《贞观闲人》 0点了,深情呼唤推荐票!! 怕你们忘记,赶紧上来吆喝一声,我这辈子既写书又催票,过得挺不容易的。。。 没收藏的没投票拜托收藏+投票啊!指着它们过日子呢。。 拜谢各位了。。 第一章 贞观你好 李素在挨揍。 一根黑紫色的藤条抓在李素他爹的手里,被抡得虎虎生风,劲气四射,颇具万马军中斩上将首级的气势,一记藤条挥下,狠狠落在李素的屁股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李素痛呼,奋起自救,三两步躲开骤雨般落下的藤影,围着家里唯一一张破旧桌子和老爹左右周旋。 “怂瓜皮,给我站住,抽不死你!”老爹喘着粗气,恶狠狠地瞪着李素。 李素当然没站住,隔着桌子叹气:“爹,能讲道理不?” 老爹冷笑,他是典型的关中汉子,能动手尽量别吵吵。 “讲道理我嘴笨,今就想抽死你!”老爹说完狠狠又舞了几下藤条,破空之声令人色变。 父子俩围着桌子不依不饶又转了几个圈,战况陷入僵持。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李素决定打破这个僵局。 “爹,你若觉得我哪里做得不对,就不能直说吗?”李素无奈地试图跟这个不讲道``理的老爹讲道理,语气很真诚。 老爹怒哼两声后,脸色稍有缓和,儿子像泥鳅滑不溜手,半晌下来他也追累了,现在有点借坡下驴的意思。 “直说了你会改么?”老爹的目光里露出几许期待。 “当然不会,我是怕你憋出病来……” 父子二人顿时陷入短暂的寂静…… 片刻之后,破旧简陋的小屋内爆发出山崩地裂般的咆哮声,字正腔圆的关中腔。 “受死吧,怂瓜皮!” **************************************************************** 李素终于从家中夺门逃出,高一脚低一脚走在乡间田陌上。 不时有同村的庄户汉子擦肩而过,朝李素露出笑容,笑容里的意味令他恨不得用鞋底子扇他们的脸。 田陌的尽头是一个小山包,山包上种着几株合抱粗的银杏,山包旁边正是闻名关中的泾河,冬日的泾河上漂浮着一块块薄冰,静静地随波逐流。 李素站在河边,默默看着流淌的河水,心情有些郁卒。 今日挨揍的原因一点也不复杂。 大早上起床去井里挑水,准备将家里的水缸注满,挑了几桶后,李素忽然看见水缸中自己的倒影——这年头穷苦人家三餐难继,铜镜这种东西不可能买得起,看见自己俊秀的脸庞随着水波悠悠荡漾,李素不由看呆了,他发现自己很帅,不仅帅而且白,要命的是,居然还有一股子忧郁的气质…… 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看见如此惊为天人赏心悦目的帅哥,谁会忍下心只看一眼? 于是李素看了第二眼,第三眼…… 这一看便是小半个时辰,李素深深陶醉在自己英俊的容颜中不可自拔,浑然不知坐在门槛上的老爹那张老脸不停的抽抽…… 寒门庄户人家,出了这么一号不要脸,不,太要脸的货,老爹怎能不勃然大怒?于是抄起离他最近的藤条,待将这孽子大义灭亲击杀于杖下。 老子揍儿子,无论从哪个时代来说都是天经地义,这种毫无道理的天经地义的事还很多,比如“阴天里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又比如“棍棒底下出孝子”,还比如“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看看这些流传了不知多少年的混帐话,孩子招谁惹谁了? 就算老子揍儿子真的天经地义,但……李素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才三天,十五岁的躯壳里藏着三十多岁的灵魂,更重要的是……他和现在的爹根本不熟好不好?两个陌生人相处,哪怕做不到相敬如宾,也不能悍然下此毒手啊。 没素质! ………… 一场意外的事故,一个意气风发的中年男人,莫名其妙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时代,进入了一具十五岁少年郎的躯壳。 大唐贞观十年,这是个壮丽磅礴的年代,六年前,李世民用刀剑和血光洗尽了当年渭水之盟的耻辱,活擒了**的颉利可汗,大唐兵锋终于渐渐露出了令人不敢直视的锋芒。 也是这一年,意气风发的李世民失去了挚爱一生的长孙皇后,这个古往今来正面评价最高的女人,以一生的贤良温婉形象,完美地在世人眼中谢幕。 这一年的冬天,李素来了。 村子并不大,只有一百多户人家,它地处泾河下游,属于泾阳县所辖,离都城长安很近,只有六十里左右,村子以前没有名字,最初是一百多年前的南北朝时期,从遥远的北方躲避突厥人的屠掠而迁移过来的人家,运气好找到了泾河河畔这块富饶的平原,两三户变成十几户,最后一百多户人聚住在一起,几位德高望重的宿老碰头商议了一下,给村子取名叫“太平”,后来隋朝一统,结束了乱世,太平村的名字也被官府正式载入册籍,这个名字一直延续到如今的大唐贞观。 躲避战乱的百姓心里,有什么比“太平”二字更重要? 河边搬了一块光滑的石头,李素将石头表面细细的灰尘拂了又拂,直到石头彻底干净了,又蹲在河边使劲洗手,做完这一切后,李素才坐在石头上发呆。 脑子里很乱,他依然不适应现在这副年轻的躯壳,总觉得浑身别扭。 无可否认,这是一具健康的身体,年轻,有朝气,可以肯定没有抽烟酗酒贪色之类的坏毛病,除了稍微有点瘦弱,比他前世那被烟酒美色掏空的身体不知好了多少倍。 然而,终究还是太陌生啊。 从自己的身体,到触目所及的一草一木,再到整个在李素眼里看来比原始社会好不到哪里去的纯农业社会,陌生得仿佛在梦境中一般,自己似乎只是一个过客,冷眼旁观世间的一切悲喜。 沉浸在复杂的思绪中,李素不知在河边坐了多久,直到渐渐暗沉的天色笼罩在苍穹之下,李素终于醒过神来,抬头看着天色叹了口气,然后站起身。 虽然摊上这么一个没礼貌没素质的老爹,但终究是父子相依为命,总不能把他饿死。 不情不愿回到家里,李素小心侦察了一下敌情,发现老爹合衣卧在床榻上,不知睡没睡着。 ………… 李素的爹当然也姓李,名叫李道正,很奇怪,寻常庄农汉子竟有一个如此有内涵有文化的名字,这是个很大的疑点,李素一度怀疑自己的出身一定是富贵至极,只不过老爹和那个显赫的家族为了考验他的品性,故意带着他住在这个贫苦潦倒的庄户人家里,只等他完成“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等诸多考验后再把他接回去享受荣华富贵,从此过上带着狗腿子**庄户人家女儿的美好日子。 三天后,李素发现自己真的想多了,美好憧憬的破碎令李素泪流满面…… 这是一个破败的家,很穷,很苦,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 简陋的床榻,破旧的矮桌,一具用来耕田的破犁头,还有一个磕破了边的铁锅,两只陶碗两双筷子…… 这些便组成了一个家庭的全部。 说实话,李素真觉得老爹应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为什么一个快四十岁的男人会混得如此失败,就这点家当,似乎连路边的叫花子都能挺直了腰杆在父子二人面前充大款了。 家中没有女人,据说母亲生李素时难产去世,从此父子二人相依为命,老爹也没有再娶的想法。 ——想法可能有过,不过家里这凄惨的光景,再加上李素这个十五岁高龄的拖油瓶,怕是没有女人愿意嫁过来吧。 真的应该感谢老爹,没趁李素襁褓之时把他这个拖油瓶扔井里去然后再娶,足可见庄户汉子是多么的仁义厚道。 想到这里,白天挨过一顿揍后的怨气莫名消去了不少。 不消也不行,毕竟是他的亲爹,把他扔井里报复未免太没礼貌了…… ………… 端着一只陶罐,李素叹着气走到米缸前,开始准备做饭。 揭开米缸的盖子,李素的脸色变了。 里面空空如也,一粒黍米也找不到。 贞观十年,关中大旱,粮食欠收,虽然官府和主家将粮租一降再降,庄户人家还是食不裹腹。李世民领着满朝文武在太极宫前焚表祭天,哭着喊着求老天给个面子施几滴雨露,求到动情处君臣一千多人嚎啕痛哭不已。 皇帝是天子,老天爷的儿子,但李世民很可能是老天爷家隔壁王叔叔生的,所以老天不打算给李世民这个面子。 这也就直接造成了春播还没开始,李素家已断了粮。 站在空荡荡的米缸前,李素的脸色阴晴不定。 “我生得如此英俊白净,家里却断粮了!”李素脸色难看地喃喃自语。 尽管两者毫无因果逻辑,但,这就是李素现在的心情。 *************************************************************** 粉嫩嫩萌呆呆的新人求收藏,求推荐票,么么哒~ 第二章 盛世民风 活了两辈子,李素终于遇到了粮食危机。 这就是穷人的无奈,生存已成了最大的问题,李素的上辈子过得很富足,他从来没尝过挨饿是什么滋味。 滋味果然不好受。 李素觉得自己应该算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总能用最简单有效的办法解决最棘手的麻烦。 于是李素决定用简单有效法子解决肚子问题。 李道正仍合衣卧在床榻上,头朝里背朝外,弓着身子像只大虾米,甚至发出不大不小的鼾声。 “心真大……”李素有些羡慕老爹。 理论上来说,这个时候应该是老爹愁眉苦脸四处找米下锅,而李素,这个才十五岁的孩子才应该无忧无虑躺在床上发出鼾声。 现在这种家庭氛围很不正常。 李素很不客气地将手中的空陶罐敲得当当响,噪声很快打乱了李道正的鼾声节奏,随即鼾声停止,呼吸加重。 李素眼角跳了跳,这是老爹要()抽他的凶兆。 于是李素急忙道:“爹,家里断粮了。” “嗯?”李道正没起身,只是转过头看了李素一眼。 “屋里么粮捏……”李素只好重复了一遍。 李道正又嗯了一声,继续头朝里背朝外,咕咕噜噜地道:“怂娃,么粮饿一顿么,明额再起史家借点粮(没粮饿一顿,明天我再去史家借点粮)……” 李素:“…………” 多不负责任的爹啊,李素很想找身体的前任取取经,求教一下这十五年他是怎么活过来的。 “饿一顿?”李素不大满意这个答案。 摆了个不胜凉风般柔弱的造型,李素萌萌的注视着老爹:“我还是个孩子啊……” 这次李道正连头都懒得回了,背朝着他甩了甩手,标准的赶苍蝇动作,然后,继续睡觉。 ******************************************************* 来到唐朝三天了,李素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 一个家庭里如果老爹不靠谱,那么当儿子的一定要靠谱。 所以李素决定让自己做一个靠谱的人。 现在已是晚上,村里人睡得早,村子里一片漆黑寂静,只偶尔听到一两声狗吠。 今晚饿一顿已成定局,李素叹了口气,摸黑出了门,在柴扉外寻摸了一圈,找到了几根直一点的木头,一个合抱粗的木桩子,两个非常圆润的卵石,以及一小块存放了很久的羊皮。 自家水缸里舀了一瓢水喝下肚,饿得咕咕作响的肚子终于稍稍缓和,然后李素挽起袖子开工。 家里仅有的工具只是一柄豁了口的柴刀,用不起油灯,只好在院子里点了几根木柴,凑着昏红摇曳的火光,李素用柴刀将寻来的木头一件一件地刮磨雕篆,红色火光衬映着他那张年轻稚嫩的脸庞,亮若星辰的眸子里,隐约有两团焰火跳跃不息。 ………… 天亮了,李素揉着惺忪的睡眼起床。 一夜没睡好,李素还在长身体,一顿不吃还是很难熬的,胃里空空的饿得难受,半夜起来灌了好几次凉水才将汹涌的饿意强压下去。 李道正比李素起得更早,屋里屋外找不到人,不知做什么去了。 院子里静静摆放着李素昨晚的杰作,一些被雕琢得奇奇怪怪的物件不知什么用途。 用麻绳将这堆东西捆紧,李素背着它们便出了门。 李素家是庄户,简单来说就是佃户,佃户没有土地,只能帮地主种地,每年按时交租子。 有佃户自然便有地主,李素父子的主家姓胡,据说早年祖上也是跟着逃难的人一起来到太平村,但胡家高祖在这群逃难的人里智商是最高的,也是最不安分的,落户太平村后不仅种地,也从城里贩点针线铁簪之类的小玩意来村里卖,乡亲们没钱买就用粮食以物易物,然后再把粮食卖进城里。 一来二去,胡家迅速积累了原始资本,买卖也越做越大,据说已在长安城里开了三家铺面。十来年的时光里恰好又碰到几年天灾,于是太平村近半土地都被胡家买下,很多乡亲就这样莫名其妙成了胡家的佃户,包括李素家。 李素出门后的目的地就是胡家。 心情有点忐忑,一路上李素脑海不停浮现出戴着瓜皮帽的葛优模样,一张嘴便是阴阳怪气的“地主家也没余粮啊”…… 胡地主若真是这般模样,李素决定当着他的面送他一根中指,反正他肯定不懂啥意思。 胡家宅子离李素并不远,两里路左右便到了,虽说是村子里的大户人家,但胡宅看起来也仅比普通庄户人家气派一点,门口伫立着两尊石狮,狮子雕工很差,又小又猥琐,畏畏缩缩地蜷踞大门左右,论威风连看门的土狗都不如。 李素心下有些安慰,摆个石狮子都这么猥琐,可见胡大户是多么的不愿脱离群众,多么的平易近人,胡家走的一定不是冷艳路线,弄粮食一事终于看见了些许曙光。 正门是不准庄户走的,这是阶级之间约定的规矩,除非泾阳县令到访,一般人没资格走正门。 李素很懂事的绕过了正门,来到胡家西面的开着的一扇小侧门前,门前一位麻布粗衣的中年男子正慢吞吞地扫着地上的落叶,李素眯眼打量了一番,心中一喜,这人他认识,胡府的管家,于是赶紧上前行礼。 管家抬眼看着他:“李家的小子,来此作甚?” “来找茅房……” “啥?”管家有点不敢置信。 “找茅房。” 扫帚裹挟风雷之势朝李素头上挥落,李素眼皮一跳,飞快闪开。 “怂瓜皮没个规矩,跑老汉这里找茅房,回去叫你爹抽死你。”管家指着李素骂开了。 “有事,有事!”李素急忙道:“管家您息怒,真有事。” “说,啥事?说不出个道道儿来,我替你爹管教你。”管家气呼呼的。 李素也不生气,这几天经历多了,发现关中汉子的脾气虽不好,但从他们飙溅着火星味儿的一言一语里仍透出一股亲切和爽直,李素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不累。 “给您家改造一下茅房,从此你们胡家上茅房就是一种享受……”李素打起了广告。 管家楞了:“啥享受?” ………… 解释千百遍还不如直接做给他看,管家只好将李素带到胡家的茅房前,然后皱着眉,面色不善地盯着他。 李素没再理他,将做了半晚上的杰作一件件摆出来。 木桩中间已被挖空,直接摆在坑上,后面接了一个木制的水箱,羊皮缝合成一根皮管将水箱和木桩连起来,水箱里用一块圆形的小石头堵住出水口,另一头用麻绳牵系着延伸到水箱外,连接在一个简陋的木制把手上。 水箱里灌满水,在管家诧异的目光注视下,李素轻轻一拉把手,堵住出水口的圆石头松开,水流哗啦啦冲洗着木桩做成的便池。 一个唐朝简易版的抽水马桶在李素手中诞生了。 “这……这是个啥么……”管家愈发惊异,忍不住将头伸进了木桩里面,很心塞的动作,反正李素这辈子都没勇气把头塞到这里面。 “管家伯伯您看啊,俗话说‘吃喝拉撒’,我这一个物件儿就把您府上的‘拉’和‘撒’全管了……”李素柔声解释道。 “‘拉’和‘撒’?”管家终于意识到把头伸到这里面多么的不合适,急忙把头拔了出来。 “对,管家您只消坐在上面,办完事后将旁边那个把手拉一下……”李素做着示范,许久,管家终于弄清了抽水马桶的用途和方法,不太和善的脸色也渐渐由阴转晴。 “怂娃,蛮灵醒的么,”轻轻敲了李素一记爆栗,管家赞不绝口,扭头看着新装上的抽水马桶,管家神情意动,看来有当场来上一泡的冲动。 “谢管家伯伯夸奖,你舒服就是小子的快乐……” 管家哈哈大笑:“好个小子,以前瓷嘛二楞的,让人看着就想抽你,就今看你顺眼点,说吧,来我家搞这些名堂到底为了啥。” 李素挠头,腼腆的笑。 管家指了指他,笑骂道:“事情办完咧,面皮倒薄了,你不说我替你说,家里粮食吃完了吧?今年天灾,庄户家里都没打下多少粮食,数数日子你们也该来了,主家早给你们备了粮,明年年景好了再还,或者今年去庄子西边挖沟渠折成劳力还,你爹和你算一个半劳力,可不敢饿死乡亲,官上要问罪咧。” “啊?”这下轮到李素目瞪口呆了。 这不对啊! 传说中水火不容的土豪劣绅和无产阶级尖锐对立的关系呢?怎地在唐朝却变得如此温暖和煦,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 “啊啥啊,前院自己去领三升黍米,然后滚蛋。”管家挥了挥手。 李素忽然发现这个抽水马桶白做了,现实就是这么打击人,原打算用这个小发明换粮食,结果根本没这必要,还没登门人家就把粮食准备好了。 心中微微感动,李素觉得自己或许应该好好认识一下唐朝贞观,圣天子治下,究竟是一幅怎样的画面?盛世,或许指的不仅仅是国力和兵锋,更重要的是人心。 “多谢管家伯伯,既如此,马桶我先搬回家了……”李素过河拆桥的功力很浑厚,立马弯腰准备搬起马桶走人。 脑袋上又挨了一记爆栗,头顶传来管家不太友善的喝声:“东西放下,送人的东西哪有要回去的道理?没规矩!拿了粮食赶紧滚蛋!” ******************************************************** ps:求收藏,求推荐票!! 这两样数据对老贼真的很重要,拜托诸兄轻点玉指将本书加入书架,然后再投几张推荐票。。。 说说更新的事吧,由于刚开书,编辑来不及安排推荐,目前这几天暂时一天一更,等上了推荐后再一天两更。。再说老贼休息了四个月,对这种每天忙碌的生活也没适应,让我缓几天吧。。 第三章 白璧微瑕 李素背着三升黍米往家里走,心情却起伏不定。 三天来,他一直在逃避着什么,或许逃避这个陌生的年代,也或许在逃避自己不愿接受的离奇事实,甚至在逃避这具本来不属于他的躯壳。 逃无可逃! 然而沉甸甸的米袋背在身上,李素却忽然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踏实。 自己在别人眼里是真实存在的,在唐朝贞观年里有着自己的身份,身份不高,但,存在着。所以父亲可以无所顾忌的呵斥责打,乡亲邻人可以对自己露出各种表情,管家可以对自己表示亲昵和斥责…… 不管愿不愿意面对,李素已成了大唐贞观年间的一份子,李世民治下的一位普通平凡的子民。 冬日凛冽的寒风刮着脸上生疼,天空的太阳却不知何时散发出刺眼的光芒。 乡间的小路不平坦,李素的脚步却越走越稳健,年轻俊朗的嘴角微微向上勾起,以往木讷老实的眸子里,竟露出谁也不曾见过的邪味十足的。 神采。 来了,那么,就好好活着吧。 ********************************************************** 回到家后把米袋里的黍米小心倒进米缸,几粒米调皮的落在米缸外,李素蹲下身,将它们一粒一粒拾回来,吹净,放回米缸。 人若没有穷过,永远不知道粮食是多么的可贵。回想前世的自己吃饭时各种挑食各种浪费,李素便有一种强烈的自扇耳光的冲动,怕疼,遂作罢。 李道正还没回来,大清早就出门了,不知去做什么。 从昨晚到现在没进一粒米,李素饿得快没力气了,于是赶紧做饭。 关中人喜欢吃面,各种面,面条也好,面饼也好,馍馍也好,无面不欢。 说起饮食,也算是一个很大的话题,关中人除了吃面以外,吃得最多的却是野菜,如莼,荠,蓼,苍耳,马齿苋等等,不论权贵还是平民百姓都有吃野菜的习惯,一则因为农业落后,冬天里基本吃不着绿菜,二则跟信仰有关。 没错,确实跟信仰有关。 众所周知,高祖李渊建国大唐之后,将天下各种不服的人该治的都治了,于是喜滋滋等着面南背北登基称帝。——皇帝,特别是开国皇帝登基可不是那么简单的,除了仪式繁琐以外,更要将自家十八代以上的祖宗全部追封为皇帝,只有祖宗全部封为皇帝了,才能显示出活着的这位开国皇帝正是天命所归,——十八代以前就酝酿着当皇帝了,天命能不归么? 追封祖宗没问题,李渊表示毫无压力,结果把族谱亮给群臣们一看,大臣们顿时为难了,为什么呢?李家祖宗的名头不够响亮啊!最有名的一个叫“李暠”,十六国时期西凉国的创建者,余者皆籍籍无名。 李渊的脸色于是不大好看了,也不知有没有暗恨祖宗们的不争气,眼看自己要当皇帝了,却因为一帮子不争气的祖宗搞得自己不够威风,实在是累了,不想当皇帝了。 就在君臣双方尴尬的当口,一位李渊的铁杆脑残粉大臣灵机一动,出了个主意,大丈夫做事不拘小节,祖宗们名头不响亮,咱们再编造几个祖宗便是,只要他在历史上声名赫赫,他就是你老李家的祖宗,谁敢质疑,兄弟们包管把他从南天门追杀到蓬莱东路…… 脑残粉出了这么一个很没节操的主意,估计李渊这人的道德底线大抵也高不到哪里去,闻言两眼一亮,然后龙颜大悦,于是……老李家第一代祖宗新鲜炮制出炉,李渊尊封其为“德明皇帝”,这位不幸的祖宗名叫“皋陶”,曾辅佐过尧舜禹三代君主,主管司法……这牛皮吹的,何止清新脱俗,简直令人发指。 至于李家的第二代祖宗在一帮无良君臣的谋划下也很快新鲜出炉,道家始祖老子,即李耳坟墓里躺枪,实在是家门不幸,可喜可贺,全国道观的道长们发来贺电…… 老子都成祖宗了,道教顺理成章便成了大唐社稷的国教,道教尊崇自然,人属于自然,野菜当然也属于自然,特别是穷苦百姓人家,没菜下饭时挖几棵野菜吃吃,不但能补充维生素,而且有利于飞升仙界…… (作者按:有史可考的李家祖宗第一代只到李暠,至于皋陶和老子两位究竟是不是李家祖宗,至今仍存在争议。反正作者本人认为绝无可能,一家子又出圣人又出皇帝,风水得逆天到什么地步啊。) ………… 李素不喜欢吃野菜,哪怕肚子再饿也不愿尝一口,日子过得如此落魄仍不失格调,李道正真应该活活抽死儿子的。 点火,洗锅,李素略显笨拙地做着,等饭熟的当口,李素看见了厨房角落里的柴火堆。 柴火堆很正常,父子二人过冬之前上山砍下的,堆放在角落里垒得老高。 每次李素看见它们就觉得心中似刀割般纠结,总是不忍直视。 今日亦是如是,进了厨房后李素的头一直偏着,努力克制自己不去看那堆该死的柴堆。 静寂的厨房里,李素独自默默地烧火,添柴,通红的炉火衬映出他那张原本英俊,此刻却极度拧巴的面容……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终于放弃般大声叹了口气,喃喃道:“真的……忍不下去了!” 于是李素起身面向柴堆,将那堆凌乱摆放的木柴一根根搬下来,然后……再一根根按长短规则依次排好,排得整整齐齐,从左到右,先短后长,排列有条不紊,整齐得如同阅兵仪式,李素干得不厌其烦,随着木柴摆放得越来越整齐,越来越规律,他纠结的表情也变得越来越轻松,鼻尖细细的汗珠似乎也洋溢着欢乐的味道。 将木柴全部堆放完毕,李素直起腰,看着自己刚才这一阵毫无意义的杰作,由衷地呼出一口气,欢愉地道:“这才像话嘛,大丈夫做事怎可不整齐呢?” 是的,强迫症,从前世带来的坏毛病,李素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有了这毛病,看见凌乱无规律的东西就打从心底里感到难受,一定要按自己的意思纠正过来才甘心。 李素觉得自己是完美的,无论长相还是性格,至于这点小小的强迫症毛病,顶多算是白璧微瑕吧。 ………… 李家升起袅袅炊烟之时,李道正终于回来了,回来时脸色有点苍白,嘴唇泛着青紫色,头发也很凌乱。 虽然严格意义上来说,父子俩才认识三天,但李素还是心中一紧,连忙迎了上去。 “爹,咋了嘛?” 李道正咧开嘴,似是想笑,却又打了个哆嗦,然后扔出一个破烂打着补丁的小布袋给他:“弄了两斤黍米,先吃着。” 李素皱起了眉:“怎么弄的粮食?” “快开春咧,东边许家挖沟渠,我去挖了一上午,换了这袋粮食……快去做饭,可不敢饿着。” 李素有点难受。 现在是冬天,隆冬时节,关中最冷的时候,这么冷的天里光着膀子跳进水里挖沟渠…… 李素眼眶红了一下,转身默默回屋,将家里唯一一张褥子盖在李道正身上,李道正呵呵的笑,挥着粗糙的大手:“去做饭,快去,莫管我。” “爹,你好好捂着,我给你烧点热水。” 炊烟升起,在李家院子上空袅袅扶摇,屋子里仍是父亲和儿子,然而没来由的,李素忽然觉得屋子里暖和了许多。 “也许,柴火烧多了吧,日子还应该再节省一点啊……”李素喃喃自语。 ………… 太平村莫名其妙多了一些话题。 初时李素并不在意,流言八卦这种东西自古有之,神神叨叨鬼鬼祟祟,李素从来不喜掺和,这是一种劣根性,可百姓们没有这样的觉悟,仍然乐此不疲。 后来李素渐渐发觉有些不对劲了。 直到有一天,比邻而居的史家老伯来串门,说了半天废话却神情忸怩,最后终于忍不住开口,想请李素给他家做一个胡地主家那样的抽水马桶,李素这才发现原来村子里最后的传言跟自己有关。 老爹李道正懵懵的没回过神:“啥桶?” 史家老伯急忙道:“马桶,抽水马桶,解完手一拉绳子就冲水,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李素放下了碗,看着眼前的面饼和凉拌野菜,完全失去了食欲。 李素是个精致的男人,吃饭的时候实在受不了别人说解手的事。 李道正仍处于懵懂中:“那个啥……桶,跟我家啥关系?你找李素做甚?” 史家老伯一脸讶异:“你还不知道?这东西是你儿子做的呀,胡家的管家这两天到处在村里说,说坐在那个东西上解手美滴很……” 李道正吃惊地看了李素一眼,指着他道:“你说是这个怂娃做的?” 史老伯连连点头,用看人才的目光看着李素,语气很崇拜:“学问,大学问咧!你儿子是个有本事的,是个管屎管尿的学问人……” 李素忽然很想把这个姓史的老杂碎揉成一团扔进马桶,然后把他冲进粪坑里,那感觉,美滴很。 ******************************************************* ps:老调重弹,求收藏,求推荐票!!! 第四章 暂过难关 李素从来不拒绝世上一切对他的褒扬赞美之辞,没人赞美他时,他甚至可以自己对着镜子赞美,比如“你很棒”“知道吗?你真的很帅”“哎呀你怎么可以帅成这样,将来怎样的女子才配得上你这样的绝世容颜……”等等诸如此类,辞藻很华丽,态度很诚恳,不是玩笑也不是自嘲,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心里真是这么想的。 被人夸奖有学问也不是没有过,李素当作世人对他的一种认可,于是欣然接受。 然而,被人夸成“管屎管尿的学问人”,活了两辈子都没听过,李素甚至怀疑这姓史的老头是不是故意恶心他,眯着眼睛打量史老头许久,发现他神情很认真,一点都没有戏谑嘲笑的意思,是真心觉得做马桶这种事确实是一门学问,李素这才渐渐平息了把他冲进马桶的心思。 李道正有些吃惊,但也算不上太吃惊,毕竟所谓的抽水马桶他连见都没见过,根本不知道儿子到底弄出了一个什么玩意,仍旧迷茫地道:“那个马桶……很有学问?” [ 史老头神情一肃:“大学问咧,听胡管家说咧,那东西很机巧,一般人做不出,村里那么多怂瓜只知道吃饭睡觉下地干活,谁有本事做出这个东西?李家的,你儿子将来一定有出息,你有福了。” 李道正满肚子疑惑,敷衍般点点头,虽然不太明白,但是……好厉害啊! 随即忽然扭过头对李素道:“东西给胡家做了,秘方呢?” 李素呆住了:“啥秘方?” “做那个马桶的秘方,应该是个金贵东西,秘方可不敢丢了……” 马桶……居然还有秘方? 李素眨了眨眼,这才明白过来,所谓“秘方”应该是指马桶的制作方法,于是急忙道:“在我脑子里,丢不了。” 李道正满意的点点头,又担心地道:“你造的那个东西……复不复杂?会不会被人仿造?” 李素哭笑不得:“就一个挖空的木桩子一个石头造的活塞,再加一根拉动活塞的绳子,拆开随便看看就明白了,若说仿造的话……只要不是一头猪,基本都能仿造吧。” 李道正楞了楞,脸色有些不好看了,阴沉着脸道:“给胡家做那东西有没有跟他们说不能外泄?” “……没有。” 李道正满是皱纹的老脸霎时阴云密布,电闪雷鸣,李素眼角跳了跳,他发现老爹毫无预兆地开启了不讲道理模式…… 果然,李道正酝酿没多久,一根眼熟的藤条非常神奇地出现在李道正手中,谁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出现的,但它一定会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 “抽死你这败家子!受死吧,怂瓜皮!” 藤条化作万千黑影,铺天盖地向李素倾泄而去,李素大惊,扭头便跑。 李道正的藤功日进千里,李素逃命的本事也精进了不少,父子俩都有着一颗共进共勉的上进心。 ………… 跑出家门,李素再一次无奈地坐在泾河河畔发呆。 河水蜿蜒西去,河面上折射着金色的阳光,粼粼波光中不时跳出一尾不安分的鲤鱼,在半空中翻滚两圈,然后重重跌落河中。 午后的阳光很温暖,很恬静,如同母亲的手温柔地拂过额头,呢喃般轻诉,李素仰起头,闭着眼面朝太阳,阳光刺得眼睛微微生疼,李素却渐渐露出了笑容。 生活,其实还是很不错的,阳光,河水,微风,还有一个安静的人,无求富贵,只愿安稳,鸡飞狗跳亦是老天赐予的莫大福分,应该知足了。 只不过,当李素一想到自己来到这世上的第一件杰作竟然是一个抽水马桶,享受生活的恬淡表情不由变得黯然。 开局很惨淡啊,发明什么不好,非要发明那个马桶?眼看着这东西已快流传出去了,唐朝人自然没见过这么新奇的东西,若是有人大肆模仿,马桶一物充斥街头巷尾,人人皆用,有口皆碑,甚至流传进了皇宫和权贵府宅…… 默不出声享受还好,你好我也好,麻烦的是若皇帝用得高兴随口这么一问,此物何人所制,下面的人回答,太平村民李素,皇帝龙颜大悦哈哈一笑,欣然下旨,钦赐李素国公之爵,啥国公呢?此人极擅治屎尿之事,当然御封“屎国公”,那时李素是该悲愤拿刀抹脖子,还是应该抱住李世民粗大腿感激哭嚎“屎国公谢主隆恩”? 坐在河边发呆的李素思维无限发散,想到那幕场景不由浑身发颤,脸色渐渐变绿了,同时深深懊悔当日吃错了药,竟拿这个东西去换粮食。 要不……弄点砒霜扔进胡地主家的井里,把他家满门灭口算了? ************************************************************ 东西做出来了,秘密不可能瞒得住,事态果然失去了控制。 村里越来越多的乡亲来串门,当然,都是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性质,绕来绕去只有一个目的,抽水马桶美滴很,请李素帮忙给自家再做一个。 大家还都很懂礼貌,不让白做,材料各家出了,每家匀了半斤黍米当是报酬,不准拒绝,拒绝就是不给面子,村里看着李素长大的宿老长辈们多如狗,遍地走,敢不做挥起拐杖照着屁股就是一记。 李素忽然很想在全村的井里下砒霜…… 李道正好几天没给李素好脸色看了,因为李素败家。 这不仅是两代人的思想代沟,而且是一千多年的思想代沟。李素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个非常简单的活塞装置,到了唐朝怎么就变成了学问,制作方法也成了“秘方”,随便乱送人就是败家,属于罪大恶极。 这就没法讲道理了,李素也不敢跟老爹讲道理,因为父子俩争辩到最后,恼羞成怒的老爹手里必然会出现一根藤条,劈头便打,很怀疑这根藤条是某件仙人法宝,如定海神针一般可大可小,平时不用的时候老爹就把它藏在耳朵里,想用的时候只消吹口气,见风便长。 开春的时候再看看,看老爹会不会爬树摘桃子然后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 ………… 这个冬天过得很滋润,李家父子因为做马桶而收获了不少粮食,村里每户人家无论贫富,都开始用起了马桶。 当然,不是每户人家都喜欢用它,但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大家都有了,自己没有多不合适,太离群了,被孤立了,这样不好,不管用不用得惯,总得做一个。 冬日农闲时节,李家却破天荒忙得不可开交,待到给村里每户人家做完了马桶,父子二人闲下来清算了一下最近的收获,揭开厨房的米缸一看,父子倒吸一口凉气。 米缸内装满了各家送来的黍米,还有二十来斤今年的新麦,以及几家猎户冬天刚从山上猎来的山鸡,两只野猪后腿和斑鸠等。 李道正呆呆看着最近几日的成果,半晌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忽然狠狠一掌拍在李素的背上。 “怂娃,饿不着肚子咧!” 李素也笑,来到这个陌生的年代,他终于做了一点事情,为了一个家。 第五章 谈谈理想 富裕还是贫困,家里终归只有父子二人。 身处一个陌生的世界,李素能做的便是瑟缩在这个安静的小村里,静静地观察这个世界的形形色色,村子里住久了,李素也慢慢习惯了,渐渐发觉其实这样安静恬淡过一辈子也挺不错的,多挣点钱,买一块大点的地,盖一个温暖舒适的房子,然后娶一个贤惠持家又不至于太难看的妻子,从此相濡以沫度过一生。 没有资本也没有心情去称王称霸,更没有胆子和主宰这个世界的皇帝大臣们玩心眼,李素本来就是一个胆子不大的人,安分而平安的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遥远的太极宫里,李世民陛下实在应该领着大臣们再次焚表祭天,感谢老天赐给大唐一个消磨了雄心壮志的穿越者,仅凭着李素这一颗不给大唐皇帝陛下添乱的本分心,李世民如果还是个人的话就应该给李素钦封一个国公爵位,——屎国公除外。 在李素看来,“小富即安”的小农思想绝对应该赞美,并且终生奉行不渝,能< 活到寿终正寝并且在床上咽气便是一生最了不得的成就,比封侯拜相更让人敬佩,而且难度不算太大。 “怂娃,家里有粮咧,该给你请个先生读书咧,明我就拿点肉和粮食当束脩,请村东头的王先生教你。”李道正坐在快磨烂的门槛上,眯起眼睛里透着深沉。 李素皱眉:“爹,孩儿不想读书。” “不读抽死你!”李道正两眼圆睁,不讲道理模式随时随地毫无预兆地开启。 “爹,咱们谈谈理想,可好?”李素是个有素质的人,抽爹是大逆不道的,他只好选择讲道理。 “‘理想’……是个啥嘛?” “就是志向,人生的目标。” “哈……啐!”李道正张嘴朝地上吐了一口浓稠的痰,李素纠结地看着那团黄黄的印迹,脸颊抽了抽。 忍了!但李素还是起身用柴刀连土带痰全部铲起,走到院子的篱笆边使劲一甩,刚吐出来的痰划过一道完美的抛物线,扔进了隔壁史家的院子里。 李道正目瞪口呆看着这一幕,大嘴张了张,实在不知该夸奖儿子讲卫生,还是骂他没素质祸害邻居…… 李素有洁癖,很严重的洁癖,外面走一圈回来连鞋底都得用水洗得干干净净,容不得一点点灰尘和污渍。来到这该死的年代后,洁癖轻了许多,毕竟这样一个贫苦家庭,有洁癖是很不合时宜的,虽然症状轻了,但一直有。 洁癖这种病是讲范围的,范围仅限于自己的地盘,别人的地盘脏不脏李素就不怎么在乎了,毕竟他才来几天,大家不太熟。 搁下柴刀,李素又非常仔细的洗了洗手,这才心满意足的坐在李道正对面,朝他笑得灿如夏花。 “来,咱们继续谈理想……” 李道正:“…………” “爹,咱们先讨论一下,读书有用么?”李素态度很端正的开始了父子奏对。 “废话,当然有用咧。” “好,十年寒窗,通读经史子集后,孩儿做什么?” “当官咧,怂瓜。” “我朝开国后虽有科举,然众所周知,所谓的科举十难取一,寒门学子若欲出头,只能选择向权贵人家投行卷,然而世间寒门多如繁星,权贵却如凤毛麟角,试问孩儿苦读十载功成,能有多大的几率认识当朝权贵?贸然将行卷投至门上,有多大的几率被权贵看中?咱们是贫寒门第,供养一个读书人花费多少人力物力,到头来仍有很大的几率一生无法出头,爹,你确定要为孩儿请先生?” 李道正呆呆地看着李素,说不出话了。 李素小心翼翼地朝他挥了挥手:“爹,您悟了吗?” 李道正回过神,眼中很快凝聚了两团杀气:“怂瓜皮,把老子绕晕咧,说这么多到底胡咧咧个啥?皮子痒了吗?嗯?” 果然,不讲道理模式再次开启,在李道正威胁的目光下,父子二人第一次谈人生理想宣告不欢而散…… “哈……啐!”李道正又朝地上吐了一口痰。 李素认命的铲走,仍旧扔进了史家院子。——由此可见,讲道理的人不一定有素质,当然,不讲道理的人也不一定有素质,比如某个随地吐痰的老爹…… ************************************************************ 李素终于在村里认识了两个朋友,也不算认识,顶多算是重新认识,他们原本是和李素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有一天当他们来家里串门,见面就朝李素的肚子和背部使劲打了一拳,打得李素差点连苦胆都吐出来,李素当时就明白自己遇到铁哥们了,通过这两拳的力度,李素深深感到,大家的交情一定不浅,交情稍微差一点都下不了这般狠手。 一个长得很魁梧的大个子,名叫王桩,既丑且穷还懒,还有一个矮个子,名叫王直,既丑且穷还懒,不过从名字看得出,他不搞基。 二人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亲兄弟,他们的娘胎很厉害,一共生了四个儿子,王桩和王直是老大和老二,后面还有一个五岁的弟弟,直到去年夏天,他娘不负众望生下了老四,在太平村引起了一阵不小的轰动,连泾阳县令都派了人下来,敲锣打鼓奖给王家一贯钱,并将那位英雄母亲请到衙门里,专门召集了十里八乡的稳婆和大夫来听取她的英雄事迹报告会,重点描述怎样的体位和方法能增加生儿子的成功率,英雄母亲毫不忸怩,讲解得非常详细,会场响起了一阵又一阵经久不息的掌声…… 贞观年间大唐人口稀缺,前隋战乱平息未久,再加上李世民这些年东征西讨,对东/突厥频频用兵,导致民间人口骤降,所以朝廷和官府一直以来是鼓励百姓生育的,生得越多越好,甚至还有奖励,比如王家兄弟的母亲,官府便直接奖励给她一贯钱,不仅如此,养四个儿子压力不小,官府每年还给予一定的物质补贴。 堕胎是绝对违法的,而且是罪大恶极,如果李素缺心眼在太平村开个无痛人流诊所,大抵刚开张那天就会被泾阳县衙的差役拿下,县令大人会咬着牙亲自动手将李素剐成一片一片的,在这个年代,县令治下每年的人口增长率也是要记入吏部考核的,民间夫妻家的房事直接影响着官员的升降。 *********************************************************** ps:求收藏求推荐票!!! 不好意思,还是没修改前文,昨天发生了一件事,关于我和起点签的合同有点问题,这事对我有很大的影响。。 第六章 王家损友 王桩和王直一个十六岁,一个十四岁,跟李素的年纪大致相仿,三人也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关系很亲密。 好事干过不少,坏事也干得多,三个无所事事的少年,住在一个乏味无聊的小村子里,今天见到的人和昨天前天见到的没有任何区别,偶然来个走村的货郎都能让他们兴奋半天,如此平静的日子,如此不肯安静的少年,除了干好事和干坏事,他们还能干什么呢? 王桩王直兄弟二人见到李素很亲热,一点也没有普通人见面时你行礼我长揖的客气,属于那种拳打脚踢的亲热,不把人打得半死仿佛就显现不出兄弟们感情多好似的。 ——李素还是很希望他们客气一点的,毕竟大家真的不太熟。 兄弟二人一左一右架着李素的胳膊,不由分说便把他往外抬。 “做甚咧?”李素不太情愿的挣扎。 “有好看的东西,晚点就看不到咧。”王桩笑得很神秘,那张生满横肉的脸颊被笑容挤得愈发扭曲: 难看。 李素纠结的看着王桩那张丑脸,不忍地转过头去,不想再看到他,结果一转头,迎面而来王直那张更丑的脸…… 李素只好闭上眼,对这个丑陋的世界绝望了。 不过王家兄弟的话还是引起了李素的好奇心,他很想知道他们所说的“好看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于是很配合地任他们架住自己的左右胳膊,如同绑赴刑场似的并排前行。 村子西头住的人比较少,那边是荒山,坡地上杂草众多,又是背阴之地,夏天蚊虫繁多,冬天北风凛冽,所以村子里基本没什么人愿意住在那里。 一幢门扉破败的木房子,房子是杉木所造,玄关和内堂很潦草地涂了一层桐油,有几块地方的桐油被磨穿了,看起来愈发破败,阳光懒懒地透过窗棂投射进来,洒在静室的地板上,像一幅残破的画卷,处处疮痍。 “这是哪儿?”李素忍不住开口问道。 王家兄弟惊愕地看着他:“这地方还是你带我们来的,你忘了?” “我确实忘了……”李素苦笑。 “这是杨**家啊,半年前你带我们来过。” 李素呆了一下,笑容有点僵硬:“你们带我来**家是啥意思?” 王桩咧嘴笑道:“杨**两年前死了男人,一直没有再嫁的意思,前几日官上来人咧,劝她再嫁,官上负责给她找个壮实男人,保证生三个白白胖胖的奶娃子,只要能生,衙门赏她两贯钱,杨**答应咧……” 李素听得满头雾水,挑了挑眉:“所以?” 王桩怒其不争用粗壮的手臂狠狠箍住李素的脖子,不由分说拖着他往房子后院走去,边走边道:“怂瓜皮,所以好看的东西以后看不着咧,还不抓紧机会!” “到底是什么好看的东西?” “怂货,莫出声咧!” 李素被王家兄弟一路架到后院厨房外,三人猫着腰悄悄靠近后门,凑上门缝,三双眼睛徒然睁大,接着三人同时倒吸一口凉气…… 门缝内有一具女人的胴体,白花花的,闪亮亮夺人双目,手中握着一只葫芦瓢,正一瓢一瓢往身上浇热水,浇完便用手在身上搓,搓得嘎吱嘎吱响。 画面,光线,意境……简直是一幅完美的唐女沐浴图,如果画面中的女主角腰身不是水牛那么粗,双臂赘肉没有软耷耷垂下来,宽阔的背部没有像高山那么巍峨,臀部也没有像一只超级大号的大磨盘……的话,这幅画面就真的完美了。 李素忽然觉得胃中泛起了酸水,他是真的想吐了。 “我的眼睛……啊!瞎了,瞎了!”李素顾不得暴露三人,忍不住大喊起来,扔下王家兄弟不管,独自朝外飞奔而去。 里面传来妇人惊惧的叫声:“谁?” 王桩愤愤地扫了一眼李素远去的背影,又意犹未尽地使劲看了看**的完美身材,遗憾地叹口气,拉着弟弟也跟着跑远了。 ………… 很生气,很想杀人全家,特别是姓王的全家。 王家兄弟盘坐在泾河河畔的石头上,二人对视呵呵的淫笑,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显然刚才看到的那一幕很合他们的胃口,唯一令人扼腕的是某个姓李的家伙打断他们的偷窥。 “哥,那婆姨屁股真大,又大又白,美滴很……”王直兴奋地比划着屁股的形状。 王桩连连点头:“难怪官上派人来了好几次劝她再嫁,屁股那么大,好生养咧,半年就能生个娃……” 顾不得鄙视这两个毫无生理知识的混蛋,李素蹲在河边恨恨地洗着眼睛。 洁癖发作了,只觉得自己的眼睛刚刚看到了一大块白花花的板油,油腻得浑身不舒服。 洗了一会儿,李素终于觉得心里舒服一点了,慢吞吞走过来。 现在有件事很严重,必须马上弄清楚,唐朝人的审美观如果跟这俩货高度一致的话,李素决定干脆挥刀割了进宫服侍李世民去…… “你们觉得那婆姨好看?”李素瞪着他们道。 兄弟二人一齐点头,王桩鄙夷地看着他:“那么好看的婆姨,全被你毁咧,你个瓜皮。” “全村老少都觉得那婆姨好看?” 兄弟二人犹豫了,互视一眼,神情颇为惋惜,仿佛看到一颗蒙尘的明珠被人弃如敝履。 “如果全村人都觉得她好看,杨**何至于两年都嫁不出去?”王桩憾然而叹。 李素长舒一口气。 太好了,李世民还没来得及带坏大唐的父老乡亲…… 情不自禁朝长安城方向拱了拱手,李素充满诚意地山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将来娶妻一定要娶个苗条的,老爹若敢叫他娶体重高于一百斤的婆姨,必割鸡相胁,大家都不过了。 至于眼前这俩货…… “李素,你变了!”王桩瞪着他,目光充满了谴责。 “我变什么了?” “以前你最喜欢杨**的,每次看见她就脸红,半年前我们偷看杨**洗澡,还是你带的路……” 李素:“…………” 真想仰天喷出一口老血啊。 身体的前任主人到底是个啥品位。 ………… 三人在河边无聊地坐了一阵,李素看着远处西沉的夕阳,余晖洒在河面上,泛起一道道金色的光晕,村落里升起了袅袅的炊烟,伴随着几声狗吠鸡叫,还有一两声老牛的长哞,微风带着寒意掠过发鬓,冷冽中透着浓浓的生机。 李素凝视着粼粼的河面,嘴角悄然勾出了一道弧线。 哎呀,美滴很…… 一辈子就这么平平淡淡活下去其实也挺不错的,决定了,就这么活。 远远的,一位布履葛巾的老汉蹒跚行来,见到李素三人,老汉加快了脚步,走到三人面前,老汉二话不说,抡起巴掌就朝王桩后脑勺狠狠一抽。 “怂货,你弟在家浑身烫得吓人,你好意思在外面玩!” ********************************************************** ps:由于合同有问题,网站下周也不能安排推荐,老贼只好靠大家的帮忙将数据顶上去了。。。还请大家帮我一把。。收藏,点击,推荐票,一样都不能忘啊!! 第七章 天降横祸 (求收藏+点击+推荐票,顺手而已,手留余香,何乐不为?) 老汉是村中宿老,德高望重那一类,在村里很有权威,怎么称呼李素不大清楚,但老汉的一句话却令王家兄弟变了脸色。 “咋了么?我弟咋了么?老三还是老四?”王桩急得脸孔迅速泛了红。 这年头医学落后,小病小痛想痊愈都得一半靠汤药一半看天意,王家兄弟不能不急。 “老三,烧得厉害咧,身上还起了红点点,下午犯了病,俩怂货还不回去看看。”老汉怒其不争,又狠狠抽了王家兄弟两记。 王桩和王直也不反抗,任老汉抽得过瘾了,这才使劲跺了跺脚,顾不得和李素打招呼,拔腿便跑。 老汉目光不善地瞪着李素,李素朝他干笑,急忙行礼:“这位……爷爷,小子也跟去看看,告辞告辞。” “滚!仨孬货。” ………… 一路飞跑,李素喘着粗气来到王家,却发现$ ()王家院子外围满了人,村民们来了不少,人人面露惊惧之色,小心地对着王家院子指指点点。 李素心头一沉。 来了这么多人,又都露出这种表情,王家老三恐怕不是发烧感冒这么简单。 院子外并排站了几个村里的壮汉,将王家院子和围观人群隔开,一位杵着拐杖的老者无比威严的朝围观人群不停挥着手。 “散咧,都散咧!有啥好看?小心沾了病,想全村都死绝么?” 围观的乡亲愈加惊恐,人群又往后退了好几步。 王桩和王直比李素先到家,此刻却被人死死拉住,兄弟俩不停挣扎想要冲进家里,被老者一人一记拐杖打消停了。 “进去找死吗小混帐,老老实实待在外面,给你王家留个种。” 王桩通红的眼睛瞪着老者,带着哭腔道:“我爹娘咋了么?我弟咋了么?” 老者犹豫半晌,又扫了一圈围观的人群,这才缓缓道:“你弟染了天花……” 哗! 围观的乡亲们猛地往后退了好几丈,几个胆小的婆姨马上张大嘴嚎了起来,干嚎了两声便被自家男人一记耳光抽没声了。 老者脸色阴沉地看着王桩,不知是向兄弟二人解释还是向全村人解释,接着道:“今早你娘带你家老三到隔壁牛头村串门,下午回来时你弟就不对咧,全身发烧,脸上身上长红点,刚才牛头村传了消息过来,他们村里二十多人染了天花,你弟怕是也染上咧……” 王桩和王直眼泪顿时夺眶而出,挣扎愈发激烈,王桩扯着嘶哑的嗓子吼道:“我爹呢?我娘呢?老四呢?爹,娘——” 王家大屋里,传来一道颓丧的男声:“老大老二你们莫嚎,离家里远一点,天花要人命咧,你娘碰过老三,我碰过你娘,老三回家后又逗了老四,我们四个都可能染了病,不能出门害了乡亲,你们没事,幸好你们下午在外面玩,听赵爷爷的话,别回这个家,回不得,给我们王家留个种,今就离开村子去投奔你姑丈,以后好好过日子咧……” “爹,娘——”王家兄弟哭嚎着,使出浑身力气要挣脱出来冲进家,姓赵的老者大怒,一拐杖横扫过去,将兄弟二人抽得一趔趄,怒道:“把这俩怂娃绑了!” 王桩和王直很快被捆得结结实实,哭嚎不断,赵老头转过身朝王家大屋喊道:“王家当家的,你们高义,不祸害乡亲,乡亲都记你们的大恩,以后你家的屋你家的地都传给俩兄弟,年景再不好,村里一人一把粮也把俩兄弟拉扯成人,将来他们娶婆姨生娃,村里乡亲们包咧。” 屋里传来哽咽的声音:“谢赵叔和乡亲们恩义,我王家上下领了,家里俩小子就拜托各位乡亲照料,小子皮得很,来年闯了祸惹了事,还请乡亲们多多担待,来世做牛做马报答。” 赵老头阴沉着脸,重重叹了口气,转过身开始下令。 “叫个腿快的去县衙,跟官上说牛头村和太平村有了瘟灾,请官上赶紧派人来,再去长安城里请两位大夫,请人客气一点,说实话,莫要诳骗,大夫愿来就来,不愿来莫强请,还有,各家当家的都把婆姨和娃子领回去,谁都不准乱跑串门,敢乱跑拾掇不死!各家轮流安排几个人守在王家院外,谁敢接近往死里抽。” 老头在村里威望不小,说完后乡亲们纷纷将自家婆姨和孩子连打带踹的领了回去,另外有几个人拔腿便往村外跑,分别往泾阳县衙和长安城而去。 王桩和王直两兄弟被人抬走,兄弟二人嚎啕大哭,他们直到此刻仍不敢相信一个贫穷却温馨的家就这么突如其来的毁掉了。 鸟兽散的人群里,李素呆立不动,静静看着尘世里最卑微的人们刚刚经历过的生离死别,叹息,怜悯,恐惧,凄然……各种各样的表情里,一家人的离别已成了定局。 耳朵被人使劲揪了一下,接着屁股被人不轻不重踹了一脚。 李素回过头,却见老爹李道正恶狠狠地盯着他。 “怂瓜皮,还瓷楞着做甚?赶紧滚回家去,敢乱跑打断你的腿!” 李素指了指被人抬走的王桩和王直:“王家兄弟他们……” 李道正阴沉着脸,抬眼瞥了一眼,叹了口气道:“王家兄弟先住你赵爷爷家,等瘟灾过去再说,王家啊……算是毁了。” 扭过头又看了一眼王家大屋,听着里面传来若有若无的哭泣声,李道正目光清冷中透着几许怜悯,像看着一座孤坟。 ************************************************************ 灾难就这样毫无预兆地降临了。 不到五日,天花很快传染了泾阳县五个村子,并且有继续蔓延的趋势。 县令急得跳脚,一边请大夫一边向朝廷奏报,泾阳县离长安城只有六十多里,瘟疫的消息四散,长安都城一百零八坊的百姓全部陷入恐慌之中,朝廷的动作很快,太医署一位太医令两位太医丞领着太医署四十多位医生,带着满车的药材出城下乡,同时金吾卫也派出了一位将军领军出城,将泾阳县各村之间隔离开来,禁止任何人进出。 比瘟疫更可怕的是恐慌和流言,它们比疾病更令人崩溃。 泾阳县各村乡亲害怕了,拖家带口往村外逃难,逃到哪里根本不在乎,重要的是离开魔鬼地狱般的家乡,保住一家老小的命,哪怕当流民当乞丐也认了。 村口被金吾卫的将士们牢牢看守着,村民们想出去根本行不通,领兵的将军含着泪下令棍棒驱赶村民,县令跪在将士们身后,边哭边向乡亲们磕头赔罪,请村民各守其家,勿使瘟疫蔓延愈盛。 痛苦的,感人的,悲伤的,无奈的,一幕幕在长安都城外上演着。灾难像阳光下的镜子,将人心照得雪亮透彻。 第八章 妖孽横生 (求收藏求推荐票。。。没有推荐的日子,只能靠大家帮忙了。。谢谢!) 医疗落后的大唐,对疾病和瘟疫的控制是很无力的,很多时候要靠天意,靠运气,甚至靠鬼神,每逢大灾大变,皇帝只能领着大臣们祭天罪己,“诸罪即加于朕一身,勿伤百姓子民。” 当天花蔓延到长安都城边沿时,长安城的民心已然动荡不安了,东西两市商铺关门歇业者十居其六七,坊间商户和百姓纷纷带着妻儿投奔外地亲友,坊官武侯们好言尽劝,仍无法遏制百姓们对死亡的恐惧。 商铺歇业,工坊停工,城中贼盗劫掠之事频发,粮价徒然高升……由天花引出的一系列连锁反映越来越严重,李世民终于意识到这场瘟疫的可怕,连夜召集文武大臣于太极宫问对,三省六部官员通宵达旦,忙着处理一件又一件突发事件,整个朝廷陷入一片紊乱的繁忙中。 ………… 李素被禁足了,不仅是他,全村都禁了足,乡亲们惶惶然守在自己~~的家里,每家仅剩的一点点粮食用来维生,一家人围坐在屋里恐惧又警惕地环视着熟悉的周围,仿佛在提防一个看不见的敌人的暗算,无援的绝望渐渐吞噬着原有的一切温馨与美好。 十年前,贞观元年,东/突厥的颉利可汗领着十万如狼似虎的草原将士连克大唐雄城无数,一直打到离长安城只有六十里的泾阳县,兵锋直指大唐都城,毫无人性的东/突厥军士在泾阳烧杀抢掠,男人被屠戮,妇人被凌辱。 在那个最艰难困苦的时候,泾阳县十里八乡的乡亲们也从未像如今这么恐惧过,关中汉子和婆姨都是血性的,面对敌人近在咫尺的屠刀,汉子们扔下锄头入了府兵,婆姨们领着老小躲进了深山,男人们为保家国,女人们为保自家汉子一脉烟火,大家都豁出了性命,咬牙撑过了那次劫难。 关中人永远不害怕看得见的敌人,大家都是俩胳膊俩腿,一刀戮进胸膛喷出来的血也是同样的红色,然而,看不见的敌人呢? 李素其实也很害怕,活了两辈子不见得身体比别人强,染上天花该死还得死。 李道正每天坐在门槛上,阴沉着脸注视着自家院外那一片空旷无垠的良田,眼看快开春了,麦子下种的时节越来越近,然而该死的瘟疫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蔓延开来,耽误了春播,就算瘟疫过去了,这一年大家吃什么? 李素躺在床榻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眠,脑海里不停回响着王家爹娘绝望的哽咽,还有王桩王直被乡亲强行绑走时痛彻入骨的嘶吼,一幕幕灰暗的悲凄的画面反复涌现,温馨美好的田园生活被瘟疫全然毁殆。 这不对,不应该是这样。 该死的瘟疫已严重破坏了李素打算在村里平静过完一生的计划。 意料之外的变数应该解决它,扭转它,让事态重新回到既定的轨道上来。 上一世似乎在什么电视频道听说过天花这东西,当时纯粹以娱乐的心情随便看看,过后便全然忘记了,该死的天花用什么治来着?有个英国人怎么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似乎……用母牛?母牛的什么?好像是某个很羞羞的地方,然后呢? 零乱如麻的记忆被分拆成一个又一个不连贯的碎片,李素拧着眉竭尽全力的回忆,拼凑,想得头都痛了,仍不得其果。 院外一阵喧天的锣鼓声打断了李素的回忆,李素睁开眼,从床榻上坐起身,心情有些愠怒。 正想到关键时,谁在外面吵?这种时候还有心情敲锣打鼓,作大死吗? 李道正匆匆冲进屋内,语气兴奋地催促:“怂娃快起来,村里来和尚咧,快跟我去拜菩萨,拜了菩萨,瘟神就不敢祸害咱咧……” 李素瞪大了眼睛,很无语。 我一个活了两辈子的人都办不了天花,和尚念几句经就能解决?民智啊,民智啊! 李素哼了哼,正待拒绝老爹的盛情邀请,抬眼一看,老爹眼中杀机翻涌,藤条在老爹庄严的宝相外如降魔法器般若隐若现…… 李素忽然悟了,他觉得去拜拜菩萨也挺不错的,至少比挨藤条的滋味好。 *********************************************************** 每逢时乱出妖孽,这话果然一点也不错,和尚也是妖孽,趁火打劫的妖孽。 三个光头盘坐在土坪中间,垂头敲着木鱼,嘴里喃喃不知念着哪一篇经文,严肃的神情透着几许悲悯,为生灵向西天菩萨祷念求情。 和尚背后跪了一大片,这几日吓得在家里一步不敢动弹的男女老少全出来了,李素甚至看见了王桩王直两兄弟,两眼又红又肿,神情木然地跪在乡亲们前方。 李素心头一酸,尽管只和他们接触了一个下午,但他还是将王家兄弟当成了朋友。 莫名来到这个年代,李素太孤单,太需要朋友了。 “爹,王家咋样了?”李素悄悄地问旁边的李道正。 屁股被踹了一脚,李道正压低了声音怒道:“拜菩萨要心诚!胡咧咧个啥!” 沉默了一会儿,李道正忽然沉沉叹道:“老三死咧,老四听说也开始发烧了,他爹娘倒是没事……” 李素的心情愈发沉重,直起身看着前面木然拜佛的王家兄弟,背影是那么的萧瑟颓丧,连李素都能清晰的感觉到那种痛入骨髓的丧亲之殇。 拜佛的人群跟随着和尚的动作,和尚叩首时大家跟着叩首,和尚念经时大家老老实实跪着不动,其间还夹杂着婆姨们压抑的抽噎声。 不知跪了多久,和尚们终于站起身,长宣了一声佛号,然后闭目不动。 村中宿老赵爷爷立马双手捧上一个托盘,上面盖着红绸,和尚面无表情揭开红绸,十来贯铜钱静静躺在托盘上。 “村里老少都凑过了,只剩这么一点咧,愿奉给师父们做香火……” “阿弥陀佛,施主错了,出家人贪嗔皆消,要钱财何用?钱财是敬奉给菩萨的,是为积今生功德,是为消前世孽业。”一个泛着油光的微胖和尚义正严辞地纠正道。 赵老头连连点头陪笑:“是是,老汉错咧,是给菩萨的,给菩萨的……” “不是‘给’,是‘敬奉’!”和尚很认真的再次纠正,典型的轻微强迫症患者。 “是是是。” 胖和尚朝旁边一斜眼,另一名矮和尚立时将托盘接了过来。 钱财落袋,现在到了**的时候了。 胖和尚垂头默诵了几句经文,然后指着前面神台上堆满了香灰的香炉道:“贫僧师兄弟三人不畏瘟灾,不辞劳苦,更耗尽毕生功法为太平村民祈福请寿,这炉香灰已被我师兄弟功法加持,赵施主可分予村民乡亲们,和水拌匀服下,天花之祸,五日可消。” 赵老头大喜,连连道谢,身后村民们哭着向和尚们磕头,一幅僧俗鱼水一家亲的温馨画面。 满坪村民磕头道谢之时,李素趁老爹不注意,悄悄退出了跪拜的人群,闪身躲到一个草垛后面,听着三个和尚妖言惑众,李素重重发出一声怒哼。 “哼!” 很奇怪,草垛丛里居然有回音…… 前世北京天坛皇穹宇的围墙是著名的回音壁,难道关中汉子堆草垛无意中也造出了回音壁? “哼!”李素又哼了一声,纯实验性质。 “哼!” 神同步…… 难道菩萨显灵了?见有凡人不爽他,于是特意下凡来报复他,其报复的方式就是反哼回去? 哪位菩萨这么无聊…… 李素顺着声音寻去,绕过两堆草垛后,终于看见了这位无聊的菩萨——也许不是菩萨,至少菩萨不会束发盘髻,不会戴一顶扁平的混元帽,更不会穿一身青蓝色的道袍…… 第九章 试治天花(上) (求收藏,求推荐票!!!!!) 竟然是位道士…… 李素瞬间明白了,道士哼的不是他,而是和尚,佛与道永远是宿敌,大家干的都是蛊惑人心骗香火钱的技术工种,工种相同自然是竞争关系,世上的傻子就那么多,你骗了一个,就意味着我的锅里少一个,焉能不为宿敌? 眼前这位道士扮相还是很不错的,慈眉善目,满头银发,虽满脸皱纹却仍红光满面,显然保养得很好,此刻道士怒容满面,眼睛瞪着坪里那三位正在给村民消灾灌香灰水的和尚,显然他的怒气并非冲李素而来。 李素楞了一下,他不太明白道士发怒的原因,是因为和尚愚弄村民,还是……和尚抢了他的生意? 对宗教,李素向来敬而远之,这类人招惹不起,佛与道都一样。 于是李素远远地朝老道士行了一礼,算是打过招呼,接着又潜回坪里。 和尚的消灾工作已进行到尾声,不少村民领到了一小撮香灰(,毕恭毕敬如同捧着祖宗牌位似的将它捧回家去,脸上纷纷洋溢着喜悦的笑容,似乎消弭天花之祸只在弹指之间。 李素无法指责他们的愚昧,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自己和他们一样从小生活在这个封闭的小村里,没读过书没受过教育,老一辈人整天说一些神神怪怪的传说或经历,拜菩萨时自己怕是表现得比他们更虔诚,领到香灰后比他们喝得更干净。 人群三三两两散去,王桩和王直俩兄弟仍木然地站在坪中,眼中露出少年郎不该有的迷茫和悲伤。 李素上前拍了拍他们的肩膀,王家兄弟看着他,眼圈又红了。 “老三去了,你们节哀,不管怎么说,日子总还要过下去。” 王家兄弟沉默点头。 “现在有空没?你们跟我走一趟。”李素接着道。 “去哪儿?” 李素没回话,朝俩兄弟打了个手势,俩兄弟默默跟上。 三人绕过坪边的草垛,李素径自在前面走,边走边道:“你们相信我吗?” “信。”王家兄弟异口同声,大家是发小,信任是完全无保留的。 李素斟酌了一下,语速放得很慢,说出的每个字似乎都像承诺一般很用力。 “可能……我是说‘可能’,我有办法对付天花,别信和尚,给你们的香灰除了拉肚子,基本管不了别的事。” 王家兄弟还没表态,草垛旁又传来一道惊疑的声音。 “咦?” 李素朝旁边瞥了一眼,又是那个老道士,显然他刚才听到了自己的话,一双慈目充满惊讶和怀疑的盯着李素。 李素没理他,带着俩兄弟继续往前走。 “李素,你说真的?真的能治天花?”王桩忽然从后面死死拽住了李素的胳膊,拽得很用力,李素的胳膊顿时感到一阵钻心的痛,抬眼愠怒地瞪着王桩,却见两兄弟脸颊不知何时布满了泪水。 李素叹道:“我说的是‘可能’,这事我不能承诺,但应该值得试一试。” 老道士三两步奔到李素跟前,道:“小娃娃,你莫诳人,真能治天花?” 李素有点不耐烦了,这些人都什么毛病,耳朵自动过滤他们不想听到的关键词,这样下去大家怎么沟通? 斜着眼瞥了一下老道士,李素朝他行了个纯粹的晚辈礼,然后领着王家兄弟继续走,至于老道士的问题,李素选择了无视。 对陌生人,李素有着非同一般的戒备心。 老道士心胸很豁达,见李素冷淡以对,也不生气,微微一笑,捋了捋颌下飘逸的白须,不急不徐地跟在李素三人后面。 李素有点烦了,又发作不得。 这年头对“尊老”俩字还是很看重的,敢对老年人不尊敬,周围的人将会自动把他划入“败类”那一类,而且很难翻身。 ………… “李素,我家老三死咧,老四也快不行咧,你真能治天花吗?真能治吗?真能治吗?”王桩一路上不停的问,语气很急促,而且带着哭腔,翻来覆去的只问这一句,仿佛中了一种名叫“复读机”的天下奇毒。 老道士一直跟在李素后面三丈远,不慌不乱如闲庭信步,看来他对李素的好奇心不小。 俗话说好奇心害死猫,也不知道老道士怎么活到这把年纪的…… 一行人往村东头走了一柱香时辰,李素忽然停下,道:“你知道哪家有牛吗?母牛。” 王家兄弟楞住了,沉默许久,王桩脸色有点难看:“兄弟莫闹,这都什么时候了……再说牛那么大,私下宰了官上要问罪咧,过些日子瘟灾过了,我们给你偷条狗宰了吃……” 李素气得踹了他一脚:“这种时候我跟你说吃牛肉的事吗?母牛!我要一头正在患天花的母牛!找不出这头牛,天花没法治!” 王桩挨了一脚立马变聪明了,脱口道:“胡家!胡家有头牛病咧,不晓得是不是患了天花……” “走,去胡家。” ********************************************************* 胡家大门紧闭,门口两尊石狮子也跟得了天花似的愈发没精神。 敲门,半天没人开,里面传来胡管家不满的嚷嚷声:“都甚时候咧,还在外面跑,胡家不迎客,莫把天花传进来,滚滚滚!” 很不友好,但可以理解,灾难来临时每个人都是脆弱的。 同时李素也希望胡家能理解他,因为他还是打算进胡家的门,哪怕进门的手段不怎么光明正大。 正门不能进,只好走侧门,侧门更方便,大户人家的牛圈一般都是设在后院的。 众人绕到胡家的侧门,门上一把如意铁锁,冷冷地扣在门环上。 李素为难了,下意识瞧了瞧一直跟着他们的老道士。 “这位……道士爷爷,会撬锁吗?”李素行礼,陪笑。 老道士呆了呆,然后摇头。 “会穿墙术吗?” 老道士连头都懒得摇了,老脸微微发红,不知是羞愧还是酝酿怒火。 “会画破门符吗?” 老道士:“…………” “会飞吗?” “…………” 李素的脸色有点不好看了,活到这把年纪,老道士难道没有反省过自我价值何在?夜深人静之时不觉得空虚,觉得冷吗? 李素斜睨了老道士一眼,再没说一句话,路边折了一根草茎,塞进锁眼里,开始撬锁。 老道士气得浑身直颤,虽然李素这竖子什么都没说,但最后看他的眼神分明像在看一个废物,而且是老废物。 “怂瓜,给老道爬开!”老道士抢身而上,一把推开李素,然后抬腿朝着胡家侧门狠狠一踹…… 轰! 侧门被踹开,奄奄一息地横在一边。 巨大的声响惊动了胡家人,胡管家气急败坏闻声而至。 “谁?谁破我家的门,想吃官司么?” 老道士狠狠甩了一下袍袖,挺起胸道:“贫道,孙思邈!” 第十章 试治天花(下) “贫道,孙思邈!” 话音刚落,后院里顿时一片膝盖中箭的声音,扑通扑通几下,胡家的管家和仆役跪了一地,连王家兄弟也跪下了。 “孙老神仙!真是孙老神仙!”胡管家呆滞到惊喜,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孙思邈,目光很狂热,狂热程度无异于赤手活擒了一只野生原生态奥特曼…… 李素没跪,不过他也惊呆了。 药王孙思邈?没想到在贞观年间遇到的第一位名人竟然是他! 很显然,这位绝非骗财的老神棍,更不是一无是处的老废物,这是一位名不虚传的老神仙,传说活到了一百零二岁的人瑞,更令人敬仰的是他的为人和医德,以及高超的医术和淡泊名利的胸怀。 李素呆呆地看着孙思邈,这一刻他也有跪下的冲动,跪下求老神仙保佑他……发财? 院子里跪满一地,孙思邈神情不善,朝李素重重哼了一声,显然对李素这竖子很不满,然后板着脸,朝院里跪拜的众人道? :“跪什么跪,都起来,起来!见人就跪,哪里学来的毛病。” 指了指敬畏到极点的胡管家,孙思邈道:“你家有病牛?” 胡管家愈发高山仰止:“老神仙普度众生,连畜生也度上了,实在是功德无量……” “闭嘴,贫道只医人,不懂医兽,这个怂娃说他会,你问他去。” “啊?”胡管家目光很快转移到李素身上,明显由崇敬变为怀疑:“李家小子,你又想做甚?” 李素瞥了孙思邈一眼,苦笑道:“今日与王家兄弟说起天花之事,顺嘴胡说了几句,没想到这位道士爷爷听到了,于是……” 孙思邈很不耐烦地打断了他:“人命关天的时候了,还扯这些废话做甚?赶紧把你家病牛牵出来,快点!” 胡管家直着眼在孙思邈和李素身上游移许久,终于决定顺从老神仙的话,转过身牵牛去了。 李素横移了几步,走到孙思邈身边,朝他施了一礼,陪笑道:“小子有眼不识泰山,刚才得罪了老神仙,还请老神仙莫与小子计较……” 孙思邈哼了哼:“罢了,贫道与你这小娃子计较做甚?只要你真对天花有办法,贫道便代天下苍生给你磕头又如何?” “不敢不敢,老神仙折煞小子了……话说,老神仙您只顺耳听到小子胡说几句便如此相信小子?” 孙思邈气笑了:“你一嘴上无毛的怂娃,何德何能让贫道信你?实在是贫道对这天花束手无策,病急乱投医了,你说有办法贫道便姑且跟来瞧瞧,跟了你一路你以为贫道很闲?” 李素咧嘴干笑两声,这时胡管家已牵着一头牛慢悠悠的过来了。 牛的精神看起来不大好,懒洋洋的耷拉着脑袋,嘴里不停咀嚼着什么,一双大眼扫了扫众人,又毫无兴趣地垂下头。 李素蹲下身,看了看牛的腹部,嗯,果然是母牛,而且乳/头处长了几块疮斑,都已经发了脓,黄黄的,有点恶心,确实是一头患了天花的母牛。 孙思邈也在李素身边蹲下,斜眼瞥着李素:“小娃娃,你说说,怎样用母牛治天花?” 李素苦笑道:“老神仙,小子从始至终没说过一定能治,只是试一试而已,瘟疫已如此严重,岂小子一人之力能为?” 孙思邈点点头:“倒也是实话,虽是少年郎,也不算狂妄,且说说,你打算如何试?” 李素指着母牛的乳/头周围那几块发了脓的疮斑,道:“这头牛也患了天花,但是牛的抗体和免疫力比咱们人类要强很多,虽然天花都是同样的,但牛经过自身的抵抗和免疫之后,已能产生一定的免疫能力,所以天花对人来说是至死之疾,但对牛来说,却鲜见死亡……” 孙思邈一脸茫然,茫然中甚至带着几分……羞愧? 好多听不懂的新词儿,但是……好厉害的样子。 孙思邈对学问,特别是对医学上的学问很较真,闻言抬头看着胡管家,问道:“这头牛病了多久?症状如何?” 胡管家一直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李素,他可以说是看着李素长大,然而此刻李素这种高深渊博的模样,却从未见过,这小子的性情……似乎比以往大不一样。 见老神仙垂问,胡管家急忙恭敬地道:“病了十来天咧,没啥别的,就是没精神,吃得也少,十里八乡很难找到兽医,主家打算再过十来天便报备官上把它宰咧。” 孙思邈点点头,没再理胡管家,继续观察那头病牛。 李素指着母牛的乳/头处接着道:“咱们人身上若是哪里溃烂了,便有发脓的现象,待到脓疮拔除,溃烂的那块地方也会慢慢痊愈,其实畜生也一样,老神仙请看,这头牛的乳/头处正在发脓,正是体内免疫系统抵抗病毒的结果,经过牛身体内的抵抗后,发出的脓汁里面带有天花病毒,但又跟天花病毒不一样,因为脓汁里面还有抵抗天花病毒的抗体,小子要的,就是这脓汁,它很重要,把它涂在人的伤口上,不但可以预防天花,而且还可以治……治……” 李素说着说着,语速越来越慢,脸色却不由自主地苍白起来。 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前世对天花了解得太少,因为那时天花已基本绝迹,现代人没有谁刻意记得这种已绝迹的病,只听说种牛痘有效,但究竟是能治还是只能预防,李素真的不清楚,直到此刻看到病牛,前世那些零碎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渐渐拼凑出一个连贯的整体,这时他才惊觉,种牛痘只能针对还未染上天花的健康人群,却救不了已出现天花症状的病人。 苍白的脸上,一颗颗冷汗缓缓滑落,李素只觉得自己辜负了王家兄弟,辜负了王家老四。 所有人的目光仍投注在李素身上,孙思邈拍了拍他的肩,不满地道:“继续说呀,发什么楞!” 一旁站着的王桩王直急得直跺脚,众人包括胡管家都情不自禁催促起来。 良久,李素站起身,眼圈微微发红,转头看着王家兄弟,忽然朝二人鞠了一躬。 “对不起,我只能保证让未染上天花的人此生不会再染,但已经染上天花的,我没有办法,对不起,我只能救你爹娘,救不了老四。” 王家兄弟懵了,眼泪如泉般涌出,王直年纪小些,索性咧开大嘴嚎啕哭了起来。 王桩是老大,此刻虽心痛,却也决绝,用袖子使劲擦了一把眼泪,重重地道:“老四命不好,我们认了,这种时候能救一个是一个,求你想办法救救我爹娘,我爹娘还没有染上天花,他们还有救,只要爹娘活着,这个家毁不了。” 一旁的孙思邈神情却激动起来,多年行医济世,对生死早已淡漠,他关注的是另一个重点。 “小娃娃,你莫诳贫道,未染上天花的果真有办法让他们一生不染?是真的吗?” 李素心乱如麻,敷衍般点点头。 孙思邈点头:“死生之大事,任何治法皆须病理辨证,检验之后才能对症下药,我等且为天下苍生一试,若是有效……” 孙思邈顿了顿,看着李素道:“若是有效,小娃娃,你可受天下苍生一拜!” 第十一章 活体实验 (求收藏+推荐票!!榜单上占个名次很不容易,大家切切不可忘记。。) “受天下苍生一拜”,这是个很吓人的话题,抛却知识产权之类的不提,李素所做的只不过是将牛身上的脓涂到人身上而已,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都能受天下苍生一拜,可见唐朝的人才多么的匮乏。 孙思邈是个很谨慎的人,临床实验是必须有的,李素对这种严谨的科学态度表示赞赏,至于谁有胆子当实验品……反正李素没这胆子,尽管理论是他提出来的,但,牛身上的脓汁多脏多恶心啊,李素决定不动声色,看有没有傻子跳出来当活体实验品。 “我先来!”王家兄弟异口同声,王桩动作飞快冲进胡家后院厨房拎了把菜刀,挽起袖子扬起刀,那决绝的眼神和凌厉的刀势,似乎有把自己胳膊剁下来的架势,王直神情遗憾且艳羡,为自己慢哥哥一步而扼腕叹息。 “住手!你想自残啊瓜皮,只要往手臂上轻轻划一下,出血就行,用那么大的劲做甚?”$ ()李素赶紧阻止了他,顺便朝王桩的屁股上狠踹了一脚。 孙思邈没吱声,目光仍带着些许怀疑的瞥着李素。 很显然,老神仙没打算当活体实验品,毕竟大家不算太熟,孙思邈也没伟大到把自己的老命交代在陌生人的几句话里,一个活到快八十岁的老人家,别的本事或许稀松,但保命的本事一定很精湛,否则也活不到这把年纪。 王桩迟疑了片刻,似乎对不能剁下胳膊有些不满,担心做事不用力会降低成功率,犹豫之后还是决定听李素的话,暂时放过自己的胳膊一马。 一刀划过,粗糙黝黑的胳膊顿时冒出了殷红的血液,这一刀还是划得有点重,鲜血如泉水般汩汩直流,王桩满不在乎地龇牙,非常英勇地挺起胸,显示自己是条好汉。 李素看得直皱眉,那把菜刀洗都没洗就往自己身上划,真脏……过几日王桩费尽辛苦战胜了天花,结果莫名其妙死于破伤风,墓志铭上该如何写才能为这个冤死的少年留点面子不至于贻笑千古? 胡管家和一众下人将母牛死死摁住,不让它挣扎,李素呆立院中不动,朝王直挑挑了眉,示意他去挤脓汁,反正这种事李素不愿意干。 十五岁正是知**而慕少艾的年华,偷看寡/妇洗澡倒也罢了,再去蹲别人家的牛棚,对一头无辜而纯洁的母牛动手动脚,在它的乳/头上挤来挤去做各种猥琐的动作……这话传出去不知会恶心李素多少年。 王直无所谓,很快取了一点脓汁出来,按李素的吩咐,将脓汁小心而缓慢的涂抹在王桩胳膊的伤口上。 孙思邈一直静静的看着,花白的眉毛皱得紧紧的,不知在思索什么。 等到王直做完这一切,孙思邈沉声道:“小娃娃,这就完咧?” “完了,接下来等临床反应便是。” “临床反应?嗯,倒也贴切,会有啥反应?” “四五日内,会有发烧,头晕,身上长红点等反应,跟天花的症状一样,但程度很轻,而且绝不致命,四五日后症状全消,那时王桩身上便有了天花抗体,这一辈子也不会染上天花了……” 孙思邈的目光露出几分兴奋:“果真如此?小娃娃,人命关天的大事,你不可胡说。” 李素无奈地看着他:“老神仙,这是积功德的事,小子敢开玩笑吗?” 孙思邈仔细观察了一下王桩的伤口,点点头:“四五日后若是这小娃娃平安无事,这事算是成功一大半了……” “小子对结果很有信心,现在难的是牛痘的接种问题,要搜集十里八乡所有患了天花的母牛,以及劝说乡亲们接种牛痘,这些事小子可做不来,只能仰仗老神仙了。” 孙思邈仔细观察着伤口,漫不经心挥了挥手:“这些都是小事,太医署的太医令刘神威是贫道的徒弟,贫道让他上奏朝廷,请陛下下旨调用长安城附近的病牛,此事动用官府的力量后,行之并不难。” 很好,李素放心了。 他不介意解救劳苦大众,前提是别让自己太操劳。 做完了这一切,李素在胡家后院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得很仔细,连指甲缝都不放过,胡管家默默在身后注视着他,脸颊直抽抽,不知在心疼胡家的水还是嫌弃这怂娃的洁癖。 所有人都盯着李素,事情虽然做完了,但大家心里仍不踏实,毕竟一个黄口小儿说的话,可信度实在低得不可想象。 李素没管别人什么想法,仍低着头仔细的洗手,洗得差不多了,举起自己的双手朝着阳光……开始鉴赏。 白净,嫩滑,修长,如白璧般无暇……这注定是一双要发财的手啊。 李素静静看着自己的手,痴了。所有人都在背后静静看着李素自恋,也痴了。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终于在自恋中清醒,目光仍未离开自己的手,嘴里却道:“王直,回去后把你家的窗门都打开,让家里空气流通,被褥枕头什么的都拆下来洗洗换换,别乱给老四用药,天花致命,但不是绝症,仍有一定的存活率,碰碰运气说不定你家老四还有救,只不过以后脸上可能会有很多麻子,更坏一点说不定会失明,痴呆,瘫痪等等,总之,尽人事听天命吧,活着比什么都好。” 李素说完将王直扯过来,掀起他的衣衫内面擦手,然后朝孙思邈等众人行了一礼,转身便走…… 孙思邈捋了捋白须,又看看李素,急走几步和李素并排而行。 “小娃子,贫道还未曾问你大名。” 李素急忙行礼:“小子姓李,名素,太平村的村民。” “李素……贫道记住你了,小娃子,跟贫道仔细说说,啥叫‘抗体’?啥叫‘免疫力’?” “…………” ********************************************************** 王桩被孙老神仙暂时隔离了,孙思邈放话出来,这几日要与王桩同吃同睡,日夜观察他的症状,若是真如李素所言,此法确能预防天花,老神仙将向朝廷全力举荐推行。 王桩答应了,李素觉得他乐观得过早了点,换了李素肯定不敢答应,跟一位医学痴迷者同吃同睡,更何况自己还是活体实验品,就不怕老神仙研究得太过投入,一时兴起半夜把他解剖了? 事态按李素计划的那样缓缓推行,李素感觉到这场祸及关中的瘟疫正在被自己慢慢扭转,一切都在缓慢地回到最初的轨道上。 不过有些事情还是超出了李素的意料。 王桩被孙思邈隔离,老二王直却偷偷回了家,二话不说朝爹娘的胳膊上划了一刀,爹娘大惊,待到王直将在胡家偷偷截留下来的牛痘给爹娘种上后,爹娘二话不说又把王直抽得奄奄一息,等待孙老神仙抢救…… ………… 第二天开始,王桩果然开始发烧,身上长出了红点,五日后,王桩体温恢复正常,身上的红点也渐渐消去。 孙思邈又惊又喜,急忙开始第二阶段临床实验,征得王桩同意后,将他和几位天花病人居于一室,每日同吃同喝同睡。 十日后,孙思邈向胡家借了一辆马车,又向胡家借用了一名家仆,带着他的亲笔信匆匆向泾阳县衙驶去。 第十二章 上达天听 李素从来不是悲天悯人的高尚者,和所有的普通人一样,有善良的一面,也有卑鄙的一面,心中从来不怀大慈悲,更没胆子做大奸大恶之事,有好处就上,见势不妙便溜,做了一件小坏事后总会给行乞的乞丐赏几块钱,然后一厢情愿认为善恶抵消不增不减,老天爷已原谅自己了,从来也不管老天爷是什么感受。 在前世,他普通得就像一粒尘埃。 解决天花对他来说跟慈悲没有太大关系,“慈悲”二字是给和尚准备的,李素做不到那么超然。或许心里对乡亲们隐隐也有那么一丝悲悯,主要却是为了王家兄弟和自己,这个年代对他来说太陌生了,王家兄弟已是他仅有的朋友,他不想失去朋友,如此而已。 李素只是李素,李素不是白求恩。 ………… 长安城,太极宫,甘露殿。 一位穿着明黄便袍,头未着冠的中年男子正坐在空旷的大殿方榻上,花白的头发挽成一个很精致的发髻,再用一根碧; 玉簪固定住,腰间系着一根九龙玉带,玉带由许多大小规格相同的白玉镶嵌成九条龙纹,脚底踩着一双明黄色的软底靴,其人身高约五尺,体态魁梧,肩宽腰圆,面色略黑,双目生威,额头和眼角堆挤出几条皱纹,厚薄适中的嘴唇紧紧抿着,他静静地坐在空无一人的大殿内,面无表情地看着矮几上一堆零乱的奏疏。 此人正是历经百战终成帝业,并一手开创出贞观之治的千古一帝,李世民。 大唐皇帝李世民五天没睡过一个好觉了。此时夜深,往常时候李世民早已安寝,然而这几日关中地区噩耗频频,令他彻夜难寐。 看似不起眼的小小瘟疫,谁都不曾料想竟蔓延得如此之快,快到朝廷甚至来不及做准备,它已席卷了长安城外十几个村庄,今日尚书左仆射房乔上奏,称天花蔓延之势愈烈,长安城外泾阳县已有八百余人因天花而亡,更坏的消息是,天花已渗透进了长安城内,今日城内长乐坊坊官上报,坊内有三户百姓人家莫名发烧,经诊断后已确定染上了天花。 此消息迅速在长安城中扩散,城内官员百姓人心惶惶,动荡不安,繁华似锦的都城长安如今家家闭户,商铺歇业,街上空寂无人,出城逃瘟避难者数不胜数。 李世民现在心乱如麻。 瘟疫不仅仅是瘟疫,当它严重到脱离君臣掌控时,它便是大唐皇权不共戴天的敌人,它带来的不仅仅是百姓的死亡,也给这清平盛世带来毁灭性的连锁反应,百姓连家门都不敢出了,何人做工?何人种地?何人经商?当百姓们失去了安逸平稳的生活,谁还会颂扬皇帝的恩德? 更令李世民火冒三丈的是,街头坊间已有了一些恶意的声音,说是天子不修德故而惹怒上天,引来天罚,加罪于无辜百姓。 坊间长舌之人的流言没敢说透,但全大唐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大唐武德九年六月,李世民发起玄武门兵变,弑杀手足兄弟,逼迫父亲李渊退位让贤,以幼弑长,以子篡父,江山得来本就名不正言不顺,说来也是命背,李世民登基后,大唐几乎年年天灾不断,民间恶意的声音也越来越大,李世民以圣明仁德天子自居,对那些恶意的流言只能暗怒在心,也不敢动辄杀戮。 这一次的天花瘟疫亦是如此,当瘟疫蔓延愈烈之时,坊间果然又老调重弹,天子得位不正,亏欠德行,却连累大唐亿万无辜百姓受苦云云…… 甘露殿内,李世民心不在焉地翻阅着奏疏,心情却无比纷乱烦躁。 天花!天花! 造反可以镇压,洪灾可以修堤,大旱可以挖井,然而,怎么偏偏是这该死的天花!全天下的大夫医者皆束手无策,朕能如何? 刀剑和皇威已失去作用,李世民忽然觉得一股深深的无力感袭上心头。 急促的脚步声在深夜的殿外长廊上回荡,李世民心头愈发沉重,仿佛压了一块重石般喘不过气来。 深夜里,如此急促的脚步,往往意味着又一桩祸事发生。 这几日心中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李世民只觉得自己快崩溃了,听到脚步声,心中的怒火徒然直冲脑门。 殿门外,一道战战兢兢的身影跪下,却是一名宦官。 “启奏陛下,尚书省急奏……” 李世民爆发了,狠狠拍了一下身前的矮几,大怒道:“又是哪里出了祸事?每日不是瘟疫就是急奏,朕的大唐难道天人共谴,竟无一可取乎?” “滚!给朕滚远!今日朕一个字都不想听了!” 宦官吓得身如筛糠般抖了起来,额头汗珠滚滚而落,心念电转,壮起胆子道:“陛……陛下,这份急奏不,不是坏消息,是好事呀……” “好事朕也不想……慢着,好事?什么好事?”李世民回过神了,眼中缓缓升起一缕希望的光芒。 “陛下,尚书省接到泾阳县令急报,言称孙思邈孙老神仙已在太平村找到了一位能克制天花之人……” “什么?”李世民呆立片刻,随即面露狂喜,当下顾不得君王仪态,三两步跑到宦官面前,面目狰狞地瞪着宦官:“再说一次!孙思邈找到克制天花的法子了?” “陛……陛下,不是孙老神仙发现的,而是泾阳县治下太平村的一位村民发现的,孙老神仙亲自验证过,此法对天花有效,可使未染上天花者一生不染此瘟病……” 李世民喜悦的神情渐渐古怪起来:“孙老神仙都未能找到克制之法,却被太平村的一个村民找到了?” “正是,此村民姓李,名素,泾阳县令奏报上说,孙老神仙对此子多有褒扬之辞……” 李世民浑不在意地挥挥手,多日阴霾的心情此刻终于放晴,至于李素是什么人,对一位掌控千万子民的皇帝来说,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都城长安的动荡人心终于可以安定了,朝堂和民间种种不利的传言可以平息了,而他的皇位也重新稳固了。 一个籍籍无名的村民,解决了李唐帝国一次大危机,挽救了关中万千子民,是大功德,也是大喜。 “国之大喜,焉能不论功而赏?下旨,召三省六部官员立刻入宫朝会,孙思邈心忧社稷,以老迈之身亲赴疫区,解万民于倒悬,虽无功却有劳,老神仙曾经三辞为官,朕不勉强,赐万金,帛百匹,泾阳县太平村村民李……李……” 宦官小心翼翼地提醒:“李素。” “李素为我大唐立此大功,此功非爵而不能赏也,钦封泾阳县子……”李世民神情兴奋,滔滔不绝,语速快如连珠炮。 宦官面颊抽搐几下,见李世民兴奋得不能自已,宦官欲言又止,躬身应是。 李世民心细如发,发现宦官神情不对,顿时停下来,皱眉看着他:“你有话说?” “奴婢不敢,奴婢无话。” “赐尔无罪,快说。” 宦官冷汗潸潸,犹豫片刻,终于道:“启奏陛下,那太平村的李素,今年才十五岁……” 李世民睁大了眼睛,吃惊地道:“十五岁?这……竟有这等本事?” 随即李世民很快明白了宦官的意思,叹了口气,神情不知是遗憾还是喜悦,苦笑摇头道:“英雄出少年啊,朕老了……十五岁,尚未行冠礼,封爵殊为不妥,怕是朝中非议颇多,少年成名,木秀于林,封爵是害了他,改一下旨意吧,特擢李素为太医署医正,专授克治天花之法,另赐万金,良田二十亩。” 第十三章 药王问道 孙思邈留在了太平村。 对孙老神仙的决定,李素表示很……嫌弃? 他越来越觉得这位仙风道骨的老道长很烦人,好像路边捡到了金子似的,一个劲的围着这块金子转悠,而且态度很霸道,规定他提问题时金子必须回答他,否则便是不尊老,不礼貌。 勿用置疑,李素就是那坨被他捡到的金子,实在是时乖命蹇,点背不能怪社会…… 由此可见,和尚和道士果然惹不起,李素就是一个典型的惹到他们的下场。 阳光很舒服,唐朝的空气比前世不知好了多少倍,李素和孙思邈慢慢走在乡间的田埂上,清新自然的空气里,飘散着一丝淡淡的人间烟火气。 这么好的天气,实在应该坐在院子里,泡上一壶茶,捧着一本书,舒舒服服地享受冬日里难得一见的和煦阳光,而不是跟一个快飞升的老头扯一些无聊至极的闲话。 然而,孙思邈似乎很认真,未将二人之间的话题当成闲聊,李素[ 每回答一句,孙思邈总要沉默片刻,嘴唇喃喃蠕动,好像将他的每句话背下来似的。 “‘细胞’此物……贫道闻所未闻,呵呵,小娃娃,莫非你故意捏造出来诳骗贫道的?”孙思邈捋着飘逸的白须,笑得仙气缭绕。 “小子确实在胡说八道,老神仙莫往心里去,村西头还有两户人家要种牛痘,老神仙,他们需要你……”李素的目光充满了哀求,哀求老神仙放过他,干什么都好。 类似把他支远赶走的明示暗示,李素大概说了七八次,每次都被老神仙轻松推回来,很神奇,唐朝可能已经有了太极拳。 果然,孙思邈漫不经心地挥挥手:“无妨无妨,太医署在太平村派驻了四位大夫,种牛痘这么简单的事,用不着贫道亲自出手……” 伸出仙腿,老神仙不轻不重踹了李素一脚:“问你怎么不答话?小小年纪没个礼数,不是敷衍以对便是揣着把贫道赶跑的心思,肚里装着济世苍生的好货就赶紧全拿出来,今生修好功德,下世投个好胎,藏着掖着怎么对得起你的学问?” 见老神仙脸色有些不善,李素叹了口气,瓮声瓮气道:“‘细胞’是个很微观的东西,‘微观’懂吗?刺破手指,挤一滴血出来,肉眼是瞧不出究竟的,但若用显微镜放大百倍千倍……‘显微镜’您也不懂吧?老神仙,我们真的有代沟……总之,人体是个很玄妙的机体,哪怕是一滴血,里面都含有各种元素,红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等等,人的身体有了什么病变,只从一滴血里便能发现许多端倪……” 孙思邈眉头紧蹙,陷入了沉思,良久,缓缓点头:“小娃娃,你说得太玄,从未见过的东西,贫道不敢下定论,不过你说的道理贫道倒是略有所悟,佛家曾言‘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其道理应该类似于你说的‘微观’,是我们肉眼所见不到的另一个玄妙境地,小娃娃,贫道说得对否?” 李素忍不住赞叹,多么清醒的老头啊,八十岁了,还能把“微观”理解得如此透彻,这个年纪的人不是应该目光呆滞坐在天井边晒太阳,边晒边流口水傻笑吗? “老神仙大彻大悟,飞升仙界指日可待……”李素一记马屁送上,说完顿觉失言,这话……仔细品位一番,貌似不是什么好话。 谁知孙思邈却颇为受用,道士就吃这一套,闻言轻快地捋着长须,目光望向天空,满是皱纹的嘴角勾出一抹期待的微笑:“贫道应该会有那么一天的,贫道想,日子大概不远了……” 李素暗暗撇嘴,按史实算的话,老神仙离飞升仙界还远着呢,传说他活了一百零二岁,也就是说,他起码还能活二十多年。 李素严重怀疑历史上的孙思邈不是自然死亡,而是天上的真神仙见此人长寿得太离谱,于是派托塔李天王把他当妖孽收了,老头儿飞升后其实是住在塔里面的…… ………… “这场瘟灾死了八百多人,造孽啊……”孙思邈神情沉重,郁郁叹息,随即抬起头盯着李素,很认真地道:“多亏有了你,才能把瘟灾控制在泾阳县内,太医署已在关中全力推行你的接种牛痘法,想必从此以后,我大唐子民永不再受天花荼毒,小娃娃,你积了大德了。” “小子顺手为之,不敢贪天之功。”李素表现得很谦虚,心里却在飞快的盘算自己损失的利益。 是的,利益,救命时没想那么多,救完了人命,大家都活下来了,李素便忍不住想算算帐,若是这年代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概念的话,自己发明的接种牛痘法绝对是个大项目,投资小,风险小,回报率高,关中几百万人口,每个人都要种牛痘,若是每人付他十文钱,那就是几万贯,此生足够做个混吃等死的富家翁了。 想到这里,李素顿觉黯然神伤。 冲动了啊,应该先收钱的,一时兴起的善良念头,几万贯就这么飞了,现在回过神再去找朝廷要吧,泾阳县令很有可能把他踹进大牢里,让他冷静冷静…… ………… 最初崇拜千年偶像的劲头过了以后,李素就不大愿意跟孙思邈待在一起了,老头儿很烦人,喜欢提问题,问题一个接一个,而且越问越深,村里相处才三天,老头儿已开始涉及细胞和生物工程领域,再多跟他相处两日,克隆技术恐怕得提上日程了。 问问题的人糊里糊涂不明所以,回答问题的人更是一知半解不懂装懂,二人之间暂时达到了一种很诡异的揣着糊涂装明白的微妙平衡,老少皆大欢喜。 相比之下,与老爹李道正相处就舒服多了,老爹的沉默寡言让李素很轻松,偶尔也有点小危险,比如闷不出声的老爹冷不丁冒出一个小问题,答案若令他不满意的话,那根神奇的藤条就会被祭出来,然后……满院子追杀。 跟和蔼可亲的老神仙相处不自在,跟粗鲁没素质的老爹相处却甘之若素,李素怀疑自己的贱道可能更精进了。 父子二人一人一个大碗,蹲在门槛外吃面,分量很足,但碗里的内容不大一样,李道正碗里飘着两根枯黄发蔫的野菜,而李素的碗里却能找到两块肥肥的山鸡肉。 父爱深沉如山,感动埋在心底,父子俩都不是爱说肉麻话的人,李素沉默看了一会儿自己的碗,笑了笑,夹了块鸡肉放进老爹碗里,李道正瞪了他一眼,还是将鸡肉仍进嘴里噶嘣几下嚼了,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 “怂瓜,这几日老往外跑,干甚咧?” 果然,老爹开始冷不丁的问话了。 “孙思邈孙老神仙来村里咧,孩儿这几日跟着孙老神仙,瞧他怎么给人治病。” 李道正脸色有些不善了:“不说实话,嗯?当老子傻吗?” 挽起袖子,黝黑的胳膊上一条新刀痕,李道正怒道:“村里乡亲都割了一刀,说是种什么牛痘,上午王家的领着全家老小过来,要给你磕头,谢你的救命大恩,原来种牛痘是你这怂娃想出来的,王家不说老子还蒙在鼓里,说,这东西你怎么想出来的?到底有没有用?害了乡亲老子抽死你。” **************************************************** ps:求收藏+推荐票!! 感谢大伙儿的支持,短短十几章推荐票就快破万了,很不错的成绩,求大伙儿继续投票,咱们齐心协力攻占起点榜单。。 第十四章 善因善果 老爹的威胁永远是这么的直接,胸无点墨的他词汇贫瘠得可怜,“抽死”二字在他的印象里,已是生不如死的酷刑。 听多了这个词,李素的表现已经很无所谓,他关注的是另一件事。 “王家老四咋了?挺过去没?” 整个大唐的百姓包括李世民在内,应该感谢的人不是他李素,而是王老四。 王老四若是没染上天花,李素还真有可能不会搞出什么接种牛痘的事情,他一直不喜欢出风头,而且也懒,懒到害怕因为出风头而被世人破坏了他目前懒惰而悠闲的生活。 李道正目光总算浮起了几分暖意:“老四没死,差点就么有咧,最后还是挺过来咧,只是脸上多了许多麻子,怕是一辈子消不了咧,将来找婆姨不容易啊。” 李素笑了:“活着就好,比什么都好。” 心情莫名开朗起来,有种欢腾狂奔的冲动,这些日子发明牛痘,被孙思邈一次又一次的骚扰,还不得不抽出时间给朝— 廷派到太平村的四名大夫培训接种牛痘,李素忙得昏天黑地,情绪一度到了崩溃的边缘,毕竟对一个立志一生悠闲懒惰的人来说,这种忙碌的日子实在太折磨人了。 王家老四没死,似乎这些日子做的一切都有了意义。 亲历过这个年代的悲喜和生死离别,李素渐渐对生命有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这是一个人命如草芥的年代,哪怕活在贞观盛世,一条生命也远没有前世那么昂贵,战争,饥饿,疾病……随时都能夺走生命,正因为生命的低贱,李素心中反而对它尊重起来。 “一定要好好活着啊……”李素在心中默默对自己告诫。 感慨丛生的李素发着呆,李道正开始酝酿怒火,最见不得儿子这副瓷笨的样子,自从半月前开始,这个儿子就经常露出这样的神情,令李道正胸中时常窜出一股急欲大义灭亲的邪火。 “说话,怂货!你那个种牛痘的法子,到底有用没用?” 李素终于回过神,无辜地看着老爹:“有用没用,您看看王家老小不就知道咧?他们还能活蹦乱跳到咱家来磕头,想必应该死不了了吧?” 李道正仔细一寻摸,确实也是,别人既然都登门磕头谢恩了,肯定死不了,如此说来…… 再次盯住李素,李道正目光愈发惊疑。 这个儿子……他越来越看不透了,以前也没发现是这么灵醒的人呀。 “素儿,你老实告诉我,这个接种牛痘的本事你从哪里学的?有人教你吗?” 李素苦笑:“孩儿天天在村里,谁会教我这个,就是胡乱猜的……” “猜的?”李道正愈发不信,这种事靠猜能猜出来,祖坟得冒多少青烟才猜得中啊。 “对,猜的,乱七八糟猜一猜,胡搞瞎搞一下,就猜中咧……” 嗡的一声,降魔法器藤条毫无预兆地祭了出来,看得出,它已**难耐。 “说实话!”李道正脸色阴沉。 牛痘知识的来源实在不好解释,真相往往很复杂,真相要追溯到一千多年以后,而且首先要跟老爹解释地球磁场,宇宙黑洞,超光速可以导致时光倒流等等…… 聪明人懂得用最简练的语言解释最复杂的事物,李素决定给老爹一个简练的回答。 “半月前孩儿做梦,梦里见到了一位白胡子仙人……” 藤条即将落下的那一刻,忽然停下了,李道正茫然地看着儿子。 “在梦里,仙人送给孩儿一本天书,然后拍了拍孩儿的肩膀,说世间一切难事,书中皆有答案……” “然,然后呢?”李道正被儿子绕进去了。 “然后仙人推了孩儿一把,说‘去吧,皮卡丘’……孩儿就醒了。” “所……所以?” 李素激动地看着老爹:“顿悟了啊!爹,孩儿顿悟了啊……” 刷! 降魔法器裹挟风雷万钧之势,狠狠朝李素身上挥落。 “怂货,敢糊弄老子!” ********************************************************** 村里的乡亲都种上牛痘了,再也没听说哪家染上天花,太医署的四位大夫很有责任心,仍留在太平村小心观察。 村子不大,不可能藏得住秘密,王家兄弟更是不遗余力到处宣扬,李素如何忧国忧民忧乡亲,如何不吃不喝冥思苦想终于发现了克制天花的办法,如何大公无私将此法献给朝廷,解万千百姓于水火之中。 诸多被王家兄弟加工夸大后的故事娓娓道来,过程之详细,剧情之扯淡,简直可以分成章回小说了。 五日后,驻守太平村的大夫高兴的告诉大家,天花瘟疫确定已被杜绝了。 村中百姓欢腾欣悦,笑声里夹杂着不少痛哭,那些在牛痘面世之前不幸染上了天花的人,终究已永远逝去了。 一大早,李素睡眼惺忪打着呵欠,懒洋洋地打开自家的门,破旧的木门发出吱呀的难听声音,听得让人牙酸。 张着嘴,李素才打到一半的呵欠,却被眼前这一幕吓得硬缩了回去。 黑压压的一大片人群,无数熟悉的面孔,就这样静静地站在李家的小院正中,静静地看着刚走出屋门的李素。 村里老少都来了,一个不少,几百人满满地站在一起,人群却鸦雀无声。 村中德高望重的宿老赵爷爷站在最前方,看着吃惊木然的李素,赵老头大声道:“太平村上下一百一十二户,谢李家救命之恩,乡亲们,跪——” 呼啦啦,几百人全跪下了,黑压压的一片,男人女人,老人妇孺,安静的朝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少年下跪。 李素吃了一惊,三两步抢上前,赶紧扶起了前头跪着的赵老头和另外几位老人。 “赵爷爷,几位爷爷,你们这是折小子的寿,小子万万承受不起……” 赵老头被李素搀扶着站起身,却已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赵某这一生历经大小瘟疫十余次,今年的天花最厉害,我太平村却只死了十几人,李家小娃,你积下了天大的恩德,我等跪你一跪,如何受不起?” 李素苦笑连连,当时发明牛痘,想救的只是王家啊…… 正待劝解乡亲,忽听院外一声大吼。 “太平村李素何在?大唐皇帝陛下有旨,速速跪接!” 第十五章 封官赐田 三个穿着绛紫色锦袍,戴高头幞帽的人站在李家院子外,三人面白无须,神情淡漠,大约三十多岁年纪,眼睛不看众人,却只冷冷的斜仰天空,显得分外倨傲。 李家院子内外围得密密麻麻的乡亲们吓住了,忙不迭自觉分开一条道。 三人也不客气,淡淡哼了一声,大摇大摆走进院子。 “谁是李素?快来接旨。” 大家傻楞楞的站着,目光纷纷集中在李素身上,眼神充满了震惊。 李道正不知何时走出了屋门,一脸苍白的看着三人发呆,见李素仍呆呆的站立不动,心中气极,抬脚朝李素屁股狠狠一踹。 “瓜怂,你做了甚?你做了甚?咋连圣旨都招来咧?嗯……老子今抽死你。” 李素被踹得一踉跄,却欲哭无泪,这话说的,怎么好像自己招来了贼似的? 我何德何能招来圣旨啊?最近干得最出格的事情无非是被王家兄弟强行裹挟偷看杨寡/妇洗澡,画面差点& {}亮瞎了他的眼睛,就算李世民管得宽下旨严惩,该被严惩的也是杨寡/妇好不好?真是岂有此理。 降魔法器来不及祭出,宣旨的三人却一齐变了脸色,异口同声喝道:“大胆!” 中间一人气得直哆嗦,面色由白转青:“圣旨是皇恩浩荡,什么叫‘招来’?” 李道正吓了一跳,楞楞的不知如何反应,还是李素见机得快,赶紧朝三人跪下,道:“太平村庄户李素接旨。” 李素这一跪,院子内外所有的乡亲全跪下了,垂着头一动不敢动。 三人阴柔之气颇重,显然是宫里的宦官,见状不由悻悻哼了一声,面无表情地开始宣念圣旨。 圣旨不算太正式,其实只能算是李世民的口谕,皇上他老人家顺嘴这么一提,不得不承认,李素这种庄户小民,还没有动用书面形式给他下圣旨的资格。 “太平村庄户李素为君上分忧,解万民倒悬,创接种牛痘妙法克治瘟灾,举国承惠,功德无加,过而不罚,功而不赏,诸事弗为,御封李素太医署从九品医正,赏万金,赐良田二十亩,钦哉。” 没有骈四俪六的华丽辞藻,也没有所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之类的开头,大唐皇帝的脸皮相对而言还是很薄的,“奉天承运”这么不要脸的话大抵还是不太好意思说出口,毕竟老李家也是贵族出身,很有廉耻的,唐宋之后那位朱姓皇帝就不管那么多了,人家文化不高,泥腿子出身,怎么夸张怎么来,一个穷叫花子兼和尚兼邪教组织小头目,居然稀里糊涂打下江山当了皇帝,这还不够“奉天承运”? 唐朝的圣旨格式开头没有太多制式讲究,更没有那句后世传遍大街小巷脍炙人口的“奉天承运”,圣旨开头一般就是“制曰”或“剌曰”,很正式的比如册立太子,封后妃,封臣子爵位等等,便直接用“诏曰”,像封李素这样的格式,开头连个“制曰”都没有,张嘴便直奔主题,除了说明李世民是个很直爽的人以外,也说明李素……没那面子? 一个从九品的官位居然圣旨亲封,其实也算很有面子了。 圣旨念完,宦官又冷哼了一声,然后静静的瞧着李素。 按程序,这时候李素该磕头谢恩了,然而李素却傻傻的睁着眼,无辜的与三位宦官对视,大家陷入尴尬的沉默。 李道正也跪在李素身旁,闻言急忙推了推李素:“瓜怂,圣旨里说个啥咧?你听懂了没?一句一句给我说说……” 李素摇头,圣旨最后那句封官赏金赐田他听懂了,但前面那些话没怎么懂,总之……应该是夸他的意思,而且夸得很用力。 李道正也是个不识字的粗鄙汉子,父子俩都一样,只听懂了封官赐金赐田,其他的一句都没懂,满怀期待自己那个越来越厉害的儿子给他解释一下内容,结果儿子也一脸狗看星星的模样。 李道正心中顿时冒出一股无名邪火,老李家百年难得一遇的有面子时刻,朝廷的上差看着,全村父老乡亲也在看着,你个怂货居然给老子摇头?老子的面子往哪里搁? 嘴唇蠕动,李道正默念……咒语?果然,毫无预兆的,那根紫黑色的降魔法器被祭了出来,李家院子上空霎时电闪雷鸣,乌云压顶…… 庄户汉子没那么多讲究,既然圣旨是给李素封官赐田,自然是好消息,李道正放下了心事,也不管什么场合,恼羞成怒的李道正挥舞着藤条,当着宣旨宦官和乡亲们的面,开始追杀儿子。 “怂货,给老子受死!” “爹,人多,别闹!” 刷! 情势突变,老爹追杀,儿子逃命,一时间李家院子鸡飞狗跳一塌糊涂,乡亲们懵然无措,三位宦官气急败坏,仓惶四避,几百人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庄户汉子追杀新鲜出炉的朝廷命官…… ********************************************************** 闷闷不乐的坐在田埂边,李素心情很沉重。 快开春了,久冻的土地需要翻一翻,田埂上不时有乡亲们扛着农具来往,大家看见李素后的表情很统一,笑容里带着敬畏,不管年长年幼,胡乱给他行个礼,然后见鬼似的跑掉,跑得飞快,生怕李素追上来咬他们一口似的,几位年迈的爷爷辈以前最喜欢有事没事朝李素屁股上抽一记的,现在见了面也离着一丈远,行礼很恭敬,更别提抽他了。 虽然这么说很犯贱,但李素真的很不习惯,没人抽,皮痒痒…… 官啊,从九品的官,品阶再小,那也是官。 圣旨下了以后,乡亲们便自觉地对李家敬畏起来,官和民泾渭分明,绝不允许逾越,昨日王桩和王直只是笑呵呵的拍了拍李素的肩膀,回家后立马被他爹吊起来抽个半死,抽得那个凄惨样子,连李素都为他们叫冤。 一切都不对了,李素忽然觉得很不快乐,因为这个官,无形中与乡亲们的距离拉开老远,这不是李素想要的生活,若真追求荣华富贵,刚来的时候李素会利用前世的知识发明这个创造那个,用尽一切办法出风头,封官封爵真的不难。 当了官,意味着一只脚已跨进了朝堂,进了朝堂就免不了争斗,李素要的是悠闲懒惰,要的是不思进取,因为他对这个时代的人和事还是太陌生了,从来不敢小看古代人,那些圣君名臣名将能够彪炳史册,他们的智慧和心机,岂是李素能抗衡的? 因为陌生,所以敬畏,李素是凡人,而且是个胆子并不算太大的凡人。 跨进朝堂后,自己还能过现在这种晒着太阳哼着小曲儿偷看寡/妇洗澡的快乐日子么? 不能吧? ………… “老神仙要走咧?” 脸上堆出依依不舍的表情,李素心中却欢快的唱起了歌儿。 孙思邈自顾垂头整理着行装,旁边还站着一位和颜善目的中年男子,穿着一身粗布麻衫,看起来和寻常庄户汉子没什么区别。 孙思邈头也不抬,指了指那位汉子,道:“这是刘神威,我的大弟子,太医署的太医令,嗯,你的上官,小娃娃过去见个礼。” 李素急忙上前行礼:“拜见刘大人。” “原来是新晋李医正,这里不是医署,我也未穿官服,不必行官礼,罢了罢了。” 刘神威名字很威风,人很和善,最重要的是不烦人,不像某孙姓老神仙那样喜欢问东问西,他很快博得了李素的好感。 很亲热的勾过李素的肩膀,刘神威力气很大,李素就这样跌跌撞撞被刘神威勾带着往屋外走。 或许久受老神仙熏陶,刘神威没有任何官架子,对李素更是亲切无比,仿佛相交多年的老友一般,走出屋外,刘神威便和李素寒暄起来,态度那是相当的亲切。 “何谓‘细胞’?何谓‘细菌’?把人肚子剖开还能活么?你为何这样看着我?你倒是说话啊……” ********************************************************* ps:求收藏+推荐票!!! 上推荐了,明天开始两更。。。当然,偶尔可能也会有掉链子一更的情况。。。 第十六章 李素辞官 太医令是太医署的最高上官,太医署里总共配了两位太医令,刘神威是其中之一。 很难想象一位正五品官员竟然没有任何官架子,而且这么罗嗦…… 孙思邈已收拾好了行装,刘神威恭敬地帮他拎着小包袱,师徒二人看着李素微笑。 指着刘神威,孙思邈笑道:“我这徒弟不像当官的,对吧?” 李素呵呵干笑。 “从武德到贞观,圣上三次宣召贫道入朝为官,执掌太医署,贫道闲云野鹤之人,立志普济众生,怎甘困于华殿宫宇?奈何圣上相邀多次,贫道碍于……碍于情面,只好让贫道的大弟子代师出任太医令,我这大弟子医术泛泛,胜在医德和人品不错,多年跟随贫道民间乡野问疾诊病,出任太医令倒也勉强。” 李素懂了。 李世民三次邀请老神仙出来当官,老神仙只想在民间治病救人多积功德,当了官必然影响他飞升仙界,于是拒绝,然而邀请三次之后,老神仙又有了* 新的担心,怕拒绝太多次而伤了李世民那颗敏感脆弱的玻璃心,万一人家被拒绝得心碎之后,恶向胆边伸,在他飞升仙界之前索性横下心弄死他,于是不得已把大徒弟推出来,正是“背黑锅你来,垫背你去”,反正不要影响我飞升…… 看着刘神威那张笑得毫无心机且憨厚的脸,李素也明白了为何老神仙选中他去当官,俗话说“世上骗子太多,傻子明显不够用”,而老神仙,显然运气很不错…… 几句话里推断出历史真相,李素觉得自己果然是个人才,而且是个很英俊的人才,一想到“英俊”二字,李素又做了一个很英明的决定——有了钱之后第一件事,买一面铜镜。 昨日宦官宣完旨意之后,很痛快的把皇帝的赏赐一并给了。 “万金”“良田二十亩”。 地主胡家很痛快,当着全村老少的面撕毁了李道正与胡家以前签的佃户契约,泾阳县衙派了一位小吏,在太平村西边丈量了二十亩荒地给了李道正,并办好了土地文书契凭,从此李家不大不小也算是个小地主了。 多少土地李素并不在乎,不过赏赐的“万金”,却令李素期待了很久,他有很多购物计划,包括买铜镜,以及……再多买一面铜镜。 直到两名宦官抬着一个大托盘,把所谓的“万金”送来时,李素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这时他才知道,“万金”并不是一万两黄金,连一万克黄金都不是,万金根本就不是金,而是铜钱,一文钱算一金,万金就是一万文钱,大唐缺银,只能以铜钱为主要货币,一千文是一贯钱,李世民赐的“万金”,其真相就是——十贯钱。 这简直是历史上最该死的标题党…… ………… 孙思邈和刘神威准备离开太平村时,行程忽然被耽搁了。 “不想当官?为啥?”孙思邈眉头微皱。 “小子德不高,望不重,接种牛痘之功实在微末,圣上之赐太过厚重,小子领受不起……” 孙思邈白眉微挑:“哦?看不出小娃娃竟是高风亮节之人,可敬可佩……如此说来,圣上赐的万金和良田你也不愿领受?” 李素眼皮一跳,急忙道:“万金和良田这个可以有,真的可以有,至于当官……” 孙思邈和刘神威看着李素发呆,半晌,孙思邈气笑了,抬脚朝李素踹去,李素一闪,没踹中。 “混帐东西,天家赏赐若是不愿领受,全数推辞便是,哪有像你这般拿两样退一样,挑挑拣拣有零有整,你当是西市买莲菜么?” 李素心疼得脸颊一抽,不想当官就必须把所有赏赐都还回去?唐朝人做事有必要这么干脆么? “非是小子不识抬举,天子圣明,厚赐小子,小子从昨日到现在心绪一直很激动,遥感吾皇恩德,小子实在无以为报,唯有以身报国,为圣上呕心沥血……” 觉得言语仍不能充分表达心中感激,李素举目四顾,胡乱找了个方向,就当是长安城太极宫所在,深深一个长揖下去,算是表达了对吾皇万岁无比感怀的心情…… 孙思邈脸都黑了,捋着白须脸色难看地道:“小娃娃……莫闹!长安城在那边!” “抱歉抱歉,小子方向感不太好……”李素急忙转了个方向,继续长揖。 “老神仙,您看啊,接种牛痘克治天花,这一切全托天子圣明,老神仙劳苦功高,小子不敢贪天之功,却也不敢妄自菲薄,虽无大功,微末劳苦之功总还是有几分的,官呢,小子就不当了,至于圣上所赐万金和良田……”李素看了看孙思邈的脸色,然后露出一脸很勉强的表情:“万金和良田……小子就不推辞了吧?全都推辞了,圣上会很没面子的,老神仙您说呢?” 孙思邈淡淡问道:“小娃娃嘴里没一句实在话,老实说,为何不想当官?你怕什么?” “小子少不更事,而且身子孱弱,担不起事,若进了太医署当官,怕是会牵累各位大人,辜负了圣上一片美意……” 李素说着,摆出一个不胜凉风般柔弱的造型,望向孙思邈的目光很谴责,就像看着一只摧残国家幼苗的老**。 “我……还只是个孩子啊!” 孙思邈脸色铁青:“…………” 刘神威的脸色也很复杂,目光不停的在恩师和李素二人身上游移,偶尔仰头望天,翻着白眼。 李素将目光投向刘神威,试探地问道:“刘大人,辞不受官……不算罪吧?” 刘神威叹了口气:“当然不算罪,天子自登基以来广兴仁政,泽被四海,岂有不愿当官便加罪之理?恩师辞拒三次,圣上仍对恩师礼遇有加,只不过……” 刘神威望定李素,道:“我与你虽是初识,但知你少年老成,进退有度,绝非寻常庄户农家少年可比,陛下既赐尔官禄,为何坚辞不受?我想听听实话。” 李素叹气,道:“小子对医事一窍不通,接种牛痘之法亦是偶然发现,如何接种,小子已原原本本授予太医署的各位医官,别的病理病症,真的都不懂了,一个对医事一窍不通的人若入太医署为官,上官和属僚如何看我?朝堂怎容得下我这等尸位素餐之辈?与其如此,不如识趣坚辞,也好成全陛下善识人才之英名。” ******************************************************** ps:还有一更。。。 求收藏+推荐票。。。为了这久违的四个字。。。 第十七章 流言蜚语 李素的话确实是实话,是他的心里话。因为李素实在很心虚。 前世对中医一窍不通,充其量知道几个土方偏方,接种牛痘也是非常侥幸才回忆起来的,除此别无长处。 连李素都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人……简直是个废物啊。 太医署不仅仅要给君臣瞧病,而且还是个教徒弟的地方,相当于皇家医科大学,李素这种只会种牛痘的家伙进去教书,恐怕连一天都撑不过就会被医科学生们的目光鄙视至死。 再说,太医署也是官场,官场就免不了利益纠葛和争斗,李素这个十五岁的孩子进去当官,还不得被那些虎视眈眈的官员们撕成碎片啊? 孙思邈和刘神威盯着李素,眼睛一眨不眨,良久,二人交换了一下眼神。 “是实话,虽然古有甘罗十二岁拜相的佳话,然则木秀于林,终是弊大于利,小小年纪不为名利所诱,深知驱祸避凶之道,仅此一言,便知你很不简单了。” 李素当然知| 道自己很不简单,他的复杂之处若说出来,恐怕老神仙会吓尿,就算飞升到了仙界,第一件事也是找仙医治疗他的前列腺…… 刘神威叹了口气,道:“不想当官便暂时不当吧,你确实太年少了,这个年纪当官,委实古今罕见,罢了,你把朝廷授你的官印官服交还给我,我回长安后进宫代你向陛下辞官便是。” 李素大喜,急忙躬身行礼:“多谢刘大人体谅,小子不懂事,让大人为难了。” 孙思邈很嫌弃的挥了挥手:“滚吧滚吧,小娃娃记得,以后若又‘偶然’发现了治病救人的妙法,不妨来长安城的长安坊找贫道,可不敢藏私。” “是是是,小子铭记于心,老神仙和刘大人一路保重。” 孙思邈和刘神威站在大路中间,看着李素喜滋滋的往回走,二人眼中泛起欣悦之色。 “此子……不错,来日必为我大唐英杰。”刘神威感慨道。 孙思邈捋了捋须,笑得不怀善意:“小娃娃不想当官,可他老爹却想得紧,一声不吭把官辞了,他老爹一定会抽死他,呵呵,他高兴得太早了。” 李素朝前走了十几步,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顿住脚步,然后转身又走了回来。 孙思邈二人疑惑地瞧着他。 李素神情颇为忸怩,吭哧半天才讷讷道:“刘大人,小子把官辞了,这官儿……应该很值钱吧?” “值钱?”刘神威脸色有点难看了。 “您看啊,官呢,小子不当了,所以陛下赏赐的心意呢,未免就打了点折扣,圣心怎能打折扣呢?对不对?” 刘神威隐约明白眼前这混帐想说什么了,目光顿时有些不善:“你意欲如何?” 李素目光灼热,语气兴奋地送上自己的建议:“可以把官位折算成钱再赐给小子啊,十贯八贯的……” 孙思邈和刘神威仿佛忽然间患上了颜面神经失调症,二人脸颊不停的抽抽…… 二人对视一眼,孙思邈扭头低声道:“此刻,他爹未在跟前。” “师尊的意思是?” “抽他!” 蒲扇般的大巴掌高高扬起,李素只好转身就跑。 明知会被拒绝,但他,还是很失落…… ………… ………… 老神仙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但留下了一句预言。 预言果然被说中。 李素回到家,吭吭哧哧把辞官的事告诉了老爹,李道正发了整整一柱香时间的呆,然后二话不说祭出了降魔法器,仰天哈哈狂笑,疯了似的满村追杀这个不肖子。 这次李道正是真的生气了,抽李素时很用力,绝不像平常那样恐吓似的抽几下,重重抽了几下后扔了藤条,独自坐在门槛上发呆,神情很萧瑟。 李素很愧疚,辞官的决定没有对不起自己,但辜负了老爹。 他知道老爹只是寻常的庄户汉子,这辈子没指望当官,但和所有当爹的人一样,他把无限的希望寄予到了下一代,他希望儿子过得好,过得衣食不愁,过得出人头地。 不管怎么说,终究还是辜负了老爹。 李素慢吞吞走到李道正面前,蹲下,父子二人对视。 “爹,孩儿一定会出人头地的。” 李道正深深叹了口气,仿佛泄出了心头久抑的郁卒,道:“算咧,没那个命呀,以后好好过日子,平安就好,平安就好。” 目光转向村西头,李道正的眼中渐渐泛起了希望:“我们有了二十亩田,还有十贯钱,只要年景不算太坏,至少饿不着咧。” 李素笑了:“日子,总有奔头的。” ******************************************************** 生活终于回到了正轨,李素自己划定的正轨。 李素辞官的消息飞快传遍了太平村,乡亲们的态度也恢复如前,见面笑几声,骂几句,抽几下,仍如往常般亲昵,态度真诚多了,不再是那副见了坟头拜鬼的样子。 态度和善了,但是李素感觉乡亲们看着他的目光怪异了许多,经常还能听到一些欠抽的闲聊碎嘴。 “娃他爹,你咋教孩子的?好好官儿被他辞了,作孽哟!李家祖宗都气得坟头里跳脚咧……” “唉……”李道正冗长而深沉的长叹。 “就是,李家当家的啊,不是叔说你,以后少抽孩子,李素小时候还是很灵醒的,被你抽多了,现在变得瓷嘛二楞的,辞官的时候你咋不拦着咧?” “他一声不吭辞了才跟我说,我能咋办?” “抽他呀!抽他!” 李素:“…………” 忽然好想把官位要回来,然后让这帮人排成长队,自己顺着队伍一路大嘴巴子扇过去,那感觉,美滴很,美滴很。 王家兄弟最近打架的次数明显比以往高出许多。 尘土飞扬的战场,横七竖八躺满了壮烈倒地的少年,王桩王直伤痕累累站在战场中间,捂着痛处互相搀扶,指着哀哀**的少年们,一脸惋惜加悲愤。 “李素傻是傻了点,但再傻也是我的好兄弟,辞官又如何?谁一辈子没个脑子抽风的时候?抽个风咋地?凭什么骂他?谁再敢胡咧咧,老子揍死他。” 第十八章 胡家巨变 春风化开冻土,泾河蜿蜒而下,河畔垂柳新发了嫩芽儿,像刚睡醒的婴儿,伸展着娇憨的懒腰。 微风细细的,吹拂过脸庞,有种昏昏欲睡的恬静。 李素和王家兄弟坐在河畔边,李素注视着河水发呆,王家兄弟却急得在他身后来回绕步。 王家兄弟不能不急,因为李素现在这个样子很危险,虽然李素觉得自己无论何时何地何种状态,模样都是完美的,哪怕发呆也透着一股子“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出尘气质,但王家兄弟显然不这么认为。 小心地朝前跨一步,王桩一副老虎头上拍苍蝇的害怕表情,颤抖着拍了拍李素的肩:“兄弟……兄弟,你没事吧?” 发呆时被人打断是很破坏情绪的,李素不悦地扭过头,斜眼瞥着他:“咋咧?” 王桩小心翼翼地道:“春天风大,伤身子咧,你病没好,是不是……回家躺躺?” 李素目光有些不善:“谁说我病了?” ? “没病谁会辞官啊?兄弟,听我的,别闹,回家躺几天就好了,你心思重,偶尔抽个风……唉,抽风就抽风吧,当官有啥意思,咱不当官了。” 太气人了,这说的是人话吗? 李素腾地站起身,一脚踹得王桩一趔趄。 王桩呵呵傻笑两声,也不还手。 自从李素接种牛痘救了王家上下后,王家兄弟对李素越来越服帖,虽然仍如以前般笑笑闹闹,但兄弟俩看着李素的眼神多了几分敬畏和……崇拜? 懒得跟他们计较,李素在河畔坐下,呆呆的看着河水,脸上露出了笑容。 “你们别多心,我没病,辞官是因为我当不了这官,原因很复杂,以二位的智商……算了,我积点口德吧,来,坐下陪我发发呆。” “发呆有啥意思?”王桩很不屑地否决了李素的提议,接着语气兴奋地换了另一个提议:“官上昨日来人咧,给杨寡/妇说了一门亲,听说是北边周庄的,三年前死了婆姨,带了俩娃,家里虽穷了点,模样虽丑了点,人却是条精壮汉子,杨寡/妇答应咧,三天后出嫁过去……咱们最后再看一次她洗澡吧?看一眼少一眼咧……” 说着王家兄弟脸上同时露出惋惜和黯然的表情。 李素:“…………” 很无语啊,一件如此猥琐的事情,竟被兄弟俩生生搞出“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的伤感诗意出来,而且诗意的对象还是一位重达两百斤的……女壮士? “我与二位兄台无仇无怨,二位就不要再伤害我的眼睛了,坐下好好发一阵呆比什么都好,再过十年二十年你们就知道,发呆是人生中最幸福最珍贵的享受。” 王家兄弟显然不能理解李素的感受,二人安静不下来,见李素不想搭理他们,兄弟俩也不介意,坐在李素身边没话找话。 “对了,今早村里出大事咧……” 看,多么富有悬念,引人注意的开场白,但李素眼睛都没眨,跟一尊蜡像似的一动不动,继续发呆。 开场白没达到效果,老二王直心疼哥哥没话找话的尴尬,急忙解围,如同相声里的捧哏似的搭腔:“哦?啥大事?” 有人搭腔,王桩顿时来劲了,神采渐渐飞扬起来。 “咱们的主家,胡家遭难咧。” “咋的咧?” 王桩压低声音,一副消息灵通人士的神秘样子:“听说胡家把名下的商铺和土地全都变卖咧,长安城里的几个商铺不知道卖了多少钱,但是咱们庄子的土地,你们猜猜卖了多少?” “胡家在太平村有三百多亩地,少说该卖个几千贯吧?” 王桩摇头,伸出一个巴掌:“五十贯!” 王直倒吸一口凉气,两眼瞪圆,连李素都情不自禁扭头。 “这……这哪里是买卖,胡家这是被抢了啊,这年头天下太平,也没听说长安附近闹匪啊。”王直这下是真吃惊了,也不顾自己扮演的角色要讲究四门功课,说学逗唱。 王桩重重点头:“是真的,今早就听到胡家院子里女人小孩哭闹,门口也停了许多马车,多半要搬走咧,我们太平村很快要换主家了。” 李素叹了口气,终于彻底放弃发呆的想法,因为这个话题……太诱人了。 “胡家得罪人了?”李素忍不住发问。 “应该是得罪人了,不然三百亩地五十贯给打发,跟明抢有啥区别?” 说着王桩摇摇头,道:“终究是商贾,家里没底气,长安城里权贵太多,走路上随便不小心撞个人都有可能是王爷,犯驾可是大罪咧。” 王直叹道:“主家其实这些年待我们庄户不错,有几年遭了灾,胡家挨家挨户给我们送粮食呢,可惜了……” ………… 第二天,胡家带着一门老小,装了十几车家当,哭哭啼啼的离开了太平村,刚离开不久,事情的真相也在太平村悄然传开。 事情很简单,并不复杂。 胡家确实得罪了人,得罪的人来头不小,百年来最富盛名的世家门阀,至今长盛不衰的七宗五姓之一,荥阳郑氏。 长安城是大唐都城,也是现今世界上最大最繁华的城市,七宗五姓在长安城内皆有产业和商铺,有商铺自然便存在竞争,商场上的残酷厮杀与战场一般无二。 胡家这些年买卖做得大,长安城里开了三家绸缎铺。 大唐的丝绸工艺很高,有名的丝绸产地各不相同,如剑南,河北的绫罗,江南的纱,彭越二州的缎,宋,毫二州的绢,常州的绸,润州的绫,益州的锦等等,种类琳琅满目,工艺巧夺天工。 胡家绸缎铺各种丝绸都卖,而且价格公道,在城里创下不小的名声,然而荥阳郑氏也在城里开了几家绸缎铺,不幸的是,郑家铺子里也卖各种丝绸。 丝绸当然不仅仅是零卖,主要利润来自大宗采买,长安城里的异国胡商数不胜数,千里迢迢来到大唐,冲的就是大唐精美的丝绸,一宗买卖谈下来,绸缎铺往往数百上千贯的纯利。 同行不仅是冤家,而且还是仇家,胡郑两家既是同行,自然难免在商场上厮杀一番,郑家是百年门阀,论底蕴不知比胡家强了多少倍,于是无论商场还是官府,胡家忽然间迎来了各种打击,胡家当家的气急败坏之时出了一记昏招,铺子里所有丝绸降价,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出售,以此争抢市场。 这一招确实干得有点不讲究了,这是砸所有同行的饭碗,贞观年间政通人和,官府和百姓的关系之和谐,远迈古今,可谓清平盛世,在这个凡事都讲道理的年代,哪怕如郑家这等门阀世家,也不敢对竞争对手动用极端手段,谁知胡家出了这一记昏招,立马给郑家送上了下黑手的借口。 ********************************************************* ps:还有一更。。。 第十九章 黄雀在后 胡家商铺很轻松被郑家打掉了,过程不大清楚,大抵都是一些约定俗成的套路,联合商户打压,掐住进货渠道,动用官府封铺等等,这些手段自然不会公诸于众,大家看到只是结果。 胡家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城里的商铺全部低价折卖给郑家,连太平村的三百亩土地也保不住,五十贯的可笑价格算是勉强遮掩了一下郑家的豪夺行径,胡家老小以失败者的姿态匆匆离开长安,离开关中。 事情分不清对错,胡家有错,郑家的手段更是残酷,如果说胡家降价这一招干得不讲究,郑家强取豪夺胡家家产更不讲究。 很奇妙的年代,权贵和官府对平民百姓的态度古今未有,多年战乱下来,民间人口越来越稀少,权贵和官府大抵也感到百姓的重要,于是态度渐渐变得和善,这些年很少听说权贵欺压平民的传闻,一个个彬彬有礼,貌似君子,两个原本应该对立的阶级,千百年来从未像如今这般和谐过。 然而这种彬彬有礼仅止对平民,权+ 贵与权贵之间,地主与地主之间,争斗起来仍是血淋淋的无比残酷,失败者连翻身的机会都不再有,灰溜溜的卷铺盖离开。 庄户们都有人情味,胡家离开那天,庄户们自发相送,凭心而论,胡家对庄户确实不错,这是很普遍的现象,如今的地主可不是那种颐指气使不可一世,动辄跟黄世仁似的逼佃户卖儿卖女的恶劣形象,事实上胡家在太平村还是颇得人心的,乡亲们将胡家送到村口,不少人暗暗垂泪,胡家上下也不矫情,红着眼圈给大伙儿行了礼,算是给这些年的主雇情分划上了句号。 李素也在相送的人群中,他对胡家的印象很不错,也许是受前世太多影视剧的荼毒,难得碰到如此仗义爽快的地主,颠覆了李素以往对地主的认知,现在胡家落了难,李素真心有些替胡家难过。 看着胡家的马车在如绵针般的春雨里迤逦而行,李素默然静立,心绪凌乱如麻。 他发觉自己当初辞官的决定果真是英明无比,利益越大的地方,纷争越多,争斗的过程和结果也越残酷,自己羽翼未丰之前没有往前迈出那一步,委实是明智的。 决定了,从明天起,做个幸福的人,劈柴,喂老爹,周游村庄。关心粮食和蔬菜,面朝黄土,春暖花开。 ………… 胡家走了,新的主家还未入住,庄户们议论纷纷,人心不安。 本以为尘埃落定的事情,忽然又出现了神转折。 胡郑两家之争在长安城小范围的传播开来,郑家做事很低调,把胡家这个竞争对手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郑家也从未摆出胜利者的姿态,更没有到处宣传,仿佛只是轻轻拂去了肩头一粒不起眼的尘埃似的,接收了胡家的店铺后只换了个招牌,然后本本分分做买卖。 然而终究是底蕴深厚的百年门阀,一举一动都被无数人关注着,胡家被郑家逼出关中一事,很快被有心人拿出来做文章,传来传去,仅两天时间,此事传到了李世民的耳中。 事情的影响很恶劣,朝官和百姓当然站在弱者一方,民间骂声四起,大伙儿要骂不会骂郑家,骂的是朝廷,是皇帝,这就好像大孩子欺负小孩子,小孩子被揍哭了,旁观的人帮忙找公道,自然不会找大孩子,而是找大孩子他爹。 很不幸,李世民就是那个不争气的爹…… 天子天子嘛,辈分当然比较大,理论上全天下的人都是他的子民,包括郑家。 郑家来不及上表自辩,李世民便怒了。 天下是他李家历经百战打下来的,多年战乱令民间伤了元气,贞观年正是实行修生养息政策之时,两代君臣近二十年努力,好不容易把大唐营造得民风朴实,政通人和,天下百姓对李唐社稷正是万众归心之时,结果这该死的世家门阀竟不给天家长脸,李世民丝毫未经犹豫便决定了站队的方向。 不敢动世家门阀,对李世民来说,七宗五姓已不仅仅是大老虎,但该有的态度必须摆出来。 胡家离开长安的第五天,太极宫里传出一道圣旨。 皇九女恰二八生辰,李世民极宠之,赐珍珠丝帛无数,更正式封为“东阳公主”,实食邑百户,而食邑封地……正是太平村,原胡家的三百亩土地,全部被划为东阳公主的封地。 朝廷还是很讲道理的,以国家名义收购土地,土地原主人花了多少钱买的,朝廷双倍补偿。 太常寺派了两位小吏到太平村,将赐给东阳公主的土地实际丈量之后便回了城,然后与郑家交涉。 交涉之后便有了一个颇具喜感的结果。 郑家花五十贯买来的三百亩地,放在手里还没捂热乎,转眼便被皇家买走,而且是双倍,一百贯钱抬入郑家华宅,土地文书被皇家收回,郑家花费不少力气强取豪夺来的土地,又被一个块头更大更壮的家伙抢走了。 一百贯……郑家阖府上下一天的伙食费都不止这个数。 郑家家主好累,忽然不想住京城了,想回家,想妈妈…… ********************************************************** 圣旨内容传到长安坊间,百姓商户们楞了许久,接着哄然大笑。 李世民打脸的手法很娴熟,力道很足,一道圣旨不但讨好了自家闺女,而且打压了门阀气焰,更平息了朝堂和民间的议论,尽得天下民心,可谓一举多得。 无数鄙夷和嘲笑声中,郑家非常识时务的从家里拎出一个脸上刻着“替罪羊”仨字的商铺管事,西市里当着无数商户百姓的面,活活打断了管事的双腿,然后送进了衙门,派快马给走在半路上的胡家补偿两千贯钱,并赔礼道歉。 事件尘埃落定,如绵丝的春雨里,工部征调千名工匠民夫,将太平村曾经的胡家华宅拆去,原地搭建一座更豪华的公主府。 ********************************************** ps:紧赶慢赶,还是超过了12点,抱歉,最近又在跟作息规律较劲,等我赢了再说。。。 求收藏,求推荐票!!拜托了!! 第二十章 地主新贵 公主府建造得很快,千名工匠民夫日夜不休,数日之间,一座恢弘大气的公主府已略见轮廓,太平村的乡亲们怀着好奇,试着凑近瞧一眼,发现工地上监工的官员和兵卫很和气,不仅没有驱赶大家,工部官员反而一脸亲切的主动与乡亲们搭话,闲聊。 闲聊还是很有作用的,村中宿老赵爷爷与官员聊了很久,然后赵老头一脸春风得意的回来告诉大家,公主府工地缺人手,村中青壮若想赚点存粮,可去工地做工,一天三文钱,或换两斤黍米。 庄户们欢呼雀跃,二话不说挽起袖子奔向工地。 公主府建造的速度越来越快,仅半个月便已见雏形。府邸比原来的胡家扩充了近六亩,里面亭台水榭假山正殿皆俱,正殿比原来的胡家正堂拔高了一丈多,两侧加了角檐,殿顶正中多了一个火球,以及皇家专用的吻兽鸱尾。 一个月后,公主府竣工。 在一个余晖满地的傍晚,一队百余人的金吾卫将士打着仪牌,举着五翅高 屏,后面二十多名宦官宫女跟随,一百多人簇拥着一乘金色软辇,静静的进了太平村,入住公主府。 ………… “公主是个啥样子嘛?” 王桩挂在一株粗壮的银杏树上,眯着眼使劲眺望远处贵气逼人的公主府。 “没看见,进了村一直没露过面,村里人都没见着……”王直的神情也很向往,少年人情窦初开的期待一览无遗:“应该比杨寡/妇漂亮吧……” 说着用双手比划了一个很夸张的手势:“屁股少说该有两个磨盘那么大,好生养咧。” 李素很不想搭理他们,大家的代沟少说也有一千多年,但现在实在忍不住了。 “王老二,说话小心点,这种话我们几个说说无所谓,千万别传到村里,不然会被官府问罪,背地里少提公主。” 王桩比王直大两岁,也到了懂事的年纪,闻言楞了一下,接着嗖地从树上窜下来,照着王直的后脑勺扇了一记重的。 “嘴货,啥大逆不道的话也敢往外蹦,想死莫拖累爹娘,再听你胡咧咧,废了你的舌头。” 李素没再理二人,垂头用小锥子在一根扁扁长长的木头上钻孔。至于兄弟二人议论的话题,比如公主长什么样子,公主府修得多气派,门口那队金吾卫军士多威风等等,这些话题李素一句也不想搭腔。 太遥远了,远得不像活在同一个世界,关于公主的话题,根本没有掺和的必要。 “李素,你在做啥咧?”王家兄弟好奇地凑过来。 李素头也不抬:“牙刷。” “牙刷做甚的?” 李素叹了口气:“牙刷,当然是刷牙的,难道用来洗马桶吗?” 受够了这个年代的柳条枝,每天在嘴里捅几下,洗完后一嘴的碎木屑,半天吐不干净,李素的洁癖克制再克制,终于忍不了了。 这几天细心搜集了一些猪棕毛,把它修建整齐,然后木头上钻孔,把棕毛塞进小孔里,用鱼胶固定住,一个简易版的牙刷大功告成。 “怎样?既美观又精致吧?” 李素举着刚刚做好的杰作,一脸得意地朝王家兄弟炫耀。阳光下,那只凝聚了心血的牙刷像法器般散发出万道金光,宝相十分庄严。 牙刷有了,牙膏却是个问题,关于它的成分…… 算了,用盐吧,李素想过的只是悠闲而懒惰的日子,绝不会用太复杂的问题来为难自己,比如牙膏成分什么的。 “这是个啥嘛?”王桩接过李素手里的牙刷,好奇地端详许久:“刷牙用的?塞进嘴里?” 说完王桩做了一个令李素想杀他一万遍的动作,他把那只刚做好的牙刷塞进了自己的嘴里,然后……来回抽动。 从嘴里抽出来,王桩很不屑地将牙刷递还给李素:“不咋地,还给你。” 降龙十八掌咋练的来着?不管了。 李素发了疯似的在王桩身上打完了一整套降龙十八掌,然后将牙刷狠狠扔到王桩身上。 “送你了,杀才!” ********************************************************* 开春了,正是农忙季节,李道正和李素更忙。 朝廷赏了李家二十亩地,只靠父子二人是很难料理的,春播之时,李道正和李素累死累活三天三夜,人都快趴下了,父子俩喘着粗气吐着舌头谈了一下午人生和理想,终于得出一个很伤钱的结论,——雇人。 没办法的事,春播必须争分夺秒,二十亩地首尾相连看不到头,李道正的体力还好说,李素的体力,只能说比废物稍微高一点点。 藏得严严实实的十贯钱翻出来,李道正嘴唇直哆嗦,咬着牙一文一文数,每数一文脸上的肌肉便情不自禁地颤一下,数出三百文捧在手里,李素敏感地发现李道正眼里泛出了泪光,仿佛捐献自己的身体器官似的,把钱摆在桌上。 痴痴的看着桌上那一堆即将花出去的铜钱,李道正幽幽叹气,一脸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忧伤。 “活不成咧,太伤钱咧……”李道正说着说着,眼泪真流下来了,一边伤心一边用往下拨拉,几十文钱被拨拉走了:“再跟他们说说,少一点……” 李素也快哭了,心情格外沉重,当初朝廷赏下这十贯钱时他便美滋滋地做好了购物清单,第一件事是买一面大铜镜,每天照一个时辰镜子,美美地欣赏自己的绝世容颜,现在看老爹这副小气样子,买铜镜这个美好的愿望像阳光下的泡沫般破碎了…… 三百文钱,请了村里十位庄户帮忙春播,耽误下来的农活几天便干完了。李素觉得价格很公道,李道正显然不这么认为,钱花出去后便每天阴沉着脸,一副每天都过清明节的模样。 从贫苦庄户一跃成为小地主,不得不说,李道正的心态还未摆正。 如果没有那件神出鬼没的降魔法器的话,李素倒是很想跟老爹再谈一次人生和理想,告诉他何谓财富,何谓天下熙熙攘攘,皆为利来利往…… 不过那根不讲道理的藤条成了父子二人沟通的代沟,李素决定不发一语,每天欣赏一下老爹纠结肉疼的表情,其实也挺赏心悦目的。 ………… 东阳公主成了太平村最大的地主,圣旨里说“实食邑百户”,便意味着村里有一百户人家成了公主庄子里的庄户,这一百户人家每年劳作之后,将原本要交给官府的粮税转交给公主。 新上任的地主婆很客气,一点没有摆皇家架子,花了三天时间将公主府的内部事务打理清楚后,东阳公主亲自出门,依照礼节拜访了村里几位德高望重的宿老,因为礼制的原因,公主没给宿老们行礼,亲自登门拜访已是对庄户们天大的抬举。 宿老们感动得涕泪横流,指天画地发誓一定将庄户们料理妥当,谁敢调皮捣蛋扎刺儿,必取他项上人头,将首级做成酒器送予公主案前,考虑到公主是女儿家,酒器上面可以格外给公主雕几朵牡丹…… 不知道公主当时什么心情,听说离开时俏脸蛋有点发白,脸上堆起的笑容跟哭似的。 很快,主家的新规矩**。 说是新规矩,其实一切都是萧规曹随,基本没什么变动,只是多了一条新政,也是唯一的亮点。 东阳公主决定在太平村东头建一座学堂,兴办村学。 ***************************************************** ps:今天一更吧。。这几天又日夜颠倒了,使劲跟作息规律较劲,较劲过程很辛苦,时差怎么都倒不过来。。明天继续两更。。。 第二十一章 上学读书 公主办村学的目的其实很简单。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这句话用在东阳公主身上很合适。 太平村的庄户不富裕,地位也不高,但是再穷的地头蛇,也是地头蛇,公主这条小金龙如果想以后在太平村能过上真正的太平舒坦日子,适当给地头蛇一点好处是必须的。 不能直接给粮食,关中人虽然穷,但特别有骨气,送粮食庄户们会背后骂娘,因为这种行为在关中汉子眼里等同于施舍,是奇耻大辱,以往遇到灾年,庄户们哪怕家里快饿死了也不跟地主开口,还得地主自己把粮食送上门来,庄户们一副不屑的样子接了,说好,算借的,敢说是赈济立马翻脸。 想要笼络庄户,送粮食是下策,容易得罪人,但办村学就不同了,这属于慈善事业,请几个不得志的读书人,请木匠做几十把桌椅,一个学校就成型了,投资小,收效大,不仅能迅速笼络民心,为老李家收获一大片点赞声,而且说不定将来也会给朝廷输送一两个栋梁之材… … 又是一举数得。 东阳公主年方十六,若说办村学的主意是她想出来的,打死李素都不信,多半是出宫之前李世民给她出的主意,一件小小的事情,里面透露出太多的政治气息。 ………… 公主办村学的消息刚传开,李道正一大早就把李素从床榻上拎了起来,脸上散发出极度喜悦的神采,一扫前几日花了三百文巨款的颓势,粗犷的面孔黑得发红,鼻梁左边的一颗黑痣都像极了一只唱着欢快歌儿的苍蝇。 “咋咧?咋咧?家里失火了?”李素被老爹这模样吓到了,睡意朦胧的他顿时清醒,看了看老爹高兴的表情,李素立马推翻了自己刚才的假设,转而换上另一个更有可能的假设:“你仇人家失火了?” “放屁!”今天的李道正很宽容,竟没抽他,反而亲昵般轻轻拍了一下李素的头。 “收拾收拾,找件顺眼的衣裳换上,跟我去村学。” “村学?读书?”李素呆楞半天,定定盯着李道正的脸,想证明老爹其实是在开玩笑。 半晌,李素仰天哈哈干笑:“别闹,孩儿再睡一会儿,午饭时叫我……” 一个意犹未尽的呵欠打到一半,李素只觉得屁股上狠狠挨了一脚,接着身子腾空而起,一只粗壮的胳膊夹着他往外走,而李素,像一只被狗熊掰下的棒子,夹在老爹的腋下颠簸摇曳…… 好希望快点长大啊,长大以后就不会再出现这么没面子的姿势了…… *************************************************************** 被老爹夹在腋下一路往村学走去,路上乡亲们纷纷侧目,人人脸上露出尊敬又想笑的表情,很纠结。 自从治好天花后,李素在村里赢得不小的声望,村里长辈比以前更和善了,同辈或小辈更是敬仰无比,或许是得了家中长辈的叮咛,遇到李素时总会先给他行礼,然后让道请李素先行。 今天的情形有点没面子,李素被老爹横夹在腋下,路上几个同辈的伙伴过来,原本打算给他行礼的,结果看到救了全村老小性命的恩人被老爹的胳膊夹得面红耳赤,伙伴们也楞住了,犹豫着是行礼还是装作没看见时,李家父子已绝尘而去。 “幻觉,你们看到的都是幻觉!快忘记!”飞扬的尘土里,李素犹不忘对小伙伴们催眠,声音渐行渐远。 ………… 村东头曾经是一片盐碱地,大约百来亩,什么作物都种不出来,后来泾阳县衙专门从蓝田请来了一位高人,据说祖上十八代都是种田的,种出了经验心得,高人看过以后给出了一个建议,洗土。 盐碱地洗土是个非常浩大的工程,要在土地表面灌水,将土壤里的盐碱成分溶进水里,再将水排走,或使其直接深入到土地深层。土地去掉盐碱成分后才能种植作物。 一遍又一遍,洗了好几年,终于勉强把这块地洗好了,农作物能成活,但收成很低,只能算是一块鸡肋般的下等田。 盐碱地边原本有一座房子,修得很别致,曾经是村里劳力给那位洗土专家建造的,这年头盖房子其实耗费不大,如今树林还没被私人承包,石头也是随地可见,几十上百人一吆喝,伐木采石一拼凑,三下五除二就把房子盖起来了。 这座房子就是太平村的村学所在。 李道正把李素带到村学前,二话不说一脚踹上李素的屁股,李素踉跄着一头栽进去。 太粗鲁了,李素觉得真正该读书的应该是老爹,至少村学里的先生会告诉他什么叫斯文儒雅,什么叫舐犊情深。 表情做乖顺状,李素心中暗暗决定,等老爹走后就逃课,前世的他好歹也是个大学生,有必要读这种迂腐之极的破书吗? “李素。”李道正忽然叫住他。 李素回头,发现老爹脸上露出从未有过的认真和希冀。 “好好读书,读书才有出路,才能过好日子,爹这辈子注定没出息了,你不一样,你将来……” 李道正嘴笨,说了两句便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意思,涨红了脸,忽然朝李素晃了晃拳头,露出恶狠狠的表情:“反正……好好读书!不读抽死你。” 威胁过后,李道正扭头便走,李素眼尖发现,转身的一瞬间,父亲竟红了眼眶。 李素静静地站在村学门口,看着李道正背对着他,仰天长长呼出一口气,不知是在为未来有希望的日子而鼓劲,还是默然叹息自己一生的庸碌和贫苦。 呼出这口气后,李道正略见佝偻的腰渐渐挺直了,像寒风里的劲松,像一根撑起蓝天的天柱。走出几步,迎面遇到同村的乡亲,二人互相打着招呼,李道正拉着乡亲,回头指着李素,看似随意实则自豪的笑:“看,我家娃上村学读书咧,以后跟读书人做学问。” 得到乡亲的羡慕和赞美后,李道正笑得从未有过的畅快。 没来由的,李素忽然觉得自己的眼眶发酸,使劲揉一揉,还是发酸。 ************************************************************ ps:还有一更。。。 第二十二章 村学冷清 村学并没有李素想象中那么热闹喧嚣,事实上村学很冷清,大出李素意料,大抵也出乎了东阳公主的意料。 这个年代的人是渴望知识学问的,大唐立国还不到二十年,现在正是百废待兴时期,战争带给人世的创伤不仅仅是人口减少,也包括文明和书籍的毁坏,知识传承的断代,如今的大唐在李世民和一干治世名臣的努力下,正渐渐露出锋芒,然而知识,却不能靠王霸之气便能补全。 百姓渴望知识,但李素进了村学,却只看见寥寥数人,被庄户们送来村学读书的孩子不到十个。 很奇怪的现象,李素也想不通。 一间略显破旧的木屋子,里面规则摆放五十多张桌椅,站在门前的教书先生是个中年男子,自我介绍之后才知他姓郭,名驽,“驽”字的意思是劣马,走不快的马,关中话叫“不灵醒”。 郭先生三十来岁年纪,有点肥胖,人到中年头发却已秃了大半,剩下的一点点头发很努力的梳起往上挽成一个软()耷耷的髻,看起来就跟幕府时期的倭寇……不,日本武士似的。 郭驽是个很和气的人,站在门口迎接孩子们时脸上的笑容没断过,时而还抓住两个跑来跑去不肯安分的孩子,跟他们聊天寒暄,问问家里的情况。 直到很久以后,发现庄户们送来村学的孩子只有寥寥不到十人,郭驽的笑容渐渐变得有点勉强了。 李素都暗暗为郭先生着急,招生情况不理想啊…… 过了一会儿,门口光线一暗,一尊铁塔般的身影结结实实堵住门,李素抬头一看,差点笑出声。 王桩一脸霉相,脸上带着几许瘀伤,耷拉着脑袋不情不愿地走进来。 看见李素在座,王桩没有神采的眼眸终于亮了一下,三两步跑到李素跟前,大手一划拉,坐在李素身旁的倒霉孩子倒飞出去。 “你也来咧?哈哈,终于不无聊了。”王桩高兴极了。 李素朝他脸上看了看,笑道:“怎地这副模样?被谁揍了?” 王桩瞬间变色,怒哼一声,道:“除了我爹,村里谁敢揍我?” “为何揍你?” “爹说了,咱家三个孩子,今年年景不错,应该有个好收成,三个孩子里面可以选一个去村学读书,家里供得起。你也知道,我哪里是读书的料啊,家里老四还小,于是我使劲推让给老二,老二更不是读书的料,使劲推给我,我们推来推去,后来……打起来了。” 故事很有趣味性,百无聊赖的李素终于提起了兴趣:“后来呢?” “后来我爹出手了,把我和老二各揍了一顿,老二发了狠劲,横趴在我家的井口上,说是敢叫他读书他就跳井,我爹只好让我来了……”王桩的语气充满了落寞和懊悔,恨恨地咬牙:“狗/日的,当时我也准备抢占井口的,被他抢了先,好个杂/碎!” 李素很想好心的跟他解释一下何谓基因遗传,毕竟骂自己一母同胞的亲兄弟“狗/日的”“杂/碎”这种词汇,对他本人也很不利,而且不孝,被他老爹听到真有可能把他扔井里,反正王家孩子多,淘汰一个不灵醒的,对王家种族优化的百年大计来说是好事。 然而一想到这家伙曾经糟蹋了自己辛苦制成的牙刷,李素决定不提醒他了,让他爹把他扔井里更符合李素以直报怨的心情。 ***************************************************** 学生不到十人,郭先生也没办法,他和李素现在都明白为何学生这么少的原因了。 庄户人家太穷,供养一个读书人出来太不容易了,村里十岁出头的孩子就得帮着家里干农活,一旦家里娃子读了书,以后干农活的机会就不多了,再说供养读书人不容易,认字的时候不妨用木棍在沙子上练,将来书读多了,读深了,笔墨纸砚,各种书籍都要花钱买,如今的纸和墨可不便宜,不是寻常庄户家负担得起的,简单的说,送孩子读书等于家里多养了一只吃饭不干活的米虫,这只米虫还很伤钱。 所以今日送来村学的孩子基本都是家中兄弟比较多的,当然,李素是例外,他是因为摊上一个刚有了钱便任性的老爹。 ………… 郭先生是个很负责的人,面相和和气气的,但教书时却一丝不苟,学生再少他也教得很认真。 第一课是认字,这也是李素觉得有必要学一学的课,——是的,李素要认字,因为这年代写的都是繁体字,而李素只会写简体,想要融进贞观年的生活,渐渐熟悉这个陌生的世界,认字是必不可少的。 教课的内容很枯燥,没有汉语拼音,也没有教娱一体的儿歌什么的,郭先生的第一课是南北朝时梁朝散骑侍郎,给事中周兴嗣编纂的《千字文》,就是那篇著名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读起来朗朗上口,但里面的意思却非常生僻难解。 李素耐起性子跟着读了十来句,然后开始昏昏欲睡…… 前世不是个好学生,这一世居然也不是好学生,好心塞,好想振作起来,证明自己不是扶不上墙的学渣,可是……真的好想睡啊…… 王桩的表现更不堪,他甚至打起了呼噜,被郭先生用戒尺狠狠棒喝之后,才终于清醒过来。 李素离他很近,王桩欠起屁股悄悄挪过来,道:“李素,等会下了学,帮我揍人去。” “没空。”李素的回答很冷艳。 “是兄弟吗?你看看,看看,人家把我脸上给揍的,一边青一边肿……” 李素奇道:“你脸上的伤不是你爹揍的吗?” 王桩回忆半天,道:“我刚才没跟你说吗?早上跟老二打了一次,后来被我爹揍了一次,再后来,同村的吴栓又揍了我一次,今挨了三顿揍,三顿!” *************************************************** ps:相信有心的兄台们都看到了,鉴于作者本人的尺寸原因,咱们的书名由《贞观闲人》改成了《贞观大闲人》,嗯,编辑说要改的,我跟编辑说,这样改是不是太不谦虚了?编辑回答我说,我们要尊重事实! ——编辑说得对!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二十三章 白色圣光 说起挨了三顿揍,王桩的表情有点复杂,以他不太发达的脑部构造来说,也不知道此时应该做悲愤状仰天叹口长气,还是炫耀状鼓起自己的二头肌,显示自己……很扛揍? 李素很无语,王桩的态度不对,至少不是正常的挨揍后的态度。 懒得问王桩为何跟同村的吴栓打架,在李素眼里看来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纠纷,几乎每天都有。 关中人勇猛好斗,能动手尽量不吵吵,走路上一个眼神不对都有可能引起一场血战。 “李素,下了学帮我揍人,”王桩露出狠厉之色:“这次我要捏爆他的蛋,以后改口叫他吴姐姐……” “不去。”李素拒绝得很干脆。 “为啥?” “因为我现在已经是读书人了,读书人只动口不动手,顶多只能在你们打架的时候帮你骂他,羞辱他,打击他的士气。” 王桩气道:“这破村学咱们只坐了一个时辰,怎么就成读书人了?” 。 李素气定神闲道:“双脚跨进学堂就算是读书人,更何况我还坐了一个时辰这么给面子,当然是读书人中的读书人……” ………… 教书先生很认真,任何事情一旦认真起来,就变得很……枯燥? 郭先生一板一眼念诵着《千字文》,抑扬顿挫的语调是李素从未听过的,每念一句便给大家解释意思,然后接着念下一句,跟前世的老师教学没什么区别。 首先要念,然后是背诵,最后才是认字,李素忍不住打起了呵欠,一个接一个。 “先生念得那么起劲,到底说个啥嘛……”王桩不满地咕哝着。 李素摇摇头,笑道:“说深了,现在的孩子启蒙用《千字文》确实太深了,不是说《千字文》不好,而是相对一个字都不识的孩子来说,这篇文章达不到启蒙的效果。” 王桩楞了半晌,表情有点急了:“今咋了么,为啥你和先生说的话我都听不懂?你到底说个啥?” 李素道:“我的意思是,启蒙孩子可以用别的文章代替,比如《三字经》,或者《百家姓》什么的……” 王桩狗脸看星星的表情,蠢萌蠢萌的。 “啥是《三字经》?啥是《百家姓》?” 李素脱口而出:“三字经就是‘人之初,性本善’……” 说了两句,李素忽然闭嘴,他突然发现自己差点闯了祸,《三字经》后面的内容可有点大逆不道,比如“唐高祖,起义师,除隋乱,创国基,二十传,三百载,梁灭之,国乃改……” 这几句话,李世民估计不大爱听,传出去有颠覆国朝的嫌疑,李世民很有可能会咬着牙亲手把他剐成一千片,一边剐一边念“瓜怂,额叫你胡社八道,叫你胡社八道……”。 “咳咳,咱们说说百家姓的事,赵钱孙李,周吴郑王……” 李素说着忽然又闭了嘴,他突然发现,百家姓里排名第一的姓氏不是“李”…… 想在这个世界好好活下去,活到老懒到死,就必须有一颗不给李家王朝添乱的本分心,安全第一啊。 王桩仍直勾勾的盯着他,盯得李素有点尴尬,李素只好笑笑,道:“其实启蒙孩子还有很多法子,比如念一些通俗易懂的诗,比如‘床前明月光,地上鞋……’,啊,不对,‘疑是地上霜’,还比如‘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等等,根本不用解释,孩子就懂了,《千字文》终究还是太复杂了些。” 王桩睁大了眼睛,眼中冒出了幽幽绿光,仿佛不认识似的盯着李素,神情渐渐变得惶急:“李素,你跟我说实话,这学堂是不是有什么仙术?不然像你这种大字不识一个的人为啥坐进来才一个时辰,就学会作诗了咧?作诗啊!大学问人才能做的,这学堂肯定有仙法,难怪这年头的读书人看起来都跟仙人似的……” 李素露出惊讶的样子:“啊?你不知道吗?” “知道啥?” “学堂是孔圣人的地盘啊,孔圣人升仙之后,给全天下的学堂施了法术,凡我孔门儒家学子,进了学堂就有一道白色的圣光笼罩,然后就学会作诗了,这样的诗我随口就能作……难道你刚才进门时没感觉到白色的圣光?” 王桩怔怔不动,神情浮上几许绝望,然后慢慢的,慢慢的垂下头,捂住自己的脸,呜咽道:“我早说了,早说了我不是读书的料,非要我来,要我来就来吧,我爹非要耽误时间揍我一顿,害我迟到,那啥白色的圣光不等我咧……” ********************************************************* 王桩是好兄弟,憨厚,本分,偶尔有点暴力,李素不介意偶尔给他添点堵,不然日子多无聊。 只不过……连白色圣光这种鬼话都信,李素又暗暗为好兄弟的智商捉急,当初天花都没弄死他,若因为智商原因稀里糊涂被人卖掉,那该多冤啊。 下学了,村里的孩子们欢呼着奔出了学堂,一副劳改释放的模样迫不及待离开了学堂满地撒欢,一扫课堂上的颓势。 李素和王桩走在最后,王桩神情很颓丧,看来还沉浸在没被圣光笼罩的哀怨中。 李素决定多欣赏一下这副如丧考妣的表情,明天再告诉他真相。 回到家,老爹李道正已做好了饭,见李素回来,李道正高兴地迎上前:“我娃读书回来咧,学堂里先生今教了啥?都学会了没?” 李素看着这张笑出褶子的灿烂笑脸,心中默叹一句“可怜天下父母心”,展颜笑道:“先生教的《千字文》,孩儿都会背了咧。” 李道正愈发高兴,连连道:“会了就好,会了就好,我娃一定有出息的。” 说完李道正转身回屋,粗糙黝黑的大手捧出厚厚一叠纸,纸上静静卧着一支毛笔,一块砚台,一条墨。 李素呆住了。 李道正小心地将它递到李素怀里,又用袖子擦了擦纸面,好像觉得自己刚才把它弄脏了似的,然后笑道:“白天托人进长安城,买了这些物事,这东西贵滴很,花了五百文咧,听说读书人都要用这东西,再贵也要买,拿去用,省着点用。” ********************************************************** ps:还有一更。。不过估计有点晚,回父母家吃饭耽误时间了,等不及的话明天再看吧。。 第二十四章 财路与诗 一个花三百文雇人种地都要心疼许多天的庄汉,给儿子买五百文的文房用具却连眼都不眨。 父母心,千百年从未变过。 李素捧着纸墨,觉得沉甸甸的,纸墨不重,父亲的期望捧在手中,却令他双手微微发颤。 李道正满脸含笑,重重拍拍李素的肩:“好好读书,读好书做官咧,陛下给你封太医署的官不行,辞了就辞了,我娃将来不做治病的大夫,要做上马治军下马管民的大官咧。” 李素沉默着点点头,心绪有点乱。 父子俩一人一大碗面,蹲在门槛外稀里哗啦吃完,李道正把碗一搁便出门了,二十亩地已种下了麦种,今年春雨多,应该有个好年景,李道正患得患失,每天都在田边盯着,生怕出了一丝纰漏。 李素坐在房里,徐徐展开手中的纸。 纸是很普通的麻纸,稍微揉搓一下便破碎了,托东汉那位名叫蔡伦的太监的福,造出的纸给天下的读书人带来福音,然而纸的质! 量还是太差,跟后世洁白如雪的白纸差远了。 李素拈起麻纸的一角,小心地揉了一下,果然碎了。 坐在房里发呆,李素的眼睛却越来越亮。 这是条财路啊,后世的造纸怎么造来着?好像在现有的造纸工艺里面掺了某种水果的汁,以及添加麻纤维用来增强柔韧度,麻纤维和桑皮似乎还要事先用荧粉漂白,这样造出的纸雪白干净,韧度强,不易碎…… 还有,这个年代的印刷术似乎也笨得出奇,印一页书就得请师傅专门刻个版,印完后就没用了,也没人试过省时省力的活字印刷…… 都是财路,得记下来,将来偷偷摸摸开个小黑作坊,一声不吭造纸印书,闷声发大财,关键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谁要也不给。 现在还不是发财的时机,李素对这个世界还是太陌生了,到现在还没把脚步跨出过太平村,造纸和活字印刷太惊世骇俗,出这么大的风头,不一定惹出什么祸端。 等到将来数钱数到手抽筋,老爹应该不会再为几百文钱心疼了。 为未来做好了打算后,李素起身往屋外走,也去自家地里看看,不能让老爹一人忙活。 走了两步,眼角余光不经意瞧见桌上那一叠纸,李素又停下,目光若有所思。 老爹辛苦给自己买纸买笔,不管怎么说,也该在上面写点东西,老爹回来发现纸上写了字,尽管他不认识,想必也会高兴吧,毕竟这代表着儿子已是读书人了。 李素将毛笔开了锋,砚台里滴了点水,新买的墨条在砚台上缓缓磨了一阵,然后用心思索着繁体字的写法,良久,终于落笔。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最后一笔收锋,大功告成。 很好,很励志,充满了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意味,然而李素脸色却有些阴沉。 这笔臭字实在太难看了,可谓惨不忍睹。 拈起准备将它撕掉,转念一想,不管好字臭字,放在这里让老爹开心一下亦未尝不可,反正写得再差他也不认识。 决定了,就放在这里吧,自己不看便是。 ********************************************************* 郭驽走在乡间的小道上,负着手眯着眼,看着渐渐西沉的夕阳,嘴角勾起一抹轻笑。 日子,就像这夕阳一样,越来越有奔头。 郭驽本是长安人,幼时家境颇丰,父母给他请了先生,十年寒窗苦读,终于颇有文才,然而花无百日红,成年后父母撒手人寰,偌大的家业留给他,郭驽只是书生,不善经营也不善持家,家境于是慢慢衰落,最后落得卖房卖地,与妻儿居于亲友家中,寄人篱下的日子过了三年,其间也考过科举,投过行卷,然则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今年开春后,闻知东阳公主欲在封地内兴办村学,郭驽当时便动了心,他和妻儿再也不愿过这种寄人篱下的日子,于是写了几篇自认生平最得意的策论和几首律诗,投到公主府上。 这是郭驽此生最得最大胆也是最明智的决定,投书三日后,公主府派来了一位宦官,转达了东阳公主的意思,请郭先生入村学教书,月俸黍米两斗,钱四十文。 读书虽然当不成官,但现在的境况已是老天的厚赐了。 郭驽很惜福,他知道目前的生活相比当初衣食无着的日子,是多么的不易。 慢慢踱步走到泾河边,看着波光粼粼的河面,郭驽忽生诗意,想吟出一首得意的诗来,既能表达自己的心情,又能为自己的文才添上一笔浓重的履历。 张嘴酝酿半天,郭驽却发现自己一个字都吟不出来,喜悦渐渐变成了萧然,呆呆地站在河边,无限惆怅地叹了口气。 朝廷没将他录取为士是正确的,英明的,自己的才干,也只配当一个教书先生了。 河边并不太清静,不远处总有窸窸窣窣的人声,郭驽皱了皱眉,慢慢凑上前去,打算与说话人聊一聊,他想融入这个陌生的环境。 “读书,谁说我不会读书?今就学了好多学问,学堂里的郭先生教的,爹问我时我懒得答他罢了。”王桩的表情有些羞怒。 回家后老爹问他学到了什么,王桩吭吭哧哧半天说不出,于是挨了今天的第四顿揍,吃过饭兄弟俩跑到河边玩耍,老二又拿话挤兑他,令王桩现在一肚子火气没处发。 “你学了个啥?你说出一句我就服你。”王老二显然不怎么给兄长面子,斜眼瞥着王桩的模样分外欠抽。 “我……我,我学诗咧!学到好几句,什么床前明月光,疑是……疑是地上那啥,对,地上霜!还有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王桩被老二一激,记忆如有神助,磕磕绊绊把李素上午念的两句诗回忆起来了,但郭先生教的《千字文》……不好意思,一个字都没记住。 “咦?这谁的诗?我没教啊……”郭驽奇怪地睁大了眼睛,将王桩刚才念的诗句在嘴里默默咀嚼一番,郭驽越品越觉得惊奇。 再也顾不得什么先生的风度,郭驽三两步从河滩边的矮丛林里窜出来,一把揪住王桩的胳膊,瞪着他:“小娃子,刚才的诗谁教你的?说实话!” 第二十五章 郭驽献诗 抓住王桩胳膊的手很用力,连王桩都有些吃惊,这个看起来文弱不堪的教书先生,怎会有如此大的力气? “快说,谁教你的诗?”郭驽狠狠瞪着他。 王桩吓到了,看郭驽的模样,似乎有兴师问罪的架势,他也不知道李素作的诗哪里犯了忌讳,本着好兄弟讲义气的原则,王桩把胸一挺,道:“我自己作的!” 郭驽怒了,一巴掌抽过去,这年头老师抽学生是天经地义的事,哪怕只教了他一天也是老师,抽学生连理由都不用找,家长瞧见了甚至还会鼓掌喝彩,抽我家儿子呢,先生太给面子了,再来一个…… “你放屁!别说作诗了,你认字么?” 不能怪郭驽心存偏见,实在是王桩这样子委实没有半点诗人的气质,穿着麻布短衫,襟口微微敞开,一脸横肉丛生,双臂肌肉高隆虬结,再发育几年多半还会长出一巴掌宽护心毛,这模样若说他是个飞檐走壁的游侠儿郭驽倒相信,若说他是个诗人,这个……真不信。[ “真是我作的。”王桩咬死不松口。 郭驽气笑了,随手折了根柳枝,在河滩的沙地上写了一个大大的“丑”字。 “这字念啥?你念得出我就信。” “这个……”王桩瞠目结舌,手指不停比划着,比划半晌,脸孔越涨越红,终于重重一跺脚,悲愤道:“太欺负人了!” 郭驽冷笑:“赶紧说实话,这诗到底谁教你的,不说我去你家跟你爹娘聊聊。” 老师家访,这种威胁手段一千年都没变过。 王桩咬紧牙关,打定主意不出卖李素。 一旁的王老二却很直爽,呵呵一笑道:“先生莫为难我哥,我们兄弟只跟李素走得最近,李素是个有大本事的人,这诗多半是他教我哥的……” 王桩大怒,一巴掌抽过去:“狗杂/碎,平时三棒子打不出一屁,一张嘴就出卖兄弟,老子抽死你!” 王直被抽哭了,喊道:“啥出卖兄弟?出啥事了?一首诗咋地咧?” 见俩兄弟的反应,郭驽明白了,若有所思地念叨:“李素?” 一人踹了一脚,郭驽成功阻止了俩兄弟自相残杀,喋血河滩,嘴里仍默念着王桩刚才的诗。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哎?不对啊,这两句诗意思完全不一样,平仄和韵脚也不对呀,怎么回事?” 王桩睁大了眼睛,茫然道:“啊?问我啊?” 郭驽叹气,跟文盲聊诗,与对牛弹琴的意境是一样一样的。 于是郭驽转身便走,道:“我去找李素。” ********************************************************** 太平村不大,总共也就一百多户人家,郭驽找李素几乎不费劲,路上随便找人一问,乡亲一脸敬仰地指明了路,担心郭驽仍找不到,索性丢了农活,热心的把他带到李家。 李家没人,父子俩都去田里干活了,柴扉和家门都没关,村里民风朴实,早已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了,郭驽没有任何阻碍便进了李家门。 喊了几声,屋里没人应,郭驽很有礼貌,耐心坐在门槛外等着。 环视四周,见李家屋瓦简陋,家徒四壁,郭驽心中愈发疑惑。 这年头认字读书的人不多,但凡有点学问的,家境应该都不错,否则也供养不起读书人,然而李家却如此穷困潦倒,这样的家境,那个叫李素的孩子如何学会作诗的? 太多困惑萦绕在郭驽心中,越想便越坐不住,心中那点耐心渐渐消磨殆尽。 门槛外转悠两圈,郭驽实在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索性抛却了礼数,径自走进了屋子。 屋子果然跟自己想象中一样破败简陋,屋内昏暗无光,一张矮脚桌几摆放在屋子正中间,桌上静静摆放着纸和笔。 郭驽惊疑地“咦”了一声,如此穷困的人家,竟然买得起纸和笔,委实出乎郭驽的意料。 赶紧凑上前,郭驽上前仔细看了看,发现纸上写着字。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嘶——”郭驽瞪圆了眼睛,倒吸一口凉气,方才心中的疑惑瞬间全消。 果真会作诗!而且作得如此绝妙,足堪流芳百世! 一瞬间,郭驽心中泛起百般滋味,似嫉似羡似疼惜。 郭驽今年三十二岁,读了十多年的书,然而毕竟天赋有限,才不到一斗,学不到一车,这些年作诗倒也作了无数首,却始终没有一首拿得出手,半生蹉跎,一无所长,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可是就在这小小的太平村里,无意中竟然发现一位作诗的大才,更令人难以相信的是,这位大才仅十多岁的年纪。 十多岁便能作出如此精妙绝伦的绝句,相比他郭驽这些年的庸庸碌碌,此时郭驽的心情,岂止复杂二字了得? 仿佛受了巨大打击似的,郭驽失魂落魄的盯着纸面上的诗句,不知过了多久,郭驽索然一叹,身形略见踉跄地离开了李家,至于他来时的目的,此刻也浑然不顾了。 回到家,郭驽长吁短叹,尽情抒发书生感慨,最后将李素那首《金缕衣》写下来,送进了东阳公主府。 ********************************************************* 李道正和李素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父子二人搁下农具,李道正点亮了油灯,昏黄摇曳的灯光里,李道正发现桌上的麻纸隐见字迹,李道正不认字,但也大喜过望。 “字是你写的?” 李素点点头。 李道正小心拈起纸,眯着眼仔细端详,尽管一个字都不认识,但是……好厉害啊! “才进了一天学堂竟认得这么多字,好好!我娃将来一定能当大官。”李道正念念不忘当官的事。 李素终于忍不住了:“爹,如果孩儿不想当官,咋办?” “抽死你。”李道正的回答言简意赅,杀意森森。 ******************************************************* ps:今晚只一更,周末,要去球馆打球,锻炼身体。。。 第二十六章 童叟无欺 李道正的心思很单纯。 读书就是为了当官,当官能够光宗耀祖,能够让日子过得更好,没有为国为民之类假大空的崇高期望。 其实以前的李道正连这种小期望都不敢有,他只希望儿子能平平安安活到老,能够传承一脉香火便足够,可是自从李素治好了天花,连皇帝陛下都亲自下旨赐官赏田之后,李道正的心中忽然点燃了希望的火光,或许,儿子并非池中之物,或许,他可以有一个更敞亮的前程。 可是,李素并不想当官,至少目前不想。 一切只因“畏惧”二字。 他并不觉得一个穿越者的身份在这个世界能有多优越,或许知道历史走向,或许发明点东西能让世人惊讶,然而,比起耍心眼,斗心机,他哪点是别人的对手?十五岁的年纪,贸贸然名动天下,等待他的仅仅只是荣耀? 相比封官晋爵,改善这个家庭的处境才最实际,最重要。 这些道理,跟老爹是讲不通的,不* 管如何委婉,换来的都有可能是一顿痛揍。 ***************************************************** 东阳公主府。 李素的诗终于还是出现在公主的寝殿内。 郭驽的表现很夸张,公主府这种地方,不是一个穷教书的想进就能进的,郭驽索性跪在公主府门口,高高举起那首《金缕衣》,说了一句“小人为国荐才”,然后便一直跪在尘土里,小半个时辰后,府门打开,一名宦官走了出来,什么话都没说,接过郭驽手上的诗,转身便走。 很快,这首诗出现在东阳公主的香闺里。 东阳公主今年刚满十六,按礼制,早该封公主之名,赐公主封地,然而东阳的出身却有点差,她母亲只是宫里一位下嫔,若说得宠,自然比不上襄城,长乐,高阳,晋阳等公主,宫里一应用度,分到她的只是那些皇子公主们挑剩下的。 东阳公主也从未试过抗争,宫里勾心斗角的十几年终于熬了过来,李世民良心发现,给她赐了公主名号和封地,从此太平村这块地方成了她的世外桃源,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尽管赐她的公主名号和封地很大意义上是为了打荥阳郑氏的脸,政治味道居多,她也只是一颗被摆布的棋子罢了。 但是,棋子又何妨?终归已走出了那座阴冷的太极宫,从此默守着封地,或者将来有一天,她这颗棋子再次有了被利用的价值,被她的父皇摆上棋盘,将她尚给某个需要拉拢的臣子为妻。 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此刻坐在寝殿内,东阳公主手上轻拈着那首《金缕衣》,神情有些怔忪,一双秋水般的妙目顾盼生辉,却多了几分苦苦压抑的郁郁之气。 做为一个女子,东阳公主是美丽无暇的,她有着修长苗条的身材,美丽如画的娇容,黛眉如柳,红唇如焰,眉心中间贴着一个绿色的三叶眉心妆,至于如今贞观年间女子流行的贴花钿,点面靥,描斜红等等妆容,东阳公主却都没做,仅只一张雪白无暇的素面,不施胭脂的俏容里,透着几分淡淡的郁气。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花开堪折直须折,唉……” 东阳公主默默念了几遍诗,轻轻叹了口气。 无可否认,这其实是一首少年励志的诗,所谓“花开堪折”的意思,也与男女之情无关,只谓少年莫负韶华,有所作为而已,可东阳公主却读出了情意的味道。 “好一句‘花开堪折’,写这首诗的,果真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么?”东阳公主喃喃自语。 东阳公主的身后,站着一位贴身宫女,名叫绿柳,十二三岁左右,闻言笑道:“公主,听前面的宦官说,这是村学郭先生亲自推荐的人才,为了这首诗,郭先生在府外跪了半个时辰呢。” 东阳公主叹道:“是首好诗,说它流芳千古亦是情理之中,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庄户人家写出来的,那位少年叫什么?” “听说叫李素,以前是庄户,除了作诗,这少年还做过一件大事呢……” “什么大事?” “上月泾阳县发了瘟灾,就是这个李素,用了一个什么法子,把天花抑制住了,公主您的胳膊当时不也被太医划了个口子,种了牛痘吗?听说这牛痘呀,就是李素所创,当时长安城里流言四起,说陛下当年……如何如何,惹了天罚,幸好有了这牛痘,才将流言压了下去,后来陛下赐了李素二十亩地,十贯钱,天花过后,陛下下旨,将长安城里背地嚼舌头的家伙砍了十几个……” 东阳公主俏脸有点白,道:“别说了,杀人的事说起来有甚意思?” 绿柳吐了吐舌头,笑着退到后面。 看着手中的《金缕衣》,东阳公主叹道:“诗是好诗,暂且收下吧。” 没说举荐之类的话,李素终究太渺小了。 绿柳退出了寝殿,偌大的殿宇内,东阳公主有些失神,喃喃念道:“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确是好诗啊。” 说完,俏脸露出黯然的神情。 世上任何人都能不负年华,唯独天家公主,不能。 ******************************************************** 郭驽终于在河滩边找到了李素。 找到李素时,他正在地上画格子,格子很小,正好是一页书的大小,格子里密密麻麻排满了各种字。 “你是李素?”郭驽凑近问道。 李素扭过头,见是学堂的郭先生,急忙起身行礼。 “学生见过先生。” 郭驽不说话,不住地打量着李素,直勾勾的眼神看得李素心头发毛。 前世总有老师猥/亵学生的新闻,现在在唐朝,这家伙的口味不会这么重吧?不然为何如此色眯眯的看着他? 英俊惹的祸,只能自己扛。 李素左右环视,目光锁定了河滩边的一块大石头,暗暗决定,若郭驽对他动手动脚,他就用石头爆了这个衣冠**的狗头…… “‘花开堪折直须折’一诗,是你所作?”郭驽直奔主题。 “是……”李素刚承认,立马觉得不对劲,这诗似乎没出过自家屋子啊:“先生如何知道的?” 郭驽没回答,反而继续问第二个问题:“床前明月光一诗,前后并不贯连,似乎不是同一首诗,是也不是?” 神通广大的老师,教了一天课什么都知道,李素暗暗敬佩,同时决定回家后再狠狠踹王桩几脚,多半是这家伙泄露出去的。 “床前明月光和谁知盘中餐本来是两首诗……”李素老实承认。 郭驽眼睛一亮:“可否有幸一睹全诗之貌?” 这态度已不是老师的居高临下了,反而用的是平辈的语气,看来在郭驽的心里,已将李素视为达者为尊的高人了。 李素想了想,道:“先说那首悯农诗吧,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好诗!”郭驽脱口赞道,双眼愈发亮晶晶了:“果然是悯农诗,字句不见‘怜悯’二字,却深得慈悲心怀,此诗只有庄户出身的人方能作出。” 李素眼睛盯着地上画的格子,淡淡道:“还有一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格子画得有点大了,若是用铅块雕刻成版,里面掺点锡,常用字多雕几个,油墨也是个问题,活字印刷的工程量太大了,不知要花多少钱,家里的钱都在老爹手里掌握着,要他拿出来投资恐怕他会一头撞墙而死,把朝廷赏的那几贯钱当成遗产送给李素…… 缺钱,是个大问题啊。 郭驽眼睛仍然闪闪发亮,细细品了一番后,赞道:“也是一首通俗易懂的好诗,足可在学堂里给孩子们启蒙……只是‘低头思故乡’一句,你不是从小在太平村长大吗?何来的‘思故乡’?”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诗是这么写的,总要有个东西用来‘思’吧……”李素心不在焉地挥挥手,抬头看着无语的郭驽,李素眼睛眨了几下,一个主意冒上心头。 站起身来,李素的态度明显比刚才热情了许多:“先生觉得这两首诗如何?” “好诗,和你那首‘花开堪折’一样,足可流芳百世。”郭驽不吝赞美之辞。 “如此好诗,先生心动了吗?共鸣了吗?” “嗯嗯嗯!”郭驽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李素话锋一转,却提出另一个问题:“先生被公主府请来教授学子,想必月俸不低吧?” “还……行吧。”郭驽满头雾水道。 李素压低了声音,凑到郭驽耳边,道:“这些可以流传千古的诗句,学生这里还有不少,每首都能流芳百世,保证童叟无欺……” 郭驽愈发糊涂,吃吃道:“童叟无欺?” “对,童叟无欺,每首先生只须花半贯钱,诗就卖给你,诗可署先生之名,学生对天发毒誓绝对保密,不满意可退货……” 郭驽终于听懂了,眼睛徒然睁圆,一脸惊诧地盯着李素,显然,李素此时的无耻嘴脸令他很陌生。 “你……你你,你这个……这个……”郭驽脸孔迅速涨红,眼中如火山爆发般喷涌出怒火。 李素见郭驽怒容满面,急忙改口:“三百文一首也不是不能商量的……” ****************************************************** ps:三千多字,算大章吧,今天就这一更了,昨晚打球出汗后着了凉,身上发烧了,今晚早点睡,希望明天能好。。 第二十七章 初入长安 李素此刻表情很殷切,看来很有诚意的样子,急待做好这笔交易。 可郭驽的反应却大不一样。 真正的读书人毕竟是有廉耻心的,李素的交易令他的廉耻心瞬间高涨,一双白净的大手时而化掌,时而握拳,似乎在犹豫用怎样的方式揍这个无耻之徒。 李素看懂了郭驽的表情,暗暗叹了口气。 显然,这位潜在消费者并没有购买的欲望,不仅没欲望,而且还想把他这个无私为大唐读书人提供精神粮食的商人揍一顿。 读书人太要脸了不是好事,在商言商嘛,一首足可流芳千古的好诗花三百文钱买下来,贵吗?不贵啊!丢人吗?不丢人啊! “买卖不成仁义在,先生莫动手,学生告辞,告辞。”李素一边行礼一边后退。 “回来!”郭驽忽然叫住了他,李素只好站着。 “既然还有本事写出千古绝句,那就快快写来,拿这种事去赚银钱,莫糟践了好诗,更莫糟践了[ 自己。” 李素心中升起了希望:“先生买吗?” 郭驽瞪眼:“信不信我抽死你?还有佳句不妨说来。” 李素顿时变得很失望,郭驽的意思他明白了,既不想给钱,还想掏光他肚里的货,呵呵,当我傻吗? “没了,一句都没了。” 李素说完慌慌张张跑了,留下郭驽站在河滩边,一脸痛心疾首的摇头。 ********************************************************* 缺钱是大事,虽然与郭驽的生意没做成,但至少给李素提供了一个灵感。 这世上除了自己以外……应该还有斯文败类吧? 只要找到一个败类,把诗卖给他,两三首大概能把他想办的事办成了。 还有一件事,村里没有铁匠铺,活字印刷制版要花多少钱,也应该去城里问问了。 想到就去做。 李素找到了王桩王直兄弟,三人商量了一阵,决定进长安城逛一逛。 动身之前,李素歪歪扭扭写下了十几首好诗,嗯,在他眼里已不算诗,而是货,马上要卖出去的货。 怀揣着这十几首……货,李素和王家兄弟跟老爹编了个借口,悄悄离村而去。 ………… 太平村离长安城不过六十里左右,相当于长安的郊区,三人带了一些干粮,顺着大道直走,路上遇到络绎不绝的商队或赶着牛车进城做买卖的小贩子,李素便靠着一张十五岁萌萌的脸央求,六十里路基本没靠走,一路蹭别人的牛车走完。 由此可见,卖得一手好萌多么重要,当然,主要看脸,路上王家兄弟也试了一下卖萌,结果刚靠近,商队的护卫就拔刀了,一脸“什么鬼”的戒备模样。 这个事实令王家兄弟分外沮丧,整个人都不好了,坐在进城的牛车上唉声叹气。 “脸俊好咧,我爹娘当初也不知道怎么生的,把我生成这副模样……”王桩神情失落地跟李素诉衷肠。 李素只好安慰似的拍了拍他的肩,顺便用很帅的姿势拂了一下额前的乱发。 王桩继续叹气:“原本以为我这模样是个意外,爹娘再生的话总该认真点了吧?谁知生下老二后,他娘的,比我还丑!” 王直脸颊直抽抽:“…………” 扭过头,王桩看着李素道:“我今年十六咧,爹娘到处托媒给我说亲,十里八乡没嫁的闺女家都问过咧,一听说是太平村王家,个个跑得比狗还快,我爹现在每天都要偷偷哭一阵,说我们王家虽然有三兄弟,但一个比一个丑,很难娶到婆姨,王家香火怕是要断咧……” 说完王桩无限忧伤的叹气,十六岁的少年此时仿佛尝尽人世的苦楚,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一旁的王直神情也有点悲凄了,王桩丑倒也罢了,可他比大哥更丑啊…… 李素脸上迅速浮上同情之色,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张了张嘴,却一句也说不出来。 安慰人这事,两辈子都没干过,不是李素的强项啊。 王家兄弟目光悲凄而殷切地看着他,希望兄弟能够安抚他们受伤的心。 “兄弟,说点啥啊。”王桩眼巴巴的瞧着他。 “嗯……”李素沉吟。 “‘嗯’是啥意思咧?” 李素肃然道:“你们觉得自己又丑又穷,一无是处……” 王家兄弟目光愈发殷切。 李素暗叹口气,接着道:“不要绝望,至少你们的判断还是很正确的。” “啊?” 李素继续安慰:“老天是公平的,给了你一张丑脸,一定会再给你一个穷的家。” 王家兄弟真快哭了。 “噗嗤!”牛车旁,一名商队的护卫终于忍不住喷笑出声,笑了一声又很快板起脸,指了指远处一片高耸巍峨的城墙,道:“长安城到咧。” ………… …………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长安,两千年历史最辉煌的古都,一个最强盛朝代的都城。 这是世界上第一个百万人口的雄城,城中除了权贵,兵士和居民外,还有异国商贩,佛道僧尼,异国使者等等,汉朝开始,长安便是丝绸之路的起点,这条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惠及后世大唐,如今与大唐通商建交的异国和地区多达三百多个,真正意义上的“万邦来朝”。 长安城分为外郭城,宫城,皇城三部分,北枕龙首原,南垮重岗,由北向南,次为宫城、皇城和外郭城三重,同用一道北城垣。其城暗合《周易》六爻之理,城中朱雀大街有六条高坡,为乾卦之象,“故以九二置殿以当帝王居,九三立百司以应君子之数,九五贵位,不欲常人居之,故置玄都观及兴善寺以镇之。” 李素和王家兄弟下了牛车,怀着兴奋的心情,从西面的延平门慢慢走进城。 走过十余丈的城门甬道,仿佛瞬间走进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古城的繁华和沧桑,夹杂着各种喧嚣叫卖声扑面而来。 ******************************************************** ps:还有一更。。。 求推荐票,求三江票,诸兄助我!! 第二十八章 卖诗鬻文 三兄弟进城后颇显拘谨,标准的乡下人进城的模样,王家兄弟是因为自卑,毕竟又丑又穷的他们……怕挨打? 李素则是因为敬畏。 长安古都啊,两千多年来朝代更迭,这座历史最雄伟的古城只有在大唐时才焕发出它最年轻最繁华的模样。 “昔在长安醉花柳,五侯七贵同杯酒。气岸遥凌豪士前,**肯落他人后……” 好诗!这诗适合卖给权贵,不给两贯钱都不好意思拿出去显摆。 “多情只有春庭月,犹为离人照落花”,好诗!这诗应该卖给那些吟风颂月的书生,把他们的钱袋掏干净,然后看着他们用这些诗穷得瑟……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薄幸名”,好诗!这诗可以卖给……嫖/客?算了,这诗不卖,自己留着。 李素一路走一路思考怎样展开业务,王家兄弟则好奇的四处打量,虽然太平村离长安城不过六十里,可兄弟俩从小到大进长安城的次数屈指可数。 @ 路上拦住一位行人,向他请教了铁匠铺怎么走,行人很热心的指了路。 时年长安城里铁匠铺不多,大唐虽是最宽容的年代,但宽容也不是无限制的。秦始皇当年一统六国后收天下兵器聚于咸阳,担心的也是民间兵器太多,怕颠覆他的统治,老李家比较大气,没有做出这么过分的事,但铁匠铺这种能打造兵器的行业还是比较敏感的,跟后世的开锁公司一样,长安的铁匠铺必须在官府立册造名。 长安城按天罡地煞之数,共计一百零八坊,每坊设坊正,每里设里司,离李素最近的铁匠铺位于西城的胜业坊,一路行去又问了几位路人,三人终于找到了铁匠铺。 拿出早已画好的活字印刷制版图,铁匠琢磨了半天,摇头说做不了,主要是缺材料,也缺雕工师傅。 李素早有心理准备,材料确实不太容易凑齐,铁匠铺里,生铁和炼钢自然不缺,但活字印刷需要的是铅和锡,这就不太好找了,而且雕工师傅也不容易找,大抵要到卖文房四宝的文具铺才有。 铁匠师傅仔细琢磨了一下活字印刷版,估了个大致数,做几千个小铅块是个大工程,少于两贯钱不干,而且铁匠很热心的指点了迷津。 这世上除了铁匠铺,还有一群神神怪怪的人也卖各种金属,说他们是出家人也好,说他们是化学家也好,反正每天关上房门研究长生不老之术,为了炼长生不老丹药,这群人比恐怖分子还执着,什么水银啊,铅啊,朱砂啊,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都敢往嘴里塞,不但往自己嘴里塞,而且还往皇帝嘴里塞,真是一群作死的人啊——孙思邈这位道友居然能活到一百零二岁,委实是个异数,不具任何代表性。 城里的宗圣宫就是座道观,是高祖皇帝亲自赐名的道观,去找那群恐怖分子,必能买到铅和锡。 李素懂了,但没去宗圣宫,因为……没钱。 ******************************************************** 有钱才能办事,李素和王家兄弟只好四处闲逛,寻找机会。 王家兄弟现在也终于知道李素进城的目的,二人不由有些不解。 “卖诗?好好的为何卖诗?” “当然是因为缺钱。” 王桩愈发不懂,挠着头皮道:“诗这个东西……应该算学问吧?没听过有卖学问的咧,学问留着自己用不好吗?将来用出去说不定可以扬名……” 李素叹道:“这样的诗,我大概能记得几十上百首,卖一点无所谓,再说我才十五岁,少年扬名真的好吗?祸福难测啊。” 对这个年代,李素终归还是有着很深的戒备心理,既想赚钱又不想扬名,只有这个选择了。 王家兄弟说不出话了,这已不是他们简单的头脑能考虑的问题,李素也没法跟他们细说。 ………… 胜业坊离长安西市不远,这里异国商贩很多,包着大头巾裹着一身绣花毯似的胡商牵着一长溜的马和骆驼,牲口背上满载着大唐精美的丝绸和瓷器,脸上堆着春风拂面般的和善微笑,见人就让道,而经过的长安百姓却挺直了腰杆,眼角都不瞟胡商,神情自若地从他们身旁经过。 自信,强烈的自信。 这是李素对长安百姓的第一印象,一个辉煌的年代里,连普通百姓都有了那种睥睨一切的自信气质,异国的一切都没放在眼里,“万邦来朝”的真正意义,在百姓身上都可看得见端倪,从里到外透着“天朝上国”的泱泱气派。 莫名的,李素的心情激动起来。 一千多年后的女人们为了一张外国绿卡,不惜委身异邦番汉,那时的民族自信心,大抵已降到了令人痛心的地步,相比之下,李素越来越喜欢这个年代了,连百姓们趾高气昂的样子都透出一股子可爱。 铁匠铺不远处有一个面摊,李素经过时不经意一瞥,然后,眼睛亮了。 面摊的桌子旁坐着一位壮汉,不到二十岁的年纪,正埋头啃着胡饼,吸溜着胡辣汤,吃得满头大汗,身上穿的却是一身绫罗锦丝,看起来非常华贵。 李素笑了,生意来了。 几步走到壮汉前,拼桌子坐下,然后朝壮汉拱手:“兄台请了。” 壮汉抬头,李素这才看清了他的相貌,和王桩一样,这家伙皮肤黝黑,一脸横肉,丑得很有特色。——看来大唐的帅哥果然是稀缺资源,李素心里忍不住唱起了欢快的歌儿。 王家兄弟也看清了这位壮汉的模样,三人对视良久,皆露出惺惺相惜的表情。 “啥事?”壮汉瓮声瓮气,李素的英俊外貌可能令他受到了刺激,语气不怎么和善。 大家容貌差距太大,可能没什么共同语言,李素决定绕过寒暄闲聊,直奔主题:“兄台认字么?” “认得不多,咋了?” 大致估摸了一下壮汉的外形,嗯,应该是豪放派的,丑人一般都只能走这个路线。 从怀里掏出一叠纸,李素左翻右翻,从里面挑拣了一首出来,递给壮汉。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壮汉念了一遍,两眼忽然放光,猛地一锤桌子,喝道:“好诗!这诗好,念着提气儿,小子,谁作的?” “无主之物。”李素淡笑。 “无主?”壮汉楞了,满头雾水地看着他。 “兄台衣着华丽,必是富家子弟,不缺钱吧?”李素殷切地看着他。 “……不缺。”壮汉的神情似乎多了一丝好笑。 “这首诗两贯钱卖给你怎样?此诗可署兄台之名,在下对天发毒誓绝不外泄,若然违誓,教我……”左右环视,福至心灵,指着王家兄弟道:“教我变得和他们一样丑。” 王家兄弟眼角含泪,仰头望天,悲怆发出一声长叹。 壮汉瞧了瞧王家兄弟的模样,再回忆了一下自己的模样,觉得很别扭,一肚子火气没处发。 “两贯钱?”壮汉拧眉沉吟,不但没有半点被侮辱斯文的愤慨,反而眉头微挑,似乎有点心动了。 李素见状大喜,很好,终于遇到了一个斯文败类,大家的道德底线处于同一水平。 ***************************************************** ps:求推荐票和三江票。。 三江票每天下午2点可以领取,每天都可以投的。。。 第二十九章 少年意气 人生难得一知己,大唐的百姓太有道德了,李素总觉得是陋习,想请大家把道德底线降低一点,又怕被人抽。 现在终于看到有个家伙的道德底线跟自己不相上下,令李素不由产生一种高山流水遇知音的快慰,这种感觉就好像一个贼在前门撬锁,撬开锁后发现另一个贼从后门也撬锁进来了,除了握手问好,互道珍重,剩下就是分脏了。 壮汉现在的眼神也有点分脏的意思,直盯着李素的怀里。 “刚才见你掏出那么多,你到底有多少诗作?”壮汉斜眼瞥着他。 李素愈发惊喜了,这是个大客户啊。 “诗作有很多,你自己挑,哪首合适都拿走,两贯钱一首不贵吧?”李素从怀里把所有的货都掏了出来。 壮汉果然挑了起来,一首接一首的看,看得很仔细,看完后点点头,赞道:“好货色!” 李素喜欢这句话,它很专业,手上的不是诗,是货,大家谈的也不是文学诗作,而是生, 意。 统一了认识,彼此沟通起来快捷多了。 壮汉挑了四首诗,也没怎么看内容,五言的看都不看,挑的全是七言绝句,连连道:“这几个好,字多,量足……” 李素:“…………” 这是个很实在的人,做买卖干脆利落,而且价值观也很朴实,以量多为优。 “头回买卖,给你打个折扣,四首诗六贯钱,公道吧?”李素心情大好,心情一好就忍不住当了败家子。 壮汉也乐了:“小子文文弱弱,说话做事倒也是个爽快人,行,你这朋友我交了,家住哪里?下次若我还想买诗再去找你。” 李素犹豫了,对他来说这是一杆子买卖,卖完就走,泄露了住址怕会有麻烦。 王家兄弟在一旁亲眼看到几张纸竟卖了六贯钱,兄弟俩眼睛发直盯着李素,目光很呆滞。学问这东西……看来真的很值钱啊,不仅这回赚了,而且下回还有赚。 见李素犹犹豫豫,王桩急了,脱口道:“太平村李家……” 李素顿时脸黑,很后悔,为何不把这俩货嘴抽肿了再出门。 “太平村我知道,离长安不远,当年颉利可汗兵指长安,驻营泾阳县……呵呵,不说这个,坐这里等一会,我叫人拿钱。” 壮汉拍了拍手,李素身后的桌边忽然站起来六个人,一身玄色短衫打扮,神情冷峻,体格剽悍,一看就是那种五碗饭喂不饱的狠角色。 壮汉朝其中一人挥挥手,一人抱拳后匆匆离开。 李素眼皮子直跳,交易已接近尾声的此时,他才发现自己好像选错了客户,这家伙的做派……远远不止只是富家子弟啊。 “这位……兄台,刚才这四首诗……”李素有心反悔,又担心挨揍。 “咋了?” 李素干笑:“没什么,祝您用得愉快……” 不管了,钱到手就撤,壮汉是什么身份关他何事? 刚才离去的汉子很快回来,双手捧着一个大包袱,往李素身前桌上一放,哐的一声巨响,汉子默不作声退后。 壮汉拍了拍包袱,道:“六贯钱在此,一文不少,这买卖做得值。” 王家兄弟满脸喜色,两眼放光,面前六贯钱像磁铁似的把他们的目光紧紧吸住。 交易完毕,壮汉满意地拍了拍揣在怀里的四首诗,豪迈长笑:“别人都说我家满门白丁,放他娘的屁!老子今就作四首绝世好诗给他们长长眼!” 仰头望天,壮汉眼眶渐渐湿润:“家门有幸,额家马上出诗人咧……” 李素现在真对壮汉有点敬佩了,刚刚银货两讫,立马把产权转移到自己名下,这脸皮…… ******************************************************* 李素和王家兄弟匆匆忙忙走在回家的路上。三人合力捧着六贯钱,靠着驾轻就熟的卖萌技巧,请出城的商队顺路将他们捎到太平村。 铁匠铺没去,宗圣宫的道士也没去找,与壮汉交易过后已近黄昏,再晚城门要关了,里坊也要关了,长安最大的弊病就在这里,每晚不但要关城门,城里的坊门也要关,坊与坊之间以木栅门隔绝,并且还实行宵禁,谁敢半夜往街上窜,立马被巡夜的武侯拿了见官,犯夜的罪名不大也不小,吃一两个月的牢饭,挨十几记板子是免不了的。 趁着城门快关之前赶紧出城回家,至于活字印刷的事,李素决定改日再办,自己的第一桶金已到手,有钱不怕办不了事,自己才十五岁,有丰厚的资本浪费青春蹉跎年华,要不……村里玩半个月再说? 回到太平村已天黑,王家兄弟帮着李素把六贯钱埋在村子南边荒山上的一棵歪脖子树下。 做完这一切,李素面带笑容,满意地呼了口气。 转过身看见王家兄弟一脸羡慕地盯着他,李素笑道:“咱们兄弟有福同享,再过几个月咱们就发财了,十里八乡的姑娘随便你们挑……” 话说得有点歧义,王家兄弟没太理解,王直吃惊地指着埋钱的地方道:“钱能种出来?” 王桩手脚微颤,有膜拜的冲动:“这不止是学问咧,是仙术吧?” 李素:“…………” 以后要不要离这俩货远一点,白痴这毛病应该不会传染吧? 埋好了钱,三人背靠着歪脖子树稍事休憩,看着山下村庄点点灯火,李素悄然绽开笑颜。 “长安城那么大,这村子那么小,李素,我忽然不想待在村子里了。”王桩看着远处的灯火,语声仿似呢喃。 王直也点头:“哥,我们不能一辈子待在村子里,不然讨不到婆姨咧。” 俩兄弟扭头看着他,等待李素的答案。 李素呵呵轻笑,就势卧在绿油油的草地上,双臂枕头,仰望着干净的夜空和繁星,呼吸着上辈子从未呼吸过的清新空气。 孩子大了,心也大了,小小的村子已装不下他们的心。 李素不一样,他也曾经年少过,风光过,栽倒过,曾经心比他们更大,现在呢,这个小小的村子完全装得下他的心,他只希望村子永远都不要变,世情永远也不要变,一直平静平凡活到老死。 “我啊,我胆子比较小,我想一辈子好好在村里活着,多赚点钱,盖一栋大房子,娶一个不漂亮也不算太丑的婆姨,给我生两三个娃,等娃长大了,我把婆姨和娃叫到一起帮我数钱,谁数错了我就抓起一把钱扔脑袋上,砸他一头包……” **************************************************** ps:还有一更。。。可能很晚,白天找中医了,开了一副调养身体的方子。。。看病的过程很享受,和老中医有点坐而论道的意思。。 第三十章 志向高远 很让人灰心丧气的理想,至少王家兄弟听完后,满腔雄心壮志像被针戳破的皮球似的,瞬间气全漏光了。 兄弟二人腰杆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耷拉下来,由刚才的挺拔劲松变成了身后的歪脖子树。 “兄弟,你是个有大本事的人,咋这么没出息咧?”王桩怒其不争的嘴脸跟李道正训儿子一样一样,分外欠抽。 遥望漫天繁星,李素不置可否的笑。 怎样跟两个只活了十几年的家伙解释一个活了两辈子的人的心境?嗯,对牛弹琴或许还更有效果,弹一首西班牙斗牛曲,牛都喘粗气,这俩货不同,不但长相丑得完美躲过了所有的人样儿,而且李素严重怀疑他们脖子上那颗东西不是脑袋,是肿瘤。 “哥,我们说要走出去,去哪里呢?”王直的眼里充满了矛盾的兴奋和迷茫。 少年人几乎都曾有过的眼神,心志比天高,一旦说到具体了,顿时茫然无措。 王桩今天的智商有超常发挥++的现象,沉默一会儿,仰起头看着星空,豪情得连语气都变成了咏叹调:“走出去,当府兵,战场杀敌立功……” 啪! 一记重重的巴掌狠狠抽在王桩的后脑勺上,抽得王桩剩下的咏叹调霎时变成了哀嚎。 “王八蛋,想死先给你爹娘送了终再说,一家人好不容易逃过天花捡了条命,好日子没过几天又去入府兵,你们兄弟死了不要紧,爹娘咋办?不孝的东西!”李素难得认真严肃的骂开了。 王家兄弟自从天花瘟疫时得了李素的活命之恩后,一直对他很服帖,被抽了也不生气,揉了揉后脑勺,王桩咧嘴笑道:“听说陛下打掉东/突厥后,年年对外用兵,要把咱们大唐周围的邻国都收拾一遍,而且军功也越来越厚重了,入了府兵,跟随大军出去打一仗,多砍几个敌人的脑袋,回来赏田赏钱咧……” 李素气得想笑。 说得简单,好像打仗就是跟着大军出去砍几个脑袋拿回来换地换钱一样,李素虽然没经历过战争,但他知道战争有多么可怕残酷,大唐如今虽说兵锋正盛,看谁不顺眼就揍谁,把周围的邻居们吓得瑟瑟发抖,但只要是战争,就一定会死人,这俩脑子一根筋的货上了战场,死亡的概率绝对高得可怕。 累了,不想跟王桩争了,抽他抽得手疼,明日偷偷跟他爹聊聊他儿子的远大志向,然后看这两兄弟被吊起来抽,美滴很。 “我想通了……”李素忽然改了口风,神情很严肃,目光透着一股子欣赏,非常诚恳地看着王桩道:“我尊重你们的志向,好好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吧,大丈夫生于世间,富贵功名当从马上取!” “哎呀,还是你有学问,这话听着提气,好!”王家兄弟乐得眉眼不见,连连点头。 决定了,明天跟他爹建议,抽他们的鞭子先用盐水泡一泡…… ………… 玩够了,三人各自回家。 李素回到家时已近深夜,推开门,堂屋中间的桌上一盏油灯未灭,凑着昏暗的灯光,见老爹卧在床榻上有节奏地打着呼噜,李素放下心,烧了点热水洗脸洗脚,这是李素两辈子都没改过的习惯,日子过得再穷,基本的洁身习惯还是要坚持下去的。 做完一切,李素满脸困意,打着长长的呵欠蹑手蹑脚爬上床,刚躺下没来得及闭眼,耳边响起老爹阴森森的声音。 “怂货,外面野一整天不回家,今我懒得动,明早起来看我怎么抽你……” 说完李道正继续打起了呼噜,睡得那叫一个香甜。 李素失眠了。 ******************************************************** 长安城。 宿国公兼左领军卫大将军府今晚张灯结彩,大宴宾客。 这位名头响亮的国公爷兼大将军姓程,名咬金,后改名为知节。是的,就是那位古今闻名,鬼见鬼愁的混世魔王三板斧,千年后民间有句俗话叫“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可见此人多么的煞风景了。 今晚程府有喜事。 今年贞观十一年,刚开春不久,李世民有感近年征战频繁,国朝名将如李靖,李勣,秦琼,尉迟恭,程咬金等将领多年来浴血奋战,灭国破城无数,军功无以复加,于是加封诸将以为嘉勉,其中程咬金由宿国公改封为卢国公,实食邑七百户。 从宿国公改为卢国公,从爵位上来说,顶多算是平调,为何程咬金要大肆庆祝呢? 原因就在爵位的称呼和赐封爵位的皇帝身上。 古时的“宿国”和“卢国”皆属山东一带,那一带恰好是程咬金的家乡,将爵名冠以家乡之名,足可见大唐皇帝陛下对其何等的宠信,而“宿国公”的爵位,是高祖皇帝李渊封给他的,如今贞观十一年,李世民又将其改封为卢国公,爵名仍是程咬金的山东老家,足可见多年恩怨风雨后,两代帝王对他的宠信仍不减分毫。 以程咬金这种平日练武时多举了几下石锁都要呼朋唤友庆祝的人来疯性子,改封国公这么大的事怎可不大肆热闹一番? 新的御赐卢国公府牌匾挂上门楣,程府一片喧嚣鼎沸,李靖,李勣,尉迟恭等军中名将放声大笑,长孙无忌,房乔,褚遂良等文臣看着一帮粗鄙汉子大喊大叫,不由面露苦色,大家都是风雅之人,怎能受得了这般聒噪吵闹的宴会?奈何这姓程的匹夫恬着老脸上门相请,请不动索性便将他们直接扛在肩上飞奔而去,任由他们怎生怒骂叱喝,姓程的老货就是不听,一路走街过市,跟抢押寨夫人的土匪似的将他们各自扛进程府。 武将们敞开胸襟,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之时,长孙无忌等文臣却摇头沉默,如同被绑架的人质般垂着头,在众多欢腾的人群中颓然嗟叹。 今日被这老货扛在肩上走街过市,为了吃这顿酒宴,把自己的老脸都丢光了。 ************************************************** ps:求推荐票+三江票,三江票每天下午2点可以领,每天都能投的,诸兄千万莫忘记啊!! 第三十一章 程府夜宴 程府的酒宴透着浓郁的武将特色。 酒是大碗的三勒浆,肉是煮成一大块的鹿肉,一整只的鸡肉,细心的文臣们还发现里面有大块的牛肉,于是目瞪口呆,颤巍巍指着程咬金,程咬金这老货也不甘示弱,眼睛一瞪:“自家庄上的牛一脚踩空摔死了,咋地?” 别的肉倒好说,贞观年间,牛是最宝贵的生产资源,朝廷欲兴牛政终无所得,只好将私自宰牛列为违法,民间有私宰牛者,不仅要罚钱,宰牛的人也要坐牢,除非耕牛老迈或受伤残疾,向官府报备以后才准许宰杀。 至于程老匹夫庄上的牛,不知为何死亡率特别高,今摔死一只,明又瘸了一腿,而程家府上,几乎顿顿都有牛肉吃。早有无数御史参过程咬金,可这老货根本不惧,一口咬定是摔死的,至于为何每年摔死那么多,嗯,我庄子风水有问题,求陛下再赐几百亩地试试,没准就不死牛了。 面对这么一块滚刀肉,李世民和御史们拿他毫无办法,只好恨恨骂几句“老匹《 夫”,剩下的,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了。 武将齐聚的酒宴跟文人酒宴风格截然不同,文人们喝多了那叫“狂放不羁”,武将们则只能叫撒酒疯。 漆耳杯里的三勒浆被武将们牛饮般灌进嘴里,酒宴的气氛也渐渐达到了高/潮。 程老匹夫一声暴喝,一柄八卦宣花斧执于手,大堂外的空地上顿时妖风阵阵,魔王乱舞。武将们跟程老匹夫打了半辈子交道,却至今看不出这斧法的深浅,反正今日看着往左劈的套路,明日又变成了往右劈,真正是乱招胜有招的经典斧法,武将如李靖,李勣等人看累了,不想再看了,昧着良心叫好便是。 至于文臣们,看都不看这老匹夫舞斧,只是为了自身安全着想,大家已悄悄挪到了武将们身后,老匹夫舞到忘形时大斧脱手飞出,也是常有发生的事。 “好斧法!”花园廊子下,程府一众晚辈鼓掌叫好,其中叫得最起劲的正是程府长子,年仅十九岁的程处默。 程咬金正是人来疯的性子,见有人夸赞,不由舞得愈发虎虎生风,而且一招一式也愈见凌……乱? 最后程咬金终于舞得尽兴,随手将大斧朝花园廊子一扔,噗地一声闷响,大斧重重劈进廊顶的梁木里。 “好儿子,你也照着耍一套!”程咬金哈哈大笑。 宣花大斧离程处默的头顶不足一尺,到底是将门子弟,程处默面无惧色,跟老爹的人来疯德行一个样,纵身一跳,跳进了堂前空地上,大声道:“爹,孩儿今不耍斧,孩儿今要作诗!” “噗——” 坐在武将身后的长孙无忌,房乔等文臣们不约而同喷了酒,喷得李靖,李勣等人背后全湿,包括武将在内,所有人同时呛咳起来。 程咬金呆呆站在院中,看着同僚们不太捧场的咳嗽声,还有儿子程处默一副文人骚客衣袂飘飘的混蛋样,程咬金为难了,他也不知道此时该冲上前把这帮同僚挨着个儿的揍一顿,还是狠狠抽儿子一顿,以此教训他的不务正业。 想来想去,程咬金终于做了个很有礼貌的决定,他决定先抽儿子。 再怎么说他也是今日酒宴的主人,主人揍客人未免有点无礼,儿子无所谓,生儿子就是用来抽的。 蒲扇般的大巴掌狠狠抽向程处默的脑袋,程咬金一边抽一边骂:“叫你耍斧子,你个混帐要作诗,作诗有甚好?光说不练假把式,废物干的事情,小混帐要把俺程家的老脸都丢光吗?” “住口!” “老匹夫,安敢辱我文人!” 长孙无忌房乔等人发飙了,老匹夫没好话,张嘴就把所有文臣都骂进去了,而且还是当着面骂,真是存世稀少的奇葩。 程咬金也是个混帐性子,此刻索性也不管什么主人客人了,叉着腰跟长孙无忌对骂起来,双方你来我往大吵不休,欢腾鼎沸的宴会眼看要变成一场群殴。 “都住口!当着晚辈的面吵吵,你们要不要脸了?”李靖终于看不下去了,站出来沉声喝止。 李靖是大唐军方的领头人物,威名赫赫的军神,任谁都要买几分面子,双方悻悻怒哼一声,暂时休战。 李靖和颜悦色看着默默羞愧的程处默,笑道:“丢人的是你爹,你羞啥?抬起头来,作诗也不错,教长孙大人和房相瞧瞧,咱们武将子弟里也有舞文弄墨的大才。” 程处默这才收拾心情,清咳两声道:“各位叔伯,晚辈献丑了,晚辈是将门子弟,读书也是……也是凑合的,这就作一首听着提气的诗,请各位长辈品尝……品位,咳,品鉴?” 蒲扇大的巴掌又抽来,程咬金城墙厚的老脸竟也羞红了,恶狠狠道:“瓜怂,少给老子废话,作你的诗!” 程处默挺起胸肌,大声念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一片寂静! 长孙无忌,房乔,褚遂良等人略带几分戏谑的表情渐渐变得凝重,默默颂念几句后,神情越来越呆滞,眼中露出不敢置信的震惊。 程咬金的心也提得老高,诗这东西他不懂,他只懂得看脸色,见长孙无忌等人目瞪口呆的样子,程咬金也摸不准这诗到底好不好,此时到底应该摸着儿子的头以示赞赏,还是再抽儿子一记以示惩罚。 不仅是长孙无忌等文臣,李靖李勣这些名将也是文韬武略无所不能的,良久,李靖带头,众武将轰然喝彩,齐声喝道:“好诗!千古流芳足矣!贤侄大才,程老匹夫,你家风水真邪门了。” “这诗好,果然提气,把咱们大唐武将的威风全抖落出来了。” 程处默也很得意,昨日这笔买卖果真值了,可谓物美价廉,下次再见那小子,必须五星好评。 宴会气氛终于推向更高的高/潮,忽然忽然一道煞风景的喝声:“慢着!” 长孙无忌轻捋黑须,眼中露出狐疑之色,缓缓道:“贤侄此诗确实不错,只是……贤侄莫怪老夫说话直爽,此诗,果真是你所作么?” ************************************************** ps:还有一更。。。可能很晚了。没办法,还在跟作息规律较劲,总是搞不赢。。。 求推荐票+三江票!! 第三十二章 龙城飞将 长孙无忌的话很有代表性,代表了文人的性格。 文人多疑,文人相轻,文人的世界里,最出众的人永远是自己。 不过今晚长孙无忌的怀疑是对的,毫无怀疑才叫瞎了狗眼,长孙无忌刚说完,房乔褚遂良等人连连点头。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话糙理不糙,从遗传基因来说,老混蛋生小混蛋才是天经地义,程处默是个什么性子,长安城里谁家不知道?鱼肉百姓倒不至于,却也号称长安一霸,整日领着国公国侯家的一帮子纨绔子弟吃喝玩乐兼打猎,至于读书,自然也读的,程处默读书的事迹比他的长相更出众,三年气跑了五位先生,直到现在还只基本达到认字的程度。 如今这个小混蛋摇身一变,从粗人忽然变成了诗人,而且作出一首可称绝世的好诗,在座的都是一帮整天跟人斗心眼的老狐狸,谁会信程老匹夫能生出这么一个儿子? 长孙大人发话,程处默不能不答,闻言胸一挺,一副理直气壮{ 的模样:“当然是我作的。” 理直气壮的态度很正确,花了钱嘛,东西自然是他的,程处默毫不心虚。 长孙无忌呵呵一笑,慢条斯理捋着黑须,与房乔褚遂良等人交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 “老夫甚喜此诗,既然贤侄说此诗是你所作,老夫对此诗有一处不解,还望贤侄解惑……”长孙无忌的笑容有点阴。 程处默终于心虚了,额头冒出了冷汗。 诗呢,当然是他的,花了钱嘛,但是……自己的东西就一定要了解它吗? 程处默尴尬之时,程咬金却兴冲冲大笑道:“俺儿子文武双全,有啥不懂的尽管请教,吓死你们这帮老杂……老长辈。” 长孙无忌也懒得计较程咬金的口无遮拦,笑道:“好,老夫且问你,‘但使龙城飞将在’此句,‘飞将’所指何人耶?” 程处默想哭…… 他现在才发觉这笔买卖做得不利落,早知如此,应该让那小子逐字逐句解释一遍再放他走才是。 “飞将,飞将嘛……”程处默被逼得黑脸泛起红光,迟疑半晌,眼角余光一瞥,指着程咬金道:“飞将自然是我爹!” 长孙无忌笑道:“哦?你爹为国征战沙场多年,战功彪炳,天下皆知,可老夫与你爹相识数十载,怎从不知你爹竟有‘飞将’之美称?” 被长孙无忌这老家伙逼到这个份上,程处默硬着头皮索性放开了编瞎话:“有天我爹喝多了,独自爬上家里的房顶撒酒疯,撒了一阵从房顶跳下,一头扎进后院的池塘里,从此我爹有了‘飞将军’的雅号……” “噗——”堂内所有人全部喷了。 长孙无忌快笑抽了,上气不接下气道:“原来竟是这般得来的雅号,汉朝李广将军泉下有知,亦当欣慰‘飞将军’名号后继有人,幸何如之。” 诗中出处,赏诗的人全都明白,偏偏作诗的人不明白,很尴尬的场面。 程咬金气得老脸发绿,在揍儿子和揍客人之间犹豫了一番后,终于决定先揍客人,太气了,不能忍。 “长孙老匹夫,你出来,俺跟你决一死战!” ********************************************************** 因为李素的一首诗,几位国公名臣名将打成了一锅粥,而李素浑不知情,悠然地在太平村过他的太平日子。 有了二十亩田,李家也算是村里的小地主了,当然,比起同村的东阳公主还差得远。 小地主也是地主,理论上来说,李素和公主殿下已是同一个阶级了,剥削阶级。 李素仍每天坚持上村学,老爹盯得紧,敢不去就祭起法器抽,课堂上郭夫子已不太敢教他了,毕竟他只是穷教书的,对这位能作出“有花堪折直须折”的大诗人,他能教什么? 不过李素的短处却还是被郭驽拿捏住了,李素的字写得太臭,郭驽实在忍不下去,于是每天在学堂里,别的学生摇头晃头子曰诗云的时候,李素总有特别的优待,郭驽给他特制了一个小沙盘放在桌上,又很慷慨地把自己收藏的许多字帖拓本贡献出来,让李素专门练字。 李素并不反对练字,事实上他也是一个凡事追求完美的人,自己那笔臭字他比郭驽更忍不下去,练字早已提上日程。 自仓颉造字以来,华夏汉字比文化更渊远,有了毛笔之后,汉字的字体愈发多变。贞观年间,最流行的字体莫过于飞白体,无论朝堂还是民间,皆以飞白为主。 飞白早在汉朝便有,后来书圣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尤精飞白,而如今的大唐皇帝李世民,正是王羲之的超级脑残粉,酷爱模仿书圣笔迹,上有所好,下必效之,于是飞白这种字体迅速在贞观年间成为时尚。 坦白说,李素并不太喜欢飞白这种字体,其势太过浑圆,着笔太过无力,功力稍有不足便很容易把一篇文章画成鬼画符模样,很难看。 所以李素左思右想,再思三思之后,终于做了一个很正确的决定——努力学好飞白体。 对于一个写字其臭无比的人来说,有资格挑挑拣拣吗? 再说,随波逐流才是李素的人生信条,非要在这种小事上标新立异跟所有人作对,有必要吗? 每天在学堂里练两个时辰的字,下午回到家,李素偶尔扛着农具到自家田里帮老爹干点活,偶尔也叫上王桩王直兄弟,去河滩边晒晒太阳。 日子真的很悠闲,不愁吃穿的基础上能够每天过得如此懒散悠闲,对李素来说便是莫大的福分,他越来越珍惜现在的生活,刚来到这个年代时脑子里冒出的一丝丝建功立业的野心,早被如今幸福的懒散生活消磨得干干净净。 袅袅炊烟在黄昏的余晖里摇曳而上,金色的残阳铺洒在河面上,李素看着远处自家广袤的土地发呆。 “该买两头牛了啊……”李素喃喃自语。 第三十三章 美人如画 买牛的事确实要提上日程了。 二十亩地不是父子二人能耕的,累死都做不完,必须买两头牛回来,泾阳县有个骡马市,可以去那里物色一下。 家里也该重新盖个大点的房子,添置一些家当了,将来攒够了钱,自己亲自画图纸,盖个两层的小木楼……不过貌似这个世界的规矩很多,房子的高低也有讲究,超过律法规定的高度便是逾制,要治罪的,没关系,盖一层的也可以,李素不挑食,比现在好就行。 还可以画些图纸,请木匠打造一些家具,八仙桌,太师椅,高脚凳,床头柜什么的,绝对都是大家没见过的新奇东西,如果大家都喜欢这些新家具,自己可以拿图纸与木匠合股,每卖一件家具出去便从中抽成,在盗版出现以前不大不小也能赚一小笔…… 李素蹲在河滩边,两眼无神,呆呆地看着天空,心里默默给自己美好的未来生活做着规划蓝图。 ………… 东阳公主今日心情不错,自从离[][]开太极宫,住进这块属于自己的封地后,她的心情一直都不错,今日暖阳高照,万物俱春,长安城的文人学子和百姓都纷纷出城踏青,东阳公主也按捺不住了,久寂的心情,如同被这绵绵的**唤醒了一般,她终于忍不住踏出了公主府,甚至难得任性地不准任何宫女和侍卫跟随,独自一人慢慢走到河畔。 脚步很轻,仿佛怕惊醒仍在沉睡的绿草,东阳公主唇角勾起一抹顽皮的轻笑,小心看了看四周,然后停下脚步,弯腰将脚上的绣鞋脱下,然后坐在地上解开足衣的带子,露出一双白净晶莹如美玉般的玲珑玉足。 双脚得到释放,东阳公主心情更好了,赤脚踩在软绵绵的草地上,脚心痒痒的,却很舒服,东阳公主咯咯笑了几声,调皮的脚趾头缩紧又舒展开,又笑了几声,两只白葱般的玉指倒勾着绣鞋,赤着脚在草地上跑了起来。 河滩边有一块硕大如碑的巨石,李素此时正坐在巨石背后,望着天空发呆。 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恰在此时传进了他的耳中,李素一楞,情不自禁扭头看去,然后他看到了一手拎着绣鞋,赤脚跑在草地上的东阳公主。 东阳公主显然没想到巨石背面居然还有人,二人目光碰触,东阳一惊,停下脚步,呆滞地看着李素。 两人的第一次相遇,便在这太平村的泾河河畔,春风青山芳草,流水垂柳暖阳,美如画卷的风景里,一个恰正芳华的女子走进了这幅美丽的画卷,然后,与画卷融为一色。 李素面含微笑,静静地注视着她,眼中闪过一抹纯粹的欣赏。 真不容易,来到这个世界好几个月了,终于看到一位真正的美女,眉若黛柳,眸含秋水,瑰姿艳逸,明艳端庄。 李素脑中情不自禁冒出一句诗:“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此时此地,此景此女,可不正应了这句诗么? 李素满足地叹了口气,见多了村里的粗糙女汉子,对贞观盛世差点失去信心,害他都不敢走出去,今日总算长了见识。 欣赏的目光渐渐往下游移,从东阳的脸,再到她瘦削的肩骨,再到不太丰盈的酥胸,盈盈一握的纤腰,修长笔直的长腿……嗯?还有一双白净晶莹,完美无暇的玉足。 李素脸上的笑意愈发深刻了,这个女人,简直是老天精心雕琢而成的艺术品,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无一不完美。 望了望天,李素不由有些疑惑,该不会是天上的仙女一脚踩空掉下来了吧?不管了,脚很好看,再多看几眼,相信很快她就会发出尖叫,这双白玉般的美足一定会藏进裙里去的。 东阳公主怔怔发着呆,傻了似的看着眼前这个穿着布衣陋衫的少年郎,直到发现少年郎的目光不停往下游移,落定在自己的脚上时,她才猛然惊觉自己赤着脚,吓得顿时花容失色,果然李素所料一般,发出惊天动地的尖叫。 “啊——” “别叫了。”李素懒洋洋地道。 “啊——” “这里荒山野地,叫破喉咙也没人理的。” “啊——” “我又没扒你的衣服,连鞋子也是你自己脱的,有必要叫得如此凄惨吗?” “啊——” “你把鞋子穿上,照样衣冠周正,扔长安街上都能见人,你如此尖叫意义何在?” “啊——啊?哦……” 东阳公主的尖叫终于停了,她觉得李素的话很有道理,明明只是脱了鞋子而已,为何弄得跟被人非礼了一般? 俏脸瞬间染上一层红晕,东阳公主抬头准备跟这位少年郎说点什么,却赫然发觉少年的目光仍一眨不眨地落在自己的脚下。 东阳公主又惊又气,急忙蹲下身,宽大的裙衽盖住了晶莹的脚面,羞怒而焦急地瞪着他:“你,不准看!把头转过去,快!” 李素见她快急哭的神情,只好摸了摸鼻子,讪讪转过头。 太小气了,再过一千多年,大街上的女人穿着各种露脚的凉鞋,和连屁股都盖不住的超短裙,开叉到肚脐眼的低胸装,美胸美腿美足,各种展示各种**,生怕男人少看一眼,如果一道神雷把这女子劈到一千多年以后,她还不得疯了啊,若是再让她看一部名叫东京很热的小电影……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东阳公主正手忙脚乱地穿着足衣和鞋子,没过多久,身后两声略显慌乱的清咳。 “我……好了。” 李素回过头,再次望向东阳公主,目光仍然掩饰不住的欣赏。 不知道这个年代的人怎样看她,至少她很符合李素的审美观,在他眼里,这才是真正的美人,那位同村的杨寡/妇……不能再想了,想想都会瞎。 ******************************************************* ps:还有一更。。。总有人抱怨我更新少,其实真不少,只是因为作息没调整过来,把更新定在半夜了,但是。。。半夜里的更新,也是更新啊。。。 求推荐票和三江票!! 第三十四章 难得糊涂 相遇是美丽的,然而二人心里却各有滋味。 李素一直怀着戏谑的心情,也不觉得自己失礼,习惯了低胸超短裙黑丝满街跑的年代,早已练就了一双眼中**心中也**的精湛功力,对男女之防更是无所谓,反倒是觉得这位仅只小小露了一下脚就好像被奸污了似的女子很可爱。 而东阳公主,心中却无比懊恼。 如今这年头虽然女人没有宋明之时活得那么累,但是对于名节还是很看重的,而女人的脚,大抵等于名节的桌面快捷方式。身为金枝玉叶的东阳公主今日莫名被一个陌生男子看了自己的脚,而且看得那么专注,那么认真,公主殿下怎能不懊恼? 恼归恼,公主也不能不讲道理,说来说去还是自己疏忽大意了,见春/光大好便得意忘形,自己脱了鞋子跑到这男子跟前,无论怎样也没办法怪他。 挺起不太丰盈的胸,东阳公主努力维持住尊严,道:“你,是何人?” 毕竟是天家贵胄,一开口便带着些许威严。 “太平村李素,幸会姑娘。” 东阳公主黛眉微蹙:“李素《,?这个名字……有点熟,好像在哪里听说过。” 李素眨眨眼:“你认识我?” 东阳公主沉吟半晌,忽然妙眸一亮:“‘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原来是你!” 李素也吃惊了,他并不知道郭驽去过他家,而且偷偷将他的诗作默记后写下来送进了公主府。 “这首诗从未示人,你怎么知道?” 说了几句话后,东阳公主心中那点羞意和懊恼渐渐消散,重新恢复了好心情,闻言笑道:“村学的郭先生把你的诗送进了公主府,我……们公主府的人都在传诵你这首诗呢。” 李素怔忪片刻,以他的聪明,自然猜出了前因后果,于是苦笑道:“以后我要在自家院子里挖几个茅坑……” 东阳公主奇道:“为何?” “若有那些不打招呼就闯进我家,还乱抄我诗作拿出去显摆的人,跨进院子就会一脚踩空,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东阳公主楞了一下,然后捂住小嘴咯咯直笑,俏脸迅速染上一层明艳动人的红晕。 “真龌龊!郭先生可是为你好,人家在公主府前跪了半个时辰,说是为国荐才,你倒好,反过来把他骂一顿。” 李素神情浮上几许惊恐:“为国荐才?公主向朝廷举荐我了吗?” 东阳公主止了笑,叹道:“举荐人才哪是那么容易的事,再说仅凭一首诗,还是略嫌不够。” 李素终于把心放回了肚子里,幸好啊,幸好公主眼瞎…… 东阳公主有些期待地看着他:“或者,你再多作几首旷世诗作,若是长安城的文人士子都在吟诵你的佳作,有了才名,朝廷自会引你入仕。” 李素皮笑肉不笑:“别闹!” 千辛万苦才辞了官,回去还挨了老爹一顿痛揍,现在又要他当官?疯了吧。 直到这时李素才认真的打量东阳公主,观察了一阵,问道:“你是公主府的人?” “对。” “你在公主府里做什么的?” 东阳公主眼神忽然有些闪烁:“我……我是服侍公主的宫女,嗯,对,我叫绿柳。” 李素笑了。 服侍公主的宫女头上戴三支纯金步摇?双手白皙粉嫩,不见丝毫粗糙之处,一身的绫罗虽不知质地,却显然也是极贵的品种,宫女有这么好命?更别说她眉宇间散发出淡淡的尊贵端庄之气了。 好吧,既然她说是宫女,李素便情当她是宫女,大家就这么相处下去,挺好的。 ********************************************************* 悠闲的生活有一个前提,日子不能乱。 平淡是真,安稳是福,生活里不能出现任何的风吹草动,日子过不安宁了,谈何悠闲? 李素很辛苦地维持着悠闲的状态,不小心治好了天花出了大风头,赶紧激流勇退,不小心写了诗被传出去,赶紧韬光养晦,不小心遇到一个自称宫女的姑娘,赶紧把她当作宫女,李世民有钱任性不行吗?他喜欢把宫女打扮得跟公主一样不行吗? 不小心卖了几首诗换钱……这个可以有,这是生意,只是以后做生意时要小心点,千万不能泄露自家的住址,打一枪换个地方,才子佳人们满城显摆着卖给他们的货物时,他躲在小村里数钱数到手抽筋,这才是理想的悠闲生活。 只可惜李素的悠闲维持得再辛苦也是徒劳,老天把他扔进大唐贞观不是让他过这种悠闲得形同废材般的日子的,是要他来折腾的,不折腾不成活。 李素还没开始折腾别人,别人却来折腾他了。 学堂里练完字回家,路口就被人堵住了。 堵住他的是熟人,不仅是熟人,而且是大客户。 程处默鼻青脸肿出现在李素的视线里,看着李素的目光很纠结,也很幽怨。 李素有点紧张,一般来说,以这副模样回来找他的人,绝对不是什么回头客,当然,更不可能会给他送什么“文盲福音”之类的锦旗,相反,人家很可能是来找麻烦的,简单的说,来者不善。 二人在路口沉默对视,有点决斗的架势。 良久,李素不耐烦了,要揍快点揍,还得回家吃饭呢。 “来退货,还是来揍我?” 程处默明显被李素的光棍态度震惊了,发了一阵呆后,道:“……想揍你。” 李素明显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欣然笑道:“揍我早说啊,多大点事,还以为你来退货呢,退货恕不接待,一文钱都没得退。” ***************************************************** ps:晚了点,还算昨天的,太累了,趴在桌上睡着了。。。 第三十五章 憨直权贵 程处默怔怔看着李素发呆,或许李素此刻的无耻嘴脸令他倍感亲切,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爹…… 李素看得很开,钱是原则,钱是命根子。挨揍没关系,只要别揍脸。 当然,最好是不挨揍。 所以李素决定和他好好沟通一下,打消他施暴的念头。 “动手之前,咱们先讲讲道理如何?”李素朝他招了招手,路边找了块平整的石头,擦了又擦,再去旁边的水渠里洗手,洗得很仔细,最后才坐了下来。 程处默很无语的看着李素的动作,然后在李素身旁的草地上一屁股坐下去。 “我挨揍咧……”程处默叹气,带着几分英雄气短。 “看得出。”李素想换上一脸同情的表情,但又想到这家伙估计以后不再是自己的客户了,索性懒得用同情的表情来应酬他。 程处默瞪着他:“我挨揍是因为你的货。” “我的货咋咧?” “货的成色还是不错的,用了以后大家都说好……”程处默咂摸咂摸嘴,然后叹道:“可大家后来问我这货好在哪里,我说不上★,来。” “所以你挨揍了?” 程处默颓然点头,指了指自己满是淤青红肿的脸:“看见了么?我爹把我吊在树上用鞭子抽,足足抽了我半晚,我的惨叫声半个长安城都能听见……” 李素只好送上同情的表情,这回不是应酬,是真同情。 程处默忽然不知想到什么高兴的事,嘴角刚勾起,却牵动了脸上的伤,痛得哎哎直叫唤,却还是忍不住笑道:“那几个老东西也没好下场,我爹大发神威以一敌十,把他们揍得鼻青脸肿,估摸他们回家后也和我一样惨叫了半晚上……” 李素很吃惊,这位仁兄的老爹战斗力很强悍啊,而且不分敌我,出手横扫一大片,很想拱拱手问问这位老前辈的名号,给自己长点记性,以后一定保持必要的尊敬,然而想到前几日长安城认识这位仁兄时,他身后那六位剽悍的随从,李素便很识时务地闭了嘴。 这家人地位不简单,对于大唐的权贵,目前还是保持点距离比较好,一个十五岁少年兴冲冲跑上前抱权贵的大腿,很大可能会死无葬身之地。 李素到现在连面前这位仁兄的姓名都没问,也是因为从认识他开始便出于一种很深的防备心理。 一时间想得有点多,李素的神情愈发恭敬了,跟当初村里赵老头拜菩萨送瘟神如出一辙。 “这位兄台,您看啊,您自己也说了,在下卖给您的货可没有问题的,成色好,价格也公道,至于使用过程里失了手,似乎……不是货的问题,您大老远从长安来揍我,是不是略嫌没道理?” 程处默叹了口气,道:“出城的时候确实很想揍你来着,毕竟因为你的货,我挨了一顿毒打,可是出城后我也慢慢想明白了,东西是你卖我的,货是好货,卖过之后银货两讫,我自己没用好,怪你不得,今出城找你好没道理。” 李素赞赏地看了程处默一眼。 大唐的权贵如果都是他这样,自己真没必要如此辛苦隐姓埋名。 谁知程处默沉默半晌,忽然站起身,怒道:“但是我大老远来都来了,不揍点什么总不甘心吧?知道我昨晚被老爹揍成啥样么?” “知道知道,都看见了。” “这股子邪火不发出来,也对不起我身上的伤吧?” 李素想了想,只好把他拉到路边一棵合抱粗的银杏树下。 “兄台觉得这棵树咋样?” “嗯?” “把它当成我,揍它!” 程处默不甘地看了李素一眼,显然,他还是觉得揍李素更有手感。 李素往后退了几步,表示自己没有被人揍的爱好,那棵树可能有…… 程处默只好退而求次,大吼一声,冲上前对那棵银杏施暴,砂钵大的拳头捶得大树摇晃不已,簌簌直掉落叶。 过了很久,程处默终于力竭,发泄够了,喘着粗气很不爱干净地往地上一躺,休息过后,程处默恢复了力气,站起身对李素道:“好,全身舒坦了,你的法子不错,下次若有不顺心的事,我再来找你。” 李素急忙指了指银杏树:“不,找它。” “偏找你,走了!” 跨上一匹青鬃马,程处默威风八面地喊了一声“驾”,然后绝尘而去。 李素慢慢吞吞走到那棵被施虐过的银杏树前,轻抚着树干,同情地道:“树兄,那个人好粗鲁……对吧?” ********************************************************* 一个方方正正的立体格子在李素手中慢慢成型。 格子里填满了土,平平整整像一块放大版的豆腐,中间用刀片画出纵横均匀的小方块,每个方块大约半小指粗细。 河水哗哗流淌,夹杂着阵阵蛙鸣,在这个宁静的下午,听起来让人……昏昏欲睡。 “你在做什么?” 身后的清脆女声打断了李素的工作,东阳公主迈着小步慢慢走过来。 今日的她比上次低调了许多,穿的是一身很普通的钗裙,头上也不见半点首饰,俏脸未施脂粉,素面如天然雕饰。 李素情不自禁往她脚下看去,发现被裙子遮得严严实实,不由失望叹了口气。 东阳公主却吓得心虚地退了两步,急忙低头望下看,发现自己好好穿着鞋子,于是松了口气,恨恨剜了他一眼,想到上次被他看到脚的尴尬场面,俏脸升起一团如鲜血般的红晕,又羞又怒不知如何是好。 幸好李素及时开口打破了尴尬的沉默:“我在做模型。” 东阳公主也暂抛羞怯,好奇道:“什么叫‘模型’?” “想做一件物事,首先要做个模型,按比例尺标准放大或缩小,修改到最完美的程度后,再按照模型的样子做实物,这样就能提高制作实物的成功率。” 好多新词汇,东阳公主听得云山雾罩:“你做这个‘模型’,打算造出什么实物?” “活字……”李素说了一半忽然闭嘴。 商业机密,差点被这女人给套出来了,虽然她长得漂亮,但是……钱更漂亮啊。 赶紧转移话题:“咦?快看,有只猪在天上飞……” ***************************************************** ps:今天就一更了,半夜码字越来越没状态,决定好好休息一天,拼了命把作息规律调整过来,明天起恢复正常时间更新。。。 第三十六章 再入长安 转移话题的技巧不算高明,立马被拆穿,东阳公主生平第一次有了揍人的想法。 想揍人,又想笑,不知道该用哪种表情好,东阳公主此刻表情很扭曲。 李素不在乎,活了两辈子的人了,心境自不会像那些情窦初开的小屁孩一样,美女一提问题恨不得连八辈祖宗都告诉她,未来要靠活字印刷赚钱盖房娶婆姨生娃的,如此重要的东西怎能随便告诉外人。 除非这位自称宫女的女人现在亮出身份,逼他说实话,若真如此,李素也只好选择说实话,权贵招惹不起,安全第一。 东阳公主显然没有亮出身份的意思,恨恨白了他一眼,娇嗔的目光有些生涩,看来以前没怎么用过。 “说来也是作过‘有花堪折’的大才子,一点体统都没有,快说,你手里这东西到底干嘛用的。” 真是个穷追猛打不识趣的女人啊。 李素继续忙活着手上的工作,头也不抬地道:“别琢磨这东西了,我给你讲故事吧。” “什么故事?” “从前有只丑小鸭,很丑很丑,老娘怀它的羊水±,很可能是硫酸……不对,鸭子是蛋生的,嗯,反正很丑,还在蛋里的时候,这只蛋不知道怎么回事被弄到鸭群里去了……” 一个不伦不类版本的丑小鸭故事新鲜出炉,哄小女孩嘛,童话故事随便能打发。 东阳公主听得入了神,素手托腮,美眸泛上迷离的色彩,静静听着李素娓娓诉说的故事。 “……最后丑小鸭终于变成了白天鹅,而它也终于找到了它的天鹅父母,好了,故事说完了。” 李素说完故事的同时,手里的活也在最后一刻顺利做完,接下来该把模型分拆晒干了。 东阳公主听得痴了,良久,幽幽叹道:“这只丑小鸭真坚强,受了那么多苦,还是那么争气,终于有了好结果,变成了白天鹅……” 李素抬头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垂头继续做事,做了一会儿,实在忍不了了,这女人的理解能力有问题,故事白讲了。 “你怎会发出如此感慨?怎么想的?” 东阳公主惊讶地看着他:“我说错了吗?” “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不是因为它多努力,而是……它本身就是一只白天鹅好不好?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投个好胎有多重要……如果往深一层想,这其实还是个悬疑故事,关于天鹅两口子和鸭子两口子之间不可告人的恩怨情仇,不然你说为啥一颗天鹅蛋无缘无故跑到鸭蛋里去了?而且鸭子老娘还对它那么好,跟亲生的似的……” “你!” 东阳公主气结,满腔的感动和唏嘘顿时化为乌有,气得脸都红了。 “故事说完了,一点都不好听,好了,快说你手上做的模型到底是干嘛用的?” 李素抬头看看天色,喃喃道:“不早了,该回家吃饭了……” 收拾好东西,在东阳公主愕然的注视下,李素仿佛把她当成透明似的,拍拍屁股就走了。 *************************************************************** 模型在阳光下晒了两天,随着模型的完工,赚钱的念头不可遏止地再次冒了出来。 叫上王家兄弟,在歪脖子树下将以前埋的六贯钱挖了出来,三人扛着钱再次进长安城。 “少听少看,更要少说”,这是李素给王家兄弟定下的规矩,上次王桩脱口把李素的地址卖了,现在多了不少麻烦……不对,村口的那棵银杏树多了不少麻烦。 进了城直奔宗圣宫。 宗圣宫是道观,太祖李渊亲自给它赐的名,也不管老子愿不愿意,反正老子就稀里糊涂成了老李家的祖宗,而宗圣宫地处长安城内,香火也是最旺盛的。 李素三人来到宗圣宫,本想直接求见里面炼丹的道长,门口的小道士斜着眼看他,李素只好捐了三文钱,没什么效果,直到捐出第十文钱,到了李素能承受的底线时,小道士的斜视症状终于不药而愈。 领着李素三人进了道观,小道士带着他们找到了一位目光呆滞**过度的中年道长,花了一贯钱买了大量的铅块和少量锡块。 再次找到西城胜业坊的铁匠铺,李素把带来的模型也交给了铁匠师傅,师傅瞅了半天不知究竟。 李素只好演示给他看,打开格栅,拈出几个半指粗细的小方块,随机重新排列了一下,仍是一块整版,铁匠似懂非懂,却也点点头,表示会做,当然,价钱也不少。 工艺不算很复杂,李素的模型铁匠一眼就看懂了,无非将铅和锡熔合后装进模版里,未固化之前将小方块全部分好,再打造一个简单的格栅作为固定支架。 李素三人等了两个时辰,铁匠师傅终于做好了。 捧着中国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个活字印刷模版,李素心潮澎湃激动。 这是要发啊…… 天色还早,三人马不停蹄,西市找到了一家文房店,文房店不仅卖纸笔,也承接篆刻业务,李素在文房店找到了一位雕工老师傅,把刚制成的模版摆在他面前,每个小方块上雕一个字,全部阳刻版,常用的汉字比如“之”“乎”“也”必须多刻几个。 老师傅瞪着眼睛,半晌没明白过来。 “这位公子,老朽实在不明白,这东西……到底有何用途?” “不能说,你只管做便是。” “老朽不明用途,这东西怎么做得好。” 李素犹豫半晌,才道:“告诉你可以,你先立个字据,发誓不往外传,否则去官府告你。” 老师傅愤怒了,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而且是一个十几岁孩子的侮辱。 “公子当我什么人?老朽做人做事本本分分,雕工做了一辈子,客人的私秘老朽何曾往外说过一个字?” 老师傅痛不欲生,质疑他的职业道德比杀了他更难过,说着说着便泛了泪,一边抹泪一边愤恨地跺脚。 李素也被感动了,使劲地抽了抽鼻子。 “真感人……话说完了吗?说完赶紧立字据,时辰不早了。” *********************************************************** ps:还有一更。。。以后还是正常时间更新吧,熬夜太辛苦了。。。 第三十七章 合作买卖 老师傅还是立下了字据,一脸屈辱如同签下了卖国条约。 李素没什么不忍心,或许这个时代以诚信为本,人与人之间很单纯,天大的事口头说过便算数,但李素不同,他很尊重契约,什么东西还是白纸黑字写下来才有安全感。 立过字据后,李素才将活字印刷术的奥秘告诉了老师傅,老师傅由最初的茫然,到渐渐变得吃惊,最后脸色迅速泛起潮红,激动得连胡子都抖了起来。 “这是好东西啊!好东西啊!造福了咱们大唐多少读书人,公子功德无量,功德无量,以后大唐的读书人都得为公子立下长生牌位……” 说完老师傅就往外冲去。 李素一把揪住他的胳膊:“老先生意欲何往?” “把此物献给官府……” 李素:“…………” 立下契约多么重要啊,李素惊出一身后怕的冷汗。 掏出刚立下的字据使劲在老师傅眼前晃悠,李素咬着牙道:“老先生看清楚了,只要外面听到一丝关于此物的风吹草动,你就得吃官司,把你告进官衙挨板子。” △《,老师傅这才从激动中清醒过来,随即老脸闪过一丝愧然,急忙道歉。 “公子若将此物献给官府,官府必有厚赏,公子亦从此扬名天下,何必敝帚自珍呢?”老师傅犹不甘心地劝说。 “我要扬名天下做甚?闷声发财便是了,老先生不要多管闲事,把上面刻好字便可。” 老师傅不说话了,只看了李素一眼,目光像在看疯子,显然他的价值观与李素的价值观很冲突。 李素回以和煦的微笑,萌萌哒。 ******************************************************* 十天后,李素再次进城。 这次是为了验收成果,老师傅的雕工很不错,数千个常用汉字,老师傅和他的徒弟们几天就雕完了,字体是标准的楷体,每个字都雕得很规范。 李素高兴坏了,手里捧着一把方块铅字仔细地查验,老师傅坐在一旁傲然捋须,显然对自己的功夫很有自信。 价钱不便宜,请老师傅雕字要花两贯多钱,不过这钱花得值,李素很痛快把钱给了。 和王家兄弟抬着铅字模具往外走时,却被一个人拦了下来。 很客气的一个人,穿着绫罗长衫,嘴边挂满了笑容,拦住李素三人后不停的拱手致歉。 “抱歉抱歉,拦了贵客的路,在下唐突了。” 李素挑挑眉:“有事?” “在下观之,贵客三人年岁虽小,从里到外却透出一股富贵之气,出手阔绰,豪气无双,更且英俊**,温文尔雅……” “停!” 这人夸起来口若悬河,说起昧良心的话脸色都不变一下,王家兄弟听得眉飞色舞,用一种千里马看伯乐的目光看着他。 李素横了他们一眼,对那人道:“英俊**什么的,直接对我说就可以了,不要牵扯不相干的人,否则听起来不诚恳。” 那人笑了笑,也不尴尬,道:“这位贵客,前些日子您在小店订做的东西,俞老师傅给您做好了,东西还满意吗?” 李素点头:“老师傅刀功不错。” 那人搓着手,笑道:“很抱歉,虽然您和俞老师傅立了字据,但他是本店请的雕工师傅,在下是本店的掌柜,这件事瞒谁也瞒不了我,不知贵客做了这件东西后,有没有用它赚钱的意思?” “当然。” 那人神情愈发急切:“本店三十年的老招牌,长安城里的读书人十有三四都在本店买纸笔,若贵客想用它来印书的话,本店愿与贵客合作,不知贵客意下如何?” 李素顿时心花怒放,这是打瞌睡送来了枕头啊。 “没兴趣,再见!” 李素说完就往走,掌柜傻了眼,楞了一下后急忙再次拦住他,神情有些焦急。 “贵客,什么都好商量,好商量啊!” 矫情够了,李素这才停下脚步望着他:“利润如何分?” “四六,我四你六……” “幸会幸会,告辞告辞。” “三七!三七!我三你七,贵客,做生不如做熟啊,这东西只要在本店里,在下保证绝不泄秘,你找外人做这买卖,很容易就把其中关窍泄露出去了,那时全长安皆群起而仿造,这东西就掉价了。” 李素叹了口气,这位掌柜很会说话,这番话正好说到他心里,他也担心活字印刷术被仿造,这本来就是一个很简单的东西,不知道的觉得它神秘,说穿了一文不值。 “我七你三,说定了,还有……” 掌柜的一脸了然,接口道:“立下字据,秘方外泄拉我去见官。” 李素顿时对他生出好感,不知他家有女儿没,有的话干脆娶了她,以后整个店都是自己的,什么四六,什么三七,全都是浮云…… ………… 长安城悄然流传着一个神话。 不错,就是神话。 西市某文房店承接印书生意,任何书拿过去,两日内印好,字迹清晰,纸页留香,无论排版还是字体皆是上乘,更难得的是价格公道。 出书,两千年来都是文人的梦想,看着自己的学术成果印制成书,在民间广为流传,有什么比这更幸福? 很神秘的文房店,时下印书都是请雕工师傅在木版上雕刻,一页书往往要雕刻一整天,一本书没有两三个月无法成书,可这家文房店两天就印出来了,实在是个奇迹。 长安城的文人由开始的不相信,慢慢到好奇,最后亲身一试…… 沸腾了,至少长安城的文人圈子沸腾了。 文房店数日之内门庭若市,无数文人蜂拥而至。 进店的不止是文人,还有很多同行,拐弯抹角的打听此店印书为何如此快速,掌柜只是呵呵的笑,笑容里满是得瑟,但打死也不说。 ****************************************************** ps:这章算昨天的,今天继续。。。本来赌咒发誓说正常时间更新,结果刚说完就被打脸了,外地就来了个朋友,必须作陪。。。今天没事了。。继续更新。。 另:求推荐票!!! 第三十八章 春风得意 长安城里印书的生意意外地火爆起来,连李素都没想到这个时代对书本的渴望是那么的迫切,想想也是应该,连发明个马桶都被称为“大学问”,百废待兴的年代里,文人和百姓们最渴望得到的,莫过于知识了。 李素心情很不错,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数钱数到手抽筋的美好日子即将到来。 不知道文房店的掌柜这几日赚了多少钱,虽说如今是诚信年代,但李素还是忍不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掌柜的不会在帐簿上作假吧?有必要雇请一个财会人员去监督才是…… 河滩边,李素用木棍在沙地上练字,难看的飞白体,但不得不练,因为李世民就好这一口。 心情好就得练字,练字就写诗。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非常意气风发的诗,很适合自己目前的心情,拿到外面卖的话,这诗少说得卖三贯。 诗是好诗,然而字却…… 李素看着自己的字,不由皱起了眉,不争气的字,破坏了自己的好心情。 f, 难看,必须毁灭证据,打死不承认是自己写的。 伸出脚,打算把地上的字抹去,身后一道娇脆的声音传来:“别动!我多看几遍。” 李素没理她,刷刷几下,用鞋底抹平了字迹。 很好,人生中的瑕疵已抹去,自己又是一个完美无暇的英俊少年。 “你……你,你这人怎么……”东阳公主跺脚瞪着他。 李素笑道:“字太难看,远不如本人完美,不完美的东西要除掉。” 说完李素蹲在河边洗手……很奇怪,用鞋底抹去的字迹,为何要洗手?算了,洗都洗了,洗手和洗澡都是一件很愉悦的事,就当享受吧。 东阳公主恨恨剜他一眼,却用一根小木棍在原地写了起来,没过多久,李素刚刚的“春风得意马蹄疾”完整重现在沙地上,一字不差。 东阳公主显然有点小得意,像只天鹅般高傲地扬起了小下巴。 “又是一首绝世好诗,而且我亲眼目睹了作此诗的过程,李素,再作一首吧,好不好?”东阳公主软软相求。 “不好,我马上就是有钱人了,作诗这么庸俗的事情,是有钱人该做的吗?”李素拒绝得很不留情。 “作诗……庸俗?”东阳公主瞪大了眼睛,露出极度的困惑,不解,李素的话很毁三观,不是说有钱人才庸俗吗?怎么反过来了? 眼睛眨了眨,李素看着东阳公主,冒出一个主意。 “你是宫女?” 东阳公主露出一丝慌乱,掩饰般理了理发鬓,道:“啊……对啊。” “你们公主喜欢诗吗?” “喜欢……吧?” “喜欢我作的诗吗?” 东阳公主俏脸有点红,讷讷道:“我……不知道,兴许,是喜欢的吧。” 李素的眼睛变得愈发明亮有神:“买吗?” “啊?买……什么?” “买诗吗?刚刚我作的这首‘春风得意马蹄疾’,三贯钱卖给公主,以后算是公主自己作的,我发毒誓保密。” 东阳公主吃了一惊,小小的嘴唇张成一个“o”,李素这张突然变得陌生且无耻的嘴脸显然吓到她了。 李素不高兴了:“说话啊,这表情啥意思?嫌贵了?你自己也说了,这是绝世好诗,真不贵……” “你你你……你这个……你简直是斯文败类!诗也能用来买卖么?”东阳公主气得脸都红了,娇躯直哆嗦。 “没关系,这东西我还有很多,家里盖大房子缺钱呢,先卖几首救急。” 东阳公主快气晕了,抄起手上写字的小木棍朝李素背后抽了一记,然后扭头便跑。 李素也急了,赶紧朝她背影喊道:“喂,你不买就别拿我的诗跟别人显摆啊,要收钱的!” 奔跑的倩影忽然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然后……头也不回地继续跑。 看着她跑远的背影,李素神情黯然地叹了口气。 买卖黄了,这种买卖还是不能跟太要脸的人做,李素现在忽然无比想念那位买诗的壮汉,看到他就有一种遇到知己的感觉…… ********************************************************* 长安城,太极宫,甘露殿。 数十位皇子和公主今日齐聚一堂,神情恭谨地跪坐在各自的矮几后。 矮几上摆满了丰盛的菜肴,几位成年男子桌上甚至还有番国进贡的异域美酒。 白天跟李素闹得不欢而散的东阳公主赫然也在其列,只是她的位置明显离殿中主位很远,远得快到宫殿的门槛边了。 殿内排的座次很有趣,殿内正中的主位自然是李世民的,旁边是太子李承乾的位置,接下来的左边便是比较得宠的皇子,依次是魏王李泰,晋王李治,吴王李恪等等,右边则全是公主,紧挨着李世民位置而坐的,是毫无争议的晋阳公主,即乳名为兕子的李明达,长孙文德皇后亲出,长孙皇帝去岁逝世,伤心欲绝的李世民感念皇后多年夫妻之情,遂将晋王李治和晋阳公主李明达亲自留在身边抚养教育。 众皇子公主们纷纷正襟危坐,唯独今年才三岁的晋阳公主李明达却一点也不拘谨,宫女小心在背后搀扶着她,而她肉肉的小手却捏着一只象牙箸筷不停地在矮几碗碟上敲啊敲,发出很不和谐的噪音,可其余的皇子公主纷纷向她投以和善的微笑,哪怕再不耐烦也挤出笑容,绝不敢露出半点恼意。 李明达是父皇手心里的宝贝,真正宠溺到骨子里,哪怕她只有三岁,皇子公主们谁敢欺负她? 从殿内的座次就可以看得出,李世民虽然是位雄才大略的皇帝,可他却是一个很失败的父亲,非常失败。 殿内排座,皇子公主们不按长幼顺序,反而以亲疏而定座次,这个小细节里足可看出李世民对待皇子公主的随意和漫不经心,他对皇子公主们太极端了,喜欢的皇子恨不得每天把他捧在手里,含在嘴里,比如魏王李泰,晋王李治,不喜欢的或是下嫔所出的,只推得远远的,根本看都不看,比如东阳公主。 ******************************************************* ps:还有一更,先吃饭,吃完饭回来继续码字。。。求推荐票!!! 第三十九章 皇庭夜宴(上) 影响孩子心性的东西很多,比如环境,比如性格,比如……父亲。 李世民没有带好头,他给孩子做出了一个坏榜样,十年前,李世民在玄武门前兵变,乱军之中杀掉了自己的手足兄弟,率兵入宫逼李渊退位,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污点,这个污点举世皆知,那一年,皇太子李承乾,魏王李泰,吴王李恪都已出生,而且到了能记事的年纪,父皇做的一切,他们都看进了眼里,记进了心里。 李世民也知道自己这个污点终生无法抹去,他只好拼命的挽救形象,比如毫不犹豫立皇嫡长子李承乾为太子,长幼有序,绝不逾越,也不管自己十年前已干过杀兄弑弟的事,还比如,每月总要腾出一天时间,把皇子公主们聚在一起,吃顿家宴,增进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 今日的聚会亦是如此。 珍馐,美酒,高谈阔论,兄弟之间姐妹之间把臂欢笑,李世民喜欢看到这样的场面,他犯过的错,他缺失的东西,只希望在后代身上弥补回来。 华丽的宫廷歌舞在偌大的殿中跳到了尾声,数十位内教坊舞伎簇拥着中间一位婀娜妖娆的女子,女子¥→,身着华裳,在殿中央飞速原地旋转,旋转,最后伏身于地,一段胡旋舞就此结束。 未成年的皇子浑然不知欣赏,各自交头接耳谈笑,成年的皇子们则肃然而坐,目光瞥过领舞的舞伎,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欲/望。 歌舞过后,殿内仍是皇子和公主们窃窃低语轻笑声,李世民今日心情不错,皇子和公主们兄弟姐妹亲密无间的画面令他龙颜大悦,方才竟情不自禁多喝了几杯三勒浆,此时酒劲上头,黝黑威严的脸上浮出几许红潮。 李世民清咳几声,殿内皇子和公主们的谈笑声顿时停止,满殿瞬间寂然。 笑着看向魏王李泰,李世民道:“青雀,近日课业如何?” 李泰生得很肥胖,单看面相的话,简直就是一个一脸憨厚,令人一见生喜的可爱胖子。 本是跪坐的姿势,闻言李泰急忙站起,可惜身子太胖,努力了好几次都没能成功,李世民笑着摆摆手,示意他保持跪坐回话。 李泰谢恩之后,道:“近日崇文馆夫子教授《孟子》。” 李世民笑道:“读到哪里了?” “孟子曰:‘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若汤,则闻而知之……若此其未远也,近圣人之居,若此其甚也,然而无有乎尔,则亦无有乎尔。’” 李世民饶有兴致地笑道:“何以解?” 李泰想了想,道:“尧舜到汤,历经五百多年,从汤到周文王,历经五百多年,从周文王到孔子,亦历经五百多年,儿臣心有所感,遂翻阅许多史籍,看到汉光武帝刘秀平灭关东,陇右,西蜀,匡扶汉室于即倾,结束多年战乱一统天下,并创出‘风化最美,儒学最盛’的升平盛世……” 李世民目光闪动,笑道:“吾儿想说甚?” 李泰吃力地站起身,忽然面朝李世民跪下,大声道:“汉光武帝至贞观,又是五百多年,观我大唐贞观在父皇治下臣民归心,万邦来朝,世风纯朴,朝政清明,正是盛世之始也,故儿臣以为孟子所言者,即——五百年必有王者兴!父皇必是继往开来之圣明君主,当之无愧的天可汗!吾皇万岁!” 这番马屁拍得可谓用心良苦,李泰带了头,其余的皇子和公主也跟着跪拜下去,齐声山呼万岁。 李世民慢慢起身,脸上布满了努力压抑的得意,沉默片刻,忽然仰天长笑:“好一个‘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吾儿有心,朕甚喜之!” 看到跪满一地的皇子和公主,李世民愈发心花怒放,令众人平身后,笑道:“朕随口考一考青雀课业,没想到青雀读书如此用功,诸皇子与公主当效而行之,勿使荒芜学问,辱我天家声名。” 众皇子公主恭声应是。 李世民接着道:“既然提起了课业的话头,朕便以劝学为题,尔等或诗或赋,尽可作来。” 众皇子和公主脸上顿时露出难色,唯独李泰面露喜色。 众皇子之中,李泰读书是最厉害的,不仅读书厉害,拍马屁也厉害,刚才那番话便是典型的马屁代表作,李世民深喜李泰,终归还是有原因的。 李世民出了题,众人思索沉吟,远远坐在大殿尽头的东阳公主却百无聊赖地环顾四周,眼中多了几分清冷。 这出戏码见得实在太多了,每月父皇令皇子公主们相聚,尽叙天伦之乐的美好画面,私底下却早已成为众皇子公主争宠的战场,而有资格参与这场战争的人,只有长孙皇后和如今内宫四妃所出的子女,像东阳公主这种下嫔所出的女儿,却是连争宠的资格都没有的。 懒得再看殿内众人拧眉思索的矫揉模样,东阳公主垂下头,嘴角勾起一抹不知是嘲讽还是淡漠的微笑。 很无聊的宴会,不知多久才散,散后赶紧回到封地里去,那里才是她的家。 还有那个不知廉耻为何物的……败类,居然用诗作换钱,能作出如此绝世好诗的人却这般市侩,老天瞎了眼,好好的才华给了这么一个人…… 倒是那两首诗……确实是绝世好诗啊,今日所作的“春风得意马蹄疾”一首,亦是难得的传世佳作,居然……三贯钱。 决定了,回去就拿着钱去找他,他卖一首,她就买一首,倒要看看他肚里到底装了多少绝世才华,用钱把它们全淘换出来。 想起李素开价时的无耻嘴脸,东阳公主面色泛上几分怒意,怒意里又掺了几分笑意,又怒又笑,表情十分精彩。 “噗嗤——”终于,满殿皇子公主沉吟思索之时,东阳公主忍不住笑出了声。 这一笑可坏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她身上,包括李世民。 ******************************************************* ps:今天居然更了三章,我实在太勤奋了,以后请称呼我勤奋诚信小郎君。。。求推荐票!!! 第四十章 诗惊四座 东阳公主笑得很突兀,吸引了殿内所有人的目光。 无数道目光集中在东阳公主身上,东阳公主也吓到了,急忙垂首作乖顺状。 然而,已经迟了。 李世民皱了皱眉,隔得太远,没认出东阳,旁边的太子李承乾小声提醒了一下,李世民才恍然。 “东阳?” 东阳公主只好起身行礼:“父皇。” “你笑甚?” “女儿……”东阳公主从小到大都很老实,也不习惯说谎,现在却急得满脸通红,手足无措。 很不习惯被这么多人注视,东阳公主窘迫片刻,银牙暗咬,决定请罪,这时一向比较得宠的高阳公主却笑了两声,道:“姐姐聪慧之极,父皇刚出了题,姐姐怕是已作出了诗赋,故而未语先笑。” 一句话,把东阳公主推到了悬崖边,令她进退不得。 殿内其余的皇子公主们轻笑不已,这些笑声是嘲讽还是善意,唯有自知。 东阳公主性子太内向太沉闷,因为母亲是下嫔的关系,她与其他的兄弟姐妹也颇少来往,说话行事惯∠,来低调得几乎透明,在这偌大的太极宫里,存在感非常低,而李世民的繁殖能力太强大,不算幼年夭折的,仅只目前活着的,他就生了十四个儿子,二十一个女儿,如此多儿女绕膝争宠,一个太内向的女儿怎能引起他太大的关注? 看着东阳公主尴尬又暗抑怒气的样子,李世民心中多少生出几分愧疚,加上今日心情甚好,于是含笑道:“罢了,你且坐下,今日家宴,笑几声无妨的,东阳你真应该多笑笑。” 目光威严地扫向其余的皇子公主,李世民道:“朕方才出的劝学一题,尔等可有诗赋应之?” 李泰看了看沉默不语的太子李承乾,一脸跃跃欲试。 东阳公主垂首静静站着,心中微微一动。 一瞬间,脑子里冒出一个想法,她,也想争一争。 是为自己,还是为太平村的那个斯文败类,她也说不清楚,只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说点什么,一个已经二八年华的女子,为何别人总将她当作可有可无? 就在李泰准备开口之前,东阳公主难得主动地开口了。 “父皇所出‘劝学’一题,东阳有诗作献上,不过并非东阳所作,而是东阳庄子旁一位名叫李素的少年所作……” 殿内众人纷纷有些惊讶地盯着她。 太稀奇了,以往这样的家宴,东阳公主都是离大家远远的,独自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今日却如此主动,而且还很不客气地第一个应和父皇的出题…… 李世民对东阳的主动开口还是颇为满意的,闻言微微皱眉沉思:“这个李素……朕好似听过。” 东阳公主提醒道:“此人数月前自创牛痘,为我大唐百姓去除了天花之患。” 李世民恍然:“原来是他!对,朕想起来了,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对吗?” “正是。” “此子除了治病,竟还会作诗?” 东阳公主想了一下,露出几分轻笑:“此人,文采极佳。” 李世民终于有了兴趣,笑道:“既如此,不妨将他的诗作念来。” 东阳公主心跳得有些快,被大家的目光盯着,显得有些局促不安,踌躇片刻,终于还是克服了紧张,不急不缓念道:“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诗念完了,满殿寂静。 众皇子眼中嘲讽和轻蔑之色不知何时悄然化作惊讶,魏王李泰更是肥脸通红,显然这首诗把他心中酝酿的诗作完全压了下去。 许久之后,李世民长长呼了一口气,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 “好诗,足可流传千古,‘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好,哈哈哈哈哈,此子文采却是风/流之极,看不出啊,庄户人家怎会作出如此绝妙的诗?东阳,那位少年真是贫寒农家子弟么?” “是的,以前曾是别人家的庄户,治好天花后,父皇赏了他家二十亩地,日子才算好了起来。父皇,此人文采不凡,还作过一首悯农诗……” 李世民越来越有兴趣了,笑道:“哦?快快念来。”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此诗易懂,东阳在封地里办的村学,孩童启蒙也用了这首诗。” 李世民眼中露出惊色,阖目静静品位一番,缓缓地道:“这两首诗,诸皇子公主当亲手抄摹下来,挂在卧房每日自省,一为劝学上进,当思年华易逝,莫负少年时,二为悯农思苦,当知农户辛苦,一米一黍来之不易,不可或忘,来人,送纸笔予诸皇子公主,尔等现在就抄。从今日起,宫中和诸皇子公主府当再立一条规矩,每日每餐饭食不准剩余,一粒米都不许剩,违者,罚抄悯农诗百遍。” 虽未再说一句褒赞之辞,但李世民的态度却已说明了一切。 直到此刻,东阳公主的心跳才渐渐恢复正常。 原来……这个斯文败类真的很有才华。 ********************************************************* 今日家宴,东阳公主出尽了风头,当然,也许出风头的并不是她,而是连面都未露过的李素,但是,她至少在父皇和诸多兄弟姐妹面前证明了自己不是透明的。 这就够了。 临出宫前,李世民特意叫住了她,只是一句淡淡的吩咐:“那个叫李素的小子日后若有新作,不妨拿给父皇看看,你也要好好保重身子,多出去走走,多跟人说说话,多笑一笑,你……跟姐妹们太不像了。” 东阳顿时红了眼圈。 最后这句话,十六年里似乎从未听过,她第一次发现,原来世上有“父爱”这个东西。 至于家宴后别的兄弟姐妹向她投来各种或嫉妒或不满的目光,东阳公主一笑置之。 她的世界里,从来没有过他们。 ******************************************************* ps:还有一更。。。 第四十一章 东阳买诗 李素并不知道东阳公主帮他在太极宫里扬了名,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已被当今皇帝和太子以及诸多王爷公主记住。 日子还是那么的平静,至少李素所能看到的表象,日子还是平静的,无风无浪,不悲不喜。 这两日又去了长安城的文房店,从掌柜的满面春风便可看出印书生意很不错,翻了一下帐簿,李素的心跳加快了。 数日之间,他便收入了两贯,这是要发啊。 华丽的大房子似乎在向他遥遥招手,如果加上拟人化台词的话,房子一定在对他媚笑:“大爷,快来啊,进来玩玩啊……” 古井不波的心境终于泛起了涟漪,李素现在才发觉自己原来也是个俗人,一栋大房子就能左右他的心情,如果他被大唐人定位为诗人的话,他一定是古往今来最没骨气的诗人。 钱暂时留在文房店,待存够盖房子的钱后再全部取出来。 回家的路上,李素心情很不错,他甚至哼起了歌,前世流行的歌,正应了他的那句诗,“春风得意马蹄疾”。 看什么都顺眼,包括那个自称宫女的女人,》←,如果那个女人能够抱着一大堆钱送给他,那就更顺眼了。 ………… 东阳公主真的抱着一堆钱。 李素来到河滩边的时候,东阳公主已早早的在河边等着他了,平坦的沙地上堆满了钱,足有十来贯。 远远看见李素走来,东阳公主露出很不满的表情:“怎么才来?” 不知何时开始,她和李素就有了这种默契,每天午时后便独自到这河滩边坐一坐,嘴上从来没约过,但是每到那个时辰,二人便各自在河滩边相遇,坐着闲聊一番,没有任何话题,完全天马行空,想到什么说什么,说完了起身,连告别都懒得说,各自转身回家。 挺好的,像朋友一样相处,而且是纯粹的君子之交,比水更清澈,更干净。 至少李素很享受这种感觉,她大概是自己来到这世上后,除了王家兄弟交到的第三个朋友吧。 二人的目光都很纯净,似乎这种友谊完全超越了性别,谁都没有别的心思,只是一对倾诉和被倾诉的朋友而已。 在这个世上,他和她都是很孤独的人,他和她都很需要朋友。 显然,东阳公主这位朋友今日很客气。 李素老远就看见这十贯铜钱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光,不由加快了脚步,他走得很快,但眼神一直锁定在这一堆钱上,至于旁边这位穿着淡紫衽裙,头上插着三支寻常铁簪的绝色女子,李素却看都没看一眼。 “太客气了……”李素双手轻抚着铜钱,动作轻柔得仿佛在抚摸**的纤纤玉手,目光迷离地喃喃叹道:“太客气了,认识你这么久,我还在奇怪为何你如此不识礼数,总也不给我送礼,原来一出手竟如此阔绰,太客气了……” 东阳公主想笑,却使劲绷住,想想昨日他卖诗时的无耻嘴脸就生气。 “谁说这是送你的?昨日你说过什么,还记得么?” 李素抬头看她,刚刚目光全被十贯钱吸引住了,根本没在意别的,直到此刻才正眼看她。 很美,美若出尘仙子,更添了几分圣洁清冷的气质,像绽开在阳光下的冰山雪莲,美丽得仿佛不属于凡世。 只不过…… 李素皱了皱眉,垂头挣扎了许久,终于忍不住了,将手伸到她的发髻上,将中间固定的那支铁簪抽走,塞到她手里。 迎着东阳公主愕然的目光,李素叹道:“插两支簪子或是插四支簪子都好,为何偏偏插三支?左边一支,右边一支,剩下的那支你不觉得很多余,很不对称,很不工整么?挺标致的小姑娘,脑袋搞得跟拜菩萨的香炉似的插满了香,美在何处?” 东阳公主:“…………” 拔掉了那根多余的簪子,李素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展颜笑道:“好吧,说正事,昨日我说了什么?” 提起这事东阳公主就生气,语气不善地哼道:“昨日你不是说要卖诗吗?我决定买了,这些钱算是我给你的,先作十贯钱的诗来听听。” 李素高兴坏了,这是大客户啊,必须要给个批发价。 当然,至于一个公主府小小宫女为何能拿出十贯钱这么明显的漏洞,李素决定很好心的不拆穿她了,顾客永远是对的。 真替小姑娘感到幸运,从古至今上哪找他这么随和的诗人? “十贯钱,可以买四首,不,三首诗了……” “三首就三首,快点作诗。” 李素看着她那张似怒又似笑的面庞,心底忽然涌起几分不安。 第一次见她就知道此女身份不一般,卖诗给她没问题,他跟钱没仇,但是卖给她之后呢?她若拿出去宣扬一番,以这些诗作经典程度来说,怕是很快就会出名,而她的父亲,却很有可能是当今皇帝陛下李世民,这事很容易便露馅,那时李世民随便一问,你一个庄户家穷小子跟公主做这种买卖,是何居心? 后果很严重,李素爱钱,但更爱生命。 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这堆闪闪发光的钱,李素黯然叹气,然后神情忽然变得无比正义凛然。 “这位姑娘,诗,是读书人的高雅学问,怎么能用来买卖呢?简直是道德败坏侮辱斯文,来,我要和你谈谈人生……” ********************************************************* 李素回到家时走路一瘸一拐的。 小姑娘看着文静柔弱,出脚真不客气。 李道正没在家,自从李世民赏了二十亩地后,李道正的心思便完全用在土地上了,没日没夜地在田边转悠,转着转着脸上便露出傻笑。 说实话,李素很担心老爹的精神状态。 李素走进院子便察觉家里有人,探头一看,原来是学堂的教书先生郭驽。 “学生见过夫子。”李素赶紧行礼。 谁知郭驽也朝他躬身一礼,这可吓坏了李素,老师给学生行礼这是大逆不道。 “夫子万万不可……”李素赶紧搀扶。 郭驽直起身,神情很颓然:“我没钱,但我还是想再请你作一首诗,这么多天了,我一直很困惑,我不信你一个连村子都没出过的孩子能作出流芳百世的好诗,我真的不信!这次我来命题,你再作一首可好?” ******************************************************** ps:求收藏!求推荐票!!每天都得喊一嗓子,怕你们忘记。。。 第四十二章 画眉深浅 没钱?没钱怎作诗? 严格说来,李素不是诗人,是商人,商人是以本求利的,而前世记得的那些诗就是他的货,而且是不可再生的货,用一首少一首。 理智提醒李素,这买卖不能干,太亏本了。 郭驽的眼神很可怜,像路边被遗弃的小狗,一双被脸上肥肉挤得只剩一条缝的小眼睛水汪汪地看着他。 李素不为所动,稍一心软付出的可就是钱的代价。 于是李素沉吟着开始措辞,尽量让自己的拒绝显得委婉一点,诚恳一点。 “郭夫子,事到如今学生只好跟你说实话了,没错,你的想法很正确,那些诗……真不是我作的。” “啊?”郭驽呆住了。 “对,真不是我作的,您刚来太平村不知道,很多年以前,村里有位道士爷爷路过,见学生我生得伶俐可爱,便赠了我几首诗……” “道……道士爷爷……”郭驽目光呆滞,深受打击的模样。 “对,慈眉善目仙风道骨的道士爷爷……”李素说得很诚恳,又怕郭驽寻根问底去找那道士,索性给◎↙,了他一个很圆满的大结局:“这么多年过去,那位道士爷爷一定羽化飞升,连渣都不剩了……” 郭驽呆呆地看着李素,目光充满了怀疑和失望,同时他也明白了,不论李素这番话是真是假,看来人家是真不想给他作诗了。 “罢了,我走了……”郭驽失魂落魄地往外走,萧瑟的背影令人怜悯动容。 跨出院子的一刻,李素叹息着开口了:“郭夫子,你……还是出个题吧。” 郭驽转身,惊喜地看着他。 李素很想自扇耳光,他很痛恨自己心软的毛病,而且他有预感,这个毛病很可能是让他以后人生发不了财的最大阻碍。 “我……出题?” 李素恨完自己,连带看着郭驽的目光都有些不善了:“你自己说过的,你来命题。” 郭驽想了想,道:“此时你若是学子,意欲考取功名,而我是考官,你觉得写一首怎样的诗才能打动我呢?” 李素翻着白眼:“我肯定交白卷。” “为何?” “因为我不想当官。” 郭驽苦笑道:“我近日这般失魂落魄,实是心中郁郁不平,当年我也曾投过行卷,生平最得意的几首诗送进权贵家,却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来到太平村学堂,却见你一个十几岁的娃子文采不凡,写诗信手拈来,两相比对,思来犹觉此生无趣……” 李素明白了,自己的出现,给郭驽的打击不小,以前还只是怀才不遇,如今他连自己究竟有没有才都怀疑了,造孽啊…… 细细思索片刻,李素笑道:“夫子请随学生进屋。” 郭驽跟着李素走进简陋的家中,堂屋正中搁着纸笔,李素研了几下墨,毛笔蘸了墨汁,酝酿一番,终于落笔,边写边道:“夫子若为考官,我若为学子,行卷之诗不妨如此作来……” 在郭驽惊呆的目光注视下,李素笔走龙蛇,一首诗跃然纸上。 有些颤抖的手捧起刚刚作出的新诗,郭驽神情愈发复杂,喃喃念道:“洞房昨日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看似一首闺情诗,里面的深意却最是耐人寻味,郭驽直直地盯着新诗,眼圈渐渐泛了红。 没有投过行卷的人,永远体会不到诗中的韵味,那种将行卷应试比喻成闺情,将主考官比喻成公婆,而应试学子比喻成出嫁新妇,不安,期待和小心翼翼的各种心情皆在诗中短短数十字里。 对郭驽这种行卷应试失败过的人来说,这首诗远比“花开堪折”更令他震撼,也更令他心酸难受。 看着怔怔发呆的郭驽,李素叹道:“这首诗便送予郭夫子了……” 忍着心痛,李素百般不情愿地补充道:“……免费。” 郭驽浑身一颤,回过神来,泛红的眼眶瞪着李素:“你不是说诗都是道士送你的吗?为何又是信手拈来?” 李素啊了一声,道:“对啊,是过路的道士爷爷送我的,他每次路过都会送我一首诗……” “每……次?” 李素气定神闲地道:“对,每次,那位道士爷爷从咱们村一共路过了一百多次,那半年只看见他在村口来来去去了……” 郭驽:“…………” 李素仰着头喃喃道:“路过了半年……这老道一定在太平村**了一只小狐狸精。” ********************************************************** 郭驽离开李家时的心情很复杂。 心酸,不甘,愤怒,还有几分豁然。 或许,自己命中注定进不了官场吧,很好笑,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教育了他。 只是这个孩子不像善类,每次给他的借口都像在糊弄他。 出了李家没多久,迎面便碰到了李素的父亲李道正。 李道正扛着一柄木锄,带着笑容慢悠悠地往家里走,显然心情很不错,二十亩地一眼不见尽头,待到秋收,地里的粮食除了交给官府一部分,其余全是他的,美滴很。 看到神情复杂的郭驽,李道正一楞,急忙放下锄头,一双粗糙的大手使劲在衣角处搓了搓,然后恭恭敬敬地给郭驽行了一礼。 教书先生虽然不是官职,但在村里的地位却是很高的,在乡亲们眼里,郭驽是正经八百的学问人,又是学堂里的夫子,见到学问人哪怕给他下跪亦不为过。 郭驽自然也认得李道正,二人互相施礼,寒暄了几句。 一个是孩子的老师,一个是孩子的父亲,说着说着,话题便引到李素身上去了。 郭驽将李素刚刚作出的新诗拿给李道正看,李道正翻来覆去看不懂,郭驽只好一字一字念给他听。 李道正听得一楞一楞的,咂摸着嘴道:“洞房昨日停红烛……这是个啥意思嘛。” 重重一拍大腿,李道正忽然大笑:“额知道咧,怂娃说话就十六,想娶婆姨咧!娶婆姨好啊,过一年就生娃,额要抱孙子咧。” 郭驽苦笑连连:“这不是娶不娶婆姨的事……哎,李家当家的,您生了个好儿子啊,就刚写的这首诗,拿去给权贵家投行卷,十有八九能当官呢,将来李素必能光宗耀祖啊。” 李道正大吃一惊,指着郭驽手里的诗,讷讷道:“这东西……能当官?” “能!”郭驽的回答很肯定。 ****************************************************** ps:今天就一更,要去球馆打球,身体是本钱啊。。。 第四十三章 李父投卷 李道正不认字,他不知道一首诗的分量有多重。 贞观的科举制度有点粗糙,朝廷取士十难取一,很大程度上需要靠权贵的举荐才能进入朝堂,而当官是文人们千年不易的理想,于是每到春闱开科之时,无数举人们蜂拥而上,将自己生平最得意的文章或诗赋投递到权贵府上,若能得权贵青眼相看,被录取为进士的成功率就高多了,这便是大唐最著名的“投行卷”。 诗,可以用作行卷的敲门砖,郭驽说它能用来当官,所言不虚,只可惜说得不够详细。 李道正虽然不明白投行卷的意义,却也不是蠢笨之人,听郭驽一说,心思顿时一动。 “这诗既然能当官,为啥它在你手上咧?” 郭驽笑道:“此诗李素送我了……” 话没说完,李道正脸色一变,出手如闪电般夺过郭驽手中的诗,折了几下塞进自己怀里,犹自朝郭驽强笑道:“小怂娃真不懂事,这等歪瓜裂枣般的字也敢拿出来献丑,让先生见笑了,回去我就抽死他……” 郭驽目瞪口呆,然后苦笑摇头,行了一礼道:“李素来日前程不可@∟,限量,当家的你要好生待他,莫使千里马卧食于驽马之槽,蹉跎了光阴。” 李道正听不明白什么千里马驽马之类文绉绉的话,只是胡乱点点头,然后问道:“先生说的投行卷……该往哪里投?” “若长安城有相识的权贵官吏自是最好,若是不认识权贵官吏,礼部或吏部官衙亦可,不过……行卷之前,还须有个功名才行。” 李道正连连摇头:“不对,不对咧,我娃是有本事的,皇帝陛下都亲自下过旨封他的官咧,只不过我娃不当给人治病的官,要当治民治军的大官……先生你再教教我,这首诗咋念?” 郭驽只好耐心把这首诗一字一字念给他听,李道正记得很辛苦,磕磕巴巴花了小半个时辰,总算把这首诗背下来了。 郭驽与他告辞离开后,李道正抬头看看天色,时辰还早,呆立田埂边站了一会儿,李道正粗糙的老脸忽然闪过一丝决然之色,转身便往家中跑去。 李素正在厨房里生火做饭,见李道正回家,李素笑着道:“等一等就吃饭咧,今尝个鲜,孩儿自创了一个吃法,名叫‘油泼面’,马上就……爹,爹你咋了么?” 李道正理都没理他,径自进了屋,从屋里床榻下挖出一个罐子,咬咬牙从罐里抠了百来文钱揣进怀里,然后匆匆往外走,余光瞥见李素,李道正一肚子怒火,愤愤指了指他:“等着,回来我抽不死你,败家玩意。” 说完李道正飞快消失。 李素傻眼看着这位风一样的老男子匆匆来去,喃喃道:“我咋败家了?难道刚才白送郭夫子一首诗的事被发现了?说来这首诗未收分文,果然是败了家……” 李素想着想着,脸上露出几分愧然。 ********************************************************** 李道正进了长安城。 站在长安西面的延平门前,李道正神情有些茫然,看着值守城门的两排威武军士,李道正畏缩了片刻,终于还是咬牙挺胸走进了城门甬道。 一路打听一路问,李道正终于走到位于朱雀大街的吏部官衙。 官衙门口站着兵丁,李道正离大门老远站着,来回踱步踌躇。 他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农户,活着的三四十年里一直为生存挣扎着,连进长安城的次数都屈指可数,然而此时此刻,他只是一位平凡的父亲。 迎面一辆马车在官衙前停下,里面走出一位穿着六品深绿官服的员外郎。 李道正犹豫片刻,咬牙走上前,离那位员外郎尚距数丈时,忽然扑通一声跪倒,双手高举起李素的那首诗。 员外郎有点意外,不过态度还是很和蔼的,挥挥手令军士将李道正扶起,道:“这位乡亲,若是告状,可去县衙,此处是吏部大堂,不管百姓状事。” 李道正摇摇头:“不告状咧,给我家娃投行卷,问过村里先生了,说吏部管这事。” 员外郎愈发意外,问道:“令郎是今科举子?参加过今年春闱科举么?” “科举……”李道正直了眼,郭驽的那番话他根本没听懂,所谓投行卷还得有个前提,那就是必须参加科举,时下大唐科举采用的是不糊名考卷,为了增加录取进士的成功率,于是举子们纷纷把自己生平最得意之作拿出来,投进权贵或官府,或是在长安城内大肆宣扬自己的作品,达到扬名立万的目的,考官在阅卷取士时自然会将这些考场外的因素加入评分的标准里。 再说,投行卷也是有规矩的,不是见着一个穿官服的人就能投,要考虑对方的身份,官职,地位,投到哪位府上,他就是这位权贵门下的党系,从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可是关乎前程性命的选择。 李道正问郭驽的时候,郭驽根本没想到李道正会干出这等事,解释的时候也只是含糊几句,一带而过。 看着李道正糊涂的样子,员外郎不由苦笑:“令郎连科举都未参加,投行卷有何用?这位乡亲,回去吧,叫令郎多读书,日后考取了举人功名,再来长安便是。” 李道正急得老脸通红,也不管面前的是六品大官,执拗地道:“你看一眼么,看一眼么,我家娃写的诗好滴很,将来他要当大官的,我娃是有本事的,你看一眼么……” 员外郎不再理他了,摇摇头往官衙内走去。 李道正大急,连忙快步跟上,却被值卫官衙的军士拦下,两名军士一左一右架住他的胳膊,把他往外一推,李道正踉跄几步,仰面倒在地上。 人倒了,手里的纸还高高举着,生怕沾了尘土,看着员外郎远去的背影,李道正的喊声带着哭腔。 “你看一眼么,我家娃有本事的,看一眼么……” 官衙前不停有行人来往,人人皆向他投去好奇的目光。 李道正坐在地上,怔怔看着手里的诗,一辈子没流过泪的他此刻却潸然泪下,哽咽道:“我家的娃真是有本事的,这是他写的诗,学堂的先生都说写得好,他真是有本事的,以后会有大好前程的,你们咋不看一眼么……” **************************************************** ps:还有一更。。 第四十四章 行宫遇刺 坐在吏部官衙的空地上,李道正大哭不已,一个朴实的农户汉子,从来没有如此脆弱的时候。 自己的一辈子就这样了,本分守着这块地,静静地老去,静静地湮没于尘埃。 可儿子不一样,他才十五岁,若是儿子没本事倒也认了,将来自己老去,把地传给他,一代又一代,后辈里终归有个能出息的,老李家也算光耀了门楣。 然而儿子是有真本事的,尽管这本事从何而来并不清楚,但他的本事就摆在面前,李道正的想法很简单,有本事的人,朝廷就得认。 无尽的不甘和委屈涌上心头,李道正呆呆地坐在官衙前,不顾周围行人好奇的目光,一边发着呆,一边抽泣哽咽。 不知过了多久,李道正终于站起身,拍了拍身后的尘土,使劲吸了一下鼻子,仰头看着天,长叹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将儿子写的诗收起来,塞进怀里,如同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安静地离开。 夕阳西沉,朱雀大街上,落日的余晖将他的身影拖长,影子笔直得像一支宁折不弯的钢枪。 ………… 回到家已5▼,是夜里,李道正推开柴扉之前用衣袖使劲擦了擦眼眶,又是平日里古板沉闷的模样。 李素坐在堂屋里发呆,桌上的油灯摇曳不定,时而炸开一朵昏黄的灯花。 李道正推门进来,李素起身迎上:“爹,白天你去哪了?” 李道正摇摇头,注视着已和他差不多高矮的儿子,难得地用粗糙的大手抚了抚他的头顶。 李素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许久,李道正从怀里缓缓掏出儿子写的诗,怀里揣久了,纸显得有些皱,李道正急忙用衣袖抹平皱褶,递给李素。 “娃啊……”李道正叹息,仿佛想叹尽一生的悲苦:“要争气咧,一定要为自己争口气。” 李素捧着自己写的诗,看着疲态毕露的父亲,疑惑地道:“爹,你咋了嘛?” 李道正摇摇头,笑了两声:“不早咧,快去睡,明早要去学堂做学问咧。” 说完李道正往房内走去。 李素定定看着父亲的背影,一种莫名的心酸涌上心头,忽然道:“爹,以后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的。” “瓜怂。”屋内传来李道正的笑骂。 ********************************************************* 过上好日子当然要有钱,钱是衡量一切好日子的唯一标准。 不知道大唐的人怎么衡量的,至少这是李素的标准。 掰着手指,数着日子,城里文房店差不多该结算帐款了,首先把大房子盖起来,至于家里的家具,李素早就画好了图纸,只等大房子盖好再请村里的木匠做一套。 李素算了算,在乡下地方盖个房子花不了多少钱,七八贯的样子便很好了,只不过如何解释房款来源是个大问题,李道正若看到这么一大笔钱从天而降,他最有可能的反应不会是喜极而泣,而是牵着儿子去官府投案自首。 ………… 河滩边,东阳公主早早来了,百无聊赖地坐在石块上,看着天边的云彩发呆。 李素远远看着她的模样,笑了。 他也喜欢发呆,对发呆的人总有着莫名其妙的好感,他总认为一个人有闲暇时若能毫无防备地发一阵呆,不假笑也不假哭,露出原本想露出的表情,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坏人。 爱笑的女人运气特别好,其实发呆也是。 李素也在东阳公主身边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先用手擦去石头上的灰尘,然后又跑到河边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得很仔细,做完了这一切,他才安心地坐下来。 东阳公主很无语地看着他的举动,想笑,又觉得不淑女,眼睛悄然弯成了月牙儿。 这个……斯文败类,居然比她这个金枝玉叶的公主还爱干净,而且……为何就是看不惯自己戴三支簪子?一定要对称,要工整才合意? “不错,今只戴了两支簪子,看起来顺眼多了,今看到你,由内而外感到舒坦。”李素的夸奖很直白,至少这个年代的人不会这么不含蓄。 东阳公主俏脸悄然染上了红晕,却使劲板起脸,让自己看起来很不满。 “今日本来要戴三支簪子的,出门前忘记了,明日我便戴三支簪子给你看。” 顿了顿,东阳公主瞪着他:“你刚才说今日才看我顺眼,难道以前每日都看我不顺眼?” 李素嗔怪地看她一眼:“话怎能这么说?以前当然也看你顺眼的,特别是那天下午……” 东阳公主喜滋滋地问道:“哪天下午?” “你面前堆着十贯钱的那天下午,真的,那天你快把我的眼闪瞎了,你整个人仿佛散出万道金光,跟西天如来似的,当时我差点向你跪拜了……” 东阳公主笑容凝固,俏脸渐渐黑了:“李素你这个斯文败类,还可以更无耻点么?你当时想跪拜的是我还是那十贯钱?”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 ………… 二人风轻云淡闲聊之时,长安城外却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城的大事。 长安城西北二百余里的九成行宫内,大唐皇帝李世民居然遇刺了。 刺客不多,四十多人,为首的刺客名叫“阿史那结社率”,名字很怪异,从姓氏可以看得出来,此人是突厥人。 说到这个名字,不得不说说他的哥哥,阿史那结社率的哥哥阿史那什钵?,曾经的东/突厥突利可汗。 大唐武德年间,东/突厥正是风光之时,几大部落时常结兵一处,入侵大唐境内杀人放火抢粮抢女人,其中最大的部落当属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两支。 武德七年,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再一次入侵大唐,是的,他们又来了,带着满满的恶意。这次大唐皇帝李渊不乐意了,因为这两大部落已打进了关中腹地五陇阪,李渊虽然刚刚建国才七年,无论国力还是兵力都非常孱弱,然而这一次也不得不龙颜大怒。 这是不把皇帝当干部啊,怎么办?揍他! 于是李渊下旨,秦王李世民领兵于五陇阪抵御突厥兵锋。 李世民是个很不错的将才,领着大军刚刚到达五陇阪,与突厥人遥遥对峙,然后他便做了一件让人忍不住为他的机智点赞的事。 他二话不说派人找到了突利可汗,三下五除二便跟突利可汗拜了把子,结为异姓兄弟。 突利可汗乐坏了,拍拍屁股很痛快便阵前反水,背叛了颉利可汗站到大唐那一边去了。 ********************************************************* ps:求推荐票!!这事很重要,大家千万别忘了。。。 【0】 发现精彩天地,赢取多样好礼! 马上打开微信,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公众号“”, 添加关注,拿下起点微信独享好礼! 第四十五章 行刺有因 李世民与突利可汗拜把子这事,干得有点没节操。一个领兵入侵大唐的敌人,李世民自然不可能欣赏他的文韬武略,然后稀里糊涂跟他斩鸡头烧黄纸,拜把子只是表象,让突利可汗心甘情愿和李世民跪下来昧着良心说同年同月同日死,背后自然还有更深层的利益原因。 李世民向突利可汗许愿,将来大唐灭掉颉利可汗后,可允突利可汗领顺州都督。 令唐人视为奇耻大辱的渭水之盟仅只过了四年,李世民终于积蓄了力量反击,而这个时候,突利可汗也非常配合地阵前反水了,唐军生擒颉利可汗,东/突厥被灭,突利可汗这位结拜兄弟自然也顺利当上了顺州都督。 结局不错,喜闻乐见的大团圆结局,然而中间出了一个变数。 变数就是今日刺杀李世民的阿史那结社率,他是突利可汗的弟弟,当初突利可汗降唐后,结社率被李世民封为中郎将,正四品的武官,相当于军委会的候补委员,不过可惜没有权力,只是个虚衔。 帮助大唐平灭东/突厥这么大的功劳,作为居功至伟的突利可汗的弟弟,只给封了个虚衔,阿史那结社『★,率觉得很不爽,于是整日在长安城里为非作歹欺男霸女以发泄不满情绪。御史们当然也不爽,于是把结社率的行径参到李世民面前,李世民更不爽了,咬着牙从齿缝里迸出一句:“此为居家无赖。” 一向胸怀博大的李世民居然说出这句评语,足可见结社率此人的人品糟糕到何等地步了。 李世民遂向突利可汗下旨,说你弟弟不长进,抽他! 于是突利可汗就抽他。 结社率被抽之后,安分了一年,很不幸,第二年突利可汗病逝了,这下结社率乐坏了,从此世上再无人敢抽他,同时他对李世民的恨意也渐渐高涨至顶点。 隐忍了整整六年,今年的春天,趁李世民移驾九成行宫之际,结社率终于决定发动了,他裹挟了突利可汗的儿子,自己的亲侄子贺罗鹘,纠集四十余人向九成行宫发起突袭。 ——隐忍六年,造反组织只凑了四十多人,说实话,结社率不仅要反省一下自己的人品,更要反省一下自己的能力,看看人家《满城尽带黄金甲》里的王子,一造反就迅速拉出千军万马,再看看自己,羞不羞?羞不羞? 结社率不羞,他很悲壮地率领四十多人向皇帝寝宫发起攻击,只到了外宫正门,连李世民的面都没见着,四十多人便被值守皇宫的将士们杀得七零八落。 结社率见势不妙,大抵当时也迅速反省了一下自己这次窝窝囊囊的造反行动,然后果断决定……撤退! 正所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回去后痛定思痛,再发展一个更加壮大的造反组织,回来再取狗皇帝的性命。 ………… 结社率怀着对未来二次创业的美好憧憬和期许,踌躇满志地逃跑了 九成行宫内,李世民却大发雷霆之怒。 一个敌人,竟在他眼皮子底下隐忍了六年才发觉,作为一个庞大的国力兵锋强盛的帝国,君臣开疆辟土意气风发的时期,竟然有人敢行刺国君,这令李世民骄傲且脆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伤害必须用刀剑和鲜血来抹平。 左右领两位大将军跪在李世民面前,神情愤怒且屈辱,作为皇帝贴身内卫,被敌人杀到宫门前,对他们来说是天大的耻辱,两位大将军对天发誓,必斩逆贼结社率。 李世民的愤怒被压抑住了,只是冷冷点头:“结社率不诛,朕寝食难安。” 两位大将军凛然,抱拳行礼,杀气腾腾领兵出了宫。 为了让大唐皇帝陛下吃得好睡得好,结社率不仅要死,而且要死得零碎一点,越零碎越好。 ********************************************************** 九成行宫发生的事,与李素毫无干系,他的理想很小,小得生怕惊动了这个繁华盛世,他只要几十亩田再加一栋大房子而已,按目前的进度来说,只要再过几天,收了文房店的帐款,大房子便离他不远了。 再过几年,等到他十八岁时,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已存到了一辈子够花用的钱和田产,然后请木匠造一个摇椅,每天在院子里晒太阳,提前享受退休生活,这种退休生活大概可以享受半个多世纪…… 老天把他送回唐朝,一定是觉得前世的他受了太多苦,于是让他回到这个空气清新的地方享一辈子福。 河滩边的春日晒得人身上暖洋洋的,舒服得令人犯困。 李素真想仰头往地上一倒,舒舒服服躺在草地上睡一觉,但是理智告诉他,现在不能睡,办完正事才能睡。 东阳公主也有些没精神,大抵被李素传染了犯困的毛病。 两人在河边每天都不期而遇,遇得多了,其实也没那么多说不完的话题,毕竟李素和东阳不是八婆,两人偶尔坐在河边聊聊庄子里的闲事,李素说几个前世的搞笑小段子逗得东阳捂嘴娇笑,更多的时候两人却是沉默地看着河水,静静地发呆,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今日不能沉默,因为李素有求于人。 “喂,宫女,你脚露出来了……” “呀!”东阳大惊,花容失色下意识地用裙子盖住脚,醒过神低头一看,自己的脚严严实实被裙子遮着,没有任何异样。 气得东阳俏脸含霜:“李——素——!” “醒了吧?醒了聊聊正事。” “不想跟你聊,我回去了,府里……府里公主还等着我侍侯呢。”东阳起身,生气欲走,磨磨蹭蹭的却半天没迈出一步。 对这位自以为扮公主宫女扮得很完美的女人,李素实在不忍心拆穿她。 “说正事,别矫情。” “你能有什么正事?又有诗作问世要卖给我么?” “不是,我想说,你不是公主府上的宫女么?认不认识盖房子的工匠?手艺很精湛的那种。” 东阳公主眨着杏眼:“你要工匠做甚?” 李素叹道:“我请工匠自然是要他们帮我盖房子,难道请他们吹箫吗?” “太平村里本就有工匠,何必要找盖公主府的?那些工匠都归工部管辖,这几年陛下大修宫殿庙宇,工匠怕是不够用呢……” **************************************************** ps:还有一更。。。 第四十六章 骤然生变 (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东阳公主所言不虚。 贞观之治已十年了,这十年来李世民和众臣定下休生养息的国策,民间百姓渐渐富裕起来,国库所入也一年比一年丰盈。 于是从贞观九年开始,李世民有点飘了。 李世民也是肉体凡胎,跟所有暴富的人一样,口袋里一有了钱就忍不住想修房子,包二/奶,三奶以及无数奶。 玄武门之变逼自己的老爹李渊退位后,李世民为了让老爹安心养老,在长安城内给李渊修大明宫,谁知大明宫没修好,李渊已去世,大明宫只好停建,但是口袋里的钱不花掉,李世民总觉得它烧得慌,于是太极宫又开始轰轰烈烈的扩建工程。 东阳没说错,工匠确实不够用。 李素也知道她不会骗自己,不由失望地叹气。 东阳公主好奇地看着他:“修什么房子需要动用工部的工匠?你可不能逾制啊,房子高多少,用什么大梁,描刻什么祥兽,都有礼】≦,制规定的,逾制可要被官府治罪。” 李素翻着白眼:“我哪敢逾制呀,只是我盖的房子有点怪,村里的工匠怕是盖不好。” 东阳有了兴趣:“什么怪房子?” 李素只好从怀里掏出自己画了好几天的图纸,递给她。 图纸很工整,和李素的性格一样,上面一笔一划都是用笔直的木条刻画出来的,房子是平房,房顶大梁离地两丈,肯定没逾制,皇家和勋贵府邸用的火球,角檐,吻兽鸱尾和祥兽麒麟等等违禁装饰,李素一样没敢用。 图纸画得很标准,连东阳公主都看懂了,指着图纸上的一处道:“这间房子做甚的?马厩不像马厩,牛棚不像牛棚。” 李素很生气,这是对他精湛画功的侮辱,真想当她面画个屁股,然后告诉她那是苹果…… “车库,那叫车库。” “何谓‘车库’?” “停马车用的库房,以后我赚了更多的钱,必须得有马车,有马车自然得有车库。” 东阳怪异地瞥了他一眼,目光又投向图纸:“院子后面干嘛修个方方正正的池塘?” “……这叫游泳池,不叫池塘。” 前世哪个富豪家里没有游泳池?家里不修个游泳池都对不起富豪的称号。 东阳公主皱了皱鼻子,显然对李素的品位表示很不屑,凝目仔细一看,游泳池边还画了几个人,好怪异的几个人,她们身上穿的……是个啥嘛…… 眼睛快盯成斗鸡眼了,东阳终于看清了泳池边画的那几个女子的穿着,吓得东阳公主惊叫起来。 “呀!你这……你这无耻败类!竟然,竟然……”东阳俏脸通红,不知是羞是怒,手里的图纸瞬间变成了噬人的毒蛇,忙不迭扔远。 李素俊脸一热,急忙捡起图纸,干笑不已:“意外,纯属意外……” 哪个富豪家的泳池旁边没几个比基尼美女?这女人显然太没见过世面了。 东阳羞怒万分,面前这家伙不仅是斯文败类,而且还是个淫贼,老天瞎了眼,大好的才华竟落在他身上…… “我……我走了!”东阳公主红着脸,转身就走。这次没有任何犹豫,而且脚步很快,被狗撵似的跑出老远。 李素遗憾地看着图纸,心情有点低落。 ——请工匠的事还没说呢,给个答复再羞奔而走也不迟啊。 ******************************************************** 东阳公主跑出了李素的视线,背靠在一棵银杏树后,紧紧抿着嘴,心儿仍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树林里的阴影遮住了通红的脸颊,一双妙目却在黑暗中闪闪发亮,眸光里愠怒与羞意交织,令眸子浮上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这个……败类!以后再也不理他了,再也不来河滩了!”东阳暗暗发誓,小拳头捏得紧紧的。 沉默片刻,东阳又小小修改了一下刚才的誓言:“三天吧,三天不理他,一定要给我道歉才行。” 修改完毕,东阳重重点头:“嗯,三天!” 毫无预兆地,一柄钢刀悄然无声地架在东阳公主的脖子上,刀刃闪烁着幽幽寒光。 银杏树的背后,两道人影如鬼魅般窜出来,看着吓到呆滞的东阳公主,其中一人笑得很开心,用有些生涩的关中话嘿嘿笑道:“看看咱们遇到谁了?小女娃面熟得很……” 另一人语气有点急迫:“叔叔,我们快赶路吧,后面追兵不远了!” “急甚,贺罗鹘,你过来看看,这女娃你难道不认识么?” 名叫贺罗鹘的人只好凑过来仔细瞧了一眼,然后惊道:“这……这不是东阳公主吗?” 刀仍架在东阳公主的脖子上,东阳俏脸苍白,此时却鼓起勇气道:“你们……为何认识我?” 贺罗鹘叹道:“昨日以前,我还是左领军果毅都尉,而他,我的叔叔,阿史那结社率,左领军卫中郎将。” 原来此二人正是刺杀李世民失败后,远遁而逃的结社率,以及突利可汗的儿子贺罗鹘。 东阳公主毕竟是皇家出身,趁着说话的功夫,已渐渐恢复了镇定,她挺起了胸,眉目间隐隐散发出威严和贵气。 “尔等一个是中郎将,一个是果毅都尉,皆是我大唐皇帝陛下的臣子,缘何竟敢对公主持刀相胁?不怕我父皇降罪诛族么?” 结社率三四十岁模样,生得黝黑粗犷,一双鹰隼般的眼睛闪烁着噬人的寒光。 “公主殿下,今日以前,我等见你必向你跪拜,而从今日起,我等再也不必向你称臣了,你那位雄才伟略的父皇此刻正尽遣宫中精锐,追杀我叔侄二人,既如此,我为何不敢持刀相胁李世民的亲骨肉?” 一旁的贺罗鹘神情惶急地看着结社率,跺脚道:“叔叔,此时紧急,咱们必须弄两匹快马速速逃离唐境才是,跟一个小女娃罗嗦个甚!” 结社率眯着眼笑道:“这位可不是寻常的小女娃,我等躲避追兵,没想到误打误撞跑到东阳公主的封地来了,看来天不绝我叔侄二人啊!” ****************************************************** ps:求收藏,求推荐票!!! (我的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四十七章 遭遇挟持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架在东阳脖子上的刀很稳,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刀刃上,像碎掉的星光。 东阳很害怕,从小到大虽然不被父皇重视,但毕竟是金枝玉叶,从未被人用刀胁迫过。 “放了我,我可以当作没这回事,甚至你们犯下的过错,我也可以向父皇请求宽恕,父皇是以仁德治天下的圣明君王,他一定会宽恕你们的。”东阳公主语声微颤,但神情仍旧很镇定。 结社率哈哈大笑,神情有些怪异:“你父皇以仁德治天下?小女娃,你到底了不了解你父皇?你父皇贪婪,自私,残暴,为了皇位,他连自己的亲兄弟都能杀,你居然说他仁德?再说,你知不知道我们叔侄二人究竟犯了何罪?” “不知。” 结社率桀桀怪笑道:“昨日,趁你父皇移驾九成行宫之际,我叔侄领着四十多人杀进了行宫,我的侄子贺罗鹘值守行宫西门,他为我们放开了门禁,可惜左右领军卫太强大了,四十∧,多人全部战死,我们叔侄只好暂时撤离……” 盯着东阳公主,结社率眼中闪烁着凶光:“现在,公主殿下,你告诉我,你父皇真能宽恕我们的过错么?” 东阳公主说不出话了。 谋反,行刺,是大唐律法里最严重的罪名,父皇的仁德有几分是真她不知道,但她知道行刺一定不会被原谅,父皇的仁德外表下,有着狼一般残忍的性子。 结社率哈哈大笑,贺罗鹘的神情泛上灰败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怨恨,怨恨的究竟是李世民,还是眼前这位裹挟他走上不归路的亲叔叔,唯他自知。 “你父皇究竟会不会宽恕我们,看来公主殿下明白了……” 东阳公主绝望了,这是两个亡命之徒,当他们不再对父皇的皇权感到敬畏时,自己的性命已在他们的一念之间。 结社率笑得很得意,带着与世界同归于尽的疯狂。 三人僵持之时,树林外,一道熟悉的身影匆匆跑进来,结社率的笑声顿时一停,警觉地注视着那道身影。 东阳公主也瞧见了身影,吓得脸色愈发苍白,张嘴准备大叫,却被贺罗鹘捂住了嘴。 身影很匆忙,走进无人的阴暗角落后,拉开裤子,一阵湍急的水流声倾泄如注。 耳中听着那羞耻的声音,东阳公主不知是气是羞,俏脸又红了。 良久,水声渐停,李素发出一声舒坦的吁气,抖了两下,系上裤子。 刚准备去河边洗手,一柄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 喝凉水塞牙,放屁砸脚后跟,人一旦走了霉运,撒泡尿都出事。 李素心跳得很快,脑子里无数念头闪过,然而架在脖子上的刀却令他不敢动弹。 林中光线很暗,李素看不清对方的眉眼,不远处依稀还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是女人,好像也被劫持了。 结社率的目光在树影中格外阴冷,像毒蛇盯住了猎物,李素被那幽绿的眸子盯得发毛。 “我……只是来林中方便一下,好汉你们忙,我不打扰你们了……”李素试图脱身。 很明显的欺凌弱女的画面,但李素不想管闲事,首先自己只是个十五岁的孩子,而对方却是三四十岁的壮汉,根本不是同级别的对手,更何况刀还架在他脖子上,其次……李素一直坚信老天送他回唐朝是让他来享福的,不是让他来玩命的,天意不可违。 正义感?当然有,前提是自己的小命能得到保障,前世也在网上使劲叫嚣着屠日灭美,什么打美国我捐一个月工资,打日本我捐一条命等等,但也只是叫嚣而已,用句自黑的话来说,“会叫的狗一般不咬人”。 李素只是平凡小百姓,虚荣,怕死,有点小贪婪,爱占小便宜,这些毛病占据了性格,只有在阴暗的小角落里才能发现那么一丝丝的正义感。 刚想识趣地转身,脖子上的刀忽然一紧。 “你是何人?”结社率语声阴沉。 “太平村的农户……”李素不得不老实回答。 “原来是个农户……”结社率冷笑,手中的刀高高扬起,便待劈下。 农户,只是蝼蚁。 “不要——”东阳公主挣脱贺罗鹘的手,大叫出声。 李素脸色苍白,扭头看去,却见东阳公主满脸泪痕看着他,李素心中一紧,他没想到被欺凌的竟然是她。 “结社率,你若敢杀他,我现在就咬舌自尽,而你,逃亡途中便少了一个保命的筹码,李世民的亲骨肉可不是随便就能遇到的。”东阳目光决绝地瞪着结社率。 结社率阴笑连连:“公主殿下如此在意这小子,莫非他是殿下的小情郎?如此,杀掉真就可惜了……” 东阳公主盯着他道:“他只是父皇治下一小民,我是大唐公主,你与李家有恩怨,杀剐由便,但莫将无辜的人牵扯进来。” 每一个字都很清晰,瘦弱小巧的身躯里充溢着勇气。 李素暗叹一口气,原来她……真是公主。 ********************************************************** 李素和东阳被结社率二人押走。 此时唐军已撒下天罗地网,在九成行宫附近疯狂搜索结社率的踪迹,并集结重兵向北方大唐边境搜寻,谁都没想到结社率二人竟一日间逃离二百余里,摸到了长安城附近的太平村。 经历了最初的害怕后,李素此时反倒镇定了。 不幸中的万幸,幸好东阳是公主,而不是真正的宫女,否则此时二人恐怕早已成了河边树林里的两具尸首。 李素和东阳被反绑着双手,为怕二人逃走,结社率还将二人肩并肩绑在一起,四人一路摸索着在树林里前行。 东阳公主走得不快,李素为了迁就,也拖慢了脚步,静谧的行路中,东阳咬着牙低声道:“对不起,连累你了。” 李素苦笑道:“跟你有何关系,是我自己倒霉……” 仰头望着树叶缝隙里洒下的点点阳光,李素神情无限萧然:“撒泡尿而已,这都能出事,唉……” *************************************************** ps:还有一更。。。(我的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四十八章 身陷囹圄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时运多舛”,说的便是眼下这回事。 不惹事不闯祸,云淡风轻撒泡尿而已,竟然就被劫持了,李素觉得自己的幸运女神刚刚一定被猪亲过…… 东阳公主的表情很平静,看着李素低声道:“以前……我骗了你,我其实不是宫女……” 李素叹道:“都这时候了,还说这种话做甚?能活命就谢天谢地了。” 东阳摇头:“不,一定要说,现在不说,也许以后没机会了,我……是东阳公主,当今陛下第九女,年初父皇封给我三百亩地,我的公主府也建在太平村,从此,我认识了你……” 栓着身子的麻绳狠狠往前拽了一下,李素和东阳一个踉跄。 结社率嘿嘿冷笑:“倒真是一对有情人,这个时候你们还是多想想自己的性命吧。” 李素叹气,今日这个劫数不知能不能过得去。 碰了碰东阳,李素轻声道:“到底怎么回□,事?你得罪他们了?” 莫名其妙被劫持,李素到现在还不知究竟。 东阳叹道:“总之,是他们与我父皇的一段恩怨。” “用钱能解决吗?……我的意思是,用你的钱能解决吗?” 东阳狠狠瞪他一眼,然后摇头。 李素愈发愁意满面,——用钱都不能解决的事,一定是大事。 可是……自己真的很无辜啊。 ………… 四人一行穿过树林,李素辨清了方向,发现已走到与太平村相邻的牛头村。 结社率的表情很镇定,丝毫没有被唐军追杀的惶然,一路上他都是冷静地辨别方向,冷静地掩盖行过的痕迹,冷静地不时检查绑着李素和东阳的绳子。 而贺罗鹘的神情却一直很不安,惶恐与畏惧仿佛刻在了脸上,不时地回头张望,连林中小小一声鸟鸣都能令他变色。 相比之下,李素反倒比贺罗鹘冷静多了,其实李素也害怕,但是身边有一个东阳公主,李素只好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害怕。 走近牛头村,村里很平静,已是落日时分,村里处处升起了炊烟,空气里夹杂着一丝人间烟火气息。 林子旁边有一座荒废的老君观,大约是隋朝时修成的,说是道观,其实只是一间处处漏风的瓦房,前隋时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出家人本是靠百姓的香火维生,百姓们自己都活不下去,道士们只能一哄而散,大唐立国后,道观又有了一位老道士,香火旺了一阵后,老道士有一天在道观里寿终正寝,从此这个老君观便荒废了。 结社率和贺罗鹘押着李素二人进了道观,推开破烂的大门,道观内气流涌动,迎面而来一股像妖气般的灰尘,四人措手不及,脸上沾满了灰。 刀架在脖子上都能镇定自若的李素,此刻差点精神崩溃。 一脸的灰啊,这得多脏啊,洗多少次脸才能洗干净啊。 好想恳求二位好汉把自己杀了算了,太堵心了…… 随便清理了一下观内的蛛网和灰尘,结社率将李素二人绑在香案的桌腿上,叮嘱贺罗鹘严加看管,然后结社率用刀把自己脸上的胡子刮光,再朝脸上抹了一把香灰,便出门朝泾阳县的骡马市而去,天黑之前他必须买几匹快马,逃出长安附近。 贺罗鹘心神不宁,粗略在道观内扫视一圈,没什么特别的发现后,便跨出门外,抱着刀半卧在廊柱下打起了瞌睡。 对于李素二人,贺罗鹘很放心,在他眼里李素和东阳只是两个还未长大的孩子,丝毫不具任何威胁,奔忙了一整夜,贺罗鹘也累坏了。 贺罗鹘出去后,李素看似呆滞的目光终于活过来了似的,不停扫视观内四周的环境,以及地上和香案上摆放的物品。 很遗憾,地上除了灰尘和蛛网,以及一些零散的麦草,再无别的东西,香案上倒是有一只铁制的油灯,但是这东西根本无法割开手上的绳索。 李素心情愈发沉重,难道自己果真要死在这里? 结社率去骡马市买马,等他将马买回来便要急着逃命了,那时李素和东阳已成了他的累赘,一个亡命之徒,会怎样对待他的累赘? 除了一刀砍了,还能怎样? 也就是说,李素和东阳的性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生命将在结社率买马回来的那一刻走到终点。 李素有点绝望了,仰着头望向破败的屋梁,喃喃道:“这不对啊,我是来享福的啊……” 观内没有外人,东阳终于卸下了伪装,垂着头嘤嘤哭了起来。 李素似安慰又似自悲,叹道:“你哭什么?你有什么好哭的?该哭的是我才对……” 东阳哭得更大声了,此刻的她看起来才有了几分十六岁女孩的模样。 “你……你是不是也觉得我们要死了,所以想哭?”东阳抽噎着问道。 “死便死了,我哭这个做什么?”李素仰望着房梁,眼中不由自主浮上悲色:“刚才树林里小解过后,连手都不让我洗,你说他们还是人吗?是畜生!” “噗嗤!” 东阳正哭着,忽然被逗笑了,想想此时发笑多么不合时宜,于是接着又哭。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我们都快死了,你还逗我笑……”一想到死,东阳哭得更伤心了。 李素笑了,刚才的悲色如同面具般全然卸下,笑容里有一种坚定的自信:“好了好了,不论面临任何绝境,只要我们还能笑得出,运气一定不会太差,以后你的人生里也要记住这句话。” 东阳渐渐止住了哭泣,垂头有一声没一声的抽噎着。 李素左右环视,他在寻找,寻找任何一件有用的物事,寻找属于自己和东阳的一线生机。 东阳却仿佛已认命,虽然没再哭了,但眸子里流露出更加绝望的悲伤。 “李素,你说,我若死了,父皇会记得我吗?他会为我伤心吗?” 根本没打算让李素回答,东阳只在自问自答:“或许会吧,或许只有一刹那,父皇会觉得很伤心,然后,他的嫔妃和子女们都会劝他不要伤心,于是,他就不伤心了,每日重复的上朝,下朝,每日无数的嫔妃争宠,儿女争宠,他忙得目不暇接,怎会记得我这个下嫔所出的女儿?”(我的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四十九章 脱困求生(上)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东阳公主才十六岁,短暂的人生里,她的牵挂并不多,临死之前最令她无法释怀的,大概只有那位雄才伟略的父皇了。 父皇在外人面前几乎是完美的,他胸怀博大,气吞山河,可以为路边一个可怜的乞丐而流泪,反省自己的过失,也可以一声令下让千万将士为他开疆辟土,破国屠城。 然而,他却是世上最不称职的父亲,他给东阳的关爱实在太少了,少得她记忆里的父亲连眉眼都是模糊的。 身陷绝境的关头,东阳终究不由自主牵挂着生平这一件憾事,也是恨事。 李素仍不死心地在破败的道观里寻找,寻找属于二人的生机。他想找到某件能利用的东西,一块破瓦片,一根尖木棍,什么都好,只要能割开绑在手上的绳子,生机就算掌握在自己手里了。 很失望,什么都没有,李素不死心继续寻找,脑子里转动着各种逃生的念头。 一旁的东阳公主仍4☆,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犹自抽泣:“我的娘亲生下我后身子一直很弱,直到我六岁那年,娘亲终于熬不过去了。她是半夜里去世的,那时我还很小,不懂什么叫分别,只是很奇怪,为何好几日不见娘亲了,两日后,父皇才知道娘亲去世的消息,那天早上他穿着华服,旁边陪着的是他一生最爱的文德皇后,他们在庭院里站了一会儿,父皇的脸色很平静,看不出丝毫悲色,文德皇后叹了口气,安慰父皇几句,然后亲自安排了娘亲的后事,而我,被文德皇后安排住进了淑景殿,与皇子公主们一同在崇文馆读书认字……” “我与父皇单独相处的次数很少,他总是很忙,就算不忙的时候,他的目光也只投注在太子,魏王,晋王他们身上,我甚至都不知道他这十多年来有没有正眼看过我……他,应该不是坏人,阅遍史册,从不知君王竟能对皇后如此长情,在他眼里,他与皇后生的子女才算是亲生子女,他不吝给他们无尽的父爱,……可是,既对皇后如此长情,他又何必宠幸别的妃子?何必生下我?” 李素静静地听着她发泄般的自语,对那位彪炳史册的千古一帝似乎有了更多的了解。 雄才伟略的背后,原来,他也不是那么的成功,他的失败之处和他一生的功绩同样显眼。 东阳已没了求生的欲望,此刻的她呢喃低语,似乎在总结自己的半生。 李素也绝望了,四周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东西,于是只好转头看着东阳,凝视许久,李素灰暗的目光越来越亮。 “公主殿下……” “别叫我公主殿下,我不喜欢听,你……还是叫我小宫女吧。” “好吧,小宫女,你说的这些对我们的现状没有任何作用,与其缅怀,不如竭尽全力活下去,活着去见你的父皇,无论对他是愤怒还是悲伤,你都应该亲口告诉他,你甚至可以掐着他的脖子使劲摇,搜寻附近同时在线的人……” “啊?”东阳的悲伤情绪又一次被李素破功:“何谓‘同时在线的人’?”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告诉我,今日为何戴了两只发簪?”李素眼睛闪闪发亮地盯着她。 东阳扭过头,李素看不见她脸上的表情,只听到她低若蚊讷的声音。 “我……我戴几只发簪与你何干?你这……败类,又发现哪里不对称不工整了?” 李素舔了舔干枯的嘴唇:“非常工整,以后继续保持,现在,我要借用你的发簪。” 老天垂怜,幸好这两位绑匪不算太细心,也幸好被绑的是位公主,公主不差钱,戴得起发簪…… 李素的心跳再次加快,生机,或许就在眼前,就在公主的那两支发簪上。 发簪是很普通的铁簪,自从认识李素后,东阳的打扮变得很朴素,从衣着到配饰都只是中产人家的打扮,不显寒酸,更不华贵。 发簪一左一右插在东阳挽起的云发上,二人背靠着背,双手都被绑着,取发簪的过程异常艰辛。 “脑袋,你的脑袋往后仰,再往后仰……使劲,嗯,再往左偏一点,好,保持别动,我试试用嘴咬下来……”李素一边指挥东阳,一边努力地把头往后扭,憋得满脸通红。 试了好几次,李素仍未成功,毕竟他的脖子未曾天赋异禀,能够一百八十度扭转。 累了,重重喘了口粗气,李素暂作休息,叹道:“今日我必须好好活着,否则将来被人发现死在这里,我的墓志铭大抵是村学的郭夫子所写,我甚至可以猜到他会如何写……” 东阳也有些累,软软背靠在李素身上,无精打采地道:“他会写什么?” 李素肃然道:“‘此子相貌英俊,才高八斗,诗文绝世,实谓才貌无双,奈何怪癖颇多,喜以扭头为乐,天妒英才,某日终于活活被自己扭死,呜呼哀哉,魂兮归来,尚飨……’” 李素露出前所未有的严肃表情,狠狠地道:“所以我一定要活着,一定不能给别人在我墓志铭上胡说八道的机会!” “噗嗤……哈哈哈哈。” 东阳被逗得前仰后合,柔弱的后背忽然最大幅度地往后一仰,李素眼疾嘴快,扭头用嘴一叼,一支发簪终于叼到嘴里。 小心扭头将发簪吐到肩膀下方的地上,运气不错,恰好落在被反绑着的双手边,李素艰难地挪动双手,一寸,一寸,最后终于将那支救命的发簪捏在手心里。 长长呼出一口气,李素额头的汗珠也簌簌而下。 发簪到手,东阳公主终于有了求生的意识,俏脸因激动而泛红。 “怎么办?现在怎么办?”东阳公主急切地问道。 “现在保持安静,等我把绳子弄断,当然,你也可以继续数落你爹,什么大逆不道的话都可以说,我发誓一定保密,如果你不想说话,不妨自己算一算帐,这次我若能救下你的性命,你该给我多少贯钱。” **************************************************** ps:还有一更。。。(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五十章 脱困求生(中)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没见过你这么无耻的人,钻进钱眼里了!”东阳公主恨恨地道,想瞪李素,奈何头扭不过来,只好忿忿蹬腿泄愤。 发簪很尖锐,却不像刀那么方便,李素只能小心地用发簪的顶端一点一点地刮着绳索,生机掌握了一半,李素也有闲心聊天了。 “钱是好东西,是一切幸福的来源,你吃的喝的用的,都是用钱买来的,没钱喝西北风啊?” 东阳哼道:“也不能生得一副死要钱的德行啊,崇文馆的教授说过,立身处世以品德为先,你这人有文才,更有诗才,可你的性子怎么一点也不像那些清高孤傲的读书人?” 李素闭着眼,指挥自己的双手慢慢磨着绳索,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嘴里却淡淡地道:“你知道为何世人为何将金银称为金子银子么?” “不知。” “‘子’这个字,是很高尚的一个字,从古至今,对人类有特别贡献的人,人们才将他的姓〖≧,氏后面带一个‘子’字,比如孔子,孟子,老子等等,而金和银自从被人们用来买卖货物后,世人觉得它们实在是伟大且高尚的东西,对它追捧喜爱得无以复加,为了让它们得到该有的名分,于是世人决定将它们尊称为‘金子’和‘银子’,我像追崇圣贤一样的喜欢它们,有何不对?” 手腕处传来轻不可闻的一声脆响,李素脸色一喜,三股拧成一根的麻绳索,似乎已磨断了其中一股,黎明的曙光即将到来…… 东阳毫无察觉,却被李素的无耻言论气坏了:“歪理,都是歪理!金子和银子不是这么说的,你……你……” “觉得不对?你可以反驳我啊。”李素老神在在磨着绳索。 东阳张着嘴,却无法说出一句反驳的话,该死的崇文馆教授根本没说过金子银子为何叫金子银子…… 李素笑了:“觉得我说得太有道理,你竟无言以对,对不对?” “不对!反正……反正就是不对!”东阳有点恼羞成怒,恨恨蹬了一下腿。 啪!又磨断了一股,只差最后一股绳了。 李素脸上喜意愈深。 就在这时,道观外传来一声马嘶,随即听到睡在外面廊柱下的贺罗鹘大声道:“叔叔回来了,两匹马倒是神骏。” 李素二人脸色一变,神情不约而同浮上焦急和惊恐。 ********************************************************** 九成行宫内。 李世民盘腿坐在软榻上,抚着额头,有些不耐地看着矮脚桌几上的奏章。 大唐皇帝每年有两个时段可以移驾行宫稍作休憩,一是冬日避寒,二是夏日避暑,关中附近行宫不少,李世民去得最多的还是九成行宫。 今年才到春天,李世民便移驾行宫了,比往年早了一些。只因去年长孙文德皇后去世,李世民痛失贤妻,一整年都郁郁不乐,于是春天便移驾九成宫。 远离了长安朝堂,却离不了朝臣的奏章追魂。 以尚书省侍中魏徵为首,一大群御史几乎每日一奏,数落皇帝陛下如何骄奢淫逸,如何置国事而不顾,后来九成宫里因结社率行刺一事,魏徵更是找到了发挥的理由,奏章里的言辞也愈发激烈起来。 李世民很头痛,他很想下旨把魏徵一刀剁了,这个念头自从登基那日起,十一年里起码闪现过一百次,大概是魏徵祖坟风水好,每次想杀他都不了了之。 殿门外,宦官的脚步声匆匆行来,李世民放下奏章,喃喃叹气:“又来事了。” 是的,确实来事了。 宦官在殿门外跪下,恭敬地道:“陛下,长安城有急报。” “说。” “阿史那结社率行刺失败后,裹挟其侄贺罗鹘远遁,左右领军卫尉迟将军率军追击,发现此二人并非往北遁逃,而是转而向难,回到长安城附近,领军卫追查二人行迹,发现二人遁至泾阳县太平村……” 李世民拧起了眉:“太平村?太平……村……” 猛地睁开眼,李世民眼中冒出一股煞气:“东阳的封地?” “是,尉迟将军回报,结社率二人遁至太平村的当日,东阳公主不知所踪……” 李世民呆了一下,接着勃然大怒,双手狠狠一拂,桌案上的奏章纷纷跌落在地。 “公主府的军士呢?他们都是死人么?活生生的公主就这么丢了?” 龙颜大怒,宦官愈发惶恐,战战兢兢地道:“公主府的军士说……公主喜静,习惯独自去泾河河滩边独处,不喜随从跟随,军士们跟了好几次,皆被公主喝退,故而……故而未再跟随……” 重重一拍桌案,李世民怒道:“结社率,若你敢伤朕皇女,朕必夷你阿史那氏三族!传旨,命长安左右金吾卫,左右骁卫尽出,交由卢国公程知节统领,将太平村方圆百里全部围起来,一寸一寸地给朕找!誓将结社率这狗贼给朕找出来,剐了他!” 终究是自己的女儿,这一刻,李世民似乎回到了父亲的位置上,为女儿的生机而努力着。 ********************************************************* 牛头村荒废的道观内。 李素额头的冷汗滚滚而落,被绑在背后的双手动作越来越快,然而,结社率还是推开了那扇门。 飞扬的灰尘里,结社率那张狰狞的脸如同雾花般模糊。 静静地站在门口,结社率的表情很平淡,仿佛猎人盯着一只近在咫尺十拿九稳的猎物。 “公主殿下,看来唐军的追击并不如我想象中的快速,直到此刻他们还没找过来,以前我太低估他们了,所以导致刺杀你父皇失败,现在我又太高估他们了……” 东阳恢复了镇定的模样,冷冷地道:“你只买来了两匹马,我和李素现在已不是筹码,而是你的累赘,所以,你要在这里把我们杀了,对吗?” 结社率笑了:“真是冰雪聪明的公主,不愧是李世民的种,若不是要逃命,我真舍不得杀了你呢,对不住了,公主殿下,你活着对我没有任何好处。” 一柄雪亮的钢刀出现在结社率手里,慢慢探向东阳的脖颈…… ************************************************** ps:过了0点又是新的一周,求各位一定不要忘记推荐票啊!拜托了!!(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五十一章 脱困求生(下) (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探向东阳公主脖颈的刀越来越近。 刀刃折射的光线照映在东阳雪白的脖颈上,每一个细节都很清晰,李素甚至能看到一根根纤细的青色血管微微抽搐。 “我……我是父皇的女儿,他的债,我来偿……”东阳神情很镇定,闭着眼,泪水却蜿蜒成河,却仍鼓着勇气道:“杀我可以,但是,请你们放过他,他是无辜的,他对你们毫无用处,也没有任何妨碍,请你们……放过他。” 毕竟只是十六岁的少女,面对死亡,东阳再也无法镇定,哇地大哭起来。 李素听着东阳颤抖的声音,心底里某个部分似乎被狠狠撞了一下, 死亡之前,柔弱的她还记挂着他,心疼还是怜惜,李素也分不清,但他知道,绝不能让她死在自己面前。 结社率的刀已架在东阳的脖子上,下一个动作便是抹喉,李素这时忽然开口了。 “这位好汉,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杀她,至¢▼,少现在不会杀她。” 嘴里说着话,背后的双手动作却越来越快,这是他和她的生机,只差一点点就能抓住了。 结社率果然被吸引了注意力,刀仍搁在东阳的脖子上,却转过头看着李素。 “哦?少年郎说说,为何不能杀她?” 李素脸上淌满了冷汗,却笑得很灿烂,如同他跟东阳说过的,任何绝境里,只要能笑得出来,运气一定不会太坏,所以李素现在笑得很甜,仿佛在赴一场浮华盛宴。 “不出意料的话,你们买了马应该会往大唐边境逃离,这里是离长安都城不到六十里的泾阳县,正是关中腹地,从这里到最近的北方大唐边境,足足上千里地,你和你的同伴有把握逃过大唐精锐的追杀吗?” 结社率冷笑:“唐军精锐不过如此。” 李素冷冷道:“六年前东/突厥的颉利可汗也是这么想的,他的下场如何?” 结社率语滞,眼中却露出凶光:“小娃娃你到底想说什么?” 李素悠悠地道:“欲逃离大唐边境,只靠你们二人是绝不可能做到的,我甚至怀疑你连长安城方圆百里都逃不过去,东阳公主是在封地里失踪的,此刻想必公主失踪的消息已传到皇帝陛下耳中,这些年皇帝陛下东征西讨,一扫寰宇,天下莫敢不从,你敢杀公主,可知皇帝陛下如何震怒,必然尽遣长安精锐追杀,如果你不杀公主,千里逃亡之路或许身边还有个保命的筹码,以她的性命做要挟,追击的唐军哪怕刀架你脖子上也不敢妄动,你也给自己争取了生机,若你此刻不管不顾把公主杀了,你自己想想你的下场,皇帝陛下若不把你和你们阿史那三族碎尸万段,我李素从此跟你姓,以后我便叫阿史那素,简称‘阿素’。” 话刚落音,李素被反绑的双手忽然微微一震,趁着说话拖延时间的功夫,最后一股绳子终于被他磨断。 李素的笑容更甜了。 结社率浑然不觉,李素的一番话却引起了他的深思。 确实,杀了公主百害而无一利,如果李世民只派了一千人追杀他的话,杀了公主很可能会引起满朝君臣震怒,追杀他叔侄二人的精锐很可能增加到万人甚至数万人,以目前唐军攻无不克,兵锋正盛的情势来看,说不定大唐君臣会以此为借口再次领军进入草原,将突厥各族一一屠戮。 杀公主,果然是不划算的。 结社率慢慢放下搁在东阳脖子上的刀,饶有兴致地盯着李素。 “小娃娃,你今年多大?” “十五。”李素笑得有点腼腆,透着一丝懦弱。 “听你这番话,比朝堂那些老狐狸还精明,呵呵,你果真只有十五岁?”结社率阴沉地笑。 “我真只有十五岁……”李素萌萌地朝他眨着眼。 “十五岁便巧嘴滑舌让我留下公主性命,而我却居然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呵呵……”结社率眼中杀机闪烁:“公主我可以不杀,但是你,留着一定是个祸害!” 毫无预兆的杀机突兀而至。 说着话,结社率忽然发动,刀光如雪白的匹练,狠厉地朝李素头上劈去。 “李素——”东阳凄厉大叫。 电光火石间,李素眼皮猛跳,刀光劈下的同时,他已挣开绑他的绳索,忽然就地一滚,躲过了这要命的一刀,然后像只灵巧的猿猴般暴起出手,手中的发簪狠狠扎在结社率握刀的手腕上,结社率吃痛,手上一松,钢刀落地。 结社率大怒,这时也顾不得追究绑着李素的绳索为何突然断开,见李素俯身冲来,却想抢地上的刀,结社率一脚狠狠踹去,踹中了李素的胸口,李素只觉喉头一甜,嘴里满是血腥味,这一脚怕是把他踹出了内伤,说不定肋骨也断了。 “好小子,倒是个狠角色,我小瞧你了。”结社率捂着受伤的手腕嘿嘿冷笑。 李素抿着嘴,鲜血还是从他嘴角流下,擦了一把嘴角的血,李素吃吃地笑:“我只是小角色,想活下去的小角色……” 说完李素忽然发力朝结社率冲来,结社率又是一脚踹去,李素右手紧握着发簪,只能架起左臂一挡,随即只觉一阵剧痛,他很清楚,左臂骨折了,然而李素不依不饶再次冲来,结社率的腿刚放下,猝不及防被李素撞进怀里,接着心脏处一麻,垂头一看,一把早已弯弯曲曲的发簪不偏不倚插进他心脏正中,发簪入肉大半,尾端的链珠犹自微微发颤。 结社率不敢置信地垂头看着发簪,动作已全然凝固,仿佛在研究这支发簪是怎样神出鬼没插在他的心脏上的。 李素艰难地抬起完好的右臂,俯身拾起落在地上的刀,然后,眼也不眨地一刀捅进了结社率的腹部,鲜血顿时狂溅,第一刀位置插得不算太准,大约是肠子部位,李素不满意地摇摇头,像个疯狂而冷静的屠夫,抽回刀后,再次朝结社率劈去,这一刀直接划过了他的脖子,刀入脖颈一寸,深深嵌入颈骨中。 结社率无力地跪倒在地,无神的目光看着李素,想笑,又想说话,脖颈的鲜血如喷泉般喷涌而出。 结社率硕大的身躯摇晃几下,然后,软软倒地,扑落在尘埃里。 李素喘了几口粗气后,也倒在地上。 东阳一直呆呆看着李素和结社率的生死相搏,年轻的她根本没见过这般血腥的场面,直到结社率气绝而亡,东阳仿佛才恢复了意识,颤声道:“李素,你怎样了?伤到哪里了?” 李素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刀扔给她,咳出两口血,虚弱地道:“自己把绳子割开,然后……把大门关上,贺罗鹘出去找草料喂马了,很快会回来,这个人……也要杀掉!” *************************************************** ps:今天只有一更,晚上有个聚会。。。 (我的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五十二章 最后一搏(上)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道观内的血腥气很重,结社率的尸首横躺在地上,小腹和脖子处的鲜血流了一地,破败的屋子里充斥着腐蚀的铁锈味道,令人作呕。 东阳流着泪咬牙用刀割断了绑住自己的绳索,三两步抢奔到李素身边,神情惶急地上下查看。 “伤哪里了?快说伤哪里了?” 李素腹部和左臂传来钻心般的疼痛,虚弱地半躺在地上,低声道:“别,别碰我,很痛,全身都痛,小宫女,你惨了,回去后除了救命之恩的费用,你还要付我医药费营养费以及……各种费,明天就把清单送去给你,回家后赶紧筹钱去……” 东阳气得想狠狠在他胸膛上捶一拳,又怕把他揍死,恨恨地瞪着他道:“都快死了还要钱,你这辈子一定会发财的。” 很美好的祝福,李素此刻虽然痛得钻心,却也立马眉开眼笑:“承您吉言,我也觉得我会发财,对这事我一直很有信心……” 东阳起↑,身将道观大门关上,屋子里暗了下来,东阳坐在李素身边,怯怯地朝门外张望。 “李素,你现在动不了,贺罗鹘回来后怎么办?趁着他还未回,我们……不如逃了吧,我扶着你跑,还是有机会的。” 李素摇头,态度很坚决,素来不正经的眸子露出寒光。 “逃不是办法,你一个弱女子,我也受了伤,贺罗鹘若有心追杀,我们逃不了多远,所以贺罗鹘一定要死,我不知道此人心性如何,但我不能冒险,若被他逃了,以后我的一生要花费无数心思防备他的报复,所以,今日必须一劳永逸,把他解决了。” “他已是惊弓之鸟,怎有心思回来报复?” 李素冷笑:“万一他能活着逃过大唐的追捕呢?万一他是个疯子呢?我的人生冒不起这样的险,他不死,我寝食难安。” 东阳眼睛一直不敢看结社率的尸首,只盯着李素憔悴的脸叹道:“可是……你受了这么重的伤,怎么杀他?” 李素闭上眼,脸上的肌肉微微扭曲,竟露出几分狠厉之色,道:“尽力,只能尽力而为,不是鱼死就是网破,如此而已。” 东阳怔怔看着他,此刻的李素看起来很陌生,她从未发现一个如阳光般爽朗的少年的脸上竟然能有如此杀气腾腾的一面。 “李素,若我们都能活着,我……我……”东阳鼓足了勇气,想说一句藏在心里很久的话。 李素睁开眼,适时接过话:“若我们都能活着,你一定要给我很多钱,记住,我很认真的。” “你……你这个……”东阳气得眼圈泛了红。 暗暗气苦,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刹那间全然泄掉,话头接过来,完全变了味道,也不知他是否故意的。 是啊,未来太难了,这句话藏在心里远比说出来更好,对大家都好。 ***************************************************** 道观外传来轻快的脚步声,李素神情一紧,东阳害怕地扯着李素的袖子,仿佛找到了依靠,神情慢慢放松。 李素咬着牙站起身,身躯摇摇晃晃,如同喝醉了酒,眸子一片清明,目光由痛楚瞬间化作冷静,擦了擦嘴角溢出来的血,缓缓俯身拾起了刀。 摆摆手,无声示意东阳躲到老君神像背后,李素顺势靠在门边,吃力地缓缓扬起了刀。 一场猎人与猎物的搏杀,再次在这小小的道观内上演。 脚步声走到门口时忽然停下,显然贺罗鹘有点奇怪为何大门关上,里面却听不到动静。 李素抿着嘴,控制自己的呼吸,让呼吸变得缓慢且悠长,缓慢得几乎停顿了呼吸。 门外,贺罗鹘似乎已起了疑心,李素二人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叔叔,你在里面吗?”警觉的贺罗鹘在门外高声唤道。 里面没有回音,豆大的冷汗从李素二人脸上滑落。 “叔叔?” 忽然,神像后的东阳出声了,声音颤抖且惊恐:“结社率,求你别杀我,别杀……啊——” 李素面露喜色,这姑娘不错,很会演戏,或者说,女人天生都会演戏。 收取救命之恩酬劳的时候给她打个八折吧…… 听到东阳的惨叫,贺罗鹘终于打消了疑心,他早知道结社率的计划,杀公主和那个农户小子正是意料之中的事。 此刻,显然公主已死在叔叔的刀下了。 贺罗鹘的脸色闪过短暂的怨恨和悔意,这次刺杀李世民,他完全是被结社率裹挟的,结果刺杀失败,叔侄二人惊惶逃亡,此刻还杀了一位公主,犯下的罪行越来越大,已完全没有退路了。 结社率……简直是个疯子。 心中再无疑意,贺罗鹘推开了道观的门。 一道雪白的刀光无情劈落,贺罗鹘猝不及防,被刀劈中了左腿,贺罗鹘一声闷哼,就地往门外一滚,李素扬刀如影子般跟上,也不管什么部位,再次胡乱一刀劈落,恰好劈在贺罗鹘的右腿上,这一刀李素运足了力气,劈得很深,贺罗鹘右腿伤可见骨。 劈完这一刀,李素再也动弹不得,本已受了内伤再加左臂骨折,人已快晕过去,能劈出两刀已是他的极限了,劈了两刀后,李素手里的刀杵着地面,支撑着自己不倒下,目光遗憾地看着贺罗鹘。 可惜了,居然没有一击而中,只伤了他两条腿,现在攻守逆转,轮到他李素成为俎上鱼肉了。 贺罗鹘也是硬汉子,双腿挨了两刀后一声不吭,迅速连滚带爬跟李素拉开距离,隔着两三丈,目光略带惊疑地盯着李素。 李素眼睛通红,警惕地与贺罗鹘对视,他的双腿颤抖得很厉害,身躯摇摇晃晃几乎快倒下,然而不知怎样的力量支撑着他,看似一阵风都能吹倒的他,却仍弯着腰,通红的双眼露出狠厉的凶光,像一只即将对猎物发起攻击的猎豹,令贺罗鹘心头笼罩着一团死亡的阴云。 这……还是那个看起来懦弱不堪,任人宰割的孩子吗? 贺罗鹘眼皮猛跳,现在他发觉自己和叔叔都错了,错得很厉害。 他……怎么可能是个孩子? 看着李素手里的刀,以及没有任何动静的屋子,贺罗鹘明白,他的叔叔恐怕已凶多吉少,而他自己,却幸运地躲过了要命的一刀。 二人离着两三丈互相对峙,眼睛各自盯着对手,一眨也不眨,似乎在等待对手一个不经意的破绽。 良久,李素虚弱地开口了,未语先笑,笑得跟往常一样天真无邪:“结社率已被我杀了。” 贺罗鹘面无表情,缓缓点头:“我看得出。” “我还想杀你。” “我也看得出。” 李素笑得很无奈:“可是你看,我受了很重的伤,几乎动不了了,连刀都抬不起来,所以我现在杀不了你。” 贺罗鹘冷笑:“那可不一定,今日倒是我叔侄走了眼,现在,我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李素眨着眼:“为何你不过来试一试呢?说不定我说的是真话,我真的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了,此时杀我,正是天赐良机。” ***************************************************** ps:还有一更。。。求推荐票票票票。。。。(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五十三章 最后一搏(下)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如果贺罗鹘有洞察人心的本事的话,就会知道李素现在说的是实话,童叟无欺的大实话。 李素真的已动不了了,整个人混混沌沌,几乎已到了昏迷的边缘,只是身后还有一位大唐公主,一个比他更柔弱的女子期待他的保护,这个信念支撑着他没有倒下。 此刻他的脸上带着高深莫测的笑容,笑容很神秘,贺罗鹘惊疑地盯着他,想从他的笑容里发现端倪,从而决定下一步的动作。 二人僵持了半柱香时辰,贺罗鹘神情阴晴不定,最后忽然狠狠一咬牙,拖着受伤的腿往前跨了一步…… 李素眼皮一跳,忽然笑着道:“贺罗鹘,听说你曾是陛下身边的左领军卫果毅都尉,而且还是突利可汗的儿子,你刺杀大唐皇帝陛下之前,果真三思过了吗?” 贺罗鹘停住了脚步,露出似怨似悔的表情。 李素接着笑道:“你们阿史那族应该是突厥的大族吧?全族有多少±≌,人来着?两千,还是三千?据说贞观四年,皇帝陛下扫平东/突厥后,颉利和突利两位可汗尽皆归附我大唐,然后阿史那族的族人全数内迁,皇帝陛下将你们的数千族人安置在漠南,对不对?” 贺罗鹘冷冷道:“小子说这些什么意思?” “你们叔侄刺杀皇帝失败,逃亡关中途中又欲杀害公主,现在结社率被我所杀,只剩了你一个人,而且你的双腿也被我重伤,右腿的伤都已见骨了,贺罗鹘,你看清了眼下的情势了么?” 贺罗鹘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他大概知道李素的意思了。 李素笑得更加轻松:“你们叔侄劫掠东阳公主,想必现在这个消息已传进了长安,长安的唐军精锐很可能已到了附近,铺开天罗地网搜寻公主和你们叔侄的踪迹,而你只剩孤身一人,还在这个离公主府不远的破道观里与一个农户小子遥相对峙,不知生死,就算现在你把我和公主都杀了,你拖着受伤的两条腿,能跑出多远?还有,就算你逃了,你们阿史那族的命运如何?你……真的都考虑清楚了么?” 贺罗鹘紧紧抿着嘴,面无表情,李素看不出任何端倪,只好接着道:“其实第一眼看到你,我就发现你的脸色不对……” 盯着贺罗鹘的表情,李素试探地道:“关于刺杀皇帝陛下,……应该不是你的本意吧?” 贺罗鹘不出声。 “是了,你是被裹挟的,你的眼里有恨意,你叔叔刚刚死在我的刀下,我却看不出你有任何悲伤,只有单纯的敌意,贺罗鹘,你是被裹挟的。”李素的结尾用的肯定句,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 “那又如何?”贺罗鹘冷冷道。 “贺罗鹘,你和结社率不同,你还有生机,因为你不是自愿的,你们阿史那族驻居漠南,那里是大唐和薛延陀的中间,是非常重要的缓冲地带,我们大唐的皇帝陛下很重视阿史那族,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杀你的,因为阿史那需要首领,朝廷需要阿史那族戍卫漠南,但是,前提是你必须向皇帝陛下归降,虔诚的忏悔你的罪行,并立下血誓永不再犯……” “行刺皇帝的首恶已被诛除,你是被叔叔胁迫的,你也是受害者,贺罗鹘,归降吧,降了大唐,你仍有生机,若是执迷不悟,皇帝陛下不会心软,必然下令把你杀了,而且更会迁怒你们整个阿史那族,后果太严重了,你承担不起,归降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李素很真诚地劝着,贺罗鹘脸色阴晴不定,仿佛正在犹豫。 许久,贺罗鹘冷哼道:“你一个黄口小子,你说的话我不能信。” 一道柔弱却坚定的声音从李素身后传来:“他的话不能信,我的话你信吗?我是大唐皇帝陛下第九女,御封东阳公主,我以公主的身份保证,若你贺罗鹘归降大唐,并发誓永不再叛,我愿为你在父皇面前作保,求父皇宽恕你的罪行。” 身后,东阳公主缓缓走出道观,虽然神情仍旧惊惧,但是,终归鼓起勇气走出来了。 贺罗鹘面孔扭曲,显然内心正挣扎不已,许久不见说话。 李素看了看天色,道:“贺罗鹘,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我敢保证,半个时辰内,唐军精锐一定会将太平村和牛头村附近团团包围,那时再降已迟,你绝无生望。至于现在逃跑……你认为你现在还逃得出关中吗?” 贺罗鹘沉默许久,眼神闪过一道莫测的光芒,盯着李素道:“我可以归降,不过,我不信你,你把手中的刀扔了。” 李素笑得很无害:“我其实只是个孩子,而且我受了重伤,你真的没必要怕我……” 贺罗鹘冷笑,现在他若还把李素当孩子,那真是蠢到没边了。 “你不信我,其实我也不信你。我若扔了刀,你反过来害我怎么办?” 贺罗鹘很执拗:“我可以发誓不害你。” 李素笑道:“发誓这种事,我一年差不多要发一百次,结果没一次做到了,还是那句话,我不信。” 二人仍旧僵持不下,东阳公主往前走了一步:“李素的刀交到我手里,贺罗鹘,你信不信我?” 贺罗鹘目露喜色,道:“公主殿下我自然是信的,就这么办。” 李素呼出一口气,很痛快地把刀交到东阳手中,朝贺罗鹘摊开手:“你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东阳双手握着刀,神情很紧张,警惕地看着贺罗鹘,回过头看着李素时,眼里的警惕瞬间又化作无限的温柔。 “现在,我们去找村外的唐军,贺罗鹘,记住你的话,归降一定要诚心,否则,本宫也救不了你了。” 贺罗鹘的双腿被割伤,一直血流不止,现在人也非常虚弱了,脸色苍白地点点头:“我会的,公主殿下请放心……还有,请恕我无礼,二位能否走我前面?” 李素和东阳对视一眼,然后点头,默不出声地往道观院子外走去,刚抬起步,李素忽然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东阳急忙扶住他,眼中一片焦急。 李素捂着胸口,费力地咳出两口血,朝东阳虚弱地笑了笑。 贺罗鹘一直默默看着李素,见他如此虚弱的样子,甚至咳出了血,贺罗鹘眼中再次浮现喜色。 东阳搀扶着李素一步一步往外挪,二人走得很慢,走到贺罗鹘身边时,奄奄一息眼看要断气的李素忽然劈手夺过东阳手里的刀,看都不看,一刀横劈过去。 贺罗鹘见李素连路都走不了的虚弱样子,原本已稍稍放松了戒备,却没想到李素竟忽然暴起发难,急忙往后退去。 然而,终究迟了。 刀光掠过,贺罗鹘垂下头,呆呆地注视着自己的腹部。 这一刀聚集了李素最后一丝力气,成与败,李素已完全不再考虑,一刀过后是天堂还是地狱,任由天意了。 突然发起的这一刀劈得很深,贺罗鹘的腹部被横划出一道非常大的口子,鲜血如喷泉般不断涌出,伴随着鲜血流出的,还有一些腹部的内脏,胃,肠子等等。 贺罗鹘惊惧地捂住腹部,试图把那些流出的内脏塞回去,试了一次,两次……动作越来越慢,最后慢慢凝固,随着这一刀划下,他的生机也随着鲜血和内脏缓缓流尽。 贺罗鹘想抬起头,想再看一眼这个十几岁的孩子,试着艰难地抬了一下,却抬不起来,最后整个人笔直地倒下来,飞扬的尘土里,贺罗鹘气绝身亡。(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五十四章 终脱险境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d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道观院子内很静,贺罗鹘的尸首横躺在地上,鲜血浸红了土地。 李素杵刀而立,弯着腰大口喘着粗气,脸上泛起两团不健康的潮红,视线也开始渐渐模糊,身上仿佛多了一个窟窿,全身的力气都从这个窟窿里飞快泄去。 东阳公主傻傻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不觉用手捂住了嘴,惊恐的目光怔怔盯着贺罗鹘的尸首,身躯也有些摇晃,对一个十六岁的女子来说,今日这一幕又一幕的血腥场面从未见过,此刻她竟没晕过去,已然算得上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了。 李素使劲甩甩头,试图让脑子清醒一点,视觉清晰一点,然而仍是昏昏沉沉,结社率那一脚踹得太重,内伤可能不轻。 无力地单膝半跪在地上,李素看着贺罗鹘的尸首,脸上露出了最真实的笑容。 是的,直到这一刻,他才有资格笑,而且笑到了最后。 “李素——”东阳大叫,冲上前扶住他,眼泪止不住的〗★,流,眸子里的神采说不清是欣喜还是心疼,一边流泪一边绽出了笑容。 “没事吧?李素,你快躺下,我……我出去叫人,你好好躺着……父皇一定派兵出来了,你等等……”东阳语无伦次,不知该如何是好,想冲出去又怕李素支撑不住,怕他死掉。 李素嘴角血迹赫然,目光已有些涣散,抬头无意识地看了东阳一眼,眼中毫无生气如一潭死水,东阳吓坏了,不停地拍打他的脸。 “我……你等着,我出去叫人!” 李素无力地垂着头,对外界的声音似已一无所觉,忽然李素身躯微微一震,仿佛想起了什么,艰难地杵着刀站起身。 东阳急忙搀扶住他:“你要做什么?我帮你做,你别动了……” 李素摇头,摇摇晃晃朝贺罗鹘的尸首走去,几步的距离,李素踉跄好几次,无比艰难地走到贺罗鹘的尸首旁,然后,一言不发地注视着这具尚带余温的尸首。 东阳搀扶着他,花容渐渐一片苍白,心里闪过一个猜想,莫非他担心贺罗鹘未死,所以赶来补几刀?可是……这具尸首明明已死得不能再死了呀。 不知道李素的意图,东阳也不敢看那具血肉模糊的尸首,只好强自将头扭到一旁,手却坚定地扶着李素。 李素静静看了一会儿,然后吃力地蹲下身……开始摸他的尸首,金带,袖口,胸前,每个地方都没放过,越摸脸上喜色越深。 两块五两左右的银饼被李素翻了出来,然后很不客气地塞入自己的怀里。 东阳傻眼了,接着一股怒火直冲天灵盖…… 这个……无耻之徒!伤成这样了,居然还不忘记搜刮死人的钱财,这人……到底多缺钱啊。 贺罗鹘搜完了,李素像个迟暮的老人般颤巍巍站起身,然后……坚定不移地朝道观内一步一步挪去,像残疾儿童沿街乞讨似的,每一步都透着辛酸。 现在东阳已明白他要干什么了,道观内还有一具结社率的尸首,不出意外的话,尸首身上肯定也有钱财…… “你……你这个……李素,你站住!”东阳气得死死拽住他的胳膊,不准他动弹。 李素瞪着她:“都四额滴!!” 东阳:“…………” 悻悻放开李素的胳膊,李素摇摇欲坠地往道观内继续挪去…… 看着李素艰难前挪,东阳又气又心疼,恨恨跺了一下脚,上前再次扶住他。 “以后你真的会发大财,真的,现在我绝不再怀疑了。” 李素没理她,他现在很虚弱,没力气说话了,脚步虽蹒跚,但却仍然坚定。 走到结社率尸首边,李素上下翻索,又找到了一块银饼,直到这一刻,李素才仿佛放下了心事,坐在道观门槛边满足地笑了。 东阳见李素消停了,恨恨剜他一眼,小心扶着他躺倒在道观廊柱下,然后急忙跑出去叫人。 李素朝东阳的背影瞥了一眼,然后双手环胸,搂住了怀里的银饼,眼前一黑,沉入了无尽的黑暗。 ………… 一支五千人的左领军卫将士将太平村团团包围,领军大将军程咬金披戴铠甲,一脸冷漠地看着将士们结成队在山上和河滩边搜索。 旁边立着一员小将,却正是与李素有过两面之缘的程府长子程处默。 父子二人立于中军,面无表情地看着军士们搜索结社率和东阳公主的下落。 两个时辰过去,太平村几乎已被翻遍,仍是毫无所获,程咬金皱了皱眉,沉声道:“来人,传我将令,所有人以什为队,向四面铺展开,包括太平村周围的相邻庄子,全部都搜一遍。” 程处默道:“爹,这样搜索如大海捞针,怕是没什么结果,说不定结社率已逃出了关中呢……” 程咬金一巴掌抽得程处默一个踉跄,骂骂咧咧道:“小混帐知道个甚,跟老子学着点,结社率和贺罗鹘在九成行宫行刺失败,二人不往北逃窜,反而敢回到长安城,此反其道而行之,可见其必有算计,东阳公主多半被二人掳掠挟持,作为他们保命的筹码,结社率若是不蠢的话,必然不会杀公主,而公主是个十多岁的女娃娃,结社率带着她能跑多远?老夫断定,此三人必藏在太平村附近方圆。” 程咬金话刚说完,却见东边传来将士们的欢呼声,程家父子神情一紧,急忙催马上前查问究竟。 不远处,一名衣着略显凌乱的女子蹒跚跑来,边跑边哭,看见程咬金后,女子脚步一顿,哭得更大声了。 程咬金虽与李世民关系融洽,可谓既是君臣又是朋友,算是诸皇子公主的长辈,然而见了东阳公主也不敢失礼,急忙翻身下马,向东阳行礼。 “臣等拜见公主殿下……臣奉旨领军搜索……” 东阳哭着打断程咬金的话:“程叔叔莫说了,快救人,李素他……他受了重伤。” 程咬金眉头微皱,对李素这个名字无比陌生:“李素是何人?公主殿下,那结社率和贺罗鹘如今身在何处?” “李素为了救我,杀了结社率和贺罗鹘,现在他也受了伤,程叔叔快叫人救他!” ******************************************************* 李素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熟悉的床上,正是自己的家。 窗外一片漆黑,估摸已是晚上,屋里没点灯,院子外面却有人说话。 五脏六腑火辣辣的痛,仿佛无数根针同时扎着他的内脏,骨折的左臂敷上了药,黑乎乎的看起来很脏,不知道哪个庸医干的,李素很想顺便把那庸医也干掉。 仰头看着自家破败的房梁,李素忽然有点想笑。 稀里糊涂的,居然杀了两个人,而且还救了一位公主,收获了价值不菲的…… 浑身一激灵,李素从床上弹了起来,在自己胸前不断摸索,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 “钱呢?谁拿我银饼了?”李素朝屋外大喊,神情很惶急。 很快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来,其中一道粗犷的大笑把所有的声音都盖住了。 人未到,声已至。 “哇哈哈哈哈……终于醒了,好多年没见过少年英雄,老夫今日算开了眼界,好后生,快让老夫瞧瞧模样!” 仿佛一阵狂风席卷而过,一名披戴铠甲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李素眼前,此人身高八尺,虎背熊腰,厚唇环眼,生得既黑又丑,而且嘴特别大,张嘴一笑,几乎可以看到他喉咙里的扁桃体在左右摇摆…… 李素吓得目瞪口呆,傻傻看着这位魁梧汉子冲到他面前,朝他龇牙大笑,然后抬起一只巨灵虎掌,重重拍在他的肩膀上,李素只觉右肩一麻,也不知是不是内伤发作,李素顿时觉得一阵天旋地转,无比呆滞地看了这位大汉一眼,把他模样记住以便将来报复,然后……果断再次晕了过去。 看着这位凭一己之力斩杀两名恶徒的少年英雄再次晕倒,程咬金的巨灵大掌凝固在半空中,喜悦的神情渐渐变得十分尴尬,傻傻看着自己的手掌,还不死心地拍了自己几下。 “不痛呀,这小后生怎地跟泥捏似的,一拍就倒?孙老神仙你快过来看看……” 程咬金身后,一位穿着道袍,仙风道骨的老道不慌不忙走出来,却正是当初与李素结识的孙思邈。 孙思邈神情淡然地朝李素看了看,然后回过身,朝程咬金重重踹了一脚。 “老杀才!这小子与人搏命受了内伤,你也不想想你一巴掌拍下去多重的力道。” 程咬金皮肉结实,倒也不生气,嘿嘿笑了两声,转过身看着愁眉苦脸的李道正,抬起手又打算朝他肩膀拍下去,李道正躲闪不及,眼睁睁看着那只巨灵掌离他越来越近,谁知即将拍到他的那一刻,程咬金不知想起什么,急忙悬崖勒马,改拍为摸,一下又一下轻柔地摸着李道正的肩,很基情的模样。 “你生的娃不错,就是身子弱了点,……怎么生的?有什么讲究吗?为何老夫生出的都是这些个玩意?” 说着程咬金萝卜般的手指指向身后无辜的程处默。 ************************************************* ps:三千多字,算大章吧,今天就这一更了。。。(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d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五十五章 混世魔王 李素做了一个噩梦。 在梦里,他的钱被人偷了,拼了老命弄来的银饼不知去向,于是一个人坐在门槛上哭,哭得很伤心,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由此可见男儿的眼泪是很珍贵的,李素哭着哭着,便觉得如此珍贵的眼泪洒在门槛边未免有些浪费,于是在梦里临时想出一个挽回损失的办法。 他决定趁着伤心落泪情绪正悲伤的时候,捧一个破碗出去乞讨,能讨多少算多少。 于是太平村迎来一位伤心乞丐,不伤也不残,就是很伤心,伤心是他的卖点,在梦里,很多乡亲都看得不忍心,纷纷解囊相助,一家几文十几文的,讨到最后破碗堆得装不下钱了,李素的伤心情绪也越来越没感觉,正打算破涕为笑时,一位长着络腮胡脸色黝黑如同未进化完全的魁梧大汉跳将出来,二话不说劈手抢过了他手里的碗,大笑道:“哇哈哈哈哈,好后生果真是人中龙凤,干什么都能干出样子,碗里的钱老夫先笑纳了,好后生你接着讨……” 李素发了很久的呆,然后嚎啕大哭,这回是真伤心了,哭着哭着……哭醒了。 仍是家里的床榻,仍是熟∷■,悉的摆设,窗外烈阳正炽,已是第二天了。 李素睁开眼注视着窗外刺眼的阳光,感觉眼睛有些湿润,抬起完好的右臂拭了一下,发现自己真的流泪了。 这个梦……实在太噩了,只希望一辈子都不要再做同样的梦,想想自己的钱被那老匹夫抢走,现在心里都痛得想再哭一次才好。 内腑的疼痛比昨日好了些,嘴里满是药材的苦味,看来昨日自己晕过去后有人给自己灌了药,骨折的左臂还被细心的打上了夹板。 李素张嘴咳了两声,声音嘶哑难听。 耳边传来一道惊喜的女声,声音很陌生,不是东阳。 一张年轻清秀的面孔出现在李素眼睑中,一眨不眨地盯着李素,充满了好奇。 “你醒了?觉得哪里难受?” 李素皱眉看着她,脑子里嗡嗡作响,一个不祥的预感浮上心头。 这女人……该不会是老爹给自己找的后娘吧?模样才十四五岁,这也太禽兽了,我都不忍心下手…… 女子见李素盯着他,赶紧解释道:“奴婢绿柳,是东阳公主身边的宫女,李公子昨日救了公主的性命,公主回府后被府卫保护起来无法出门,遂派奴婢前来服侍公子。” 李素长舒一口气。 很好,不是后娘,老李家仍如往常般一团和气旺财来福。 见李素不停眨眼,绿柳好奇凑近他道:“公子想说什么?” “银……饼呢?”这是李素醒来后唯一记得的事,对他来说是大事。 “啊?”绿柳傻眼,怔怔看着李素半晌,急忙起身往屋外跑:“奴婢帮公子问问李老爷。” 没过多久,传说中的李老爷没见着,屋里无端端刮起一阵狂风,紧接着一道熟悉的豪迈大笑声如魔音穿耳。 “哇哈哈哈哈……好后生你又醒了!” 为什么说“又”? 一个熟悉的八尺魁梧大汉如狂风卷沙般出现在李素眼前,李素吓得倒吸一口凉气,眼中迅速浮上惊恐。 是他!这老混帐!在梦里抢我的钱! “好小子,十几岁的小娃娃一人杀了两个恶贼,是条好汉,俺老程佩服!将来必然是个人物。” 李素急速眨眼,呆呆看着程咬金发怔。很眼熟的人,昨晚自己醒来后,似乎是这老匹夫一巴掌又把自己拍晕过去了。 “这位……叔叔,还未请教……” “哇哈哈哈哈,老夫程咬金是也!” 李素浑身一震,眼睛赫然冒光,惊喜和惊恐两相交织,很复杂的眼神。 程咬金啊,著名的混世魔王,一辈子活了个混不吝,却难得的一帆风顺寿终正寝。 咬金咬金,名字就透着一股子招财进宝的喜气,令李素不由自主对他产生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程咬金看着李素的目光很欣赏,似乎也带着几分英雄惜英雄的味道。 李素有心问问银饼的下落,又怕眼前这位大汉说出说出譬如“我抢了,你想咋地”之类的残酷真相,只好忍着不开口。 夸了李素半柱香时辰,程咬金才慢慢说到了正题:“老夫昨日奉旨领军追击结社率叔侄二人,未曾想二贼竟窜回长安劫持了东阳公主,幸好你小子豁命相护杀了贼子,免了陛下丧女之痛,公主无恙,贼子伏诛,但老夫也不能稀里糊涂回去交令,事情总要问个清楚明白,东阳公主说得不甚了了,老夫只好一直在你家等你醒来。” 撇了撇嘴,程咬金露出一脸嫌弃的表情:“说来也是手刃贼子的少年英雄,身板怎地如此不堪,老夫轻轻拍你一掌便晕过去,害老夫又等了一夜。” 李素:“…………” 若不是身受内伤,真想暴起身形抽他个价值五两银饼医药费的大嘴巴子…… “先说说,你一个十几岁的娃子,咋杀的结社率?此贼虽说不争气,却也是突利可汗的弟弟,一人放翻两三条汉子不是问题,据东阳公主说,当时你二人还被反绑了双手,你咋杀的他?” 李素舔了舔干枯的嘴唇,嘶哑着嗓子道:“‘攻其不备’四字而已,用公主的发簪弄断绳子,然后出其不意发动,一番生死相搏后,结社率死了,我活着,就是这样。” 程咬金越来越有兴趣地盯着他:“贺罗鹘呢?” “也是攻其不备,很遗憾第一刀没杀死,只是伤了他,一番僵持,再加上一番唇舌乱其心,最后仍是攻其不备。” 程咬金笑道:“关于此事,老夫亦问过东阳公主,你与公主所说大致不差,老夫想问你,你……学过兵法?” “没学过。” “先乱其心,再攻其不备,分明是兵法里的套路,若是别的农户小子,老夫自是不信,若是你嘛,老夫一时还真看不清你的深浅,……我家那大小子承你所惠,六贯钱买了你四首诗,‘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呵呵,六贯钱,倒是公道价……” 李素眼睛徒然睁大,神情一片震惊。 原来那位大客户竟是程咬金的儿子! 难怪一身华裳却坐在西市面摊上吃东西,很符合老程家的性格。 ****************************************************** ps:还有一更。。。 第五十六章 细述经过 程咬金似乎对李素吃惊的模样很满意,得意地咧开大嘴笑了两声,露出喉咙深处左右摇摆的扁桃体,扭过头对门外喊道:“兀那兔崽子,还不给老夫滚进来!” 程处默像一阵小旋风般刮进来,屋内父子俩同样的剽悍体格,将狭窄的屋子占得满满当当,连光线都被遮得严严实实。 李素打量着父子二人,嗯,很像,眉眼间几乎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 程处默进屋后很惊喜:“没想到兄弟不仅诗才不凡,也是条厮杀好汉,你这兄弟俺认下了……” 说着程处默很自然地抬起手,做出一个和程咬金昨日一样的动作,蒲扇般的巨灵掌朝李素的肩膀拍去。 李素伤势不轻,本就动弹不得,只能惊恐地看着巨灵掌离他越来越近…… 啪! 巨掌没落到李素肩上,定睛一看,却被程咬金架臂挡住了。 “小混帐,你又想拍晕他吗?事情没说完,想害老子又等一天?”程咬金瞋目喝道。 程处默嘿嘿傻笑,收回了巨掌,顺势将自己的胸脯拍得啪啪作响:“以后你就是我兄弟%☆,,长安地界谁敢欺负你,尽管报我的名头。” 很欠抽的霸王语气,李素忍不住怀疑,若是自己被欺负了真报他的名头,会不会被揍得更惨? 寒暄几句,程咬金继续说起正事。 “东阳公主被结社率挟持,怎会将你也绑了?你当时和东阳公主在一起?”程咬金的语气很随意,似乎闲聊一般。 李素眼皮不自觉地跳了一下,脑子里迅速措辞一番,斟酌着道:“公主殿下喜静,常常独自一人在村子的河滩边漫步,而我也经常在那里闲坐发呆,后来便认识了,那天结社率挟持公主殿下时恰好我也在,于是不幸和公主一同被绑了……” 程咬金沉默一会儿,笑道:“看不出那结社率心肠越来越软了,坦白说,若老夫是他,区区一个农户小子必然毫不犹豫砍了,公主才有价值,你哪来的价值?若无甚用处,绑你有何必要?” 李素额头沁出了冷汗。 这位混世魔王倒是不糊涂啊。 脑子急速运转,李素想着编个什么样的瞎话糊弄过去,谁知程咬金忽然道:“罢了,你也别瞎琢磨乱七八糟的借口,把老夫当傻子糊弄可饶不了你,此事就照你所说的如实回禀陛下,老夫奉旨搭救公主,你救了她,说来也是对老夫有恩,若公主有个三长两短,陛下的怒火可就冲老夫一人来了,此事不多说,算是两两相抵吧。” 说着程咬金又详细问了昨日与结社率二人搏命的经过,他问得很仔细,连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没放过,这不是敏感话题,李素自然如实相告。 程处默在一旁静静听着,一边听一边用手比划,比划许久之后,程处默点点头,看着李素的目光露出了敬佩。 “你的体格确实不是练家子,力气和招数也平凡无奇,寻常人都能使得出,你能杀了那俩恶贼,全凭机谋和一股子狠劲,这两样我不如你,你比我厉害。” 程咬金也笑:“是个不错的娃子,若不是见你年纪太小,老夫倒恨不得亲自向陛下举荐你到军伍里当个小将,小小年纪机谋出众,更难得的是有股狠劲,行伍里打熬几年力气,又可为我大唐多添一员智勇双全的骁将,可惜了,才十多岁……” 说着程咬金不经意瞥了程处默一眼,见这家伙点着大脑袋呵呵傻笑,所谓货比货该扔,人比人该死,程咬金顿时怒向胆边伸,毫无预兆地一巴掌抽去,将程处默抽得一趔趄。 “兔崽子,看看人家,再看看你!嗯,老夫真想抽死你……以后跟李家娃子多来往,好好沾沾人家的灵气!” 李素苦笑,不经意间,自己竟也有机会成为家长嘴里的“别人家孩子”。 说完了正事,程咬金站起身,打量着屋里的摆设,皱眉摇头,显然觉得屋子很寒酸,屋里环视一圈后,程咬金的目光忽然盯着唯一一张破桌子不动。 桌上放着一堆零碎物事,程咬金上前一把抓住一件东西,仔细打量:“这……是个啥么?” 李素心直抽抽,叹气道:“它……叫牙刷。” “牙刷,刷牙齿用的?倒是个新奇玩意……”程咬金说完做了一个和王桩一样的动作,那把精心制作的牙刷很不客气地塞进了程咬金的血盆大嘴里,来回抽动,一下又一下…… 李素哀叹,果然如此…… “哈哈,好东西,用起来很爽快。”程咬金大赞。 “送您了……”李素叹气,送得很爽快,反正牙刷这种私人的东西,被别人用过一次他绝对不会再碰了。 “程……大将军,天色似乎不早了……”李素想撵人了。 程咬金摇摇手:“不急,老夫再看看,小娃子不懂礼数,哪有撵客人走的道理?处默,这一点你莫学他。” ****************************************************** 程家父子将李家从里到外逛了一圈,牙刷和抽水马桶秘方很不客气地拿走了,绝口不提钱字,似乎怕伤了跟李素刚刚建立起来的感情。 桌上还有几首李素写的诗,很值钱的东西,幸好程咬金对这东西比较鄙夷,看都不看便放了它们一马。 父子二人走后,李素才松了一口气,牙刷和抽水马桶秘方白白送人,损失不小。 说起损失……银饼呢? 李素又急了,这是实实在在跟人拼命拼回来的血汗钱呀。 急得团团转时,消失许久的绿柳忽然冒出来,告诉李素一个天大的利好消息,银饼被李道正收了。 李素长舒一口气,肉烂在锅里,挺好。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李素总觉得有一件事没做,这件事很重要,跟银饼一样重要。 抬眼看到绿柳那张充满了好奇的清秀脸蛋,李素终于想起了这件事。 右臂艰难地支撑起身子,李素努力坐起身,偏腿下床,吓得绿柳急忙扶着他:“公子要做甚?奴婢帮你做就是,孙老神仙说您要静养,不能乱动……” 李素没理她,执拗地下了床,蹒跚走到桌边,桌上笔墨犹在。 “绿柳,公主府有钱吗?”李素盯着绿柳,充满了期待。 “啊?”绿柳傻眼。 “公主是陛下的女儿,应该很有钱吧?” “这……应该,大概……有吧。”绿柳苦着小脸道:“公子,你到底要做甚呀?” “救命之恩不能说说就算了吧?得给钱,快,帮我磨墨,我写个清单,回头你送公主府上去……” **************************************************** ps:求收藏和推荐票。。。数据很重要,是老贼写下去的动力,拜托大家一定不要忘记,谢谢了!! 第五十七章 恩情折现 救命之恩折现,当初救公主时李素便说过,这话是认真的,关于钱的事,李素从来不开玩笑。 恩情什么的太虚无,李素宁愿把救公主这件事当成一次商业行为,就当自己是临时被东阳雇佣的保镖,这个保镖可以保护公主,同时也为公主干掉有威胁的敌人,事成之后拿取酬劳。 事情这么一解释,简单多了,公主不用因为欠下恩情而寝食难安,李素也不必因为付出后没有收获而寝食难安,大家从死亡边缘游走一圈回来后吃得好睡得香,皆大欢喜。 东阳公主府。 府中有一个占地数亩的池塘,池塘正中建了水榭,东阳公主喜静,水榭曾是她最喜欢的地方,亭台内置一张软榻,手里捧一本闲书,偶尔有了心情也叫人搬来一套烹茶的用具,烹茶的过程很繁琐,灸茶和碾末自然由宫人代劳,东阳便只亲手罗合和沸煮,亲手调饪细盐,羊油等作料。 后来东阳认识了李素,渐渐的,公主府的水榭来得少了,村边的河滩成了她经常的去处,直到昨日被结社率劫持而大难不死后,才老老实实待在府里。 此刻东阳又在~,烹茶,大唐的制茶过程很复杂,采茶,蒸茶,捣茶,装模,烘焙,成穿六大程序,最后的成品是一块块中间空心的茶饼,用绳子串起来,烹茶过程也很繁杂,首先要将茶饼放在火上灸烤,然后将茶饼碾成末,接着筛茶,称“罗合”,最后才是沸煮和放入各种作料。 东阳烹茶的手艺很标准,显然小时候被宫里的师傅调教过,然而她并不喜茶的味道,无数作料放进茶里,将原本那一丝茶叶的清香遮盖住,根本就是一锅滚烫的菜汤而已。 行云流水般烹完茶,东阳也不喝一口,坐在水榭内看着茶水发呆,神情仍如往常般清冷孤高。 绿柳匆匆而来,东阳老远看到她,急忙起身,清冷的表情一扫而空,变得有些急切。 饶过弯弯曲曲的水上长廊,绿柳跑进水榭喘着粗气,东阳有些忘形地抓着她的手,道:“李素怎样了?醒了吗?伤势如何?” “公……公主殿下,李素醒了,程大将军看过他,问了一些话,后来李素给奴婢写了一张清单,说要奴婢送给公主瞧瞧……”绿柳说完神情有些怪异。 东阳不知想到了什么,顿时红了脸,垂头静默一会儿,抬起头时,俏脸已绷得紧紧的,但杏眼中的笑意却深深出卖了她。 “哼,他又给我写了什么?不好好在家养伤,仗着几分诗才又瞎写什么,本宫……才懒得看。” 绿柳的表情愈发怪异了,吃吃地道:“殿下,您……还是看一看吧,李公子说了,上面写的东西很重要,请公主殿下一定要看。” 东阳抿了抿唇,接过绿柳递过来的白纸,上面用飞白体列了几行清单。 东阳才看了两个字脸色就变了。 “救命一条,合计钱二十贯,击杀歹徒二人,合计钱十贯,工伤,合计钱十贯,误工费,计钱五贯……” 一条条写得清清楚楚,整个英雄救美的过程一目了然,全部折成现钱后共计钱一百二十贯,谢绝打折。 东阳眼睛越睁越大,气得小巧的胸脯儿上下急速起伏,脸也越来越绿,良久,重重将白纸揉成团一扔,无力地坐在亭台内叹气。 “这个人……怎么可以无耻到如此地步,总归有人教他吧?” 绿柳低声道:“李公子的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户,听村里人说很厚道。” 东阳叹道:“难道和作诗一样,他无耻的本事也是无师自通?” 想想刚才清单里列的各种费用,东阳又气又想笑,道:“不行,我要出去找他,跟他问个清楚,我这条命怎么就只值二十贯……不对,应该再便宜点……也不对!” 该跟他还价还是该责问他为何给自己定得如此掉价,东阳陷入两难,重重跺了跺脚,怒道:“不管了,我要去找他!” ******************************************************* 东阳胆子很小,还没到敢堂而皇之闯进男子家的地步,吩咐绿柳将李素叫出来,河滩边的老地方。 自从被劫持过一次后,公主府的府卫们再也不敢掉以轻心,出行时后面跟了一大堆侍卫保护,可谓形影不离,一直跟到河滩边,东阳疾言厉色禁止侍卫再跟,众人才不放心地远离河滩数十丈停下。 李素早已到了,坐在石头上算帐。 孙思邈开的方子效果不错,内伤没那么难受了,左臂仍打着夹板,右手执棍在沙地上写写画画。 城里文房店的钱款该去取了,约摸十几贯的样子,前日拼命从死人身上弄了十五两左右的银饼,又是一笔大收入,麻烦的是东阳公主这里…… 李素叹气,满脸愁意,她应该收到清单了,也不知肯不肯给钱,叫宫女把他约到河滩边意图很明显,多半要和他谈判的,一百二十贯不知要被砍掉多少,大房子啊,红木家具啊,再买二十亩地啊……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而钱,太少了。 若想努力奋斗到十八岁时攒下足够自己和老爹一生花用的钱,然后进入美好的足足半个世纪的退休生活阶段……今日砍价时绝不能心软! ………… 东阳踏着轻碎的脚步,信步走来。 李素抬眼看着她,然后表情开始别扭起来。 “咋又戴了三支发簪?” 东阳脸色不大好看,狠狠横他一眼,哼道:“我故意的,就让你不舒坦,不仅要戴三支发簪,而且你发现没,今日我鬓边的斜红也只描了一个,另一边空着呢……” 李素的表情愈发不自在了。 东阳哼道:“是不是觉得很不对称,很不工整?偏要,就要气你。” 李素已不敢看她,抬头看着天,喃喃道:“把救命恩人活活别扭死,一百二十贯就省下了,好高明的谈判手段!” **************************************************** ps:还有一更。。。 第五十八章 春日芳华 如果强迫症是病的话,李素认为东阳的做法很不道德,典型的“趁你病要你命”。 没法谈了,李素觉得自己的气势一开始便被东阳打击得支离破碎,目前的局面对他很不利。 努力扭过头,看天看地看河水,就是不想看她,李素落枕似的脖子扭到一边,很有礼貌地拱了拱手:“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们江湖再见……等着,这事没完,一百二十贯少一文,我死你家门口去。” 扭头就走,转身的动作很帅气,算是为刚刚的颓然气势找回了一点场子。 “站住!哪里来的怪毛病,非要左右对称才舒坦,骗你的,斜红描了一对,簪子我也拔下一根了,回过头看看,这下你满意了吧?”东阳忍着笑道。 李素回头,见东阳站在阳光里,嘴角噙着淡淡的笑容,一只手拨弄着身边柳树上垂下来的柳条儿,脸上两团嫣然的潮红,眉心正中贴着一片绿色的三叶花钿,鬓边果然两边都描了斜红,而黑瀑般挽起的发髻上,中间的一根簪子已拔下,剩下一左一右在阳光的照映下微微发颤,折射出金色的光芒。 李素闭上眼,●,再睁开,努力忽略这幅美得让人窒息的画面。 “给钱!”李素摆出标准的讨债嘴脸。 东阳公主噗嗤一笑,转过身坐在滩边的石头上,不太文雅地伸了个懒腰,然后仰起潮红的俏脸,迎着春日的暖阳,惬意地闭上眼睛。 自从共患生死之后,李素发觉这姑娘明显跟他不见外了。 “太阳晒得好舒服,这么舒服的时候你不应该提钱,你可以给我讲个故事,也可以讲个你所说的‘段子’,能让我哈哈大笑的那种,或者你也可以和我分享一下你的帐本,看看你离十八岁时开始安享晚年的宏伟志向还有多远……” 李素觉得有些不妙,这模样分明是赖帐的先兆啊。 不动声色,先应付她,毕竟欠钱的是大爷。 “果然很舒服的太阳,不太刺眼也不太灼人,甚至可以用眼睛看它,你看太阳,那么圆,像什么?” 东阳公主眯着眼望向太阳:“圆圆的,像……一块大饼?” “观察不够细致入微,仔细看看,看清楚了吗?分明像一个中间没孔的铜钱啊,钱啊,钱啊……” 东阳:“…………” “草也绿了,花也开了,李素你快看,那边石缝里也开出一朵花了呢,开得好艳,让人心生欢喜……” 李素也露出喜爱的模样,点头附和:“不错,那朵花圆圆的,圆得让人心生欢喜,就像……” “像钱,对吧?”东阳气坏了,好心情全被无耻之徒破坏殆尽。 “不,像银饼。”李素说着朝她扔去一个“你眼瞎啊”的眼神。 “你……”东阳抓起一把沙子便待砸他身上,奈何十多年受过的教育里,夫子没教过她揍人,也没教过她骂脏话。 恨恨将沙子甩在地上,东阳公主妙目喷火瞪着他:“好,咱们谈钱,说,要多少?” “一百二十贯……”李素看着她快发飙的脸色,只好黯然改口:“一百二十贯其实可以商量的,零头抹了,一百贯怎样?” “哼,你那张清单上说,救我这条命值二十贯,你什么意思?我这条命只值二十贯?” 李素有点糊涂了:“你到底想还价还是觉得掉价了?” “我……”东阳语滞,气得重重跺脚:“我不管!反正我不想给钱,这样吧,下午父皇便回长安了,他已下旨召我进宫,细说当日的事情,你护驾有功,本宫决定向父皇举荐你当官,能治天花能写诗又能杀人的少年英雄,咱们大唐可不多见,父皇一定会答应的。” 李素急了:“咋扯上当官了?千万别举荐,不然我真一头撞死在你公主府门口,回头你还得把一百贯当丧葬费送给我爹。” 东阳有些诧异地看着李素的表情,发现他是真急了,不由微微蹙眉:“世间学子文人欲当官而不得门路,每年向权贵府邸投行卷的读书人多如过江之鲫,令朝堂的大人们不胜其烦,为何你不想当官?” “因为我年纪小,胆子也小。”李素不满地坐在石头上,也不敢再提钱了,怕东阳把话题绕到当官的事上。 一百二十贯怕是没指望了,李素握着小木棍,在沙地上重新写写画画,文房店十几贯,家里十几两银饼,两月前李世民赏下十贯,如今估摸还剩五六贯的样子,加起来三十几贯钱,盖房子和造家具足够了,买地恐怕略显不足,回去后就跟老爹说,咱父子也该住大房子了。 至于十八岁退休的伟大志向……没边没影的事呢。 东阳也不说话了,她似乎有点明白李素的意思,却又有些懵懂。 河滩边,二人莫名陷入了沉默,李素愁眉苦脸算着帐,东阳托腮看着他,又看着河,呆呆出神时不知想起什么,忽然噗嗤一笑,笑容娇艳得像春天里盛绽的桃花,似嗔般横了李素一眼,然后继续呆呆地注视着河水。 河水清澈,倒映着蓝天白云,正值芳华的少女偷偷看着少年,想着诗一般的情怀和心事。 春天了,心花儿也开了。 ******************************************************** 太极宫也是阳光普照,然而东阳却感受不到丝毫的暖意,同样的天空,绝然不同的温度。 这里无论阳光多么灼热,仍冷得像冰窖。 李世民匆忙从九成行宫赶回了长安。 女儿被劫持,又被人救了,结社率和贺罗鹘被杀,此事已传遍了长安,相信过不了多久就会被漠南聚居的阿史那族人知晓,那时漠南的人心必然动荡不安,此事处理不好,大唐很可能会失去漠南这个战略缓冲地带,更有可能与阿史那族反目,又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李世民是雄才伟略的天可汗,却不是好父亲,匆忙赶回长安自然不是为了安慰被劫持而受惊的女儿,对他来说,如何稳定漠南局势更重要。 第五十九章 父女面谈 太极宫甘露殿。 李世民面无表情听着长孙无忌的分析,结社率和贺罗鹘该死,但死得太突然,固然泄了刺杀他的私愤,但对朝政来说不是什么好消息。 李世民原本的打算是将二人擒住,中间争取一段时间出来安排好漠南阿史那族的可汗人选,先将漠南人心安定后,再将二人明正典刑地斩了,谁知结社率二人竟被一个农家小子意外杀了,李世民顿觉有些被动。 刺杀是一个意外,李世民是个胸怀博大的君主,他并没有将阿史那一族一杆子打死的想法,事实上阿史那一族自从归顺大唐后,为大唐立下了不少功劳,有了阿史那族在漠南的牵制,北边的薛延陀这几年已很少轻举妄动,如今随着结社率和贺罗鹘被诛,漠南人心必然动荡,一件刺杀小事,最终可能会导致某个地区的叛乱以及与邻国的一场战争。 甘露殿里,李世民与长孙无忌商议着如何安抚漠南人心。 未多时,一名宦官小心翼翼地出现在殿外,叩拜道:“启禀陛下,东阳公主殿下已回宫,等候陛下召见。” 李世民对长孙无忌道:“辅机且稍等¢,,朕见见东阳再来。” 长孙无忌含笑道:“公主殿下无辜被劫,受惊不小,陛下当好生安抚才是。” ………… 甘露殿的左偏殿内,东阳神情清冷,朝高坐于上的李世民盈盈跪拜。 李世民笑着命人赐座,并将她的座位移到李世民跟前。 “东阳你受苦了,朕没想到结社率那贼子胆大包天,行刺失败后竟敢窜回长安,劫持公主相胁,程知节已向朕详禀了经过,你……很不错,临危而不乱,比其他的兄弟姐妹强很多,以前朕忙于朝务,没发现朕的儿女里有你这么一个不输须眉的公主,朕心甚慰。” 东阳心中泛起复杂的涟漪。 上一次离父皇这么近,听父皇说这些话,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父皇,东阳没有您说的那么好,事发之时,东阳也没有您说的那么坚强。”东阳垂睑轻柔地道。 李世民看着她,沉默片刻,轻笑道:“你还是那么柔柔弱弱的,和以前一样,……也和你母妃一样。” 东阳神情愈清冷了,说不出是心酸还是怨恨,低声道:“父皇喜欢看到意气风发,锋芒毕露的人,东阳不是,……娘亲,也不是。” 李世民有些尴尬地偏过头去。 他很清楚东阳的意思,也隐约能察觉到那一丝怨恨的情绪,因为曾经冷落了她的母亲,也因为从来没有为她尽过父责。 李世民无法挽回什么,也不屑解释什么,他是帝王,帝王有帝王的骄傲。 于是李世民转移了话题,封地的春播,公主府的用度,闲暇时读什么书等等。父女的寒暄差不多后,李世民才说到正题。 “朕听程知节禀奏,这次和你一同被劫持的是一个农户小子?程知节说是那小子正好撞见你被劫持,于是也一同被绑,你……认识那人吗?” 东阳虽然才十六岁,却也深知这句话的凶险,同时也暗暗感激程咬金帮她和李素圆谎,否则李素会有很大的麻烦,毕竟公主和一个农户小子不清不白同时被挟持,传扬开来对李素对她都必然是个的**烦。 脑中飞快措辞一番,东阳小心回道:“此人本是太平村人,说来父皇也一定不陌生,他名叫李素,当初天花蔓延之时,他所独创的接种牛痘之法救我大唐万千百姓,而且诗才绝世,那首《金缕衣》和《悯农诗》父皇也知晓,父皇还下旨将这两首诗悬贴于各皇子公主府中以自勉自励。” 李世民恍然:“原来竟是他!” 克治天花,为当时四面楚歌的李世民立下了大功,让他终于争取到了政治上的主动。诗才不凡,两首诗如今已传遍长安城,被无数文人雅士吟颂,只是这农户小子太不喜出风头,以至于很多文人欲倾心结交却不得其门而入。 李世民沉默一会儿,笑道:“朕知他能治病,亦知他文才过人,却没想到他也是个狠角色,能以一人之力独斩结社率和贺罗鹘二人,此子……不凡。” 东阳垂头轻轻地道:“多亏此人无意中撞破结社率劫持女儿之事,否则女儿怕是没了活路。” 李世民笑道:“救朕皇女乃泼天大功,朕必须封赏他才行,听说朕当初为酬治天花之功,曾封他太医署九品医正,而他却婉辞了,这次朕给他封个更大的官……” 东阳脑海中忽然冒出上午李素那张无比严肃认真的脸,闻言急忙打断道:“父皇,那李素恐怕无心仕途……” “什么?”李世民皱起了眉。 “李素独斩结社率和贺罗鹘后,女儿当时不胜感激,亦曾许诺请父皇给他赐官为谢,李素坚辞不受,说是年纪尚小,别无所长,只安于农家清贫,不愿入朝为官,父皇明鉴,若强行赐予他官爵,怕是辜负了当初李素救女儿的恩情。” 李世民心中泛起几分不悦:“朕的大唐乃开明盛世,海纳百川,非前隋暴政可比,此子不愿入朝为官,他在怕什么?怕朕是一言不合便杀头诛族的暴君么?” “父皇误会了,李素……只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农户少年而已。” ………… ………… 李世民终究打消了给李素封官的念头,当然,心中也是很不痛快的,皇帝的臭毛病,总觉得自己是古往今来最好的帝王,所以下面的子民就应该感恩戴德毫无怨尤为他奉献终身。 做为不痛快的代价,这次李世民索性也没有再封赏任何金银田地之类的物质奖励,情当没这回事发生。这位包罗天地的开明君王, 东阳回封地的时候心里有些愧疚的,她知道李素不愿当官,今日也帮他辞了父皇的好意,可是……李素这样的人才,再怎么收敛锋芒,终究有一天还是会光芒万丈的,当有一天他竭尽全力亦无法遮掩自己的光芒时,小小的太平村还能容得下他那颗隐士般的心吗? ******************************************************* ps:还有一更。。。 第六十章 再谈人生 李素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光芒,若一定要说光芒的话,现在的他也许身上散发着金光吧,“金钱”的“金”。 活了两辈子的人,比同龄人多了许多阅历与见识,更懂得许多人生道理。 道理是两世皆通的,最起码这两辈子里,钱都是好东西,有了钱才能过幸福的生活。 至于当官,李素真没兴趣,从来不敢小看古代人,贸贸然闯入朝堂,面对那些老奸巨滑的老狐狸,李素实在很没信心,上辈子没混过官场,却也知官场凶险,如何站队,如何化解危机,如何博得朝野人望,如何揣摩上意,如何配合帝王平衡朝臣的心思,甚至什么时候该笑,什么时候该哭,都有着森严的规矩,李素只知道,若是进入朝堂,或许一生活得很风光,但一定活得很累。 对李素来说,钱是最美好的东西,至少目前是。 救命之恩不能指望它化为利益了,东阳公主显然有赖帐的意思,很不幸的是,李素也不敢在公主府外的围墙上刷红油漆,写上譬如“再不还钱杀你全家”之类的威胁语句,理论上来说,“全家”也包括当今皇帝,李世民可以因为这句≈,话把他剐成一千片扔出去喂狗。 同时李素也不敢当面再跟公主催债,他怕东阳逼急了一时兴起,索性真把他举荐进朝堂当官,把他的人生规划全部打乱。 事情就这么僵持下来,李素心情不太好,接连几日都没去河滩边与东阳闲聊发呆。 闲在家里养伤其实也很惬意的,骨折的左臂有些麻痒的感觉,大概骨头正在愈合,内伤也好了很多。 盖大房子的想法一天比一天强烈,于是李素找了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叫上王桩和王直兄弟又跑了一趟长安西市。 自从弄出了活字印刷后,文房店生意兴隆,省了刻版的功夫,一切便简单多了,掌柜的请匠工又制了两套印刷模具,印书的时间大大缩短,钱也越赚越多,李素这次共计从文房店拿到了十五贯钱。 很不错的收获,羡慕得王家兄弟两眼通红。 ………… ………… 李素找了个老爹心情不错的时机,打算和老爹第二次谈谈人生。 “哈——啐!” 坐在门槛边,李道正的开场白便是一口浓痰。 没关系,李素早有准备,木铲轻轻一挑,连土带痰扔进了隔壁史家院子,洗过手后,李素坐下来。 “身子咋样咧?上次家里来了好多府兵,还有一位大将军,我还以为你在外面闯下什么杀头的大祸,嗯,这事我先给你记着,等你身子好利索了,跟你算总帐,抽不死你。” 李道正眯眼瞧着李素,仿佛在打量一头马上要宰的肥猪。 “孩儿只是倒霉,碰巧遇到强人劫掠公主,如果孩儿视而不见的话,那才是真正的杀头大祸。” 李道正眼神有些希冀:“救了公主能当官不?皇帝的女娃,命可金贵滴很,你救了她,皇上赏你个官当不过分吧?做人应该讲点客气吧?” 这话就不太好回答了,或许李世民真有赏官的意思,但李素不愿意呀。当然,这想法不能跟老爹坦白,否则下场凄凉。 “有没有封赏看皇帝陛下的意思了,朝廷大人们的事,我们说不清楚,过好自己的日子就成。” 李道正有点不甘心,却也只能认命,闷闷地道:“皇帝女娃的命,金贵咧,应该封个官的。” “爹,不说这事了,孩儿要跟你谈谈人生……” “哈——啐!”李道正又一口浓痰,不知是唾弃如此严肃的话题,还是唾弃老李家两代人的人生。 李素只好认命地铲走,扔进史家院子里——老史家实在应该请个道士算算流年,看看最近有没有命犯小人,以及……命犯邋遢人。 “爹,咱家发财了!”李素索性单刀直入。 李道正楞了一下,然后默算了一会儿,眉开眼笑:“不错,咱家确实有钱咧,皇帝陛下赏的十贯钱还剩六贯,前几日你从强人身上搜出了十几两银饼,加起来二十来贯咧……” 看着老爹愉悦的样子,李素决定把文房店的收入先瞒下来,这笔收入不太好说,得从活字印刷术说起,然后还得解释一些商业理论,比如合伙经营,利润分成等等,李道正自然是不懂的,但肯定会问到印刷术的秘方,既然与人合伙,也就不存在秘方一说,最后的结果必然是李道正抄起降魔法器满村追杀败家儿子…… 李素是孝子,孝子的含义很广泛,其中包括让老爹每天保持好心情,尽量不说给他添堵也给自己找揍的事。 “爹,二十来贯钱,咱家可以盖个大房子了……” 李道正一楞,接着若有所思:“说的没错,你都快十六了,要娶婆姨咧,咱们这个家太破了点,周正的婆姨怕是不愿嫁,对,是要盖个大房子了!” 李素傻眼,十六岁讨老婆?我还是个孩子啊,正是卖萌扮嫩的年纪啊…… 不管了,先盖房子再说,车库,泳池,主屋旁边还得有个洗浴中心,里面再造个桑拿房……前世享受不到的富豪生活,这一世无论如何都得圆了心愿。 李素来劲了,从怀里掏出早已画好的图纸:“爹,您看,房子盖成这模样行不?” 李道正不识字,眯眼凑近仔细瞧着:“这是个啥么……” 胡乱在图纸上点来点去,大概介绍了一下主屋偏厅以及各种设施,然后道:“爹,相信孩儿不?” 李道正犹豫了一下,还是点点头:“信,你比我有本事。” “盖房子的事交给孩儿,保证盖一栋让爹迈不动腿,让村里大姑娘小婆姨张得开腿的大房子,咋样?” “行,反正就这点家当,都给你,你看着办,盖房子是该花的钱,必须得花,反正再过几月地里有收成咧,咱心里踏实。”李道正重重点头,这几个月,他越来越发现儿子长大了,或许,也该让他试着当家了。 “爹,盖房子若能剩下钱,孩儿买个婆姨给你糟蹋,咋样?” 李道正呆了一下,接着勃然变色,久违的降魔法器祭了出来:“糟蹋?受死吧瓜怂!” 李道正挥舞着紫藤,满院子追杀伤残人士,很辛酸的画面。 第六十一章 建盖新房 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二婚且带着拖油瓶的老男人,而且长相也非常的呵呵呵,买个黄花俏婆姨给他,怎么就不能称为“糟蹋”? 李素觉得自己用词很贴切,显然老爹不这么认为,他觉得伤自尊了,也不照照镜……对了,家里没镜子,买镜子的事也该提上日程了。 说是玩笑话,但李素还真留了个心思,三四十岁的男人正是一生最意气风发的年龄,不能孤独地过完下半辈子,确实该给他找个婆姨了。 李素是后世过来的人,对长辈再婚没什么抵触,多个后娘对他来说只是家里多添双碗筷,却能给家里平增几分人气,将来再生个一男半女,相信老爹想练降魔棍法的时候不一定会找他了,思来想去,这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主意。 当晚李道正把家里所有的钱都交给了李素,盖房子的事让李素看着办,不过李道正还是不太放心,很严肃的告诉他,事若没办好可不止抽一顿这么简单……也许会抽两顿。 资金到位了,工匠的事又是麻烦。 李素画的图纸要求的工艺比较高,有些东西至少这年代的工匠没做过,村里≡±,工匠手艺太糙了,必须请工部的工匠才行。 李素是个很不懂得客气的人,也很不喜欢跟别人见外,特别是跟东阳公主见外。 请公主府的小宫女绿柳去传话,将东阳约出来,动之以情,晓之以利,挟之以救命之恩,东阳不得不屈服了,她渐渐发觉被李素救了一条命是件很……划不来的事?这份恩情大抵会被他要挟一辈子。 东阳虽在众皇子公主中不怎么出风头,李世民对她的关爱也很少,但她终究是金枝玉叶的公主,调几十个工匠还是不成问题的。 第二天工部便派来了三四十名经验丰富的工匠,李家大宅正式开工。 图纸早就备好,除了那几位泳池边的比基尼美女有点伤风败俗外,其他的一目了然,工匠们都是修盖过皇宫的,经验十分丰富,经李素解释过后,大家都懂了。 ………… 最近太平村里又有了新的话题。 老李家盖房子的新闻成功占据太平村头条,而李素这个人,也成了村里的风云人物。 “村里的风云人物”……格局似乎有点小,李素不在乎,以他目前胸无大志烂泥扶不上墙的性格来看,此生最大的目标大抵也只是村里的风云人物了,虽然耍点小聪明可以成为整个大唐的风云人物,奈何这位风云人物不喜欢太风云了,村里就够,让他更出名不是不能商量,得给钱。 乡亲们对李素的印象越发高深莫测。 数月以前,李家娃子只是个唯唯诺诺看起来有些懦弱的寻常农户娃子,若一定要说他有什么不同,大概模样长得周正些,气质文雅些,不太像农户娃子。 然而这个娃子最近几个月却让人大吃一惊,不仅治好了天花,还杀了两个强人,救了公主的性命,据说还作了许多诗,乡亲们虽然不懂诗,但太平村的娃子作出来的诗一定是好诗。 一桩桩一件件,不断刺激着乡亲们的眼球,如今老李家盖新房子,乡亲们已觉得很正常了,生了个这么争气的儿子,不盖新房子才叫丧心病狂。 农忙时节已过,村里闲下来的壮汉们三五成群跑到李家工地上看,跟笑得合不拢腿……嘴的李道正聊几句闲话,李道正大手一挥,壮汉们又找到了新工作,李家工地越发人声鼎沸了。 ***************************************************** 伐木,采石,买地砖……李素忙得脚不沾地,这个节骨眼上,程处默找来了。 李素真不太愿意搭理他,因为程处默空着手来的,而且看样子并没有买诗谈业务的意思。 自从杀了结社率叔侄后,程处默倒真把李素当成了朋友,来往间从来没摆过卢国公府小公爷的架子,老程家的家教深不可测,从上到下没一个把“卢国公”的招牌挂嘴上,似乎从来没在乎过。 今日程处默情绪似乎不大好,而且脸上挂着几许熟悉的瘀伤。 李素很识趣,二话不说把他领到村口那株倒霉的银杏树前。 “揍它!” 程处默也不客气,当即甩开膀子一声暴喝,如同战场杀敌一般,一阵狂风暴雨般的拳打脚踢之后,银杏树奄奄一息,程处默也满头大汗倒在地上,累得连哼哼都费劲。 “这次挨揍应该跟我的诗没关系吧?”李素坐在旁边的石头上,神情有些忧伤地望着天:“……我都好久没开张了。” “没你的事,昨被我爹揍了一顿,这次下手有点狠,不大习惯。”程处默瓮声瓮气道。 李素同情地看了他一眼,见识过程咬金的风采后,李素有点庆幸自己的爹对他…… 算了,还是别庆幸了,俩爹其实差不多的风格。 “你闯祸了?” 程处默摇头,一脸被冤枉的表情:“除了最近心气不爽利,长安城里砸了两家铺子,我根本没干过别的好不好?” “那就是嘴贱,昨天我也嘴贱了,被我爹抄着藤条追杀了三里路……”李素同情地看着他:“令尊那个级别的大将军揍儿子,起码得领着上千部曲,抄着青龙偃月刀,摆出围猎的架势追杀你吧?” 程处默两眼发直,似乎在想象程咬金抄着青龙偃月刀骑着赤兔马,领着千军万马排兵布阵追杀不肖儿子的画面……那得不肖到什么地步啊。 惊惧地甩甩头,程处默苦着脸道:“……我爹耍斧子的,不耍青龙偃月刀。” 仰天叹出一口长气,程处默忧愤地道:“兄弟你是不知道啊,我挨的这顿打哟,那叫冤哟,冤得好像哟……” “停!”李素适时打断了他的话头,下午还得请人去山里把伐下的原木运回来,太忙了,没功夫听别人家的琐事,况且他认为程处默挨多少顿打都不冤,谁叫他摊上那么一个老爹呢。 **************************************************** ps:今天间歇性一更,马上出去打球,锻炼好身体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第六十二章 驴唇马嘴 李素对权贵一直抱着很深的防范心理,在他的印象,权贵属于蛮不讲理且掌握着讲道理的人的生杀大权,对这类油盐不进杀夺只凭喜好的人,李素能避多远避多远,这类人惹不起。 然而来到这个年代后,李素遇到的权贵却不是他印象中的模样,东阳公主,程咬金,程处默,这些人完全没有权贵的架子,李素小心翼翼过后,在他们面前也渐渐变得坦然。 如果大家处于人格上的同等地位相交的话,李素觉得程处默还是很可爱的,挨过打的他更可爱。 程处默情绪很低落,他觉得老爹这次揍他揍得太重了,让他很不适应,更冤的是揍得毫无理由,没招谁没惹谁,无端端挨了顿打。 按程处默的说法,那天老爹下了朝,不知受了朝里哪位大人的鸟气,回府摔碟子摔瓶子,而他,很不幸地从堂前路过,被眼尖的老爹看见,于是把他叫进堂内,二话不说揍了一顿,揍完以后还指着鼻子怒喝“以后还敢不敢了?” 程处默满腹委屈,满头雾水,根本不知道以后什么事情敢不敢,只好点头说不敢,程咬金大抵没出够气,瞪起眼睛问他8∠,“你知道啥事敢不敢么?” 程处默傻眼半天,只好颓然承认不知道,然后程咬金一声长笑,揍了他第二顿…… 揍完以后程处默才知道,其实老爹也没想好啥事,总之就是因为心气不爽,想找人揍一顿,而程处默因为不幸路过,于是躺枪…… 很悲伤的故事,李素听着程处默的哭诉,张着嘴楞了半天,老程家的家教真是……相比之下,李道正简直称得上亲切和蔼的萌萌哒老爹了。 程处默躺在草地上,喘着粗气望着天,旁边的银杏树遭了殃,歪着脖子奄奄一息,李素自然也没有倾听别人倒霉事的雅兴,然而程处默却仍扯着李素大倒苦水,生在权贵人家如何生不如死云云…… 李素频频点头作认同状,不时扔一记同情的眼神给他,脑子却已走了神。 泳池不好建呐,这年头没有水泥,而他这个穿越过来的废材也不会造水泥,只能在泳池底部铺上平整的打磨过的青石,中间用纸浆和糯米黏合,据说这东西堪比后世的万能胶,效果很强大,用在泳池底部应该不会漏水,不过……到哪里请几个比基尼妹妹呢? “……李素,你说我这么做对不对?” 程处默煞风景的声音惊醒了李素的畅想。 “啊?啊!对,对……”不管什么事,先点头再说。 程处默脸上露出一丝厉色,重重点头:“既然你也这么说,看来事情错不了了,我这就回家收拾行李!” 说完程处默一脸决然站起身。 李素急了,什么事就错不了了?怎么就要回家收拾行李了?刚才自己胡答应了啥? “慢着,小公爷留步!”李素果断揪住他的袖子。 “小公爷意欲何往?” 程处默瞪着他:“去河北道投军啊,我刚才说了半天你没听进去?” 李素惊出一脑门的冷汗,好险啊,差点惹了大祸,若被程咬金知道他唆使小公爷去投军,以老程那混世魔王的性子,恐怕会领着大军杀进太平村,然后活活生撕了他…… “小公爷,来来来,请坐,咱们谈谈人生……”李素笑脸僵硬,态度忽然变得宾至如归。 “刚才谈过了……” “再谈谈,再谈谈,”李素发现这位小公爷性子很浑,比王桩还浑,对这类人李素一般选择远远避开,显然现在已避不开了,只能好言好语哄着。 怀着被人碰了瓷的心态,李素苦着脸试图回到刚才走神以前。 “小公爷……为何突然要去投军?” “程某也是堂堂八尺汉子,凭啥别人在前面拿命挣前程,而我却安安乐乐在长安等着老爹蹬腿后继承爵位?丢人!” 李素无言以对,大家的价值观不同,换了李素是卢国公的法定继承人的话,肯定老老实实待在长安城里,没事遛狗斗蛐蛐儿,偶尔干点欺男霸女的事,如此愉悦的生活,这混帐居然要去投军玩命…… “小公爷,您看啊,眼下大唐边事平静,百姓安居乐业,去投军也不见得……” “谁说大唐边事平静?”程处默神情愈发不满:“我刚才说的话你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吧?昨日北边有军报来,自我大唐平灭东/突厥后,薛延陀真珠可汗趁机将原来的东/突厥草原牧场据为己有,在原来的东/突厥王城建了新的牙帐,这几年势力愈发壮大,如今有二十万控弦之士,仅是今年便与我大唐边境有过多次冲突,上月更有小股薛延陀军士入我大唐疆境,杀我百十名边境百姓……” 李素:“…………” 感觉自己已经不懂聊天了…… “小公爷,您看啊,虽然大唐边境不平静,可你毕竟是未来的卢国公,贸然去投军,想必程大将军也不会答应的,再说薛延陀虽屡有不臣,但我唐军究竟打不打薛延陀还没定呢,你现在去投军恐怕时机……” 程处默快气炸了:“我刚才的话你真的一个字都没听进去?谁说唐军不打薛延陀了?昨日朝会上,陛下有意攻打薛延陀,给他们一个教训,朝中数位老将纷纷出班请战,我爹亦在其中,却被李靖那老匹……咳,老人家抢了先着,据说陛下有意拜李靖为河北道行军大总管,领关中河北大军十万以击之……我爹没抢过他,窝了一肚子火,不然你以为我昨日为何平白无故挨打?” 李素:“…………” 该死的,刚才自己走神想比基尼妹妹的功夫,这厮到底说了多少话?自己还错过了什么? 决定了,不跟他聊天了,太累! ****************************************************** ps:还有一更。。。周一了,诸兄手里的推荐票何妨再猛烈一些?来吧,我受得住的! 第六十三章 无意献策 鸡同鸭讲,驴唇马嘴,说的就是眼下的状况。 一个滔滔不绝说得起劲,一个半眯着眼睛想着比基尼美女,大家各得其乐,却根本不在同一个频道上。 如果李素想和他成为人生知己的话,想必此生一定要花很大的力气。 “虽然不是很明白,但是……好厉害啊!”李素声色俱佳地表达了虽不明但觉厉的情绪,然后很快转移了话题。 军国大事与他一个农户小子何干?李素的心很小,只容得下一栋房子。 “咱们还是聊聊房子吧,小公爷快看,这是我家新房子的图纸,很厉害的……”李素展开图纸,开始炫耀自己的新房子。 程处默显然也是个心大的人,很快忘记了被老爹痛揍的不悦,也忘记了刚才还信誓旦旦说要投军的豪言壮语,立马被图纸吸引了注意力。 “这……是个啥么。”程处默盯着图纸喃喃道。 李素松了一口气,很好,这家伙上辈子一定是鱼投胎,记忆只有七秒,唆使小公爷投军的罪名应该怪不到他头上了。 “小公爷请看,这里是车库,不⊥←,,不是马厩,比马厩高明多了,它不是圈马的,是停马车用的,这里是浴室,不,里面不放澡盆子,而是放一个……嗯,特大号的澡盆子,里面还有一个桑拿房,洗完后可以在里面蒸一蒸,很舒服的,‘桑拿’?很难解释,不用在意这些细节……” 现在轮到李素滔滔不绝了,程处默直楞着眼,看着李素嘴皮子不停张合,正应了李素刚才那句话,虽不明,但觉厉。 李素嘴都快说干了,终于将新房子的各类设施介绍完毕,笑得两眼眯成一条缝,最后说出了耗费口舌的真正意图:“小公爷家里难道不想弄这些新奇玩意吗?有了它们,日子会过得更舒坦,如果小公爷需要,我愿为你画图纸,保证将贵府改造得既美观又实用,图纸卖你十贯钱不贵吧?小公爷有意否?” “我……咳,我刚才说到哪里了?对了,打薛延陀!呵呵,陛下已下定了决心,说话就要点将出兵了,李靖想当这个行军大总管怕是没那么容易,我爹岂是轻易相与之辈?这事明日朝会怕还有一番波折,说不定……” 李素抬头看看天色,喃喃道:“天不早了,我爹还在家等我吃饭呢,小公爷,实在抱歉,我先告辞了,啊,对了,我对如何攻打薛延陀很有兴趣,下次烦请小公爷继续说,今就算了,告辞告辞……” ****************************************************** 跟程处默聊天简直是酷刑,李素决定以后见了他躲着走,躲不过去就装病,跟碰瓷似的,见到他就往地上倒,两眼翻白,口吐白沫,手脚直抽抽…… 相比之下,跟东阳聊天就轻松多了,不说聊天了,仅看她那张脸就比程处默赏心悦目得多。 仍是泾河河滩边,东阳一身紫裙,不施脂粉,白净无暇的素面看着河水,文静地托着腮。 “工匠的事,多谢你了,他们很不错,图纸上的东西他们都明白,想来建好房子后应该差不了。”李素朝她道了谢,虽然大家很熟了,而且对她还有救命之恩,但道谢的礼仪还是有必要的。 “行了,工匠用得顺手就好,盖好了房子赶紧让他们回宫里去,太极宫修缮承香殿正缺人手,昨日工部的官员发现不见了几十个工匠,还发了火呢,后来下面的人报出我的名头才让人家闭了嘴。”东阳说着,没好气地横了他一眼。 “多谢多谢,让你为难了,再有一个月怕是差不多封顶了,剩下的活儿村里的工匠能做。” 东阳叹了口气道:“明日我还是进宫跟父皇禀报一下这事,瞒着父皇终究不妥当,这几日宫里宫外人心惶惶,父皇和朝臣们火气大得很,调用工匠的事若是瞒着却被他发现了,怕是免不了几句斥责……” 李素眼中忍不住冒出八卦的光芒:“啥事火气这么大啊?宫里遭贼了?” “你家才遭贼了……”东阳叹道:“还不是男人家打打杀杀的事,据说是因为薛延陀的真珠可汗,这几年愈发兵强马壮,在我大唐边境杀了不少百姓,父皇想出兵攻打,房相和魏徵等一干文官们却觉得应该休养生息几年,待国力更盛后再打,吵来吵去,父皇和大臣们都吵出一肚子火气……” 李素笑道:“这事我听说过,昨日卢国公府的小公爷来了,因为这事他平白无故挨了卢国公一顿痛揍,冤得慌呢。” 东阳眨眨眼:“你……跟程处默合得来?” 李素点头,肃然道:“知己,堪比伯牙子期一般的……知己!” 就是没法聊到一块去……李素默默在心里补上这一句。 东阳笑道:“程叔叔一家上下倒是真性情,跟谁都处得来,据说我大唐刚立国的时候,高祖爷爷将长安城外的三百亩良田赐给程叔叔,有天庄子里一位农户家的老妇人得了急病,程叔叔亲自背着她快马飞驰进长安,找到孙老神仙医治,这事直到今日还被人传诵,从那年起,程家庄子的田产楞是比别家庄子多了半成……” 二人闲聊时天南海北什么都聊,东阳说着说着忽然噗嗤笑出了声。 “说起程处默更好笑,昨日他不知发了什么疯,回到府里嚷嚷着要去河北道投军,气得程叔叔把他吊起来抽了小半个时辰……” 李素吃了一惊:“又挨了顿揍?” “是呀,他是程家嫡长子,正经要继承爵位的,谁家嫡长子那么混帐,好好的爵位不要,跑去行伍里投军玩命?” 李素苦笑道:“这可真是冤上加冤,因为一个薛延陀,程小公爷得挨多少顿揍呀……其实我就想不明白,为何我大唐一定要出兵呢?不战而屈人之兵不是挺好么?” “世上哪有那么多的不战而屈人之兵?你想得倒美。” “怎么没有?单说薛延陀吧,我虽然不知道那位真珠可汗几斤几两,但是……他总应该有儿子吧?只要儿子的数量超过两个,这事就能成。” 东阳白了他一眼,笑道:“真珠可汗的儿子关咱大唐什么事?难不成他们会帮大唐把他们父亲杀了?” “笨!没听说过汉朝的推恩令吗?” “哦?怎么说?” “推恩啊,薛延陀名义上还是大唐的藩属国吧?真珠可汗的地盘如果是一块银饼……抱歉,习惯了,好吧,如果是一块大饼,陛下为何不以宗主国的名义给薛延陀下旨,把那位可汗的儿子们都封为可汗?这些新出炉的可汗们的封地嘛,就在大饼上画吧,你一块,我一块,转眼间一块大饼七零八落,不光是地盘,麾下的勇士也是大饼,你五万,我八万的,拆得乱七八糟,那时真珠可汗焦头烂额回过头对付自己的熊儿子们,我就不信他还有心力敢染指大唐边境……问题是,真珠可汗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儿子,此计方能得售,如果他只生了个独子,这台戏唱不了……” 李素说着将怀里的图纸掏出来,再次核对加欣赏,还是自家的房子最迷人,军国大事有什么意思? 垂着头看了很久的图纸,李素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周围太安静了,不是应该有个姑娘在旁边的么? 抬头一看,东阳满脸呆滞,定定看着他,目光很……反正李素看不懂。 “喂,你没事吧?怎么了?”巴掌在东阳眼前晃来晃去。 东阳仍旧呆滞的模样,缓缓地,一字一字地道:“真珠可汗……真有两个儿子!” 第六十四章 横截圣意 真珠可汗真有两个儿子…… 李素也呆住了,脑海里跳出来的第一个念头不是什么推恩令,而是……这家伙太弱了吧? 好歹也是草原上的王者,只生了两个儿子,看看人家李世民,儿子生了十四个,女儿生了二十一个,简直是活生生的人形种/马,对比一下,只生了两个儿子的家伙居然好意思来抢人家种/马的地盘,他不羞吗? “李素,刚才的主意,是你想出来的吗?” 李素深沉地望着天,一副回忆唏嘘的模样:“在我很小的时候,村里路过一位老道士……” “行了行了,没一句正经话!”东阳狠狠白他一眼:“有主意不早说,你这一番话可以让我大唐少死多少将士,积大德的计策,还藏着掖着,不怕老天降雷劈你!” “真有一位老道士……” “闭嘴!”东阳难得地发了脾气,站起身看看天色,道:“我现在进宫一趟,父皇说不定已开始调兵遣将了……” 看着东阳风风火火的样子,李素有点不适应,大概这是大唐公主天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吧,文静柔弱的东2,阳也不例外。 “这个计策……还行吗?”李素小心地问道。 “行不行先禀报父皇再说,男人家打打杀杀的事情我懂什么?不过我觉得还行……” 李素眼里不知不觉冒出了希冀的光芒:“大家都不容易,若是朝廷采用了我的计策,是不是应该赏我一些……” 话没说完,东阳公主跟他挥了一下手算是道别,然后匆匆走远。 李素楞在原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半晌,才从喉咙眼里挤出未尽的话:“……钱啊?” 没有回答,东阳公主的背影后面跟着十几个侍卫,慢慢变成了小黑点。 李素黯然叹息:“这人……不讲究。” ***************************************************** 太极宫,甘露殿。 今日殿内坐满了武将,李靖,李勣,尉迟恭,程咬金,连久病在床的翼国公秦琼亦在座,李世民为了体恤他,特意让他躺在一张软榻上。 文官也有,长孙无忌,房乔,诸遂良等等。 武将们不拘小节,坐在殿内嘻嘻哈哈斗嘴,文官们的神情却颇为凝重,细细观察一下殿内文武官员的比例,便能发现不少微妙的细节,武多文少,又是商议薛延陀之事,由此可见陛下的心思。 尚书左仆射房乔暗暗叹气,看来陛下决心已定,要出兵攻打薛延陀了。陛下性烈,永远受不得挑衅,当年东/突厥颉利可汗可汗兵临长安城下,逼着陛下签下耻辱的渭水之盟,仅仅只过了四年,陛下便报仇雪恨,将颉利可汗活擒至长安,如今薛延陀二十万大军犯境,心气愈高的皇帝陛下更不能忍了,北征薛延陀已是定局。 说是商议,其实只是李世民将众人叫来宣布自己的决定。 攻打薛延陀不是一时意气,李世民在做这个决定之前也有过多次思量,如今大唐兵锋正盛,十来年的休养虽远未达到国强民富的地步,却也是粮仓丰足,刀械满库,再加上官府清廉,万众归心,天气也正至初夏,可以说无论天时地利人和,这一次都占尽了,至于战争的代价……古往今来,哪一次战争不需要付出代价? “朕心意已定,即日调关内河北两道,计十万府兵,出征薛延陀,拜卫国公濮州刺史李靖为河北道行军大总管,总领关内河北十万大军北征……” 房乔暗叹一声,不得不道:“陛下请三思,我大唐如今休养之策甫见成效,民居仓廪堪堪充足,此战凶险,耗钱粮巨万,遑论我关中万千子弟性命,我大唐耗十年之功而创下的盛世怕是大伤元气,再穷十年之力方可复见,故臣以为,对薛延陀莫如以怀柔抚之,待四五年后再兴刀兵方为上策……” 李世民眼中露出凶狠的戾气,重重地道:“玄龄勿复多言,朕意已决,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协力,礼部拟草檄文,户部拨运粮草,兵部调遣将士军械……今日无论文武,无论政见,战端开启,务必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来年今日,朕要看见薛延陀之牙帐已成我唐人牧马之乐土……” 话未说完,一名宦官匆匆走来,小心翼翼跪在殿外道:“启禀陛下,东阳公主殿下求见,殿下说事出紧急,关乎军国大事,求陛下召见。” 李世民眉头皱了起来:“东阳?她能有甚军国大事?” 终究对这个女儿怀着一丝愧意,李世民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住了怒气,朝殿内众臣道:“诸卿稍待,朕去去便来。” ………… 甘露殿偏殿内,东阳公主朝李世民盈盈跪拜,李世民刚被她打断了重要的朝会,脸色有些不悦,看着女儿柔柔弱弱的样子,也不忍心发火,语气不太和善地道:“东阳如此着急见朕,有事吗?” 东阳垂头道:“有事,很重要,故东阳不得不耽误父皇一点时间,请父皇拨冗,听东阳详禀。” 李世民拂了拂袍袖,道:“奏来。” “父皇,东阳有计,可使我大唐不费一兵一卒,而陷薛延陀于内斗,此计东阳亦拿不准可不可行,故向父皇请益。” 李世民挑了挑眉,笑也不是,怒也不是,片刻之后叹了口气:“你一个女娃,军国大事岂是你想的那么简单,快回公主府好生休养,朕再着宫人赐你绫罗美食……” 东阳急了,不得不打断他的话,语速飞快地道:“薛延陀真珠可汗膝下二子,而薛延陀名义上亦是我大唐之藩属,父皇若是遣使下旨,分封真珠可汗二子为可汗,并划其国土及国中勇士,俱裂封二人,父皇,此计……可行否?” 东阳鼓起勇气说完后,偏殿顿时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东阳心中忐忑,不安地垂着头,许久听不见动静,不由心虚地微微抬起眼睑,小心看了看李世民的脸色,却发现李世民呆呆地跪坐在榻上,一脸震惊地看着东阳。 “父皇?此计……不可行么?”东阳心虚得声音都低了许多。 良久,李世民脸色复杂,一字一字地道:“推,恩,令?” *************************************************** ps:说句题内话,前文结社率刺杀,以及推恩薛延陀真珠可汗,都是历史真实发生的事情,老贼行文尽力尊重历史事实,当然也有虚构的情节,毕竟这是小说,不是史书。 第六十五章 少年英杰 李世民是聪明人,聪明人一点就透。 推恩令,始出汉朝武帝,当时汉武帝刘彻很苦恼,真正的寝食难安,因为他的祖宗汉高祖刘邦太没文化,立国之后大肆分封刘家子弟为王,放眼华夏大地,这里一个王那里一个王,真正是祖国江山一片刘,立国时没什么,刘家子弟感恩戴德痛哭流涕谢皇帝封赏,然而给了王位就得给权力,给了权力还得给兵将,久而久之,诸王势力越来越大,对中央政府也越来越不敬,皇位传到武帝刘彻这里时,可怜的萌娃武帝小朋友失眠了…… 不仅失眠,刘彻可能还患有譬如焦虑症,神经衰弱症,心率不齐症等一系列症状,因为王爷们势力太大了,诸王势力合起来估摸可以把他这个皇帝掀翻三次以上,皇位很不稳当呐。 所谓“主忧臣辱”,皇帝陛下失眠,臣子们也不敢睡了,这时一个名叫“主父偃”的臣子上了一道疏,奏疏里说,既然天下这么多王爷,咱们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王位当成不要钱的烂白菜一通乱封算了吧?刘彻大怒说,寡人忧郁得快成诗人了,你特么还跟我胡咧咧,信不信寡人抽死你?主父偃急忙解释,莫如10,分封诸王子弟,一个王爷少说有三四个孩子,将这三四个孩子全部封王,然后将他们老爹名下的土地和城池再划分给他们,如此一来便无形中削弱了诸王的实力,一个小国变成三四个小国,指挥不一,兵力不一,以后谁还敢造反? 这就是著名的“推恩令”,刘彻的失眠症终于不药而愈。 李世民当然知道推恩令,然而毕竟当局者迷,当薛延陀犯境之时,君臣第一个念头并不是什么阴谋诡计,而是打或者不打,两端各执一说,却没有一个人想到推恩令这方面去。 直到东阳匆匆进宫,向李世民献上此策,李世民这才如同拨开了漫天迷雾一般,整个思路都清晰了。 是啊,推恩令,如此绝佳的计谋,不费一兵一卒,只需轻飘飘一道圣旨便足可让真珠可汗后院失火,大唐君臣则坐山观虎斗,待到老爹和儿子们打得鼻青脸肿,无力再战时,唐军再发动突袭,岂不事半功倍? 至于本该发生的战争…… 李世民好斗,却绝非穷兵黩武,一千多年来被后人喻为“千古一帝”,这个称号可不是纯粹用武力换来的。若能用更高明的法子和平解决大唐北方的心腹之患,李世民又何必付出让国力倒退十年的代价? 东阳献策后,李世民刹那间想到了很多,心念电转间,不由望向东阳,目光充满了非常内敛的震惊。 “东阳,推恩之策……是你想出来的?”李世民的语气颇为平淡,听不出喜怒。 东阳一颗心顿时悬起,洁白的贝齿咬了咬下唇,脑中仔细揣摩了一番自己刚才说的话,直到确定不会给李素惹来麻烦后,才轻轻地道:“回父皇,此策非东阳所出,而是东阳封地旁的农户子弟献上的,那个人……名叫李素。” 李世民又怔住了,最近数月,“李素”这个名字一次又一次出现在他耳中,实在太熟了。 “李素?”李世民嘴角勾起一抹看不清含义的笑:“那个不愿为官的农户小子?那个治了天花,写过佳诗,独自诛杀结社率叔侄的……李素?” “正是。李素他……虽不愿为官,却心忧国事,以平民白身而谋其政,最近长安纷传父皇欲出兵薛延陀,李素悲悯关中河北子弟性命,特登东阳公主府求见,献此推恩之策……” 东阳所说基本是事实,当然,细节上稍作修改,对李素的形象也无限且无耻地拔高了许多。 李世民神情若有所思:“这个李素,果真只有十五岁?” “是。” 东阳轻应之后,抬头小心地问道:“父皇,此策……可行否?” 李世民沉默一阵,却移开了话题,和颜笑道:“你且回封地,前些日子被恶贼挟持受了惊,好好养息身子,开朗一点,多笑一笑,多与你那些兄弟姐妹走动走动,你性子太弱,若有一日能见你露出些许锋芒,朕更欢喜。” 东阳见李世民不答,不由愈发忐忑,却也只能盈盈下拜告退。 ………… 迈着轻快的步履,李世民走进甘露殿,众臣仍在等他。 卫国公李靖站出来,沉稳的脸上露出几分战意和杀气:“臣奉旨领军出征,未尽事宜还请陛下示下……” 李世民的神色比刚刚轻松了很多,闻言笑着摆摆手:“北征薛延陀之事容后再议,朕……或许有一个更高明的主意。” 殿内众臣皆讶然。 尚书左仆射房乔心中一喜,观陛下神色,似乎不打算出兵了,于是急忙站出来问道:“陛下有何妙计?” 李世民不答,却忽然问了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玄龄,你信不信这世上有少年英杰一说?能文能武,亦能安天下。” 房乔楞了一下,摇头道:“或许有,但臣未见也。” 李世民平视着殿外的阳光,淡淡地道:“朕也未见过,但朕想见一见,必须要见一见……” ******************************************************** 少年英杰此时正蹲在村口西边的山腰上,看着王桩王直兄弟帮他挖钱,文房店这笔收入没法跟老爹解释,索性不说了,三人把它埋在山腰的歪脖子树下。 今日王桩与李素闲聊时,愁眉苦脸说爹娘请了媒人下月上门,估摸要说亲了,李素听完后默默将二人领到山腰上,让他们帮忙挖钱。 王家兄弟挖得满头大汗,李素却无所事事地蹲在一旁想心事。 很担心啊,东阳公主进宫会跟李世民说啥?怎么一个微不足道闲聊时顺嘴一提的计策竟被她如此看重?万一李世民真采纳了这个计策……他会不会给点钱意思一下?十贯八贯总要有吧? 李素有点心疼,亏了,应该先签协议再献策的,这下好了,人家白拿了计策跑得没影,这笔钱怕是不容易要了…… **************************************************** ps:求收藏+推荐票。。。嗯嗯嗯,都是很重要的数据,老贼现在就靠这些数据活着了。。。 第六十六章 微服访贤(上) 钱埋得很深,李素是个很小心的人,埋得太浅怕不妥当,反正王家兄弟都有力气,埋钱的时候索性让他们刨了个三尺深的坑,现在挖钱的时候也特别辛苦。 王桩干活时嘴也不闲着。 “李素,你最近老往河滩跑,都不跟我们作耍了……”王桩语气有些幽怨。 “我喜欢的事情你们都不喜欢,没法带你们。”李素想了想,又补充道:“当然,你们喜欢的事情,恕我也无法苟同,比如偷看杨寡/妇洗澡。” “你喜欢啥?” “发呆,坐在河滩边发呆,脑子一片空白,啥都不想,一坐就是一下午,这事你们喜欢干吗?喜欢的话明我捎上你们。” 王家兄弟果断摇头。俩憨货头可断,血可流,就是坐不住。 王直心眼比王桩多一点,笑道:“最近河滩边可不止你一人,听说东阳公主也常往河滩跑,上次公主被强人掳去,连你也捎带上了……” 王桩与王直对视一眼,讷讷道:“李素,你比我们灵醒,这话原不该由我们提醒,公主是金枝玉叶,我们只是庄户人家,走得太近了……□◆,不好,更别对她有啥心思,毕竟……不是一路人。” 李素苦笑:“我对她没心思啊,就是河滩边经常碰到,恰好她也有发呆的爱好,于是我们一起发呆而已。” 王桩憨笑道:“没心思就好……” 说着忽然翻脸,狠狠抽了王直一记,王桩骂道:“我就说李素不是那种犯迷糊的人,你瞎操心个啥?” 王直挠着脑袋呵呵直笑。 李素也笑,心中却泛起一丝苦涩。 真对东阳没心思吗?每天河滩边一起发呆,一起闲聊,完全忘记了彼此身份地位的悬殊,她从来没摆过公主的架子,而他也从来不觉得公主是多么的高不可攀,与她相处越来越像一对多年的老朋友,彼此连呼吸都仿佛有了一种默契。 然而王桩没说错,她……毕竟是公主,再怎么不在乎身份,她终究有这个身份,他和她可以是朋友,却永远不可能成为夫妻,她的未来,掌握在李世民手里。 杂乱的思绪被王家兄弟打断,钱终于挖出来了。 王桩羡慕地盯着坑里一大堆铜钱,咂着嘴道:“李素,以前咋看不出你挣钱这么厉害?这几个月你到底挣了多少?” “十几贯的样子吧,这不算什么。”李素嘴上应着,弯腰吃力地拎出两贯钱,朝王家兄弟面前一扔:“拿着,回家交给爹娘,就说帮公主府的管事挖沟渠,东阳公主路过时赏下的。” 王桩王直吃惊地盯着他。 “看啥?没钱咋娶婆姨?我听你娘说了,你娘看中了牛头村周家的二闺女,周家日子过得苦,放出话来了,聘礼二百文,一文不能少,谁叫他家闺女水灵呢,这两贯给你们,给了聘礼后请人把家里翻修一下,钱都花完,别剩,将来王直和老四说亲我再给。” “这……李素,这不合适,我们不能要,有手有脚的,挣钱靠自己,拿别人的脸臊。”王桩涨红了脸道。 王直本来想拿的,见老大这么说,只好悻悻收回手。 李素一脚将王桩踹一趔趄:“我是‘别人’吗?给你你就拿着!你家穷成啥样了?能拿得出二百文吗?没钱娶婆姨,以后怎么生娃?王家要不要传宗接代了?王直,别理你哥,把钱收好,快!” 王直犹豫了一下,还是慢吞吞地将两贯钱抱在怀里。 两贯钱在王直的怀里闪着诱人的金光,李素忽然觉得心脏被针狠狠刺了一下,可能疼得出血了…… 闭着眼悲痛地朝二人挥手:“拿了钱快走,我快改主意了,快!” 王桩没来得及说话,王直撒开腿飞快抱着钱跑得连影子都不见了。 李素指了指王桩:“你家老二将来肯定比你有出息。” ***************************************************** 老李家房子盖得很快。 几十个修皇宫的工匠被调来修农户家的房子,真正是杀鸡用牛刀,刚开始工匠们心里未免存着几分轻视和不耐,直到后来李素拿出图纸,将那些他们听都没听说过的新奇东西指给他们看,工匠们这才收起了轻视之心。 李素已好几天没去河滩边了,因为他很忙,工地里的大小事情他都得管,当然,为什么不去河滩或许他心里最清楚。 ………… 不知不觉快到初夏,村里已渐渐能听到各种嘈杂的蝉鸣声。 离太平村十里的东南方有一座庙,名曰“天富寺”,隋朝时香火非常旺盛,自从贞观元年后,这座庙却一夜之间断了香火,方圆百里的百姓再无一人敢进庙礼佛,庙里的和尚没人供养,也渐渐四散离开了。 一座香火旺盛的庙宇忽然间没了香火,自然是有原因的,原因跟一次事变有关。 事变名叫“玄武门之变”,武德九年,当时还是秦王的李世民在玄武门外发动兵变,向兄长和亲弟弟痛下杀手,秦王麾下诸如长孙无忌,尉迟恭,程咬金,秦琼等文臣武将暴起而击,建成太子和齐王李元吉终不敌大势,兵败被诛。 玄武门之变,杀戮的战场并不仅仅只是玄武门,这场兵变波及整个关中,而在这离长安城数十里的天富寺外,事变当日也有一场浴血厮杀,当时领军的是名将秦琼,带领三万人马与太子左卫率五万余人在此遭遇,双方当即展开殊死之搏,那一战直杀得日月无光,血流成河,数万人死在天富寺外,死在佛祖神像悲悯的目光中。 秦琼在那一役里身负大小伤二十余处,而代价却是整个太子左卫率全部消失,这一战,是除后患之战,此战之后,建成太子的势力终于彻底烟消云散。 那一年起,香火旺盛的天富寺再也没有人敢踏足,事隔十余年,似乎还能隐隐闻到寺外腐蚀的铁锈般的血腥味。 这天,伴随着阵阵蝉鸣,天富寺空寂无人长满荒草的小径上,慢悠悠走来数十人,为首一人穿着寻常的轻便绸衫,腰间系着一根铁制的腰带,头未着冠,只用玉簪随意地挽了一个髻,旁边陪着的一人打扮也很随意,然而二人行走顾盼间却自然地露出几分不怒自威的气质。 看着周围野草遍生的荒地,微服打扮的李世民叹了口气,神情浮上几分愧然。 “今日该邀叔宝同来的,此地是叔宝洒热血之地,当年若非斯役,若非叔宝在城外此地拼死拦截太子左卫率,玄武门中究竟谁主江山,恐未知也。” 陪同李世民的也是朝中重臣,房乔房玄龄,闻言房乔亦叹息道:“叔宝自那一役后身负重伤,失血近斗,从此身子一日不如一日,如今已高卧病榻,连行走亦需子侄搀扶。” 李世民眼中闪过一丝痛意:“大唐名将,惜哉,痛哉!” 第六十七章 微服访贤(中) 名将是大唐的资本,可以横行天下逮谁灭谁的资本,李靖,李勣,尉迟恭,程咬金,段志玄,秦琼……这些大唐名将在李世民心中的分量,相当于半个大唐社稷。 如今秦琼已卧病于榻,身子一日不如一日,李世民确实痛心。 特意来到天富寺,倒也不是李世民矫揉做作,对秦琼,他一直是心怀感激的,这位性格忠厚用兵却狡诈如狐的武将,从李渊征战天下时便跟着当时还是秦王的他,无论任何风浪任何变故,但只回头,他永远不离不弃地跟在身后。 天富寺外长满了野草,偶尔能听到几声鸦聒蝉鸣。 草已深没齐膝,朱红色的佛寺成了一片断壁残垣,李世民和房乔缓步而入,后面数十名侍卫紧随。 默默凭吊过当初为自己征战过的将士后,李世民站在寺内院中,静静注视着宝殿内早已倾塌残破的佛像。 房乔等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道:“陛下今日邀臣微服出行,所为何事?” 李世民笑笑,指着西北方道:“离此不远的泾阳太平村,有一位少年,朕想见见他。” 房乔≤▼,是尚书省仆射,三宰相之一,对国事自然熟悉无比,闻言立即道:“是那位治除天花,独力诛杀结社率的少年郎?臣记得……他叫李素,对吗?” “对,此子能文能武,他作过的几首诗亦是传世佳句,前些日朕本已准备拜李靖为河北道行军大总管,领军出征薛延陀,玄龄可知朕为何突然叫停,改以推恩之策?” 房乔有着七窍心肝,想了想,笑道:“那日陛下正与臣等商议,后来东阳公主求见,陛下回来后便改了主意……臣不得不说,推恩之策大善,正合兵法所云不战而屈人之兵,上善也,此策如神来之笔,委实妙极。” 说着笑容忽然敛住,房乔脸上微微露出惊容:“莫非是这李素献策?” 李世民点头:“李素所居离东阳公主府很近,据说他登公主府向东阳献了策,东阳不敢怠慢,匆忙入宫向朕禀奏,此策,名曰‘推恩’。” 房乔呆了片刻,方才喟叹道:“难怪陛下当日曾有‘少年英杰’一说,原来这世上果真有少年英杰。” 李世民沉静地笑道:“是不是英杰,亲眼见过才算,世上才华横溢者多矣,才与德兼备方为上善。” 目光投向远方的苍穹,李世民淡淡地道:“贞观六年科试,朕见当年的新科进士由太极宫端门列队而入,曾说过一句话,‘天下英才尽入吾彀中矣’,这句话朕一直以为没错,直到今日朕才发觉,或许,天下仍有英才未被朕看见,朕的大唐正是百废待兴之时,岂能容英才隐于村野,而不被朕所用?” 很平淡的一句话,却流露出浓郁的帝王霸气,房乔闻言一凛,急忙躬身道:“陛下乃千古少有之圣明英主,天下英才皆愿择明主而事之,吾皇气象,当彪炳千秋万世。” 李世民笑了,喃喃地道:“十五岁的少年郎……朕真的很想见见,他到底是何等风采。” ******************************************************** 一个寻常的农户小子,竟劳动当今皇帝和尚书省宰相微服出行亲自见他,不能不说这是无上殊荣。 李素干的事情太耀眼了,无论如何隐藏锋芒,与大唐的寻常少年相比他终究太不一样,心境也好,本事也好,都是普通少年们望尘莫及的,入李世民法眼亦在情理之中。 从当初治除天花开始,后来作的两首诗被东阳传入宫中,再后来独力诛杀结社率叔侄,最后献推恩之策已定北疆…… 一桩桩一件件事情做出来,李世民想不注意他都难了。 作为一个曾经放出大话说“天下英才尽入吾彀中”的帝王,忽然发现还有一个英才在他彀外游来荡去,李世民若不把这家伙圈进来无疑就是打自己的脸了。 ………… 太平村。 李素正指挥着工匠们抬青石,五尺见方的大石块表面修得很平整,工匠们喊着号子,将石块抬入早已挖好的深坑内。 深坑是个长约十余丈宽约五六丈的长方形,看起来有点怪异,铺上平石后用木锤将其夯实,石块之间严整嵌合,宛如一体,一个巨大的泳池已初见雏形。 想象不久的将来,泳池里灌满水后自己可以泡在里面尽情畅游,游完后进浴室泡个澡,然后再进桑拿房蒸一蒸……李素的心情不由愈发激动,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啊。 就在李素沉浸在美好未来的时候,李世民和房乔已来到太平村,着侍卫打听到李素家住址后,李世民挥退了侍卫,只和房乔二人不急不缓走进李家院子。 工地热闹喧嚣的场面令李世民和房乔吃了一惊,还在楞神时,身后忽然传来一道颐指气使的声音。 “你们!别东张西望,说你们呢,你们也是来干活的吗?穿成这模样,不像干活的样子,别楞着了,快,把这块石头抬进坑里。” 李世民和房乔转身,却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瞪着他们,少年白白净净,略微显得单薄了些,眉目倒是英俊,整个人从里到外散发着一股子懒散味道。 少年瞪着他们:“快干活,傻站着可拿不到工钱。” 李世民和房乔愕然对视一眼,接着二人露出戏谑般的微笑,也不辩驳,索性弯下腰,抬起了一块合抱粗细的石块,一前一后合力往挖好的深坑走。 皇帝和当朝宰相竟为一个农家小子干活,大唐立国不到二十年能成就煌煌盛世气象,君臣的气度涵养可见一斑。 李素身在福中不知福,却嫌二人干活不利索,相比其他工匠娴熟的动作,李世民和房乔干活委实生硬了些,专业不对口嘛。 在李素三番两次催促下,并不时威胁要扣他们工钱,李世民和房乔不乐意了,扔了石块怒道:“你这小娃子好罗嗦,扣我们工钱?你付得起我们工钱吗?” 李素一楞,脸色有些不好看了:“说好每日五文,你想讹我?” ********************************************** ps:还有一更。。。 第六十八章 微服访贤(下) 很不完美的认识过程,双方差点打起来。 待到李素终于正眼看他们,才赫然发觉不对劲。 眼前这二人面白长须,身材富态,打扮虽随意,却流露出一股不怒自威的味道,为首这人更是目光清正,带着几分傲然之气,自信得仿佛能够轻松将整个世界踩在脚下。 这模样……怎么看都不像是工匠,工匠长这样子早被人活活抽死了。 李素打量半晌,终于确认了,于是和气地拱手:“二位……是工部的官员?” 李世民和房乔又楞了。 这孩子啥眼神? 李世民清咳两声,索性顺水推舟:“不错,我确是工部官员。” 指了指哭笑不得的房乔道:“他也是。” ………… ………… 李世民和房乔坐在李家堂屋里,手里捧着一碗热水,气定神闲看着李素作揖道歉,默默感慨人生起伏太精彩,面前这竖子前倨后恭的样子太讨厌。 半天才适应了自己座上宾的身份,李世民环视院后热火朝天的工地,道:“你便是李素□,吧?你家在盖新房?” 李素一直站在二人面前,坐都不敢坐,神情恭敬得很,毕竟是组织上派来的人,绝不能得罪,闻言立即回道:“是,小子正是李素,我家这些日正在盖新房。” 李世民仔细打量了他一番,道:“倒是个俊俏后生,不过,你家这房子怎么盖的?我怎么看不懂?屋后边那个四四方方的大坑干啥用的?” “……游水用的。” 李世民笑道:“游水的池塘我见得多了,都是圆的,你这池塘为何是方的?” 懒得跟这种没见识的人解释,李素顺嘴胡诌:“阴阳学曾云‘天圆地方’,天是圆的,池塘挖在地上自然是方的。” 李世民与房乔笑着对视一眼,房乔笑道:“虽是胡说八道,倒也算急智。” 李素嘿嘿干笑,笑得毫无诚意。 李世民含笑看着他,目光有点怪,盯得李素全身发毛,良久,才悠悠地道:“你果真只有十五岁?” “是。”李素应道,然后立马堆出一个萌萌哒的笑脸。 李世民神情渐渐有些严肃了:“天花是你独创牛痘之法治好的?” “是。” “结社率叔侄是你独力诛杀的?” “是。” “推恩薛延陀之策是你所献?” 李素有些吃惊:“工部……管这么宽?” 李世民和房乔同时咳了起来。 李素瞧着二人,心中渐渐生疑。 他没见过朝廷官员,唯一一次皇帝下旨也是三个阴阳怪气的宦官来家里宣念,在他印象里,眼前这二人确实有着朝廷官员的威严和气度,这也是他先入为主的原因,可是……两个工部官员尽问些不相干的事情,大唐朝廷的官儿难道都喜欢管闲事么? 李世民寒暄了几句,渐渐说到了正题。 “推恩薛延陀之策,我有些不明白,依你所言,大唐向真珠可汗的两个儿子下旨,他们若是完全不遵旨意,此计岂非白费?” 李素皱起了眉,不是对这个问题,而是对这两个人。 大家才第一次见面,问这么多问题跟提审似的,大家根本不熟好不好? 李素对陌生人没什么耐心,更何况他们提的问题太费脑子,李素懒得回答,除非用钱说话。 于是李素向二人露出皮笑肉不笑的诚恳笑容:“呵呵。” 李世民和房乔又呆住了,这竖子……“呵呵”是啥意思? 房乔咳了两声,又道:“本官再问你,推恩薛延陀之策如何落实?如何能够确认真珠可汗的两个儿子互争其利,而令薛延陀后院失火?” “……呵呵。” 李世民和房乔脸颊直抽抽,很想一巴掌朝那张俊朗的脸上乎过去…… ****************************************************** 不欢而散,真正的不欢而散,李世民从李素家出来时窝了一肚子火,气得想把这竖子拿进大牢里抽他一百鞭子,朕叫你呵呵。 房乔跟在怒气冲冲的李世民身后,边走边摇头:“这位少年英杰啊……呵呵。” 李世民猛地转身,怒瞪着他。 房乔一滞,立知失言,更不该“呵呵”,于是讪笑不已。 走到太平村口,李世民停下脚步,眯着眼朝远处打量了一番,道:“那里便是东阳的公主府了,玄龄,我等去她府上看看,朕要问问东阳,这小子究竟是个什么德行。” ………… 李世民进公主府显然比在李素有面子多了,府外值守的侍卫们都是金吾卫所属,自然认得皇帝,于是赶紧大开中门跪迎,李世民跨进中门后,东阳也匆忙从后殿走出来,向李世民盈盈下拜。 公主府正殿内,李世民大马金刀坐在主位,房乔坐侧位,东阳老老实实垂头站着,心中不由忐忑不已。 李世民现在仍一肚子火没消,重重哼了一声,道:“东阳,那李素家就在你封地旁边,你告诉朕,那小子究竟什么德行?一脸皮笑肉不笑的样子,朕见着就来气!” 东阳睁大了眼,满头雾水看着父皇。 房乔在一旁苦笑道:“公主殿下莫急,适才陛下与臣去李素家寻访,见到了李素,那小子实在是……” 说着把李素刚才那番表现说了一遍,宰相到底是宰相,虽然不见得肚里能撑船,至少也没落井下石添油加醋,经过还是说得很客观的。 东阳公主越听眼睛睁得越大,最后吃惊地捂住了小嘴。 李世民叹了口气,神情很复杂:“东阳,你亦知朕国事朝务繁忙,今日好容易抽出空闲,想见见这位少年英杰,可不管朕和房叔问甚,他就是一句‘呵呵’作答,那皮笑肉不笑的样子,朕恨不得……” 狠狠握紧了拳头,又不得不松开。 理论上,一个农家小子呵呵两声根本没触犯任何律法,李世民若想做个讲道理的英明君主,还真就不能拿那小子怎样。 房乔一解释,东阳公主瞬时明白究竟了,明白过来后表情也变得越来越古怪,渐渐憋得通红,好好一张国色天香的俏脸被扭曲得不成样子。 李世民和房乔目瞪口呆看着东阳玩变脸,殿内一片寂然。 憋了不知多久,东阳总算把刚才快喷出来的大笑憋了回去,垂头轻声道:“父皇明鉴,那个李素虽颇具才华,然则德行似乎……似乎……,不知怎的,他似乎对银钱特别执着,说话行事皆以银钱为准,父皇和房叔适才问他话,而他无所动,大概……大概是因为父皇没给他钱……吧?” ***************************************************** ps:求推荐票!!注意了一下,发现只差一点点就能登陆首页推荐榜了。。。诸兄助我一臂之力!拜谢!! 第六十九章 奏对问策(上) 实在是令人发指的答案。 李世民和房乔有过各种猜想,比如少年怕生,或是欺世盗名,或是性格惫懒等等,二人根本没想到银钱那方面去,而且他们死活也不愿相信一个能治天花能作好诗能杀贼能献策的少年英杰,居然对银钱如此看重。 李世民和房乔傻傻对视,一旁的东阳公主深垂着头,瘦弱的肩膀一耸一耸的。 “给……钱?”李世民似乎不敢相信这个答案,不由再次问了一遍。 “是的,不仅是国策,他作的诗也卖,好诗两贯,绝佳的三贯到五贯不等,无钱免谈……”东阳说着忽然觉得是不是太毁李素形象了,又补充了一句试图挽回:“……童叟无欺。” 李世民脸色有些不善了,从跟随父亲太原起兵到如今稳居大宝,大半辈子从没见过这么死要钱的。 房乔捋须,黯然仰望殿顶房梁,——这是礼乐崩坏的前兆啊! “朕就不信了,朕再问他一次,没钱给,他敢不说?”李世民怒道。 拍案而起,李世民杀气腾腾拂袖而去,房乔摇头叹息,朝东阳苦笑一声,也跟着∫,离开。 东阳抿着唇,看着父皇的背影,心中愈发忐忑。 李素不认识她父皇,但东阳知道,自从认识李素以来,似乎他对任何人的态度都是不卑不亢的,对权贵从未折节攀附过,父皇性烈如火,李素外柔内刚,两人若是冲突起来…… 东阳俏脸顿时煞白,目视着李世民的身影消失后,急忙唤过府中侍卫。 “快,叫两个人,从府里支十贯钱,抄小路送去李素家,告诉李素,有人问他话必须知无不言……”东阳恨恨咬了咬牙,道:“……反正钱给他了,拿了钱就要办事!” ********************************************************* 满头雾水的李素前脚送走公主府侍卫,接着便看见刚才那两位工部官员杀气腾腾朝他家院子走来。 李素呆了一下,马上露出宾至如归的笑容:“二位大人又来了,欢迎欢迎,适才小子招待不周,实在抱歉,二位海涵,万莫往心里去,小子给二位大人赔礼了……” 李世民一楞,满腔怒火顿时如同被当头浇了一盆火,熄得不能再熄了。 “二位请坐,请上坐,寒舍无茶,聊以热水待之,水暖心更暖……” 李世民:“…………” 房乔:“…………” 一拳打在棉花上大抵就是现在这种感觉吧?甚至连拳都未出。 刚才那皮笑肉不笑的“呵呵”呢?那副懒散欠抽的嘴脸呢?现在这热情好客的模样实在令人很不适应啊! 李世民沉默半晌,捋须沉声道:“小子为何前倨而后恭?” “刚才小子太忙,怠慢了二位大人,二位走后小子深悔不已,喜见二位再临寒舍,小子自然不敢再怠慢。”李素的瞎话说得很诚恳。 礼数做得十足,李世民终于无法再挑礼,神情不由缓和了许多,一旁的房乔甚至露出了微笑,一脸“孺子可教”的模样。 李世民访李素不完全是因为对他好奇,更主要的是李素献的推恩之策虽是妙策,然则终究太过含糊,很多细节方面的疑问必须当面问一问。 李家院子内,李世民和房乔渐渐坐直了身子,神情变得肃穆起来。 李素直到现在仍对二人的身份有些糊涂,不过公主府侍卫刚才跟他说的话还是记住了,况且……就算不说那些话,十贯钱的威力还是很强大的。 “我有一问,请你作答。”李世民严肃地道。 李素也坐直了身子:“小子知无不言。” 李世民和房乔打从心眼里感到一阵舒坦,跟刚才的“呵呵”比起来,现在的李素才勉强有了一点“少年英杰”的形象。 “推恩薛延陀之策,如何施之?” 李素想了想,道:“薛延陀真珠可汗据说有两个儿子,莫如将薛延陀国土和国中军队裂成三份,分赐真珠可汗与其二子。” 李世民紧跟着问道:“薛延陀与我朝不合,虽名分上是君臣之国,实则并不服我王化,大唐皇帝的旨意真珠可汗如何肯遵?” 李素道:“重点不是真珠可汗肯不肯遵旨,而是我大唐皇帝陛下的旨意到了薛延陀后,他的两个儿子动不动心,世间财帛都能动人心,国土和军权更能动人心……” 望向李世民,李素眨眨眼:“……大唐应该知道真珠可汗那两个儿子是什么货色吧?” 房乔捋须笑道:“真珠可汗嫡长子名叫‘拔灼’,二子非正妻所出,名叫‘曳莽突利失’,长子多谋,二子暴虐,常以杀戮牧民为乐。” 李素张嘴想说话,又觉得眼前这二人身份不明,不管怎样,先表个忠心再说,于是面向太极宫方向虔诚拱手:“我大唐皇帝陛下英明威武,未雨绸缪,预敌于先,原来已将薛延陀内部的事情打探清楚,实在是可敬可佩……” 李世民的神情明显比刚才更缓和了,脸上甚至露出了矜持的微笑,房乔笑着指了指他,没说话,显然他也不敢当着李世民的面骂李素是个滑头。 等李素虔诚拱完手,李世民笑问道:“长子多谋,二子暴虐,何以谋之?” 李素回答很快:“数管齐下,不愁薛延陀不内乱。” “何以为?” “遣使,用间,渗透,收买,煽动,以及暗中结盟。” 李世民和房乔两眼一亮,今日耗费光阴折腾大半天,总算说到戏肉了。 “此话何解?” “遣使,施之以明,派使者过去宣旨,若真珠可汗两个儿子有心,自会派人暗中接触我大唐使者,用间和渗透,施之以暗,派探子暗中潜入薛延陀,查清薛延陀各部族势力人物喜好和立场,若能收买而为大唐所用自然最好,若是不能收买上层人物,亦可收买其麾下部将,令其关键之时煽动将士作乱,至于暗中结盟,其目标自是真珠可汗的两个儿子,他们不可能对汗位没有想法,有想法就是漏洞,就是机会,至于与谁结盟,与谁敌对,我大唐如何乱中取利,如何消耗薛延陀实力,相信朝中的大人们自有决断,小子就不胡说八道了……” 好渴,好想喝水…… 这十贯钱赚得太辛苦,下次不干了。 ************************************************** ps:还有一更。。。 第七十章 奏对问策(下) 李素说完后,李世民和房乔缓缓阖上眼睛,陷入沉思。 李素却很不专心,不时偏过头看着身后的工地布局,显然自家的房子更有吸引力,眼下多了十贯钱,似乎可以把房子造得更豪华一些,添点什么呢? 对了,可以添丫鬟,添十个丫鬟,每次回到家便让十个丫鬟一左一右排成两队欢迎自己,一边五个,穿着同色同款的衣裳朝他鞠躬,很对称,很工整,很赏心悦目…… 添了丫鬟还得再建两间房当宿舍,自己没事可以睡女生宿舍,这是李素上辈子一直无法实现的理想。 转眼间,东阳给的十贯钱就被李素定好了花出去的计划。 良久,房乔睁开眼,看着李世民笑道:“此计……甚妙,推恩之策到现在才算是完整了,足可行之。” 李世民也睁开了眼:“我朝在薛延陀有间否?” 房乔答道:“有间,不过以前只打探其国风土人情民风,以及各部族首领及其子侄的喜恶,却从未做过诸如渗透,收买,煽动,结盟等事宜,仅今日所闻‘间’之一用,实在是收获良多。” 李素♀,斜眼看着他们,心中冷笑,若是把前世诸如特种部队,斩首战术,闪电战术,超极限战术等等说出来,你们大概会疯掉…… 不给钱不说…… 李世民与房乔商议了几句后,才把目光重新投到李素身上。 “少年郎果然不凡,今日没白来。”李世民缓缓点头,目光充满了欣赏。 房乔也点头:“虽所献之策略显阴损,也算不错了,正是谋国之论,十五岁的年纪能想到这些,你比老夫当年强多了。” 李素咧嘴假模假样谦虚:“小子胡说八道,让二位大人见笑了……” 语锋一转,李素又说到自己的房子,显然在他心里,自己设计的房子比国策高明多了,实在值得强烈推荐。 怀里掏出图纸,李素的气质瞬间变得指点江山,激昂之极:“国策虽是小子胡说八道,但房子明显不是,二位大人,贵府上应该没有如此舒服的设施吧?请看,方方正正的是泳池,旁边是一间浴室,不是普通的浴室哦,可淋浴可泡澡,可与贵府妻妾胡天胡地,此乐何极,何以见得?有诗为证:‘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图纸只卖十贯钱一张,便可享受人间仙境般的快乐,二位大人,有意否?” 李世民和房乔又呆住了。 刚才的正经模样呢?那位智珠在握的少年英杰呢? 良久,房乔回过神,捋着长须道:“‘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呵呵,好诗,难怪能作出‘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老夫今日倒又多了一个收获。” 李世民的目光有些复杂,有欣赏,也有怒其不争,恨恨地哼了一声:“诗倒是好诗,可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子荒淫昏聩之气,人之一生若只知享乐,不思进取,活着与禽兽何异?” 李素叹气,道不同不相为谋,大家的价值观差异太大,无法弥补,至少李素绝不认为不思进取是什么坏毛病,人生不享乐,活着才真是禽兽不如。 瞧二人的模样,图纸大概是卖不出去,生意黄了。 李世民又爱又恨地瞪着李素,道:“少年郎既有才,为何不入仕为国君所用?小小年纪,一辈子刚开了头,德不高望不重,隐于乡野装什么隐士,大唐正是用人之时,你若有意,我等可为你向朝廷举荐,七品的官儿总是少不了的,你意若何?” 李素眼皮跳了几下。 说多了果然招祸,刚才悔不该接公主府侍卫送来的十贯钱,怎么就管不住自己的手呢?看见钱就把手伸了出去……不争气! 这话不能答,答了以后别想有好日子过。 李素又露出了刚才的嘴脸,皮笑肉不笑地咧开了嘴。 “呵呵……” ******************************************************* 好好一场奏对问策,最后又是不欢而散。 李世民实在恨极了那两声该死的“呵呵”! 怒气冲冲拂袖而去,房乔摇头跟在后面离开,二人走了数十丈,等候许久的侍卫们纷纷从路旁现身出来,李世民的神情已变得平静无比,缓缓问道:“玄龄,你观此子若何?” 房乔想了想,道:“臣……有些看不透。” “十五岁的少年,你一国宰相竟看不透?” 房乔笑着反问道:“陛下看得透他吗?” 李世民语滞,其实,他也看不透,总觉得李素和气恭敬的背后,还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任谁都触碰不到最真实的一面,旁人看到的,只是他想让大家看到的一面而已。 房乔思索片刻,道:“先不说此子心性如何,不过以臣观之,确有几分本事,陛下发现了吗?其实刚才他说的那些话分明保有余地,告诉我们的或许只是一个大略的纲领而已,甚至于刚才他所作的那首‘侍儿扶起娇无力’一诗,无头无尾无事无人物,平仄韵律亦与七绝诗体有别,分明是一首长诗掐头去尾,从中间截取一段而已,由此观之,此子对陌生人颇具戒心,不易结交。” 到底是一国宰相,言谈片语间竟将李素这人揣摩得八九不离十。 李世民闻言缓缓点头:“此子不似寻常少年,有才亦有谋,性子却颇古怪。” 房乔笑道:“有本事的人,性子总是古怪一些的,倒是无伤大雅,陛下不拘一格用人才,古怪性子有何打紧?魏晋时风雅之士扪虱而谈,赤身而奔,常作怪异惊人之举,然则却是才华绝世,流芳万古,陛下素喜王右军之书法,岂不知此人亦是风雅古怪之士,亦有袒腹东床,醉酒癫狂之轶事雅闻?” 李世民不置可否,回过头朝李素家的方向看了一眼,意味深长地道:“看看再说吧,你我在这里说着用不用他,而那个小子怕是不肯入仕呢,说来何益?才堪国用方为大才,否则,他只是一个有点小聪明的农户小子罢了。” *************************************************** ps:你们太伟大了。。昨天老贼想上首页推荐榜,今天果然上去了,你们简直是阿拉丁神灯啊。。。 诸兄再受累,明天老贼想登上福布斯富豪榜。。。这个。。。 第七十一章 檐下听风 才华不仅要堪大用,更要堪国用,不能为国所用的才华,在李世民的眼里什么都不是。 这是李世民的想法,作为一位国君,这样的想法无疑是正确的,李素究竟算不算有才,要看他自己的表现,若能为国为君效力,在李世民眼里就是可堪大用之人,否则,李素只不过是一个有点小聪明的农家小子。 访贤之行算是功德圆满,李世民认识了李素,也从李素那里得到了推恩之策的具体细节,说实话,确实有收获,尤其是“用间”之说,更令李世民和房乔有惊艳之感。 时年大唐征伐四方,唐军精锐无可抵挡,几乎百战百胜,渐渐的,这十多年来,大唐的君臣对敌国的行动往往直来直去,就算用计谋也是战场上用计,甚少在行动之前派遣间谍探子进行扰乱渗透等行动,大唐三省制里面,中书省主理军政,但关于用间的部分,却从来没有具体的谋划,派出去的探子搜集上来的往往只是敌国的风土人情和势力人物的亲属喜恶缺点等等,既耗费了人力,也没有收到与付出相对等的回报。 然而李素今日随口几句用间的说法,却令李世民和房乔茅塞≦,大开,他们与李素不同,他们是典型的政治人物,李素那番话听进耳中,他们甚至可以举一反三,将间谍发挥更大的作用,除了煽动收买,还可以破坏,刺杀等等,甚至制造一次敌国的内乱,然后进行分裂,最后平衡内乱…… 此行有收获,如果这个少年郎肯出仕为国所用就更好了。 ………… 李素感觉自己遇到了神秘事件。 这两个神神秘秘的所谓工部官员,怎么看都不太像,李素多留了个心眼,他们走后李素问了问工地的工匠们,既然是工部官员,工匠们总该认识吧?结果工匠们纷纷摇头,说是从来没见过。 这就可疑了,既不是工部官员,公主还给他们预支咨询费,而且这两人气质和做派都是人五人六的…… 难得糊涂,糊涂是福,李素只好在心里默默安慰自己,下次不接这种业务就是了,赚钱的方法有许多,没必要跟皇家或官府扯上关系,风险很大。 新房子的主体差不多造好了,前院都铺上了青石地砖,因为钱不多的缘故,宅子没有分成三进或四进院子,仅只两排平房,后院再加一个浴室,一个车库,一个泳池,屋子不大,却也足够他和老爹两人住了。 老爹李道正见房子造得比他想象的更好,索性完全放了手,每天扛着农具乐呵呵的侍弄农田,房子的事他问也不问。 ………… 工地上的匠人们仍旧热火朝天,李素却闲下来了,此刻站在自家新盖好的前屋里练字。 因为与结社率拼命而受的内伤已渐渐痊愈,骨折的左臂前几日也拆掉了夹板,好得差不多了。 很多天没练字,渐感生疏,李素前世就明白,字是敲门砖,字是铁招牌,不能因为一手臭字而牵累了自己这张英俊到崩溃的脸,所以字一定要练好,将来走出去摆风/流才子的派头时才不会太心虚。 不过他还是不太喜欢飞白体,受伤之前觉得字体勉强有了个模样后便停了,改练别的字体,现在他练的是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当然,临摹的不可能是真本,而是从村学夫子郭驽那里连哄带骗弄来的摹本。 行楷果然顺眼多了,李素的积极性也提高了很多,对照着摹本,李素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至于写出来的字嘛……一定是伤没好利索的缘故,一定是。 窗外飘来隐约的蛙叫蝉鸣,宁静安详的下午,和暖的微风轻轻吹起纸页,恰正年华的少年噙着微笑,嘴角微微勾起,一手负于身后,另一手漫不经心地执着毛笔,在洁白的纸页上勾画着青涩的字迹,风儿拂起衣裳的下摆,临风而书的模样像极了一幅出尘如莲的画卷。 微风拂乱了额角一缕散发,李素用毛笔另一头挠了挠,打了个呵欠,忽然有点犯困。 一颗小石子轻轻落在洁白的纸页上,发出咚的轻响,李素顿时清醒了,抬头望去,窗外一道模糊的身影飞快蹲下,甚至发出一声恶作剧般的轻笑,笑若银铃。 “再不站出来我可拿砚台回敬过去了啊,砸你头上看你笑不笑得出。”李素笑道。 东阳站起身,很懊恼的模样,红艳的小嘴微微嘟起,不满地瞪着他,俏脸却红红的,不知是羞还是热。 “昨还给你送了十贯,今就要拿砚台砸我,良心被狗吃了?”东阳小脸绷得紧紧的,清澈纯净的杏眼却满含笑意。 李素朝窗外看了看,奇道:“今可是喜鹊枝头叫啊,公主殿下竟然亲自登门,实在令寒舍……那啥,你不怕碰到我爹?” 东阳得意地笑:“我叫绿柳躲在你家田边等了一晌午呢,看到你爹下田了才跑过来……” 俏脸更红了,东阳有些忸怩地垂下头:“也不是不愿见你爹,总之……不太好,礼数什么的很麻烦,我给他行礼还是他给我行礼都不合适,索性先避开。” 李素咂摸咂摸嘴,这话怎么有点……怪异?抬眼见东阳羞不可抑的模样,李素心头微震,暗暗叹了口气。 只能转移话题,有些事情东阳没想过,但李素却想得很远,关系或许仅止于此最好,眼下大家走在同一条路上,然而将来……将来走的路一定不同,他和她,只是人生暂时同路而已,以后,大家看到的风景必然不同,经历的人生也不同。 “昨日为何莫名其妙给我十贯钱?那俩工部官员啥来头?”李素的话题转得有点生硬。 东阳脸上的红潮稍稍退了一些,笑道:“就知道你这死要钱的性子,才让人送钱,至于那俩人,……你别管了,以后若还能见着他们,客气一点吧,莫恼了他们。” 难得糊涂,糊涂是福…… 李素很明智地不追问了,看得出,昨日那俩工部官员来头不小,没关系,想必以后也见不着了,昨日故意把他们气跑,他们应该对自己不再有兴趣。 “你这十贯钱可不好赚,昨日我都有一种不接这笔生意,把钱还给你的冲动……” 东阳气得将洁白如玉的小手往前一伸:“现在还给我也不晚啊,快,把钱还来。” 李素赶紧朝她扔了个嗔怪的眼神:“后来我不是冷静下来了嘛……” ****************************************************** ps:还有一更。。。 章节名有点怪,不过还是有用意的,一直忘了告诉新老朋友,咱们这本书早在去年便有了主题曲,由国内著名音乐团队“墨明棋妙”创作,tonny作曲,荀夜羽作词,绯村柯北演唱,歌名《听风》。。有机会我把绯村柯北大大演唱的视频贴在作品相关里面。 第七十二章 东阳伤情 东阳很无语,更令她懊恼的是,不知道该拿这家伙怎么办,是该抄起石砖朝他头上狠砸一记,还是该怀着一颗普爱世人的心,日夜焚香祷告,让老天把这家伙的三观纠正到正常…… 李素不觉得自己哪里不正常,世人皆醉我独醒的优越感似乎有朝病态方向扭曲的趋势,年轻,英俊,也现实,在还没有达到把钱当成一串毫无意义的数字那个境界前,没有权力欲/望的他对银钱的态度稍微执着一点也是很符合逻辑的,毕竟,做人总要有点爱好,有人喜欢花草,有人喜欢女色,而他喜欢钱怎么就不行了? 侧头打量着东阳,今日的她穿了一身很朴素的淡黄色裙衽,外面罩着一件有点单薄的春衫,春衫的领口绣了一朵洁白的荷花,花儿绣得很生动,随着身形摆动而翩翩摇曳。 李素上上下下打量得很仔细,看得东阳脸颊再次羞红,淡淡的喜悦和羞意在心中反复交织,双手变着花样扭成一团,显然有些紧张。 正要娇嗔责骂这个登徒子时,谁知李素一张嘴便大煞风景,扭过头黯然叹息:“第一次登别人家的门,也不说带点礼物,钱啊,银饼啊,元≌,宝啊什么的……公主也要讲礼数吧?” 东阳俏脸瞬间变黑:“…………” 不死心地将头探出窗外扫了一圈,见院子里空空荡荡,没有任何礼担礼品之类的迹象,李素神情愈发黯然,喃喃叹息:“……果然什么都没带。” “李——素——!”东阳快气炸了,头顶似乎冒了烟。 “算了,我原谅你了……”李素露出宽容的笑,然后飞快补了一句:“……下次不能这样了。” 深深呼吸,东阳告诉自己不要跟这要钱要得没节操的家伙计较,自己是公主,公主要待人宽容,特别是那种死要钱的人…… 不再搭理他,东阳转过身,开始打量李素的新房子。 李素也转过身继续练字,二人并不见外,处得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 一边写着字,李素一边淡淡问道:“你今日怎么想起来我家?” 东阳扭头恨恨瞪他一眼,道:“你都多少天没去河滩了?” 李素握笔的手一僵,一滴浓墨滴到纸上,浸染成一团墨渍。 为什么不去河滩?或许,自己在躲着什么吧,躲避世上的俗规,躲避一段很不现实的孽缘? 笔尖在半空中停顿一会儿,然后落在纸上继续摹勒字迹,笔划却分明已有些凌乱。 李素若无其事的笑,连声音都很正常,听不出任何异样:“最近忙啊,没见我家工地忙成这样。” 东阳似乎浑然不觉,单纯地点着头:“盖房子是大事,你用心盖,盖好后再去河滩便是,对了,河滩边开了好大一片野花,蓝的紫的,很美呢,你一定要去看看,还有还有,昨天我看到有一只小螃蟹爬到岸上了,就在我脚下爬啊爬,很好玩,还有……” 东阳滔滔不绝地说着河滩边的趣事,素来文静的她,现在却像一只嘈杂的小麻雀,叽叽喳喳述说着独自一人发现的点点滴滴,很琐碎的快乐,说得却分外用心。 东阳的快乐很真实,真实得伸手一碰便能掌握在手心,李素却伸不出手。 笔下的字渐渐扭曲得不成形状,很难看,李素脸上带着笑容,仍旧一笔一划写着,写得很认真。 窗外,一道瘦弱的身影匆匆忙忙跑进院子,朝窗内轻唤,却是照顾过李素几天的小宫女绿柳。 “公主,公主,李老爷回来咧,还有半里路……” 得到绿柳的通风报信,东阳顿时吓得花容失色,神情既紧张又焦急:“啊,怎么办怎么办,我……我不能见你爹,不能,太麻烦了……我,我走了,下次再来看你。” 说完不待李素回答,东阳和绿柳蹑手蹑脚慌慌张张跑远。 李素手中的笔终于放下,看着面前写得乱七八糟的字,不由一阵心烦意乱,抓起纸狠狠揉成一团,扔远。 ………… 跑出李素家的东阳和绿柳一前一后在乡间小径上慢慢走着,没走多久,东阳忽然停下脚步,刚才在李素面前快乐无忧的模样不复再见,此刻换上一脸淡淡的哀伤和茫然,像个迷路的孩子,无助又无措。 “绿柳,李素今日好像不开心……” “绿柳,其实我今天本来很开心的,但我感觉到他不开心,于是我也不开心了……” “绿柳,你说,如果我不是公主,该多好……” 两行清泪莫名蓄满眼眶,模糊了视线,眼睑外的红花碧树霎时变得朦胧如雾,把人生和风景都锁在一片看不清的白茫茫之中。 ******************************************************* 程处默似乎比较喜欢跟李素来往,三天两头便出现在太平村。 纨绔子弟嘛,每天在长安城里无所事事,除了上青/楼就是游猎,发泄一下太过旺盛的精力,他们的一辈子已被长辈安排得妥妥当当,人生的目标就是做个安静的美男子或丑男子,安静的等着老爹咽气蹬腿,然后气定神闲的继承爵位,找几个婆姨,生一大堆娃,然后安静的混过余生,咽气蹬腿后让儿子继承自己的爵位…… 长安城的纨绔子弟们的人生差不多都是这样,很无聊很乏味。 李素其实也说不清程处默为何老喜欢往太平村跑,长安城离这里并不远,六十里路,催马抽几鞭子就到了,或许程处默觉得他新认识的这个朋友很有意思,也或许……村口那棵银杏树很欠揍? “小公爷又来了,欢迎欢迎,我昨天夜观星象,发现天上星宿一通乱闪,掐指一算,就知道小公爷今日必至,来来,这边请,暂且放过那棵树吧,它快被你揍死了,今日咱换一棵……” 程处默今日不同往日,至少脸上没见着伤痕,反而一片清爽舒坦的模样。 “今日程某心情不错,且饶过你村里的树,下次被揍了再说。” 第七十三章 突降其祸 程处默表情很爽的样子,李素忍不住怀疑他发了横财,很想和他探讨一下合伙横财的可能性…… 说来也是大户人家的孩子,程处默的举止令李素暗暗鄙夷,随便找个地方便往上一躺,也不管上面多少灰尘多脏,仰头望天时嘴里叼根狗尾巴草,据说这东西根茎部分的汁液确实有点甜意,但李素还是不敢尝试……多脏啊。 小公爷既然躺下了,看来少说一个时辰内不会走,李素有心想离开,又觉得不太礼貌,可他实在跟这位混不吝的小公爷没什么共同话题。 思来想去,李素还是决定蹉跎自己宝贵的青春光阴,陪这位小公爷谈谈人生,尽管他对小公爷的人生毫无兴趣。 李素吃力地搬了块平整的大石头,一脸嫌弃地用手擦拭着石头上的灰尘,直到石头擦得光滑如镜一尘不染后,李素才跑去路边的水渠里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到手快脱皮了才慢吞吞地走回来,坐在石头上。 程处默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笑道:“你这做派,该生在大户人家的。” 李素淡笑,等自己真正成了大户人家,做派岂止这些?会令∟,人发指的。 “小公爷今日心情不错,何事如此爽利?”李素没话找话,看看天色,决定半个时辰内把这家伙打发走,家里盖房子没人监工呢,没空跟纨绔子弟扯淡。 程处默咧开大嘴笑了:“今又砸了西市一家店铺,没敢伤人,但店被砸得稀烂,有年头没砸得这么零碎了,叫那掌柜狗眼看人低。” 很不理解程处默的爽点,不过李素并不打算理解他,纨绔子弟,特别是老程家的纨绔子弟,绝不可以常理揣度。 “小公爷干得漂亮!”李素昧着良心喝彩,反正不关自己的事,先把他哄走再说。 程处默大笑,然后分享自己的砸店经验:“那是,以往砸店啊,先得把客人轰出去,然后从大门开始砸,接着是桌椅和坛坛罐罐,今砸得很零碎,他店里卖的笔也崴了,纸也撕了,墨条踩碎了,连店里养的一条狗也被我打折了腿……娘的,好好跟掌柜的说话他不搭理,非说什么印书的人太多,要排队,程某是那种排队的人吗?” 李素听着听着,笑容渐渐有些僵硬了…… “印书的店?”李素迟疑地问道。 “不错,西市南边拐角的一家,原来是卖纸笔的,后来掌柜的不知怎的弄出个新的印书窍门,一本书两日内印好,现在买卖红火了,我老娘信佛,有人借她一本经,老娘很喜欢,叫我照原样印两册,谁知去了以后还得排队,他娘的,不管了,砸了再说。” 李素脸色有点白,他有种很不祥的预感。 呆坐在石头上,李素半晌没出声,程处默许久没听到动静,不由摇了摇他:“喂,你咋了?” 李素转过脸,幽幽地道:“有个事情想问问你。” “你说。” “如果我想跟小公爷打官司,你会不会揍我?” 程处默楞了一下,茫然道:“我咋招你了?” “你真招我了。” ***************************************************** 花二十文钱从村里借了牛车和赶车的老汉,李素赶到了长安城,进了城直奔西市。 西市仍如往常一样繁华如画,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人群在宽阔的大道上行走兜卖,胡商们牵着一队骆驼低眉顺目地走在人群里,见人便鞠躬,生怕礼数不周而招祸,大唐百姓走在西市里人人昂首挺胸,骨子里透着一股天朝上国的优越感,连朝胡商笑一笑都仿佛是上国对蛮夷的恩赐。 李素风风火火走进西市,很快来到那家印书的文房店,然后被那满目疮痍的景象吓呆了。 程处默的描述还是太谦虚了,他这哪里是砸店啊,整个店都快被他拆完了,连屋顶的房瓦都垮下来一大半,店里凄惨得如同刚被恐怖分子扔过炸弹似的,难怪今日来找他时表情那么爽,砸得果然很零碎,亏自己当时还没心没肺喝彩,夸他砸得漂亮…… 文房店那位姓赵的掌柜坐在瓦砾堆里,默默垂着头抹泪,衣衫有些凌乱,但没有挨打的迹象,脸上不见伤痕,只是模样很伤心。 抹了一会眼泪,赵掌柜抬眼便看见了李素,不由浑身一震,然后咧开嘴哭了起来。 李素只好安慰他:“别哭了,好好说说,到底咋回事?” 赵掌柜回过头指了指后面的瓦砾堆,哭道:“咋回事?这还不够明显吗?店被砸了啊!” “你怎么惹人家了?” 赵掌柜愈发泣不成声:“我惹人家?我惹人家?我一个做买卖的敢惹谁?今那位大汉走进店里,我都差点给人跪下了,前面等着印书的人太多,排队本就是规矩,他还是不听劝,二话不说把店砸了啊……” “知道砸店那人是谁吗?” 赵掌柜抽泣道:“听说是卢国公府的小公爷……若是早知道,我不就安排伙计给他先印了吗,直到他砸完了店才亮出身份,坑死我了!” 好了,人物事件全对得上了。 李素心头五味杂陈,有点哭笑不得,老程家在长安城真是……名不虚传啊,幸好自己好歹跟程处默有几分交情,这笔帐算得清,以往那些被砸了店又没交情的人家,怕是真的只能自认倒霉了。 “我找他要个说法去!”李素拔腿便走。 赵掌柜大惊失色,死死揪住他的袖子:“去不得!去不得!咱认了,千万莫找他……” 李素苦笑:“我认识程小公爷……” “啊?”赵掌柜傻眼了。 李素拍拍他的手,然后赶紧把手缩回来,背在身后使劲擦,很不习惯跟人肌肤接触,碰一下得沾多少细菌啊。 “放心,好好说道理,程小公爷也不是蛮不讲理的人,今算是误会,卢国公府会赔钱的,你赶紧算算损失,我好跟他报帐。” 迈步欲走,却发现自己的袖子仍被赵掌柜死死揪着,李素疑惑地望着他。 赵掌柜脸色铁青,朝他执拗地摇头:“还是去不得,李家小娃,这事没那么简单。” 李素挑了挑眉:“怎么说?” “程小公爷砸完店便走了,没过多久又有人找到我,扔给我五十贯钱,派人一贯一贯把钱堆在我面前,说要买活字印书术……”赵掌柜一字一字说得很清晰:“他说要全部买下,以后全长安只有他能做这买卖,别人包括我在内,都不许做了。” “你怎么说?”李素脸色渐渐凝重了。 “我当然不肯,店砸了可以再修,印书术若没了,我一家老小靠什么吃饭?我又怎么向你交代?” “然后呢?” “然后那人拿钱走了,临走说我不识抬举,说我找死。” 李素沉声道:“是卢国公府的人?” “不知道,那人没表明身份,只看打扮,确像是大户人家里做事的。” ****************************************************** ps:今天只有一更,跟朋友有个聚会。。。 第七十四章 掳掠进府 五十贯钱,很可笑的价格,自从李素发明了活字印刷术后,赵掌柜打制了好几套模板,长安城里文人不少,每天印书的流水都有好几贯,现在人家轻飘飘扔个五十贯就得把所有的技术全给他,这跟明抢有什么区别? 砸店,赔钱,很简单的一件事情,李素没想到居然变得曲折离奇了。 是谁要买活字印刷术? 李素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嫌疑人就是程家,无法不怀疑,这事太赶巧了。 赵掌柜面带恨意,一口咬定道:“恐怕这事真是卢国公府干的,程小公爷寻个由头砸店,砸完再叫府里的管事买印书术,这事程小公爷不方便说,说了坏名声,府里管事说就容易了,将来事情若传出去,卢国公府只消把出面的管事往官衙里送,一切便与卢国公府无关……” 很符合逻辑的推理,李素也觉得很有道理,毕竟确实是程处默砸了店。 不过事情没有确凿的证据前,李素还是不愿相信程家能干出这种事,他所认识的程咬金和程处默也都是光明磊落的汉子,如果说他们真想要活字印刷术的话,程咬金或许会骑一匹快马,︾,手执一柄宣花大板斧,哇呀呀怪叫冲杀进店里,二话不说抢了活字模板便走,然后第二天,程家名下的商铺便开始承接所有印书业务…… 这才是真正的程家风格,抢劫都抢得光明正大,摆出地痞无赖的嘴脸,明明白白告诉世人,我就是抢了,而且以后还会抢,咋地? 现在又是砸店,砸完又扔点钱出来强买,神神秘秘见不得人的样子,跟程家的风格大相径庭,买印刷术的究竟是不是程家,李素只能在心里打一个问号。 “还是要找程家。”李素叹了口气,没办法的事,现在真正出了面的只有程处默,只能找他。 ………… ………… 李素并未急着找程处默。 他与程处默的交情绝不能当作筹码,毕竟很脆弱,一个草民对权贵家摆出兴师问罪的姿态,而且这家权贵又是长安城人人皆知的恶霸之家,真这么干的话,李素可能会死得很痛快,又痛又快。 西市里买了一叠纸和墨,李素离开长安回到家后,把房门关起来,独自一人写写画画,不知忙些什么。 第二天,神清气爽的李素刚准备再进长安城,文房店的一名伙计却一脸焦急地来到太平村,告诉李素一个坏消息。 赵掌柜昨晚回家后,被长安县衙的官差破门拿入了大狱,罪名很含糊,说是牵扯进了往年一桩西市商户被杀的案子。 李素呆楞半晌没出声。 他没想到背后的人下手如此快,从砸店,到给钱,最后拿人下狱,全都是一天内发生的事情。 神情凝重的李素赶紧跟着伙计进了长安城。 ………… 程家就住在朱雀大街南边,宅子很大,占地数十亩,很霸气地坐落在朱雀大街边,连大门都比别人家宽了三丈,门楣上挂着一块黑底金字牌匾,是李世民御笔亲题的“敕造卢国公府”。门口伫立两排军士,将府邸衬托得愈发威严庄穆。 李素远远站在大街的另一头,看着如同巨兽盘踞般的程家府邸,此时他才发现,原来这才是真正的权贵人家,那个披戴铠甲,一脸笑呵呵一副邻居老伯形象,出手就把自己拍晕的程咬金,那个挨了老爹的揍心气不爽,骑马来到太平村对着一棵银杏树拳打脚踢的小公爷,看起来随和,但是,他们仍是真正的权贵。 静静注视着程府大门,李素暗暗叹息。 自己的力量还是太渺小了,渺小得像一粒尘埃,权贵只消轻轻一拂便能彻底将他抹去。 这件事到底跟程家有没有关系,李素也不知道,但他只能找程处默,只能赌程家父子不会干出这等事,所以李素决定先试探,若是程处默透露出一丝此事跟程家有关的意思,李素便立马双手将活字印刷术的秘方送上,恭敬地离开,从此不再碰这个行当。 至于大狱里的赵掌柜,相信人家拿了秘方后不会将他致于死地,很快会放出来。 坐在程家对面一棵大树的树荫里,李素一眨不眨地盯着程家的大门,专心注视着每一个从程家进出的人。 这一坐便是两个多时辰,程家小公爷今天很安分,似乎没有出门为非作歹的意思。 李素很有耐心,他对程小公爷有着充分的信心,这家伙一定会出门为非作歹的,不是进青/楼就是出城游猎,纨绔子弟嘛,不干这些事活着的意义在哪里? 又等了一个时辰,果然,程府的侧门打开,下人牵着一匹马出来,在门口的石狮旁等着,没过多久,程处默倒拎着马鞭大摇大摆走出来,接过下人递上的缰绳,翻身上马便走。 李素急忙从树荫下窜了出来,拦在程处默的马前,程处默一惊,急忙勒马,当下程府门口的军士们呵斥着朝李素围了过来。 “都滚远!这是我兄弟。”程处默喝道,军士们讪讪退下。 程处默脸现喜色,翻身下马大笑道:“今可真难得,居然在家门口见着你,不多说,走,随我进门,开宴,酒管饱!” 二话不说抓着李素的胳膊就往府里走,李素踉跄着使劲挣扎,涨红了脸急道:“小公爷且慢,我今日是来跟你理论的……” “哇哈哈哈哈哈……理论个屁,先喝过瘾了再理论不迟,莫矫情了。”程处默充分继承了老爹的风格,将李素打横扛在肩上,抬年猪似的欢天喜地将李素扛进了门。 李素被扛在肩上颠得七荤八素,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抢进程家,无助地看着程家大门哐当关上,耳边传来程处默得意的叫嚣声:“来人,把我那几个兄弟都叫来,府里开宴,都来认识认识我新认的兄弟,能文能武还能给陛下献策,是条好汉子!去,叫个人快马出城去太平村,告诉李家长辈,李素今日必定大醉不醒,程家留客,他不回去了!” *************************************************** ps:还有一更。。。周一了,求推荐票!! 第七十五章 尽释误会 将李素扔进程家前堂的榻上后,程处默头也不回地走了,李素觉得他很可能去搬酒坛子,当然,也有可能发现砸店抢印刷术的行迹败露,于是找兵器打算灭他的口…… 李素脸色有点苍白,刚才在门外时酝酿了半天的兴师问罪的正义气势,被程处默一通乱拳打击得支离破碎,现在李素只想逃出程家再说。 前堂无人,李素环视几圈后,忽然暴起身形,朝不远处的大门冲去,即将冲到门口,眼看黎明的曙光在向他遥遥招手,斜刺里忽然冒出一人挡在他面前,一身短衫武士打扮,满脸横肉笑得狰狞可怖。 “公子哪里去?小公爷今日款待公子,吩咐小人将公子侍侯好,公子请回堂上稍坐,小公爷马上便至。” 李素只好回到前堂,脸色愈发苍白。 “龙潭虎穴,龙潭虎穴……”李素双目无神,喃喃自语。 未多时,程处默像一阵旋风般卷进了前堂,身后跟着三个相貌相似同样是脸黑体壮的魁梧汉子,四人并排站一块很具观赏性,让人忍不住想玩一个名叫“大家来找茬”的游戏…… “今不巧,≌,有两个家伙出去厮混了,家里逮着了三个,这是老二程处亮,老三程处弼,老五程处政,来,都来见见,李素,我新认的兄弟,农户出身却是条好汉,对程某的胃口,都来认识一下,马上开宴了。” 程家三兄弟呼拉一下全围上来,这个捏李素一下,那个在他胸脯上摸一把,还有一个眼睛只盯着他的嘴,不知有何意图。 “太瘦。”程处亮撇嘴。 “没腱子肉,不称手。”摸胸脯的程处弼摇头。 “张开嘴,看看牙口……”老五程处政热情发出鉴定邀请。 李素快疯了。 这一家子到底啥德行? “停!住手!”李素怒了,管他什么权不权贵,没这么糟践人的。 一众程家兄弟愕然住手。 “小公爷,草民有事跟你说,事情不说清楚,这酒喝不下去。”李素第一次用上了“草民”的自称。 程处默皱眉,看了看他的三个兄弟,然后把李素拉到堂前左侧的亭子里。 “啥事,你说。” 李素从怀里掏出昨晚写好的一叠东西,毕恭毕敬递到程处默面前,程处默一脸茫然,傻楞楞的接住了。 双手长长一揖,李素神情很恭敬:“这是活字印刷术的秘方,小公爷收好,草民献给程家了,只求小公爷放赵掌柜一马,莫伤了他性命,草民和赵掌柜此生绝不再染指印书一事,店不要了,钱也不要了。” 程处默愈发迷茫,满头雾水地道:“你到底在说啥?活字印刷是个啥?你给我秘方做甚?赵掌柜又是谁?我为啥要害他性命?” “小公爷昨日砸了西市一家店,为的不就是这活字印刷术吗?” 程处默怒道:“你放屁!程某心情不爽利,想砸就砸,要这劳什子印刷术做甚?” 李素看着程处默激动的样子,久悬的心渐渐落回了肚里。 赌对了,看来似乎真不是程家所为,砸店的是个很纯粹的人,他只纯粹享受砸店的快/感,后面买印刷术的是谁?好了,事情越来越有趣了…… “你快说清楚,到底咋回事?兄弟交不交先放一边,你若冤我,必把你揍成废人!”程处默发飙了。 李素笑了。 排除了程处默的嫌疑,李素现在看他愈发顺眼起来,这一刻才真把他当成了朋友。 “小公爷莫急,事情得从一个月前说起……” 李素慢悠悠地将发明活字印刷术,再到与文房店赵掌柜合伙分利,最后昨日被程处默砸店,紧跟着后面有人拿五十贯买印刷术…… 一桩桩一件件娓娓道来,程处默听得两眼圆睁,黝黑的脸孔不停变幻。 “那个印书的窍门是你鼓弄出来的?”程处默吃惊地盯着李素。 “是,赚点活命钱而已。” “昨日我砸了那家店后,有人紧跟着要买那个印书的窍门?” 李素点头:“不错,当时确实怀疑是你,没办法不怀疑,这事太赶巧了,现在我知道不是你,很抱歉,刚才冤枉你了。” 程处默摆摆手:“既是误会就揭过去不提了……” 说着程处默忽然嘿嘿冷笑起来:“有点意思,老子前脚砸了店,后面有人跟着捡便宜,这事怕不简单,老程家虽说都是粗人,可也不是让人白利用的蠢货,好处他捡了,黑锅我老程家背了,世上没这道理。” 程处默笑得很狰狞,这是李素第一次看见他露出如此凶相。 “行了,李素,这事你别管了,以你的身份管不了这事,现在程家接手了,他娘的,老子倒要看看,长安城里哪个不长眼的东西敢阴我程家!” 李素笑得愈发畅快。 今日的目的达到了,以他的身份和人脉,本来就不是他能管的事,如果程家不接手,他也只能忍了,现在的结果很不错。 程家既然接手了这件事,后面就与李素无关了,李素对程家很有信心,以老程家不分青红皂白的可爱风格来看,这位藏在幕后要买印刷术的人可能轻松不了了。 拍了拍手里的秘方,程处默笑道:“难为你试探一番竟下足了本钱,连秘方都舍得给我,我瞧瞧里面写了啥……” 刚翻开一页,程处默脸色有点不对了,他只看见第一页上画了一个酷似老爹程咬金的猪头,后面还跟着六个小猪头…… 李素劈手将秘方夺过来,嘿嘿干笑:“秘方当然不能轻易示人,小公爷就别惦记了……” 抬头看看天色,李素朝程处默行了一礼,道:“天色不早,坊间要宵禁了,我得赶紧出城回家,小公爷,告辞……” 话没说完,李素只觉得身子一轻,然后发现自己很不争气地被程处默扛在肩上,一路风景飞快倒退,耳边还传来程处默的大笑声:“哇哈哈哈哈,酒宴已摆好,你往哪里走?进了我老程家的门,你还想竖着走出去吗?来人,上酒!上好酒!” ********************************************************* ps:求推荐票。。。福布斯榜咱不惦记了还不行吗?首页推荐榜总可以期待一下吧?求诸兄出把力,把老贼送上去,我要上首页,我要上头条!! 第七十六章 酩酊大醉 很无助的长安之行,进了程府后李素只觉得自己是一叶怒海中的扁舟,起伏摇曳,凶险莫测,生死由命,横竖在天…… 来到这个世界李素未尝过一滴酒,这年头能吃口饱食就不错了,庄户家怎么可能有多余的粮食用来酿酒。 被程处默扛进前堂,李素狼狈地坐起身,赫然发觉前堂内酒宴果然已设好,地榻上每人面前一方矮脚桌,桌上分别摆着烹煮好的鸡肉,鹿肉,还有一道胆大包天的牛肉,老二程处亮挤眉弄眼告诉他,程家庄子邪气,经常摔死牛,也不知是何原因…… 程处亮闪闪发光的眼神令李素深深感觉到,他的解释很真诚。 堂外走来一队侍女,每人捧着一坛酒,坛子很精致,不像大唐的风格,口窄肚大,饰以银漆,李素知道,这便是闻名于大唐的三勒浆了,据说这种酒是波斯国所产,用三种水果合酿而成,除了大唐的权贵人家,普通人真喝不起,此酒能热饮亦能冷饮,热者名曰“三勒汤”,冷者名曰“三勒浆”。 加大号的漆耳杯摆在李素面前,侍女笑靥入花为他倒酒,咕咚咕咚一满杯足有半斤。 △, 李素两眼发直,然后在程家几兄弟起哄下,闭起眼悲壮地一口喝干。 喝完咂摸咂摸嘴,李素只觉味道怪怪的,说不上好喝,带点水果味,隐约能闻到一丝丝酒精味,没有想象中的一杯就倒,喝下去没有任何反应。 李素有些悲愤。 骗子!古代的诗人都是骗子!什么“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什么“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什么“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 这种淡出鸟来的所谓“美酒”,李素觉得自己如果憋得住尿的话,有多少能喝多少,而且喝完老实回家睡觉,绝对没脸把喝果汁饮料这种行为写成诗句到处吹牛,蒙后人一蒙就是一千多年…… 李素放心了,踏实了,胸中冒出一股豪迈之气,酒到杯干绝无犹豫,程家兄弟愈发喜不自胜,酒品即人品,这个李素果真值得一交。 不记得喝了多少,但李素一直没倒过,越喝眼睛越亮,头脑也越来越清晰,他甚至清楚看到程家兄弟脸色化作酡红,几人互相搀扶,颤巍巍端着漆耳杯,强撑着向他敬酒,抖抖索索的酒洒了一路…… 李素没事,他一直告诉自己没醉,很清醒,甚至能清楚回忆前世今生的每一个悲欢细节,也能当着程家兄弟的面嗤笑所谓三勒浆不过尔尔,四个土包子没见过啥叫高度酒,喝点果汁还歪歪扭扭的,不够丢人钱…… 视线有些模糊了,头也有点重,朦朦胧胧的不知道怎么了。 听力仍然保持着最后一丝灵醒,只觉前堂一阵狂风席卷而过,前堂里的侍女纷纷说着“老爷回府了”,然后便听到“哇哈哈哈哈”的狂笑声。 “好个小后生,酒量端的了得,竟能把我家四个兔崽子放倒而犹自不醉,果然是条汉子,来,老夫跟你喝!” 接下来李素不记得干了什么,最后两眼一黑,倒在程府这个凶险的龙潭虎穴里任人宰割…… ******************************************************** 李素醒来时头很痛,仿佛被无数大铁锤狠狠敲着,而且敲得很有节奏。 眼睑慢慢打开,发现自己躺在一张软绵绵的床榻上,身上盖着非常华贵的蜀锦,床头的架子上倒悬着一个青铜镂空鸳鸯熏香球,香球里正缓缓升腾着熏香,气味闻起来淡淡的,很舒服。 闭上眼睛,李素使劲回忆昨天喝酒时说了什么,干了什么,可惜完全断了片儿,丝毫记不起来。 很对不起古代诗人,李素发现自己太自大了,原来“会须一饮三百杯”真的很了不起,昨天自己喝了多少?反正没到一百杯便轰然倒地。 呆呆望着头顶的房梁出神,没过多久,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一阵嚣张的狂笑纷沓而至。 “哇哈哈哈哈,好个小后生,果真是少年英杰……” 李素惊恐地睁大眼,房门处的光线一暗,塔山似的魁梧身材遮住了屋外的阳光。 “了不起,你这小后生越来越有意思了!”程咬金那张毛茸茸的脸出现在李素眼前,目光带笑,还掺着几分探究的意味。 “程……程公爷,小子……” “叫伯伯。” “啊?小子……” “上次在太平村时与你爹聊过,老夫比你爹年长几岁,该叫伯伯。” 李素额头冷汗直冒:“还是……还是叫程公爷比较……” “不给脸是不是?逼老夫动手揍你是不是?”程咬金眼中开始冒凶光。 “程伯伯。”李素是个很识时务的人,立马老老实实改口。 程咬金脸色顿时由阴转晴,笑眯眯地看着李素,盯得李素浑身直发毛。 “那个……小子昨日失礼了,小子酒量不好,而且酒品也不好……”李素小心翼翼试探:“……昨日小子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吧?” 程咬金笑得特别畅快:“当然没有,你小子精滑精滑的,怎会出格?倒是我那几个不成气的兔崽子醉后丑态百出,嗯,老夫已抽过他们了。” 李素终于放心,想想也是,果汁嘛…… 呕——忽然好想吐…… “昨日老夫回府,听我家大小子说,你城里的买卖被我家大小子砸了?” 李素急忙道:“误会,都是误会,小子与小公爷已尽然开释了。” 程咬金点头,笑得有点冷:“你们小孩子那点屁事老夫懒得管,不过有人躲在旮旯里捡便宜,还让我老程家背黑锅,这事不能善了,小后生放心,三五日内给你个交代,日子太平了,长安城里倒多了些魑魅魍魉见不得人的东西,老夫正是手闲,倒要称称斤两。” 李素笑着连连点头,快打,打出脑浆子来最好…… 见李素笑得开心,程咬金也笑,笑着笑着,忽然冷不丁道:“昨日你大醉之时泪流满面,哭着喊着毕生积蓄交给投资公司放贷,杀千刀的老板却卷钱跑了,哭得好伤心……‘投资公司’是个什么说法?要不要老夫帮你报此大仇?” 李素的笑容仿佛瞬间被人施了冰冻法术似的,全僵住了。 仿佛没看见李素僵硬的表情,程咬金慢条斯理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朝他晃了晃,道:“昨日你又说三勒浆是果汁,不够劲道,还说什么高度白酒,寻常汉子只喝三两便倒,老夫不信你还跟我急了,说要弄个什么酿酒作坊,逼着老夫签字画押,日后这高度白酒你与程家五五分润,呵呵,后生一番心意,老夫便愧领了,回去赶紧把这作坊弄起来,老夫倒要尝个鲜……” 李素脸色刷地惨白:“…………” ***************************************************** ps:还有一更。。。求推荐票!!! 第七十七章 鸡飞狗跳 李素心情很不好,相比宿醉的痛苦,心脏仿佛被针扎似的感觉更痛。 酒后不仅失德失礼,而且破财,稀里糊涂的,高度酒作坊还没盖起来,利润就被人生生分走了一半,据说还是自己逼着程咬金签字画押…… 李素一头撞死的心都有了。 不停安慰自己吃亏是福,大亏不死,必有后福,可李素还是想撞墙,想哭…… 这种感觉就像晚上走在黑巷子里,忽然脑后被人敲了一记闷棍,然后身上的钱包被人抢跑了。 程咬金却很开心,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脸跟前世那个卷款跑了的投资公司老板一样丑陋可恶,只是老程目光里探究的意味一直不曾消失过,缝隙里的光芒似乎直欲穿透人心。 认命地仰天叹口气,算了,只当被贼抢了,李素命令自己挤出笑容,尽量让自己笑得萌一点。 “程伯伯,我七你三怎样?”李素试图尽最后一丝挽回损失的努力。 程咬金哈哈大笑:“小后生看来还没醒酒,躺下再睡一觉,醒来就不会说这等胡话了。” 李素:“………≥▼,…” 如果有把狙击枪,一枪爆掉这老货的狗头,该是多么美妙啊…… ………… 程府凶险之地,不宜多留。 顶着宿醉的脑袋,李素狼狈地向程家父子辞别,被程处默搀扶着踉踉跄跄走出程家大门。 仰头看着蓝天白云,生出恍若隔世的感慨,这一笔得亏多少啊,回家后帐都不敢算了。 程家的大马车静静停在门口,看来老程对生意合伙人还是很客气,马车免费管接送。 程处默将李素扶上马车,神情充满内疚地瞧着他。 “兄弟实在对不住了,我爹他……唉!” 李素悲从中来,也沉沉一叹,一切尽在不言中。 谁知程处默紧接着道:“不过兄弟你也是程某生平仅见的实诚人呐,昨日说起高度酒之事,我爹不过诈你一诈,故意说不信,你就主动把分润契凭写好画押,我爹假装谦让不愿签,你还抱着他大腿哭着求他签,我爹说他二你八,你还不答应,扬言若不五五分润你就抹脖子给他看,实在是高风亮节,义薄云天,此情此义高山可仰……” 程处默滔滔不绝说着,李素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青灰色,比死人的脸还难看。 “别说了,我头好晕,车夫,快马加鞭,多谢……” ******************************************************* 李素离开程府后,程家恶霸父子开始挥舞着大棒,满长安的找人算帐。 事情很严重,发展到这一步其实跟活字印刷术的关系不太大了,主要是要把后面的人揪出来,看看到底是哪家在背后搞风搞雨。 整个长安城的权贵们犯怵了,程家不是五姓七宗,却也是这二十多年来新兴的权贵,论圣眷,论恩宠,论威风,长安城里无人能及,当家的程老匹夫摆了二十多年的无赖恶霸嘴脸在长安城混得可谓神见神怕,鬼见鬼愁,今日竟有人主动惹上他,程家父子焉能不称称斤两? 程咬金的做派很有意思,霸道得欠抽。 事情根本没有线索也难不倒程家,首先从以往的仇家开始算帐,有一个算一个,家里在长安城有商铺的倒了霉,程处默领了一帮子恶霸打手横行东西两市,先把以前仇家的店铺砸一通再来讲道理,背后阴程家的究竟是谁也不管了,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漏掉一个。 无辜被砸的仇家自然不乐意,没招你没惹你的,凭什么砸我店? 于是第二天,几位御史台的御史领头,将程老匹夫参了一本,李世民大怒,把程咬金叫进太极宫谈人生,程咬金出来后脸色讪然,估计谈人生的过程中李世民骂了脏话,可能还表达了想与程家女性长辈胡搞瞎搞的强烈愿望。 回来后程咬金挨个给那些被砸的仇家赔了罪,待到众怒平息,然后……领着程家六个小恶霸把参他的御史们揍了一顿,一口咬定就是御史在背后坑程家…… ………… 长安城里,程家恶霸闹得鸡飞狗跳,李素躲在太平村坐山观虎斗之时,城里忽然传出了一个坏消息。 被拿进长安县衙的赵掌柜把活字印刷术的秘方招了。 消息是文房店的伙计递来的,李素呆楞半晌没回过神。 不怪赵掌柜,他只是商人,大牢里的刑具能挨过两样便很了不起了,李素愤怒的是背后那个人。 第一次见到这个清平盛世背后的阴暗,与其他时代的阴暗没什么不同,大抵都是为了名利,手段也是大同小异。 程处默怒气冲冲找来太平村,脸色很难看。 “赵掌柜弄不出来,据说被移送大理寺了,我爹也没胆子敢找大理寺麻烦,长安县衙逼供赵掌柜的小吏找到了,人在家里喝了毒酒,早咽了气,秘方不知给了谁,这条线断了,他娘的,这事透着邪性!” 李素脸色也不好看:“说来说去,就是为了那套活字印刷术,东西其实没什么窍门,说一遍谁都懂,制做起来也简单,我也没想到这东西最后竟成了祸害。” 叹了口气,李素接着道:“你程家这些日子揍这个砸那个,这么做没甚意义吧?” 程处默笑了:“当然没意义,平白无故得罪那么多人,你以为我爹真傻啊……主要是立威,程家这些年仇家越来越多,若非陛下宠信,程家不知倒了多少回了,这次也算是敲山震虎,借这事吓唬一下那些杂/碎,我爹常说,做人啊,就得时不时朝外人亮亮拳头,客气久了,别人以为你好欺负,啥倒霉事都来了。” 李素偏过头望着他,眼神有了一些异样。 老程不简单啊……想想也是应该,这么多年风浪里,若真是个混帐性子,估计他也活不到如今人五人六横行长安,还骗小孩子的酿酒作坊…… ******************************************************* ps:求推荐票!!票票啊!!很重要啊!!! 第七十八章 损己利人 很简单的事情,现在变得越来越曲折,李素深深觉得当初没有贸贸然一头栽进朝堂的选择是无比正确的,他玩不起,也玩不过。 程处默心情不太爽,这次来太平村是特意给李素道歉的。 “都是我不好,砸了你的店,害你印书的秘方传出去了,放心,程家以后会帮你盯着,放眼大唐天下,若被我知道谁家开了和你同样的印书买卖,这事肯定就是他干的,二话不说先废了他。”程处默胸脯拍得啪啪响。 李素觉得程处默的歉意很没必要,笑道:“别人已盯上我的印刷术了,就算你不砸我店,该来的还是会来,这事跟你关系不大。” “是我的错,不推搪,秘方流出去没办法,只能拿钱弥补,你算算亏多少,程家给你补上。”程处默负责的态度令李素非常欣赏。 李素很谦逊地拒绝了:“钱不要了,回去劝劝程伯伯,酿酒作坊我七他三,再提五五分我半夜死你家大门外。” ………… “你家这阵子横扫长安,鬼见鬼愁,有怀疑的对象么?”李素问到正题。 程处默不答,嘿∷∴,嘿直笑。 李素忍不住给他提示:“事情怕是要从源头查起,比如……” 程处默迅速接话,和李素异口同声:“比如我娘(令堂)要印的那本佛经,究竟是谁给她的。” 说完后二人一楞,然后相视而笑。 佛经确实是源头,若没有人借给程家主母佛经,后面也就没有程处默砸店这回事,更没有别人躲在背后捡便宜的事,佛经是谁借给程处默老娘的,那人便脱不了关系。 “看不出你也是个灵醒人。”李素夸道。 “我不灵醒,我爹灵醒,他早想到了,这几日没动手,是打算让程家先在长安城里立个威再说。” “给令堂佛经的人是谁?” 程处默笑道:“是个从六品的奉议郎,姓孙,没事在尚书省里瞎逛逛,啥事都做不了主的散官,他家婆姨以前曾在长安的芙蓉园中秋会上与我老娘认识,倒也挺会巴结,一来二去,老娘觉得她是个伶俐人儿,于是常邀她来府上作伴唠些闲话,佛经就是她给老娘的……” 李素眨眼:“一个从六品的官儿,怕是没胆子招惹你家吧?” 程处默撇嘴:“再借他三个胆子试试!这事没完,深着呢,再挖两天估摸着火候差不多了。” 行了,李素觉得自己不用多废话了,程咬金精着呢,完全没必要担心。 ******************************************************* 事情分化为两件事,一是查源头,二是长安县衙有人逼供赵掌柜,活字印刷术秘方外泄。 源头自有程家去操劳,至于秘方外泄的事…… 李素心情不太好,不管多复杂的事,其实最后吃亏的终究是自己。 活字印刷术是他目前唯一的收入来源,现在店砸了,秘方外泄了,掌柜也蹲大牢了,一件原本很高尚,为大唐知识分子服务的好事,现在变得如此恶心。 家里新房子快盖好了,李素却没了监工的心情。 河滩边的阳光已带着几分夏天的灼热,晒起来没那么舒服了,李素坐在树荫下,默默地算着帐。 左算右算,还是亏了,这笔帐填不平,哪怕程家现在把背后那人揪出来挫骨扬灰,亏的还是李素。 亏了啊! 李素仰天悲啸,一个穿越人士,掌握了领先时代几百年的高科技,前知五百年后知一千年……居然还是亏了啊! “大老远就听见你鬼哭狼嚎的,被狗咬了?” 东阳满含笑意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李素垂头丧气,懒洋洋地朝她招了招手,算是打过招呼了。 “到底怎么了?”东阳走近了才发现李素脸色不大好,白里泛着青,不由关心地问道。 “看看我的脸,有什么评价吗?”李素指着自己的脸道。 东阳俏脸一红,很快扭过头去,憋着笑扔下一个字:“丑。” “不客观……”李素叹道:“算了,你最近可能熬夜看书了,眼有点瞎……你难道没发现我的脸上刻着‘倒霉’俩字吗?而且刻的这俩字还是飞白体……” 东阳仔细看了他一会儿,很认真的点头:“果然刻着字……你爹又揍你了?” “我爹揍我根本不算倒霉好不好?如果有天你看见我爹抄刀砍我,那才叫倒霉……” 东阳楞了一下,接着噗嗤笑出了声。 笑声里,一张写满了字的纸出现在东阳面前。 东阳笑声顿止,愕然看着这张纸:“做甚?” “为朝廷做贡献!”李素义正言辞,表情正义得欠抽。 “啥贡献?” “上次河滩边,我用泥土做模型,还记得吗?” “记得。” “知道我做的是什么模型吗?” “不知道。” 指了指这张纸,李素道:“它叫活字印刷术,有了它,我大唐的书籍普及率高得令人发指,一年之内便能实现‘人人有功练,人人有书读’的大同境界,吾皇文治武功远迈古今……嗯嗯。” 东阳没敢接那张纸,反而警惕地盯着他:“……你想要多少钱?” “白送。” “不信!说实话!” 李素:“…………” 这点信任都没有,友谊走到尽头了吗? 指着秘方,李素一条一条地解释,东阳睁大了眼,很快明白了活字印刷术的奥秘。 吃惊地注视着他,东阳表情很复杂:“这是个了不得的东西呀!有了它,大唐的书籍会越来越多,文人士子也会越来越多,父皇所期者,无非文治与武功,如今武功已令万邦臣服,而这个印刷术,可以帮父皇实现文治……你想出来的?” “当然。” “现在你要把它白送给朝廷?” “对。” “你疯了?”东阳腾地站起身,神情愈发吃惊:“这不像你,你没这么无私,以前那个死要钱的你呢?” 李素开始反省自己的人品…… ***************************************************** ps:还有一更。。。 第七十九章 无私奉献 友谊走进了歧路,朋友做不成了。 冲着以前救过东阳一命,而且事后挟恩图报未遂的光辉事迹来看,李素觉得自己在东阳心目中的形象应该是高尚的,伟岸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 但是东阳现在的表现告诉他,他错了。 没关系,李素确定这女人最近一定熬夜看书而眼瞎了,不跟她计较。 “我无私向朝廷献秘方怎么就疯了?我就不能伟大一次吗?”李素觉得有必要和她讨论一下自己的人品问题。 “这不是你啊,真的不是你啊……”东阳充满担忧地看着他,玉葱般的纤指抚上他的额头:“是不是发烧了?” 李素瞪着她:“我听出来了,你在讽刺我,高级黑。” 东阳叹道:“到底发生了甚事?你这个样子让我很不安,认识你这么久,连救我一命都折成了钱,一笔一笔算得清楚,你何时做过‘白送’的事?” “没那么复杂,你只管把这个秘方送给你父皇,就说是太平村李素心系朝廷,为陛下解忧,特无私献上活字印刷法,为陛下的文治武功添砖加瓦……” n,东阳眨着眼:“就这样?” “对,就这样。” 李素的想法并不复杂,既然秘方外泄了,大家都别玩了,索性全送给李世民,哪个不长眼的以后敢开印书店,就是一桩惊天巨案。 当然,李素也相信李世民的人品,一个被喻为“千古一帝”的皇帝,至少应该比较讲道理的,比如“礼尚往来”这种道理,拿了人家东西总得回敬点什么吧?李素不挑食,除了官职,什么都要,若能御笔给他题一幅字,比如“李素是个好同志”之类的,那就真赚到了,比印多少本书都赚。 好吧,其实自己真的没有想象中那么无私,东阳的判断很正确,眼没瞎。事实上仔细一盘算,这竟是一笔柳暗花明的买卖,比印书划得来。 活字印刷术?不可惜,给谁都不可惜,李素得到的远胜于付出的。 心里的如意算盘拨得哗啦啦响,李素脸上的笑容愈发荡漾了。 东阳看着李素的模样,神情却越来越不安:“此事……你跟你爹商量过没有?” “关我爹啥事?你别管,送上去便是。” 东阳叹道:“李素,你莫这样,我有点怕……真的,你还是要钱吧,要钱的你才让我安心,说,你想要多少,只要不过分,朝廷都给。” 李素不耐烦了,道:“分文不取!今我就败家了,谁拦着我无私奉献,我死谁家门口!” ********************************************************* 东阳这次进宫的心情很复杂,充满了无奈。 人家哭着喊着非要伟大一回,无私一回,身为李家公主难道真拦着他? 猜不透李素的心思,东阳只好乖乖的听话,傻乎乎的被他忽悠得拿了秘方进宫献给父皇。 李世民永远都是那么的忙碌,任何时间求见他,他都跟他的文臣武将们在一起商议国事,久而久之,连亲情也成了日程的一部分,归入“应酬”那一类。 东阳站在甘露殿外,静静等候李世民抽出空暇,哪怕身为公主,也不能说见父皇就见,最得宠的魏王,吴王,晋王都一样,更何况她只是个并不得宠的公主。 烈阳当空,殿外的长廊下却有些阴冷,总有一股莫名的寒风拂过,令东阳的胳膊不由自主冒起一层鸡皮疙瘩。 从小到大,她都不喜欢太极宫,它像华丽的牢笼,将她死死束缚在殿堂里动弹不得,直到她成年,直到她分到了封地,她的痛苦和压抑才稍稍缓解。若非为了他,她又怎愿意一次又一次进来? 东阳静静地等候,静静地想着心事,想着一些能让她快乐起来的事。 河滩边的花儿开得很娇艳了,其实他不知道,每天她都会去一次河滩,然后,静静地等他,等他的时候用绸巾将他经常坐的那块平石擦得纤尘不染,光亮可鉴。 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很幸福,等他的时光亦是。 还有那支曾经刺过结社率的发簪,也被她小心地收藏在最隐秘而柔软的角落里,每晚总要取出来看一眼,簪子有些锈了,上面还沾着点点骇人的血迹,可她却不怕,每晚看看它,总会忘情地笑一阵,然后带着安详的笑容沉入梦乡。 他写过的那几首诗,她每天都会默写好几遍,他说过的每一句话,逗得她笑的,气得她哭的,让她哭笑不得的,她都牢牢记在心里,一个字都没改过…… 她默默做过的很多事,他都不知道,可她仍然很快乐,只属于她一个人的快乐。 ………… 朝会散得很迟,东阳在殿外等了足足一个多时辰,宦官才来宣她。 甘露殿内,东阳朝李世民盈盈见礼,李世民心不在焉地点点头,漫应道:“东阳进宫见朕何事?” 东阳垂头轻轻地道:“为父皇文治天下而献一秘方。” 开场白很吸引人,李世民的思绪成功地从国事中挣脱出来,直视着她。 “此话怎讲?” 东阳默默掏出秘方,递上前去。 生平第一次壮着胆子站在父皇身旁咫尺,东阳轻声地为他解释秘方的奥妙。 李世民拧着眉,神情渐渐变得惊讶,不怒自威的脸孔充满了喜悦。 “原来印书竟有如此妙术!大善,哈哈哈哈,大善也!”李世民大笑。 东阳没猜错,父皇的野心很大,他要的不仅仅是天下无敌的武功,还要远迈古今的文兴盛世,众所周知,文兴盛世的基础是教育,是书本。而眼前这个活字印刷术,便解决了书本的难题,大唐的文治之兴,至此而打下了基础。 “好,好好!东阳,此物你从何而来?”李世民笑得无比酣畅,真正的龙颜大悦。 东阳垂头,神情颇有些不自在。 李世民笑声顿歇,忽然想起了什么。 “那个李素?” “是。” 李世民脑海里迅速冒出一张年轻的脸,那张脸充满了懒散和随性,扯着嘴角的皮肉,勾出一丝不像笑容的笑容。 ……“呵呵。” ***************************************************** ps:求推荐票。。。 首页推荐榜名次往下掉了一名,挂尾了,老贼脆弱的玻璃心啊。。。吓得直哆嗦。。。 第八十章 御笔亲题 魔性的“呵呵”声在李世民脑海里来回穿刺,令李世民忍不住牙根痒痒…… 东阳见父皇神情复杂,垂着头不敢吱声。 “李素此人……是不是什么都懂?”李世民疑惑地道:“会治病,会作诗,会杀人,会献策,现在连印书之术都会,他难道是天纵奇才?” 东阳抿唇,脑子里闪过无数念头,回道:“东阳不知,那李素常有奇思妙想,虽然不愿当官,却也心系社稷,无论诗作还是妙策皆投报无门,而东阳的公主府离他最近,于是他便投送东阳府上……” 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李世民倒也不曾怀疑到儿女私情方面去。 “这个活字印刷术,也是他亲自投献进公主府的?” “是,而且李素说……说他为国献策献物,只盼大唐威服四方,亦盼李唐江山千秋万代,如此,于愿足矣,而他分文不取,更不领受朝廷官职,以后若有妙思奇法,仍会上献朝廷。” 东阳说完心中顿时有点想笑,这些话其实李素一个字都没说过,但她还是代他拍了马屁,而且顺便表了忠心,若换了李素在场,怕是比她$⌒得更加肉麻。 李世民不疑有他,摇头叹道:“屡屡献策献物,朕若不封赏,如何对得起子民一片赤诚之心?” 东阳闻言心中暗急,平日里与李素接触颇多,她自是清楚李素的想法,知道他不愿当官,现在父皇又动了封赏他的想法,旨意到了李家,恐怕他会很不开心。 措辞一番后,东阳轻轻道:“父皇赏罚有度,自是圣明君王,然而那李素无心朝堂,若是勉强为官,终究违了他的本意,反倒不如放任,当了官,心思就复杂了,那时公务缠身,应酬不断,哪有空闲再去琢磨这些奇思怪想,为父皇分忧?况且,李素才十五岁,人情世故不够达练,进入朝堂恐会得罪诸多大臣,终不能被容,好好的大唐英才,怕是湮没于凡尘之中。” 一口气说了许多,东阳也有些羞怯,急忙垂下头道:“东阳浅陋之见,还望父皇莫怪。” 李世民缓缓点头:“十五岁当官,委实有点惊世骇俗,我朝除了功勋子弟因长辈恩荫而得闲散官爵外,鲜有十五岁立功而得官者,朕为李素开此例不难,怕的是木秀于林,终究害了他……” 轻曲手指弹了弹印刷术的秘方,李世民苦笑道:“可是有功不赏,非明君也,朕总要赏他什么吧?不然魏徵那老匹夫……咳,老大人又会罗嗦个不休了。” 东阳抿唇笑道:“李素所喜者,银钱也,但若直接给他银钱,却失之市侩,既然这活字印刷术是他所献,父皇索性赐他一桩买卖吧,让他做这印书的买卖,想必他一定深铭父皇恩德,父皇觉得如何?” 李世民想了想,笑道:“甚善,依你便是。” 叫宫人取来纸墨,李世民思索一阵后,挥毫落笔,在纸上写下硕大五个字:“李记印书坊”。 落款,盖印,墨迹干后,李世民盯着这几个字看了一会儿,然后将它交给东阳,忽然笑道:“你倒是个善良性子,说什么李素所创印刷术是心系社稷,什么报国无门,依朕看来,他创这个东西就是为了做这个买卖吧?为国为君未必,为钱才是真。” 东阳一惊,急忙垂头道:“父皇明鉴,李素绝无此意,献上此物时亦说过不取分文,无私报国的话。” 李世民哈哈笑道:“不偷不抢,为钱也不算坏事,东西是实实在在的便够了,如他所愿,从今日起,令工部匠人制模板两千具,分发大唐各州府,长安嘛,朕便独许李素一家专营,算是聊慰他一番赤诚的‘报国之心’吧。” 东阳被臊得满脸通红,却也只能垂头应是,不敢再为李素辩驳半句,理智告诉她,父皇的猜测很准,一点都没错。 ******************************************************* 东阳进宫的同时,太平村的李素也收到了一个消息。 被关在大理寺的赵掌柜忽然被放出来了,递消息的仍是文房店的伙计,据说赵掌柜伤痕累累,显然受了不轻的刑,不过人还完好,大理寺的官员亲自将他送出牢门,不停致歉,并且私人赠送了赵掌柜十贯汤药钱。 意料之中的消息,李素并不吃惊,反而笑得很开心。 不知道东阳公主把东西送进宫没有,至少可以看得到程家确实花了大力气,人放出来了,官员还得向一个商人赔礼道歉,委实少见。 没过多久,程处默独自催马来到太平村。 程处默的脸色很不好,甚至可以说是满脸铁青,看见李素后怒气冲冲的脸顿时变得很复杂,羞愧,内疚,或者还有点别的什么。 李素不喜欢猜别人的心情,于是有话直说:“咋了?又被你爹揍了?” 程处默一楞,沉默许久,缓缓地道:“每次你见到我,开口就是这一句,李素,你告诉我,我在你眼里到底是个啥样的人?难道我就只有经常挨揍的命吗?” 李素顿觉失礼,急忙笑道:“小公爷,实在抱歉,问习惯了,就跟朋友之间见面问一句‘吃了吗’的意思一样,算是打个招呼罢了。” 程处默脸色稍缓,点了点头。 李素小心地问道:“今日小公爷气色不佳,咋了?” 程处默神情黯然,长叹一口气:“出门前被我爹揍了……” 李素:“…………” 程处默委屈地道:“又不是我犯的错,凭啥叫我来认错?我跟爹争辩几句,砂钵大的拳头就砸过来了啊……不讲道理嘛。” “认错?认什么错?跟谁认错?” “跟你。” 李素呆住,满头雾水看着他。 程处默站起身,很正式地朝他长长一揖,道:“印书秘方的事没法查了,我代表程家给你赔礼,这事算程家做错了,砸店也好,秘方外泄也好,全算程家头上,不推搪,赔钱还是赔地你说话,程家认下了。” ******************************************************* ps:还有一更。。。求推荐票!!! 第八十一章 水落石出 很莫名其妙的一番话,李素怔怔看着程处默,半晌没出声。 店铺确实是他砸的,印书秘方丢了也算和程家有间接的关系,但是程家一声不吭把所有责任扛起来,这事就奇怪了,道理怎么论都不该是这个结果。 刹那间,李素脑海里冒出无数种猜测。 活字印刷术这东西若说值钱,或许值那么一点,毕竟是四大发明之一,它是中华文明传承的一个辅助工具,书印得多了,读的人也多了,文化的传承也就更普遍了。 但李素还没有自大到无限夸大它的作用,发明也好,学说也好,世人从认识它,到接受它,再到慢慢习惯它,最后将它作为一种常用的工具,这个过程是非常漫长的,不可能一出现就风靡天下,李素把它弄出来的本意原只是为了自己发财,用来造更大的房子,买更多的地,买更多更对称更工整的美貌丫鬟,以及……给老爹找个如花似玉的黄花婆姨让他糟蹋。 东西不算什么太出彩的东西,至少目前不算,可李素没想到因为这个东西,事情却越闹越大了。 现在程处默的道歉,无疑将事情引向更复∵,杂的方向。 “到底咋回事?不是说跟一个从六品奉议郎的夫人有关么?再往里查呢?”李素神情凝重地问道。 程处默摇头:“查不下去,没法查了,总之,这事程家担了,你……也到此为止吧,有啥想法只管提,秘方是追不回来了,要钱要地你只管说,程家都给。” 李素盯着他,道:“我不要钱,也不要地,只要一个结果。” “给不了结果。” 李素沉默片刻,道:“背后到底什么人物,连你程家都怕?” 程处默苦笑:“不是怕,而是……,罢了,不说了,反正程家对不住你。” 看着程处默那张憨厚的脸,李素忽然好像明白了什么。 ********************************************************** 东阳怀揣着李世民亲笔题写的字刚出宫门,两辆马车已飞驰至太平村。 李家的新房子已大致完工,房子只剩最后的封顶工程,李素蹲在工地边神情懒散地看着工匠们忙活,吱吱呀呀的车轴声吸引了他的注意。 两辆宽蓬马车,外表很朴素,车蓬沿边的灰色漆光剥落不少,显得有些破旧。 两名穿着短衫的车夫驾车,打头一辆马车的车辕上坐着一位蓝衫纱冠的中年人,面色白净,满脸堆着笑,笑容看起来很和气,让人一见便生出一股亲切感。 李素心中隐隐有着预感,果然,两辆马车行至李家院子前便停下了,中年人跳下车辕,先环视一圈,视线集中在李素身上后,似乎找到了目标,笑容愈发和善地朝李素走去。 “这位少年英杰可是近日名满长安的李素?”中年人拱手笑问道。 李素只好拱手回礼:“正是小子。” “哈哈,久闻李家少年文武双全,能诗善武,今日见之,果然不同凡响,在下崔厚安,给足下见礼了。” 说完崔厚安长长一揖。 李素满头雾水,下意识地回礼,脑中忽然灵光一闪,飞快直起身,失声道:“崔?清河崔氏还是博陵崔氏?” 崔厚安的笑容里夹杂了几分苦涩,点头道:“清河崔氏。” 李素笑了,崔厚安也笑,二人互相直视着对方,笑得很畅然。 好了,事情终于水落石出,一切都能解释得清楚了。 背后的人居然是清河崔氏…… 只有五姓七宗的门阀才有如此能量,将赵掌柜从长安县衙转送大理寺,而且撬开了赵掌柜的嘴,得到了活字印刷术的秘方。 砸店的程处默也好,喝毒酒自尽的长安县衙小吏也好,被撬开嘴的赵掌柜也好,都是崔家棋盘上的棋子,包括刚刚程处默过来道歉,也是下棋的大手推动着的。 难怪程家咬着牙把整件事担下来了,也难怪程处默要代表程家过来道歉,说起来这事还真只能由程家打头阵,因为程咬金娶的正房夫人,便是清河崔氏门阀所出,清河崔氏算是程咬金的丈人家,也是程处默的娘舅家,他不来道歉谁来? 李素的思绪很乱,一团乱麻似的,理智却命令他现在应该笑,笑得开心一点,甜一点。 “原来是崔氏,难怪,难怪……”李素笑叹,脸上不见丝毫愤慨之意,反而有一种世事无常的慨叹。 崔厚安一直盯着李素的脸,仔细地观察着他脸上任何一个流露内心想法的细节,很遗憾,李素笑得太甜太纯了,脸上发现不了任何端倪。 “误会了,全是一场误会,今特意来向李公子赔礼,此事崔家做得理亏,任打任罚,绝无怨尤。”崔厚安朝李素长揖,语气很诚恳,甚至带着几分懊悔之意。 很有意思,崔家千算万算,万万没想到发明活字印刷术的竟然是李素。他们只以为是某个市井小民偶尔发明一个新奇东西,这个东西对普通人来说并没什么重要,传出去甚至泛不起一丝波澜,如今这年头,绝大多数的百姓是不认字的,“书”这个东西,印得快与慢,与百姓们的生活毫无相干。 但对崔家来说,活字印刷术的意义可就不一样了。清河崔氏是望族,其宗源可上溯到春秋时期的齐国公卿,后来宗族繁衍愈发壮大,分支如万川归海般不计其数,一千多年来崔家门第内涌出的高官名臣无数,直至今日仍被列为五姓七宗的第一大门阀,其势力影响着河北山东大部地区,可谓辉煌极盛,古今罕见。 如此庞大的门阀,要巩固其地位不动摇,自然要挣声望,挣文人士子之心,人心所向,朝廷和皇帝才会尊重崔家,礼敬崔家,绝不敢对崔家动手。而李素的活字印刷术的出现,无疑向崔家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有了它,文人士子们读书方便了,能读的书更多了,崔家以此物扬名,邀买天下人心,人心怎能不迅速向崔家凝聚? 第八十二章 前因后果 谁打印刷术的主意,李素怀疑过许多人,包括程家,程咬金的仇家,皇子,公主,甚至连皇帝陛下都是他的怀疑对象。 可他真没想到竟然是崔家,有时候人的思维会骗自己,脑子里塞了浆糊似的处处想不通,一旦答案摆在面前,整个过程顿时豁然开朗,动机也好,手段也好,结果也好,纤毫毕现,清晰无比。 李素现在看到了答案,整个过程也想通了。 难怪程处默说查不下去,没法查了,查来查去,查到了娘舅家,怎么还能查得下去? 从一开始,程处默便被当了枪使。 文房店生意多红火崔家想必早知道的,这不是秘密,程处默的火爆脾气崔家想必更知道,让一个脾气火爆而且家世显赫的小公爷去排队,肯定会出事,砸店亦是必然的事,程处默砸完店,威慑的效果达到了,崔家再派人扔五十贯买印刷术,赵掌柜不答应,没关系,崔家还有后招。 于是赵掌柜进了大狱,很快逼供出了印刷术的秘方,这是最有价值的东西,前后做了这么多事,崔家要的就是这个。 权贵暗地里欺负平民』10,,算不得多大的事,东西到手了,赵掌柜在大狱里蹲一两年或是流放千里之外,整件事行云流水不留后患。 然而,崔家没想到这件事里多了一个李素,而且李素这个人是整件事最关键的一环,同时也是崔家完全忽略的一环。 李素不但是活字印刷术的发明者,也是程处默的朋友,崔家的女婿程咬金对他也有几分欣赏,甚至连当今陛下和宰相都在关注他。 因为崔家完全忽略掉的这个人,后来发生的事便渐渐脱离了崔家的掌控。 事情捅破了,程咬金大发雷霆,领着六个恶霸儿子满长安的招惹是非,还在朝堂上撒泼打滚,把事情越闹越大,最后从源头查起,查到那个奉议郎的夫人身上,抢个东西的事情,崔家原本也没做得多周密,从那个夫人身上,程家自然很快找到了崔家头上。 事情露馅了,瞒不下去了,程咬金也精明,碍于夫人的面子,没直接向崔家发飙,却令他的长子程处默一大早赶往太平村,向李素道歉。 这个姿态摆出来,崔家也坐不住了,这招比指着鼻子骂更打脸,拿了人家的儿子当枪使,错是崔家犯的,被利用的人却来代崔家道歉,作为一个千年门阀,这事传出去让天下别的望族如何看崔家?得让崔家恶心多少年? 崔家知道再不出面撑不下去了,程家要翻脸了,不仅如此,他们也查到了李素的底细,很寻常的农户出身,十几年来平凡庸碌,直到数月前,仿佛被仙人点化过一般,这个农户家的小子竟发光发亮,而且亮得闪瞎狗眼,不但治病,还会作诗,还能杀人救公主,最后还向朝廷献了一条推恩国策,令当今陛下和房相二人不惜纡尊降贵亲自拜访…… 崔家愈发感到事态脱离了掌控,这个李素不简单,才十五岁便与卢国公府交好,被陛下和宰相关注,十年后的李素会走到哪一步,崔家也无法预料。 对千年世家门阀来说,一个农户小子无关紧要,然而这件事里无形多了皇家的压力,程家的压力,这就不得不令崔家重视了。 所以,在程处默离开太平村后不到一个时辰,崔厚安出现在李素面前,态度诚恳,笑容亲切。 ………… 高门大户之间的暗战李素自然不清楚,他只知道现在一切水落石出,终于有了交代了。 “误会,一切真是误会,不瞒李公子,崔家确实想要印刷术,那日程小公爷砸了店,崔家以为那位文房店的掌柜应该不会干这一行了,于是给了他五十贯钱想买下印刷术,不敢厚着脸皮说是一番好意,多少有点趁火打劫的嫌疑,但崔家真没起过坏心思,后来赵掌柜入狱,也是当时与崔家的人言语上有过冲突,想关他几天,教训一下便是了……” 崔厚安的解释很诚恳,和善的表情里夹杂着几许委屈,完全没有高门大户的架子,说话的语气甚至像个含冤待雪的受害者。 李素笑得更甜了,语言啊,真是一门艺术,同样一件事,黑的说成白的,逻辑上也行得通,可信度也同样的高,外人听了还真分不清到底谁对谁错,真相便这样被混淆了。 算了,门阀惹不起,至少不是一个农户小子能惹得起的,李世民想惹都得先掂量掂量。 李素急忙拱手:“崔先生言重了,确实是误会,小子也没往心里去,事情说开就好,劳动崔先生亲自走一趟,小子实在罪过。” 崔厚安对李素的态度很满意,崔家确实是来道歉的,但道歉也有个限度,特别是被道歉的那一方,更不能蹬鼻子上脸,眼下李素的态度显然很合崔厚安的意。 拍了拍手,崔厚安身后的两辆马车上的蓬布被车夫掀开,上面摆满了一个又一个的樟木箱子,箱子垒得很高,像两座小山似的。 崔厚安笑道:“虽说是误会,但这事毕竟是崔家做错了,做错了就得有个表示,马车的箱子里都是钱,整整一千贯,算是崔家对李公子聊表寸心,还望公子莫弃。” 李素吃惊地睁大了眼,呆呆地看着面前的箱子,看着车夫将箱子一个一个地搬下马车,堆在李家院子外。 崔厚安笑道:“误会揭过去了,这一千贯算是赔礼,不过李公子所创的活字印刷术委实是个好东西,上次给五十贯钱确实是崔家欺负人了,若李公子有意,崔家愿以三千贯买下活字印刷术,公子意下如何?” 李素眼皮直跳,感觉自己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僵硬了。 卖活字印刷术,李素并不介意,对他来说,谁拿了都无所谓,反正这东西已经出现了,将来迟早天下皆知,卖了它能得三千贯,对李素来说简直是天降横财。 可是崔家的钱……真是那么好拿的吗? 拿了这笔钱,不管他愿不愿意,从此只能绑在崔家这条船上了,三千贯钱,卖的不仅仅是印刷术,还有他自己。 崔厚安含笑看着李素,他很有耐心,一点都没有急躁的样子,静静地等着李素的回答。 李素心中泛苦,仰头默默长叹。 如果是李世民花三千贯把他买下该多好,他一定会兴奋得毫不犹豫答应,发毒誓从此绝不给李唐江山添堵,打八折也不是不能商量,七折就不行了,必须翻脸…… 二人沉默许久,崔厚安终于有些不耐了,笑意满面地道:“李公子,意下如何?” 李素心念电转,给崔家卖命肯定不能答应的,可是当面拒绝恐令崔家记恨,无疑给将来埋下祸患,得罪了门阀世家,他们想要弄死他就跟捏死一只臭虫……不对,掐死一个襁褓中的英俊小婴儿似的,毫不费劲。 ***************************************************** ps:今天只一更,下午去省作协开会,晚上要与心慕已久的几位大神作者聚一下。。。。 第八十三章 避而远之 很感激崔家如此看得起自己,也很感激崔家的行事作风如此的简单粗暴,要么就抢,抢不了就连物带人全买下,冲他们如此爽快的份上,李素该考虑给他们打个八折才是。 可惜李素胆子很小,连进朝堂当官都不愿意,自然更不敢跟世家门阀牵扯不清。 崔厚安已有点不耐烦了,对一个农户小子开价三千贯,实在已很看得起他,可这个农户小子似乎并没有如自己意料中那样欢呼雀跃,反而犹豫踯躅,欲言又止…… 这个反应无疑深深伤害了崔厚安那颗高傲而脆弱的玻璃心。 “李公子不愿意?或是有疑虑?”崔厚安的笑容有点僵硬,远不如刚才那般和善了。 “有。我有两个疑虑。”李素点头。 崔厚安的笑容再次和善:“公子但言无妨。” 李素指了指满载铜钱的两辆马车,道:“寒舍太小,这些钱,我藏哪里都怕被偷,寝食难安呐。” 崔厚安笑容又僵,仔细观察一番后,发现李素不太像讽刺,他的神情很认真……片刻后崔厚安得出结论,这小子是真的嫌自家房子太小-9,,于是崔厚安想了想,道:“崔家再出一百贯,给公子盖间大房子如何?若担心被偷的话,崔家还可以给公子安排十个护院日夜为公子看管库房。” 李素急忙躬身长揖:“多谢崔先生厚赐。” 崔厚安笑眯眯地道:“公子不妨再说第二个疑虑。” 李素慢吞吞地揉了揉鼻子,道:“第二个嘛……今日上午,小子已将活字印刷术献给皇帝陛下了……” 说完李素眨着天真无辜的眼睛看着崔厚安,眼里露出萌萌的纯洁的光芒。 崔厚安脸色大变,连声音都颤抖起来:“李公子,你可莫诳我,你将此法献给朝廷了?” “是,今日早间,小子求见东阳公主,已将此法献出。” 崔厚安惊疑地盯着李素,想从他的表情里看出真假端倪。 李素满脸诚恳地直视他。 李家院子外,急促的马蹄声打破了二人之间的沉默。 “太平村李素何在?速速接旨——” 一名穿着绛紫色华袍的宦官捧着一张卷起来的白纸,站在院子外两眼望天傲然高喝。 院内,李素和工地内的所有工匠皆面朝宦官跪下。 崔厚安的脸色愈发铁青了。 ………… 圣旨来得很及时,东阳果然是值得信任的好公主,李素由衷松了一口气。 圣旨的内容亦如李素所料,李世民不负所望,给了李素意料中的奖励,当宦官将那张御笔亲题的“李记印书坊”的墨宝捧到李素手上时,李素笑得像春风里刚刚绽开的桃花。 宦官走了,高仰着脖子以一种白天鹅似的高傲姿态离开,两眼望天也不怕摔着。 崔厚安的神情变幻莫测,看着李素手里的御笔墨宝,再看看李素一副不好意思的忸怩表情,沉寂许久,崔厚安忽然笑了,笑得很难看。 “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崔某唐突了。” 李素露出惶恐的模样,急忙道:“之前真不知崔家有意,小子才将印刷之术的秘方献上朝廷,若是早知,小子当双手将它送给崔家了,无意冒犯,还望崔先生莫怪。” 崔厚安一肚子火气发作不得。 怪谁呢?怪李素?人家根本不知道谁在背后搞风搞雨,怪程家?崔家利用程家在先,有什么资格责怪别人?怪皇帝截胡?这个……真不敢。 沉吟片刻,崔厚安忍着怒火改了口:“此次纯属误会,崔家从此不再沾碰印书术,李公子尽可放心便是。” 圣旨到来之前,崔家对活字印刷术志在必得,它的作用太大了,然而李素将秘方献给皇帝陛下后,活字印刷术对崔家已完全失去了意义。 对世家门阀来说,邀买人心这种事只能做得润物无声,了无痕迹才是上乘,如今已被皇帝知晓,它对崔家还有什么价值?须臾之间,崔家的立场完全改变,从志在必得迅速转化为避而远之,这才是存活之道,稍微沾上一点无异自取灭亡。 崔厚安说完转身坐在马车的车辕上,车夫甩了一记鞭子,马车缓缓启行。 李素不甘心地追在车后面大声道:“崔先生,给我盖新房子的事……” 崔厚安仿佛没听到,马车的速度却愈发快了。 李素站在路中,看着崔家马车的背影,怅然若失地叹息:“爱我你怕了吗?” ******************************************************** “便宜你了!” 李素家中,东阳端详着父皇御笔亲题的五个大字,没好气地朝李素翻着娇俏的小白眼儿。 崔厚安走后,下午东阳便又来到李素家,当然,仍旧是绿柳在田边望风,等李道正下地以后东阳才蹑手蹑脚做贼似的进屋。 “给商铺题字,大唐立国以来从没有过的事,父皇倒为你破了例。” 李素笑眯眯的摸着下巴,不住地点头,他没猜错,李世民果然很客气,还真给他题了字,美中不足的是题字的内容有点不合意,若能题一句“李素是个好同志”,他大概可以在长安城横着走,如果他想的话,还可以趴着走,倒着走,用任何人想象不到的体位各种走…… “崔家那里……” 东阳正色道:“崔家你不必担心,他们不会为难你的,朝廷若是不知倒也罢了,现在活字印刷术已献上朝廷,若崔家敢对你怎样,父皇一定会大怒,崔家是千年门阀,其中利害他们更清楚。” 李素仔细看着李世民的字,好一笔飞白体,据说李世民是王羲之的脑残粉,如今看来果然不假,五个大字饱满圆润,相比李素的字更具其神韵。 “好字!”李素脱口而赞,然后面朝太极宫方向拱手,算是表达了对皇恩浩荡的谢意,然后扭过头,目光灼热地盯着东阳,东阳在他的目光注视下顿时变得手足无措,俏脸刷地染上一层深深的红晕。 “你……你看什么!”东阳的声音有些异样。 “你记性太差了……”李素叹息道。 “啊?” 李素看着她,目光充满了指责:“上次不是说过吗?空手上门不合礼数,这次你又空着手来我家……” 东阳:“…………” 李素仰头望着房梁,幽幽地道:“……手头不方便的话,写张欠条也好啊。” ***************************************************** ps:还有一更。。。今天比较早,因为又开始调整作息了。。。求推荐票!!! 第八十四章 有舍有得 东阳离开了,被李素气跑的。 李素揉着被掐得发青的胳膊暗暗惋惜,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温柔婉约的公主,怎么变得暴力了?更重要的是,暴力完后一句交代都没有,下次再来时到底送不送礼? ……不讲究。 李世民的题字被李素小心藏起来,不想让老爹瞧见。 除了害怕老爹大惊小怪外,东西的来路也很不好解释,首先得从发明活字印刷术开始说起,还要解释为何有本事发明它,脑子被雷劈了,所以开窍了? 来龙去脉解释起来太麻烦,不声不响干出这么多事,李素怕老爹的心脏受不了,索性等到无法隐瞒下去时再跟他全部坦白得了,到那个时候,曾经许过让他过上好日子的承诺,差不多也已兑现了。 ………… 程处默最近总是在不经意间突然冒出来,阴风阵阵,幽怨如冤魂。 “事情就是这样,崔厚安走了,但他送来的一千贯钱没拿走,还请小公爷回去时顺路帮我还给崔家。”李素施礼道。 程处默满不在乎地撇嘴:“还什么还?给你你就拿着,崔…◎,家不干人事,拿他一千贯咋咧?” 李素摇头:“不敢拿,拿不得,给我赔礼只是崔家的说法,我若真拿了这笔钱,那就是不识进退了。” 程处默冷笑:“一千贯算个啥?知道崔家后来给我家赔礼时送了多少吗?整整一万贯外加崔家在长安城里的三家绸缎铺,我爹还不满意,狠狠抽了送礼的人一耳光后,才说这事算揭过去了。” 李素笑道:“还是算了,程家是程家,我是我,身份不一样,崔家给程家赔礼是心甘情愿,对我就不一样了,拿了这笔钱,算是真正得罪了崔家,我一个农户小子,得罪不起。” 见李素态度坚决,程处默撇了撇嘴,终于答应帮他将一千贯还给崔家。 事情过去了,程处默的表情仍充满了惊奇。 “你是咋想到把那个印书的秘方献给陛下的?” 李素笑道:“做出这个东西的原意本是为了挣点钱,后来崔家动了心思,事情已脱出我的掌控,只能果断舍去,若我还存着一丝贪欲不肯松手,估摸我爹现在正给我办丧事呢。” 程处默赞道:“你比我灵醒,后来的事我爹也听说了,包括陛下御笔赐字,崔家吃了闷亏等等,我爹说你小小年纪竟如此通晓趋吉避凶之道,你这娃子将来了不得,换了是我爹,二十年前兴许也没你这般果决,我爹叫我往后与你多来往,多跟你学学……” “所以,今日小公爷特意来太平村向我学习的?” “不,今日奉我爹之命而来,我爹问你,你说的那个高度酒作坊啥时动工?程家既然入了份子也不能分文不出,今打算在太平村买一块地用来盖作坊,我爹说了,很想喝那种你说的一口便倒的高度酒。” 李素脸色有些僵硬了。 很不堪的记忆,想起当初在程家喝高了胡说八道,顺便还跟程咬金签下丧权辱国的协议就特别想抽自己耳光…… 消极怠工是李素唯一能想到的对策,协议太屈辱,不能给得太痛快,怕老程学不会珍惜…… “酿酒这事么,是需要时间的……”李素斜眼看着程处默,补充道:“……也要钱,要很多钱,工艺也很复杂,失败的次数很多,总之,没那么简单,嗯嗯……” 程处默很体谅的点头:“真奇了,我爹早料到你会这么说,所以他还告诉我,要钱给钱,要物给物,一个月内若没酿好,他会在百忙之中抄斧子过来和你聊聊……” 李素脸色变了:“……就不能好好讲道理吗?” 程处默认真地道:“讲道理啊,不是说了么?跟你好好聊聊……” “聊天为啥抄斧子?” “道理讲不通时自然要抄斧子啊……”程处默瞥了他一眼:“不能总讲道理吧?” ****************************************************** 惹到老流/氓了,李素只想冷笑,以为这样他就会屈服么?古人云“威武不能屈”,自己虽是农户子弟,但也有几分风骨的。 于是……李素开始忙着酿酒了。 毕竟程家待他不错,老流氓虽然粗鲁了一点,也不是一无是处,就冲他“咬金”这么喜庆又招财的名字,李素也不能和他对着干。 这是李素安慰自己的话。 好吧,其实……确实有点怕那个老流氓。 高度酒怎么酿来着? 李素坐在田埂边苦苦回忆,似乎是蒸出来的,说起来工艺复杂,其实很简单,主要是两样东西,一是蒸锅,二是冷却器,酿造的过程嘛,发酵是关键…… 记忆只是零星的片段,回忆起来很艰难,李素想得头疼,后来渐渐回过味来了。 老程不是说过要钱给钱,要物给物么?那还怕什么?失败是成功之母,管它怎样,先试了再说,反正亏的又不是自己。 程咬金果然说话算话,也不知是为了投资李素这支潜力股,还是真想尝尝烈酒的味道,很快在太平村的西边买了五亩地,买地的方式简单粗暴,充满了程家风格,西边的人家不愿卖,毕竟祖辈都生活在村里,程家很客气,直接甩给他十贯钱,然后在程家庄子里给他补偿十亩地,那人还想矫情,程家的人抽了几记后那人终于认识到胳膊扭不过大腿,既悲且喜地搬了家,痛快踏上程家庄子这条不归路…… 有了这五亩地,程家便开始盖起了作坊,说是作坊,其实就是一间六丈方圆的空房子,不知程家从哪里请来的工匠,打地基,砌砖石,盖房速度非常快,一两天的功夫,房子居然盖好了。 李素对程家的效率目瞪口呆,怔怔站在新盖好的作坊边徘徊犹疑,他不知道应该回家将给自己盖房子的工匠们拉来看看程家盖房子的速度,让他们好好认识到自己已成了反面教材,还是应该怀疑程家工匠盖的是豆腐渣工程,最好请程小公爷打包铺盖进去住几天,房子没垮没压死小公爷就算过关…… ****************************************************** ps:求推荐票。。。还有,本书下周上强推,五一上架,嗯,没错,五一开始老贼又有新的东西可求了,大伙儿千万把首订和月票都留着哈,老贼提前向大家预定了。。。 第八十五章 开锅酿酒 作坊盖好了,万事俱备,就等李素开工酿酒了。 李素很苦恼,跟混世魔王的协议已经认命,再说反过头来想想,活字印刷术的教训在前,在这年代真得找个靠山才能轰轰烈烈干事业,老程人不错,除了偶尔坑他一回外,还算是个合格的事业伙伴,更重要的是一家上下全是恶霸,老恶霸领着小恶霸横行长安所向无敌,跟他们混很有安全感。 李素苦恼的是酿酒的工序,真记不得太多了,他只知道先蒸后冷却,可具体到细节,脑子里却是一团浆糊。 程处默很热情,作坊盖好的第二天便来到太平村,或许他对整日逛青楼打猎的日子感到厌倦了,现在有个干事业的机会,于是也难得上进了一回。 “缺啥跟我说,我爹说了,既然是两家合伙,你动心思,程家出钱出物,满长安打听去,我老程家一向是买卖公平,童叟无欺,从不白占便宜,谁敢说半个不字,抽不死他!”程处默胸脯拍得啪啪响,说出这番不知是自夸还是威胁生意合伙人的话。 看着空荡荡的作坊,李素开始思考…… 是啊,缺啥呢?似乎缺很多※≡,东西啊。 “我要一个锅,非常大的锅,还要一根铁打的管子……”李素不客气地开出了清单。 程处默旁边跟着程家一个管事,闻言急忙用笔记下。 “还缺啥,尽管说。” “还缺一个,不,两面铜镜,一面大的一面小的……” “啊?”程处默和管事傻眼:“这跟酿酒有关系吗?” “当然有,酿酒……很深奥的学问,学问你懂么?我问你,知道啥叫光合作用?” 程处默和管事傻傻摇头。 “光合作用的意思是,把阳光通过镜子的折射,嗯,射到锅里去,让酒晒晒太阳,然后酒通过再次发酵,滤除了不必要的杂渍和水分,浓度变得更高,嗯嗯……”李素忽然间好佩服自己胡扯的本事……也算本事吧? 啪! 程处默反手将管事抽得一趔趄:“记下!每个字都是学问!敢说出去废你全家!” “是是!”管事战战兢兢地记下。 人对未知的学问总是敬畏的,程处默就是个例子,酿酒过程加入铜镜这个环节,程处默对高度酒的感觉愈发高深莫测起来。 “兄弟,还要啥,只管开口,天上飞的,地上跑的,程某全包了。” 李素想了想,还缺啥呢?自家新房盖好了,似乎还缺家具…… “还要实验用具,各种实验用具,要木匠手工打造的,嗯嗯,很厉害的东西……” 程处默的表情很精彩,似乎有种呼唤老婆出来看上帝的冲动:“尽管说,我叫木匠给你做!” 紫檀木太贵,程咬金可能会翻脸,保险一点,用红木。 “拿纸笔来,我画图样,你叫木匠做好。” 各种家具在李素脑里早已成型,可谓胸有成竹,当下刷刷几笔,勾画出家具的形状。 大床,床头柜,八仙桌,太师椅,对了,还有躺椅,书柜,厨柜……加俩比基尼美女会不会有点不讲究?算了,做人要厚德载物…… 各种家具的图样摆在程处默面前,程处默的表情有点难看:“这……也是酿酒要的东西?” “对,这还是简陋版的,以后想到了再做。” 程处默目光带着狐疑:“我读书少,你别骗我。” “读书少更要懂得谦虚,知道啥叫‘薛定谔猫定律’吗?” “啊?啥……猫?”程处默目瞪口呆,高山仰止。 “薛家的猫,他家住太平村东边……不要在意那些细节,薛定谔猫,意思就是把猫放在各种柜子里,把酒放在外面,看它的反应,酒味太淡的,猫没有反应,酒味浓郁的,猫在柜子里发了疯似的又挠又叫,就跟人躺在棺材里诈尸似的,这就说明咱们酿出了好酒,要知道动物的嗅觉比人要灵敏许多,所以……”李素越说越内疚,胡扯得有点过分,感觉自己对未来一千年后的科学家犯了罪。 程处默懂了:“所以,你要造这些奇奇怪怪的柜子对吧?” 李素露出“孺子可教”的欣慰眼神:“小公爷,你终于悟了。” “做!”程处默狠狠点头:“造几个柜子有什么打紧,这就叫木匠做。” “做好后麻烦请木匠刷三遍朱漆,这样看起来美观一点,我做起实验来心情也更舒畅一点。” ********************************************************* 酿酒工艺真的很复杂,复杂是因为李素忘记了其中的细节。 程家运来了酒,各种三勒浆,果酒,米酒,不要钱似的往作坊里送。 李素开了蒸锅,将火候控制到适中,再将酒倒入锅中,锅的上方是一个倒过来的漏斗状管子,管子连接着一个小瓷盆…… 记忆太零碎,只好一点一点尝试,反正程家出钱,而且离程咬金那老流氓抄斧子过来找自己聊天还有一个月,时间和金钱都很充足。 蒸锅冒出浓烈的白蒸汽,缓缓上升进入管子里,冷却后一滴一滴流入瓷盆中…… 李素皱着眉闻了一下,味道不太对,有点刺鼻,似乎是传说中的酒头,至于口感…… “小公爷,来,试试味道。”李素很热情地舀出一小杯递给程处默。 程处默喜道:“酿出来了?我先尝尝!” 举杯一饮而尽,整个人呆怔,连呼吸都屏住了,黝黑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泛起红潮,抿着唇傻傻怔了许久,程处默长长出了口气,呼出来的气息都带着浓烈的酒味。 “好酒!辣,香,喝进肚里跟刀割似的,割完又很舒服,好……”说着说着,程处默渐渐呈现迷醉状态,舌头也卷起来了,身躯摇摇晃晃,最后终于扑通一声,中了江湖蒙汗药似的扎扎实实一头栽到地上昏迷不醒。 李素对程处默的反应不太满意,这也醉得太快了,真若一口便倒,以后这酒怎么卖?全长安一年都卖不出一千斤。 对了,貌似蒸出来的第一道酒不能喝,是兑酒用的…… 蹲下身拍了拍大醉不醒的程处默的肩,李素充满歉意地道:“失败乃成功之母,小公爷,咱再试试……” “呵呵呵……”程处默趴在地上睡得很踏实,嘴角流着口水傻笑。 **************************************************** ps:还有一更。。。上强推了,求推荐票猛烈一点!! 第八十六章 蒙尘明珠 程处默醒来后捂着头,蜷缩在地上大声喊救命,八尺大汉也受不了酒头的劲道,李素发觉第一次酿酒可能失败了…… 没关系,意料之中的事,工艺需要再改进一下,比如冷却过程要更彻底一点,蒸馏过程也要更充分一点。 “酒是好酒,果真一口就倒,味道也不错,你没诳我,好样的!”酒劲过后,程处默夸得很用力,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头的后遗症,他似乎完全忘了醉酒醒来时生不如死的惨痛模样了。 尽管醉酒的过程不太美妙,但程处默对李素的信心却无比膨胀起来。 “再试几次约莫差不多了,小公爷放心,一定会酿出好酒的,每酿出一坛也请小公爷先尝尝,每天活在醉生梦死中亦是人生一大快事……” 程处默脸色一变,急忙抬头望天:“嗯,天色不早了,我爹等我回家吃饭……告辞告辞,留步留步。” 很蹩脚的借口,一个横行长安神挡杀神的小恶霸突然变成了乖宝宝,居然赶着回家吃饭…… 李素急了:“你走了谁来试酒?” “这不还有你么?” 《£,“小公爷莫闹,谁知道我会酿出什么东西来,把我喝傻了怎么办?” ………… ………… 程处默确实回家了,回到家后老老实实向老爹禀报酿酒结果。 “真是一口就倒,孩儿喝过一口,没到半柱香时辰便倒下去了,酒也不错,入口又辣又香,烈得很,喝进肚里像刀割一般,过后又暖洋洋的很舒坦,就是喝过以后头很痛,李素说这酒没酿好,还得多试几次……”程处默将在太平村的所见所闻一五一十说得很详细。 程咬金一腿盘缩在榻上,另一腿伸展出榻外,典型的坐没坐相的样子,摸着油黑的大胡须沉吟,眼里露出与平日莽撞霸道浑然不同的精光。 “酿第一次就有这般结果,如此说来,李素这娃子不是说大话,他真能酿出他所说的一口就倒的酒?”程咬金缓缓问道。 “反正那种酒孩儿喝一口真的倒了,李素没诳咱。” 程咬金咂摸咂摸嘴,笑得很开心:“大唐不缺酒,缺的是烈酒,这事若真能成,咱程家可要发一大笔,老夫这双招子果真犀利得紧,当初第一眼便发现李素这娃子不简单,幸好东阳公主被结社率劫持那日,陛下命老夫领军追击,若让李靖或李勣那帮老杀才发现了他,这财路还真落不到咱程家头上,呵呵,好!” “去,叫府里管事这几日大肆购下长安城里大大小小的酒肆酒楼,只等李素酿出好酒,就满长安大卖,卖得好便将酒卖往关中,再卖往整个大唐!” “爹,李素那里……” “让他先酿着,你每日去看看,好好跟他多学学,这小娃子不简单,肚里有货。” “是。”程处默答应过后,咧开嘴笑了:“孩儿也瞧这个李素很顺眼,这朋友值得交。” 顿了顿,程处默又笑道:“不过这家伙做事不太用心,一直磨磨蹭蹭不肯尽力,也跟孩儿提过好几次作坊份子的事,说是他七咱们三,孩儿推搪过去了。” 程咬金眯着眼呵呵地笑:“小屁娃子,精得很咧,不成,就要五五,他若不答应,老夫亲自跟他聊聊。”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程咬金虽是粗鄙武夫,但看人的眼光却很毒辣,当初领军追击结社率时认识了李素,那时便留了心眼,遣人打听了李素的底细,底细出来,程咬金有些吃惊,从治天花,到作诗,再到独力击杀结社率叔侄,直到近日因活字印刷术而与崔家一番斗智斗勇…… 程咬金看人的标准很朴素,也很实用,只拿别人与自己的当年相比,比当年的自己强,那便是他眼中的人才,李素做过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摆在他面前,程咬金不得不承认,这些事哪怕在他三十岁时也做不出来,就算做出来了,也一定没有李素做得那么漂亮。 一个出身贫寒又有通天本事的农家小娃子,正如一颗蒙了尘的绝世明珠,这颗明珠如今摆在程咬金面前,他会怎么做? 除了快到碗里来,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为了李素的活字印刷术,程咬金不惜与崔家闹了一场,明里暗里打了崔家的脸,起因自是崔家利用了程处默,但里面也不乏为李素出头,借机邀好之意,后来更是连坑带骗与李素合伙建酿酒作坊,很痛快的出钱出力,程咬金的用意就更明显了,不管李素将来怎样,先把他绑在自家船上再说,用一种粗鄙的说法,有枣没枣,搂一杆子再说。 ********************************************************* 程处默看人也很准,李素酿酒真的很不用心,程家有人在作坊时便假模假样勤奋一下,程家人走了便放羊,晒太阳也好,钓鱼也好,哪怕蹲着身子看一下午的蚂蚁搬家也觉得很乐呵,一点也不无聊。 这天程处默没来,李素将李世民给他亲题的墨宝取出来,路边蹭了一辆牛车便进城了。 一路寻访找到了从大理寺放出来后在家养伤的赵掌柜,二人相见唏嘘不已,恍若隔世。 赵掌柜一把鼻涕一把泪说着牢里多苦,伙食多难吃,狱卒用刑多么惨无人道,撩起衣袍下摆盛意拳拳热情邀请李素观赏身上的伤痕,衣袍越撩尺度越大,一直撩到大腿根部时李素果断叫停。 凄惨的意思表达清楚了就行,不必示范得那么仔细,李素没有观看男人大腿根部的爱好,同时也希望赵掌柜洁身自好,别拿这种画面玷污小孩子的眼睛。 店砸了,东西被抢走后虽然又夺回来了,但赵掌柜却已心灰意冷。 长安居不易,做买卖更不易,没有靠山的商人不好混,若是这个商人手里还拿捏着别人没有的好东西,那就更难混了。 赵掌柜神情落寞地告诉李素,因为没靠山,印书店他不打算做了,准备带着妻小离开长安。 李素笑着从怀里取出李世民的墨宝,然后好整以暇看着赵掌柜的表情,从落寞到震惊,最后变得狂喜,嗯,很精彩。 ******************************************************* ps:马上周一了,求推荐票!!! 第八十七章 长安所见 心理落差很大,从了无依靠的浮萍到忽然从天而降一个大靠山,赵掌柜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双手捧着当今皇帝陛下的墨宝看了许久,又跑到屋外面朝阳光高高举起,似乎在研究……防伪水印? 赵掌柜瞧了许久,约莫没发现水印,神情不太踏实,小心翼翼地道:“不是伪造的吧?这可是杀头灭族的大罪。” “是真的,当今陛下亲赐,宫里宦官来家里宣的旨。”李素笑道。 赵掌柜呆了半晌,触电似的将墨宝塞给李素,忙不迭道:“收好,赶紧收好,可不敢弄脏咧,怪啊,莫说本朝天子,就是历朝历代的天子也从未听说过给商人题字的,李家小哥,到底咋回事么?” 没什么值得炫耀的,李素是个低调的人,做过的事情没必要到处说,说了得不到好处,也容易惹祸。 瞒下他与崔家暗斗的事不说,李素笑道:“你别管那么多,陛下说了,全长安只许我一家独营活字印书,至于大唐别的州府,活字印刷已由官府推行下去了,赵掌柜好好养伤,以后还是我们合伙,伤好后把陛下的墨宝制成一块大招牌挂起来,相信以后没人≤,敢找咱们的麻烦,相反,那些要印书的读书人更会疯涌而至……” 赵掌柜连连点头:“对对,有了陛下亲题的招牌挂门上,咱们以后谁都不怕咧!” “嗯,以后咱们确实谁都不怕了,赵掌柜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把招牌顶在脑门上,趴在地上满长安城匍匐前行,官府也不敢管你,说不定还会为你护驾……” 赵掌柜白了他一眼:“我没那爱好。” ****************************************************** 与赵掌柜告辞后,李素独自一人走在熙熙攘攘的长安大街上。 时间还早,正是午时时分,离傍晚关城门宵禁还有一下午,以前来长安城都是为了办事,匆匆来匆匆去,今日李素终于可以完全放下心思好好逛一逛大唐国都了。 每个人都很忙碌,忙着做买卖,忙着讨价还价,忙着用不卑不亢的态度招呼客人,大唐国都里,最平凡的百姓都有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优越感,举手投足带着睥睨天下的气势,连酒楼的伙计招呼客人进门也不用点头哈腰,只是随和地笑笑,说一句“来了”,然后把客人往里面引,如同对每天串门的邻居一般随意,对胡商的态度更带了几分倨傲,骆驼放门外要拴好,东西自己看顾,丢了莫找本店,进门先掸掸身上的灰尘…… 关中人的傲气,在如今这位拥有横扫宇内野心的帝王治下,散发得淋漓尽致。 大街上走来几个断手断腿的残疾人,百姓们这才由倨傲迅速换上一脸敬意,残疾人路过的每一个地方都有人主动朝他们拱手行礼,酒楼里不时跑出一个店伙计,递上一碗热水,一杯米酒,拱着手朝他们笑笑,再恭敬地将空碗取回。 残疾人的神色很坦然,丝毫不觉得自己的残疾与这个完整的世道有什么不匹配,有人递上热水仰头就喝,有个不长眼的胡商递上几块胡饼,残疾人脸色一变,劈手就是一记耳光,喝人家的水是接受人家的敬意,递上吃食性质就变了,他们不是叫花子。 残疾人还只是一记耳光,别的大唐百姓可就炸了锅,满大街传扬着喊打声,胡商委屈地捂着头,一路被人不停抽打着狼狈逃远。 李素静静看着这一切,终于看懂了。 这些残疾人是伤兵,李世民每一次对外用兵,都是这些人第一个冲上前拼命,断手断脚全无所谓,保住命已是天大的福分,但对百姓们来说,他们是英雄,残疾了也是英雄,英雄理应享受一切礼遇。 能让百姓们昂首挺胸满脸倨傲地享受天朝上国的优越感,全是这些为大唐舍生忘死拼命的英雄所赐,这些伤兵才是大家倨傲的资本,于是施与受都做得如此自然,不存一丝虚伪。 李素站在一个不知名的巷口,伤兵们慢慢吞吞走过李素的身边,李素也朝他们躬身一礼,一名伤兵脚步顿了一下,朝他咧嘴一笑,露出两颗黄板牙,然后继续往前走。 李素也笑,他不喜欢战争,很厌恶战争,但他喜欢英雄,为国为民舍生忘死的是英雄,一声令下攻城拔寨的是英雄,独力撑起一个家的也是英雄。 伤兵走过后,街市很快恢复了繁华,李素直起身,扭头一看,却发现旁边也有一个年轻男子和他同时直起身,显然大家刚才都同时在对伤兵行礼。 二人相顾一笑,有点惺惺相惜的意味,明明彼此不是英雄,也不知惜个什么劲,或许大家惜的都是英雄吧。 “都是好汉子!”年轻人语气有些喟叹,充满了敬意:“大唐能有今日,全是这些汉子所赐,理应受到天下人的敬重。” 对一个陌生人搭腔,性子很随和的人。 李素也是随和的人,于是笑着点头:“不错,他们是榜样,是丰碑,不论多少年过去,英雄永远不会死的。更喜见的是百姓们对他们的敬重,一个尊重英雄的国度,为国为民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只会越来越多。” 年轻人笑道:“倒是个新奇的说法,不过很有道理,不错,你的话说到我心坎里去了。” 二人相视一笑,正准备继续聊聊英雄的话题,忽听街上敲响了锣声,一阵杂乱的马蹄声由远而近。 “大将军们散朝了,都让让。”百姓们忙不迭让开一条道。 李素和那位刚结识的年轻人眯眼望去,却见十几名武将骑着马,穿着朝服,腰间系着紫色的金鱼袋,一边谈笑一边往这边走来,为首一人身材魁梧,脸色黝黑,丑得很有特点,正咧开大嘴仰天狂笑,旁边两位武将的身份似乎也不低,扬起马鞭笑骂着抽了他一记。 李素和年轻人认清为首那名狂笑的武将的脸后,二人脸上同时变色。 来不及自我介绍,只留给对方一个“青山不改,绿水长流”的眼神,匆匆拱手而别,脚步刚迈出去,二人又楞了,疑惑地望向对方。 “你跑什么?”二人异口同声问道。 说完又是一楞,却听耳边响起一道炸雷般的大叫。 “兀那小娃子,哇哈哈哈哈……给老夫站住!” 李素和年轻人吓得脸色刷地白了,也不知道所谓的“小娃子”是指谁,不过李素不想看见他,一刻也不想见。 ***************************************************** ps:还有一更。。。 第八十八章 当街活擒 声音的主人自然是神见神憎,鬼见鬼愁的混世魔王程咬金。 李素不得不很不争气地承认,自己真的很怕他。 如何跟老流氓打交道是一门高深的学问,难度不比酿酒低,老流氓的脉摸不准,谁都不知道他会什么时候突然抽你一记,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堆出一张看似鲁莽霸道毫无心机的脸,却狠狠阴你一回…… 李素只能选择假装没看到他,转身便跑。 旁边的年轻人很有意思,他比李素更慌张,听到程咬金的大吼声后神情更是惶然无措,二人迅速转过身,一个往左一个往右,很有默契地分开两头跑。 李素跑得很无奈,认真想一想,为何每次见了程咬金就想跑?酿酒作坊的事明明是程咬金坑了他,搞反了吧?应该是程咬金见了他便跑才对啊,自己到底心虚什么? 跑都跑了,也就不寻根究底了,就当碰到了劫匪吧,劫匪哪有道理可讲? 狂奔数十丈,李素暗暗心喜自己逃出魔掌之时,身后传来了令人绝望的马蹄声,未及反应,李素只觉身子一轻,被一只健壮有力的胳膊水里捞海带似的⊥↑,捞起来,拦腰夹在腋下,随着马儿的奔跑而上下颠簸。 “哇哈哈哈哈……小娃子想跑?老夫这些年阵前斩将,活擒敌酋,还从未空手而归过,你跑得了么?嗯,还有一个小娃子哪里去了?” “程伯伯……程伯伯莫闹……”李素挣扎不已。 “莫动,老夫失了手你就落马废了!” 李素只好停止挣扎,然后像被程咬金下班回家顺路买的一只烧鸡般夹在腋下,认命地随着马儿上下颠动。 真的很没面子啊,大街上那么多大姑娘都看着呢…… 幸好李素前世学到了一个妙招,无论面临多么尴尬的场面,哪怕光着屁股跑到街上,该捂住的也不是下身,而是脸。 于是李素只好捂住脸,暗暗痛恨自己没事找事,刚才若是办完事直接出城回家,此刻的他或许已坐在河滩边幸福的发呆,而不是屈辱地被老流氓夹在腋下游街似的招摇过市…… 耳边不断传来程咬金的数落声,如魔音穿耳。 “小娃子好不识礼数,进了长安城也不说来拜会一下老夫这个长辈,满大街乱窜是啥意思?看不起老夫吗?还有,老夫好说也是你的合伙人,你说的高度酒到底酿得如何,也不跟老夫通个气,小娃子该不会想独吞吧?这可不行……”一路唠叨,程咬金语声忽然一顿。 “咦?哇哈哈哈哈……兀那小娃子哪里跑,本想放过你,七弯八拐的却还是撞在老夫手里!” 李素只觉得夹住他的胳膊一紧,马儿的速度徒然加快,一个闪电般的冲刺,再加上一声认命的痛嚎,睁眼一看,刚才那名与自己惺惺相惜的年轻人被程咬金夹在另一只胳膊下。 二人的目光隔着程咬金壮硕的身躯遥遥相碰,同时露出一个英雄末路般的悲壮眼神。 程咬金一只胳膊夹着一个,马儿的缰绳完全放开,显然他的马亦非凡品,放开缰绳后仍摇头晃脑自顾慢吞吞地往程府走去。 一路上程咬金神情得意,眼神里全然一片活擒敌将的胜利喜悦之情,衬托得李素和那位年轻人愈发……没面子? 既然被拿住了,年轻人倒也认命,最初被夹在腋下没面子的尴尬过后,很快适应了眼下的窘况,甚至还有脸朝李素咧嘴一笑。 “还未请教……” 李素脸有点黑,而且他对环境的适应性显然不如年轻人,现在仍处于没面子的屈辱之中,斜着眼看了看那个年轻人,见他笑得很灿烂,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有一种儒雅而亲切的气质,令人忍不住生出好感。 李素叹气,眼下这个光景……是聊天的场合吗? “在下泾阳太平村李素……” 年轻人想了想,道:“李素,这个名字好熟……啊,我是吴王恪,幸会幸会。” 李素吃了一惊,吴王李恪?怎会是他? 仔细打量着他,李恪十七八岁的模样,穿着一身很寻常的白色绸衫,腰间系一根缀着几点玉石的铁带,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高高挽起一个髻,用玉簪固定住,唇红脸白,更过分的是,大男人竟生了一双桃花眼,顾盼之间跟牧师施祝福术似的一洒一大片柔情,无论少女少妇,沾着一点便如同吃了春/药一般无可救药…… 皇子的身份,风/流的长相,还有儒雅亲切的气质…… 李素不得不颓然承认,这家伙比他似乎英俊那么一丝丝…… 夹住李恪的胳膊忽然一紧,痛得李恪惨叫出声,英俊的脸孔徒然扭曲变形。 程咬金淡淡的语声从上面传来:“被老夫活擒还有脸聊天,如此没皮没脸的敌将老夫倒是生平仅见,吴王殿下,前日我家老五处政与你厮混,你欺我家老五不灵醒,诳骗他偷了老夫一匹好马出府,用区区两贯钱买下它收纳自己府中,哈哈,那匹大宛纯种宝马,当年老夫弄它到手可是费了不少功夫,竟被你两贯钱骗了去,这事老夫得跟你理论理论,向来只有老程家诳骗别人的份,竟未想有人诳骗到程家头上,吴王可是欺我老程家无人乎?” 李素睁大了眼,目光迅速化为一片崇拜之色。 这位看起来儒雅亲切的吴王殿下……真是猛人啊,居然敢在老虎头上拍苍蝇,难怪刚才见了程咬金便跑。 李恪痛得声音都变了调,急忙道:“程叔叔,程叔叔松手,误会,都是误会……” “行了,到家了,是不是误会,去老夫府上细说,若敢骗我,信不信老夫扛着你去太极宫与你爹理论?” 马儿停步,李素只觉腰上一松,然后只听两声扑通扑通,自己便被程咬金扔到地上。 为何是两声扑通?因为李恪也被扔了。 李素脑子不停转动,急着找个借口逃离程府,抬头看看天色,顿时有了主意,刚刚张嘴准备编瞎话,却被吴王李恪抢了先。 “许久没来拜会程叔叔,是小侄失礼了,今日一定向叔叔请罪……啊呀,天色不早了,父皇等着小侄回宫吃饭,告辞告辞,下次一定……” 李素幽怨地看着他,无耻的家伙,自己想好的借口被他先说了…… 衣领一紧,李素和李恪被两只大手拎起,身子腾空往程府里飘去。 李素瞬间心理平衡了,很好,什么借口都没用,大家都跑不了。 ******************************************************** ps:周一了,拜托推荐票猛烈一点,大家对作者的更新各种怨念,何不用推荐票砸死我?砸出人命绝不犯法,来吧!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八十九章 魔王醉酒(上) 一个是王爷,一个是草民,二人坐在程府里的身份是一样的,大家都是被绑进匪窝的肉票。 程府里人声鼎沸,六个小恶霸在老恶霸的大呼小叫之下全出来了,华丽丽站成一排,李素闲着也是闲着,遂在脑海里玩起了大家来找茬,谁的脸上有些微不同,就在那里画个小圈圈,脑海里再给自己打个勾…… 李素一个人玩得很开心,李恪进了程府后却一直苦着脸,神情很惊惧。 吴王的招牌不管用,至少在程家不管用,老程是和他爹一起打江山的狠角色,当年玄武门惊天之变,老程抄着斧子左劈右砍,为李世民杀出一条血路,也杀出一条通往人间至权的金光大道,二人不仅是君臣,更是生死袍泽,老程素来在他爹面前都是没大没小的,对他爹的儿子自然更不用客气。 程咬金大马金刀盘坐在主位方榻上,坐没坐相地龇着牙,像逮住了老鼠的猫似的很悠闲,大概想把李恪玩死再连皮带骨吃掉。 指了指程家老五程处政,程咬金慢条斯理地道:“我家老五前日已被老夫狠狠抽过,一过不二罚,今就算了,至于吴王殿下么……” □, 李恪一激灵,非常识相地截断了程咬金的话:“小侄马上命人将程叔叔的宝马归还,马上!” 程咬金索然叹了口气,似乎对李恪的痛快略感不满,就像猫逮到了老鼠,还没开始玩呢,老鼠却决绝地击柱而死寻了短见…… 李恪已失去了玩赏的价值,混世魔王将头一扭,罪恶的双眼盯上了另一只耗子。 李素也不傻啊,立马毕恭毕敬地道:“高度酒已酿好,简直完美无暇,小子已酿了整整一坛,就在太平村的酿酒作坊里,请程伯伯有瑕之时品鉴……” “哦?”程咬金挑挑眉:“真的?就说你小娃子不懂事,酿好了酒不早早献来,今日若非老夫巧遇你,这酒还不知何年何月喝得上,来人,去太平村作坊,把那坛好酒取来,老夫今日便要尝尝那烈酒味道如何!” 李素眼皮直抽抽。 痛快是痛快了,可事情没完,高度酒搬过来,自己非醉死程家不可,别人不知道高度酒的威力,他自己不可能不知道。 流着冷汗,李素下意识地往堂外上空看去,反正不管找什么借口,首先第一句必须是“天色不早”。 “别望天了,俺老程家进来容易出去难,找借口编瞎话莫辛苦老天爷。”程咬金龇牙笑,笑得很恶劣。 李素只好死了心,讪讪然干笑几声,目光移转,与李恪的视线相碰,二人同时露出几分苦涩之色。 酒来得很快,程咬金派出去的是快马,不到两个时辰便取来了。 程咬金拍开坛口泥封,一股浓郁清香的酒味顿时四散开来,光闻着味道都有种醉意。 一屋子大小恶霸和王爷都直起了身子,眼中露出惊奇和馋色,喉头上下蠕动不已。 不理会众人急不可待的目光,程咬金抱起坛子往嘴里狠狠灌了一大口,酒刚入喉便见程咬金两眼徒然睁大,眼球迅速充血通红,如同战场上屁股中了箭似的一副既痛苦又爽歪歪的表情,久久凝固不动。 别人不理解这副表情,李素很明白。 这坛酒是经过李素十多次改动精化工序后的成品,而且特意反复蒸馏三次,若是算度数的话,估摸有五十多度了,这么一大口灌下去,跟吞下一块燃烧的黑炭没啥区别。 满屋子恶霸和王爷眼巴巴地盯着程咬金,不知过了多久,程咬金终于缓过劲来,虚脱般缓缓呼出一口气。 “驴日的,果然够霸道!好酒!哇哈哈哈哈……” 程咬金仰天狂笑,仅只喝了一口,黝黑的老脸已迅速泛上红晕,显然酒劲威力不小。 “爹,快,孩儿也尝尝!”六个小恶霸举着特大号的漆耳杯,要饭似的齐崭崭伸到程咬金面前大呼小叫。 李恪跪坐在方榻上,端着漆耳杯犹豫了一下,似乎觉得伸杯的动作有点失仪,毕竟是皇子,从小便有宫里的宦官教过礼仪的。 然而酒味实在太浓烈太香了,李恪喉头蠕动几下,再看看六个小恶霸完全没皮没脸的要饭动作,终于暂时放下了羞耻心,也学着小恶霸们一样把漆耳杯伸到程咬金面前。 “程叔叔,给……给点……”李恪说得结结巴巴,看来很不适应这个没脸的动作。 堂内众人疯了似的哄抢新酒,唯独李素坐着不动,一副低眉顺目的模样生怕别人注意到他。 这帮老傻子小傻子不知道酒的威力,他作为酿造者怎么可能不明白?五十多度啊,真正一口就倒啊,这时傻傻凑上去,不是找不自在吗? 透明清亮的酒哗哗倒进漆耳杯中,然后被小恶霸和王爷迫不及待灌进嘴里,李素冷眼旁观他们的表情,与程咬金喝第一口时的样子如出一辙。 “辣,好辣!很霸道,肚里着了火似的!哈哈,舒坦!”程家小恶霸们哈哈大笑,众人脸色迅速泛红。 程家的漆耳杯都是加大号的,一杯足有三两多,堂内众人连喝了两杯后,顿时有些不对劲了。 程处默目光呆滞,程处亮呵呵傻笑,李恪摇摇欲坠,唯独程咬金越来越活泼,大声叫骂着派人取斧子,说当年陛下打东/突厥时李勣抢了他的功劳,今日要与李老匹夫算算总帐,誓必一斧剁下李勣的狗头云云…… 一屋子的人都疯了,小恶霸们互相搂抱在一起哭哭啼啼,数落老爹平日揍自己多狠,一个比一个不服气,脱衣脱裤显摆伤痕,谁敢比我惨……李恪横躺在地上已失去了知觉,程咬金扬着斧子指天骂地跳脚不已。 李素如坐针毡,额头吓得冷汗直冒。 一屋疯子再加他这一个正常人,形势很不利啊,这会儿程咬金发酒疯,一斧子劈死他都算白死。 想走,想回家…… “哇哈哈哈哈……小娃子,你酿的酒不错,老程武夫出身,就喜欢这烈酒,这才是汉子喝的酒,异域胡商弄来的三勒浆算什么?简直是尿,而且是掺了水的尿!一想俺老程戎马半生,喝尿亦半生,老程不由悲从中来,小娃子,老程这辈子过得苦啊,不仅仅是喝了半辈子尿的事,你听老夫细细道来……” 程咬金真醉了,又哭又笑不停说胡话,李素战战兢兢陪着笑,听他发酒疯,神情恭敬得如同跪祖宗祠堂。 没办法不恭敬,老程诉苦时手里抓着一柄宣花八卦大板斧,明晃晃的刃口离他脖子大约数寸,而且位置捉摸不定,说不准什么时候把自己脑袋剁了老程还浑然不觉,犹自捧着自己的大好首级细述半生悲苦…… **************************************************************************** ps:还有一更。。。。抱歉,今天晚了点,不过还是要求推荐票的!!! 第九十章 魔王醉酒(下) 絮絮叨叨的,程咬金不知说了多久,李素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惊恐的目光一直紧紧盯着那柄斧子。 “小娃子,老夫问你话呢,傻楞楞的做甚?真是不识礼数!”程咬金不高兴地瞪着他。 “啊,啊?程伯伯恕罪,小子刚走神了,您问小子甚事?” “老夫问你,娶婆姨了没?” “没……没。” 程咬金嘴里喷着浓烈的酒气,摇头叹道:“好好一个娃子,能文能武还能酿酒,既灵醒又狠辣,咋会没娶婆姨咧?” “狠……狠辣?” 程咬金醉眼斜睨着他,笑道:“当初你与结社率豁命相搏,拿簪子刺了他两下,部曲将结社率的尸首抬给老夫仔细看过,第一簪没刺中要害,刺在手腕上,第二簪可就狠了,正是一簪穿心不偏不倚,老夫部曲里的杀才都看过,对你这第二簪评价颇高,换作他们在战阵上杀敌,能如此一刀恰好穿心而过者,十难中一,至于你后来又用刀刺他的腹部,斩他的脖颈,其实已无必要了,那支簪子已要了他的命,所以老夫说你狠辣,弄死一个人非要让他死透死得干干净净□←,,绝不留后患,部曲那些杀才都说,如此心性,真不敢相信你只是个十多岁的农家娃子……” 李素陪着笑,额头又冒汗了…… “小子……小子只是胡乱刺了几下,什么一簪穿心的,都是运气,咳咳,程伯伯您到底醉没醉?” 程咬金醉眼朦胧,又似透着几分清醒,状况委实高深莫测。 “胡乱刺几下?呵呵,小娃子,韬光隐忍是对的,十几岁的娃娃太出风头不是好事,不过,明白人面前就不必要装了,你是在恶心老夫这双招子还是恶心你自己?” 李素脸色有些难看了,眼睛眨了几下,忽然伸手扶住额头,喃喃道:“这酒果然好霸道,小子觉得,觉得头好晕,看什么都在转,在转,转……” 说完李素很干脆地往榻上一躺,睡着了。 程咬金呆了半晌,忽然大笑。 “滴酒未沾能醉成这样,也是古今鲜见,小子,装傻充楞也是本事,但愿你这辈子都不要忘了这个本事……嗯,确实是个灵醒娃子,可惜老程没生女儿,不然非让你做老程的女婿不可,将来倒不知便宜了哪个混帐老丈人……别装了,给老夫起来!” 不轻不重一脚踹去,李素不醒也得醒了,无奈地看着程咬金。 “程伯伯,小子头好晕……” 程咬金哈哈一笑,抱着酒坛仰头又灌了一大口酒,屏住呼吸圆睁双眼,半晌缓过神,脸色愈发通红,刚才还见一丝清明的眸子,此刻却浑浊游移,李素有八成把握觉得他这回是真醉了。 “程伯伯,您想象一下自己躺在又软又舒服的白云里面,现在喝了很多酒,很累,很想睡觉……”李素开始催眠老流氓,把他放倒今日算是能平安度过了。 “累个屁!”程咬金的精神力显然很强大,不是李素这种小伎俩能催眠的,一脚踹中李素的屁股,然后拎起他的衣领便往外走。 “去……去哪里?” “朱雀大街,那里人多,小娃子快十六了还不娶婆姨,这么好的种岂不浪费?今老程给你撑腰,街上见哪个姑娘合你胃口,径自抱回家去,老程给你做主了!” “啊?不行!”李素大惊失色,奋力挣扎起来。 “顺路陪老夫去李勣那老匹夫家走一趟,老东西臭不要脸,当年非与老夫抢功,李靖领军驻守碛口,老夫守定襄,牵制颉利可汗败走沙漠,李勣匹夫守在沙漠口这才逼得颉利可汗五万余人归降,便宜白白让他一人占了,现在说起灭东/突厥皆是李勣老匹夫一人之功,简直岂有此理,老夫今日必与他理论理论!” 李素愈发心惊胆颤,两位绝世名将闹纠纷,打起来必然飞沙走石日月无光,他一个打酱油的孩子夹在中间算怎么回事? 不顾李素跳脚挣扎,程咬金很轻松地拎着李素往外走,至于程家前堂里,六个小恶霸和小王爷已然横七竖八躺倒在地,如同一桩血淋淋的灭门惨案似的分外揪心…… ******************************************************* 很没面子的被拎出程府,已是下午时分,烈阳照在头顶火辣辣的灼热,程咬金也不骑马,拎着李素的衣领坦坦荡荡走在朱雀大街上,街上人来人往繁华如画,最重要的是,女人不少。 这年头的妇女地位比宋明之时还是要强上一点的,没有太多礼教束缚,足不出户之类的规矩既不提倡也不反对,或许大户人家讲究这些,但平民小户却很随意,所以放眼望去,大街上全是小家碧玉和卖葱大婶…… 程咬金身上的酒味已很重了,喷着酒气醉眼迷蒙地抬手往街上一划拉。 “尽管看,谁家姑娘顺眼,老夫派人帮你抢过来,回头聘礼也帮你出了,你只管抱着婆姨办事生娃……” 很豪爽的口吻,一副请客吃海鲜大餐的派头,仿佛大街上的姑娘全是他生的。 李素铁青着脸,呆呆站在一旁没敢吱声,不但不吱声,甚至悄悄横移了两步,与这老流氓保持距离。 “娶婆姨啊,不能看长相……”程咬金开始传道授业:“长相是虚的,看屁股才知道能不能生娃……” 一位穿着布衣钗裙的小家碧玉浑然不觉地与程咬金擦肩而过,很不幸地被程咬金一把捞住了肩膀,在姑娘和李素愕然的注视下,老流氓当着面狠狠拍了一下姑娘的屁股。 啪! “比如说这个闺女,你看,屁股太干瘦,将来生娃不容易,就算能生也是个女娃,不能继承香火,没用!……来,再看下一个。” 李素和姑娘傻楞楞地看着程咬金,良久,姑娘大嘴一张,爆发出一阵山崩地裂般的惊叫声。 ******************************************************* ps:推荐票啊啊啊啊啊啊啊!!! 据说现在已是双倍月票了,老贼眼红啊,五一上架,向大家预订保底月票,大家千万把月票攒好啊!!! 第九十一章 英国公府 李素很佩服自己的直觉,当初见程咬金的第一面便给他私下取了个外号,“老流氓”,今日看来,自己是何等的远见与睿智。 当朝国公大街摸年轻闺女的屁股,程咬金这次醉酒付出的代价不小。 仍处于大醉状态的程咬金浑然不觉,一脸恶相吓跑被吃了豆腐的闺女后,站在大街正中眯着眼四下环视,目光专往街上的年轻闺女身上招呼,而且专往下三路招呼,只盯屁股不盯脸。 李素佩服得……又横移了两步,非常决绝的态度与这老流氓划清界限,不认识,完全不认识。 老流氓闹这一出动静不小,哪怕在一千多年后开放的后世,这种行为也该被逮进派出所拷在暖气片上冷静冷静,在民风朴实败类稀少的大唐,自然更不被容于世了。 很快,大街尽头气急败坏跑来一群差役,他们是巡街的武侯,也有万年县的衙役,有人当街耍流氓,打死也不算过分。 差役们跑到程咬金面前,脸色马上白了,他们没想到伤风败俗的居然是卢国公,这个…… 怎么罚?谁敢罚? 没人敢上前♀,,也无法昧着良心给这位耍流氓的老不修喝彩叫好,一群人傻楞在原地进退两难。 为首一名里坊武侯见李素离程咬金最近,不由上前小心拱手:“这位……公子,程公爷当街……那个,是不是,呃,略嫌不妥?还请公子看在国律份上,将公爷请回去……” 李素刷地一下离程咬金更远了,无辜地摇着头:“我不认识他,完全不认识,我只是看热闹的。” 程咬金怒了,一把将李素捞过来,横打往自己肩上一扛,头也不回地朝朱雀大街西面走去,边走边数落:“小娃子不讲义气,简直混帐,走,随我先去找李勣匹夫算帐,回来再抽你……” *************************************************** 李素这一天过得很辛苦,全是酿酒惹的祸,现在李素真后悔了。 被人扛在肩上走街过市,没面子事小,身体很难受,胃里的酸水都快吐出来了,几番哀求无济于事,程咬金非把李素当成伤残人士,就是不肯让他下地。 李勣府邸也在朱雀大街上,离程咬金家很近,百余丈的距离,李世民登基后封赏从龙众臣,将李勣,李靖,程咬金,尉迟恭这些功臣的府邸全部设于朱雀大街,离太极宫很近,上朝时散个步的功夫就到了。 李勣的爵位是英国公,并且还身兼数职,不仅被授光禄大夫,还领并州大都督府长史,大都督由年仅九岁的晋王李治遥领,一个九岁的娃娃自然不懂治城治民,实际上并州真正的大都督其实是李勣,而且已任八年,年初回到长安述职,夏天又要启程赴并州,今年李世民改封众臣爵位时又下了旨意,命李勣为蓟州刺史,并且还是世袭。 李家荣耀,自此可见一斑。 地位再显赫,总有人不买帐,总有恶客打上门来。比如某程姓老流氓。 醉醺醺扛着李素,程咬金到了英国公府门前,门前值卫的部曲们自是认得程咬金的,见他扛了一人醉醺醺的上门,不由惊慌失措,这是要闹事的架势啊。 想拦又不敢拦,只好任由老流氓把大门砸得哐哐响,一边则悄悄派人进府禀报。 李家的大门哪能拦得住程咬金,哐哐砸了几下,程咬金刚露出不耐烦的表情,大门很识相地打开了。 李勣坐在内堂的花园架子下乘凉,穿着一身短衫,露出黝黑发亮的胸膛,青筋虬结的胳膊摇着一把扇子,另一手端着一本兵书,旁边的书几上隔着一碗凉水。 “哇哈哈哈哈!李老匹夫,某来也!” 煞风景的狂笑声打破了初夏的宁静,李勣叹了口气,放下了兵书,抬眼时目光已有些不善。 这个时期的大唐名将很多,而且氛围有点微妙。 平日里抱成团,不管外交上碰到任何风吹草动,将军们的意见出奇的一致,一个字,“打”!武将需要功劳,功劳越大才能让自己地位越高,与文官们的较量亦是如此,自古朝堂文武之争从未断过,贞观年间若有文官敢对武将们指手画脚,得到的便是大唐所有武将一人一口唾沫,有了这股子同进同退的团结氛围,又有几乎无敌天下的战绩,更有李世民这位本是武将出身,半生南征北战的戎马皇帝,贞观年的武将风头一时无两,委实是朝堂里一股不可小觑的……黑恶势力? 对外时抱团,但私底下武将与武将之间,也没有外人想象的那么团结,都是历经百战的老杀才,大唐战事从武德年到贞观年一直没断过,于是出战前请命要争抢,打完后分军功要争抢,就连平日跟同僚吹吹牛皮也要争抢,当年老夫怎样怎样厉害,旁边领军的那谁谁啊,简直是个战五渣啊,当年老夫打的是主力啊,那个渣渣跟在后面穷吆喝啊,啊,此处应有掌声…… 武将们都是直脾气的人,矛盾大抵都是这么产生的,一来二去,谁都不服气谁,见面损几句骂几句,甚至直接拉开架势来一场武斗,在大唐长安城里都是很常见的。而李世民作为皇帝,自然也不太喜欢看见武将们里里外外真的抱成团,对这种武斗现象往往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于是这种不良习气渐渐成为了大唐名将们的日常。 程咬金醉酒后第一件事便是找李勣的晦气,大抵也是出于这种心理。 所以对于程咬金的登门拜访——如果这也算“拜访”的话——李勣打心眼里是不欢迎的,更何况他隔老远便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李勣更知道今日无法善了,注定撞妖。 程咬金进了李府后还是将李素放下,一直将他拎到李勣面前,嗯,这是另一种很没面子的姿势。 李勣皱着眉,没搭理程咬金,目光却忽然转到李素身上。 一见之下,李勣楞了半晌,眼里闪过一丝疑惑。 李素也盯着李勣,心下有些奇怪,这眼神……咋这么怪异呢? ****************************************************** ps:今天一更。。。没状态。。。 第九十二章 温柔岁月 李积的眼神很怪,当李素出现在他视线中以后,他的目光便集中在李素身上,眼中精芒毕现,如箭矢般直透人心。 李素无法猜测李积目光中的意味,人家是上将军,胸有惊雷而面若平湖什么的,不是他一个十几岁的娃子能猜测的。 对一旁大呼小叫的程咬金理都不理,李积抬手指着李素问道:“小娃子,你是何人?” 程咬金哈哈笑道:“这娃子是个宝贝,今带来让你……” 李积完全将程咬金当成了老清新老透明,连他说的话都自动过滤了,不满地皱着眉道:“长辈问话咋不答?小小年纪没个礼数。” 程咬金笑容僵硬,李素只好躬身道:“小子泾阳太平村李素,拜见李公爷。” 李积想了想,点头:“名字熟熟的,约莫以前听过……似乎救过公主,杀过两个强人吧?嗯,还有,推恩薛延陀之策也是你所献?” “小子不敢居功,皆是陛下鸿福。” “是你的功劳就是你的,莫假惺惺说什么鸿福,大丈夫说话做事爽快点。”李积很不客气,三言两语间语气已带着几分长8≦,辈训斥晚辈的味道了。 顿了顿,李积喃喃道:“泾阳县,太平村……倒是个好地方。” 程咬金是个爆脾气,今日上门自然也不是来拜寿,而是找事的,见李积一次又一次将他无视,不由火冒三丈,嘶声吼道:“李老匹夫,你欺人太甚!” 话音落地,李积和李素皆无语地看着他。 “欺人太甚”这个词,多厚的脸皮才能说得出来?明明你是你自己上门闹事好不好? “老货莫闹,当着娃子的面,要像个长辈样子,事后你我大战三百回合由得你罢了。”李积不急不缓化招。 程咬金一拳打到棉花上,不由也有点败兴,于是悻悻作罢。 “今带这个娃子登老夫的门,老货啥意思?”李积指着李素道。 程咬金笑道:“没啥意思,让你认认,还有,这娃子酿了一种酒,十分的霸道,只剩小半坛了,叫人拿来让你尝尝。” 说到酒,李积终于有了精神,也露出了今日见面以来的第一个笑脸,指着程咬金道:“你这老货自打进门到现在,总算说了第一句人话,快,酒来!” 李素心下恍然,终于明白程咬金的用意。 上门闹事打架只是托辞,把李素和酒介绍给这些当朝名将们才是真意。李素不由感激地看了程咬金一眼。 这个人外表莽撞,做的每一件事有目的有理由的…… 大街拍闺女屁股的理由?——男人拍女人屁股,需要理由么? 程府下人很快将剩下的小半坛酒送来,和程咬金的动作一样,李积抱着坛子仰天便往嘴里狠狠灌了一大口,然后……眼球充血,瞋目裂眦瞪着二人,许久才缓过气来。 “哈哈哈哈!好烈的酒,果然霸道!”李积抱着坛子又灌了一口,神情痛快之极。 脸上泛起红晕,李积斜眼看着李素:“这酒你酿的?小娃子到底还有多少本事没掏出来?” 李素急忙陪笑:“掏空了,全掏空了,一点也不剩。” 李积大笑,又看着程咬金:“确是个宝贝,倒让你这老货抢了先……这酒,怎么个章程?” 程咬金笑道:“明起,长安城里先开十家酒肆试试深浅。” 李积点头:“好,老夫府上的酒,以后就定它了,每月送三十坛来,对了,好酒该有个好名才能匹配,此酒有名字吗?” 程咬金和李积的目光同时望向李素。 李素是发明者,而且还作过几首绝世好诗,算是文化人,取名的事自然由他定。 李素倒也不推让,仰头看着天空,忽然想起前世某个很美丽的句子,“你温柔了我的岁月,我惊艳了你的时光”,像酒,越久越沉香,再配上如此酸溜溜的句子,喝起来滋味就像……兑了醋? “以小子陋见,莫如就叫‘温柔岁月’酒?”李素喜滋滋地将新取的名字显摆出来。 两位名将同时皱起了眉,然后互相对视一眼。 李积捋着黑须缓缓点头:“嗯……” 李素有点不踏实了,小心翼翼道:“李公爷‘嗯’是啥意思?” “‘嗯’的意思是……果然是陋见。” 李素:“…………” 程咬金使劲一挥手,恶狠狠地道:“什么狗屁破名字!听老程的,此酒以后就叫‘五步倒’!定了,不改了,敢再卖弄什么‘温柔岁月’,抽不死你!” 李积神情大为缓和,看来颇为赞同。 ******************************************************************************* 终于离开程家和李家两大凶险之地,一个龙潭,一个虎穴。 没事找事的麻烦,李素决定以后做事还是要干脆一点,办完事就赶紧回家,千万别生出什么逛一逛的无聊心思,所谓无聊生祸患,就是这个意思。 名将府上一行收获的不仅是担惊受怕,还损失了绝世名酒的命名权,这是个很重大的损失,“温柔岁月”这么美的名字,活生生让程老匹夫改成了“五步倒”,名酒配个耗子药的名字,实在是明珠暗投,生不逢时,长歌当哭…… 日后大唐的文人们高举酒杯放浪形骸,漫口吟哦“举杯邀明日”,只能硬生生改为“举杯五步倒,五步果然倒”…… 画面太美不敢看,这是对大唐诗歌事业的犯罪啊…… ………… 回到家时夜色已深,老爹李道正睡在新房子前院,屋里没灯,估摸已睡着了。 新房子盖好,李家父子已住了进去,房子足有三进,前院中院内院,因为资金不够,没修回廊花园水榭,只是很普通的三进大院,十多个房间左右,唯一的亮点就是比别人家的房子多了一个颇具前世现代风格的车库,一个泳池,一个浴室和一个桑拿房。 房子建成之后,李道正卷着铺盖住进了前院,任李素如何劝说,他死活不愿搬到内院去,说什么将来李素娶了媳妇才应该住内院,两口子在内院过日子生娃,老汉住进去不合适。 ****************************************************************** ps:还有一更。。。0点以前。。 马上要上架了,大家月票准备好了吗? 第九十三章 官媒上门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不知道什么原因,李“责力”的“责力”字发上去后,系统自动变成“积”,前面章节没事,上一章怎么修改都改不过来,以后用“李绩”代替,特此注明。) 李道正对新房很满意,厢房够多,占地也大,里面清一水从程家骗来的红木家具,怪模怪样挺稀罕,除了对车库,泳池和桑拿房略感不满外,其他一切都不错。 李素是享乐主义者,泳池也好,浴室桑拿也好,都是为自己的享乐而服务,对老爹的横挑鼻子竖挑眼,李素只好选择无视,过几日把泳池洗干净灌上水,请老爹来试试,相信他会改变看法。 只不过想到老爹光着膀子穿着犊鼻裤在泳池里瞎扑腾的样子,那画面真是…… 发明小裤衩应该提上日程了。 第二天李道正起得很早,扛着锄头满脸堆着希望的笑容准备下地,李素叫住了他。 印书坊有皇帝陛下撑腰,高度酒与卢国公︾∵,府合伙,不出意外的话,李家的家底将会越来越厚实,将来大堆的钱和银饼往家里搬时,老爹还不得吓得直抽抽? 有些事情无法瞒下去,该坦白了。 李道正仍是老习惯,哪怕住进高大亮堂的新房里,仍旧一屁股坐在门槛上,李素很欣慰,老爹果然是真汉子,虽富贵却不失本色。 鉴于老爹不太良好的卫生习惯,李素特地在长安城铁匠铺给他打造了一个铁痰盂,圆圆胖胖的很可爱,此刻就摆在李道正面前。 “哈——啐!” 果然,李道正的开场白便是一口浓痰,不偏不倚吐在——痰盂外面。 李素黑着脸,默默找铲子,驾轻就熟地扔进了史家院子。 “爹,咱家发了!”李素严肃地道。 “是发了,大房子大院子,美滴很。”李道正慢脸堆笑环视新房。 “不是这个意思,咱家不仅有新房,还有很多钱……” “啥?” “咱家在长安城里有买卖。” “咋做上买卖了?”李道正错愕地看着儿子:“啥买卖?” “孩儿……胡搞瞎搞,嗯,酿出了一种酒,很霸道,一口就倒,上次来过咱家的大将军记得不?程将军看孩儿很顺眼,我便与程家合了伙干这买卖,这个买卖很赚钱,一年大概……”李素掰着手指算了半天,也不知道应该进帐多少,不管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反正很多,多到可以给你买很多个黄花婆姨让你糟蹋。” “嘶——”李道正圆睁双眼,倒吸一口凉气。 “还有……” “还有啥?”李道正面孔微微抽搐。 “孩儿又一次胡搞瞎搞,搞出一个活字印刷术,印书用的,与城里一位姓赵的掌柜合伙……咳咳,一不小心,被当今皇帝陛下御笔亲题了招牌,特许长安城里独此一家。”李素神情不太自然。 “御笔……亲题?胡……胡搞瞎搞?”李道正傻傻地重复,目光呆滞地看着他。 李素叹息:“胡搞瞎搞,不知怎的就成了,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 “你……”李道正面孔抽得愈发厉害了,脸色也越来越红,不知是激动还是……蠢蠢欲抽? 不知过了多久,李道正终于接受了老李家发财了的事实,脸色仍旧一片通红,这次李素可以确认,老爹是喜极而红。 粗糙的大手掌上扬,似乎想轻抚李素的头顶,李素的个子已经不矮了,李道正抬手有些吃力,李素急忙垂下头,让老爹的手掌落在自己头顶上。 “娃啊,你长大咧。”李道正长长叹息。 李素笑道:“爹,孩儿说过,我们会过上好日子的。” ******************************************************* 父子刚结束谈话,家里便来了客人。 客人是个中年男子,穿着很寻常的麻布长衫,看起来就像村里普通的庄户汉子,经自我介绍才知道是泾阳县的司户曹吏,说白了就是管户口的,无品无级,算是官府的编外人员。 小吏姓扈,笑容很和气,对李家的新房更是赞不绝口,而且非常平民化,没有一点架子,如同庄户老农串门般亲切。 扈司户也不大讲究,学着李道正一样一屁股坐在门槛上,和李道正拉了半天家常,一边说话眼睛却不停地往李素身上瞟,看来对李素这个人,扈司户多少也有点耳闻。 家常说了小半个时辰还没说到正题,李素微觉不耐,正打算找个借口出门找王家兄弟时,扈司户终于说起了正事。 正事很简单,一句话可以说清楚。 李素该娶婆姨了。 不用奇怪,大唐初期的基层官府确实管得很宽,谁家孩子多少岁了,发育到什么程度了,家境如何,能不能顺利嫁娶等等,官府都给你掐算着日子呢,少男少女们差不多到岁数了,如果家里迟迟不见动静,官府便会派人上门来催你成亲,没有对象不要紧,家里穷也不要紧,官府给你介绍人家,你只管办事负责生娃就行。 经过多年战乱,民间人口锐减,人口生育是大唐国策的重中之重,所以对于嫁娶和生育,官府一直都是很重视的,人口指数的升与降直接与官员的政绩考评挂钩,也就是说,治下人口的升降直接影响着官员的升降,所以扈司户的职责也不仅仅只是管户口,他还有一个很积阴德的身份,那就是给未婚的少男少女们做媒,因为是以官府的名义出面,千年后的学者给他这种人下了一个定义,叫“官媒”。 扈司户今日登李家的门自然也是为了说媒,李素快十六岁了,十六岁在乡下算大龄男青年,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成亲了。 扈司户说明来意后,李素傻眼了,不仅傻眼,而且震惊。 “成亲?今年?”李素急了。 扈司户笑眯眯地看着他,赞道:“多灵醒的娃子,仅是治好了天花,被当今陛下亲旨褒奖,便该被十里八乡的闺女抢破头,陛下的旨意啊,庄户家谁有过?更别说家境也好,二十亩地,这么大的房子,据说还作过诗?学问人咧,而且是对朝廷对陛下有功的学问人,这样的人若娶不到婆姨,老天瞎眼了!” ******************************************************** ps:还有一更,嗯,上架后进入vip的第一章,可能会很晚,早睡的朋友明天再看吧,还有,0点开始可以投月票了,拜托诸兄帮把手,让咱们的大闲人雄起!(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dd微信公众号!) 第九十四章 婚姻大事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大唐初期的官府并没有专门的官媒机构,官媒只是个说法,一般由县衙里的小吏兼任,比如扈司户这种管户口的。 说明来意后,李道正和李素父子俩的表情迅速变幻,而且截然不同。 李道正乐得两眼眯成了一条线,大手撩着衣角使劲擦了擦,然后朝扈司户不停施礼,一副农奴喜见解放军的狂喜。 “想啥来啥啊!我家娃子可不就要成亲了么?我还发愁到哪里找个媒婆说说这事,大人这就来了,不多说,今留我这儿吃饭,酒饭管饱……” 扈司户笑着摆手:“不吃饭咧,太平村里还有几家的娃子也到了年岁,该去问一问咧,李家当家的,你家只有李素一个娃子吧?” “对,只他一个。” “说亲了没?若是已定下亲事,我就不多事咧……” 李道正忙不迭摇头:“么有咧,么有咧!娃子说话就十六了,以前家里穷,没底气▲↑亲,怕好人家的闺女不愿嫁,现在多少有了一点家底,该成亲咧,哪有十六岁的娃子不成亲呢?说出去都成笑话咧!” 扈司户笑得更灿烂了:“放心,你家娃子的婚事包我身上咧,一定给你家娃找门好亲。不但模样水灵,性子也好,主要是能生养。将来生三四个男娃,你老李家就开枝散叶了,官衙还有赏钱咧。” 李道正闻言老脸笑成了一朵花,连连点头:“托你吉言了,一切还请大人多费心,附近十里八乡的都打听一下,模样好。性子好,能生养,聘礼不是问题……” 二人兴高采烈地讨论起十里八乡哪家闺女模样好。哪家闺女屁股大的话题,大家表情很严肃,都拿出研究学术的态度来讨论这个很流氓的话题。 李素怔怔看着他们,心里别扭极了。 十六岁都不到的年纪。咋就要成亲了呢?虽然是活了两辈子的人了。但他现在的心态却越来越年轻,几个月来渐渐已真把自己当成了十五六岁的少年,心态变了,但价值观还是没变的,前世十五六岁的孩子在干嘛?还在读初中吧?这一世却都要娶老婆生孩子了…… 落差太大,李素接受不了。 况且,跟一个素未谋面的女人躺在一张床上胡搞瞎搞,李素也接受不了。或许跟洁癖有关吧,不熟的人凑一块交换体液的行为……难道不脏吗? 李素猛地一激灵。脱口而出喊道:“不行!” “嗯?”李道正一楞,目光有些不善了,脸色阴沉地瞪着他:“成亲生娃接承香火是天经地义的事,哪里由得你说不行?再敢胡咧咧老子抽死你!” 李素看着老爹那张阴沉的脸,渐渐明白成亲生娃是他的底线,这个底线碰不得,碰了不说大义灭亲这么严重,把儿子揍成伤残人士还是很有可能的。 李素只好撇撇嘴,朝扈司户投去不善的目光。 这个多管闲事的媒婆……难怪自古有句俗话叫“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其中这个“牙”便是指专做买卖中介的牙行,也有指媒婆的,说是媒婆靠着一张把死人说活的嘴,造了不少孽。 扈司户与李道正聊了几句,约好这几日将附近乡县有待嫁闺女家的底细打听清楚后,再与李道正仔细商议。 李道正满脸堆笑,千恩万谢将扈司户送出了门。 李素眼睛眨了眨,趁老爹没注意,也悄悄窜出了门,追上扈司户。 “啥?不想成亲?”扈司户皱眉:“这可不行,你都十六岁了,哪有十六不成亲的说法?县令大人每月都要问话的,放着十六岁的娃子还不给说媒,县令大人要治我的罪咧,我可担当不起,今年因为天花,县里人口降了不少,县令大人急得很。” “大人留步,留步!”李素急得满脸通红,匆匆摆了个不胜娇弱的造型:“大人……我还没发育好咧,放过我吧……” 扈司户哈哈大笑:“瓜怂,啥发不发育的,男人嘛,是个带把的就行,男女吹灯以后还不就是那点破事,赶紧回去,以后可不敢说这种胡话咧,被你爹知道非抽死你,你的本事我们泾阳县衙上下都知道,有空去县衙里坐坐,当初若不是你把天花治好,怕是县令大人都要被治罪咧,如今大人对你赞不绝口,你去县衙我们大人一定待你为上宾,回去,快回去!” “哎,大人,大人……” 不理会李素焦急又语结的模样,扈司户挥了挥手,径自走远。 李素怔怔站在原地,看着扈司户的背影,恨恨跺了跺脚,悲愤道:“我还是个孩子啊……禽兽!” ********************************************************** 很久没来河滩了,李素坐在河边那块平整的石块上,怔怔望着湍急的河水发呆。 徒然之间,婚姻大事竟摆在自己面前了,李素很不适应,心情也很低落。 今日来的有点早,看看日头才上午,东阳一般午后才来。 李素发了一阵呆,然后索然叹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一面小铜镜——没错,就是骗程处默说要做科学实验,让程家给买的镜子。 实验很重要,光合作用嘛,现在高度酒的成品已经面世,程家也没问过镜子的事,镜子自然归了李素,一面大的摆在自己卧房里,一面小的随身携带。 镜子打磨得很光滑,反光度很高,将他的脸照得清晰毕现,除了铜面色泽有点暗黄外,跟前世的玻璃镜子相比……好吧,还是差很多的,不过也该满足了。 李素举着镜子,痴痴地注视着自己的脸,扭到左脸,再扭到右脸,又扭到左脸…… 不知过了多久,就这样一直看一直看,几乎连脸上的每根毫毛都能数清,李素这才意犹未尽地放下镜子,心情莫名好了许多,满足地叹了口气:“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噗嗤!” 身后,娇柔的笑声再也克制不住,喷笑出声。 李素回头,东阳娇俏地站在身后,笑意满面地看着他,杏眼笑得弯成了两道月牙儿,虽然穿着一身很寻常的布衣钗裙,却像刚从画卷里走出来的仙女,干净而清澈见底,不沾一粒凡尘。 “你呀!你呀你呀你呀……你能不能要点脸?” ********************************************************** ps:上架了,求首订,求月票!! 大家久违了!(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d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上架感言 终于上架了。。 老贼第五本书,上次写上架感言是什么时候?两年以前的事了吧?很欣慰自己还在这个平台,为自己的人生而努力,也很高兴看到一些老朋友的身影,有的甚至跟了我五年多,从老贼的第一本书便一直在了,无论新朋友还是老朋友,谢谢你们的陪伴和不弃。 还要感谢的编辑们,五年多以前,老贼还是个事业失败一事无成的落魄潦倒男人,谢谢起点给了我这个平台,让我可以养家糊口,可以有底气对妻子说,你不用上班,我能撑起这个家。 这本书是老贼的第五本书,或许有新加入的朋友对我不熟悉,老贼请大家放心,我一定尽我所能写好它,五年时间里我写了四本书,每本都是顺利完本,每本都是百万字以上,所以不要担心老贼会太监,偶尔会慢一点,但,只是慢一点,不是太监。 再有就是关于订阅了,大家都知道,订阅是一本书的基础,订阅数据决定这本书能走多远,也能保证作者在衣食无忧的前提下畅快所思,酣畅书写一个个故事,而且订阅并不贵,一章几分钱的事。 还有月票的事,真的麻◎★,烦诸位兄台了,老贼久已不见的上进心慢慢抬头,想争一下五月的新书月票名次,这个名次对我对本书包括对大家都很重要,所以,请大家都搭把手,投张月票给我,不敢说什么“欲与天公试比高”之类的狂话,只想证明一下自己,看看自己能走到哪个高度,看看最高的顶峰离我还有多远…… 最后,谢谢大家的抬举,谢谢大家的捧场。 深深鞠躬!(未完待续。。) 第九十五章 公主索酒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东阳的笑容很美,无忧无虑的美,李素每次看到她的笑都觉得无比舒心,仿佛在热水里泡了一个澡,每个毛孔都放松了。 “你啥时来的?”李素笑问道。 东阳的笑容愈发深了,可爱的琼鼻微微皱了起来。 “很久了,久到……你掏出镜子开始,我就站你身后,本想吓吓你的,结果发现你这家伙照镜子足足照了半个时辰,……你就不能要点脸吗?” 李素严肃地道:“你错了,正是因为太要脸了,所以我才对脸这么重视,所以我才照这么久的镜子……” 说着忍不住又掏出镜子看了一眼,嗯,严肃时的脸仍是那么英俊,没救了。 东阳又气又想笑,恨恨咬牙:“程家真是造大孽了,没事给你送镜子做甚,看看你现在这样子,真恨不得……” 李素依依不舍将镜子塞入怀里,正色道:“你又错了,程家的镜子不是送我的,是我≠,骗来的,我若不骗,程家绝不肯白送我镜子,你看,世道多么现实,人心多么不古……” 东阳气得呆住了:“你……你骗了人家,反过来还怪世道现实,人心不古?你,你……” “好了好了,不要在意那些细节。几天没见怎么变结巴了?这可不好,以后多说话,不然语言能力会慢慢退化的。” 东阳深呼吸。忽然好想回家静一静…… 河滩边的土地有点软,踩上去绵绵的,上面的绿草郁郁葱葱一大片,微风拂过,一股泥土和绿草混合的清香吸入腹中,非常舒服。 李素平日常坐的那块石头旁边,不知何时多了另一块平整的石头。两块石头靠得很近,李素想,石头应该不是最近几天长出来的。 李素和东阳又沉默了。和以前一样,见面聊几句,觉得没话时便不说了,各自发呆想着心事。想到了什么又开始说。说完又沉默……周而复始,二人的相处就是这样平淡,或许里面掺杂着几许怪异的味道,但他和她都没有深究过,反而很享受这种感觉,像多年的老友,也像携手半生的夫妻。 东阳便坐在他旁边的石头上,两人很近。近到几乎背靠着背,看不见彼此的表情。却感受得到身边的人陪伴彼此,对抗孤独。 无所事事,李素垂头,看着脚下软软的泥土,神情微有所动,却又有些挣扎犹豫。 踯躅许久,李素叹了口气,还是克制住洁癖,双手插入泥土里,挖出一大块软硬适中的土,手上的泥土随着手指拈捏变幻出一个很奇特的模样。 东阳被他手上的东西吸引了注意,奇怪地盯着那块怪模怪样的泥土。 “你又在做什么好东西?”东阳两眼发亮,饶有兴致地问道。 李素头也不抬:“不算好东西,排遣无聊的玩物罢了。算是……乐器吧。” “乐器?笙?箫?不像呀,你在上面钻了孔,应该是吹的吧?有点像埙,不过埙是圆圆的,你这个……样子好怪。” “埙?”李素一楞,然后笑道:“不一样的,我做的这个,现在这个时代还没有……” 李素手上的动作一顿,喟然一叹:“我做出来的很多东西,这个时代都没有,有时候,真觉得自己不合时宜,可是,我还是要在这个世上活下去啊,而且要活得好好的。” 东阳怔怔看着他,心中微微发疼,为他。 “李素,你是不是很孤独?你每天堆着笑,对乡亲们笑,对程叔叔笑,对我也笑,无论权贵和贫民,你都笑得很开心,谁都能和你交上朋友,可是,你心里应该是很孤独的,每次坐在河滩边,我看着你的背影,总觉得……任何人都走不进你心里。” 东阳难得说了这么长的一番话,说完后俏脸通红,眼圈却泛了红。 李素扭过头看着她,忽然笑道:“公主殿下真是够闲啊,别看我,看它,明我在家旁边盖个小窑,亲自烧制,多做几个,兴许有烧坏的,也有音色不准的,烧好后我吹给你听,很好听的声音。” 东阳有些失望,沉默片刻,却也笑着点头:“好啊。” 李素手上动作不停,嘴里却淡淡地道:“对了,最近我又弄出个新东西……” “酒,对吗?”东阳笑道。 “你咋知道?” “程家在太平村西边盖了个大作坊,每天都能闻到一股很浓的酒味,全村的乡亲谁不知道?都说李家小子越来越有出息了,啥都懂,李家不出几年注定要发达。” 李素笑道:“这话我喜欢听……前几日与程家合伙盖了个酒坊,酿出一种烈酒,很霸道,一口就醉。” 东阳两眼发亮:“给我府上送两坛,我也尝尝。” “很贵的,你先把钱准备好……” “你……”东阳气结:“你居然连我的钱也收?不行,我非要喝它,而且一文钱都不给!你若不答应,我派府里侍卫去你家作坊抢,想钱想疯了,就不能惯着你!” 李素叹道:“程家不给钱,公主家也不给钱……大唐的人都怎么了?为何养不出给钱的好习惯?” 东阳仿佛占了天大的便宜,皱着鼻子笑得很开心,河滩边荡漾着银铃般的笑声。 “我算知道了,以后你有什么好东西,只管抢来便是,跟你谈钱简直是跟自己过不去。” “堕落了,公主殿下,你堕落了!这样不好,来,我跟你谈谈人生,钱这个东西呢,是很重要的……” “不听不听不听……反正以后你不给我就抢。”东阳捂着耳朵哈哈大笑,这会儿什么礼仪全抛到一边。 李素叹气,很失落,今天不该出门,更不该来河滩,显然黄历上写着破财…… “好吧,送你两坛可以,不过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你最近进宫吗?” “你想怎样?”东阳的表情有点警惕,防贼似的。 “我能怎样?只不过想送几坛好酒给陛下而已……”李素说着情不自禁向太极宫方向遥遥拱手:“陛下日理万机,操劳国事,乃千古未有的圣明君主,我等草民对陛下敬仰无比,如此好酒佳酿,怎能不请陛下品尝一二,稍慰国事劳累之辛苦?嗯嗯……” 东阳狐疑地盯着他:“真的?真的只是送两坛酒给父皇?” 李素嗔怪地看着她:“当然,别总以为我市侩,人性总有发光的时候,比如现在的我就在发光,你难道没发现眼睛快被我的人性光辉闪瞎了吗?” “呸!”东阳啐了一口,叹着气笑道:“好吧,既然你如此忠君,我便帮你捎带两坛酒进宫,请父皇尝尝……” “太好了,顺便请你父皇给我的酒题个字……” ************************************************************* ps:还有一更。。。订阅成绩没有达到我的预期,向大家恳求一下首订,这个数据对我对这本书很重要,请大家帮帮忙,多谢。。(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d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第九十六章 酒入天听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胳膊上又青了一块,有点痛。 李素黯然揉着胳膊,唉声叹气。 公主真的堕落了,以前多温柔多客气多白莲花的一朵女子啊,现在居然学会动粗了…… 东阳气得脸颊通红,恨恨地瞪着他:“你的人性刚才不是在发光么?话刚落地就要我父皇题字,光辉哪去了?” “刚熄了,不能一直发光吧,总有暗淡的时候,题个字而已,你气啥?”李素很不可理解她的气点在哪里。 东阳叹气:“我真蠢,亏我还以为你真转性了,转眼就露出了本性,你就是个死要钱的性子,请我父皇题字也是为了钱。” 李素严肃地盯着她,正色道:“我不许你这么侮辱自己……你不蠢,真的,要相信自己,你真的不蠢……又掐!又掐!没完了是吧?” 吵了一阵,闹了一阵,东阳有点累了,脸蛋红扑扑的,呼吸有点急促。 二人又安∠,静下来,东阳坐在石头上,娇俏地白了他一眼:“明日我便进宫给父皇献酒,题字的事想都别想了,真是的,以为父皇的字是那么好要的,许多王公大臣想求都求不到呢。” 李素怔怔片刻,迟疑道:“题不了字?那我这酒岂不是……” 不经意看见东阳杀机毕露的目光。李素只好机智改口:“也得送!忠君之心,不求回报,嗯嗯……” 东阳叹道:“每次跟你说话。总要窝一肚子火回去,李素,你这勉强也算本事吧?” “谬赞了,真的谬赞了……” ………… 说过笑过闹过,二人又坐在河边发呆,各自想着心事。 河边蛙叫蝉鸣,给宁静的下午添加了几分生气。也令二人之间那种莫名的气氛变得愈发晦涩难言。 不知坐了多久,东阳抬头看看天色,笑道:“不早了。侍卫们劝我外出最好不要超过一个时辰,他们跟在后面不放心,我……走啦。” 李素点点头:“明日给你府上送酒去。” “好,我一定尝尝你酿的酒。” 东阳深深看了他一眼。然后垂下头。嘴角抿出一丝淡淡的笑容,迈着轻快的步子,轻柔的香风拂过李素的鼻翼,伊人已渐行渐远。 ………… ………… 扈司户的效率很快,生怕李素这个大龄男青年打光棍,从而变成大唐和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以及隐藏在人民内部的一颗毒瘤,没过几天便再次登门。 这次扈司户的准备工作做得很充分,十里八乡没嫁的闺女都被他摸清了底细。进了门便受到李道正的热情招待,扈司户愈发眉飞色舞。煮酒论英雄般将附近乡县的闺女一个个拎出来说一遍。 “牛头村陈家有个闺女,今年十四岁,正到了说婆家的年纪,生得颇为俊俏,就是骨盆子小了点,有点瘦……” 李道正如伟人挥斥方遒般狠狠一扬手:“这个不行,骨盆子小咋生娃,不行不行!” “方庄刘家有个闺女,十三岁,骨盆大,绝对生男娃的相,不过壮得有点过分,而且长相……咳咳。” 李道正犹豫了一下,扭头见一旁的李素脸色发青,心中一软,有些遗憾地咂摸着嘴道:“这个……先放着,还有别家吗?” “有,泾阳县里有户姓许的人家,家里开商铺,家产颇丰,闺女十四岁,相貌好,据说骨盆子也大,宜男旺夫之相,上门求亲的人家很多,涂家没轻易松口,只说再看看。李素这娃子长得俊,有本事有学问,还得过皇帝陛下亲旨褒奖,而且你家也不差,若去求亲,许家一定会答应,怕还会觉得他家高攀了……” 李道正很喜欢这种看似认真的恭维话,闻言笑得满脸皱成了褶子,谦虚地摆着手:“可不敢这么说,不敢这么说,我家娃子还小,本事嘛……嗯,反正我没夸过,夸他的都是别人。” 这话太得瑟,透着一股子矫情的低调,李素听不下去了,起身打算溜出去。 “坐下!说你的事呢,想去哪里?”李道正恶狠狠瞪着他,涉及到传宗接代的大事,李道正态度很认真,而且也绝不允许别人不认真。 李素只好坐下。 思索半晌,李道正仿佛做了决定,一字一字说得很庄严:“那户姓许的人家,还请大人帮忙试着打听一下,看看他家满不满意,不在乎他家的家产,我家娃子挣钱的本事很高,他家那点还看不上眼,只求闺女懂事,能生养就好,聘礼什么的都好说……” 扈司户笑开了花,两眼发亮,仿佛已预见李素和许家闺女成了亲拜了堂,一夜之间抱了个大胖小子,而县令大人交给他的人口业绩又往前迈了一小步,虽然只是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 “一定一定,积阴德的好事,从来不推辞,这就帮你问问许家的意思,李家当家的静候佳音。”扈司户满面春风地离开。 李素心中愈发沉重了。 脑海里浮现一道模糊的身影,离他似乎越来越远。 他与她之间,仿佛横着一道无法跨越的天堑,大家无可奈何地各自站在一端,能相见,却走不进彼此的人生。 ************************************************************* 程咬金最近几日有点倒霉。 自从上次喝了李素酿造的高度酒后,程咬金醉得很厉害。当时干过的事情,干了也就干了,他没觉得什么不对。只不过现在是民风朴实的大唐贞观,可谓君民鱼水一家亲的年代,一个几乎人人都可称君子的国度,出了程咬金这么一号老流氓,借着喝醉酒公然在大街上摸年轻闺女的屁股,这事实在太丢人了。 事情传得很大,第二天整个长安城都知道卢国公程公爷某日恰有雅好。大街上摸了一个闺女的屁股,而且摸得好开心好满足。 李世民知道后呆了一阵,又怒又想笑。却也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当作没听到。 但朝堂的文官和御史台的御史们可就不能当作没听到了,君圣臣贤一派欣欣向荣的气氛里,赫然冒出这么一件恶心的事情。就跟喝汤快喝完时突然发现锅底躺着一只蛆一样恶心。这事怎能忍? 于是,以尚书省侍中魏徵为首,御史台一帮御史们摇旗呐喊,参劾程咬金的奏疏源源不断飞进宫闱之中。 魏徵在奏疏中痛骂程咬金不知廉耻,举止失仪,而且道德败坏,淫靡奢逸,欺压良民等等。反正世上一切贬义词汇几乎全能从奏疏里找得到,这份奏疏活脱成了一本贬义词典。 程咬金被参得脸都绿了。气得在朝堂上哇哇大叫,摸个屁股的事,居然被闹上朝堂,魏徵这老匹夫吃撑了? 一场口水战不可避免地在太极殿内火爆开场,期间程咬金多次欲殴打风烛残年的魏徵,皆被眼疾手快的李靖,李绩等人拦了下来,李世民头疼地看着闹哄哄的场面,文武双方闹得山崩地裂,劝都劝不住,顿觉当皇帝好累好心塞,开始怀疑自己当年决定玄武门兵变时是不是脑子被门夹了…… 最后李世民终于发飙了,因为事态已经升级,从闺女的屁股衍生到对方的祖宗十八代女性,各种粗话脏话满殿四溅,庄严肃穆的太极殿须臾间成了山头匪窝的聚义厅,李世民没法再忍了。 事情很容易解决,先劈头盖脸把程咬金骂一顿,然后勒令找到当日被他摸了屁股的闺女,命程咬金把她娶回家做妾。 程咬金满脸晦气地答应了,当日为了给李素传业授道不惜亲身试摸,谁知最后竟闹到这么一个结果,自己摸的屁股,含着泪也要继续摸下去。 散朝后程咬金被召进甘露殿,做圣明君主就是这么累,打一巴掌再给颗甜枣的事几乎每天都在干,每一碗水都要端得四平八稳,不让下面的臣子心中有怨言。 程咬金是直脾气,李世民温言安抚几句后又眉开眼笑了,摸了把屁股还奉旨把闺女娶回家,这事……似乎也没吃亏呀,虽然摸的那个屁股确实干瘦了一点。 安抚过后,自然要详细说起当日事况,终于不可避免地说到了酒。 “烈酒?很霸道的烈酒?”李世民喉头蠕动了一下。 虽然已是万乘之尊,但李世民也是武将出身,戎马半辈子的将帅人物,没有武将能拒绝酒,特别是被程咬金吹得天花乱坠的美酒。 “非常霸道!”程咬金眉飞色舞地比划:“老程只喝了一口便觉浑身是劲,肚里全是火辣辣的,要烧起来似的。” 李世民眼中露出一丝谗色,皇帝什么都不缺,但这种烈酒却是一辈子都没喝过,他真的很想试试。 “谁酿的?朕派人去买点来,若知节所言确实,此酒以后便作宫廷贡酒又何妨?” 程咬金大嘴一咧:“酿造此酒之人说来陛下也认识,正是泾阳县太平村的李素,那个十五六岁的小娃娃。” “李素?”李世民吃了一惊,表情变得有些古怪了:“这小子……怎的什么都懂?此子到底是英才还是妖孽?” 程咬金笑道:“老程早觉得这小子是个人物,所以刻意与他结交,果不其然,小娃子没让俺老程失望,如今这烈酒老程已和那小子合伙,还在太平村给他盖了酿酒作坊,将来陛下要喝,尽管找老程,要多少送多少。” “你给他在太平村盖了作坊?” “是。” 李世民笑容变得有些莫测:“知节不必送酒了,朕,要亲自去太平村看看。”(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d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求首订!!求月票!! 昨晚凌晨上架到现在,三更七千多字,熟悉老贼的都知道,我真的已尽力了,没办法做出别人五更十更的事,只求尽力做好,做稳妥,尽量让大家不失望。。 我想,凭我这份尽力,应该还是有底气向大家求张月票吧? 名次不太理想,新书月票榜前三似乎越来越远了,心里有点失落,我说过想自己试一试,看看自己能碰到哪个高度,现在看到了,但是我不太甘心,我觉得还可以更高一点,究竟能高到哪里,全靠诸兄抬举了,五一长假,老贼把自己关在家里不出去玩,不陪老婆,就是为了专心码好字,给自己一个尽了全力之后的结果,在检验这个结果之前,还希望大家再帮忙捧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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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这个渐渐炎热的下午,李素独自半躺在自家院子的摇椅上发呆时,李世民敲响了李素家的门。 是的,李素的新家有大门了。不再是以往连狗都防不住的柴扉和篱笆。 家里没有仆人,老李家虽说鸟枪换炮。日子越过越红火,可李道正却仍是庄户汉子本色,除了儿子不喜欢使唤别人,李素只好把买十个丫鬟排成工整对称队形的想法暂时埋在心里。 亦步亦趋跟着李世民的数十名皇宫侍卫已悄然散开,李素开门时便只看见李世民独自一人,站在门口朝他笑,笑得一嘴白牙在阳光森森发光。 李素一楞:“你怎么又来了?” 李世民老脸有些发黑……多少年没听过这句混帐话了?堂堂大唐皇帝,竟被一个农家小娃子嫌弃。 幸好李素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最初脑子犯抽说了这句话后,很快意识到不妥,不管眼前这家伙什么身份,可以肯定是个官,而且是个不小的官。 “恕罪恕罪,小子刚睡醒,有点犯抽,这位大人,里面请……”李素急忙施礼,然后识趣地侧过身。 李世民轻轻点头,暂时压下拂袖而去的想法。 院子里摆着一张摇椅,是当初李素骗程处默所谓科学实验的收获,类似的新奇家具,李素打造了不少。 李世民刚踏进院子,第一眼便瞧见了这张摇椅,两眼一亮,几步上前,啧啧有声:“这是个啥么?用来躺人的?有点意思……” 说完李世民很不客气地往上一躺,然后摇了起来,微微晃动间,李世民闭上眼,舒服地叹了口气。 “好东西,小子,等会儿把此物的图样画下来给我。”李世民眼睛都没睁,语气却不容置疑。 李素知道,这大概就是所谓上位者的威严吧,人五人六的,果然很侧漏…… “是是是,小子马上就画。” 不跟他提钱了,这种人得罪不起,就当是被黑社会勒索了吧,李素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李世民睁开眼,朝李素投去满意的一瞥,算是对这小子的识趣表示了赞赏。 摇了一会儿,李世民舒服得快睡着时,总算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这才坐直了身子。 “北方军报到了长安,上次你所献推恩薛延陀之策,已然奏效了。”李世民缓缓地道。 李素今日神情懒洋洋的,打不起精神,闻言只是笑笑:“小子胡说八道,奏效了亦是运气好罢了。” 李世民犹豫了一下,有些事情是军国机密,不能乱说,但主意全是这小子出的,跟他提一下应是无妨,于是笑道:“按你所言的用间之策,大唐派了不少探子潜入薛延陀,亦收买了不少部将,他们与各部落的牧民们混居一处,行煽动刺探之事,亦与各部落头人暗中联系,如今薛延陀的大王子和二王子已与其父真珠可汗有反目之势,二子俱被我大唐封为可汗,名位无差之下,他们的野心也渐渐露出来了,现在大唐的使节仍驻居薛延陀,大王子与二王子皆遣人与我使节暗中接触,望我大唐能助其推翻真珠可汗,一统薛延陀各部族……” “好啊好啊,好厉害……”李素心不在焉地点头。 说起国事,李世民意气风发滔滔不绝。正待继续说下去,却见李素一副懒洋洋无所谓的模样,李世民不由一滞。顿觉有种抛媚眼给瞎子看的羞怒。 “喂!小子,你这副没精打采的样子是不欢迎我吗?”李世民怒了。 “不敢不敢,大人莅临寒舍,小子岂敢不欢迎?大人错怪小子了。”李素急忙赔罪。 李世民凝目注视他,瞧了许久,嘴角露出一丝笑容:“我看出来了,你小子有心事。” “吃得好睡得好。没心事。”李素嘴硬道。 国事说不成了,李世民索性放下不提,笑道:“有何心事不妨与我说说。别当我是什么官,就当我是长辈,出得你口,入得我耳。绝无第三人知晓。如何?” 李素犹豫了一下,想想觉得自己的事情确实有点烦,而且几乎是个无解的死局,跟这个素不相识的人倾诉一下应该无妨,就算没有对策,说出来也舒坦啊。 于是李素道:“大人,你看啊,我有一个朋友……” 李素说着脸颊使劲抽了一下。好狗血的开场白,几乎等同于那个掩耳盗铃和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千古二货了。 李世民的脸颊也抽抽。这话……似乎有鄙夷他的智商之嫌。 “嗯,你有一个朋友,接着说……”李世民皮笑肉不笑地道。 “咳,我有一个朋友,年岁呢,其实不大,才十五岁,结果被老爹和官媒逼着成亲……”李素说着便有些愤慨了:“才十五岁啊!十五岁便被逼着成亲,大人你说,是不是太禽兽了?这与逼良为娼有何区别?” 李世民仿佛突然患了颜面神经失调症,老脸不停的抽抽…… “十五岁男子娶妻不是很寻常么?我大唐无论权贵还是百姓,娃子十几岁的年纪便可说亲了,为何你……那位朋友十五岁却不肯成亲?” 李素黯然叹道:“这又是另一个令人肝肠寸断的故事了……” 李世民:“…………” 好想抽他,真的好想…… “心里中意别的女子了,是吧?”李世民鄙夷地斜眼看着他,少男少女的把戏,多少年前他便经历过了,比如那个姓程的老匹夫,竟然抢在他前面娶了清河崔家的那个美貌女子…… 李素急忙拱手:“大人慧眼如炬,小子佩服,我……那个朋友确实中意了别人。” “中意谁就去她家提亲啊,怕什么?” 李素嘿嘿干笑,农户小子喜欢公主这种事绝对不能对外人说一个字,更何况眼前这人貌似来头不小,说了可就给自己和东阳惹上大祸了。 “不提她的事,此生怕是不大可能了,就说逼我……那朋友成亲这事,他是真不想跟一个素未谋面不知底细不知性情的陌生女子成亲,不是说她不好,而是……两个好人过日子也不一定美满无憾,性情互补才能真正美满和气过完一生,两人都没认识,一见面就洞房,等于拿自己一辈子在赌,赌彼此能适合,可万一赌输了呢?大人是过来人,小子所言想必大人亦有体会。” 李世民点头,仰天喟然一叹,这一刻,他又想起了长孙皇后。 “说的倒是正理,小子你打算怎样?悔了你爹和官媒给你说的亲事?不怕你爹抽死你?”李世民幸灾乐祸的笑。 苗头不对,不能把事情坐实了,李素急忙纠正:“不是我,是我的一个朋友,交情很不错的朋友。” 李世民不屑地嗤笑:“行了行了,你那个朋友和你的交情好得就跟同一个人似的,对吧?” 李素肃然拱手:“大人好一双犀利的……” “闭嘴,糊弄糊弄得了,真把这烂借口当回事了?”李世民怒哼一声,缓缓道:“若是亲事已定,此事绝无转圜,悔亲可是大忌讳,小子你这一辈子都别想抬头了,若是亲事尚未定下,便还来得及……” 李素两眼一亮:“敢问大人,计将安出?” 李世民咂巴咂巴嘴,总觉得现在气氛不大对,今日不是朕来向他问计奏对的吗?怎么现在反过来了?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d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第九十八章 指点迷津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李世民现在的心情很别扭。 明明怀着问策的心情兴冲冲跑来乡下,与这个不知是英才还是妖孽的家伙好好畅聊国事,或许能收获某个治国平天下的良策,可是现在,他却干巴巴地坐在人家院子里反过来为一个农家小娃子出主意,而且是毁人姻缘的损主意。 画风不对啊…… 况且从贞观人口生育国策角度来说,品种如此优良的妖孽,正应该鼓励他多生娃多下种,怎会脱口说什么悔亲的事? 迎着李素兴奋且满怀期待的目光,李世民有些骑虎难下,黑着脸捋着长须沉吟半晌没出声。 二人僵持许久,李世民没办法了,只好道:“若是尚未定亲,想断了这门亲事亦可,但是治标却不能治本,这门亲事断了,你爹和官媒难道不会给你找另一门吗?” “那也没办法,拖一拖再说吧,待到十七八岁再说亲,小子大抵也不会太抗拒了。”李素神情黯然6∝,,十七八岁以后,东阳和他还是如今这般吗?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李世民也很无奈,这娃子左右看着奇怪,跟同龄人太不一样了,十五岁娶妻多么正常的事,到了他这里却成了禽兽行径……都说异人异行。有本事的人大概都有些怪毛病吧。 思索许久,李世民缓缓道:“若是不想娶亲,又不想你爹抽你。行之恐将不易……” 李素期待地笑道:“小子相信大人一定有办法的。” 李世民狠狠瞪他一眼,道:“笨!一条路走不通,你不会换另一条吗?岂不闻‘反其道而行之’?” 李素呆了片刻,接着两眼发光,恍然大笑:“懂了!多谢大人指点!我爹逼我娶亲无法拒绝,但我可以让女方家里拒绝啊!” 李世民眼中露出异色。 这小子……反应好快!自己只含糊指了个方向,他一瞬间便什么都明白了。果然是难得一见的少年英才! “你真懂了?”李世民笑问道。 “真懂了!” “倒也不蠢,懂了就好,此事说完了吧?” “说完了。小子多谢大人指点之恩。”李素长长一揖。 李世民心安理得受了这一礼,捋须笑道:“既然说完了,你也安心了,那么。我们接下来说说薛延陀的事?” 李素楞了一下。 又扯国事?没完了还。我一个农家小子你老扯这个做甚?再说……不给钱谁跟你扯这个? 刚才李世民的指点之恩迅速被李素忘到九霄云外,一码归一码,再说,李素确实也不想再出风头了。 李世民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然后变成了愕然,愤怒,狂暴…… 是的,李素这小混帐又变脸了。满脸喜悦突然间变成了皮笑肉不笑,斜瞥着的眼睛半眯。咧开薄薄的嘴角,扯出一个不像笑容的笑容。 “呵呵……” ******************************************************** 许家没错,许家的姑娘也没错,可李素确实不想如此草率地被别人决定自己的终身大事,老爹也不行。 还是要有爱情啊。 前世活了小半辈子,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很可怕的事,尽管那个年代里,“爱情”俩字已经变得很浮躁,很虚华,然而,还是要有啊。 李素的人生规划里,每一件事都必须完美,完美到挑不出一丝瑕疵,没有爱情的婚姻,必然是人生中的污点,不能忍的污点。 悔亲这件事,认真说来其实与东阳的关系并不大,就算没有东阳这个人的出现,李素也绝不愿意将此生的幸福交托在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女人身上,这种赌博似的人生,李素赌不起。 赌不起就彻底断掉它! 李素难得主动地进城拜访程府,嗯,空着手拜访。 总是挑东阳的礼,说她不识礼数上门也不提点礼物,换了李素自己拜访别人,礼数这种陋习亦被他扔得远远的。 程处默对李素的到来很意外,意外之后马上将李素打横往肩上一扛,兴冲冲地往府里跑,边跑边大吼:“来人,开宴,上酒!” “停!慢!住脚!”李素这回不认命了,在程处默肩上死命挣扎。 程处默只好住脚,把李素放下来:“咋了?啥事?” “有事找你。”李素很严肃地道。 程处默盯着李素看了一会儿,脸上很快布满杀气:“难道有人盯上了酿酒秘方?快说,何方狗杂碎作死!” “没,不是这事,是我的私事……” “说,能帮上忙的绝不推辞。”程处默很直爽,他是真将李素当成了朋友,对朋友他一直很仗义的。 “我们外面说?” 程处默想了想,点头同意:“外面比家里好,今就不拉你进府了,最近老爹脾气不大好,上次非拉着你在大街上摸闺女屁股,被文官们狠狠参了一本,陛下只好命老爹将那个被摸了屁股的闺女娶回家做妾,老爹最近心气不大爽利,说此事皆由你而起,若是让他碰见你,怕是要寻你晦气……” 李素脸色迅速发黑:“…………” 这就是传说中的躺枪吗? “关我何事?还讲不讲道理了?”李素急了,被混世魔王惦记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程处默瞥了他一眼,目光很奇怪,但李素看懂了。 讲道理这种事呢,在程家属于随机发生的事件,而且概率很低,大部分时候是不讲的,偶尔也有讲道理的时候,前提是程家真的占住了道理。 对天发誓以后绝不进程家的门,有多远绕多远。 拉着程处默,李素将他领到程府旁边的一条暗巷里。程处默环视一圈,道:“行了,此处僻静,说事吧。” 李素想了想,道:“想请程兄帮个忙。” “啥忙,尽管开口。”程处默胸脯拍得啪啪响。 “把我的婚事搅黄。” 程处默呆住了,定定看着李素,许久不出声。 李素心事重重,对程处默的态度不大满意,愁容满面地道:“程兄,行不行说句话呀。” “你……喝醉了还是生病了?”程处默不确定地张开手在李素眼前晃悠,伸出两根手指:“这是几?” “程兄莫闹,我没醉也没病,这事必须要做。”李素态度很坚决。 程处默沉默许久,忽然一叹:“程某浪荡唏嘘半生,总被老爹骂我混帐,真该把老爹拉过来长长见识……” 并起两指朝脸色发黑的李素遥遥一指,程处默乐得跟什么似的,大笑道:“说我混帐?这里不是有一个比我更混帐的么?” ************************************************************ ps:求月票啊!! 新书月票榜第三的位置上占了一天,老贼还没来得及傻乐呢,眼看又要被人爆菊了。。。(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d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第九十九章 自污毁亲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程处默的话不客气,也不客观。 世上的混帐不少,老程家特别多,但李素绝不是混帐,或许胸无大志,但娶老婆却绝不能草率,前途无所谓,幸福却必须自己掌握,前世不说读过多少心灵鸡汤,就是听过的那些滥俗的流行歌曲,哪一首不是跟幸福有关? “为何要搅黄你自己的婚事?”程处默这次不豪爽了,毁人姻缘是损阴德的事,这种忙他实在不想帮。 “因为我不认识人家闺女啊,我为何要跟一个不认识的人成亲,而且还得躺在一张床上?你不觉得这事很荒谬吗?换了是你,你干吗?” “干啊,怎么不干?不管认不认识,既已躺我床上了,焉有不办之理?”程处默很奇怪地看着他:“大家都是跟不认识的人成亲,咋就你不乐意呢?” “有感情才能成亲吧?” “搞反了吧?成了亲才有感情啊,你这人咋那么怪咧?”程处默的表情越-,来越不可理解了。 “不知性情,成亲后不合咋办?” 程处默嗤笑:“屁大点事,谁不合?谁敢不合?结结实实拾掇她几顿,看她合不合。” 李素:“…………” 代沟啊,千年的代沟啊! 李素决定以后多教他几首流行歌。你爱我我爱你爱到疯爱到死爱到半身不遂那种,好好培养他的爱情观,然后冷眼笑看他来求自己帮忙搅黄他那不幸福的婚姻…… “痛快点。一句话,帮不帮?”李素不耐烦了,跟一个大男人讨论爱情,而且谈论得很失败,是件很没有成就感的事。 程处默很犹豫,在仗义和损阴德之间来回挣扎。 “最近腰腿酸乏,可能懒病发作了。酿酒作坊先停工吧,休息一年半载再说……”李素仰头喃喃自语。 “帮!”程处默痛快得一塌糊涂。 ************************************************************** 与程处默约定明日泾阳县城相见后,李素便独自出城回家。 回到家时发现那位扈司户又来了。正眉飞色舞跟老爹传佳讯。 昨日扈司户以官媒的身份登门,试探了一下泾阳县许家的态度,许家闺女的长辈很客气,扈司户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没有添油加醋把李素吹嘘得天花乱坠。只是把事实一件件摆出来给许家看。 十六岁,长相俊俏,白净整洁,家教良好,为人有礼厚道,有学问,会作诗,也会挣钱。小小年纪在长安城已开了一家店铺,那家店铺的招牌还是当今陛下亲自题的字。而且还开了一家酿酒作坊,恶名满长安的卢国公府正是酿酒作坊的合伙人…… 如果这些条件还不够的话,嗯,几个月前泾阳县闹天花瘟疫,你家闺女也种了牛痘吧?家里人全须全尾没死没病吧?知道这东西是谁想出来的么?就是他!认真论起来,大唐关中的百姓都得给这娃子磕响头,谢他的活命之恩,包括你许家在内。当今陛下还因为此事封赏了他,赐钱赐地还封官,从九品级,小娃子高风亮节,给辞了,不然你以为为啥皇帝陛下肯给一家商铺御笔亲题招牌,陛下记着他的情分呢…… 说的全都是实话,李素都没想到自己居然这么有前途,换了自己若有个闺女的话,怕是也忍不住嫁了,别的不说,平民百姓跟当今皇帝有了交集,仅这一件便是资本雄厚了。 李素自己都动了心,许家就更不用说了,闺女的爹娘听得两眼放光,稍稍合计了一下便表了态,说是愿意与李家定亲,扈司户今日来李家的目的,就是商议聘礼和正式求亲事宜,即六礼中的第一礼,“纳采”。 李素静静看着讨论得热火朝天的二人,额头惊出冷汗。 搅黄自己婚事的行动必须加快了! ………… ………… 次日一早,李素便蹭牛车赶到了泾阳县城。 说是县城,其实只是一个小土城,城墙都是用泥土夯实后垒起来的,城里稀稀拉拉开了十几家商铺,商铺不远有一个小市集,到处可见摆摊的小商贩在招手兜售,城里人流不大,大抵离国都长安太近的缘故,货品买卖显得并不热火,无论买还是卖,谁都愿意多走几步去长安城里。 程处默很早就到了,李素找到他时发现他正坐在一家简陋的酒肆里喝着醪糟,醪糟也叫“醴”,南方人叫“甜酒”,至今仍有。这东西在关中很普见,勉强也算酒类,无论权贵还是百姓都无法拒绝酒,权贵喝的三勒浆太贵,百姓喝不起,于是酿点醪糟存在家里,每逢年节舀点出来尝个鲜,酒精度很低,味道酸酸甜甜的,喝多了腻得慌。 程处默喝醪糟时一直皱着眉头,仿佛在喝一碗赐自己自尽的毒酒,很生动地向世人证明何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喝了半碗便搁在桌上不再碰它,神情颇为怅然,看来在懊悔今日出门前为何不灌一皮囊五步倒带在身边。 今日小公爷不是独自出门,还带了国公府的几个部曲,是李素特意交代的,部曲都是跟随程咬金征战天下的百战老兵的后代,老兵年纪大了便离军归农,成亲生了娃后被程咬金收为家将,也算是有了前程。 李素笑着朝程处默招招手,程处默起身迎上。几位部曲亦步亦趋。 “怎么个章程?”程处默一脸不情愿地问道。 “很简单,找到一家姓许的人家开的商铺,然后当着他们的面。让我表现得像一个混帐,吓得他们退婚,这事算成了。” 程处默指了指他,气道:“你什么都不用干,现在这样子已经很混帐了。” 狠狠瞪了李素一眼后,程处默挥手,几名部曲一声不吭混入人群中开始打听。 没过多久便有了消息。确定了许家商铺的位置后,一群人悄悄朝商铺靠近,背靠在商铺旁边的暗巷墙角里等待时机。 程处默一直唉声叹气:“这事干亏了。不该答应的,毁人婚事缺大德了啊……” 李素蹲在墙角画圈圈,神情更郁闷:“你还只是缺德,我是在亲自毁我自己的亲事。跟这么混帐的事情比一比。你心里有没有好受一点?” 程处默想了想,确实觉得好受多了。 “罢了,今就帮你一次,说好了,仅此一次,下次你若还想毁亲找别人去,程某不干了!” 李素叹气,点头。 两名年轻的程家部曲上前。模样很普通,其中一人身材矮小。眼眸却很灵活,一看就是个机灵人,另一人高大壮硕,一脸凶相。 李素苦笑着朝二人拱了拱手,道:“二位兄弟有劳了,待会儿下手尽量轻点,回头送你们一贯钱打酒喝。” 矮小的部曲满不在乎地咧嘴笑:“没事,别看这家伙傻壮傻壮的,揍在小人身上只能算是挠痒……” 壮硕的部曲气坏了,抡起拳头便朝他胸前揍去,矮个子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捂着脑袋便朝许家商铺前跑去。 “打人啦,杀人啦!仗势欺人啊——” “狗贼哪里逃!我家李素李公子治好了天花,被陛下亲旨褒奖封赏,与你家青楼姑娘抱一抱,亲一亲,喝几杯酒而已,你竟有脸要钱?找打!” 李素远远躲在墙角,惊愕地扭过头:“这不对呀!不是说好了买东西不给钱吗?咋成了嫖妓不给钱?” 程处默慢吞吞地揉了揉鼻子,道:“买东西不给钱太没品了,所以我临时改了一下……” 李素两眼通红地瞪着他。 难道嫖妓不给钱比较有品? 远处两位部曲跑跑打打,到许家商铺前忽然停下,挨打的抱着脑袋在地上蜷缩成一团,另一个高大汉子则惨无人道地对他又打又踢,当然,台词一句也没少,无非便是太平村当红小地主李素上青楼嫖妓不给钱,台词念得很大声,许家商铺里面很快涌出来一群人,掌柜伙计和顾客一窝蜂全出来看热闹,李素眼尖,清楚看到人群里一位穿着绸衫,戴着黑纱笼帽的中年男子脸颊直抽抽…… ………… ………… 两名部曲很机灵,打闹半晌,赶在泾阳县衙的差役到来之前溜了。 李素终于放下了心,如果许家闺女的爹娘不是对女儿有深仇大恨的话,经过今日此事后,想必不会再把女儿往李家火坑里推了。 果然,第二天扈司户再次登门,脸色有点难看,而且态度跟以前全然不同,一脸鄙夷且嫌弃地告诉李道正,许家反悔了,死活不答应把闺女嫁进李家,给多少聘礼都不成。 李道正大惊失色:“咋咧?咋回事么?咋又反悔咧?” 扈司户气得指了指李素:“问你家娃子!” 李道正神情不善地扭头瞪着李素:“你干啥了?” 李素一脸无辜且茫然地睁大眼:“我?关我何事?爹,我最近老实本分待在家里,啥都没干啊,就昨日在酿酒作坊忙了一整天……我咋了么?” 李道正回忆片刻,然后挠挠头,道:“扈大人,是不是有啥误会?我家娃子这几日老实得很,没闯祸呀。” 见父子二人神情真挚,不似作伪,扈司户从愤慨渐渐变成了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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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亲之后心里轻松多了,虽然可以肯定老爹还会为他找下一个,但眼下的危机算是解决了。而且以后也有了应付的办法。继续败坏自己的名声便是,把名声臭得十里八乡的闺女人家都绕道了,到那个时候……老爹的目光或许会放眼关中以外的地区,或者直接从人牙子手里买个清白闺女。 那是以后的事,总会对付过去的,到了该娶婆姨的年纪,或者,当他与东阳之间越来越走进绝望的时候。李素也许会认命地娶一个女人回家,然后。把他和东阳曾经的这份情愫当作朽骨般深深埋进土里,永不见天日。 心情特别好,李素难得地早早来到了河滩,坐在熟悉的大石头上,怀里掏出镜子,一边顾影自怜一边等着东阳。 照镜子很容易陷入沉醉,特别是李素在自己的鼻翼边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红痘后,时间就更容易过了,又挤又挠又掐,与那颗小红痘奋战了半个时辰,终于……小红痘变成了大红痘。 李素整个人都不好了,阳光明媚的心情霎时间阴云密布。 青春期啊,原来这一世的青春期也不能免俗,完美无暇的俊脸多了那个该死的不工整不对称的红痘,这是要活活逼死强迫症患者啊。 镜子很快被塞入怀里,李素愁容满面地叹气,过了不久,又掏出来,不甘心地对着镜子继续又挤又掐,然后不忍直视地再次塞回去…… 反反复复,周而复始,李素忙坏了。 “你到底在做甚?”东阳软软糯糯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掏出来塞进去的,镜子招惹你了?” 李素回过头,哭丧着脸看着她:“你没发现今天的我有点不一样吗?” 东阳凑近仔细看了看,忍着笑道:“发现了,你脸上多了一个痘……” 李素黯然长叹:“没脸见人,我这几日还是不要出门了……” 东阳又仔细看了看他,抿嘴一笑:“虽然你唉声叹气的,但我怎么觉得你今日的心情比以往好了很多?” 李素笑着摇摇头。 东阳却忽然沉下脸:“还有脸笑,今日泾阳县令来府上拜见我,与我商议封地庄户落籍的事,泾阳县令寒暄之时说起一桩闲事,某人啊,做了买卖,有了钱啊,哼,开始干缺德事了!” 李素眨眨眼:“好深奥啊,一个字都不懂……” “还装!你昨日是不是……是不是……” 东阳说不下去了,贵为公主,“青楼”二字是耻于说出口的,可她的神情却很愤怒,俏脸涨得通红。 李素盯着她:“我知道你说的是哪件事,我只问你,你信么?” 东阳呆怔片刻,垂下头轻轻地道:“我不信,你不是那种人。” “不信的话,你为何生气?” “我没生气。” “刚才你气鼓鼓的样子难道不是因为我干了缺德事,而是路上不小心踩到牛屎了?” 东阳的小拳头捏得紧紧的,俏脸愈发红润,不知是羞是怒,却仍嘴硬地道:“我没生气!” “好吧,我只随便问问。”李素很识趣地放过了她,怕再追问下去她会羞愤得一头栽进河里。 终于避开这个尴尬的问题,东阳明显松了口气,俏脸仍红通通的,神情却恢复了镇定。 “为何会有针对你的谣言?你最近得罪人了?” 既然信任,东阳自然将此事定性为谣言,语气很愤慨,立场很分明。 李素大笑,这件事当然不是谣言,他做这件事一半是为了自己,一半也是因为她,但他不打算告诉她,决定永远瞒下去。 东阳很认真地看着他:“名声不是小事,你莫掉以轻心,日后你就知道,名声坏了,诸事难行,我已请泾阳县令好生查访,看到底是谁在坏你名声,查出来一定严办。” 李素点头:“多谢了,不过声名于我如浮云,查访就不必了,莫浪费了朝廷官府的人力。” 东阳很执拗地摇摇头。 二人面对着潺潺的河水发了一阵呆,东阳忽然道:“李素,父皇又要攻伐邻国了,上次你所献的推恩之策奏效,薛延陀果然陷入内乱,中书省的大臣们商议了很久,说这次内乱一年半载怕是缓不过来,我大唐如今终于能够腾出手来了,父皇准备攻打西边的吐蕃,这一次,满朝文武都没有反对……” ******************************************************* ps:不开单章了,这里很大声的求一下月票,看在老贼最近更新勤奋的份上,拜托手里攒着月票仍在观望的兄台们别犹豫了,赶紧投出来吧,名次掉落,位置很危险,向大家求助!!!(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d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一章 唐吐恩怨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又是打仗。 大唐立国以来,战争几乎没停过,李世民对土地的狂热和执着远甚后世房地产老板,而且从来不挑食,除了土地,也不介意邻国的人口,财物,牛羊等等,打仗的目的其实就是这些,开战,掠夺,纳入版图,建都护府……是的,大唐君臣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东阳慢吞吞地说着朝中事务,原本大唐今年的形势很不利,西边吐蕃的松赞干布于贞观六年统一吐蕃后,开始露出早已蠢蠢欲动的野心……或春心? 说野心自然都懂,吐蕃也是大国,是大唐邻国里最强大的国家,大国的领导人怎能没有野心?松赞干布对土地也很狂热的。 说春心是不是有点难懂?不难懂,这正是如今大唐决心跟吐蕃开战的原因。 吐蕃的赞普(国家政治和宗教双花大首领,最高级职称)松赞干布十三岁即位,这些年左拉右打,终于在贞观六年统一了吐蕃,并把都城迁到了〖∈,逻些(今拉萨),贞观八年,松赞干布派使节入长安朝贡,与大唐取得了联系,并约定两国和平友好,互不侵犯,你快乐就是我快乐云云。 一切都很正常,双方皆大欢喜,作为千年礼仪之邦,李世民自然要派使节回访逻些,把在长安时大家说过的和平友好之类的废话再说一遍。 这次回访搞出事情了。 因为李世民派使节的时候间歇性瞎了龙眼,派了一个很不靠谱的使节。名叫冯德遐。 冯德遐代表大唐皇帝回访吐蕃本来是很称职的,一切礼仪谈吐皆滴水不漏,后来回访日程结束准备启程回国了,松赞干布设宴饯行,冯德遐被粗鄙的吐蕃蛮子们灌了几大口青稞酒,顿时有点飘了。于是说话也没那么多顾忌,张嘴就说以前东突厥和吐谷浑都被大唐尚过公主,两国皆是大唐的女婿之国。 这句话捅了马蜂窝。 贞观八年,松赞干布十七岁,正是情窦初开春心萌动,到了该交配的季节,而且松赞干布本人对大唐的文化还是非常仰慕的,东突厥和吐谷浑居然都能娶大唐公主,吐蕃为何不能?必须娶! 于是冯德遐回国时。随行的仪仗队伍里又多了几位吐蕃使者,跟随冯德遐一起回长安,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求婚。 李世民一看吐蕃怎么又派使者来了?再一看,咦,这回很不讲究啊,居然空着手……当然,这是李素以己度人的猜测。 对吐蕃的求婚。李世民感到很无语,吐蕃第一年朝贡就恬着脸要我大唐公主。当朕生的女儿很多吗?——其实真的很多,李世民生了二十几个女儿…… 求婚理所当然被李世民拒绝了,大家根本不熟好不好。 吐蕃使节回国后担心求婚失败会被松赞干布治罪,于是想个借口,说是唐皇本来答应的,后来吐谷浑在中间挑拨。于是后来拒绝了。 ……这事对大唐和吐蕃都是个教训,教训就是,大国之间来往,派一个人品好酒品也好的使者多么重要。 松赞干布顿时大怒,你不嫁女儿。我就开战,打……吐谷浑!把吐谷浑揍个半死,看你嫁不嫁! 没招谁没惹谁的吐谷浑可汗无辜躺枪,哭晕在茅房…… 松赞干布说打就打,当即发兵,贞观九年,吐谷浑可汗被吐蕃雄兵打得狼狈逃窜,一直逃到青海湖北边,大约被吐蕃打出了战争心理阴影,青海湖边一待就是好几年没敢回去。 松赞干布这回得意了,挟大胜之余威,又派使者进长安,这回讲究了,带了许多礼品,然后……继续求婚。你看,我把吐谷浑揍趴下了,赶紧嫁个公主给我! 春心勃发的少年,其言其行真是不可以常理揣度啊…… 到这个时候,大唐的君臣仍未将吐蕃放在眼里,蛮夷之国打蛮夷之国,胜了败了也就那么回事,你把吐谷浑打趴了,凭什么我大唐就得送个公主给你?关我毛事,你找吐谷浑要去啊。 李世民想都不想便拒绝了,第二次求婚又失败,松赞干布的玻璃心碎了一地…… 今年是贞观十一年,五月初时,松赞干布领兵二十万,兵临大唐松州城下,放言曰:“大唐不嫁公主,我即当入寇!” 松州都督韩威冒进击敌,被吐蕃大败。狼狈回城后立马送出军报入长安,吐蕃大军压境! 若换了半年前,大唐的兵力因薛延陀牵制,腾不出手收拾吐蕃,或许真会嫁一个公主过去暂时稳住吐蕃,可是现在,李素数月前所献推恩之策已奏效,薛延陀陷入争权内乱,北边的府兵完全可以调出一半,于是收到松州都督韩威的奏报后,李世民当即决定西击吐蕃,狠狠给他一个教训。 这一次满朝文武异口同声全同意了,纷纷曰:该揍,给陛下点赞! *********************************************************** 河滩边,李素听故事似的津津有味听完了大唐和吐蕃的恩怨情仇,笑得很开心。 这位松赞干布,后世史书上把他吹成吐蕃的中兴之主,多贤达多英明,谁知竟是个如此奇葩的棒槌,为了娶一个大唐公主,真的蛮拼的。 “你笑什么?”东阳没好气白他一眼:“没心没肺的,又要打仗了呢,关中子弟本就不多,这些年父皇鼓励生育,官府卯足了劲又是奖赏又是做媒,还不就是为了多生几个娃。结果一场仗下来,不知又要死多少关中子弟,你还笑,别忘了你也是关中人。” “我是笑松赞干布……”李素仍止不住笑意,哪朝哪代都不缺奇葩,太可乐了。 东阳叹了口气。不解地道:“真不知那松赞干布怎么想的,求娶大唐公主失败,反过头却去打吐谷浑,吐蕃使节胡说八道难道他就信了,然后不惜发起两国之战?” 李素仍在笑,笑着笑着,又觉得不对劲,若说松赞干布耳根子这么软,使节几句话便煽得他发起战争。未免有点荒谬了。 大国之间绝不会因为一个简简单单的理由而发动战争。 时年吐蕃在松赞干布治下刚刚完成统一,而他又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君主,难免被包括大唐在内的周边邻国轻视,再说旁边有个大唐这样的大国虎视眈眈,发动对吐谷浑的战争大抵也有求婚失败后恼羞成怒的原因,但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松赞干布这是要给邻国立威,顺便给本国扩张一下领土。让国内与他面合心不合的贵族们不得不与他同舟共济,如此才能更深刻的完成吐蕃国内贵族和平民的万众归心。 兴许是吐蕃对吐谷浑一战打得太轻松太没压力。松赞干布的心气顿时高了,发觉看似庞然大物的邻国,其军事实力也就这样,如此说来,少不得要称称大唐的斤两,于是对松州发起试探性的攻击。而松州那位名叫韩威的都督也不给大唐长脸,第一战便因轻敌而大败,这才令松赞干布的野心愈发炽热,于是导致二十万吐蕃大军兵临松州城下。 这些理由都是李素刚刚想出来的,本来他也不太喜欢想这种军国大事。然而东阳所说的什么松赞干布求婚失败于是发动战争的理由太扯淡了,李素一万个不信,脑子一转,前因后果个中内情便被他猜个八九不离十。 这事太复杂,懒得跟东阳明说,战争离他和她太远了,虽然大唐如今是府兵制,可府兵制召兵出征也有规矩的,独子不出征,长子不出征,李素两条都占了,所以丝毫不担心官府会征召他入伍。 李素又掏出镜子,痴迷地欣赏了半天……再说了,如此面若冠玉的英俊容颜,怎能去打仗呢?粗鲁! “打仗啊,这一仗不容易打……”李素摇头叹息,如同前世与狐朋狗友在烧烤摊上喝啤酒撸烤串顺便意气风发指点江山的模样,反正自己不用入伍,胡说八道没关系。 嘴里说着话,眼睛仍盯着手里的镜子,真帅,叹息的模样竟然也是如此英俊,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英俊…… “怎么不容易?” “西藏……不对,是吐蕃,吐蕃是高原啊,海拔多少多少来着,嗯,反正很高,关中子弟若没适应那里的气候,劳师跋涉,还未进入吐蕃国境内估计就得倒下一半,高原反应懂吗?就是脸红心跳,喘不过气来,那时别说跟吐蕃蛮子拼命了,能不能拿起刀剑还两说呢,这一仗首先便输在地利上了,天时嘛,现在是夏天,吐蕃牛羊壮硕,青稞即熟,后方无粮草之忧,人和嘛,大唐孤军深入吐蕃境内,遍地皆是敌国百姓,而吐蕃兵力强盛,挟大胜吐谷浑之余威,正是军心极锐之时,嗯,你看,天时地利人和,大唐一样都没占住,所以说,这一仗不容易打啊……” 李素漫不经心说着,东阳却听得两眼放光。 “若依你之见,此战该如何打呢?” “切,照我说,根本不用打,松赞干布要娶公主,给他不就是了,大唐作为泱泱礼仪之邦,嫁公主过去总得给陪嫁吧?据说吐蕃全民信佛,是佛教密宗一支,多派点和尚过去,国内那些不生产不劳动专吃百姓供奉香火的德高望重和尚都派去,越多越好,现在有了活字印刷术,多给吐蕃劳动人民印点佛经,多派些盖房子的工匠,给吐蕃百姓们盖寺庙……若是这些都在吐蕃实施下来,不出三五年,吐蕃的国力一定会被消耗殆尽,百姓们不劳作光念佛了,将士们不吃肉改吃素了,而我们大唐呢,便专在吐蕃国境边日夜练兵,主要是适应当地的高原气候,那时此消彼长,大唐只消派出精骑一支,就能把吐蕃揍得哭爹喊娘……” 东阳原本越听越高兴,后来仔细一回味,脸色顿时有些怪异了。 “你……你什么时候想出的这些主意?太阴损了。” 李素愕然,我阴损?史书里文成公主远嫁吐蕃就是这么干的,我只不过原样照搬,真正阴损的人是你老爹好不好…… *********************************************************** ps:还有一更。。嗯,恭喜冷舒妹子荣登掌门,谢谢大家的慷慨打赏! 还有,求月票!!!(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d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二章 再献妙策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随口议论一下国事,却被东阳跟他的人品联系起来,这让李素很不爽。 “不说了,回家吃饭去。”李素抬头看看天色,日已渐西沉,夕阳的金色余晖洒满了河滩,确实到了回家吃饭的时辰了。 东阳急道:“怎么不说完呢?” “懒得说了,对了,我今天说的话只限于你知道,别又傻乎乎告诉你父皇,我不想出这风头,再说……”李素笑得很坏:“我刚才说的这些,前提是必须送一位公主去和亲,你若没头没脑跟你父皇献上此策,说不定你父皇顺手就把你打发到吐蕃嫁蛮子了……” 东阳吓得俏脸一白。说起和亲,大唐君臣从来只将它当作一个政治怀柔的手段,所以上下并无太大抵触,但对大唐的公主们来说,被选中和亲无疑是天降横祸,谁愿意离开繁华似锦的长安都城,远嫁到蛮夷之地,跟着那些茹毛饮血的蛮子睡帐篷,吃带血的牛羊肉,而且番邦还有许多令人无法接∮♂,受的风俗,比如首领死了,儿子即位,那么首领的妻妾也顺势成了儿子的妻妾,被老爹睡完接着又被儿子睡……反正一句话,贵圈真乱。 精神稍微正常一点的大唐公主都绝不愿意成为和亲的对象远嫁番邦,东阳自然更不愿意了。 李素看着东阳被惊吓到的模样,分外楚楚可怜,不由心一软,温言笑道:“别担心,既然大唐已决定对吐蕃动武。绝不可能送公主和亲了,你就算想嫁都嫁不了。” “若是……若是战后安抚吐蕃,父皇仍要嫁公主过去呢?”东阳语声发颤地道。 这也是实情,是李世民的一贯做法,先打,再抚。打是为了立威,抚是为了怀柔,抽一巴掌再给颗甜枣,大唐公主就是甜枣,以往大唐将公主嫁予东突厥,吐谷浑,都是先打过后再和亲的。 东阳确实很害怕,大唐的公主说起来荣贵之极,实则比民间女子惨多了。得宠倒好说,像她这种下嫔所出的公主,李世民从来不甚珍惜,就像关在笼子里的鸡一样,家里来客人了,主人打开笼子,从里面随便挑一只出来宰了待客,东阳现在就待在那个笼子里。说不准什么时候便被一道圣旨送往番邦了。 李素看着她的模样不由有些心疼,道:“陛下亲出的女儿是最高贵的。怎能远嫁千里之外,而至父女永世分离?莫如你劝陛下且行权宜之法,李家宗室旁支繁多,从里面选一位宗室女封为公主,嫁过去便是,这法子说来有点自私。但正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 东阳眼睛越来越亮,听到最后却忽然噗嗤一笑,狠狠瞪他一眼:“‘死道友不死贫道’,这是哪个混帐说的?” 李素大拇指一翘,指着自己笑道:“当然是我这个混帐说的。” “走吧走吧。看见你就烦!” 李素哈哈大笑着走远,东阳立在原地不动,定定看着李素远去的飘逸背影,不由痴了。 “刚才他所说的那些话若是献上父皇……或许,能免了一场大战,少死许多无辜子弟呢,即便父皇选公主和亲,他也给出了办法……”东阳贝齿紧紧咬着下唇,良久,终于做出了决定。 “还是要将此策献于父皇!他怪我我也顾不得了,一言可救生灵涂炭,何能不为?” ********************************************************** 第二天东阳进了宫。 李世民正与朝中文武商议出兵吐蕃之事,战争不是说打便打,毕竟十万大军没有整天拴在皇帝裤腰带上,关中各地调兵,粮草筹备,搜集兵械马匹,确定后勤供给,制定战略战策和行军方向,还有如何与周边的邻国外交,使自己站在大义的名分上,让战争的舆论正义化等等,这些都是必须要做在正式开战之前的,一旦真正开战,其实结果差不多已能看出端倪了。 甘露殿内今日武将居多,李绩,程咬金,侯君集,刘兰,牛进达等,人人披挂带甲,黑压压的一大片,文官却只有长孙无忌,房乔,魏徵等寥寥数人。 殿内君臣正议论得热烈,诸多名将杀气腾腾的请战声此起彼伏,掺杂着程咬金骂骂咧咧的粗话,以及与众将的对骂声,热闹得跟煮一锅粥似的。 宦官神色紧张匆匆走进殿内,在李世民耳边说了句话,李世民眉头微皱:“真会挑时候,为何每次都是箭在弦上之时进宫献策?” 说完李世民心中一动,上次即将出兵薛延陀时,东阳代李素进宫献上一策,免了一场刀兵,这次难道…… “诸将皆在,且宣她进来说说,大家有个拿捏。” 宦官应命退下,李世民笑道:“众卿对太平村李素那个小娃子想必有过耳闻,推恩薛延陀之策亦正是此子所献,今日东阳公主又说李素献上吐蕃之策,你我君臣一起听听这个小娃子的高论。” 程咬金哈哈大笑:“俺老程早看出这娃子不简单,果然老程的招子没瞎,可惜啊,老程膝下没有闺女,不然非招他为老程的女婿不可……” 诸将心中了然,大家都曾经参与过出兵薛延陀的朝会,对李素自然不陌生,于是纷纷点头,然后对程咬金笑骂几句。 东阳刚走到殿门外,便听到一众名将毫无顾忌地互飙脏话,吓得她小脸一白,脚步顿时停住,进退维谷不知如何是好,李世民见她小鹿受惊的模样,心下也是一阵疼惜,招了招手将她叫进殿内。 东阳进了殿,名将们自然也知晓分寸,脏话痞话都住了口,换上一脸和善的长辈嘴脸,仿佛刚才大声骂娘的跟自己完全无关,纷纷捋着胡须朝东阳点头微笑。 吐蕃之策很简单,东阳亦是聪慧女子,很有条理地将李素说的话分成一二三点,说得层次分明,殿内君臣一听就懂。 东阳很快说完,垂着头惴惴不安地等待君臣的评价。 殿内君臣听呆了,张着嘴面面相觑。 良久,程咬金哇哇大叫道:“这娃子也太损了吧!这是软刀子割肉,我大唐一个公主就能让吐蕃丧尽国运,这……这还要我们武将做甚?明日老程便去太平村,我抽死他!” 东阳吓坏了,俏脸苍白讷讷道:“程……程叔叔……” 李世民哈哈大笑:“东阳莫理这老货,辅机,此策……你如何看?” 长孙无忌优雅地捋着青须,带着几分阴恻恻的笑,缓缓点头:“不战而屈人之兵,上策也。” 一旁的尚书省左仆射房乔却忽然道:“虽为上策,然则,我大唐对吐蕃仍须一战!那个小娃子所献之策,战后或可一试。” ********************************************************** ps:求月票!!被挤到新书月票榜第四了,好失落。。大家手里还有月票的拜托投出来吧。。(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d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三章 再次封官 大唐仍须一战! 这是宰相房乔的建议,房乔是文官,但不是纯粹的文官,他是最早一批跟随李世民打天下的文人,而且在李世民还是秦王的时候,房乔扮演的角色便是秦王府记室,参与军谋大事。 李素所献的是不战之策,不战而屈人之兵,从国家利益的角度来说,它实现了利益的最大化。李素献此策时是完全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上的,毕竟,他对这个时代来说,确实只是个旁观者,谈不上爱,更没有恨,如同翻阅着一部活生生的史书,历史该走到哪个进程,该是怎样的结果,他只是脱口而出。 而房乔坚持认为先打再和,也是老成谋国之言,甚至比李素看得更远。 吐蕃大军压境,兵临城下,这是挑衅,是威胁,尽管暂时没有攻城屠城,但仍践踏了大唐的尊严,大军压境之时答应和亲,看在天下人眼里便是妥协,大唐是天可汗之国,尊严绝不容许被触犯,不论后面与吐蕃如何相处,至少必须打一仗再说,这一仗付出多少生命,多少财力人力,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打出一个结果,打给吐蕃看,也打给那些周边的邻国看。 』,甘露殿内的君臣皆是百战将军,文官们也都不是吃素的,房乔只说了这一句话,众人顿时明悟了。 “战!” 武将们高高举起了拳头,异口同声,杀气腾腾。 李世民点头:“好,战!” 东阳怔怔看着殿内充斥蔓延的一股戾气,吓得畏缩在一旁不敢出声。 李世民神情淡漠地下旨。 “旨令:侯君集为当弥道行营大总管,右领军大将军执失思力为白兰道行军总管,左武卫将军牛进达为阔水道行军总管,右领军将军刘兰为洮河道行军总管。征召关中府兵五万,出征松州,将松赞干布小儿与朕拿下!” 众将凛然抱拳领旨。 这次又没抢到出战机会的程咬金张了张嘴,然而此刻群情激奋,况且圣旨已下,断难更改。只得悻悻哼了一声,耷拉着脑袋不出声了。 李靖却是一副悠闲模样,哂然一笑,眼睛半阖半睁,似入定老僧。 贞观四年,李靖北击突厥,活擒颉利可汗,为大唐立下不世之功。这个功劳太大了,大得令李靖承受不起。也令一向博怀能容的李世民也产生了些许不安,四个金光大字反复在他和李靖的脑海里闪现,“功高震主”。 后来御史大夫萧瑀参奏李靖北击突厥时纵容部属抢掠,借着这个平时根本拿不上台面的理由,李世民将李靖叫进宫狠狠谈了一次人生,李靖谈完后便懂了,从此闭门谢客,深居简出。绝不主动参与朝事军务。 李世民也放心了,从此吃得下睡得着了。是皆大欢喜还是一家欢喜一家愁,各人自知。 众将领命即将散去时,李世民神情若有所思,淡淡道:“那个太平村的李素小小年纪,难得竟有如此见地,可惜此子志不在朝堂……然则我大唐百废待兴之时。朕怎能眼见英才隐于野,而不为朕所用?” 东阳闻言心中一紧,收在袖中的小拳头攥得紧紧的,脸色忽地苍白起来。 李世民没注意到东阳的表情,扭头笑着望向牛进达:“进达。” “臣在。” “朕决定破例征召此子入府兵。嗯,还是封个官吧……”李世民沉吟片刻,笑道:“便封李素为行军总管府录事参军,参预军机事。此子入军后,进达好生照拂,还是个十几岁的奶娃子,却也是难得的人才。” “臣领旨。” “录事参军”是从八品,算是个很微妙的职位,若在地方上相当于监察御史,若在军中则相当于随军参谋,说实权的话,似乎什么都能管,但仔细一寻味,能管却不能治,也就是只有建议权没有处理权,更像是一个闲散官职。 现在既然在录事参军前面加了一句“行军总管府”,那就是说这个职位能管事的范围仅限于军中,即大将军身边的随军参谋。 李世民给李素封的这个官却也是颇费思量,官不大,却能随时给牛进达出主意,两军交战非同儿戏,当然也不能指望一个小娃子能对这场战争起到什么惊天动地的作用,把李素扔进军中多少有点撒网捞鱼的味道,一网撒下去,能不能捞到鱼看天意。 重要的是李世民要表明的态度,作为皇帝,他绝不能容许眼皮子底下的人才安逸地隐居乡野,而不能为他所用。 原本脸色苍白的东阳听到父皇如此任命后,神情虽仍有几分惶然,却比刚才好了许多。 行军总管府的录事参军是官,不是上阵冲锋打仗的军士,而且是与总管大将军形影不离的参谋,除了从长安到松州行军辛苦一点,安全倒是无虞的,除非此战唐军大败,被敌军连帅帐都一锅端了。 牛进达是赫赫有名的百战老将,相比其他名将用兵,如李靖用兵以正,气势磅礴狮子搏兔,李绩用兵以诡,钝刀子割肉,令敌人生不如死,程咬金用兵以猛,直来直去一拳狠狠砸来,管他什么魑魅魍魉一拳全砸了,而牛进达用兵却是出了名的稳,稳扎稳打,绝不冒进,宁愿舍了军功和战果,也要先确保己方将士的安全,东阳可以肯定,以牛进达用兵之稳,战事再不利,也不至于被敌军端了中军帅帐的地步,李素跟着牛进达,性命必然无碍的。 李世民没有将李素分到侯君集或刘兰的帐下,而是直接安排给了用兵最稳的牛进达,也是费了心思的。 圣旨已下,无从更改,东阳有心想私下再劝劝,看到李世民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即将脱口的言语却卡在嗓子里,一个字也说不出。 ********************************************************** 李素浑然不觉自己已被当今陛下绑上了战车,是真正的战车。 他仍在为自己的产业忙碌着,每天睡觉前掰着手指细细算一会儿帐,便觉得生活无限美好,他正以无比销魂的姿势迎来了事业上升期。 赵掌柜在长安县衙受的伤差不多好了,请人做了一块大得离谱的黑底金字招牌,把李世民御笔亲题的“李记印书坊”高高挂在新店铺的门楣上。 长安城里的文人们沸腾了。 陛下亲笔题字啊,大唐立国以来从未有过的事,这家店的掌柜到底什么来路? 无数惊疑的目光里,李记印书坊开业了,有了当今陛下的亲笔题字,文人们仿佛受了鼓励似的纷纷走进店内,印书坊重新开业第一天便生意兴隆,至于赚了多少钱……李素左算右算之后得出一个很吃惊的结论——很多! 这年头有算筹,却是一块块的竹片,李素怎么都不会用,……是不是该发明算盘了? 相比印书坊,程家和李素合伙的酒肆却是来势汹汹,程家做买卖也和程咬金领兵的风格一样,招数大开大合,一开便是十家,位置选得好,东西两市不知用了什么手段把位置最佳的店铺买了下来,然后非常高调地开张庆祝,当然,明面上与卢国公府和李素都无关,酒肆全部交给一个与程家血缘关系足有十万八千里的远房亲戚打理。 五步倒的上市,令长安城轰动了一阵,这年头的酒除了权贵喝的三勒浆外,平民百姓喝的基本都是浊酒,稻麦所酿,但发酵不够充分,比如那句有名的“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垆。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听起来文雅悠长,意境十足吧?其实所谓“绿蚁酒”,便是发酵不够充分的米酒,属于下等酒,嗯,穷酸文人没钱又犯了酒瘾就喝这个,喝完以后觉得自己这么清高的人喝这种下等酒实在没面子,于是憋红了脸憋出这么一首诗来,算是聊以遮羞。 五步倒上市后,长安城无论文人和贩夫都疯了,一口下去肚子里火辣辣的烧得痛快,叫酒肆伙计打个二两,足以大醉半天,而且喝得也痛快,不像别的酒,喝了大半桶都没感觉。 酒是好酒,只不过这酒的名字…… 文人们暗暗鄙夷的同时,只好摇头,算了,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 ………… 酒肆比印书坊更赚,这是李素得出的结论。毕竟长安城里文人不多,肯自己掏钱印书的文人更少,但酒这个东西是消耗品,每个人都无法拒绝的,更何况程家一口气在长安城里开了十家。 现在令李素寝食难安的是,……程家到底会不会分钱啊?以程咬金那流氓性子来说,还真干得出独吞的事,那时李素该爬高楼一脸走投无路状叫程家结帐分红呢,还是把程处默一棍子敲晕绑票,威胁程家不给钱就撕票? 越想越觉得不安,这种独吞的事,李素前世也干过不少,只希望程咬金的人品比他自己强一点吧。 ********************************************************** ps:还有一更,可能稍微晚一点点,又在调整作息,快晚上才起床,睡过头了,不好意思。。(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四章 圣意征召 算完了帐,心情十分美好,李素哼着小曲儿独自来到河滩,即将成为大唐富翁,如此美好的心情一定要与人分享。 东阳今天有点晚,李素等了一个多时辰仍没到,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呵欠,静静看着河水发呆, 有了钱,房子是不是应该再扩建一下?挖个大池塘,上面建个水榭,内院开一块花园,园内置一条弯弯曲曲的长廊,花园旁再垒一座假山,山上建凉亭,凉亭柱子上挂一副楹联,上联曰“招财进宝”,下联曰“恭喜发财”……嗯,雅俗共赏,很有文化,而且很接地气。 土地也要再买几十亩,家里该雇一些庄户了,添三头大水牛,再给老爹续一房妻,买几个丫鬟侍侯,差不多就可以做个安静收钱的美男子,躺在钱堆里混吃等死了…… 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李素想要过的就是如此平静平淡的日子,最好能过一辈子,于愿已足。 身后的脚步声有点杂乱,带着几分细细的急促的喘息。 李素回头,见东阳匆匆朝他跑来,后面跟着十来个侍卫,快到河滩边时侍卫们便很懂规矩地不跟了,静静站在远处守√★,着。 很难见到东阳奔跑时的样子,平日里太注重礼仪,走路迈腿肩不动,显然是从小有宫女或宦官训练过的,此刻不顾礼仪跑起来的样子李素从未见过。 “李素!”东阳声音有点大。 李素挑了挑眉。 跑到李素跟前,东阳仍喘着气,白净的额头上沁出细细的汗珠,身上带着些许热气,香香的。 “咋了?” 东阳深呼吸几次,神情既愧疚又惧然。调整了呼吸后,才缓缓道:“李素,我有事跟你说……” 李素看着东阳无比严肃认真的模样,心下顿时一惊,神情立时露出戒备的表情。 “借钱?我没钱!你找别人试试?” “你……”东阳气得想笑,又想抽他。重重跺了跺脚,却忽然哭了出来:“李素,我对不起你,我害了你……” 李素见她哭了,急忙心疼地抬手打算为她拭泪,手举到半空,不知怎地又停下。 “别哭,到底啥事?” “父皇刚刚下旨,决意攻伐吐蕃。命侯君集,刘兰,牛进达等大将军领军出征……” “那又怎样?” 东阳垂着头,委屈而小声地道:“我把你所献之策告诉了父皇,谁知房相说必须先打再和,父皇也是这个意思,于是仍命几位大将军出征,而且……父皇也给你封了个录事参军的官。命你入牛进达叔叔帐下效力,随军出征……” 李素仿佛忽然间被天雷劈了一记似的。整个人懵懵地站着。 东阳见李素怔怔地毫无反应,心中愈急,哭得愈发大声了:“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不该向父皇献策的,当时没想到父皇会做这个决定……” 许久之后。李素回过神,急得脸都白了:“这不对啊!府兵制不是这样的,家中独子和长子不是可以不出征吗?” 东阳哽咽道:“按例是不出征的,沙场诸事难料,朝廷不会干这种让人绝后的事。但是父皇的亲旨又不一样了,况且,不出征的是兵,而你,是被父皇封了官的……” 李素懂了,官和兵不一样,当了官就得做好为国殉身的准备,况且就算不封官,李世民的圣旨亦可以决定一切,游戏怎样个玩法,他说了算,偶尔改个规矩,谁能说什么? 东阳见李素沉默不语,急忙又道:“父皇的旨意是封你为阔水道行军总管府录事参军,也就是说,你只需时刻跟着牛进达叔叔便好,除非敌人打进了中军帅帐,否则你不用亲上战阵的,牛叔叔用兵稳健,断不会让吐蕃兵冲进中军,此行除了行军辛苦一点,性命却是无碍的。” 李素心中终于稍微轻松了一点,铁青的脸色渐渐恢复了原样。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若是抄着刀戟上战阵,跟那些孔武有力的吐蕃兵拼命,活下来的几率委实不高,几乎等于那种一碰就死的炮灰角色,但若只是在中军帅帐附近转悠,时刻跟着军队的最高首长,倒是不必担心冲锋陷阵的事了。 这样一想,李素顿时轻松了。 李素只是个胸无大志的小人物,若说为国为民征战沙场,委实有点高看他了,他其实只是个市井小民,懦弱,贪财,好逸恶劳,偶尔也好个色……属于市井小民的毛病,在他身上都找得到,当然,也有决绝无畏热血沸腾的时候,比如上次以一己之力击杀结社率二人,那是为了自救,也有一小部分想救这个令人怜惜的女子,毕竟,人性这种东西,偶尔还是要发一下光的。 但若让他主动抄起刀戟上战场,这种事打死他都不会干的,然而现在皇帝下了旨,不干也得干了。 幸好李世民的良心没有完全被狗吃掉,只让他跟在大将军身边转悠,没让他冲锋陷阵,性命应该不会有危险,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赔钱!精神损失费,劳务费,营养费,各种费!赔钱!”心情放松之后,李素顿时露出了狰狞面目。 东阳本来哭哭啼啼的,被李素忽然变脸吓呆了,傻傻地看着他,半晌没出声。 “说话,傻楞着啥意思?打算赔多少?”李素不耐烦地道。 “你,你这……”东阳气得指着他,道:“这种时候你还要钱,你……我去府里搬一筐钱出来砸死你,你要不要?” “做人要讲信用,说话算话?” 原本愧疚的东阳见李素又恢复以前那副德行,心里也好受些了,瞪了他一眼,道:“别闹了,现在几位大将军各自忙着点兵,牛叔叔估摸这时已派人将官身告书和官服送来了,府兵出征自带盔甲,你若没有,我派人去那些叔叔府里借一套,还有,出征时多带些干粮,多带几个装水的皮囊,盐巴也多带一些……” 东阳絮絮叨叨说着,说话毫无条理,想到什么说什么,李素静静看着她,心中渐渐泛起暖意。 眼下这一幕,不正是妻子送夫出征的画面么?表情那么温柔,说话那么轻细,绕指柔般将他的心缠得绵绵又紧紧的,——教他怎么再好意思开口让她赔钱?(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五章 马载离愁 李素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漩涡,权力的漩涡。 这个漩涡有着无比强大的吸力,一旦陷入,身不由己,它会拉着自己使劲往下拽,无从挣扎,无力反抗,直到最后漩涡将他淹没。 一个时辰前他还在美滋滋地盘算着家产,思考着用怎样的姿势迎接未来混吃等死的美好日子,一个时辰后他莫名其妙成为了唐军府兵里的一员,而且是个从八品官,什么官来着?录事参军? 无论乱世与盛世,权力都是如此的蛮横粗暴,从来不容许别人说不。 李素也不敢说不,除非他有想法揭竿造反,拉一批同样对李世民不满的人上山落草,像梁山好汉那样一边喝酒吃肉,顺便打劫强抢良家妇女,一边优哉游哉等着被朝廷招安,然而……招安以后是不是仍旧被朝廷封官?那么,他上山落草的目的是什么?换个不同的姿势当官? 而且以目前李唐江山天下归心的大势来看,找一个和他一样志同道合土匪上山,其难度无异于找一只纯天然绿色无公害野生奥特曼…… 李素叹了口气,忽然发觉前途好迷茫。 闷闷不乐¤→,与东阳告别,李素往家里走去,回到家时发现家门口围了一堆乡亲,院子里站着两名军士,官身告书和官服果然送来了。 老爹一脸茫然地看着它们,正与两名军士说着什么,见李素回来,两名军士同时朝他抱拳行礼,李道正赶紧将李素拉到一边问道:“咋回事么?咋又当官咧?” 李素叹了口气,神情满是苦涩:“当官不正好合了你的意吗?从八品呢,比上次的从九品医正高了两级……” “无缘无故的,咋又让你当官咧?” 李素苦笑:“或许陛下见我太闲了吧……” 李道正神情有些惴惴:“我咋觉得心里寡寡的……陛下给你封了个啥官?” 李素直视老爹。道:“随军的官,爹,我马上要出征打仗了。” 李道正浑身一震,眼中闪过一抹惊慌:“不对啊,这不对啊!你一个奶娃子打甚仗?关中府兵没有让家中独子出征的道理……” 转过身看着两名军士,李道正焦急地道:“错咧。你们错咧,我娃还没成亲咧,而且是家中独子,怎么点他出征?错咧!” 两名军士面面相觑,无奈地朝李素抱拳:“参军大人,琅琊郡公牛大将军差我二人将告身和官服送来,并下军令,三日后午时一刻,大将军长安北郊校场点将。请大人务必赶到,否则军法无情。” 两名军士说完后行礼告辞,李道正怔怔盯着摆放在院子石桌上的官身告书和官服,忽然浑身失去了力气,虚脱般瘫坐在地上,嘴里一直喃喃道:“错咧,错咧,官上搞错咧。我娃是独子啊,咋出征了咧?” 李素蹲下身。将老爹搀扶起来,道:“爹,这是陛下圣旨,不能改的,孩儿从军有官职,不必冲锋陷阵。只在大将军帅帐里参知军机,此行没有性命之忧,爹你放心。” 李道正浑身颤抖得厉害,垂头沉默半晌,终于长叹口气。 “放心。只能放心了,还能咋样咧……娃啊,爹不认字,也不懂大道理,既是陛下相召,想必你一定有本事的,爹看着你长大,不知你的本事突然从哪里冒出来的,不追究了,我关中子弟报国杀敌,家家户户送儿出征,都是亲手把娃子送进鬼门关,是死是活全凭运道,我也不能拦着,娃啊,一定要保重自己,一定要活着……你是唯一一支香火了,你不能有事……” 李道正背对着李素,魁梧的身躯颤抖得厉害,说完艰难地迈腿,一步一步慢慢地往屋里走去,平日如劲松般挺拔的背影,此时此刻却佝偻得像一株被蛀空了的老树。 *********************************************************** 松州位于蜀地,离长安大概……很多里。 没心情计算路程,想想从黄土高原走到四川盆地,李素就觉得很心塞,想当逃兵。 路途遥远,不能太亏待自己,男人要对自己好一点,那些对自己不好的男人听说后来都累死了…… 所以李素决定去长安骡马市买一匹好马,如今自己不大不小也是个有钱人了,有钱人从来不靠脚走路,打仗也一样。 懒得打听军中允不允许私人买马,先买了再说,自己大小也是个官,骑马的权利总该有吧? 随便收拾了一下,正打算叫王家兄弟陪他一起进长安城,院外传来一阵马嘶。 一名很眼熟的公主府侍卫牵着一匹青鬃马站在门外,马鞍上鼓囊囊的,却是一副崭新的千叶铠甲,马鞍旁的皮袋上还挂着一柄长剑。 侍卫很客气地朝李素笑了笑,然后恭敬地把马牵进了院子,抱拳行礼后只说了一句这是东阳公主送的,然后便告辞离开。 很神骏的马儿,拴在院子中间的银杏树下,不时打出一个响鼻,前蹄有些不耐地刨着地。 李素心中流过一阵暖意,轻轻抚摸着马儿油光发亮的鬃毛,马儿摇头晃脑将头扭过头,在他身上闻了闻,又打了个响鼻。 牵过缰绳,一脚踩进马镫,李素试图骑上去,然而马儿却不太听话,一直朝旁边闪躲,李素费了很久的劲,连马背都没跨上去。 太没面子了,李素恨恨瞪着它,马儿甩了甩头,朝他喷出一口带着口水和鼻涕的热气,似乎……在嘲笑他? 拿这畜生没办法,村里都是种田的庄户,似乎也没几个会骑马的,李素只好又找到了东阳。 因为骑马还是因为又想见她,李素自己也说不清楚。 ………… “不要了,把它退掉。折现,十贯钱卖给你。”李素不满地道,离公主府不远的小树林里,马儿被拴在一棵小树上,低头啃着青草,十分的悠然自得。 东阳气得呸了一声:“我送你的东西你反过来再卖给我。要不要脸?此马是我差人从东市买的,说是大宛与陇右马种所杂,府里懂马的侍卫说它是一匹很不错的马,好好的马被你糟蹋了。” 李素脸有点黑:“说话注意点,我没事糟蹋一匹马做甚?……它是母的?” “公的。” “那就更不对了,我没那爱好,这匹马我骑不了,太不听话了。” “没马你怎么行军?长安到松州上千里地,以你这懒性子。难道会靠脚走过去?”东阳白了他一眼。 李素想了想,道:“我去买头驴,骑驴行军。” 东阳噗嗤一笑:“别丢人了,数万大军旌旗飘展,杀气腾腾直奔松州,一个骑驴的夹在中间左突右窜,时隐时现,不时还听到两声驴叫唤。这种丢大唐将士脸的败类,不等到松州。牛叔叔先把你斩了,……连同你的驴一起斩了。” 李素的脸越来越黑:“你这嘴越来越毒,谁把你教坏了?” “除了你还有谁?” 东阳瞪了他一眼,走过去将马儿的缰绳解开,抓在手里,道:“看好。看我是怎么骑的。” 东阳被李素叫出府似乎预料到会做什么,穿的一身男式长衫,发髻也学着男子一般高高在头顶束挽成髻,说完后握着缰绳将脚踩进马镫里,只踩了三分之一左右。然后摸了摸马儿的鬃毛,飞快偏身上马,眨眼间便稳稳当当骑在马背上,英姿勃发地挺直了腰,挑衅似的朝他挑挑眉。 李素眼睛很亮,不是因为骑马,而是……以前这姑娘腿脚藏在裙子里看不出,今日才发现,她的腿很长啊。 “怎样?学会了么?”东阳下了马,将缰绳递到他手上。 “没学会,你再多上几次?”李素眨眨眼。 坏坏的目光令东阳顿生警觉,哼了一声道:“不上了,你自己试试。” 李素的心思更邪恶了,这难道是霸道女总裁版的“坐上来,自己动”? “你怎么会骑马的?”李素好奇问道。 东阳淡淡地道:“宫里教的,皇祖父和父皇皆是马上得天下,无论皇子还是公主皆须习骑射,其实我也骑得不好,勉强能跑,那些皇子都不错,还有几个公主,他们经常邀约一起出城游猎,我喜静,骑马也只是随便学一学,马儿能动便够了。” 似乎不愿多谈宫里的人和事,东阳瞪着他道:“快点试试,过两日就要出征了,连马都不会骑,丢不丢人?” 学骑马很辛苦,上午学到下午,李素也只能勉强骑在马背上,抖动缰绳让马儿跑起来却很难,而且这匹马儿的脾气不算太好,好几次发了火,把李素从马背上掀下来,痛得李素想装残疾当逃兵算了。 整整学了一天,按东阳所教的,手中的缰绳放松,脚后跟轻轻踢一下马腹,马儿悻悻一哼,迈着心不甘情不愿的步伐,有一步没一步地慢慢溜达起来,李素也全身放松,配合着马背上下的节奏上下起伏,一人一马围着树林边走了一圈,默契越来越足。 李素心情非常激动,这……算是学会了吧? 东阳一直耐心地教着他,见马儿终于能走了,不由露出欣喜的笑容。 “走了!看我如何斩将夺旗,万马军中取上将首级!”李素意气风发地朝东阳挥手告别。 催马欲行,发现马儿纹丝不动,缰绳被紧紧抓在一只白净纤细的小手里。 垂头望去,东阳站在马下,眼中露出浓浓的不舍的离愁。 “李素,后日我不送你了,行军艰苦,沙场凶险,你一定要好好保重,一定要回来,我每天都会坐在河滩边,……等你。”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六章 校场聚将 东阳流着泪依依不舍松开缰绳的画面深深印在李素脑海中,那一刻他忽然很想下马狠狠抱她一下,最后还是忍住了。 终究隔着一道天堑啊。 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想法,若是此生奋发上进,一路立功封爵,不断展现自己的价值,让李世民渐渐重用,成为国之柱石,从此高官显爵,到了那时,他若求娶东阳,李世民会不会欣然赐婚? 然而,从一介草民到高官显爵,这条路要走多久?东阳已十六岁,到了该婚配的年纪了,留给他和她的时间……还剩下多少? 想法一旦冒出来便不可遏止地疯长,曾经立志闲懒碌碌一生,然而若是闲懒,他和她今生绝无任何可能,志向与她,该向哪一方妥协? 李素陷入挣扎之中。 或许,不能这么自私了,“喜欢”这个词,不能再当它是一种情愫,而是一个目标,男人至少应该为这个目标去做点什么…… ………… 李素又当官的消息在太平村里掀起了风浪。 ——为什么说“又”? 这次当的是军官,但村10,里的乡亲哪里能区别这些?反正是官,从八品,比上次治好天花后封的官足足高了两级,看在乡亲们眼里,这就是出息,就是光耀门楣。 乡亲们一窝蜂似的涌进了李家,朝李道正行礼道贺,一堆人道贺过后站得远远的,隔着好几丈小心翼翼看着躺在李家院子树下乘凉的李素,朝他指指点点窃窃私语,李素目光扫过去,众人急忙躬身行礼,态度很恭敬。李素移开目光,又是一阵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如此周而复始…… 很别扭的感觉,李素觉得自己成了野生动物园里的猴子,若再不表示点什么,乡亲们很有可能会朝他扔个桃儿过来…… 于是李素打算跟乡亲们打个招呼。和善一点,亲切一点,努力克制自己想用鞋底子扇他们脸的冲动。 端着官威清咳几声,李素站起身刚露出笑容,呼啦一声,人群中仿佛被人放了一个臭屁,全跑光了。 王桩和王直两兄弟最近也很忙,自从中书省向关中各州县村镇颁布讨吐蕃檄文和征召府兵令后,王桩和王直便一直没见人影。而且鬼鬼祟祟不知在做什么,远远见了他掉头便跑。 李素很生气,别人不知道这俩憨货干什么,他能不知道? 战争啊,玩命的活儿,两个什么都不懂却心比天高的家伙上了战场,死得最快的就是这种人,王家还过不过了?还出人头地。人头落地还差不多!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找不到王家兄弟。李素找到了他们的老爹,非常痛快便把俩兄弟出卖了,王老爹吓得冷汗直冒,忙不迭向李素行礼道谢,感激得差点给他跪下了,夜里二话不说将俩兄弟扎扎实实抽了一顿。这回抽得很痛快,大半夜的整个村子都能听到兄弟俩的惨叫声,抽完后把俩兄弟关在屋里,连门板都给钉死,王家爹娘农活也不干了。日夜守在门口当门神。 李素满意了,不孝的二货,就该这么抽! ………… ………… 第三天,阔水道府兵北郊校场点将,李素收拾好了行礼,穿戴上东阳送他的千叶铠甲,牵着马儿,向老爹李道正叩首告别。 村里还有三十几个一同被征召的府兵,和李素一起上路,李素在人群里仔细找了半天,没发现王家两兄弟的身影,这才放了心。 每名被征召的青壮都分了一碗酒,村中宿老赵爷爷端着酒碗高高举起,中气十足地大声道:“此战诸将士当奋勇杀敌,扬我大唐兵威,莫使关中子弟蒙羞,满饮此酒,上路了!” 众人包括李素仰头饮尽碗中酒,纷纷跪下,向父母和乡亲们磕头拜别,然后义无返顾地转身上路。 人群跟着青壮们慢慢朝前挪动,不时传出几声妇孺的抽噎声,很快被当家的一巴掌抽断。 送到村口,乡亲们止了步,青壮们再转身,眼含热泪朝父母和乡亲再次跪拜,李素仰头,看着李道正挤在人群里,眼眶泛红地盯着他,李素抿了抿嘴,恭敬朝他深深跪拜。 寂然无声里,一股金铁激昂与悲壮的气息交织缠绕。 三十多人沉默上路,李素牵着马儿,与村中青壮并步而行,一边走一边不自觉地朝村子东头熟悉的河滩方向望去,忽然眼睛一亮。 河滩后的树林里,一袭绿色的身影在林隐深处若隐若现,远远看见她那只洁白如玉的皓腕慢慢举起,缓缓挥扬…… 看着那道凄怨不舍的身影,李素心中顿生豪情,仰天长笑数声,激昂吼道: “弃身锋刃端, 性命安可怀? 父母且不顾, 何言子与妻。 名编壮士籍, 不得中顾私。 捐躯赴国难, 视死忽如归!” ************************************************************* 长安北郊校场。 校场围起了辕门栅栏,无数新征召而来的府兵蜂拥而入,手执号牌纷纷向军中书记处集合,校场内此起彼伏一阵又一阵悠扬冗长的唱名声。 李素牵着马儿,拿出官身告书向辕门口的兵士出示了一下,兵士恭敬行礼,并告诉他帅帐所在位置,便任由他牵着马进去了。 看来当官还是有好处的,马能进军营,大抵也不会反对他骑着马行军吧? 帅帐设在校场正中心位置,周围用栅栏和拒马围得紧实,执戈按剑的府兵一队一队巡弋而过,戒备十分森严,李素看了看天色,还未到午时,于是老实躲在帅帐外等候大将军擂鼓点将。 坐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悠然打了一阵盹儿,很快便到了午时一刻,帅帐旁五人合抱的两面硕大牛皮鼓隆隆擂响,一声声震得校场地面上的沙粒都在微微颤抖跳动。 李素赶紧将马拴好,整了整身上笨重的铠甲,朝帅帐走去,脚步很急促。 听东阳说过,帅帐聚将只给三通鼓时间,三通鼓后若仍未进帐,是要被拖出去打板子甚至砍头的,东阳说得煞有其事,也不知是不是在吓他,李素不懂规矩,只能当真,鼓一响便立马朝帅帐走去。(未完待续。。) 求月票砸死我!!(今日已更) 老贼觉得自己这些日子挺勤奋的。。。更新没掉过链子,嗯,我都忍不住要给自己点个赞。。。相信诸兄也有同样的想法,点赞就别点了,给几张月票吧,码字很累,码得不想活了。。求月票砸死我!! 嗯,还有一件事,关于本书主题曲的事,上次说过要贴出来的,因为只有一段视频的缘故,一直没弄好,视频的前半段是演唱会现场采访内容,最后一首歌才是咱们主题曲的现场演唱,想请一位高手将视频从中间截断一下,点开就是主题曲,这样大家也方便。老贼素知书友里面藏龙卧虎,高手颇多,这次不知有哪位高手愿意出手相助? 如若有意,麻烦在新浪微博上给我发个私信,我的新浪微博用户名是“起点贼眉鼠眼”,加了v的(此处是含蓄的显摆,怕大家看不出来,特意提醒。) 多谢,鞠躬。(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七章 牛大将军 校场帅帐只是一个临时搭建起来的白色帐篷,周围散布着许多小帐篷,是诸将领和大将军亲卫居所,小帐篷散布得很有规律,呈梅花状四散,在中军阵内延绵,众星拱月一般将帅帐紧紧拱卫在中间。 工整而对称的布局令某李姓强迫症患者感到分外赏心悦目,如果世间一切人和物都这么摆放,这个世界该是多么的美妙…… 隆隆的鼓声里,帅帐帘外两旁的将军亲卫按刀雁形而立,中间留出一条丈余宽的通道,数十位披甲戴盔的武将三五成群朝里走去。 李素很低调地跟在众将后面,左右环视,没见着一个熟人,其实他在这个年代根本没没认识几个熟人,认识的权贵更少了,东阳算一个,程老恶霸以及六个小恶霸,吴王李恪算勉强认识,还有就是那两个莫名其妙且神神秘秘的工部官员。 众将走进帅帐时,三通鼓差不多也到了尾声,李素进帐后很老实地站在众将队伍末尾,低眉顺目不发一语,然而帐内的武将们大多是三四十岁,更年轻的也有二十多岁,十六岁的李素夹杂在人群里,相貌终究太过年轻,不少武将忍不住扭过头好奇地扫他一2,眼,李素也赶紧回以和善的笑容。 不能不小心,军队这个群体从古至今都是很剽悍的,地位只靠拳头说话,一个眼神不对都有可能造成一桩喋血惨案,李素才十六岁,未来有丰富多彩的人生等着他享受,若是在军营里稍微高调一点,下场不会太妙,比如“你瞅啥?”“瞅你咋地?”“你再瞅试试”……李素卒。终年十六岁,军营殴打致死…… ………… 帐内数十名武将很自觉地排好了队,站在大帐中央,三通鼓息,阔水道行军总管,琅琊郡公牛进达走进帐内。众将纷纷朝牛进达抱拳行礼。 牛进达四十多岁年纪,相貌威严,皮肤黝黑粗糙,脸型方方正正,颌下两寸青须随风飘扬,又长又粗的浓眉下生得一双精光四散的眼睛,令人不敢直视。 牛进达站在大帐正中的主位前,缓缓环视众将,李素这个年幼白净的小青年在人群里太显眼。牛进达的目光不由自主在他身上多停留了一下,短暂的疑惑后很快释然,似乎已记起了他是谁,随即目光慢慢移开。 “众将听令!”牛进达中气十足喝道。 轰! 一阵甲叶撞击声,众将人人抱拳曰:“诺!” “本帅领阔水道行军大总管,率本部兵马二万,即日开拔松州,众将立聚部曲兵士。明言军律,开拔后骑营先行。步营其后,日行六十里,每日驻营依山靠水埋锅造饭,沿途不得袭扰百姓,不得毁坏农田,不得聚众喧哗。违令者,斩!本部兵马行至松州境再聚将论战,行了,都散了,准备拔营。” 众将轰然应诺。行礼后三三两两散去。 李素依然低眉顺目混在人群里,慢慢朝帐外挪去。 “哎,那个白白净净的娃子,你留下,瓜怂,东张西望个甚?说你呢!” 李素浑然无觉似的依然往外走,牛进达不耐烦了,迎着众将愕然的目光,三两步走到李素身后,朝李素肩头重重一拍。 “哎呀!” 李素如同被人在背后敲了一记闷棍似的,右肩膀顿时失去了知觉,一声惨叫刚出口,便听牛进达喝道:“叫个甚,瘦瘦小小个身板,一巴掌都受不住,怂货!” 李素左边肩膀高高耸起,右边肩膀软软耷拉下来,配合着一脸疼痛的表情,如同中了风的老人似的,身躯也扭曲,面孔也扭曲。 “大总管见谅,小子弱不禁风,更别提您这一掌了,刚才那一下怕是骨头断了,小子……小子想向大将军告个假,出营找大夫治一治……” 李素一脸疼痛难忍地看着牛进达,楚楚可怜的大眼里透露着一个非常强烈的讯息:开除我啊,开除我啊,快点开除我啊…… 牛进达嘴角微微一扯,露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不慌不忙地点头:“装佯倒是装得挺像,就你这残废模样去长安街上走一圈,定能被善心人施舍几个胡饼……” 人身攻击……忍了! 牛进达接着道:“不过呢,这里是军中,军中杀才多,善心人可不多,你这模样换来的绝不是胡饼,而是军棍。” 仰头看着帅帐顶部,牛进达语气仿佛谈论天气般平淡:“再给你三个呼吸时间,三息过后若还是这般模样,本帅定让你知道真正的骨头断了是怎样个疼法。” 李素浑身一凛,额头冒出细细的冷汗,半个呼吸间,李素的残疾不药而愈,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 牛进达斜眼睨着他,哼了哼,道:“滑不溜手个小娃子,在本帅面前耍这一套,你就是李素吧?” “小子……” “自称官名,没礼数!” “是,下官……末将,这个,小子年幼不懂规矩,敢问大总管,小子这官儿……到底是文官还是武官?” 牛进达眼角抽了抽,道:“随军文官,参知军机事,也就是说,以后你只管跟着本帅便是。” “是,回大总管话,下官正是李素。” 牛进达眯着眼打量他一番,咧嘴淡笑道:“倒确像个白面书生,陛下夸你有几分本事,本帅虽未见过,想必盛名之下无虚士,日后与吐蕃动手时,你可莫要藏私,有啥主意赶紧说,早说一刻便少死无数关中子弟,积德的事,且记在心上。” 李素赶紧躬身应是。 “好了,大军马上开拔,日落驻营时叫本帅亲卫给你找个小帐篷住下,便住在本帅的大帐后面吧,官身告书和腰牌随时带在身上,莫在营中乱跑,遇到巡夜将士及时亮出身份。否则怕会吃苦头,行,今就跟你认认脸,退下吧。” 牛进达说话做事很有效率,没有多余的废话,交代几句后便挥退了李素。 ………… 李素走出帅帐。眯着眼仰头看了看刺眼的阳光。 阳光很明媚,心情很灰暗。 他咋就不把我开除了呢?身为大将军,咋就不能敬业一点呢?自己这种小身板的废材也要,我还是个孩子啊…… 有个问题李素到现在都没想通,李世民特意下旨让他随军出征,到底有怎样的目的?李素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自己这种人充其量有点小聪明,偶尔胡说八道几句勉强当作国策献上去亦可,但怎么也不可能影响到一场战争的胜负啊。战争是真刀真枪的硬拼,李素实在看不出自己这种小身板与战争的胜负有什么联系。 据说李世民在贞观后期有点昏庸,而且笃信方士,经常在宫里炼丹求长生不老之术,他把自己召入军中时不会正好嗑了药吧? 走出帅帐没多久,便听到帅帐旁的兵士吹响了冗长悠扬的牛角号,这是拔营启程的军令,营盘内顿时躁动起来。无数甲士匆忙来去,各营之下以队火为单位(一队五十人。一火十人,六队为一团),各自向自己的直属将领靠拢集结,无数来来去去的脚步声,带起校场的黄尘烟土,灰灰黄黄的尘土伴随着此起彼伏的马嘶金鸣。一股无形的压抑的气息渐渐充斥弥漫。 相比众人的忙碌,李素很悠闲,因为他是官,而且算是比较特殊的官,理论上只归牛进达管。只要不掉队,永远没人管他在做什么。 两万大军开拔动静不小,准备工作也多,不可能做到说走就走的旅行那般潇洒,将士集合,分发兵器,各兵种归建,骑兵步兵,弓箭,长槊,横刀等,兵种各自聚集,绝对不能乱扎堆,将来在战场上,也不是像电影里那样,大将军一声令下,无论拿刀的,拿枪的,拿长矛的一窝蜂全上,然后各种飙血各种厮杀,战阵之上是绝对禁止个人英雄主义的,各兵种皆须排成严整的阵形,一动一静皆由上官发令,若是有人擅自脱队与敌人厮杀,哪怕你把敌方大将军砍了,回营还是被杀头的大罪。 说是两万大军开拔,其实并不止两万人,两万是编制内正式作战的府兵,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编制外的人员也要随军启行,比如军中医官,伙夫,负责运送粮草和大型军械的后勤民夫等等,当然,也包括李素这种不上战场只耗粮食的录事参军,随军长史,秘书郎,军器监丞等,两万大军真正启行时,实则人数差不多已有三万了。 开拔军令已下,营盘内一片忙碌,李素默默看着周围将士们来回奔忙,有条不紊地收拾着粮草军械,大致算了一下,没有半个时辰估摸上不了路。 于是李素也放心地在营盘内来回溜达,他很好奇大唐关中精锐们到底怎生模样,这可是千年来最负盛名的一支百战之军,李世民就是靠着数十万关中精锐,生生造就了一个光耀千年,令后人交口传颂的大唐盛世。 不知不觉走出中军范围,离帅帐大约两三里了,李素看了看天色,估摸差不多能动身了,于是转身朝帅帐方向走去。 转身的刹那,两道熟悉的身影从他眼睑中一闪而过。 李素楞了楞,以为自己看花了眼,眨了眨眼睛后再次看去,一看不由气得火冒三丈。 三步并作两步走到那俩憨货身后,李素也不客气,一人一脚狠狠踹去,踹得二人双膝一软差点打滚。 二人还没回过神,李素面色狰狞地揪着他们的衣襟,一手一个把他们揪到一旁。 “两个不孝的混帐!你们怎么混进来的?” ************************************************************* ps:还有一更。。。双倍月票最后一天了,手里有月票的千万别留着了,老贼掐指一算,你们手里的月票马上要缩水,赶紧投给我才是正理。。。(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八章 不甘平庸 俩憨货是熟人,熟得不能再熟,爱肥婆,爱偷窥,三观不正,智商堪忧,他们为自己代言。 王桩和王直无故被踹了一脚,立马开启蠢萌模式,呆呆的张大嘴看着李素,半天没反应过来。 李素看见这副样子更来气,蠢萌这么高级的表情,被他们一摆便只有蠢没有萌,越看越想抽。 又是一人一脚,终于把这俩货踹回了神。 “你们咋混进来了?你爹不是把你们锁在屋里了吗?” 王家兄弟被逮个正着,神情有些尴尬,王直咧嘴笑道:“我哥一把子傻力气,趁爹娘出门给你们送行时撞破门跑了。” 李素见二人已换上了府兵暗红色统一制服,而且每人腰上还挂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兵种,籍贯和姓名,心知俩货已被登记在案,这时再撵他们回去便成逃兵了,后果更严重。 重重叹着气,李素阴沉着脸道:“老二我且不说,按律家中长子不能进府兵,王桩你咋混进来的?” 王桩挠挠头,憨笑道:“什么长不长子的,我过去跟召兵的上官说我是家中老二,王直是老三,就这样@,混进来了。” 李素仰天无语长叹…… 要不要发明照相机?然后把王桩的丑脸拍下来印成照片满大街发放,每张照片下面再加上一句话:这是王家老大,老大,老大!谁把他认成老二你瞎啊…… 二人是李素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先交到的朋友,李素心底里确实把他们当朋友的,对兄弟二人的任性,李素感到很无奈,连生气都没力气了。 “松州是战场,战场什么意思你们明白吗?敌人不会站在那里傻傻伸出脖子让你们砍。你们不是我,你们上了战阵是要拼命的。”李素长长叹道。 王桩笑呵呵的点着大脑袋:“知道咧,我们就是去拼命的。” 李素怒道:“你们拼个屁的命!王桩你更混蛋,爹娘上月才把你的亲事谈妥,就差定日子下聘礼了,你若成了亲生了娃。想死我不拦着,现在你们二人都来了,万一死在战阵上,家里只剩一个老四了,你王家这一代生了四个,乡亲们都羡慕你家开枝散叶,如今倒好,闹天花死了一个老三,打吐蕃你们又来凑热闹。就不担心你爹娘在家哭瞎眼?” 一番话说得二人低下头,许久之后,王直抬头直视李素:“李素,我们兄弟知道你对我们好,只是……” 王直叹气,神色黯然:“只是,家里太穷了,太平村太小了。我们不想一代又一代过着同样的日子,大唐军功封赏最厚。我们拿命搏一搏,生死都是天意,比一辈子窝在村里强。” 李素无言以对。 两个寒门农户少年,两颗不甘平庸的心,贫寒驱使他们走出村子,用性命搏一个未来…… 从古至今。有过多少这样的故事?成也好,败也好,他们得到了一段人生,而后人,得到了一段故事。 还能说什么呢?劝他们回家。用贫寒换一生的平安?李素是朋友,但不是他们的爹娘,既然他们已对人生做出了选择,他有什么理由阻止? 拍了拍王桩的肩,李素沉重地道:“不多说了,既已入了府兵,算是把脑袋拴在腰带上,你们多保重,临阵莫贪功,莫慌乱,一定要全须全尾的回来。” 王桩和王直绽开了笑容,重重点头。 垂头看了看他们腰间的木牌,王直分进了弩箭营,而王桩或许因为壮实魁梧的缘故,竟被分到了陌刀队。 陌刀是大唐军队战场上的绞肉机,一队千人的陌刀队,足可将上万敌军绞成一堆堆碎肉,不过陌刀很重,柄手加刀刃足有近丈长,重达二十来斤,临上杀阵时,一千或两千陌刀手排成整齐的方阵,在将领的指挥下将陌刀舞动起来,一边舞动一边向前推进,任何敌人碰到便是身死肉碎的下场,是真正意义上的绞肉机。 战场上不管什么兵种都是有危险的,而陌刀队作为唐军最重要的军种,战事不利时往往要发挥扭转乾坤的作用,冲杀也是第一线的,当然,也是最危险的。 王桩似乎不知道自己将要面临什么,只是咧着嘴憨厚的笑,李素的心更沉重了,却也说不出什么,只好拍了拍他们的肩,叮嘱他们保重。 ………… 帅帐方向牛角号吹响,李素与二人道别后急忙往回走。 中军已拔营,大将军亲卫有条不紊地收拾好了行李,牛进达骑在马上,穿戴一身银色铠甲,一杆迎风飘扬的帅旗紧紧跟着他的坐骑。 前锋五千骑兵已出发,中军各兵种也启程了,李素也骑上马,跟帅帐几名文官走在一起,那几名文官皆是七八品左右的小官,管理一些诸如粮草登记,府兵名册,军器监管等等事宜。 官员们有几个骑了马,还有些无品无级文吏可就辛苦了,只能跟着后军驮运帐篷文书等杂物的骡马大车一起走,走一段便顺势往大车车辕上一坐,坐十几二十里又下来步行。 李素不由暗自庆幸,幸好东阳送了自己一匹马,否则只好和他们一起挤那又脏又臭的马车。现在自己骑着马,垂头看着马旁的大车上挤着几名文吏,李素顿时油然而生一股高富帅开着超跑俯视屌丝挤公交的优越感,很不厚道,但……真的很爽啊。 马儿颇有灵性,仿佛传染了主人慵懒悠然的性子,于是也踏着小碎步,懒洋洋地随着大队走,走得很慢,看着一辆辆骡马大车超过自己也不急,反而朝他们打了个很不屑的响鼻,似乎在嘲笑骡马的庸碌,展示自己悠闲的生活态度。 李素有些忧愁,这马……当初不是这德行啊,为何短短两日后变得和自己一样了?看着连骡子都超过自己了也不急,典型的不求上进。 李素不轻不重拍了一下马儿的大脑袋,怒道:“用点心!我可以懒,你不能懒,不然把你卖掉,卖到别人家,给骡子配种。” 马儿不满地嘶了一声,不情不愿加快了速度。(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九章 帅帐论战 行军苦,苦不堪言。 李素是享受主义者,一辈子躺在钱堆里有吃有喝不动弹才是他的人生理想,而现在,李素骑在马背上龇牙咧嘴,脑中不止一次冒出当逃兵的想法。 行军第三天,大军离开长安才一百多里,李素便觉得火辣辣的痛,原来骑马的滋味也不好受,大腿内侧被马鞍磨脱了皮,而且两腿长时间劈叉,稍微颠簸一下便感觉快抽筋了,下马步行一段路,脚又开始痛…… 行路还是小事,最难忍的是吃喝,行军时只吃干粮,干粮里没有肉,只是一块硬得跟石头一样的饼子和一小团黑乎乎不知什么品种的野菜,每隔两天,晚上扎营的时候才有一碗飘着几许油星的菜汤,李素亲眼看见中军伙夫做汤时将一条沾着盐巴的布带扔进锅里,煮了一会儿后捞出来,一锅汤算是有了盐味,伙夫对自己的手艺似乎很满意,捞出布条后用嘴舔了一下,顺手塞进一个黑不溜秋的包袱里,下一顿继续用…… 李素快疯了,含泪看着那碗汤,死活不敢尝一口,毕恭毕敬端进了帅帐,双手献给牛大将军,牛进达对李素这娃子的孝心很满意,三两口便喝掉了。4⊙, 既没有浪费又拍了马屁,很好。 “小娃子不错,勉强算个有礼数的……”牛进达很欣慰,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角,看来那碗菜汤很合他的味口。 李素躬身笑道:“大总管快乐就是下官快乐,不耽误总管决断军情,下官告退。” “回来,行军路上哪有什么决断军情,过来陪本帅说说话。”牛进达招了招手,路边大款招的士的气势。李素只好凑过去。 牛进达捋着乱糟糟的胡须,方方正正的脸型很严肃,无论从外型还是表情,李素都觉得这张脸类似某种冷兵器,比如板砖…… “小娃子,你说说看。长安到松州一千多里地,我唐军赶到松州,吐蕃那帮杀才会不会已将松州攻下了?” 李素苦笑,这种事他哪里知道?军国大事,能胡说八道吗? “这个……回大总管,下官委实不知。吐蕃兵虽骁勇,但攻城似乎没那么厉害吧?或许松州都督韩将军能守住?”李素挠着头,话里全是“似乎”“或许”之类的字眼。 牛进达垂头看着矮脚桌上的羊皮地图,李素的目光也投注过去。 地图很潦草。简单得令人发指,仅仅只是勾勒了一个大致的地形图样,长安画个圈圈,松州再画个圈圈,两者之间一条弯弯曲曲的路,除此什么都没有,不见山不见水,很难想象这张地图居然是大将军用的军事地图。 牛进达的目光很忧虑。显然他对松州都督韩威并没有太大的信心。 “韩威是个怂货,这种人不堪大任!”牛进达摇头。继而冷笑:“二十万敌军压境,竟只带轻骑数十人去探营,被发现后慌不择路,狼狈逃回城里只剩他一人,亲卫为护他而全部战死,他以为他是霍去病吗?这样的将领守城。本帅可不觉得他能守得了多久。” 李素唯唯点头。 “此番出征,兵分三路,侯君集领一路,刘兰领一路,本帅领一路。共计五万人,小娃子你说说,五万对阵二十万吐蕃兵,胜算几何?”牛进达眯眼看着他,似乎有点考究的意思。 李素急忙道:“我大唐兵锋正锐,势不可挡,这些年征东突厥,征薛延陀,从来都是以寡击众,大胜而归,下官相信在陛下的圣明光辉照耀下,在诸位大总管的智勇兼备的号令下,此战定能一击而胜,大败吐蕃小儿,吾皇威服四海,万邦称臣……” 一边说李素一边胡乱找了个方向,就当是太极宫所在,毕恭毕敬长长一揖。 “那边……”牛进达脸黑得像块黑炭,阴沉地指了指另外一个方向。 “啊?” “太极宫……在那边。” “哦……” 李素从善如流,急忙换了个方向,再次长揖。 牛进达眼角直抽抽,粗糙的大手掌几次抬起又放下,看来在抽他与不抽他之间激烈挣扎。 李素也察觉到牛进达的不良居心,小心地往后挪了几寸,很不解啊,都是精雕细琢想出来的好话,没一句难听的,干嘛要抽他? “小娃子不实诚!”牛进达狠狠瞪了他一眼:“话虽听着提气,实则言中无物,你怕个甚?怕说错了挨刀吗?” “都是下官的真心话,可不敢胡说八道……”李素随即换上一副惴惴的表情:“说错了会挨刀?还有这事?” 牛进达气笑了:“小娃子再装傻,信不信本帅亲自剁了你。刚才全废话,现在重新说,有啥想法不妨说出来,再拍马屁,十记军棍定然不饶。” 李素倒真有一些想法,刚才只是摸不准这位大将军的脾气,万一是个听不进实话的,自己巴巴的说完被推出帅帐一刀砍了,多冤啊,所以索性一通滔滔不绝的马屁拍了再说。现在看牛进达的模样,似乎是个很务实的人,刚才自己拍马屁时很有可能让他产生了一刀砍了自己的想法,为了打消大将军这个不理智的想法,李素觉得自己有必要上点干货。 “五万对二十万吐蕃兵,此战,下官以为会很艰难……” 牛进达挑了挑眉:“哦?何出此言?仔细说道说道。” 李素斟酌了一下用辞,缓缓道:“下官所言‘艰难’者,非以寡击众,而是地理和气候。吐蕃兵不过化外蛮夷,用兵无非直来直去,下官没领过兵,如何击之自有诸位大总管决断,用兵来说,吐蕃必然不敌诸位将军运筹帷幄的,唐军若只解松州之围易如反掌,攻守皆不在话下,但若诸位大总管解松州之围后欲合兵深入吐蕃境内,下官以为这才是艰难的开始……” “何以言艰?” “大唐以前未曾征伐过吐蕃,故而不知吐蕃底细,吐蕃人不可怕,可怕的是吐蕃的位置和气候,那里终年大雪,山脉连绵不绝,每深入百里,便会觉得心跳愈发加快,伴随头晕,呕吐,甚至昏迷等症状,严重者几能丧命,就算死不了,也会觉得虚弱无力,如同醉酒一般,莫说上阵与吐蕃兵厮杀,便是行军怕也没了力气,而吐蕃人早已适应了当地的气候和地理,况且吐蕃是高原,敌在高处我在低处,战略上便陷入以低敌高的被动,对敌而言,则是居高临下,处于有利的俯冲态势……” “故下官以为,此战在大唐境内必然大获全胜,勿须忧虑,若继续击敌,深入吐蕃境内,我唐军……可能会吃大亏,以寡击众固然上善,以弱击强则大为不智了。” 李素难得说了许多话,一半算是闲聊,另一半,也许是为了王家兄弟吧,一将无能,累死三军,王家兄弟冲杀在第一线,他不想看到因为大军指挥者的失虑而害死他们。 牛进达神情渐渐凝重:“此战之前,中书省曾召过几个长安城里的胡商咨问吐蕃天时地理,他们曾经在吐蕃与大唐之间贩卖过货物,胡商们的说法与你所言一般无二,但你所言却严重许多,吐蕃的气候,当真那么可怕么?” 李素肃然点头:“一旦深入,必然有这些症状,下官敢以性命担保所言无虚,关中子弟厮杀自是勇武无敌,然而,终究拼不过天威,扭转不了地势。” 牛进达点头:“人难胜天,倒是实话,中书省的官员曾与本帅详细说过吐蕃的气候地理,陛下和本帅都想过此战或许艰苦,苦在敌境的气候和地理上,但我们没想到竟如此严重……” 李素认真地道:“大总管,此时大军尚未走出关中,若是大总管不信,何妨派出军中快马斥候火速潜入吐蕃境内,不必打探敌情,单只试探其地势,越深入则地势越高,人便愈发不适,下官所说的这些症状,必然会发生。” 牛进达道:“确要派斥候,本帅不能因你一人之言而累全军,也不能昏聩糊涂到不把你这番话放在心上,只有斥候传回来的消息,本帅才能相信。” 李素长揖,由衷地道:“大总管不愧为大唐名将,下官拜服。” “好,这样的马屁以后不妨多拍一拍,本帅喜欢听。不罗嗦了,你滚蛋吧,本帅要决断军情。” 牛进达很不客气地将李素一脚踹出帐外,随即帐内听到他的大喝声:“进来十个亲卫,快!” 一群披甲亲卫呼啦一下涌进帅帐内,然后便听到牛进达语气急促地下达军令。 李素揉着屁股,恨恨咬牙:“卸磨杀驴!” 想想这四个字对自己很不利,又恨恨改口:“过河拆桥!” *********************************************************** ps:还有一更。。。另外,虽然双倍月票结束了,但还是想求一下月票。。。像阿莲对阿庆那样,把你们榨干。。。(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章 铁蹄铮铮 斥候骑着快马迅速脱离了大军,朝吐蕃境内飞驰而去。 李素提醒牛进达之后,虽然前方尚未传回消息,牛进达却似乎信了七分,这几日行军对他明显和善多了。 行军之时有事没事把他叫上,两人两骑并排而行,聊农事,聊琐事,聊国事,什么都聊,李素本来在中军阵中很低调,任何事情都不愿冒头的,现在每天被逼着与全军最高将领同行,引来无数猜测的目光,李素愈发如坐针毡。 有心想离牛进达远一点,又怕这位脸长得像板砖的大将军不爽,大将军不爽,李素便很有可能被按上一个吹毛求疵的过错吃几记军棍。 于是李素只好苦兮兮的跟在牛进达身边,这下真成了他的录事参军,老老实实跟随大将军左右。 大军行进速度不快,骑营为先锋已出了关中,剩下的中军步卒一日只行六十里,另外侯君集和刘兰的两支大军提前三天开拔,估计已走出了关中,牛进达这一支是最后拔营的。 每天重复着同样的事情,骑马,吃饭,再骑马,看不同的风景,从荒凉的黄土高原到绿荫成林的丘陵,若非行军太苦v,太累,若非军中伙食太差,若非队伍里骑马的走路的拉大车的参差不齐,不工整不对称……其实这样的日子也挺不错的,有一种淡淡的古代小资情调。 行军第十日,李素骑在马上,突然察觉座下的马儿不大对劲了,喘息有些急促,不时发出几声痛苦的悲鸣,走路更是一瘸一拐。 李素急了,赶紧下马检查。相处日久,他与马儿多少也培养出了一些感情,此马颇通灵性,从当初一匹奋发上进傲气十足的大宛良驹,变成如今不求上进不思进取只知偷懒耍滑的懒马,李素就觉得它今生一定与自己有缘。 把马儿勒停在路边。李素仔细查看了一番,别的地方都正常,左前蹄却微微发颤,显然疼痛难忍,费力将它的前蹄抬起来,赫然发现前掌已被路上的石子磨破,甚至渗出了血。 李素心疼地摸了摸它的头,马儿似乎感受到主人的善意,大脑袋慢慢扭过来。舔了舔李素的掌心,黑亮的大眼睛可怜楚楚地看着他,仿佛在无声倾诉自己的痛苦。 李素挠头,喃喃自语:“这年头难道没有钉马蹄铁的习惯?” 马蹄铁是哪个朝代开始用来着? 不管了,李素只知道自己的马儿需要用这个,而且很迫切,再不给它穿上铁鞋子,好好的马儿就废了。 中军后面有辎重后勤大队。后勤里面有专门的军器监,主要是保管和修理军械的。比如坏掉的攻城投石车,断了柄豁了刃的陌刀等等,都会统一送到军器监来修理,里面配了十多名铁匠,白天跟着大军走,晚间扎营后叮叮当当敲个不停。 录事参军的官职终于发挥了作用。李素仗着自己从八品小官的身份,再加上恬着一张白净粉嫩的俊脸,和“叔叔”“伯伯”一通甜得发腻的乱喊,军器监的监丞苦笑着拉过一位铁匠,然后拍拍屁股继续走。铁匠只好停在路边无奈地生炉子开火。 马蹄铁的打造很简单,四个半圆的铁片,中间钻几个小孔方便钉钉子,不到半个时辰,四个马蹄铁打造完成。 顺手又拉来几名经过路边的府兵帮忙,几个人合力将马儿固定住,铁匠在付出被狂躁的马儿狠踢了几脚的代价后,终于将马蹄铁钉进了四只蹄子上。 “这个……有啥用么?”铁匠肿着半边腮帮,疑惑地盯着马蹄。 李素看着他的脸,很愧疚,伸手入怀想送他几十文钱,想想又舍不得,于是掏出一块风干的麂子肉,牛进达悄悄塞给他的,不过李素觉得风干后的肉嚼起来跟吃木头似的,一直不爱吃,此刻正好借花献佛。 铁匠很高兴,这块肉让他觉得挨多少马蹄都值了,千恩万谢捧着麂子肉跑得没了影,至于马蹄铁这东西,估计已被他忘到脑后。 *********************************************************** 钉了马蹄铁后,李素特意留了心,发现大军中所有的马都没有钉这个东西,李素顿时有些惊喜,这东西可以卖钱啊,虽然无法阻止盗版,但是可以把这个创意卖给朝廷,一百贯钱总值吧? 无缘无故穿了两双铁鞋子,马儿很不习惯,像刚从红灯区里出来的处男,走路的姿势透着怪异,不时嘶鸣两声,然后不满地用牙齿咬李素的袖子,刺啦几声,袖子被它咬得零零碎碎,李素无奈回头,马儿与他对视,目光很不爽。 李素只好摸了摸它的大脑袋,这鞋子怕是脱不了了,脱下你得废掉。 走了一段路后,马儿终于渐渐习惯了新鞋子,无奈地认了命,行走也正常起来。 李素很低调地没声张,牵着马儿跟上了中军。 第二天行军时,牛进达又把李素叫过去,二人并骑而行。 “你这娃子怎么回事?”牛进达不满地道。 “啊?”李素愕然。 “每晚扎营,你第一件事便是找有水的地方洗澡,行军打仗还臭讲究,看看我大军上下,哪一个像你这般一天洗一次澡?” 李素叹气,爱干净还成了错,每天走得脏兮兮的难道不觉得很羞耻么? 踢踏踢踏。 钉了马蹄铁后,蹄声听起来很特别,牛进达疑惑地朝李素的马儿看了一眼,皱了皱眉,忍住没开口。 “听亲卫说,你带的零碎还不少?镜子啊,换洗衣裳啊,零嘴啊,还有人说在你帐篷外闻到了酒味,小娃子,你带了酒?” “啊?没有没有,绝对没有,下官沾酒就醉,素来不喜此物……”李素慌忙否认,高度酒这东西对处理外伤很有效,虽说自己身在中军,受伤的几率很小,不过凡事多准备总是没错的,再说王家兄弟或许也用得着,这事解释起来很费劲,而且估计牛进达很难相信,索性瞒下不说。 牛进达点头:“军中禁止饮酒,小娃子你可小心,若被本帅发现,十记军棍绝然不能免……” 踢踏踢踏…… 牛进达发飙了,板砖脸估计也是处女座。 “你的马蹄子上到底装了甚?什么声音如此难听?” 这话不对,有歧义,李素必须解释清楚:“大总管,是‘我,的,马,的,马,蹄子’,不是我的马蹄子……” “再罗嗦信不信我抽你?下马!本帅看看你的马蹄子到底有什么关窍!” “是我的马……的马蹄子……”李素弱弱地再次纠正。 “闭嘴!下马!”(未完待续。。) ps:打个广告:推荐一本都市好书《绝品世家》,作者御史大夫,目前30万字,差不多肥了,有兴趣的朋友不妨一阅。。 他,离经叛道,不走仕途入道门; 他,聪明绝顶,医卜星相百艺皆精,却只想做一名安逸生活的小纨绔。 不过,纨绔子弟可不是那么好做的,斗鸡遛狗提笼架鸟那都是纨绔小道,真正的纨绔之道那是反手为云震动朝纲,覆手为雨权倾天下。 第一百一十一章 空打算盘 大将军要他下马,李素不敢不下马。 他知道牛进达即将发现什么,嗯,这个东西可能会对大唐的骑兵产生非常重要的意义,如同马鞍,马镫的出世一样,充满了划时代的什么什么……开口要一百贯会不会太客气了点?要不,两百贯? 牛进达很不高兴,看来对金属敲击声很敏感,正如李素对任何物体都非常讲究工整对称一样,大家都是有个性的人。 李素将马儿勒停在路边,下了马,老实站在一旁。 牛进达好奇地注视着马蹄,马儿似乎对牛进达的灼灼目光感到有些……害羞?于是不安地原地尥起蹄子踏了几步。 “咦?停下别动!”电光火石间,牛进达发现了什么,忘形叫道。 马儿可不管他是什么大总管大将军,自然不会把蹄子停在半空中,理都没理会牛进达的命令,径自放下了马蹄,甚至很不屑地朝他打了个响鼻,一副视他为土鸡瓦狗的革命大无畏作死气概…… 牛进达似乎也觉得刚才有点忘形,神情闪过一丝赧然,然后道:“来,帮个手,把这畜生前蹄抬一下……” @◆, 李素只好帮手,马儿对主人还是很买帐的,很老实地任由李素抬起了它的左前蹄。 李素一边抬着蹄一边推销产品创意,这是笔大买卖,必须端正态度。 “大总管,您看啊,这是一块马蹄铁,下官无事时琢磨出来的,嗯,费了很大心劲,头发都白了几根。创意这个东西啊,是很主观的,一个点子或许分文不值,或许价值千万,我这个点子不敢多说,五百贯还是值的。东西在识货的人眼里才是好东西,才叫得遇明主……” 李素唠叨个没完,牛进达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闭嘴!给我说说,这玩意咋弄的?咋个意思?” “马蹄铁啊,咱们大唐的马儿不都是光着脚走路吗?这样不好,很容易把马蹄磨坏,一匹马若磨耗了蹄子,就废了,多好的马都没用……” “光着脚走路?”牛进达有点不适应李素的说话方式。皱了皱眉,还是忍了:“你继续说。” “所以啊,咱们得给马儿穿上鞋子啊,有了鞋子,马儿在路面上想怎么撒欢就怎么撒欢,想怎么蹭地就怎么蹭地,一块马蹄铁足够它磨一两年吧?磨得差不多了再换个新的,又够它磨一两年。这个想法我琢磨得很费劲,不仅有功劳而且有苦劳。若把耗费掉的心力折算成钱,五百贯真的是挥泪跳楼价,业界的良心了,当然,银饼也行……” 牛进达眼睛盯着马蹄铁,神色渐渐有了变化。时红时青,变幻莫测,此刻他大概明白马蹄铁的用处了。 李素正说得起劲,忽觉胸前一紧,双脚莫名离地。低头一看,发现自己整个人被牛进达单手拎了起来,抬头再一看,牛进达的脸离他只有半寸,正恶狠狠地瞪着他,那张方方正正的脸像一块板砖朝李素迎面砸来,很惊悚。 “大……大总管……”李素吓到了。 牛进达吃人似的目光瞪着他,一张嘴有股子……嗯,老牛一定肠胃不太好。 “你知不知道我大唐每年因马蹄磨损而不得不折损多少战马?”牛进达面目狰狞,仿佛把折损战马的罪过全摊给了李素似的。 “不关我事啊……”李素像块吊在门廊下风干的麂子肉,两脚腾在半空还微微晃荡,行路的府兵好奇地看着路边这对奇怪的人,发现其中一位是大总管后,急忙扭头无视径自走过。 李素只好捂住脸,人为的给自己的脸打上马赛克…… 这个姿势,好羞耻…… “你知不知道大唐因为战马马蹄磨损,无敌天下的大唐骑兵每年只有府兵步卒数量的三成?” “也不关我事啊……大总管,先放我下来,先放下来……” 牛进达终于发觉自己的失态,恶狠狠瞪他一眼后,才悻悻将他放下。 “是个好东西!”牛进达再次仔细观察了一番马蹄铁后,脸颊不停抽搐,眼圈通红,似乎想哭:“其实就是一块半圆的铁片,这块铁片千年来都没人想到过,也因为这块铁片,我大唐皇帝陛下少征服了多少国土!多少骑营一个冲锋能做到的事情,却令我关中子弟多了无数无谓的死伤,恨啊!” “小娃子,你若早生二十年,早把这个东西鼓捣出来……”牛进达说着忽然顿住,苦笑摇头。 重重拍了拍李素的肩,巨灵大掌落在李素肩上,半边身子又没了知觉…… “好样的,这块铁片片已强过十次大战之胜,小娃子,军功簿上本帅记你头功!哈哈,陛下说你是我大唐的少年英杰,本帅原是不信的,今日观之,本帅错了。”牛进达很高兴,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给他那张不苟言笑的板砖脸增添了几分味道,看起来像是……一块正在笑的板砖? “来人,飞马入长安,将这铁片片送进太极宫,献给陛下!”牛进达大吼道。 李素急了,这不对啊,说好的酬劳呢? “大总管,造这个东西花了下官许多心思,头发都白了,您看啊,是不是……” “把军器监丞叫过来,今夜扎营后召集所有铁匠打造这个铁片片,传令下去,三日内全军骑营的马掌都得钉上这个东西!” “五百贯或许有点惊世骇俗,都熟人,二百贯也不是不可以商量,银饼和铜钱都……” “过来几个亲卫,快马至侯君集,刘兰所部,把铁片片带去,让他们的骑营也装上。” “大总管,功劳也好,苦劳也好,不能不给钱吧……”李素的气势越来越弱。 “都散了,继续行军!快!” 牛进达下了一连串命令后,拍拍屁股走了。 李素呆呆站在原地,感受着心如针扎般的痛苦,脑海里冒出一串扑通扑通落水声,钱掉进海里了,然后呢,他也有了一种跳进水里的冲动,跳楼也行,死法不必拘泥一格…… 牛进达走了两步忽然顿住,然后回过头。 李素精神一振,满怀希望看着他,求求你,快点把良心长出来…… 牛进达转身走到李素跟前,亲昵地拍了拍他的头,神情满是赞许:“好娃子,不错!将来你了不得,以后有人时叫我大总管,无人时叫我牛伯伯,若有人欺负你,尽管来找我,伯伯给你撑腰。” 现在牛进达看李素就如同看自己的子侄一般,很慈祥,顺手从怀里掏出一块风干的麂子肉,塞到李素手里。 “小娃子还在长身体呢,要多吃肉,乖巧个娃,难怪陛下和老程那憨货都对你赞不绝口,果然怎么看怎么顺眼,以后琢磨出什么新奇古怪的玩意,记得先向我禀报,不然抽不死你,去吧!” 亲昵地一脚踹上李素的屁股,把李素踹远。 ********************************************************** 晚间扎营比平日早了一些,太阳还斜挂在半空中,牛进达便下令找了个依山靠水之地扎下营盘。 两万大军再加后勤辎重和各种编外人员,营盘扎下后连绵十余里。前军中军忙着打桩围栅栏,后军的军器监已生炉开火,十多名铁匠叮叮当当敲个不停,一块块马蹄铁新鲜出炉。 李素不想听那些叮叮当当的声音,太心碎了。于是拿着腰牌出了中军大营,直奔前面的前军而去。 文官在军中的地位有点尴尬,军中都是粗鄙武夫,一说起是位文官,纷纷露出肃然起敬的模样,况且这位从八品的文官看起来这么小,更令人高山仰止,然而敬仰归敬仰,总与将领和府兵们隔了一层似的,可谓相敬如冰,互相不招惹。 凭着录事参军的身份,李素一路走一路问,终于在前军陌刀队找到了王桩。 陌刀队正在操练,王桩精赤着上身站在方阵里,手中一柄丈长陌刀舞得虎虎生风,数百人的方阵进退攻守如同一人,李素离得远远的便觉一阵阵劲风拂面,看着这个方阵时有一种说不出的古怪感觉,仿佛面对着一只庞然巨兽,再靠近一点便会被它连皮带骨撕成粉碎,令人下意识的直想逃。 “大唐陌刀队……”李素喃喃自语,眼中绽放出灼热的光亮。 方阵旁一名将领手中的白色的令旗重重挥落,数百人的方阵陌刀挥舞频率加快,然后忽然将陌刀停住,双手握刀使劲往前一劈,动作停顿,一阵如金石崩裂般的大喝彻底将李素惊住。 “杀!” 喊杀声落音,地面上的黄尘莫名飞扬起来,李素只觉得心神一阵恍惚,仿佛被这一声“杀”惊走了魂魄一般,胳膊不由自主冒出一层鸡皮疙瘩。 队伍操练完毕,将领宣布散去,王桩将陌刀交到小吏手上,陌刀属于战略型重武器,按律,不到即将临阵杀敌之时,府兵纵然在营盘里也不能随便持有的。 看见不远处的李素,王桩很高兴,光着上身半裸奔状态跑来,胸前的腱子肉随着跑动而上下……肉颤,画面太美,看不下去。 *********************************************************** ps:今天就一更了,起床后发现状态不对,坐在电脑前脑子灌了铅似的又沉又重,我得休息一下。。。(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二章 松州之变 “你咋来咧?”王桩大手随便往脸上一抹,擦了满手的汗,然后顺势朝李素的肩拍去。 “停!离我远点,别碰我。”李素吓得退了好几步,好险,这满手的汗拍到他肩上,今晚糟心得没法睡了。 王桩早清楚李素这些毛病,也不介意,呵呵憨笑几声,满手的汗液朝自己下身的犊鼻裤上狠狠一擦,然后……重重拍上李素的肩,重复刚才的话:“你咋来咧?” 李素的心直抽抽,很无语地看着自己肩上的那只大手:“你非要拍我一下才舒服吗?” 王桩将李素一勾:“走,找个说话的地方,这里火长和队正都看着咧,对我们新入的府兵凶得很,可不敢招惹。” 领着李素走到陌刀队营盘的栅栏外面,王桩搬来两块平整的石头,一屁股坐下去,李素犹豫地盯着石头,神情很纠结,王桩很快明白了,用腰带当抹布使劲擦了几下石头,抬眼瞪他一下:“可以了吧?臭毛病!” 李素心满意足地坐下。 从怀里掏出牛进达给他的麂子肉,递给王桩:“赶紧吃,大总管赏的,以后想吃我再给你弄……”n, 王桩惊奇道:“大总管对你这么好?” 李素黯然道:“别提了,这是一段悲伤的事,总之……就当这块肉是我花五百贯买的吧。” 王桩楞了半晌,把肉接过来,笑道:“我这里不缺肉,回头我给老二送去,他那弩箭营才叫真的苦,每顿一张干饼加一小团野菜,前日行军路上我远远见着一面。那小子脸都快变绿色了……” 指了指那块清理出来的临时操练场,李素道:“你们每晚扎营后都操练?” 王桩笑道:“白天行军,晚上操练,不过操练的是我们这些新入的府兵,老兵不练。” “累不?” “还行,就是睡不够。吃得倒挺好,比别人都好,火长说我们是陌刀队,舞刀要花大力气的,所以每餐格外给我们配块肉……”王桩咧开大嘴笑得很开心:“在家都没敢这么吃,半月能吃一顿算走运了。” 李素脸色有些沉重:“上阵的本事学会了吗?” “不需要什么本事,只消把刀舞起来,然后看队正或校尉的令旗,红旗推进白旗停。没见白旗挥下就得不停的舞刀,再累都得舞起来,不管人或马闯入我们阵中,眨眼就把他绞碎了。还有就是阵型,一定不能乱,谁先乱了阵型要被杀头,这是铁律。” 李素点头:“说话就到松州了,上阵莫慌乱。跟着袍泽弟兄走,特别是第一次杀人时……” 李素说着顿了一下。他第一次杀的人是结社率,杀过以后其实没什么感觉,因为当时自己也受了不轻的伤,一心只想着活下去,被救出来后才感到恶心手颤,几天没吃下饭。每晚一闭眼便是血肉模糊的尸首,那段日子很难受。 若让他跟王桩做第一次杀人后的心理辅导,他也说不了什么,顶多一句“吐啊吐啊的就习惯了。” 谁知王桩却似乎没什么心理障碍,咧嘴笑道:“杀吐蕃贼算甚杀人。我只当宰畜生了,我们火长说了,大唐以外都是蛮夷,蛮夷能算人么?猢狲!” 强大的骄傲和自信,这种上国情怀几乎深入到每个大唐子民的骨子里,大唐百姓放眼天下的目光不一样,看外国人都是一只只猢狲,胡商是黄皮猢狲,吐蕃是红白相间的猢狲,日本人是矮猢狲,东突厥……嗯,东突厥已被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灭了,全部纳入了大唐版图,所以东突厥正慢慢从猢狲朝人的方向进化,总之,大家生活在一块人与猢狲并存的诡异大陆上。 这才是真正的种族歧视,歧视的不是所谓上等人和下等人,而是人与其他物种。 李素没想到这年头的低级军官连心理医生的活都兼任了,既然王桩不在乎,李素自然没必要再说什么。 今晚从中军帅帐跑出来看王桩,为的也是这个,他很担心王家兄弟。 太阳渐渐西沉,已是傍晚时分,金色的余晖公平地铺洒在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夏日的蝉虫在最后一丝光亮消失前竭尽全力地鸣叫着,给静谧的荒野平添一丝烦乱。 拣了根树枝随手在地上胡乱划拉着,王桩沉默许久,忽然道:“李素,我和老二入了府兵,算是一脚踏进了鬼门关,这一战能不能活着我们都不知道,现在只能情当我和老二已经死了,所以托你一件事,我家老四不到一岁,年纪还小,若是我和老二真的战死,我爹娘请你照料一下,待老四长大成人,能养爹娘终老了,你再……” “别说不吉利的话!”李素打断了王桩,加重了语气:“你们一定会平安回家的。” 王桩笑得很坦然:“生死由命,路是自己选的,下场是死是活都不怨,只是有些身后事放不下,咱俩一起长大,这半年你变了不少,你的本事也越来越莫名其妙,不过你我仍是兄弟,这些事情,只能托付你。” 李素重重叹了口气,王桩生得魁梧高壮,而且面相显老,有时候连李素都忘了,王桩其实也只比他大一岁而已,十六七岁的少年郎,正是醉酒打架,悄悄喜欢邻村某个姑娘,为那个姑娘明里暗里做一些蠢事的懵懂时节,而他,却为了整个家,义无返顾踏进了鬼门关。 太平年景的“太平”,是怎样被定义的? 二人沉默着望向渐渐西沉的夕阳,都没有说话的心情,良久,李素忽然跳了起来,重重朝王桩的屁股上一脚踹去。 “混帐王八蛋!想过好日子,跟我开店,跟我做买卖,什么事不能干?非要入府兵干这种玩命的勾当!我告诉你,你和老二死了我连你们的尸首都不会收,更懒得管你爹娘,你自己九泉之下保佑他们吧!怂货!” 发泄般说完这番话,李素拍拍屁股就走,头都不回。 王桩坐在原地看着李素的背影,忽然咧嘴笑了,笑得很开心。 ************************************************************* 大军走了近二十天后,离松州越来越近了。 侯君集和刘兰所部已至松州五十里外的松岗坡驻军,两军一东一北呈犄角之势对松州摆出进攻阵势,只等牛进达的大军抵至后对吐蕃形成三面合围。 这是大军开拔前由李世民和中书省及兵部官员连夜制定的战略,快到松州时,牛进达便下令加速行军,勿使战机贻误。 没有任何酝酿,也没有任何前兆,晴朗的天空忽然间被战争的阴云遮盖。 离松州百里时,牛进达所部前军斥候与吐蕃斥候遭遇,双方激烈拼杀,二十多名吐蕃斥候的尸首被永远留在大唐的土地上,而唐军斥候亦折损了十来人。 同时,一个不好的消息从前方传来,果如牛进达所料,松州都督韩威没能守住城池,在侯君集所部即将到达的前三天,吐蕃兵攻占了松州城,当他们踏上松州城头的一刻,韩威命人打开了另一边的城门星夜弃城逃走,第二天与狼狈逃出的部将会合时,总共只剩下三百余人。 “弃”这个字眼,看似无害,却不知背后代表了多少条人命的陨落。 韩威弃城后,松州群龙无首,自然守不住了,被吐蕃兵攻入城中烧杀抢掠,阖城百姓被屠戮者数以千计,财物被掠夺,房屋被烧毁,女子被强暴,灼人的烈阳下,一幕幕惨剧在这座边城上演。 如今的战势与计划中的完全不同,五万大军原本为了解松州之围,而现在松州被占,于是战略计划由解围变成了攻城,不惜一切代价收复松州。 三位行军大总管炸毛了,他们将此战视为自渭水之盟后的又一桩奇耻大辱,当着三军将士的面发下毒誓,将吐蕃所屠戮大唐百姓之数以十倍还之,否则神明不佑,天雷殛之。 贞观十一年七月初九,牛进达所部到达松州城外南面四十里扎营,与侯君集和刘兰所部通报过后,三军向松州推进,前锋骑营共计一万八千骑开始清理城外余敌。 一桩因为求娶大唐公主失败而引发的围城事件,原本带着几分不太认真的旖旎意味,唐军出征前,长安街头巷尾的百姓皆以一种风流韵事的口吻谈起此事,然而现在,吐蕃竟悍然攻占了大唐城池,屠戮了数以千计的大唐百姓,消息传到唐军大营开始,这一战已成了洗刷耻辱的国战,从将领到平民,没有人再用风流的眼光看待此事了。 一万八千余骑兵对松州城外开始无差别扫荡,但凡遇到不会说汉话的人,一律斩杀屠戮,三军从东北南三面缓缓推进,对松州城施以围三阙一之法,唯独放开西面城池,侯君集所部遣五千精骑埋伏在西面五十里处。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三章 鏖战松州(上) 吐蕃二十万大军,而唐军三支人马合计也才五万。 松赞干布要的不是大唐公主,或者说,不仅仅是大唐公主,他还想称称大唐的斤两,用战争来决定君臣的名分归属。 兵力占了绝对优势,战力亦不输关中子弟,如何不能称量? 二十万大军守城,攻城的只有五万,收复松州的希望很渺茫。当弥道行军大总管侯君集当即遣快马入长安,向李世民陈述战情,并请李世民倾举国之兵力尽发松州,誓雪松州之耻。 艰难的不仅仅是攻城,还有收容从松州逃出来的难民问题。 难民都是大唐百姓,从吐蕃人的刀口下逃出来的,总数十来万人。 三位大总管自然要善待百姓,于是下令在营外另建营帐,拨付粮草以供百姓吃住,然而,收容难民的当夜,新建的营帐忽然起火,随即一股混杂在难民群中的吐蕃人裹挟百姓向唐军刘兰所部中军发起突袭,所幸唐军警觉性高,在未酿成大祸以前及时将这股敌人扑杀殆尽。 内忧外患,给这次大战的唐军将士们蒙上了一层阴影。 第二天,侯君∑∴,集邀刘兰,牛进达二将商议战事,牛进达领亲卫前往侯君集中军帅帐,回来时脸色阴沉,显然唐军这次的形势很严峻,五万人面对二十万吐蕃大军坚守的城池,实力委实太过悬殊。 牛进达回来后不久便下令擂鼓聚将,包括李素在内,众将恭敬站在帅帐内,牛进达神情冷峻,一支支红色批箭扔出去,一道道军令被众将领走。 午时一刻。全军攻城! ********************************************************** 一架架抛石车,云梯被后军火速组装起来,大营里人吼马嘶,将领们骂骂咧咧,府兵们匆匆忙忙,急促的马蹄声在大营内来来去去。扬起漫天的尘土,一队队扬刀执戈的身影在尘土里穿梭。 李素站在帅帐外,静静看着这一切,他的身旁,牛进达表情冷凝,阴沉如云。 “小娃子,你曾说战松州易,入吐蕃难,今日如何说?”牛进达目视前方。语气淡漠。 李素苦笑:“若是解松州之围,自然容易,可是……” 牛进达冷笑接口:“可是谁也没想到韩威竟败得如此快,弃城弃得如此果决,若是与吐蕃战于松州城外的平原,我五万唐军击败二十万吐蕃胜算不小,但若是五万人攻打二十万守军的城池,怕是没有好下场。” 李素点头。两者根本不是一个概念的事,唐军英勇善战。至少在如今这个年代,平原决战的话可以说是天下无敌,然而靠这五万人攻一座有二十万守军的城池,难度就不一样了,兵法所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战之”,就是这个意思,想要攻城,少说也得有优于敌方五倍的兵力,而如今的兵力对比却完全反过来了。 侯君集刘兰牛进达三人饶是大唐名将。对如何攻克松州城也是一筹莫展。 李素神情忧虑,他想到了王家兄弟,攻城战自古以来便是最艰苦,伤亡也是最大的,今日三位大总管下令攻城,这兄弟二人恐怕…… “大总管,既然兵力悬殊,为何不围城待援?我们这点兵力攻打,伤亡……” 牛进达叹道:“待援?如何待援?就算陛下能腾出手再调关中大军,从长安到松州少说也要二十日,沙场战势变幻莫测,二十日后,敌我还是如今这般态势么?先试试吧,看看吐蕃蛮子守城的斤两如何。” 李素嘴唇嗫嚅几下,欲言又止。 牛进达看着他,道:“总要试试的,你以为古今的将军们天生就会打仗?都是拿人命填出来的,损过成千上万条性命,才能看出敌人的底细,找出敌人的破绽,才能一击而致敌于死地,才能成全将军们常胜的名声。” 李素心情愈发低落,垂着头缓缓地道:“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牛进达奇异地看了他一眼,道:“好诗,倒是有几分才气,你说得没错,一将功成万骨枯,就是这回事,不过你这句诗里不该有怨气,将军谁不疼惜自己的士卒?不疼惜士卒的将军谁会愿意为他卖命?只是被战势逼得无可奈何,若不能狠下心牺牲一批,说不定会全军覆没……” 仰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牛进达神情闪过一丝复杂难言的意味,喃喃道:“沙场征伐,本就是搏命的事情啊。” ………… 松州城头上站满了密密麻麻的吐蕃兵,他们没有统一的服装,全是各种颜色的怪异短衫,露着光膀子,不怕热的甚至还披着羊皮袍子,手里的武器也是各式各样,亦没有统一的制式,刀叉剑戟,甚至还有人拿着农耙木棒,看起来像一群一击即溃的乌合之众。 然而,数月前吐蕃入侵吐谷浑,横扫吐谷浑国境,可汗被他们逼得狼狈逃窜,大唐的松州城亦被他们轻易攻占,立下这些硕硕战果的,就是这群乌合之众,侯君集等三位大总管已渐渐收起了轻视之心,开始将吐蕃当作真正的对手。 没有所谓的城头骂战激将,也没有挑衅摩擦,自吐蕃攻占松州,屠戮城内百姓的消息传到唐军营中,便已代表了此战势在必行,从唐军三面围城开始,战争已无法调和,双方都知道,此战不死不休,这是收复国土之战,亦是复仇之战,用句俗话说:少废话,开打! 午时一刻,松州城外东北南三面吹响了低沉呜咽般的牛角号,压抑烦杂的号角声里,唐军三面各自走出三千弩箭手,离城墙一百五十步列好阵式,将领红旗重重挥落,黑雨般密密麻麻的弩箭朝松州城头漫天落下,吐蕃兵矮着身子蹲在城墙箭垛下,躲避一轮又一轮弩箭打击,不时有人中箭,发出惨烈的嚎叫,然后被人拖远,又有人迅速补上。 箭雨射了二十多轮后终于渐渐停歇,弩箭手收起弓弩,飞快撤回中军本阵,紧接着,中军阵内巨大的牛皮鼓隆隆擂响。 数百架抛石车吱吱嘎嘎推出中军,将领一声令下,抛石车发出轰然巨响,无数巨石如冰雹般狠狠砸向松州城头。 ********************************************************** ps:那个啥。。求几张月票呗。。。(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四章 鏖战松州(中) 城池攻防是战争中最艰苦的,攻守双方都不好受,生与死也是最直接最快速的,一块从天而降的巨石,一支从斜刺里冷不丁射来的箭矢,一瓢淋在登云梯上的滚油……都是要命的杀器,蜂拥而至的人群里,拼的只是运气,运气好,诸神保佑,毫发无伤,运气不好,上阵跑两步就挨一记,死得又痛又快。 随着将领的一次次挥旗,抛石车将一块块合抱大小的巨石抛向松州城头,漫天而落,如同神罚。城头的吐蕃兵第一次尝到与大唐交战的滋味,城头本来站着无数吐蕃兵,由于久闻大唐兵锋之盛,吐蕃也不敢怠慢,整个城头最大限度地布满了兵士,谁知大唐的开场白竟是一阵箭雨和巨石,城头人与人之间太拥挤,哪怕看着巨石直奔头顶,却也无法避开,一声声惨叫后,无数人化为一滩模糊的血肉尸首。 吐蕃将领们这才惊觉到守城部署的错误,急忙下令大部军士离开城头,一阵慌乱过后,吐蕃人付出了数千人的代价,才学会了如何躲避唐军的远程武器。 牛进达没说错,将领打胜仗的本事,全是人命填出来的,敌我双方都一样。 三面攻城⊙→,的节奏保持一致,侯君集,刘兰,牛进达三位皆是历经百战的名将,彼此间默契十足,似乎掐算好了时辰似的,抛石车尽情朝松州城墙倾泻了半个多时辰的巨石后,忽然间三面皆停止了投石,吐蕃兵正是胆战心惊之时,城外三面皆传来隆隆的擂鼓声,一排排整齐的唐军将士终于出列,人人手握横刀长槊木枪。如捅翻的蚂蚁窝似的,黑压压地朝城墙涌来,每横隔十余步便有人抬着长长的云梯,义无返顾地跳进护城河里,将云梯搭在河面两岸…… 漫山遍野的唐军将士嘶声喊杀,巨浪拍岸般朝城头狠狠席卷而去。城头的吐蕃兵亦不甘示弱,唐军离城墙一百余步距离时,毫不留情地拉弓开箭射杀,攻与守用尽全力屠戮对方的性命,用以争取自己的生机。 ………… 李素站在牛进达身边,这是牛进达特意叮嘱的,交战之时不准李素乱跑,他的活动范围被规定只能在中军帅旗方圆十丈之内。 身旁就是巨大的牛皮大鼓,一刻不停地擂得隆隆响。脚下大地的黄沙随着巨鼓的节奏不安地跳跃,李素看着唐军将士前赴后继地冲过护城河,冲到城墙下,搭起云梯不要命似的往上攀爬,下面的将士不停用弩箭为其掩护,而吐蕃兵则用钩镰长枪将架在城头的云梯推开,或者干脆朝云梯上淋一层烧得沸腾的桐油,李素眼睁睁看着无数唐军将士从十余丈高的梯子上硬生生摔落在地。或被桐油淋在身上,全身着了火似的惨叫掉落尘埃…… 战争的惨烈与残酷。李素今日亲眼见识到了,心脏跳得比鼓声的节奏更快,每一名唐军将士的惨叫,都能引得他的面颊狠狠抽搐一下。 中军离城头数里之遥,李素似乎都闻到了一股浓烈的令人直欲呕吐的血腥味,夹杂着无数的惨叫声。平静祥和的边城此刻已是一片炼狱。 不知道那些勇往无前的攻城队伍里有没有王桩和王直,如果真有他们,如此残酷的战阵里,他们活下来的几率有多大? 李素不能不担心,王家兄弟不是陌生人。他们是自己来到这个世上后最先交到的朋友,不沾亲不带故的,可他就是觉得自己对他们有责任。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半个时辰后,伫立中军帅旗下的牛进达叹了口气,摇摇头道:“不成,这次攻不下,另外两边应该也一样,该鸣金了。” 话音刚落,远远听到东边和北边传来当当当的鸣金收兵之声,牛进达的猜测没错,都是历经百战的名将,什么时候该进,什么时候该退,每位大将军心里都有个尺寸。 牛进达点点头,淡漠地一挥手:“传令鸣金!” 巨浪拍岸般凶狠地席卷城头,又如潮水般静静地退却,松州城墙根下,留下了上千具唐军尸首。 李素的心仍然久久悬着,不曾放下。 攻城只有半个时辰,很显然,这是三位大总管对松州守城力量的第一次试探,结果失败自然早在三位将军的意料之中。 然而,上千条生命终究在这第一次的试探里永远逝去。 大战过后,遍地尸山血海。 几队唐军士卒走出前阵,靠近城墙,试图收拢袍泽们的遗骸,走到一百步左右,城墙又是一阵箭雨射来,士卒们只好咬着牙将稍近一点的遗骸收回,至于城墙根下的,却只能等攻下松州城后再收了。 李素看着一具具尸首被抬回,于是趁着牛进达没注意,悄悄溜到摆放尸首的地方,一具一具地寻找,找了许久,发现里面并没有王家兄弟,李素暂时放了心。 第一次攻城失败,唐军后退十里扎营。 牛进达召集众将商议攻城之策,李素偷偷跑出了中军,先去前军弩箭营看了看,打听到王直今日并未上阵,而是跟在老兵后面熟悉战场,于是李素又去了陌刀队,找到王桩时发现他完好无缺,这才彻底放下心。 “老二没事吗?老二没事吗?”王桩脸色有点白,一见李素便慌忙询问:“火长不准我出营,我打听不到老二的消息……” “老二没事,刚才我去看了他,活蹦乱跳的正跟老兵练靶,你放心吧。”李素急忙安慰道。 王桩松了口气,脸色渐渐恢复原样。 “今日你上阵了吗?”李素问道。 王桩摇头:“火长说咧,大总管不会轻易动用陌刀队,除非到了决定胜负的关头,今日只是试探,断然不会用到我们。我只担心老二,弩箭营是随时要用到的。而且每战都是头一个出阵……” 李素脑子很乱,不停重复着无意义的安慰:“老二没事,放心,他没事……” 死亡的阴影笼罩在二人身上,仿佛头顶上高悬着一把刀,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落下。 都没有了说笑的心情。二人沉默地相对而坐,李素幽然叹息,道:“大总管刚刚又擂鼓聚将,商议战事,明日……怕是还要攻城,攻城的法子大抵跟今日不太一样了。” 王桩垂着头,不知在想什么,良久抬起头,咧嘴一笑:“攻吧。入了府兵,左右已不拿自己的命当命了,火长说咧,这一战若能杀五个吐蕃贼,便能得二十亩永业田,以后咱家不当庄户,也尝尝当地主的滋味,有了二十亩地。家里三兄弟娶婆姨都有底气。” 李素强笑道:“日后地里有了收成,你还可以买一两个丫鬟。做家务也好,陪你睡也好,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王桩笑得更荡漾了,咂摸着嘴开始畅想:“李素,你说……睡婆姨到底是个啥滋味?记得我们小时候去听别人家的墙根,村里婆姨被男人睡得哼哼唧唧。她们到底是舒服呢,还是不舒服呢?” “应该舒服吧。” 王桩叹道:“这辈子我还没睡过婆姨呢……” 李素笑得眼圈发红:“回去后我带你去青楼,我请客。” 王桩也笑:“说定了,你请客。” 又是一阵沉默,许久以后。李素站起身,深深看了他一眼:“我回营了。” 王桩也站起来:“路上黑,小心点。” 二人相视笑笑,李素忽然伸出手,重重在他肩上拍了拍:“要保重,一定要保重。” “嗯。” *********************************************************** 第二天辰时刚过,牛进达下令再次攻城。 这次果然换了法子,抛石车投出去的不再是巨石,而是一罐又一罐的火油,铺天盖地的罐子砸上城头,砰然碎裂,然后箭手将箭头裹上沾了火油的布条,点火一箭射去,城头上的火油顿时烧了起来,熊熊烈火中,只见吐蕃兵浑身着火,惨叫着满地打滚。 唐军将士兴奋了,一扫昨日攻城失败士气低落的颓势,纷纷扬着刀戟大声呼喝起来。 抛石车仍不罢手,这回又换上了巨石,趁着城头火势正猛,巨石再次铺天盖地朝城头砸去,无数吐蕃兵应付烈火来不及躲避巨石,当即便有无数人被砸死。 站在中军帅旗下的李素神情不禁兴奋起来,这回似乎有戏…… 隆隆的鼓声擂响,唐军再次攻城,手执横刀木枪,如一道暗红色的巨潮,无情地朝城头扑去。 今日似乎比昨日顺利了许多,城头上的吐蕃兵被先前一轮打得伤亡惨重,唐军将云梯架在城头上时已没有昨日那般激烈的抵抗,城头上只听到吐蕃将领们气急败坏的喝骂声,还有一队又一队吐蕃兵慌乱地登上城头,迅速补充位置,而唐军今日士气很高,李素肉眼都能看见有好几个唐军士卒已爬上城头,拔刀与城头上的吐蕃兵展开殊死搏斗。 形势很不错,连牛进达的眼中都渐渐露出了笑意。 此时却忽然听到城门内一声锣响,南边的城门意外地被打开,吊桥也缓缓放下,牛进达捋着长须,神情顿时变得阴沉,眼睛微微眯起,指着城门大喝道:“吐蕃要出城反攻了,出骑营,把他们拦住!”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五章 鏖战松州(下) 松州南城门打开,一队队骑兵冲出来,吐蕃果然反攻了。 唐军骑营迎头而上,两支骑兵队伍狠狠撞在一起,然后陷入殊死搏杀。 牛进达神情不变,眼睛仍死死盯着城头,那里才是胜负的关键,登上城头的唐军越多,这座城池被攻陷的可能性更大。 然而吐蕃将领似乎也有点本事,唐军将领将胜负的赌注押在城头时,他却反其道而行之。 出城的吐蕃骑兵越来越多,像一支黑色的洪流,源源不断地从城门甬道喷涌而出,城墙另外两面这时也传来震天的喊杀声,显然这次吐蕃三面尽出,侯君集和刘兰所部也是吐蕃反攻的目标。 唐军骑营与吐蕃骑兵殊死相搏,事发突然,这时也顾不得什么阵型阵式,吊桥下的方寸之地也无法摆开阵型,骑营将士们只能以三五人为一组横向冲锋,吐蕃骑兵最初吃了不小的亏后,很快也调整了战术,学着唐军骑营一样三五人一组硬碰硬的迎面而上。 然而出城的吐蕃兵太多了,很快,唐军骑营压不住阵呈现败势。 吐蕃分出一股专门对付骑营,另一股则在城外-∴,平地上迅速集结,像一支黑色的利刃,狠狠朝牛进达所部中军冲杀而去。 牛进达脸色终于变了。 吐蕃的战术已完全打乱了他攻城的计划,现在竟然已是攻守互换之势,变成了吐蕃人在进攻,而唐军被动防守。 这一战的艰苦也在这里了,守城人数二十万,攻城的只有五万,哪怕是万分危急的关头,吐蕃完全有能力调出十万大军出城反扑。将唐军所有的攻城谋划搅和得一团乱。 牛进达眼瞳充血通红,瞪着朝中军本部冲来的吐蕃兵,狠狠一咬牙,道:“弩箭营列阵,陌刀队压后列阵!再调五千人继续攻城!” 李素心下一紧,下意识地看了他一眼。 中军迅速向两旁散开。弩箭营的箭手们中间列方阵,手拉满弓,冰冷的箭矢对准吐蕃骑兵。 “放!” 刷刷刷! 百来名吐蕃兵惨叫落马,被后面的马蹄无情践踏而过。 一百多步的距离,弩箭手只来得及放两轮箭,随即弩箭营被吐蕃骑兵冲散。 弩箭营的后方,千人陌刀队列成方阵,随着将领红旗挥落,千名陌刀手手里的丈长陌刀徐徐挥舞起来。动作越来越快。 吐蕃骑兵刚冲散弩箭营,一往无前的气势滞了一下,然后,他们看到了陌刀队。 丈长的陌刀在战阵中舞得密不透风,将领红旗往前一指,陌刀队向前缓缓推进。 吐蕃骑兵的马儿不安地嘶鸣起来,连畜生都直接感受到那迎面扑袭而来的杀气,吐蕃骑兵勒着马原地打转。陌刀方阵里散发出来的死亡气息令人胆怯,方阵行列之间根本没有缝隙。丈长的双刃陌刀挥舞得只见一片黑色的光影,在烈阳下璨然生辉。 三五个吐蕃兵或许不太信邪,彼此互视一眼,嘶吼一声后策马朝陌刀方阵冲去,随着几声凄厉的惨叫,人和马被陌刀绞成了一堆分辨不清的碎肉。 付出血与命的代价后。吐蕃骑兵终于确定了,这个方阵很厉害,眼下他们这几百上千号人还是莫招惹了。 扭头朝后面嘶吼了几句,然后,出城的吐蕃骑兵们纷纷集结。慢慢的竟有了上万人的规模,城外平坦的空地上只见黑压压的一大片,像朵乌云般朝陌刀队压来。 牛进达见状怒哼一声,大声道:“骑营整队集结,从侧面腾击,右军列阵,正面击之,陌刀队不能退,给本帅往前推进!” 所谓“腾击”,可以理解为一触即离,对骑兵而言便是一次冲刺,与敌人相碰时绝不停留,一击而遁,冲离敌阵后再次集结,进行第二次冲刺。 而所谓的“右军”,则是唐军作战的特色了,唐军出战分左右两军,左军进攻击敌,右军列阵不动,没错,右军就是传说中的预备队,一千多年后,预备队战术仍被国人奉为经典战术。 牛进达此时竟动用了右军,也说明此刻战况是怎样的危急了。 右军出动,同样的兵种配置,却是完完整整的编制,在左军被吐蕃骑兵冲得七零八落,连陌刀队都陷入了吐蕃骑兵的人海战术之后,右军列阵而出,另一个千人陌刀方阵从正面缓缓向前推进。 吐蕃兵终于胆寒了,他们出城的目的只为缓解守城的压力,而不是敢死队,眼前这个陌刀队已令他们应付得颇为吃力,在付出了数千伤亡后才终于将陌刀队的阵型冲乱,现在又冒出一个完整的陌刀方阵,吐蕃兵不傻,他们不会再拿人命去填了。 将领手指塞进嘴里打个呼哨儿,吐蕃骑兵如潮水般迅速往城门退去。 与此同时,登上城头与吐蕃殊死相搏的数百唐军士卒因为吐蕃出城狙击而没有后续力量的补充,数百士卒在城头如同被大浪拍过的扁舟一般,全部战死。 第二次攻城,又失败了。 牛进达脸色铁青,看着城头被吐蕃兵一具一具扔下来的唐军尸首,眼中喷薄着怒火,黝黑的脸颊不住地抽搐。 “鸣金收兵!” 李素等的就是这一句,急忙退了几步,身形一闪,消失在中军阵列中。 到处是残肢断臂,到处是血肉模糊,耳边听着一串串力竭声嘶的惨叫声,李素的每一步都是踏在血水里。 随便抓个人就问,一路问过去,终于找到了王桩。 王桩受了伤,很重的伤,刚才的左军陌刀队里就有他,他列在正中,算是老兵对新兵的保护,然而最后阵型终究被吐蕃骑兵冲散。 李素找到王桩时,王桩正无力地斜倚在营盘外的栅栏上,朝李素笑,大嘴一咧开,大口的鲜血往外喷涌。 手臂上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汩汩地冒着血,鲜血流失很快,王桩的脸色渐渐浮上一层可怕的青灰。 李素呆了一下,随即环视四周扬声大叫:“大夫!” “莫叫了,我这伤算轻的,军中拢共一二十个大夫,到处都是缺手断脚的,谁会管我这种小伤。”王桩虚弱地笑道。 李素脸色阴沉,索性也不叫大夫了,半跪下来,将自己衣裳的内襟撕了一大块,然后扯下腰间装着烈酒的皮囊,二话不说朝王桩手臂上的伤口倒去。 王桩痛得惨叫一声,浑身直打颤。 “别叫,给你消毒……”李素头也不抬,用烈酒洗了伤口后,再将他的伤处用干净的布一层层包裹起来,这伤口应该缝针的,可李素一时也实在找不到工具,暂时先应付吧。 “咋吐血了?”李素低头裹着伤,一边问道。 李素裹伤的动作有点生涩,毕竟没有经验,痛得王桩龇牙咧嘴,不时吸口凉气。 王桩忍着痛,皱眉道:“被吐蕃贼的马撞了,肚子里烧得痛,估摸撞出了内伤,可怜我身边那几个袍泽……” 王桩说着眼圈红了。 “刚刚火长说了,战事不利,我这没断手没断脚的,明日还得上阵,这条命大概明日能交代了,就是不知道老二死没死,李素,等下帮我打听一下……” 王桩无力地靠在栅栏上,忽然流下泪来。 “李素,我其实不想死……说真的,我好想逃,逃回村里去。是的,我怂了,活着多好啊,我才十七岁,没睡过婆姨呢,可是我若逃了,王家上下好几代都抬不起头,我丢不起人……李素,明日上阵我怕是凶多吉少,你以后帮我照料我爹娘和老四,如果老二活着就更好了……” 王桩说着说着,眼泪越流越多,又不敢大声哭出来怕惹人笑话,垂着头不停地抹泪。 “明日你不用上阵。”李素干着活,嘴里淡淡地道。 “为啥?”王桩愕然。 裹好了伤,李素看着自己的杰作,似乎不太满意,摇摇头道:“因为我有法子了。” “啊?” 李素仰头看着晴朗无云的碧空,长长呼出一口气:“也该拿出法子了,不然你们兄弟都得死在松州城下,照顾你爹娘那么麻烦的事,还是你自己来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六章 献计破城 人总要被事态或环境逼到绝地时,才会情急想出法子来,为了自己活下去,或为了别人活下去,若是没到绝境,这个法子或许永远想不出来。 李素不一样,破松州的法子早在行军的路上便想出来了,可他一直不敢拿出来。 他不知道唐军用了这个法子后,将来大唐甚至整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太难测了,像潘多拉盒子,打开以后人类完全无法再控制,只能任由它蔓延,李素一直藏着掖着,怕的也是这个。 现在多好啊,大家和和气气的活着,哪怕是打仗都是你一刀我一枪的,刀枪到肉都透着一股子耿直和公平,将来…… 管不了将来了,李素看着眼前王桩这憨货大口吐着血,大把抹着泪,实在忍不下心看他明日拖着虚弱的身躯,抄着陌刀跟吐蕃蛮子拼命,既然有简单的一招致胜的法子,何必眼睁睁看着人命一条条地往里面填呢? “你有啥法子?”王桩不敢置信地盯着他。 “破松州的法子,你别管了,明日肯定围而不攻,你好好养伤,我找大总管有事,下午我去打听老二的下落。” △∴,既然决定了便雷厉风行,李素很干脆地拍拍屁股,把王桩扔在营外走人。 走了两步又回过头,掏出一块麂子肉递给王桩。 王桩很无语地看着他:“又是大总管赏的?” “这回不一样,今这块肉很有意义,不是赏的,是我从帅帐偷的。” 王桩叹气:“你觉得我现在这模样,还能啃得下硬邦邦的干肉?” 李素一想也对,于是笑道:“晚上我叫中军伙夫熬点肉粥送来。好歹也是个八品官,抖抖官威应该会给我开个小灶吧……干肉你也留着,伤好些了再拿出来啃。” ************************************************************ 中军帅帐,牛进达阴沉着脸,冷冷看着帐中诸将,帐内气温降到了冰点。众将垂头恭立,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其实这两日将领们也献上了不少法子,比如挖地道,往城内抛火油罐,围城消耗敌军粮草待其坐毙等等,这些法子都被牛进达否决了。 特别是提出围城法子的将领,被牛进达拎出来骂得狗血淋头。 五万人围二十万人的城,好意思等他们粮草耗尽?脑子被夹成什么形状的蠢材才能想出如此奇葩的主意。 看着帐内这群垂头不敢出声的将领,牛进达愈发感到烦乱。大手一挥,吼道:“滚!都滚!一群造粪的废物!” 众将如蒙大赦,急忙鱼贯出帐,彼此互视一眼,苦笑不已。 牛进达坐在帅帐内独自生着闷气,却听亲卫禀报,录事参军李素求见。 牛进达正在气头上,管他什么参不参军的。立时吼道:“滚!不见!” 帐外亲卫被吼得灰头土脸,朝李素摇摇头。 李素自然也听到了。挠头道:“啥事发这么大火?破松州的法子都不想听了?我自己去找材料……” 话没说完,李素便发现自己忽然腾空而起,没错,又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牛进达拎了起来,又是那个羞耻的姿势。 “大总管……”李素吓到了,牛进达的脸比上次发现马蹄铁妙处后的脸更狰狞。仿佛要活吃了他似的。 “小娃子,你有破松州的法子?”牛进达几乎跟李素脸贴脸了,咬牙切齿地问道。 李素楞了一下,点头:“啊,有法子……大总管。先放把下官放下来行不?” 牛进达放下李素,充血的两眼仍盯着李素:“小娃子,军中无戏言,军国大事不可玩笑,你真有法子?” “有啊……” 牛进达年轻时不知受过什么刺激,对别人很难产生信任的样子,步步紧逼道:“可敢立军令状?若你的法子没用,便当如何?” 李素知道,按正常的套路,这个时候他应该拍着胸脯逞一逞豪迈之气了,比如若不能破松州当提头来见等等,从古至今说这话的人从来也不考虑话里的逻辑硬伤,提头来见?谁提一个试试?不真诚! 李素的反应很朴实,根本不上牛进达的当,闻言很痛快地道:“打扰大总管了,刚才就当下官什么都没说,告辞告辞……” 牛进达呆滞了,眼睁睁看着李素拍拍屁股转身就走,走得十分干脆果决。 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说好的提头来见呢? “给本帅滚回来!”牛进达吼道。 李素只好揉着鼻子灰溜溜地滚回来。 恨恨地瞪着李素,牛进达的大巴掌几次抬起又放下,想抽这小子,又怕一巴掌把他抽死…… “行了,不逼你立军令状,小小娃子可不敢拿命赌,说说吧,到底有啥法子破松州,说错不怪你便是。”牛进达神情缓和了许多。 李素想了想,道:“我需要一些东西,如果大总管能帮忙弄来,破松州问题不大。” “啥东西?尽管说。”牛进达眼睛一亮,语气又急促起来。 李素道:“硫磺,木炭,硝石,拳头大的小陶罐,尖锐的碎铁片,小指粗细的竹管,鱼胶,嗯,还有……鸡蛋,这些东西,有多少弄多少。” 牛进达皱眉:“你要这些做啥?” “破城。” “这些玩意能破城?” “这些当然不能破城,但是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就能破城了。” 牛进达狐疑地盯着他,李素毫不躲避地与他对视。 “大总管若不信任下官,不妨想想马蹄铁,四块铁片片,我能让大唐骑兵纵横天下。”李素这次不低调了,挺直了腰杆。神情露出几分傲色,或许,这才是他真正的本色。 牛进达犹豫半晌,终于狠狠一咬牙:“好!牛某便陪你这小娃子胡闹一回,我马上下令让人搜集这些物件,大军围城停战两日。两日后如果你还没做出来……” 牛进达笑了笑,道:“……也算牛某的错,我自向陛下请罪,与你无干,小娃子,尽管放手去做。” 李素感动坏了,朝牛进达长长一揖,正色道:“大总管高义,下官感佩万分。这次就不跟朝廷收钱了……” 说完李素抬头,睁着萌萌的大眼睛,等待牛进达脸上露出同样感动的表情。 ——没等到。 这也是个不按套路出牌的家伙。 ………… ………… 李素退出帅帐后,牛进达果然下了军令,派人在附近村乡县搜集李素要的东西,有多少要多少,同时下令大军休整,对松州围而不攻。并带着亲卫亲自去了一趟侯君集和刘兰所部,解释此事原由。 对李素的信任是一回事。但信任不可能达到这个程度,牛进达也不可能只因为一个毛孩子的话而停战两天。 主要是唐军实在拿不出攻破松州的法子,陈情的军报都还在赶往长安的路上,一个月内援军是指望不了了,吐蕃守城连胜两场,正是气势极盛之时。无论天时地利人和,皆不宜再次攻城了,带出来的都是关中子弟精锐,三位大总管不能再拿人命往这无底窟窿里填。 至于李素的法子,牛进达只能说姑且一试罢了。若说弄个新奇东西出来就能破了一座城,还要他们这些出生入死的将士做什么? 军队发动起来找一些物事,效率是非常快的。 傍晚时分,几队骑兵从外面进了营,李素要的那些东西都找来了,数量还挺多。 鸡蛋竹管碎铁片陶罐这些东西容易找,硝石和硫磺费了点劲,幸好出去找东西的唐军将士里面有灵醒人,知道硝石和硫磺民间不容易找到,但道观里的道士是一定有的,这些道士都是生猛之士,为了炼出长生不老丹,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敢往嘴里塞,而且还劝别人往嘴里塞,硝石硫磺这些东西,正是他们炼丹的必备之物。 运气不错,松州城附近就有道观,而且不止一个,这年头托了老子的福,道教成了国教,民间普及率还是很高的。因为松州战乱,道观里的道士们匆忙卷了细软跑了,至于硝石硫磺这些不值钱的东西,被道士们果断放弃,将士们不费吹灰之力找到,弄了几个大筐抬了回来。 ………… 东西堆在李素面前,李素叹了口气。 做吧,现在勤快一点,未来才有懒惰一辈子的幸福生活。 手榴弹怎么做来着?先打蛋,蛋黄不要,只留蛋清。 然后把火药配出来,话说火药这东西,其实早已被那些炼长生不老药的恐怖分子们无意中发明出来了,一本名叫《太平广记》的书里曾记载,早在隋朝初年,一个名叫杜春子的人去拜访一位骨灰级恐怖分子兼吸毒嗑药不法人员……嗯,老炼丹师,半夜时忽听一声巨响,整个屋顶莫名其妙烧了起来,既能响又能烧的东西,自是火药无疑。 值得庆幸的是,炼丹师们虽然发明出了火药,但威力最大的配比却一直没找到,否则真让他们找到的话,我泱泱华夏大地隔三岔五升起一朵蘑菇云,让人闹不清到底是飞升仙界还是擦枪走火,非常混淆民众视听…… 关于黑火药的配比,在后世基本是人尽皆知的事,李素默记了一遍后,开始配火药了。 硝石,木炭和硫磺全部碾碎,碾成粉末,一成半的木炭,一成半的硫磺,再配七成硝石,威力巨大的黑火药横空出世。 再用蛋清使其颗粒化,不停的筛选,太大的颗粒不要,太小的也不要,一粒米大小的正好,然后将其装进小陶罐里,顺便装点尖锐的碎铁片加大杀伤力,竹管插正中牵出一根引线,泥土和鱼胶密封…… 简陋版的大唐手榴弹搞定收功。 李素定定看着掌心里的黑色小陶罐,心情很复杂,自己亲手打开了潘多拉盒子,放出了一只可怕的魔鬼,这个世界……终究与前世的世界不同了。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七章 惊天动静 能一拳解决的事,没必要用两拳,能用热兵器解决的事,也没必要用冷兵器。 既然来到这个年代,就得好好融入这个年代,价值观不妨扭曲一点,努力迎合大家的口味,比如大唐百姓把外国人当成猢狲,自己也不妨把他们当成猢狲,用手榴弹炸几个猢狲……应该没什么太大的愧疚感。 “这是个啥么……”牛进达盯着小陶罐,一脸迷惑地问道,曲起棒槌似的手指,不轻不重地弹了一下,陶罐发出很沉闷的声响。 “敲敲就知道,这家伙肚里有货。”牛进达肯定地道,这大概是他唯一知道的知识了。 “对,肚里真有货。”李素赶紧将小陶罐挪开一点,天色挺黑的,万一牛大将军看不清楚,决定举着火把凑近看一看…… “这玩意怎么个章程?”牛进达索性不乱猜了,直接问道。 “大总管,怎么个章程我说不清楚,要不咱们现在试试?” “行,去试试,说说怎么试。” “扎几个草人吧,扎实一点的,按方阵摆好。” 草人很快扎好,结结实实摆在中军≡◆,的空地上,为了逼真,草人身上还披了衣裳。 四周站满了将士,大家都举着火把,将方寸之地照得透亮,牛进达对部将的效率很满意,指着草人道:“接下来怎么做?” 李素看了看手里的小陶罐,又看了看四周围得这么近的作死的人,为难地道:“还请大总管下令,请袍泽兄弟们离远一点……” 牛进达点头,挥手大喝:“都滚远!” 人群迅速往后退了几步。 “再……再远一点。”李素也吃不住劲,不知道自己造出来的妖孽到底有多大的威力。 牛进达皱了皱眉:“有必要么?” 李素认真点头:“有必要。” 牛进达再挥手:“你们这帮子杀才全部退出十丈以外!” 人群听话地退开了。 行了。接下来该试威力了。 李素是个很惜命的人,自然不会亲自干这么危险的事,况且牵出来的引线貌似不太长的样子…… 扭头四顾,从围观人群里揪出一个命短福薄之相的家伙,把陶罐和火把都递给他。 “去,罐罐放在那几个草人的中间空地上。然后,看见这根线没有?对,这根是引线,用火把点燃它,然后赶紧跑,有多快跑多快,跑慢一步就死,记住了吗?” 命短福薄之相的杀才显然很不怕死,大大咧咧将陶罐和火把接过手里。然后……火把朝引线方向凑近,不太确定般问道:“点这根线么?” 嗤—— 在李素惊愕的目光下,引线……果然被这杀才点着了! 周围所有人都一副看好戏的模样,谁都没把这个小罐罐当回事,唯独李素的脸绿了。 引线刚点着,李素劈手夺过罐子,使劲朝草人中间一扔,大喊了一声:“卧槽!卧倒!”然后率先双手抱头扑倒在地。 众人愕然。没弄清到底是卧槽还是卧倒时,忽然一声震天巨响。脚下的大地微微摇晃,草人中间升起了一团小蘑菇云。 “额滴娘啊——” 巨响过后,众人才反应过来,所有人惊慌失措狼奔豕突,有人以为是天降神雷,甚至跪在地上喃喃朝老天忏悔。全军营盘点燃了火把,隐隐可见四处人吼马嘶,诸营皆有兵马调动的迹象,而且马不停蹄朝中军帅帐赶来…… 不仅如此,巨大的响声连松州城头的吐蕃兵都惊动了。城头很快扔出一排火把,如同照明弹似的扔向城墙下,借着短暂的光亮瞬间,试图发现敌人一切可疑的动向,无数支利箭从城墙箭垛的缝隙探出来,如临大敌地指着黑漆漆的城墙下。 李素很无语,这一刻他忽然想到了一个很著名的故事,烽火戏诸侯…… 众人哭嚎惊恐之时,唯独李素和牛进达的神情还算镇定。 牛进达满脸铁青,可能也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却强自稳住心神,不至于太难堪。 “都给本帅停下!一群没用的废物!”牛进达舌绽春雷般大吼,人群终于安静下来,惊恐的目光不由自主投向空地上那几个早已不成人形的草人。 “去几个人,告诉诸营人马,说中军帅帐没事,叫他们各自回营,约束部将不得生事。” 数人抱拳领命,匆匆离去。没过多久,诸营兵马终于消停下来,火把也渐渐熄灭了不少。 牛进达扭头看了李素一眼,目光很复杂。 “走,看看那草人的下场,好个霸道东西,哈哈!”牛进达放声大笑,这笑声到底是真心还是掩饰刚才的惊吓,不可考。 反正李素眼尖地看到牛进达脸上的冷汗一滴一滴往下巴滑落…… 草人的下场很凄凉,只剩了一小段木头棍子插在地上,衣裳和草全都被炸飞了,地上还炸出一个大坑。 牛进达和众部将吃惊地看着小陶罐的战果,脸色分外难看。 “快看这个!”一名亲卫眼尖,指着地上大声叫道。 众人顺目望去,发现平地上坑坑洼洼长了麻子似的,亲卫蹲下用手挖了片刻,一枚小小的碎铁片被挖了出来。 包括牛进达在内,所有人倒吸了口凉气,眼睛瞪得溜圆。 “这……这要是炸进人的身子里……他娘的!”牛进达语气有些颤抖,半天没说出一句整话,不知想表达什么。 李素蹲下,仔细看着爆炸后的威力,脸上也带了几分余悸,摇头道:“药装多了,威力太大,很不安全,对敌我双方都不安全,可能要改进一下……” “改什么?不改了,这东西够劲道,够霸道,不改了,就它了!”牛进达断然摇头。 李素为难地道:“可是……这东西太霸道,短距离的话容易炸到自己人……” “怕什么!扔远点便是了……”牛进达心情忽然开朗了,重重一拍李素的肩,兴奋地道:“好娃子!真是个好娃子!有了这东西,本帅何愁松州不破?哇哈哈哈哈……” 笑声忽然一顿,牛进达仿佛想起什么,神情略带紧张地将周围的将士们连喝带骂赶远,偌大的空地上只剩他和李素二人,牛进达严肃地道:“这东西你怎么造出来的?秘方可有别人知晓?” “没有,就下官一人胡搞瞎搞……” “胡……胡搞瞎搞?这样都能搞出来,我们这些吃兵粮拼老命的家伙岂不是都该一头撞死算了?”牛进达对李素的谦虚很不满,瞪了他一眼后,压低声音道:“此物太霸道,民间用之不祥,你赶紧把秘方写下来,我连夜派人送进长安,呈献给陛下,从此以后这秘方你要烂在肚里,绝不可让他人知道,否则……” 牛进达没继续说否则如何,但李素很清楚,如此大杀器若被大唐以外的番邦异国知道,他的下场不会太美妙。 “下官明白。” 牛进达注视着他,忽然展颜一笑:“只要你不泄露秘方,小子,你飞黄腾达的日子马上来咧。” ******************************************************* ps:码字太辛苦了。。。求几张月票给我提提神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八章 收复松州(上) 飞黄腾达没兴趣,但秘方肯定没胆子泄露,李素这次违背本性连钱都没敢要,就是知道火药这东西有多么敏感,既然弄出来被朝廷看到,他相信从此这东西便与自己无缘了,提钱会让朝廷有种牵扯不清的忌讳,万一惹得李世民火起,索性把自己灭了口,那多冤枉。 牛进达对小陶罐赞不绝口,显然很合他的口味。 “好娃子,咋那么灵醒呢?”牛进达一高兴就拍他的肩,李素早有防备,飞快一闪身,没拍着。 干笑几声,李素解释道:“大总管,这东西若在战场上达到最大的杀伤,必须找几个不怕死的家伙,点着火以后停顿一个呼吸的时间,待引线快烧尽时再扔出去,扔高一点,最好在敌人扎堆的上空爆炸,里面的碎铁片比火药更霸道,一死一大片。” 牛进达毕竟是武将,对杀人的玩意一点就通,略想了想,立时明白,神情愈发震惊。 “这东西一日能做多少?”牛进达兴奋地问道。 “材料是关键,材料管够的话,要多少有多少,其中工艺很简单,多叫些人来帮忙,两三日所造足够让松州破城了。”≌□, 李素没说大话,手榴弹这东西若是如今这种点火式的原始工艺的话,确实要多少有多少,其原理就跟做炮仗似的,前世乡下到处都是炮仗手工黑作坊,一天的产量全部点了火,足够让松州升起好几朵蘑菇云了。 至于后世手榴弹的击发以及引线延迟装置……李素完全不会,他就只会做炮仗。 “好!本帅这就找几十个灵醒人帮忙,你这头教会他们,我马上奏请陛下给他们升官。”牛进达重重点头。 李素明白升官背后的含义,不出意外的话。这几十个人以后怕很难见天日了,说得好听是高度机密单位核心工种,说得不好听,嗯,算是有官职的劳改犯吧,而且是无期徒刑的那种。不过朝廷给其家眷子女的封赏却一定很丰厚,三代以内或许堪堪能挨上权贵的外围小圈子。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说不清是好是坏,换了王桩或许会乐呵呵的答应,用自己的自由换家里两个兄弟的前程在他看来是笔很划算的买卖。 换了是李素自己的话,他会造一个限量珍藏版手榴弹把黑作坊炸了。 不过李素不打算推荐王桩,他不清楚李世民会将火药秘方重视到什么程度,若是非常重视,王桩接触了它。这辈子真有可能不见天日了。 “你要的那些东西有几样不大容易找,不过没关系,本帅麾下人多,这几日索性停战,骑营分一半出去搜集这些物事,三两天定能收获不少……”牛进达眯着眼望向远处高耸的松州城墙,连日阴霾的脸色变得轻松之极。 “先做一批,过几日再攻城。试试这东西究竟多厉害,松州若能收复。小娃子,你当居首功。” ********************************************************** 李素觉得自己不知不觉走到了升官晋爵的道路上,而且越走越快,嗨得根本停不下来。 心中终究是不情愿的,但并不后悔。跟以前治天花一样,这次也是为了王家兄弟。说伟大未免有点虚伪,只是他把他们当朋友,而自己正好有能力解决这两个朋友所处的困境,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有时候真忍不住羡慕王家兄弟,上辈子敲破了多少木鱼才让他们认识自己这么完美的朋友。相反,自己上辈子肯定干了不少缺德事,今生才这么操劳。 牛进达办事效率很快,没多久便搜集齐了需要的材料,而且从军中找来了几十位将士,里面甚至还有一位随军小吏。 每个人神情悲壮且荣幸,看着李素的表情仿佛在对一座烈士丰碑行注目礼,这种眼神令李素很不爽。 牛进达厚道,挑人时大抵是跟他们说过以后的待遇,而他们显然做出了慎重的选择后,才能站在李素面前。 中军帅帐十丈之外盖起了一座非常简陋的黑作坊,牛进达调集亲卫将作坊团团围起来,敢上前围观的杀才不仅要被驱赶,而且还得吃军棍。 李素详细向众人解说了一下黑火药的做法,用不着告诉他们原理,因为有些原理李素自己也不知道,无非依葫芦画瓢而已。 不是什么太复杂的东西,一解释就懂,在李素的指导下,众人亲手做出了第一件成品,后面的事情李素懒得管了,假模假样喊了几句口号,诸如为大唐帝国主义奉献终生等等,然后赶紧退出黑作坊,跑得远远的。 里面一群恐怖分子造炸药,等于是一个随时能爆炸的火药桶,万一出了什么意外,比如哪个智商明显要充值的家伙嫌光线太暗,点着火把造罐罐什么的…… ………… 几十个人同时动手,效率非常快,两天的功夫造出了两千多个小罐罐,黑溜溜的看着很吓人,牛进达高兴极了,盛情邀请李素一同观看成果,被李素断然拒绝,打死也不凑近。 被牛进达盛情邀请的不止他一个,大早上便听到帅帐闹哄哄的,原来竟是侯君集和刘兰两位大总管来了/ 李素装聋作哑不理会,躲在营帐里睡觉,没过多久,帐外一声晴天霹雳般的炸响,把毫无防备的李素吓得诈尸似的弹了几下,李素翻身坐起,重重叹气。 睡不成了,出门共襄盛举吧。 帅帐外,刚刚试过效果的牛进达陪着两位披甲将军笑得很开心,而且笑起来连姿势都是一样,都是仰天大笑,仿佛笑的时候脸不朝天就显得不豪迈似的,其实这样笑很容易岔气…… “你就是李素?”侯君集笑容收敛,认真地打量着他。 “回大总管。下官正是。” “确如陛下所言,果然是我大唐少年英杰,此物霸道不凡,有它相助,松州必克!”侯君集大笑,神采很飞扬。他是当弥道行军大总管,这次虽是兵分三路,但他对三军有节制权,没错,若是敌军里面有位神勇之人能够百万军中斩上将首级,斩的就是侯君集。 当然,收复松州后,侯君集的功劳也是最大的,所以现在他笑得这么浮夸。 “东西我们都试过了。确如老牛所言,端的非常霸道,刚才我们还在说,来日收复松州,我三人联名为你奏请首功!哇哈哈哈哈……”又是仰天大笑。 刘兰性格比较寡言,温和笑道:“幸好陛下这次遣你随军,否则松州之战我们怕是要吃大亏。” 牛进达笑得很大声,伸手一勾便将李素勾到他身边去了:“小孩子家家。莫宠坏了他,首功自是要奏请。我一人上奏便是。” 侯君集指着他笑骂道:“老货倒会收买人心,这么快就把他划拉到你那头了,你别高兴太早,老程的招子比你我毒辣,早把这小娃子当宝贝了。” 牛进达咧嘴笑:“陛下把这小娃子安插到牛某帐下,自然是我的人。小娃子立了功,自有牛某为他奏功,要你们多甚事。” 李素在一旁静静看着三人吵来吵去,牛进达的态度很坚决,奏功只能由他一人奏。侯君集和刘兰插不进手。 饶有兴致地看了半晌,李素渐渐品出味道了,嘴角不由勾起一抹轻笑。 很有意思的画面,几个武夫斗起心眼来,似乎不比文官差…… 最后牛进达吵得不耐烦了,瞋目喝道:“奏章我已写好,来人!快马拿我奏章入长安呈给陛下,还有那些个小罐罐,带几个一同送去。” 无赖招数耍出来,侯君集和刘兰气得两眼圆瞪,却拿他无可奈何,似真似假笑骂几句,遂悻悻作罢。 送走了侯君集和刘兰,牛进达再次擂鼓聚将下了军令,明日辰时造饭,辰时三刻攻城。 众将散后,李素仍留在帅帐内,牛进达眯眼看着他:“小娃子还有事?” 李素整了整衣冠,忽然朝牛进达长长一揖:“小子谢牛伯伯爱护之恩。” 牛进达楞了一下,神情变得古怪:“刚才……你懂了?” 李素笑道:“小子懂了。” “到底是被陛下夸过的少年英杰,果然不凡。”牛进达有些惊讶,随即懒懒地挥挥手:“懂了就好,你年纪小,莫掺合这种事。” “是,小子本来什么都不懂的。” 问得没头没脑,李素的回答也没头没脑,大家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 ………… ………… 翌日辰时三刻,唐军第三次攻城。 前军阵列里多了一支奇怪的兵种,一百人手握横刀,腰间挂着两个软皮囊,皮囊鼓鼓的,这一百人位置站在弩箭营之后,每人相隔二十步混杂在攻城序列之中。 战鼓隆隆擂响,仍是弩箭和抛石车先登场,漫天箭雨和巨石掀开了大战的序幕,随即低沉的牛角号吹响,震天的喊杀声中,唐军将士抬着云梯朝城墙冲去。 攻城的战术跟前两次一样,似乎没什么新意。城头上的吐蕃将领最初紧张了一阵,后来渐渐放了心,仍是以前守城的老套路,攻守双方好整以暇地拼命。 一切都在重演,谁都没有注意到,今日的攻城队伍里隐藏着一个扭转战局的变数。 *********************************************************** ps:今天一更算了,状态很差,难道是我这些天太勤奋的缘故?(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九章 收复松州(下) 漫天的箭矢和巨石从天而降,松州城头仍是不绝于耳的惨叫和咆哮,战争里面应该听到的声音,在这里都不缺。 小半个时辰过去,箭矢和巨石渐渐停歇,守城的吐蕃将领不慌不忙地看着城下的唐军,相比前几日守城时的紧张,今日将领们眼中多了几分戏谑和嘲讽。 原来这就是万邦臣服的大唐实力,这样的实力,我们的赞普亦可取而代之。 有个成语叫黔驴技穷,说是老虎第一次看见驴子,以为是很强大的存在,驴也很争气的叫了几声,老虎吓得落荒而逃,然后发现驴没什么动静,接着再靠近,驴又叫,老虎又逃,反复好几次,老虎终于发现驴这种东西除了只会嚷嚷,根本没有别的本事。 现在守城的吐蕃将领们显然把自己当成了老虎,而大唐将士则成了那头只会叫唤的驴,三次毫无亮点的攻城,令吐蕃人心情大定,原来所谓的大唐雄兵亦不过如此。 心情一放松,守城愈发有条不紊,敌人与敌人之间往往都在互相学习,互相成长,相比前几日的两次攻城,吐蕃人这次更镇定了。 战鼓再次擂响,潮水□,般的大唐将士发出山崩地裂般的喊杀声,密密麻麻朝城墙涌去。 一架架云梯搭在城墙箭垛之间,剽悍的前军将士们嘴里咬着横刀刀刃,赤红着双眼往上攀爬,吐蕃兵仍旧用钩镰长枪将云梯推倒。 一切都如同前几日的画面重演,吐蕃将领们斜倚在城楼柱子边,甚至不慌不忙地指着攻城的唐军将士嘲笑。 然而,这次攻城终究有些不同的,哪怕只有一点点不同,也能令战局的结果完全扭转。 攀爬云梯的唐军将士人群里。忽然有人伸手从腰间的皮囊处掏出一个小陶罐,下面立马有人递上火把,将陶罐的引线点燃,握着陶罐的将士显然不怕死,任那根嗤嗤燃烧的引线烧到只剩三分之一时,才嘿然大吼一声。用力朝城头一扔……“ 小陶罐恰好在吐蕃兵的上空爆炸。 轰! 地动山摇的爆炸声,守城的吐蕃兵只觉得脚下的城墙都在微微晃动,惊愕放眼望去,整整两丈方圆的吐蕃兵全部倒在地上双手捂头,凄厉惨叫不已,鲜血甚至白花花的脑浆从头顶哗哗流下,场面非常血腥惨烈。 吐蕃兵短暂的呆住了,每个人眼中不由自主浮现极度的恐惧。 这是一种他们从来不曾见过,甚至连听都没听过的武器。一个小小的陶罐,能发出九天神雷般的炸响,然后无数人莫名其妙死去,这……根本就是天神的惩罚啊! 厮杀惨烈的战场破天荒出现了死一般的寂静,一名吐蕃兵呆呆看着满地打滚哀嚎的袍泽,哐当一声扔掉了手里的兵器,跪下来痛哭流涕,五体投地式嚎啕忏悔。 神神怪怪的信仰。在这个年代还是很有市场的。 有了第一个,紧接着就有第二个。第三个,小陶罐爆炸后,吐蕃兵的士气瞬间降到了冰点,因为无知,所以恐惧,他们徒然发现。自己原来在跟天神作战……这哪里是作战,这分明是作死啊。 一部分人跪下了,还有一部分不信邪的却被激起了凶性,扬刀哇呀呀朝已经登上城头的唐军将士劈去。 嗤嗤嗤! 引线冒着青烟的小陶罐同时扔上城头半空,这次扔得有点多。足有上百个。 轰轰轰! 数百丈长的城头马道上,吐蕃兵们几乎全部被笼罩在小陶罐的打击范围内,山崩地裂般的爆炸声过后,很快便是一片凄厉得如同杀猪般的惨嚎声,数百丈的马道上,大部分吐蕃兵已倒在地上打滚呻吟,只剩一小部分吐蕃兵睁着极度惊恐的眼睛,呆呆地看着唐军登上城头,看着他们向自己扬起了刀剑…… ………… 松州南城门下,泅水渡过护城河的另一小支唐军将士悄悄潜到城门边,一个特制的大陶罐稳稳地放在紧闭的城门正中,为首一人举着火把,点燃了引线,然后一群人赶紧跑远。 轰然巨响过后,城门被炸开一个足够一人一马穿行而过的大洞。 中军阵内,牛进达两眼放光,仰天哈哈大笑,三两步跑到巨鼓前,一脚将擂鼓的军士踹远,亲自取过鼓槌,节奏急促地擂起了战鼓,隆隆鼓声中,铺天盖地的唐军将士呼喝着朝城门涌去。 冲在最前的是百余骑兵,手里举着火把,马鞍旁挂着一个软皮囊,当无数吐蕃兵冲出城门防守时,他们惊惧地发现,唐军骑兵们从软皮囊里掏出一个黑不溜秋的小陶罐,百来个陶罐在上空炸响,吐蕃兵倒了一地…… 骑兵们策马踩过吐蕃兵的尸首,冲进了城门,后面跟着无数扬刀执戈的步卒,骑兵打头,步卒紧跟,从城门一路冲进城内,然后将小陶罐扔得满城乱飞,松州城内只听得此起彼伏不绝于耳的爆炸声。 城内巷战比想象中结束得更快,从骑兵入城到处乱扔陶罐开始,只过了两柱香时辰,几个吐蕃将领模样的人率领麾下部将聚集一堆,纷纷扔下兵器,用生涩的汉话大叫“我们降了!” 侯君集,刘兰,牛进达三位大总管策马入城,第一眼便看到跪满一地的吐蕃将士,人人恭敬地跪伏于地,神情充满惊惧,望着三位大总管的眼神如同天神临世一般。 侯君集左右环视许久,忽然仰天大笑:“来人!快马入长安禀奏陛下,王师收复松州!” ************************************************************ 松州收复了,其过程……实在不能称之为“惊心动魄”,至少在李素眼里,这次攻城轻松得连他自己都没预料到,整个过程如同前世小孩过年放炮仗似的,点一个扔一个,扔了几个后,松州城破了,吐蕃人降了,侯君集神采飞扬策马入城,享受将士们欢呼和吐蕃人膜拜时,再一次仰天长笑,而且没笑岔气。 八百里快马日夜飞驰,五日后,捷报至长安。 此时,长安城太极宫内,李世民神情却如乌云密布般阴沉,殿内几位文臣脸上皆现怒容。 能让大唐君臣生气的事情不多,唯独眼前这件,却激起了李世民久抑的怒火。 说来松赞干布也算是吐蕃的英明君主了,毕竟吐蕃是在他的治下完成了统一。然而英明君主干的事情有时候实在令人忍不住怀疑他的“英明”二字里面到底掺了多少水分。 就在唐军攻打松州城的同时,松赞干布再次遣使者入长安,求见李世民。 大唐君臣很诧异,搞不清松赞干布到底是什么风格的画风,我和你正在打仗好不好?你居然还有脸派使者来? 松州前线尚未传来消息,再加上李世民窝了一肚子火,虽然朝中几位文臣包括魏徵在内,都觉得不应失了大国风范,应该召见吐蕃使者,可李世民还是难得的任性了一次,将使者晾在鸿胪寺四方馆,让他代表松赞干布好好反省几天。 吐蕃使者显然不懂得何谓反省,这次代表松赞干布入长安,却比前两次的气焰嚣张许多。 唐军两次攻城而城不克,吐蕃底气顿时足了,使者的目光再看大唐时,已远远不如当初看天朝上国般那般恭顺敬畏了,国与国之间很现实,国家实力决定君臣所属,而现在看来,纵横睥睨天下的大唐关中精锐亦不过如此。 李世民把吐蕃使者晾在四方馆好几日,无奈朝中文臣们看不下去了,这不是一个圣明君主该干的事啊,不管人家来意如何不善,你好歹也接见一下吧?泱泱礼仪之邦的皇帝陛下,连这点气度都没有,教那些外邦蛮夷如何看咱们? 李世民无奈之下只好召见吐蕃使者,当着满朝文武的面,一脸傲色的吐蕃使者终于道出了来意。 吐蕃使者是奉了松赞干布的谕令来的,他来长安当然不是为了耀武扬威,或者说,不仅仅是耀武扬威,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不屈不挠向大唐皇帝陛下求娶公主。 令人很无语的请求,两国还在交战,这头却春风满面地结亲家,长安松州两地画风截然不同,令大唐君臣无所适从,想笑,还想杀松赞干布全家…… 前面求过两次婚皆被拒绝,这次又来?看来大唐的妹纸真的很招人喜欢呐。 大殿之上,李世民呆了好半晌,忽然怒极反笑。 “占我大唐城池,屠我大唐子民,现在松赞干布居然还要求娶大唐公主?”李世民语气带着丝丝寒意,顺便扔过一记冷冷的“你脑子是不是被门夹了”的眼神。 吐蕃使者不卑不亢地道:“赞普久仰大唐中土礼仪诗文,求娶大唐公主是赞普久慕多年的愿望,伏请皇帝陛下恩准。” ********************************************************** ps:还有一更,可能有点晚,估计超过零点,因为这两天我又在跟作息规律较劲,过了今天大概,也许,可能。。会恢复正常作息。。。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章 捷报入京 求娶大唐公主这种事,几乎每年都有好几桩,周边邻国诸如薛延陀,吐谷浑,西突厥,甚至连日本都曾经派过使者求婚,李世民一度有种自己是条狗的错觉,下了一窝小狗崽,邻居都惦记上了,今天你抱一只走,明天他抱一只走,娶大唐公主一时谓为时尚…… 看看眼前这位吐蕃使者,两国在松州打得头破血流,长安城里却在唱着凤求凰,前面两次求婚,李世民或许可以当成一件琐事,或是一个笑话一笑了之,然而这一次,吐蕃占了松州,屠戮数千大唐子民,而唐军久攻不下,消息传回长安,李世民气得两天没吃饭,这个节骨眼上,吐蕃使者居然又来求婚,这次求婚李世民可就不能当成是笑话了,他分明感觉到这是松赞干布的挑衅,甚至可以说是威胁! 大殿内寂静异常,只听得到李世民呼哧喘着粗气的声音。 “占我城池,屠我子民,尔等竟还向朕求娶公主?”李世民满面阴沉问道。 吐蕃使者不卑不亢地道:“子民,草芥也,英雄席卷天下,何惜寸草末微?待春风又生,草芥自会再绿,陛下若应许赞普所请,我赞普愿归还松州,并9,送上牛羊万头,良马千匹为礼。” 李世民的怒火顿时升至顶点,重重拍了一下榻前矮案,长身而起,拂袖怒道:“不必归还了!占了朕的城池,朕亲自去取回来!” 面对李世民的怒火,吐蕃使者却不慌不乱,镇定笑道:“恕下臣放肆,唐军攻城已半月,松州仍在我吐蕃手中……” “大胆!” “狗奴不知死活!” 不仅是李世民,这下满殿文武大臣都怒了。纷纷跳出来指着吐蕃使者大骂。 李绩,程咬金等一干名将更是羞愧难当,扑通跪在殿中,脖子青筋暴跳,力竭声嘶地请求领兵出征松州。 大殿闹哄哄时,吐蕃使者站在殿内却微微一笑。笑容里傲色毕现,然后闭上眼睛,一副浑然物外的模样。 李世民一口白牙咬得噶蹦响,眼中杀机闪烁,若非那条不斩来使的臭规矩,这个吐蕃使者早被他下令剐成了一万片。 “全都肃静!”李世民甩袖大喝,满殿喧哗顿时静下。 死死盯着吐蕃使者,李世民一字一字地道:“吐蕃使者,你给朕听清楚。大唐松州,朕一定会取回来,尔等屠戮大唐子民,朕必以十倍之数报还之!” 殿内无风,吐蕃使者却分明感到一股凌厉如刀锋的罡风迎面拂来,身上不由自主冒出一层鸡皮疙瘩,看着殿中的大唐皇帝陛下如同困兽般赤红着眼睛,恶狠狠地盯着他。使者浑身一凛,却不敢再多说一句话。 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大殿的沉默。 宦官的身影还没出现。老远便听到他尖细欣喜的大叫:“松州捷报!松州捷报至矣!” 满殿文武哗啦一声全站了起来,吐蕃使者两眼圆睁,不敢置信地扭头望着殿外。 李世民也顾不得仪态了,长身而起跑向殿门。 气喘吁吁的宦官刚出现在殿门外,便见李世民站在门口,吃人似的目光盯着他。 宦官吓坏了。急忙跪地请罪:“陛下请恕奴婢禁宫失仪之罪……” “别废话,快说,松州怎么了?”李世民恶狠狠地道。 宦官这才敢抬起头,道:“当弥道大总管侯君集八百里捷报,贞观十一年八月初二。大唐雄兵攻克松州,此战击杀吐蕃敌兵五万余,吐蕃二十万大军溃逃者四万余,余者十万皆降我大唐,松州城已被收复!” 殿内大臣呆楞片刻,接着仰天哈哈大笑,刚才压抑阴沉的大殿此刻却如春风化冻,万物复苏般和煦。 满殿笑声中,唯独李世民扭过头,阴森的目光注视着吐蕃使者。 吐蕃使者如遭雷殛,震惊地看着殿外的宦官,失声道:“这不可能!我吐蕃二十万大军守城,区区五万唐军怎可破城?” 殿外的宦官倒也给李世民争脸,闻言双手迅速捧上捷书,道:“这里有侯君集大总管八百里捷报奏疏,另附吐蕃守军降书,请陛下御览。” 李世民接过捷报,快速看了一遍,然后……仰天哈哈大笑。 “吐蕃使者,松赞干布欲求娶大唐公主乎?”李世民笑完忽然问道。 殿内大臣们顿时哄堂大笑。寻常的一句话,在眼下这个情势说出来,却包含了无数恶意, 吐蕃使者脸色铁青,呆怔许久,终于咬着牙躬身道:“下臣……下臣向皇帝陛下辞行。” ********************************************************** 太极宫山水池阁外的草地上,一张矮脚桌上摆着一排黑溜溜不起眼甚至有点丑陋的小陶罐。 一名从松州赶来的折冲校尉恭敬地站在矮脚桌旁,垂头大气都不敢喘。 李世民狐疑地盯着这一排小陶罐,道:“就是这个小玩意助我大唐收复松州?” “回陛下,正是。” 李世民似乎不太相信,和牛进达的表现一下,曲起手指弹了弹小陶罐,一边端详一边喃喃道:“这是个啥么……” “陛下小心,此物非常霸道,松州城坚兵利,我大唐将士却只费了数百个小罐罐便将松州纳入股掌之中。” 李世民眼中大放异彩,笑道:“竟有这般厉害?来,给朕试试。” 校尉犹豫了一下,还是小心翼翼地将陶罐捧起,恭敬地请李世民离开十余丈,还要捂声耳朵。 李世民哂然一笑,登基以前他也是南征北战,什么风浪没见过?堂堂帝王之尊犯得着怕一个小罐罐? 校尉无奈,只好将陶罐引线点上火,然后猛力往前一扔。 轰! 地动山摇,李世民身后侍卫大惊失色,拔刀将他团团围在正中,阁楼远处的宫女宦官们吓得跪地抱头尖叫,庭院内一片狼奔豕突。 李世民的笑容僵硬,呆呆地注视着远处被炸出一个大坑的草地,半晌没回过神。 没理会周围的动静,李世民缓缓走到大坑旁,细心地从草地里拔出几片尖锐的碎铁片,然后,又倒吸了一口凉气。 沉默许久,李世民神情凝重地道:“捷报上只说如何破了松州,却语焉不详,此物……到底何人所造?” ************************************************************ ps:不好意思,果然睡过头了。。。这一章算昨天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一章 封爵召回 原本对小陶罐有些轻视的,李世民甚至暗暗恼怒侯君集捷报不尽不实,他不认为区区一个小罐罐能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这是亘古未闻之事。 直到亲眼见识到小陶罐的威力,那个跟拳头差不多大小的罐罐里,似乎藏着扭转乾坤的力量,只消一点点火星,便能爆发出惊天动地的能量。 李世民终于信了,这个罐罐,确实有扭转战局的能力,侯君集捷报所言不虚。 “此物……何人所造?”李世民神情凝重,他很快意识到这个东西对大唐的意义。 校尉垂头恭声道:“阔水道行军大总管牛郡公麾下录事参军,李素。” 李世民飞快扭头,定定注视着校尉,短暂的震惊过后,缓缓呼出一口气:“竟然是他……” 校尉接着道:“此物皆是李素所造,当日我将士两次攻城皆不克,后来李素不知怎的将此物造出来了,牛郡公见识过此物之威,连呼霸道,遂命军中大肆制做,第三次攻城时牛郡公命百人百骑携带陶罐千余,松州城半个时辰内便被攻克,此物爆开后声震九霄,方圆两丈之内人畜皆亡,吐蕃军心尽丧,城∮,门炸开后便降了。” 李世民眼皮直跳,随即垂头再次看向这些不起眼的小陶罐,许是心理作用,方才见着黑溜溜的丑陋物事,现在再看时,却觉分外顺眼,仿佛闪烁着金光万道,令人不敢逼视。 端详许久,李世民沉声缓缓道:“此物之造法……” 校尉似乎明白李世民要问什么,急忙回道:“牛郡公见识它的霸道后,已命李素献上秘方,军中大肆制造乃是牛郡公从军中精心挑选的府兵。将其看管起来,严令不得与任何人接触说话,违者立斩,并且在其帅帐旁盖起了一座作坊,命亲卫将其团团围住,不准任何人靠近……” 李世民神情终于和缓下来。点头笑道:“进达深知朕心,不错!” 校尉接着道:“牛郡公已遣一支精骑上路,将此物秘方火速送来长安。” 李世民淡淡点头,垂头看着小陶罐,忽然大笑起来。 “有此一物,何愁我大唐不能威服天下!” ………… 夜沉如水。 甘露殿内,李世民随意披着龙袍,皱眉看着矮案上的捷报。 李素那张年轻的脸庞在他脑海内反复浮现,李世民缓缓阖上眼。第一次认真地琢磨李素这个人。 最初听说他的名字是天花蔓延之时,那个太平村的小子莫名其妙把天花治好了,或许那个小子永远不会知道当时的李世民正陷入怎样的困境里,朝堂与民间各种恶意的声音直接威胁着他的统治,然后,李素出现了,凭空冒出来似的,极平凡的农户小子治好了天花。解决了当朝皇帝的困境。 后来又是诗,从“花开堪折直须折”。到“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流芳的字句里,透出一股少年人对世情的明朗,和对世人的悲悯。 再到后来的击杀结社率,解救东阳公主。献推恩国策,直到今日造出这个堪比天威的小陶罐,助唐军收复松州,而他这个皇帝也在吐蕃使者面前找回了面子…… 李世民越想越心惊,不说不觉得。细细思来,这个少年郎不知不觉竟做了这么多事情,将他的这些功绩揉在一起,比起如今朝中名臣宿将亦不遑多让,这样的人才,怎能让他隐于乡野村夫之间从此庸碌到老? “如此人才,若不为朕所用,朕之过也……”李世民喃喃自语,然后,展开面前的一卷黄绢。 毛笔饱蘸墨汁,李世民神情闪过一丝犹豫。 自贞观初年开始,李世民一直有意无意地削减朝中爵位,但凡圣明君主,对封爵总是极其吝啬的,封了爵便意味着朝廷要世世代代养着这家人,从老子到儿子再到孙子,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这还是小事,怕的是一代比一代差,空顶着祖辈的功绩吃老本,尽干欺压良民的事,更重要的是,朝中勋贵多了,对未来的皇权不是件好事。 登基十多年苦苦找借口削爵,如今却不得不新立一个爵位,对李世民来说,委实有些犹豫。 脑海里那张皮笑肉不笑的俊脸朝他“呵呵”两声,李世民咬了咬牙。 见过李素几次,李世民也察觉这小子不太愿意当官,若欲他为自己所用,封个官怕是不太够,便只能封爵了。 心思落定,李世民再无犹豫,毛笔稳稳落在黄绢上,开始书写。 写完后,李世民舒了口气,脸上忽然露出笑容。 那个懒散的小子进了朝堂,会为朕的江山社稷做出什么大事呢? 夜已深,李世民搁下笔,伸了伸懒腰,起身回寝宫去了,打开殿门,殿外侍立的宦官急忙恭敬地点好灯笼,为李世民领路。 殿门外刮进一阵带着炎热气息的热风,将桌案上刚刚写过的黄绢吹起,空中几番摇曳后飘落在地,如同天庭神谕降临人间。黄绢之上,飞白体所书的四个大字格外夺目——“泾阳县子”。 ********************************************************** 太平村。 东阳失眠好几天了,最近夜里老做噩梦,梦到一支冷箭射进李素的胸膛,梦见一块巨石砸向李素的头顶,还梦到李素犯了军纪,被牛进达推出帅帐枭首示众…… 梦里各种血腥各种伤心,全部都是李素死了,而且死法不拘一格,每日皆有推陈出新。 夜里几次被吓醒,白天懒洋洋的没精神,但从李素离开的那天开始,东阳每日都去河滩边坐着,什么也不干,就呆呆坐在石头上。静静看着流淌的河水发呆,坐两个时辰,不知不觉一个下午过去了,夕阳西沉的时候,东阳总是习惯性地朝李家方向望一眼,没有看到那道让人又恨又欢喜的熟悉身影。然后便怅然叹口气,起身默默回府,第二天又来…… 无论天气好坏,东阳每天都必须在河滩边坐一阵,夏日暴雨多她也照来不误,偶尔也叫上绿柳陪着,大多数时候谁也不叫,就一个人独自望着河滩,独自笑。独自伤神,有时候也独自落泪。 终究已有个人走进了她的世界,哭与笑,悲与喜,都是因为他。 河滩与往常并无不同,他常坐的那块石头她每天都要细心擦拭几遍,仿佛下一瞬间他便能坐上去似的。 心事重重地看着河水,东阳俏容浮上深深的忧色。 这几日做的噩梦令她心惊胆颤。她不清楚松州发生了什么,因为未知。便愈发觉得恐惧,她怕他发生意外,她怕噩梦成真,于是每天心神不属,愁容满面。 远处,绿柳的脚步声匆匆跑来。作为东阳的贴身宫女,她的心思怕是只有绿柳一人最清楚了。 “殿下,殿下!”绿柳跑得很急,蹦蹦跳跳跑到东阳身前弯下腰,手扶着膝盖喘粗气。 东阳嗔她一眼:“也是十多岁的大姑娘了。毛毛躁躁的没个规矩。” 绿柳咯咯一笑,接着满脸兴奋道:“殿下,婢子从府里侍卫那里打听到一个消息……” 东阳不感兴趣地扭过头,淡淡地道:“无非又是邻国与我大唐发生了甚事,没意思透了,我不想听。” “不是啊殿下,是李素的消息……” 东阳两眼顿时放了光,惊吓与喜悦在她那双清澈黑亮的杏眼里反复交杂。 “李素怎么了?快说!” 见东阳急成这样,绿柳也不敢再卖关子,笑道:“听侍卫大哥说,李素在松州立功了咧,而且立了大功……” “难道他上阵杀敌了?”东阳脸色一白。 “不是杀敌呀,是他造了一个新奇的东西出来,这个东西……很厉害的!” 东阳怔忪半晌,忽然笑了:“他又造出了甚东西?” 绿柳也不太清楚,只能打听到一些零碎的片段,于是两手笨拙地比划着:“一个……很怪的东西,听说是个陶罐罐,那个罐罐会炸,跟打雷一样,吐蕃人占了咱们的松州,三位大总管攻了两天都没有攻下来,后来用李素造出的罐罐,攻城的将士随便扔了几个,就把吐蕃人吓得归降了……殿下,李素真的好厉害咧,三位大总管向陛下报捷,都说李素是收复松州第一功。” 绿柳说完两眼冒光,很纯正的崇拜目光。 东阳的神情愈发轻松了,这几日做的噩梦仿佛被一阵春风吹走了一般,瞬间不见踪影,现在心中所充斥着的,只有满满的思念,以及对归期的希冀。 “松州已收复,他……该回来了吧?”东阳轻托香腮,痴痴望着河水,轻声呢喃道。 “婢子听说咱们大唐将士还要往西边打呢,说是有仇报仇,吐蕃敢夺我大唐城池,咱们便杀进吐蕃境内,夺他十座城池才罢手。”绿柳鼓起腮帮,小肉拳头握得紧紧的,露出很凶狠的可爱模样。 东阳失望地叹气:“还要打啊?” 绿柳忽然嘻嘻一笑:“将士们虽然往西边打,但李素却要回来了,听说陛下下了旨,宣召李素回长安,还给李素封了爵呢,泾阳县子,圣旨如今已出了长安,往松州而去。” 东阳楞了一下,接着脸上浮出极度的喜悦,这种喜悦偏偏不能太流于外,于是只好紧紧抿着唇,努力装出一副很平淡的样子。 河滩边再也坐不下去了,东阳头一次觉得待在这里竟然坐立难安,洁白的贝齿咬了咬下唇,东阳忽然拉着绿柳站起身,道:“走吧,咱们回府,回去你帮我看看,我穿哪件衣裳好看一点……” ****************************************************** ps:再缓一天,作息快调过来了,下一章估计还是零点后,自己欠的孽债,含着泪也要码完。。。(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二章 进退难取 松州城。 唐军入城已十日了,当初大战时逃亡的百姓也陆续回到城里。 城里已是满目疮痍,处处皆是残垣断壁,烧焦的横梁,炸毁的土墙,还有一些孤儿坐在曾经的家的废墟里无助地哭泣。 十万吐蕃降军被安置在城外的营房里,被唐军严密看管着,自古有杀降不祥的说法,侯君集等三位大总管倒也没开杀戒,当初说过吐蕃屠戮大唐百姓,唐军必以十倍还之,攻克松州时共计杀吐蕃兵五万余,这句誓言已经做到了,至于那些归降的吐蕃兵的命运,只能等待皇帝陛下的圣裁。 收复松州后的琐事很多,比如安置百姓,修补城墙,帮百姓重建房屋,城内的治安也需要官府的力量来维持,侯君集三人忙得脚不沾地。 按理说李素这位录事参军应该比三位大总管更忙,因为他算是文官,军中文官不多,一旦战事结束,善后的事情一般由文官牵头处置,可惜李素对如何处理政务一窍不通,况且像他这么懒散的人,就算他懂得处理政务他也一定会想办法偷懒耍滑,牛进达似乎对李素的禀性很熟悉了,索性什么也没安排他干,每天◆→,见面点个头算是打了招呼,然后牛进达匆匆进城忙碌,至于李素……嗯,只要负责好好活着就行。 这种感觉有点复杂,李素偶尔也会有一种被别人当成废物的羞辱感,但是悠闲起来很快把这种羞辱感抛到脑后,每天撒着欢的在大营里东跑西窜,或者请中军伙夫做一碗寡淡的清粥端给正在养伤的王桩,自己却捧着牛进达亲卫悄悄塞给他的烤野味,当着王桩的面啃得嘴角流油。 其实李素一点也不喜欢吃烧烤。不过看见王桩馋得喉头乱动却只能老实喝粥的模样,李素觉得很有优越感,吃完野味满嘴油腻得直犯恶心,总觉得自己干了一件损人不利己的蠢事,但是闲着也是闲着,所以第二天李素继续当着王桩的面啃得满嘴流油。好整以暇地迎着王桩羡慕的目光,把最后一块肉塞进嘴里。 追求的就是这种精神上的享受。 每天窜去王家两兄弟的营房串门,日子过得并不无聊,偶尔也有一些同村的年轻人跑来,大家七八人去营盘外找个空地,李素提供野味,他们负责拾柴,众人来个烧烤聚会,若是被纠察军纪的将领发现。众人驾轻就熟地垂着头,而李素则负手摆出教训大家的模样,顺便向将领表示此事是他先发现的,正在对犯了错的府兵进行批评教育,不劳尊驾费心云云,纠察将领走后,大家该吃吃,该喝喝。 录事参军嘛。干的就是这种事,官职不能白封。总要派上用场。 好几次过后,纠察将领不免心中怀疑,为何每次逮着这群犯了军纪的杀才时,这位中军的录事参军总是比他先发现,而且教训那些杀才的时候连嘴角的油渍都没擦干净…… ………… ………… 牛进达也有不忙的时候,每到晚上回营。他便坐在帅帐内,凑着昏暗的油灯看地图,一看就是半晚。 终于有一天,他把李素叫进了帅帐,指着羊皮地图。神情很忧虑。 “收复松州还不够,此仇报得不够利索,大唐仅收回了本钱,还没跟吐蕃贼子算利钱,所以我们要继续西进,打进吐蕃境内!”牛进达眼中杀机迸现,一拳狠狠砸在地图上。 “大总管文成武德,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我大唐将士威武!”李素赶紧一记马屁送上。 牛进达是个很务实的人,不吃李素这一套,抬手指着他怒道:“再玩这种虚招,信不信本帅把你绑旗杆上暴晒三日?” 李素无奈地道:“下官也不知说什么了,吐蕃地理之险,以前下官便与大总管说过的……” 牛进达盯着他:“你不赞成西进吐蕃?” 李素挠挠头:“不能说不赞成吧,要看我唐军对吐蕃的仇恨程度,愿意付出多少代价雪此仇恨,吐蕃境内人烟稀少,除了牛羊和青稞,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若是攻下国土纳入我大唐版图,表面看或许是好事,然而既然纳入了版图,便需年复一年的经营,为了攻下来的这块地,我们要迁民,要开荒,要建都护府,朝廷每年还要拨出巨款发展当地农牧,更麻烦的是,吐蕃不会甘心国土被我们抢走,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夺回,然后大唐与吐蕃渐成死敌,每年不知要填进多少大唐府兵的性命才能保得边境安宁……” 顿了顿,李素抬头看着牛进达,笑道:“若此战无关利益,只为报仇雪恨,其实很简单,咱们城外不是有十万吐蕃降兵么?全部一刀砍了,算上收复松州一战杀的五万吐蕃人,吐蕃一共死了十五万人,屠我大唐子民数千,松赞干布付出了数十倍的代价,我想未来五年内,吐蕃再无犯我大唐疆境之力了。” 牛进达点点头:“你说得有道理,若纯只为报仇,杀了十万吐蕃降军足够了……” 毫无预兆的,牛进达一脚踹上李素的屁股。 “小混帐,想害死我吗?杀降不祥,不但损阴德,更损国运气数,以后这话若再敢跟别人提起,不消我动手,看别人不把你活剐了!小小年纪,哪里学来的歹毒心思?” 李素无奈地道:“下官只负责提建议,任何一种达到目的的可能性都要提出来,这是下官的职责,至于采不采纳,那是大总管您的事了……” 牛进达嗤了一声,露出无比欠抽的嘲讽表情:“狗屁职责,一个从八品末流小官,每日无所事事邀三喝四吃野味,现在倒跟本帅职责上了,信不信我抽死你?” 李素对这个不讲道理的世道绝望了,不仅不讲道理,还人身攻击…… ************************************************************* ps:说了调整作息嘛,其实每天还是两更,只是欠了前天一小章,大家给两天时间,其实调整作息我也挺痛苦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三章 奉旨回京 有代沟,不仅是年龄上的代沟,而且还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代沟。 牛进达对李素还是很爱护的,真把他当成子侄看待,越是爱护便越不讲道理,几句喝骂里面多少能听出提醒之意。 李素也不傻,杀降的话题自然以后绝不再提。 “还是要西进!”牛进达看着地图,叹道:“我们能把帐算清楚,朝中的文臣,还有民间的百姓们却不会算这笔帐,大战之时杀了多少吐蕃人他们不管,只知道大唐吃了亏,而我们这些武将为国征战,收了松州便罢手,不图为百姓报仇,一说便是丧权辱国,领军的皆是酒囊饭袋之辈,况且此战大胜后,军中将士士气如虹,正是军心可用之时,若不继续西进说不过去。” 李素的神情也有些郁闷。 民族自信心太强烈了也不是好事,透着一股目空一切的味道,受了一点点委屈便恨不得杀人全家,大唐帝国自从灭了东突厥后,无论军或是民,心气儿普遍高了许多,对邻国的战争,胜了是常态,是理所当然的事,若是败了简直是不可思议的结果。每战必胜的结果几乎已让君臣和百姓都麻木了,唯一能当…,作话题的只有敌我众寡比例,敌众我寡的比例越高才能撩拨到军民们的……g点? 很复杂的感觉,这显然不是正常的风气,李素隐隐感到担忧的同时,却又忍不住为大唐自豪,有慢慢被大唐同化成为无数唐朝愤青一员的趋势。 其实对于西进吐蕃,李素内心并不太赞成。 从他平日死要钱……不对,应是竭力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表现就能看得出,李素是利益主义者,说唯利是图有点难听。至少也应是无利不起早……也难听,算了,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利益主义者和商人一样,从来不干没有回报的事情,唐军攻进吐蕃境内,杀人也好。占领城池也好,首先要考虑将会付出多大的代价,然后再计算一下会得到多少回报,回报是否对得起付出,算清楚了帐,再决定要不要打进吐蕃境内。 与吐蕃军队交战将要牺牲多少关中子弟且先不说,仅说吐蕃的高原气候,险峻的山路和雪灾频频,这些自然因素便是一个强大到几乎无法战胜的敌人。天灾比人祸更可怕,造成的非战斗减员甚至不会比交战牺牲的人数少,就算最后胜利了,吐蕃的国土被大唐占了,最后大唐得到了什么?那样一个农奴制国家,除了遍地牦牛和羊群,以及少得可怜的青稞荞麦等等,还能得到什么? 况且。就算有了手榴弹这种超越时代的武器,能不能征服吐蕃还真不一定。手榴弹不是万能的,它不可能决定每一场战争的胜负。 李素的想法很多,但他很明智地选择了没开口。 这些话不是他该说的,人没有分量,话同样也没有分量。 牛进达眼睛只盯着地图,过了许久。忽然道:“收复松州以前,我派了十名斥候深入吐蕃境内,昨日他们回来了。” “结果如何?” 牛进达叹了口气,神情郁卒地道:“你没说错,吐蕃境内气候果然险恶之极。十名斥候死了三个,剩下七个都受了轻重不等的伤,死伤不是与敌军交手造成的,进入吐蕃五百里便是高山峻岭,如你所说,斥候们根本喘不过气来,有两人活活喘死,路上还遇到了一次大雪崩,又死了一个,再往里走了一百多里后,斥候们受不了了,越发觉得不能呼吸,只好全部退回来……” 李素沉默无语,进也好,退也好,都有苦衷,都有理由,如何选择只能看李世民和三位名将怎生衡量得失了。 *********************************************************** 又过了两日,长安城来了圣旨,除了大肆褒扬侯君集三位大总管外,圣旨里也做出了继续西进入吐蕃的决定,督促侯君集休整大军后启程。 李世民的意图很明显,不能惯着松赞干布的毛病,这次既然敢入寇大唐,就一定要把他打痛,打出他的心理阴影,让他以后一想到大唐俩字就忍不住全身直抽抽,从此不敢再犯我疆境。 要达到全身抽抽的效果,仅仅收复松州是不够的,还得继续攻打,松赞干布做初一,大唐做十五,大家有来有往,你攻完了换我攻,大家有来有往,搞基似的有攻有受换着来。 宣旨的是位文官,名叫高季辅,官职是中书舍人,这种宣旨的活也只能由中书舍人来干。 从长安骑马至松州,高季辅在马背上颠得面泛苦色,下了马脸上满是尘土,两腿呈罗圈状往外撇开,而文官向来对礼仪要求甚严,于是忍着痛苦使劲把腿往内挤,痛得老脸扭曲成一团,出席殡礼的模样。 宣完了督促进军的圣旨后,高季辅左右环视一圈,扬声道:“谁是李素?阔水道录事参军李素何在?出来接旨。” 李素老老实实跪在众人后面不显山不露水,此刻高季辅一喊,所有人扭头望着他,李素只好起身走了几步,站到接旨人群前列重新跪下。 “下官李素接旨。” 高季辅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似乎不敢相信宣旨的对象居然是个小娃子,急忙环视四周,发现所有人并无异色,看来确是正主无疑,这才压下心中惊讶,清咳两声后展开一卷黄绢,悠扬念道:“制曰:襃贤昭德,昔王令典,旌善念功,有国彝训。泾阳县太平村李素者,夙参谋谟,绸缪帏幄,竭心倾恳,备申忠益……” 李素一脸狗眼星星的模样,茫然地盯着高季辅。 这次是真的真的完全听不懂啊,没一句像人话的样子。他到底是在夸我还是骂我? “……志坚金石,誓以山河,实允朝议。封李素为泾阳县子,食邑二百户,钦哉。” 圣旨念完,李素恭敬将圣旨接过。口称拜谢天恩,李素听不出圣旨里的味道,但侯君集牛进达等人脸上却露出异色。 圣旨开头用上了“制曰”二字,足以说明这道圣旨的规格很高,是朝廷正式封爵的圣旨,而且圣旨里的对仗骈文也是很严格的圣旨格式,更玄妙的是,李素如今所任的录事参军是从八品,但泾阳县子却是从五品的爵位。圣旨里也没说罢去李素的官职,一个从五品的爵位配一个从八品的官……大唐立国至今从未听说过。 侯君集与牛进达迅速交换了一下目光,这道圣旨太有内涵了,果然是圣心不可揣测。 至于圣旨里的内容,基本都是些假大空话,封爵的理由更是苍白得拿不出手,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子哪里来的“夙参谋谟,绸缪帏幄”? 不过里面的原因侯君集等人倒是懂了。 小陶罐这种事。还真不能宣扬于世,李素的功劳自然也不能明说。这属于高度机密的事情,绝不能外泄,所以只好用一些假大空话应付过去,封爵的真正原因,大家心里有数便是。 李素虽然没听懂圣旨内容,但最后一句“泾阳县子”还是懂的。从领旨到谢恩,他的表情一直很平静,没有什么抵触的情绪,他很清楚发明手榴弹在这个冷兵器时代代表着怎样的意义,李世民的封赏亦在意料之中。 李素确实不想当官。他觉得自己没做好踏入官场的准备,但有时候情势逼人,若不发明手榴弹,王家兄弟就得死在松州城下,发明了手榴弹,自己就得接受随至而来的风光与凶险。 事情已然做了,就绝不后悔。人的价值观很多变,以往不惜一切代价都要躲开的东西,当有一天情势将自己逼到悬崖边时,只能摊开双手主动迎合它。 ……或许心里隐隐还有一丝别的期待,有了爵位,算是勉强有了身份,他离东阳是不是更近了一些? 高季辅念完了圣旨,笑眯眯地看着李素:“万没想到,为我大唐立下泼天大功之人,竟是一位如此英俊倜傥的少年郎,倒真是出乎老夫意料了。” 李素急忙躬身谦虚几句。 高季辅接着道:“老夫临出长安时,陛下有过吩咐,泾阳县子接旨后即日回赴长安,陛下要召见你,你赶紧回帐收拾一下,然后上路吧。” 李素恭声应了,转过身看着牛进达,迟疑地道:“大总管,下官回长安……不是独自回去吧?” 高季辅接道:“县子是我大唐爵位,爵者皆有仪仗,不过要等你回长安后由朝廷安置,从松州到长安嘛……” 牛进达呵呵一笑:“屁大点事,予你十骑送你回长安。” 李素腼腆一笑:“下官放肆,这十骑里可否让下官点两个人?” “谁?” “陌刀队的王桩,弩箭营的王直。”李素不假思索地道。 搞出这么多事情,又是发明又是封爵,为的就是这俩货,明日要开拔吐蕃境内,前路不知多艰苦,这俩货一定要带走,什么建功立业,什么不甘平庸,先保了命再说,若是让这俩货死在征伐吐蕃的路上,那么李素之前做的这一切有什么意义? ********************************************************** ps:还有一更在明天早上,等更的同志们就别等了,洗洗早点睡吧。这章是定时发布的,我晚上大概七点左右就要睡了,调整作息的斗争成绩非常喜人,应该快正常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四章 归心似箭 牛进达很痛快便把王桩王直俩兄弟交给李素带走了。松州被收复可以说全是李素之功,这点面子不能不给。 三位大总管将李素送出了大营辕门,一个个成了和蔼可亲的长辈,军中别无长物,三位的亲卫抬着野外行军时顺手射的猎物送给李素,麂子,梅花鹿,甚至还有半扇野猪,于是又多送了李素一匹马,专门用来驮运野味。 三位大总管很客气,但王家兄弟却很不客气。 刚上路,王桩就不满地直嘟嚷:“咋就让我回了咧?咋就让我回了咧?这都马上要打进吐蕃,杀五个吐蕃贼能得二十亩地咧……” 气得李素忽然很想把他一脚踹回大营,然后跟牛进达建议,下次打仗时让这混蛋当前锋中的尖兵,也就是俗称的炮灰。 “消停点啊,咋还不识好歹了?忘记前些日子又是内伤又是血肉模糊的,哭得那叫凄惨,记得跟我说了什么吗?你说你怂了,怂了就要认怂!”李素冷眼瞟着他道。 王桩急了,扭头看了看王直,涨红了脸试图挽回面子:“谁说怂了?谁?你莫诬赖我,我王桩铁打的汉子,怎会说怂?信不■,信我现在回营,砍十个吐蕃贼的脑袋给你看看!” 李素叹气,好吧,少年人的通性,面子比命重要。 回过头看着王直,王直比王桩灵醒些,似乎知道李素想问什么,咧嘴一笑道:“我没啥想法,我哥在哪我也在哪,入府兵杀敌搏前程也好,回村子种地也好,我跟哥走。” 王桩挠挠头:“听说你立了大功。还被陛下封了爵?一个小陶罐罐能换这么大的功劳?爵呢……” 似乎觉得言语无法表达心中的疑惑,王桩很夸张地用手比划了一下:“……那么大的爵,好厉害,回村后乡亲们见你都要跪咧。” 王直瞪了兄长一眼:“封爵了咋还会住村里?肯定住长安城里,说不定就住朱雀大街了,知道朱雀大街么?里面住的人家都是手握大权的大官和大将军咧。咱们李素以后就跟大官大将军们平起平坐,说的话都是发兵打哪里,朝廷拨粮赈哪里……” 说完王家兄弟二人脸上同时露出艳羡的神色。 李素苦笑:“你们……真的想太多了。一个县子爵位真没有那么大,就是一个混吃等死的名分,当然,朝廷顺便把我下一代的混吃等死也管了,只是爵位降了一级,成了县男,到我孙子辈就没爵位了。至于你们说的国家大事,我插不上半句嘴,朱雀大街……寸土寸金的地方,你们觉得我有钱买吗?” 王家兄弟怔住了,一副心理落差巨大的样子,随即,二人同时将嘴角微微一撇。 李素也呆了一下,不敢置信地揉揉眼睛。刚才俩货的表情……他们是在鄙视我么? 李素解释得很淡然,兄弟二人对朝廷爵位更是不懂。听说只是个混吃等死的名分后,顿时对爵位失去了兴趣,对李素仍和从前一样没大没小。 王桩拨过马头靠近李素,轻声道:“李素,记得上次我受伤后,你说过什么吗?” “喝粥。别吃肉。” “……不是这句。” 王桩顿时有点忸怩,粗糙汉子难得竟脸红了一下,声音也压得更低了:“我说我活这么大,还没睡过婆姨呢……” 李素秒懂了。 这家伙……刚捡了条命回来就起了淫心。 李素为难地咂摸起嘴,上次看王桩受伤活脱就剩一口气。眼看就不行的模样,当时心中一软,什么都答应了他,现在这货活蹦乱跳,李素却开始心疼钱了。 熊孩子知不知道赚钱有多艰难? “找家青楼,让你睡一回?”李素试探问道,他多希望王桩是个懂礼貌而且有素质的好孩子,懂得尽量别给人家添麻烦,更别给人家的钱包添麻烦…… 可惜王桩让他失望了,闻言大嘴咧得老开,忙不迭点头:“好啊好啊,多谢了,我要个脸大胸大屁股也大的……” 李素的脸拧成一团,很痛苦。 看着王桩兴高采烈的模样,李素试着和他打个商量:“给你找头驴对付一下咋样?” “……不!” 李素重重叹气,今日上路没看黄历啊,今日注定破财啊…… 恶狠狠一咬牙,李素脸上露出一股把自己孩子扔井里的决然:“睡!让你睡!一晚不睡十次你别想提裤子!” 回家卖诗去!卖给东阳,把损失找补回来。 ************************************************************ 李素和王家兄弟快马加鞭,后面还跟着八位护送的骑士,一行人路上跑了十来天,终于赶到了泾阳县城。 出了县城再往东便是太平村了,李素归心似箭,脑海里不断浮现东阳的俏容,只想挥一鞭子赶到村里,好好看看她这些日子瘦了没有,如果她能主动凑上来抱他一下……美滴很。 “哎哎……哎!李素快看!”王桩忽然拉住李素,指了指县城内大道旁的一家涂着朱红色漆的木楼。 “啥?”李素满头雾水。 “没见门口站着两个女子么?青楼咧!”王桩对李素的装糊涂很不满意,瞪了他一眼。 李素叹气,注定要破的财,怎么都挽救不回来…… 男人若是发情起来很麻烦,九头牛都拉不回,比如松赞干布,为了睡大唐公主不惜发动战争,又比如王桩,为了睡一回婆姨,眼看到家都不急着回去。 “进去,就我俩进去,其余的人外面等着!”李素下了马,拉着王桩往里走。 王直比李素还小一岁,似乎没到发情的年纪,无所谓地和八名骑士等在外面。 青楼不知名字,李素也懒得看,名字再好听终归是个做皮肉生意的地方。 进门后没见到传说中涂着白粉描着血盆大嘴的风韵犹存的老鸨,也没听到那句影视剧里那句“哎哟大爷您好久没来啦”之类夸张的诧异声,迎上来的是一位中年男子,长得很朴实,连笑容都很有素质。 “两位公子里面请,我们这里有名满长安的伎伶,善歌善舞,长安城里许多贵人都亲自出城来捧场,二位公子尽可饮酒赏歌舞,我们的酒也很有名,是最近风靡长安的五步倒,别看名字不雅,但酒劲可霸道得很……”(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五章 久别重逢 王桩没进过青楼,李素更没进过,二人可谓是风尘界的初哥,正经挨宰的货色。 听着这位中年男子滔滔不绝自吹自擂,李素颇不自在地斜眼睨着王桩:“要不……先赏一段歌舞?” 王桩大嘴一咧:“弄这些虚招子做啥咧?实在人,不讲究虚套,直接上婆姨,脸大胸大屁股大,快点,睡完咧我还赶路呢。” 中年男子应该类似于大茶壶的角色,闻言脸色有点难看。 青楼呢,确实是让男人睡女人的,属于最古老的营生,春秋战国时便有了,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现在的青楼已不仅仅只是睡完了提裤子走人的场所,文人们给它润了色,多了许多前戏,歌啊舞啊,还有酒,吟风弄月,怀古咏今,酒兴来了更有红袖添香,适时地磨墨铺纸,不管写得好不好,总有一记或真或假的崇拜眼神送上,最后……才是睡女人的内容。 现在王桩倒好,略过前戏直接跳到最后一步,而且很赶时间,路边快餐店叫个盒饭吃完继续赶路的样子,令中年男子很悲愤。 我们这里好歹也是高级场所好不好?虽然刚才打的广告里说什n,么长安城的贵人来捧场确实没有,但真的有几位风雅文人来过啊,怎地今日迎来了这么一个粗鄙汉子? 李素不自在地咳了两声,指着王桩道:“按他说的办,嗯,他一个人,我就不凑热闹了。” 进门是客,再粗鄙的客人那也是客人,客人不能得罪。 中年男子很快从高级场所大堂经理调整到路边洗头房小老板的角色,适应得非常快,立马躬腰笑道:“贵客放心。小人马上叫姑娘们出来。” 一群莺莺燕燕从阁楼的房里走出来,站在王桩和李素面前掩嘴轻笑,至于这些姑娘的相貌身材嘛…… 一个小县城的青楼,指望能从里面发现什么绝色佳人未免就太天真了。 迎着莺莺燕燕们的目光,王桩有些害羞,黝黑的脸孔泛出一抹潮红。却努力挺直了腰,一副经验老道的熟客的样子,随意扫了一眼,果断摇头:“不行,干巴巴的,太瘦。” 中年男子滞了一下,马上道:“小人给贵客再换一批。” 换了一批又一批,中年男子额头开始冒汗,于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两位贵客……这俩货莫非是来砸场的? 直到最后一批。中年男子把青楼里数得着的雌性生物都叫出来了,王桩眼睛一亮,一副瓦砾堆里发现明珠的模样,上前站在一个大手大脚长得跟以前村里的杨寡妇颇有几分相似的婆姨面前,仔细打量了一下她的……丰乳肥臀?然后满意地点点头,搂过就往阁楼房里走。 婆姨不断挣扎,发出杀猪似的叫喊,王桩也很蛮横。死命拖扯着,终于成功把这位重吨位婆姨弄进了房里。房里一阵摔打声后,很快没了声音。 李素和中年男子默默看着,脸颊很有节奏很有默契地同时直抽抽。 中年男子苦着脸解释道:“那位贵客真是……卓尔不群啊,选中的那位姑娘其实……是我们青楼的厨娘,完事后怕还得给个交代……” 李素黯然叹道:“连‘卓尔不群’这么有文化的瞎话都编得出来,我相信贵楼的品位很高雅了……这口味。还不如找头驴呢,驴比厨娘便宜多了……” 一脸肉痛地取出十两银饼,算是为王桩“卓尔不群”的口味买了单,然后李素坐在楼下的矮榻上等王桩完事。 下人送上美酒,李素浅尝一口。确实是自己酿造的五步倒,味道很烈,一小口便面红耳赤。 楼外又走进来一个人,李素抬头望去,二人目光相遇,场面顿时有些尴尬。 勉强算熟人吧,当初扈司户提亲的许家,泾阳县城里开商铺的,上次李素伙同程处默在许家商铺前演了一出混帐戏,把自己的亲事搅和黄了,这位进来的人却正是许家的家长,那位许家闺女的老爹。 亲家相见,分外……眼红? 许老爹穿着轻薄的夏绸衫子,身材微胖,白白净净很和善的样子,见了李素坐在青楼里喝酒,许老爹不由一楞,从他一瞬间的目光李素便看出来了,许老爹一定见过他,否则不可能露出这种亲家何处不相逢的目光。 李素有点尴尬,上次办的那件事委实有点混帐,更过分的是程处默临时改了台词,嫖姑娘不给钱这种借口太恶心人了,今日二人要死不死的又在青楼里见了面…… 幸好两家亲事黄了,否则翁婿二人青楼相见,怕是愈发尴尬。 既然认识,李素也不能再装聋作哑了,于是起身朝许老爹行了一个晚辈礼。 许老爹似乎有些……脸红?很奇怪的表情。 见李素行礼,许老爹急忙回礼,然后直起腰朝李素笑,笑容有几分讨好,也有几分惶然,笑得李素满头雾水,莫名其妙。 许老爹回过礼后也不进楼了,匆忙转身离开,二人由始至终一句话都没说,李素心里却多了一个疑团。 很忐忑啊,难道程处默那家伙为了把他的亲事搅和得更彻底一点,索性叫人把许家商铺给砸了?不然许老爹见了自己为何一副见了鬼的样子? 有那么可怕吗?除了嫖姑娘不给钱外,总的来说,李素还是个上进的优秀青年好不好? *********************************************************** 归心似箭,快马加鞭。 十余骑飞驰而过,出了县城一路向东,道路两旁的树木和风景飞快倒退,李素的心不由自主飞扬起来。 离家似乎很久了,久到对这个刚熟悉的家又变得陌生起来,很奇怪。离家近两月,竟没有传说中的近乡情怯,而是很迫切,迫切回到家里,迫切看见熟悉的一草一木。 天气很炎热,马儿一边跑一边喘着粗气。嘴角冒出了些许白沫儿,李素心疼地摸了摸它的鬃毛,却还是狠心地驾着它往太平村飞驰而去。 远远的,李素已看见村口西边路旁那棵熟悉的银杏,李素和王家兄弟脸上露出了笑容。 似乎心有所感,李素骑在马背上忽然挺直了身子,匆匆向四周环视。 村口路旁的一座小山包上,一袭紫色的裙衽迎风飘展,仿若坠尘的仙女站在树丛的阴影里。痴痴望着他归来的路。 李素急忙勒马,马儿不满地摇晃了几下大脑袋,不甘不愿地停下。 王家兄弟和另外八名骑士也看见了东阳,王家兄弟互视了一眼,发现彼此的眼中浮上几分忧色,终于还是招呼了另几名骑士打马先回家了。 李素下马朝那座山包跑去,东阳也朝山下跑,后面还跟着踉踉跄跄的小侍女绿柳。 与想象中的重逢画面不一样。东阳激动得两眼泛泪,俏脸浮起一层红云。跑到李素跟前还有一步的距离却猛然停下脚步,没有喜极忘形,更没有主动拥抱。 她的情绪克制得很好,只是红着眼圈惊喜地看着李素,上下不停地打量,李素也微笑看着她。 “你瘦了。”二人竟异口同声。随即楞了一下,然后噗嗤一笑。 “你怎么在这里?你知道我今天回来?”李素好奇地问道。 东阳抿嘴摇头,没有回答,只轻轻一笑,道:“路上辛苦么?” 李素也摇头。 彼此似乎有很多话想说。关于别后的经历,关于没有彼此的这段人生里的空白,还有……关于思念。 然而这一刻他和她只想享受重逢的喜悦,每多说一个字仿佛便破坏了气氛。 眼泪终于不受控制地滑落,东阳使劲拭去,吸了吸鼻子,笑道:“平安回来就好,明日,还是那里……我想听你说说自己,怎样行军,怎样攻城,还有你的小陶罐,都要告诉我,一个字都不许漏下。” 李素重重点头,笑道:“好的,明日便陪你聊一贯钱的天,记得把钱准备好。” 东阳噗嗤笑出了声,瞪了他一眼,道:“快回去吧,别让家里长辈等着,回家先拜过长辈才是正理。” 李素深深看了她一眼,道:“好,我先回家,明日……” 东阳脸又红了,抿着嘴点点头。 跑回山下,李素翻身上马便走了。 东阳仍痴痴地站在山包上,看着他去时的背影。 绿柳嘟着嘴,不满地将路边的野草揪来扯去。 “殿下啊……你每天站在这里等着他,都等了十多天了,咋不告诉他咧?” 东阳嘴角噙着轻笑:“告诉他这些,除了他的心疼,还有他的愧疚,我还能得到什么?” 绿柳仍不满意,嘟着嘴道:“可是……十多天呢,好辛苦的,应该让他知道啊。” “如果你将来有了意中人,你想让他知道的不是你有多辛苦,而是你和他在一起有多开心,背后那些不好的,辛苦的东西,绝不要说出口,说出来了,大家都会累……” 绿柳睁着懵懂的大眼,疑惑地看着东阳。 东阳仍盯着只剩一个小黑点的背影,呢喃般道:“小时候,娘亲也是每天站在大殿门外,痴痴地等着父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那时我也不懂,没有父皇我们母女也活得好好的,为何一定要等他呢?娘亲说,以后我会懂的,十年以后我果真懂了,和娘亲一样,也在等一个人,他来也好,不来也好,终归只有等着他,才觉得自己活着。” 揉了揉绿柳的头发,东阳含着泪笑道:“以后你也会懂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六章 衣锦还乡 李素等十余骑进了太平村,渐渐放慢了马速,乡间的路太狭窄,走到村子中间时便下了马,众人牵马步行。 路上遇到村民,大家纷纷朝他行礼,神情很敬畏,看来封爵的事早已传进了村子。 李素苦笑,怕是以后再也回不到以前了,地位变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了,他和乡亲们从此不再是平等的身份,想过与世无争的悠闲也不可能了,路上被人遇见就得受人家一礼,这哪里是与世无争,简直是作威作福。 到了熟悉的家门口,大门已打开,李道正仍坐在门槛上,见李素回来,顿时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线,起身想迎上来,又觉得作为父亲应该端着架子,于是刚抬起半边屁股,又重新坐了回去,笑容同时也收敛起来,一派不苟言笑的样子。 李素下了马,朝李道正跪下,笑道:“爹,孩儿回来咧。” 李道正又笑了起来,看了看李素身后八名披甲骑士,顿时对儿子的这番排场很满意,点头道:“回来就好,走,都进屋。” 说完李道正起身往屋里走,李家大门外不知何时围了一大群乡亲,人人艳羡地盯着%,李家父子,悄声议论纷纷,迎着众人羡慕的目光,李道正的腰杆不知不觉挺直了许多,细细观察一下,竟有一股睥睨……太平村的气势? 李素转过身朝众乡亲笑了笑,然后躬身行了一礼,乡亲们不论年长年幼,吓得慌忙回礼。 请八名骑士进了大门,李素刚准备把大门关上,李道正却道:“莫关门咧。” 李素一呆:“为啥?” 李道正顿了一下,目光闪烁地道:“……打开门。通风咧。” 看着呼拉拉围在大门口水泄不通的乡亲,李素顿时明白了老爹的小心思。 很好,老爹想开个展览会,展览的内容主打就是儿子,顺便还有八名骑士。 李素只好朝乡亲们僵硬地笑了笑,顺从地开着门。自己则招呼骑士们在院子里坐下。 李道正仍坐在门槛上,斜眼扫了扫乡亲们,然后板着脸大声问道:“听说你立军功咧?还被陛下封了爵?” “爹,小点声,孩儿听得见……” “都是爵咧,咋没个礼数?回话!” 李素老老实实道:“是的,孩儿碰运气立了个小功劳,陛下御封泾阳县子,从五品爵。” “你说啥?大点声!老子这几日耳朵不好使!”李道正侧过头。一只手掌支楞在耳朵边,很浮夸的演技。 李素郁闷坏了,以前咋没看出来老爹竟是如此虚荣的人呢? “孩儿立功了!陛下封我为泾阳县子!”李素扯着嗓子吼道。 “哦——”李道正终于听到了,满意地发出悠长且舒服的叹息声。 “哦——”门外的乡亲们也发出各种嫉妒羡慕的叹息声,与老爹神同步。 在一众敬若神明的目光里,李道正的虚荣心也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陛下封了爵,该有官服吧?”李道正又抛出了新的虚荣话题。 李素额角有冷汗流下:“有……” “去,穿出来。跟我去村里走一圈……”李道正意气风发挥斥方遒状,重重地道。 “啊?游街示众?” “衣锦还乡!” 李素受不了了。我封个爵应该算是荣耀的事情,穿个官服遛狗似的满村游一圈算怎么回事? “孩儿累了,先睡一觉,明还得去长安城,陛下要召见我。” 一听陛下召见,李道正也不敢显摆了。悻悻放弃满村遛儿子的美好想法。 *********************************************************** 李素确实累了,安顿好了几名骑士后便关上房门好好睡了一觉。 一觉睡到天亮,李素打着呵欠起身,八名骑士也向他告别回营交令。李素给每人送了两贯钱表示了一路护送的谢意,然后跨上马。换上正式的浅绯色官服,怀里揣着官身文书和腰牌准备进城了。 临出门前,李道正看着李素,几次欲言又止,李素只好勒马。 “爹,有事吗?” 李道正摆手:“莫事,快去长安吧,陛下召见你,可不敢耽误,快去!” 李素好奇瞧了老爹一眼,也没想太多,见了皇帝陛下后得赶紧回来,东阳还在河滩边等他呢。 ………… 打马入长安,李素骑在飞驰的马上,胸腔里充斥着一股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快慰,他忽然觉得,其实当官并不坏,特别是没有实职的爵位,不管事,不瞎掺合,朝廷还得管他这种懒散人的吃喝,一切似乎挺完美的,除了……这一身浅绯色的官服略显娘炮。 进了长安城,李素下了马,牵着马前行。 长安城里一般是不允许策马而行的,“一般”的意思是,偶尔也有例外,比如那几位神见神憎,鬼见鬼愁的开国大将军,尤以程咬金为代表,他们可以在长安城里策马,那是李世民特旨恩许的,李素这种小小县子长安城里一抓一大把,如果不想被御史台的御史们参个灰头土脸的话,进了城最好低调一点。 离开松州时已向高季辅问过见皇帝陛下的程序,先得去礼部报到,由礼部官员逐级上报,然后老实待在礼部官衙里等通知,看皇帝陛下什么时候有心情,如果皇帝陛下忙着忙着把召见他的事情忘记了,礼部还会再上奏一次,若是下一次皇帝陛下仍没想起召见你,那么可以证明这人刷存在感彻底失败,哪里来的回哪去,等待下一次召见吧。 李素牵着马来到位于朱雀大街的礼部官衙,门口拴好马,守门的府兵见李素如此年轻,却穿着五品浅绯色娘炮官服,纷纷露出奇怪的目光,李素递上告身和腰牌,府兵拿进去没过多久便出来,很客气地请他入内。 整个过程很顺利,李素在礼部官衙坐到午时左右,宫里便来了宦官,令李素即刻入太极宫。 礼部的官员很诧异,一般而言,五品以下的官员等待陛下召见最快也得一两天,这位年轻得不像话的县子怎地只等了一个多时辰便被召见了? ********************************************************* ps:好久没求月票了啊。。。大家手里还有票吗?后面追赶很激烈,老贼忽然感到惶恐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七章 君臣相见 李素随着宦官出了礼部官衙,径自来到太极宫前。 宦官很和气,一路走一路为他介绍朱雀大街上的各个官衙,进了太极宫门后,宦官的神情也变得肃然起来。 太极宫的正门是承天门,这个门李素不能走,那是百官上朝时才开启的,宦官领着李素走的是左侧的永安门,经过鼓楼后再进兴仁门,兴仁门内便是三省之一中书省的官衙,绕过中书省,直进晖政门,宦官告诉李素,陛下在晖政门内的安仁殿召见他。 李世民召见大臣一般都是两仪殿,或是甘露殿,而召见李素却选在属于后宫范围的安仁殿,这说明李世民把李素当成了自己人,还是……没把李素当男人? 宦官领着李素到了安仁殿正门前,嘱咐李素整衣冠,脱鞋,然后进殿禀奏,很快,殿内传来宦官尖细悠扬的传唤声。 “宣,泾阳县子李素进殿——” 李素脱了鞋,穿着足衣垂头躬身走进殿内,悄然抬眸一扫,发现一个穿着明黄衣袍的人远远站在殿内,李素急忙隔着老远行礼。 “臣,泾阳县子李素,拜见陛下。” 】,直起身子,循着声音望去,李素不由一呆。 竟是那位工部官员? 空旷的大殿内,李世民和李素相对而望,久久沉默。 李世民忽然朝李素和煦一笑:“很熟吧?见过两次面了,今是第三次,是不是很意外?朕竟不是工部官员?” 李素垂下头,在李世民看不见的视觉死角飞快撇了撇嘴。 第一次见面就觉得这位工部官员有来头,特别是东阳为了他竟派侍卫送钱来,当时李素就有过许多猜测。这些猜测里自然也包括皇帝的身份。 现在看到李世民身披黄袍站在他面前,说实话,真没有什么太大的意外。 李世民拂袖指了指旁边的方榻:“坐!” 李素老实坐下,跪坐的姿势很不舒服,身子调整了好几次才勉强坐稳。 李世民捋了捋长须,很认真地打量着李素。锋利的目光盯得李素浑身发毛,后背不觉沁出一层冷汗。 良久,李世民展颜一笑:“倒真是少年英杰,果然没让朕失望,松州之战若没有你,胜负且先不论,我关中子弟不知要死伤多少,说说,那个小陶罐你怎生弄出来的?” 李素也不敢胡说八道了。想了想,道:“火药这东西,其实很早就有了,前隋时有道士炼丹,丹房常有走水,且能听到巨大的声响,这便是最早的火药,臣弄出小陶罐亦是问过许多炼丹的道士后。闲暇无事时自己琢磨出来的……” 说完李素颇觉汗颜,貌似这番话……还是胡说八道啊。 李世民不置可否地笑笑。换了个话题道:“此物犀利无比,牛进达派人送来的秘方朕认真看过,亦叫金吾卫府兵亲手试制过,果然厉害霸道,朕问你,若朕欲以此物威服天下。尔意若何?” 李素眼角抽了抽。 既然造出了这东西,李素从来没后悔过,至于能否靠它威服天下,还真说不好,要看用在谁手里。 曾经有一个朝代。那是个标榜气节的时代,君臣一体,共治天下,因为气节二字,甚至喊出了“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口号,气势不可谓不恢弘大气,而且那个时代的火器也非常发达了,然而国祚却不到三百年,最后亡于关外刀马弓箭之下,末代皇帝满腔愤恨吊死在煤山,好好的帝国从此灭亡。 为何一个火器发达的朝代没能威服天下,反而亡于最原始的冷兵器之下? 天灾人祸的诸多因素不说,终究还是握着火器的人冷了心,丧了胆。 如今是大唐,而且是贞观年间的大唐,正是万众归心,兵锋最盛之时,李世民若欲威服天下,有没有小陶罐,真的很重要吗? 片刻之间,李素想到了很多,甚至脑海里已组织好了语言,打算将“威”与“德”的道理说给李世民听,抬头正要说话时,却见李世民那双满含笑意的眼睛,李素悚然一惊,顿时清醒了。 暗暗苦笑不已,自己一个十几岁的小屁孩子,难道这位雄视天下的帝王真是在征求自己的意见?何德何能啊。 于是李素立马改口:“吾皇吞吐宇内,扫荡天下,我大唐得遇英主,幸何如之,臣为大唐贺。” 李世民果然哈哈大笑,对李素的回答甚为满意。 “倒是个灵巧人,牛进达还派人给朕送过一副马蹄铁,也说是你所造,此物出世,不知救了我大唐多少良马健驹,此功之大,不逊于小陶罐,说来你前前后后立下不少功劳,封尔一个小小县子却是委屈你了,奈何你年纪太小,封爵过甚恐朝中非议……” 李素急忙接口:“县子好,臣很喜欢,多谢陛下厚赐。” 李世民眯着眼打量他一阵,抬手指了指他,笑道:“小子油滑得紧,朕今日召见你并无他事,便再给你下道特旨,日后若又弄出什么新奇的物事或国策,尽可直接上奏,你若宫外求见,朕必见。” “臣遵旨。” 李世民笑道:“如此,你可退下。” “臣告退。” 李素躬身行了一礼,刚退了两步,李世民忽然道:“对了,你那个小陶罐,不能总叫它小陶罐,得取个名字,你说取什么名字好呢?” 李素顿觉这句话挠到了自己的痒处,取名这事他太擅长了,当初的五步倒一直引以为今生恨事,今日必须雪耻…… “温柔岁月……”李素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李世民不负所望,答应得非常爽快:“好,就叫震天雷。” 李素:“…………” 大家还能愉快的沟通吗?“震天雷”是个什么鬼? ************************************************************ 走出太极宫,李素发现宫门外有位礼部官员等着他,见李素出来,官员上前笑着拱手为礼,李素急忙回礼。 二人寒暄几句后,官员才慢吞吞地告诉他,泾阳县子的爵位已在礼部造册,很快有诰封送至太平村李家,而且朝廷还拨给一百亩土地,不过土地每年的收成还是得向官府交税,至于雇请种地的庄户,这个由泾阳县子自己负责,官府不过问。 李素听了很久才渐渐明白过来。 当初封爵圣旨里说的“食邑二百户”,话虽然说得好听,然而这所谓的“食邑”根本就是虚封,作不得数的,也就是说,朝廷允许你请两百户庄户帮你种地,但种地所得必须还得给官府上税,当然,也有不用上税的权贵人家,但是人家的封爵旨意与李素不太一样,人家那叫“实食邑”,就是朝廷实打实的送你两百户庄户,然后名下土地所得全部归自己,不用给官府交一粒米…… 比如太平村的好邻居东阳公主,她就是“实食邑”三百户,三百户养她一户,不用给朝廷交任何税,朝廷每年还额外给她发俸禄。 一字之差,待遇天差地远,李素瞬间变得很失落,然后李素开始默算圣旨里少了这一个字,自己会损失多少钱。 算了很久,李素终于得出答案,——很多。 除了白送一百亩地,基本跟别的地主没什么差别,当然,还有一个县子的身份。 李素是个对生活充满乐观的人,觉得自己刚才的算法不对,太灰暗了,于是又换了一种算法。 为何不算算自己得到了什么呢? 造出了小陶罐,于是白得了一百亩地,还有一个县子的身份……好了,这样一算,心情顿时开朗许多。 礼部官员还没说完,县子的爵位虽然很小,但也是有仪仗的,按制县子府的马车可驾双马,可以少,但绝不能多,多了要被治罪,国公府才允许驾四马,想在自己的马车前多添两匹马,这辈子就得奋发图强,不断上进,争取在活着的时候当上国公,若是死了以后追封国公,陵墓里的陪葬陶俑当然也可以把四马埋进去,反正你开心就好…… 李素绝没有驾四马的意思,这辈子驾双马足够了,如果死后一定要埋点什么东西进陵墓,可以在临终前跟皇帝陛下申请一下,把眼前这个油嘴滑舌的礼部官员埋进去…… 与礼部官员道别后已是下午时分,李素急忙策马出城往家里赶。 东阳一定还在河滩边等着他,这个女子看似柔弱,却有一股子执拗劲,说了等他就一定会等他。 李素策马飞驰,迎着灼热的夏风,嘴角却露出了笑容。 有人等着他的感觉,真好,仿佛心里忽然间有了归属,任何时候都只想赶快回到归属于他的人身边去。 赶到太平村时已是傍晚时分,李素正要策马往河滩而去时,却赫然发现老爹李道正在村口的路边来回踱步。 李素急忙下马迎上:“爹,您咋在这里?” 李道正笑了笑,随即脸一板,道:“有事跟你说,白天你走得急,没来得及说。” “啥事?” “你出征的这段日子,我给你定了门亲事,还是泾阳县许家。” ********************************************************** ps:再吆喝一声:求月票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八章 蹊跷亲事 “定亲”二字震得李素半晌没说话。 这种感觉就像自己骑在马上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候,忽然被一记九天神雷劈成了焦炭一般。 “泾阳县许家?我出征的时候定的亲?”李素盯着李道正问道。 李道正点头,神情有点郁卒:“亏咧,那时你刚出征,不知道你会封爵,所以答应了亲事,毕竟那时咱们家配许家算是门当户对,没想到你会立功封爵,有了爵位身份不一样,娶商人家的女子说出去不好听……亏咧!” 虽说如今大唐百姓里士农工商一体,但只是政治口号,商人终究还是被鄙夷的,地位属于最低等,李素没有封爵以前,李家只不过是一个拥有二十亩地的小地主,当然,暗地里印书,卖酒等等,也干一些商人的勾当,所以李道正对与商人结亲并不排斥。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李素有了爵位,尽管只是比男爵高一点的末等爵,那也是爵啊,而且正经以军功封的爵,身份比官员还要高,这下李道正不满意了,觉得许家高攀不上李家了。 无法指责李道正的势利,天下的父母心总是自私的,吃也好,穿-,也好,娶亲也好,总要把最好的留给孩子。 李素急忙道:“亏了就悔亲啊!我找人去说……” 李道正摇头,一脸黯然道:“悔不得了,已然和许家换了生辰,送了聘礼,连日子都定下咧,县衙扈司户保的媒,悔了亲我们父子这一世做不得人了。尤其是你刚被封了爵,马上就悔商人亲事,传出去怕是会被骂。朝里的言官不会放过你的。” 李素面孔迅速失去了血色,一脸苍白地盯着李道正。 “可以悔亲的,大不了不当这破爵了,我去找人说,双倍,不。再加十倍聘礼送去,算是赔偿……” 说完李素转身便跑,却被一双粗糙的大手死死揪住胳膊。 “谁说要悔亲了?悔了亲我李家的脸还要不要?商人的闺女又咋样?说出去不好听,但也比悔亲强!不准悔!亲事照办,就定在下月。” 李素脸色由苍白迅速化为铁青。 充血的眼睛盯着李道正,李素深呼吸,提醒自己不要跟老爹吵,更不要发火,这是大逆不道。然而还是觉得一股邪火在胸腔里乱窜。 使劲甩掉揪住自己胳膊的手,李素压住了火气道:“爹,如此轻易把我的一辈子决定了,你不觉得太草率了吗?” 李道正呆了片刻,他没想到这件事令李素如此不满,印象里,儿子似乎永远都是温吞懒散的模样,永远不曾见过他生气的样子。然而此刻,李道正分明从儿子的眼中看到两团燃烧的火焰。 可是。十六岁的少年了,不正是成亲的年龄吗?他到底气什么? “哪里草率?不草率,聘礼,媒人,生辰,该有的都有。你气啥?再说许家闺女也不错,泾阳县有名的淑德闺女,扈司户还把她的绣活拿给我看过,绣得确实好,那么好的姑娘人家。不计较以前害你的谣言,还主动上门求亲,你说我咋能不答应?”李道正话说得硬气,还是多少有了几分解释的意味。 李素皱了皱眉:“主动上门求亲?许家?” “对,许家主动求亲,当初县城里说你逛青楼不给钱,坏了名声,许家当时是退了亲的,后来不知咋的,又请了扈司户上门说合,说是再商议商议,商议几句就定下咧。” 李素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这事透着蹊跷,很少听说女方主动跟男方求亲的,更何况求亲的对象还是他这个逛青楼不给钱的混帐,——但凡脑子没被门夹过没被猪亲过的女方家长,都不会选择这样的混帐女婿吧? 李素忽然察觉这事不简单。 回想昨日回家路过泾阳县青楼的时候,恰好遇到许家老爹,当时他不但脸红了,而且表情很奇怪,现在想来,应是有原因的。 ******************************************************** 李素发现麻烦找上门了,这是个很大的麻烦。 尽管这桩亲事里面有太多的疑窦,然而终究日子定了,聘礼下了,几乎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想要改变它,很难。 天已黑了,李素急忙跟老爹说了一声,然后往河滩跑去。 东阳一定还在等他,这傻姑娘若没见到他的人,等到天亮都不会走。 跑到河滩边,一群黑影站在离东阳不远的树林边,那是公主府的侍卫,出了结社率的事后,侍卫们再也不敢让东阳单独外出。 熟悉的大石头上,东阳静静坐着,手托着腮,天色太黑看不清眉眼,却能看见月光映在她的眼睛里,亮晶晶的像两块浮在半空的宝石。 喘着粗气跑到东阳身后,东阳转过身,看着他笑。 “还以为你被父皇召见耽搁了时辰,出不了城呢。” “我不来你还等我吗?” 东阳点头,理所当然的模样:“等啊,说好等你的嘛,等到天亮,城门开了,你自会来这里找我。” 李素默然叹息。 心里如同压着一块沉甸甸的石头,与许家结亲的事李素不想对她说,或许,努力一下再把这桩亲事退掉,那么一切仍和以前一样,这桩事便没有提起的必要。 “你脸色不大好,怎么了?”东阳敏感地察觉到不对。 李素强笑:“没啥,刚才出城回来的路上丢钱了,心情很不好,你不知道丢钱的感觉,想一头撞死又怕疼,活着又没意思……嗯,对,就是这样。” 东阳愕然,宝石般放光的眼睛在夜色中渐渐眯成了一条缝。 “你这人……贪财贪到令人发指了,幸好父皇只给你封了爵,若是让你去当官,三五天就把官库贪空了,非得被父皇杀了不可……” 李素好奇地道:“你的公主府不缺钱么?实食邑三百户啊,那得多富裕……” 说起实食邑就伤心,县子跟公主没法比,投个好胎比个人本事更重要。 东阳捂嘴轻笑:“谁像你这么贪财,我府上不缺吃穿,能给下人发俸禄就够了,要那么多余财有甚用?” 这话说的,从里到外透着一股浓郁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令李素恨得牙痒痒。(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九章 登门悔婚 今夜与东阳在一起,李素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老爹无端为他决定了一门亲事,而他却一无所知,若真与那位未曾见面的许家闺女成了亲,他与东阳是不是今生再无可能了? 河滩边只坐了半个时辰,李素与东阳告别后匆匆回家。 一夜辗转反侧,李素睡得很不踏实,天刚亮他便起了床,正准备去泾阳县城一趟时,屋外听见一阵很矫情的“哇哈哈哈哈”。 程处默穿着一身墨绿短衫,后面带了几名程家部曲,部曲手里抄着弓箭和长刀,一副上门打劫的样子,从笑声到姿势完全抄袭他老爹,抄又抄得不像,笑得跟被掐住了脖子的公鸡似的。 “哇哈哈哈哈……李素兄弟何在?昨日进了长安城为何不找哥哥我?封了爵便看不起人了么?” 李素睡眼惺忪地看着这群强人进门,然后程处默很亲密地搂住了他的肩,使劲拍了两下。 “我就知道我这双眼睛没看错人,兄弟果然是有本事的,头一次出征就挣了军功回来封了爵,啧啧,十六岁的爵呢,再过十几二十年,怕也和我爹一样当国公了,了不起【+,!” 程处默越说越高兴,巨灵掌高高抬起,眼看又要落在李素肩上时,被他飞快闪开。 “抱歉得很,昨被陛下召见,出宫时天色已晚,怕误了出城,只好匆忙走了,未至府上拜望程伯伯和程兄,恕罪恕罪。”李素急忙赔礼。 程处默又哈哈大笑,顺手一勾李素的肩膀:“废话不多说,今就来找你作耍的,走,与我一同游猎去!” “慢着。程兄,小弟今有事,真有事,无法……” “屁事!县子就是混吃等死的,国公也是,当程某不知么?”程处默一语道破残酷的真相。令李素忍不住怀疑自己的人生价值,以及……帮程咬金怀疑他的人生价值,如果能帮程咬金抽他这个不肖子就更好了。 李素叹气,不是装的,他是真想叹气。 “县子自然也有事的,比如心事。” 见李素郁闷的样子,粗神经的程处默终于察觉不对劲了:“咋了?到底啥事?” 李素让程处默挥散了部曲,拉着他到自家前院的槐树下坐着,然后……开始聊人生。 “程兄。今生能交到你这样义薄云天的朋友,委实是小弟的运气。”李素表情很严肃,语气很煽情。 程处默楞了:“啊?” “朋友是什么?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曾子曰: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那啥……乎!” “乎啥?说人话!”程处默面现恼怒之色,他觉得李素在羞辱他的文化。 “意思就是说,朋友有难,一定要帮忙,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什么的,程兄认为呢?” 程处默斜眼瞥着他:“说了半天屁话。就是为了要我帮忙是不是?” “程兄你悟了……” “悟个屁!有事直接说事,你有难俺老程怎会袖手旁观?用得着说这些鬼话糊弄?” 李素放心了,铺垫半天终于听到了想听的答案。 刚露出笑容,程处默仿佛被过路的神仙顺手点醒了似的,忽然慢悠悠地道:“先说好,啥忙都可以帮。唯独上次要我帮忙搅和你亲事那种混帐事俺老程可不再干了。” 李素的笑容僵在脸上。 程处默拍了拍他的肩,义薄云天得一塌糊涂:“说说,要我帮什么忙。” 李素脸颊抽了一下:“帮我再搅和一次我的亲事。” ********************************************************** 程处默拂袖而去,他发现自己有点受不了这个混帐了。 友尽! 李素死命拖住了他,这事还真得借用一下卢国公府的招牌。少了程处默怕是成不了事。 程处默虽然外表粗犷,想必内心还是很文艺的,李素说了不少好话后,终究心软了,单手高举对天发誓这绝对绝对是最后一次干这种混帐事,若再有下次……教老天降道神雷把李素劈死。 这誓发的,自己完全不吃亏。 ………… 二人领着程家部曲骑马赶到泾阳县城,轻车熟路地找到了许家商铺。 许家商铺占地不大,里面卖的是寻常的丝绸绫罗,生意颇淡,进出几个客人皆是零售,毕竟这里离长安太近,胡商们千里迢迢从丝绸之路而来,采买大宗的货物不会选择这座小县城,而是去长安的东西两市。 商铺里,许老爹正与客人谈买卖,李素和程处默安静地等了一会儿,许老爹满脸笑容送都客人,转眼一扫看见了李素,许老爹不由一楞,很快堆起了笑脸。 “原来是贤婿来了,快快进来,可真是贵客临门……”许老爹笑得满脸褶子,非常热情地将二人迎入店内。 李素强笑着朝他施了晚辈礼,许老爹回礼之后将二人请到店铺后院里。 没心情跟他寒暄,李素直接道明了来意。 “许伯伯,晚辈今日贸然登门实在唐突了,此番只为家父与您所定的亲事而来……” 话没说完便被许老爹打断:“你这娃子,还生分个啥?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常来常往的,哪里说得上唐突?你爹送来的生辰老夫请了玄天观的道士掐过咧,道士说是天作之合,正相匹配,果然是命中有缘呐,哈哈……” 许老爹仰天大笑,一副快慰平生的样子。 李素心情愈发沉重了,莫名其妙间,事态怎么就到了这一步了? “许伯伯,是这样的,关于这门亲事,晚辈想先跟伯伯赔个不是,虽说儿女婚姻之事,全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晚辈毕竟毫不知情,那时我正随军出征,回来便定下了亲事,晚辈的意思……意思是……” 许老爹敛起了笑容,捋须缓缓地道:“老夫听明白了,你欲悔婚?” 李素没来得及回话,旁边的程处默终于长出一口气:“说了半天废话,可算说到正事咧,没错,悔婚!” ***************************************************** ps:欠了一更的事我一直记得的,这几天睡眠很差,晚上九十点睡,凌晨三四点醒,晕晕沉沉的码不了字又睡不着。。。过两天调整好了一定补上。。(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章 退亲失败 程处默一句话将气氛由尴尬推向……更尴尬。 李素和许老爹的脸都有点难看,仿佛被人冷不丁扯掉了身上最后一丝遮羞布,大家赤裸相对,毫无转圜。 扭过头看一眼程处默,李素目光很想杀人。 悔婚啊,多么含蓄多么艺术的事情,被这家伙一句话全毁了,很奇怪,早上带他出来的目的是什么? 许老爹脸色更难看了,表情越发冷淡:“悔婚是你爹的意思,还是你自己的意思?” 李素只好老老实实道:“我自己的意思。” “这就不对了,你爹已送了聘礼,保媒的是县衙的官媒,生辰也掐过了,连日子都定好了,两家忙了这许多天,你一句悔婚就不作数了?” 李素理屈,只好陪笑:“实在抱歉得很,这事是小侄做得不地道,只求伯父能应允,小侄愿以十倍聘礼赔偿……” 许老爹失笑:“我家不缺钱。” “终归是要赔礼的,伯父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小侄全然答应,至于婚事,令千金是泾阳方圆出了名的淑德良女,无可挑剔,小侄年少荒唐,性子浪∷,荡,唯存一丝良知,既然配不上令千金,也不忍误了令千金终生,还请许伯父明鉴。” 话说得很含蓄,明白的人自然明白。意思就是说,我这种嫖姑娘不给钱的人渣拿来当女婿,活生生把你女儿往火坑里推,这样真的好吗? 许老爹脸色阴晴不定,显然他听懂了,而且确实不大乐意让这样的人渣当女婿,哪怕这位女婿是新晋的县子。 见许老爹犹豫,李素不由大喜。然而没过多久,许老爹神情忽然坚定起来,重重地道:“不行!悔了婚我女儿的名节算是完了,既然亲事定下,绝不能悔,悔也可以。让你爹和扈司户来说,你来退婚没用。” 李素心凉了半截。 许老爹看着他,叹道:“这不是你和我女儿两人的事了,是两家的事,如今聘礼已下,生辰已换,泾阳县内的亲朋好友全知道了,你若悔了婚,不仅我女儿没法活。全家都没法活了,李公子……姑且这么叫你吧,老夫知你是新晋的县子,而许家是商贾之家,说来确是配不上你,若早知你随军出征竟能立下军功封爵,老夫真不会攀你这门亲,可当初定亲的时候。你家亦只是太平村的地主,那时的许李两家可是门当户对的。现在你封了爵,看不上许家自是情理之事,然而,说好的事情反了悔,怕是说不过去吧?许家脸上无光,你们李家莫非有光?” 许老爹的话很不客气。整件事掰开揉碎了,只差没直接指着李素鼻子骂他势利。 李素苦笑,他可从来没有任何看不起商人的意思,能把一首首绝世好诗当商品卖出去的斯文败类,怎么可能会歧视商人?简直应该视唯利是图的商人为亲人才是。 退婚的意思很单纯。只是因为东阳,然而这个原因终究无法说出口。 李素朝许老爹施礼,苦笑道:“伯父误会了,真没有看不起商人的意思,半年前李家还是三餐不继的穷庄户,为了挣钱什么都干,哪里敢看不起商人?” 许老爹摇头:“穷庄户和如今的泾阳县子是不一样的,当初是当初,现在是现在,不说这个,反正退亲不成,真有退亲的想法,叫你爹和扈司户来。” *********************************************************** 谈判失败,许老爹仍旧很客气的将李素和程处默送出门,商人的礼数确实比寻常人家更周到,哪怕他想杀你全家,表面上仍是一脸把你当亲人的和善笑容。 李素和程处默就是被许老爹这种笑容送出门的,脸没撕破,大家都很客气,不过笑容里的虚假连瞎子都看得出,令李素和程处默很别扭,这种笑容……还不如撕破脸吵一架呢。 走出许家商铺,程处默和李素漫无目的的闲逛,程处默忍了很久没说话,终于忍不住道:“李素,你真看不起商人?” 李素瞪他一眼:“别人可以这么说,你好意思这么说吗?当初卖诗,开印书坊,卖酒……我干的桩桩件件都是商人的勾当,我会看不起商人?” 程处默点头:“说得也是……” 随即反应过来,程处默两眼一瞪:“好个狗贼,竟敢冤你,我先揍他一顿再把他家店砸了!” 李素乐坏了:“快去快去,砸的时候报我的名字,我在这里等你凯旋的消息……” 程处默很快冷静下来,斜眼看着他道:“砸老丈人店铺的混帐事,怕也只有你能干得出来了。真当我傻吗?你们的家事我掺合什么?话说,你没有看不起商人,许家闺女又是有名的淑德女子,你为何非要退掉这门亲事?” 李素沉默,其实,自己也只是竭尽全力的坚持而已,这种坚持连自己都觉得渺茫,就算退掉亲事又如何?能拉近他和东阳之间的遥远距离吗?如今所坚持的事情,只是努力不让东阳离他更遥远而已,然而,终究还是很遥远啊。 也只能坚持了,不管结果如何,将来老了,坐在摇椅上追忆此生,不会因为年轻时没有为心爱的女人坚持过努力过而后悔,终究还可以带着笑容告诉自己,曾经年少时我曾爱过一个女人,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只为拉近与她的距离,后来或许失败了,但毕竟努力过了。 不想回答程处默的问题,真实的答案是个禁忌,绝不能说出口。 李素转移了话题,道:“程兄,你觉不觉得事情有点奇怪,若你是那位许伯父,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嫖完不给钱的败类吗?” 程处默哈哈大笑:“这种败类敢来我家提亲,我非把他撕碎了不可!” 说完不怀善意地瞥了李素一眼,李素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二人沉默良久,程处默的表情渐渐变得讪然,他忽然想起来了,所谓嫖完不给钱的败类形象,其实是他亲手炮制出来的,理论上来说,应该是李素把他撕碎了才对。(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一章 危机暗伏 “败类的事情想清楚了吗?”李素斜眼瞥着程处默。 程处默咧嘴笑:“想清楚了。” “好,这个事情揭过了,……慢着,还是先别揭过,坏我名声这事得算钱,十贯钱不过分吧?记住,你欠我十贯钱了,月底从卖酒的帐上扣。” 程处默:“…………” 李素自顾道:“回到刚才的话题,你觉不觉得那位许伯父有点奇怪?当初退了亲,现在又主动提亲,这次死活不愿退了,而且根本不在乎我曾经的坏名声,若说他家看上我的爵位也不合理,定亲的时候我还没被封爵……” 程处默挠头:“你问我啊?” 李素叹气,为自己刚才的对牛弹琴。 “程兄,这事还真得靠你帮忙了,程家有没有那种……呃,打探消息之类的人?小弟想请程兄打探一下这个许家的底细,包括许家的族人,产业等等。” 程处默奇怪地看着他:“我程家怎么可能有这种打探消息的人?很犯忌讳的。” 李素刚露出失望的表情,程处默又慢吞吞地道:“不过这种小事根本用不着特意打︾5,听,程家这些年在长安积累的人脉不小,随便问问便知,只是……真有这个必要么?” 李素点头:“有必要。” *********************************************************** 回到太平村等程处默的消息,恰好这两日又有喜事。 王桩要成亲了。 其实早在年初时,李素便给王桩送了两贯钱,靠这两贯钱,王家爹娘终于给王桩定了一门亲事,邻村周家的闺女。嗯,同样也是扈司户保的媒,这家伙一辈子做的媒不少,积了不少阴德,说不定活得比李素还长,如果允许活人殉葬的话。李素临终前一定指名道姓让扈司户陪葬。 后来王家兄弟俩偷偷跑去从军,哭得王家老娘晕过去好几次,所幸有了李素的照应,王桩和王直还能捡条命回来。 回来的那天自然不是什么亲人久别重逢抱头痛哭的煽情场面,事实上王桩和王直刚进家门,王家老爹便抄起一根木棍,抽得兄弟俩哭爹喊娘,没过多久老爹抽累了,然后老娘上前。说他爹你累了,歇歇,我来抽…… 男女混合双打,抽了王家兄弟足足半个时辰,兄弟俩的惨叫声半个村子都听得见。 打完以后,王家爹娘神清气爽,整个人充满了施暴过后的满足和快感,然后王老爹恶狠狠丢下一句话。王桩的亲事提前,马上就办! 成了亲的男人才叫真正的男人。从此有了责任和担当,不会再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险。 于是,王家兄弟回来的第四天,王家开始操办喜事了。 喜事过程颇为简陋,不过该有程序一样不少,纳采。问名,纳吉等六礼全有,两贯钱算是聘礼,周家很痛快把女儿嫁了,至于喜事有点寒酸。周家倒无所谓,都是庄户人家,彼此的底细都清楚,关中人朴实,不会干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事,把钱浪费在喜事席面上跟扔进井里没区别。 李素自然不能缺席,王家爹娘将李素奉为上宾,礼数周到得把他当成了长辈似的。 倒是跟李素的身份没关系,这两日断断续续听王桩说了松州之战的经过,王桩身受重伤而第二天还要去攻城,眼看要把小命交代在松州城下,是李素想出了办法,等于救了王家兄弟一命,再加上以前闹天花瘟疫的时候,也是李素想出了法子,把瘟疫治好了,对王家来说,李素是确确实实救了他们全家的命,而且不止一次。 菜肴虽简陋,但酒却是好酒。 程李两家合伙的酿酒作坊就开在太平村里,李素叫人搬了几坛,乡亲们很快喝得醉醺醺了,问起酒的名字,李素自豪地说名叫温柔岁月时,一致搏得乡亲们满堂鄙视,无奈只好说它叫五步倒,顿时引来轰然喝彩。 该吃的吃完了,该闹的也都闹腾过了,新娘没见着,一直待在洞房里,王桩却喝醉了。 坐在王家大院里,王桩醉醺醺拉着李素说一大堆感激话,从治天花,到给钱帮他定亲,再到松州之战,使劲拍着胸脯说这条命以后就是李素的,什么时候要,只管拿去。 喝醉的男人很作死,当着老爹老娘的面,王桩大声说起了上次在泾阳县逛青楼的感受,细节描述得很生动,王家爹娘气得浑身直抖,李素眼尖发现洞房内的烛光簌簌摇摆不已…… 很好,今晚王桩的洞房花烛夜一定很刺激。 最后,酒劲上头的王桩却说起了李素最不想听的话题。 “李素,我看得出你这辈子前途敞亮,你一定能干出一番大事,但是,你不能喜欢公主,会要命的……我大唐的公主很多,陛下一般都许配给邻国的王子或开国功勋之后,从来没听说许给一个小小的县子,立再大的功都不行……上次回村路上,我见东阳公主站在山包包上等你,就觉得不大好,会出事的,出大事!李素,你莫犯糊涂,会要命的咧……” 喝醉的王桩语无伦次,但意思李素还是听懂了,心情不由愈发沉重。 “总要争一下的……”李素喃喃道,不知是说给王桩听,还是说给自己听。 王桩嗤笑:“争过以后,会是怎样的结果?陛下的女儿,只能由陛下决定她们的婚事,你若跟陛下求亲,你觉得会有什么结果?功劳是功劳,为大唐立功劳的人太多了,陛下会对你高看一眼?你和东阳公主现在一切都好,那是因为事情没泄露出去,一旦传到陛下耳中,你和她都好不了……” 压低了声音,王桩满嘴酒气凑在他耳边:“……你们这算是私情,传进天家,是要命的大罪!立了多少功劳陛下都会把你抹了。” 李素笑笑,不置可否地道:“王桩,莫在背后议论陛下,你喝多了,快醒醒。” 王桩打了一个冗长的酒嗝儿,努力睁着醉眼,忽然嘻嘻一笑:“不,该醒的人是你。”(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二章 峰回路转 李素发觉喝醉酒的王桩忽然变得很睿智,连笑容看起来都像是深思熟虑智珠在握的高人形象,特别是最后一句“该醒的人是你”,逼格高得简直令人无法仰视,李素忍不住怀疑王桩其实是个聪明人,小时候中了某种诅咒,这种诅咒只有酒精能暂时解除,一旦酒醒便恢复痴呆傻…… 玄幻的情节在李素脑海里不断放大,肃然起敬地看着醉醺醺的王桩被爹娘扶进房,王家老爹歉意地朝李素笑了笑,然后关上了大门,紧接着里面传出抽打声,以及王桩凄厉的哭叫声…… 看得出王家爹娘忍很久了,抽他的原因也不是因为醉酒,而是把逛青楼这种事抖落出来了,所以说,男人逛青楼这种事,不论任何时候都应该低调点,可以做,但不能乱说,特别是当着爹娘的面,否则后果很严重。 抽打声停歇了一会儿,王家老爹开门走出来,满脸歉意地朝李素笑:“见笑了,呵呵,真是见笑了……” 李素很诚恳地道:“王伯莫把我当外人,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 该怎么抽就怎么抽,小侄只会喜闻乐见王兄弟成材,怎会见笑?” 王≦,老爹笑得更开心了:“果然是封了爵的人,说话文雅得很,一张嘴就知是个有本事的……” 犹豫了一下,王老爹朝屋里喊道:“李家娃子不是外人,既如此,把大门敞开了抽。” 李素欣然赞曰:“甚善。” 然后李素便全程欣赏王桩被抽的过程,王老爹抽得很用力,农户家孩子逛青楼不是好兆头,必须彻底教育,王桩被抽得醒了酒,惨叫哀嚎时见李素好整以暇坐在院子里看热闹。百忙躲闪中伸出一只手扒拉着门框,死死揪住不放,凄然喊道:“李素救我……” 李素不为所动,直到最后王老爹怒声问起逛青楼的钱从哪里来时,李素顿觉不妙,清咳两声急忙告辞走人。 ********************************************************** 程处默对许家的调查还没出结果。太平村李家却迎来一位陌生的客人。 客人很有礼貌,敲开李家大门后不管见了谁都行礼,李素当时正坐在院子里发愁怎样把许家的亲事退掉,抬头时便看见了这位客人。 四十多岁的年纪,长得非常端正英俊,白白净净,颌下一缕三寸青须,连李素都不得不嫉妒的承认,这家伙比自己帅那么一点点……只有一点点。 气急败坏地从怀里掏出小铜镜。仔细看了看镜中的自己,再看看这位客人,然后再看镜中的自己,李素气得直咬牙。 很嫉妒,很想毁他的容…… 长得这么帅跑来我家,是来羞辱我的吗? 李素的反应很奇怪,客人满脸的笑容顿时变得很僵硬,尴尬地保持着拱手的姿势。也不知是不是该继续行礼,或者……转身就跑? “尊驾是……”李素终于还是克服了心魔。客气地拱手回礼。 客人长松一口气,急忙再次行礼:“当了一回不告上门的恶客,还请李县子莫怪罪,实是素不相识,无人引荐,只好贸然登门。恕罪恕罪。” “好说好说,来者为客,尚不知足下是……” 客人哦了一声,急忙长揖:“下官,洪州都督府司马。许敬宗。” 李素默念了几次这个似曾相识的名字,接着两眼徒然睁圆,吃惊地看着他。 许敬宗!李武两朝有名的大奸臣啊! ——刚才见第一面想毁他容的直觉是对的,政治无比正确,说明李素是个……嫉恶如仇的好人? 许敬宗对李素出格的反应有些奇怪,又不知刚才说错了什么,一时手足无措,场面愈发尴尬起来。 “呃,啊,哈哈……原来是许司马当面,久仰久仰。”李素急忙打起十二万分精神,面对大奸臣,不得不小心点。 许敬宗又松了一口气,急忙回礼。 很客气地将许敬宗引入前堂正屋,然后李素亲自给许敬宗献上乳酥——没错,大唐用来待客的饮品,除了酒类就是乳酥了,至于茶这种东西,手续太繁杂,一般都是文人雅士们用来品位乱七八糟的人生的,不仅程序复杂,而且味道也很怪,李素完全不懂,相比之下,李素更喜欢后世的炒茶,味道清雅,而且方便。 为什么不发明炒茶呢?因为李素懒啊,这个理由应该很充足了。 许敬宗心不在焉地浅啜了一口乳酥,二人寒暄客套了一番……又一番。 许敬宗自打进了李家院子,感觉一直很怪异,面前这位十多岁的娃子比他的儿子还小,说话却十足的官场套路,寒暄起来天南地北一通乱聊,竟然沉得住气不问他这个陌生人登门的意图,客气中带着难以言喻的疏离甚至……戒备,看来十几岁能被陛下青睐而封爵,此子确有不凡之处,不仅仅是创出几样新奇东西那么简单。 最后还是许敬宗沉不住气了,大家都挺忙的,而且光阴不容蹉跎,李素年纪小有浪费光阴的资本,许敬宗没有。 “今日冒昧登门,实为向李县子赔罪而来。”许敬宗起身,朝李素长长一揖。 见许敬宗终于挑明来意了,李素也不客气,于是笑道:“这几日我心神不宁,总觉得命中犯煞,诸事皆不顺,直到今日看见许司马,终于恍然大悟……” 说着李素的笑容里有了几分冷意:“敢问许司马,你与泾阳县许家有亲故否?” 许敬宗吃了一惊,脸色尴尬半晌,终于长长揖道:“许某今日特为此事而来,没想到李县子早已知晓。” 李素叹道:“倒也不是早已知晓,只是最近我对‘许’这个姓比较敏感,许司马,你我从无怨仇,何以如此待我?” 许敬宗苦笑:“许某真无恶意,委实是想与李县子攀上亲家……” 李素扬手止住许敬宗的解释,好奇地道:“许司马能否先说说,今日为何登门赔罪?” 许敬宗滞了片刻,忽然叹道:“许某虽新近贬官,但在长安城内也是有人脉的,近日听说程家小公爷到处打听泾阳许家,而许某的家宅之外也无端多了许多人窥视,许某不能不亲自登门向李县子解释误会。”(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三章 坦率小人 请程处默查泾阳许家不是没有道理的,李素很相信自己的直觉,退了亲又主动要求结亲,其中必然是有原因的,不是许家闺女有个不靠谱的老爹,就是许家老爹有个不靠谱的亲戚…… 现在这件事的真正根源正坐在李家前堂里,李素很想知道,他跟许敬宗到底什么仇什么怨,非要塞个许家闺女给他。 礼多人不怪,许敬宗再次向李素施礼,苦笑道:“许某确无恶意,泾阳许家是许某远亲,因其商贾之家,而许某在朝为官,故而不常走动,数月前亲族相聚,许家曾说起与李县子结亲之事,提及李县子……声名不洁,遂退了亲事,许家是商户,见识不多,而我却身在朝堂,深知李县子声名之隆,若说李县子竟能做下这等……恶事,许某却是不信的,于是遂跟许家言明,此乃有人中伤县子,许家错失美玉矣……” 李素恍然。 能在历史上留名的,不管是奸臣还是忠臣,终归比常人多几个心眼的,李素当初干过的自污名声的事,或许能蒙住许家,但却瞒不过许敬宗,他甚至用不着亲眼目击便能敏感察觉到不对劲。 难怪后来许≧,家老爹完全无视李素曾经的恶名,而主动再跟李道正商议结亲之事。 许敬宗这番话没说得太透彻,但李素却推测出了他没说完的话。 刚才许敬宗说他新近贬官,然后撺掇远亲许家跟李素结亲,这里面就包含许多意思了。 简单的说,许敬宗最近在长安城里听说了李素的名声,然后推断出李素是一支潜力股,李素出征后能不能立功封爵。那时许敬宗也不清楚,但他清楚李素以后一定会飞黄腾达,毕竟李素治天花,作诗,献国策,当今陛下和房相亲自降尊寻访。仅这份殊荣便很不简单了。 上达天听,简在帝心,这样的人能不飞黄腾达吗?于是许敬宗赶紧让亲戚抱住李素的大腿,这个年代还是很注重宗族情分的,泾阳许家跟李素结了亲,等于便是许敬宗跟李素结了亲,许敬宗去年因事贬官,正是寻求转机之时,李素被陛下另眼相看。岂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转机? 于是,在许敬宗有意无意的炮制下,终于弄出了一幕令李素头疼的闹剧,这件事里,受益人自然是被贬官的许敬宗,而李素和许家的闺女则成了牺牲品,或者,牺牲品里还包括东阳。 很有意思。莫名其妙被人当成了棋子,更有意思的是。李素居然对许敬宗生不出恨意。 这家伙自然是坏人,玩弄心机是官场中人的基本技能,定亲这件事说来没什么技术含量,但许敬宗的时机拿捏得非常好,趁着李素出征时跟李道正谈妥了,回来时聘礼已下。日子已定,若李素没有认识东阳的话,说不定就马马虎虎认了这桩亲事,到时候许敬宗上门求助,让他的官场生涯再次焕发生机。如今李世民正是对李素另眼相看,可谓圣眷正隆之时,冲着亲家的面子,李素也不能不帮忙,于是,笑到最后的人只有许敬宗。 然而许敬宗虽然坏,却坏得很坦率,这也是李素对他恨不起来的原因。 许敬宗没想到李素会如此反感这门亲事,随即又打听到程家小公爷正满长安的打听泾阳许家的底细,不得不说,许敬宗还是非常有危机意识的,察觉到李素这一番动作后,许敬宗顿时觉得不妙,如今他只是个小小的从六品司马,他惹不起卢国公府,甚至连李素这种末等小爵都惹不起,事情超出了他的掌控,必须及时悬崖勒马。 于是许敬宗非常痛快的把自己送上门,前因后果说清楚,态度也摆得很端正,没错,就是我算计你了,今天来赔罪,要杀要剐随便你,反正一百多斤就撂这里了。 从阴谋者到混不吝,角色转换得如此自然,毫无ps痕迹…… 李素真的对他恨不起来,他怕的是伪君子,但却很欣赏真小人,这种人不会时刻用“道德”俩字来恶心别人,而且坏得很自然,坏事自然干得不少,得逞了,暗暗得意一番,被人戳穿了也不尴尬,老老实实承认这次状态不好,没发挥出正常水平,坏事没干成功,下次再来过。 跟这种人打交道其实挺不错的,不累。甚至连提防心都不必有,自己倒霉了第一个先问他,是他干的,顺手给他一嘴巴,不是他干的,……那就真不是他干的。 当然,对许敬宗恨不起来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李素知道困扰自己多日的麻烦暂时解决了,既然登了李家的门,泾阳许家那边的烂摊子,自然由许敬宗去收拾,如果收拾得不利索,李素不介意动用一下关系,把他当成自己来到唐朝后的第一个敌人,而且是生死大敌,不死不休的那种。 都是聪明人,话说到一半就够,许敬宗的表情很坦然,脸上没有任何被道德心谴责的愧疚,仿佛只是走路时不小心碰了一下路人然后道个歉。 李素说话也不遮掩了,笑着指了指许敬宗:“你给我找了个很大的麻烦。” 许敬宗陪笑,此刻他已不敢再拿李素当十几岁的小娃子看了,很正经的平辈相交的态度。 “所以许某今日来赔礼,而且以后也不会有麻烦了。” 好了,李素等的就是这句话。 多余的话不必说,李素接受了赔礼,甚至也接受了许敬宗递来的友谊之手,抛开李素个人对他的欣赏且不说,像许敬宗这种人若主动要求跟你做朋友,最好不要拒绝他,否则以后命中必有劫数,当然,这种人被归于哪一类朋友,则看个人修养造化了,反正在李素心里,许敬宗可以成为守望相助的利益朋友,可以共享福,但绝不能指望他会与你共患难。 反过来也是。许敬宗将来若陷入什么掉脑袋的大麻烦里,李素一定也是掉头跑得最快的。 获得李素的友谊很容易,许敬宗今日得到了一个不小的惊喜,他没想到这位刚刚被封了爵的少年竟和他如此……臭味相投? 许敬宗甚至有点淡淡的后悔,早知这人与自己如此投契,何苦布那么一个复杂的局。直接登门,大家喝杯白酒交个朋友,爽利多了。 说笑几句后,许敬宗试探着说起他去年被贬官之事。 李素认真想了想,道:“许司马可知上月我大唐与吐蕃的松州之战?” 许敬宗急忙点头:“此战传遍长安,以五万敌二十万,乃我大唐近年少有之大胜,而李县子所创的震天雷更是大放光彩,令长安军民敬仰不已。” 李素点点头:“震天雷这东西。确是我所创,秘方我已献予陛下,此物陛下甚为看重,前些日召我进宫奏对,陛下似乎有意设一个火器局,专司研制火器之用……” 许敬宗闻言两眼大放光芒,情不自禁坐直了身子,眼中冒出无法掩饰的权欲。 李素笑道:“其实陛下有意任我为火器局监正。但我性子太懒散,况且火器这东西太危险。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所以……” 许敬宗飞快接口:“许某愿为李县子分忧!” “火药配制是我大唐的绝密,陛下必然要任用绝对信任的人,我可代你向陛下举荐,但陛下用不用你,真不是我能左右的。” 许敬宗笑道:“不瞒李县子。当年陛下还是秦王时,许某便是秦王府的学士,颇受陛下赏识,如今陛下所信宠者,皆是秦王府时的旧部。然则卢公,卫公,英公等皆是征杀大将,赵公长孙,房相又是肱股重臣,秦王府旧部余者不多矣,许某若能得李县子举荐,陛下定然不会拒绝。” 说到这里,李素不由好奇起来:“既是秦王府旧部,陛下应该对你恩宠无加才是,许司马何以被贬官?” 许敬宗仿佛猛然被人揭了疮疤似的,表情变得黯然起来。 长长叹口气,许敬宗道:“去年贞观十年,长孙文德皇后薨逝,陛下诏令举国服丧,许某的心情其实也是万分悲痛的,文德皇后确是古今第一贤后,可惜天妒贤后,竟中年崩丧,实是老天无眼……那日丧礼之上,众臣在太极殿外跪地哭丧,许某也在其中,哭得情不自已之时,抬头猛然发现当时的率更令欧阳询哭得眼泪鼻涕横流,那张脸扭得实在是……” 说到这里,许敬宗的俊脸也开始扭曲了:“实在是,实在是……乱七八糟……” 李素不解了:“一张脸有鼻子有眼,怎会乱七八糟?” 左右环视一圈,许敬宗顺手抄起自己衣裳下摆的绸布,双手狠狠一拧,然后呈现给李素:“李县子请看,当时欧阳询就是这般模样……” 很直观的形容,李素瞬间秒懂,然后……他的脸也开始扭曲了。 许敬宗黯然叹道:“那张脸,实在是太可笑了,许某当时真的无法克制,喷然大笑出声,就是那一声笑,被御史台的御史们参得生不如死……” 说完许敬宗不知是不是又回想起了欧阳询当时的模样,一年过去了,欧阳询那张脸的笑点似乎仍在,许敬宗忽然噗嗤一声,接着悚然发觉自己太失礼,于是急忙双手往面前的矮脚桌上一趴,把脑袋深深埋进去,发出不知是笑是哭的嚎声。 “许某对不起文德皇后,许某是罪人啊哈哈哈哈哈……” *********************************************************** ps:许敬宗因长孙皇后丧间大笑而贬官,这是真事,非我杜撰。。没错,他就是这么奇葩。 再p再s:求月票!!捉急死了。。。给张月票提提神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四章 前世乡愁 许敬宗趴在桌上肩膀一耸一耸的,实在看不出他在哭还是在笑,李素冷眼欣赏他的演技,忽然理解为什么许敬宗会被御史参得死去活来了,现在这副样子,真的很可恨。 许敬宗趴在桌上哭(笑?)了很久才抬起头,悲痛状仰天叹了口气,眼角确实有泪花,只不知是哭出来的还是笑出来的,李素在考虑要不要去举报他,让李世民大怒之下把这混帐一撸到底,永世不得翻身。 “让李县子见笑了,下官乃性情之人,文德皇后在世时贤良无双,朝野赞颂,臣民皆沐感慈恩,真真是无愧古今第一贤后,如今皇后崩逝一年余,朝臣们思之犹自落泪啼泣不已。” 李素也只好作悲痛状,前堂内一老一少同台共飙演技,悲痛过后互视一眼,分明察觉彼此露出一抹坏人惜坏人的目光,很知己。 好了,大家都是同一类人,再演没必要,于是同时收功。 “李县子,若陛下设火器局,下官只任少监即可,监正还得由李县子亲掌,大唐从无设火器局先例,而且震天雷这东西,亦是李县子亲手所创,由李县子掌火器局,正是相得益彰,火器局《★,定能陛下开疆辟土再立新功,李县子将来封公列侯指日可期,那时下官也好跟着李县子沾点光彩……” 李素摇头:“陛下封我县子之爵已是错爱,我这人懒散惯了,且胸无大志,况且我年纪尚幼,难以服众,火器局监正一职恐难为任。” 许敬宗目光闪动,斟酌了一下措辞。才缓缓地道:“李县子,恕许某直言,这世上从来没有懒散悠闲的人,农户忙劳作,商贩忙买卖,织工忙织绸。匠人忙盖屋,文官忙政务,武将忙统兵,就连万乘之尊的皇帝陛下,也要忙着平衡朝臣,兴农励工,威服万邦……” 许敬宗盯着他,叹道:“就连和尚道士,每日也要忙着诵念经文。侍奉道君佛祖,李县子你看,世上哪有真正悠闲之人?李县子尚是未及弱冠的少年郎,况且于国大有功劳,陛下待县子以国士,正是皇恩圣眷正隆之时,何故竟生迟暮之心?” 李素无辜地看着他:“因为我懒啊……” 许敬宗:“…………” 这个理由……真的很欠抽啊。 ********************************************************** 送走了许敬宗,李素的心全然放下。耳边却不停回响着许敬宗临走时说的最后一句话。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 这句话许敬宗说得很认真,李素也想得很认真。首先他在怀疑许敬宗劝自己当官的目的,说这样的话是不是在坑他,还是对他自己有什么好处,其次才是思考这句话的真正意思…… 看,踏入官场多麻烦,多耗心神。别人随便说一句话都得仔细琢磨,仔细推敲,任何一个同僚跟自己说的任何一句话都要思之再思,提防这句话是不是陷阱,自己该不该信这句话。如果信,能信几成…… 好累,李素想了又想,想得瞌睡了,当官果然很损耗脑子,这还只是跟官场中人说了几句话就累得不行了,以后若真踏入官场,很有可能长睡不醒。 许敬宗走后,李素果真睡了个午觉,醒来时神清气爽,而且心情很不错。 泾阳许家的麻烦解决了,多交到一个坏朋友,而且……似乎很久没见到东阳了。 起床后在家里搜罗了一圈,从厨房里找到昨天提前用盐和高度酒腌好的一大块生羊肉,李素用柴刀细心劈了几十根细竹签,然后将羊肉切细后串在竹签上,又寻了一些细盐,蒜子,小茴香,也就是孜然,长安东市的胡商摊子上大把大把的卖。 所有的调料和羊肉串包在一起,李素匆匆往河滩边跑去。 东阳果然坐在河滩边,自从认识李素后,这个习惯几乎风雨无阻,如果河滩边有个打卡机的话,东阳已拿了小半年全勤奖了。 反倒是李素最近常常瞎忙,来得断断续续的,东阳从来也不责问他,李素来了大家便坐在一起说说笑笑,顺便发一阵呆,一下午就过去,李素若没来,东阳便独自坐一下午,待到夕阳西沉时再回府。 她真的是一个很安静的女子,像幽莲一般,从来不适宜长在喧闹的俗世中。 东阳见李素今日来得兴冲冲的,稍稍惊讶一下后,杏眼笑成了弯月。 “手里抱着什么?”东阳好奇看着李素的手道。 “别问那么多,来,帮忙搬石块,垒个小台子出来,再寻一些能烧的干柴……”李素喘着粗气道。 东阳瞪他一眼:“你倒指使起大唐公主来了,自己为何不去?” “想吃新东西吗?想吃就赶紧去干活。”李素的回答很硬气。 东阳恨恨瞪着他,努力克制了半晌好奇心,终于宣告失败,气哼哼的搬石块去了。 李素也垂着头忙活,在他的指使下,东阳垒好了一个小石台,推开好心上前帮忙的侍卫,亲自动手拣了一些干柴堆在石台边。 青烟升腾,火势渐旺,李素抓了一把羊肉串放在火上慢慢烤,不时细心地用三根手指拈一小撮盐和小茴香慢慢洒在羊肉上,很快,一股掺杂着孜然味的肉香在空气里飘荡。 饶是东阳见惯了锦衣玉食,此时也不停地抽动鼻子,清灵的眼里难得一见地露出几分馋色,想想又觉得太失仪,装作不屑地扭过头,只是玲珑的琼鼻仍不自觉地微微抽动。 “好了,快,趁热吃,凉了有股膻味,就不好吃了。”李素赶紧递过几串刚烤好的羊肉串。 东阳犹豫了一下,似乎在矜持和食欲之间挣扎,终于还是食欲战胜了矜持,接过肉串便张嘴咬了一口。 这一口咬下,秀气娇小的嘴角流下油来,顺着红艳的唇角流到下巴,东阳这辈子都没这么失态过,顿时有些无措,睁着大眼焦急地看着李素。 李素犹豫片刻,终于还是不情不愿地起身,努力克制着洁癖,用自己的衣袖将她的嘴擦干净。 “啧,真脏,明赔我件衣裳,算了,直接赔钱,十贯。”李素露出很嫌弃的模样。 东阳气得杏眼一瞪,俏脸一红,想骂几句,奈何嘴里塞满了肉。 “呜呜呜……”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猜一定是答应的意思,就这么说定了。”李素马上转移话题:“好吃吗?” 东阳气鼓鼓地瞪眼,然后……气鼓鼓地点头。 “今心情好,羊肉就不收你钱了,免费请的,若是有两瓶冰啤,不对,一坛冰镇的美酒,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东阳终于咽下了嘴里的肉,见李素今日心情好,她也莫名高兴起来,站起身扬手招过远处观望的一名侍卫,吩咐道:“快去府里取父皇赐的葡萄酿,还有冰块。” 侍卫领命,匆忙跑远。 李素有些惊讶:“大热天的有冰块?你家有冰箱?” “什么是冰箱?”东阳横他一眼:“大户人家都挖有冰窖的,每年冬天将干净的冰雪储存起来,热天就能用了,父皇批阅朝务的甘露殿,每年夏天都在殿内四处摆着冰块,内侍用扇子一扇,风儿凉嗖嗖的,你如今也是县子了,趁着冬天没到,也要赶紧挖个冰窖,明年夏天就用得着了。” 李素笑道:“不,我懒得挖,我就用你的,把你公主府的冰全用光,用光还不给钱。” “我就用你的。”——这句话令东阳忽然红了脸,羞怯地垂下头去,手指慌乱地使劲拧着衣角。 “你……每年都用我府上的冰吗?”东阳声若蚊讷问道。 “嗯,每年都用,今年冬天时你叫府里人多存一些。” 东阳笑了,灿如夏花。 “好,我回去叫他们挖一个更大的冰窖。” 侍卫腿脚很利索,没过多久便取来了一只两三斤左右的银壶,两只镂空雕花银杯,还有一个铁皮盒子,盒子里装满了细碎的晶莹的冰块。 将银壶放入冰块中,等了一阵后倒入银杯,李素仰头一口喝尽,酸酸凉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滑入腹中,凉丝丝的全身舒坦。 “终于找到烧烤摊上吃烤串喝冰啤的感觉了……”李素悠然长叹,眼中一丝怀念的雾气缓缓升腾。 东阳静静地看着他,眼中第一次露出迷惑不解的光芒,她不清楚为何此刻的他,眼中竟有如此萧瑟和思念交织的目光。 “想不想知道我上次用泥捏的乐器吹起来是什么声音?”李素忽然问道。 东阳只能无声点头。 李素从怀里掏出烧制好的一只形状奇怪的物事,凑近嘴边开始吹奏。 悠扬而呜咽的笛声,仿如杜鹃啼血,声声幽怨,连静静流淌的河水之上仿佛也笼罩了一层浓浓的哀愁。 东阳先是皱着眉,接着眉头舒展开来,眼中却浮上几许忧伤,随着曲调的抑扬,忧伤愈发浓郁。 良久,一曲终毕,李素和东阳陷入久久的沉寂之中。 最后李素打破了沉寂,扬了扬手上的乐器,强笑道:“它叫陶笛,刚才吹的曲子,名叫‘故乡的原风景’……很怪的名字。” 东阳看着他,静如岁月。 李素笑容敛去,垂下头缓缓地道:“我想家了。” “你的家……不是在这里吗?” “我想念的家,在前世。”(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五章 官职加身 东阳不明白李素想念的家为何在前世,她只觉得刚才那首曲调里有一种深深的哀愁,仿佛一阵绵绵的冻雨,直接淋进了她的骨髓里,令她忧伤到颤栗。 他……一定有着不为人知的故事,那个故事有喜有悲,有笑有泪,他的诗,他的国策,他造出的震天雷……或许都在他的故事里。 东阳很想听这个故事,但良好的教养告诉她,他不想说,她就不能问。 静静看着李素沉默的样子,东阳忽然劈手夺过了他手里的陶笛,道:“以后别吹这个了,吹得人心里慌慌的,不好听。” 李素被她从乡愁中惊醒,笑了笑,无所谓地点头。 东阳把玩着手里的陶笛,嘴里哼哼有声,似乎在默记李素刚刚吹奏的曲调,过了一会儿,抿着嘴悄悄笑了笑。 “李素,这里便是你的故乡。”东阳重重地道。 李素怔然,随即举杯饮尽冰凉的葡萄酿,漫声吟哦:“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声渐凝噎,似向前世告别。 ********************□↓,*************************************** 唐朝的宦官很辛苦,特别是唐朝初年的宦官,不跑腿时只是个侍侯贵人的角色,跑腿时也只是个传话的,长安城内还好说,恨的就是李素这种人,住在离长安城六十多里,骑马跑断腿也不见这新封的混帐爵爷掏出点小费慰劳一下。 宫里来了旨意,陛下宣召李素进宫奏对。 李素只好穿上那件略显娘炮的浅绯色官服,腰间挂上一个银鱼袋。骑上马儿跟着宦官进了长安城太极宫。 李世民仍在晖政门内的安仁殿召见他,今日的李世民只穿了一身黄色便袍,跟东阳说的一样,大殿四周果然摆放着许多冰块,宦官内侍卖力地扇着大团扇子,李世民仍热得额角冒汗。以往所见的皇帝威仪今日全然不复,嘴里甚至噶嘣噶嘣嚼着冰块。 “这天气,热得邪性……”李世民皱着眉,朝宦官示意了一下,宦官急忙将一碗细碎的冰块捧送到李素面前。 李世民扬扬眉:“来一块?” 很暖心的待客方式,类似于前世的陌生人见面先发一根烟当作打招呼,彼此间的陌生感随着烟雾缥缈瞬间消逝殆尽。 李素当然也不客气了,他也很怕热的,更何况最近不知为何。脸上又冒出一颗青春小红痘,估摸是天气热上火,烦得彻夜难眠,总觉得没脸见人,照镜子都没心情了。 消火的冰块,实在不能拒绝…… 迅速拈起一块扔进嘴里,然后……君臣二人相对无言,同时噶嘣噶嘣…… “朕意长安城东郊二十里外划一块地方。驻重兵把守,设火器局一。你任监正,正五品,另任少监二人,匠作百人,专司研制火药震天雷之用,三日后上任去吧。噶嘣噶嘣……”李世民嚼着冰块把该说的都说了,这次没有一句问句,简单的说,这不是奏对,而是宣李素进宫听圣旨。 李素无辜地望着他。同时,无辜地嚼着冰块:“噶嘣噶嘣……” 李世民盯着他:“你有话说?” “有。” “奏来。” 李素三两下嚼完冰块,咳了两声,萌萌地看着李世民:“陛下,臣……只是个孩子啊。” “再作,朕让你横着走出宫。”李世民怒哼。 李素叹口气,其实上次进宫奏对,见李世民对火药如此狂热的态度后,李素便有了这种预感,见识过火药威力后,但凡稍有雄心壮志的皇帝都不会对它视而不见,而研制发展火药的人选,除了他这个发明者以外,还能是谁? 耳边忽然响起许敬宗跟他说的那番话,其实,世上从皇帝到贩夫走卒,谁能真正悠闲一世?各有各的忙碌罢了,不让他悠闲的权力掌握在别人手里,他有什么资格做个闲人? “敢问陛下,所谓火器研制,需要研制什么?” 李世民冷笑:“你问朕,朕问谁去?东西是你造出来的,怎么把这个东西变出花样,变得更利于我大唐雄兵征伐天下,那是你这个火器局监正的事情,朕管得了那么多?” 好吧,历史因为一个小陶罐的出现而彻底改变了轨迹,朝一个任何人都无法预料的方向疯狂发展,大唐皇帝陛下掠夺土地有了更加犀利的武器,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后世历史学家若有知,一定会把……王桩吊起来抽一顿? 不是因为王桩的话,这东西出不了世,王桩是千古罪人,没错,是这样的。 李素拱手:“一应人力物力……” 李世民一挥手:“要啥给啥,噶嘣噶嘣……” “陛下,火器这个东西,范围很大,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火器都可以应用……” 李世民停止了咀嚼,吃惊地盯着他:“天上飞的?咋飞?” 李素忽然想自扇耳光,干嘛给自己找麻烦?天上飞的东西当然能造,比如后世的热气球,材料和燃料合适的话真能飞起来,但是……那东西造起来好麻烦,真懒得干这种没任何好处的事。 “陛下恕罪,臣失言,没有天上飞的,也没有水里游的,只是打个比方,臣的意思是,研制花样更多的火器,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毕竟这是个很危险的东西,研制时必须思之再思,用的材料和原料也许会很多,而且还要做好浪费大部分的打算,因为一旦火药秘方里的几种配比不对,便意味着原料已浪费,需要重新制作……” 李世民很大方,登基十来年的休养政策令这两年的国库鼓了起来,他才有底气摆出一副挺着肚子的暴发户形象。 “用!尽管用!只要能造出好东西,朕不吝啬钱物。” “还有,关于火器局少监的事……臣前几日认识了一位大臣,姓许,名敬宗,臣与他言谈时觉得他……嗯,颇富谋略,深识大体,既有忠君爱国之心,亦有心忧庙堂天下的拳拳盛意,嗯嗯……” 李世民不耐烦了:“说人话!” “臣请陛下把他调来任少监,熟人好办事。” 李世民盯着李素看了一会儿,良久,方才缓缓道:“朕准了,但李素你给朕听清楚,火器局交给你,莫玩甚花样,钱与物朕都给你,慢一点也没关系,但朕迟早要见到东西,若不然,你和许敬宗罪莫大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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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是火器局的监正。单位最高领导,陈堂的顶头上司,虽然一个十多岁的少年当顶头上司感觉有点怪异,陈堂的态度还是很端正的,恭敬朝李素施了礼,并开始汇报工作。 火器局其实早已建好,那时李世民刚刚亲眼见识过震天雷的威力,而李素还在松州城时。李世民便下旨划地设火器局,只是由于此物威力巨大。秘方属于绝密,李世民不放心交给任何人打理,这个位置从一开始便是留给李素的,因为他是发明者,能发明出此物而且很痛快上交给朝廷,李世民对他还是很放心的。 陈堂汇报工作很详细。从里到外,从软件到硬件,介绍得滴水不漏,巨细无遗。 火器局位于长安城东郊二十里外,占地四十余亩。不大也不小,房子都是工匠新盖起来的,外围驻扎着金吾卫将士近五千人,内部更是三五步一岗一哨,戒备森严之极,围墙每隔几步设瞭望口,箭垛和弩箭孔,任何可疑的陌生人接近火器局百步之内,就会被金吾卫的将士们射成筛子。 李素听完后暗暗心惊,如此森严的戒备,足可见李世民对火药这东西何等重视,若是有一天李素当官当腻了,想辞官告老还乡……李世民会不会杀他灭口? 以李世民十一年前毫不犹豫对兄长和弟弟手起刀落的尿性来看……绝对有可能! 李素立马做了一个决定……以后好好当官,尽量不招惹圣明英武的皇帝陛下。 工作汇报完,陈堂开始向李素献殷勤,这年头的官员还是很有廉耻心的,马屁拍得很圆润,丝毫不见生硬,总之就是下官一定在李监正兼李县子的英明领导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事无巨细一定早请示晚汇报,有困难下官上,有功劳领导先请,你快乐就是我快乐…… 李素对陈堂的表现很满意,这位监丞长相很平凡,在这个普遍以看脸为当官条件的大环境下,或许也是陈堂久久不得晋升授实职的原因之一。 “长安城熟吗?”等陈堂汇报完工作,李素冷不丁问道。 陈堂楞了一下,很快答道:“下官是关中人,自小在长安城长大。” “你带路找家酒楼,我们先吃一顿,我请客,走你。”李素不由分说拉着陈堂便走。 ………… 新官上任三把火,李素上任先请下属吃一顿。 自从被封了官爵后,李素便时刻提醒自己做人要圆润一点,对上司也好,对下属也好,尽量不要得罪人,谁都不知道曾经的下属会不会某天走了运爬上枝头成了他的上司,这种情况前世的职场里常有,李素不能不小心。 陈堂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眼力很活泛,二人从太极宫门口走,走到朱雀大街只有百余步时,陈堂便从李素的穿着和后面牵的坐骑神骏程度看出李素的身家,再回思一下自己的身份,便知道让这位顶头上司请客大抵是什么档次,很快找了一家中档的酒楼走进去。 李素颇觉意外地认真看了陈堂好几眼。 找酒楼这件很普通的事情,怎么做却大有学问,太贵了上司不高兴,太便宜了上司觉得掉档次,陈堂却做得很完美,而且表情很平静。 叫了壶酒,几样肉食和拌野菜,陈堂主动给李素面前的漆耳杯倒满酒。 李素抽了抽鼻子,嗯,酒味很熟悉…… 陈堂双手端起酒杯平举齐眉:“下官恭祝李监正为大唐为陛下再立新功,请酒。” 李素不动声色地捂住杯面:“我年纪太小,你先来,你先来。” “如此,下官先干为敬。” 在李素玩味的目光注视下,二两的漆耳杯一口闷…… 酒刚入喉,陈堂的脸色变了,一副“酒里有毒”的模样,猛然张大了嘴,脸孔涨得通红,喉咙喀喀有声,不知是想大吼一声“好酒”,还是想喊救命,一双黝黑的手掌时而化拳时而化掌,最后定型为鹰爪,不停的挠桌,挠桌…… “好喝吗?”李素眨着无辜纯洁的眼睛看着他。 陈堂双手掐住自己的脖子,似乎想吐,又吐不出来,脸色渐渐泛紫,大口呼吸了半晌,终于勉强缓过劲来。 “好霸道的酒,早听说长安最近盛行所谓的五步倒,下官一直无缘一试。今日尝之,果然是五步倒,李监正海涵,下官刚刚失态了……”陈堂看着表情很平静的李素,渐渐露出疑惑的模样:“看李监正的样子,似乎喝过此酒?” 李素老实承认:“喝过。” 陈堂顿时露出很幽怨的模样,目光谴责地看着他,喝过你刚刚不提醒我? 李素这时才把漆耳杯凑近嘴边,小心地啜了一小口,龇牙咧嘴半天,长长呼口气。 “此酒我不但喝过,而且……”李素眉目不抬地道:“……而且,这酒本就是我亲手酿造出来的。” 陈堂:“…………” 李素继续无辜地眨着眼:“好喝吗?” “……好喝。” 矮脚桌上大半坛五步倒往陈堂身前一划拉,李素笑道:“全都给你喝了。” “啊?下官……这,李监正喝什么?” 再次摆出不胜凉风般柔弱的造型,李素叹道:“我年纪这么小,当然喝醪糟,店伙计,来碗醪糟!” ………… ………… 酒过三巡,陈堂脸色已红得像关公了,但神智还很清醒。 李素刚才无声坑了陈堂一次,这一记下马威很有效果,陈堂的神情愈发恭敬了。 “陛下当初设火器局时便说过,火器局自是以研制火器为主,不仅仅是震天雷,将来我大唐关中精锐攻城破寨,平原交锋都要用上火器,所以必须制出适合攻城的,适合平原战的,适合骑兵用的,还有适合步卒用的等等诸多火器……”陈堂看着李素,接着道:“上月建好火器局,陛下亲自指派了百余名工匠,连同家眷都搬进了火器局旁的营房内,不准随意与外人接触,包括外面驻守的五千金吾卫将士在内,大家只等李监正上任了。” 李素奇道:“为何非要等我上任?你们可以自行研制啊,说实话,我也只会造震天雷而已。” 陈堂苦笑道:“火器局上下百余口……并无一人知晓火药秘方,陛下说过,火药秘方只在李监正一人手里,任何人若敢探问,必究其罪,没有火药,下官如何研制火器?” 李素明白了。 火器只是功用不同,但最关键的技术数据,却是火药秘方,硝石木炭硫磺三样东西的搭配比例是核心的绝密的数据,李世民绝不会让它人尽皆知,人无我有才是王牌杀器,军民都知道了,邻国都知道了,还算得什么杀器?(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七章 新官上任 李素知道,李世民的性格绝不是史书上所说的那般胸怀博大,事实上越英明的帝王越多疑,他不容许任何人挑战他的皇权,更不容许任何人颠覆皇权。 而火药这个东西自从面世以后,李世民对它可谓又爱又怕。 交给谁掌握都不合适,哪怕是太子,李世民也不会完全放心,近年来李世民对魏王李泰无比宠信,其宠信程度甚至超过了太子,长安坊间早有流言,今上或有废长立魏之心。火药这东西,自然也不会交给太子或魏王。 放眼天下俊才和忠臣,还能找到比李素更放心的吗?没别的原因,这东西本就是李素发明出来的,有没有火器局的存在,火药的秘方都牢牢记在李素心里,想用的时候随便搜集几样物事,三两下一捣鼓,便是一件破城灭国的利器。 爵位和官职都是手段,于是李素掌握火药,而李世民,掌握李素。 很合理也很理所当然的安排,小鱼吃虾米,大鱼吞小鱼,而虾米,同样落进了大鱼的肚子。 与陈堂走出酒楼时,陈堂已有了七分醉意,脚步略显踉跄,却很清醒地带李素去火器局。 ↓, 李素不太想去,毕竟天色已晚,已是傍晚时分,再跑一趟火器局,晚上回家怎么办?这年头路上没有路灯,马脑袋上也没装车灯,赶夜路很危险的。 再说李素也不是什么敬岗爱业的好领导,跟那些坐机关的小科员一样整天不干正事,一杯茶一张报纸混一天,这种人当火器局的一把手,火器局的未来委实堪忧。 有心想拒绝,无奈陈堂的目光太诚恳。而且充满了激情,像一匹不停刨着地的驴子,只消李素一上任就撒欢了跑,为大唐帝国主义的建设添砖加瓦推磨转圈…… 李素被陈堂盯得惭愧了,暗恨下属这种该死的上进心的同时,也不得不强堆笑脸表示很乐意去火器局视察工作。 ………… 二人骑马出城。趁着天还未黑,急忙快马加鞭,小半个时辰便到了城外东郊。 陈堂介绍说,这里曾是一片农田,李世民决定把这块划出来建火器局后,将这片地方的百姓尽数迁移,工部直属的工匠和金吾卫的将士们花费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盖起了这一片房子,当然。只是盖起了主宅,火器局占地四十余亩,不可能一个月内全部完工。 借着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李素骑在马上依稀看到远处一片黑色的房子在山脚下若隐若现,策马再靠近一些便听到叱呵声,李素脸色一变,陈堂急忙解释是金吾卫的探哨。 “陛下有令,无关人等一律不得接近火器局三里之内。故而金吾卫探哨放出三里以外。”陈堂笑道。 “意思是说,任何人都不准进入?” “对。” 李素抬头看看天色:“啊。既然不准进去就不给将士们添麻烦了,天色已晚,我这就回去,改日有机会再……” 胳膊被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手死死揪住,李素扭头,陈堂很无语地看着他。 “李监正……监正大人莫闹。寻常人不得进入,您是火器局的监正,金吾卫将士怎敢拦你?” 公交车上逮着扒手似的揪着李素不放,陈堂挺直了腰朝大道两旁的矮树丛扬声喝道:“都看清楚了,这位就是火器局监正。陛下御封的泾阳县子李素李监正!” 话音刚落,矮树丛内嗖嗖跳出十余名短衫汉子,躬身朝李素抱拳见礼后,迅速又跳回了树丛中,这群人从出现到消失,整个过程没说一句话,李素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也喝醉了而出现幻觉。 “看来应该是准我进去了……”李素喃喃道。 陈堂陪笑道:“金吾卫将士护卫的本就是火器局,谁敢拦火器局监正的大驾?” “那么……他们准我出去吗?”李素正色问道,这个问题很重要,关系到他以后能不能和李世民愉快的玩耍。 “陛下说过,余者进出皆须循规矩,但李监正可例外。” 李素放心了,想来也是,一个主动造出震天雷帮朝廷收复城池,又将秘方主动献给皇帝的人,无论如何也没有把秘方泄露出去的道理,或许李世民仍有些防备,但他不会蠢到把这种防备做到明面上,若寒了李素的心,大家以后真没法一起玩耍了。 策马继续前行,一路上遇到不少探哨,都被陈堂呵斥回去,一条路走到底,李素相信火器局周围的金吾卫将士们应该都认识他了。 来到火器局正门,门楣上干干净净,没挂任何招牌,两扇乌黑的涂了新漆的大门紧闭,月光洒在大门上,折射出幽幽的漆光。 二人刚下马,大门便吱呀一声打开,领头一人穿着深绿色官服,后面跟着几名文吏和百余左右的工匠,分两排恭立,让出中间的通道,众人纷纷躬身行礼。 领头的人算老熟人了,老帅哥许敬宗,看见那张老帅脸就忍不住想往上面泼硫酸…… “拜见李监正——” 一瞬间,李素从脸到胳膊同时冒出了鸡皮疙瘩。 忽然间,他尝到了权力的妙味,果真妙不可言,难怪古往今来的英雄豪杰为了它不惜拿命去拼,原来都是为了能品尝到权力的滋味。 当然,李素的震撼只是一瞬间,很快他就清醒了,权力的滋味固然玄妙,也只是人生诸多滋味中的一种而已,让他用命去拼是绝然不肯的。 看着大门内齐崭崭的人群,李素扭头问陈堂:“火器局所有人都在这里?” 陈堂直起身子扫了一眼,道:“还有一位少监和两位监丞相没在。” 李素皱了皱眉,也没说什么。 众人行礼毕后,许敬宗笑呵呵地上前道:“恭喜李监正上任,日后许某便是李监正麾下一将,监正所令,许某必赴汤蹈火……” 这句话令李素很满意,真想情不自禁给他下个令,让他现在就去赴汤蹈火,也不必太过分,把那张脸摁进汤和火里面就足够。(未完待续。。) 夕阳下奔跑!!(今日已更) ……那是我逝去的青春。。。 没错,标题和内容一点关系都没有,就是骗大家点开。。 点开后给大家看点啥呢?没错,求月票! 话说,已经到月底了,每逢月底正是月票争夺最激烈的时候,更何况如今咱们还要争新书月票榜,不得不开个单章卖力吆喝几声了。。 很多人在抱怨老贼更新速度的问题,然后再说什么就这速度也好意思要月票等等,提这些问题的大抵都是新朋友,这里解释一下: 没错,就这速度我真好意思要月票,因为我从不跟别人比,我只求自己尽力,尽力码好每一章,尽力每天多码一点,熟悉我的老朋友们都知道,老贼去年大病一场,吃了整整一年的药,到今年2月底才停药,目前还在吃中药调养身体,这样的身体状态能够坚持每天不断更,每天都有四五千字,我自认为竭尽全力了,也自认为有资格有底气向大家求一张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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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设火器局的目的很清楚,要让火器局继续发明军用火器,日后应用于唐军攻城或平原战,李素除了清楚火药的正确配比外,对火器其实并不太懂,仔细回忆许久,依稀记得千年后的明朝似乎应用火器比较多一点。而且那个朝代的工艺水平和现在的唐朝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明朝人能造出的东西。唐朝也造得出来,诸如鸟铳啊,百虎齐奔箭啊,还有地雷啊等等…… 能造的东西很多,可李素却不大想造,或者说。不想造得那么快。与李世民接触过几次,李素还是对他很陌生,完全不了解这位天可汗陛下的性情,万一把他肚里的东西掏空后来个卸磨杀……过河拆桥,而且这个年代肯定不提倡大臣和皇帝打官司…… 若一定要给李素消极怠工找出个理由的话。因为李素……懒啊。 这个理由足以解释一切合理或不合理的行为了。 “啊,火器当然要造的,而且越犀利越好,至于造点什么……”李素挠挠头:“先叫工匠造几千个震天雷吧,那东西动静大,听着热闹。” 许敬宗:“…………” 这混帐话说的,耗费十万计的国帑建火器局,给你听动静的么? 一句话安排好了工作,而且安排得非常没有诚意,许敬宗迟疑地看了李素半晌,发现他没有说第二句话的意思,只好无奈拱手:“监正大人的吩咐,下官一定不折不扣做好,明起便让工匠们先开工,只是……关于火药配制,还须请监正大人亲为,陛下有令,除李监正外,任何人不得插手火药配制之事,所以……还得辛苦监正大人亲自动手,下官想为监正大人分忧亦无从所为。” 许敬宗说完还朝李素露出一个很抱歉的笑容,英俊暖心的笑容令李素的嫉妒心指数直追童话故事里那个照魔镜的恶毒皇后…… 真想把许敬宗下放到生产第一线去造震天雷,一个不小心便砰的一声,那张俊脸炸没了,说不定还能收获意外死亡的惊喜…… “不辛苦,为臣者当恪尽职守,为社稷为陛下尽忠,如此方可报浩荡皇恩之万一……”李素正义凛然说完,胡乱找个方向就当是太极宫,然后肃然拱手。 许敬宗愕然,很明显李素找错了方向,不过他也不点破,反而从善如流跟着遥遥拱手。 “事情安排完了,接下来说说别的事……”李素话锋一转,刚才懒散的模样徒然一变,变得充满了激情:“……许少监辛苦,火器局里该添置的东西还得麻烦你,你看,正位后面的屏风要添两扇,屋里的名人字画山水什么的,还有吃的,吃的一定要精致,什么金乳酥,长生粥,葱醋鸡,丁子香淋脍,五生盘……该有的都有,厨子不会做再多请几个厨子。” 李素说得滔滔不绝,来到这个时代别的了解不多,吃食倒是打听得很清楚,这些传说中的东西终于可以假公济私尝尝。占国家的便宜嘛,这事前世就会干了。 许敬宗听得两眼发直。 这位监正大人到底是来工作的还是来度假的? 许敬宗面带难色道:“这……监正大人,火器局是户部拨银,今日下官上任时问了一下,户部第一笔拨银共计四千贯钱,其中有三千贯要用来购置火药用料,还有一千贯要给工匠发薪饷,给小吏们发俸禄,下官随便算了一下,剩余下来的钱,大概只够年节时给监正,少监和监丞们每人发三斤肉……而户部的第二笔拨银,估摸要到明年开春了。” 李素大失所望:“这么穷?能多要点吗?” 许敬宗苦笑:“有点难……” 李素终于觉得这个监正不好当了,没钱大家怎么玩耍? 弄钱这种事情,李素还是很敏感的,眼睛一眨就想出了办法:火器局不是造震天雷吗?尽可派许敬宗浑身绑满震天雷,顺便手里还举支火把去户部官衙坐一坐,相信户部的官员们一定非常通情达理的,要多少给多少。 唯一的问题就是,许敬宗很可能不答应,这家伙缺少一颗为大唐火器事业无私献身的赤子之心。 坏人。 ********************************************************* 与许敬宗说完话已是深夜了,李素长叹口气,今晚别想回家了。 许敬宗很客气地将李素引到火器局正堂后院,院内种着一株瘦弱的银杏,院子四周十余间空房子,中间正对着前堂的主房修盖得格外堂皇。 这间主房自然是留给李素的,火器局里上下官员小吏没谁敢住这间房。 屋里被褥蜡烛木枕什么都有,地板也擦拭得很干净,屋内甚至还有一个小书架,上面摆满了许多书籍。许敬宗殷勤地为李素点亮蜡烛,铺好被褥,然后微笑着告辞。 临走许敬宗漫不经心说了一句,泾阳许家明日会将聘礼送还给李家。 李素一楞,抬头看着许敬宗,二人相视而笑。 “许家的姑娘,半年内我为她寻一位足堪匹配的青年俊彦。”李素许诺道。 许敬宗笑着拱手:“如此,多谢李监正费心了。” ………… 这一夜睡得不大安稳,李素发现自己居然有认床的毛病,陌生的地方再堂皇,终归还是睡得不舒服。 火器局里没有牙刷,只好随便折了根柳枝,又让杂役去厨房弄了点盐,又刷又嚼的弄得满嘴渣子,一大早的心情顿时更差了。 正打算去厨房看看伙食,伙食不好顺便抖抖官威什么的,忽见一个穿着绿袍的中年男子走进后院,然后怔立不动,定定打量着李素,目光令李素很不舒服。 “你是何人?”李素抬手指着他,沉声问道。 绿袍男子犹豫了一下,终于有些不甘心地躬身拱手:“下官……火器局监丞杨砚,拜见监正李县子大人。” 李素乐了,这家伙怎么回事?拜见上官如此心不甘情不愿,谁也没逼他行礼啊,而且一副谁欠了他八贯钱似的臭表情是什么意思? “杨监丞?昨晚本官似乎没见过你啊。” “下官昨晚在长安城购置火药用料,今早才赶回来。”杨砚不咸不淡地道。 不太友好的态度令李素皱了皱眉,这家伙派头摆得十足,好像他才是监正似的,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他了? 别人不友好,李素自然也不会笑脸相迎,于是表情也冷淡下来,挥了挥手道:“如此,杨监丞去忙吧。” 说完李素转身就走,走出好几步仍觉得背后有双眼睛盯着他,李素心中愈发不舒服了。 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相比之下,还是觉得许敬宗亲切多了,如果用刀在他那张俊脸上划几下就更完美了,非跟他拜个把子不可。 ********************************************************* ps:感谢大家的抬举,开单章后暴增一百多票,谢谢大家如此爱我。。。还要感谢血祭长空的万币打赏,谢谢书tte的前天的飘红打赏,本书第三位盟主诞生,谢谢逝去-独舞的飘红打赏,本书第四位盟主新鲜出炉,谢谢大家!(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九章 监丞来历 上午东游西荡,李素差不多将火器局内的建筑布局和方位弄清楚了,火器局里上到少监下到工匠杂役也基本都认识了这位新上任的监正大人。 有些事情能瞒住,比如火药秘方,但有的事情根本没法瞒。早在李世民设火器局开始,内部便有了李素的传说,作诗治天花献国策酿酒这些话题比较冷门,知道的不多,但大唐与吐蕃的松州之战却是长安城官民皆知的事情,松州久攻不下,伤亡惨重,唐军三位大总管进退两难之时,一个名叫震天雷的小陶罐横空出世,天雷神罚般的威力足足杀了五万吐蕃贼子,剩下的十五万也乖乖投降。 这一战是大唐近年来少有的以寡击众之战,而且是大获全胜,其战果不亚于当年对东突厥的灭国之战。 火器局的官员和工匠们以前各有岗位,后来被征调到火器局,得知那种堪比天雷般的神器将由他们亲手制造,而且新任的监正大人正是松州城下大放异彩的泾阳县子李素,火器局上下顿时沸腾了。 贞观年正是盛世之始,大唐上下无论官场还是民风都是非常朴实的,正是齐心协力赶英超美的黄金年代,官员和工△,匠们的爱国心绝对毫无杂质,都愿意为大唐帝国主义事业粉身碎骨鞠躬尽瘁,数遍大唐上下,杂质最多的人恐怕只有李素了,或许还得算上一个许敬宗。 可以说,在李素没来上任之前,他在火器局内便无形中拥有了极高的威望。 四处闲逛,收获到无数尊敬甚至崇拜的目光后,李素心满意足地回到前堂,方才因那姓杨的监丞生出的不愉快心情顿时恢复了许多。 “杨砚杨监丞?”前堂里。许敬宗苦笑摇头,又觉摇头的动作或许会有误会,急忙道:“监正大人莫误会,无论许某还是杨监丞皆是愿为大唐死而后已的忠臣,或有政见不同之处,都是为了大唐昌盛。都是为了国富民安……” 李素皱眉,这话就有点没头没脑了,跟你打听这个人,你扯国富民安做甚? 见李素不说话,许敬宗估摸也不太想刚上班就给上司留个坏印象,想了想,只好苦笑道:“这位杨监丞以前是御史台的御史,贞观八年时,陛下遣李靖。萧瑀等十三位重臣巡行天下诸道,体察民情,究问疾苦,杨砚上疏力阻,言陛下此举徒增百姓负担,诸臣过处礼仪繁杂,耗费糜多,所见所闻只是表象。此举除了虚张天家颜面毫无益处,还说陛下……好大喜功。骄奢淫逸,以一己之喜而费天下民脂,是为昏君也……” 李素啧啧有声,这个姓杨的家伙脑子是不是不够用,敢这么说皇帝。 “陛下没抽他?”李素好奇问道,这话谁听了都翻脸。更别说李世民了。 “当然抽他了,陛下龙颜大怒,当殿拿了杨砚下大理寺究办,后来以魏徵为首的一些文官们竭力保全,而陛下当时登基才八年。不想给天下人留下嗜杀的坏名声,于是顺势放了杨砚,不过还是将杨砚罢官去职,杨砚于是回了河北老家,今年初被召还长安复用,中书省和吏部官员不知怎么商议的,竟将他调来火器局任监丞……” 许敬宗说完摇头,二人一齐皱起了眉,同时露出很头痛的苦瓜脸,仿佛两个大奸臣对正义忠臣大伤脑筋的模样,一副邪不胜正的苦恼样子,画面太美不敢看。 一锅汤里无端多了颗老鼠屎,李素顿觉大倒胃口。 老鼠屎浑然不觉自己是老鼠屎,相反还总认为自己是正义与智慧的化身。 一上午的时间,杨砚昂首挺胸在火器局内四处转了一圈,这里骂几句,那里指导几句,见着李素了也只是草草拱一下手,然后自顾离开继续指手画脚。 效果非常立竿见影,很快,杨砚在火器局里树立了威严,一个很明显的例子,一名工匠拿着小吏开具的回执签来取用料,李素和杨砚同时在场,工匠战战兢兢看了二人一眼,很快做出选择,将回执签递给了杨砚…… 李素压下了心头的火气,暗暗在脑海里杨砚的名字下面标了一个记号。 这是李素做人做事的习惯,一般来说,他愿意给任何人三次得罪他的机会,第一次算你无心,第二次还算你无心,第三次,那就是欠抽了,一定满足他。 当然,所谓的三次机会弹性很大,无关紧要的小事或许给个十次八次也懒得翻脸,毕竟翻脸也需要力气的,或许某个不对的表情,某句让他不爽的言语让他炸了毛,那么所谓三次机会全是浮云,当场快意恩仇再说。 今日杨砚的举动……好吧,姑且忍下。不抽他算是给他的见面礼了。 ………… 在火器局里混过了一上午,快到午饭时,李素兴冲冲跑去厨房看伙食,结果让他大失所望。 一个大锅里煮着不知什么质地的菜汤,几片野菜叶子死不瞑目地在沸汤里上下翻腾,另一边搁着一堆干巴巴毫无特色的大饼,除了这两样再无其他。 厨房里四处寻摸一番,没找到半点肉末油星,李素终于对火器局的厨房绝望了,抬头看看天色,二话不说骑了马便往家里赶。 一个从五品的县子,正五品的火器局监正,吃这种猪饲料都不如的东西会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毫无意义的。 家里多好,有黄金酥,有野猪肉,还有从东阳那里讹来的葡萄酿,回去时顺路从她府上打劫点冰块,回家后冰镇葡萄酿搭配烤野猪肉,吃饱喝足再加一块黄金酥消消食,顺便去河滩边与东阳东拉西扯一阵,说几个笑话逗她或是气她,一嗔一笑皆是风情,不管怎么说都比火器局里看着这堆糟心的事和添堵的人强得多。 于是,正五品火器局李监正骑着快马,正大光明在金吾卫探哨的眼皮子底下翘班了。 *********************************************************** ps:继续求月票,月底只有这几天了,咱们不能松劲啊。。。拜托诸位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章 再生波澜 淡黄色的面条从沸腾的汤锅里捞出来,事先炒好的肉臊子均匀地洒在大海碗里,再舀半瓢烧得滚沸的牛油往面条上一淋,嗤拉一声响,白色的雾气袅绕升腾,两碗油泼面完工。 李素和李道正坐在院子里,一人捧着一个大海碗吸溜得起劲,沉默里只听见吭哧吭哧的咀嚼声。 生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生着改变,当初李素刚来到这个年代,家里米缸是空的,老爹要靠帮富贵人家挖沟渠才能换得一两斤黍米,而李素也不得不做了一个抽水马桶忽悠地主胡家,换了几斤粮食,回想那时的日子,仿佛还是昨天发生一般。 而今李素封了爵,家里有了地,吃穿更是不缺,李道正如果不怕被雷劈的话,油泼面完全可以吃一碗倒一碗…… 其实,李素的理想就这么小,家里日子过好一点,自己这辈子过得舒坦点就好。 “怂娃昨晚没回家,等吃完了面我再抽你……”李道正埋头吃面,头也不抬地冷不丁冒出这一句。 李素脸色一僵,看着手里端着的面,顿时没了食欲。 李道正忽然叹了口气,道:“算咧【≠,,我娃长大咧,当了官,封了爵,可是每天要决断无数军国大事的大人物咧……” 李道正说起“军国大事”四字,不由得露出敬畏莫名的神情。 李素很无语,自己一个混吃等死占国家小便宜的政府机关小领导,怎么就“决断军国大事”了? “不错,孩儿现在被陛下封为火器局监正,很大的官,每天过手的军国大事啊……”李素空着手比划了一下:“……这么多,都军国大事。” 胡说八道嘛。先给自己将来可能经常会出现的夜不归宿埋下伏笔,也哄老爹高兴高兴。 李道正神情愈发欣喜,伸手抽了李素后脑勺一记,抽得李素猝不及防,半张脸猛地栽进了大海碗里,随即李道正又觉得表达喜悦之情用错了动作。急忙改抽为抚。 “好,做官就要好好做官,我当初就说过咧,我娃不做治病的官,那种官没出息,要做就做上马管军,下马治民的大官,果然没错,……我娃当大官咧!” 李道正最后一句话说得很大声。不止是大声,简直是声嘶力竭的嘶吼了,而且故意扭着头,面朝隔壁史家院子方向。 挺辛苦的,李素在考虑要不要发明一个大喇叭,就架在李家和史家的院子中间,让老爹显摆的时候别那么劳累,保护嗓子很重要。 显摆过后的李道正通体舒畅。于是气沉丹田,真气游走周身。然后……“哈……啐!” 一口浓痰不偏不倚吐在院子中间,李素脸都绿了,垂头看着自己大海碗里还剩下的大半碗油泼面,忽然间完全失去了食欲。 认命地叹口气,李素打算找铲子,李道正急忙把他肩膀往下压:“我自己来。自己来,我娃都是大官咧,咋还能干这事?我来!” 抄起铲子,李道正动作麻利地将那口浓痰铲起,然后……毫不犹豫地扔进了史家院子。 李素忽然很同情史家。没招谁没惹谁的,偏偏隔壁住了这么一号邻居…… 吃饱了肚子,李道正习惯性地一屁股坐在前堂的门槛上,李素曾经请木匠做了许多各种式样的椅子,李道正却颇为不喜,坐哪里都不如坐门槛舒坦。 李素掏出一块洁白的丝巾,将院子中间的摇椅擦了又擦,擦得一尘不染后才放心地往上一躺。 “爹,这俩月印书和卖酒挣了不少钱,印书坊的赵掌柜送来了十二贯,程家送了四十贯,朝廷将村东头一百亩荒地划给了咱家,当是县子封地……”李素笑了笑,道:“爹,咱们勉强算权贵人家了,家里该添些丫鬟,杂役,马夫,管家和帐房什么的,您觉得咋样?” 李道正心疼得老脸拧成一团,咂着嘴道:“太花钱咧,管家帐房还有马夫,每月都要开工钱咧,一月得花出去多少啊……” 李素急忙道:“爹,孩儿如今又是官又是爵的,进出也要个体面啊,现在咱家不是庄户了,是官宦人家,出门要有马车有随从,进门要有丫鬟有家仆,不然会被人笑话的。” 李道正犹豫了一阵,重重一咬牙:“说滴对,我娃是体面人,该有的东西不能少,花吧,都置办起来,家里空房多,正好够住人。” 李素呵呵直笑,这就对了,享受生活嘛,自然不能太亏待自己,也不能亏待老爹,父子俩一辈子富足而安逸地活到寿终正寝比皇图霸业更有成就。 躺在摇椅上摇啊摇,炎夏的蝉鸣在树桠上扯着嗓子拼了命的叫唤,叫得人昏昏欲睡。 李素晕晕乎乎快沉入梦乡时,李道正忽然道:“今早泾阳许家来人咧,把聘礼还回来了,啥也没说,亲事算是退了……” 李素马上清醒了。 李道正神情有些郁卒,叹道:“退了就退了吧,你长大咧,有自己的主意了,我也管不了你……” 李素心中忽然闪过几分犹豫,这世上没有比父亲更值得自己信赖的了,喜欢公主这件事,是不是要跟他坦白? 还没打定主意,李道正却忽然变了脸,恶狠狠地道:“……我不管你的亲事,但我今年年底以前必须看到你成亲,你若有中意的,自己去找官媒说合,年底成亲,明年开春我要抱上孙子,不过分吧?做不到我抽死你!” 李素呆住了。 年底成亲,开春抱孙子…… 这是要我喜当爹的节奏啊! 急眼了,起身欲找老爹理论,李道正却气冲冲地进屋睡觉了。 ********************************************************* 家里太舒服了,每天起床后坐在院子里发呆,然后脱得精光一头栽进后院的泳池里扑腾一阵,天气太热,桑拿房暂时派不上用场,冬天再说。 下午跑去河滩边,然后……继续和东阳一起发呆,东阳自从把他烧制的陶笛没收之后,自己却吹上了,可惜用得很生涩,曲不成曲,调不成调,偏偏还很有耐性,坚持不懈地吹,难受的却是李素这个听众,无奈之下只好手把手教她,东阳学得有滋有味,而且天赋颇高,没过多久差不多便掌握了要领,勉强成调了。 舒服惬意的日子又过了两天,第三天时,许敬宗登门拜访,脸色不大好看。 态度很恭敬地问李素,您最近是不是忘记了什么事? 李素顿觉赧然,懒惰而悠闲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竟翘了两天班…… ………… 换上官服,李素和许敬宗骑马赶回火器局,与众人打过招呼后,李素首先进了厨房。 厨房很给面子,上次因为吃食太简陋,把监正大人气跑了两天后,火器局伙夫痛定思痛,反省过失,今日的伙食明显丰富多了,有鱼有肉还有蛋,令李素不大痛快的心情顿时变得痛快起来。 享受了一顿丰盛的午饭后,李素正打算休息一阵去用料房配制火药,添堵的人来了。 监丞杨砚一脸寒霜走进李素的屋子,草草朝他施了一礼,冷声道:“监正大人,今日午饭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李素皱眉:“杨监丞此话何意?” “下官认为火器局今日太过糜费,今日午饭有鱼有肉有蛋,下官算了一下,我们火器局包括官员和工匠在内,共计一百零六人,这一顿饭食少说要费钱两贯余,长此以往,火器局仅饭食一项所耗几何?今年户部只拨银四千贯,除去火药用料购置以及官员和工匠的俸薪后,饭食一类大约仅只余百贯钱,按今日这般吃法,怕是撑不到一个月大家都得饿肚子,请监正大人明鉴。” 李素笑得有点僵硬,刚才这顿饭,他是吃得最欢快的,现在杨砚这么一说,感觉自己变成了挖大唐帝国主义墙角的囊虫似的。 “刚才这顿饭嘛,嗯,确实有点糜费了,这样不好,下午本官去跟伙夫说一声,以后尽量节俭一点,至于户部的拨银,本来就不可能用到明年开春,过几日我亲自去户部再要一些,嗯,杨监丞公忠体国之心,本官殊为敬佩,年底尚书省吏官考评,本官一定为你……” 杨砚却很不客气地打断了李素的话:“监正大人,此非小事,断不可如此轻易处置!今日厨房采买者必须开革出去,以儆诸同僚效尤,至于户部拨银,监正大人不可再要,万流终归于海,我等臣子用来用去,实则都是民脂民膏,每花一文当思之再思,若为我等区区口腹之欲而请户部拨银,实为耻辱也。” 李素心中腾地一下冒出了怒火。 最怕的就是这种人了,两辈子都怕。 永远正气凛然的样子,自己过得苦哈哈的,也见不得别人太享受,什么事情都插一手,而且非常主观化,他认为对的东西就必须是对的,否则就是与正义作对的黑恶势力,从此不共戴天。 ——这家伙是从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史前怪物? ******************************************************** ps:晚了点,白天打球锻炼去了,回来太累睡了一觉。。。 还有一更,嗯,继续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上下冲突 李素从来没觉得自己是好人,前世“好人”这个字眼明显变了味,有点侮辱人的意思,所以他很耻于把自己定义为“好人”。 大节不亏,小节不拘,这是李素做人的原则,吃亏吃到明处,占便宜占到暗处,算是小市民习气的一种,占了便宜后也许会因为内疚而奉献一下爱心,然后又会觉得爱心献得太多有点吃亏,于是继续占点别的便宜找补回来…… 像李素这样的人大抵可以用四个字概括,“凡夫俗子”,永远别想在他身上发现一丁点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当然,更别指望他能白日飞升。 可以说,李素的性格和杨砚是完全相反,甚至水火不容的。 杨砚的眼神很傲,李素从他眼里发现不了任何一丝尊敬他的痕迹,可以理解,这家伙都敢指着皇帝陛下的鼻子骂他好大喜功,更别说李素这样一个十几岁的小上司了。 李素最不可理解的是……李世民为何不弄死他? 为了吃吃喝喝的屁事纠缠不休,而且还上纲上线,这种人就算不弄死,也该把他扔进魏徵那一堆御史文官里去,中书省和吏部怎么想的,把他7∽,弄到火器局来添乱…… “杨监丞觉得午饭不满意?”李素皮笑肉不笑地道。 “不满意!”杨砚硬邦邦地回道。 李素点点头:“哦,忘了告诉杨监丞,午饭的鱼啊肉啊,都是本官吩咐厨房采买的,因为我想吃鱼吃肉。” 杨砚的脸色刷地变得铁青,眼中喷着怒火愤恨地盯着李素。 李素也来火了,这家伙懂不懂什么叫尊卑? “要不,杨监丞给陛下上疏一道。请陛下把本官也开革了?” “你!”杨砚腾地站起身。 李素的笑容渐渐变冷:“杨监丞还有何见教?” “下官……告退!”杨砚脸色铁青,敷衍般拱了一下手,愤愤拂袖而去。 李素盯着他的背影,呵呵一笑。 第二次原谅他了,若有第三次,必抽不饶。 ******************************************************* 配火药不算很累。但如果几百上千斤火药由李素一人独自配好,却是一件累成狗的苦差事。 火器局内有专门的秘密工坊,外面调有大队金吾卫将士把守,这个工坊只准李素一人进去,是李世民亲口下的严旨。 材料准备得很齐全,为了混淆有心人的耳目,还多堆积了一些根本用不到的材料,工坊里足有上百种物事,这样的排列组合。就算如此繁多的配料泄露出去,敌人要想配出完美的火药,估摸要等到欧洲工业革命以后,才有可能发现被骗,然后问候李世民或李素的祖宗十八代…… 火药配完后,李素没精打采走出工坊,却见许敬宗隔着老远等在外面,见李素出来。许敬宗急忙命文吏将配好的火药抬出来,然后马上称重。一两一毫都要记录下来,所有经手过火药的人要经过严格的搜身,绝对不准一厘一毫泄露在外。 程序规则很严密,看得出李世民对火药颇为看重,而且丝毫没有把它拿出来与天下人共享的伟大情操。 “监正大人辛苦了,下官只恨不能为监正大人分忧。火药已称重妥当,下官这就叫工匠们制震天雷,多少给前方将士添点底气……”许敬宗矜持的帅脸露出几分恰到好处的殷勤,让人既不觉得谄媚,也不觉得生分。 不得不承认。相比杨砚那块又臭又硬的石头,李素更喜欢跟许敬宗这种人打交道,尽管他曾经坑过自己一次,这个没关系,以后坑回来便是。 “添底气?”李素不解地看着他。 许敬宗笑道:“监正大人或许还不知道,今日清早,远征吐蕃的侯君集刘兰牛进达所部送来军报……” 笑容一敛,许敬宗沉沉叹口气:“前方战事不利啊……收复松州后,大军一路西进,挺进吐蕃境内,沿途击杀吐蕃贼子近万,进入吐蕃境内二百里后,大军伤亡越来越重,伤亡并非与敌人厮杀所致,而是吐蕃的气候……每走几里就有几个甚至几十个喘不上气的倒地不起,情势不妙,如此下去不待敌军反扑,我大唐关中精锐恐怕自己就得消耗在吐蕃境内,侯大将军派快马入长安请示陛下,陛下衡量之后,决意退兵了。” 李素笑了笑,算算日子,也该到退兵的时候了,唐军虽然勇猛,却也无法抗击天威,高原气候不是靠勇猛便能征服的,付出一定的代价后,想必朝野上下也清楚吐蕃易守难攻,日后用兵当更为谨慎。 “此战……还是大胜而归,三位大总管不愧当世名将。”李素急忙追捧道。 许敬宗连连点头附和:“当然是大胜,而且是我大唐立国以来少有的以寡击众之大胜,大军凯旋之日,定能博得关中百姓敬仰。” 不等关中百姓敬仰了,李素已率先露出敬仰的模样,感慨般叹口气,然后……脑袋四顾乱找方向。 许敬宗眼皮一跳,急忙为上官分忧,眼疾手快地找准了太极宫方向,满怀敬意地长长一揖到地:“说来此战皆是陛下运筹帷幄之功,陛下圣明英武,我大唐万胜!” 李素恍然哦了一声,顺着许敬宗找的方向也长长一揖:“陛下圣明,大唐万胜!” 二人礼毕相视一笑,彼此皆有一种李世民已经收到马屁祝福短信的快慰之色。 李素笑了几声便觉得不太妥,两人这个举动太像史书里的大奸臣了,浓郁的大奸大恶气息充斥二人的气场中间,遍寻不着半点正直不阿的味道,若是杨砚那家伙在场的话,怕是会忍不住以下犯上,拿鞋底抽他们的脸…… 暗暗提醒自己以后不能这么干了,太没节操,转头看许敬宗,发现他也面带几分愧然之色。 嗯,这个坏同志还是可以挽救一下的。 ******************************************************* ps:还是求月票,月底了,如果大家消费出了月票又无所谓投不投的话,请把我当成垃圾桶。。。(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 误闯禁地 配好的火药被送进工坊,一百名工匠等在那里,他们的工作是火药填装,仍按李素以前的做法,里面再掺一些诸如铁钉,碎铁片之类的东西,杀伤力……也是醉了。 “陶罐不合适,或许可以换一种别的……”李素沉吟道。 领导下车间视察工作,总要指导几句的,李素跟工匠们比起来勉强算是行家,倒也不存在外行领导内行。 许敬宗拿起工坊桌上一个空陶罐在手里翻看,疑惑道:“当初松州之战,监正大人也是用这种陶罐装填火药啊……” 李素笑道:“当初是因为临战之前,时间紧迫,而且大军驻地是荒郊野外,只能就地取材,勉强用陶罐应付,然而陶罐易碎,砸到地上便裂开了,火药燃烧时若没有一个完全密封的环境,绝然不可能产生杀伤力,现在咱们有条件了,自然要换个更好的。” 许敬宗也是聪明人,一点就透:“换铁皮的怎样?怎么砸也砸不坏。” 李素笑笑,铁皮自然是好,可是打造铁皮就要功夫了,这年头没有冲压车床,要把铁皮打得其薄如纸需要铁匠花大力气,至于后世那种香瓜▼,形状的手雷,以目前的工艺水平,就更别指望了。 “试试也好,请几位铁匠来,先试试用铁皮罐子填火药,然后看看效果如何。” 许敬宗急忙应了,这种小事自然由他……安排别人去办。 虽然懒散,该办的公事还是要办妥当,毕竟这不是一个讲法制的年代,他的脑袋能不能安稳长在脖子上,全看李世民的一句话,如果有一天李世民发现李素太懒。简直懒得要死,于是说不定他就真的死了…… 火器局除了工艺,更重要的是安全问题了,毕竟这个年代谁都没接触过能爆炸的火药,一个小工坊里聚集着几十上百个工匠,任谁一不小心手贱一下。说不定就是整个工坊飞上天。 为了自己能活到寿终正寝,也为了给火器局的同僚下属们少造点杀孽,李素决定回去弄个安全生产的规章条陈出来,一定要严格执行,嗯,就交给杨砚去监督,这家伙适合干这种事。 和许敬宗离开工坊,二人边走边聊,聊的不完全是公事。也有风花雪月,长安城的哪家青楼有高丽女,教坊司的哪个犯官女儿容貌秀丽歌舞上佳而且懂得侍侯男人等等,许敬宗这个坏同志有把李素拉下水带坏他的心思。 ………… 二人走到火器局大门前,李素准备骑马回家时,一名披甲的折冲兵曹匆匆走来,李素眯了眯眼,认出这人是外围护卫火器局的金吾卫将领之一。 “末将拜见监正大人。少监大人……”兵曹匆匆抱拳行礼。 “有事吗?”许敬宗立时变了模样,一反在李素面前的和煦友善。露出淡淡的官威,虽然新近被贬官,但许敬宗好歹也是秦王府的旧部,官威这东西养成不止一两年了。 “火器局东南一里开外,金吾卫将士拿下十名……”兵曹犹豫了一下,不知该如何定义那群被拿下的家伙。片刻后才支支吾吾地道:“……十名细作。” “十名细作?”不止李素,连许敬宗都吃惊了,这世道怎么了?哪个没长脑子的敌人干的?派细作刺探机密居然还扎堆的派,这家伙难道是批发商出身? “对,十名细作。陛下有令,凡接近火器局方圆三里内的,皆须拿下并且上禀,此十人已被将士们拿下,请监正和少监大人处置。” 兵曹说完神情很怪异,李素眼尖发现了,皱眉道:“你的话没说完吧?” 兵曹看了李素一眼,很快垂头道:“是,那十名细作喊冤,为首者竟是……吴王殿下,吴王殿下说是出城游猎误闯此处,末将不知真假,请监正和少监大人定夺。” 吴王李恪? 李素脑海中迅速浮现李恪那张温文尔雅的脸,扭头看了看许敬宗,发现他也是一脸苦笑。 “这事……可真是麻烦了,陛下有过严旨,火器局任何风吹草动皆须如实禀奏,隐瞒不报者将治重罪,吴王殿下游猎怎会闯到火器局来?咱们火器局外围的金吾卫探哨可是放出了十里开外,但有误入者,早在十里外便该出声示警,令其绕道而行,吴王殿下闯到一里外才被拿下,……他是怎么闯进来的?”许敬宗疑惑道。 三人沉默不语,神情却愈发凝重。 确实是个麻烦,上不上报都得罪人,而且李恪怎么闯进火器局范围一里内,本身就是个很诡异的事情。 沉默中,许敬宗和兵曹的目光都投向李素。 没办法,整个火器局里,就数李素的官最大,火器局就是因为李素而设立的,出了这种棘手的事,只能由李素定夺了。 李素觉得自己摊上事了,曾和李恪有过一面之缘,虽然算不得深交,二人之间连朋友都算不上,但李素真心不想把这件事情弄得太复杂,也很不愿相信李恪别有所图,就当是李恪游猎真的走错了路,真的误闯进来,然后大家见面笑说几句,就当这事是个误会,说清楚了拍拍屁股就走,什么事都没发生。 沉默许久,李素终于表态了。 “还是如实向陛下禀奏,麻烦金吾卫的弟兄现在派个人进宫,话说清楚,吴王怎么辩解的也要一字不漏报上去,只说看见的和听见的,不要添油加醋。” 兵曹急忙点头,抱拳行礼后匆匆离开。 李素看着许敬宗,许敬宗仰头看天,喃喃道:“天气邪性得很,说话就要下雨了,得去工坊交代一下那些杀才,莫让火药受了潮……” 一边说一边走远。 李素恨恨咬牙,果然是个只能共享福不能共患难的货! ********************************************************* 吴王李恪垂头丧气坐在火器局十里外的金吾卫营帐里。 李素掀开营帐帘子,第一眼便见到他那张英俊里透着浓浓倒霉味道的脸。 毕竟是皇子,金吾卫将士说是“拿下”。其实对李恪还是很客气的,根本没有任何捆绑锁拿的迹象,李恪独自一人坐在偌大的营帐内,面前的矮几上甚至还摆着一碗乳酥,这待遇简直是宾至如归了。 门外也没有安排任何监视或看管的守卫,完全一副任李恪来去的样子。只要李恪敢走,金吾卫绝不会阻拦。 ……李恪不敢走,反而神情惶恐地坐在营帐内,连起身都不敢,仿佛跨出营帐外一步都是了不得的大逆之举。 李素一脚跨进营帐,李恪木然抬头,见是李素,李恪眼中顿时注入了神采。 “李兄弟,误会啊。真是误会啊!快救救我!” 贵为皇子倒也颇识时务,见面就称兄道弟了,上次在程咬金家可没这么热情…… “原来真是吴王殿下……”李素露出很吃惊的模样:“金吾卫将士禀报的时候,下官还不怎么相信呢,殿下您这是……” 李恪哭丧着脸,额头不停冒着汗,显然他也明白误闯军事秘地的罪名有多重,父皇虽然对他极尽荣宠。但不会宠得毫无底线,这事说大可大。说小……还真不小。 “误会了啊,真是误会了,我在府里闲极无聊,于是便想出城游猎……贤弟你看,你快看看,我此刻还是狩猎的服饰呢。还有你看看这弓,这箭壶,还有我那九名王府卫士的打扮……真是游猎啊,我一个闲散皇子,哪敢有别的不该有的心思……”李恪急得快哭了。 李素这才仔细打量了他一番。嗯,果然没错,真是狩猎的装备,穿着一身黑色的武士短衫,腰间扣着一根铁制镶玉的腰带,肩膀以下斜搭着兽皮铜扣,背上背着一个箭壶…… “殿下莫跟下官解释了……”李素苦笑道:“此事可大可小,下官担当不起,只能如实上奏陛下,由陛下定夺,现在金吾卫已派人入宫了,殿下不如暂且回府,等待陛下召见询问如何?” 李恪脸色一白,失神般重重坐下,喃喃道:“这么快就奏上去了?我……真是误闯啊。” 李素也不太忍心,然而还是好奇地问道:“据下官所知,火器局外围十里已布下金吾卫探哨,凡有接近者皆喝止,殿下怎闯到离火器局仅一里之遥才被金吾卫发现?” 李恪重重叹气道:“我怎知道?今日以前我根本不知火器局设在何处,早晨出城游猎,骑马刚上了乡陌小径便发现了一只野兔,我领着王府卫士们策马追赶,一直追了好几里地,连我们自己都迷失了方向……” 李素咂摸着嘴,这情景……似乎西游记里见过,那蠢萌蠢萌的唐僧也是这样一次又一次被妖怪引去的,而且还不吸取教训,第二次又上同样的当…… “后来呢?”李素渐渐听出趣味了,现在真想翘个二郎腿,然后买包瓜子…… 李恪索然叹气:“后来那只该死的野兔终于停下,于是我便悄悄搭弓引箭准备射杀它,谁知一根绳子从天而降,把我从马上掀翻在地,然后无数支矛戈指住了我啊!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 李素叹息,好熟的歌词,都想跟着唱起来了…… ***************************************************** ps:还有一更。。。是的,久违的这一句。。。还有一更。。。 还有一句久违的。。。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三章 错综关系 追根究底,野兔是罪魁祸首,是它把堂堂吴王殿下引入万恶的深渊,然后一边啃着青草,一边哼着愉悦的歌儿蹦蹦跳跳跑远…… 很好奇啊,给吴王殿下制造了一个这么大的麻烦,那只可爱的小兔兔有没有反省过自己? “兔呢?”李素没头没脑忽然问道。 “啊?”李恪茫然看着他。 “那只野兔呢?” 李恪很无语,咱俩说的是同一件事吗? “当然跑了,难道你以为我还有闲心去捉它?”李恪的俊脸有点扭曲。 李素咧咧嘴,神情颇惋惜。 其实兔肉有很多种做法,红烧清炖两相宜……明让金吾卫的弟兄们帮帮忙打两只。 挠挠头,李素正色道:“先请吴王殿下见谅,此事下官已遣人上奏太极宫了,陛下曾有过严旨,火器局方圆任何风吹草动必须上奏,否则治以重罪,而吴王殿下今日真是……你被金吾卫将士发现时离火器局仅距一里,下官不得不上奏了,毕竟金吾卫众将士和火器局上下同僚都知道了此事,瞒都瞒不住。” 李恪倒是颇◎∈,通情理,垂头丧气点头:“我知道,我不怪你,今日……今日真不知犯了哪路凶煞,稀里糊涂的闯到这里了,我亦知隐瞒不住,只求李贤弟一件事,来日若父皇召见,让你详述始末,还请贤弟一定为我美言,我……真是无意的啊!” “一定一定……”李素的回答有点敷衍。 这事说来有点严重,这两年来太子荣宠不减,而李世民又莫名其妙对魏王李泰表示出极大的宠溺,朝野和民间本就议论纷纷,如今吴王李恪又非常诡异地闯进了被列为大唐极度机密的军事禁地,而且直到一里开外时才被发现。这事还真说不清楚了,谁知道这位皇子殿下怎么闯进去的?谁知道他闯进去到底是追兔子还是别有所图? 李素只是个小人物,他没有资格扯进这么可怕的漩涡里,所以最好离它远一点。 “吴王殿下,事情说清楚了,殿下是不是该回府了?” 李恪显然也怕极了。索性耍起了无赖,两腿交叉一盘,哭丧着脸叹道:“我不走了,我就住在这里,父皇的旨意没到之前,我一步都不离开,父皇若一直没有旨意,我……我……” 李恪说着忽然嘴一咧,哭道:“我就死这里算了!” 李素想笑。见李恪哭得伤心,又觉得不太礼貌。 回想一下这座营帐四周的环境,嗯,聚风藏气,鱼跃鸢飞,山脉起伏逶迤,潜藏剥换,却是绝佳的风水宝地……这家伙不会是看中了这里的风水。特意来寻死的吧? “殿下勿忧,真不是大事。如实解释陛下必不疑你,下官也会尽力在陛下面前为你转圜开脱。” 李恪闻言这才稍敛忧虑,止住了哭声。 想开了,心情索性也放开了,反正只等李世民宣判就好,李恪使劲一擦眼泪。吸了吸鼻子道:“有吃的吗?我饿了,还有……上次在程家喝的那种五步倒,也弄点来,我……” 李恪忽然悲从中来,眼中又蓄满了泪水。哽咽道:“若能大醉而死,倒也不枉人世一遭……” 李素赶紧点头,来者是客嘛,要什么满足什么。 “殿下还想吃点什么?” “兔子肉!”李恪目光突然变得很凶狠,咬牙切齿地道。 李素高兴极了,就冲这个爱好,他决定真的帮李恪美言一次。 ********************************************************* 吴王李恪果真住在火器局十里外的金吾卫营帐里不走了。 不仅如此,他还派了人进太极宫解释,说此举只为辩明心迹,以证清白。 然而玄妙的是,直到第二天下午,太极宫也迟迟不见有旨意宣召李恪进宫解释,也没有宣召火器局或金吾卫的任何一个人进宫,李世民仿佛完全把这件事忘记了似的,根本没有任何反应。 没有反应反而是最可怕的反应,连李素都察觉到不对劲了,李恪的脸色愈发苍白,整天坐在营帐里一动不动,王府卫士好心拉他出去晒晒太阳,一碰他就杀猪般的嚎叫,反正死活不肯走出营帐一步。 李恪不肯走,李素自然也不能走,作为火器局最高领导,吴王眼下的精神状态又很不好,若他出了什么事,李素该倒霉了,于是只好留在火器局过夜。 第二天大早,李素依礼拜见了吴王后,回到火器局准备睡个回笼觉,许敬宗一脸怒意走来。 “监正大人,杨砚那老匹夫……太过分了!”许敬宗劈头就是一句。 李素好奇地看着他,能让好脾气的许敬宗骂出“老匹夫”这个字眼,杨砚一定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缺德事。 “杨监丞咋了?” 许敬宗愤怒一哼:“今日下官想看看火器局的帐簿,算一算户部拨银所余几何,找杨监丞要帐簿,谁知那老匹夫竟说此乃吏部交给他的职司,帐簿任何人不得查看……” 李素眉头皱了起来:“火器局的帐簿是杨监丞管的?” 许敬宗满脸怒意瞬间化作深深的无奈,非常无语地看着李素。 身为最高领导,居然连管帐的人都不清楚,你不羞吗? “监正大人,这杨老匹夫管的事情不少,除了帐簿,他还管火器局里的文吏和工匠,监丞以下人员他皆有任免权……” 李素脸色有点难看了,一个单位里最重要的财务权和人事权竟被拿捏在这个老匹夫手里,他这个最高领导算什么? 阴沉着脸看着许敬宗,李素语气有些不善:“你是少监,官职比他高,眼看他掌握如此大权而不管?还有,区区一个监丞,吏部为何授他如此重权?” 许敬宗脸色也很难看,顿了片刻,迟疑地道:“监正大人或许不知,这杨砚是贞观三年的进士,众所周知,考进士前是要投行卷的,杨砚当年的行卷……投到了长孙无忌的府上,而长孙无忌收了他的行卷,……长孙无忌在贞观元年曾任过尚书右仆射兼……吏部尚书。” ******************************************************** ps:冲老贼今天更新如此早,此处应有掌声加月票。。。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四章 忍无可忍 许敬宗的话弯来绕去有点复杂,李素听完后梳理了许久,才明白话里的意思。 用直白的话来说,杨砚之所以在火器局人五人六,是因为他有后台的,他的后台是位了不得的牛人,长孙无忌,这位牛人还当过吏部尚书,所以给了杨砚这么大的权力,所以为了大家以后在官场上能继续顺风顺水,再有脾气也不能抽这家伙。 李素暗暗吃惊,他没想到杨砚的后台这么大,这年头投行卷的潜规则,哪家权贵接了行卷,这人便是那家权贵的门下,杨砚倒是认得准,居然投到长孙无忌的府上,而长孙无忌居然也接了他的行卷。 说是党羽也好,说是门阀势力也好,总之,杨砚的来头不简单。 当然,并不是冠上“党羽”的名字杨砚便成了坏人,坏人没这个胆子敢指着皇帝的鼻子骂好大喜功,朝堂里当官的人,永远不能用好人或坏人去简单的定义他。 李素自然没那胆子敢跟长孙家掰腕子,说来也是封了爵,也被李世民格外青睐,但并不等于李素就有了免死金牌,长孙无忌若想弄死他这个十多岁的少年郎,大抵跟捏死一只臭虫……一$¤,只可爱的小兔兔一样容易。 很烦恼啊,堂堂火器局一把手监正,竟对一个比自己足足低了两级的下属生了忌惮之心,李素顿时有一种手脚被束缚住的感觉,很不痛快。 “抽他啊!你怎么不抽他?”李素愤怒且期待地盯着许敬宗:“去抽他,当是我授权的。” “啊?这……”许敬宗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半晌说不出话来,显然,老许也没这胆子。 李素对他很失望,坏人就是坏人。无法指望他不畏强权。 语气不太和善了,李素瞪了许敬宗一眼,没好气道:“不敢抽他你到我这里来做甚?” 许敬宗尴尬地朝他笑笑。 李素立马读懂了他的笑容。 和他的想法一样,许敬宗也在强烈期待李素去抽杨砚…… 心机婊! ******************************************************** 火器局里忙了一整天,快到傍晚了,李素收拾好了屋子。出门再去看望了一下吴王李恪,可怜的孩子仍待在营帐里一动不敢动,吃喝拉撒全在营帐里解决,脸色越发苍白了,不知是被吓的还是因为两天没见太阳。 李素由衷对他感到同情,同时也对大唐的宫闱越发敬畏莫名。 一件在他看来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竟能将一位皇子吓成这副德行,大唐的皇权像块烧红的木炭,谁沾谁烫手。当初玄武门事变,李世民对兄长和弟弟痛下杀手,时隔十一年,他心中的阴霾仍旧挥散不去,所以一切跟皇权有关的东西,都成了他的禁脔,任何人都不许触碰,因为这是他付出了残杀手足的恶名后换来的东西……跟初恋一样弥足珍贵。 ………… 第二天。李素刚跨进火器局大门,事情来了。 火器局的另一名监丞陈堂惴惴不安地找到李素。禀报了一件事。 前日李素配好火药后,许敬宗命人称了重,李素和许敬宗算了一下,大约能造四百个震天雷,于是许敬宗给工匠们下了指令,四百个震天雷务必保质保量做好。 “保质保量”的意思是。质量要好,点燃了扔出去能炸死人,而且数量也要刚好,不能少,也不能多。 火药这东西填塞进小陶罐里。填多少分量能产生杀伤力,早在松州时李素便已精确计算过,陶罐里火药太多了不行,威力太大会误杀己方将士,火药太少也不行,太少的话不能管它叫震天雷,顶多算个大炮仗,除了听个响,根本没有任何杀伤力。 而陈堂禀报的事情却有点荒谬,昨晚杨砚擅自改了生产计划,同样分量的火药,竟要求工匠们造出八百个震天雷,足足翻了一倍。 李素听完想笑,报效国家的初衷是好的,值得赞颂的,谁都希望大唐的将士们能多分到几个震天雷为陛下开疆辟土,但是事情却干错了,只能造四百个的火药变成了八百个,李世民得到的不会是震天雷,而是八百个大炮仗,指望它们攻城破寨是不可能了,结婚出殡倒是能派上用场…… “是杨监丞的主意?”李素皱眉问道。 陈堂垂头恭声道:“是,下官却拿不准减少火药分量后会不会造出废次品,故而才来问监正大人。” 李素脸色有点阴了:“去把杨监丞叫过来。” 杨砚来得很慢,李素坐在屋子里差点睡着时他才姗姗来迟。 “见过李监正。”杨砚潦草地行了礼。 李素勉强自己露出尽量和善的笑容:“杨监丞辛苦,请坐。” “不了,火器局里很多事情忙,下官无暇闲坐。”杨砚拒绝得硬邦邦的,而且有指桑骂槐的嫌疑。 李素的笑容有点僵硬了:“如此,本官开门见山了,听说杨监丞昨晚改了震天雷数目?” 杨砚理所当然点头:“火药用料很贵,耗费的皆是国帑民脂,下官认为足够造出八百个,为何监正大人只造四百个?” 有后台的人不能得罪,李素只好耐心解释:“震天雷是我所创,一个震天雷里该填装多少火药才能对人畜有杀伤力,只有我最清楚,当初松州之战时,我已精确算过,每个震天雷里的火药不能多也不能少,否则不是误杀己军将士,就是毫无用处的废物,杨监丞将数目改成八百个,你有没有想过若这八百个震天雷根本无法伤人,咱们如何向陛下交代?” 杨砚执拗地摇头:“下官见识过震天雷,只要填装了火药就一定能伤人,下官以为四百个能伤人,八百个亦能伤人,既如此,为何不造八百个?监正大人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户部今年仅只拨银四千贯,购置火药用料和陶罐便要花去大半,听说监正大人还有意召几个铁匠,以后陶罐改成铁罐,如此,火器局的用度更是捉襟见肘,每一文都要算计着用,关于造震天雷,能省的尽量省下,亦是臣子报效君上和黎民的一番美意。” 李素苦笑:“杨监丞忠心可嘉,可是……八百个震天雷造出来真是废品啊,若杨监丞不信,不妨让工匠造出一个,咱们去试试效果?” “不用试,每试一个也是浪费国帑,四百个能伤人,八百个一定也能伤人,火药多少之说,殊为可笑,一滴鸩毒能致人死地,为何非要耗费十滴?火药亦如是。” 李素深吸气,这种人,怎么跟他讲道理?他比程咬金更难对付,程咬金至少能够明明白白摆出不讲道理的嘴脸,让别人索性不费口舌,而杨砚,摆出的却正是讲道理的嘴脸,然而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歪理,而且非常固执,完全无法说服。 李素耐心不多,每天来火器局应差也好,在家悠闲度日也好,只想活得不那么累,而火器局里多了一个杨砚,李素只觉这几日自己仿佛被老天调整了游戏难度似的,过得特别辛苦。 “杨监丞,本官觉得……你实在不适合待在火器局里。”李素的笑容渐渐冰冷,他的耐心已被耗光了。 杨砚两眼一瞪,浑身冒出一股莫名的气势,冷笑道:“下官乃中书省吏部所指派,李监正若想罢我的官,恐怕没那么容易。” “不罢你的官,这样吧,你把火器局帐簿移交给许敬宗,今日起,火器局的帐簿和文吏工匠人等,皆由许敬宗而决,杨监丞你辛苦一下,火器局后方的校场和靶场仍在建造,便烦杨监丞去监工吧。” 杨砚楞了一下,接着大怒:“李素,尔欲架空我?” 李素顿觉好笑:“本官乃统领火器局大小事务的监正,安排属官做什么事,自有本官的道理,何来架空一说?火器局方圆之内,所有的权力都是我的。” “莫说这些空话,我早看出来了,你这是排除异己,从此一手遮天,我乃吏部指派七品监丞,黄口小儿,只不过运气好,造出了火药一物,何德何能欲掌国之利器?” 吵来吵去,这句话才终于道出了杨砚的心思。 不错,杨砚一直看不起李素,一个十几岁的娃子当他的上司,他不服气,他觉得丢脸,于是李素上任第一天开始,杨砚便将火器局里的大小权力一把抓在手里,财权也好,人事任免也好,全由这个七品的监丞说了算,平日见了李素,态度也很淡漠,这些举动都能用两个字概括,“蔑视”。 李素脾气很随和,之前确实也没怎么对火器局上过心,有人愿意管事自然随他去,反正谁都没胆子敢把他这个陛下御封的监正赶下台。 然而,今日,此刻,李素终于被激怒了,来到这个年代,凡事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他,今日却如久寂的火山忽然爆发,一发而不可收拾。 “杨监丞,你信不信,我这个黄口小儿敢抽你,而且抽得很重……”李素朝杨砚咧嘴笑,露出两排森森的白牙。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五章 冷静屠夫 杨砚是进士,杨砚是朝官,杨砚的靠山是长孙家族…… 杨砚是什么都好,都不能阻止今日李素抽他。 李素真为自己的宽容胸襟而感到骄傲,第三次了,这一次绝不再原谅。 杨砚气笑了:“我大唐立国二十载,可从没有上官责打属官的先例,我乃贞观三年进士,正经的朝官,抽我?你可以试试。” 李素很认真的点头:“我真想试试。” 使劲一拍瘦弱的胸膛,杨砚难得地发出一阵豪迈的大笑:“果然是名满长安的少年郎,来,抽轻了算你徒有虚名!” 李素也笑,笑得比杨砚更大声:“既然你有如此爱好,本官一定满足你。” 二人相视大笑,笑着笑着,二人同时收声。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火药味,二人的目光冰冷对视,在半空中碰撞出小小的火星,终于,空气被引爆了。 “来人!”李素忽然大吼。 两名火器局的差役站在玄关前抱拳。 “将杨砚拖到前院去!”李素指着杨砚道。 两名差役大吃一△,惊,面面相觑,却不敢上前。 杨砚哈哈大笑:“不用烦劳,我自己去。” 说罢杨砚起身,大步走向前院,动作很潇洒,背影很飘逸,围个围脖就更神似走向刑场的革命党了。 ………… 火器局的建筑格局并不大,后面的工坊才是占地最多的建筑,前院则显得颇为逼仄。 杨砚已走到前院站定,含笑冷冷地注视着李素。 四周围了不少文吏和工匠,密密麻麻数十人挤在窄小的院子边缘,人人吃惊地看着李素和杨砚。从消息灵通人士口中打听到火器局监正大人居然要责打杨监丞,人群中窃窃私语的声音越来越大。 十来名差役手中握着军棍,迟疑地站在杨砚身后,他们神情惶恐,一脸苦相。 李素看着冷笑不已的杨砚,越看越觉得那张脸很讨厌。 “查。火器局监丞杨砚跋扈专横,违命孤行,屡犯上官,今日本官明正典刑,责令杖击十记,以儆效尤!” 杨砚大笑:“好,我便睁眼看着,看你黄口小儿怎样责打朝官!” 李素嘿嘿冷笑数声,暴然喝道:“打!” 差役手执军棍。却无一人敢上前,杨砚是官,而他们只是不入流的差役,谁敢打朝廷命官啊? 李素身后传来急促而慌乱的脚步声,许敬宗踉踉跄跄赶来。 “监正大人,这……怎地闹成这样?打不得啊……”许敬宗到底顾忌李素的面子,凑在李素耳边焦急地劝道。 “我真想知道,今日我抽了杨砚之后有什么后果。”李素皮笑肉不笑地道。 “监正大人。这杨砚真打不得,别忘了。他与长孙家……” 许敬宗劝到一半忽然住了嘴,因为他看到李素扭过头,微笑地看着他,脸上虽然带着笑,但目光中的冰冷和决绝告诉他,这个杨砚。他今日抽定了。 然后,许敬宗忽然又想起了另一件事,世人眼里的李素,他治过天花,作过绝世佳诗。酿出过美酒,发明过活字印刷术,献过推恩国策,也造出了令吐蕃伤亡数万的震天雷…… 李素做过的一切,在知情的圈子里悄悄传开了名声,然而,世人却似乎忘了他还做过一件事,——他亲手杀过人,而且杀的还是两个壮汉,无论出手的时机还是部位,皆可知其人心性何等狠辣。 这样一个人,今日若铁了心要抽杨砚,谁能拦得住? 许敬宗长叹口气,他不打算劝了。 差役握着军棍,却迟迟不敢迈出一步,李素的命令看来他们是不打算执行了,不执行顶多丢了饭碗,但若执行了,丢的可能是吃饭的脑袋。 李素叹气,看来今日还得自己动手了。 几步跨上前,劈手夺过差役手中的军棍,李素高高扬起,在众人惊愕慌乱的目光注视下,军棍带着骇人的呼啸声,横落在杨砚的背脊上,发出沉闷的砰的一声响。 杨砚被抽得一个踉跄,发出痛苦的闷哼,转过头看了李素一眼,那一瞬间,杨砚眼中布满了不信与愕然。 他没想到,李素这黄口小儿居然真敢抽他。 又一声呼啸,第二记军棍落下,重重砸在杨砚的背脊上,李素没留任何力道,而是运足了力气,杨砚终于承受不住,发出痛苦的哀嚎,身躯软软倒地。 李素浑然不觉,第三记军棍裹挟风雷之势继续落下,然后第四记,第五记…… 毫不留情的军棍下,杨砚发出杀猪般的嚎叫声,抱着头蜷缩在地上不停打滚。 李素目光冰冷,像一个冷静而疯狂的屠夫,一任屠宰的动物在自己脚下惨叫哀嚎,落下的每一棍仍旧那么的坚定,那么的冷静,连每一棍的力道都是那么的一致。 不知不觉,十记军棍打完,杨砚横躺在地上,连呻吟都没了力气,全身不停地痉挛,裸露在外的手臂布满了一条条青肿淤血印记。 李素微微有些喘息,该锻炼了啊,这点运动量就累得不行了…… 懒得垂头再看杨砚的下场,人性就是这么直白的东西,任你平日怎样一副不畏强权,誓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架势,棍子落到身上,惨叫声不比懦弱者小,甚至更大,种种所谓的正义形象被强权和暴力涂抹之后,只会愈发可笑和悲哀。 缓缓环视四周的人群,众人皆敬畏地看着他,不但不敢与李素的目光接触,李素目光所及,人群甚至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步。 很好,气也出了,该教训的人也教训了,顺便还立了威,这顿抽非常值得,而且非常有必要。 扬手指了指站在人群中讷讷不敢言声的陈堂,李素忽然露出了和煦的微笑:“叫两个人把杨监丞抬去屋里,再去长安城里请个大夫来瞧伤,给杨监丞买点增补的汤药和肉食,嗯,顺便把杨监丞管的帐簿拿过来,别担心花钱,从今日起,火器局里的帐由本官管了,快去,叮嘱杨监丞好好养伤,身体最重要……” 陈堂吓坏了,呆呆地看着李素由凶神恶煞的屠夫突然变成了一副关怀下属的嘴脸,陈堂感到很害怕,实在很不适应突然转变的画风…… ……监正大人是不是疯了? ******************************************************* ps:猜到我要说什么了吗?没错,求月票!!这个月只剩三天了啊,老贼忍不住做做白日梦,咱们的月票榜名次还能往上蹦跶一下吗?(可怜楚楚的萌脸……)(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六章 宣召进宫 杨砚被抬回了屋里,他受伤很重,李素下的手自然自己最清楚,没一两个月下不了床。 其实算是手下留情了,李素终究没敢把他打废,毕竟是官,若李素心性再狠毒几分的话,一定要效法明朝的廷杖,不仅要打,而且要脱了裤子朝他那又白又嫩的屁屁打,打完不死是运气,残废也是正常。 暗暗再佩服一下自己的仁慈,李素的心理得到了满足。 杨砚被抬走,许敬宗凑了上来,看李素的目光跟往常不一样了,他的目光和大家一样,也多了几分莫名的敬畏。 “监正大人,……您与杨监丞到底因何事而争执?” 李素叹气:“还不是因为你……” 许敬宗脸色刷地白了:“……我?” “啊,昨日你不是向我告杨砚的状么?我今日找他谈了一下,说你以后不要欺负许少监了,人家长得那么英俊,你长得那么丑,有什么资格欺负他?要欺负也是我欺负,杨砚不服气,我就说今日我必须代许少监好好教训你,于是我就抽他了……” 许敬宗脸色由白转青,转换得非常自然,毫无♂,ps痕迹…… “监正大人……这,不是这样的啊,我没……” 李素分明看见许敬宗额头冒出了一颗颗冷汗。虽然也是秦王府旧部,但长孙无忌他也招惹不起的。 “哈哈,逗你的……”李素重重一拍许敬宗肩膀。 许敬宗如同充气娃娃徒然被放了气似的,整个人迅速泄了下来,透着一股子受惊吓后的虚脱,然后悄悄转过身去,……遮遮掩掩抹去眼角的泪。 吓哭了? 李素有点内疚。中年老帅哥也有一颗少女般晶莹且脆弱的玻璃心啊。 ******************************************************** 抽杨砚算是比较冲动的决定,其实冷静下来后仔细一想,杨砚除了固执一点,擅权一点,孤傲一点,对他这个顶头上司不够尊重等等…… 好吧。李素冷静下来后得出了结论,刚才的冲动很正确,一点也不算冲动,简直是深思熟虑后的决定,……为自己的杀伐果决点个赞。 既如此,就不后悔了,至于抽了杨砚会不会得罪长孙无忌,李素管不了那么多,少年封爵。官职加身,上天赐予的得意春风,若是前怕狼后怕虎,岂不辜负了大好少年时光? ………… 抽了杨砚两个时辰后,宫里骑马来了一位宦官,奉李世民旨意,宣召李素进太极宫。 李素撇了撇嘴,来得真快。刚刚发生没多久的事情,太极宫那边马上有了反应。 想想也是应该。震天雷对李世民的重要性不言而知,火器局里面怎么可能没有李世民的耳目?恐怕在李素抽杨砚的当时,便有人紧急向太极宫禀奏了。 骑马随同宦官入长安城,李素一路上想了很多,暗暗思量着此事的后果,抽朝廷官员的罪名……他自己也是朝廷官员吧?官员抽官员是什么性质?打架斗殴? 李素只能尽量往好的方面预测。这是人治大于法治的年代,罪名是轻是重,全在李世民一念之间,李世民若看李素顺眼,杀了人也不算事。若看他不顺眼,跟人吵几句嘴也是杀头大罪。 进长安城,入太极宫,李素跟着宦官进了晖政门,然后安静地等在安仁殿外。 这次李素等了很久,宦官进殿禀奏后出来告诉李素,陛下正在考究诸皇子公主课业,暂时没空接见他。 李素不着急,着急也没用,他敢在太极宫里掀桌子翻脸控诉李世民蹉跎他宝贵的青春时光吗? 等了近一个时辰,日头已渐偏西,殿内传来一阵恭祝父皇安康的齐喝,接着便是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诸皇子公主鱼贯出殿。 当先一人穿着暗黄色衮袍,头戴金冠,生相颇为俊俏,只是目光略显阴沉,后面紧跟着一个大胖子,却是一脸春风得意的笑容。 一众皇子走出后,紧跟其后的便是一群年纪大小不一的公主,人人穿得五彩六色,仿佛一群穿花蝴蝶似的,李素眼尖,立时从一群花蝴蝶里发现了只着素色裙衽的东阳。 东阳心中亦似有所觉,抬头一看,二人的目光在半空相遇,无声中传递着只有彼此才能意会的情愫。 众人出殿后,慢慢朝李素方向行来。 李素眯了眯眼,马上清楚为首这人的身份了,能穿黄袍戴金冠的,除了当朝太子,绝无第二人。 李素站在大殿外的门廊下,避又无法避,只得整了整衣冠,躬身朝众人施礼:“臣,泾阳县子李素,拜见太子殿下,拜见诸位皇子殿下,公主殿下。” 为首的果然是太子李承乾,见李素施礼,李承乾停下脚步,别的皇子公主不论对李素有没有兴趣,都只能停下,按制太子最大,别人是不能抢在太子前面先走的,连并肩也不行,有逾越之嫌。 “你就是李素?”李承乾的声音很亲和,目光甚至浮起了笑意,亲手将躬着身子的李素虚扶了一把,笑道:“孤早知泾阳县出了一个了不得的少年英杰,自我大唐雄兵收复松州之后,李素之名更是如雷贯耳,今日才得一见,果然是难得的俊秀人物,难怪父皇数次夸赞,不愧‘少年英杰’之名……” “太子殿下谬赞,臣实不敢当。”李素礼仪做得很足,回话时急忙又躬下身,东阳远远落在后面,见李素这一本正经的模样,东阳嘴角抿了抿,不由想笑。 想想这家伙在她面前卖诗,要钱,讨功等等无耻嘴脸,现在这个样子简直……太虚伪了! 这边李素与李承乾见过礼后,二人寒暄了几句,说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闲话,聊过几句后,殿门前宦官已扬声高喝陛下宣泾阳县子觐见,李承乾急忙微笑着摆摆手,示意李素进殿面君。 李素躬身向李承乾告别,那个大胖子,也就是魏王李泰跟在李承乾身后,对李素的行礼视而不见,神情倨傲地走过李素身前,眼角都没瞟一下。 李素也不介意,坊间传说近年陛下对魏王格外恩宠,无论府宅,车驾,随从等皆优渥以待,有的仪仗几乎与太子齐肩,真是古往今来难得一见的怪事,实在很难揣度李世民心里到底在想什么,莫非他深以玄武门之变为傲,打算让自己的儿子们也照原样来一出? 一众皇子公主走过李素身前,李素微笑着躬身恭送,东阳有意无意落到最后,二人目光相遇,东阳抿唇笑了笑,此时说话不便,东阳挑了挑细细的黛眉,示意她在宫外等他,李素不易察觉地点点头。 ………… 安仁殿内四周的角落里仍旧摆满了冰块,李世民端坐上方,黄色的衮袍拉开,脚上的足衣也褪去了,很没形象地赤着脚盘坐在榻上,左右两名小宦官握着大团扇使劲朝他扇着风,李世民热得直催他们快一点,不时朝嘴里扔进一个小冰块,咬得噶嘣响。 李素暗暗吞口水,然后为自己的表现感到羞愧,见识超凡优越感爆棚的穿越者,居然垂涎人家嚼冰块…… 可是,天气真的很热啊,他也真的很想嚼冰块啊…… 进殿行礼,李素做得一丝不苟,垂头时却听李世民没好气地哼了哼。 “好个有血性的少年郎,当着火器局上下的面杖责我大唐官员,李素,你真是无法无天了。” 李素心下一紧,暗道果然如此,李世民大老远把他召来太极宫肯定不是为了请他嚼冰块的,直到现在也不赐座,更别提奉上一碗诱人的冰块了,这是兴师问罪的架势啊。 “臣年纪小,性子冲动,臣知罪。”李素老实认罪。 李世民“噶嘣噶嘣”嚼着冰块,又哼了哼:“你与杨砚怎生结的怨,仔细将始末道来。” 李素想了想,道:“陛下任臣为火器局监正,臣甚感荣幸,一心想将火器局打理经营好,多造火器为陛下开疆辟土,然而……臣既为火器局监正,不知为何连火器局的帐簿都无权一观?今年户部只给火器局拨了四千贯钱,这点钱要购置火药用料,要发放文吏和工匠俸薪,还要保证火器局上下伙食等等,臣作为火器局监正,看看帐簿,算算余钱,总是不过分的吧?” 李世民皱眉:“朕听出意思了,杨砚把持火器局财权不放?连你这个监正亦不能插手?” 李素笑了,“把持”这俩字用得很妙,给英明的皇帝陛下点个赞…… 李素自觉自己是个厚道人,既然已抽过杨砚了,没必要把人往死路上逼,于是决定不在李世民面前挑拨是非了。 “不算把持吧……火器局一应用度皆是国帑民脂,杨监丞担心臣年纪太小,奢耗无度,所以卡住了火器局的收支……”李素看了看李世民的表情,见他不置可否地笑,只好继续道:“说来都是大唐的忠心臣子,都是为了陛下的江山基业好,纵有理念不合,不合……” 李世民皮笑肉不笑地道:“继续说啊,纵有理念不合又怎样?” 李素老脸一红,干咳两声道:“……纵有理念不合,抽他一顿就合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七章 君臣城府 “抽他一顿就合了。” 连李素自己都不得不承认,这句话似乎有点简单粗暴。 话虽不好听,却也是实话,各种不服如何治?唯抽而已。 李世民嘴唇紧紧抿着,似乎想笑,又觉得一笑太不严肃了,与眼下兴师问罪的气氛不合。 “所以你就抽了杨砚一顿?这就是你这个监正干出来的事?”李世民努力板着脸道。 “臣知罪,请陛下责罚。”李素很光棍,懒得解释杨砚欠不欠抽的问题,更懒得说什么“请陛下恕罪”之类的废话。 指着李素,李世民的手指很用力:“油滑跟泥鳅似的小子,人也抽了,好话也说了,倒是两头不得罪,真正的是与非却被你压了下来,朕若不处置,往后你还会抽他,然后又在朕的跟前为他说好话……十几岁的娃子,跟谁学的这一套官场油子路数?” 李素急忙躬身道:“不是油滑,陛下误会臣了,委实是臣的心里话,杨监丞卡住收支也好,臣抽杨监丞也好,其实都是为了公事,都有一颗为大唐为陛下鞠躬尽瘁的公忠之心,只是臣性子急躁,争吵上了火,处事方8,法遂有了偏颇,这是臣的罪过,臣领罪。” 李世民似笑非笑道:“这番话倒是四平八稳,但朕不相信,你真是这么想的?抽杨砚那十记可不轻,每一棍都落到实处,连力道都一模一样,若说抽他是因为冲动,冲动到这般齐整倒也不多见……” 李素垂头干笑。 跟英明君主打交道就是这样不方便,人家不好糊弄…… 恨恨哼了一声,李世民淡淡地道:“此事你有错,杨砚也有错。朕没想到吏部把杨砚调去火器局竟赋他如此重权,说来是朕疏忽了,今日朕便做个了断,火器局以后你说了算,财权也好,上下人等任免也好。悉数由你而决,朕把整个火器局交予你,只要你用心做事,给朕好好做几样拿得出手的东西来,若是长久不见成效,莫怪朕把今日的老帐跟你翻一翻。” “臣,遵旨。多谢陛下宽宏。” 李世民忽然从榻上站起身,朝李素招招手:“行了,你可以退下了。走,朕送送你。” 李素大吃一惊,猛然抬头,不仅是李素,殿门外站着的两名宦官也吃惊地看着李世民。 皇帝亲自送臣子,这待遇……恐怕只有秦王府旧部才有吧?今日怎么对李素这般客气? 李世民招了手,李素顾不得多想,急忙起身跟上。 从方榻到殿门只有十几步的距离。一君一臣走得很慢,慢得似乎在用脚丈量殿内的尺寸一般。 走了两步。李世民似乎漫不经心地随口道:“有件事朕忘了问,吴王恪……前日果真是误闯火器局?” 李素心一抽,急忙道:“臣不知究竟,但臣以为,吴王殿下确实是误闯,当时吴王穿着猎装。领着王府随从骑马而入,若说吴王有别的心思,这副装扮未免太引人注目,况且吴王千金之子,就算有别的心思。想必也不会亲自去做,臣以为此事确实是误会。” 李世民沉默着又走了几步,然后不置可否地笑笑:“或许是误会吧。” 李素不再搭腔了,李世民是怎样的心思他更不敢猜,他与李恪的交情并不深,能为他把话转圜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错了,这种事情太凶险,一不小心就扯进一个巨大无比的漩涡里,李素如果想在大唐活到寿终正寝,话说到这一步已然足够了。 几句对话说完,二人已走到殿门前。 李世民只送到这里便转身,连李素躬身施礼也懒得看,只是头也不回地扬了扬手,扔给他一个潇洒不羁的背影,像极了偶像剧里那种颜值高又暖心然而活到二十多岁便不幸得了癌症的男主角…… ********************************************************* 独自走出宫门时已是黄昏时分,走出龙首渠后,李素扭头四顾寻找东阳的身影,她说过会等他就一定会等他,谁知迎面走来一位穿着华袍的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很客气,不但主动施礼,而且自我介绍,李素听到他自报家门后不由吃了一惊。 竟是长孙无忌府上的管家。 管家也姓长孙,不知是赐姓还是远亲,李素的神情尴尬中带着几分戒备,毕竟今日上午抽了杨砚,没过一天长孙家便找上来了,实不知来者是善是恶。 谁知长孙管家态度很恭敬,对李素抽过杨砚的事半字也不提,只说长孙无忌大人对李素如何欣赏,对李素为大唐立下的功劳如何感激云云,一番话里大半皆是赞誉之言,最后长孙管家终于点明了来意。 长孙无忌十分欣赏李素这样的大唐少年英杰,希望李县子闲暇之时去长孙府上做做客,若能偶尔提点一下长孙家那几个不成气的少爷就更好了。 李素看出来了,这些话不是虚套客气话,因为长孙管家特意在宫门前等李素就是为了传达长孙无忌请李素做客的意思。 很费解啊,刚抽过长孙门下的官员,长孙无忌没叫人把他堵到暗巷里套麻袋敲他闷棍,反而要请他去府上做客? 难道长孙无忌打算在他做客时在廊下安排五百刀斧手,听他摔杯为号…… 不管怎么夸大自己,李素也觉得自己应该没这么高的待遇才是。 长孙管家传完了话,很恭敬地朝李素施了礼,然后离开了,从头到尾没有半点宰相门房七品官的倨傲派头。 李素定定站在原地,目送着长孙管家的背影,站了许久,忽然仰天苦笑数声。 现在总算明白李世民为何破天荒亲自将他这个十几岁的小娃子送出殿门外了,这个举动或许才是长孙无忌愿意化干戈为玉帛的真正原因。而李世民天子之尊,自然也不会无缘无故亲自送一个小娃子,说白了,他这是无声的保护李素,他不想看到一个对社稷有价值的才俊莫名倒在官场争斗中。 李世民的城府,长孙无忌的城府,中间夹了一个楞头青般后知后觉的李素…… 城府和算计还能接受,最令李素惊奇的是,从安仁殿走到太极宫门外的龙首渠大约需要两柱香时辰,而这两柱香时辰内,长孙无忌便收到了李世民亲自送李素的消息,并且迅速做出决断,令管家在太极宫前等李素…… 贵圈太复杂了,李素忽然好想回家,想睡觉,想……东阳? 对了,东阳呢?(未完待续。。) 月底最后三天了,求月票!(今日已更) 老贼其实也不想一次又一次开单章,奈何新书月,月票榜对老贼太重要了,眼看离月底只有三天,再看看月票榜的名次,老贼越发不淡定了。。 知道很多兄台都为难,你们喜欢的或许不止一本两本书,但每个月消费出来的月票却只有那么两张三张,老贼一次又一次的要,想想也觉得挺羞愧的,但是。。。如果大家能帮老贼再往上抬举一两个名次,老贼虽羞,但快乐着。。。 拜托各位再看看口袋,看有没有一两张月票放在票夹里忘记投了的,这东西有保质期,过了月底便自动无效了,有的话拜托投给我吧,啥票都要。。(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八章 暖玉生香 太极宫前的龙首渠外,四周皆是执戈握戟的军士,中间是一片空旷的广场。 李素目送长孙管家离开后,独自站在广场中央四下顾盼,却不见东阳的身影。 想想也是,东阳的胆子应该没大到敢在太极宫前跟李素约会,会要命的。 李素牵着马独自往广场外走去,走出太极宫的宫禁范围,差不多快到朱雀大街上时,街边拐角一个暗巷里,一名侍卫打扮的人向他走来,李素眯着眼打量了一下,然后露出了笑容。 嗯,很眼熟,每次跟东阳坐在河滩边时,河滩后面的侍卫人群里就有他,不知道名字,但一定是东阳公主府上的。 “小人拜见李县子……”侍卫躬身行了礼,小心地环视四周,然后压低了声音:“公主殿下在巷子里的马车上,小人为公主传话,请李县子独自骑马出东城延兴门,在城外五里处等候片刻,公主殿下的车驾随后即到……” 李素不动声色地点点头,然后二人仿佛从不认识似的擦肩而过。 心跳莫名加快,明明是男未婚女未嫁,这种莫名其妙的偷情幽会的刺激感是肿么一回〖↖,事? ………… 骑马赶到东城外五里的大道边,李素独自坐在夕阳的金黄色余晖里发呆,过了一会儿又觉得无聊,怀里掏出随身必带的小铜镜,左顾右盼痴迷地盯着镜子,李素渐渐发现这个没有手机电脑的年代里。照镜子居然非常容易打发时间,痴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仿佛才过了几个呼吸,东阳的车驾就远远驶来。四名侍卫打头开道,后面跟着二十多名披甲卫士,一辆宽得占住大道大部的马车前套着六匹骏马,马车的后辕处打着五翅高屏。 李素暗暗咋舌,这便是全副的大唐公主仪仗,那个曾经与他同坐在河滩边,二人说笑逗骂毫无身份差距的女子此刻就坐在马车里。她的身份是高贵的大唐公主,神仙般可远望而不可接近的人物…… 李素忽然有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那个河滩边赤着双脚又哭又笑的女子。与此刻这个坐在马车里的,是同一个人吗? 车驾在李素身边停下,马车侧旁的小窗掀开了帘子,露出东阳那张清丽脱俗的俏脸。带着几分微微的嗔意。 “又照镜子!又照镜子!女人家都没你这么爱脸的!”东阳狠狠白他一眼。 李素面不改色将镜子塞回怀里。笑道:“如此好看又好吃的小鲜肉,少看一眼都是损失,不多照一照怎么知道自己如此优秀呢?” 东阳噗嗤笑了:“走吧,一起回去,你,你……” 东阳贝齿咬得下唇发白,犹豫许久,俏脸一红。声音愈发细若蚊讷:“你……把马儿交给侍卫,你上我马车来。” “啊?”李素有点吃惊。呆呆地看了看马车前后的侍卫,侍卫们仿佛一个字都没听到似的,人人板着酷脸直视前方。 东阳见李素踌躇的样子,不由恼羞成怒,恨恨放下帘子,气道:“不来算了。” “来!”李素二话不说窜上了东阳的马车。 马车里香喷喷的,不知熏了什么香,车厢很宽敞,软软小榻旁甚至还摆着一个小矮几,上面搁着一本书。 见李素真的上了马车,东阳羞得不行,这年头未婚男女单独相处于暗室还是颇为惊世骇俗的,老实又单纯的东阳怕是从来没有做过如此大胆放肆的事情。 “你……谁叫你上来的?快下去!”东阳没好气踢了李素一脚。 “请神容易送神难……”李素咧嘴一笑,四下顾盼打量着车厢,嘴里啧啧有声:“真漂亮,果然是公主仪仗,以后等咱们老了,你得教教我投胎有个什么讲究,我努力一下,下辈子也投个帝王家的好胎……” 马车启行,车厢微微摇晃,李素的马儿却有些吃醋了,不时从小窗外将硕大的马脑袋伸进来,李素急忙将大脑袋推出:“别闹,我有事。” 马儿很不高兴地朝他打了个响鼻,喷了他一脸鼻涕,东阳看着他发绿的俊脸咯咯直笑,从怀里掏出一方洁白的丝绢帮他擦脸。 擦着擦着,东阳握着丝绢的手微微颤抖起来,动作也越来越慢,刚才给他擦脸只是下意识的动作,她却没想到这个动作竟如此亲昵,俏脸顿时红得比晚霞更绚烂。 触电般缩回手,东阳用力将丝绢攥在手心里,掩饰般拂了一下发鬓,每一个动作似乎都在微微颤抖,显示出此刻的心情多么慌乱。 李素却浑然不觉,他的心思没那么细腻,反而在马车四处东摸摸西按按,一副好奇的样子。 喀嚓一声轻响,李素不知怎的从马车里抽出一个暗格,暗格不大,一尺见方,里面摆满了小零食小糕点,什么同心生结脯,升平炙,八仙盘,小天酥……琳琅满目,品种繁多。 李素白她一眼:“坏人,有东西吃还藏着掖着,非要等我自己翻出来,一点不懂待客之道……” 说完自顾拈起一块小天酥扔进嘴里大嚼起来。 好好的旖旎暧昧气氛,被李素搅和得全然无踪,东阳恨恨咬牙,忽然很想一脚把他踹出马车。 一边嚼着糕点,李素忽然指了指小窗外,道:“你公主府上的侍卫是怎么回事?咱们公然坐在马车里……不太好吧?” 东阳瞪着他:“不好你怎么还上来?” 悻悻哼了哼,东阳解释道:“……外面这二十多人算自己人了,你少操心,这两月我叫绿柳给他们赠赐了不少钱财,侍卫们的家小也由公主府出面将他们安顿在长安城里住下,前些日他们已发誓愿为我效死。不然你以为我有这么大的胆子当他们的面把你叫上马车?” 迎着李素调戏似的目光,东阳越解释脸越红,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索性不说了。 “你今日为何被父皇宣进宫?父皇不是任你为火器局的监正吗?难道你闯祸了?” 李素叹道:“你太不了解我了,难道我在你眼里就是个整天到处闯祸招惹是非的人吗?” 东阳很坦然地道歉:“好吧,是我误会你了……” 李素比她更坦然:“嗯,我接受你的道歉,原谅你了。” “那你告诉我,父皇今日为何宣你进宫?” “火器局里有个小监丞很讨厌,今日忍不住抽了他。抽得很重,约莫一两个月下不了床,后来你父皇知道了。把我叫进宫嗯嗯,那啥……畅谈了一下人生。” 东阳呆住了,这叫不闯祸?这叫不招惹是非? 车厢里沉默了许久,东阳忽然疯了似的。小小的粉拳雨点般落在李素的肩上。背上…… “又骗我!你太混帐了,好好当你的官,没事抽人家七品监丞,大唐立国都没人敢这么干,你这还不叫闯祸?” 李素乐得哈哈大笑,忽然出手,将那雨点般落下的小粉拳攥在手里,入手暖玉生香。这一刻忽然心跳莫名快了许多。 东阳大惊,接着大羞。急着把手抽回,却被李素牢牢握住不放。 “你……你松手!” “不。” “快松手!不成体统!” “不!” 马车载着东阳又羞又急的娇嗔声渐行渐远。 *********************************************************** 太极宫的反应有时候很慢,有时候又很快。 吴王李恪在火器局外金吾卫的营帐里住了三天,甚至连营帐外一步都不敢踏出,以此表示清白,可惜李世民根本没搭理他,然而昨日李素进了一次宫后,今日清早,太极宫便来了旨意,宣吴王李恪进宫。 日落时分,李素骑着马离开火器局回家,金吾卫探哨范围外的大道上,却发现吴王李恪一袭白衫骑在马上,含笑注视着他。 李素只看着他的笑容就知道,这家伙度过难关了。 不愧是李世民所有皇子里最彬彬有礼的一个,李素快到跟前时,李恪忽然下了马,站在大道边,待李素也下马后,李恪整了整衣冠,朝他长长一礼。 “恪,谢李贤弟救命之恩。” 李素急忙还礼:“谈不上救命之恩,殿下言重了。” 李恪重重地道:“不,确是救命之恩。” 说完李恪眼中还闪过一抹后怕和庆幸。 李素懒得跟他客套了,直接问道:“今日进宫还好吗?” 李恪苦笑点头:“父皇不轻不重敲打了我几句,什么只顾嬉玩浪荡,不思读书进取,终日混迹长安风月之地,败坏天家名声等等,至于误闯火器局一事,父皇却是只字未提,然后任我为安州大都督,明日赴安州上任……” 李素笑道:“也算是有个好结果了,恭喜殿下度此难关。” 李恪黯然叹道:“然而,陪同我一同游猎的九名随从,昨日被父皇下令全部杖毙,我的老师权万纪亦因教导无方,而被罚了一年俸禄……” 李素的手微微颤了一下,沉默地垂下头。 第一次真实而深刻地体会到大唐宫闱里的残酷,九条人命在李世民一句话里永远消逝,而这九条命消逝的意义,仅只在于警告李恪。 *********************************************************** ps:多谢大家抬举,你们真的好伟大,居然真的往上窜了一个名次。。。谢谢!(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九章 积累人脉 在大唐谈人权是件很可笑的事,人权这个东西,大唐从君臣到百姓恐怕没一个人能明白它的意思。 其实李素也不是很明白,对目前所处的大唐环境来说,所谓“人权”,意思应该就是自己不想死,便可以不死。 可笑的地方也在这里了,想不想死根本不是自己能决定的,决定全在李世民,他说你可以不死,那么你就不死,也就是说,如果大唐真有人权这东西,那也是李世民赐予的,和历代传说中的免死金牌一样,皇帝想什么时候收回去就收回去了。 九名王府随从的死,令李素忽然间有了许多复杂且矛盾的感触,害怕,所以想往后退,找个由头辞了官,从此低调地活在乡野田陌间,一生庸碌老死而无憾。不服气,又想努力往上钻营,用一种名叫野心的东西填充自己的生活,立更多的功劳,做更多的事,当更大的官,以此来寻获更多的安全感…… 进也好,退也好,都只是为了活着。 李恪逃过一劫,虽然令李世民感到不满,把他赶出长安,赴安州上任,但终究是逃过了一劫,他不小心触碰到最敏感的皇权还能全须全尾+-,的离开,除了命好以外,当然还得感谢李素。 所以李恪今日特意等在大道边,就为了跟李素说声感谢。 “若非李贤弟昨日在父皇面前为我开脱,今日我的结局怕是……”李恪苦苦一叹,然后再次朝李素施礼:“大恩本不该言谢。然而今日还是要当面谢你,此番搭救之情,恩同再造。其实不是一句感谢能应付过去的,送你什么或是说太多花团锦簇的话都显得俗气,然而我实无法一表心中感激……” 李素越听眼睛越亮,最后揉了揉鼻子,忍不住开口道:“其实……嗯,其实……” “其实什么?” “其实,这个救命之情么。是可以折算成钱的,我真不介意,殿下王府的用度应该颇为宽裕吧?” 李恪呆呆看着李素许久。试图从他脸上瞧出真假,然而李素的表情实在太真了,真得简直就像……真的。 “贤弟……贤弟莫闹,此番恩情怎能谈这些俗物?贤弟站直了。且受恪一礼……” 李素忽然出手扶正即将躬身的李恪。神情无比严肃认真地道:“我真没闹,这个恩情真可以用钱折算,不介意的话,我甚至可以给你列个清单让你方便记帐……” 李恪的脸色有点难看了:“贤弟,真的……莫闹了!” “我没闹!”李素努力让自己的表情变得很诚恳,目光炯炯地直视李恪,无声地告诉他,自己很认真。 李恪与他对视许久。然后……噗地一声,大笑起来。 “贤弟真风趣!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 李恪还是走了。明日便离开长安,赴安州上任大都督,李素很伤感,直到李恪转身离开的那一刻,终究还是没给钱,还直夸李素太风趣云云…… 不过总的来说李素还是很欣慰,他发现自己在唐朝又交到了一个朋友,真正的朋友,日后自己危难之时,或许斜刺里会伸出来几只手稍稍扶他一把,其中有一只手的主人也许会是李恪。 人脉这东西,其实像存款一样,平日里一点一滴地存起来,别嫌少,积少成多,等到有一天,人脉积累到可以抵消自己人生里的一次要命的危难,就能证明自己做人很成功了。 ………… 相比之下,许敬宗这人就只能把他列入狐朋狗友之类里面了,或许连狐朋狗友都算不上,跟这种人来往最好别谈感情,谈感情太伤利益。 第二天一大早,李素刚进火器局,许敬宗便迎上来,手里握着一个圆乎乎的物事,笑道:“监正大人,按您的吩咐,工匠特意造了一个只填充了一半火药的震天雷,罐口已密封好了……” 李素点点头,这东西他确实是他吩咐工匠造的,只造一个,留着有用。 抽过杨砚,杨砚痛了,李素痛快了,但做人不能赶尽杀绝,所以李素没在李世民面前告杨砚的状,也没提把杨砚赶出火器局,杨砚仍留在火器局里养伤。 光抽了还不够,还得绝后患,日后杨砚伤好了,又把四百个震天雷翻倍变成八百个,李素又得抽他,整天搞这些斗争,李素自己也腻味,今日索性把事情彻底解决。 接过减量版的震天雷,李素仔细端详了一阵,道:“去把杨监丞请到校场,校场闲杂人等清空,一个不许留。” 许敬宗惊讶了一下,倒也不问原因,很痛快地应了。 ………… 火器局后院有个校场,说是校场,其实算是火器实验地。 杨砚被四名杂役小心抬到校场边,杂役们朝李素行过礼后很识趣地回避了。 杨砚铁青着脸,恨恨地瞪着李素,显然被抽的怒火没消,看着他仇恨的眼神,李素暗暗一凛,心中忽生杀意。 今日且做最后一回努力,若仍不能说服他,此人必须除掉! 很奇怪,自从杀过结社率二人后,李素发觉自己的心性多了几分狠毒,对杀人这种事也不再排斥了。 “杨监丞,本官知道,上次抽你你定然不服,服不服那是你的事,陛下昨日已下旨,火器局内大小事务,悉由本官一言而决,财权和人事任免皆由我来掌握,陛下的旨意想必你已清楚了,不服气,径找陛下理论去,今日把你叫来,为的是另一桩事……” 李素说着,举起手中的减量版震天雷:“看清楚了,这是工匠连夜造的,按你的说法,震天雷里的火药减量一半,别眨眼,好好看看你想出来的好主意,看看究竟是节省了国帑民脂,还是浪费了……” 杨砚愤怒地哼了一声,喷火似的目光狠狠地盯着李素。 李素举起火把,点燃了引线,嗤地一声,青烟缭绕。 趁着引线燃烧,李素赶紧奋力一扔,小陶罐被扔得远远的。 轰的一声巨响,远处一片烟雾弥漫,一阵炎热的夏风拂过,吹散了弥漫的烟雾,二人同时望去,很快,杨砚的脸色刷地变白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章 泯嫌消仇 杨砚脸色很白,李素神情却很淡定。 震天雷这东西本就是他造出来的,多少药量会是什么效果,没有人比他更清楚。 杨砚半躺在小竹榻上,呆呆看着远处仍缭绕着几缕青烟的爆炸现场,半晌说不出一句话。 现场并没有产生任何效果,甚至地上连半个小坑都没有,这也是杨砚震惊的原因,除了声音有点吓人外,这个震天雷根本没有产生任何杀伤力。 李素转过头,似笑非笑地盯着他:“杨监丞可瞧清楚了?这就是你说四百个可以造八百个的震天雷,药量恰好减少了一半,而效果,你自己也看到了。” 杨砚脸色仍旧苍白,紧紧抿着唇不发一语。 李素静静盯着他,也不说话,不知过了多久,李素忽然扬声喝道:“来人!” 两名杂役匆匆从远处跑来,神情敬畏地抱拳。 “按杨监丞的吩咐,从今以后,火器局所造的震天雷填充火药全部减量一半,让大唐的将士们揣着这样的震天雷上战场浴血拼命去吧!” 杂役们一楞,却只能抱拳,刚答应了一声,杨砚±,却忽然抬起了手,颤声道:“慢,慢着!” 李素见杨砚的脸色比刚才更白了,于是挥退了两名杂役,冷冷哼道:“杨监丞还有何见教?” 杨砚垂着头,嘴唇微微颤抖,良久,缓缓地道:“监正大人,下官……错了。这等震天雷绝不能让它出火器局,大唐将士们前方浴血厮杀,我等怎能做出这种东西害了将士们的性命?” 李素冷笑:“你想通了?不再觉得这是浪费国帑民脂了?不再坚持一滴鸩毒能杀人何须十滴的高论了?” 杨砚神情愈发羞愧。沉沉地点头:“下官对火器委实一窍不通,昨日如此做法,实是误国误军,若无李监正阻止,下官几成大唐千古罪人矣。” 眼见杨砚羞愧的模样,李素也长长舒了一口气。 刚刚他已打定主意,若杨砚仍旧死不悔改。而且仍旧对他如此仇恨的话,一定想办法把他除掉,李素受不了一个生死仇敌躲在暗处冷冷看着他。等一个机会便猛然出手将他致于死地,而他却要花费一生的精力去提防他,不如弄死方绝后患。 连杨砚自己都不知道,刚才他的态度。为自己挣回了一条命。 杨砚认了错。李素也松了气,如果可以,他也不想杀人,阴谋诡计也好,明刀明枪也好,终究是一条人命。 空旷的校场上只有李素和杨砚二人,李素觉得有些话应该说一说了。 “杨监丞,李某年纪虽幼。也不是无理取闹之人,昨日我抽你。委实因为你做得太过分了,李某虽初入官场,却也知官场是个讲究上下尊卑的地方,有理可以声高,但该有的礼数不能少,该有的规矩更不能忘,以下犯上把持财权,目无上官,言行跋扈,我若不抽你,如何服火器局上下之众?日后火器局只知你杨监丞,而不知我李素,我这个监正难道是用来摆个样子的?” “若你杨监丞果真是对火器精通之人,李某倒也愿意退位让贤,让能者居上,然而,你什么都不懂,却还在火器局里指手画脚,若按你的意思造出震天雷送进大唐军中,杨监丞你自己算一算,你这个决定将会害死多少人?你自己会不会人头落地?” 杨砚被说得脸色惨白,额头冒出了一颗颗豆大的冷汗。 每个人的一生里都有自以为是的时候,而每个人都为自己的自以为是付出过代价,有的代价轻微,有的代价惨重,终归都有代价,杨砚忽然发现自己很幸运,他付出的代价只是挨了李素一顿抽,若真让他所吩咐而造出的震天雷进了军中,害死了大唐将士,贻误了一国军机,那时他将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监正大人,我……错了!”杨砚再次认错,这次的态度显然更诚恳了,神情掺杂着几分后怕和庆幸。 李素笑道:“不急着认错,我们心平气和先把道理说清楚,若论你我本意,其实都没错,都是为大唐鞠躬尽瘁,你把持财权亦是为了节省国帑,我造震天雷是为了保质保量,让我大唐的将士凭此利器攻城克寨而少添伤亡,都没错,都是忠心的好臣子,不同的只是你我理念而已……” 李素笑容渐敛,神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但是,火器局是造火器的地方,火器非常危险,一不小心便是屋毁人亡的下场,所以,在这火器局里,怎样造东西,怎样安排工匠们做事,都必须由我来经手,凡事最怕的是外行领导内行,杨监丞,今日道理说明白了,丑话我也要说在前面,日后火器局造火器,在你没有对火器火药之物领会精通之前,不得插手任何造火器的事务,你我理念不同,尽可在屋子里辩个昏天黑地,但是这种情绪却不能带进火器局的工坊里,下次你若再犯糊涂,可不止是被抽一顿那么简单了……” 杨砚被李素教训得冷汗潸潸,奈何李素每一句话都是堂堂正正的道理,杨砚只能唯唯点头。 “遵监正大人之命,下官从此绝不再插手工坊事务……下官还有一个不情之请,我想在工坊里跟工匠们学学造火器,保证不插嘴不指挥,我只当自己是个工匠的学徒,学会之后,下官再试着和工匠们一起造火器,待到下官对火器完全了解之后,下官想再与监正大人论一论道理,监正大人刚才的话下官毫无辩驳之处,那是因为下官什么都不懂,待以时日,下官对火器了解了,那时再来仔细品位监正大人今日所说的道理是对是错。” 李素笑了,他开始觉得杨砚确实是个务实的人,踏实做事的人,或许不够聪明,不够圆滑,有点读书人的清高和固执,但人终归不坏。 不坏的人就算是好人,李素对好人还是很有好感的。 “行,道理都说过了,日后还望杨监丞摒弃前嫌,与李某精诚合作,一同将火器局打理好。”李素笑吟吟地道。 杨砚没笑,很严肃地拱手:“一切听凭监正大人吩咐。” 李素眨眨眼:“既然大家今天这么讲道理,我昨天抽你的事就当没发生过,如何?” 杨砚楞了一下,垂头看看自己动弹不得的身躯,脸颊一抽,然后扭过头去。 李素的脸顿时黑了。 刚才的判断有误,这家伙还是个坏人,大家谈得这么愉快居然还记仇,我自己都忘记这回事了好不好?(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一章 挑拨是非 结仇容易,释仇却不易,且释且珍惜…… 这一天李素自认为过得很有意义,昨天结下一个仇家,今日少了一个仇家,或许这个仇家还是有点气不顺,或许短期内不太可能成为朋友,但是少了一个仇家就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所谓“快意恩仇”,或许活得洒脱不羁,但永远不是李素想要的生活,一个人若想这辈子活得安稳一点,平静一点,除了少惹事,更要少结仇家,能化解的仇恨一定要果断化解,恩情可以过夜,仇恨不能,每过一夜,仇恨便愈增一分。 当然,若是自知化解不了的仇恨,就不必浪费精力和时间了,设个局也好,痛下杀手也好,赶紧把仇人灭掉才是王道。 杨砚提出下工坊造火器,李素二话不说便答应了。 不知怎的,对这个昨天才抽过的人,李素竟有些欣赏了,杨砚做人或许有点失败,但做事还是很务实的,火器局里有这么一位属官,对他来说不是坏事。 当然,若昨天是杨砚抽了他,李素就绝不会这么想了,山无棱,天地合,不惜一切代价弄死他才是对自己人生负责的做法。 』1, 矛盾解决了,杨砚半躺在竹榻上沉吟半晌,忽然给李素拱手又行了个礼。 李素挑挑眉:“此礼又是为何?” 杨砚叹道:“此礼只为多谢监正大人给下官留了面子,今日单独把下官叫到校场说道理。没有当着火器局上下的面令下官颜面尽失。” 李素笑道:“昨日抽你明正典刑,所以必须当着大家的面,一则灭你之威。剪你羽翼,二则立我之威,今日讲道理就不必再折损你颜面了,一收一放,你我心照便是。” 杨砚定定看着李素,打量许久,感慨般摇头:“监正大人行事老练豁达。下官实在不能相信你居然只有十多岁……唉!” 李素眨眨眼:“你就当我活了两辈子吧。” 二人对视,释然一笑。 扬手叫来杂役抬走杨砚,让他继续回去养伤。李素负着手往火器局的工坊走去。 一边走脑子里一边琢磨着造火器的事,李世民现在的胃口有点大,区区震天雷已不能满足他的欲望了,况且震天雷这东西用在战场上局限性也很大。碰上阴雨天气。火器根本派不上用场。 还有什么火器能在目前的工艺水平里造出来呢?地雷? 似乎明朝就有简易版地雷了,只是具体的做法,还得仔细搜索一下脑子里枯竭得可怜的记忆…… 最主要的是,地雷这东西做好后不容易实验,要不,让许敬宗踩上去试试? 走着走着,迎面遇到了许敬宗。 许敬宗躬身行了礼,一脸好奇地看了看校场方向。用一种“我是你心腹”的自己人语气悄悄道:“监正大人刚刚又教训杨监丞了?” 李素一楞:“教训?不,没教训。和杨监丞心平气和谈了谈,发现我和他皆是志同道合之辈,昨日的小小仇怨便一泯了之了。” “志……志同道合?”许敬宗呆住了。 “对,志同道合,大家都有一颗为大唐舍生忘死的赤子之心,许少监,这颗赤子之心你还稍有欠缺啊,刚才杨监丞说你是坏人,本官深以为然……” “我是坏人?”许敬宗大怒,差点跳脚,涨红了脸怒道:“他才是坏人!” 话刚说完,许敬宗忽然警醒,无比幽怨地看了李素一眼:“李监正你又诳我……” 李素不置可否地哈哈笑了两声,抬步便走。 留下许敬宗惊疑不定地站在原地,一会儿看看李素的背影,一会儿又看看杨砚养伤的屋子,神情犹豫踯躅,似乎在挣扎到底要不要相信李素的话。 良久,许敬宗狠狠一咬牙。 很好,嘴上说不信,身体还是很诚实…… 背对着他的李素一边走一边露出了邪邪的笑容,没错,就是霸道总裁经常用的那种“邪魅狂狷”的笑。 就不喜欢下属们一团和气,就不喜欢大家抱成团,下面的人都和气了,他这个上司怎么工作?怎么制衡左右? ********************************************************* 平静无波地过了十来天,李素每天重复着同样的日子,也不觉得无聊,实在无聊就照镜子,很玄妙,镜子里似乎有另一个时空,照着照着,一两个时辰不知不觉就过去,然后混到下班打卡走人…… 杨砚确实是个做实事的人,养了十来天后咬着牙下了床,二话不说进了工坊,跟着工匠们学着造火器,每日每夜扑在工坊里,工作劲头直追赶英超美大跃进。 相比之下李素消极多了,平日若无必要绝不接近工坊一步。 说是工坊,其实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火药桶,一不小心便炸了,跟着屋子一同白日飞升的瞬间,李素回忆自己的短暂的人生,一定会觉得空虚寂寞冷…… ………… 几天后,长安城忽然沸腾起来。 侯君集刘兰牛进达三路大军凯旋回朝,全城百姓皆欢欣鼓舞,自发出城相迎。 出征时五万关中子弟,松州之战伤亡五千余,突进吐蕃又伤亡五千余,回来时不到四万人。 大军进城,李世民率领满朝文武,亲至长安正南门明德门相迎。 凯旋的队伍连绵十余里不见尽头,与出征时相比,终究少了许多人,迎接的百姓人群里不时爆出一声哭嚎,周围的人皆温言安慰,大家都明白,这定然是战死的关中子弟的老父母。 李素作为此战最大的功臣,也被李世民下旨出城伴驾迎军。 长孙无忌,李靖这些大佬自然陪伴李世民左右,而李素则非常低调地躲在一群六七品的低阶官员人群里不显山不露水。 程咬金咧着大嘴跟李世民不知嘀咕了几句什么,引得李世民又气又笑,大脚踹去狠狠笑骂了句老货,程咬金忽然回头大嚷:“李素那个娃子呢?此战侯君集三人皆记小娃子为首功,此时怎可不见人影?” 程咬金一嚷嚷,旁边的李世民也淡淡点头,引得长孙无忌,李靖,李绩等人纷纷回头寻找。 李素心一紧,假装没听见,身子在人群里愈发矮了一截。 谁知程咬金这老货招子太犀利,李素再怎么低调,终于还是被他发现,大步走过去,拎鸡崽似的单手将李素衣领拎起来往前拽。 “哇哈哈哈哈哈……小娃子又被俺生擒一回!” ******************************************************** ps:有个聚会,所以字数少了一点点。。大致来说还是颇为勤奋的,给自己点个赞。。 对了,还有,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二章 王师凯旋 功臣应该被世人高高捧上神台,接受万众的膜拜,……或接受领导发奖金。功臣应该被百姓们像优乐美一样捧在手心里,小心倍加呵护,而且不要乱插吸管…… 李素想象中的功臣待遇有很多种,或荣耀,或伟大,至不济也该发点小财,但绝不是像现在这样,被程老匹夫一手拎着衣领,仿佛逢年过节拎一块腊肉串门一样,生生将李素从最偏僻的角落里一直拎到李世民面前。 今日不同以往,为了迎接侯君集大军凯旋,站在城门外迎接的不仅是大唐君臣,还有无数为大唐的胜利荣耀而欢呼雀跃的百姓,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百姓里面还有不少颇具姿色的大姑娘小姑娘,大家都眼睁睁看着程老匹夫轻松拎着李素,而李素这个自诩为大唐小鲜肉的俊俏少年,此刻真成了程老匹夫手里的一块鲜肉,拎在半空中还不时左右晃荡…… 太羞耻了…… 李素无法挣扎,只好驾轻就熟捂住脸。 程老匹夫很得意,充满了万马军中生擒敌酋的快感,把李素拎到李世民面前后甚至意犹未尽地继续拎着他,当着君臣的面绕场一周,李世民长◇★,孙无忌李靖等人皆含笑点头,互相交头接耳,似乎在对程老匹夫这次捕获的猎物评头论足…… 李素想死的心都有了,如果时光倒流回去,他一定躲进深山里,绝不给程咬金认识他的机会。 绕场一周后,程老匹夫得意地放下了李素,李素这才慌忙整了整衣冠,懒得跟程咬金计较了,主要是不敢跟这老流氓计较。 抬头眼一扫,发现李世民和旁边几位重臣笑吟吟地瞧着他。李素急忙施礼:“小子……下官,……臣李素,拜见陛下,拜见各位大人,各位老帅……” 李世民指着李素笑道:“诸卿且看,此子正是造出震天雷。助我大唐王师收复松州的首功之臣,泾阳县子李素,年仅十六岁,却是难得一见的少年英才。” 李素连忙谦让,旁边一群文武大臣们皆笑了起来,这些人里不管什么想法,皇帝陛下开了口,终归还是要附和一下的。 一名头戴黑笼璞帽,身着紫色官服。腰间两只紫金鱼袋不停晃荡的中年老帅哥捋着青须笑道:“久闻李素之名,却无缘得见,老夫且先不赞你作诗,献策,造震天雷之功,只想要你酿的一坛美酒,据说酒性颇烈,是故有名曰‘五步倒’。明明是绝世好酒,不知哪个杀才取了如此煞风景的粗鄙名字……” 李素叹息。知己啊……我说什么来着?温柔岁月多好听。 旁边的程咬金脸色不善了,很显然,五步倒这个粗鄙的名字就是他这个杀才取的,重重一拍李素的肩,哼道:“还不与你长孙伯伯见礼,哼。名字再难听,也是程李两家的买卖了,既然是买卖,可没有白送人的道理。” 李素恍然,脸现苦色。竟然是长孙无忌这家伙,这关系可有点道不清了,按说应该是仇人,毕竟抽了长孙家的门下,可长孙无忌又对他那么客气,客气的原因或许跟李世民的态度有点关系,说善不善,说恶不恶,如相爱又相杀般纠结…… “下官李素,拜见长孙……” 话没说完,却冷不防被程咬金踹了一脚:“没礼数的东西,称什么下官?叫伯伯!老货虽与俺不是一个路数,却也为江山立过汗马功劳的,叫声伯伯亏了你么?” “是是是,小子拜见长孙伯伯……”李素从善如流。 长孙无忌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先扶起李素,然后指了指程咬金,笑骂道:“老匹夫说甚不是一个路数,既不是一个路数,上月你府里开宴还把老夫扛在肩上抢去你家,教老夫大损颜面……” 程咬金咧嘴笑道:“不是一个路数也能一起喝喝酒的……” 脸色忽然一黯,程咬金叹道:“秦叔宝卧病在榻,说话便要死了,昔年秦王府旧部,一个接一个的没福气,活着的,也就剩我们这些了,不管是不是一个路数,趁活着多聚一聚,总好比哪天忽然蹬了腿来不及招呼强。” 这话说完,在场的君臣皆现黯然之色,李世民仰头吸气,眼中泪珠盈眶,长孙无忌,李绩皆摇头不语,沉重叹息。 欢欣的气氛因程咬金一句话而变得沉痛,李素静静看着君臣们的表情,心中泛起复杂的感触,岁月沉寂之后,那些曾经波澜壮阔的画卷被上天徐徐卷起,江山的天空变得明朗起来,而曾经洗刷这片天空的将军们,已经老去了。 沉痛的气氛里,城门外蹄声隆隆,侯君集所部骑营前锋已至明德门外,在将领的号令中,五千精骑同时翻身下马,隔着两里远便用刀戟横拍着胸前的板甲,暴喝出声:“大唐万胜!万胜!” 李世民等人收起伤怀的情绪,正襟凝神,神情肃穆地看着远处凯旋而归的将士们,君臣后面的百姓皆朝将士们躬身行礼,久久不起身。 远处黄沙滚滚,尘土飞扬,侯君集所部中军已至,随着令旗挥舞,中军喀地一声全部停下,黑云般密密麻麻的将士在飞扬如黄雾的沙尘里若隐若现,劲气凌人。 中军停驻后,一队精骑打着“侯”“刘”“牛”三面帅旗,朝城门飞驰而来,帅旗后面,侯君集,刘兰和牛进达三人满面春风,志得意满地策马而至,离李世民尚距一里之地,三位大总管同时翻身下马,步行而来。 走到李世民身前后,三将躬身为礼,满面尘灰略显疲惫的侯君集大声道:“臣等奉诏讨贼,幸不辱命,今日得胜还朝,请陛下检阅关中子弟雄壮之姿。” 李世民神情激动,亲手扶起侯君集三人,直起身缓缓环视四周,大声道:“我大唐将士威武壮哉!” 身后的百姓们纷纷躬身,齐道“威武壮哉”。 城门甬道迅速让开一条道,李世民一手握着侯君集的手腕,另一手握着刘兰,三人大笑着并肩而入。 城门内的一片平地上早已搭好了一块台子,数十名美貌舞伎戴着铁制面具,一手执剑一手执盾上台,激昂凌厉的乐声响起,舞伎们挥舞着剑和盾,在台子上不停变幻着队列,进退,劈砍,身躯摇曳,台下跪坐着一排歌伎,随着乐声的节奏忽然吟唱起来。 “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 歌伎们的吟唱伴随着阵阵激昂的大鼓节奏,很快,台下的李世民,长孙无忌,候君集等人尽皆肃然,与歌伎们一同唱吟起来,四周的将士和百姓们也纷纷应和而唱。 《秦王破阵乐》,贞观元年由李世民下诏,名臣魏徵奉旨撰词而成,贞观七年编成舞,从此正式成为大唐军歌,无论军民人等尽皆传唱。 歌舞毕,亲迎凯旋王师的仪式才算结束,李世民率领群臣往太极宫走去,李素本想继续跟那些六七品小官们窝在一起,却不料被程咬金紧紧拽住了衣袖,将他悄悄带到队伍一旁。 “小娃子可真是不省心,听说你把火器局里的一个监丞抽了一顿?”程咬金捋着乱七八糟的胡须笑问道。 李素急忙道:“是,小子年幼不懂事,性子冲动得紧,争执了几句便抽了,抽过之后小子十分后悔,彻夜不能寐,良心倍受煎熬……” 话没说完便被程咬金很不客气地打断:“煎熬个屁!你这红光满面精神焕发的模样,哪点有夜不能寐,良心受煎熬的样子?再胡咧咧我可真抽你了啊。” “啊?啊!小子夜不能寐了好些天,就昨晚不小心睡着了,可能小子的良心最近有点累……”李素犹自嘴硬,没办法,不表现一下良心受煎熬,别人还会以为他没长良心呢,其实有的。 程咬金气笑了,一脚踹去,李素飞快一闪,没踹着。 “老夫杀了一辈子人,良心从没累过,个小怂娃子倒累了,你这脸皮啊,是个混文官的种!”程咬金抬眼朝队伍前面的李世民和长孙无忌等人瞄了一眼,道:“适才陛下把你抽那个监丞的事情跟老夫说过了,抽得好,不服管教的东西,不抽待怎地?大丈夫该断则断,你个小娃子的脾气很合老夫的胃口,不过么,据说那个姓杨的监丞跟长孙无忌那老匹夫有点瓜葛,你抽了监丞不打紧,就怕长孙老匹夫把这事记在心里了……” 李素面色平静地笑道:“既然抽了,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程咬金大笑:“不错,有血性!抽便抽了,还待如何?不过,凡事还是小心,长孙老匹夫惯使阴损路数,不大好防备,日后若有危急之时,我们这些沙场老将自会为你撑腰……” 李素急忙道谢。 程咬金叹道:“莫谢老夫,你若多造些如震天雷之类的新东西出来,让我大唐将士开疆辟土时少填点人命,少流点血,便算是积了大德了,该是老夫谢你才是。” ********************************************************** ps:身后追兵甚急,位置岌岌可危,还望诸兄多赐月票,助我度此危厄,拜托大家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三章 群魔乱舞 程咬金看似粗鄙,但李素早明白这老流氓并不糊涂,反而非常精明。 能在一代英主李世民麾下混得风生水起的老家伙,怎么可能太糊涂?糊涂的基本都被大浪淘得骨头都化成渣了,剩下的全都是人精,像程咬金这一类人才是进化论食物链的最高级别,而且基因非常强大,哪怕找只母猴子跟程咬金春风一度,相信生下的小猴子也跟老程长得一模一样。 说起食物链,李素反省了一下自己,算来算去,应该比李世民,程咬金,长孙无忌这些人低了两个级别以上,哪怕无意中把人家得罪了,人家都懒得张嘴吞自己…… 这真是属于小人物的羞辱啊……小鲜肉其实还是很可口的。 跟程咬金闲聊了几句后,李素也突然明白刚才程咬金为何非要逼着自己叫长孙无忌为伯伯,而且当着长孙无忌的面动辄对李素又踹又骂…… 和上次李世民亲自送自己到殿门口一样,程咬金同样用这样的方式为李素撑腰。 朝堂里能拿到台面上说的事,都是无法化解的大事,像李素得罪长孙无忌这种小事是不能拿出来明说的,撑个腰表◎≌,明一下态度就足够了,嬉笑怒骂中完成了一次漂亮的勾心斗角。 李素心中忽然生出一股感动。 暗地里总是称呼程咬金为老流氓,其实……这个老流氓对自己还是很不错的,粗鲁蛮横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细腻的心,用他自己独有的方式,如同对待子侄一般保护着自己。 “程伯伯放心,小侄一定造出更多火器。让我大唐将士纵横天下,所向披靡。”李素很认真地承诺道。 程咬金满意地拍拍他的肩:“好小子,老程没看走眼,稍停陛下宫中赐宴,吃喝过后你与牛进达一同来老夫府上再喝一顿……” 压低了声音,程咬金凑近李素的耳边。笑得很荡漾:“上月老夫府上又买了十个胡姬,唱歌倒也马马虎虎,反正不懂唱甚子,算是听个新奇,但身段却柔软得紧,晚上不走了,分你一个胡姬暖床,十多岁的娃子了还没开过荤,简直是奇耻大辱!” 李素:“…………” 算了。以后还是叫他老流氓吧,不仅亲切,而且贴切。 ********************************************************** 接连两顿酒宴,把李素折磨得快疯了。 宫里那顿还好,李素作为首功之臣,被李世民特赐进太极殿,给他分了个小角落,一人独享一个套餐。这年头正式场合吃饭不兴围着一张大桌子吃,而是各自坐在榻上。一人一张小矮脚桌,菜也是分餐制各吃各的,跟前世的盒饭套餐差不多的意思,只是坐的地方比前世的快餐店高档多了。 除了菜肴,酒自然必不可少,窈窕婀娜的宫廷歌伎舞伎更不能少。 于是接下来李素经历了人生中最难忘的一幕。数巡酒过,君臣互敬数盏,歌舞正至高潮时,李世民忽然率先起身,醉态可掬地走到大殿中央翩翩起舞。歌舞伎们慌忙退避一侧。 文武群臣丝毫不以为失态,反而大声喝彩叫好,程咬金几次跃跃欲试,想上前跟李世民一起跳,终究被李靖等人拉住,李世民跳到酣畅时仰天哈哈大笑,朝侯君集刘兰牛进达三人一招手,大声道:“卿等共舞之!” 然后……侯君集三人便大笑着加入了大唐高层舞蹈队,摇曳着又蠢又笨的舞姿在殿内上窜下跳。 跳舞还不是毫无章法,每一个动作皆有规矩,鱼丽,鹅贯,箕张,翼舒,皆是秦王破阵舞里的动作,此时此地跳这个舞,倒也颇为应景,只是殿中君臣四人那些毫无美感的动作,令李素沉默中脸颊直抽抽。 最后君臣四人越跳越来劲,大汗淋漓的李世民呼喝着朝四周的文武臣子们使劲招手,意思很明显,喝你麻痹,起来嗨。 于是四周的大臣们纷纷起身走到殿中嗨了起来,连李素也不得不应景跟着大家一起跳了一阵,大殿内一时飞沙走石,昏天黑地,实可谓群魔乱舞。 ………… 嗨完之后终于散场,李素大汗淋漓出宫,有种刚刚在太极殿蹦过迪的错觉,这时候如果有一杯冰到透心凉的啤酒就更爽了。 摇一摇昏昏涨涨的脑袋,李素努力将前世与今生区别开来。 很吃惊的经历,李素一直以为大唐的国君和大臣一起饮宴应该是正襟危坐,喝酒吃菜都应该安安静静依足了宫廷礼仪,绝想不到大唐君臣发泄喜悦情绪的方式竟然如此直白,如此疯狂,画面太熟悉了,若是李世民一边嗨一边端着酒盏问舞伎妹妹要电话号码问一句“妹妹约吗”就更熟了…… 肩膀被人狠狠拍了一下,李素惊慌扭头,程咬金一脸不爽地勾着他的脖子,二话不说往程府方向走去,后面跟着牛进达,李绩,侯君集等名将,程咬金边走边嘀咕,显然很不满刚才李世民没邀请他一同领舞…… “刚才的酒宴太寡淡,走,去俺府上再喝一顿,这次起舞俺来领头,谁敢跟俺抢莫怪老程斧子不认人!走,都走!” 李素脸色很难看:“还喝?” 程咬金环眼一瞪:“不喝咋地?没舞几下就散了,一点都不爽利,去我府上正好舞个痛快,顺便给老侯老牛接风,苦了这些日子,怕是几个月不知酒味了,我府上有五步倒,喝烈酒再跳秦王破阵舞,啧啧,痛快得很。” “程伯伯,小侄体弱,不胜酒力,刚才已经……”李素急了,程家的酒可不能喝,老流氓没酒品,喝多了喜欢玩斧子,而且玩得很没有章法,相比刚才太极殿的群魔乱舞,程家却是真正的龙潭虎穴。 然而李素话没说完,却被程咬金拎起打横往马鞍上一放,众将纷纷打马,一帮老杀才策马从朱雀大街呼啸而过,完全懒得听某个俊俏少年无助的拒绝声…… 熟悉的被绑票滋味,熟悉的羞耻姿势,李素只好熟悉的捂住自己的脸…… ******************************************************* ps:新书月最后一小时,手里有月票的都拿出来吧,马上要过保质期了。。。(未完待续。。) 感谢及。。。求保底月票(羞) 羞。。并快乐着。。 谢谢诸位兄台的抬举,新书月尘埃落定,咱们位列新书月票榜第三名,总榜第十三名。 很不错的名次,老贼码字到如今已近六年,第一次离总榜前十如此之近,近得几乎可以闻到前十名菊花的幽幽芬芳。。。算了,不形容这个,反正很近。。 真的很感谢各位慷慨解囊,成全了老贼的梦想,一个月内收获了4000多票,实在是很不可思议的壮举,六年都不曾到过的高度,老贼确实是被各位的双手托举着往上升,很感谢你们让我站到这个高度,让我看到了高处不同的风景。 这个月的更新呢,老贼自问应该没掉过链子,比不上别人五更十更的爆发,历史类跟别的类型相比确实有差异,构思或是情节方面都要慎重,况且我写书还跟别人不大一样,有的对话或情节写出来,博大家会心一笑,但只是几句令大家会心一笑的东西,或许便是我苦苦思索一两个小时才有的成果,在速度方面,实在是比不上别人五更十更的爆发,这也是六年来逐渐形成的个人风格所累,大家看得轻松,但我写得并不轻松。 好∮∵,了,闲话不说,又是新的一月了,一切重回起点,啰嗦这么多,其实还是厚颜向大家讨取一张保底月票,名次是码字的动力,也是诱使我不停往前拼搏的源泉(分类月票奖前六名有1000块奖金,没错,就是这么没出息。。。),爱我就拿月票送我,恨我的就拿月票砸我,都行。 拜谢大家了,千言万语终归一句话,新的六月,老贼仍会努力码字。(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四章 程府训斥(上) 程府的酒宴果然比太极宫开放许多。 程咬金进门就吆喝,上酒上菜上胡姬,今来府上的客人一人发一个胡姬,不准拒绝,拒绝就翻脸。 李绩牛进达等老将无所谓,笑呵呵的骂了几句,抬脚就进了程家的门,吆喝声比程咬金还大,显然是程家府上的常客。 李素这次没法装低调了,总共就那么几个客人,缩着脑袋藏哪里都藏不住。 程处默不知从哪个旮旯里跳出来,大笑着拉着李素往屋里拽,不知是不是李素想多了,总觉得这家伙的表情很熟悉,就像抓住唐僧后洗干净准备下锅的小妖甲…… 堂上坐定,酒菜上桌,程咬金领头干了一大杯,长出一口气:“这才叫酒啊!好不痛快!” 李素意思意思抿了一小口,扭头四顾,不由好奇问李绩:“李伯伯,为何不见卫公?” 卫公是李靖,大唐赫赫有名的战神,论领兵打仗,所有的将领排名里,李靖是毫无争议的第一位,任谁都服气。 李绩啜了一口酒,眼睛眯了半晌,才道:“……自贞观四年平灭东突厥后,药师兄便从此闭£,门谢客,也不再与同僚袍泽们聚首饮宴,终日只待在府里足不出户。” 李素恍然。 平东突厥一役,李靖为主帅,那一战是李世民奠定辉煌的一战,战果也是非常喜人,不仅将东突厥从此平灭,而且生擒了颉利可汗,用刀和血洗刷了当年渭水之盟带给大唐君臣的耻辱。 按说这一战后,作为主帅的李靖应该被李世民大肆封赏,把他抬到任何一个高位都不算过分,然而后来御史大夫萧瑀却拿准了时机参了李靖一本。谓其罪曰“治军无方,纵兵抢掠”,众所周知,战争中发生一些将士抢掠的事情,实在是太常见了,几乎每个将领的麾下都会出几桩这样的事情。然而李世民却偏偏拿这件事大做文章,特意将李靖叫进宫里谈了一次心。 所谓“纵兵抢掠”自然是上不得台面的理由,真正让李世民大做文章的理由,是这位皇帝陛下感到不安了,平灭东突厥的功劳太大,大到李世民不知该如何封赏李靖,大到李世民在犹豫该不该把李靖的脑袋剁了然后再还给他,就当是封赏了…… 是的,天空飘来四个字。“功高震主”,李世民不安了,看在多年一起打江山的情分上,终究没忍心剁了李靖,于是把李靖叫进宫里谈了一次心,这次谈心跟后来的杯酒释兵权的味道有点相同,从那以后,李靖便闭门谢客。非皇帝宣召而不出户门一步。 李靖能成为大唐人人敬仰的一代战神,自然是绝顶聪明人。不论是战场还是朝堂,他都懂得审时度势,进退果决。 李素忽然想起松州城下的侯君集,当时牛进达拦下侯君集为李素请首功的奏疏,而侯君集当时的表情…… 很有意思,侯君集是不是聪明人呢? ………… 程府的酒宴开始热闹起来。几位征战半生的老将放开心怀,肆意笑闹,程府前堂又是一阵比太极宫更猛烈更狂放的飞沙走石。 牛进达显然喝高了,赤红着双眼踉跄走到李素面前,和程咬金的动作一样。驾轻就熟地把李素拎起来,李素来不及行礼,一只特大号的漆耳杯满载烈酒,递到李素面前。 “喝!今日程家堂上不计辈分,不计尊幼,此酒老牛当敬你,若非松州城下你造出的震天雷,老牛今日回朝怕是无颜再见关中父老矣,有了你这震天雷,我等杀进吐蕃境内亦如履平地,伤亡皆是天威所赐,正经与吐蕃贼子交战,上百个震天雷扔出去,吐蕃贼子军心立溃,杀戮毫不费力气,李家娃子,你是个人才,大唐有了你,幸甚至哉!喝!” 李素慌了,这一杯……少说近半斤啊,喝下去会死的。 “牛伯伯,小侄……小侄体弱多病,不堪酒力,实在……啊,牛伯伯……呜呜呜……” 不由分说,牛进达直接把酒灌进李素的嘴里,李素左右挣扎,杯里的酒洒出不少,然而入口还是足足有二两多。 非常不良的习气,这帮老杀才从来不听别人把话说完,也从来懒得罗嗦,想干的事情直接就干。 一杯喝完,牛进达满意了,重重一拍李素的肩:“好娃子,是个爽快人,这一杯酒连牛某都无法一口饮尽,你居然喝光了,是条汉子!” 李素:“…………” 好想抽他啊,这杯酒是我愿意喝光的么?是么?不是啊! 酒劲发作很快,李素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前的一切都在飞快旋转,堂内正中,程咬金领头开始跳舞了,转得很快,跟陀螺一般,似乎是……胡旋舞? 牛进达那张方方正正的板砖脸也转得很快,就好像人掉进井里后,抬头发现一块旋转着的板砖从天而降,朝他的脸砸来…… “刚在太极宫饮宴时听说了一件事,吴王恪前些日误闯了火器局?” 李素努力保持清醒,强笑道:“不错,为了追一只调皮的兔子……” 脑门一阵剧痛,牛进达狠狠拍了他的额头一记:“给老夫醒醒!” 李素马上酒醒了三分,睁眼见牛进达神情颇为凝重。 “老夫还听说,是因为你在陛下面前为吴王恪开脱,所以才令陛下决定放过此事,是也不是?” “是……吧?” 牛进达气得双手蠢蠢欲动,似乎又想抽他:“日后你若再干这等蠢事,莫怪老夫代你爹教训你,把你吊起来抽!” “啊?”李素惊愕地看着他。 或许因为曾经是牛进达麾下的录事参军,又或许是因为李素造出了震天雷,牛进达对李素的态度已慢慢变化,如今已是真的拿他当子侄看待,越是如此,便越有种责之切的爱护之情。 “小娃子,你给老夫死死记住一条,从今往后,但凡关于皇子的任何事情,你莫再多一句嘴,更莫插手,想活着享一世荣华,先把嘴闭紧!”牛进达凑在李素耳边咬牙切齿地道。 ******************************************************* ps:今天老婆过生日,儿童节过生日,真是个奇葩的日子。。。 还有一更可能要晚一点,不管怎么说也该陪老婆出去吃个大餐什么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五章 程府训斥(下) 牛进达的这句话声音压得很低,每个字似乎都是用力从齿缝里迸出来的一般,充血赤红的眼珠子恶狠狠瞪着李素,仿佛想杀了他似的。 李素当然明白这句话里的意思,当初要不要为李恪开脱,他也是经过犹豫和挣扎的,只是他没想到牛进达把这件事看得如此严重。 被牛进达这一吓,李素彻底醒酒了。 “牛伯伯,小侄是火器局的监正,前些日吴王殿下误闯火器局,陛下召见小侄,询问我的看法,小侄当时只是如实回禀啊……” 牛进达冷笑:“‘如实’?你看的‘如实’是什么?吴王果真是误闯么?你凭什么能肯定?” 李素无言以对。 是啊,他凭什么肯定?李恪是这么说的,金吾卫也这么说了,于是大家都认为是误闯,此事便算定下了基调。 “难道不是误闯?”李素有些吃惊,不是误闯是什么……李恪真有刺探火器局底细的意思? 牛进达重重怒哼,端起漆耳杯灌了一大口,然后闭上眼睛回味。 堂内程咬金扭摆着蠢笨的腰肢过来,一边扭一边朝◎,李素挤眉弄眼,很嗨的样子。 指了指李素,程咬金朝牛进达笑道:“抽过这小子没?” 牛进达冷冷道:“等会就抽。” 程咬金哈哈笑:“是该抽,他娘的,当个狗屁县子就不知自己几斤几两了,皇子的事情也是你能掺合的?等下老牛抽完了俺再来抽,现在忙,俺继续舞一阵再说……” 说完程咬金扭着肥屁股又继续嗨去了。 李素浑身愈发冷汗潸潸,看样子,此事程咬金也清楚。而且和牛进达的态度一致,都认为自己很欠抽。 “牛伯伯……小子年幼,什么都不懂,还请牛伯伯指点。”李素急忙拱手道。 牛进达嗤地一声笑了:“也幸好你年幼,所以让你占足了便宜,陛下懒得跟你计较。不然你这会子不该坐在程家,而是睡在棺材里……” 喝了口酒,牛进达龇牙咧嘴一阵后,缓缓地道:“你可知吴王恪是陛下的第三子,若以陛下宠爱膝下皇子的程度来论,太子李承乾当属第一,只是近两年陛下渐宠魏王泰,为了魏王泰,陛下甚至连皇子仪仗规矩都改了。因为此事与魏徵,长孙无忌等人闹得颇不愉快,是以太子和魏王如今之受宠不相上下……” 牛进达眯着眼笑道:“若论受宠皇子第三位,当属吴王恪,太子与魏王二虎相争,必有一伤,甚至两死两伤也不一定,作为第三皇子的吴王。你说他有没有心思呢?” 李素眨眨眼:“可是……小侄听说吴王殿下的母亲……” “不错,吴王输在出身。他是隋炀帝杨广的外孙,满朝文武这些年好不容易推翻了隋朝,怎能容许杨姓血脉复辟?吴王夺嫡的机会很渺茫,然而……机会再渺茫,那也是机会,东宫之位在吴王眼里或许很近。近到动了一些不该动的心思亦未可知……” 李素惊愕地瞪着牛进达,呆呆说不出话。 “瞪啥瞪?觉得老夫在诳你?”牛进达很不满李素的表情,想抽他,又怕把他一巴掌扇死了,很矛盾的样子。 “带几个随从吆五喝六去游猎。长安城外方圆何止百里?陛下十几个皇子谁人不游猎?单只他运道好,偏偏闯进了火器局禁地,闯进禁地还不说,还让他神不知鬼不觉越过金吾卫探哨警戒的十里之内……”牛进达冷笑:“知道金吾卫是什么吗?是我大唐最精锐的禁宫护卫,包括陛下的安全都得靠他们,竟被人潜入到火器局一里开外才发现,好像我大唐最精锐的禁宫内卫忽然都变成了一群酒囊饭袋,若说这其中没有内应,谁信?” “还穿着猎装,还哭诉,还死赖在营帐里不走以证清白……穿着猎装就无辜了?哭诉就无辜了?陛下和我们这些老将谁不是生死杀阵里趟过无数来回的,这点小伎俩就想瞒过我们,这些年的饭白吃了。” 李素身上的冷汗越流越多,本是一件看似很平常的误会,被牛进达这么一解释竟然纤毫毕现,无所遁形。 良久,李素苦笑道:“可是……吴王皇子之尊,就算他想刺探火器局机密,也用不着亲身犯险啊,而且,火药的秘方整个大唐仅只我和陛下清楚,他就算潜进火器局,能找到什么?” 牛进达瞪他一眼,道:“老夫怎知道?况且,你别忘了,吴王现在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娃子,一个十七岁的娃子思量能有多周全?他怎知道火器局里没有火药秘方?能在金吾卫埋下内应,让他潜进火器局一里开外才被发现,已然是很了不得的事了,而且还能提前做好准备,穿上猎装以备被发现后有个托辞,这等心机……” 牛进达住嘴,摇头一叹,看着垂头不语的李素,问道:“你在想什么?” 李素叹道:“小子觉得,吴王殿下只是追一只兔子而迷了路,刺探火器什么的,小子真的不懂……” 牛进达楞了一下,接着放声大笑:“娃子终于灵醒了,不错,你若只能认识到这一个层面,保你一世平安无事,这么想就对了,以后对谁都这么说,再敢说些不该说的话,老夫非抽死你不可!” 李素看着牛进达,深深地道:“多谢牛伯伯今日提点之恩,此恩堪比再造,小子今日受教了……” 牛进达叹道:“小娃子,今日这些话,老夫当你是子侄才明言,旁人看你腾达而攀附,看你跌倒而落石,这些话你是听不到的,往后离皇子们远一点,陛下那十几位皇子,任谁都不简单,更别搅进与皇子有关的是非里,这些是非连我们这等与陛下一同打江山的老将都掺和不起,更何况你?” 程咬金跳舞终于跳痛快了,满身大汗回坐到李素身边,抄起漆耳杯大灌一口,长长出一口气。 “训完了?小娃子,听我家大小子说,你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亲事搅没了,这是个甚说法?是那家闺女太丑,还是你本不愿成亲?” 李素急忙道:“是小子太混帐,配不上那家姑娘,小子已跟她家赔过罪了。” 程咬金点头:“十六岁了还不急着成亲,确实很混帐,这话倒也实在,不打紧,走,老程带你见识见识,还是那句话,街上看见哪家姑娘模样俊俏尽管摸来,这次你来摸……” 程咬金不由分说,勾着李素的脖子便往外走。 ********************************************************** ps:陪老婆吃了大餐又看了电影,不好意思,更晚了,这更算昨天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六章 一亲香泽 一个人的名字或许会取错,但外号是绝不会错的,比如李素暗地叫程咬金为老流氓,那么他一定是老流氓。 勾着李素的脖子,程咬金似乎对大街上摸姑娘的屁股很有兴趣,打着给李素找婆姨的幌子,谁知道是不是想自己爽一爽…… 李素不想跟着老流氓一起丢人,他怕名声和老流氓一样差了,日后长安城的君臣百姓人送雅号“小流氓”,一辈子翻不了身。 于是被程咬金勾着脖子跨出程家大门的那一刹,李素恰到时机地醉了,醉得很深沉,软软瘫在程咬金手上像滩扶不起的烂泥。 程咬金诧异地放开手,正待仔细端详究竟,李素忽然原地弹了起来,以异常矫健之姿飞奔逃离,朱雀大街上只见一道黑烟一闪而逝,大街两旁如同卷过一阵狂风,瞬间恢复安静。 ………… 牛进达的训斥言犹在耳,李素多留了个心眼。 进火器局之前装作串门似的,先去金吾卫营地闲逛了一圈,发现金吾卫将士的情绪不高,发生了什么事的样子,以往常跟他有说有笑的几名低级将领不见踪影,不经意般笑问了c,几句,才知道被那几个将领被调任了,说是“调任”,实际上是宫里的禁卫把他们押走的,押走以后从此杳无音讯,不出意外的话,几位仁兄正在奈何桥上排队等着喝孟婆汤…… 牛进达没说错,这事绝非表面上看去那么简单,至少李世民没把它当成一件简单的事。 李恪究竟怀了什么心思,或是君臣们想得太复杂了,李素无从而知,他知道这件事情的真正内幕或许永远都不会有真相。李世民轻拿轻放,讳莫如深,而李恪,估计打死他也不会说实话。 若是牛进达的说法成立,金吾卫里有李恪的内应,那么火器局呢?火器局有他的内应吗? 这几日。李素脸色有点阴沉,一副看谁都不顺眼的样子,看谁都用一种打量审视的目光,盯得火器局上下心中直发毛,都不清楚这位少年监正大人究竟怎么了。 空气莫名的紧张低迷,唯有许敬宗上窜下跳,表现得非常活泼,他总是以一副监正大人金牌卧底小心腹的身份自居,自以为是李素的心腹班底。李素自己都不记得什么时候给过他这样的暗示或明示,说实话,火器局里若要排一个监正大人信任榜单的话,杨砚可能排名第一,其次是陈堂,然后是各位文吏和工匠,许敬宗……恐怕得排到最末。 当然,许敬宗也不是什么都排最末的。若是暗里有支冷箭朝李素射来,李素心中排名第一的肉盾挡箭人选肯定是许敬宗。金牌卧底小心腹嘛,不挡箭用来干嘛? ******************************************************* “噶嘣噶嘣……” “噶嘣噶嘣……” 晶莹剔透的小冰块在毒辣的阳光下发出钻石般的璀璨光芒,然后……被李素扔进嘴里,嚼得噶嘣直响。 东阳捂着小嘴,笑得眼睛像两轮弯月,痴痴地看着他。 “哎呀。美滴很,美滴很……”冰块入腹,只觉一股沁入骨子里的冰凉,在五脏六腑间来回游动,像甘霖般降临久旱的涸土。李素发出舒服的长叹。 “区区小冰块,值得露出这副样子么?”东阳咯咯直笑。 李素白她一眼:“穷人的世界你不懂,大夏天有口冰吃,莫大的享受,等下回去时你再给我一大碗,我给老爹也尝尝……” 东阳笑着点头应了。 自从上次马车里拉过东阳的手后,河滩边二人常坐的两块石头不知怎地离得更近了,二人坐下后几乎已是肩擦着肩的模式,东阳觉得不妥,满面羞意坐远一些,李素又像块牛皮糖似的凑上来。 白皙纤细的小手冷不防又被李素牵住,东阳大羞,想抽回来,奈何李素力气比他大。 小手握在大手里,有点凉,她的指头又长有细,柔若无骨,因紧张而微微沁出了细汗,带着一丝淡而不俗的清香,年轻的味道。 “你……放手!”东阳气鼓鼓地瞪着他:“越来越过分了!” “不放,你手凉,给我降降温。”李素面不改色说着蹩脚的借口。 “你……”东阳又挣扎了几下,还是抽不回手,终于认了命,红着俏脸将头扭向身后的树林,做贼似的心虚看着那群远远站着的侍卫。 “哎,把那只手也给我……”李素提出更过分的要求。 “不给!” “乖,听话,只握一只手不工整,不对称,很难受的。” 东阳噗嗤一笑,脸蛋更红了,心虚往后面瞄了一眼,终究颤巍巍地将另一只手递过来。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 女人若愿意让男人握住她的手,一定不介意让男人再握住她的另一只手,沦陷的不是手,而是心。 太紧张了,东阳手心沁出不少汗,活了十六年,她一直老老实实,从没做过如此大胆放肆的事情,俏脸时红时白,一半是羞,一半是吓。 “李素,我们可以一直这么下去吗?就这样,牵着手……一辈子。”东阳痴痴地看着波光粼粼的河面,蚊讷般问道。 “好啊,我们一直这么下去。”李素笑。 “可是……好难啊。”东阳露出浓浓的愁容。她和他的命运,不由自己。 “努力去做,就不难了啊。” 李素此刻心中泛起涟漪般的柔情。未来太难了,然而,还是要去做的,为了她,也为了自己。 握着那双纤细无骨又冰凉的小手,李素脑海里冒出很多想法。 他和她的命运。掌握在李世民手里,如何才能掌握在自己手里呢?或许,做一些不属于这个年代的东西用来当作娶东阳的筹码是个不错的主意,只是跟李世民谈判时要注意技巧,不能让他觉得被拿捏了,不能让他认为这是一桩买卖。尽量说感情,表忠心…… 除了这个,李素似乎已没有别的筹码了,大唐的公主历来只与邻国和亲,或是许配给开国元勋之后,李素这种立过一点功劳,却没有任何家世底蕴的功臣,能娶公主的可能性委实不大。 ………… “哎,你现在被父皇封为火器局监正。只听说火器这东西多厉害,它真的很厉害吗?”东阳好奇地望着他。 “算厉害吧,杀伤力很大,点燃一个扔出去,若是半空炸开的话,方圆两丈内人畜无法幸免。” 东阳有些吃惊:“那岂不是很危险?火器局怎么造的?” 李素嘿嘿坏笑:“你在刺探大唐绝顶的机密哦,这可是大罪,快拿钱封我的口。十贯,不二价。” 东阳气得捶了他几下:“跟你说正经话。你又这个样子!……你既然是监正,造火器自然不必亲自动手,事情都交给工匠们去做,你离火器远一点,知道吗?” “知道,其实火器这东西并不可怕。严格按章程操作,注意安全和火患,基本没问题了。上任开始我就出过安全规章守则,严令火器局上下必须遵守。” “规章守则?” 李素眨眼:“想知道吗?十贯钱,我详细说给你听。每条解释清楚,保证让你觉得物有所值,而且宾至如归……” 一阵疯狂的龙掐手,伴随着东阳得意的咯咯笑声,接着“啵”的一声脆响,东阳惊叫,捂着被亲的脸蛋,羞不可抑地开始第二轮龙掐手…… ******************************************************* 李道正干了一件大事。 所谓“大事”,仅只对他自己而言,因为他此生没干过这么浪费且疯狂的事。 东阳给李道正也捎上了冰块,一只雕着镂空细花的精致铜盆里堆满了细碎的冰,细心的东阳还亲自在冰块上铺了一层厚厚的干净褥子用来保温,李素骑着马,端着铜盆回到家,进门便一楞。 一名穿着青衣布衫,扎着头巾的中年男子站在门口,恭敬地朝李素施礼,后面五六名青衣年轻人跟着施礼。 中年男子很敬畏,神情略见几分惶恐和紧张,见李素楞神,赶紧上前自我介绍。原来他是李道正请的管家,姓薛,以前曾在大户人家做过管家,后来大户人家买卖经营不善渐渐没落,只好将家中仆人遣散,李道正托了村里宿老打听,才将他请来,签的是十年活契。 后面的五六个人自然是杂役,李素下马后纷纷上前帮着牵马,拂尘,手脚颇为利落。 总的来说,李素对这几个人还是颇为满意的,特别是薛管家,手眼非常灵巧,谦卑中带着几分亲切,还有一丝不易察觉却恰到好处的谄媚,让人觉得很舒服,很省心。 走进内院,李素发现老爹坐在门槛上,愁眉苦脸地跟人牙子讨价还价,人牙子后面怯生生站着五六个小姑娘,衣着褴褛,个个营养不良的模样,她们年龄不一,大的估摸有十三四岁,小的才八九岁的模样。 还价似乎不太顺利,见李素回来,李道正两眼一亮,仿佛见到了救星。 “快来快来,这事交给你了,唉,花了好多钱咧,做孽咧,可以换好多粮食咧……”李道正心疼地直摇头。 李素颇感兴趣,选丫鬟啊,跟选美一样,很有意思的事,真想发明一个转转椅,先背过身听声音,谁声音好听就猛地拍按钮,转转椅马上一百八十度掉头,然后……站起来一起嗨。 ********************************************************** ps:求保底月票!!据说现在规则有变化,月初都有三张保底月票,大家都翻翻口袋,看看有多余的没有,唯老贼与月票不可辜负啊。。 还有,老贼的好基友上山打老虎额开新书了,《唐朝小官人》,这书名取得跟老贼如此对仗工整,不能不推荐一下,大家不妨前去一阅。。(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七章 无妄之灾 李素对富贵人家的定义是,有管家,有杂役,当然,最主要的是内院要有丫鬟,环肥燕瘦,姿色千秋,主人一大早躺在床上还没睁眼,便有一群莺莺燕燕上前软软糯糯地轻唤“老爷起了,奴婢为老爷梳洗……” 封建帝国的腐朽堕落如何体现?这就是了。 人牙子是个中年男子,穿着一身黑色的短衫,很猥琐的模样,眼珠子不停乱转,一看就不是老实人。 “这位郎君官人且看,小人手里的丫鬟可是长安城最好的货色,别看她们穿得破烂,洗把脸仔细收拾一下,却也是国色天香的美貌佳人,无论是安置在内院当奴婢,还是收了房当妾室……” “行,行了,你别吹了,脸皮厚成什么样,竟好意思说‘国色天香’,就这么几号芦柴棒似的女娃子,跟国色天香有一文钱关系吗?” 人牙子回头看了看女娃们的姿色,说国色天香委实有点夸大了,不由讪讪笑了笑。 李素慢吞吞地道:“你也知道,这里是县子府,皇帝陛下正经封的爵,府上的丫鬟奴仆不求姿色多美貌,最少要端庄,要灵醒,要有眼力……” ⊕▲, 人牙子急忙点头附和。 李素缓缓环视这五六个面黄肌瘦的小姑娘,恰在此时,身后的老爹李道正“哈啐”一声,一口浓痰吐在院子正中。 小姑娘中一个十来岁的女娃怯怯地站出来,左右扫视一圈,找到了槐树下立着的一柄铁铲,然后默默将李道正刚刚吐的痰铲走,铲到槐树根下的土面上,用泥土盖住。最后老实走回队伍里垂头不语。 李素眼中露出欣慰之色,终于有人干这活了,结局有点瑕疵,铲走后应该扔进史家院子才是正确的做法,没关系,回头可以教育一下。 见顾客眼中露出欣慰之色。人牙子高兴极了,凑到李素耳边小声道:“刚才这小女娃有眼力,郎君认为怎样?” 李素欣然笑道:“不错,确是个有眼力的女娃……” “就要她了?” 反手指着一个十三四岁发育得最好的:“不,要那个有胸的……” 人牙子:“…………” “好了好了,全都要了,去跟我爹要钱,至于你们,后院有厨房和浴室。自己去烧热水,把身上洗一遍,一定洗干净,厨房有面有饭,饿了的自己去做饭先吃饱,明叫管家给你们量身做衣裳,别楞着了,快去。” 人牙子走后。李道正双目无神倚在门边,刚刚被洗劫般绝望的眼神。呆呆地注视着前方,良久,幽幽地叹口气,带着哭腔颤声道:“活不成咧,用了好多钱咧……” 李素抿了抿嘴,懒得安慰老爹的脆弱玻璃心。 以后宅子还要扩建。他还想买几个乐师和胡姬养在家里呢,那价格可比买丫鬟贵多了,这点钱就受不了,以后还不得跳井啊。 ********************************************************* 家里添了管家杂役和丫鬟后,明显多了许多人气。不再是父子二人孤零零的度日了。 夜里伴随着几声犬吠蛙鸣,还有前院管家领着杂役和丫鬟们大扫除传来的窸窸窣窣声,李素躺在床上,舒服地沉入梦乡。 深夜,长安东郊二十里外忽然爆出一声巨大的声响,紧接着火光冲天,人叫马嘶。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扰乱了太平村的宁静,飞驰到泾阳县子府门前停下,然后使劲拍打着门环。 很快,管家披着单衣一脸苍白地跑到内院门口,大声喊着内院的丫鬟,李家各房的灯火次第点亮,被叫醒的李素一脸不爽地走出门口。 “少郎君,金吾卫飞马来报,火器局走水了!” ………… 满脸铁青的李素策马随着报信的金吾卫将士赶到火器局。 火器局的主宅无事,四个工坊却全部燃烧着,其中一个工坊根本已炸成了渣,熊熊的红色火光照亮了半边天。 火器局外人声鼎沸,身影幢幢,无数金吾卫将士和工匠端着盆瓢,朝里面泼水,许敬宗,陈堂,杨砚等官吏站在外面力竭声嘶地叫喊着什么。 见李素匆匆走来,所有人自觉让开了一条道。 “工坊里还有人吗?”李素第一句话劈头问道。 “三十来个工匠,跑出了十来个,其余的全都……”陈堂整张脸被熏黑了,带着哭腔顿脚道。 许敬宗的脸色在火光中愤怒的扭曲,红色的火光映照在脸上,显得特别狰狞。 “监正大人,此事定要究罪!大人定下的安全章程,工匠竟然阳奉阴违,而致出了大事!定要究罪,死了都要究罪!”许敬宗咆哮道。 “闭嘴!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先救人,看看里面还有没有活人,锅碗瓢盆什么的,能盛水的全拿来,所有人排成四条长队,取了水一个个往前递,这样最快最省时间!”李素扭头四顾:“派人去长安报信了吗?” “派了人,但是长安城门坊门已关,非紧急军情而不得入,要到天亮才能进城。” 顺手夺过旁边一人手中的木盆,李素咬牙道:“救人灭火,朝工坊里面喊话,看有没有人回应,金吾卫将士都去取水,有官职在身的先上,我带头!” 说完李素端着盆便冲往燃烧着的火场,奋力将水泼到火堆里。 转过身准备再去取水时,一只苍劲有力的粗糙大手抓住了他的胳膊,李素扭头,火光摇曳的虚影里,杨砚那张刚正的脸正对着他。 “监正大人统领全局,不可轻身犯险,灭火救人的事由下官和将士们来!” 抢过李素手里的木盆,杨砚拖着略见瘸拐的腿,费力地取水,泼水…… 火场远处,十来名工匠浑身伤痕,垂头丧气站成一排,许敬宗面目狰狞一个个地厉声问话,显然在追究责任,调查元凶,问到气极之时,许敬宗大怒,扬手朝其中一名工匠脸上狠狠扇了一记耳光。 李素看在眼里,脸颊抽了抽,却没吱声。 他也很想知道,究竟是哪个杀才不按他定下安全守则操作,而导致了这场大灾。(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八章 舍生忘死 火势很猛,烧得工坊的木制房子啪啪直响,火器局里的杨砚,陈堂带头,领着工匠和金吾卫的将士们不停朝火场泼水,然而终究杯水车薪,面对如此大的火势,一点点水泼在上面根本发挥不了什么作用,眼看着四个工坊被火势一点点吞没。 李素第一次发现平日和煦的许敬宗竟然有如此狰狞的表情,十多名从工坊里逃出来的工匠被许敬宗挨着个的一个个扇着耳光,扭曲的面容在火光的照映下特别凶恶,像一头即将把猎物撕咬成碎片的狼。 火器局是李世民下旨设立的,监正的不二人选是李素,这东西本就是他的发明,除了他,没人能担当这个职位,而下面的官职就不一样了,从少监到监丞,他们都把火器局的官职当成了事业,是的,对仕途绝对有帮助的事业。 设火器局之前,中书省和吏部的官员都找他们谈过话,话说得很清楚,陛下对火器局颇为重视,因为这是大唐未来征服四方最犀利的武器,火器局可以说是李世民的野心摇篮,他要做个雄霸天下的天可汗,那么,火器必然是陛下手中一柄无所不克的利剑。火器局将来若没让陛下失望的话,必然是3f,一个能快速出政绩的地方,里面的官员一定能够简在帝心的。 “简在帝心”四个字对官员来说,简直比苦大仇深的骚年掉下悬崖捡了本绝世武功秘籍更幸运。 现在火器局出了这么大的事故,对许敬宗来说,无疑给他春风正得意的事业狠狠抹了一把黑,敞亮而光明的前途突然间变得黯淡了,而许敬宗这个人,从本质上来说。是个唯功利是图的人,事业黯淡了,温文和煦的他怎能不气急败坏? 没有任何商量,火器局的官员们在李素到来之后便迅速分了工,杨砚陈堂灭火,许敬宗审问工匠。追查责任,而李素居中指挥全局。 分工是分工,然而火势太大,无论如何努力也始终阻止不了火势的蔓延。 四个工坊已在火光中渐渐没了踪影,里面不时传出几声爆炸,若说事发时工坊里面尚有没有跑出来的活人,到了这个时候,里面的活人十有八九没有幸理了。 李素面无表情看着无情的火势疯狂席卷着一切可以燃烧起来的东西,心却越来越沉重。 烧了房子他并不在乎。这算不上太大的损失,然而,近二十个工匠的性命,却令他感到非常沉痛,他杀过人,也算计过人,松州之战因为他的一个发明而杀了五万吐蕃兵,那时的他根本连眼都不眨。没别的原因,因为这些人惹到他了。或者说间接惹到他了,杀了毫无心理负担。 然而,今晚被大火吞噬的近二十个工匠,却是无辜的。 扭过头,李素发现许敬宗仍在气急败坏地扇着工匠的耳光,看来还没查出谁是肇事者。 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这时,夜空中莫名刮来一阵风,烧得正旺的火势被风吹得往东面斜过去,庞大的火舌调皮地舔了一下离火器局主宅仅咫尺之遥的一棵银杏树,茂盛的树枝顿时烧了起来。 所有人看得心头一紧。 李素更是心头大颤。扬声喊道:“工坊放弃!不管了,快,把主宅边的那片树全砍掉,划出隔离带,还有……” 努力握住了拳头,李素神情凝重道:“还有,主宅北院的库房里,存着五大桶火药……” 这句话提醒了在场的所有官员,所有人悚然大惊。 工坊烧了没关系,毕竟只是四间不大的木屋子,然而火势若蔓延到主宅内,五大桶火药却足以将火器局的主宅夷为平地了。 辛苦建好的火器局眨眼没了,大家将要承受陛下多么可怕的怒火。 陈堂呆了一下,重重一跺脚:“对啊,还有五桶火药!会出大事的!” 跺脚之后,陈堂匆忙往主宅内冲去。 两只手一左一右拽住了陈堂。 左边是李素,右边是杨砚。 “你不能去!”李素和杨砚竟然异口同声。 “要出大事的!”陈堂扭头,眼珠子通红,神情吃人般可怖。 话音刚落,凶猛的火势借着一阵南风吹来,主宅北边围墙外的一排银杏树全着了火,大火眼看着已将北院的檐角点燃,形势越来越危急。 “我是监丞,我带头!”杨砚说完忽然猫着腰一头扎进了主宅内,李素和陈堂大惊,伸手待拽住他,却拽了个空,眼睁睁看着杨砚瘦弱的身躯扑进了主宅内。 “拿几条褥子来,上面淋上水,重金募金吾卫将士,救一桶火药火器局赏钱五贯!死了火器局给他爹娘养老送终。”李素开出重赏,说话也很直白,一点都不委婉,这种时候也不能讲究措辞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句话能够流传千古,必然有它的道理。李素刚说完,十余名金吾卫将士神情微动,决绝地往前跨了一步。 几条淋得透湿的褥子蒙在将士的头上,众人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披着褥子往里冲。 李素抿着唇,面无表情地盯着主宅,看着压制不住的火势几个呼吸间便将北院库房的屋顶点燃,杨砚和十几位将士的性命已悬于一线。 工坊索性放弃了,其实也基本烧得干干净净了,主宅外面的将士们抽出刀和剑,按李素的吩咐奋力砍伐着围墙外的树木,辟出一片缓冲隔离带。 最令人揪心的还是主宅北院的库房,杨砚和十余名将士冲进去后一直没有动静,而火势却越来越大。 不知过了多久,北院的滚滚浓烟里忽然踉跄跑出来一道身影,一边跑一边咳嗽,手下推着一个合腰粗的木桶,李素大喜,外面的将士和工匠们纷纷上前,帮着他将烧得有些烫手的火药桶推到院外,然后赶紧朝桶上淋水降温。 直到跨出院外,杨砚两腿一软,终于瘫倒在地,被工匠们赶紧扶到一边。 李素蹲在他身前,朝他脸上轻轻喷了一些水,杨砚无比疲累地朝他咧嘴一笑,熏得漆黑的脸上,两排白森森的牙闪闪发亮。 这一刻,李素忽然感动起来。以前对杨砚尚有着最后一丝芥蒂和不满,终于在此刻全部烟消云散。 做人或许有些失败,但无可否认,杨砚是个好人,也是个好官,鞠躬尽瘁,舍生忘死,别人挂在嘴皮子上的一切可贵品质,他却身体力行地在做着。 李素忽然间甚至有些庆幸,庆幸中书省和吏部给火器局派来这么好的一个属官,平日看不出,危急时刻却闪闪发亮,今晚这把火,炼出了一块真金。 杨砚出来后不久,剩下的四桶火药也被将士们一个个搬了出来。 老天算是终于开了一回眼,五桶火药安然无恙,进去搬火药的人除了被浓烟熏晕了两个,其余的皆毫发无伤。 ******************************************************* 大火终于被扑灭。 其实连李素自己都糊涂,这场火到底是大家扑灭的,还是烧无可烧之后自己熄灭了。 损失不小,四个工坊连渣都不剩,火器局主宅北院也烧没了,最后关头李素痛下决心,令人将北院外的围墙全推了,紧邻北院的屋子也扒掉,付出如此代价辟出缓冲隔离带,才终于止住了火势,最后在众人杯水车薪之下,大火终于熄灭。 建筑的损失不算太大的损失,损失的是人命。 事发时近二十名工匠被困在工坊里,大火扑灭后收拾现场,从焦黑的废墟里扒出十多具已烧成焦炭状的尸首,一具具遗体在院内摆成一排,众人静静看着,尽皆垂头默然无语。 一个国家要前行,必须要付出代价,如同新生儿临世一般,总会先带来阵痛,然后才是辉煌,这二十名工匠,或许便是大唐贞观年付出的代价,天灾或是人祸已不重要,他们终究逝去了。 前行的代价,远远不止这二十条人命,未来的日子还要付出多少,看天意,看圣心。 ………… 天亮后长安城门打开,报信的人终于进了城,绕过了三省六部,直接跪在太极宫前,李世民刚睡醒便收到了这个坏消息,顿时龙颜大怒,下旨严查究罪。 严查还不够,当日李世民索性停了朝会,微服出宫直奔火器局而来。 李素领头跪在李世民面前,后面是许敬宗,杨砚和陈堂,再后面便是被五花大绑的十多名逃出来的工匠,这些人全都跪在火器局的院子里。 李世民紧抿着唇角,一言不发地看着火灾过后的满目疮痍,废墟里不时发出轻微的倒塌声,空气里充斥着焦臭和烟火味道,地面上烧过的痕迹和水渍混杂成一片。 李素很清楚察觉出李世民压抑着的怒火。 火器的威力渐渐凸显,而李世民对它也越来越看重,昨晚火器局的大火,无异于给野心勃勃准备威服四海的李世民兜头淋了盆凉水。(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九章 重拿轻放 很凝重的气氛,屏声静气里,似乎能感觉到李世民鼻孔里的怒火直接喷到了自己身上。 除了李素,所有人都浑身冒冷汗,他们担心自己的前程,甚至性命。 李素不怕,他知道李世民不会拿他怎样,或许也会有惩罚,但一定是无关痛痒的那种,不管是不是自夸,至少目前的现实是,李素对李世民来说确实是人才,是可遇而不可得的人才,这样的人才若因为一次火灾而治罪,怕是连李世民自己心里那道坎都过不去。 不知沉寂了多久,李世民终于冷冷开口了。 “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昨夜的大火因何而起,谁人肇事?” 李素垂头接口:“臣有罪,昨夜火灾,皆臣之罪也,请陛下降罪。” 许敬宗等人赫然抬头,眼中的神采各有不同,但都带着几分震惊。 他们没想到李素一声不吭把所有的罪过都扛下了,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包括功利心颇重的许敬宗,这一刹心中都流过一股暖流。 “不,与李监正无关,此皆臣之罪也,昨夜火器局由臣值守,臣看顾不周而致大祸,■,臣请陛下降罪。”杨砚大声地将李素扛下的罪名接了过去。 杨砚带了头,紧跟着陈堂也出来领罪,许敬宗犹豫挣扎了片刻,终于也开口扛下罪名,一时间院子里人人争先恐后,如同争抢高级职称似的把罪名抢来抢去,领罪的人越来越多,最后到底是谁的责任也被混淆得乱七八糟了。 “都给朕闭嘴!”李世民怒了。 所有人闭嘴。 “朕要真相!昨夜到底何人肇事,是天灾还是人为,是无意还是有意,朕要的不是你们七嘴八舌的领罪!” 审问了一整晚工匠的许敬宗这才道:“禀陛下。臣已查明,因工匠们赶夜工,工坊照明用的灯笼忽然被风吹起跌落到桌案上,故而引发大火,当时桌案上有已做好的震天雷十个,火起之后引爆震天雷。桌案旁的四名工匠当场炸死,而工坊内其余的工匠也因大火堵门无法逃离,四个工坊接连波及,逃出来的工匠只有十余名,近二十名工匠被烧死或炸死。” 李世民脸色阴沉地道:“谁叫工匠赶夜工的?明知火药危险不能近火,为何还在工坊内点灯?” 许敬宗垂头道:“按李监正所制的安全守则,火器局工坊是严禁夜里开工的,若被发现,轻则杖击十记。重则开革出门,昨夜之祸皆因工匠们自发而起,他们皆是忠直之人,只想为大唐的将士们多做一些震天雷,沙场之上少折损一些关中子弟,而昨晚巡夜的官员一时不察,未曾发现异常……” 李世民皱眉:“安全守则?是何物?” 李素抬手指了指火器局正堂西侧的墙壁,李世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走了几步。在一张贴着《大唐皇家直属火器局安全守则》字样的大纸前站定。 “大唐皇家”四个新奇的字眼令李世民紧拧的眉头稍稍舒展了一些,显然这一记无声的马屁颇合他的胃口。 继续往下看。李世民不由轻轻念出声:“其一,火器局内上到监正,下到工匠仆役,任何人严禁携带任何明暗火种,一经发现,严惩不殆。” “其二。工匠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工坊,其三,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携带铁器进入工坊……” 李世民一条条一项项念下来,越念眼睛越亮。不时徐徐点头。 每一条规定都是言之有物,每一条都是针对火器局内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数十条规定下来,基本已将火器局上下的行为限制在一个非常安全的范围里,只要不过线,火器局根本不会出现任何安全方面的问题。 李世民的心情莫名好了许多。 扭头望着垂首不语的李素,李世民还是重重哼了一声。 “纸上的东西倒是全面,可最后还是出事了,李素,你仍是罪责难逃!” “是,臣知罪。” “这个东西派人抄录下来,送到太极宫里去,朕还要仔细看看。” “是。” 李世民在院子里训着话,而火器局的工坊废墟上,一群随同李世民而来的人却在废墟瓦砾堆里挑挑拣拣不知做着什么,样子颇为神秘。 许久之后,一个领头的人匆匆走到李世民身旁,凑在他的耳边说了几句话,然后众人看到李世民冷肃的脸色迅速升温,终于渐渐恢复了正常,轻轻点了点头后,说话的人无声消失,如同沙尘一般泯灭于李世民的随从仪仗之中。 只有李素最清楚,这群人是李世民真正的心腹,不知来历,不知职司,但他们都是有本事的人,能从一堆废墟的蛛丝马迹之中查清楚昨晚的事故到底是天灾人祸还是有人蓄意而为。 事情差不多清楚了,本不是什么太复杂的事,得知事发一半因天灾,一半因人祸后,李世民也彻底放下了心。 他之所以亲自微服而来,担心的不是火器局烧毁了多少房子,死了多少工匠,他担心的是有人故意为之,趁乱截取火药机密,那可是比火灾更可怕的大患。 放下心情的李世民这才慢慢走到院子里横摆着的近二十具尸首前,默默注视半晌,忽然躬身长长朝尸首行了一礼,直起身时,所有人发现李世民的眼眶通红,眼角甚至泛出了泪花,长叹口气后,吩咐李素厚葬之,杨砚陈堂等人感动坏了,大哭着朝李世民长磕不起,口呼鞠躬尽瘁,为大唐效死云云。 很出色的表演,至少令李素心悦诚服,当皇帝或许不需要太大的治国本事,但一定要有一身过硬的演技,说笑就能笑,说哭就要哭,甚至一句台词都不用说,一声充满感情的叹息便能起到煽情的目的。 李世民回了太极宫,很快,宫里传出了旨意。 火器局监正李素治理无方,但念在火器局初建,祸事无常,罚俸三月。 火器局监丞杨砚舍生忘死,擢升火器局少监。 近二十名工匠因公殉职,着旨褒扬,赏亲眷万金。赐地十亩。 重拿轻放,圣心不可测。(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章 术业专攻 火灭了,屋烧了,人死了,李素被罚了俸,不痛不痒三个月,杨砚付出舍生忘死的代价收获了回报,监丞升到了少监,火器局里的正常编制是一个监正,一个少监,李世民却莫名多安插了一个少监,这个举动有点意思,看来内部搞平衡的想法不止李素一人有,李世民才是搞平衡的行家。 火器终究是李世民最看重的东西,火灾给他狠狠提了个醒,于是对火器局的掌控力度比以往更大了一些。 至于李素弄出来的安全守则,当日回宫后李世民便将三省的宰相们召集起来,一起研究了半天,尚书省左仆射房乔沉默许久,才沉声说了一句话,“此条规更改一二,可用诸于天下官衙。” 说法不一样,守则也好,条规也好,都是统治者给被统治者划下的一个圈子,这个圈子的名字可以叫“规矩”,也可以通俗一点叫“游戏规则”。以往的《唐律》《唐律疏议》都划过圈子,但是绝没有李素划得这么细致,这个条规几乎将人的举手投足都划进去了,偏偏每条都有理有据,无法反驳,只能照章执行。 火器局的工坊烧没了,火灾之后,火器局陷入停…『,工阶段,工部的工匠再次入驻,重新盖起了工坊,这次盖工坊的材料尽量杜绝可燃物,譬如木材,布帛等等,全部都用坚硬的砖石。 因为火灾,火器局里也贴进了不少用度,李素关上房门算了一下帐,出门后神情顿时变得很忧虑,户部拨的四千贯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支撑到明年开春,怕是连今年秋天都撑不过去。如何向户部伸手要钱,又是一场乱七八糟的扯皮口水仗。 监正大人烦柴米油盐,少监大人烦的却是个人前程。 自从李世民擢升杨砚为少监后,许敬宗的心情就变得很差,本来在火器局里算是二号首长,一人之下千百人之上。李素不在的时候,许敬宗便常常负着手到处溜达,左指指右点点,一副大王派我来巡山的狐假虎威架势。 然而一不留情,杨砚这家伙竟与他并肩了,二号首长风光不再。那晚众目睽睽之下,杨砚不顾生死带头冲进火场,搬出了火药桶,挽救了火器局更大的灾难。这一幕看在所有人眼里,包括李素在内都对他肃然起敬,杨砚给自己挣了莫大的声望,许敬宗当时只顾着审问追查肇事者,一记又一记扇人耳光,两相比较之下,高下立判。 所以同为少监,杨砚在火器局的威望和分量无形中比许敬宗高多了。而许敬宗,则只能从二号首长老实退降到三号首长。——许敬宗想想就觉得莫名悲伤,都三号了,还首啥长,屁长还差不多。 回想那晚,若是许敬宗率先冲进火场,赌上自己这条命去搬火药。博前程,今日的结果或许便大不相同,虽然无法取代李素的监正位置,但肯定能给陛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再加上他曾经的秦王府学士的资历。说不定就会被提拔进三省中枢…… 机遇往往如流星一瞬,抓住了就抓住了。 许敬宗没抓住,所以他现在很心塞。 ………… ………… 工部的工匠灾后重建,火器局上下停工,李素被李世民不轻不重敲打了一下后,觉得自己不能太懒散,至少表面上不能,所以还是每天照常上班打卡,然后在前堂院子的大槐树下置一张躺椅,人躺在上面感受着夏日的热风吹拂,还有一星一点从树荫的缝隙里漏下来的阳光,感觉……其实也没那么舒服。 许敬宗半蹲在李素身旁,最近许少监也无事可干,索性放开了身架,专门往李素身边凑,拍马溜须也好,打感情牌也好,拉帮结派也好,没事跟领导多处一处总是没坏处的。 一个监正,一个少监,懒散得像村里无业地痞似的,相比之下,杨砚却踏实多了,每天天刚亮便往工地上凑,送热水,看图纸,偶尔还客串一下工部官员的活,像模像样的指挥一下施工,不论任何时候,他总是一副很繁忙的样子。 李素和许敬宗无所事事待在院子里,每次总看到杨砚忙碌的身影在院子里来回穿梭。 似乎对李素和许敬宗的悠闲很不满,每次杨砚穿行院子路过二人身边时,总会不满地“哼”一声。 开始时李素还一直用欣赏的目光看杨砚来来回回,直到杨砚第三次路过二人身边,同时第三次扔下一声“哼”后,李素不爽了,当然,许敬宗更不爽了。 二人同时开启小人模式。 “呸!坏人!”二人异口同声,接着一楞,两位小人互视一眼,顿觉一股知己的惺惺之情油然而生。 拱拱手,许敬宗一副找到组织的欣喜之情:“原来英雄所见略同……” 李素发现刚才自己有点失态,咳了两声道:“刚才我失言了,其实杨少监不是坏人,他是个好官……” 抬头看了看许敬宗失望的表情,李素接着道:“你我都比不得他,他比我们的态度更端正,其实我这个监正应该由他来当才对。” 许敬宗很不服气:“说是好官,可是,监正大人似乎对他也很不满……” 李素笑道:“是好官,但责任用错了地方,该不该他管的,他都管了,对朝廷和陛下的忠心自然毋庸置疑,可是方法不对,‘术业有专攻’懂吗?火器局是造火器的地方,无论监正也好,少监也好,下面的小吏和工匠也好,眼里只需要看到一件事,那就是造火器,管个帐簿去掺和,人家工部盖个房子也去掺和,凡事做得杂而不精,到最后真正做成的事,反而没有一件。” 许敬宗两眼大亮,由衷赞道:“监正大人果然不凡,‘术业有专攻’,这句话可为天下官员诫。下官已然记在心里了。” 李素笑道:“所以,杨少监并不坏,无论他在忙什么,都是公忠体国之心,火器局里需要这样的官,我也需要这样的好属下。一个群体里,终归要有一两个与众不同的人,与大家并不相容的人存在,这样才能造成人人喊打……不,人人奋进的欣欣向荣局面。许少监,多跟杨少监学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你比杨少监的起点高。将来的成就一定比他大……” 杨砚匆匆忙忙再次路过院子,见二人仍在笑吟吟地扯淡聊天,于是狠狠扔下第四声“哼”。 二人的笑容顿时僵硬,沉默良久,咬着牙从齿缝中异口同声迸出一句“呸!坏人!” ********************************************************** 许敬宗是个很懂得钻营的人,这种人在官场上生存有利亦有弊。 有利的是,见好处就上,见危难就躲。存活率高,升官率也高。弊端是,官场的危难永远与机遇相倚,危难来临或许便意味着机遇来临,若是见危难就躲,自身安全的同时,也失去了这一次的机遇。 比如火灾那一次。许敬宗就错过了一个大好机会。 火器局里无端多出一个人来与他分权,许敬宗本来就不太大的小权力更被瓜分得七零八落。 人穷则思变,人没了权也要思变。 找了个没人的场合,许敬宗又偷偷往李素身边凑,这次许敬宗有目的。 开场白便是一阵漫无边际的闲扯。首先说火药用料,长安万寿观的硫磺卖多少,硝石卖多少,相比东市的价格是多少,而他许敬宗可以凭三寸不烂之舌以及以往积累下来的人脉将价格杀到多少,然后说火器局的日常用度,厨房伙食,肉菜诸物市价多少,他可以杀到多少…… 乱七八糟扯了很久,李素听出意思了。 “许少监想要火器局财权?”李素很直白地问道,他真的很讨厌官场这种七弯八拐半天不说正事的习气。 许敬宗一惊,急忙摇手:“下官不敢,不敢。” 害怕是有道理的,许敬宗没忘记当初杨砚为何而挨了抽,就是因为把持火器局财权,连帐簿都不肯给李素看,于是把监正大人惹毛了,不仅抽了他,还把财权和人事任免权全掌握在自己手里。 由此可见,这个十多岁便当上监正的娃子并非单纯发明了震天雷这么简单,对权力的敏感并不逊于浸淫官场数十年的老油子,而且抓权抓得既准又狠,把一个官衙里最重要的财权和人事权抓到手,其余的则故作大方分给别人,单看这一手,足可见李素不简单。 如今许敬宗想要财权,若不是倚仗这些日子与李监正走得很近,二人有几分小人惜小人的狼狈之情,今日倒真有几分作死的味道了。 现在李素问得如此直白,却将许敬宗吓出了冷汗,生怕监正大人的下一句就是“拖出去打死打死……” 等了半晌没见李素说话,许敬宗小心翼翼抬头,见李素神情复杂地看着他,……真的很复杂,似乎带着几分同情,几分怜悯,还有几分……幸灾乐祸? “许少监有话不妨直言,你我二人不仅是主从,亦是朋友知己,财权交给别人我自不放心,交给你我有什么不放心的?火器局上下官吏里面,我最信任的人是你,你帮我掌财,我正求之不得……” 李素说的不是虚套话,一边说一边从桌案上递过几本大小不一帐簿:“快拿去,拿去!以后火器局的财权就交给你了。” ******************************************************** ps:好久没求月票了。。。名次又掉了下去。。。萌萌哒的我难道不值得把名次往上再爬几名吗?亲们!(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一章 不期而遇 财权放得很痛快,许敬宗甚至都没有直接开口要,李素便很爽快的给了。 给得太痛快,许敬宗不由心惊肉跳,看着李素那张无比真诚无比欣慰的脸,许敬宗忽然想狠狠抽自己一记耳光。 当初李素把杨砚狠狠抽一顿,不敬上官也好,跋扈专横也好,那都是糊弄大家的罪名,李素的真正意图是将财权和人事权抢回来,牢牢握在自己手上,为了这两个权力不惜大动干戈,可见它们对李监正何等重要。 然而今日,李素却如此痛快地把财权交给了许敬宗,这就让人很不可理解了,许敬宗看着桌案上的几本帐簿,才渐渐回过神,然后他发现自己干了一件蠢事,这件事的愚蠢程度大抵就像一个人在路上发现前面有个坑,于是高兴地大喊“哇,有个坑耶,好愉悦……”,然后扑通一声主动跳进去…… 许敬宗觉得自己刚刚扮演了这么一个二货角色,二到没朋友…… 事出反常必有妖,李素把财权交得太痛快了,而且交出去后一脸轻松,仿佛刚扔了个烫手的山芋,于是许敬宗不淡定了,望着面前几本大小不一的帐簿,心跳徒然加快,@f,犹豫要不要装晕过去算了…… “许少监辛苦,以后火器局的财权就交给你了,本官要忙的事情太多,实在无暇分心,少监愿为本官分忧,那是再好不过了。” 见许敬宗目光呆滞地注视着桌案上的帐簿,却迟迟不肯伸手去接,李素趁热打铁,将帐簿抱起,不由分说塞进许敬宗的怀里。 “接管一衙财权,是荣耀。也是重担,望许少监勿负家国,勿负陛下,将此重任一肩挑起。”李素神情正经,语重心长。 许敬宗嘴角奋力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监正大人,下官。嗯,下官忽感不适,恐怕……” 李素浑然未闻,飞快打断了他的话头,接着道:“少监接管财权后知不知道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什……什么?” 指了指面前大小颜色不一的几本帐簿,李素露出纠结的表情:“第一件事,赶紧把这该死的帐簿样式颜色全部统一了,大大小小,五颜六色。毫不对称,毫不工整!败笔!火器局的耻辱!” 许敬宗:“…………” “知道第二件事是什么吗?” “什么?” 李素露出对待同志如春天般温暖的微笑:“当然是去要钱,火器局的小钱袋已空了,你没听见叮叮当当的声音吗?” 许敬宗的脸色迅速变得很难看:“叮叮……当当?” “对,咱们啊,穷得叮当响了,快去户部要钱,对了。要钱之前先立个军令状,比如要不到钱愿割下大好头颅做我酒器之类的。做尿壶也行,用法不必拘于一格,大可推陈出新,还有,说到要做到哦……” ********************************************************* 马蹄踏着夕阳的余晖,载着李素悠悠回到家。刚到家门口,李素楞了片刻。 家门口静静停着一辆崭新的马车,红木车厢,顶部呈宝塔尖形,车厢宽约六尺。大概够一个人在里面横躺,涂着蓝漆的车辕木前,静静站立着两匹颇为神骏的马儿。 薛管家领着两名杂役迎了上来,二话不说先踹了杂役一脚,示意给少主人牵马。 李素指了指这辆崭新的马车,道:“家里来客人了?” 薛管家看了一眼马车,神情颇为古怪地道:“不是客人,这辆马车……是有人送给少郎君的。” “给我的?”李素大吃一惊:“谁送的?” “晌午时一个黑脸汉子送来的,说是少郎君的……故友,还说恭喜少郎君封爵,县子府不能没有马车仪仗,于是给少郎君送来一辆。”薛管家笑着摸了一把马儿的脑袋,看得出他对这辆马车很喜欢,而且脸上充满了荣耀,说起“县子府”仨字,腰杆都情不自禁挺直了许多。 “故友?没留下名姓?” 薛管家笑道:“说是知名不具,少郎君定然认识的,小人问过老爷了,老爷说家里的事少郎君做主,马车先停在门口,是留是还由少郎君定夺。” 李素愈发满头雾水了,他在唐朝的故友真的不多,王家兄弟那俩货不可能送得起,程处默送得起,但他显然不会这么细心,吴王李恪?那家伙已在去安州的路上,说不定还在担忧他老爹会不会算后帐,哪里有心思送这个? 六尺宽,双马拉辕,正经的县子仪仗规格,不低卑也不逾越,不知是谁对他如此了解,送的马车几乎是为他量身订造。 满腹疑惑地围着马车转了几圈,李素渐渐心生防备之时,不经意间发现马车的内壁左方刻着一个小小的图案,图案是一个很奇怪又很眼熟的东西,似乎……是他前些日亲手烧制的一只陶笛形状。 李素笑了。 他已知道这辆马车是谁送的了。 “收下,牵后院的车库里去,小心点,莫刮花了……” ………… ………… “你怎么知道是我送的?”河滩边,东阳笑得眼睛如同两轮新月。 “我的眼睛被道观的道士开过光,很厉害的,嗯嗯……”李素一本正经地道,接着忽然换上一副不太正经的样子瞄着东阳:“我还能一眼看穿你衣服里面藏着两个小馒头哦,厉害吧?” 笑颜满面的东阳顿时双颊飞红,羞得双臂捂胸,使劲瞪着他:“你……你这个……我,我回府了!” 羞怒的东阳刚站起身,却被李素拉着重新坐回去。 “逗你的,咋不识逗呢……还是谢谢你,马车很漂亮。我收下了。” 东阳仍气鼓鼓地瞪着他,然而气了很久,却发现自己对他生不起气,只好挫败地放弃,俏脸又浮上了笑容,只是脸颊仍有些羞红。 “马车喜欢吗?我特意命人按县子的仪仗打制的。只要你还是泾阳县子,那辆马车尽可在任何地方行驰无阻。” 李素点头:“好看,我很喜欢,如果能折算成钱……” “你还说你还说!”东阳气笑了,伸手便去揪李素的嘴:“什么都是钱,什么都是钱!举国上下,这么市侩的县子仅你独一个了!” 李素左右挣扎:“这叫独特的风景线,懂个啥……” ………… 恋爱的心情很不错,月儿悄悄爬到树梢时。差不多也到了该各自回家的时候了,可二人仍静静地倚靠在一起,都舍不得分开。 “要不……我们在村里四处走走?”李素眨着眼提议。 “好。”东阳笑着点头。 农户人家睡得早,生活习惯很好,这个时间家家户户已闭门睡下,李素和东阳倒也不怕人看见,二人手拉着手,慢慢在村里的乡陌小径上走着。 十来名侍卫远远跟在后面。不敢离他们太近,对这二人手牵手的举动。侍卫们也很明智地选择了视而不见,既然已发誓对公主殿下效忠,从此便算是公主真正的部曲了,公主的一言一行他们只会维护和保密,绝不会干涉。 东阳两眼发亮,冰凉的小手握在李素的手里。不时微微颤抖,神情却颇为紧张地东张西望,嘴角偶尔掠过一丝兴奋的笑意。 相比坐在河滩时的宁静和惬意,东阳似乎对牵手漫步更有兴趣,特别是幽会般的刺激感令她心跳加快。生平从未有过的兴奋。 李素倒是很平静,在前世,男女牵手漫步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举动了,换在唐朝似乎太过惊世骇俗,在与东阳没有名正言顺的名分前,能给她的,大概只有漆黑的夜晚下的牵手了。 村里果然一片宁静,偶尔传出几声狗吠蛙鸣,二人静静地走着,漫无目的的闲逛,从村东头走到村西头,腿有点酸,却都不喊累,偶尔有默契地同时扭头,互相对视一眼,然后交换一个幸福的甜蜜的微笑。 实在走累了,二人也到了不得不分别的时刻,李素正打算将东阳送回公主府时,前方传来一道颇为熟悉的咳嗽声。 二人一惊,赶紧同时松开手,横着移开数步,后面的侍卫也加快了脚步走上前。 漆黑的夜色里看不清轮廓,李素大声喝道:“谁在前面?” “喊啥喊,皮子痒咧?嗯?” 李道正负着手,缓缓朝二人走来。 李素傻眼:“爹?这……这么晚了,咋出来了?” “睡不着,去地里看看庄稼……”李道正说着话,已走近到二人跟前,目光一瞥,看到李素身旁无比局促不安的东阳,不由一楞:“这是谁家女娃?” 李素额头冒汗:“她……她是,东阳公主殿下。” “啊?”李道正大惊,脸色顿时变得跟月光一样白。 虽然东阳被划封到太平村已大半年了,可她平日里基本不出户,出来也只在河滩边坐一坐,村里根本不去,太平村的乡亲见过公主的屈指可数,李道正自然也不认识。 ********************************************************* ps:昨晚是不是只有一更?码字码糊涂了。。。算了,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打个广告: 推荐一本,书名《仙赏》, 仙,仙人,神仙; 赏,欣赏,赏鉴。 阖家遭人陷害危急关头成仙的陆渊,为揭破庞大的文物走私圈子,设下重重迷局,抽丝剥茧,终将真相大白于天下。且看一个仙人如何游戏人间,降妖伏魔,赏鉴古玩,醉卧花丛,携美逍遥。(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二章 不可理计 李道正没见过东阳,同样,东阳也没见过李道正。 以前去过李素家几次,但每次去都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趁着李道正下田,小宫女绿柳远远跑到田边望风,东阳这才偷偷摸摸做贼似的潜进李家,待到绿柳跑来示警,东阳又慌慌张张跑远。 今晚,在这惨白黯淡的月光下,李道正和东阳鬼使神差般迎面遇上。 李素无语仰望苍天。 若是有黄历的话,黄历上一定记载着今日忌出行,诸事不顺,宜安葬,特别宜葬那种刚谈了恋爱便牵着手满村子得瑟的某县子…… “公主殿下?东阳公主?”李道正呆呆注视东阳半晌,然后看了看东阳身后一群魁梧壮硕且面目不似善类的侍卫,李道正立马相信了。 浑身一哆嗦,李道正双膝一软,便待给东阳下跪。 “草民李道正,拜见公主殿……” 东阳也吓坏了,急忙伸手去拦,忽然觉得于礼不合,又飞快缩回手,然后又觉得任由李道正跪下去于礼更不合,又重新伸出手…… 左也不是,右也不是,东阳急得泪水在眼眶打∫,转,焦虑的求助目光马上望向李素。 既然和李素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东阳便已打定主意此生非李素不嫁,若是任由李素的爹跪她,虽然礼制上说得过去,但是公爹跪拜未来的媳妇,却也属于不孝,东阳急哭了。 最后还是李素眼疾手快,一把将李道正的胳膊扶住,即将落地的膝盖被李素一架一提,重新站了起来。 “爹,别多礼了。都熟人,大唐不兴跪的……” 李道正两眼一瞪:“咋不兴跪咧?公主啊,皇帝陛下的女娃,咋不兴跪咧?” “爹,孩儿觐见皇帝陛下时也没跪的……” 李道正粗声道:“那是你没礼数,陛下懒得跟你小娃子计较。我能和你一样么?该跪。” 说着李道正膝盖又一软,李素咬着牙将老爹使劲又一提…… “爹,真的……不用跪!”李素也快哭了。 “要跪!”李道正执拗得像头犯了倔劲的老牛。 父子俩一个拼命跪,一个使劲提,算是扛上了。 东阳吓得花容失色,情急之下终于想出了办法。 “别跪了别跪了,我,我……不,本宫要回家……不。要回宫……回府安寝,来人,快,本宫好困,回去了回去了。” 说完东阳转身便走,侍卫们也急忙将东阳团团围侍住,众人在惨白的月光下逃命般跑远。 漆黑的小路上,只剩李家父子二人面面相觑。 沉默良久。李道正皱起了眉,低声嘀咕道:“这位公主殿下……咋怪怪滴咧?” 李素陪笑:“可能不太习惯见生人吧。爹,咱们回家……” “不对!”李道正终于回过味来了,看着李素的目光顿时有些不善:“这么晚了,你跟公主殿下在一起做甚?” “聊国事,公主殿下是天家之女,孩儿是天家之臣。在一起聊国事不是很正常么?”李素面不改色地说瞎话。 “一男一女,大晚上的聊国事?”李道正眉头越皱越紧,目光也越来越严厉,冷冷注视李素半晌,忽然一脚将李素踹得一趔趄。 李素抿了抿嘴。没吱声。 “知道为啥踹你吗?”李道正声色俱厉地道。 “知道。” “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李素笑了:“也知道。” “知不知道你在惹祸?惹大祸!”李道正语声带了几分颤抖。 “不是惹祸,孩儿有计较。” 李道正瞪着李素,良久,神情索然一叹,喃喃道:“难怪你要退亲,难怪十里八乡的女娃你都看不上眼,原来……” 抬头看着儿子,李道正充满了黯然:“公主啊,真龙之女,生下来都是浑身冒着仙气的,是那么容易娶的么?素儿,爹对你一直是放心的,你也一直很争气,给我李家门楣添了光彩,但是这一回,你做错了!” 李素转身看着东阳离开的方向,也叹道:“爹,谁叫我和她已遇上了,世间唯情不可理计,是福是祸,我担着便是。” *********************************************************** 太极宫,甘露殿。 李世民皱着眉批阅奏疏,神情越来越严肃。 登基十一年了,论才干,李世民是个完全合格的皇帝,就连最挑剔的魏徵,大多数时候也是对皇帝陛下颇有赞誉,不得不承认,如今已是贞观盛世之始。 但是论运气,李世民便差了许多,也不知是不是真有因果报应的说法,玄武门兵变,踩着手足兄弟鲜血登基,从贞观元年开始,大唐天下几乎每年都有天灾,洪灾,蝗灾,瘟灾,旱灾,如同轮值一般每年轮着来。 天子不仁,残杀手足而致天谴,却祸及无辜百姓,类似这样的说法在市井坊间流传多年,早已不新鲜了。 李世民其实很想令史官篡史,令民间禁言,然而,想做个英明君主,怎能篡史?怎能禁言?只好捏着鼻子无声认下这笔帐,而且还要摆出一副圣明天子胸襟博大的恶心模样。 去年冬天的天花瘟疫过后,刚松了一口气的李世民轻松日子才过了半年,如今河北道又传来噩讯,今年入夏后,瀛洲幽州邢州等十三个州府久不降雨,遂成大旱,庄稼成片死去,显然今年颗粒无收,难民盈野数以十万计。 十万计的难民从家园逃出,直奔关中而来,这十万人,既令李世民痛心,又是他的大患。 搁下笔,李世民发出长长的叹息,心烦意乱地揉了揉额头。 殿门外,宦官轻悄的脚步由远及近。 李世民不耐烦地盯着殿门,冷冷道:“何事?” 宦官见龙颜不悦,吓得跪地惶然道:“回禀陛下,吐火罗国使者进长安朝觐,献罕见大东珠一颗,奴婢请圣裁。” “一颗东珠?”李世民嘴角扯了扯,把接下来的话生生憋了回去。 不管怎么说也是友好邻邦,要的是朝觐的态度,不在乎礼物轻重。 “既然只有一颗东珠,便赐下去吧,赐给……”李世民捋须沉吟,脑海中不知怎的浮现东阳那张俏丽而柔弱的面孔。 那个安静的,从来不争宠,永远只是静静站在角落神情清冷地看着皇子公主们撒娇的女儿,这些年了,他从未给予过任何关爱,有时候甚至连她这个人都想不起来,如今也该补偿她一番了,似乎……东阳已十六岁了,到了该出嫁的年龄了吧…… 李世民脸上露出莫测的微笑,朝殿门外的宦官挥了挥手,淡淡地道:“这颗东珠送去东阳公主府,朕赐给她了,再赐一些宫里的丝帛,吃食和首饰,一并送去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三章 莫名邀宴 世情如猴子爬树,上面的猴子往下看,全是一张张笑脸,下面的猴子往上看,全是一个个红屁股。 李世民赐珠给东阳其实只是一时之兴,他这一生的生育能力太强大,儿子生了十几个,女儿生了二十几个,大大小小加起来四十多人,其中有儒雅者,霸道者,也有跋扈者,刁蛮者,唯独东阳最老实,这跟她的出身有关,毕竟她的母亲当初只是秦王府的一个侍女,被当时还是秦王的李世民有一天无意在府里看见,忽然有了冲动,于是当即颠龙倒凤,后来才有了东阳。 再后来,李世民弑兄杀弟,抢夺皇位成功,东阳的母亲也被接进宫里,不痛不痒封了个下嫔,可从那以后,李世民再也没有宠幸过她,而东阳,自出生便与母亲住在清冷幽寂的宫里,说是天子血脉,却是倍受冷落的血脉,宫人势利,早知这个下嫔不可能再获宠幸,连最低卑的宫女也敢朝她们母女摆脸色。 母女二人在这幽冷如同掖庭冷宫般的宫殿里相依为命,这样的环境里长大,东阳虽是公主之尊,然则从来都是老老实实,小心翼翼。 李世民赐珠也只是忽然想起了自己还有▼,东阳这个女儿,至于有没有别的心思,无人能揣度。 李世民看似无心的举动,但看在别人眼里就不是无心了。在这太极宫里,每天不知有多少双眼睛盯着这位横扫天下无往不胜的天可汗陛下,明的,或是暗的。 ………… 东珠被宦官送往太平村东阳公主府的同时,东宫里的一名宦官便将嘴小心凑近了太子李承乾的耳边。 李承乾把玩着手中的精致酒盏,露出深思之色。 “东珠送东阳?这个东阳……只是下嫔所出啊,对了。她今年庚岁几何?” 宦官垂头恭敬回道:“十六岁。” 李承乾目光越发深邃了:“十六岁……呵呵,十六岁,该到婚配年纪了,原来如此……” 李承乾露出恍然之色,他觉得自己领会了父皇的深意。 宦官仍垂着头,然后补充了一句:“……今年被陛下新封的泾阳县子李素。封地也在太平村,与东阳公主府咫尺之隔,而且据说……东阳公主殿下与李县子过从甚密。” 李承乾眼中露出更玩味的神采:“李素……与东阳?” 沉默许久,李承乾缓缓道:“你也去一趟东阳公主府,以东宫之名赠东阳首饰丝帛等物,就说是我这个做太子的兄长所赠,切记,所赠之物不可比父皇多,不可稍有逾越。” “是。” “再拿太子府的名帖去泾阳县子府。五日后太子府饮宴,请李县子赴宴。” “是。” 与此同时,魏王府里也匆匆走出一名宦官,满载着礼物的马车悠悠直奔东阳公主府和泾阳县子府。 *************************************************************** 七月是夏日最炎热的时候,炽热的烈阳无情炙烤着大地,脚下每一寸土地仿佛在即将燃烧起来的边缘,树荫里的夏蝉力竭声嘶地鸣叫着,给夏日更添几分烦躁。 素来被边缘化的东阳公主最近红了。红得莫名其妙。 父皇李世民随手打发宦官送来一颗足有婴儿拳头大的东珠,还有一些宫里精致的吃食和丝帛等物。宫里的宦官刚走,东宫和魏王府也紧接着送来了礼物,幽静的东阳公主府前院堆满了礼品。 东阳无措地看着这些礼物,满头雾水地发着呆。 太子,魏王……二人皆是父皇膝前最受宠的皇子,太子自不必说。这个名分足以说明一切,而皇四子魏王李泰,近年来由于勤奋好学,再加上为人机巧善言,极得父皇宠爱。朝野民间这两年悄然流传着无数的说法,皆云今上有废长立魏之心。 而东阳虽说与二人同为兄妹,实则同父异母,而且东阳的出身太低微,太子和魏王两位兄长从未将拿正眼看过她,如今莫名其妙的,竟送来这么多礼物…… 东阳一颗心渐渐悬起,她未经历过明争暗斗,但她毕竟是宫里长大,此刻的她,顿时有了一种深深的危机感。 这一世,她只愿安静地躲在角落,只求永远不被人注目,任她小心翼翼度过余生,这才是她想要的生活,而且她很清楚,一旦被人注意到,她目前的平静生活一定会被打破,未来的日子不管变成什么样,终归已不是她想要的日子了。 ………… 与此同时,李素也收到了太子府和魏王府的名帖,都是请他赴宴,两位天之骄子很有默契地错开了日子,太子府是五日后,魏王府是六日后。 不仅如此,李素手边还有一份名帖,长孙无忌邀宴,定在三日后。 同时三份名帖递到府上,每一份名帖都做得精美华丽,看着面前并排摆在一起的名帖,李素只觉得眼皮直跳。 左眼财,右眼灾,跳的是右眼,不吉利! 饮宴自然不是鸿门宴,但李素很不明白,长安城里像他这种县子爵位的人,没有一百也有七十,为何太子,长孙家和魏王偏偏要请他?而且三份名帖都是同一天递到府上,仿佛约好了似的。 宫里发生了什么事?还是长安城里出了事?或是哪家权贵? 李素满头雾水的同时,忽然生出一股不甘的心情。 太被动了,消息闭塞的后果,便只能听任权贵摆布,而自己却没有丝毫应对的法子,这样下去迟早会被人玩死。 此事过后,该有一些改变了。 改变是后话,三份邀宴的名帖却是眼前急需解决的。 李素将名帖塞进怀里,吩咐管家备马,然后匆匆出门往长安城而去。 ………… ………… 程家永远是老样子,连门口的石狮都仿佛比别家更凶恶几分,至于大门里面,无论照壁,前院还是回廊,都是粗犷剽悍的作风,像少林寺的山门一般,皆是大开大阖的路数。 程府下人领着李素进了前院,隔老远便听到院子里风生水起,不时听到几声叫好声。 走近一看,发现程咬金在舞斧,丈长的宣花八卦大板斧在他手里舞得虎虎生风,旁边围着程处默等几个小恶霸,还有一些部曲模样的中年人,程咬金每舞出一个花样,旁边便轰然一声叫好。 李素眼皮跳了跳,顿觉今日来的时机不对,活了两辈子的经验告诉他,当一个人手里抄着家伙的时候,通常不会怎么跟你讲道理的…… 于是李素当机立断,掉头便走。 天大的事都搁在一边,等老流氓尽兴后再说。 人还在回廊的时候,李素便转过身,匆匆往外走,谁知刚走了两步,却听身后一声暴喝。 “兀那小娃子,哪里逃!与程某留下!” 李素额头冷汗直冒,充耳不闻脚步加快。 嗖!砰! 李素停下了,一脸惨白,浑身直哆嗦。 离他鼻尖三寸处,程府回廊的朱红色柱子上,颤巍巍地斜插着一柄宣花大板斧,斧刃入木六分,尾端犹自悠悠颤动不已。 满院寂静…… 程咬金疑惑的声音轻轻飘来:“怪了,明明往廊子顶上扔的,怎的插进柱子里了?” 多么大难不死的一句混帐话啊…… 李素哆嗦着缓缓扭过头,然后看到一张熟悉的大黑脸,黑脸还朝他龇牙直笑,露出一嘴白牙。 “小娃子不错,难得见你主动登门,上次大街上临阵脱逃之罪,俺便勉强揭过罢了。” 李素定了定神,努力压下刚才的惊吓。 “程……程伯伯好,程伯伯……” “行了,不说废话,来人,开宴,上酒,家里那几个胡姬都叫出来,陪陪这个没开过荤的小娃子……” 李素急了,他发现今日登程家的门根本就是个错误,……其实以往任何一次登程家的门都是错误。 “慢,慢着,程伯伯,小子错了,错了……”李素努力朝程咬金挤出一丝干笑:“呵呵,朱雀大街每位权贵府上的大门长得太相似了,小子进错门了,进错门了,小子其实是想拜访……” “拜访个鸟!进了门你还想跑不成?走!喝酒去!”程咬金的巨灵熊掌重重搭上李素瘦弱的肩膀,轻轻一带,李素便不由自主地往程府前堂走去。 “小怂娃子,说话都不爽利,说什么走错门的屁话,别家权贵的门哪有俺家的门如此气派?你不是来俺家,莫非想去李绩那老匹夫的家不成?”程咬金一路念念叨叨。 李素露出惊醒之色,重重一拍大腿:“对了!小子正想去英公府上拜访,呵呵,打扰程伯伯了,小子告辞……” 屁股重重挨了一脚,连鞋都来不及脱,李素踉跄着滚进了程府前堂。 前堂正中,一排黑发碧眼,穿着五颜六色裙衽,裸着一双双雪白玉足的胡姬惊讶地看着狼狈的李素,纷纷掩嘴咯咯娇笑。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四章 提点凶险 酒宴排场很客气,程府新买的胡姬也很漂亮,有黑发也有金发,有黑眼睛也有绿眼睛,胡姬大抵来自中亚,大唐女子的服饰套在她们身上,配合着刀刻般的深深轮廓,显得颇为怪异。 随着程咬金一声吆喝,热腾腾的菜肴,还有一坛坛五步倒被端进前堂。 李素看看天色,还是下午时分,而且根本不是吃饭的节点,很佩服啊,程家别的东西都粗犷马虎得很,唯独酒和菜随时都有,一声令下,厨房里马上端出热腾腾的菜肴,这种神奇的本事,——不知道程家的厨子愿不愿意跳槽…… 酒菜上桌,四名年轻妖艳的胡姬马上将李素团团围住,其余的胡姬则随着前堂内的乐声响起,光着脚在前堂正中翩翩起舞。 李素遭罪了,四名胡姬围着他,操着半生不熟的关中话,一个捏肩,一个斟酒,一个挟菜,一个捶腿,四女白花花的大胸脯不停在他身上蹭啊蹭,或黑或绿的眼里不时扔来一记又一记秋波…… 李素在一堆脂粉肉团里奋力挣扎,结果很悲伤,外国女人力气好大…… 说不清谁占了谁的便宜,前堂里乐声终歇●,,胡姬一曲舞毕,围着李素的四名胡姬终于停了手,李素清楚地看见,其中一名胡姬居然意犹未尽地咂了咂嘴…… 李素如菩提树下的佛陀般忽然悟了,——应该找她们要钱的,坐台费。 程咬金的酒喝得很不尽兴,因为李素左右推搪,死活不沾一滴酒。 今日来程府有正事,李素不想再被灌得七荤八素然后稀里糊涂被送回家。 喝了半晌,程咬金也终于发现李素有心事。于是挥退了程家的六个小恶霸和胡姬们,偌大的前堂只剩程咬金和李素二人。 “说吧,啥事?”程咬金懒洋洋盘腿坐在方榻上。 李素不说话,从怀里掏出三份名帖,恭敬放在程咬金面前的桌案上。 程咬金拿起名帖一份一份地看,看完后嘿嘿直笑。 “小娃子是个人才啊。太子,魏王,长孙无忌争着拉拢你,有人请喝酒是好事,日子又没冲突,干嘛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李素苦着脸道:“程伯伯莫再消遣小子了,这里面的凶险您必然看得出,小子实在是没办法了,特来求教程伯伯……” “求教老夫?呵呵。老夫能有什么办法?有人请喝酒老夫向来是不拒绝的,不过近年来不知怎么回事,朝中那些老匹夫们一个个不愿请老夫喝酒了,连走路都绕着老夫走,还说什么老夫酒品不好,简直岂有此理……”程咬金露出愤愤不平之色。 李素:“…………” 确定了,今天真的进错门了,去找许敬宗聊聊或许都有收获。 “啊!程伯伯府上真是令人流连忘返啊。说话就天色不早了……”李素一脸遗憾的告别表情,手下的动作却飞快。三张名帖眨眼间塞进怀里。 程咬金气笑了:“给老夫站住!你若是俺的娃,俺非抽死你不可,没见过你这么势利的混帐东西,回来!老实坐好!” 李素只好干笑着坐回去。 敲了敲桌案,程咬金收起了笑容,严肃地道:“小娃子算有警觉了。此三人邀宴路数不明,你一个十多岁的小娃子,最好小心点,莫扯进那些乱七八糟的腌臜事里。” 李素急忙挺直了腰,拱手道:“求程伯伯赐教一二。” 程咬金笑道:“先说太子。东宫太子立于贞观元年,当初陛下登基后为免天下诟病,于是火速册立太子,这些年来太子兢兢业业,虽无开拓之雄心,却也老实本分,将来或可为守成之君,陛下生年打下偌大的疆土,下一代帝王守成亦无不可,眼下来说,太子品行尚可,偶有跋扈之举,亦属寻常……” “再说魏王,陛下这些皇子里面,魏王泰是最聪慧也是最勤奋的一个,而且颇善体察上意,深得陛下恩宠,近年来尤其恩隆,陛下深喜之,其魏王出入仪仗几与太子相同,故令朝中坊间流言四起,最近为讨陛下欢心,府中幕僚正撺掇酝酿编撰《括地志》,此书若成,魏王泰夺嫡更添威望……” “再说长孙无忌,老匹夫与俺一样曾是秦王府旧部,后来陛下娶了他的胞妹,长孙家便与我等开国功勋不同了,既是开国功臣,又是天家外戚,长孙无忌更是以国舅之身,位列三省宰相之首,正是如日中天之时,而且太子与魏王皆是长孙文德皇后所生,无论谁争得皇储之位,都得叫长孙无忌一声舅舅,二子最后谁是真正的皇储,也要看长孙无忌偏向哪一边,他的分量非常重……” 程咬金说着,仰头将桌上的烈酒一口饮尽,足足三两的烈酒眨眼便灌进了那张毛茸茸的大嘴里。 李素静静地垂首坐着,今日程咬金说了不少话,这些话里并未触及到什么秘密八卦,可以说是朝野尽知的事情,现在说给李素听,多少存着几分给他科普的意思。 程咬金笑眯眯看着李素,打了个冗长的酒嗝,笑道:“可怜个娃子,别人请你喝个酒就愁成这般模样了,此三人怎生来历老夫刚刚说明白了,后面怎么做,你明白了吗?” 李素苦笑道:“小子……不是太明白。” “一个小小的县子,这种末等小爵长安城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堂堂太子,魏王和宰相凭什么请你喝这顿酒?” 李素垂头沉默不语。 程咬金嘿嘿笑道:“去年冬天长安附近天花蔓延,满朝君臣手足无措,你一个小娃子横空而出,莫名其妙把天花治好了,你治的只是病,却不知你给陛下解决了多大一个麻烦,后来又写诗,花开堪折也好,谁知盘中餐也好,句句皆是文采斐然,后来为了救公主又杀了强人,再后来酿酒,造震天雷……” 程咬金缓缓呼出一口气,目光复杂地看着他:“一个十多岁的小娃子,不显山不露水,大半年的时日里,竟干出这么多大事,为陛下立下如此功劳,谁都不知道你是怎么冒出来的,更不知道你那些本事从何而来,一个农户家的娃子仿佛被神仙点化过一般,突然就光彩夺目,算过日子吗?你做的这些事情,从开始到现在,只不过大半年,老夫若非与你相识日早,说不得也要给你一张名帖,与你结识一番,说得好听是结交少年英杰,但若论其本意嘛……” 程咬金眼中忽然暴射出逼人的锋芒:“论其本意,如此妖孽般的少年英杰,怎可不为我所用?夺嫡也好,巩固相权也好,借助陛下目前对你的恩宠也好,用诸于阴谋阳谋,总归派得上用场的,老夫早就在想,这三份名帖,也该递到你手上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五章 混世处世 程咬金这番话令李素后背冒出一层冷汗。 一直以来他尽量低调,凡事不去争不去抢,该他出头时总是往后缩,就连去火器局应差也是懒洋洋的派头,怕的就是落入有心人眼里,从此陷入一滩无法抽身的烂泥。 然而今日程咬金这番话说出来,李素才发现自己还是太引人注目了,引人注目之后,怀里的三份名帖就是一个很直接的结果。 程咬金冷眼看着面色铁青的李素,咧开嘴嘿嘿直笑。 李素脸色愈发难看了:“程伯伯为何不早提醒小子?” 程咬金眯着眼笑,有种老奸巨滑的味道:“提醒?你教俺怎么提醒?年少成名,天下皆知,正是险峰风光无限好之时,虽说你与程家合伙卖酒,但这是两码事,你若不自知,提醒只会让你与程家生了嫌隙,程家能得到什么?相反,俺老程若不提醒,冷眼看着你被人弄死,反而对程家更有利,从此以后卖酒的钱不用分你一半了,岂不乐哉?今日与你说的这些,俺老程已是大大亏本了。” 难得程咬金直白了一回,话里的意思很清楚,程家与李素的关系没好到那一步,∮程咬金拿他当子侄看,可程家是大门阀,凡事都要讲利益,没利益的事情一般不会干,与程家除了合伙卖酒外,别无交集,交情还不够,凭什么提醒你? 李素很无语,交情怎么不够了?朱雀大街上一起摸闺女屁股的交情,算得上人生四大铁了,还要怎样才够? 话题绕来绕去,终于还是绕到三张名帖上来。 程咬金的笑容有点幸灾乐祸的意思,嘿嘿发笑的表情令李素很想冒大不韪抽他…… “三顿酒宴。去或不去都得罪人,而且得罪的不是一般人,太子,魏王,长孙无忌,任哪一个想要捏死你。就跟捏死一只臭虫……” 李素急忙打断程咬金的话头:“小兔兔……” “嗯?” “捏死一只可爱的小兔兔一样容易……” “就臭虫了,咋地?”程咬金环眼一瞪。 李素无奈道:“是,捏死一只臭虫……程伯伯您接着说,小子洗耳恭听。” “酒宴不止是酒宴,这是逼你选边,赴谁家的宴,从此就是谁家的人,日后任何风吹草动,你都要站在背后摇旗呐喊。而眼下来说,太子究竟能不能把皇储之位一直当下去,谁都说不好,魏王泰能不能将太子取而代之,也说不好,长孙家能不能数代长盛不衰,更是无常莫测之数,这三顿酒宴。不好选啊,老夫只能给你提个醒。却不能帮你选择。”程咬金摇头叹道。 李素垂头沉默,半晌没说话。 前世过来的人,多少懂一些历史进程,事实上,这三方谁都没能笑到最后,笑到最后的。是一个名叫李治的人,目前好像还只是个奶娃子,比李治笑得更晚更大声的,是一个叫武瞾的女人…… 所以眼下三方说是拉拢也好,逼他站队也好。李素哪一边都不想站,跟他们混没前途,现在的麻烦是,怎样才能让这三方放过自己。 程咬金笑道:“今日既然与你说了这么多,老夫索性也就放开一回,说吧,你还有什么疑问不懂的,尽管开口。” “小子尚有一问。” “你说。” 李素抬头,朝程咬金直眨眼:“程伯伯曾是秦王府旧部,陛下最信任的猛将,小子想问程伯伯,这些年太子,魏王有否给程伯伯下过这样的名帖?您是如何应对的呢?” 程咬金呆住,神情非常惊讶,定定注视李素半晌,忽然仰天大笑。 “好个小娃子,一问便问到点子上了,果真灵醒,哈哈……” 李素也笑:“还请程伯伯赐教。” 程咬金笑声渐歇,捋着乱七八糟的大毛须,叹道:“俺家的娃子若有你这么灵醒,程家在俺老程之后,还可以风光三代……贞观元年,陛下册立太子,那一年太子才八岁,自是没什么心机谋略,不过,这十一年来,不论太子和魏王暗里斗得多厉害,二人却从未给老夫下过帖,他们没那胆子,小娃子,你可知原因?” 李素抬头,定定注视着程咬金那张毛茸茸的脸,只觉得念头豁然通达。 这是一张多么不讲道理的脸啊…… “小子……懂了,却不敢说。” 程咬金两眼放光:“你懂了?” “懂了。” “真懂了?” “真懂了。” “哈哈,哇哈哈哈哈……老夫忽然觉得,跟灵醒人说话果然很舒坦!” 李素站起身,朝程咬金长长一揖:“今日恭聆程伯伯教诲,小子受益良多,多谢程伯伯。” 程咬金叹道:“小子,你要记住,说混帐话,做混帐事,或许是招非惹祸之源,可是反过来说,说混帐话做混帐事也许是趋吉避凶之道,妙法存乎一心,火候做到了,可保一生平安。” “是。” “今日与你说了这么多,俺老程不能白说,卖酒分的帐重新理论理论,从今以后我七你三,就这么定了。” 李素深深敬佩不已,说完了道理,马上亲身演示何谓混帐话,何谓混帐事,长辈果然是长辈。 “不行!小子一头撞死给你看!” ********************************************************** 总算明白程咬金“混世魔王”的雅号怎么得来的了。 “混世”也是处世的一种态度,这种态度有点极端,或许会平白招惹许多祸事,但是却给自己涂上一层很逼真的保护色。 有了这层保护色,谁都怕你,但谁也不会防着你。 所以程咬金能够潇潇洒洒活到当上国公,能够获得李世民极大的信任,能够混到长安城内无论官员还是权贵皆不敢招惹,靠的便是这种混世的态度。 一个横行霸道的混帐,一天到晚四处惹是生非,这样一个混帐,除了皇帝,谁敢用? 程咬金对李素的提点已经很直白了,他建议李素也走这个风格,从此老混帐领着小混帐横行长安,人见人怕,鬼见鬼愁,扎扎实实惹几桩祸事出来,那时,太子,魏王和长孙家,谁敢轻易将李素拉拢至麾下?不怕引火烧身吗? 从程府走出来,李素仰头望天,长长呼出一口气。 三张名帖带给他的压力,顿时全然化解了,或者说,他知道该怎么做了。程府之行,不虚。 ………… “我以后若变成长安城里人见人憎的小混帐,你还喜欢我吗?”李素目光幽幽地投向长安城程府方向,一脸“从此我不再是好人”的萧然。 “谁喜欢你了,不要脸!”东阳羞红着脸狠狠白了他一眼。 河水悠悠地流向远方,李素寂然不语,不知过了多久,一根冰凉的小手指轻轻碰了他的手一下,接着仿佛受惊的小鹿般飞快缩回去,片刻之后,又有些不甘心地凑过来,两根玉葱般的手指拈着李素的一根手指,撒娇似的摇了两下,又飞快缩回去,周而复始…… 李素笑了,大方地将东阳的手拽过来,紧紧握在手心里。 “谁让你碰我手了,快松开!”东阳红着脸,抿着笑,象征性地挣扎。 “想牵就牵,干嘛非要我主动?你这叫矫情,知道不?” 东阳愈发下不了台了,恼羞成怒地使劲挣扎起来。 奈何李素力气太大了,半天没挣出他的手心,最后索性放弃,任由李素牵着她的手,气鼓鼓地瞪着他。 很奇怪啊,同样是女人,程府的胡姬为何力气那么大,教他白白被吃了不少豆腐,而东阳力气却这么小,让他白白吃了不少豆腐……难道真是一物降一物? 说起吃豆腐…… 李素舔了舔有些干枯的嘴唇,扭过头看了看离二人老远,背对着他们的公主府侍卫们…… 月黑,风高……吃豆腐天? “小宫女……” “嗯?” “坐过来一点吧,我们紧挨着。” 东阳扭头看了看远处的侍卫,听话地凑了过来。 “我们打个赌好吗?赌金一文钱。” “赌什么?” “赌我手脚不动,嘴也不动,却能碰到你的身子,信不信?我若碰到了你,就算我赢,你给我一文,反之我给你。”李素阴险地开始给东阳下套。 东阳拧眉想了想,觉得不可能,于是笑道:“好,就赌一文钱。” “那你闭上眼睛……” 东阳听话地闭上了眼睛,长长翘翘的睫毛微微发颤。 刚闭眼片刻,东阳忽然觉得酥胸一紧,被一双大手握住,还很不安分地揉了一下,又揉了一下…… 东阳大惊,急忙睁眼,却见李素一脸坏笑地缩回手。 “你,你你……”东阳又惊又怒,双手紧紧环在胸前,俏脸红得能挤出血来。 “好吧好吧,我果然输了,一文钱先欠着,下次想起再给你。” ………… 羞得几欲投河自尽的东阳终于还是跑了。 慌慌张张的背影在河滩外的树林里若隐若现,越跑越远,临走前仿佛气忿不过,狠狠踹了李素一脚才跑开。 李素垂头看着仍留幽香的双手,悠悠叹息:“才十六岁,已经很可观了……做个小混帐果然能占不少便宜。”(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六章 度日维艰 许敬宗最近失眠很严重。 他前几日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权欲作祟,他主动向火器局李监正讨要财权,谁知李监正很痛快,二话不说把财权交给了他,而且一副扔掉了烫手山芋的欣慰表情。 这副表情令许敬宗顿觉不妙。 许敬宗回去后打开火器局的帐簿,从头到尾认真审查了一遍,揉了揉眼,觉得不敢置信,不死心地又查了一遍,还不死心,查过四遍以后,许敬宗终于明白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这件事的愚蠢程度……算了,还是不形容了。 截止本月初十,户部拨付火器局的四千贯钱全部花完,花得干干净净,不仅一文钱不剩,还有东市几项采买打了白条,简单的说,火器局如今已是财政赤字,亏得不能再亏了。 令人如此焦头烂额的财权,许敬宗居然还恬着脸用一种低得不能再低的姿态把它讨过来抓在手里…… 每想到这里,许敬宗就有一种把自己往死里抽的冲动。 有心找个烂借口把帐簿还回去,然而回想起李监正抽杨砚时那张稚嫩却冷酷不留情的脸,许敬宗便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况且,就算李监正不抽他,主动要来的财权又主动还回去,从此以后,他许少监在火器局里的分量还剩几斤几两? 许敬宗在失眠夜里究竟有没有狂扇过自己的耳光,不可考。但在反省过自己的智商后,还是决定做一件正确的事,——没错,去户部要钱。 大唐如今的户部尚书名叫韩仲良,但是这年头的户部尚书是不管具体事务的,所谓户部尚书只是兼职遥领。事实上韩仲良的正职是秦州都督府长史,颍川开国县公,户部在贞观年被分为四个司,一曰户部,一曰度支,一曰金部。一曰仓部,具体管事的是这四个司的郎中。 顾名思义,四司职权一目了然。 户部管户籍,度支管开支,金部管银钱出纳,仓部管粮布等物品。 许敬宗申请朝廷给火器局拨款的话,要找的是户部所辖的度支司。 ************************************************************ 李素不知道许敬宗找度支司要钱要得多么艰辛,对火器局来说,他算不上甩手掌柜。事实上他还是很管事的,说兢兢业业有点夸张,至少也有苦劳。 每天做完该做的事,剩下的空闲时间很好打发,找个没人的地方发一阵呆,或是睡个午觉,一天就这么过去了,既做了事。又没有让自己很辛苦,对得起国家发给他的俸禄。也对得起自己的闲心。 对了,俸禄貌似被李世民扣了三个月,霸道总裁一句话,李素还得给朝廷打三个月的白工。 今日又亲自给工匠们配了两百斤火药,李素揉着胳膊走进北院,上次火灾过后。工部的速度很快,几天的功夫便将北院重新盖好,李素在北院的后面发现一个乘凉的好去处,北院后面栽了一片银杏林,枝叶颇为茂盛。而且地处北面,常有凉风吹拂。除了树上的蝉鸣令人偶觉烦躁外,一切都很完美。 于是李素早早派人清理出一块空地,置了一张躺椅,又叫厨房准备了凉水和零食,嗯,走火器局的帐,反正许敬宗管帐,管的也是朝廷的帐,吃多少都不心疼。 今日李素的世外桃源似乎有不速之客,李素甚至听到若有若无的抽泣和叹息声。 皱了皱眉,李素放轻脚步走近,赫然发现竟是中年老帅哥许敬宗,坐在他的躺椅上抹眼泪,树荫缝隙里洒下的点点阳光将他的背影照得格外萧瑟孤单…… 能让老许抹泪,这可不多见。 李素惊奇地睁大了眼,心中只觉无比遗憾,这年头没照相机太失望了,若把许敬宗那张抹泪的脸拍下来,然后满长安城到处贴,告诉大家其实这个老帅哥哭起来也挺丑的,最帅的其实是火器局的监正大人…… “咳咳!”李素干咳两声。 许敬宗抹着泪抬头,见是李素,鼻子狠狠一吸,眼圈更红了。 “监正大人……” “乖,听话,起来,那头哭去,这张椅子是我的……”李素和颜悦色地轰人。 “啊?”许敬宗傻眼。 按套路,这个时候监正大人应该问一句何事伤怀才对吧?这才是正常人该说的话吧? “零食也是我的,你没偷吃吧?”李素垂头看着旁边矮脚桌上的几碟点心,狐疑地抬头扫了许敬宗一眼,表情很曹操。 许敬宗:“…………” 虽然对监正大人很无语,但许敬宗还是很识趣地起身,把躺椅让给李素。 李素也不客气,整个人扑进躺椅,满足地叹了口气。 真舒服啊,好困,想睡了…… 旁边又传来抽泣声,老帅哥哭得很娘炮。 不想搭理他,李素翻了个身,开始睡午觉。 许敬宗目瞪口呆看着准备睡过去的李素,难以置信他竟把自己当成了透明人,更重要的是……把他的悲伤也当成了透明。 悲伤都能逆流成河,怎能视而不见? 眼看监正大人真的要睡着了,许敬宗急了。 “监正大人,下官……真的好辛苦啊……”许敬宗忍不住开始诉苦,语气很忧伤。 李素没动静。 许敬宗的声音不由大了一些:“监正大人,度支司的郎中欺人太甚,不仅一文钱不拨,今日还命差役将下官轰出户部官衙,是可忍,孰不可忍!” 李素毫无反应…… “监正大人!火器局已没钱了,过了今日若无银钱入库,明日上下一百多口怕是要饿肚子了!” “监正大人……” 在许敬宗焦急又期待的目光注视下,李素终于有了动静。 翻身站起,李素勾着许敬宗的脖子,指了指火器局大门方向。 许敬宗惊喜不已:“监正大人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滚蛋!要聒噪,去大门口,再吵本官睡觉,定抽不饶。”(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七章 监正出马 许敬宗老老实实滚蛋了。 相处久了,渐渐了解李素这个人,总的来说还是很和气的,很少摆上官的架子,永远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甚至可以和许敬宗陈堂这些人当朋友处,火器局自李素上任来一团和气,连被李素抽过的杨砚后来也和他成了朋友。 当然,李素不是永远都这么随和,许敬宗也发现了他许多小毛病,比如太爱干净,碰过任何东西都要洗手,还比如有怪癖,任何东西的摆放都必须要工整,要对称,连门口值守的金吾卫将士都要强迫他们一左一右站两排,每排服色必须相同,人数必须相同,否则就很不开心,还比如……李素睡觉前后半个时辰内,最好不要拿什么破事去烦他,他会很不高兴。 许敬宗被赶到大门口后才赫然发觉自己犯了忌,于是赶紧抹掉眼泪,酝酿情绪,等待李素醒来后继续哭诉。 李素睡到下午时分醒来,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后,目光呆滞地坐在躺椅上出神,熟悉他的人都知道,监正大人目前处于魂魄尚未归位的状态,这个时候最好不要惊扰他,会挨揍的。 小半个时辰后,李素魂魄终于△〖,归位了,神清气爽地活动了一下脖子,端起桌几上的凉水漱口,然后选点心,选之前仔细打量半晌,确定没有被人动过的痕迹后,才用三根手指轻轻拈起一块黄金酥塞进嘴里,动作很优雅。 藏在北院围墙拐角一直盯着李素动静的许敬宗知道,这个时候才是监正大人正眼看他的时候。 三两步跑来,许敬宗酝酿许久的眼泪喷薄而出。 “监正大人,下官……好委屈啊……” 李素笑得很暖男:“哦?许少监何事伤怀?说来听听,本官给你做主。” 许敬宗感动得真哭了。这才是正常的出牌套路啊…… ………… “度支司不拨钱?”李素颇讶异地看着他:“凭什么不拨钱?钱花完了啊……” 许敬宗:“…………” 此刻莫名心塞的情绪是肿么回事? “度支司的郎中说……今年户部只拨钱四千贯,多一文也没有,还说今年大唐征战吐蕃,耗费国帑近百万,国库入不敷出,连朝臣的俸禄都减了。根本不可能再有钱投进火器局,下一次拨钱只能等到明年开春。” 李素敬仰地看着许敬宗:“许少监前几日毫不犹豫将财权接手,原来是主动肩挑重任,本官佩服,……要钱这种事,古往今来一直都是颇为艰难的,度支司不肯痛快给钱,许少监多要几次便是了……” 换上一副语重心长的口气,李素沉声道:“告诉度支司的人。必须要给钱,没钱大家还怎么愉快的玩耍?” 许敬宗心一沉,上次讨要财权的下场果然很不妙,看这情形,火器局的财权这是要讹上自己的节奏啊…… “监正大人明鉴,下官已向度支司讨要过许多次了,度支司的郎中越来越不耐烦,后来几次看到下官便绕路走。今日上午下官又去了一次,那郎中竟命差役把下官轰出了户部大堂……监正大人。下官……真的没办法了。” 李素哈哈一笑,重重拍了一下许敬宗的肩,嗔道:“少监就是喜欢开玩笑,火器局上下谁不知许少监是手眼通天之辈,本官相信你一定有办法的,再去度支司一次。说不准郎中大人就答应了呢,去吧!” 说完将许敬宗往大门外一推,许敬宗踉跄着回过头,发现李监正已不见了踪影。 ********************************************************** 第二天,李素走进火器局就听到一个不好的消息。 许敬宗病了。病得很严重,许家住在长安城里,据说晚上高烧不退,家人求了坊官很久才开了坊门,请来了大夫瞧治,开了一堆药后总算退了烧,却躺在床上动弹不得…… 李素呆了半晌,忽然噗嗤笑了。 很有意思的人,每次到了关键时刻总能找到理由退缩,退到足够安全的地方静静等待,若是危机过去,他又跳出来一副为国为民死而后已的样子恶心人。 这家伙,果真是只可共享福,不可共患难的真小人,当初相识时对他的评价非常正确。 仿佛早就预料到晚上会发烧似的,许敬宗昨日离开火器局之前,把所有的帐簿规规矩矩摆在桌案上,每一笔帐一目了然,完全是给自己放长假过黄金周的架势。 李素不得不再次接手财权,哪怕心里恨得想给他脸上泼硫酸,也得等到他放完长假回来上班。 有心想把财权交给杨砚,让这个既勤奋又负责的少监继续去度支司要钱,犹豫许久,还是打消了这个想法。 杨砚背后的长孙家终究被李素深深忌惮着,若杨砚要不到钱,走投无路之下求助长孙无忌,以长孙无忌目前对李素的心思,必然会给他拨来一大笔钱,但是这个人情却永远欠下了,而且欠下人情的不是火器局,是他李素。 长孙无忌的人情不好欠啊,万一哪天忽然对他说,我想与陛下开个玩笑,给我一颗震天雷,我扔他寝宫里吓一吓他……李素是给呢,还是给呢? ………… 火器局监正大人只好亲自出马要钱了。 精神抖擞准备出征与人斗智斗勇之前,李素打定了主意——要来的钱无论如何自己也要贪两成,算是奖励自己的劳苦功高。 第一次登户部的门,李素表现得很随和,穿得也很随和,没带任何随从,一匹马,一个人,一块腰牌,简简单单到了户部官衙前,进门只找度支司。 度支司是户部下属司局,最大的官是郎中,来之前打听清楚了,郎中姓吴,名扶风,给不给钱只由他说了算。 第一次登门便尝到了坐冷板凳的滋味,许敬宗没说错,度支司对火器局很冷淡,不止是火器局,只要是登门来要钱的,度支司都冷淡,问题是度支司这种衙门,不来要钱平日里谁愿踏进一步?于是里面从差役到文吏,人人板着一张脸,活似来访的客人欠了他们八百贯钱似的。 李素觉得他们搞反了,度支司才是欠钱的一方好不好…… 很新奇的经历,从来到大唐到今天,李素这是第一次被人如此冷淡对待。 前堂偏房里坐了一个上午,吴郎中根本没露面,下面的差役更是连一杯凉水都欠奉,就把李素孤零零扔在屋子里不闻不问。 李素笑得很甜,没关系,自己是县子,是监正,涵养这东西如何体现?就是在这种时候。 终于到了晌午时分,李素发现自己饿了。 人在饥饿的时候,涵养这东西似乎没了作用。 忍着怒火走出屋子,顺手拽住一名路过的差役。 “你们吴郎中呢?” 差役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浅绯色的官服,嗯,撑死了五品官,于是底气顿时足了。 使劲挣脱李素的手,差役不耐烦地冷哼:“郎中大人无暇,这位上官明日再来吧。” 李素深吸一口气,缓缓问道:“明日我能见到吴郎中吗?” “或许能,或许不能,郎中大人每日见那么多官儿,说不准哪天才能轮到你。” 李素怒了,小小度支司里都是些什么东西,连个差役都敢对他如此说话。 毫无预兆的,李素一脚狠狠踹出,差役猝不及防被踹得后退几步,收不住势一屁股坐倒,楞了一下后猛地跳了起来,脸气得通红指着李素,又不敢还手,怒道:“你怎打人?” “再问一次,明日我能见到吴郎中吗?”李素再次重复问道。 “小人不知!” 李素转身缓缓环视度支司,忽然哈哈一笑:“好,度支司,有点意思,我下午再来!” ………… 满腹怒火出了度支司,李素正待骑马回火器局,忽听身后一声熟悉的怪笑:“哇哈哈哈哈,贤弟哪里跑,遇上是缘分,与哥哥我青楼喝酒去!” 李素回头,却见一群穿着五颜六色华袍丽装的年轻人骑着马,为首一人正是程处默。 没等回过神,程处默便飞快下马,勾住李素的脖子耍猴似的围着人群边沿游走。 “这是俺老程的兄弟,泾阳县子李素,非常有本事,想必大家都听过他的名号,来,都认识认识。” 众人明显是纨绔子弟,原本见李素穿着绯色官袍有些不屑,听程处默介绍后却纷纷下马,尚算客气地拱手施礼。 程处默也很尽责地一个个介绍:“哈哈,这是褒国公段家的老二,段瓒,这是鄂国公尉迟家的老大,尉迟宝林,这是房相家的老二房遗爱,这是个要饭的……咦?你是谁?哦,这个要饭的我不认识。” 扔了一文钱,小乞丐飞快跑远。 ********************************************************** ps:还有一更。。。求一下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八章 欠债还钱 盘腿坐在长安西城一家青楼的偏厅里,面前的矮脚桌上摆满了美食,两名美貌姑娘一左一右将李素架在中间,一个给他布菜,一个给他斟酒,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李素有点郁闷兮…… 很莫名其妙啊,刚才一肚子怒火准备回火器局发一支穿云箭,然后等着千军万马来相见,把度支司那个狗屁郎中揍得连他爹都不认识,可是现在怎么突然坐在青楼里陪着一群纨绔子弟喝酒了? 大厅中间,十余名丽装美女伴随着乐声翩翩起舞,舞姿婀娜,曲线窈窕,比起程咬金跳大神般的乱扭屁股赏心悦目无数倍。 以程处默为首的纨绔子弟坐没坐相,连吃豆腐都没个吃相,大庭广众之下一个个把手伸进旁边美女的衣襟里又掏又摸,非常的伤风败俗,李素不太适应,想走,想叫人去打架…… “贤弟怎么回事?大家今日放浪形骸,心中着实高兴,你咋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这可不对,来,罚酒三杯!” 喝得满面醺红的程处默不由分说捏住李素的下巴,抄起酒盏往他嘴里灌,一副金莲给大郎灌药的架势,李素大惊,冰凉的酒汁入喉,发现▲≠,味道很淡,而且很冰,原来不是五步倒,而是冰镇过的葡萄酿。 葡萄酿没事,李素很痛快地干了三杯。 喝过之后,李素抬眼扫了一下厅里这国公那国公的纨绔子弟们。 都是很有来头的啊,数年后李世民立凌烟阁二十四功臣,这些纨绔子弟的老爹全部榜上有名,今日大家齐聚于此,可谓超豪华级嫖妓阵容…… 李素眨了眨眼,端着酒盏便跟段瓒。尉迟宝林,还有那位千古绿帽子王房遗爱一轮轮敬起酒来。 刚才李素一直在打量他们,而他们也一直在打量李素,见李素主动敬酒,众人也不敢托大,急忙起身与李素同饮。大家喝了几杯,李素一溜圈的大哥,兄长叫过去,一柱香时辰不到,众纨绔开始与李素称兄道弟,并且对他赞不绝口。 这年头的纨绔子弟很少有横行霸道的,事实上大家除了喜欢聚在一起喝喝酒,打打猎以外,基本没什么太大的恶行。大唐贞观年正是盛世之始,朝堂吏治清明,民间风气朴实,纨绔子弟们也调不了多大的皮,当然,像程处默那种砸店揍人的事,偶尔也会发生。 令李素有点意外的是,大家对他很客气。完全没有权贵子弟盛气凌人的模样,程处默的面子是一个原因。主要是当初松州一战,李素一人造出的震天雷而致唐军击杀吐蕃五万余人,以寡击众而大获全胜,李素一人的功绩可以说占了大半,众纨绔久闻其名,今日相识如此客气。里面敬佩的成分居多。 敬了一圈酒,李素喝得有点多了,虽然是葡萄酿,但也是酒,而且后劲不小。 踉踉跄跄回到方榻刚坐下。程处默的巨灵掌拍上他的肩。 “贤弟今日忙什么?俺刚才见你从度支司走出来,脸色不大好,嗯,现在脸色也不大好,怎么了?”程处默带着五六分醉意问道。 李素叹道:“莫提不高兴的事了,来,程兄,多日不见,你我一醉方休。” 按下李素刚端起的酒盏,程处默道:“不对,看你样子是受了欺负啊,酒莫急着喝,先跟兄弟说说,长安城里哪个瞎了狗眼的混帐敢欺负俺老程的兄弟!” 打了个酒嗝,李素充血的眼球看着程处默:“程兄,若是有人欠你程家的钱,你家如何应对?” 程处默呆住了,一脸不敢置信闻所未闻的模样:“有人敢欠我家钱?哈哈,贤弟真爱说笑,俺老爹自从瓦岗寨招兵反隋开始,这么多年没人敢欠俺家的钱,听都没听说过。” “一个都没有?” “有啊,都被俺爹埋了……”程处默扔过一个你很奇怪耶的眼神:“不埋几个欠钱的混帐,哪有如今天下人皆不敢欠俺家钱的盛况?” 还盛况…… 李素愈发郁闷了,混到哪一年才有程家这种境界啊…… 这火器局的监正若由程咬金来当,那个狗屁吴郎中只怕哭着喊着亲自把钱送到火器局库房里规规矩矩摆好。 反过来再看看自己,李素顿时充满了挫败感。 “咋了?有人欠你钱?”程处默眼里光芒闪烁,似乎有点兴奋。 李素叹口气:“也不算欠钱,陛下建火器局,度支司只拨钱四千贯,那么大的场面,四千贯能顶什么用?花完后再找度支司要,那个吴郎中死活不给,连面都不肯见了。” “不拨钱就是欠钱!”程处默简单粗暴地下了定义:“好个混帐,敢欠俺家兄弟的钱,此事断不能善了!” “大家都听着,有人欺负俺兄弟,度支司一个狗屁郎中敢欠俺兄弟的钱,你们说,该怎么办?” 一帮喝得七八分醉意的纨绔子弟呆了片刻,接着群情兴奋,喷着口水兴高采烈地喝道:“揍他!抢他!” “走!给俺兄弟出了这口恶气再回来喝酒!” ************************************************************* 事情就这样莫名其妙碰出了火星。 怒气冲冲的程处默拉着李素出门,直奔度支司而去,后面跟着一群纨绔子弟,纨绔子弟后面还跟着各自府里的部曲,家仆,随从等等,一群人浩浩荡荡杀气腾腾穿街过巷。 李素这时酒也醒了八分,有心想劝住程处默,毕竟这帮纨绔喝了酒,不知会把事情搞得多大,出了青楼被风一吹,李素忽然决定不劝了。 前日程咬金跟他说过的话在脑海里一字字冒出来。 其实……做人偶尔混帐一点,或许并不是坏事,这事闹大了,不仅能推掉太子,魏王和长孙家的三顿酒宴,甚至还可以顺便试探一下李世民容忍的底线…… 既出了恶气,又摆脱了麻烦,还试探了领导的底线,……这买卖似乎不亏啊。(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九章 欺人太甚 长安城朱雀大街沸腾了。 一群长安城的黑恶势力从青楼出发,一路上吆五喝六,几个纨绔子弟领着一群部曲家仆,带着一身酒味穿街过巷,直奔朱雀大街上的度支司而去。 朱雀大街离太极宫最近,住的都是权贵人家,这些纨绔子弟的府邸大部分都在这条街上,此刻这群家伙杀气腾腾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权贵人家纷纷惊动了,家仆们打开侧门,在这群显然不似善类的黑恶势力里发现自家少郎君竟赫然在列,吓得急忙跑进府里向他们的老爹禀报,不放心的家仆又赶紧叫上自家部曲跟着少郎君…… 于是,从青楼到朱雀大街这一路上,黑恶势力愈发壮大。 如此壮大的场面,巡街的武侯顿时紧张了,长安城里的热闹每天都有,但搞出这般场面的却不太多,这么多人聚在一起气势汹汹朝一个方向杀去,瞎子都看得出这是要出事了。于是各坊的坊官和武侯们不敢怠慢,急忙向金吾卫报信,报信还不够,武侯们不放心,然后……他们也加入了队伍一直往前走。 李素走在最前面,走到朱雀大街,发现队伍越来越壮大时,心里便有…≤,些忐忑了,回首望去,队伍连绵近一里,少说也有几百号人,一个个凶神恶煞面目狰狞,而他,便是这群非善类的领头人物…… 意识到这个问题时,李素几乎有种放慢脚步把自己藏在人群里的冲动,然而想想太子魏王和长孙家给他送的三张名帖,相比这三个大麻烦,眼前这桩根本就…… 好吧,其实眼前这桩也是个大麻烦了…… 走到度支司门口后,李素忐忑的心情却忽然消失了。一股莫大的勇气油然而生。 怕什么?不管前世活了多少岁,至少现在的自己,在所有人眼里只有十六岁,十六岁不正是到处惹是生非的年纪吗? 那么,今日便闯个祸给天下人看看吧! ………… 事情果然闹大了。 黑恶势力还没冲进度支司,太极宫。东宫,魏王府都已得到了消息。 太极宫甘露殿,正在午睡的李世民被战战兢兢的宦官叫醒,然后圆睁龙目呆呆半晌没回神,不知是没睡醒还是没消化这个震惊的消息。 “数百人冲撞度支司?领头者何人?他想造反么?”李世民眼中迸出杀气。 自登基到如今,十一年了,天子脚下长安城还没出过这等惊世骇俗的大事。 宦官垂头战战兢兢道:“领头者,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还有……卢国公长子程处默,褒国公次子段瓒,鄂国公长子尉迟宝林,房相次子房遗爱……” 李世民大吃一惊,眼睛瞪得更圆了:“李素?那个太平村的小子?还领着这么多国公家的小子?” “是。” “他……他吃了豹子胆么!好个小混帐,敢在长安城里冲撞朕的官衙!”李世民勃然大怒。 宦官垂头,唯唯不敢出声。 “传旨,派金吾卫把这帮无法无天的小子全给朕拿下!” 与此同时。东宫,魏王府。长孙家,以及长安城内各大小权贵府邸侧门尽启,无数家仆部曲在自家和度支司之间来回奔忙不停,为自家打探消息。 ************************************************************ 度支司门口已不见人影,值守的差役见势不妙已吓得跑进去禀报郎中了。 程处默满嘴喷着酒气,哈哈大笑两声。正待抬步上前,忽然被李素拽住衣袖。 “我来!”李素把程处默往后一扯,一马当先冲了进去。 程处默赞喝道:“是条汉子,兄弟们,咱们也上!” 跟在后面的段瓒。尉迟宝林,房遗爱等人神情有些犹豫,刚才在青楼里酒劲上头,叫嚣着要砸了度支司给李素出口恶气,然而从青楼一路走来,大家的酒劲也渐渐散去,头脑清醒了几分,豪门子弟都是聪明人,比寻常人更聪明,他们很清楚这么干对自己不利,对自己的家门也不利,有心想打个退堂鼓,悄悄走人。 然而李素却连招呼都不打,一马当先冲了进去,程处默也二话不说紧紧跟在后面,剩下这群纨绔子弟傻眼了。 彼其娘之!你们玩真的? 跟,还是不跟? 后面几百双眼睛盯着,前面称兄道弟的人已进去了,接下来他们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硬着头皮跟上去吧,今日若当着这几百人的面临阵退缩,日后他们在长安城里怎能抬得起头? 重重跺了跺脚,尉迟宝林那张满是疙瘩的丑脸泛起决然和悲愤,不知是恨自己还是恨李素。 “冲进去!死便死了!” 几百人呼喝着冲进了度支司,满院子只听到喊打喊杀声此起彼伏。 李素跑得很快,程处默喘着粗气跟在后面,一边跑一边大叫:“兄弟慢点,莫跑太快落了单……” 一听这话就知道是个有江湖经验的。 度支司里已乱了套,差役们执着长棍试图拦住这群疯子,可整个司里顶多只有几十个差役,而外面冲进来的疯子却有几百个,再说,差役们眼不瞎,几百个疯子里领头的,都是朱雀大街有头有脸的纨绔子弟,不是这个国公家的就是那个国公家的,差役们手里抄着木棍,却迟迟不敢抡下去,这一棍下去容易,抡中哪个国公家的孩子,自己这辈子算走到头了。 李素和程处默跑得很累,二人一口气跑到度支司后院里,程处默受不了了,跳起来揪住一个过路的下人,喝问道:“吴郎中那个杂碎在哪里?快说!” 下人吓得脸色苍白,却努力挺起胸扮出打死也不招的英雄形象。待到程处默砂钵大的拳头近到眼前时,下人眼神迅速往后院正中的房里一瞟,然后继续一副打死也不招的英雄形象…… 李素秒懂,二话不说冲了进去。 屋子里有人,一个穿着绯色官袍的中年人,正坐在矮脚桌前写字。外面的喧闹喊杀声越来越大,这个中年人神情也越来越不淡定,李素冲进门后第一眼便发现他那只拿着笔的手有点颤,笔下的字也歪歪扭扭不成章法。 眯着眼打量他时,程处默也冲了进来。 李素笑笑,朝屋里的中年人拱手:“度支司吴郎中?” 中年人终于放下笔,努力挺起胸,露出威严的模样:“不错,我是吴扶风。尔等何人,竟敢白日冲撞朝廷官衙,是想造反么?” “别扣那么大的帽子,本官是泾阳县子,陛下御封火器局监正李素,吴郎中你要记住我的名字……” 有名又有姓,吴郎中愈发笃定了,冷笑道:“李监正今日纠集恶徒冲撞度支司。明日陛下玉阶前,你恐怕……” 话没说完。李素像只豹子般凌空跃起,狠狠扑向吴郎中,吴郎中呆住,眼睁睁看着半空中一团黑影越来越大,最后只觉胸前一阵剧痛,人已被李素踹得在光滑的地板上倒窜了近丈之远。 “好个恶贼……”吴郎中只来得及喊出一句。程处默和李素并肩而上,就在度支司的这间屋子里,对吴郎中开始惨无人道的殴打…… 狂风暴雨般的拳头和脚落在吴郎中身上,吴郎中双手护住头,忍不住惨叫出声。 这顿揍挨得没头没脑。吴郎中挨揍的同时,脑海里不停搜索李素和火器局这两个关键词,终于被他想起来了,同时也明白自己为何挨揍了。 原本以为两个少年郎揍几下出了气便会收手,谁知落在身上的拳脚越来越重,越来越急,根本没有任何收手的预兆,反而一副把他往死里揍的架势。 吴郎中急了,少年人有血性且冲动,行事不计后果,今日若被他们活活揍死,可谓死得轻如鸿毛,如同后世的老江湖也要躲着那些九零后一样,久经江湖的吴郎中觉得自己也要奋力自救了,不然今日怕是他的死期。 “住手!二位且慢!且慢!我有话说!”鼻青脸肿的吴郎中凄声大喊道。 李素和程处默也揍得有点累,于是住了手,喘着粗气瞪着他。 吴郎中捂着身上的痛处,哀哀呻吟半天,眼见李素和程处默越来越不耐烦,急忙道:“火器局的李监正,我知你为何而来……明日!明日便给你火器局再拨四千贯!尊意如何?” 程处默斜眼看着李素。 程处默的想法很简单,今日搞出这么大的阵仗,本就为了要钱,现在看这情形,要钱的过程很顺利,揍了几下别人就服软了。 李素心绪有点挣扎,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已不是简单的要钱了,他知道,无论现在吴郎中答应了什么都是做不得数的,此事恐怕已被报进了太极宫,将来是死是活,要看李世民的意思,给不给火器局拨钱已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了。 今日动手揍吴郎中,李素本来就抱着别的目的,这才揍了几下,吴郎中就如此痛快地答应给钱,但是李素的目的却没达到。 不把吴郎中揍得惨一点,自己怎能博得“长安小混帐”的雅号?头上不戴一顶“混帐”的帽子,太子魏王那些人怎会放过自己? 所以,吴郎中还得挨揍。 虽说杀人不过头点地,但是…… 李素朝吴郎中投去一记同情且愧疚的眼神,吴郎中收到这记眼神,还没来得及生出死里逃生的喜悦之情,便听到李素的齿缝里迸出两个字:“再揍!” 吴郎中大惊,彼其娘之的,你个混帐一边扔个同情的眼神一边又对我痛下杀手,是不是欺人太甚了? “姓李的,你不要太过分……” 狂风暴雨般的拳脚再次落到身上,湮没了吴郎中的怒喝。(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章 身陷监牢 吴郎中这顿揍挨得惨,也挨得冤。 不知存了什么心思,李素的拳脚专往他脸上招呼,一阵凄厉的惨叫过后,吴郎中那张原本刚正英俊的老帅脸被李素揍成了猪头,嘴角的血不停往下淌,青肿的眼皮眯成一条缝,睁都睁不开。 程处默揍了几下便不忍心再揍了,见李素仍一下又一下揍得很专心,程处默在一旁不由得心惊,平日里看李素这家伙斯斯文文柔弱不堪的样子,下起狠手来真是毒辣无比,难怪当初敢以一人之力独自击杀结社率叔侄二人,瞧这下手的力度与狠劲,确实令人敬畏。 待到吴郎中的惨叫声已渐渐微弱之时,程处默架住了李素的胳膊,叹道:“贤弟算了,再揍下去,怕是要吃人命官司。” 李素浑身大汗,累得不行,见吴郎中凄惨的模样颇合自己心意,也就顺势住了手。 吴郎中仰面躺在地上,官服被撕裂成了碎布条,嘴里哼哼呻吟着。 程处默啧啧摇头,看着李素道:“你太残暴了……” ………… 走出来时,度支司内四处喧嚣的喊打声已然静寂,李素¤↘,和程处默正奇怪时,却发现度支司的前院内,段瓒,尉迟宝林,房遗爱等人抱头蹲在院子角落里,各家随从部曲们也老老实实垂头蹲在纨绔们身后,前院黑压压一片蹲着的人头。 院子周围,无数披甲的金吾卫将士刀出鞘,弓上弦指着纨绔们,四周还躺着无数呻吟哀嚎的差役。 李素暗叹,太极宫的反应好快,揍个人的功夫。金吾卫就出动了,而且把这帮纨绔全收拾了。 纨绔们虽然老实蹲着,但神情也没见害怕,反倒是兴奋居多,见李素和程处默走出来,纨绔们高兴极了。尉迟宝林咧开嘴大笑道:“兄弟快过来,这里给你们留了两个好位置……” 嗯,果然留了两个好位置,面南背北,聚风藏气,前后通风的……蹲位。 李素和程处默也光棍,二话不说走过去,默默抱头蹲下。 一名领头的金吾卫将领站出来,面无表情地道:“奉陛下诏令。今日参与冲撞度支司的所有人等全部带进大理寺,领头者段瓒,尉迟宝林,程处默和房遗爱一并收监,另,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单独关押。” 纨绔们呵呵一笑,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唯独尉迟宝林不大高兴,指着这名将领道:“王初八。当年俺爹把你领进金吾卫,这几年当上果毅都尉了,眼皮子高了,敢这么对我说话?” 刚刚面无表情的王初八表情立马变了,苦着脸笑道:“少郎君,末将也是奉了陛下的谕旨。您大人大量莫怪,听说陛下刚才龙颜大怒,少郎君,这次祸闯得不小,进了大理寺还请千万忍耐。末将已派人跟鄂公爷报了信……” 一听说龙颜大怒,几名不大服气的纨绔顿时老实了,垂头丧气被金吾卫将士客客气气地请出了度支司。 李素被单独留到最后,王初八兴许听说过李素的名字,而且能跟长安城里有名的纨绔们一起打架,足可见交情不浅,所以王初八对李素也很客气,一路陪着笑,把李素请进了大理寺的监牢。 揍人时不觉得,李素早有心理准备,大不了坐几天牢。 然而一进大理寺的监牢,李素差点当场崩溃。 一个又一个的木笼子,笼子外挖了小沟渠,平日的脏水,尿液等等便顺着小沟渠流出去,一股浓郁的恶臭经久不散,在里面多呼吸几口空气都会当场吐出来,更令人心惊的是,监牢里面只有一张草席平铺在地上,借着一缕从小窗外投进来的阳光,李素甚至能清晰地看见草席上几只跳蚤和某不知名昆虫在欢快的蹦跳着,把它们拟人化一下的话,或许它们嘴里还在哼着愉悦的歌儿,庆祝又有一块小鲜肉送到它们嘴边…… 李素呆呆看着这一切,脸颊不停抽搐。 太脏了,住在这种地方,生不如死。 王初八很耐心地站在李素身后,等着他主动走进去,然后他的任务就算完成了,谁知左等右等,牢笼的那道木槛李素就是不跨过去。 转过身,李素深呼吸,语气很平静地道:“换一间干净的,不然我现在就一头撞死在你面前,我是陛下御封的泾阳县子,还是制造国之利器的火器局监正,我若死在牢里,你浑身长满嘴也说不清楚。” 王初八的脸也开始抽搐了:“李县子想换间怎样的监牢?” “有阳光,有山涧,有鸟语,有蝉鸣,夏日可赏皓月,冬日可观瑞雪,最重要的是干净,不允许看到一只跳蚤,也不允许看到一粒灰尘,食则两荤两素,卧则紫檀高榻,浴则骊山清泉,穿则彭越绫罗……” 王初八的脸中了风似的抽个不停,从齿缝里迸出一句话:“这样的地方,末将也想住一辈子不出去,李县子再说下去,末将先你一步,一头撞死在你面前!” “干净的地方,没有跳蚤。”李素面不改色压了价。 ************************************************************ 太极宫甘露殿。 被宦官禀奏闻知度支司吴郎中的惨状后,李世民快气疯了,赤着双足在大殿内来回踱步,鼻孔里喘着粗气,像一头看见红布的疯牛。 “混帐!混帐!朕从未见过这等混帐!”李世民一迭声地狠狠骂着。 骂的对象自然是李素……以及那几个纨绔。 “要钱,要人,只要开口,朕怎会不给他?小混帐一个字都不跟朕说,纠集一帮小子去寻度支司的晦气,正途不走偏寻邪道,明明一身的本事,唯独缺了德行,这个……这个小混帐!”李世民气得跺脚。 宦官匆匆的身影出现在殿门外。 李世民不耐烦地冷冷道:“何事?” 宦官垂头道:“禀奏陛下,褒国公,鄂国公,房相三位在宫外求见。” “不见!”李世民正在气头上,大声道:“去告诉他们,回去后好好管教自家孩子,平素便横行霸道没个正形,今日倒好,连朕的官衙都敢冲撞,教子不严,皆父之过,令他们三人闭门思过十日!” “是……房相三人请宫人带话,说是教子不严,请陛下不必看朝臣情面,按律重罚,绝不可因其子而徇私,乱了大唐律法。” 李世民闻言神情这才缓和了一些,冷冷一哼,道:“朕知道了,去告诉房相三人,这次朕不会徇私,大理寺关个十天半月是免不了的。” 宦官俯首称是,恭敬退出殿门外。 ………… 东宫景阳殿。 李承乾听完宦官禀报后,眉头轻轻皱起,神情有些冷凝。 “李素与吴郎中以前可有仇怨?” “回殿下,那李素平日除了卢国公外,鲜少与权贵朝臣来往,不曾听说与吴郎中结怨。” “未曾结怨,怎会下如此重手?吴郎中被抬出来时哀嚎不已,脸肿血流不止,若说是不给火器局拨钱而挨揍,这李素下手未免太狠厉了……” “殿下,听说李素与程处默,尉迟宝林等人闹事之前,在长安西城的一家青楼里饮宴,都喝了不少酒,很多人闻到他们身上酒味很浓,奴婢以为,李素下手狠厉,多半是借着酒劲……” 李承乾想了许久,点头笑道:“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喝了酒下手没个分寸,倒也说得过去。” 宦官试探着问道:“殿下,这李素如今已被关进了大理寺,三日后东宫设宴之事……” 李承乾摇头叹道:“酒宴作罢,终究年纪太幼,心性不稳,就算他没被关进大理寺,孤也不敢拉拢他了,过几年待他性子定下来后再说吧,魏王那边,他想拉拢便随他去,李素是一柄双刃剑,用之既可伤人,亦可伤己,魏王若想驾驭此剑,自己须得练就一套绝世剑法才行。” 与此同时,魏王府,长孙府,皆有暗室密语议论之声。 ………… 卢国公府。 程咬金中午喝得醉醺醺的,刚睡了个午觉醒来,仍觉得头疼欲裂,程府下人却慌慌张张过来禀报,程家长子小公爷陪着泾阳县子闹事,被关进了大理寺。 程家顿时也乱套了。 五个儿子上窜下跳,正室妾室哭成一团,仿佛天塌地陷一般。 程咬金发了一阵呆,使劲甩甩头,终于清醒了一些,第一反应便想进宫求情,刚迈出一步便停了下来。 “李素撺掇的?”程咬金注意到这个很关键的细节。 “是。” “出人命了吗?” “没有。吴郎中被揍得不成人形,但性命无碍。” 程咬金沉默一会儿,忽然噗嗤笑了:“教他做个混帐,这才几天,果然便做了一件混帐事,最混帐的是,居然把处默也捎带上了……” 彻底放下心,转过身看着急得冒火的五个儿子,程咬金气得一人踹了一脚。 “急啥急?没出人命就没事,关几天就会放出来了,都滚!他娘的,老夫怎么没生出这么一个灵醒的娃!看看生的都是些啥玩意,一个个瓷嘛二楞的,看着就来气!”(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一章 东阳探监 纨绔们被关进了大理寺,老爹们不淡定了,尉迟恭,房乔和段志玄求见李世民,话说得很硬气,请陛下不可徇私,乱我大唐律法云云,可是他们也很清楚,陛下绝不会为难他们的儿子,首先,自家儿子只是从犯,要开刀也要拿那个该死的泾阳县子开刀,他才是主谋,其次,从龙多年的老臣已在太极宫外,带进去什么话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出现在太极宫便说明这些老臣对儿子的重视,有了这个表现,相信向来宽容的陛下不会真对他们的儿子动手。 唯独程咬金没有去太极宫,既未求情也未像房乔他们大义凛然说什么不可徇私之类的废话。 可以说对整件事了解得最清楚,对后果预测最准确的,全天下唯独程咬金一人,他知道李素这么干的目的,也知道李素留了分寸,酒后失德冲撞官衙,殴打五品郎中,闯下的这桩祸事说小不小,说大不大。 往小了说,这是少年失德,一时血性冲动之举,往大了说,这是聚众闹事,挑衅皇权。 是小还是大,全看李世民的意思,如今李素身任火器局监正,以前也为国立下不少功劳,若说陛下单只因这6∮,一件事而治李素的重罪,怕也说不过去,毕竟人才可贵,估计李世民自己都舍不得。 李素这个主谋都不会被治重罪,作为从犯的几个纨绔自然更不可能会被治重罪,关在大理寺里过几天清心寡欲的日子,让那几个不肖子消停几天,让大唐的国都长安城过几天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日子,皆大欢喜。 儿子被关进大理寺这么严重的事。程咬金毫不心疼,哈哈一笑便嚷嚷着上酒上菜,瞧这架势似乎想……庆贺一下? ………… 太平村,东阳公主府。 乍闻消息,东阳仿佛被一道晴天霹雳劈中,整个人呆滞了。 “他……打了度支司的官员?”东阳急得眼泪顿时夺眶而出。 见公主急了。绿柳也急得不行:“长安城都传遍了,听府里的侍卫大哥说,陛下龙颜大怒,李县子被拿进大理寺,还有卢国公家的长子,褒国公家的次子,房相家的次子,都被拿进了大理寺……” “那个官员……被他打死了吗?”东阳颤声问道。 “听说伤得不轻,但死不了。” 东阳的心情顿时稍稍缓和。使劲擦了擦眼泪,强笑道:“没死人就出不了大事,父皇向来宽宏,而且李素也是个有本事的,父皇要用他就不会重惩他,或许会削爵,或许会丢官,或许……会在大理寺多关几日。除此应无大碍。” 绿柳苦着脸道:“可是,听侍卫大哥说。打人这事算不得什么,但冲撞官衙可是大罪呢,陛下龙颜大怒也是因为这个……” 东阳刚刚轻松起来的心,顿时又沉入了深渊。 她对大唐律法了解得并不多,对她的父皇了解得更少,她根本不知道父皇会如此处置这件事。惩罚可轻亦可重,无论如何处置都说得过去,可是……世上只有这一个名叫李素的人,只有这个李素能令她欢喜,令她悲伤。令她无言而笑,令她无声而哭,她的悲喜,她的爱恨,她的整个人生仿佛都已牢牢握在他手心里,若父皇大怒之下治他重罪,甚至为了杀一儆百而把他斩首,她的余生该是怎样的绝望? 女人心总是脆弱的,东阳独自一人越想越害怕,越想越严重,想到那最坏的结果,吓得她又流下泪来。 “我不能待在府里了,我要做点什么……”东阳咬牙站起身。 “殿下意欲何往?” “我要进宫,我要……”东阳身躯有些发颤,娇小的拳头握紧,又松开,又握紧,如此反复。 “不,先不进宫,绿柳,去跟府里的侍卫说,长安城里找找门路,莫泄露公主府的身份,我要乔装进大理寺的监牢先看看他……” 绿柳吃惊道:“殿下进监牢?这……不行啊,殿下,监牢里面很脏啊,又臭又脏……” 东阳泪中带笑:“他平日最爱干净,素来碰不得任何脏东西,如今身陷监牢,住在那种又臭又脏的地方,怎生受得了?我要带点东西进去给他……” ********************************************************* 大理寺探监不容易。 被大理寺收监的人犯都是犯了大事的,寻常小打小闹小纠纷,一般都只关押在县衙监牢。 对别人是难事,对东阳来说便算不得难事了。 公主府的侍卫做事简单又有效,没找什么大理寺正卿少卿之类的大官,而是直接找到了看守监牢的牢头,打几句官腔吓一吓,再扔块分量十足的银饼,牢头便很识相地开了绿灯。 不完全看银饼的面子,终究不是什么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牢头也是很有眼力的,被关进去的不是这家国公的公子就是那家宰相的公子,领头的那个还是陛下重用的火器局监正,牢头见多识广,知道这些人在里面关不久,此时若不行个方便,待他们出去后自己恐怕就不大方便了…… 李素被关进大理寺的第二天,头戴黑色斗笠,俏脸遮着黑纱面巾,一身克夫破财招灾黑寡妇形象的东阳在侍卫的带领下顺利走进了大理寺的监牢。 一路上东阳都在酝酿着情绪,担足了心事。她怕李素在里面受苦,怕李素吃不惯里面的伙食而饿得奄奄一息,甚至怕他被大理寺的杀才们用刑…… 走进阴暗的监牢,闻着处处充斥恶臭的味道,看着远处传来若有若无的犯人受刑时的惨叫声,东阳脸色愈发苍白,走了几步后再也忍不住,弯下腰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陪着她的侍卫大惊,刚想劝她出去,东阳却摆摆手,站直了继续往前走。 监牢越走越阴暗,不知拐了多少个弯后,侍卫恭敬地指着前方告诉东阳,前面拐个弯便是关押李素的地方。 东阳激动地加快了脚步,眼泪蓄在眼眶里打转,还没来得及哭出声,却听里面一道无比熟悉的声音懒洋洋地训人。 “两斤熟羊肉,再加打扫本官牢房卫生五次,换程家烈酒一斤,莫再跟我讨价还价,再多一句嘴我抽死你,信不?” ****************************************************** ps:求月票!! 感谢“莫s言”朋友飘红打赏,本书第五位盟主粉嫩嫩登场。。。本想加更感谢,发现你飘红留言上要我注意身体,不要太累。。非常感谢,我就不跟你见外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二章 牢底坐穿 熟悉的声音自然是李素,他的声音已深深镶进了东阳的骨子里,永远不会忘记。 蓄在眼眶的泪水很快被她收了回去,阴暗的监牢里,东阳放轻了脚步,蹑手蹑脚往李素的牢房靠近。 拐角处,东阳悄悄探头,眼前的一幕令她又气又想笑。 李素穿着一身雪白干净几乎不染一粒尘埃的囚衣,又丑又难看的衣裳生生被他穿出道骨仙风的味道,大理寺里其他的监牢皆是又脏又臭,唯独李素住的牢房内外干干净净,脚下一尘不染,显然被人不知打扫过多少遍,而且根本闻不到任何异味。 牢房里面更干净,里面居然用木架子搭了一个简陋的床榻,床榻上被褥枕头都有,旁边还铺着一层软垫,软垫上摆着一张略显破旧的矮脚桌,桌上有书,有纸笔墨,纸堆得很厚,每张纸上乱七八糟画了一堆憨态可掬各种形状的猪头。 几名狱卒打扮的人垂首恭敬地站在李素面前,李素则坐没坐相地斜躺在软垫上,懒洋洋地训人。 东阳被眼前这幅画面惊得目瞪口呆。 这里不是大理寺监牢吗?这家伙不是囚犯吗?※,为何竟有如此一幕?这世界怎么了? 东阳气得脸都红了,她也不明白自己到底在气什么,也许是一种小女儿心态,千辛万苦给情郎送温暖送爱心,费尽心机混进监牢,准备很有成就感地把情郎解救于水深火热,结果发现这混蛋在牢里的日子居然过得比她在公主府还滋润…… 又气又想笑,这个混蛋……真是在哪里都吃不了亏啊。 琼鼻微皱,东阳终于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哼,声音惊动了牢里的李素和狱卒们。 狱卒愕然回头望去,却见一名侍卫在前。后面跟着一名蒙着黑色面纱的女子,瞧那模样,分明是冲这位李县子而来。 狱卒们彼此传递了一记心领神会的眼神,纷纷识趣地告退。 监牢外,东阳缓缓揭去面纱,露出绝美的容颜。朝他抿嘴轻笑,笑容像阳光,照进这阴暗的角落里,仿佛整个世界迎来了日出,每一个阴影都变得明媚起来。 “你怎么来了?”李素颇觉意外。 东阳笑容顿敛,狠狠剜他一眼,气道:“我怎么不能来?还以为你在里面受了多大的委屈,我叫侍卫把吃的穿的用的都带来了,结果你在里面过着神仙般的日子。早知我就不来了……” “这里……”李素用手环指一圈,苦笑道:“这里能叫神仙般的日子?哪个神仙这么倒霉?” 噗嗤一笑,东阳神情有些异样地隔着监牢的木栅朝他招手:“喂,你过来一点,让我好好看看你……” 李素见她那异样的神情便觉不妙,叹了口气,慢慢吞吞朝她走来,边走边道:“虽然我早看穿你想掐我。但是……算了,你还是掐吧。” 主动将胳膊往东阳面前一凑。东阳果然没让他失望,神情立马一变,咬着牙露出恶狠狠的样子,一双玉葱般的手使劲朝他胳膊上掐个不停。 “叫你闯祸!叫你不计后果!叫你揍人!以前我怎看不出你这么混帐?” 掐了几下后,东阳终于心疼地住了手,见李素龇牙咧嘴的样子。又想笑,玉手温柔地抚过她刚刚掐过的地方,贴心地帮他揉了揉。 “还疼吗?” “疼,这顿掐少说要赔我十贯钱,不然大理寺告你去。反正很近……” 东阳瞪他一眼,手下动作不停,仍旧帮他揉着胳膊。 缓缓环视他住的这间监牢,东阳忍不住问道:“你到底用了什么邪术,让大理寺的狱卒服服帖帖,把你侍侯得这么周到。” 李素不满地哼哼:“你是见不得我日子过得太舒服还是怎地?” 又掐了他一下:“快说!” “监牢里的干净,还有床榻,桌子,笔墨纸什么的,都是我拿酒换的……这次坐牢真的亏了不少钱啊,以后做人一定要善良点,不然会破财的……”李素无比萧瑟地道。 东阳想笑,忍住了,瞪着他道:“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你不是动辄揍人闹事的性子,旁人不懂你,我还不知道么?那个度支司的吴郎中跟你有仇怨?” “揍他以前,无仇无怨。” 东阳动作一顿,又继续帮他揉,淡淡地道:“真只为了火器局拨钱的事?” 李素苦笑道:“算是吧。” 有些事情不能跟她说,太复杂,也太阴暗了,东阳是公主,公主应该生活在城堡里,每天只见鸟语花香,无忧无愁。 屠龙这种体力活,还是交给骑士吧,——李世民可能不会太喜欢这种体力活…… 东阳是个聪慧的女子,李素似是而非的答案显然糊弄不了她,揉着胳膊的玉指忽然加重了力道,狠狠又一掐…… “又骗我!父皇对你如此器重,若火器局真要拨钱,你径自进宫求父皇便是,何须对度支司大动干戈?这话根本说不通!快说实话,为何要把事情闹大,背后有什么内幕吗?” 李素有些惊讶地瞧着她,以前坐在河边发呆时不知道,东阳对这种勾心斗角居然有如此敏感的嗅觉。 东阳被李素的目光盯得有些羞涩,不好意思地扭过头,嘴角一抿,哼道:“有什么奇怪的?我自小在宫里长大,宫里那些宦官宫女们为了争宠斗来斗去,见识过不知多少次,看一看就明白了。你知道吗,每年从掖庭冷宫抬出去的宦官或宫女尸首不下一百具,都死得不明不白,只是他们的身份太卑微,上面懒得查问,也就任他们胡作非为……所以你这种小伎俩别想瞒过我。” 见李素支支吾吾,东阳叹道:“你不愿说就算了,朝堂险恶,你一个十多岁的少年成天跟那些老狐狸们处在一起,容易交到朋友。也容易得罪人,求自保也好,除政敌也好,终究都是一步一险,日后若有什么我能帮到忙的地方你尽管告诉我,虽然我不被父皇重视。终究是他的亲生女儿,多少总有个帮衬,总好过你一人独自面对风雨……” 李素脸上一阵发麻,被东阳感动了。 反手握住她的手,李素叹道:“此生能遇见你,是我一生最大幸运……” 东阳一楞,接着眼圈一红,使劲掐了他一下,笑中带泪:“又骗我哭!又骗我!” 吸了吸鼻子。东阳道:“里面的吃用我都带来了,吃的都是你喜欢的点心,以后每日我都叫侍卫送来,还给你带了点酒,别多喝,穿的用的都有,还有不少书……不知道你要被关多久,先用着。我这就进宫去求父皇,兴许父皇一心软。今日就把你放了……” 李素握住她的手忽然一紧:“不行,你不能为了我的事去求陛下。” “你关在里面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出来,我能眼睁睁看着你坐监吗?” “你听清楚,我犯的事自己心里有数,算不得什么大事,揍人的时候我把握了分寸。真正惹陛下生气的不是揍人,而是领着几百人冲撞官衙,这件事才是重点,但我对陛下有价值,陛下定然不会重治。顶多丢官削爵以平朝堂众怒,但过不了多久还会起复,你若去求陛下,那我就真有危险了,不死也要流放千里,此生不可再见。” 东阳吓到了,怔怔思索半晌,终于轻轻点头,她也想通了利害,若为了李素去求父皇,她和他的事免不了会被怀疑,以父皇的性子,二人暗里互生情愫一事,绝对比冲撞官衙要严重得多,龙颜大怒之下,李素的命运真说不准了。 “李素,我要走了,还有什么要嘱咐我的吗?”东阳看着小窗外偏西的日头,依依不舍地道。 “只有一件事,回去后尽量瞒住我爹,不要让他知道我被关了,我不想让他着急,估计再过几日陛下的怒火消了,应该会放我出去了……” 东阳点头应了:“还有吗?” 看着东阳绝色的面容,李素舔了舔有点干枯的嘴唇,笑道:“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我们再打个赌好不好?” 东阳呆了一下,接着回忆起上次在河滩边跟他打的那个羞死人的赌,辛苦养了十多年的小白兔被他抓在手里又揉又捏,那画面…… 俏脸迅速染上一层血一般的鲜红,胸前只觉一阵电流般麻麻酥酥的,膝盖仿佛都软化了一般…… “你……你这个混帐,人都关进牢里还惦记,惦记……”东阳羞得说不下去,狠狠剜了他一眼,扭头便跑。 李素不甘心地看着她的背影大声道:“喂,只是纯学术性的打赌……” ………… ………… 李素的猜测很正确,李世民的反应基本没超出他的预计。 大理寺监牢的舒坦日子过了四五天,李世民终于下了旨,程处默,尉迟宝林,段瓒等纨绔子弟被放出监牢,罚闭门思过三个月,着令各人的老爹严加管教,“严加管教”的意思是,放回去后二话不说先抽他们一顿,抽完了在家养伤,顺便闭门思过,当然,他们的老爹也不轻松,每个人被叫进太极宫狠狠挨了顿骂,罚了三月到半年不等的俸禄。 闯了祸的纨绔们释放了,但对李素,李世民却毫无表示,仿佛忘记了他这个人似的。 ******************************************************** ps:老婆的亲戚来了,马上要去火车站接人,这两三天大概要陪吃陪玩,嗯,每天一更绝对有的,尽量两更,只有两三天。。。(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三章 度尽劫波 牢底坐穿的节奏。 这次李素闯的祸有点大,虽然和上次揍杨砚一样,都是揍朝廷命官,只不过揍的品级比以前高了一点点,杨砚那时才只是七品的监丞,而吴扶风却是五品郎中,也算是可喜的胆大包天的进步。 揍朝廷命官不算闯祸,所有人的眼里,李素还只是个十六岁的孩子,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谁能指望他多成熟?想骂就骂,想揍就揍,这才是少年真性情,若真跟那些混迹朝堂数十年的老油子一样沉稳内敛,勾心斗角,这个少年未免太妖孽了,妖到没朋友。 李素闯的祸在于领着数百人冲撞度支司,对李世民来说,这件事才是真正触碰到忌讳的地方,领着人公然冲撞朝廷官衙,这是对皇权的严重挑衅,李世民这个皇帝当得多不容易啊,杀完哥哥杀弟弟,想想自己反正惹了一身骚,索性顺便把老爹也一脚从皇位上踹了下去,让自己骚个彻底,身体力行地告诉天下人,“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这句俗话的正确性,前瞻性…… 皇权来之不易,且做且珍惜。谁知斜刺里忽然杀出个李素,二话不说领着几百号人把他的官衙砸了,人也揍●,了,天下人都像他这么搞,李世民这个皇帝还当不当了? 李素犯的这桩事,若换了别人,毫无悬念的斩首示众,大唐立国后,除了李世民他自己,在十一年前的玄武门前干过一次出格的事外,还从没有人敢这么无法无天过,不杀何以服众? 但是……闯下这桩大祸的人,偏偏是李素! 李世民头疼了。 “天下英才皆入吾彀中”,李世民曾经站在太极宫景阳殿前,看着当年的新科进士一个个走进宫闱。一时感慨而发。 然而真正的“英才”,必须可堪国用的,不能为国所用的人,只能算是有点小聪明,算不得英才。李素明显就是真正意义上的“英才”,作诗只是小道。治病也只是小道,酿酒,杀人,都搬不上台面,可是,推恩薛延陀之策,发明马蹄铁,发明火药,造出震天雷。这些却是大唐非常需要的东西,不声不响做出这么多事,这样的人,怎能不配称为“英才”? 现在这位少年英才闯了祸,最头疼的不是李素,也不是东阳,而是李世民。 头真的很疼,很想抽他…… 冲撞官衙犯了忌讳。但李世民知道李素并没有存心挑衅皇权的意思,一个无兵无权的小子。领着一帮子纨绔,把一个五品官狠狠揍了一顿,这事怎么也不可能是意图不轨,任何人眼里看来都是小孩子犯浑做的混帐事。 李世民当然不舍得杀李素,若杀了这个人,大唐横扫天下。将周边邻国尽数纳入版图的称霸之路至少要多走二十年,少了李素,多等二十年,对李世民来说,无异失了百万雄兵。 李世民愤怒过后已渐渐冷静。气归气,可理智告诉他,必须放李素一马,否则是跟自己的霸业过不去。 然而,李世民想放过,朝臣却不想放过。 以魏徵,孔颖达,褚遂良等文臣为首,御史台一帮御史群情激愤,这几天给李世民上了无数道奏疏,搬圣贤之言,数前因后果,甚至直接破口大骂者皆有之,大家的表达方式不一样,但最终的意思都是相同的。 此风不可助长,必须严惩,但李素必须重罚! 李世民把程处默那帮纨绔子弟放了,除了魏徵一副唧唧歪歪赶尽杀绝的不甘模样念叨了几句外,其余的朝臣倒也没说什么,毕竟这帮家伙的老爹都是同殿为臣,脸皮撕得太破不太好,况且这帮老爹都是武力值爆表的名将,而且脾气特别暴躁,其中尤以某程姓老流氓为首…… 纨绔们放了,李素却不能放,如何处置李素,李世民操碎了心。 ************************************************************ 关进大理寺十天了,李素每天大鱼大肉,吃饱了睡,睡醒了吃,日子过得比猪还幸福,而且目前而言,猪圈也很干净,这是最赏心悦目的。 当初只想平凡恬静终老太平村的想法,这几日又渐渐抬头,不过终老的地方变了。 其实在这间牢房里过一辈子也挺不错的,如果东阳和他一起住进来就更好了,如果还能允许他偶尔出去逛逛街,偶尔放他出去跟一些狐朋狗友串串门,喝喝酒,再把这块猪圈的占地范围扩充一下,单独开辟一块地方出来做室内游泳池…… 嗯,这样算计下来,监牢真的是享受人生的星级宾馆,一切都很有创意,唯一的问题是,李世民很可能不会答应…… ………… 李素住在监牢里不急,但外面却有人急坏了。 着急的是火器局。 监正闯了祸被逮进去了,火器局倒也谈不上群龙无首,有杨砚和许敬宗两位少监在,有没有李素都无所谓,本来李素也从来不管这些琐碎的事务。 琐事杂事少监可以管,人心不会乱,但火药这东西,火器局上下却没一个人会配,李素被关进大理寺十天后,火器局开始人心动荡了,因为……火药用完了。 李世民对火药这东西看得非常重,一件足以亡国灭种的利器,以李世民霸道的性子,其核心秘密是绝不可能让太多人知道的,连最宠爱的太子和魏王都不行,弑兄杀弟逼老爹的事,十一年前他就亲自干过,谁知道他的儿子们会不会照原样给他来一出? 所以全天下知道火药真正配方的人,只有两个。一是李世民,还有一个是李素,而且李世民根本没打算让第三个人知道。 现在火器局的火药用完了,上下一百多工匠只能停产,等待朝廷发来火药,但是能配火药的人现在却被关在大理寺等候处理。 许敬宗和杨砚没办法了,联名向中书省递了一份奏疏,态度很客气,内容却很麻烦。 原火器局监正坐牢了,要杀要剐随便,陛下开心就好,但是,火器局没火药了,这事大家都没办法,唯请陛下圣裁,开不开心都要圣裁。 这份奏疏落在李世民的桌案上,李世民顿时龙颜大悦。 正发愁不知如何处置李素,许敬宗和杨砚便联手给他造了一个台阶,让他顺势而下。 雪白的绢纸上,李世民悬笔沉吟许久,这才沉稳落笔挥就。 原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年少轻狂,酗酒闹事,冲击官衙,殴打朝官,实罪无可赦,着即削去县子爵位,罢去监正官职,以白衣之身入火器局,每月造火药一千斤以将功赎罪,酌情再定起复。 削爵,罢官,还得给朝廷白干活。 这就是李世民的决定。 惩罚不算太重,李素犯下的这桩事若要认真追究起来,杀头都不为过,最后却换来削爵罢官的结果,而且最后还有一句“酌情再定起复”,简直把话挑得非常明白了,意思很清楚,削爵罢官只是暂时的,起复是肯定的,只看时间长短而已,只要李素这段时间低调一点,脑子不再犯抽又去殴打朝廷命官,三五月内必然官复原职,此事风波就算过去了。 ………… 贞观十一年八月底,无官无爵的李素……刑满释放。 大理寺沉厚的大门在一阵令人牙酸倒胃的吱呀声中缓缓打开。 一身单薄绸衫的李素在牢头和狱卒们恭敬的笑容里,意犹未尽地走出了监牢,站在监牢外,李素缓缓回首看了一眼那扇阴森的高门,叹了口气,牢头的笑容顿时有些僵硬,他发誓自己刚才没看错,这家伙眼中居然露出依依不舍的目光……被关疯了吧? 拎着档案袋孤独落寞回家的凄凉画面没有出现,监牢外一字排开五辆大马车,程家的,段家的,房家的,尉迟家的,还有一辆马车很眼熟,马车外站着的人更眼熟,东阳公主府上的一名侍卫,朝他隐秘地笑笑。 巨灵大掌狠狠在肩头拍落,程处默笑得很大声,李素刚咧开嘴,段瓒,房遗爱,尉迟宝林等人纷纷围上来。 这一次,大家的笑容里终于少了许多客气虚伪的成分,比上次青楼喝酒时真诚多了,唯有房遗爱的笑容有点勉强,没关系,李素跟这位绿帽子王的共同话题估计也不太多。 男人四大铁,今日这些人里占了三样,一起嫖过娼,这个就不说了,一起扛过枪,打架也算,一起同过窗……铁窗。 大家一同经历过这些事,又都是血气方刚的少年郎,李素终于被……吸收进了纨绔圈子? “好兄弟,是条汉子!你这朋友俺段某今日认下了!”段瓒仰天大笑。 程处默更是人来疯:“走,都走,去上次那家青楼,咱们再好好喝一次!今日喝五步倒,谁先怂谁是杂碎!” 李素当即色变。 抬头看看天色…… “别拿天色说事,受够你了,莫逼俺老程翻脸,走!”程处默很及时地将李素蹩脚的借口扼杀在摇篮中。 李素黯然长叹,这次第,只能吟诗一句以表感慨。 度尽劫波兄弟在,……不如自挂东南枝。(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四章 家门不幸 被放出大理寺监牢的李素被程处默等一帮纨绔强行掳走了,实可谓刚出虎穴,又入狼窝。接下来的场面不用猜都能想象得到,很黄很暴力。 东阳公主府派出的马车很识趣地回去了,侍卫从头到尾没跟李素说一句话,默默的来,默默的走。本来东阳派出马车接李素就是担心他从监牢里放出来后没人接他回家,孤零零一人回去太伤心,现在看到门口这么多马车,狐朋狗友们这么热情,东阳的马车自然不必再凑这个热闹。 跟纨绔们第二顿酒喝下来,李素快醉死了。 这顿酒明显比上一顿和谐多了,这一次根本就是加深感情的酒宴,李素终于博得了纨绔们的敬重,一个有本事造出震天雷,助大唐赢得一场战争的少年郎,而且生活里也不怂包,五品的郎中说揍就揍,还敢领着几百号人冒着犯忌讳掉脑袋的风险冲撞官衙,只因这个官衙欠了他的钱…… 这种丧心病狂的神经病,大家不能不敬重,不仅要敬重,而且以后尽量别跟他借钱,后果,大家都看到了。 一顿酒宴宾主尽欢,程处默嘴里喷着酒气,醉醺醺地告诉李素,他坐牢▽↓,的这几日,长安城里到处流传着李素的英雄事迹,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郎能干出如此惊世骇俗的事情,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程处默接着满怀惆怅地告诉李素,因为李素这一支突起的异军,最近在长安城混帐榜上,雄霸榜首数十载之久的老程家最近排名下降到第二位,长安城新的混帐榜状元,非李素莫属。 如李素所愿,他终于如愿以偿成为长安城无可争议的小混帐。名头非常响亮。 程处默和一群纨绔们都盯着李素,神情很惋惜。 这年头对名声还是很看重的,谁干了缺德事名声差了,不是一时的麻烦,而是一辈子都抬不起头的大麻烦,古人常有因做错事而羞愧自尽的事迹。说穿了还是羞耻心太重,接受不了一辈子活在别人鄙视的目光下的事实,于是索性一横心不活了,删号消档重来。 而李素,年纪轻轻博得“长安城小混帐”的雅号,在众纨绔眼里,已是很差的名声了,对将来很不利的。 李素嘿嘿直笑,脸上却不见任何悔恨羞愧之色。对小混帐的名号安然受之。 唐朝人脸皮太薄了,也太低估李素的脸皮了。干出这么一件混帐事,李素的目的就是要博得一个小混帐的名号,它跟道士画的护身符一样,可以帮他躲开不少麻烦。 再说名声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很重要吗?如果真因为名声差而不活,简直愚不可及,君不见程家老流氓活得多滋润。多欢实,谁能从老流氓脸上发现一丝一毫痛不欲生想自尽的迹象?被他祸害过的人才叫真正的痛不欲生。 ************************************************************ 大醉之后。长安小混帐回家了,程家的马车载着他,晃晃悠悠走了一两个时辰,终于回到了太平村的家里。 十来天没进家门了,很幸运,老爹李道正似乎并不知道李素被削爵罢官了。村里的消息毕竟闭塞,李道正从来不出村子,有些事情自然不知道。儿子十多天没着家,他还以为火器局公务太忙,根本没往心里去。 况且。那晚撞破儿子与东阳公主的私情后,李道正心里一直不踏实,吓得几晚没睡着,总觉得儿子在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现在儿子公务繁忙不回家正好,只希望儿子更忙一点,忙得让他慢慢断掉和公主殿下的那段孽缘…… 李素踏踏实实睡了一觉,醒来时已是黄昏时分。 睁开眼,头疼欲裂,恨不得把自己脑袋剁下来,修一修再装上去…… 刚想继续睡个回笼觉,家里丫鬟来禀,王家老二来了。 李素楞了一下,赶紧忍着头痛起床穿衣。 这些日子在火器局里忙来忙去,每天回到家已是天黑,累得倒头便睡,第二天又继续骑马去火器局……周而复始,以往悠闲的日子全然不复,与王家兄弟见面的机会更少,说来委实是自己不地道。 来到前堂,王直不安分地坐在门槛外,新奇的目光环视周围,对李素家的新房啧啧赞叹不已。 见李素匆忙出来,王直起身笑着迎上。 李素呆了一下,指了指前堂:“咋不进屋?” 王直局促地笑笑:“要脱鞋,脚脏,还是算咧。” 李素皱了皱眉,这不对,以前王家兄弟对他没这么生分过。 伸手拽住王直的袖子,李素连自己的鞋都没脱,将他使劲拽进了前堂,将他的肩往下一按,二人随便找了个地方顺势坐下。 “以后再跟我见外,我不抽你,我让你哥抽你。”李素严肃地道。 王直笑着点头。 “你哥呢?现在咋样?” 王直脸颊抽了几下,神情顿时有些黯淡。 李素心一紧:“你哥咋了?” “我哥成家咧,婆姨是邻村周家的……” “废话,你哥成亲的酒宴还是我包办的呢。” 王直幽幽叹了口气:“大嫂……是个能干人,屁股也大,爹娘都喜欢得紧,但是脾气……” “你大嫂脾气咋了?” “刚成亲那几天看不出,后来渐渐发觉不妙……我哥,一天被她抽三顿啊!”王直仰天悲叹。 李素:“…………” “成亲三天后,她跟我爹娘说,家里以后归她管了,这个家由她来当,爹娘非常高兴,大嫂当家后,我家的日子确实比以前好多了,因为松州之战,我哥杀了十多个吐蕃贼,两月前官上来了人,按军功赐下二十亩永业田,家里的日子越过越有盼头,但大嫂对我哥管教也越来越严厉了,一言不合便是一顿抽啊……” 李素虎躯一震,环眼圆睁,散发出一股浓郁的王霸之气:“抽她啊!还反了她了!哪有婆姨管爷们的?必须拾掇之!” 王直垂头丧气叹息:“打不过她……” 李素:“…………” “我亲眼见过她跟我哥交手,刚开始我哥肯定不服,想要管教管教她,后来一个照面,两招过后,大嫂就把我哥放倒了,捆野猪似的把我哥四个蹄子……不,两手两脚绑了起来,然后……死命的抽啊!我哥被她抽得嗷嗷直叫唤,谁来都劝不住。”王直眼中露出惊怖之色,显然大嫂给他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 李素的脸色有些发青,沉默半晌,缓缓地道:“王老二,我还一直没问过,你大嫂娘家……到底什么来头?” 王直叹气:“后来我打听过了,她爹曾是大唐府兵,而且曾是某位大将军身边的亲卫,曾经参加过灭东突厥之战,手下杀过的敌人一两百,真是一刀一枪从杀阵里挣扎出来的悍卒,后来年纪大了,退役了,大将军为报多年护卫之恩,送了他五十亩地,就在长安城的牛头村安了家,周家就大嫂一个女儿,从小就把一身战阵杀敌的硬功夫传给了大嫂,我哥那样的汉子,她一个人可以同时撂翻五六个……” 李素:“…………” 大将军身边的亲卫啊……那可是真正的精兵悍卒,危急关头能够以一敌十甚至敌百的变态存在,王桩娶了这家的闺女,余生…… 算了,王桩有没有余生还难说呢。 “知道她的来历后,我哥哭得肝肠寸断啊,说爹娘坑了他……还不敢大声哭,被大嫂听到又是一顿抽。”王直神情索然,仰天叹道:“想我哥也曾是大唐最精锐的陌刀手,一柄丈长陌刀舞得虎虎生风,然而对上大嫂,却连两招都走不过去,实在是家门不幸……” “你哥若过得太辛苦,要不……休了她?”李素很迟疑,毁自己的亲事倒也罢了,毁别人亲事可是真正损阴德的。 王直摇头:“大嫂虽凶悍,却也并非一无是处,我家现在日子被她操持得很好,顿顿都有个荤腥,不知她怎么攒下的钱,上月居然去泾阳县骡马市买了一头小牛,而且还说现在开始给我攒钱娶婆姨,爹娘对她很满意,除了对我哥凶了一点,对爹娘,我和老四都非常照顾……” 王直的神情很复杂,想必内心很矛盾,一边是深陷水深火热的大哥,一边是家人蒸蒸日上的好日子…… 李素也很复杂,娶这么一位婆姨,冷暖唯人自知。 “你哥呢?今咋没来?” 王直又叹气:“昨又被抽了,脸肿了半边,没好意思出门……” “你来找我有事?” 王直重重点头,眼含泪光看着他:“活不成咧,家里太吓人咧,我每天在家担惊受怕,生怕惹大嫂不高兴,也把我每天抽三顿……李素,你最有出息,能不能帮在长安城里找个活?干啥都行。” *********************************************************** ps:求月票!!更新虽少,但我脸皮厚啊。。。(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五章 打造孟尝 “你家大嫂……有那么可怕吗?”李素眼中带着几分狐疑。 关中女人凶悍,这话倒不假,从隋乱到如今,关中经历了太多次战乱,人口越来越少,男人在外面征战,顾不上家里,只能交给婆姨照顾,一个女人要撑起一个家庭,除了要付出和男人同样的劳动去种地,去挑水,还要把性格磨练得剽悍无比,才能应付生活里与邻人的摩擦,几十上百年过来,关中女人的性格代代相传,到了如今的太平年月,女人凶悍的性格也定了型。 然而王桩娶的这位婆姨……未免剽悍得太离谱了,如今毕竟还是男人的天下,女人不管怎么凶悍,也不能把自己的男人一天揍三顿啊……揍两顿也不行。 王直一副天天住在鬼宅被吓麻木了神情,淡淡地道:“一个女人,有了一身杀敌功夫,手下从无一合之将,还有什么事情她不敢干的?” 李素想了想,终于相信了。 “但你刚才也说过,你大嫂除了对你哥……略为凶悍以外,对你爹娘和你都不错啊,你怕啥?” 王直叹口气,神情愈发木然:“她说,邻村有个十三岁的女娃,√,自小与她玩到大,或许还得了大嫂她几分真传,前日托了扈司户去说亲,非要把她也娶到王家来,而娶她的那个人,是我……她还说,邻村一户人家去年生个了女娃,天赋异禀,骨骼精奇,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将来让老四把她娶回家……” 李素同情地看了他一眼。 这位大嫂……是要灭王家满门的节奏啊。 “所以,你要离开村子,去城里找活干?”李素现在非常理解王直的感受了。若换了他,现在恐怕已逃到关中以外了,王直到今天还老实待在村子里,足见内心很强大。 王直重重点头,神情悲怆:“再不走,摸油活路咧……” 李素叹了口气:“你去长安城里干活。能干什么?论力气,你比你哥差远了,扛个包都能把你压得种进土里,进官衙当差,勉强只够自己糊口,没有功名的话,一辈子基本不可能升迁,做生意,你不是那块料。进火器局的话,我一句话倒是可以让你进去,但那地方陛下特别看重,但凡进去的人,没个一二十年出不来,对外敢泄露半个字就是抄家灭族的大罪,太危险了,我不能害你……” 王直越听神情越灰暗。一脸被围在垓下的楚霸王衰相,仰天悲叹:“天要亡我……” “亡个屁!”李素忍不住了。朝他后脑勺狠狠抽了一记,很爽,早想抽他了。 “我能眼睁睁看你身陷水深火热吗?” 王直眼中又恢复了几许希望的小火苗,满怀期待地看着他。 李素凝眉沉吟不已,许久之后,缓缓地道:“我给你找个花钱的差事。干不干?” “花钱?不挣钱?”王直楞了。 “我花钱,你挣钱!”李素瞪了他一眼。 “咋个说法?” 李素悠悠地道:“这大半年呢,我陆续挣了不少家产,你知道的,主要靠两样。一是印书,二是酿酒,每月大概能入帐百十贯,所以能盖起这么大的房子,还能请来管家,买这么多丫鬟和杂役……” 语声一顿,李素斜眼瞟过王直,见他茫然地眨着眼,李素不由叹气。 此处该有掌声啊…… “家产渐渐多了,有些事情也该做了,但我一直缺少一个能帮我做这件事的人,本来你不是最好的人选,你和你哥出村少,没见过什么世面,也缺少与人打交道的灵醒劲,但是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本来没拿定主意的,现在还是让你去做吧……” “你们王家兄弟里面,老四才一两岁且不说,你和你大哥相比之下,你大哥太憨了,你比你大哥多了几分机灵劲,而且我看得出,你和你哥一样,也不甘心在这个小村里平凡老死,既然想出去干点事情,我可以成全你……” 王直忍不住问道:“到底啥事?” 李素四下环视一圈,声音忽然压得很低:“我给你一笔钱,你进长安城,买个马马虎虎的小屋子,然后用剩下的钱与那些混迹于长安街巷之中的地痞闲汉游侠儿之类的人结交,前期多花钱无所谓,但是以后,你必须要在长安城的这些城狐社鼠中混出名气来,名气大小我不管,但必须要有,你能做到吗?” 王直吃惊地瞪大了眼:“这就是你给我找的活?帮你花钱,还得花出名气来?” “你可以这么理解。” 王直看疯子一样看着李素:“你这么做到底为个啥?” “钱多,任性。” 王直沉默半晌,关心地看着李素:“哥,要不要我给你找个大夫看看?” 又狠狠抽了他一记,很爽。 “你别管我为啥,这事你按我的话一丝不苟办好,以后我包你一世荣华,将来你肯定比你哥有出息。” “就只是花钱,结交那些闲汉地痞?” “对,这年头人都实诚,闲汉地痞不好找,你多在东西两市转悠,一定有的,若遇到那种身手不凡又板着一张欠抽的酷脸以及一副高手寂寞天下无敌的衰样尤其喜欢背对着别人说话的家伙,先抽他一顿试试他的本事,不差的话把他带到我面前来。” 王直瞠目结舌半晌,期期地道:“可是……花钱干这事,目的呢?” “没有目的,总之,半年之内,你在长安城痞子界的名声必须是那种‘小孟尝’或是‘赛孟尝’之类的豪爽大方形象,嗯,切记不要混出个什么‘小龙阳’或是‘赛龙阳’之类的名号,我是不歧视啦,你爹怕是受不了这个刺激……还有,跟官府的差役,巡街的武侯,各坊的坊正之类的小吏也要结好关系,谁家有病有灾有难的,尽量出手帮一把,做好了这些,我再告诉你下一步该怎么做。” 王直傻傻睁着两眼:“…………” 李素重重叹气,跟人沟通怎么这么难呢? 重重一记抽过去,李素怒道:“你,拿着钱,去长安城找一帮看起来绝非善类的家伙,请客吃肉喝酒,会不会?会不会?” 王直秒懂:“会!” “这几天我拿钱给你,现在滚蛋,看见你就烦……” *********************************************************** 在家里住了两天,削爵罢官的李素恢复以往懒散平静的生活,每天在家里的院子里发发呆,中午吃过饭准时准点去河滩边报到,与东阳手牵手腻歪一下午,偶尔出其不意偷袭一下她那对养了十多年的小乳鸽,在她又羞又怒又惊的尖叫声中收获极大的满足…… 平静的日子里,煞风景的人永远都会在最不合时宜的时候跳出来,搅乱一池春水。 李素在家刚过了两天平静日子,杨砚找上门了。 他不能不来,因为火器局停产好多天了,火药这个东西,除了皇帝陛下只有他李素一人会造,这叫技术垄断。 看到杨砚那张极度不满的脸,李素才赫然发觉,李世民对他的惩罚不仅仅是削爵罢官,还有一样,那就是每月必须亲手调配一千斤火药,给朝廷干白工不能师出无名,于是英明的李二陛下管它叫作“将功赎罪。” 打白工不是李素的风格,但这件事他不敢不干,因为这是皇帝陛下的旨意。 ………… 不甘不愿地随着杨砚回到火器局,一切都跟往常一样,路上遇到金吾卫将士,还有那些来来往往的小吏,工匠们,见到李素后一呆,然后纷纷躬身行礼,神情跟以往一样恭敬,不,甚至比以往更恭敬,李素看得出,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敬重,每一礼行得毕恭毕敬,一丝不苟。 李素表现得很谦逊,别人行礼他急忙回礼,嘴里连连道:“不敢不敢,李某犯了错,有负陛下圣恩,已被削爵罢官,草芥白身不敢当此礼……” 行礼的人吓坏了,他们怎么当得起李素回礼,于是急忙又是躬身一礼回过去,李素又一礼回过来,大家拜堂似的在火器局院子里行礼个没完,好累。 杨砚脸颊直抽抽,板着脸将李素拽了起来,踏实受了大家一礼,众人得到了满足,纷纷四散而去。 “李监正你够了!你犯错是为火器局犯的,火器局上下谁人不知你为了给火器局请支用度,不惜痛殴度支司那个姓吴的混帐,火器局得到消息时人人拍手称快,得知李监正你被陛下削爵罢官,人人痛哭失声,仅凭此举,火器局的监正以后仍然是你,从少监到工匠,我们不会再认第二个监正。” 李素呆了片刻,老脸顿时一红。 殴打吴郎中的本意……其实跟火器局要钱的关系并不大,这个,实在是很惭愧。 杨砚看着李素的目光愈发欣赏,捋须叹道:“以往只觉李监正为人懒散,不识大体,奢华无度,不堪重用……如今看来,却是杨某走眼了,监正大人痛殴吴郎中之举,实为大义所趋,一往而无畏,正是一条铁铮铮的汉子,下官敬服。”(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六章 李家破财 削了爵,丢了官,居然还能得到火器局上下的敬重,对李素来说委实是意外的收获。 嗯,实在是太意外了,杨砚说完后,李素呆呆看着他,半晌没出声。 杨砚对李素的表现很不满意,大家对你如此敬重,按出牌的套路,这个时候你应该开口谦虚几句,感激几句,甚至痛哭几声,都好,傻楞楞看着我是几个意思? “监正大人,配火药的工坊还是老地方,外面已有金吾卫将士把守,监正大人径自进去即可。” 李素点点头,二人继续往前走。 走了几步,杨砚忽然叹了口气,道:“监正不必忧心,陛下削爵罢官不过一时之举,只为平息朝臣众怒,不得不说,陛下对监正还是恩宠无加的,领数百人冲撞官衙,殴打朝官,若换了旁人,必是杀头抄家的大罪,陛下却只削爵罢官,足可见皇恩之隆,监正数次为国立功,陛下必不会轻易重惩你,日后若监正能立身立德,好好反省过失,相信数月之后,陛下仍会起复,陛下罢监正官职之后,却迟迟没有委任新的火器局监正便是明证,火器局监正空悬,正是为日后起复而用,监正大¢,人不必挂心。” 李素笑道:“多谢杨少监提点,其实当不当官的,我并不在乎,不当官亦可为大唐献一份心力,比如现在,我一介白身,仍来火器局配火药,也是出自对大唐对陛下的忠心,只望我大唐雄兵能多辟疆土,陛下早日威服四海,个人得失与荣辱,却不用放在心上。” 杨砚一脸欣慰之色,频频点头。难得地露出一丝笑容:“监正大人能这么想,善莫大焉,我大唐之福也。” “啧!” 李素龇牙,这么好糊弄,原来博得杨砚欣赏的方式就是喊口号,表忠心。顺便跳段忠字舞他可能更开心…… 相比之下,还是跟许敬宗相处更舒坦,许敬宗跟杨砚不一样,他是无时无刻不在变着法子博取李素的欣赏,溜须拍马无论角度还是力度,都是非常令人愉悦的,就是危难时刻人就跑没影了。 李素脚步慢了许多,一想到许敬宗……总觉得今天火器局里少了点什么。 “啊呀!啊呀!监正大人!下官……想煞你啊!”极度惊喜的语气伴随着一股浓郁的马屁味道扑鼻而来。 许敬宗脚步匆忙,一副倒履相迎的姿态。跑到李素面前惊喜地握住他的手直摇晃。 “监正大人受苦了,前几日火器局正是危急关头,下官却不争气,偏偏那个时候病倒,闻知大人被削爵罢官,下官心中之痛如万箭穿心,监正大人,您这一劫。却是被下官所累,被罢官的应该是我才对……” 李素笑吟吟地瞧着他。很完美的演技,看,眼角还挤出了真诚的泪水,一脸愧色站在面前,那种羞惭得直欲撞墙却又怕疼的纠结表情生动地在脸上表现出来,而且还很有层次…… 杨砚被恶心坏了。许敬宗选在那种关头病倒究竟是怎么回事,大家心里都有数,现在见许敬宗这副羞惭的马后炮模样,杨砚脸色铁青,鼻孔重重发出一声怒哼。然后朝李素点点头,拂袖便走。 许敬宗无所谓,混官场的人最不需要的东西就是脸皮,对杨砚的离去毫无表示,当他透明的一般。 “莫理杨少监,他就那人,许少监继续,刚才说到被罢官的应该是你,嗯,然后呢?”李素饶有兴致地瞧着他,他对许敬宗说话的内容没兴趣,反正都是屁话,没一个字能信,但对许敬宗脸上的表情很有兴趣,这是影帝级人物在授课啊。 许敬宗露出尴尬之色,这回是真尴尬了,李素那饶有兴致的目光令他如坐针毡,有种全身被人看透的感觉。 叹了口气,许敬宗垂下头,低声道:“监正大人,下官知错了……” “你病了有什么错?发生这种事呢,大家都不想的……”李素悠悠地道。 许敬宗老老实实地道:“下官其实没病……度支司太不通情理,下官接管火器局财权后进退两难,去要钱,别人不给,想还回财权,怕监正大人训斥,下官走投无路,只好装病躲开了……” 李素笑得更开心了,当初对许敬宗的猜测没错,这是个典型的真小人,一件坏事干完,能瞒过去自然便瞒过去,若是被人看穿了,也非常光棍的承认,然后一副任杀任剐的样子,教人想剁了他都不忍心…… “总之,下官错了,连累监正大人被削爵罢官,一切罪责,皆由下官而起……所幸陛下仁厚,罢监正大人之官留了后手,大家都知道,起复监正大人是迟早的事,从今往后,下官真正唯监正大人马首是瞻,从此忠心不二,下官愿立毒誓,求监正大人再相信下官一次。” 许敬宗说完诚恳地注视着李素,无论表情还是眼神都很认真,一时连李素都有些分不清真假。 “许少监啊,其实我的信任很容易得到,这样吧,你放一千贯钱在我这里,当作押金,从此以后我绝对毫无保留的信任你,若你日后又干出临阵脱逃的事情我也不怪你,一千贯押金一文不退,我全部笑纳了,下次你再拿一千贯给我,我继续信任你,你觉得怎样?” “啊?”许敬宗吃惊地看着他,脸色渐渐变得难看,如此明码标价的信任……是不是有点贵? “考虑考虑?”李素充满期待地看着他。 ************************************************************ 配一千斤火药不是轻松事,李素把自己关进工坊,足足忙了三四天才把火药配完,揉着肩膀摇摇晃晃走出工坊,许敬宗毕恭毕敬等在门外,见李素一脸疲惫之色。立马上前殷勤地给李素揉肩,顺便厉声吆喝着小吏们将火药抬下去称重,严厉和笑脸之间来回转换,非常自然通畅。 “监正大人辛苦,可惜陛下有过旨意,配火药一事只能由监正一人可为。见大人如此辛苦,下官只恨不能为您分担……” 李素笑吟吟地道:“想分担没问题啊,明日我便向陛下求旨,说许少监忠心为国,想和我一起配火药,求陛下把火药秘方给你,陛下一定会龙颜大悦的……” 许敬宗浑身一颤,脸都绿了。 谁都知道陛下对火药非常重视,这话若真递到陛下那里。他许敬宗想要火药秘方到底存了什么心思?这岂止是作死,简直是作大死啊。 “监正,监正大人莫闹……”许敬宗脸色难看,非常明智地转移了话题,怀里掏出一份精致的名帖:“监正大人,长孙府托人送来一张名帖,明日晚间长孙府开宴,请监正大人赴宴。” 李素心一紧。眉头顿时皱了起来,也懒得追究长孙家的名帖为何会出现在许敬宗的手上。 上次领人冲撞度支司。痛殴吴郎中,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博得长安小混帐的荣誉称号,于是东宫的酒宴没下文了,魏王府的酒宴也没下文了,原以为长孙家也一样。结果罢官削爵才几天,长孙家的名帖又不依不饶递了过来,一副不请他李素喝一顿誓不罢休的架势。 手里捧着名帖,李素苦笑数声。 机关算尽,瞒过了太子。瞒过了魏王,终究瞒不过老狐狸的眼睛。 不去不行了,第一次可以推脱,第二次再请若还推脱,显然是给脸不要脸,以长孙无忌的权势,捏死他就如同捏死一只……那啥。 ………… 大人物三番两次邀请究竟存了什么心思,李素不明白,那个级别的人所思所想不是李素能触碰到的。 愈是如此,李素愈有危机感。 尽管深受李世民恩宠,但他知道自己并没有走进大唐的权力圈子,顶多算个外围男。 身在外围都无法避免各种不明目的的宴请,日后若官职和爵位更进一步,他将如何自处?住在长安城外,每天长安城朝野和坊间发生了什么事,有了什么传言一概不知,每次进了城就如同性命掌握在别人手里一般,莫名其妙被人砸店,莫名其妙被人宴请,事前毫无预兆,事后毫无防备,李素越来越不满意这样的日子。 不满意就要改变它。 所以,李素在棋盘上终于重重落下了第一颗子,——王直。 以他目前的地位和能力,只能把影响力深入到坊间,所以需要王直按他的吩咐去结交闲汉地痞,还有一些来无影去无踪的神秘游侠儿,李素需要培植自己的力量了。 太平安逸的贞观盛世是让普通百姓享受的,而他既已身处朝堂,永远不可能有太平安逸的日子,朝堂风急雨骤,不将根茎深深扎进土壤里,迟早会被风浪掀翻。 回家的路上,李素骑在马上,默默将未来一到两年内的规划布置妥当。 说来王直已等了他好几天,今晚回去后从家里库房提点钱出来,让他进城了。 回到家已是傍晚,李素下马,家里杂役上前牵过马,李素匆匆进门,发现老爹不在,管家说老爷这几天很高兴,下田了。 哼着小曲进了内院,库房设在内院主厢房的内侧,非常隐秘的地方。 城里的印书坊,还有和程家合伙的白酒买卖,李家目前主要的进项便是这两样,每月大约有百来贯钱左右,月初时由印书坊赵掌柜以及程家的管事用马车运来,李家最近没有太多开销,眼看着库房里的现钱越积越多,有种金山银海的意思,每次李素进库房数钱时心情总是特别好,尽管钱太多数不清,但李素好心情的来源就是这数不清的钱,哪天若能数得清了,说明钱少了,李素的心情一定很坏。 此刻李素手里握着钥匙,满脸笑容打开库房的铜锁,慢吞吞点亮了里面的油灯。 昏黄的灯光渐渐照亮了狭窄逼仄的房间,李素回过头,脸上的笑容如同被施过冰冻术似的,瞬间僵硬了,两眼发直看着库房,许久无声。 “我钱呢?”李素嘶声吼了起来,两眼涨得通红。 没人回答他,李素早立过规矩,库房是禁地,不论管家杂役还是丫鬟,谁靠近打死谁,除了李家父子两位主人。 “我钱呢?”声音拔高了几许,透着无比的绝望和……绝望。 数不清库房里面究竟多少钱,但有帐可查,大概两千多贯的样子,两千多贯,用马车载的话,大概需要十辆马车左右。 而此刻,曾经堆满了铜钱的库房空空荡荡,地上厚厚的灰尘倒印着一枚枚铜钱的印记,似乎在向主人哭诉曾经的富有。 这么一大堆钱,连一文都不剩了。 “勃然大怒”已不能形容此刻李素心里的感受,李素只觉得自己快炸了,……把偷钱的贼抓到后再炸。 “老薛!给我滚过来!”李素跑出内院暴喝。 薛管家脸色苍白,连滚带爬跑来:“少郎君有何吩咐?” “库房的钱呢?”李素瞪着一双要杀人的眼睛怒道。 “钱?”薛管家露出疑惑的神情,李素看懂了,不是装傻,而是一副“你怎么可能不知道”的表情。 门外传来李道正熟悉的咳嗽声。 薛管家如释重负,几步迎上前道:“老爷回府了。” 李道正心情很不错的样子,咧开嘴笑了笑算是打招呼。 “爹,咱家库房的钱呢?”李素渐渐明白了。 李道正闻言笑得愈发开心:“钱?钱当然花出去咧。” 李素头有点晕,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天旋地转”,比晴天霹雳差一个等级。 “两千多贯钱……咋花的?”李素咬着牙道。 “泾阳周县令前些日子来找我,说官府决定将太平村西边的荒地开出来,召集了几百个徭役,后来官府勘定,认为是中等田,周县令来家里拜访我,问咱家有没有兴趣买下,三百亩地啊,啧!” 李素面如土色:“所以,爹你就买下了?” 李道正乐呵呵地点头:“当然要买,老天送来的好运道,一共折价三千贯,家里钱不够,周县令很大方,让咱家先打个欠条,来年再还也可以,欠了差不多六百多贯吧,怂娃,快给老子赚钱还债去!……哭啥!瓜娃,是喜事,快笑一个。”(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七章 夏花绚烂 钱花光了,李素只觉得自己好像一只倾倒在地的瓶子,全身的生机被一点点流尽…… 这回李素是真哭了。 来到大唐大半年了,费尽心思钻营投机,发明这个创造那个,连一首首千古绝诗都被他当成了货物卖来卖去,为的是什么? 钱啊! 有钱才能在这万恶的封建帝国愉快的玩耍,才能让他在这陌生的年代找到一丝安全感。 李道正却显得很高兴。 不同的价值观造就了对事物的不同悲喜。 对农户人家来说,土地是第一大事,土地越多越好,证明农户人家的成功方式不是看你家库房里存了多少铜钱,而是看你家名下的土地有多少亩,钱是不能摆出来炫耀的,但土地可以,任何人走在路上,随手一指这是某某家的地,他家很了不起,地有多少多少亩,无形之中便成了村子里的成功人士,而且成功得很低调…… 李家库房空了,名下的土地多了三百亩,李素心都碎了。 无法责怪老爹什么,每个人的阅历不同,见识不同,立场也不同,站在李道正的立场上-£,,或者说,站在太平村任何一个乡亲的立场上,有了钱用来买地是再正确不过的事了,像李素这种花钱去盖大房子,买丫鬟,把钱放进库房里存着才是异端。 李道正笑得很开心,笑容里多了几分睥睨的味道,俨然已是太平村第一成功老爹的派头,浑然无视儿子心碎的眼神。 “哭个啥嘛,钱没了再去赚,你在城里那个印书的买卖,还有卖酒的买卖。挣的钱都用马车拉,你心疼个啥?过段日子存够了钱,我再去买几百亩……” 李素的心碎得更彻底了:“爹,钱不是这么花的……孩儿能不能和你谈谈人生?” “哈……啐!没空!明去村里雇请劳力,几百亩地咧,还得多请些人来帮衬……” 李道正满脸笑容。哼着不知名的黄色小调进了屋。 李素脸颊使劲抽了抽,叹了口气,看着老爹的背影无奈地道:“你开心就好……” ************************************************************** 李家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 确实很严重,家里库房空了,偌大个家,有管家有杂役有丫鬟,上下加起来几十号人,先不说发工钱,吃饭都成了问题。 李道正显然没有理财概念。否则当初也不会把日子过得跟遭了灾似的,库房里的钱给了周县令,家里居然一文钱都没留。 李素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升级失败的游戏主角,一切都要从头开始,而且危机迫在眉睫。 印书坊和程家前几日刚送来上月的结算款,现在去要钱不合适,或许能恬着脸去借,但李素恬不下那张脸。人情这东西很珍贵,为了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去消耗。将来遇到真正的危难时刻,人情就没了。 钱没了,李素对未来的计划被打乱,王家老二还得多在家里过几天受苦受难的日子,而李素,决定自救。 ………… 李道正安逸地睡着了。兴许做了个梦,梦到他用钱买下了整个太平村的土地,连公主家的封地都被财大气粗的他买下了,在梦里,李道正终于完成了从农户到地主的思想蜕变。 李素一脸悲苦。辗转反侧到天明。 次日天刚亮,一夜未眠的李素便起床出门,身影萧瑟地在村子里游来荡去,像一只没收到阳间纸钱的穷鬼。 太平村里最有出息的孩子,现在却一脸悲凄地围着村子漫无目的的转圈,引来乡亲们议论纷纷。 流言这东西很可怕,而且传播速度非常惊人,从客观的推测李家出了什么事,再到或许是弄大了某家闺女的肚子,最后发展到他老爹李道正弄大了某家闺女的肚子,否则李家娃子不会这么愁眉苦脸,说起李家,李道正曾经的婆姨活着的时候却与乡亲们格格不入,从来不出大门一步…… 李素丢了魂似的慢慢游走着,对乡亲们的议论声浑然未闻,——算了,今先哀悼钱,明再抽他们的嘴,用鞋底子抽。 李素懒得抽,有人帮他抽。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在村间的田陌上时,王家兄弟身披万道霞光,悟空和八戒似的从斜刺里杀出,将周围那些碎嘴的乡亲一个个用巴掌抽,用脚踹,把他们赶远了。 “兄弟!你咋了么?咋了么?”王家兄弟一脸惶急,王桩捏着李素的双肩使劲摇晃,仍不见他回神,急忙回头吼道:“老二快去长安城,请孙老神仙来看看,我兄弟这是咋了么!” 王直慌忙答应了一声,正待拔腿便跑,却听李素幽幽叹了口气:“歇了吧,我没事。” “兄弟,你到底咋了?丢了魂似的,晚上回家时路过坟山冲撞了邪祟?” 没精打采地抽了王桩一记,李素虚弱地道:“我只冲撞官府,没兴趣冲撞邪祟,下次再小瞧我的品位,定抽不饶。” 王桩急得跺脚:“你想急死我?到底咋回事么?” 李素哭丧着脸,长长叹了口气:“活不成咧,大早上就在村里转悠,想找棵结实点的歪脖子树吊死算了……” “傻啊,西边山头上不是有一棵么……” 王直话没说完,被王桩狠狠一巴掌抽了个倒栽葱。 “抽得好!”李素情不自禁赞道,接着又恢复了无生趣的模样,叹道:“我丢钱了……” 王家兄弟恍然大悟,露出难怪如此的表情,然后两兄弟当着李素的面窃窃私语。 “丢的钱肯定不少,少于十贯都不会寻短见。” “可能丢了百来贯,不然不会这副没了魂的样子。” “嗯嗯,兄长高见。” “我丢了两千多贯。”李素面无表情地道。 王家兄弟倒吸一口凉气,震惊地瞪着他。 俩兄弟的表情又给李素的心里狠狠添了一回堵,他们的震惊不是丢钱的多少,而是丢了两千多贯你居然还活着…… 算了,没力气抽他们,下次再说。 王家兄弟嘴笨,也不知怎么安慰李素,李素更是丢了魂似的目光无神看着远处发呆。 夏天快到尾声了,天气仍然炎热,但晚上已经能够感受到一丝凉意。 阳光下,平滩荒地里一片万紫千红的野花,似乎也知时日无多,用尽全身的力气绽放着这一世最璀璨的光彩。 花开得很绚烂,关中的土壤环境说不上好,很多田地都只是中下等田,粮食收成并不理想。但奇怪的是,野花却开得特别艳丽,每到夏时,牡丹,杜鹃,兰花……各种花卉争奇斗艳,各尽妍态,开得非常旺盛,有人说是因为关中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得关中者得天下,于是千百年来关中战乱不断,关中的土地里到处埋着尸首,而花这东西在埋尸之处生命力特别强…… “生如夏花之绚烂 死如秋叶之静美……”文青病发作的李素嘴里喃喃念叨着这两句。 念着念着,眼睛却不似方才那般无神了。 “兄弟,你念叨个啥咧?” 李素忽然笑了,神情轻松了许多,还有心情拍着王桩的肩调侃道:“王桩,据说你成亲后每天被夫人揍三顿,而且每次挨揍都有新花样,不错,当初陌刀手没白当,扛揍功夫算是练到家了……” 王桩的表情很精彩,先红,再绿,后白,跟荒地上的野花似的。 “放屁!哪个杂碎在老子背后嚼舌根呢?老子抽死他!”男人的尊严令王桩跳了起来,脖子青筋暴跳,说着“杂碎”二字,不善的目光却盯住王直。 王直望着天,一副看透世情不染凡尘且关我毛事的超脱模样。 李素眨眨眼:“难道你没挨夫人的揍?” 王桩涨红了脸,怒道:“挨了!咋地?谁他娘的乱说我一天挨三顿?明明只有两顿!” 李素肃然起敬:“原来只有两顿,确实很了不起,三顿未免太丢面子了……” 王直脸色很红,扭过头,肩膀一耸一耸的,很辛苦。 王桩一见老二的模样,顿时恶向胆边伸,一巴掌乎过去,王直哎呀一声被扇得脸着地。 然后王桩和李素脸上同时露出很爽的表情…… “好了,说正事。”李素坐直了身子:“你们兄弟俩帮我一个忙。” “尽管说。” 指了指荒地上那片万紫千红的野花,李素道:“帮我采花,采下来的每种花归为一类,不可错乱,选那些香气浓郁的,闻着没味道的不要。” “你要做啥?” 李素眨眨眼:“给你做个好东西,拿回去送给婆姨,保证她一天只揍你一顿。” ************************************************************* ps:大概明天开始,应该可以恢复两更了。。。。 还有,感谢“hrwj”飘红打赏,本书第六位盟主诞生,谢谢厚爱!(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八章 馨香满院 “穷极则思变”的意思是,穷到快当底裤的时候,一定要挖空心思赚钱,否则就没有底裤穿了。 李素现在很穷,所以他在想办法。 赚钱的法子很多,比如卖诗,脑子里记了不少绝世好诗,随便找个没节操的读书人卖出去,不多不少也是一笔收入,可是以前那几首诗拿出来后引发了不小的轰动,这种事能瞒过百姓,却瞒不过朝野君臣,现在的李素俨然已被朝堂君臣当成小才子了。 卖诗动静太大,若想这辈子活得安稳一点就必须低调,顶着才子的名头招摇过市,下场通常不会太好,出头鸟永远是猎人的第一个目标。 李素只好断了卖诗的心思。 幸好除了卖诗,李素还懂得许多别的赚钱门径。 比如……香水。 王家兄弟很卖力,而且很煞风景,荒地上的野花被他们糟蹋得不成样子,两个时辰不到,漫山遍野万紫千红的野花被他们采得干干净净,荒地上没有了野花的遮盖,露出一块块被掀翻的地皮,跟被狗啃过似的。还有一两朵奄奄一息的小花儿耷拉着头,零星点缀着这块倒霉的地方。≤⊥, 一捆捆的野花被集中起来,分类摆放在酿酒作坊外。 太平村的酿酒作坊一直都在,作坊是程家盖的,原本程咬金打定主意要把作坊搬到他自己的庄子里,谈判过程中被李素断然否决,原因很简单,他懒得来回跑。 技术和知识产权垄断的好处很快体现出来了,作为高度酒的发明者,李素已成了这个产业链条里最高级别的存在,整个高度酒产业必须紧紧团结在以李素为中心的发明者周围。 对李素的坚持。程家也没办法,程咬金很痛快地将酿酒作坊建在太平村里,程家的马车每天来往不绝,将酿好的一坛坛美酒运进城里发卖。 作坊有程家的管事打理,李素要做的事情并不多,今日见李素和王家兄弟抱着一大堆又紫又红的野花过来。程家管事不由有些诧异。 李素让王家兄弟把野花均匀地摊在作坊前的空地上,然后进作坊找酒。 制造香水很简单,无非是花和酒精的融合物,酒精很重要,而且需要高度酒精。 作坊里的酒一般都只蒸过两次,李素尝了一口,觉得不大满意,于是让管事派两名酿酒的工匠过来,空出一口蒸锅。搬了几坛成品酒重新蒸。 管事闷不出声,默默配合李素,被派到作坊前,程咬金早有过交代,无论李家娃子要做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只管配合,不要东问西问。 所以程家管事便一直默默的配合,同时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李素所有的举动。 李素没理会他。派到作坊的这位管事是程家的远亲,能够信任。况且香水这东西的制作虽然简单,但就算让他眼睛一直盯着,他也学不到制作技术的关键处。 制造香水最麻烦的地方在于提取香精油,李素依稀记得一些步骤,只是唐朝物质太匮乏,许多东西找不到。只能用别的来代替。 高度酒反复蒸了好几遍后,李素又尝了一小口,嗯,味道很烈,很好喝的样子……再尝一口。顿觉一阵头晕目眩,脸上迅速浮起一层酡红,很好,酒精度达到了,而且自己似乎……醉了? 叫王桩从村子里弄了块猪油,将它均匀涂抹在平滑的瓷片上,然后把花放置在瓷片上让太阳暴晒,布置好了一切后,李素红着脸摇摇晃晃起身,还打了个酒嗝儿,朝管事和王家兄弟挥了挥手,在管事和王家兄弟呆滞的目光里,李素脚步踉跄回家睡觉去了。 ………… 一天后,李素终于从瓷片上提取了一点点香精油,再叫王家兄弟去采花,然后带着提取出来的精油和酒精回到了自己家,接下来的步骤就不能让任何人看见了。 李家院子堆满了野花,各自分类,月季和栀子的香味最浓,将酒精和少许蒸馏水倒入一个罐子里,小心地滴入一点点香精油,最后将与香精油相匹配的花瓣也扔进罐子里,捧着罐子朝王家兄弟二人打量了一下,然后将罐子递给王桩。 “摇。”李素简洁明了地道。 “啥?”王桩一脸茫然。 “抱着罐罐,使劲摇,抽风似的摇,咱三人里你力气最大,这活就你能干。” 王桩咧嘴一笑,然后大喝一声“走起!” 于是李家院内,王桩抱着个大罐罐,抽了风似的摇晃,画面很诡异。 “我干点啥咧?”王直凑过来问道,目光不时羡慕地朝兄长望去,他觉得兄长的动作很吸引眼球,风头都让他出了。 李素挠挠头,王直不好安排,其实这事王桩一个人足够了,根本用不到王直,于是只好道:“你好好活着,切记呼吸不要停止。” 王直:“…………” “……好吧,你去村子里找一面鼓来,当着你哥的面敲,记得一定要有节奏感。” 王直领命,喜滋滋找鼓去了。 李家院子闹出的动静不小,鼓声咚咚的节奏声里,王桩愈发来劲,抱着罐子配合着鼓声节奏,一个人站在院子正中摇得很嗨。 李家的管家杂役和丫鬟们纷纷从门后,廊柱下探出头来,惊讶地看着王桩抱着罐子不停抽抽…… 注意到自己正被李家的丫鬟注视着,王桩愈发来劲,打了鸡血似的抽抽得更厉害了,根本停不下来。 摇晃了一柱香时辰,李素估摸差不多了,再说王桩抽抽的动作他也看够了,于是叫王桩停下来。 王桩不答应,继续抽抽。 李素上前一脚踹上他屁股,终于不甘不愿地消停了。 揭开盖子,仿佛从里面跑出来一个跳跃的精灵,浓郁的香味眨眼间弥漫在院子四周,连离得老远的管家和丫鬟们都情不自禁地抽鼻子,浓烈的花香味令年轻的小丫鬟们两眼发亮,透着一股想将它拥有的狂热, 不经意看到丫鬟们的眼神,李素笑了笑,他对香水的未来市场愈发有把握了。 “咦呀!香!太香了!”王家兄弟盯着罐罐,眼中充满了不可思议,抬头望向李素时,目光满是神奇和崇拜。 李素伸出一根手指探进罐内,沾了一滴香水出来,凑在鼻端细细闻了一下。 嗯,效果不错,最后还得加一点点麝香作为香水的稳定剂,让酒精和香味不那么容易挥发。 大功告成! *********************************************************** 李家终于又多了一条财路,解决经济危机没问题了。赚钱儿子败家爹,很心塞的组合。 接下来要考虑的是怎样把香水的名声打出去,让它在长安的宫闱,权贵和中产阶级妇人圈子里迅速风靡起来,赚尽女人钱。 王桩按李素的吩咐进了一趟长安城,找到一家瓷器店订制了一大批精致雕花的小瓶子,半两或是一两装的,每个瓶子上雕刻的花朵形状恰好对应瓶子里的香水味道,可谓用心良苦。 瓶子送进李家后,李素迫不及待先装了三小瓶香水,揣进怀里匆匆出门了。 河滩边,东阳仍旧早早坐在石头上发呆,安静地等着李素。 牵手袭胸之后,二人的关系愈发亲密,经常躲在侍卫们看不到的地方摸摸抓抓,东阳羞不可抑的半推半就,时而因强烈的羞耻心而抗拒,时而怕情郎不高兴又忍住羞耻心而迎合,来来往往小半月里,李素不知不觉进展神速,已然到了将不规矩的手伸进她衣襟内寻幽探秘的程度了。 今日李素来到河滩时神情很高兴,嘴角的弧线高高扬起,显示心情非常不错。 东阳看他那高兴的模样,不由想起前几日这混帐轻薄她的样子,那双不规矩的大手在她胸前摸个没停,一想到那幅画面,东阳顿时觉得手脚都软了,胸前一对蓓蕾更是麻麻酥酥的,仿佛一股电流穿过,这家伙今日笑得如此开心,不知等会儿又会做出什么羞人的事情……想到这里,东阳脸红如霞,有种拔腿便跑的冲动。 “呸!笑得那么难看,一定又在打我的坏主意,告诉你,今日绝不准你碰我一下,不然我,我……咬你!”东阳羞红着脸道。 “说什么呢?完全听不懂……”李素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在她身边坐下。 看着娇艳如花的东阳,目光顺便在她凸出的胸脯上扫过,嗯,发育得越来越好了…… “来,把眼睛闭上,送你个礼物……”李素笑眯眯地道。 “不闭,你用这一招骗了我多少次了,每次我一闭眼你就,你就……”东阳羞得垂下头,说不下去了。 “这次是真的,相信我!” 东阳心虚地回头,朝侍卫们待的地方偷瞟了一眼,犹豫挣扎半晌,终于认命地闭上眼睛。 不知轻薄过自己多少回了,现在拒绝还有什么意义?想轻薄便随他吧。 ********************************************************* ps:还有一更。。。呃,因为太久没有两更了,码字没把握好时间,估计可能在0点后。。。 还有,求月票,这个很重要,不能不每天啰嗦一遍,而且长期坚持啰嗦。。。(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九章 长孙夜宴 意料中的轻薄并没有发生,那双不规矩的大手也没有落在东阳身躯的任何地方, 一股若有若无的香味飘散在空中,随即香味越来越浓烈,很素雅的栀子花香。 东阳小巧可爱的琼鼻不由自主地皱了皱,有些贪婪地闻着这股清新的花香味。 “闭着眼别睁开,往前一点,香味更浓哦,对,往前,一直往前……”李素略带几分坏坏的声音传来。 东阳依言闭着眼,将脸往前凑去…… 直到红艳的嘴唇仿佛碰到一个温热软软的东西,东阳睁开眼,赫然发现自己的嘴唇和他的嘴唇碰在一起,浮现在眼前的,是他那张坏坏的放大的笑脸。 “呀!” 东阳大羞,急忙往后缩,恨恨捶了他几记粉拳:“又骗我!你又骗我!” 李素哈哈大笑,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巧精致的瓷瓶递到她面前。 “我哪里骗你了?说了要送你礼物的嘛。” “这是什么?是我刚才闻到的香味么?” “嗯,打开闻闻,看看喜不喜欢,我这里有三种花香≈,味的,你自己选。” 东阳小心揭开小瓷瓶的木塞子,然后她便闻到一股浓烈的栀子花香味,浓香渐渐弥漫在空气里,东阳两眼大亮,深深吸了口气,顿觉整个世界都美好起来。 李素看着她极度惊喜的模样,嘴角勾起淡淡浅笑。 果然,女人对香水的着迷,从古代到现代,一点都没改变过。 “好香啊!真是送我的吗?”东阳的声音洋溢着和香水一样浓郁的欢喜。 “第一次送你,第二次要收钱了。十贯钱一瓶,嗯嗯,谢绝还价。” 被李素敲诈勒索太多次了,东阳对钱的话题自动无视,喜滋滋地闻着瓶里的香味,抬起头时露出和王家兄弟一样的崇拜和赞叹之色。 “这东西你是怎么做出来的?好厉害。就像,就像施了仙法一般,把人间最美的花香永远留住了……” 李素摸着鼻子,慢吞吞地道:“理论上,世间任何味道都能永远留住,你若口味重一点的话,我还有办法让你闻到年份久远的屁味儿……” 东阳欢悦的脸色一僵,垂头犹豫地看了看手里的小瓶,小心翼翼将它搁在一边。然后猛地转身,小粉拳铺天盖地捶在李素的胸膛和肩膀上。 “混帐,混帐!什么话到你嘴里都煞了风景,老天真是瞎了眼,什么稀奇古怪的本事都给了你,还给你安了一张鬼见鬼愁的破嘴……” ………… 笑闹之后,东阳的螓首靠在李素的肩上,盯着小瓷瓶的杏眼仍发着光。眼里露出极度的喜爱之色,不停地把玩着小瓶子。瓶上每个小细节都被她的葱白手指细细抚摸过。 “喂,这东西到底怎么造出来的?你脑子还存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本事?作诗啊,献策啊,造震天雷啊,你肚里好像有个百宝箱子,随便一掏都能掏出惊骇世人的好东西……” 李素笑道:“这个东西叫香水。是我无聊之时琢磨出来的,嗯,妇人应该都喜欢,是吧?你也喜欢吧?” 东阳笑着点点头,轻轻抚摸着光滑的瓷瓶:“香水……确是名副其实的好东西。” 李素将她搂在怀里。在她耳边悄声笑道:“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香水,如同女人的春心,任何时候都是那么的浓馥,香甜,沁人心脾……所以每个女人都无法拒绝它。” 东阳整张俏脸仿佛在发光,依偎在他怀里,嘴里喃喃念叨了几句,满足地叹了口气:“你呀,就喜欢拿这些新奇的小物事,再加几句这样的小句子勾人呢……” 眼波斜斜飞扫,平日端庄的东阳此刻竟有了几分媚眼如丝的妩媚风情,李素不禁痴醉了…… 啪! “手!手!手往哪摸呢?”东阳又羞又恼地拍开他的手,气道:“好好的说着话,每次都是你煞风景!” ************************************************************** 下午时分,李素在家中收拾了一番,穿上月白色的新衣裳,怀里揣着一瓶香水,登上了进城的马车。 长孙府上开夜宴,长孙无忌已请过他两次了,再不去就是给脸不要脸了,对这位横霸三朝,权势极隆的宰相,李素不敢再摆架子。 躲不过去只能选择直面。 李家的马车经过了修改,自李素被削爵罢官后,县子的相应仪仗也要改一改了,李素已失去了县子仪仗的资格,没资格用双马,只能改单马,真是个心酸的事实。 晃晃悠悠一个多时辰,马车进了长安城,进城后拐了个弯儿,径自上了朱雀大街。 长孙府就位于朱雀大街上。 天还没黑,长孙府上张灯结彩,门口挂上了红色的灯笼,隔着老远都能听到府里幽幽传来丝竹笙箫之声,里面热闹非凡。 李素下了马车,从怀里掏出名帖往一名家仆面前递去。 家仆好奇地看了李素一眼,迟疑着接过名帖。 李素暗暗叹了口气,他多么希望能够遇到那种家仆有眼不识泰山,把他这位尊贵的客人当成叫花子赶远啊,正好遂了李素的意,哪怕长孙无忌反应过来,他也完全可以像琼奶奶的言情主角一样捂着耳朵大叫“我不听不听不听……”,然后一脸悲伤的跑远…… 可惜,长孙家的家仆太有素质了,展开名帖确认了一下,脸色立马变得非常恭敬,躬身朝李素行了一礼后,殷勤地领着他往府里走去。 走进长孙府前堂,只听得一声长笑,长孙无忌穿着华贵的绸衫,从里面走出来。 “李家娃子,老夫请你一回可着实不易啊,今日还得多谢你赏脸了。” ************************************************************ ps:求月票。。。每天都求票大家一定很烦吧。。其实我也烦,烦,并快乐着。。。(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章 文武有别 长孙无忌笑声很豪迈,有武将之风,虽是文人出身,当年追随李世民的时候也曾马上征战过,大唐的这些开国功臣里,文官基本都有征战的经历,据说当初罗艺谋反,长孙无忌还被任为行军总管,亲自挂帅出征过。 一身黑色绫绸长衫,腰间系着一根碧绿玉带,头发挽得很随意,松松散散的用一根碧玉簪固定住,足上的足衣已然褪去,赤脚踩着一双木屐,喀啦喀啦地迎出来,此时的治世名臣从里到外透着放荡不羁的味道,颇得魏晋狂士之形神。 先声夺人,长孙无忌第一句话就让李素的笑脸僵住了。 “小子李素,拜见赵国公,小子年幼无知,不识礼数,还请……”李素赶紧行礼,口中称谓乱七八糟,客气就够了,叫什么无所谓,要的就是这个态度。 长孙无忌一巴掌拍在李素肩上,笑骂道:“小子倒是实话实说,果真不识礼数,跟程知节那帮老货伯伯前叔叔后,到了老夫这里就只剩个赵国公,咋地?觉得老夫不配被你叫声伯伯?” 这话有点重了,从见面到现在,长孙无忌的话里总透着一股子绵里藏针的味道,也不知≥,他是确实意有所指,还是平日说话就这种欠抽的习惯。 李素不知不觉冒了一层冷汗,急忙躬身改口:“小子拜见长孙伯伯。” 长孙无忌哈哈一笑:“这才对嘛,小娃子莫怕,刚才老夫只是与你说笑,不过说来确是你不对,且不说老夫爵位官职,就说老夫的年纪。比你爹都大了不少吧?好说也能算你的长辈了,长辈连番请了你两次都请不动,你说是何道理?” 李素惶恐道:“长孙伯伯恕罪,确是小子失礼了,能被长孙伯伯邀宴是小子的荣幸,小子怎敢推脱?委实是……委实是小子不争气。前些日子酒后丧德,做了件混帐事,被陛下削爵罢官,小子有负圣恩,无颜见朝中诸位长辈……” 长孙无忌笑得越发开心了:“不错,小娃子是个人才,假痴不癫的路数,老夫当年追随陛下南征北战时已玩过不知多少次了,小娃子既对老夫生了畏惧心。往后老夫邀宴径自派人直截了当说声不来即可,这种烂借口以后莫拿来糊弄老夫。” 李素的笑容越来越僵硬,果然,长孙无忌已看穿了他的伎俩,神烦啊,这帮人的脑袋都是怎么长的? 长孙无忌看出了李素的窘态,拍着他的肩笑道:“罢了,老夫只是随口一说。小娃子莫往心里去,你为陛下的大唐社稷立过不少功劳。有些功劳可堪称开疆辟土之功,难得的是小小年纪不骄不妄,深藏功名,颇识进退,如此人才,老夫不能不提点一二。你啊,少跟程知节那老货学这种歪本事,自以为得计,实则毫无用处,老夫观你本是心正之人。而且要文才有文才,随手作诗便是千古佳作,又深得陛下恩宠,往后多跟我们文官亲近才是正理,整日跟那帮子老杀才厮混一处是何道理?” 李素呆了半晌,终于听懂了。 原来长孙无忌是想把他拉进文官阵营啊。 很伤脑筋的选择。 大唐如今正迎来事业上升期,自从贞观四年灭了东突厥后,大唐君臣的心气高了,李世民挥舞着大棒满世界找敌人,专治各种不服,一致对外开疆辟土的大环境里,朝堂的文官和武将也难得出现了一团和气的局面,本来大唐以武立国,朝中武将多是当年跟随李世民打江山的部将,大一统朝代里惯有的文尊武卑的风气暂时并未出现。 然而文人的骨子里终究是崇文鄙武的,这是无法改变的天性,长孙无忌也不例外,所以今日他才当着李素的面说出这番话。 李素摸着鼻子苦笑,直到今日才知道,原来自己居然是文人那一边的…… 长孙府前堂的丝竹笙箫之乐在笑闹声中依然悦耳动听,长孙无忌该说的话都说了,执手拽住李素的手腕往里面走,边走边笑道:“小娃子莫多想,今日老夫邀宴没有别的意思,仅只让你认个门,往后有什么好的诗作,或是做出什么好玩的新奇物事尽管拿来,好好的东西让给程知节那老匹夫,实是暴殄天物,糟践了。来,堂上饮酒。” 李素被长孙无忌拽着手腕拉到前堂,堂内玄关处脱了鞋,李素穿着足衣小心入内。 长孙府的前堂建得很精致,处处雕刻着各种稀奇古怪说不上出处的图腾祥兽,偌大的前堂仅比李世民的宫殿略小一些,按说作为臣子,建这么大的殿堂已是逾了制,只不过长孙府的前堂是李世民下旨特许的,一来为了给这位帮助他登基称帝而殚精竭虑的臣子彰功,二来,多半也跟逝去的长孙皇后沾了点关系。 前堂太大,显得略为冷清,有种置身于宫闱禁内的拘谨,跟程咬金府上不同的是,长孙家的前堂无论装饰还是格局,都比程府的高了不止一个档次,程家粗糙,长孙家精致,文武之别,一目了然。 今日长孙府邀宴的客人不止李素一个,走进前堂后,李素发现堂内的方榻上还坐着几个人,有的比较面熟,有的没见过。 前堂中央,十余名穿着华丽宫装的舞伎翩翩起舞,旋转的身姿,飞扬的裙裾,还有令人迷醉的绝色笑颜,堂内几位客人纷纷捋须微笑,陶醉在她们的舞姿中。 长孙无忌拉着李素进了前堂,拍了拍手,众舞伎停舞,躬身施礼后退下。 “哈哈,来,老夫引介一下,身旁这个小娃子想必大家不陌生,正是为陛下立功无数,我大唐的少年英杰,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 李素急忙道:“长孙伯伯,小子已是一介白身,前日闯了祸,陛下已将小子削爵罢官了……” 长孙无忌笑道:“小娃子莫装佯了,大家都知道削爵罢官是怎么回事,该你的总该是你的。” 说完拉着李素走到左侧一位长须鹤颜的老者面前,笑道:“这位是国子监司业孔颖达,来,这边,这位是门下省起居郎褚遂良,啊,这位你应该见过,尚书省侍中,魏徵……” 李素听得眼皮子直跳,都是牛人啊,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治世名臣,谏臣,直臣…… 年纪最小,身份也最小,李素只好不停给这些牛人躬身施礼,一通伯伯叔叔喊下来,算是混了个脸熟。 孔颖达和魏徵不苟言笑,而且颇为在意礼数,见李素行礼,二人一扫方才赏舞时的狂放不羁之态,端起长辈架子坦然受了李素的礼,褚遂良相比之下比较随和,笑呵呵地亲手扶起李素,拍着他的肩寒暄了几句,然后话题很快转到李素的书法上,听说李素现在练飞白体,要求李素明日把自己的书法拿给他鉴赏一下。 这个话题很快让李素丧失了对他的好感,然后不想搭理他了。 ………… 宰相府的夜宴比程家高档许多,无论歌伎舞伎的姿色,还是食物的精美,或是宴会客人优雅的谈吐,都非常令人赏心悦目,仿佛置身于前世某个上流社会的酒宴一般,相比之下,程家的酒宴简直跟逛青楼没啥区别,从主人到歌舞伎都是疯疯癫癫,喝多了就搂搂抱抱,非常的淫靡。 然而,不知怎么回事,李素此刻坐在长孙家的前堂里,却觉得浑身不自在,忽然有点怀念程家的酒宴…… 心惊于这种不合时宜的情绪,李素怎么都不觉得自己是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啊。 宾主都熟悉了,长孙无忌拍拍手,歌伎舞伎再次登场,悦耳且优雅的丝竹笙箫之声响起,姿色绝佳的舞伎在乐声中翩翩起舞。 既是酒宴,自然有酒有宴,酒正酣处,该上主菜了。 未多时,前堂外一名庖丁牵来一头羊,站在堂外廊下朝宾主行礼,长孙无忌点点头,庖丁当着宾客的面从腰后掏出一柄尖刀,手法熟练地插入活羊的脖颈,杀羊放血剥皮,一切程序做得有条不紊。 待到这只羊的内外清理妥当后,长孙无忌请众人下堂,走到那只羊面前,然后由孔颖达先选,指了指羊腹部的一块嫩肉,旁边的庖丁会意,将那块嫩肉切下放在一边的木盘里,下人将孔颖达选定的那块肉系上红色的彩巾,接着褚遂良选肉,魏徵选肉,最后轮到李素…… 每人在羊身上选一块自己最满意的肉,下人分别系上不同的彩巾以示区别,未多时,一整只羊身上好吃的部位全让宾主瓜分得差不多了。 众人回堂后又赏了一阵歌舞,小半个时辰过去,方才选好的羊肉已烤好,下人们端着木盘上堂,放在宾客面前,羊肉上洒满细细的胡椒,配上大唐特制的杏酱,这便是大唐权贵家中最有名的一道主菜,名曰“过厅羊”。 ********************************************************** ps:还有一更,呃,不过时间还是没把握好,可能要0点以后。。。(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一章 风雅妙物 长孙府上的宴会给李素一种很强烈的感受,那就是很讲究,酒食歌舞样样讲究,每一道菜,每一盏酒,每一支舞,和每一句话,都安排得妥妥当当,仿佛为了这次酒宴长孙府上下事先排演了很多次似的。 当然,这种讲究被很好地掩饰在宾主之间开怀不羁的笑语声中,不容易察觉到,可对李素这种第一次参加文人酒宴的人来说,却无端多了几分不自在的拘谨感。 褚遂良,魏徵,孔颖达等人却不觉得拘谨,反而显得很开心,似乎如此讲究的酒宴才能让他们嗨起来,所以宴会气氛非常融洽,各自其乐陶陶。 歌舞罢,宾主之间还是有互动的,歌舞伎退下后,长孙无忌发起掷壶的游戏,宾主每人发九只箭矢,五步外设一个窄口的铜壶,众人之中还要选一位裁判,裁判有个说法叫“司射”,然后宾主赤手分别朝壶口投掷箭矢,每轮以投入壶中箭矢多者为胜,输者罚酒。 太文雅了,从喝酒到说话,连玩游戏都透着一股深深的学术味道,李素很不习惯。 见多了程家酒宴时大开大阖的路数,老流氓灌了几口酒就大喝“拿斧子来”∵,,然后风卷残云般在院子里开练,练到汗流浃背,酒劲散发之后,回到堂内继续喝,喝多了继续练…… 李素觉得这才是纯爷们该有的酒宴,至于长孙府上这种软不拉叽的游戏,李素真没兴趣玩,况且……这个游戏似乎有点危险,主要是别人比较危险。 当李素的第三支箭矢离壶口十万八千里远,反而不小心插到孔颖达的发髻上后,一屋子长辈铁青着脸。不约而同提议结束这个无聊的游戏…… ………… 脸色赧然的李素坐回榻上,一脸歉意地朝孔颖达拱手,孔颖达哼哼两声,懒得跟他计较,长孙无忌却笑得很开心,一双狭细的双眼不停在李素身上打量。看得李素浑身发毛。 李素参加长孙家的酒宴自然也不是为了吃喝,他也有自己的目的。 酒宴进行到一半,宾主皆有几分醉意了,孔颖达站在前堂正中,以极度夸张的动作和语调,大声吟哦着屈原的《天问》,褚遂良迷迷糊糊耷拉着脑袋,手指不停在矮脚桌上虚画着什么。长孙无忌和魏徵最清醒,二人凑在一起窃窃私语。不知讨论什么军国大事。 忽然,长孙无忌抬起头,猛地吸了吸鼻子。 “咦?啥味道?好浓的花香味……月季?” 魏徵也抽了抽鼻子,点点头:“不错,月季香味,你家歌舞伎身上的味道?” 长孙无忌摇头:“歌舞伎已退下,况且,就算她们在堂内。身上也没有如此浓郁的香味……” 二人面面相觑,满脸疑惑。 正在酸溜溜吟颂诗句的孔颖达。七八分醉意的褚遂良也闻到了味道,四人不约而同抽吸着鼻子,左边一下,右边一下,循着味道直往李素桌案前而来。 很夸张的画面,李素瞬间只觉得被四只搜爆犬包围了。浑身有种被狗视眈眈的惊悚感…… 最后,四双疑惑的目光同时盯住忸怩不已的李素。 李素很痛快地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往桌案上一放。 “四位伯伯莫闻了,芳香由它而来。” 长孙无忌挑了挑眉,率先将瓷瓶握在手里。瓶口的木塞已揭开,一股浓郁的月季香味从瓶口幽幽而散,未多时,整个前堂都弥漫着花香味。 前堂外恭敬候着的乐师,歌伎,舞伎等美女眼睛纷纷放光,贪婪地注视着长孙无忌手上的瓷瓶。 “李家娃子,此为何物?”长孙无忌捋须问道。 李素深沉地回道:“此物名曰香水,它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温柔岁月’……” 四只搜爆犬同时皱起了眉,一副被恶心到了的嫌弃表情,然后四人没再搭理李素,端详着瓷瓶,各自窃窃私语。 “是个好东西,太香了……” “就是名字难听了,哪个怂货取的‘温柔岁月’,该被吊打……” “嗯嗯,还不如直接叫香水。” “行,此物就叫香水了。” “…………” 李素忽然感觉好心塞…… 如此有诗意的名字,为何一次两次就是用不出去呢?我也是大唐小才子来的。 良久,长孙无忌在众人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忽然将瓷瓶收入自己怀中,此举迎来一片懊悔又嫉妒的叹气声。 “李家娃子,此物……又是你造出来的?”长孙无忌和颜悦色问道。 “是,小子无聊戏作,长孙伯伯见笑了。” “每月所产几何?”长孙无忌捋须,眼中闪烁着精光。 李素眨眼,二人目光对视,有种老狐狸惜小狐狸的惺惺之色。 “建作坊不难,只是需要大量的花,每月大约可产千百斤,若是花能多一些,产量还可以更高。” 长孙无忌眼中精光愈盛,捋须沉吟不语。 李素面露难色,朝长孙无忌伸出手道:“长孙伯伯,适才小子不小心把塞子打开了,此物长孙伯伯能否还给小子?小子散宴后还想拜访一下程伯伯……” 四人脸色齐变,同时发出一声怒哼。 很好,看来老流氓平日里把他们恶心得不轻。 “如此风雅妙物,找程知节那老货,岂不是牛嚼牡丹,大煞风景?那老货接在手里怕是仰头就喝下去了,这样吧,香水由老夫与小娃子合伙干了,建作坊我来,城内商铺亦由我来,五五分帐便是。”褚遂良拂袖大声道。 长孙无忌满脸带笑伸手一拦:“登善贤弟且慢,此物既出现在长孙府,老夫断没有让它落入旁人之手的道理,香水一物,老夫与李家娃子合伙了。” 孔颖达和魏徵的神情也颇为心动,可惜他们一个是孔子的嫡系子孙,一个是名满天下的清廉忠直谏臣,做买卖这种事传出去对名声不利,只好强忍不舍作壁上观。 褚遂良急了,涨红了脸与长孙无忌争执起来,前堂内的融洽气氛顿时一扫而空,二人脸红脖子粗地吵了起来。 孔颖达和魏徵捋须微笑,一脸看好戏的模样。 许久之后,李素忽然清咳几声,神情腼腆地道:“二位伯伯,小子没说过要跟你们合伙呀……你们吵来吵去意义何在?” 长孙无忌和褚遂良呆住了,对视片刻,很有默契地同时弯下腰咳嗽起来。 ********************************************************** ps:那啥。。求月票!!对,就是这么神烦,每天都得吆喝一嗓子,不然嗓子不舒服。。。(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二章 少年城府 很没面子,争了半天,正主儿还没表态呢。 长孙无忌老脸闪过一抹羞红,褚遂良捋须抬头,忽然对屋顶房梁上雕刻的一对祥兽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孔颖达和魏徵呆怔片刻,然后很不给面子地爆笑起来。 二人一笑,长孙无忌的老脸愈发挂不住,恶狠狠地瞪着李素。 “小娃子,你故意的?” 李素急忙起身:“小子岂敢冒犯,只是此物小子原本便打算与程家合伙,毕竟当初的烈酒也是与他合伙,熟门熟路惯了,长孙伯伯您……” 长孙无忌咧嘴,露出两排白森森牙:“小娃子,老夫的长孙家哪里比程家弱了?宁愿跟程知节那老恶霸做买卖,也不愿与老夫合伙,嗯?” 李素神情尴尬:“长孙伯伯,您……这不是为难小子吗?程伯伯的性情您也清楚的,日后若程伯伯怪罪,小子承受不起啊。” 长孙无忌怒了:“怕他个甚!老夫自与那夯货分说,他程家已占了烈酒的好处,还想要香水?世间的便宜都让他捡着了,别人还过不过了?” 李素仍旧一副为难的↘,表情,嘿嘿干笑不已,却迟迟不肯给答复。 旁边笑个不停的魏徵道:“辅机兄莫再逗小娃子了,一大把年纪在小辈面前争个没完,羞不羞?” 长孙无忌和褚遂良对视一眼,随即哈哈大笑。 香水这东西虽说奇妙,终究只是妇人用的新奇玩意,长孙无忌争抢此物,虽说有几分真想拿来经营的意思,可当着李素的面跟褚遂良争抢还是玩笑居多。 散宴已是深夜,城门坊门已关。魏徵褚遂良等人索性睡在长孙府,李素也只好从善如流。 一夜过去,清早李素起床向长孙无忌告别,长孙无忌居然亲自送出门外,这个举动令李素有点意外,当朝宰相不应该对一个小辈如此客气啊。 临到长孙家门口。李素脚步停顿了一下,忽然转过身看着长孙无忌道:“长孙伯伯,小子还是决定与伯伯合伙经营香水,不知伯伯意下如何?” 长孙无忌并不意外,捋须笑道:“哦?小娃子为何改主意了?” “小子昨夜想通了,诚如伯伯所言,程伯伯是武将,经营此风雅妙物怕是力所不逮,长孙是世家名门。经营此物正是相得益彰。” 长孙无忌点头:“嗯,虽然明知你这番鬼话全是糊弄老夫,老夫也权且信了,香水确是妙物,老夫颇为喜欢,香水作坊由老夫出钱建了,另外,长安东西两市里。老夫远亲族人的商铺不少,产出便能风靡长安。作坊建在太平村,建好后即可遣工匠,秘方老夫不过问,如何造香水单只由你来,只不过,你我如何分润?” 李素小心翼翼地道:“七三如何?……我七您三?” 长孙无忌满意地大笑:“好。就依你所言,五五分润。” 李素呆住了,这家伙耳背? “不是,小子刚才说的是……” 后背被长孙无忌轻轻推了一把:“小小年纪罗嗦个甚,快上车吧。日后若还有甚子新奇物事,记得头一个来找老夫,莫再让程老匹夫糟践好东西了,好好的美酒,楞给取个‘五步倒’,老杀才大煞风景!” 李素不甘不愿地上了马车,车轱辘碾过平整的青石大道,渐行渐远。 长孙无忌一直站在门口,捋须微笑看着马车走远。 静立片刻,朱雀大街尽头一人一马驶来,在长孙府大门前勒马停下,马背上跳下一名二十来岁面貌俊朗,肤色白皙,穿着绯色官服的年轻人,正是长孙无忌的长子,时任宗正少卿的长孙冲。 长孙无忌不由露出了笑颜:“冲儿值夜回来了?快回去睡吧。” 长孙冲恭敬给长孙无忌行了礼,然后指着远处的马车问道:“爹,那是谁家马车,竟劳动爹亲自送出门外。” 长孙冲是长孙家的长子,未来要继承爵位的,故而长孙无忌对他颇为看重,笑着将昨夜酒宴和香水等事详细说了一遍。 长孙冲接过长孙无忌递来的香水小瓷瓶,细细闻了一下,露出惊奇之色:“香!而且浓郁经久不散,是个好东西,这个李素倒是名不虚传,确是个怪才,能弄出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只不过,爹,他为何无缘无故选择与我长孙家合伙?” 长孙无忌眯着眼笑道:“无缘无故?呵呵,那小子精滑得跟泥鳅似的,怎会做无缘无故的事情?” 长孙冲躬身道:“请爹赐教。” 长孙无忌接过装香水的小瓷瓶,眯着眼端详片刻,指着它笑道:“这个东西,是李素与长孙家的纽带,懂吗?” 长孙冲眨了眨眼,点头:“懂。” 长孙无忌大拇指反指向自己:“老夫,是李素与太子和魏王之间的纽带,懂吗?” 长孙冲想了想,不解地摇头。 长孙无忌笑道:“二子夺嫡,烽烟方起,正是大肆扩张羽翼之时,李素颇得圣眷,小小年纪又有本事,手里还掌握着破城灭族的利器,正是太子和魏王争相拉拢的人,而李素毕竟年幼,况且朝中并无根基,看他的样子,似乎不愿在太子和魏王之间掺合,所以他只能找上老夫,因为太子和魏王皆是老夫外甥,对李素来说,与长孙家建立了纽带,才能保得他的平安,长孙家是他的缓冲,而老夫,有这个能力平衡太子和魏王,只有站在老夫身后,太子和魏王才会有所顾忌。” 长孙无忌这番话很长,长孙冲消化了很久,才将这番话里的意思吃透,随即问道:“可是,李素为何不索性选择倒向太子和魏王呢?” 长孙无忌冷笑:“所以老夫说此子精滑得很,冲儿你别忘了,李素手里掌握着火器局,他是火器局的监正,虽说最近被陛下革了职,但迟早会起复的,掌握如此利器,你认为陛下会完全放心吗?只要保持中立,陛下自不会拿他怎样,若是李素倒向任何一位皇子,老夫断言他这辈子算走到头了,陛下不会容许他活下去,这一点,陛下清楚,朝中几位重臣清楚,李素也清楚……” 长孙冲越听越吃惊,最后睁圆了双眼,讷讷道:“这家伙……他果真只有十六岁?” 长孙无忌叹息点头:“他确只有十六岁……冲儿,还记得你十六岁时在干什么吗?” 长孙冲垂头,露出羞愧之色:“孩儿十六岁时终日流连青楼楚馆,与一帮纨绔狎妓买醉,后来尚了长乐公主后,性子才渐渐稳下来。” 长孙无忌叹道:“是啊,老夫十六岁也是年少轻狂之时,而此子,却在不显山不露水地织着网,从他出名到如今,不到一年的时间,跟程知节,跟牛进达,跟老夫这些人关系纵横交错,整日恬着一张嫩脸伯伯长叔叔短的,我们这些人不知不觉成了他网上的一根线,不仅如此,为了自保还装疯卖傻,故意闯个大祸,博个混帐的名声以自污,此子城府实在是……” 话没说完,长孙无忌神情复杂地摇头叹了口气。 长孙冲皱眉道:“爹,这李素如此大的算计,香水买卖有必要跟他合伙吗?” 长孙无忌展颜笑道:“为何不做?李素这样的人,连老夫都看不透他最后能走到哪一步,冲儿你记住,对前途不可限量之人一定要客气,长孙家四代鼎盛,权势无加,然则盛极而衰,须有居安思危之念,来日若有危难,能救咱们的,只能靠这些年长孙家结下的善缘了,李素如今四处结善缘以自保,反过来说,李素,也是长孙家结下的善缘之一,更何况……” 曲指弹了弹香水瓷瓶,长孙无忌笑道:“更何况,长孙虽是官宦权贵之家,跟银钱却没有仇的……” ************************************************************ 长孙家的效率很快,快得让李素惊讶。 离开长孙府回到家的才两个时辰,长孙府便派来了建作坊的工匠,还有整整一马车的钱,几百贯的样子,并且还在长孙家自己的封地里特意划出一块地来,组织庄户采花种花,以花来抵租,一切准备事宜有条不紊地开始了。 看到整整一马车的钱,李素终于松了口气。 李家的经济危机总算暂时度过去了。 钱是长孙家用来建作坊的,不过李素不像长孙无忌那么讲究,拆东墙补西墙的事情经常干,钱进了李家,李素二话不说便拿了一百贯给王直。 在李素心里,王家兄弟才是真正值得完全信任的,王直将要做的事情也是目前最重要的。 可怜的王直因为李家最近的经济危机,不得不惶惶然继续活在凶悍大嫂的阴影之下,李素把王直叫出来,将一百贯钱交给他时,分明看到王直露出极度欣喜之色,当初李素从大理寺监牢里放出来都没他这么高兴过。 **************************************************** ps:还有一更。。。呃,对,没错,那啥。。0点以后。。 老实说最近日夜又颠倒了,老贼正在很辛苦的调整作息规律。。。(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三章 王桩出路 王直告别了家中父母和哥嫂,拿着李素给他的一部分钱进了长安城。 临走前,李素跟王直说了很久的话,如何与人结识,如何打开局面,如何与官府和武侯攀上关系等等,王直扎扎实实上了几堂人际关系课后,才似懂非懂地上了路。 看着王直孤身上路,李素站在村口的小道旁心中感慨良多。 活在太平盛世,其实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活得太主动或太被动,命运都掌握在别人的手里,只能努力拿捏好主动和被动之间的分寸,找到一个平衡点,同时还要像个贼似的,从别人的手指缝里悄悄漏出一丝实力,静静发展壮大,以备将来危难时的后路和生机。 王直,就是他从别人手指缝里漏出去的那一丝实力。 其实认真说来,得益于李素左右逢源的做人方式,现在基本没有仇敌也看不到危机,然而危机往往是突然来临的,根本不会有任何预兆,进入朝堂跟那么多老狐狸中狐狸小狐狸斗心眼,危机时刻都有可能发生,若不能未雨绸缪,将来很难自保。 李素也好,王直也好,大家都只是为了活着,如果可以的话3,,有生之年活得更好一点,更安逸一点。 “我弟救出去了,咋不救救我?” 王桩半蹲在李家院子里,座山雕似的造型,语气却委屈得分外凄婉,胡乱扯过院子里用来造香水的一朵野花,看也不看便往嘴里塞,嚼了两下马上吐出来。 “呸!苦的!” 李素懒得搭理他,小心地在瓷片上刮着香精油,耗费了几百斤花才换了这么几滴,分外珍贵。 香水要多造一些品种才能更好地打开市场。现在能造出来的香味只有五种,种类还是太单薄了,李素正试图造出樱花味的香水,此刻提取的便是樱花的香精油。 没错,不用怀疑,樱花原产于中国。早在汉代便大肆繁殖,到了唐朝更是大户人家庭院内必种花卉,一千多年后提到樱花,一说便是日本特产,其实大谬,别把日本那个小岛国想得多么人杰地灵,没有遣唐使这类生物在大唐又是学师又是偷物的话,日本的佛教,茶道。建筑,服饰,还有樱花……什么都没得剩,日本真正的特产也就只有个火山岩浆,大唐人不稀罕。 樱花的香味并不浓,幽幽淡淡的,提取香精不大容易,李素费了很久的时间才弄了一点点。 衣袖被人扯了扯。李素回头,王桩可怜巴巴地看着他:“搭理我啊。你搭理一下我啊……” 一个魁梧壮汉卖萌…… 真的看不下去。 李素扭过头,努力忘掉刚刚看到的那幅画面。 “咋不把我救出去咧?我家婆姨又没揍过我弟,你把他弄出去做甚?” 李素叹道:“能救一个是一个,先救生还希望大的,再救半死不活的,这是救人的原则。懂吗?” 王桩的神情真的透着几分半死不活的味道了,没精打采地道:“那你啥时候救我呢?这家真没法待下去了。” “说真的,我不敢救你,把你弄出去容易,你婆姨来找我要人咋办?以你家婆姨那凶残的性子。要不到人多半把我揍一顿,我招谁惹谁了?” 说着李素站起身,将香精小心掺入兑了酒精和花瓣的大罐罐里,拍了拍王桩的肩,指着罐罐道:“嗨起来。” 于是王桩抱着罐罐开始摇晃。 今日王桩有心事,罐罐摇得不够嗨,愁眉苦脸抱着罐子,捧着自己的骨灰盒似的。 李素忍不下去了,踹了他屁股一脚:“认真点!摇完了给你找条出路。” 王桩黯淡的两眼徒然一亮,急忙道:“啥出路?” “先摇,别停下……”李素往躺椅上一倒,开启悠闲模式。 “香水咋造的你前后都看见了吧?”李素悠悠问道。 王桩抱着罐子使劲抽抽,干劲比刚才强了许多:“差不多……吧?” 李素耐心很好,对真正的朋友,他的耐心通常都不错的,如果换了许敬宗说这句话,李素可能就一脚踹过去了。 “没记住也没关系,我多给你示范几次,把造香水的秘方全部教给你,以后香水作坊由你来打理,记住,秘方只能你一个人知道,从此烂在肚子里,这是咱们饭碗,懂吗?” 王桩点点头,又摇头:“这跟救我出去有啥关系?” 李素发现自己的耐心其实也是很有限的…… “你造香水,打理作坊,进城做买卖,跟你婆姨相处的时候就不多了,男人在外干事业,婆姨操持家里,以后你和婆姨就这样相处,工钱我不给你开,香水利润分你一成,每月分的钱多得用马车拉,小山一样的钱堆在你婆姨面前,你婆姨但凡还有一丝天良未泯的话,就不会再揍你了。” 王桩摇罐子的动作变慢了,两眼茫然睁大,仿佛在消化李素刚才的话,良久,终于喜上眉梢。 “好!这个法子好,他娘的,总算见着天日了!” 高兴的表情维持片刻,接着又愁眉苦脸了。 “想我婆姨了咋办?” 李素脸发绿:“…………” 很好,耐心值全部耗光。 叫王桩小心放下罐子,李素冲上前朝他一阵拳打脚踢。 男人啊,都是贱的。 ********************************************************** 数日后,香水作坊盖好了,长孙家派来了十来名工匠,李素随便交代了几句后,王桩便成了香水作坊的管事,一应采购,制造,产量等事宜皆由王桩负责。 又过了几日,作坊造出了数百斤香水,灌装小瓷瓶封口后,分批次进入长安东西两市,正式对外发卖。 不需要什么宣传手段,更不需要动用长孙家的背景推波助澜,香水本就是千年来令妇人们欣喜追逐的东西,东市商铺门前将瓷瓶塞子揭开,任由香气弥漫在空气里,只消让路人闻到这股香味,宣传的目的便达到了。 几乎一夜之间,长安城的妇人们疯狂了。 *********************************************************** ps:眼看到下旬了,大家手里的月票多了些吧?给我啊。。。给我啊。。。(看我萌萌哒的脸。。)(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四章 香满长安 谁都没想到,几滴小小的香露竟能风靡整个长安。 长安东西两市,长孙家名下的商铺外排起了长龙,排队的都是各个大户人家的家仆,这年头的大户人家女子不能出门的,家教不允许她们抛头露面。 商铺门前摩肩接踵,人流穿行不息,叫喊声,争吵声,夹杂着偶尔窜出来的半生不熟的关中话,那是异域胡商在队伍里被大唐子民推搡甚至殴打。 家仆们苦着脸在队伍里缓缓挪移,从清晨到中午,队伍不停推进,队尾不停有人补充,午时过后,商铺外仍排着长长不见尾的队伍,可商铺的伙计无情地将门板一关,外面挂出一块冷冰冰的竹筹:“今日香水售罄”。 排队的人群里爆发出不甘的怒吼,懊恼的叹息。 队伍仍未散去,各家的家仆似乎还在等待转机,半个时辰过去,烈阳下,家仆们汗如雨下,却仍执拗地不肯散开,踮着脚期待地望着商铺那块冰冷的门板。 西街尽头传来匆忙的马蹄声,几名戴着乌纱高帽,身着绛紫华袍的宦官策马而来,一名面白无须的中年宦官下马,人群纷纷敬畏地让开一条道。》, “卖香水的是这里吗?”宦官揪过一名排队的家仆,指着紧闭的门板问道。 家仆惊惧地点点头。 放开家仆,宦官看着门板外挂着竹筹上写着“售罄”的大字,尖细的眉头皱得紧紧的。 跟在后面的宦官脸色有些难看了。 “这可如何是好,宫里的贵人们都等着用呢,咱们若空着手回去……” 话没说完便顿住,几名宦官的脸色都变得很难看。 人群中发出低抑的哗声,大家面面相觑。表情各异。 连宫里的贵人们都知道香水了,果然是个好东西,说它贵如黄金亦不过分呀。 为首的宦官沉默许久,忽然跺了跺脚,尖声道:“打听一下这家商铺后面是何人,咱们径自找他去!” 商铺幕后的人本不是什么惊天秘密。没过多久宦官便打听出来了。 为首的宦官脸颊使劲抽了几下,哭丧着脸摇头:“赵国公……咱们惹不起,回去如实跟贵人们禀报吧,挨揍也只好认了。” 几名宦官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跨上马儿垂头丧气往宫里赶去。 宫里的贵人自然是李世民的嫔妃,长孙皇后逝后,李世民一直未再册立皇后,皇后之位永远只为长孙而留。皇后下面便是传说中的四妃,地位虽比不上长孙皇后,却也是太极宫雌性动物中最为显赫的四人了。 民间卖的东西,宫里的嫔妃却买不到,四位妃子闹脾气了,这是打皇家的脸呀。 采买的宦官不消说,一顿狠揍跑不了,事情没完。现在已不是能不能用上香水的事了,而是心里堵着一口气顺不过来。四妃碰头一商量,非常痛快地决定组队刷李世民。 于是,太极宫甘露殿内,李世民不淡定了…… *********************************************************** 李素也没想到香水发售的第一天居然如此火爆,大大超出了他的预计,在他看来。香水这东西上市后应该和烈酒差不多,都属于消耗品,有需自有供,售卖情况自然也是不愠不火。 当长孙家的家仆满脸兴奋地跑来太平村,告诉他八百斤香水一上午便全部售罄之时。李素大吃一惊,目瞪口呆半晌没回神。 小看了这个时代的女人对美的追求啊,前世的女人骂人时,前面总要加上一个“臭”字,臭男人,臭德行,臭不要脸等等,可见女人对“臭”字多么痛恨,反过来说,对“香”字就有多么喜爱。 预计严重失误,估计长孙无忌都没想到,无心插柳般做成的一笔合伙买卖居然如此赚钱。 “回去跟长孙伯伯说,请他加派工匠,增加用料,赶紧!”李素迅速做了决断。 钱啊,谁跟钱有仇?李素向来拿金子当孔子一样膜拜着的。 交代几句后,李素打了个呵欠,跟王桩打了声招呼便往家里走,赚钱要趁早,睡觉也不能耽误。 作坊外的乡间小道上,两匹快马一前一后飞驰而来,李素眯了眯眼,忽然有种预感,这两匹快马可能跟自己有关。 果然,两匹快马到了李素身前后停下,二马相距数丈,显然不是同路人,为首一人穿着宫里的宦官服色,后面一人却是老熟人了,程处默。 宦官显然也认得程处默的,下马后先恭敬朝程处默行了一礼,口称小公爷。 程处默不敢怠慢,宦官出宫即是天使,代表着天子,于是急忙回礼。 二人显然都是冲着李素而来,程处默朝宦官挥挥手,示意宦官先说,宦官身负皇命,倒也不再谦让,转过身时那张白净的脸已板得紧紧的。 “奉陛下旨意,太平村李素备好各种香水,香水要有别于民间,日后长期供于宫闱禁内,是为贡品。” 李素垂头领旨,趁宦官没注意,悄悄撇了撇嘴。 宦官说完后便骑上马回宫复命了,待他走后,王桩这才露出焦急之色。 “啥叫有别于民间?香水就是这么造的,多任何工序就不是香水了,这可咋办?” 这两日王桩天天待在作坊里,李素手把手教他造香水,现在王桩已对工序很熟悉了,所以才着急。 李素斜眼瞥着他:“区别于民间有何难处,你急啥?” 王桩和程处默皆看着他。 “你有办法?” “当然……”李素环视左右,压低了声音道:“香水怎么造你是知道的,我问你,最后一道工序摇罐子,你每次摇多少下?” 王桩挠头:“我哪记得?一两柱香时辰,大概两百下吧……” “好,以后卖给民间的摇两百下,供应太极宫的摇两百五十下,换个高档的瓷瓶装上,嗯,这就是贡品了。” 王桩和程处默呆呆地看着他:“…………” 李素很佩服自己的急智,若非觉得李世民的妃子们可能听不懂,他还真想把贡品香水取名香奈儿二百五十号,让李世民好好得瑟…… “这……这这,行吗?”王桩面红耳赤地道。 贡品啊,这么搞是不是太儿戏了? 李素想了想,也觉得不大妥当,于是补充道:“弄点薄荷汁液掺进去,不但美美哒,而且清凉败火,就这么定了。” 扭过头看着程处默,李素暗叹,今日似乎很繁忙啊…… “你有啥事?” 程处默咧嘴笑道:“我没啥事,香香臭臭的东西我无所谓,不过我爹有事。” “程伯伯有啥事?” 程处默看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地道:“今日我爹听说你又弄出了新东西,而且长安城里卖疯了,长安城的妇人们疯了似的,就连我程府也不消停,我爹的五位妾室闹腾了一整天,说要香水,不然就不活了……” 李素很识相地点头:“程兄放心,稍停我便差人将香水送到府上,管够。” 程处默摸了摸鼻子,笑容有点幸灾乐祸:“这个,其实不是重点……” 李素眼皮跳了跳:“还有重点?” “嗯,重点是,我爹听说这笔买卖你居然跟长孙家合伙……听到这个消息后,我爹比他那五位妾室闹腾得更厉害,嚷嚷着要点齐兵将杀奔太平村,把你挂在旗杆上飞……” 李素冷汗刷地冒了出来。 挂在旗杆上飞是个什么体位李素没法想象,这个自然不太现实,老流氓没浑到这个地步,但是一顿揍应该跑不了。 东西呢,是李素造出来的不假,他想跟谁合伙就跟谁合伙,这事完全可以把道理摆在桌上一条条说清楚,然而程咬金的属性不一样,道理这东西到了他面前,讲不讲要看心情,当他不想讲道理的时候,唯一的解决方式就是……挂在旗杆上飞? “能讲道理吗?”李素复杂地看着程处默。 程处默笑眯眯地推却:“我爹不讲这个的。” 果然如此…… 李素打量着程处默:“你爹发火,你来太平村做甚?不会是帮你爹把我挂旗杆上吧?” 程处默笑道:“我当然不会这么闲,我是来向你要香水的……” “你刚才不是说香水不是重点吗?” “香水不是我爹的重点,但是我的重点啊,长安城里都卖缺货了,这东西是你造出来的,我不找你找谁?” “我给你香水,不过你陪我去一趟你家。”李素道。 事情还是得解释,虽然清楚程咬金发火耍浑作秀的成分居多,程家已是大门阀,不会太在意钱这种东西,不过事情不大,还是要解释的,别人在不在意是胸襟问题,自己解不解释是态度问题。 于是李素捎上香水,和程处默风风火火进了城,到了程家门前,值守的部曲告诉程处默两个消息,一好一坏。 坏消息是,程咬金出门了,直奔长孙无忌府而去。 好消息是,他没带兵器。 ******************************************************* ps:今天过节,回父母家吃饭喝多了,今晚早点睡不更了,明天再更。。。(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五章 勾兑利益 听说老流氓去了长孙府,李素心跳徒然加速,当初第一次亲东阳时都没这么快过。 程处默的表情也不对了,两眼发直看着李素,喃喃道:“我爹咋去长孙家呢?他跟长孙伯伯一直不对付啊……” 李素狠狠一拽程处默的衣袖,喝道:“还发啥楞,赶紧去长孙府!” 程处默也回过神了,急忙道:“对,点齐府中部曲,救我爹……” “你爹需要救啥?救长孙伯伯!” “啊?” ………… 没敢带人,程处默连家仆随从都不敢带一个,只和李素二人慌慌张张朝长孙府跑去。实在是程咬金太混帐了,居然单枪匹马进了长孙府,可以肯定,程咬金的来意绝不是给长孙无忌祝寿那般祥和,若儿子再领着一帮部曲杀才来助兴,长孙无忌哪怕涵养再好也要发飙了。 长孙家离程家很近,大唐的开国功臣全住在朱雀大街上,都是高祖皇帝赏赐的府宅,朱雀大街直通太极宫,程家与长孙家相距仅只半里,片刻即到。 长孙府门前的下人认识程处默,不能不认识,大家都是︾n,住同一条街上的邻居,而且这家邻居从老爹到儿子皆是名满长安的恶霸。 见程处默和李素跑来,下人很客气地行礼,并且告诉程小公爷,程老公爷半个时辰前便进了长孙府,一直没出来,里面很安静,既没有喊杀声,也没有叫骂声,程老公爷今日表现得十足像个安静的老男子。 李素和程处默面面相觑,程处默在门口徘徊转圈,犹豫该不该回家把部曲杀才们叫过来。知父莫若子,老爹进去既没有喊杀声又没有叫骂声,显然很不科学,怕是长孙家在廊下安排了刀斧手,老爹折在里面了…… 陷入无限被害妄想不可自拔时,长孙家侧门打开。长孙无忌和程咬金一脸笑容走出来。 程处默急忙迎上前:“爹……” 程咬金哈哈笑道:“我儿来了……” 转眼一看,发现李素也在,程咬金笑容顿时化作怒容,指了指李素:“好个小混帐,自家肥水流了外人田,跟程家做香水买卖哪里比不得长孙老匹夫?” 长孙无忌老脸发黑,阴阴地道:“程老匹夫,积点口德,老夫可还在这里呢。” 李素面色发苦。急忙躬身道歉。 程咬金朝长孙无忌哈哈笑道:“说笑,辅机兄莫往心里去,刚才俺说的事就这么定了……” 扭过头,程咬金又飞快变脸,怒气冲冲指着李素:“稍停老夫再与你算帐!小混帐翅膀硬了,嗯?日后若弄出啥新奇玩意再跟长孙老匹夫狼狈为奸,老夫非……” 长孙无忌勃然大怒:“程老匹夫,你欺我长孙家无人耶?” 程咬金又朝长孙无忌咧嘴一笑。转身招呼二人:“走,都走。回家去……” 李素只来得及朝长孙无忌匆匆行了个礼,便被程咬金强行勾着肩膀踉跄带走,程咬金走中间,一边勾一个肩膀,三人并排而行,毛茸茸的大嘴凑在李素耳边说悄悄话。 “李家娃子俺告诉你。虽说长孙老匹夫生的儿子比俺多,但一个个文绉绉软耷耷的,没一个硬朗货,老夫生的六个娃子随便拎一个出来,都能把他长孙家满门打趴下。所以说,长孙家确实无人啊……” “嗯嗯嗯!”程处默憨厚地点着大脑袋附和。 长孙无忌黑着脸站在门口,浑身气得直哆嗦。 悄悄话……太大声了! *********************************************************** 被程咬金勾着肩膀走了一路,李素渐渐发觉,程咬金对自己似乎并不怎么生气,刚才当着长孙无忌的面指着自己喝骂,似乎作秀的成分居多。 “程伯伯,小子造香水选择与长孙伯伯合伙,实是有苦衷的,还请程伯伯听小子……”李素急忙解释。 搭在肩膀上的巨灵掌轻轻拍了拍:“解释个屁,自己造出来的东西,想跟谁合伙就跟谁合伙,小小个娃,心思咋这么重咧?” “啊?” 画风咋突然变了?说好的算帐呢?你倒是算啊…… 程咬金咧嘴一笑:“怕老夫真跟你算帐?你跟长孙家合伙是啥心思以为老夫不知?老夫活这把年纪全活狗肚子里去了。” 李素呆呆地看着他…… 老妖精啊,能混进大唐朝堂而且混得如此滋润的,有几个是蠢货? 程咬金叹了口气,垂头看着李素时,眼中竟露出几许慈爱之色:“小娃子也真不容易,不想当官吧,陛下非要让你当个官,不然陛下心里不踏实,当了官诸事身不由己,小小年纪又才华惊世,想掩藏光芒都没办法,辛苦布局博了个长安城小混帐的雅号,却还是夹在这么多老狐狸中间左支右拙进退两难,咱大唐这么多开国勋贵,他们十六岁时犯浑者有,心机深沉者有,少年成名者也有,但活得像你这么累的,真没有。” 李素垂头,只觉心中一股暖流穿行,浑身一阵熨烫,再加几许唯人自知的酸楚,眼眶竟不知不觉泛了红。 搭在肩上的大手加重了几分力道,程咬金笑道:“别人为难你,程家不会,小娃子日后心中不爽利,径自来俺家,酒肉管饱,胡姬管够,愁眉苦脸进门,欢欢喜喜出门,权当进了一回青楼……” 李素:“……小子多谢程伯伯。” 程处默挠着脑袋插嘴道:“爹,您刚才跟长孙伯伯说定了啥事?” 提起这个,程咬金不由眉飞色舞:“听说今日长安城香水卖疯了,老夫心中不痛快,便找上长孙老匹夫家打算抽他,长孙老匹夫似乎知道老夫要来似的,早早备好酒菜在前堂等老夫,吃了喝了之后,老夫又不好意思动手了,毕竟吃人嘴软啊……” “后来呢?”程处默歪着头,一脸天真无邪地看着老爹,萌得欠抽。 程咬金脸色滞了一下,似乎也觉得儿子很欠抽,于是就不客气地抽了他一记。然后接着道:“后来老夫与长孙老匹夫合计了一下,大家都在太平村建了作坊,程家是酿酒作坊,长孙家是香水作坊,都是跟李家娃子合伙,各占五成份子,而且据说造香水还要用到俺程家作坊蒸的烈酒,俺与长孙老匹夫商议半天,决定互换份子……” 程处默听得满头雾水,李素却倒吸一口凉气,震惊地看着程咬金。 这是唐朝人吗?怎么连置换股份这种现代商业伎俩都懂了?很怀疑老流氓也是穿越的,……要不要留个电话? “爹,啥叫互换份子?” “长孙老匹夫给老夫香水作坊一成份子,老夫给长孙酿酒作坊两成份子,李家娃子仍占五成不变,从此无论香水还是酿酒,都是三家合伙了,本来香水作坊老夫想要两成的,长孙老匹夫说老夫欺人太甚,烈酒卖得不死不活,香水却卖得红红火火,两个作坊根本不能比……” 程咬金斜睨了李素一眼:“嗯,说来老夫就有气,李家娃子你啥意思?给老夫的烈酒卖得不愠不火,给长孙老匹夫的香水却让整个长安的婆娘们都疯了,何故厚此薄彼?” 李素俊脸又浮上苦色。 程咬金哈哈一笑:“罢了,老夫与你自家人,小娃子做事没礼数,老夫是长辈也懒得跟你计较,日后若有新玩意又便宜了别家,莫怪老夫翻脸无情。” 李素只好唯唯应了。 这事算是揭过去了,程咬金的表情顿时变得和蔼可亲,勾住李素的肩笑道:“是个灵醒,老夫真恨啊,为啥不是老夫的儿子呢?也不知你爹娘生你前吃了啥东西,竟把你生得如此俊俏又有才华,万中无一的好娃子,再看看老夫生的……” 棒槌粗的手指指向无辜的程处默,程咬金气道:“看看老夫都生了些啥玩意……” 啪! 一巴掌乎过去,气消了。 ………… 从长孙家回到程家时,已是日落时分,眼看城门坊门要关了。 当晚程府开宴,李素自然又是座上宾。 见识过长孙家的文人式酒宴后,李素对程家的酒宴……越来越喜欢了。 凡事最怕比较,认真说来,李素还真算不上文人,作诗也好,治病也好,其实都不是自己的东西,借用一下前人智慧而已,跟程咬金这种武将打交道不累,说话也好做事也好,根本不要花费太多脑力去揣度用意,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酒宴上,老恶霸和六个小恶霸又喝多了,于是程家前堂鬼哭狼嚎群魔乱舞,李素这回也不见外了,竟然凑上去跟大小恶霸们共舞了一阵,中途被程府的胡姬明里暗里揩了不少油,李素忍了。 最后喝得醉醺醺的老恶霸强拉着李素到院子里,要传授老恶霸当年横行天下鬼见鬼愁的斧法,李素这才很是时机地轰然醉倒不省人事。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六章 东市事发 李素醒来时已是第二天中午了。 最近似乎成了程家的常客,程家上下都认识他,见李素揉着宿醉的脑袋走出房门,下人们很快端上洗漱的热水和吃食。 程咬金上朝去了,家里六个小恶霸也不见踪影,昨晚大家都醉得厉害,估摸还没醒。 程府的早餐很实在,一大碗胡辣汤再加煮熟的大块羊肉,看得李素两眼发直,这玩意当早餐,经常吃的话会短命的…… 婉拒了这份实在的早餐,李素也不方便去内院跟老夫人告辞,于是托下人说了一声便离开了程府。 走在朱雀大街上,李素有点茫然,他发现自己找不到目的地…… 没错,最近李素过得太闲了,李世民将他削爵罢官,对他而言似乎已变成了一种奖赏,赏赐他最近可以毫无愧疚地悠闲懒惰,每个月只花几天时间配一下火药,剩下的日子全是混吃等死,更惬意的是,他在城里有印书,烈酒和香水三大买卖,不必为生计而奔波,每天无所事事地等着财富一堆一堆的增长。 站在朱雀大街上发了一会儿呆,李素决定去看看王直。 6,王直离开太平村进城好几天了,这家伙比他兄长多了几分机灵劲,在城里跟三教九流混应该吃不了亏,李素对他很有信心,相信过不了多久就能看到一脸痞相的王家老二自称长安两市扛把子,领着一帮子闲汉地痞横行霸道,人见人憎…… ………… 长安城的东西两市太大了,找王直并不容易。 东市人潮涌动,穿流如河,李素忍着和路人摩肩擦踵的不适应感。以及各国胡商身上的异味,还有各种马和骆驼的臭味,暗自悲叹今晚自己要洗几遍澡,一边不放弃地打听王直的住处。 没过多久,李素便欣喜地发现王直混得不错,问到第十个路人时。居然认识他,指着东市前方一片低矮如丛林般的小平房告诉他,那里是王大哥的住处。 王大哥……啧! 真不忍心告诉这位小弟,王大哥在太平村混得有多惨…… 东市商人多,长安本地商人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大部分是来自大唐各道各州府的商人,还有各国的胡商。 大唐文武并进,虽然对商人也略带歧视,但相比各朝来说已经算是很开明的了。至少没有明文说商贾低人一等,李世民登基后最主要的国策便是包容,包含一切,容纳一切。十一年来在商业上作出的国策调整不少,为了维持西域丝绸之路的畅通,甚至不惜发动好几次战争,可见商业在大唐君臣心中也是占有一定分量的。 如此努力之下,今日才可见都城长安东西两市的繁华似锦。胡商遍地。 至于胡商在大唐受到的无数歧视和非人待遇,这个……跟商人身份没啥关系。大唐人眼里,任何大唐以外的动物都只是猢狲,有一个横扫天下无往不胜的圣明君王,还有一群嗜血狂魔般的开国名将,以及数十万百战百胜指谁灭谁的关中雄兵,扬眉吐气的大唐百姓视任何外国人为猢狲是很符合逻辑的。而且,人类对猢狲并不需要太客气…… ************************************************************ 东市外国人很多,李素仗着一张大唐关中人的脸,一路没受到任何歧视,很快找到了王直的住处。 王直过得很节省。李素一抬眼便看到住处是何等简陋,一排低矮的平房像鸽子笼似的,错落有致地在东市大街两边排开,李素不由感到有些心酸,离开太平村时便跟王直交代过,结交朋友的同时别委屈了自己,尽管吃好的住好的,王直笑呵呵地应了,结果还是太节省。 李素笑了笑,对王直的现状愈发感到好奇,很想看到王直领着小弟横行街市一脸嚣张地收胡商保护费的样子。 大街旁边一条暗巷里围满了人,似乎很热闹,外面一圈又一圈踮着脚不知究竟,使劲往里面挤。 李素皱了皱眉,自觉绕过这群看热闹的人,他讨厌往人多的地方凑,太脏。 暗巷的人群里,热闹仍在继续,外面的闲汉们挤不进去,急得抓耳挠腮,揪着前面的人一迭声问道:“啥事?发生啥事了?” 知情人士很有娱乐精神,非常痛快地种子共享:“里面在揍人,下手真狠啊,牙都打掉几颗了,还没停手,这是要废掉他啊……” “谁胆子这么大?不怕巡街的武侯吗?”看热闹的闲汉居然很有法律意识。 知情人士嘁了一声,不屑地道:“武侯?武侯早躲开了,知道揍人的是谁吗?” “谁?” “东宫属官,你若是武侯你敢凑上去吗?” 闲汉缩了缩脖子,笑道:“瓜怂才凑呢,东宫的属官谁惹得起?对了,到底什么事惹到了东宫的人?” “据说是为了一个胡女,人市上发卖的,东宫属官想献给太子殿下,只出了半贯钱就想把人带走,跟明抢一样,一个闲汉忍不下去,争辩了几句道理,属官便揍人了……” 听热闹的闲汉顿时奇道:“混迹东市讨生活的我都认识,谁这么不长眼啊?” “不认识,听说是新来的,姓王,啧啧……” 李素忽然停下了脚步。 新来的,姓王?不会这么巧吧? 忍住不断翻涌的不适应感,李素拼了命往人群中挤去。 “让开!都让让!” 左挤右挤,始终挤不进去,李素横下心,索性弯下腰从人群的腿部往里钻,耳边不断传来闲汉们不满的叫骂声,甚至背上还挨了好几记冷拳。 李素心急如焚,懒得计较太多,费了好大劲才钻到看热闹的人群内圈里。 眯眼看过去,眼前的一幕令李素瞋目裂眦。 挨揍的果然是王直,脸已肿得跟猪头一般,一身麻布衣裳被撕成了条条缕缕,躺在地上单手护着头,另一只手却软耷耷地横摆在地上,腕骨和臂骨连接处扭曲成了一个怪异的角度,显然骨折了。 ************************************************************ ps:快月底了,百爪挠心地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七章 以牙还牙 王直横躺在地上,脸已不成人样,甚至连惨叫声都发不出来,任由狂风暴雨般的拳脚砸在自己身上,一声不吭地闭着眼。 揍他的人明目张胆地穿着绿袍官服,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面容阴沉,目光里露出凶狠的戾色,此时王直已失去了抵抗能力,而他仍不肯停手,一拳一脚尽情在王直身上施虐。 官员身后,两名青衣随从一左一右环臂而立,嘴角露出无聊和不屑相交织的冷笑。 旁边跪着一名四十多岁的胡商,满脸落腮胡,肤色黝黑,正神情惶恐地不停给官员磕头,胡商旁边站着一名十五六岁的胡女,衣着很暴露,脸上太脏辨不出容貌,一双黑色的眼睛却璨璨生辉,赤脚戴着一套脚镣,显然是被发卖的女奴模样,似乎是中亚某国的人种。 李素费力从围观的人群里钻进来,第一眼便看到了奄奄一息的王直,第二眼便看到那个仍在王直身上施虐的东宫属官。 李素只觉脑子一炸,耳边嗡嗡作响,眼睛立马充血通红。 这几月来的布局,千辛万苦躲开太子和魏王的举动,为了躲开甚至不惜用香水买卖搭上〖1,长孙无忌…… 所有的谋划,所有的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此刻全部抛到九霄云外,脑中只反复闪烁着一个念头,救人! 王家兄弟是他的朋友,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唯一交上的朋友,直到现在,能真正让他放心将自己的后背托付的人,只有王家兄弟。 李素深吸了一口气,先让自己冷静下来,状态似乎回到当初被结社率叔侄挟持的时候。冷静才是破敌制胜的前提。 暗巷的墙角边有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或许是件不错的武器…… 李素阴沉着脸,猫下腰准备潜行到墙角边。 这时,一直挨揍的王直不知为何忽然睁开了眼,他的脸已肿得不成样子,眼睛被挤得只剩了一条缝。然而睁开后第一眼还是看见了人群边猫着腰准备捡石头的李素。 王直眼中露出奇异的光芒,忽然虚弱地开口:“走啊……” 揍他的官员一楞,喧闹的围观人群也瞬间安静下来。 “走啊……不关你们的事,快走啊……” 人群愕然,但李素却懂了,心中愈发酸楚,听起来像在驱赶围观人群,其实王直在赶他。 不搭理他,李素又悄悄往前走了一步。 见李素不听劝。王直不知哪来的力气,忽然在地上打了个滚,然后站了起来,摇摇晃晃浑身直颤,右臂软软地耷拉着,嘴里像老牛般喘着粗气,面朝东宫属官,背朝围观人群。 伤痕累累的瘦弱后背有意无意地挡在李素身前。张开一只手臂,仿佛一只受伤的孱弱的雄鹰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保护自己的幼雏。 “走啊!……你们前程远大。一生荣华,莫招惹麻烦,我只是烂命一条,死便死了,看什么看,快滚!”王直嘶声吼道。 话音落。王直忽然猛地往后退了几步,将李素在内的围观人群撞得踉跄一退,然后一声暴吼,发了疯似的扑上前,死死箍住东宫属官的脖子。 属官大惊。奋力挣扎,旁边两名随从也慌了,急忙上前又掰又拉,对王直拳打脚踢。 李素压下心中酸楚,嘴角露出了一丝怪异的笑。 其实,我也是烂命一条! 疾若奔雷,李素欺身而上,飞快捡起墙角那块石头,在围观人群愕然的目光注视下,李素单手执石,朝殴打王直的三人中最壮实最魁梧的一个人奋力拍下。 一声沉闷的声响过后,一名魁梧壮硕的随从被石块拍中后脑,鲜血缓缓从伤处涌出来,随从身形踉跄了一下,连回头看一眼的力气都失去了,摇晃几下过后轰然倒地。 围观人群呆住了,那名东宫属官和随从也呆住了,看着身形瘦弱一脸斯文的李素手执石块,朝他们咧嘴直笑,笑容像个刚杀了人的疯子。 王直发现身上雨点般的拳脚消失了,费力抬头一看,见李素站在身前直笑,脚下还躺着一名随从,王直瞬间明白了,眼泪顿时夺眶而出。 “傻啊你!你傻啊……” 这一动手,便意味着与东宫交恶,对李素来说,这是多么严重的后果。 “你是何人?胆敢挑衅东宫!”属官指着李素怒道。 “太平村,李素。”李素笑得很坦然,既然出了手,就没必要掩藏了。 属官眨了眨眼,总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没等他继续搜索回忆,一只不算壮硕的拳头却忽然出现在他眼前,然后,无限扩大…… 砰! 一拳狠狠揍上属官的脸,属官旁边的随从急了,抡起拳头朝李素冲去,刚踏出一步却轰然栽倒,竟是王直单手死死抱住了随从的腿。 打虎兄弟同心,打架也是一样,随从被王直牵制住,李素便没了顾忌,凌空飞起一脚朝属官踹去,正中属官胸口,属官惨叫着踉跄退了几步,李素步步紧逼,又是一拳狠狠揍上他的脸,属官终于倒地,李素飞身而上,骑在属官身上,眼中戾色一闪,手中的石头狠狠砸中属官的太阳穴,属官惨叫声顿止,彻底晕了过去。 收拾了属官,李素再走到被王直抱住双腿的随从面前,二话不说又是一记石块狠狠砸中随从的后脑,随从也晕了过去。 既然动了手,李素断不会轻易罢手,恩与怨,当场还清。 起身走到那位晕过去的属官面前,李素左右端详了半晌,似乎在计算下手的部位,片刻之后,李素抄起石块狠狠朝属官的手臂砸去,喀嚓一声脆响,晕过去的属官被痛醒,发出凄厉的惨叫,臂骨与腕骨连接处被扭曲成了一个怪异的角度,围观的人群里不乏有心人,细心一看便知,属官骨折的那个部位,恰好与王直骨折的部位是同样的位置。 事情没完,还得有利息。 李素嘴角勾起一抹狞笑,一声不吭地走到属官的左侧,又是一记狠狠砸下,属官的左臂也被废掉。 痛得冷汗直冒的属官两只手臂软耷耷地垂在地上,睁大了眼,看着这个跟疯子一样冷静切疯狂的少年,声调变得异常尖利:“我乃太子殿下驾前属官,东宫内给事,你不怕被抄家灭族吗?” 李素眨眨眼:“我好怕……你吓到我了,怎么办?” 看着李素的神情,属官心尖一颤,随即左腿膝盖传来一阵剧痛,李素手中的石块已将他的膝盖骨敲碎,属官的惨叫声叫到一半,很干脆地痛晕过去。 李素仍不罢休,依样画瓢又朝他的右膝盖骨砸下…… 围观人群发出哗的一声,惊骇地看着这个瘦弱的少年。 怎样的凶性,怎样的报复心,令这个少年下手如此狠毒,眨眼间竟废了属官的四肢,他知不知道打的是谁?东宫啊,太子殿下跟前的属官啊。 看热闹的从来不嫌事大,但是这一次,事情未免太大了,看热闹的人群觉得不能再看下去了,稍停东宫来人,谁知道怒极之下会不会拉几个看热闹的人进监牢凑数? 仿佛约定好了似的,人群突然间一哄而散,狭窄的暗巷里,只剩喘着粗气的李素和王直二人,还有三个昏迷过去没有知觉的东宫所属,以及一个卖女奴的胡商,和那个一直沉默却满脸倔强的女奴。 王直伤得很重,右手臂骨折了,喘气声里带着呼哧呼哧的痰音,估计有了内伤,肋骨可能也断了几根,外伤更是不计其数,李素晚出手片刻,王直的小命今日便交代在这里了。 尽管伤得很重,王直却没放在心上,虚弱地碰了碰李素,叹道:“你不该出手的,为了我跟东宫结怨不值得,李素……我一直认为你是村里最聪明最灵醒的,今日你做了一个非常愚蠢的决定……” 李素瘫坐在墙边,吃吃地笑:“人这辈子总要干几件蠢事的,不然活着多没趣。” 王直黯然道:“是我连累你了……” “不,是我连累了你,我若不让你进长安城,根本不会有此一劫。” 二人沉默半晌,李素叹道:“东宫的人快赶来了,巡街的武侯也应该来了,这里交给我,你快跑……” 王直肿涨的眼睛瞪了起来:“我跑,把你留在这里受罚?是人干的事吗?” 李素神情顿时变得严厉起来:“王直,你听清楚了,我有陛下恩宠,就算与太子交恶,太子也不会对我贸然下手,但你不一样,你若进了监牢,结局只有一个死,肯定会死!你若死了,我今日做的这些有何意义?” “我不走!死便死了!”王直怒声道。 李素叹气,他很累,累得不想说废话了。 抄起石块,李素控制了一下力道,朝王直的后脑砸去,王直一声闷哼,软软倒地,晕过去了。 胡商和女奴没料到李素居然会来这么一下,顿时吓得直哆嗦,此人不但对敌人狠,对自己人也狠啊。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八章 再次入狱 加上王直在内,李素今日放翻了四个人,很累,打架其实也是体力活。 看着面前不停哆嗦的胡商,还有那个仍旧一脸倔强的胡女,李素笑了笑,指着胡商道:“我懒得问你姓名,也懒得问是非对错,只问你一句,你知不知道你惹了祸?” 胡商能到大唐做买卖,显然是听得懂关中话的,于是惶恐地点头。 “后果多严重你应该清楚,地上躺的三个是东宫的人,太子殿下的属官,也就是大唐帝国储君的手下官员,你看到了,他被我废了,我是首犯,罪责难逃,不过,你也逃不了,因为这事跟你有干系,跟你后面那个女人也有干系,太子殿下不会放过你们的。” 胡商的脸色愈发苍白,身后那个倔强的胡女脸色也白了。 李素吃吃笑道:“脸白没用,知道现在你们该做什么吗?” 胡商摇头。 指了指地上躺着的王直,李素道:“你们带上他,赶紧跑,找身胡人的衣裳给他穿上,嘴边沾点胡子,你们也要乔装,然后找个偏僻的地方躲起来,能躲多久算多久,记住千万别被人发现,发现就是一⊕,个死,还有,好好照顾我兄弟,给他治伤,待风头过去后让他来找我。” 胡商急忙点头。 李素叹气:“快跑啊,还楞着做甚?你一个买卖人怎么傻头傻脑的?” 胡商急忙架起晕过去的王直,胡女也伸出手架住他的胳膊,三人迅速消失在暗巷内。 李素长长呼出一口气,然后露出苦笑。 又闯祸了,这次的祸闯得不小,以前想尽办法躲开东宫。不想被招揽,更不想跟李承乾结怨,谋划布局,机关算尽,然而,仿佛老天注定的宿命一般。原以为已离东宫很远了,终究仍不可避免地和李承乾迎面撞上。 东宫内给事是几品官?不管几品,废了东宫属官等于直接扇了太子的耳光,这桩仇怨很难化解了。 暗巷内很安静,李素倚着墙边独自坐着,仰头看着阴沉的天空。 巷外传来杂乱的脚步声,一名神情凝重的披甲将军站在巷口,牢牢堵住了光线,李素的相貌在阴影中模糊不清。却只看见两排洁白的牙齿在黑暗里森森发光。 太子左卫率的人马。 “何人闹市行凶,伤我东宫属官!”披甲将军喝问道,巷内清醒的活人只有李素一个,显然是在问他。 “行凶者,太平村李素!” *********************************************************** 时隔一月,李素再次进了大理寺监牢。 长安小混帐殴打东宫属官的消息飞快传开,李素入牢半个时辰不到,消息已飞进了太极宫和东宫。 东宫大殿内。太子李承乾神情阴沉,目光森然。殿中一张竹床,躺着那名挨打的属官,属官四肢被废,在殿内嘶声哭得凄凉。 “太子殿下,为奴婢做主啊……” 自称“奴婢”是因为东宫内给事其实是宦官,太子内侍近臣。此人姓胡名安,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内给事虽是从五品官衔,但在宦官里面却实在称不上人物。 这两年来李世民不知何故对魏王李泰倍加恩宠,魏王的仪仗。王府用度,以及府中建筑规模一升再升,几与太子并肩,不仅如此,魏王李泰也是诸多皇子中唯一一个被李世民特许不必去封地任职的,如此恩宠,引来朝野一片议论,而李世民却仍然我行我素。 明眼人都看得出,李承乾的太子地位有危机了,若李承乾是冷静睿智之辈,这个时候应该选择韬光隐晦,真心也好,假意也好,都应该积极出面帮助父皇处理国事,对父皇愈发孝顺恭敬,对兄弟姐妹愈发爱护关怀等等,这才是保住太子地位的王道。 很可惜,李承乾不是冷静睿智之辈,他选择的是勾连朝臣,广植羽翼,排挤魏王,而私生活方面却破罐破摔,东宫内给事胡安因此而颇得李承乾信任,因为胡安有一样很神奇的本事,那就是搜刮长安内外的美女,任何女子稍有姿色,一旦落在胡安眼里,绝不会错过,而且无论这位女子愿不愿意,他总有办法在当天让她躺在太子寝宫的床榻上。 胡安的这个本事令李承乾这一年来颇为愉悦。 而今日此刻,深为宠信的胡安四肢全被废掉,躺在竹床上哀哀呻吟,李承乾的神情浮上几许阴森之色。 “看清楚了,果真是李素动的手?”李承乾没理会胡安的哀嚎,冷冷地问道。 “是,奴婢亲眼所见,亲身所历,绝不会有假,求太子殿下为奴婢做主,奴婢已是废人,死不足惜,但这李素当街废东宫属官,分明是对东宫不敬,对太子殿下不敬,殿下安能忍之?” 李承乾神情愈发阴沉。 胡安不知道李素是什么人,李承乾知道,他更知道李素在父皇心中的分量。 李素被削爵罢官,目前只是一介平民,但李承乾很清楚,这个平民,李承乾动不得,因为父皇需要他的才华,若杀之,必触怒父皇。 然而,结下如此仇怨,如何善了?若是忍了这口气,日后东宫威望何在?朝臣怎生议论?魏王李泰岂不会笑掉大牙? 可是,若不能忍,如何发动?事情不经推敲,认真论来却是东宫属官强抢胡女造成的,事闹大了,父皇怎生看他?原本已有一个魏王对他的太子之位虎视眈眈,现在又出了这么一件事…… 深感自己被逼到悬崖边沿的李承乾扭过头,望向竹床上哀嚎不已的胡安,一股莫名的邪火窜上心头。 三两步冲到胡安面前,李承乾抬足狠狠朝胡安脸上身上踩去。 “贱婢!贱婢!你害孤进退两难,害孤身陷朝野议论,你还嫌孤如今不够惨淡么?贱婢!” ………… 李素被关进大理寺后两个时辰,太子左卫率人马抬着胡安的尸首走出东宫,停尸大理寺前,并宣太子谕。 “东宫内给事胡安欺瞒太子,搜刮强抢胡女一名欲以献上邀媚,而致闹市殴斗,今太子闻讯大怒,杖毙胡安,国有国法,请大理寺官员秉公严判。”(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九章 何妨轻狂 太子谕不是圣旨,但同样有威慑力,大概相当于部级正式公文。 李承乾的这道太子谕用辞很有意思,首先是“胡安欺瞒太子”,第一句就把太子本人摘出去撇清了,也就是说,胡安在外面干的勾当本太子毫不知情,第二句是“搜刮强抢胡女”,抢胡女用来干什么呢?“献上邀媚”,多么可憎的面目啊,简直人人得而诛之,所以第三句“闻讯大怒,杖毙胡安”,英明太子殿下果然为民除害了,代表月亮消灭了恶人,太子不仅没背黑锅,整体形象还升华了,明察秋毫,维护正义的形象跃然纸上。 最后一句话最值得韵味,“国有国法,秉公严判”。 胡安已被杖毙了,换句话说,他已经受到了惩罚,现在太子谕里面却还要加一句“秉公严判”,这四个字若在官场新丁眼里看来,根本就是满头雾水,人都被你杖毙了,我还判谁去?别闹了好不好,大家都很忙的…… 但若换了官场老油子,对这四个字的解读自然就不一样了。 “秉公严判”,判谁?自然不可能判死人,那么就要把整件事情摆出来看了,整件事情的起因是胡安≡,强抢胡女,被东市一名闲汉阻止,胡安殴打闲汉时,曾经的泾阳县子李素站出来,把胡安殴打了一顿,而且极其残忍地废掉了胡安的四肢,被打的闲汉跑了,李素被关进了大理寺。 这是整个事件的过程,明事理的人都看得出,此事错在胡安,胡安在这件事里扮演的是正宗原汁原味的大反派,正义的太子殿下消灭了邪恶的胡安,胡安已死。那么人死罪消,现在太子还要大理寺秉公严判,很明显,判的不是胡安之罪,而是某人闹市废东宫属官四肢之罪,因为“国有国法”。 这道太子谕经过官场老油子这么一解读。隐含的意思便清楚了,而且话说得四平八稳,任何人挑不出错处。 大理寺官员不淡定了,他们都不是官场新丁,太子谕的意思他们一眼就看懂了。表面上,太子殿下的姿态端得很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的形象,实际上,太子殿下在向大理寺施压。要严惩行凶的李素。 ********************************************************* 东市事件的消息同一时间也报进了太极宫。 李世民听到消息后两眼发直,呆楞了半晌,似乎不太敢相信。 “再说一次,殴打东宫属官的人是谁?” 宦官垂头恭谨地道:“李素。” “太平村那个李素?”李世民不死心地追问道。 “是,曾经的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 李世民迟疑道:“怎么可能?上次领人冲撞度支司才几天,朕刚刚处置过他。怎么又打人了?” “陛下,奴婢不敢欺君。打人者确是李素,据说这次李素下手特别狠,把东宫内给事胡安的四肢都废了……” 李世民沉默片刻,脸上迅速浮起怒色:“这个,这个……混帐!怎么又是他?他想要做甚?真想做长安城的恶霸不成?” 龙颜大怒,殿内风云变色。宦官吓得双膝跪下,垂头不敢出声。 “此事因何而起,给朕据实道来!” 宦官急忙将事件始末道出,说得很客观,在这位雄霸天下的英主面前。宦官不敢有一字添油加醋。 李世民听着听着,暴怒的神色渐渐冷静下来。 “为恶者原来是东宫属官……”李世民神色迅速阴沉下来:“承乾的东宫里面,用的都是些什么人!” “陛下,事发之后,太子殿下已下令将内给事胡安杖毙,并谕令大理寺秉公严判。” 李世民神情稍缓,点头道:“处置还算公允及时……” 说着说着,李世民咂摸咂摸嘴,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想了想,神情一怔:“胡安已被杖毙,大理寺判什么?” 这就不是宦官能回答的问题了,于是赶紧垂下头不发一语。 李世民毕竟是英明君王,回过味后,大致明白太子的意思了,神情又变得阴沉起来。 “太子每日在东宫做甚?”李世民忽然问了一个不相干的问题。 宦官眼皮直跳,帝王的每一句话不可能无缘无故,而这句话,绝不是他一个宦官能回答的。 “奴婢不知……”宦官语声发颤。 李世民缓缓点头,眼睛望向殿外刺眼的烈阳,不知在想些什么,良久,淡淡地道:“李素先关在大理寺,朕想看看,此事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是。” ………… ………… 弄清事实之后,李世民暂时不想表态。认真说来李素的出手是基于公义,如今民间风气纯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情比比皆是,贞观年间有过好几次游侠儿当街杀人的事件,皆因公义而起,虽说侠以武犯禁,然而游侠儿这种群体还真不好处置,因为他们在民间的威望不小,他们从不主动给朝廷添乱,然而一旦路见不平,杀人对他们来说也是等闲事尔,所谓律法,他们从来不放在眼里,朝廷纵想削除,亦不得不有所顾忌。 今日李素的行为,说来也算是游侠儿的典型作风,出发点是没错的,李世民登基后最重吏治,这样的败类官员若教他碰见,他也会揍,只是李素下手太狠了,出手便废人四肢,这般狠毒心性也不知跟谁学的…… 对李世民来说,李素揍人是小事,然而李承乾那道在别人眼里看来颇为高明,在李世民眼里却昭然若揭的太子谕,却令李世民很不舒服。 贞观元年册立太子,当时太子李承乾才八岁,那时的太子多么伶俐可爱,满朝大臣齐口称赞,谓其“丰姿峻嶷,仁孝纯深”,这八个字用在一个八岁孩子身上,足可见朝臣对其何等欣赏了,连李世民当初册立太子的诏书上也难得自夸了一句“早闻睿哲,幼观《诗》《礼》”,亦可见老爹对这个嫡长子是何等厚爱。 然而,这个被满朝君臣厚爱的太子殿下,这一两年来却渐渐变了味道。 今日这道太子谕不是开始,早在贞观九年时便有征兆,时年太子右庶子孔颖达,太子左庶子于志宁,东宫少詹事张玄素等教导辅佐东宫的臣子屡次上谏,言称太子“游玩不学,奢好声色,足智饰非”,李世民不得不开始重视了。 东市事件李世民不表态,因为他想看看,看看这件事最后会闹到一个怎样的地步,看看太子到底是怎样的心性,这件事情是块试金石,试的不是李素,而是大唐太子。 ………… 消息仍在长安城内蔓延。 程府,长孙府,魏王府,牛府……长安城跟李素有过交集的权贵府上几乎全收到了消息。 然而,收到消息后的各权贵竟然没有一家有所表示,很奇怪的现象,几乎风平浪静,不泛一丝涟漪。 “这桩祸闯得不寻常呀……” 程府老流氓眯着眼,露出深思的表情。 程处默急道:“咋又被关进去了,爹你去跟陛下求求情……” 程咬金两眼一瞪:“求啥情?大丈夫做事有担当,做的时候就该知道会有啥后果,指望外人求情,李家娃子积攒的情分经得起几次耗费?” “可……可也不能看他进监牢而不表示呀,咱家跟李素毕竟不一样……” 程咬金斜睨了他一眼,懒得搭理这种蠢问题,而是拧着眉头,露出深思之色,喃喃道:“不该呀,李家娃子这次闯祸到底为了啥?上次揍度支司的郎中可以说是自污以求自保,事隔不到一月,又把人手脚废了,这次到底为了啥?揍的是东宫属官,做出这番举动无异主动跟太子结怨,以前辛苦谋划的一切岂不是白费?而且下手这么狠,李家娃子到底在想什么?” 虽是耿直武将,毕竟也是久历风浪的老狐狸,自认识以来,李素的种种行为无不透出一股浓郁的小狐狸味道,从心智上来说,程咬金不知不觉已将李素当成了平等地位的人,所以造成了一种李素做任何事都有谋划,都有目的的错觉。 这也是现在程咬金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李素东市废东宫属官一事,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他到底图个啥?“长安小混帐”的名声?已经够响亮了,何须锦上添花?……倒向魏王?这是取死之道,李素不会做这么蠢的事,……以得罪太子的代价借以震慑朝臣?那就更蠢了…… 程咬金想得脑仁疼,这一次小狐狸的举动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然而他却死活没想到,李素这一次是非常单纯的闯祸,不带任何目的,没有任何谋划,只是因为无法眼睁睁看着兄弟受欺负。 既是少年,何妨轻狂? ************************************************************ ps:今天状态很差,因为日夜颠倒,较劲了半个月,仍旧每晚失眠。。。(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章 暗巷厮杀 李素入狱的消息不止传进了程府,长孙府,牛府,都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各府都掀起一阵不小的波澜,然而大家和程咬金的反应一样,对李素这次闯祸的举动百思不得其解。 都是久经风浪的老狐狸,谁都不比谁缺个心眼,他们已习惯了用衡量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一件事情做与不做,全看值不值得,用句前世很流行的话来说,小孩才分对错,大人只看利弊。 而李素废了东宫属官一事,在他们心里真只是小孩斗气的表现了,明显是弊大于利的,所以他们百思不得其解,平日里表现得跟小狐狸一样,偶尔还能跟他们这些老狐狸过过招的李素今日到底怎么了?多大的仇恨令他不惜跟太子结怨,也要当街快意恩仇。 跟程咬金的反应一样,府里掀起波澜,但对外,这些老狐狸却一字不提,也根本没做出任何为李素求情的举动。 老狐狸们各有各的处世方式,对事情的判断也基本相同,李素当街废了东宫属官确实犯了国法,那道四平八稳的太子谕也都听说了,而程咬金等人仍旧没出手,因为他们清楚,这事没完,还不到他们这些老狐狸+,出手的时候,再说……李素做出如此混帐事,不该关几天吗? 该! ………… ………… 一骑快马飞奔东阳公主府。 东阳正凑在镜前贴着三叶花钿,美滋滋地准备试穿一下新裁的衣裳,好好打扮一番,下午去河滩时给他看,然后故作矜持地看着李素为自己发呆的样子,心中满满的欣悦。 绿柳匆忙跑来。慌慌张张禀报的消息破坏了她一整天的好心情。 “又进大理寺了?”东阳脸蛋刷地变白了。 “嗯嗯,两个时辰前被太子左卫率的人拿进了大理寺,据说是李县子当街将一名东宫属官的四肢废了……” 东阳的脸色更白了,颤声道:“他……怎会闯下如此大祸?” “因为东宫属官欺负他的兄弟,就是殿下封地旁太平村的王直。” 东阳沉默一阵,咬了咬牙:“叫侍卫去托人。我要进大理寺看看他。” “殿下,您现在不能去大理寺,还有件事要做,李县子进监牢后托狱卒送出来一张字条,嘱托殿下一定要办好这件事……” 东阳神情一振,激动地道:“字条呢?快给我!” 绿柳将一张二指宽,折得皱巴巴的字条递上前。 东阳急忙接过,展开一看,字条上面没有多余的话。匆匆忙忙只写了几个字,“东市,救王直。” 字迹很熟悉,确定是李素亲笔所写无疑。 东阳黛眉紧蹙,久久不语。 “殿下,太子左卫率拿人之前,李素叫王直先跑了,听说受了很重的伤。李素没跑,独自一人扛下了罪名。不过太子殿下知晓真相,此事因王直而起,太子怕是不肯善罢甘休,王直藏在东市日久,太子的人马迟早会把他抓到。” 东阳想了想,很快有了决断。 “去告诉铁六。带十个信得过的侍卫进长安东市,想办法打听到王直的下落,然后把他弄出城,藏到我的公主府里,我就不信太子的人马敢闯我公主府!” 平日柔弱的东阳此刻俏容凝霜。凤目含煞,娇俏的面容露出不可逼视的威严。 ********************************************************** 长安东市。 事发已三个多时辰了,胡商和胡女架着王直,在破落逼仄的窄巷里蹒跚而行。 李素的猜测没错,李承乾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与此事有关联的人,此事因王直而起,李承乾断然不可能放过他。 给大理寺下太子谕的同时,东宫内走出一队乔装成商贩的人马,迅速向长安东市扑去。 胡商对东市地理不熟,架着王直在暗巷里七弯八拐,却始终找不到一个稳妥的躲藏位置。 王直早已醒来,事已至此,只能按李素所说的躲起来。然而半个时辰不到,东宫的追兵已杀至。 胡商见东宫果然派出了追兵,不由愈发惶恐,一股求生的本能驱使他领着胡女的王直拼命地逃。 一条不知名的暗巷外,杂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蹒跚而行的三人心中一紧,脚步愈发急促。前方不远是巷口,出了巷口混杂在人群里,或许能有一线生机。 三人即将走到巷口时,一道铁塔般的身影堵住了巷口的光线,阴暗的影子里,一双比冰还冷的眼睛注视着三人。 杀气在暗巷中弥漫,低抑而令人窒息。 王直咧嘴一笑,鲜血不停从嘴边流下,呼吸间胸腔里的痰音更明显了。 扭过头朝无措的胡女投去留恋的一瞥,雪白的刀光在暗巷中闪现时,王直的脑海里却残留着最后一个念头。 她真好看,比杨寡妇好看,能娶回家该多好…… 刀光如匹练,无情劈向王直的脖颈,太子下的严令,不要活口。 在胡女惊恐的尖叫声中,一支冷箭从暗巷的另一头射出,射入那道铁塔般身影的心脏正中。 力气仿佛在瞬间被抽空了一般,刀离王直的脖子只剩两寸却徒然停住,最后轰然倒地。 一场厮杀,在暗巷内展开。 “尔等何人,竟敢阻挠东宫所属!”压抑的语声分外狰狞。 回答他的,是铺天盖地的刀光剑影。 这是一场见不得光的厮杀,东宫和公主府所属皆有忌惮,暗巷里只听得到刀剑相交时的碰撞声,沉默的双方用自己的生命决定着一个普通人的生死。 渐渐地,暗巷内的厮杀分晓胜负,东宫略输一阵,当五六柄横刀指向最后仅剩的两名东宫武士时,厮杀已算结束。 搀起王直和胡商三人,抬起战死弟兄的尸首,公主府侍卫刀剑仍紧紧指着两名武士,一边缓缓后退,整个厮杀过程里,公主府侍卫没说一个字,只用刀剑做到了他们必须做到的事。 退到巷口,身形一闪,如川流入海,混杂在东市的人群中,很快失去了踪迹。 暗巷内,东宫仅活的两名武士脸色铁青,注视着空荡荡的巷内。 一切平静如常,只有地上残留的鲜血告诉世人,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怎样沉默而惊心动魄的混战。 “他们……到底是何方人马?”一名中年武士站在巷内,神情阴沉地道。 “程家?牛家?或是……长孙家?能保李素的,只有这三家吧?”另一名武士道。 “不对,程家牛家皆是武将家,刚才他们的厮杀路数,不像是武将家出来的人,长孙家也不像,太子殿下是长孙大人的外甥,长孙大人对太子殿下向来宠爱,断不会坏殿下的事……” “回去禀报太子殿下,请殿下定夺吧。” ………… ………… 大理寺监牢。 李素快疯了。不是因为得罪了太子,也不是因为闯了大祸。 能让李素发疯的原因很简单,监牢太脏了,这次入狱可没有上次的优待,上次只是揍了一个度支司的郎中,又有那么多纨绔子弟陪着,大理寺官员不敢拿他怎样,但有要求尽量满足,所以李素上次在牢里住得流连忘返,出来时甚至依依不舍,三步一回头。 然而这次,李素直接得罪了太子殿下,那是大唐未来的国君,更何况入狱不到半个时辰,一道太子谕便递进了大理寺,李素的美好监牢生活就此结束。 进了监牢就被关进一间又脏又臭而且四处都是跳蚤的牢房,李素是个爱干净的人,可以不吃不喝,但一定要干净,否则不用给他上刑,直接可以把他逼疯。 现在李素的精神状态就很不正常了,离干草堆上的跳蚤远远的,脱下上衣清理出一小块干净的角落,将上衣垫在地上,这才坐下,然后垂头望着自己的双手发呆…… “太过分了,一盆清水都不给我,好坏好坏的……”李素喃喃自语。 东市揍过人,手上沾了血,进监牢后不得不亲手清理出一块干净的角落,从头到尾没有洗手的机会,现在这双手除了血渍外,基本还是很白净的,可李素就是很别扭,他仿佛看到微观世界里,手上一大堆的细菌在皮肤纹理间欢快跳跃,甚至唱着愉悦的歌儿…… 受不了了,李素很想一头撞死,跟手上的细菌来个鱼死网破。 “来人!大理寺的人都死了吗?”李素暴跳起身,抓着大牢的栅栏怒喝道。 一名狱卒苦着脸走来,二话不说先朝李素躬身行了一礼。 “李郎君,莫为难小人了,这次真不能给您换监牢,刚才小人给您递了张字条出去已是天大的干系,若东宫的人发现李郎君在牢里过得太舒服,郎君倒是没事,小人们可要遭罪了。” “没要你换监牢,进来给我打扫一下,顺便拿床干净的褥子和一桶清水,这个不难吧?办不到等我出去抽死你。” ******************************************************** ps:还有一更。。。马上月底了,有月票的亲们快投给我吧。。不要逼我卖萌哦,你们会瞎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一章 夜半提审 很霸道的口气,有经验的人一听就知道,只有二进宫的老油子才有勇气跟狱卒如此说话,二进宫还是其次,重要的是这位二进宫必须背后有人。 狱卒终究没敢给李素换监牢,李素提出的种种要求也没办,嘿嘿干笑两声后转身就走了。 李素缩在又脏又臭的监牢角落里继续精神崩溃状态…… 两辈子没这么脏过,李素很想死,想一头撞死在监牢里,但是……死在这个地方太脏了,死了都不甘心,会诈尸的。 折腾了一整天,看着监牢小窗外的皓月冉冉升起,这才惊觉已是夜晚时分了。 命运太曲折了,昨日此时,李素还是权贵家中高座宾朋,左右两位绝色胡姬殷勤劝酒,今日却锒铛入狱,这次进来不知要蹲多久,若真惹怒了李世民,铁了心要关自己一两年怎么办?没地方洗澡怎么办?出来后脸皮变厚了,溜门撬锁抢劫传销啥本事都学会了怎么办? 监牢日夜都不安静,依稀能听到犯人鬼哭狼嚎声,大理寺提审刑讯从来不分白天黑夜,有时候狱卒起夜失眠觉得无聊了,都会跑进来找个犯人刑一次,在犯人凄↘,厉的惨叫中寻求变态扭曲的快感。 这一切与李素无关,既来之,则安之,李素最关心的是明日的午饭里面能不能配一块肉,毕竟,自己还在长身体呢。 还有王直,不知那家伙得救没有,事发时把他砸晕了,叫胡商带他躲起来,然而李素终究对胡商不信任,非我族类。其心必殊,李素估计危难时刻胡商会毫不犹豫把王直出卖了,于是刚被关进大理寺,李素便托狱卒送出去一张字条。 本不该让女人牵扯进来的,可是,毕竟王直是他的兄弟。毕竟是一条性命,程家牛家或许会帮忙,或许不会帮忙,李素心里没底,看当家的几位如何衡量利弊。 只能靠东阳了,李素相信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照自己的话去办,该做的安排都做了,王直若是在公主府的侍卫赶到之前被东宫的人拿下,只能怪命不好。 牢门外传来杂乱的脚步声。李素回过神,不由一楞。 脚步声分明是冲着他的牢房而来,越来越近。现在是深夜,可以肯定,大理寺官员一定不会这么好心,深夜把他放出去…… 李素心头一沉,神情凝重地注视着牢门外。 很快,一名穿着绯色官袍的人出现在牢门外。后面跟着几名差役,差役手上还拎着一些刑具。 官员站在牢门外。凑着昏黄的火光眯眼打量了一番,嘴角勾起一抹微笑:“泾阳县子李素?” 李素叹了口气:“应该说是曾经的泾阳县子李素,李某很早以前已被陛下削爵革职了。” 官员笑道:“无妨,只要确定你是李素便好,本官乃大理寺少卿窦伏,奉命提审李素当街刺杀东宫属官未遂一案。” 刺杀未遂? 李素浮起一抹冷笑。这个罪名……可比揍人严重多了,太子果然发力了吗? “窦少卿说我刺杀属官未遂,不知有何凭证?” 窦伏从见到李素开始,脸上的笑容一直未曾消褪,一副温文有礼的模样。然而,大理寺少卿的位置是靠温文有礼坐上去的吗? “李素,你要记住,现在你是阶下囚,而本官在审你,不是你审本官,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至于刺杀东宫属官的凭证,审一审自然就有了。” 看着窦伏的笑容,李素心中发冷。 他从来不怕那些大呼小叫凶神恶煞的人,这种人容易被引导情绪,几句话便能把握对话的主动权,但是窦伏这种表面永远带着微笑的人,李素打从心底里不愿跟他打交道,因为李素自己就是这种人,他知道微笑背后隐藏着怎样的残暴,往往令人来不及防备便突然翻脸。 “你问,我答,窦少卿请继续。”李素很痛快地道。 窦伏笑了,笑容里夹杂着淡淡的失望,其实他很希望李素能反抗一下的,哪怕是言语上的反抗,如此就有了对他用刑的借口。 很难对付的少年郎。 窦伏在心里对李素下了这个定义。 “本官问你,今日东市内,你与一同伙刺杀东宫内给事胡安,意图是什么?此举是否针对太子殿下?” “不是。” “本官再问你,你刺杀胡安背后可有人主使?” 李素笑了,这帽子扣的,一开口就是上纲上线,看来李承乾要把这事办成大案啊。 “我只是揍了东宫内给事胡安一顿,至于你说的刺杀,绝无此事。” 窦伏眼中煞气毕露:“人犯还欲狡辩?胡安四肢皆已被你废掉,若非太子左卫率及时赶到,胡安焉有命在?” “断几根骨头而已,跟刺杀有何关系?东市人来人往,变数太多,我若真欲刺杀,出手就会用刀抹他的脖子,而不是用石头敲他的胳膊和腿,既是刺杀,快,准,狠才是最重要的,大人既是大理寺少卿,不会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吧?” 窦伏不由语滞,捋了捋青须掩饰了一下尴尬后,很快镇定如常。 “还在狡辩!看来不用刑你是不肯招了,来人!” 李素笑得很灿烂,问来问去,用刑才是重点,前面说的全都是废话,要想把此事定成铁案,屈打成招后拿到口供最为简单有效。 牢门被差役打开,两名差役拎着几样刑具面无表情地走进来。 李素仍在笑,一边笑一边盯着窦伏,眼睛一眨不眨。 窦伏被李素盯得不太自在,心头微微一沉,这种时候居然还笑得出,今晚用刑拿口供怕是希望不大,此子太难对付了。 差役一声不吭地将一套十根圆木做的夹具套上李素的十根手指,这种刑具算是大餐前的开胃菜,秦时便有,名叫“拶夹”。俗话说十指连心,这种刑具看着小巧,但夹在手上两边一发力,却是痛不欲生,很多英雄好汉就是在这件刑具上屈服。 李素任由差役将刑具套上自己的手,然后笑眯眯地看着窦伏。 “窦少卿,李某多嘴问一句,你是太子殿下的死士?” 窦伏一楞:“此话何意?” “若非太子殿下的死士,绝不会干这种找死的事。” 窦伏气笑了:“你说本官找死?” 李素很认真地点点头:“对,你在找死。” 窦伏神情顿时冰冷:“什么意思?” 李素悠悠笑道:“有些事情你我心照不宣,不过我相信太子殿下派你来提审我之前,应该没对你说太多,所以我想问问你,你对我用刑之前,打听过我这个人没有?” 窦伏嗤笑:“不过运气好,造了个震天雷,顺手献了个策而已,微末之功便可抵罪么?” 李素笑着摇头:“看来你的准备功夫很不足啊……” 笑容渐渐敛起,李素盯着他,缓缓地道:“我,李素,泾阳县太平村人,陛下亲口夸赞我乃大唐少年英杰,陛下在封我官爵之前,前后两次微服寻访我,令我论策奏对,三次请我做官,皆被我婉拒,后来不得不以圣旨而强行给我封爵任职……” 窦伏的心渐渐沉入谷底,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李素盯着他,悠悠地道:“我这样的人,你敢对我用刑,知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 ps:萌萌哒的我向各位求一张萌萌哒的月票。。。喵~(没错,这就是卖萌。。。)(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二章 倾轧猜疑 李素的话很不谦虚,内容全是夸自己,而且夸得很用力。 然而听在窦伏耳中味道却不一样了。 今晚之前,他对李素的底细确实没怎么打听过,听到的都是长安城一些众所周知的传言,造震天雷,献国策,治天花……无非这些而已,在他看来,这些功劳并没有什么了不起。 但是陛下两次微服寻访,三次邀他出来做官,并与他论策奏对,这就很不寻常了,若他说的是真话,那么此子对陛下而言何止是简在帝心,相比之下,他这个四品大理寺少卿的地位恐怕还没有李素高。 一个在陛下眼中类似于路人甲的人去审一个陛下非常看重的人,这种事简直是花样作死。 想到这里,窦伏的目光游移不定,脸上那抹微笑却再也挤不出来了。 两名差役一左一右拉着拶夹,看着窦伏,等他一声令下,然而窦伏神情阴晴不定,始终没敢开口下令用刑。 他只觉得现在的自己正站在悬崖边上,往后退一步尚可自保,往前一步便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李素见他迟疑,不由笑道:“看出来了,$,你对我的话心存怀疑,其实你不必这么为难的,太子殿下想把此事定成大案,说不得也要用一下刑,把我背后的主使之人挖出来,就算我不知道主使之人是谁,你也可以很好心的提醒我,比如魏王……” “既然心存怀疑,不如还是按你的计划来,先用刑吧,你可以试试我会不会招,也可以赌一下你自己日后命运如何。” 窦伏抿唇不语,脸颊不住地抽动着。 他发现答应太子殿下做这件事是个很愚蠢的决定。进了监牢只几句话的功夫,便将自己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里。 相比之下,李素神情却变得悠闲懒散,无所畏惧地看着挣扎无比的窦伏,眼中露出戏谑的目光。 沉默的僵持并没有保持多久,监牢外又传来匆忙的脚步声。声音正朝李素所在的监牢而来,令李素和窦伏同时动容。 李素喃喃叹道:“大理寺的人怎么了?为何都喜欢选在大半夜串门?” 窦伏的脸色却变得很难看,急忙挥了挥手,套在李素手上的刑具很快被卸下。 脚步声很快,没多久便到了李素的牢门外。 一名穿着绯色官袍的中年人,领着四五名差役在牢门外站定。 借着昏暗的火光,窦伏认出了来人,神情愈发惊愕,呆了片刻后急忙躬身行礼:“下官窦伏。见过孙正卿。” 来人姓孙,名伏伽,是大理寺的正卿,也是窦伏的顶头上司。 孙伏伽四十来岁的样子,面貌刚正,目光清澈,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官威,此人算是贞观名臣。而且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荣誉,他是武德五年科举甲榜第一。历史上第一个有据可考的状元,素受高祖和当今陛下看重,委以大理寺正卿一职。 大半夜的,大理寺正卿少卿齐聚一堂,只为一个刚在东市打过架的平民百姓,这种场景不能不说十分诡异。 “窦少卿免礼。本官夜不能寐,心中繁杂琐事萦怀,故进监牢巡视,听得这边有人声,好奇过来看看……”孙伏伽不苟言笑地捋了捋青须。露出好奇的样子:“时已深夜,窦少卿这是……提审人犯?” 李素脸颊抽了几下,扭头望向别处。 窦伏的神情却无比尴尬难看,你一进监牢便匆匆忙忙直冲李素的牢门而来,还“夜不能寐”,还“琐事萦怀”,这是在侮辱我的智商么? “今日东宫内给事胡安东市被殴,此子是行凶者之一,下官便为此案而来,想审一审他,看有没有什么收获……” 孙伏伽点头赞道:“少卿记怀公事,报国之心可嘉……” 语声一顿,孙伏伽扭过头,貌似不经意地朝牢里的李素望了一眼,然后神情一呆,眯着眼仔细辨认了一番,奇道:“这位……莫非当初治好天花,造出震天雷而助陛下收复松州的泾阳县子李素?” 李素苦笑:“孙正卿安好,小子正是李素,但已不是泾阳县子,而是阶下囚。” 孙伏伽连连摇头:“李县子不可妄自菲薄,陛下削你之爵本官已听说,少年意气,血气方刚,闯闯祸亦是平常,陛下对你寄予厚望,复职起用迟早之事……呵呵,只不知今日李县子又入狱,是因为……” 李素朝窦伏恶意地笑了笑,道:“还是因为打架……” “哦,呵呵,刚才本官说过了,少年意气嘛,与人争打什么的……好,不多说了,窦少卿你继续审,本官去别处看看。” 说完孙伏伽朝窦伏点点头,对牢内仍拎着刑具的两名差役视而不见,径自领着人走远。 窦伏脸色铁青,孙伏伽刚才这番话看似寒暄闲聊,而且只有几句话,但这几句话里却隐含着太多的意思。 首先,李素被陛下看重已是非常确定的事了,不说孙伏伽话里的意思,就看他大半夜为了李素匆忙跑来监牢,便可知李素在陛下心中的地位。 其次,孙伏伽说完这些话就走,意思非常明显,有种你动他试试。 窦伏终于明白,太子殿下交给他的任务不可能完成了,不仅不能完成,他自己也陷入了麻烦。 复杂地扫了李素一眼,窦伏咬了咬牙,阴沉着脸道:“走!” 两名差役收起刑具,一言不发跟着窦伏离开。 ********************************************************* 第二日,朝会散去之后,李世民于太极宫甘露殿召见大理寺卿孙伏伽。 “大理寺少卿窦伏夜半提审李素?”李世民眉头紧蹙。 “是,臣听到狱卒报信后匆忙进监牢,发现窦伏正待给李素用刑……” 李世民神情布满了失望,抿唇看着殿外的烈阳,久久不语。 孙伏伽垂头恭谨地站在一旁。 良久,李世民索然一叹:“朕知道了,你退下吧。” 孙伏伽告退,退到殿门前时忽然顿住,迟疑地道:“陛下,那李素仍在牢中,此案是否……” “哼!小娃子接二连三闯祸,不治治以后愈发变本加厉,让他继续在牢里蹲着吧!” 孙伏伽凛然,急忙告退。 孙伏伽走后,李世民紧绷的神情一垮,露出深深的失望和疲态。 “承乾,你果然还是暗中下手了……” 此事是块试金石,很遗憾,李世民没有试出金子。 东宫属官强抢民女而致被打,太子身为储君,不说维护正义,却暗中向维护正义的人下毒手,这样的人,适合做下一代的国君吗?两代君臣治下的繁华盛世若交到他手上,会是什么样子? 李世民脑海里第一次冒出这个问题。 ………… 东宫。 李承乾起得很早,孔颖达授过早课后已是午时,李承乾仍在书案上书写孔颖达刚刚教过的内容。 作为太子,李承乾目前来说还算是合格的,没有太多荒淫无道的毛病,至少表面上没有。 每日的课业从未耽误过,课业过后,李承乾还要去太极宫,李世民会挑出几本有代表性的奏疏给他,让他试着处理国事,若处置有偏颇,李世民会细心教导他,告诉他此事应该如何处理,这样处理的道理和原因何在…… 总之,李承乾的行程安排得满满的,每日非常繁忙。 然而,如此繁忙的太子殿下,居然还能百忙中空出时间去游猎,去强抢民女,由此可见,时间只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 李承乾写字的表情很认真,再加上俊俏的容貌,还有大唐储君的身份,整幅画面足以令万千痴情少女发狂尖叫。 完美的画面直到一名宦官进殿后才轰然崩塌。 宦官禀报过后,李承乾的神色迅速阴沉下来。 王直被人抢走了,窦伏被孙伏伽吓跑了。 昨日事发后李承乾布置的一内一外两步棋全然落空,李承乾的心情顿时变得很坏。 “是,据说昨日东市暗巷里那群人路数不清楚,不像是武将家的部曲,程家和牛家不会养这种手下,本事很高强,三两下就将王直抢走了,不知是什么来路……” 李承乾陷入深思:“不是程家,也不是牛家……长孙家更不可能了,舅父不会这么做,那会是谁?” 宦官试探着问道:“会不会是火器局……” 李承乾摇头:“火器局里面皆是文官和工匠,外面的金吾卫将士未得将令不会擅自出营,李素纵在火器局有威望,手下却断然没有这种人才……” 沉思良久,李承乾悄然一勾:“孤记得,李素跟封地在太平村的东阳过从甚密,对吧?” 宦官两眼一亮,连连点头。 李承乾笑得很开心:“那就没错了,不错啊,天家皇族竟出了一个胳膊肘往外拐的好妹妹。”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三章 君臣论诗 人算不如天算,万事皆有因果。 李素并不知道他和东阳终究还是被李承乾惦记上了,后果比被贼惦记更严重。 没有优待的大理寺监牢远不如上次好待,窦伏走后,李素在狱中闲极无聊,忽然决定问天买卦,以测吉凶……其实就是地上找一小块平整的小石头定好正反面,然后往上抛。 抛了三次,李素发现结果不太妙,凶兆。 于是李素疯了,真正的疯了。 发疯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凶兆,比如牢里肮脏的卫生环境,两者一刺激,李素崩溃了。 当大理寺狱卒慌忙跑到监牢前,愕然发现李素披头散发,光着脚在牢内走来走去,时而对着仅有的一扇小窗悲怆长叹,颇具三闾大夫忧国忧民长吟离骚之神韵。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一整首《侠客行》念出来,李素连气都没换,憋得脸通红。 “李郎君,你没事吧?莫吓小人……”狱卒脸色惨白。 狱卒是真被吓到了,李素的身份∽▽,不同于别的犯人,这位可是曾被封过爵,任过一衙首官的人物,若在狱里疯了,上面一定会究罪的,层层筛选下来,他这个小狱卒一定是背黑锅的不二人选。 “小人给您打一桶清水如何?换个干净的牢房如何?就您上次住的那间……”狱卒很痛快地提出条件。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李素语调忽然高了不少,开始漫吟一首新词。 狱卒发现自己也快疯了。 ………… 李素疯了的消息逐级上报,从狱卒到牢头,直至大理寺卿孙伏伽。 孙伏伽闻报眼皮直跳。别人不知李素在陛下心中的地位,孙伏伽却略知一二的,昨日还特意将他召进太极宫垂问李素的情况。 孙伏伽不敢怠慢,急忙入太极宫禀奏。 李世民闻奏之后也楞住了。 “吟诗?”李世民神情有些古怪。 “是,臣闻知李素疯了,急忙入狱巡视。看见李素披头散发,赤足而行,眼中有血丝,且举止怪异,他将监牢每餐给犯人喝的一碗清水倒在自己的囚衣上,说什么两次皆穿此衣,可见此衣与他有缘,既是有缘,不能不敬它一碗……” “水敬囚衣?”李世民神情愈发古怪。 “是。其他还有诸如喃喃自语,时笑时悲,粒米不进,滴水不饮等等,臣照拂不周,请陛下降罪。” 李世民仰头望着殿顶,隐秘地翻了个白眼。 “李素作了甚诗,你一句一句吟来给朕听听。很久没见这娃子作诗了,他的诗必然都是佳句。” 孙伏伽亦道:“确是佳句。第一首不知名字,其诗云:‘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孙伏伽是大唐第一位状元公,文才和记性自是极佳的,听李素念过一遍便完整记了下来。 李世民听得两眼放光,捋须叹道:“果然是佳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朱亥,侯嬴市井侠士之风跃然诗中,当真是意气风发。妙极,此诗亦可传世。” 孙伏伽迟疑地道:“诗自是好诗,然则,少年不思报国,而慕艾侠客之流,目无国法,只求快意恩仇,立意未免……” 李世民笑着摇头:“孙卿迂腐了,历朝历代皆有侠客现世,一因国有危难,二因君主昏庸,三因人间不平,朕的大唐若吏治清明,民风纯朴,朝野欣荣,天下已无不平事,侠客自会敛锋藏芒,泯于世间,说到底,根子终在朝堂君臣身上,朕相信大唐长此以往,所谓侠士终究会慢慢消失,或者,为国所用。” 李世民一番话,圣君气度一览无遗,孙伏伽急忙称是。 “李素第二首诗快快吟来。”李世民饶有兴致地笑道。 “第二首……不是诗。” “不是诗?” “陛下且听臣诵来,‘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李世民听完后,笑容渐渐敛起,露出沉思之色。 “‘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好一首长短句。”李世民喃喃念道,扭头看着孙伏伽:“孙卿如何看?” 孙伏伽想了想,沉声道:“这首长短句前半豪情万丈,后半意气消沉。” 李世民点点头,叹道:“第一首慕艾侠客,亦是自白,他在告诉朕,无悔东市揍人之举,第二首叹尽英雄,悲怜自己,他又在告诉朕,他已厌倦朝堂倾轧,有求去之心。” 孙伏伽迟疑道:“陛下,臣觉得……李素似乎在装疯。” “当然是装疯,牢里关几天就疯了,小娃子哪有如此经不得事,孙卿,东市之案究竟如何,你与朕细说分明。” 事发之后,大理寺自然对此有过详细的追查,当下孙伏伽毫无保留地将当日事发的前后始末详细道来。 李世民听完后久久不语,眉头蹙得紧紧的,良久,幽然叹道:“这件事,李素下手太狠,自是该罚,然而善不扬,恶不惩,终究还是受了委屈……” 孙伏伽凛然不语,他清楚所谓“善”与“恶”指的是什么。 沉默片刻,李世民叹道:“发疯是假,但意气消沉是真,诗是骗不了人的,好好一个少年郎,这辈子才开始,朕还要重用他,不能毁了他,孙卿,把他放了吧,让他回去好好养息,东市一案就此了结。” 孙伏伽走后,李世民仍怔怔站在殿内,不知想着什么,许久不曾动过。 随后,李世民转身走到书案前,将李素的两首诗词亲笔抄下,看着自己满意的飞白体,李世民颔首一笑。 当日,太极宫传出旨意,大理寺少卿窦伏迁职外放,任昆州刺史司马。 昆州,位于剑南道,标准的蛮荒之地,刺史司马,从五品闲职,从光鲜显赫的长安大理寺正四品少卿,徒然外放为从五品司马,这道旨意基本等于流放。 ************************************************************ ps:晚了一点,因为不小心睡着了。。这几天拼了命的调整作息,争取在正常的时间睡觉,调整好了更新也就有规律了。。 还有,求月票。。别逼我卖萌了,瞎啊。。(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四章 劫后重逢 窦伏迁职的消息在朝中并没有引起太大的波澜,一个四品官的迁调算不得什么大事。 然而消息传到东宫,李承乾的脸色却白了一整天。 朝臣不知窦伏迁调的内幕,只以为牵扯了某个不合时宜的事,如今李世民乾纲独断,也犯不着跟朝臣解释太多,但李承乾却是清楚知道究竟的。 这道旨意,是父亲对儿子的敲山震虎,是劝告,也是警告,没有当面训斥,也没有直接冲突,一位大理寺少卿被流放的任命直接宣示了父亲的态度,对李承乾来说,却无异于一记响亮的耳光,比当面训斥更痛。 窦伏被流放的消息传进东宫后,李承乾忽然变得更乖巧了,召集所有东宫属官训了一次话,大意无非是严禁借东宫名义欺压平民,严禁向太子献声色消磨之物邀媚,违者下场,胡安可鉴之。 至于针对李素的各种动作,李承乾非常明智地选择了罢手。 李承乾很清楚,再不罢手,他的太子之位就真的危险了,为一桩小小恩怨而冒险,真的不值得。 ………… ………… 释↗↘,放李素的旨意,由孙伏伽亲自入大理寺监牢宣念。 宣旨时孙伏伽一直盯着李素的表情,发现李素两眼发直,一动不动,嘴里喃喃不知念叨着什么,仍旧是披头散发的样子,标准的疯子造型。 孙伏伽嘴角抽搐了几下,想抽,不太熟,没好意思下手。 旨意念完,孙伏伽扭头便走,懒得理会牢里这个装疯卖傻的家伙。让他自己作下去。 孙伏伽走后,李素呆滞的眸子立马有了神采,刚准备收拾一下出狱,牢门外又来了一个不合时宜的人。 不合时宜的人姓程,名处默。 “哇哈哈哈哈……兄弟,俺来接你出牢了。刚刚听说陛下下了旨,俺便赶来接你,是第一个吧?没被别人拔了头筹吧?” 这混帐话说的,跟买清倌人初夜似的,李素只觉胸中一阵逆血倒流,想抽,太熟,没好意思下手。 第一次出狱时是他来接的,第二次还是他。怎么老是他? “啥都不说了,回俺家去,给你接风,我爹昨又买了三个胡姬,绿眼珠子跟鬼似的,带你去尝尝新味,赶紧……咦?你咋了?” 程处默傻眼了,因为他发现李素正朝他笑。笑得傻傻的,很疯癫的样子。 “喂!狱卒过来!我兄弟咋了?”程处默怒喝道。 狱卒连滚带爬过来。见李素这副诡异的样子,狱卒差点哭出声来。 “莫闹了,李郎君……” 李素笑得很惊悚,朝程处默招手:“你来啦,会唱歌吗?我教你唱首歌好不好?” 程处默脸都绿了:“兄弟,莫闹了!”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着炸药包,我要炸监牢,一天扔一包……” 在程处默和狱卒呆滞的目光注视下。李素唱完了一整首歌,然后朝他们笑:“我唱得如何?好听吗?这首歌拿来作我们火器局的局歌觉得怎样?” “局……局歌?”程处默吞了口口水,然后望向狱卒,眼里喷着杀气:“我兄弟在监牢这几日,你们这些狗杂碎怎生整治他了?” 狱卒差点给程处默跪下:“小公爷,李郎君入狱这几日,小人一根手指都没动过他啊!” “好好的人交到你们手上,却把他弄疯了,这事没完,赶紧把门打开,等老子发赏钱呢?”程处默怒道。 狱卒忙不迭打开牢门。 程处默沉痛地看着李素:“兄弟,咱回家了,好好养身子,过几日一定大好。” 李素幽幽地望着小窗外,叹道:“我不出去,我还要创作新的局歌……” 程处默:“…………” “再说,出去又能怎样呢?外面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个更大的监牢,可笑世人愚钝,浑然不知……” 程处默急了,左右望了望,先使劲踹了狱卒一脚撒撒气,然后道:“兄弟你先在里面待着,俺去给你请大夫,过来!先把牢门锁上……” 李素脸颊直抽抽。 矫情过头了,再作下去说不定真会多关一两天…… “慢着,我跟你一起出去……”李素的疯病瞬间不药而愈。 程处默目瞪口呆,狱卒却长长呼出一口气,一脸感动的哭相,如同正被金莲灌药的大郎盼来了二郎。 整了整衣裳,披散的头发随意在头顶挽了一个髻,李素施施然跨出监牢。 “兄弟……你没事了?”程处默吃吃地道。 “没事了。” “你刚才……” “知道什么叫矫情不?” 程处默摇头。 李素好整以暇指了指自己:“刚才我那模样就叫矫情,以后不要学我,不然会被人抽的。” 跨出监牢,程处默和李素慢慢往外走,走了两步,李素仿佛想起什么,脚步一顿,回过头来朝狱卒后脑勺狠狠抽了一记,狱卒猝不及防被抽得一踉跄。 “记得我前几日说过什么吗?不给水洗澡,等我出去抽死你。” ************************************************************ 第二次刑满释放,李素走出大理寺,牢头和狱卒站在门口热情相送,回首看了一眼大理寺的高门,牢头和狱卒的心顿时吊起老高,生怕他再次露出依恋的眼神。 幸好这次坐牢的经历相比第一次差了很多,李素决定此生尽量别再来了,再来真得向朝廷申请加入大理寺贵宾会员了。 走出大理寺,来到久违的大街上,李素深深吸了一口自由的空气,整个人沐浴在阳光里。 拒绝了程处默的相邀,李素向他借了一匹马,告辞后匆匆朝太平村飞驰而去。 有件事很重要,他要确定王直是否无恙,付出如此代价,为的就是保他的周全,王直若有事,李素入狱这些天便是一场徒劳。 一个时辰后,李素骑着马进了太平村,先不回家,径自朝王家奔去,王家院子里平静如常,李素甚至远远看见王桩那位凶悍的婆姨揪着王桩的耳朵,柳眉倒竖正在训话,王桩仰天悲叹一副认命的样子。 很温馨的画面,王直应该还活着,否则王家不会这么平静。 李素没进王家院子,拨转马头又往东阳公主府飞驰而去。 东阳公主府前值守的侍卫早已认识李素,见他独自前来,侍卫朝他点点头,一声不吭进去禀报,没过多久,一袭绿色高腰襦裙的东阳匆匆跑出来,后面跟着时刻不离的小宫女绿柳。 见李素牵着马站在门外,东阳定定看着他,良久,仿佛久冻的花儿迎来春天,绽放出最美的笑容。 公主府前人多嘴杂,二人相视无言,然后互相有默契地交换了一下眼神,随即东阳转身回了府,李素则骑上马朝河滩边驰去。 河滩边的老地方等了没多久,东阳很快便来了,后面跟着一道很熟悉的身影。 李素凝神一看,笑了,久悬着的心彻底放下。 王直的模样很惨,脸上的青肿仍未消,左边颧骨高高肿起,眼睛仍被青肿的脸肉挤成一条缝,骨折的右臂被大夫处理过,两块夹板夹在臂骨断裂处,软耷耷地吊在胸前。 不管模样怎么狼狈,终究活着。 活着,比什么都好。 两步迎上前,李素重重朝他左肩一拍,王直痛得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只因后面跟着一位国色天香的公主,不想在她面前丢了男人的面子,泪水使劲忍着。 “伤好了吗?”李素笑问道。 王直挺起胸膛,很大丈夫的样子:“一拳可以打死一头牛!” 李素欣慰极了:“走,随我去长安东市,继续当你的闲汉地痞……” 王直这才急了,死命抗拒着拖他的手:“莫闹!想杀我别去东市,这就一头撞死你家门前!” 李素哈哈大笑,不轻不重一拳揍过去:“不吹牛会死啊!” 二人相视笑了一阵,笑过后,李素拍了拍王直的肩,叹道:“是我牵累你了,你本不该有此一劫的。” 王直眼眶微红,道:“你救了我,此刻却跟我说牵累,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祸是我闯的,不该由你来担,我欠你太多了……” “从小一起长大,总要保你周全,或许下一次危难时,我也需要你来保我周全了。” 王直重重点头:“下次还你。” 眼睛眨了眨,李素笑道:“那日你因为一位胡女而跟东宫属官争执?” 王直的脸忽然红了,不自在地干咳两声:“狗官欺人太甚,要将她强抢进东宫,当时我真忍不下去了……” “那位胡女呢?” 王直的脸愈发红了:“咳,眼下也住在东阳公主府里,长安城风声太紧,没敢出去。” “打算与她私定终生?” 王直羞红着脸,忽然抬头看了看天色,惊道:“咦?天色不早了……” 话没说完,李素飞起一脚踹上他的屁股,笑骂道:“论望天色,我是老祖宗,以后找这种烂借口糊弄我,非抽死你不可。” 二人笑着闹着,不经意间,李素看到王直身后那一抹柔光似水的眼眸,仿佛忽然出现,又仿佛亘古便在,目光碰撞间,多出一股“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五章 风平浪静 王直很有眼色,当李素和东阳的目光碰撞一处时,他明白,自己到了该滚蛋的时候了。 东阳很矜持,一直浅浅地笑,端端正正地站在二人身后不远处,摆出大唐公主的端庄样子,王直走了以后东阳嫣然一笑,乳燕投林般飞进了李素的怀抱,二人静静抱在一起还没温存多久,东阳便露出了狰狞面目,抡起粉拳狂风暴雨般落在李素的肩上,胸上。 “又闯祸!又闯祸!你是打算混帐到底了吗?大理寺要不要给你专门准备一间牢房,让你隔三岔五进去住几天?” 李素笑得很开心,果然是心有灵犀,他也打算在大理寺办张贵宾会员卡来着…… 胳膊一勾,将东阳搂进怀里,满满的霸道总裁气质,怀里的东阳终于消停了,头靠在李素的胸膛上,静静听着他熟悉的心跳节奏,幽幽叹息。 “以后,不要做让我担心的事了,你闯的祸越来越大,叫我怎么办?上次你揍了度支司郎中,父皇恼怒一阵子便过去了,可是这次,你揍了东宫属官,便是彻底与太子结怨,其中利害,我纵不说,你应懂的。” 李素叹道:“我自▲,然懂的,我又何尝愿意与太子结怨?然而世事无常,有些事情落到头上若装聋作哑,以后我都会看不起自己,活着有何乐趣?这一生我不求显达,只求活得没有遗憾……” 东阳靠在他怀里,沉默了一阵,展颜笑道:“你与别人不一样的,我对你放心,若是有一天你又闯了祸,我相信一定有你不得不为的理由。” 李素没说话。搂着她的胳膊更用力了一些。 “你是怎么找到王直的?”李素忽然想到这个问题。 东阳露出一抹哀色,道:“我叫府里的侍卫铁六带人去东市打听,在一条暗巷里找到了王直,当时他们正被太子左卫率的人马追杀,听说刀已架在王直的脖子上了,若是晚来一步。王直这条命怕是保不住。” 李素眼皮一跳:“太子果然派人追杀了……” 东阳黯然道:“暗巷里那场厮杀很惨烈,左卫率死了七八个人,我公主府的侍卫也折了四五个,王直是和侍卫们的尸首一起回来的,李素,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死人,而且是我亲自下的令,侍卫们因我而死,活生生的四五条性命啊……” 东阳说着。忽然哭了起来。 李素低声安慰了半晌,东阳这才收住了伤心。 李素的心情也十分沉重,太子追杀王直他本已预料到了,否则不会在危急时刻给东阳递出那张字条,然而预料是预料,当太子果真派人追杀王直时,李素仍觉得很难接受。 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一年,可他的敌人越来越多。如今更是连太子都得罪了,他才十六岁。人生刚刚开始,一辈子的路还很长,他能活到寿终正寝的那一刻吗? 对李素来说,太子太强大了,不是他能招惹得起的,世情残酷。他不愿招惹的人,偏偏招惹了,而且得罪得很彻底。 身边还有很多人要保护啊,老爹,王家兄弟。甚至包括东阳,大唐公主或许高贵,但在太子眼里也算不得什么。 这么多人需要保护,李素退无可退了,当初淡泊恬静的心情不知不觉改变,在这个退一步便是死路的世道里,想活得淡泊,必须要有支撑得起这份淡泊心情的实力才行,那些平民百姓谁都活得淡泊,可权贵的一句话便可将他们置于死地,现在的李素,跟那些平民百姓有何区别? 忽然间,李素对爵位和官职第一次产生了渴望。 李世民该把爵位和官职还给我了吧?扪心自问,最近表现不错啊,除了打了一次架,不小心把东宫属官的手脚废了以外,自己已经安分得跟鹌鹑一样了好不好? ********************************************************* 东市事件算是暂时平息了。 “暂时”的意思是,大理寺不追究了,但太子那边愿不愿意平息,还得看他的心情。 东阳也很担心,所以李素回来的当日,东阳便派了几名侍卫进长安城,打听市井风向。 风向没打听到什么,毕竟太子想要报复不会敲锣打鼓满世界嚷嚷,但公主府的侍卫们还是打听到了一些消息。 比如陛下下旨将大理寺少卿窦伏迁职昆州司马。 李素听到这个消息顿时放了心,他知道太子短期内不敢有异动了,李世民出手直击痛处,窦伏迁调比直接扇太子耳光更有力,但凡太子的智商稍微正常一点,就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报复李素,一国储君的位置不知有多少人眼红,多少人虎视眈眈,太子犯了第一次错,绝不敢再犯第二次。 公主府的侍卫打听到的第二个消息令李素颇无语。 继上次揍过度支司吴郎中,成功博得长安人民赠予的“长安小混帐”荣誉称号后,李素在东市废人手脚的举动令他再次成功刷怪升级,“长安小混帐”升级成了“长安小恶霸”,不出意外的话,李素若想在长安街头学螃蟹那样横着走,相信连巡街的武侯都不敢拦他,客气一点的话或许还得为他开道净街。 一个面若冠玉温文儒雅,风度翩翩如浊世佳公子的少年郎,为何混成了长安小恶霸?这不对,画风扭曲了。 ………… 夏天似乎快过去了,虽然烈阳仍旧炙烤着大地,但树上的蝉鸣比以往弱了许多,有气无力的附在树上嘶鸣着,竭尽全力留住夏日的最后一丝光热,用来燃烧自己。 下午时分,东阳公主府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说“不速之客”,是因为这位客人造访东阳是临时起意的,令人事先毫无半点准备。 日头正当中时,东阳和李素照旧在河滩边相拥在一起,享受属于热恋情人间的腻歪肉麻,侍卫匆忙来报,高阳公主到访。 东阳吃了一惊,急忙领着侍卫赶回公主府。 府门外,高阳公主一袭暗红色劲装男子打扮,长发亦如男子般在头顶挽了一个髻,用一支碧绿剔透的玉簪固定住,发髻正中还镶了一块鸽蛋大小的红色玛瑙,手里非常潇洒地拎着一根马鞭,站在门前笑嘻嘻地看着匆忙赶到的东阳。 “嘻嘻,妹妹拜见皇姐,冒昧来访,皇姐莫要见怪,可不能把妹妹赶出去哦……” ******************************************************** ps:其实还是每天两更,只是因为调整作息的原因改变了一下更新时间,嗯嗯,说明一下。。 还有,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六章 天家姐妹 高阳公主自然也是李世民的亲骨肉,与东阳是同父异母的姐妹。 李世民的繁殖能力很强大,十四个儿子,二十一个女儿,高阳是皇十七女,今年十二三岁,此时的高阳还未被赐婚房遗爱,和东阳一样尚未婚配。 高阳突然造访东阳委实是临时起意,时下权贵流行游猎,夏天正是各种猎物膘肥之时,长安城附近的野生动物被权贵子弟们糟蹋了无数遍。太平村东面数十里有一片山林,权贵子弟闲暇时常常呼朋引伴游而猎之,高阳生来活泼好动,也常学着权贵子弟那般扮作男装,领着府中侍卫游猎。 收获并不多,图的只是心情畅快。 今日高阳游猎经过太平村,忽然想起自己有一个姐姐,封地恰好在太平村,于是临时生出造访的念头。 对于高阳的造访,东阳却有些手足无措。 因为不熟。 尽管是亲姐妹,可东阳因为是下嫔所出,兄弟姐妹们对她并不上心,从小便活得很孤僻,一直是独来独往,后来被父皇赐了公主名号和封地,她与兄弟姐妹们的疏离现状仍未改变。 今日※∴,高阳突然造访,东阳有些紧张,终究是血缘天性,紧张之外,东阳心中还是有一些欢喜的,她活得很孤独,有了李素之后也觉得孤独,总觉得人生缺了一角,缺的那一角,名叫“亲情”。 短暂怔忪之后,东阳坦然拉起了高阳的小手,笑道:“皇妹登门,姐姐高兴还来不及,怎会将你往外赶,快。莫站在门外说话,来姐姐府里看看吧。” 高阳骤然被东阳牵起小手,顿觉有些吃惊,笑道:“皇姐你好大方,以前总觉得你像块冰似的,妹妹一直不敢靠近。怕被你冻着,原来靠近以后,皇姐竟是这般热乎,哎呀,以前便该跟你亲近才是……” 门外还站着一群男子,他们是高阳的侍卫。 高阳踏进公主府门槛,忽然扭过头朝侍卫们道:“你们在外面等着,不要乱跑,若在皇姐府前无礼丢了本宫的面子。小心本宫的鞭子!” 说着示威似的扬了扬手中的马鞭,大唐公主的娇蛮模样尽览无遗。 东阳无语地看着她,一时不太适应如此凌厉的公主气质。 高阳转过脸时又换上一脸无邪烂漫的笑靥:“皇姐咱们进去吧,等不及看看你的公主府了呢,人家还没被父皇赐封地,每日都要住在那个冷冰冰的太极宫里,烦死了……” 二女说着话,信步走进公主府。 东阳直到此刻仍有些不适应。平日跟那些皇子公主们太少来往,丝毫不知这几十个兄弟姐妹的为人品性。高阳算是第一个走进她府里的姐妹。 或许年纪太小的缘故,高阳性子和她截然不同,完全是两个极端,高阳活泼好动,性格开朗明媚,笑的时候张开嘴哈哈大笑。生气的时候柳眉倒竖如怒目女金刚,宫里师傅教的礼仪看来全被她学进狗肚子里然后排泄出去了。 东阳暗暗惆怅不已,或许,只有这样的性子才能博得父皇的欢心,才能在他面前受宠吧。高阳公主,是除了小公主兕子以外最得宠的皇女,也是胆子最大的皇女,几十个皇子公主里面,唯有她敢在父皇面前放肆哭放肆笑,生气或撒娇手到擒来,而父皇却从来不曾责骂过她,对她都是有求必应。 相比高阳讨喜的性子,东阳却太沉闷太文静了,站在几十个兄弟姐妹里不出声,李世民的目光很少投注在她身上。 高阳进了公主府后对一切都很好奇,一边走一边啧啧赞叹,看什么都觉得满意,嘟着嘴又说父皇偏心不赐她一座公主府云云,一路叽叽喳喳,平日素来略显沉闷的公主府因为她仿佛也变得热闹起来。 东阳陪着高阳,进了府门后二女一直往里走,走过前院假山,绕过亭台水榭,走进公主府正殿。 东阳公主府从建造开始并无甚出奇之处,与别的皇子公主府大致无二,或许规格和摆设上甚至比他们还低一些,高阳跟别的皇子公主处得不错,而且自己也住在太极宫,自然是见过世面的,在东阳府上转了一圈后便没有太大的兴致了,姐妹俩于是在府里漫无目的的闲逛,一边逛一边聊天。 “皇姐你这个封地太偏了,不好,远不如长安城里。” 东阳失笑:“皇子公主的封地向来都在城外,咱们大唐以农为本,皇子公主的封地必须在庄子里才合规矩。” 高阳嗤笑:“什么臭规矩,我偏不喜欢,过几年待我长大了,便要父皇把我封在长安城里,我也不要太多,长安城一百零八坊,送我一坊总可以吧?” 高阳说着忽然嘻嘻一笑,道:“最好把东市封给我,以后长安东市便是我说了算,那些商贩啊,胡商啊,各家店铺的掌柜啊,见了我都得老老实实给我行礼,我看上什么径自拿走,他们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如此岂不美哉?” 东阳很无语,有心想跟她解释一下这是个很脑残而且很不现实的愿望,转念一想她今年才十三岁,怕是不会太懂道理,于是便不再开口,再过两年长大些了,道理自然便懂了。 “对了,皇姐,说起东市,近日出了一桩有趣的事呢,有个叫李素的家伙前些日在东市揍了人,被揍的那个居然是东宫的属官,那个李素下手可真狠,听说把属官的手脚都废了,后来那李素被关进了大理寺,别人都以为这次少说也会关上一两年,结果只关了五天便被放出来了,还是父皇亲自下的旨……” 高阳说着皱了皱鼻子,道:“这家伙不知什么运道,闯了这么大的祸父皇居然也赦免了他。” 东阳抿唇垂头,想笑,又忍住。 高阳话很多,打开话匣子便收不住:“说起那个李素,记得很早以前父皇甘露殿考究课业,皇姐你拿出李素的两首诗,父皇高兴极了,要咱们皇子皇女亲手抄录下来,悬贴于寝宫以自勉,后来有一天用膳时我没胃口,剩了不少饭菜,父皇得知后竟罚我抄一百遍李素的那首悯农诗,抄得我哭了半夜,我恨死他了!” 东阳楞了一下,赶紧道:“说来是姐姐的不是,我不该把那两首诗献给父皇的,要怪便怪我吧。” “怪你做甚,是作诗的人不好!皇姐,听说那李素也住在这个村子里,就在你封地旁边,你带我去找他好不好?” 东阳迟疑地道:“你找他做什么?” 高阳凤目含煞,狠狠甩了几下手里的马鞭,怒道:“我要抽他一百鞭子!” ************************************************************ 李家。 一顿饭吃得没滋没味的,李素挑拣着碗里的菜,将不喜欢吃的野菜根挑出来,搁到一边,筷子专朝肉下手。 很受不了如今大唐的不良习气,无论权贵还是平民家,饭桌上总少不了野菜,因为举国崇道,而道教最讲究自然平衡,于是无论权贵或是平民都习惯吃点野菜,似乎这已不是有钱或没钱的问题了,而是形成了一种习俗。 李素不喜欢这种习俗,野菜营养确实不错,但他就是不喜欢野菜的味道。 李道正静静地看着儿子在碗里左挑右拣,眉头皱得紧紧的,最后终于忍不下去了。 “娃啊……”李道正叹道:“你长大了,家里大事都是你拿主意了,我也不能随便抽你了,大人就应该有个大人样,粮食来之不易,你这么挑拣,是在逼老子抽你啊……” 李素眼皮跳了跳,急忙低眉顺目:“是,孩儿错了……” 说着李素又赶紧献媚,将碗里的野菜全挟进老爹碗里,咧嘴笑得很孝顺:“爹多吃点,这个东西爽口开胃……” 李道正气得抡起巴掌,想想又忍住,恨恨地道:“瓜怂,有得吃还挑拣,日子过好了就忘本了?想当初灾年的时候,漫山遍野的野菜被挖得干干净净,想吃口野菜还得钻进深山林子里……” “爹,过日子得往好处奔,不能老想着以前的苦日子,以后的日子过好了,才对得起以前的苦日子,其实咱们完全不用吃野菜啊,家里几百亩地,随便种点绿菜什么的,足够我们父子俩吃了。” “绿菜?啥绿菜?这年头也就只有韭菜,菘菜,莲菜,这些绿菜想吃还得分时令,到了大冬天,权贵家想吃口绿菜都吃不到,咱们种绿菜也就管几个月的吃,莫糟蹋的好地。” 李素脱口道:“冬天也能吃绿菜啊,咱们弄个大棚,调节好温度……” 李道正疑惑道:“大棚是个啥?” 李素挠挠头,大棚似乎很麻烦,以这个年代的条件…… 嗯,得想办法把大棚弄出来,不管自己是浊世佳公子还是长安小恶霸,这两类人都不应该只是吃野菜的命。 ********************************************************* ps: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七章 李家秘闻 种地不是李素的强项,活了两辈子都不在行,前世活在城市里,对庄稼地没有半点概念,懂得没有老爹一半多。 但他知道的东西,老爹肯定也不知道,比如大棚菜。 大唐蔬菜奇缺,因为物种太少,荒地里的野菜不算,正经八百的蔬菜数来数去就那么几种,这还是春夏时节才有,到了冬天万物凋零,什么菜都长不出来。 听老爹说完后,李素不由有了强烈的危机感。 世道就是这么怪,穷人时刻盼着能吃上肉,最好顿顿都是肉夹馍,大肥肉片子咬一口顺着嘴角流油便是神仙般的日子,而生活宽裕的人,却只想着多吃几口蔬菜,至少李素是这么想。 想象到了冬天,每天只能大块大块的吃肉,李素便觉得不寒而栗。 “爹,家里分出五十亩地给我……” 李道正楞了一下:“你要地做甚?五十亩地不少了,要给官上交税的,可不敢胡乱糟践。” “不糟践,孩儿想种菜。” “种菜?” “对,以后冬天咱家也能吃上绿菜。” ∝↑, 李道正嗤了一声,很不屑的权威内行表情:“冬天哪有绿菜?说出去让庄户人笑话。” 李素咧嘴笑:“试试吧,或许有呢。” 李道正犹豫片刻,想到自己这个儿子一身神秘的本事,造这个造那个的,似乎从没见他失败过,或许…… 反正家里现在几百亩地,算是正经地主人家了,给他五十亩让他试试何妨?毕竟家里的地都是儿子的本事挣来的。 李道正咬了咬牙:“行,给你五十亩,冬天吃不上绿菜我抽死你。” 李素满意了。朝老爹笑了笑,扔下筷子便跑进屋准备东西去了。 李道正看着儿子吃剩下的饭和菜,很不满地怒哼了一声,嘴里不知咕哝着什么,把儿子剩下的饭菜全赶进自己碗里,欢实地往嘴里刨。 桌上的饭菜吃得点滴不剩以后。李道正搁下碗筷,打了个饱嗝儿,看着儿子在前院厢房里翻箱倒柜不知找什么东西,李道正眯着眼,露出满足却又怅然的表情。 “怂娃长大咧,越来越有本事咧……”李道正喃喃念叨,似欣慰,又似忧虑。 ………… 前院是李道正住的屋子,新房建成后。李道正死活不愿住内院,说是不习惯,随便在前院选了间厢房住下。 李素在老爹的房间里翻箱倒柜,屋子里乱得跟遭了灾似的,两名小丫鬟想进来帮忙又不敢,站在门口欲言又止。 眼看快秋天了,既然决定种大棚菜,现在就得开始做准备工作。五十亩地用来种菜,将来的产量必然是个恐怖的数字。不过冬天的绿菜不嫌多,而且长安城里各家权贵都需要,将来程家牛家这些老将家都送一点,一条条各具风情的粗壮大腿牢牢抱紧,对李素来说也是好事。 建大棚最大的难度在于这个年代没有塑料薄膜,而且李素也没办法生产塑料薄膜。只能用其他的东西代替,相比之下,最适用的办法是用浅色的薄布,尽量保证冬天的采光,至于大棚里的恒温。问题倒是不大。 李素在老爹屋子里翻来翻去,就是想找一块这样的布料做个参考。 老爹的屋子收拾得很干净,只是很不讲究对称,足衣和上衣堆在一起,犊裤和短衫堆在一起,摆放很没有规律,李素找了片刻鼻尖就冒汗了,有种一把火烧了整间屋子的冲动。 太不讲究了,为何从来不考虑对称且工整的美感?子曰“择其善者而从之”,父子俩天天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老爹怎么就不向我这个善者学习一下呢? 李素叹了口气,然后开始忙着给老爹收拾屋子。 打开一口泛黑的樟木箱子,里面许多老布头,李素翻来翻去,一种丝质手感滑过手心,李素楞了一下,将这块丝布拽了出来。 这是一块很柔软的丝巾,原本的洁白被岁月侵蚀后,底色已发黄,上面绣着两只黑色的喜鹊,并栖在一枝开着桃花的树枝上,绣工很不错,非常生动灵巧。 李素瞪大眼瞧着手里这块发黄的丝巾,深觉诧异。 李家只有父子俩,这块明显是女人绣的丝巾从哪里来的? 看这布料发黄的底色,似乎有些年头了,唯一的解释便是李素那位未曾见过面便早逝的娘。 如此有纪念意义的东西,为何藏在箱子里?狗血剧里都是有事没事拿出来充满怀念的看两眼,嗅几下,然后跟恋物癖的变态似的呵呵傻笑两声,老爹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 “爹,孩儿在您屋里找到了这个东西,它是不是我娘的?”李素兴冲冲地将丝巾拿到李道正面前。 李道正仍坐在前堂桌旁,呆呆地出神,不知想着什么心事,见到李素手里捧着的那块丝巾,不由脸色大变。 “瓜怂,你从哪里翻出来的?” “您屋里的箱子里。” 李道正劈手夺过丝巾,胡乱往怀里一塞,然后……居然祭出了久违的降魔法器。 “老子今抽死你,叫你乱翻东西!” 紫藤条劈头盖脸朝李素抽去,李素见势不妙急忙转身便跑,一幕鸡飞狗跳的老子追杀儿子的闹剧在李家院子里上演。 院子边的廊柱下,薛管家和一众杂役丫鬟目瞪口呆看着这一幕,管家想上前劝劝,刚往院子踏出一步,便发觉院内杀气冲天无发靠近,又急忙缩了回来,两眼一瞪,骂骂咧咧把看热闹的杂役和丫鬟们赶远。 李素抱头鼠窜,不知身上挨了多少记藤条,不停跟老爹在院子里绕圈子,最后终于寻了个空档跑出大门。 ********************************************************** 村东头的山腰上,王桩王直兄弟蹲在一棵银杏树下无聊地打着呵欠,李素神情郁卒地盯着远处的村落发呆。 太奇怪了,一块丝巾而已,为何老爹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就好像当场被人捉了奸似的恼羞成怒……再往前想,这大半年里似乎从来没听老爹提起过那位去世的娘亲,而李素也早已习惯了父子俩相依为命,仿佛家里只有两个男人是件非常正常的事,多出个女人才叫惊世骇俗。 可是,一个正常的家庭里,应该有个女人啊,哪怕这个女人已逝去多年,仍应是家中的一部分,有事没事露出追忆的神情或怀念或惆怅,流露淡淡的忧伤和惋惜谈论当年娘还活着的时候怎样怎样,但凡正常的老爹都会这么做吧? 老爹为何不走寻常路呢? 李素不说话,王家兄弟没精打采地耷拉着脑袋直犯困。 兄弟俩都挂了彩,王直骨折的右臂仍上着夹板,脸上的青肿还没消,东市事件风平浪静后,王直没好意思继续在公主府里住下去,回了自己家,回到家时爹娘吓坏了,连连追问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王直倒也不傻,直说是在长安城里跟人打了架,落下一身的伤,当然,对方的身份没敢说,怕爹娘被吓死。 王桩嘴角有一点瘀伤,显然又被自家婆姨教训了,还嘴硬说是自己摔的,很合理的解释,刚刚李素带着被老爹揍的一身伤痕去王家叫兄弟俩时,他也解释是自己摔的。 “王桩,你听你爹娘或村里的乡亲提起过我娘吗?” 王桩打了一半的呵欠忽然顿住,泪眼婆娑地看着李素:“你娘?不是死很多年了吗?” “我娘去世后,你爹娘和乡亲们没提起过她?” 王桩挠挠头:“偶尔听说过一点,说你娘有些孤僻,很少出门,经常关在家里做绣活……” “还有呢?” “还有就是……嗯,听说你娘生得很美,比村里所有的婆姨都美,而且又白又净的,说话文文静静,不像乡下女子。” 李素摸了摸自己的脸,原来自己如此俊美是继承了老娘的基因,想来也是,老爹长得太平凡了,跟李素一点都不像,李素有时候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捡来的。 “还有呢?” “嗯,听说你爹和你娘是十几年前迁来太平村的,所以村里没立你李家的祖宗祠堂,因为是外来的,赵爷爷以前问过你爹,你爹说李家人丁单薄对不起祖宗,就不必立祠堂了,来年李家开枝散叶后再建,上次你被陛下封官赐爵,按理是应该召集族人进祠堂拜祭祖上的,一来告慰祖宗,二来自家也风光,但你们李家没有祠堂,所以没有拜祭,你爹只请了乡邻们吃了一顿酒宴。” 李素若有所思,怔怔地看着远处起伏的山峦。 第一次听到关于自己娘亲的传闻,尽管都是些闲话,李素却觉得很有意思,传闻入耳,心中的疑惑却越来越深了。 “王桩,知道我娘葬在哪里吗?” 王桩摇头,李素望向王直,王直也摇头。 “去帮我打听一下,我想去我娘的坟头看看。” ********************************************************* ps:今天周末,想休息一下,所以今天只一更。。。(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八章 千里孤坟 对于未曾谋面的亲娘,李素的感觉很复杂。 因为回忆空缺,他对逝去的母亲从来没有过思念,从另一个世界过来的人,终究对这个世界的母亲太过陌生,从听到她的一些传闻到现在,李素冷静得像个旁观者。 可是听完以后,心中某根弦不知不觉间被拨动,于是有了强烈的好奇,仿佛血缘的召唤一般,令他不由自主想去看看。 王直跑腿很勤快,没过多久便打听清楚了,气喘吁吁告诉李素,他的母亲葬在村子西边的一块荒地里,地点有点怪,离村子很远,大约十里左右。 李素眉头紧蹙,他发现关于母亲的事,疑惑的地方太多了。 一对十多年前迁来太平村的夫妻,一个与村民格格不入的女人,还有完全不同于寻常村民的性格和气质,以及……那座葬在离村十里外的坟头。 打听到了具体地方后,李素叫上了自家的马车,三人坐在马车里,朝母亲的坟墓驶去。 ………… 十里路不算远,半个时辰即到,太平村西边的地荒了很多年了,这年头人口太少,经历过战乱后的大♀,唐,贞观年间仍处于养息阶段,人少地广,荒地特别多。 一望无垠的原野上杂草丛生,草长得很茂密,齐膝高的野草仿佛一片绿色的海洋,轻风拂过,野草随风摆动,如海浪般上下起伏,颇为壮观。 李素三人下了马车,放眼一望,第一眼便看到了母亲的坟。 太特别了,在一片无垠的草地上,一座高高垒起的土包。土包前立了一块石碑,想不发现都难。 三人远远看着,眉头都皱了起来,李素皱得最深。 纵是像王桩这样的糙汉子都觉得不大对劲了,挠挠头道:“咋埋这儿咧?四面都是平地,没山没水的。风水不大好咧,根本不是埋人的地方……” 李素抿了抿唇,沉声道:“走,近前看看。” 这是一座孤坟,静静地矗在荒地中间,孤坟方圆两丈内是一片空地,野草被清理得干干净净,而且看上去很新,似乎经常有人来这里清理。 年复一年。本该融入这片绿色荒原的孤坟,如今仍旧这么显眼,就像坟里躺着的那个人,一生终与世情格格不入,活着还是死后,皆是那么的孤傲不群。 墓碑立在西面,三人走近才看清碑上刻的字。 “李门亡妻之墓”,落款是李道正。还有李素。 又是一个奇怪的地方,碑上并无李素母亲的姓氏。按理应是李门某氏,却只写了个“亡妻”。 石碑被擦拭得很亮,似乎经常有人抚摸这块石碑,很显然是李道正。 静静看着这座坟,李素心中生出几分愧疚。 来到这个世界后,他对家人的关注太少了。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李素甚至不知道父亲的行踪,有时候经常一整天不在家,李素也只以为他下地了,而他的母亲。一个不曾见过面,生前与死去都同样神秘的女人,对她的了解几乎是空白。 李素注视着面前的孤坟,试图在今世的记忆搜索母亲的音容,但一无所获。 心中涌出一股莫名的忧伤,一直不曾察觉,原来自己的人生缺了一角。 坟里安眠的是李素的母亲,王家兄弟的神情也变得肃穆,恭敬地站在远处。良久,王直的神情一动,有些迟疑地道:“李素,有点不对……” “哪里不对?” 王直指了指墓碑旁一左一右的两只小石马,道:“不该有石马的,似乎……逾制了。” 李素楞住了,对于逾制,他完全不懂,当初被封为县子时,东阳送他马车,经她解释后才知道有爵位的人可以乘双马,甚至四马,至于墓前摆石马……李素还是不懂。 “有什么问题?石马不该摆这里?” 王家兄弟对视一眼,王直苦笑道:“哪里都不该摆,石马根本就不是寻常百姓人家的坟墓外能摆的东西,那是有公侯爵位的勋贵人家才能用的规格,被官府发现了,少说也是被流放的罪,你母亲的墓旁摆的这两只石马倒也取巧,做得太小了,而且又是荒无人烟的地方,外人远处发现不了,否则早被官府发现了……” 王桩担心地道:“李素,逾制非同小可,石马虽然做得小,终究还是逾了制,你如今虽是县子,但按制也不能摆石马的,更何况你的县子爵位还被削了……” 李素眼皮跳了几下。 能在母亲坟前摆放石马的人,只可能是老爹,百姓坟墓不能摆石马应该是常识,连王家兄弟都知道,老爹不可能不知道,为何他明知逾制仍要在母亲坟前摆上这对石马? 李素发现疑团越来越多了。 “李素,咱们要不要把这对石马搬走?被人发现的话可是大罪……”王桩试探着道。 李素摇摇头:“既然石马摆在这里,必然有它的道理,我不想妄动这里的一草一木,若是非要公侯家才能摆石马,我就做个公侯告诉世人,这对石马是我母亲该得的!” 怔立许久,李素忽然推金山倒玉柱,恭敬地磕了三个头,然后起身离开。 走到马车旁,旷野吹来一阵轻风,荒地上的野草如波浪般起伏,发出沙沙的声响。 回首望去,母亲的墓仍静静地矗立在那里,荒原埋香骨,无垠的绿浪翻波里,只有那座坟,仿佛亘古永存,孤独地迎接着每日的朝阳雨露。 不知怎的,李素眼眶忽然泛了红。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上一代的亲人究竟有过怎样的往事,最终长眠于这片凄凉的原野中? ************************************************************ 回到家里,李道正的气也差不多消了,李素也很识趣地没问他和母亲的往事。 回头想想当时翻出那块丝巾,或许勾起了老爹的伤心回忆,笨拙的老男人只能用愤怒的方式掩饰伤心吧。 父母当年如何相识,迁来太平村以前住在哪里,为何母亲会早逝,为何把她葬在那片荒无人烟的野地里,为何在她墓前摆上一对明显是逾制的石马…… 疑惑太多了。 老爹掩饰伤心,李素掩饰了疑惑。 世事如结果,总要等到瓜熟蒂落的时节,它才会把所有的真相自然呈现出来。 李素不着急,他相信老爹迟早有一天会说的。 ………… 李世民仍没有起复李素的意思,李素还是每天去火器局应差,做的事情不多,无非配一下火药,然后尽情享受火器局上下的尊敬眼神,无论怎样懒散都不会有人来说他半个不字,就连最苛刻的杨砚,对这位无监正之名却有监正之实的监正大人也保持着极大的尊敬……和容忍。 应该是容忍吧,反正李素好几次偷懒被发现后,杨砚都是一副牙根痒痒的样子,却不得不挤出笑脸,表示监正大人辛苦了,李素看着他自虐的样子,心情顿觉很欢乐,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的心态扭曲了…… 至于许敬宗这家伙,比杨砚无疑讨喜很多,不但对李素的偷懒毫不介意,反而没口称赞监正大人这个睡觉的姿势很好,有公侯之风,更有佛光慧根,反正入世则为王侯,出世即为高僧,无论被拍的人怎样的心境,马屁都不会拍到马腿上,可谓四平八稳又有创新。 相比杨砚的苛刻古板,李素更喜欢跟许敬宗打交道,跟这种人厮混一起无时无刻都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明明知道这家伙其实就是个标准的小人,只可共享福不可同患难,危难时刻跑得最快最远的就是他,可李素偏偏喜欢和他在一起闲聊。 嘴上说不要,身体太诚实。 小人做到许敬宗这个份上,已然是极大的成功了。当然,李素很清楚,将来若碰到任何危难,第一个要防的人也是他。 很复杂的心情,明明应该防备疏远的一个人,偏偏跟他打得火热而且乐此不疲,李素越来越觉得自己心态扭曲了,或许自己喜欢的就是这种与畜生共舞的快感吧。 ………… 除了火器局应差,目前李素最关心的便是种菜了。 眼看快秋天了,五十亩菜地该做一些准备工作,大棚这东西看似简单,实则也很麻烦,最麻烦的是李素根本没经验,仅只知道个大概,完全只能靠自己摸索。 离秋收还有段日子,村里闲散劳力不少,李素花钱请了几十个壮汉上山伐竹,砍伐下来的竹子竖劈成一片一片的,然后将它们运到菜地里,搭成一个个半圆的拱形,横架在地上,然后请人将土地再次翻了一遍。 进展很缓慢,一切都在摸索之中,李素只好日复一日蹲在地里,脑海中拼命搜索那些少得可怜的前世记忆,研究怎样才能把这个大棚建好。 蹲地的姿势很难看,李素不介意,美男子也有难看的时候,偶尔为之,无伤俊男形象,反正姿态多么难看不要紧,看脸看脸看脸…… 高阳公主就是在李素最不帅的时候出现在他眼前。 ******************************************************** ps:还有一更。。。本月最后两天,诸兄还有月票否?拜求助我一臂之力。。。(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九章 田陌相见 高阳公主性子很活泼,爱动,爱说话,跟谁都能交上朋友,更别说自己的亲姐姐了。 自从上次高阳造访了东阳公主府,发现这位以前看起来很孤僻的姐姐其实靠近以后很和气很亲切后,高阳渐渐成了公主府的常客,有事没事领着一群侍卫跑出长安城,来找东阳玩。 高阳性子颇为张狂,每次来公主府都是一大群人快马加鞭,一路上黄尘滚滚如同大军压境,路人走卒贩夫匆忙避让,马踢翻了担子吓哭了孩子,高阳从来也不考虑,就这样跟马匪下山似的一路鸡飞狗跳来到公主府。 或许东阳的文静多少传染了几分给高阳,高阳在姐姐面前终究多了一点矜持,不像平日那般跋扈,居然懂得细声细气了,只是依然还是那么罗嗦,嘴一张便叽叽喳喳说个没完。 东阳这几日着实过得挺开心,每天下午河滩边和情郎腻歪肉麻,自己的亲妹妹隔几天便找来和她一起说说笑笑,日子过得很充实,东阳只觉得前半生的缺憾似乎都补足了。 这天下午,高阳仍旧如马匪劫村般领着一群侍卫杀来公主府,姐妹二人如往常般说笑了一阵后,高阳⌒,便觉得公主府无甚新奇,央求东阳带她在村子里四处逛逛。 对这位刚刚与她熟悉没多久的亲妹妹,东阳还是颇为宠溺的,于是便依了她。 河滩边是东阳和李素约会的地方,自然不能带她去,东阳只好领着高阳在村子里走了一圈,一路上遇见许多乡亲,有的认识东阳,有的不认识。没办法,东阳平日太低调,很少在村子里露面。 一路走一路聊,不知不觉走到李家的田地边,然后……姐妹二人便看到一个撅得老高的屁股。 屁股的主人自然是李素,他正忍住自己已在爆发边缘的洁癖。亲自动手在菜地边挖一条沟渠。 东阳第一眼便认出了李素,神情顿时变得有些慌张,扭头看了看高阳,又看了看李素,美眸急速地眨了又眨,招呼都没打,忽然挽起高阳的胳膊,准备把她带往另一个方向。 “皇姐你为何拉我往那头走?那里都是田,连路都没有。去那里做什么?”高阳不明状况,疑惑地问道。 “啊,那咱们往回走吧,这里没什么好看的了。”东阳心虚地拉着高阳往回走。 “等一等,急什么呀……”高阳侧过头,发现不远处的田地上搭着许多奇怪的半圆型竹架子,不由有些奇怪。 虽然对农事一无所知,但高阳也是经常领着马匪们踩田踏地游猎过的老江湖了。眼前这一片半圆的架子她却从来未见过。 “喂!前面那个人,对。说你呢!”高阳忽然开口大喊道。 李素直起腰,身子一转,便看到一位穿着暗红色衣裳,女扮男装的女子,正叉着腰气势十足的朝他喊着话,她的旁边。却是一脸莫名古怪的东阳。 无法解释为何一眼就看出她是女扮男装,李素就是一眼认出了,男人看女人的眼神不一样,不是那种狗血剧里各种眼瞎,一旦女人忽然露出披肩长发才发现她其实是女人。——这个年代不管男女,大家都是长发好不好,和尚和尼姑才不容易辨别呢。 李素挑了挑眉,不太清楚状况,只看见东阳趁旁边的女子不注意,悄悄朝他摇头。 很费解啊,摇头啥意思?是不要搭理她,继续挖自己的沟渠,还是……别搭理她,摆好姿势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不管啥意思,李素确实不想搭理她,有外人在,他和东阳不能表现得太随意,最好的法子就是别搭理。 于是李素淡淡朝高阳瞥了一眼,然后……从怀里掏出镜子。 哎呀,安静的美男子果然美滴很,各种角度把自己照了一遍后,李素恋恋不舍地把镜子塞回怀里,弯下腰,继续挖沟渠。 见李素如此反应,高阳不由目瞪口呆,而东阳却憋得俏脸通红,忍笑忍得很艰难。 高阳呆滞地盯着李素看了半天,确定他基本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后,这才扭过头看着东阳。 “皇姐,这人……是聋子还是疯子?本宫问话他竟敢不搭理!” 东阳忍着笑道:“他啊,既不是聋子也不是疯子,不过这个人你一定听说过,而且一定很想认识他。” 高阳柳眉一挑,尖声道:“我想认识他?我堂堂大唐金枝玉叶,凭什么想认识一个田舍奴?” ——“田舍奴”,不是什么职称,而是骂人的话,没错,唐朝上到皇帝,下到走卒,骂人用得最频繁的就是这个词,类似于我们现在常挂在嘴上的“我x你xx的”,田舍奴不算脏话,但这个词肯定不是祝福你万事如意身体健康,顾名思义,“田舍奴”直译过来,相当于一千年后骂别人是“乡下佬”一样。 朝堂上著名的以犯颜直谏当作此生挑战生存极限的作死爱好者魏徵同志经常把李世民气得快吐血,圣明的李二陛下还不得不在公开场合挤出笑脸,称赞老魏同志是一面可正衣冠可知兴亡可明得失的多功能魔镜,然而回到内宫里,李世民指天大骂魏徵是“田舍奴”,“朕誓诛此老贼”之类的话,仅在起居郎所书的正史上便出现了不下十次。 如今老魏仍旧日以继夜地作死犯颜,活得还十分滋润,由此可见,老魏的生辰八字多么的硬邦邦。 高阳很愤慨,以她的身份居然要去认识一个货真价实的田舍奴,她觉得掉价了,气鼓鼓地瞪着东阳,要她给一个说法。 东阳噗嗤一笑,杏眼弯成两道可爱的新月,指了指不远处的李素,道:“皇妹不是说,某个家伙作的诗害你抄了一百遍么?” “啊?”高阳呆住了。 东阳难得地露出顽皮之色,朝高阳眨了眨眼:“皇妹还说,若让你见到这个家伙,定要抽他一百记鞭子,以泄你心头之怒。” “啊!”高阳发出尖叫。 东阳瞧着她的样子,显然高阳已知道那个家伙是谁了,不由捂着嘴,笑得更开心了。 “是他?李素?”高阳俏目迅速喷出怒火。 东阳笑着点头。 刷! 高阳手中的马鞭已饥渴难耐。 不远处,李素挥起了锄头,狠狠一锄落下,挖出一堆湿土。 正准备冲过去抽李素一百记鞭子的高阳见李素手中高高挥落的锄头,原本怒火万丈的俏脸忽然一白。 李素是什么人?著名的长安小恶霸啊,东宫属官得罪了他,眼都不眨就把那个不长眼的家伙手脚全废了,丝毫不在乎得不得罪太子。 连太子都不在乎了,她一个公主算什么? 更何况,人家现在手里还有家伙…… 于是,高阳怂了。 “皇姐,马鞭借你,你帮我抽他!”高阳气鼓鼓地打起了借刀杀人的主意。(未完待续。。) 第二百章 下套坑人 手里握着高阳强递过来的马鞭,东阳呆怔地看着她。 “皇妹……你觉得我像是那种没事拿鞭子抽人的人么?” “皇姐,你是大唐公主,一定要霸道一些,去帮我抽他好不好?”高阳摇着她的胳膊撒娇。 东阳朝天隐秘地翻了个白眼。 我是大唐公主,难道你不是?再说,论霸道,你比我厉害多了好不好…… 美眸流转,再看一眼远处弯腰正在挖土的李素,东阳嘴角勾起一抹依恋的笑。 虽然每天都腻歪一阵子,但似乎怎么都看不够,任何时候的他,都是那么的顺眼,教人心动。 高阳没发现姐姐那抹笑容里的依恋味道,否则她就不会如此愚蠢地让姐姐去抽她的情郎,见姐姐果真没有拔刀相助的意思,只好悻悻地站在一旁,用愤恨的目光使劲瞪着李素的背影。 弯腰垂头挖着土的李素顿觉如芒在背,被两个女人如此盯着,一个充满了火辣辣的爱恋,一个冷冰冰的敌视,冰火两交融,……不太舒服。 叹了口气,李素扔掉锄头,转身朝二女走去。 …v, “草民见过公主殿下……”有外人在场,李素对东阳还是很有规矩的。 东阳忍着笑点头,指了指高阳:“这位是皇十七女,高阳公主。” 李素一听“高阳”俩字,顿时有些惊讶。 李世民生了几十个儿女,那些儿子性格各异,有争气的也有荒淫的,但他生的那么多女儿里面,高阳可是很有名气的,一千多年后世间仍有她的传说。 李素忍不住打量这位闻名千古的公主殿下。 十二三岁的样子。穿着一袭暗红色猎装,手里倒拎着一根马鞭,眉目清雅,容貌上佳,样子确是不错,以前曾在甘露殿外见过所有的皇子皇女。惊鸿一瞥之下,发现所有的皇子皇女皆是相貌俊俏,李素最初有点想不通,——也不算想不通,其实就是看不得别人也长得帅,后来一想,李世民生得威严端正,后宫里的妃子们也都是容貌上佳的美女,从基因遗传角度来说。生下一堆俊男美女的几率确实不小。 高阳公主也是一样,只是眉宇间偶尔闪过几许跋扈之色,毕竟是大唐公主,理论上来说,全天下的人都得惯着她,养成这种跋扈性格很正常,像东阳这么文静才叫不正常,给历朝历代的公主界丢脸了。 只是令李素不解的是。为何这位很有名的公主殿下一直用一种愤恨的目光看着自己? 不管怎么说,历史名人啊。打个招呼先…… “草民拜见高阳公主殿下。”李素躬身行礼。 “哼!”高阳怒哼,把头扭到一边。 小屁孩子真没礼貌,李素暗暗腹诽一句,决定懒得理她。 别人见了公主或许诚惶诚恐,但李素不一样,眼前就有一位大唐公主经常被他搂在怀里。不规矩的手在她身上寻幽探秘无数次,常惹得她眼含春笑带媚,所以对大唐公主,李素真生不出太多敬畏心理。 场面有点尴尬,东阳不得不出来圆场。 “李素。你家地里搭这些竹架子做什么?”东阳一边问,含笑的眸光不经意似的瞥了高阳一眼,接着笑道:“是不是又要造什么新奇物事?像香水那样的……” 提起“香水”二字,高阳两眼顿时一亮。 香水在长安城卖得多疯狂,已是人人皆知的事了,据说长孙家的商铺每日坊门关闭之前,好几辆满载银钱的马车驶进长孙府里,货真价实的“日进斗金”,因为香水一物,太极宫的四妃难得地团结一致,组队把李世民这只超级大怪狠狠刷了一次,香水于是成了皇宫贡品,可是李世民后宫庞大,子女繁多,香水送进宫后被妃子们一分,公主们再分,分来分去,落到高阳手上的仅只可怜兮兮的一星半点。 东阳现在提起香水一物,算是给高阳提了个醒。 对呀,香水这种神奇的物事,正是眼前这个看起来很讨厌的家伙造出来的…… 这家伙真是令人……欲抽而不能抽啊。 高阳毕竟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而且是个极度喜欢香水的小女孩,犹豫挣扎过后,决定暂时把仇恨埋在心里,虽然很没骨气,但是……香水比骨气重要啊。 “你就是李素?那个造出香水的李素?”高阳努力维持高冷形象,问话时仰头望天,像一只得了颈椎病的天鹅。 李素抬眼看着她,发现她一脸高傲地脸朝天,顿时有一种被两只鼻孔瞪着的惊悚感。 嗯,没礼貌的小屁孩子需要教育,不然以后修不好了。 李世民很忙,没空教育她,李素不忙。 “回殿下,正是草民所造。” 高阳眨眼,开始为最终目的做铺垫:“你怎么造出来的?” “花瓣,加酒。”李素的回答很简洁,他不可能缺心眼的回答得太详细。 “酒?”高阳吃了一惊,“这东西是酒做出来的?” 李素也眨眼:“确实有酒,草民身上就带着一瓶,公主殿下不介意的话可以闻一下,仔细闻的话可以闻到淡淡的酒味。” 说着李素果真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这瓶浓香型的樱花味香水本来是打算送给东阳的,所以一直揣在怀里。 高阳当然不介意,她太不介意了。 劈手便夺过李素手上的小瓷瓶,打开塞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露出陶醉的表情。 “好香!而且果真有一点酒味呢……太玄妙了,真不知你是怎么想出来的。”高阳很快忘记了对李素的仇恨,目光渐渐变得和煦起来。 东阳静静站在一旁,看着李素脸上那抹诡异的微笑,不由提心吊胆,不知这家伙又要干出什么混帐事…… “草民造香水其实原本是用来喝的……”李素开始下套了。 “喝的?这个……能喝吗?”高阳果然入套。 “当然能喝……”李素一本正经地道:“殿下试想,香水本是酒和花瓣所造。酒是给人喝的,花瓣也是,孙老神仙说过,用花瓣泡水饮服可清火败毒,两者加在一起,当然可以喝……其实它本就是一种饮品。算是比较特别的酒类,如今长安城里人人却只用它来喷洒在身上,而无视它的美味,实在都是些买椟还珠的蠢人,草民真为香水不值,它丧失了作为饮品的尊严!” “尊……尊严?”高阳目光呆滞地看着手里的香水瓶,迟疑地道:“它……好喝吗?” “当然好喝,草民造出此物本就是用来喝的,闻之香入肺腑。饮之如啜琼浆,又好闻又好喝的东西,世人若知其奇妙,定然趋之若骛。”李素的声音充满了蛊惑性。 高阳眼睛更亮了,笑道:“对呀,反正是酒和花瓣所造,有什么不能喝的?本宫便做那饮香水的世间第一人!” 东阳大惊,狠狠瞪了李素一眼。急忙上前拦阻,谁知高阳动作飞快。小瓷瓶口凑到唇边,仰头便是一口闷…… 随即,高阳两眼徒然圆睁,白净的俏脸刷地涨得通红,双手卡着自己的脖子,难受得说不出话来。 “皇妹你……你真喝了!”东阳急得跺脚。 高阳难受得手脚乱刨:“水……水!” 东阳急了:“府里才有水呀。这可怎么办……” 高阳指着李素愤恨地“你你你”半天,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拔腿便往公主府跑去,田陌边只剩李素和东阳二人两两相望。 看着高阳奔远的背影,李素努了努嘴。懒洋洋地道:“你别瞪我,我只是在教育你妹,让她从一只土鳖变得不那么土鳖,……居然真相信香水可以喝,啧!” *********************************************************** 高阳被气哭了,东阳很无奈,恨恨捶了李素一顿后,急忙跑回去安慰高阳, 李素蹲在田陌边呵呵直笑,得罪大唐公主这么严重的事情,他却一点也不担心。 不担心是因为高阳的年龄,她才十二三岁,是个容易哄的年龄,若她超过十五岁,李素一定对她毕恭毕敬,礼数周到得跟祭拜祖宗牌位似的,因为十五岁以上的女人不容易哄了,很可能真的结下死仇。 ………… 菜地整理得差不多了,挖好了沟渠后,李素领着村里雇请的十几个劳力,给地里种上了韭菜和菘菜,离冬天还有段日子,先试试这一季的产量,对以后的大棚有个参考数据。 种地很累,但种好后看着地里一片整齐的冒出尖的绿芽儿,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李素蹲在田陌边,带着满足的笑容,盯着地里的嫩芽直笑。 王直蹲在李素旁边,闷怏怏的提不起精神。 “李素,东阳公主把胡女收进府里当侍女,不会欺负她吧?” “当然不会,你看东阳像是欺负人的公主吗?” 王直小心瞥了一眼李素的表情,假模假样叹气:“我就是担心胡女不习惯,毕竟人生地不熟的,再说我马上要进城帮你做事,她在公主府里没个照应……” 李素收回目光,似笑非笑地瞧着他:“我该怎么回你这句话呢?好吧,我就假装没听出你话里想带上胡女进城一起过日子的意思,嗯……胡女在公主府里一定很开心的,你就放心的孤身上路吧。” 王直呆了一阵,怒了:“会聊天吗?啊?会聊天吗?”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一章 化解干戈 李素确实不会聊天,猜心太累,有话直来直去比较好,一个意思七弯八绕都没说到点子上,那是长孙无忌那帮老文人们才喜欢玩的把戏。 王直想在李素面前玩委婉含蓄,实在是自取其辱。 李素笑眯眯地看着他,想看他下一句话说什么,如果还是这么委婉下去的话,李素不介意把这家伙气哭。 幸好王直很有自知之明,马上意识到自己矫情了,于是果断改变了策略。 “李素,我的伤好得差不多了,明日我便打算进城找个地方住下,你没说错,我想带胡女一起进城。” 李素笑道:“没问题,你想带谁就带谁,我又不是你爹,哪能管得了你那么多,不过……” “不过什么?” 李素揉了揉鼻子,慢吞吞地道:“不过作为兄弟,我倒有句良言相劝。” “你说。” “长安东市有多凶险,不必我多说,你自己差点没了命,如今再次进东市跟一群闲汉杀才厮混,带一个颇具姿色的女人在身边,你先问问自己,放心吗?” 王直呆住了,他只想%≧,和那个让他心动的女人在一起,但没想到未来有那么多的凶险,上次的事件刚刚平息,虽然东宫那边暂时没了动作,但不代表不会被东宫的人监视,若将胡女带在身边,未来是凶是吉确实不可预测。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笑道:“看来你懂了,暂时把她安置在公主府没什么不好,我不敢担保你以后会不会安全,但胡女在公主府一定安全,东宫的人还没那么大的胆子敢闯公主府。日后你在长安混出了名声,到了前呼后拥的境界,那时再把胡女带在身边,我绝不拦你。” 王直思索良久,似乎下了决心,重重点了点头。 “李素。还有件事,我一直不明白,你让我花那么多钱,去结交长安城里那些闲汉杀才,到底有何用意?我为你做事,心里必须有个底,不然事情做偏颇了,会误了你的事。” 李素沉吟,这个问题不好回答。说得太透彻了担心他理解不了,而且这件事的本质确实有点诛心,实在不能乱说。 “你不必知道太多,只需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就够了,请客,吃饭,喝酒,交朋友。然后暗中观察一下,在这些朋友中挑一些有本事的人出来。把他们带来见我。” 王直皱眉:“不能知道原因吗?” 李素叹气:“我真不想骗你,如果我说我的人生太寂寞太孤独,所以想花钱多交几个朋友,这话你信吗?” “不信。”王直翻了个白眼。 李素笑了:“你看,所以我选了你帮我办这件事,而没选你哥。你哥说不定就信了,他若帮我办这事,说不定刚进城就会被胡商拐了卖到高昌国去。” 王直顿时咧开嘴笑了,李素也笑,二人笑得很开心。很大声。 笑着笑着,王直踩了急刹似的忽然板起了脸,因为他觉得自己态度有问题,至少别人这么恶毒损他兄长的时候,他这个老二不应该笑得如此开心。 李素浑然不觉,犹自笑得很大声:“哈哈哈哈,你干嘛不笑了?你哥耶!被拐卖耶!高昌国耶……哈哈哈哈!” “噗——”王直终于忍不住喷笑,不管了,先笑了再说,笑完了再帮兄长谴责李素。 ********************************************************* 李素得罪了高阳公主,东阳费了很大的劲终于说服高阳不再生气。 不再生气是要付出代价的,东阳承诺送高阳十瓶香水,各种香味任选,高阳马上破涕为笑。 当然,东阳负责承诺,而李素则负责执行承诺,香水自然由他来送,这种人被称为“冤大头”。 李素知道后深深叹息,这是个败家娘们啊。哄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哪里用得着付出十瓶香水的代价?香水现在很贵的。 第二天,李素不得不把十瓶香水装在一个精致的小木盒子里,送去东阳公主府。 高阳早早就来了,为了香水,她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领着一帮马匪般的侍卫进了东阳公主府。 两位公主在府里的水榭凉亭里召见李素。 李素来过几次公主府,算是熟门熟路了,进府后一名宦官领着他来到凉亭,亭内两位公主早已等在那里。 今日的高阳又换了装扮,这次不再是暗红色的猎装,换了一身紫色的高腰襦裙,头发挽成三环髻,腰间的琅邪玉佩叮叮当当作响,很活泼很阳光的小美女形象。 见李素走进凉亭,高阳虽然消了气,但还是发出一声重重的怒哼,然后果断扭过头去不看他。 东阳在旁边抿嘴直笑,也扭过头不看他。 李素暗自苦笑,走进亭内也不施礼,而是直接坐在高阳的正对面,咳了两声,朝她亮出自己一双空空如也的白净双手。 “看清楚,两手空空,什么东西都没有,对吧?”李素道。 高阳又哼了一声,高傲不屑的目光里多了几分好奇。 李素呵呵一笑,闪电般出手,在高阳的耳鬓边一探,然后迅速收回手,手上莫名多了一枚铜钱。 高阳睁大了眼,不敢置信地瞪着他手上的铜钱,下意识地往自己的发鬓边摸了一下。 “不信是吧?再给你变一个……”李素又亮出自己的空空的双手,这回高阳不再无视了,也不管什么男女之防,抓过李素的手翻来覆去检查了一遍,确认两手空空后,才点了点头,然后继续发出高傲冷艳的哼声。 李素再次闪电般出手,从高阳的另一边耳鬓旁探出,缩回,高阳眼睛睁得溜圆,吃惊地注视着他的手。 李素的手上又多了一枚铜钱,两枚铜钱静静摆在凉亭内的石桌上,高阳拿起它们看了又看,确定不是幻觉后,高傲冷艳的表情顿时无法再维持了。 “好厉害!你怎么变的?这是仙法吗?教我好不好?”高阳崇拜地看着他。 东阳也崇拜地看着他,不是因为小魔术,而是他居然有本事把这位金枝玉叶的皇妹哄得一楞一楞的…… 李素期待地看着高阳:“我教你变这个仙法,十瓶香水就不送你了,如何?” 高阳立马变脸,也是出手如闪电,飞快将石桌上装着香水的小木盒子抢到怀里,警惕地瞪着他:“我的!”(未完待续。。) 崭新的七月,求保底月票!!(今日已更) 六月结束了,天气热得人一愣一愣的,光着膀子只穿条小裤衩儿,坐在电脑前绞尽脑汁写着小清新,画风怎么看都别扭,但这就是老贼的日常。 崭新的七月即将到来,还是那句老话,咱不能输在起跑线上,求月票也好开单章也好,啥事都赶在月初办了,然后大家安心追书,不会有事没事冒个单章出来扫兴,引来一大片“我裤子都脱了你特么就给我看这个”的哀怨声。。。 据说现在起点投月票的规矩有点变化,保底月票不止一张了。。。对吧?不信的话0点后大家点开这本书试试。 七月老贼仍会努力更新,六月的更新情况还是可圈可点的,老贼颇觉自豪,虽然这个月事情有点多,但还是咬牙坚持没断过更,咱们再来展望未来,未来的七月,老贼也会继续坚持下去。 0点以后就是新的一月,大家看看口袋里有没有保底月票,有的话投给我吧,就当是发给老贼的……高温津贴? 拜谢!(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二章 傲娇公主 一个小戏法,赢得两位公主的崇拜,李素成就感瞬间爆棚。 东阳很惊叹,她从不知道李素居然还会这一手,对唐朝人来说,这简直跟仙法差不多了,再看看高阳的表情,怀里死死抱住香水盒子,眼睛却盯着李素手里的两枚铜钱,一脸兴奋的她笃定那两枚铜钱不简单,很可能是仙人的法宝,否则不会如此神出鬼没。 看着高阳兴奋的神色,李素知道昨日骗她喝香水的事算是彻底揭过去了,小姑娘不错,性格虽然跋扈了一些,至少不记仇,李素喜欢跟不记仇的人来往,因为下次再坑她时,她还会原谅自己。 “怎么做到的?好厉害!再变一次,再变一次!”高阳拍掌兴奋地嚷嚷。 李素于是给她又变了一次,引得高阳哈哈大笑。 女人啊,下到八岁上到八十岁,都无法抗拒魔术,李素忽然发现自己很有本事,如果真的有心种马一下的话,靠着魔术这点小把戏完全可以把李世民的二十一个女儿一锅端了,从此成为李二陛下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的女婿,而且是超级女婿…… 高阳玩得心满意足,李素%◆,的把戏令她心花怒放,昨日所有的不快终于彻底抹去。 “好吧好吧,看在你会变仙法,又送本宫香水的份上,本宫决定宽恕你昨日的不敬。”高阳挺起胸,努力装出大唐公主的威严样子,姿态非常的傲娇。 李素也应景地拱手,笑道:“草民多谢公主殿下宽宏大量……” 对李素哄小女孩的手段,东阳叹为观止,真没想到这家伙哄女人的招数如此娴熟,令东阳不由有些嫉妒了。这家伙在哪里学的这一套本事? ………… 莫名其妙地,高阳居然跟李素交上了朋友,很纯洁的朋友。 李素送了香水又变了仙法后,高阳发现这个看起来很讨厌的家伙其实还是很好玩的,比她那个安静沉闷的皇姐好玩多了。 于是高阳缠上了李素,往来太平村越来越频繁了。 十二三岁根本是情窦未开的年纪。高阳对李素倒没有男女之情之类的想法,就像认识了一个时刻能带给她惊喜和乐趣的大哥哥。 对于高阳,李素更没有丝毫男女感情方面的想法,小丫头别说脾气不招人待见,身材也是干干瘪瘪毫无亮点,对这样的小丫头,脑子被门夹了无数次也没法产生任何男女方面的爱意。 人与人之间只有互相接近,并且渐渐了解以后,才能决定对对方的喜或恶。 最初见到高阳时李素比较反感的。她就像是典型的被惯坏了的孩子,礼貌是无法奢求了,说话行事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她老爹拥有天下,而她拥有老爹,所以理论上她可以把全天下的人都踩在脚下,包括李素。 如此跋扈张狂的性子李素自然不喜。所以他不介意整整她。 然而真正熟悉了以后,高阳公主身上还是有一些亮点的。她虽跋扈,但性子很单纯,也很直爽,喜与恶,爱与憎,明明白白写在脸上。当她用鼻孔瞪着你的时候,证明在她心里真的只把你当成了蝼蚁,而当她对你笑的时候,则证明她和你在一起很开心。 李素喜欢跟这样的人来往,就像王家兄弟一样。打交道不累,更喜欢高阳的地方是,这些年宫里的礼仪师傅教给高阳的宫廷礼仪全被她学进了狗肚子里,笑的时候咧开嘴肆无忌惮地哈哈大笑,哭的时候也从没有梨花带雨的做作,也是咧开嘴鼻涕眼泪齐流,完全没有任何礼仪方面的顾忌。 这一点上,李素甚至觉得她比东阳都做得好,东阳性子太文静,而且对礼仪也颇为看重,很少见她毫无顾忌的哭或笑,无论任何情绪,在她脸上表达出来时总是浅浅的,似乎永远有一副无形的枷锁戴在身上,初时无法挣脱,后来竟也慢慢习惯了,有一天当有个人愿意帮她卸去这副枷锁,她还觉得不习惯,又主动把这副枷锁戴上…… 或许,这便是成长的代价吧。 如今高阳每天都要来一趟太平村,领着侍卫风风火火进村打劫的架势,三五天下来,李素被缠得有点头疼了,他发现这位小公主越来越难缠了。 比如今日,高阳竟招呼都不打直接杀到李素家里来了,东阳陪着她一起进了李家的门。 公主驾到是大事,薛管家吓得脸都白了,急忙跑到内院禀报主人,李道正匆忙跑出来,下令大开中门迎接。 两位公主走到李家门前时,便看见李家的管家仆人丫鬟齐刷刷的跪满了一地,李道正神情惶恐地躬着身,李素却一脸哭笑不得。 高阳的跋扈性子又发作了,仰着头像只高傲的天鹅,大喇喇地跨进了李家大门,东阳跟在身上,脸色既羞怯又无奈,朝李素扔了个无能为力的眼神,转眼看到李道正惶恐地站在一旁,东阳俏脸愈发通红,她是大唐公主,按礼制又不能向李道正行礼,只好朝李道正尴尬地笑笑:“李叔父莫多礼,高阳皇妹与李素相熟,冒昧非要来贵府看看,实是失礼了,李叔父莫怪罪。” 李道正连道不敢,这时也终于抬起了头,与东阳的目光相碰,他很清楚她和自己儿子之间那段说不清道不明的儿女私情,再见东阳对他如此客气小心,李道正心头不由愈发沉重。 这桩情事,多是一段孽缘,看似光鲜无比,未来会有怎样的结果,委实难料,像一把撒出去的珍珠,有去无回。 然而儿子似乎铁了心,对方又是大唐公主,他这个做父亲的连棒打鸳鸯的勇气都没有。 微妙的气氛在三人之间流转,东阳尴尬,李素也觉得尴尬。 幸好高阳打破了尴尬。 “李素,你家好小,不如我住的宫殿大。”高阳在前院里转了一圈,很不屑地下了这个结论。 李素跟上前,笑道:“我家不仅小,而且穷,实在没什么好看的,公主殿下不如随我去河边钓鱼怎样?” “不去!傻子似的坐在河边等鱼上钩,没甚意思。”高阳撇了撇嘴,接着又发现了李家的新穷点,兴奋大叫:“李素你家的厢房也很小,我殿里的恭房都比你家厢房大……” 李素咬牙,小屁孩子的人生还需要经历更多的教训才能茁壮的成长。 高阳一边嫌弃着,一边毫无顾忌地走进了李素的卧房。 “咦?此物是什么?”高阳拽过桌上的一把牙刷。 日子越过越好了,李素的牙刷也升级了,牙刷柄都换成了玉石的,看起来碧绿剔透,外观上很养眼。 “这个……用来刷牙的,嗯,很多年前一位游方的道士高人传给我的秘方。”李素耐心解释。 “刷牙?”高阳疑惑地拿起牙刷仔细端详。 “送你了!”李素这次学聪明了,赶在这个无知的小丫头把牙刷塞进她自己嘴里之前抢先送人,这样就不会心疼了……其实还是很心疼。 “嗯,如此,本宫便接受你这番好意。”高阳很傲娇地端起了架子,非常坦然地收下了牙刷。 好奇的目光再次打量屋内的摆设,如同文物贩子收古董似的,贼精贼精。 “咦?这些是什么?用来坐的么?”高阳又发现了新目标,指着屋里的高脚靠背太师椅,躺椅,胡凳等家具,神情很惊奇。 李素叹了口气。 今日黄历上一定写着诸事不顺,注定是个破财的日子。 李素无奈地道:“这个是椅子,各种椅子,具体怎么用就不必我教了,反正把屁股放上去就行……嗯,也是很多年前一位游方的道士传给我的秘方。” “椅子本宫要了,都要!”高阳继续傲娇的嘴脸。 “给你图纸,你自己叫工匠去做,别拿我家的。”李素这次不客气了,小屁孩子没礼貌,敬她一寸她还要再进一尺。 高阳想了想,道:“也行,本宫笑纳了。” 屋里转了一圈,高阳连李家的茅房都没放过,捏着鼻子一脸嫌弃地进去转了一圈。 看着高阳钻进茅房,李素黯然叹了口气。 果然,茅房里传来一阵冲水的声音,紧接着便是高阳兴奋的大叫:“这是什么东西?拉一下竟会冲水,好厉害……” 李素瞪了一眼忍笑忍得很辛苦的东阳,叹道:“这个,叫冲水马桶,很多年前……” “知道知道,游方道士嘛,这个冲水马桶……” “也送你了。”李素很爽快。 高阳这回不乐意了:“呸!臭哄哄的东西本宫才不要,把图纸给我!” “好,图纸给你。”李素现在只想赶紧把这位傲娇的小屁孩撵走。 “还有,你这人到底什么运道,怎么老是让你碰到游方的道士,而且都是有本事的道士,秘方图纸当破烂似的塞给你,你给他们下药了?” ********************************************************** ps:还有一更。。。求保底月票!!现在保底月票可以投两张以上了,快看看有没有,别浪费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三章 东市大哥 小屁孩不容易打发。 除了要忍着心痛把家里这样那样的东西白送给她外,还要回答她无数白痴或轻微白痴的各种问题。 就在李素被她逼得快发飙之时,东阳终于挺身而出帮他解了围。 高阳终于心满意足了,她深深的觉得这次来李家来对了,大有收获,临走非常傲娇地表示,她以后会经常来李家巡视的,有甚新奇的东西提前准备好,公主殿下驾到后果断拿出来呈献给殿下,神态一定要恭敬,出手一定不要迟疑,今日李素这种服务态度是要打差评的…… 揣着李素送的各种图纸,高阳和侍卫们如同成功洗劫了村子的马匪,兴高采烈地回寨庆功。 东阳忍着笑,有意无意走在最后。 李素拽住她的胳膊,叹道:“能不能帮我个忙?你明日进宫请你父皇把这位公主殿下的腿打断,让她别到处乱跑了……我可以免费帮她造个轮椅。” 东阳红着脸捶了他一下,笑道:“不就拿你几样东西吗,小气样子,我回去叫父皇把你的嘴撕了,看你还说不说缺德话。” 目送两位公主远去,∈,站在门口的李家父子对视一眼。 “怂娃咋这个样子?丢东西了?”李道正皱眉道。 李素有气无力地抬头:“爹,家里那些新奇东西的图纸,全被她抢了。” “啥?抢了?”李道正紧张了:“娃啊,你打听清楚没?那个小女娃果真是公主?” 李素叹气点头:“……图纸值不少钱咧。” 李道正一屁股瘫坐在门槛上,父子二人难得有默契地发出悲鸣:“活不成咧……” ************************************************************* 相比之下,王直最近活得不错,很滋润。 李素给的钱发挥了作用。 钱在哪个朝代都是好东西,没人跟它有仇。 王直腰缠百贯再次进了东市。找了间简陋的屋子住下,然后拿着李素的钱大花特花,几天的时间被他花出去十几贯。 很奇妙的现象,一个有钱人哪怕不招摇,凡事都低调,身边也总会莫名其妙地聚集很多朋友。更何况王直以一副暴发户的昂扬姿态,很高傲地混进东市,每日穿着丝绸悠闲地喝着最贵的酒,吃着最贵的菜。 于是王直身边的朋友忽然多了起来,而且数量一直在增长。 不到两天时间,长安东市的江湖便有了王直的传说,东市的闲汉杀才们暗里飞快碰头传递消息,一句话,“人傻。钱多,速来。” 到了这个时候,表面风光的王直终于信了李素的话,原来钱这个东西果然如此神奇,李素的猜测没错,只要有钱,他可以交到各种朋友,最近两日连东市的武侯坊官见了他也客气地点头招呼。 “城狐社鼠”。说的便是聚集在王直身边的这一类人。 他们好吃懒做,好逸恶劳。除了吃喝没别的本事,但长安城范围内大大小小的消息,却从来瞒不过这些人的耳朵。 王直在东市里厮混了四五天,当某天召集一群闲汉们在酒肆喝酒的时候,美美几碗绿蚁酒下肚,某个闲汉笑嘻嘻地说起住在朱雀街的某位开国大臣家中第三房妾室为了一支朱玉簪子。跟第四房的妾室打了起来,而且打得鼻青脸肿,甚至事后当家正室主母抽了两位小妾多少记耳光,那位开国大臣回家后骂了多少句脏话,晚上又钻进了哪位妾室的房里等等。一条条一件件说得清清楚楚,仿佛亲眼所见一般,而且述说得非常生动。 王直吃惊不小,接着若有所思。 李素把他派到东市交朋友的目的,现在王直心中隐隐有几分明白了。 只是隐隐明白,王直便惊出一头冷汗。 难怪不管他如何追问此事的目的,李素总是不肯给一个确切的答复,原来这件事果真说不得,太诛心了。 王直比他大哥灵醒许多,明白过来之后不动声色,却大致知道该怎么做了。 至于惹不惹祸,诛不诛心,这不是王直该考虑的事情,李素救过他好几次了,这条命早已欠下,任它前面风高浪急,死心塌地陪着他闯过去便是。 一念通,念念通,王直全面领会了李素的意思后,不仅照做,而且举一反三,与东市闲汉们厮混的这几日他也长了见识,环视身边尽是土鸡瓦狗之流,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又有钱的唐朝黑社会大哥,王直怎能容许自己只有这么一帮上不了台面的手下?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王直花钱愈发疯狂,后来领着一帮新交的朋友,痛快淋漓跟东市厮混的另外一帮闲汉们打了一架,王直抄着一根木棍,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对方领头的头目的腿打断,成功压制住了对方的嚣张气焰。 相比那些整天无所事事,只在东市坑蒙拐骗的闲汉,王直本人还是很能拿得出手的,他上过战场,那是真正的战场,弩箭营里万箭齐发,松州城头的吐蕃贼如同被收割的庄稼似的一片片倒地,战火与血水的淬炼,令王直有了一股杀伐狠厉的杀气。 于是王直的名声在东市渐渐有了变化,他不再是闲汉们背地里议论的那个钱多人傻的暴发户,而是真正有杀心也有豪心,不大不小的一方人物。 这便是王直的聪明之处,钱能笼络人心,但笼络不了真正有本事的人,身边聚集太多土鸡瓦狗之流,对李素谋划的事情来说作用有限。 要想笼络真正有本事的人,必须自己先做出一些事情,闯下赫赫名声,而不是纯粹用钱砸人。 所以王直选择以武立名。 打过那场架后,长安东市的武侯坊官先上门了,不轻不重教训了王直几句后离开,接下来王直便静静等待,等待有人来投靠他。 等了四五日,王直发现……有本事的人根本没搭理他。 很失望的结果,王直想象中纳头便拜的场景完全没有出现,连头都没看见,更别说拜了。 ********************************************************* ps:保底月票啊亲们!!!有三张保底月票的同志们,0点过后又可以继续投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四章 寂寞高手 大唐的闲人并不多,特别是贞观年间,闲人更少。 政治环境决定民风习气,这是千古颠扑不破的真理。多年战乱,民心思定,恰好这个时候英明伟大的李二陛下横空出世,百姓需要安定,李二陛下便给了百姓们安定。 于是举国上下安心种田,安心成亲生娃,安心抓生产,为欣欣向荣的大唐帝国主义事业添砖加瓦,因为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和平环境,所以大家都变得勤劳了。 农户忙着种田,商人忙着赚钱,工匠忙着盖房子,权贵忙着喝酒饮宴顺带着把国家大事给办了,大家都很忙的环境里,长安东市里那些靠山吃山的闲汉杀才们未免显得有些格格不入,所以也就注定了这一类群体的人数不可能太多,毕竟这种不劳而获的职业在如今这个年代还是很受歧视的,稍有志气的男人纵是懒惰而散漫的性子,却也不缺少一颗羞耻的心。 这便是王直大把钱撒出去却召不到一个有本事的手下的原因。 真正有本事的人不会当闲汉,在这个举国奋进的黄金年代里,他们都在靠自己的本事赚钱糊口养家,没太多时间去蹚江湖这滩浑水。』▽, 而且这个时期的江湖也实在不争气,一定要美化它的话,最多算得上“快意恩仇”,然而真实的现状是,一群吃不饱又没事干的青壮年三五成群聚集,他们衣裳褴褛,双目无神,或蹲或坐在东市某家店铺的檐角台阶下,看着来往的客商静静地发呆,偶尔有初来大唐的胡商牵着骆驼走过,这帮人便一拥而上。纷纷拍胸脯发毒誓帮他找一家干净的驿馆,介绍最靠谱的卖家或买家,从中抽取一定的佣金…… 是不是觉得很眼熟?没错,混迹街头的叫花子也是这么干的,这就是东市闲汉们的生活,手脚不缺的男人谁愿意过这样的日子? 当然。闲汉里也有过得比较好的,这类人通常有领袖风范,也有相对较强的人格魅力,而且更注重团队精神,团队里面分工明确,职责分明,身边能够聚集一批铁杆粉丝为他奔波卖命,有固定的生计和地盘等等……嗯,后世的维族烤羊肉串团伙充分继承并发扬了这种风格。 ………… 王直不知不觉也成了这一类人。 跟别的闲汉不同的是。王直身后有着雄厚的资金支撑,而且不大不小也能靠上一点权势,毕竟李素如今也算是名满长安了,跟各家权贵多多少少都能攀上点关系。 有钱又有权,再加上王直本人也有一股子狠劲,于是很快在东市站稳了脚跟。 然而,李素和王直的目的并不止于站稳脚跟,他们还有更大的目的。 革命就是请客吃饭。王直也是这么做的,成效不能说没有。但至少并不理想,通过请客吃饭,身边确实聚集了一批手下,这些人穿街过巷,游手好闲,像行星围绕太阳一般围着王直转。王直是他们的金主和饭票,一群人整天蹲坐在东市的各个角落里,嘴角带着玩世不恭的笑,有意或无意听到各种消息,然后说故事解闷一般把听到的各种传闻和消息说出来。 召不到一个有本事的人。王直沉浸在失望的情绪里,强堆着笑脸,每天鼓励身边那群闲汉们把听到的见到的传闻或事件说出来,每一个消息他都听得很高兴,尽管这个消息与他八杆子打不着,可他还是很高兴,高兴之后便是大方的扔几枚铜钱过去,看赏。 世间的道理总是相通的,没读过书的王直居然也充分领悟了“千金买马骨”的典故。 直到有一天,王直终于发现了一位有本事的人。 令人扼腕的是,这位有本事的人并不是来投靠他的,相反,别人是来揍他的。 有江湖就有恩怨,这是无法避免的,王直揍了别人,别人忍不下这口气,自然要报仇雪恨,这里面或许也涉及了利益,比如王直抢了某个人的固定生计和地盘,但更多的是赌一口气,让自己更有面子,东市的闲汉斗殴有八成以上是为了自己的面子。 那位有本事的人便是王直的仇家请来帮场的。 至于王直如何跟那位仇家结的怨,怕是连王直自己都记不清了,纯粹是初来乍到时斗的闲气,比如大街上遇到,一记眼神交汇,然后便产生了诸如“你瞅啥?”“瞅你咋地?”“你再瞅试试?”“试试就试试”之类的对话,最后便是一场飞沙走石般的厮斗,成王败寇。 这还只是第一回合,江湖嘛,哪有一局定胜负的轻巧事? 有了第一回合,自然便有第二第三回合。 王直遇到的那位有本事的人,大概是在第三回合出场的,仇家显然对这位高人很尊敬,高人也非常有高人风范,而且确实出手不凡,复仇行动刚拉开序幕,高人抬腿便是一脚,把王直这边最能打的一名闲汉踹得吐了血。 这一脚颇有定海神针的功效,一举震惊了敌我双方,而高人踹完这一脚便不动了,负手静静地站在一旁,神情萧瑟地望着天,寂寞得一塌糊涂。 王直这一方的士气顿时如江河日下一泻千里,若不是看在这位王大哥平日钱多,而且出手够狠,明显不是什么善茬儿,恐怕大伙儿早就作鸟兽散了。 士气崩塌的边缘,王直却不怒反喜。 一直失望没能为李素发现人才的王直,此刻意识到人才就在眼前,那位一脚惊艳的高人就是他千辛万苦要寻找的有本事的人。 然而此刻王直与高人的立场却颇为尴尬,别说为李素招揽这位人才,王直首先要担心的是怎样才能让高人不揍自己…… 王直毕竟是王直,且不说曾经沙场杀敌的经历,至少经常跟李素这种聪明人待在一起,多少也沾了几分灵醒气,面对如此尴尬的境地,王直飞快想到了对策。 “对面那位兄弟若欲弃暗投明,二十贯够不够?” 这就是王直的对策,财大气粗且简单粗暴,而且非常深刻典型地说明,战争其实拼的是敌我双方的经济实力。 这句话效果很强,高人还未答话,仇家已深为忧虑且气急败坏,高涨的士气瞬间凝滞,从他们呆滞的表情里甚至可以看出几分英雄气短的虚弱感。 是的,东市的闲汉们一起玩耍也好,打架也好,靠的是义气和勇气,因为大家的日子都不宽裕,日子宽裕的人断不会干这一行。如今东市来了一条强龙,一来便修改了游戏规则,冷不丁地开始拼钱了…… 这是不讲究啊! “孽畜!谁暗了?谁暗了?有钱了不起吗?”仇家破口大骂。 王直懒洋洋掏了掏耳朵,对着小指吹了口气,气定神闲地道:“三十贯。” 是的,有钱确实了不起。 三十贯,相当于长安一户中产阶级的全部家产,对闲汉们来说简直就是人生巅峰了。 高人听到“三十贯”后,寂寥萧瑟的眉梢不受控制地跳了跳。 仇家不巧也看到了高人的表情,心中暗道不妙,于是决定先发制人:“兄弟们,跟他们拼了!” 说完便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高人兄见状,颇为失落地叹了口气,只好也跟着上。 东市某个不知名的暗巷,一场厮斗开始。 江湖,本是穷人的江湖,一个斜刺里杀出来的富人横空出现,大唐长安的江湖,被这个富人玩坏了…… *********************************************************** 太平村。 李素蹲在田陌间看菜地,这块菜地成了李素最近关心的重点,因为这块地关系到今年冬天老李家能不能吃上绿菜,事情很严重,必须把它提升到生存级别。 菜地长势还是很不错的,种下的韭菜和菘菜已悄然冒出了绿芽儿,黄土地上一片葱绿的景象,令人顿生喜悦。 王直就在李素心情最喜悦的时候回了太平村,回来的不止王直一人,后面还跟着高人兄和一群在东市表现良好,有资格拜见老大的老大的闲汉劳模们,以及……一条狗。 很奇怪,一帮凶神恶煞一眼看上去便知绝非善类的人群后,怎会出现一只小狗崽子? 李素见到王直时,王直呵呵朝他傻笑,脸上满是得瑟和成就感。 李素楞了一下,接着一脸惊喜地迎上前,王直和一帮小弟顿觉受宠若惊,纷纷拿出最诚恳最敬畏的笑容,迎接李素的迎接。 随即,大家的笑容在脸上凝固,中了法师的冰冻术似的保持着热情的动作呆立不动。 只见老大的老大李素非常惊喜地迎上前,……一把将那条粉嫩嫩的小狗抱在怀里,一脸爱意地使劲揉搓着它,完全无视王直和一群热血沸腾的小弟们。 “哎呀,这是谁家的小狗狗?太可爱了,来,么么哒……”李素无限爱怜地把小狗狗抱在怀里,仿佛抱着一位绝世倾城的美人。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五章 留下狗命 用句很狗血的话来说,李素的反应令王直和小弟们眼球掉了一地。 小狗狗确实长得很可爱,不超过一个月大,纯黑色的毛发,找不出一丝杂毛,两只黑溜溜的眼睛好奇地注视着周围的人和物,而且不认生,对李素很客气,甚至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了舔李素的下巴,肉乎乎的四条小短腿不时蹬动几下,萌得李素心都快化了…… 见到它的第一眼,李素便决定它归自己了,非常的霸道总裁。 满心欢喜地跟小狗腻歪了一阵后,李素的注意力才放到王直身上,抬眼朝王直一扫,顿时露出刚发现他的惊喜表情:“咦?你什么时候来的?为何嗖的一下就出现了?” 王直:“…………” 接着,李素的注意力终于放到王直身后那位高人兄的身上。 王直身后有一群人,但这位高人兄太引人注目了,冷傲不羁的神色,孤高寂寞的眼神,以及……被揍得一脸的瘀伤。 “这是谁?”李素指着高人兄问王直。 王直笑道:“这位名叫郑小楼,陇右人氏,是个有本事的人。” ♂, 李素顿时肃然起敬,开始正眼打量他。 中等个子,相貌普通毫无亮点,表情很冷淡,眼神也很冷淡,两眼不时仰望天空,露出无限萧瑟之意,活脱的绝世高手模样。 王直进城前李素曾叮嘱过他,若在市井里遇到高人,径可将他领来一见,因为李素身边缺少人才,他需要人才,什么样的人才都要。 李素点点头。从他的扮相上看,确实像是很有本事的样子,没本事的人一般不敢露出这种寂寞高手只求一败的样子,会被人抽死的,此人如此寂寞还没被抽死,说明真有可能是个有本事的人。 伸手招过王直。李素拉他走到一旁,压低了声音道:“这位……郑小楼,是你在东市召来的?” 王直看了郑小楼一眼,道:“正经说来,也不算是我召的……” 李素挑眉:“哦?怎么说?” “昨日东市里,有个仇家来寻仇……”王直有点尴尬地咳了两声:“咳……这段日子我过得颇为精彩了一点,仇家呢,也不小心多了一点点……” “然后呢?” “这个郑小楼便是那个仇家请来的帮手,我见此人相貌不凡。身手矫健,立知此乃高人,必折节以交,于是出价二十贯,试图让他阵前倒戈,结果他不为所动,我并不死心,于是出价三十贯。这回他神色似乎有所动,可惜的是。仇家也动了,两边终究打了起来……” 李素表情有点古怪,那郑小楼明明长得很普通,从哪里能看出他“相貌不凡”? 拍了拍王直的肩,李素叹道:“出去见识了世面,为何你还是和以前一样瞎?好吧。这不是重点,你继续。” “这一战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李素乐了,虽然眼瞎,但王直的学问还是有长进的。两帮闲汉打群架,居然懂得用“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来给自己脸上贴金了。 “后来我让十个手下把郑小楼团团围了起来往死里揍他,另外十个手下把那仇家揍得哭爹喊娘,非常轻松便胜了……” 李素皱起了眉,听得不对劲了:“对方多少人马?” 王直眉飞色舞地道:“……加上郑小楼,五个。” 二十个揍五个……这种洋洋得意的成就感从哪里冒出来的?节操呢? 随即李素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郑小楼一人战十人没败?” 王直哈哈一笑,傲然道:“怎么可能不败?三两下他就被掀翻了,双手抱头挨了无数拳脚,嚎得那叫一个凄惨……” 李素的脸顿时和菜地里的韭菜一样绿:“你找来的这位高手兄,他高在何处?” “价高啊,揍了他之后我还是给了他三十贯,他终于答应弃暗投明了……” 李素咬牙,忽然很想抽他。 双手蠢蠢欲动之时,王直终于发现李素神色不妥,急忙补充道:“不止价高,郑小楼身手也很不错的,十个人抄着木棍抽他,足足抽断了五根棍子,才把他放翻……” 李素:“…………” 他开始反省自己为何要把王直派去东市,这是对自家财产极大的不负责任。 所以说,自己身边缺少人才啊! 仰天黯然叹了口气,算是对这些日子花掉的钱财表示了哀悼,李素叹道:“王直啊,你要搞清楚,这世上人才很多,很多人都有与常人不一样的本事,有的揍人厉害,有的算帐厉害,还有的扛揍厉害……遇到这些人才的时候,要有选择地拉拢收服,比如这位郑小楼,或许他的扛揍本事不凡,但是对咱们有什么用呢?基本上你在背后挂一个龟壳就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顿了顿,李素接着黯然道:“重要的是,买个龟壳肯定不需要花三十贯……三十贯啊,我得卖多少瓶香水才能回本……” 王直沉默许久,挠了挠头,道:“你说的……似乎很有道理。” 李素没再理他,转过身望向那位寂寞得一塌糊涂的高人兄,有些为难地道:“那位郑兄,很对不住……” 话没说完,寂寞的郑小楼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神情丝毫未变,很淡定地点点头:“我明白了。” 说完郑小楼转身便走。 走出两步,郑小楼脚步忽然一顿,又转过身朝李素走来,冷冷看了李素一眼,弯腰将李素面前那只萌得令人心化的小狗狗抱起,离开。 看着小狗狗的短腿在郑小楼怀里不停蹬啊蹬,李素脸色变了,扭头看着王直:“这是啥意思?狗是他的?” 王直尴尬地点头:“刚才来村里的路上,郑小楼在路边捡的,他说把狗宰了打牙祭,后来被我劝住了,现在……这狗怕是性命难保。” 李素急了,朝郑小楼厉声喝道:“慢着!留下狗命!” 隔得远远的一群小弟本没听清二人在说什么,然而李素这一声喊,小弟们勃然变色,同时大吼一声,面目狰狞朝郑小楼扑杀而去…… *********************************************************** ps:今天2号,嗯,还是求一下保底月票,担心很多人没看见我深情的呼唤,所以不得不再次嚷嚷。。。(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六章 内乱爆发 “留下狗命”这句话明显有歧义,至少小弟们理解错了。 于是李素话音刚落,一脸酷相的郑小楼被一群小弟华丽丽的放倒了,雨点般的拳脚落在他身上。 郑小楼哎呀一声,一脸酷相终于彻底崩塌,双手抱头承受着狂风暴雨,东市的一幕重新上演。 李素目瞪口呆,颇无语地扭头看了王直一眼,目光里透露出谴责的意思。 这就是你花三十贯找来的高手? 王直羞愧地垂下头,掰着手指开始算计要不要把这位高手兄拐卖给胡商,多少回点本钱…… ………… 郑小楼终于还是留在太平村了,李素完全看在狗的面子上。 凭心而论,郑小楼的扛揍功夫确实不凡,狂风暴雨般的拳脚落在他身上,李素却亲眼见他起来后原地跳了几下,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仍旧一副酷酷的样子,仿佛全天下的人在他眼里皆是蝼蚁一般,丝毫没有反省过自己为何刚刚被一群蝼蚁揍得满地找牙。 李素暗暗咬牙,这个样子真的很欠抽,因为他李素才是老板,理论上来说,他才应该◆,是一脸萧瑟,寂寞得一塌糊涂的人,年轻人乱抢风头,没礼貌,活该挨打。 洗过澡的小狗狗愈发萌得不行,奶狗娃子太小,躺在李素的怀里老是打瞌睡,被李素的手指逗弄几下,狗娃子不耐地睁开眼,敷衍似的的伸出小舌头舔舔他的手指,然后闭上眼继续睡。 老爹李道正也很喜欢这只狗,乡下农家几乎家家都养狗,狗是看门护院且辟邪招财的神器,这种说法不是千年后才有的。很早以前便有了,李道正一直唠叨着要养条护院狗,李素平日太忙,没来得及张罗,如同命中注定的缘分一般,老天爷适时地赐来了这只小奶狗。一切严丝合缝。 李道正粗糙的手指逗弄着小奶狗,脸上露出欢喜爱怜的目光:“你生下来的时候也是这样咧,吃了睡,睡了吃,咋逗都逗不醒……” 难得的慈爱表情,李素怔了怔,有些动容,垂头再看看怀里的小狗娃……好吧,接受这种怪怪的人畜比喻。 “怂娃。给它取个名儿吧,以后就是咱家的护家狗咧。” 说到取名,李素顿时来了精神,这事他太擅长了。 “温柔岁月……”李素脱口而出。 李道正沉吟:“它来得正是时候,就像老天爷特意赐来的一样,好,以后叫它‘天赐’。” ………… 郑小楼成了李素的贴身护卫。 对于这样的安排,李素和郑小楼都不大乐意。 李素不乐意是因为对这位传说中的高手并无信心。毕竟这位高手目前仅知的本事便是扛揍,这种本事的人跟在身边的效果。无非是防御+1,攻击+0,想来想去不如背个龟壳比较方便…… 郑小楼不乐意是因为对雇主很不满意,每次二人目光对视相碰时,李素甚至能很清晰地看到他目光里的嫌弃意味。 李素感到很无语,该嫌弃的人是我好不好? 左思右想。几番踯躅,李素还是决定把他留在身边。没别的原因,哪怕一张厕纸都有它的用处,更何况身边这张厕纸是花了三十贯买来的…… ………… ………… 悠闲懒惰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夏天已结束了。早上起床后发现穿着单薄的短衫竟有丝丝寒意时,李素才发现秋天不期而至。 岁月是温柔的,它在不经不觉间慢慢改变世间的一切,从稚嫩到沧桑,从青涩到成熟,从葱郁到枯槁,从年少到白头…… 所以……“温柔岁月”是个多么富有人生哲理的名字,此生不把它取出去,李素誓不罢休。 小奶狗天赐一摇一晃蹒跚走来,“蹒跚”是因为太宠着它了,来李家不到十天,足足胖了两圈,而且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狗,这狗跟李素一样懒,每天只负责吃和睡,完全不像别家的狗那样喜欢到处撒欢乱跑,吃完后往台阶上一趴,眯着眼耷拉着脑袋开始打瞌睡。 李素喜欢逗弄它,兴致勃勃弄了个小皮球往远处一扔,满心期待它欢快地撒开小短腿把球叼回来,谁知球扔出去了,小家伙却仍旧懒洋洋的不动弹,只抬眼朝李素瞥了一下,一人一狗目光对视,李素发誓他真的看到它眼中闪过一抹“你很幼稚耶”的讥讽目光。 依稀记得前世有一种名叫花江狗肉的东西似乎很好吃…… ************************************************************** 早上起床,李素睁着惺忪的睡眼,天赐趴在脚边懒洋洋的耷拉着脑袋,一人一狗互相比着赛似的打呵欠,很温馨的画面。 郑小楼坐在院子外抱着一块两百斤的大石磨举起又放下,周而复始,架势很足,似乎在为下一次挨揍做准备。 大门外传来匆忙的脚步声,薛管家跑进内院,向李素禀报有宦官至,陛下有旨,宣李素速速进宫。 李素呆怔片刻,急忙带上郑小楼,跟着宦官一同进了城。 两个时辰后,李素匆匆走进太极宫甘露殿。 殿内朝臣不少,文臣武将皆俱,人人穿着朝服坐在殿侧,李世民身着黄袍坐在首位,一片紫色绯色官袍里,李素一身绸衫布衣的平民打扮显得特别亮眼。 李素满头雾水,老实又低调地找了个偏僻的角落跪坐下来。很奇怪啊,眼前这殿内君臣的架势,明显是在商议军国大事,把他这个被削了爵又罢了官的平民宣进宫来做甚? 殿内气氛不算凝重,李素甚至能感受到君臣脸上透出几许兴奋之色。 李世民心情显然很灿烂,抬眼看到李素一声不吭坐在靠近殿门的角落里,不由长笑道:“兀那李家小娃子。坐那么做甚?怕朕吃了你么?还不赶紧给朕滚过来!” 众臣纷纷扭头,看到李素后尽皆露出和善的笑容,毕竟李世民的口气太亲昵了,不管大家心里对李素如何想,表面上的和善一定要有的。 李素苦笑一声,只好起身朝前走。眼角余光不时从众臣脸上闪过,将他们的表情一一记在心里。 长孙无忌捋须淡笑,褚遂良神情平静,李绩目露欣赏,李靖如老僧入定,程咬金…… 三藕浮碧池!什么鬼! 李素受到惊吓,脚下忽然一崴,然后便觉一阵钻心的痛,足踝似乎扭到了。 疼得龇牙咧嘴的同时。李素心中暗暗咒骂老流氓,本来便生得一张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丑脸,生得这么丑居然还好意思朝他扮鬼脸……这般又老又丑,萌点何在? 一瘸一拐走到李世民面前,隔着十来步的距离,李素躬身行礼:“臣,咳,不对。草民李素,拜见陛下。” 凑近了才发现李世民红光满面。而且刚嗑了药似的神情异常兴奋,李素甚至眼尖发现李世民掩在矮脚桌下的腿在微微颤抖。 “哈哈,还跟朕‘草民’,是在抱怨朕这么久没起复你么?” 李素慌忙道:“草民不敢。” 李世民大笑道:“今日这事,你若给朕办妥当了,朕必将你官复原职。嗯,爵位也还给你,大唐英雄出少年,朕的天下里,怎能少了你这个少年县子?” “草民必为陛下效力。死而后已。” 直到现在李素仍是云里雾里,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见李素疑惑的模样,李世民微微一笑,这才道出原由。 事情很简单,在大唐君臣不怀好意的目光注视下,薛延陀的内乱在酝酿了半年后,终于不负众望彻底爆发了。 半年前,李世民纳李素所献之推恩策,以宗主上国的名义将薛延陀的真珠可汗和他的两个儿子同时封为可汗,不仅如此,还借花献佛似的将薛延陀国的土地以赐封的形式一分为三,同时划分给三位可汗,反正是别人家的国土,李世民怎么划都不心疼。 李素献的这一计委实歹毒无比,原本薛延陀国内只有真珠可汗一人乾纲独断,国内各部落大小事务悉由真珠可汗一人而决,日子过得既潇洒又惬意,谁知这种人生得意策马奔腾的愉悦时候,遥远的南国大唐皇帝李世民要死不死的给他递了一道圣旨,圣旨内容很煽情,不仅把唐薛两国的友谊升华到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高度,还以宗主家长的姿态把真珠可汗的两个儿子也封为可汗,并且非常好心地把薛延陀的国土,部落,人口,军队以及各部贵族都做了安排,不管人口还是土地,全部一分为三,大家排排坐,分果果,老爹和俩儿子一人一份。 意外不意外?开心不开心?赶紧领旨谢恩吧。 真珠可汗接到李世民的旨意后差点疯了,被李世民气的,久经风浪的真珠可汗自然马上察觉到这道圣旨里的歹毒之意,两国战端一触即发之时,大唐狗皇帝居然给他来了这么一手,简直欺人太甚! 真珠可汗气疯了,但他的两个儿子似乎态度不一样,虽然表面上也和老爹一样生气,可他们生气的表情却颇为微妙…… 权欲动人心,生在可汗家族,自然对汗位有着超乎一般的野心和向往,原本两个儿子老老实实等着老爹咽气蹬腿后再谋汗位,然而年复一年,老爹越活越精神,丝毫没有蹬腿的迹象,两个儿子也等得越来越不耐烦了,就在两个不孝子犹豫要不要想个法子弄死老爹拉倒的时候,大唐皇帝的圣旨如久旱的甘霖般来临…… ——两个不孝子暗地里有没有给李世民取个“及时雨”的外号,不可考。 唐皇圣旨里的歹毒之意,真珠可汗清楚,两个儿子不是蠢货,心里自然也有数,清楚归清楚,但汗位更重要啊,草原蛮夷之国做事也要讲究个师出有名,否则无法服众,唐皇的分封圣旨恰好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妙至毫巅的名义,于是从接到圣旨的那一刻起,薛延陀可汗家族父子三人开始各怀鬼胎了…… 贞观十一年五月,真珠可汗的嫡长子拔灼暗中遣人与大唐使节接触,同月,次子曳莽突利失遣人与大唐使节接触,六月,薛延陀国矢突拔部落起兵反叛,后被镇压,七月,薛延陀国内四大部落将领被唐使收买煽动,遂起兵反叛,复被镇压,八月,长子拔灼与次子突利失彻底翻脸,双方刀剑相向,死伤无数。 可汗家族里,火药味越来越浓,真珠可汗越来越察觉到危险。 终于,到贞观十一年九月,久抑的家族矛盾彻底爆发。 拔灼与突利失水火不容,叫嚣着草原决斗,生死各安,真珠可汗闻讯大怒,只领数十精骑赶来喝止,二子悻悻偃旗息鼓,就在真珠可汗长松一口气时,长子和次子忽然同时发动,一声令下,麾下所部数千人马拔出刀剑,朝真珠可汗冲杀而去,父子反目,图穷匕见。 乱军阵内,真珠可汗随从全数被屠戮干净,然而真珠可汗却侥幸逃出生天,策马狼狈放弃可汗大帐,直奔忠于他的部落而去。 这下薛延陀国彻底乱了,真珠可汗逃得性命后,点齐各部兵马浩浩荡荡诛杀两个不孝子,感怀伤心和清理门户两不耽误。 而那两个不孝子弑父失手后毫不气馁,再接再厉,俩兄弟暂时结成同盟,领麾下部落大军共抗父汗,薛延陀内热闹得鸡飞狗跳。 内乱消息今早传到长安太极宫,李世民呆楞片刻,接着暴起长笑,对薛延陀那两个逆子的弑父行为,李世民无比愤慨,仰天连骂三声“畜生”,感情太过投入,完全忘了十一年前玄武门内他自己是怎么干的了…… ************************************************************ ps:太晚了,大章算两更吧,坚决不熬夜了。。各位么么哒。。对了,月票别忘记。。(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七章 君臣奏对(上) 殿内李世民说得眉飞色舞,仿佛薛延陀是一盘散沙,大唐君臣什么都没做,便眼见它忽然崩塌下来了。 李素却听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小心抬眼看了看李世民的表情……嗯,表情很微妙。 李素脑中灵光一闪,忽然想通了。 大唐立国以来,北边的薛延陀,西边的吐蕃,两国向来是大唐的心腹大患,让一个强大的邻国忽然崩塌,不是李素一个小小的计谋能管用的。 推恩策只是一剂药引,真正起作用的,怕是李世民和一众文臣武将在背后搞的名堂。 真珠可汗大小王子野心滋长,一前一后秘密派人与大唐使节接触,几个月里各部落频频起兵叛乱,部落权贵纷纷站队搞风搞雨,整个国家从可汗到牧民,乱得一塌糊涂,这些结果,恐怕不是区区一个推恩策能办到的。 回忆当初李世民和房乔微服寻访时与他的奏对,李素当即明白了。 看看眼下薛延陀处处火起。顾头不顾腚的现状,明显是用间的效果,看来李世民还是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不仅听进去了,而且还照办了,难怪李素总觉得〗√,薛延陀国内发生的一切有些耳熟,显然是大唐派出了间谍,煽动,收买,结盟,合纵连横,大唐的间谍在薛延陀玩得不亦乐乎。 坏人!用了我的知识产权也不说赏几十贯钱表扬一下,不讲究…… ………… 李素站在殿内听李世民说完,眼睛眨个不停。 意思呢,当然听懂了,而且也明白了今日太极宫内君臣为何齐聚一堂,大唐君臣当然不会是笑看热闹这么简单。眼前这群人里任拎一个出来都是老奸巨滑的老狐狸,谋国谋人谋财,谋得一塌糊涂,薛延陀出了这么大的事,大唐君臣若只是看看热闹,未免太天真了。天赐良机,不谋算一下老邻居,老天都不会饶过自己的。 典型的趁你病,要你命。 李素只觉得自己不小心掉进狼窝了,身边充斥着狼群的嚎叫声,一双双闪烁着幽幽绿光的饥渴眼睛瞪着一只不小心崴了腿的小兔兔…… 毋庸置疑,那只可怜的小兔兔就是薛延陀。 明白是明白了,可是李素还是不懂……你们谋你们的,把我召来干嘛? “天赐良机啊!”李世民哈哈大笑。 殿内众臣也纷纷笑了起来。其中就数程咬金,李绩这些武将们笑得最大声,连老僧入定的李靖嘴角也勾起一抹饱含深意的微笑。 确实是天赐良机,薛延陀内乱,作为友好邻邦的大唐,一定要为薛延陀局势的和平稳定做点什么。 如今的大唐虽是国力兵力蓬勃发展时期,内圣外王成了基本国策,唐军初露锋芒。将一众邻国震慑得畏畏缩缩,然而这并不代表大唐高枕无忧了。北面的西突厥。薛延陀,室韦,靺鞨,东面的高句丽,西面的吐蕃等等,对大唐来说。这些邻居都不是易与之国,大家维持表面和平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摩擦,大凡有七成以上的把握,唐军早就杀过去拾掇他们了。 如今邻国出事。大唐君臣表示喜闻乐见,而且同时达成了共识,咱们不能光看热闹,要有一颗给邻居添堵同时自己也得占点便宜的上进心。 今日君臣商议的主要议题,便是如何给这位正在倒霉的邻居添堵。 李素高兴极了,民族自豪感瞬间爆棚,自己也不知道胡激动什么,反正就是高兴,明明干的是落井下石的事,一群老没节操的和一个小没节操的都笑得很开心。 “李素,当初多亏你给朕献上推恩之策,我大唐今日方得渔利之机,谋国之成者,半因人为,半因天赐,天予不取,反受其疚,今薛延陀内乱,朕安能不取之?诸卿以为若何?”李世民站起身,散发出凛然的帝王霸气。 众臣纷纷道:“甚善。” 无论当世名将还是道德君子,没有人反对李世民的决定。 道德和慈悲,只对本国的百姓,对于异邦邻国,大唐需要的是令其王化,只有将邻国的土地和人口全部收纳于自己彀中,那些受苦受难的番邦百姓们才能脱离苦海,飞升大唐极乐世界…… 李世民定下了基调,满殿君臣开始讨论,讨论的问题很多,包括唐军出兵的名义,是直接征服薛延陀,在薛延陀国土上建立大唐的都护府,还是扶持傀儡,间接掌控操纵薛延陀,若是直接征服,该遣何人为帅,若是扶持傀儡,应该选择可汗家族父子三人中的哪一个,或者干脆在其国部落权贵中另选一人…… 殿内一片吵闹喧嚣,文臣们纷纷交头接耳,武将们拍着胸脯争先恐后请战,程咬金大殿之内动武,一脚将李绩和牛进达踹得一趔趄,面红耳赤跳到大殿中间声嘶力竭叫嚷着要李世民马上给他挂帅印,不然一头撞死他面前。 很热烈的场面,殿内充斥着浓郁的君臣大跃进气氛,人人奋勇争先,国之朝气,窥知全豹。 然而人多主意也多,乱七八糟的吵闹根本吵不出结果,武将那头因为争行军总管,程咬金大发神威,已连揍了好几个人,殿内火药味越来越浓。 满心高兴的李世民不由深深皱起了眉头。 气氛有点变味了,这样下去不行,再说这是事关国运的一次抉择,不可能贸然而定。 “诸卿肃静,不可失仪!”李世民放声大喝。 殿内顿时一静,文臣们纷纷住嘴,而程咬金也悻悻收回了插在某位武将鼻孔里的手指,狼狈恢复了正襟危坐。 李世民站起身,冷冷扫视一圈,然后道:“诸卿退下,薛延陀之事诸卿若有高论,不妨写进奏疏呈上,李素,你留下。” 众臣纷纷行礼告退,程咬金走前朝他挤眉弄眼,不知传达怎样的讯息,算了,只当没看到…… 殿内只剩李世民和李素二人,李素又开始发呆了。 赶出去了这么多人,偏将他一个小孩子留下来做什么? 甘露殿内很安静,李世民眉头深蹙,似乎在出兵与扶持之间犹豫挣扎,李世民不说话,李素自然也不敢说话,于是老老实实跪坐着,坐了一会儿,觉得不大舒服,小腿又痛又麻,有抽筋的征兆,小心看了看陷入沉思的李世民,李素悄然改变了一下姿势,由跪坐改为盘腿,这下舒服多了。 不说话没关系,发呆是李素的强项。于是李素开始发呆。 李世民确实很犹豫,事关国运,不得不谨慎,他是大唐帝国的灵魂,决定千万黎民和江山社稷的命运,往左或往右,一个决定稍有不慎,便会将整个帝国带入深渊和衰亡。 出兵有出兵的好处,最大的好处是,直接通过战争将薛延陀的国土掌握在手中,正式成为大唐的版图,从地理位置上看,占领了薛延陀,唐军可对西突厥和室韦,靺鞨等邻国形成战略钳制,南北成犄角之势对这几个邻国虎视眈眈,对未来大唐的战略布局来说是一件有利的事。 就在李素发呆快睡着的时候,李世民忽然开口打破了沉默。 “李素……” “小子在。” “火器局所产震天雷,可为一场大战之所用否?” 李素挠挠头:“要看陛下所说的一场大战有多大,支撑一两年或许可以……” 李世民眉头微抬:“若是五六年呢?” “肯定不够。”李素断然道。 李世民叹了口气,神情似乎有些失望。 不得不说,李素造的震天雷助长了君臣的气焰,对自己的战力有了把握,李世民才有商议出兵与否的底气,若世间没有震天雷这个东西,李世民或许根本不会考虑出兵。 见李世民露出失望的神情,李素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说几句逆耳忠言。 “陛下,其实……震天雷不是万能的,此物看似霸道,可为攻城拔寨平原作战之利器,可是它的局限也很大,比如雨雪天里火药容易受潮,与敌交战时根本无法点燃引线,运输和储存的危险性也很大,它只能作为一种辅助作战的工具,却不能真的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 李世民神情愈发阴郁,叹道:“朕知道,凡事有所长,则必有所短,世间万物没有完美的,但是有了此物,无疑会增加我王师的胜率,薛延陀之乱对朕对大唐来说,恰是千载难逢的良机,错过此时,来日若欲再图,不知何年何月,或许朕这一生都等不到了。” 李素垂头不语。 李世民说的是实话,错过这个千载良机,以后或许真的没机会了。 李世民看着他,嘴角忽然勾起一抹笑意。 “说来薛延陀能有今日之乱,全托你李素献策之功,小小少年,亦是谋国之辈,你且说说,大唐是应该出兵直击薛延陀,将其纳入囊中,还是扶持真珠可汗的王子,使大唐对其遥相掌控?” 这话不好答,跟这位李二陛下本来不太熟,不知其心性,选对了是李二慧眼识才,善纳良谏之功,选错便是被奸臣所误,毋庸置疑,那个奸臣姓李,名素。 ************************************************************ ps:还有一更。。。尽量不超过12点。。。如果超过了,请用月票砸死我,以示惩罚。。。(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八章 君臣奏对(下) 踏进朝堂了,说话不能再像以前那个农户小子那样随心所欲。 跟乡亲们说错了话,别人顶多送你一记白眼,跟皇帝陛下说错了话,送的可就不止是白眼了,或许是一柄加颈的钢刀。 李素以前一直抗拒做官,怕的就是那柄刀,没有扯旗子造反的实力和勇气,只能选择远离,如今稀里糊涂进了朝堂,李素还是怕刀。 “小子不懂国事,不敢妄自胡言……”李素小心翼翼地道。 李世民的表情有点不高兴了。 李素也觉得这句回答太敷衍,于是左思右想,想出一句更敷衍的。 “是出兵还是扶持,小子刚才想了很久,想啊想啊,觉得出兵有出兵的道理,扶持也有扶持的道理,就如同进膳一般,左边是一盘鹿肉,右边是一盘羊肉,吃鹿肉还是吃羊肉呢?这个……全看陛下的口味了。” 李世民脸色渐渐发黑,搁在桌案下的手时而握拳,时而化掌,招式变幻莫测,李素看得心惊肉跳。 这要换了是他李世民的某个儿子说这番话,怕是一巴掌就乎过来了,然而面前这小子不是他生的⌒,,不熟,不好意思下手…… 垂睑深吸一口气,李世民用一种近乎喃喃自语的声音道:“岭南道交州都督府尚缺长史一名,这小子如此油滑,朕要不要把他外放到岭南,让他反省一下呢?” 李素脑海里迅速浮现出一张大唐疆域地图,飞速寻找交州的位置,然后头皮一炸,额头冷汗簌簌而下。 真够狠的,交州离后世的老挝只有几百里了,属于蛮荒中的蛮荒。若被流放到那里,还真不如在这大殿上一头撞死。 “啊!小子忽然对薛延陀之乱有了新的想法……”李素很识时务地转了口风,同时心中产生一种自厌情绪,非常痛恨自己的没骨气。 李世民皮笑肉不笑地瞥了他一眼,目光像看着一根不点不亮的蜡烛。 “哦?又有新想法了?甚善,尽管奏来。”李世民笑道。笑完神色一收,拍了拍手,两名宦官端着一方矮桌匆匆行来,桌上摆好了纸笔,二人朝李世民施了一礼,然后在殿侧角落跪坐下来,一名宦官铺纸磨墨,另一名宦官蘸墨悬笔停在白纸上方,眼睛一动不动盯着李素。等着他开口。 李素暗惊,这是非常正式的君臣奏对模式,宦官记录在纸上的每一句话,将来都要收进帝王起居录,实录和正史之中的,千百年后,皇帝陛下与李素对话的每一个字都将被无数后人学者翻阅研究。 换个角度来说,如果李世民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而导致大唐国运衰退。那么千年后的学者们骂的就不止李世民一人了,还得搭上个李素。 太客气了。客气得李素脸色发青,暗叹口气后,决定还是上点干货吧。 “陛下,小子以为,我大唐未到出兵的时机……” 李世民浓眉一掀:“此话怎讲?” “薛延陀内乱,皆由可汗一家而起。如今看似举国皆乱,但并没有乱到根子上,各部落首领才是薛延陀的中流砥柱,各部落首领乱了,薛延陀才是真的乱了。如今仅只真珠可汗一家相残,国内人心未散,只是分出了阵营,阵营只是暂时的,若遇外敌,他们会马上放弃阵营,重新团结一致对外,那时我大唐王师将会陷入一个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李世民深深看了他一眼,缓缓道:“细思之下,你所言确有几分道理,所以你不赞成出兵?” “是……”李素顿了顿,补充道:“不算不赞成,自平灭东突厥后,我大唐王师几乎百战百胜,若出兵薛延陀,此战必胜,只是明明可以靠计谋消耗彼国国力,没必要用我关中万千青壮子弟的性命去换这场胜利,故,大唐出兵不算失策,但小子以为却是下策……” 李世民的表情越来越有趣了,眼睛一眨不眨盯着他,笑道:“你既说是下策,想来你胸壑之中必有上策,且与朕道来,此关国运,不可轻慢!” 李素舔了舔干枯的嘴唇,道:“是,小子以为……扶持薛延陀可汗之子,用间加速分化薛延陀国中部落首领,离间君臣之义,煽动部将作乱,刺杀,嫁祸,收买奸佞等等,这些手段数管齐下,再过半年,薛延陀之乱必无可挽救,那时我大唐王师出兵,可事半而功倍矣!” 李素笑了笑,很诚恳地顺手拍上一记马屁:“陛下明见万里,小子观今日薛延陀之乱,大唐用间手法精湛,其功不可没,陛下远见,高瞻远瞩,布局精妙,一击而中,时机力道恰到好处,小子万分敬仰。” 李世民哈哈大笑,指了指正在奋笔疾书的宦官,道:“李家小子刚才这句不要记,臣子不要脸可以,朕不能不要脸……” 宦官面不改色,非常淡定地用笔往一行字上一划拉,刚才那句马屁从此被湮没于历史长河之中。 李素:“…………” “嗯,李家小子,你的意思是,朕可以选择扶持一个薛延陀王子,通过这个王子制约打压可汗父子,逐步消耗薛延陀国力,甚至可以助其将真珠可汗取而代之,只消将这个王子握于手中,便算是将整个薛延陀国握于手中了?” “陛下圣明。” “真珠可汗有两个儿子,嫡长子拔灼善谋稳重,次子突利失善勇暴虐,朕该选哪个用来扶持?” “这就回到刚才的老问题了,一边是鹿肉,一边是羊肉……” 话没说完,李素眼尖发现李世民的脸又黑了,于是果断闭嘴。 李世民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回过头朝宦官道:“刚才这句不用记!” 宦官非常淡定地划掉……又一句神回复被抹去了痕迹。 ********************************************************** ps:起点的月票规则有变化了,提醒一下尚不知道的兄台们,保底月票现在不止一张了,至于是三张还是四张,老贼也搞不清楚,反正很多,大家都试试,能投多少张系统有提示的,莫浪费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九章 国士报之 李世民留下李素的目的原本只是为了询问震天雷的生产情况,按他原来的想法,有了震天雷这件利器,趁薛延陀陷入内乱直接出兵,一路放炮仗似的打过去,小小蛮夷之国管叫它数月之内亡国,从此大唐的版图又增加了一大块。 对土地的狂热不是没有原因的,不单单是好大喜功。李世民更希望向天下的臣民们证明自己,让全天下的人知道他是个有本事的英明的皇帝,玄武门之变是他一生最大的污点,所以他必须要做出一番超越所有前朝皇帝的功绩,以此洗刷曾经的耻辱,拿着这些功绩向臣民们炫耀,特别是向那些一直对他诟言不断的世家门阀炫耀或是示威。 对一个皇帝来说,威服四海,指谁灭谁就是最大的功绩了,所以听到薛延陀内乱,李世民表现得比洞房花烛夜还高兴,而且明显比较倾向于直接出兵征服,论其本心,终究还是想用这种最直接的方式堵住天下人的嘴。 对李世民的想法,李素多少清楚一点。 前世只见史书上吹嘘这个皇帝多么英明,多么给咱们大中国争气,几千年的历史文明里,真正霸道的君主就那么几位,秦始≯∧,皇,汉武帝,还有这位李二陛下,真正横得不行,神说要有光,于是有了光,这几位说版图太小,于是版图大了…… 托了这位英明帝王的福,整个中国几千年的憋屈苦难历史里,总算有了那么几个亮点,今人和后人都扬眉吐气,甚至如今的大唐百姓都被这位好战的皇帝陛下惯出了毛病,大国优越感蹭蹭的往外冒,见到胡人便横得不行。从来只拿鼻孔瞪他们,而胡人还不得不乖乖陪着笑脸。 是好事,李素也自豪,而且也渐渐被传染了这些毛病,生在强国盛世是幸运,来到这个世界大半年。偶尔在长安城里见到胡人,李素都不知不觉用居高临下的目光看他们了。 尽情享受这份民族自豪感的同时,李素觉得自己也该尽一下身为大唐子民的义务,不为私利,纯粹希望大唐能够更强,更好。 ………… “真珠可汗两个儿子,嫡长子多智而稳重,次子善勇而暴虐,大唐选择扶持长子。无疑非常稳定,而且多智意味着能够清醒地衡量利弊,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李世民颔首:“依你之意,大唐扶持长子拔灼?” 李素咳了一声道:“不,小子以为,扶持次子突利失更好……” “哦?为何?” 李素笑道:“若是选择扶持长子,以长子那种多智且稳重的性子。或许会因时因势而一时臣服,但他绝无法长久甘于人下。一定会暗中蓄力,拉拢权贵,等待对大唐凌厉一击,那时大唐已助他平息了内乱,若他翻脸无情,大唐终究为他人作了嫁衣裳。但是选择扶持次子便不一样了。因为次子暴虐,且有勇无谋,这种人对陛下来说更容易掌控,而且暴虐的人治下的臣民只会对他惧怕,却无法养成威望。长久下来,相信连他自己都清楚,若没有大唐的扶持,他什么都不是,失去了大唐的助力,下面的人顷刻间便能将他剁成肉馅,如此一来,他绝不会轻易背叛大唐……” 一番长话说下来,李世民眯起眼睛,若有所思地盯着他。 “性情暴虐往往行事不计后果,只凭一己喜恶,大唐安能轻易掌控?” 李素沉浸在自己的思路里,浑然不觉李世民看他的目光多么怪异,犹自笑道:“性情暴虐怕什么?结实抽他一回就老实了,或是在唐薛边境搞一次演武,把那位突利失请来看一看大唐精锐王师的威风,最后当着他的面扔上千颗震天雷,着实吓他一回,不信他以后不老实。” 说了大半天,演武的话题终于勾起了李世民的兴趣,两眼一亮,咂摸着嘴沉吟一阵,放声笑道:“演武之说,委实妙极,不仅是薛延陀,朕还可将大唐周边邻国的使节全请来,好好震他们一回,此举,可固我大唐地位十年而不衰,十年……朕可腾出手做多少事情啊!” 大笑过后,李世民饶有兴致地盯着李素:“小小年纪,又是作诗,又是治病,又是造震天雷的,还能有空瑕献国策,朕实在很好奇,这些本事究竟谁教给你的?” 李素一惊,急忙露出追忆往昔的嘴脸,不胜唏嘘道:“很多年前,一位游方的老道士路过太平村……” 李世民冷笑:“呵呵,糊弄得好,朕多少年没见过欺君的英雄了,还是个少年英雄,接着编,编完了朕一脚把你踹进大理寺,让你好好蹲两年。” 李素苦笑道:“这些本事,委实没人教小子,都是小子无聊时自己琢磨出来的……” 李世民重重一哼,倒也懒得跟小孩子计较,忽又想起一事,道:“上次你被关在大理寺中装疯卖傻,写了两首好诗,哼,人都疯了,诗还作得那么好,什么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什么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满长安那些没疯的文人都该一头撞死了……” 李素有点尴尬,红着脸嘿嘿干笑。 李世民叹了口气,道:“你是我大唐不可多得的英才,上次的事情,确让你受委屈了,从你的诗里,朕看出你对朝堂心生厌倦,只是好好的少年娃子,怎可轻易便被消磨了壮志?包括朕在内,谁的一生是平顺无波的?一点小挫折便消磨沉沦,算什么大丈夫?李素,你要振作起来,好好为大唐,为朕立更多的功劳,……日后,无论太子也好,哪家权贵也好,只要你占了理,朕必不会让你委屈。” 李素闻言一怔,接着大喜。 话说得含蓄,但意思李素听懂了,原来李世民一直把他放在心上的,上次东市之事李世民也清楚知道他得罪了太子,今日算是给他送了一张保命符,这张符,比任何高官显爵更管用。 李素急忙整了整衣冠,起身朝李世民长揖到地:“小子多谢陛下,陛下以国士待我,我必以国士报之。” *********************************************************** 奏对完毕,李素出了宫。 刚才跟李世民说了很多,至于他采不采纳自己的谏言,李素管不了,尽过心力便足够了,出兵或是扶持,其实都算不上错误,所谓“一力降十会”,以大唐如今的战力而言,不论怎样选择都能达到目的,不同的是付出伤亡的代价不一样而已。 宫门外,郑小楼仍在等着他,见李素出来,郑小楼懒洋洋靠在马鞍旁,从没主动迎上去牵马坠蹬的觉悟,二人面对面,互相给对方扔了一记无比嫌弃的眼神。 ——真想把他骗进东市的暗巷,叫王直给他套上麻袋狠狠敲他几闷棍啊。 二人骑上马,李素没有回家,而是直奔火器局而去。 李世民终究还是下了旨。今日开始,火器局加工赶制震天雷,数月之内务必要保证能够维持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的产量。 这道旨意明显针对薛延陀,目的只有一个,备战。 由此可知,李世民仍在出兵与扶持傀儡之间犹豫。 ………… 火器局仍如往常般外松内紧,从外面看去,一套新建的大宅子再加上旁边几座工坊,看起来跟寻常大户人家的宅院没有二样,然而只消靠近火器局方圆十里之内,便能明显感觉到被很多双眼睛暗中窥视着,郑小楼的感觉尤其强烈,骑在马上不停地四下张望,神情变得有些紧张和不安。 感到紧张和不安就对了,火器局方圆十里外便被金吾卫布下了暗哨,那种被无数双眼睛窥视的直觉是正确的,因为确实有很多双眼睛盯着他们。 李素一直默默注意他的表情,见他这副如同炸了毛的模样,不由暗自点头。 表现还算不错,能够在毫无征兆的环境里忽然察觉到危险,说明还是有几分真本事的,或许这家伙的特长不仅仅只是扛揍…… 二人行至离火器局三里外时,路边的草丛里终于出来了一名金吾卫将领,将二人拦下。 将领态度很客气,也很坚决,李素可以进火器局,但郑小楼不行,他是生面孔,未得陛下旨意绝不准进,火器局前任监正大人的部曲家将也不行,只能在外面等着。 李素斜眼瞥着郑小楼,发现这家伙也在看着他,而且眼神很友善,很平和,没有半点嫌弃的痕迹。 很好,这里是李素的地盘,若还敢露出那种嫌弃的眼神,李素一定会大喊一声“抓奸细”,相信郑小楼以后的人生一定很精彩,也或许他的人生没有以后了…… 留下郑小楼在金吾卫的营帐里等着,李素独自进了火器局。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章 流水生产 火器局里一片热火朝天赶英超美的生产场面。 四座工坊内,百余名工匠手脚利落地装填火药,一个个倒映着黑色漆光的震天雷在他们手中诞生,管事们如临大敌在工坊内巡梭,眼睛死死盯着工匠们的每一个动作,任何一个与安全守则相悖的操作,管事都会狠狠一脚踹去。这年头可从没有人权,平等之类的说法,犯了错连道理都懒得跟你讲,先抽了再说,犯错的人也服气,错了就是错了,挨了抽也认,抽与被抽之间相处融洽,一团和气。 李世民不知出于何种考虑,仍未恢复李素的官职,但火器局上下,包括最有功利心和野心的许敬宗,对监正之职都从来未曾惦记过,所有人都清楚,监正的位置只有可能是李素的,换了任何一个人坐在这个位置上都不可能长久。 连李素都不清楚,自己平日懒懒散散,多干一点点事就仿佛亏待了整个人生的样子,火器局上下居然对自己如此服帖,实在很费解。 走进火器局的前堂,许敬宗隔着老远便迎了上来,很殷勤的样子,四十多岁的老帅哥,脸上堆着如沐春风的微笑,谦恭之中透着几许正义凛然的@f,气质,任何人都无法对他生出恶感,仿佛他脸上活生生写着“我是好人,快来喜欢我呀”。 只有李素清楚,这家伙跟“好人”半点关系都没有,被他坑过的好人倒是不少。 许敬宗拍马屁还很注意方式,从来不会赤裸裸地歌功颂德,一个和善而恭顺的微笑,几句仿佛邻家老暖男般的关怀,再加上公事方面事无巨细的汇报…… 这样一个人,明知他是个靠不住的小人。李素也实在无法对他生厌,如果能把他那张老帅脸用刀子划花就更完美了。 “今日陛下召我入宫,垂询火器局所产,许少监知不知道咱们现在每月产出多少震天雷?” 许敬宗不假思索地道:“火器局每月可产震天雷八千余。” 李素皱了皱眉。 许敬宗察言观色,小心地道:“监正大人觉得不够?” “是陛下觉得不够,今日陛下下旨。火器局所产必须翻倍……” 许敬宗不解地道:“为何要翻倍?” 随即猛然醒觉:“因为薛延陀内乱?” 李素看了他一眼,点点头。 许敬宗为难道:“此事怕是不易,火器局内的工匠只有这么多,造震天雷又是个危险活计,若是赶工,恐有祸端。” 李素叹道:“我也是这么跟陛下说的,奈何军情紧急,陛下也有难处,咱们火器局上下只要咬咬牙辛苦一下了。” 见李素如此说。许敬宗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这事他想得开,反正他只是少监,完不成生产任务,担责任的也是李素。 李素叹道:“所以今日在太极宫,我在陛下面前亦立下了军令状,若月内火器局所产不能翻倍,愿割下大好头颅。为陛下做酒器……许少监,你可不能让我失望啊。” 许敬宗惊道:“此事咱们尽力也就是了。监正大人为何要立此军令状?此举万万不可!” 李素揉着鼻子慢吞吞地道:“嗯,陛下也是这么劝我的,再说我已被陛下罢了官,立此军令状说来名不正言不顺,所以……” 许敬宗心中忽然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所以怎样?” “所以我用许少监的名义向陛下立了军令状,若月内火器局所产不能翻倍。陛下的桌案上便要多一尊名曰‘敬宗牌’的酒器……” 许敬宗的帅脸刷的一下变得惨白惨白。 “李监正……莫闹了!” 李素无辜地眨眼看着他:“…………” 许敬宗惨笑:“呵呵……哈哈……” ************************************************************** 许敬宗终于被吓哭了,满足了恶趣味的李素这才放过他,得知自己的大好头颅不用做陛下的酒器后,许敬宗两眼通红,朝李素投去幽怨的一瞥。 李素表示毫无愧疚。吓一吓又不会死…… 虽然没立军令状,但李世民的旨意却不是假的,火器局的产量必须翻倍。 李素也着急了,于是一反平日懒散悠闲的样子,冒着生命危险亲自进了工坊,看着工匠们动作熟练地填装火药,李素越看眉头皱得越紧。 工匠们都干得不错,认真且细致,然而效率却实在太慢了些,每个震天雷都是纯手工打造,工匠从往铁壳子里装火药,到塞铁片,牵引线,封口,装箱等等,十来个工序都是工匠亲手完成的,所以造一个震天雷往往需要花费小半个时辰。 见李素皱眉摇头,陪同一旁的许敬宗忙问道:“监正大人,怎么了?” “太慢了,这样不行,工序要改一改……” “怎样改?” 李素挠挠头,不太确定地道:“难道大唐没有流水线生产的说法吗?” 许敬宗目瞪口呆:“流水……啥?” 李素也愕然瞧着他。 流水线生产,似乎秦朝便有吧?记得前世看过图片,秦朝的强弩称霸天下,那些强弩制作复杂,一具秦弩往往几十个零件,上百道工序,当时的做法便是采用流水线,每个工匠只负责制造一种零件,所有零件最后组装起来,非常的快捷高效。 秦朝有的东西,为何唐朝却没了?难道历史文明并不总是在进步的? 两两相望,各自愕然。 “流水线生产……就是说,每个工匠只负责造出其中某一个零件,或是其中的一道工序,最后所有的零件和工序汇总组装,造一个震天雷少说能节省大半时间,而非现在这样每个工匠要经手所有的零件和工序,……许少监,你真没听说过流水线?” 许敬宗使劲摇头,脸上写满了无知。 李素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儿,忽然笑道:“此法早在秦朝便有,大唐怎么可能没有?许少监莫闹,你博览群书,学识渊厚,不可能这么无知,乖,快告诉我,其实你在装蠢,对不对?对不对?” 许敬宗老帅脸竟然红了,很羞愧,同时也很悲愤地继续摇头:“…………”(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一章 高下立判 许敬宗的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脸红得厉害,都没好意思张嘴,只用实际行动告诉李素,他不是装蠢,是真蠢,对天发誓不敢跟监正大人谦虚…… 李素愕然。 他不是百科全书,前世懂的一些东西只能算是半桶水晃荡,有的东西确实懂,比如背几首堪称千古名作的唐诗,有的东西半懂不懂,要靠摸索,比如治天花,比如造火药。 对于秦朝的流水线生产为何在唐朝失传的问题,他是真不懂了。 多么先进的生产方法啊,这个法子在一千多年以后还是工业生产的主要方式,而且被全世界的工厂沿用着,那时的国人都还啧啧惊叹,觉得外国人就是聪明,居然能想到如此省时省力又省钱的生产方式,殊不知这些东西都是咱们的老祖宗玩剩下的,早在秦始皇还没统一六国的时候,秦军的强弩,刀剑,攻城器械等等,都已是流水线生产出来的了。 流水线还有一个更大的好处,它们都是零件组装的,每个零件一模一样,若是强弩,刀剑等某个军械坏掉了,用不着找工匠修理,自己随便换上个新零件便可以继续使用。 ⊙, 几千年的历史,记录最多是王朝更替以及白骨杀戮,留下最多的是遗憾惋惜。 流水线生产法为何会失传,李素也不懂,大致推断一下,无非秦朝太短命,那个著名的千年大痞子刘邦得了江山后自然要总结一下前面那个反面教材的经验教训,得江山的经验,以及失江山的教训,大家总结来总结去,楞是没把这个流水线生产法算进去。 因为这个方法粗略来看并不显眼,一个工匠造一个物事。讲究的是物事的精美与耐用,可能刘邦的口味与秦始皇不同,那种用几十上百种零件拼装起来的东西,刘邦不喜欢,而且那样的乱世里,百姓也好。工匠也好,性命朝不保夕,有些关键的手艺失传了,便是永久失传了。 直到千年后的现代,后人也是挖了秦墓以后,从陪葬品里发现了秦弩,战车,还有各种当时的竹简文献,才赫然发现原来老祖宗竟如此聪明。流水线生产法才重见天日。 从这件事里,我们能学到一个道理,……没事挖挖坟盗盗墓,是对人类文明的贡献。 许敬宗对李素所说的“流水线生产”完全茫然,他是读书人不假,但读书人只读经史子集,说起儒学经义头头是道,但对做工盖房之类的手艺活可就打从心眼里看不起了。 但是此一时彼一时。如今许敬宗既然当了火器局少监,便不得不对这些手艺活认真对待。忙的时候说不得连他自己都得上阵充一下人手,听李素说起流水线生产法,许敬宗虽不明,但觉厉,长安城里关于这位李监正的传说不少,而且他自己也亲眼见识过李素的本事。能从李素嘴里说出来的东西,一定是好东西。 许敬宗敏感地意识到这个所谓的流水线生产法是个好东西,急忙躬下身子,问道:“监正大人说的这个流水……到底是个啥?还请监正不吝细说分明。” 李素点头,这事许敬宗纵然不问。他也要细说的,不仅说,还要第一时间在火器局内推行,毕竟李世民下了旨,火器局时间紧任务重,必须要改进生产方式了。 “跟你解释不清楚,这样吧,你去安排一下,腾出半个工坊,再叫五名熟练工匠过来。” 许敬宗飞快转身办事去了。 ………… 工坊内,一张长条的桌案上摆满了制造震天雷的所有材料,五名工匠一字排开。 李素也不客气,指着其中一名工匠道:“你,往火药里面掺铁片,不用管别的事,你要做的只是掺铁片,一直重复这件事,懂吗?” 解释得很清楚,工匠连连点头。 李素指了指第二个工匠,道:“你,往铁罐罐里装填掺了铁片的火药,你只负责这件事,装满一罐后,把罐罐推向第三个人,而你,继续再装填空罐,懂吗?” 第二个工匠点头。 李素再指向第三个工匠:“你,在罐罐口上牵引线,牵好后把罐罐推向下一个人,你只需要重复不停的做这件事,懂吗?” 第三个工匠点头。 “你,负责封口。” 第四个工匠点头。 “你负责装箱。” 第五个工匠点头。 造震天雷的工序其实很简单,本是简易得不能再简易的火器,五名工匠都明白后,李素命这五人演示了一遍。 听说监正大人正在教授新学问,火器局内所有工匠都放下了活,呼拉一下全围了过来,五名工匠被围在正中,有条不紊地照李素的吩咐开始造震天雷。 震天雷的制造过程工匠们熟得不能再熟了,每天从睁开眼到合上眼,干的就是这件事。 然而监正大人今日更改了一下工序后,工匠们却忽然觉得无比陌生。 明明做的是同一件事,最后的结果也和以前一样,为何更换了工序后,大家却忽然间发现自己看不懂了呢? 工坊内,百余名工匠神情惊异,许敬宗,杨砚等人也呆呆地看着他。 李素笑道:“诸位可能没看懂,没关系,咱们比较一下,大家自然便懂了……” 说完李素又叫了五名工匠出来,站在另一个长条案台边,随着一声令下,十名工匠分成两组,一组按原来的老法子,每名工匠单独完成所有的工序,另一组按新的流水线生产法操作。 两相一比较,顿时高下立判。 按老法子单独完成工序的工匠每人造出一个完整的震天雷后,李素忽然喊停,大家凑上前一看,流水线生产的工匠们已做完了十五个,整整齐齐地摆在木箱子里。 所有人惊呆了,许敬宗和杨砚眼睛瞪得跟铃铛似的,看着箱子里静静摆放的十五个震天雷发呆,半晌说不出话来。 同样的东西,重新排列了生产工序后,效率足足增加了三倍。 这是一个奇迹,活生生发生在大家眼皮子底下的奇迹。 “监……监正大人,这……是个什么法门?”杨砚直着眼,吃吃地道。 不容得他不吃惊,奇迹就在眼前,同样的人数,同样的速度,可结果却绝然不同,怎么会这样?没道理啊! 李素没说话,许敬宗却冷不丁插嘴了,一开口蹭蹭的阴气直冒,一副监正大人金牌卧底小心腹的嘴脸,特别欠抽。 “此乃监正大人不传秘法,名曰‘流水线生产’,许某不才,刚刚特意被监正大人单独传授此法,哼哼!” 李素一脸黑线,还“不传秘法”,还“单独传授”,还“哼哼”……真想一巴掌将他抽个倒栽葱啊。 许久没关心过火器局的内部人事,这两位少监到底斗到何种地步了? 杨砚懒得搭理许敬宗,目光只朝他淡淡一瞥,然后露出一个穿了新鞋却路遇臭狗屎的嫌弃表情,目光像绕过一坨臭狗屎一样的绕过许敬宗,最后落在李素脸上。 “三倍啊,足足三倍啊……这是监正大人所创的法子?”杨砚激动地喃喃道。 李素含笑,矜持地点头,嗯,此处应该有掌声…… 谁知杨砚握紧了拳,通红的眼睛很不满地瞪着李素。 他确实没有给李素鼓掌喝彩的意思,事实上他此刻的心情很复杂,从调进火器局当监丞开始,他每天在工坊里转悠,甚至自己也亲自动手,为的就是要琢磨出一个能够提高生产效率的法子,可惜最后都没成功,呕心沥血小半年,头发都想白了,还是没能为火器局为大唐为陛下立过寸功,谁知这位监正大人随便一划拉,漫不经心胡搞瞎搞一番,一个上午就把这件大事给办了…… 人比人,气死人,杨砚此刻心中充满了挫败感,他觉得自己被人从智商的高度碾压了。 “有此妙法,监正大人为何不早拿出来?”杨砚神情不善,瞪着李素道。 “因为我懒啊……”李素无辜地看着他。 杨砚:“…………” “许少监,帮我搬个矮桌去北院,还有,带上我喜欢吃的零嘴点心,我要睡一觉……”李素打着呵欠走远。 许敬宗高兴地答应了一声,弓着腰屁颠屁颠的忙活去了。 ………… ………… 世间万物平衡,万理平衡,道家学说诚不我欺。 好人和坏人也平衡,好人永远长着一副不被人待见的嘴脸,而坏人却永远一副和善可亲的模样。 李素发现自己更愿意跟坏人亲近,对杨砚那种好人,敬佩归敬佩,但是……真不爱搭理他啊。 相比之下,跟许敬宗相处便舒服多了,永远不可能从他嘴里听到半句自己不爱听的话,老许的嘴里仿佛长了个筛子,开口说话之前先将不好听的全筛出去了,说出口的简直比蜜糖还甜。 两位少监一声令下,流水线生产法正式在火器局内推行。 李素又当起了甩手掌柜,恢复了当初好吃懒做混吃等死的老样子。 好日子过了三天,有人找上门了,因为流水线生产法。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再多一点。。多一点。。。多一点。。。(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二章 工部尚书 流水生产法面世不过三天,消息便传出去了。 传出消息的是杨砚。 杨砚是好人,而且这个好人是位大爱无疆的好人,他站的高度是国家和社稷的高度,可谓一览众山小,只要是对社稷有用的东西,他从来不会敝帚自珍,更不会考虑什么知识产权,了解到流水线生产法的窍门后,二话不说当夜便给李世民打了小报告。 所以说,杨砚是好人,但李素却不喜欢这种好人。 先不说他招呼都不打便把李素弄出来的东西泄露出去,单只论他越级上报的行为,便是典型的吃里扒外。 李素不介意把流水线生产法宣之天下,毕竟这是个好东西,而且这个东西无法给他带来太多的利益,宣扬出去也无所谓,但是,宣扬出去的那个人不能是杨砚。 上官没出声,属官便迫不及待地越级上报,此举置上官于何地?旁人知道了还以为这位上官的觉悟还没有下面属官的觉悟高呢。 ……虽然李素的觉悟确实没有杨砚高。 当李素听说杨砚上奏李世民后,脸色黑了一整天,许敬宗更是跺脚破口大∈◇,骂养不熟的白眼狼云云。 李素很平静,没骂也没抽,只是对杨砚生出了戒心。 李素相信杨砚越级上报并没有邀功献媚的意思,老杨不是这种人,他只是一个迫切希望看到大唐国富军盛民强的官员,只要大唐能够强盛,任何利益都可以拿来牺牲,包括他自己的,或是别人的利益,而且拿来牺牲时他永远都有理所当然的底气。 这种好人。李素只能选择跟他适当保持距离,远远地尊敬他便够了,不能靠近,靠近了就想抽他。 ………… 来找李素的人是工部官员。 流水线生产法在朝堂中并未引起太大的轰动,李世民早已被李素三不五时弄出来的新东西搞得麻木了,相比以前李素作的诗。治的瘟疫,造的震天雷,如今这个流水线生产法几乎没有触碰到李世民的g点,完全没有嗨起来的李世民顺手就把杨砚的奏疏转给了工部。 李世民眼瞎,并不代表工部官员眼瞎。 将流水生产法的窍门学会贯通之后,工部官员们嗨翻了。 别人不识金镶玉,但工部官员们整日与盖房修堤做工的工匠为伍,只消简单一试,便知其中妙处。 省时省力又省钱。早十年拿出这个法子,大唐说不定已建设成为东方极乐世界了…… 于是工部官员如同闻到骨头味的狗似的,顺着味道便找来了。 火器局是禁地,外人不得入内,工部官员递了话进去,李素应约在长安城一家酒肆里与他会面。 走进酒肆,李素便发现里面酒客稀少,只坐了一位长须中年男子。穿着儒衫静静地跪坐在方榻上饮酒,男子面貌端正。不苟言笑,给自己斟酒时连分量都拿捏得十分精细,每次漆耳杯里不多不少恰好三分之二满,面前摆了四个菜碟,左边两个,右边两个。桌几中间空出一小块地方用来放置酒坛,桌几上整幅画面充满了工整对称的美感,赏心悦目之极…… 李素眼圈差点红了。 就冲这桌上的摆设,李素便认定自己找到了知音,大家都是追求完美与工整的讲究人。 几步上前。李素朝那位官员施礼。 “草民李素,拜见长者。” 不知官职,李素只好以长者相称。 中年男子也站了起来,急忙回礼:“李县子折煞我也,我乃工部尚书阎立德,冒昧约见李县子,还望恕罪。” “阎立德?”李素咂摸嘴,这名字好熟悉…… “不敢尚书大人当县子之称……”李素苦笑:“草民已被陛下削爵罢官,如今已是白身草芥。” 阎立德笑了笑:“县子少年英才,名满长安,陛下甚惜之,削爵不过轻责而已,不日便将起复,县子何必自贱?来,阎某略备薄酒,聊助雅兴,请坐。” 李素在方榻上坐下,阎立德亲手给他斟了一杯酒,二人举杯互敬,一口饮尽。 还好,不是霸道的五步倒,是民间最普通最常见的绿蚁酒,喝十斤都醉不倒的那种。 二人饮完后同时将漆耳杯搁在桌上,垂头一看,两个漆耳杯一前一后,四个菜碟一左一右,最碍眼的是中间那个酒坛,大大破坏了对称的美感。 二人同时皱了皱眉,阎立德拎起坛子,将它搁到一旁,桌上的画面终于完全对称,二人同时呼出一口气,露出满意的微笑。 李素忽然重重一拍大腿,失声道:“阎立德?画画的那个?” 阎立德楞了一下,淡淡地道:“李县子说的应该是我的胞弟阎立本,我是盖房子的那个……” 李素尴尬地笑了笑:“李某失礼了,阎尚书恕罪……” 心中暗暗比较了一下,李素有点失落,还是阎立本比较值钱。 阎立德淡淡一笑,道:“无妨,世人多将我兄弟二人认错,我那胞弟确实比我聪慧,今已是宫廷画师,主爵郎中,我不如也。” 李素笑容愈发尴尬:“兄弟同朝为官,俱得陛下恩宠,千古佳话也,阎尚书正值壮年,已任工部尚书,拜相入省指日可待,何必自谦?” 阎立德这才露出淡淡的笑容,看来李素这句马屁恰好拍中了他的痒处。 阎立德端起酒盏,又敬了李素一盏酒,这才说到正题。 “前日火器局杨少监上奏陛下,提及一妙法,名曰‘流水线生产法’, 阎某想问问,可是李县子所创?” 李素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刚才的马屁其实毫无半点诚意,李素现在满脑子想的是如何认识这位阎尚书的弟弟阎立本,无可否认,阎立本的名气大多了,而且还是名垂千古的宫廷画师,若能认识阎立本,从他那里诓骗几幅画,留到后世可是一笔不菲的家产,哪怕将来给自己画个遗像也是价值千金啊…… 不,先给杨砚画…… ****************************************************** ps:分割完后发现自己没啥事。。。对了,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三章 巡边演武 对面坐着工部尚书,李素也没有任何紧张情绪,反倒是满心打着市侩的算盘。 阎立德这人有点严肃,看面相不太好说话的样子,任何时候表情都是绷得紧紧的。 李素不介意,就冲大家都是追求完美和对称的同道中人,严肃一点也没什么关系。 寒暄客套话不多,阎立德的口才似乎不太好,也不习惯跟一个足够做他儿子的少年郎说太多客套话,随便聊了几句后便直奔主题。 “流水线生产法是李县子所创,此法粗看平平无奇,只不过将工序改了一下,可是细细思量过后,却觉玄妙无比,不瞒李县子说,陛下将杨少监的奏疏转到工部时,阎某其实并未在意,后来将作监的一位监丞照此法用诸于监下工坊,造一块殿顶七彩釉瓦用时节省大半,如此方知此法之妙,当日这流水生产法已震惊了整个工部,于是今日阎某才特意冒昧相邀李县子。” 李素谦虚笑道:“不敢当,我也是胡乱琢磨出来的……” 阎立德叹道:“不得不说,李县子所创流水生产法,委实精妙无双,此法将世间所有做工盖房修堤等等工序全~∑,部改换新貌,实是妙用无穷,不过此法甚是深奥,有些地方阎某仍不甚了了,今日特来求教……” 李素眨眨眼:“不敢当‘求教’,草民创此法只是下苦人的粗鄙营生,论其本质,只是取巧之法而已,草民才疏学浅,创此法亦是乱七八糟随意乱想,有些地方连草民自己也是半懂不懂。阎尚书学问高深,何苦让草民献丑?” 阎立德脸上露出笑容,笑容很生硬,仿佛被某只无形的手使劲挤出来似的,有种很狰狞的味道,显然他不习惯常笑。 “李县子才名满长安。长安城内上至陛下朝臣,下至妇孺走卒,皆知李县子才名,你若才疏学浅,天下谁能当得起‘英才’二字?阎某今日虚心求教,还望县子不吝赐教。” 李素不答话,只呵呵干笑,拎起小酒坛给阎立德斟酒。 “阎尚书,请酒。” 二人饮尽。李素继续斟满,阎立德耐着性子继续喝。 “李县子,方才阎某所言……” 李素想了想,道:“其实所谓流水线生产法,能用到的地方很多,诸如修路,架桥,盖房。织布,制瓷等等。可以说,大唐之内但凡与做工有关的行当,都少不了它,方法其实很简单,一法通而万法通,但是。方法摆在这里,如何运用却存乎一心……比如制瓷,大唐窑工向来的做法是洗泥,拉坯,打模。刻花,施釉等等,这些过程的每一步皆由窑工亲自完成,若是官窑所产的话,过程更是精细,其实若将制瓷的每一步单独分开,各自由不同的窑工负责每一个流程,此举不仅可以大大节省工期,而且也可细分责任,一窑瓷器烧坏了,哪一个过程出了问题,哪一个窑工的责任,以后如何避免,一眼便能看分明……” 李素说了一大通,阎立德越听越兴奋,最后竟站起身,朝李素施了一礼,道:“李县子高才,阎某大开眼界,今日阎某尚有不情之请,可否请李县子屈驾将作监一行,指点一下官员和工匠,若能将流水线生产法用之于盖房,烧瓦等行当,万事则事半功倍,李县子之名则流芳百世……” 李素呆怔片刻,神情却有些不乐意了。 看在大家都是追求完美和对称的知音份上,嘴上指点一番自无不可,就当是给知音弹了一曲高山流水,不过要把他请去将作监指手画脚,这就要仔细想想了,毕竟大家今天刚认识,彼此都不熟,更重要的是……求人帮忙却不给点实际的好处,老阎太不讲究了。 不知道大唐究竟有多少颗类似杨砚这般无私奉献甘洒热血的螺丝钉,但是如此自私自利的李素,全天下仅此一人,别无分号。 ************************************************************ 坏人啊,太坏了! 出了酒肆与阎立德告别后,李素不停谴责自己。 相比之下,杨砚的觉悟高多了,无论到手什么东西,只要对大唐社稷有利的,二话不说上交国家,这种人的精神境界太超凡了,特别适合画成遗像挂在墙上,反正李素达不到这个境界,非常的自惭形秽。 自惭过后,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该拿的好处不到手,大家没法一起愉快玩耍,在其位而谋其政,如今只是平民白身的李素为了火器局能完成任务而创出流水生产法,已经非常大公无私了,至于工部或将作监的事情,李素真没有兴趣管。 要管也可以,拿好处来。 当然,觉悟不高确实应该谴责,所以李素小小谴责完自己后,很快忘了这事,回火器局继续过他的悠闲日子,有和风,有暖阳,有零食,有躺椅,还有一只姓许的马屁精围绕左右哄得他心花怒放。 ——如果杨砚巡察工坊的时候恰好发生爆炸事故,那就更喜闻乐见了。 ………… 两天后,长安城忽然厉兵秣马,空气凝滞。 太极宫发出旨意,钦命褒国公段志玄为河北道行军大总管,领河北河东两道,代州,朔州,并州等七州都护府计十万将士,集结于松漠都督府巡边演武。 “巡边演武”四字颇值玩味,大唐立国二十年,但凡将军领兵出征,打就是打,退就是退,“巡边演武”的说法倒是头一次听说,朝中许多文臣武将满头雾水,不明白这巡边该怎么巡,演武又如何演。 朝堂那些老狐狸不明白,但火器局的某只小狐狸却明白了。 事实上,“演武”本就是这只小狐狸献的计。 巡边演武只是表面,李素相信李世民暗地里搞的动作更多。 近日最繁忙的莫过于那些可怜的大唐特务了。煽动,收买,结盟,甚至还有刺杀,最近薛延陀可汗家族的生活一定很精彩,别人一辈子都难得碰到的事情。真珠可汗父子三人恐怕都得挨着个的尝一遍。 外有重兵压境,内有骨肉相残,不时还伴随着部将闹事,牧民造反,某个信任的手下忽然被敌人策反,偶尔还要提防一不小心从角落里射过来的一两支冷箭…… 李素想了很久,若他是真珠可汗的话,该如何面对这种既刺激又心塞的生活。 想来想去,觉得还是扯根绳子上吊比较痛快一点。日子真没法过了,这一切,皆因当初大唐狗皇帝那道该死的推恩圣旨。 火器局的库房被扫荡一空,所有造出的震天雷被收归军中,新任河北道行军大总管段志玄亲自在火器局十里外提货,见到李素第一句话便是“点一颗听听声响”,大惊失色的李素及时制止了这个作死的提议后,段大总管似乎很不高兴。于是掀开箱子拿出一颗震天雷,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引线拔掉。在李素等火器局一干官吏目瞪口呆注视之下,毒贩子验货般用小拇指挑起一撮火药塞嘴里,动作非常的老练…… 火器局上下官吏极其敬佩的目送下,段大总官神情复杂地离开了,临走拍着李素的肩,强烈要求李素跟他家大小子段瓒多多厮混。最后段志玄复杂地看了一眼装震天雷的箱子,摇摇头走了。 嗯,换了李素是他,表情也会和他一样复杂。 以后火药里面放点盐,味道可能更好一点…… 意外的是。段志玄的出征似乎也不大顺利,离开长安的前一晚,一帮子名将老杀才聚在一起饮宴,卢国公程咬金不知为何发飙了,喝到七八分醉意时,竟与段志玄厮打起来,莫名其妙的段志玄自然也不肯吃亏,二人打得天昏地暗飞沙走石,最后两败俱伤终于罢手。 后来大家才明白,程咬金打架是因为窝了一肚子邪火。 近几年大唐对外战争不多,因为天可汗陛下太霸道,邻国被揍怕了,渐渐地,大唐竟有了几分英雄无敌高手寂寞的萧瑟意味,由此带来的恶果便是仗越打越少,当年那些南征北战的名将们越来越像朝堂上的摆设了,这次领兵巡边演武,程咬金上窜下跳憋足了劲,光是给李世民写的请战血书恐怕都费了半斤血,结果最后却让段志玄捡了便宜,程咬金如何不怒? 架也打了,火也发了,第二天沙场点兵,新任的河北道段大总管顶着一对熊猫眼和一脸的淤青登上点将台,一副刚打了败仗的倒霉样子,当着目瞪口呆的将士们的面扶乩占卦问泰否,最后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段大总管欣喜满面,仰天大笑曰出征大吉,还哇哈哈哈哈…… 很没有说服力的样子啊…… 当然,程咬金也没讨到好,事发第二天,他被李世民叫进太极宫,具体骂了程咬金多少句脏话,史不可考,程家十八代以内的女性祖宗怕是挨着个的被皇帝陛下用嘴宠幸了一遍…… 火器局陷入最繁忙的时期,李素也忙起来了,没办法,所有的火药必须由他一人来配,不仅是配火药,李素还忙着躲麻烦。 找麻烦的人是工部尚书阎立德,上次喝酒后似乎不甘心肉包子打狗,于是到处托人找关系,请李素去将作监一行,态度很坚决,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样子。 没关系,不给好处李素也誓不罢休,大家都有一颗执着的心。 ********************************************************** ps:状态不好,今天间歇性一更。。。么么哒~(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四章 官复原职 知识是财富,本事也是财富。 想得到知识或本事,是要付出代价的,老师傅带学徒,学徒不也得老老实实当几年毫无怨言的佣人和出气筒么?几年里什么委屈都受尽了,师傅还不一定肯倾囊相授,关键的本事都留着呢。 对这个年代来说,李素也是有本事的人,有本事的人不能白帮忙。 很遗憾,这么浅显易懂的道理,连民间的百姓和手艺人都懂,偏偏工部尚书阎立德没懂。 这些日子来找李素的人不少,从工部官员到火器局属官,连几位国公家的纨绔子弟都被阎立德拉来当说客,不得不佩服老阎的能量,有这么大的本事却连最基本的请人帮忙的道理都不懂,李素真不知该夸他还是骂他。 释迦牟尼坐在菩提树下,一阵微风吹来,于是他忽然悟了。 牛顿坐在苹果树下,一颗苹果砸下来,牛顿忽然悟了。 由此可知,古今中外但凡悟到真理的人总要坐在树下的,照此理来说,阎立德应该坐在榴莲树下,或许才会明白请人帮忙多少要表示一点意思…… 阎立德不停的请,李《≯,素不停的推脱,事情就这么拖了下来。 不去,不给好处死活不去,这就是李素的态度。 ………… 这两个月是李素最繁忙的两个月,两辈子都没这么忙过,忙得连回家的时间都没有,索性在火器局里住下,没日没夜地监督工匠们造火器,随时处理突发状况。 直到十月份的时候,长安已进入凛冽的秋天,火器局终于完成了李世民的要求。两万颗震天雷制造完成,火速送往松漠都督府河北道行军大总管段志玄所部。 火器局上下长松一口气,最后一箱震天雷装上马车离开,从李素到下面的工匠同时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李素大手一挥,火器局放假半个月。全部策马奔腾去。 照例,许敬宗无比拥护监正大人的英明决定,杨砚一旁脸色铁青,忍无可忍还得忍…… 两天后,太极宫传出旨意。 起复李素,复官还爵,仍是火器局监正,仍是泾阳县子,当初因为东市事件被收上去的爵位金册也被送还回来。李世民还特意送了一套崭新的浅绯色官服。 意料之中的结果,包括李素和所有朝臣们都不觉得意外,大家都知道陛下对这个少年郎何等看重,所谓削爵罢官无非只是堵一堵当初的悠悠众口,如今借着李素独创的流水线生产法,令火器局产量翻了三倍,如期完成李世民下达的任务,李素官复原职自是水到渠成的结果。 于是。罢官三个多月后,李素再次一脚踩进官场这滩烂泥里。 贞观十一年十月十五。河北道行军大总管段志玄领河东河北两道十万将士,在大唐与薛延陀边境的松漠都督府演武。 大唐忽然搞出这么一个大动作,令北方周边邻国大为惊恐,消息传出后,数日之内,与大唐北方接壤的薛延陀。室韦等国的可汗慌了神,窝里斗得昏天黑地的真珠可汗和两个儿子都暂时停战,纷纷领着兵马集结于边境,忐忑不安地看唐军演武。 演武的过程并不重要,十万唐军分成两方对抗。假模假样地进攻或防守,骑兵与步卒两相配合出击,大军因势利导摆出各种进攻或防守阵型等等。 演武到最后,重头戏上场。 一队千人唐军精骑向一个小山包发起进攻,策马飞驰之时,上千个震天雷冒着青烟,雨点般落在小山包上,一阵地动山摇般的巨响过后,那座小山包在所有人愕然的目光注视下被夷为平地,变成了一个冒着烟的大坑。 神迹!无法置信却真实发生的神迹! 边境之外,远远观看的邻国可汗和王子们心惊胆战,冷汗潸潸,各自的随从人群里甚至有不少人翻身下马,神情惶恐而虔诚地朝那个犹自冒烟的大坑伏地膜拜,喃喃念叨着各种忏悔和崇敬,其状与当初松州城头的吐蕃兵一般无二。 神雷临世,群雄慑服。 上千个震天雷发挥了无与伦比的政治效果,想象这一颗颗黑不溜秋的小罐罐若是落到正在冲锋的本国军队人群里,然后一个个炸开,那种后果想一想都觉得黑暗。 这些年对大唐心怀敌意的邻国不少,西突厥,薛延陀,室韦这些邻国常与大唐边军有过摩擦,小规模战事更是从来未曾断过,贞观四年,李世民平灭东突厥后,邻国看到了大唐强大的军事实力,终于老实了几年,然而贞观十年开始,这些邻国又开始蠢蠢欲动,边境摩擦日益增多。 无论对大唐怀着怎样的觊觎心思,今日看到这一颗颗震天雷的巨大威力过后,可汗和王子们蠢蠢欲动的心情仿佛被当头浇了一盆凉水,彻底清醒了。 有此神器,寰宇之内谁是大唐敌手? 失魂落魄的各国可汗纷纷领着兵马回去了,他们要去准备向天可汗朝贡的礼品。 薛延陀可汗父子比较特殊,回去后二话不说,继续开战。 有意思的是,白天父子三人打得血肉模糊,晚上却纷纷向段志玄驻兵大营派出了各自的信使,信使们的立场不一,但却表达着同一个意思:会吃饭,会暖床,求结盟,求包养…… 相比邻国的惶恐紧张,最郁闷的人要数河北道行军大总管段志玄了。 好不容易能够出来领兵,为此还莫名其妙跟程咬金打了一架,千里迢迢跑来松漠都督府,结果扔了上千颗震天雷后啥事都没有…… 草原男儿们的血性呢?尊严呢?你们倒是反抗啊! 自己挨的那顿揍真冤,点将台上鼻青脸肿还好意思仰天长笑说什么此战大吉,想想自己那样子就觉得蠢…… 段大总管陷入自厌情绪中不可自拔。 ************************************************************* 太平村。 李素官复原职并未引起轰动,本来李素被罢官的事情知道的人并不多,村民们每日劳作,哪里有心情打听官宦家的事情? 唯独李道正听到宦官宣完旨后傻楞了半天。官复原职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己的儿子原来以前被罢了官,于是二话不说祭起降魔法器,绕着院子里追杀两圈后悻悻作罢。 儿子大了,越来越追不上了,李道正惆怅地放弃了追杀,找了个文艺氛围稍微浓郁的角落缅怀自己曾经身强力壮的匆匆那年去了。 ………… 官复原职了。似乎生活跟以往没什么不同,该犯懒的时候仍是就地一倒,从来没有任何食君之禄却不忧君之事的愧疚。 上天派我来享福的。 这个真理足以解释任何懒散的生活态度。 村口的槐树下,李素和王直蹲在地上兴致勃勃观看蚂蚁搬家,二人身后不远处,一脸孤傲寂寞的郑小楼环臂而视,嫌弃地看着二人。 这几天懒得实在太过分了,一个是五品县爵监正,一个是长安东市新晋黑道大哥。居然无聊到这个地步…… “撒泡尿灌进蚂蚁洞里咋样?”王直脸上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 李素露出嫌弃的表情:“不行,太恶心了!” “大家这么无聊,总要做点什么吧?” “蚂蚁群都有头头的,里面有一只白白胖胖的蚂蚁王后,姿色颇为妖娆,要不,咱们把洞挖开,擒住王后让你调戏调戏它?相信我。这事比偷看杨寡妇洗澡有出息。” 王直还没说话,身后却传来“噗”的一声喷笑。 二人扭头。发现郑小楼努力板着脸,维持着刚才孤傲寂寞的样子。 李素皱了皱眉,压低了声音道:“这个郑小楼到底啥来头?你查出他的底细没有?” 王直摇头:“没人认识他,冷不丁从东市冒出来的,连以前那个仇家也没听说过他,当初从路边捡来的。那时他受了不轻的伤,横躺在巷子里快死了……郑小楼咋了?” 李素叹道:“我觉得他毛病很多,比如面瘫,耳聋,哑巴。而且吃得也多……” 王直露出愧疚的表情:“我对不住你,三十贯花冤了,够买十头牛了……” “没事,我发现他力气蛮大的,过几天给他套上犁,让他给我爹耕地去,三百多亩地,不干完十头牛的活不给饭吃……” 身后不远处,郑小楼的脸色渐渐发绿了,二人却浑然不觉,犹自窃窃私语。 “真不知道他除了扛揍以外,还有什么别的本事,会吹口哨都算啊……”李素叹气摇头。 “应该有……吧?”王直不确定,很没信心的样子:“上次东市一战,当时他的眼里满是杀气,好像真的很厉害的样子,我觉得应该是有本事的……” “眼里冒杀气勉强也算本事,不过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起来了,这个郑小楼确实可疑,我觉得他像狼……” “狼?”王直扭头看了郑小楼一眼,兴奋得直哆嗦,不知兴奋个啥:“他有这么厉害?” “对,像狼!”李素很肯定地道:“像黄鼠狼,前天隔壁史老头来闹,他家有只鸡半夜死在我家院子里了,我觉得很有可能是他干的……” “你们够了!”郑小楼忍不下去了,高手终于不再寂寞:“我只杀人,不杀鸡!” 二人抬眼看着他,许久,扭过头继续窃窃私语。 “他不是黄鼠狼,黄鼠狼不杀人……”王直道。 李素附和:“对,刚才判断有误,他不是黄鼠狼……” “他是成了精的黄鼠狼,不杀鸡,只杀人……”王直郑重下了定论。 “不过他好厉害啊,从认识他到现在,今天是他开口说的第三句话……”李素想了想,又补充了一条卫生常识:“不说话的人容易口臭,这个习惯不好。” 八卦结束,回家! ………… ………… 郑小楼作为贴身护卫,跟在李素身边三个月了,但李素却一点都看不透他。 其实根本没时间去看透他,这段时间太忙了。 从外形来看,郑小楼确实很厉害的样子,身上有一股若隐若现的戾气,李素敢肯定这家伙一定见过血,至于有没有杀过人就不清楚了。 以前没得罪过人,李素独来独往惯了,有没有护卫根本不重要,可是自从狠狠得罪过东宫太子后,李素不得不留几分小心,毕竟命只有一条,穿越者也没有金刚不坏之身,一刀劈过来,普通人该怎么死,他也得怎么死。 这也是他嘱咐王直给他找个有本事的人的初衷之一,高手在民间嘛,人多的地方必然有藏龙卧虎之辈。 可李素怎么也看不透郑小楼到底有什么本事,曾经怀着好奇心求了他好几次,请他多少露一手,比如把一根萝卜扔到半空,然后挥剑刷刷刷几下,萝卜落下来变成一碗切成片的萝卜,尽管对实战而言没什么太大的用处,至少这种本事家里的厨房也用得上啊…… 然而郑小楼总是一副无比傲娇的样子,说什么他只杀人,不卖艺,李素只好悻悻放弃刨根问底,似乎再多说一句便是不尊重别人的职业,很有罪恶感。 一主一雇,互相都陌生,这种状态不正常。 李素对外人的警觉性很高,除了王家兄弟,他无法将自己的后背毫无防备地亮给一个陌生人,太没安全感了,而郑小楼,经常走在他身后,这个习惯很不好…… 所以李素决定跟郑小楼开诚布公谈一谈,增进感情也好,约法三章也好,最坏的结果至少要把他喜欢走在别人身后的坏习惯改过来。 ………… 李家院子里,郑小楼举着一块一两百斤的大石磨练力气,李素蹲在院子中间的银杏树下,摆出了语重心长的诚恳嘴脸。 “郑小楼,咱们聊聊怎样?” 郑小楼举着石磨一上一下:“你说,我听。” “你看啊,你我终日相处,你觉不觉得我们之间需要一点信任?” “不需要,王直说了,有人害你我便保你周全,三十贯,换我三年,三年后我马上走。” 李素有点不高兴了:“才三年?不是终生吗?” 郑小楼没说话,只斜睨了他一眼,目光无比嫌弃,眼神里透露出诸如“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意思,很令人恼火。 李素叹气,这买卖做的……好想把王直从东市叫回来,然后往死里抽他…… “如果这三年里你没保护好我,我被人害死了咋办?” “给你守墓,守满三年为止。” *********************************************************** ps:懒得切割了,两章合一,大章。。。 还有,求月票!!!我怕大家记性不好,每天总得提醒一声。。。(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五章 烧屋绝户 李素听出意思了,郑小楼是个很随性的人,凡事尽力就够了,手艺太潮保不住活人的命没关系,他还有售后服务,可以保死人不被挖坟…… 思来想去,李素还是觉得性价比不够高。 因为郑小楼要保的活人,是他自己,不出意外的话,他自己只有一条命。 很不负责任的说法,李素忽然觉得找了这个保镖没什么用处,如果遇到危险,保命只能靠自己。 郑小楼仍举着石磨练力气,脸上胳膊上淌下一颗颗豆大的汗珠,胳膊上的腱子肉高高隆起,古铜色的皮肤在阳光下泛出晶莹的光芒,虽然流了汗,但他的呼吸很平稳,一点也不见喘息,仔细算了一下举石磨的频率,李素与他说话的这会儿功夫,他已举了三四十次了。 李素盯着他看了许久,忽然笑了。 应该是个有本事的人,寻常人举一两百斤的石磨或许勉强可以,但是要把它上上下下举几十次就有点难了,更何况举到现在脸不红气不喘的境界,不说平民百姓,哪怕是大唐军队里的将军,没做到果毅校尉以上的将军恐怕都没这个本事。 “…,好吧,我们聊聊别的……”李素转移了话题,现在他最关心的是郑小楼的来历。 按王直的说法,这家伙是突然从东市里冒出来的,前不知过去,后不知未来,被人当成流浪狗似的捡回来,打了一架后卖出了三十贯的天价…… 可是,人总要有个来历啊,一个来历不明的家伙跟在身边,充当护卫的角色,作为被护卫的人。李素能安心么? “郑兄啊,嗯,你比我大,就叫你郑兄了,”李素换上殷切关怀的嘴脸,笑眯眯地道:“家里都还好吧?娶亲了吗?家中几口人啊?听你口音不像关中人。你家在哪里?” 郑小楼举着石磨,这次根本懒得搭理他了。 等了很久,郑小楼似乎没有回答问题的打算,李素失望地叹了口气。 明天把他送到王直那里去吧,一个不明来历的人,纵然本事再高,李素也不敢用。 转过身准备逗弄小狗狗时,郑小楼忽然说话了。 “听说你很有本事,好像做过很多事情。还被皇帝封了官爵,长安城里很多人都在说你的事……” 李素转过身,笑道:“对啊对啊,我很厉害的,而且我还很英俊,其实靠这张脸我就能混到饭吃了……” 郑小楼无视这句很不要脸的话,只是定定盯着他。 “你放心,不管我怎样的来历。我对你并无歹意,答应王直的事我也会做到。三年内我会保你周全,除非我死。” 李素收起笑脸,与他的目光相碰,二人互相对视。 “我能相信你吗?” 郑小楼点头:“能。” 李素又笑了:“好,我试试。” 郑小楼脸上也露出暖色,点点头道:“还有问题么?”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你说。” “三十贯太贵了。能还我十贯么?” “不能。” ************************************************************* 从此李素身边稀里糊涂跟了一个来历不明的护卫。 郑小楼不是个多话的人,寡言少语,神情冷酷。将来娶了婆姨多半也是那种“坐上来,自己动”的霸道老公形象。 平时住在李家前院,家里下人给他收拾了一间厢房。薛管家本来打算给他房里添置一些摆设,比如屏风,字画,纸笔等等,谁知郑小楼一概不要,他的房里只有一张床榻,比苦修的老和尚禅房还简陋。 现在李素外出已习惯了郑小楼跟在身后,很不习惯后面有个人总是盯着自己,李素只好强迫自己忍耐。 并不是每天忍耐,郑小楼的行踪很神秘,有时候好好住在家里,忽然间便消失了,过了一两天,他又回到李家,若无其事地在院子里举石磨,家里那些丑丫鬟见到他那身流着汗的强劲腱子肉总会脸红心跳捂着脸偷看…… 有的时候更过分,跟李素走在路上,走着走着便没了踪影,害李素毛骨悚然总以为自己招来了一只鬼,然后消失一两天,这只鬼又出现…… 总之,因为郑小楼这个人,李素最近的心理压力特别大,有精神崩溃的征兆。 ………… 同住在一个村里,李素近日跟东阳见面不多。 不是感情淡了,而是机会少了。自从高阳脑子抽风莫名其妙拜访东阳姐姐,顺便又认识了又好玩又新奇还经常能从他手里敲诈出各种香味的香水的李素,高阳最近心情很灿烂,于是来往太平村的频率愈加频繁。 李素如今与东阳的恋情是见不得光的,有高阳在的时候,李素只好对东阳以礼相待,见面便是躬身施礼,回一句话也施礼,告别还得施礼,担心人小鬼大的高阳公主看出点什么蹊跷,李素和东阳很有默契地决定有高阳在的场合尽量少碰面。 没法跟东阳一起愉快玩耍,李素只好找王桩了。 王桩这些日子也很忙,李素把香水作坊交给了他,王桩做得很用心,或许没有他弟弟王直那么灵醒,但做事的态度还是很踏实的,典型的笨鸟先飞。 娶了个凶悍婆姨,王家兄弟生不如死,本着能救一个算一个的原则,李素先把王直从家里弄出去了,如今在长安东市混得风生水起,而王桩,李素则很大方地将香水买卖的一成利润分给了他。 不能小看这一成利润,如今长安城权贵家中的妇人们对香水趋之若鹜,香水供不应求,长孙家原本打算将香水卖到整个关中地区,可是现在却连长安城的需求都满足不了,只能悻悻打消扩充念头的同时,又加紧盖新的香水作坊,王桩便是作坊的管事之一,李素的全责代理人,发言人,财务监管兼大股东。 香水贩卖的第一个月,一辆马车满载铜钱银饼,开进王家院子,赶车的护卫告诉王家爹娘,这是香水的分利,你家大儿子挣的。 王家上下当即呆住,王桩那位凶悍的婆姨从那天开始,说话的声音忽然变得细声细气,看着王桩的眼神温柔得能掐出水来,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吓得王桩住进香水作坊三天没敢回家。 快到十一月了,天气明显变得寒冷凛冽,青草枯黄,大雁南飞,一股秋风刮过,清楚地听到那破空的呼啸声。 李素坐在河滩边,手里端着一根长长的鱼竿,鱼竿是他亲手做的,竿上刷着一层清漆,尾端雕了几个小小的字,手握住竿尾,恰好把那几个字遮住,明眼人若拿过来看看那几个字,一定会目瞪口呆。 “招财进宝。” 谁都无法解释为何一根钓鱼用的鱼竿上要刻这么几个字,或许连李素自己都无法解释。 纯粹是个人喜好,这几个字看起来很吉利。 今日郑小楼又消失了。 李素麻木了,反正最近火器局放假,他整日无所事事在村里游荡,有没有郑小楼都无所谓,背后没有一双眼睛盯着,或许更自在。 王桩坐在李素身旁,嘴里叼着一根枯黄的草茎,懒洋洋地看着缓缓流淌的河水。 “都秋天咧,咋还有鱼?莫费事,想吃鱼叫人去市集买几条便是……” 李素头也不回:“钓鱼的目的不是钓到多少鱼,而是心境,明白么?” 王桩咧嘴笑了:“钓鱼的目的不是钓到鱼,这话太怪咧,不为了钓鱼你忙活个啥?都傻坐一上午咧,啥球都没钓到,想吃鱼不?我出钱请你吃,泾阳县城最大的酒楼,想吃啥吃啥!” 李素叹了口气:“跟你这种俗人说话,我的档次蹭蹭往下掉……” 百无聊赖的王桩努力找话题,他受不了太安静的环境。 “哎,李素,昨日我家老二回来,他听说了一件事,了不得的事……” 语气很夸张,试图把李素的注意力从鱼竿上勾回来,无奈李素动都不动,根本懒得搭理他。 王桩悻悻摸了摸鼻子,既然话题起了头,也不好意思烂尾,于是只好继续说下去。 “以前咱们太平村的地主胡家,你还记得吗?后来被郑家逼得卖地迁户的那一家,现在东阳公主的封地以前就是他家的……” “嗯,咋了?”李素很敷衍地回应道。 王桩拍了拍大腿,叹道:“胡家上下没一个好结果,全部死咧。” 李素神情一动,扭过头看了他一眼,显然有些震惊。 “咋死了?” “离开关中后,胡家迁到江南道的岳州落了户,拿着郑家赔的两千贯钱重新开张了买卖,谁知买卖开了不到一个月,某天夜里家里进了强人,全家从主人到仆佣全部惨死,家财被洗劫一空,最后还一把火把院子都烧了……” 王桩摇摇头,叹道:“做得可真绝……” 李素也被惊到了,喃喃道:“烧屋绝户……这得有多大的仇恨啊。”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六章 无端生祸 王桩的八卦消息令李素很吃惊。 这年头总的来说,民风还是很纯朴的,大唐境内土匪强梁不是没有,但不多,就算有土匪强梁抢劫钱财的事,一般也是要钱不要命,老实交出钱财后,强人一般不会为难苦主,盗亦有道的江湖规矩是不能随便破坏的。 可是胡家被强人烧屋绝户,这事就有点蹊跷了。 “真是强人所为?”李素皱眉。 王桩点头:“当然是强人,家里的钱财都被洗劫一空了,不是强人是谁?” 李素摇头:“不对,土匪强梁下手不会这么狠,这分明是寻仇,而且仇恨还不小,属于不共戴天那一类,否则不会连家里的仆人都杀了。” 王桩睁大眼睛,惊奇道:“你的说法和那人一模一样,他也说是寻仇……” “那人是谁?” “胡家没死绝,那晚胡家有个侄子没在家,被派到潭州谈买卖,第二天才回来,算是逃过一劫,回来后发现满门被灭,哭着报了官,结果官上二话不说先把那侄子拿下了……” “拿他做甚?是他干的?” %◇, 王桩摇头:“官上说是他暗中指使的,毕竟胡家被灭门时他去了潭州,太巧了,更何况胡家的家底颇丰,若胡家满门被灭,那个活着的侄子便能名正言顺地继承胡家的一切家产,所以官上把他列为最大嫌疑,但是那个侄子喊冤,说是胡家被灭门绝非他所为,亦非强梁所为,必是有人寻仇,官上给他上了几次刑他也不曾屈招,案情难断。岳州刺史只好把他押到长安,请刑部定夺……” 李素若有所思:“胡家以前在太平村的时候,跟谁家结了怨?” 王桩不假思索地道:“荥阳郑氏……” 语气一顿,王桩露出震惊之色:“你的意思,不会是说……” 李素仰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一群大雁排成一字往南飞。给灰色的天空平添几分肃杀之意。 “我什么都没说,呵呵……”李素冷笑,却也只能冷笑。 他只是平凡普通人,无法为胡家伸张正义,因为门阀太恐怖了,不是李素能撼得动的。 当初胡家被郑家逼走,后来长安舆情四起,争相诛讨,李世民趁机打压世家势力。收了郑家强抢的土地,把它封给东阳,郑家被逼无奈,只好派人给胡家道歉,并且赔偿了两千贯钱…… 一个偌大的千年门阀,受了这等窝囊气,若说郑家真能忍,李素头一个不信。或许他们不敢跟李世民掰腕子,但收拾一个小小的胡家却是毫无压力的。 忍了一年才发动报复。而且布局布得天衣无缝,不仅死无对证,还留下一个替死鬼给官府交差,好手段! 拍了拍王桩的肩,李素重重地道:“跟你家老二打个招呼,这件事不要到处乱说。小心惹祸,门阀啊,咱们招惹不起,躲着点比较好,明白吗?” 王桩楞楞地点头。 河水缓缓流淌。鱼竿的浮标仍旧毫无动静地浮在河面上,李素呆呆看着河水,忽然没了钓鱼的兴致。 叹了口气,李素收起鱼线,跟王桩招呼了一声,二人往家里走去。 才迈开几步,却见薛管家一脸惶急地朝河滩跑过来,神情布满了慌张。 “少郎君,不好了!泾阳县衙来了官差,把郑小楼锁拿押走了!” ********************************************************** 李素和王桩跑回家时,老爹李道正脸色阴沉地坐在门槛上。 “爹,咋回事?郑小楼犯了啥事?” 李道正哼了一声:“你收的那个姓郑的护卫闯祸咧!他杀了人。” 李素愈发惊愕莫名:“他杀谁了?” 李道正怒道:“我咋知道?官差进门锁上那姓郑的便走了,只说了一句他杀了人,现在已被押进泾阳县了!” 李素很快冷静下来,想了想,道:“官差还有没有说别的?” 李道正哼道:“官差还说,周县令请你有瑕时去泾阳县衙一行,毕竟这个姓郑的是咱家的人,招呼都不打便拿人,有点不讲究,周县令说要给你赔个不是。” 李道正越说越气,怒道:“这个周县令欺人太甚!咱家是陛下御封的县子,而且是泾阳县子,名义上说,整个泾阳县应该都是你的封地,这个周县令竟敢招呼都不打便来咱家拿人,简直混帐!” 李素苦笑道:“爹,‘泾阳县子’不是这么论的,人家公主的封地才三百亩呢,我这个最末等的爵位哪有可能把整个泾阳县给我?爹您忘了当初封爵的圣旨上说了,只给孩儿一百亩封地,就在太平村里……” 李道正很固执,闻言立马瞪起眼:“放屁!泾阳县不是封给你的,为何要在你的爵位前冠上‘泾阳’二字?陛下为何不索性封你为‘太平村子’?” “这……”李素语滞,沉思半晌,缓缓地道:“爹您说得好有道理,孩儿竟无言以对……” 李道正得了理,态度愈发猖狂,怒道:“就是么!泾阳县都是你的,杀个人咋咧?虽然那姓郑的我早看他不像好人,但他再坏也是咱家的人,招呼都不打便冲进咱家拿了人就走,还把不把咱们县子府放在眼里咧?儿子,你现在就去泾阳,问问那周县令,敢欺负县子,他眼里有没王法!” 很没有是非观的说法,李素这是第一次发现老爹居然如此护短,平日在家总看那郑小楼不顺眼,说他眼里有戾气,不像好人,可是郑小楼被拿,老爹却如此生气,当然,护短只是生气的其中一个理由,李素估计最大的理由是周县令不打招呼的举动,令这位县子之爹很愤怒,觉得丢面子了。 认真说来,其实李素也有点愤怒,愤怒的原因和老爹一样,一是护短,二是丢面子。 周县令的做法确实不讲究,如今虽说是国法如天的年代,但终究还是人治大于法治,很多事情都是面子上的事,一个小小的县令招呼都不打,派人冲进县子府拿人,委实有点过分了。 “爹,您在家里安坐,孩儿这就去泾阳走一遭,这事不办妥当,孩儿以后不叫泾阳县子了,改叫泾阳孙子!” ********************************************************** ps:月票如此疲软,老贼照镜子都发现自己不萌了。。。 :((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七章 因果报应 李素骑着马,和王桩一起朝泾阳县城飞驰而去。 刚才在老爹面前话说得很满,这事不办妥当以后改叫泾阳孙子,老爹听后欣慰极了,二话不说把李素先抽了一顿以示夸奖。 儿子成了孙子,爹成什么了?泾阳儿子? 这个辈分不好论。 气急败坏的李素不停策马狂奔,周县令不讲规矩拿了郑小楼,自己莫名其妙被老爹抽了一顿,此时的李素窝了一肚子的火。 风声在耳边呼啸而过,寒风刮得脸蛋生疼,眼中的景色快速倒退,一个多时辰后,李素王桩二人赶到了泾阳县城。 县城离长安虽只有数十里地,但繁华程度却天差地别,相比长安城的热闹,泾阳县冷清多了,时值深秋季节,天冷得邪性,街上空荡荡的,只见寥寥几条人影走过,街边的酒肆里三三两两坐着路过打尖的胡商,一群群的骆驼堵在大街中间,发出阵阵恶臭。 李素皱眉捂着鼻子从胡商队伍中穿行而过,赶到泾阳县衙时已是快黄昏时分了。 这是李素头一次见到这个年代的县衙,以往进的地方皆是高门府邸,≈,或者是富丽堂皇的太极宫,眼前这县衙跟那些豪门和宫殿比起来根本就是西方雷音寺和本地土地庙的区别,根本没法比。 天快黑了,县衙里的官差们都下了差,两扇木栅栏将大门横隔开来,门口站着两名值守的官差,见李素二人牵马靠近,官差挥手驱赶。 “官衙已下了差,有事明日再来。” 李素哼道:“破地方当我乐意来么?你们周县令请我来的,你进去通禀一声。就说太平村李素来访。” 官差显然不认识李素,上下打量他一番,见李素只是一个十六七岁模样的少年,不由冷笑:“你是何人?有何资格见周县令?” 李素懒得跟这种小喽罗废话,抬腿便往县衙里走去。 见李素如此态度,官差不由大怒。单手按刀喝道:“站住!官衙岂容你乱闯,是想造反么?” 李素原本心里便窝着一股子邪火,见有人拦路,邪火蹭地往外冒。 啪! 一记耳光扇过,官差被抽得半边耳朵嗡嗡响,回过神刚把腰侧的刀拔出一半,一块白色的牙牌递到他面前…… “看清楚了吗?”李素龇着一嘴白牙嘿嘿冷笑。 官差动作凝固,脸色时红时青,拔出一半的刀却不知不觉插回了刀鞘。 啪! 又是一记耳光。 “看清楚了还不给我滚进去通禀!” ………… ………… 周县令四十来岁年纪。相貌普通,搭配长久形成的淡淡官威,看起来倒也颇为端庄。 此刻李素跪坐在县衙内堂的方榻内,饶有兴致地观赏着内堂院子里种的一小片竹林。 周县令端坐主位,自见到李素开始,脸上的苦笑一直未曾消褪过。 “李县子大驾莅临,下官不胜荣幸,只是……县子来便来吧。何必大动干戈……” 话说得已经不算含蓄了,很显然。周县令对李素抽官差耳光的举动不满。 李素笑意盎然看着周县令:“县令言重了,本来呢,上门即是客,客人拜访主人自然要斯文一点的,可是县衙门口那个守门的戳得我直冒火,况且……周县令派人冲进我家拿人的时候也没见怎么斯文。所以我也想尝试一下仗势欺人是什么滋味,嗯,试过以后滋味果然不错,难怪周县令派来的官差在我家横冲直闯,招呼都不打拿了人便走……” 周县令脸色有点发青。他也听出了李素话里的意思,派官差冲进县子府拿人,这位县子大人更加不满,刚才在门口抽人恐怕不单单是官差得罪了他这么简单,多少有几分报复和示威的意思。 其实从身份上来论,李素和周县令是差不多的,李素品级虽高一点,却没有实权,而且县子这种爵位也算不得太尊崇,长安街头一块砖掉下来,虽不至于肯定砸中一个县子,但几率却还是很高的。 周县令浓眉一掀,有心想说句硬话顶回去,眼角余光看到李素脸上那一抹似笑非笑的表情,周县令悚然一惊。 李素的身份周县令可以不忌惮,但李素这个人的品性却不得不忌惮。 泾阳县离长安城只有数十里,关于李素的事迹早已传得沸沸扬扬,周县令自然也听说了,眼前这位少年郎别看年纪小,可胆大包天,不但领着长安城一帮子纨绔子弟肆无忌惮地冲进度支司,痛殴五品郎中,而且还敢独自一人东市街头废了东宫属官的手脚。 似乎这天下没有他不敢干的事,今日若在这县衙内跟这无法无天的小子闹得不愉快,谁知道他会不会对这个七品县令动手?太子跟前的属官说废便废,没有半点犹豫,他这个七品小官怎么会看在眼里? 利弊权衡之后,周县令决定对这个笑里藏刀的家伙客气一点,他敢肯定,自己在李素眼里大抵跟土鸡瓦狗差不多的档次,惹得他火起,说不准还真就把他这个七品县令痛揍一顿了。 “今日拿人是下官失了规矩,太无礼了,下官这里给李县子赔个不是……”周县令拱手致歉。 “好,我原谅你了,下不为例。”李素飞快接口,而且语气很宽宏。 周县令一口逆血差点喷出来。 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 李素笑吟吟地接着道:“还有,上次你哄骗我父亲买三百亩地的事,我也原谅你了,还是那句话,下不为例,我父亲人老实,县令大人可别欺负他呀……” 周县令急了:“咋是欺负呢……” “好了好了,不说这些小事……”李素挥手打断了他的话,笑道:“我来贵衙是有正事的,听说我的贴身护卫被县令一声令下给拿了,我来问个究竟。我家护卫到底犯了哪条王法?” 周县令叹气,见面这才几句话,似乎谈话的节奏全被李素掌握了,看来长安传言不虚,这娃子年纪虽幼,但做人做事却老辣得紧。 “贵府护卫郑小楼确实犯了王法。否则下官哪有胆子敢派人进贵府拿人?” 李素眉梢一挑:“哦?果真杀了人?还请县令细说分明,若郑小楼真犯了王法,我断不会偏袒徇私,县令任杀任剐,我绝不多说一句。” 周县令脸色愈黑,李素话里的意思他听懂了,听起来正气凛然,一副大义灭亲的架势,但却有个前提。前提是此案到底是真是假,是证据确凿还是恶意构陷,说来说去,他对此案仍有很深的怀疑,而且一开口便迎面扑来一股浓郁的护犊子的味道。 来往几句话里,周县令终于不敢再拿李素当不懂事的少年看待了,这家伙何止懂事,简直比老狐狸还精。 周县令只好将此事原委一一道来。所谓的“原委”自然不是胡乱猜测,李素赶往泾阳县衙的这会功夫。周县令已审过郑小楼了,郑小楼很痛快,一五一十全都招了。 李素笑吟吟的表情渐渐消褪,越听脸色越凝重,最后白净的脸蛋上浮起一片吓人的铁青。 事情很简单,每个细节都清楚分明。 郑小楼确实杀了人。杀的是泾阳县北垄庄一户地主的儿子,杀人的动机在周县令说来是恶意寻衅,事实上却是路见不平。 贞观年间的世道,相对而言还是很清明的,那种村霸恶棍到处欺男霸女的事情几乎从来没听说过。从城镇到乡野,敢欺男霸女的恶棍要么被官差砍了,要么被流放千里了,民风纯朴的世道里,从来没有适合恶棍生存的土壤和环境。 可是如此清明的世道,仍有许多不平事。 这些不平事在寻常百姓家不常见,但在大户人家比比皆是,世道再清明,人权这东西也没法讲道理,比如大户人家里除了主人外,下人们大多是贱籍,所谓“贱籍”包含很多,有的是犯了事的官员妻女被大户人家买来做妾室,有的是人市或人牙子手里买来的丫鬟,这样的丫鬟李素家就有不少,还有的则是大唐这些年南征北战后擒下的战俘,官府自然不会留这些战俘浪费粮食,于是性情桀骜的一刀砍了,性情温顺的则被发卖到大户人家当杂役…… 大唐的贱籍差不多就这几个来源。 令人叹息的是,这些贱籍并不在大唐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妾室也好,丫鬟也好,杂役也好,惹得主人不高兴,当场杀了也就杀了,现实很残酷,地主家里杀头牛要到官上报备,私下里杀牛的人还要被判坐牢,但杀一个贱籍奴婢根本不必跟官上说什么,杀完后派个人跟官上说一声,官府确认了被杀的人是贱籍后,随便罚个几百文钱,这件事就算结案了。 很可笑,在这个年代,贱籍的命不如牲口。 北垄庄那户地主家也是这样,地主的儿子好色,经常祸害家里的丫鬟,其中有一名丫鬟以前因为年岁太小,地主儿子很有战略目光地打算留到模样儿长开了后再祸害,直到今年中秋时,地主一家院子里赏月,儿子多喝了几杯,月下看美人,越看越精神,觉得那个丫鬟模样身段已出落得颇水灵,差不多也到了可以被祸害的年纪了,于是半夜里敲了丫鬟的门。 丫鬟未经人事被吓坏了,几番挣扎反抗,地主儿子一时不察,未曾得逞,被那丫鬟跑了出去,儿子脸上还被抓了几道血痕。 丫鬟是贱籍,这个年代贱籍擅自从主家跑出去是要被乱棍打死的,罪名是“逃奴”。 小女娃很害怕,又不敢跑远,一直躲在村口的林子里哭。 后来自然是郑小楼好死不死的出现了,这家伙惯来行踪诡秘,谁都不知道他为何在半夜时分经过北垄庄外的一个小树林…… 听见小女娃林中哭泣,郑小楼胆子也大,丝毫不见害怕,上前询问究竟,小女娃将原委道出后,郑小楼胸中荡漾一股侠义之气。要带小女娃远走高飞,不出意料的话,“远走高飞”的目的地,应该就是太平村的李县子家。 小女娃很固执,不愿跟郑小楼走,因为她是贱籍。走到哪里都是逃奴,被官府抓住就是一个死,她已认了命,再害怕也得回去,而且她也很天真,觉得地主家儿子看上她的身子,回去后大不了从了他。 郑小楼苦劝无果,只好陪小女娃在林子里待了一夜,第二天清早。小女娃擦干了泪,向郑小楼道了谢,慷慨赴死般回到了地主家。 结局自然不如小女娃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她的容貌身段充其量只是过得去,没到倾国倾城的地步,所以地主儿子也没太珍惜她,小女娃回到地主家不到一个时辰,便被地主儿子活活虐杀。 那是真正的虐杀。不仅先奸后杀,而且将小女娃的手脚砍断。最后一刀割了脖子,小女娃才断了气。 世道,人心,她没来得及看通透。 郑小楼没走远,白天进了庄子走了一圈后便知道小女娃已然惨死。 没有愤慨,也没有冲动。郑小楼回到林子,一直坐到半夜,然后起身潜进了地主家,将地主的儿子手脚砍断,最后一刀抹了脖子。和小女娃的死状一般无二。 因果循环,天报不如人报。 杀完人后郑小楼大模大样走出屋子,不知怎么想的,他根本没打算隐藏形迹,于是被巡夜的护卫家仆发现,敲锣打鼓没能留得住他,报了官后辛苦排查了好些日子,终于将凶手锁定在泾阳县子府。 出了如此重大的案子,周县令自然不敢再顾及县子府的面子,匆匆将郑小楼锁拿押走。 ********************************************************* 案子细说完了,县衙内堂陷入一片沉寂。 周县令捋须看着李素,神情颇为淡然,闯进县子府确实失礼,但他也是秉公而行,自问没有半点不妥,更没有冤枉郑小楼。 李素脸色铁青,他发现这件事很麻烦,很棘手。 杀了贱籍只罚几百文钱,但地主的儿子不是贱籍,在官府眼里,那是一条很珍贵的人命,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更何况郑小楼已痛快交代了一切,这件案子根本没什么好说的。 摆在李素面前最好的选择就是扭头便走,郑小楼犯的事任杀任剐,李素绝不再掺合,否则不仅没占住道理,还很有可能会引火烧身。 救不救郑小楼? 李素此刻心里很矛盾,他和郑小楼毕竟不算太熟,短时间里也没生出多少主仆情分,更何况这家伙经常一副酷到没朋友的样子,好几次李素都想叫王直把他骗进暗巷里敲他闷棍,让他板着一张酷脸得瑟…… 这样一个人,救他,值得吗? 事情是怎样的本质已不重要,小孩子才看对错,成年人只分利弊。 沉默良久,周县令咳了几声,笑道:“下官如此处置,不知李县子觉得如何?若有丝毫冤枉贵府护卫之处,下官愿与县子将道理分辩一二。” 李素铁青着脸,重重一哼:“怎么没冤枉?我家护卫这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哪里杀错人了?原本就是那地主家的儿子该死!那个小丫头也是一条活生生的命,她被杀了你怎么不管?” 周县令苦笑,叹气:“李县子……莫闹了,贱籍丫头,杀便杀了,大唐律法都不管,下官自然也管不了,但是那地主儿子被杀,下官却不能不管了。李县子,此事不可为,县子还是请回吧,莫沾了这事,贵府护卫关在监牢里,下官会派人好生照料,一直到他上刑场,不会让他受委屈。” 李素冷着脸道:“周县令莫怪我多疑,你的话我信不过,我想去牢里见见我家护卫,亲耳听到他说我才相信。” 周县令使劲摇头:“不行,贵府护卫已是死囚,不能见外人。” 李素顿时生疑,皱眉盯着他上下打量:“怎么说我也是郑小楼的主家,他犯了事,连面都不让我见,这里面莫非有文章?周县令,我虽年幼,可也不是好欺负的……” 周县令苦着脸叹气,谁敢欺负这位长安小恶霸呀,连得罪太子都不怕,我一个小小七品官有几个胆子敢捋虎须啊…… “罢了!便让李县子心服口服,看看下官有没有在里面做文章!我这就派人领李县子去监牢探视,恕下官不奉陪了!” 周县令怒哼一声,起身便走,李素也起身,拽住了周县令的官袍锦袖。 “周县令,您是好人,真的……”李素的语气和目光都很诚恳。 周县令哭笑不得:“李县子有话不妨直说,去年天花瘟疫多亏县子相救,泾阳县上下同感恩德,下官开个方便之门,算是还了当初的情分……” “好,我只问一句,此事可私了否?” “不可!” ********************************************************** ps:5000字大章,懒得分了,算两更。。没意见吧?(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八章 铁案如山 从古至今,吃官司都是件麻烦事,最麻烦的是人命官司。 李素也讨厌官司,任何形式的官司都讨厌,虽说人生在世什么事情都要体验一下,方才不枉此生,但吃官司这种事,李素哪怕活了十辈子都不想体验。 可是李素无法指责郑小楼做的这件事做错了,人间总要有正义的,而且正义不是律法制定,每个人心里有一杆秤,正与邪自有评判。 郑小楼用自己的方式评判了正邪,从内心来说,李素很认同郑小楼的评判。 生命哪怕卑贱到泥土里,终究也是一条生命,不应该像牲口一般被宰杀掉。 既然认同他,李素就必须要救他。 “怎么不能私了?民不举,官不究,若是那家地主撤状呢?” 周县令摇头:“不可能撤状,死的是人家的亲儿子,换了你儿子被杀,你会撤状吗?” 李素冷笑:“我若生出这么个畜生都不如的东西,趁早自己亲手掐死,免得麻烦别人吃官司。” 周县令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忍不住给这位大唐法盲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 “掐死自己的亲儿子也要吃官司的……” 李素耐心被耗光了,怒哼道:“监牢在哪里?我去看郑小楼。” ………… ………… 监牢就在县衙旁边。 说是监牢,其实就是一座低矮的土房,牢房设在地下。 一名官差领着李素和王桩,矮着身子走进牢房拾阶而下,刚跨进一步,李素便忍不住捂住了鼻子,皱起了眉头。 相比之下才知道。大理寺的牢房跟这家比起来简直就是文明卫生牢房,能拿流动小红旗的那种。县衙的牢房更矮,更黑,更臭,走进来仅只几个呼吸,李素已然快崩溃了。 牢房里的人不多。贞观年里百姓多勤劳朴实,鲜有作奸犯科者,乡下偷只鸡已然算得上惊天巨案了,所以周县令平日要处理的刑案并不多,大多都是一些邻里间扯皮吵架之类的小事,郑小楼这个案子怕是很多年才出一件,算是周县令任上的异数了。 走在空荡荡的监牢里,传出阵阵空旷悠远的回音,加上这阴暗幽冷的环境。李素胳膊上生出一层鸡皮疙瘩。 关押郑小楼的牢房在最里面,人命案的凶手,官差自然要特殊对待,七弯八拐后,李素终于见到了郑小楼。 郑小楼横躺在牢房潮湿的地上,手脚皆上了重重的镣铐,头发上沾满了草屑和泥土,凌乱地披散着。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听见牢外的脚步声,郑小楼睁眼。投去好奇的一瞥,却见李素站在牢外笑吟吟地看着他。 郑小楼脸上顿时露出复杂的神色,起身走到李素面前,二人隔着牢门栅栏对望。 “你怎么来了?” 李素笑着叹气:“我的三十贯钱不见了,可把我急坏了,于是从太平村一路找到泾阳县。发现三十贯关在牢房里,这下安心了,回家能睡着觉了……” 郑小楼嘴角微微一撇,又恢复酷酷的样子:“我杀了人,今生怕是还不上你的钱了。” 李素叹道:“早就知道这是一桩赔本买卖了……你那三十贯不会这么快花光了吧?快告诉我藏在哪里了。把它当作遗产留给我,能挽回多少算多少……” 郑小楼:“…………” 这家伙是来落井下石的吗? “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周县令说你全招了,我觉得你应该是被屈打成招,世上没那么蠢的人,刑具都没上就痛快招了,你说说,他们有没有对你上刑?” “没有。” “诱供?” “也没有。” 李素皱眉:“这件案子真是你做的?你如此痛快便招认了?” “不错,大丈夫敢做敢当,郑某为民除害,有何不敢承认的?” 李素哼了哼,道:“敢做或可,敢当却不一定,若我被拿住,拼死也会百般抵赖,绝不会如此痛快认罪。” 郑小楼淡淡地道:“路不同,结果也不同,所以你是权贵,而我只是草芥。” 李素叹道:“这不是身份的事,你做下的事情并无错处,错在方法不对……” 盯着面无表情的郑小楼,李素道:“杀人便杀人,你明明有本事避开地主家的护院家仆,为何杀人之后不躲不藏?” “我只想做得堂堂正正,只求快意恩仇,何惧千刀加颈!” 郑小楼垂头,幽然叹息:“什么权贵,什么贱籍,都是高高在上的人弄出来的,同样是一条命,有的贵比馔玉,有的贱如泥草,十多岁的小姑娘何辜?她只错在落户贱籍,她只求在豺狼窝里安然活下去,一个小小的富户地主,凭什么能定别人的生死?世道不公,老天不报,我已见此不平,若不出手,何颜立于天地?” 看着郑小楼越来越愤慨的脸,李素沉默片刻,忽然叹道:“原来你是游侠儿……” 郑小楼淡然道:“世上哪有人自封游侠儿?侠之一字,传于人言,你做了善事,惩了恶人,别人说你是侠,你才是侠。” 李素点头:“我懂你的意思了,但我还是觉得你蠢,若你能把这件事做得天衣无缝,留存有用之身,将来还可以为人间铲除更多的不平,而你选择了堂堂正正,于是你铲除不平的一生便只能到此为止了,值得吗?” 郑小楼冷笑:“杀人惩恶若是藏头缩尾,我充其量只是个杀人凶手,有何资格说什么铲除不平事?” 李素被气到了,这家伙脑袋是榆木疙瘩么?迂腐到这般地步,难怪古往今来的游侠儿普遍比较短命,这种人根本不适合活得太长久…… “算了算了,懒得跟你说!我进牢房来跟你讲道理的么?”李素的耐心终于被耗光。 郑小楼露出奇怪的目光:“对了,我还没问你。你来牢房做什么?” “催债,还钱!三十贯,一文都别少!想当英雄首先要学会不要欠债!这都不懂吗?” “没钱!”郑小楼仰头望天。 李素气坏了:“你当英雄之前难道没想过你还欠别人钱这件事吗?” “没有!” “你这英雄可真够缺德的!”李素气得转身便走。 话不投机半句多,跟这位英雄真没有太多共同语言。 “少郎君……”郑小楼忽然叫住他。 “怎样?” 郑小楼看着他,忽然笑了:“别费心思救我了,此案已被定为铁案。莫连累你沾上麻烦。” 李素冷笑:“英雄,你想太多了,疯子才会救你这种人。你刚刚没听懂吗?我来要债的!” ………… ………… 走出监牢时已是入夜时分,萧瑟的夜空里几点稀稀落落的星星,点缀着寂寥的夜色。 王桩看着怒容满面的李素,欲言又止,沉默很久后,终于忍不住道:“李素,我觉得郑小楼没做错。那个地主家的儿子该死。” 李素面无表情道:“我没说他不该死,只是杀他的法子太蠢了,杀了恶人还把自己赔进去,从没见过这种奇葩。” 王桩顿了顿,道:“那你救不救他呢?” “当然不救!都定成铁案了,找谁都没用,我怎么救?” 说完李素抬步便走。 王桩亦步亦趋跟在后面,想说什么。却又忍住。 二人沉默着走了半晌,李素忽然开口道:“王桩。你去帮我办件事……” “啥事?” “明日你进长安城,把你家老二召回来。” 王桩呆了呆,接着笑了:“你不是说不救郑小楼么?” 李素黯然叹道:“因为我刚刚才发现……我疯了。” “…………” 李素接着道:“再说,三十贯钱总不能真的打水漂吧?” ******************************************************** 第二天一早,王桩便进了长安城。 李素仍旧无所事事地在村里东游西荡,摸鱼抓虾。 郑小楼能不能救回来。李素毫无把握,只能看天意了。 没敢动别的歪心思,贞观年的吏治相对而言还是很清廉的,寻常的官吏不敢收贿赂,也根本不会判那种变黑为白的冤案。李素若装一车银饼半夜送给周县令,恐怕会被他一口吐沫吐死,第二天还会把贿银上交,顺便再去御史台找个御史告他意图腐蚀国家干部…… 不用怀疑,周县令真有可能干得出来。 所以李素索性绝了走歪门邪道的心思。 案子定成了铁案,几乎可以说是铁证如山,告到刑部大理寺都占不到道理,至于所谓的受害者的那家地主,李素根本懒得去走动了。 杀子之仇,不共戴天,仇恨不可能化解得了的,就不必去自找没趣了。 思来想去,郑小楼的案子似乎已成了死局,任何办法都无法解开了。 所以李素只能愁眉苦脸坐在河滩边发呆,脑子里堆满了浆糊似的,还不停地冒着泡。 ………… 毫无预兆地,一块大石头扑通一声扔进水里,李素被吓了一跳,接着便听到银铃般的笑声。 不用回头都知道,那位刁蛮的高阳公主来了。 “李素,几日不见你,你死哪里去了?快给本宫讲故事,上次说诸葛亮草船借箭,后来呢?快说快说,不说我叫侍卫揍你!”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九章 高阳闹丧(上) “后来啊……后来诸葛亮跟曹操说,就借你十万支箭,打完这一仗就还你,……其实打仗的时候已还你了,你看,全插你麾下将士身上了,曹操气得脸发白,说我不借!诸葛亮鄙视地说,看你那小气样子,大家以后不再愉快玩耍……” 高阳公主瞪大眼,听着李素胡说八道,东阳坐在一旁的石头上,抬袖捂嘴轻笑。 今日李素的故事说得很敷衍,心里装着事,没太多精神应付这个无所事事的刁蛮公主。 “这……就是草船借箭?”高阳不敢置信地圆睁着杏眼。 “对,草船借箭,所以说诸葛亮人品不咋地,都还没借到手呢,就打算赖帐了……”李素说着,不知想起什么不愉快的事,脸上露出怒容,咬牙道:“……我生平最恨赖帐的人了,死了就了不起吗?就可以赖帐不还了吗?活该上刑场一刀砍了!” “喂!你到底在说什么?”高阳不乐意了,红润的脸蛋上也露出了怒容,惹她不高兴的人自然是李素。 “说草船借箭呢,你扯到哪里去了?快说,后来呢?” “后来诸葛亮当然没借到箭$2,,回去后周瑜大都督一刀把他砍了,哈哈,大快人心,就该这么办,好了,故事说完了,乖,去河边玩,河边有好多螃蟹,一抓一个准……” 高阳终于听出了李素的敷衍语气,不由凤颜大怒,圆瞪杏眼,双手叉腰,怒道:“李素,你竟敢糊弄本宫!” 李素也瞪圆了眼:“你再敢吼我,下月香水没了!” “你……你!皇姐。你看看,这个刁民……”高阳气坏了,开始找帮手。 东阳嗔怪地瞪了他一眼,将气愤的高阳搂进怀里温言安抚。 “你这人,说话就好好说话,吓她做甚?远远见到你便看出你气色不顺。到底谁惹你不痛快了?” 李素叹气,摇头不语。 高阳虽然刁蛮,倒也不是纯粹蛮不讲理,宫廷礼仪规矩森严,自然不可能培养出完全不讲理的公主,这些日子与李素熟了,互相嘲笑几句,对骂几句,恶作剧一下都有过。此刻见李素果然神情不对,高阳也不使小性子了,余怒未消地哼道:“有什么不痛快就说,若有人欺负你,看在每月你孝敬本宫香水的份上,说不得我便帮你讨个公道……” 李素叹道:“确实不痛快,但不必劳烦公主殿下帮我讨公道了,世人欠我的公道。我自己去讨来。” 东阳黛眉轻蹙:“发生了甚事?” “一户地主,一个好色的儿子。一个苦命的贱籍丫鬟,还有一个为鸣不平而杀人报仇的侠士……整件事就是这样。” 高阳不满道:“你说的我一个字都听不懂!” 李素笑了笑,将郑小楼犯的案子从头到尾细细说来。 说到小丫鬟被先奸后杀,最后被地主儿子分尸割喉时,东阳泫然欲泣,高阳却气得俏脸通红。说到郑小楼堂堂正正报仇雪恨,将报应原封不动送还地主儿子时,高阳大笑不已,高呼叫好,连东阳这等见不得流血杀人的软弱性子也不由得露出解恨的表情。 最后说到郑小楼被官府拿住。已被定为铁案,择日便要刑场问斩时,东阳面露不忍,高阳却气得哇哇大叫。 女人,不论年岁大小,经历多寡,天性都是站在女人这一方的,哪怕对方只是个贱籍丫鬟,也引来两位公主强烈的同情和不忿。 “什么狗屁官府!那种畜生杀便杀了,有人为民除害,为何还要定他的罪!乾坤朗朗,怎能容得这种禽兽败坏父皇治下的盛世贞观!泾阳县北垄庄是吧?本宫为那个可怜的丫鬟和侠士讨个公道!” 高阳气得抬袖狠狠一擦眼泪,转身便叫上十来名侍卫,一群人上了马,杀气腾腾直奔北垄庄而去。 河滩边一片沉寂。 一大一小两只手悄悄牵在一起,东阳红着脸,恨恨剜了他一眼,哼道:“小混帐,你故意的是吧?挖好了坑等着我妹妹往里面跳呢……” 李素正色道:“胡说,我和高阳公主殿下都是为了正义!” ********************************************************* 高阳丝毫不觉得自己跳坑里了,此刻的她很气愤,气得快炸了。 毕竟只是十二岁的小姑娘,她的心思很单纯,爱与恨都明明白白写在脸上。 至于对贱籍的态度,高阳平日也不在乎这种人的生死,她住的宫殿里宫女宦官并不少,心情不爽了也常对他们又打又骂,然而那个地主家的丫鬟太可怜了,竟被活生生虐杀,最受不了的是居然是被先奸后杀,李素说的这个事实成功激起了高阳的怒火。 一口郁愤之气堵在高阳胸间,已定下的铁案她无法翻覆,但是这口气必须要发泄出去,不然会疯掉的。 领着侍卫,骑着快马,一行人出了太平村,朝北垄庄方向飞驰而去。 太平村离北垄庄并不远,相隔只有二十多里地,若隔得远的话,估计郑小楼也没缘分遇到这桩事。 小半个时辰过去,高阳终于赶到了北垄庄。 一行十多人骑马冲进庄里,高阳立在马鞍上翘首望去,见远处有一户人家门前挂着白幡,显然在办丧事,高阳马上锁定了这一家,神情愤怒地狠狠一踢马腹,马儿载着她飞奔,后面的侍卫们急忙跟上。 高阳没猜错,办丧事的这一家正是那户地主,家主的儿子被郑小楼杀了,凶手已被拿住,家里自然要给儿子办丧事。 高阳一行人骑着马冲到地主家门前,见门楣上高高挂起白皮灯笼,大门两侧竖着无数白幡,大门敞开着,门内的院子里坐着一群和尚,正团坐在地上办法事,念诵往生经文,两名下人站在正房屋顶两边的瓦片上,手里举着白色的幡子使劲摇晃招魂。 高阳见这般架势,想到那个可怜的无依无靠的丫鬟,不由怒上心头,骑在马上扬起马鞭,一脸极度跋扈嚣张的模样,叱喝道:“死了的不算,没死的都给本宫滚出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章 高阳闹丧(下) 高阳一声喝断,地主家门前的下人仆役们惊呆了。 这声喝喊不可谓不霸气,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子浓郁的跋扈味道,特别是高阳说这话时面孔朝天,两只小鼻孔冷冷地瞪着地主家门前的家仆,模样非常的来者不善。 门前的家仆们呆呆地看着她,以及她后面十来个明显已开启打砸抢模式的侍卫们,时间仿佛凝滞不动,后面的院子里却仍能听到和尚们喃喃念诵的梵音。 高阳不耐烦了,刁蛮公主怎会忍受被一群下人这样傻呆呆的注视,手中马鞭高高扬起,风驰电掣般狠狠挥落。 啪! 伴随一声惨叫,一名下人脸上留下一道血淋淋的鞭痕,旁边的人见势不妙,连滚带爬朝院子里跑去。 地主家姓冯,隋乱之时也是贫困农户,和太平村胡家的发迹史大同小异,趁着大唐高祖皇帝立国那几年做点小买卖,一步步将家业扩大,最后终于成了富甲一方的地主土豪。 男人有钱就变坏,这句话古今通用。 冯家到了第二代时已有些为富不仁的势头了,到了第三代,家里几个子弟更是吃喝●⊙,嫖赌样样不落,当然,再怎么变坏也只限家里和外面的青楼楚馆,对寻常的庄户百姓,借冯家一个胆子也不敢欺负。 死去的丫鬟没有名字,连籍贯都模糊不清,只是有年灾荒,被人扔到路边的草丛里,哭得嗓子哑了,被过路的冯老爷捡回了家,落了贱籍。 小丫头长到十二三岁,终于出落得有点模样了,终究免不了被冯家糟蹋虐杀的命运。 听说门口有人闹事。冯家家主怒气冲冲跑出来。 白发人送黑发人已是人生至痛,还有人来大闹丧事,是可忍孰不可忍! 冯家主领着一群护院家仆气势汹汹冲出门外,见门外静立着十余匹高头大马,马上皆是剽悍汉子,为首一人身着红衣猎装。俏面冷肃,竟是一名女子。 冯家主当即呆了一下,接着怒道:“尔等何人,来我冯家意欲何为?” 高阳冷冷一哼,道:“你是这家的家主?” “不错。” “逼死丫鬟的人是你儿子?” 冯家主再也忍不住怒火,暴喝道:“哪里来的女恶贼,胆敢污蔑我冯家!我儿已逝,老夫却没死,再敢胡言一句。誓不与你甘休!” 高阳黛眉一挑,一股怒火在胸中越烧越旺:“田舍老奴胆敢辱骂本宫,你儿子伤天害理,虐杀下人,他做得我却说不得了么?” 说完扬起鞭子,狠狠朝冯家主脸上抽去。 啪地一声脆响,冯家主猝不及防之下,脸上留下一道长长的鞭痕。惨叫一声倒地痛嚎不已。 这一鞭子顿时炸了锅,冯家的护院下人们纷纷斥骂着上前。高阳眼中戾光闪烁,扬鞭指着冯家宅院,怒道:“给本宫把这破地方踏平了!” 显然高阳平日干过的打砸抢之类的事情不少,身后十名侍卫非常熟稔地齐声应是,手中缰绳一提,竟骑在马上冲进了冯家前院。遇到上前阻拦的护院家仆,一记节镗挥去,护院纷纷倒地。 寻常地主家的护院,跟公主殿下身边的侍卫相比,其武力值无异天壤之别。几个照面之下,冯家的护院们倒下一半,还剩一半生了惧意,纷纷抱头跑远,高阳的侍卫们就这样一路高歌猛进,骑着马闯进院子里。 院子里原本团坐着一群念经的和尚,此刻见事生骤变,和尚们本是看在钱的面子上来做法事,他们的业务范围只是给死人超度,不包括给活人挡灾,见侍卫们如狼似虎般冲进来,一副片瓦不留的架势,和尚们连佛号都来不及宣一声,院子里遗落的各种香案,烛台,法器和经书等等都顾不得再收拾,忙不迭跑得远远的。 随着十名侍卫的闯入,冯家全乱了套,一家大小男女狼奔豕突,尖叫连连,院子中间的灵台白幡魂旗供品被扔得满地都是,侍卫们见东西便砸,见人便打,下手端的狠辣无比。 须臾间,冯家院子里的人全跑光了,只剩下四周的空屋和亭台。 侍卫们从马鞍皮囊里取出三根粗绳,随手一扬一套,长绳恰好套在灵堂上方的横梁上。 十匹马被侍卫们鞭得嘶鸣不已,脚下一发力,接着便听到一声轰然巨响,整个灵堂被绳索生生拉得垮塌,轰隆隆的声响过后,数根房梁以及无数破瓦碎砾如洪水般砸在灵堂正中停放的一具黑色棺木上。 冯家家主刚被下人们搀扶起来,正待进院子跟高阳等人继续理论,一脚跨进门槛,冯家主惊愕抬眼望去,然后便看到令他瞋目裂眦的一幕。 装着亡子的那副全新柳木棺材被房梁和瓦砾砸得偏向一旁,棺木上布满了无数刮痕,侧边甚至裂开了一条大缝。 冯家主见此情形,不由惊怒交加,话都来不及说一句,心头一阵逆血上涌,噗地一声吐出一口鲜血。 一场四平八稳的丧事,因为高阳的一个决定而变得凄凉悲惨,冯家主站在门槛内,眼珠红得像一匹嗜血的饿狼,牙齿咬得格格直响,却呆立原地,一步也不敢跨过去。 因为高阳身边的十名侍卫神情更狠厉,更冷酷,十双肃杀的眼睛死死盯着冯家主,手中的兵器在阳光下发出森森寒光,冯家主毫不怀疑,他只消往前踏出一步,今日便是他的丧命之日。 “你们……到底何方神圣?逝者为大,你们连死人都不放过,我儿曾与你们有何过节?”冯家主盯着高阳,泛紫的下唇被他咬得鲜血淋漓。 高阳冷笑:“失节丧德,虐杀无辜,这等败类纵将他吊起来鞭尸戕肢亦不为过,人人得而诛之,何须往昔过节?” “贱籍婢女,杀之不犯王法。何言‘失节丧德’?” 高阳怒道:“本宫管你犯不犯王法!本宫看不过眼,便是如此了!你待报仇,只管来报!” “本宫?”冯家主这时才听清高阳的自称,老脸瞬间变得很难看:“敢问尊驾名号?” 旁边的侍卫掏出一块牙牌扔过去,冷冷道:“大唐皇帝陛下皇十七女,高阳公主殿下驾前。给某大礼参跪!” 其余九名侍卫齐声暴喝:“跪!” 冯家主心神俱裂,听得这声暴喝,双膝情不自禁一软,竟真的朝高阳跪下。 膝前的泥地上,一块白玉牙牌静静躺着,发出刺眼的光芒,上面精雕的两条游龙栩栩如生,中间刻着一个篆体的“李”字。 冯家主终于软软瘫倒,眼中露出绝望的目光。 虐杀一个贱籍丫鬟的小事。怎会惊动公主殿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疑惑,绝望,愤怒……各种情绪在他脸上交织变幻。 高阳冷冷哼道:“本宫绝不藏头缩尾,今日之事便是本宫做下的,你若不服,只管来找我!” 说完高阳猛地一提缰绳,十余骑同时往外行去,片刻间便扬长而去。 落日的余晖里。一行人的影子长长拖曳在地上,秋风起。落叶缤纷,十余骑的背影在漫天飘舞的落叶里显得那么的飞扬跋扈。 冯家主静静看着他们的背影,直到一行人消失不见,这才猛地一激灵,哭丧着脸道:“丧事不办了,给我儿换一副棺木。赶紧葬下去吧。” ************************************************************** 打砸过后,高阳胸中一口郁气泄尽,整个人神清气爽,像得胜还朝的大将军般回到太平村,得意洋洋地向李素炫耀。 “连棺材都砸开了?”李素睁大眼。很惊奇很崇拜的样子。 目光很到位,高阳被刺激得愈发不可一世,小脸蛋上露出稚嫩的凶狠表情。 “这等禽兽之家,今日没将他那禽兽儿子拉出来鞭尸,已然是本宫心怀仁慈了。” “公主殿下好厉害,我好崇拜你!”李素很适时地送上一记高阳希望看到的表情。 果然,高阳被挠中了痒处,仰天狂笑不已:“哈哈,人间不平事,本宫尽除之!” “嗯嗯,公主殿下辛苦了,为了略表我的正义之心,下个月多送你五瓶香水,日后若我又打听到不平事,定要麻烦公主殿下主持正义,惩恶扬善。” “包在本宫身上!”高阳乐呵呵地答应。 一旁的东阳忍不下去了,一把揪过李素的衣领,把他扯到一旁,咬牙气道:“你这混帐,坑我妹妹一次还不够,还想坑她多少次?今日大闹人家丧礼,尚不知惹出多大的麻烦呢。” 李素笑道:“小小的地主,长了几个胆子敢惹天家公主?放心吧,不会出事的……” 东阳瞪着他,气道:“那也不能挖坑让她往里跳啊!” “没事,令妹傻傻的……” ………… ………… 李素没猜错,高阳砸了冯家,事后冯家果然不敢吭声,高阳走后,冯家将亡子匆匆下葬,不仅如此,一家大小惶惶不安躲在家里,生怕公主殿下找后帐,至于高阳大闹灵堂的事,更是提都不敢提了。 打铁要趁热,于是李素在事发后的第二天便登了冯家的门,这一次他不怕自讨没趣了。 冯家门前的白幡已撤去,院子里的灵堂也匆忙拆掉了,不仅如此,家里所有跟丧事有关的摆设全都不见踪影,仿佛根本没死过人似的。 冯家前堂,家主看着笑容满面的李素,不觉提心吊胆。 昨日来了一位公主,今日又来一位县子,显然最近家里风水不好,连遭横祸,家主连搬家的心思都有了。 李素拜访的方式显然比高阳斯文多了,从进冯家的门到现在,笑容一直不曾褪过。 见家主惶恐不安,李素从怀里掏出一份状纸,上面星星点点写满了字。 冯家主接过,随意扫了一眼,立即露出怒容:“撤状?我儿因残杀家中丫鬟愧疚不已,事后自行上吊而亡?这……关在大牢里的那个凶手呢?” 李素笑道:“凶手自然是无辜的,上面不是说了么?令郎是自行上吊而亡,与他人何干?” 冯家主再也忍不住了,拍案而起:“欺人太甚!” 李素仍笑得很甜,手中的状纸却毫不迟疑地往桌案上一放。 “种恶因,得恶果,冯老伯似乎还没看通透呀,或者说,冯老伯已看得比任何人都通透了,索性横下心决定跟公主殿下拼个鱼死网破?” 抬头环视冯家前堂精致的摆设,李素啧啧有声:“家大业大的,居然也舍得抛却,冯老伯这是想携全家老小集体飞升仙界啊,晚辈便不打扰了,这就告辞。” 李素刚起身,冯家主却一脸惨白地叫住了他。 “慢着……” 李素重新坐下,笑吟吟地看着他。 冯家主神情红白交错,变幻不停,一双无神的眼睛盯着李素。 “老夫看明白了,昨日公主殿下,今日李县子,搞出这些事情,你们是想保那个凶手?” 李素笑眯眯地点头:“冯老伯悟了,可喜可贺。” “那郑小楼只不过一介草莽武夫,县子何必为他大动干戈?” 李素叹气,笑道:“看来冯老伯还未吸取教训,我不知令祖上是如何教养一代代冯家子弟的,从那个无辜惨死的丫鬟,到你说的一介草莽武夫的郑小楼,在我眼里,都是一条命,活生生的命!” 李素笑容渐敛,眼中终于露出刀锋般的锐光,直刺冯家主内心。 “往上数五代,你冯家算什么?也不过是芸芸众生里挣扎求活的寻常百姓,如今冯家富了,家业大了,那些贱籍和武夫的命便不放在你们眼里了,连当今陛下每年查核死囚时都要思之再思,三问过后方才勾准死刑,尔等区区地主富户,有什么资格定别人的生死?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愈发尖利的话语令冯家主浑身一颤,抬眼一看,却见李素眼中杀机毕露,像一匹盯住猎物的狼,只待时机扑起将他撕咬成碎片。 冯家主额头冷汗潸潸而下,此时此刻,他终于生出万般悔意,杀一个不起眼的贱籍丫鬟而已,谁曾想事情竟闹得如此大,不但死了儿子,还招惹到了皇女和权贵,早知如此…… 冯家主摇头,谁会给他一个“早知如此”的机会? “老夫……此案已被周县令定为铁案,老夫纵然撤了状纸怕也没用……”冯家主语气露出软弱。 李素收敛起刀锋般的目光,恢复了灿烂如阳光般的笑容。 “你只管撤状纸,剩下的是我的事,与你冯家再无干系。天色不早了,赶紧把撤状书画了押吧,你看,你冯家免了天大的麻烦,甚至躲过了杀身之祸,我保住了我想保的人,两家皆大欢喜,多好,对不?” *********************************************************** ps:大章大章。。。嗯,懒得分章了。。。 那啥,求月票。。先卖个萌:求月票啊亲们,喵~~么么哒。。(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二章 又生波折 逼良为娼的大反派就长李素这样。 一副仗势欺人的嘴脸,一脸居高临下的笑容,权势的恐吓和碾压,终于逼得冯家主不得不认命,含着泪在撤状书上画押。 凄惨的样子引不起李素的任何同情。 这是价值观的碰撞交锋,贱籍的性命不如牛马,这是公认的事实,所以冯家可以对自家的奴仆予取予夺,大唐的律法也不能拿他怎样,充其量罚几百文钱了事。 李素无法改变现状,至今为止,他仍游走在大唐权力中枢的边缘,从来不敢往里面走一步,尽管以他的能力可以轻而易举地办到。 没有权力,便只能接受游戏规则,所以,贱籍的命仍比牲口更低贱,然而,李素的眼睛看到了这件事,他的护卫也参与了这件事,如今正蹲在大牢里准备上刑场,如此,李素无法再坐视下去。 仗势欺人又怎样?冯家种下了恶因,收获怎样的恶果都是情理之中的,为了保郑小楼的命,也为了给那个惨死的丫鬟讨个公道,冯家只能成为被碾压的对象。 拿着画好押签的撤状书,李素笑得比阳光更灿烂。 ≈,“多好,皆大欢喜,冯老伯若稍微大方一点,这个时候应该端出美酒,咱们互相干一杯,庆贺今日双赢的大好局面……” 冯家主脸色阴沉,垂头不语。 李素失望地叹了口气,看出来了,这位家主丝毫没有端出美酒款待他的意思…… 不大气。 ********************************************************** 高阳大闹冯家丧礼的事终究还是传了出去。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况且高阳欺负人的时候根本没打算藏头缩尾,大明大亮地打上门,欺负完人以后扬长而去。干得无比潇洒。 光荣事迹首先被传到长安城的市井坊间,无聊的闲汉泼皮们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笑呵呵的说着高阳领着侍卫打砸冯家的飒爽英姿,三五成群的闲人凑在一起,你猜一句,他猜一句。刁蛮公主欺压地主的情形竟被无限还原,仿佛亲眼见过一般,前后细节一对照,竟跟事实八九不离十。 民间挖八卦的本事从来不小,公主殿下不可能无缘无故打砸冯家,事出必然有因。 冯家儿子虐杀丫鬟的事本不是什么秘密,有心人随便一打听,整个事件前因后果全部浮出水面。 可怜丫鬟无辜惨死,仗义侠士报仇入狱。高阳公主怒管不平…… 长安城到处流传着公主的八卦。 最后八卦终于不可避免地传进了东宫。 东宫正殿内,太子李承乾在方榻上坐得笔直,每个动作每个角度仿佛都被尺子量过一般,桌案上的奏疏堆积如山,都是太极宫李世民令宫人送来的,每日李世民处理完毕的奏疏都会送来东宫,上面的每一条批示,每一个事件。李世民都要求李承乾仔细熟读,然后将心得体会写下来。再由宫人送进太极宫。 父子之间便是通过这种方式来传授和培养治国的能力,所以李承乾很忙,一堆奏疏熟读再写完心得,差不多便到天黑了,唯一的娱乐活动便只能在寝宫里召几名舞伎歌伎过来歌舞助酒兴,还只能做得偷偷摸摸。因为李世民给东宫派驻的太子左庶子于志宁,杜正伦,以及国子监祭酒孔颖达等人皆是正直良臣,这些人眼里是掺不得沙子的,对东宫里奢宴歌舞寻欢作乐的行为深恶痛绝。 只要见到太子饮宴作乐。这几位直臣见一次骂一次,而且二话不说直接捅到李世民那里,换来更加重量级的痛骂。 太子殿下好心塞,他觉得自己不像太子,像孙子…… 下午时分,李承乾端正坐在方榻上,一手端着一本奏疏,另一手笔走龙蛇,一手漂亮的飞白体在笔下蜿蜒成形。 一名容貌白净的宦官悄然走进正殿,此人姓黄,名奴儿,是李承乾新近擢升上来的东宫内给事,补的是上次东市事件里被杖毙的胡安的缺。 “东宫内给事”是个很奇妙的官职,这个官职属于内官,只有宦官才能当,说来算是太子的贴身内侍,平日里端茶递水,打扫寝宫,但必须时刻注意太子殿下的每一句貌似不经意说出来的话,和不经意般露出的表情,这些话和表情里,往往隐藏着天大的机缘,只要十次里面有八次把握住了太子的心思,办出令太子心情大悦的事,便意味着飞黄腾达,再过几年,便以内宫高官的身份……继续端茶递水。 仿佛中了某种诅咒一般,“东宫内给事”这个官职任上都不是什么好人。 黄奴儿显然也不是好人。 走进殿后,黄奴儿见李承乾正在专心写字,于是屏住呼吸静静站在一旁,直到李承乾手中的笔完成了最后一勾,然后将笔搁在碧玉笔架上,黄奴儿这才轻轻走上前。 “何事?”李承乾有些疲惫。 “长安坊间有流言,与高阳公主有关。” 李承乾挑了挑眉:“说。” “泾阳县北垄庄一户地主办丧礼,高阳公主殿下指使侍卫大闹丧礼,怒殴地主……” 李承乾不满地瞪着他:“就这事?” 太寻常了,天家或权贵子弟欺压地主或商人已是司空见惯,比如卢国公府的小公爷程处默,每隔几日不砸一家商铺都不自在,连东市的商人都不习惯,高阳贵为公主,欺负一下地主算什么? 黄奴儿见李承乾不满,急忙上前将此事的前因后果娓娓道出。 李承乾听完后半晌没出声,脸上露出莫测的神情。 “那个被关在牢里的武夫……真是李素的护卫?”李承乾忽然问道。 “是。” 李承乾笑了:“有点意思……这李素到底犯了哪路神煞,为何长安城内外但凡有事便跟他有干系?” 黄奴儿瞧了瞧李承乾的脸色,陪笑道:“奴婢见殿下批阅奏疏辛苦,说点闲话碎嘴子给殿下换换心思。说过便罢了。” 李承乾笑道:“难得你有心,不过这话可不是闲话……” 笑容忽敛,李承乾脸上浮起一片严霜:“不过死个贱婢,却成了理屈,杀了别人儿子倒还有理了,这是什么道理!” 黄奴儿能当到东宫内给事。眼力自是不凡,马上反应过来,忙不迭点头:“太子殿下所言甚是,奴婢知道怎么办了。” 说完黄奴儿弓着腰小心退下。 李承乾仍端坐殿中,面前的奏疏却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了,抬起头看着殿外灰蒙蒙的天色,神情若有所思。 “高阳这丫头,怎地也和李素搅到一起去了?” ************************************************************ 有了东宫太子的参与,一件简单的事变得复杂凶险难测了。 长安城里发生的这一切李素并不知情。到现在为止,李素并不觉得这件事有多复杂,一切按他的计划循序渐进,保住郑小楼总共只需两步,第一是拿高阳当枪使,让她先去吓吓冯家,以高阳那种看似堂堂正正实则严重缺心眼的性子,打完砸完一定会亮出身份的。天家皇女不会干藏头缩尾的事。 亮出了身份,狠狠吓一吓冯家。然后李素再出马,借高阳之余威再恐吓几句,逼冯家签了撤状书,整件事就算完美结束。 从目前来看,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中,与他所设计的分毫不差。 所以李素骑马赶赴泾阳县时脸上的表情还是很轻松很得意的。因为他觉得整件事都掌控在自己手里,没有超出预计。 骑马赶到泾阳县,县衙门前的官差吃过亏,不敢再拦着李素了,这次李素很顺利地见到了周县令。 周县令的表情看起来很奇怪。不像上次见面时那般自然,跪坐榻上肩膀左摇右摆,嗑了药似的嗨个不停。 李素很疑惑,这表情,这坐姿,别说失了官仪,寻常百姓也不至于跟长了虱子似的动个不停呀…… 李素认真观察了他一阵,然后下了一个很笃定的定论。 “你做了对不起我的事!” 这话不是问句,是肯定句。 周县令吃了一惊:“你咋看出来的?” 李素也吃了一惊:“你真做了对不起我的事?” “是……”周县令也不再掩藏愧疚的表情了,非常痛快地承认了。 李素楞了片刻,然后大怒:“你又骗我爹买地了?” 周县令也楞了一下,然后摇头:“不是。” “你骗我家钱了?” 一县父母,竟被人如此怀疑人格…… “……也不是。”周县令忽然不再愧疚了,面容隐隐有些发黑。 李素松了口气,释然笑道:“只要没骗我钱,什么都好说……先不说闲话,等下你再好好说说到底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现在办正事。” 说着李素从怀里掏出冯家签下的撤状书,朝周县令面前一递。 “锁拿郑小楼是个误会,昨日我已问过苦主冯家,冯老伯仔细回忆过后,发现他儿子并非他杀,而是自杀,嗯嗯,郑小楼沉冤昭雪,可喜可贺……”李素说到最后竟露出欣慰的笑容。 周县令的脸色更难看了,他觉得自己的智商被人侮辱了,而且侮辱他的还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少年。 “李县子……李县子莫闹!冯家儿子死时手脚俱被刀刃砍断,这是自杀能杀出来的结果?” 周县令没猜错,李素今日果然是来侮辱他的,而且打定主意不止一次地侮辱他。 “手脚俱断很好解释啊,冯家儿子调皮,而且连自杀都自杀得很调皮,他在地上挖了个坑,坑里架了几柄刀,然后闭上眼横着身子跳进去,喀嚓,该断的全断了……”李素看着周县令那张黑成包公般的脸,还用很宠溺的语气评价道:“……冯家儿子真淘气。” 周县令快疯了,这鬼话说的,我堂堂一县父母,长得很像白痴吗? “李县子……下官觉得,淘气的人是你才对,莫闹了好吗?”周县令的语气透出深深的无力。 说着周县令拿起面前的撤状书快速扫了一眼,眉头却越皱越深,最后深深叹了口气。 “又是满篇鬼话,李县子救贵府护卫之心,下官可以理解,只不过这张所谓的撤状书……您是不是写得稍微有诚意一点?手脚都断了的人,叫人如何相信他的自杀?我县每年的案宗都要送呈刑部复核的,这份东西你教下官如何送得上去?” “先把人放出来,晚上我花点心思认真给你写份撤状书,来都来了,不能让本县子白跑一趟,今我就是来接人的。” 周县令脸色顿时又变得很复杂,摇摇头道:“不行……” 李素皱眉:“民不举,官不究,这是治县根本,周县令不会不懂吧?现在苦主已经撤状了,这件事只当没发生过,难道周县令意欲另生波折?” 周县令苦笑:“治下出了命案,不管民举不举,官都必究,下官且先不论这份撤状书有没有用,就算下官愿意不查究此案,怕是也由不得你我了……” 李素脸色阴沉下来:“发生何事了?” 周县令叹道:“一个时辰前,县衙来了刑部官员,接手了冯家儿子被杀一案,不仅连案宗证物都拿走了,人犯郑小楼也被刑部官员押进了长安城。此刻怕是已经关在刑部大牢里了。” 李素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此案事发才几日,为何刑部这么快便知道了消息?再说,未到秋决复核之时,刑部也不该插手地方刑案,他们这么做明明坏了规矩!” 周县令叹道:“是坏了规矩,可是……下官能怎样?李县子你又能怎样?” 李素说不出话了,神情阴沉地看着周县令,久久不出声。 周县令似乎知道李素在想什么,急忙摇头:“下官对天发誓,绝未向刑部通风报信,一桩普通的命案而已,没到惊动刑部的地步,下官也不是这么不讲规矩的人。” 李素的心徒然一沉,顿觉满嘴苦涩。 刑部莫名其妙参与进来,这件事,已完全脱离他的掌控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二章 无形的刀 最讨厌的状况莫过于事情脱离掌控。 离救出郑小楼只差最后一步,一切都进行得十分顺利的时候,刑部忽然插手,将整件事推向不可测的深渊。 李素懵懵地眨着眼,与周县令四目沉默对视。 “周县令,刑部忽然插手,此事怕不是那么简单吧?” “便是如此简单了,泾阳县数年不见命案,而且离长安城这么近,命案传扬出去,刑部闻风而来,亦是无可厚非……” 李素盯着他不说话,眼神很犀利,周县令勇敢与他对视,然后……慢慢移开了目光。 “好吧,刑部忽然接手此案很不正常,地方上发生的命案,往往要等地方官员定案签供后派人送上刑部,他们才会复核,像今日这般主动接手案子,下官任县令多年,绝无仅有。” 李素叹道:“看来郑小楼的麻烦大了……” 周县令沉默半晌,缓缓道:“李县子,下官敬你当初治好天花,救本县百姓于水火,又对大唐社稷立有大功,有些话下官本不该说的,今日出得我口,入得你耳便罢……刑部来人接手,背后怕是有人指→↘,使,朝廷做任何事都有规矩法度,坏规矩的事不是没有,但后面往往都有大人物撑腰,郑小楼犯的本是死罪,可如今苦主不举,若在本县定判,多半判个千里流放,或是劳役十年,便算结案了,然而此案被刑部接手,且背后明显有大人物指使,此案怕是不会善了了,纵然苦主父母愿意撤状,但对刑部来说根本无用,郑小楼此去九死一生。” 李素点头:“我明白了。” 周县令复杂地看着他。叹道:“下官不知李县子得罪了何人,不过……下官想劝县子一句,此事到了如今地步,还是果断放手吧,刑部后面的大人物说不定就等着李县子一脚踩进这滩污泥里,郑小楼的死活对他们来说无关紧要。他们在前面设好了套,等的是你,李县子,此事不可为也,区区一名护卫,县子不必为他搭上自己的前程,……罢手吧!” 李素非常赞同地道:“罢手,绝对罢手,我又不傻。肯定不会往圈套里钻,其实认真说来,我与那郑小楼并不太熟,能为他做到这个地步已然仁至义尽了,他自己作死,怎么能连累我?不救了,说什么都不救了,这种人太危险。留在身边只会给主家惹祸,早该一刀把他砍了……” 周县令呆呆看着他。没想到前一刻还在为郑小楼奔走呼告,下一刻马上变了画风,虽然道理没错,而且他也是这样劝李素的,然而……你这翻脸未免翻得太快太彻底了吧?说好的主仆情深呢?说好的义薄云天呢? “啧!李县子真是……”周县令想夸夸他的识时务,酝酿半天。只能干巴巴挤出一句:“……能屈能伸啊,呵呵,呵呵呵。” 李素露出歉疚之色,沉声道:“这几日太过叨扰县令大人,那郑小楼实在令人不省心。我这厢代郑小楼给周县令赔罪了……” 周县令捋须,迟疑了一下,终于忍不住说了实话:“郑小楼呢,真没叨扰过下官,锁拿他时他根本没反抗,审他时连刑具都未上便痛痛快快交代了一切,二话不说认了罪,老老实实蹲在牢房里,给什么吃什么……这几日下官不得安宁,主要是李县子上窜下跳,无事生非,说实话,令下官不省心的人是你……” 李素滞了片刻,很快露出嗔怪之色:“周县令莫闹,玩笑话说得这么诚恳,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说真的呢……” ************************************************************* 李素回到了太平村。 至于郑小楼的死活…… “不管了不管了!该怎么死就怎么死!” 河滩边,东阳坐在李素不远处的石头上,托腮看着李素挥着手发脾气,王直蹲在李素身后,耷拉着脑袋不知想着什么。 东阳黛眉轻蹙,若有所思:“刑部忽然插手,确实透着蹊跷,以往地方上的案子刑部向来都是不问的,只等着地方上将案宗送去复核才会搭理……” 李素叹道:“其实自从第一眼看到郑小楼,我就发现他眉心间隐隐有一股黑煞之气,今日看来果然没错,这家伙是命短福薄之相,注定活不长啊……” 王直也叹气:“不救便不救吧,连刑部都插了进来,你若再沾上,会有大麻烦的,你说得没错,郑小楼命短福薄,闯下这般祸事,怨不得旁人。” 李素见有人附和,仿佛找到了靠山似的,急忙道:“没错吧?不是我不出手,实在是没法救,我一个小小的县子,乡野庄户面前或许可以吆五喝六,真正到了朝堂上,谁会拿正眼看我?平日里与我熟识的都是些大将军大总管,刑部的事情他们也插不上手……” 东阳静静听着李素的解释,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 “不救便不救,你已仁至义尽了,别家下人犯事,哪有主家如此为他奔走的,纵是这下人再得宠,主家顶多只是遣人递一句话出去,已然算是天大的恩德了,你这几日为那郑小楼反复奔走,花费了十分的力气,纵然救他不得,想必那郑小楼亦深感恩惠了。” 李素神情有些失落,点头道:“说得没错,我已尽力了。” 说着李素抬头望天,喃喃叹道:“……我真的尽力了。” 河滩上顿时陷入一片沉寂,气氛很压抑。 李素面带几分疲惫之色,呆呆地看着河水出神,王直垂头不语,手里捏一块小石在沙地上不知画着什么。 东阳见李素罕见地露出消沉之态,不由分外心疼,悄悄看一眼王直,静静走到李素身前,第一次当着外人的面勇敢地牵住了他的手。 “要不……”东阳咬了咬下唇,迟疑了一下,道:“要不,我进宫去求一求父皇?或许父皇能看在我的面子上……” 李素断然摇头:“这件事既然刑部接了手,朝臣们想必都知道了,事情已闹大,你父皇不可能为了你而徇私情……” “再说,死的是一个贱籍丫鬟和一个富户地主的儿子,闹上朝堂刑部以后,这件事便不仅仅只是两条人命的事了。” 东阳和王直亦知李素说的没错,于是垂下头黯然不语。 沉默中,李素反手握紧了东阳的手,东阳的小手很冰凉,已是深秋时节,空气里带着凛冽的寒意,河滩边寒风乍起,吹皱秋水,一片枯黄的落叶被风吹得挣脱了枝桠,空中奋力摇曳出生命里最后一丝生机后,终于无力地落在河面水,随波逐流静静飘向未知的远方…… 直到落叶的影子消失不见,李素收回了发呆的目光,眼中却意外地露出一丝锐利的光芒,像刀锋,无坚不摧,方才无力耷拉着的腰杆,无声间渐渐挺直,拔高,伟如山峦。 东阳离他最近,也最先发现他的变化,见他此刻整个人都焕发出与方才完全不一样的神采,微微吃惊之后,嘴角亦绽开了一抹动人的笑容。 垂着头,李素静静地开口:“我,本是乡野一小民,盛世里只求温饱富足,趋吉避凶,远离祸乱,可是……” “可是……我不能只为活着而活着。” “郑小楼尚能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发出不平之鸣,我李素亦是堂堂男儿丈夫,怎能不如他?怎敢不如他!” 东阳痴痴盯着李素看了许久,红着脸慌忙垂下头,不让他发现此刻自己的模样有多迷醉。 “你……不怕刑部?不怕刑部背后那个人?” 李素苦笑:“怕,我怕得要死,这样的大麻烦我恨不得躲得越远越好……但是,不知怎么回事,我总觉得有一把无形的刀抵在身后,我若退缩一步,那把刀会刺穿我的良心……” “五十年以后,当我老了,回忆今日种种,我会不会因为今日的退缩而后悔终生?” “这一世,我不再做任何一件让我后悔的事了。” 河滩边,三人仍旧沉默无言,然而,方才那股消沉压抑的气氛却消逝得无影无踪,现在的沉默仿佛像一根被点燃了引线的火药桶,只等着它在静谧中爆出巨响。 一直没说话的王直终于说到实际的话题了。 “救郑小楼便不得不跟刑部周旋,背后指使刑部的人到现在都不知是谁,该咋办咧?” 李素眨眨眼:“这一年来,我在长安城内广结善缘,朝中权贵与我交好者多矣,自问从未得罪过人,除了一个……” 王直呆了片刻,眼睛亮了:“……东宫太子?” “不能肯定是他,这一年我做出了不少功绩,或许无意中得罪了人,无意中拦了别人的路,但是眼下来说,我仅知的敌人,只有太子,我们只能先假定是他在背后搞鬼……” “然后呢?” 李素笑道:“刑部既然接了手,我们索性把事情闹大,先把这滩水搅浑,越浑越好。” ********************************************************** ps:昨天章节名错了,这章才是货真价实的二百二十二章。。。 对了,还有一更。。 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三章 吹皱秋水 “良心”这个东西,对李素来说很陌生。 总的来说,李素是个有点正邪不分的人,做事和做人一样懒散随性,对一个只想懒惰悠闲过完一生的人来说,正与邪在他眼里根本不重要,因为他懒得去分辨。 他认为对的事情,那就是对的事情,世间的道理或正义,亦是别人定出来的道理和正义,人,为何要活在别人划出来的条条框框里? 再说,分辨对错正邪很累的,懒得辨了,觉得怎样就怎样吧。 人生就是这样,对一件事情迟疑犹豫之时各种压抑,各种折磨挣扎,然而一旦下定决心,顿觉漫天乌云全都消散了,一缕缕阳光照在身上,身心全都愉悦起来,至于那些前路的阴暗和荆棘,还算得什么? 然而,王直的心情显然跟李素不太一样,前路的阴暗和荆棘让他很心塞。 “水搅浑?怎么搅?刑部啊……”王直脸色发青。 随着李素的腾达,王直不是没做过鸡犬升天的美梦,对当官发财也有过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可他绝对没想过有一天会在背地里暗算刑部…… 我只是个≠,东市的混混啊…… 李素对王直充满了期许,也不知这莫名其妙的期许从哪里冒出来的。 “王直啊,最近你在东市过得很不错吧?”李素眯着眼笑。 王直和东阳不懂为何他没头没脑忽然问出这一句,王直挠了挠头,道:“还行,如今手下有了百来个跟着捞食的闲汉,都是些苦汉子,没个挣食的本事。还好吃懒做,一辈子出不了头……” 李素好奇道:“这些人平日吃饱喝足后做些什么?” “躺着,……或者坐着,三五成群凑在一起张家长李家短,说些碎嘴子闲话,凑一下午。又到吃饭的时景,便来找我,然后我便找家胡商摊子,每人两块胡饼,一碗胡辣汤,隔个三五日每人多赏两碗浊酒,这帮杀才喝得来劲,往往直到半夜才散去……” 李素不由心疼得直咧嘴,喃喃道:“这就是一群叫花子啊。也太不知上进了,难怪这些日子花钱如流水,才几个月便花了上千贯……啧!” “你没事问起他们作甚?” “正所谓养叫花子千日,用叫花子一时,王老二,你回东市后找几个信得过的杀才,告诉他们,现在他们该为你出把力了。” 王直倾过身子:“要他们做什么?” 李素招了招手。王直呆了一下,把嘴凑上来…… 李素恶寒…… 狠狠抽了他一记。王直正常了,把耳朵凑了过来。 李素在他耳边窃窃低语几句,王直神情变幻不定,最后露出迟疑之色。 “这……就是你说的把水搅浑?会不会闹太大了?” 李素耐起性子解释:“你看啊,如果说,长安城是个大粪池的话。那么你要发挥的作用很重要,你要充当一个搅屎棍的角色,而且你要坚定信念,屎不臭,挑起来臭……” 王直脸色发绿。一旁的东阳也一副想呕的样子。 “不用把我说得这么恶心吧?”王直脸色很难看。 “好吧,换个说法,正所谓‘风乍起,吹皱一池秋水’……” 王直两眼亮了,欣喜地道:“这句子好听,比刚才文雅多了,我就是那吹皱秋水的风,对吧?” “不,你还是棍,负责搅水,名曰搅水棍。满意了吧?快滚。” 王直一声不吭地离开了,有点不大高兴,他觉得李素有用智商碾压他的嫌疑。 河滩边只剩李素和东阳二人。 东阳像往常般靠在他肩上,幽幽地道:“如果指使刑部的人是太子,你有没有想过救出郑小楼后,会与太子结下死仇?” 李素淡淡地道:“当初东市废了东宫属官胡安,那时开始,我与太子已成死仇了。” “日后还能化解吗?”东阳惴惴不安地看着他。 李素笑了:“当然能化解,东宫属官算个什么东西?太子怎会在意他?只要我去东宫求见太子殿下,然后双膝跪地抱着他的大腿,求他原谅我曾经的鲁莽与冒失,并且指天发誓我从此对他忠心不二,太子殿下定然待我如上宾……” 东阳脸色发青,扭过头道:“别说了,我只要想想那副情景,心里便如针扎一般疼痛……李素,你是男儿丈夫,仰不愧天,俯不怍地,生,或可贱如腥泥,但活着,一定要有傲骨,此生纵然再艰困,我亦不愿见你屈膝于人。” 李素爱抚她的宫髻,笑道:“放心,我的膝盖太硬了,怎样都弯不下去……” 仰头望着灰蒙蒙的天空,李素若有所感,道:“我这人胸无大志,只想平淡平凡活到寿终正寝,临死时膝前有儿女跪在床前送终,此生便无憾事……可是,这些日子我渐渐觉得,如此昏昏噩噩的一生,是不是缺少了点什么?” “郑小楼只是寻常人眼里的粗鄙武夫,他能做出的事情,他能担当的事情,为何我却要躲躲藏藏,畏畏缩缩?我想,我这一生里应该多一点东西吧……至少不能比他差。” 东阳仰脸看着他,怔忪许久,忽然垂下头,幽幽地道:“李素,我最近一直心神不宁,总觉得会出什么事……” “你想多了,没事多出去走走,闷在家里总会胡思乱想的……”李素顿了顿,眨眼道:“我和王直这里商量暗算太子,太子是你兄长,你不反对?” 东阳神情淡漠地道:“我自小便与宫里的兄弟姐妹们素无往来,太子是太子,与我何干?” 李素忽然想起一个很经典的问题:“我和太子如果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 “救你。”东阳毫不迟疑地道。 李素不由大感欣慰,这个答案太完美了,于是得寸进尺地问出第二个问题:“我和你父皇同时掉水里了,你救谁?” 东阳严肃地道:“你最好不要和我父皇同时掉水里……” “为何?” “父皇会毫不犹豫在水里先把你溺死,我跳下去的时候便只能救活着的父皇了。” 李素怒了:“太过分了!你家怎地如此没有节操!” 噼噼啪啪…… 东阳愠怒的小粉拳雨点般砸在他身上。 ********************************************************** ps:求一下月票,嗯,其实还是很在意名次的,名次等于荣誉之类的大话就不说了,只能说,好的名次能让人心情愉悦一点,就酱紫。。。(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四章 暗地交锋 说着玩笑话,二人笑闹成一团,最后渐渐安静下来,和以往一样,静静看着河水发呆。 此刻李素的脑中渐渐生出一股警觉。 刚才的玩笑话,细细品位一番,或许不完全是玩笑。 李世民是个怎样的帝王?他雄才伟略,他气吞万里,他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令异国番邦心甘情愿称之为“天可汗”的君王。 李素跟李世民认识大半年了,这大半年里,李世民在李素面前表现出来的是无比的宽和,亲切,李素甚至能清楚感觉到李世民对他有一种淡淡的如同亲子侄般的宠爱。 然而,李世民真是那种宽厚和蔼的长辈吗? 宽厚和蔼的人,不可能创出如此空前绝后的盛世气象,一个被番邦称之为天可汗的人,必然有着令番邦敬畏惧怕的资本,对他的称号不是奉迎溜须而来,而是真真实实凭着果决狠厉的性格,以及麾下一支无敌与天下的唐军精锐生生打出来的。 东阳是他的女儿,尽管这个女儿自幼与他疏离,可女儿终究是了解父亲的,所谓宽厚和蔼,只是他在世人包括在李素面前表现出来的假象→,,诚如东阳所言,如果李世民和别人一同掉进水里,李世民会毫不犹豫先把那个和他一同溺水的人弄死,岸上救他的人便只剩下唯一一个选择…… 天家寡薄,帝王无情,李素忽然间生出一股警觉,暗暗提醒自己,以后在李世民面前一定要小心点,可以当他是披着羊皮的狼,但不能当他真是一只羊,会要命的。 一只温柔的柔荑轻轻推了推他。惊醒了沉思中的李素。 “刚才王直在,我不好相问,你为何突然改变了主意要救郑小楼?”东阳问道,嘴角微微一抿,东阳轻轻地道:“你平日总说只愿平凡庸碌到老,遇事能躲则躲。今日的你,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李素叹道:“郑小楼能为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冲冠一怒,他是条铁骨铮铮的汉子,而我,作为他的主家,应该为他做点什么,不能保证一定会救出他,但我会尽力,尽力到事情已经毫无转机。已然绝望的地步,我再放手,对得起他,亦对得起自己……” “以前呢?以前你不是这样的……” “人总会变的,因时因势而已,当初你还住在太极宫,没被陛下赐予封地的时候,我和我爹还只是为温饱挣扎的农户。那年冬天,我一觉睡醒。发现米缸空了,家里一粒粮食都没有……”李素嘴角露出苦涩,叹道:“那真是一段穷困得让人绝望的日子,那天夜里,我和我爹都饿着肚子,爹很早便睡下。而我,为了扛饿,灌了一肚子的凉水,坐在院子的火堆下连夜造了一个马桶……” 东阳眼圈泛红,尽管只是一段尘封的往事。可她仍为眼前这个男子深深地心疼着。 李素笑道:“第二天一早,我背着做好的马桶,去了村里最富的地主家,你现在的封地曾经就是他们家的,我饿了一整晚,早晨去他家时腿都是发虚的,进了他家的后门,我二话不说直奔茅房,当着管家的面装好了一只马桶,用别人的拉和撒,换自己的吃和喝……当我扛着一袋粮食回家后,我爹也回家了,三九隆冬里,他光着膀子跳进冰冷的水里,帮地主家挖沟渠,回来冻得嘴都发紫了,才换得那么寥寥可怜的几文工钱……” 沉重的话说完,李素发觉肩头已湿,扭头一看,东阳伏在他肩上,哭得梨花带雨。 “恨不今生早与你相识,当初你和你父亲便不会吃这许多苦楚了,李素,以后一切都会好的,你想做的事放手去做,就算将来你一无所有,一切还有我……” 李素为她抹去眼泪,笑叹道:“其实啊,今生能遇到你,对我来说,很不可思议了。” “……其实大家活得都不容易,郑小楼如是,冯家那个可怜的丫鬟如是,曾经的我,亦如是。如今时势已变,我家的日子富足了,并不等于我会遗忘曾经穷困的日子,我是农户子弟出身,这辈子无论我走到任何高度,出身并不能改变,所以,我亦只是卑贱的一员,他们的苦处,我懂,正因为懂,所以我要帮这个忙,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帮的不是郑小楼,而是这件事。” ************************************************************ 郑小楼被关进了刑部大狱。 救人的事不能急,要看火候,也需要酝酿。 王直回到长安东市后开始忙碌起来,李素的每一句交代,成了他贯彻不二的信条。 一个末等爵的县子,一个长安城的混混头子,再加一群无所事事的闲汉,一股微不足道的力量,却正做着一件试图撬起朝堂刑部的大事。 紧锣密鼓的部署,却终究先输了一阵。 三天后,泾阳县北垄庄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 冯家的家主半夜自缢而亡,死前留下了一封遗书,遗书上写得清楚明白,天道不公,儿子残死,公主闹丧,县子欺凌,官府不为,以命相谏,求刑部和大唐皇帝陛下主持公道,否则死不瞑目。 泾阳周县令急白了脸,关中道内向来民风纯朴,鲜有命案,而他泾阳治内数日之间便接连发生命案,更令他胆战心惊的是,冯家家主的死,将这桩案子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周县令急坏了,他很清楚这桩案子背后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内幕,刑部的插手,幕后若隐若现的某个大人物,以及冯家家主的自缢,一步一步将案子推向不可测的深渊。 民众舆论已群情激愤,不明真相的人眼里。冯家是受害者,儿子惨死,老子自缢,一家上下绝了户,而凶手,却仍稳稳当当蹲在大牢里。不知何年何月才伏法,这是最不公平的地方。 百姓们坐不住了,北垄庄的宿德元老们更坐不住了,冯家上下一片哭嚎之时,元老们纠集了上百人浩浩荡荡来到泾阳县衙,一群人堵住衙门愤怒呼告,求周县令主持公道。 周县令吓坏了,哪怕对李素稍有一丝偏袒,此时的他也顾不上李素了。原原本本将冯家家主自缢以及留下的遗书派人报向长安城刑部。 一件普通的命案,终于在长安城内炸了锅。 看在外人眼里,这无疑是一件令人愤慨的事,无辜的冯家为此绝了户,凶手却好好活在大牢里,果如冯家家主遗书所言,这是天道不公。 然而看在少数几个知情人的眼里,此事却颇觉玩味。 郑小楼已被关进刑部大牢。不出意外的话,很快就会被判斩监候。只等明年秋决之时,郑小楼人头落地已是板上钉钉的结果了,也就是说,冯家的丧子之仇很快就能报了,冯家主只需安静坐在家中等候便是。 在这形势一片大好之时,冯家主却莫名其妙自缢死了。还留下遗书说什么“天道不公”,明明刑部已在为他主持公道,而且马上就能见到结果,天道何来不公?说来说去却是矛盾之极,而且冯家主死得也颇为蹊跷。没有任何预兆,无缘无故便上吊了,若他真是刚烈性子,为报丧子之仇而宁愿玉石俱焚,当初李素上门时为何却又肯妥协而签了撤状书? ………… 太平村。 王直气得哇哇大叫:“阴谋!这是阴谋!冯家老头一定是被人害死的!” 李素没搭理他,垂着头,手里捏根树枝不知划拉着什么,很专心的样子。 王直没得到回应,不满地瞪着他:“你咋不急咧?冯老头被人害死,留了那劳什子遗书,分明是冲着你来的,有人要害你!” “我知道……”李素懒洋洋地道:“祸水东引嘛,冯家老头一死,民间议论纷纷,刑部便顺水推舟彻查此案,查来查去发现我这个县子曾经登过冯家的门,自然我便脱不了干系,说不定会被当成逼死冯老头的凶手,然后上奏陛下,陛下纵是袒护我,怕也不得不忍痛治我之罪,削爵罢官是轻的,也许会被流放千里……” 王直一呆,道:“你都知道咧?知道咋还不急?我都快急死了!” “流放千里其实不错啊,关中的风景早看腻了,也该去外地转转了,你看啊,大唐天下何其之大,风景何其优美……”李素说着,居然很认真地掰着手指历数各地的风景:“……北方的姑娘,江南的姑娘,陇右的姑娘,岭南的姑娘,以及……各种姑娘,啧!” 王直:“…………” “好了好了,着急有用吗?”李素白了他一眼,仍旧懒洋洋的样子,嘴角却浮起一丝冷笑:“下手真快,郑小楼只是个幌子,真正要对付的人却是我,我还在琢磨他拿什么借口从郑小楼攀扯到我身上,原来用的这一招,够毒辣。” 王直正色道:“李素,对手太厉害,咱们还没动,火已经烧到你身上了,后果很严重,郑小楼救不得了,再往前走一步,你会惹来大麻烦的……其实现在你已有大麻烦了。” “不,该怎么干还怎么干,这事不能停……”李素语气平淡却坚决:“按我前几日交代你的去做,一步都不能少,现在不是救人,而是我和那个幕后之人的暗中交锋了,他已出了手,我若再无表示,恐怕这次真会栽进去,救郑小楼也等于是救我。” 王直似懂非懂地点头。 李素笑道:“别那么没出息,虽然让人先走了一步,可我们还没输,只要这滩水搅浑了,我和郑小楼便无碍。” 王直急急忙忙回长安东市了。 李素独自坐在槐树下,萧瑟的秋风吹拂而过,树枝上最后一片黄叶终于依依不舍地被秋风吹向空中,不甘地摇曳飘舞过后,消失在天际。 李素掏出怀里的镜子,开始欣赏自己的容貌,越看越痴。越看越喜…… “哎呀,美滴很……”李素对着镜子勾起一抹坏坏的笑,然后像发现了新大陆般喜道:“啊!笑起来更有韵味呢,潘安宋玉之貌怕也只是如此这般了吧?” 欣赏了不知多久,李素恋恋不舍地将镜子塞回怀里,仰头望天。喃喃自语:“像我这么英俊白净的绝世美男子,那些人怎会忍心害我呢?真是个丧心病狂的世界……” ************************************************************ 冯家家主死后,刑部的动作很快,拿到冯家主的遗书后,刑部官员首先将泾阳周县令请进了刑部大堂。 这次相请不是述职,而是问讯。 所谓“问讯”,其实实质跟审讯差不多,说法上更客气一点而已。 因为遗书里有一句“官府不为”的话,作为判决命案的周县令。自是第一个要被问讯的官员。 周县令在刑部大堂待了整整两天一夜,才被允许回去,紧接着,泾阳县子兼火器局监正李素被刑部差役请进了刑部大堂,同样也是问讯。 ………… 表面风平浪静的长安城,暗地里风诡云谲。 长安城东市。 清晨,坊官打开坊门,武侯们列队巡梭。整个东市片刻间冒出许多人,开始忙碌奔走的新的一天。 刑部发生的事情对东市毫无影响。店家伙计每日仍旧站在门前热情地招揽着客人,各地的胡商们仍旧牵着骆驼和马匹,穿行在东市的大街小巷,小贩货郎们推着小车,力竭声嘶地叫卖着货品…… 日上三竿之时,吴八斤伸着懒腰。走出东市某条巷内鸽笼一般的矮房子,打了个长长的呵欠后,慢吞吞地朝巷外一家露天的酒肆走去。 吴八斤是个好记又好懂的名字,顾名思义,他的母亲很争气。不但生下个儿子,而且是个大胖儿子,足足八斤重,这是了不起的荣耀,于是索性给他取名叫八斤,用儿子的一生来炫耀他那位英雄母亲。 可惜的是,儿子却实在不太争气,至今为止,吴八斤还只是东市的一个闲汉混混,从小到大没学会别的本事,偷鸡摸狗倒是有一套,随着业务能力的逐渐提高,吴八斤渐渐不满足于偷鸡摸狗,于是有一天狗胆包天,去乡下地主家偷了一头牛,而且艺高人胆大,把牛大摇大摆牵进了长安东市的骡马市,卖了三贯钱…… 这大概是他一生做过的最有出息的事了,失主后来报了官,官府很快找到了吴八斤,二话不说把他拿进大牢,蹲了足足一年才出来。 出来后别无所长,只好继续混迹于东市,过着挣扎温饱,三餐难继的穷苦日子,直到几个月前,长安东市莫名其妙冒出个腰缠万贯的富翁,一副人傻钱多速来宰我的嘴脸,吴八斤自然不会跟这种人客气,恬着一张阿谀奉承的脸便凑了过去。 富翁很仗义,像吴八斤这种闲汉养了足足上百个,每日里啥都不用干,只要大家凑在一起说说闲话,嚼嚼舌根,哪位大臣最近新养了个小妾,哪位大臣被家里婆姨挠花了脸,哪个大户人家的闺女跟某个国子监的书生眉来眼去,暗结珠胎等等,各种隐私被翻出来,活脱一个狗仔队大本营。 平日大家当成玩玩乐乐的话题,富翁却听得很用心,到了饭时便大手一挥,一群人吆五喝六杀向面摊子,胡饼辣汤管饱,碰到富翁心情好,说不准便会邀大家进酒肆,每人赏两碗浑浊得跟泥水一般的劣酒,一群人喝得面红耳赤后才各自散去。 所以吴八斤最近的日子过得很滋润,每天什么都不必做,他只需要有事没事四处探听一下隐私,回去当成笑话说给富翁听,说得越多越隐秘,富翁便越高兴,一高兴就撒钱发福利,吴八斤乐坏了,他觉得自己的人生渐渐看到了光亮,也渐渐发现,原来闲汉竟是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前提是自己能够随时探听到各种大大小小的隐私趣闻。 对闲汉来说,打听隐私趣未实在太容易了,大户人家出来采买的下人必须要进东市,进了东市便免不了和这些闲汉产生交集,上前几句话一寒暄,各种光彩的不光彩的话题全被勾了出来…… 吴八斤是个很有上进心的人,与富翁厮混这几个月后,渐渐地,他成为了这个富翁的心腹亲信。 今日吴八斤和往常一样坐进巷外那家简陋的露天酒肆里,和一帮同样穷困的苦哈哈汉子们熟稔地招呼了一遍后,吴八斤叫了一碗浊酒,与大家围坐在桌前,竹箸挑起桌上一片蔫得快碎掉的莲菜茎送进嘴里,慢吞吞地嚼了几下后,用一种漫不经心的语气跟酒客们说起了酝酿已久的传闻。 “哎,你们知道不?泾阳县北垄庄有户姓冯的人家老子儿子全死了……自缢?呸!就你那狗脑子,别人说啥你就信啥,怎么可能是自缢?” 吴八斤左右环视一圈,故意压低了声音,道:“我在刑部有个体面的杂役兄弟,我可听说了啊,这事不简单,冯家儿子确实是被人杀死的,但冯家老头却是被人害死的,这件事啊,……跟东宫有关。” ************************************************************ ps:大章大章。。。嗯,懒得分了。。。 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五章 流言四起 吴八斤一句话顿时吸引了酒客们的注意,众人懒洋洋的神情立马变得很有精神,不自觉地挺起腰,身子朝吴八斤的方向倾斜过来,正式开启标准的洗耳恭听模式。 “八斤兄,区区一户地主的事,咋跟东宫有关了咧?快说说!” 酒客们七嘴八舌地催促,能和吴八斤坐在一起喝酒的,自然不是什么高端成功人士,大家都是混迹东市的闲汉,每日除了吃喝,最好的乐趣莫过于一群人凑在一起说点趣闻秘辛,特别是官宦或朝堂的秘闻,更是喜闻乐见,大家虽不是朝中重臣,却为大唐朝堂操碎了心。 吴八斤见成功吸引了众人的注意,不由得意地笑了笑,却不再说话,慢吞吞地端起浊酒一口饮尽,意犹未尽地咂摸咂摸嘴。 这副欠抽的样子顿时引来众酒客一阵笑骂,有手头稍微活泛的拍了桌子,豪爽地为吴八斤再叫了一碗酒。 有人请客,吴八斤自然不能再拿捏了,于是清了清嗓子,压低了声音道:“冯家父子之死没那么简单,知道冯家儿子怎么死的吗?对家里一个十二岁的小丫鬟用强,结果丫鬟不从跑了出去,因为害怕被官@∝,府拿了当逃奴,大清晨又回来了,结果冯家儿子把那丫鬟先奸后杀,不仅杀了,还杀得不留全尸,手脚全被砍断,最后一刀才割了脖子,一个十二岁水灵灵的小姑娘啊,真下得去手……” 酒肆内顿时静谧无声,众人脸上露出愤恨不忍之色。 “这不成人彘了么?肏娘的狗杂碎!姓冯的死得好!”酒客们群情激愤。 也有酒客摇头叹息,黯然道:“该死是该死,可官府不会管,贱籍丫鬟。连头牛都不如,这些年大户人家杀个把丫鬟跟杀狗似的,咱们混迹长安都清楚,朱雀街那边的权贵,每隔几月总会抬出一具尸首,大清早城门一开。不声不响便抬出去城找个野地埋了,再遣下人拿着契书去官府报备一声,官府收了几百文罚钱后问都不问……” 众酒客皆摇头不语。 吴八斤见众人神情低落,亦叹道:“天不报,自有人报。有一位侠士见此不平事,终于出手了,半夜潜入冯家,将冯家儿子同样砍断手脚,最后一刀割了脖子。这位侠士为丫鬟报了仇后很快被官府拿住,当时便痛快认了罪。” 酒客们纷纷发出快意的叫好声,然后又是惋惜的叹息。 一名酒客不解地道:“八斤兄,说了半天都只是冯家的事,跟东宫有何干系?” 吴八斤笑道:“适才说的是前面的事,冯家后面的事便跟东宫有干系了,那位为丫鬟报仇的侠士是泾阳县子李素家的护卫,李素是何人。大家应该都知道吧?” 众人回忆片刻,纷纷点头:“数月前就在这东市里。那位李县子废了东宫属官的手脚,被拿进大理寺关了好些日子才放出来,竟是他家的护卫……” 有几个聪明的酒客忽然露出恍然之色:“原来如此,那李素因东市之事将东宫太子殿下得罪狠了,如今他府上护卫犯了命案,太子焉有放过他之理?这回不仅是那位侠士。怕是连李县子都难逃干系了……” 吴八斤叹道:“不错,命案发生后,刑部竟遣人去泾阳县大牢,将那位侠士拿入长安刑部大牢,各位。刑部很少直接插手地方命案的,这可是不合规矩。冯家命案事发才几日,刑部便迫不及待接了手,这里面若说没有文章,你们谁信?” 众人纷纷摇头。 “侠士被关进刑部大牢,不出意外便会被刑部判为斩监候……”吴八斤带着冷冷的笑,道:“眼看杀子之仇得报,谁知昨日冯家老子却自缢而死,死前留下遗书说什么天道不公,官府不为……” 有聪明的酒客想了一阵,恍然道:“冯家老子之死怕不是自缢而死的!难道是东宫想把案子闹大,逼刑部攀扯到李县子……” 话没说完,酒客忽然住了嘴,讪讪端起酒碗喝了一口,却不再说话了。 虽然言有未尽,但酒客们都懂了,人人露出一副“我已知道真相”的莫测表情。 吴八斤也端起酒碗喝了一口,淡淡地道:“我可什么都没说,你们自己猜到的。” ………… ………… 长安东市一家简陋的酒肆里发生的事情很寻常,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议论朝野轶闻而已。 然而,若东市处处酒肆都在议论同一件轶闻,事情便很不寻常了。 这一日,像吴八斤这样从东市某条不知名的小巷钻出来,散落到东市的各个酒肆里,身边聚起一群闲汉说着同一件事的,一共有十来人。 像迅速蔓延的病毒一般,一传十,十传百,短短两日内,长安东市的流言如同当初的天花瘟疫一般飞快扩散开来。 无辜丫鬟惨死,仗义侠士报仇,地主离奇自缢,太子公报私仇…… 整个东市都在流传着太子的传闻,从东市再传到整个长安城。 传闻这东西,可信可不信,长安的百姓们只当听了个乐儿,听过便算了,直到有一天,长安城的百姓们无意中发现泾阳县子李素穿着浅绯色官服,一脸委屈地从刑部大堂都出来,神情沮丧地往城外走。 有好事者四处一打听,原来竟是刑部官员召李素问讯,据说要追究冯家家主自缢之案,泾阳县子已被卷入案中逃不了干系。 再跟这两日的传闻一验证,百姓们顿时全然相信了东市传出来的流言,原来流言竟是真的,东宫太子果然公报私仇…… 不能不信,事实与流言实在太契合了,这年头连油锅里捞个铜钱都能被当成神仙下凡,更何况是众目睽睽之下的事实。 酝酿短短数日后,流言终于爆发出了巨大的影响力,整个长安城都在四处流传,无论酒楼,客栈,商铺甚至是官衙,都在说着同一件事。 沸沸扬扬的流言终于引起了朝臣的注意。 长安城东市,一名老者带着两名随从,慢悠悠走进一家酒楼。 热情的店伙计端上酒菜,老者端杯浅啜了一口,身后便传来窃窃私语声。 老者神情微动,不自觉地倾过身子听。 “哎,你听说了吗?泾阳县冯家啊……儿子虐杀丫鬟啊……老子死得不明不白,却说是自缢……都是东宫太子殿下……造孽呀,大唐有这么一位太子,将来承继大统后,唉……” “真的假的?” “怎会有假?有人亲眼看见泾阳县子从刑部大堂走出来,冯家案子已攀扯到他身上,眼看要被问罪了……” 老者静静地啜饮,将旁人的议论一字不落听进耳中,神情渐渐浮上愠怒之色,布满皱纹的脸上泛起几许潮红。 待到邻桌的酒客转移了话题,老者终于发出一声怒哼,起身狠狠拂袖而去。 此老者不是别人,却是尚书省侍中魏徵。 很多事又很正义的老头,李世民想玩只鸟都得躲着他,而且怕他发现,竟生生把鸟给捂死。 听到传闻的不仅是魏徵,御史台的十数名御史们也纷纷出现在长安城每一个人声鼎沸的地方,静静听着人群里的每一道声音…… ********************************************************** 李素的亲手策划,王直的倾力执行,手下闲汉们的卖力演出,终于挑起了长安城的民间舆论,并且爆发出不可置信的威力。 作为事件的始作俑者,长安城被他闹得沸沸扬扬之时,李素却蹲在太平村王家的院子外,笑得很开心。 开心的源头来自于王家院子里发生的热闹。 身材魁梧的王桩被他的婆姨周氏压在身下,双臂夸张地高高反扭成一个奇怪的角度,王桩脸被摁在地上,满脸通红地挣扎。 “臭婆娘,反了你了!放老子起来,老子马上写休书,这婆姨老子不要了!” 周氏膝盖顶着王桩的背,两手仍扭着他的胳膊,冷笑道:“写休书?行,我先问你,休书的‘休’字怎么写?你现在给我划拉出来,只要你写得出这个字,从此以后我绝不碰你一根毫毛!” 说完周氏很痛快地放开王桩的一只手,让他在地上划拉。 王桩仿佛受到了莫大的侮辱,涨红着脸,非常争气地……在地上开始划拉。 “‘休’字……应该这样,再勾一下,不对……应该右边划一笔,也不对……” 划拉半天,王桩终于真怒了,奋力挣扎起来,悲愤吼道:“太欺负人了!老子跟你拼了!” 砰! 技不如人,王桩再次被周氏压在身下,姿势很羞耻。 “哈哈哈哈……”院子外蹲了半天的李素终于忍不住狂笑起来。 院子里夫妻二人愕然望去,王桩看见李素如同见到了救星:“李素,救我!” 李素笑得直不起腰,喘着粗气连连摆手:“别,你们继续,我只是路过……哈哈哈。” ********************************************************** ps:晚上有事,今天间歇性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六章 魏徵上疏 婆姨面前怂到这个地步,王桩也很不容易。 被周氏压在身下原本没什么,王桩可能已经习惯了,然而当着好兄弟李素的面被压打,王桩暂时还没调适好心态,面子挂不住了。于是在李素的狂笑声中,王桩恼羞成怒。 “臭婆娘,我要休了你,这次真休了你!休书叫李素帮我写!” 李素哈哈大笑:“不行,‘休’字我也不会写……” 关键时刻拆台,兄弟做不成了…… 倒是周氏颇通人情,见李素在院子外面看热闹,周氏一惊,接着脸刷地一下红了,急忙放开王桩,见王桩衣裳凌乱,还上前帮他整理了一番,朝李素羞怯一笑,匆匆跑回了房里。 李素仍蹲在王家院子外面笑,笑得喘不过气来。 王桩悻悻哼道:“这婆姨不能要了,明就休了她,让她滚回娘家去……” 李素很不厚道地笑道:“休书谁写?” 王桩狠狠瞪他一眼:“你写!” “不,我怕挨揍。” 王桩重重叹气,蹲在地上抱着头忏悔:“当初应该多读点书的⌒,,至少要学会写休书……” 学渣的忏悔很真诚,李素踮起脚朝屋里看了一眼,不由好奇道:“咋又挨揍了?你如今已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次不是说过你婆姨不敢再揍你了么?” 王桩没精打采地道:“上次挣的钱用马车拖回家后,我婆姨就说过不再揍我了,那时开始每日把我侍侯得周周到到,谁知今日又对我动手……” 说到这里,王桩露出深深的愤世嫉俗之色,恶狠狠地道:“女人都是骗子!” 李素心中燃起浓浓的八卦小火苗。拉着他蹲在路边,一副促膝长谈的架势。 “说说,咋回事?” 王桩瞪了他一眼:“还不都怪你,我现在是香水作坊管事,经常进城跟长孙家查货,往往三五日都住在长安城里不着家。我婆姨不乐意了……” “所以就揍你一顿?” “不,这是小事,男人挣钱不着家是天经地义的事,被揍是因为今早我从长安城回来,我婆姨发现我身上有香味,以为我在长安城里不知跟哪个狐媚子厮混,于是二话不说把我揍了一顿……” 李素目瞪口呆:“这理由……我竟无法反驳。” 王桩嘴角一瘪,快哭出来了:“……我是造香水的,身上哪能没有香味?这顿打挨的太冤了。不讲道理嘛。” “你没跟你婆姨解释?” 王桩闷声闷气道:“回到家后,她闻到香味便动手了,来不及解释,刚刚揍完我以后,我又忽然不想解释了。” 说完王桩抬起头,幽怨地瞪了李素一眼:“……都怪你。” 李素沉默许久,想忍又忍不住,终于还是开口叹道:“能认识你这种怂得一楞一楞的朋友。我真是三生有幸……写休书不?我帮你写。” “揍都揍完了,还休个甚。下次再说……”王桩揉了揉脖子,碰到痛处,倒吸一口凉气。 王桩的手指在地上无意识地画圈圈,李素嫌弃地撇了撇嘴,上前踢了他一脚,不满道:“你能干净点不?地上那么脏。用手指练书法啊?” “不碍事……”王桩憨厚一笑,朝手指吐了口口水,然后在自己衣服上蹭了几下:“看,这不就干净了。” 李素脸色发青,差点恶心得吐了出来:“你离我远点。再远点!” 王桩悻悻一哼:“臭讲究!” ………… “李素,这几日我都在长安城里,如今长安城流言四起,都在说冯家案子的事,里面连东宫太子都牵扯进来了……”王桩露出忧虑之色,道:“这样会不会闹太大了?人家是太子殿下啊,怎么跟他斗?” 李素苦笑道:“不是我想跟他斗,而是我只能选择跟他斗,前日刑部官员把我叫进刑部大堂问话,冯家案子闹大了,杀一个郑小楼怕是满足不了他的味口。” “你的意思是,太子殿下授意刑部把你攀扯出来?” “对,刑部官员问的话很不客气,就差直接问是不是我把冯家家主逼死了……”李素叹道:“我若再无动作,恐怕再过几日,刑部的差役便会直接上门拿我下狱了,冯家的命案十有八九要算到我头上,那时侯郑小楼便只算是帮凶了。” 王桩奇怪地道:“陛下不是对你恩宠有加么?太子殿下敢跟陛下对着干?” “陛下的恩宠是有范围的,不可能什么事都袒护我,况且这事摆在明面上的是刑部查案,与太子无关,铁证如山之下刑部拿我入狱,陛下能说什么?” “这事根本不是你做的,哪里来的‘铁证如山’?”王桩怒道。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笑道:“小瓜怂,你还年轻,不懂世道艰险,刑部说有铁证,便一定会有铁证,没有也得有。” 王桩沉默。 许久,王桩抬起头:“我知道老二在帮你做事,有啥我能帮到忙的地方么?” “有。” 王桩站直了身子,兴奋地道:“说,我能帮你做点啥。” 李素正色道:“去把你家婆姨惹怒,然后当我面再揍你一次,最近我压力比较大,需要一个好心情……” ********************************************************* 长安城的流言仍在扩散。 王直养了百十号闲汉,平日管着他们吃喝,却从来不吩咐他们做事,时间久了,闲汉们多少有了几分羞耻心,这次王直挑出十来个称得上心腹亲信的闲汉去散播流言,这十个人卯足了力气,包括吴八斤在内,十个人没日没夜毁人不倦,忙活了几天后,终于刷到了长安头条。 流言的威力是巨大的,有心算无心之下,东宫太子一夜之间成了长安的火爆话题,李承乾猝不及防被猛地推到了风口浪尖。 对付李素的想法不是处心积虑,对太子李承乾来说,李素只是一个暂时得到父皇恩宠的小人物,而且从来没有走进过大唐朝堂的权力中心,这次冯家命案,李承乾只是顺手而为,捎带借此机会把李素收拾了。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长安城里竟莫名其妙冒出针对他的流言,流言来势汹汹,如今已闹到长安人尽皆知的地步。 太子不仁不义,太子公报私仇,太子心胸狭窄……所有流言大抵便是这些内容,总之,李承乾的太子形象一落千丈。 李承乾快疯了,流言太恶毒,该死的是,这些流言居然把他真正的心思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仿佛冥冥中有一双眼睛冷冷看着他的所作所为所思。 民间说什么并不重要,麻烦的是人们在扩散流言时,御史台无数名御史静静坐在人群里,一字不落地将流言记了下来,一件小小的命案,终于闹上了朝堂。 流言散播后的第五日,尚书省侍中魏徵上疏参劾太子李承乾,历数太子十过,其中包括用度奢靡,掳掠良妇,纵欲恣欢,残暴不仁,奏疏里,魏徵将李承乾曾经犯过的错全部翻了一遍旧帐,最严重的一条便是指使刑部构陷直臣。 “……郑声淫乐,好之不离左右;兵凶战危,习之以为戏乐。既怀残忍,遂行杀害。” 魏徵的劾疏里,这句话说得可谓十分严重,几乎把太子骂成一个丧德失节的昏庸少主,朝堂之上掀起不小的波澜。 李世民看完奏疏后神情很是不悦。 令人奇怪的是,不悦的对象不是冲着李承乾,而是冲着魏徵。 没办法,这老头太讨厌了,什么事被他逮着都要管一管,李世民自认识魏徵以来,对他动过的杀念不下十次,因为魏徵不但比唐僧还罗嗦,而且管得还很宽,看什么都不顺眼,典型的仇富屌丝形象,陛下这里不对,那里不对,在魏徵面前,李世民这辈子活得不像皇帝,像孙子,还偏偏不能杀他,圣君嘛,就是要胸怀博大,有容人之量,杀了这么正直的大臣,怎么配得上圣君的称号? 然而这次魏徵给太子贴了一张大字报,李世民感到很愤怒,他愤怒的不是这件事,而是魏徵这个人。 东宫的位置自古以来便是很敏感的话题,这个话题不是什么人都能议论的,特别是魏徵说话还这么难听,李世民心中由衷生了一股反感。 龙颜不悦的结果便是朝会不欢而散。 而魏徵的奏疏,这次并没能引起李世民的重视,或者说,李世民根本不想重视。 东宫内,李承乾闻报以后长松一口气,接着勃然大怒,指天恨恨骂了魏徵几句后,便下令彻查流言,找到源头,把那个散播流言的人找出来送到刑部明正典刑,太子的名声迫切需要洗刷刷。 东宫属官和太子卫率人马出宫散入长安坊间,开始寻找那些散播流言尽说大实话的混帐…… 不得不说,东宫里面还是有人才的,经过两天寻找,终于锁定了吴八斤等人,太子卫率的人马冲进他们家锁拿时,愕然发现吴八斤等人早已杳无踪迹,莫名消失了。 ********************************************************* ps:情节即将有大转折,很费脑子,所以写得慢一点。。。(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七章 魏王亮剑 散播流言的吴八斤等人消失,这件事成了死无对证,太子李承乾这才察觉到浓浓的阴谋味道。 原以为是泄露风声自然而然引发的流言,直到现在李承乾才发觉不对劲。 再往下便查不下去了,满城风雨,人言如虎,纵然是大唐的太子也无法堵住别人的嘴,这年头朝堂民间风气出奇地开放,李世民铁了心要构建大唐和谐社会,尽全力让大唐的百姓活得开开心心,百姓们说什么都不拦着,因为只有这样才是圣君气度,大唐才是盛世气象,当初长安附近闹天花,市井坊间的百姓有怨气,把玄武门这种不光彩的事情都拿出来说,李世民照样无可奈何,还得拼了命的采取积极措施治疗天花。 皇帝都无可奈何,太子能有什么办法堵百姓的嘴? ………… 太平村。 长安城的流言似乎与太平村无关,这里距离长安只有数十里,却仿佛与世隔绝,乡亲们极少走出村子,外面的人也极少进来,大家过着自给自足的日子,与世无争,与世无求。 李素的不求上进或许也是被这个村子传染的,村子里平静安v,宁的日子过久了,外面的一切权利纷争似乎都变得很可笑。 走出去的人再回到这里,心境总有些变化,类似于看破红尘的豁然与通透,比如王直。 长安东市里养着一群闲汉,每天过着前拥后呼的日子,不愁吃喝不虞生计,势力越发壮大,如今东市里无论各家店铺的掌柜伙计,还是千里之遥跋山涉水而来的胡商。都知道东市王大哥的名头,王直已然成了长安东市里一号人物,这号人物手下虽有势力,难得的是从来不偷也不抢,不仅如此,遇到那些手脚不干净的蟊贼。王直的手下还能帮着武侯和坊官揪出来,并且严厉约束手下,绝对禁止在东市行敲诈勒索偷盗之事,违者废其手脚。 王直的这些举措自然不是他想出来的,而是背后的李素认真告诉他的,大唐没有黑恶势力团伙发展的土壤,官府绝不会容许一颗脓肿恶瘤败坏市井风气,尤其还是大唐的国都长安城里,所以王直和那些手下若想在长安东市立足。首先谨记的一条便是不能和官府和国法作对,不仅不能作对,还要帮忙主动维护国法,与官府和市井商贾们广结善缘,只要得到了别人的尊重,东市这块地方尽可从容长守。 李素的话总是没错的,王家兄弟对他向来信服,王直照着李素的话去做。没过多久便赫然发现,东市无论武侯坊官还是来往的商贾伙计。看见王直后脸上多了一抹笑容。 后来王直帮着武侯拿过几个不长眼的小蟊贼,第二天坐在酒肆里和闲汉们吹牛扯淡的时候,巡街的武侯忽然主动跑过来,笑着和他打招呼,并且对他用上了“少郎君”的尊称,王直面不改色。心中却长吁一口气。 看来,自己已经可以在东市落地生根了。 ………… “吴八斤等人都被我秘密送出长安了,找了一个胡人商队,跟着胡商们出城去了陇右……”王直咧了咧嘴,笑道:“太子若想找到散播流言的源头。恐怕还得辛苦往陇右跑一趟。” 李素蹲在院子的槐树下,淡淡地道:“所有参与此事的人全都送出长安,你也先躲一阵子……” 王直满不在乎地笑道:“这十个人与我从来都是暗中来往,手下养的那些闲汉们根本不知他们与我有干系,太子查不到我头上的。” 李素看了他一眼,道:“你无所谓我就更无所谓了,行,你在东市好好活着吧,一定要长命百岁啊。” 王直傻傻看着他,沉默半晌,喉头一动,吞了口口水,干笑道:“我决定听你的话,躲起来比较好……” 说完王直露出崇拜的神色,道:“几句闲话碎嘴子便把太子逼到墙角进退不得,听说昨日连尚书省侍中魏徵都上疏参劾太子,十大过错令陛下很恼火,朝会不欢而散……这一切竟是我和十个心腹手下干出来的,陛下啊!朝会啊!我真厉害。” 李素皱眉,原来这家伙崇拜的是他自己…… 王直崇拜完自己后,扭头望向李素,很敷衍似的补充了一句:“你也很厉害,你是怎么想到这一招的?” “民间舆论自古以来便是成就功业的利器,远至秦朝时便有鱼肚藏字,里面写着‘大楚兴,陈胜王’,引得百姓士卒纷纷传扬,从而获取了民心,这就叫舆论。三人成虎,众口铄金,一直以来民心可用,只是很多人只懂得在战时才用,其实太平年景里也可以用的,一句流言散播出去,众人口口相传,传到满城风雨,这个时候,事情的真伪已不重要了,一句错误的谎言有一万个人异口同声去说,它就是真理,这句谎言便成为了诛心的利器,谁敢置疑便灭了谁。” 王直听得目瞪口呆,这番话里很多新词他闻所未闻,根本没听懂,迟疑了许久才露出很不真诚的崇拜表情。 “不错,果然是这样!你真的好厉害……” 李素瞥了他一眼,气定神闲地道:“没指望你能听懂,所以没必要说这种不真诚的违心话,你只需要露出一个敬畏的表情便足够。” 王直于是露出一个不明觉厉的表情…… “收到!好了,接下来便不关咱们的事了,派个信得过的手下去魏王府外盯着魏王殿下的动静便够了。” 王直发现今日的李素很高深,自己完全跟不上节奏,很挫败地耷拉着脸道:“魏王……又是怎么回事?咋跟他有关系了?” 李素露出神秘的笑容,道:“太子这个位置,眼红的人太多了,其中以魏王尤甚,他的眼睛都红成兔宝宝了,如今长安风言四起,全是针对太子的,太子出了如此大的纰漏,素有野心的魏王怎么可能毫无动作?咱们提起了话头,然后拍屁股便撤,接下来魏王会帮咱们补完后面的情节,咱们看戏便是。” 王直傻傻看着面露阴险笑容的李素,然后露出更加真诚的崇拜表情。 李素高兴极了:“乖,眼睛不要眨,再亮一点,要有星星……” ********************************************************** 不出李素所料,魏王果然有了动作。 李世民从来不是个好父亲,宠爱太子李承乾的同时,对魏王也十分看重,谁都不知道当今陛下为何有如此矛盾的行为,按说太子是他亲自册立的,为了帮太子树立权威,便不能对其他的皇子太过宠爱,否则便是打击了太子的威信。 然而李世民却对魏王分外看重,经常当着朝臣的面夸赞他,而且三不五时便赏东赏西,甚至为了他而破除了律法和礼制,允许魏王李泰不必去封地任职,可以留在长安专研学问,并且魏王仪仗排场一加再加,几乎与太子仪仗并肩齐名。 给了魏王如此多的不应该有的恩宠,魏王怎么可能没有一点野心和想法? 大唐天家内的不安定因素,全是李世民亲手造成的。 如今长安城内莫名其妙刮起一股针对东宫太子的歪风邪气,魏王李泰看在眼里却喜闻乐见,李素没猜错,如此良机若不打铁趁热给太子殿下添添堵,实在对不起自己的野心。 流言在长安城满天飞之时,朱雀街的魏王府悄然窜出几条人影,像浪花跳进大海,寂然无声地融进人群中…… 接下来的几日,长安城的流言毫无预兆地升级了。 太子李承乾曾经的劣迹一桩桩被翻了出来,尚书省侍中魏徵的谏太子十过的奏疏被传得人尽皆知,冯家命案的流言也突然扭转了方向,变成了全是太子幕后操纵,从冯家儿子虐杀丫鬟开始,便是太子精心布下的一个杀局,为的是除掉曾经得罪过他的泾阳县子李素…… 东宫再次被打得措手不及,当晚东宫和魏王府的灯火彻夜未熄,两方的幕僚属官整夜无眠,聚在一起商议攻守对策,双方都被闹得鸡飞狗跳。 以冯家命案为由头,事情越闹越大。 这两年由于李世民的恩宠,魏王李泰滋长了野心,有野心的人从来都会把握机会,做好一切夺嫡的准备,如今魏王麾下可供其驱使的朝臣不在少数,这次是推翻太子的大好时机,双方阵营里的一些朝臣们终于忍不住浮出水面。 继魏徵上疏之后,御史台十余名御史再次上疏,历数太子之过,冯家命案自是无可避免地成为了众御史对太子口诛笔伐的绝佳利器。 有人针对,自然便有人力保,御史们上疏之后,三省跳出许多朝臣为太子辩护,双方阵营泾渭分明,朝堂上吵成了一团乱粥。 直到这个时候,李世民才赫然发觉事情的严重性。 *********************************************************** ps:还有一更,可能会很晚,因为我的作息又乱了。。早睡的同志别等了、、 还有,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八章 以退为进 从内心来说,李世民是非常反感朝臣对太子指手画脚的。 因为太子是他亲自册立的,而且是他与正宫长孙皇后生的嫡长子,当年玄武门之变,李家老二逆袭老大的事迹被世人诟言十多年,于是登基称帝的当年便赶紧立嫡长子李承乾为储君,这个举动很清楚地向世人表明了他的态度,——逆袭的事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以后还是老大当皇帝。 册立嫡长子的态度很及时也很英明,因此而压下了朝臣们的不满,那些道德大儒们才忿忿不甘地暂时原谅了弑兄杀弟逼父退位等等禽兽行径。 所以太子已不仅仅是个身份,而且还是大唐社稷稳定的象征,是李世民必须倾尽全力维护的东西,他容不得旁人对李承乾指指点点,数日前魏徵上疏参劾太子,已令他非常不悦,刻意冷淡应付了事。 然而时至今日,在有心人的挑动之下,事情已闹大了,朝会上吵成了一团,李世民不得不重视了。 群臣参劾太子,这是动摇国本。 满腹怒火的李世民面对朝臣的责难,阴沉着脸只说了两个字:“彻查!” 从事⊕〖,情的起因查起,先查冯家,然后郑小楼,泾阳周县令,泾阳县子李素,高阳公主,刑部官员,包括东宫太子……但凡涉及到的人或事,全部查一遍。 ………… 长安城的气氛忽然变得压抑起来,无论坊间还是长安各部官衙都人心惶惶。 李世民的震怒暂时惊慑了所有人,东宫也好,魏王府也好,刑部也好,都不敢擅动。事情到了这等关节,再动一下便落下话柄了。 朝会上的风气也变得颇为怪异,针对太子或为太子辩护的双方人马都闭了嘴,唯独只剩一个魏徵仍在上窜下跳,恨得李世民牙痒痒,又不能拿他怎样。圣君啊,圣君啊,我要当圣君啊…… 可以肯定,魏家的女性祖宗先人倒了霉,不知被天可汗陛下用嘴宠幸过多少次。 ************************************************************ 李素觉得自己在走钢丝,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自己的处境已经很危险了,稍微一点偏差都有可能万劫不复,若然败露。纵然李素是千年不世出的天才,李世民恐怕也不会原谅他,至于会把他活剐成多少片,这个已不重要。 李世民派出的官员已查过了冯家,坐实了郑小楼杀冯家之子,然后很快找到了李素家,因为郑小楼是李素的护卫,而且案发以后。李素登了冯家的门,这便逃不了干系。 就在事实一步一步即将全部浮出水面时。泾阳县子李素又给朝堂上了一剂猛药,——或者说给李世民狠狠添了一回堵。 李素病了,病得很严重。 当李世民派出来的官员查到李素家时,李素躺在床榻上面色腊黄,气若游丝,眼看就剩一口气了。 李素的身份不同寻常。官员大吃一惊,急忙相问,然后才明白,数日前被召到刑部问讯冯家命案时受了惊吓,回家后便病倒了。一直卧床不起。 少年郎,胆子小嘛,经受不起恐吓的,一吓就病,病得非常果断。 生病不算添堵,添堵的是,卧病在榻气若游丝的李县子当着调查官员的面写了一道奏表,请求官员带去太极宫面呈陛下。 奏表的内容简单易懂,翻来覆去只有一个意思:臣纵容护卫杀人,触犯国律,玷辱太子声名,罪该万死,臣自请辞官去爵,并流放千里。 奏表里用辞很诚恳,忏悔很真挚,只是字里行间却透着一股子比酸菜还酸的委屈味道。 ………… 冯家命案里,从浮出水面的事实来看,李素牵扯的并不深,唯一的把柄便是登了冯家的门,剩下的便全是关于如何被太子公报私仇,如何被暗算等等,完全是个受害者的角色。 而这一吓又一病,并且还吓得递上了辞官去爵的奏表,无疑令受害者的形象愈发深刻,以退为进,李素演得太投入,完全停不下来。 太极宫。 看着李素呈上来的辞官请罪奏表,李世民神情颇为精彩,一会儿红一会儿青。 “哼,一手飞白倒是有些模样……”这是李世民的第一句评价。 “辞官?去爵?还请罪?”李世民的眉头蹙得很深。 殿内的官员静立不语。 李世民露出关切之色:“李素病得很重吗?” 官员急忙道:“臣见李县子时,李县子确实卧病在床,据说从刑部回来那天便病倒了。” 李世民慢吞吞地道:“此案,与李素牵扯很深吗?” 官员苦笑:“臣只查过冯家,查到郑小楼确是李县子家中护卫,也确实杀了冯家之子,至于后面的,臣尚未知也。” 李世民垂头又看了一遍李素的奏表,这次看得很仔细,一个字都没错过。 许久之后,李世民露出莫测的笑容:“这小子……卧病是假,受了委屈才是真,哈哈,这奏表,隔老远便闻到一股酸味。哼,上次大理寺装了一回疯,这次又来!” 顿了顿,李世民的笑容渐渐收敛,眼中露出厉色:“朕倒也听说了不少事,空穴难免来风,刑部确有官员要把此案攀扯到李素身上,所以才召泾阳县令和李素进刑部问讯,李素被吓得病倒,且先不说真病还是假病,估摸确实在刑部受了委屈,你去查查刑部,朕要知道此案到底牵扯了多少人!” “遵旨。” 官员退去后,李世民面色迅速阴沉下来。 对李素的为人,李世民多少明白几分,他不是那种主动招惹是非的人,向来都只肯在朝堂权力中心的外面游荡,有心对他委以重任,这小子跟倔驴似的,拉着不走,赶着倒退,死活不肯再往前进一步,与他来往者皆是一些性情直爽的大将军,平日里埋头只顾做买卖闷声发财,仕途上却从未见他有过上进心,火器局里布下的密探每月奏报的内容,皆是这小子怎样偷懒耍滑,怎样悠闲玩乐,睡觉的姿势怎样舒坦,吃零嘴的样子怎样难看…… 这样一个人,若说他指使护卫杀冯家的人,李世民绝不会相信。 那么,刑部为何非要把这个罪名安在李素头上呢?长安城里喧嚣尘上的流言难道真的毫无根据吗? 李世民呆坐许久,神情疲惫地揉了揉眉心,喃喃自语:“承乾,朕希望不是你……”(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九章 朔望朝参(上) 被太子和刑部歪曲的冯家命案真相,长安城的舆论渐渐将它扭转过来,然后用最客观的事实展现在李世民面前,李素的目的达到了。 很费心思,结果还算不错,至于冯家命案的最终结果,已不是李素能左右的了,为了救郑小楼,他拼尽全力冒着掉脑袋的风险,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而郑小楼的生死,看天意。 演戏演全套,装病的李素只好每天待在家里不出门,气若游丝嘛,恬着一张精神百倍的脸到处瞎逛未免太侮辱皇帝陛下和朝臣们的智商了。 在家也不无聊,每天练练字,看看书,眼看冬天快来了,叫薛管家请几个工匠,指导他们把家里的桑拿浴室好好修整一番,顺便在自己卧房里砌个土炕,三九寒冬打着赤膊钻进热如炎夏的浴室蒸一柱香时辰,一身大汗出来洗一遍,再往炕上一躺,一壶冰镇葡萄酿下肚,哎呀,美得下炕连鞋都不认识…… 李道正对儿子近几日的表现有点奇怪,好好的非要躺在床上装病,官员上门探望,他还一副临终弥留的模样,弄得李道正心中莫名生出几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戚,官员一走又变得活蹦乱跳,…∵,又是修浴室又是砌土炕,忙得不亦乐乎。 “冯家命案闹得很大?”李道正问得很直白,半辈子老农居然也有一颗对政治敏感的心。 李素苦笑,点头:“是闹得有点大,郑小楼生死难料,孩儿也有点危险……” “所以你在家装病?” “是,不仅装病,还上表辞官了。等着陛下表态……”李素老实承认。 李道正眯眼想了想,摇头叹道:“当官的事,我也不明白,儿啊,你长大了,凡事自己拿主意。你觉得对的事情便去做,结果坏了不要紧,至不济咱家还有几百亩地,这些都是留给你的。” 李道正说着,语气变得严肃起来:“……但是你要记住,不管做甚事,一定要保住性命,像庄稼地里的野草一样,草被铲了不打紧。只要埋在土里的根还在,来年春天一定又会发出新芽,若是连根都被除去了,就没指望咧,你的这条命就是你的根,一定要保住。” 李素露出惊奇之色,盯着李道正瞧了半晌,吃吃地道:“爹。咱们认识这么久,孩儿还是头一次听到您说如此深妙的大道理。爹您很有才啊……” 李道正板起脸:“老子又想抽你了……我和你认识多久了,啊?” 李素脑中迅速浮起一个怪异的想法,肚里坏水一冒,朝老爹眨眨眼:“爹,咱们玩个快问快答的耍法,成不?孩儿问一个问题。您不假思索飞快答出来……” “你要问啥?” “爹,咱家多少亩地?” “四百。”李道正回答得很快。 “多少间房?” “二十来间吧。” 李素的语速慢慢加快:“咱家多少下人?” “十二个。” “管家姓什么?” “薛。”李道正的回答也越来越快。 “您中午吃的什么?” “羊肉。” “喝了多少酒?” “三盏。” “我娘啥出身?” “开国功勋之……”李道正脱口而出,接着忽然警觉,后面半句生生顿住,然后睁大眼睛发呆…… 李素露出得逞的奸笑:“爹。你知道得太多了……” “瓜怂,敢戏弄老子!”李道正暴怒,跳起来的同时,降魔法器也应咒而出。 李素早有准备,法器落在身上之前飞快抱头鼠窜。 李道正追不上,大怒之下将法器嗖的一下脱手飞出,李素一声惨叫后身影飞快消失不见。 ************************************************************ 很有收获的一天。 玩弄了一下小聪明,套出老爹的话,原来那位素未见面的娘竟跟开国功勋有关,如今的开国功勋大多是四五十岁壮年,只不知是哪一位,没关系,来日方长。 还有一个收获,李素发现老爹竟学会了凌空驭藤条的远程打击手段,证明老爹……渡劫升级了? 好心塞,以后还能愉快的招惹他吗? ………… 家里装了几天的病后,冯家命案终于有了结果。 这天上午,一位名叫姜谷的中书舍人拜访李素,李素赶紧回房躺着,继续一副气若游丝奄奄一息的模样等着糊弄这位中书舍人的探访。 失望的是,姜谷对李素奄奄一息的样子视而不见,只是一脸公事公办的神情转达了李世民的旨意,旨意很简单,明日太极宫朝会,陛下宣泾阳县子李素参与。 “姜大人莫闹,下官病入膏肓还参与朝会……”李素病得很不专业,脱口便推辞。 姜谷的脸色有点难看了:“李县子你才莫闹,陛下说了,冯家命案明日见分晓,还装下去有甚意思?” 李素神情一滞,怎么又被看穿了? 姜谷又笑道:“陛下知李县子受了委屈,李县子的病呢,也该痊愈了,明日便是朝会,再装下去太耽误事,李县子觉得呢?” 犹豫了一下要不要继续装下去,最后李素还是决定不矫情了。既然已被看穿,再装就是赖皮了,未免落了下乘。 于是病入膏肓只剩一口气的李素忽然精神百倍从床上弹了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露出无比惊奇的样子:“咦?好神奇,我的病居然不药而愈了!” 姜谷:“…………” ………… ………… 大唐的朝会一般定在卯时,大概早晨六点多的样子,朝会并非定制,勤勉的皇帝自是每日朝会不断,若是懒惰一点的皇帝,则要看他的心情了。只不过每月初一,十五两日是必须要有的大朝会,名曰“朔望朝参”,三省六部内的九品以上官员必须都要参加的。 李素命好,虽然是五品官员,但火器局直属皇帝所辖。不在三省六部之内,所以李素从来没参加过朝会。 明日是十一月初一,恰好是朔日朝参的日子。 参加朝会很麻烦,对李素这种住在长安城外的官员来说尤甚,早晨六点多朝会便已开始,显然不能等到明日早晨才动身,朝会这种事,皇帝可以迟到,但朝臣是一定不能迟到的。若碰到一个恰好有起床气的皇帝,万一心情不太爽,迟到后被拉出去剁掉也不是没有可能。 所以李素接到李世民的旨意后马上便动了身,当天住进长安城礼部官驿里,待到第二日天没亮,各坊坊门还未开启时,便要佩带好腰牌,穿好官服。保险一点的话连官凭告身也要随身携带,然后一路敲开坊门。径自朝太极宫而去。 这一夜,官驿内的李素失眠了。 冯家命案明日便有结果,李素不由生出几许焦虑。 郑小楼的死活,只看明日了,总观自己这几日的表现,其实也只是一通乱拳砸下。东宫被砸得措手不及,毕竟利用民间舆论这种法子,只有乱世才有人用,李承乾没料到如今太平年景里也有人用,而且流言的影响如此之大。数日内便将原本歪曲已成定局的命案完全扭转过来。 李素借到了“势”,也巧妙地利用了“势”,然而最终的结果是喜是悲,却不是他能左右的。 令李素忧虑的是,从流言闹得满城风雨开始,东宫便一直没有任何动作,当然,满城风雨之时保持沉默是明智的,可是李素总觉得不踏实。 李承乾……是否埋伏了后手呢? ………… 清晨,寅时将过,百官上朝。 李素穿戴好官服,佩好腰牌后敲开了坊门,坊官仔细检查了他的腰牌后朝他躬了躬身,然后打开坊门放行。 一路走到太极宫承天门前,天还没亮,宫门前已有许多朝臣在等候。 李素眯着眼扫了一圈,发现了几道熟悉的身影,急忙走过去行礼。 “小子拜见程伯伯,牛伯伯,李伯伯……” 一圈鞠躬下来,头有点晕,都不记得谁还没行礼,直起身仔细回忆了一下,都是一帮杀人不眨眼的老杀才,一个都不能得罪,于是李素不大确定地又朝程咬金施了一礼:“小子拜见程……” 屁股上无端挨了一脚,英国公李绩很不爽地瞪着他:“行了一礼又一礼,你小子啥意思?给程老匹夫送终呢?” “啊?”李素愕然,急忙赔罪:“小子不懂事,给程伯伯赔礼……” 程咬金穿着紫色官服,腰带上很不讲究地斜插着一块象牙芴板,眯着眼朝李素阴笑:“不打紧,下月白酒作坊的进帐扣你十贯,算是给老夫赔礼了。” 牛进达上前给他整了整官帽,然后狠狠拍了一下他的肩:“小娃子咋也来朝会了?陛下特旨召你来的么?” 李素急忙应是。 程咬金与牛进达飞快交换了一下眼色,压低了声音道:“冯家的案子?” 李素苦笑:“是。” 牛进达左右环视一圈,将李素拉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沉声道:“近日流言传得满城风雨,小娃子你给老夫说实话,是你闹出来的吗?” 李素急忙否认:“不是,小子虽浑,也没那么大的胆子,我一个小小县子怎敢招惹太子殿下,牛伯伯莫吓小子……” 牛进达仔细打量了他几眼,方才点点头:“老夫左思右想,也觉得不应该是你,你小子虽在长安闯下一个‘小混帐’的恶名,却也不是不分轻重之人,东宫可不是你能撼动得了的……如此说来,近日的流言,怕是与魏王脱不了干系了……” 李素急忙重重点头,非常诚恳地道:“小子老实人,做不来散播流言的事,必是魏王干的……” ——我只干了前半段而已。 牛进达沉默着又打量了他半晌,然后叹道:“本来老夫以为不是你,可你说你是老实人,老夫又不得不怀疑你了,回想这桩事带着几分龌龊味道,倒真有你平日为人处世的几分神韵……” ************************************************************ ps:还有一更,呃,还是有点晚。。。正在拼命调整作息。。。(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章 朔望朝参(中) 明明是清清白白的散播流言,一没有荤段子二没有撸点,什么叫“龌龊味道”?太侮辱人了,若不是不方便承认,真想跟牛进达划地绝交。 牛进达看着李素一脸诚恳且清白无暇的样子,一时倒也无法确定此事究竟是不是他所为,猜疑半晌,最后叹了口气:“小娃子,不管是不是你散出去的流言,老夫只希望你没忘记上次与你说过的话,跟皇子有关的一切事情,能躲多远便躲多远,你掺和不起的。” “是,小子记住牛伯伯的话了,只是……”李素面露苦笑:“只是这一次,真不是小子主动招惹的。” 牛进达点点头:“老夫大抵已知道,今日陛下既然宣你参加朝会,想必冯家一案会有结果了,你家那个姓郑的护卫老夫无法周全,但是你嘛,老夫和程老匹夫这点老面子搁在朝堂上,想必还是能保得下的,今日你不必有顾虑,据实而言便可。” 李素心生感动,真心诚意地朝牛进达长揖到地:“小子多谢牛伯伯,程伯伯周全。” 牛进达笑了笑,道:“情分是情分,老夫和程老匹夫保你倒也不全是情分,只盼你多弄点新奇★,玩意出来,日后大唐将士攻城拔寨能少死几个人,便是无上功德了。” 话音落,承天门上方的城楼上忽然传来几声悠扬绵长的铜钟,百官神情一凛,纷纷按品阶排好朝班。 李素也赶紧与牛进达程咬金告了声罪,非常低调地在朝臣队伍最末尾站好。 良久,承天宫门缓缓开启,卯时二刻,百官入宫朝参。 入承天门,进嘉德门。太极门,入太极殿。 自贞观三年以后,李世民朝参听政便定在太极殿。 百官入宫后鱼贯而行,李素一言不发跟在朝臣队伍后面走,一直走进太极殿,李素在靠近殿门的位置停下。然后和所有人一样屏息静气等待李世民临朝。 主角总是压轴出场的,等了一柱香时辰,李世民终于姗姗来迟。 令李素比较满意的是,皇帝视朝时百官不必下跪,只是躬身行礼。 大唐的礼仪不繁琐,君臣都很务实,虚头巴脑的礼节能省则省,哪怕是大朝会的日子,也只是匆匆行了一礼。然后房乔,长孙无忌等文臣出班,开始禀奏国事。 李素是第一次参加如此正式的大朝会,觉得很新奇,贞观年的朝会进行得很有效率,没有太多假大空的口号和思想辩论,朝臣提出事情,旁人说出解决方法。若是方法不合宜,很快便有人出来反对。然后说出反对的理由,以及自己觉得正确的方法,两方若争执不下时,才有人拿出孔孟语录作为武器反击,争执到最后无法解决时,李世民作为裁判便出声干预。然后一言而决最后的处理方法,接着进行下一个议题。 很有意思的场面,有种后世议会的味道,李素只有一个体会,那就是务实。朝堂之上从一国宰相到小小的御史,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就事论事,没有一句多余的废话,而且气氛很活跃,李世民对君臣之间的气氛拿捏得非常精妙,气氛紧张之时,他会适时地开一两句玩笑,这时朝堂上无论想笑不想笑,都很给面子地笑两声,笑完后顿时找回了彬彬有礼的状态,一派儒雅地继续讨论…… 大唐立国短短二十年便奠定了盛世的基础,不是没有原因的,只从朝会上君臣的表现便能窥一斑而知全豹。 为了创下盛世,君与臣都很用心,这是他们亲手打下的江山,所以比谁都懂得珍惜,因为珍惜,所以希望它能更强大,走得更远。 国事商议了两个时辰,时已近中午了,终于告一段落。 大殿内徒然一静,一股莫名的压抑顷刻间袭扰心头。 李世民一脸平静,捋须不语,微笑着环视群臣。 良久,殿中侍御史张行成忽然站了出来,当着君臣的面,提起了泾阳县北垄庄地主冯家命案。 一件普通的命案竟然闹上朝堂,大唐立国以来从未发生过,然而这次不仅仅是几条人命,更将东宫太子牵扯其中,这件命案闹上朝堂也就不奇怪了。 李世民和朝臣们静静听着张行成细述命案始末。 张行成说得很慢,仿佛出口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慎重的思量,而且出口后落地生根,颇具分量。 冯家命案早已闹得人尽皆知,张行成也没说出太多的花样,只是最后总结时才有了几句令人耳目一新的亮点。 “……臣奉旨彻查冯家命案,刑部五名仵作查验冯家家主冯安福的尸首,发现其自缢之说尚有可疑之处,冯安福后背有抓痕三处,手臂淤青一处,口中上颌牙齿松脱两颗,腹腔脏器内出血等等,显然冯安福死前有过反抗挣扎,并非自缢而亡,臣由此推断,冯安福留下的所谓遗书,亦非其本意,不足为信……” 证据很详细,无论保太子派还是反太子派的大臣皆点头不已,只是许多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殿内朝班末尾的李素,目光复杂各异。 张行成接着道:“至于冯安福之子冯贵之死,案发当晚,冯家共计五名家仆亲眼所见泾阳县子李素府上护卫郑小楼浑身是血从冯贵的卧房走出,当时手里仍有凶器,冯家家仆不敢阻拦,任由离去,臣分别讯问过冯家家仆,五人口径一致,细致无差,泾阳县令周方硕锁拿凶手后当即提审,郑小楼亦亲口承认杀冯贵之事实,臣有泾阳县衙人犯亲笔画押口供一份,可为此案佐证。” 张行成说的每一句话都很严谨,每一个细节都有足够的证据用以佐证,不仅李素佩服得五体投地,连双方阵营的朝臣们也无话可说,双方保持着一种诡异的平静。 李世民见殿内气氛诡异,不由微微一笑,道:“好,冯家命案前半段,卿等想必都清楚了,有理有节,张卿不愧是我大唐一员干吏……” 说着李世民的目光不经意般扫了一眼缩在大殿末尾角落的李素,笑道:“张卿继续说,坊间传言沸沸扬扬,言及东宫太子欲借此事攀扯泾阳县子,公报私仇,诛除宿敌,此事属实否?” ********************************************************* ps:又熬了一夜。。。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一章 朔望朝参(下) 李世民这句很平淡的问话,却在殿内激起千层浪。 这几日朝中争论不休,争来争去,其实争的就是这句话,也是所有人关心的真相。 是啊,大唐未来的储君,到底有没有干过挟怨报复,攀扯株连的恶事呢?如果他果真干过,那么今日的朝堂必然掀起狂风巨浪,十一年来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太子威信一朝丧尽,朝臣们不会容许一个心胸狭窄不辨是非的太子成为大唐未来的国君。 太子是国本,是未来的社稷,太子的品性也决定着下一代帝王领导下的大唐的兴衰,所以大唐的太子一定要品行皆优,可以不如他父皇一生创下的功绩,但一定要有博大宽容的胸怀去守住父皇的功绩,所有这一切,必须以“品行皆优”为前提,若是做不到,朝臣们不介意换个人来当太子。 也多亏了李世民的繁殖能力强大,生了十四个儿子,朝臣们才有底气考虑换不换太子的事,时间若往后推一千年,有一位明朝皇帝,一生只娶了一个老婆,只生了一个儿子,那位独生子昏庸荒淫得一塌糊涂,大臣们只得打落牙齿和血往肚里吞,没办法,千顷地里一棵独苗,想1∫,换人都找不到替补,那一段岁月可谓是明朝里面别无选择的黑历史。 此刻李世民问起这句话,朝臣们的心顿时悬了起来,大家纷纷抬头望向李世民,然而李世民的表情却非常平静,从他脸上丝毫看不出任何端倪。 张行成的神情同样平静,板着一张严肃的脸一丝不苟地道:“臣派差役秘密察访过,长安坊间针对太子殿下的传言自贞观十一年十月廿三而起,是由东市几名闲汉口中传出去的,为首者名曰吴八斤。称其在刑部有相熟差役,是由刑部官衙传出的风声,臣再次察访刑部,发现吴八斤所言相熟差役并无其人,而且臣欲锁拿吴八斤审问时,发现散播流言的吴八斤皆已遁逃出城。不知所踪,故臣以为,所谓太子构陷攀扯泾阳县子之说,实属坊间恶意生谣,不足为信……” 这番话便有些含糊了,至少证据不再那么直接,引来朝堂许多魏王阵营的朝臣们不满的逼视。 张行成坦然迎着各异的目光,顿了顿,接着道:“臣奉旨彻查刑部主理冯家命案的官员。连夜突审之下,刑部右司郎中杨宣乐已供认攀扯泾阳县子由他指使,只因冯家苦主遗孀向杨宣乐暗中送贿一万贯,杨宣乐利令智昏,决意构陷泾阳县子,臣有杨宣乐画押口供一份,请陛下御览。” 满殿哗然。 李世民微微一笑,招手道:“呈来。” 宦官小跑将供状双手捧到李世民面前。 尚书省侍中魏徵白眉一掀。出班打断道:“张御史,老夫想问问。既非太子杀人嫁祸,冯家家主又非自缢而亡,冯家主是何人所杀?” 张行成道:“此乃案中案,冯家独子冯贵身死,冯家已无后,冯家家主冯安福年纪老迈。无法再生育,正室夫人十年前已身亡,一直未续弦,而冯家妾室冯吴氏暗生歹心,伙同投奔她的远亲宗族吴四将冯安福缢死。伪造自缢现场和遗书,意图吞没冯家家产,臣已审明,这里有冯吴氏和吴四画押供状一份。” 张行成面不改色道:“综臣所述,冯家命案大致水落石出,起因是郑小楼为素不相识的冯家丫鬟报仇,当夜虐杀冯贵,后来冯家妾室和族兄为吞没家产而设下杀人计,将冯家家主缢死后伪造现场和遗书,并送贿一万贯予刑部右司郎中杨宣乐,意图攀扯无辜旁人,混淆官府视线,至于坊间传言太子公报私仇等,实属有心人恶意污蔑,查无实据,不予取信。” 有理有据,满殿朝臣无法反驳,纷纷沉默。 李素面色无异,耳边却仿佛有人撞响了铜钟一般嗡嗡直响。 再看看殿前端坐的李世民面带微笑的样子,这一瞬间,李素全明白了。 朝会前牛进达说的话在脑海中回荡,是的,太子是任何人都无法撼动的,除非李世民有废储之心,否则哪怕是证据确凿,朝堂之上仍能变黑为白,胡说八道。 案情的真相已不重要了,谁冤枉谁清白更不重要,张行成查出的结果是李世民需要的结果,或者说,这个结果根本就是李世民的授意。 李世民需要一个平稳无波的政局,需要一个孝顺知礼并且胸怀坦荡的太子,所以太子就是无辜的,哪怕再多的真凭实据摆在李世民面前,他不想要,证据就不是证据。 满殿寂静之时,李素忽然笑了。 太子无辜,泾阳县子也无辜,案子水落石出,大家都是无辜的,唯独那倒霉的右司郎中和冯家的妾室成了罪人。 李素的笑在满殿肃然的朝臣中显得很亮眼,尽管离得远,李世民还是一眼看见了李素的笑容。 李世民忽然开口:“泾阳县子何在?” 李素出班躬身:“臣在。” “冯家命案说来与你扯上了干系,如今水落石出,证明你是清白的,与冯家家主缢死无关,你有何说法?” 李素想了想,道:“除了叩谢皇恩浩荡和苍天有眼,臣无话可说。” 李世民眼中精光一闪,带着笑意道:“你明明有话,为何不敢说?朕是因言而迁罪的昏君么?若真如此,魏徵可不知被朕杀过多少次了,如今他却还好好站在朝堂上呢。” 说完李世民还哈哈笑了两声。 皇帝笑了,大臣不敢不笑,于是殿内一片附和的笑声,连不苟言笑的魏徵也扯了扯嘴角,算是给了面子。 “李素你难得上一回朝,有话但说无妨,朕绝不因言加罪,大唐皇帝的胸襟,今日之后你便知道。” 迎着诸多各异的目光,李素抿了抿嘴,索性横下心,道:“既然陛下有命,臣便斗胆直言了。” “说吧。” 李素直起身,坦然直视李世民,缓缓地道:“刚才张御史所查冯家命案,句句有理有据,臣心服口服,并无异议,冯家命案由此而结,相信朝中诸位大臣亦无争议,然而臣却多事,还想问一问陛下和各位朝官,冯家父子命案已了结,凶手已入狱,这桩案子……果真结了么?请问陛下,命案的起源,那位被冯贵虐杀的丫鬟,为何满殿朝官竟无一人提她一句?” ********************************************************** ps:今天调整作息,早点睡,凌晨无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二章 因果圆满 冯家丫鬟? 众臣面面相觑,眼神交换着一个同样的讯息:冯家丫鬟不是贱籍么?有何值得一提的? 李素垂睑苦笑,是啊,一条贱籍的命拿到朝堂上来说,似乎玷污了这些权贵国士们的耳朵。 可是,贱籍也是一条命啊。 李世民也颇觉意外,怔了片刻后,展颜笑道:“李素,你想说什么,尽管说来。” 李素看着满殿朝臣,道:“关于冯家命案,张御史查得很细致,还了太子殿下和臣的清白,臣衷心感激,然而,冯家命案真的结束了吗?张御史细述冯家命案,却绝口不提那位被冯贵奸淫虐杀而死的丫鬟,虽然凶手已被郑小楼杀了,但命案仍是命案,而且那位丫鬟才是冯家命案真正的源头和起因,丫鬟的那条命,朝堂之上如何评说?” 殿内众臣露出怪异的表情。 一个贱籍的丫鬟,为何要拿到朝堂上来说?能进太极殿参知国事的,自然都是一些显赫权贵,或是世家子弟,可以说,这里全是金字塔顶尖上的人物,对于贱籍的印象,只知道都是一些比牛马更贱,身上天生带着价格标签的低△∮,等人,有价格的东西自是容易解决的,玩坏了,不小心杀了,赔钱便是。这有什么好说的? 看着满殿朝臣怪异的表情,李素顿觉心寒。 努力强迫自己就此罢手,自己已洗脱了冤名,已然超脱事外,此时正是下台阶的时候,李世民要自己说说看法,他想听的无非是自己的感恩戴德,满足他的帝王虚荣心。丫鬟只是一件连牲口都不如的活物而已,郑小楼杀了人自然要偿命…… 脑海里冒出无数句劝告,李素努力说服自己见好便收,案子到了这个地步,已然很不容易了。 额上青筋暴跳,李素陷入剧烈的挣扎之中。 良久。自嘲地一笑,李素躬身道:“臣……臣想说的是,是……多谢陛下隆恩圣眷,多谢张御史明察秋毫,断案如神,臣……无话可说。” 见李素忽然转了话锋,殿内君臣皆露出满意的笑容。 是的,刚才这小子怕是刚刚洗脱冤名后太高兴了,所以语无伦次。现在多好,正常了,看起来很可爱的样子。 李世民也满意了,欣然笑道:“听说你生平最喜银钱,朕便赐万金予你,算是朕为你压惊,无故被冤也难为你了,吓归吓。日后莫再弄什么装病辞官之类的把戏。” 群臣一听,轰然大笑。殿内紧张的气氛被李世民一句话涂抹得干干净净。 李素默默退回朝班,然后静静看着朝会进行下一个议题,接下来的事情与他无关了,懒得理会现在讨论的是赈灾还是兴建水利,李素跪坐在朝班末尾不起眼的角落,独自发呆。 脑海里劝慰的声音仍不断在耳边响起。危机已安然度过,该知足了,现在已是最好的结果,不能再好了,郑小楼怎样关自己何事?跟他很熟吗? 李世民太厉害了。李素费尽心机散播流言,把事情闹上朝堂,然而李世民却只是淡淡的一个眼神,整件案子便化黑为白,皆大欢喜,于是大唐的太子仍是那个温文有礼,孝顺仁德的太子,可是,……丫鬟和郑小楼呢?谁为他们鸣一声不平? 今日朝会过后,冯家的案子永远被尘封于刑部,不会再见天日,而郑小楼,明年的秋天,将会毫无悬念地绑赴刑场斩首,而他李素,此刻却只干坐在朝堂上,什么话都不敢说…… 毫无预兆地,李素眼中忽然升腾起一团火焰。 还是不公!还是不甘! 这不是一个公正的结果! 朝堂上,长孙无忌正向李世民禀奏河东道蝗灾赈济事宜,正说到关键处时,忽然身后传来一道坚决的声音。 “陛下,臣有话说!” 满殿顿时一静,无数道目光再次聚集在李素身上。 李素站起身,轻轻一拂官袍下摆,站在大殿中央,微风拂来,衣袂摇曳轻摆,如临世谪仙。 李世民皱起了眉:“李素,刚才你不是已无话可说了么?” 李素淡淡一笑:“臣,现在又有话说了。” “说。” 李素扭头环视群臣,道:“臣还想为张御史刚才细述的冯家命案补充几句,冯家命案,始于一位丫鬟,没错,她是贱籍,杀了她,大概只需要去官府交二百文罚钱,此事便可揭过,可臣还想为这二百文多说几句……” “那是一个才十二岁的女子,比臣还小几岁,这辈子才刚刚开始,或许连花信之期都未到,十二岁,容貌和身段渐渐长开了,有了几分姿色,诸位皆是大唐权贵,家中丫鬟婢女无数,必然清楚一个贱籍的丫鬟,特别是有姿色的丫鬟,等待她的是什么命运。” “没错,冯家儿子冯贵对她生了觊觎之心,那天晚上,冯贵强行进了她的房,欲对她强暴,丫鬟不从,她虽是贱籍,但却也是有血有肉有魂魄的人,活生生的人,她知道自己只值二百文,可她还是反抗了,她挠破了冯贵的脸,然后跑了出去。” “一个十二岁的姑娘,无依无靠,举目无亲,独自在冯家外面的林子里呆坐了一整晚,那一晚她在怎样惊惧害怕惶恐中度过,没人清楚,她流了多少眼泪,也没人清楚,到了早晨,她擦干了眼泪,准备回冯家,因为她无处可去,踏出庄子一步,她便会被官府当作逃奴,受到更严厉的刑罚,她只能选择回冯家,而且她也做好了准备,做好了顺从冯贵的准备,这是她的命,怨不得旁人。” 李素低沉的声音在殿内传扬:“……然而丫鬟还是太小了,她不知道世间的人心有多脏,她以为只要顺从便会保住性命,可她刚踏进冯家的门,便受到惨绝人寰的对待,冯贵将她拉到房里奸污。奸污过后,不顾丫鬟的痛哭求饶,冯贵仍将她的双手双腿生生砍断,然后继续奸污,丫鬟还留着一丝气息,到这个时候她似乎还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遭遇到如此残忍的对待,直到最后,冯贵一刀割破了她的喉咙,丫鬟她才终于从这世上解脱……” 看着满殿静寂不语的权贵们,李素从他们脸上看到了沉痛和震惊。 是的,命案沸沸扬扬半个月,却从没人说过丫鬟遭遇到怎样的命运,因为在权贵眼里,冯家父子是人。他们死了才算“命案”,丫鬟不算,她只是一件价值二百文的物件,没人会关心这二百文最后会是怎样的命运。 直到今日,听李素在朝堂低声述说过丫鬟的命运后,他们顿觉浑身发冷,为丫鬟的命运,也为冯家的残忍。 李世民神情紧绷。面颊上的肌肉一跳一跳,不知他在想什么。可是脸色却很难看。 李素哂然一笑,既然开了口,就不管后果了。 公理,正义,这样的字眼太苍白,李素无心去维护它。至少冯家那所谓的妾室和远亲被张行成指为凶手,他也没兴趣为他们鸣冤。 他的正义感不多,只有一点点,这一点点充其量只能管一管亲眼看到的不平,或许大多数时候。连亲眼看到的不平都不敢管。 李素只是一个凡人,庸俗的凡人,懦弱,胆小,欺软怕硬,贪小便宜……凡人有的毛病都能从他身上找到。 可是,他也有和凡人不一样的地方,真正的凡人,一生只会永远懦弱下去,而李素,此刻却站在朝堂上,为一个素不相识的贱籍丫鬟鸣不平! 看着朝堂众臣或震惊或沉痛的表情,李素悲凉一笑,接着道:“臣年纪太小,不懂怎么做官,为了一个贱籍丫鬟,竟不知轻重敢在朝堂金殿上鸣不平,是臣的不对,可是,贱籍也是一条人命!在冯家命案里,她是最无辜同时也是死得最惨的受害者,朝中诸公为何绝口不提?凭什么不提?” “陛下,臣知贱籍一命只值二百文钱,这是高祖皇帝定下的祖制,也是大唐无可移转的律法,但臣还是想为这二百文钱发出一声抗诉,抗诉这无情的律法,抗诉这冰冷的人世!陛下,大唐有多少土地,多少户人口,相信您和朝中诸公比臣更清楚,可是,大唐有多少贱籍,他们活在怎样朝不保夕的日子里,这些,您和朝中诸公清楚吗?主家对他们任打任罚,形同牛马,他们没有犯过法,没有欺负过人,可为何却受到如此对待,他们活该吗?” “陛下,武王伐纣,兵临朝歌,牧野之战,阵前倒戈给予商纣最后一击的,正是那些连贱籍都不如的奴隶,荀子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陛下,大唐诸多权贵地主家中的贱籍奴仆,亦同样是陛下的子民,可是大唐律法里,他们只值二百文!” 李素话音刚落,身边忽然充斥着一迭声的“大胆”“放肆”“竟敢妄论祖制”之类的叫骂声。 人群里,程咬金神情漠然,牛进达愤怒不忿,正待站起身,忽然被程咬金拽住了袖子,牛进达回头看去,却见程咬金微微摇头,扔给他一个狡黠的眼神,牛进达也不笨,呆怔片刻后重新跪坐回位,不言不语形同老僧入定。 随着李世民一声暴喝“肃静”,朝堂内终于停止喧哗。 李世民目光复杂地盯着李素,李素面色坦然,无惧地直视李世民。 良久,李世民哈哈一笑:“好个少年英杰,今日朕方见到尔之锋芒!诸卿何必愠怒?李素是朕亲封的五品县子,进了朝堂自有议政之权,谁说他‘妄论祖制’了?尔等未免太小瞧朕的胸襟气度。” 李素躬身一礼:“臣年幼不懂事,多谢陛下宽宏。” 抬头看了一眼李世民,李素的后背顿时惊出一身冷汗。 李世民在笑,可他笑得很可怕,目光森然可怖。 静静注视李素片刻,李世民忽然淡淡道:“今日朝会便散了吧,李素,随朕进甘露殿。” 宦官悠扬尖细的呼喝声里,百官恭敬行礼,山呼万岁后各自散去。 李素忐忑不安地跟随宦官往甘露殿而去。 到了甘露殿,宦官示意李素脱鞋进去,李世民还没来,散朝之后皇帝也很忙的,忙着卸妆。 是的,皇帝上朝时要化妆,身上穿的衣裳,戴的佩饰,头顶的金冠,脸上的眉毛还要涂描斜飞而上,如此才能在朝臣面前显出皇帝的威仪。 而日常生活里,李世民是决计不会如此装扮的,太累。 李素安坐殿内,等了小半个时辰,恢复一身轻便明黄长衫的李世民才姗姗来迟。 李素急忙起身见礼,李世民乜斜着眼瞥了他一下,然后轻哼一声,看也不看他,径自龙行虎步走进殿内。 快冬天了,殿内已烧起了暖炉,烘得殿内暖融融的,李世民将双手凑到暖炉边烤了一会儿,李素则老实耷拉着脑袋不出声。 良久,李世民哼道:“那个杀了冯家儿子的凶手,名叫郑小楼吧?” “是。” “他是你家护卫?” “是。” 李世民冷笑:“为了救你家护卫,你也算用心良苦了,当着朝臣的面把那丫鬟说得那么惨,孔颖达魏徵俩老货眼泪都流出来了,朕若不处置,他们明日便敢指着朕的鼻子骂朕是昏君,李素,你玩弄小聪明玩到朕的头上了,嗯?” “臣不敢,臣有罪。”李素急忙躬身。 李世民这时才正眼看着他,笑里藏刀地道:“你是不是还存着更改大唐律法的心思?把贱籍奴仆的地位往上拔高一截,嗯?” 李素充满期待地抬头:“真的可以吗?” “不可以!”李世民咬牙,似乎想踹他,又觉得失了仪态,只好用力指了指他:“混帐小子,大唐祖制连朕都不敢碰,是你能轻易撼动得了的?” “既然更改不了,那就算了。”李素很随和地道。 李世民额角青筋跳了几下,神色很不善,狠狠瞪了他一眼后,才缓缓地道:“冯家父子生性残暴歹毒,虐杀家中奴仆,实属不仁,如此人家,不配做朕的子民,今日起,冯家一脉被打入贱籍,冯家父子死后不得立碑,不得祭奠……” 李素小心看着李世民的脸色,试探地道:“那个郑小楼……” 李世民终于忍不住了,一脚狠狠踹在李素的屁股上,怒道:“冯家已是贱籍,郑小楼杀个贱籍儿子算甚事?自行去官府交二百文罚钱,此事作罢!你满意了吗?” 李素大喜,急忙行礼:“臣多谢陛下网开一面,法外施恩……” 李世民盯着他许久,长长一叹:“你满意就好,你有苦处,朕亦有苦衷……”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旁人不明白,可李素却瞬间明白了。 李世民需要一个稳定的政局,需要一个世人赞颂的太子,所以构陷李素的人从太子突然变成了刑部的右司郎中。 然而此事李素终究受了委屈,后来李素又在朝会上说起冯家丫鬟的命运,李世民很清楚李素要的是什么,于是顺水推舟,随便找个理由把冯家打入贱籍,郑小楼无罪释放,算是补偿了李素被太子构陷的委屈。 帝王左右平衡之道,由此可见一斑。 至于冯家父子,事因杀了贱籍丫鬟而起,最后因贱籍丫鬟而偿了命,冯家也沦为贱籍,一啄一饮,一因一果,轮回得如此圆满。 ************************************************************ ps:懒得分章,大章算两章,没偷懒哦。。。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三章 终脱囹圄 起源于民间沸沸扬扬的议论,放在朝堂上,只是一个不起眼的议题,夹杂在上百件国事里丝毫不曾惊起波澜,皇帝仿佛站在天平的中间,力保住一边的同时,又拉了另一边,于是这个天平平衡了,不仅平衡,两边都对他感激涕零。 李素现在才发觉,从冯家事发到现在,真正完全掌控住事态的不是他,而是李世民,或者说,这件命案在李世民眼里根本就不算事,几句话出口,该下狱的下狱,该释放的释放,该清白的清白,哪怕他全身都是黑的,也必须清白。 李素领教了,同时也顿悟了。 这就是真龙天子与凡夫俗子之间的差距。 李世民笑得很和蔼,方才在朝堂上露出的厉色此刻全然不见,四下无人时李世民很放得开,丝毫不讲究仪态,殿内暖炉烘得有点热,李世民赤着双足,光着大脚板在殿内走来走去,走到李素身前还拍了拍他的肩膀,李素肩头顿时浮出一层鸡皮疙瘩。 咿……刚才解完足衣后手都没洗,就胡乱往别人肩上拍,当皇帝的人了,一点不讲卫生…… “案子结了,该办的人也办了,你的↙,清白也还给你了,你就不必再装病了,还辞官,呵呵,外面说得很难听,说朝中君臣为老不尊,把一个小娃子吓成这副德行,明日起你给朕老老实实去火器局应差,听说你已十来天没去了,火器局里的火药已用完,上下都等着你去配药呢。” “臣知罪,臣明日便去。” 李世民满意地点头,然后用那只解了足衣没洗的手拍了拍李素的另一边肩膀,李素脸发绿。两边肩膀情不自禁打起了摆子…… “这孩子,抖啥抖……”李世民嗔怪地瞪了他一眼,顺便用手摸了摸李素的脸。 “臣,臣……告退了。” 李素迫不及待想走,脸要不得了,回去洗脱皮都不解恨。 李世民点头。待李素走到殿门边时,忽然开口淡淡地道:“今日便算了,可一而不可再,往后再拿什么可怜丫鬟的事在朝堂上逼得朕进退不能,朕可不饶你。” 李素浑然一凛,这回他是真冒冷汗了,他听出这句话的分量,并且丝毫不怀疑这句话的真假,下次再犯。李世民说不饶便真的不饶了。 “臣知罪,臣……” 李世民摆了摆手,笑道:“不必说什么知罪啊惶恐啊,你我都清楚,敢做这些事,你的胆子绝对小不了,何来知罪?” 说着李世民又叹了口气,道:“李素啊。你能造出火药震天雷这种东西,绝对是个聪明人。聪明人不该做蠢事,火药的秘方全天下仅你我二人知,朕一直很想重用你,入省,入台,朝堂之大。尽可由你驰骋,你进来,朕才会觉得你和朕是一条心,可是……你为何不愿被朕重用,为何总是在朝堂的边缘游荡?朕自问非残暴不仁之君。卿何以惧朕如斯,而不得为朕所用呢?” 李素悚然一惊,话说得含蓄,却如千钧之重,隐隐带着几分不满的怨意了。 细细一品位,李素后背的衣裳全部被冷汗浸湿,殿外寒风吹进来,后背凉嗖嗖的。 “臣……臣愿为陛下尽忠,万死不辞,可是……陛下若委臣以重任,火器局何人可信?火药秘方是否再传给第三人?” 这是李素的回答,先表忠心,然后再反问,意思很简单,重用我可以,火药秘方怎么办?如此关键的东西,你敢交给第三人吗?这世上除了我这个火药发明者,你还信得过谁? 李世民一怔,神情顿时有些阴沉。 李素急忙补充道:“臣任火器局监正,和陛下也是一条心,陛下剑锋所指,火器局自臣以下,莫不甘心赴死,以供驱使。臣的性子虽然偶尔有些混帐,可在大是大非面前还是无可挑剔的。” 这话顺耳,李世民瞥了他一眼,忽然像冰雪初融般绽开了笑容。 “去吧,好好办事,你不负朕,朕自不负你。” *********************************************************** 刑部大牢的外部由大块长条青石所筑,由金吾卫将士驻守,防卫非常森严。 刑部大牢是关押重犯的地方,举凡犯了谋反,杀人等十恶不赦的大罪,通常都会关在这里,简单的说,刑部大牢里面关的大部分都是死囚,每年地方官府都会将犯人和案宗送来长安刑部复核,复核以后还要送去皇帝面前再次再三复核。 总之,如今的刑审原则只有一个:慎杀。 李世民之所以定下这么一个原则自是有原因的,据说贞观二年,有个名叫卢祖尚的官,时任瀛洲刺史,李世民想把他调去交州当都督,从官职上来说,这明显是擢升,可卢祖尚死活不愿去交州赴任,为什么呢?看看两个地方的地理位置,瀛洲位于河东道,也就是如今的河北省,离关中近,离洛阳也近,正是人间繁华所在,而交州呢,位于如今的越南河内,真正的荒蛮不毛之地。 最直白的说,在瀛洲当官,一出官衙便是满大街数不清的美女,又白又美,赏心悦目,可谓明目清心,壮阳补肾。而在交州当官,一出门别说美女,连丑女都看不到,那里的城池根本就是一个裹着兽皮乌拉拉唱着战歌打猎捉鱼的原始人部落。 卢祖尚不愿去,太远了,太落后了,太没前途了。 李世民耐着性子,劝了他第一次,不去,第二次,还是不去,第三次时,李世民发飙了,这是不拿皇帝当干部啊,给你脸了是吧? 二话不说,杀掉杀掉。 于是卢祖尚的脑袋永远被留在长安,哪儿也别想去了。 砍了卢祖尚,李世民爽了,总算出了口恶气。 紧接着,李世民又后悔了,冲动是魔鬼啊,要做圣君啊,圣君怎么可以乱杀人呢? 于是李世民吸取了教训,向刑部和大理寺定下“慎杀”的原则。但凡每年复核的死囚,每名死囚的案宗一定要研究再研究,快到秋决之时,大理寺若要处决一名死囚,一定要分三次向李世民禀奏,每次禀奏过后,大理寺卿都要问一句李世民,“此人该杀否?”,连续反复三次,如果李世民的回答都是“该杀”,那么这个人死定了。 比如郑小楼这种,众目睽睽之下杀了人,人证物证俱在,别说问李世民三次,问十万次都是“该杀”。 不说这是真正的仁德还是政治作秀,哪怕是政治作秀,能做到这般程度,已然很了不起了。 ………… 李素站在刑部大牢外面,斜倚着马车,静静等待着。 起风了,有点冷,寒意入骨,李素把手缩在袖里,原地顿了顿脚,身上暖和了一些。 等了许久,刑部大牢的石门缓缓开启,在狱卒的相送下,衣裳褴褛面色憔悴的郑小楼慢慢走出牢门,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太阳,竟觉有些刺眼,郑小楼眯着眼睛,呆呆看着大牢外的广场,神情怔忪茫然。 显然,这家伙还没弄明白,自己为何无缘无故逃出了生天。 李素笑了,远远地迎了上去,郑小楼呆怔地看着他,许久以后,终于露出恍然之色,接着神情非常感激,眼圈刷地一下全红了。 “李县子……不,少郎君……” 李素上下端详着他,此时郑小楼的状况很不好,不仅憔悴,而且满身伤痕,显然刑部官员为了将案子攀扯上李素,对郑小楼用了不少刑,而李素至今安然无恙,没人拿出郑小楼的供状攀咬他,说明郑小楼受尽酷刑也没屈服。 不错,不枉自己费尽艰辛救他一命。 “出来就好,回去叫下人炖点骨头汤,好好补一补元气。”李素笑得很温暖,在这寒意凛冽的天气里,笑得十足像个颜值和爱心爆棚的暖男。 郑小楼很感动,觉得自己像优乐美一样被插……捧在手心里,舒服且喜悦。 “是少郎君为郑某奔走么?” 李素笑着点点头:“几番波折,我的面子不知被搭进去多少,才换得陛下法外开恩,啊,我这不是施恩图报啊,就是随便这么一说,嗯嗯……”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笑道:“外面冷,走,到马车上说话。” 郑小楼步履有些蹒跚,李素一直将他扶到马车前,郑小楼吃力地坐了进去。 马车仍停在刑部大牢门前没走,马车内烧着一小盆炭,暖烘烘的很舒服。 李素笑眯眯地道:“我救了你的命,为何连一声谢谢都不说?” 郑小楼沉声道:“大恩不言谢。” 李素满意极了:“好,从此以后,我若被人欺负,你要帮我揍他,我若欺负别人,你也帮我揍他。行不行?” “好。” “还有,以后想熬练力气不必举院子里的石磨了,套上犁头帮我爹翻地去……”李素语重心长地叹口气:“三十贯,很贵的,一定要多用用才合算。”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四章 路见魏王 接郑小楼出狱后,李素终于松了口气。 人救出来了,而且不出意外的话,他得到了一个真正忠心的护卫,是的,李素发觉直到今日才算收服了郑小楼,以前的郑小楼充其量拿他当冤大头,说来便来,说走便走,拿李家当旅店,明明当着李家的护卫,半夜闲着没事跑去杀冯家的人,不务正业之极。如今救了他的命,他才愿意彻底为李素卖命。 这年头人才多,真正愿意为主家卖命的人才也多,皇家和那些底蕴深厚的世家门阀里到处都是,但是像李素这种连新兴权贵都还称不上的小门小户,能得一位真正愿意卖命的人才,委实太不容易了。 李素都觉得自己挺不容易的,市井坊间费尽心机,朝堂之上费尽口舌,又是服软又是煽情,这才令李世民改了主意。 “我救了你。”李素严肃得仿佛在述说生命的奥秘。 “是。”郑小楼很痛快。 “所以你要知恩图报。” “是。”郑小楼表情有点怪异,知恩图报是必须的,但这句话被救命恩人如此赤裸裸地说出来,总觉得……像个反派邪恶势力头子¢,。 “你打算怎样报答我?” 郑小楼想了想,道:“帮你爹犁地?” 李素挠挠头,貌似目前除了犁地,确实没什么需要他赴汤蹈火的地方了,李素是闲人,闲人一般都很悠闲的,犁地已然是很了不得的大活了。 “好,那你就先犁地,犁完我再想想有没有别的事让你做。” 郑小楼无所谓地点头。 马车启行,刚走出刑部大牢不远,李素忽然道:“算了。你还是当你的护卫吧,不要你犁地了……” 郑小楼对主家朝令夕改的作风很不习惯,迟疑了一下,忍不住问道:“为何?” 李素悠悠地道:“我忽然想起家里买了五头牛,若地让你犁了,牛干嘛去?” ********************************************************** 马车晃晃悠悠前行。出了朱雀大街直奔延平门。 出了延平门便是一条笔直的大道,直通泾阳县太平村。大道两旁种着两排槐树,时已入冬,槐树的叶子已掉光,只剩干枯的枝桠在寒风中瑟瑟抖动,平添萧然之气。 李素的马车在大道上行驶了半柱香时辰不到,便听得马夫勒马,马车很快停下。 李素没问,马夫已恭敬地在车外道:“少郎君。道上有人拦路,似是王府侍卫打扮。” “王府?”李素眉头一挑,饶有兴致地笑了。 马夫还没回答,车外已有一道冷冷的声音道:“我乃魏王府麾下侍卫,我们魏王殿下在前方相候,请李县子一见。” 李素长笑一声,掀开车帘便下了马车。 马车前方数丈外,一辆华贵鎏金马车静静地停在大道边。数十名披挂戴甲的威武侍卫簇拥着一个大胖子,大胖子半躺半靠在马车的车辕上。见李素下车,胖子也使劲挥动了几下手脚,奈何身体太胖,手脚又短,总是使不上力,像极了一只翻了盖肚皮朝天的乌龟。急得手刨脚蹬。 李素憋得脸都紫了,这画面,真心酸…… 在侍卫们的帮助下,胖子总算平安落地,整了整身上的衣冠。眯眼打量着李素,二人互相直视片刻,胖子才露出一脸憨厚无邪的笑容。 很奇怪,不管怎样心性的胖子,笑起来总是那么的憨厚那么的喜感,完全绿色无公害且不含防腐剂的样子,令人很难生出防范之心。 胖子连走路都似乎很艰难,和李素之间只隔着短短几丈,胖子蹒跚行来,一步一步几乎拖着脚挪过来似的,走到李素面前,再次打量了他一番。 长得再喜感,规矩不能破,李素只好先行礼:“泾阳县子李素,拜见魏王殿下。” 魏王李泰笑得很开心,一双眼睛本来被脸上的肥肉挤得只剩两条缝,这一笑,连两条缝都没了,只见上下两块肥肉使劲堆在一起,将他的眼睛完全湮没于肥肉中。 “久闻我大唐少年英杰之名,泰有礼了。”说完李泰竟弯下腰,艰难地打算朝李素来个儒式长揖,吓得李素急忙搀住他。 如此圆润一个胖子,眼看快肥成球了,万一行礼时脚下一个踉跄,还不得从大道一路滚回长安城魏王府啊…… “殿下多礼,下官担当不起……” 李泰也顺势直起身,笑眯眯地看着李素,道:“泰记得以前曾在甘露殿前见过李县子一面,那时匆匆擦肩而过,竟未与李县子盘桓结交,实泰之过也。” 李素也有印象,那时的李泰很高傲,对他的行礼连看都没看一眼,大摇大摆地离开,像只傲娇的肥孔雀。 “有缘自会相逢,今日与殿下相遇,亦是缘分。” 李泰大笑:“好一个缘分,不错,今日与李县子再遇,方知上次甘露殿前错失美玉,不过李县子也推脱了泰的酒宴,我们算是扯平了。” 李素笑道:“是,扯平了。不知今日殿下见下官是为了……” 李泰敛起笑脸,却不答话,反而侧过头看了看李素马车边默然独立的郑小楼,李泰指了指他,笑道:“长安满城风雨,又是构陷又是流言,绕了无数个圈子,甚至闹上了朝堂,李县子耗费心血布下如此大的局,为的竟只是他?” 李素眨眨眼:“殿下的话好深奥……下官没太懂,能否请殿下说明白一点?” 见李素耍滑头不肯承认,李泰也无所谓,笑呵呵地指了指他:“你啊……” 重重叹了口气,李泰很快露出愁眉苦脸的样子,一个胖子露出如此神情,喜感更甚了。 “有些事,你我心照不宣,旁人只知太子无端被流言所恶,猜来猜去,都猜是我做的,毕竟父皇的这些皇子里面,唯独我对东宫最具威胁……可是,我的冤屈却与谁人诉说?李县子,你是最明白我冤屈的人了,对不?而我,也是最清楚长安城的流言由谁而起的人。” 李泰说着,又露出了憨厚无邪的笑容,叹道:“李县子,你不厚道啊……” ********************************************************* ps:转眼又快月底了,大家手里的月票应该比较宽裕了,能否来几张提提神? 喵~(未完待续。。) 感冒了,请一天假 天气跟神经病似的晴几天雨几天,终于撑不住了,感觉今天有点发烧,休息一天。。 嗯,其实,开书五个月了,这是第一次请假。。 明天继续更新。。(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五章 隐忍不发 “不厚道”的指责,安在李素身上倒是没错。 李素很明白李泰的意思,东市的流言在他的策划下传扬开来,闹得满城风雨,然而整个长安城百姓议论纷纷,御史台的各位监察御史们如同闻到腥味的猫似的纷纷出动打听时,李素却忽然抽身而退,散播流言的那十来个人也被十万火急送到陇右去了,一切销声匿迹。 再然后,自以为机会来了的魏王殿下李泰屁颠屁颠接手,把流言越煽越大,极尽趁火打劫落井下石之能事,把太子殿下毁得不能再毁,最后上达天听,李世民勃然大怒下旨彻查时,朝堂上但凡听到流言的人都自动自觉地把李泰当成是幕后黑手。 没办法不怀疑他,流言再怎么扑朔迷离,最后终归有个受益者,稍微长点脑子的人一推敲,太子倒了,谁会是最终的受益者?答案不言而喻。 更何况魏王李泰好死不死的,还真掺合了这件事,实可谓黑锅业界良心。 至于李素,怀疑他的人不是没有,但怀疑到最后,终于还是推翻,一来朝臣们眼里的李素只是个十几岁的娃子,在朝中一没党羽二没根基,二来,冒这么大▲,的险,作这么大的死,他图什么?若说他只为了救那个杀了人的护卫,打死朝中的权贵也不信,阶级尊卑的思想在权贵们脑中已根深蒂固,一个前途无量的少年怎么可能为了区区一个护卫冒这么大的险? 两相一比较,好了,闹得坊间和朝堂鸡飞狗跳的人必是魏王无疑。 莫名其妙背了一半黑锅的魏王殿下哭晕在茅房。 因为这件事的后半段确实是他做的,但前半段跟他无关,别人都怀疑他,唯独李泰他自己心里最清楚。这也是今日他在城外半道上等李素的原因。 “李县子,你不厚道啊……”李泰幽怨叹息。 这事偏还没法对外澄清,一澄清就坏事,因为有一半是他做的。 李素也叹息:“不错,我确实不厚道……” 眨眨眼,李素的表情又变得很无辜:“可是。我也不知道魏王殿下您忽然接了手呀……” 李泰语滞,是啊,能怪谁?李素也没邀请他接手后半段啊,人家干了一半便不声不响撤了,是他自己屁颠屁颠凑上去的,那叫一个兴高采烈。 许久之后,李泰展颜一笑,又露出憨厚无害的笑容,令人忍不住想在他那张肥脸上狠狠捏一把。可爱极了。 “今日路边相候,泰只为与李县子结识,除此别无他意,李县子万莫误会。” 李素也露出感激涕零的模样,躬身行礼:“殿下屈尊相候,下官感激不尽……” 李泰大笑道:“今日相识,日后有来有往便是,李县子。你我可是同道中人啊。” “同道”二字用得妙,二人干了同一件坏事。一个干了前半段,一个干了后半段,双方丝毫没有通气,却配合得默契十足。 李素笑了,指了指李泰的身后,一语双关地道:“殿下。下官的家在那边……” 又指了指长安城的方向:“您的王府在长安城里,咱们……不同道。” 李泰的脸色迅速一沉,眼中闪过阴郁之色,见李素装着糊涂眨巴着眼睛,不由轻轻一哼。笑容很快变成了皮笑肉不笑:“既如此,便不耽误李县子回家了。” “是,下官恭送魏王殿下。” 李泰也不客气,侍卫簇拥着马车走出老远,李素才微笑着直起腰。 郑小楼慢吞吞走到他身后,不解地道:“这位魏王特意在路边等你,为的就只是与你相识?” 李素摇摇头,笑道:“他是为了来告诉我,他为我背了个黑锅,他还想告诉我,我是聪明人,他也不笨,我干过的坏事全长安他最清楚。” 郑小楼听得云山雾罩,他刚从刑部大牢出来,自不知长安最近流言满天飞,闻言只是冷笑:“他不笨?不笨为何给你背了黑锅?” 李素斜眼瞥了一下他,悠悠道:“因为我比他更聪明。” ************************************************************ 回家了,一切如旧。 郑小楼终于彻底在李素落地生根了,李道正见儿子全须全尾将郑小楼从刑部大牢里带出来,不由惊得目瞪口呆,一个犯了杀人死罪的死囚,竟能活着从大牢里出来,而且整个囫囵,儿子到底使了什么仙法? 这个儿子,越来越高深莫测了。 李道正产生了浓烈的好奇心,几番追问,李素就是不说,李道正发了几次威后,终于也死了心,儿子大了,他不想说的事情,老爹恐怕再也问不出来了。 这件波及到李素的冯家命案终于了结了,长安坊间的流言渐渐平息,郑小楼老老实实在李素住下,再也不会没事玩消失了。 一切似乎回到了原来的轨道上,可李素却一直觉得不踏实,夜里做梦都会惊醒。 不对劲,太不对劲了。 这件事里谁最倒霉?除了冯家父子和那位惨死的丫鬟外,活着的人里面,东宫太子才是最倒霉的人。 大唐的未来国君被长安朝堂和坊间如此污蔑,而太子竟没有做出任何表态,根本就是很不正常的反应,从流言喧嚣尘上开始,李承乾便停止了所有动作,缩在东宫里避不冒头,连殿审冯家命案时都没有出过面,李世民有意留给他的辩白机会也放弃了。 大唐的太子竟如此反应,正常吗? 李素思及至此,不由心惊肉跳。 太子若出了手,无论多么高明的手段,李素都不会害怕,怕就怕在太子一直隐忍不发。不知留着什么后手,像一匹躲在暗处的狼,冷冷地盯着他,等待一个机会跳出来一口咬断他的喉咙…… 得意不可忘形,更何况有了太子这层隐忧,李素也老实下来了。每日老老实实去火器局应差,老老实实回家,偶尔跟东阳在河滩边坐一坐,不论有事没事,绝不进长安城给太子殿下脆弱的芳心添堵。 “好意思说!”河滩边,东阳气得使劲揪了他一把,恨恨地瞪着他:“不知你如何化解的此事,可把我妹妹害苦了!” “你妹咋了?” “高阳被父皇禁足了,大闹人家丧事最犯忌讳。民间百姓都干不出这等事,高阳却兴冲冲把人家棺材砸破了,更何况还被卷入了一桩命案里,父皇如何不怒?” 李素很正经地点头:“不错,高阳实在太过分了,把她关家里反省几日也好,一定要吸取教训,下次绝不再犯……” 东阳气炸了。一双白玉般的纤手没头没脑朝他浑身上下掐去。 “都是你害的,高阳不仅被父皇禁足。还被父皇狠狠责骂了,你还说风凉话!” “别掐……再掐我摸你了啊!” 东阳被狗咬了似的急忙缩回手,心虚地四下环视一圈,脸蛋刷地通红。 白了他一眼,东阳眼角飞起一抹媚意:“……你就作孽吧,等高阳出来。看她不用鞭子抽你。” “行了,等她出来,我弄点好吃又好玩的新东西给她,算是补偿她受的委屈,以及奖励她的见义勇为。嗯,王桩最近又新弄出几款香水,一并送她。” 东阳忍不住泛起一丝醋意:“那我呢?” 李素不假思索地道:“你看着她玩,看着她吃。” 又是一阵狂风暴雨般的粉拳…… 打累了,东阳喘着气瘫倒在李素怀里,反手抱住李素的腰。 “怀里揣了什么东西?窸窸窣窣的响……”东阳好奇地直起身。 李素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几张纸,东阳接过,翻来覆去的瞧。 “上面画的甚?我怎么一点都看不懂?” 李素把纸拿过来,指着上面笑道:“小心点,这是我费了好几天功夫画的,可不敢弄坏了……这些都是设计图,第一张是地雷,你看,它是圆溜溜的,上面有个钮,是击发装置,这东西埋在土里,人的脚若是踩上去再松开,便‘轰’的一声,最快的速度位列仙班,飞升极乐……” “第二张名叫‘百虎齐奔箭’,其实就是一次性的火箭筒,这东西背在将士身后,遇敌后点燃引线,一通乱放,一百人齐放的话,可以冲垮敌军一个万人骑队的阵型……” 李素滔滔不绝地解说,说得口沫横飞得意洋洋,不经意间扭头,却见东阳傻傻地看着他,表情很呆滞。 李素摇了摇她:“喂,你醒醒!我说了半天,你听懂了没有?不要告诉我我刚才其实只是在对牛弹琴,你没有这么蠢的,对不对?对不对?” 东阳怒了,又是一通狂掐。 “李素,这些……都是火器吗?” “对,都是火器,杀伤力很大。” “我大唐雄师已天下无敌,为何还要造这些东西出来?我怕你伤了天和,会遭……” 东阳说一半便说不下去了。 李素将她搂进怀里,笑道:“这东西我本不愿拿出来,没错,我也怕遭报应,不过,为了你我的亲事,说不得也只好拿出来了,拼了伤天和,我也要娶到你。” 东阳怔了片刻,眼泪顿时涌出眼眶,随即小嘴一瘪,趴在他怀里抽泣起来。 “原来……原来你一直记得这件事,我以为……以为你并不在意……” 李素柔声道:“当然记得,我们的未来,我一直在努力……你说我把这两样东西献给你父皇,然后我再好好求他,你父皇愿不愿意把你嫁给我?” ********************************************************** ps:烧没退,勉强撑着码了一章。。。(未完待续。。) 高烧未退。。。今天休息 38度3,码了一千字就撑不下去了,明天去医院检查,现在最担心的是以前旧病复发。。。(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六章 大棚绿菜 用火器图纸当筹码,求李世民把东阳嫁给他,这是李素很早以前便在构思的想法,只是因为李素心中多少有些历史责任感,或者说是历史恐惧感。新式火器太多太繁杂,对大唐而言或许并不算好事。 一个朝气蓬勃的国度,君主英武,朝臣贤明,文官不贪财,武将不畏死,民间风气剽悍又纯朴,这是一个充满了希望的国度,从君臣到百姓,大家的劲头往一处使,力求做到国泰民安,对外横扫天下。 如果李素没出现的话,历史仍会按它原来的轨迹循规蹈矩走下去。 然而,李素来了,新式火器也来了,仿佛打开了魔盒,本来已天下无敌的唐军将士因为火器的出现而愈发骄纵狂妄,战无不胜的喜悦过后,从朝堂到军队,从宫闱到民间,大家的性情会不会因为狂妄而自大,因为自大而遭受灭顶之灾? 后果太严重了,李素迟迟不敢将图纸画出来,就怕欣欣蓬勃的大唐因为他而缩短了国祚。 可是冯家命案后,太子隐忍而不发,李素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危机感,对这个敌人,李素不得不事先做出安排。 火器的图◎,纸便是安排之一,可以用它来求李世民,说是求娶,实则也是一种变相的谈判筹码,不仅求娶东阳,也能让李世民心中加重李素的分量,觉得他是个不可缺少的人才,如此一来,面对太子的报复,起码可以立于自保之地。 李世民肯不肯看在图纸和他这个少年英杰的份上,将东阳嫁给他,李素也拿不准,如今他能拿得出手的。只有这些东西了。 至于大唐的以后,李素便不得不展现一下自己的优越感了,他知道,李世民死后,继承下一代君主之位的,并不是李承乾。 这也是李素敢得罪李承乾的底气。 肩膀被东阳轻轻推了推。李素回过神,扭头看见一双明亮的眸子。 “喂,你一个人叨咕什么呢?问你也不答话,‘魔盒’是个什么东西?” 李素一怔:“我说魔盒了?” 东阳很肯定地点头:“你说了。”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来,你坐过来一点……” 东阳脸一红,小心朝身后远处静候的侍卫们瞟了一眼,这才羞怯地与李素坐在一起。 李素反手搂住她的肩,东阳顺从地将头靠在他的肩上。二人并肩而坐,静静地享受着难得的浮生闲暇。 “李素,你说……父皇会答应我们的婚事吗?”东阳幽幽地问道。 李素搂着她的手紧了紧,笑道:“不管答不答应,我们啊,这一生都要活得好好的。” ********************************************************* 进入十一月,关中的天气冷得邪性。 晴天越来越少,不仅冷。而且干燥,每日出门抬头。天色都是灰蒙蒙的。 这些日子除了画图纸和去火器局应差,其余的时候便蹲在自家的地里,打理着大棚。 棚子早已搭好,恒温的问题也容易解决,最难解决的是光照。 一大早李素便蹲在田陌边发呆。 想在大冬天吃口绿菜真不容易,大棚光照的问题不解决。这个冬天还得吃肉,以及偶尔一两口不知从哪里挖出来的几棵软蔫蔫的野菜,李素深恶痛绝。 那条被老爹取名“天赐”的小狗已长大了一些,仍旧萌萌的,进李家这些日子滋养得很好。胖乎乎圆滚滚,明显营养过剩的样子,静静趴在李素的身边,像一颗圆圆的肉球,不过仍旧懒洋洋的样子,很少对主人表达出一条狗应该具有的谄媚素质,李素严重怀疑这家伙其实是一只懒散优雅且傲娇的猫,只不过披了一张狗皮。 狗脸上肥肉挤成不规则的一团一团,肥得跟魏王似的,静静地趴在脚边,不时打一个长长且傲娇的呵欠,咂摸咂摸狗嘴后,鼻孔里喷一口气,似乎在叹息这个无聊的世界,以及身旁这个无聊的主人…… 再看看远处村里的孩童们玩闹,家里养的土狗跟着小主人跑得屁颠屁颠的,尾巴快摇断了,不时发出兴奋的吠叫,小主人不耐烦把它踹到一边,土狗毫不气馁,也不觉得伤了自尊,很快又屁颠屁颠凑上来,谄媚得令人发指。 李素羡慕地往远处看了看,也叹了口气,别人家的狗…… 天赐似乎察觉到主人的不满,而且跟那些庸俗的同类相比,主人明显对它有些鄙夷,于是很不情愿地站起身,朝李素的手心舔了两下,算是谄媚过了,然后睁大它的狗眼看了看李素,目光里露出很清晰的反鄙夷:“好啦好啦,舔过你了,别再矫情了……” 狗生态度太不端正了! 李素从来不知道,自己竟会被一条狗气得火冒三丈。 “大冬天吃狗肉火锅应该很补……”李素喃喃自语,揉了揉它的狗肚子,一抓一大把肥肉:“而且这么肥,这么嫩……” 天赐再次从鼻孔喷出一口气,露出很笃定的样子,萌成这样的我,你舍得吃吗? 远远传来马蹄声,李素笑了,不用转身就知道来者何人,从那富有侵略节奏的马蹄声里便能听出来,——多么不讲道理的马蹄声啊。 “这些日子都不去长安城了,在家做甚呢?”蹄声在身后停住,程处默粗犷如雷鸣般的声音传来。 李素笑着先行礼:“程兄好久不见。” “莫弄这些虚礼,不自在……”程处默大大咧咧挥了挥手,指着田地里搭好的棚子,道:“好好的地,做这些拱门为啥?” “绿菜,大冬天吃的绿菜。”李素的回答简洁明了。 “冬天有绿菜?”程处默惊愕地睁大了眼。 “只要心诚,一定有。” 程处默惊愕片刻。缓缓点头:“俺爹没说错,你果然是个有本事的,总能弄出新奇玩意……” 走近两步,程处默不经意发现趴在地上的天赐,天赐很没礼貌,连头都懒得抬。 “你家的狗?”程处默眼冒精光。 “对。” 程处默瞬间被萌化了。蹲下使劲揉捏着它浑身的肥肉,惹得天赐发出不满的低吼。 “好狗!”程处默脱口赞道:“肉多,肥嫩,扒皮煮了咱俩能吃一整天……” 李素顿时露出英雄惜英雄的惺惺之情:“再养养,下个月请你吃狗肉。” 天赐终于不淡定了,嗷地一声惨叫,夹着尾巴以一种异常圆润的方式滚远。 李素看着它落荒而逃的样子,不由得意的笑,狗东西。治不了你了还。 ………… “绿菜怎么个说法?”程处默好奇地指着菜地,道:“搭几个拱门就有绿菜吃了?” 李素正色道:“当然不是,世上的事哪有如此容易?想在大冬天吃绿菜,不仅要搭拱门,而且每日要对菜地焚香膜拜,不停念叨‘绿吧绿吧快绿吧’,然后才有绿菜吃……” 程处默眼睛睁得更大了,震惊地看着他。许久,吃吃地道:“……真的?” “莫闹了。当然是假的。” 程处默:“…………” 跟这种人来往真的好累…… “你也莫闹了,快说,绿菜到底怎么种出来?”程处默很好奇,甚至很急切。 这年头哪怕是富贵人家,冬天想吃口绿菜也不容易,皇家相对容易一点。宫里有专门的尚膳监,不过也只能在冬天种点软蔫蔫的莲菜,就这东西还被李世民当成天大的人情到处送大臣,收到莲菜的大臣往往感激得痛哭流涕,为了这把莲菜动不动就指天画地发誓必为陛下效死云云。煽情得一塌糊涂。 “还缺一样东西才能种出来……”李素慢吞吞地道。 “缺焚香祷告?”程处默不算聪明,聪明人不会对李素的胡说八道如此入戏。 李素扔过一记白眼:“你能正常点吗?缺的是一种布,很薄很薄的布,既能保证棚子里的温度,又能照得到太阳……” 程处默楞了一下,接着狠狠一拍胸脯:“这个容易,你且等我,我去去就回!” 说完程处默转身便上了马,风卷残云般朝长安城杀去。 等了三个多时辰,从早晨到下午,远远看见村口尽头扬起尘土,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远远传来,配合着那种不讲道理的节奏,有点像一首很熟悉的歌,比如“大河向东流哇”之类的…… 这次程处默不是独自来的,身后跟了一群剽悍凶残的部曲,每个人一手抱着一捆花花绿绿的东西,另一手提着缰绳,像极了一群刚抢了新娘嫁妆的土匪。 众骑在李素不远处停下,程处默一招手,凶神恶煞的部曲们将一捆捆花花绿绿的东西扔在李素身前,竟是一堆不同花纹不同品质的各种丝绸布帛,看种类不下数十种。 李素目瞪口呆,程处默大方地一挥手:“挑!随便挑!哪种合适用哪种。” “你……刚买来的?” 程处默眼一瞪:“买?小爷要点布绸样品需要买?给他脸了!” “抢的?” “送的,全是东市卖布的商贾送的!” 这无法无天的混帐纨绔…… 交这样的朋友真好,省了多少成本开支啊。 *********************************************************** ps:还有一更。。。嗯,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七章 成长代价 一群人围着抢劫东市后的战利品,气氛怪怪的,有点像土匪们等着寨主分金银的错觉。 李素蹲在这堆乱七八糟五花八门的布绸前,瞧了半晌,摇摇头。 程处默对吃绿菜的事很上心,见李素神情不对,不由急道:“都不能用?” 见李素没表示,程处默急了,转身招呼了一声,部曲们纷纷吆喝着离开,显然,这帮无法无天的家伙打算去干第二票…… “停!程兄莫造孽了,放过东市的布商们吧,过来帮忙,先把有颜色和摸起来太厚的布绸都挑出来,这些都不能要……” 程处默和部曲们纷纷上前,一群糙汉子在花花绿绿的布绸堆里左挑右选,为了吃口绿菜,大家都蛮拼的。 七手八脚挑选过后,剩下的只有五六种素色的布绸。 丝绸之国,果然名不虚传,千年文明孕育的不仅是文化,还有数不尽的精美创造,丝绸便是上天赐给这个勤劳民族的礼物,自己不清楚这份礼物何等厚重,却不知千百年,无数番邦异国为它疯狂着迷,因为它而生生走出一条丝绸之路,将这份精美如谪凡尘的艺术品2%,传播到全世界…… 李素缓缓抚摸着绸缎上传来的柔软质感,一时文艺心泛滥,那眼神,那动作,看得程处默和一干部曲心头发毛。 “兄弟,兄弟!”程处默摇醒了文艺青年:“几块破布摸起来竟如此销魂,啥癖好?” 李素老脸一红:“没,就是摸着挺舒服……” 程处默扯过一块布,很粗鲁地揉捏了两下,撇嘴:“也就这样了,没你家狗摸起来舒服。说好了啊,下月请俺吃狗肉。” 剩下的布绸都不错,李素挑了一会儿,眼睛忽然一亮,从布绸堆里拈出一块薄如蝉翼般的素布出来,喜道:“这是哪里做的?” 程处默呆了一阵。道:“我只管拿,哪里所出我咋知道?” 回头朝部曲们看了一眼,一群糙汉子纷纷摇头,显然他们也不专业,抢劫只看物件,不问出处。 程处默老脸挂不住了,大手一挥:“查!” 一名部曲将李素挑中的那块布接过来,随意地撕下一角塞进怀里,然后骑上马。朝东市飞驰而去。 李素将布朝着阳光看了一阵,嗯,透光性很不错,透过薄薄的布绸,阳光照在掌心里仍能感受到那种暖暖的被炙烤般的温度,而且密封性也不错,布绸纤维做得很精细,针脚密不透风。不仅如此,重量也很轻。掂在手心里似乎感觉不到重量。 前世曾经听说过某个古墓出土的陪葬品里有一件衣裳总共只有数十克重,李素一直不太相信,现在这块布掂在手里,李素不得不承认,古代人真的很有智慧,在这方面甚至比一千多年的后人更聪明。至少那种数十克的衣裳现代机器都做不出。 “这个不错,就定这个了,程兄,以后咱们大冬天有绿菜吃了。”李素喜不自胜。 程处默指了指那些搭好的棚架子,道:“你的意思不会是用这种布搭在上面吧?” 李素点点头。惴惴地道:“不便宜吧?” “不便宜,几千贯少不了,明抢的话怕有麻烦,有点过分了……”程处默苦恼地挠头,深深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因为这一票太大,不敢干。 李素不怀善意地蛊惑:“要不……请你爹去抢?” 程处默白了他一眼:“我爹也不敢……你自己咋不去抢?啥人!” 李素叹了口气,他更不敢。看来这笔费用省不了了,为了吃绿菜倒也值,种出来后叫几个帮手推着木车去长安城贩卖,大冬天的绿菜,长安城的权贵们还不得全疯了?平日卖十文的,李素敢卖十贯,爱买不买,不买滚,死去! 不出两个月,应该能收回成本了,接下来便是纯盈利阶段。 大唐反季节菜篮子工程,美滴很,事业再次迎来上升期…… 到时候拖着一马车的绿菜往太极宫里一送,牛气哄哄地对李世民说:“一车绿菜换你一个女儿,换不换?换不换?” 李世民脑子但凡没被门夹过的话,……应该不会换。 ********************************************************** 日头已偏西,眼看城门快关,程处默今日打算留在太平村不走了。 二人蹲在田边,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跟程处默聊天和跟王直聊天的话题完全不同,王直说的都是些市井坊间的传闻八卦,东家长西家短的没个重点,想到哪里说到哪里。 而程处默说得最多的是朝堂的事。 没办法,投胎技术太完美了,程处默这辈子注定在朝堂里生根发芽,市井坊间的八卦与他完全无缘,只要没干谋反杀爹之类大逆的事,下一代卢国公铁定是他, “上次冯家命案的事闹得很大,陛下处断过后,朝中仍有议论,虽说那桩案子里太子殿下是清白的,可有些朝臣还是不满,觉得里面有问题,说是刑部右司郎中当了替死鬼……” 李素眨眨眼:“你也是功勋子弟,平日跟太子来往吗?” 程处默挠挠头:“小时候有来往,陛下那时还是秦王,对我程家颇为看重,经常叫我爹带着我去秦王府玩耍,偶尔陛下也带着太子来我家玩,那时我和太子都处得不错……不仅是我,尉迟家的,段叔叔家的,房家的,秦家的,我们这些将门之后都和太子处得不错。” 程处默叹了口气:“贞观元年,他被正式册立为太子后,就和我们这些将门之后疏远了,其实也有来往,只是觉得淡漠了许多,偶尔也把我们召进东宫里聊天说话,可他每句话说出来透着一股子虚情假意,好像刻意拉拢一般,赏这个赐那个的,他给,我都要,可是……他永远是太子,而我,永远只能是他的臣子,小时候的无拘无束再也不会有了。” ********************************************************** ps:病了几天,还好挺过来了,谢谢大家体谅。(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八章 选秀纳妃 成长意味着要失去很多东西,权贵家的孩子也不例外。 小时候的玩伴不一定是一辈子的玩伴,每个人在别人的人生中或许只能同行一段路,到了岔路口,往往连招呼都不打便径自分道扬镳,然后,再遇见下一个同路的人…… 李素看透了,因为他活了两辈子,程处默没看透,因为他年岁不大,一个权贵家的孩子看不透聚散,是好事,如果有一天他对人生的聚散漠然了,遇到与他同路的人不再感叹缘分,而是选择利益了,那时说明他长大了,也意味着他的人生真正开始失去了很多东西,自觉,或不自觉。 程处默的情绪有点低落,他还在黯然着失去的儿时玩伴,李素拍了拍他的肩,他实在想不出什么言辞劝解他,因为可以肯定,当他真正长大,将会失去更多,每个人都是如此。 程处默是个糙汉子,失落片刻后,站起身打了一套拳,拳法看不出来路,大开大阖似是战阵杀敌的路数,多半是程咬金教的,论美观实在称不上好看,李素甚至清晰地看到有几招是撩阴,插眼珠等下作招式,偶尔还来一个很不雅观的懒驴打滚,不过这套拳法被程◇,处默使出来,周围丈许之地竟多了几分肃杀之气。 打完一套拳后,程处默的心情终于平复了,微微喘息着坐在李素身边,看着广袤的田地发了一会呆,忽然道:“听说上次的冯家命案,太子欲构陷你,你……与东宫结的仇怨如此深了么?” 李素想了想,不答反问:“此事朝野如今仍有议论?” 程处默点头:“有……” 犹豫了一下,程处默左右环视一圈。凑在李素耳边轻声道:“陛下圣裁的结果并未服众,命案说是了结了,但朝臣们都说陛下刻意袒护太子,一个刑部右司郎中若无人授意,怎敢公然构陷县子?更何况你这个县子正是圣眷极隆之时,上次大理寺少卿窦伏因为你而被贬谪岭南。前车之鉴尚未久,区区一个刑部右司郎中怎敢再犯?分明是被当成了替死鬼……” “只不过陛下乾纲独断,此事又关乎国本,既然陛下铁了心要袒护,朝臣自是识得利害,包括魏徵那个老……咳,老人家,一生正直铮忠,对陛下袒护太子一事也不敢再多说一句。这事算是彻底压下去了。” 程处默叹了口气,道:“李素,我虽与你结识未久,但你这人颇对我的胃口,朋友贵在交心,今日我不得不说句良言,你与太子的仇怨,若能有办法化解。还是尽量化解吧,他是未来的国君。今年今时或许奈何不得你,明年明时呢?有朝一日他登临大宝,手握重鼎,你将何去何从?” 李素微微一笑,心里还是有些感动,程处默能说出这番话。说明是真拿他当朋友了。 “这是你的话,还是转述你爹的话?” “我自己想说的,我爹没说什么,只说目前看不出端倪,但以太子眼下越来越不堪的行径。和陛下对魏王的恩宠,过几年或许有变化……” 李素笑了,老流氓虽说人品差劲了点,但一双招子还是很犀利的。 只是老流氓对未来的预计还是有些偏差,数年以后,真正受益的既非太子,亦非魏王,大唐九五之位,竟叫一个小屁孩摘了桃子…… 这也是李素目前不怕得罪太子,同时跟魏王保持距离的最大原因。 拍了拍程处默的肩,李素笑道:“化解仇怨就免了,我纵有意化解,也绝不能踏出那一步,别忘了我除了是县子,还是火器局监正,跟任何一个皇子走得太近都犯忌讳,陛下不怕我得罪哪个皇子,他担心的是我靠近哪个皇子,若叫他知道,必是我的死期。” 程处默呆怔片刻,终于明白了李素的意思,叹道:“难怪我爹对你素来宠爱,却也绝口不提化解你与太子仇怨的事,原来他早看明白了……” 李素笑道:“所以,你还得多跟程伯伯学学,程伯伯的本事可不止在战阵兵法上,做人也是。” 程处默咧了咧嘴,道:“我爹除了抽我,一般学不到东西,这几年扛揍的本事倒学了不少,勉强也算本事吧。” ………… 李家的宅院不小,程处默晚上便在李素家住下。虽然是个糙汉子,但家教很不错,程处默进门便给李道正行晚辈礼,行礼很端正,丝毫不见敷衍,毕恭毕敬垂手躬腰,先是问好,然后转达自家长辈的问候,最后不停的“冒昧”啊,“海涵”啊之类的,令李道正颇为受用,连夸国公家的孩子就是教养好,然后再看看李素,李道正摇头叹气。 李素脸都气黑了。 虽说从来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好,可程处默这货也成了别人家的好孩子,这就有点侮辱人了,大白天的领着一帮部曲洗劫了长安东市的布商,晚上跑来又冒充有教养的好孩子,还把老爹哄得一楞一楞的,让李素这个真正的好孩子哪里说理去? 小国公莅临李家,自是蓬荜生那啥,李家大开酒宴,一坛坛美酒,一道道佳肴往桌上端。 程处默似乎还真受过礼仪教育,酒宴上当着李道正的面,无论坐姿,谈吐,端杯吃菜等等仪态,都做得十分完美,看在李道正的眼里简直赏心悦目,乐得愈发眉眼不见,于是李素被当成了反面教材,酒宴上只听李道正不时的训斥,“看看人家……”“多学学人家……” 李素气得牙痒痒,而受了夸奖的程处默表现得愈发矜持,只能从他眼里发现一闪即逝的得瑟。 酒宴上李道正多喝了几杯,不胜酒力先行退下,直到这时,程处默才恢复了本性,猛地一拍桌子:“刚才喝得不爽利,来。咱兄弟好好喝几杯!” 说完咂摸咂摸嘴,露出一脸淫笑:“美酒佳肴当前,为何不见歌伎舞伎助兴?你家没有歌舞伎吗?” 李素冷冷道:“没有,丑丫鬟倒是有几个,程兄若不嫌弃,我把她们叫来随便给你扭几下?” 程处默楞了一下。接着露出同情之色,叹道:“贤弟……过的怎样的苦日子,竟连歌舞伎都没有,难怪每次你去我家时都喝得酩酊大醉,原来只有在我家你才能尽兴……” 李素咬牙,额头青筋暴跳:“每次去你家喝醉,是因为你爹和你们六兄弟灌酒,这能叫尽兴吗?分明是走了一遭鬼门关!” 程处默露出欠抽的自以为明了的表情,挤了挤眼。笑道:“贤弟倒是腼腆,还不肯承认,为兄明白,过几日给你送几个舞伎和歌伎乐班,不知贤弟喜欢高丽女还是新罗妇?对了,听说西市近日有个牙子在卖吐火罗舞伎,调教得很不错,我给你送两个怎样?” “程兄。不如折现吧,折现能让我真正快乐起来。真的……” 程处默哈哈大笑:“贤弟莫闹,说定了,过几日便把歌舞伎送到你府上。” ………… 跟这种人没法讲理,太固执了,李素不反对女色,但对歌舞伎实在没兴趣。他有洁癖,那种女人不知被大户人家和人贩子转了几道手,若落到李素家里,到底谁糟蹋谁? 作为一只粉嫩新鲜的童子鸡,万不能给那些狂蜂浪蝶任何玷污他的机会…… 月上柳梢时。李家的酒宴仍未结束,程处默或许久未受夸奖,今日被李道正夸了几句,顿时有些忘形了,喝酒的兴致高得一塌糊涂。 跟程处默喝酒永远不缺话题,从前朝轶事说到本朝秘辛,一桩桩一件件如数家珍,快喝醉时,程处默大着舌头说了一件很有趣的事。 由于长孙皇后早逝,李世民这一年来过得很孤独,虽说有名的后宫四妃尚在,但这四妃暗里勾心斗角,为了争宠闹得太极宫鸡飞狗跳,李世民被腻歪得不要不要的,所以甚少宠幸四妃。 皇帝过得太孤独,朝臣们看不过眼了,实在很不懂这些大臣们的逻辑,人家的感情和房事与他们何干,反正一句话,“君忧臣辱”,李世民一忧郁,朝臣们便仿佛觉得有人狠狠扇了他们的大耳光,脸颊火辣辣的痛。 于是长孙无忌串联了一些朝臣,纷纷向李世民上了奏疏,请求选秀纳妃,从门阀或功勋的适婚女子中选取若干貌美端庄者入宫,排解吾皇万岁的寂寞,反正绝不让天可汗陛下做一个安静的老男子。 李世民是横扫天下的大唐皇帝,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今年才恰好四十岁,男人嘛,爱好无非就那么几样,大家心照不宣。 安静而忧郁的皇帝陛下假模假样推脱了几次,一本正经说什么朕要励精图治,朕要勤奋治国,不想被儿女私情牵绊等等,长孙无忌认识这货多少年了,是个什么成色他还不清楚?于是长孙无忌不停地盛情请奏选秀纳妃,李世民不停地推脱谢绝,君臣二人在朝堂上演一出出君圣臣贤的激情戏,看得素来正直的魏徵恶心得不行。 不过就是选几个女人进宫当**的事,搞出这么多名堂,要不要脸了还? 于是恶心得快吐的魏徵也不得不入了戏,跟着长孙无忌奏请了几次,最后一次上疏时说得很含蓄,再矫情下去老臣可就真反对选秀了啊,差不多就得了,赶紧洗白白,让美女们到你碗里去…… 李世民也觉得再推脱就矫情了,顺势赶紧答应下来,省得魏徵那老货真的反对选秀,让他的一番旖旎心思全落了空。 贞观十一年十一月,大唐皇帝在长孙皇后逝世一年后,开始遴选美女入宫。 *********************************************************** ps:还有一更。。。可能有点晚,作息又乱了。。。 求月票提提神!!(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九章 毫州素布 平心而论,作为丈夫,李世民也算做得不错了,当然,要求他从一而终未免太不现实,相对而言,发妻逝世一年后才重新接纳美女入宫,已然算得上有情有义了。 李世民与长孙皇后是名垂千古的模范夫妻,史书所见所闻,都是二人如何恩爱,李世民如何圣明,长孙皇后如何贤惠。 长孙皇后逝后,李世民的真实想法不得而知,可是他确实寂寞了一年,若用最善意的猜测去揣度圣心,一个正富壮年的男人,失去发妻后独自思念了她一年,然后用力将她忘记,重新选择了新的生活,亦算一桩佳话。 不论出于何种想法,李世民终究决定选秀纳妃了。 对这个决定最伤心的,莫过于后宫四妃,本来长孙皇后对她们来说便是一座无法攀越的高山,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盼到她死了,四妃俱有子女,又与李世民多年感情,正符合当皇后的所有条件,各自卯出吃奶的劲头觊觎帝后之位,用可歌可泣的上进心填补一下空虚寂寞冷的人生,结果这杀千刀的居然又要选新的美女入宫,显然是不愿拿她们这四棵老葱蘸酱了啊…… 四妃的△≮,上进心如同遇到暴雨的小火苗,瞬间熄灭了,对帝后之位再无半点觊觎之心,她们终于明白了这位枕边人的心思,大唐皇后的位置,只能属于长孙皇后,除了她,任何人都不配。李世民答应选秀,其中怕也不乏敲打四妃的意思。 宫闱八卦,李素听得很有兴趣,兴致勃勃的同时不禁也有些自责,原来自己竟也有如此三八的一面…… *********************************************************** 八卦只是八卦,听过便算。朝臣为李世民的房事操碎了心,李素却无所谓,李世民后宫上万,理论上任何一个走进他视线的女人都可以拉过来胡搞瞎搞一番,这种男人的寂寞,不是李素这个凡夫俗子能懂的。 第二天。程家的部曲骑马赶到了太平村,同时还顺手捎来了一位愁眉苦脸的东市布商,昨日李素选中的那块薄如蝉翼的布绸便是从这位布商的店铺里抢……,取来的。 布商很惶恐,脸色白得跟化了浓妆的舞伎一般,站在李素面前止不住地打摆子。 昨日被抢了一块素布已然很倒霉了,没想到这帮土匪如此过分,今日索性连他的人都抢了,长安水深啊…… 程处默最见不得布商这副快砍头的畏缩样子。一脚踹去,布商的打摆子症状不药而愈,眼含热泪,但说话明显条理清晰了许多。 李素很客气,询问了那款布的出处,原来那款布是毫州所产,布商本人也是毫州人,说来也是巧合。毫州以出产绢布闻名于世,所以当地的桑蚕织户不少。几乎家家户户都养蚕,只是蚕和人一样,有的强壮,有的体弱,有些弱质的蚕儿本来奄奄一息,眼看要断气。就算没断气,勉强吐出来的丝质量也很差,这种蚕一般都要被淘汰掉的。 眼前这位布商倒是个聪明人,他把毫州养蚕人家里面淘汰出来的蚕集中起来,死一大批自是难免。剩下的勉强能吐出丝,那种丝韧性和粗细都很差,但布商不知用了什么秘法,将这种丝经过加工后织成布,也就是李素昨日看中的那款布,由于丝的质量原因,这种布的透光性很强,同时密度也不错,薄如轻纱般的料子,既能透光,又能挡风。 布商把这款布运到长安销售,原本以为这种布的销量不会太好,结果上架之后发现……销量果然不好。 如今无论官宦还是百姓,买东西普遍还是很务实的,选择货物既要美观,又要实用,这种又透光又脆弱的布,实在入不了长安官民的法眼。上千匹素布积压在店里根本卖不动,连最容易糊弄的胡商都对它嗤之以鼻,直到昨日倒霉,遇到了正在打劫的卢国公长子…… 李素高兴极了。 “那些烂布头我全要了!”暴发户的嘴脸一览无遗。 布商弱弱地争辩:“都是好布,没烂……” “好布?你去长安卖一尺试试?看人家不拿大耳光抽你。”李素瞪眼。 布商叹了口气,垂头不说话了,这款布确实卖不动,原以为发明了一个新品种,结果根本连烂布头都不如。 “这款布积压了多少匹?” 布商黯然道:“两千多匹吧,亏惨了,本钱都回不来……” “全部卖给我,算算多少钱。” 布商神情一振,脱口而出:“两千贯……” 话未落音,随即发觉后背莫名冒了一层鸡皮疙瘩,四周的温度也徒然降得厉害,一股森然的杀气笼罩方圆三丈之内…… 李素苦笑,程处默和一群部曲杀才围住布商,活脱一群不良青年堵在巷口抢三好学生零花钱的架势,还谈什么价啊,直接明抢多好。 “一千贯……” 果然,布商非常明智地改了口,然而,四周的温度仍没有下降的趋势。 布商苦着脸继续改口:“五百……不,三百……唉,少郎君看着给吧,您说多少就多少……算了算了,小人白送少郎君了,全白送,行不?” 好没原则的商人…… “当我们是匪贼吗?我给你两千贯,不过你负责运输,两千多匹全部运来这里,别给我以次充好……唉,估计你也没办法以次充好了,比这更差的布还真不容易找……” 布商神情顿时变得狂喜,差点没给李素跪下,两千贯,能补回他的大半损失了,毕竟织这种布拿出来卖本来就是他经商的眼光有问题,能回两千贯的本钱已然是老天垂怜。 喜不自胜的布商忙不迭答应,顺带着看程处默和他手下那帮杀才的目光都顺眼多了。 好可爱的一群土匪杀才,萌萌哒,么么哒…… ********************************************************** ps:月底最后两天了,大家手里有月票莫抠在手里,赶紧投了吧,过期作废啊。。。 么么哒~(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章 众人皆醉 两千贯的开支不低,李素如今不大不小也算个富翁了,但是开支两千贯仍旧感到有点吃力。 根本没有经过谈判,李素甚至在布商自愿降价的前提下都坚持原价,以他的为人品性自是不可思议的。 李素是凡人,有点坏,但绝非坏得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那种,大多数时候他还是有着普通人的善良和怜悯,布商做了个错误的选择,所以积压了两千多匹素布卖不出去,没有李素这两千贯的大方价格,或许布商回去后要面对的是家破人亡的下场。 所以李素没有讨价还价,非常痛快地接受了两千贯的价格,成交后看着布商感激得流泪的表情,李素心中满满的成就感,这不是做买卖,这是在做功德,感觉类似后世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了一回座,在老人的道谢声以及全车人赞许的目光里,仿佛整个人格都升华,毫无争议地认定了自己是个好人,尽管这可能是种错觉。 现在李素就觉得自己是个好人,好到爆,好到没朋友。 所以此刻他的心情很不错,甚至拉过布商坐在院子里,以一种大领导慰问百姓的姿态和颜悦色地跟布商拉起了∷,家常,哪里人啊,家里几口啊,几儿几女啊,你们家打土豪分田地了没啊等等…… 程处默和身后一群杀才脸色越来越古怪,最后程处默终于忍不住了,黑着脸打断了李素的雅兴。 “兄……兄弟,莫闹了,打谁家土豪?你自己就是土豪,好好说话行吗?” 李素一怔,随即哦了一声:“刚才那句不算,你快忘掉。对了,还未请教掌柜贵姓。” 布商诚惶诚恐地道:“不敢当贵人垂问,小人姓孙,贱名平贵,多谢贵人今日救小人于水火,为了这两千多匹布。小人差点扯绳子吊颈了,多亏贵人相助……” 李素笑道:“回去好好干,争取东山再起,将来发达了莫忘今日你我这场缘分。” 孙平贵忙不迭应是。 调了两辆马车,李素当场让孙平贵拉着满满两马车的钱走了,足足两千贯,收契画押都没有,只嘱咐孙平贵赶紧将素布运来太平村。不怕孙平贵讹他,卢国公和县子不是孙平贵这种商人惹得起的。相信孙平贵也不会那么没眼力。 孙平贵千恩万谢地走了,李家院子里,程处默一直用奇怪的目光盯着他。 “这孙平贵莫非有什么出奇的本事?” 李素一楞:“做生意做得差点扯绳子吊颈,你觉得他有什么本事?” “没本事贤弟为何对他如此礼遇?” “对任何人礼数周全一点不好吗?比如你,在我家吃饭时装得跟翩翩王孙公子一般,其实你一巴掌可以抽飞五个王孙公子,无论真心或假意,装出礼数总是没坏处的。” 程处默不解地道:“可那孙平贵是商人啊……” 李素最听不得这话了。不由白了他一眼:“商人咋了?商人吃你家了,喝你家了?凭自己的本事赚钱。凭什么低看他?我李家,你程家,还不是一样在长安卖酒卖香水,咱们也算半个商人。” 程处默连连摇头:“兄弟莫乱说话,咱们跟商人可完全不一样,程家是开国功勋。你是陛下御封的县子,官员见你都要行礼的,怎能自甘堕落与商人扯在一起?以后莫说这话了,被监察御史听到,说不得去朝殿上参你一本……” “爱参不参。咱们两家做了买卖就是商人,不承认就行了?” “不是商人。”程处默的吐字咬得很重,问题的争论似乎涉及到这个糙汉子的原则了:“你酿酒,造香水,活字印刷等等,什么都好,造出来的东西是你的本事,把这些东西拿出去做买卖又是另一回事,你自己想想,你酿的酒,香水和那个印刷术,哪一桩买卖你亲自经手了?酒和香水是程家和长孙家合伙在做,印刷术交给城里的赵掌柜,他们卖给谁与你何干?你只需每月在家等着收钱便是,这便是勋贵的体面……” “程家和长孙家也一样,我程家在长安城里的店铺十多家,另外还有远出西域诸国的商队,甚至连胡商的商队都插了手,但是这些买卖都不是程家直系经手的,全部交给信得过的远亲,所以程家也不是商人,长孙家亦复如是,勋贵就是勋贵,绝不能与商人扯在一起,甚至对商人都不能太客气,因为商人终归是低贱的,他们的地位充其量比贱籍高一点……” 李素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道:“你的意思是说,商人帮咱们勋贵家赚了钱,咱们还不能给他们好脸,还得打他们骂他们,然后他们还得贱兮兮的继续帮咱们赚钱?人家上辈子欠你家的?若是有人这么对你,你干不干?” 程处默被李素这番总结弄得有点懵,挠了挠头:“我大概会一拳揍爆他的狗头……被你这么一说,我忽然发现我家真不是东西……不对,长孙家真不是东西。可是,如今大唐的商人确实只有这地位呀,他们连平民百姓都不如,长安街上无论什么人抽商人一耳光,商人都只是弯腰陪笑,从来没听说打起来或是见官……” “别人怎么看商人我管不了,但我会对商人一直客气下去,都是人,都凭本事赚钱,没道理天生比别人矮一头。” 程处默没彻底被李素绕进去,琢磨了一下又回过神了,于是苦口婆心劝道:“兄弟,商人真的跟咱们不一样,你别太……” 李素睁着萌萌的大眼盯着他:“我偏要对商人客气,你会抽死我吗?” ************************************************************ 孙平贵的效率很快,两千贯落袋后,当天下午便将素布全部带来太平村。 李家门口停着一长排的马车,一匹匹白色的素布堆得小山般高,长长的一溜看不见尽头。 马车到了李家门口,老爹李道正的脸色就不对劲了,二话不说抡起藤条满村追杀不肖子。 原因很简单,白色素布不喜庆,家里办丧事似的太晦气。 李素逃过了追杀,只好赶紧雇请村里的闲散劳力搭棚子,将所有的素布全部铺在早已搭好的竹架子上,绵绵延延数里,花了两天的时间,将自家五十亩地的架子上全铺满了,远远望去一条条白色的素带整齐划一地铺在黑土地上,既工整又对称,煞是好看,李素的身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一排排整齐的白色棚子在太平村引起了村民的围观,八卦的村民一打听,李家娃子花了两千贯买了这些白色素布,买回来自家不用,偏偏要铺在地里……一时间,村民看李素的眼神又不对了,跟去年李素辞官时一样,太平村的村民们见着李素后又是畏惧又是同情,目光扎在身上很不舒服,近日来串门的村民也多了。 本来李素被封县子后村民们敬畏地与李家保持着仰望的距离,后来发现李道正仍旧每天背着手没事似的满村子晃悠,仍旧还是一脸憨厚无害的笑容,骂娘踹人吐痰,跟以前一样完全没改变,李家那个争气的娃子也从来没露出半点趾高气昂的跋扈样子,对任何人都和气友善得很,村民们这才收起了敬畏心理,试着跟往常一样和李家来往。 近日串门的村民特别多,进了院子发现李素在,先是敬畏地打个招呼,却不敢从院子中间穿行而过,而是走进院子边沿的回廊,小心翼翼绕过李素,走到李素身后侧方拔腿便跑,逃命似的钻进李道正的房里,一副内有恶犬,咬死后果自负的惊惧样子,气得李素想杀人全家…… 村民们不理解李素要干什么,李道正也不理解,在他们的认知里,世间万物的生长靠天时而应季,该是夏天秋天长出来的东西,冬天就绝不可能长出来。 所以李家最近串门的村民多,闲话也多,三五成群的村民聚在李道正的房里,也因此多了一些听起来让人想破门而入,然后挨着个的顺着队伍一溜大耳光抽过去的对话…… “娃他爹,没你这么当爹的啊,娃子犯浑你咋不拦着?”村民甲痛心疾首。 “娃大了,长本事了,现在家里的事他做主,我管不着。”李道正闷闷的声音。 “娃当家也不该这么当呀,两千贯啊,这得换多少白面馍,买一堆白布铺地里,尽糟践了!”村民乙心疼惋惜。 “说是种绿菜,冬天吃的绿菜。”李道正弱弱地为儿子辩护。 “尽胡咧咧,绿菜夏天才有,冬天哪有?你儿子没种过地,你也没种过?咋能由着他胡来咧?”村民丙嗤之以鼻。 “唉……”李道正苦闷的叹息。 “李家的,你家娃子怕是和去年一样犯病了!”村民丁权威认证。 李道正又沉沉叹气:“他犯浑我能咋办?” “抽他啊!”众村民异口同声。 ********************************************************** ps:还有一更。。。月底最后两天了,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一章 蓄势待发 “人心险恶”说的就是这帮家伙,见面恭敬得又是鞠躬又是作揖,堆着笑脸一副含笑九泉的样子,仿佛李素有出息是他们教出来的,煽情煽得眼泪婆娑,背过身便撺掇老爹抽儿子,不抽还不行,太惯着了,最好每天能看到老爹挥舞着藤条满村追杀儿子的画面才叫喜闻乐见普天同庆…… 太平村里住了一年,李素已渐渐习惯了这些村民的议论和眼神,什么样的议论他都能接受,有时候李素干的事情确实有点惊世骇俗,村民们没把他绑在柱子上当异端烧死,说明他们还是很善良的,至于那种看疯子似的眼神,可以自动忽略。 众人皆醉我独醒,既有颜值又有才华的天才注定活得与众不同。 李素决定原谅他们,隆冬时节种出绿菜后,再端个碗满村子瞎跑,偏找人多的地方,当着这帮家伙的面一口一口把各种绿菜咬得噶嘣脆响,不卖也不送,就每天当着他们的面使劲吃,啥仇都报了。 该做的事情都做了,李素耐心地等着大棚里的绿菜在大雪飘飞的季节里成熟。 几天后的晚上,王直跑回来了,他没回家,深夜敲开了李素家的︽◆,门。 李素很意外,王直不该在这个时候出现。 上次冯家命案,东市传言四起,全是李素授意王直干的,后来传播流言的吴八斤等人被塞进胡商的商队,沿着丝绸之路去了陇右,王直作为始作俑者,自然也不安全,东宫或官府有心的话,不难追查到王直头上。毕竟这件事做得并不算天衣无缝。 所以事后王直也被李素连夜转移到关中的偏远地方,如今事情过去不到半月,王直却忽然跑回来了,实在令李素颇为吃惊。 “出了甚事?”李素心头沉重地问道。 王直呵呵憨笑:“没出事。” “没出事你跑回来作甚?” “想胡女了……” 李素:“…………” 很纠结啊,要不要考虑把他杀了灭口算了?这是最省事最放心的法子。 “明天带我去公主府看看她吧,不知她过得好不好……”王直丑陋的脸上露出浓浓的思念。脸上几颗麻子都绽放出星辰般的光辉。 李素忽然不生气了。 世上有什么东西比相思更难捱呢? “明年开春,你和胡女成亲吧,王直,你是个有情有义的人,胡女当初能在东市被你救下是她的运气,娶她想必她也不会反对……” 王直惊喜地看着李素,眼里露出几乎能融化岩石的狂热:“开春……就娶她?” 李素点点头:“开春就娶,不过,娶她容易。你爹娘那关怕是不容易过,你王家世代皆是关中人,恐怕不会答应你娶一个胡女过门,” 王直惊喜的面孔顿时黯淡无光。 李素没说错,这是最大的难关,拜李世民这些年佛挡杀佛的霸气所赐,关中人这些年也渐渐养出了傲气,通婚往往都是同县同乡。必须原汁原味的关中本地人,再远一点也勉强能接受。但是娶一个胡女,却是万万不会容许的。 是的,没错,赤裸裸的种族歧视,关中人的血统是最高贵的,哪怕是个穷得要饭的叫花子。只要他是关中人,那么他也是个高贵的叫花子,大唐国境以外的番邦异族在关中人眼里全都是未开化的猢狲,这时节的大唐人,民族优越感高得一塌糊涂。 王直想娶胡女进门。画面若看在他爹娘眼里,无异于穿着新郎锦袍的儿子牵着一只活蹦乱跳的猢狲拜堂,成婚当天恐怕就得开始操办二老的丧事了…… 李素说了实话,王直的神情很阴沉,显然,他也不敢冒大不韪将胡女娶过门。 在李素看来,其实这个问题不难解决,如今王直也算东市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在外面买个小宅院悄悄把胡女养在深闺中,成亲是别想了,有情人终成眷属,名分暂时放弃便是。 不过王直的想法大概不一样,现在的他还只是个纯情少男,既然走纯情路线,爱上一个女人必然要给她名分的,李素不拦他,以后的生活能教会他一切。 “今悄悄回来的,明看过胡女后我马上就走,不给你添麻烦。” 李素苦笑:“回都回来了,没必要急着走,冯家命案陛下已有圣裁,应该算是过去了,你再躲着似乎没什么必要了,今晚你便回家看看爹娘,这几日在家里歇息,跟胡女怎样腻歪都可以,再过些日子,等风头彻底平静了,你再去东市呼风唤雨。” 王直大喜,连连点头答应。 李素的神情渐渐变得有些忧虑:“冯家命案,我把太子得罪得更彻底了,可他却迟迟不见任何针对我的动静,此非吉兆。” 王直咧嘴笑道:“不见动静还不好?或者是太子怕了你呢,你曾说过,如今太子的位置很危险,内忧外患不断,冯家命案闹得那么大,几句流言差点把他栽进去了,此时他怎敢有别的举动?” 李素叹道:“太子若这般无用,便当是我高看他了,我倒情愿他先出招,否则这种等着挨揍的日子太难捱了,拳头只有在未发之前才最具威胁,太子的拳头如今待发而未发,才是最难受的。” 王直想了想,道:“想个法子让他把拳头揍出去?” 李素沉默了一会儿,道:“我绞尽脑汁,费尽心机,为的就是让别人的拳头快点朝我脸上揍……王直啊,这样干你觉不觉得有点贱?” 王直点点头:“确实有点贱……” 村口传来几声不安分的狗吠,廊前的天赐懒洋洋的趴着,动都懒得动一下,一派未成年的宗师气派。 月挂夜空正中,天色很晚了,李素拍了拍王直的肩,道:“离家半个月了,赶紧回去看看吧,你哥昨日又挨了揍,回去碰到你大嫂小心点……” 王直如今对兄长的际遇根本连同情的表情都懒得露了,随意点点头,离开了李家。 王直走后,李素睡不着了,披着厚厚的长毛氅,静静地看着天空的一弯新月,神情凝重如水。 太子,你到底是不敢妄动,还是蓄势待发? ******************************************************** ps:月底最后一天了,手里有月票的赶紧投吧,过了今天就作废了,白瞎了。。心疼死我了。。。喵~(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二章 利州武氏 初冬的寒风拂过太极宫龙首渠前的广场,广场四周旌旗飘展,披甲戴盔的禁卫在凛冽的寒风中如松岳般傲然屹立。 午时刚过,朝会的大臣们迈着轻快的脚步,三五并肩,缓缓走出宫门,互相告辞过后,各自骑上马或坐上马车回府。 午时一刻,宫门外忽然变得热闹起来。 十辆华贵的红顶马车从朱雀大街礼部官衙方向驶来,一路缓缓而行,路边官吏行人莫不躬身让道。 马车前方一人骑着高头骏马,身着紫色官袍,面肃而色沉,不苟言笑,神情冷凝,官吏们让道不是因为马车,而是因为这个人。 此人名叫李道宗,是李世民的同宗兄弟,被封江夏王,同时兼任礼部尚书,身份地位显赫之极。 已李道宗的身份和官职,亲自领着十辆马车往太极宫而去,自然不是小事。 朱雀大街说长不长,小半刻便行到太极宫前的广场上,空荡荡的广场周围禁卫林立,马车停下后,从车里次第鱼贯下来五十名宫装美女,每人皆着统一的紫色高腰宫裙,头盘三环宫髻,下了马车后莺莺燕燕聚在一起,远远看□■,着前面李道宗的背影,老老实实垂首敛目,大气也不敢喘。 五十名美女自觉排成整齐的队列,静静地站在广场上等候着。 这一等便是大半个时辰,宫门一直紧紧关着,许久不见动静,美女们站在凛冽的寒风里冻得发抖,却也只能咬紧牙关站着。 李道宗也站在广场上等待着,一言不发地凝视着宫门。 五十名美女是今年礼部从各州府官宦或平民中采选的良家女子,没错,理论上她们都是李世民碗里的。旁人别想伸筷子。 大唐选良女进宫不叫选秀,选秀是大辫子朝的说法,大唐称其为“采选”,说是采选,其实并不止采选,主要通过三种方式遴选美女。一是礼聘,二是采选,三是进献。 所谓“礼聘”,顾名思义,自然是很客气的一种方式,主要是针对权贵官宦人家,闻其有待字室女,皇帝遣使礼而聘之,由于身份地位颇高。所以女子入宫后的起点也高,最少都会被封为“才人”,如果把皇宫比喻成酒店的话,才人大概算是大堂经理级别。 采选就简单了,一般都是平民家的闺女,入宫后要看运气,运气普通的,进宫后别想一飞而上枝头。要从普通的宫女做起,三五年内若没有发生皇帝宠幸她的奇迹。那么,等待她的便是出宫嫁人或是老死宫中的命运。 至于“进献”,一般是由各地权贵高官主动搜罗民间绝色女子,不重身份,不论贵贱,看脸看脸看脸……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 ………… 朱红色的宫门终于打开。一名宦官出宫门,快步朝李道宗走去,走到李道宗面前,宦官恭敬行礼,然后才直起身。尖着嗓子扬声道:“有旨,各州府采选美人入两仪门,进万春殿待宣——” 五十名美女纷纷应是,然后被宦官领着,走入了这座辉煌与荣耀并重的皇宫。 李道宗的任务完成,也随着入宫,不过他去的是甘露殿。 五十名美女排成五列,垂首一言不发地跟在宦官身后,入承天门,嘉德门,走在左侧第二排的女子美眸一眨,小碎步迈出的幅度稍微大了一些,恰好踩住前面第一排女子的裙脚,第一排的女子重心不稳,被裙脚带得脚步一个踉跄,吓得花容失色,顿时狠狠摔倒在地,手心被擦破了皮,渗出了血丝。 发生这一变故,美女们的队伍顿时乱了,议论声嘲笑声,还有装模作样的道歉声此起彼伏。 领头的宦官停下了脚步,转过身不满地看着美女们。 “禁宫是何等所在,怎容尔等如此不顾仪态?诸位贵人,既然入了宫,奴婢劝各位还是讲究一下仪态为好,宫里,可不比市井坊间,不是想笑就能笑,想闹就能闹的。” 话说得有点重,美女们自知失仪,纷纷闭嘴垂首屏声。 宦官看着第一排那个摔倒的美女,眉头不由微皱。 “这位贵人,奴婢敢问名姓?” 摔倒的女子看着手心渗出来的血,委屈得泪水在眼眶中打转,然而在这个讲究礼仪的禁宫内,又不能与旁人理论,只得擦去眼泪,忍气吞声地道:“利州武氏见过内官……” 话音顿了顿,武氏垂着头,委屈地补充了一句:“家父应国公,名讳上士下彟……” “应国公武士彟之女?”宦官眉头又皱了起来。 这位应国公的来头不小,他是开国功臣,有从龙之功,历任大将军府司铠参军,检校右厢宿卫,工部尚书,利州都督,荆州都督等职,深受两代帝王器重。 然而贞观九年,武士彟病逝后,家道终不免渐渐中落,官场人情淡薄,如今朝中已渐不闻武家之名。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毕竟是开国功勋之后,宦官的脸上迅速堆起了笑容,刚才的不耐之色一扫而空。 “原来是应国公之女,奴婢多有得罪,还请贵人继续随奴婢进宫,陛下朝宣之后,太医署自有太医来为贵人治伤。” 武氏一直表现得很委屈,也成功博得了宦官的同情,失仪之事便不再追究,众美排成整齐的队列,继续往宫内走去。 贞观十一年十一月,一位搅动大唐数十年风云的女人走进了皇宫,这一年,她十四岁。 高端冷艳的皇家版引狼入室的故事开始上演。 ************************************************************* 东宫正殿。 太子李承乾今日有客。 客人是熟人,名叫高履行,与李承乾自小相识。 高履行年纪比太子大两岁,二十出头的样子,相貌有点平庸,身高也很普通,这种人若穿一身寻常百姓衣裳,扔在人群里根本泛不起一朵浪花,实在太平凡了。 可高履行的身份却不平凡。 他的父亲自然也姓高,名叫高士廉,爵封申国公,世袭申州刺史,官职与爵位显赫,辈分更是吓人,高士廉是长孙无忌和长孙文德皇后的舅舅,兄妹二人自小便被高士廉抚养长大。 说起高士廉,不但辈分高,对大唐立下的功绩也不小。武德五年归降李渊,一直被李家看重,而且高士廉站队也非常果断,毕竟自己的两个外甥跟李世民的关系太不一般了,说来李世民是他的甥婿,是个傻子都知道该站哪边。 玄武门事变那天,李世民领着一帮子杀才老将在玄武门杀得不亦乐乎,高士廉也没闲着,他干了一件令李世民龙颜大悦的事,他领着家将跑去刑部大牢,把当时关押的死囚全部释放出来,并且发给他们武器,然后高士廉领着这群真正意义上的杀才赶到芳林门,与当时的守门将士鏖战厮杀,跟李世民的玄武门遥相呼应,大杀特杀,配合李世民夺门成功。 由此可见,成就大功业的人,节操余额实在太少了。 论起辈分来,高履行二十出头的年纪,见到长孙无忌之后只能叫他一声兄长,反推过来,太子李承乾也得叫高履行一声舅舅。 今日太子李承乾将高履行召至东宫,高履行也是满头雾水不知究竟。 正殿内并未设酒宴,冯家命案后,李承乾老老实实待在东宫读圣贤书,看父皇批阅过的奏疏,酒宴歌舞一概杜绝,终于令孔颖达和几位太子左右庶子脸色稍稍缓和了几日。 殿内,李承乾与高履行干坐着,互相聊了一番家常,聊到气氛稍稍有些热烈了,李承乾这才微笑着道出了正题。 “孤记得舅父大人并未婚配吧?” 高履行一楞,老实回答道:“家中有侍妾十数人,正妻尚未娶。” 李承乾笑道:“侍妾没名分,提她们作甚,既然舅父大人不曾婚配,孤今日为舅父保一桩大媒,不知舅父大人意下如何?” “保媒?”高履行眼皮一跳,既不答应也不拒绝,而是试探地问道:“不知殿下欲保哪家闺秀?” 李承乾道:“舅父大人是申国公嫡长子,将来要继承爵位的,孤保的媒自然不会辱没舅父的门楣……不知舅父大人觉得孤的九妹东阳公主若何?” 高履行楞了,不敢相信地再问了一遍:“殿下是说,皇九女东阳公主与……我?” 李承乾笑道:“不错,九妹东阳公主,年方二八,容貌俱佳,性情温婉,实为舅父大人良配,舅父大人不满意?” 高履行呆住了,半晌没回过神。 若不是身份原因,他真想一巴掌抽过去。 这熊孩子…… 论辈分,他是李承乾的舅父,自然也是东阳公主的舅父,世上哪有舅舅娶外甥女的道理?李承乾好歹也是皇家太子,未来的储君,保媒难道连辈分都不顾了么? 贵圈真乱…… *********************************************************** ps:还有一更。。。 马上月初了,求0点后的保底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三章 佳人难得 李承乾给舅舅保媒自然不是闲得无聊,而是有预谋的。 从东市痛殴东宫属官,到冯家命案种种,李素确实将李承乾得罪得不轻,李承乾虽是太子,但很遗憾,他没有继承李世民宽广的胸襟,却长出了睚眦必报的心眼。 明火执仗的报复显然不可能,李承乾的地位太敏感,不知有多少人在暗地里冷冷盯着他,想要推翻他,要报复李素只能选择背地里动手,而且最好是不显山不露水表面上看去与他完全无关的方式。 于是李承乾找到了高履行。 辈分的问题李承乾不是没想到过,只是纵观周围的功勋权贵子弟,适龄的几乎全都成亲了,程家的,长孙家的,尉迟家的,秦家的……各家子弟的繁殖任务很艰巨,刚成年便入了洞房,数来数去,矬子里面拔高个,只好选择了高履行。 高履行二十出头还没成亲,算是权贵圈里的异类了,一来因为高家的地位太显赫,其父高士廉是亲手带大长孙无忌和长孙皇后的舅父,连李世民在朝堂之外的地方见了高士廉都得行晚辈礼,高家已是底蕴深厚的门阀世家,高履行是高士廉的嫡长子,将≯,来妥妥要继承高家爵位的小国公,而且高士廉早年因为战乱成亲较晚,生下高履行算是老来得子,如此显赫的门阀,与任何一家结亲都会给朝堂带来不可预估的变化,继承人的亲事自是慎之再慎。 二来高履行此人,品行颇多不端,欺男霸女倒是夸张了,但其人终日混迹青楼楚馆,与娼妓厮混,并且常有因争夺**而与旁人大打出手的传闻。久而久之,名声渐渐臭了大街,高家欲与别的权贵结亲亦不大容易,这年代的权贵固然想让自家的权势更上一层楼,但同时也是很要脸面的,高履行这种品行不端的家伙。哪怕家世再显赫终究也上不得台面。 所以高履行便一直耽误到现在。 李承乾给高履行保这一桩大媒,其心可谓歹毒,出手便拿住了李素的七寸。 高履行的脸色不大好看,从辈分上说,他算是李承乾的表舅,李承乾莫名其妙把他的妹妹推荐给他,浑然不顾二人的辈分,委实有点轻佻浮躁了。 “多谢殿下厚爱,只是……”高履行想了想。道:“只是臣与东阳公主辈分不合适,殿下怕是失虑了,若臣尚东阳公主,恐被天下人耻笑,殿下一番好意,臣只恨无福消受。” 话说得很漂亮,作为表舅,这番话算是很委婉的拒绝了。 李承乾不以为意。反而笑得愈发亲切。 “舅父大人何必在意东阳的辈分?说来东阳亦只是宫中下嫔所出,孤才是长孙家与高家真正的血缘亲人。东阳充其量只不过沾了点李家的血脉而已,况且……孤这位九妹可是才貌双全,年方二八至今尚未婚配,眼看过了今年,父皇或许便会为她许上一门亲事,错失美色。人间至憾矣……” 高履行笑了笑:“东阳是臣的甥女,辈分不能乱,陛下若为其尚亲,自是好事,臣怎会遗憾呢?” 李承乾见高履行毫不动心的样子。低笑了几声后忽然拍了拍手掌,两名东宫宦官走出来,手里捧着一个画卷,当着高履行的面,两名宦官一左一右将画卷徐徐展开,一名绝色婀娜的女子出现在高履行的眼中,女子身着白色宫裙,站在一片万紫千红的花丛中,画师的手笔端的绝妙,连女子眉宇间淡淡的温婉和轻愁都画了出来。 高履行呆呆地看着画卷上的女子,不由屏住了呼吸,许久不见动静。 李承乾静静看着高履行的表情,嘴角勾起一抹莫测的笑,随口吟哦道:“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高履行的脸颊忽然泛了红,脸颊上的肌肉狠狠抽搐了几下,眼中却渐渐露出势在必得的霸气。 李承乾见火候差不多了,缓缓道:“舅父大人,虽说你与东阳隔着辈分,可是你与我李家毕竟只是表亲,姑表自来便是良配,自是无碍的,孤可从未听说过姑表结亲会被天下人耻笑,至于辈分……姑表之间有辈分么?孤眼里见到的只有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辈分二字岂不可笑?舅父若不果真不愿迎娶东阳,明年开春后,东阳恐怕真会被父皇许给别的开国功臣之子,毕竟东阳已是二八年华,在众多姐妹里算是老姑娘了……” 见到东阳的画卷后,高履行已然心动了,此刻却仍有些迟疑:“臣答不答应自是无妨,可是陛下那里恐怕……” 李承乾笑道:“你若无妨,父皇那里孤自会与你分说,放心,孤会安排妥当的。” 高履行眼中闪过一丝喜色,再次贪婪地看了一眼东阳的画像,在不舍的目光里,两名宦官慢慢将画像收拢成卷。 看着李承乾如沐春风般的笑容,高履行仿佛明白了什么,垂头静静思虑半晌,忽然道:“臣回去后会在父亲面前多行劝解,日后……我高家慢慢断绝与魏王的来往。” 李承乾笑得愈发开心了:“亲上加亲,可喜可贺,舅父大人,孤这里先恭喜你了。” “多谢殿下美意成全,臣愿为殿下肝脑涂地。” *********************************************************** 白色的棚子里,种下去的绿菜已冒出了新芽儿,凛冽的冬日寒风里,棚子里却洋溢着令人震惊的一派春意。 整个太平村的村民都没想到,原来搭上这片白色的棚子后竟真能在冬天种出绿油油的蔬菜,这是亘古未见的奇观。 村里的议论又多了起来,这一次村民们的态度来了个大转弯,仍旧是每日串门,仍旧三五成群往老爹李道正的房里钻,只是评价显然不一样了,这次大家没口称赞,连道李家风水好,竟出了如此一位神仙般的儿子。 李道正一扫前些日的颓丧之态,乐得眉开眼笑,处处以神仙儿子他爹自居。 “有奔头……” 大棚里,一位活了几十年的老农掐下一片绿色的黄瓜芽叶,放进嘴里细细咀嚼了几下,然后做出权威的认证:“再过俩月估摸真能看到结果……冬天的黄瓜啊,啧!” ********************************************************** ps:咳,日子记错了,原来这个月有31号。。。嗯,还是求月票,甭管哪一号,月票都是要求的。。(未完待续。。) 家里停电了,更新延迟一下。。 一章快码完了,咔嚓一下全黑了。。。两千多字不知道有没有被系统保存,很焦虑啊。。 今晚还是两更,只是时间要推迟到家里来电,稿子全在电脑里,暂时发不了。。先来网吧发个通知,顺便求一下保底月票。。 网吧坐半个小时就回去,旁边坐个妹子腿很白,欣赏一下再走。。。(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四章 太子保媒 太平村的村民们都有严谨的科学态度,亲眼见到了才算数,否则任你说破天也不认,态度很可取,如果背地说闲话时声音再小一点就完美了。 “冬天真能种出绿菜?” 河滩边,东阳两眼闪闪发亮,认识久了,李素渐渐知道了东阳的一些小毛病,跟一千多年后的女人一样,东阳不怎么吃肉,据说公主府里每日的膳食菜单上很少有肉,春天夏天都是绿菜,黄瓜,昆仑紫瓜,莲菜,芥菜等等,野菜也少不了,但肉确实吃得少,倒也没存着减肥的心思,东阳体型偏瘦不能再减了,只是吃肉犯腻。 一到冬天就难熬了,跟穷人家截然相反,冬天时根本不见绿菜,不得不吃肉,吃一口直犯恶心,喝御赐毒酒般悲壮。 知道李素能种出绿菜后,东阳是太平村里最兴奋的,绝对发自内心的兴奋,而且对绿菜的评价比以往李素发明的任何东西都高,大抵上升到利国利民,功在千秋的高度,全天下百姓应该给李素立个生祠每日香火供奉才对得起李素的付出…… “夸张了,夸张了……哈哈哈,”李素脸上每一个毛细孔都闪耀着得瑟的光辉£♂,,嘴里却假模假样地谦虚:“立生祠就过分了,也犯忌讳,不过长安的百姓很快便会发现,虽然冬天能种出绿菜,但他们还是吃不进嘴里……” “为何?” “因为冬天的绿菜会很贵,贵到丧心病狂,贵到令人发指,普通百姓问一句价格就会有轻生的念头……” 东阳呆住了,吃吃地道:“又……又是钱?” 李素点头,叹道:“不错。又是钱,世间熙熙,皆为利来,世间攘攘,皆为利往,我费尽心思在冬天种出绿菜。不为了钱我图什么?” 东阳气得狠狠在他腰间掐了一下:“钻钱眼里了!种个菜都不肯放过,就不能随便卖点钱惠及百姓吗?” “怎么能随便卖点钱?冬天的绿菜跟夏天的绿菜是一回事吗?”李素正色道:“你的思想太迂腐太陈旧了,我得批评你……你看啊,如今全天下能在冬天卖绿菜的,只有我这一家对吧?知道啥叫垄断不?” 东阳摇头。 “仅此一家,别无分号,这就是垄断,垄断会造成什么后果呢?” “会让你发大财。”东阳恨恨白了他一眼。 李素眉开眼笑:“多谢,借你吉言……不。不完全是发财,垄断的后果是造成一家独大,市上卖的货物,最早的形态都是垄断,比如某个聪明的家伙刚发明出丝绸,那种又薄又滑的绸缎自是比寻常的土布麻布穿起来舒服得多,于是受到哄抢,最初哄抢的人一定是当时的权贵。因为这东西肯定比别的布价格高,只有权贵才不差钱。他们买得起,久而久之,穿丝绸成了权贵们的特权,而且贩卖丝绸利润惊人,你说说,看在别人眼里是什么感受?” “恨死你了。还能有什么感受。”东阳没好气道。 “市场永远是一滩活水,新货品的注入便是活水的源头,商人是最有上进心且最懂得随势而行的一类人,看到丝绸如此惊人的利润后怎么可能坐得住?于是纷纷起而效仿,组织丝农和织户开始研究。攻关,甚至动用收买,偷窃等等手段,力求获得丝绸的关键技术,千日防贼总有防不住的时候,丝绸的关键技术能藏几年,十年,能藏一百年吗?你看,尽管手段很卑劣,但丝绸根本不需要发明它的人操心,自然而然便传出去了,当市场上有四家五家不同的绸缎铺开张,它的价格肯定会降下来,因为它已不是垄断,而是互相竞争了,竞争必然有妥协,妥协的最终结果便是花钱买它的人受益……” 李素叹了口气,露出黯然之色:“你看,丝绸被他造出来了,可是最终的受害者也是他,因为别人效仿,一家独大的他被人模仿了技术,本来能赚十贯钱的,只能赚一贯,还得给客人赔笑脸人家才愿意买,我也是一样,冬天的绿菜是我种出来的,但最后我必然是最大的受害者,我这样的受害者只不过想在别人效仿之前多赚点钱而已,有错吗?” 李素解释了一大通,说得口干舌燥,东阳静静想了一会儿,似乎觉得无法反驳,不由白了他一眼:“真是难为你了,为了赚点绿菜钱,想出这么一堆歪理,想想都为你心酸……” 李素咂咂嘴:“不说不觉得,还真有点心酸,我只是种点绿菜,既没偷又没抢,爱卖多贵卖多贵,为何跟你解释那么多?” 东阳又狠狠掐了他一记:“无耻到家了,赚了钱不够,还把自己说成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别人买了你的绿菜反倒还欠你人情了……” 李素正色道:“为了劳苦大众,我会忍辱负重的。” ………… 河水流淌得很慢,慢得像时光。 二人静静依偎在一起,仿佛忘记了时光,不知不觉日已西沉。 “东阳……” “嗯?” “明日我进宫求见陛下,把上次那两张图纸拿去,跟陛下好好聊聊……” 东阳的脸刷地红了,猛地坐起身,眼里浓浓的惊喜:“你是说……” 李素重重点头,笑道:“没错,我的意思是说,这两张图纸一定能在陛下那里换不少钱……” 东阳呆住,吃吃地道:“换……换钱?” “当然换钱,不然你以为是什么?当然,银饼我也不反对。”李素眼里藏着深深的笑意。 东阳俏脸白了一下,神情无比失落,不经意间扫了李素一眼,发现他眼里那抹坏坏的笑,东阳顿时反应过来,一时恼羞成怒,一双粉拳没头没脑朝他砸去。 “又作弄我!又作弄我!你拿去换钱吧,将来让钱陪你过一辈子!” ************************************************************ 太极宫,甘露殿。 李世民坐在正中看着奏疏,李承乾从东宫带回来的,每天李世民总会遣人将大堆的奏疏送往东宫,令太子仔细查阅奏疏的内容以及李世民的批阅,每份奏疏看完后李承乾要将心得体会写下来,对这件国事的看法是什么,李世民如此批阅的道理何在等等。 这便是父子二人日常的交流。 李承乾此刻恭敬站在李世民面前,看着李世民一份份审视着自己的心得,李世民越看眉头越皱,李承乾不由心中忐忑。 良久,李世民合上奏疏,朝他摇摇头:“承乾,你是未来的大唐国君,目光应该再远大一些,治河修堤也好,农桑徭赋也好,对外用兵也好,眼睛不能只盯着一处,比如薛延陀如今内乱,你的主张是只盯着薛延陀一国静观其变,大唐卧榻之侧有猛虎酣睡,怎能静观其变?此时正应该召见室韦,靺鞨,西突厥等使者,与其国交好互盟,同时加快与薛延陀国内权贵的收买与煽动,此方为上策,道家的‘无为’,并非真的无所作为,而是随应时势而为,机会,火候,眼光,都很重要,国事,没那么简单的……” 李承乾躬身道:“是,父皇,承乾受教。” 李世民揉了揉额头,叹道:“你还差得太远,要多学学,朕将来才能放心把江山交给你。” “是,令父皇失望了,承乾之过也。” 李世民摆了摆手,淡淡地道:“你退下吧,好好跟师傅们读圣贤书,东宫所遣的臣子皆是当今闻名天下的饱学鸿儒,孔颖达更是国子监祭酒,多跟他们学学。” 李承乾施了一礼,却不急着退下,站在原地踌躇犹疑不已。 半晌,李世民抬起头:“还有事?” 李承乾躬身道:“确有事,前日申国公长子高履行来东宫,请承乾保一桩媒,申国公是我大唐开国功勋,又与长孙家是舅甥,高履行所请,孩儿左思右想,觉得无法拒绝……” “高履行?”李世民皱起眉,回忆了一下,道:“此子该有二十岁了吧?说来与朕是平辈,至今尚未成亲,亦算异数,倒是被高家名望身份所牵累,这次求你保媒,承乾你能帮则帮吧。” 李承乾神情愈发犹豫。 李世民见他这副样子,心中浮起淡淡的不悦,他是杀伐果决的君主,一生乾纲独断,横行无忌,最看不得自己的儿子这副犹犹豫豫的畏缩样子。 “怎么了?高履行欲娶哪家闺秀为妻?” 李承乾老老实实道:“欲娶皇九妹东阳为妻……” “什么?”李世民一楞。 “高履行欲娶皇九妹东阳为妻。”李承乾重复了一遍,咬字很清晰。 李世民难得地露出呆滞的表情,然后……掰着手指算辈分。 高士廉是长孙无忌的舅舅,长孙无忌是李承乾的舅舅,理论上也是东阳的舅舅,那么高履行的辈分算是李承乾的表舅,理论上也是东阳的表舅…… 一大堆的“舅”来“舅”去,李世民算了半天,一件很清楚的事情被自己算得混乱了,单手撑住额头,叹道:“朕有点头晕……” ******************************************************** ps:半夜2点多才来电。。。嗯,还有一更。。。 求八月保底月票!一定要给啊。。。一定别忘了啊 。。。。(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五章 李二拒婚 亲戚关系不好算,尤其是隔着老远的亲戚,二表舅三姨丈的,绕来绕去绕得头晕。 李承乾显然算得很清楚,不但算得清楚,算计得也很清楚。 “父皇莫想了,按辈分的话,高履行确实比东阳大一辈……”李承乾笑道。 李世民扶着额头的动作凝固了一下,神情开始变得不悦了:“大了一个辈分还娶什么东阳,高履行疯了?” “父皇,高家和咱们李家只算是五服外的远亲,这个辈分可论,亦可不论,表亲尚可嫁娶,何况五服外的远亲?” 李世民摇头:“不,天家无小事,天家的任何一个细微举动都落在天下人的眼里,当年玄武门……已被天下人诟言十多年,朕这些年励精图治,用兵强硬,好容易压下天下人的议论,若天家公主与舅父成亲,朝臣和百姓又会议论纷纷,虽然勉强说来,高履行和东阳不算违了伦常,但终究落了口实,教天下臣民和世家门阀有了嘲笑天家的借口,这门亲事不可答应。” 李承乾点头笑道:“父皇所言甚是,前日高履行来东宫与孩儿谈及此事,孩儿也是如此回复的,奈何高c,履行对东阳甚为……钟意,据高履行说,他是某日游猎路经东阳的封地,恰好见了东阳一面,从此为她魂不守舍,久思无可解,遂来东宫求孩儿,请孩儿在父皇面前美言,玉成此良缘。” 李世民哼了一声:“钟意朕的公主,朕就必须把公主嫁给他么?你叫他去问问吐蕃的松赞干布,他也钟意朕的公主,看看朕以什么来回答他——松州城下数万吐蕃军士的性命,还有,关中子弟奔袭千里深入吐蕃境内取城池十数座。这便是朕的回答!” 李承乾顿觉一阵寒风扑面,仿佛一股浓浓的血腥和霸气混杂在空气里,令他浑身冒出了鸡皮疙瘩。 “父皇恕罪,孩儿没有思虑周全,这便回绝高履行……”李承乾面露惶恐之色。 李世民冷冷一哼:“回绝了吧,辈分不对。终究无缘,你再劝劝高履行,天下良家女子何其多,何必单恋朕的公主。” “是,孩儿记住了。” 父子沉默了一阵,李承乾起身向李世民告退。 李世民点点头。 李承乾一脚快跨出殿门时,忽然回过头说道:“父皇,高家终究也是开国功勋,当年……亦有从龙之功。父皇刚刚训导孩儿说眼光要放得长远,不能只盯着一处,若断然回绝高履行,会不会……会不会寒了整个高家的心?皇九妹今年已二八芳年,也到了该尚嫁的时候了……当今天下门阀甚多,河东,陇右,诸多门阀对我李家高坐皇庭不满。暗中广植羽翼,而我们李家。也该多拉拢一些门阀和功勋,才能平衡朝中和天下局势……” 李世民眼皮一跳,眉头不易察觉地蹙了一下,接着很快恢复如常。 李承乾眼中闪过一抹笑意,李世民蹙眉虽只是一瞬,但恰好被他捕捉到了。 行了。今日目的总算达到了。 “孩儿随口胡言,父皇莫往心里去,孩儿告退。” ************************************************************* 阴谋毫无预兆,徒然而至。 李素最近几日心里越来越不踏实,总觉得自己的身后有一双眼睛。在暗处冷冷地盯着自己,像一条毒蛇等待着机会,一旦时机成熟,便会扑上来狠狠咬自己一口。 第二天一早,李素简单收拾了一下,打算骑上马进长安城,他的怀里揣着两张图纸,是他新近想出来的地雷和百虎齐奔箭,这两样新火器其实算不得太先进,实际上它们在明朝时便已应用到战场上了,制作方法很简单,论威力,算不上惊世骇俗。 李素终究不敢拿太先进的东西出来,一来没有成熟的工业条件,二来,他对历史有着深深的敬畏,他害怕盒子里的魔鬼是由自己亲手放出来的,放出来后,便真的无可收拾了,所以他只敢做出这种相对比较落后的火器,既让李世民满意,自己也能心安。 今天是个重要的日子,他打算以这两张图纸为筹码,跟李世民谈判,请他把东阳嫁给自己,当然,一生效忠肝脑涂地之类的誓言是免不了的,要让李世民放心,必须彻底把自己融入李家,从此无法像现在这般对李世民若即若离保持距离,更无法悠闲安度一生,不过为了东阳,他愿意。 下人套好马儿,李素跨上马背正待扬鞭,家门前忽然传来隆隆的马蹄声。 李素眯眼望去,见家门前远处尘土飞扬,然后眼皮猛地抽了几下。 一位穿着锦袍皮着黑色长毛大氅的老杀才,后面跟着一群剽悍英武一看便知绝非善类的部曲家将,浩浩荡荡直冲李家而来。 李素脸色一白,急忙下马,扭头看着身旁的薛管家,匆匆地道:“……就说我病了,传染病,见不得风,见不得光,怕水,也见不得人……” 说完李素刚转身跑了几步,便听到一阵粗犷豪迈的大笑声:“哇哈哈哈哈……小后生哪里跑!看老夫怎生活擒你!” 马蹄声愈发急促,李素只觉身子一轻,整个人腾空而起,被人横抱住腰,非常粗鲁地朝马鞍上一扔。 后面一帮部曲杀才顿时发出呜啦啦的庆贺鬼叫声,大家都玩得很嗨…… “程……程伯伯,有话好说,莫这样,小子这姿态太羞耻了……”李素在马鞍上手刨脚蹬地挣扎,急得满脸通红。 活擒李素的老杀才正是为老不尊的程咬金,顺手逮住李素便兴高采烈,真是生吃蛤蟆活劈黄瓜的典范。 程咬金也不住马,擒住李素后径自拨转马头换了个方向,一群人朝李家的封地飞驰而去。 “听我家大小子说,你能在冬天种出绿菜,老夫特意赶早出城,今日便来长长见识!”(未完待续。。) 求保底月票!! 昨晚停电把更新规律都打乱了,而且稿子没保存,再开机稿子全部丢失,只好重新再码,实在倒霉得不要不要的,不过老贼有一颗上进的心,熬了一整夜终于更了两章,算是尽力了。。 新的八月,还是厚颜向大家求几张保底月票,说什么为了荣誉为了尊严之类的话太虚了,咱不那么矫情,其实就是为了好看点,顺便也图个每月一千块钱的月票奖,老贼实在人,说的都是实话,便求大家抬举一下,上月消费出保底月票的同志们都投过来吧,咱们往上拔高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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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不过程伯伯。这些白色的素布小子花了两千贯,换掉未免……那啥。” “两千贯?”程咬金猛地扭头瞪着他:“你个败家子。你爹抽你没?” 李素赶紧道:“抽过了,抽过了,吊起来抽的,藤条抽断了三根……” 程咬金这才满意地缓下了脸色:“抽过就算了,否则老夫代你爹抽你一顿。” 李素擦了一把额头的冷汗,忍不住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领着程咬金走进大棚里。进去便觉得暖融融的特别舒服,如同置身于另外一个温暖的世界,程咬金的神情愈发好奇,咦了一声后快步走向大棚中间,一双精光四射的小眼睛在棚内来回端详。任何一个小细节都不放过。 “那是何物?”程咬金指着棚子内四周立着的一个个小铁皮圆桶道。 “炉子,恒温用的,里面烧着火,用的是草木灰,木屑,枯枝,炭等等……炉子是完全封闭的,大棚其实是个温室,绿菜能发芽成长,靠的就是这些炉子。” “炉子外面伸出一根长管子是啥意思?”不得不佩服老流氓的眼神太毒辣,一眼便看到的关键处。 “那个是烟囱,炭和枯枝这些东西烧起来冒烟,烟不能排在棚子里面,会把绿菜熏死的,所以用烟囱把它排到外面去……” “烟囱?”程咬金琢磨了一阵,眼睛渐渐发亮。 李素苦笑两声,完了,又被惦记上了,专利啊,知识产权啊,在老流氓眼里全是浮云…… “程伯伯,烟囱这东西,其实家家户户都能用上,像程伯伯这样的高门大户里,每到冬天,屋里都会点炉子,但是烧炭的话,排出的一氧化碳……咳,烟毒,嗯,排出的烟毒容易让人丧命,据说长安每年冬天都会因为烧炭而死很多人,有了这个烟囱,以后咱们大唐的百姓冬天取暖便再无伤亡了。” “好东西!”程咬金眼睛放光,啧着嘴道:“这东西容易打制,若是做成买卖……” 李素笑道:“程伯伯精明,只是烟囱此物制作简单,就是一个铁皮管子,明眼人一眼便知关窍,几乎人人都会做,做买卖的话怕是赚不了几个……” 程咬金点了点头:“赚笔快钱也好,一杆子买卖,能卖多少算多少,老规矩,东西由程家的工匠做,咱们五五分。” “是,一切由程伯伯做主。” 冬天种绿菜说起来玄妙无比,其实技术方面也就几个关键点,光照,恒温,还有人工授粉等等,人工授粉属于最机密的技术核心,李素自然不会乱说,领着程咬金在棚里转了一圈,事无巨细分说解释明白,程咬金终于满意了。 “小娃子生了一颗七巧玲珑的心肝啊……”程咬金摸着李素的头顶叹道:“真不知你那些奇思怪想怎么琢磨出来的,时常便给世人弄个新奇玩意,绿菜若真能在冬天种出来,功莫大焉,老夫这一辈跟着陛下南征北战,闯下如今这等家业,算是够本了,但是俺老程家下面几个小崽子都是鲁莽匹夫,有勇而无谋,将来老夫死了倒轻快。腿一蹬眼一闭便万事皆休,但老夫却放不下那几个小崽子……” “小娃子你是个灵醒人,小小年纪也不知被谁调教成这小狐狸的奸滑性子,老夫只盼你多与我家那几个小崽子来往,老夫蹬腿后,看在咱们如今的情分上。程家若有危难时伸手搭扶一把。” 李素急忙道:“程伯伯言重了,您如今正当壮年,踌躇满志之时,何以言死?小子与程家几位兄弟向来深厚如亲手足,此生定然守望相助,危难时绝不会袖手旁观。” 程咬金满意了,笑道:“有你一言,老夫放心了……” 话锋一转,程咬金的眼睛忽然眯了起来:“前几日的冯家命案。你把太子殿下得罪得不轻吧?” “程伯伯,此案小子完全是被牵连进来的……” 程咬金摆摆手,笑道:“你莫与老夫解释,反正你个小混帐嘴里没一句实在话,老夫懒得听,说来你也是为了家中的护卫,能为家仆出头的主家,这年头不多见了。是条有情有义的汉子,所以老夫提醒你。得罪太子殿下可不大妙,冯家命案的风头还没过,所以太子没有任何动作,待到风头过去,你小子的安逸日子可过不成了……” 李素心中一惊:“程伯伯听说了什么?” 程咬金白眼一翻:“老夫能听说什么?只是不想见你小小年纪死得太早而已,老夫用兵甚鲁莽。任它几路来,我只一路去,一通硬拳先砸敌将中军阵里,胜与负须臾可分,李绩那老匹夫用兵却不一样。他使的是阴路子,先找敌人的弱点,哪处兵力薄弱,哪处守将无能,一次奇袭扑杀过去,弱点一冲破,剩下便是屠鸡宰狗,不费吹灰之力了,所以老夫这些年看似比他打得猛,但若论战果和伤亡,李绩那老匹夫确实比老夫高那么一点点……嗯,只有一点点。” 莫名其妙说起打仗,李素满头雾水,程咬金见他懵懂的模样,不得不把话说得更透一点。 “凡事多想想,若是有人要对付你,你的弱点在哪里,能否事先补救,若是浑不在意,被李绩那样的老匹夫一击而中,全盘皆输,哭都没命哭……” 李素压下心头的不安,挠头笑道:“小子似乎……没什么弱点啊。” 程咬金仰天长笑:“哈哈哈哈,好,多少年没见过这等作死的小混帐了,你死之前先把种绿菜的秘方留下来给老夫,还有酿酒,还有香水,死便死了,秘方莫便宜了别人……” 李素:“…………” ************************************************************ 程咬金来得快也去得快,李素看着一帮杀才远去的背影,心中越来越沉重。 他看出来了,今日程咬金来太平村并非为了看什么冬天的绿菜,而是特意过来示警,长安城里一定有了什么风声,只不过因为太子是程咬金未来的国君,程咬金能做到这个地步,已然很不容易了。 弱点? 李素的弱点在哪里? 弱势的地方太多了,无权又无势,年纪小,人脉单薄,底蕴俱无,官职不大,爵位更小,但是所谓权势,所谓官爵,其实李素并不在意,所以这些东西只能算弱势,却根本不算是他的弱点。 除此之外,便是感情了,感情向来都是人类的弱点,亲情,友情,都能成为敌人攻击的目标,说亲情,李素只有一个老爹,李承乾再丧心病狂也不可能派人来太平村杀他的爹,说友情,王桩王直也在太平村里,没招谁没惹谁活得太平安逸,李承乾拿这两人作文章恐怕又会陷入像冯家命案那样的泥沼里,他不会那么蠢的…… 剩下的,只有爱情了。 李素想到这里,心头猛地一震,接着额头冒出一层冷汗,两眼迅速充血通红。 “不好!他要拿东阳下手!”李素脸色刷地变得惨白无比,回过身便朝家里跑去。 “来人,备马!快快!” ******************************************************* ps:还有一更。。。继续求保底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七章 骤然生变 灰蒙蒙的天空被一团阴云笼罩着,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天地仿佛忽然间风云变色。 李素在大道上打马狂奔,眼中布满了通红的血丝。 不祥的预感在心中越来越清晰,这些日子萦绕心头的不踏实的感觉终于落在实处,原来它不是自己的幻觉,而是确实存在的危机。 来不及通知东阳了,李素只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到长安城太极宫,在李世民没有做出决定前拦下他。 长长的马鞭毫不留情地鞭打着马臀,只听得耳边的风声呼啸而过,寒风像刀片般割得脸颊生疼,李素的脑子却越来越清醒。 程咬金示警过后,李素赫然惊觉。 他大抵明白太子接下来会怎么做了,而他猜到的做法,却尤令自己心尖滴血,此生的幸福,眼看要被人生生毁去。 前些日还在慨叹冯家的因果报应,殊不知因果报应无处不在,如同人生的轮回一般,每个人都无法逃避,曾经李素种下的因,今日到了收获果的时候。 身下马儿的嘴角已流出了白沫,从太平村到长安城,李素这次只花了大半个时辰,马儿已︽,尽了它最大的努力。 长安那巍峨高耸的城墙远远在望,在灰蒙蒙的天空下显得那么的森然可怕。 颠簸的马背上,李素远远看着城墙,眼睑里的景色不断晃动倒退,长安的城墙越来越近,李素苍白的脸上露出惨然的笑。 ************************************************************* 何赋言走在太极宫前广场的青石板上,他的脚步很沉稳,步履很从容,每一步的距离大小相同,恰好踩在每一块石板的中间。 从广场边缘的第一块石板算起。一直到承天宫门前的最后一块石板,一条直线总共九百九十块石板,何赋言走了九百九十步,一步都不差。 何赋言是殿中侍御史,大唐的御史分三类,台院。殿院,监院,三者并列,互为牵制,殿中侍御史的职责是“掌纠兴,举百官,知推弹举”,通俗点说,侍御史就是言官。可风闻奏事,什么都可以弹劾。 今日何赋言单独进太极宫,为的便是行弹举之权。 ………… 甘露殿。 李世民的心情不太好,因为昨日他与高士廉闹了一点小小的不愉快。 李承乾在父皇面前保媒不到三天,高士廉亲自求见,为他的儿子,也是高家的嫡长子高履行求亲,求亲的对象自然是李世民的第九女东阳公主。 高履行钟意东阳。并不完全因为她的相貌身段和温婉性情,高门大户的婚姻从来不会这么单纯。 因为高家需要与天家结这门亲事。这才是高家不顾辈分求亲的主要动机。 从武德五年高士廉归降高祖皇帝,他的外甥长孙俩兄妹一个成了李世民的肱股重臣,一个成了李世民一生挚爱的文德皇后,平心而论,天家这些年对高家算得上非常敬重了,这里面除了当初玄武门之变时高士廉站队正确。果断助李世民夺取芳林门,更大的原因是因为高家是长孙家的娘舅,而且长孙俩兄妹自小被高士廉亲手带大,有了这层关系,李世民怎能不对高家礼遇有加? 然而。高家还是需要与天家结这门亲事。 当年的站队也好,与长孙家的血缘关系也好,终究是曾经的功绩和别人的面子,远不如实实在在的天家姻亲这种关系牢靠,只有娶了一位公主进门,高家才算是真正的安全稳妥,能够在风急雨骤的朝堂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而成为真正的世家门阀。 因为辈分的关系,高家曾经有心求娶却无法开口,高履行与李世民算是平辈,平辈相交却要求娶人家的女儿,这话委实张不开嘴。 然而直到前几天,太子李承乾主动保媒,一番话终于释出了高家上下心里的愿望。既然太子开了头,高家若不把握住这次机会,那就实在太蠢了。 所以昨日高士廉求见李世民,正式以高家家主的名义,向李世民求尚东阳公主。 最后的结果不大理想,李世民令高士廉失望了。 辈分问题终究是扎在李世民胸口的一根刺,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更何况东阳生得绝色倾城,身段窈窕,世上什么样的少年俊才不能嫁,非要嫁给一个比东阳大一个辈分的男子? 李世民心里一百个不乐意,面对高士廉的求亲,李世民满脸强笑,哼哼哈哈几句后,终于委婉拒绝了,当然,为了安抚开国老臣之心,李世民把宫中的奇珍稀贵当成不要钱的破烂似的给他塞了一大堆,名曰赏赐。 高士廉求亲不成,悻悻离开太极宫,尽管李世民面子给得十足,尽量照顾到开国功臣的情绪和尊严,可是毕竟拒绝了高家的求亲,令高士廉心里很不舒服,离开时脸色有点难看。 平日对东阳有些绝情冷淡,这一次自然也不是李世民的良心发现,高家需要这门亲事,但李世民不需要,他太在意天下人对天家的议论了,当年玄武门之变被天下人骂了十几年,李世民扮了十几年的圣明君主才把骂声压了下去,天家绝不能再出现任何的行差踏错了。 结亲失败,高士廉觉得没面子,李世民觉得高家太过分,提出这种非分的要求,所以李世民和高士廉都有点小小的不愉快。 脸色阴沉了一整天,甘露殿内外的宦官和宫女们吓得大气都不敢喘,幸好李世民当了十几年的圣明君主,没有迁怒于人的恶习,否则今日殿内殿外的宦官宫女们难免有几个成为李世民发泄的出气筒。 批阅完奏疏,小小的不愉快终于平复了一些,李世民揉了揉额头,正打算去后宫看看前些日子刚被选进宫的采选美女,从中挑一个容貌身段满意的女子今晚侍寝,这时一名宦官匆匆进殿,奏称殿中侍御史何赋言宫外求见。 李世民叹了口气,只好宣见。 别的朝臣能拦,但御史这类人不能拦,言官的嘴最讨厌,圣明如李世民者,也不能轻易得罪,否则难免又是一阵口诛笔伐。 何赋言进殿,君臣见礼之后,李世民堆起笑脸,打算按惯例先说几句寒暄客套,以终极大领导的姿态关怀一下朝臣的日常生活起居,谁知何赋言完全不领情,没等李世民开口,何赋言却直奔主题了。 “陛下,臣查明,泾阳县子李素与东阳公主有染!” ********************************************************** ps:再求保底月票。。。月初头两天,不得不趁这口热乎劲儿。。。有保底月票还没投的兄台快点给我吧。。。(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八章 事实俱在 一句话石破天惊! 李世民的笑容凝固在脸上,看上去像一尊没有思想的雕像,眼神分明陷入呆滞状态。 良久,李世民回了神,语气无比阴森:“何赋言,你刚才说什么?” 何赋言也不怕,垂着头重复了一遍:“陛下,泾阳县子李素与东阳公主有染!” “有染”二字很刺耳,至少李世民听起来很刺耳,这句话仿佛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抽在李世民的脸上,李世民只觉得脸颊火辣辣的痛,多少年没尝过这种滋味了。 “你,给朕再说一遍!” 殿内电闪雷鸣,龙颜狂怒。 何赋言梗起脖子,不怕死地第三次重复:“泾阳县子与东阳公主有染!” 李世民暴怒,拍案而起:“大胆!尔敢污我天家声名!来人……” “陛下,臣有铁证,何言污之!”何赋言大声抗辩道。 “铁证?”李世民呆了一下,然后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很危险的信号。 “臣有铁证!可证泾阳县子与东阳公主有染!” “拿来!若有半字▲,不实,朕必夷尔三族!” 何赋言进宫弹举显然早有准备,闻言不慌不忙地道:“臣昨日得东阳公主府侍卫黄申密报,自贞观十年冬月,东阳被陛下赐公主封号和封地,入住太平村公主府后,东阳公主便认识了同在太平村的泾阳县子李素,二人从那时起便渐渐熟悉,常在泾河河滩边私会,此事公主府的侍卫们大多知晓,只因公主殿下以银钱买通,故而一直未曾走漏风声……” 李世民面孔迅速涨得通红。怒火已至顶点,只不知这怒火是冲着何赋言还是东阳和李素二人。 何赋言继续道:“陛下可曾记得当初结社率叔侄二人挟持公主殿下一事?那日公主殿下与李素二人同时被掳,后来说是结社率叔侄掳公主后路上巧遇李素,其实哪有如此恰巧之事?那日二人被掳,实则是二人当时同在河滩边私会,故而被结社率撞见。李素为保公主性命,所以豁命以赴,将结社率叔侄二人杀死。” “因此一事,李素与东阳公主二人共过患难,两情愈发如胶似漆,河滩私会愈发频繁,公主府侍卫皆有所闻,今年夏天,我大唐征伐吐蕃。大唐兵发松州,李素随军而行,在他去松州的同时,李素之父李道正为他定下泾阳县许家的亲事,李素独钟东阳公主,故而不愿成亲,暗中破坏亲事,许家两次结亲。李家两次毁亲,此皆因东阳公主之故也。这件事太平村上下皆有所闻,陛下遣人一查便知……” 李世民脸色涨红,鼻孔呼哧呼哧喘着粗气,两手的拳头越攥越紧,阴森地道:“还有吗?” “还有,李素痛殴度支司郎中。东市废东宫属官,两次入大理寺牢狱,东阳公主皆托人奔走转圜,暗中周全,李素献策也好。酿酒也好,皆与东阳公主有关,或许陛下还记得李素曾作过‘花开堪折直须折’的绝妙诗句,此诗虽名为惜时咏志之作,但是以李素和东阳公主之间的私情来看,恐怕此诗不单单是惜时咏志,内中更有幽径雅意……” 何赋言列举的事例很多,而且每一条似乎都有理有据,李世民听了半晌,终于察觉到一个很不妙的事实。 这些事例堆加起来,恐怕东阳和李素之间真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私情。 李世民是皇帝,又是父亲,女儿瞒着他做下这等事,简直大逆不道,而那个李素,该死一千次一万次! 胸中的怒火如火山般喷发,李世民闭上眼,努力平复自己的情绪,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古井无波,然而实在太愤怒了,脸上的表情再怎么强压,也呈现出微微扭曲的狰狞模样。 “你刚才说的公主府侍卫黄申何在?”李世民缓缓问道。 何赋言有备而来,自是不惧,沉声回道:“黄申此时在太极宫门外候旨。” “宣他进殿!”李世民狠狠一挥袍袖。 良久,相貌丑陋身材却略显壮硕的公主府侍卫黄申战战兢兢走进甘露殿。 李世民的目光像一匹盯住猎物的狼,冷冷地注视着他,黄申垂首站在殿中,冷汗早已浸湿了后背的衣裳,殿内沉默越久,黄申越发止不住地发抖。 帝王气势下,黄申如惊弓之鸟,垂着头如临渊池,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李世民注视良久,神情阴沉地道:“黄申,东阳公主与李素的私情,你果真知晓?” “小人……知晓。” “缘何出卖公主?” 黄申脸色苍白,咬着牙道:“位卑却仍有忠直之心,不忍欺瞒君上。” 李世民嘿嘿冷笑数声,然后才道:“将你所知东阳与李素的私情原原本本道来,不可有半字虚言。” “是,东阳公主与李素相识与太平村泾河边,那日公主殿下撇下我等侍卫,独自去泾河边踏青,回来后大家都觉得公主殿下神态不对……” 黄申说得很详细,语速很慢,仿佛每一个字都是自己思考酝酿后才说出口,李世民与何赋言静静地听着,偶尔李世民插一两句嘴,问几句话,黄申回答过后顺着李素和东阳的相识相爱过程继续说。 许久以后,黄申终于说完,殿内陷入一片可怕的寂静。 李世民攥着的拳头微微发抖,牙齿咬得格格直响,眼中的愤怒仿佛两团无法熄灭的火焰,将整个面孔炙烤得充血通红。 耻辱啊!天家的耻辱啊! 东阳那么懂事,那么温婉的女子,竟然做出这等败坏天家名声的污浊之事,若然败露出去,天下人将会怎样议论天家? 李世民闭上眼,深呼吸。 尽管事实和人证摆在面前,但他心中仍存在着一丝希望,他希望这一切不是真的,而是有人恶意构陷,东阳仍是那个知书识礼的好女儿,李素仍是那个懒散却忠直的好臣子…… 殿内静悄悄的,气氛却压抑得令人崩溃。 李世民神情阴沉,脸色时红时青,时而杀机毕露,时而黯然悲凉,不知在想着什么。 良久,李世民终于开口,从齿缝中非常缓慢地挤出几个字。 “宣,李素觐见。” *********************************************************** 李素赶到太极宫门前时已是汗出如浆,苍白的脸上不见一丝血色,呆呆地注视着太极宫前那扇紧闭的朱门,神情惨然。 他能感觉到一桩天大的祸事毫无预兆地降临了,这桩祸事如同一柄巨锤,将他和东阳此生的幸福摧枯拉朽般摧毁,从此不再有生机。 站在太极宫外不知呆立多久,李素深吸一口气,整了整衣冠,打算具名求见李世民。 这时宫门忽然缓缓开启,何赋言施然走出来,后面跟着一位白面宦官。 见到宫门外呆立的李素,何赋言一楞,脸上飞快闪过不自在的表情,然后恢复了平静,表情恬淡地继续往前走。 李素此时心乱如麻,而且他也根本不认识何赋言,二人就这样擦肩而过。 跟在后面的宦官却显然认识李素,见李素站在宫门外,不由喜道:“正好省了奴婢辛苦跑一趟太平村,今日倒真巧了,李县子,陛下宣你即刻进宫面圣。” 李素心头愈发沉重,强堆起笑脸朝宦官友善地笑了笑,然后一言不发地跟着宦官进了宫。 ………… 太极宫承天门外是朱雀大街,何赋言走出广场后脚步一顿,换了个方向,朝朱雀大街旁边一条暗巷钻了进去。 暗巷内,一辆不起眼的红顶蓝蓬马车静静地停在巷道中间,马车四周三五成群布满了穿着便服的侍卫。 何赋言快行几步,走到马车旁边,垂首恭立不语。 马车的帘子一直不曾掀开,许久后,里面幽幽传来一道声音。 “都说了么?” 何赋言恭敬地道:“原原本本一字不差地说了,黄申也说了,陛下暴怒,已宣李素进宫。” 马车内扬起畅快的笑声:“如此甚好。” “殿下,臣还需要做什么?” “暗中串联朝臣,将此事闹上明日朝会,广为天下所知。” 何赋言迟疑了一下,道:“这毕竟是天家内事,臣是外人,若宣扬出去,恐怕陛下不会饶臣……” “事情闹大,那么多双眼睛盯着,父皇无法责罪于你,充其量寻个由头将你贬谪出长安,明年孤再将你宣调回来便是,你为孤做了这件事,已是莫大的功劳,孤不会忘记的。” 何赋言暗暗苦笑,明年宣调回来,这个饼未免画得太不可信了……其实,自己也只是一颗棋子而已。 马车内传来李承乾冷冷的声音:“朝堂上须得理不饶人,这个道理相信你比孤更明白,孤要见到结果,最好是父皇将李素赐死。” “臣……尽力而为。” 马车内再无声音,坐在车前的马夫甩了一记空鞭,马车缓缓驶动,离开暗巷朝东宫而去。 ********************************************************* ps:以后还是晚上更新吧,这段时间总是熬夜,有时候甚至通宵不睡,实在太辛苦了,作息调整得差不多了,明天开始更新规律恢复正常。。。(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九章 雷霆震怒 从承天门到甘露殿一共多少步,李素没算过,他不像何赋言那么无聊。 只是今日进宫,李素的脚步很沉重,仿佛每迈出一步,便离深渊更近了一步,走到尽头,终难免纵身一跳的结局。 心里有种淡淡的后悔。 太突然了啊,突然得甚至来不及跟她道个别,来不及再抱一抱她。 甘露殿位于太极宫的中宫和后宫交界处,严格说来算是中宫范围,李世民经常在甘露殿召见朝臣,商议国事,因为甘露殿是最靠近后宫的大殿,所以能在甘露殿被他召见的朝臣,通常都是非常亲近得宠的大臣。 李素走得不快,穿过嘉德门,朱明门和两仪门,远远看见甘露殿顶的流云檐角。 身后传来一声惊喜的叫声,李素愕然回头,却见一群宦官宫女簇拥着一位绿色宫装的少女,少女不顾宦官和宫女的阻拦,毫无仪态地拎起高腰宫裙的裙脚,蹦蹦跳跳朝他跑来。 尽管心情沉重,李素仍露出了笑容。 许久不见高阳公主,没想到今日居然在宫里遇见她。 “知道本宫被父皇禁足,●,所以你进宫来陪我玩的吗?”无聊的内宫里遇到熟人,高阳的心情很愉悦。 “公主殿下,时间紧迫,无暇多说,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高阳皱了皱鼻,摆出公主的架子:“大胆狂徒,一见面便要本宫帮忙,你当本宫是何人……” 说着说着,高阳的表情渐渐不对了。 她发现李素脸色很苍白,这样的表情她以前躲在太极殿后面偷看君臣朝会时,在那些大祸临头的朝臣们脸上见过。 “你怎么了?” 李素叹道:“看在以往与臣的这番情谊上,臣希望殿下能派个人去太平村……” *************************************************************** 李素走进甘露殿。跨进高高的门槛,迎面便感到一股压抑得令人窒息的气氛。 洁白的足衣踩在光滑的木地板上,步履无声。 进出甘露殿许多次了,从未如今日这般沉痛,失措。 大殿内很安静,像一个与世隔绝的木箱子。箱子里不闻一丝杂音,不见一丝光亮。 从门槛到殿中,李素走了九步,然后停下,朝殿内主位上那个阴沉着脸的中年男子施礼。 “臣李素,奉旨觐见陛下。” 仿佛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应,李世民一声不吭,李素只好保持着躬身施礼的姿势。久久不动。 腰部传来难言的酸痛,保持这样的姿势很累,李素咬牙坚持,汗珠一滴滴从身上冒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殿上李世民终于一声冷哼:“罢了,坐吧。” 李素依言坐下。 大殿继续陷入沉寂。 李世民是制造恐怖气氛的高手,一声不吭便能把人逼疯,李素很幸运。今日竟能尝到这种百般煎熬的滋味。 又过了许久,李世民大抵觉得恐怖气氛足够夺人心志了。这才悠悠开口。 “李素,听说最近你去火器局应差明显比以前勤快多了,上月火药足足配了两千斤,可有此事?” 李素垂睑拱手:“臣的本分而已。” 很满意的答案,李世民点了点头,继续道:“朕还听说你最近在家里弄什么冬天的绿菜。此事若成,功德无量,此功不亚治天花,造火药和推恩薛延陀之策,可称得上你为大唐社稷立下的第四大功。” “陛下谬赞。臣不敢当。” 李世民脸上渐渐露出了笑容,似喟叹般道:“十多岁的娃子啊,又是创火药,又是献国策,又是种绿菜的……,做出来的这些事,从头到尾还不到一年,莫说天下英才,便是朕在你这般大的年纪,亦做不到如此功绩,真是不简单,李素,朕和大唐社稷何其有幸,能得如你这般良才,朕很期待,期待在你的有生之年,你会为大唐立下多少泼天功劳,大唐因为有了你,会出现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 李素的心渐渐沉人不见底的深渊。 话是好话,每一句都在夸他,可李素清楚,李世民这番话只不过是铺垫而已,狂风暴雨在后面等着他。 “臣为唐臣,自当为社稷尽忠,此皆臣的本分而已。” 李世民哈哈大笑:“自你进殿,说了四句话,其中两次说到‘本分’二字,朕问你,你果真本分么?” 李素眼皮一跳,瞬间听出了话里暗藏的刀锋。 该面对的总要面对,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李素无法再逃避,进或退已无关紧要,结局只在李世民的一念之中。 深吸一口气,李素抬起头直视李世民,道:“是,臣是本分人,纵有情非得已,亦是发乎内心。” 很莫名其妙的一句话,奇妙的是,李世民居然听懂了,不但听懂了,脸上甚至露出了莫测的笑容。 “所以,你便倚仗立下的功劳,长出了一颗泼天的胆子,敢觊觎不该觊觎的东西?”李世民的笑脸透出一股万年寒冰般的阴冷。 李素也笑了,如此大祸临头的时候,他居然也笑得出来。 “臣刚才说过,‘情非得已’。” 一道黑影呼啸而至,李素一惊,下意识闪避,转头一看,却是一只黄底软靴,再看殿上,不由愕然。 李世民瞬间翻脸,笑容不复再见,脸上一片电闪雷鸣般的狂怒。 “混帐东西,‘情非得已’是你觊觎朕的东阳公主的理由吗?朕以国士待尔,尔以何报朕?事已至此,尔竟还不知罪?”李世民力竭声嘶地吼道。 李素叹了口气,刚才进殿前的种种惶恐,畏惧,此刻全然不复。面对李世民的暴怒,此刻他的心情却无比平静。 自从来到这个陌生的年代,不断的隐忍,不断的陪笑,对人笑,对鬼笑。蜘蛛吐丝般不断经营着自己方寸之间的蛛网,用感情用利益,用尽各种方法拉拢权贵,讨好皇帝,连闯祸都成了刻意自保的策略,他做的这一切无非是想在这个太平盛世里活下去,活得更好一点。 可是,他早已腻烦了这一切,腻烦了这种随时随地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日子。 更可笑的是。无论自己怎样小心,终究躲不过临头的大祸。 既如此,何必小心? 面对李世民的雷霆大怒,李素忽然笑了,笑得比阳光更灿烂。 抬起头直视李世民,李素的眼中露出谁都不曾见过的执拗和倔强,李世民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他看清了李素眼中的神采。这种执拗和倔强的神采,自从玄武门之变。踩着兄弟的鲜血登基后,他再未曾见过。 盯着李世民,李素的语气很慢,每一个字都很慢。 “两情相悦,何罪之有?” ………… ………… 李素进了宫却没再出来。 暴怒的李世民终究留了情面,没将李素关进大理寺监牢。而是令宫人将他软禁于安仁殿,一个紧挨着冷宫掖庭的偏僻宫殿。 甘露殿内,李世民的怒火愈发高盛,李素的不惧,李素的抗辩。李素那一记桀骜狂傲的眼神,像针一样狠狠扎在李世民的心尖上,相比他与东阳公主的私情,李素刚才面对他的态度似乎更令他愤怒。 愤怒中还带着一丝不解,这个以前看起来唯唯诺诺的小子,今日哪里来的勇气,竟然丝毫不畏惧皇权龙威。 不管怎么说,李素和东阳做下了一件令天家蒙羞的事,李世民太在乎名声了,因为曾经失去过名声,所以他尤知名声二字的重要。 大殿内来回急速地踱步,李世民似乎想通过这种方式宣泄心中的愤怒,殿内殿外的宫人惶惶不安地垂着头,大气不敢出,生怕弄出一丝声响会令自己人头落地。 来回不知走了多久,李世民脚步一顿,脸上露出决然之色。 绝不能再放任了! 立过再多的功劳又如何?终究只是平民农户出身,与世家门阀的联姻才是他需要的,才是如今的政治形势需要的,个人的功劳再大,跟门阀势力的支持比起来,真的不值一提。 几乎没有任何犹豫,李世民决定了李素和东阳的结局。 “来人!” 一名宦官战战兢兢出现在殿门外。 李世民狠狠一挥袍袖:“令礼部拟旨赐婚,皇九女东阳公主,尚申国公长子高履行,令太史局选取十日内的黄道吉日,尽速完婚!东阳公主府侍卫全数撤换,加遣金吾卫值守,任何人不得进出。” 一言九鼎,几无更易。 宦官一一记下,匆匆离去。 下了这道旨意后,李世民闭上眼,仿佛解决了一件久悬心头的大事,轻轻呼出一口气。 ………… ………… 李世民仓促赐婚。本意不完全为了棒打鸳鸯,当了十多年的皇帝,他深知朝中人言可畏,李素和东阳的私情恐怕会被人利用,大肆传扬之后,天家的名声会被朝堂民间毁得愈发体无完肤,所以李世民赐婚的另一半原因,也是为了压下朝野的议论。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李世民多少也存了一丝保护李素的念头。 人才难得,李素这样的人才更难得。 从他治好了天花,献推恩策,再到发明火药……一桩桩一件件,用润物无声的方式悄然改变着大唐,初时不觉得,久了便能发现,他献的推恩策令大唐在北方的战略态势由守转攻,他发明的震天雷令老将们愈发有了底气,大唐将士们士气如虹,小小的物件成了唐军征伐四方的最重要的一张王牌,如今他还在专研如何在冬天种出绿菜…… 细数之下,连李世民也不由暗暗心惊。 这个如玉般温润的少年郎,仅仅一年里便做了这许多事,假以时日,十年后,二十年后呢?他会为大唐立下多少泼天功劳? 大唐太需要改变了。从民生到军事,君臣十多年励精图治,休养生息,为的不就是创出一个强盛的煌煌盛世么?乱世需要威震天下的将才,盛世更需要治世之才。 所以李素这样的人才,李世民真的不舍得杀他。 所以李素在与公主有了私情。桀骜地顶撞了皇帝后,居然还能活着,不是因为皇帝的怜悯,而是他自身的价值。 自身的价值,才是活命的根本。 *************************************************************** 太平村,东阳公主府。 东阳坐在府里的凉亭内,面前摆着一套精致的茶具。 烹茶是一件很繁琐的风雅事,每一个动作细节,每一味加进去的作料。都与儒家的每一句经义相关,茶中的酸甜苦辣,仿佛衬映着整个人生。 浑然不觉即将临头的大祸,东阳此刻的心情很愉悦,烹茶这么严肃的事,她却一边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一边优雅地进行着烹茶的每一道工序。 最后一道工序做完,精致的小茶盏里斟满了冒着热气的茶汤。素手轻轻一晃,稠浓的味道里溢出一丝沁人心脾的茶香。 东阳将茶盏凑到红唇边。小心地轻啜一口,随即俏丽的脸蛋皱成了一团。 “好难喝……”东阳吐着香舌,难得一见的调皮样子。 搁下茶盏,再也不肯看它一眼,东阳托着腮,百无聊赖地看着快结冰的小湖。 “明日把他叫进府里。让他尝一尝我烹的茶,说来认识这么久,我还未曾给他烹过茶呢……”东阳眼里露出浓浓的情意,典型的沉醉在爱里的痴傻女子模样。 眼里又露出了醉人的笑意,东阳不自觉地皱起琼鼻。掩嘴轻笑自语:“……不过如此难喝的茶,恐怕他闻闻味道就吐了,不管了,一定要他喝下去,灌也要灌进他嘴里。” 喃喃自语着,莫名便笑了起来,冬日的寒风里,眼里那抹风情却比春风更撩人。 孤独总是特别漫长,像冬日的夜。 幽幽叹了口气,东阳的表情又变得恨恨不已。 “坏人!一大早连招呼都不打便不见人影,不知哪里去了,害我在河滩边吹了一早的冷风……” 独自沉浸在甜蜜的孤独里,东阳凝视着湖水发呆,痴痴地笑,痴痴地幽怨,痴痴地叹息。 公主府的前庭传来嘈杂的人声,有吵闹,有哭喊。 被打断了甜蜜的臆想,东阳皱了皱眉,扭头望去,却见贴身小宫女绿柳一脸苍白地匆匆朝凉亭跑来。 东阳心一沉,眼中的天地忽然间黯淡无光,一种不祥的感觉赫然浮上心头。 “殿下不好了!”绿柳喘着粗气跑到凉亭内,清澈的眼中蓄着焦急的泪花儿。 “殿下,宫里来人宣旨了!” 东阳努力平静地问道:“宣什么旨?” 绿柳飞快摇头:“奴婢不知,但跟着宣旨天使而来的,还有一队金吾卫将士,他们一进门便将咱们府里所有的侍卫全部拿下了,公主府的值卫已由金吾卫接管……” 东阳浑身一颤,祸事如同忽然临头的霹雳,当头炸响。 “去……去正殿领旨!”东阳咬着牙道。 主仆二人匆匆赶往正殿。 公主府正殿内,一名穿着绛紫色锦袍的宦官立于殿中,见东阳匆匆赶来,宦官先朝东阳见了礼,然后徐徐展开手中的黄绢,面无表情地宣念。 骈四俪六的繁杂铺垫过后,宦官终于念出了旨意的正题:“……皇九女东阳公主,尚申国公长子祠部郎中高履行,着太史局选定吉日,即令大婚,钦哉。” 东阳的俏脸瞬间失去血色,变得一片惨白。 宦官念完后,许久不见动静,抬眼一看,却见东阳公主身躯摇摇欲坠地晃动,泪如雨下,一滴一滴落在光滑的地面上,浸湿了一片。 “公主……公主殿下,这,还请殿下领旨。”宦官小心地唤道,本来还想道几句恭喜的吉祥话,可是瞧公主眼下这模样,这句恭喜似乎不合时宜,宦官只好闭嘴。 东阳身躯摇晃得愈发厉害,身后的绿柳大急,悄悄在后面伸出手,稳住东阳的身躯。 “公主殿下……” 在绿柳的轻唤声中,东阳终于回神,眼中一片空洞木然。 宦官看着自己手中捧着的黄绢,为难地道:“公主殿下,不管怎样……还请殿下先把旨意领了吧,奴婢无法回宫交差呀。” 东阳身躯不再摇晃,却露出无比决然的神情。 “回去告诉父皇,东阳身心俱属他人,此生不渝,若欲令我再嫁二夫,除死而已!” 说完,东阳终于压制不住胸腔中一股窜流的逆血,噗的一声,仰天喷出一口血雨,随即软软地晕厥过去。 ************************************************************** ps:大章,懒得分了。。。我究竟有多懒啊。。。 求月票,虽然4号了,但我相信一定有很多人的保底月票还没投,用月票砸死我吧,千万别跟我客气。。。(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章 高阳闯府 一道圣旨,东阳吐血晕厥。 最是无情帝王家,这句话的残酷,只有生在帝王家的儿女最清楚。 身份再尊贵的公主,她们的命运也从来未曾掌握在自己手里,棋子终究是棋子,身份再高贵,也只是一枚高贵的棋子,天子的手轻飘飘一拨弄,棋子该在哪里仍在哪里。 ………… 高阳在打马狂奔,身下的马儿呼哧喘着粗气,拼了命地朝太平村飞驰而去。 这次她没有带任何随从,只有孤身一人,她是从宫里偷偷跑出来的,父皇的禁足令对她来说,似乎不算什么大不了的惩罚,淑景殿里强行扒了一个宦官的衣裳然后换上,一阵拳打脚踢之后,逼着宦官举着通宫令牌将她带出宫去,出宫后便骑上快马直奔太平村。 高阳才十二岁,幸好才十二岁。 所以她没被无情的天家污染,所以她能将姐妹之情,朋友之义摆在心间。 东阳是她的亲姐姐,李素是她为数绝少的朋友,姐姐和朋友有难,她不可能坐视。 马儿跑得很快,不到一个时辰,高阳已到了太平村东阳公主£≦,府。 府前已换了一批侍卫,人人披甲戴盔,俨然是金吾卫的人马。 李世民生了戒心,决意不再放任,公主府所有的侍卫已被换成他真正的心腹金吾卫所属。 踢踏的马蹄声在公主府门前停下,门前值卫的两队金吾卫将士神情立马变得紧张起来,人人按住腰侧的横刀,为首的侍卫高高扬起手,大喝道:“公主府禁地,来人住马!” 回答他的。是一记呼啸而来的鞭子。 啪地一声脆响,侍卫脸上多了一道血红色的鞭痕。 “狗东西,胆敢拦本宫的路,谁教你的有眼无珠?” 侍卫挨了一鞭后才看清,原来这位穿着宦官衣裳的人竟是高阳公主,于是纷纷朝她躬身施礼。 高阳却仍不解恨。扬起鞭子没头没脑朝他们身上抽去,一记记响亮的鞭声破空而出,金吾卫的将士们不敢还手,只好双手护住头,任由鞭子抽在他们身上。 “气死本宫了!本宫长这么大,还没人敢拦本宫的路,你们算什么东西!” 一通鞭子抽下来,高阳的气势终于占足了上风,自己也抽累了。愤怒地哼了一声,偏身下马,大摇大摆朝公主府大门走去。 “公主殿下,陛下有旨,不准任何人进出……” 啪! 高阳像只发怒的小雌虎,手里的鞭子朝说话的那名侍卫狠狠挥去,漫天只见无数黑色的鞭影飞舞,眨眼间侍卫被抽得满身血痕。 “你们回去问问父皇。‘任何人’里面也包括本宫吗?今日本宫非要进去,有胆索性一刀劈了我!” 说完高阳大步跨进公主府的大门。金吾卫将士们被这刁蛮公主一通鞭打,心中生了惧意,也没胆子再拦她了。 再说,只要她不将东阳公主带离出府就好,她自己要进去,谁能拦得了她? ………… 东阳躺在软榻上。睁着两眼木然看着殿顶的横梁。 吐出一口血后吓坏了府里的宫女们,绿柳急忙遣人从太极宫里请来了太医,太医瞧过以后说是心血郁结,久抑不开,而致吐血。煎了两副药,绿柳侍侯着东阳喝下,这才无事。 恬静安宁的公主府如今里外一片愁云惨雾,东阳如同失去魂魄的木偶,神情呆滞地躺在床上,绿柳一旁抹着泪侍侯着她,曾经的侍卫全数被锁拿问罪,外面换上了金吾卫将士值守,公主府内任何人不准走出一步。 顷刻间仿佛家破人亡一般,昨日起高楼,今日楼塌了。 主仆二人待在凄怆的寝宫内,空气里弥漫着悲戚的味道。 一阵旋风刮过,高阳风风火火地出现在寝宫内,一边走一边嘟嚷:“气死本宫,敢拦本宫的路,什么东西,若本宫今日带了侍卫,非剁了你们的手,气死本宫了!” 高阳赫然出现令绿柳两眼一亮,惊喜地捂住嘴,眼泪止不住地落下。 高阳进殿便看见皇九姐病怏怏躺在床上,失了魂魄般不言不动,对她的到来亦无半点表示,高阳一惊,随即想到大家血脉相连的骨肉情,还有这段日子以来,这位温柔亲切的皇姐对她无微不至的关怀照顾,高阳呆了片刻后,小嘴一瘪,哇地大哭起来。 “皇姐,你究竟怎么了?父皇为何这般待你?” 东阳毫无回应,木然呆滞地望着殿顶。 绿柳泣道:“陛下刚刚下旨,要将公主殿下尚予申国公长子……” 高阳抽噎道:“高履行吗?那家伙终日混迹长安青楼,与众多娼妓厮缠不清,长安城里传遍了,皇姐怎能与这种人结为夫妻?父皇这不是害姐姐吗?” 绿柳哭道:“旨意已下,断无更易……如今能救殿下的,恐怕只有,只有李县子了……” “李县子?”高阳仿佛想起了什么,神情猛然一震,急道:“我今日来姐姐府上正是受李素之托,他刚才进宫去了,看他的样子,怕是祸福难料……” 提起李素的名字,东阳终于有了反应,呆滞的眼神恢复了些许神采,转过头看着高阳,吃力地道:“李素……他怎么了?快告诉我!” 高阳的脸色变得有些怪异:“皇姐,真没想到你和李素居然……李素被父皇召见,你们的事似乎已被父皇察觉了,我在宫里遇见他,李素求我来太平村,说是骤变将生,要你保持冷静,千万不要去父皇面前为他奔走周全,他说,你若不去,父皇不会拿他怎样,你若进宫救他,他必有杀身之祸……” 东阳如遭雷殛,光洁的俏脸再次失去了神采。 “李素。李素……你我今生注定无缘么?” 东阳失神地喃喃自语,掩唇咳了两声,一口鲜血赫然现于掌心,红得像初遇时河滩边的春花。 ************************************************************* 长安城,程府。 宫里藏不住秘密,李素与东阳公主的私情已被传了出去。程家自然也听说了。 程咬金听到消息只是摇摇头,然后没心没肺地开酒宴。 相比之下,程处默却着急了。 认识李素大半年了,不得不说,李素的人格魅力还是很强大的,除了贪财小气,太爱干净,凡事必须讲究工整对称外,基本没什么别的毛病了。程处默是真正拿他当朋友,朋友有难,程处默坐不住了。 “爹,李素被陛下关起来了,你管不管?”程处默风风火火地跑到前堂大声嚷嚷。 程咬金端着酒盏面无表情:“老夫该做的都做了,这小子自己作死非要犯陛下的忌讳,老夫还能拦着他去死?” 程处默气道:“哪里来的忌讳?不就是和公主殿下亲热上了吗?屁大个事!爹你去跟陛下说,请他把东阳公主许配给李素不就是了。” 程咬金脸颊直抽抽。他发现埋葬程家先人的风水可能有问题,改天一定要回老家看看。不然怎么会生出这么一号二百五儿子,最痛心的是,这个二百五将来还要继承他的爵位…… “你,给老子安分待在家里,少管不相干的闲事。”程咬金懒得跟他解释,啜着美酒慢悠悠地道。 程处默犯了牛脾气。梗着脖子道:“李素被软禁,咋成了不相干的事?爹你不是经常要孩儿与他多来往吗?朋友兄弟之义,怎能见危难而不救?” 程咬金耐着性子道:“平日可以救,这次救不得,老夫已示过警了。可惜,还是迟了些……” “爹,咱们若不救,李素可真危险了,李素平日对爹也孝敬,不管什么新奇物事,总是第一个孝敬给您,况且他还弄出了震天雷,让咱们大唐将士扬眉吐气,如此人才,不可有闪失啊!” “你急个甚?”程咬金耐性快被耗光了,环眼一瞪:“谁说陛下一定会杀他了?软禁他只不过为了给他一个教训罢了,如此人才,陛下舍得杀吗?李素本来没有性命之忧,你这上窜下跳的为了哪一桩?” “我……我进宫去求陛下!”程处默狠狠一跺脚,扭头便走。 耐心血槽终于成功被二百五儿子耗光,程咬金眼里冒出杀气,扔了酒盏,大步上前,对准程处默的屁股狠狠一踹,程处默被踹得一踉跄,还没回过神,便觉身子腾空而起,重重摔落在地,随即便发觉一座肉山压在胸口,教他喘不过气来。 “来人,把这浑小子给俺绑了,吊在前院歪脖子树上,好久没给你松松皮骨,还反了你了!” 程处默被五花大绑吊在树下,程咬金一通鞭子抽得他哭爹喊娘,程家的家教向来这般简单粗暴。 抽累了,程咬金扔了鞭子站在前院喘了一会儿气,神情若有所思。 “说来陛下虽不会杀他,但明日朝会怕是不寻常,有心人一煽动,陛下再舍不得恐怕也下不了台,被逼着不得不杀……” 思忖过后,程咬金忽然扬声道:“来人,去请老牛,李绩,长孙无忌这些老匹夫过来,就说俺程家开酒宴,酒肉管饱,胡姬成群,给脸不要脸的,俺老程亲自上门把他扛来!” *************************************************************** 一夜过去,李素仍被关在安仁殿内。 如程咬金所料,第二天的朝会果然不寻常,李素和东阳公主的私情被朝臣翻了出来,真真假假的,满朝文官皆露出震惊的模样,然后便听到满殿的喊杀声。 程咬金和一众被串联过的名将们老神在在地阖目养神,仿佛超脱物外即将羽化飞升般缥缈,对殿内的喊杀声置若罔闻。 这是一次气氛很诡异的朝会,文与武各有串联,各串各的,各有所串。 朝会刚开始,李世民便被文官们逼得进退两难,向来威武霸气乾纲独断的天可汗陛下今日却从骨子里透着心虚。 天家出了如此丑闻,臣子竟与公主有了私情,李世民被臊得满脸通红,只是他也没想到事情竟闹得这么大,满殿喊杀声中,李世民不善的目光恶狠狠地剜了何赋言一眼。 贞观年间,民间风气颇为开放,因为人口太少,朝廷的国策是鼓励生育,家里儿子生得多的官府有奖励,连寡妇都不能浪费,鼓励她们再嫁,嫁给谁不重要,重要的是生儿子。 而且这个时代的儒家经义还未曾被读书人歪解扭曲,所以对于男女之情,大家相对而言放得开,再过些年,李世民生的这些闺女一个个出墙的,养小白脸的,甚至多p**的,数不胜数,连正史都有许多正式的记载,相比之下,李素和东阳公主的私情简直是匆匆那年栀子花开,纯洁得不能再纯洁了。 只是凡事讲究个度,这些风流事是不能提上台面的,一旦提上台面便是大事了,提上台面便意味着与风流无关,而是转化为一桩政治斗争了。 李世民被叫嚣着的文官们逼到墙角动弹不得,文官们在殿内口沫横飞,痛心疾首陈述臣子与公主**多么羞耻,多么的道德败坏,此而不诛,礼乐崩坏,民风不复云云…… 李世民耐着性子听文官们痛陈着诛杀李素的理由和必要性,本来心里堵着一口气,越听越愤怒,最后连他自己也觉得真应该把李素一刀剁了,不让礼乐崩坏的同时,自己也能出一口恶气,这种岳父对女婿杀之而后快的心态,一千多年以后仍有市场。 眼看李世民都快生出杀机了,程咬金察觉不妙,于是清咳了两声,终于出手了。 “杀什么杀!你们这群疯子杀气咋比俺们武将还大咧?李县子和东阳公主有私情咋了?一对少男少女两情相悦,做出一些糊涂事而已,你们谁没年轻过?你们谁家后院里不是妻妾成群?”(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一章 诛恕之争 “一个小娃子,钟意一个女娃子,如此而已,挺简单的一件事,搞得那么腥风血雨的,那么多国事朝务等着你们去办,你们一群老货却跟两个小娃子过不去,明显倚老卖老欺负人么,就算不成全这俩娃子,用得着喊打喊杀吗?俺老程可真是看不过眼了。” 程咬金的话令殿内画风突变。 文官们沉寂了许久,因为这番不讲道理的话太没道理了,以至于大家都不知道该用怎样的道理去反驳它。 沉寂一会儿后,孔颖达终于站了出来,指着程咬金道:“一派胡言!纲理伦常,为臣之道,岂是简单一句‘钟意’便可揭过?你以为李素之罪仅只是与公主的私情么?分明是欺君,为臣之大忌也,既为朝臣,老夫等便不能拿他当年轻娃子看待,而是与我等一样的同殿同僚,李素犯下如此罪过,我等群起而伐之,亦是朝臣之义,怎说得上‘倚老卖老’?” 程咬金脸色愈发难看,道理这东西呢,平日里他是懒得讲的,一向用拳头说话,今日好不容易有了雅兴跟人讲道理,结果被这位孔子嫡系后代噎个半死,程咬金不高兴了,不高兴的时候便不想讲道理≈,了。 “孔老匹夫,你少跟俺说这些屁话,俺听不懂!俺只看见一群为老不尊的家伙欺负两个娃子,老程就是看不过眼,你能拿我怎样?一个小娃子,而且是一个对社稷立下无数大功的娃子,为了一点儿女情长的屁事就要杀了他,尔等弑杀功臣的借口都这么烂,当官当傻了么?” 孔颖达气得浑身直哆嗦,指着程咬金颤巍巍地道:“程知节,这里是朝堂。说道理的地方,满殿朝臣仅你一人胡搅蛮缠,不觉得失仪吗?” 话音刚落,殿内同时传来几声嘿嘿冷笑,牛进达,李绩。侯君集等人一同站了出来。 李绩不咸不淡瞥了孔颖达一眼,道:“若程知节是胡搅蛮缠,那么,便再算老夫一个如何?小娃子犯点糊涂而已,众位何苦如此相逼?若没有他,去年关中天花之疫不知死多少人,今年唐军与吐蕃的松州之战,胜负亦未可知,十多岁的娃子。对家国社稷立下如此功劳,令我大唐将士扬眉吐气,这等百年难得一遇,应大唐国运而生的英才,为一点儿女私情的小事妄言杀之,老夫想问问,这到底是维护纲常,还是自毁长城?孔祭酒。若然真杀了他,你自问对得起社稷吗?” 一群武将自发站出来为李素开解。大唐的文武壁垒从未如今日这般尖锐对立过。 以孔颖达为首的一众文官沉默片刻,接着又七嘴八舌跟武将们吵了起来,太极殿内一片喧嚣嘈杂,乱成了一团。 李世民皱眉,刚才被文官们绕了进去,差点真下旨杀了李素。不论从皇帝的立场还是一个父亲的立场,李素与东阳的私情都成功勾起了李世民的杀机,光棍眼里不容沙子,岳父眼里不容女婿,千古亦然的道理。 幸好程咬金等一干武将站了出来。李世民终于恢复了冷静。 是啊,李素杀不得,杀之只泄了一时之气,对大唐的社稷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作为一个成熟的圣明的君主,不符合社稷利益的事情是决计不能做的。 眼见大殿内吵成一团,李世民挥了挥袖。 “众卿肃静!” 一声断喝,殿内迅速安静下来。 李世民顿了片刻,叹道:“李素与东阳公主的私情,此乃天家家事,不劳卿等费心,况且朕已查明,二人发乎情而止乎礼,不曾做过令天家蒙羞之事,此事便作罢了……” 这句话是最终裁断,见李世民如此态度,孔颖达等一众文官自然不便再争,于是纷纷闭嘴了。 李世民的目光在朝臣里巡梭一阵,最后落在不发一语的高士廉身上,李世民露出一丝愧疚之色,淡淡地道:“散朝后,申国公随朕进甘露殿,朕有事相议。” 众臣露出恍然之色,陛下这是要安抚高家啊。 这件事里最难受的,恐怕还是高家。 说得粗俗一点,高家这是当着天下人的面活生生戴了一顶绿帽子啊,作为长孙娘舅,作为大唐新兴的世家门阀,高家怎能受此折辱?然而圣旨已下,东阳公主不日便要尚许高家长子,这番折辱便不得不受下了。 满朝上下叫嚣着要诛杀李素的,严格说来都是一群凑热闹的人,真正想把李素剁成一千块喂狗的,只有高家父子。 ************************************************************** 朝会散了,申国公高士廉满腹委屈进了甘露殿,摆好姿势迎接李世民的安抚。 程咬金等一干武将达到了目的,心满意足地往宫外走去。 李素的命保住了,这便够了,至于他与东阳公主的儿女情意,这便不是武将们能插手的,天家的家事插手太过,终究会犯了忌讳,所以对李素和东阳,武将们连祝福都欠奉,都是尸山血海里打过无数滚的老杀才,在他们眼里,年轻人失恋算个屁事,赶紧振作起来人模狗样地好好活着吧。 ………… 李素活得不好,至少这两天活得不好。 盛怒之下的李世民将他软禁在安仁殿里,殿外布满了禁宫武士,每日两餐由宦官端进来,连恭所的便桶都有宦官去倒,但绝不准李素踏出殿门一步,自与李世民当殿顶撞那天起,李素便彻底失去了自由。 无法与外界联系,无法得知外界的一切消息,如同关了禁闭一般与世隔绝。 李素陷入了焦燥,他能猜到李世民接下来的举动,既然把他关起来,说明李世民绝不会同意他和东阳的亲事,暗中与东阳的私情触到了李世民的逆鳞,被欺瞒的感觉很不好受,更何况是横扫天下的天可汗陛下被欺瞒。 从心急如焚,到心若死灰,短短一天,李素仿佛经历了一场漫长的苦难人生。 苦的是东阳,难的是他。 怀里那两张当成筹码的图纸终究没敢拿出来。 直到李世民勃然大怒的那一刻,李素终于顿悟了。 图纸不可能成为筹码,反而是加颈的钢刀。 立再多的功劳,在李世民的眼里亦不过是个寻常的功臣,李世民需要的不是功臣,而是世家门阀,只有拉拢越来越多的门阀,他的统治才能巩固。他的女儿全都是为了与门阀联姻而准备的,依稀能看到每位大唐公主的头上标记着价钱和年月,某年某月,嫁给某个门阀之子,这个女儿能换来多少增加的统治值…… 像栽下的果树,耗费心力将它栽种,某年某月,树上的果子熟了,把它摘下来,卖给别人。 无情的帝王家,宫宇再大,仍冷得痛彻入骨。 牵挂着东阳的命运,温文的李素在安仁殿内发飙了,关进殿内的当天便砸坏了殿门,踏出大殿的第一步刚落地,金吾卫将士的无数柄横刀便已架在他的脖子上。 宦官的脾气很好,马上召来工匠将殿门修好,然后恭敬退下。 李素再砸,工匠再修,周而复始,李素终于绝望。 他逃不出这座牢笼,亦逃不过这仿佛命中注定的因果。 所以李素只能被关在殿内,透过窗棂仰望着外面的阳光和每一缕自由肆意的风。 焦急和狂燥中,安仁殿迎来了一位访客。 第二天午时,一个大胖子出现在安仁殿外,一脸憨笑地看着李素,透过被李素砸得千疮百孔的殿门,胖子脸上的每一堆肥肉在阳光下纤毫毕现。 李素苦笑,他没想到第一个来看自己的居然是魏王。 “魏王殿下,此时此刻,委实不是你我见面的好时机。”李素摇头叹道。 李泰的大脸被肥肉堆挤出一道道褶子,明明长得像猪,笑起来却像一只占足了便宜的小狐狸。 “安仁殿是禁宫深处,除了我,没人能来,也没人愿意来看你,你如今的处境已倒挂在悬崖边,动一动小指你就彻底掉下去了。” “所以魏王殿下是来动动小指的么?” 李泰眯着眼笑道:“非也,我对落井下石这种事素无兴趣,只是泰常好学,对世间万物万事皆有寻根问底之心,今日泰心中有一疑惑,特意过来请教李县子。” “你特意进宫看我,为的只不过是问一个问题?” 李泰笑道:“求知之心,何忍苛责?每得到一个答案,我便多了一分认知,对世事人情亦多了一分把握,问问又何妨?” 李素平静地看着他:“我知无不言,只不过你问我之前,我想先知道外面的事,东阳如今怎样了?” “皇九妹被父皇禁足,并下旨尚婚申国公长子高履行,十日内大婚。”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二章 魏王问因 李泰的回答令李素整个人瘫软下来,仿佛一记晴天霹雳狠狠在头顶炸响,耳朵里只听到嗡嗡的回响,眼前的李泰越来越遥远,面目越来越模糊。 使劲咬了咬舌尖,李素终于恢复了些许的神智,苦涩一叹,喃喃道:“终究误了她……当初若未曾相识,她的一生或许比现在精彩吧。” 李泰对李素的痛苦视若无睹,看得出,他的心肠很冷,完美继承了李世民的基因。 “好了,你的问题问过了,该回答我的问题了……” 李素转过身,不想再看见那张讨厌的肥脸,淡淡地道:“你问吧。” 李泰想了想,道:“其实早在今年春天,我便听说了你的名号,好像平空突然冒出来的一般,你便成了长安城里惊才绝艳的少年英才,你的名声,你的才学,你的诗句,完全盖住了我的光芒,所以,我一直认为你是最聪慧的那一类人,和我一样,除了出身低一点,几乎没有任何缺点了。” 李素懒得回话,闭着眼不知想些什么。 李泰丝毫不介意他的无礼,自顾道:“我一直认为世上的聪明人并不多,事实〗,确实如此,那些喜欢卖弄聪明的人,通常很短命,他们的聪明没用对地方,李素,你我是同一类人,绝顶聪明的那一类人,做的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目的,每一个动作都富含深意……” 李泰慢悠悠地道:“记得今年夏天,我邀你赴王府饮宴,那次其实我只请了你一人,目的是想结识你,往近处看看你这位少年英杰到底有何出奇之处,能造出如此奇妙的物事。令父皇对你如此恩宠,很可惜,你后来揍了东宫属官,被父皇关进了大理寺监牢,酒宴自然办不成了,那时我便看出来。你很聪明,为了不卷进我与太子的争斗,你不惜入狱,不惜自污声名,博一个长安混帐的名声,令我和太子望而却步,从而超脱于物外,这份心计,连我也不得不道一声佩服……” 李泰又露出独特的憨厚笑容:“后来的冯家命案。愈发确定了你的聪明,无声无息间你将我狠狠坑了一回,你看,那时你我素不相识,却在暗中交手了两次,两次都是你赢了,说实话,那次以后。我甚至对你生出了惧意,毕竟这辈子被人坑一次足够了。我不想再被坑第二次,面对一个绝顶聪明的人,要么跟他交好,要么,离他远远的……” 李素不耐烦了:“殿下到底想问什么?” 李泰笑容渐敛,一双小眼睛盯着他。沉声道:“我刚才一直在说你多么的聪明,怕你不相信自己很聪明,所以举了很多例子证明你有多聪明……我想问的是,你与皇九妹东阳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在打着什么样的主意?你想达到怎样的目的?” 李素露出讥诮的笑:“魏王殿下费尽口舌,说了大半天的话。想问的就是这个?” 李泰定定注视他许久,叹道:“我一再说过,你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断然不会做出与公主有染这种蠢事,你既然做了,必然有你的目的,你的心机藏得很深,令人捉摸不透,昨日事发后,我独自在府里猜了很久,甚至一整晚都没睡好,心里一直想着你的目的,你的用意,想得我的头都痛死了……” 李素冷冷道:“你可以不必想,没人逼你。” 李泰摇头,笑道:“猜测聪明人的手段和目的,是一种极大的乐趣,我自小喜读书,但我从来不盲目信书,我喜欢看周围的人和事,从他们的每一句话和每一个眼神猜测他们的心思,不谦虚的说,往往十猜九中,然后我便开心得不行,只是对你和东阳的事,我却百思不得其解,你如此做法到底为了什么?李素,我只是为了一解心中疑惑,还请你直言以告,哪怕你的目的是谋逆造反,我亦可以对天发毒誓当作没听到……” 李泰的这番心思委实透着几分可爱,若换了平时,说不定李素真会和他结交一番,甚至还会与他开几句玩笑,虽不见得能做朋友,至少让他和李泰之间曾经尖锐的矛盾变得缓和一点。 然而今日,骤闻东阳的噩运之后,李素实在没心情跟眼前这个胖子结交,只想赶紧将他打发走。 于是李素道:“我没有目的,若一定要说目的,此生唯愿与东阳白头携老,不离不弃。” 李泰一楞,接着神情有些不满了:“李素,今日你身陷囹圄,来看你的人只有我一个,从承天门到安仁殿,我走了半个时辰,如此辛苦而来,只为求教一个问题,你便不能说一句实话么?” 李素静静地道:“这是实话。” 李泰拧眉注视着他,二人对视许久,李泰摇头:“不,这不是实话,我说过,聪明人不会做这种蠢事,与东阳私下有染,在我看来百害而无一利,父皇的女儿向来不是许配番邦君主便是许给门阀或开国功臣,断然不会许配给你,你若存着利用东阳攀上天家的心思,恐怕大大失策了,这几乎是朝野尽知的结果,你不可能不知道,所以我才一直想不通你的目的。” 李素目光投向远处,天很灰,像死过的心一般黯淡无光。 “殿下,你此生有没有钟意过一位女子?真正的钟意,认识她后,你的人生都亮了起来,甚至愿意将世上一切最好的东西偷也好,夺也好,全部取过来摆在她面前,然后告诉她,只有她才配得上这些最美好的东西。” 李泰愕然睁大了眼,很显然,李素说的这位女子,他一辈子都未曾遇到过。 “我……我府中歌舞伎上百,姬妾数十,我对她们……”李泰迟疑道。 李素接口:“你对她们只有**,没有感情,所以你无法理解我的这句实话,当你有一天发现自己真正喜欢一位女子,为她的一颦一笑而揪心的时候……” 李素说着,脸上露出了笑容:“你会发觉,原来聪明人也会做蠢事的,而且他们做出来的蠢事连最愚笨的人看见了都会笑得直不起腰。”(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三章 李素出宫 李泰定定看着李素,陷入震惊中,而且这种震惊还是他无法理解的震惊。 完全无法理解的话题,在李泰心里,男女之情根本未曾出现过,他的王府里数不清的美妾俏婢,可是那个为她一颦一笑而揪心的女子,从未在他生命里出现过。 因为不理解,李泰发了很久的呆。 “所以,你与东阳的私情……其实根本没有目的,纯粹是你做的一件蠢事?” 李素叹气,看着他的目光甚至带着几分怜悯:“不错,我和东阳同时做的蠢事,时光若能倒退到一年前,我想,我和她仍会选择做这件蠢事,此生不悔……人这一生若连这件蠢事都没做过,活着未免太苍白了。” 李泰注视李素许久,仔细观察着李素脸上的每一丝表情变化,李素的眼神很清澈,像一泓见底的清潭,里面不含任何功利与私心,只有浓浓的担忧和情意。 李泰终于相信这家伙说的是实话。 原来世上真的有一种感情,能够令人像扑火的飞蛾一般无怨无悔。 李泰摇头叹道:“李素,我……真是看不懂你。” @□,李素笑道:“就当我比你蠢吧。” 李泰眨眨眼:“想不想知道父皇将会如何处置你?想不想知道你和东阳的事是谁向父皇告的密?” 李素毫不迟疑地道:“不想知道,魏王殿下,臣已这般境地了,何必还将我拉进你和太子的漩涡里去?我对你们的争斗真的毫无兴趣。” 李泰沉默片刻,忽然大笑:“嘴长在我身上,说不说由我,告诉你。今日朝会上,许多朝臣要求诛杀你,父皇却压下去了,你和东阳之事败露,是殿中侍御史何赋言告的密。” 站起身,李泰隔着破败的殿门看着李素。笑道:“好了,我说完了,我想……你仍是个聪明人,男女之情或许不该算蠢事,只是一件我无法理解的事,李素,终有一日,你我将会坐在同一条船上,我确信。” ********************************************************** 李泰离开安仁殿后。径自去了甘露殿求见李世民。 父子二人在殿内聊了很久,下午时分,李世民下旨,将李素从安仁殿放出来。 谁都不知道李泰到底跟李世民说了什么,竟劝得这位皇帝陛下肯恢复李素的自由。 李素同样不知道他们父子到底说了什么,虽不知过程,但他知道原因。 李泰和李素的关系连朋友都算不上,严格说来算是敌对关系。李泰自然不可能无缘无故为李素仗义出头,唯一的解释便是他想把这滩水越搅越浑。然后袖手旁观,不管哪方争斗,哪方胜负,对他来说都不是件坏事。 李素很清楚李泰的想法,可他仍不得不走出太极宫,因为他确实需要自由。眼下最迫切的,便是见到东阳。 下午,孑然一身的李素走出太极宫金水桥,孤零零站在宫外偌大的广场上,眯眼看着天上的太阳。 天色灰黯。寒风凛冽,阳光并不刺眼,一轮惨白的太阳挂在斜天,奄奄一息般费力散发着光热。 出宫的李素来不及感慨,径自跑去东城骡马市买了一匹马,快马加鞭朝太平村飞驰而去。 一路风声呼啸,李素心急如焚。 很多事情已无暇顾及,李世民恼羞成怒之下将东阳赐婚给高履行,哪怕对方是她的表舅也不介意,显然,在李世民心里,高家的分量要比李素重,与高家联姻,李唐社稷等于多了一个势力强大的世家门阀的支持,而李素,却只是孤家寡人,立再大的功臣终究也比不过一个家族的庞大势力。 大唐如今能为李世民立功劳的人太多了,名臣骁将一抓一大把,李素是人才,但这个人才并没有重要到李世民肯将闺女嫁给他。 很寒心的事实,但李素不得不接受,现在他顾不得揣测李世民的心思,他关心的是东阳。 ………… 马儿拔腿狂奔,不到一个时辰,李素便回到了太平村,进了村口的狭道,李素拨转马头,朝公主府方向奔去。 公主府前已换了一批新的侍卫,见李素一人一马远远驰来,门前的将士们纷纷执戈握矛,遥指李素。 “公主府禁地,不得靠近,退回去!”为首的一位将军按剑大喝。 李素心中一凉,隔着数十丈勒停了马。 看着这些陌生的面孔,李素不由无声惨笑。 难怪李世民放心将他放出宫,原来他已换了新的侍卫,等于把东阳关了起来,他笃定自己见不到东阳,所以毫不介意地恢复了他的自由。 永远慢人一步,永远落在别人的掌控里。 李素本是恬淡无争的性子,从来没有过上进心,对李世民的强势,李素的态度向来是随遇而安,他相信自己只要没造反,李世民再怎样强势也不会给他带来伤害。 然而,今日此刻,李素终于对李世民的强势产生了浓浓的反感和恨意。 他讨厌命运被别人掌控的感觉,更讨厌别人掌控了他此生的幸福。 不甘心,李素第一次生出了反抗的念头。 公主府前的侍卫们显然认识李素,见李素勒马停在远处,纷纷如临大敌般盯着他。 为首的将军向前走了一步,大声道:“李县子,陛下已将东阳公主赐婚申国公长子,从今日起,任何人不得进公主府一步,还请李县子莫难为我等,速速退去为上!” 李素哈哈长笑两声:“好,我这便退去!” 说完李素竟真的掉转马头离开,走得非常干脆,留下一干金吾卫将士满腹疑问地面面相觑。 李素回了自己家,幸好自己家永远是自己的,门口没有多出陌生的面孔。 薛管家和家仆迎上前,李素下马将缰绳扔给下人,急匆匆地进了门。 薛管家见少郎君神情冷峻,情知有因,也不敢多说一句,急忙跟在李素身后进去。 “我爹呢?”李素环视院子一圈后问道。 “老爷去地里了,说是看看少郎君弄的大棚。”薛管家回道。 李素点点头:“薛管家,马上给我弄一块一丈方圆左右的白色绸布,再准备一捆小指粗细的竹架子,快去!” 薛管家很识趣地没有多问一句,立马转身照李素的吩咐办事去了。 半柱香时辰过去,李素要的东西全部备妥。 李素擦了擦额头的汗,蹲在地上开始将竹架子搭成一个四边形的轮廓,长宽各一丈左右,用细绳将纵横交错的竹架绑紧固定住,然后将白色的绸布糊在竹架上,从竹架的中心部位引出一根长长的细绳。 忙活半天,李素站起身看了看自己的作品,满意地点点头。 一个超大版的风筝完成,谈不上美观,这种时候也没功夫在外表上做文章了。 命下人从自己书房里取来笔墨,李素沉思片刻,在风筝的白色绸布上挥毫写下几个大字,然后一声不吭地举着风筝出门。 ………… 东阳被困在公主府里整整两天了。 李素与世隔绝的这两天,也是东阳与世隔绝的两天,外面的风声消息根本传不进来,宦官和宫女见了东阳一个字都不敢说,显然被下了封口令。 难得的是,高阳自从闯进公主府便一直不曾离开,不离不弃的陪着东阳,危难时的唯一收获,便是这份来迟了十多年的姐妹情谊。 “皇姐,耐心再等几日,说不定会有转机,李素那个坏家伙总有一肚子的坏主意,他一定会有办法让高家无法娶你,皇姐,在见到李素之前,你一定要振作。”高阳温言劝解着东阳,十二岁的小女孩努力装作成熟的样子,看起来很可爱。 东阳怏怏地躺在床上,脸上透出苍白的病色,白净的肌肤仿佛都失去了光泽,只有听到李素的名字时,无神的眸子才微微亮了一些,随即又像一滩死水般黯淡下去。 “我倒希望他什么都不要做,事到如今,父皇亲手布下了一道死局,困住了我和他,我的生死不足挂怀,若李素有什么举动,父皇不会放过他的,此生虽已无缘,但我却期盼他好好活下去,未来数十年的光阴里活得平安,喜乐,若是偶尔能想起我,我纵死亦瞑目了。” 一想到今生竟无缘终老,东阳的心一痛,眼泪又止不住地滑落。 早知今日生离,相聚时便该多抱一抱他,抱得用力一些的,那些在一起的时光,怎会如此轻易逝去? 高阳注视着皇姐,见东阳露出凄婉的微笑,眼里却透出一股令人不寒而栗的死气,分明已萌生死志,高阳一惊,也哭了起来。 “皇姐,你千万不要……不要……” 急促的脚步声匆匆传来,绿柳的身影出现在寝宫外,喘着粗气兴奋地叫道:“公主殿下,快,快出来看,天上……天上……” “天上怎么了?”高阳不满地道。 “天上……有一只好大好大的风筝!” ********************************************************* ps:今天只一更。。。情节到了重大转折处,落笔行文尤为小心翼翼,担心写崩了,反为不美。。(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四章 相逢隔世 一只“好大好大”的风筝。 东阳仿佛忽然被注入一股活力,挣扎着从床榻上坐起,病怏怏的躯体瞬间恢复了些许精神。 “风筝?怎样的风筝?”东阳颤声问道。 绿柳不知如何解释,只好伸出两只胳膊,最大限度地摆开,用以表示“好大”的意思。 “好大的风筝,比这么大……还要大。”绿柳嘴笨,发现表达得不够贴切,又急忙道:“对了对了,风筝上面还写了字呢。” 东阳浑身一震,转头看着高阳,哭道:“一定是他!一定是他!府里新换的侍卫不许他进来,他便想出了这个法子,他一直都这么聪明的,一直都是……” 说着东阳强撑起病体,从床榻上挣扎着起身。高阳和绿柳急忙一左一右搀住她。 三女从寝宫走出来,站在殿外长长的回廊下,仰头望向天空。 灰色的天空下,一只硕大的风筝当空飞舞,逆风摇曳,像一只不肯屈服于寒风的鹰,竭尽全力地在风雨中振翅击空。 风筝的形状不算漂亮,显然仓促而制,仅只是一面丈长的菱形,白色£,的绸布上依稀写着几个字,由于高度原因,大字显得很渺小,高阳眯着眼,费力分辨了许久,一字一字艰难地念出来。 “……相思无因见,怅望凉风前。” 撇了撇嘴,高阳哼道:“确实像是他的手笔,倒真是聪明得紧,居然能想出这个法子与姐姐你通消息。” 绿柳攥紧了小拳头,激动地道:“殿下,李县子好厉害……” 东阳的眼泪止不住地滑落,泪眼痴痴地望着天空中那只上下摇曳的风筝。泣道:“他苦,亦知我的苦。” 一道围墙,生生将两个有情人隔绝,以前从来不知,这道围墙竟划出了天涯海角。 看着那只风筝,东阳只觉得心尖被针扎一般刺痛。痛得她不禁弯下身子,费力地咳嗽起来。 高阳和绿柳慌了,急忙轻轻抚着她的背,许久才缓下来。 苍白的俏脸涌上一抹不健康的潮红,病容满面的脸上竟露出一抹诡异的妩媚嫣然,捂着不停咳嗽的樱唇,东阳一字一字说得很认真:“高阳,我想见他,现在就想见他!” 高阳一楞:“姐姐。现在府里内外都被金吾卫占了,不准任何人进出,我都是拼了命才进来的,出去的话恐怕更难了……” 东阳摇摇头,娇弱的脸上露出无比的执拗:“我想他了,太想他了……哪怕外面是刀阵枪林,我也要出去见他,但能见他一面。死也甘心了。” 高阳为难了,小脸皱成一团。犹豫半晌,狠狠一跺脚:“罢了罢了,拼着被父皇责骂,我也要成全你,姐姐莫急,我想想法子……” 东阳感激地看了她一眼。目光随即投向天空。 天空里,那只风筝仍在逆风飞舞,像飞蛾,毫不畏惧地扑向烈火,只为闪耀一刹的光华。 ………… ………… 一辆华丽高蓬马车从公主府的马厩里缓缓驶出。拉车的四匹骏马踩着踢踏的碎步,慢慢朝公主府南面侧门行去。 马车的车辕上坐着一位俏丽的车夫,正是刁蛮无比的高阳公主,府里巡弋的金吾卫将士见一辆马车莫名其妙驶出来,不由惊愕互视,随即纷纷警惕起来。 两名都尉看着车辕上端坐的高阳公主,不由有些畏惧,然而职责所在,不得不迎上前。 这位刁蛮公主蛮横地闯进公主府已然令将士们违了陛下的旨意,若是任由她驾着一辆马车出去,大家索性一头撞死得了,谁知道马车里面坐着什么人,若让东阳公主跑了,他们纵然长了十个脑袋都不够陛下砍的。 “殿下住马止步!”为首的都尉鼓起勇气拦在马车前,凛然地盯着车辕上坐着的高阳公主:“公主殿下,你来去进出且由得你,但马车不准出府,此乃陛下严旨,还望殿下莫为难我等将士。” 高阳仰起头,露出熟悉的刁蛮模样,傲然地用两只秀气的鼻孔瞪着他们:“本宫想来便来,想走便走,你算什么东西,竟敢管我。” “公主殿下可以走,马车不能走!” 啪! 一记鞭响,都尉的脸上瞬间留下一道惊心的血痕。 高阳阴沉着脸瞪着他:“没有尊卑的下作东西,本宫今日偏要驾着马车出去,有胆你一刀砍了我!” 说完高阳一抖缰绳,在马臀上狠狠抽了一鞭,马儿吃痛,扬蹄狂奔,朝公主府侧门激驰而去。 为了方便府中车马进出采买,公主府的侧门向来是不关的,但守备却异常森严,门口密密麻麻站满了将士,眼见高阳公主驾着马车飞驰,门外的将士们也急了,今日纵然拼了命也绝不能让马车出去,否则便是杀头的罪过。 马车扬蹄而出的那一刻,府内府外同时敲响了铜锣声,咣咣咣响彻四方,高阳闹出的动静不小,将公主府各处守备的将士们都惊动了,各自从四面八方朝侧门涌来。 高阳拽着马车缰绳,毫无顾忌地抽打着马臀,见前面密密麻麻的将士们堵着门,高阳不由意气风发,有种挥斥方遒的畅然,疾驰中扬鞭指着将士喝道:“速速给本宫让路,被马撞死莫怪本宫!” 说完狠狠一抽鞭子,马儿痛得长嘶一声,加快了速度朝侧门跑去,眨眼间便出了侧门。 门外的将士慌了,一名都尉神情决然地重重挥手,喝道:“前方摆盾牌阵,拦住马车!” 数十人举着半人高的方形盾牌快速闪出队伍,几十面盾牌迅速连在一起,随着火长一声“落!”,轰地一声巨响,盾牌重重落地,瞬间形成一面钢铁高墙。远远挡在马车的去路上。 疾速飞驰的马车狠狠一头撞上盾牌,人仰,马翻,车倾。 高阳重重摔落在地,狼狈地趴在地上,痛得直叫。 金吾卫将士顾不得赔罪。赶紧上前检查翻看马车,车里车外查了半天,却愕然发现车内无人,众人不由呆住。 ………… 公主府门前被高阳闹得鸡飞狗跳的同时,绿柳却搀着东阳悄悄走出寝宫,无声无息走到公主府北面花园的偏僻角落,角落的草丛里藏着一架梯子,绿柳费力地将梯子架在围墙上,朝东阳挥手:“殿下。快!顺着梯子爬出去,奴婢帮您扶着……” 东阳点点头,难得地露出微笑,抚了抚绿柳嫩嫩的脸蛋,道:“绿柳,患难见人心,多亏有你,你对我的好。我会记在心里的。” 绿柳不好意思地忸怩了一下,道:“哎呀。殿下,都这时候了,说这话作甚,快出去,迟了便来不及了。” 东阳小心地踩上梯子,一步一步往上爬。如同踩着希望的阶梯,越往上,越见曙光…… ************************************************************* 李素静静坐在河滩边,呆呆注视着缓缓流淌的河水,心乱如麻。 仿佛一夜之间。一切都变了,唯独河滩边的这块净土仍是原来的模样。 风筝放出去了,不知东阳有没有看到,李素现在能做的只是在河滩边等她。 往日甜蜜的河滩,今日却泛着丝丝难言的苦涩,李素坐在熟悉的石头上,等着一个值得他等的人。 回忆涌入脑海,赫然发觉每一次自己走到这熟悉的地方,总有一道俏丽的身影背对着他,静静地等着他。 每一次都是她在等他,直到今日他才发觉,原来等人的滋味这般煎熬,当初她是怎样在等待中熬过这难捱的孤独寂寞? 心中涌上无尽的愧疚,李素一直以为大家的付出与收获都是对等的,原来不知不觉中,自己却亏欠了她那么多。 前世与今生,还有哪个女人愿意用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在寂寞中痴痴地等着他? 匆忙急促的脚步声远远从身后传来,李素浑身一震,迅速回头。 远处的树林边,一袭紫色云裳的东阳发髻凌乱地跑来,像一只紫色的蝴蝶,迎着朝阳蹁跹飞舞。 李素笑了,起身迎上前。 奔跑,拥抱,用力地搂紧,如同拥住今生的仅有。相逢恍如隔世。 “你还好吗?”二人异口同声地问出第一句话。 东阳用力抱住他,抑不住地轻咳了两声。 李素垂头关心地看着她,见她脸色苍白,眼中布满了通红的血丝,病容宛见尤怜,不由问道:“你病了?” 东阳摇摇头,仰起小脸,笑中带泪:“无碍的,有你在就好。” 许多的苦楚心酸,相逢的一刹全然忘怀。 相逢太珍贵了,珍贵得不想多说一句废话。 李素抱着她,转了个方向,为她挡住河滩边的寒风。 东阳被搂在怀里,满满的幸福,苍白的脸蛋在他胸前轻轻蹭着,梦呓般呢喃:“上次见你,仅仅是三天前,为何却像等了一辈子呢?” 李素愧疚地道:“我对不起你,让你受苦了……” 东阳摇头,泪水在眼眶中打转,脸上却笑靥如花。 “不苦不苦,只要你在,便不苦。” ************************************************************ ps:还有一更。。。 紧赶慢赶还是晚了几分钟,瞬间觉得被破功了。。。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五章 破釜沉舟 东阳一直是个令李素心疼的女人,她的柔弱,她的坚强。 不被世情所容的情意,似乎永远见不到曙光,此刻的二人在黑暗里蹒跚前行。 抱着他的力气更大了一些,东阳拼力抵抗着心中的恐惧。 “李素,我从未像今日这般痛恨自己的公主身份,是我连累了你,若我生在平凡百姓家,你我便不会有如此大的阻碍,或许我已是你李家的堂上妇,怎会让你为我受此苦楚……”东阳在他怀里泣道。 李素叹道:“若有那么多如果,我们,还是我们么?生命里早一刻或晚一刻,我们可能都不会遇上,我们的身边,或许是另一个陌生人在陪伴,各自有着另一份不一样的悲和喜……” 东阳静静品着他这番话,猛然抬起头看着他:“与我相识,你后悔了么?” “后悔我便不会费尽心思在这里等你,缘分缘分,缘是上天安排,分要靠自己争取。” 东阳安心了,将脸蛋埋在他的怀里,继续轻轻地蹭,满脸幸福的模样,尽管幸福如此短暂,匆忙。 二人静静享受着失而复得的珍贵时光,◆,谁都不愿破坏这份短暂的静谧。 然而,前方的黑暗却无法无视,终究不免提起。 “宦官昨日来家中传旨,父皇命太史局官员掐算十日内的良辰吉日,将我尚许给高家长子高履行,只有十日……” 李素垂头不语,不知想着什么。 良久,李素抬起头注视她,目光里浓浓的情意:“不管你父皇如何安排,不管外面的人怎么说我们。我只问你一句,你愿意嫁给高家长子吗?” 东阳沉默片刻,很认真地道:“我已发下毒誓,大婚那天,我必饮鸩自尽……” 李素温柔地理着她凌乱的发鬓,笑道:“不必如此严重。你若不想嫁,我便能让你不嫁。” 东阳的眼泪又滑出眼眶,摇头道:“李素,父皇的旨意断无更改,你莫再为我犯险了,我要你好好活着,别再做出触怒父皇的事,这辈子活得平安喜乐,于我便是莫大的安慰。” 李素笑道:“我再说一次。你若不想嫁,我便能让你不嫁,若没了你,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东阳哭着摇头,李素从未如此刻般心疼,这一刻她的软弱,像钢针狠狠扎在他的心口,李素忽然明白了。原来爱里面更多的是责任,让她不再恐惧不再软弱的责任。 “你的公主府应该不准你出入了。你怎么出来的?” “我偷偷跑出来的,高阳和绿柳帮了我。” 李素揉了揉她的头,笑道:“事情没闹大之前,你赶紧回去吧,一切我来安排。” 东阳怔怔看着他,展颜一笑:“好。你让我回去,我便回去。” “放心,你嫁不了高家,因为有我在,相信我。” “嗯。我信你。”东阳重重点头。 嘴上说着回去,二人都不舍得回去,上天留给他们的相聚时光太短暂了,每一个呼吸都是奢侈的享受。 东阳仍腻在他怀里,像只寻找温暖的猫,轻轻地在他胸膛上拱着。 “今日才惊觉我们当初在一起的时光多么珍贵,李素,一切都太匆匆了……” “李素,我们此生还有夫妻缘分吗?” “李素,我好累,好想睡一觉,在你怀里。” ************************************************************* 离开河滩,李素回到家,脸色阴沉得可怕。 先去前院找到郑小楼,李素冷冷地吩咐:“快去王家,召王直来见我。” 郑小楼没有多余的废话,一言不发地离开。 未多时,王直独自来到李家。 李素直奔正题,劈头问道:“长安东市还有多少手下?” 王直挠挠头:“冯家命案后,我在外面躲了一阵,不过前几个月我在东市里面砸了不少银钱,也花费了不少精力,估摸着原来的手下都能用,还有四五个心腹没轻易动用。” “你现在去东市,告诉那些手下,我要用他们了。” 王直点头:“好,怎么用你尽管说。” “仍是散播流言,这一次一定要小心,做这件事的人选要慎重,莫让人知道与你有任何干系,就算查到他们头上也无法牵扯到你,事成之后马上把他们送去陇右,彻底在长安城销声匿迹,能做到吗?” “能。”王直挺起了胸。 “另外,再给我准备几样物事,这几样物事你亲自去办,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好。” 安排妥当,李素的脸色终于稍微缓和下来。 王直叹道:“城里的消息我都听说了,李素,当初我兄长私下跟我说过很多次,说你和东阳公主的缘分将来怕是有许多艰难之处,如今果然言中……” 李素冷冷道:“再难,也是我自己选的路,既然走了,绝不回头,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便要继续走下去。” 王直脱口道:“若是这一线希望也消失了呢?” 李素语气里透出从未有过的决绝:“那么,我与这条路同亡!” ………… 太史局官员已掐算好了日子,贞观十一年冬月初七,黄道吉日,宜嫁娶。 李世民闻奏后当即下旨,皇九女东阳公主与申国公长子高履行的大婚定在冬月初七。 离冬月初七只剩短短六天了。 高家开始大肆采买一应大婚用物,申国公府门前张灯结彩,婚娶请柬早早备妥,高家下人频繁进出长安各权贵门庭递送。 一切进行得有条不紊,仿如一场盛大的政治活动。 长安城里,悄然无息间却渐渐开始传扬着一条流言。 十一年前玄武门之变,高士廉释放死囚与李世民遥相呼应,李世民领兵夺取玄武门,屠戮守门将士上万,和李世民的做法一样,在高士廉的鼓动下,死囚们拿着武器血洗芳林门,守门将士五千众无一幸存。 同一天,同一座皇城,两个地点造下无边杀孽,如今两家联姻,必不被上天所佑。 这条类似于诅咒的流言很快在长安城蔓延开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六章 父女隔阂 大唐从立国到如今,认真说起来,算是一段无法无天的历史,从高祖起兵反隋,到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立国二十年,所有发生的大事件都是无法无天的,所谓的律法,道德,规矩等等,只是太平时期伪装自己的一件衣裳,一旦利益所趋,这件衣裳便会被毫无顾忌地撕开来,一刀一枪杀个痛快,杀完后抖一抖身上的血迹,继续将扔在地上的这件衣裳拾起来披在身上,眨眼间又是仁义道德君子形象,角色转换非常自然,天衣无缝。 所以长安城这次的流言,严格说来不算编造得太离谱,玄武门之变的不光彩,被朝堂民间议论了十多年,从未停歇过,遇到天灾人祸,总会出现各种说法,巧妙地将事件与玄武门联系起来,将两者之间联系起来的媒介自然是神乎其神的灵异说法,天家和官府无论怎样解释都没用,民间百姓就吃这一套,凡事扯上神仙鬼怪之类的东西,不信也得信。 这次流言比较新颖的地方在于高家也被牵扯进来了,各种往事各种作孽,最后话锋一转,作了孽的两家如今竟要联姻,不遭天谴都没道理了。 不知不觉中,东阳公主与高履行的亲】,事成了长安城官员百姓闲暇最津津乐道的娱乐八卦。 人们议论的并非事件中的这一对男女,而是这对男女背后的两个家庭,以及两个家庭曾经在长安城里造下了怎样的杀孽,杀孽是因,报应是果。 如今这年代,无论官员或是百姓,普遍都是有信仰的,佛家也好。道家也好,“因果报应”的说法在民间很有市场,再加上有心人添油加醋般一渲染,比如某巡夜武侯在芳林门看见阴兵冤魂哭嚎,比如高家某房侍妾前年生了一个怪胎等等,诸如此类的流言成了两家联姻必有报应的有力佐证。 ************************************************************* 李素在玩火。不仅他自己这么认为,王直也这么认为。 李素惹祸的本事向来不小,然而这一次已不在惹祸的范围内,而是真真正正的作死了。 散播流言也就罢了,敢拿玄武门当话题足可见李素有一颗异常强大的心,对世界生无所恋的人才有这般大无畏气概。 “闹得太大了吧?”王直很忐忑,一个出身寻常庄户家的孩子,这辈子没干过这么刺激的事。 李素蹲在自家大棚地的田陌边,目光注视着远处。不知想着什么。 “人送走了没?”李素淡淡问道。 “送走了,流言刚传开,散播流言的五个人便跟着胡商商队离开了长安,往陇右而去,眼下怕是快走出关中了。” “人走了,陛下再查也是一件死无对证的事,你担心什么?” 王直叹道:“我只担心你……我知道东阳公主被许给别人,你心里不爽利。可是,仅仅只在长安城里散播流言。根本毫无用处,流言伤不到陛下,也无法令陛下改变主意,但流言却能断送你的性命,李素,你这么做到底为了什么?” 李素嘴角勾起一抹冷笑:“流言只是第一步。只是一个伏笔而已。” 王直没再问李素的下一步是什么,有些事情知道太多并非好事,害人害己,他只是盯着李素,道:“你心中有恨意?” 李素点头。非常坦率地道:“是,我有恨意。” 王直挠挠头,道:“我没读过书,不知该怎么劝你,记得小时候有个和尚路过咱们村,歇脚时给乡亲们论法,和尚说,心中莫怀嗔意,有了嗔意,便入了魔障……” 李素笑道:“你觉得我入了魔障?” 王直看了他一眼,也非常坦率地道:“是。” 李素笑着摇摇头,痴痴看着远方发呆。 良久,李素忽然念了一句佛偈:“‘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和尚有没有教过你,如何才能离于爱?” 王直呆滞地看着他:“你说的啥?我没懂……” 李素笑了,这回笑得很真诚:“很不错的答案,或许什么都不懂便能离于爱,可惜我懂了,如此说来,我果真入了魔障。” ………… ………… 流言仍在长安城内蔓延。 跟上次冯家命案的流言相比,这次的流言显然触到了李世民的痛处。 李世民这一生干过最不光彩的事便是玄武门之变,提起这事便心虚,武德九年登基后立志做个继往开来的圣君,圣君自然不能乱杀人,更不能防民之口,朝堂民间议论什么话题,只要不是商议如何造李家的反,其他的只能听之任之。 这次关于天家与高家联姻的流言,李世民自然也不能例外,尽管恨得牙痒痒,恨不得将造谣的家伙拎出来千刀万剐,可表面上却不得不摆出宽宏大量的胸襟气度。 胸襟气度只是表面,事实上李世民没有那么大方,流言蔓延全城之时,太极宫里遣出无数穿着便装的密探,深入市井坊间追查流言的源头,查来查去,查到了几个人的姓名,但缉拿之时却发现这几个人早已不知所踪,追查只好到此为止。 为了显示帝王旨意的神圣不可更改,也为了安抚高家,李世民当着满朝文武的面,特意擢赏高家黄金千两,丝帛千匹,以及宫中若干珍稀贡品,连高家偏房庶出的两位子弟也被封了文武散衔,以示圣意恩宠。 这番动作终于令高家安了心,高家上下欢欣过后,对天家恩赐的联姻愈发重视,高家门庭前车马簇簇,各种昂贵的珍稀的大婚所用物事一车车驶进府里,为了表示隆重。高士廉甚至特意去了一趟宗圣宫道观,请了观中道士来府中作法祈福驱邪,一群道士神神叨叨把高家闹得鸡飞狗跳,最后宾主尽欢而散,大家都爽了。 天家和高家都没有对流言作出太大的反应,这年头的人不懂舆论的可怕。更不懂危机公关,嘴长在别人身上,只能任他们去说,顶多用实际行动来反驳。 高家作出的姿态很高调,用一种类似炫耀的方式告诉长安的官民,申国公府已做好一切迎娶东阳公主的准备,任你流言如何蔓延,都无法阻挡高家将东阳公主娶进门。 ************************************************************ 前日高阳使了个调虎离山的小计,将公主府内外的将士们引到侧门。好好上演了一场热闹,东阳则趁此机会攀墙逃了出去。 跑了东阳公主,金吾卫的将士们急得团团转,正打算派人进太极宫报信请罪,谁知没过多久,东阳公主竟独自一人回来了。 值守的将士们大松一口气,此事自然作罢。 回府后的东阳身子竟渐渐好了些,连情绪都有些开朗了。对于金吾卫将士奉旨限制她的自由,她也表现得很乖巧。不争也不怒,终日不出殿门一步。 长安城内的流言喧嚣尘上时,东阳终于被李世民召见。 上千人的将士簇拥着东阳上了马车,一路护送着她进了太极宫。 李世民选在安仁殿召见东阳。 安仁殿,亦是前些日关押李素的所在,李世民选在这里召见女儿。不知是巧合还是若有深意。 文静虚弱的东阳脸上仍带着几分病容,脸色苍白地朝李世民下拜见礼。 看着明显瘦弱许多的女儿,李世民的铁石心肠不由泛起一丝怜悯,然而这丝怜悯太短暂,只在心里一闪而过。 “东阳。你瘦了……病好了些吗?”李世民露出父亲慈爱的表情。 东阳垂睑敛容,平静地道:“多谢父皇挂怀,女儿好些了。” 李世民叹了口气。 有心想问问她和李素之间的事,思之再思,再看看东阳这副孱弱的病容,李世民终究没忍心开口。 父女之间的隔阂太深了,深到渐渐快变成了陌生人。原本从小到大都未曾给过她丝毫父爱关怀,如今出落成人,还逼她嫁给一个完全不认同的男子,只为所谓的皇权。 李世民需要联姻来巩固皇权,东阳只想与情郎安度一生,父女间的隔阂无法化解,二人之间横出一道厚实的墙,隔开了本就凉薄的亲情。 如今站在殿内的,一个是棋子,一个是下棋的人。 看着面无表情如同木偶般站在殿内的女儿,李世民心头忽然生出一股悲凉。 如此决定,是不是毁了女儿的一生? 一丝淡淡的后悔一闪而逝。 只怪生在帝王家啊。 “再过几日,你便要下嫁申国公家的长子了,高履行此人,其实你也认识的……”李世民努力让自己的决定显得圆润自然一点,可惜东阳仍旧面无表情,像一尊立在殿内的雕塑,不言亦不动。 暗暗叹口气,李世民堆起笑脸道:“高履行此人比你只大四岁,恰正弱冠年华,自幼饱读诗书,为人温文有礼,更难得的是有一手三箭连珠的好本事,端的文武双全,父皇将你尚予此子,实是良配,日子久了,你便知父皇苦心。” 东阳仍旧一声不吭,殿内弥漫着深深的怨意。 李世民终于有些失望了。 今日他召东阳进宫,本来只是女儿出嫁前的传统,每一位公主出嫁按例都会被召进宫的,算是父女最后的温情,今日李世民见东阳更多的却是安抚,希望能够缓和一下紧张的父女关系。 然而此时看来,李世民完全失败了,生生拆散一对有情人,将女儿当成联姻的工具许配给别人,这个决定已令父女关系降到了冰点,再也无法弥补。 深深叹了口气,李世民挫败地挥挥手:“赐婚的决定不可更易,你回府好生准备,初七那天高家自会迎娶,退下吧。” 东阳抿了抿唇,朝李世民蹲身一礼,然后转身便走。 即将跨出安仁殿的门槛时,东阳忽然停住了脚步,猛然回头盯着李世民,李世民一惊,东阳的目光太可怕了,像忽然从地狱里冒出的厉鬼,索命般缠绕在他身上。(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七章 江湖伎俩 在李世民的印象里,东阳是他所有儿女中最不起眼的,因为她的性格太温婉,从来不像别的皇子皇女那样为了争宠一个劲地往他跟前凑,东阳无论任何时候都只是远远地看着,像个超脱于世的局外人,用旁观者的眼光静静看着并不属于她的天伦。 久了,李世民也习惯了,和她那曾经是宫女的母亲一样,从来不擅长去争什么,除了安静,便是等待,她的母亲足足等了他半辈子。就连死,都是安安静静的死,死后好几日他才知道消息。 而东阳,似乎完全继承了她母亲的性格,李世民给她什么,她便接受什么,不给,她也从来不要,自小养在深宫里,连宫门都没走出过,每日除了绣工便是读书,安静得如同在世间隐形了一般。 如此温婉的女子,怎会用如此可怕的目光看着他? 李世民只觉耳中一阵嗡嗡的响,一桩为她安排好的婚事,竟成了父女二人仇恨的恶因。 他忽然发觉,自己这个父亲做得好失败。 东阳站在殿门口,就这样静静地注视着李世民,注视着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也是亲手将她一生最8■,美好的姻缘拆散的亲人。 “父皇,皇权真的那么重要吗?为了它,甚至可以牺牲女儿?” 李世民怔住,他很不习惯东阳的语气变得如此锋利,咄咄逼人。 随即李世民的脸色迅速阴沉下来:“你是朕的女儿,朕何曾牺牲过你?高履行哪里不好?无论人品还是文才武功,皆是上上良配之选,朕做主为你选的佳缘良人,难道是推你入火坑吗?” 东阳凄然一笑:“高履行再好,终究不是女儿想要的人。此生所托非人,不是火坑是什么?” 李世民怒了:“你……好放肆!谁给你的胆子,敢如此对朕说话!” 东阳怆然一笑:“生无可恋,胆子自然便大了。” 李世民怒道:“朕知道你不甘心,你想嫁的是李素那个浑小子,那小子有什么好?看着斯文尔雅。其实油头滑脑的,一肚子坏水,这样的人便是你认定的良配?” 东阳深吸口气,道:“李素是好是坏,我最清楚,旁人纵有千般好,在我眼里,连给李素提鞋都不配!” 李世民怒极,微微眯起眼。眼中射出一缕戾气,森然道:“李素什么都好,所以,你待如何?” 话说到这个地步,东阳索性完全抛去了以往的矜持和懦弱,狠狠地一扬脖子,瞪视着李世民,大声道:“女儿此生非李素不嫁!” 李世民沉默地盯着她。殿内莫名充斥着一股阴冷之气,良久。李世民阴沉地道:“非李素不嫁……好志气,朕有个好女儿啊!朕问你,若李素忽然变成死人了,你嫁给谁?” ************************************************************* “……长安城如今流言满天飞,都说皇家与高家联姻必有报应,听说今早连御史台的御史们都上疏参奏此事。许多朝臣亦纷纷质疑皇家与高家联姻是否妥当,高士廉气得鼻子都歪了……” 村口的银杏树下,王直详细地为李素述说着长安城的风声,神情颇带着几分得意。 一介平凡无奇的庄户子弟,竟能引发朝堂话题。让朝中君臣们吵得鸡飞狗跳,对王直来说简直算得上荣耀了。 李素蹲在地上,心不在焉地点头,眼睛却盯着树洞里的蚂蚁窝,心思根本不在王直的话题上,眼前这个蚂蚁窝似乎比所谓的朝堂君臣有趣得多。 见李素毫无反应,预料中的夸奖迟迟不至,王直不由有些失望。 “哎,李素,你说两家联姻必有报应,到底是真是假?真有报应吗?” 李素嗯了一声,道:“当然有报应。” 王直压低了声音,悄悄问道:“真有报应?道君报还是菩萨报?” 李素翘起大拇指,指了指自己的胸口:“我来报。” “你怎么报?” 李素不答,如何报应是所有谋划里面最关键的一环,现在还不能泄露出去,王直也不行。 “你见过变戏法吗?”李素忽然换了个话题。 王直急忙点头:“见过,以前有游方的和尚或道士路过咱们村化缘,通常都要变一变戏法才能化到缘,和尚和道士都是菩萨神仙派下凡的,不会变戏法的和尚道士定然是假的。” “和尚道士变的什么?” 王直来劲了,两眼直放光:“他们会的可多了,村里老人们说是仙术,看完了吓得直磕头,我看就是戏法,比如剑斩妖魔,随便念几句经文,然后一剑朝白纸劈去,纸上便有一个妖魔的影子,还带血呢,还比如火球伏魔,黄符纸揉成一团往天上一扔,轰的一声变成了一个大火球,还能听到妖魔吱吱的哭嚎声呢,又比如……” 说起戏法,王直滔滔不绝说得很详细,表情透着一股对未知事物的崇拜和敬畏。 李素却索然叹气,喃喃道:“一千多年了,这些江湖骗术居然没有一点长进,依然是那么的拙劣……” “嗯?拙劣?啥拙劣?”王直听出李素话里的鄙夷。 李素看着他,笑道:“其实我也会仙术,你信不信?” “信!”王直毫不迟疑地点头,长久以来养成了习惯,李素说出来的话必然不会假的,他说他会仙术,那么他便一定会仙术。 扯了扯李素的袖子,王直央求道:“你变一个看看,上次见道士变戏法还是五六年前的事了……” 李素抬头看了看天色,忽然又换了个话题,道:“流言在长安城里传几天了?” 王直掰着手指算了算日子,道:“三天了,今日初二。到初七那天东阳公主便要嫁给高家长子了……” 李素沉默,垂头将自己的计划从头到尾再次推演了一遍,确定无误后,这才抬起头道:“流言只是一个铺垫,既然传了三天,而且已经闹上朝堂。估摸着火候差不多了,如今长安城里无论朝臣还是百姓,至少都听说两家联姻会遭报应这回事了吧?” 王直拍着胸脯道:“放心,绝对错不了,他们信不信这句流言是一回事,但我可以保证,这句流言全长安的人都知道了,不然今早也不会有御史大人将这事奏到朝堂,朝堂啊。那可是奏国事的地方,管民又管军的,能闹到朝堂上,可见流言也成了一桩国事……” 王直丑陋的脸上又充满了得瑟,以及对自己的一股子莫名其妙的崇拜感。 李素的嘴角露出一抹诡异的微笑,笑容里透着一股阴森的味道。 “如此,皇家和高家的联姻怕是要黄了,明日便是初三。晚上让他们见识一下何谓报应,何谓进退两难。” 李素的笑容令王直后背发凉。呆怔许久,讷讷地道:“高家娶不了东阳公主,陛下会将她许配给你吗?” 李素的笑容瞬间黯淡下来,摇头苦涩地道:“以陛下的性子,就算高家不能娶东阳,他也断然不会把她许配给我。哪怕东阳孤独终老,也绝不会许给我。” 王直一呆,接着气得提高了声调:“为啥?陛下这么看你不顺眼么?你到底哪里惹着他了?” 李素冷冷地道:“因为帝王的威严和面子很重要,比亲生女儿的幸福甚至生死都重要,所以他是帝王。而我们,只是臣民。” 王直没听懂,但大概意思却明白了,泄气地耷拉着脑袋,叹道:“如此说来,你和东阳这辈子都无法结亲了?” 李素仰望天空阴沉沉的霾色,沉默半晌,忽然咧开嘴笑了。 “总会有希望的,只要我们都活着。” *********************************************************** 李素身边能用的人不多,因为信任的人太少。 能得到李素的信任太不容易了,他太多疑,比曹操更多疑,在这个陌生的年代里,太容易相信别人无疑是给自己掘坟,所以李素来到这个年代后一直保持着高度的戒备心。 信任的人太少,导致要用人时却发现能用的人也太少,老爹李道正自然是无条件信任的,东阳也是无条件信任的,王家兄弟和郑小楼也是,然而李素马上要做的这件事,老爹和东阳自然不能参与进来,剩下能用的人便只有王家兄弟和郑小楼了。 王直必须时刻在长安城里关注流言和动向,所以王桩被李素从家里拉了出来。 王桩对朋友是很义气的,只是李素今日叫他干的事却令他很不理解,不仅不理解,而且恶心反胃。 “搜集……尿?”王桩这是第十次问李素,每一次都问得很不死心,每一次都在质疑自己的听觉。 李素第十次回答他:“对,搜集尿,人尿,大概十桶吧。” 第十次同样的答案,终于令王桩死心了。 “然后呢?” “然后……架起高火和锅,煮尿,把十桶尿煮干。” 王桩不说话了,脸色泛起一层淡淡的绿光,看着李素的眼神也渐渐有了变化,这位好兄弟与心爱的女子自从被陛下生生拆散后,整个人似乎有点不正常了,很多年前太平村里有个疯子四处游荡,见人就傻笑,见姑娘就脱裤子,仔细回忆一下,那个疯子的表情跟现在的李素很像……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那啥一下。。。(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八章 骤变前夜 为朋友两肋插刀自然义不容辞,不过两肋插刀的对象若是个疯子,王桩便有点不乐意了。 不但要搜集人尿,而且还要把人尿煮干,这事怎么看都像是疯子干的事,精神稍微正常一点的疯子估计都干不出,太变态了。 王桩不再反复问是否搜集人尿这个问题,很快换了个问题,鹦鹉学舌似的一遍又一遍地确认,和上一个问题一样,不断的重复再重复,问多少遍都不死心。 “煮干?” “对,煮干。” “把尿煮干?” “对,把尿煮干。” “真的煮干?” “真的煮干,一滴都不能剩。” “…………” 王桩越问越害怕,他发现这个疯子居然很有耐心,每次回答都不厌其烦,而且脸上还带着和煦如春风般的微笑,服务态度超好。 王桩觉得自己快疯了,被传染的。 “兄弟,你到底想干什么?直说行吗?”王桩颓然地揪着自己头顶上的发髻,神情灰败。 “不是说了吗?搅和东阳和高履行≠⊙,的婚事啊。” 王桩用他那颗不算太出众的脑袋想了想,终于恍然大悟,一脸乱七八糟的崇拜:“我明白了!用煮过尿的锅给高履行做饭……” “……所以,尿里有毒,把高履行毒死,婚事自然搅黄了,对不对?”王桩一脸破了大案的兴奋,压低声音悄悄地道。 李素皱眉,胃里直犯恶心。 这家伙脑子怎么长的?似乎比自己更变态啊…… “李素,咱们不能这样,这事太龌龊了……”王桩摆出语重心长的嘴脸劝道,一只手搭上李素的额头:“是不是发烧了?孙老神仙住长安城里。我帮你把他老人家请来看看咋样?” 李素叹道:“相信我,这事并不龌龊,是你自己想龌龊了。” 王桩怔忪半晌,终于狠狠一咬牙:“好,我帮你,不过你要答应我。我帮你煮尿这事绝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包括我家老二,传出去我活不成咧。” ************************************************************* 对于李素这几日的举动,王家俩兄弟完全不懂,越看越深奥。 世上能懂李素的人,大概只有他自己了,他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 掰开了,揉碎了,其实只是一个戏法而已。对李素来说,这个戏法甚至很拙劣。 但是,糊弄这个年代的人,足够了。 初三一大早,高家府门大开,一队锣鼓手吹吹打打出了门,后面跟着一长列抬着牲畜和礼盒的家仆,为首的是两只白色的活雁。冬天大雁南飞过冬,这两只活雁据说是高家用了八百里飞骑从岭南捉回来的。 高家的队伍出府门后径直往太极宫而去。每个人脸上喜气洋洋,高家长子高履行穿着得体的绯色锦袍走在队伍前面,笑得比春花更灿烂。 男女成亲需三媒六礼,今日便是高家的六礼之一,“纳采”,直白的说。就是男方去女方家提亲,女方长辈答应后,男方备礼去女方家求婚,是为六礼的第一个程序。 按理说,权贵家成亲固然张扬。但今日高家的举动未免张扬得有些过分,仅只是六礼的第一步,便敲锣打鼓恨不得全长安的人都知道。 策略是对的,行动是反击流言的最佳方式,高家选择高调成亲,用实际行动来反击长安城里的流言,以无声的方式告诉长安官民,两家联姻正是天作之合,绝然不会有报应。 一路吹吹打打,高家送礼的队伍到了承天门前,高履行整了整衣冠,在宦官的带领下走进宫门。 李世民破例在两仪门外迎接,历来公主出嫁的仪式上,驸马都尉皆不曾有过如此殊荣。 两家各自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地反击流言,两相唱合之下,一场婚事渐渐变了味,越看越像一场政治作秀,双方竭尽全力地高调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像戏台上的闹剧。 李世民龙颜大悦,并回赐黄金和丝帛无数,纳采之后宾主尽欢,高履行像一只骄傲的大公鸡,得意洋洋地出宫回家。 明日,便是六礼中的第二礼,“问名”。 高家一定比今日更张扬,更高调,给那些无事造谣者一记响亮的耳光。 高履行骑在马上,看着路边行人们的窃窃私语,脸上的笑容更深了,眼里却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阴霾。 恩怨是非早晚算,那个令高家丢尽脸面的泾阳县子,他的好日子差不多到头了。 ………… 高阳最近莫名成了信使,东阳和李素之间的信使。 东阳被李世民禁足,李素更是不得其门而入,有情人被隔绝在高墙两边,高阳便累成了狗。 没办法,高阳有高阳的优势,她最大的优势便是蛮横不讲理,将公主府闹腾两次后,金吾卫将士们怕极了她,偏偏又不敢拿她怎样,最后将士们索性不管她了,只要她不把东阳公主偷出去,公主府的大门永远为她敞开,任她走城门似的进进出出。 唯一的漏洞被李素和东阳利用起来了,于是高阳不停来往于公主府和李家,频繁地为这对不得相见的有情人互通消息有无。 蛮横的高阳自然不会任劳任怨,她没有那么高的觉悟,每天被二人使唤来去,一肚子火气又不忍心对皇姐发,于是全然倾泄在李素身上。 每次送口信都指天划地发毒誓说是最后一次,以后再不管了,然而在东阳可怜巴巴的眼泪里,高阳一次又一次地破了誓。 “今都初三了,皇姐眼看初七就要嫁给高履行了,你为何还没有一点动作?你到底有没有法子把皇姐的婚事搅黄?”高阳双手叉腰,气鼓鼓地瞪着李素。 李素笑得很斯文:“当然有法子,别看我这几天闲,我也做了不少事的。” “别废话,姐姐在府里整日以泪洗面,眼睛都肿得像桃子了,你到底何时动手?” 李素闭上眼,感受了一下风向,睁开眼时,神情已是一片森然。 “公主殿下今晚别睡着了,子夜时分有热闹看,莫错过了哦。”(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九章 子夜大乱(上) 高阳向来喜欢热闹,哪里不热闹她都能亲手制造出热闹,因为她太活泼,受不了寂寞。 李素今晚将要制造的热闹无疑令她非常期待,毫无来由的,她就是相信李素一定会把这件事办好。 自从认识他以来,他似乎从来没有办砸过任何事,除了给她说的三国故事有胡说八道之嫌外,其他的都挺靠谱的。 “你先告诉我,今晚有什么热闹?”高阳兴奋地看着李素,典型的看热闹不嫌事大。 “不能说,说了就不灵了。”李素很有原则,剧透就没有惊喜了。 高阳恨恨白了他一眼:“装神弄鬼的,不稀罕!” 终究是小女孩性子,高阳生了一会儿闷气后又按捺不住了,主动跟李素找话打破沉默。 “你和皇姐什么时候互生情意的?” 李素想了想,笑道:“认识她的时候吧,那时我坐在河滩边,你姐姐以为四下无人,脱了鞋子在草地上蹦蹦跳跳,然后被我看到了她的脚……” 高阳露出很嫌弃的样子:“你喜欢女人的脚?” “我喜欢的是她的性『,情,独自一人时脸上无忧无虑的样子,后来跟她相处,她总是时刻不忘公主仪态,跟第一次相见时大相径庭,久了,觉得很有意思,渐渐便对她着迷了。” 高阳露出羡慕神往的样子,叹道:“你和皇姐真像是书里写的故事一样,我若今生能遇到一个待我如此的情郎。也会像皇姐那样不顾一切,与心上人相知相慕,哪怕和他只能相处一天。一个时辰,死也瞑目了……” 李素若有深意地看着她。 高阳今年十二岁,数年后,她的命运和东阳差不多,也是被委以非人,直到后来遇到了一位和尚,终于做了一回扑火的飞蛾…… 这是一个奔放的年代。礼教和儒家经义并未被扭曲,人们的爱与憎都是那么的自然直爽,毫不忸怩。 高阳喟叹了一阵。忽然兴奋地道:“对了对了,皇姐与高家长子的婚事搅黄了以后,你可以带皇姐私奔啊,跑得远远的。什么都不必管。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相携相爱,终老一生,岂不美哉?就像药师伯伯和红拂娘那样……” 李素面色有点古怪,道:“私奔?” 高阳重重点头:“嗯!前隋末年,药师伯伯拜访司空杨素,畅述生平之志,以期得朝廷重用,可杨素看不上他。敷衍过后将他打发出来,没想到杨素的家妓红拂娘却看上他了。半夜悄悄离府找到药师伯伯,慕其凌云之志,愿以身相许,后来药师伯伯便和红拂娘一起跑啦……” 李素笑了,他上辈子就知道高阳说的故事,很有名,后人给这个故事取了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红拂夜奔”,集英雄豪情,美人柔情于一体的浪漫爱情故事。 对了,这个故事里面还有一个备胎暖男,名叫虬髯客,和很多狗血剧情一样,男二喜欢女一,女一喜欢男一,暖男被逼得没办法,忍着心酸跟男一女一结拜为异姓兄妹,号称“风尘三侠”,男一则真正做到了“血染江山的画,怎敌你眉间一点朱砂”,成了征战疆场,屠万为雄的大将军…… 故事太完美了,就好像这段故事背后有个狗血的导演躲在人群目光背后指使着剧情的发展,以及男女主角的走位和表情等等…… 李素想笑,一想到那位药师伯伯,也就是当今大唐声名赫赫的军神李靖还活着,发笑未免有些不尊敬,只好强忍住。 “我和你药师伯伯不一样,他们时逢乱世,所以跑便跑了,而我和你皇姐,脚下踩的每一寸土地都是你父皇的,天下之大,却无立锥之地,我们能跑到哪里去?” ************************************************************ 冬月初三子时,离东阳下嫁高家的日子仅剩四天。 夜凉如水,寒风呼号。 李素一身黑衣,站在村口的小山林里,望着远处已陷入黑暗的公主府呆呆出神。 林中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李素的旁边还站着几个人,王家兄弟和郑小楼。 眼下李素能信任的人全在这里了。 仰头看看天色,子时已过,李素眼睛微微眯起,打破了许久的沉默。 “下午跟你们示范了一遍,这东西该怎么用你们都懂了吧?” 三人一脸古怪地点头,看着李素的目光很复杂,有崇拜,有敬畏,还有几分瘆得慌。 李素回头看着郑小楼,道:“尤其是你,你更要记清楚,明日你还要进长安城,晚上照这法子依样对高家也来这么一出,一丝差错都不能有。” 郑小楼撇了撇嘴,冷冷地点头。 李素笑了,在这漆黑的夜晚,笑容莫名带着几分诡异的阴森。 “时辰到了,咱们办事吧!” ………… ………… 太平村今晚不太平,子时刚至,村里庄户人家的狗却不似往常般安静,有些躁动不安,狗吠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庄户们察觉事非寻常,纷纷披衣而起,三两家邻舍碰头议论几句,都觉得可能村里进了贼。 在如今政通人和,民风纯朴的贞观年里,村里进贼可是一件稀奇事。 村里德高望重的赵老头一声招呼,二十来个壮汉组成了巡逻队,顶着寒风举着火把满村子巡梭了两圈,没发现任何生人,但村里的狗却仍吠叫不止。 赵老头不敢大意,只觉今晚村子气氛颇为诡异,于是命壮汉们再往村东头巡逻一次。 村民们通常不太愿意去村东头,因为那边是东阳的公主府所在,纵然公主府从来没有欺压村民的先例,反倒是客客气气亲如一家,可阶级尊卑摆在面前,终究还是不太自在,与公主府的人能不碰面尽量不碰面。 众人举着火把一路东行,越往前走越觉得异常冷彻入骨,连子夜的寒风都比平常更阴寒,像贴着一块万年寒铁一般。 赵老头年岁大了,身子首先承受不住,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哆嗦,往地上吐了口痰,骂道:“冷得邪性,今晚到底咋了么……” 与村里此起彼伏的狗吠不同,公主府方圆一里内鸦雀无声,公主殿下的生活习惯很不错,入夜不久便熄了灯,只在大门口挂着两盏昏黄的灯笼,灯笼下面,值守的金吾卫将士列队执戈来回巡梭。 赵老头领着壮汉们走到离公主府尚距数百步时便停下,远远望了一下,发现公主府一切正常,门口的将士们也很平静地走来走去。 众人不敢再走,再靠近公主府几步就说不清了,于是赵老头领着众人往回走。 走了几步后,那股莫名的阴冷再次袭卷而来,这次不仅是赵老头,二十来个壮汉都打了个哆嗦。 赵老头心中愈发不安,不自觉地四下望去,接着,赵老头两眼发直,嘴巴张得老大,神情惊怖到极点。 火把微弱昏黄的光芒衬映出赵老头的脸,令壮汉们也惊恐起来,顺着赵老头的目光看过去,众人的表情瞬间变得和赵老头一样。 一团绿色的火凭空出现在空旷的田野上,就这样悬空挂着,一动也不动。 紧接着,田野上的绿色火团出现了第二个,第三个…… 最后火团越来越多,惨绿的火光在空旷的田野上飘浮着,随着寒风吹拂摇曳不定。 数十个火团在田野上排成整齐的五列,接着,火团忽然动了,保持着整齐的队列朝公主府方向飘去。 赵老头和壮汉们动也不敢动,就这样远远看着绿色的火团飘过草丛,飘过枯枝,飘过干涸的小溪…… 每个人的脸上都因为惊恐而扭曲成夸张的一团,赵老头怔怔地看着火团飘远,喉头发出“喀喀”的痰音,呼吸不由自主地加快,直到火团飘远了,赵老头这才回神,仿佛被掐住脖子的公鸡似的,从嗓子里挤出惊骇至极的两个字。 “鬼火!” 人群如同炸了锅似的沸腾起来,胆小的扭头便往家里跑,胆大的也不敢怎样,浑身打着摆子,好歹还是壮着胆子先扶住了赵老头,簇拥在一起跑远。 赵老头身子颤得不行,手脚比鬼还冰凉,被壮汉们架着双臂脚不沾地的往回跑,嘴里却神志不清般大喊:“咋会有鬼火咧?咋会有鬼火咧?村里谁干了昧心的事遭了报应?快,去叫两个人敲锣,把乡亲们都召集起来,鬼火现世,必有冤魂索命!大大不吉,不吉啊!” ………… 惨绿的鬼火无声地出现在东阳公主府外,绿幽幽的闪烁摇曳,像一只只恶鬼的眼睛,狰狞地注视着公主府的大门。 值守公主府的金吾卫将士被远处赵老头等一干人的大喊大叫吸引了注意,一队将士奉命查看,其余的人执戈警惕地四下扫视。 一名军士眯着眼,使劲朝远处看了一阵,渐渐发觉不对劲,一团,两团,数十团惨绿的火焰在府门百步之外闪烁着,远看像萤火虫,仔细看了才发现,竟是一团又一团凌空漂浮的绿色火焰! 军士看明白了之后,惊恐地睁大了眼,手里的长戟当的一声掉落地上,指着远处的火焰失声大喊:“火!鬼火!” 一声大喊,公主府全乱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章 子夜大乱(中) 千百年来,人们对无法解释的东西都会和鬼神联系起来,也丝毫没征求过鬼神的同意,反正解释不出的东西一定是鬼神作祟,雷劈,闪电,飞雪,甚至一阵莫名其妙吹来的微风,都是上天在向世俗的人们传递着某种启示,某种征兆…… 鬼火自然也是无法解释的一种,它最多出现在坟地里,于是人们将它和死亡,晦气,灾难等等负面的东西联系在一起,出现鬼火的地方,是为大凶之地。 今晚东阳公主府外值守的将士们可谓见了大世面。 数十团惨绿惨绿的鬼火排成整齐的队列,静静地悬浮在公主府外的空地上,随风摇曳闪烁,绿色的光芒忽明忽暗,四周的草丛树木被映出惨淡的绿光。 执戈的将士们呆呆看着这一切,只觉手脚冰凉,因极度的惊惧而陷入精神崩溃的边缘。 都是关中子弟,都是被精挑细选而入的金吾卫,他们是大唐都城和大唐皇帝陛下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最精锐的一支精悍强兵,他们面对敌人浑然不顾性命,再厉害的敌人用刀砍,用戟刺,用牙咬,终究都是以活生生的命来换取活生生的命,一切看得∵,见的,有形的敌人,他们都不放在眼里。 然而今晚,此刻,面对着一团团如同地狱里冒出来的虚无却存在着的鬼火,将士们胆寒了。 因为无知而畏惧,是人类的天性。 公主府门前,一群将士神情惊恐地与鬼火对峙了许久,终于,一名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弱的军士受不了了,扔了手中长戟。抱头便往回跑,一边跑一边尖声大叫:“鬼火!鬼火!冤魂索命来了!” 有人带头,其余的将士自然效仿,纷纷扔了手中兵器抱头逃窜。 当然,也有不怕死不信邪的,见前方鬼火闪烁。不由握紧了兵器,瞋目大喝:“老子跟随陛下南征北战,什么妖魔鬼怪没见过,区区几团鬼火岂惧哉!” 说完手中长戟一紧,纵身一跳,跳入前方无边的黑暗里,没逃走的将士们远远看着,壮着胆子等待那位不信邪的仁兄斩妖除魔的结果。 片刻间,却忽然听见黑暗里一声痛苦的闷哼。紧接着,那位不信邪的仁兄似乎被某种邪门的大力狠狠撞回,身子打横飞着回来的,重重摔落地上时,脸色发青,嘴唇发白,分明已断了气。 这个结果终于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退回府里,关门!保护两位公主殿下!快!” 将士们彻底胆寒了。二话不说扭头便跑,公主府大门前瞬间跑得一个不剩。唯有高挂门上的两只灯笼发出昏黄幽暗的光,与不远处数十团惨绿色的鬼火互映成辉。 直到人全跑光了,鬼火后面漆黑的阴影里缓缓走出两道人影。 一身黑衣,脸上还蒙着一块黑巾的李素眼中露出诡异的笑意,旁边同样黑衣蒙面的郑小楼轻松自在地活动着手脚。 “幸好刚才只跑过来一个,我一掌能将他击毙了。不过……”郑小楼扭头瞪着李素,接着道:“不过,你就不怕他们全部冲过来?你觉得我一人能将他们全毙了吗?” 李素笑道:“我始终相信,世上胆子大的人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杀人如麻的将士也一样。一个人带头跑了,别人很难不跑。” 郑小楼撇了撇嘴,望着远处大门紧闭的公主府,道:“人都跑进公主府了,现在怎么办?里面戒备森严,你若让我进去,我可没把握躲开那么多的侍卫。” “没让你进去,前日我与东阳商议好了,等下该她表现了,我们不用管。” ************************************************************ 公主府内。 寝宫早在入夜时便已熄了灯,今晚东阳和高阳姐妹二人睡在一起。 寝宫内不闻声息,但二女却并未睡着,穿着露出半抹酥胸的宫装,头顶的环髻略见凌乱,趴在木格窗棂上,睁着两双清澈的眼睛,期待地注视着窗外一片漆黑的夜色。 “皇姐,李素说今晚子时会有热闹,这都子时二刻了还不见动静,该不会是诳我们的吧?若敢寻本宫作耍,明日本宫非剥了他的皮不可!”高阳恨恨地捏紧了小拳头。 东阳掩嘴轻轻一笑,柔声道:“你性子太急,一刻也等不得,放心便是,李素绝不会拿这等生死攸关的大事作耍,耐心再等等,很快便见分晓。” 自从上次逃出公主府,河滩边与李素匆匆一见后,东阳脸上的愁容终于消褪了一些,只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依靠,仿佛溺水快死的人忽然间抱住了一根圆木,从此有了生的希望。 痴痴注视着窗外的夜色,东阳脸上洋溢着淡淡的幸福。 李素说过他有办法让她不嫁高家,那么他就一定有办法,长久以来,她对他已形成了一种信仰般绝无动摇的信任。 ………… 夜凉如水,东阳美眸一眨不眨地盯着窗外,静静等待着自己命运的转机。 子时三刻,转机终于出现。 静谧的府院前门忽然传来一阵凄厉的叫喊,紧接着无数火把亮起,将府内的宁静破坏殆尽,仿佛有人朝烧沸的油锅里淋了一瓢油,整个府里全炸了锅。 东阳和高阳依偎在一起,神情渐渐浮上兴奋,眼中的光亮仿若寒夜里的星辰,在黑暗里发出璀璨的光芒。 “来了来了!热闹终于来……呜。”高阳兴奋大叫,却被东阳眼疾手快捂住了嘴。 “再叫大声点,事情全败露了!”东阳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 高阳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压低了声音兴奋地笑道:“前门李素一定闹出了什么动静,真想跑出去看看……” “别出去,其实这些动静咱们也能闹出来。别忘了昨日李素交给你一包东西,说前院有了动静时咱们便将它打开,稍微加热一下便有奇观可见……” 高阳急忙道:“对呀,快快,皇姐你快把那包东西打开……” 东西用油纸包着,姐妹二人轻手轻脚打开。里面却只是一小团白色的东西,二人好奇地互视一眼,高阳悄悄点起烛台,用油纸托着那一小团白色的东西放在烛光上烤了一下,须臾间,一道强烈的白光闪过,紧接着室内一暗,一团绿幽幽的鬼火出现在寝宫内。 姐妹二人一直不知道李素的玄机,高阳几次问他都不肯说。还说什么保持神秘才能最大限度地演得投入和逼真…… 直到今晚,直到此刻,姐妹二人终于明白李素搞什么鬼了。 ——确实是“搞鬼”,一团惨绿的鬼火在寝宫里摇曳不定,姐妹二人瞪大眼睛,惊恐地看着那团鬼火,吓得连最基本的尖叫反应都忘记了,彻底陷入呆滞状态。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凛冽的寒风从窗外吹拂而入,室内的烛光乱舞一阵后终于熄灭。而那团鬼火随风摇摆几下后,仍旧发出惨绿的光芒,仿佛恶鬼的双瞳,冷冷地盯着如花似玉的姐妹二人。 寒风拂身,姐妹俩一齐打了个冷战,这才回过神。看着那团闪烁的鬼火,二人终于有了正常女人的反应,深吸了一口气后,凄厉地尖叫起来。 “鬼啊——” 这声尖叫不是做戏,而是实实在在惊恐至极的惨叫。逼真得不能再逼真了。 *********************************************************** 鸡飞狗跳的一夜过去。 天亮后,公主府终于恢复了平静。 一夜闹腾出来的动静不小,天亮后,太平村的村民们聚在村子中央的大银杏树下,百多户人家全到齐了,人人脸上带着惧色,口沫横飞地述说着昨夜那场恐怖的异象,男人女人分堆而聚,议论纷纷,老人们摇头跺脚,又急又怕,连连说着“冤魂索命,大灾将至”之类的预言,神情充满了看透过去未来般的睿智。 公主府的大门关了一整夜,天刚亮时,大门忽然打开,一队披甲精骑出府,面带惶然之色,匆忙策马朝长安城飞驰而去。 从天亮到中午时分,长安城忽然多了一条非常惊悚的传闻。 东阳公主府鬼神作祟,子夜无端冒出无数鬼火,一名公主府侍卫无故死亡,鬼火飘进了公主府寝宫,东阳公主和高阳公主两位殿下被吓得神志不清,一整晚胡言乱语,言称府里有冤鬼索命…… 传闻飞快在长安朝堂坊间蔓延开来,这次不比以前那些无根无据的流言,昨夜的鬼火不知有多少人亲眼目击,绝无作伪之处。 朝臣们半信半疑,但坊间的百姓却信了十足,没办法不信,李世民来不及下封口令,目击者早已将公主府发生的灵异事件传了出去,细枝末节说得清清楚楚,分毫不差。 百姓们兴奋了,一直在长安城内隐约散播的说法,今日终于得到了铁一般的验证。 当年玄武门之变造下的恶因,今日结出了恶果。皇家与高家联姻必有报应,这便是坊间百姓们议论过后斩钉截铁得出的结论,不容置疑。 ………… 太极宫。 李世民阴沉着脸,盯着拜伏于地的公主府都尉,怒道:“定是什么人玩弄的把戏,朕决然不信!” 都尉脸色惨白,不知是被鬼火吓的还是被李世民吓得,头伏在地上不敢抬起,颤声道:“臣不敢欺君,昨夜公主府内的鬼火许多将士亲眼目睹,臣绝不敢妄自生谣……” 李世民脸色渐渐变得铁青,咬着牙一字一字地道:“朕说过了,朕,绝,不,相,信!!” 都尉听出了李世民语气里即将喷薄而出的怒火,不敢再争辩了。伏地而不敢起。 “传旨大理寺卿孙伏伽,令他给朕彻查!定然有人在背后无事生非,查出此人,朕将他碎尸万段!”李世民咆哮道。 殿外宦官急忙踮着小碎步,匆匆出宫传旨。 都尉和宦官被狂怒的李世民赶出大殿,偌大的殿内只剩李世民一人。 李世民两眼充血通红。眼中闪烁着狰狞的杀机,鼻孔张得大大的,呼哧喘着粗气,模样像个歇斯底里的疯子。 公主府闹鬼,已不仅仅只与皇家和高家的婚事有关了,此事若被坐实,正应验了当年造下杀孽和如今遭受报应的说法,当年玄武门之变的污点无疑又会被朝臣和民间百姓翻出来,再度将他鞭笞一次又一次。这十多年来,李世民励精图治,起早贪黑,努力让自己的胸怀变得宽容博大,君臣没日没夜谋划的一次又一次对外战争的胜利,以及无数次召集三省六部官员,研讨商定如何让大唐百姓安居乐业的一条条国策等等,十多年里做过的这一切。很有可能会被这一桩传闻抹杀得干干净净。 他李世民在史书上留下的形象,在朝野臣民传诵的名声。绝不会有一句好话,以往他做过的一切将被完全否定,只因他曾经的污点,“弑兄杀弟”将成为他千古不变的标签。 公主府闹鬼,看似渺小的一桩事,细细一推敲。对李世民来说却太严重了,严重到此刻他甚至生出一丝后悔,后悔不该与高家联姻,若自己冷静一点,慷慨一点。将东阳许给李素那个浑小子,怎会有今日这般煎熬焦虑? 李世民深呼吸几次,努力平复下情绪,仰天长叹。 似乎……自己做了一件错事?若果真是报应,对应的恶因哪里是当年的玄武门,分明是他拆散了一对有情人…… ************************************************************** 白日的朝会上,朝臣见李世民脸色阴沉坐在殿上一言不发,纷纷识趣地不提东阳公主府前发生的惊悚事件,连一向正义直爽的尚书省侍中魏徵都没敢说话,魏老头当年是辅佐太子李建成的,玄武门之变后被李世民收服,从此成了大唐朝堂上赫赫有名的反对党,但凡李世民支持的,魏老头必然反对,而且专挑李世民高兴的时候反对,典型的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李世民的痛苦之上,这种舒爽的日子一过便是十多年。 犯颜直谏的事魏老头干过无数次了,然而今日,魏徵却一个字都不敢说。 老头混迹一辈子朝堂,犯颜直谏无数次居然还活着,而且活得很滋润,充分证明了老头其实并不傻,有的事情能直谏,甚至当殿顶撞冲突都没事,但有的事情发生后,最好连腚沟都要夹紧一点,莫要发出任何一丝不和谐的声音,否则有很大的概率人头落地,满门尽抄。 朝会无风无浪结束,朝臣们各自散去,私下里,公主府闹鬼仍然是他们窃窃议论的热门头条话题,有没有人偷偷点赞不可考,但可以肯定的是,转发量一定不小。 ………… 报应绝不止在公主府前,更大的报应在后面。 平静无波的白天过去,入夜后,长安城各坊门关闭,武侯们列队执戟巡夜,静悄悄的夜色里,偶尔只传来一两声狗吠,街上空荡荡的不见人影。 位于朱雀大街北端的申国公高府外面人影幢幢,值守的兵丁家将们如临大敌地在高府四周巡梭游弋。 这段日子长安城里的传闻太难听,高家深受其害的同时,也暗暗加强了府中内外的戒备,说到底高家也有点心虚,神神怪怪的传闻令高家上下也莫名紧张起来,毕竟当年高士廉在玄武门之变时确实领着囚犯杀了不少人。 事变那天李世民在玄武门大杀特杀,高士廉也没闲着,在他的率领下,守备芳林门的五千余将士被囚犯们杀得尸山血海,浓郁的血腥味数月不曾消散,第二年,也就是贞观元年,李世民登基改元,坊间百姓有人听到芳林门附近半夜常有厉鬼哭嚎惨叫之声,当时高士廉只认为是民间以讹传讹,故弄玄虚恶意中伤,所以一直不曾在意。 然而昨晚东阳公主府发生过如此惊悚的事件后,高家上下终于有点动摇了,与李世民顽固执拗的态度不一样,事发之后,高家第一时间派人去太平村查探过,从村民到值守公主府的金吾卫将士都打听了,皆云亲眼所见,高家终于不得不相信报应的说法。 这个年代里,无端冒出数十团排列整齐如同军阵般的鬼火,谁能用科学的道理去解释?既然解释不清楚,便只能相信是鬼神作祟了。 昨夜公主府骤然生变,今晚高家生了畏惧,把府中所有的部曲家将全数遣至门外值守,偌大的国公府戒备异常森严。 然而,该发生的终归会发生。 子时过后,昨晚东阳公主府发生的一切,即将在高家重演…… ********************************************************** ps:大章。。。大章。。。懒得分章而已。。别只看几更,字数是王道。。。 还有,求月票狠狠把我那啥。。。(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一章 子夜大乱(下) 高府分东南北三大院落,北院是主院,住着高家的家主高士廉一房,另外两个偏院便是高士廉的两个儿子所住,长子高履行住在东院。 夜已深,高履行仍披着裘衣,跪坐在房内书案前,静静注视着案上摇曳不定的烛火。 与皇家联姻,符合高家的利益,他也并不反对,当初太子说媒,高履行其实是很乐意的,其实早在太子说媒以前,高家便一直在寻求一个合适的契机向皇家求亲,没想到太子殿下居然主动为高家说媒,实在不知这是巧合还是太子早有谋算。 无论太子怀着怎样的心思,但事情的结果却正合了高家的意,高履行是高家长子,早在他成年后便已清楚,他的婚姻绝不是自己能做主的,决定权在他父亲高士廉手上,那日被太子召进东宫,高履行心中原本对太子说媒千肯万肯,至于太子说合的是皇家哪位公主,说实话,高履行完全不在乎,美也好,丑也好,高履行并未放在心上,重要的是公主的身份,是高家与皇家联姻的这层关系。 至于后来太子命人取出东阳公主的画像后,高履行委实有些喜出望外,东阳公主的相貌,身段,¢∮,性格,无一不是上上之选,这简直就是意外的惊喜,从东宫回到府里,高履行甚至有些茶饭不思了,他觉得自己的前世一定积了不少德,所以今生不仅投了个好胎,而且上天还许给他一位才貌俱佳身份高贵的妻子。 人生完美到这般境界,高履行幸福得想哭。 谁知数日后峰回路转,朝臣爆出惊天大八卦,东阳公主竟与那个农户出身的泾阳县子有染,此事着实令高家面上无光。父子二人气得暗中咬碎了牙。 皇家出了这么一桩丑闻,高家其实更难受,事发后高士廉打算进宫婉拒这门亲事,毕竟高家也是要脸面的,而且高家长子也没有高尚到当接盘侠的地步,可是这时高履行却拦住了父亲。 看过东阳公主的画像后。高履行已对她深深着迷,他本是世家纨绔子弟,经常混迹青楼楚馆,终日与娼妓厮缠,对于贞操这东西并不太看重,东阳绝色温婉的模样令他心驰神往,发誓定要将她娶回家中,至于她与李素的私情,高履行很大度地决定原谅。 所以高履行阻止了老爹婉拒婚事。理由非常的正大光明,不管公主是什么样的公主,从家族的利益出发,高家需要与皇家联姻,若然这次拒绝,恐怕以后陛下绝不会再将别的公主下嫁高家了,简而言之,过了这个村没有下个店。 高士廉望着儿子久久不语。家门不幸,自家儿子长了一张接盘侠的脸。 很快。高家父子达成了共识,拼却脸面不要,忍住长安城权贵们嘲讽的目光,高家仍旧执意迎娶公主! 一来符合高家的利益,二来,对陛下来说也算是雪中送炭。毕竟皇家出了这样的丑闻,而高家仍对皇家不离不弃,这个举动无疑给高家加分不少,往后朝中若有什么大变故,或是高家哪个不肖子弟闯下什么弥天大祸。看在今日不离不弃的情分上,陛下也不会为难高家。 一举两得,父子一拍即合。 然而,事情并未如两家想象中那么顺利。 长安城里莫名传出了流言,皇家和高家成了流言的主角,提起的还是过往一桩并不光彩的,带着浓郁血腥味的往事。 玄武门之变,高士廉确实率领囚犯杀了人,杀得还不少,芳林门足足五千守备将士一个不剩全杀了,没留一个活口。 可是当年那种皇子夺嫡生死攸关的时刻,谁敢拿起兵器谁便是秦王殿下的敌人,杀敌算罪过吗? 报应? 高履行冷笑几声,若有报应早该报了,何必再等十多年?世人愚昧,可笑可怜。 屋外梆子声敲了四下,已是子时,一阵带着寒意的微风吹进屋内,案上的烛光急促摇摆起来,看着屋内随着烛光而晃悠不已的影子,高履行心中忽然生出一股不安的感觉。 *************************************************************** 申国公府大门外,高家的部曲家将们执刀按剑,如临大敌。 长安城自立国以来便实行宵禁,入夜以后全长安一百零八坊的坊门全数关闭,城里无论官员还是百姓都只能在自家庭院范围内活动,出了自家大门便算是犯了夜,被巡夜的武侯拿住后,轻则抽十记鞭子,重则锁拿入狱,流放千里还是蹲几个月的大牢,全看判案官员的心情了。 宵禁是个好政策,至少对统治者来说是个好政策,这个政策最大的好处在于,它将全城的官员和百姓都隔离在一个又一个的市坊里,市坊如同牢笼,想造反,想革命,只能在笼子里干嚎几声口号,一柱香时辰不到,朝廷调来的大军便能将他灭得干干净净。 今晚城内仍旧是宵禁,刚到掌灯时分,坊官便关了坊门,各坊的街道上空空荡荡,除了巡夜的武侯,连条犯夜的狗都找不到。 夜深,坊官巡街,梆子敲了四下,子时正。 距离朱雀大街申国公府不远的一条窄巷里忽然有了动静。 窄巷两边有下水道,没错,下水道早在秦朝时便有了,现代人能想到的东西,大部分其实古代人也能想得到。 一身黑衣的郑小楼从下水道里站起身,抖落了一下身上的脏水和泥土。 宵禁之前,郑小楼便预先趴在窄巷旁的下水道沟里,身上盖了一块长木板,架在沟道上方,只留下狭小的空间呼吸,城里即将入夜,谁也没发觉这点小小的异常。 郑小楼像只捕食的狮子。很有耐心地在沟道里等了两个时辰,直到子时正,他才从沟道里起身。 李素托付的重任扛在郑小楼的肩上,所以每一个细节都绝不能大意,郑小楼很谨慎,每一个动作仿佛都经过了深思熟虑。不露半点痕迹。 此处离高家还有一段距离,大约百多丈,郑小楼借着夜色掩护,像一只身轻如燕的灵猫,悄无声息地避开了好几队巡夜的武侯,猫着腰一路潜行。 百多丈的距离,郑小楼足足花费了半个时辰,终于潜行到高家府邸的南侧围墙外。 看着高耸的围墙,郑小楼撇了撇嘴。观察片刻后,身子忽然一缩,运足一口气腾空跃起,倒也没有飞檐走壁那么夸张,只是弹跳力竭之时轻轻在墙上一蹬,借力往上窜了尺许,双手稳稳攀住墙头,接着身子凌空一翻。无声无息地潜入了高府。 ************************************************************** 一名高家的部曲醉醺醺地走近草丛,满嘴喷着酒气。哼着不知名的小调。 昨夜东阳公主府出现鬼火,听说还死了一名金吾卫将士,坊间流言瞬间达到沸腾的顶点,数日前的报应之说终于找到了最有力的验证,高家惊疑的同时,也做好了万一的准备。所有部曲家将全部派出去巡夜。 很显然,这位醉醺醺巡夜的部曲很没有敬业精神,一边巡夜一边喝酒,而且喝得不少。 走近草丛边,部曲将下摆一掀。扯下犊鼻裤便打算放水泄洪,不知名的小调哼得正高兴,却猛地戛然而止,接着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整个人仿佛被黑洞吸走了一般凭空消失不见,片刻后,一具七孔流血的尸首从草丛边缘横飞而出,重重落在地上,发出噗地一声闷响。 声响不大,但今晚高家上下保持着高度的戒备,细微的声响仍旧惊动了巡夜的部曲家将们。 一队部曲举着火把,朝发出声响的地方跑去,见一人仰面横躺在枯黄的草地上,两眼圆睁,空洞地望着夜空,嘴里,眼里,耳朵和鼻孔缓缓流淌着鲜血,再试探一下他的鼻息,分明已断了气。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一股寒意自脚底迅速升腾而上。 “快……鸣锣示警!死人了!”为首一名部曲颤声道。 刺耳的锣声当当当敲响,在清冷静谧的夜色里回荡不休,听来犹为惊骇悚然。 高家被锣声惊得全乱了套,一阵阵匆忙的脚步声从四面八方赶来,片刻间,死去的那名部曲尸身周围便站了密密麻麻一大圈人。 众人默默看着那具七孔流血的尸首,不曾瞑目的眼中露出极度的惊恐,不知临死前看到怎样一幅惊骇的画面。 “搜!把这附近彻底搜个清楚,大家莫信什么妖魔鬼怪,此必是贼人布下的疑阵,大家皆是上过杀阵的汉子,莫被这点小小伎俩迷了眼!”为首一名部曲狠狠一挥手,做出最正确的决断。 部曲皆是军士出身,非常具有服从性,人群飞快散开,迅速在这块偏僻的花园的每一个角落仔细搜查起来。 草丛旁边是一片小树林,时值隆冬,树林里的叶子全落了,只剩一片枯瘦的枝干在寒风中瑟瑟摇摆。 忽然,一声极度惊骇的惨叫声从树林传来,众人心下一紧,急忙朝树林跑去。 一名部曲连滚带爬从树林里跑出来,在火把昏黄微弱的光芒下,他的脸孔扭曲成一个怪异而丑陋的形状,很难想象一个正常人的眼鼻嘴各个器官能错位到如此地步。 “咋了?咋回事?” 跑出来的部曲指着树林,声音抖得变了调,哆哆嗦嗦道:“林中有……有……” 话没说完,部曲忽然两眼翻白,在众人惊骇的目光注视下,他的嘴里,眼里,鼻孔里缓缓流下鲜血,喉头的气管似乎被喷涌出来的鲜血呛住了气管,双手掐住自己的脖子试图让呼吸顺畅一些,艰难地呼吸了几下后,双手忽然无力地垂下,整个人软软倒地。 再试他的鼻息,和刚才那个在草丛里死去的部曲一样,已然气绝。 众人呆怔片刻,来不及做出反应,接着大家便看到漆黑的树林深处,数十团惨绿的鬼火排成整齐的队列,仿佛沙场的军阵一般严丝合缝,慢悠悠却慑人心魂地朝大家悬飘过来。 异象并不止这些鬼火。 都是上过战场见过血的杀才,每个人手里多少都攒着几条性命,人群里自然也有不怕死不信邪的。 几名部曲见此情景,眼中不由冒出一股戾气,手中横刀一紧,十来个人眨眼间组成一个小巧的方型阵,大家拿出沙场杀敌的架势,缓缓朝那些绿幽幽的鬼火接近。 就在这时,树林四周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脚步声很整齐,众人皆是经历过战场的军士,很快便听出脚步声不对劲。 太整齐了,分明是军阵接敌之时缓缓朝前推进的脚步声,只有统一的指挥,统一的行动,一举手一投足都仿若一人,才能发出如此整齐的脚步声。 然而,声音近在耳边,人呢? 四周皆举着明晃晃的火把,多少有些光亮,可放眼望去,却不见任何人影。 不见人,却有如此整齐的脚步,莫非…… 部曲们握着刀剑的手不由有些发软,面面相觑之下,发现彼此的脸色和死人一样又青又白。 “阴兵过境!”一名部曲失神地喃喃自语。 “当年芳林门死去的……阴兵?”极度惊骇之下,另一名部曲脱口而出。(未完待续。。) 今天更新延迟一点。。。 情节没处理好,码出来的东西我不满意。 最近几天的更新是情节大转折,必须慎之再慎,所以在更新速度上比以往有些慢了,幸好这个大转折差不多快到尾声,更新会正常的。。 今天精神有点疲惫,所以码出来的质量不满意,先睡一觉,半夜醒来再继续。。。(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二章 高家报应 “阴兵”的说法,自古有之。 比如秦始皇听信方士之言,死前造兵马俑逾万,随其葬于皇陵中,这些兵马俑便是阴兵。 活着的时候称王称霸,死了也不消停,打算领着数万阴兵去地府继续组团刷怪,秦始皇有一颗折腾的心,永远做不成安静的美男子。 “阴兵”大家都听说过,可是阴兵毕竟只是个说法,谁也没亲眼见过,然而今夜,此时,高家宅院内,所有人都亲耳听到了一阵诡异惊怖的脚步声。 脚步声并不快,每一步都踏着节奏,而且大家分明能感觉到脚步声离自己越来越近,近得仿佛已快走到自己的跟前。 不知是不是心理原因,大家听着声音由远及近,只觉得周围瞬间充斥着一股凌厉的杀气,像刀锋一般狠狠刺割着自己的皮肤,在这股冲天的杀气里,人们一动不动如同木雕。 没人敢动弹,上过战场的人更清楚战场的可怕,完整的阵型根本就一台无情的绞肉机,任何冲进阵里的个人都会在瞬间被绞成粉碎,有时候一场战争结束,战场上的残肢断臂比尸首更多,任何个人行为都是渺小不足计的【,,都会被军阵撕成碎片。 只闻声不见人,这是最可怕的地方。 部曲们眼看快崩溃了,这时有几个胆大的站了出来,扯着嗓子嘶吼了一声,这声嘶吼终于令众人回了神,为首的一名部曲厉声喝道:“手里都是攒着人命的汉子,怕什么妖魔鬼怪!左右不过力敌而死,给老子列阵!” 毕竟都是上过战场的军士,部曲们表现出极高的军人素养,无论心中恐惧到何种地步。此时随着为首那人的厉喝,三十多人依言很快列成一个方形的阵势,人人横刀出鞘,恶狠狠地面朝脚步声传来的方向。 “杀!” 众人齐声暴喝,声震九霄,惊起夜栖枝头的一群乌鹊。 气势足够了。士气恢复了,然而……却仍然看不到敌人。 列好阵后,对面的脚步声停下了,小树林里的数十团鬼火却仍在幽幽闪烁。 四周一片静谧无声,部曲们呼吸急促,赤红着眼不停扫视四周,可是除了那数十团鬼火外,根本看不到敌人在哪里。 “阴兵过境”的念头再次袭扰众人的心头,刚刚恢复的士气渐渐又陷入颓靡。 良久。高家府宅的东面忽然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众人一楞,大惊失色地朝东面院子跑去。 东院是高家长子高履行的院子。 众部曲家将赶到东院,发现高履行一脸苍白,目光呆滞地瘫坐在院子里,一身白色的里衣凌乱不堪,脚下躺着一个人,却是高履行的贴身家仆。家仆和南院两名部曲的死状一模一样,都是双目圆睁。七孔流血,显然已断了气。 高履行神情布满惊恐,呆滞地望着院子漆黑的角落,失心疯似的喃喃自语:“鬼,真有鬼……报应来了,报应来了……” 众部曲手忙脚乱。叫大夫的,端热水的,掐高履行人中的,忙得不亦乐乎。 高履行浑身哆嗦,不知刚才看到了什么惊骇的画面。疯了似的一直喃喃说着一些旁人听不懂的话。 今晚的高家可谓鸡飞狗跳,南面花园还躺着两具尸首,东院又多了一具,子时方只过了三刻,高家已连死三人。 众人忙着劝慰高履行,并分出人手保护高家其他的亲眷子弟,还派出人打开大门,向外面巡夜的武侯求助。 手忙脚乱之时,高家北边的院落忽然传来了一阵熟悉的脚步声,每一声都踩着节奏,仿佛军阵徐徐向前推进,轰踏,轰踏,轰踏…… 失神自语的高履行听到这阵脚步声,身子颤抖得愈发厉害,剧烈抖动一阵后,两眼一翻白,终于晕厥过去,嘴角冒出了一串串白沫。 高家部曲快疯了,为首一人锵地拔出横刀,斜举指天,厉声喝道:“到底何方妖魔鬼怪作祟!尔等竟欲赶尽杀绝么?” 一名部曲的眼睛惊恐地睁大,脸色苍白地道:“北边……北院,是老公爷的院子……” 众部曲一激灵,接着拔腿便朝北院奔去。 ************************************************************** 天亮了,长安城内的坊官们懒洋洋地打开了坊门,城内又恢复了畅通无阻。 随着坊门的打开,流言如同瘟疫般迅速扩散出去,短时间内蔓延全城。 高家的报应竟然真的应验了! 昨夜子时,高家府内阴兵过境,鬼火肆虐,部曲家仆连死五人,全是七孔流血而死,高家长子,就是那个初七要与东阳公主成亲的高履行,被吓得神志不清,卧床不起,直到现在仍是疯言疯语不断。 家主高士廉也病倒了,据说是又气又怕,犯了头疾,整个高家弥漫着浓浓的晦气。 先是东阳公主府,接着便是高家,两家接连闹鬼,接连死了人,恰好印证了两家联姻必有报应的说法。 长安的百姓们沸腾了。 自古以来,国人都喜欢看热闹,而且看热闹绝不嫌事大。东阳公主和高家接连出事,正合了看热闹百姓们的口味,新鲜,灵异,往事,再加上独有的因果循环说法,完全满足了热闹事件的所有元素。 整个上午,坊间无论商贾贩夫还是百姓,都在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昨夜高家发生的事经过渲染和加工后,传得愈发神乎其神,特别是关于阴兵过境的话题,更是说得有鼻子有眼,仿如亲见,事发时明明只闻声不见人,偏偏有人渲染成看见阴兵披甲带盔,排成军阵鬼气森森地向前推进。有好事者还指天发誓,说阴兵全是当年芳林门的守备将士,有年老的百姓还言之凿凿说阴兵军阵里面某个娃子是当年的同乡,被晋为火长,二十年前驻守芳林门,被高士廉率领的死囚们尽数屠戮。那娃子的眉眼分明还是当年的模样,一点没变…… 传闻越传越真,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渲染夸大后,在百姓们嘴里广为流传的最终版本已与事实相距十万八千里了,里面添加了各种亲眼所见,或许觉得这桩热闹里只有鬼怪元素令故事框架太过单薄,于是百姓们根据自己的信仰,自动自发地添加了各路神仙和各种佛等等情节。 如同千年后一本名叫《西游记》的书一样,原本只是一个和尚去天竺求取经书。多么正常多么符合逻辑的一件事,出了长安城后,猴子来了,猪来了,各路神仙妖怪全来了,一发不可收拾…… 长安城今日的流言便有着这种趋势,传到最后活生生成了一部神仙斗法,鬼怪逞威。佛祖伏魔的大唐年度大戏,天地人三界全都嗨起来了。 ………… 今日太极宫的朝堂也热闹。 天没亮。群臣聚集承天门前等待宫门开启,三五人一凑堆,各种八卦便传开了。 许多功勋权贵们和高家一样都住在朱雀大街,高家夜里的动静他们最清楚,众人口口相传还是颇为忠实原著的,说的基本都是事实。 鬼火和阴兵过境不可避免地成为出现最频繁的字眼。绝非以讹传讹,十几位住在朱雀大街的权贵功勋和重臣一碰头,互相印证了一番,鬼火和阴兵被百分百确定。 几句话往外一传,朝臣们纷纷吓得面色发白。转身环视等待上朝的人群,发现今日高家的人一个都没来,再看看天还没亮的漆黑天空,清晨的寒风吹拂而过,众人一齐抖颤几下,顿觉遍体生寒。 无论朝堂还是民间流传多少种说法,各种说法多么离谱,但至少鬼火和阴兵是被毫无疑问地确认了的,再将前几日长安城流传的报应之说以及前晚东阳公主府的闹鬼事件结合起来,这件事终于有了清晰完整的脉络。 皇家与高家的联姻,果然遭了报应,这是铁一般的事实。 群臣议论纷纷时,太极宫的钟楼传来几声悠长的钟声,沉重的承天宫门缓缓开启,百官整理衣冠,进宫朝会。 百官进宫以前,李世民便已知道高家发生的一切,他听到的是最真实的版本。 因为真实,所以李世民愈发不安,背后冒了冷汗,手脚一阵冰凉,呆立镜前任由宦官为他穿戴朝衮,一言不发地抿着嘴,不知想着什么。 李世民没办法怀疑高家闹鬼的真实性,无数双眼睛看到,无数双耳朵听到,根本不可能造谣。 鬼火居然是真的,阴兵居然也是真的,世间难道真有报应之说? 若然真有其事,当年玄武门弑兄杀弟,他李世民将会面临怎样的报应? 想到这里,李世民不由浑身轻颤了几下,眼中露出一丝惧色。 是的,横扫天下莫与能敌的天可汗陛下也害怕了,伟大圣明之类的字眼,一半是自己的努力,一半是旁人的渲染,李世民终究也是肉身凡胎,人类该有的情绪他一样都不会少,遇到这种诡异的事情,他也会害怕。 悠扬绵长的钟声传进甘露殿,李世民回过神,看着殿外仍旧漆黑的夜色,抿了抿嘴,方才眼里的惧色一闪而逝。 穿上衮服龙袍,他是万万人之上的大唐皇帝,皇帝的眼里,绝不容许出现丝毫惧色。 ********************************************************** ps:睡到上午才起床,今天三更,争取把昨天欠的都补回来。。这是第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三章 联姻作罢 朝会的气氛很诡异,亦在李世民的意料之中。 朝臣们目光各异,盯得人浑身不自在。 东阳公主府出事,高家出事,而且出的还是这种灵异鬼怪之事,再加上前几日长安到处流传着的报应之说,李世民只觉得如芒在背,却只能努力保持镇定平静。 闹鬼若只是闹鬼,至多算是闲闻轶事,聊博一笑,然而闹鬼若不止是闹鬼,事情就严重了。真正诛心的,却是这个关于报应的说法。 东阳和高家出了事,别人的目光只会注意到他李世民身上。 玄武门之变难免再次被人提起,高士廉在芳林门大杀特杀,五千余将士成了铺垫高家功勋的垫脚石,时隔二十年,高家遭了报应,一夜之间连死五人,家主高士廉犯病,长子高履行失心疯。 高家遭报应了,他李世民呢?当年的芳林门外,高士廉只算是辅攻,玄武门才是正面战场,芳林门死了五千余将士,玄武门死得更多,他李世民会不会也有报应? 这个疑问令李世民坐立不安,他比谁都清楚自己的过往,这一生他很风光,从李家起兵反隋开始,到登2,基称帝成为万邦朝敬的天可汗,他的一生里永远只有荣耀和功绩,处处充满了闪光点。 只是十一年前,他做了一件最不光彩的事,这件事不仅成了他一生最大的污点,也成大唐贞观年里所有臣民的阴霾。 这件事,无论如何揭不过去的。 弑兄,杀弟,逼父皇退位,那一天里,不仁不义不孝的事。几乎全被他做尽了。 高家杀了五千人便遭此恶报,他李世民呢?报应何时临头? 朝会上气氛凝重且诡异,君臣努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一丝不苟地禀奏国事,李世民也有条不紊地将一桩桩国事拿出来与朝臣商议,大部分赞同的话便通过。存在严重争议的便搁置,一桩桩国事就这样被轻松而快速地处理掉。 君臣都揣着明白装糊涂,昨夜高家的事如同被全体遗忘了一般,只字不提,几位性情梗直的御史好几次跃跃欲试想站出班说点什么,然而看到李世民那张阴沉如寒铁般的脸,终于没敢迈出那一步。 大唐皇帝陛下的胸襟无疑是宽广的,但也要看是什么事,拿这种明显揭陛下疮疤的事在朝堂上说。显然是作死,而且是花样作大死。 朝会无风无浪地结束,朝臣们三三两两安静地走出殿门,忽有宦官过来拦住长孙无忌,陛下甘露殿召见。 长孙无忌急忙跟随宦官前往甘露殿,殿门外整了整衣冠,脱下鞋子走进大殿内。 李世民坐在殿内,疲惫的神情还带着几分惶惶不安。见长孙无忌进殿,也没有任何表示。指了指身旁的矮桌,示意他坐下。 李世民与长孙无忌的关系可谓鱼水情深,不仅是多年的袍泽感情,里面还包含了更多东西,比如姻亲,比如利益。不管好事还是坏事,基本都是李世民和长孙无忌商量着一块办的,包括十一年前的玄武门之变,所以李世民唯有在长孙无忌面前才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他留给世人太多闪耀的光辉了。留给长孙无忌的,几乎全是人性的阴暗面。 幸好长孙无忌也不是那么光明,有时候他甚至比李世民更阴暗。 君臣二人太熟了,根本没有任何客套寒暄,见长孙无忌坐下,李世民劈头便道:“辅机,高家和东阳府上之变,你如何看?” 长孙无忌捋了捋长须,摇头道:“东阳公主府前夜闹鬼,臣原本以为是有心人的谋算,谋算此事的目的很多,比如陇右,山东那些门阀世家不满陛下,故而炮制此事抹黑陛下,令万民与陛下离心失德,又比如番邦异国的国君们对陛下近年频频用兵感到害怕忧虑,故而授意在长安的使节暗行此事,转移陛下和朝臣的注意……” 长孙无忌顿了顿,接着苦笑道:“臣原本是这么以为的,但是昨夜高家也出了事,并且除了鬼火,还有人听见了阴兵的脚步声,臣现在可真琢磨不透了,若真是出于有心人的谋算,这鬼火和阴兵……未免太匪夷所思了。” 李世民的脸色愈发难看:“辅机的意思朕明白了,难道说……果真是应了十一年前的报应?” 长孙无忌拧眉沉思,许久不得其过,只好苦笑沉默以对。 见长孙无忌如此反应,李世民黯然叹了口气。 解释不了的事实,只能冠以鬼神之名了。 “辅机,你说,朕要不要效汉武帝,下一道罪己诏书?”李世民神情落寞地问道。 长孙无忌一惊,急忙道:“陛下不可!罪己诏不可轻下,一旦诏书传世,便是坐实了十一年前的事,天下人的骂声恐怕不是那么容易扛下的,更何况如今陇右山东多家门阀对陛下虎视眈眈,一旦下了罪己诏,我大唐将陷入无尽内乱,陛下三思!” 李世民沉默片刻,叹道:“朕从来不信因果报应的,因为朕是真龙天子,朕即社稷,朕即因果!可是昨夜高家之变……委实令朕惴惴难安,世间莫非真有报应之说?” 长孙无忌宽慰道:“陛下多虑了,陛下即是社稷,自有漫天神佛护佑,是超脱于因果报应之外的,区区闹鬼而已,何足为虑耶?身附极贵紫气者,鬼祟岂敢近身?” 长孙无忌的安慰终于令李世民神情稍稍缓和了一些,于是点点头,叹道:“但愿如此吧。” 长孙无忌迟疑了一下,道:“陛下,眼下最重要的是安抚民心,长安城里的说法很难听,罪己诏自不必下,但陛下还需做点事出来令天下人归心。” 李世民点头,道:“不错,朕也是这么想的,今年山东大旱,朕便免了河东道三年徭役和税赋吧。” 长孙无忌接着道:“陛下和高家的联姻……恐怕已不合时宜了。” 李世民叹道:“辅机深知朕心啊,没错,朕也觉得这门亲事不妥当了,当初东阳与李素那小子私下里……哼!朕情急之下才不得不临时把高家拉来联姻,谁知出了这么多事,若再继续这门亲事,恐怕不仅是民间,就连朝臣们也会有议论,那些世家门阀更会借机刁难发作,相比之下,弊大于利,该舍则要舍啊,只是……天家毁亲,传出去也不是好事……” 李世民说完语气忽然顿住。 长孙无忌是个老人精,立马闻弦歌而知雅意,急忙道:“高家是臣的娘舅家,臣或可为陛下分忧,昨夜高家大变,高履行被吓得半疯半癫,再配东阳公主金枝未免太不敬了,明日高家或会上表,请求陛下宽免婚事……” 李世民笑了,今日单独召长孙无忌觐见,要的就是他这番话,早在惊闻高家之变的时候,李世民的主意便已决定了。 长孙无忌不愧是李世民多年的老搭档,君臣之间两句对话便将这件难办的事给办了。 李世民的目的达到,不由忧心忡忡叹了口气:“高履行也是不幸,朕这便令太医署的太医去给他看看,再赐山参鹿茸药材若干,但愿他能早日康复。” “臣代高家多谢陛下宏恩。” ************************************************************* 长安城的消息传回太平村,李素的神情仍不见开朗。 辛苦布下这么大的局,用尽了前世残存的记忆,用科学的法子迷惑了今世的人们,被迷惑的甚至包括当朝的君臣,今日终于达到了他想要的结果。 可是,这一切无非只能让东阳免于嫁给高家,却无法让他和东阳之间再出现转机。 真的没什么好高兴的,失去的终究已失去,失去得不知不觉。 今生,恐怕与东阳再无夫妻缘分了。 认识算久了,李素渐渐了解了李世民的为人,这是一个骄傲的极度自我的帝王,深沉的心机隐藏在他和蔼可亲的外表下,他喜欢掌控一切,对欺瞒深恶痛绝,很不幸,李素和东阳做了一件欺瞒他的事,终此一生,恐怕他都不会赞成李素和东阳的婚事了。 未来,该怎么办呢? 或许还有希望吧,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希望的,不管多么渺茫,它终究是希望。 ………… 郑小楼是第二天清晨回来的。 他的样子很狼狈,身上沾满了泥土灰尘,浑身散发着一股浓烈的臭味,无论谁在沟道里趴了几个时辰一动不动,样子都不会好到哪里去的。 不过郑小楼的神情却很兴奋,昨夜他干了一件大事,这件震惊了整个长安。 回来后,郑小楼看李素的眼神都变了,一个连鬼火都能凭空造出来的妖孽,跟那些道士们念叨的神仙有何区别?这个妖孽脑子里到底还装着多少令世人匪夷所思的奇思妙想? 此生跟随李素的想法越来越浓了,郑小楼很想亲眼看看,看看这个妖孽此生能走到一个怎样的高度,走到那个高度后,他又会干出什么事。 ********************************************************** ps:还有一更。。。可能会超过12点,看来上天果然忘记给我点满一日三更的技能点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四章 不耻下问 郑小楼的心思很单纯,他从来不在乎李素的名利与官爵,严格说来他算是江湖人,江湖人重情义轻名利,他们不在乎律法,他们轻贱生命,别人的或他们自己的。 “侠以武犯禁”,说的就是这样一群人,郑小楼亦在其列。 愿意跟随李素,最初因为李素曾经的救命之恩,后来跟李素相处久了,郑小楼渐渐发觉这个人并不坏,虽然小毛病有点多,但经常会有一些令人称奇的妙想,能做出一些常人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所以郑小楼愿意为李素做一些事情,并且亲眼见到这些事情多么的神奇,比如昨夜自己亲手弄出来的鬼火。 相比之下,王直显然兴奋多了,一大早便从长安赶回太平村,看见李素便兴奋不已。 “高家长子被吓疯了,真正疯了!哈哈,真解气!李素,这事你干得好,今日一大早,满长安的百姓都在说着高家的报应,都说高家当年干了损阴德的事,而且恐怕不止芳林门这一桩,这十多年来必然陆续还干过不少,不然报应不会这么重……” 李素淡然一笑:“装神弄鬼也不过是为了达到目的,∝,我只要他们两家不敢联姻便好,其他的议论与我无关。” 王直的语气仍旧充满了赞叹:“今日方知,原来鬼火居然能够凭空造出来,李素,现在你该告诉我了吧,鬼火到底怎么造出来的?你让我兄长煮尿到底是何缘故?” 李素笑道:“鬼火其实就是尿里提炼出来的,人的尿里面有一种东西,名叫白磷,分量很少,把尿煮干后,锅里一层白色的结晶的东西。就是白磷,白磷很容易点着,与沙子掺在一起点燃后,火光惨绿惨绿的,夜里看去就跟鬼火一样,咱们经常在坟头看见的鬼火。其实也是白磷,人的骨头里也含白磷,人死以后肉身腐烂,骨头里的白磷便冒出来,稍遇高温便燃起来,而且白磷分量极轻,风一吹便到处乱晃,所以坟头上经常能看见鬼火游荡就是这个缘故,经常有人说路过坟头时鬼火跟着他跑。就是因为白磷燃烧时太轻了,人走路时难免带起风,于是鬼火便跟着人跑,也是这个道理……” 王直和郑小楼惊呆了,他们没想到造出一团鬼火居然有如此多的学问,看似诡异惊怖的事情,被李素这么一解释,神秘恐怖的面纱瞬间被揭开。 王直怔忪片刻。叹道:“李素,你的学问真是……咱们从小一起长大。也没见你读过什么书,为何你什么都知道,连鬼火这东西也被你随手造出来,吓坏了全长安的人。” 李素板着脸道:“学海无涯,回头是岸……我会告诉你为了专研鬼火,我曾经在村子西边的坟堆里睡了半个月吗?” 王直大吃一惊:“真的?你好厉害!睡坟头你不怕吗?当初为何不叫上我们兄弟?” 李素叹了口气。这智商余额欠费不少了,看来自己胡说八道时的表情一定很诚恳。 李素道:“鬼火的道理我说明白了,其实说穿了并不是什么太高深的学问,不过有一门学问我却不太懂,所以我打算不耻下问……” 说着李素转过头。看着郑小楼,悠悠地道:“鬼火容易造,但我想不通你昨夜弄出的那个所谓的‘阴兵过境’是怎么回事?只闻声而不见人,这差不多是神仙法门了,连我也自问办不到,你是怎么做到的?” 郑小楼笑了笑:“天下并不止你一个聪明人,阴兵过境其实跟鬼火一样,说穿了一文不值,昨夜我潜入高家后,预先便准备好了一块很大的黑布,将它挂在墙头和树林之间,与夜色融为一体,然后我躲在黑布后,用两块特制的铁皮在地上敲击,发出的声音与军阵脚步声一般无二,当时一片漆黑,黑布挂在夜色里,谁能看得出这是布还是夜色?我躲在黑布后面发出脚步声,他们当然只能闻声而无法见人了。” 说着郑小楼从怀里取出两块铁皮,李素接过来仔细端详,铁皮是寻常的铸铁所制,卷成一个筒状,中间是空的,往地上一敲,发出轰踏轰踏的脚步声,非常逼真。 李素不由叹为观止,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不容小觑,古代江湖好汉的智慧也不容小觑。 “七孔流血是怎么回事?为何死在你手里的人全都是七孔流血,全身不见伤痕?”既然不耻下问了,李素决定再不耻一次。 郑小楼淡淡瞥了他一眼,李素瞬间有种被蔑视的屈辱感。 “七孔流血就更简单了,一掌击中他的心脉,将他的心脉震碎,自然会七孔流血,就算被官府仵作验尸,无非也是被一股莫名的大力而致死,能查出什么究竟?” 李素恍然,这个,真值得被蔑视一下,因为不是同道,这属于专业技能,李素不会武功,震碎心脉这种事完全不是他的专业。 好了,疑惑解开了,李素顿觉豁然开朗。 接下来,要看李世民和高家的选择了,装神弄鬼之后,李素相信李世民和高家应该不会具有迎难而上的勇气,除了朝堂的议论,民间的舆论,还有目前各种不服的世家门阀之外,还有一个最直接的原因,——只不过一桩很寻常的儿女婚事,他愿意为了这桩婚事与天斗吗?看得见的敌人他可以轻松碾压,鬼神呢?因果报应呢? ………… ………… 事实正在李素的意料之中,李世民和高家果然不敢与天斗,不仅仅是勇气原因,还有利弊得失的衡量,这门亲事已惹出了太多的麻烦,引得天下人议论纷纷,再一意孤行可就真的收不住了。 高家骤变的第三天,高士廉托长孙无忌上表,言称高家长子履行忽然犯疾,病情不见起色,若强与天家成亲未免亵渎天家声名,故请解除高履行与东阳公主的婚约。 ******************************************************* ps:一天三更真是要了亲命了。。。求张月票鼓励一下。。(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五章 解除婚约 订个婚出了这么多事,再坚持下去可就真叫愚蠢了,世上男人女人那么多,跟谁订婚不行,非要冒着生命危险往死路上走? 高家请求解除婚约的举动皆在朝臣意料之中,甚至可以说,满朝君臣文武都在等着高家开口,而高家果然不负众望向李世民上表。 好了,君臣皆松了一口气,天下依旧太平。 朝堂上,李世民飙起了演技,首先一脸愤慨,你家儿子病了我就不嫁公主,你当我是忘恩负义之人么,太过分了云云,高家继续上表,犬子实不足配金枝,不忍误了公主殿下芳华,求陛下收回成命,李世民语气坚决状,婚约不变,择日完婚云云,高家再请,君臣之间演技爆棚,反复请了三次后,李世民的表情终于由愤慨变成了沉痛惋惜,啊,既然高卿坚持,朕便依了你吧,等你儿子康复了再论儿女婚事云云…… 高家感激涕零,金殿之上直呼皇恩浩荡,高家子弟必世代为皇家效死…… 君圣臣贤,一派和气,大家演完收工。 至于李世民最后一句说等你儿子康复了再论儿女婚事,脑子但凡正常一点的都不会当+10,真,谁都清楚,与高家的这桩亲事怕是永久作废了。 ************************************************************* 与高家彻底解除婚约的消息很快传到太平村。 东阳自从闹鬼事件后便一直卧病在床,卧病的原因一部分为了应闹鬼的景,毕竟府中闹鬼,身为柔弱公主的她,不被吓出一场病来未免太不尊重李素精心编排的剧本了,二来她确实病了。 当初李世民下旨强行指婚。东阳郁愤抑于胸,当即吐了血,从那天起,身子一直不见好,宫里太医来瞧过几次,开了一些不温不火的方子。然而还是不见起色。 病怏怏的东阳躺在床榻上,以前红润嫩白的脸蛋,如今却苍白得可怜,美眸半张半阖,又长又翘的睫毛微微颤动,哀怨柔弱的样子令人忍不住生怜。 小宫女绿柳站在一旁,忧心忡忡地看着她,手里端着的药碗已渐凉了,可东阳却始终不肯喝一口。 仰望着头顶描着朵朵祥云的殿梁。东阳幽幽叹了口气。 李素制造的闹鬼事件已过去两天了,据高阳说,长安城里闹出了不小的动静,高履行被吓疯了,高士廉也被吓病了,按说结果应该不错,可是……为何两天过去了,朝堂还是没见动静?父皇难道还要执意将她嫁给高家吗? 如此。还不如死去算了,清清白白的身子。除了李素,她不想再给第二个男人。 “殿下,药快凉了,您……多少喝一口吧。”绿柳端着药碗,不知第多少次苦劝了。 东阳摇头,看着绿柳。幽幽地道:“太极宫没有消息,我一口药都不喝,若父皇仍执意要我嫁给高家,我不如一死,绿柳。你自小随我长大,然而你太小了,宫里看似平静和气,实则每一日都是你死我活的争斗,绝不逊于男人们的战场,你独自一人在宫里活不下去的,来日我若……在此之前,我把你送给李素家,以后你当他的贴身婢女,替我好好照顾他,李素是好人,他必不会亏待你,日后若他将你收了侧房自是你的运气,若他对你无意,定会为你寻个好人家嫁了……” 听着东阳这番仿似诀别的话,绿柳慌了,豆大的眼泪簌簌而落:“殿下您别想不开呀,没了您,奴婢也不想活了……奴婢年纪小,您说的这些我都不懂,嫁什么人真的那么重要么?不冻着不饿着便是快活日子了,殿下何苦轻贱贵体?” 东阳失笑,抬手爱怜地理着绿柳略乱的发鬓,道:“你真的不懂……我们女子,这一生不在乎江山社稷,无谓建功立业,唯只求此生能遇得一心人白头到老,那人心中有我,我心中亦有他,富贵贫困一生不负,这才是我们女人一生最重要的东西,所以,嫁给什么人真的很重要,嫁错了,一生便毁了,还不如早早了断此生落个清白干净。” 绿柳眨巴着大眼睛,东阳说的话她还是不太懂,以她的年纪,理解何谓男女之情实在太困难了。 殿外传来匆忙的脚步声,东阳楞了一下,接着一颗心顿时悬起老高。 她听出来了,这是高阳的脚步声,偌大的公主府里除了高阳,没人敢如此放肆。 “皇姐,皇姐!快,太极宫有消息了!”高阳还没跑到殿门口便嚷嚷开了。 东阳脸色一白,似激动又似害怕,她想听到好消息,更怕听到坏消息,踯躅犹豫间,高阳娇小的身影已跑到了殿内,一脸兴奋地喘着粗气:“皇姐,太极宫有消息了!” 见高阳如此兴奋喜悦的模样,东阳终于激动起来,不见血色的嘴唇轻轻抖了一下,两只小手忘形地死死拽住了锦褥,颤声道:“什么消息?” “婚约解了!你与高家长子的婚约彻底解了!”高阳高兴地大叫道。 东阳身躯一震,神情顿时有些恍惚,单薄的身子情不自禁地摇晃了一下。 绿柳和高阳急忙扶住她。 东阳垂着头,积蓄多日的泪水终于潸然而下,哽咽道:“终于解了!这些日子我……我……” 话没说完,东阳小嘴一瘪,哇地大哭起来,自李世民强行指婚以来,多日积压的委屈,苦楚,恐惧,此刻随着泪水一股脑地倾泄而出,不可收拾。 高阳和绿柳见东阳哭得伤心,仿佛被传染了似的,二女也跟着红着眼眶哭了起来。 东阳终究只是十多岁的女孩,这个年纪的她承受了太多不该承受的压力,此刻桎梏方解,悲喜交织,除了流泪,还能怎样呢? 三女哭了许久,东阳擦干净了泪水,使劲吸了一下鼻子,忽然破涕为笑,道:“都哭什么,婚约解了是喜事,应该笑才对,皇妹,你快帮我想想法子,我要出去一趟,今日我特别想见李素,很想很想。” 高阳也笑了,使劲点点头:“我这便帮你想办法……” 说着高阳不知想起什么,忽然皱了皱鼻子,笑道:“父皇说我整日只知胡闹闯祸,其实我也做了好事的,只是我做的好事没法对父皇提起罢了……” 东阳揉了揉她的脸蛋,笑道:“对,皇姐最该感谢的人是你,明日你来府里,皇姐亲手为你烹茶……” 高阳笑应了,蹦蹦跳跳跑了出去。 东阳心情大好,连带着病都仿佛痊愈了,掀开被子翻身下了床榻,匆忙唤绿柳道:“绿柳快帮我看看,等下见李素我该穿哪件衣裳最好看……” 见绿柳手里还端着药碗,东阳轻轻一笑,接过药碗很爽快地一饮而尽,苦得小脸拧成一团,绿柳急忙将一颗蜜饯塞进她嘴里。 东阳含着蜜饯笑道:“好啦,药喝了,我的病也好了。” 说完东阳像只飞舞的蝴蝶,翩翩飞出殿外。 ………… ………… 花了一个多时辰,高阳才想到法子把东阳送出府。 公主府戒备森严,但对身份高贵的公主来说,想出去并不难。摆起公主的架子,强行将某个偏僻角落的守卫调离,再搭一架梯子,东阳很轻松便攀过围墙出了府。 喘着粗气赶到河滩边时,李素早早便在那里等着她了。 见到熟悉得仿佛刻入骨子里的身影,东阳发出一声喜悦的轻笑,加快脚步朝他奔去,乳燕投林般钻进他的怀里,再也不肯出来。 李素也紧紧拥着她,发出如释重负的叹息。 这些日子布了如此大的局,担着掉脑袋的风险,从谋划到执行,每一步都走得惊险万分,如同在刀尖上跳舞,为的不就是此时此刻她解脱的笑容么? 一切都值了。 “高家解除婚约了,李素,高家解除婚约了!”东阳把头埋在他怀里,闷声闷气地道。 李素揉着她的头,笑道:“我早知道了,是个好消息,对吧?” 东阳重重点头:“一个几乎是绝境的死局,竟被你一人之力扭转了,李素,你真厉害……” “只是算了算人心而已,没你说的那么厉害,其实我也在赌,赌朝堂君臣的人心,真正的鬼从来不会出现在他们眼睛里,而是住在他们的心里。” 东阳抬头疑惑地道:“可是他们眼睛里确实看到鬼了。” “这又是一桩因果,因为他们心里有鬼,所以他们眼中自然便见到鬼了,若换了个一生没做过亏心事的人,哪怕看到鬼,也绝不会做出任何妥协,因为他无愧,所以他无畏。” 东阳垂头沉默,她知道李素指的是什么。 父皇和那些今日能位列朝班的大臣们,这些年来谁能真正做到无愧亦无畏?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六章 风雨过后 经历了风雨,越来越觉得相逢的珍贵。 河滩边,二人静静相拥,仿佛融为一体,天地苍茫,山河壮丽,二人的身影如同入了这萧瑟悲凉的画卷里,经年传世。 千百年后的史书上,或许会记下李素这个人的姓名,然而史官手里的无情笔,可会将今日此时二人相拥的身影也镶刻进史书里? 河边的寒风越来越凛冽,东阳躲在李素的怀里,不禁打了个哆嗦。 李素解开自己的毛氅,将她娇小柔弱的身躯完全包在大氅里,抬头望着灰蒙蒙的天,喃喃道:“要下雪了啊……” 东阳嗯了一声,忽又道:“李素,我今日又是东阳公主了,不再是高家妇。” “我知道。” “你不知道我听到这个消息有多高兴,刚才在府里的时候我就很想笑,放声大笑,可我怕失仪,府里有宦官盯着,任何失仪的举动他都会冒出来说教训斥一番,很讨厌……” 李素叹道:“你现在可以笑,我绝不训斥你。” 东阳果然笑了,刚开始垂着头,闷闷的笑,接着笑声渐渐大了起来,最后变$★,成了仰天大笑,银铃般的笑声洒落河面,留下一片晶莹的波光,粼粼闪闪。 笑声一直不曾停歇,渐渐地,声音变了调,东阳一边笑,眼中的泪水却如溪流般簌簌落下,笑得满面泪痕,喜中带悲。 李素心疼地将她搂紧,心中五味杂陈。 不知笑了多久,东阳渐渐止住了笑,长长呼出一口气,使劲擦了擦眼泪,道:“我刚才的样子是不是很丑?” “不丑。平日你太在乎仪态,今日的你才是真正的你,我很喜欢。” “就会哄我开心,我才不信!赶紧把我刚才的丑样子忘记,忘得干干净净,一丝也不准记起。你要记住的永远是我最美的样子。” “早就忘光了,一点都不记得,真的。”李素很诚恳地道。 东阳自欺般信了,满足地搂着李素,二人又坐在河滩边熟悉的石块上,相拥看着波光粼粼的河水。 “李素,你抱紧我,我好累,想睡……”东阳迷迷糊糊呢喃。 李素抱紧了她。下巴轻轻搁在她的头顶上,闻着她身上传来的一缕清香。 东阳在他怀里睡着了,睡得很香甜。 这段日子以来,东阳无时无刻沉浸在委屈和恐惧中,身子病了,心还在痛着。 今日骤闻高家解除婚约,浑身的压力徒然卸去,整个人有种虚脱后的乏力。她确实太累了,直到此时此刻。她才完全放松下来,安心地躺在李素怀里睡去。 李素搂着她,心情仍然很沉重。 二人见面后根本没提一句未来,他和她都很清楚,高家解除婚约并不代表李世民愿意成全他和她,他和她的未来仍旧很渺茫。 怀里的东阳在睡梦中忽然蹙起了眉。梦呓般喃喃道:“李素,你我今生还有夫妻缘分么?” 李素回过神,强笑道:“只要活着,一定有的。所以我们要好好活着。” 东阳没回应,似乎刚才只是一句无意识的梦话。 过了许久。东阳忽然又道:“李素,我不想当公主了,当公主太累。” 李素垂头疑惑地看着她。 是梦话吗? *********************************************************** 闹鬼事件后,皇家与高家随便找了个台阶,互相解除了婚约,不能算皆大欢喜,只能算皆松了口气。 松这口气没过几天,李世民又做不成安静的老男子了。 向来柔弱温婉逆来顺受的东阳公主,忽然非常正式地向李世民上了一份奏表。 奏表里提到公主府闹鬼,当时吓得她魂飞魄散,后来便落下了病根,身子一日比一日差,将养这些日子丝毫不见起色,东阳公主思及民间盛传的报应一说,遂生对鬼神的敬畏之心,于是决定留发出家为道,一来为父皇祈福积德,消除往日冤债孽业,二来也为了静心养气,调养身子。 所以东阳请求将现在的东阳公主府改建为道观,请拜太史局将仕郎李淳风为师,并请赐道号,从此一心向道,为父皇和天下苍生祈安求福。 这道奏表来得太突然了,李世民怔怔半晌没回神。 十四个儿子,二十一个女儿,东阳是唯一一个以公主身份而入道者。 愤怒,怜惜,再加上一丝淡淡的愧疚,各种情绪在李世民心中反复交织。 宁做道家仙,不做富贵人,东阳……是对朕寒心了么? 手里紧紧攥着东阳的奏表,李世民神情变幻莫测,多年来对她未尽过父亲的责任,她一直在被遗忘的角落,静静地看着别的兄弟姐妹百般争宠讨好,可她从来不愿往他的方向多迈出一步,像一个完完全全的局外人,安静地看着一场与她无关的悲喜。 十多年后,她长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眉眼间依稀能看到她母亲当年的模样,可她仍旧那么安静,那么柔弱,永远不懂得父皇的恩宠需要自己去争,去抢,这十多年来,李世民几乎忘了这个女儿的存在。 如今情窦初开了,认识了一位温润如玉的少年,他聪明,他油滑,他还有几分少年人不曾有的沧桑和老成,想象他和她并排站在一起的样子,似乎真是郎才女貌,天造一双,可是,李世民终究还是狠心拆散了他们,因为羞恼,因为欺瞒,因为帝王的尊严。 这个对他从来无所求的女儿,唯一只求与钟意的少年共结良缘,可仅仅这个要求仍然被他拒绝了。 看着东阳请求出家为道的奏表,李世民的心莫名痛了一下,为她而痛。 他终于发觉,对东阳来说,自己这个父亲做得完全失败了,失败得根本无法挽回。 有那么一瞬间,李世民甚至有一股成全她和李素的冲动,弥补当年缺失的父爱也好,成全这对有情人也好,甚至可以不为任何目的,只为换得女儿展颜一笑。 然而,冲动真的只有一瞬间,瞬间过后,李世民又恢复了那个冷酷无情心硬如铁的天可汗陛下。 帝王家里,哪里来的“情”? “来人!”李世民朝殿外沉声喝道。 一名宦官佝偻着身子匆匆入殿。 “告诉东阳,她的奏表,……朕准了!”李世民站起身道。 宦官躬身领命。 李世民咬了咬牙,看着静静躺在案上的那份奏表,心中忽生烦躁,抓起奏表狠狠朝阶下一扔,奏表在空中旋转,飞舞,跌落尘埃。(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七章 出家避世 东阳出家为道,开了李唐皇室先河,从大唐立国至今,东阳是第一个出家的公主。 此事在朝中自然引起了一番议论。 背地里说闲话的不少,但在金殿之上,朝臣们皆是歌功颂德,公主殿下为父皇积德祈福而出家,实是至仁至孝之举,当以褒扬。 满殿充斥着赞扬声,然而李世民的脸色却无比阴沉,朝臣们都是有眼力的,见皇帝陛下脸色不对,纷纷住了嘴,不再多说一句。 散了朝,李世民回到寝宫不知何故大发雷霆,门口侍立的宦官被他扔出的花瓶砸破了头,血流了一地,却吓得动也不敢动,一个劲地跪地磕头称罪。 东阳请求出家的奏表李世民已经批了,工部官员领着工匠赶往太平村,开始勘测公主府的环境,考虑如何将这座大宅院改建成一座道观。 批复奏表的第二天,东阳孤身进了宫,除了向父皇谢恩之外,顺便还拜了太史局将仕郎李淳风为师。 李淳风,就是那位传说中无所不知的道士,自幼聪慧好学,博览群书,精通天文,历法,风水,阴阳,是贞观年间最有名的道士,就︾∑,连李世民做出许多重大决定之前,都会向他卜问吉凶。 拜师礼很正式,东阳换上了崭新的素色百衲道袍,如云般的黑发披散后在头顶挽成一个道髻,用碧玉簪固定住,摇身一变,便是一番绝色道姑的形象,跪在李淳风面前三跪九拜,又在三清像前敬了香,留了名册,造了度牒。 李淳风看着绝色素颜的东阳。心中不由暗叹,其实他很不愿意收这么一位女徒弟的,李淳风精通相术,一眼便看出这位公主殿下尘心未断,眉宇间仍有万千情愫萦绕,凝而不散。与尘缘有着千丝万缕割舍不断的联系,从上表请求出家,到皇帝陛下恩准,整个过程仿佛是玩笑一般,说的人轻松,恩准的人也痛快,一来一往就父女二人赌气似的。 李淳风不由重重叹气,若换了常人敢拿出家入道如此玩笑,早被他画无数个小圈圈咒死了。这哪里是什么出家啊,简直是换了个生活方式情当人生度假了,哪天道姑当腻了,再跟他轻飘飘打声招呼,不干了,还俗了,他还得屁颠屁颠再弄一套还俗的仪式恭送公主殿下回到人间凡尘…… 公主尘缘未断,可未断尘缘的公主也是公主。东阳正式行了拜师礼后,李淳风也不敢拿出师父的架子。客气得差点倒过来给东阳跪下。 拜师礼很完整,但从开始到结束都透着一股别扭,李淳风端坐上首,嗯嗯啊啊念了几句《老子》,并且逐字解说了一遍,勉强算是师父对新收的徒弟训了话。 逐字解说的《老子》也不是漫无章法。里面有讲究。李淳风的父亲李播曾是前隋官员,自号“黄冠子”,因官场不得志,遂弃官而为道士,一生最大的成就便是注释了《老子》。李淳风对东阳念的那几句便是他父亲所注释的内容。 师徒互礼完毕,李淳风沉吟半晌,当即给东阳取了个道号,名曰“玄慧”。 ************************************************************ “李素,东阳公主出家了,你知道吗?” 王直匆匆从长安城赶回太平村,将李素拉到村口的槐树下,急吼吼地问道。 李素淡然看着老槐树冠上寥寥的枯枝,点头道:“不知道,但我隐约能猜到她会做什么。” 王直目瞪口呆:“她出家了你竟不拦着?” 李素苦涩一笑:“她活得太累,出家不失是个办法,若她不出家,仍旧是公主的身份,今后的麻烦一桩接着一桩,每一桩麻烦或许都会要她的命,高家虽然解除了婚约,但她仍是未嫁待字之身,今日想办法对付了高家,明日或许又要对付来求亲的王家,孙家,如此反复,烦不胜烦,难道我们每次都靠装神弄鬼这种把戏对付过去?” 王直闻言,神情若有所思,想了想,终于不甘不愿地承认,眼下的形势来说,东阳出家或许是躲避麻烦最简单有效的法子。 李素叹道:“出了家便不是公主,便跳出五行之外了,从此能换得安宁太平日子,朝臣门阀纵然再想跟皇家攀亲,主意也不会打到一个出家人身上,东阳如此决定不失为自保之法,所以就算我知道她的选择,也不会拦她……” 李素说着,脸上又露出诡异的微笑:“东阳到底不笨,出家都埋下了伏笔,选了道家而不选佛家,选择题做得很对,道家最为随和,进去容易,出来也容易,再加上她的公主身份,可谓自由之极,将来若情势出现转机,我和她之间尚有前缘可续,脱下那身道袍也容易……” 王直沉默片刻,问道:“你和她何时会有转机?” 李素仰望天空,叹道:“我也不知道,这个年头里,皇帝大于天,实力再强终究也无法与他抗衡,可是……终究要有实力啊,如果有一天我强大到他不得不正视我,不得不认真考虑我与东阳的可能性,那时的我,想必比现在强了吧。——我给自己定了个目标,三年吧,三年之后,若我和她没有转机,纵然再冒掉脑袋的风险,我也要人为制造一次转机。” 王直讷讷道:“其实……李素,我和兄长一直都觉得你本就不该是农户家的孩子,真的,你的模样,你的性情,你的本事……你与农户孩子有太大的不一样了,与他们站在一起,无论怎么看你都像是富贵人家出来的王孙公子。” 李素仍然望着天呆呆出神,脸上忽然露出一股意气风发和讥诮嘲讽相交织的矛盾表情。 “我想,我的名字可能会留名史书,而且是浓墨重彩的一笔!说句俗烂到家的话,这都是被人情世情逼出来的。” ………… ………… 公主府进驻了无数工匠,开始对公主府动工。数月之后,这里不再有公主府,而是一座香火缭绕暮鼓晨钟的道观,里面住着的人不再是东阳公主,而是一位名叫“玄慧”的美丽道姑。 府邸仍是那座府邸,人依旧是那个人。一切似乎没变,一切似乎都变了。 公主府改建,东阳暂时回太极宫景淑殿住着,李素只能把想念深埋于心底。 很奇怪啊,和她在一起的这一年里,他和她到底做了什么?为何匆匆一晃,一年便过去了? 生命里走得最急的,永远是最美好的时光。 隆冬时节,当天空飘下第一朵晶莹洁白的雪花时。大棚里的绿菜成熟了。 采摘五十亩绿菜,雇请了村里的闲散劳力数十人,每人每天发三文钱顺便再管一顿饭,壮劳力们跟发了横财似的一个个眉开眼笑,大雪纷飞的寒冷天气里,钻进温暖的大棚半天不愿出来,五十亩绿才短短三天便采摘完了。 小山似的的绿菜堆积在李家前院里,村民们睁大眼睛瞪着它们。尽管早知李家娃子种出了绿菜,可这些真真实实摆在他们面前。仍让大家感到无比吃惊。 黄瓜,昆仑紫瓜,芥菜……各种蔬菜绿油油的,从里到外透着水嫩,与漫天纷飞的大雪交映成一片闻所未闻的矛盾奇观。 李素很大方,来家里看热闹的都给报酬。每人发一把绿菜带回去,都不嫌少,喜滋滋如同捧着祖宗牌位似的往家里跑,大冬天能吃上地里种出来的绿菜,怕是连皇帝陛下都没这待遇。能分到一把已然是莫大的幸福了。 关中人都实诚,不仅容易知足,更懂得惜福。 剩下的绿菜仍在院子里堆得老高,留下一小部分准备给村里乡亲们每家送一点,还有一大部分则做好归类,紫瓜黄瓜什么的分别合拢一堆,叫王直从村里雇了几辆牛车装上绿菜,李素跳上车辕便往长安城里驶去。 头一家不作二人想,必是程家无疑,老流氓对他很照顾,可心眼委实不大,若让他知道第一个不是送的程家,怕是送礼都会送出仇怨来。 反过来一想,所有的名将长辈里面,唯有程咬金对他最为爱护,若真有亲疏之分的话,程咬金无疑是最亲的。 ************************************************************** 雪下得很大,天空一片白茫茫,冰冷的雪粒夹杂着寒风,吹得人睁不开眼。 进城的大路被雪盖了厚厚的一层,路上鲜见行人和马车,这种见鬼的天气里,若没有特别重要的事,大多是不愿出门的,找虐。 李素坐着牛车出了村口便发觉自己在找虐,绿菜哪天都可以送,为何偏选在这个鬼天气里? 既然出了门,也不太好意思打退堂鼓,李素只好硬着头皮,请村里赶牛车的老汉继续赶路,看着老汉眯眼迎着风雪,老脸被冻得通红的样子,李素不忍心,便很痛快地给他再加了五十文钱。 今日进城的这段路特别难走,平坦的大路又湿又滑,牛车在风雪里可谓艰难前行。 平日一个时辰的路程,今日花费了两个多时辰才堪堪看到长安那巍峨高耸的城墙。 进了城,李素让牛车直趋程府,程家家仆通传后,未多时,便见一道魁梧粗壮的身影跳了出来,如同百万军中直取敌将首级一般化作一道黑烟,紧接着李素便觉得自己身子一轻,双脚离地,整个人像一块刚熏好的腊肉,半空里悠悠晃荡…… “哇哈哈哈哈,小混帐多日不见,难为你还记得老夫,快随老夫进来,废话先不说,干三碗酒再与老夫话短长……” 李素被程咬金拎在半空中,熟悉的经历令他索性放弃了挣扎,非常认命地拱起了手,用一种非常缥缈如仙的腾空姿势朝程咬金施礼。 “小子……小子拜见程伯伯,程伯伯有礼了,这个……” “少给老夫来这套酸礼。堂上高坐,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才得俺待见,再弄这种虚招子,老夫把你踹出去!” “是是,程伯伯……”李素态度谦逊,眼见程咬金要把他往前堂里拎去。李素终于不淡定了。 大风雪天里巴巴赶进城,他可不是为了醉生梦死的,程家的酒一沾杯便如同黄粱一梦,弄不好半辈子就这么醉过去了。 “慢,程伯伯且慢!小子……小子今不喝酒了,我是来给伯伯送礼的,看,礼物都备好了,在小子身后……” 李素急忙指着后面的牛车解释。程咬金扭头,发现他身后满载的牛车,终于有了一点兴趣,于是放下李素,慢慢走到牛车前仔细端详。 很奇怪的表情,大冬天里给他送一车绿菜,就算不欣喜若狂吧,至少也该表现得稍微高兴一点。怎么也不该是现在这副犹豫为难的样子…… “这礼物……”程咬金沉吟。 李素愕然:“程伯伯不满意?” “满意倒是满意……”程咬金爱怜的抚了一下他的头顶,笑道:“难得娃子有孝心。只不过……你送礼未免送得太光明正大了,但凡稍稍掩藏一下行迹,今日老夫便悄悄把它宰了,咱们爷俩痛快吃顿牛肉,可你大明大亮赶着它进城,那么多双眼睛见了……这年头吃牛犯律法呢。要吃官司的,唉!” 程咬金说完,非常惋惜不舍地摸了摸拖车那头牛的脑袋,还咂摸咂摸嘴,一副到嘴的牛肉长翅膀飞了的遗憾样子。 “啊?”李素呆住了。这……老流氓把自己的脑电波调到了哪个频道?为何沟通如此困难? “程,程伯伯……小子送您的东西不是牛啊,这牛是来拉车的,车上面的东西才是小子送您的。”李素被吓到了,结结巴巴地解释。 “哦?牛不是送老夫的?”程咬金目光似乎有些失望。 “不是,真不是!”李素无比认真地回答,不能不认真,万一这老流氓性起,真把这头牛吃了,还会连累他一起吃官司。 “哦,看看车上啥东西……”程咬金有点打不起精神,随意地瞄了一眼:“绿菜?哈哈,好个小娃子,果真叫你种出来了,是好事,也是喜事!” 转过身朝府门内忽然大吼了一声:“里面没死的都给老夫滚出来,去把车上的绿菜搬下来,小心点!寒冬腊月的,绿菜可比你们的小命金贵。” 李素放心了,这才是正常人该有的表现,辛苦种了两个月的绿菜,总不能换来一副嫌弃的表情吧? 程咬金端详了一阵,见绿菜长得葱葱郁郁,绿油油水嫩嫩的,看着心中欢喜,于是真正开怀起来,拉着李素便往府里走。 “来人,快给老夫开宴,今日席宴吃绿菜,把那六个不成器的小混帐都叫出来,给李家娃子好好敬几碗酒!” 李素脸都白了,绿菜都搬进门了,咋还喝酒? 深深痛恨自己的不长记性,为何每次都往这龙潭虎穴里闯,而且闯了一次又一次…… 被程咬金强拽着,李素踉踉跄跄不由自己地跨进了程家的门槛,刚往里走了一步,程咬金忽然停住脚步,转过身依依不舍地看着门外的那头牛。 “小娃子,那牛真不是送给老夫的?” 李素飞快且坚定地摇头,这是原则问题,一点不能含糊,含糊了要吃官司的。 程咬金注视他半晌,咧嘴一笑:“莫闹!快说实话,那牛一定也是送老夫的,对不对?” “程伯伯,……真不是。”李素咬着牙,斩钉截铁地道。 *********************************************************** ps:大章。。大章。。。嗯,又懒得分章了。。。 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八章 魔王告诫 程府的酒宴依旧走豪迈奔放路线,程咬金和六个儿子几碗烈酒下肚便开始放浪形骸,嗨得一塌糊涂。 酒后的德行毫无长进,照例又是上演全套,先是仗着酒意跳到院子中间耍斧子,一柄宣花八卦大板斧耍得虎虎生风,鬼见鬼愁,个中套路怕是连耍斧的本人都不大明白,觉着该横扫了便横扫一下,觉着该劈下去了便劈下去,完全即兴表演,架势一拉开,浑身上下全是漏洞,连李素这种对武艺一窍不通的人瞬间都发现了好几处破绽,老程同志这些年南征北战居然还能囫囵活着,看来老程出生时一定被过路的神仙亲过,不然运气不会这么好。 斧子耍过,在六个儿子的满堂喝彩声里,大汗淋漓的程咬金喘了一会气,大手一挥,“继续喝酒”。 第二轮走风雅路线,府里十来名胡姬和乐师鱼贯而出,随着丝竹笙箫之声,胡姬们先在堂中跳起了胡旋舞,跳着跳着,乐声忽然一变,熟悉的秦王破阵乐,很有参与精神的程家老小醉醺醺地加入,程咬金扭摆着笨拙肥硕的屁股率先领舞,六个儿子摇头晃脑嗑了药似的跟在后面乱扭,前堂被程家父子弄得一片狼藉。 〖︾, 李素再次确定,今日来程家送绿菜是个很严重的错误,其实送礼这种事,随便叫个人来便可以了,至少不用像现在这样堆着僵硬的笑脸,眼睛还受罪。 文的武的都嗨过了,程咬金似乎暂时尽了兴,一屁股坐在李素身边,二话不说端起酒碗朝李素嘴里硬灌了一大口,满足地看着李素面红耳赤手刨脚蹬之后,这才开始正常的聊天。 “小娃子。这段日子你麻烦不小,和东阳公主的私情被发现了吧?”程咬金斜眼睨着他。 李素苦笑:“是,小子惹陛下龙颜大怒了。” “嗯,小小年纪,做事不周细,该有此劫……”程咬金眯着眼笑了笑。道:“当初老夫认识你时,恰正是你手刃结社率叔侄,以一己之力保护了东阳公主,当时老夫见你和公主二人的神态不对,便知你二人之间必然发生了什么事,不过呢,老夫看你娃子顺眼,上报陛下时只说是你路遇结社率掳掠公主,遂将你也掳了去。事实上,你那时正和东阳公主幽会吧?” 李素苦笑道:“多谢程伯伯为小子周全,当时小子确实跟东阳在一起,但是……‘幽会’二字也太难听了,只是很单纯的坐在河边说说话而已。” “偏说幽会!”程咬金不满地白他一眼:“做都做了,还怕人说?现在知道脸嫩了,当初搂着公主的时候想啥去了?” 李素立马闭嘴,跟这号人没法讲道理。他说什么便是什么,想在他面前争论个是非曲直。首先要有一副能扛揍的好身体。 程咬金叹了口气,道:“小娃子,纸永远包不住火的,福兮祸之所倚,得意太忘形了终归不是好事,你如今才只半只脚踏进朝堂。便该知朝堂多么凶险了,这次惹的麻烦,对你多少是个教训……” 李素脸色有些阴沉,道:“程伯伯有所不知,小子与东阳发乎情止乎礼。并未做出令天家蒙羞的事,而且小子并非得意忘形,事实上是有人暗中告发……” 程咬金冷哼:“你是想说此事与太子有关,对吗?以往你和太子怎样的恩怨老夫不管,但是这一次,你还真怨不着太子,你自己露出了尾巴,谁见了都难免要拽住大做文章,这次算你运道好,你的敌人原本以为凭你和公主的私情能置你于死地,可他还是低估了你在陛下心中的地位……” 咧嘴露出白牙,程咬金笑道:“你的地位呢,不高也不低,高不过世家门阀,所以对你和公主殿下的私情,陛下根本丝毫没考虑过成全你们,但是地位再低,也比寻常朝臣官吏高得多,此事若换了别的臣子,一刀剁了绝无幸理,但你不一样……陛下和我们这些老将们口口声声夸你是少年英才,这‘少年英才’二字可不是挂在嘴边上的空话,而你也争气,确实干了几桩令人刮目相看的功绩,老夫可以说,只要你犯的不是造反的大罪,无论闯了怎样的祸,陛下都舍不得杀你。” “你的敌人再一次低估了你,所以这次暗算又落了空,小娃子,不得不说,你的运气很不错,三番两次躲过了旁人的暗算,只是啊……敌人每次暗算落空必然不甘心,便会不停的琢磨你,不停的找你的把柄和死穴,当他把你整个人琢磨透了以后,那时,便是你真正的死期了,谁都救不了你。” 李素眼皮狠狠一跳。 不愧是老奸巨滑,程咬金一番话很有道理,敌人每一次失败必然会找原因,学教训,一次又一次吸取了教训后,接下来的暗算可谓是天衣无缝的雷霆一击,到了那时,恐怕便是自己真正的死期了。 “小子想问问程伯伯,您这一生必然也遇到过这样的敌人,您是如何应付的?”李素眨着眼问道。 程咬金仰头灌了一口酒,哈哈笑道:“老夫一辈子活了个稀里糊涂,对谁都是一副直肠性子,不骗你,老夫还真没遇到过如此纠缠不休的敌人,就算有,凭着陛下对老夫的信任,任何阴谋诡计也害不了俺的性命,所以老夫今日还能稳坐高堂喝酒吃肉,活得无比风光,曾经的敌人死的死,跑的跑,活着的没几个了……” 酒意上涌,程咬金的眼睛布满了血丝,看着李素的目光却很认真,道:“你和老夫不一样,我们这些老将是当年跟随陛下打天下的心腹肱股,所以不管犯了什么事陛下都不会取我们的性命,就连李药师,当年被人参劾说他有反意,陛下都不舍得杀他,而你……你年纪太小,根基太薄。下次若被人拿实了把柄,不论是真是假,你都会倒大霉,所以老夫这里劝你一句,要么,想个法子一劳永逸。让你的敌人不敢再害你,要么,远离朝堂是非,躲得远远的,三五年后再回来,自是另一番风景。” 李素垂头沉思半晌,终于站起身朝程咬金长长一揖:“程伯伯句句金玉良言,小子多谢,今日受教了。” “想谢我。莫空口白牙,拿点实在的,门口那头牛……” 李素猛地一拍大腿,打断了程咬金那颗吃货的心:“惨了!小子出门前炉火上炖着汤,忘记关火了……程伯伯,小子告辞,告辞了……” 程咬金黯然叹了口气:“以前拿天色说事好歹透着几分真诚,现如今你的借口真是越来越敷衍了……下次想溜之前多动点心思。想一个不把老夫当蠢货的好借口,明白了吗?” 李素讪讪地笑:“小子有罪。有罪,下次定然想个好借口……” “知道你的绿菜还要送下一家,赶紧滚吧,以后每月给我家送一百斤绿菜,啥都要。” ************************************************************** 逃命似的跑出程府大门,迎面被寒风一吹。李素酒意醒了七分,静静站在门口,脑子里回忆着程咬金刚才的话,不由暗自警醒。 这把岁数以老混蛋形象横行朝野,却仍在朝堂里混得风生水起。说明程咬金绝非真正的老混蛋,相反,他是老狐狸,精得出油的老狐狸。 老狐狸认真说出来的话,李素绝不敢把它当成废话,他很清楚,程咬金认真的时候并不多,一旦认真的,那么,最好把他的话死死记在心里。 程咬金的两个建议令李素沉思不已,都很有道理,对李承乾恐怕暂时做不到一劳永逸,若是远离是非,势必要离开长安,甚至离开关中…… 委实是个艰难的抉择,不知不觉间,长安城和太平村已经有了太多割舍不下的东西,再也不能像刚刚到来时那样潇洒地拍拍屁股便走了。 雪越下越大,朱雀大街被盖了厚厚的一层,脚踩在雪地上发出嘎吱嘎吱的脆响,一脚踩下便没到小腿,每踏一步都有些艰难。 天色还早,李素令老汉赶着牛车,往下一家送绿菜,大冬天的稀罕物,说来也是孝敬老将们的一番孝心,对大唐的皇帝和文臣们,李素始终保持一份戒心,但对程咬金牛进达这些武将,不知怎么回事,还真提不起防备,事实证明老将们也没害过他,确实拿他当子侄看待。 接下来的牛进达和李绩家便轻松愉悦多了,弱不禁风的英俊少年冒着鹅毛大雪,亲自将一筐筐的绿菜送到家门口,人情做大了,老将们感动得眼发红,相比在程家的醉生梦死,牛家和李家很随和,——仍旧吩咐下人准备酒宴,然后端着酒碗一言不发递到面前,反正不灌你,喝不喝看你的诚意,感情深一口闷,不闷就翻脸…… 踉跄而出的李素壁咚在老将家门口吐了又吐,终于发现一个铁一般的事实:如果程咬金不是人的话,大唐的各位名将们同样不是人,两者不是因果关系,而是并列关系,大雪纷飞寒风凛冽,大老远给他们送绿菜,却惨无人道地把他灌得七荤八素才肯放人…… ………… 绿菜送完了,老汉拿着李素赏他的银钱,喜滋滋地赶着牛车回村,李素站在风雪里,眯眼望着远处模糊的太极宫墙,心中泛起浓浓的思念。 她在宫里过得好吗?经历了风急雨骤之后,他和她的彩虹在哪里? 扭过头,李素的眼中闪烁着莫测的光芒,良久,抿了抿唇,抬步朝长安东市走去。 长久以来,应付李承乾的报复和暗算太被动了,今日开始,他要一点一点地将主动权掌握在手里。 有来有往,才能叫“博弈”。 王直仍在东市混得风生水起,如今他的知名度比以往大了很多,李素走进东市,提起王直的名头,商贩路人们纷纷露出敬仰的模样,非常客气地指路,李素不费吹灰之力便找到了王直。 王直行事颇小心,当着外人的面装出不认识李素的样子,只是沉默地独自往一条深巷里走去,李素哂然一笑,慢悠悠地跟着他走。 走到四处无人的偏僻角落里,王直这才笑道:“难得你来看我,有事吗?” “有。”李素从来不与他客套。 “你说,一定办妥。”王直回答得更痛快。 李素想了想,道:“找个面生的人,就是那种将来出了事也牵扯不到你身上的陌生人……” 王直苦着脸:“你又要散播啥流言?” 李素笑道:“不散播流言,这次请他去听曲儿。” “听曲?” “嗯,去太常寺听曲,高大上吧?皇帝陛下和权贵们才有资格去的地方。”(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九章 逛游教坊 太常寺是官衙,是主管礼乐的官衙。 大唐重大的祭天,祭神,祭桑等等活动,皇帝领着一干朝臣又是祷告又是焚表,求老天给个面子的时候,站在远处又是敲钟又是擂鼓,笙箫丝竹奏得热闹无比的,就是太常寺的乐工们。 总的来说,太常寺相当于国家歌舞剧团,不仅掌管朝中重大活动的司乐,还掌管宫中礼乐,李世民某天龙颜大悦,心情甚好,或者宴请某大臣多喝了几杯,于是乘着酒兴大手一挥曰“召舞乐”,数十上百名歌伎舞伎乐师们踩着翩翩的步履入殿,又唱又跳给君臣助兴,当然,绝对比程府那种粗犷的群魔乱舞风格要文雅多了。 这些被李世民挥手召来的歌伎舞伎和乐师们,便属于太常寺所管辖的范围,武德年间,高祖皇帝李渊下旨置内教坊,专司教习舞乐音律,没错,这个时候的所谓“教坊”,不是千年后专供权贵富人狎妓的教坊司,而是正经八百的高雅舞乐,里面的绝色歌伎舞伎除了皇帝,谁敢趁着酒兴朝她们伸一根手指头,保证会被剁了爪子扔进大牢,皇帝陛下锅里的东西,不是谁都能动的。 重大活动不是每天都6∑,有,所以太常寺里的歌伎舞伎乐师们大部分时候处于闲散状态,然而,吃国家的俸禄是不可能让他们真正悠闲的,于是闲散之时便是无休止的排练歌舞新曲。 李素要进太常寺不太容易,毕竟是国家歌舞剧团,不是小小的县子想进就能进的。 领着王直在太常寺外转悠了半天,发现门口的将士没有让他们进去的意思后,李素眨了眨眼,转身又直奔程府。 这个时候便不得不动用纨绔子弟的能量了。 长安城里总有这么一帮人。他们不事生产,不爱劳动,整天不是骑马游猎就是惹是生非,托父辈祖辈的福,这群大唐和谐社会不稳定因素居然人人都被封了官,虽然只是那种不当权的闲散虚衔。 一天之内进两次程府不仅要鼓足勇气。而且还要克服不小的心理障碍,毕竟谁都不知道里面忽然蹦出个什么东西拎着自己的衣领来一长串的“哇哈哈哈哈”。 李素的运气不错,程咬金或许今日招待他时喝了不少酒,现在已睡下了,于是李素赶紧托家仆将程处默叫出来。 听说去太常寺听曲,程处默顿时露出很嫌弃的表情:“那里的女人又不能碰,干坐在里面有甚意思?” 很显然,在程处默的人生里,有没有娱乐性的标准是能不能碰女人。 李素叹道:“程兄。你就不能坐怀不乱一次么?” “贤弟莫闹……太常寺的歌伎舞伎连碰都不能碰,更别说坐怀里了,完全不可能的事……” 说完程处默还万分遗憾地咂咂嘴:“里面的女人个个都绰约得很啊,可惜了……” 李素的脸也有点黑了:“程兄,你也莫闹……单纯听个曲行吗?听完后我请你去青楼,那里的女人想咋碰咋碰。” 程处默大吃一惊,抬手便抚上李素的额头:“兄弟你咋了?你病得不轻啊……以前你可是一毛不拔的,今咋这么大方请客了?孙老神仙昨日恰好云游回长安。我带你去看看……” 李素忽然发觉今日找错了人,找段家的。房家的纨绔都比找程处默理想得多,至少不用说这么多废话,也不必气个半死。 ************************************************************* 事实证明程处默虽然罗嗦,但办事效率还是很不错的,除了太极宫,全长安基本没有能挡住他们的地方。任何地方都是一副横冲直闯的跋扈样子。 进太常寺对寻常百姓来说太难,对程处默来说却再简单不过了,到了太常寺门口,非常嚣张地指着守门的将士,命他们将太常博士请出来。 太常博士是太常寺独有的官职。自正卿,少卿和寺丞而下便是太常博士,主管音律和歌舞,差不多相当于苦命的歌伎舞伎练歌练舞时,旁边站一个抡鞭子的人,谁练得不好便是一通鞭子抽过去,太常博士的职权大抵如是,其讨厌程度相当于火器局的杨砚。 迎出门的太常博士姓刘,名方仲,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身形略瘦,长得……很不好形容,眼小鼻大嘴阔,一双疏散的眉毛以一种奇异的角度往上扬着,面相看起来很凶,然而面对卢国公长子,刘方仲却露出非常和煦的笑容,配合他那双凶恶的眉毛,那模样……简直看不下去。 程处默与刘方仲显然认识,见刘方仲迎上前,程处默指了指李素,道:“这是我兄弟,泾阳县子李素……还有这位,也是我兄弟,王直。” 刘方仲面朝李素和王直,马上露出一个很夸张的久仰表情,也不知是真是假。 “听好了,今我兄弟兴致不错,想进你那破寺里逛一逛,今给你个面子,酒菜就不必备了,我们兄弟进去看一圈便走。” 刘方仲一呆:“破……破寺……” 程处默很不客气地将他肩膀一推:“磨蹭啥,快点,里面的姑娘亲不得抱不得摸不得,不知有啥好看的,也就我兄弟有雅兴,换了小爷我,请我一百次也不来。” 刘方仲苦笑着将三人请进太常寺内,有了刘博士领路,守门的将士倒也不敢阻拦了。 太常寺占地不小,虽是掌管音律的地方,但它的职权远远不止音律,一应跟礼乐有关的东西它都管,进去后便是一个空旷的大院子,许多穿着青衣的杂役在院子里扫着雪,刘方仲很热情,领着三人往里走,顺便还临时充当导游角色。 院子左边是太卜署。举凡国朝大事需要占卜问吉凶的时候,里面的官员便要应召进宫,右边是禀牺署,简单的说,国朝祭祀时用的三牲六畜归他们管,往前走是中堂。绕过中堂再往里走,左右两边分别是太乐署和鼓吹署,顾名思义,这里便是音律歌舞的部分了。 经刘方仲介绍后李素才知道,原来这个年代里的音乐大抵也分高雅和通俗两类的,而且分工很明确,太乐署和鼓吹署便是负责高雅的那部分,所以国家祭祀等重大活动时,便由他们出面进行演奏和歌舞。每一种乐器,每一个舞蹈动作都是严格训练而成,容不得半点差错,这年头的人太迷信,一旦在祭祀活动上出现错误,便意味着对国家不吉,出错的人是要被治罪的。 至于通俗的,便是传说中的内教坊了。李世民宫里宴客或者他自己饮酒作乐时,宣召歌舞助兴的便是内教坊所属。这个属于相对不太严肃的,因为偶尔李世民喝得兴起还会亲自下场与歌舞伎们互动,至于有没有吃豆腐揩油等等举动,实不可考。 听着刘方仲滔滔不绝的介绍,李素一边走一边微笑,眼中的神采却透着几分古怪。 从太乐署和鼓吹署中间的庭院里穿行而过。四人便听到前方传来隐约的丝竹声。 李素忽然笑道:“天寒地冻的,内教坊还有人排演么?” 刘方仲咧嘴:“说来歌舞伎和乐师们都是下苦人,若欲精于业,哪里顾得天气,都是为陛下助兴而活的娱色之辈。若不练好歌舞,扫了陛下的兴致,那就该死了。” “刘博士可否领我等去内教坊看看?” 刘方仲犹豫了一下,见程处默神色不善,咬了咬牙,点头答应了。 内教坊排演的地方在一间宽敞明亮的大殿内,说是大殿,实则四面无墙,倒有点像一个放大版的亭子,殿内实木地板上涂着清漆,李素等人走近后,便听到各种乐器演奏的声音,琵琶,筝,箜篌,笙箫等等,随着悦耳的音乐在殿中翩翩起舞的,是一群穿着高腰宫装的美丽舞伎,不得不说,这里的姑娘确实比外面青楼的漂亮许多,此时连李素都忍不住生出和程处默一样的遗憾,只能看不能用,实在是浪费了美色。 再看程处默和王直二人,此刻表情呆滞,两眼放光,一脸色相地盯着殿内的舞伎们,这副模样足以令世上任何正人君子毫不犹豫地与他们割袍绝交。 李素却和他们不一样,目光投向殿内时,注意力直接越过了那些绝色的舞伎们,却在殿内角落的一班乐师们身上挨着个的打量起来。 从那些弹琵琶的,吹箫的,抚筝的乐师们脸一一巡梭而过,仿佛在寻找着什么。 扫视良久,李素眉头渐渐皱了起来,不由有些怀疑自己前世的记忆,难道……自己记错了? 李素不死心地第二次寻找,亏得他视力不错,隔得老远还能勉强看清那些乐师们脸上的模样。 第二次仍旧没结果,李素的神情越来越失望,然而却还是不死心,继续第三次寻找。 终于,第五次寻找时,李素发现一位敲编钟的中年乐师身后站着一位清秀英俊的少年,少年眉清目秀,面若桃李,虽然不言不笑,却透出一股淡淡的妩媚气质,标准的男生女相。 李素眼皮猛然一跳。 这位少年的模样……似乎与史书所记载的很吻合啊。 静静站在殿外,聆听着悦耳的音律,李素闭着眼,仿佛倾听着仙音天籁般,露出享受的表情,看得身旁的程处默和王直一阵恶寒。 良久,当殿内的音律暂告一段落时,李素终于睁开眼,轻轻抚掌笑道:“不愧是太常寺调教的歌舞和音律,果然名不虚传,今日得闻,三生有幸矣。” 刘方仲面带得色,却非常矜持地笑了笑。 忽然,李素故意咦了一声,指着敲编钟的乐师身后那位清秀英俊少年,道:“那位乐师相貌竟生得如此绝色,他……是男是女?” 刘方仲顺着他的手指望去,然后哂然一笑:“那个不是乐师,是乐童,跟着师傅学编钟,还没资格上场呢,李县子莫看他生得女相,却是不折不扣的男儿身,此子年方十五,自小双亲俱失没有名姓,寺丞大人为他取了个贱名,名曰‘称心’。” *********************************************************** ps:还有一更。。。的我,怎么看怎么萌—萌—哒—~! 求月票让我一直萌下去。。。(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章 醉翁之意 李素的眼睛终于亮了,费尽心机进太常寺,一路走来对那些他毫无兴趣的建筑和署衙装出很有兴致的样子,还要委屈自己这双听惯了流行歌的耳朵,强迫去听那些分明难听得要命的笙箫琵琶音律,不仅如此,还非得装出一副陶醉其中的样子…… 干出这么多违心的事,李素的目的就是那位隔着老远的妩媚少年,——称心。 今进太常寺就是为了找他,这个名叫称心的男子,将是他未来一颗很重要的棋子,也是他即将主动在这凶险的棋盘上落下的第一子。 “原来叫称心啊……”李素面不改色地眯着眼称赞:“好名字!人美,名字也美,可惜是男儿身。” 说完李素已飞快转过脸,不再对称心投以任何关注,反而和程处默王直的表情一样,色眯眯地盯着殿内那些绝色舞伎的翩翩舞姿出神,虽然没照镜子,但李素很清楚自己现在的表情很恶心,太低俗了,然而却不得不这样做,不能让任何人怀疑他对那个称心太在意。 刘方仲老老实实陪着三人站在殿外不敢离开,这三位的表情太色了,刘方仲担心自己稍不留神,他们三双色f,手怕是会摸上去,那可就出大事了。 然而作为主人,面对三位色眯眯的客人,总要说点什么,不然也太尴尬了。 于是刘方仲又开始滔滔不绝的给三只色狼科普,完全不觉得如此妙曼的音律和舞姿里夹杂着他的罗嗦是多么的讨厌。 经过刘方仲罗嗦的介绍后,李素才知道,原来内教坊里的歌伎舞伎也分等级高低的,人生真是处处充满了打怪升级啊。 原来在这内教坊里,姿色和艺技普通寻常的歌舞伎。一般被称为“官人”,没错,“官人”这个词最早是对歌舞伎的称呼,而姿色和艺技更高一点的歌舞伎,则被称为“内人”或“前头人”,高级女艺人成了内人。贵圈真乱。 约莫站了一柱香时辰,随着各种嘈杂的乐声渐渐减弱停歇,殿内舞伎们的最后一个动作也终于停滞不动,然后列着队翩翩退下,这段不知名的舞算是排演完毕。 程处默和王直意犹未尽地咂咂嘴,李素原本因为怕被怀疑而装作看舞伎,然而他毕竟是男人,绝色舞伎退下后,他也怅然若失地叹了口气。太入戏了。 歌舞看完了,观众也该识相走人了,李素达到了目的,这地方他没兴趣再待下去,于是适时提出离开。 刘方仲大松了口气,陪这三位爷并不轻松,大家都是男人,男人在看着这些绝色舞伎时心里在想什么。他比谁都清楚,刚才若这位程小公爷看得性起。冲进殿里大摸特摸,小公爷固然闯了大祸,他这位太常博士也跑不了,因为人是他带进来的。 脸上堆着和煦如春风般的微笑,态度愈发跟送瘟神一样毕恭毕敬,而且丝毫没有欢迎下次再光临的意思。 走出太常寺。与刘方仲拱手作别后,李素三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雪慢慢往回走。 拍了拍程处默的肩,李素很诚恳地道:“今日多谢程兄,让小弟我开了一番眼界,天色不早。你我兄弟来日再聚。” 说完李素扯着王直往城门走去,齐没小腿的雪地上,王直被李素扯得踉踉跄跄,而李素却健步如飞,逃命似的跑远了。 程处默独自站在大雪中,呆呆看着李素的背影,许久后,忽然重重一拍大腿,一脸受骗上当的表情:“哎,说好了请我去青楼的呢?” ************************************************************** 步子迈大了容易扯着蛋,但是……省钱啊。 李素很庆幸,趁着程处默没回神,刚才小跑这一阵少说给自己省了二十两银饼。 和王直二人走在铺满了白雪的路上,风雪里的城门似乎很迷蒙,很遥远,有种看不透人生的文艺鸡汤感觉。 二人弓着身子,顶着风雪走得很艰难,扭头互视一眼,发现彼此脸上被寒风吹得红通通一片。 风雪实在太大了,二人不得不找了个偏僻的巷道暂避,双手环臂而抱,不停朝手心呵着热气,巷子里重重跺脚,原地跑,试图让身子暖和一些。 “李素,我还是没想明白,今日你带我去太常寺到底为了啥?真去听曲啊?”王直憋了一肚子的问题终于开始发问了。 李素看了他一眼,决定让自己换上一副谆谆善诱的嘴脸,毕竟王直如今在东市独当一面,需要培养他独立思考的好习惯。 “除了听曲,你记不记得刚才我在太常寺里还干了什么?” “问东问西……” “还有呢?”李素的耐心快耗尽了。 王直想了想,接着露出很鄙视的表情:“还有就是眼睛眨都不眨的看着舞伎,当时你的样子好难看……” 很好,耐心值血槽已空,李素飞起一脚狠狠踹上王直的屁股。 “那个乐童啊,名叫称心的乐童啊!”李素压低了声音怒道。 王直恍然:“原来你进太常寺是为了他?” 沉默片刻,王直看李素的眼神越来越古怪。 李素忍不住了,这种人不踹对不起自己的美腿。 一记美腿甩过去,将王直再次踹得一趔趄,李素阴沉着脸道:“再拿这种眼神看我,莫怪我翻脸!今日我确为那个称心而来,刚才你也见过他的模样了,还记得住吗?” 王直仔细回忆了一下,点头:“能记住,那家伙长得太怪了,比女人还美,想忘都难。” “好好记住他的模样,千万别忘记,然后找个与你毫无牵扯的人,朝今日那位刘博士多使银钱,几百贯也好,几千贯也好,使劲砸下去,争取暗中将称心买下来,从此你找的那个人便是称心的新主人,而称心的生死,便掌握在那个人手里,也就是你我的手里……” 王直半晌没回应,垂头掰着手指,开始仔细计算李素刚才这番话里复杂的人物关系…… 李素重重叹气,面对一个脑袋硬件软件都急待升级的发小兄弟,该怎么办啊…… “找个不相关又靠得住的人,使银钱把称心买下来,这回该懂了吧?” 王直顿时秒懂,急忙点头,蠢萌蠢萌的样子。(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一章 打通关节 王直办事李素信得过,事实上李素几次从凶险中脱身使的计策,都是王直在暗中帮忙执行,从没办砸过。 曾经的发小兄弟在长安东市厮混多日,终日被那些闲汉们高高捧着,如今的王直已多了几分成熟的味道,只是这股成熟的味道有点怪异,夹杂着几分圆滑和江湖气,脸沉下来时确实有点不怒而威的气势,俨然已是江湖大哥的派头。 或许只有在李素面前,王直才表现得和以往一样憨憨傻傻的样子。 “人好找,前些日子我认识一个江南道的商人,来长安做瓷器买卖,刚进长安城人生地不熟,所以做人很小心,见谁都点头哈腰的,见到番邦胡商都是一副奴颜婢膝的样子,特别讨厌,被巡街的武侯看见了,二话不说一通揍,骂他丢了咱大唐人的脸,以后别想在长安做买卖,见一次揍一次,商人也正逢霉运,挨了揍不说,回去后发现货仓走了水,上千件瓷器熏的熏,砸的砸,全毁光了,商人哭得不行,扯了根绳子要上吊,结果被我撞着了,便救了下来,又借了他一百贯当本钱,来日他若能东山再起便还我,若不能便算了,情当是交了个朋友……” %, 李素脸颊狠狠抽搐了一下,想踹他,但还是忍住了。 好吧,其实王直的做法没错,如今大唐民风很纯朴,很少听说有狼心狗肺之辈,帮助落了难的人,差不多算是他的再生父母,恩情大得没边了。 王直接着道:“商人收了钱,哭着给我磕了三个头,说此恩如同再造,他这条命从此算是卖给我了……” 王直刻意压低了声音道:“我与这商人相识。从无第三个人知道,所以若要将那称心买出来,由他出面最合适不过。” 李素点头:“不错,由他出面也好,记住了,称心这个人对我很重要。你马上让那商人出面,用钱打通关节,此事我不能露面,所以,遇到任何困难,只能用钱开路,除此别无他法。” 王直点头应了。 仰头看看天色,风雪已小了些,天空仍然灰蒙蒙的一片。大雪洋洋洒洒从天而落,悄无声息地盖住世上一切丑陋和阴暗。 王直仍回东市厮混,李素独自一人走在清冷无人的大街上。 天冷得邪性,离城门关闭还有一个多时辰,可街上却一个人都没有,连巡街的武侯似乎都有些懈怠,不知躲在哪个角落里避雪取暖。 李素朝城门方向走了几步后,脚步忽然顿住。接着转过身,朝太极宫走去。 太极宫前的广场上仍旧戒备森严。李素远远站在广场的边沿,静静注视着风雪里的巍峨宫墙,还有一队队执戟按剑的禁宫卫士。 东阳住进宫里了,不知住在哪座殿宇里,不知过得好不好,一个正当芳华的女子。却不得不出家做了道姑,需要承受多么大的委屈和痛苦? 风雪人独立,李素抿着唇,望着灰色天空里的皇城,不知在想什么。 呆呆站了许久。直到身躯被冻得麻木了,李素才怅然叹口气往回走。 或许,来到这个豪迈奔放的年代是他的幸运,可是那些风云霸业与他何干?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他想要的,只是一个心爱的女人而已。 ************************************************************* 商人姓宋,名公羊,江南岳州人,长得白白胖胖很憨厚,有点像魏王李泰,从古至今,似乎胖子都长得很憨厚,一眼看上去很好欺负的样子,不同的是,魏王长得再可笑,因为他的皇子身份,没人敢欺负他,欺负他的人如今都种在土里,等待春天发芽……而这位宋公羊兄,却真的经常被人欺负。 宋公羊的性格是典型的商人,一脸和气生财的模样,哪怕耳光扇他脸上,他的笑容也不会有丝毫变化,目光里透出一股把你当骨肉亲人看待的真挚之情,话里话外全是为你着想,不像别的商人那样把自己的货夸得天花乱坠,相反,宋公羊做买卖看起来很实诚,首先他便很诚实地把自己的货有什么缺点,哪些不足,价格质量与别家店铺相比好在哪里,差在哪里等等一五一十坦白得一塌糊涂,然后告诉你,同样的货,你买了我的,会得到怎样的优势或弊端…… 完完全全站在顾客的立场上,把整个业界里面好的坏的全抖落出来,和煦的微笑,温暖如春风般的言语,中间夹杂着几句“别买这种,这种太贵,我用来糊弄外人”的自家人亲昵语气,顾客稀里糊涂的便被宋公羊哄得乖乖掏钱,拎着货物走到街上才赫然发觉自己钱没了,手里多了一件完全没用处的破烂货…… 真正的商人有一种奇异的魔力,像催眠师一样把顾客完全催眠,然后用无比魅惑的语气哄着顾客掏钱,再傻傻拎着一件完全用不着商品回家。 宋公羊就有这种本事。 抛开人与人之间的情分不论,就事论事来说,王直救了宋公羊绝对是一本万利的投资,宋公羊这种人只要还有口气,这辈子注定财源滚滚,王直救了他的命,相当于给一棵快蔫死的摇钱树施了肥,缺钱时摇一摇,再摇一摇…… 此刻宋公羊便心甘情愿在为王直做事,做一件很古怪的事。 在王直的安排下,太常寺官衙外,宋公羊与太常博士刘方仲有了一次“偶遇”,这实在是一次美丽的邂逅。 偶遇的借口很多,从不小心撞到肩,到“我见大人骨骼精奇”之类的,虚伪却实用,以宋公羊舌灿莲花的商人本事,从初识发展到至交好友大约只需要一柱香时辰,如果再多半柱香的话,刘方仲很可能会与宋公羊斩鸡头烧黄纸。 偶遇不如相请。宋公羊很自然便将刘方仲领到了酒楼,一通吃喝下来,若非宋公羊的商人身份,刘方仲真有跟他拜把子的冲动了,当然,主要原因是那顿酒宴后。刘方仲发现自己的家产莫名其妙增值了,增值得不多,二百两银饼而已,足够在长安城繁华坊间买下一栋宽敞的宅院了。 接下来的发展便顺理成章,第二天,刘方仲请宋公羊进太常寺看歌舞,然后宋公羊便看到了那位清秀弱受少年称心,顿时惊为天人,表情很夸张。 刘方仲闻弦歌而知雅意。于是宋公羊与称心单独见了一面。 称心个头不高,身形很瘦弱,以关中人的审美眼光看去,此人明显营养不良,一阵风便能吹跑,全身上下唯一的亮点大抵只有他那张风情万种的脸了。 “小人称心,拜见堂上尊长。”称心提前受了刘方仲的叮嘱,对宋公羊很恭敬。进门便盈盈下拜。 施礼过后,称心抬起头直视宋公羊。方才隔远了其实没看清,近前一看,宋公羊那颗脂肪过剩的心怦然一跳。 好一张妩媚精致的脸! 如春半桃花,又如出水芙蓉,清丽而又带着几许妖娆之气,两种矛盾的气质在他身上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仿若浑然天成,艳光四射。 宋公羊暗暗叹息,这小子……分明是投错了胎啊。 像宋公羊这种直得不能再直的胖子,此刻见了称心也忍不住想弯一下了,难怪王贤弟背后那位大人物拐弯抹角想把称心赎出来。可惜了这朵粉嫩嫩的小雏菊…… ************************************************************** 公主府仍在改建,工部遣了数百工匠日夜赶工,外表上看去,似乎与以前的公主府没什么不同,直到有一天,一辆马车运来了两座一丈高的大香炉,并排立在曾经的公主府大门前,令整个府邸气氛全变,终于像一座道观了。 对于公主府改成道观,李素的心情不好也不坏,或许,这是必然的结果,但它绝不是最终的结果,他和东阳才十六七岁,未来人生仍有无限可能。 东阳住进宫里不得一见,李素恢复了以往无聊的日子,经常独自在熟悉的河滩边坐一坐,一个下午过去,活动一下被冻得发木的手脚,然后再独自回家。 偶尔也去大棚里看看,大棚绿菜不分季节,种完一季又一季,掰掰手指算了算,长安城里认识的权贵家该送的都送了,连李素都忍不住想给自己点个赞,这个人情送得太实在了,大冬天的绿菜送到各家权贵门口,简直就跟送了一车黄金一般珍贵。 然而,绿菜送来送去,唯独没送李世民。 自从与东阳的私情事发后,李素与李世民的关系瞬间降到了冰点,虽然事发后二人一直没见过面,但彼此之间无端多了几分一触即发的火药味,李世民盛怒之下将李素关了禁闭,再将东阳许给高家,再莫名其妙把他放出来,最后又向鬼神妥协不得不解除与高家的亲事…… 一桩桩一件件事情发生,李素在一旁冷冷看着,李世民死活也没想到,整件事情从开始到结束,背后一直有一双无形的黑手存在,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借来鬼神之力,生生愚弄了满殿君臣,以一己之力将一个解不开的死局全然扭转。 其实事情发展到今日,李素和李世民的暗斗结果只是两败俱伤,而君臣之间的关系,却不尴不尬地僵持到今日。 事发后李素便没再去过火器局,李世民不知出于何种考虑,盛怒之下没杀他没打他,连官爵都没撤免,可是李素却自我放逐了。 没错,懒人就是这么任性,当然,对外宣称则是“闭门思过”。 ………… 寒冬大雪天对李素来说也有一番情调,闲人总会想出各种法子让自己过得舒服。 当初盖新房时特意修的大浴池和桑拿干蒸室终于派上了用场。 家里的杂役遭了罪,一桶又一桶滚烫的热水倒进干净的浴池里,倒完热水再兑冷水,直到水温合适后,李素挥退了下人,脱得精光跳进大池子里,将头靠在池子边,发出舒服的叹息声。 浴室内弥漫着缭绕氤氲的雾气,如同在仙境里遨游,池内水面上浮着一块特制的方形木托盘,托盘上载着一小壶烈酒和一个小小的酒杯。 给自己斟满酒,然后一饮而尽,抿着唇体会那股火一般的热流从喉咙一直蔓延到四肢百骸,通体舒坦。 拧了一块热巾,仰头蒙在自己的脸上,李素舒服得直犯困。 接下来该想个什么法子,让东阳和自己见一面,他和她这辈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李素打定了主意,这条路一定要一起走,所以东阳哪怕当了道姑也无所谓,李素只认准了这个女人,就算此生彼此没有任何名分,他和她都不能分开。 所以说,“无聊生祸患”这句俗话还是很有道理的,大唐贞观年间人人勤奋自强,为大唐帝国主义的强盛添砖加瓦,尽自己最大一份努力的时候,有一个人舒服躺在大浴池子里,却满脑子打着如何拐骗当今皇帝的女儿的主意…… ………… 坏主意没来得及想明白,李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从佛家禅理上来说,也算是李素的报应。 就在李素舒服躺在浴池里算计的时候,浴室外厚重的门帘忽然被人蛮横地掀开,一股刺骨的寒风呼呼地灌了进来,光溜溜泡在池子里的李素冷得一哆嗦,家里哪个杀才敢随意乱闯,今必须立个威。 李素马上扭过头,充满怒意地瞪着门外。 门帘掀开了,却先闻声。 一道浑厚威严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嗬,这浑小子真没亏待自己,朕的太极宫亦未曾如此奢逸,来人,给朕宽衣,朕也进去泡一泡。” *********************************************************** ps:明天有事出门,今晚要早点睡,就一更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二章 坦诚相对(上) 听声音便知外面的人是谁了。 李素惊讶地睁大了眼睛瞪着门外,良久,门外进来一个脱得赤条条的大男人,四十多岁了,身材保养得很不错,胸前两块大胸肌一颤一颤的,两只胳膊上的腱子肉虬结高隆,唯一的败笔是肚子微微有些发福。 李世民神情很坦然,完全无视池子里发呆的李素,仿佛走进了自己家一样,见到满池的热水不由两眼一亮,活动了一下手脚便腾空而起,扑通一声跳进了大池子里,溅了李素一脸水。 跳进池子后,李世民和李素刚才的反应一样,发出一声舒服的叹息,双手捧了把热水往自己脸上淋了一把,然后他又看见了池子边木托盘里的酒,当下毫不客气地将酒取过来,也不斟杯,径自抄起曲嘴银壶朝自己嘴里大灌一口,烈酒入喉,李世民的脸迅速泛起微红,抿唇瞪眼回味了片刻,终于发出一阵畅快的大笑:“痛快!这才叫过日子!” 相比李世民的痛快,李素却快崩溃了。 有洁癖的人是绝对无法忍受跟别人同泡一池水的,哪怕池子里的“别人”是当今皇帝也不行。 皇帝就不脏△,了吗?皇帝身上也有许多细菌好不好?后宫女人那么多,说不定身上还带着妇科炎症以及各种白带异常姨妈不调…… 李世民泡在池子里享受时,李素终于回过神,触了电似的整个人光溜溜地从热水里跳了起来,谁知池底太光滑,李素脚下不稳,顿时失去重心滑倒,扑通一下脑袋栽进池水里,手刨脚蹬扑腾了许久才挣扎着站起身。 “陛……陛下。臣,臣……那个啥……”李素受了精神刺激,脑子有点乱,语无伦次连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 李世民懒洋洋睁开眼,语气有些不满:“好好在水里泡着,乱扑腾个啥?” “是是是……”李素站在池子里迟疑了一下。犹豫是在池子里跟李世民先见过礼还是跳出这充满了各种细菌的池水再行礼。 犹豫只有一眨眼,李素便飞快做了决定,先跳出去再说,现在这情况自己等于站在臭水沟里,太脏了…… “陛下,呃……陛下乃真龙天子,今日真龙跳进臣的池子里便是龙游大海,陛下您慢慢游着,尽兴便好。臣先告退……” 李素说完便光着屁股,一条白大腿搭上池子边沿准备爬出去。 池子另一头泡着的李世民闭着眼,慢悠悠地道:“给朕站住,敢爬出去朕便叫门外武士将你光着屁股扔进大雪堆里,你信不?” “信。” 李素认命地缩回了池子,仰天悲叹口气,刚才见自家浴池各种顺眼各种舒服,此刻屋内缓缓升腾的氤氲雾气在他眼里全变成了绿色的毒气。熏得他整张脸都绿了。 当然,更让他不顺眼的是池子里莫名多出来的这个人。偏偏这个人他却惹不起。 一老一小二人就这样静静泡在池子里,两两相对无言。 扯过浮在水面的木托盘,李世民朝他扬了扬眉,示意他喝酒。 李素抿着唇,飞快摇头。 他没忘记,刚才李世民跳进来后对着壶嘴直接灌了一口酒。也就是说……酒壶已经脏了。 “臣在家滴酒不沾。”李素谦逊地道。 李世民闭着眼缓缓道:“好,滴酒不沾的人沐浴时竟也不忘放一壶酒在水上,你编鬼话越来越敷衍了……” 李素脸上闪过一丝讪然,于是赶紧又编了一句不太敷衍的鬼话:“……陛下来之前,臣已不胜酒力。” 李世民懒得跟他计较。只是冷冷一哼,抄起酒壶又灌了一大口酒,然后发出冗长的叹息声。 “朕以前来过你家,却看得不仔细,隆冬时节泡在这大池子里,果真无比痛快,回宫后朕也叫匠人照你家原样,在甘露殿后砌一个池子,每日批阅完奏疏后跳进去泡一泡,当真如同神仙般舒坦自在……”李世民懒洋洋的眼睛终于睁开,淡淡地看着李素,道:“浑小子,你家从那些稀奇古怪的所谓‘椅子’,到这个大池子,再想想你以前做出来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什么白酒,香水,绿菜……” 眼角余光朝李素一瞥,带着几分鄙视的味道,李世民接着道:“……朕算看出来了,你这家伙就是个安于享乐不思进取的懒人,日子怎么舒服怎么过,而且整日琢磨的心思,也是怎样让自己过得更舒服更安逸,哼,上天赐你绝世才华,你却将它用来浪费在这等骄奢淫逸的事情上,简直亵渎了老天的一片美意……” 见李世民越说越难听,李素忍不住辩白道:“陛下,臣对社稷也很用心的,以前献的推恩策,还有火药震天雷,还有马蹄铁,流水生产法……等等。” 李世民冷笑,望向他的目光愈发鄙夷:“你这叫对社稷用心吗?你这分明是顺手,‘顺手’你懂吗?闲得无聊了觉得对不起朕发的俸禄,于是马马虎虎弄点对社稷有用的东西出来当是交差,以你的才华若真一心扑在社稷上,十年以后,你还只有二十多岁的年纪,朕可断言那时你已是名满天下的砥柱之臣,国之栋梁矣,朕百年之后,你必将是朕的托孤重臣,而如今,你看看你的心思都用在什么地方了!” 说着李世民一脸“你堕落了”的指责表情,抬手指着屋子里的摆设,以及屋内北侧另外一扇虚掩着的门…… “咦?那扇门里还有什么骄奢淫逸之物?” 李素茫然眨眼,有点不适应皇帝陛下跳跃的思维。 “回话!摆出一副傻样子便以为朕真当你傻了?”李世民不满地加重了语气。 “啊!那扇门……那扇门里是桑拿干蒸室。”李素赶紧回道。 “何谓‘桑拿’?” “就是泡过澡的人进去蒸,像蒸馒头一样……” “走,去试试。” 李世民顿时来了兴致,哗啦一下光溜溜从池子里站起来,皇帝陛下的裸体真是亮瞎了李素的狗眼…… 李世民没理他,径自出了池子。光着屁股朝桑拿室里走去。 李素急忙从池子里跳出来,看着那一池被别人泡过的水,嫌弃地撇了撇嘴。 等李世民走后,一定要跳进开水里消毒,不然活不成了。 ************************************************************** 桑拿室很简陋,一排木板凳。中间一个铁架子,家仆在室外用炭火将卵石烧得通红后端进来放进架子里,往通红的石块上淋一瓢水,白色的雾气哧地往上乱窜,屋子里的温度顿时高了起来。 “啊呀!热!舒服!”李世民发出赞叹声,喜滋滋地闭上眼享受起来,浑然忘了刚才还在责骂李素“骄奢淫逸”。 见李世民闭上眼,李素才敢偷偷横他一眼,报复似的往石块上又淋了两瓢水。这下屋子里的温度猛然上窜,二人身上顿时汗出如浆。 拿块热巾朝身上擦了几下,李世民似乎并不介意李素的报复,仍旧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你啊,果真是个会享福的,这个桑,嗯,桑什么?” 李素赶紧道:“桑拿室。” “对。桑拿室,回头画个图纸。把秘方交给朕,回去后太极宫里也原样造一个……”李世民说着忽然露出一丝古怪的微笑:“前隋义宁元年,朕与父皇晋阳起兵反隋,仅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朕和父皇便亲手推翻了隋杨,建了一个气象万千的新朝。从义宁元年算起,到如今贞观十一年,整整二十年了,打江山时朕奋而忘死,守江山时朕励精图治。如今治下偌大的疆土,官廉民乐,万邦来朝,盛世之始也,李素你说,朕……是否也该享几天清福了?” 李素怔了片刻,刚才那一大通话绕到这里,总算明白了李世民的意思。 从起兵反隋到大唐立国,从玄武门夺嫡到如今国泰民安,这二十年成就非凡,终于令这位天可汗陛下滋生了自满的情绪,简单的说,他生于忧患,现在想死于安乐了。 李世民终究只是凡人,人性里总有安逸懒惰的一面,凡人不会一辈子无休止的劳碌,当他的成就到达一个自认为的顶点,开始以神灵的姿态俯视众生时,自满享乐的情绪便不由自主地冒出了头。 李素很理解,事实上“死与安乐”的想法,今年十七岁的李素便已经懂了,而且每天踏踏实实地朝这个目标努力着,此生最大的理想便是平躺在一间堆满了钱的屋子里什么都不干,一直到老死,死后到了阎王面前一问怎么死的,答曰“享乐享死的。” 这才是人生正确的打开方式啊。 李世民今年四十多岁才明白这个道理,悟性确实差了点。 理解归理解,李素却不敢乱发表意见,毕竟皇帝有了享乐的想法,这个苗头很危险,会影响一个国家的兴衰。 “陛下乾纲独断,万事皆有主意,臣不敢胡言乱语。”李素恭敬地道。 李世民嗯了一声,笑道:“若满殿朝臣都似你这般识趣就好了,可惜魏徵那些老……咳咳,老臣子们整日罗嗦得紧,哼,天下都是朕的,朕过几天好日子为何不行?” 李素没答话,又往石块上淋了一瓢水,哧地一声响,屋内升腾起一股白色的袅绕雾气。 光溜溜的君臣二人忽然沉默了。 李素很有耐心,他很清楚李世民在大风雪天里跑到自己家里来,绝不是为了来他家泡澡蒸桑拿的。 果然,沉默许久后,李世民说到了正题。 “李素,朕知你与东阳有了私情后强行拆散了你们,你恨朕吗?” 李素抿了抿唇,违心地道:“不恨。” 李世民点了点头:“虽然知道你说的是假话,但朕就当你说的是真话,反过来,你欺君罔上,私自与东阳生情,令天家声名蒙羞,你猜猜看,朕恨你吗?” 李素不自觉地挺直了腰,沉声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臣与东阳从相识到相恋,一切发乎本心,并无半点假意,欺瞒陛下是臣的不对,臣知罪,但臣知的是欺瞒陛下之罪,与东阳的情意却是两回事,臣与东阳……无罪。” 硬邦邦的话说出口,李世民这回居然没发火,只是叹了口气,道:“先不提朕的身份,便说寻常百姓人家,你若有个花容月貌的女儿养在深闺,作为父亲,一心只想为她寻一门好亲事,找一户好人家托付一生,谁知女儿不听话,偷偷与别家的小子私订终生,你若是父亲,当如何取舍?” 李素瞟了一眼李世民的表情,见他没有发火的征兆,于是壮起胆子满腹怨气地哼了哼,道:“我若是父亲,一定成全女儿的心意,她喜欢谁便做主让她嫁给谁,旁人谁敢反对,打断他的狗腿!” *********************************************************** ps:人在外地,今晚回不了家,不过勤奋的小贼贼并木有断更喔。。。(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三章 坦诚相对(下) 李世民的话令李素有点绝望。 只以寻常父亲的身份来说,李世民也希望为女儿托付一户好人家,言下之意,李素并不是他眼里的“好人家”。 没错,李素只是农户出身,一年前的今天他和父亲还在忍受着饥饿,凭靠着一点急智,用给地主家拉和撒的马桶换一口父子二人的吃和喝,那时的他为了生存,已卑微到尘埃里。 门不当,户不对,李世民要的亲家,要么是千年底蕴的世家,要么是跟随他一起打江山的功臣,不管是哪一种,都必须对他的统治有着巩固作用,李素没有这个底蕴,也晚生了二十年,所以,他不是李世民眼里的“好人家”。 矛盾由始至终都存在着,只是当初他和东阳沉浸在爱河里浑然忘我,将这些矛盾看轻了,看淡了,没想到当矛盾爆发出来时,一切已脱离了掌控。 李世民的女儿的价值,绝不止是两张图纸。 李素现在懂了,然而一切也无法重来了。 坐在桑拿房里,君臣二人沉默以对,屋子里很热,呼吸间一股股热浪直往口鼻中涌去,一颗颗豆大的汗珠从身体的10,各个毛孔里流淌而下,难受中带着几分畅然。 李世民狠狠擦了把汗,笑道:“是个新奇东西,蒸这么一下子,朕只觉得轻了好几斤,浑身畅快,李素啊,朕实在想不明白,你那颗心窍是怎么长的,竟生得如此玲珑巧妙,旁人想破头都想不出来的东西,经你的手随便一摆弄,便令人欲罢不能,从治天花。到造火药,还有那寒冬时节的绿菜……” 语声一顿,李世民眯着眼笑了,笑容有点森然:“……说起绿菜,最近程知节,牛进达那些老货在朝堂上得意得很。每日有意无意炫耀府上能吃到绿菜,而且是新鲜水嫩的绿菜,朕原本不知,昨日内侍从曲江池里捞了百多斤莲菜,朕当成天大的人情打算给卢国公和琅琊郡公送几十斤,结果程知节那老货却很嫌弃地撇嘴,听清楚了,他很嫌弃地撇嘴!” 李世民脸上忽然露出怒意:“何时开始,朕赐下去的东西。竟被人嫌弃了?嗯?朕后来才知,原来你小子满长安到处送绿菜,大唐勋贵和重臣动辄送上百十斤,以往隆冬时节比金子还宝贵的绿菜,现在被权贵家中当成了家常菜式,曲江池里种的莲菜他们却再也看不上眼了……” 听着李世民的语气越来越愤怒,李素有些糊涂。 这话的意思是……他不应该冬天种绿菜? “是,臣……臣知罪了。” 李世民斜睨了他一眼。冷冷地道:“朕何时怪过你种绿菜?能在隆冬时节种出绿菜,将来令天下百姓不分季节都能吃上。这是对社稷立下的大功,何罪之有?” 重重一哼,李世民瞪着他道:“朕想问的是,全长安的权贵你都送了,为何独独漏了朕?你果真如此恨朕吗?” 李素额头顿时冒了汗,不知是被蒸出来的还是被吓出来。 “陛下恕罪。臣……臣以为陛下不稀罕,毕竟陛下是真龙天子……” 李世民神色不善:“真龙天子又如何?” 真龙天子吃肉夹馍都夹两片肉的,哪里稀罕吃绿菜……李素心里偷偷嘀咕了一句,不过这话不敢说出口。 其实李素明白李世民的想法,李世民自然不稀罕那几口绿菜。他在意的是臣子的态度,很显然,李素的态度不端正,今日这是来兴师问罪了。 见李素神情羞愧说不出话,李世民怒色稍缓,哼了一声后又道:“还有一事,火器局停工半个月了,此事你知否?” 李素脑门的汗越流越多:“……臣知罪。” 李世民倒没说重话,只是叹道:“因东阳一事,朕知你心中不爽利,可是你扪心问问自己,你和东阳便毫无错处?朕不将她许给你,难道仅仅只是门户之见么?” 李素垂头不语,他很清楚,门户之见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或许最大的原因是欺瞒。 一位横扫天下乾纲独断的皇帝,绝对不容许臣子有任何欺瞒他的举动,更何况瞒着他与他的女儿暗中幽会,这种行为等于在他皇城根下挖墙角了,李世民没有当场剁了他,证明对李素是真爱。 李素神情黯然,无论是欺瞒,还是索性向李世民求亲,结果都不会有什么区别,当初他便知道,这是个死结。 话说到这里,二人在桑拿室里也有些喘不过气了,李世民擦了一把汗,道:“屋子不错,可惜待久了胸闷,差不多了,出去吧,带朕去你弄的大棚地里看看,朕想知道冬天的绿菜到底怎么种出来的,你这娃子天生比别人多一个心窍,莫非出生时被过路的神仙点化过?” 李素急忙掀起桑拿室厚重的门帘,出了门,温度骤降,一股清爽的凉意侵袭全身,二人长长吸了口气,露出舒坦的笑容。 各自宽衣穿戴整齐,李世民大喇喇迈步走出浴室,李素恭敬紧随其后。 走出浴室的门,李素不由呆住,浴室外面,李家的家仆全被清空,满院子全是穿着寻常百姓打扮的侍卫,连房顶上都站了几个,以一副守宅祥兽之姿站在屋顶四个檐角处招财辟邪,顾盼生威…… 李素很心塞,这帮大内禁宫里出来的家伙太目中无人了,把他家瓦片踩破了谁赔? 往院子里走了几步,李世民不急不徐地观赏着李家院子的格局,这年头皇宫和民间都很注重风水之说了,可李家很显然完全不在乎,院子里东边一棵梅树,西边一株牡丹,院子中间还种着一棵怎么看怎么不吉利的大槐树。 至于四周边边角角的地方,更是瞅准每一个空隙,抽冷子便植一小片草地,种一两朵花,整个格局完全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不仅毫无美感,而且风水更是一塌糊涂,若是太史局那位名叫李淳风的将仕郎来李家走上一圈,恐怕会立马断言李家马上要倒霉,而且是倒大霉,然后怒发冲冠的李县子二话不说一巴掌抽上李淳风的脸…… 李世民一边观赏一边脸颊直抽抽,连他这种对风水略懂皮毛的人都一眼看出院子里好几处凶险的摆设,可见李家院子的风水布局有多么糟糕。 看到最后,李世民实在忍不了了,扭过头看了李素一眼,或许因为心理作用,这一眼望去,顿觉李素眉眼唇鼻处处不协调,似是短命夭折之相…… 百年难得一遇的少年英杰,莫非因家中风水问题而早逝?这也太冤了,李世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李素浑然不知李世民正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在推测他,见李世民古怪地盯着他,李素急忙露出很真诚的笑容,聊作礼节性回应。 “哼!你家的院子是你布置的?” “是,臣闲来无事瞎摆弄的……” 李世民叹了口气,喃喃道:“果然是瞎摆弄,还真不谦虚。” “陛下?” 李世民袍袖一拂,道:“明日朕命太史局将仕郎李淳风来你家,把你家这乱七八糟的摆设好好改一改,李淳风是相术风水高人,你当以礼相待,勿使怠慢。他说改哪里你便依言而行,知道吗?” 李素一楞,脱口道:“哪里乱七八糟了?分明美滴很……是,臣遵旨。” 李世民转头再看了一眼李家乱七八糟的院子,万分嫌弃地摇摇头,生怕沾了晦气似的赶紧出了门。 走在去大棚地的乡间小路上,李世民看着冬日田野一片荒芜空旷的景象,神情颇为感慨,不知回忆着什么。 良久,李世民忽然道:“李素,你行冠礼了吗?” “臣今年十七岁,未行冠礼。” 李世民沉吟片刻,道:“十七岁,可行冠礼了……行了冠礼便真正成年,该成亲了。” 李素脑子嗡地一响,呆呆看着李世民,脑子里闪过无数念头,实不知李世民这句话有何深意。 没等李素琢磨透彻,李世民忽然又道:“前些日东阳上表,找了几个烂理由说要出家,朕马上准奏了,朕的亲女儿出家,你可知朕为何答应得如此痛快?” 李素脑子又是一响。 果然圣心不可揣测,李世民今日来李家,从进浴室到此刻,说了无数句废话,唯独刚才这两句才算是真正的干货,很显然,这两句话很重要,然而……李素却没听懂。 最恨这种说话藏头缩尾故作高深的人了! ………… ………… 李世民参观指导大棚菜地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李素失魂落魄地往回走,脑子里一直在琢磨李世民的那两句话,结果……越琢磨越糊涂。 语言晦暗不明是艺术,也是弊端,一句话不说明白,听在别人耳朵里便被理解出千百种意思,越琢磨越没底,李素此刻的心情就是这样,可谓百爪挠心。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四章 推背道长 “行冠礼”,“成亲”,“准东阳出家”。 两句话,三个关键词,李素一脑袋浆糊。 总是情不自禁地幻想,如果这两句云山雾罩的话是许敬宗那家伙说的该多好,自己便可以毫无顾忌地一巴掌抽过去,然后面目狰狞地掐着他的脖子,勒令他说句正常人都能说明白的话。 可惜,说这两句话的人是李世民,李素不但不敢抽他,还得时刻提防被他抽…… 作为一国之君,李世民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不可能是无的放矢,都是有用意的,李素预感到李世民可能又会有动作了,当然,鉴于李世民惜才之心,李素认为李世民绝不会害他,要害他根本不必绕这么大的圈子,一道圣旨足以令他位列仙班。然而,再鉴于李素瞒着他与他的女儿暗生私情的事实。李世民即将做出的新决定也必然不会如天官赐福那般祥和…… 既然想不明白,李素索性不想了。 公主府仍在改建,工匠们日以继夜在工地上忙得热火朝天,大冬天一群人光着膀子在府门外拽着绳子合力打桩,一声声激昂的号子声在工地上传扬老远,引来村-∞,民们好奇的驻足围观。 道观建得很正规,门口刚摆上两个大香炉,隔日又请出了三尊镶金的三清像,相传道家鼻祖老子一气化三清,化作三位道家至高天神,道家拜的也是老君和这三位神,“一气化三清”是个很有画面感的形容,依稀可见老君何等法力无边,境界高远,高祖李渊不惜舍了脸皮强行把老子追认为老李家的祖宗,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三清像都请来了。可这座道观的女主人仍旧没有露面。 李素每天都会去工地便看一看,在工部官员和无数工匠的背影间隙里寻找那抹熟悉的令他心动的身影,然而每日仍失望而归。 ………… 李世民离开李家的第二天,宫里来了人。 来人一身陈旧的道袍,头顶挽成一个道髻,一手倒拎着一柄破旧的拂尘。另一手慢悠悠地捋着三寸青须,面目端正,目光无邪,隐隐透着一股无法形容的正气,好一派仙风道骨的神仙模样。 开门的是薛管家,见门外站着一位道士,薛管家顿时一楞,接着一脸明了,首先客气地朝他行了一个道家稽首礼。然后伸手入怀摸出两文铜钱,毕恭毕敬双手捧上,嘴里喃喃念叨着什么,多半在向神仙许着保佑发财之类美好愿望,看来两文钱也不能白花,神仙也要讲诚信,收了钱就必须给人办事。 看着面前这双手掌里高高捧着的两文钱,道士的老脸顿时黑了下来。手指哆哆嗦嗦指着薛管家,不知结着什么道家秘法手印欲画圈圈咒死薛管家…… 待薛管家听道士说出身份。不由楞了许久。 这位道士居然还是个官,太史局的将仕郎,也不知官大官小,跟自家少郎君比起来如何,薛管家也是伶俐人,不管官大官小。都不是他一个小小管家能得罪的,于是赶紧将道士迎进门,然后遣家仆去公主府的工地边将少郎君请回来。 小半个时辰后,李素这才不情不愿地被家仆请回来,老远便看见自家门前站着一位仙风道骨的中年道士。木雕似的在门口阖目养神,寒风呼啸而过,吹起道士衣袍的下摆,只见衣袂飘飘,直欲乘风归去。 李素顿时惊为天人,脑中闪过第一个念头是……薛管家老糊涂了?这个化装成道士的臭要饭的站在门口,为何不给他两文钱打发走? 近前,道士睁开双眼,清澈无邪的目光将李素从头打量到脚,然后捋须朝他颌首微笑。 这年头对佛道还是很尊重的,无论朝中君臣还是民间百姓,但遇佛道之人皆不敢怠慢。 李素急忙快行几步,主动朝道士行了个道家稽礼,道士不慌不忙地回礼,动作比李素潇洒从容多了。 “不知道长仙号如何称呼……”李素一边打量道士一边问道。 “贫道太史局将仕郎,李淳风!” 李素眼皮猛地一跳。 竟是李淳风! 大人物啊!大唐贞观年间仅次于孙思邈的道家名人,据说天文地理相术风水无一不通,和另一位道家名人袁天罡不知在澡堂子里干了什么暧昧勾当,二人合写了一本《擦背图》,千年后很受搓澡师傅的欢迎,被誉为搓澡界神级教科书,大家都是对泡澡有研究的同道中人,等下一定盛情邀请他去自家浴室里试试桑拿…… “是《推背图》!不是《擦背图》!”李淳风怒目圆睁,恶狠狠打断了李素神经病般的喃喃念叨。 很不愉快的初次见面经历,李淳风和煦如春风般的微笑消逝得无影无踪,此刻他眼里的李素面目可憎,五雷轰顶都不冤枉的那种。 “而且,《推背图》与擦背毫无干系!贞观七年五月,皇帝陛下召贫道奏对,垂问大唐国运,贫道遂与天罡道友合力推演,终不负陛下所托,当时贫道已推算到大唐之后两千年的沧海变化,沉浸其中不可自拔,直到天罡道友轻轻推了一下我的背,言曰‘天机不可再泄’,贫道方才警醒,遂将推演下来的六十张图示称为‘推背图’……”李淳风捋须的手有些颤抖,眼睛瞪得如铜铃一般,加重语气不善地道:“《推背图》说的不是擦背,不是!” 李素见李淳风怒了,急忙道歉不已,李淳风见李素态度诚恳,满脸的怒色这才稍见缓和。 客气地请李淳风进门,李淳风傲娇地捋须点头,李素在前面引路,转过身趁李淳风看不见自己脸上的表情时,李素眼中冒出很八卦的小火苗。 两个男道士,推演什么天机,推来推去还是推了背,那幅画面简直……太有爱了。 *********************************************************** ps:不知不觉又熬夜了。。。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五章 有生之年 气氛很微妙,李淳风黑着脸,脸上的肌肉随着步履的节奏一下又一下地抽搐,李素在前面引路,每走三步一回头,每次回头李淳风的脸色便更黑一分。 李素的笑容是客气的,和善的,充满了祝福。 解释就是掩饰,解释一大通,有点越描越黑的意思,道友也好,基友也好,只要大家热爱和平,就值得被祝福。 李淳风与李素并不相识,今日来李家自然也不是为了串门,事实上李淳风是奉旨而来,因为皇帝陛下说了,李家的风水乱七八糟,好好的家宅被李素那浑小子瞎摆弄,简直变成了一座凶宅,为了这位大唐百年难得一遇的少年英才不至于死得太早,还请李道长拨冗登门指点一下风水。 李淳风于是便来指点风水了。 大脚刚跨进门,李淳风的眉头便皱了起来,皱得很深。 “李县子,贵府缘何未立照壁?” “照壁?” “对,照壁,就是进门后应该横立一堵墙,墙上雕祥禽瑞兽,用以驱灾辟邪。” 李素想了想,很干脆地道:“没钱。” ︽,李淳风:“…………” 这个理由…… 今日出门忘了给自己算一卦了,分明是不宜出行的凶日。 二人走进李家大门,李淳风第一眼便看见院子正中一株老槐树,不由失色道:“院中立槐,是为‘困’字,槐属阴,易招阴煞秽物,大大不吉,久之家宅不宁。百病缠身,速速命人将它砍了!” 李素不乐意了,正想反对,转念又记起李世民昨日的叮嘱,风水之事不可违了这位李道长的意思,再说……如今东阳出家。正是拜在这位李道长门下,道名“玄慧”,冲着他是东阳的师父这一层关系,也不能叫他太难堪,稍停李素还有些事情想问他呢。 “是是是,小子明日便叫人砍了它。”李素忙不迭答应。 “莫明日了,马上砍!”李淳风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多留一日便多一日的凶险,风水里面有句话,门前柳。院中槐,无病亦有灾。赶紧砍了它,早除祸患,若实在想在院内种树,院子西北角种一棵榆树足矣……” 李素无奈地应了,转身叫薛管家遣下人砍树。 李淳风终于对李素的表现满意了,欣慰点点头,抬眼再环视一圈。见李家院子东边一块绿草,西边几朵野花。院子里整个格局惨不忍睹,李淳风叹息着闭上眼睛,一副仿佛看见一坨热气腾腾的屎的表情,摇头道:“你家院子……这般布局何人所为?” “美滴很?” 李淳风怒哼:“此人该被吊起来抽死!东一块西一块,阴阳不调,五行全乱。住在里面迟早生横祸。……这里!这片草,全拔了,那里,那几朵野花全铲了,还有这条回廊。南不南,北不北的,从院子中间斜插而过,这又是个什么说法?拆了,全拆了……” 李淳风果真没客气,倒拎着拂尘四处指点起来,围着院子转了一圈后,李家整个前院的摆设和布局几乎全被他否定,总而言之,李家从里到外全是败笔,没有一处胜笔,一把火烧了才最合心意。 现在轮到李素脸发黑了。 李淳风指点风水兴起,正是意气风发,口沫横溅,忽听李素在他背后冷冷地道:“……没钱。” 李淳风扭头瞪了他一眼:“贫道来时陛下已有旨意,你家改风水由工部管了,不用你出一文钱,此乃陛下宏恩。李县子还有何见教?” 一听工部管改建,李素顿时来了精神:“……能给我家门口添一对镇宅的狮子吗?纯金的。” 李淳风一口逆气上涌,狠狠一拂袍袖:“不能!” “……银的也行。” “没有!” 李素无奈了,碰到一个不肯占国家便宜的人,很明显大家没有共同语言…… 李淳风指点风水似乎渐渐有了状态,院子指点过后,又兴冲冲朝前堂走去。 李素眼睛眨了眨,他对风水之说从来不信的,论装神弄鬼,他本人就是行家中的行家,见李淳风这股子要把他全家都拆了的架势,李素急忙拉着他往后院走去。 “道长,道长这边请,先帮小子看看后院如何?” 将李淳风拉到后院无人处,李素这才朝他长施一礼,道:“听闻东阳公主如今已是道长座下高徒,小子想问问,……她还好吗?进宫之前她便落下了病根,不知可调养好了?” 李淳风捋须一笑,道:“贫道早知你有此一问,你和玄慧的事曾经闹得满城风雨,贫道亦有所闻,今日登你家的门,你若不问倒奇怪了。” 李素恭敬地道:“还请道长相告。” 李淳风叹道:“修道先修心,痴男怨女,难断尘缘,你二人此生情缘纠缠不清,玄慧哪里能静得下心来修道?” 李素也叹道:“情缘是缘,道缘也是缘,此缘生,彼缘灭,不可强求,终究是命数,道家顺自然而为,道长何不成全?” 李淳风笑道:“能将‘缘’之一字看得透彻,贫道倒觉得你比玄慧更适合入我道门……罢了,今日贫道此来,一则奉旨查勘风水,二则,亦是受玄慧所托……” 李素心跳加快了几拍,急忙道:“东阳可有话托道长转告?” 李淳风缓缓道:“玄慧说,道观落成之日,便是你与她相见之时,她还说……东阳也好,玄慧也好,名字变了,心没变,心里终究都有你的。” 李素眼圈一红,寥寥数语里,只字不提她自己受的委屈苦楚,却饱含浓浓的一言难尽的情意,刚才李淳风没说错,如此情深意重的女子,怎能忍心负她?公主也好,道姑也好,她只是他的东阳。 见李素红着眼怔怔不语,李淳风叹了一声,道:“情缘情劫皆是命数,你刚才也说过顺自然而为,怎地现在自己却忘了?罢了,贫道便再担一回干系,你有什么话想对玄慧说,贫道可为你转告,李县子信贫道否?” “信。”李素点点头,想了想,转过身走进后院的书房里,自己磨好墨,狼毫饱蘸墨汁后,提笔悬在白纸正上方久久不动。 提笔瞬间,李素脑海里如同走马观花一般,将曾经与东阳的相识,相知,相恋,再到如今的相思,全都回忆了一遍。 不知不觉,认识整整一年了,当初那位赤着雪白莲足,在河滩边蹦蹦跳跳,露出顽皮笑容的女子,如今已成了他的心上人,仅仅一年,世事如沧海桑田,今日的他和她,皆为情所困,为情所苦,他和她之间如今唯一的交集,只有属于彼此共同的回忆了…… 抿了抿唇,久悬在纸上的笔忽然动了。 ………… 墨迹已干,李素捧着纸走出书房,双手递给李淳风,又朝他恭敬行了一礼:“寥寥只语,聊寄相思,一切托付道长了。” 李淳风接过写满了字的纸,好奇地扫了一眼,目光顿时被那一手灵巧飘逸的飞白体吸引住,情不自禁地念出了声。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念完,李淳风眼睛一亮,脱口赞道:“好诗!好诗!足以流传千古!久闻李县子诗名绝世,果然盛名之下无虚士!” 李淳风似乎很喜欢这首诗,忍不住又念了一遍,嘴里仔细品位了一番后,神情不由黯然,叹道:“一首诗道尽人生聚散悲苦,读来犹觉惆怅,诗可传世,终究苦了你和玄慧……” 李素仰望放晴的天空,淡淡地道:“有生之年,纠缠不清,未尝不是彼此的福分。” ************************************************************* 朝廷的效率很快,李淳风离开后的第二天,工部官员便登了李家的门,还领了一群拎着巨锤横木的工匠,进门二话不说,抡起巨锤便将李家前院拆了。 薛管家和一众家仆一涌而上,差点跟工匠们打起来,郑小楼连匕首都亮出来了,正待砍怪刷经验升级时,脑子犯抽的工部官员这才发现办事的程序有点问题,赶紧将圣旨请了出来,旨意里说得明白,内帑拨银,工部营造,改建李家庭宅,这是皇恩浩荡啊,不是强拆你家啊…… 李家众下人怔忪片刻后,纷纷眉开眼笑,和颜悦色地看着工匠们把李家内外拆成了一堆渣,然后集体爆发出震天的喝彩声,令人情不自禁怀疑这家主人到底对自家家仆多么严苛,以至于给自己拉了这么多仇恨…… 跟随工部强拆队一起来李家的,还有一位宦官。 宦官也是来宣旨的,很正式的旨意。 十日后,也就是贞观十二年元旦,泾阳县子李素受冠礼,钦命琅琊郡公牛进达主持行礼。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六章 蹊跷祠堂 冠礼,在古代是非常重要的大礼,它是一种象征着男子成年的仪式,而且不是任何男子成年时都有资格受冠礼的,首先,年纪必须要合适,也就是十六岁以上,二十岁以下左右的年纪,其次,受礼的男子必须是读书人。 “冠”者,冠帽也。“受冠”的表面意思就是给男子戴上帽子,帽子是有讲究的,成年且有文化的男子才有资格戴冠,那些不识字的男子则一辈子都没机会受冠,只能继续接受命运的诅咒。 受了冠,便是真正的成年人了,说话和做事必须遵循成年人的标准,同时,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也必须一丝不苟地遵守,因为规则是有权有势的成年人定下的,在李素的实力还没有强大到推翻这些人并且另行定下新的规则之前,只能老老实实遵守它,而且以后说错了话,做错了事,没有人再以“他还只是个孩子”的借口轻易原谅他,说错了做错了,就必须承担起一个成年人该承担的责任,没人再把他当孩子看了。 ——为何那么多人唱着“我不想不想不想长大”?这就是原因。 李素诗名才名满天下,自然是有文化的,以圣旨的形式︽,为一个县子受冠礼,大唐立国以来鲜闻,足可见皇恩对李素绝不止是浩荡,而是浩荡得一浪接一浪了。 ………… “我还只是个孩子啊……” 李素蹲在门口,怀里揣着新鲜冒着热气的圣旨,失神地喃喃自语。 有点惆怅,从此不再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了,犯了错该挨刀还得挨刀,更难过的是。再也不能恬着脸装嫩了,会有被人扇脸的危险。 主持受冠礼的人李世民选得颇有深意。 按说以这道圣旨的分量,以及李素的县子身份,给县子受冠的人,少说也应该是个德高望重的文官,纵是国子监祭酒孔颖达也不过分。可李世民却偏偏选了琅琊郡公牛进达。 人选不可能是李世民闲着没事点兵点将瞎点出来的,自然经过了深思熟虑。牛进达与李素的关系几乎满朝皆知,当初唐军与吐蕃夺取松州城,牛进达是行军大总管,而李素恰好是牛进达帐下的录事参军,行军路上,因为马蹄磨损的问题,李素造出了马蹄铁,后来松州久攻不下。伤亡惨重,又是李素造出了震天雷,可以说李素因此一战而名闻天下,牛进达作为行军大总管,说来对李素也有提携举荐之功。 曾经麾下的录事参军的冠礼由曾经的老上司来主持,正是相得益彰,李世民大概便是如此思量的。 然而李素还是从这道圣旨里敏感地发现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朝堂臣子有文武之分。自从李素造出震天雷之后,满朝君臣几乎都已将归到武将那一类去了。事实上李素平日里来往得最多最频繁的,也是程咬金,牛进达这些武将,李世民选牛进达主持他的受冠礼,大概并不希望李素跟文官们走得太近。 ****************************************************************** 行冠礼是大事,比过节更重要。 离元旦还有十天。李家上下便开始忙了,李道正兴奋得直搓手,皇帝陛下亲自下旨给儿子安排冠礼,这样的荣耀是大唐立国以来头一桩,李道正不淡定了。天大的荣耀,必须记在家谱上,将来流传百世子孙。 相比之下,元旦已不算什么大事了,薛管家很随便地叫家里的杂役进城采购了两车年货,爆杆红烛肉脯什么的胡乱买了一些,便算是过节了。 李家如今的工作重心放在李素的冠礼上,所有冠礼上应该准备的一应物品由全由李道正亲自买来,儒服和儒冠在长安城最有名的成衣铺里量身订做,祭祀孔子和拜祭李家祖先的牲畜,香炉,桌案,法坛等等,全由李道正亲自进城采买,李道正成了李家这几日最忙的人,每天一大早便风风火火不见了人影。 李素也不清闲,接了圣旨后李道正便不准他出门乱逛了,老实待在家里修身养性,离元旦还有三天时,李素被老爹一脚踹进了家里新修的祠堂。 这又是冠礼的规矩,按周礼,受冠者提前三天进祠堂斋戒绝食,三天里只能喝清水,不准进一粒米,以示对孔子和祖先的尊敬,直到正式冠礼的那一天才刑满出狱。 这个事实令李素始料未及,被老爹踹进祠堂前也没有暗中准备好食物,于是李素傻眼了,无论怎样叫喊挠门都没用,祠堂正中只有一个蒲团,除此别无他物。 确定自己必须饿三天肚子后,李素只好认命,老实在祠堂中间的蒲团上坐下。 这时他才有空看李家祠堂的列祖列宗。 一看之下,李素楞了半天没回神,祠堂上方是摆放的列祖列宗牌位的地方,然而说是“列祖列宗”,实则台子上却只有孤零零的一块牌位,李素凑近看了一眼,发现仅有的这块牌位上只写着小小的一行字,“李氏先祖之灵位”,无名无讳无出处。 李素顿觉蹊跷,祖宗牌位上只写这么几个字,未免太不寻常了,祖宗名讳不清不楚,说出去不仅是笑话,简直是不孝了。 取下牌位握在手里,李素将它翻来覆去的看了一遍,上面除了这行字以外,实在没有别的线索了。 一时间李素脑子里闪过许多念头。 李家祖上到底是什么人?为何牌位上连名讳都不刻?父亲李道正不像是什么隐世的武林高手或前朝遗老遗少,同住一个屋檐下,李素对老爹还是很了解的,李道正的言行举止纯粹是地地道道的农户,没有任何与众不同之处,唯独每月去村子西边娘亲的坟地上除除草,清理一下墓碑而已。 如此平凡的一户人家,为何祖宗牌位却搞得如此神秘? *********************************************************** ps:求一下月票,熬夜挺累的,付出辛苦后还是很希望看到月票数有一个很显著的增长才觉得安慰。。。(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七章 行冠加弁(上) 李素只觉得自己的家越来越神秘了。 双腿盘坐在蒲团上,李素托着下巴盯着祠堂里唯一一块牌位,高高的供台上,牌位孤零零地立在那里,显示出这一家的人丁何等单薄。 所谓“斋戒”,就是绝食,三天内除了清水,别的食物都不能碰。 李素的性格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坐在蒲团上眼睛四下环视,寻找能偷溜出去的地方,门也好,窗也好,甚至一个洞也好,可惜李道正太死心眼了,把门窗全都封得死死的,难道他不担心三天后的冠礼变成儿子的丧礼吗? 李素找了很久也没找到办法,只好暂时死了心,抬头望着供台上的牌位,思绪又迅速转到另一个方向。 他来到这个年代只不过一年而已,这一年里听到关于老李家的家世的议论并不多,将乡亲们口中零零散散的闲言归纳总结一下,只能得出寥寥几条单薄的线索。 首先,李素的爹娘是十多年前迁居到太平村里,在这之前,李家是什么来路,村里没有任何人知道。 其次,李素的娘亲脾气很温柔,迁来后似乎很少与村民来往,几乎足不←,出户,村民对她很陌生,在这个相对开放的年头,只有大户人家的闺女才有如此良好的教养和足不出户的习惯。 还有就是村子西边那座孤坟,静静地堆在一片凄凉的荒原里,仿佛远远眺望着古都长安的方向,以及坟前那对明显逾制的石马…… 疑点太多,可是线索太乱,李素试着归纳起来,却发现拼凑不出一条完整的主线。 ………… 关进祠堂半天,时已入夜。祠堂外只听得风声呼啸,老树的枯枝在寒风里摇曳,倒映出一条条诡异的暗影。 祠堂里很安静,李素肚子饿得不行了,不得不起身满屋子转悠,寻找能溜出去的缺口。 正在犹豫要不要使个笨法子从墙上挖个洞溜出去时。屋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李素急忙回蒲团上装模作样坐好。 门外的如意铜锁被打开,李道正提着白皮灯笼走进来,另一只手里拎着一个木食盒。 见李素乖乖坐在蒲团上,李道正眼中露出欣慰之色,转过身小心把门关上,然后打开食盒,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在祠堂内迅速弥漫开来。 “娃儿,吃吧。小声点,莫让家里下人听到……” 李素眼睛冒着绿光,抓起食盒里一根烤野猪后腿使劲啃了起来,三两口便吃得满嘴油光。 “爹,不是说斋戒吗?为何还给孩儿送吃食?”李素捧着野猪腿吃得心花怒放。 李道正哼了哼,道:“三天不吃东西还不饿死了,读书人讲究的怪名堂多,受冠就受冠。非要斋戒,也不知谁定的规矩。皇帝陛下都不曾如此不讲道理吧?娃儿你莫管,放心大胆的吃,可不敢教人看见。” 李素眯眼笑道:“爹,你坏规矩了哦……” 李道正眼一瞪:“我又不是读书人,坏规矩怕啥?不吃东西饿坏我娃了咋办?不是我坏规矩,而是这规矩本来就是坏的。” 李素笑道:“爹。您比读书人悟得更透彻。” 见李素埋头啃着猪腿,李道正目露宠溺之色,叹道:“我娃长大咧,真的长大咧……” 李素嘴里飞快咀嚼着,不忘朝老爹咧嘴一笑。 今晚的李道正似乎感慨良多。有一颗多愁善感的文艺老青年的心。 “十七年前你刚生下来,当时……只比巴掌大一点,像一只粉红色的小老鼠崽……”李道正说着用粗糙宽大的手掌比划了一下,笑道:“生下来太小咧,比别的婴儿都小,当时真怕养不活你,你娘亲难产,生下你便撒手走了,你没奶喝,我抱着你在村里到处窜,东家婆姨讨两口奶,西家婆姨又讨两口,村里胡地主家正在下奶的母羊也不放过,每日捧着一把粮食跟胡家换羊奶……娃啊,你是喝百家奶长大的啊。” 李素咀嚼的频率渐渐缓了下来,垂着头不吭声,眼眶却不知不觉红了。 以前的他尽管不是现在的他,可父母恩情终归是一样的沉重,一样的厚实。 李道正接着叹道:“日子咋过得这么快咧?好像只是打了个盹,十几年就过去了,我娃也成年了,当初那个被我抱在怀里哇哇直哭的孩子迎风就长,如今也成了读书人,堂堂正正受冠了,年岁太快咧,恍恍惚惚,我的大半辈子也过去咧……” 李素红着眼,强笑道:“爹,您还年轻着呢,孩儿还打算给您续个弦,给您寻摸个黄花闺女当婆姨,身边有个知冷知热的女人,让您好好享受下半辈子。” 李道正笑骂道:“你这是为富不仁,爹这把年纪娶黄花闺女,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 “我李素的爹,配世间任何女人都绰绰有余。” 李道正横了他一眼,哼道:“我的事你少操心,倒是你自己的事,到底打算咋办?” 李素瞬间恢复饥饿状态,用油油的猪腿肉堵住了自己的嘴。 李道正叹口气,道:“你和公主殿下的事闹得满城风雨,整个长安城都知道了,你倒好,在家里半个字都不提,我没聋又没瞎,真当我啥都不知道?娃啊,你长大咧,凡事自己拿主意,爹不便多嘴,你钟意公主,爹无话可说,可如今公主出了家,你与她再无夫妻缘分,娃啊,李家仅你一根独苗,下一代的香火全靠你了,喜不喜欢的,总归要娶一个婆姨生个娃吧?等你活过半辈子便知,人生一世,活着不能只为情情爱爱,许多事情比它更重要。” 李素叹气,点点头:“爹,孩儿都懂。” “都懂,可还是不愿做,不愿失了你与公主殿下曾经的盟誓。宁愿背着不孝的名声,也不愿被人骂为薄幸郎,娃啊,你心里除了公主,多少可愿为爹想想?人生数十年光阴,历经无数事。这些事注定有舍有得,不愿舍的,不愿要的,到最后终归被世情被人情逼得不得不舍,不得不要。” 指着供台上那面孤零零的牌位,李道正叹道:“你爹我也年轻过,做过许多错事,这些事回想起来,有的很后悔。有的……至今不悔,你和你娘一样都是死心眼,当年的她也如你一样傻,要什么,舍什么,她总是拿捏不清,认定了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临死都说着不悔……” 李道正不知回忆起什么伤心的事。眼眶一红,忽然住了嘴。起身走了出去。 屋外呼号的寒风里,隐约听到带着颤抖的叹息声,如半生的岁月般越飘越远。 *************************************************************** 李素也不悔。 若真能拿捏得清该舍去什么,该要什么,人生精打细算过得如此清醒,活着果真有意思么?这样的人最终不是成就了霸业的枭雄。便是大彻大悟遁隐空门的高僧。 李素是凡人,吃喝拉撒,悠闲懒散,有点小正义,有点小贪婪。有懦弱的时候,也有无所畏惧的时候,偶尔,或许还会干点缺德事。 这才是人,活生生的人,与平凡的世人毫无区别,不算高尚,也没太卑微。 这样活着挺好的,李素不悔。 ………… ………… 元旦,一年之始。 古代没有“春节”的说法,所谓“春节”,那是一千多年以后的民国首先提出来的,在如今这个年代里,元旦就是春节,就算是过年了。 元旦的说法可上溯三千年,最早见于《晋书》,曰:“颛帝以孟夏正月为元,其实正朔元旦之春”。 一大早,太平村的村口马蹄隆隆,隔老远便看见一片黑压压的人群,骑着马朝村里飞奔,身后扬起漫天的雪花,不时还能听到一阵阵豪迈的大笑。 人群靠近了,村民们便感到一股凌厉的金铁之气,人群前方百余骑部曲家将打扮,人人绷着一张铁石般僵硬的脸,目光扫过来,透出一股令人心寒胆颤的杀气,村民里有些也是当过府兵的庄户,一眼便知骑在马上的这些部曲显然是上过战场,手里多少攒着人命的杀才。 部曲在前开路,骑马飞驰而过,后面的却是几位谈笑风生的老将,为首一人穿着锦袍,戴着梁冠,打扮非常正式,另外几位穿得也很讲究,皆着华服朱冠,众人骑在马上,顾盼之间虎虎生威,仿佛一群猛虎下山觅食,有股睥睨天下的气势,村民们见之噤若寒蝉,纷纷避让一旁不敢正视。 一行人骑马到了李家门口,隔着数十丈便纷纷下马,部曲们在李家门前雁形列队,朝众老将按刀行礼。 李道正今日也穿着玄色锦袍,恭敬地站在家门外,见一众老将走近,李道正急忙迎上前几步,朝众人施礼:“乡野村夫李道正,拜见各位勋贵。” 众将未及回应,程咬金却抢上前一步,很不讲究地一手搭在李道正肩上,大笑道:“哈哈,李老哥,俺老程与你可是老熟人了,何必如此多礼。” 李道正被程咬金拍得直咧嘴,强笑着点头。 穿得最正式的牛进达却横了程咬金一眼,笑骂道:“程老匹夫休得妄言,今日是李家娃子受冠之日,非比寻常,老货犹须庄重,莫坏了礼仪,传出去被那些文官们耻笑。” 说完牛进达上前两步托住了李道正的胳膊,不让他给自己施礼,轻轻拍了拍他的肩,笑道:“老夫牛进达,今日奉旨为你家孩儿受冠,幸何如之,既为你儿受了冠,你我亦是自家人了,李家老哥莫与老夫客气。” 李道正神情有些局促,急忙道:“我家怂娃能得郡公受冠,正是我李家上下百年之幸,高攀了,高攀了啊……” 牛进达连连摆手:“莫说这生分话,老哥你生了个好娃子啊,当初松州之战。你家娃子一个主意救了多少关中子弟的性命,成就我大唐赫赫威名,娃子才十七岁已如此出息,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老夫能为此子受冠,实是荣幸之至……” 二人客气了一阵。接着后面的侯君集,段志玄等人纷纷上前与李道正见礼。 李道正听着一个个如雷贯耳的名字,见礼时神情愈见惶恐,脑中却如被铜钟撞过一般嗡嗡直响。 他没想到自己儿子不声不响间,竟与这许多开国老将们攀上了交情,一个个国公郡公的,全是朝堂上叱咤风云的大人物,今日竟穿得周正端庄全来参加儿子的受冠礼,这等荣耀。世间几人能得之? 奇怪的是,李道正的神情除了惶恐,更多了几分不安,与诸将一一见礼后,不停朝他们身后张望,发现再无名头响亮的开国老将上前与他结识,李道正的神情这才稍稍安定了一些。 诸将皆是玲珑人物,见李道正似乎在人群里寻找着什么。大家心下奇怪,却也不说破。若无其事地在门口寒暄了一番后,李道正领着众人进门。 工部的工匠们为了改建李家风水,早将院子拆得七零八落,然而为了李素的受冠礼,工匠们连夜赶工,临时在院子中间开辟出一块空地。天没亮薛管家便领着家仆们打扫干净,院子北面摆上神台法坛,法台下面铺好鲜红的地毯,摆好矮脚桌案,三牲六畜齐齐整整摆在法坛上。院子四周插遍了黑色的旗幡,旗幡在寒风中猎猎飘扬。 院子正中,身着崭新礼服的李素含笑看着诸将,诸将近前后,李素不慌不忙朝众人施礼。 “素拜见各位叔伯,小子冠礼能得诸叔伯拨冗观礼,实三生之幸也。” 程咬金哈哈一笑,上前拍了拍他的肩,亲昵地笑道:“娃子大了,今日受了冠,日后我等便要拿你当大人看了,来日若干了什么不教俺们长脸露光的事,老夫抽你时下手可不像往日那么轻了。” 牛进达上前朝程咬金的屁股踹了一脚,笑骂道:“今日娃子受冠的大喜日子,你这老货还来吓他,今日之后他便是大人了,哪容你像往常般说抽便抽?” 程咬金咧嘴一笑,也不计较。 牛进达凝目看着李素,叹道:“确是长大了,你年少老成,以前就没拿你当孩子,往后更不会,受冠前三日要斋戒,这三日过得辛苦吧?” 李素恭敬地道:“尚好,不能进食虽饥饿难捱,然而小子一想到冠礼之后便成年了,往后肩上要挑更重的担子,要做更多对社稷对家国有益的事,小子思来犹觉使命在肩,分外沉重……” 牛进达与身后诸将互视一眼,带着笑意道:“使命?说说看,你的使命是什么?” 这等义正严辞之时,正是露脸长威风的时候,李素哪里会客气,于是傲然一挺胸,大声道:“使命亦是宏志,一言概之,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此言一出,四周俱静。 众人将李素最后四句话细细品位一番后,眼睛越来越亮,望向李素的目光充满了讶异和……欣赏? 牛进达也将这四句话喃喃念叨了一番,赞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好!有志气,不愧是陛下夸赞的少年英才,老夫观之,这四句话应该刻在国子监的门口,让那些酸腐书生们好好看看,何谓读书人之志!好,好!” 连说几个好字,足见牛进达何等欣赏,李素也觉得很有面子,脸上露出了矜持的微笑。 牛进达语声一顿,下一句话却画风突变。 “继绝学也好,开太平也好,只不过……这番慷慨激昂的话下次再说时,记得先把嘴角的油擦干净,老夫刚才闻了一下,似乎是烤野猪肉的味道,似乎……还撒了小茴香?嗯,斋戒三日,斋戒得满嘴油花勉强也算一桩本事了。” 李素面不改色地用礼服的袍袖狠狠擦了一把嘴,胸脯却挺得更高,死扛着嘴硬道:“小子皮肤油性,很油,大冬天都冒油……” ************************************************************** ps:大章,大章。。嗯,又懒得分章了。。。 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八章 行冠加弁(下) 人活得太明白了也不好,有的事就算看穿了也没必要说穿,牛进达这把年纪显然活到狗肚子里去了。 李素很尴尬,有种走在路上忽然被人扒掉裤子的羞恼。 苍白且没有说服力的解释很苍白,在场的老将们脸色纷纷变得有点怪异了,老爹李道正则一脸想把儿子活剐了的表情,正站在人群里犹豫要不要祭出降魔法器。 良久,程咬金忽然噗嗤一笑,接着周围的老将们全笑开了。 “受冠的大日子还干混帐事,幸得今日只是我们几个行伍里的人,若来受冠的是孔颖达,魏徵那几个酸腐老货,今日非扒了你一层皮不可,斋戒不好好斋戒,还吃得满嘴油花……” 牛进达抬头看了看天色,道:“吉时即至,赶紧把嘴擦了,误了时辰不吉利。” 李素急忙擦了嘴,朝诸将露出一记讪笑,然后眼观鼻,鼻观心,在院子正中的蒲团上跪好。 为了今日冠礼,牛进达穿得很正式,玄色华服,腰间系白玉扣带,玉带上还挂着两个金鱼袋,此刻牛进达满面肃然,目露正色,站在李素正前方。 ≈√,冠礼的规矩很多,很森严,今日李素受冠行的是正经的汉礼,礼仪愈加繁琐。 李道正和李素是主人,程咬金等诸将为观礼宾客,牛进达为正宾,正宾即主持受冠之人。 今日冠礼上,曾经的村学教书先生郭驽亦赫然在列,他充当的是赞者的角色。李素曾在村学里读过几天书,按理受冠的人应是村学的教书先生郭驽,毕竟二人算是师生关系,可李世民的圣旨里指定了牛进达。郭驽只好沦为赞者。 所谓“赞者”,便是在一旁充当司仪的人,顺便给正宾打下手,捧着盘子递栉掠,冠巾,梁冠等等。虽然由正宾沦落为打下手的赞者,可郭驽今日却一脸兴奋,脸色时刻涨得通红。 当不成正宾本是正常,能与李素坐实了这层师生关系,又能与诸多开国老将功勋们一同观礼,对郭驽这个落第的教书先生来说,已然是天大的荣幸了。 日已近午,吉时即至。 牛进达仰头望了望天色,然后整了整自己的衣冠。正冠正容之后,忽然沉声道:“《礼》曰:‘冠者,礼之始也’, 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泾阳李素者,年十七,少年聪慧。天资灵秀,素备成人之资。将责以成人之道,宜行冠礼,可治人矣,《礼》曰:‘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故以受冠,益慕圣贤之道,成君子之为。通经纶,识礼乐,知礼义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 一通深奥的古文说完,李素一句都没听懂,只好睁着萌萌又茫然的大眼,呆滞地看着牛进达。 牛进达一番前言说完,旁边的赞者郭驽急忙捧着一个木托盘上前,托盘上放着一顶冠笄,所谓“冠笄”,其实就是固定冠巾的簪子,冠礼程序里面需要“三加”, 冠笄是第一加。 牛进达接过郭驽捧来的冠笄,亲自为李素插在发髻上,口中悠扬念道:“吉月令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维祺,以介毕福。” 这句很深奥,一定要解释的话,就当它是牧师的祝福术吧。 李素跪拜,起身入东房,脱去礼服,只着里衣而出。 一加之后再加。 这次牛进达给李素戴上了幞头,并道:“吉月令辰,乃申尔服,谨尔威仪,淑顺尔德,眉寿永年,享受胡福。” 嗯,第二次施祝福术。 李素再跪拜,起身入东房,脱去了刚戴上的幞头。 三加,这次与寻常人家的冠礼不太一样,寻常人家的三加是给受冠者正式戴上帽子,而牛进达给李素戴的却是梁冠,并且给李素换上了绯色的官袍革带皂靴,腰间再给他挂上一个银鱼袋。 因为李素在受冠之前便是朝臣的身份了,泾阳县子兼火器局监正,正五品衔,必须与百姓有区别,所以戴的是梁冠,依制,梁冠上可配两道梁。大唐立国之后礼乐皆兴,只是在贞观时期有点乱套,无论婚丧嫁娶还是行冠,有的用周礼,有的用汉礼,只因天下世家门阀林立,陇右和关中诸多权贵世家里鸿儒博学倍出,关于“礼”的说法也是众说纷纭,所以造成了如今乱成一锅粥的景象,总之,用的人开心就好。 三加之后,牛进达的祝福术还没完,接着补上了最后一句:“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黄耇无疆,受天之庆。” 祝福过后,李素满血满蓝。 接着李素向正宾,父亲,赞者和观礼的来宾一一行拜礼,赞者将酒盏递来,李素依礼向东南西北四面逐一拜了一遍。 拜完之后李素脑子一阵发晕,今日亏大了,不知做了多少次磕头虫,偏偏还不敢露出不满之色,这么多人盯着自己呢,理论上,这些人里任意挑出一个都能用双手把他生撕了。 该拜的都拜过后,事情还没完。 行冠之后便是成人了,李素这个年纪可以被称为“弱冠”,既然是成人,则必须有个表字,这个表字也是有规矩的,不能自己胡乱取,以李素的德行若是给自己取个“太帅”“无缺”之类不要脸的表字,说出去怕是连整个大唐朝廷的脸都丢尽了。 按规矩,表字一般要由父母长辈取,李道正不识字,取表字的责任自然便落在牛进达身上。 牛进达轻捋长须,露出当仁不让的神色。 今日在座的名将们看似粗鄙,实则都是熟读诗书,精通韬略之辈,哪怕程咬金这种粗得不能再粗的名将,每日也必须在书房里读两个时辰的兵书,一个不识兵法不知韬略只知猛打猛冲的将军一般是活不长久的。就算没在战场上送命,吃了败仗回来后必然也会被砍头,程咬金平安无事活到这把岁数还能恬着老脸在大街上摸闺女的屁股,显然在学问特别是兵法上还是有几分本事的。 沉吟许久,牛进达捋须缓缓道:“李素,你小小年纪已爵封县子。日后前途不可限量,朝堂从政掌权已是必然,老夫只盼你日后为官时身正心正,勿入歧途,诚如你刚才所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子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老夫希望这个‘正’字贯穿你的一生,有始有终,勿负父母乡邻,勿负君王社稷,勿负天下黎民。所以,老夫便为你取表字曰‘子正’。” “子正……”李素喃喃念叨了两遍。抬头望向牛进达,展颜朝他一笑,然后拜道:“李子正谢牛伯伯赐表字。” 至此,行冠礼成。 一干武将这才收起肃穆的神情,轮着个的上前拍李素的肩膀,拍得啪啪作响。李素苦着脸一一朝诸人道谢,回头望向老爹,李道正眼眶发红,正抹着眼泪。 牛进达也收起了严肃的表情,捋须笑道:“礼成矣。老夫幸不辱命。子正贤侄,行礼前你到底吃的什么,吃得满嘴流油,还不速速给叔叔伯伯们端上来。” ************************************************************* 太极宫,景淑殿。 东阳已在宫里住了小半个月了,当初公主府改建道观,李世民一道口谕将东阳召回宫,说是临时居所,但李世民的本意东阳很清楚。 父皇仍然很反对她和李素在一起,索性把东阳软禁在太极宫里,为了拆散这对有情人,李世民也是蛮拼的。 景淑殿离冷宫掖庭很近,几乎就在掖庭的旁边,殿内常年一阵阵莫名的阴冷,东阳跪坐在侧殿的暖席上,耳中听着殿外寒风呼号,风声里隐约飘来阵阵真实的虚幻的哭声。 东阳一如往常般安静地坐在侧殿内,思绪却不知飘到了何方。 李淳风从殿外慢悠悠踱进来,负手而立,静静地注视东阳。 良久,东阳忽然回神,见李淳风笑吟吟地看着她,东阳脸一红,上前盈盈下拜。 “徒儿玄慧拜见师父。” “免礼……”李淳风笑了笑,目注东阳道:“刚才你在想什么?” 东阳俏脸愈发红了,垂头道:“想过去,想未来,想道法自然。” 李淳风点点头,道:“道法既自然,你我哪里来的过去未来?自然即随心,自然即随欲,玄慧,你尘缘未断,道心不定,你的眼里只见过去和未来,却未见着当下,反而违了‘自然’二字。” 东阳垂头想了想,神情羞惭道:“是,徒儿知错了。” 李淳风摇头道:“不,你没有错,出世与入世皆是修行,入世未修得圆满,却强求出世,怎能不心生困惑?” 脸上的笑意愈发深刻,李淳风从怀里掏出一纸,笑道:“道家典籍皆在书里,为师能教你的不多,但你此刻的困惑,为师倒是可以帮你解一解。” 东阳好奇接过李淳风手里的白纸,徐徐展开,纸上那熟悉飘逸的飞白体映入眼帘,东阳情不自禁地念了起来。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一首七绝念毕,东阳美眸渐渐泛红,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却迟迟忍着没落下。 “师父……” 李淳风叹道:“明明是郎才女貌,今生却无夫妻缘分,上天造化,何至于斯。一首诗道尽悲苦惆怅,你与他……实在是可惜了。” 东阳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潸然而下。 “徒儿命苦,负了道君亦负了他,求师父为徒儿开解。” 李淳风笑道:“道君亦有慈悲心,何妨暂屈,静待来日变化?” ************************************************************ 甘露殿。 李世民面无表情地看着手上的纸页,迟迟不见动静。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仍是绝世诗才,仍是我大唐俊杰,李素啊李素,可你为何偏偏选择了东阳?为何偏偏要欺瞒朕?” 李世民神情复杂,仰天喟叹。 一名宦官站在殿中,垂头盯着自己的脚尖,任由李世民黯然而叹,却仿佛聋了般不言不语。 “今日李素受冠,诸将皆往观礼,冠礼可顺利?”李世民淡淡问道。 宦官垂头道:“一切顺利,牛郡公为李素取了表字,曰‘子正’,典自《论语》,‘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李世民缓缓点头:“进达懂朕的心思,表字取得好,但愿李素如表字所寓善始善终,莫令朕失望……” 顿了顿,李世民忽然道:“既受冠,已是成年了,李素之父可曾为他婚配?” “回陛下,李素之父李道正曾两次为李素定亲,然则两次皆被李素所误……” 李世民怔了片刻,脸上浮起怒意:“两次皆误,显然认定了东阳而不易其衷,李家老父曾定了哪家闺秀?” “火器局少监许敬宗的远亲侄女,泾阳许氏。” 李世民喃喃道:“许敬宗此人……当初文德皇后甫逝,丧礼上许敬宗竟无故失态而笑,可见品行不端,德操有失,不堪大任矣,李家竟然与他结亲……” 摇了摇头,李世民苦笑:“真不知李家老父怎生思量的,罢了,既然与许家定了亲,便是注定的缘分,传旨,泾阳许氏赐婚李素,册许氏七品诰命,择良辰吉日成婚,另赐李府黄金百两,丝帛千匹,特许李素长安城骑马,聊作朕的贺礼吧。” 宦官领旨,恭敬退下。 李世民仰头望着殿梁,眼中闪过一丝愧疚。 如此,算是彻底断了他与东阳的情愫吧? 世道所治,唯“规矩”二字,作为皇帝,李世民绝不容许任何人跳出这个“规矩”之外,绝不!(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九章 赐婚圣旨 冠礼毕,李家大宴宾客,牛进达,程咬金等诸将上座。 以往都是李素在他们家蹭吃蹭喝,这是李家第一次宴请众将,不得不说,李家的酒宴都透着与众不同。 大碗的油泼面,红烧蹄髈,清炖羊肉,炒鸡丁,卤鸭腿,还有各式炒青菜,一份份佳肴端上桌,程咬金等人眼睛都直了。 这个年头并不流行炒菜,从古至今世人对食物的做法无非水煮清蒸或者直接放在火上烤,后世煎炒油炸种种花样百出的美食,这个年代的人连听都没听说过。 宾客们很吃惊,他们没想到食物原来还有这样的吃法,诸将皆是大胃口的武夫,菜一上桌便往嘴里胡吃海塞,吃得停不下来。 开席上酒,李家的下人端上了三勒浆和葡萄酿,唯独没上李素自己酿的五步倒。 没办法,老将们酒品堪忧,喝多了便四处寻衅,将军们这些年征战沙场,皆立下盖世战功,若要在这些人里面排个名次,怕是谁也不服谁,争着吵着便抄起兵器单挑。 李素家的院子刚被工部推倒,如今庭院大致有了雏形,李素可不想自己的家受到二…,次破坏。 小算盘打得啪啪响,在座的老将却一眼看穿,程咬金和牛进达二人只顾着对付自己矮案上的美食,没功夫搭理李素,只是扬起竹箸朝李素遥遥一指,算是警告过了。 侯君集的吃相显然比程牛二位赏心悦目许多,从冠礼开始到现在一言不发,大家笑他也跟着笑,程牛二位狼吞虎咽之时,侯君集却很优雅地挟着菜,不时端起杯浅浅啜一口酒。目光有意无意地直朝李素瞟,似乎在观察着什么。 别人观察李素,李素也在观察别人。 对程咬金和牛进达,李素自是不设防的,可是对侯君集,李素有点纳闷。按说他与侯君集来往并不多,唯一的交集便是当初松州之战,侯君集是统领三军的大总管,而李素只是牛进达帐下一员闲官,大家不算太熟,今日冠礼李素没想到侯君集竟然也来了,实在有点意外。 都是老将,都是磊落豪迈的汉子,论军事才能。侯君集并不比程咬金和牛进达差,曾经立下的军功许多已成了市井间的传奇,可李素还是很敏感的察觉到,程咬金和牛进达隐隐与侯君集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仿佛与他隔着一层淡淡的膜,虽然靠得近,但这层膜怎么都无法撕破,于是将近在咫尺的人被隔成了两个世界。 杯斛交错。宾主尽欢,这次老将们破天荒没怎么喝酒。菜却扫了个精光,程咬金吃完后懒洋洋地剔着牙,不满地抱怨分量太少,塞牙缝都不够,李家小子成年了人却依旧如此混帐,待客都待不出个样子云云。听得李素脸上青一阵红一阵,要不是打不过他,早把他扔门外凉快去了…… 满堂尽欢之时,圣旨就这样突兀地闯来了。 李家前堂里跪满了一地,宦官神情倨傲地扬着头。尖着嗓子把圣旨念完,堂内静寂无声。 李素抿着唇,脸色铁青,宦官捧着圣旨递到李素面前,他却一动不动,直到身后的程咬金察觉不对,急忙悄悄用手指戳了他一下,李素脸色数变之后,这才神情自若从容地接过圣旨。 接了旨后,宦官仿佛换了个人,堆起笑朝众老将们一一招呼行礼,牛进达侯君集也打起精神与宦官寒暄客套。 堂前角落里,李素垂着头,捧着圣旨的双手微微发抖,不知想着什么。 一只大手搭上他的肩,回头一看,却是程咬金。 “心里很愤怒,满腹怨气,对不对?”程咬金咧嘴笑。 李素沉默了一阵,苦涩地笑:“刚开始有怨气,后来想通了……” “哦?短短这一会子,你竟想通了,说说看,你想通了啥?” 李素叹道:“其实自从陛下将东阳赐婚与高家那天起,我与她此生便已没了夫妻缘分,纵然东阳嫁不成高家,陛下也绝不会将她嫁给我,因为我欺瞒君上,犯了帝王的大忌,陛下不斩我已然是法外开恩,怎么可能还将东阳嫁我?后来东阳为免日后再次被赐婚予别家权贵,于是突然决定出家为道,彻底绝了我和她成为夫妻的可能……” 李素的笑容越来越苦涩:“……这些我早有准备,可我没想到陛下做得如此决绝,东阳出了家还不够,竟给我赐婚,看来陛下始终不放心我。” 程咬金叹道:“你和东阳殿下欺瞒陛下,犯了他的忌讳,陛下也是过来人,知道男女之情无法遏制,你和东阳都是死心眼的人,若你真犯了拗劲一生不娶,东阳一生做道姑,她的道观离你家咫尺之远,你问问自己,难道真不会与她做出什么令天家蒙羞的事吗?所以……你必须娶妻,有了妻子便有了约束,而且还是当今天子亲自赐婚,你妻子没过门便是七品诰命,打不得骂不得更休不得,如此,方能将你和东阳的情愫死死困住。” 李素看着手里的圣旨,细细品位着圣旨上的每一个字,良久,忽然笑了:“赐黄金百两,丝帛千匹,还赐长安城骑马,呵呵……一棒子把我抽得晕头转向,马上又往我嘴里塞了颗甜枣,哎呀,枣子真甜,刚才挨的打全忘了……” 听着这番讽刺至极的话,程咬金眼皮一跳,急忙扭头朝侯君集和宣旨宦官方向看了一眼,发现没人注意到李素的话后,这才松了口气,接着一脚将李素踹了个踉跄,压低了声音怒道:“混帐东西,刚才的冠礼白办了,成了年首先第一件事要管住自己的嘴!知道吗!他是君,你是臣,没追究你和东阳欺君的事,还白送你一婆姨,又是黄金又是长安骑马的,陛下待你很不错了,你还待怎样?” 李素苦涩一笑,摇摇头没说话。 程咬金捋须斜睨着他,道:“圣旨已下,你有何打算?” “除了遵旨娶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婆姨,小子还能怎样?” 程咬金赞许地点点头:“总算说了句人话,当然,你若心里不爽利,想去太极宫前指着宫门骂街,老夫也不拦你,陛下把你一刀剁了,咱们两家合伙的白酒和香水买卖全归老夫,你死得其所,老夫独得其利,你我各有所得,多好。” 说完程咬金有些遗憾地咂咂嘴,似乎真有撺掇李素去宫门前骂街的打算。 ………… 酒足饭饱,宾客散去,李素跪坐在堂前,呆呆地盯着圣旨出神。 李道正今日喝得不少,儿子冠礼他是最高兴的,刚开始与程咬金牛进达等国公郡公们小心翼翼喝了几杯后,酒意一上头,胆子莫名肥了许多,当下也不顾什么尊卑之念了,与牛进达等人喝得愈发热火朝天,最后勾肩搭背称兄道弟,亲热得不亦乐乎。 后来圣旨进门,李道正心中一阵狂喜,这个消息对他来说似乎比儿子的冠礼更高兴,儿子为了东阳不娶亲,李家香炉里插着的这柱香火眼看快熄了,没想到陛下竟给儿子赐婚,李道正当时恨不得去太极宫前朝宫门狠狠磕上八十一个头,久悬的心事今日终于有人帮他解决了,当浮一大白。 宾客散后,李道正脸上的笑容仍未褪去,然而见儿子神色阴沉地盯着圣旨发呆,李道正顿时敛了笑,小心翼翼地靠近他。 “娃啊,男人终究要娶亲的,不娶亲像啥话么,你和那位公主殿下……没结果的,前些日子你们的事闹得满城风雨,最终还是成不了,爹对你没什么要求,当官若当得不快活便不当,做事做得不爽利便不做,咱家还有几百亩田,至不济咱们父子还能守着这些田过一辈子……” 犹豫了一下,李道正还是把他想说的话说出来了:“……娶公主爹也没啥异议,能娶上自然最好,公主那女娃爹见过,是个知书达礼的娃娃,没有皇家贵胄那些个盛气凌人的毛病,很难得,可是……你和她命里无缘能咋办?总不能为了她一生不娶吧?你既行了冠礼,爹以后便拿你当男人看,男人心里不能光有情情爱爱,一辈子要担负的东西很多,比情情爱爱更重要……” 李道正说了一大通,李素回头看着他笑,笑容很古怪。 “爹,你说这些干啥?孩儿没说不娶亲啊,既然陛下下了旨,孩儿遵旨便是。” 李道正听到了满意的答案,神情顿时变得欣悦起来,一迭声地道:“好,应该遵旨。爹这便请道士掐日子,府里的人全动起来,给你准备亲事,爹一定办得热热闹闹的。” 李素点头,站起身,忽然将手中的圣旨使劲一撕,黄绢白纸的圣旨被他生撕成了两半。 “好!我成亲!跟谁都无所谓,就这样。” 说完李素扔了圣旨,朝后院厢房走去。 李道正目瞪口呆,将撕成两半的圣旨拾了起来,忍着即将晕厥的惊恐,把它揣进怀里,小心环视四周,见四下无人这才长松了口气。 ********************************************************** ps:还有一更。。。作息又乱了,没办法。。。(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章 登门自辩 成亲已是定局。 这次李素也想不出办法拒绝了,装病这招用过太多次,几乎完全丧失了可信度,装神弄鬼更不敢,解决东阳的麻烦就是用的这一招,若再来一次装神弄鬼未免太巧合了,李世民必然会怀疑,那时李素绝不止下狱那么简单,斩首示众是必然的,毕竟李素制造的舆论可是玄武门,触到了李世民心底里最深的忌讳。 带着东阳私奔也好,发动自己的人脉找个理由联名请李世民收回成命也好,李素甚至产生过许多阴暗的办法,比如派郑小楼潜进许家,把许家那个无辜的姑娘杀掉,或者学梁山好汉那样上山落草,造李世民的反…… 光明的,阴暗的,无耻的,暴力的……任何办法都想过了,然而理智告诉他,这些路都走不通。 这是李世民的天下,而且是臣民万众归心的天下。 想了很久,李素仍想不出办法,终于放弃。 终究输在实力上,如果自己手下有一股令李世民无法漠视的权势,或者有某种令社稷朝堂无可或缺的本事,李世民忌惮也好,拉拢也好,处理他和东阳之间的事必然不会如今日这∽≦,般生硬蛮横。 活在这个世上,原来权势竟如此重要,想做个无所事事的闲人终究是个很苍白的理想。 不知不觉间,李素心中滋生了一股从未有过的野心,整个人渐渐发生了蜕变。 他发现自己需要权势,今次以后,人生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里! ************************************************************ 李素在房里关了一整天,想了一整天,直到有客来访,薛管家通禀之后。李素才施施迈出房门。 出门迎面便碰到老爹,李道正看见李素不由一楞,担心的眼神渐渐化为讶异,盯着他不住地打量,仿佛不认识一般。 “爹,咋了?” 李道正摇摇头:“咋跟变了一个人似的?样子还是原来的样子。但你的脸,还有你眼睛里的光……怪怪的。” 李素笑道:“孩儿再怎么变,你还是我爹,不管孩儿多大,该抄起藤条揍孩儿还是不手软。” 见李素笑了,李道正放下了心事,朝他点点头,往屋外一指:“来客人咧,你去吧。” ………… 客人是熟人。 中年老帅哥许敬宗穿着玄色锦袍。只着足衣在前堂不停地踱步,神情颇有些忐忑不安。 见李素出来,许敬宗急忙迎上去施礼:“刚才方知昨日竟是监正大人的行冠之日,下官竟未曾登门观礼,实是失了礼数,监正莫怪。” 李素笑着摆手:“戴个帽子而已,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日子,我本不欲张扬。怪你作甚?” “戴,戴个帽子……”许敬宗擦了把汗。好吧,这位监正大人思维太跳跃,跟不上节奏亦是寻常。 李素请许敬宗落座,二人各自跪坐在榻上,李素充满希冀地看着他:“许少监昨日没来观礼,心怀愧疚之下莫非打算今日把礼品补上?” “啊?”许敬宗呆住了。 见许敬宗发呆的样子。李素看明白了,这家伙丝毫没有补送礼品的意思,不由失望地叹了口气。 “人不来没关系,礼不来那才叫真正的失礼啊……”李素喃喃叹道。 许敬宗顿时面红耳赤下不得台,站起身行了一礼。讷讷道:“监正恕罪,下官思虑不周,真正失了礼数,下官先告退,待采办了礼品后再登门……” “哎哎,回来,跟你开玩笑的,还当真了……”李素白了他一眼,道:“脸皮多厚才会主动朝下属伸手要礼品?吃相未免太难看了,你觉得我是这种死要钱的人吗?” 这话不好接,为了钱敢动手揍度支司郎中的家伙,应该不是淡泊名利的人…… 许敬宗很明智地转了话题:“李监正,下官昨日听说……陛下给监正赐婚了?” 李素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不错,赐婚了,赐的还是你许家那位远亲侄女。” 见李素这副样子,许敬宗实在猜不透他是喜是怒,犹豫许久也不知该堆起笑脸说声恭喜,还是该哭丧着脸说声节哀,神情踯躅踌躇不已,很纠结。 “许少监上门是为了问这件事?”李素仍旧似笑非笑的表情,悠悠道:“兜兜转转一大圈,咱们又回到了起点,许少监,日后我要叫你一声叔父了……” 许敬宗浑身一抖,急忙道:“不敢不敢,监正折煞下官了……下官今日此来,是为了跟监正辩白这件事,监正大人明鉴,这次陛下赐婚,下官对天发誓绝非参与其中,虽然下官日思夜想与监正结为亲家,但下官绝不会强人所难,上次结亲确是下官在背后帷幄了一番,下官也受到了教训,这次陛下赐婚与下官无关啊……” 李素笑了,这回不再是皮笑肉不笑。 他相信许敬宗说的是实话,许敬宗当然算不得什么正人君子,但他有种本事却令李素很佩服,背后玩名堂搞鬼从来不顾忌,但至少很坦诚,做了就痛痛快快认,若是没做,那就真不是他做的。 再说赐婚这件事很复杂,李世民对他又爱又恨才做了这个决定,其中缘由,唯有当事人才最清楚,李素知道此事与许敬宗无关,他没那么大的本事糊弄李世民。 “许少监上门就是为了解释这件事?” 许敬宗点头,一脸含冤莫白:“监正明鉴,此事断非下官所为。” 李素眨眨眼:“我若听不进你的解释,认定此事就是你搞的鬼呢?” 许敬宗悲愤脱口道:“下官便在监正面前击柱而死,以证清白!” 李素斜眼看着他,不说话。 这话连许敬宗自己说得都有些心虚,于是讪讪一笑:“击柱太疼了,再说下官原本就是被冤枉的,为何还要白白再搭上我这条命?……剁小手指以证清白吧。” 说完许敬宗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小指,似乎还是觉得证明清白的代价太大了,颓然叹了口气,为自己的懦弱小小羞愧了一下,道:“下官……还是跪在你面前求你放过我吧,这个好,这个不疼……”(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一章 帝心欲糜 连证明清白都讨价还价,各种怕死各种怕疼,李素觉得许敬宗肯定干不出太缺德的事,上天给了他一颗缺德的心,却忘了给他一个缺德的胆子。 见李素面色无异,许敬宗这才稍稍安了心。 听说李世民将他许家的远亲侄女赐婚给李素,许敬宗吓坏了。上次结亲许敬宗在背后搞鬼,李素发动长安的人脉深挖许家的底细,许敬宗当时逃出关中的心都有了,从那以后他便清楚了李素的底线和能力,从此彻底绝了与李家结亲的心思。 这次赐婚许敬宗确实很清白,他担心的是李素的智商,他怕李素以为这次又是他搞鬼,吓得他一晚辗转反侧不成眠,天刚亮便起身朝太平村而来。 幸好李素的智商没让他失望。 “许少监勿多疑,我相信你便是。”李素笑道。 许敬宗小心看了李素几眼,发现他面色如常,看不出喜怒,心中愈发不敢肯定,只好试探着道:“多谢监正信任,说来陛下这道赐婚旨意来得有些仓促,下官也是许家人,事先却没听到任何风声,突然便下了旨……” 李素叹道:“是啊,旨∴,意太突然了。” 许敬宗道:“下官素知李监正心有所属,与许家的这门亲委实不合时宜,若监正果真不乐意与我许家结亲,要不要下官……给陛下上一道表,代许家辞了这门亲?” 很显然,许敬宗这是句客气话,如同吃饭时家里忽然来了客人,主人随口招呼一句“吃饭没?要不要吃点?”,很敷衍式的客气。 谁知李素的反应却大出许敬宗意料。 李素闻言两眼一亮,忙不迭点头:“好啊好啊。便请许少监给陛下上表,推辞这门亲事,一切拜托许少监了,我在家等你的好消息……” “啊?”许敬宗呆住了,张着嘴怔怔看着李素。 这……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大家还能愉快的聊天么? 李素还很认真地帮他出主意:“许少监在奏疏上不妨说许家闺女已经许配他人了,一女不事二夫的道理陛下自然懂的。相信陛下一定会收回成命。” “这……这个……”许敬宗老脸顿时涨红了,捋须的手微微发抖,无助地看着屋外的天色。 说句客气话居然当真了,虽然对陛下忽然赐婚的举动感到很惊讶,可许敬宗也不是傻子,前些日子李素与东阳公主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后来东阳公主被赐婚高家,接着遭了报应后不得不解除婚约,东阳公主也出了家。再后来,陛下又忽然赐婚李素…… 一连串眼花缭乱的事件许敬宗默默看在眼里,精明如他者,怎能不知里面的水有多浑浊,他要是敢上这道婉辞的奏表,第二天就会被怒极的陛下扔进大牢里反省反省自己的人生为何如此失败。 “早上出门天还晴着,一会的功夫咋就快下雪了?下官失礼,得赶紧回去了。雪下大了怕封了路,关中的天邪得厉害……” 许敬宗面不改色起身告辞。 李素想笑。天不邪,人邪,找借口都喜欢拿天色说事,老天招谁了? “坐下坐下,逗你的……”李素拦住了许敬宗,白了他一眼。道:“做人真诚点不行吗?非要搞得这么虚伪。” 许敬宗讪笑,暗暗做了个决定……以后继续虚伪,但不要跟这家伙聊天,太心塞。 “说说吧,许家那闺女怎么回事?我记得退婚是半年前的事吧。这半年里她一直没嫁?”李素淡淡地问道。 许敬宗苦笑:“我那远亲是商贾人家,本来地位不高,后来乡邻听说许家被县子退了亲,背后说了许多闲话,她家父母愈发抬不起头,闺女的亲事一直就这么耽搁了,本打算明年开春后托牙子去长安东西两市打听打听,若有河东道江南道的商人,便把她嫁过去,说来父母在,不远游,可是许家已成了方圆乡邻的笑话,只好将闺女远嫁了……” 许敬宗神情变得古怪:“……没想到昨日宫里的宦官去她家宣旨,仍旧将闺女许给监正,人还没出阁便封了个七品诰命,她家父母懵了一整天,现在还没回过神呢。” 李素沉默半晌,缓缓道:“此事是我的不对,当初退亲太生硬了,没想到给许家带来这么多麻烦……” 许敬宗摇头苦笑,没接话。 李素长长一叹,道:“娶吧,当初想方设法一次又一次抗拒结亲,原以为此生与许家女无缘,没想到一道旨意终究还是把我和她栓在一起,看来缘分注定是缘分,跑得多远都没用,这又是一桩因果。” 许敬宗见李素脸上露出似悲似怨的模样,不由劝慰道:“监正勿伤怀,你和东阳公主殿下的事,下官不敢多言,下官比监正痴长几岁,说来也算是过来人了,天下女子何其多也,娇小者,柔弱者,喜欢笑的,喜欢哭的,千种姿色,万般风情,监正欲求何人而不可得,非要执着于东阳公主?” “因为那些女子都不是东阳!”李素冷冷地回了一句,目光朝他斜扫,皮笑肉不笑地道:“许少监是过来人,情关就是一道坎,横立在面前,你呢,一步跨过去了,我呢,还在坎后面急得团团转,许少监你在坎那头朝我招手,说没事你跳过来吧,可是我胆子小,不敢跳,若是一头栽进坑里怎么办?所以,少监的好意我心领了,你就让我在坎的这头自生自灭吧。” 许敬宗尴尬地揉鼻子,李素笑道:“你那位远亲侄女嫁来李家,我会以礼待之,不会让她受委屈,她是御封的诰命夫人,李家上下不敢对她不敬,少监回去跟我那两位丈人丈母说一声,请他们放宽心,三媒六礼一样都不会少,成亲该有的礼数都会尽到。” 许敬宗彻底放了心。 这下好了。许家终于跟李家攀上了亲事,今日登李家的门可谓“圆梦之行”,有了李素这层关系,将来被陛下起复的日子或许不远了。 此刻许敬宗有了一种与李素同样的感慨,世事无常,没想到兜兜转转一圈。大家又回到了当初的起点,只是其中多了一桩注定的因果轮回而已。 登门的目的达到了,许敬宗起身告辞,说实话,李素实在不是一个好的聊天对象,跟他聊天很累。 如今许敬宗已算是李素的妻家叔父了,李素很客气地将他送出门口。 ************************************************************ 李道正请道士掐算了日子,婚事定在十日后。 公主府的改建已近完工,工匠们陆续撤去了不少。一座集幽雅与恢弘于一体的道观悄然露出轮廓,轮廓每一天都变得愈加清晰。 李家上下忙坏了,急着采办亲事的各种用品,李道正还亲自登许家的门,第二次与许家交换子女的生辰名帖,六礼里的“纳采”和“问名”已完毕。 亲事由家里人去忙,李素实在提不起热情,每天风雨无阻地蹲在公主府的工地边。亲眼看着一座公主府渐渐变成了幽雅出尘的道观。 东阳仍没有消息,或许直到道观竣工的那一天她才会出现吧。 ………… 亲事的效率很快。十天的时间里,男女双方都卯足了精神操办,忙里忙外团团转。 这是一场气氛很诡异的亲事,男女两家忙成一团,却看不出多少喜气,好像双方只是在认真做着一件皇帝陛下要求他们做的事情。把事情做好,做完美就行。 李家觉得太仓促,许家觉得莫名其妙,无端端的一道赐婚圣旨砸在头上,皇权。皇威,这些遥不可及的东西,许家终于亲手触碰到了它,尽管它来得那么莫名其妙。 至于这件事的本质…… 这件事没有本质,只是一桩被权力强行捆绑而成的婚姻。 李许两家准备亲事的时候,长安城里也没消停。 这次的事情终于与李素无关。 早在元旦前,朝堂便放了假,大概半月左右,名曰“休沐”,上元节那天皇帝陛下在太极宫祭天祭祖之后,才正式开始朝会和办公,这段日子算是国家法定节假日。 朝臣权贵们各自在家准备年节之时,李世民也在太极宫过着享受日子,李素弄出来的大浴室和桑拿房被李世民原封不动地在太极宫复制出来,每天最大的乐趣便是进去泡一泡,蒸一蒸。 不仅如此,李世民还是个很好客的人,并不吃独食,大抵从小被李渊教育过好东西要与好朋友一同分享,于是叫来了长孙无忌,李靖等开国功臣一同入浴。 太极宫的浴室比李家大很多,而且也奢华很多,浴室修在甘露殿旁的侧殿里,里面轻纱薄帐,香暖如春,进去后有一条小径,工匠们别出心裁地用华贵的猫眼石铺就,光脚踩在上面又痛又痒,可痛痒之后跳入池里又很舒服,包括浴池底部也镶嵌着各种名贵的宝石,这些年唐军横扫天下,吓得各番邦国主争相称臣纳贡,如今各国进贡的宝石大抵有小半被镶嵌在这个新修的浴室里。 太奢华了,进门便觉刺眼,李世民却很得意,拉着长孙无忌等人炫耀般指指点点,这颗明珠是哪个番邦国君所献,当时朕的将士攻克了他多少座城池,吞下了他多少国土,那颗宝石又是哪国王子所献,当时边境摩擦,朕一句话吓得国主连夜派使臣进长安磕头赔罪…… 每一颗宝石似乎都有着一段霸气蛮横的故事,这座浴室根本就是李世民的个人功绩展览室。 长孙无忌和李靖开始还面带笑意,兴致勃勃地听李世民追忆往事,看到珠光宝气,光芒四射的浴室后,二人的笑脸终于有点僵硬,仍保持着耐心听李世民夸耀他此生文治武功何等不凡,长孙无忌和李靖二人不敢再搭腔,任由李世民独自滔滔不绝。 最后功绩总算夸完了,李世民仍意犹未尽。邀请两位功臣入浴,如此基情满满的邀请令长孙无忌和李靖很难为情,然而李世民实在太热情,二人推辞不过,只好当着面脱去衣裳,君臣三人赤条条地跳进了大浴池。彼此坦诚相对。 君臣数十年了,从未这般泡在一个大池子里,今日……似乎有点害羞呢。 微烫的池水刺激着日渐松弛衰老的肌肤,再环视四周奢华如仙境般的装饰,长孙无忌和李靖只觉浑身不自在,而李世民则舒服地半躺在池子里,李素的享受法子被李世民原封不动地照搬,水面上居然也浮着一个大托盘,盘内盛着美酒和酒杯。泡带酣畅处,君臣三人自斟饮尽,怡然自得。 最后李世民忽然站了起来,也不管两位功臣内心什么感受,李世民完全赤条条袒露着不文之物站在二人面前,手指着自己已微微发福的肚子,黯然叹息:“朕一生戎马,功绩与威名从来只在马上取。如今登基十一年,已然大腹便便。怕是再也拉不开强弓,跨不上战马矣!” 长孙无忌不知李世民想表达什么,只好安慰道:“陛下多年征战,打下一个固若金汤的江山,只要一声号令,无数臣民将士甘为陛下驱使。这些年陛下文治武功,已远迈前隋,堪比秦皇汉武,亲手创下如此盛世才是吾皇的功绩,何必非要拉开强弓。骑上战马呢?” 这番话令李世民颇为欣悦,笑道:“辅机,你说,朕登基这十一年,果真创下了盛世么?” 长孙无忌毫不迟疑地道:“千百年后的史书上,陛下在位这些年必被后人称为‘贞观盛世’。” 李世民两眼发光,仰天哈哈大笑。 “哈哈,好一个‘贞观盛世’,十一年了,朕总算觉得这个皇位坐稳当了……” 长孙无忌和李靖不知李世民到底想说什么,于是笑而颔首。 宫中内侍递上一块巾帕,李世民擦了擦脸上的水珠,将巾帕随手往后一扔,内侍急忙接住,恭敬退下。 “既然如今已是盛世,朕可以松一口气了,辅机,你意若何?” 长孙无忌满头雾水,小心地道:“陛下的意思是……” 李世民叹道:“前隋义宁元年,朕劝父皇晋阳起兵,父皇不得已而从之,一年后遂夺取了天下……” 长孙无忌和李靖眼皮猛然跳了几下。 这句看似平常的话,今日说来却大不寻常。 在今日之前,当初晋阳起兵的说法是满朝一致的,那就是当时的秦王“跟随”先帝起兵,这个说法已被写进了史书里,而今日,李世民却说是“劝”先帝起兵。 一个是“跟随”,一个是“劝”,一个是被动,一个是主动,后面还加了一句“父皇不得已而从之”。 小小改动了一个字眼,当年晋阳起兵的主角和配角完全掉转了戏分,高祖李渊的功绩被一个字眼全然抹杀了,取而代之的,是当今陛下何等英明,从晋阳起兵开始便一直英明到如今…… 看似寻常的一个字眼,听在长孙无忌和李靖耳中却大不相同,二人的心跳猛地漏了一拍,接着飞快对视一眼,脑中同时闪过一个念头。 陛下恐怕有篡改史书的意图! 国富,民强,军盛,万邦来朝……历代皇帝想做到的事,他都做到了,而且比以往任何朝代的皇帝都做得好,人生到了他这个境界,还能追求什么呢? 身后名而已。 李世民想造神,造出的那位“神”正是他自己,从出生时天空有云龙隐现的异象,到成年后各种战无不胜,各种预敌先机,各种英明果决,再到登基后十多年创下一个贞观盛世…… 真的也好,假的也好,李世民需要这个名声,因为这个名声不仅能极大满足他这个帝王的虚荣心,而且对他的统治有百利而无一害。 篡改史书,这个事情有点严重。别人且先不说,若被魏徵那倔老头知道了,会第一个撞死在李世民面前,临死前或许还会大骂三声昏君。 长孙无忌和李靖讷讷不敢言。 今日君臣泡澡根本就是一场鸿门浴,李世民第一句话便在试探长孙无忌和李靖的反应,见二人没有果断附和,李世民微微有些失望,接着便扔出了第二句话。 “……戎马十数年,勤勉十数年,朕未曾辜负你们这些跟随朕打江山的臣子,也未曾辜负天下子民,如今天下已安,国朝富强,朕……不想再辜负自己了。” 长孙无忌和李靖顿觉很心塞,听这语气,陛下又要出幺蛾子啊。 “臣不知陛下何意……” 李世民环视珠光宝气的浴室,叹道:“朕已四十多岁,到了该享乐一下的时候了,这几日朕思之再思,决意重修大明宫,卿等意下若何?” “重修大明宫?”长孙无忌和李靖震惊地看着李世民。 大明宫,位于长安北面的龙首原,原名永安宫,贞观八年开始修建,原本是修来给高祖皇帝李渊避暑所用,所以大明宫又叫夏宫。 按照工部的图纸,大明宫占地已不能丈量了,而是近八里方圆,也就是后世的三个多平方公里,五百个标准足球场的大小,其中宫阁殿宇共计四百间,亭台水榭不计其数,由此可见工程何等浩大。 那时离玄武门之变已过去了八年,可李渊和李世民父子二人的关系却未出现缓和,毕竟李世民不仅弑杀兄弟,还逼父皇退位,这种矛盾不可能化解的,贞观八年,李世民决定修大明宫,说白了其实就是给太上皇李渊找个地方安享晚年,让他好好享受退休老干部的生活,当然,顺便还带着几分监视和软禁的意思在里面。 总之,就是建一个大房子给你,再往里面扔无数金银珠宝和绝世美女,老爹你在里面胡天胡地没人管,前提是关于朝堂国事政务方面你就别插手了,插手就翻脸。 结果大明宫修到第二年,贞观九年五月,李渊却病死了,大明宫仅只修了个轮廓出来,主角都死了,道具自然用不上了,于是大明宫停工至今。 ************************************************************* ps:大章大章。。。又没分章。。。昨天下狠心调整作息,所以更新延后了一点,还是0点以前更新比较好,中元节了,少熬夜,怕不小心冲撞了灵界的朋友。。。(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二章 骄奢之心 重修大明宫不是盖几间房子那么简单,占地五百个足球场的面积,好几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要全部盖满宫殿,空地种满花草和湖泊,以及各种亭台水榭,甚至还要有专门的皇家植物园动物园,每一间宫殿内的装饰都要按照最高的皇家规格来布置。 砖瓦银钱且先不说,仅仅是殿内那些奢华的皇家装饰,纵将国库和内帑里所有的宝石明珠全部掏出来还不够。 这是一项浩大繁琐的工程,这个工程足以动摇国本。 长孙无忌和李靖彻底震惊了,他们不知道李世民何时冒出这等惊世骇俗的想法。 由此可见,皇帝勤俭的时候,宫里的吃穿用度其实比寻常的权贵朝臣们高不了多少,这些年李世民用膳穿衣,包括出行的仪仗和排场都很节俭,内帑一年结算下来,居然收高于支,略有盈余。 可是,当皇帝打算骄奢淫逸一下,好好享受生活时,一个国家的国库全赔给他都不够,比如现在。 长孙无忌和李靖终于明白今日陛下宣他们进宫的目的了。 目的很简单,试探,吹风,埋伏笔等等,无论怎样的说法〗↖,都好,反正陛下现在要享受生活了,于是把朝中地位最高最重要的文武两位朝臣叫来,先获取他们的同意,他们同意了,李世民骄奢的计划才能继续进行第二步。 典型的坑臣啊,好日子你去过,背黑锅我们来…… 长孙无忌和李靖脸色有些僵硬了,此情此景,他们实在不知该如何反对。 他们甚至不清楚从何时起,陛下的心态渐渐变了。变得自傲自大,目空一切,在这个刚刚见到盛世曙光的时候,忽然决定停下脚步,告诉大家朕的人生不能太匆忙,需要静静。也别问朕静静是谁,反正朕要享受,要倾听花开花落的声音,要岁月细水长流,总之朕要实现从暴力帝往文艺帝方向的蜕变…… 一个寻常人的心态若变化了,影响无非一家,而君王的心态若变了,影响的却是一国。 其实李世民这个决定并不突兀,只是朝臣们未曾发觉罢了。 男人无论创出多大的成就。身后终须有个人约束,这个人可以是长辈,可以是铮友,也可以是一位贤惠的妻子。贞观元年登基后,李世民不是没有产生过骄奢的想法,一朝登上人间至尊的位置,地位上已别无追求,除了享受还能做什么呢? 幸好那时李世民的身边有一位贤惠的妻子。长孙文德皇后,每当李世民开始自我膨胀时。长孙皇后便适时地出现,用各种方法劝谏丈夫,李世民被妻子无数次劝谏后居然还能对长孙皇后一如既往地敬爱,说明长孙皇后很懂得男人的心理,劝谏时从不说重话,用一种商量的语气循序渐进地让李世民自己认识到错误。然后自动自觉地改正。 贞观九年,长孙皇后不幸逝世,李世民失去的不仅是一位妻子,而且还是一位时刻在身边约束他的人生伴侣,李世民的身边从此无人再敢约束他。于是彻底成了一只脱了缰的野……马,长孙皇后在世时他想做而又不敢做的事情,一个个从脑子里冒了出来,比如重修大明宫。 长孙无忌和李靖眼皮猛跳。 一位帝王生出骄奢的想法,对一个国家而言简直是场灾难,可是,该如何劝谏?伴君多年,二位重臣也察觉到李世民如今渐生狂妄之心,渐渐听不进劝谏了,贞观九年之前,铮臣魏徵上谏疏的数量最多,那时的陛下纳魏徵之谏者十有八九,而且态度非常谦逊谨慎,现在呢?魏徵上谏疏,陛下纳者十不过三四,态度还很不耐烦,看在朝臣们眼里,这已是一个很强烈很直观的对比了。 如今的陛下,再不是当年的陛下了。 “朕欲重修大明宫,卿意若何?”见二人久久不出声,李世民又问了一次。 长孙无忌斟酌了一下用辞,小心翼翼地道:“陛下……重修大明宫三五年无法完工,况且大明宫耗费糜巨,若欲动工,须加重民间税赋徭役,此事……不易为也。” 很聪明的回答,长孙无忌不愧是跟随李世民最久的心腹,他没有直接提出反对,也绝口不提自己对此事的喜恶,而是直接用最客观的困难委婉地劝谏,方式很温和。 李世民扭头望向李靖,李靖却比长孙无忌实诚多了,作为大唐赫赫威名的军神,他的性格太直爽,无法像长孙无忌那样委婉,见李世民望向他,李靖沉默许久,才缓缓道:“臣是粗鄙武夫,只为陛下开疆辟土,陛下内事,臣不知也。” 回答很生硬,但也算得上聪明,这种事绝不能直接表示态度,赞成的话,会被别人骂成千古奸臣佞臣,史官的笔可饶不过他们,反对的话……惹得陛下不高兴,从此渐生疏远,现有的权势也保不住。 没有态度已是最直接的态度,李世民并不笨,见两位重臣躲闪回避其问,顿时明白了二人的想法。 有些失望地叹了口气,李世民忽然展颜笑道:“二卿莫当真,朕不过泡在此浴池里通体舒泰,故随口一说,稍停泡够了,你我君臣再去桑拿里面蒸一蒸,滋味愈发妙不可言……” “桑……拿?”二人面面相觑,满头雾水。 李世民哈哈大笑道:“朕也不瞒二位,浴池和桑拿皆是李素那个浑小子捣鼓出来的新奇玩意,朕试过后难忘,依样也在宫里建了一套,二卿觉得如何?” 提起李素,长孙无忌露出了笑容,连一贯严肃的李靖也情不自禁扯了扯嘴角。 “那个娃子,总能造出新奇玩意,当然,惹祸也惹得不少,倒教臣等对他又爱又恨……”长孙无忌捋着湿漉漉的长须笑道。 李靖难得地表了一句态:“是个好娃子,英才百年难遇,我大唐不可或缺,臣只望他能多造几样犀利的火器,少添大唐将士的伤亡,便是积了大德了,至于惹祸……年少难免轻狂,再过几年,把性子磨平实了,可为国之栋梁砥柱。” 这番话很中肯,李世民和长孙无忌缓缓点头不已。 “说到李素……”李世民嘴角勾起一抹莫测的笑,淡淡地道:“明日,便是他大婚之日了。” 长孙无忌和李靖显然也听说了,于是笑道:“臣等已备了厚礼,今日已遣犬子送去,让那浑小子在乡邻里涨几分脸面,臣等日后也好多讹他几斤绿菜……” 众人哈哈笑了几声,李世民摇摇头:“二位不忙的话,明日还是亲自道贺为宜……” 二人讶然,不解地看着李世民。 两位都是国公,而且也算李素的长辈,李素大婚按说只需送上厚礼并遣子侄过去代为道贺便算给足了面子,若是亲自到场,未免不合规矩。 李世民却只笑笑:“还是去吧,此子年纪虽幼,颜面还是要给足的。” *************************************************************** 给足颜面算不得什么好心,李世民的皇恩没那么容易浩荡。 让开国重臣亲自道贺李素大婚,李素的婚礼算是名满天下了,夫人未过门便是七品诰命,成亲时诸多重臣功臣参加,如此热闹隆重,李素日后若与东阳公主暗中私情不断,便要仔细衡量一下身败名裂的后果了。 贞观十二年的第十天,李素大婚之日。 ………… 婚礼的每一个流程都很严谨,严格按照周礼执行。 因为是皇帝赐婚的性质,而且一个是县子一个是诰命夫人,礼部特意派了一位官员来帮忙指导布置,于是李素的大婚变得愈发像极了一桩政治任务,呆呆板板的感受不到任何喜气,除了从头到尾乐呵呵的老爹李道正。 长孙无忌和李靖果然也来道贺观礼了,坐在李家前堂内,看着大婚一丝不苟地走着流程,新郎李素一直绷着一张脸,死气沉沉如同出席自己的葬礼一般。 观礼的重要宾客不止是长孙和李靖,还有程咬金和一帮军中老将,火器局的几位少监和监丞也来了,长安城里各权贵家的纨绔们来了大半,宾客的人数和地位分量算是很足够了,可大家却分明感到一种无法言喻的压抑,沉甸甸地弥漫在看似喜气洋洋的李家宅院内。 气氛不对,长孙无忌和程咬金等人纷纷互视,然后不动声色地继续保持着微笑,程咬金还不停针对李素玩笑耍宝,淋漓尽致地演绎何谓老不正经,大家都努力让这场婚礼看起来不那么像葬礼。 李家的气氛不对,许家也好不了多少,今日所有人的笑容似乎都是被一只无形的手强行扯出来的。 在这诡异压抑的气氛里,程处默和王家兄弟被点为傧相,傧相就是伴郎。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三章 相逢夜色 若换了平日,傧相是要挨打的,气氛越喜庆,傧相挨的打越重,这是关中婚礼的风俗。 按照流程,六礼的最后一步是亲迎,也就是新郎带着男方的兄弟朋友去女方家,风风光光把新娘接来自己家,而男方的傧相便要充当开路护卫的角色,到了女方家,女方的闺蜜和亲友们会用软布将一根根木棍包裹起来,待男方来接新娘时,女傧们便很不客气地抡着棍子朝男傧相们铺天盖地揍去,揍得越重越吉利,越喜庆。 很遗憾,李素的婚礼不走寻常路,选了一位小国公当傧相。 牛高马大的程处默穿着礼服站在许家大门前,如同当阳桥前的猛张飞一声暴喝,吓得许家忙不迭开了门。 许家大门内,一群女傧们举着棍子,犹豫地看着前来迎亲的李素和程处默等人。 或许许家之前已说过李素等人的身份,许家的女傧们也只是一些寻常的商贾碧玉出身,看见什么小国公啊县子啊之类高高在上的权贵,胆气首先便弱了一阵,哪里真敢抡起棍子揍他们? 意料中的棍棒没落下,准备挨打的程处默很诧异,等了许久,才见一¥,名女傧小心翼翼地举着棍子走近程处默,虎口拔牙般悲壮地轻轻碰了程处默一下,生怕程处默咬人似的赶紧跳开。 程处默原本长得一脸凶相,被棍子碰了之后下意识地环眼一瞪,相貌愈发凶恶,揍他的女傧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棍子一扔捂着脸大哭起来。 这个小风波算是给当日死气沉沉的婚礼增加了一丝唯一的轻松喜意。 ………… 当日李素醉了,跟所有醉酒人的状态一样,脑子无比清醒。眼中的一切景象却摇摇晃晃。 不记得喝了多少杯,也不记得送走宾客时程咬金和牛进达等长辈拍着自己的肩膀说了些什么,似乎是安慰,也似乎是叹息。 宾客散尽,管家和下人们默默无声地收拾着狼藉的前堂和院子,李道正也喝多了。被下人搀扶着睡在前院厢房里,李家的后院便理所当然归了小主人,后院里除了李素和几位侍侯的丫鬟外,从今日起还要再加一位女主人。 薛管家扶着摇摇晃晃的李素走到后院的拱门处,后院的丫鬟接手,一左一右扶着李素往新房走去。 快走到新房时,李素忽然站直了身子,抬手挥退丫鬟。 丫鬟们很意外,见李素站得笔直。眼中一片清明,全然不复方才晃晃悠悠的模样,也不知他到底真醉还是假醉,但丫鬟们还是小心地放开他的胳膊。 廊下四周无人,李素站在新房的木窗外,静静地沐浴着房内透出的昏黄光晕。 新房内,有一个素未见面的女人,红盖覆面。她或许眉眼如画,温婉如水。坐得笔直端庄,丝毫不失诰命夫人的仪态…… 可是,终究只是个陌生人啊。 李素已醉了,最后一杯合卺酒,他真的喝不下去。 在窗外站了一阵,李素甚至能感受到新房内的新娘细细悠长的呼吸。连呼吸都那么的陌生。 不知站了多久,寒冷的夜风穿过廊下,李素的酒意愈发醒了几分,抿了抿唇,竟转身离去。留下新房内的孤灯只影。 ************************************************************* 薛管家担心地看着李素出了门,暗中遣了两名家仆悄悄跟上少郎君,大晚上的怕出意外。 李素独自走在冷寂的夜里,刚喝过酒,寒风吹在身上格外冷冽,仿佛掉进了冰窟一般。 不知走了多久,李素回过神时赫然发觉自己竟走到了熟悉的河滩边。 李素不由苦笑,这个地方真是命里注定的历劫之地,此生的一切喜与乐,苦与悲,皆由此而起。 快开春了,河滩边却比村里寒冷得多,呼啸的冷风不停地灌进口鼻之内,李素迎着寒风,走得颇为艰难。 每次总抱着一丝冀望,期待着河滩边有一道熟悉的袅娜身影静静地等着他,安静恬淡,不染凡尘。 每次的期待总会落空,李素此刻高一脚低一脚,离那块熟悉的地方越近,心中也越来越期待。 漆黑的夜色,伸手不见五指,李素忽然发觉自己的呼吸愈发急促。 心里一道灵犀,如同夜空里的流星划过,忽然亮堂起来。 他感受到了熟悉的味道,熟悉得仿佛刻入了骨子里。 一道模糊婀娜的身影静静地站在河滩边,面朝泾河,静静倾听着河水的流淌。李素心跳徒然加快,屏住呼吸悄无声息地往前走了两步,生怕碰碎眼前的错觉。 那道熟悉的身影似有所觉,竟同时转过身来,二人相隔数尺,互相凝视,黑暗里不见眉眼,却能看到彼此眼里的光亮,深情而专注。 “东阳……是你吗?”李素颤声问道。 那道身影似乎很激动,想扑上前搂住他,又生生克制住不合时宜的冲动。 “我……贫道,贫道玄慧,施主你……你……” 仍是熟悉的语调,李素闭着眼都仿佛能看到此刻她紧张迷茫却结结巴巴的可爱模样。 道姑不敢做的事,李素敢。 确定是她后,李素快步上前,将她用力搂在怀里,力道令人窒息。 东阳愈发慌张,手足无措地在他怀里安静了一阵后,忽然奋力挣扎起来:“你,你快放开,我……贫道玄慧,你不能对贫道轻薄……” “知道啦知道啦,玄慧嘛,别乱动,好好让我抱一会,离开你太久了,久得都快忘记你的味道了……”李素很敷衍地安抚她,搂住她的力道依旧,鼻子埋在她的脖颈处,深深吸了一口气。 “你……你别这样,会坏了我的清修……”东阳埋在他怀里弱弱地抗议。 “让我先抱一阵,然后你再清修……对了,你何时回村里的?” 东阳似乎认命了,安静地被他搂在怀里,无奈地道:“刚刚才回来,道观建好了,父皇遣人告诉我,可以出宫了……” ************************************************************* ps:又到月底了。。。弱弱求一下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四章 尘缘难断 昔日的东阳公主,今日却成了玄慧道姑。 李素怀里的她,身子比以前更单薄了,不知这些日子在宫里独自承受了多少酸楚和委屈,这一刻,李素心里泛起浓浓的自责。 一段不合时宜的情,在这个并不平等的年代里,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漆黑的夜色里,二人无声搂在一起,不知过了多久,时间如身旁的泾河水一般静静流淌,直到凛冽的寒风令东阳浑身轻颤了一下,李素才回过神,将身上外袍脱下来,把她裹在外袍里。 “别,你会冷……”东阳推脱,抗拒。 “别乱动。”李素不由分说,将她裹紧。 扳住她瘦弱的肩,李素这才仔细打量着她。 夜色太黑,近在咫尺也只能模糊见到她的眉眼。一个多月未见,东阳清瘦了许多,脸色泛着不健康的苍白,连嘴唇的血色都很淡。 昔日的公主华服已换上了一身百衲道袍,宽大的袍子里包裹着她瘦小柔弱的身躯,头上曾经的高云鬓也挽成了道髻,纵然换了衣裳,变了装扮,仍然是倾城绝色的风貌。 李素忘∠▼,情抚着她的脸,道:“前些日子你大病一场,据说还吐了血,如今可好些了?” 东阳点点头:“宫里每日有宫女煎药,身子好多了……” 说着她忽然反应过来,又开始在李素怀里挣扎,急道:“我……我已是出家人了,我们,不能这样……” 李素只好又搂紧她,不让她挣扎,叹道:“别乱动,见你一次太珍贵了。我们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出不出家这种无谓的废话上,行吗?” 东阳又羞又犹豫,讷讷道:“可是……我拜过老君像了,说好了出家的……” 李素气道:“出谁的家?你问问老君,他答应收你了吗?二八年华的女子,怕是连《道德经》都背不全。哪里真断得了尘缘?当初我预料到你可能会走这一步,为了避免将来你父皇没完没了的赐婚,所以我没拦着你,念了几天经,还真把自己当出家人了?” 东阳被李素说得没了脾气,把头埋在李素的怀里,良久,忽然闷闷地道:“……我背得全的。” “啥?” “道德经……我背得全的。”东阳的语气似乎有点不服气,躲在李素的怀里不安分地扭了几下。 李素哭笑不得:“好吧。以后有空你慢慢背给我听。” 东阳点头,头埋在他怀里,偷偷的想笑,想露出幸福的模样,又想到自己的出家人身份,此刻与男子搂在一起多么的伤风败俗,想挣脱,又舍不得…… 来来去去。兜兜转转的心理斗争,东阳纠结得不行。最后索性幽幽一声叹息,像只鸵鸟般使劲把头往李素胸膛上钻。 外面的一切纷扰戒律,只要我在他怀里,便是现世安好,烦恼俱无。 ………… 夜空无星也无月,二人不知时辰。就这样静静地搂在一起,河面吹来的风依旧冷冽刺骨,李素却不觉得冷,胸膛里仿佛有一团火焰燃烧着。 许久以后,东阳幽幽的叹息打断了此刻静谧美好的时光。 “我出宫前。听宫里内侍说你今日成婚了?……是父皇赐的婚么?” 李素身子一僵,苦笑道:“不错,今日确是我大婚之日。” 东阳垂着头,眼泪缓缓滴落,凄然道:“你我今生……果然没有夫妻缘分呢。” 李素神情忽然变得冷厉,双手捧着她的脸,沉声道:“你听清楚了,这世上没人能把我们分开,只要我们活着,未来便有无限希望和转机,所以我们要好好活着,等待一个时机,或者,等我制造一个时机,就像曾经我亲手炮制的鬼火一样,你我的缘分不是天注定的,是你和我注定的,只要我们不放弃,终有拨云见日的一天,懂了吗?” 东阳眼泪不停,却还是使劲点头:“我信你。” 躲在他怀里吸了吸鼻子,东阳低声道:“你的夫人……她美么?” 李素苦笑:“送完宾客后我便出门到了这里,新房还没进呢,哪里知道她长啥样,说不定长得眼歪嘴斜,说话结巴,一脸的美人痣……” “一脸的……美人痣……”东阳呆了一下,接着开始捶他的胸:“说话也不积点德,哪有这样说你夫人的?” 顿了顿,东阳落寞地道:“今日大婚,你把夫人独自扔在新房里,这样不好,你……回去陪陪她吧,她终究是无辜的,你我今生已是这般了,李素,好好珍惜眼前人。” 李素苦涩地道:“你教我如何与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女子同房?” 东阳忽然犯了拗劲,摇头道:“不,她不是陌生女子,她是你明媒正娶的夫人,以后要与你同度一生,祸福共之的良人,李素,此刻你不应该在这里,快回去吧,莫让她再等你了,等人的滋味很难受,当初我娘亲在宫里等父皇,痴痴等了一辈子,直到死后闭了眼,终究没能等到他,李素,莫让世间再多一个苦命的女子了,回去吧,当我求你,行吗?” 见李素沉着脸不说话,东阳急了,挣开他的怀抱,道:“快回去!我也回道观了,天这么冷呢……” 李素终于不甘不愿地点点头。 东阳凄然一笑,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不再与他道别,转身便走。 李素抿了抿唇,见她的背影越行越远,长叹口气后,也转身离开,二人背道而行,仿佛各自走向不再有交集的人生。 走了十几步,李素忽然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前方的一片漆黑。 对面的脚步声也停下了,远远传来东阳的催促:“为何不走了?” 李素笑了:“你看得见我?” “……我听得见你,你停下了。”东阳远远飘来的声音发颤。 李素朝她挥挥手,也不知她能不能看见:“这就走了。你回去路上小心,莫摔了。” “知道了,你快回去。” 两头各自又传来脚步声,走了十几步,又停下。 “怎么又停下了?”东阳的声音带着几许哭意。 “走呢,我正在走呢。”李素的眼眶也红了。 “快回去。莫误了良辰。” “嗯,我真回去了。”李素忍着泪扬声笑道。 脚步声再次响起,渐行渐远,直至消失。 离开河滩边,李素静静在田陌边站了一会儿,估摸东阳差不多已回去了,他又转身朝河滩走去。 夜色仍旧黑得深沉,李素找了块石头坐下,望着河水发呆。 一夜过去。天边露出朦胧的晨光,东边的鱼肚白渐渐映亮了熟悉的一草一木。 李素揉了揉冻得僵硬的脖子,叹了口气,身后却赫然传来一声啜泣。 李素猛地回头,东阳站在他身后不远处痴痴盯着他,仍旧一身道袍,伫立寒风里泣不成声。 ************************************************************* 第一缕阳光照耀大地时,李素终究还是回家了。 家里依然平静无波。大门早早已打开,几名家仆正打扫着门外的空地。见李素回来,众人纷纷行礼,眼神里露出几分怪异。 主人大婚当晚,居然彻夜不归,可谓惊世骇俗了。 见李素脸色不好看,家仆们也不敢多说。行礼过后依旧各行职司。 薛管家踮着脚快步迎上来,管家到底懂得做人,对李素扔下新娘独守空房的恶劣行径只字不提,大着嗓门吆喝着丫鬟给少郎君备水洗漱,并且小声地给李素禀报家里的动静。 老爷昨晚大醉。到现在还没醒,前院厢房里的呼噜打得山响,怕是日上三竿也起不来。 新房里的红烛燃了整整一夜,有好事的丫鬟半夜偷偷隔着窗子看了一眼,少夫人仍一动不动坐在床榻上,似乎坐了一整夜。 下人的眼睛往往最势利,主人对夫人的态度决定了下人对夫人的态度,薛管家小心看了看李素的脸色,迟疑道:“少郎君,夫人毕竟是您明媒正娶的,喜不喜欢的另说,名分终究摆在那里,要不……还是遣两个丫鬟服侍少夫人的起居如何?” 李素心中闪过几分愧疚,闻言点点头:“昨夜火器局里有紧急公事必须等我去办,所以临时离家,倒不是我对少夫人有成见,薛叔回头告诉下人们,少夫人永远是少夫人,背后莫乱嚼舌头,更莫对少夫人有丝毫不敬,若让我知道有谁怠慢了少夫人,直接打断腿扔出去。” 薛管家会做人,对李素编的鬼话毫无怀疑,至少表面上毫无怀疑,闻言忙不迭点头:“老汉早吩咐过下人了,少郎君和少夫人是主,我们是仆,这点轻重还是分得清的,以后家中大小事务,除了老爷和少郎君外,老汉也会向少夫人禀报,不敢欺瞒。” 李素满意地点点头,抬步往内院走去,边走边道:“少夫人一夜没睡,现在睡下了吗?” 薛管家笑道:“后院丫鬟说,少夫人一直没出新房,没有吩咐她们也不敢擅闯,倒真不知她睡下没有。” 二人边走边说,很快走到后院的拱门处。 到了这里,薛管家就不方便再进去了,大户人家讲究规矩,除了男主人以外的男性下人进后院会被打死的。 李素抬腿准备跨进拱门时,忽见迎面走来一位陌生的女子,穿着大红的礼服,静静站在拱门内,朝李素盈盈一拜。 “妾身许氏,拜见夫君。” ************************************************************ ps:莫名有些低落,今天就一更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五章 陌生夫妻 这是李素第一次见到他的妻子。 定亲退亲,来回折腾了半年,最无辜的便是这位许氏了。 许氏看起来年龄很小,十四五岁的样子,模样很文静,黛眉如柳,红唇如樱,微垂着头眼睛不敢看人,因为昨日已大婚,她的头发高高挽成妇人云髻,脸蛋上轻施了一层胭脂,眉心中间贴着菱形花钿,一晚未眠,她仍是昨日成亲时的装扮。 李素打量了她片刻,很快转移了目光。 挺美的姑娘,不像自己以为的那样嘴歪眼斜还一脸美人痣,事实上她的容貌已是上上之选,难怪当初向许家求亲的人家络绎不绝,老爹李道正还是凭借儿子的县子身份才打败了诸多竞争者,与许家定下了亲事。 对这位许氏,李素心怀浓浓的愧疚,尽管无意,可他还是影响了她的人生,她原本应该找个踏实本分的男子,平静恬淡地度过一生,可她偏偏身不由己嫁给了李素,未来注定风风雨雨的日子,她能坚持下去吗? 打量过后,李素也朝许氏施了一礼:“见过夫人,终此一生,夫人多费心了。” 简简单单的第一句话,7,客气得像两个陌生人的相遇。 许氏急忙屈身还礼:“夫君折煞妾身了,万不敢当夫君之礼。” 李素直起身,迟疑了一下,道:“昨夜火器局有紧急公事,被属下临时叫去,事发突然,来不及知会夫人,夫人莫怪。” 说完李素也禁不住嫩脸一红,这个烂借口……为何用了一次又一次? 身旁的薛管家没说话,很隐秘地用鄙视的目光扫了他一眼。 许氏略见慌张。俏脸一红,头垂得更低了:“自是公事为先,妾身怎敢怪夫君,夫君为国操劳,为陛下治军管民,妾身什么都不懂。还望夫君多多教诲。” 治军管民? 李素满头雾水,这些事他没干过啊,对这个时代最大的贡献充其量是发明了几个大炮仗而已…… “啊,啊!对,治军管民,很累的!”李素顺杆子往上爬:“……每日处理公文往往通宵达旦,夫人刚进门,许多家事还不熟悉,往后你便住在后院的新房里。家里有什么事问我爹,或者问薛管家,该吃的时候吃,该睡的时候睡,我每晚在后院西厢房批阅公文,便不回新房睡了。” 许氏睫毛微微一颤,垂睑温顺地道:“是。” 李素沉吟片刻,转身吩咐薛管家把家里所有的杂役。丫鬟,厨子等下人都召集起来。 很快。李府的下人们在后院拱门前列队。 李素指了指许氏,朝下人们大声道:“这位是少夫人,都认识认识,往后她便是李家的主母,若有人敢对主母不敬,我也不要你们的命。打断了腿直接扔外面去,家里的事问我爹,问主母,问薛管家,别问我。奖功罚过一应事务,皆由少夫人一言而决,好了,该干啥干啥去,都散了!” 简短介绍完毕,下人们纷纷散去,连薛管家也颠颠儿地去忙活了。 许氏杏眼圆睁,吃惊地看着李素,或许她没想到自己夫君的风格如此利落痛快。 直到李素转过头来,许氏急忙垂下头去,脸上泛起一丝红晕。 李素笑道:“我爹只对田地里的事上心,家事通常不管,我呢,公务繁忙,无暇多顾,往后家里的事便拜托你操持了,夫人辛苦。” 许氏屈身一礼,道:“妾身的本分,这里以后也是妾身的家,哪能说辛苦?” “听说你一夜未眠,今日无事,你回去睡吧。” 许氏摇头:“妾身不累,听说昨夜公公大醉仍未起,妾身去给公公熬一碗羹汤……” “这些事自有厨子去做……” 这次许氏却没有百依百顺了,仍垂着头,语气却很坚决:“旁人便罢了,侍奉公公和夫君是妾身的本分,自当亲手做的。” 说完许氏行了一礼,盈盈朝厨房走去。 李素苦笑摇头,夫妻这番客气话,比陌生人见面更生硬,别扭得不行了,同住一个屋檐下,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李素忽然想唱歌,唱《最熟悉的陌生人》,关中方言版的。 ************************************************************ 火器局上下今日的效率很差,因为属官和工匠们都很忙,忙着传八卦。 “监正大人新婚第二天便来应差,这是咋了么?”工匠甲摆弄着工坊案上的黑色火药,揉面团似的揉啊揉。 “胡咧咧个啥,监正大人心系家国社稷,多给大唐造点震天雷,连新婚夫人都顾不上了,你们还在猜疑,说的是人话吗?”工匠乙正义得一塌糊涂。 “监正才十几岁啊,怕是昨夜新婚才尝到女人滋味,咱们都是过来人,尝过女人滋味咋舍得第二天来应差?”工匠丙提出质疑。 工匠丁摸着下巴开始推理:“唯一的解释就是,监正娶的婆姨太丑了,估摸眼歪嘴斜一脸麻子,监正看不下去,于是眼不见心不烦,躲来火器局了……你们想想,以前监正大人三天两头不见人影,今大婚第二天便来应差,里面有名堂啊……” 众工匠纷纷点头,赞曰:“有道理!” ………… 李素静静站在工坊门外,脸上阴云密布,许敬宗陪在一旁讪讪地笑,随着工匠们说得越来越离谱,话题明显朝下三路招呼的时候,许敬宗脸上终于挂不住了,重重咳了两声。 工坊内顿时一静,工匠们见李监正阴沉着脸站在门口,立马静若寒蝉。 “把刚才说话的那几个都叫出来,站在前院里。” 李素说完拂袖便走。 前院里,传八卦的四名工匠站成一排,神情忐忑地看着李素在他们面前晃悠。 “好。都来齐了,本官很欣慰,来,都转过身去,屁股对着我,乖。都把屁股撅高一点……” 李素看着面前四个圆溜溜的屁股,满意地点点头,接着退后两步,短短一个助跑,凌空飞起一腿,重重朝工匠们的屁股踹去。 四脚过后,工匠们纷纷倒地。 李素满足地舒了一口气,道:“管好你们的嘴,好好做你们的事。与你们不相干的事少嚼舌头,工坊内再有议论本官者,二十记军棍不饶!” 工匠们脸吓白了,急忙躬身赔罪。 李素怒哼一声,转身进了署衙,工匠们刚准备回去,却被许敬宗叫住。 “你们还不能走!”许敬宗的脸色和李素一样阴沉。 “是。” “来,照刚才监正大人吩咐的那样。你们转过身,再把屁股撅起来……” 一名工匠壮着胆子道:“许少监。咱们嘴欠议论监正大人的婆姨,该打该罚咱们认了,可……这事与少监您无关呀。” “有关。”许敬宗回答得很肯定。 “啥关系?” 许敬宗缓缓道:“因为监正大人的婆姨,不幸,恰好,偏偏。是本官的侄女……” 看着工匠们尴尬无比的脸色,许敬宗又补了一句:“……而且,本官的侄女面貌端正,姿色上佳,可谓千里挑一的绝色美人。绝非眼歪嘴斜一脸麻子。” 工匠们满脸通红,愈发无地自容。 “认打吗?” “认!” ………… 踹完人的许敬宗一脸神清气爽,走到前堂玄关处忽然想起李素的脸色不太好看,于是急忙敛住脸上的微笑,露出同样沉重的表情。 上司心情不好时,下属的表情最好不要太高兴,否则上司有一百种法子让你的心情突然变得比他还差。 “监正大人,那几个嘴欠的货下官已教训过了,往后下官再听到工匠们背地里议论监正,一定往死里抽。” 李素幽幽叹道:“上天有好生之德,往死里抽把人抽坏了咋办?” 许敬宗一记熟稔的马屁送上:“监正大人仁义厚德,下官感佩,说来咱们火器局的风气是该整一整了,往后若再碰到这些碎嘴的家伙……” “直接抽当然不行,吊起来抽吧……”李素心不在焉地下了指示,然后道:“许少监,你家那位侄女……” 许敬宗心一悬:“侄女怎样了?莫非她惹监正大人不快?大人尽可把她吊起来抽!” 李素斜眼朝他一扫,这家伙够狠的,对自家亲戚也狠。 “你家侄女家教很好,看得出丈人丈母知书达礼,才教得出这样的好女儿,后天回门,便烦许少监陪我一起去,如何?” 许敬宗受宠若惊,急忙应是。 说完了私事,许敬宗又开始禀报公事。 “前日尚书省房相特意差人来请监正,那时监正大人忙着操办大婚,下官斗胆便代监正大人去了一趟尚书省,房相奉旨,说下月起,火器局所产减半,工坊里的工匠抽调一半出来,另有他用……” 李素楞了一下,皱眉道:“为何?有什么事比造震天雷更重要?” 许敬宗苦笑道:“火器局这几个月所造震天雷两万多个,兵部估算了一下,足够应付一场大战,抽调出来的工匠确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做什么?” “陛下……欲重修大明宫,命工部满天下搜罗工匠民夫呢。” ************************************************************ ps:今天状态没恢复,还是一更。。明天两更没问题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六章 动摇国本 重修大明宫? 李素愕然:“盖个宫殿而已,还‘满天下’搜罗工匠?有这必要吗?” 许敬宗亦愕然:“‘盖个宫殿’?监正大人,重修大明宫不止是‘盖个宫殿’啊……” 李素渐渐回过味了,终于问出一个不算太愚蠢的问题:“大明宫……有多大?” 这话问到点子上了,许敬宗叹了口气,道:“大明宫不算太大,四个大明宫差不多算一个长安城而已。” 李素大吃一惊,一座宫殿,相当于长安城的近三分之一,长安城可是如今世上最大的城池,百万人口之巨啊。 “陛下吃错了什么……咳,陛下可能最近龙体不适……”李素飞快改口,为了掩饰自己刚才的不敬,又胡乱找了个方向就当是太极宫,敷衍似的拱拱手,表示了一下臣子对吃错药的皇帝陛下的慰问。 许敬宗叹道:“大明宫早在贞观八年开始动工,原本为了给太上皇安养天年之用,当时陛下决意修大明宫时,三省六部的朝臣们都很反对,无奈那时陛下心意已决,铁了心要给太上皇建一座宫殿,把太上皇……” ∮,许敬宗说着忽然一顿,神情有点尴尬。 言中未尽之意,李素却忽然明白了。 简单的说,大明宫原本是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给他老爹李渊建的一座监牢,不同的是,这座监牢里亭台水榭,酒池肉林皆俱,里面塞进各种美女各种金银珠宝,凡是能满足人的所有**的东西,里面都有。 夺取了皇权,李世民不希望上面还有个太上皇时刻在他耳边叨逼叨。千辛万苦夺下来了,就必须独自一人享用,所以李世民把他老爹软禁起来,不准其参与国政朝务。大明宫动工以前,李渊被关在大安宫里,为了孝顺老爹。李世民给大安宫塞进了无数美女供其淫乐…… 这个举动,实不知到底是孝顺还是坑爹,谁都不能排除李世民是否有别的心思,当时李渊六十多岁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正是禁欲养生的年纪,儿子却给他塞了一大堆绝世美女,泡在美女堆里每天不知来几发,对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来说,晚年活得太爽歪歪的话。注定活不长了。 “贞观八年开始动工,工部仅图纸便堆得比山高,这些图纸每一张都要建成实物,当时国库钱不过三百多万贯,用这些钱去建一座史所未见的宫殿,工部和户部做了预算,用未来国库十年所入,亦只能建大明宫十之四五。当时群臣反对,而陛下却不纳其谏。执意动工。贞观九年时,大明宫仅只打下地基,建起了含元殿,宣政殿和紫宸殿三大主殿,太上皇六月忽然驾崩,国丧过后。群臣再次上疏,陛下没了建大明宫的理由,遂下旨停工……” 许敬宗慢悠悠地解释着,神情有点复杂,似乎想露出几分愤慨正义之色。像魏徵那样摆一个一言不合血溅五步的造型,可终究心里缺了点正义的底气,坏人偶尔正义一下都透着一股子莫名其妙的心虚。 “许少监觉得大明宫不该重修?”李素看着许敬宗纠结的模样有点好笑。 许敬宗急忙道:“修自然要修的,陛下为国操劳多年,治下如此锦绣江山,朝堂清明,百姓安居,此皆陛下之功,修座宫殿享享福,委实无可厚非,只不过……只不过若是再晚几年便好了。” 说完许敬宗似觉未能与陛下思想保持同步而羞愧,面朝太极宫方向遥遥拱手为歉,李素很困惑,刚才自己拱手的方向似乎与许敬宗的不太一样…… “贞观大治十一年,虽说眼下官员清廉,百姓安居,可大唐远未到富足的程度,不仅是钱粮的事,一旦动工重修大明宫,势必向天下各道州征调数十万的民夫,增加天下徭役,民夫征调入京兆,家里谁来种地?谁来入府兵?谁来喂饱一家老小?谁来娶妻生娃添人加丁?监正试想,我大唐关中人口仅百万户,百万户里抽调数十万民夫,各户所余人丁几何?剩下的这点人能干点啥?牵一发而动全身,陛下决意今年重修大明宫,委实……” 许敬宗摇头一叹,接下来的话没敢再说了,估摸不是什么好话。 连许敬宗这样的坏人都觉得不对,说明这事确实错得厉害了。 李素笑道:“对我们火器局来说,只不过抽调了一半的工匠,许少监你把事情安排妥当,其余的事嘛,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那些该是三省六部大臣们该操心的。” 许敬宗也笑道:“是是,下官也和那些工匠一样,闲来与监正碎嘴唠叨一番,真正能劝谏陛下的,也只有三省的朝臣们了。” 李素缓缓道:“抽调火器局的工匠去修大明宫,这是陛下的旨意,你我反对无用,我关心的只有一个问题……火器局的工匠都是一帮造震天雷的杀才,把他们抽调去修宫殿,难道工部要安排他们去爆破拆迁吗?” 许敬宗苦笑:“监正大人,咱们的工匠许多都是军中府兵,这些人被调来火器局之前皆有过盖房修桥的资历,谓之‘工匠’者,皆是手艺人啊。” “哦,那没事了,我只是担心陛下的宫殿快修好了,莫名其妙轰的一声,没了。陛下哭晕在茅房……” 许敬宗:“…………” 许敬宗走后,李素跪坐在方榻上,脸上带着几分古怪。 上次李世民去李家,也不嫌自己多脏,跳进李素的大浴池里享受得人五人六的,那时他便忽发感慨,说什么到了该享受的时候了,直到此刻李素才明白,李世民这句话并非有感而发,而是早已有了决定…… “该不会因为在我家的浴池里泡得太舒服,所以滋生了骄奢淫逸之心吧?”李素疑惑地喃喃自语。 “修宫殿多费事,想搞点娱乐活动还不容易么……太极宫前的广场那么大,我可以教他跳广场舞啊。” 李素喃喃自语了几句。忽然从怀里掏出几张图纸。 那是他亲手所画的两样火器图,一曰地雷,二曰百虎齐奔箭,当初他曾打算用这两张图纸为筹码与李世民谈判,求娶东阳,结果东窗事发。再拿来当筹码的话,李世民真有可能会杀了他,于是一直藏而未示。 看着手里的图纸,李素露出复杂的神情,将它们凑近堂内烛火,火光乍现,图纸化为飞灰。 ************************************************************** 重修大明宫的决定并未与朝臣商议,李世民忽然间下旨,抽调关中十万民夫徭役入长安。 一石激起千层浪。尚书省侍中魏徵第一个站出来强烈反对,数次跪于承天门前请求觐见天颜,李世民避而不见。 这一次李世民的反应实在不像圣明天子。 心态很容易理解,登基以来这十多年里励精图治,起得比鸡早,干得比牛累,每天都是堆积如山的奏疏和没完没了的朝会,完全没有个人的享受时间。偶尔想玩只鸟,不巧正逢倔老头子魏徵觐见。吓得把鸟捂在怀里活活捂死了…… 当初又是杀兄又是杀弟,死皮赖脸抢来这个皇位,结果累成狗,当初的举动怎么看怎么犯贱。李世民有没有在夜深人静时懊悔得狠狠抽自己大嘴巴子,不可考,但可以肯定的是。过了十一年励精图治的日子,他深深厌倦了。 十一年来对内的仁政,对外的强硬,满朝君臣坚定不移地贯彻着“内圣外王”的国策,登基仅仅四年。积攒的国力和军力终于破了东突厥,一雪渭水之盟的耻辱,再后来万邦敬畏,争相来朝,去年与吐蕃松州一战,五万关中精锐不仅收复松州,更突进吐蕃境内近千里,北方的强敌薛延陀被一条推恩策闹得鸡飞狗跳,内部动荡人心惶惶,已成唐军囊中之物,更何况大唐平添了一件攻无不克的犀利火器…… 内平外安,李世民的心态终于不知不觉有了变化,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作为一位站在世间巅峰,寂寞得一塌糊涂的帝王,他还有什么追求呢? 只能造座豪华的宫殿,愉快的玩耍了。 然而,李世民的想法并不能被朝臣们认同。 朝臣们的想法也很直接,皇家盖个园子,修缮某座宫殿什么的都可以,但是若在平地建起一座占地五千多亩的宫殿,这个……雅蠛蝶,敢修我就死给你看。 ………… 朝堂里吵吵闹闹乱成一锅粥,李素则穿着简便的长衫,跟着王直来到东市。 东市一家绸缎铺的前堂里,李素坐在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边,看着掌柜伙计来回奔忙招呼客人,他和王直则慢条斯理地喝着金黄色的奶酥。 等了小半个时辰,门外走进两道身影,王直笑了笑,指着走在前面的那个白白胖胖的胖子,轻声笑道:“那位便是江南道岳州商人,宋公羊,后面那人,是托了太常博士刘方仲赎买出来的称心。” 李素凝目望去,只见胖子身后果然跟着一个身影颇显畏缩的人,虽作男装打扮,然而姿色太过妖娆,引得店铺内的客人和掌柜纷纷侧目而视。 ************************************************************ ps:还有一更。。。 惊觉今日竟已月初了,赶紧的,向大家求几张保底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七章 绝色男姿 不得不承认,称心确是人间绝色。 没错,男人也能用上“绝色”这个形容。 李素一直觉得自己是千古未见的帅哥俊男,至少在如今的大唐,他还没发现过比他更帅的男人,潜意识里,李素一直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看谁都是丑货。 这种优越感后来慢慢变成了嫉妒心,看见一个稍微帅一点的男人,就忍不住想毁他的容,比如火器局的许敬宗,李素就不止一次产生过发明硫酸淋他脸上的阴暗想法。 然而今日近距离看到称心,李素发现自己连嫉妒心都没法产生。 太美了,比自己的英俊不知高了多少档次,说句泄气点的话,纵然朝他脸上淋了硫酸,李素也不见得比他英俊。 王直在李素耳边悄悄议论时,宋公羊已领着娇娇弱弱的称心走到绸缎铺内,掌柜殷勤上前招呼,宋公羊很客气,先跟掌柜行礼,然后拉过身后的称心,请掌柜为他量身做几套衣裳,称心表现得一直很沉默,任由宋公羊将他摆弄来摆弄去,宋公羊的手不太老实,拉着称心时还忍不住在他手背上轻轻摩挲…… “啧5,!”李素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幅画面真是……闪瞎狗眼啊。 “这个称心……他果真是男的?”李素忍不住凑在王直耳边问道。 “是男的……吧?”王直见到称心的模样后,也有点不太确定了。 “扒了他的裤子验过没?” 王直:“……等下我便跟宋兄说一声,让他验一下。” 李素点点头,又见宋公羊不停在称心手背上摸啊摸,不由皱了皱眉,道:“这位宋公羊。以前好男色?” 王直纳闷道:“以前没听说过他有这毛病啊……” 李素看着宋公羊那只不老实的手,忽然心情大好。 不错,称心有把直男掰弯的实力。 李素和王直坐在角落里,不动声色看着宋公羊吃着称心的豆腐,称心垂着头,白嫩的脸上泛起几丝羞红。想抽回手,又不敢用力,看在外人眼里,分明是欲迎还拒的风情…… “小浪蹄子……”李素撇嘴。 王直挠了挠头,道:“按你说的,把称心赎回来了,然后呢?总不能特意把他送给宋公羊吧?……还不如送给我呢。” 李素扭头震惊地看着他,名字里面带个“直”字的都有变弯的迹象,称心有这么大的威力么? “王直啊。没事多回村里,如今东阳成了道姑,但当初救下的那个胡女还一直在她道观里呢,你多跟她聚一聚,干出任何丢人现眼伤风败俗的事我都帮你兜着……”李素语重心长地道。 王直呵呵一笑,指了指不远处的称心道:“他咋办?” 李素目光里露出难得一见的阴戾之色,淡淡笑道:“你在东市找个空地,搭个台子。再找一些乐师组个乐班,让称心上台卖艺。并且把他风情绝色的名声传出去……” 王直不解:“然后呢?” “然后……便等着有人去找宋公羊吧。” ************************************************************* 这两天李素很少回家。 家里无端多了个陌生女人,这个陌生女人却是名义上要和他共度一生的夫人,李素没法适应这个变化。 火器局的工匠抽调了一半,平日热火朝天的工坊变得有点冷清,李素这两天便睡在火器局,派了人回去给夫人传话。又拿公务繁忙当借口。 不管怎样,该尽的礼数还是要尽到,许氏被牵扯进这桩乱成一团麻的情事里,李素很清楚她是无辜的,既然拜了堂。夫妻间要做到相敬如宾,同不同房是另一码事,至少要对她有足够的尊敬,不能太伤她的心。 火器局里睡了两天,李素各种不舒服,因为认床。 到第三天时,李素没法再躲了,这一天是回门日,关中自古有风俗,成亲的第三天,丈夫要陪着妻子回娘家,拜见丈人丈母。 回门亦称“归宁”,又叫“双回门”,顾名思义,自然要夫妻二人一同回娘家的。 天没亮李素便起了,吆喝着把许敬宗也折腾起来,二人骑马赶到太平村时天边刚露曙光。 李府大门已开,薛管家大着嗓门,叱呵着下人准备礼品,马车上扎满了红绸,后面还跟着两辆马车,上面堆满了给丈人家备的礼品,每车各坐着一名车夫。 老爹李道正拢着袖子站在门口,见李素骑马赶回来,李道正幽然叹了口气,神情颇为复杂。 儿子成亲了,是喜事,可李道正听下人说,儿子自成亲那晚开始便没与儿媳同过房,李道正愁坏了,不同房咋生娃,不生娃咋传继香火? 李素不知老爹的惆怅心绪,赶到门口下了马,许氏仍穿着大红的礼服,从大门外跨出来,先给李道正屈身行了一礼,又给不远处的许敬宗行礼,最后给李素见礼。 李素也回了礼,然后看到门口当先的马车只有一匹马,顿时皱了皱眉。 “薛叔,我县子府有资格驾双马,为何只备单马?”李素不满地问道。 薛管家见李素神情不悦,急忙欲解释,谁知许氏却截住了薛管家的话头,垂首轻轻地道:“妾身进门后与薛叔聊过,方知夫君平日鲜少仪仗出行,怕惊扰左右乡邻,妾身身为县子夫人,不敢坏了夫君的规矩,单马便单马吧,夫君愿陪妾身回门,妾身心中已感激不尽,何必在意那些繁琐仪仗……” 李素心中愧然,摇了摇头,道:“平日不动仪仗确实是担心惊扰乡邻,以前我退过亲,丈家怕是听过不少闲话,今日是回门日,必须隆重一些,也好教丈人丈母脸上有光,薛叔,把马车换了,换双马,还有,府里打出县子仪仗,快点,莫误了时辰!” 许氏闻言,脸上顿时露出感激之色,杏眼里泪水晃晃悠悠,却努力不让它落下,垂头间,两滴晶莹在地上飞溅。 李素叹了口气,道:“好了,准备妥当便出发……” “夫君……夫君恕罪,妾身,妾身想……想换上陛下赐的诰命服……可以……吗?”许氏垂着头,越说越心虚,脸也越来越红了。 ************************************************************* ps:慢了几分钟,还是超过0点了。。求保底月票啊!!(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八章 翁婿相会 许氏在李素的目光直视显得很局促不安,垂着头,俏脸愈发红得厉害,手指不停地揪着衣角。 李素盯着她许久后,忽然笑了。 与这位新婚夫人其实总共才见过两次面,第一次处处端着成熟懂事的样子,十几岁的年纪说话滴水不漏,不但教养好得丧心病狂,语气和姿态也客气得令人发指,李素甚至怀疑这姑娘小小的躯体里是不是藏着一个八十岁老太君的灵魂。 直到此刻李素才终于发现她本性的一面,现在的她终于像一个符合她年纪的小女孩,如同前世那些初中生小妹妹放学后求哥哥给她买零食的模样,害怕被拒绝的不安,再加上几分羞怯,令人忍不住想给她……买根棒棒糖? 穿诰命服回娘家的要求,李素也忽然理解了。 两次退亲,许家承受了太多的流言蜚语,许家父母甚至有过把女儿远嫁外地的想法,如今第三次嫁给了李素,还意外得到皇帝陛下亲旨赐婚,并封了诰命夫人,许家算是苦尽甘来,许氏想穿上诰命服回娘家的心情,大抵便想在乡邻面前把许家曾经失去的面子找回来吧。 李素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展颜笑道:“快去换吧,我在这里等你。” 许氏红着脸朝李素屈身一礼,然后匆匆跑进门内。 ………… 十名家仆高举仪牌,两名丫鬟手捧香炉,翅屏,一人在前鸣锣开道,后面跟着三辆马车。 标准的县子府仪仗出行,没离开太平村便引来乡邻纷纷侧目,以往李素在村里与村民们嬉皮笑脸没个正形。然而今日正式打出了仪仗,乡邻们顿时换了一种态度,纷纷避往大道两旁,并躬身行礼直到仪仗穿行而过。 许氏坐在马车里,好奇地用手摸着车里的装饰,然后悄悄掀开帘子。看着前面拉车的双马,还有大道旁避让施礼的乡亲,许氏俏脸激动得泛红,鼻尖甚至沁出了几颗晶莹的细汗。 原来……这便是人上人的滋味,这种礼遇,这种威风,委实比商贾人家强上百倍。 一个商户家的女儿,能嫁给一位丰神俊秀又是县子爵位的翩翩少年郎,其实……自己真的很幸福呢。 许氏坐在马车里。看着车前骑着高头大马,腰杆挺得笔直的李素,脸上渐渐洋溢甜蜜的笑容。 许家仍住在泾阳县城内,仪仗进城后直奔许家商铺而去。 在李素的吩咐下,仪仗进城后叱喝开道,隆重而风光,引无数路人慌忙避让。 平日里李素根本不是这般张扬的人,然而今日。或许是为了弥补对许家的愧疚,也或许为了补偿余生有可能对许氏的冷落。李素破天荒地大张旗鼓,用自己的仪仗把许家的面子撑得足足的。 一行人就这样大摇大摆,穿街过市,到了许家商铺门口,仪仗停下,丫鬟上前掀帘。在众多围观百姓的注目下,一身华贵高明服的许氏被丫鬟搀扶下车。 许家父母得了通传,早早等在门外,见到县子府仪仗招摇过市,自家女儿身着诰命。盈盈款款下车,许家父母激动得老泪长流,这一瞬间,当初受过的委屈和苦楚,似乎全都补偿回来了。 李素也下了马,与许氏并排站在一起,一齐朝许家父母行礼。 老丈人兴奋得脸上的褶子都在绽放着幸福的光芒,忙不迭将女儿女婿扶起,然后……无视诸多围观百姓的目光注视,旁若无人地站在大门口寒暄,不时摆出各种造型,颇具闪光灯下的嫩模风范,各种高贵,各种高冷。 虚荣心可以理解,李素不介意配合一下老丈人,并且很有耐心,一直等到老丈人的虚荣心血槽满格,因为李素听许敬宗说过,许家这一族支近百年来势微落魄,数十年前终于沦为最低等的商人,处处受尽白眼和委屈,能与李家攀上亲事,怕是许家近百年来最风光的一刻。 老丈人显然很希望把这风光的一刻延长,再延长,所以女儿女婿到了门口也不说请进门,反而站在门口拉着李素以无比熟稔亲密的姿态,大声寒暄着连李素都听不懂的家常。 也不知老丈人啥心态,从见面开始似乎没说过一句人话。 “贤婿安好乎?无恙乎?那啥……乎!” 若不是眼前这人是他的老丈人,李素早一巴掌乎上去了。 虚荣心可以理解,但不说人话就实在不能理解了,李素的理解心是有限度的。 完全无法代入老丈人的心态,好好的不说人话,非要乎来乎去,话里掺几个古文字眼难道就成了上流社会人士? 李素被老丈人拉着手,脸上的笑容已僵硬,挣又挣不开,只好腾出一只手把站在身旁笑吟吟的许敬宗拉过来,凑在他耳边悄声道:“我这老丈人以前都这模样?” 许敬宗的笑脸其实也在微微抽搐,闻言摇摇头:“以前说的句句都是人话啊,不知今咋了……” “许少监去劝劝他?显摆差不多了,赶紧消停,不然我马上翻脸。” 许敬宗急忙上前拽住许老爹的胳膊,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老丈人脸色一变,立马堆起满脸笑容:“哎呀,老夫真是老糊涂了,贤婿与女儿回门,咋能站在门外呢?快快里面请,来人,开门迎贵客……乎!” 李素身形一个踉跄,想了想,深吸口气,最后一次忍了这个“乎”! ………… 显摆够了,老丈人满面红光跪坐在堂前,李素和许敬宗忝陪客座,许氏却和丈母坐在一堆,娘儿俩窃窃私语不知说着什么私密话。 关上大门,进了堂前,老丈人终于恢复正常,方才门外那副夸张得欠抽的样子不复再见,转而换上沉稳老练的模样。 李素长舒一口气,很好。他喜欢跟正常人打交道。 挺起腰缓缓环视堂内四周,老丈人似有许多感慨,轻捋长须看着李素,笑道:“贤婿啊,缘分自有天注定,得见贤婿今日坐我明堂。老夫甚慰。” 李素嘿嘿干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 老丈人说得含蓄,实则暗指去年李素登门退亲之事,当初也是坐在这前堂里,翁婿二人闹得颇不愉快,如今李素还是成为了他的女婿。 见李素没回应,老丈人似乎也觉得这句话说得稍嫌敏感,于是展颜笑道:“小女年幼,自小老夫和她娘亲对她宠溺过甚。如今她已成了李家妇,不懂事的地方还望贤婿多担待一二,贤婿是国之栋梁,胸中自有吞云之志,胸壑间皆藏军国大事,想必不会与小女这般妇道人家太过计较的。” 李素急忙道:“丈人言重了,夫人贤良淑德,端庄秀丽。是宜家宜室的正妇之姿,小婿定会与夫人相敬如宾。丈人尽可放心。” 翁婿仍不太熟悉,只好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没营养的废话,许敬宗充分发挥了酱油男的角色,不停在旁边玩笑调和气氛,把一盘寡淡无味的菜变成了一盘……酱油放多了的无味菜? 前堂另一头,许家母女仍在窃窃私语。看来母女平日关系很不错,女儿是母亲的贴身小棉袄嘛,有时候连裤衩的角色也要临时充任一下的。 聊到正酣时,许家丈母忽然仔细打量了一下女儿的眉宇和神态,见女儿眉宇未开。神态稚嫩,仍是出嫁前的青涩少女模样,不由起了疑心,凑在女儿耳边轻轻问了一句话,许氏的俏脸顿时红得快滴出血来,深深垂头不语,许母急了,不甘心地又问了两次,许氏捱不过追问,只好轻轻摇摇头。 许母马上扭头朝李素望去,神情浮上担忧之色,犹豫半晌,觉得兹事体大,不可轻忽,于是也顾不得翁婿二人正在进行的没营养的废话,起身走到老丈人身边,附在他耳边轻语了几句。 老丈人笑脸一僵,夫妻二人同时朝李素望去,目光很古怪。 李素的笑脸更僵硬,他大概猜到刚才母女二人的对话内容了。 “咳,贤婿啊……小女新嫁人妇,真的懂事吗?”老丈人面带尴尬地问道。 李素真诚地看着他:“太懂事了,丈人丈母教得好,小婿之福也。” 老丈人神情愈发疑惑,喃喃道:“既然懂事,不应该呀,出嫁前婆姨不是教过她男女之事了么?就算听不懂,春宫图总看得懂吧?难道说……” 人类的想象力很可怕,老丈人自语过后,神情渐渐不对了,狐疑的目光直朝李素的下三路招呼,很下流,李素瞬间有股扔桌子砸他脑门的冲动。 “小婿身子很好,并无暗疾!”李素咬着牙一字一字地道。 “哦……”很敷衍的应和,狐疑之色仍未消。 丈母则一脸谴责地瞪着李素,显然是个敢爱敢恨的典型关中婆姨性子,此刻她大概在恨李素……为何不祸害她闺女? 一个很隐秘的问题,搞得前堂的气氛很尴尬。 许家夫妇倒也不笨,女儿嫁过去三天竟然没被破身,显然里面有原因的,再想想前些日子闹得长安城沸沸扬扬的泾阳县子和东阳公主的传闻,许家夫妇顿时秒懂。 沉默许久,许老丈人试着打破眼前的尴尬气氛,想了想,道:“贤婿啊,老夫早闻贤婿诗才绝世,作过好几首诗至今被长安的士子国生吟颂,老夫读的书不多,倒是对贤婿其中一首诗颇为喜爱……” “丈人谬赞矣,不知丈人喜爱哪一首?” 老丈人拧眉沉思状,不太确定地道:“那句啥来着?‘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哎呀,好诗,美滴很。” 李素立马接口:“丈人学识不凡,这首诗是小婿作来劝学所用,寓意惜取少年时光,莫蹉跎岁月,终一事无成,小婿以此句与丈人互勉……” “啊?”老丈人顿时变了脸色,茫然地道:“这句……不是说男女行房之事吗?咋成劝学了?” “噗——”干坐一旁打酱油的许敬宗再也忍不住了,一口奶酥喷出老远,最令人佩服的是,喷了奶酥之后居然面不改色,只抬头看了看堂外的天色。喃喃道:“咦?今日的北风……好喧嚣啊,老夫出去看看……” 然后许敬宗便很利落地杀青了酱油男角色,起身毫不留恋地朝屋外走去,看喧嚣的北风去了。 *************************************************************** 回门圆满,至少李素觉得圆满。 回去的马车上,许氏羞得不行。躲在车里死活不肯露面,对一个才十几岁的少女来说,“行房”的话题终究太生猛了一些,有点承受不住。 仪仗快进太平村口时,许氏这才悄悄掀开了帘子一角,偷偷朝前面骑马的李素看了一眼,又赶紧放下,端着诰命夫人的仪态坐了一阵,又忍不住掀开…… “夫君……” 李素微微勒了一下缰绳。马儿速度放满,与马车并肩。 “夫人有事?”李素淡淡笑道。 许氏咬了咬下唇,脸泛桃红,忽然没头没脑说道:“妾身李许氏,但妾身出嫁前有闺名的,女儿家闺名不能随便说,但对夫君无妨,妾身名叫明珠。” “许明珠?掌上明珠。好名字……”李素赞得有点敷衍,笑道:“看来老丈人对夫人宠溺得紧啊。” 许明珠脸又红了。显然不是得意,只幽幽叹了口气:“倒不是宠溺,只因妾身出生那日,爹恰好与邻铺商人耍钱,那日赌输了一颗明珠,亏大了。爹气愤不过,于是给妾身取名明珠……” 李素发现自己的笑脸又有点僵硬了:“…………” 这一家子……貌似,有点奇葩啊。 ………… 长安,程府。 满满三大车绿菜齐崭崭列于程府大门前,这次李素学乖巧了。用马拉车,没敢用牛。 程咬金神情不喜不悲,对绿菜似乎不太热情,用平静无波的表情告诉李素,混世魔王不是吃素的。 不过程咬金对李素倒是很热情,二话不说强拉进府,大手一挥,开宴。 每次进程府,李素总要提起十二分的小心,一不小心便醉倒在这片深沉的土地上,然后从进门到醒来这期间的记忆全部失去,很难受。 程咬金今日饮酒的兴致不太高,神情颇为抑郁,所以也没劝李素喝酒,正合了李素的意。 “长安城里最近很热闹啊……”程咬金乱糟糟的胡子上沾满了酒渍,摇头叹道。 “小子近日不常进城,不知发生何事了?” 程咬金神色复杂,沉默片刻,道:“陛下欲重修大明宫,朝臣们闹得欢快,朝堂民间烧了一锅沸水似的,到处咕噜冒泡。” “‘欢快’的意思是……” 程咬金叹道:“娃子,知道修大明宫要花费多少钱粮徭役么?” 李素点头:“略闻一二。” “本来嘛,武将开疆,文官治国,自古常理,咱们这些粗鄙武夫向来不喜掺和这些内政之事,这次也一样,闹得最欢快的都是文官,陛下欲重修大明宫,满朝文官皆反对,连一向与陛下同进退的长孙老儿和房老儿,这次也不吱声了,可陛下不知怎么了,这次心意竟无比坚决,群臣所谏,一言不纳……” 程咬金咧嘴笑了笑,道:“……昨日朝会上又闹了风波,陛下不知何故说起晋阳起兵反隋之事,此事史官早有定论,是高祖皇帝起兵伐无道,当时还是秦王的陛下随之,谁知昨日朝会上陛下却说当初晋阳全因他劝高祖皇帝起兵……同样一件事,只改了几个字,可意思全变了。” 李素听得饶有兴致:“然后呢?” 程咬金叹道:“史书已定论,岂是那么容易篡改的?陛下说家常似的刚把这番话说完,尚书省侍中魏徵出班,当着满殿君臣的面,跪在地上磕头请求陛下收回刚才的话,直磕得额头血流如注,陛下大怒,朝会不欢而散。” ************************************************************** ps:大章。。。今天2号,想必很多兄台手里还攒着保底月票吧?快投给萌萌哒的老贼吧。。。(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九章 锱铢必较 老将不是不关心政治,而是不能太关心政治。 这些在军中拥有着极高声望的将军们若对朝堂国事太热心,李世民就该担心了。胸襟再博大的君王都会产生猜疑,于是程咬金李绩等一帮老将学会了不对国事指手画脚,每天杵在朝堂金殿里,做一群安静的老男子。 从古至今,政治向来是文官们玩的东西,而且也只有他们玩得最熟练,比如李世民重修大明宫,魏徵能狠下心当着君臣的面把自己的额头磕得鲜血直流,用一种无伤性命的惨状来引发满朝文武反抗昏君的情绪,若换了程咬金出班劝谏,以老流氓的脾气,大抵只能骂脏话,顺便跟李世民的十八代女性先人长辈发生超辈分两性关系,胡搅蛮缠将一件明明占理的事搞成无理取闹。 所以武将不掺和政治是对的,除了打仗,其他的时候让文官们抛头颅洒热血便是。 李素和程咬金也是同样的想法,不同的是,李素是没资格掺和,小小县子,刚刚成年,朝堂上谁拿他的话当回事? 大家都是不掺和政治的老实人,坐在一起便只管饮酒作乐便是。 程家前堂内∝∞,,李素难得主动地端起漆耳杯,朝程咬金遥敬:“程伯伯,咱们莫谈国事,只论风月,小子满饮,您……您也别随意,都干了。” 一杯酒下肚,李素眉毛眼睛鼻子全皱成一团,只觉得肚里着了火似的,又辣又痛。 程家不讲究,自从发明了五步倒之后,再没在程家见过别的酒了,你弄几壶三勒浆会死吗? 李素干杯了。程咬金连随意都懒得随意,斜着眼很轻蔑地嗤笑一声:“怂样!还‘莫谈国事’,江山是陛下和老夫这帮子武夫一起打下来的,怎么就谈不得了?还‘风月’,成亲三四天了还没跟婆姨同房,老夫跟你有甚风月好说?” “啊?”李素脸上血色翻涌。悲愤万状。 活不成了,家里有程府的密探?这么隐秘的事他咋知道? “程伯伯咋知道的?” 程咬金又斜了他一眼:“俺咋知道?你牛伯伯李伯伯他们都知道,婆姨讨来不就是让你睡的吗?成了亲不同房是个啥说法?放着娇滴滴的婆姨不用,连家都不敢回,每天孤零零睡火器局里,还有脸跟老夫论什么风月……” 李素眼睛眨了眨,瞬间明白了。 许敬宗!这个老混蛋!明日去火器局把他吊在树上抽! 李素直起腰杆,一脸正色道:“程伯伯,您与小子皆是朝堂重臣。咱们爷俩还是谈谈国事吧……” 程咬金的表情更轻蔑了:“呸!乳臭未干的小子,还‘重臣’,老夫跟你有屁的国事谈,酒喝不下去赶紧滚蛋,以后给老夫多送些绿菜,除此之外再弄点实在的,你家庄子上难道就没有偶尔摔断腿的牛吗?明给老夫摔断一头,老夫不多要。肉分一半足矣,快滚。” “是是。小子告退……不过摔断腿的牛,真没有。” 程咬金气笑了:“护犊子的货,滚吧,记住,重修大明宫是朝堂里该议论的事,你个小娃子千万莫参与。否则引火烧身。” “程伯伯放心,小子又不傻……” ************************************************************** 快开春了,天气仍然很冷冽,感受不到任何春天的气息,贞观十二年的春天姗姗来迟。 在这寒冷的天气里。李家却迎来了大丰收。 五十亩大棚地里,白色的薄如蝉翼般的素布被拉开,阡陌间堆满了各种水灵灵绿油油的绿菜,如山般高高堆在地上,引来无数村民围观,以及各种羡慕嫉妒恨。 在这个连皇帝冬天都只能吃两口蔫莲菜的年代里,李家的丰收委实值得别人嫉妒。 薛管家吆喝着雇请来的庄户采收后,将绿菜全部搬运到李家前门外的大院子里,过秤一称,足有两万多斤。 李道正和薛管家乐开了花,李素却有些不满意。 五十亩两万多斤,平均每亩四百斤,其实产量算是比较低下的,对农事,李素只是半桶子水晃荡,勉强记得前世大棚菜的几个细节而已,具体的耕种维护等等,却一窍不通了,全靠摸索,跌跌撞撞过来,收获时只得到了这个产量。 两万多斤也不是小数目,至少李家绝对吃不完,加上送长安城里各家叔叔伯伯的,也送不了多少,如何解决这些绿菜便成了李素要办的大事。 李家大门外的院子从未这么乱过,一筐筐黄瓜茄子(昆仑紫瓜)芥菜高高堆在院子里,平日干净整洁的院子今日看起来像难民营的食堂仓库,各种脏乱差,爱干净的李素难受得脸都拧成了一团。 必须赶紧解决它们! ………… 王直人脉最广,这些日子在东市厮混,认识的商人也最多,宋公羊不行,目前而言不能让宋公羊知道李素这个人的存在,还有一位,李素有过一面之缘,当初卖大棚素布给他的毫州商人孙平贵。 “嘶——绿菜!” 孙平贵应邀而来,见着满院子的绿菜,顿时直了眼,眼里都冒绿光了。 “咋弄的?绿菜啊!大冷天里居然有绿菜啊……”孙平贵吃惊不小。 “好看吧?”李素朝他挑挑眉。 “好看,比我婆姨好看……”孙平贵说着上前扯了一把芥菜叶子,洗也不洗便往嘴里塞,看得李素直皱眉。 孙平贵似乎也被自己的丑陋吃相弄得有点不好意思,忸怩道:“整个冬天光吃肉,便秘好些天了,贵人恕罪……” “上次弄那些烂布头,我把它们全买了,最近咋样?没再做亏本买卖了吧?” 孙平贵愈发不好意思。先朝李素行个礼,算是感谢了当初李素的恩情,然后笑道:“托贵人的福,后来小人又去毫州弄来两千匹绢布,囤了不到一个月,被一个胡商全买下了。小小赚了一点。” “所以,你只卖布,不卖别的?” 孙平贵笑了:“看贵人说的,商人哪有铁了心思只卖一样东西的,啥东西能挣钱便卖啥,若是长安百姓都缺粪叉子,小人立马扔了布仓去卖粪叉……” 李素懂了,在商人眼里,货物没有永恒的。但钱是永恒的,只要能赚钱,什么都能卖。 很好,李素甚慰。 指了指满院子堆成山的绿菜,李素问道:“这些东西你能卖不?” 孙平贵如同被强攻灌了春药似的,脸上泛起一层激动的潮红,呼吸也急促起来,颤声道:“贵人愿意让小人帮忙卖绿菜?” “这话多奇怪。我不愿意把你叫来村里干啥?说句痛快话,能卖不?不能卖我找别人……” “能卖!”孙平贵忘形地大声道。接着发觉自己有些不敬,又朝李素躬身一礼当是赔罪,语调正常地道:“……能卖,有多少绿菜小人能卖多少,小人保证诚信,若给贵人短了一两。拿小人的人头充数!” 李素点头,这个年代的人还是很讲诚信的,哪怕是最狡猾的商人也不敢拿自己的诚信开玩笑,他说不会短一两,那就肯定不会短。有时候商人的承诺甚至比寻常百姓的分量更重。 “好,你辛苦一遭,我也不亏着你,卖得的钱咱们七三开,我七你三……” 李素话没说完,身后忽然传来一道很突兀的女声。 “九一开,李家得九。” 二人愕然转身,发现许明珠俏生生站在身后,今日许明珠终于换下了礼服,穿着一身素淡的高腰衽裙,头发挽成高高的云髻,髻上一支金簪随步摇曳。 许明珠的脸色不太好看,李素有点纳闷,不知谁惹她生气了,二人目光注视下,许明珠盈盈走到面前,先朝李素屈身一礼,轻声道:“先给夫君赔罪,妾身不该失了规矩乱插言,妾身的罪,回屋后任夫君责骂……” 李素挠挠头:“啊……没事,插句嘴嘛不要紧,你是我的夫人,家里的事本也该知会你一声的,刚才忘了。” 许明珠嘴角轻轻扯了一下,算是笑过,随即俏脸绷得紧紧的,起身看着孙平贵,道:“这位应该是在长安城里行商的商人了,论行商,其实我家也是商人,这里面的规矩我比我家夫君更懂,行商无非将本求利而已,今日这桩买卖却不同,所谓的‘本’,全是我李家出的,而您只在中间经了一道手,既无投入也无风险,若凭此便得三,怕是您也觉得不合适吧?” 李素睁大了眼愕然看着她,孙平贵一张老脸羞得通红,急忙解释道:“贵夫人多心了,刚才是贵人自己说的七三分,小人还没答应呢,贵夫人没说错,小人只是中间经个手,扯个嗓子吆喝几声,实在不值拿三成的……” 许明珠笑了笑,道:“既如此,妾身便斗胆替夫君做主了,这两万斤绿菜全卖掉,所得银钱我李家拿九成,您拿一成,还有,一应装运的马车,车夫,劳力和城里的店铺,伙计,人手等等,李家一概不问,只派两名帐房与您同去,方便监管这笔买卖的帐目,您看如何?” 孙平贵额头上渗出了冷汗,显然这场谈判许明珠给了他不小的压力。 “还有,两万斤绿菜不是小数,一股脑在长安城兜卖却赚得不多,您不妨先拿两千斤出来,以低价兜卖,长安城的百姓必然闻风而动,那时再把价提到最高,然后把这批绿菜按品质分成上中下三等,三种品质的价自然不一样,卖的人也不同,上等品卖给长安的王侯权贵家,中等卖给商人和官员,下等卖给百姓,如此既能让权贵们心里舒坦,百姓们对比了价格后也愿意买,您看怎样?” 孙平贵眼睛瞪得大大的,瞠目结舌半晌没说话。 李素却一脸羞惭,有种撞墙抹脖子的冲动。 穿越人士啊,饥饿营销和精品路线啊。利润最大化啊……明明该知道的道理,却比不上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这颗大好头颅应该剁了……给她当夜壶? 论起行商,今日的许明珠锋芒毕露,强势得令李素有些陌生。 气势如泰山压顶,孙平贵除了点头还能说什么? 于是孙平贵屁颠颠回城找马车去了。而许明珠,却仍旧绷着一张俏脸,两只葱白纤手拈着李素衣袖一角,将他拉到后院厢房里,关上门,然后朝他盈盈下拜。 “夫君见谅,妾身今日失了礼数,更不该在外人面前折您的面子,妾身请夫君责罚。” 李素呆了片刻。道:“啊,不失礼,不失礼,我说过,家里的事该由你做主的,今日倒是我疏忽了。” “谢夫君体谅,妾身刚才……其实站在您身后很久了,一直忍着没出声。后来……妾身实在不能眼睁睁看着咱们李家吃亏,这才僭越失礼站出来。” 又是下拜又是赔罪的。李素真看不出这姑娘到底哪里失了礼,根本就是太多礼了。 李素也客气得不像话:“说来今日多亏夫人,为李家挽回了损失,本来只能拿七成的,却拿了九成,实在赚大了。应该多谢夫人挺身而出才是。” 许明珠脸蛋一红,垂头道:“夫君莫说了,再说妾身便无地自容了……” 事情揭过了,李素呵呵笑了两声,起身拉开房门准备离开。谁知许明珠又叫住了他。 “夫君,妾身还有件事想与夫君说。” 李素顿了一下,转过身和颜悦色地道:“你尽管说。” 许明珠脸蛋更红了,神情似乎不太像羞怯,反而生气的成分比较多,神情间又带着几分怯怯,最后深吸了口气,似乎在给自己鼓足勇气,然后轻轻地道:“……妾身先给夫君赔罪,妾身的话或许有点不中听,还请夫君听完后再责罚。” 李素愈发奇怪了,笑道:“哪有动不动责罚的,我没那么不讲道理,说吧,到底什么事?” 许明珠咬了咬牙,道:“夫君是陛下御封的县子,妾身嫁过来以前便听说了夫君的名声,妾身的娘家便在泾阳县,而夫君正被封为泾阳县子,对妾身和许家来说,已是登了天的人物了,听说县子之爵是因夫君当初曾在松州城下立了泼天的军功,大唐恶战吐蕃,全托夫君一人而力转乾坤,改变了战局,不仅收复了松州城,还挺进吐蕃境内千里,遇城克城,遇敌杀敌,大涨我大唐国威军威……” 李素笑道:“这话太夸了,虽然是事实,也不要说得这么赤裸裸,我会不好意思的……” 许明珠扯了扯嘴角,接着道:“……妾身嫁过来以前,县里的扈司户来我家做媒,说起夫君的人品和官爵,还有立下的种种功劳,我父母也高兴得不行,根本没考虑便点头应了,妾身当时知道后,心里也是……也是欢喜的,妾身虽未见过夫君,但妾身知道夫君是顶天立地的英雄,能嫁给夫君,定是妾身修了十世功德,才被老天垂怜眷顾……” 许明珠说着,忽然变了话锋:“……在妾身眼里,夫君应该是为了国朝殚心竭虑的朝堂砥柱,上马治军下马管民的顶天人物,往来皆是奏疏和公文,言谈皆是军国机要,夫君是陛下御封的县子,是体面的,高贵的官宦人家,是咱们李家的顶梁柱,可是……夫君怎可行商人贩夫锱铢必较之低贱事?” ************************************************************** ps:今天阅兵式好燃啊。。。激动坏了。。快给张月票让我平复一下心情。。。(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章 弯仔码头 李素愕然。 他怎么也没想到许明珠竟能说出这番话,语气里谴责的味道很重,似乎县子参与行商是一件大逆不道的事。 “我只跟孙平贵聊了一下利润分配……” 许明珠摇头打断了他的话:“夫君,您是县子,是天子近臣,您的心思能安民,能治军,这些都是大事,也该是您想的事,可是行商这种低贱之事,夫君您委实不该参与,连过问都不行,平白辱没了咱们李家的身份,长安城里权贵繁多,可从没听说过哪家权贵的家主亲自过问商贾谋利之事,大唐立国这么多年,一个都没有。” 李素张了张嘴,发现自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良久,指着门外道:“我一个县子兼五品监正,朝廷发的俸禄那么少,不做点买卖怎能养活一家人?” 许明珠说了一大番话,本觉得有点僭越了,说完后神情变得怯怯,可李素一张嘴,许明珠忍不住又道:“长安城谁家权贵不做点买卖?但那些都是家里远亲,幕宾,帐房做的事,家主可从没有亲自参与的道理,权贵家不能提钱的,但权贵家从来不缺钱,本身有了权势,外地入长安的商贾,≌♀,胡人的商队都要争先巴结讨好,权贵家意思一下随便出点钱算是入了份子,挣钱的事情自不消说,商贾主动给家主送上门来,既无风险也不失体面,万一商队遇到麻烦,家主一封书函便能遇灾消灾,夫君,咱们李家也是权贵,钱财方面的事,您真的无须过问。有了体面的身份,钱财自然不缺的……” 李素睁大眼看着她:“你为何知道这么多?” 许明珠脸蛋一红,垂头细声道:“妾身出嫁前,叔父与妾身聊过一些,他是有官身的人,而且曾是秦王府学士。对长安城权贵家的生财之道自然清楚。” 李素恍然。 这个许敬宗……哪儿都缺不了他啊。 “夫君,妾身本是商贾出身,身份并不高,能嫁给夫君是妾身修来的福分,本来家里买卖之事,妾身还可以帮夫君打理一二,可妾身也被陛下御封为七品诰命,买卖的事妾身也不好插手了,传出去怕污了夫君的声名。夫君若信得过妾身的话,何妨让妾身的爹娘帮忙打理?丈家毕竟隔了一层,旁人纵然知道了也说不得咱李家什么,咱们李家只须遣一个信得过的帐房监管,夫君意下如何?” 李素眨眨眼:“……夫人知道咱家有几桩买卖么?” 许明珠摇头:“嫁过来以前隐约听说过夫君是个死要钱……” 语声一顿,许明珠惶然赔罪:“妾身失言了,只是耳闻而已,定是旁人污蔑。夫君莫往心里去……” 李素哂然一笑:“不用忌讳,我本来就是个死要钱的。有啥不好意思承认?” 许明珠红着脸道:“妾身只是隐约听说,而且外面说夫君赚钱的本事很了得,几桩买卖皆是长安独一份,妾身嫁过来后再看咱李家排场用度,才知所言不虚。” 李素点点头:“不错,李家确实有几桩很挣钱的买卖。活字印刷术是一桩,烈酒是一桩,还有香水和绿菜,本来火药也该是一桩的,不过陛下可能不太同意。就算了。” 许明珠轻声道:“有这几桩独份买卖,咱家以后用度不愁了,夫君果然厉害。” 李素凝视着她,许久,忽然从腰侧掏出一串钥匙,交到许明珠手里。 “东厢房有个暗室,里面是咱家的库房,一应钱财和帐簿都在里面,往后你来管家,家里一应收支用度,每月跟我说一次便是。” 许明珠俏脸激动得愈发红润,纤细的手紧紧抓着手里的钥匙,指节微微泛白。 李素意味深长地道:“夫人,你我一生,但愿相敬如宾,勿生怨隙。” 显然许明珠并未听懂李素的言外之意,兴奋地连连点头。 ************************************************************** 长安东市莫名搭了一个戏台。 这个年代的娱乐活动并不多,寻常百姓家里往往自娱自乐,当家的心情好时哼几句怪声怪调的黄腔,绝没有《诗经》那般高雅缠绵,基本都是黄色俚语段子,不过这只是音乐类娱乐缺乏,实际上民间别的娱乐活动还是很丰富的,比如搏力,牵钩(拔河),逢年过节的观灯,社火等等,至于权贵的娱乐活动就更多了,每家权贵府养一个乐班是必须的,美貌的歌伎舞伎每年要换好几茬,还有蹴鞠,长行(赌博),投壶,围棋等等。 所以说,只要有一颗想嗨的心,再落后的地方都能嗨起来。 但是在东市里搭戏台免费让过往的商人百姓听乐班演奏唱词的,倒是从未有过。 戏台位于东市一块空地上,占地大约十余丈方圆,原本是一家露天的酒肆,后来不知怎的,那家酒肆一夜之间消失无踪,第二天酒肆的玄关,木榻和矮桌全部被拆去,原地搭起了一个高二尺许的戏台。 笙箫丝竹锣鼓编钟等等乐器一凑齐,乐师们穿着华丽的宫装上台演奏一番,相貌中等的歌舞伎们扭动着婀娜的身姿,迎来过路商人和百姓们的阵阵喝彩。 乐班的顶梁柱莫过于一位绝色美女压轴,出场先笑,一曲旨在宣扬佛法轮回的长歌《目莲变文》唱得抑扬顿挫,令路人驻足神往。 戏台搭好的第一天,东市尚无太多动静,毕竟人流量太大,路人们看个新鲜后便笑笑而去,直到第二天,第三天,戏台外面围的人越来越多,观众的喝彩声也越来越响亮,那位压轴美女的美貌和身段更被东市的商人和百姓们传扬四方。 第四天。人群里混杂着一位面白无须的中年人,脸带富态,身形微福,一双眼睛细而狭长,脸上时刻堆着笑容,看起来很讨人喜欢。 站在看热闹的人群里。这位面白无须的中年人盯着戏台上那位千娇百媚的压轴美人,不由有些震惊,眯着眼仔细看了一阵后,发出赞叹般的叹息声,深深注视过后,满意地转身离去。 第二天,那位中年人又来了,这次不是孤身一人,旁边还有一位穿着玄色长衫的年轻男子。年轻男子脸带孤傲之色,夹杂在拥挤的人群里频频皱眉,中年人手忙脚乱为他分开贴近他的路人。 许久以后,压轴美人上场,眉目如画,肤若凝脂,一双水灵灵的眼睛朝台下轻悄一扫,便含无限风情。将人的魂魄都勾没了。 年轻男子站在台下不远处,原本嫌弃不耐的表情渐渐变了。一双阴沉的眼睛定定注视着台上那位美人,连呼吸都不自觉地屏住,片刻之后,他的目光里很快升起赤裸裸的情欲和占有欲,非常霸气。 面白的中年人一直小心观察着他的神色,见到他眼里升腾而起的**。中年人终于笑了,这次邀媚显然是极为成功的。 “殿下,此女佳否?”中年人凑在他耳边悄悄问道。 年轻男子正是乔装后的东宫太子李承乾,而那位面白无须的中年人则是东宫的一名宦官,东宫内给事。黄奴儿。 自上次李素在东市废了东宫内给事胡安的手脚后,李承乾将胡安杖毙,尸首扔给了大理寺,而接替胡安职位的,便是这位黄奴儿,此人颇具灵性,而且很懂得拍马屁,时常为李承乾搜罗民间的歌伎舞伎和新奇的猫猫狗狗宠物,渐渐的,终于在李承乾心中占了一席之地,成了东宫目前最受宠的宦官。 黄奴儿经常出宫,为的便是给李承乾搜罗美女和新奇物事,昨日在东市见到那位戏台上的绝色美人,连黄奴儿这种见惯了美色的宦官亦惊为天人,当时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便是要将她收入东宫,献给太子殿下。 经过黄奴儿的吹嘘后,李承乾也动了心,他本来就不是什么清心寡欲的人,听说有绝色美人埋没于民间,怎能不去看上一眼,救美人于水火之中呢? 于是今日,李承乾和黄奴儿来到东市,忍着东市各种脏乱差站在戏台前。看到压轴的那位美女出场后,李承乾只觉心弦狠狠被人拨动了似的,胸腔里回声阵阵,激荡人心,台上美人的一颦一笑,都令他深深着迷,那娇柔美艳的模样,令他恨不得狠狠将她搂进怀里,发疯般撕去她的衣裳,把她压在身下肆意蹂躏宠爱…… 黄奴儿见太子殿下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戏台上的美人,浑然没搭理他,不由笑了笑,凑在他耳边再次重复了一遍。 “殿下,此女佳否?” 李承乾终于回神,抿了抿唇,眼中的**仍不曾丝毫掩饰,只是点点头,道:“此女,孤誓得之。” 黄奴儿高兴坏了,如此看来,这记马屁拍得既准又狠,重重拍中了太子殿下的痒处,可谓马屁界的经典案例。 “殿下既喜,奴婢可为殿下分忧……” 李承乾终于舍得移开目光,赞许地看了黄奴儿一眼,点头道:“若能为孤得此女,孤必厚谢。” 黄奴儿眨眨眼:“这乐班设在东市,想来亦是寻常的民间班子,奴婢许以财帛,相信没人不会动心的,若财帛不能动人,奴婢再借一借东宫的权势,权钱皆下,万事必成。便请殿下稍候片刻,奴婢这就去找班头分说一番……” 李承乾懒得答话,神情冷漠地轻挥了一下袍袖,黄奴儿笑着离开。 等了大约一柱香时分,台上的美人已唱完了一曲,行礼退下了,没了美人养眼,李承乾顿觉不耐,皱眉四顾。 良久,黄奴儿忽然出现,脸上仍习惯性地堆着笑,只是脸色不大好看。 李承乾见他脸色不对,顿时沉下脸:“怎么?班头不肯割爱?” “这……殿下恕罪,全是奴婢办事不力……”黄奴儿额头冒着冷汗道。 “哼!”李承乾冷冷剜了他一眼,袍袖一甩,怒道:“这大唐的天下,还没有孤做不到的事情!这班头不想活了吗?你有否亮出东宫的名头?” 黄奴儿神情愈发尴尬,哭丧着脸道:“全是奴婢失察,办事不周,倒不是班头不肯割爱,而是奴婢疏忽了一件事……” “何事?” “奴婢昨日见戏台上的美人端的美艳不可方物,绝色之姿如天仙下凡,一时只顾向殿下禀报,却忘了问这美人是男是女……” “啊?”李承乾大吃一惊,脸色比黄奴儿更难看:“狗才!你的意思是……” 黄奴儿惶恐垂头,任脸上的冷汗滴落,颤声道:“方才奴婢问了班头才知,那位美人……并非女儿身,而是须眉男儿汉,殿下,奴婢错了,求殿下饶奴婢一死……” 李承乾身形一踉跄,差点栽倒,脸上的神色分外精彩,时青时红,痛苦得仿佛刚失恋的纯情少男…… “怎……怎会是男儿身?不该啊,不该啊……”李承乾盯着空荡荡的戏台,失神地喃喃自语。 “殿下,奴婢错了……奴婢明日定为殿下在长安城寻一真正的绝色美人,聊补今日奴婢之过,殿下……殿下!” 李承乾被喊回了神,目光阴冷地扫了他一眼,却不答话,狠狠地拂袖而去。 黄奴儿神色惨白,绝望地看着李承乾的背影。 他知道,但凡让太子殿下失望的,难堪的,最后的结局都很凄惨,东宫从来不缺宦官下人,少了他一个内给事,不知多少宦官争着抢着往上扑。 而他黄奴儿今日办砸了事,不出意外的话,寿命大概只到今日便可以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了,除非太子殿下将来偶尔想起他,然后为他招魂…… 失魂落魄地惨笑两声,黄奴儿正打算抬步跟着李承乾回东宫受死时,生命终于出现了一丝曙光。 只见李承乾气冲冲往前走了十几步,脚步忽然一顿,接着飞快转身往回走,走到黄奴儿面前时,李承乾的面容扭曲成一团,带着几许狰狞。 “……男的孤也要了!”低声咆哮了一句后,李承乾仿佛在给自己安慰打气似的,语气有一种献身般的悲壮:“……男的,关上灯,也可以用的!” ************************************************************** ps:晚上有事,更新延迟了两个小时,见谅。。。(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一章 顺势逆势 李素没猜错,称心果然有把直男硬生生掰弯的实力。 李承乾终于无法抗拒称心的绝色魅力,只好安慰自己,既然都是走道,走旱道与走水道有什么区别呢?至于没胸……也不是不能接受嘛。 黄奴儿死里逃生,顿觉生命如此可贵,同时也对太子殿下充满了信心,他相信在太子殿下的带领下,长安城会掀起一股搞基的流行风暴…… 于是黄奴儿赶紧回过头找到了乐班的班头,班头不太乐意,称心是这个乐班的压轴灵魂戏子,他若走了,以后乐班怎么办?后来黄奴儿许了班头一大笔钱财,又亮出了东宫的招牌,班头这才不甘不愿地答应下来。 二十贯钱扔在班头面前,娇柔妩媚的称心垂着头跟在黄奴儿身后,盈盈袅袅走进了东宫。 ………… “称心真被太子买进东宫了?”李素睁大眼盯着王直。 王直点头:“宋公羊遣人传来消息,昨日晌午,东宫属官买走了称心,打的是东宫的名头,估摸真被东宫买走了……” 李素喃喃道:“这家伙……还真被掰弯了……” 7, 王直不解道:“何谓‘掰弯’?” 这就没法解释了,李素脑子里闪过许多词汇,试图解释直与弯的区别,可是终究觉得词不达意,没法开口。 “其实啊,男风自古盛行,从春秋战国开始便有士大夫有好男风者,甚至把它宣扬成一件风雅之事,比如大家都知道的龙阳君,还有三闾大夫等等,那时的士大夫谁家不养几个娈童?这个嘛……也不算惊世骇俗……” 李素说着,脸上渐渐绷不住了。忽然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可我为何还是觉得这般好笑?” 王直满头雾水地看着李素狂笑,搞不清这件事的笑点在哪里。 李素一边笑一边使劲拍着他的肩:“你咋不笑呢?太子啊,被掰弯了啊,吹了蜡分不清前后啊,哈哈哈哈……” 见李素笑得如此开心。王直也只好配合着干笑两声,或许笑声有传染性,渐渐的,王直笑得越来越大声,最后笑出了眼泪,捧着肚子哎哟哎哟直叫唤。 虽然到现在还没弄清到底有啥好笑,但是一定很好笑,笑完了再问笑点在哪里好了。 二人笑累了,王直喘着气。抹着眼角的泪花儿,道:“称心进了东宫,接下来咋办?李素,你下的这局棋我为何一步都看不懂?” “棋不是下给别人看的,最终的目的是要把对手逼到死角无路可退,旁人看不看得懂,并无关系……”李素语气很平淡,眼里却闪过一丝杀意。 扳倒李承乾并无任何压力。哪怕是前世的历史上,李承乾这个太子也当不了几年了。李素只不过顺势而为。既然与这位未来的国君结下死仇,再无化解的可能,那么,索性把他弄下去,李素受不了一个劲敌还活在世上,并且每天不知在哪个阴暗的角落里冷冷盯着他。而他还要提心吊胆防一辈子,太累了,弄死了比较轻松。 扳倒李承乾的火候还不够,这个没关系,李素可以默默无声地在暗地里添柴加火。让火候提前到来,现在李素在做的,便是这样的一件事。 “接下来,让称心好好在东宫里待着,屁股撅高一点,获得太子殿下的无尽宠爱,然后再通过宋公羊把称心从东宫里叫出来,嘱咐他几件事……” 王直迟疑道:“这个称心如今已被太子买去,算是攀上了高枝,他还愿意听宋公羊的话吗?” 李素淡淡道:“这个不是问题,只要是人,总会有弱点,拿住了他的弱点,便等于拿住了这个人,任他攀上高枝不可一世,只要弱点在,他便会服服帖帖……” ************************************************************** 重修大明宫终于成了令长安城沸腾的话题,渐渐闹到不可收拾。 贞观大治十一年,从正面来说,国库盈余确实比武德年时多了不少,李世民很幸运,他不仅得到了诸多名将的拥戴,多年来一直不离不弃地跟随他,连他要干弑兄杀弟这样大逆不道的事,名将们也二话不说陪着他干,不仅如此,李世民麾下还有一批忠心耿耿的治世名臣,如长孙无忌,房乔,还有早逝的杜如晦等等…… 由此可见,李世民天生有着培养铁杆脑残粉的本事,只要释放蛊惑技能,任何名将名臣皆逃不过脑残中毒,死心塌地跟着李世民,任何大逆不道的事都敢干,而且干得毫无顾忌。 因为这个了不起的本事,李世民与朝中的名将名臣们共同治下了一座越来越有希望的锦绣江山,对内施以仁政,对外强硬蛮横,与武德年相比,贞观这十一年来无论国力还是军力,无论国库还是民间,无疑比当年强盛许多,整个大唐渐渐在朝国富民强的方向大步迈进。 然而,终究只是“迈进”,而并非真正达到了国富民强的地步,事实上这些年虽然强盛了一些,但李世民登基后一次又一次地发动对外战争,也消耗了不少国力,更重要的是,如今大唐人口奇缺,整个关中才一百多万户人口,真正的壮年劳力更少,他们要种地,要生产,要采桑织布,要烧窑制瓷……行业太多,而人口太少,朝廷和官府不得不出台许多政策鼓励民间百姓多生多育,连寡妇都不放过,三天两头有官媒上门催嫁…… 当一个国家站到巅峰上,用俯瞰的姿态扫视周边时,往往会产生一些幻象,这些幻象有的情当自娱,有的却足以致命。 李世民便沉入了这个幻象里。 唐军天下无敌了,皇帝指谁灭谁,蛮夷藩属被吓得争相朝贺,国家一天比一天强盛了,国库每年所入盈余越来越多了,更该死的是,一个名叫李素的小屁孩捣鼓出了一种无比犀利的火器,可令大唐百年内边境无虞,难遇可堪一战的高手,寂寞得一塌糊涂。 内无忧,外无患,作为创下这一切功绩的天可汗陛下,还能干点啥呢? 除了享受,李世民实在想不出该干点什么了。 可是,李世民站在山巅往下看,看到的终究都是一场幻象。 ………… ………… 过完元旦,李世民便下令征调关中十万民夫入长安,调拨国库钱百万贯,开始修建大明宫。 十万民夫是有说法的,他们不是朝廷雇请,而是服徭役。 这个年代每户皆有徭役任务,官府修个路,铺个桥,建个防洪大堤等等,都是百姓人家的徭役任务,按工时计算,做满了工时便算完成了徭役,明年官府又要动工什么工程,则继续服第二年的徭役,跟赋税一样每年都要执行,家中有子成年者,子服役,无子或子尚幼小者,老爹上。 当初李素尚幼时,李道正也被官府征调过几次,没有报酬,但管两顿饭,一顿干的,一顿稀的。 如今李世民征调的十万民夫入长安,一道政令下来,却给整个关中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人口太少,壮年劳力更少,地方官府只能将当地的工程全部暂停,民夫们全部聚集起来往长安城里送,民间怨声四起。 朝堂里更不平静。 重修大明宫无疑是一项恶政,以尚书省侍中魏徵为首的一群文臣们拼死上谏,请求李世民收回成命,每天不知多少朝臣磕破了头,跪在金殿内哭嚎不已。 感性的朝臣们打着为民请命的旗号,百姓多苦多累,民间怨声多沸腾等等,理性的朝臣比如户部的度支司,金部和仓部等几位郎中则从国库和劳力的角度,来理性分析重修大明宫的可能性,这些年积累下来,国库略有盈余,有钱也有粮,但是,若要重修大明宫,半年之内便能将国库耗得干干净净,空得能饿死耗子,那时大唐境内若发生任何突变,比如这里闹灾,那里打仗等等,国库便不可能再拿出任何多余的钱粮去赈济,大唐将面临着崩溃的危险。 大明宫的工程太浩大了,不是目前的国库能承当得起的,它不是大唐目前这个国力阶段能做的事情,若能再等上十几二十年,或者说干脆等到下一任君王即位,那时大唐的国力或许可以把大明宫建起来,而且哪怕到了那时,修建的速度也不能太快,征调的民夫更不能过多,一旦玩得太嗨,社稷还是会有崩溃的危险,至于目前,陛下您赶紧回宫做做梦去,梦里在大明宫玩几个时辰便可以了,千万别玩真的…… 接连几天的朝会上,武将们闷声不语,文臣们则拼了命的一拨接一拨反对,口诛笔伐者,捶胸顿足者,认真讲道理者,文臣们以各种态度向李世民进谏,所有人的口径出奇的一致,——大明宫绝不可建。 ************************************************************ ps:还有一更。。。可能有点晚,不,不是可能,是一定有点晚。。 上一章节有朋友不太懂章节名的意思,这个就不解释了,就当我收了人家企业的广告费吧。。(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二章 圣驾微服 李素在顺势而为,所以精心布局准备扳倒太子。 李世民却在逆势而上,重修大明宫的决定换来满朝反对,若不是因为他的皇帝身份,怕是有些太梗直的大臣会直接跟他玩命。 圣君做久了,难免有点腻味,走到哪里都是一片赞扬声,吾皇万岁,吾皇干得漂亮,吾皇你好厉害,吾皇你轻一点,臣给吾皇狂点三十二个赞等等…… 太腻了,而且日子过得像苦行僧,完全体会不到任何当皇帝的快感,于是李世民仰天长叹,是时候换个画风了,比如昏君的那款画风,朕觉得很适合自己。 在昏君的道路上一骑绝尘时,满朝的反对声令李世民颇为愤怒。 愤怒是有理由的,李世民自从登基后,十一年来算得上励精图治,兢兢业业,为国操劳得几乎夜不能寐,食不安寝,终于治下这盛世江山,当他站在山巅放眼望去时,只觉得满目锦绣,国泰民安,这些全是他的功劳。 一个能创下盛世的圣君,凭什么不能享受盛世?这是李世民心中最不平衡的一个念头。 至于国库钱粮,民间征发的徭役不足等种种¥,现实难题,沉浸在幻象里的李世民忽然瞎了,全都没看见。 曾经的贞观后期,李世民变得越来越不可理喻,越来越刚愎自用,为满足一己之欲而大造行宫,强征辽东等等,这一世,只因李素的到来,产生的某些或大或小的影响和变化,却终于令李世民的刚愎狂妄提前发作了。 *************************************************************** 长安城里朝堂和坊间闹成了一锅粥,风雨似乎并没有波及到太平村。 一大早李素便起来了,火器局的工匠被抽调。生产任务少了一大半,李素发现自己又清闲下来了。 对于清闲的生活,李素永远不缺安排。 熟悉的河滩边成了李素每天都去的地方,东阳每天要做早课晚课,而且风波刚过去不久,实在不方便出来见李素。李素每天都在河滩边等她,有时候能等到,有时候枯坐一整天也不见人影。 后来李素渐渐找到了自娱的法子,叫上王桩王直跑到山上砍了一根笔直的竹子,削皮,抛光,上清漆,涂蜡,在竹竿尾部雕上名字。连上结实的丝线,一根钓竿新鲜出炉。 地里挖十几条蚯蚓,再抓一把白米用烈酒拌匀,河滩边找个避风的小港湾,一把白米撒下去打个窝儿,将附近的鱼儿引来,再将鱼线扔进水里,然后……李素握着鱼竿开始发呆。 有没有鱼儿上钩都不重要。图的是个境界,发一阵呆后开始打瞌睡。鱼儿咬了钩,又脱了钩,李素浑然不在乎。 生活里享乐的最高境界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很遗憾,李素还没到这个境界。但他懂得用怎样的消遣方式让自己获得最大的满足。 今日的发呆发得不够爽利,李素出神地注视着河水,看着钓竿上的鱼线剧烈抖动几下,随即恢复到静态,李素知道。又有一条鱼咬了钩,又脱了钩。 李素毫无所动,他懒得动。 神情惫懒地将鱼线收回来,慢条斯理地换上半条蚯蚓,把它穿在钓钩上,最后再把鱼线扔进水里。 今不是钓鱼,情当喂鱼了。 身后忽然传来轻细的脚步声,一道熟悉的煞风景的声音传来。 “好个闲情逸致!朕活了大半生都不曾有过你这般闲暇的日子,简直岂有此理!” 李素吃了一惊,满脑子的瞌睡顿时醒了,回首望去,愕然发现李世民身着玄色长衫,一身低调华贵的便装站在他身后,无限嫉妒地瞪着他。 李世民身后的树林里,李素隐约发现无数人影来回晃动,清新悠闲的河滩因为李世民的到来,忽然变得剑拔弩张。 李素呆了片刻,急忙起身行礼。 “臣……拜见陛下。” “行了,荒郊野外的,莫弄这些虚礼……小子,朕发现你很悠闲啊,钓鱼?嗯,朕很多年没钓过了,来,把鱼竿给朕,朕试试手气如何。” 李素急忙将鱼竿递上,顺便还朝水里扔了一把掺了烈酒的白米。 李世民好奇地盯着白米,道:“这是何物?为何撒在水里?” 李素笑道:“掺了酒的米,米入水中有味道,能将鱼儿引来,钓鱼可事半功倍。” 李世民哼了哼:“倒是生了玲珑心肝,连钓鱼都被你钓出花样了。” “用最简单的法子达到目的,万事皆可如此。”李素谦逊地道。 李世民露出沉思之色,片刻后,索然叹道:“不错,是正理,可惜世人看不透,有时候连朕也看不透,不知不觉总走出一条弯路来……” 李素抿了抿唇,很想告诉他,你儿子早弯了…… 面前的河水静静流淌,河水似乎有魔力,李世民定定看着,渐渐地也开始发呆了。 李素脑子里闪过无数猜测,他不清楚李世民今日为何突然到此,同时李素还有些庆幸,庆幸今日他和东阳并未在一起幽会,不然若被李世民撞个正着,便可以好好思索一下选个尽量舒坦的死法了。 良久,李世民忽然叹了口气,幽幽地道:“李素……不对,如今朕该叫你子正了,子正,你告诉朕,重修大明宫难道真的错了么?” “朝臣尽皆反对,魏徵更是以命相胁,朕励精图治十余年,朕让百姓过上好日子,朕让万邦不敢欺凌吾朝子民,朕做了这么多事,为何臣民们却容不得朕盖一座宫殿?” 李世民说着,神情布满了黯然。 李素斟酌了一下,苦笑道:“陛下没错,错的,或许是时机吧。” 李世民皱起了眉:“连你也觉得朕不该修大明宫?” “臣见识浅薄,对朝政不敢妄议……”李素顿了一下,道:“但臣知道,当一件事情被天下人都反对时,这件事必然是错的,对也是错,陛下,人心可畏,人言亦可畏。”(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三章 普天之下 李素渐渐看出来了,今日李世民来太平村可能没别的目的,纯粹只为散心。 最近几日,李世民也感到压力有点大了,满朝反对的盛况自他登基开始便没发生过,没想到十几年后,他已是皇权在握,威名远扬的时候,却有那么多昔日的忠臣出来反对他。 李素的话说得很委婉,但李世民还是听出了意思,冷眼朝他一瞟,道:“朕听出来了,你也觉得朕不该修大明宫?” 李素急忙道:“臣年幼浅薄,怎敢妄议君过?陛下修与不修皆有圣裁,臣不敢反对。” 李世民指着他笑骂道:“年纪不大,却不知跟谁学了一嘴油滑毛病,绕半天绕不出个意思来,等着朕来猜你的心思吗?有什么话痛快说便是了。” 李素苦笑道:“臣的意思很简单,其实国与家都一样,大家都在过日子,不同的是人多人少,臣的见识不多,若说起过日子,臣还是有些心得的……去年的这个时候,臣家里难继温饱,老父不得不帮着地主挖沟渠,大冬天的跳进冰冷的水里,一锄一锄的往外挖湿泥,每日换得三文钱粮,而臣呢,被逼得不停想法子填饱父子二≥≮,人的肚子,于是鼓捣出许多新奇玩意,被地主看中了,换了家中口粮,直到后来造出了白酒和香水,家里的日子才好过一些……” 李世民听得颇为感慨,长叹道:“只道你是个养尊处优的娃子,原来当初也曾受过苦的。” 李素笑道:“不算受苦,其实饿肚子也只饿了一两天,后来没怎么饿过,再后来家境好了,顿顿离不了肉。已然算是小富之家了,最后家里终于积存了一些钱财,臣便和老父估算了一下,这些存下来的钱能买二百亩地,还能盖一座新房子,于是臣家里便多了二百亩地。和那套新宅。” “家里有多少积存,便做多大的事情,若是想做的事太耗钱也没关系,完全可以再等一等,等到钱财积攒够了再做,人这一生数十年光阴,多等几年损失不了什么……朝廷过日子其实也是一样,先问问国库里有多少积攒,自己要做的事情要花费多少积攒。至于要做几年,或是会不会把这些年的积攒全折腾干净,那便看陛下如何裁断了,若是陛下铁了心要把积攒花光,谁都无话可说……” 李世民不满地哼了哼:“行了冠礼才几天,倒教训起朕了,这些道理连你都懂,难道朕不懂吗?” 李素笑道:“臣怎敢言‘教训’二字。只是臣觉得自己别无长处,唯独过日子颇具心得。忍不住跟陛下倾诉一番……” 神情忽然一正,李素抬手指着波光潾潾的泾河,还有远处起伏层叠的山峦,深情地道:“陛下请看,我大唐的山河壮丽,如诗如画。风光秀丽,如锦如缎,而这座江山,全是陛下您的,《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整座江山的人和物都是陛下的,陛下何必在意一座都城里的宫殿?” 李世民顺着李素的手指方向望去,见远处壮丽秀美的风景,亦情不自禁陶醉其中,不自觉地挺起了腰杆,神情肃穆地凝视远方,良久,肃穆的神情忽然变得狰狞,一句原汁原味的关中话脱口而出:“额滴,额滴!都似额滴!” 李素一脸被王霸之气喷到的震撼,急忙膜伏于地:“陛下万岁,哈是你滴!” 爱国情操抒发完毕,二人收功。李世民斜睨了他一眼,淡淡地道:“子正啊,你是个灵醒娃子,看得出你也是真心诚意逢迎朕的心思,不过呢,以后还是要多读点书……” “啊?”李素愕然。 刚才这记马屁无论力道还是角度都很到位,可以评为大唐年度最佳马屁了,哪里出了错?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确实是诗经说的,不过这句可不是什么好话,后面还有一句是‘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连起来的意思可不什么整个江山都是皇帝的,而是抱怨天下不均,意思是这些原本应该是君王的事,但却令我特别劳累,孟子也曾经对这句诗作过解释,他说‘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於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 李素满眼星星乱转,好想睡…… 李世民笑道:“其实也不怪你,这句话从春秋战国后便乱了释义,许多文人只将前半段截掉,后面那句舍去,结果意思全变了,所以孟子才不得不特意解释一下这句诗。” “臣……臣受教。” “你的意思,朕也明白了,江山都是朕的,何必争此朝夕?只是……”李世民摇摇头,神情渐渐变得坚定:“只是朝廷过日子,可跟家里过日子大不一样,家里过日子,无论怎样穷困潦倒,终究只是自己过,家人过,可朝廷不一样,朝廷过日子,还要过给别人看,子正,朕知你劝谏的心思,不过……朕要做的,不仅仅是建大明宫。” 李素盯着李世民的脸,似乎想从他脸上看出端倪,李世民的表情很平静,看不出任何心思。 好吧,李素放弃,帝王的心思总是高深的,无论李世民怎样的想法,都不是他这个小小县子能揣度的。 李素舒了口气。 好了,良心过得去了,李素尽到了劝谏的责任,勉强算是为民请命,李世民不接受是他的事,将来史书上挨骂的名单里面不会有他李素的名字,因为他劝了,安慰了自己的良心,也对得起父老乡亲,至于像魏徵那样把头磕得流血不止的劝谏方式…… 别逗了,自己还只是个孩子,是大唐的幼苗,幼苗需要好好爱护的。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四章 无畏无愧 李世民走了,拍拍屁股云淡风轻,仿佛只是来太平村搞个农家乐放松一下心情似的。 临走前李世民站在河滩边的树林里,静静地注视着东阳道观的方向,抿唇久久不语,神情冷肃如铁,又似带着几分犹豫,伫立许久后,终究还是一叹,看来打消了去看她的打算。 然后李世民意味深长地看了李素一眼。 很反感这种人,有什么话不能直说,非要用这种无声的方式交流。 李素只好无声地直视着他,目光很平静,君臣二人不知用眼神交流了什么,最后各自收回眼神,在李素的恭送下,李世民领着一大帮侍卫回宫。 ………… “你们最后都说了什么呀?” 已是道姑打扮的东阳好奇地偏着脑袋看着他,一身百衲道袍和一柄玉拂尘,素面不施脂粉,头顶挽一个矮墩墩的道髻,再土气的打扮穿在她身上,仍透出一股无法掩饰的俏生生的味道。 李素正色道:“你爹夸我是朝廷栋梁,大唐未来的希望,将来攘外安内的重任便全交给我了,再过几年等我年纪大一点给我封个王爷……※,” 东阳睁大了眼,不敢置信地盯着他:“真的?你……有这么厉害?” 李素哼哼:“知道我厉害了吧?是不是正在深深懊悔以前为何有眼不识泰山?没关系,我原谅你了,以后见到我先抱住我的大腿跪舔……” 东阳回过味了,扬起手里的玉拂尘狠狠抽了他几下,气道:“又骗我!父皇怎么可能夸你,他恨不得剁了你呢。” 李素哈哈大笑,东阳没好气地白他一眼,垂头扭弄着道袍的衣角。 李素看她穿着道袍的样子。心里不由一阵刺痛,叹道:“不知何时能看到你再穿女儿装的模样……” 东阳长长的睫毛微微一颤,道:“这些日子,我忽然发觉原来穿着道袍比原来的宫裙更自在,身后不再有那么多双眼睛盯着自己,也不必时刻在意公主的仪态和规矩。出家人超脱于世外,换了一个身份,又换了一个地方,如同看到了不同的风景……” 沉默片刻,东阳幽幽地道:“你新娶的夫人……对你好么?” 李素苦笑:“还行吧,总共见过四五次面,印象不大深……” 东阳猛地抬头:“成亲这些日子,才见四五次面?你……你们难道没有……没有……” 东阳俏脸飞过一抹嫣红,终究说不出口。 李素大笑。接过话头道:“我和她没有同房,她住东厢,我住西厢,每晚我要批阅公文,很忙的,顾不上同房,嗯嗯……” 东阳感动不已,深情地看着他:“你不必为我如此。男人没有守节的说法,只要知道你心里有我。我便很快活了,还有,你心里也要留个地方给她,女人一生其实活得比男人更辛苦,嫁错了人便是一生的苦楚,那种苦。我娘亲最清楚,李素,你我皆是造物弄人,有缘无份,罢了便罢了。现在身旁有个眼前人,你要好好待她,莫让她像我娘亲一样,傻等了一辈子,终究没等到……” 李素点头,强笑道:“我与她相敬如宾,绝不让她受半点委屈,你放心。” ************************************************************** 重修大明宫之事愈演愈烈,朝堂上的文臣们群起而攻之,事态越来越严重。 情绪最激动的莫过于魏徵了,倔老头喜爱挑战生存极限,一辈子就爱试探帝王的心理承受底线,想知道把帝王惹毛到什么程度他才会剁了自己。 这次也不例外。 修建大明宫的十万工匠民夫们入长安城的那天开始,魏徵每天三道奏疏劝谏,奏疏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来发现李世民不纳谏,魏徵急了,哎呀,翅膀硬了是吧?以前你都听我的,现在不听了,非给你点颜色看看。 于是魏徵果断给了李世民一点颜色看,金殿里当着满朝文武的面磕得满脸血。 因为此事,李世民大怒之下罢朝三日,而大明宫的工程却没有停歇,户部拨银,工部监造,工地现场如火如荼。 在家养伤的魏徵坐不住了,他必须要制止这个工程,因为李世民在做一件动摇国本的事,大明宫建成了,大唐也垮了。 三日后恢复朝会,魏徵轻伤不下火线,额头绑着布带,跟炸大楼的恐怖分子似的上朝了。 朝会的气氛剑拔弩张,君臣关系从未如此僵冷过,魏徵与李世民当朝吵了起来,面对满朝的指责,李世民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 就在李世民准备露出忏悔的样子,表示愿意接受魏徵的劝谏,并昧着良心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夸魏徵是一面可鉴史可鉴今可知兴亡的多功能魔镜时,却忽然生了变故。 情绪激动的魏徵没注意到李世民渐渐松缓的表情,其实这个时候只需魏徵给李世民一个台阶,李世民在不伤帝王尊严的前提下就坡下驴,重修大明宫之事说不定便揭过了。 然而魏徵太激动了,以至于忽略了李世民的表情,辩到情急处,魏徵忽然站起身,指着李世民的鼻子,大骂三声“昏君”。 这可捅了马蜂窝,李世民终于被激怒了,对魏徵多年积攒的怒气怨气喷薄而出,当庭下旨杖责十记。 魏徵怒极反笑,被殿前武士拖着倒退时,口中仍大骂不休。 李世民暴怒,满朝文武噤若寒蝉。 眼看年迈的魏徵即将丢掉大半条命时,终于有人忍不住站出班了。 出班的是武将,也是名将,武将不参与朝政的不成文规矩在这一刻被打破。 这一次,他不仅站出来了,而且旗帜鲜明地站在魏徵一边,脊梁挺得笔直,清澈的眼神与李世民对视,坦荡君子,无畏亦无愧。 站出班的这个人,名叫牛进达。 ************************************************************* ps:求一下月票,现在还是月初,大家手里还有保底月票吧?快到碗里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五章 醉舞马槊 大唐的武将都是老狐狸,年纪越老越狡诈。他们熟读兵书,精通韬略,李家父子能打下这偌大的江山,离不开这些老将用兵的本事。 武将都是忠心的,当年李世民一声招呼,当世名将们血里来火里去,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助李世民夺取玄武门。可武将同时也是梗直的,当李世民下令杖责铮臣魏徵时,牛进达终于站出来了。 杖责一位六十岁的老人,牛进达忍不下去。 “陛下且慢!” 李世民布满血丝的暴怒目光冷冷瞪着牛进达:“卿欲何言耶?” 牛进达也瞪起了眼睛,毫不畏惧地直视李世民:“老牛是个粗人,朝堂国事不甚了了,可老牛不明白,我大唐立国二十余年,何时开始竟有以言获罪者?” 李世民怒道:“金殿辱骂君上,岂止于劝谏?朕若不惩,帝王威严何存?天下人皆视朕为可笞可骂之人,尔等便满意了?” 殿内群臣纷纷道:“臣等不敢。” 牛进达却犯了牛脾气,眼睛瞪得越来越大,往前踏了一步,大声道:“建大明宫本是恶政,魏徵哪里错了?” 』■, 李世民指着牛进达,厉声道:“牛进达!谁给你的胆子,竟敢直斥国政!” 牛进达使劲一拍胸脯,怒道:“老牛无胆,老牛肚里只装了关中百万民心!” 君臣彻底闹崩,朝班中,程咬金,李绩等人满面铁青,李靖垂睑默然不语,侯君集神情冷漠,房乔浑身直颤。犹豫许久,正待出班,却被人拽住了衣袖一角,扭头一看,原来是长孙无忌,长孙无忌面无表情。却非常隐秘地轻轻摇了摇头。 房乔无声一叹,终究还是没能踏出那一步。 殿下群臣各种反应,李世民一一看在眼里,怒视牛进达片刻,忽然道:“来人,摘去牛进达梁冠,剥去官衣,乱棍驱赶出宫,回府闭门思过!” 殿外武士进来。很不客气地将牛进达梁冠和官袍剥去,而且果真执棍将牛进达打出殿外,牛进达曾任武卫大将军,统领宫中禁卫,太极宫的禁军将士皆曾是他的麾下,人走威犹存,乱棍打在牛进打身上听着啪啪作响,实则力道并不重。只是这种羞辱却令牛进达气得差点吐出血来。 牛进达被打出殿外,殿内顿时鸦雀无声。李世民神情冷肃环视群臣,冷冷道:“还有谁言‘恶政’者?尽可出班畅言。” 群臣被气势所吓,尽皆不敢出声。 李世民的目光有意无意在殿内几名文臣身上扫过,见他们没有站出来的意思,脸上的冷笑不由更甚。 “如此,户部明日再拨钱粮。向河东道,河北道,江南道征调民夫三十万,尽遣入长安,工部尚书阎立德主理。营建大明宫。勿使懈怠!” ************************************************************** 牛进达被罢职驱赶出宫的消息很快传遍了长安,远在太平村的李素也得到了消息。 李素震惊万分,他没想到建大明宫的事如今竟闹得这么大,君臣之间的关系僵冷到这般地步了么?牛进达和程咬金,秦琼他们一样都是从龙功臣,当年都是王世充的麾下,也同时反水而投李世民,可以说是当初还是秦王的李世民最早的班底,如此功臣,说错了什么话都不该如此羞辱他啊。 李素很不解,前世史书里的李世民不应该是这个样子,一生功过各几分且不提,至少李世民应该是宽容大度,胸襟如海的帝王,否则也不会治下这般锦绣江山,可是如今的李世民为何完全变了个人似的,那么的狂妄狭隘,刚愎自用,难道因为震天雷的出现,而令李世民觉得天下无敌,所以肆无忌惮了? 打死李素都不相信,震天雷会有这么大的作用。 揣着满肚子的疑问,李素急匆匆进了城,直奔牛府而去。 牛进达是他的长辈,对他有提携之恩,而且他的冠礼还是牛进达主持的,有了这层关系,便等于是他的亲子侄了,长辈有难,李素无法视若不见。 ………… 牛府也在朱雀大街上,不过位置比较偏远,位于朱雀大街最南端,离太极宫最远,离闹市坊间最近,地理位置不算很好,朝臣里一些侍郎和郎中的府邸都比牛府好上许多。 李素牵着马走到牛府大门前,大门有些简陋,但作为郡公,该有的排场还是有的,暴怒的李世民总算留了一手,只罢了牛进达的官,却没有削去他的爵位。 门口两排部曲雁形而立,李素刚走到门前空地上,牛府一位老门房踮着脚跑过来见礼。 “老爷说了,遵陛下旨意闭门思过,不见任何外客。”门房笑得很和善,语气里的拒绝味道却不容置疑。 李素也算是牛府的常客了,以往任何新奇东西,白酒啊,香水啊,绿菜啊,给程府送一份的同时绝不忘给牛府再送一份,牛府上下的人都认识他。 今日却是头一次被拒绝入内,李素有点不敢置信,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瞪着老门房道:“看清楚了,我!是我!” 老门房呵呵直笑:“看清楚了,是您,但老爷还是不见。” “你老眼昏花,一定没看清,仔细看看,我,李素,李子正,牛伯伯不见谁都不能不见我。” 老门房低眉顺目,人却结结实实堵在门口,丝毫没有让开的意思,仍笑道:“老汉看清了,您是李县子,每次来府里都是老汉给您引进门的,但是今日……真不行,老爷确实不见外客。” 李素气笑了:“有意思,以往都是座上宾,今日倒成外客了,好,今日我这外客非要闯进去,门口这些部曲谁没喝过我送的烈酒和绿菜,尽管朝我脑袋上招呼!” 部曲们顿时面现难色,很显然,大家都吃过喝过,吃人嘴短。 老门房脸色一变,见李素果真摆出强闯的架势,索性一屁股坐在门槛上耍赖:“少郎君非要进去,不妨踩着老汉的身子进去,这样老汉对家主也有个交代。” 李素也摆出了县子的派头,瞪着他道:“当我不敢踩?我从你脸上踩过去信不信?” “少郎君,老汉拦您是为了您好,真的,您还是改日再来……” “不,我非得今日进去!” 二人争执间,府内跑来一位家仆,喘着气道:“老爷听说少郎君来了,请少郎君进府……” 李素瞪了老门房一眼,气冲冲地进门。老门房只是长叹口气,意味深长地看了李素一眼,眼神很深奥,看不懂…… ………… 绕过照壁,刚走到回廊上,李素便听到一阵阵劲风呼啸声。 李素脸色一变,顿觉不妙,再往前走几步,却见牛进达打着赤膊,脚踏九宫,手里一柄丈长马槊舞得虎虎生风,招式和脚步却有点乱了章法,仔细一看,牛进达满脸通红,身躯摇晃,分明是醉了。 醉舞马槊,听起来挺风雅的词,可李素知道马槊这东西握在老杀才手里会有怎样的威力,若是握在喝醉了的老杀才手里,更是鬼神莫测了。 再看牛进达的周围丈许范围内,前院的花草树木全被马槊扫除一空,唯剩满地零落的枯枝败叶,前院附近别说人畜,就连一条狗都看不到,抬眼再一看,牛府前堂外的廊柱下悄然冒出许多脑袋,牛家的夫人,妾室,管家,丫鬟,人人面带惧色,远远看着院子里发疯的牛进达,对了,牛家那条看门狗也从人群缝隙中冒出了脑袋…… 李素很想不通今日自己发什么疯非要进来,连狗都知道趋吉避凶…… 看着疯症越来越厉害的牛进达眨眼间又劈断了院里一棵大腿粗细的榆树,李素顿时悟了。 于是李素猛然停住脚步,领路的家仆也只好停下,疑惑地看着他。 李素抬头茫然四顾:“咦?这里怎是牛府?错了错了,我要去的是程府,打扰了,告辞告辞……” 家仆:“…………” “莫送了,给我站在这里,挡住牛伯伯的劲风……” 李素扭头便走,今日访客不吉,下次再来。 刚迈腿没走出三步,身后传来一声暴喝:“呔!李家娃子休走,欺我牛家无人耶?” 嗖! 一柄马槊脱手飞出,狠狠插入李素身前的廊柱上,马槊的刃口离李素的鼻尖大约一寸,插在廊柱上犹自颤动不已。 李素魂都吓飞了,脸色苍白地看着近在鼻尖的马槊,此刻他忽然领悟了刚才老门房的眼神,那是一种你舍得死我就舍得埋的眼神。 “牛……牛伯伯,小子,小子……眼神不好,老是认错门,您继续舞槊,小子不打扰您的雅兴,告辞告辞……” “回来!混帐小子,敢强闯我牛家的人老夫还没见过,过来让老夫瞧瞧怎生模样。”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六章 迷津难解 模样很熟,老熟人了。 李素站在牛进达面前,朝他尴尬地笑,笑声如乌鸦报丧,分外丧气。 靠近牛进达身前,李素闻到一股很浓烈的酒味,显然牛进达喝了不少,不时还从喉咙眼里冒出一个呛死人的酒嗝。 牛进达醉眼斜睨着他,板砖似的方块脸喝过酒后像一块迎面砸来的红砖,很吓人。 “倒是开眼界了,老夫说是哪位少年英雄敢闯我琅琊郡公府,原来是你……” “李子正拜见牛伯伯……” 牛进达身躯摇晃了一下,缓缓道:“子正今日闯府莫非有何赐教?是想与老夫过几招吗?” “不,小子不敢,小子听说今日朝会发生之事,深以牛伯伯为念,特意从村里赶进城,只为见牛伯伯一眼,挂念您是否安好,小子远道而来,谁知门房拦人,小子心中着急,忍不住说了几句失了礼数的话,牛伯伯见谅,万莫与小子一般见识……” 见李素赔罪态度诚恳,牛进达哼了哼,算是揭过了,最后一次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嘴一张,一个冗长难闻的酒嗝冲口而出,没喝一斤以上的五∴,步倒,绝对打不出如此有深度的酒嗝。 李素被熏得脸都绿了,仿佛中了毒气似的呆呆站在原地,想跑都没了力气。 “倒是个孝顺娃子,老夫没白疼你一场,来人,堂内设宴,上酒!” 李素恨死自己了,今天发什么神经非要跑来牛府找虐,简直是对自己人生极大的不负责任。 武将们的作风和程咬金一个路数,一言不合就上酒,一上酒就横着出去。 牛府前堂内酒宴正酣,菜色很不错。李素居然发现了一大盆牛肉,看来牛家庄子的风水也不好,经常有牛摔断腿。 酒是烈酒,李素亲手发明的,他现在恨死了这个发明。 一路偷奸耍滑,含在嘴里偷偷吐掉。或是一脸豪迈状实则只轻轻沾了沾唇,酒宴过了半个时辰,牛进达醉意更深了,而李素犹自屹立不倒,不仅神志清醒,还能抽空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酒过三巡,牛进达将漆耳杯重重往桌案上一顿,叹道:“小子,你今日不该来啊。” 李素笑道:“小子已经来了。” 牛进达瞪他一眼。道:“来了便喝酒,喝完了滚,莫与老夫谈国事。” 李素笑笑:“小子拜望长辈是天经地义,任谁都挑不出错处,陛下也不行,牛伯伯既然不想与小子谈国事,咱们不谈便是,来。牛伯伯,小子敬您一杯。” 李素确实不怕。相比之下,他连李世民的闺女都勾搭了,拜望牛进达这点小事还真算不得什么。 这杯酒李素没耍赖,踏踏实实干了一满杯,呛得撕心裂肺。 见李素难受的样子,牛进达忽然高兴了。哈哈一笑,也饮尽一杯,酒盏往桌上一顿,叹道:“是个好娃子,老夫虽非患难。也能见你小子的真性情,不枉老夫亲自给你行冠。” 二人说完又喝了几杯,这几杯李素可就不那么老实了,依旧偷奸耍滑。 说着莫谈国事,最后终究还是谈到国事上,毕竟是两代人,二人的共同话题并不多,严格说来,牛进达与李素隔着一千多年的代沟。 国事是大家都熟悉的,特别是那座令人闹心的大明宫,牛进达说起来便唉声叹气。 “陛下不是当年的陛下了……”牛进达叹道。 “人总是会变的,牛伯伯觉得难过,或许是因为别人都变了,您却没变。” 牛进达摇头:“变不了这么快,才十一年啊……其实老夫向来与魏徵老儿不对付,这些文臣太酸,酸得倒牙口,一张嘴便是子曰诗云,不引几句圣贤经典就显不出能耐似的,跟他们说话,命都短几年,特别是魏徵,老夫总觉得魏老儿犯了癔症,专跟陛下过不去,陛下膳食里多几道菜,某日多喝了两杯酒,甚至走路时失仪提了一下腰带,都是他劝谏的理由,陛下登基十一年,魏徵每年给陛下上的劝谏奏疏不下百道,这老儿每天没事干了,一双贼眼珠子专盯陛下下手,老夫被他恶心得不行,走路都绕着他,怕沾了晦气……” 尽管话题很沉重,李素还是忍不住想笑。 不容易啊,千古铮臣魏徵竟混到人见人厌,鬼见鬼愁的境界,这辈子真没白活,死后玉皇大帝真该给他封个神,封雷部正神,往后见凡间谁不顺眼,一雷劈下来,写奏疏的功夫都省了。 此刻李素忽然做了个决定,他决定和牛进达一样,以后见了魏徵也绕着走,把他当成一坨大鼻涕,尽量别沾上,沾上便甩不了。 牛进达语调一变,道:“虽然看魏老儿不顺眼,可这一次魏老儿没错!大明宫确实不该修,才过了几年太平日子,百姓刚刚勉强能吃口饱饭,国库勉强积攒了一点家底,一座宫殿又要把它们耗尽,当初前隋怎么灭亡的?就因为隋炀帝劳民伤财修大运河……” “牛伯伯!”李素忽然大喝,生生将牛进达的话截断。 牛进达一惊,十分酒意醒了七分,感激地朝李素看了一眼,垂头默默饮了一杯酒。 沉默许久,李素笑道:“陛下修大明宫或许有他的理由,小子以为陛下不是那种气量狭隘,骄奢淫逸之君,只是陛下的目的小子却不甚明了,陛下这路数,小子确是看不懂了……” 牛进达冷哼道:“有甚目的?修座宫殿,弄些钱财和美女,万邦朝贺时见大明宫恢弘雄壮,愈发敬畏万分,陛下面上亦有光彩,你以为还有什么?” 牛进达的回答令李素不大满意,于是李素盯着牛进达,牛进达也坦然回视他,二人眼对眼直视半晌,最后李素收回了目光,暗自一叹。 朝堂难混啊,全靠悟性。 李素相信自己的直觉,修大明宫搞出这么大的阵仗,闹得满城风雨,若说李世民真昏庸到这般地步,李素决然不信的,这才贞观十二年就开始昏庸了,往后的日子怎么过?(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七章 夫妻如戏 李素对朝政并不太关心,大唐是个意气风发的年代,圣君,名臣,宿将,牛人一抓一大把,单拎任何一个出来都比他厉害,治军管民的大事还是交给那些老前辈们,李素的年龄还没资格对朝政指手画脚。 他关心的是人,身边的人。 一年多了,或多或少积累了一些人脉,有皇子,有老将,有公主,还有纨绔子弟,好坏都是人脉,对这些相识并深交的人,他希望每个人都活得好好的,说他在编织一张可进可退的交际网,这话也没错,可网上的每一根线条他都投入了真正的情感,所以不希望看到网上的任何一根线有崩断的危险。 今日进城看牛进达,李素也怀着这个心思,真心诚意没有十分也有八分,剩下那两分不太纯粹,多少有点功利的成分,李素也不愧疚,凡人都是这样,没有共过生死患难,交不出十分的真心,能交出八分已然很善良了。 “娃子,还是你好啊,不知是你精明还是傻笨,陛下这般宠你,三番五次邀你入朝为官,你死活不从,只肯在朝堂外面游来荡去,勉强答应陛下当了个火器局监正,既对得起陛下,又不会一脚踏进⊕↘,朝堂这滩烂泥里,今日思来,你确实是个灵醒娃子,小官小爵的过自己的太平日子,任何风浪都牵扯不到你头上,若能这般无风无浪过一辈子,不仅是福分,而且是大智慧。”牛进达神情有些失落地道。 李素不由讪然,这话太夸了,连他都忍不住觉得自己果真很厉害,尽管事实真相是因为他懒…… “老夫不行了,和程老匹夫一样拔不出来,半截身子都陷进烂泥里。只好随遇而安,这些年陛下励精图治,但凡三省所出政令,皆得民心士子之心,老夫也深为赞同,那时并不觉得朝堂是滩烂泥。可是一旦陛下变了个人,老夫便发现举步维艰,进退不能……” 李素笑道:“牛伯伯言重了,朝堂还是原来的朝堂,只是陛下的心思不易揣度,或许中间生了误会也不一定……” 牛进达身子忽然挺直,语气变得刚烈起来:“老夫一生活得磊落坦荡,位至郡公亦不改初衷,若陛下仍一意孤行。老夫便舍了这条老命,亦要与陛下分说清楚,江山是陛下的,可也是我们这些老将拼却性命帮忙打下来的,不能容他轻易糟践!” 李素眼睑低垂,叹道:“牛伯伯何必如此,欲劝谏陛下,不止一条路。换个温和点的法子不行吗?” 牛进达怒道:“温和?征调三十万民夫的旨意已从尚书省发出,万千百姓眼看流离颠沛。妻离子散,关中,河东,河北,江南四道田地荒芜,农事尽废。劝止营造大明宫已迫在眉睫,你教老夫如何温和?” 说完牛进达拍案而起,正义凛然的神态令李素肃然起敬,谁知牛进达瞋目半晌后,忽然身子笔直地往后一仰。像根被砍倒的旗杆似的轰然倒地,直接睡过去了。 徒然转变的画风令李素无所适从,静听着牛进达如雷般的鼾声,李素怔忪许久,不知所措。 多么的慷慨激昂啊,我裤子都脱了,你说完就睡了? ************************************************************** 离开牛府已是傍晚时分,城门快关了,各坊坊官手里拎着一面铜锣敲个不停,提醒街上的路人赶紧回家,再晚便有武侯开始巡夜了。 李素急忙上马朝城门赶去,在城门即将落闸的那一刹,李素终于出了城。 很惊险,发型都弄乱了,找到了前世下班后赶最后一班公交的感觉,李素骑在马上,掏出随身携带的铜镜仔细端详半晌,对镜理了理略见凌乱的发鬓,嗯,还是和以前一样,帅得无可救药…… 回到家已入夜,管家开了门,吆喝着杂役牵马坠蹬,李素面带微笑听薛管家唠叨家里的鸡毛蒜皮,从牛府出来后的低落心情忽然好了很多。 生活就是这样啊,家长里短,零零碎碎,连厨子敲出了一个双黄蛋都能成为今日李府的头条新闻,小小的讶异,小小的惊喜,然后恢复平静,继续等待下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磨磨蹭蹭的,一辈子就过完了…… 这些微不起眼的小幸福,住在大明宫里的人能懂么? 后院静悄悄的,李素抬步走入厢房,经过厢房窗子时,发现矮脚桌上摆满了菜肴,桌旁一个红泥小炉,炉上温着一壶酒,李素微微一笑,这些酒菜显然是为他准备的。 眼角余光一扫,李素又发现许明珠背对着门坐在桌案前,肩膀微微耸动,李素心下奇怪,不知她在做什么,正打算进房时,接着看到了惊异的一幕。 许明珠的俏脸迎着屋里的烛光,嘴里不停蠕动,不时还哼哼有声,吃得很快乐的样子,嘴里的食物吃完后,纤细的素手直接伸向碗碟,碟里一只烧鸡腿被她扭了下来,入了她的嘴里……继续咀嚼。 李素站在窗外,愕然看着浑然不觉的许明珠。 这姑娘……还是那个端庄秀丽,时刻端着李家主母架子的诰命夫人吗?太毁三观了。 许明珠在里面偷吃,李素在外面静静地看着,静室内只听得到许明珠嗯嗯有声的咀嚼声。 不知过了多久,矮脚桌上的菜肴每一样都少了一大半,全被那只纤纤素手拈起来塞进了她自己嘴里。 直到这时,许明珠打了个饱嗝,终于吃满意了,然后垂头一看,才赫然惊觉碗碟里的菜少得太不像样子,大半落了她的肚里,许明珠杏眼眨得飞快,神情露出几分懊悔和不知所措,脸蛋一红,目光里浮上几许焦虑。 “怎么办?怎么办?夫君应该快回来了,这些菜……”许明珠急得跺脚,然后扬起手,似乎想抽自己的嘴,犹豫挣扎了一下,又放下。 片刻之后,许明珠大概发现急也没用,于是鬼鬼祟祟环视四周,李素身形急忙往后一退,闪身隐于窗后。 发现四周无人,许明珠伸出两手,为桌上几道少得可怜的菜设计花样,清炒芥菜只剩下寥寥几片孤单的叶子,在瓷碟里摆成一个大水滴形状,烧鸡少了半片胸脯和一只腿,果断将它撕成条状,成了一道缺胳膊少腿的手撕烧鸡,清炖羊肉只剩下最后一块,果断拈起来扔进自己嘴里,这道菜从李素当晚的食谱里消失了…… 不得不说,许明珠还是非常兰心蕙质的,几道分量少得可怜的菜半柱香不到的功夫,竟被她摆出了各种玲珑花样,量少却非常精致,而且很有观赏性,颇具前世五星酒店大餐的神韵。 搞定收功,许明珠这才收起鬼鬼祟祟的样子,腰杆一挺,面容一敛,恢复了往常李家主母的端庄样子,跪坐在桌案旁眼观鼻,鼻观心,一副等待良人归来的贤妻模样。 李素眼里露出了笑意,这姑娘……有点意思。 毕竟才是十几岁的女孩,在前世还只是背着书包蹦蹦跳跳读初中的年纪,每天端着温柔又不失威严的主母样子,委实难为她了。 成亲到现在,夫妻之间相处很客气,客气得掺了大半的虚假成分,仿佛都在对方面前扮演着自己该扮演的角色,至于本性,只在无人时才显露出来。 大家都演得好,只是大家都演得很辛苦,未来的日子,可能还要继续演下去。 见许明珠已将罪案现场布置妥当,李素甚至很好心地给她留了片刻平复心情的时间,然后才装模作样清咳两声,朝厢房玄关走去。 许明珠吓得一哆嗦,急忙整理了一下衣裳,最后犹不忘心虚地朝伪装过的五星大餐扫了一眼,觉得没什么异状后,才匆匆迎出来。 “夫君辛苦了,妾身见过夫君。”许明珠端庄地盈盈一礼。 李素点点头:“夫人多礼了,自家不必如此。” 许明珠一笑:“礼不可废,夫君一定饿了,妾身吩咐了厨子给夫君做了几道菜,菜仍热,酒尚温,夫君趁热吃几口吧。” 见李素朝她微笑,许明珠脸一红,垂头轻声道:“本来公公和夫君的膳食该由妾身亲自下厨的,可……咱家里的厨子做的菜太好吃了,烹制手法妾身闻所未闻,听厨子说都是夫君教的,妾身……妾身尚未学会,夫君容我几日,妾身定亲手为夫君和公公烹菜……” 李素笑道:“夫人不必如此,府里下人各司其职,夫人居中调度掌控便好,……咦?夫人嘴边为何油光未净?” “啊?”许明珠花容失色,急忙抬手用袖子胡乱一抹,神情慌乱地指着桌上的菜肴道:“妾身……妾身没偷吃,夫君不可冤我……” ************************************************************* ps:今晚就一更,马上睡觉,把作息调整正常。。。(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八章 诡异暗流 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答案,梗直得李素都不知道该如何给她留面子了。 许明珠脱口而出后也发觉自己失言,脸蛋红得更厉害,扭弄着衣角不知所措。 李素终究还是为她圆了场,上前往桌后一坐,笑道:“累了一天,我还没吃饭呢。” 许明珠回过神,急忙上前将温好的酒取出来,为李素斟满,轻声道:“夫君快吃吧……” 李素笑着看了她一眼,垂头再看桌上那点塞牙缝都不够的菜,脸颊禁不住抽搐了几下。许明珠捧着酒壶的手微微发颤,红着脸垂着头,似乎……在找地缝钻? “今日的菜,好精致啊……”李素怕她羞愤得一头撞死,只好再次解围。 许明珠羞红着脸,低声道:“是妾身的不对,妾身……妾身再去吩咐厨子,让他多添两道菜。” “不必了,天色已晚,不宜多食。”李素笑着阻止了她,举箸打算挟菜意思一下,转念一想,这些菜都被许明珠的手指摆弄过,虽然佳人的手指并不脏,可李素爱干净的怪毛病实在是…… 还是别吃了,再干净的手指都有细菌的△,…… 李素只好放下竹箸,喝了口酒,心中忍不住庆幸,幸好许明珠天良未泯,没把手指伸进酒壶里涮洗,不然今晚可真不知该吃什么了。 气氛很怪异,厢房里静寂无声,有着夫妻的名分却无夫妻之实的二人一个喝着闷酒,一个跪坐一旁心虚垂头。 酒不错,李素虽发明了烈酒,但在家里李素却从来不肯喝它,喝的都是很寻常的米酒,带一点酒味。温烫过后清香扑鼻,喝一壶都不会醉,酒后一点点微醺,感觉很舒服,至于五步倒,李道正倒是喜欢得紧。李素却很少喝,成亲后更是一滴也不沾。 没办法,家里有个如花似玉的美妻,他怕喝得烂醉后失去理智,闹出什么狗血的桥段让三人都纠结,男人一辈子要面对的诱惑很多,该克制的时候还是要克制一下的。 “夫君……每日为国操劳,累吗?”许明珠轻轻问道。 李素楞了一下。 这个问题很有深度,累吗?每天火器局里应个卯。负着手在工坊里走一圈,让大家都知道监正大人今天打卡上班了,接下来便是自由活动时间,这个时候许敬宗就会很有眼力地凑上来,天气若晴好,便给监正大人搬张竹椅,让他躺在后院的树荫下养神,天气若湿冷便在厢房里加个炭炉。让监正大人好好睡个午觉,若碰到监正大人心情好。许敬宗便会帮忙拎上钓竿,在火器局外的池塘里垂钓…… 总之,不好好娱乐一下,哪有力气干革命工作? “挺累的……”李素叹息,玩得累。 说完李素还假模假样活动了一下貌似酸痛的肩骨,一个为国操劳年纪轻轻便患上肩周炎的劳模县子形象跃然而现。 演技爆棚。深深迷倒了脑残观众。 许明珠急忙上前,纤细的手指按住李素的肩头,给他揉肩捏背。 李素不自在了,急忙扭过身拒绝:“稍停叫府里丫鬟推拿一番便可,不必劳烦夫人。” 见夫君拒绝。许明珠不由露出失望的神情,默默退开几步。 “夫君……其实不必对妾身如此客气的。”许明珠垂着头细声道,神情有点委屈。 李素叹道:“没客气,真的,只是以前都是独自过日子,贸然多了个人一同生活,总有点不习惯,夫人见谅,你我都互相适应些日子吧,好吗?” 许明珠终于开心了一些,笑着点点头。 “夫君,妾身今早翻了一下家里的帐簿,发现盈利颇丰,库房里的钱和银饼加起来有一万多贯了呢,夫君,妾身觉得……钱不能只放在库房里,把它们用出去,让它们为咱家生更多的钱才是正理,夫君觉得呢?” “啊,好,你做主便是。” 许明珠侃侃而谈:“妾身后来与公公商议了一下,公公的意思和妾身一样,钱财终究是身外之物,但田地却能造福子孙,妾身的意思是……想在太平村里多买些地,村子东边有一块地,荒了很久了,听说是前隋时留下的中等田,地主躲避战乱跑了,地便收归了县衙,虽是中等田,但价钱应该贵不了,夫君,咱们买下来怎样?二百多亩呢,开春了雇请村里的劳力,把那块地好好翻整一下,便能种了。” 说到土地,许明珠露出和前世地产商人一样精明的模样。 李素张了张嘴,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 有了钱便买地,这个价值观与他严重相悖,有钱当然要堆在库房里,每天躺在上面愉快的玩耍啊…… 然而,看着许明珠兴致勃勃准备大干一场的模样,李素张了张嘴,听到自己仿佛不受控制的声音。 “一切夫人做主……” “好,夫君慢慢吃,妾身这便去算算,明日带家仆先丈量一下地,然后穿上诰命服去县里跟周县令谈谈价……” 许明珠身形一转,兴冲冲地离开了。 ************************************************************** 长安城充斥着窒息的低气压。 李世民下了征调民夫的旨意后,朝臣和民间的不满也随之升温,长安市井坊间皆有士子书生针砭国弊,指斥恶政,贞观年间,言论相对还是很自由的,不管有没有功名,但凡读书人斥责一下朝政,一般不会被治罪,除非在大街上高喊口号公然聚众煽动造反,那么官府才会把这个神经病逮进牢里,看他还能不能治疗,除此之外,骂几句朝廷,指责几句国政。官府大抵是不管的。 群情仿佛被刻意煽动起来了,书生们的口吻也渐渐变得激烈,一天比一天更尖酸,最后只差没有指着太极宫破口大骂了。 臣民议论也好,大骂也好,各地被征调的民夫仍依照旨意。在地方官府差役的带领下,一队队进了长安城,走进大明宫的营造工地。 朝堂的气氛降至冰点,君臣之间的关系前所未有地紧张,文臣们纷纷劝谏之时,言辞也和坊间议论的书生们一样越来越激烈。 少数久经风浪的老臣们却闻出了不同寻常的味道。 太不正常了,皇帝不正常,朝臣不正常,民间的议论也不正常。 一切似乎都被人暗地里刻意煽动过似的。事件从开始,到酝酿发酵,最后爆发,整个过程快得目不暇接。 朝堂里,似乎有一股没被人察觉的暗流在涌动。 老狐狸们安静了,背后冒出了一层白毛汗,躲在人群里紧紧闭着嘴,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李世民。 而那些还未修炼到家的朝臣们则浑若不觉。金殿上指点江山好不痛快。 高坐殿堂的李世民神情阴沉,眼里却露出闪烁不定的复杂光芒。静静看着殿内群臣们的百态,锐利如刀的目光从每一个人的脸上缓缓扫过。 贞观十二年二月初三,琅琊郡公牛进达再次上疏,指砭恶政,言辞之激烈,素尝未闻。 这道奏疏终于将君臣之间多日僵冷的关系引爆。 李世民龙颜大怒。下令将牛进达拿入大理寺,程咬金李绩等诸多老将求情,李世民不为所动,旨意出宫门,金吾卫拿人。牛进达最终被关进了大理寺。 这个是令长安城甚至令天下震惊的事件。 开国功臣,从龙老将,因指斥时政而被关入了大牢,多位老臣求情而无果,李世民的绝情面目这一次尤为突显。 ………… 消息传到太平村时,李素仍不敢相信。 史书里的李世民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哪怕史书里掺了水分,也不应该偏差得如此严重,李世民的胸襟向来是他得到“天可汗”这个尊称的优点之一,善纳谏,广言路,开视听,这些都是贞观之所以成为盛世的基础。 如今,他怎可因言而罪人?更何况治的还是一位忠心耿耿的开国老臣的罪。 这不对!一切似乎都错了! 然而不管李素如何不信,牛进达入狱是铁一般的事实。 李素急了。 他从来不是什么大善人,贞观年里那么多人被下狱,有罪的,被冤枉的,形形色色成百上千,李素向来不理会,过自己的日子,少掺和朝政是他的处世原则。 可是,这一次入狱的,是牛进达。 李素无法视而不见,因为他真正将牛进达当成了长辈,也因为牛进达为他行过冠礼,如今这年代,行过冠礼便是铁打的关系,比师徒叔侄关系更硬,可以算得上父子了。 哪怕只因这层关系,李素都不能坐视不理,装聋作哑的话,他的名声都会毁了。 李素毫不犹豫,当即骑马赶到长安城。 入城后直赴大理寺,大理寺门口的差役神情冰冷地拦住了他,陛下有旨,严禁任何人探监牛进达,县子也不行。 李素气得指着差役大骂了几句,无奈差役丝毫不为所动。 没人敢为了一个小小的县子违抗圣旨,李素的怒骂收不到任何效果。 转身往程咬金府上奔去,程府大门紧闭,恕不见外客,哪怕李素这位熟得不能再熟的客也不见,转身再往李绩府,长孙府,李靖府…… 各家权贵仿佛约定好了似的,一律不见客。 大家都疯了…… 李素咬了咬牙,这一次直赴太极宫。 承天门宽阔无边的广场上,李素牵着马站在广场中间,目光复杂地盯着远处巍峨起伏的殿宇楼台,嘴角露出了冷冽的笑。 沉默良久,李素扔了手里的缰绳,跪在承天门前,凛然大声道:“臣,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求觐天颜!” ************************************************************ ps:还有一更。。。 好吧我承认,调整作息再次失败。。。(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九章 水深滩浅 李素官卑爵低,若换了别的县子跪在承天门前说什么“求觐天颜”之类的话,早被巡守的禁卫倒拎起来扔远了。 可李素不一样,他被李世民亲赐长安城骑马的殊荣,更重要的是,造出震天雷后,李世民下过特旨,李素可随时入宫见他。 禁卫验过腰牌后,放李素入宫,有宦官早早等在门内,领着李素朝甘露殿走去。 见李世民的过程很顺利,李素走到甘露殿的门廊下脱了鞋子,只着足衣,踏着光滑如镜的地板迈入殿内,殿内李世民神情有些阴沉,抬头见李素给他行礼,也没有发出往常般爽朗轻松的笑声,只是挑了挑眉,示意他在方榻旁坐下。 “子正,见朕有事?” 没有往常的客套,李世民的心情显然很糟糕,一开口便直奔主题。 李素也不想跟他客套,于是垂头道:“臣听说,琅琊郡公入狱了,臣……” 李世民顿时明了,阴沉着脸盯着他:“尔欲为牛进达求情?” 李素毫不畏惧地直视他:“是,臣想为牛伯伯求个情,牛伯伯是开国老臣,有从龙之功,陛下何以因『∟,一言而……” 李素话没说完,李世民袍袖使劲一挥,打断了他的话。 “若是为牛进达求情,子正不必多言了,你退下吧。” 李素皱了皱眉,李世民这态度分明铁了心要治牛进达的罪啊,这到底是怎么了? “陛下,牛伯伯有难,臣无法坐视,陛下为何不顾多年君臣情分,非要将牛伯伯下狱?” 李世民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眼里露出阴冷的光芒,很危险的信号。 “朕不顾多年君臣情分?小子,你去问问牛进达,你先问他为何不顾多年君臣情分,你可知这老混帐在奏疏里都写了些什么吗?” “臣不知,但臣却知道牛伯伯对陛下您。还有对江山社稷一片赤胆忠心,爱之深,则责之切,纵然牛伯伯言语有冒犯陛下之处,也是一片心忧社稷的拳拳赤心,陛下素有容人雅量,今日为何容不下一位开国老臣的忧国忧民之思?” 李世民语气渐渐阴森起来:“李素,你也在指斥朕吗?” “臣不敢……”李素面无表情地垂下头,犹豫片刻。对皇权的畏惧终究敌不过对长辈的牵怀,也敌不过自己的良心。 垂头无声地苦笑,李素没想到自己居然是个好人。 良久,李素抬起头,眼里一片清正,无畏亦无惧。 “臣……只想为牛伯伯讨个公道。” 砰! 李世民果然大怒,拍案而起,指着李素簌簌发抖。 “天下人骂朕。朝臣们骂朕,今日连黄口小儿也敢来朕这里讨公道。今时今日,大唐还是李氏江山吗?李素,尔真欲为牛进达讨公道乎?不怕朕杀了你吗?” 李素暗叹一声,语气却无比坚定:“陛下杀了臣,后面或许还有人来为臣讨公道,陛下欠的公道会越来越多。” 出乎意料的是。李世民居然不愤怒了,方才激动的样子如同阵雨后的新晴,转眼间云散天开。 袍袖一挥,李世民挥退了殿内宦官,然后坐下来盯着李素。久久不语。 李素被他盯得浑身发毛,开始怀疑这货是不是怒极而恶向胆边伸,要在这里把自己先奸后杀,不然为何他把殿内的宦官全赶出去,而且……他儿子这么容易被掰弯,说不定这里面便有基因遗传因素…… 胡思乱想时,李世民长叹口气,道:“李素,你一直游荡在朝堂之外,朕多少能揣度几分你的心思,你不想踏进这滩浑水里,你只求安稳太平的日子,这样挺好的,朕觉得你是聪明人,真的,朕从未见过似你这般聪明的孩子……” 李素苦笑道:“臣不聪明,臣若聪明此时此刻便不会在这里。” 李世民点头:“不错,此时此刻,你确实不够聪明,你应该在你的火器局偷懒耍滑,无所事事地东游西荡,或者在你家里,钓鱼也好,晒太阳也好,过你平淡悠闲的日子,可是……你偏偏出现在这里了,李素,聪明人都有犯糊涂的时候,朕曾经也有过,所以朕不怪你,你现在从这里走出去,朕可以当你今日没来过。” 李素的笑容愈发苦涩:“可是,……臣已经在这里了。” 李世民的目光渐渐凌厉:“这件事,不是你能掺和的。” “臣从来没想掺和这件事,可是牛伯伯进了大理寺,臣不能不掺和了……” 李世民神情冷厉,平视着殿外的晴朗的天空,漠然道:“李素,当初你与朕的女儿瞒着朕暗生情愫,私下幽会,朕知道后可曾治罪?” 李素垂头:“没有。” “你是不是以为你造出了震天雷,于国有大用,所以朕不能拿你怎样?” “臣只是盛世里的升斗小民,何德何能竟敢倨功自傲?臣只希望这盛世能够更长久,更强盛,牛伯伯亦与臣同此心。” 李世民面无表情地道:“为了盛世,尔等连君臣尊卑都不分了,这盛世要来何用?” “盛世要来不是给君王用,而是给百姓用。” 这句话很强硬,强硬到李世民终于发怒了:“李素!你以为朕真不敢杀你么?” 李素叹道:“臣只是陛下的子民,陛下当然敢杀我,但臣还是想为牛伯伯讨个公道……臣虽年幼,却也知朝堂凶险,陛下这次执意修建大明宫,里面多少掺了些别的东西,臣不知道这里面的水到底有多深,更不知陛下有什么目的,但牛伯伯是无辜的,他是多年跟随陛下打江山的忠直老臣,无论陛下有什么目的,牛伯伯都不应该是牺牲品。” 李世民目光忽然一凝,沉声道:“你看出什么了?” 李素直视着他,二人对视良久,李素忽然一叹:“臣太蠢了,什么都看不出……” ************************************************************* ps:忽然发现好久没求月票了。。。哎呀,月票快到碗里来,么么哒~(未完待续。。) 第三百章 后顾有忧 走出太极宫,李素神情沉重。 李世民绝情的面容在他脑海里反复浮现,刚才高坐殿内面无表情的李世民,或许才是真正万众仰望歌颂的天可汗陛下,时间再往前推移一些,十一年前,当他下令在玄武门弑兄杀弟,领兵逼李渊退位时,大抵也是刚才那个表情吧。 大人物从来生就一副铁石心肠,这是成为大人物的必备条件,他们在利益当前的时候,能够狠得下心把他们面前的一切障碍全部扫除,父亲兄弟都在他们的扫除之列,只有扫除了这些障碍,顺利登上人世间最高的山巅时,才会摆出一副悲怀往事的嘴脸,感慨一下自己人生的缺失,怀缅一下当年的各种情,然而那些在他生命里缺失的人如果真的站在他面前,他又会换上一副嘴脸,断然下令诛杀。 这就是大人物,人生活在戏里,却比任何人都看得透这出戏。 走出宫门已是傍晚时分,城门又快关了,李素想了想,骑上马往城门狂奔而去。 长安城骑马本是李世民赐给他的荣耀,只是得到这个荣耀的臣子一般都不会在长安城里骑马狂奔,这是个分寸拿捏的尺度,拥有《,这个荣耀并不代表你就可以肆无忌惮,皇帝给你只是客气,但凡正常人不会拿客气当福气。 今日李素偏偏不客气了,骑上马一路从太极宫狂奔出城。他想发泄,想在这个他无可奈何的世道里尽情狂奔。 ………… 回到家,月已东升,夜凉如水。 家里依旧平静,薛管家依旧跟在他身后絮絮叨叨,今日李府的头条新闻还是不够爆炸性。只不过是看门狗天赐调皮,窜进了后院的鸡窝里,把家里养的一群鸡吓到飞起,真正的鸡飞狗跳,导致的直接后果便是今日家里的母鸡吓得没敢下蛋,而天赐叼着一嘴鸡毛。带着扫荡鸡窝完胜的荣耀,无比风光地离开,还汪汪了两声,大抵跟鸡们交代了两句场面话,比如以后别让我碰到你,见一次咬一次等等,鸡也叫,大抵可能在呼唤睦邻友好,和平共处。怂得不行了。 “好狗!”薛管家很没原则地夸赞:“少郎君没见天赐扑向鸡窝的雄姿,真如狮子搏兔,所向披靡,来日陛下若邀少郎君围猎,带上天赐定能让少郎君脸上光彩。” 李素叹气:“薛叔您就别昧良心了,还狮子搏兔,还所向披靡,多好的词啊。以后留着用来夸我不行吗?非糟践在它身上……天赐呢?把它叫来,今非把它吊起来抽……” 薛管家笑着求情:“一只狗娃子而已。还不到半岁,正是乱窜讨嫌的时候,狗的天性,少郎君还是饶了它吧。” “嗯,今没心情抽,薛叔代我警告它。趁着开春我还想吃顿狗肉,不想到我碗里就给我安分点。” 薛管家点头应了,然后凝眉沉思,显然在思考如何跟一只狗措辞,才能达到威慑的效果。 后院厢房里。饭菜仍热着,炉上温着酒,冒着氤氲的白雾,踏进玄关便感到一股浓浓的家的温馨。 桌上的菜分量很足,显然许明珠今晚没有偷吃。 李素刚在方榻上盘腿坐下,许明珠便听着声音进来了,先给李素行礼问了安,然后给他将酒斟满,李素喝一杯,许明珠马上又满上。 夫妻俩都很安静,大抵彼此都厌倦了二人之间虚假的客气,于是索性选择了沉默,不同的是,许明珠想在沉默中渐渐走近他,而李素,只想在沉默中维持夫妻目前的现状,最好这种现状能维持终老。 吃过饭后,许明珠很自觉地回到自己的厢房里,她知道这个时候是夫君处理公务的时间,尽管连李素都不知道所谓的公务在哪里。 今晚有些不一样,许明珠行礼退出厢房时,李素忽然叫住了她。 许明珠有些意外,错愕地看着夫君,见夫君笑容温暖和善,不像是吃错了药后,这才怀着几分喜悦的心情,老实地坐在李素面前。 李素看着她,笑得很自然,仍旧如往常般客气得不像话。 “自从夫人嫁过来,我还未与夫人深聊过,思之犹觉愧疚,实在对不住,冷落夫人了。” 许明珠急忙摇头:“夫君说的哪里话,夫君为国为民操劳,是顶天立地的大人物,妾身不过是妇道人家,夫君不必在意妾身的。” 李素笑道:“夫妻间总要说说话的,过日子就是这样,大事小事互不隐瞒,先拿到桌面上说,商议过后再定……” 许明珠虽然才十六岁,却也不笨,很快听出了李素话里的味道,小心地道:“夫君的意思是……有事欲与妾身商议?” “对,确有一件事,想听听你的说法,若你觉得此事不可为,就当我今日什么都没说。” “是家里的事吗?”许明珠小心翼翼地问道。 李素挠挠头:“是朝廷的事,但也算家里的事吧,我若做了这件事,或许对咱们家的影响很大。” 许明珠吓了一跳,忙不迭摆手:“朝廷的事夫君怎能与妾身这个妇道人家商议?说出去让人笑话,妾身也没法做人了,夫君想做什么,尽管去做便是,纵然咱家被牵累了,多苦的日子妾身也陪夫君过下去。” 李素笑道:“还是要说一下的,你我是夫妻,家里的事你也要参与,将来家里若被我牵累了,教我心里怎生过意得去?” 许明珠长长的睫毛微微一颤。 李素这话说得轻松,可她却听出了沉重的味道,一件事能被夫君正经八百地摆上桌面与她商议,可见这件事一定不小。 许明珠这时也不敢虚应了,认真想了想,道:“这件事……夫君做了以后,最坏的后果是什么?” 李素叹道:“斩首估摸不太可能,但有可能被罢官,削爵,流放,甚至大理寺里蹲几年大牢,大抵不会比这些更坏了。” 许明珠心一紧,从未经历过风浪的她,眼中顿时蓄满了泪,使劲忍住不让它落下,沉默半晌,又问道:“这件事,夫君有非做不可的理由吗?” “有!”李素的神情渐渐变得冷肃起来,沉声道:“我做这件事的初衷,并非为国为民,为国为民的事自有大把的人抢在我前面抛头颅洒热血,我没那么伟大,能往后缩一点便尽量往后缩一点,但世间关乎个人的公道,良心和恩义,我怎么也避不开,所以,我只能迎头而上!” 许明珠吸了吸鼻子,哽咽道:“既然夫君有非做不可的理由,便放手去做吧,妾身无以为助,只能拼命保住咱家的周全,有公公在,有您和妾身在,这个家才是家……” 然而许明珠终究是女人,说完后心中仍冒出一股莫名的不甘,小嘴一瘪,放声大哭起来,一边委屈地抹泪,一边却仍不知在安慰自己还是安慰李素,带着哭腔哽咽道:“夫君放手去做,妾身知道,夫君做的每一件事一定是对的……出嫁前我娘便教过我,一定要听夫君的话,做个贤德的良妻,才会讨夫君的欢喜,夫君到现在不肯与妾身圆房,一定是妾身没讨到夫君的欢喜,夫君不必理会妾身,放手去做吧,呜呜呜……” 李素深深注视着她,直到今晚,他才发现这个妻子的许多真实面目,可爱的,单纯的,坚强的……像一颗深埋在尘埃里的明珠,只要自己愿意发现它,每次轻轻拂去一层灰尘,便能看到这颗明珠绽放出一丝不同寻常不同色彩的光辉。 看着许明珠大哭的模样,李素忽然笑了。 “夫人别哭,没那么严重的,最坏不过下狱,关几天大抵也能出来了,咱家不会破,夫人放心。” 许明珠收住了哭声,抽噎道:“夫君要做甚事,妾身多少能猜到几分……近日长安城风传陛下欲营建大明宫,都说是劳民伤财的恶政,与夫君行冠礼的那位琅琊郡公牛伯伯听说因劝谏陛下而被关进了大理寺,夫君定欲步牛伯伯后尘,继续劝谏陛下,对吗?” 李素楞了一下,失笑道:“夫人真是冰雪聪明……” 神情一整,李素肃然道:“明日我欲赴朝会,男人做事要有担当,所以我先要把家小安顿妥当,今晚便辛苦夫人,叫上家中的管家杂役,还有王家兄弟,将库房里的钱和银饼转移出来,不能转太多,转一半找个村里背风的地方埋下去,若明日有人抄家,你和我爹终究能保下一些赖以活命的钱,家里的田地就别管了,那是官府造册在案的,想藏都藏不住,房子也别管,只要有钱在手里,别的东西便让他们抄去亦无妨……” 许明珠一边听着,一边哭个不停。 李素笑道:“我也只是未雨绸缪,其实结果定然不会那么坏的,大唐立国后鲜少有株连抄家的先例,这个家一定能平安无事。”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放一只和平鸽。。。 太晚了,精神越来越不济,剧情又到了重要转折点,害怕写崩了,所以不得不放飞一只可爱又善良的和平鸽。。。 那啥,我先睡了,明天继续更新。。。(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一章 谏书犯颜(上) 糟糕的男人莫过于打着忠心的幌子,梗着脖子像个楞头青似的不要命地成就自己名垂青史的名声,真正的说死就死,一往无前,至于家里的父母妻小,却浑然忘得一干二净,仿佛他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无牵无挂死便死矣。 李素做不到那么绝情,家里有老父,有妻子,他们和自己一样都是活生生的命,所以他在做任何决定之前,一定要首先把家小安顿好,尽力给他们一个衣食无忧的将来,最后才轮得到自己从容赴义。 这一晚,李素对许明珠交代了许多,许明珠含泪一一记下,李素又把老爹李道正请来后院,父子俩说了半晚的话,该安排的都安排妥当了,许明珠和李道正各自忙着转移家中库房的钱财。 而李素则坐在安静的厢房里,徐徐摊开面前的白纸,毛笔在砚台上蘸饱了墨,高高悬在纸上,却迟迟不曾落下。 许久以后,一滴浓浓的墨汁滴溅在纸上,迅速浸染开来,像一朵绽放在隆冬里的黑色梅花。 李素将纸扯掉,撕碎,又拈来一张,这次终于下笔从容了。 这一夜,李家上下都没睡,李道正︾⊥,和许明珠红着眼站在厢房外的窗边,看着李素坐在桌案边奋笔疾书,李道正和许明珠眼泪布满双颊。 ************************************************************* 天没亮,村里的公鸡已在打鸣。 李家门前灯火通亮,李素拜别了父亲,上马朝长安城奔去。 风声从耳边呼啸而过,李素只觉得心中一团烈火燃烧,他的怀里。揣着一道奏疏,这是自从李素被赐爵封官以来,他向李世民上的第一道奏疏。 没人逼他做什么,可他就是觉得自己应该这么做,当所有人都在夸他是个聪明人时,或许只有他才知道。自己真不是什么聪明人,聪明人这个时候应该躺在温暖温馨的家里呼呼大睡,家外面的事充耳不闻,遇到任何与自己无关的风浪第一时间躲得远远的。 而此刻,他却骑在马上,迎着凛冽的晨风,去做一件所有人都不认同的事,义无返顾。 骑马赶到长安城门时,天已大亮。城门恰好开启。 李素没下马,径自朝太极宫奔去,进城后,各坊坊门已开,李素策马疾行,路旁行人匆忙闪避。 没走多久,到了仁寿坊东侧时,迎面行来了一队民夫。 民夫大约千余人。排成两行静悄悄地走着,方向是大明宫工地。队伍显然是从外地征调,刚刚才进城,民夫们走得很安静,穿着破烂褴褛的粗布衣裳,腰间随意用草绳系了个结,迎着长安街市上路人各异的目光。慢慢吞吞地行走挪动…… 忽然间,民夫的队伍里传出一声凄然的嚎哭,哭声刚响起便生生止住。 李素勒停了马,在路边等这队民夫走过以后才继续前行,目光里的决绝却愈发明显了。 ………… 太极宫。太极殿内。 朝会再次陷入了争吵,气氛僵冷中带着几分诡异。 魏徵头上裹着布带,站在殿内慷慨陈词,说到激动处不由老泪纵横。 李世民面无表情地坐在殿上,耳中听着群臣窃窃的议论声,眼睛却扫视着殿中的某些特定的角落。 君臣之间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对峙,贞观年里的君臣关系第一次出现了危机。 尴尬的僵持中,一名宦官匆匆入殿,附在李世民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 李世民眉头一皱,冷冷道:“把他带到甘露殿,有事待散朝后再与朕说。” 宦官领旨,急忙退下。 刚退出两步,李世民却忽然改了主意,又叫住了他:“既然他要来朝会,朕便破例让他来吧,把他领进殿来,看他到底想说什么。” 许久之后,李素穿着浅绯色官袍,腰间悬着一个银鱼袋,在殿内众臣好奇的目光注视下走进太极殿。 众人不得不好奇,在这个殿里,浅绯色官袍的人还真不容易找,因为浅绯色属于官阶较低的官员穿的,三四品以上的朝官都着紫色官袍,按大唐制,参与日常朝会的大臣,品阶必须是四品以上的京官,所以太极殿内参与朝会的大臣都是清一色的紫袍,鲜少有别的颜色,除非是礼部临时安排的外地述职面圣官员,或是他国使节。 迎着众人奇怪的目光,李素神情坦然走进殿内,朝李世民行跪礼。 “臣,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拜见陛下。” 李世民袍袖一挥:“平身,李素,今日是朝会,尔品阶爵位甚低,为何执意入殿?” 李素垂头,语气平静:“位卑未敢忘忧国而已。” 殿内君臣一楞,接着眼中大放亮彩。 李世民深深看了他一眼,忽然放声大笑:“好一个‘位卑未敢忘忧国’,不愧是我大唐的少年英杰,出口皆是字字珠玑,得此少年,大唐幸甚。” 笑容一敛,李世民若有深意地盯着李素,道:“卿既忧国,不妨直言所忧何事,朕与殿中朝臣可为你解忧。” 李素露出了笑容,抬头直视李世民。 李世民眼皮一跳,这小子的笑容太奇怪了,他预感到会有什么事情发生,这件事必然不是他想看到的。 于是抢在李素开口之前,李世民飞快地道:“卿所忧者若是大明宫之事,则不必开口了,此事不日便有定论……还有,牛进达金殿辱骂君上,罪不容赦,亦不必开口了。” 话音刚落,群臣中发出不少冷哼声,显然对李世民这句话不满者大有人在,站在大殿中央的魏徵最不客气,毫不掩饰地重重一哼,若非朝仪所制,怕是当场又会大骂三声昏君了。 一句话把别人即将要说的话全堵了回去,当皇帝就是这么任性。 殿内的李素却不慌不忙,平静地直视李世民,道:“臣不说大明宫,也不说琅琊郡公,只是臣昨夜闲暇无事,作了一篇长赋,引以为自得之作……” 说着李素忽然笑了笑:“……殿内诸位朝臣皆是小子的长辈,大家知道,小子刚行过冠礼,还只是个轻狂浅薄的少年,少年郎做出什么自以为得意的事情,总想拿出来炫耀一下的,还请诸位叔伯莫与小子计较。” 李世民哼了哼:“李素,此地乃是朝堂金殿,是商议国事朝务的地方,所言者皆是社稷民生大事,诗赋者,闲暇事尔,你觉得适合拿到金殿上来说吗?” 李素垂头一笑:“既然陛下说不适合,那臣便不说了吧。” 李世民目光渐渐露出几分怒火,这句以退为进的话出口,朝臣最近对他满腹怨气,岂有不应声而出者? 果然,李素话音刚落,沉默许久的魏徵站了出来,若有深意地朝李素一瞥,然后道:“陛下自登基以来广开言路,善纳百谏,今日为何不能让一弱冠小子念几句他的诗赋?陛下如今难道连这点胸襟都没有了吗?” 魏徵可以算是大唐朝堂里的反对党首领了,一辈子不知令李世民当众难堪多少次,这次也不例外,此言方出,殿内不少朝臣纷纷点头附和。 李世民脸色难看,狠狠瞪了李素一眼,暗含警告之色,然后强挤出笑脸道:“既然诸卿都想听听李素的诗赋,李素,你便念来听听。” 李素笑道:“遵陛下旨,诸位皆知,臣住长安城外,小时候臣便听说过,长安城百里外有一座秦宫,名曰阿房宫,后来楚汉相争,阿房宫化为一片焦土,臣上月曾去阿房宫的遗址盘桓游览,见曾经辉煌雄伟的阿房宫如今处处残垣断壁,不由心生万千感慨,于是昨夜作了一篇长赋,名曰《阿房宫赋》,臣将此赋念来,请诸位叔伯指正。” 李世民眼皮猛跳,心生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烈。 李素从怀里掏出一本奏疏,将其徐徐展开,面色平静地开始念了起来:“……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 开头几段颇为温和,旨在描述阿房宫的雄伟,殿内君臣静静听着,李世民紧皱的眉头也渐渐舒缓下来。 谁知长赋描述过后,语调忽然一转,渐渐露出了直指人心的锋芒。 “……雷霆乍惊,宫车过也,辘辘远听,杳不知其所之也。一肌一容,尽态极妍,缦立远视,而望幸焉。有不得见者,三十六年。” 君臣脸上渐生凝重之色,诸人能站在这朝堂金殿之上,自然皆是饱读诗书,鸿儒博学之人,文化素养不是一般的高,长赋到此处,众人渐渐品出味道了。 这几句看似描述阿房宫的雄伟,实则暗指秦始皇骄奢淫逸,为一己之私大兴土木,阿房宫越是雄伟广阔,便越能体现始皇的昏庸和贪欲多么可憎。 李世民眼中的怒火越来越盛,明着说秦始皇,实际上在说谁,这还用推敲吗? 这小子到底想做甚? ************************************************************ ps:还有一更。。。今晚不放鸽子,鸽子被我炖汤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二章 谏书犯颜(下) 随着李素缓缓的念诵,殿内的空气渐渐恢复了刚刚的僵冷。 李世民脸上的笑容看不见了,面无表情地看着李素,群臣眼神复杂地看着他,有敬佩者,有叹息者,还有一些若有深意的冷笑者。 程咬金站在武将朝班里,听着李素低沉的念诵,不由摇头,再看看殿上面无表情的李世民,程咬金嘴角露出一丝不知是嘲讽还是痛惜的笑容。 殿内群臣窃窃私语,议论声已有点大了,众人察觉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或许今日,李素的这篇长赋即将成为一根导火索,彻底引爆多日来朝堂君臣喋喋不休无尽无止的争执,营建大明宫一事,今日必将有个最终的,无可逆转的说法。 大殿中央,李素的念诵仍旧不疾不徐,声音低沉,却振聋发聩,在这偌大的殿堂内悠悠回荡不息。 “……燕赵之收藏,韩魏之经营,齐楚之精英,几世几年,剽掠其人,倚叠如山……” 殿内君臣的神情由凝重渐渐转为震惊。 这篇长赋,好锐利的锋芒! “……秦人视之,亦不甚惜。嗟乎!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秦爱纷奢,人亦念其家。奈何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 嘶—— 殿内数十道吸气声此起彼伏,无数道敬佩的目光渐渐掺杂了一丝不同的意味,群臣面面相觑间,互相传递着一个同样的信号。 这小子……疯了? 李素仍不疾不徐地念道:“……使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独夫之心,日益骄固。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这句话出口。殿内反而鸦雀无声了,“楚人一炬,可怜焦土”八个字,可谓诛心之极,群臣的目光齐刷刷望向李世民。 李世民已是满脸铁青,抿着唇坐在殿上。宽阔的身躯气得瑟瑟直抖,阴冷的目光杀人似的盯着李素,从齿缝里冷冷迸出两个字:“……闭嘴。” 李素浑若未闻,只是念诵的语速徒然加快,语调也越来越高亢。 “……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 “李素,给朕闭嘴!”李世民暴怒,拍案而起。 李素继续念:“……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语落,殿内回声隆隆,声音仿佛传出了大殿,在大唐江山的大地上回荡不息。 “闭嘴!给朕闭嘴!闭嘴!”李世民怒极咆哮。 李素将奏疏往怀里一塞,朝李世民咧嘴一笑:“陛下,臣已念完了,陋作浅薄疏狂。请陛下指正。” 群臣屏住呼吸,静静看着君臣二人面对面的交锋。 李世民狂怒的目光恶狠狠地盯着李素。粗重地喘息着,像一只即将伸出利爪捕获猎物的狮子,而李素,眼神清澈,无悲无喜,平静地直视李世民。 交锋!火花!震撼!还有接踵而至的无边杀意! 这是殿内所有人心头最直接感受到的东西。 君臣对视不知多久。李世民终于开口,嘿嘿冷笑道:“好个少年英杰,今日方知才名不虚,李素,你想知道朕将如何指正你的阿房宫赋吗?” “臣洗耳恭听。”李素微微躬身。 “你在大理寺洗耳恭听吧!”李世民袍袖狠狠一挥。扬声大喝:“来人!剥去李素官衣官帽,打入大理寺监牢!” 殿外武士入内,很快将李素的官衣官帽剥去,李素毫不挣扎,仍面带微笑看着李世民,官衣被武士粗鲁地剥下,刚才那道奏疏也随之落地。 直到李素被武士押走,消失在大殿内,殿内仍旧一片寂静。 那道落地的奏疏,仍静静躺在光滑的地面上。 魏徵迈着略见蹒跚的双腿,俯身将李素的奏疏拾起,翻开一字一句仔细看了一遍,在李世民愤怒的目光注视下,魏徵忽然大声赞道:“壮哉!千古雄文!” 殿内无数反对营建大明宫的文臣们仿佛约好了似的,忽然异口同声地附和道:“壮哉!千古雄文!” “退朝!” *************************************************************** 第三次入狱了。 李素望着大理寺那道熟悉的门楣苦笑不已。 难道我天生长着一张作奸犯科牢底坐穿的脸吗? 大理寺门口,官员得了宫里的消息,早早在门口等候,看见李素那张比熟客还熟的脸,官员们脸上也露出了苦笑。 其实,大家彼此都不待见,都希望此生相忘于江湖,可惜造物弄人,相思不如相逢好…… 背后传来一阵大力的推搡,李素被推得一踉跄,回头淡淡看了一眼押送他来的禁宫武士。 “两位客气点啊,再推我就自己撞一头血然后躺下,现在朝堂里还有无数双眼睛盯着我呢,两位可是浑身长满嘴都说不清了。” 两名武士勃然变色,好无耻的招数,但是……好像真的很有威慑力啊。 两名武士顿时不自觉地与李素拉开了一步,怕真被他讹上。 大理寺门口的几位官员也是满脸苦涩。 开口第一句话就知道这家伙是个不好惹的狠角色,往后他在监牢里的漫长日子,该如何度过啊? 这次大理寺迎接李素的规格比较高,大理寺正卿孙伏伽竟然也赫然在列,看着李素只穿着白色里衣的单薄身子在寒风里发抖,孙伏伽挥了挥手,身后一名狱卒捧着一件厚厚的裘氅上前,披在李素身上。 李素有些错愕,抬头惊讶地看着孙伏伽,孙伏伽微微一笑,道:“这是本官私人相赠,李县子可坦然受之。” “这个……无功不敢受禄。”李素迟疑道。 “不,你有功,功在千秋社稷!”孙伏伽加重了语气,道:“《阿房宫赋》振聋发聩,天下皆闻,李公,容我一礼。” 说完孙伏伽忽然整了整衣冠,郑重其事地朝李素长揖到地。 旁边的大理寺各官员们惊愕地看着孙伏伽,这个时候向一名犯人,而且是刚刚触怒龙颜的钦犯行礼,孙正卿的胆子可不小。 李素也颇觉震惊,因为孙伏伽对他的称呼不是“人犯李素”,也不是“李县子”,而是“李公”。 “公”这个字眼是不能随便用的,只有对长辈或是做过特别令人尊敬的事的人才能用,一个字里饱含了无比敬仰的意思。 李素颇觉感动,红着脸道:“李某……深觉惭愧。” 孙伏伽淡笑道:“民心所向,何愧之有?李公若不信,不妨往后看。” 李素转过身,愕然发现身后的空地上站满了无数百姓,里面甚至还有穿着低阶官袍的官员,人群密密麻麻,静静地注视着李素,见李素转身,众人仿佛约定好了似的,一齐向他跪拜下来。 “为民立命,彪炳千古,李公……壮哉!”(未完待续。。) 今天请假,明天三更补上 入体。。。 有事耽误了。。。明天把今天的补上。。。(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三章 侠之大者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这句话是李素曾经在自己的受冠礼上说的,非常高尚伟大的名言,让人仅只听着便冒出一身的鸡皮疙瘩。 然而李素清楚,自己并没有那么伟大,来到这个陌生的年代一年多了,总的来说,他是非常自私的,这句让人冒鸡皮疙瘩的话,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句口号而已,口号喊得响亮,让人起鸡皮疙瘩,只能证明这是一句很成功的口号。 酿酒也好,香水也好,都是为了私利,让自己和老爹的日子过得更舒服,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造火药造震天雷是情势所逼,当初完全没有拯救万千关中子弟的想法,只是单纯想救下王家兄弟的命,献推恩策跟为国为民完全没关系,当时纯粹只在东阳面前显摆自己的聪明…… 看,事情说穿了多令人寒心,看似利国利民的东西,把它们制造出来的人心里却从没有过什么利国利民的念头,完全只为了自己,顶多也为了身边最亲密的人,眼界与格局跟寻常的庄户毫无区别,眼睛只盯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里,不经意抬头一看,一看吓一跳,我怎1,么就为国为民了? 唯独这一次,李素的出发点终于不再为了自己。 他只觉得有些话该说,有些事该做,举目四顾,这些话这些事其实有人说,有人做,可是说的做的都不够好,于是,他只好站出来了,站得不甘不愿。可他,终究站出来了。 金殿之上,义无返顾,甚至动身前把自己的后事都安排妥当了,面色坦然地深深触怒了皇帝,然后等着意料之中的龙颜大怒。意料之中的锒铛入狱。 这件事,终究做了,无论怎样的下场,李素都觉得自己浑身透着一股轻快,这一次,自己不再自私。 可是眼前这黑压压跪满一地的百姓,却并不在他的意料中。 听着众人山呼“壮哉”,李素有些错愕,接着手足无措。 一旁的大理寺卿孙伏伽淡淡一笑:“《阿房宫赋》未出宫便已名震天下。李公忧国之心,天或不可鉴,万民可鉴,李公可坦受此礼。” 短暂的无措后,李素笑了。 此时此刻,他终于明白何谓“侠之大者”,万人夹道欢迎,是为“侠”。 李素坦然受了百姓一礼。然后面朝百姓长长一揖,许久才直起身。哈哈大笑两声,转身便朝大理寺内走去。 身后,黑压压的人群看着他孤单瘦弱的背影,不知谁人带头,又朝李素深深拜伏下去。 ***************************************************************** 孙伏伽没陪李素进监牢,只陪到监牢入口便离开了。临走吩咐狱卒好生相待,莫使李公受了委屈,狱卒们见识过刚才的大场面,虽然不懂那篇所谓的《阿房宫赋》是什么意思,但他们清楚。能被百千百姓跪拜的人,一定是个好人,好人哪怕入了狱,也该享有一些坏人们享受不到的特权。 这次入狱待遇颇高,用不着李素主动开口,孙伏伽亲自为他安排了一间干净通亮的监牢,里面被褥,桌案,恭桶都是崭新干净的,地上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矮脚桌上甚至整齐地堆着十多本书。 李素眼睛都直了,简直受宠若惊。 狱卒是老熟人,显然对李素的怪毛病很了解,毕竟对大理寺来说,李素属于三进宫的惯犯了,孙伏伽实在应该考虑要不要给李素发一张大理寺监牢贵宾卡,以后李素每次进来可以凭此卡打骨折…… 牢房干净得不像话,地上特别干净,李素站在牢门口甚至都不忍心踏进去,怕破坏了这份完整的美感,多一个脚印都是对美的亵渎,最好这间牢房谁都别住,就当大理寺的样板房,专门用来哄那些下基层视察的领导…… “太干净了……”李素站在牢门前啧啧摇头。 狱卒很有耐心。李素不进去他也不催。 “少郎君喜净,咱们牢里的老伙计几个都知道,听说少郎君又下狱了,咱们几个赶紧腾了间干净的监牢出来,地都擦了四五遍,里面的每个物件都是新的,是孙正卿下的令,孙正卿对少郎君可看重得很呀。” 李素迟疑道:“多谢各位费心了,打扫得如此干净,真不忍心踩进去,要不……还是把牢房空着吧,莫亵渎它了。” 狱卒笑道:“专门给您住的,空出来了您住哪儿?不瞒少郎君,大理寺别的监牢可都脏得很……” 李素想了想,很认真地看着狱卒道:“你们可以放我回家啊……” 狱卒的笑脸顿时凝固,脸色有些发青了,这个奇葩的建议实在是…… “少……少郎君莫闹,您,您还是赶紧进去吧。” 李素失望地叹了口气,都不傻啊…… 走进监牢,地上多了一串黑色的脚印,李素纠结地看了一眼,眉头微皱。 狱卒是老熟人,对李素的毛病实在太了解,马上笑道:“小人这就把脚印抹了。” 李素满意了,纠结的表情渐渐舒缓开来,指着桌案上堆满的书,道:“这些东西留着做甚?” 狱卒笑道:“这是孙正卿留给您的,您是大唐英杰,而且才名天下皆知,孙正卿说了,才子若无书,简直比死还难受,所以给您备了一堆书,让少郎君无聊时消磨时光。” 李素眼角直抽抽,叹道:“有了这些书,我才比死更难受……” “呃,少郎君不喜?那您喜欢什么?” 李素笑道:“若欲消磨无聊时光,当然是美酒和佳肴了,你们守了这么多年牢,难道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吗?” ………… ………… 山中无岁月,牢里也无岁月。 李素就这样在大理寺的监牢里住了下来,开始时还能数数日子,后来不知昼夜,日子渐渐也数不清楚了,索性懒得数,每天吃饱了睡,睡醒了吃,无所事事时喝点小酒,哼支几首流行歌,日子过得……好吧,其实还是很无聊。 金殿触怒李世民后,李素一直忐忑不安地等着李世民的发落,奇怪的是,事情过去好几天了,宫里迟迟不见动静,李素又担心家人被连累,托了狱卒去打听,结果也是安然无恙,只是老爹和许明珠得知李素入狱后茶饭不思,许明珠每日进城在大理寺外请求探视,然而李世民下过旨意,任何人不得探监,大理寺官员们也不敢抗旨,于是许明珠终日在大理寺外徘徊,直到坊门快关时才坐了家里的马车回去,第二天又来…… 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家仍旧是家,没被宫里查抄,李素也只是被扔进大牢,似乎金殿狠狠得罪皇帝陛下的后果,只是轻飘飘的蹲几天大牢而已。 越是如此,李素心里越不踏实,他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 入狱不知几天后,终于有人进来探望李素了。 来的是老熟人,李素背地里给他取了个雅号,“老流氓”。 很奇怪,李世民明明下旨不准探视,可程咬金却畅通无阻地进来了。 一身花团锦簇的绸衫,腰间系一根金光闪闪的腰带,脚上的履尖各镶两颗拇指大的明珠,远远便只觉一股浓郁的暴发户味道扑面而来,庸俗且……庸俗! “哇哈哈哈哈……李家娃子,俺来看你了,将养这些天,可曾受了牢头的委屈?径可与老夫分说,谁若在牢里欺负了你,老夫把他脑袋拧下来喂狗。” 昏暗的甬道内,狱卒苦涩而惶恐的声音传来:“回卢国公爷,少郎君是为民立命的少年英雄,小人们敬仰还来不及,怎敢欺负他?” “哈哈,滚一边去,你的话俺不信,亲眼见到娃子才作数。” 说话间,程咬金魁梧的身躯出现在李素的牢门外。 李素急忙隔着牢门栅栏行礼:“小子拜见……” “拜个屁,都这般光景了还穷讲究些虚礼……”程咬金捋着他那把乱七八糟的胡子,凑着牢里昏暗的灯光,仔细端详了李素一阵,良久,点头笑道:“看来牢头没说错,小娃子在里面真没受委屈,不仅如此,似乎……白胖了一些,啧啧,这里居然是个养人的好地方,李家娃子,你倒好福气,难为了我们这些长辈整日为你奔走求情,哼!” 李素一楞,然后行礼道:“多谢程伯伯为小子转圜周全。” 程咬金摆摆手:“莫谢老夫,你自己做事有情有义,老夫和诸位叔伯才心甘情愿为你奔走,不然你以为老夫会管你?” 说了几句话,程咬金终于发现隔着牢门聊天甚不爽利,于是环眼一瞪,一只大脚很不客气地踹上了狱卒的屁股。 “长眼睛出气用的?还不给老夫把这破门打开!” ************************************************************** ps:还有两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四章 名扬天下 摊上这么一位不讲理且蛮横的国公爷,狱卒太委屈了。不管犯没犯错,一记大脚踹过之后再说事。 打开牢门,狱卒小心翼翼将程咬金请入内,并且很细心地给程咬金擦拭了一下方榻。 伺候太周到了,程咬金很满意,一脚将狱卒踹出牢门以示赞赏。 李素呆呆地看着,被程咬金的粗犷作风吓到了,回过神后看着他的目光明显充满了尊敬。 再次打量李素,程咬金缓缓点头:“看来在牢里没吃亏,还算老孙会做人,当了这么多年黑面阎王,没把良心全赔进去……” 李素笑道:“程伯伯的良心也完好无损,小子多谢程伯伯……” 程咬金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头,转身一看牢房内的桌上摆着一坛酒,不由乐了。 “这过的啥日子啊,有酒有肉,牢房比老夫的卧房还干净,再给你塞个婆姨进来,打死都不想出去了。” 说完程咬金拎过酒坛,凑着坛口往毛茸茸的大嘴里狠狠灌了几大口酒。 李素纠结地看着酒坛,这坛酒喝不得了,海量细菌在酒里面欢快的游啊游∴,…… 酒不对程咬金的胃口,灌了几口后程咬金皱起了眉:“三勒浆?呸!淡出个鸟来,喝过你小子弄的五步倒后,老夫喝别的都如同灌尿,而且是发了馊的尿!” 李素脸发青,苦笑道:“程伯伯您……留点口德,这坛馊尿小子已喝过一半了……” 程咬金哈哈一笑,放下了酒坛子,乱糟糟的胡须上沾满了酒渍也懒得擦,毛茸茸的大脑袋使劲摇了几下,落水狗上岸似的把胡子上的酒渍抖干净了。画面很带感。 “是个好娃子!”程咬金一巴掌重重拍在李素肩上,李素顿时半身不遂。 “啧!哭啥?夸你呢!”程咬金很不满李素的反应。 李素挤出难看的笑脸,笑中带泪:“您继续夸,小子听着呢。” 程咬金收回巴掌,顺手捋了捋胡子,叹道:“恶政如虎。满朝公卿争相劝谏,魏老儿连头都磕破了,仍不能动摇陛下心意分毫,而你小子一篇《阿房宫赋》,却令满殿君臣动容,老夫对文墨不甚通晓,后来散朝后老夫去问国子监祭酒孔颖达,哼!可恨那孔老儿,仗着孔子嫡后的身份。竟懒得搭理老夫,后来老夫才终于问明白了,孔颖达对你小子这篇长赋颇为推崇,说足堪流芳千古,此文,当日金殿上的史官已记之。” 李素笑着摇摇头,随即忽然发现程咬金这番话里有一处语焉不详,好奇问道:“孔老大人不是懒得搭理程伯伯您吗?后来怎么又肯搭理您了?” 程咬金嘁的一声冷笑。浑不在意地道:“老夫耐心不好,问了两遍他不搭理。惹得老夫心头火起,刚巧大伙散朝出了太极宫,老夫索性一手把孔老匹夫掳上马,一路抢进了家里……” “啊?”李素惊呆,好……直率的作风! 程咬金意犹未尽地咂摸咂摸嘴,索然叹道:“才灌了半坛五步倒。老匹夫便招了,问什么说什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招完了还想招。老夫又懒得搭理他了。走时哭得很伤心,怕莫舍不得老夫府上的好酒吧……” 李素:“…………” “谁知第二天孔老货把老夫告了,简直岂有此理,喝了老夫府里的美酒,还说老夫的不是,简直是养不熟的狼!”程咬金露出愤懑不平之色,恨恨地道。 李素瞠目结舌,是非公道他还真不知该往哪头偏,于理呢,自然该站在孔颖达那头,老流氓的土匪作风令人委实不敢恭维,于情呢,老流氓再土匪,终究是关爱自己的长辈…… “狼!确实是养不熟的狼!”李素几乎毫不犹豫地决定了站队,虽然有一丝淡淡的无节操的羞耻,但……羞并快乐着。 “好小子,老夫没看错人,你果然和老夫是一路的!”程咬金眼中露出欣慰之色。 李素张了张嘴,发现自己真不知该如何接这句话。 好吧,这句话应该不是骂人…… 闲扯半天,程咬金终于发现歪楼了,于是果断把话题拽回来。 “小子,怕是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这篇长赋令朝堂和天下多么震惊,你人还没进大理寺,《阿房宫赋》的全文已被宫里的人悄悄传了出去,赋文传到长安街市,引无数士子书生争相传诵,直到今日,长安的酒肆青楼里,仍处处能听到有人大声吟哦唱和,大明宫的工地上,无数民夫跪地嚎啕大哭,声传十里,哀恸八方……” 李素的脸色却越来越苍白。 长赋的影响力越大,李世民便会越恨他,这一道坎恐怕不是蹲几天监牢能过得去的,把皇帝得罪得这么狠,掉脑袋的几率很大…… 舔了舔干枯的嘴唇,李素的声音有些嘶哑难听:“程伯伯,……未知陛下将如何处置小子?” 程咬金笑吟吟地盯着他,眼里的幸灾乐祸令人蠢蠢欲抽。 “现在知道怕了?担心自己的脑袋不安稳了?当初金殿慷慨陈词之时咋不怕?把陛下气得快吐血咋不怕?” 李素苦笑道:“当时一腔公义,热血冲头,也顾不得许多了……” 想了想,李素惭然道:“其实也不算公义,小子的公义心并不强,遇事黑也好,白也好,能躲尽量躲远点,小子之所以敢公然顶撞陛下,全因陛下无故将牛伯伯拿下狱……小子只是弱冠微末之人,力量太小,能护住的东西不多,公理也好,是非曲直也好,终究保不了太多周全,只能尽力维护身边的家小和长辈,当有一天连身边的长辈都无法护住时,小子便只好从容赴义了……” 李素垂头苦笑道:“很惭愧,小子的‘义’里面,夹杂了太多不纯粹不干净的东西,满足它的条件太苛刻,这一次无非恰好凑齐了苛刻的条件,小子才会不怕死的站出来。”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五章 图穷匕见 话说得很实在,平凡人的软弱,恐惧,还有人性里那么一丝小小的闪亮,全在李素这番话里表现无遗。 其实世间绝大多数都是平凡人,软弱恐惧的时候居多,被逼急了才敢露出獠牙狠狠咬别人一口,咬完后又担惊受怕,回过头再想想自己,不由惊讶当时的胆大包天,仔细再想想,如果能够重来一次的话,那一口还敢不敢咬下去? 不敢回答这个问题,太考验人性了,答案不一定伟大,包括李素在内,扪心自问如果重来一次,那篇《阿房宫赋》他还敢当着满殿君臣的面念出来吗? 李素也不敢面对这个问题,因为他怕答案会令自己失望,从而产生深深的自厌情绪。 幸好,世上没有重来一次的事,死也好,活也好,这一步李素终究跨了出去,而且不可能收回了,于是,只能勇敢接受一切后果。 程咬金沉默了很久,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有欣慰,有惋惜,似乎……还有一丝诡异? “好娃子,俺老程没看错你,当初认识你时,你独自一人刺死了结社率叔侄,那份心计,那份狠劲,老夫至今震撼,那时老夫便7↗,知道,你小子将来必定是个人物,如今见你为老牛挺身而出,老夫愈发欣慰,娃子啊,不论大义还是小义,无论这个‘义’字里面掺了多少东西,‘义’终究是‘义’,孟子说‘舍身而取义’,能舍得这副皮囊,去成全这个‘义’字,这个‘义’便是干净的,纯粹的,不管掺了多少东西。你站出来的那一刻,你也是干净的,纯粹的。” 程咬金的眼中露出从未有过的正经和慈祥,轻轻抚了抚李素的头,叹道:“一个十多岁娃子能做出的事,可笑朝堂里那些活了几十岁的老匹夫们都做不出。不敢做,有的人做了,却做得太过。” 李素猛然抬头盯着程咬金,他听出了这句话里不同寻常的味道。 程咬金与李素对视,忽然咧嘴一笑:“可怜的娃,舍身取义喊得大声,喊完后被扔进了监牢,名声传得天下皆知,现在怕是许多百姓家里都供着你的长生牌位了吧?啧啧。伟岸倒是伟岸了,自己掉进套里恐怕还不知道吧?” 李素眼皮猛地跳了几下。 听出味道了,果然如他之前所料,营建大明宫一事背后不简单,之前李素只是隐隐有这种预感,当时牛进达被拿进大狱,李素乱了分寸,索性咬牙乱撞一气。今日程咬金来探监,怕是要揭晓答案了。 程咬金眯着眼。笑得很阴险:“老牛被拿下狱,知道为何老夫和李绩长孙无忌等人置身事外,充耳不闻么?前些日你登老夫和长孙,李绩他们的门,吃了不少闭门羹吧?你那篇《阿房宫赋》把陛下气得直哆嗦,若换了旁人。天大的恩宠都断得干干净净了,哪还容你如今安逸躺在监牢里,酒肉管饱,待若上宾?知道为何当日陛下没下令剁了你么?” 李素笑得有些僵硬:“……可能陛下觉得小子傻不拉几的太可爱了,舍不得剁了我吧。” 程咬金哈哈大笑:“不错。到底是个灵醒小子,知道自己傻不拉几了,何时看出蹊跷来的?” 李素老老实实道:“刚开始便觉得不对劲了,陛下再是昏庸,也不会拿社稷国本去冒险,特别是举国皆谓其为‘恶政’,魏徵老大人更是以命相谏,如此声势之下,陛下仍一意孤行,这个……委实不像那个胸襟如海,纳谏如流的英明陛下,当时小子便在猜想,这里面一定有某些我不知道的内情,只是陛下不知为何拿了牛伯伯,小子纵知其中凶险,也顾不得许多了……” 程咬金拎过桌上的酒坛,大灌了几口,抬袖胡乱擦了把酒渍,发出长长的呼气声,悠悠地道:“建大明宫一事,本就是虚的,你猜得没错,陛下再昏庸也不会拿社稷冒险,这可是他和诸多老将们亲手打下的江山,明知国库钱粮不足,明知征调民夫会令天下动荡,为了一座破宫殿而动摇国本,值得吗?这笔帐谁不会算?” 李素忍不住道:“布下如此大的局,陛下到底为了什么?” 程咬金冷笑:“为了肃清朝堂!” 李素一凛,只觉得背后冒出一层鸡皮疙瘩:“肃清什么人?” “暗藏祸胎的人。” 李素忍住朝老流氓扔白眼的冲动,跟他聊天好累…… 程咬金大约也吊足了胃口,笑道:“自陛下登基至今,朝堂一直没有太平过,这十一年里,仅是禁宫内针对陛下的刺杀便不下五十次,更别说朝堂里暗中勾结党营,扰乱国策,这些人藏得太深了,陛下若不办两件糊涂事惹得天怒人怨,他们大抵也不会跳出来,如今陛下被千夫所指,你那一篇《阿房宫赋》更是将陛下比喻成了无道暴君秦始皇,那些家伙终于忍不住了,跟着跳出来指手画脚,跟着那些忠直之臣一起凑热闹,别人骂陛下,他们也跟着骂陛下,这下好了,把柄全拿捏在陛下手里了,收拾这些人怕是就这两日了……” 李素呆了半晌,苦笑道:“这些人……到底是什么人?” 程咬金没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话锋一转,忽然问道:“你是个灵醒娃子,可知陛下如今最忌惮的是什么人吗?” “北边的薛延陀?西边的吐蕃?还是南边的南诏?” 程咬金摇头:“都不是,陛下忌惮最深的并非外敌,只消陛下一声令下,我关中精锐铁蹄踏处,再厉害的外敌皆化为糜粉,陛下真正所忌惮者……” 李素若有所觉,脱口接道:“……世家门阀?” 程咬金笑道:“孺子可教也,世家门阀才是我大唐如今真正的内患,他们皆是千年底蕴,门下鸿儒众多,学子党徒不知凡几。朝中三省六部官员,小半皆是那些千年世家的门生,当初玄武门之变,陛下的皇位来得名不正言不顺,给了那些世家一个极好的攻讦借口,这十一年里。世家处处与陛下作对,明里暗里煽动士子,挑拨君臣,都拿玄武门之事当借口,凡事几乎为了反对而反对,陛下和几位宰相们不胜其扰,偏偏又不能不教而诛,总得有个名目陛下才好动手……” 李素苦笑道:“所以,陛下便布了如此一个局。引那些人入套?” 程咬金笑眯眯地道:“不错。” 李素的笑容更苦涩了:“你们和陛下多年默契,所以闷不出声,哪怕牛伯伯下了狱你们也浑若不闻,因为你们知道这是一出苦肉计,然而你们却没想到,入套的不仅仅是那些世家门下,我这个大唐英杰也傻不拉几闯进了套里,还一脸正气凛然弄了个《阿房宫赋》。什么千古雄文,什么为民立命。乱七八糟的风头出尽,还自以为代表了民心,悲壮得一塌糊涂。陛下没办法,索性搂草打兔子,连我一块收拾了,反正像我这种傻子在朝堂里的存活率也不高。便把我扔进大狱里反省几天再说……” 程咬金笑得更开心了:“能发现自己傻不拉几,说明你这个傻子还没有傻到家,吃点药说不定能治好……” 李素忽然觉得头很痛,他发现自己真的应该吃点药了,脑残片比较对症…… 自己果然不适合跟这些老狐狸打交道啊。以后离他们远一点,越远越好,太伤自尊了。 特别是程咬金此刻一脸阴险的笑容,看起来分外讨厌,实在没办法跟他愉快的聊天了。 抬头看了看尺许见方的天窗,李素惊讶地道:“哎呀,天色似乎不早了……” 程咬金鄙夷地嘁了一声:“总拿天色说事,能有点长进吗?你如今下了狱,不管找啥借口你都离不开这间监牢,还天色不早,天色早不早你能跑哪去?” 白了他一眼,程咬金又灌了两口酒,笑道:“也亏了你这篇《阿房宫赋》,朝堂里该说话的,不该说话的,全都炸了锅,一个比一个骂得难听,剩下的事好办了,该拿谁,该杀谁,陛下心里都有数,所以啊,你也算是误打误撞了。” 李素叹道:“归根结底一句话,我上了当,不过写了篇文章提前把陛下骂了一顿,算是扯平了,小子现在想不通的是,陛下为何偏偏选在如今这个时节布局?” 程咬金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悠悠地道:“娃子啊,老夫记得当初征松州时,陛下曾封你为录事参军,直到后来你封官赐爵,‘录事参军’这个军职也没撤掉吧?” 李素不知道程咬金为何忽然提起这事,却还是老实道:“是,小子自己都快忘记了。” 程咬金不满地哼了一声,道:“好歹也算是行伍出身了,作为大唐军将一员,平日没事不看看地图吗?” 李素愕然:“地图?” 程咬金叹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一张精巧的羊皮地图,地图画得很简陋,圈圈代表城池,然后便是几条弯弯曲曲的路,地形海拔等等一概俱无。 将地图平摊在桌上,程咬金指着上面的某个点,道:“这里,还有这里,看明白了吗?” 李素翻了个白眼:“我是傻子啊,傻子怎看得明白地图?” “混帐东西,你若是我儿子,此刻早被老夫斩于马下了!” ************************************************************** ps:一天三更啊。。突然发现自己好牛逼。。。如此牛逼的我,实在值得大家狂投500张月票。。。(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六章 委任发配 地图确实看不懂,这个年代的地图太简陋了,上面基本只有城池和路的标记,幸好李素依稀记得大致的方向,目光顺着程咬金的手指一直游移而上,终于停在北方。 “薛延陀?”李素若有所悟。 程咬金点点头,笑道:“不错,薛延陀,说来也与你有关,当初你献推恩策,后来又献用间之策,这大半年来依你所言,陛下遣出大批的细作深入薛延陀,同时花费巨金收买薛延陀各部落的首领和将领,挑拨诸王子与可汗的父子关系,布局了大半年,终于到了快收网的时候了,薛延陀如今已乱成一团,多地部落发动叛乱,真珠可汗四处镇压,忙得团团转,内耗已非常严重,部落之间互相拼斗吞并,战端频发,如今的薛延陀,可以说脆弱得不堪一击了。” 李素渐渐露出恍然之色:“所以,陛下的意思是……” 程咬金点头:“该发动了,天赐良机,助我大唐一统北方,后顾从此无忧矣!北方的薛延陀和西突厥,向来是陛下的心腹之患,陛下欲除之久矣,可薛延陀兵力强盛,与我大唐不相上下,那时若开启战端,大唐精锐不知多少伤亡,如今…≈⊙,…呵呵,如今不一样了,天时,地利,人和皆占,天予不取,必受其疚。为我大唐创此良机者,却是你小子啊。” “自我中原有王朝始,北方便一直是中原的大患,所以春秋时六国开始筑长城,秦皇一统天下,将六国长城连起来,后来汉武帝不惜以倾国之力北击匈奴,为的都是抵御或消除北方的大患。大唐亦是如此,北方无论换了什么说法,匈奴也好,突厥也好,薛延陀汗国也好,终究都是大唐之患。陛下英武一世,绝不会容许江山社稷有这样一个大患存在,以前顾虑太多,不敢轻动,如今因你所献推恩策和用间计,火候终于到了。” 李素终于懂了:“所以,陛下欲御驾亲征?” 程咬金笑道:“陛下太看重这场关乎国运的大战,朝中任何人领军他都不放心,必然是要亲征的……” 眯着眼睛打量李素。程咬金又露出欠抽的阴险表情:“现在,你知道陛下为何布下如此大局了么?” 李素叹道:“攘外必先安内,朝中有内忧,北方有外患,陛下欲亲征,首先要把朝中的内忧肃清,否则亲征之后恐长安生变,同时也给大唐各世家门阀来个敲山震虎。暂时将世家震慑住,令他们不敢妄动。如此,陛下方可安心出征。” 程咬金哈哈大笑:“果然是个灵醒娃子,总算看出陛下的意图了。” 李素苦涩地道:“如果能早几天看出来,那才叫真正的灵醒。” 程咬金缓缓道:“此事看出来的人不多,魏徵那老货可能看出来了,但他吵得最凶。是真是假,唯有他自己清楚,总之,吵得最凶的不一定是逆臣,一声不吭的也不一定是忠臣。朝堂里的这滩水太浑了,本来此事陛下还需多酝酿些日子,只不过你那篇《阿房宫赋》闹出的动静太大了,陛下不得不提前发动,娃子,你很不错了,陛下千算万算,没把你算进去……” 李素想起什么,忍不住道:“既然此事完全是陛下布的局,那么营建大明宫一事自然不作数了,那些从各地征调来的民夫……” “圣旨永远是圣旨,它是不会作假的,从关中河东河北等四道征调而来的民夫共计三十万,这些民夫自然不会营建大明宫,只不过……他们也别想回去了。” 李素神情阴沉地道:“陛下亲征薛延陀,自是一场旷久大战,三十万民夫征发北调,为我大唐将士运送粮草军械,正合时宜,陛下好算计。” 程咬金叹道:“此乃国战,大唐君臣官民军将人等,皆须众志齐心,将士在前方用命拼,民夫在后方略尽绵薄,此战旨在消除北方之患,保我大唐百年平安,纵一时有牺牲,亦是功在千秋万世之举,打仗,哪有不死人的?娃子,心肠太软可不好,教陛下日后如何重用你?往后山高水险,穷凶极恶之地,你怎么活得下去?” 李素眼皮猛地抽了几下,愕然盯着程咬金:“山高水险,穷凶极恶之地?程伯伯的意思是……陛下,欲发配小子?” “算发配,也算委以重任吧,估摸陛下本来没想到你的,结果谁叫你小子作了一篇千古雄文,大大出了风头呢,最后陛下龙目一扫,嗬,那里有个傻小子杵得笔直,大小长短正合适,就你了。” 李素:“…………” 程咬金哧地一笑,道:“一篇《阿房宫赋》把陛下骂得灰头土脸,颜面尽丧,你不会以为陛下只轻飘飘关你几天便揭过去了吧?陛下虽胸襟如海,君王的面子也还是要顾及的。” “可我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啊……”李素摆了个弱不禁风的造型。 程咬金被恶心得不行,狠狠“呸”了一声:“现在知道装嫩了,金殿慷慨激昂的时候想什么呢?赶紧收起你那恶心样子,不然老夫踹死你。” 棒槌粗的手指按在羊皮地图上,李素的目光顺着程咬金的手指一路向西,向西…… “停!可以了!程伯伯手下留情,陛下到底要把我发配到哪里去啊?”李素一把抓住程咬金的手指,不让它再动,再往前就能吃到吐鲁番葡萄干和烤羊肉串了,特别上火…… “松手!混帐东西,现在知道害怕了?”程咬金瞪眼,棒槌般的手指又往西移了寸许,终于在一个画着圈圈的城池上停了下来。 “西州?”李素一脸茫然。 “嗯,西州,陛下有意设西州都护府,调关中精锐一万驻守西州,你可知陛下有何意图?”程咬金眯眼盯着他。 李素仔细看着地图,越看神情越凝重,良久,抬头看着程咬金:“高昌国?” 程咬金大笑:“不错,高昌国,哈哈,大唐几年没打大战了,周边的邻居们又开始不安分了,高昌国王麴文泰数年不向长安朝贡,反而瞒着大唐背地里与西突厥勾勾搭搭,本来呢,高昌只是蛮夷小国,癣疥之患尔,偏偏不巧这个小国正好卡住了丝绸之路,近年来勾结西突厥将丝绸之路阻断,致使大唐与西边的商路完全断绝,胡商们不敢东行,这帮杂碎,真以为大唐军力被薛延陀所牵制,所以腾不出手对他们用兵……” 李素眨眨眼:“所以,陛下要派我领军去灭了高昌?” “呸!”程咬金鄙夷地瞟了他一眼:“乳臭未干的无毛小子,你何德何能领军灭国?当我们这些老将死光了么?” “那陛下要我去做什么?” 程咬金白眼一翻:“老夫咋知道?等着吧,老实在牢里多住几日,宫里的圣旨估摸快来了。” 李素打量着程咬金,忽然笑道:“程伯伯今日来大理寺探监,着实耗费不少唾沫,程伯伯,今日您与小子说的这些话,是您自己的意思,还是领了陛下的旨意特来点化小子?” “哪有什么陛下的旨意,与你说的这些自然全是老夫自己的意思……”程咬金叹气:“人啊,年纪大了,越来越管不住嘴,本来只想说一句的,不知不觉说了千百句,真是……不服老都不行。” 李素眨眨眼,笑道:“好吧,小子信了。”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七章 雷霆清洗 一个从来只用“呸”和“滚”表达喜恶的老将军,今日却罗里罗嗦说了一大通,末了还用什么年纪大了管不住嘴来解释…… 好吧,大唐的君臣都是演技派,影帝级别的,布局布得神不知鬼不觉,胡扯起来眼都不眨,诚恳得连他自己都相信是真话。 活在这个遍地妖孽的年代里,李素觉得自己很累。 至于程咬金所说的高昌国,李素相信他不会无的放矢,老流氓平日太忙了,忙着喝酒撒疯耍大斧,哪里有空闲特意跑到牢里就为了忽悠一个十几岁的小子? 既然说了出来,李素认为可信度很高,多半便是李世民的意思。 也就是说,目前有两个消息等着李素,一好一坏。 好消息是,李素在大理寺里蹲不了几天了,而且关于金殿作赋这件事,李世民并未真正发怒,所以李素的家小丝毫无恙。 坏消息是,他马上要被发配边疆,像程咬金说的那样,大小长短合适地杵在一个名叫西州的荒城里,吹着风沙,吃着葡萄干和烤羊肉串,为了军民鱼水一家亲的政治需要,不得不堆起笑脸,与当地牧民手↖,挽手载歌载舞,一不小心落了单或许还会被当地垂涎他美色的凶悍女牧民睡了…… 程咬金走后,李素呆坐在监牢里,看着一尘不染的地面出神,许久后,他得出一个结论,……被发配边疆还不如在大理寺的牢里蹲着,蹲几年都行,都比发配舒服。 气候那么恶劣,位置那么偏远,还有处处充斥着的不卫生不干净的食物,被褥和水。最重要的是…… 李素忽然从怀里掏出那面随身的小铜镜,对着镜子痴痴照了许久。 “如此精致完美的脸……会被晒黑的。”李素痛心地喃喃自语。 要不……再写篇文章诗词狠狠讽刺李世民,让他索性罚自己在大理寺的监牢里蹲几年? ************************************************************** 如程咬金所预计的,李世民对朝堂发动了清洗。 程咬金探视完李素的第二天,一队队骑马的金吾卫从太极宫飞驰而出,直奔长安各处府宅。大清早人们还揉着惺忪的睡眼,打着长长的呵欠时,金吾卫以迅雷之势闯进了某些朝臣家的大门,开始按图索骥拿人,哭嚎声顿时响彻长安各大坊街。 礼部侍郎屠贳,工部将作少匠刘仲,金部郎中石沣,门下省黄门侍郎魏达书,国子监博士苏忱…… 同日上午。太极宫罢朝一日,宫里传出消息,李世民亲旨下令杖毙宦官四十一人,其中甚至包括三名四品内侍,一名中书舍人,还有两名掌管禁军的折冲都尉…… 长安城当日被锁拿的犯官共计三十余人,皆是六品以上官员,犯官府宅同时被查封。家眷子女全部入狱,家产全部封存入国库。 犯官家眷们双手反绑。长绳索如同拴蚂蚱似的拴了一大串,在金吾卫将士的押送下,从长长的街市上穿行而过,哭嚎声,大骂声不绝于耳,几名犯官家眷不甘入狱试图逃跑。被骑着马的金吾卫将士赶上,扬手一刀当街劈死,余者踏着仍冒着热气的鲜血,认命地被押进了刑部大牢。 长安大街上,无论官员百姓还是胡商皆面带惊色。静静看着这场贞观年间的朝堂大变。 第三日,太极宫传出旨意,被锁拿的犯官全部斩首弃市,直系子女连坐,余者发付太常寺内教坊为奴为伎。 速判速决,三十多名犯官,连同其妻子儿女当日午时被押上法场,断头鼓声敲过三次,刽子手的钢刀挥落,二百多颗大小不一鲜血淋漓的人头落地,死不瞑目地圆睁着双眼,无神地仰望着灰色的天空,至死方知,原来天威竟如此莫测,如此绝情。 天可汗陛下杀伐果决的一面,时隔十一年后,终于又让天下人领教了一次,依然血淋淋的触目惊心。 圣旨判罚当日,千年门阀五姓七宗甚至来不及阻止,金吾卫闪电般的速度将一切挽回的可能扼杀在摇篮中。 二百多颗人头落地后,五姓七宗出奇地安静,竟无一家敢出面说话,李世民突然露出的狰狞獠牙,将他们深深地震慑住了。 长安城西市的法场上,血腥气弥漫充斥,终日不散,官员百姓皆战战兢兢,小心翼翼活在一股近乎窒息的压抑空气里。 第四天,官府的安民告示贴满全城,李世民再发圣旨,废建大明宫,三十万征调的民夫就地安置,留待国用。 动摇国本的恶政被废除,满城顿时一片欢庆声,官员弹冠,百姓沸腾,至于法场上那二百多颗人头,还有经久弥漫不散的血腥气,似乎被这一道皇恩浩荡的圣旨冲洗得干干净净。 天晴了,圣君依然是圣君,臣民依然是民族自豪感爆棚的臣民,在圣君的带领下走向另一个崭新的辉煌,至于死去的人……他们当然只是死人而已。 一场朝堂清洗,以雷霆万钧之势开始,以润物无声的方式悄然收尾。一切又风平浪静。 第五日,太极宫的宦官打开了大理寺的牢门,陛下亲旨,李素无罪释归。 话音落,大理寺监牢内一片欢呼,牢头狱卒们泪流满面弹冠相庆,这瘟神终于又走了……为什么说“又”? 关在大理寺的这些日子,李素倒是舒服了,洗漱吃睡皆有人伺候,苦的却是大理寺的牢头狱卒们,因为……他们就是伺候李素的不二人选。 吃的要精致,喝的要干净,每天洗两次澡,监牢的地板每天最少清扫三次,被褥隔天换新的,吃饭时碗碟摆上桌一定要工整,要对称,碟子摆一排,碗摆一排,大小规格必须统一,说话还得小心客气,碰到心情不好说不定屁股上就挨一脚…… 这日子是人过的吗?不是啊!狗都不如啊!狱卒也是有尊严的啊! 天可怜见,无罪释归的圣旨终于来了! 一众狱卒站在牢门外,泪眼婆娑地看着李素。 “不出去,打死也不出去!我就住这里了,住到死!”李姓瘟神的回答令许多人的心碎了一地。(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八章 释归回家 李素的态度令牢门外的所有人傻眼。 只听说迫不及待放出去的犯人,没听说死赖在牢房里不肯走的犯人,这小子被关傻了? “不出去,死也不出去,我打算在这间监牢里养老了。”李素很执拗地摇头。 传旨的宦官气得脸都绿了,可终究听说过李素的名头,这家伙一篇文章把陛下气得直哆嗦,散朝以后甘露殿内不知砸坏了多少花瓶矮桌,连皇帝都不怕了,他一个小小的阉人敢拿李素怎样? “李县子,您可听清楚了,这是陛下的旨意,这道旨是放您回家,不是让您上法场,您就算抗旨,这也抗得没道理呀……”宦官忍着气劝慰道。 李素偏过头,斜睨了他一眼,哼哼:“反正我不出去,便请内侍禀奏陛下,就说臣李素自知罪孽深重,不坐牢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正视听,臣犯错之后羞愧难当,自请拘役……嗯,拘役一年零两个月。” 宦官的脸色更难看了:“这……这怎么还有零有整呀,李县子,这话奴婢可不敢回奏,陛下怪罪下来奴婢担当不起,您还是赶紧回去吧。” “不回去!10,” 没办法,进牢房前无私了一次后,此刻自私自利的性子又犯了。 回家容易,但李素能预料到回家后屁股还没坐热乎,宫里紧跟着又会来一道圣旨,如程咬金所言,这道圣旨多半会把他扔到西州去,然后在那个鸟不生蛋的地方不知待多久,李世民那么忙,万一忙着忙着把他这个人忘了,临死都没记起来,李素这辈子只能在西州扎根发芽了…… 所以。不管李世民派他去西州有什么用意,李素就是不想去,至于原因……因为他懒啊,不仅懒而且自私,这个理由很充足吧? 李素坚决的态度无疑令很多人失望,最失望的莫过于牢门外的狱卒了。一个个眼巴巴地盯着他,有种摇尾乞怜的辛酸感。 宦官也没办法了,冷哼一声后转身就走,至于回宫后如何禀奏,自然不会把李素这番鬼话回上去,顶多一句“李素抗旨不遵”就算完成这趟差事了,回头陛下是要剁了他还是剐了他,随意。 “慢着,回来!” 宦官转身走了两步。李素把他叫回来了。 宦官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李素慢条斯理地伸了个懒腰,道:“刚才我忽然想清楚了,家里似乎比牢里更舒服……” 宦官一呆,狱卒们却如聆天籁,惊喜地连连点头附和:“对对对,自是家里爽利多了。” 李素点点头:“所以,我还是回家吧。” 一群狱卒狮子搏兔的架势冲上来。忙不迭给李素打开了牢门,然后一齐鞠躬。神情虔诚地恭送。 是的,李素忽然想通了。 抗旨这种事,最好别干,特别是刚写过文章把李世民气得直哆嗦没几天,如果又干出抗旨的事,自己死于非命的概率非常高。 不仅如此。李素还突然间想起了一位反面教材典型,这个人名叫卢祖尚,曾任瀛洲刺史,后来因为交州都督出缺,李世民打算把卢祖尚升官一级。派到交州去当都督,谁知卢祖尚死活不愿去,因为交州太远了,位于后世的越南境内,唐朝时真是一片荒蛮之地,要啥没啥。 卢祖尚也是心大,他觉得自己没犯什么错误,只是不想跑太远去当官,应该有跟皇帝讨价还价的权利,所以李世民一连给他下了好几道旨,卢祖尚就是不愿离开长安。 后来的结果自然众所周知了,当皇帝的人通常耐心都不太好,而且也讨厌别人以一种平等的姿态违抗他的旨意,于是李世民二话不说,索性把卢祖尚一刀剁了。 既然不想走远路,这辈子你就埋在土里吧,一步都不必走了。 李素本来也打算跟这位抗旨界老前辈学习一下的,后来一想到这位老前辈的下场…… 还是不要考验李世民所剩不多的耐心了吧,这种挑战自己生存极限的刺激运动或许魏徵比较喜欢,但李素绝对敬而远之。 所以,李素决定出狱了。 一步跨出监牢的木门,李素回头看了一眼牢房里的摆设,幽幽叹了口气。 这口气叹得令身旁的狱卒们心惊胆战,这里是牢房啊,是关犯人的地方啊,完全没有任何自由啊!你这一记无限留恋的眼神是肿么回事? ************************************************************** 走出大理寺的大门,阳光有些刺眼,李素眯了眯眼睛,半天才适合这狱外自由的空气和光线。 轻轻呼出一口气,晒着初春略带几分寒意的阳光,李素笑了。 自己终于又自由了。 大门数十步外的空地上,一袭孤单瘦削的身影静静地站在那里,李素一楞,凝目仔细看去,竟是许明珠。 十多天不见,许明珠明显瘦了一些,一袭玄色的裙衽裹着单薄的身子,在川息的人流里静静伫立,像一朵幽谷里的兰花。 见李素走出大理寺,许明珠眼泪潸然而下。 李素楞了一下后,上前笑道:“让夫人担心了……” “夫君……”许明珠泪眼看着他,小嘴一瘪,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多日积抑的担忧和心酸,这一刻尽泄而出,再无半点顾忌。 李素苦笑不已,心中的愧疚却愈深了。 毕竟还只是个十多岁的女孩子,一生最青涩的年华里,却要承担原本不该她承担的压力和忧虑,确是委屈她了。 哭了半天,许明珠擦了把眼泪,使劲吸了吸鼻子,似安慰又似告诫地喃喃自语:“不能哭了,街上那么多人看着呢,我是诰命夫人,不能哭了……嗯嗯,不能哭了!” 说完许明珠果真收了眼泪,还努力握了握小拳头,似给自己加油打气。 李素失笑,对她虽没有太多夫妻感情,可是她现在这个样子……很可爱呢。 “夫人受委屈了,听大理寺的狱卒说,你每日都在这里徘徊枯等,其实根本不必如此的……” 许明珠摇摇头,垂睑道:“自你入狱后,家里的天似乎塌下来了,公公每日长吁短叹,愁眉不展,妾身没有门路,妇道人家想不出别的办法,只好每日在这里等你,或许陛下开恩,你就出来了呢……” 李素只觉心中愈发沉重,叹道:“你我成亲不过月余,何苦……” 许明珠垂头轻声道:“你是夫君啊,没了你,这个家妾身撑不起来……” 抬起头时,许明珠露出了灿烂的笑脸:“幸好夫君福大命大,果然出来了,是喜事,夫君……我们回家吧?” 李素也展颜一笑:“好,回家。” 李家的马车早早等在外面,车夫仍是李家的老人,见李素毫发无伤地走来,车夫高兴得眼眶都红了,忙不迭将李素搀上车。 掀开车帘,李素正打算进去时,心中忽有一种灵犀般的预感,李素动作一滞,抬眼望去,却见大理寺门口空地百步外也停着一辆朴实无华的马车,车辕外熟悉的人影一闪,人已进了车内,唯只见帘子微微摆动,车夫扬了一记鞭子,马车已悄然离开。 李素嘴角微微勾起。 躲得虽然很快,可那身百衲道袍,却在闪身那一刹记在李素的心里了。 ………… ………… 举家同庆,喜大普奔。 某三进宫刑满释放人员在跨进家门的那一刹便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李道正一反多日的愁容,老脸像鲜花一样绽开了笑容,笑得满脸褶子,薛管家抹着泪,把李素从马车上扶下来,照顾伤残人士的架势把李素从大门一直搀扶到后院拱门外,一边抹泪一边不忘职责,最近家里每天发生的头条新闻一件件细数给他听,从鸡飞到狗跳,件件不落下,抱怨家里少了少郎君太冷清成了他最后的总结陈词…… 丫鬟们忙着烧水拎桶,各种崭新的干净的衣裳叠得整整齐齐摆在浴室内,显然早知李素的习惯,刚从大狱出来,洗去一身的晦气是必经的程序。 家就是家,男人在外面活得再辛苦,再卑微,回到家里却仍是这个小小方圆里的唯一,像帝王一样被高高捧在手心里,永远不会给你一丝的委屈。 李素泡在温暖的浴池里,闭上眼睛享受着久违的舒坦,脑海里却不停浮现大理寺外那一身黑白相间的百衲道袍…… 自打他成亲后,东阳失去了能关心他的身份,可是,她仍在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地关心着他,只是相比以前,她现在站的位置更远了,远得只能看到他模糊的轮廓。 她对世情妥协了,不能嫁就不嫁吧,不能靠近就远离吧,其实远远看看他的轮廓也够了。 但李素要的比她多,他不想只看到她的轮廓。 当全身的毛孔被热水泡到舒张时,李素决定泡完澡便去看看她。 不为什么,因为想她了。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九章 光耀门楣 泡过澡后的李素神清气爽,一袭月白色的长衫,腰间系一根玉带,脚踩着木屐,施施然出现在前堂外,唇红齿白风流倜傥的样子,令堂内侍侯的丫鬟们悄然红了脸颊,纷纷垂头不敢直视。 许明珠也看呆了,嗯,李素确实有让人看呆的资本,不论任何朝代,年轻且英俊的人总是受欢迎的,老少通杀,连老婆也在被通杀的范围内。 站在堂前摆了很久的帅哥造型,李素觉得差不多了,于是收功。 许明珠这才回过神,垂头时俏脸飞起一抹红晕,再抬起头,开始纯学术性打量他。 “夫君你……”许明珠指了指他腰间的玉带。 李素茫然:“咋了?” “夫君你等等……” 说完许明珠快步进了后院,回到前堂时,手里多了一只银鱼袋,半弯下腰将银鱼袋拴在李素腰间的玉带上,犹不忘叮嘱道:“陛下赐的银鱼袋夫君一定要戴好,这是身份呢……” 许明珠很认真地拴着鱼袋,俏脸露出湛然的神采:“十七岁便被陛下封爵,赐银鱼袋,大唐立国都没有过的事,夫君很厉害呢,再⊥↙,过几年,夫君为陛下立了更大的功劳,银鱼袋便换成金鱼袋了……” “村里的乡亲都传遍了,说夫君作了一篇了不得的好文章,因为夫君的文章劝谏,陛下终于停了劳民伤财的恶政,听说长安城的士子和百姓们都在念叨着夫君的好,夫君的那篇文章也被史官记入了史书里,哎呀,夫君,这算不算名垂青史了?” 许明珠越说越高兴,扭过头看着笑眯眯的李道正。道:“公公要不要与夫君去祠堂拜祭先祖?夫君名垂青史了呢,也是光耀咱李家门楣了吧?” 李道正见儿子儿媳恩爱的样子,早笑得眉眼不见,闻言连连点头:“要咧,要拜祭一下,是好事。也是喜事,得让先祖知道。” 许明珠兴奋笑道:“妾身这就去准备香烛和供品……” 说完许明珠再次为李素整理了一下他腰间的银鱼袋,将它挂周正后,风风火火离开了前堂。 李道正看着许明珠的背影,满意地频频点头。 侧过身看了一眼李素,李道正轻轻一哼,道:“我给你找的婆姨哪里不好?要模样有模样,要妇德有妇德,人家当初也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水灵闺女。多少人家争着抢着求亲,自她嫁过来,这个家里里外外都是她操持,打理得妥妥帖帖,村里乡亲都说你命好……” 李素无奈笑道:“爹,孩儿也没说过她哪里不好啊,自打成亲便与她相敬如宾,客气得不得了……” 李道正失落地叹了口气:“就是太客气了啊……听家里丫鬟说。你一直睡在后院的西厢房里,至今未与她同房?” “爹。这个话题好羞涩,略过吧……” “略个屁!”李道正瞪起了眼:“娶婆姨用来干啥的?还不是为了生娃!不同房哪来的娃?我抱孙子要等到何年何月?你打算李家在你这辈里断了根吗?不孝的东西!” 李素抿了抿嘴,没答话。 李道正见他沉默的样子,不由又叹了口气:“我知道,你心里还念着公主,可是……公主如今已是出家人。你与她不可能做夫妻了,为何还不死心?难道你要等她一辈子吗?” “爹,要不孩儿给您娶一房婆姨,您努努力争取给孩儿生个弟弟,以后传宗接代什么的。可以找他啊……” 混帐话刚落音,李道正发飙了,久违的降魔法器被祭了出来,隐隐可见佛光。 “混帐东西,今见你刚从大牢出来,本不想再添晦气,可今不抽你一顿,老子忍不下这口气,受死!” 李素久历此道,见势不妙拔腿就跑,李道正怒喝一声,扬着藤条裹挟风雷之势跟在后面追杀。 许明珠从后院出来时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幅画面,一个已婚男人被老爹满院子追杀,抱头鼠窜狼狈之极,最后已婚男人健步如飞,一溜烟窜出了家门,眨眼便不见人影了。 ************************************************************** 河滩边的老地方,李素静静坐在石块上发呆。 没过多久,一身道袍的东阳便来了。仍是以前的默契,她知道他从大理寺出来后一定会来,他也知道她一定会来。 他与她的世界,只剩下这里了。 “喘气喘得这么急,你做甚去了?”东阳掩嘴轻笑。 “刚从家里逃命出来,我爹的独孤九藤愈见精进了……”李素苦笑。 “又惹你爹生气了?” “我爹可能更年期来了,脾气有点喜怒无常……” 东阳眨着懵懂的杏眼:“何谓‘更年期’?” “就是……你们女人每月的月事前后那几天,看啥都不顺眼,看啥都想捶几下,嗯,就是那种感觉……” “哎呀!你……你这个登徒子,你……”东阳羞得不行,红着脸抡起小粉拳恨恨捶了他几下。 ………… “听说……你前些日又被父皇关进了大理寺?在里面没受委屈吧?” “没,大家都很喜欢我,后来陛下放我出来,他们还组团把我送出大门外,凭我多年被人喜欢的经验可以看得出,狱卒们都舍不得我走,恨不得多关我几天……” “噗嗤!”东阳笑了,接着白了他一眼:“胡说八道,没一句正经话!” 李素眨眨眼:“知道我今天被放出来吗?” 东阳扭过身,有些不自然地抬手理了理发鬓:“我哪里知道……” “可是……今天我走出大理寺时,好像看见了一个熟人哦。”李素坏笑。 东阳俏脸红得厉害,目光到处游移,就是不敢看他。 “你的熟人多了,听说还作了一篇长赋,金殿上当着满朝文武把我父皇气坏了,现在满长安的谁不知道你?李大才子,你如今可是名满天下了呢……” ************************************************************* ps:哎呀。。。萌萌哒的我又好久没求月票了。。。快到碗里来。。。(未完待续。。) 今天有事,明天三更九千字补上 朋友乔迁之喜,必须贺一贺,这一贺估摸清醒不了了。 老贼诚信走天下,今天的更新明天补上,9000字,说话算话,做不到就剁jj,剁下来做十道荤菜。。。(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章 揣度圣意 “才名”这东西很虚幻,不如外貌那般一眼分明,大部分时候都藏于无影无形,只在最合适的时机恰到好处地表现出来。 李素以前有过才名,作了几首诗也曾名满长安,可李素没想到这次作的《阿房宫赋》竟能造成如此大的影响,论名气的话,一篇长赋远远超过当初作的那几首诗。 任何事情一旦掺杂了政治因素,名利之类的东西来得都很快,建大明宫的糊涂决定令天下士子百姓不满,又不敢站出来指着李世民的鼻子骂昏君,于是只能将不满积压在心里,在这种天下敢怒不敢言的状况下,李素首先站了出来,作了一篇长赋,更重要的是,这篇长赋是在金殿上当着所有君臣的面一字一字念出来的。 从头到尾没提半句“大明宫”,可里面的内容却实实在在充满了嘲讽,无论拆开还是组合起来看,每个字眼都是朴实无华的,然而跟建大明宫一事结合起来重新再看一遍,便能察觉到字里行间深深的恶意,这篇长赋无异于当着所有人的面朝李世民脸上狠狠扇了一记响亮的耳光,这记耳光动静太大,全天下都听到了。 在一个万众最需要英雄的∈,时刻,李素站了出来,有心也好,无意也好,一篇文章令他成为了英雄。 一支笔,一页纸,一篇文,再加一个恰到好处的时机,它们组合起来其实并不叫“才名”,叫“政治”。 李素是受益者,也是受害者,因它而名震天下,也因它差点丢了小命。 无论李世民布下怎样的疑阵,这篇讽刺他的长赋现世终究扇了他一记耳光。说来也是李素的幸运,因为他活在胸襟最宽广的李世民治下,若换了一个气量稍微狭窄一点的帝王,此刻的李素不应该在东阳面前油嘴滑舌,而是被种进土里等待来年发芽。 “运气不错了,陛下。终究是陛下……”李素不愿再提这件事,更不愿提那篇文章。 扇李世民耳光这件事自己暗暗爽一下就好了,做人不能没有分寸,若仍拿着这件事得意洋洋四处吹嘘炫耀,那就是真正的花样作大死了,胸襟再宽广的帝王都不会容许这种人活下去。 “怕吗?”东阳好奇地看着他,杏眼隐带笑意。 “怕。”李素老实点头:“特别是被关进大理寺那几日最不踏实,很怕忽然有个宦官捧着圣旨进来,宣旨后把我押赴法场。你知道,那篇文章把你父皇气得不轻。” “《阿房宫赋》我读过,确有指斥父皇的意思,辞藻也讲究,没一句骂人,但是把建大明宫一事跟这篇文章合在一处,里面可就字字尖刻,句句诛心了。甚至比魏徵指着父皇大骂昏君更严重,难怪父皇那么生气……” 看着沉默不语的李素。东阳又笑道:“但是你也放宽心,父皇不是滥杀的暴君,每年刑部复核的死囚都要呈递父皇,父皇亲自勾决,每勾一个名字前都要先问一次刑部官员,再问一次三省老臣。最后再问一次自己,这个人到底该不该杀,可不可以不杀,如果连问三次后,这个死囚都有必死的理由。父皇才会郑重其事地用朱砂笔勾决核准。” 东阳眼里的笑意越来越明显:“至于你作篇文章嘲讽君上,父皇决计不会杀你的,大唐立国至今还没有因言而处死的先例,父皇若杀了你,这些年辛苦经营的名声亦付诸东流了,代价太大,不合算。” 李素叹道:“我终于听明白了,陛下不杀我,是因为懒得杀,不屑杀,也就是俗称的‘穿新鞋不踩臭狗屎’,是这意思吧?” “噗嗤!”东阳被逗笑了,恨恨捶了他几下,嗔道:“你这张嘴……平日里骂别人也就罢了,今连自己都骂进去了,也是名满天下的大才子了,用辞就不能文雅一点么?” 轻轻叹息,东阳习惯性地想把头靠在他肩上,却发现自己身上穿的道袍,神情不由一黯,身子不觉坐直了。 李素看在眼里,笑了两声,大手一揽,东阳整个身躯已在他怀里。 “你……你莫这样,不管怎么说,我……我已是出家人了,这样不好……”东阳轻轻挣扎。 “这里没有出家人,只有男人和女人……”李素呢喃自语,闭上眼,下巴轻轻摩挲着她散发着清香的发髻。 圣旨快要来了,而他也要举身赴西州了,这一别,何年再见? 浓浓的离愁渐渐弥漫,东阳与他心有灵犀,似有所觉地忽然从他怀里直起身子,深深注视着他。 “你怎么了?” 李素回视,清澈而深邃的眸子里,似一汪清泉晃动。 “知道西州这个地方吗?” 东阳迟疑了一下,道:“大概知道吧,在陇右道,与高昌国相邻,汉朝便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 李素笑道:“你知道得比我多,我对那个地方还是两眼一抹黑呢。” 东阳疑惑地道:“到底怎么了?为何突然问起这个地方?” 李素叹息,目光望向远处的河水和山峦,道:“过不了几日,你父皇的圣旨要来了,我可能会被遣派到西州为官……” 东阳只觉脑海中一声霹雳炸响,耳中全是嗡嗡的回声,红润的脸蛋刷地变得苍白无光。 “西州?父皇他……”东阳贝齿使劲咬着下唇,颤声道:“西州那么远,你却……父皇心里终究还是计较你那篇《阿房宫赋》么?他欲将你发配贬谪千里?” 李素摇头:“不算贬谪,更没有发配一说,你父皇没那么小心眼,真正恨我的话,用不着这种手段……西州的局势很复杂,或许,那里需要一个像我这样的人,这是你父皇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东阳腾地站起来,脸蛋气红了,很难得看见她如此激动的模样。 “什么深思熟虑!分明是贬谪,我……我现在便进宫问问父皇!” 李素拦腰抱住了她,再次将她搂进怀里,笑道:“你若进了宫,我要去的地方便不是西州,而是阎王殿了,乖,莫闹了,好好听我说……” 东阳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下,以示她没忘出家人的本分,只是对方力气太大,她左右挣扎不过,只好从了。 “昨日我想了很久,你父皇把我遣派西州确是一番好心。” “好心?”东阳细若柳叶的黛眉微微一挑,琼鼻发出轻轻的哼声,典型的胳膊肘往外拐的形象。 李素笑了:“是好心,你有没有算过,从去年我治好了天花,被你父皇封了官爵,开始踏入朝堂,一年多来,我总共遭过多少次危难?” 东阳眨眨眼,神情若有所悟。 “创出活字印刷术,被世家门阀觊觎,废了东宫属官,得罪了太子,冯家命案身陷流言,还有你我之事被人告密,以及这一次作长赋而入狱等等……”李素长叹,苦笑道:“你看,一年多了,光是大理寺的监牢,我便进去了三次,我这样的人,终究无法适应朝堂,甚至连长安城都无法适应……” “入朝堂才一年便遭逢这么多的危难,幸好这些危难有的靠机智,有的靠运气,还有的靠人脉,有惊无险躲过去了,可是若再多几年,我的下场如何?每一次我的运气都这么好吗?” “你父皇心里大抵也算过这笔帐的,估计他也是这般想法,将我遣派到西州,一来西州势危,确实需要一个陛下信任的臣子去打理,二来,陛下亦知我与太子交恶,担心我的处境,于是把我送远一点,同时陛下也并不认同我的性子,大概希望大漠的风沙能将我的性子磨练得更圆滑一些,一些不该有的棱角,该磨平的便要磨平,你父皇若欲重用我,我便不该有棱角,否则他始终放不下心。” 东阳盯着他道:“父皇的这些心思,是他告诉你的,还是我猜的?” 李素笑道:“当然是我猜的,上次作了那篇长赋狠狠讽刺了你的父皇,此刻他正在宫里写写算算,求他自己的心理阴影面积呢,哪有功夫搭理我?” 东阳叹道:“父皇的心思岂是别人所能揣度得出的?” “程伯伯在大理寺狱中探望我时,也提点了我几句……” 东阳默然,索然叹道:“既然程伯伯也这么说,看来父皇果真是这般心思了……” 顿了顿,东阳望向李素的目光里充满了浓浓的哀怨:“你……什么时候走?” “快了,这几日陛下忙着肃清朝堂,再过几日估摸会来旨意了。” 东阳垂睑,两行清泪悄然滑落:“我们……要分别了么?” 李素强笑道:“我会很快回长安的,一两年,至多三四年,肯定会回来。” **************************************************************** ps:还有两更,今晚三更9000字,求月票提神醒脑养颜壮阳。。。(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一章 托付家小 第一个知道李素即将赴西州的人是东阳,连家里的老爹和许明珠都不知道这件事。 不知怀着怎样的心思,很复杂,李素总觉得在东阳面前能毫无顾忌地坦陈一切,任何阴暗角落里的小心思,任何大逆不道的话都能说,可是对家里的老父和新娶的妻子,李素却有意识地隐瞒下来。 对东阳说,因为她是他的爱人,在爱人面前他完全坦陈,但是对许明珠,在他心里,许明珠只能算一个正在渐渐熟悉的陌生人,看得出许明珠在努力,她努力想融入李家的生活,努力走进李素的心里,李素从大理寺出来的时候见她梨花带雨,哭得伤心,那一刻李素心里着实有小小的感动。 可是,当自己想说话时,李素的选择倾诉的对象还是东阳,情意也好,习惯也好,许明珠终究没能走进他心里。 谁都没错,许明珠努力尽着做妻子的本分,李素努力强撑着扮演丈夫的角色,可是,二人之间那道无形的隔阂,却始终无法消除。 ………… 王直被李素临时召回了太平村。 这些天李素又是作赋又是蹲牢,日子过】5,得精彩纷呈,王直也没闲着,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久已有了默契,彼此之间连招呼都不必打,当李素金殿作赋,惹怒李世民而锒铛入狱时,王直也缩着脑袋在幕后煽风点火,李素的事迹,李素那篇名垂青史的《阿房宫赋》,都在最快的时间内被王直散播出去,长安城的士子和百姓被煽得群情激愤,从而也成就了李素的名声。 李素出狱后,王直当日回来与他见了一面。又匆匆回了长安东市,今日被李素紧急召回太平村,王直满头雾水,不知缘故。 初春时节了,村口的银杏树悄然抽出了一丝新芽,如绿色的繁星。点缀着古树老迈的身躯,令佝偻的躯干充满了勃勃生机。 李素和王家兄弟蹲在树下,王桩棒槌似的手指在地上无意识地画着圈圈,王直睁大了眼睛,吃惊地看着李素。 “遣派西州?”王直挠头,一脸的迷茫:“西州是啥地方?在哪?” “很远,你若这个年纪去看我,走到西州时差不多便是中年糙汉子了……” 王直眼睛越瞪越圆:“不会吧?我半辈子在路上过了?” 然后王直开始掰着手指数年轮,数来数去。神情愈见犹豫,看来他放弃了去西州探望李素的想法。 “瓜怂,你咋瓜成这样?骗你的!真要花半辈子的话,我一来一回就在路上寿终正寝了……”李素瞪了他一眼,暗暗忧心不已。 就这智商,把家里的事托付给他,合适吗? 暂时收起忧心,李素耐心给俩瓜怂科普:“西州。顾名思义自然在西边……” 王桩截断了他的话头:“所以,北边也应该有个北州?” 王直笑道:“南边肯定也有南州。咱关中是中原,肯定也有中州……” 太气了,一人踹一脚还是不解气,瓜一点也就罢了,偏偏这俩瓜怂还不懂得藏拙的道理,非把自己瓜的一面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并且引以自得。 “更正一下,西州,就叫西州,它跟方向毫无关系,哪怕它在东边。它也叫西州,不要再纠缠这个名字了,听我说,西州离大唐一千多里,很遥远,宫里很快会有圣旨来,这次陛下差我去西州,可能会委以官职,此去少则一两年,多则三四年,离家太久,家里的事我要托付你们兄弟……” 王家兄弟挺直了腰,神情变得凝重。 李素缓缓道:“我爹平日就喜欢伺弄田地,身子没什么大毛病,家里有烈酒和香水的收入,家计不必发愁,你们兄弟平日没事多来串门陪陪他,跟他聊聊天,喝喝酒,当是替我尽孝了。” 王直重重点头:“放心,你爹就是我爹,我会照料周全的。” “若家里出了大事,严重到你们无法解决的地步,你们赶紧去道观找东阳,其次再赶去长安城卢国公府找程处默,有此二人在,再大的事也能解决。” 李素神情严肃,王直也很正经地点头,关中人纯朴,对方将自己家小交托给他,便是天大的信任,这种信任比性命更珍贵。 王桩一直静静地蹲在旁边,这次他没有像弟弟那样慷慨而应,反而神情有些犹豫,欲言又止的样子。 “还有就是你在东市的势力,虽然都是些地痞闲汉,但经过几次危难后我发现,这些地痞闲汉到了该用的时候也能发挥很大的作风,东市这块地盘你一定要继续经营下去,稍停我从库房里支一万贯钱给你,供你结交各路人物,那些巡街的武侯和坊官若能用钱收买,不妨一试,官府的力量终究才是你和手下保命的根本……” “还有那个已进了东宫的称心,你要密切注意,要得到太子的宠爱,一两年的功夫必须有的,这一两年里不妨听之任之,待到太子对他宠溺过甚,言听计从时,你再差人送信告诉我,我自有安排。” 笑着看着二人,李素叹道:“最后就是你们兄弟二人了,我走以后,赶紧交个聪明人做朋友,如果遇不到聪明人,以后做人做事便要小心再小心,因为我实在不希望看到我将来回长安后,听到你们被人拐卖到深山给白痴女人当汉子的噩耗……” 王直听出来了,这话在拐着弯的骂人,嘴角抽了抽,没吱声。 王桩没听出来,呵呵笑得很开心:“不会的,大唐立国就没听说拐卖汉子的事,你多虑了。” 王直斜睨了兄长一眼,目光很鄙夷。 很好,混迹东市半年,王直明显比以前聪明多了。 李素长舒一口气,仰头望着树顶绿星点点的新芽,笑道:“好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一切便交托二位了。” 见李素已交代完毕,王桩神情愈发犹疑,终于忍不住道:“李素,西州那么远,有建功立业的机会么?” 李素想了想,道:“西州与高昌国交界,近年高昌国主与我大唐日渐疏离,却与西突厥频频勾结,抢掠过路胡商与路人,几番欲断我大唐丝绸之路,西州怕是不甚太平。” 王桩神情渐渐兴奋了:“不太平的意思是……可能有仗打,能建功立业?” 李素和王直顿时听出话里意思不对,二人扭头警惕地盯着他。 “你想做甚?” 王桩舔了舔干枯的嘴唇,恳求道:“李素,你带我去西州吧,就当你的侍卫,你是五品官,还有县子爵位,带几个侍卫总没问题吧?男儿一生,志在四方天下,怎可屈居于小小的太平村里混吃等死?老二在东市帮你做事都做得有声有色,我王桩难道天生便只是当农户侍侯庄稼的命?李素,带我走!” 李素吃了一惊,他没想到王桩竟也有如此野心,此刻从他眼里看到的,只有一片浓浓的不甘,转过头再看王直,王直也面现震惊之色,接着脸色越来越难看,却还是忍着没吱声。 “不带!”李素很干脆地拒绝了。 “为啥?我上过战阵,也亲手宰过吐蕃贼子,不会拖你后腿,凭啥不带我?”王桩急了。 “西州太乱,你若被人一刀劈了,我上哪里找个傻不拉几的儿子还给你爹娘?不带!” 王桩犯了拗劲,怒道:“不带我便跟在你后面走,看谁敢拦我!” 李素眼角抽了抽,叹了口气,然后……开始冒坏水了。 “你跟我去西州,家里爹娘和婆姨能答应么?” “打声招呼便是,家人还能拦着我建功立业?说不准我拼几回命,也能像你一样给自己挣个县子县侯啥的爵位,给家里长一回脸呢……”王桩眼里布满幸福的憧憬。 “有志气!”李素狠狠夸了他几句,哄得王桩眉开眼笑,然后眨眨眼,道:“去西州是大事,这样吧,你还是回去跟你爹娘和婆姨商量一下,不能招呼都不打便跟我跑了吧?这是不仁不孝,对吧?” 王桩若有所思,缓缓点头:“你说得对,是应该跟家里商量一下。”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语重心长道:“最重要的是跟你婆姨商量,她是你的妻,是枕边人,要一起过一辈子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我相信她一定会深明大义答应你的……” 王桩兴奋地一拍大腿:“说得太对了,我这就回去跟婆姨说!” 说完王桩便一阵风似的跑远了。 李素和王直沉默地蹲在树下,看着他兴奋忘形的背影,眼角不约而同地抽搐了几下。 “你都要走了,何苦再坑他一回?我兄长会被嫂子活活揍死的……”王直深深叹息。 李素撇了撇嘴:“你现在可以拦住他啊。” “拦他干啥?又不是我挨揍……” ************************************************************** ps:还有一更。。。有点晚,但一定有。。。(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二章 迁调西州 兄弟情深,令人感动,李素真想为他们轻哼一曲《当年情》。 该交代的都交代了,李素把家小托付给王家兄弟,在这个陌生的世上,李素能相信的人太少了,只有王家兄弟,他能毫无顾忌地把后背亮给他们,完全不用防备,家里的事托付给他们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蹲在村口的银杏树下,李素眯着眼,深深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看着近处的泾河缓缓流淌,看着远处的山峦叠嶂。 分别时才发现,原来故乡如此美。 ………… 长安城的血腥气渐渐消散,人们神态从容地在街市上行走,谈笑,为自家的生计而奔忙,日子平静而充实,至于数日前被斩首弃市的朝臣和家眷,似乎已渐渐被人遗忘。 别人的悲喜看在眼里,听在耳里,新奇与感叹过后,继续过自己的日子,仿佛一颗小石子投进湖水里,泛起一圈圈涟漪后,又恢复了平静。 终究只是一场热闹而已。 朝堂里却颇不平静,对朝臣们来说,李世民大开杀戒可不是热闹,身在朝堂,谁知道下一个被杀的会不会是自己? ⌒, 能站在朝堂里的都不是蠢货,仔细回忆一下建大明宫这件事的始末,再看看被杀的那些人背后的世家门阀背景,大家终于有了数。 这场杀伐清洗,陛下针对的是世家,是警告,也是试探。警告世家不得妄动,用那些门生的人头试探世家的反应和底线。 反应令李世民颇为满意,两百多颗人头齐崭崭摆在城外乱葬岗上,那些有着千年底蕴的世家们却集体失声。 李世民对世家的感情可谓又爱又恨,如情人般缠绵。 当初李渊晋阳起兵反隋,第一时间联合的便是关中各大世家门阀。同时,李家本身也属于陇右军事集团,麾下有着不小的军事势力,依靠各世家明里暗里的帮助,李家起兵仅仅一年左右便拔了隋朝的大旗,坐拥了整座江山。幸福来得如此突然。 然而坐稳了江山之后,李家的心态又变了。 总之一句话,“额滴,额滴,都四额滴!” 夺取江山前的各种许愿全部选择性失忆,对世家门生充斥朝堂指手画脚的行径也越来越不满,久抑的矛盾终于在贞观十二年爆发,李世民举起了屠刀,用铁血的手段告诉世家。这座江山,姓李。 李世民是睿智的,英明的,他的屠刀举得很小心,刀锋掠处,死的全是他希望死的人,余者秋毫无犯。 清洗过后,李世民召集群臣。连着三日开朝会,痛斥这三十多名犯官的罪状。罪状是早已安排好的,反正人都死了,说你什么罪就是什么罪,不同意?有本事你从坟里爬出来击鼓鸣冤去啊…… 痛斥罪状后,接下来便是安抚人心,不少因与世家有来往而忐忑不安的朝臣。李世民单独召见他们,温言安抚称许,家里夫人晋诰命,子女荫余恩,顺带再送几个无关痛痒的虚衔。一个个战战兢兢进殿,眉开眼笑出门。 朝堂清洗出乎意料的完美,李世民袍袖一挥,动荡的朝局瞬间抚平,再无一丝风波,可谓皆大欢喜。 **************************************************************** 摆平了朝堂后,李世民罪恶的双眼终于有空盯上了李素。 李素出狱的第五天,意料中的圣旨终于来了。 宦官倨傲地扬着脸,仿佛用鼻孔读完了圣旨,然后平伸着双手,等着李素接旨。 同跪在地上的李道正和许明珠惊愕万分,怔怔地看着一脸平静的李素双手接过圣旨,宦官与李素客套了两句后告辞离去。 火器局监正仍兼任,只不过成了遥领,少监许敬宗代行监正职权。 李素却升官了,西州刺史府别驾,从四品衔,爵位不变,却多加了一个“定远将军”的武散衔,文武兼备,颇耐寻味。 圣旨里没有多说一句废话,按照以往的圣旨格式,无论是升官迁官或是贬谪,开头都应该有一大段或褒扬或痛斥的话,但是给李素的这道圣旨里却言简意赅,开头便直接宣布了李素的官职,三日内启程赴任,最后钦此,结束。 李素嘴角勾起,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西州别驾”,很有意思的官名,“别驾”是从四品官,大唐的州府分上中下三种,以人口多寡为标准,西州地处荒蛮,城池建在茫茫大漠之中,可想而知人口少得可怜,自然属于下州,一州的最高行政官员是刺史,可断一切民生政令,而别驾则是刺史的佐官,地位仅次于刺史,属于州里的第二号实权人物。 给一个刚刚才行过冠礼,年纪不过十多岁的毛孩子授予别驾实权,李世民也蛮拼的,难道他就不怕李素把西州玩坏? 宦官离开很久,李道正和许明珠仍呆呆跪在地上,两双眼睛茫然地盯着李素。 李素收起圣旨,暗暗一叹,上前扶起老爹和许明珠。 李道正这才回过神,脸上布满了惊愕之色:“西州在哪里?陛下咋让你去西州当官咧?这不对呀,十多岁的娃子……这不对呀!” 许明珠眼眶泛泪,小嘴一瘪似乎要哭出来,看着四周下人们的目光,还是死死咬着牙,没哭出声。 李素叹道:“西州……在很远的地方,千里之外吧,地处大漠深处。” 李道正失神地看着他,喃喃道:“咋把你遣到那里做官?咋会这样咧?你不是说陛下不会计较金殿你写文章骂他的事吗?” 李素强笑道:“陛下没有计较,孩儿是陛下的臣子,陛下需要孩儿去西州,孩儿只能去,君上所遣,不可违。” 李道正挺拔的身躯瞬间变得佝偻,长长叹了口气,失神地往屋里走去,不停地喃喃自语:“咋会这样咧?才十多岁的娃子,不应该啊,太狠心了,太狠心了……” 李素抿唇,静静看着老爹佝偻的背影,心中忽然浮起许多酸楚。 十多年的相依为命,第一次与老爹长别,忠与孝,果真无法两全。 身后传来许明珠轻细的啜泣声,回头看去,许明珠眼眶发红,泪珠儿成串地滑落脸颊,却捂着嘴死死不发出哭声。 李素叹了口气,注视着她,认真地道:“夫人,我启程赴任西州后,家里的一切便托付夫人了,替我好好照顾爹,他苦了一辈子,该享儿孙清福的时候,我却不能膝前尽孝……” 许明珠却出乎意料地摇摇头:“家里有管家,有下人,自会好生侍侯公公,可夫君你却独自一人在外,受尽风剑霜刀,冻了没人添衣,饿了没人做饭,身边没个知冷知热的人照料,夫君怎生受得了?夫君,赴任西州带上妾身好吗?妾身随你一同启程。” 李素楞了一下,然后摇头:“不行,此去千里,路上不知多么辛苦艰难,况且西州局势不明,已呈乱象,你一个妇道人家绝不可去,好好待在家里,替我照顾爹。” 谁知许明珠却忽然执拗地扬起头,一反平日温顺恭良的模样,毫不畏惧地与李素直视,道:“妾身出嫁前,娘曾告诉妾身,嫁夫从夫,甘苦与共,妾身读书不多,也不懂太多的大道理,爹娘怎么教,妾身便怎么做,夫君有爵位,有官身,妾身未出嫁便被陛下赐封诰命,说来皆是妾身和娘家的光彩,可夫君独自一人在外受苦,却教妾身在家安享太平奢逸,妾身做不到!” “我没受苦,只是被调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当官……”李素干巴巴地解释。 “夫君莫诳妾身,西州位处陇右,是大漠的中心,四处荒凉无人,仅只一座小小的土城,衣食不裹,三餐难继,说是西州别驾,却不如太平村的庄户,夫君养尊处优,素来不沾家事俗务,独自一人到了那里,谁来侍侯你?谁来给你操持衣食?”许明珠使劲吸了吸鼻子,哽咽道:“妾身……嫁进李家,夫君虽以礼相待,可妾身知道至今并未得到夫君的宠爱,若放任夫君一人在外受苦,妾身却不能患难共之,日后夫君归来,心中焉存妾身立锥之地?妾身怎可安然独享太平?” 见许明珠垂泣,李素心中泛起许多感动,却暗暗叹息不已。 得此贤妻,此生无憾,可是……为何上天偏偏安排他先遇见东阳? “我在外当官,夫人操持家里,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你我各司其职,说什么独享太平?西州局势莫测,乱象纷呈,随去一事万莫提起!”李素硬起心肠拒绝了。 怕许明珠又说出什么甘苦与共的话,李素说完后一拂袍袖,逃避似的进了屋。 许明珠静静站在院子内,暗自垂泣半晌,忽然抬袖狠狠擦了一把眼泪,发红的眼眶注视着李素的厢房,一双拢在水袖内的小拳头暗暗攥紧,眼中悄然浮起决然之色。 ************************************************************** ps:哎呀。。。居然一天码了9000字,我果然很牛逼。。。快给牛逼的我投一张牛逼的月票吧。。么么哒~~(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三章 离人愁绪 启程的准备工作不少。 李素仍是那个好逸恶劳安于享受的李素,从长安到西州,路上那么辛苦,对李素来说是一种艰辛的考验,所以要准备的东西很多。 首先要准备三辆大马车,一辆用来乘坐,另外两辆用来装食物和酒水,以及各种享受的东西,大漠风沙大,做几个简陋版的口罩是必须的,日夜温差大,不但要准备扇子和被褥,连冬天取暖的暖炉也要备两个…… “洗澡咋办?”李素面沉如水,拧眉思索。 这是个大问题,一天不吃饭可以,一天不洗澡李素便觉得自己不属于人类,而是牲口了。 薛管家有点吃惊:“大漠里洗澡?这……” 这位少郎君知不知道大漠里的水有多么宝贵? 李素思索很久,道:“再准备两辆马车,马车上砌个大木桶……” “用来干啥?” “装洗澡水。” “…………” 郑小楼也扳着一张酷脸收拾自己的行李。 原本李素打算把郑小楼留在家里,以照应家中老父和夫人,≤∈,可郑小楼却朝他投去一记鄙夷的眼神。 李素看懂了那记眼神。 家里位于关中,长安城郊,村里民心纯朴,盗匪无迹,顶着县子府的名头,连县令有什么事都得客客气气商量着办,更何况还有王家兄弟在村里照应着,李家不可能发生什么大事,反之,李素要去的西州荒凉无人烟,路上盗匪丛生,更何况西州局势复杂。危若累卵,相比平静安逸的李家大院,此去西州自是凶险得多,多一个忠心的侍卫等于多带了一条命在身边,将郑小楼留在太平村确实值得鄙视一下。 李素想通以后还是决定带郑小楼上路,人家都那么鄙夷那么自愿当人肉盾牌了。不带不合适。 五辆马车的东西,足足准备了三天,这三天里李道正愁眉苦脸忙前忙后,许明珠郁郁寡欢,老在李素面前有意无意地晃悠,逮着李素好奇回视的目光,便抽冷子扔过一记幽怨的眼神,幽得人心尖子直颤,牙都酸倒了。 李素也忙。忙着进长安城跟诸多老将告别。 老将们都是见惯了生离死别的老杀才,对李素的离开并无太多情感波动,从他们古井不波的情绪上看得出,对于李素的离开,大家都抱着同一个态度,走就走吧,死就死吧,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早死晚死都得死…… 老将们的直爽令李素浑身直发毛。这语气就像李素过的不是玉门关而是鬼门关,反正老将们年头也不长了,过几年在下面与贤侄重逢便是。 不过老将们还是充分利用了李素告别的机会,在家中大开宴席,因为这次是出塞,酒宴的主题走的是豪迈风格。酒一坛坛的往嘴里灌,煮好的肉一块块往嘴里塞,很诡异,每位老将封地里的庄子都恰好摔死了一头牛,李素这三天牛肉吃到吐。 貌美的胡姬一群群往李素这块小鲜肉身上扑。至于酒宴正酣时的舞刀舞剑舞斧助兴,则是每位老将不可缺少的酒宴节目,题中应有之义。一套眼花缭乱实则根本看不懂的剑法斧法舞弄下来,毫无例外地博得满堂喝彩,仿佛被触中g点似的颤栗得不行。 整整三天与群魔共舞的日子过下来,李素每天醉成一滩烂泥,第一次产生了尽快离开长安赴任的想法。 混迹长安一年,李素做人也越来越圆滑,除了拜会老将外,长孙无忌,孔颖达,魏徵这些名臣也都备了礼物亲自登门告别,相比老将们豪迈的作风,文臣们明显斯文多了,见李素到来皆亲自出迎,然后……下令府中开酒宴。 文臣家里开宴有讲究,行酒令,投壶,酒正酣处作画作诗,甚至研讨圣贤经义,说得兴起往往争论得面红耳赤。 更倒霉的是,尽管李素这一年多里与武将们走得最近,可在许多文臣眼里,李素才名满天下,是典型的文人中的文人,只是这个文人有点自甘堕落,喜欢与粗鄙武夫来往,既然进了文臣的家门,不留下几笔墨宝怎能放他出去? 于是依旧被灌得七荤八素的李素不得不胡乱留了两首诗,自是引得满堂喝彩,和武将们舞斧一样集体达到高潮,嗨翻了。 算算自己在长安的人脉,李素忽然想起了孙思邈,自从治好天花后便一直没拜见过他,说来委实有些失礼,打听到孙思邈目前住在长安城外的三清观里,于是李素赶紧备了重礼前去拜见。 孙思邈还是那副道骨仙风的模样,站起来一袭道袍衣袂飘飘,我欲乘风归去的做派,这次李素终于没被灌酒,孙思邈最重养生,酒这种东西是一滴也不沾的。 拜见孙思邈的过程很顺利,老孙没责怪李素没来拜望他,对李素的告别也表现得云淡风轻,最后百无聊赖地挥了挥手,语重心长说了句算是告别的话,大意是你爱走不走,莫打扰贫道飞升…… 该道别的人基本都道别了。 落日的余晖洒满长安,李素走在出城的路上,回首望着远处皇城的宫宇飞檐笼罩在一层金光中,李素眯了一下眼,笑了笑,继续往城门走去。 对李世民,就不告别了吧,认识一年了,李世民与李素之间的关系复杂难明,说是恩宠,实则也经常敲打,与东阳的儿女情更是被他亲手拆散。 东阳是他的女儿,李素连反抗似乎都带着几分心虚,但对这位心机深沉的天可汗陛下,李素却越来越敬而远之,李世民将他迁调出塞或许不乏磨练提点之意,李素并不反对,说到底,自己哪里是不被朝堂所容,分明是性格里面有些地方不能被李世民所容而已,所以李世民要磨去他的棱角,磨去他的锋芒,让李素变成他想要变成的模样。 ************************************************************* 时光只解催人老,不信多情,长恨离亭,泪滴春衫酒易醒。 大清早拜别了老爹李道正,与薛管家和下人们道别,再与送别的乡亲们一一别过,李素不舍的目光在人群里转悠了一圈,却发现许明珠没来,李素无谓地一笑,或许上次拦着不让她跟去西州,小姑娘心气不顺,今日耍起了小脾气吧。 在老爹和乡亲的殷殷相送下,李素坐上马车,后面跟着四辆改造过的宽厢马车,晃晃悠悠地上路了。 李素是四品别驾,在地方上来说算是高官了,更何况又有县子爵位,出行必有仪仗。 不仅如此,李世民也特意下了旨,予他一千精骑,划归他麾下,随之一同赴西州上任。 这个举动有点意思了,李素琢磨了许久,然而他对西州目前的情况全然不知,也猜不出李世民给他这一千精骑究竟是为了对付内忧,还是抵御外患。 一千精骑在长安郊外的灞桥边等他,李素索性免了仪仗,只带了郑小楼和几名车夫上路。 路过东阳所在的道观,李素忽然叫停,透过马车的木窗痴痴地看着不远处那扇紧闭的观门,李素怅然叹了口气,心中隐隐有些失落,放下帘子下令继续前行。 离别最销魂,无端愁煞有情人,还是不告别了吧。 车过泥泞的乡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地平线上悄然冒出头,笼罩在路边山林上空的氤氲雾气在阳光的照耀下渐渐消散,一阵阵悦耳的鸟鸣在山林中此起彼伏。 李素坐在车厢里,悠然闭上眼睛,不知在想什么。 忽然,山林内的鸟鸣停住,鸟儿扑腾着翅膀纷纷惊飞。 一道熟悉的乐声悠悠从山林边传来,乐声入耳,李素猛然睁开眼,高喝一声停车,随即疯了似的掀开了车帘,站在车辕上翘首眺望。 乐声低沉呜咽,如泣如诉,山林边的一棵银杏树下,东阳竟穿上了久违的艳丽宫装,长发柔顺地披散在肩上,沐浴着金色的晨光,仿佛临世孤傲的九天仙子,静静站在银杏树下,纤指握着一只模样奇特的乐器,凑近唇边轻轻吹奏着伤怀的离曲。 李素眼眶一红,他知道,东阳在用她自己的方式送她,不惜破去出家人的戒律,换上他曾经最喜的宫装,连披散的长发也是迎合他的所好,而她此刻吹奏的奇特乐器,是他曾经亲手烧制出来的埙,吹奏的曲子也是他曾经奏给她听的那首《故乡的原风景》。 没想到这些日子,东阳竟不声不响学会了这首曲。 看着晨光里仿若仙子般的东阳,李素心跳徒然加快,跳下马车便待朝她奔去。 埙声忽然停顿下来,远远地,东阳朝他摆了摆手,一边流泪一边笑,却不让他过来。 李素脚步一滞,黯然地站在原地,也朝她挥了挥手。 大家都软弱吧,经受不起离别的苦楚。十里春风,吹拂离人愁绪。 ************************************************************* ps:昨天三更伤神又伤肾,看来我还真不是速度流啊。。。今天一更算了,容我缓缓。。。(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四章 灞桥折柳 初春时节,长安城郊灞桥边,垂柳抽出了绿色的新芽,软软的枝条随风拂动。 春风吹不散眉弯。 马车悠悠而行,灞桥边,一队千人精骑列队相候,见李素的马上到来,为首一名骑士策马行来,到李素乘坐的马车前数丈外,骑士下马行礼。 “右武卫骁威营果毅都尉蒋权,拜见泾阳县子,定远将军李别驾。” 李素已出了马车,见这位武将躬身行礼,急忙跳下马车把他扶了起来,作为有礼貌有素质的末等权贵,李素也给他回了一礼,双手刚成揖,腰还没来得及弯下去,却见蒋权的脸色已然有些惶恐了,旁边一直静立不语的郑小楼眼疾手快,一把将李素的胳膊肘扶住,适时制止了李素弯腰的动作。 “……莫闹!果毅都尉是从五品武官,你是正四品文官,还有正五品武散衔号和五品爵位,你给他行礼是害了他!” 郑小楼语气淡淡,说完犹不忘再朝李素扔去一记鄙夷的眼神。 蒋权却感激地看了郑小楼一眼,垂首道:“这位壮士说得没错,李别驾万不可折煞末将。” 李素∷,有点尴尬,虽然当官很久了,可他对大唐的官制和规矩还是很陌生。 “啊,那就算了,此去西州千里之遥,李某先谢过蒋将军和麾下将士一路同行护卫之恩了。” 蒋权急忙躬身道:“职命所在,皆是末将本分。” 李素笑道:“同行千里,大家还要在一起消磨许多时日,你我之间莫太客气了,一路上便不计官职尊卑,大家平辈而交吧。你唤我表字‘子正’即可。” 蒋权连道不敢。 寒暄过后,李素这才仔细打量蒋权。 上下扫一眼,确是条威武汉子,蒋权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身躯魁梧,面色黝黑。唇上蓄着一把黑须,整个人看起来成熟许多,眼睛不见闪烁精光,太阳穴也没有高高隆起,只是他的一双耳朵颇为有趣,似乎是一双招风耳,而且李素总觉得那双耳朵时刻保持着支楞的状态,像只小心翼翼的兔子,对外界永远保持警惕心。一有风吹草动便撒丫子跑路的架势。 李素心中不由犯起了嘀咕。 大家初交,知人知面不知心,若路上不幸遇到盗匪,这家伙该不会真的跟兔子似的扔下他独自跑了吧? 不能怪李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李素本身疑心病很重,想获得他的信任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 ………… 与千人精骑会合后,李素理所当然便成了这支出塞队伍的行政和军事主官,抬头看了看天色。李素挥了挥手,下令启程。 队伍出发。刚走了没多远,身后蹄声隆隆,李素回首望去,却见远处尘土飞扬,又一队精骑飞驰而来。 “贤弟稍候,俺来送送你!” 一道粗犷的声音远远飘来。 李素笑了。听声音便知来者何人。 片刻间,程处默领着卢国公府一群部曲杀才咋咋呼呼赶到李素身前。 “贤弟不够意思,走了也不说一声,说好俺今日来送你,却为何不等我?” 程处默不满地朝他翻白眼。刚才赶路赶得太急,勒马之后黄黄的尘土布满一脸,混合着脸上的汗珠,融成了一道道黄泥汤,沿着粗糙的脸颊往下直淌。 李素眼角抽了几下。 他发现近年自己的洁癖有治愈的趋势,换了以前遇到这么脏的人,分分钟跟他绝交了,现在居然还能跟他谈笑风生,实在是……怕他老爹的大斧子。 “程兄辛苦,你我兄弟何必拘泥于俗情,不送也罢了。”李素拱手笑道。 程处默咧嘴道:“送!好兄弟出塞,俺咋能不送?” 说着程处默露出羡慕和失落交织的神色,叹道:“你这一去,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长安,俺老程的兄弟又少了一个,不过你运气真好,第一次外调便去塞外,又是文官又是武官的,一两年内必然建功立业,比我这傻等老爹蹬腿继承爵位的纨绔强多了……” 李素眼皮又跳了,想抽他。 人的价值观相差这么大,要不要真跟他绝交算了? “你觉得我运气好?” 程处默重重点头,眼里充满了艳羡,显然没说假话。 “趁我还没出长安,要不你去跟陛下说说,让你顶替我去西州咋样?” 程处默两眼大亮,兴奋得声音都发颤了:“就知道俺老程这双招子没瞎,没白认你这兄弟!好兄弟,此话可当真?” “当真。”李素很认真的点头,绝对心里话,放着家里好吃好喝不享受,跑去千里塞外餐风露宿,傻子才干呢。 “等着!俺这就进宫求见陛下!” 程处默二话不说,拨转马头便待扬鞭。旁边一名部曲眼疾手快拽住了他的缰绳,脸色难看地轻声道:“小公爷……莫闹!” 程处默一楞,然后回了神,总算没傻到家,终于意识到这个想法多么的不现实,于是颓然地叹了口气。 李素也叹了口气,他和程处默同样失望,同时他也发现,但凡大人物身边,总有一个眼疾手快的属下,适时跳出来制止大人物干蠢事。 “俺……还是送送你吧。”程处默愁眉苦脸地道,李素很清楚,他的愁眉苦脸跟离愁别绪完全无关,纯粹是为他自己不能跑到塞外撒欢而愁苦。 程处默下了马,眼角余光一瞥,发现灞桥边栽种的一排垂柳,于是上前折了根柳枝下来,将它插在李素马车的车辕上。 李素急忙躬身道谢。 这是唐人的习俗,长安外的灞桥一直便是友人亲朋道别之地,临别折柳相送亦是关中风俗,因为“柳”音近“留”,友人折柳,寓意“留下”,聊表不舍之意,于是灞桥作为送别的黄金地段,桥边沿河栽种的垂柳便倒了血霉。 长安作为百万人口的大城,迎来送往的友人多如繁星,每天这个折一节,那个折一节,好好的垂柳树被折得七零八落,素质高一点的还知道不好意思,现场挥毫作诗一首以纪念离别之情,顺带着提一句这节没招谁没惹谁的柳枝,素质低一点的大概拍拍屁股便走,顶多留下一句“走了,下次见面一起喝酒。” ………… “走了,下次见面一起喝酒!” 大男人送别不矫情,李素扔下这句话,在程处默羡慕的目光注视下,千人骑队护卫着李素的五辆大马车,晃晃悠悠上路了。 李素乘坐的车厢很舒服,厢内的装饰颇豪奢,矮脚桌,暖炉,软垫俱备,地上甚至铺着一张品相完好的黑熊皮,矮脚桌被李素刻意设计过,底部有六个小抽屉,拉开后里面装满了各种零食和酒,连车轱辘也被李素请了工匠改造过,装了几片极其稀贵的千炼软铁在车轴上,当作避震系统,坐在里面摇晃程度很轻微,非常舒服惬意。 行路千里如此辛苦,李素是绝计不会让自己太劳累的,能享受的地方一定要好好享受,哪怕花费巨金来达到享受的目的也在所不惜。 长安外的官路颇为平坦,马车车厢稳如泰山,李素坐在车内,从抽屉里取出一张泛黄的羊皮地图,开始凝神研究起来。 看着地图上圈圈点点的城池,还有那条弯弯曲曲无限冗长的路,李素便觉得一阵头疼。 这条路太长了,长得让人绝望,真想索性死在路上算了。 出长安后,首先往北到泾州,然后渐渐折往西面,至原州,凉州,甘州,再沿着祁连山脉以北,走素州,沙州……到了沙州,这条路才算走完一半,另一半的路更辛苦,因为要进入沙漠了。 出沙州往北,过玉门关……没错,就是唐诗里面那句“春风不度玉门关”的那个玉门关,入大漠,再走数百里到伊州,然后……千人骑队陪着自己作死,进入沙漠深处,西州便在那片沙漠的中心。 唐僧取经好歹还有一只法力无边的猴子保护他,李素呢?李素身边只有一千号凡夫俗子,遇到大漠里的风暴,个人武力再爆棚,该怎么死还得怎么死。 李素收起地图,长长叹了口气,脸上露出忧虑之色。 良久,不知想起什么,李素忽然掀开了马车的帘子,将骑着马一直护卫在马车旁的郑小楼叫过来。 “咱们出村的时候乡亲们送我,你有没有在人群里见到王桩?”李素问道。 郑小楼拧眉回忆半晌,摇摇头:“只见到他弟弟王直,不曾见过王桩。” 李素心中涌起不祥的预感,喃喃道:“我记得也没见过他……这可糟了。” “糟了?” 李素叹道:“跟蒋权说一声,骑队慢一点,这小子多半会跟来了……这事他们俩兄弟以前干过。” 郑小楼酷脸抽了抽,道:“他婆姨那么厉害……应该不会吧?” 虽然郑小楼走的是耍酷风格,但同住在太平村里,总免不了听到一些八卦,比如王家那位身手颇厉害的婆姨。 “说不准,这小子一直渴望建功立业,被婆姨揍得半死也会拖着另外半条命赶来的。”李素冷冷道。(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五章 单手活擒 王桩外表傻大憨粗,王家几兄弟里,他是最没有心眼的一个,被欺负了也好,被婆姨揍了也好,跳起身抖落抖落尘土,也不生气,呵呵一笑就当过去了,被婆姨揍狠了,顶多气急败坏骂几句粗话,换来更惨重的一通揍,揍完也就揍完了,他也不放在心上,对任何人从来没有隔夜仇。 然而李素却很清楚,这样一个憨直得有点傻乎乎的人,其实也是很有主见的,而且这种憨厚的人一旦主见成形,轻易不会动摇,犯了一股子拗劲拼了命也要达到自己想要的目标。 今早乡亲们送别,人群里没见着王桩的身影,李素当时没往心里去,也没想得那么复杂,然而过了灞桥,队伍正式启程后,百无聊赖的李素坐在马车里静静这么一思索,顿时觉得不对味了。 他敢拿自己的脑袋打赌,王桩这家伙一定悄无声息地追上来了。 建功立业啊,对一个年轻人来说是多么大的诱惑,尤其是眼见着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李素每天打着呵欠伸伸懒腰,懒洋洋不声不响便创下这般连皇帝陛下和百官们都为之侧目的功业,仿佛信手一拈似的,高官,爵位便接踵而至,3↙,想躲都躲不了。 这是什么?这是人生的境界啊!王桩胸膛里的火焰愈发炽热了,他是年轻人,有着奋发向上的上进心,也有着每个年轻人都有的野心和朝气,年纪尚轻,未来有无限可能,建功立业,封爵拜官,李素能做到的事情。谁敢断言王桩做不到? 然而,若王桩此生只蜗居于太平村的小小方寸之地,一生庸庸碌碌无作无为,只做个寻常的庄户汉子,那么,他的一生真的没有任何可能了。活到老,充其量也就是个老庄户,勤奋一点的话,聪明一点的话,或许临老还会被乡亲夸一句“种田能手”? 这不是王桩想要的,他要的是功业,为自己,为妻小,为家人博一个百世恩荫! 王桩虽然憨。可他不傻,或者说,憨厚只是他懒得计较,但他却有着自己的小精明,只要跟着李素去外面闯荡,便意味着他的未来有无限可能。 江湖那么大,总会遇到建功立业的机会,遇到了。便遇到了。 李素不是个喜欢没事琢磨别人的人,他太懒了。懒得琢磨。但对相处最久的王桩,他却看得很清楚,这么一个傻大憨粗的人整天在自己面前转悠,想不琢磨都不行。 队伍才走出长安城没多久,沿着灞河岸走出不到十里,李素便下令队伍停下。 领队的果毅都尉蒋权有些疑惑。于是安顿好队伍后策马过来相问,毕竟这是一支军队,军队的行止命令不能太过随意。 “等人……”李素坐在马车里,没精打采地回答了蒋权的疑问。 蒋权在马上直起身子,朝后眺望了一阵。不得不问得详细一点:“敢问李别驾,等的人是谁?莫非宫里还有旨意来?” “等一个熟人……”李素继续有气没力地道。 “这位熟人……” “这位熟人是一个傻大憨粗的人……” 蒋权:“…………” 好吧,他终于意识到如此追问上司的举动有多么的不妥,同时也意识到自己说了多少句废话,问那么多废话,别人自然只好回答你废话,不然能怎样? 再一次在心里暗暗提醒自己,这位李别驾是上官,是这支千人骑队的军事主官,上官的事情问那么多,不想混了吗? 蒋权是聪明人,或许刚才不够聪明,但现在聪明了。 神情一凛,蒋权行礼告退,半句话都不说,老老实实整顿队伍去了。 车帘掀开一丝缝隙,露出里面一双黑黝黝的眼睛,李素看着蒋权的背影,悄然一笑。 对嘛,这才是当下属的样子嘛,现在这样多可爱,多顺眼。 上司与下属初见,同在一支队伍里,两者之间必然有摩擦,有摩擦就必须磨合,恩威并济,打压拉拢,无非都是前世职场里用烂的招数,李素信手拈来,不轻不重先敲打一记再说。 于是队伍便在路边停下,安安静静地喝水,喂马,补充体力,为的,仅只是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傻小子。 ………… 李素恨死了自己的料事如神,长得这么英俊已是天怒人怨了,明明只靠这张脸便能混饭吃,偏偏老天还给了他才华和聪明…… 说起“英俊”…… 李素忽然从怀里掏出一面小铜镜,开始认真且细致地欣赏起来,不时偏一下头,抬高一下额头,最后很不要脸地勾起一抹淡淡的微笑…… 哎呀,美滴很,任何一个角度都是那么的完美无暇,潘安宋玉那种小白脸都能在史书上留下英俊的名声,我李素也可以啊,日后回长安了打听一下当朝史官是谁,跟他搞好一下关系,请他在本朝史书上单独为自己出一个人物列传,啥话都不用说,列传上只须写一句话便足够,“泾阳李素者——帅!”,一句话足够闪耀千古了。 美滴很,美滴很…… 照镜子的时光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路边大约等了半个时辰,灞河沿岸的小路上便鬼鬼祟祟走来一道熟悉的人影。 显然事前准备得很充分,头上戴着一个大斗笠,身上裹着一件狐皮大氅,背着一个大包袱,手里一根行路杖,做了亏心事似的一步一踮,不时回头张望一下看有没有追兵。 掩藏得再怎么好,他那魁梧的体形终究还是出卖了他。 李素眯着眼,看着王桩身上那件狐皮大氅,淡淡地笑了。 这一年王家日子过得挺不错,都穿上皮草了,就没人教过他要爱护小动物吗?小狐狐多可怜…… 还有,此去西州千里,连匹马都不买,打算靠一双腿走过去,可长点心眼吧。 王桩走得不快,走几步停一下,回头张望一番,然后继续再走,走了一段后,这家伙终于想起来应该往前方看一看,于是赶紧抬头,灞河边是一片平原地带,一千人的骑队等在路边简直不要太显眼,王桩抬头,见远处黑压压一大片人马,顿时吃了一惊,下意识便打算转身扭头,一脸心虚地躲开。 “后面那人鬼鬼祟祟跟了咱们一路,本官怀疑是奸细,谁与本官活擒之?”李素站在马车车辕上,扬鞭指着远处的王桩笑道。 哎呀,太酸爽了,英雄指点江山,试问天下谁与敌,李素终于找到了当年长坂坡前曹丞相的感觉。 李素这一开口,还真有人应景而出,太配合气氛了。身后诸骑士里跃马而出一将,却正是刚才被轻轻敲过一记的蒋权,或许为了挽回刚刚在李素心里丢掉的分数,蒋权特别配合地一扬鞭,马儿吃痛,嘶鸣一声向前跃出。 “末将愿往!” 李素一龇牙,啧啧,这句回话……更酸爽了,好吧好吧,在心里给蒋权偷偷加五分。 蒋权鞭马,如一支离弦的利箭般朝王桩冲去,一身杀气连隔着老远的李素都能闻得到。 见队伍里有一将朝他冲来,王桩吓坏了,人家根本没招惹你好不好? 于是王桩赶紧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惊恐地回头直叫唤:“咋了么?咋了么?追我做甚?还讲不讲理咧?” 蒋权没理他,既然李别驾说他是奸细,他就一定是奸细,再说……现在也根本不是讲道理的时候好吧? 一人前面跑,一人后面追,王桩毕竟只有一双腿,哪里跑得过马儿的四条腿?很快便被蒋权追上,策马与王桩并排跑时,蒋权猛地一弯腰,一只脚从马镫里抽出来,单臂一伸,便将身躯魁梧的王桩整个人都拎了起来,嘿地一声暴喝,王桩被重重摔在马鞍上,蒋权将缰绳一勒,拨转马头,转身朝李素奔去。 李素两眼大亮,这个蒋权……不简单啊,看似一个简单的拿人动作,无论时机,力气都要恰到好处,才能完成得如此漂亮利落。 ************************************************************ ps:还有一更,那个啥。。本来这章要码到3000字的,结果发现快12点了,先发了再说吧。。。(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六章 小试身手 看见蒋权小露了一手本事后,李素对西州之行的安全感终于多了几分。 想来也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手上没有半点本事,怎么可能混到果毅都尉?大唐的府兵制基层以折冲府为主,一个折冲府里置折冲都尉一人,果毅都尉两人,一个折冲府统兵一千多人,果毅都尉差不多算是团级军官了,军队是直接展示实力的地方,没有几分本事的人是爬不了那么高的。 蒋权骑着马,马鞍前打横放着魁梧壮硕的王桩,脸上隐隐带着几分得色,显然刚才那一手他也存了故意卖弄的念头,李素看看马鞍上不停挣扎哭嚎的王桩,又看看一脸喜意的蒋权,不由啧了啧嘴。 这幅画面像极了抢到压寨夫人的土匪头子急不可待回去拜堂成亲,然而马鞍上却横放着一个不停挣扎的糙汉子,画面顿时充满了基情,很有爱…… 骑马到李素身前,蒋权单手一掀,王桩被狠狠摔落在地。 “禀别驾,末将幸不辱命,已将奸细活擒,回营交令。”蒋权抱拳道。 “奸细?”王桩顿时止了哭嚎,楞了一下,接着仿佛被人用无形的手来回∞,抽了一百记耳光似的,整张脸黑里透着红,勃然怒道:“谁奸细?你才奸细!老子也是为大唐上过战阵,杀过吐蕃贼的府兵,咋就成奸细了?不给我个说法,今跟你拼了!” “嘁!” 这是蒋权的回答,顺便还扔出一记鄙夷的眼神。 王桩被彻底激怒了,原地一个鲤鱼打挺,第一次没成功,第二次终于争气地挺起来,撸起袖子便准备跟蒋权干架。随即听到一阵刀剑出鞘的声音,无数柄横刀冷冷地指着王桩,王桩眼皮直跳,任他再是憨直,也知道如果自己再多做任何一个动作,那些横刀便会毫不留情劈下来。把自己剁成肉酱。 “行了行了,把刀都收回去……”李素懒洋洋地道。 横刀入鞘,李素笑吟吟地看着王桩。 王桩直到这时才看见李素,暴怒的脸色顿时一变,神情变得有些尴尬,心虚,目光躲闪着望向别处。 “咋了?不认识了?再这副鬼样子,我真让人把你当奸细绑了啊。”李素笑嘻嘻地道。 王桩叹了口气,只好扭过头瞪着他:“不能好好说话吗?非要别人把我拎过来……” “你跑得比兔子还快。怎么才能跟你好好说话呢?说吧,是不是又跟你爹娘闹了一出不告而别?” 王桩哼了哼,瓮声瓮气道:“是!” 李素叹道:“这次我真不能让你跟去,西州不太平,真的很危险,你若欲立功业,日后我给你在禁军营里寻个好差事,好好干几年。博个果毅都尉不是难事。” 王桩执拗地一梗脖子:“我有手有脚,功名我自己能赚。你帮我谋来的官职我不要,这不是汉子干的事!” “听话,回去,这次真不能带你,前途艰险,我不能害兄弟。”李素神情严肃地道。 王桩神情绝望地道:“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李素大奇,他很想知道,王桩怎会冒出这句文艺腔十足的话,太合他的胃口了,莫非这家伙也读过张爱玲? “是啊。我们回不去了……”李素仰望天际的一朵白云,喟叹道:“回不去的,除了岁月,还有自己……” “你在说啥咧?”王桩很不给面子地打断了他:“我回不去咧,因为……临出门前,我婆姨拦着不准我走,我一时火起,抽了她一记,半边脸都肿咧……” 说着王桩露出凄然之色:“回不去咧,我回不去咧,回去会被她杀了,你若不收留我,我只好一路要饭出关中,找个地方终了一生……” 李素:“…………” 他家婆姨真没用,怎么不活活抽死他? “后面找书吏给你造册,以后你和郑小楼一样当我的亲卫,你真要找死,我也不能一次又一次的拦着,累了,不想拦了。”李素冷冷地道。 王桩高兴坏了,大脑袋重重一点,咧嘴笑得很开心。 一旁默不出声的蒋权现在总算看明白了,这位被他活擒的家伙原来不是奸细,看他和李别驾说话时的熟稔劲儿,这两人关系恐怕不浅。 王桩喜滋滋地往后面走,路过蒋权身边,不知想起什么,王桩指着他道:“今你骑马,擒了我不算好汉,找一天咱们再练练,你不一定是我对手。” 蒋权脸一黑,转头见李素笑吟吟看着他们,心中有所顾忌,忍住了。 蒋权忍了,李素可忍不了,满肚子冒坏水地挑拨道:“蒋将军,这你都能忍?我不是挑事的人啊,换了我是你,我可忍不了,都当到果毅都尉了,连股子血性都没了,还当啥都尉……” 蒋权忍不住道:“若李别驾不怪罪的话……” “不怪罪,当然不怪罪,军中拳头大的说话,我懂的……”李素笑得很不善良。 话音刚落,蒋权忽然暴喝一声,朝王桩冲去,一拳狠狠揍上王桩的腮帮,然后脚下一勾,王桩像座大山般轰然倒地,方才的高冷全然破功。 “嘁!”一旁冷眼旁观的郑小楼从鼻孔里发出一个单音节,然后白眼一翻,不屑地望向天空,不知是嫌弃王桩的身手,或是看不上蒋权的身手,或是……嫌弃李素刚刚挑拨离间的行为? 李素摇头,啧啧有声。 王桩曾在陌刀营里当过陌刀手,可是也仅仅只会一套刀法和合击战术,论起真正的身手可差远了,这么烂的身手还想建功立业? 回头得请郑小楼和蒋权多教教他才是,不求立多大的功劳,只求日后遇到危难时能保住命,自己以后回长安才有脸见他的爹娘…… 收了王桩,队伍继续启行,春风吹过十里长堤,一支骑队举着旌旗,默默奔向不可测的远方。 ************************************************************** ps:又是好久没求月票了。。。快月底了,亲们给张月票提提神呗。。。(未完待续。。) 今晚调整作息 熬夜很多天了,今日惊闻历史大家贼道三痴先生不幸逝世,寒士已成绝唱,悲痛哀悼的同时亦觉自危,必须把作息调整正常,我还想再活五百年。。。(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七章 西进意 行军苦,行军难。 行军是一件非常枯燥无味的事,虽说是一支一千多人的队伍,可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沉默地骑着马前行,大唐军纪森严,行军途中没人敢大声喧哗聊天。 队伍一路向北,往泾州方向行去,李素百无聊赖,闲得快发霉了。 傍晚扎营,一切交由蒋权安排,军士们下马,默默扎下营盘,直到一切布置妥当,李素才打着呵欠下了马车,睡眼朦胧地四下一看,不由有些吃惊。 观察一名将领是否合格,并非完全只看他冲锋陷阵时的本事,在老将们眼里,懂得带兵,懂得让麾下心甘情愿拥戴并为之抛头颅洒热血,懂得行军,布阵,扎营等等,这些才是真正实打实的本事,是如何当好军官的基本功,基本功扎实了,才有资格去谈建功立业的事。 李素吃惊的地方也在这里,从扎下的营盘来看,蒋权这家伙的基本功很是不弱,他选择了一处依山临水之地,营盘开口正对平原开阔地带,背后临山的部分布下了明暗岗,短短时间内,辕门,栅栏,拒马和营帐布置得完美无缺,营盘内数十个营帐以梅花状非常规则地分散开∴,,将中间的帅帐众星拱月般围住,帅帐周围再布一圈栅栏,布上明岗,整个营盘扎得分外牢实,防卫森严,它只是静静地矗立在那里,便能让人感到一股隐而未发的肃杀之意。 只看扎营盘的功夫,便知蒋权此人确是个将才,李世民选择他来护送李素,显然也是经过精心挑选的。 对李素来说,蒋权布下的梅花状营帐尤得他的欣赏,太工整太对称了。望一眼从内而外的赏心悦目。 李素身旁的王桩也看直了眼,他是跟随大军出征过的,当时他所在的陌刀营的营盘扎得可没这般细致。 见王桩发呆,李素拍了拍他的肩,指着错落有致的营盘笑道:“觉得怎样?” 王桩重重点头:“好!” 李素叹道:“若欲建功立业,不能只看杀多少敌人。博多大的军功,王桩,光是这手扎营盘的功夫,你就得学几年,基本功扎实了再谈建功立业封妻荫子的事。这一路多跟蒋权亲近亲近,此人是个人物。” 王桩扭头瞥了他一眼。 能被李素称为“人物”的人,委实不多,这一年多里李素认识的人也不少了,除了那些开国老将外。真正入李素法眼的人很少,火器局的杨砚算一个,只是杨砚这人的性格显然不对李素的胃口,许敬宗算半个,如果他长得再丑一点的话,可以算一整个了,至于其他的人,包括王家兄弟。李素看重的是交情,说到本事。还真差了点火候。 夜晚营盘内架起了篝火,军士分批次进食。 帅帐外一堆篝火烧得正旺,李素一手抓着一只生羊腿,另一手握着一柄锋利的匕首,火光映在他漆黑的眼瞳里,跳跃着火红的光芒。 王桩和郑小楼围坐在篝火旁。看着李素烤羊腿,仍旧披甲戴盔的蒋权几次路过李素的身后,见李素烤羊腿的程序颇为奇特,忍不住驻足看了一会儿,见李素回头。蒋权便急忙走开,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假装看风景的样子…… 如此反复几次,李素叹了口气,头也不回地道:“想学我的手艺就老实坐下来,正大光明的看,这不是什么不传之秘,谁学了都只是一道吃食而已,来来回回的转悠,你矫不矫情?” 蒋权老脸一红,犹豫了片刻后,索性便坐在李素的身旁,只是脸色有些赧然。 李素烤羊腿很特别,不是寻常手法,羊腿是提前腌好的,上面用匕首划了几道口子方便入味,烤到外表金黄滋滋冒油时再撒上小茴香和细盐,最后快熟时再撒一些磨成粉的茱萸。 蒋权今日算是开了眼界,从李素乘坐的豪奢马车,再到后面跟着两辆装满各种零食各种酒肉的马车,后面还跟两辆精心改装,载满了水的大马车,蒋权私下套近乎问过李素的贴身亲卫郑小楼,得到一个很酷的回答,那两辆装的居然是洗澡水! 蒋权快疯了,这得奢侈到什么地步才会干出如此奇葩的事,一千多号人进大漠,那么珍贵的水居然用来洗澡……不怕老天降道雷下来劈死你吗? 羊腿烤熟了,滋滋地冒着油,金黄色的外皮在火光照映下格外诱人,一股浓浓的香气弥漫四周,围坐在篝火旁的王桩和蒋权眼中顿时露出馋色,连扳着一张酷脸的郑小楼也不易察觉地蠕动了一下喉头。 李素慢吞吞用匕首从羊腿上切下一大块肉,递给蒋权。 蒋权一楞,接着急忙道谢,也不管羊肉多烫,径自往嘴里一塞,一边咀嚼一边呼呼地吸着凉气,烫得龇牙咧嘴又吃得爽快,李素自己也切了一块肉,剩下的全递给王桩和郑小楼。 “好吃!”蒋权大赞,嘴里的肉咽下去后似乎还想来一块,结果看见剩下的羊腿被王桩和郑小楼抢来抢去快打起来了,蒋权眼中露出遗憾之色,意犹未尽地咂咂嘴,然后……舔起了自己的手指。 “啧!”李素嫌弃地看了他一眼,又从旁边取过一条腌好的生羊腿,用匕首划开几道口子后,继续架在火上烤。 蒋权大喜,搓了搓手,满脸笑容地等待下一波烤羊腿…… “好吃吗?”李素注视着羊腿的火候,一边淡淡地问道。 “好吃!人间美味,李别驾高才!”蒋权赞不绝口。 没过多久,羊腿又烤好了,李素这次很慷慨,递了一大块肉给他,看着蒋权狼吞虎咽,笑得很开心。 “你快乐就是我快乐,不过……吃了我的就是我的人了,以后别人若欺负我,你要帮我揍他,我要欺负别人。你也帮我揍他……” “噗——”蒋权嘴里的肉毫无预兆地喷了出去,一脸错愕地看着他,然后再垂头看看自己手里的羊肉,神情颇为挣扎,似乎在犹豫要不要把刚才吃下去的东西吐出来还给李素…… “逗你的!”李素拍了他一下,摇头喃喃道:“大唐人太缺少一颗童真的心了……” ………… 连烤了四只羊腿。蒋权王桩三人的肚子还是没填饱,不过蒋权在一旁偷师,慢慢的也学会了李素的手法,接下来便由蒋权动手。 看着蒋权手法熟练地划口子,撒小茴香和盐,李素看着他那张黝黑的脸,忽然问道:“你是右武卫的?” “是。” “右武卫是禁军吧?” “是,右武卫值守太极宫,不过并非常例。每隔三月由左武卫和金吾卫接手换岗。” 李素若有所思道:“我离开长安前,朝堂里有什么动静吗?” 蒋权不解地看了他一眼:“动静?” “比如,三省六部有没有调动兵马什么的……” 蒋权想了想,道:“三日前确有调动,左武卫三万兵马奉命拔营离京,不知去向。这几日三省朝臣入宫的也多,陛下似乎在布置什么……” 李素点头,缓缓道:“看来。陛下真打算北征薛延陀了,最迟三月内会动手……” 蒋权一楞。扭过头盯着李素:“北征薛延陀?” “嗯,北征薛延陀。”李素从怀里掏出一张泛黄的羊皮地图,蒋权急忙凑了过来,借着昏暗的火光盯着地图。 “你看,大唐正北方是西突厥,这几年陛下对突厥各部落分化。打压,拉拢,突厥人大部已为我大唐所用,阿史那族更是宣誓效忠陛下,突厥暂不必虑。突厥再往北,便是薛延陀汗国,这才是大唐真正的心腹之患,去岁至今,陛下对薛延陀用推恩之策,致使薛延陀内乱不休,可汗家族父子兄弟阋墙,听说现在连各部落都乱起来了,此时北征,正其时也,陛下对火候看得通透,御驾亲征已是必然。” 蒋权呆呆看着地图,许久,目光忽然露出懊恼之色。 李素看懂了他的表情,笑道:“是不是觉得心气不平,为何不能跟随陛下北征博军功,反而被派遣出京,一路护送我这个毛头小子去西州?” 蒋权回过神,急忙抱拳:“末将不敢,末将绝无此念。” “这么想也没关系,说实话,西州那个地方,我也不想去,你我皆是君命难违……”李素垂头又看了眼地图,忽然道:“你知不知道陛下为何遣你送我去西州?” 蒋权又楞了一下,摇头:“末将只遵命而为,却不知其中究竟。” 李素的手指向地图的西方,徐徐往左,再往左。 “西州,恰在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再往西去便是高昌国,这几年高昌国主勾结西突厥,抢掠过往商贩,数次切断丝绸之路,对我大唐愈发不敬,而西州,正与高昌毗邻,西州方圆数百里皆是大漠,后勤断绝,粮草不继,守军愈疲,一不留神便会被高昌国所趁,若西州被高昌国所夺,传到长安必然臣民激愤,然而彼时陛下正调集大军征讨薛延陀,根本无法腾出手收拾高昌,久而不为,难免令臣民失望,令高昌和西突厥愈见张狂,从而得寸进尺……” 蒋权露出恍然之色,神情渐渐凝重起来。 直到李素把这件事掰开了揉碎了告诉他,蒋权才意识到此去西州是一件多么危险多么严重的事。 “所以,陛下遣李别驾去西州的意图便是……” 李素笑道:“我一个十几岁的孩子,陛下却遣我去西州,当然是犯了错发配千里,然而发配只是其中一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西州不太平,但我一定要好好经营它,而且还要守住它,至少要守到陛下征讨完薛延陀,我大唐关中精锐能腾出手西进,那时我才算完成了任务。” 蒋权盯着地图怔忪半晌,神情渐渐变得兴奋起来,眼中闪耀着湛然的光彩。 李素叹了口气,又碰到一个战争狂人,这年头当兵的都是疯子,好像军功都拴在敌人的脖子上似的,只消一刀劈下去军功便到手了,可以博个闪亮的前程封妻荫子了,却丝毫没想过敌人手里也拿着刀,他们也会为了军功而拼命的。 “蒋将军现在知道,此去西州,前程并非黯淡无光了吧?”李素笑吟吟地看着他。 蒋权重重点头,脸上露出狂傲之色:“高昌与突厥,在末将眼里不过土鸡瓦狗尔,若敢犯我大唐西州,末将单人匹马可直取敌酋首级!” “你又错了……”李素叹道:“你的任务是保护好我,不能让我有一丝一毫的损伤,我若有了什么闪失,你在西州砍多少颗敌人的脑袋都没用,回去陛下肯定会亲手剁了你……” 蒋权愕然,转念一想,临行前陛下亲旨所遣,旨意的内容确实是让他保护李别驾,至于守卫西州,进击敌寇之类的话,却一句都没提。 “……是!末将遵命,一定不让李别驾有丝毫闪失。” 李素由衷地笑了:“你看,你我多聊聊天,还是很容易达成共识的,所以我们可以回到刚刚的话题上,还是那句话,别人欺负我,你要帮我揍他,我欺负别人,你也帮我揍他……这不止是陛下所命,更何况你刚刚还吃了我的羊肉……” 蒋权:“…………” ****************************************************************** 蒋权吃饱了,挺着肚子巡营去了,李素和王桩,郑小楼三人仍围坐在篝火边。 篝火炙烤着脸庞,微微发烫,火堆不时发出轻轻的噼啪炸响,与周围的鸟叫虫鸣作合。 李素静静地坐在草地上,盯着篝火发呆,独自想着心事。 在蒋权和王桩眼里,西州的前程渐渐敞亮了,他们的想法并不复杂,只要多砍几个敌人的脑袋,砍到足够的数量后,朝廷便会升他们官,如此而已。 可李素却不能想得这么简单。 西州……会是什么样的局势?他的顶头上司西州刺史是什么人,什么性格,自己会不会被看轻,如何争取当地的军心民心,如何与上司融洽相处,尽量避免争斗,如何发展城池,将西州建成沙漠里最繁华的地方,如何抵御很有可能会遇上的外敌进犯等等…… 未来太不可测了,李素仿佛置身与迷失了方向的沙漠里,他自己也在一步一步的摸索前行。 王桩凑了过来,神情与方才的蒋权一样兴奋:“哎,西州那里真的有仗打吗?砍多少敌人的脑袋可以被朝廷封官?” 李素斜睨着他:“我做几十个震天雷,你把它们绑在身上,然后独自一人冲进高昌国王宫咋样?轰的一声立下旷世奇功,陛下一定龙颜大悦,封你当个国公……” 王桩脸色一喜,随即觉得不太对劲:“轰的一声以后……我呢?” “没了啊,啥都没了,哦,忘了跟你说,你的国公之爵陛下是追封的,‘追封’懂吗?意思就是爵位有了,人没了,嚎……” ************************************************************** ps:大章,大章。。。(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八章 胡人商队 王桩不傻,就是笨了点。 李素的提议显然不太合他的胃口,神情凝重地仰望夜空的繁星,良久,像个深沉的中年男人跟小三商议离婚似的,沧桑地叹口气:“这事……恐怕不能干,有点亏。” 李素也深沉地叹口气:“亏是亏了点,仔细想想,对后代还是很划算的……” 王桩神情愈发沧桑:“不行啊,我和婆姨还没生娃呢,哪来的后代?追封国公之后,爵位给谁呢?” “给王直啊,以后王直代你好好活下去……” 王桩终于听出不对了,斜睨了他一眼:“美死他了,凭啥?” 见王桩回过味了,李素也就懒得调戏他了,大脚朝他屁股一踹:“想清楚了你以后就好好活着,以后少琢磨那些建功立业的事,建功立业那么简单吗?要拿命来换的!命没了,给你追封个国公有啥意思?” 王桩眨眨眼,咧嘴傻笑两声,没答话。 李素叹了口气,这家伙属驴脾气,别人不撞南墙不回头,他是撞了南墙还不信邪,还得多撞几下。 ***************…◇,************************************************* 三天后,队伍到达泾州。 进泾州城,很遗憾没看到万千百姓夹道出迎,刺史诸官列队迎接的画面,事实上李素还得主动进刺史府拜见泾州刺史。 地位决定一切,李素虽然有个县子爵位,但大唐的县子实在太多了,而李素正式的官职也只是别驾,比刺史低了一级。不管怎么说也轮不到刺史亲自迎接他。 幸好泾州刺史刘宏是个很和气的人,而且泾州离长安不远,刘宏多少听说过李素的才名,对李素的拜见,刘宏表现得很客气,府中设宴。请来州府诸官相陪,满堂赞颂仰慕声里,李素被灌得七荤八素,最后轰然倒地,接待工作圆满完成。 因为醉酒,李素不得不在泾州休息了两天,宿醉太可怕了,脑子里整日嗡嗡作响,昏昏沉沉的不知天日。 李素醉酒第二天。刘宏再次入馆驿探望,并且满怀盛情地提议……再开酒宴,干了这杯还魂酒,宿醉不药而愈。 李素当即拒绝了这个阴险的提议,太不厚道了,欺负小孩很有快感吗? 刘宏探望过一次后便回衙署办公,再没露过面。 对李素的招待已尽到了他的礼数,一府首官能做到这个地步已够了。虽然李素有才名,亦深受陛下看重。但刘宏也不能失了一府首官的面子,这个年代的文官普遍还是要脸的,当然,许敬宗是个例外,他比刘宏可爱多了。 城里住了两天,李素的宿醉好得差不多了。于是决定启程北进。 与刘宏和泾州诸官道别过后,蒋权领着骑队,护送李素继续上路。 出了泾州城,仍能感受到关中的繁华,野外炊烟袅袅。村落鳞次栉比,路上不时能看到不少来往的商队,有的往南赶往长安,有的满载大唐特产货物踏上丝绸之路回国,来来去去,利来利往。 李素躺在马车里哼哼唧唧,离开长安才短短几天,队伍还没走出关中,他便已厌倦了枯燥无味又辛苦的旅途,习惯了前世飞机的快捷,再远的路嗖的一下就到了,再看看现在坐着慢慢悠悠的马车,路上不知走几个月,李素顿觉心塞。 王桩和郑小楼在车外骑着马,二人算是李素的亲卫,一个板着酷脸自以为走偶像路线,一个整天傻呵呵的不知乐什么,那些大人物的亲卫一个个飞天遁地,本事超凡,再看看李素的亲卫…… 李素忍不住掀开马车帘子,伸出脑袋往外看去,迎面便看见王桩骑着马一颠一颠的,朝他咧嘴一笑,傻乎乎的露出满嘴白牙:“看啥咧?” 李素马上缩了回去,然后重重叹气。 没救了,看来自己没有成为大人物的命。 想想还是不甘心,李素又掀开帘子,瞪着咧嘴傻笑的王桩,叹道:“我说,你就不能努力朝眉清目秀的方向发展一下么?” 王桩愕然:“啊?” 李素满怀期待地看着他:“努努力呀,做人不上进,跟咸鱼有啥区别?” 王桩精神一振:“啥咸鱼?好吃吗?” 李素放下帘子长长叹气,算了,频道不对。 掏出怀里的铜镜开始欣赏,嗯,阅尽万千糙汉,还是自己最顺眼…… ………… 枯燥的旅途,无聊的时光,只能以沉睡来打发,李素躺在马车里昏昏欲睡,正快要沉入梦乡时,忽听马车外的王桩惊疑地“咦”了一声。 李素懒得理他,继续沉睡,显然王桩不太想放过他,砂钵大的拳头开始哐哐捶着马车的外壁。 “李素,快出来看!” “没空,别吵我!”李素懒懒地在马车里答道。 见李素不回应,王桩急了,又叫住了郑小楼,急吼吼地道:“小楼兄,是我眼神不好吗?你看那支胡人商队,里面那位……那位……小楼兄,我没看走眼吧?” 郑小楼酷酷地扬起脸,凝目朝后面跟着他们的胡人商队望去。 很快,郑小楼的神情也不对了,砂钵大的拳头哐哐开始砸马车的外壁。 李素的瞌睡终于被吵醒了,不耐烦地掀开帘子,愤怒地瞪着郑小楼。 郑小楼毫无愧疚,气定神闲地指了指后面跟着的胡人商队,淡淡地道:“你最好亲自看看,商队里有个熟人……” “见鬼了!人都到了泾州,还能碰到什么熟人?”李素怒道,但还是顺着郑小楼手指的方向望去。 一眼过去,李素神情大变,两眼惊骇地睁圆,一副白日见了鬼的样子。 郑小楼斜眼瞥着他。非常傲骄地从鼻孔里发出轻轻的哼声。 李素直着眼看了半晌,忽然摸着鼻子苦笑道:“我果然见了鬼……” 后面紧跟着的胡人商队里,一个眼熟的身躯穿着男装长袍,戴着胡人的毡帽,垂着头一言不发地坐在一只骆驼双峰间,随着骆驼行走的节奏而上下颠簸起落。小脸被风沙吹得通红,样子很憔悴,可眼中却透着一股子不服输的执拗劲,咬着牙在这漫长的旅途中坚持下去。 李素怔怔看了半晌,终于确认了,神情复杂地喃喃道:“许明珠……这个女人真是……” 回过神,李素忽然道:“全队停下!” 千人骑队令行禁止,很快停下来。 后面的胡人商队见前方大唐的骑队停下,他们也跟着停下。商队领头的是一个长了满脸络腮胡的中年胡人,李素这一停下,胡人领队也犯起了嘀咕,与另外几名胡人凑在一起商议了几句后,胡人领队下了骆驼,独自朝李素的队伍行来。 走到离李素队伍大约十丈左右时,蒋权忽然策马拦在胡人领队的面前,鼻孔朝天。神情异常傲慢地扬起手,大喝道:“大唐官驾在此。来人止步回避!” 种族歧视的嘴脸实在是……爽歪歪。 胡人领队吓了一跳,急忙高举双手,示意自己没带武器,绿色环保无公害无污染,然后摘下自己的帽子,朝蒋权躬身一礼。用生涩怪异的关中腔道:“神灵赐福天可汗陛下战无不胜的勇士……小人是龟兹国商人那焉,对天朝上国无比敬仰,并无半点恶意……” 这个名叫“那焉”的龟兹人罗嗦半天,反复强调自己对大唐的善意,蒋权戒备的神情稍霁。冷冷一哼,傲骄得很欠抽, 对蒋权傲慢无礼的样子,那焉也不生气,反而一副大唐人本就应该如此傲骄的理所当然表情,表达完自己的善意后,那焉也提出同行的建议,惴惴不安地看着蒋权,等着他表态。 丝绸之路不太平,广袤无人烟的沙漠里什么变故都可能碰到,进入陇右荒原后,丝绸之路上充斥着各种土匪,沙盗等等,商人来往与本国和长安之间,路上要承担的风险不小,尽管商队都有自己的护卫武装,可是这点人马的用处委实不大,遇到盗匪该被抢的还是被抢。 所以聪明的商人们在长安买卖完货物后并不急着启程回国,而是在长安城的馆驿里等候别的商人,十几个,几十个,胡商们聚在一起组团,路上遇到盗匪的话队伍得胜的几率便大了许多。 今日这位名叫那焉的龟兹商人很幸运,路经泾州城时,他发现城外大道上居然有一队大唐的千人骑队,而且看骑队的装束,居然是正经的关中精锐骑兵,对那焉来说这可是十足的意外惊喜了,跟着这支骑队走,路上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敢来进犯? 所以李素这支骑队对胡人商队来说很重要,整支商队的胡商在路上便达成了共识,死皮赖脸也要跟膏药一样死死贴着这支大唐骑兵,怎么赶都不走。 当然,作为商人,那焉也深知钱财的妙处,朝商队大喊了几句后,很快有人送来一个樟木箱子,当着蒋权的面打开,里面堆满了各种宝石和无暇的美玉,蒋权冰冷的神情此刻也有点不自然了,不自觉地扭头看了看李素。 李素没理他,站在马车的车辕上,静静看着商队里一身男子打扮的许明珠,凝视许久,李素脸上忽然绽开了笑容。 ************************************************************** ps:昨晚朋友聚会,喝得有点高。。那啥,睡过头了。。 再p再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九章 重逢相认 李素从来不知道世上还有如此执着如此死心眼的女人,而这个女人恰好是他的妻子。 直视人群里的许明珠,李素的笑容一直没断过,穿过迷雾般清澈的目光紧紧盯在许明珠身上,一眨不眨。 许明珠垂着头,躲在胡商人群里,对队伍外面的事并不太关心,长久的旅途劳顿,令她的精气神都变得有些麻木了,只知道骑在骆驼上走走停停,到了该休憩的时候便跟着商队扎营,该上路的时候默默整理好行李,跨上骆驼继续走向未知且陌生的远方。 此刻胡人商队停在路上已有一段时间了,许明珠却仍不知队伍前方发生了什么事,一直垂着头想心事,片刻过后,仿佛一道灵光闪过脑际,许明珠猛然抬头,凝目望去,穿过嘈杂的人群,她第一眼便看到李素那道柔和温暖的目光。 许明珠惊呆了,不敢置信地闭上眼,似乎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了幻觉,再睁开时,那道目光依旧那么真实,真实得仿佛近在眼前,触手可及。 泪珠瞬间蓄满了眼眶,随即如珍珠般簌簌而下,许明珠用力咬着下唇,布满泪痕的脸上绽开如春风般的笑靥。 %∑, 对视良久,李素跳下马车,朝胡人商队走去。 蒋权不明所以,急忙拦住他:“李别驾,此时敌我不明,别驾还是莫靠近他们。” 那焉眼皮猛地跳了几下。 别驾?如此年轻的男子竟是别驾?他……才十几岁吧? 压下心中的惊疑,那焉躬身朝李素行礼:“天可汗陛下的忠心臣子。龟兹商人那焉向您问候,小人来往于大唐和龟兹之间,贩卖一些货物赚取钱财。对大唐的任何人皆无恶意,请别驾大人明鉴。” 李素在那焉面前站定,瞥了他一眼,然后朝远处胡商人群里的许明珠招招手,扬声笑道:“夫人,快过来。” 那焉和蒋权同时倒吸一口凉气,异口同声惊道:“夫人?” 扭头望去。却见许明珠动作笨拙地从骆驼背上下来,犹不忘抬手整理了一下自己被风吹得凌乱的发鬓,这才像只欢乐的小鹿般蹦跳着朝李素跑去。 “夫君……”许明珠微微喘息。跑到李素面前,似乎想张开双臂抱一抱他,然而终究对这种男女间亲密的动作不习惯,双手扭弄衣角半天。终于还是屈身朝李素行了个蹲礼。楚楚且柔弱地垂头,嘴角却悄然扬起一抹动人的轻笑。 脸红得厉害,心跳也快,许明珠发现自己好像病了,从见到夫君那一刻起,她就病了。 从家里偷偷跑出来,对许明珠来说已然是大逆不道的事了,与多年受到的妇德教育完全相悖。重逢的喜悦和激动过后,许明珠心中难免惴惴。小心翼翼地抬头看了李素一眼,发现李素脸带笑容,似乎并无生气的迹象,许明珠急忙又垂下头,心虚地不敢看他。 许久,听到李素无奈的叹息。 “你啊……你真不该来的。” 许明珠不敢抬头,低垂着脑袋讷讷道:“夫君怪妾身么?” 李素板着脸道:“我知道你心里预估我的回答,有很大的可能我会说不怪你……” 许明珠俏脸白了。 看着她惴惴不安的模样,李素忽然展颜一笑:“好吧,你猜对了。” 许明珠脸色这才恢复了红润,然后察觉自己刚才可能被夫君调戏了,忘形地抬头白了他一眼,又觉这个举动太过轻佻,于是再次垂下头。 完全置旁边目瞪口呆的蒋权和那焉不理,李素看着她,温和地笑道:“你何时从家里跑出来的?” 许明珠忸怩地道:“夫君前脚启行,妾身后脚便悄悄跟来了……” 抬头怯怯地朝不远处的王桩看了一眼,许明珠迟疑了一下,补充道:“妾身路上见到了王大哥,他……躲躲藏藏的也跟在夫君的骑队后面,走得不太稳,妾身眼睁睁看他摔了好几次。” 李素扭头看了一眼王桩,这家伙,丢人丢到婆姨家了。 “你为何不与王桩结伴而行呢?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许明珠摇头:“妾身妇道人家,除了夫君以外,不该与别的男子结伴,再说……妾身也不知王大哥会不会强行把妾身赶回家去。” 李素指了指前方的胡人商队,道:“所以你跟胡商一起结伴了?你胆子可不小。” 许明珠轻笑一声,道:“后来妾身觉得女子装扮太危险,所以在东市成衣铺里买了一身男装和一匹骆驼,然后等在城门口,遇到要出城往西去的商队便拦下来问一问,给他五贯钱,只求结伴到凉州,到了凉州妾身再找别的商队结伴到西州……” 李素不知该笑还是该叹气,这女人……胆子可真不小,她以为换身男人打扮别人就真当她是男人了?皮肤也好,隆起的胸脯也好,还有说话的声音也好,李素仅只一眼瞟去,便能发现她身上五处以上的漏洞,这帮胡商没欺负她,恐怕多半还是他们都老实,不敢对唐人有觊觎之心,怕给自己惹来大麻烦,当然,钱的面子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总的来说,许明珠命太好了,许家祖宗把许敬宗这辈子本该具有的品德全都化为运气,填补到许明珠身上了,所以许明珠运气这么好,而不肖子孙许敬宗又那么缺德…… “你……”李素张了张嘴,却实在不知该如何评价自己这位妻子,千言万语只好化为一句话:“以后再敢乱跑,腿打断!” “哦……”许明珠垂头委屈地应了,嘴角却勾起淡淡的微笑,她知道,夫君这句场面话说过后,这件事便不会再与她计较了。 龟兹商人那焉一直保持惊呆状态,见自己的商队里莫名冒出一个女人,而且居然还是眼前这位年轻得不像话的李别驾的夫人,后背顿时冒出了一层白毛汗。 脑海里心念电转,那焉仔细回忆与这位别驾夫人的认识经过,从头到尾捋了一遍回忆,发现自己和商队的同伴们对她并无失礼之处,这才抹着冷汗放了心。 同时那焉也感到一阵庆幸和后怕,幸好他和同伴没对这位别驾夫人怎样,其实早在出长安城时大家便看出了许明珠的女人身份,只是收了她的钱,况且在大唐境内,胡人们还是颇守大唐律法的,天朝上国的威严令他们不敢做出任何违法的事。 夫妻重逢相认后,那焉挤出一脸喜色,先是忙不迭恭喜二人,接着趁热打铁,自以为非常含蓄地在李素面前邀功,大意无非是我们这一路上把你的夫人照顾得如此周到,连根寒毛都没少,风吹掉的不算,唐龟两国作为友好邻邦,是不是可以允许我们与别驾大人同行云云。 话说到这份上,李素不承情也不行了,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 休息半天后,队伍继续启程,这次又多了一队百来匹骆驼的商队,队伍愈发壮大。 在诸多羡慕的目光注视下,许明珠被李素扶上了马车,夫妻二人以特权阶级的姿态,以最舒服的方式继续旅途。 许明珠憔悴得不行了,以往红艳欲滴的嘴唇如今也干枯得裂开了口,李素从马车内的抽屉里摸出一个装了水的皮囊,递给她。 许明珠迟疑了一下,摇摇头,把皮囊推回去:“妾身不渴,听说路上水很珍贵呢……” “喝吧,水多的是,看见咱们后面两辆大木桶马车了吗?里面装的都是水。” “妾身知道呢,只是不清楚两马车的水用来做甚的,都用来喝吗?” “不,用来洗澡。” ************************************************************** ps:今天不更了,上面要严打,编辑要求作者自查,虽然纯情如处男的我从来不写牵手情节以上的东西,但是这莫名其妙的心虚感是肿么一回事。。。(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章 出塞玉门 夫妻别后重逢,而且重逢得如此有诗意,可李素和许明珠却没有夫妻间那种重逢后的激情,最初的激动过后,二人又恢复了以往相敬如宾的样子,一个扮演尽责的丈夫,另一个扮演贤惠的妻子,尽管大家心里都清楚,彼此客气的表象下,分别藏着一颗或疏离或无奈的心。 李素一直希望这种关系能够维持到老,最好他和她一辈子都这般客气,互不添堵,虽然今日许明珠面容憔悴而激动地跑到他面前时,当时他的心里确实有过淡淡的感动,为这个女人的傻而感动。 可是,李素心里的那个人,并不是她。 残酷,却无可奈何。 晃悠的马车车厢里,许明珠文文静静地跪坐着,坐姿非常端庄,反观李素,却像一滩烂泥似的瘫软在垫子上,一副随波逐流完全放弃自己的样子。 夫妻无话,事实上除了上次金殿顶撞李世民之前,他以决绝的心情和交代后事的语气与她聊过半宿后,夫妻二人之间似乎多了些东西,又似乎仍如往常一样陌生。 马车很晃悠,出了泾州后,道路并不平坦,许明珠跪坐在马车里,身躯却纹△≠,丝不动,马车再怎么晃悠,她娇小的身躯仍如钉子一般钉在车厢里。 李素看着她,越看越惊奇。 “夫人怎么做到的?教教我……” “嗯?”许明珠不解地看着他。 “就是你这手坐姿功夫……你怎么做到可以纹丝不动的?”李素大感兴趣地问道。 许明珠脸上闪过一抹羞意,连坐姿都开始不自在了,扭了扭身子,垂头轻声道:“小时候娘亲教的,娘亲说,许家虽是低下的商贾人家。可家风和规矩不能低下,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都要争气,将来许家无论男人出去闯荡,或是女人出嫁。都不能被别人看不起。” 李素楞了一下,由衷赞道:“丈母真是巾帼英豪,好一条汉……咳咳,好一位女英豪。” “巾帼英豪?”许明珠喃喃重复了一遍,脸上绽开了欢欣的笑:“夫君不愧是名满天下的才子,用辞很讲究呢。” 李素咂咂嘴,家教确实很重要,商贾出身的许明珠一言不发坐在那里,扑面而来便是一股浓郁的贵族气息。但只看到她的言行举止,谁都不会拿她当低下的商贾女子看,十足一位久经贵族教育的大家闺秀,天生当诰命夫人的料,然而,再看看李素他自己…… 许明珠一双俏眼朝李素偷瞟了一下,见李素坐没坐相,睡没睡相。扶不上墙的烂泥一样瘫在垫子上,像极了一位行动不便的终生瘫痪人士。许明珠嘴角一勾,急忙垂下头不敢再看。 李素显然也意识到自己现在这副样子有点不堪入目,于是赧然而笑,不自觉地坐直了身子。 “那啥……旅途太劳累,再说事殊而从权,你我不必拘泥于俗礼的。” 许明珠忍着笑点头:“夫君说的是。男人家的,也不必讲究太多,况且夫君是国朝重臣,深受天子恩宠,有官有爵。纵是不讲究俗礼,天下任谁也不敢轻看。” 李素正色道:“虽然夫妻之间说话难免有偏向,但我从你诚恳的表情里看得出,你刚才说的都是大实话,是经得起锤炼和考验的……” 许明珠急速眨眼,显然不太适应如此不要脸的谈话模式,然后看着李素发呆。 李素苦笑,换了东阳听了这句话,一双粉拳便直接砸过来了,而且还会一连声的骂他不要脸,而许明珠……只能发呆。 这就是许明珠和东阳的区别,虽然李素很清楚,两个女人的性格看似都那么温婉,实际上却有很大的不同,比较起来并无意义,可李素还是控制不住地暗暗比较,毕竟这两个女人都走进了他的生命里。 “以后莫到处乱跑了,知道吗?外面很危险,没你想像的那么太平,你都不知道自己的运气多好,跟着不知根底的胡人商队居然还能全须全尾的见到我。”李素叹道。 许明珠轻声道:“出嫁前娘亲说过,出嫁……要从夫,夫君去哪里,妾身也去哪里。” “我若是坏人呢?我若去干丧尽天良的坏事呢?” 许明珠抬头,似乎对李素的自污有点不满,加重了语气道:“夫君是好人!” 李素笑道:“我只是比方一下。” 许明珠撅嘴,轻声道:“不该这么比方的,夫君是好人,夫君做的事都是好事,妾身出嫁前便听说过了,夫君造出了一个圆罐罐,点燃了扔出去可以炸死许多敌兵蛮子,去年大唐对吐蕃的松州之战,就是靠了夫君造的圆罐罐才收复了松州,减少了无数关中子弟的伤亡,还有前些日子夫君写了一篇名垂千古的佳作,让陛下纳了谏,停了建大明宫的恶政,给了百姓和无数民夫一条生路,反正……夫君是好人!” 好吧,被人崇拜的感觉确实挺不错的,李素咧开嘴,表情顿时充满了矫情的自矜。 马车摇晃不已,李素有些昏昏欲睡,睡着之前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刚才不是打算劝她以后莫乱跑吗?什么时候开始歪楼了?算了算了,睡醒了再劝吧…… 于是李素沉入了梦乡,照例,睡无睡相。 许明珠跪坐一旁,温柔地看着自己夫君呼呼大睡,嘴角露出几分甜蜜的微笑,扯过车厢里的一张薄毯盖在李素身上,然后双手托腮,痴痴看着李素沉睡的面容。 **************************************************************** 晃晃悠悠的旅途不知不觉过了半月,出泾州后,骑队往北一路前行,过原州,穿凉州,半月后已到了甘州。 这里已出了关中。靠近陇右道了,站在甘州城门外,能感觉到塞外荒原的罡风凛冽,无论空气和土壤都与关中大相径庭,似乎来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四面皆是黄土平原,没进入大漠已能感到迎面而来的罡风里掺杂着风沙。外面站一小会儿满面沙尘,空气异常干燥,有种即将枯萎般的心慌。 甘州城的百姓也和关中大不一样,这里的人似乎少了一些柔和,多了几分霸道和刚劲,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剽悍的味道,大西北的粗犷汉子单独走在城里,远远望去就像一位身手高绝的寂寞侠客,多几个人走在一起。画风立马又变了,像一群马匪进城潜伏踩点…… 甘州城里有馆驿,但馆驿没法住人,太简陋了,根本就是一个用黄土夯成的土房,李素怀疑打个呼噜都会造成惨不忍睹的房垮屋塌大惨案。 甘州刺史姓陈,是个中年胖子,据说还是大唐立国第一次科考的进士。与大理寺卿孙伏伽是同一批,也不知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被分配到这个鸟不生蛋的荒城里当官,李素还没同情完甘州刺史,转念再想想自己的处境,似乎……自己造的孽更大啊,西州那地方是沙漠的中心,论荒凉贫瘠的程度。甘州这座小破城已然算得人间仙境了,如此倒霉的运气,上辈子难道跟猴子一样在如来佛的中指上撒过尿? 想到这里,李素整个人都不好了。 甘州刺史很客气,此地离长安甚远。关于李素的名声听说的不多,可一个十多岁的娃子,又是县子爵位又是一州别驾,足可见皇帝陛下和朝廷对这个娃子有多看重了,甘州刺史是个有眼力的,对李素愈发不敢怠慢,盛情邀请李素一行住在自己的刺史府。 李素对他的盛情原本颇为感激的,然而看了看那座比前世两室一厅大不了多少的刺史府,顿时心里凉了半截,于是婉谢坚辞,下令拔营继续启程。 太破旧了,李素宁愿选择睡在马车上,他的马车都比刺史府豪奢百十倍。 出甘州后,队伍渐渐变换方向,由北改往西,沿着祁连山脉朝玉门关方向而去,单调乏味的旅途又耗费了大半个月,队伍过玉门关,踏出关门那一刹,李素一行才叫真正的出塞了。 这一个多月里与龟兹商人那焉的商队同行,从古至今,商人没一个笨的,那焉是个灵醒人,深知抱住大唐精锐骑兵和高官大腿的好处良多,不仅仅是沿途保护,听说这位十多岁的年轻人要去西州就任别驾,而西州恰好卡在丝绸之路上,有了这份交情,日后那焉来往于龟兹和大唐之间,获益必然不少。 在那焉刻意巴结之下,李素终于与他交了朋友,没办法,这家伙每隔两天便送一些精巧又贵重的小玩意,今一颗稀世明珠,明一块剔透猫眼石,短短几天,曾经纯情又正直的泾阳县子被那焉腐蚀成了一个见财就收的小贪官,不是李素心志不坚,实在是……那些宝石的颜色太漂亮,太容易激起人类的收藏**了…… “打听过了,那焉是龟兹国的贵族……” 深夜,王桩和李素坐在营地帅帐外的篝火旁,看着李素手里炙烤的羊腿不停吞着口水,嘴里不忘汇报工作。 “龟兹国的国相名叫‘那利’,他是那焉的堂叔,那利在龟兹国权势颇大,近几年来已隐有盖压龟兹国主的架势,如今龟兹国内颇不稳当,国主和国相那利互争苗头愈见明显。” 李素眉头渐渐拧起,沉思片刻,叹了口气:“没想到龟兹国内也不太平,我看过地图,龟兹国离西州不远,国境离西州大约几百里,听说龟兹与西突厥暗中有勾连,若龟兹内讧开启战端,西州势必第一个要受牵连……” 王桩有些吃惊:“这个……不大可能吧?咱们是大唐啊!不惹他们已算烧高香了,谁敢来惹咱们?” 李素冷笑:“有句俗话,叫‘天高皇帝远’,知道意思不?”(未完待续。。) 今天一更,要修稿。。。 这次严打风暴前所未有的严厉,原本以为像我这种不靠身体和肉文搏位的作者应该没事,结果今天突然回忆起来我曾在文里描述过某人的心情如“触到g点般高潮了”这种比喻,问了同行,说我这是取死之道。。。 仔细回忆了一下,类似的比喻似乎还有好几处。。。好吧,我嘴贱。。 更苦逼的是。。。这些敏感的句子我都忘了在哪一章出现过了,唯有将全文八十多万字从头到尾看一遍。。。工程量特别巨大。。 今天一更了,大家洗洗睡吧,我熬夜努努力,争取做个不蹲班房的美男子。。。(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一章 西行艰辛 大唐与龟兹国的关系说来有点复杂,总的来说,勉强算是相爱相杀。 从西汉开始,龟兹国便与中原来往频繁,《汉书》里记载,那时的龟兹国“户六千九百七十,口八万一千三百一十七,兵二万一千七十六”,从这些数据里可以看出,龟兹只是一个小国,全国人口加起来大抵相当于大唐长安城不到十坊的人数,早在汉朝时,龟兹王携夫人来中原觐见汉宣帝,对汉朝来说这是重大的政治盛事,于是龟兹王和夫人皆被皇帝赐予印绶,龟兹王的夫人还被赐予公主封号,那时的龟兹国与中原的关系可谓如胶似漆,蜜里调油,互视的眼神里都能挤出蜜来。 后来汉武帝穷兵黩武,征伐四方,弱受属性的龟兹王发现倚在这位暴君身边太没安全感了,于是开始跟匈奴眉来眼去,常在汉朝和匈奴之间摇摆游移,用数十年的时间给世人上演了一出三角不伦狗血恋。 到了隋唐以后,龟兹对中原王朝愈发不敬,已完全臣服于突厥,成为突厥人的爪牙,常有结队劫掠商队,屠杀西域唐人之举,大唐西面主要的威胁便是西突厥,高昌和龟兹。 千年相爱相杀,□,情人分手直接变仇人,历代龟兹王很有可能都是天蝎座的…… 一想到威胁,李素不由忧心忡忡。 人还没到西州,他便感到前路异常艰险,西州简直是个火药桶,一点即爆,局势危若累卵,这么个破地方,李世民居然把他派去当官,李素现在忍不住怀疑李世民是不是真的想要弄死自己了。 知道龟兹商人那焉的身份后。他的重要性徒然提高许多,李素坐在篝火堆旁沉思许久,忽然站起身。 王桩愕然看着他:“干啥?” “去胡商营地那边看看,跟那焉结交一下……”李素说着迈步便走。 “结交”的意思是正式深入交往,而不是像同行这一个多月来一个送礼一个收礼那种狼狈为奸的关系,既然打听清楚那焉与龟兹国相那利是本家叔侄。那焉这个人在李素心里的分量就比以往更重了些,因为这层关系对西州很重要。 胳膊忽然被人死死拽住,李素扭头,却见王桩朝他郑重摇头。 “你是县子,又是别驾,一个胡商身份再重要,也比不上你一根手指头,你去结交他不合适,太给他脸了。李素。今时不同往日,你多少要顾及一下自己的身份。” 李素看着他,急速眨眼。 坐在一旁看着火堆发呆的许明珠也急忙点头,显然她也很认同王桩的话。 “夫君,王大哥说得对,夫君是大唐皇帝钦封的县子和四品别驾,每一言每一行都关乎大唐的威仪,区区一个胡商。断无夫君主动去结交他的道理,夫君若想见他。差人请他过来咱们营地便是。” 李素长长吐气,好吧,这个年代没有人权平等的说法,无论朝堂还是民间,阶级与身份是一道天堑,任谁都不能逾越。李素对那焉客气那叫“折节下交”,这只是出于权贵阶级的一种良好教养,但李素绝不能真抱着人人平等的念头,因为这个年代森严的阶级区别不允许他抱着这种念头。 所以李素决定好好适应这个社会。 “明白……”李素缓缓点头,接着脸色一变。一股浓郁的王霸之气喷薄而出,环睁两眼厉声喝道:“来人,去胡商营地叫那焉速速滚来见本县子!” 神情一松,李素看着二人道:“觉得怎样?” 王桩和许明珠顿时露出欣慰且喜悦的目光,一齐点头曰善,显然刚才李素那副混蛋形象非常深入人心。 李素掐着喉咙咳了几声,起身一脸难受地往帅帐里走去,用变了腔调的怪异声音道:“刚才那一句吼得本县子贵喉咙生恙,今不见他了,睡觉睡觉……” *************************************************************** 过甘州,穿肃州,路上又走了十来天,前方远远可见沙州那座低矮的土城,著名的玉门关便在沙州北面不远处。 这里已是大漠荒原地区,人烟稀少,鸟兽鲜见,放眼看去只见一望无垠的平原,还有平原上一阵阵随风飞舞弥漫的黄沙,偶尔还伴随着远处一声声狼群的嚎啸,明明是毒辣的阳光照在身上,可队伍里每个人心中都不由自主产生一种末日废世的苍凉感。 进入大漠,行军的速度明显放慢了许多,沙漠里白天炎热得仿佛置身于蒸笼里,到了晚上又仿佛忽然被人扔进了冰窟,日夜温差太大,每个人的体力都消耗得非常大。 李素饶是每天坐在舒坦的马车里,这种鬼气候也让他渐渐受不了了,每天都有一种想窜回关中太平村,携了老爹和东阳一起跑路的冲动。 “还早,这还不算苦,真正的苦日子在后面……”龟兹商人那焉坐在篝火堆旁,咧着嘴笑得很和善。 这几日李素主动与那焉结交,二人每日扎营后聚在火堆旁烤羊肉,最开始“今天天气哈哈哈”之类无聊又尴尬的废话,一起吃吃喝喝的机会多了,二人也渐渐熟悉了,终于能够聊一些除了天气以外不那么算废话的废话了。 李素眉梢跳了跳,脸上泛起苦色,仰望着繁星点点的夜空,叹道:“这还不算苦,怎样才算苦?活不成咧……” 那焉的笑容仍旧和善,和善里带着几许颇为自矜的讨好之色,这位久经江湖的胡商对大唐官员的态度还是拿捏得很有分寸的。 “李别驾现在言苦确是早了点,小人每年来往龟兹和大唐两次,对大漠勉强算得熟识,咱们眼下未到沙州,这里的气候还算好,等过了沙州和玉门关再往西去,那才叫真正进了大漠,玉门关外的大漠才叫真正的无常又无情,一条荒瘠的丝绸之路,每年不知要埋葬多少人的骸骨,有时候走在沙漠里被风沙一吹,一不小心便踩到一颗白骨人头,走路时被绊一下,或许地上便是一具不知多少年月的干尸……” 李素被那焉形容得浑身发毛,干笑道:“你可别吓我,恐吓大唐朝臣,罪很重的……” 那焉摇摇头,长叹道:“小人怎敢吓别驾?别人且不说,小人这一支商队每年往返两次,每次埋在这片沙漠里的人……” 苦笑两声,那焉没再继续说下去,李素也不打算听,显然后面不是什么好话。 扭头望向篝火堆的另一头,许明珠环抱双臂,脸色苍白,蒋权盘膝而坐,望着火堆发呆,王桩…… 这家伙居然睡着了,躺在火堆旁发出一阵阵节奏强烈的呼噜声,心真大。 “蒋将军……你说咱们原路退回关中咋样?”李素打起了当逃兵的主意,那焉嘴里的沙漠太可怕了,李素暂时还没有为大唐皇帝陛下死而后已的打算,先保了命再说报效社稷之类的话。 蒋权吓了一跳,茫然地“啊”了一声。 李素兴奋地道:“咱们原路回去,就说我病了,病得很重,见不得光也见不得风沙,请求陛下容我回关中休养几年再去西州赴任,这个法子……” “李别驾……李别驾莫闹……”蒋权的脸色有点难看:“您这是欺君,请恕末将万万不敢苟同!” 李素满腔当逃兵的热情被无情浇熄,当即撇了撇嘴,问错人了,现在才想起来,这家伙是宫闱禁卫出身,忠君爱国之类洗脑的教育必然没少听过。 李素瞬间就不想搭理这个死心眼的忠君分子了。 那焉继续道:“咱们明日便可到沙州,到了沙州后,小人劝李别驾把该换的东西都换一换……” 李素眨眼:“要换什么?” 那焉睨了一眼不远处的马群聚集地,淡淡地道:“进沙漠最好换骆驼,这些马该换掉,其次,李别驾这几辆奢华无比的大马车……怕是进不了沙漠,小人敢担保,马车进沙漠前行不到五里一定会陷进沙里,然后再带上足够的粮食和水囊,找两个阅历足够的向导等等……” 李素不舍地看了看自己精心打造的五辆大马车,长叹了口气。 前世多少听闻过一些穿越沙漠的知识,他清楚马车是不可能进入沙漠的,原也打算在进沙漠前放弃,只是可惜了那两大车的…… “洗澡咋办?”李素愁容满面地看着那焉。 “啊?”那焉茫然回应:“洗澡?” “每天总要洗个澡吧?不洗澡还算人吗?” 那焉倒吸一口凉气:“沙漠里水比黄金都贵,你居然……每天要洗澡?” “因为我有病啊。” “什么病?” “一种名叫‘不洗澡会死’的怪病……” 那焉不说话了,开始深沉地仰望夜空繁星,顺便反省自己和唐人之间的沟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 ps:昨晚找了一百多章,改了几个作死之处,今晚继续自查中。。。(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二章 夜半敌袭(上) 说过了沙漠的事,李素眼睛眨得很快,歪楼是他的强项,话题不知不觉间被他引到龟兹国。 作为西州别驾,一座荒野小土城的二把手……好吧,不管这个身份听起来多矬,但该了解的事情还是必须了解的,现在的李素对西州以及西州周边的情况两眼一抹黑,很需要这方面的情报。 那焉与李素目前是同行的伙伴,胡人商队要想顺利穿过沙漠,震慑沙漠里的盗匪宵小令其不敢侵犯抢掠,就不得不依靠李素麾下骑队的武力,所以对李素的询问,那焉也算是知无不言。 李素问得很详细,龟兹国的国土大小,人口多寡,兵力优劣等等,皆问得清清楚楚,不仅如此,李素甚至问到了龟兹国的文化,宗教,风俗等等看似无关紧要的问题。 那焉也清楚李素即将赴任西州,迫切需要弄清西州周边的一切,于是也很详细地回答李素的每一个问题。 从那焉有些生涩的关中话里,李素听懂了大概,龟兹国是西域三十六邦国之一,国土人口兵力等等,数目并不大,可龟兹的文化和宗教却颇为复杂。 目前的龟兹国并没有属f,于自己国家的文字,官方文字以汉字为主,但数十年前由于吐火罗汗国的扩张,以及与大唐关系的日益紧张,难免影响到龟兹的文化,现在龟兹国内已渐渐有使用吐火罗文字的趋势,这两年已有人提出将吐火罗文字稍加修改后变成正式龟兹文的说法。 龟兹国里信奉的宗教很杂乱,有天竺佛教,中原道教,还有西突厥袄教,甚至还有波斯拜火教。太多了,龟兹国对宗教的态度似乎很宽容,仿佛任何一种宗教到了龟兹国内,只要雇人打几天广告就马上能召到一大批信徒似的,这些信徒给人一种很不诚恳很不踏实随时会反水的感觉,信谁都可以。大家开心就好。 什么都包容,什么都有,简直就是一锅大杂烩。 李素听那焉说到这里,不由撇了撇嘴,很嫌弃地啧了一声:“贵国真乱。” 那焉:“…………” 难道又是沟通出了问题? 龟兹国的事该问的都问了,至于龟兹王与国相之间的明争暗斗,李素犹豫了一下,还是没问,毕竟这里面涉及到那焉的堂叔。直接问出来未免有些不敬。 龟兹国的事问完了,李素开始问他最关心的问题。 “那兄……” 这声称呼令那焉差点跳起来:“李别驾万莫如此称呼,直唤小人其名即可,再说我也不姓那,我的名字是中原汉话直译,真正的姓氏很复杂……还请李别驾莫再称呼‘那兄’了。” “好的,那兄。” “…………” “坐下吧那兄,说正事。” 那焉叹了口气。索性懒得计较称呼了。 “那兄,西州刺史名叫曹余对吧?不知那兄可认识?” 那焉摇头:“小人以往领商队路经西州。往往只是落完脚便启行,曹刺史是一州首官,小人哪里有资格认识他……” “其人性子如何,官声如何,那兄也没听说过吗?” 那焉嘴唇嗫嚅几下,神情颇为犹豫挣扎。李素活了两辈子,这点眼力还是有的,尽管那焉没说一句话,李素却从他脸上看到了太多,于是心也渐渐往下沉。 “我懂了……”李素苦笑。 显然。这个名叫曹余的刺史,也就是李素未来的顶头上司不太像好人,最起码不像是好打交道的人,看来在西州的名声不怎样。 这就麻烦了,原本西州这个小城池被无数外敌虎视眈眈,城里还有一个名声官声很差劲的刺史,内忧外患全齐了…… 奇怪啊,李素离开长安时也打听过了,这位名叫曹余的刺史赴任西州三年多了,就凭他这么差劲的名声,这三年西州是怎么守住的? “最后一个问题……”李素沉思许久后缓缓道。 那焉笑了笑:“别驾请问。” “西州……乱吗?” 那焉又叹了口气,还没开口,一直侍卫李素左右的郑小楼忽然神情一紧,然后无缘无故趴在地上,一只耳朵紧紧贴着地面。 李素和那焉愕然看着郑小楼的举动,没来得及问,郑小楼神情冷酷地道:“有大队人马从西面奔来,多半是敌非友。” 李素愕然:“你怎么知道?” 郑小楼根本懒得回答他,双手抱剑站起身,冷漠的眼睛盯着漆黑的大漠西面,一副高手空虚寂寞冷的欠抽样子。 李素忽然间产生一种索性敌友不分叫蒋权纠集一帮人把郑小楼痛揍一顿再说的冲动,很强烈。 很快,郑小楼的判断得到了验证。 片刻之后,大漠的西面传来隆隆的马蹄声,蹄声在空旷无人的夜色里传扬回荡不息。 李素脸色大变,与那焉互视一眼,发现彼此眼中皆布满了惊恐。 “蒋权,骑兵结队列阵,西面迎敌!”李素忽然放声暴喝。 其实不用李素吩咐,蒋权听到马蹄声的第一时间里已迅速做出了反应,一千名右武卫禁军骑士几个呼吸间便集结起来,动作飞快地跨上各自的战马,并且很快在李素那焉等人面前横成四排,静静等待来自黑夜深处未知的敌人。 看着大唐精锐骑兵整齐划一丝毫不慌乱的动作,那焉两眼大放光彩,惊恐的神情渐渐消失,脱口赞道:“不愧是横扫天下的天可汗陛下,不愧是称霸寰宇的大唐雄兵!” 说完那焉也行动起来,朝紧挨着唐军营地的商队营帐大声喊了几句,商队的商人和伙计护卫们也纷纷赶着骆驼和货物朝骑兵阵列后方集结,并且很自觉地将所有的马匹和骆驼首尾相连,连成一个防护圈,李素揪住惊恐不已的许明珠躲进了圈子里。 至于王桩,早在听到马蹄声后。李素便一脚将他踹醒,迷迷糊糊的王桩发现有敌袭后,稀里糊涂找了匹马跨上去,抄起路经凉州时李素找城中铁匠给他打制的一柄二十来斤重的陌刀,准备和蒋权一同御敌,被李素很粗暴地拉下马。连打带踹地赶进了防护圈内。 郑小楼就不管了,高手嘛,越酷越高,酷成郑小楼这样的,少说也可以封他个东方不败了,李素懒得操心他。 西面的马蹄声越来越近,轰隆的巨大声响里,带着压抑人心的窒息,渐渐弥漫在众人心头。 仰起头。迎面吹来一股刚烈的夜风,李素仿佛能闻到这阵风里伴随而来的金铁气息,还有一股浓郁的掺杂着血腥气的味道。 这股味道很熟悉,当初在松州城下,他也闻到过。 或许,这便叫做“杀气”吧。 许明珠死死搂着李素的腰,脑袋像支小金刚钻,使劲往他胸膛里钻。似乎想钻进他的胸腔里躲起来,听到越来越大的马蹄声。许明珠猛然抬头,俏脸早已吓得面无人色,惊恐地嘶喊道:“夫君!夫君!” 李素暗叹一声,搂紧了她的肩,笑着安慰道:“莫怕,夫君在这里。但有一口气在,夫君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怀里的许明珠在瑟瑟发抖,抖若筛糠。 李素心中没来由地浮起几许心疼。她,毕竟只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啊,何曾见过真正的战争?何曾知道战争是多么的可怕。 身躯抖得厉害。听到李素的话后,许明珠抬头看着他,努力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嗯,妾身不怕,妾身一点都不怕,有夫君在呢。” 嘴里说着不怕,谁知话刚说完,许明珠终于克制不住内心的恐惧,小嘴一瘪,哇地一声大哭起来,然后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哭声顿止,许明珠哽咽道:“妾身真的不怕,娘亲说了,出嫁要从夫,从夫才能得到夫君的欢心,夫妻共过患难,夫君才会不离不弃,娘亲的话永远是对的……妾身不怕!” 这番话,说得太用力,仿佛一柄重锤狠狠击在李素的心上,李素一时心乱如麻,却不知该如何回她,只好将她搂得更紧,舒缓她心中的恐惧。 马蹄声已近在耳旁,李素甚至能感觉到脚下的黄沙地在微微发颤,那股金铁和血腥交织的味道也更浓了。 李素经历过战争,相比许明珠的恐惧,他却镇定多了,此刻他的眼睛却紧紧盯在不远处列于中阵的蒋权身上。 事到如今,也只好相信自己的眼光,相信蒋权确实是一员良将,自己和许明珠王桩等人的性命,便交托在他身上了。 片刻之后,马蹄声更近,黑夜里看不清敌人,蒋权默默估算了一下,觉得距离已够近了,于是忽然抽出腰侧的横刀,暴喝道:“放箭!” 时年唐军骑兵征伐,随身带着的兵器并不止于横刀或长戟长枪等等,还有钩镰,铁觿(锥子),弓,箭壶,三十支箭……这些都是大唐骑兵的标准配备。 敌人还在远处时,经验丰富的骑兵们便纷纷将横刀斜插在马鞍旁的皮囊内,反手取出了弓和箭,待得蒋权一声令下,千支利箭顺着马蹄声的方向无情激射而去,接着又是第二轮,第三轮…… 漆黑的夜色里,只听得对面五十步左右的地方传来此起彼伏的惨嚎声,落马声,踩踏声,还有对方首领人物大声的斥骂声…… ************************************************************* ps:祝大家中秋快乐,阖家团圆!但愿人长久,千里共。。。那啥。。 哎呀,这句词传唱千古,到了现代越说越俗越肉麻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三章 夜半敌袭(下) 一场未经宣战的遭遇战在漆黑的大漠边缘突然开启,令人猝不及防。 人吼,马嘶,惨叫,还有临死前的哀嚎,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各种声音成了恐惧的源头。 弓箭已放三轮,不知伤亡敌兵多少人,蒋权确是一员良将,漆黑的环境里敌情不明的情况下,他没有下令主动进攻,反而严令所有人熄了火把和篝火,并且收缩防御圈,以守代攻,静观其变。 西面的敌兵估摸也没想到唐军防卫如此严密,三轮箭雨过后不大不小吃了点亏,夜色下,对手首领暴喝了几句后,针对唐军的攻击暂时停止,纷纷收拢暂撤。 胡商人群里,那焉远远听到敌方首领说的那几句话,脸色不由一变。 李素离他最近,尽管夜色漆黑,可还是依稀看到了他脸上的表情。 “他说的什么地方的话?”李素悄然问道。 那焉深深看了他一眼,目光有些赞叹。 不问对方话里什么意思,第一句却问说的哪个地方的语言,这个问题比敌将话里的意思更重要。 那焉现在也渐渐清楚了,一个十多∝,岁的少年被英明无比的天可汗陛下封官赐爵,而且听说颇受荣宠,是啊,若没个几斤几两的本事,凭什么让大唐天可汗陛下如此垂青看重? 身处险恶的环境里,李素的头脑却仍旧十分清醒,这,也是本事。 那焉沉吟片刻,压低了声音道:“说的突厥话,靠近大唐庭州北边一个突厥部落的方言,有些生僻……” 李素睁大了眼:“你确定是突厥话?” “确定,小人多年行走丝绸之路,左近每个地方的方言都略知一二。” 李素眉头拧得更紧了。喃喃道:“这里才刚过玉门关啊,突厥人怎会出现在此处?” 那焉笑道:“大唐西面的国境说是远至西州,可是在这一望无垠人烟罕至的大漠里,怎会有真正的国境?突厥人来去如风,玉门关以外,出现在哪里都不奇怪。” 二人低声说着话。不远处,唐军与突厥人却陷入了僵持中。 夜色太黑,敌我双方都难以分辨敌情,突厥人刚才吃了一个小亏后不敢轻举妄动,又不甘就此离去,双方隔着数十步的距离静静对峙着。 许明珠初时吓得瑟瑟发抖,被李素搂进怀里后,慢慢地平静了许多,后来发现大唐军队轻易将敌人的第一波进攻打退。双方进入僵持后,许明珠竟也不害怕了,不但不害怕,脑子里似乎还能想到些别的东西,比如……此刻被夫君搂在怀里,生平第一次被异性搂着,也是夫君第一次对她如此亲密,还是第一次感受到原来男人的胸膛那么温暖。安全…… 脑子里越想越多,然后。许明珠的脸蛋渐渐红了,鸵鸟似的把头埋在他怀里,不管外面什么状况,死活也不肯出来。 相比许明珠此刻满脑子的旖旎念头,李素却清醒多了。 深拧的眉头一直没有舒缓过,漆黑的夜色里只听得数十步外敌人的马蹄声。还有他们骑的战马偶尔不耐地打个响鼻,可敌人的人数,方位,战阵的阵型等等,一概不知。 今晚的敌袭太突然了。事先完全没有任何预兆,也不清楚对方袭击的目的,求财还是屠戮,或是……刻意针对他这个新上任的西州别驾? 僵持不是办法,这只是短暂的微妙的平衡,战场上这种千钧一发时刻的平衡通常很快会被打破,或许因为一声咳嗽,一声弓弦,甚至因为一阵不起眼的微风…… 李素眉梢跳个不停,如果说第一次只是敌人的试探的话,打破僵持平衡后的第二次攻击,必然比第一次要惨烈得多,大家都清楚战机万变的道理,谁都不会愚蠢的继续僵持下去。 咬了咬牙,李素将许明珠放开,嘱咐王桩保护好她,然后猫着腰走出由骆驼和货物堆砌起来的防护圈,走到前方列阵的蒋权马前。 “蒋将军,这样僵持下去不是办法……” 蒋权神情抑郁地看着前方,叹道:“僵持确实不是办法,再拖下去对双方都有害无利,末将猜测,敌人很快会发动第二次了,李别驾快回去,末将必豁命以护别驾周全。” 李素没动,他跑出防护圈不是为了说这句废话的。 “蒋将军,咱们必须把主动权抓在自己手里,否则若敌将下一次进攻时采用分而化之的法子,一边牵制我骑兵主力,另一边从侧翼袭扰商队,那时我们的麻烦就大了。” 蒋权心中一沉,若敌将果真如李素说言,确是一桩天大的麻烦,漆黑的环境对敌我双方都是公平的,大家都施展不开手脚,可敌人却有一个优势,他们无所顾忌,一刀劈下去,杀到谁都是赚了,可蒋权和麾下的骑兵不行,他们还要护住李素和胡人商队,有了顾忌便难免被动,这本是战场大忌。 “如何主动?眼下一团漆黑,只能列阵防御,若贸然出击,恐会吃大亏……”蒋权苦涩地摇头,随即神情忽然变得愤慨,握紧了拳头怒道:“恨只恨敌人卑鄙,趁夜偷袭,若换了白日亮堂之时,一切皆在目视之内,纵然敌军成千上万,也管教他们知晓我大唐铁骑的厉害!” 李素朝远处望去,隐隐可闻对面有人马喘息之声,偶尔还能听到马蹄不安的刨着地,可不管如何凝目注视,仍旧是一团漆黑,不见一人一马。 思索许久,李素忽然眨了眨眼:“蒋将军知道照明弹吗?” 蒋权愕然:“何谓照明弹?” “听我说,现在双方都不能点火,一点火便暴露,一暴露便被攻击,但若是让敌人那边首先出现光亮呢?” “李别驾的意思是……” “我听了一下敌军人马的动静,大约离我们五十步上下,若我们点亮一支火把,奋力朝敌军扔过去,火把扔到敌军阵前,至少有一刹的光亮……” 蒋权呆了片刻,接着大喜,他并不笨,所以李素一点即通,战机瞬息万变,但有那么一丝丝的光亮,对经验丰富的将领来说,足够了。 “好法子!”蒋权也顾不得跟李素客气,马上压低了声音下令:“来人,搜集军中松枝火把,前队列阵,弓箭准备!分兵五百人,左右侧翼压阵,准备冲锋!” 李素转身把王桩从防护圈里拉了出来,拍着他的肩朝蒋权笑道:“这小子曾在陌刀营里当过陌刀手,别的没有,就有一把子傻力气,火把让他来扔。” 王桩笑得既矜持又矫情,装作不露痕迹地鼓了鼓胸肌…… 蒋权鄙夷地扫了他一眼,勉强点头应了。 无数搭箭拉弦的声音,在静谧的黑夜中格外清晰,两排箭矢颤悠悠地指向前方敌军战阵,无声之中,杀气盈天。 一支涂了火油的火把在唐军后阵中被点燃,对面敌军一呆,来不及反应,便听到一声暴喝,火把被人扔出来,呈抛物线朝突厥人的阵列中飞去。 从高到低,从远到近,那支火把在夜空里转着跟头,恰好落到敌军阵列正中,刹那间,敌军的阵型,人数,兵器,甚至连他们脸上愕然的表情都照得纤毫毕现。 只有一刹,但这一刹已足够。 搭箭拉弦,蓄势待发的唐军将士们在那一瞬间将敌军看得清清楚楚,蒋权暴烈大喝“放箭!” 嗖嗖嗖! 一轮,两轮,三轮…… 对面传来敌人此起彼伏的惨叫和落马声,顿时乱了套。 王桩适时又扔出一支火把。 一瞬间,敌军阵内的乱象落在唐军眼里。 又是三轮箭雨激射而出。 蒋权咬着牙冷笑:“狗杂碎,才三五百人马,竟敢挑衅我大唐雄兵,今夜差点着了你们的道!左右侧翼,给老子冲锋!” 轰! 令出如山,分兵的左右侧翼骑兵越阵而出,高扬着横刀朝敌阵冲去。 嗖嗖! 王桩将自己的一把傻力气发挥到极处,两支火把很配合地扔出去,再次将敌人暴露在唐军冲锋的将士眼中,仅只一瞬,将士们愈发有数了。 须臾间,唐军已冲进了敌阵,双方像两辆疾驰的马车猛烈撞在一起,战场开始了惨烈的厮杀。 蒋权也抽出了腰侧的横刀,暴喝道:“中军,攻!” 前阵列队的另外五百骑兵默默将弓箭收回马鞍旁的皮囊内,抽出横刀,鞭马冲锋。 三五百人的突厥敌军被一千人的大唐骑兵咬住,顿时身陷苦战之中,再也无法抽身。 半柱香过后,厮杀的声音明显弱了许多,李素静静站在防护圈里,忽然笑了。 厮杀已进入收尾阶段,这次必胜无疑了。 火把一支支地点亮,唐军将士骑在马上,高举着火把,将突厥人围在战圈之内,此时已无所谓暴露,因为突厥人已被碾压得差不多了,圈子里还剩下数十个裹着皮裘的突厥人仍在负隅顽抗,唐军将士将圈子越缩越小,骑在马上也不跟他们直接交手,而是用长戟隔着丈余的距离,冷酷无情地朝他们身上戳去,血淋淋的屠戮,画面触目惊心。 李素注视半晌,忽然扬声道:“留几个活口!” ************************************************************* ps:还有一更。。。 月底了,手里还攒着月票的兄台们,给萌萌哒的我投几张吧。。(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四章 胜败生死 今晚的夜袭很突然,没头没脑又透着诡异,留几个活口审问一下很有必要。 三五百个突厥人敢朝一千唐军精锐发动夜袭,原本还是有一些把握的,夜战最忌有心算无心,双方都是骑兵,趁着夜色朝唐军营地发起一轮冲锋,仅只需一轮,猝不及防之下便能将唐军打懵,接下来的第二轮第三轮,基本就是属于单方面屠杀了。 然而突厥人却没想到,唐军将领竟有临危不乱的将才,第一轮冲锋不仅毫无战果,己方反而折损了不少,更没想到的是,唐军里面居然有人出了一个如此阴损的主意,用火把当照明弹,将他们的形迹和人马照得分毫毕现,大家都是夜战,其中一方若突然亮了,敌人还不把你当成苦海明灯啊? 输了,输在意料之外,也输在大意轻敌之中。 大唐铁骑无敌于天下,一千对五百,特别是这五百人还亮得跟黑夜里的萤火虫一样鲜明出众,若还不输那就真是没天理了。 圈中数十个突厥人浑身伤痕,挥舞着刀剑的手臂明显虚弱脱力,却咬着牙一声不吭,一次又一次重复着渐渐已失去杀伤力的劈砍动作,眼瞳涣散≈,无光,布满了绝望。 随着李素大喊一声留活口,杀得哈皮无比的蒋权顿时醒觉,断然下令:“下马!生擒来敌!” 将士们纷纷下马,战圈也越缩越小,像一座座四面八方堵住生机的大山,将仅剩的数十名突厥人围在中间。 见包围圈越缩越小,活着的数十名突厥人神情越来越绝望,为首的突厥头目忽然厉声咆哮了几句,数十名突厥人犹豫挣扎片刻。蒋权心道不妙,正待阻止时,却见数十名突厥人发了疯似的忽然掉转刀口,各自厮杀起来,几十人你捅我一刀,我插你一剑。眨眼间自相残杀得干干净净。 最后还剩下那名长相剽悍的突厥头目,头目以刀撑地,怒目瞪着周围的唐军将士,忽然惨笑几声,嘴里冒出一句听不懂意思的突厥话,然后悲壮地用刀割了自己的脖子,轰然倒地。 一场夜袭,敌军完败,却没留下一个活口。 唐军将士沉默地看着地上的尸首和染红了黄沙的鲜血。片刻后,有条不紊地开始打扫战场,将突厥人的尸首从里到外搜了个遍,试图发现蛛丝马迹。 李素远远看着一具具突厥人的尸首被抬在空地上摆成一排排,眼中浮出震惊之色。 慷慨赴死,视命如草芥,竟壮烈至斯,且先不论敌友。单只说这份决绝,实在令人震撼。 李素静静看着这一切。心情却越来越沉重。 大漠玉门关外,还没到西州便遭遇如此突变,西州……是否更加凶险? “这不是寻常的盗匪!” 沉思之时,李素耳边传来那焉笃定的声音。 李素斜眼瞟了他一下,懒得搭理他。 这是句废话,寻常的盗匪纵然事败。也没有自相残杀,决然抹脖子把自己灭口的道理。 那焉浑然不觉李素正悄然鄙视着他,仍然表情深沉,用非常权威的语气道:“小批突厥人入唐境屠戮抢掠倒是经常听说,他们主要抢掠丝绸之路上来往的商人。可甚少纠集三五百人马,三五百人足够攻下大漠外的一座城池了,这不是抢掠,是有预谋的刺杀!况且事败后也没有决然自戕的做法,所以他们……别驾?李别驾?咦?人呢?” 转过头看着李素的背影越走越远,那焉呆了片刻,黯然叹道:“大唐的官儿……太失礼了!” *************************************************************** 胜利了,大唐雄兵不愧是天下无敌,被突厥人短暂的打懵后很快回过神,然后便是单方面的屠戮。 当然,李素出的主意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天幸突厥人与唐军对峙时只相隔了几十步的距离,一支小小的火把,一刹那间的光亮,成了他们失败的主因。 王桩得意了,因为他立了功。 清理完战场,蒋权难得对王桩露出一丝笑脸,然后敷衍式的夸奖了他几句,大意无非是王桩那几支火把扔得很不错,希望再接再厉超越梦想一起飞之类的。 被团级军官亲口夸奖,王桩有点飘了。 然后王桩开始满世界得瑟,队伍里的胡商,蒋权麾下的将士,还有郑小楼等等,都成了他荼毒的对象,逢人便开始吹嘘,火把点燃时自己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想到江山社稷赋予自己的重任,想到世界和平需要一个怎样的超级英雄,想到皇帝陛下如何焦虑地等待一位鼎定江山,匡扶社稷的英雄出现,当时如何的气沉丹田,如何的奋力一掷,这场遭遇战又是怎样因为一支神奇的火把而获得胜利…… 李素忍了,王桩不容易,一门心思想着建功立业,结果一路坎坷,不但报国无门,还每天被婆姨揍三顿,今好不容易露了脸,哪怕他逢人便吹嘘的德行有点讨厌,可李素还是决定不打击他,让他好好得瑟一下。 李素是好人,一直都是。 可是好人的好,也是有底线的,李素的底线就是,你跟别人吹嘘完全没问题,别在我面前吹。 “你知道我多厉害么?知道么?知道么?”王桩眉飞色舞地在李素面前作死。 “不知道,你说说。”李素笑容可掬,一脸亲和。 “火把啊,那支火把,刷的一下飞出去,然后突厥蛮子兵败如山倒……哎呀,美!美滴很!” “哎,李素,你说我立下的这个功劳算不算大?多少该写个捷报送进长安吧?陛下客气一点的话,也给我封个县子不过分吧?”王桩开始畅想敞亮的未来。 “这个……估摸不大可能。”李素显然现实多了。 王桩呆了一下:“可……这次我大唐大胜,全靠了我这支火把啊……” 李素眉眼不抬,皮笑肉不笑地道:“……可是你丑啊。” 王桩愕然:“这跟模样有关系么?我……我那支火把扔得那么准,恰好扔进突厥人的中军阵里啊,换了谁都没这份准头,封个县子什么的……” “可是你丑啊……” “我,我曾随军出征,陌刀营里挥舞陌刀密不透风,松州城下也曾斩下百十个吐蕃贼子的首级……” “可是你丑啊……” 王桩的气势显然开始走下坡路了:“……我们能不能好好说话,不说丑的事了?” “好。” “这次斩杀三五百突厥贼子,我扔的火把不管怎么说也算是首功了吧?就算不封县子,也该给个果毅都尉什么的……” “你一天被婆姨揍三顿。”李素冷冷地换了个打击他的姿势。 “……果毅都尉不行,当个兵曹,骑曹什么的……” “你一天被婆姨揍三顿。” “…………” ************************************************************ ps:忽然有点淡淡的贪心。。。除了月票,各位手里还有没有推荐票?那啥。。。推荐票免费的,顺手点点呗。。(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五章 大漠盗匪 当一个人太得意忘形的时候,不能太惯着他,得时刻记得给他当头淋一盆冰水,越冰越好,这是做兄弟的作用之一。 当王桩脸上写满了“我好厉害,快夸我”之类的表情,李素毫不犹豫给他淋冰水了,效果很不错,王桩傻了似的呆立当地,良久,发现在李素面前吹嘘实在不是个好选择,于是果断转身离开。 李素半躺在帅帐里,眯着眼嘿嘿直笑,很快,帅帐外传来王桩继续得瑟的声音。 “你知道我多厉害吗?知道吗?知道吗?当时那支火把离敌军……” “再不滚远,我亲手把你舌头割了,我说话算话。”郑小楼冷酷的声音,比冰水还冰。 王桩很痛快地滚远了,不但滚得远,而且滚得快。 李素坐在帅帐里挠头。 嘴上打击则罢了,可该王桩得的功劳不能少,而且争得越多越好,李素是这支队伍的主官,这份大捷的奏报自然由他来写,该如何动笔,如何分配下面人的功劳,这也是一门学问。 考虑很久,李素决定还是据实上报,只是在王桩的功劳上面,适当的润色一∑,下,功劳这东西很虚幻,远在千里之外的事情,你说它有它便有,李世民也只能听着。 据说大唐的诸多名将当年跟随李世民打江山时,也有争功劳的坏毛病,其中尤以程咬金为其中翘楚,任何微末小功到了他嘴里便是盖世奇功,不给个说法便满地打滚耍赖,死在太极殿不走了,李素发现自己似乎被老流氓带坏了…… ************************************************************** 突厥人的尸首在黄沙地里摆成一排排,尸首浑身上下被搜遍了。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部落图腾之类的东西不少,却并不统一,刀柄上有的雕着一只狼头,有的雕着一只鹰,还有的雕着一些看不懂的图腾。雕工水平特别差,李素就亲眼见到有刀柄上雕着一只胖胖的米老鼠,萌得不要不要的,惊得李素差点跳起来,结果那焉告诉他,那其实是一只熊…… 尸首被堆在一处,蒋权收集了一些枯木,搭起木架子,一把火将突厥人的尸首全烧了。干干净净随风化去。 留着满肚子的疑问,李素下令队伍继续启程。 这次李素和蒋权都留了几分小心,队伍也破天荒地将斥候遣出三十里外。 有了这次抗击突厥人的大胜,后面紧跟着的胡商也信心倍增,那焉领着胡商对李素千恩万谢,当然,贵重的珠宝是必不可少的,李素十分痛恨自己的情不自禁。怎么老是管不住自己的手呢?任何东西别人一递过来,李素的手便飞快伸出去接住。比脑子做出的判断更快…… 沙州的破落小集市里,所有的马全换成了骆驼,补充了水和粮食,请了两位对沙漠熟悉的老向导,离开玉门关,队伍正式踏入茫茫大漠。 这是真正的沙漠。千里不见人烟,只闻风声呼号。 马儿换了,马车留在沙州了,一切豪奢的享受全都化为浮云,李素只好苦着脸坐在骆驼上。晒着毒辣的太阳,当然,为了预防自己俊俏白净的脸蛋被晒成黑炭,他还戴上了一顶罩着黑纱的大斗笠,整个人看起来就像那种驰骋于大漠的绝世孤傲大侠客。 “沙漠里盗匪猖獗,末将出长安时也向胡商打听过,大漠里的盗匪通常少则三五十人,多则上百人,常纠集成一伙,在沙漠深处找一处绿洲留驻,专等在丝绸之路附近,待有商队经过便传出讯火,当晚趁商队扎营时便一哄而上,将商队的货物全部劫掠,老人或孩子全部杀掉,年轻的女子或壮年男子则被当成奴隶,往大食,吐火罗那边贩卖……” 又是枯燥的一天过去,夜晚扎营,蒋权巡完营地后坐在篝火旁,与李素聊天。 原本李素和蒋权之间并不太熟悉,充其量只是上下属关系,只是经过前几日共抗突厥之后,二人有了并肩作战的情分,这才渐渐有了许多话聊。 不得不说,“男人四大铁”总结得还是很精妙的,没经历过这四件事,男人之间的交情确实深不到哪里去。 “前几天夜袭咱们的那伙突厥人也是沙漠里的盗匪吗?” 蒋权撇了撇嘴:“三五百人的盗匪,听都没听说过,咱们这支可是千人骑队,隔着十几里望去都能看得出是大唐的精锐骑兵,哪家盗匪如此不长眼,敢以区区数百人来进攻训练有素的千骑?” “所以,他们应该不算盗匪?” “他们随身带的图腾很乱,应该不是同一个部落出来的,而是一群在沙漠各城池里流浪的突厥人临时七拼八凑起来的队伍,说是盗匪也算,说是刻意针对咱们的敌军也说得通……” 李素叹道:“若不是盗匪,这事就不单纯了,我倒真希望他们只是临时凑起来抢点钱财的盗匪,这样我就不必那么费脑子想事了……” 蒋权犹豫了一下,道:“末将以为,别驾现在不必思虑太多,等咱们到了西州,该冒出来的,终究会冒出来,至于路上的,骑队碾压过去便是。” 李素大悦,这话听着霸气,也提神。 是啊,一切问题的答案,到了西州自然便会迎刃而解。 右侧忽然伸过来一块肥嫩的羊腿肉,扭头看去,许明珠一脸灿烂的笑。 这几日许明珠学会了李素烤羊腿的窍门,于是烤肉的重任便由她接管了,烤出来的味道越来越香,李素颇觉欣慰。 蒋权见许明珠一脸爱慕之色看着李素,顿时发现自己很多余,于是急忙仰头望天,胡乱找个了家里灶上还炖着汤之类的借口,闪远了。 羊腿肉好吃,又鲜又嫩,可许明珠那道能甜腻死人的目光实在是…… “啊呀,差点忘了,我帅帐里也炖着汤,怕是快熬干了……”李素一脸焦急地往帅帐走去。 “夫君……”白皙纤细的小手拉住了李素的衣袖,许明珠朝他飞了个娇俏的白眼:“帅帐里哪有炖汤,夫君纵是诓骗妾身也不肯多费心思找个正经借口……”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六章 天威无常 夫妻间相处的气氛越来越怪异,至少看在李素眼里,这叫“怪异”。 维持以前相敬如冰举案齐眉的客气状态不好吗?为何要飞白眼?为何要用这种软软糯糯的声音撒娇? 李素很不习惯,自从那晚抗击突厥人之后,许明珠的态度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或许因为有过共患难的经历,或许当时李素为了安慰她而将她搂进怀里的亲密动作,也或许一个弱女子在这支完全陌生的军队与商队混搭的队伍里缺少安全感…… 于是许明珠将身心完全寄托在李素身上,他是她不顾一切来到这荒原大漠的唯一原因,他是她明正言顺的丈夫,他们的婚姻甚至是当今天子赐予的,诸多理由,其实只有一句话——他是她的丈夫,她自小受到的教育里,女人必须爱丈夫的。 不管什么原因,可李素却仍旧不习惯。 “夫君,到了西州咱们住哪里?刺史大人会给咱们安排府邸吗?”许明珠的想法并没有李素那么复杂,她的心思都在日常的柴米油盐上。 李素笑道:“应该会安排吧,不过那种沙漠里的小土城,府邸也好≯√,不到哪里去,我打算自己出钱雇工,盖一座新房子,无论身处何方,让自己过得舒服才是最重要的。” 许明珠理所当然点头:“夫君有县子爵位的,妾身听说连刺史都没有爵位呢,所以夫君虽说是别驾,可地位还是比他高,嗯嗯……所以夫君的房子理所当然要比刺史住得好。” 一言断定了自家夫君的政治地位后,许明珠从李素手中将那块有些发冷的羊肉拿过来,重新用精巧的小匕首插上一块刚烤好的热乎羊肉递过去。 “夫君吃这块。趁热吃,香着呢。” 说完将刚才那块发冷的凑到篝火边烤了一下,热了以后,许明珠张开小嘴一口一口吃着刚才李素吃剩的,神情很坦然,嘴角甚至漾起一抹动人的轻笑。 当她丢弃了诰命夫人的仪态。抛开一切是耶非耶的乡邻议论,独自一人孤苦伶仃混杂在胡商队伍里出长安,不远千里寻找那位陌生得甚至有点冷淡的丈夫,为的是什么? 火光照映着她的脸,那双如星辰般闪亮的黑色眸子里,两团火焰在闪耀,跳跃。 许明珠呆呆注视着篝火,嘴角的弧度越扬越高。 今生,一定是幸福的。像这团火。 *************************************************************** 一路西行,每天重复着枯燥乏味的旅途,扎营,启程,再扎营,再启程…… 平静的沙漠里隐藏着看不见的凶险,最大的敌人是恶劣的气候,进入沙漠才十几天。队伍便遇到了两次沙暴,其中一次运气好。雇请来的向导提前发现了不对,居然还能找到一处不知风化多少年的岩山,沙暴来时众人躲在背风处,眼看着黄色的沙尘遮天蔽日,漫天无光,连呼吸都仿佛被掐住了脖子。 第二次沙暴就没那么幸运了。这次连向导都没提前看出预兆,沙暴便突然降临,有经验的胡商和向导急忙将队伍领到一处地势低洼类似于小盆地的沙地里,所有的货物和辎重围成一圈,再将骆驼围在内圈里。所有人全都埋着头,用尽一切能用的东西捂住嘴脸,并且手挽着手紧紧连在一起,沙暴来得异常凶猛,狂风卷集着沙尘,每一粒细小的尘埃都成了杀人的利器,李素与众人咬着牙苦苦支撑,直到半个时辰后,这场沙暴才过去。 事后清点,损失不小,骆驼死了四十多头,商队的伙计和护卫死了十来个,蒋权麾下的将士也死了四个,货物和辎重损失了不少,幸好大家都清楚沙漠里粮食和水有多么宝贵,沙暴来临时每个人都将粮食和水囊死死抱在怀里,事后清点时发现粮食和水的损失并不大,能支撑着大家走到下一个绿洲再行补充。 这一路很辛苦,不但辛苦,而且艰险。 沙漠里的敌人不仅仅只有沙暴,平坦的沙地上也隐藏着无数危机,带毒的蝎子,看似平静无波的流沙等等。 走了大半个月后,李素发现自己快疯了。 “散伙怎样?” 夜晚扎营,李素不知第几次在蒋权耳边提建议了,每走一天,李素想当逃兵的念头便更迫切,给再高的官他也不想干了,回家陪老爹种田,卖菜,做个一生衣食无忧的田舍郎,总比在这塞外吹着风沙,承担着不知多么凶险的未来强得多。 蒋权脸色有点难看,拳头几次握紧,又松开,显然在天人交战,李素很清楚,若非自己是这支队伍的主官,而且官职和爵位都只能令他仰望,蒋权早就一拳把自己的脑袋揍爆了。 官大了不起吗? ——官大真的了不起,所以李素明明很清楚蒋权恨不得揍爆自己的脑袋,可他还是日复一日不怕死地煽动着蒋权散伙回家。 “散伙吧,没前途,真的没前途,咱们把行李分一分,或者干脆把那焉的商队洗劫了,你我五五分帐,然后你回你的花果山,我回我的高老庄……咋样?” 蒋权不理他,仰头望天,深呼吸。 “给点反应啊,望天啥意思?你看啊,咱们进沙漠还不到一个月,而此处离西州却还要走近两个月,如果此时往回走,我们不到一个月就能走出这该死的沙漠,若仍然往前呢,则还要承担无数的风险……”李素诚恳地看着蒋权不住抽搐的脸,深深地道:“我是主官,而且是弱不禁风的主官,我若在这沙漠里有个三长两短,你作为被陛下遣来护我周全的果毅都尉,你还不得引咎抹脖子?蒋将军,你还年轻,前途无限光明,我舍不得你死……” “李别驾放心,末将拼了命也会护住你的周全,绝不让你有任何三长两短,若然做不到,末将愿以死谢罪!” 听着蒋权硬邦邦的回答,李素咧了咧嘴。 人一旦陷入痛苦和焦躁的情绪里,很容易变得没下限,比如此时此刻的李素…… 要不,晚上去找找那焉,和他联合起来把蒋权做了,然后分行李,跑路…… *************************************************************** ps:本月最后一天了。。。大家手里还有月票吗?快投了吧,过了今天就作废,真的,不骗你。。(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七章 终至西州 无论在朝堂,在江湖,或是在路上,安全第一。 西行路上显然不安全,沙暴,盗匪,毒蝎,流沙……各种危机四伏,各种天灾人祸,简直有一种西天取经刷怪升级的错觉,对李素这种以享乐为毕生志向的人来说,无异于行走鬼门关,生出当逃兵的念头自是情理之中。 李素是凡人,凡人的坏毛病他一样不缺,日子过得不痛快了,便要改变它。 可惜的是,蒋权不答应。 李素是这支骑队的主官,论冲锋陷阵的本事,骑队里随便拎一个人出来都比李素强得多,怎么也不该轮到他当主官,可是人家官大啊…… 主官萌生退意,剩下的人怎么办?陛下的旨意是遣李素去西州赴任,而他蒋权的职责是护送李素去西州,中途若李素跑了,蒋权和麾下的将士跟谁玩去? 所以接下来的路程,蒋权索性寸步不离李素身边,两眼死死盯着他,生怕李素一不小心就从他眼皮子底下溜了。 艰险辛酸,一路跌跌撞撞。 奇怪的是,自从那晚团灭三五百突厥人后,这一路虽遇着不少天灾,但却再↖,没遇到任何盗匪,连常年来往于沙漠的那焉都犯了嘀咕,若说这条丝绸之路上最大祸患,便是隔几百里便冒出的一小股一小股的盗匪了,每年商队出行总要招揽大批身手高绝的武士,防的就是路上的盗匪,有的盗匪比较和善,给点钱打发过后也不跟商队死拼,自行便退去,见面多了混个熟脸,说不定还给你个贵宾折扣价。 有的盗匪则属于比较缺心眼的那种。无论商队里面的高手有多少,铁了心要抢掠商队,于是开场便是你死我活,杀到最后盗匪全死了,头子留了最后一口气说一句我只想抢点钱,商队领队跺脚愤恨不已。要钱你早说啊,一上来就明刀明枪拼命的架势,还以为你抢我篮子里的鸡蛋呢…… 丝绸之路,盗匪猖獗,这是自汉朝开始便有的现象,千年仍无法断绝。盗匪属于不同的国家,有龟兹人,吐火罗人,突厥人。高昌人等等。 然而李素这支骑队自从团灭突厥人后,一路上却再没遇到过盗匪,那焉心里不踏实了,没人抢他,他很没有安全感…… 走走停停,李素和千人骑队被折腾得苦不堪言,每个人都面容憔悴,许明珠红润的脸蛋上更是被烈日灼得片片红斑。美艳的红唇也失去了血色,干枯得像老树皮一般开裂。唯有那双眼睛仍旧明亮,清澈得如同一汪清泉,每天露向李素的笑容也依旧灿烂。 多了一个许明珠,李素的日常吃穿住行全被她包了,每天醒来睁开眼,第一眼便看到许明珠的笑容。还有一块用水稍稍浸湿的巾帕,沙漠里用水奇缺,可李素的洁癖也无法克服,许明珠深知李素的怪毛病,每天偷偷从皮囊里倒丁点水沾湿巾帕给李素净脸。除此之外,李素别的卫生要求实在爱莫能助了,比如他想痛快洗个热水澡之类的…… 雇请的两位向导很有经验,沙漠里的城池并不多,但两位向导却知道沙漠里面很多不为人知的小绿洲,沙漠的地下水少得可怜,而且地下水的流向并不固定,向导们的法子是李素这些汉人们死活都学不会的,有时候一股轻轻飘来的微风,有时候挖开沙子的表面,撅着屁股趴在上面使劲闻一闻沙子里面的味道,向导便能判断这附近到底有没有水源。 很神奇的本事,李素大感兴趣,送了向导一人一颗大珍珠,缠着向导要学这种本事。两位向导很和善,呵呵一笑把珍珠收了,然后指手画脚嗯嗯啊啊装语言不通,李素耐着性子不知跟他们比划了多久,两位向导死活没肯透露一个字,而珍珠……则被他们笑纳了。 李素忽然觉得自己干了一件蠢事,这件蠢事的性质跟肉包子打狗是一样一样的,更令他心塞的是,他一次扔了俩包子…… 两位向导是胡人,据说来自碎叶城,名字有点耳熟,仔细想一想,前世诸多传说里,若干年后一位名叫李白的诗人似乎也出生在那里,这座城远在天边,千年以后,它成了一个名叫“吉尔吉斯斯坦”的国家里的某个城市,照此推断的话,李白的国籍其实…… 好心塞的结果,赶在李诗仙出生前赶紧把他的诗都偷了,让李大诗仙这辈子无诗可作,做一个地地道道纯正的酒鬼,除此别无特长,日后诗仙长大了,每有兴致作一首诗,别人一读,咦?抄袭?再作一首,咦?又抄袭?无辜的诗仙大人哭晕在茅房…… *************************************************************** 辛苦,枯燥,压抑的旅途,李素领着骑队咬牙又走了两个月,路上诸多坎坷,终究有惊无险地走过来了。 直到有一天,李素骑在骆驼上打瞌睡,王桩和郑小楼百无聊赖擦着随身的刀剑,许明珠则勾着嘴角一脸笑容地用五彩丝线编着纳福袋,队伍沉闷而单调地行走在茫茫黄沙大漠上。 一名遣出三十里外的斥候骑着骆驼飞奔而来,隔着老远扬手兴奋大喊:“前方十里有城!西州城!咱们终于到了!” 所有人猛然抬头,短暂地楞了片刻后,忽然响起一阵地动山摇般的欢呼声。队伍沸腾了,久违的昂扬和兴奋瞬间传染了整支队伍,无数人高举双手仰天大笑,也有人脖子上暴着青筋力竭声嘶地狂吼,发泄心中积蓄多日的沉闷和压抑,还有人双手捂面,失声痛哭…… 许明珠也高兴得泪流满面,忽然忘形地拽住李素的胳膊,哽咽道:“夫君,我们终于到了……” 李素骑在骆驼直起腰,眯眼朝远处使劲眺望片刻,漫天黄沙的尽头,一片贫瘠的黄土平原上,依稀可见一座低矮城池的轮廓,在茫茫黄沙里静静矗立,历尽风霜。 “是啊,我们终于到了。”李素疲惫的脸上露出释然的微笑。 ************************************************************** ps:还有一更。。。本月最后几分钟,求。。。 算了,我还是求十月保底月票吧。。。那啥,对吧?(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八章 荒凉破败 西州,一个建在茫茫大漠中心的城池,一座仿佛被世人遗忘的大漠荒城。 《晋书》所载,后汉班超鼎定西域,置戊己校尉戍守边疆,王师西行至高昌壁,见“地势高敝,人物昌盛”,遂以“高昌”名之。晋成帝咸和年间,官拜张骏为大都督,大将军兼凉州牧,后拜凉王,张骏秉政凉国励精图治,版图渐扩,东取河南,尽收陇西,遂置高昌郡,北魏太和年间,阚伯周据高昌,自立为高昌王,后被高车族部落首领阿伏至罗所杀,阿伏至罗立敦煌孟明为高昌王,后渐为一国,不属中原统归。 说来话长,其实一段话已将高昌国近千年的历史简单说了一下,看起来很复杂吧?归结一句话,高车族首领阿伏至罗立敦煌孟明为高昌王之后,高昌王室便窜了种,从以前的纯血藏獒变成了京巴串串儿,国属外族统治了。 为何不说西州,而说高昌国呢? 因为今时今地的西州,名义上其实是属于高昌国的。 这实在是个很令人吃惊的消息,李素走在大漠半路上,闲来无事跟那焉唠嗑,才渐渐从那焉嘴里得知这个惊人的事实,回过头找蒋∝,权求证,蒋权吭哧半天,也承认如今的西州确归高昌国所属。 这就很不能理解了,别人家的国土,别人家的城池,大唐跟他八竿子打不着,却在别人家的城池里设立刺史,建都护府,军政大权全接手了,政体与军体全以唐制而命,军政首脑也皆是唐人,这就好像两户人家比邻而居。一户比较强壮,一户比较弱小,强壮的那户邻居有天忽然跑到弱小的邻居家串门,类似于今天我家吃醋,来你家借点螃蟹的性质,一进门觉得他家处处寒酸。万分鄙夷嫌弃的同时,也放出了豪言壮语,我要扶贫你,我要帮助你。 扶贫没问题,弱小的邻居巴不得呢,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嘛,可是这位强壮的邻居怎么扶贫呢?他说,我在你家安排个亲戚住下吧,弱小的邻居自是满口答应。然而渐渐地,他发现情况不对了,因为那位亲戚已有了宾至如归的感觉,把别人家当成了自己家,最后家里的大小事全由亲戚做主,原来的主人竟插不得手了…… 喧宾夺主,鸠占鹊巢,西州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大唐内圣外王的国策就是这么流氓。 西州被大唐占了,刺史府有了。驻军有了,基本已算是大唐的领土和城池了,如今缺的只是一个名正言顺的说法。 而原来那位弱小的主人高昌国呢?高昌国很不爽,可又拿强大的邻居没办法,于是除了偷偷摸摸画圈圈诅咒大唐皇帝不得好死之外,暗里跟西突厥部落勾结起来。潜伏在丝绸之路的路边,干起了敲闷棍宰肥羊的无本买卖……这个,实在是很消极。 老实说,如果李素不是大唐子民的身份,他也会忍不住骂李世民一句“臭流氓”。 而如今。李素被李世民这个臭流氓从千里之外的长安派到西州,在别人的国土上,别人的城池里,当着大唐的官儿……这事干的,李素还没进城就从骨子里透出一股心虚。 反观蒋权,他的神情似乎并不心虚,相反,他挺着胸膛大摇大摆,一脸理所当然理直气壮,也不知道他这股子莫名其妙毫无羞耻的气势从哪里冒出来的。 “西州是大唐的!”蒋权恶狠狠地道,随即又补充道:“……高昌国渐失臣礼,不久以后也是大唐的!” 霸气漏得不能再漏。 看着蒋权一脸巧取豪夺的盗匪嘴脸,李素渐渐也不心虚了。 “没错,西州是大唐的!高昌国马上也会是大唐的!”李素挺起了胸膛,抬手朝远处的西州城池遥遥一指:“进城!” 许明珠跟在李素后面,满眼闪耀着花痴般的小星星,自家的男人,就应该如此霸气。 ******************************************************************* 西州城很破败,破败得根本不像一座城,倒是有点像一个设在荒郊野外的小集市。 城池的轮廓越来越清晰,而李素的心也越来越凉。 这哪里是座城池啊,分明是一个周围砌上四面土墙的小镇,城墙全部都是实土夯成,若论它的防御能力,嗯,大概一泡尿就能造成城墙的泥石流…… 城门开两面,一北一西,城外寸草不生,唯一的长处便是地势比较平坦,城门前一个守卫的士卒都不见,两扇木制的城门有气无力地耷拉着,透着一股子奄奄一息临终弥留的味道。 城外偶尔有两个牵着骆驼的胡商走进去,不到半个时辰便很快走出来,显然人们驻留的唯一原因只是补充粮食和水,然后继续上路,这座城池根本没有任何让人流连的理由。 领着骑队和商队走近城门,距离西州城池尚有五里时,城门忽然关闭,低矮的城墙上出现一片黑压压的守城将士,拉弓搭箭斜指着远处的李素所部,看城头上的披挂穿戴,却是唐军。 李素眉头微皱,扭过头朝并肩骑行的蒋权瞟了一眼,蒋权会意,赶着骆驼单人单骑飞奔到城门下。 “来者何人?”城头上一声暴喝。 蒋权高高扬起手中一份告书官凭,面朝城头大声回道:“大唐泾阳县子,西州别驾李素,奉旨赴西州上任,此乃大唐三省所具官凭,出来个人送进去,呈于西州曹刺史查验!” 许久,城门悄然打开一条缝,一道人影走出来,满怀戒意地接过蒋权手中的官凭,一声不吭进了城,破败的城门再次关闭。 城下等了约莫半个时辰,城门终于打开,两队近千人的唐军出城列队,一名披挂将领出城走到李素座骑前躬身行礼。 “末将,西州折冲府果毅都尉项田,拜见李别驾!”(未完待续。。) 求本月保底月票!! 稀里糊涂的,半夜才发现原来这个月竟是双倍月票,这个。。请恕老贼无法淡定了。。一张顶俩,双倍月票必须求一下啊。。。 其实老贼的性格跟李素差不多,基本没啥上进心,偶尔冒出一股为中华之崛起而写书的念头就当是过节了,然后继续不思进取。。 然而,双倍还是必须要重视的,毕竟机会不多,趁着月初这几天拉开距离,诸位兄台以后也少看几眼单章求月票惹得心烦,对吧? 上月不少人抱怨更新不多,这个,必须解释一下,上月有两次因故断更,当时都发了请假条,第二天三更把欠下的补上了,整月共计字数近13万字,平均每天4000多,这个,摸着良心说,还是阔以的吧?更何况上月我都没开过单章求票,怕惹大家烦。 只是今天必须要求一下了,双倍啊,不求票是傻子。。我傻吗?不傻啊。。。 好了,大家都熟人,没必要太客气,手里有月票的兄台们,快到老贼碗里来。。。拜谢了! 今天就不卖萌了,以前求票时刻意写了几句“么么哒”“萌萌哒”“喵——”之类的,后来调4f,查了一下,发现市场反应普遍不高,甚至出现集体呕吐现象,这个,我今天就不给大家添堵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九章 隐见妖风 项田是个中年汉子,三十多岁年纪,身躯魁梧,眉目生威,最大的特点是黑,黑得像块炭,令人情不自禁怀疑他的祖上先人年轻时是不是风流过甚,跟不同民族不同物种的女人那啥之后再那啥。 西州城门口,蒋权与项田照了面,二人面无表情对视片刻,画面很有意思,蒋权耳朵大,项田长得黑,两人碰在一块就像一只可爱的兔宝宝遇到了熊瞎子…… “泾阳县子,西州别驾李素,奉旨赴任西州,本将长安右武卫果毅都尉蒋权,此乃长安三省调令文书,请项将军查验!”蒋权递过文书。 项田单手接过,眼睛只朝文书上瞟了一眼,上面的内容没细看,只见文书上落着尚书省左仆射房乔的钤印,当下再无怀疑,朝蒋权微微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然后朝李素侧身一让。 “末将恭请李别驾入城!” 李素朝城门扫了一眼,发现出城迎接的除了项田麾下千余将士外,西州刺史府的官员们却一个都不见。 李素微微皱起了眉,随即很快恢复如常。 西州别驾是二把手,除了刺史之外最高的官,虽说李4,素不喜排场,可官场是有规矩的,别驾赴任,刺史不来犹可,毕竟比他高了一级,可刺史以下的官员不管怎么说也该出城相迎,这是官场规矩,在这个讲究尊卑的年代里,属官不出来迎接上司,简直是失礼之极了。 连蒋权这种武夫都看出了不对,眉头皱得比李素更紧,不悦地对项田道:“别驾赴任,为何不见官员相迎?” 项田淡淡地道:“李别驾来得突然,城内官员尚不知情。还请别驾恕过。” 李素点点头:“不必讲究这些虚礼,进城吧。” ………… 穿经那扇破败的城门,李素特意多看了它一眼,然后撇了撇嘴,人还没进城,城门便成了他第一件嫌弃的物事。 在其位。谋其政,李素已是西州别驾,西州城内的大小事务就必须放在心上,这扇城门必须要换了,还有城墙,这种一泡尿就能冲垮的土墙,连摆设都不如,也必须换了,只不过换城墙可是个大工程。耗费多少人力且先不说,在这茫茫大漠里,城墙需要的青石砖的运输就是个很麻烦的问题。 项田在前领路,李素带着许明珠,王桩,蒋权等人默默跟在后面,骑队将士则被安排在城外扎营,那焉领着商队也跟着进了城。跟李素暂别后那焉领着商队找住处去了。 一进城,李素便四处张望打量。西州城的一切景象尽数收入眼底。 刚才远远隔着十里地,李素对这座城的第一印象是太破败了,现在进了城,李素马上对它产生了第二印象,那就是……它果然很破败。 从北门而入,进城后便是一条笔直的街道。城池内的布局跟大唐所有的城池并无太大差别,城里很脏,脏得不忍视睹,各种马粪骆驼粪到处堆积,散发着一阵阵恶臭。也不见有人打扫,街道两旁零零散散开着十几家店铺,大路两头有两个集市,聊作东西两市吧,集市里倒是颇为热闹,不少胡人和汉人模样的商贾或蹲或坐在大道两旁,悠闲地喝着酒,路人从身旁穿行而过他们也懒得抬头,偶尔有人看中了他们的货物上前问个价,商人们才懒洋洋地抬头,心不在焉地随意报个价。 街上有两家馆驿,说是馆驿,其实也只是用篱笆围起来的几间小土屋,门口的木桩上拴着几头骆驼,店内空荡荡的,伙计用手撑着脑袋打瞌睡,一堆苍蝇哼着愉悦的歌儿嗡嗡飞舞。 城里的百姓并不多,偌大的城池大约只有一两万人左右,大多数是高昌阚氏之后的汉人后裔,由于西州地处西域,当地的汉人多与胡人通婚,所以说是汉人后裔,实则多少都带了一些胡人的血统,放眼望去满大街的混血儿,除此还有诸多西域民族比如鲜卑,突厥,高车等族共居此城。 从穿着能看得出,城里的百姓很穷困,每个人穿着各异的服色,衣裳褴褛面容憔悴地走在街上,李素刻意看过他们手里拎着的东西,胡饼,蕨菜,麸糠……观察许久,李素看懂了,这些大致便是百姓的日常吃食,至于肉类,他还真没发现过。 有点奇怪,西州地处沙漠中心,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各国商人落脚打尖补充粮水的中间站,如此地理位置,又天生自带招商属性,按理这个地方应该很繁华才是,虽是沙漠中心,但毕竟是商人云集之地,而且还是大唐西面的国境边陲重镇,商人多的地方一定穷不了,可西州却穷成这般景象,放眼望去如同进了丐帮总舵似的,满大街走来走去的都像帮中三袋四袋弟子…… ***************************************************************** “不该这么穷啊……”李素拧着眉喃喃自语。 “李别驾说什么?”项田依稀听到几句,忍不住扭头问道。 “没什么……”李素摇头。 出乎意料的是,项田将李素领到城西一个由实土夯成的小宅院外,然后带着几分歉意地笑道:“李别驾应该看到了,西州颇为贫瘠,只好委屈李别驾及随从暂住此处,来日曹刺史当为别驾另建华宅。” 看着那幢窑洞似的宅院,李素眉头越皱越深:“不知刺史府在何处?本官新任,首先自当拜会曹刺史才是正理。” 项田笑道:“曹刺史不在城中,前日不知哪路盗匪洗劫了西州辖下交河县,曹刺史闻讯后连夜领兵赶去,至今尚未回城,别驾舟车劳顿,不如暂歇几日,待曹刺史回城后,末将自当引别驾拜会。” 说完项田便告退了,从头到尾项田都很客气,而且丝毫不曾逾矩,言语间执属将之礼,礼数之周到,连读书人都望尘莫及。 项田走后,蒋权脸上却露出怒色,重重一哼道:“李别驾,这西州城里好大的妖风!” 李素眉梢一挑,笑道:“哦?蒋将军何出此言?” 蒋权冷笑道:“这项田礼数倒是周全了,教人挑不出半点错处,可言语不尽不实,不像是老实人,而且说什么曹刺史领兵去了交河,这话也不知能不能信,辖下属县闹盗匪,就算西州领兵去救,也该是这个项田领兵才是,曹刺史一介文官,况且身负戍守西州城的重任,怎能轻易领兵出城?这话本身就有问题!再看看这项田给咱们安排的宅院,哼哼,我等一行五人,其中有男也有女,却只给咱们一间简陋土屋,连个家仆杂役也不派,咱们麾下骑队将士的食宿也不闻不问,简直欺人太甚!” 李素笑道:“你有没有想过,这个项田为何对咱们不敬呢?” 蒋权哼了一声,道:“鬼知道这里面有什么勾当!” 李素叹道:“鬼不知道,不过我似乎知道了点什么……” 蒋权直起身子,奇道:“别驾知道?” “我只知道,这座西州城其实已形成了一个整体,他们……并不欢迎我这样的外来官员,因为我的到来,势必打破了西州的利益平衡……” 蒋权王桩等人茫然看着他,一脸既不明,也不觉厉。 李素笑眯眯地道:“不懂是吧?不懂没关系,你们只要大声叫好,高呼‘别驾高才,吾不能及也’之类的马屁就能令我心情很愉悦了。” 蒋权脸色有些难看:“别驾……别驾莫闹,都这般境地了,正经点行吗?” “好,说正经的,此时离日落还早,这个小土屋反正我是不会住的,今晚咱们去城外与将士们扎营同住……” “这……为何?” 李素苦笑道:“你刚刚说过啊,西州城里妖风大,况且我又很怕死,恨不得把千军万马拴在腰带上到处跑,若是住在城里,万一稀里糊涂被人半夜剁了脑袋怎么办?你赔我啊?” 蒋权想了想,点头:“别驾言之有理,咱们都不能住城里,必须与麾下将士们住一起!” 李素沉吟片刻,又道:“既然曹刺史不在城里,这几日无事,咱们几个在城里到处转悠一下,跟城里的百姓啊,商人啊,守城将士什么的多结识一下,和他们交交朋友,聊聊天……” “交朋友?”蒋权满头雾水。 “对,交朋友……”李素叹道:“人这一辈子,朋友永远不嫌多的,没有朋友的人生多么悲哀,夜深人静之时,你不觉得空虚,觉得寂寞,觉得冷吗?冷不冷?” “还好……吧?”蒋权迟疑半晌。 李素落寞地叹道:“我是觉得冷的,特别是夜深人静之时……” 李素这副模样令蒋权王桩等人瘆的慌,吞了口口水后,二人转身就走。 “你们上哪里去?”李素叫住他们。 “我们……交朋友去。” “你们又错了……”李素叹道:“我们应该先出城扎营,明日再交朋友……奇怪,难道我的关中口音有问题?” ************************************************************** ps:今天过节,晚上带老婆去看了场电影,回来累得不行,一更算了,明晚继续。。(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章 民心不稳 李素的猜疑心堪比曹操,他的生存原则是安全第一,要安全就必然免不了猜疑,不管遇到什么事,脑子里多想几步,千万不能傻头傻脑往里栽,这种人的寿命通常不太长,而且死于非命的几率非常大。 情况不明朗以前,李素绝不会住进西州城里,太不安全了。从进城到现在,他基本已确定了一件事,西州的官员对他的到来其实并不太欢迎,这个“不欢迎”,里面便包含了很多值得玩味的内容。 或许他空降而来触及到了西州官场的利益,尽管李素死活也没看出来这座贫瘠得如同丐帮总舵的城池里到底有什么利益能让西州官员们如此惦记,难道大家都穷怕了,担心李素来抢他家鸡蛋? 也或许他的到来会让一些见不得人的秘密变得不再是秘密,这些秘密一定很惊人,惊人到如果传进长安太极宫,这里的官员上下人等全部都会被暴怒的李世民一刀剁了…… 一切只是李素的猜测,不管怎样猜测,西州城他是肯定不会住的,利益这东西很可怕,万一人家真的半夜摸黑把他杀了,他冤不冤?如果人家是因为怕李素抢他家鸡蛋而杀了他……那就∴▼,更冤了。 所以李素选择住在城外,与蒋权麾下的将士们住在一起,人生地不熟的,只有跟着他们,李素才有安全感。 进城当日,李素与众人在西州城里随便逛了一圈后,领着许明珠,王桩等人马上出了城,在离城十里的大漠平原上扎营生火。 第二天一早,李素把王桩,蒋权等人召集起来。命他们去西州城里四处走走看看,搜集市井坊间的消息,什么消息都要,一句话都不能错过。 “那你呢?”王桩忍不住问道。 “我?”李素一脸愕然:“我当然在帅帐里睡觉啊,睡眠不够,脸上会长痘痘的。” “你为啥不进城?”王桩不乐意了。 “因为城里很臭啊。到处都是马粪骆驼粪,啧!那么脏,我怎么受得了?”李素露出嫌弃的表情。 “况且……”李素露出自矜的微笑:“况且西州城里并不太平,相貌如我这般英俊的男人,走在城街上,若被不怀好意的坏人祸害了怎么办?行走江湖,事前能躲开麻烦还是尽量躲开比较好……” 王桩迟疑道:“那我……” “你没关系……”李素拍着他肩,语重心长地道:“你本来长得就像个麻烦,别人会争先恐后躲开你的。你这模样进了城,不去祸害别人大家便谢天谢地了。” *************************************************************** 对于新任别驾李素离城扎营,项田和城内诸官员并无太多表示,直到现在,除了那位名叫项田的果毅都尉,别的官员李素一个都没见到。 大家似乎都很忙,忙得连官场规矩都忘得干干净净了。 项田还算识礼数,李素城外扎营而居。项田第二天还跑来一脸关心地询问原因,顺便检讨自己礼数不周。令李别驾受委屈了云云。 李素也很客气,找了一堆认床啊,城外适合赏月啊,城里空虚寂寞啊之类蹩脚的理由应付过去了。于是项田“哈哈哈”,李素“呵呵呵”,你客气我也客气。最后项田仿佛完成了关怀任务似的回了城,也不再提请李素入城居住的事了。 两天后,王桩蒋权出城归营,将这两天从城里探得的消息一一禀报李素。 “没多少收获……”蒋权摇头,神情有些挫败:“城里无论过路的商人还是长居的百姓。对外人的戒心都很重,闲聊也好,买东西也好,说话都不太客气,聊起刺史府,折冲府,或是紧邻西州的突厥,高昌国等话题,个个都变脸,二话不说掉头便走,脾气火爆一点的当场就跟末将动手……” 沮丧地一叹,蒋权看着自己的双手,落寞地道:“这两日仅只打架,末将便打了不下十次,现在城里的人都认识我了……” 李素笑道:“打架打出名声了,你还叹啥气?应该高兴才是,日后江湖上给你封个‘一言不合被揍小郎君’的雅号,拿出去也能吓唬一些宵小了。” 蒋权苦笑道:“都这般时候了,李别驾莫开玩笑,末将只觉对不起别驾,辜负了别驾交予末将的重任……” 李素笑道:“只是让你们出去探探风声而已,探得到固然不错,探不到也没关系,别什么事都往‘重任’上扯……” 李素笑容渐渐收敛,道:“其实,你们这两日已经探到了许多有价值的东西……城内商人和百姓一提起刺史和官员便大打出手,或者畏之如虎,这说明西州的官员们不简单,必然做了不少令百姓和商人不满的事,否则不会是这般表现……” “陛下圣明,登基这十余年来励精图治,所颁国策皆是迎合士子百姓的善政,然而西州地处边陲,所谓天高皇帝远,由此观之,长安的政令在陇西这块地界上颇为不畅,又或者西州的军政官员上瞒下欺,对西州的百姓做下许多恶事,所以我们看到城中贫瘠如斯,百姓商人没精打采,从这些现象里能看出西州百业凋零,民心不稳。外有突厥,高昌,龟兹等诸国觊觎,内忧外患皆俱,此城……险恶万分啊。”李素神情阴沉地摇头。 蒋权眼皮跳了几下,原只觉得城里官员不太欢迎他们,只是件小事,大不了独善其身便是,可经过李素这番分析后,蒋权顿觉情势严重,若真如李别驾所言,西州情势如此险恶,可真不是轻飘飘一句“独善其身”便能说得过去的事了。 “李别驾,咱们现在该怎么办?”蒋权急了。 李素又笑了:“最好的办法嘛,自然是我往床上一倒,你呢,派人八百里快马进长安,就说我病了,病得很严重,大夫说只有回关中静养才能治好,然后我们拍拍屁股走人,西州嘛……管他去死。” 蒋权的脸上顿时泛上一层铁青…… 李素失望地叹了口气,从蒋权的脸色可以看得出,他很可能不太赞同这个天才般的提议。 “死心眼!”李素翻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道。 “既然蒋将军无法接受我装病欺君,接下来咱们只有慢慢等了,等曹刺史回城,曹刺史是西州首官,只有等到他回来,一切该咱们看见的,不该咱们看见的,都会看见。” 蒋权犹豫了一下,也觉得眼下只有这个法子了。 扭头看了一眼王桩,李素忽然好奇地指着他道:“蒋将军这两日探听消息没有收获,这家伙呢?” 蒋权鄙夷地扫了王桩一眼,哼了哼,道:“他,自然更无收获。” “他在城里怎么探听消息的?” 蒋权脸上浮起几许怒容:“这家伙进了城便找地方吃,城里大小酒肆店铺都被他光顾过,胡饼,酪酥,葡萄酿……但凡能吃的东西,他全塞进嘴了,这两日吃得好不痛快。” 李素眨眨眼:“除了吃呢?” “除了吃,当然还是吃……今日末将离城时,他还赖在人家店里,拉都拉不走。” 王桩黑脸透出一抹潮红,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李素忍不住道:“除了吃,你总有点别的收获吧?” 王桩垂头忸怩地道:“收获……自然是有的,比如,城东头那家酒肆卖的葡萄酿里掺了水,相比之下,城西那家酒肆明显厚道多了,量足,价也不贵……”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一章 初见刺史 “唯有美食不可辜负”。 王桩很完美地做到了这一点,或许他做得比完美更完美,不但是美食,只要能塞进人嘴里的,跟食物有关的东西,不管味道好不好,他都没有辜负。 李素有时候很羡慕王桩,真的,从长安城到西州,一路上不管多辛苦王桩都没吭过一声,每天扎营后他唯一关心的问题是今晚吃什么,吃完后乐乐呵呵地往营帐里一躺,呼噜声打得震天响,第二天继续上路,骑在马上百无聊赖时,便开始琢磨晚上烤羊腿时若往羊腿上多撒一把小茴香,味道会不会更美…… 只是李素对王桩的西州之行产生了些许疑惑,这家伙到底是来建功立业的,还是来亲身体验舌尖上的中国的? 重重叹了口气,李素双手捂面,有气无力地挥了挥手:“你……你还是好好活着吧。” 王桩很尴尬,他也觉得有点丢人了。 人在尴尬的时候通常有点小智慧,或者说叫“急中生智”,于是尴尬的王桩脑中忽然灵光一闪,道:“除了吃,我还是有收获的……” “啥收获?” “城西那家∫,不坑人的酒肆里,有个人……很有人缘,每次走进酒肆别人都起身行礼,看打扮不是官员,也没有官员那种气度,别人都唤他‘钱夫子’,似乎在城中颇具声望,看得出不是寻常百姓,那位钱夫子与酒肆众人打了招呼后便径自离开了……” 李素眼睛亮了,望向王桩的目光充满了赞许,连蒋权也情不自禁朝他看了一眼。 这叫什么?傻人有傻福?还是大块头有大智慧? “这条鱼逮得不错,后来呢?你有没有跟上去和那位钱夫子聊两句?或者跟踪找到他家住哪里?” “没有。”王桩断然摇头。 “为何不跟上去?”李素发觉胸口有点闷。 “我在酒肆里叫了一壶葡萄酿,一个胡饼……”发现李素和蒋权用杀人般的目光瞪着他,王桩顿觉气短心虚。声音也变小了,弱弱地道:“……钱都给了,不等不合适。” 李素和蒋权呆立半晌,最后李素无力地挥了挥手:“你先出去,我要冷静一哈……” ………… 王桩挠着脑袋出了帅帐,李素和蒋权对视一眼。 “这个钱夫子……有价值。”李素眯着眼。很阴险的样子。 “此人应该住在城里,末将去拜访他一次?若对其许以重金……” “真不会过日子,动不动就‘许以重金’,你家重金很多吗?”李素横了他一眼:“做人呢,有时候太讲礼数也不好,显得虚伪,直接派人把那个钱夫子劫来营里,狠狠抽他几十鞭子,再问他西州城里的情况。相信该招的都会招,当然,若这人是条汉子,咬死了也不招……” 蒋权恶狠狠地道:“再抽他几十记鞭子!” “不,那时我们该对他许以重金了。”李素诚恳地道,礼贤下士的嘴脸分外欠抽。 蒋权:“…………” 这位别驾的思维……节奏太跳跃了,实在跟不上啊。 “那位钱夫子先不急着动手,曹刺史没回城。咱们不可轻举妄动,待一切情势明了后再定行止。” 蒋权点头应了。 **************************************************************** 城外大营里无聊过了四天。项田遣人来报,西州刺史曹余明日午时回城。 李素精神一振,正主儿总算回来了。 “来人,城外吊桥埋伏五百刀斧手,待我摔杯为号……”李素仰天狂笑。 蒋权倒吸一口凉气,震惊地瞪着他:“李别驾。你说真的?” “假的。” 死心眼毫无幽默感,真不爱搭理他。 ………… ………… 第二天午时,曹余果然回到西州城。 与李素来时冷冷清清的城门不同,曹余领着一千多府兵浩浩荡荡奔赴西州,离城尚距十里时。城门外已密密麻麻站满了人,西州城上下所有军政官员皆着官服,排着整齐的队列恭迎曹余的大驾,人群鸦雀无声,毕恭毕敬之至。 营地派出的探子向李素回报城门盛况景象时,饶是李素脾气再温和,也被气得俊脸发绿,虽然绿起来仍是那么的英俊…… 好歹也是长安城里陛下亲旨委任的京官,好歹头上还顶着县子的爵位,西州这些官员真是不拿豆包当干粮,欺人太甚。 曹余午时入城,李素在营地里没出去,待到日落时分,城里终于来了人,手执曹余的名帖,请李素入城一会,李素这才穿戴官服,领着蒋权王桩郑小楼,又从骑队里选出百余骑士充当随从,一行人踏着落日的余晖,慢慢悠悠进了城。 刺史府位于西州城的正中间,面东背西,大门直朝东面长安城方向,以示对皇帝和朝廷的忠心。 城池简陋,总共只有两条大道,一纵一横,恰从刺史府交叉,余者皆是民居。 李素面无表情地从城门穿行而过,径直来到刺史府前,仰头打量了一下这座府邸。 刺史府并不如他想象中那么鲜亮豪奢,事实上它并不算很大,相比之下李素在太平村的宅子都比这座刺史府上档次得多。 前门光秃秃的两扇门,门口懒洋洋站着十来个值守的府兵,门楣上挂着一面掉了漆的牌匾,除此别无它物。 李素走到门前,递上名帖,从侧门里走出一名家仆,恭敬地将李素请入内。 跨进门槛,迎面便是一堵照壁高墙,绕过照壁是一个幽静的前院,前院仍旧光秃秃的,不像别的大户人家那样满院子种着树和花草,事实上沙漠这种地理环境和土壤,基本也种不出什么绿色植物,至于寻常大户人家宅院里常见的假山和池塘,在这里就更不容易出现了。 空旷的前院四周是一条围起来的回廊,穿过回廊便是刺史府的前堂,这里的前堂不是招待客人的地方,事实上刺史府并不完全是刺史的居所,更重要的是,它是一个官衙,是这个城池里大小官员每天打卡上班处理公务的地方。 家仆领着李素径自穿过前堂,前堂后面才是刺史及其家眷私人生活的地方,曹余会客一般也是在这里。 后院西侧一间雅阁内,李素终于见到了这位西州首官,刺史曹余。 玄关前脱了鞋,李素踩在有点硌脚的地板上急走几步,朝曹余行属官之礼。 “下官新任西州别驾李素,拜见曹刺史。”说完李素长长一揖到地。 曹余站起来回礼:“李别驾一路舟车辛苦,本官数日前领兵救交河县之危,慢待李别驾,还望别驾莫往心里去。” 李素连道“岂敢”,宾主见礼寒暄之后,这才各自落座。 直到这时,李素才有空抬头直视曹余。 曹余大约四十多岁的样子,身躯偏瘦,面容更是清减,颌下一缕三寸清须,端坐在席案后目不斜视,不怒而自威,单看相貌,却是难得的一位中年帅哥,而且正经的读书人的模样。 李素在打量曹余的同时,曹余也在打量他。 眼前这位从长安调任过来的别驾,说他是少年绝不为过,十多岁的样子,目光清澈,面带微笑,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模样,单看外貌和气度,分明是某个千年世家门阀的子弟离家游玩见识的悠闲模样,颇具少年郎的风流之相。 西州地处偏远,消息闭塞,纵是李素在长安闯出偌大的名声,可西州的官民却从未听说过他的名字。 曹余越看越惊奇,这个十多岁的少年……怎么可能是陛下亲旨任命的西州别驾? ***************************************************************** ps:求月票!!双倍啊,一张顶俩啊,必须腆着脸每天都求啊。。。(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二章 群狼环伺 李素太年轻了,年轻得就像一个未谙世事的毛孩子,应是“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年纪,也是“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的年纪。 说来说去,李素这个年纪就应该怀里揣着大块的银饼,与狐朋狗友青楼买醉狎妓,虚度青春年华,这才是李素正确的画风。而不是领着千人骑队穿过千里沙漠,揣着皇帝陛下的旨意和尚书省的调任文书跑到这茫茫大漠的荒城里当官,这幅画面……真的太违和了。 曹余打量着李素,惊呆了许久,直到李素微觉不耐地轻咳了两声,曹余这才回过神来。 “哈哈,自古英雄出少年,今见李别驾年轻风流,本官确信了这句话。”曹余哈哈一笑,算是揭过了刚才的失态。 “曹刺史谬赞,下官实不敢当。”李素谦逊地笑笑。 曹余凝视着他,捋须笑道:“西州地处边陲,与外不通消息,不过本官与长安同僚友人常有书信来往,对李别驾的声名,本官却是闻名已久,李别驾年幼志高,这一年多来便做下许多大事,为我大唐社稷立下大功,足堪名垂青史,陛下重李别驾之才,将你委任1f,西州,实为西州官民之福,本官不胜荣幸。” 李素被曹余这一通夸得有点晕乎乎的,笑得愈发谦逊了:“下官年幼不懂事,曾在长安做下不少荒唐事,也闯了不少祸,曹刺史这番夸赞,却越让下官羞惭无地。” 曹余哈哈笑了两声,忽然拍了拍手,朝门外长廊喝道:“来人!” 李素眼皮一跳,背后吓出一层冷汗。 这桥段太熟了。古往今来无数大人物都是这般德行,聊得好好的忽然翻脸,然后门外廊下埋伏五百刀斧手冲进来把客人剁成肉酱,也不知为什么古今的大人物们都喜欢用刀斧手,而且数目也一定非要五百个,一个都不能少。少一个肉就剁得不够碎了…… 而此时此刻,曹余这一声暴喝,李素顿时变了脸色。 本来就觉得西州上下对他的到来并不欢迎,李素这些日子疑神疑鬼防心甚重,现在曹余这一声暴喝,令李素的戒备心提到顶点。若说曹余现在叫人进来把他剁了,其实……也很符合情理的,以己推人,李素若看谁不顺眼。也恨不得分分钟剁了他。 幸好曹余的人品比李素高了那么一点点,话音刚落,门外出现的不是刀斧手,而是家仆。 曹余微微一笑,朝家仆吩咐道:“今日贵客临门,令府中备宴。” 李素顿觉讪然,觉得自己以那啥之心又那啥之腹什么的。 大唐无论官场还是权贵,似乎都有这么个坏毛病。不管碰到什么事都是一句“备宴”,无宴而不欢。这毛病很顽固,一直传到千年以后还不见改。 刺史府的宴席不算太丰盛,矮脚桌上一盆炖鸡,一盆炖羊肉,以及……另一盆炖羊肉。 全都是炖菜,颜色寡淡。膻味扑鼻,李素只看了一眼便倒足了胃口,一口都吃不下去。 酒是西域的葡萄酿,李素浅啜一口,还是觉得味不对。在长安时常在程咬金,牛进达这些老将家蹭吃蹭喝,天下各种名贵的美食和酒都尝过,李素自己也酿出了风靡长安的五步倒,眼下曹余用来待客的葡萄酿,却委实入不了李素的法眼。 硬着头皮勉强与曹余喝了几杯,二人开始没完没了的寒暄客套。 历朝历代的官场废话都很多,酒宴进行了小半个时辰后,李素才说到了正题,问起了西州的景况。 曹余笑容渐渐收敛,换上一脸忧虑的样子,捋须沉思半晌,才缓缓道:“李别驾初来乍到,对西州或许不太熟悉,若说西州景况,本官用八个字足可概括。” 李素身子往前微倾:“不知哪八个字?” 曹余看着李素,一字一字道:“群狼环伺,危在旦夕!” 李素眼皮猛跳了几下,笑着喝了杯酒。 曹余盯着他,也笑了:“李别驾不信?” 李素想了想,道:“下官信不信并不重要,下官愿闻其详。” 曹余忽然扬声道:“来人,取地图来!” 家仆很快将一张羊皮地图捧上前,徐徐展开。 “李别驾上前请看……”曹余将李素叫到面前,二人并肩,李素盯着曹余的手指,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缓缓移动。 “这里,是咱们的西州,往北四百里是庭州,在突厥人掌握之下,往西八百里是龟兹,龟兹自隋之后,对我大唐日渐疏离,常与突厥人勾结,劫掠丝路上的商贾,千年丝绸之路,近年来因盗匪肆虐而几近断绝,商旅不行,道路阻断,自贞观六年陛下破东突厥之后,这条丝路便不太平了,突厥对我大唐素有敌视,近年大唐占了西州后,高昌,龟兹,焉耆,再加上南边曾经的楼兰国因缺水盐泽而消亡,吐蕃人则趁虚而入,据南望北,对我大唐虎视眈眈……” 曹余叹了口气,道:“如今我西州便处在这样一个群狼环伺的境地里,今年开春后,周边高昌,焉耆,龟兹等邻国听说我大唐皇帝欲亲征薛延陀,三省抽调大唐各地府兵,重兵压于北方国境,而致西面兵备渐疏,这些邻国顿时动起了心思,开春后已有不稳的迹象,常化作小股盗匪洗劫我西州治下乡县,今日我从交河县领兵回来,就是因为那里出现了盗匪,其实……他们哪里是什么盗匪,分明是突厥,龟兹,高昌这些邻国的军队乔化而成,真当本官糊涂么?” 李素沉思片刻,拱手问道:“敢问曹刺史,我西州兵备和战力如何?还有城池防御……” 说到这里,李素自己都说不下去了。 城池防御什么样子,李素进城时便看到了,只不过一圈低矮的土墙而已,这种土墙是典型的防君子不防小人,而西域突厥,高昌,龟兹等邻国,从他们的尿性来看,与“君子”二字是绝不沾半点边的。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提神醒脑补肾。。。(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三章 戍边苦楚 在长安接到李世民的诏令时,李素便设想过西州的模样,那时的他已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尽可能地将西州想象成无比贫瘠落后的样子,以调适自己的身心在见到西州后不会受太大的刺激。 然而真实的西州落在李素眼里后,李素发现自己果然还是太年轻了,世上没有最贫瘠,只有更贫瘠,仅只看西州那一圈城墙,心就凉了半截。 “未知西州的兵力和战力如何?” 这也是李素最关心的一个问题。 曹余捋须,眯着眼睛笑,笑容有点苦涩:“西州州境方圆六百余里,贞观九年,三省置折冲府二,按上府所设,每一个折冲府满员一千二百人,其中一府戍守西州城,另一府设于高昌国境,兼巡边之责,至于战力……我大唐雄兵的战力自是锐不可挡,不敢说以一敌十,以一敌二敌三却不在话下,所以这几年外敌频频入寇,而西州城仍在我大唐掌握中,折冲府的将士们当居首功。” 李素的神情也有些苦涩了。 西州所辖方圆六百多里,下属五个县,朝廷却只设了两个折冲府,满员加起来还不到三千人,就是…→,靠这三千人,竟然生生将西州守住这些年,这些戍边的将士委实不容易。 然而,战力再勇猛,终究也不到三千人,小股外敌入寇或能轻松击退,若是大规模的外敌入侵呢?靠这两千多人,还有西州低矮的城墙抵御外敌,城池能坚持几天而不失陷? 李素能问的差不多问过了,至于西州官民对他并不欢迎的态度,城里死气沉沉的气氛等等问题,李素终究没开口问。有些事情只能靠自己去发现,因为李素并不知道这些表象下面的真相里,曹余扮演着一个怎样的角色。 李素的问题问完了,曹余也有问题要问李素。 “李别驾远赴西州上任,除了随行的千人骑队外,不知还带来了什么?”曹余盯着他。清瘦的脸上布满了期待。 李素愕然:“还带了什么?” 除了一千多张吃饭的嘴,以及我自己这张必须吃得精致的嘴,还能带什么? 见李素愕然的模样,曹余脸上的期待渐渐化作失望,索然叹了口气。 “本官于贞观九年上任西州刺史,从贞观九年开始,我每年给长安递奏疏不下十道,请朝廷给西州拨钱拨粮调兵……”曹余叹道:“西州之危,未身处其中而不自知。长安诸臣只知陛下如今威服四海,邻国不敢造次,可他们却不知道,邻国的不敢造次只是表面,原本西州得来便名不正言不顺,高昌国王室多年怀恨在心,暗里又有突厥人煽风点火,勾结撺掇。犯我州辖属县,龟兹。焉耆,吐蕃等国更是虎视眈眈,妄图从中渔利……” “三年来,本官上奏疏无数,言明西州之危,奈何西州地处偏远。出师耗费糜巨,而且近年三省朝臣对西州亦颇多议论,言西州乃鸡肋之地,地处大漠中心,进无可攻。退无可守,朝廷眼下最为着紧者是北边的薛延陀和西边的吐蕃,故而我的奏疏递入长安后如泥牛入海,杳无音讯,递得频繁了往往还会换来尚书省的斥责,或是拨数百石粮草聊作应付……” 曹余苦涩叹道:“朝中诸臣安坐华堂,俯视天下,哪里知道戍守西州的苦楚,本官日盼夜盼,希望朝廷能给西州拨点钱粮,调点兵将,原以为李别驾赴任,多少能带些恩泽过来,谁知……” 李素脸颊直抽抽,这话说的,貌似很嫌弃我的样子,其实我更嫌弃你好不好…… **************************************************************** 酒宴毕,说不上宾主尽欢,毕竟是初识,而且西州这滩水有多深多浑浊,李素并不清楚,看得出曹余说话也有所保留,两个彼此带着戒心的人一起喝酒,这顿酒实在喝得很无趣。 席间与曹余聊了很多,李素问西州风俗物产,曹余问长安朝堂,大家各自都有感兴趣而不得解的问题,直到酒宴终了,李素告辞出府,曹余也是温言勉慰,二人似乎都忘了一件事, 作为新上任的西州别驾,曹余却没给李素安排任何职司,而李素也未主动相询,大家仿佛有了某种默契。 最大的收获是,李素大致明白了西州如今的景况,景况不太乐观,没想到自己竟被李世民遣派到这样一个群狼环伺的边陲州城里当官,李素忍不住真的怀疑李世民到底是不是想弄死自己了。 走出刺史府已是傍晚时分,迎面吹来一阵凛冽的寒风,风里裹挟着黄沙,素净的脸上很快沾满了一层尘土,西北大漠里,连风沙都带着一股苍凉粗犷且含沙射影的味道。 李素抹了一把脸,看着渐沉的大漠斜阳,呼出胸中一口浊气。 离开长安时还是开春,路上走了三个月,眼看便要入夏了,可大漠的夜晚却还是这么寒冷。 出城回到营地,将士们已开始埋锅造饭,入帅帐后,许明珠迎上前,先给李素拍去满身尘土,然后为他脱下长靴,换上木屐,再打来一盆水净面,把李素侍侯得周周到到。 长途行路三个月,许明珠的脸上布满了憔悴,曾经红润的脸颊如今被阳光灼晒得处处红斑,皮肤比以前粗糙多了。 李素心中浮上几分心疼。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许明珠为他做到这个份上,李素能怎样?难道还能硬起心肠继续将她推得远远的? 可是,心底里的那个位置,终究被东阳慢慢占据着,许明珠在努力,她在努力做好一个妻子的本分,努力得到李素的欢心,李素也在努力,努力在心里腾出一些位置来,让许明珠占着,一点点,一丝丝,都算一个交代。 夫妻二人的相处像极了润物无声的春雨,抗拒也好,认同也好,自己的态度并不重要,不知不觉间,彼此都融入了,磨合了,像自然规律一般无可逆转。 “夫君,今晚不吃烤羊腿了好么?”许明珠神情有些欣喜:“今日妾身给夫君做油泼面,以前家里的厨子说,夫君最喜此物,妾身也学会了。” “好……”李素脑子里琢磨着西州的事,心不在焉地漫应,随即回过神,疑惑地道:“油泼面?哪来的面?咱们带的面食路上不是已经吃光了吗?” 许明珠笑道:“是那个龟兹商人那焉送的,今日那焉来营地拜访夫君,夫君进城见刺史了,那焉没见着您,便差人留了两袋面……” 李素咂咂嘴,嫌弃地翻了翻白眼:“这家伙越来越不讲究了,以前隔三岔五好歹还送几颗大宝石,现在改送面了……啧!” “夫君——”许明珠也朝他翻了翻白眼。 李素乐了,小姑娘现在出息了啊,以前老实得跟鹌鹑似的,现在敢朝他翻白眼了。 “我听那焉说,西州城东边有个奴市,专卖一些邻国的胡女,明日叫王桩和郑小楼进城挑几个周正点的女奴,买回来侍侯咱们,你是诰命夫人,陪我远赴千里大漠已够委屈你了,以后家事不必自己动手,让下人去做,你好好享福,把身子养好。” 许明珠眨眨眼,飞快摇头:“不用了,夫君自有妾身侍侯,用不着别人,妾身在太平村时便听家里的下人说,说胡女身上有股怪味,夫君那么爱干净,怕是……” 李素眼皮跳了跳,犹豫了一下,道:“那还是算了,待我将西州的情况摸清楚了,咱们搬进城里住,找石料找工匠,咱们自己盖个大房子后再买几个干净点的下人,老住在外面的营帐里也不是个事……” “嗯,听夫君的。” *************************************************************** ps:不好意思。。码到半夜忽然有了睡意,令我颇为惊喜,多久没在晚上睡过觉了,赶紧上床睡着,上午才醒来,看来作息又正常了,以后不仅仅是只属于夜晚的美男子,也要做个白天的美男子。。。(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四章 死气沉沉 摸清楚西州的情况并不容易,在李素看来,西州这个城池里的气氛有点诡异,总觉得整个城池上空盖着一层薄薄的黑纱布,远看挺朦胧挺有美感,凑近一看,原来这层布的作用不是为了美感,而是为了遮臭。 李素想掀开它,可是怕自己接受不了那股臭味,他更怕掀开以后里面不知会冒出多少魑魅魍魉,引发多大的连锁反应。 昨日与曹余算得上相谈甚欢,只是二人之间所谓的“相谈”,其实内容并没有多少干货,总的来说,曹余与李素之间是相敬如宾的,至于这种“相敬”里面包含了多少真心实意,唯有二人心中自知。 从刺史府告辞出城后,李素耐心在城外营地里等了两天,他在等曹余的安排。 两天过去,刺史府杳无音讯,作为新上任的西州别驾,曹余竟没给他安排任何职司,到了这时,李素基本可以确定,曹余对他的相敬如宾是怎样的虚伪了。 嘴上无毛的年轻小子嘛,任谁都会看低一眼,在长安挣下再大的名气又怎样?这里是西州,不是长安,李素也不是优乐美,曹余没兴趣把他捧在手心里顺便再插根吸管儿≧,…… 很明显的信号了,曹余根本没打算给他任何权力。 西州,是曹刺史的西州。 ………… 李素不急,事实上直到现在,他也不太清楚李世民派他来西州当官的真正目的,既然没想明白,又是初来乍到,不懒散一下似乎都对不起自己。 所以李素又犯了懒病,每天懒洋洋瘫在营地里,跟王桩郑小楼斗斗嘴皮子。跟蒋权讨教一下行军布阵的经验,或者跟龟兹商人那焉讨论一下做买卖的心得体会,细细思来,其实日子也过得挺充实的。 独自待在帅帐内时,李素便会取出一张羊皮地图,看着地图上西州的位置。还有周边一个个画着红线的邻国,渐渐露出深思之色。 许明珠过得也很充实,李素实在不明白为何她总能找到事做,每天给他洗衣,做饭,忙着收拾帅帐,明明只在城外草草搭了个帐篷,她却把帅帐收拾得比家更精致。 这天,李素又摊开地图看着上面一个个叉叉圈圈发呆时。许明珠掀开帐帘进来了。 “夫君,你的衣物妾身都洗了,夫君晚上若欲沐浴,妾身现在便去给你烧水。” 李素回过神,笑道:“你不必如此操劳,昨日我已跟那焉说了,让他留心给我买几个干净的身上没味的胡女来侍侯你我,估摸这几天会有消息。以后这些事你别做了,安心享福吧。” 许明珠也笑。恰到好处地只露出四颗牙,温婉动人。 “妾身左右也是闲着,下面的人做事不用心,夫君贴身的事还是妾身亲自做比较好。” 李素叹了口气,为了这事,他劝过许明珠不止一次了。可她从来不肯听,渐渐地,李素只好听之任之。 沉默片刻,许明珠忽然露出好奇的样子,道:“夫君。妾身有个问题……很早就想问你了。” “你问。”李素和颜悦色地道。 “咱们大唐人里面穿的都是犊鼻裈,可是夫君穿的这个……比犊鼻裈宽松多了,是夫君所创吗?” 多么可爱的问题啊,李素笑得愈加和善:“是的,我管它叫**,比犊鼻裈宽松一些,穿起来更舒服一些,上下通风,此乐何极。” “妾身今日给夫君洗‘**’,发现上面沾满了黏黏的,滑滑的东西,那是什么?”许明珠眨着眼,表情既天真又无辜。 “咳咳咳……”李素忽然咳了起来,咳得撕心裂肺,俊脸通红。 两根纤细的手指轻拈着他的衣袖,许明珠一脸浓郁的求知欲盯着他:“夫君,那是什么?前几日给夫君洗**,也没见过上面沾满了黏黏的滑滑的东西呀……” 恨地无缝,无地自容。 “咳咳,以前跟你说过,贴身衣裤我自己洗就可以了,你……”李素悲愤跺脚:“你太勤劳了!这样不好!” “哦……”许明珠嘟了嘟嘴,委屈地应了一声,随即紧追不舍地问道:“夫君,你还没告诉我,那个东西……它到底是什么?” 这姑娘除了太勤劳,还很好学,求知欲浓郁得令人发指。 可是,李素该如何跟她解释**上黏黏的滑滑的东西是什么? “哎呀,我饿了!” 这就是李素的回答。 许明珠吓了一跳,看了一眼帐外的天色,急忙道:“妾身这便给夫君做吃的……” 说完许明珠一溜烟窜了出去,至于那个黏黏的滑滑的问题,立马被她抛到脑后,忘得干干净净了。 帅帐内,李素黯然叹息。 今年十七岁了,十七岁正在发育的男人正是阳盛精足的年纪,偶尔午夜梦回,**上多那么一点点黏黏的滑滑的东西,不是很正常么? 别的权贵家的纨绔在这个年纪玩女人玩得体虚腿软,眼眶发青,而李素这位堂堂县子兼四品别驾,这东西居然还有得剩,实在是……丢了大唐权贵们的脸啊。 **************************************************************** 西州城里依旧死气沉沉。 似乎每座城里都有东西两市,西州也不例外。只是西州的东西两市冷清得门可罗雀,商人也好,百姓也好,都耷拉着脸,有气没力地招呼着生意,路过西州的商队更干脆,进了城补充了粮食和水后,片刻都不停留,马上启程,夜里情愿搭帐篷睡在城外,也不愿睡在城里的馆驿。 入夏了,天气越来越炎热,沙漠里的夏天更是如此,李素穿着轻便的绸衫,顶着炎炎烈日走在西州的大街上,很快便是一身大汗淋漓,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 相比之下,走在旁边的那焉轻松许多,或许早已习惯了沙漠里的天气,此刻的那焉一脸轻松,不算白净的脸上不见一滴汗珠,负着手面带微笑走在李素身旁,胜似闲庭信步。 “那兄……”李素喘着粗气开口道。 那焉脸一黑,叹道:“李别驾,小人再说一次,我不姓那,李别驾直呼我全名亦可,只请万莫再唤我‘那兄’了……” “好的那兄,那兄,有件事请你帮帮忙。” 那焉挫败地叹口气,有气无力地道:“李别驾尽管吩咐,小人一定尽力。” “那兄走南闯北,门路广阔,我呢,想在城里自己盖一栋房子,嗯……房子要大,要宽敞,有假山有花园有前后院,还要有池塘……只是西州地处大漠,很多砖石材料一时难以凑齐,还请那兄帮忙一二。” 那焉睁大了眼睛,惊道:“西州建城以前是沙漠里有名的绿洲,汉朝班超因为这片绿洲而建城,城里至今只有三口水井,你的房子里居然还要池塘,这个……” “池塘便不要了,其他的都要。”李素很痛快地道,他是个很随和的人,一向都是。 那焉点点头:“砖石材料运来虽有些麻烦,但若是给足了价钱,运来倒也不难,至于盖房子的工匠,城里亦有不少工匠,花钱雇请十来个,再请百余民夫,此事备矣。” 一提到钱,李素心就直抽抽,那焉这番话里带了两个“钱”字,再联系以往那焉豪迈大方的出手,于是李素目光灼热地看着他,很希望从他那张毛茸茸的大嘴里迸出一句“钱我给了,房子我帮你盖”,李素一定二话不说拽着他斩鸡头烧黄纸结拜兄弟。 结果李素等来等去,那焉终究没开这句口,毕竟盖个有假山有花园还要有前后院的房子,实在不是个小数,比那焉以前送他的宝石贵多了,这句话实在不能张嘴,损失很大。 李素等了很久,越等越失望,最后无比萧然地叹了口气。 这人……不讲究啊,兄弟做不成咧。 “那兄,有个问题我很奇怪,你的商队满栽货物从长安出发,按理应该回龟兹,可为何这些日子你却赖在西州不走了?” 那焉露出不太自然的表情,咳了两声道:“商人将本求利,手里有货,其实哪里都能卖的……” “可是西州这模样你也看见了,这般冷清的集市,你觉得谁会买你的货?” 那焉笑道:“无非多等几日罢了,几日后若再无生意,小人自会继续西行回龟兹。” 二人边说边走,很快便穿过了东市,出了集市后,街道愈见冷清,除了三三两两不成群的巡城将士,便只有一些零散的百姓满面愁苦地忙活着自己的活计,偶尔听到几声女人或孩子的哭嚎,随即被男人一记耳光抽得没了声。 李素的脚步也越走越慢,走到最后干脆停下。 那焉不明就里,也跟着停下,疑惑地看着他。 看着破落冷清的大街,李素若有所思地道:“那兄,你说好好一座城,怎会是这个样子?难道是我见识阅历不够,天底下的城池除了长安以外,都是这副死气沉沉的模样么?” *************************************************************** ps:还有一更。。。双倍月票只剩两天了,猛烈地求一下月票!!(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五章 不堪一击 一座城该有什么? 它应该有络绎不绝进城或出城的人,有在街上来往穿行的商贩,城里有各家店铺伙计在门口拉客吆喝生意,马嘶骡叫驴撒欢,大人笑,孩子哭,男人抽婆娘,婆娘叉腰骂大街…… 各种声音都是城里的风景,这才是正常的城池该有的模样,绝非西州这般处处寂静,透着一股子末日绝望的萧落感。 李素是西州别驾,这座城里排名第二的大人物,虽然曹余没给他安排任何职司,可他毕竟是李世民亲旨御封的别驾。 一边走,一边看,城里每个角落,每个细节,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被李素收入眼底。 想起曹余坦言西州危若累卵的局势,李素心里渐渐开始着急了。 群狼环伺的环境里,西州如今尚在大唐的掌握中,凭的无非是贞观六年李世民平灭东突厥之余威,令西域诸邻国小心翼翼不敢妄动,如今各邻国军队乔化成盗匪,在西州辖内处处抢掠,这些举动很明显是在试探大唐的反应,看看大唐容忍他们的底线在哪里。 李素非常确信,再过不久,西州的局势即将有巨变,■,西域诸国特别是高昌和突厥对大唐怀恨已久,久抑的矛盾必然会在某个时刻爆发,那时的西州,该如何自守?靠那四面低矮的土城墙和仅仅两个折冲府不到三千人的将士吗? “那兄,陪我去城墙那里四处看看如何?”李素笑道。 那焉楞了一下。然后笑道:“李别驾有此雅兴,小人自当奉陪。” 于是那焉前头引路,领着李素朝城墙走去。 穿过一条笔直而简陋的南北大街。那焉领着李素以及随同的蒋权,王桩,郑小楼等人来到南城墙下,此时已是傍晚时分,落日的余晖洒在城墙的夯土上,罩上一层金黄色的光芒,迎面吹拂而来的热风夹杂着几许黄沙尘土。给这座孤城平添几分苍凉遗世的萧然。 城墙下,李素神情凝重,注视着这面由夯土和沙粒砌成的墙。久经岁月风霜后,墙面很多地方已开裂,注视良久,李素忽然伸出手抓向墙面。微微一使劲。便抓下一把黄土。 看着手里的黄土化作粉尘随风飘逝,李素的神情愈发阴沉了。 这样的城墙,能防住谁?一轮忘死的冲锋,再加一根攻城木桩,便足以破城了。 西州看似坚固,近看其实脆弱得不堪一击,如今没被敌人攻破,靠的不是防御和战力。而是曾经的大唐余威,而余威。毕竟只是曾经,很快就会失效,当异国外族的军队有一天集结于西州城外,那时便是西州真正的末日了。 神情阴沉地静立城墙前,不知过了多久,李素忽然笑了:“那兄,你走南闯北,见识最广,走过的城池也最多,能否告诉我,这面城墙如何?” 那焉露出苦笑,叹道:“李别驾其实心里已很清楚了,何必问小人?” 李素笑了笑,转过头望向蒋权,蒋权的神情比他更阴沉,他是右武卫的果毅都尉,平日所见者皆是长安禁宫固若金汤的城高墙坚,何曾见过如此破败脆弱的土城墙?他是武将,武将比谁都清楚一面如此脆弱的城墙代表着什么,若遇外敌攻城,为了守住这面破败的城墙,不知要多付出多少将士们的生命。 看着蒋权难看的脸色,李素笑问道:“蒋将军觉得如何?” 蒋权重重怒哼一声,把头扭过一边,道:“破烂货而已。” 李素沉吟片刻,道:“若有一万敌军攻此城,以蒋将军之力,能守几日?” 蒋权哼道:“若是此城别的武将守城,此城撑不过一日,若换了末将守城,顶多能守三日。” 李素眨眨眼:“三日后呢?” 蒋权重重地道:“城破,人亡,唯死而已!” 李素静立半晌,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看着他时笑时阴的脸色,众人皆不敢言语。 许久以后,李素又从城墙上抓了一把黄土下来,双手慢慢地搓动着,黄土眨眼间在李素手中化为细细的尘土,随风飘远。 李素哈哈一笑,拍了拍手,道:“走,回营。” ***************************************************************** 李素是凡人,也是懒人,来到这个世界,他只想平凡安逸地活到老,一辈子最大的理想是躺在铺满钱的床上懒散至死。 一个平凡懒散而且没有多大野心的人,连富贵功名送到他面前他也懒得用手去接,然而,这个平凡懒散的人也是有底线的,底线很低,低到不可想象,那就是保持呼吸不断气,一直到七老八十,最好一百岁时呼吸还没断,那就谢天谢地了。 看,这么低的底线,应该很接地气很贴近现实吧? 然而身在西州,西州的局势和现状很明显触犯到李素的底线了,李素左盘算右盘算,以如今的局势和现状来看,要保持呼吸到八十岁,似乎很难,一旦有外敌入侵,李素的呼吸大抵在十七岁时便会停止了,乱军阵中很有可能会被敌人一刀剁了脑袋。 与那焉道别后,李素领着蒋权,王桩,郑小楼三人往城外营地里走,一路沉默,气氛压抑。 走进营地辕门,值守将士朝李素等人按刀行礼,李素淡淡点头回应。 蒋权一肚子的话憋了一路,眼见李素要回帅帐了,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李别驾今日特地巡察城墙,是否有意重建它?” 李素脚步一顿,转过身看着他,笑道:“蒋将军觉得重建一座城池的城墙,首先需要什么?” 蒋权不假思索道:“需要砖,还有青石,糯米汁,沙土……” 说了一大串,李素却笑眯眯地摇头:“砖,青石这些东西,它们不会凭空而降,所以,重建西州城墙首先需要一样很重要的东西……” 蒋权愕然:“什么东西?” 李素叹道:“首先当然需要钱啊,吃饭要钱,喝酒要钱,建城墙当然也需要钱,没钱谁陪你玩?蒋将军难道经常在长安城里吃霸王餐不成?” ************************************************************* ps:哎呀,刚刚才发现今天首页大封推了。。。好高兴好高兴。。。来几张月票一起爽一爽吧。。(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六章 西州方略 钱是好东西,哪朝哪代都是好东西。 李素之所以这么喜欢钱,正是因为深谙这个道理,这个道理放之四海皆准。 城墙要修得牢固,青石和砖必不可少,而作为一个置于大漠中心的孤城,本地物产少得可怜,修城墙必用的青石和砖必须从外面运输,离西州最近的取材之地是玉门关内的沙州,沙州距离祁连山脉很近,青石和砖都有途径弄到。 然而,这些都需要钱的,没钱谁给你运输?谁给你烧砖撬石?先不说城墙如何修,仅是从沙州到西州八九百里地的运输就是一个非常浩大的工程,所以这件关乎西州和李素本人生死的大事,说到底关键还是钱。 经李素一解释,蒋权懂了。 懂了并不代表赞同,蒋权沉思半晌,摇头。 “……难,难如登天。” 李素笑道:“难在何处?” “西州物产贫瘠,人口只有一两万,所收赋税要上交国库,剩下的钱估摸勉强能支应刺史府官员们的俸禄和两个折冲府的军费,哪里腾得空闲银钱修城墙?” 李素笑得愈发和善:“■♀你是关中人,家中颇殷实,你小时候若看上某个特别喜欢的东西,又没钱把它买下来的时候,怎么办?” 蒋权楞了一下,道:“管我爹要钱啊……” 李素点头:“对了,道理是一样的,我是大唐朝廷的官,我缺钱的时候当然要管朝廷要。” “那就更不可能了,曹刺史不是说过吗,他每年向长安递十几道奏疏,管朝廷要钱要粮要兵。每道奏疏皆石沉大海,杳无音讯,一州刺史尚且如此,李别驾你管朝廷要钱更是难上加难。” 李素淡淡地道:“蛇有蛇道,鼠有鼠路,曹刺史做不到的事情。不一定我也做不到。况且,修西州城墙是个大工程,靠朝廷拨下的钱粮肯定还是不够,我还得拿出别的法子,改变这座像大漠里的牛粪一样的城池……” 蒋权愕然:“变成啥?大漠里的珍珠?” 李素笑道:“没那么文艺,顶多变成一坨香喷喷的牛粪,我就心满意足了。” *************************************************************** 这是个浩大的工程,也是一个无比艰难的工程,一切都要从零开始。 李素回到帅帐。盘腿坐在矮案前拧眉沉思,良久,提笔奋然而书。 时间过得很快,日头西沉,帅帐内的光线渐渐暗淡,许明珠掀帘悄悄进来,见夫君浑然忘我地写着字,许明珠悄然无声地给矮案上点了两盏灯。李素仍然连头都没抬一下,许明珠识趣地退出帅帐。在门口席地而坐,手托香腮静静地守侯,眼睛仰望天上的星辰,嘴角微翘,勾起一道动人的弧线。 虽然不知夫君在写什么,可夫君是大官儿。他写的东西一定很重要,说不定朝廷正等着他这篇东西匡扶于即倾,百姓翘首以盼这篇东西救他们出水火,嗯嗯,一定是这样。 想到这里。许明珠的腰杆不自觉地挺直了许多,俏脸俨然布满了圣洁的光辉,仿佛自己也成了救国救民的英雄中的一员,一双水灵的杏眼很严肃地盯着帅帐前来回巡梭的将士,一旦路过的人弄出的声响大了些,她便气鼓鼓地瞪着别人,直到把人瞪走。 一个人独处久了,脑子里难免有些胡思乱想的念头,许明珠独自坐在门口,不自觉地任思绪发散,飘远。 ……成亲半年了,夫君还没有跟自己圆房的意思呢,他……真的很喜欢那位出了家的公主么? 嫁来李家之前,许明珠便听到很多关于夫君的传闻,这些传闻里,被民间百姓渲染得最为精彩的,自然是他与皇九女东阳公主的暧昧情事,为了东阳公主,他敢当殿与皇帝陛下顶撞,他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只为求娶公主,甚至,她还听说过曾经那只飘扬在公主府上空的大风筝…… 他为了公主……做了好多事啊,每一件都那么惊心动魄,他的心,一定被公主满满占据着,与他成亲半年了,这半年里,他的心里……可曾为她腾出一丝丝地方,将她妥善安放? 或许没有吧,不然为何半年了他还未与自己圆房…… 思绪越想越凌乱,许明珠俏脸一垮,非常泄气地捂住了脸。 *************************************************************** 踏着朝阳的灿烂光辉,李素领着王桩和郑小楼,昂然走进了西州城。 李素的眼睛布满了血丝,显然熬了一夜没睡,可眼神依然清澈。 王桩骑在骆驼背上,睡眼惺忪地打着呵欠,懒洋洋的样子颇具李素的神韵。 郑小楼仍走高冷路线,任何时候见到他,永远板着一副讨债似的嘴脸,连李素都觉得这张嘴脸太酷了,酷得令李素忍不住主动跟他搭几句话,怕他憋坏了口臭,影响卫生。对李素主动的没话找话,郑小楼往往十句才回一句,说得多了,便毫无顾忌地朝他扔过来一记不耐烦的眼神,高冷得不要不要的,李素顿时觉得自己好贱…… “李素,你昨晚一夜没睡,到底忙活啥?”王桩打着呵欠问道。 “忙着写西州方略。” 王桩茫然:“啥……方略?” “方略,意思是说,对一国或一城的治理发展的看法和建议,农桑啊,商贾啊,府兵啊,赋税啊等等之类的……” 王桩两眼发直,很快露出莫名崇拜的样子,虽不明,但觉厉,旁边高冷状的郑小楼也颇为动容,不自觉地在骆驼背上挺直了身子,仿佛连带着他们这两个亲卫都与利国利民之类神圣的事情联系在一起了,瞬间有种与有荣焉的使命感。 “别矫情了,赶紧恢复原形,我写方略与你们半点关系都没有。”李素懒洋洋地打断了二人的幻觉,瞬间把他们从云端拎起来,无情地扔进了凡尘。 王桩和郑小楼的身形顿时一垮,李素分明看到二人头顶上白光闪过,上面显示着主角释放嘲讽技能,主角舒爽值加五,统治值减五,俩亲卫忠心值减五…… “当然,我能写出这篇方略,与你二人的忠心护侍是分不开的,这篇方略也有你们的一份功劳……”李素慢条斯理地补充道。 王桩和郑小楼的腰杆渐渐又挺直了,头顶上继续闪烁白光,各种数据数值增加,脸上继续布满了那股子莫名其妙的神圣使命感。 啧! 李素撇了撇嘴,好吧,由得他们作。 ………… ………… 西州刺史府。 曹余对李素的再次到来颇为意外,穿着一身很随意的单薄绸衫便迎出前堂。 宾主各自落座,又是一番冗长无聊毫无干货的寒暄废话。 趁着曹余废话说得卡壳,沉默下来绞尽脑汁搜肠刮肚寻找下一个废话话题时,李素赶紧道出了正事。 曹余惊疑地接过李素递上来的一叠厚厚的纸,纸上写满了蝇头小字。 “好字!好一笔灵逸的飞白!”曹余没看内容,只看字迹便是一声脱口夸赞。 “字太丑,曹刺史谬赞了。”李素谦虚得很虚伪。 然后,曹余便看到了纸上的内容。 “西州方略?”曹余皱起了眉,匆匆扫了几眼,神情顿时有些尴尬:“……年纪来了,有些老眼昏花,看得有些辛苦,李别驾莫见怪,不如请李别驾亲自说说这个方略,如何?” “诚如曹刺史所言,西州情势危急,被诸多邻国觊觎,若欲保西州不失,咱们必须拿出章程,所以下官昨晚一夜未眠,写下这篇方略,都是下官的一些粗浅看法。” 曹余似乎有了兴趣,笑道:“何以保西州不失?” 李素组织了一下措辞后,道:“下官写得繁琐,若简单来说,无非几个重点而已,招商,积粮,开市,收人,揽工,砌墙,练兵,募乡军。” *************************************************************** ps:还有一更。。。双倍快结束了,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七章 事不可为 写西州方略,李素觉得有些冒进鲁莽,操之过急了。 他来到西州不过短短数日,西州官场和民间两眼一抹黑,什么内幕都不知道,便冒冒失失一脸为国为民状写下这篇所谓的方略。 官场之上,润物无声才是最正确的做法,像春雨浸染大地一般无声无息地融入西州,多听多看少说话,一声不吭地拉拢党羽,培植势力,待到羽翼丰满后,再慢慢实现自己想要实现的政见策令。 这是最稳妥的做法,道理李素都懂,可是……他等不了了。 因为他发现自己的安全已严重没有保障,以西州如今的情势,若说一觉睡醒城外便有大军压境,他也丝毫不会吃惊,情势已然危急到这个地步,以往官场的正常做法显然已不合时宜,因为这种最稳妥最正常的做法有一个很大的弊端,那就是需要时间和耐心。 润物无声,对一个初来乍到的官场新丁来说,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李素真的等不起了,他不想有朝一日自己还在屁颠屁颠乐乐呵呵地拉帮结派时,邻国的军队却忽然把西州围得跟铁桶一般,而西州仍旧还是那道一泡尿便能冲垮的⊙■,土城墙…… 这也是今日李素出现在刺史府的原因,当自己身处危险之时,所谓的官场规矩便顾不上了。 曹余仿佛被李素的言论惊呆了,盯着他看了许久,才缓缓问道:“李别驾的方略,归结起来只有寥寥数语,本官愿闻其详。” 李素舔了舔唇,沙漠里空气干燥,嘴唇已裂开了好些口子。往外渗出血丝,又痛又痒,很不舒服。 “西州贫瘠,物产俱无,城中人口不到两万,商贾不昌。赋税甚少,守城将士不到三千,城墙更是不堪一击的土墙,而西州又正处在与高昌国相邻的国境线边,外敌环伺觊觎,情势危若累卵,种种这些呈现出来,相信纵然是下官不说,曹刺史亦当知西州城已恶劣到何等地步了。” 曹余皱了皱眉。还是点了点头,话有些不中听,可都是大实话,任谁都无法反驳。 李素接着道:“所以下官以为,诚如重病须用猛药,而西州危在旦夕也必须大治,否则前景堪忧。” “你所写的便是大治方略?”曹余捋了捋长须,脸上看不出表情。缓缓道:“不知李别驾方略里所言‘招商’是为何意?” “‘招商’,顾名思义。自是招揽商贾来西州长驻,开店也好,买卖货物也好,一座城池只要驻留的商人多了,不管怎样都会繁华起来的,这是商人天生的本事。他们懂得赚钱,也懂得花钱,利来利往,熙熙攘攘,钱财一旦流通。无论对刺史府还是西州的百姓,或是戍边的将士,都是一件好事。” 曹余神情不置可否,嘴角不易察觉地轻撇了一下,李素眼尖发现了,心中苦笑不已。 商人的地位太低贱了,而商业的重要性,也普遍不被这个时代的官员们认同,甚至他们听到“商人”这种字眼都觉得沾了铜臭味,落了庸俗。 可是对李素的西州方略来说,商人却是整个方略里面最重要的一环,还是那句话,没钱谁陪你玩? 短暂的尴尬的冷场过后,曹余又和颜悦色地道:“招商本官明白了,后面的积粮和开市,本官大致也明白,只不知‘收人’作何解?” 李素颇觉无奈,却也只能继续解释:“一国或一城,其实皆以人为本,西州百姓户不过三千,人丁不到两万,人口太少,很多事情做起来难免束手束脚,打井,挑土,运粮,修城墙,这些都需要人去做,所以下官以为,眼下西州需要扩充城池和民居,将下面所辖县乡的百姓移居过来,人口增加了,对商人的吸引力也大了,商人络绎而来,百姓们被募工的机会也大了,二者互利互惠,有百利而无一害……” 曹余点点头:“收人这点,本官很是认同,‘以人为本’四字颇为精妙,西州城里人丁旺盛了,许多事做起来也方便,更重要的是,城池增加了人丁,此事报上朝廷,陛下和朝中诸臣想必会对西州多几分重视,毕竟一座孤悬大漠的两万人城池,和一座孤悬大漠的十万人城池,两者是大不一样的。” 李素呆了片刻,也只好笑着附和,好吧,殊途同归,大家的结论能保持一致就够了。 “‘揽工’,意思是招揽工匠,手艺人,未来西州若欲大治,工匠和手艺人很重要,他们是建城的基石,砌墙,是指修砌城墙,嗯,咱们西州城墙什么样子,相信曹刺史比下官更清楚,练兵的意思很简单了,下官还是建议将外面巡边的另一个折冲府调任回城,只留百十斥候布于边境,西州离国境不远,朝发夕至并不贻误战机,至于募乡军……” 说到“募乡军”,曹余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李素将他的表情看在眼里,无奈的暗叹一声,却不得不硬着头皮道:“朝廷不肯增调府兵,西州数百里方圆只有两个折冲府的守备,抗击小股外敌犹可,若有朝一日突厥,高昌,龟兹,吐蕃这些邻国忽然结盟聚集,组成大军兵临西州城下,靠咱们区区数千人马,西州能守得住吗?” 曹余神情阴沉,沉默许久,冷冷地道:“不论何种理由,私募乡军可是犯了大忌,本官承担不起这桩大罪。” “朝廷那里,下官愿独自具名上奏,这件事下官一力担之。” 李素说这话很有担当,上奏嘛,很简单,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天下哪有这种便宜事?李世民既然把他扔到这个孤城里,又不给他调兵拨钱粮,那么就得容许他再募乡军,否则……干脆还是把他调回长安吧,两条路,让李世民自己选。 谁知李素这句担当,却令曹余变了脸色。 “本官承担不起的大罪,李别驾承担得起?”曹余斜眼看着他,眼中似乎闪过一抹冷意。 李素心中苦涩之意更深了,说变脸就变脸,果然,我们的友谊太脆弱,经不起岁月的推敲。 “曹刺史误会了,下官也是一片公心为了西州……” 曹余目光淡然,扫了手里的方略一眼,屈指轻轻朝纸面上一弹,叹道:“一片公心者,岂止李别驾一人哉?可是,有时候公心难免也会办错事的,今日李别驾所呈方略,除了收人这一款本官颇为认同外,余者……呵呵。” 我呵呵你妹,呵呵你一脸! 李素心里也冒出一股怒意,目前的处境说是生死攸关也不算过分,所以李素写这些方略的初衷,倒也并非出自为国为民之类伟光正的念头,而是为了自己不会死于战争。情势已这般危急了,而这位刺史大人却仍旧不愠不火,似乎一点都不着急。 “募乡军可以不提,那么招商和重修城墙呢?这两样也不行?”李素直起身子问道。 曹余淡淡地道:“西州地处大漠,说是与世隔绝亦不为过,招商?谈何容易!修城墙就更难了,沙漠里没有砖石,没有物产,拿什么来修?若靠那些商队运来,如此浩大的工事,钱粮谁来出?李别驾,本官相信你的想法和初衷是好的,可是……终究太不可取了,完全不可能做到的。” 深深注视着李素,曹余叹道:“君本名士才子,闲暇时何不安心读书作诗作赋,何苦参与这些繁杂俗事之中?” 这句话听着很温和,李素肺都快气炸了。 轻蔑,鄙夷,还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诡异心思,全在这句话里体现出来了,或许,这才是真正的曹刺史吧。 沉默片刻,李素忽然大笑了几声,拿过矮案上的方略,朝曹余拱手:“今日确是下官唐突冒失了,还请曹刺史恕罪,下官告辞!”(未完待续。。) 封推感言兼求双倍月票!! 忽然发现自己没写感言,实在是罪过。。 首先感谢诸位兄台,谢谢老朋友多年不离不弃,谢谢新朋友耐心十足,多谢你们能够容忍我这朵风一样的男子,老贼码字不快,无法做到像别的作者那样一天五更十更的,对我来说很难,但老贼的态度还是很端正的,而且更新一直很有节操,对吧? 其次感谢各位编辑的器重,尤其感谢主编zenk和责编水墨两位大大,你们是灯塔,是舵手,是那啥和那啥。。。哎呀,真是不习惯拍马屁啊。。 趁着这个机会,也顺便求一下月票,离双倍月票截止日期越来越近了,大家手里有月票的赶紧投了吧,这东西跟钱似的,超过时效不用就贬值了,多可惜啊。。 好了,不多说了,睡觉去,好不容易正常的作息一定要珍惜,睡醒了明天接着码字。。。谢谢大家,鞠躬!(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八章 魑魅魍魉 “名士才子”,很中听的夸赞,换了别的时间和场合,李素听到这句话会心中窃喜,说不定还会假模假样一脸虚伪地谦虚几句,然后心中暗暗将夸他的人引为生平知己。 可是此时此地,与曹余之间气氛陷入僵冷之时,曹余说出的这句话无异于指着鼻子骂人了。 说到底,李素太年轻了,一个十几岁就被皇帝陛下封为县子,并且委以重任官封别驾的少年,在任何人眼里看来都只是一种幸进。 “幸进”是个贬义词,意思是加官晋爵太不符合常理,掺杂了许多宠臣佞臣的意思,简而言之,李素的官与爵,看在曹余眼里只是他把皇帝陛下哄得高兴了,陛下一时嘴快,随意给他封个官让他玩玩而已。 所以自李素到了西州后,曹余表面对他客气礼遇,但心里却并不是很看得起他。 指望一个正经从科考中凭真才实学考上进士当上刺史的科班官员对一个幸进的小孩子太看得起,确实有点不现实。 表面的礼貌与客气太脆弱,不堪一击。李素与曹余的第二次见面,这种不真实的表象便彻底崩塌,二人之间同时对这种∷,客气的表象感到不耐,都觉得与对方说话是在浪费自己的生命光阴,所以,翻脸了。 走出刺史府,李素怒容满面,一双拳头攥得紧紧的,想揍人。 王桩和郑小楼一直在刺史府外等着,见李素怒气冲冲走出来,二人顿觉诧异,王桩迎上前道:“咋了么?谁惹你生气了?” 李素阴沉着脸道:“整个西州除了曹刺史,还有谁敢惹我?” “曹刺史咋惹你了?” “刚才府中饮宴,曹刺史要召几位歌舞伎助兴。我说不必了,他非要,于是堂上召来了四个长得倾国倾城的歌舞伎把我团团围住,对我上下其手,我力气太小,挣扎不过。终于……被她们污辱了!这难道不值得生气吗?” 王桩瞠目结舌:“…………” 李素怒道:“你们说,曹刺史过不过分?太欺负人了!” 王桩呆呆注视他半晌,最后幽幽地道:“以后再有人这样欺负你,你一定要叫上我,让那些母禽兽放开你,有啥事冲我来。” 郑小楼冷眼看着李素,直到这时才冷冷道:“你那篇方略在曹刺史那里怕是碰了壁吧?” 李素叹了口气,总算碰到个灵醒人。 “不错,曹刺史觉得我这篇方略一文不值。毫无可取。” 郑小楼问道:“那么,你这篇方略到底是不是一文不值?” “当然不是,满篇皆是金玉良言,振聋发聩好不好?” 郑小楼想了想,缓缓点头:“那么,你对,他错,错的人该死。要不要我今晚摸进刺史府,把曹余做了?” 李素眼皮猛跳。一点小事就要把人干掉,这家伙的三观实在是…… “冷静!没到杀人的地步!”李素急忙把郑小楼心头窜起的那抹小火苗毫不留情地踩熄了:“……人家是刺史,正经的一州父母,你若杀了他,朝廷绝不会放过你。” 郑小楼不屑地一撇嘴,冷笑道:“我不怕。” “可是我怕。因为朝廷同样也不会放过我。” 被李素一劝,郑小楼也暂时掐了刺杀曹余的念头,三人顶着大漠上空的烈阳,慢慢吞吞地往回走。 走了没几步,李素总觉得心里不踏实。扭过头望向郑小楼。 “哎,你平时也这样么?” “怎样?” “别人犯了一点点小错你就要把人干掉,你经常这么做?” 郑小楼冷冷瞥他一眼,道:“不一定,看心情。” “你现在心情如何?” “还好,没什么想杀人的念头。” 李素释然:“所以,哪怕你知道当初你来我家时,我曾叫厨子把天赐舔过的盘子拿去给你盛饭,你也不生气的,对不对?” 郑小楼的神情顿时变得比李素刚才走出刺史府时更阴沉。 “……我现在忽然想杀人了。” *************************************************************** 西州的北门内有个小集市,本地的几个百姓聚合在一起,从过路的胡商手里贩了一些做工很粗糙的铁簪,步摇或劣质水粉之类的东西,然后蹲在城门边叫卖。 买这些东西的人并不多,因为实在太低档了,城里也没有什么像样的大户殷实人家,只有一些穷百姓,辛苦存了半年钱,咬牙给自家的糟糠婆姨买一根铁簪回去,算是给无聊的生活增添几分浪漫的情趣,看着日渐肥胖的婆姨攥着铁簪高兴得不知怎生表达情绪,砂钵大的拳头一下又一下将男人擂得山响,男人这时便忍着痛咧嘴笑得很开心。 绝大多数人的生活,大抵便是如此,平凡,单调,偶尔才闪现出那么一点小小的激情,然后日子继续平淡地往下过。 李素领着王桩和郑小楼走向北门,打算出城回营时,迎面却见几名官差走来,几人一路嘻嘻哈哈没个正经样子,走到那几个贩卖低档货的百姓面前,笑容仍不减,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有些不耐地朝他们伸出了手。 几名百姓脸色有点难看,其中一人在怀里掏了半天,终于掏出三枚铜钱,战战兢兢放到官差的手心里。 看着掌心那几枚被磨得发亮的铜钱,官差的眉头深深皱了起来。 “三文?呵呵,当我在要饭呢?”官差冷笑。 贩子躬腰,陪着笑:“交河闹盗匪,胡人不敢从咱们城里过,小人一时没进到新奇货色,这几日买卖不太好,还请宽限……” 啪! 一记耳光重重抽在贩子脸上。贩子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肿了半边,嘴里随之掉落出两颗槽牙,鲜血不停从嘴边淌出。 “跟老子诉苦?有本事去魏长史面前诉苦去,说是多少便是多少,没钱,以后别在这里做买卖!”官差冷叱道。 低头看了看地上的芦席。芦席上随意摆放着贩子们的各色货品,官差嫌恶地撇了撇嘴,看来连他都看不上这些东西。 “东西都收了,啥时候有了钱,啥时候来城北箭楼上找我。” 贩子急了,拽住官差的手,哭着哀求:“官爷高抬贵手,这些货都是小人吃饭的家伙,没了它们。小人一家要饿死了……” “松手,给你脸了是吧?”官差厉声喝道。 贩子身后,另外几名官差拔出了刀。 贩子们吓了一跳,急忙松开了手,眼睁睁见着官差将他们的货品卷扫一空,扬长而去,贩子脸上露出灰败绝望之色。 李素站在不远处,静静看着这一幕人间悲喜。心中颇觉震惊。 来到这个世界一年多了,李素所见所闻皆是官府如何和善。百姓如何爱戴,在长安时,无论官与民,讲的是道理,做的是实事,官风清廉。民风纯朴,官与民的关系从未有过的和谐,李素一直以身处这个时代为荣,因为这个世界相对而言是很干净的。 然而眼前这一幕,却令他如同活吞了一只苍蝇般恶心。 大唐贞观盛世里。怎么可能会出现这一幕? 在这个离长安数千里之遥的西州,到底还隐藏着多少他没有发现的魑魅魍魉? 贩子落寞地站在城门甬道内,两手空空,悲怒交加。 李素抿了抿唇,一言不发地骑上骆驼,继续往城门外走去。 骆驼路过贩子身边,一块足有十两重的银饼跌落贩子身前,扬起一小片黄色的尘土。 贩子一楞,愕然抬头,看到李素那张阴沉的脸,这张脸努力挤出一抹和善的微笑。 “拿去,当是我把你的货全买了。” “这……不合适!”贩子挣扎半晌,咬着牙将银饼双手捧还给李素。 “我说合适就合适,贵人赏你的,不给脸是吧?”李素露出了傲骄嘴脸。 傲骄嘴脸很管用,贩子急忙将银饼塞进怀里,忙不迭朝李素弓腰道谢,眼里泛了红。 骑着骆驼出了城门,李素的脸色一直没有放晴过,阴沉得就像沙漠里即将来临的沙暴。 王桩忍了很久,出城后终于忍不住了:“你是别驾,为啥不把那个官差剁了?” 李素乜斜着眼从他脸上扫过,道:“剁了那个小角色,除了打草惊蛇,还有别的用处吗?” 王桩语滞。 李素叹了口气,仰头望着蔚蓝的天空,道:“今日在刺史府,我还跟曹刺史说,重病当用猛药,西州亦当如是,现在我终于发现我错了……” “哪里错了?” “大夫就算要用猛药,首先也得把病情判断清楚,然后才能对症下药,我连西州的状况都没搞清,却妄言什么用猛药,这一剂药下去,整个西州怕是会被我害死。” 王桩和郑小楼没听懂,王桩挠头,一脸茫然状,郑小楼高冷地仰头望天,假装懂了的样子,耳朵却支得高高的,等待李素的下文。 “王桩,你还记得上次回营,你说你遇到了一个人,名叫钱夫子……” “记得。” 李素脸上露出冷厉之色,道:“明日你和郑小楼进城一趟,把那个钱夫子弄到营地里去,小心行事,莫让人发现了。”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九章 夜半劫持 自从郑小楼跟随李素以来,似乎没做过一件光明正大的事,偷鸡摸狗,装神弄鬼,这一次居然要去偷人。 郑小楼有点不高兴,他觉得自己的才能被阴暗化了,或许连心态都阴暗了。 而李素也是命不好,别家权贵命令属下办点什么事,通常冷冷一句命令,属下沉默寡言一声不吭就把事给办好了,办不好也会非常壮烈地拿刀抹脖子,绝不给主家的仇人留下任何活口或把柄,这样的属下才叫省心省事,主家和属下都是各种高冷各种潇洒,哪怕是坏人,都坏得令人忍不住心生仰慕。 而郑小楼这种属下……他不高兴了李素还得反过来和颜悦色给他做思想工作。 “你看啊,你和我相比,谁大谁小?”李素采用迂回方式谆谆善诱。 “我今年二十四岁,我比你大。” “我说的是地位,权势。” 郑小楼的神情忽然变得很深沉:“佛说,众生平等……” “说地位呢,别扯佛,你这人荤素不忌,杀人放火样样都来,这会子倒想起佛了,当心佛爷生气,一道雷或九道雷把你轰成渣。∈◆,” “你大。”郑小楼不甘不愿地道。 终于得到想要的答案,李素满意地点点头:“所以,我是大人物,对吧?” 郑小楼没答话,扔过一记熟悉的鄙夷眼神。 李素决定原谅他,接着道:“所以,人类光明美好的一面,通常是让大人物来表现的,对不对?史书上的大人物,个个都是伟大正派。从不偷鸡摸狗,但是人世间那么多偷鸡摸狗的事情,谁做的?” 郑小楼这回终于聪明了,反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当然是像我这种小人物做的。” 李素的眼神充满了欣慰:“你终于悟了,离羽化飞升不远了,幸甚。” **************************************************************** 事实证明。郑小楼是个多面小能手,不但能杀人放火,装神弄鬼,还会偷人,偷得很利索,像个深谙此道的老司机。 第二天早晨,王桩和郑小楼出了营,一直等到晚上,二人才姗姗归来。 出去时两个人。回来时已是三个人,王桩和郑小楼一前一后扛着一个大布袋,布袋里一道人影不停蠕动挣扎。 李素一直坐在帅帐里等着,见二人抬着布袋进来,李素喜道:“事办妥了?” 王桩擦了把汗,笑道:“妥了,袋里的人便是钱夫子……” 说着王桩忽然抬脚朝布袋狠狠一踹,怒道:“狗杂碎。一路上动个不停,偏不肯老实。害老子多费了不少劲。” 李素挥挥手:“先把他放出来,不管怎么说人家也是读书人,咱们对读书人一定要……” 话没说完,郑小楼拽着袋子非常粗鲁地一扯,将里面的人放了出来。 李素语声顿止,吃惊地盯着地上躺着的人。 这人被绑住了手脚。嘴里倒没有狗血地堵上一团破布,而是很讲究地横塞着一根比筷子稍粗一点的短棍,短棍两头用绳子固定在脑后,再配合这家伙被反绑着的双手,一股浓郁的抖m淫靡之气扑面而来。非常的重口味。 嘴里塞着的短棍是有讲究的,古时行军作战,若是偷袭战的话,通常会让战马的马蹄裹上厚布,人的嘴里塞上这么一根小短棍,大队行军时便不会发出任何声音,达到掩藏行迹的目的,常言说的“马裹蹄,人衔枚”,便是这个意思,眼前这家伙嘴里横塞的短棍,就叫“枚”。 令李素吃惊的倒不是这家伙的形象,而是他的长相。 此人三十来岁年纪,身躯壮实魁梧,满脸横肉,额头上还有一道刀疤,嘴边长了一大圈浓密茂盛的络腮胡,这模样简直…… “你们没抓错人?”李素扭头瞪着二人。 “没啊,这家伙就是钱夫子。” “来,你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说,这家伙哪个地方长得像夫子?分明是个杀羊宰狗的屠户,你们真的没抓错人?” 郑小楼不耐烦地扯掉钱夫子嘴上塞的短棍,道:“让他来说。” 钱夫子徒然被劫,正是担惊受怕的时候,在郑小楼充满杀机的眼神注视下,钱夫子也只好老老实实道:“这位……好汉,小人确叫钱夫子。”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李素今晚终于长了见识。 “你读过书?还教过学生?” 钱夫子茫然摇头:“没啊……” 李素气坏了:“没读过书,没教过学生,你凭什么叫夫子?” 钱夫子露出惊惶之色,颤声道:“因为我娘生下小人时,我爹恰好出了远门,我娘不懂取名,便随便给小人取名为‘夫子’,意思是夫君之子,如假包换……所以小人名叫钱夫子。” 李素的脸颊狠狠抽搐了几下。 ……这一家子的奇葩! “所以,你只是名字叫‘夫子’,而不是真正教书的夫子?” 钱夫子连连点头陪笑:“是。” “既然你不是教书的,那你是做什么的?” 钱夫子小心翼翼地道:“……小人确是屠户。” 李素:“…………” 好吧,职业不分贵贱,都是为人民服务,只是心中那种被什么东西堵塞住的感觉是肿么回事? 人抓来了,接下来呢? 西州的水如此浑浊,李素现在已明白,若欲大治西州,首先不是搞什么修城墙练兵之类的方略,而是先摸清楚这滩浑浊的水里面到底藏着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从踏进西州城开始,李素便一直觉得城里的气氛很诡异,从官员到百姓,都是一副没精打采过一天算一天的颓废样子,这样的精气神,这样低迷的气氛,又在诸多外敌眼红觊觎的目光之下,居然能守住城池没有失陷,简直是见了鬼了。 所以,李素要打开一个缺口,真正掌握这个城池的内幕,而这个缺口,便着落在钱夫子身上了。 *************************************************************** ps:双倍月票的最后几分钟了。。。大家手里还有票吗?啥票都要。。再过几分钟月票就贬值一半了,真为大家揪着心啊。。。(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章 月照沟渠 老婆饼里没老婆,荷包蛋里没荷包,那么钱夫子不是夫子也能够理解。 现在李素要做的是把钱夫子知道的东西掏出来。 虽然李素跟大理寺打过好几次交道,而且每次进出时狱卒们对他都表现出比较诡异的依依不舍的态度,但李素对如何审犯人却一概不知,因为那时他自己也是犯人。 李素也犯了难,按惯例,抓到人以后应该审问吧?审问之前……应该先揍一顿吧,毕竟要给犯人造成一种蛮不讲理暗无天日的心理威慑,他才肯老实把知道的东西说出来。 幸好有些事情没必要学,听说一个大概就足够了,比如审犯人这种事,大抵便是一些约定俗成的套路,先打,再问,问不出再打……套路有点俗,简单且粗暴,但是效果却很不错,一般来说只要没碰到那种视死如归的英雄好汉,或是那种你一虐他就嗨到不行的心理变态人物,通常情况下还是能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答案。 帅帐里很安静,王桩巴巴地盯着李素,郑小楼环臂阖目,事不关己的样子,就连钱夫子也一脸惶恐和疑惑的盯着他。 现在他也看出来£↘,了,眼前这个年轻人应该是个当官的,可是……你一个当官的没事抓我一个屠户,格调是不是太低了点?再说,我一个屠户除了给你肉吃,还能给你什么? “接下来,咋办咧?”王桩忍不住打破了眼前的沉默。 李素摸了摸光洁的下巴,沉思片刻,无比睿智地道:“揍他!” “啊?”王桩和钱夫子目瞪口呆。 钱夫子呆怔片刻,急了:“为啥啊?小人从未……” 话没说完,一旁阖目养神的郑小楼忽然发动了,飞起一脚狠狠踹在钱夫子的后背上。钱夫子面地而倒,惨叫都来不及发出,郑小楼狂风暴雨般的拳脚便狠狠地无情地落在他身上。 王桩看着钱夫子被揍的惨状,又看了看自己砂钵大的拳头,神情有些挣扎,扭头望向李素。发现李素的目光很温和,里面充满了鼓励和……教唆意味? 于是王桩狠狠一咬牙,硬起心肠也加入了惨无人道殴打钱夫子的行列。 这一顿拳脚可不轻,王桩本来力气不小,饶是刻意在力度上放了水,一双拳头落在身上也很要命,更何况还有一个身手不凡而且毫无怜悯揍起人如同丧心病狂的疯子似的郑小楼…… 揍了大约半柱香时辰,钱夫子的惨叫愈发凄厉,连营地都惊动了。外面巡弋的将士以为帅帐内出了事,执剑壮着胆子掀开了帐帘打算进来救驾,结果发现这惨无人道的一幕,于是赶紧放下帘子溜了。 最后李素实在听不下去了,他觉得自己现在像个屠户,而钱夫子,叫得像屠户刀下的猪…… 叫了停以后,钱夫子双手抱头。仍躺在地上哀哀哼哼。 王桩喘着粗气,道:“揍完了。我再多嘴问一句啊,……咱们为啥要揍他?” 这个问题很有深度,而且也非常有悬念,连被揍得鼻青脸肿的钱夫子也忍不住抬头,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是啊,没招你没惹你。凭啥揍我? 迎着三人疑惑的目光,李素揉了揉鼻子,慢吞吞地道:“但凡审犯人,通常是要先揍一顿的,不然犯人肯定不会那么轻易就招了……” 话没说完。钱夫子眼泪流下来了,刚才挨了那么重的一通拳脚都没哭,可是此刻,情感的洪流终于忍不住倾泻而出,一发不可收拾。 “他哭啥?”现在轮到李素疑惑了。 王桩咧了咧嘴:“这都不知道,疼滴么,你挨了这顿揍不哭啊?” 李素笑了,他喜欢哭的人,有泪可流证明天性未泯,按前世的话来说,这个同志是可以抢救……挽救一下滴。 “好了好了,把眼泪收一收……”李素蹲下身开始安慰他:“现在,你肯说说西州的事么?为何西州这副死气沉沉的样子?为何百姓畏官府如虎如狼?” 钱夫子泪眼婆娑地抬头:“您要问的就是这个?” 李素眯起了眼:“你还是不肯招?” “肯招肯招……”钱夫子忙不迭点头,接着忍不住悲从中来,大哭道:“其实刚才挨揍之前我就肯招了,您问什么我招什么,真的!这位官爷,您……倒是先问啊!上来便没头没脑先揍一顿,小人这顿打挨得……” 说完钱夫子再也无法控制自己憋屈的情绪,咧开嘴大哭起来,真正是“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李素脸颊狠狠抽搐了几下,挠了挠头,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似乎……刚才办事的顺序出了点问题? 钱夫子哭得伤心,作为罪魁祸首,李素只好拍着他的肩安慰他:“好啦,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做人要豁达点嘛……” 钱夫子哭声更大了。 一旁的郑小楼不耐烦了,冷冷地打破了眼前的尴尬场面。 “你若再哭一声,我便再揍你一顿,说到做到。” 钱夫子的哭声仿佛被掐住了脖子似的突然停止,然后面朝李素垂头,万分诚恳地道:“小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官爷想知道什么尽管问。” *************************************************************** “西州官府常欺凌百姓,有这事吗?”李素第一个问题很敏感,或者说,他今晚想要问的问题都很敏感。 钱夫子片刻都没有犹豫,脱口就答,用实际行动向李素证明刚才他那顿打挨得有多冤。 “确有其事,贞观六年以前,当时城里的高昌人居多,虽说高昌国人大多皆是咱们汉人后裔,可百年来高昌国主以恩威服其心,况且西州离大唐甚远,久不沐王化,故而渐渐的,他们便将自己当成了高昌国子民,代代传下来,城中百姓只知高昌国主,而不知中原汉土了,贞观六年,大唐皇帝陛下大败东突厥后,调兵顺势占据了西州,高昌国将士慑于大唐虎威,被迫让出了西州,可城里的子民们并不服王化,城中常有百姓与唐军冲突,后来皇帝陛下遣调第一任西州刺史,鉴于西州现状,治下当用重典,对百姓施以威服,久而久之,西州百姓这才渐渐归于王化……” 李素皱眉道:“也就是说,如今城里的百姓,以前都是高昌国人,所以现在的西州官府对百姓施之以威,渐渐的,官府和百姓都成了习惯,一边习惯了威压,另一边习惯了被威压?” 钱夫子笑了笑,扯动脸上的青肿淤青,痛得直吸凉气。 “以前确是如此,可是后来,到贞观九年时,为了坐实西州归属,大唐朝廷从玉门关内迁来唐民近万,都是正经的大唐子民,以前的高昌国百姓或彻底臣服于大唐,或举家西迁而去,或是……被官府寻了由头治罪,如今的西州城里皆是大唐百姓。” 李素皱眉:“以前是统治异邦子民,施之以威未可厚非,如今既然都是大唐百姓,官府为何仍对他们如此苛刻?” 钱夫子小心看了郑小楼一眼,惶然道:“这个,小人确实不知了,真的,小人只是个屠户啊,官爷您是不是太高看小人了?” 李素又呆住了,这句话……确实很有道理啊。 一肚子的问题不得解,为何要抓个屠户来问?从刺史府里随便劫个小官小吏不是方便得多吗?反正劫都劫了…… 李素开始反省自己,从事情的源头开始反省,然后,他回忆起王桩那天说过的话。 “你只是个屠户,为何城里百姓对你如此尊敬?据说你去过的地方都有人起身向你行礼,可见你在城里是有威望的。” 钱夫子又想哭了:“小人是屠户啊……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人想吃口肉,都一定要对屠户客气点的,不然难免短了斤两……” 抬起头望向李素,钱夫子惴惴地道:“难道关中的百姓对屠户不客气吗?这……不至于啊!” *************************************************************** ps:睡过头了。。。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一章 西州隐秘 李素吃过猪肉,也见过屠户跑,但关中百姓对屠户客不客气……这事他还真不知道。 现在的情景很尴尬,不仅因为李素发现自己抓错了人,而且这个被错抓的人还歪了楼,把一件跟国家和百姓息息相关的事情慢慢带歪到百姓对屠户的态度上去,好吧。职业习惯,情有可原,但李素还是很想揍人。 不善的目光转而瞪向王桩,李素恨得牙痒痒。 都是这家伙造的孽,一句“人人皆向钱夫子行礼”,这句话产生了多大的误解啊,但凡听在正常人的耳朵里,大抵都会认为这位钱夫子一定是个深受全城百姓爱戴的老教书先生吧?谁知道竟是个百姓争相讨好只因怕他缺斤短两的屠户? 玩笑开大了…… 李素有些犹豫,要不……把王桩吊起来抽一顿? 王桩浑然不觉李素的目光多么不和善,反而咧嘴直笑,笑得很憨傻。 “官府除了欺凌百姓,还对百姓做了什么?”李素缓缓问道。 钱夫子想了想,道:“赋税徭役过重……这个算不算?” 李素楞了一下,接着笑了n■,:“当然算,来,仔细说说,西州赋税几何?” 钱夫子犹豫了,显然有些顾虑,虽是人人皆知的事情,可传出去以后谁知道官府会不会追究他? 犹豫间抬头不经意地望向李素,却见李素一脸如沐春风的笑意,翩翩君子似的瞧着他,钱夫子猛地一个激灵,忽然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是的,官府追究那是以后的事,现在若不说。要命可就是眼前的事了。 舔了舔干枯的嘴唇,钱夫子道:“大唐立国以来,赋税沿用的是隋朝的租庸制,即每户每丁每年向官府交纳租粟二石,调随乡土所出,或纳绢绫两丈。或绵二两,而在西州这块地方,四周既没有适合种粮食的土地,也不出产绢绵,于是刺史府下令赋税以银钱折抵,西州这个城池实在太贫瘠了,官府无法参照大唐的赋税制,索性私定了一个税制,即每丁每年二税一。徭役则以当年州城的工事而定。” 李素睁圆了眼睛,吃惊道:“二税一?百姓每年所得要交一半给官府?这……” 王桩也吃惊地张大了嘴:“大唐立国以来闻所未闻,如此重税,太苛了。” 郑小楼最冷静,只是环臂冷冷地哼了一声,眼里冒出一股杀机,道:“这狗官……” 李素怔怔说不出话,二税一。非常简单粗暴的税制,李世民知道后非得跳起来……庆祝自己发财了? “如此重税。官府如此乱为,西州百姓为何无人上告?”李素沉声问道。 钱夫子露出无奈的神色:“上告?跟谁告?从西州到关中,路上就要走小半年,就算到了长安又如何?听说近两年长安朝臣非议颇多,朝廷还在考虑要不要放弃西州,城内百姓本就人心惶惶。到了长安,人家还不一定拿咱们当大唐的子民看,毕竟西州这座城池太复杂了,有汉人,有突厥人。有龟兹人,连吐蕃商人都常有进出,大唐得到这座城原本名不正言不顺,城里还有这些异邦番族,咱们到了长安,朝廷会认为咱们算哪国人?” “就算朝廷认为咱们还算是大唐人,那么,官府盘剥百姓的证据呢?百姓告官,先不论对错,首先便是大罪一条,况且路途遥远,路上盗匪丛生,前途更是命运难测,试问西州百姓谁会去做这件事?但凡不是被逼得完全没了活路,能忍,尽量还是忍着吧。” 李素神情越来越阴沉。 “能忍,尽量还是忍着”,短短一句话,道尽国人数千年来的秉性,百姓真的很知足,甚至连吃饱的要求都不用提,只求不饿死,便算是一条活路,有了活路,谁都不会做那铤而走险的事,历史上一桩又一桩揭竿而起的起义,哪一次不是被逼得完全没了生路,左右一死,索性反了。 “二税一的税制,是曹刺史定下的?”李素问到这个很关键的问题。 钱夫子再次犹豫了一下,没答话,只是以不易察觉的幅度轻轻点了点头。 李素沉默半晌,忽然大笑:“好,好个西州刺史,我算领教了!钱夫子,我还有件事问你。” “官爷您说。” “西州周边邻国恶意窥视觊觎,这些年应该有过不少外敌入侵之事,靠驻守西州的这点兵力,还有近乎全失的民心,官府是怎样守住这座城池的?” 钱夫子叹道:“官爷说的这些,小人真的不太懂,小人原是灵州人,贞观九年灵州大旱,田地颗粒无收,小人无奈与乡亲们一起当了流民,后来朝廷有了安排,将我们尽数迁往西州,这才在西州落了户,小人和西州城里的百姓一样,眼里盯着的只有一日两餐,官爷说什么外敌入侵,将士守城,小人却实在不太明白……” 李素失望地叹了口气,拿这些问题去问一个屠户,委实强人所难了,李素暗暗做个了决定,明晚叫郑小楼去刺史府劫个小官来,老规矩,先揍了再问话。 正当李素失望时,钱屠户却道出一件很有价值的事。 “官爷说起守城,小人倒想起一件事来,从贞观九年到今年,突厥和高昌人前后四次攻打我西州,每次兵力都不下万人,当时守城的项将军急得脸都白了,可仍然靠着手下一两千人的兵力将他们击退……” 李素两眼一亮,终于说到戏肉了。 “他们用的什么法子击退的敌军?” 钱夫子迟疑道:“认真说来,其实也不算项将军的麾下击退的,每次攻城到了紧急关头,西州城南北两个方向便会冒出两支精骑,一左一右朝攻城敌军的侧翼发起冲锋,往往两轮冲刺下来,敌军便纷纷心惊胆丧,惶然败退撤军……” 李素大感惊讶:“这两支精骑是何人领军?西州附近尚有别的都护府或折冲府吗?” 钱夫子缓缓摇头:“小人并不知领军者是何人,西州方圆八百里内也没有别的都护府,最近的援军在玉门关,离西州近千里,而且小人隐约还知道,这两支助西州将士守城的精骑并非汉人,而是突厥人。”(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二章 圈地建宅 李素发现自己像一个等待明星爆八卦的狗仔记者,兴奋地看着一个接一个的八卦从钱夫子嘴里爆出来,太嗨了。 “突厥骑兵……助我大唐守城?”李素对这个惊天大八卦简直不敢置信:“这两支突厥人从哪里冒出来的?” 钱夫子奇怪地看着他:“小人刚才不是说了么?城外一南一北两面冒出来的啊……” 李素沉下脸:“你在说笑话吗?” “您若问这两支突厥骑兵的来处……”钱夫子苦着脸,可怜巴巴地再一次强调道:“……小人只是个屠户啊。” 好吧,李素再一次提醒自己,这家伙只是个屠户,不能对他高标准严要求。 “这两支突厥骑兵人数几何?” 钱夫子挠挠头,道:“听守城的军将说,两支突厥骑兵人数并不多,大约两千多人,主要是战法很犀利,策马冲锋时颇得唐军战法精髓,往往都是从左右侧翼发起攻击,一南一北穿插过后,敌军便被切割成了三块,拨转马头再冲锋一次,敌军的士气差不多便崩溃了,守城的项将军再领着将士们从城门杀出,里应外合之下,敌军兵¥f,败如山倒……” “敌军这几年大规模攻城一共四次,你的意思是,每次都是被这种战术打败的?” 钱夫子笑道:“敌军哪有这么蠢,每次战术自然都不一样,有时候是在路上被伏击,有时候是被袭营。总之每次的法子都不一样,可每次都有两支突厥骑兵出现,帮咱们守住了西州城。敌军被打败后他们也不入城,吆喝几声便策马跑得没了影,下一次有敌军攻城时,他们又恰到时机地出现在城外……” 李素眉头皱得更深了。 原本将钱夫子掳来是为了解开心中疑惑,可没想到现在心中的疑惑越来越多了。 那两支莫名其妙出现堪比唐朝版活雷锋的突厥骑兵……到底是什么来路?无缘无故为何帮大唐守城? 不过有些疑惑还是被解开了,比如这座城池为何一片死气沉沉的气氛,又比如一直弄不清楚这座既破败。人心又松涣的城池这些年居然能在诸多外敌环伺下不失陷,现在算是有了解释。 李素陷入沉思,久久默然不语。 钱夫子神情忐忑地看着他。不时又回过头看看帅帐内武力值最高同时也最没人性的郑小楼。 “官……官爷,小人知道的全都说了,半句都没保留,小人接下来……应该不挨揍了吧?” 李素回过神。朝他歉然一笑:“今日是我鲁莽了。先给你赔个不是。” 钱夫子惶恐地连连摇手:“小人担当不起,您千万别对小人太客气,不然小人怕是又要挨顿揍。” 李素笑着安慰道:“不会的,这次是我办错了事,以后我若有什么问题一定先问,你若答不出我再揍。” 钱夫子脸色发绿:“…………” 该问的都问过了,还有些问题李素没说出口,他很清楚就算问了钱夫子也肯定答不出。 总的来说。今晚将钱夫子掳来还是很有收获的,可以说收获特别巨大。对一筹莫展的西州局势,李素终于看到了一丝曙光。 任何事情最怕的就是没头没尾,圆溜溜的不知从哪里找突破口,一旦发现一个小小的漏洞,这件事离解决的时日也不远了,李素对自己有信心。 钱夫子立了功,李素以礼相待,命王桩领他找个空营帐睡下,明早派人将钱夫子送回城去,不仅如此,李素还顺手赏了钱夫子一块足有十两重的银饼。 从天而降的横财把钱夫子震住了,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今晚这顿打挨得真够值的,竟换了十两银饼,如果能够做成长期买卖,那该多么的美滴很…… ………… ………… 旧疑方解,又添新疑。 对钱夫子的答案,蒋权显然很不能理解。 “怎么可能!定是那屠户胡言乱语,李别驾为何不重重治他的罪?”蒋权一脸愤慨道。 李素笑道:“为何不可能?突厥人不能帮咱们大唐守城吗?” 蒋权叹道:“若说是别的异族帮大唐守城,末将也就信了,可突厥人实在……贞观四年,陛下活擒颉利可汗,东突厥灭亡,此战一雪大唐渭水之盟的耻辱,不仅如此,此战过后,大唐将士入草原,对突厥诸部落进行了清洗,突厥各部落首领要么归降大唐,要么被彻底绞杀,剩下的一部分则分批往大唐兵锋无法触及的地方逃窜,比如突厥阿史那一族,便全族归降了大唐,还有一部分则投往控制西域的西突厥……” “总的来说,除了归降大唐的那部分突厥人外,别的突厥人对大唐可谓恨之入骨,如今的西突厥勾结高昌国,撺掇龟兹国对大唐西面边境进行袭扰和掳掠便是很明显的例子,那个姓钱的屠户说什么突厥骑兵帮大唐守城……”蒋权讥诮地一笑:“……突厥人不帮着敌人攻城便谢天谢地了,帮咱们守城?他们吃错药了么?” 李素眨眨眼:“蒋将军不信?” 蒋权老实道:“末将确实不信。” 李素道:“突厥人帮大唐守城是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事,此事到底是真是假,咱们再找人问问便知……” 嘴角翘起一抹奇异的笑,李素悠悠道:“若此事是真的,西州这个地方可就有意思了。” ***************************************************************** 李素觉得自己离真相近了一步,刚踏进西州时只看见漫天浓雾遮天蔽眼。如今站在远处再看西州,它的轮廓似乎清晰了一些。 突厥人,龟兹人。曹刺史,果毅都尉项田,还有西州刺史府里的诸多官吏…… 一张张凌乱的面孔在李素的脑海反复闪现而过,渐渐串成了一条线,有首有尾,有因有果,这座城。原来并不那么简单。 最关键的一件事是,刺史曹余除了欺凌百姓,征收苛税以外。到底还干了多少缺德事,而且这些缺德事不是曹余一个人能做得出来的,刺史权力再大也不可能一手遮天,所以如果钱夫子所说的那些欺凌之事属实的话。李素可以断定。整个西州的官场全坏掉了,这是一桩从根子上已经腐烂不堪的大案,拔出萝卜,不知带起多大一片泥土。 思绪再往更远的地方发散,李世民当初没头没脑的,为什么忽然把他派到西州来当官?这个令李素苦思了近半年的问题,在钱夫子走后,李素似乎也渐渐有了一些头绪。 大家都不简单啊。 ………… 接下来的几天。李素不动声色,就当没这回事。 一个初来乍到没有任何根基的官员。对经营这座州城数年的首官动手,无疑是自寻死路,李素不是王桩,他不会干出如此缺心眼的事。 除了下令蒋权秘密派出一支百人精骑四处搜寻那两支有可能存在的突厥骑兵外,李素没有别的动作,每日白天在西州城里闲逛,晚上则晃晃悠悠带着王桩和郑小楼两位亲卫回营睡觉,在西州诸官员眼里看来,李素的表现根本就是个没有任何本事,只靠邀欢献媚得官的宠臣。 这个宠臣的表现没让鄙视他的人失望。 “这块地方,方圆十二亩地,本官要了。” 李素指着西州城东一块闲置多年的空地,神情充满了指点江山般的意气风发。 龟兹商人那焉有点吃惊:“十二亩地都要?这……合适吗?” “合适,本官是西州别驾,我说它是我的,它就是我的。”李素的混帐语气深具程咬金神韵。 “都用来建宅子?”那焉还是不能接受。 李素叹道:“小是小了点,可谁叫我是别驾呢,爱民如子嘛,宅子小一点勉强住一住便习惯了……” 那焉很无语,在这个连刺史府都只有巴掌大的城池里,你居然要建一个占地十二亩的宅子,而且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语气,别人岂不是该一头撞死? “李别驾,容小人多句嘴,十二亩地的宅子,耗费人力物力可不小,建宅子需要的青石,方砖和泥浆等等,都要从千里外的沙州运来,当然,李别驾给的钱若足够,小人相信西域的商人们必然蜂拥而至,再多的东西都能给您运来,只是这要花费的钱……” 李素装糊涂:“钱咋了?” 那焉小心地道:“花钱不小啊……您此次离开长安西行,小人看您的行装,似乎……没带那么多钱呀。” 李素眨着清纯无辜的眼:“你帮我垫上呗……” 那焉猛地一个激灵,开始仰头望天色,估摸下一句要拿天色当借口了。 “小气!”李素太生气了:“我真恨自己啊,看看我,交的都是些什么朋友,连垫个宅子的钱都不肯……啧!狐朋狗友!” 那焉快哭了:“先多谢李别驾拿小人当朋友,可是……在这茫茫千里大漠里建一栋华宅,花钱可不小,小人虽是商人,却也负担不起啊……” “行了行了,这钱我自己出!”李素狠狠白他一眼,从怀里掏出一颗碧绿的猫眼石,塞到那焉的手里:“拿去,当是订金了!” 那焉眯着眼,举着猫眼石面朝阳光仔细端详许久,呆呆地道:“这颗猫眼石……好眼熟啊,莫非是西行路上小人送您的那一颗?” “没错,色泽纯度很不错,上品哦。”李素笑道。 那焉的脸色有点难看:“这……是我的啊!您拿小人送您的东西,反过来再给小人当订金,这事是不是……” “是你的啊,但你送给我,就是我的啊,我的猫眼石拿来付我宅子的订金,你说说,这件事哪个地方不对?” 说完李素都觉得有点脸红,他发现自己变坏了,被程咬金带坏的。 那焉被李素绕了半天,仔细一寻思,确实没哪里不对,可是这心里为何堵得慌? “就算是您的,可……这一颗猫眼石当订金也太少了啊。” “什么叫‘就算’?本来是我的!”李素忽然很计较用辞,如同前世某某省是我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样,这句话一个字眼都不能错的。 “是是是,本来就是您的。” 李素叹了口气,真不爱跟这种死要钱的人打交道。 一脸心疼地伸手入怀,掏了半天,又掏出一颗猫眼石,依依不舍地递给那焉:“再补一颗,若还说不够,我就抽你。” 那焉接过后只看了一眼,又快哭了。 “这……还是我送给您的呀……” “是你送我的啊,所以它是我的了,哪里不对吗?”李素杀人似的目光恶狠狠瞪着他,很霸气。 **************************************************************** ps:今晚一章了,感觉有点累。。。(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三章 身陷算计 房子订金就这么半抢半赖的给出去了,那焉不得不接受这笔很无赖的订金,理论上来说,这笔订金是他出的,钱花了,却在李素嘴里落了个“死要钱”“小气”的评语,两头不讨好。 接过李素的两颗猫眼石,那焉心不甘情不愿地走了,新宅材料的运输是大事,要去城里东西两市散播消息,与落脚市集的商人们敲定价钱,别人才愿意把材料从遥远的沙州运来西州。 看着那焉不甘不愿的背影,李素露出深思之色。 扭头看了看旁边的王桩,李素忽然道:“如果你是商人,一桩明知亏本的买卖摆在你面前,你会不会做?” 王桩憨憨一笑,露出满嘴白牙:“当我傻吗?明知亏本的买卖谁会做?” 李素的笑容颇有深意:“是啊,连你都知道不能做亏本买卖,那焉怎会不知道?这事……有点意思了。” “啥意思?啥叫‘连我都知道’?”王桩听出话里的意思不对,显然不是在夸他。 李素朝远处那焉的背影努了努嘴,笑道:“那焉是商人,很成功的商人,商人这辈子要做的是以本求利,这四∠,个字应该镶入商人的骨子里,一刻不能忘记,否则他就不是合格的商人,可是就在刚才,那焉做了一件瞎子都看得出是赔本的买卖,沙漠里一幢华宅值多少钱我不太清楚,一定不是小数,那焉刚才假装犹豫了一下,大概只有几个呼吸的时间便收了我两颗猫眼石当订金,这笔买卖做得跟闹着玩似的,一个合格的商人,为何会答应做这笔买卖?” 王桩没好气道:“你是西州别驾。这座城池的老二,他要讨好你,为将来考虑,偶尔做笔亏本买卖也很正常啊。” 李素失笑:“就西州这座死气沉沉的城池,城里百姓穷困,市集萧条。正常人都看得出这座城对商人毫无吸引力,他有什么必要讨好我?” 王桩眨眨眼:“说不定他看上的是你在长安的人脉呢?” 李素笑得更大声了:“天下人皆知我被陛下贬谪西州,不知何年何月才会被召回长安,他把劲儿用在我这么一个贬官身上,难道他吃错了药?” 思考显然不是王桩的强项,现在王桩已感到有点头痛了,揉了揉太阳穴,王桩叹道:“那他一定是吃错了药。” 李素沉吟道:“现在再想想那焉的身份,他是龟兹国相那利的堂侄。龟兹国与我大唐这些年不太和睦,常与西突厥勾结一处,祸害丝路上的商贾……” 王桩一惊:“你的意思是说……那焉有问题?” 李素眨眼:“我说过这句话吗?我只是想说,那焉这个人很有意思……” 远处,那焉的背影只剩一个小黑点了,李素久久凝视着那个小黑点,嘴角泛起一抹深深的笑意:“嗯,这个人。确实很有意思……” *************************************************************** 忙完闲事,李素心满意足地领着王桩和郑小楼走进城东一家酒肆里。 酒肆很简陋。看起来有不少年头了,地上的木板踩上嘎吱嘎吱响,透着一股子年久失修的腐烂味道,仿佛随时会垮塌似的,店内只有几张同样年久失修的矮桌,和两个懒洋洋打不起精神的伙计。就像走进了一家阴森的中世纪吸血鬼城堡。 李素今天心情不错,任何人能用两颗别人送的猫眼石搞定一幢大房子,心情都会不错的,再加上自己还带了两个超级打手,一看就属于惹不起的那类人。所以李素走进酒肆没有任何心理压力。 伙计懒懒散散走过来,没精打采地给李素送上一坛酒,反正没得选,整个酒肆只有这一种酒,看在伙计懒散的欠抽样子颇有自己当年的神韵的份上,李素决定不抽他,还很痛快的多给了几文钱。 钱能让鬼推磨,自然也能让伙计振奋精神,几文赏钱塞进怀里后,伙计的表情忽然变得非常的宾至如归,简直就像热情的沙漠。 酒肆是个很纯正的酒肆,经营理念很固执,他们只卖一种酒,而且连下酒菜都没有,酒端上来倒在破烂的陶碗里,李素凑近看了一眼,不由皱了皱眉。 这酒……闻起来有点像馊水,而且是隔夜的馊水,实在不能确定它到底是不是酒。 “告诉你,你今天走运了,来,你先喝一口。”李素把王桩揪过来,端起酒碗朝他嘴里灌。 王桩也不嫌弃,很痛快地一口喝干,还咂摸咂摸嘴,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好喝吗?”李素眨眼。 “还行,稍微有点酸。”王桩咧嘴憨傻的笑。 李素不说话,也不喝酒,静静盘坐在方榻上。 王桩奇道:“你咋不喝?” 李素打量了他一阵,发现王桩并没有中毒的迹象后,才皱着眉小心翼翼浅啜了一口。 “啧!太酸了!”李素嫌弃地摇摇头,再也不肯喝第二口。 酒不是中原的酒,带了几分劣质的西域葡萄酿的味道,说不出的难喝。 “小楼兄,你也坐下,今天我请你们喝酒,一定要感恩哦……”李素很热情地招呼郑小楼和王桩坐下。 郑小楼似乎看出了李素的险恶用心,理都没理他,只是扔过一记鄙夷的眼神,仍旧一脸高冷地环臂而立。 王桩不在乎,坐下来咣咣咣几口,小半坛酒便下了肚。 李素只好百无聊赖地看着他喝,片刻后,李素陷入幸福的发呆时光。 酒肆很安静,只有寥寥三桌客人,另外两桌显然是城里的百姓,算是为数不多的中产阶级吧,不然不会有闲钱来这里喝酒。 一座好好的城池,被曹余治理成这个样子,城里百姓穷困,百业凋零,内忧外患不绝,有这样的首官,实在不是百姓之福。 李素现在在等待,等待将钱夫子的每一句话查实,如果事实证明钱夫子所言不虚,那么曹余这个人,李素一定要把他拉下马,好好的城池,不能放在他手里糟蹋了。 人在发呆的时候,时间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那坛劣得不能再劣的酒被王桩喝得快见底了,扭头看看外面的天色,时候不早了,该回营地了。 正打算起身时,邻桌酒客聊天的声音轻轻悄悄飘进耳中,李素神情微动,刚打算起身,又坐了回去,支起耳朵听着邻桌的议论。 “城北赵家的闺女可惜了,才十四岁,出落得水灵灵的,在咱们这大漠方圆里,也算很不错的美人了,听说开春已许好了人家,是个高昌国的富商之子,虽说不是做正室,可人家聘礼给得不少,眼看赵家的光景要亮了,谁知天降横祸……” “呸!狗屁横祸,是人祸!赵家闺女是被人祸害的!” “被谁祸害的?” “这西州城啊,旧来的,新来的,都不是啥好货,听说新来了一位别驾,是从长安来的,场面摆得很足,还带了一个千人骑队护驾,可见来头不小,这位新别驾不是什么好货,带来的骑队更不是好货,听说赵家闺女就是被骑队里的一个骑曹给祸害了。” “有这事?你咋知道?” “我咋知道?我就住赵家旁边,昨晚赵家大门被人一脚踹开,一晚上只听得闺女哭,大人也哭,闹了一晚,天没亮赵家的闺女便吊了颈,尸首现在还停在赵家院子里呢,听说就是那个骑曹晚上喝多了,恰好遇见赵家闺女,觉得颇有姿色,便破门而入把她祸害了,唉,一条人命啊!咋就忍心呢!” “西州城,越来越不是人待的地方了,过些日子索性跟了胡商的商队离开吧,随便去哪里都比在西州强……” ………… 王桩和郑小楼呆呆听着,神情布满了震惊,不自觉地扭头望向李素,却见李素的脸上已是一片铁青,身子气得微微发抖。 “李素,这……”王桩急了。 “闭嘴!”李素叱道,站起身,面无表情地道:“走,回营!” 三人默不出声走出酒肆,王桩和郑小楼见李素神情不善,也不敢多说,默默跟在后面走。 从城东到城北,要穿行两条街道,一纵一横,纵横的中间叉口恰好是刺史府。 李素的神情阴沉得可怕,快走到刺史府时,脚步忽然一顿。 因为他听到了动静,动静不小。 前方密密麻麻站满了人,将刺史府的前门围得水泄不通,看人数约莫上千,门前空出一块地,地上用白布遮着一具尸首,两名中年男女面朝刺史府大门跪在地上,哭得天昏地暗。 千余名百姓静静站在中年男女身后,没有力竭声嘶的喊口号,也没有激昂愤慨地鸣冤,只是安安静静地站在门前,上千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紧闭的大门,沉默中却分明能感受到那股能将肩膀压垮的愤怒。 李素抿了抿唇,这一幕根本不用解释,看一眼便全明白了。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四章 无辜牵扯 祸从天降! 还没回营查证,李素已闻到一股浓浓的阴谋味道。 平白无故,百姓家的闺女被糟蹋,真凶马上浮出水面,剑指城外骑营。 这桩案,怎么看都透着一股诡异味道,偏偏有头有尾有情节,连细节都清清楚楚,纤毫毕现。 隔着十来丈远的距离,李素静静看着刺史府前呆立的人们,和那扇一直紧闭的大门。 事情刚起了头,李素想再等等,看后面还会怎样发展。 身旁的王桩却已气得满脸通红,握紧的拳头低声怒道:“这是构陷!” 李素淡淡瞥他一眼,没吱声。 见无人回应,王桩急了:“这些日子我与骑营的兄弟们相处得不错,他们都是规矩人,断不会做出这等伤天害理之事,蒋权那货虽然与我不对付,但不得不说,这家伙治军还是有一套的,平日若无事,根本不准骑营的弟兄出营一步,只准在营地内吃饭睡觉和操练,什么狗屁骑曹,什么狗屁糟蹋!人都出不来还糟蹋个屁!” 李素面无表情,冷冷道:“是真是假,只待查实,现在说任何理∽▼,由有用吗?” 二人说着话,远处刺史府的大门却忽然打开了。 一个长得白白胖胖的中年男子跨出门槛,朝门口静立的百姓们扫了一眼,然后目光停在横躺门前空地的尸首上。 “闺女何辜,竟被天杀的骑曹糟蹋,求刺史府老爷为我闺女做主申冤!”赵家闺女的爹娘跪在尸首前,哭嚎着朝中年男子磕头,头磕得很用力,没几下二人的额头便见了血。 中年男子皱了皱眉。再扫视一圈周围静立的人群,扬声道:“此案,罪大恶极,丧尽天良!曹刺史已知晓了,刚才遣刺史府刑名前去赵家侦勘,只是此案未曾查实。官府断案务须不枉不纵,绝不放过真凶,但也绝不能冤枉好人……” 前面这番话说得义正严辞,连王桩愤怒的表情都稍稍缓和下来。 李素却面露冷笑,如果这桩案子是个阴谋的话,这个中年胖子下面的话才是重点。 果然,中年胖子见人群有些骚动,于是停顿了片刻,忽然露出无奈又悲愤的样子。叹道:“就算查实此案是城外骑营所为,恐怕……” 语声一顿,死者的爹娘跪在地上挺直了腰,怒道:“杀人偿命而已!冯司马有何疑虑?” 李素才知道这个中年胖子竟是刺史府的司马,不大不小也是个从六品官。 姓冯的司马闻言一叹,黯然道:“只是……李别驾是陛下亲旨所任,城外骑营是李别驾随行军,若真凶果然是骑营。怕是……曹刺史爱民如子,可他毕竟只是刺史……” 话说得含糊。可话里的意思大家都很清楚了,唯独听到“爱民如子”四字,人群里不知从哪里发出几声嗤笑。 冯司马拐弯抹角说了一大通,意思只有一个:京官动不得。 话刚落音,人群不安地骚动起来,沉默渐渐变成了喧嚣。愤怒如同刚被揭开泥封的陈年老酒,怒意在人群中弥漫,扩散。 “死了人啊,官爷,要有个交代啊……”死者的爹娘头磕得砰砰直响。一边磕头一边哭嚎。 冯司马似乎在犹豫什么,片刻后,终于狠狠一跺脚,咬牙道:“罢了!曹刺史和本官便为你们做一回主!大家看清楚了,西州这块地面上,到底是有好官的,平日总说曹刺史欺凌你们,他欺凌你们什么了?赋税,收上去那是给朝廷的!它没有落入曹刺史的腰包,今日城里百姓有冤,为你们做主的是谁?你们睁大眼看清楚!” 远处,王桩气得额头三尸神暴跳,攥紧了拳头便待冲上前,刚迈步却被李素死死拽住。 “这狗杂碎颠倒黑白,老子今非把他撕碎了!”王桩怒吼道。 李素也是怒容满面,不过还是很冷静。 “撕碎他有什么用?人家挖了个大坑,就等着我往里跳呢,不论我跳还是不跳,都注定了倒霉。”李素冷冷道。 “就这么让他们骑到咱们头上?”王桩怒道。 李素朝刺史府门前冷冷一瞥,那个姓冯的胖子仍在煽动着百姓,人群已渐渐被他煽得传出阵阵叫好声。 “走,先回营,事情才刚开始,再等等,看看到底有多少杂碎冒出来搞风搞雨。”李素难得地骂了句粗话,然后转身便走。 *************************************************************** 回营的第一件事便是查实。 李素心里是相信蒋权和他麾下将士的,可也存着一丝疑虑,他担心这事真是蒋权麾下干的,一千人里面但凡有一个不争气的,那就真的完全陷入被动了。 蒋权被紧急召进帅帐,一听此事顿时又急又怒。 “断无此事!末将敢以项上人头担保!不,末将敢以全家老小的人头担保,这一千骑营全是跟随末将多年的老弟兄,都是规规矩矩的老实人,这么多年从未出过这等腌臜事,定是刺史府构陷!” 蒋权在帅帐里气得直跳,喘着粗气在李素面前转来转去。 李素却很淡然,抬眼朝他一瞥,道:“你拿再多的人头担保有什么用?赶紧下去查啊,查实了,真凭实据摆在面前,我绝对不枉不纵。” 蒋权气得狠狠一跺脚,扭头便出了帅帐。 没过多久,蒋权捧着一份册子进来,将册子摆在李素面前,道:“这是昨日到今日营地的进出造册,上面写得很清楚,全营一千一百七十二人,从昨日辰时开始便一直在营中操练用食,直到今日此刻也无一人出营,城里那家闺女是昨晚子时左右被人糟蹋,两个时辰后自己上吊,根本不可能是咱们骑营的弟兄干的!” “有没有不经大营辕门,偷偷跑出营地的可能?”李素不放心地问道。 蒋权气道:“那就更不可能了!营地里遍布无数明岗暗哨,任何人踏出营房一步都会被喝问,而且会被拿下吃军法,就算谁有这泼天的胆子敢偷跑,可谁有这泼天的本事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跑出去?” 看着蒋权受了冤枉暴跳如雷的样子,李素却笑了,笑得很开心。 “好了,现在可以确定了,这件事是个圈套,是冲着我来的。”(未完待续。。) 请个假 省作协发出大召唤术,召唤我去文学院进修。。。 今晚开学典礼刚刚才回来,嗯,实在太累了,请个假,做个早睡的美男子。。。(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五章 辕门对峙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糟蹋民间女子,嫁祸骑营,事情七弯八拐,终究绕到李素头上,因为李素是骑营的头,他是事实上的骑营主官,下面的人犯了罪,李素逃不开罪责,当他被万夫所指的时候,这座大漠里的荒城李素也待不下去了。 很烂俗的套路,可是很有效。 有效的套路,就不算烂俗。 李素知道,在西州,他并不受欢迎,很多人盼望着他滚蛋,包括那位西州刺史曹余。 很不可理解啊,如此英俊讨人喜的帅哥居然不受欢迎,都瞎了么? 西州是个多民族混杂的城池,外表看去似乎并不排斥外来者,可是,李素除外。 李素这个外来者太强势了,他不仅带来了一千骑营,而且还是皇帝陛下亲旨任命的别驾,在这座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西州官场里,李素的存在就像一颗钉在所有人眼中的钉子,不拔掉它,会很痛。 李素感到很挫败,他没想到自己居然有被人如此讨厌的一天,这根本不符合常理。 除了挫败,还有深深的愤怒,当一个人被周围所有人-☆,都排挤,甚至以阴谋诡计的方式赶他离开时,这个人……会变成阻碍社会安定团结的不稳定因素,千百年来监狱里关的,大抵都是这类人。 “骑营派几个机灵点的人乔装出去,连夜进城打探消息,到底谁给咱们右武卫骑营泼脏水。把这个杂碎揪出来!” 帅帐内,李素咬着牙,脸色阴沉地道。 “是!末将一定把他揪出来。一刀一刀剐碎了狗娘养的!”蒋权神情愤怒,表情狰狞,比李素更像社会不稳定因素。 蒋权气冲冲出去,帅帐内,王桩啧啧有声:“这蒋权虽然人不咋地,可还算条汉子,说一不二。他说能把那杂碎揪出来,一定能揪出来。” 李素奇怪地瞥了他一眼:“你不是跟他不对付么?今咋说他好话了?” 王桩叹道:“昨晚他遣人送了坛酒给我,真奇怪。自从喝了他的酒以后,我忽然看他很顺眼了……” 李素沉默许久,忽然拍了拍他的肩:“今生居然能认识你这个兄弟,实在是……” 王桩咧嘴憨笑:“缘分?” “造孽。” ***************************************************************** 第二天。动静更大了。 清晨时分。李素还在帅帐里呼呼大睡,营地却喧闹起来。 营地辕门外,莫名出现了上千人,全是城里的百姓,这些人成色很杂,有披着皮裘的突厥人,戴着圆帽的龟兹人,穿着麻布短衫的汉人。人群里甚至还夹杂着几个穿得邋里邋遢的和尚和道士,一锅大杂烩站在营地前闹哄哄跟煮沸的火锅似的。 领头的不是百姓。而是刺史府的十来名官员,那位白白胖胖的冯司马赫然在列,为首者竟是西州刺史曹余。 此刻营地辕门前剑拔弩张,两拨人马仗剑对峙,蒋权和西州折冲府的果毅都尉项田各自拔剑互指,脸红脖子粗地互相瞪视着对方。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火药味,一点火星便能将整个营盘引爆。 “本官西州刺史曹余,进大营欲见李别驾,尔等拦我,所为何故?”曹余穿着浅绯官服,脸上布满正义的固执。 蒋权眼睛看也不看他,虽然官职不如曹余,可蒋权毕竟是长安禁宫里出来的右武卫将军,平日里见的都是那些上朝的国公,国侯,开国大将军,三省宰相等等,区区一个下州刺史,他怎会看在眼里? “曹刺史,大营有大营的规矩,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刺史大人领着上千百姓来营房前喧哗,末将敢问所为何故?”蒋权冷冷地道,手里的剑仍纹丝不动地指着项田。 “大胆!”项田大怒,剑尖又朝前挪了数寸。 “没错,蒋某就是如此大胆!”蒋权狞笑,手上的利剑也不甘示弱地朝前递了几寸。 空气越来越紧张,两军相拼,一触即发。 “蒋将军,本官是西州刺史,可酌情节制西州境内所有兵马,包括你和你麾下的兵马!”曹余踏前一步,神情渐怒。 “曹刺史,末将乃长安太极宫右武门所属,只遵皇帝陛下亲旨,对任何地方官员不听调,不听宣!今日任何人敢闯进我辕门一步,末将管教他试试我手上的三尺青锋!” 曹余气得脸色铁青,身躯微微发颤。 项田大怒,喝道:“好个不懂规矩的东西,今日项某教你做人!折冲府将士听令!” 轰! 身后百余名折冲府将士脚步一顿,列出整齐的阵式,齐刷刷地将手中长戟平放,笔直地指住辕门内的骑营将士。 蒋权大笑:“蒋某和麾下兄弟确实不懂做人,项将军既有雅兴教我做人,蒋某求之不得,不过,教我做人可得拿点本事出来让我信服才是……” 说着蒋权笑脸一收,暴喝道:“右武卫骑营听令!” 轰! 两排弓箭齐刷刷地指住营外的官员,将士和百姓。 辕门外,除了满脸杀气的折冲府将士外,官员和百姓们的脸色全变了,他们没想到李别驾的属下竟暴烈至斯,弓箭竟敢指向西州刺史,两军大战眼看一触即发。 官员们尚能勉强保持镇定,不少颇具风骨的文官脸上竟露出轻蔑的冷笑,挺着胸膛勇敢地迎向散发着幽冷寒光的箭矢。可百姓却不一样了,他们可没有视死如归的勇气。原本就是被刺史府的官吏们裹挟而来,既然没钱给官员们捧个钱场,只好给他们捧个人场。然而当幽冷的箭尖指住他们时,大多数人往后退了几步,不约而同想起自己家里火上还炖着汤,想回家,想喝汤…… 空气里似乎能听见炸裂的脆响,双方剑拔弩张,眼看便是一场火拼。 李素就是这个时候悄无声息地从帅帐内走出来。惺忪的脸上带着些许怒气,被人打扰睡觉实在是一件该杀的事,现在李素见谁都不顺眼。一个凡事追求精致的男人,有点起床气实在很正常。 接着,李素便看见营地辕门前对峙的这一幕。 李素楞了一下,然后笑了。 嗯。看起来很有意思的样子。不管了,蹲下来看看热闹再说,说不定会打起来呢…… 于是李素找了个僻静的角落蹲下去,很认真地看起了热闹。 辕门前,双方僵冷紧张的空气仍旧未消散,一边平执长戟,一边拉弓搭箭,这个时候似乎谁大声咳嗽一声都会引爆这团空气。然后死伤一片。 武将们动手,文官们动嘴。 曹余气坏了。他没想到李素带来的军队如此桀骜,连他这个刺史都不放在眼里,不拿刺史当干部,往后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刺史大人情何以堪? “蒋权,你……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你……”话没说完,曹余眼角余光依稀闪过一抹熟悉的身影,那抹身影乐呵呵地蹲在辕门内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正饶有兴致地看着辕门前的对峙,那悠闲的神态,那懒洋洋的表情,还有那一脸欠抽的笑容…… 曹余呆怔许久,接着胸中一团怒火直冲天灵盖。 这个混帐……我们在这里为了见你一面,差点大打出手,你却跟没事人似的蹲在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热闹…… 这还是人吗? 曹余立马转移了目标,指着李素大怒道:“李别驾,你太过分了!” 李素也呆住了,我躲得这么隐蔽,居然都能发现我,你也很过分啊…… 快速眨着眼,李素瞬间做出了一个决定。 于是,众目睽睽之下,蹲在地上的西州李别驾面无表情地原地转了个方向,仍旧蹲在地上,用屁股对着辕门…… “幻觉,一切都是幻觉,你们看不见我,看不见我……”李素闭着眼碎碎念。 曹余快气疯了,陛下派来西州的这位别驾到底是个什么物种,竟混帐到如此地步! “李别驾,你少装疯卖傻,本官已看见你了!只问你一句,前夜糟蹋赵家闺女的真凶,你交不交出来?”曹余扬声喝道。 当着上千百姓的面,曹余说出这句话,李素无法再装下去了,因为这件事很严肃,而曹余的这句话,也很诛心。 李素叹了口气,站起身,面朝曹余走去,在他身前躬身施礼。 “下官见过曹刺史。” 曹余狠狠一甩袍袖,怒道:“不敢当,本官怎受得起你的礼,折煞本官也!” 李素叹息不已,三天前,城里上到刺史,下到将士,对他这位别驾礼遇有加,直到今日,一切虚伪的表象终于彻底撕去,西州城的官场,终究容不下他这个外来者。 面对曹余的怒火,李素不以为意,洒脱一笑。 “李别驾,前夜城内发生一桩命案,想必你也听说了,贵属骑营麾下骑曹酒后失德,糟蹋了城北赵家未出阁的闺女,赵家闺女羞恼不过,悬梁自尽,这桩命案你待如何交代?”曹余冷冷地问道。 “莫须有之事,下官何须交代?”李素淡淡笑道。 ****************************************************************** ps:上了一整天的课,实在没力气码第二章了。。。 看课程表安排,似乎后面有只上半天课的,那时再两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六章 称量英雄 “莫须有”三字在唐朝没那么出名,字里面并没有掺着忠臣的血,可字面上的意思曹余却听懂了。 “人证物证俱在,何谓‘莫须有’?”曹余阴沉着脸问道。 “曹刺史所说的人证,是指那位苦主的爹娘,还是这些看热闹的百姓?”李素态度很客气,只是眼神带着几分讥诮:“总不能看到一场热闹便成人证了吧?下官以为,世上的公道可不是看热闹看来的,曹刺史觉得呢?” 曹余深吸一口气,努力克制怒意。 他确实不欢迎李素,西州这块地面上,曹余是说一不二的刺史,他是整个西州的首官,西州离长安数千里,可谓天高皇帝远,朝廷政令能不能在西州推行,要看他曹余的心情。 可是如今却不一样了,因为西州来了一位新的别驾,由长安的皇帝陛下亲旨任命的别驾,这等于在曹余的眼里插了一根钉子,有了李素的存在,曹余行事便不得不顾忌,西州官场的上下官员和武将也不得不顾忌。 曹余最初对李素还是很客气的,因为他心怀敬畏,或者说他心虚,他不知道李素有否带来皇帝的密旨,不知道≧,远在长安的皇帝陛下是否对他这几年西州任上的所作所为有所察觉, 李素初来西州时,曹余确实有点惴惴不安,他担心李素到西州后第一件事便是拿出皇帝陛下的圣旨,然后把他拿入长安待审。 然而李素却并无任何表示,他表现出来的样子完全是一个出身富贵的世家子弟出来游玩的态度,非常的懒散悠闲,更何况李素只是一个十多岁的少年郎,恬着一张嫩脸每天无所事事地在城里闲逛,甚至还打算划一块空地建宅。 曹余和西州诸官员惴惴不安地观察了几天后。终于发现……这家伙简直就是黔驴技穷里的那只黔驴,根本不带任何放大招的属性,叫几嗓子,踹几脚,除此无他。 于是曹余和西州的官员们放心了,渐渐的。李素在众人心中已不太具备多少威胁性了。 可是,不具威胁性的李素,仍是众人的眼中钉,因为李素是外来的,要在西州长驻下去,而且他又是能与皇帝陛下直接联系的人,或许李素这个人并不具威胁,可李素的身份和来历却仍有威胁。 西州这块地面的水,实在太浑浊了。它的浑浊不仅仅是因为官府对百姓的欺凌和征收重税,还有更见不得光的东西,如果李素一直在西州任职的话,这些见不得光的东西迟早会被他发现,作为皇帝亲旨任命的西州别驾,当他发现了这些东西后,怎么可能不会向皇帝陛下秘密奏报?那时惹得皇帝龙颜大怒,西州便是包括刺史曹余在内众多官员的葬身之地了。 就在李素整日领着王桩郑小楼在城里晃悠闲逛之时。西州官员频频串联,一个接一个地拜会刺史曹余。所谓赵家闺女被骑曹糟蹋的案子,便是包括曹余在内的不少人精心炮制的局。 这个局设计得有点粗糙,所谓糟蹋,所谓酒后失德等等,双方查证对质后根本不值推敲,可是曹余还是布下了这个局。他并不介意这个局如何粗糙,因为李素太年轻了,年轻到令曹余放下了防备,一个十多岁的少年,遇到这种恶心事。除了手足无措辩无可辩,还能怎样?这种跳进黄河都洗不清的事,他敢向长安密奏吗?最后无非满怀一肚子委屈愤懑,领着他的千人骑营灰溜溜跑回长安,躲在他老爹怀里哭诉,而西州,仍旧是他曹余的西州。 曹余的算盘打得不错,说到底,他并不了解李素是个怎样的人。他所听说的李素,是长安城里那个文采飞扬的李素,是偶现灵光造出火器助唐军收复松州的李素,也是那个愣头青一样写篇文章骂了皇帝陛下,被陛下贬谪到西州的李素,曹余眼里的李素,是个不成熟的失败者,这种人混在官场,寿命大抵不会很长,因为迟早会被人坑死。 正在被人坑的李素显然没有被坑的觉悟,他在笑,而且笑得很开心,英俊的面容绽放着阳光般灿烂的笑,露出的满嘴白牙在阳光下发出亮瞎狗眼的白光。 不知为何,曹余觉得李素的笑容很刺眼,很讨厌,恨不得一巴掌乎上去,把眼前这张讨厌的笑脸抽变形。 “李别驾,本官知道骑营犯了错,你难免有护短之心,可这件事太大了,你护不了的,本官劝李别驾还是尽快把真凶交出来,莫伤了你我同僚和气,也莫伤了满城百姓的民心。” 李素淡淡朝辕门外的百姓们瞥了一眼,道:“下官还是那句话,莫须有之事,何来真凶?” 曹余目光朝后一瞥,嘴角噙着冷笑,道:“李别驾,苦主的爹娘亲眼见过真凶,何妨让他们入营看一看,将真凶指认出来,天理公道,一眼分明,别驾以为如何?” 李素伸出小拇指,掏了掏发痒的耳朵,懒洋洋地道:“大营有大营的规矩,什么乱七八糟的人想进就进,大唐军营威仪何在?曹刺史,怕是对不住了,这座大营,谁都不能进。” 当着众多人的面,李素的拒绝令曹余脸上挂不住了,尤其是他发现事发后这位十多岁的少年并未见如何慌张,仍旧是那一副欠抽的慵懒模样,什么事都无所谓,什么事都不在乎的样子,让曹余心里忍不住开始怀疑,这个针对他设下局,……真的有用么? “李别驾,民不可欺,别驾切勿自误,乱我大唐律法!”曹余的语气渐重。 “曹刺史,律法不是你说了算,拿出真正的人证物证,让我和骑营将士心服口服,我大营自可任你进出来去。” 曹余大怒:“你太失礼了,便是这般对待上官的么?” 李素不答话,却嘿嘿冷笑。 曹余看见李素眼里那抹讥诮的光芒,呆怔片刻后,顿时读懂了李素眼神里的意思。 这般对待上官又怎样?这家伙是怎样被贬出长安的?他写了一篇足以名垂千古的长赋。明里暗里将皇帝陛下讽刺个够,连皇帝陛下都敢骂,他曹余这个小小的西州刺史,在李素眼里算得什么? 二人站在辕门前你来我往,针锋相对之时,曹余身后的人群却有了动静。 十来名西州官员夹杂在人群里。不知谁带头蛊惑了几句,百姓们纷纷喧嚣骚动起来。 骚动的情绪渐渐扩大,由开始时的小声议论,声音越来越大,最后不知谁带头,忽然喊出一句“交出真凶!”,事态顿时失控了。 辕门外,上千百姓异口同声叫嚣着“交出真凶”“李别驾不可徇私,以命偿命”等等之类的口号。 喊了几声后。人群的情绪忽然膨胀到顶点,激动之下,忘形地往前跨了几步。 仅只几步,事态徒然变得严重了。 李素与曹余二人眼皮猛跳了几下。 眼看事态越来越无法控制,上千条人命便在二人的一念之中,喧嚣的人群前,二人冷冷对视,良久。曹余冷笑道:“李别驾,民心难违。已是这般时候了,别驾还不肯交出真凶?” 李素笑了,笑容仍旧那么讨厌,那么欠抽。 “曹刺史,我这个人呢,优点很多。多得数不清,英俊啊,英俊啊,以及……英俊啊等等,不过我还是有缺点的。缺点就是脾气不太好,或许你在长安听说过我的种种事迹,治天花,造火器,作诗,写赋……不过呢,还有些事迹恐怕你就不太熟悉了,比如……我曾三次被陛下关进大理寺监牢,因为我脾气不好而闯了祸,其实我也很痛恨自己这个毛病,可是一旦坏脾气上头了,做起事来往往不计任何后果,今日此时此刻,我的脾气又不怎么好了……” 曹余一呆,还没来得及仔细品位李素的这番话,便见李素忽然间敛起了笑脸,神情变得无比阴沉森然,扬声大喝道:“蒋权何在?” 蒋权挺起腰,大声道:“末将在!” 李素眼中的杀气喷薄而出,一字一字地道:“传我将令,骑营所有将士辕门内列阵,任何敢跨进辕门一步,给我当场射杀!记住,任何人!包括西州刺史!” 蒋权精神一振,暴喝道:“末将遵令,任何人敢跨入辕门一步,当场射杀!众将士集结,列阵!” 轰! 身后营房内呼拉一声冒出无数条身影,眨眼的功夫便在辕门内列好阵式,第一二排拉弓搭箭,第三四排手执长戟,一排排兵器在阳光下反射出幽冷的寒光。 原本在辕门前与官员和百姓对峙的百余将士也迅速收刀后撤,退回阵列中,辕门前顿时空出了三丈方圆的空地。 这一次列阵,与刚才的对峙和喧嚣绝然不同,标准的击敌战阵,空气中顿时弥漫着令人窒息的杀气,幽冷的兵器直指辕门,散发出铁锈般的血腥味道。 曹余呆住了,官员和百姓们也呆住了。 辕门前三丈的空地,却再无人敢往前跨出一步,看着不远处李素面带森然杀机的脸,没人敢挑战他刚才下的这道命令,尽管不敢相信,可大家却隐隐明白,这位李别驾是玩真的,骑营的将士真有可能对他们动手杀戮。 “李别驾,你……你竟敢……”曹余脸色铁青,气得浑身直颤。 李素仍笑得满脸灿烂:“没错,我真的敢,我李素只领一千兵马,横穿千里大漠来到西州,今日却想称量一下西州地面上的所谓英雄!谁敢跨出这一步,我便敬他是英雄!” *************************************************************** ps:适应新的环境,新的作息规律。。。嗯,适应了以后恢复每天两更。。。两更的我才是萌萌哒。。(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七章 所谓民心 西州无英雄! 辕门三丈空地,无数箭矢长戟相指,并无一人敢往前迈出哪怕只是小小的一步。 不仅如此,许多胆小的百姓趁着人群里的官员们不注意,悄无声息地往后挪退,还有的顾不得看官员铁青的脸色,索性掉头就跑,有人带头,颓势愈发无可阻挡,刹那间便跑掉了数百人,剩下的则一脸惧色强撑着站在辕门外。 曹余快气疯了,他没想到李素这竖子做事竟如此蛮横霸道,一句“称量英雄”便令整个西州气短。 蒋权仗剑立于辕门前,随着骑营将士列出战阵,蒋权整个人的气势徒然一变,利剑平举,满脸杀机,剑尖直指项田,然后,重重向前踏出一步。 项田脸色一变,有心迎剑而上,然而看见辕门内杀气冲云霄的骑营将士,再看看今日自己身后寥寥不到百人的部曲,项田心生惧意,情不自禁往后退了一步,蒋权平举利剑再向前踏出一步,项田再退…… 如此反复,官员和百姓们仅剩的一点余勇终于消失殆尽,人群开始缓缓朝后挪退。 曹余脸色铁青,颌下三寸青须微微发颤,努☆,力强撑着刺史的脸面和尊严,心中却如巨浪滔天。 十多岁的少年郎,能有如此胆气和魄力,他的官职和爵位……难道真是靠邀宠得来的? 李素盯着曹余,淡淡一笑,道:“曹刺史,既然如此想进我大营看看。下官怎敢不从?刺史大人,您请进来吧。” 曹余看了看辕门内依旧杀气冲天的骑营将士,和那一支支搭在弓弦上散发着幽冷寒光的利箭。再看看李素满脸恭谨温和的微笑,曹余心中一寒,和刚才的官员百姓一样,这一步怎么都迈不出去。 “本官,本官……哼!”曹余狠狠一甩袍袖,转身离去。 曹余一走,剩下强撑着的官员们如蒙大赦。忙不迭跟在曹余身后离开,今日所谓缉拿真凶的正义行动,终于成了一场闹剧。 李素盯着曹余等众人的背影。满脸疑惑地扭头望向蒋权:“刚才喊打喊杀要进我大营,现在我主动请他进来,他怎么跑了?” 蒋权嘿嘿冷笑:“别驾下了将令,谁敢踏进辕门一步便当场射杀。姓曹的匹夫哪有这个胆子?” 李素恍然。再看曹余等人的背影已走远,只剩一个个小黑点,李素扬扬手,放了一句颇具暧昧意味的马后炮:“哎,我又不射你……” *************************************************************** 风波暂时平息了,李素用无比蛮横霸道的方式将这桩案子强压下来。 可是,这种方法终究落了下乘,当时箭在弦上。李素也是被逼无奈,但凡有更温和的法子。他也不会选择用这种得罪全城官民的办法消弭灾祸。 在西州,李素不是暂留的过客,少则要待两三年的地方,如今刚来就把全城官民得罪了,以后李素如何还能悠然自得地在西州大街上闲逛?城里的二把手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大家以后怎么愉快玩耍? “今日末将遣人出营采买粮食,结果空手而回,城里东西两市的商人们不愿卖粮食给咱们,而且城里官民怨气颇大,骑营出去的人处处受人白眼谩骂,李别驾,看这架势,他们想孤立咱们啊。”蒋权闷闷地蹲在帅帐角落里,一脸的郁闷,昨日意气风发不可一世的样子全然不复再见。 一旁的王桩也愁眉苦脸的叹气:“酒肆也不卖酒给我了,城里街上走一圈,莫名其妙总有几个臭鸡蛋烂菜叶砸脑门上,回头找人也找不着,营里的吃食难吃得紧,我都好些天没沾荤腥了……” 李素呆怔不语,许久,苦笑叹了口气:“这是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啊……” “啥暴力?”新名词令蒋权听得一愣一愣的。 李素瞥了他一眼,懒得解释。 “李别驾,如今营里的粮食大概只能支撑三五天,若再采买不到粮食,三五天后大营要断粮了,这茫茫大漠里,除了西州,怕是找不到别的买粮食的地方了,该怎么办,您拿个主意吧。”蒋权苦着脸道。 李素翻了翻白眼:“我能怎么办?我又种不出粮食,离西州最近的城池在千里之外,三五天恐怕也跑不过去……” 蒋权满怀期待的脸渐渐变成了失望,蹲在地上垂着头,活像遭遇天灾的老农,一脸无处逃荒的绝望表情。 李素摸着光洁无毛的下巴,沉吟片刻,犹豫地道:“要不……咱们叫几百人扮作沙漠里的盗匪,也学着盗匪老前辈那样见到商队就抢,回头故意留点把柄,就说是受西州刺史曹余指使,你看,既解决了粮食危机,又能祸水东引,我简直是个天才……” 蒋权瞪大了眼睛,仔细端详着李素的神情,沉默许久,道:“您认真的?” “认真的。”李素无比诚恳地点头,随即问道:“可以这么干吗?” 蒋权摇头:“不可以。” “那就当我没说。” 遗憾地瞥了蒋权一眼,这家伙,最大的缺点就是太有节操了,都快饿肚子了,居然还不肯做伤天害理的事,蒙着脸打劫点粮食,多大点事,迂腐! “李素你不是会造震天雷吗?多造几个,半夜点着了朝刺史府里一扔,一了百了!”王桩满脸杀气地道。 李素朝他投去一记欣赏的眼神,看,这家伙明显没节操多了,……话说,谁把王桩教得这么缺德了? ………… “西州的民心才是解决问题的源头啊……”李素叹道。 蒋权颓然道:“咱们几成西州公敌了。末将此生从未在大唐的城池有过如此遭遇。” 随即蒋权咬牙道:“这个曹余真该死,搞出个所谓糟蹋良家女子的案子,让满城百姓对咱们深恶痛绝。而咱们却有口难辩……” 李素笑了笑,道:“你知道什么叫‘民心’吗?” 蒋权疑惑地看着他,摇头。 “看过赶羊吗?你看那放羊的人要把羊群赶回圈里去,他不会围着一整群羊团团转,只会盯着领头的那只羊,走偏了,走远了。一颗小石子扔过去,把领头羊的方向纠正了,后面的羊群便老老实实跟着它走……” 蒋权满头雾水。神情依然疑惑不已。 李素笑着解释道:“所谓民心,也是如此,这不是什么太玄妙太深奥的东西,子曰‘民可使’。其实反过来说。民亦可愚,咱们只要找到那只领头的羊,一切问题迎刃而解。” 蒋权看着他,快速眨眼。 李素叹了口气,他知道,自己刚才这番话白说了。有些人永远只会服从于命令,从来不会独立思考什么,比如蒋权。 “王桩。去城里秘密将那位钱夫子请来大营,这一次客气点。温柔点。” 王桩挠头:“若他不肯来呢?” “啧!”李素不满地瞪了他一眼:“这还用问?揍他啊,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人,值得拥有。” ………… ………… 钱夫子来得很快,而且很主动,虽只是个屠户,却显然是个喜欢喝敬酒的人。 李素和颜悦色地看着他,目光充满了欣赏,因为他发现钱夫子今日气色不错,而且布满疙瘩和粉刺的脸上隐隐带着几分莫名其妙的睿智光辉,李素知道,今日将他请来大营的决定没错,他一定不会让自己失望的。 “钱夫子,你一年所入几何?”李素笑眯眯地问道。 钱夫子想了想,道:“除去官府重税,所剩不多,大约三两银饼左右。” 李素点头:“能在西州这块荒蛮之地岁入三两,也算是殷实中产人家了,你的日子过得不错啊。” 钱夫子咧嘴笑道:“城里吃得上肉的百姓不多,小人的生意主要靠刺史府官员和折冲府的将军们所赐。” 李素盯着他的脸,缓缓道:“我给你三十两银饼咋样?当你十年所入。” 钱夫子楞了一下,接着满面惊喜,最后却很快冷静下来,陪笑道:“不知官爷有何吩咐需要小人效力?” 李素点点头,嗯,是个聪明人,相比上次被揍得满地打滚,今日的钱夫子显然顺眼多了。 “没什么吩咐,我只要一个消息,这个消息值三十两,你做不做这笔买卖?” 钱夫子毫不犹豫点头:“做!” 顿了顿,钱夫子满脸堆笑,用一种市侩的表情神秘兮兮地道:“其实小人大致知道官爷想要什么消息,说实话,早在城里事发后,小人便打听清楚了,就等官爷一声吩咐。” 李素眨眼:“你知道我要问什么?” “是。” “好吧,那么你告诉我,这件事到底是谁在后面搞风搞雨?” 钱夫子面现得色,显然对这个问题的答案胸有成竹:“官爷,小人是城里的屠户,来小人这里买肉的都是刺史府的各位官爷家仆,有些消息很容易便入了小人的耳朵,指使这件事的人是刺史府的一名官员,却并非曹刺史,您猜猜是谁?” 李素笑得有点阴森了:“钱夫子,我告诉你一个道理,如果想拿到这三十两,说话就痛快点,不要制造什么悬念,更不要让出钱的人当你的捧哏,你再多说一句废话,三十两马上要变成二十两了……” 钱夫子一惊,急忙纠正了自己的错误,很痛快地道:“冯司马,刺史府里那个白白胖胖的家伙,此事全是他暗中指使。” “城北赵家的闺女果真被糟蹋了?” “确有此事,不过赵家闺女上吊到底是不是她本人的意思,那就不清楚了……” 李素眼中迅速闪过一道杀机。(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八章 水落石出 虽然早已清楚是刺史府的官员布下的局,然而听到事实真相时,李素心中仍冒出一股怒火。 一条人命啊,正值芳华的女子,因为这个针对他的阴谋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心,到底有多脏? “赵家的闺女被糟蹋,也是那个冯司马干的?”李素阴沉着脸问道。 钱夫子笑道:“那胖子胖得跟猪一样,说话过年就能宰了,哪有力气干这事儿?是冯司马遣了别人干的,他叫那人穿上骑营的服色,酒肆故意装作喝多的样子,大声嚷嚷自己是城外骑营的骑曹,然后装醉晃晃悠悠到了赵家门前,故意一脚把门踹坏,闹出了大动静,这才堂而皇之入室糟蹋了赵家闺女,闺女的爹娘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被他打昏过去,糟蹋之后,那人走得无影无踪,闺女的爹娘急忙去报官,冯司马遣人过来看了看,单独跟那闺女在房里待了一阵,不知道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官府的人走后,闺女的爹娘进房一看,发现闺女已上吊了……” 随着钱夫子的述说,整件事的脉络渐渐清晰,这桩藏在阴暗角落里的阴谋终于水落石出。 李素沉吟片刻,又问道:6,“曹刺史在这件事里面充当什么角色?” 钱夫子很简洁地道:“事情都是下面的人谋划的,可是曹刺史若不点头,这件事做不了。” 李素面无表情地点头。 很奇怪,知道所有真相后,刚刚愤怒的情绪竟然渐渐平复,此刻心中无悲无喜,感觉心态像只风筝般飞向天际,用一种超脱世外的目光冷静地看待地面上发生的一切。 这只是一件不平事。它掺杂在人世间所有的不平事里面一点都不显眼,可它发生在李素的眼皮子底下,李素不想为这件事徒劳愤怒,他只想站在最冷静最客观的立场上铲掉不平,还世间一个天理公道,不仅仅为了针对自己的阴谋。也为了那个素不相识却无故惨死的姑娘。 目光深沉地盯着钱夫子,李素忽然问了一个毫不相干的问题。 “钱夫子,今天有问有答说得如此痛快,你不怕事后刺史府官员找你麻烦?” 钱夫子神情明显闪过一丝惧意,最后还是咬咬牙,道:“小人虽然是个屠户,可眼睛却雪亮得紧,官爷您迟早将取曹刺史而代之,小人跟着您走。总归不会错的。” 李素笑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有这本事,你凭什么知道我能将曹刺史取而代之?” 钱夫子咧嘴笑道:“很明显么,官爷您是长安来的,是皇帝陛下的近臣,陛下肯定天天请您喝酒吃肉咧,而曹刺史怕是连皇帝的面都没见过,论亲疏的话,皇帝陛下肯定偏向您啊。所以您不会倒,曹刺史却危险了……” 李素面容浮起几分古怪:“你就是靠这个来断定我能取曹刺史而代之?” “是。” 李素揉了揉鼻子。慢吞吞地道:“可是……如果我告诉你,我之所以来西州当官,是因为我在长安大大得罪了皇帝陛下,被皇帝陛下贬到这个荒蛮之地来眼不见为净,你觉得在陛下心里,我与曹刺史孰亲孰疏?” 钱夫子脸颊狠狠抽搐几下:“官爷……您莫闹!” 李素很严肃地摇头:“我没闹。” 钱夫子一眨不眨地盯着李素的表情。发现李素神情严肃,不像开玩笑后,钱夫子惊恐地睁大了眼,垂下来的右手蠢蠢欲动,时而化拳。时而化掌,招式变幻莫测…… 李素看懂了他的招式,他想抽自己的嘴。 李素哈哈大笑,使劲拍了拍他的肩,道:“放心吧,借你吉言,没有皇帝陛下撑腰,我也能靠自己在西州挣得一块立足之地,有我在,保你性命无忧。” 钱夫子急忙躬身道谢。 “你的消息很有用,说好了给你三十两,我绝不食言,王桩,给我取三十两银饼过来。”李素扬声道。 帅帐帘子掀开,王桩魁梧的身影遮住门外的光线,令帅帐内徒然一暗。 三十两银饼塞进钱夫子手里,钱夫子千恩万谢地躬身退出了帅帐。 没过多久,帅帐的帘子又被掀开,钱夫子那张市侩讨好的脸又出现在李素面前。 李素奇道:“你回来做什么?难道银饼分量不足?” 钱夫子将手里捧着的银饼塞回王桩手里,哈着腰陪笑道:“小人刚刚想了想,决定不要银饼了……” 李素笑看着他:“你想要什么?” “能为官爷做事,是小人的福分,小人希望以后能够一直为官爷做事,小人盘算了一下,这个,比三十两银饼重要。” 李素呆怔片刻,随即明白了钱夫子的意思。 这是想求前程啊,外表粗鄙的屠户,倒也不傻,他很清楚一份敞亮的前程与三十两银饼相比孰轻孰重。难的倒是他这份决心,一个市井小民,能慷慨舍弃已然揣进怀里的利益,转而求取一份虚幻不见光影的前程,仅只这份魄力,这份眼力,已然很了不起了。 “我刚才说过,我得罪过皇帝陛下,以后可能被陛下越贬越远,官越当越小,你觉得跟着我有前途吗?”李素好笑地看着他。 钱夫子犹豫了一下,使劲一咬牙:“有没有前途,也算小人赌一把了,官爷莫怪小人说话实在,日后若无前程,小人大不了卷铺盖回来继续当屠户罢了。” 李素笑得很开心,他是真的很开心,因为他喜欢跟这种人打交道,好话坏话敞开了说,不必费猜疑,想要什么直接说,贪欲也好,野心也好,从阴暗的角落里拎出来,明明白白摆在台面上,再阴暗的盘算都变得光明正大,成了一桩公平的买卖,双方你情我愿,彼此都不累。 再望向钱夫子时,李素的目光顿时充满了欣赏。 没错,就是欣赏,他发现这个屠户很不错,市井里的屠户不少,有魄力做出如此决断的屠户可难得一见。 欣赏归欣赏,李素还是淡淡地道:“我听懂你的意思了,你的意思是……投奔我?” 钱夫子神情很恭谨,垂头躬身道:“是。” 李素笑道:“不能说你投奔我我就必须得收了你吧?我的手下,可从来不养废物。” 钱夫子仍保持垂头躬身的姿势,面不改色道:“小人虽只是个屠户,可在西州城里大小还有几分薄面,无论刺史府官员还是城里的百姓,皆了如指掌,官爷想知道什么,小人知无不言,官爷想做什么不便为之事,小人亦可为官爷分忧,官爷欲经略西州,小人这种卑贱却有用的人,官爷却是少不了的。” 李素盯着钱夫子,久久不语。 钱夫子垂着头一动不动,静静等待李素的答案。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忽然展颜一笑:“这块银饼,我收回去了。” 钱夫子楞了一下,接着大喜过望,郑重朝李素双膝跪地,伏拜道:“小人愿为官爷鞍前马后效力!” *************************************************************** 真相浮出水面,李素顿时有了把握,他感到这件事正朝有利的方向慢慢扭转,之前的被动,或许很快会化为主动。 “可是……李别驾,咱们手里没证据,知道真相也没用啊……”蒋权满脸苦色,显然真相并未给他带来太大的喜悦。 “谁说没用?冤有头债有主,谁都跑不了。”李素笑眯眯地道。 “没证据如何申冤?” 李素奇怪地看着他:“为何一定要有证据?他们污蔑咱们的时候拿出证据了吗?” “没……没有。” 李素摊手:“所以,我反击回去的时候也不需要什么证据。记得上次跟你说过的‘民心’吗?争取民心从来不看证据的,一句谎话被千万人异口同声认同,它就不再是谎话,而是真理,百姓喜欢真理,不管这真理到底是不是真的真理,只要绝大部分人这么说,他们就一定会坚定不移地相信它是真理,就算有哪个清醒的人站出来质疑它,百姓们也会把他揍得连他爹娘都不认识,然后逼着他承认这个真理,这,就是民心。” 蒋权神情若有所悟:“所以,这个也跟羊群一样?领头羊哪怕把羊群带错了方向,羊群也会老老实实跟着领头羊走?” 李素欣慰笑道:“你的悟性不错,上辈子你的脑袋一定被榴莲砸中过。” “何谓榴莲?”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总之,这件事我要办好,不仅为咱们骑营洗脱冤屈,更要为那位冤死的姑娘讨个公道,这一次,我要狠狠给西州城一个下马威!” ………… 入夜,郑小楼灵巧的身影从大营悄然闪出,带着李素的命令,从西州那低矮的城墙上翻过,直朝刺史府而去。 李素站在大营辕门前,仰头望着夜空里的繁星,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 这一次,他要真正在西州这座城池里扫出一块立足之地,以后他发出的任何声音,西州的官员百姓都要驻足倾听。(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九章 功败垂成 针对李素的这桩阴谋算不得太高明,简直可以说是处处漏洞,这桩阴谋唯一的优势在于众目睽睽之下表演出来的假象,假象和谎言一样,一旦被太多人亲眼看到,亲耳听到,便成了无可质疑的真相,至于证据,众目睽睽便是证据,而且让人百口莫辩。 李素最吃亏的地方也在这里,他和骑营的所有将士都知道这是一桩阴谋,可是终究拿不出辩驳的证据,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汉子,酒肆里喝多了酒大声嚷嚷几句自己是骑营的骑曹,听到的人便相信他是骑曹,这个冒牌的骑曹趁着酒兴踹开了赵家的门,糟蹋了赵家的闺女,别人便毫无疑问地把这笔账算到李素和骑营头上。 一个处处漏洞的阴谋,西州刺史曹余居然也答应执行了,根本没经过太仔细的推敲和完善,说到底,仍是因为李素的年龄。 李素太年轻了,年轻到让人提不起太大的戒心,一个十多岁的娃子裹着一身官袍人模狗样学大人当官,看在曹余和诸官员眼里,怎么看都像一只沐猴而冠的猴子。对付这样一只小猴子,曹余和诸官员压根没太往心里去,估摸着随便弄点小阴谋出来就能把他吓得眼♂,泪汪汪,哭丧着脸跑回长安找个漂亮的青楼姑娘钻进她怀里求安慰求抱抱了…… 李素一脚蹚进西州这滩浑水的同时,曹余也低估了李素的本事,一来一往,正面冲突终于无可避免。 ………… 郑小楼被李素派出去了,他要做一件对李素很重要的事。看着郑小楼出了营门后,李素便一直坐在辕门栅栏内的沙地上等着他。 等待是漫长且枯燥无聊的。 大漠的月亮似乎比长安更皎洁,它纯得像雪。不像长安的月亮,让人又爱又怕。 当月亮高高挂在夜空中间时,郑小楼终于回来了。 他是空着手回来的。 银白色的月光下,郑小楼独自一人站在辕门的栅栏内,满脸孤傲萧瑟之色,对月独立。负手临风,造型帅得一塌糊涂。 李素眨眨眼,借着雪白的月光,朝他身后看了一眼,发现他身后空空荡荡,李素不死心,眯着眼仔细再看了一眼,还是空空荡荡。 于是李素皱起了眉头。 “夜色下的西州城如何?风景佳否?”李素很佩服自己的涵养,居然还能笑着问风景。实在是温润如玉的君子。 郑小楼楞了一下:“风景?我进城办事,没留意什么风景……” “哦,原来你进城办事啊……”李素露出恍然之色:“那么,事呢?” 郑小楼瞥了他一眼:“你没发现我是空着手回来的吗?” 李素居然还笑得出:“当然发现了。” “那你就应该知道,你吩咐的事我没办成,” 李素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了:“所以?” “所以,天色不早了,我要睡觉了。”郑小楼果然不啰嗦。转过身就走。 “站住!”李素忍不住了,跟这么一号货说话。脾气再好的君子都会变成杀人狂魔。 “事没办成我不怪你,但是……你总应该给我一个解释吧?”李素叹道。 郑小楼扔过一记“你很啰嗦耶”的鄙夷眼神,硬邦邦地道:“事没办成,解释再多有用吗?大半夜的,何必浪费大家的时间?” 李素深吸气:“…………” 要不是打不过他,这家伙早被自己正面反面来回抽一百记大嘴巴了。 “郑大侠。劳您多开几句金口,告诉我为何事没办成,行不行?”李素尽量克制自己的怒火,世界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打不过,打不过…… 很欣慰,李素终于从郑小楼那张欠抽的孤傲脸上发现了一闪而逝的尴尬。 耐心等了很久,郑小楼才舍得开了金口。 “你吩咐的事,本来应是我和王桩一起办的,子夜出营时,王桩睡着了,呼噜打得山响,而这件事原本并不难办,所以我一个人进了城……” “嗯,然后呢?”李素很有耐心地等着郑小楼的铺垫前言。尽管很清楚最后的结果一定很欠抽,可李素还是想听听看到底有多欠抽。 “然后,我便进了城,摸黑潜进了那位冯司马的宅子,在他不知第几个侍妾的房里找到了他,把他一掌劈晕了,顺便把他的侍妾也一掌劈晕了,准备把冯司马装进布袋,运来大营……” 李素皱眉:“一切很顺利啊,哪里出了问题?” 郑小楼看了他一眼,道:“冯司马出了问题。” “什么问题?” 郑小楼神情露出苦涩:“首先是布袋问题,他……太肥了,布袋装不下,忙活半天套进去一半,最后不得不把他倒出来……” “倒……倒出来……”李素目光呆滞,想像那幅冯司马如同丰收的粮食一样被“倒”出布袋的画面,画面太美。 “其次,是运输问题……”郑小楼波澜不惊的脸上终于闪过一丝愤怒和无可奈何:“这个死胖子太重了,足足两百斤,而我,只有一个人,以我的功夫,勉强可以扛着他走到大营,然而走到城墙下时,我发现还要扛着这个死胖子飞上城墙再飞下去才能出城,这个……恕我办不到!” 停顿了片刻,似乎为了找回面子,郑小楼画蛇添足地补充道:“……换了江湖上功夫第一的游侠儿,要扛着这么一个死胖子飞上两丈高的城墙,他也办不到。” 李素终于明白今晚交给郑小楼的任务为什么会失败了,于是同情而愧疚地看了他一眼。 这事……似乎还真不能怪他。谁叫他有一个猪一样的队友呢,在他累死累活扛着那个死胖子,愁眉苦脸在城墙下转悠时,那个名叫王桩的猪队友还在营帐里打呼噜,多么悲愤的事实…… “好吧,你辛苦了……”李素脸颊抽搐了几下。随即好奇道:“那个死胖子被你扛到城墙下,发现运不出去后,死胖子人呢?” 郑小楼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目光看了他一眼,道:“既然运不出去,当然要扔掉了,不然我留着有何用?” 李素狂汗:“你把那个死胖子扔哪了?” “本来打算扔井里的……后来发现井口太窄。这死胖子居然塞不进去……”郑小楼颇有些悲愤,一副日了狗的表情。 “后来呢?”李素瀑布汗,这会儿他真有些同情那个死胖子了。 “后来我想通了,一个对我毫无用处的东西,我为何一定要找个风水宝地再扔呢?简直蹉跎我的光阴……所以我随便找了个地方把他扔了,最后我独自飞上城墙回来了。”郑小楼说完,脸上终于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 听完了整个经过,李素的心情很复杂,想揍人。又怕打不过他,想崩溃,又觉得在崩溃之前不揍他一顿太不甘心,纠结极了…… “郑大侠,可否再劳烦您进城一趟,把那位不知被你扔哪里的死胖子带回来?你要端正态度,这个死胖子不是垃圾,他对咱们很有用处……”李素叹息着道:“这次。我把王桩和蒋权派给你,你们三个人应该能把那个死胖子运出城了。” “天那么黑。我不记得把他扔哪里了……”郑小楼酷酷地道。 李素快哭了:“您再回忆一下,我对你有信心,一定会回忆起来的。” 郑小楼拧着眉头思索许久,终于不甘不愿地点点头。 李素擦了把额头的汗,真是黑暗的一晚啊…… ***************************************************************** 第二天,西州刺史府。 一个大漠荒城里的刺史府。自然豪奢不到哪里去,这里的一切资源太珍贵了,那些在长安城很寻常的东西,比如府邸内的池塘,假山。水榭,凉亭等等,这座刺史府里一概没有,沙漠里的水很珍贵,建筑材料很珍贵,甚至连堆砌假山的石头都很珍贵,没人舍得用如此珍贵的资源在自家府宅里造一堆华而不实的东西。 事实上刺史府很寒酸,大唐若要搞一个境内刺史府豪奢程度排行榜的话,西州刺史府的排名一定是垫底的倒数第一,而且是超级倒数第一。 三进简单的院落,六间不太宽敞的厢房,地面没有铺垫青石砖,玄关内的地板也是老旧腐化的陈年老木,踩上去嘎吱嘎吱响,听得令人倒牙。 很奇怪,一个横征暴敛的刺史,按说应该富得流油,家里居然如此简陋不堪。 此刻,刺史府内院的厢房里坐着一位客人。 客人不是什么稀客,而是驻守西州的折冲府果毅都尉项田。 项田的脸色很不好看,自从上次在城外骑营的辕门前被蒋权用剑逼得步步倒退后,项田颜面大失,心情便一直没再晴朗过。 “曹刺史,看来这小子一时半会逼不走了,咱们……可能低估了他。” 曹余的脸色也不好看,骑营辕门事件对他的打击更大,一州首官,被名义上的下属顶撞,最后还被吓得落荒而逃,曹余心情很不好。 “不走便待如何?西州这块地方,他能待多久?”曹余脸上露出阴沉的笑:“据说他们骑营的粮食顶多还能支撑三四天,城里商人和店铺得了本官的吩咐,没有一家敢卖粮食给他,茫茫大漠里,除了西州别无他城,一千多人眼看要断粮了,军中一旦断粮,他李素还能待得下去?不怕将士哗变么?”(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章 霸临西州(上) 粮食是所有一切的基础,民心也好,军心也好,充足的粮食才能将它们死死握在手心里,特别在这千里荒凉的大漠城池里,粮食尤为珍贵。 不得不说,曹余拿捏住了重点。 要对付李素不难,十多岁的娃子而已,要对付骑营也不难,没了粮食,骑营就是一只没牙的老虎,怎么都蹦跶不起来。无数史实都有过记载,再忠心再无敌的军队,只要断了粮食,他们会成为最可怕的恶魔。 李素蛮横和霸道的资本全在他带来的千人骑营上,骑营若因粮食而内部瓦解崩溃了,李素何足虑? 曹余的算盘打得很精细,从常理来说,确有可行性。 “传令城中大小商铺,谁敢卖粮食给城外骑营,莫怪本官不客气!”曹余捋须沉声道。 项田点点头:“折冲府的将士们也会留意,若有人不长眼卖给骑营粮食,末将先把他全家剁了。” 曹余眯着眼笑道:“最多再过三日,本官估摸李素便会登我刺史府的门求情,千里大漠荒城里,要养活一千人可不大容易,本官不点头,他们就得饿死。” 项10,田笑道:“到时也好教李素看看,这座西州城究竟是何人的天下。” 曹余忽然沉默,良久,慨然叹道:“西州……自是陛下的天下,可是,陛下似乎已忘了西州,皇恩甘霖普降,西州却不曾沾过半滴。” 这句话多少带着几分对李世民的怨气,项田嘴唇嗫嚅几下,终究没敢应合。 “总之,李素一定要走,西州容不下他,他若在西州立住脚。你我的人头迟早将会被高挂在长安城楼上……”曹余眼中闪过一抹复杂的神色,似恐惧,又似无奈。 项田的脸色也不好看了:“刺史所言甚是,西州容不下李素,西州的秘密太多了,若被一个外人。特别是可以直接与皇帝陛下联系的人知道,整个城池不知多少人会被斩首……” 话音未落,刺史府内院厢房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厢房内的二人互视一眼,心中同时一沉。 大清早的,如此急促的脚步绝不是什么好事。 一名穿着官袍的中年男子满头大汗走来,也顾不得礼仪,见到曹余和项田后,中年男子张嘴即道:“曹刺史,不好了。冯司马不见了!” “什么?”屋内二人大吃一惊,随即脸色一片苍白。 中年男子惊惶道:“昨夜冯司马睡在自家府宅侍妾房里,半夜府中被人潜入,侍妾被人打昏,冯司马却不知去向……现在冯家的家眷都在刺史府门外跪着呢,请曹刺史给她们做主。” 厢房内一片寂静,许久以后…… “定是李素干的!”项田拍案而起怒道。 曹余脸色阴沉,眼中露出惧意于愤怒交织的戾光。 项田粗犷的脸上泛起两抹潮红。不知被吓的还是被气的,大嘴一张似乎想说点什么。转眼却见报信的中年男子仍呆立一旁,项田指了指他,叱道:“你,出去!” 中年男子急忙唯唯点头退下。 房内只剩曹余和项田二人,项田这才凑到曹余耳边,压低了声音道:“曹刺史。李素动手了!” 曹余瞥了他一眼,没吱声儿,面若平湖,可心中却有惊雷炸响。 只是一个十多岁的娃子啊,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他竟敢主动出手,究竟是自己低估了他,还是他根本就是个疯子? “曹刺史,这个娃子……不简单啊!”项田脸上布满震惊之色:“他主动出手末将倒不觉得奇怪,但末将奇怪的是,为何他一出手便拿住了要害?城北赵家闺女的案子,里里外外全是冯司马经的手啊,李素哪来这通天的本事,一出手就把他拿住了?” 曹余脸色难看地道:“必是城里哪个杀才暗中倒了边,与李素这竖子暗通消息!” 项田满脸苦涩道:“冯司马被拿,咱们可怎么办?那个胖子绝非视死如归之辈,随便上个刑必然便招了……” 曹余沉默许久,忽然嘿嘿冷笑:“招了又如何?一人之辞而已,仍是无凭无据,就算把冯司马押到本官跟前对质,本官说绝无此事,那便绝无此事!” 项田想了想,脸色顿时缓和了许多,默然片刻,项田望向曹余,试探着道:“刺史大人,这李素不简单,做事颇有些门道,小小年纪不知哪里学来的道行,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雷霆万钧之势,如今看来,仅只断其粮草,怕是力所不逮,不如双管齐下,毕其功于一役……” 话说得很隐晦,可曹余听懂了,脸颊使劲抽搐几下,然后默默瞟了项田一眼。 项田见曹余态度不明朗,不由急了:“曹刺史,干系太大了啊!西州的秘密关乎多少条人命,您难道不清楚吗?若真被李素站住了脚,秘密不可能保得住,那时必然龙颜震怒,你我的性命,家小的性命,还有其余官员的性命……这些,难道不值得咱们出手么?刺史大人,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到了这般地步,您该做个决断了!” 曹余眉梢猛跳,拧眉沉思许久,最后终于扭过头,阴沉地瞥了项田一眼。 项田很快领会了这一眼的含义,不由大喜:“末将定不负刺史所望!” *************************************************************** 李素不知道西州有什么见不得光的秘密,他只知道西州即将有一场暴风雨,发起这场暴风雨的人,正是他自己。 郑小楼和王桩,蒋权三人连夜将冯司马弄了回来,郑小楼实在是草菅人命,扛着这个胖子出不了城索性随地一扔。三人重新进城找时,郑小楼这家伙居然不记得把那胖子扔哪里去了,满头大汗找了小半个时辰才终于在城内一条暗巷里找到了冯司马。 亏得郑小楼下手不轻,再次找到他时,他仍未醒过来,三人合力将冯司马弄回大营。 这一晚绝对是冯司马有生以来最黑暗的一晚。莫名其妙被人打昏,被人扛出府后又被无情抛弃,后来好不容易被拾回来吧,进了城外骑营后,醒来第一眼看到的便是几样精心制作好的刑具,以及火把昏暗光芒下几张狰狞可憎的脸…… 没有超出李素的预料,冯司马果然不是什么英雄好汉,“视死如归”这么高级的词儿更是连边都沾不上,第一道刑具还没碰到他的身体。这个死胖子便发出杀猪似的凄厉惨叫声,然后痛痛快快一五一十全招了。 ………… “李别驾,这个姓冯的胖子虽然招了,可……于事无益啊,”蒋权神情仍旧有些颓然,显然对冯司马的供词并不抱什么希望:“……终究只是一人之辞,除此别无凭证,就算与曹余那老杂碎当堂对质。人家不承认事小,若反咬一口说咱们对朝廷官员动用私刑。并且屈打成招,用以构陷上官,这条罪名咱们也担当不起啊。” 李素淡淡扫了他一眼,笑道:“看不出蒋将军居然是个规规矩矩讲道理的人,以前倒是小看你了……” 蒋权愕然:“凡事总要讲道理啊,大唐任何地方都是讲道理的地方。没有凭据总不能定别人的罪吧?更何况定罪的那个人还是您的上官,西州的首官……” 李素耐着性子解释道:“道理这东西呢,要看范围的,不是任何地方都适合讲道理的,当然。也要看心情,不是任何时候都有心情讲道理的,偶尔有心情不好的时候怎么办呢?那就不要讲道理嘛,凡事都要争个是非曲直黑白,活一辈子未免太无趣了……” 蒋权被李素这一连串“道理”说得有点懵,半晌才听懂了这番话,嘴唇嗫嚅几下,忍不住道:“李别驾,你这番话本身就很没有道理。” 李素眨眨眼:“刚才我说了半天你没听懂吗?做人,没必要非得讲道理,特别是对那种原本就没对咱们讲过道理的人,就更不用太讲道理了,他若一路来,我便一路去。” 蒋权有些忐忑地看着他:“李别驾,你待如何?” 一阵热风掀起帅帐的帘子,帘子外面是一望无垠的茫茫大漠,还有头顶一轮火热的骄阳,除此,万籁俱静。 凝视茫茫大漠许久,李素淡淡地道:“蒋将军,我们千人骑营横穿数千里沙漠,来到这座大漠孤城,前无依后无靠,内有忧外有患,可谓身临渊池,步步惊心,大漠,有大漠的生存法则,这里相信的是强权,是实力,是横扫一切魑魅魍魉的霸气!” 蒋权似有所觉,心跳不受控制地加快了几拍。 “李别驾的意思是……” 李素转过头凝视着他,一字一字地道:“蒋将军,集结骑营队伍,明日辰时,我要带兵进城,给西州城的官员和百姓好好上一课!” *************************************************************** 深夜,距离西州城北面一百里之遥的一处小小绿洲。 绿洲很小,只有一里方圆的低矮乔木和胡杨树,软耷耷地生长在沙粒和尘土混杂的土地上,绿洲西侧有一排简陋破旧的房子,此刻房子内外灯火通明,人影幢幢,骆驼嘶鸣。 半个时辰后,一支五百人左右的兵马迅速集结完毕,为首一名穿着黑衫,裹着黑色长袍的魁梧大汉骑在骆驼背上,猛地拔出腰刀,朝正南方无声一指。 队伍仿佛听到了进攻的号角般同时动了起来,五百名骑兵催动骆驼,不急不徐朝正南方行去。 驼蹄踏在沙地上,扬起一阵黄沙,一股凌厉的杀气在行走间渐渐升腾,蔓延。 ………… 清晨,辰时。 太阳刚从东方惺忪地冒出了头,火红色的圆球带着几分慵懒的意味,懒洋洋地挂在大漠东边的地平线上,不甘不愿地徐徐升起。 西州北城。 破旧腐烂的城门随着一阵令人倒牙的吱呀声缓缓开启,摇摇欲坠的两扇门在金色的朝阳下如同鸟儿的翅膀般渐渐张开,驻守城门的十来名折冲府军士打着呵欠,各自握着手里的长戟长矛,一脸没睡醒的样子没精打采开始列队。 一名军士看了看一片静寂的城门甬道,喃喃咒骂了几句,随即张开大嘴,又一个呵欠即将喷薄而出。 一边打着呵欠,一边顺势转过头,面朝城门外,接着,军士两眼徒然圆睁,嘴仍张得大大的,打到一半的呵欠戛然而止,眼中露出极度的惊恐,震惊地看这城门外一望无垠的沙地。其余的军士也比他好不到哪里去,每个人都张大了嘴,呆呆地注视着那块原本空无一人的沙地。 沙地上,一支骑兵静静伫立,千余人的队伍排成一只锥子的形状,典型的战场进攻架阵势,巨大的锥尖不偏不倚正指着西州北面的城门方向。 十余名守城门的军士惊呆了。他们不是没见过外敌攻城的画面,数千人骑着骆驼前赴后继进攻城门的惨烈战役他们也参加过,可是今日却不一样,因为此刻城外沙地上摆出攻城架势的骑兵,却是正经八百的大唐骑兵! 大唐骑兵攻大唐的城……这群人疯了么? 双方就这样静静地对峙着,守城军士里有机灵的家伙悄然后退几步,隐藏在袍泽的背影里,趁人不注意转身便跑,没命地朝刺史府方向奔去。 不知过了多久,城外那只巨大的锥子顶端缓缓走出一骑,守城军士定睛望去,发现那人赫然竟是新上任的西州别驾李素! 李素今日打扮很正式,头戴银色翅盔,身披银色软甲,手上一柄雪亮的长剑在朝阳的照射下发出刺目的金光。 良久,李素手中利剑缓缓平举,指住目瞪口呆的守城将士,扬声喝道:“你们,去召集全城百姓,一个都不能少,全部给我集结起来,还有,去告诉折冲府果毅都尉项田,钦封泾阳县子,西州别驾,定远将军李素,今日要带兵进城,他若要战,那便战!”(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一章 霸临西州(下) 李素发飙了。没有一丝顾虑,也没有一点防备。 这几日李素和城外骑营的名声臭了大街,不仅李素被西州官场所孤立,骑营的将士也成了西州百姓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在外人眼里看来,李素和骑营将士目前是最艰难的时候,面对内部的断粮,和外部的仇视,李素和骑营将士除了选择向曹余妥协,或是自己知难而退回长安,别无他法。 所有人都是这么看的,千夫所指,解不开的死结,偏偏李素却选择了发飙,而且是声势浩大的发飙。 自西州被大唐占据以来,从未有过大唐的军队摆出进攻的阵势强硬进城的先例,偏偏李素开创了这个先例。 西州北城门前,骑营千余将士列阵,果毅都尉蒋权横刀立马,李素面沉如水,大漠里的热风掀起漫天黄尘,骑营战阵前,一面上绣着“泾阳县子定远将军李”的旌旗迎风猎猎招展。 未多时,西州折冲府果毅都尉项田匆忙赶到北城门外,后面跟着数百名折冲府将士。 见城门外空地上列队整齐的骑营将士,项田脸色大变,当即拔剑远远指着李素,气急败坏喝道:“~,聚兵结阵,列于大唐城池前,李别驾意欲何为?” 李素面无表情扫了他一眼,然后……阖眼养神,竟一句话都懒得搭理。 倒是旁边的蒋权冷哼一声,道:“西州百姓穷苦,吏治败坏,诸官蒙蔽刺史,倒行逆施,猖獗之至,今查明刺史府司马冯善欺上瞒下。设奸计构陷朝廷官员,恶官横行于市,百姓陷于水火,李别驾深为西州官民忧虑,遂领兵入城,施重典以治乱象。诛奸贼以抚民心!” 一番话说得大义凛然,落地有声,城外空旷沙地上悠悠回荡着蒋权的余音。 项田呆怔片刻,这才完全消化了蒋权的这番话,顿时勃然大怒:“一派胡言!曹刺史奉皇命经略西州三年,数次外敌寇城,而西州稳如泰山,城中官员商贾百姓各居其屋,各安其业。何来百姓穷苦,吏治败坏之说?” 挺直腰杆,项田望向蒋权身后一直默不出声的李素,凛然道:“李别驾,请恕末将不敬,末将想问问别驾,今日如此阵仗,假以入城施重典诛奸贼之名。而行篡权谋城之实乎?李别驾意欲何为?” 两位武将在城门前争了几句,李素一直默不出声。只是面无表情地望着蔚蓝的天空,不知在想着什么。 见二人大有城门前开一场关于忠奸的辩论会的趋势时,李素终于不耐烦了。 他很忙的,没空跟人斗嘴皮子。 “蒋将军……”李素轻轻唤道。 蒋权凑近李素身边:“李别驾有何吩咐?” 李素盯着远处一脸惊怒的项田,淡淡道:“去告诉项田,给他一炷香时间。一炷香时间过后若折冲府不让道,则视为敌对,你可下令进攻!” 蒋权吃了一惊,他原以为今日骑营摆出阵势只是吓唬西州官员和武将,却没想到李素居然真的决定与折冲府开战。一旦与折冲府将士动了手,这后果…… 见蒋权迟迟不领命,李素明白他的顾虑,轻笑道:“欲大治西州,必先剜其脓疮,去吧,朝廷那里,自有我来担待。” 蒋权迟疑片刻,终于狠狠点头。 转过身瞪着项田,蒋权大喝道:“李别驾有令,一炷香之后若折冲府将士不让开道,则视为敌对,骑营将士,拔刀!准备进攻!” 项田大惊,差点一头从马上摔下来。 他竟真敢对折冲府开战!这得闹出多大的事,事后将有多严重的后果啊!这竖子简直…… 不,他不是竖子,是疯子! “李素!你……你想造反吗?” 当下项田也顾不得官职尊卑了,扬刀指着李素气急败坏地大吼道。 被指名道姓的李素阖上眼继续养神,从头到尾没搭理过项田。 蒋权面无表情地望着天,冷冷道:“还有半炷香时辰……” 城门外,项田身后数百名折冲府将士队伍出现了小小的骚动。对于李素到底敢不敢真的对折冲府动手,作为将领的项田犹在半信半疑之间徘徊,可他身后的将士们却信了。 不能不信,诸将士都是见过杀阵的,今日此刻,只看骑营将士摆出的阵势,还有那被漫天飞舞的黄沙掩盖的肃杀之气,众人一眼便能看得出,骑营说要进攻绝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是真有动手的打算啊…… 项田又急又怒,此刻他终于察觉到事态已超出了曹刺史和他的控制,李素所言所行,根本不能以常理揣度,是啊,哪个正常人能揣度一个疯子的所思所行?可笑昨日他还在和曹余商量怎样将这个李素拿捏在手里,这种疯子,是他们能拿捏得住的么? “李素,你今日所行,与造反无异,劝你悬崖勒马,切勿自误!”项田气极吼道。 李素睁开眼,看着蔚蓝的天空里飘浮着的一朵云彩,轻轻叹了口气。 这一声叹气仿佛成了石破天惊的军令,骑营战阵后,隆隆的进军鼓声忽然擂响,阵前蒋权眼中杀机大炽,执刀平举,暴烈大喝道:“弓箭上前!全军,准备进攻!” 轰! 漫天黄沙终于掩盖不住直冲云霄的杀气,骑营将士迅速变幻阵式,阵前两排的将士拉弓搭箭,中阵林立的长矛长戟动作整齐划一地平举,呼啸的风声里,一阵激昂威武的声音响彻云霄。 “大唐,万胜!” “大唐,万胜!” 轰! 话音落,千人骑营裹挟漫天杀气,一齐朝前踏出一步,一往无前的气势,仿佛世间一切坚壁铁墙都在他们脚下碾压成糜粉。 项田的脸色越来越苍白,现在他确信了,李素是真要对折冲府动手。这个十多岁的少年娃子……竟有掌控整个西州的野心! “快,快去刺史府请曹刺史,……出大事了!”项田扭头颤声吩咐身旁军士道。 **************************************************************** 刺史府内。 当惊惶失措的军士几乎以连滚带爬的姿势跑到刺史府,告知北城门外发生的一切时,刺史曹余也惊呆了。 “这竖子!他,他怎敢……他不要命了么?”曹余神情灰败。睁着无神的双眼喃喃自语。 “曹刺史,项将军请您速至北城门,李素马上要下令进攻了!”军士语气惶急道。 曹余回过神,脸上布满怒容,狠狠一咬牙,道:“走!去北城门!” 军士仿佛遇到了救星般长松一口气,马上领着曹余出门。 时间过得很慢,从刺史府内院到大门,短短几丈距离。曹余却仿佛走了半辈子,脑子里各种思绪不停闪烁浮现。 即将跨过刺史府大门时,曹余的动作却忽然停滞了,军士不明就里,却见曹余的脸色阴晴不定,时红时白变幻莫测。 “曹刺史……”军士焦急地催促道。 曹余却缓缓摇头,跨出大门的那一脚竟缩了回来。 作为西州首官,此时此刻。他曹余去北城门制止李素动手,真的合适吗? 现在事情已经闹到这般地步。眼看要有流血冲突了,大唐立国至今,唐军尚无自相残杀的先例,此例竟首破于西州,若然传到长安,陛下如何处置李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为西州首官,陛下将如何处置他曹余?若仅因此事而被处置倒罢了,怕就怕陛下龙颜大怒之下一挖到底,那么西州官场和折冲府隐藏了三年之久的秘密,必将在陛下的眼中无可遁形。那时……可就是天大的灾祸了。 所以,此时此刻,他曹余不能出面! 不出面,代表着一切还有转圜回旋的余地,哪怕李素那个疯子真的动手了,折冲府和骑营的冲突有了伤亡,只要他曹余没出现在两军对垒的战场上,这件事仍在可以转圜的范围内,一旦出面了,这件事便无可逆转,势难回天了! 想清楚了利害,曹余顿时做了决定。 “你去告诉项田,马上给骑营让道!李素就算要把天捅个窟窿,今日便由着他,让项田万莫与李素冲突,否则一切休矣!快去!”曹余阴沉着脸下令。 军士满头雾水,却一刻不敢迟疑,行礼后朝城门飞奔而去。 曹余站在门槛内,看着军士飞奔的背影,脸上露出懊悔之色。 倒真是小瞧了那个少年了,只看今日他弄出的大手笔,这个十多岁便被封官赐爵的少年娃子,锡受天宠绝非侥幸,总归是有些斤两的。 大意了! 曹余是刺史,是政治官场人物,最初的愤怒过后,很快便恢复了冷静,只有冷静才不会犯错。 可是……他今日领兵进城到底想干什么? 终于不再将李素当成寻常少年娃子看待的曹余,此刻又陷入深深的疑惑中。 **************************************************************** 西州北城门外。 惊惶的军士附在项田耳边低声轻语几句,项田的脸色变得一片铁青。 数十丈的对面沙地上,蒋权扬刀大喝。 “一炷香时辰已到!骑营,进攻!” 轰! “骑营将士且慢!且慢!”项田大急,扬臂嘶声吼道。 蒋权挥手,骑营将士令出随行,止住了脚步。 “项将军,有何赐教?”蒋权冷冷注视项田道。 项田老脸涨成猪肝色,目光既愤怒又畏惧地看着队伍中阵不言不语的李素,沉默许久,表情无比屈辱地道:“同是大唐袍泽,怎能同室操戈?李别驾意欲何为,末将不敢相问,只求李别驾对得起朝廷,对得起陛下……” 说着项田又停顿了片刻,忽然狠狠一挥手:“折冲府将士让道!请李别驾和骑营将士入城!” 说完项田策马默默退到一边,身后的将士们也纷纷让开,北城门和骑营之间顿时空出老大一块空地。 直到这个时候,李素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蒋将军……” “末将在。” “传令,全军进城!” “是!” ………… ………… 骑营进城不到一炷香时辰,城外骑营的营地外黄沙漫天,十里之遥的茫茫大漠上,一支穿着黑衫蒙着脸,裹着黑色头巾的骑兵队伍掩杀而至。 这支来历不明的队伍军纪森严,队伍里除了骆驼和马儿行进时不安分的响鼻和嘶鸣声以外,再听不到任何声音,队伍沉默有序地朝骑营的营地进发,沉默得令人压抑,仿佛心中堵着什么东西似的。 行至大营北面十里左右,远远已能看见大营模糊的轮廓了,为首一名蒙着黑巾的汉子拔出腰刀,腰刀的样式颇为特别,呈半月弧度微微弯曲,刀柄以黄金打造,柄端刻着一串不知哪国文字的铭文,铭文下面还有一只栩栩如生的狼头,在阳光照射下散发出诡异的金色光芒。 随着为首的汉子扬起弯刀,这支古怪的不知来历的骑兵队伍徒然加快了速度,离大营尚距三里时,队伍的速度愈发加快,全速朝大营发起冲锋,队伍飞驰时,队列也在悄然发生改变,离大营一箭之地时,骑兵队伍已结成了一只锥子阵式,锥尖正是那位为首的黑衣汉子,扬着的黄金弯刀散发森严寒光,整支队伍充满了无坚不摧的锋锐之气。 冲锋至大营半里左右,大营内外仍是一片静悄悄,放眼望去,四周内外皆空无一人。 为首的汉子终于察觉到不对劲了,就在队伍马上要冲进大营辕门时,汉子果断扬起手,骑兵队伍顿时纷纷勒停飞驰的骆驼,止住去势。 汉子眯着眼,仔细打量着大营,最后终于发现大营里竟果真空无一人。 汉子充满杀气的眼中顿时露出又急又气的目光,仰头望天大吼了几句后,狠狠一挥手,骑兵队伍后队改前队,迅速朝原路撤离归去。 一望无垠的沙地上,只剩一串杂乱不堪的骆驼蹄印,大漠热风一吹,蹄印仿若梦中春水,消失无痕。(未完待续。。) 课业繁重,不堪重负,今天请假 入体。。 文学院一共要学习20天,现在已经一个星期了,每天上课很累,时间安排上有点乱,今晚请个假,明天决定旷课一下午,争取把今天的补上。。 学生弟弟妹妹们不要学我,我是反面教材。。。(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二章 西州立威(上) 蛮横不是解决争端的办法,千年前的儒家思想用尽各种方式告诉愿意学它的世人,以理服人才是王道,各种名言金句,归结起来三个字,“和为贵”。 李素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事实上他是一个很讲道理的人,就算道理无法说服别人,他也会非常君子地选择沉默和转身离去,道不同不相为谋,哪怕是翻脸都保持着翩翩风度,从来不会打个头破血流。 然而,道理是有范围的,有些地方,有些人,不讲这个东西。 入乡随俗,李素也只好蛮横一回了。 骑营入城,街道两边无论商铺还是民居全部关门上板,城里的百姓和商人早早被集结在西面集市的空地上,数千人静静聚集在一起,忐忑不安地注视着北面的长街。 黄沙随风旋舞,扬起漫天黄尘,透过迷雾般的尘霾,远远只见两队骑兵一左一右缓缓行来,中间簇拥着一位身着浅绯官袍的少年,少年的旁边,两名亲卫亦步亦趋跟随,后面一骑却是一个五花大绑的中年胖子,胖子身着凌乱,头发披散,脸上带着各种淤青伤痕,显然受过不轻的刑罚,此刻骑在骆驼上一脸灰败,形c,若痴癫。 骑营行近,聚集于西市的百姓和商人们顿时骚动起来,人群里各种议论此起彼伏,待到骑营走到众人跟前,议论声却戛然而止,整个西市的空地上鸦雀无声。 西市前方搭着一个小木台子,原本是奴市所用,胡商和唐商们从西域小国里贩来各种男奴女奴,千里迢迢来到西州后便在这个小木台上发卖,往往是男奴或女奴站成一排,让男奴展示壮硕的肌肉。让女奴展示俏丽或匀称的身材,然后下面的看客纷纷出价,一记铜锣敲响,尘埃落定。 今日此刻,木台自然也被骑营征用,迎着无数道或忐忑或愤恨或麻木的目光。李素负着手走上木台,后面的骑营将士押着冯司马紧随而上,王桩郑小楼一左一右随侍,再后面,项田等一众折冲府将士远远站着,一脸敢怒不敢言的样子。 空地上站满了人,都是西州定居的百姓和商人,里面不乏胡人,西州是个多民族混居地。这里的胡人占了三分之一有余,突厥,龟兹,高昌,甚至更远的吐蕃,大食,波斯等国,皆在其列。由此也证明了西州情势的复杂并不是没有原因的,这么多小国的百姓们共居一城。平日里摩擦也好,信仰冲突也好,生活习俗也好,总之,生活在这座城里,日子过得不可能太平。 有意思的是。西州胡人虽多,但无论是突厥还是龟兹波斯,容貌虽充满了异域风情,但每个人都穿着正经的大唐中土服饰,许多金发碧眼的老外穿着一身唐装。看起来像一只只金毛猴子。 李素走上木台,先朝鸦雀无声的人群淡淡扫了一圈,然后再看了看远处的项田,嘴角露出一抹微笑。 上前踏了两步,李素面朝数千百姓,大声道:“本官乃大唐泾阳县子,大唐皇帝陛下钦封西州别驾,定远将军,我的名字叫李素,你们认不认识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从今日起,你们一定要记住我的模样!” “三日前,城北赵家闺女被人糟蹋而自尽,城里这几日有流言,说这桩丧尽天良的惨案是城外骑营的将士干的,今日本官领兵进城,为的就是这桩案子,我和骑营的将士们来自大唐关中,关中人做事敢作敢当,是我和骑营将士们做的事,拍拍胸脯认便认了,杀人偿命,二十年后再活一回,但若不是我和将士们做的事,一个字都不能认,是非曲直,黑白善恶,公道自在人心,知道你们都不信,我们有口难辩,今日带来一个人,这个人你们都应该认识,黑与白,是与非,让他来说!” 说着李素转过头,眼里的笑意渐渐变冷,扬声道:“冯司马,其中黑白曲直,想必你最清楚,当着全城老少的面,你来给个交代吧!” 押着冯司马的两名将士将他往前一推,冯司马肥硕的身躯踉跄两步,被推到台前站定。 冯司马在西州为官多年,城中百姓全都认识他,见他此刻被五花大绑的模样,台下人群发出一阵惊疑的窃窃议论声。 冯司马脸色苍白,神情惨淡,当着全城百姓的面垂头不语,李素耐心等了片刻,见他不发一语,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身后的王桩颇有眼力,见状上前朝冯司马膝弯处狠狠一踢,冯司马扑通一下面朝百姓跪在台前,疼得不由自主惨叫。 “冯司马,我的耐心有限,你最好别磨蹭,赵家闺女被糟蹋,真凶到底何人,还望冯司马还我骑营将士清白。”李素冷冷地道。 听出李素语气里森然的杀意,冯司马身躯狠狠抽搐几下,抬头朝百姓扫了一眼,然后垂下头去,哭道:“……赵家闺女被糟蹋,实与骑营无干。” 台下百姓茫然以对。 “大声点!”蒋权忽然暴喝道。 冯司马吓得身躯一抖,带着哭腔嘶吼道:“赵家闺女被糟蹋,与骑营无关,不是骑营将士干的!” 这次台下百姓终于听清楚了,人群短暂寂静片刻,然后发出轰然的议论声。 西市空地边沿,远远静观的项田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见事态已覆水难收,项田咬着牙,原地狠狠跺了跺脚,转身朝刺史府跑去。 木台上,李素缓缓朝前走了一步,森然道:“把事情说清楚!” 冯司马肥胖的脸颊不停哆嗦。冷汗流了一脸,垂着头哭道:“赵家闺女被糟蹋,真凶是……是……” “是什么?” 冯司马抬起头,无助地朝台下看了一眼,木台下方空地边沿,四名将士将一对粉雕玉琢般的小儿女围在中间,将士身材高大,一对小儿女被簇拥在人群里面一点都吧显然,可冯司马仍一眼认出了他们。 冯司马目光露出绝望之色,大哭道:“是受我指使干的……” 台下顿时哗然,百姓们呆怔片刻后,紧接着跟炸了锅似的喧嚣起来。 百姓的反应李素一一看在眼里,趁热打铁步步紧逼问道:“你指使何人所为,那人如何行凶,事后哪里去了,为何要陷害我骑营将士,当着全城老少的面,你给我一五一十老实交代!” 案子已承认,冯司马此时反而没了顾忌,说话痛快多了。 “我指使的是一支胡商队伍里的护卫,听说是个突厥人,花了五百文钱命那个突厥人打扮成骑营将士服色,趁夜在酒肆内宣称自己是骑营的骑曹,以乱人耳目,然后假装醉酒闯进赵家,将赵家闺女的爹娘打昏后,故意闹出大动静,最后……将他家闺女糟蹋,事后赵家报官,我又派人勘察,将赵家闺女缢死在房内,第二天一早,这人跟着胡商队伍启程往长安而去,再寻不着了……” 李素阴沉着脸道:“我骑营何时得罪过你,为何要陷害我们?” 冯司马闭目泣道:“李别驾,西州边陲,多国聚居,朝廷欲弃而不舍弃,邻国欲夺而不敢夺,在这个地方,哪里有真正的是非黑白?陷害了,便是陷害了。” 李素心头一震。 短短一句话,似乎道出了西州真正的境况,弃而未弃,夺而不夺,于是这里成了龙蛇混杂之地,诚如冯司马所言,这个地方哪里来的是非黑白? 李素陷入了沉思,然而台下的人却无法冷静了。 两道人影飞一般跑到台上,抡起拳头雨点般打在冯司马身上,却正是赵家闺女的爹娘,二人一边打一边哭骂:“畜生!畜生!我家闺女何辜,竟被你们这些禽兽如此糟蹋,我等贱民苟喘于西州,这里难道真没有天理公道了吗?” 冯司马垂着头,任由雨点般的拳脚打在身上,却流泪直盯着李素,泣道:“李别驾,今日我死便死矣,百姓不知究竟,李别驾你说,这桩丧尽天良案子的罪魁祸首难道真是我么?真是我么?” 李素沉声道:“或许不是你,可你仍罪责难逃,冯司马,这桩案子有头有尾,谋划得方,这不是你一个人能办成的事,告诉我,西州刺史府官员还有多少人参与此案谋划?” 冯司马浑身一颤,脸色迅速苍白,连肥厚的嘴唇都失去了血色,抿着嘴一句话也不说。 李素冷冷一笑,弯腰附在他耳边轻声道:“明日我派人将你父母妻妾儿女送去长安,给他们买地盖房送钱,保你冯家不断根,不会被西州同僚暗算灭门。” 冯司马眼泪流得更急。 此刻他终于意识到,自己亲手谋划这桩案子嫁祸李素和骑营,是一件多么蠢不可及的事情,这个十多岁少年的心智岂是他能算计的? 木台上,李素负手望天,冷冷地道:“冯司马,我在等你回答。”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三章 西州立威(下) 一个接一个追问,李素一步接一步紧逼。 大家都没有选择,李素要在这座荒城里活下去,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想活得滋润一点,惬意一点,那么,该死的就是别人了,只要是该死,死多少人都没关系。 冯司马这时也大概明白,今日怕是自己的大限到了,当着满城百姓的面,一切阴谋交代得明明白白,纵然李素饶过他,百姓也饶不过他,至于曹刺史,肯定不会为他出头的,更何况…… 冯司马忽然抬起头,望向远处被骑营将士簇拥在中间的一双儿女,眼里露出留恋和懊悔的目光。 嘴唇抖抖颤颤,冯司马几次欲开口,却仍犹疑踯躅不已。 干系太大了,若把参与此事的西州官员交代出来,西州官场无异一次山崩地裂般的地震,他的嘴一张,刺史府的官员会死多少人? 冯司马犹疑的模样被李素看在眼底,李素冷笑道:“冯司马,此时此刻此地,你已自顾不暇,西州官场怎样对你而言还重要吗?识时务者为俊杰,冯司马,我一直以为你应该是俊杰才对。” 这句话终于击破了冯司马内心最≌,后一道防线,冯司马仰天绝望一声长叹,黯然道:“参与此案者,刺史府博士刘余生,刺史府录事胡笃,刺史府司户孙宏,司仓潘贵……” 一连串官职和名字从冯司马嘴里说出来,每说出一个名字,冯司马的脸色便白了一分,十余个名字说完后,冯司马大汗淋漓,满面灰败。无力地瘫软在台上,再也提不起一分力气。 李素的眼神却越来越冷,待到冯司马说完,李素眼里的目光如同万年寒铁般冰冷。 抬头望着台下呆若木鸡的百姓,李素忽然扬声道:“都听清楚了吗?耳朵都不聋吧?我不知道你们平日受了多少官员的欺凌,可你们都摸着良心问问自己。我李素自来西州十余日,我与骑营将士们可曾欺凌过你们?可曾做过任何一件对不起西州父老的事?尔等何以待恶贼如上亲,待良善如仇寇?难道你们要和赵家一样,等到自己灾祸临头,才知痛呼天理公道?你们自己瞎了眼,聋了耳,天理公道靠谁给你们?” 台下数千百姓静寂无声,不少百姓悄然羞惭垂头。 李素沉默片刻,忽然暴喝道:“蒋权!” “末将在!” “刚才冯司马说的名字。都记住了吗?” “记住了,一字不漏!” “按图索骥,拿人!” 蒋权呆了一下,神情有些迟疑。 李素终究只是别驾,上面还有刺史呢,今日冯司马念出的一串名字,几乎占了西州属官的一小半,这些人若全部被拿下。曹刺史那里会有怎样的反应? 见蒋权迟疑,李素不耐烦了:“蒋将军。是不是要我亲自去拿人?” 蒋权狠狠一咬牙,自从离开长安开始,他的命运已和李素紧紧绑在一起,在西州这个内外皆险恶的地方,只能选择与李素同进同退,今日此时。李素清洗西州官场到了最紧要的时刻,就算他李素现在在发疯,蒋权也只能陪着他疯,李素是疯儿他是傻。 “末将遵令!” 思忖毕,蒋权重重抱拳。领着一群如狼似虎的将士飞奔而去。 西州城池不大,官员在城中各处居住,要找到他们并不难,大家只知道今日李素领兵进城闹出了大动静,官员们却并不着急,李别驾哪怕把天捅了个窟窿,上面还有一个曹刺史顶着,至多也就把冯司马一刀砍了。 所以这个时候,大家都在自己家里等着最终的结果,谁都没想到,他们等来的却是一队队凶神恶煞的将士破门而入,然后将他们绑上便走。 半个时辰后,十余名官员惨叫连连,被将士们粗鲁地押赴西市木台上,每个人看到台上面无表情的李素时,表情都充满了不敢置信。 这小子疯了?他真敢动自己?他知不知道今日会闯下多大的祸? 转眼再看到面色惨白的冯司马,不少人顿时露出怨毒的目光。 “冯善,你敢出卖我们,不想活了吗?” 冯司马此时已知道自己今日必无幸理,又得了李素保他全家平安的保证,索性也豁出去了,嘿嘿冷笑不已。 “李别驾,还有人参与此案,犯官愿为李别驾指认。”冯司马凛然道。 李素摇摇头,微笑道:“够了,足够了,我不需要知道更多人了。” 冯司马愕然,嘴张了张,终究还是不再说话。 李素表现得很平静。 对他来说,确实够了,冯司马名单上的官阶一个比一个大,再交代几个,曹余怕是真会拼个鱼死网破了,从拿到冯司马的供状到现在,事态一直在李素的掌控之内,就是因为李素拿捏住了尺度,“除恶务尽”这个字眼在西州不适用,至少现在不适用,清洗要有个范围,株连蔓引只会令西州的局势愈发恶化,杀鸡儆猴才是最合适的做法。 盯着台上被五花大绑的十余名官员,李素的目光像一只锁定一群绵羊的狼,戏谑中带着森森杀意。 “糟蹋良家,构陷上官,瞒上欺下,目无王法,各位,你们信不信报应?” 十余人身躯同时剧颤,看到李素那张充满了杀机的脸,顿时心头一沉,一种不祥的预感徒然而生。 预感没有骗他们,李素盯着众人看了一会儿,忽然暴喝道:“犯官冯善,及西州十二名属官横行不法,丧尽天良,按律当斩……” 众犯官吓坏了,其中一人忍不住挺直了身子,大怒道:“李素!你好大胆,我乃大唐三省所任朝官,你只不过区区别驾,有何资格斩我?不怕陛下降罪么?” 李素森然一笑:“陛下降不降罪,是我这个大活人以后该考虑的事。就不必劳烦死人操心了……刀斧准备,开斩!” ****************************************************************** 刺史府大门不断有人进出,无数家仆和差役神情惊惶频频来往于刺史府和西市之间,将西市发生的事一桩桩禀告刺史曹余,而李素满带杀机的那张脸,自然也被家仆们绘声绘色描述得清清楚楚。 “这竖子……好重的戾气!”曹余铁青着脸冷笑。 直到此刻。曹余仍坐得住。 冯胖子已无法救了,索性舍去,成熟的政治人物懂得在危急时刻该保住什么,该舍去什么。 今日便由得这竖子胡闹,至于冯胖子,杀了剐了都无所谓,竖子发泄了心头的火气后,明日再与他好好聊一聊,既然他不似自己想像中那么容易对付。日后换个方式与他相处便是。 思忖方毕,一名家仆慌慌张张跑进来,颤声道:“不好了!冯司马供出了十多位官员,李素已派骑营一一缉拿,他……他要杀那十多位官员!西市现在已炸了锅了!” “什么?”曹余心神大震,拍案而起,浑身剧烈颤抖着,咬牙怒道:“这竖子。这竖子他怎敢……怎敢……” “是真的!那十几位官员被按跪在台上,骑营派出了十几人在磨刀。眼看马上要问斩了!” 曹余的脸色刷地白了,失神地喃喃道:“疯子……他简直是个疯子!” “走!去西市!本官就不信,他真敢杀我西州十多名官员!” 听到李素命人赫然拿下西州十余名官员,五花大绑准备问斩,脸色铁青的曹余终于坐不住了。 拿了冯司马倒也罢了,是杀是剐任由他。情当是曹余为自己低估李素而付出的代价,也算是对这位重新认识的李别驾做出的妥协,杀了冯胖子便杀了,大家以后还能愉快的玩耍。 谁知李素那混账得理不饶人,竟打算深挖赵家闺女一案。欲将所有与此事有干系的官员连根拔起,这般做法可就有点不讲究了。整个西州虽不敢明言是他曹余的西州,可是……它也不是你李素的西州啊,都是朝廷正经任命的官员,你一个别驾哪有说杀便杀的资格?而且一杀便是一大批,此事传到长安,陛下将会怎样震怒?西州这座城池里深藏的那些见不得人的秘密还保得住吗? 带着几名随从,曹余身形慌张地朝西市赶去,每走出一步,心头便愈沉坠一分。 ………… 李素在等。 他在等曹余。 今日要做一件震惊西州的大事,这件事必须当着曹余的面,否则收不到立威的效果,所做的一切便白费了。 十多名临时充作刽子手的骑营将士威风凛凛站在台上,手上的横刀在阳光下璨然生辉,折射出幽冷的寒光。 一众官员垂头丧气跪在台上,绝望地等待着加颈的钢刀挥落。 冯司马神情最为淡定,他知道,今日自己已无任何生机,人一旦确定无法逃出生天,反而变得豁达了,眼神充满懊悔和依恋地看着人群的某处,时而又仰首看着晴朗无云的天空,似乎在追思自己一生的喜悲。 半个时辰后,西市大街转角的尽头,几道慌张的身影快速朝他走来,开始是几个模糊的小黑点,然后小黑点慢慢变大,最后曹余那张熟悉的脸已能略见轮廓。 李素嘴角勾起一抹冷冷的笑。 “李别驾刀下留人!此事尚可商榷……”曹余惶急的声音远远传来。 话没说完,李素忽然暴喝出声。 “时辰到,西州犯官十三人罪无可赦,斩!” 雪亮的刀光毫不犹豫地挥落,在曹余惊骇万分的目光里,十三颗大好头颅冲天飞起,十三道触目惊心的血泉喷涌而出。(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四章 进退维谷 十三颗人头齐刷刷落在地上,台下的人们仍陷入呆怔状态,包括曹余在内。 直到这十三名犯官被骑营将士抓到台前跪成一排时,所有的人都只认为李素只是在走个过场吓唬吓唬他们,至多抽几鞭子当是立威,其实只是将那些犯官抓到台前跪下,李素立威的目的便已达到了,从此西州必然有了他的立足之地,哪怕连刺史曹余都得客气相待,十足找回了这几日被满城百姓谩骂误会的面子。 然而,李素似乎并不满足于小小教训一下这些官员,而是选择了一了百了。 谁都不相信李素会真的动手,可李素却真的动手了。 十三颗人头在沙地上翻滚,鲜血如箭,仰天喷洒而出,台下丈余方圆尽被热气腾腾的血染红,人群呆怔片刻后,发出一阵惊恐的尖叫。 李素负手站在台上,眼里闪过一丝嫌恶,对这种鲜血喷薄的画面,有洁癖的他自是非常不喜欢看到的,可是,他已没有别的选择。 人群尖叫过后,很快出现一阵短暂的骚动,再然后,人群猛地往后退了好几步,女人和孩子惊恐的哭泣声刚开了头,立马被旁边▼↑,的男人用手捂住。 相比惊恐万状的百姓,曹余却快气疯了。 当着他的面,不,可以说李素特意等到他赶来,然后特意当着他的面下令将十三名官员斩首,曹余久历官场,对这种小把戏自然再清楚不过,无非是打压他这个刺史的威信,从而树立他别驾的威信,或许里面还掺杂了几分报复的成分,毕竟前几日针对李素的阴谋。里面也有他曹余的份。 台下死一般寂静,隔着老远曹余似乎都能闻到那淡淡的随风飘过来的血腥味道,在这安静得像坟墓的广场空地上,曹余甚至能听到那十三具无头的尸首脖颈处鲜血仍如一汪汪活泉般汩汩往外流淌。 太血腥了。 十三条人命,而且个个都是朝廷正经封的官员,这个疯子一声令下说杀便杀了。他知不知道快意恩仇过后要承担怎样的后果?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曹余站在空地边沿,呆呆注视着台上面无表情的李素,一时间竟不知该露出怎样的表情才能符合他的刺史身份。 应该勃然大怒以示自己的权威,还是嘿嘿冷笑以示对这种幼稚的立威手段表示不屑? 可是,这种手段真的幼稚吗? 曹余情不自禁望向围观的数千百姓,以及人群里若隐若现瑟瑟缩缩的几名官员的身影,每个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那个疯子身上,脸上的表情如出一辙。都布满了深深的恐惧和敬畏。 十三颗人头达到了这样的效果,如此立威手段……谁能说它幼稚可笑? 现在真正可笑的,恐怕是他曹刺史了。 曹余不由深深懊悔,早知这十三个人已绝了生望,刚才便不应该出门的,不出门的话,他这个刺史可以当作全不知情,刺史的面子和威严多少能留有几分转圜的余地。进亦可,退亦可。自在从容。 然而此时此刻他站在这里,亲眼见到十三颗人头落地,西州城内无数人都看到了他,这个时候他该进还是该退?退回去,以后这西州城怕是只认李别驾,而不知他曹余是何人了。进一步,上前斥责痛骂固然爽快了,可是……站在台上那家伙是个疯子啊,此时他正杀得性起,万一言辞过重激起了他的杀机…… 曹余非常确信。敢一口气杀十三个官员的疯子,绝不介意再多杀一个西州刺史的。 此时此刻此地,曹余发现自己已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站在广场边不知说什么或是做什么,脑子里飞快转动着,却遍寻不着一个合适的主意。 很快,震惊的人群渐渐回过神来,大家的目光不由自主往后看,于是,脸色青红交织的曹余便落在所有人的眼里,然后大家都静静地看着他,等着看这位执掌西州的刺史大人面对十三颗人头,会有怎样的反应。 李素也站在台上看着他,眼里带着几分笑意,他也很好奇,今日自己可以说是把西州官场清洗了一遍,现在尸首未冷,鲜血未干,这位西州刺史该如此处置自己呢? 于是,广场上数千人包括李素在内,都在等着曹余的反应。 这种时刻很煎熬,曹余只恨刚刚自己太冲动,一听到李素要杀十几个官员便坐不住了,匆匆忙忙跑来却于事无补,反而将自己陷入如此尴尬的境地。 大家互相沉默着,李素视力好,远远便能看清曹余脸上的尴尬之色,以及那副进退维谷的表情。 李素笑了,曹余脸上那精彩的表情告诉他,今日立这个威看来是没错了。 凡事该有个度,咄咄逼人并不是好事,它会把本来对自己有利的事态徒然转变成劣势,李素很清楚这个道理,此时人也杀了,威也立了,见好便收才是聪明人的选择,也该给曹余一个台阶下了。 于是李素扬声道:“曹刺史,西州官员自司马冯善而始,上下共计十三人合谋欺虐良家女子,构陷上官,更过分的是,他们竟然瞒着曹刺史做了这些丧尽天良的事,多亏曹刺史明察秋毫,一眼看穿这些犯官的阴谋,下官遵照曹刺史吩咐,西州犯官共计十三名,全部斩首伏法,请曹刺史查验。” 人群里又发出一阵惊疑的吸气声,李素这番话说出口,每个人望向曹余的目光又不一样了。 曹余闻言却差点背过气去。 遵照我的吩咐?我会吩咐把自己刺史府里的心腹属官全杀了吗?你当我和你一样疯了? 愤怒的目光穿过人群,落在李素那张似笑非笑的脸上时,曹余却忽然冷静下来了。 他知道,现在是李素给他台阶下,如果他不接下这个台阶,而选择当着全城百姓的面跟李素翻脸的话,那么,李素接下来会有什么反应只有天知道了,毕竟,这家伙是个疯子啊。 深吸一口气,曹余终于生生忍下了满腔的怒火,努力挤出笑脸,甚至还不忘挺腰负手端起官威,露出“一切皆在本官掌握之中”的样子,缓缓点了点头。 “李别驾所言不虚,西州沉疴已久,官员瞒上欺下,狼狈为奸,欺压良善鱼肉百姓之事本官常有听说,今日伏法的这十三人的恶迹本官早已查清,特意请李别驾调动骑营将士将这些官场败类悉数拿下,事出紧急,为防犯官同党营救,本官决定先斩后奏,明日再向长安上疏请罪,诸位父老不必惊慌,此事与尔等无关,大家自行散去吧。” 广场上的百姓们仍惊疑不定,面面相觑间,发现彼此的目光里都写满了不相信。 人群深处不知哪里传出质疑的嘟嚷声,大意无非是今日你说早对他们横行不法之事有察觉,前两日你领着西州官员和百姓跑到骑营辕门前讨要公道又是什么说法?岂不是自相矛盾么? 嘟嚷只是嘟嚷,没人敢大声说出口,况且百姓们现在也都明白了,这是官场争斗,确实与百姓无关,曹刺史前后言行再矛盾,也轮不到百姓来质疑,活得不耐烦的人才会较真,谁较真谁死。 曹余端着官架子,一派威严不可侵犯的模样,心里却有苦难言。 李素这竖子好算计,杀人杀爽快了,黑锅却毫不犹豫扔给了他,刚才曹余被情势所逼,不得不顺着李素给的台阶走下去,然而下台阶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刚才当着全城百姓的一番话,无疑承认了这件事是他主使,然后呢? 西州出了这么大的事,难道不需要善后?给朝廷的奏疏上怎么说?如何给这些官员罗织一个说得过去且不惹陛下怀疑的罪名?如何打理垮塌了一半的西州军政事务?甚至……如何瞒住那一桩最见不得人的秘密? 太多的问题,太多的后患,曹余只觉得此刻自己脑门上简直刻着“麻烦”两个字,而这一桩桩的麻烦,还只能由曹余自己亲自善后,谁叫自己刚才嘴贱,把这十三条人命担了下来呢? 台下曹余愁容满面,思绪万千,百姓们议论纷纷,惊疑犹存,李素却不管那么多,见曹余很识趣地顺着台阶走下去了,李素开心极了。 “下官幸不辱命,西州犯官十三人尽数伏法,往后西州再无欺压良善的坏官,曹刺史是贞观二年的进士,是有学问也有慈悲心肠的好官,下官相信在曹刺史的带领下,西州百姓的日子一定一天比一天好。” 这番马屁拍得连李素自己都脸红不已,胃里直犯恶心。 如此卖力的马屁,曹余却不领情,台阶下来了,黑锅也背了,一天之内发生这么多倒霉事,岂是几句马屁能揭过去的?既然下了台阶,背了黑锅,曹余也必要跟李素再虚伪地互相吹捧了,他现在只想赶紧回家,然后找个没人的地方好好哭一会儿…… ***************************************************************** ps:不小心睡过头了。。。这章算昨晚的。。(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五章 神秘兵马 人群渐渐散去,骑营将士慢慢将十三具尸首收拢装殓,黄沙拂过空地,街边几家寥落店铺的旗幡迎风旋舞,给这座边陲荒城平添了几分萧瑟苍凉之气。 李素站在台上,与远处的曹余沉默对视,二人相隔太远,都看不清对方脸上的表情,奇怪的是,大家都清楚对方脸上是怎样的表情。 许久,李素忽然朝曹余一笑,远远地拱了拱手。 曹余怒哼一声,狠狠一甩袍袖,转身离去。 李素笑了笑,也转过了身,想到刚才曹余对自己甩了袖子,又觉得不甘心,于是又远远朝曹余的背影也做了一个甩袖的动作,很潇洒。 ******************************************************************* “马上派人去东西两市的商人那里采买粮食,不妨多买一些,大营里多囤点粮食总是没错的……” 回营的路上,李素骑在骆驼上半眯着眼,嘴角噙着一丝捉摸不透的笑意,神态懒洋洋的,不时张开嘴,打出一个慵懒乏困的呵欠。¥↗, “今日立了威,相信整个西州没人再敢为难骑营了,如果真有那种不怕死的家伙继续为难,那么……成全他,他舍得死我们就舍得埋。”李素又打了个呵欠,觉得好困,今天可能起得太早了,天没亮便起床,然后大营点兵,领兵进城,又是训话又是杀人,忙得有点过分了。 蒋权与李素并骑。神情多了几分敬畏和崇拜,看李素的目光都不一样了,水汪汪的,令李素浑身炸毛冷战,好想一巴掌抽过去…… 说是并骑,实则蒋权隐隐落后李素一步。如此恭敬的姿态以前可没见过,不仅是蒋权,今日西州立威后,骑营所有将士看李素的目光都和以往不同了,与蒋权一样,都是水汪汪的,李素有点崩溃,这简直是精神攻击…… “李别驾放心,自今日始。咱们骑营总算在西州有立足之地了,不止是立足,相信城里所有官员和百姓都不敢轻捋咱们骑营的虎须,采买粮食绝无半点难处,骑营断粮之危总算过去了。”蒋权笑得有点拘谨,看来今日李素下令杀人的模样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李素半眯着的眼睛稍微睁开了一点,扭头看着蒋权正色道:“今日杀人立威,实是不得已之举。骑营从此能在西州立足,蒋将军要告诫麾下将士。绝不可仗着今日立威而对官员百姓倨傲欺凌,说到底,咱们仍是外来的,杀几个人不代表从此便能称王称霸了,将军回去一定要重申军纪,若发现骑营将士有欺凌官员百姓之举。一定要严加查办。” 蒋权重重点头:“李别驾放心,末将麾下的将士都是关中子弟,关中人脾气不大好,但个个都是讲道理的,末将保管麾下的将士不会欺凌百姓……” 带着一丝敬畏意味的笑了笑。蒋权补充道:“特别是李别驾今日一声令下,十三颗人头落地,不仅给西州立了威,也给咱们骑营立了威,相信从今日起,骑营上下没人敢拿李别驾的军令不当一回事了。” 李素笑道:“有敬畏心是好事,手下的杀才们有了约束,说话做事才不会百无禁忌,也给咱们少添了许多麻烦,不然若是下面的人犯了军纪,都是多年相处的老弟兄,杀或不杀都为难。” “李别驾说得是……”蒋权附和了一句,接着神情变得有些忧虑:“今日李别驾下令斩杀十三名官员,固然在西州城里立威了,可是……这件事终究闹得太大,若是曹余派人将此事奏报长安,陛下和三省宰相们怕是会震怒,后果……” 李素哂然一笑:“后果?会有什么后果?今日曹余当着全城百姓的面把这件事担下来了,若上奏朝廷,他这位西州首官第一个倒霉,况且……” 李素冷笑道:“况且,曹余有那个胆子敢奏报长安么?西州这块地面上不知藏着多少见不得光的事,拔出萝卜带出泥,事情捅开了,他会比我更倒霉,借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奏报。” 蒋权奇道:“西州还有见不得光的事?” 李素怪异地看着他:“难道你没察觉到西州的味道很不对么?” “……没有。”蒋权有点羞愧地道。 李素一摊手:“你看,你的存在就把我的英明神武衬托得淋漓尽致,所以说,你们现在崇拜我,敬畏我,是一件绝对正确的事……” 蒋权:“…………” 二人说着话,离大营尚有百来丈距离时,远处辕门内踉踉跄跄跑出一道娇小的身影,却正是许明珠。 李素有些奇怪,急忙迎上前去。 “夫君……”许明珠忽然扑进李素的怀里大哭起来。 李素不自觉地将她环进怀里,许明珠的身躯不停发颤,显然受到不小的惊吓,而且浑身上下脏兮兮的,头发和身上沾满了草屑和尘土,活像刚从土里刨出来似的。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许明珠哭道:“夫君领兵出营后不到一个时辰,大营外冲来一支兵马,都骑着骆驼,手里拿着刀……” 李素心头咯噔一下,失声道:“兵马?多少兵马?你确定是冲咱们大营来的吗?” 许明珠在他怀里连连点头:“大约五六百人,确是冲咱们大营来的,妾身不识军阵,可他们摆出的阵势像一只大锥子,每个人手里拿着刀,离大营还有数十丈时,约莫发现大营无人,于是停了攻势,转头离开了……” 李素急忙扶着她的手臂上下打量:“你没事吧?” 许明珠摇摇头:“夫君点齐兵马后,大营只剩了几十位留守的将士,妾身本在营帐里,听到地面微微发颤,妾身顿知不妙,出帐看见那支兵马后,妾身急忙朝圈养骆驼的马厩里跑,然后藏在喂骆驼的草料堆里,还用大捆的草料把自己埋得严严实实……” 李素长出一口气,脸色这才好看了一点,幸好这个女人还算聪明,就算那支来历不明的兵马冲进大营屠戮,藏在草料堆里多少也有几分几率躲过敌人的搜寻和追杀,若是不管不顾往大营外面跑,茫茫大漠无所遁形,那可就是真正的找死了。 搂住许明珠的力气不知不觉更紧了些,李素心中涌起无尽的愧疚。 自己思虑不周,也太低估了西州的情势,根本没预料到在这茫茫大漠居然会有人来袭营,把许明珠留在大营里差点酿成此生无法弥补的憾事。 许明珠把头埋在李素的怀里,感受着他强有力的臂膀紧紧搂着自己,最初的惧意缓和以后,心里悄然涌起几分甜蜜,嘴角不知不觉翘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许明珠渐渐发觉不对劲,抬头一看,发现李素身后的骑营将士们皆呆怔地看着她,许明珠大羞,俏脸刷地通红,发出“啊”的一声惊叫后,像只受惊的小鹿般捂着脸扭头便跑。 看到许明珠的身影跑进大营后,李素的脸色迅速阴沉下来。 蒋权的脸已是一片铁青,莫名其妙被人袭了营,上官的家眷差点性命不保,对一名武将来说,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到底是何方杂碎干的好事?”蒋权咬着牙狠狠地道。 “来历不明的兵马?”李素露出了阴沉的笑容:“茫茫大漠,怎会有那么多来历不明的东西?” 蒋权怒道:“必是曹余搞的鬼!这杂碎,竟欲对咱们下杀手!” 李素奇怪地看着他:“下杀手很正常啊,别忘了今日我也对西州的官员下了杀手,本就是你死我活的事,你这么生气干嘛?” 蒋权一滞,顿时有些气短,接着不知想通了什么,挺起胸恶声道:“不一样!我们是好人,他们是坏人,好人可以对坏人下杀手,但坏人不能对好人下杀手!” 李素叹道:“能说出如此蛮横霸气的道理,而且还说得理直气壮,蒋将军,我觉得你更像坏人才是。” 蒋权自己也觉得没道理,挠挠头尴尬地笑了。 “李别驾,末将是武夫,只懂舞刀弄枪,您是名满长安的大才子,心眼肯定比末将活泛,您说,这支兵马是不是曹余……” 李素摇摇头:“这件事没拿到确实的证据,我也不敢乱说,西州一共两个折冲府,曹刺史确实有调兵的权力,若说是他下令让折冲府的将士扮成盗匪来袭营,我却不太敢相信,干系太大了,大唐的将士想必也不会帮着他做这件事,若说是他指使外面的人干的,呵呵,这事可就有意思了,西州地面上,除了咱们大唐折冲府以外,还有哪股势力能够有一支五六百人的兵马甘愿为曹余所指使?” 扭头望着营地外那片无垠的茫茫大漠,李素叹道:“小小荒城,天隔地远,谁能想到这里竟然暗潮涌动,波诡云谲,早知如此……” 蒋权很睿智地接道:“早知如此,咱们应该向陛下恳求多带一些兵马过来……” 李素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道:“带那么多兵马作甚?我想说的是,早知如此,当初咱们在路上时就该把那焉的商队洗劫了,分了财宝后散伙,你回你的高老庄,我回我的花果山……”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六章 管鲍之交 被人惦记自己财产不是好事,老天都看不下去,于是赐给那焉一点警示。 走在冷清的西州大街上,龟兹商人那焉忽然打了几个喷嚏。 狐疑地看了看天空,那焉揉了揉鼻子, 继续若无其事地往前走。 “那兄,注意身子啊……”李素满脸关怀地道。 那焉苦笑:“李别驾,小人不姓……唉,算了。” 身后跟着二十来名侍卫,李素的脚步很慢,慢得仿佛在一步一步测量脚下的土地一般。 街道两旁的商人和百姓隔着老远看见他后纷纷变色,然后嗖的一下好像被狗咬了一口似的躲得远远的。 李素的笑容有点不淡定了。 杀人立威确实显出了效果,效果是立竿见影的,而且似乎有些……用力过猛? 现在只要李素进城走在西州的街道上,身边方圆一丈之内绝不会有人敢靠近,西州的百姓们见了他都躲得远远的,像一群蚊子不幸遇到了灭蚊片,有多远躲多远。 还有西州的官员……只要李素进城,西州大街上已找不到一个官员了,至于刺史曹∮,余……曹余怎样看李素已不重要,反正可以肯定,他绝对不会祝李素长命百岁。 二十多名侍卫簇拥着李素和那焉,在冷清寥落的大街上信步而行,方圆一丈无论人畜虾蟹皆慌忙闪避,远远看去就像领着还乡团横行乡里的胡汉三似的。 人人都在躲着李素,唯独那焉却主动凑了上来。 很有意思的人,前几日李素和骑营被人构陷时,那焉仿佛从世上蒸发了似的,完全不见人影,李素杀人立威后。那焉嗖的一下出现了,带着如沐春风的笑容,令人神清气爽。 商人的势利特征在那焉身上表露无遗,可奇怪的是,那种势利的笑容出现在那焉脸上,却令人生不出任何的反感。和许敬宗一样,明知道这种人只会锦上添花,绝不会雪中送炭,可是当他真正来添花的时候,李素还是忍不住觉得心旷神怡。 人生总要交到各种各样的朋友,一个心智成熟的人会将自己的朋友划分成好几类,比如王家兄弟这种,属于手足类,李素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毫无戒备地放心把自己的后背亮给他们。比如郑小楼这种,属于平淡的君子之交,能交命,但不一定能交心,一交心就忍不住想和他翻脸成仇,又比如许敬宗和那焉这种朋友,便是典型的狐朋狗友,危难时别想看到他们的身影。一旦危难度过了,他们便会在非常恰当的时机冒出来。这里添朵花,那里添朵花…… 人的一生太漫长,而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充满了不确定性,朋友里面总有几个好人,也总有几个坏人,还有的朋友如果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根本不是人…… 对那焉这样的朋友,李素不拒绝也不会太亲密,危难时躲开是情理之中,李素并不怪他,太平时凑上来。李素也不会一脚把他踹开,如果可以的话,尽量多在他身上占点便宜,锦上添花嘛,不出点血怎么算添花? 如果那焉的心里也把自己的朋友划分了类别,李素这种人明显属于不是人的那一类。 “占地还是太小了,不合我的身份……”李素站在划好的宅地前,看着这片宽阔得可以跑马的黄土地,不大满意地摇头。 那焉叹道:“李别驾莫怪小人多句嘴,您的这座宅院比刺史府都大,实在不能算小了……” “可是,我想在府里挖个大坑啊,仅是这个大坑占地大概便要十亩左右吧,再加上前堂,后庭,内院,回廊等等,这点地方实在很不够……”李素一脸受了委屈的表情。 那焉奇道:“自己家里挖坑作甚?” 李素眨眨眼:“挖坑……当然用来灌水造湖啊,那兄你想想,如果自己家里有一个占地广袤的湖泊,夏天造一扁舟,与家眷泛舟于湖上,迎面吹拂暖风,岸边种上一排垂柳,湖中再造一个水榭,闲暇时醉卧花间,宿眠柳下,该是多么的诗情画意……” 那焉脸颊直抽抽,神情呆滞地道:“造湖?在这水比金子还贵的茫茫大漠里……造湖?” “很有创意吧?我就是这么独特……”李素挑挑眉:“你觉得这个主意咋样?” 那焉的脸色有点难看:“别驾,……李别驾,您莫闹!” “不可行吗?” 那焉断然摇头:“绝不可行!” “可以打造大木箱子让骆驼拉着,从远处的沙洲运水过来啊。” 那焉叹道:“一方平湖……那得需要多少商人,运多少水啊,商人运东西都要花钱的,李别驾可曾想过,仅仅这个湖便将花费几何?李别驾承担得起这笔钱吗?” “我当然承担不起……”李素笑得很阳光,一把拽住那焉的袖子,朝他扔了一记“我俩谁跟谁”的亲密眼神,欣然道:“幸好我认识你这位很有钱的朋友,朋友是不分彼此的,你的就是我的 ,春秋时有两位很贤德的人,一个叫管仲,一个叫鲍叔牙,二人一生相知,不分彼此,视钱财如粪土,后人谓之贤,以‘管鲍之交’名之,又谓之‘通财之义’,二人名垂千古,不夸张的说,我与那兄的交情就好比管鲍之交,我们和管鲍一样视钱财如粪土……” 那焉一脸惊恐地打断了李素不要脸的忽悠:“李别驾莫闹,小人怎么可能视钱财如粪土?真是爱说笑,小人视钱财如祖宗牌位才是……” 李素叹了口气:“你看,我拼了命的往高处抬你,顺便也抬抬我自己,而你却很不争气的往下出溜,想把咱们的交情抬到管鲍之交的高度,可你却始终坚持当我的狐朋狗友……那兄啊,你这么干令我很困扰啊。” 那焉苦笑道:“李别驾的‘管鲍之交’实在太贵了,小人家资单薄,花费不起,‘狐朋狗友’的说法似乎便宜一点……” 李素失望地叹了口气:“好不容易交到了一个有钱的朋友,谁知这个朋友选了一款最便宜的狐朋狗友……” 朝那焉眨眨眼,李素的笑容忽然变得有些深邃。 “那兄,有个问题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咱们从关中一直同路到西州,我上任别驾已然半月有余,西州这地方地广而贫瘠,毫无商机可言,不知那兄何故一直待在西州流连不去呢?”(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七章 敌友难辨 李素对那焉的观感不错,——以前其实挺一般,后来那焉只收了李素两颗猫眼石当订金,答应给李素运砖石盖房子后,李素便将他当成了朋友,如果这位朋友更大方一点,愿意给他在西州挖一个人工湖的话,李素甚至愿意拿他当知己,管鲍之交的那种。 可惜的是,朋友之间不容易交心,李素的心思谁都猜不透,而那焉的心思,李素也猜不透,二人之间的交往过程就是一段足以令耐心不好的人打呵欠的废话连篇的过程。 那焉这人很朴实,或许因为堂叔是龟兹国相的原因,那焉的气质也不像纯粹的商人,多少带了几分雍贵的意味,以商人的身份跟李素说话,神态不卑不亢,很平等的姿态,偶尔说几句奉承话也只是春秋笔法,马屁拍得毫无诚意。 说是朋友,可大家处着处着都有了几分心怀鬼胎的意思,在李素眼里,那焉不仅仅是个商人,或者说,他不是个纯粹的商人。从西行路上开始,李素便对那焉颇感兴趣,与李素一同到了西州后,那焉却住在城里不走了,李素想破头也想不通,一个地处茫茫大漠的荒城,百姓消费能力低下,官府如狼似虎,各种货10,物无法流通,这座处处透着绝望和荒凉的城池,到底有什么值得那焉驻留忘返? 李素做人很实在,心机城府不是没有,可他太懒了,他的心机城府留着跟曹余斗心眼,实在没兴趣跟那焉绕圈子,所以心里有了疑问索性直接问了出来。 那焉苦笑不已:“李别驾,就算是一头牲口,背上载着货物,走累了也会四肢跪地不肯再走。一个商人领着商队,路过一个城池,走累了多歇几天,实在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小人总不能连牲口都不如吧?”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嗔道:“以后不许你这样侮辱自己。你比牲口强多了,牲口可不会给我盖房子……” 那焉:“…………” 似笑非笑看着那焉,李素悠悠道:“那兄,咱们从泾州城外开始就认识了,我的夫人当初混在你的商队里,也多亏你费心照顾,更何况,咱们一路从泾州走到西州,路上经历过天灾人祸。还一起对抗过盗匪……那兄你看啊,咱们一起经历了这么多事,算不算有缘人?” 那焉不住地点头,含笑道:“当然算。此生能与李别驾结缘,是小人莫大的福分。” “嗯,尽管这句奉承话听起来毫无诚意,但我就当你说的是真心话……说来自从认识你以后,西行这一路上尽碰上什么沙暴啊。流沙啊,盗匪啊之类的灾祸。嗯,越说越觉得你是个扫帚星,这种奇怪的感觉是肿么回事……” 那焉瞠目结舌:“…………” 李素大度地拍了拍他的肩,笑道:“好啦,我不嫌弃你便是,你看。一路走来,经历许多,咱们就只差没在一起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了,共同拥有如此丰富的经历。咱们应该是朋友了,对吧?更何况你还免费给我盖房子……” 那焉脸色有点难看,问题不好回答,因为两个问题的答案截然相反,那焉嘴唇嗫嚅几下,还是觉得不能吃闷亏,决定按顺序回答。 “那个,李别驾啊,能与您做朋友实是小人莫大的荣幸,只不过啊,盖房子的事您可能误会了,小人不是免费给您盖房,而是当初收了您的订金,‘订金’这个东西的意思是说,盖房子的时候您还得继续出钱……” “好了好了,不要在意这种细枝末节,盖房子的钱你先帮我垫上,以后我有钱了再还你……”李素敷衍似的挥挥手,接着道:“说正事,不要偏题,你看,咱们是朋友对吧?朋友之间是不是应该坦诚相待?” “是。”那焉非常认同地点头,——如果账目钱财之间的来往更清白一点就好了。 李素不正经的模样忽然有了几分怪异的改变,黑亮如星辰般的眸子紧紧盯着那焉的脸,李素缓缓道:“既然应该坦诚,那兄为何拿什么走累了要歇息之类的废话敷衍我?那兄,你这是在伤朋友的心呐。” 那焉面不改色地直视李素:“小人说的是实话。” 李素笑了笑,道:“你知道我前日在西州城里大开杀戒,想必你也看得出,我这人做事喜欢简单粗暴,习惯用最快捷最有效的法子达到目的,你若迟迟不肯说真话,而我们又是朋友……” 笑着叹了口气,李素苦恼地道:“那兄,你说我该拿你怎么办呢?” 那焉眼皮子剧烈跳了几下。 很普通的一句话,可那焉却从里面听出了杀机! 是的,一个十多岁的少年郎简单寻常的一句话,竟带着无边的杀机!事先毫无征兆,一股杀气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弥漫在二人之间。 那焉毫不怀疑眼前这位少年的果决,西州集市空地上的血腥味还未散去,事过已经好几天了,阖城官员百姓路过那片空地时仍掩饰不住惊恐,纷纷捂鼻掩口绕道而行。 这位看起来温文尔雅的翩翩少年,一旦露出獠牙,面目比谁都狰狞可怖。 有魄力一口气杀十三个官员,还会在乎杀他一个龟兹商人吗?怕是告上大唐朝廷都没人拿它当回事…… “李别驾……小人从泾州认识您起,一直对您执礼甚恭,自问未做过对不起您的事,别驾何苦如此相逼?”那焉神情黯然地道。 李素也叹了口气,道:“咱们敞开了说亮话吧,虽然从认识你到现在,你对我一直很不错,可是……我怀疑你了,你也别问你到底什么言行引起了我的怀疑,怀疑就是怀疑,毫无道理可言,更没有一丝一毫的证据……幸好西州这座荒城里,说话做事不必太讲道理的。有时候只能靠拳头。” 李素笑道:“我一个十多岁的少年,若在关中长安,像我这样的少年才刚到娶妻的年纪,对世事人情懵懵懂懂,或许免不了要走许多弯路,收获许多人生教训。二三十岁后才会渐渐成熟,你看,别人十几岁,我也十几岁,而我却被陛下调任到茫茫大漠的荒城里当官,这里是春风不度的玉门关外,朝廷政令不畅,皇帝恩泽不至,内有忧。外有患,说不准哪天睡醒便是钢刀加颈,或是外敌兵临城下……” 李素的笑容渐渐收敛,眼里露出了难得一见的锐利锋芒。 “……身处如此险地,我不能相信任何人,包括你在内,西州太险恶了,我若走错一步路。信错一个人,等待我的或许便是万劫不复的深渊。而现在,有一个人来历不明,目的不明,行迹诡异,心思莫测,引起了我的怀疑。那兄,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 那焉听懂了李素的意思,不由露出无奈的苦笑,叹道:“我若是你。怕是会叫人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逼问,如果他不说实话,一刀剁了便是……” 李素欣慰地笑了:“我们果然是朋友,果然心有灵犀,我也是这么想的,不一样的是,我到现在还比较温柔,没叫人拿刀架在他脖子上,认识我这样的朋友,实在是三生有幸,人生当浮一大白……” 那焉沉默。 虽然李素说这些话时口吻多少带着几分玩笑的意味,可那焉很清楚,语气虽然玩笑,但话里的意思却不是玩笑,如果他真的把李素的话当成玩笑,那么他离倒血霉的时刻便不远了。 李素笑看着那焉的沉默。 其实那焉这些日子一直表现得很正常,至少在李素面前很正常,完全没有值得怀疑的地方,只不过有些事情不能只看表面,有了沙州城外被突厥人突袭的经历,而那焉对那伙盗匪的来历知之甚详,道来如数家珍,还有前日城外大营外又一次被突袭,再加上那焉是龟兹国相那利的侄子的身份,龟兹国自隋朝以后便一直对中原王朝采取敌视态度,这位敌视国的国相侄子每天无所事事在西州这座完全捞不到任何好处的城池里驻留,还违背商人唯利是图的原则秉性,大方的帮李素张罗盖房子的事…… 种种迹象叠加起来,若说那焉这人纯粹只是个龟兹商人,未免有些可笑了。 李素刚才说的都是心里话,西州局势险恶,内忧外患繁多,处在这样的环境里,若李素还傻乎乎的随便相信一个人的话,可以肯定他一定会被后人划到“英年早逝”那一类,而且还没资格享用“天妒英才”这么高级的赞语,“死不足惜”比较合适。 外患暂时解决不了,内忧却是可以预防和杜绝的,比如前几天被砍了脑袋的十三名官员,又比如眼前的那焉,也在李素的杜绝范围之内,今日李素选择与那焉摊牌,也是存了清除内忧的心思。 那焉沉默了很久,大概想通了,终于打破了这令人窒息的沉默。 “李别驾,我是龟兹国相的堂侄,这个身份想必别驾已知晓了……” 李素笑着点头:“不错,西行路上我便知道了。” 那焉叹道:“我没有瞒骗李别驾的意思,我的身份也从来没有遮掩过,因为我对你,对大唐并无恶意……” 李素眨眨眼:“听这话的意思,对我和大唐有恶意的另有其人?” 那焉犹豫了一下,点点头道:“是。” 李素沉吟片刻,缓缓道:“我听说龟兹国内颇不太平,国主白诃黎布失毕与国相那利内斗得很厉害,你是那利的侄子,以经商之名多年行走于大唐和龟兹之间,你的目的是什么?” 那焉叹道:“我没有明确的目的,只是奉我堂叔那利之命在长安打探,或者说是试探。” “试探什么?” 那焉目注李素,沉声道:“虽然李别驾您只有十多岁,但我不敢拿您当寻常少年看,您是大唐官场人物,应当清楚官场之上没有不死不休的敌人,也没有永不背叛的朋友,利之所趋,势之所趋,敌人可以一夜之间变成朋友,而朋友一夜之间也能变成敌人,官场如此,国与国之间也是如此……” “我要试探的是大唐君臣的态度,若我堂叔那利选择与大唐修好,大唐君臣能否支持我堂叔推翻国主白诃黎布失毕,而册封我堂叔那利为新的龟兹国主……” 李素心中一震,却面不改色笑道:“若大唐君臣不答应呢?” 那焉叹了口气,无奈地道:“权欲动人心,大唐君臣若不答应,我堂叔该做什么还是会做什么,龟兹自隋朝以来便一直投靠西突厥可汗乙毗咄陆,可以说两国敌对已百年,大唐君臣不扶持我堂叔,对我堂叔来说无非多了一个本就存在的敌人,让他更加彻底地投靠到乙毗咄陆可汗那一边,况且大唐的皇帝陛下如今正调集天下兵马北征薛延陀,根本腾不出手对付西域,但是龟兹却不一样了……” 那焉目光复杂地看了一眼李素,道:“相信李别驾对西州的周边很熟悉,您应该知道,西州再往西不过数百里便是龟兹,龟兹只是小国,举国兵马不到两万,这点兵马自然不敢轻捋大唐虎须,但龟兹后面站着西突厥的乙毗咄陆可汗,而且离西州又只有数百里地,可谓朝发夕至……” 李素的笑容渐渐变得冰冷了:“所以,你堂叔那利意欲何为?” 那焉直视李素,缓缓道:“只待他推翻国主,一统龟兹国后,第一件事便是兵发西州!” 李素冷笑:“那利有这个胆子吗?他不怕我大唐王师顷刻间荡平龟兹国?” 那焉也冷笑:“然则,大唐师出何名耶?别忘了,如今的西州,名义上属于高昌国!况且,高昌国主早与龟兹互为盟友,而大唐占据西州,本来便是不义之举,高昌与龟兹联兵拿回西州是天经地义的事,何况龟兹和高昌后面还站着一个西突厥,而那时大唐皇帝陛下刚刚征完薛延陀,无论是胜是负,大唐终究伤了元气,再征龟兹无疑动摇国本,为了区区一个西州,大唐的皇帝陛下会发兵吗?” 李素脸色顿时阴沉下来,乌云密布,山雨欲来。 见李素脸色不对,那焉叹了口气,道:“李别驾,我只是奉命之人,堂叔命我做什么我便只能做什么,你纵杀了我也无济于事,反而给我堂叔提供了一个出兵的借口,我经常领着商队往返于长安和龟兹,不得不说,我已深深迷上了大唐的风土人情,还有那沉淀千年的学问,以及一个个朴实勤劳的关中百姓,我对大唐并无恶意,相反,我很喜爱它,并且真心不想看到龟兹与大唐兵戎相见的那一天,若李别驾能说服大唐君臣扶持我堂叔,那便再好不过,你我也能再续这段朋友缘分……” *************************************************************** ps:大章。。大章。。作息又颠倒了。。。好忧伤。。。(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八章 守牧一方 西州头顶悬着无数把剑,龟兹,突厥,高昌,甚至吐蕃,这些邻国安静盘踞在西州周围,等待着最合适的时机将西州一口吞下。 李世民登基这些年征伐四方,唐军所至,望风披靡,无往不利,然而李世民这些年的战略重点放在唐境的北面和东面,在李世民的布局里,北面的薛延陀,东面的高句丽才是他最大的心腹之患,至于大唐的西面,皆是一些小国,形如癣疥,不足为虑。 简单的说,西域诸国自大唐立国以来,基本没挨过李世民的揍,所以不知道大唐的拳头揍在脸上有多疼,于是上蹿下跳挑衅生事,西州便成了他们眼里最肥的一块肥肉,人人都想把它一口咬下。 最糟糕的是,李世民如今北征薛延陀,根本腾不出手来扫平西域,而李素,便身处在这个最危险的时期,西域诸国挨李世民的揍是迟早的事,可李素至少要在李世民腾出手之前把西州牢牢守住。 西州地处茫茫大漠的中心,和平时期从地图上看去,西州只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荒城,为此朝廷三省至今仍有争论,商议要不要放弃西州,然而如果在战争时期的话,再仔细看看9≥,地图,西州的位置却突然变得非常重要了,地处荒漠,孤悬西域,城池若在唐军的掌握中,进可为唐军的桥头堡和补给据点,退可据城而守,像颗钉子一样牢牢扎在西域诸国的中间,不拔掉这颗钉子,西域诸国谁都不敢往大唐国境妄进一步。 想到这里,李素不由惊出一身冷汗,此时此刻,他大抵明白李世民把他派来西州的目的了。不是贬谪。也不是赌气,对一个没事便看着地图,摸着下巴琢磨今天打谁明天揍谁的无聊霸道总裁来说,西州这个城池的位置大概不知被李世民默默注视了多少次,它的重要性旁人包括三省朝臣或许都不清楚,但作为一个主宰大唐现在未来若干年战略布局的皇帝来说。自然不可能不清楚。 相对于不知根底的曹余来说,李世民更愿意相信李素,于是,李素来了,一个不尴不尬的别驾,一个毫不起眼的少年官员,对群狼环伺的西域来说,根本没有翻起任何波澜。 在李世民的布局里,他只需要李素好好为他守住西州。在他腾出手之前,西州必须仍在大唐的掌握之中。只是人算不如天算,连李世民都没想到李素来了西州后居然不肯做个安静的美男子,到了西州没几天便大开杀戒,一口气杀了十多名官员,平静无波的西州被李素搅和得天翻地覆,人人自危。 ………… 难的是揣摩圣意,圣意揣摩透了。李素便有了把握。 至于眼前这位龟兹商人那焉…… “那兄可否赐告,如今龟兹国的国王和国相内斗到何等地步了?双方孰优孰劣?” 那焉深深看了他一眼。道:“这些事我纵不说,你也有办法打听到,告诉你也无妨,如今龟兹国王已陷劣势,国相那利笼络朝中内外人心,平日对百姓多有施恩。故国中无论臣民皆对那利尊崇不已,若非缺少一个名义,早就取而代之了。” 李素笑道:“所以,龟兹兵发西州是迟早的事?甚至发兵攻打西州的不止是龟兹,还有可能是西突厥。高昌等国?” 那焉苦笑道:“不会那么快,我奉堂叔之命试探大唐君臣,请求大唐君臣支持国相,除非长安那边传来消息,国相完全没有希望得到大唐的支持,那利才会选择对西州动手。” “不是朋友就是敌人,你们这是强盗的做法啊。”李素叹道。 那焉叹道:“国与国之间哪有真正的君子之交?做不成朋友自然便只能是敌人了,容我说句不敬的话,大唐天可汗陛下登基十二年,这十二年里他不也是这么做的吗?” 话说得太有道理,李素竟无言以对。 “李别驾,我并不赞同龟兹与大唐为敌,我在大唐来往多年,龟兹人或许不知大唐的厉害,我却是非常清楚的,曾经也向我堂叔上言许多次,言称大唐兵锋正利,不可与之敌,可是堂叔他未纳谏,他与龟兹国主已成水火之势,处境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大唐君臣若不支持他,他只能选择与大唐为敌,攻打西州不仅可以彻底博得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的欢心,同时西州也是与高昌,吐蕃等诸国结盟的筹码……” 那焉深深注视着李素,道:“如若大唐不支持那利,西州势必被那利所取,李别驾,西行这一路我与别驾相处甚厚,虽然你经常占我便宜,可我还是很欣赏你,观前日李别驾对西州官员所施的雷霆手段,我也渐渐明白大唐天可汗陛下为何会派你这样一个弱冠少年来西州为官,别驾之才,果然名下无虚,然则国争之战,无关个人之才,趁情势还未到兵临城下的地步,李别驾还是寻个由头早回长安吧,作为一个龟兹人,我只能言尽于此了。” 李素的心情变得十分沉重。 早知西州局势危急,可是他没想到局势已恶化到如此地步,现在他只觉得头上高悬着一柄剑,这柄剑不知什么时候便会落下,在李世民没能腾出手扫荡西域以前,李素不得不在这座城池里继续守下去,也就是说,这柄剑会一直高悬在他头上,躲都没法躲,因为他是大唐的官,他要为大唐守牧西州。 看着李素沉吟凝重的脸,那焉苦笑道:“李别驾,该说的我都说了,龟兹与大唐不和睦并不是什么秘密,自隋朝便是如此了,你我终归有过一段同路的缘分,我不愿你一个十多岁的弱冠少年死于刀兵之下,其实……你今日纵然不逼问,我也会寻个机会主动跟你说的,李别驾,西州危急,早谋后路方为俊杰。还请别驾考虑清楚。” 李素沉默着点点头。 气氛很凝重,那焉试着缓和,于是笑道:“此刻我已将事情交代得清清楚楚,别驾还欲杀我否?” 李素展颜一笑:“难得碰到这么痛快又仗义的人,我怎舍得杀你?你以后一定要活到长命百岁才是。” 那焉哈哈一笑,拱手道:“便承吉言了。李别驾,小人告辞……” 说完那焉潇洒转身,朝馆驿走去。 步子还没迈开,那焉忽然感觉自己腰带一紧,令他无法迈步。 回头一看,那焉愕然发现李素一只手紧紧拽住他的腰带,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萌得不要不要的。 “你还是不要离开西州吧,我舍不得你……”李素动情地道。 那焉感动坏了:“李别驾……” “你堂叔要打我。我很受伤,所以你必须留在西州给我盖房子,免费的哦,上次给你的两颗猫眼石还我……” *************************************************************** 出城回营,李素钻进帅帐伏案不知写着什么,直到日落天黑也没出来。 许明珠知道夫君一定在处理公务,非常配合地托腮坐在帅帐门口,像只忠犬般不准任何人进入。做好的油泼面凉了又热,热了再凉。一遍又一遍,可李素还是没出来。 许明珠不由有些心疼,几次想进帅帐催促夫君用饭,又怕打扰夫君处理公务的思路,在她单纯的心思里,处理公务是一件泽被万民的事。这种事一定很费心力,是一件非常神圣而且绝不能被打扰的大事。若她贸然闯进帅帐,夫君的思路被自己搅和了,或许原本可以得到十分恩泽的百姓便只能得到八分了,那她岂不是成了被千古唾骂的罪人?死后要遭报应的呢…… 可是。夫君一整天没吃饭了,饿坏了还怎能泽被万民呢? 许明珠在帅帐前徘徊犹豫,纠结挣扎得不行,小脸愁得皱成了一团。 犹豫踯躅间,李素终于在她的怨念中走出了帅帐,掀开门帘,看着漫天繁星,深吸了一口大漠夜里冰凉的空气,李素伸展双臂,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 许明珠急忙迎上去,笑道:“夫君忙完公务了么?快来用饭吧,妾身再去热一热……” 李素楞了一下:“你一直守在门口?” 许明珠点头,喜悦里带着几分邀功的神色:“刚才王大哥和蒋将军要见夫君,被妾身回绝了,夫君处理公务是大事,那么那么……大的事,自然不能被外人打扰的。” 说着许明珠还用手比划了一下,用肢体语言表达处理公务是一件多么大的事。 李素深深看了她一眼。 大漠日夜温差很大,白天热成狗,晚上冻成狗,许明珠只穿着单薄的衣裳,小脸被冻得通红,却一直安静守在门外,她……还只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啊,需要怎样的毅力和耐心,才能忍受这刺骨的寒意? “夫人,我处理公务无所谓被人打扰的,以后不必守在门口,外人要进来便让他们进来,夜里凉,你多穿些衣裳,在我的帅帐里避一避寒意,明日我便叫人生一炉炭火给你取暖……”李素终于露出了难得一见的关怀之色。 许明珠的小脸愈发通红了,也不知是激动还是害羞,只是抿着嘴轻轻点头。 李素叹道:“说来,咱们老在城外大营里住着也不是个事……明日该催一催那焉,盖房子的进程要加快了。” 许明珠犹豫道:“可是……夫君,盖房子要花很多钱的,夫君上任西州,并未带足银钱,房子怕是要很久才盖好呢。” 李素正色道:“相信我,你的夫君是个有本事的人,有本事的人盖房子一般不花钱的。”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九章 忠君之事 有本事的人会有办法让别人的钱成为自己的钱,巧取豪夺也好,阴谋算计也好,总之,钱这个东西是流通的,既然要流通,最后自然会流通到有本事的人手里。 当然,流通的过程并不重要,那不是重点,重点是……反正最后李素一定会免费得到一套房子,至于盖房子的钱,这个……也不是重点。 前世今生两辈子,房子都是大事,前世为了买一套像样的房子省吃俭用,存了半辈子堪堪凑个首付,然后每月不停的赚钱,还贷,继续赚钱,继续还贷,一辈子的辛苦便耗在一套房子上了。而今生虽然出身庄户,但很容易便凑到了房子钱,而且非常奢侈地在西州拥有了不用交税的第二套房,除了证明前世的地产商人多黑心外,还说明李素……出息了? 活了两辈子,总该长点本事了不是?比如巧取豪夺占便宜什么的,不过敲诈那焉这种事跟本事无关,这个属于脸皮的范畴。 “夫君,咱们在西州也有自己的房子了?”许明珠眼里掩饰不住的喜悦。 这些日子跟着李素住在骑营,每天睡在帐篷里,白天帐篷热得仿佛被困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晚上又仿佛被太上老君从炼丹炉里拎出来,扔进了冰窖里,极冷与极热交织,实在是苦不堪言,尽管许明珠从来没有半句抱怨,可是看得出她对能在城里住砖石房子还是很欣喜的。 李素笑道:“对,咱们有自己的房子了,以后咱们无论在哪里,都会有自己的房子,夫君不差钱。” 许明珠高兴地连连点头,随即又道:“地。夫君,重要的是买地,咱家有爵位,可以多买点地,地才是造福子孙后代的根本呢。” 李素失笑,这姑娘。成亲到现在还没同过房呢,倒开始为子孙后代着想了,未雨绸缪得太没顺序了,现在她该考虑的是如何想方设法把他弄到她床上去才是正理。 *************************************************************** “派人把这道奏疏递到陛下阶前,陛下如今离开长安御驾亲征薛延陀,北方离西州数千里之遥,路上一定要小心。” 李素将一份打着鲜红火漆的奏疏递到蒋权手里,神情很凝重。 蒋权接过奏疏,再看了看李素凝重的神情。心中咯噔一下,顿时紧张起来。 “李别驾,按理末将本不该问的,可末将近日也看出来了,西州这块地面怕是险恶得紧,难道又发生了什么事,已紧急到要呈奏陛下的地步了?” 李素叹了口气,神情抑郁地道:“确是一件麻烦事。西州危在旦夕了!” 蒋权大惊,急道:“还请别驾赐告。” 李素当即将那焉与他的那番话原样道来。说完已是小半个时辰后了,李素说完后口干舌燥,端过帅帐矮桌上许明珠为他备好的一碗奶酥喝了一口,古怪的味道令李素直皱眉,赶紧吐了出来,再也不肯看它一眼。 茶啊。茶啊,这年头的茶还是权贵们的专享,而且味道很奇妙,比这碗奶酥好不了多少,烹制的方法便是朝里面猛放作料。姜啊,油啊,盐啊等等,口味重的人说不定还会在里面撒上几许葱花,据说这种东西里面的各种味道正合了儒道的精髓,能够让人领略到人生的不同哲意,发明这个东西的人的想象力如此疯狂,也不知道他最后结局如何,明明是一锅重口味菜汤,非要说是高雅的茶,还牵强附会把它跟儒道扯在一起,死后怕是连阎王都饶不过他。 李素暗暗决定,日后回了长安,一定要把炒茶弄出来,这个可以不求赚钱,自己躲在家里享受就行,这年头没个合口味的饮料,日子很难过的。 当李素的思绪已无限发散,开始琢磨炒茶的各种工序时,旁边的蒋权却已一脸铁青。 “这帮蛮夷猢狲,竟敢觊觎我大唐的城池,不知死活!”蒋权压低了声音怒吼。 “种族歧视言论……”李素指了指他,然后又道:“算了,原谅你,现在我也越来越发现,这帮蛮夷果然跟猢狲一样,大唐轻易捏死它呢,觉得血肉模糊的挺恶心,不想搭理它呢,它又在面前上蹿下跳招人烦。” 蒋权急道:“李别驾,龟兹高昌等国失臣礼,竟欲图我大唐西州,该如何是好?” 李素叹道:“你觉得咱们能守住西州吗?” 蒋权犹豫了一下,道:“若来犯之敌在万人以内,末将有把握击溃他们,若在万人以上……末将怕是守不住,若西州城墙能再坚固一些,两个折冲府的将士能与末将麾下骑营同心协力抗敌,城中官员不从中掣肘牵制的话,五万敌军末将都有把握让他们啃不动西州这块硬骨头!” 李素讥诮一笑:“说的都是废话,修城墙是个大工程,而且耗日持久,没个两三年看不出模样,至于折冲府和城中官员……求他们与咱们同心协力,无异缘木求鱼,殊为可笑,西州城太复杂了,官员和将士且不论,仅只是城中杂居的突厥人,龟兹人,高昌国人,甚至还有吐蕃人,这些异族百姓本就是一个大麻烦,来日敌人兵临城下,谁敢保证这些异族百姓里面没有与敌军里应外合的奸细?更别说与咱们貌合神离的折冲府将士和官员,以及那跟纸糊似的夯土城墙,想要守住西州……太难了。” 蒋权脸色渐渐浮上一层灰败,颓然片刻,忽然直起身子,凛然道:“为臣者,尽忠君之事,付此残躯又何妨!守城纵艰难,末将也要守下去,为陛下和大唐战死,也算是个好下场!” 李素神情有些抑郁。不满地瞥了他一眼。 这年头的文人武将都有病,而且病得不轻,动不动就是“战死”啊,“殉国”啊什么的,把自己的老命当成爹娘充话费送的赠品,说扔就扔了。留得青山在的道理难道都不懂吗?你们一个个慷慨就义了,教我怎么好意思逃跑? “蒋将军,离敌人攻打西州还早着呢,乖,把你的慷慨激昂先收一收,等到他们兵临城下时再拿出来,你不知道你激昂的样子多么凶恶,敌人看到你一激昂说不定吓得扭头便跑,那可省了大功夫了。” 蒋权一肚子忠君爱国的劲头被李素一番话浇得顿时熄了火。哭笑不得地看着他,叹道:“李别驾,您……什么时候都喜欢闹。” 李素笑道:“我这人比较务实,实实在在做事才是正道,口号这东西嘛,偶尔拿出来练练嗓子还行,别老喊,喊多了没诚意。喊个一次两次,让别人知道你站哪头的就够了。” 与李素相处多日。蒋权也渐渐明白这货的秉性了,索性懒得跟他计较,于是道:“现在咱们该怎么办,李别驾您心思比末将活泛,你拿个主意,您怎么说末将怎么做。” 李素伸了个懒腰。无比困乏地看了看帅帐外的天色,道:“现在什么时辰了?” 蒋权道:“午时刚过。” 李素叹道:“走吧,去刺史府里拜会一下曹刺史,忙活了半晚,根本没怎么睡。还得马不停蹄继续忙,我明明是来享清福的啊,为何起得比鸡还早,干得比狗还累,天生拉磨的驴命……” ………… 骑上骆驼,李素不停打着呵欠,晃晃悠悠进了城。 身后跟着蒋权王桩,还有数十名骑营将士,由于李素前些日大开杀戒,城里的气氛有点紧张,李素是个很惜命的人,既然得罪的仇家太多,那就多带些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碰到暗杀之类的狗血事件呢…… 刺史府仍是原来的老样子,门口蹲着两只巴儿狗似的小石狮子,一脸有心降魔无力回天的颓丧模样,连带着整个刺史府门楣的气质都变成有气无力,家宅不宁的倒霉景况。 李素大部分时候还是一个很识礼数的人,被惹急了除外,上次情非得已大开杀戒,与刺史曹余直接冲突上了,曹余碍于刺史的尊严和面子,不得不顺着李素给的台阶下来,双方隔着一层薄薄的窗户纸,终究没有直接撕破脸。 既然没撕破脸,相处自然要按没撕破脸的模式来对待,该有的礼数不能少。 迎着刺史府门房惊恐万状的目光,李素命蒋权递上名帖求见,并且很和气地朝门房笑了笑,吓得门房浑身一哆嗦,惨白着脸如同捧着阎王的催命帖似的,一溜烟跑进刺史府禀报去了。 李素和蒋权等众人静静站在刺史府门前等候,不急不躁,涵养好得一塌糊涂。 一炷香时辰过去,刺史府仍旧大门紧闭,里面没有任何动静。 嗯,不急,或许日理万机的曹刺史正在睡午觉,刚被下人叫醒还没回神。 半个时辰过去,李素不急不躁的神色终于有了些许变化。 嗯,还可以再忍一忍,年轻人嘛,最多的就是时间了,曹余能做到一方刺史,应该也是个识礼数的人,凡事要往好的地方想,或许刺史大人不是故意慢待,而是走路不小心掉井里去了,此刻正手刨脚蹬往井外爬呢,耽误点时间也是可以理解的…… 整整一个时辰过去,刺史府仍旧大门紧闭,毫无动静。 身后的蒋权和一众骑营将士纷纷露出愤慨之色,紧闭的大门后面,李素眼尖发现一双脚的影子在门后若隐若现。 李素等不下去了,年轻人的时间虽然多,但也不能浪费光阴啊,毕竟当初他自己也作过“劝君惜取少年时”的诗句。 “蒋权……” “末将在。” 李素仰头望天,似喃喃自语般道:“曹刺史这么久不出来,怕是在府里出了什么意外,被歹人劫持了也不一定,你说咱们要不要从骑营调集兵马强攻进去,把刺史大人救出来呢?” 蒋权没来得及答话,便听见大门内发出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接着呼吸声愈发粗重,门后那双脚也匆匆忙忙快步走开。 一阵凌乱的脚步声过后,曹余身形踉跄地跑了出来,又惊又怒地站在门口,指着李素怒道:“李别驾,这里是刺史府,你可别乱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章 国战私仇 李素是个异类。 至少在曹余眼里,李素绝对是个异类。 所谓“异类”,意思是对世人约定俗成的规矩从来都视而不见,说话做事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让人永远摸不着他的脉。 比如前几日,任谁都以为他绝不敢杀人,任谁都以为他只是想吓唬吓唬大家,可他偏偏下令杀了,十三颗血淋淋的人头令全城人惊骇万分,再比如今日,名帖递进刺史府,等了整整一个时辰没人领他进去,官场俗成的规矩自然是上官不待见你,故意把你晾在门外,要么是拒客,要么是存了敲打你的意思,正常的属官只会诚惶诚恐施礼后识趣地回去,然后夜里辗转反侧反省自己哪里做错了,而招上官如此不待见…… 而李素呢? 这竖子居然想调集兵马强攻刺史府! 混账啊!小小年纪不学好,跟谁学的这混账性子? 曹余其实早就躲在门内,那双脚的主人就是他,曹余把李素晾在门外后,自己便悄悄到了大门内,隔着紧闭的大门偷偷听着外面的动静,对一州刺史来说,这个举动未免有些轻佻不庄重,可他实在♀↑,很好奇被晾在门外的李素会有什么反应,结果万万没想到李素的反应竟如此的简单粗暴…… 对这号不讲规矩的人,大家以后如何愉快的玩耍? 大门外,曹余愤怒地瞪着李素,黑亮的长须气得微微发颤,瞪着眼一句话也不说,试图用眼神杀死李素。 相比之下,李素的态度亲切多了,二人上次面对面是在西州集市的刑场上。当时二人之间相隔着一片冒着热气的鲜血和十三颗狰狞可怖的人头,相见的场面有一种悲残如血般的诗意。 只不过数日未见,李素今日的态度却截然相反,浑然未觉曹余要杀人的愤怒目光,李素满脸笑意上前,二话不说先行了一个属官的礼。笑容亲切而和善,前几日大开杀戒时的狰狞面目全然不复。 “曹刺史久违了,数日不见,如隔三秋,下官见刺史大人红光满面,印堂发亮,整个人充满了大漠旭日初升般的蓬勃朝气,一州父母能有如此气色,下官实为西州官员百姓贺……” 上来便一通令人牙酸倒胃的马屁。曹余顿时一呆,满脸的戒备和愤怒霎时分了神,不知不觉缓和下来。 当然,曹余只是对李素的马屁感到有点意外,毕竟如今这位李别驾可是西州实打实的杀星下凡鬼见愁,能让这位鬼见愁主动拍自己的马屁,可见……竖子图谋不小! “李别驾,做事不要太过分了!你我皆是大唐皇帝陛下的臣子。同在边陲荒城为官,正应同心同德才是。而你一言不合竟欲调兵强攻我刺史府,你当本官是泥捏的不成?大唐的体统都被你丢尽了!”曹余寒着脸斥道。 李素满脸茫然:“什么调兵强攻刺史府?曹刺史您在说什么?” 曹余愈发愤怒:“你敢说你刚才没说过这句话?” 李素怔了片刻,然后果断摇头:“没说过。” 曹余:“…………” ………… “说吧,今日别驾登门可有事?”曹余揉着太阳穴,现在他的头很疼,和曹操一样头疼得想杀人。 嘴里问着话。曹余身子却站在门外一动不动,显然没有丝毫邀请李素进去坐一坐的意思。 李素撇了撇嘴,很大度地原谅了这位州官不识礼数的没素质行为。 侧头踮脚朝敞开的大门里面望了一眼,李素顿时露出惊讶之色:“咦?曹刺史的庭院颇别致呀,实在是大繁若简。虽然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但看上去却非常的高雅幽静,名士之居也……” 说着话,在曹余目瞪口呆注视下,李素飞快绕过他,自顾自一脚跨进了刺史府的大门,走进门内庭院中负手扎马四处打量,一副请神容易送神难的模样。 曹余脸黑得不行了,怒目圆睁只待叱喝几句,然而看到骑营将士和自己府中诸多下人的表情,终于还是硬生生忍住了脱口而出的恶言。 ………… 刺史府前堂,宾主坐定,气氛沉默,堂内阴风阵阵。 彼此都没有好感,彼此都在克制,曹余想一脚把李素踹死,而李素又何尝不想用鞋底子狂抽面前那张讨厌的脸呢? 只不过,现在不是抽他的时机。 因为大敌当前。 “说吧,李别驾找本官到底有何事?”曹余冷冷地问道。 李素拱拱手:“先容下官问一句,曹刺史治下折冲府可曾向西域诸国派遣探子,探知诸国兵马动静?” “诸国兵马动静?”曹余眉头紧紧拧起:“李别驾何出此言?” 李素叹道:“不出下官所料的话,西州怕是快有祸事了……” “什么祸事?” “兵临城下,夺取西州,对你我而言,算不算祸事?” 曹余脸色顿时变得凝重了:“李别驾从何处得来的消息?” “一个遥远而神秘的地方……” 曹余:“…………” 跟这种人说话简直令人眨眼间想剁死他一百遍啊一百遍…… “消息来源不是重点,但下官可以担保,消息绝对无误,龟兹国主与国相内斗,国相那利欲求大唐皇帝陛下支持,请我大唐扶助他推翻国主,如若大唐不答应,国相那利则决定彻底投靠西突厥,并出兵夺取西州,用以向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邀功,顺便以西州为筹码,寻求与高昌,突厥和吐蕃等国的结盟……” 曹余冷哼道:“军国大事,不容儿戏,李别驾莫说得太肯定,龟兹国相那利非无谋之辈,其中利害他最清楚,得罪突厥高昌不要紧,得罪大唐的后果他承担得起吗?再说……若皇帝陛下和三省朝臣们答应支持那利又当如何?” 李素也冷笑:“答应支持那利?曹刺史,您这句话才是真正的儿戏,如今的龟兹国主是布失毕,那利只是龟兹国相,一个是君,一个是臣,以臣伐君本是大逆之举,我大唐历来尊奉儒家正统,怎肯为一篡位逆臣张目?更何况……十二年前玄武门之变,当今陛下也是以臣子身份而居大宝,此事被天下人诟病十二年,陛下这些年竭尽全力扭转天下人对他的看法,怎么可能为了区区一个番国逆臣而坏了这十二年好不容易建起来的名声?” 曹余惊奇地看了他一眼,道理自是人人都懂的道理,可这番道理从一个十多岁的少年嘴里说出来,未免太过骇俗,曹余一时间竟有些恍惚,仿佛眼前的并非那个乳臭未干的少年郎,而是一位久经风浪老谋深算的老狐狸。 李素说完后静静看着曹余,等了半天只见曹余发呆,久久不见回答,不由有些不耐烦了。 “曹刺史,下官这点浅薄陋见,不知尊驾以为若何?”李素忍不住出声催促。 曹余仍旧呆呆的睁着眼,失去焦距的目光涣散茫然,不知想着什么。 李素叹了口气,这种人太不会聊天了,若非情势逼人,鬼才愿意跟他废话。 不知过了多久,曹余回过神,老脸不由一热。 眼前的少年仍是少年,刚才那种以为对方是老狐狸的错觉是怎么回事? 掩饰般咳了两声,曹余轻捋青须,缓缓道:“本官贞观九年上任西州刺史,时来已有三年,这三年里,西州共计被外敌攻城四次,敌军每次皆以盗匪装扮,可进攻时令行禁止,阵列整齐,绝非盗匪之流能练得出来的,可见西域诸国觊觎我西州不止一年两年了,然而他们扮作盗匪攻城,说明诸国心中多少有些顾忌,他们顾忌的是我大唐的威名,有了顾忌,杀阵之上难免弱了气势,所以四次攻城皆被本官率领折冲府将士们守住了……” 看着李素笑了笑,曹余道:“李别驾,若果如你所言,龟兹国相欲图谋我西州,如果和前面四次一样只是区区数千人虚张声势,就算他们真打来了,本官也不惧他们,我的意思你明白了么?” 李素明白了,曹余不相信会有大军压境,他以为还是那几千个装扮城盗匪的小股敌军,或者直白点说,曹余根本就不相信李素说的每一句话,这种不信任来自于他心中埋藏着的对李素深深的怨恨之意。 议事的气氛是心平气和的,可是大家的观点却有了相当大的分歧,主观不认同也好,二人之间的私人恩怨也好,总之,矛盾不可调和。 李素忽然觉得很疲累。 做一件事,而且是一件丝毫与自己利益无关的事,为何如此艰难?谁都觉得自己最聪明,谁都希望自己掌控全局,可是,发号施令的人永远只能一个,出主意的人多了,下面的人听谁的? “曹刺史,相信我,这次敌军攻城绝非以往小打小闹可比,陛下拒绝龟兹国相那利篡位的请求已是毫无悬念的结果了,那利求助不成,必生歹心,而高昌国对我大唐占据他们的西州更是心怀怨恨,还有一旁虎视眈眈等待坐收渔利的西突厥,吐蕃等等,下官可以肯定,这次来攻打我西州的,必然是声势浩大,人数逾万的诸国联军,曹刺史,大敌当前,莫教你我的私人恩怨而误了军国大事,咱们应该早做防范,方可争取西州官民将士的一线生机!”(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一章 君子交易 “国仇家恨”四个字说来很悲壮,可是若将它拆开来说便很挣扎了。一边是大义所趋,一边是放不下的执念,大义与仇恨交织,做出的选择何其艰难。 曹余表情很平静,看不出他有多少挣扎的样子,曾经的贞观二年进士,如今的一州刺史,一个读书人,当他穿上官袍,高坐明堂,以俯视的姿态看着堂下百姓生灵时,他已不再是纯粹的读书人了,做官有做官的规矩,要懂得权衡,懂得逢迎与妥协,就算这些都不懂,至少也该在表面上做到喜怒不形于色。 李素从曹余的表情上看不出什么,不过他很有耐心,有耐心是因为自信。 来到西州多日了,这里是一片荒凉的大漠,也是弱肉强食最直接最血淋淋的地方,所谓的婉约和含蓄在这里根本没有市场,大西北糙汉风格大行其道,李素渐渐习惯了这里的处事风格,而且也把这种风格学得炉火纯青,上次集市杀人便是一次牛刀小试,效果斐然。 直来直去挺好的,大家都不必太费心思揣度,爽了大家勾肩搭背交个朋友,不爽了索性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在这里,谁手里握着刀子,谁便有发言权。∮, 所以曹余的态度对李素而言算是很重要,但也不至于太重要,曹余选择摒弃私怨,与李素携手抗敌自然再好不过,如果曹余仍无法释怀二人之间的恩怨,选择继续与李素内斗。把城池生死存亡之事放在一边,那么,李素自然也不会对他太客气。先把他干掉再说。 一个敢一口气杀十三名官员立威的疯子,绝不介意再多杀一个刺史的。 大敌当前,西州首先需要一个令出一门的统领,和齐心协力的团队,内斗是取死之道,所以李素今日来到刺史府,态度不卑不亢。却多少带着几分凌人的强势,逼曹余做个选择,曹余的选择直接决定着李素的选择。 李素提出摒弃前嫌。共同抗敌后,一直静静等待着曹余的回答。 曹余平静地垂头看着自己的指甲,仿佛指甲上长出了一朵美丽的花儿,李素则饶有兴致地打量刺史府前堂内的摆设。 很有意思。这位刺史大人对西州百姓苛以重税。三年来搜刮了不少民脂民膏,二税一的苛政自大唐立国以来闻所未闻,按理说捞了这么多钱,刺史府应该如宫殿般奢华才是,然而李素看到的却是满目萧然。 庭院里光秃秃连棵小树苗都看不见,前堂更是寒碜无比,穿着足衣踩在木地板上吱吱嘎嘎,显然地板陈旧腐烂多年。堂册挂着两幅字画,看落款却是曹余自己所作。西侧立着两面麻纸屏风,屏风已然发黄,下面居然破了两个洞,垂头再看自己面前的矮脚桌,桌沿颇多掉漆之处,四个边角被磨得毛毛糙糙,显然也是用过多年的老物件。 本来是无聊时随意看看,李素却越看越惊讶,随即再看了看面无表情的曹余一眼,然后李素的神情陷入了深思。 一个名声并不算好的父母官,任期内捞了那么多钱,府里却过得跟被盗匪刚抢过似的,是财不露白,还是……府外养着小三? 时间静静而缓慢地流淌着,不知过了多久,曹余终于开口了。 “李别驾……” “下官在。”李素笑着拱手。 “别驾所言大军压境,是否过于危言耸听?”曹余冷冷道。 李素眨眨眼:“要不,下官立个军令状?若数月之内西域诸国不曾联兵攻打西州,下官愿送上大好头颅……” 曹余浑身一震,眼里闪烁着不敢置信的惊喜目光:“李别驾果真愿立此军令状?” “呵呵……”李素皮笑肉不笑,随即脸色飞快板了起来:“不愿。” 曹余:“…………” 李素嘿嘿冷笑。 想要我这颗头颅很久了吧?偏不让你如愿!回去躲在房里画小圈圈诅咒我吧,军令状是随便立的吗?虽然诸国联兵攻打西州已是九成九可以确定的事了,但还是有微小的可能不会来,既然存在可能,李素就不会冒这个险,活了两辈子,多么奇葩的命格,应该珍惜啊。 曹余失望地叹了口气,显然没把李素带进坑里令他颇为扼腕。 说到底,曹余打从心里不信李素的话,换了别人在他面前危言耸听,早被他一脚踹到城外冷静反省去了,可是对李素,曹余不敢,不但不敢,表面上还不能露出看疯子的目光,因为这家伙真是个疯子。 沉吟半晌,曹余终于表态了。 “西州不太平,三年来也有过几次被敌人攻打的经历,每次人数大抵只有数千,在本官谋划统领下,皆有惊无险,若说将来会有超万的敌军入侵攻打西州,老实说,本官是不信的,只不过凡事皆有可能,或许被李别驾言中也未定,身处这个不太平的城池,本官也不敢说得太肯定……” 曹余说着话,身子忽然挺直了一些,神情浮上几分凛然之色:“无论是真是假,西州刺史府上下同心同德才是正道,本官也是读圣贤书出身的进士,这个浅显的道理本官自然明白,非常之时,本官愿抛开与李别驾的私人恩怨,共同抗敌,本官且与李别驾做个君子之约,诚如李别驾所言,若诸国联兵攻打西州,你我齐心协力拱卫西州城防,如若敌军未来……” 曹余望向李素的目光多了几分厉色:“如若未来,李别驾这些日子在西州的所作所为,本官便不得不奏报长安,那时,还望李别驾莫怪本官,领着骑营自回长安静待陛下处置吧。” 李素脸颊抽了一下。 话说得含蓄,意思听懂了。 如果敌军来了。那么一切好说,大家同进同退击敌便是,如果敌军没来。速速滚回长安去,莫在这里给本刺史大人添堵了。 李素很无语,这真是一计不成,又生奸计,军令状没把他带进坑里,紧接着就想把他赶回长安去,长得如此英俊风流。又是名满长安的翩翩名士,为何在西州竟如此不受待见,会让名士很受伤的…… “便依曹刺史所言。敌军若来,你我同心同德抗敌,敌军未至,下官自回长安。”李素很痛快地答应了这桩交易。 曹余不放心地补充道:“领着你的骑营回长安。” 李素瞥了他一眼。小心眼的家伙! “好。领着骑营回长安。” 曹余大悦,起身走到李素面前伸出了手掌。 “作甚?”李素皱眉看着他。 “击掌为誓。” 李素露出难色:“不必了吧?说实话,大家不是很熟,这种太亲密的接触……” 曹余不满道:“李别驾并无诚意?” “好吧……”李素咬了咬牙,面现悲壮之色,伸手朝曹余的手掌轻轻击了三下。 击掌过后,曹余彻底放了心,脸上露出得意的笑。 这几年戍守边陲。西州两个折冲府对西域诸国还是很关注的,三年里派出了不少探子深入诸国都城内打探各种消息。没有灵通的消息渠道,曹余也不可能守住西州三年,品行好坏姑且不说,能在西州刺史任上一做便是三年,在群狼环伺的环境里保住城池未陷,曹余终究有几分本事的。 而近来数月,折冲府探子汇集起来的种种消息显示,西域诸国并无大规模的兵马调动,而且诸国朝中也没听到任何针对西州的声音,但凡大军出动,少说也要提前数月调集粮草,马匹等辎重,还有各部兵马的集结,重臣们商议出兵战略等等,一场战争不会毫无预兆地突然来临,终归有迹可循的,事先没有任何迹象和征兆的战争简直闻所未闻。 所以曹余现在很得意,他觉得自己赢定了,换句话说,李素滚定了。 一场彼此心知肚明的政治交易成交了。 曹余神情松快了不少,甚至露出了久违的笑意。 “李别驾,你我有约在先,既有约章,便不可反……” 话没说完,曹余忽然顿住,接着脸色变得很难看。 李素这竖子,刚与他击过掌,此刻正一脸嫌恶地用一块白色的方巾没命地擦着手掌,摩擦,摩擦,似魔鬼的那啥…… 太过分了,本官有那么脏吗? “李别驾!”曹余忍不住怒喝,脸上露出愤怒之色。受侮辱了,伤自尊了。 “在,在……”李素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太冷了,搓搓手……” 沙漠大白天热得跟蒸笼似的,这竖子连编个借口都不肯认真编。 曹余深吸一口气,现在他只想赶紧送客。 “别驾若无他事,那么……” “有事,还有事。”李素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掏出一叠纸,递到曹余面前。 曹余接过扫了一眼,眉头渐渐拧了起来。 纸上写的东西很眼熟,却正是李素刚来西州上任时曾向他提出发展西州的几点方略,从招商到募兵,再到修城墙,一个字都没变过。 “曹刺史是真正有见识的读书人,想必深知未雨绸缪的道理,信不信外敌攻打是一回事,但既然有了这个说法,便要当成真的来对待,照下官这几点方略施之,无论敌军来或不来,对西州终归不是坏事。曹刺史您说呢?” 曹余拧眉沉吟不语,神态却与上次不同,这次他的神态不再是敷衍和轻蔑,曹余第一次认真地将目光放在这份沉甸甸的方略上,认真地思索李素的每一句话,权衡着这一步走或不走的得失。 看着曹余沉吟的模样,李素笑了。 仍是当初一字未改的方略,仍是刺史府的前堂,仍是同样的两个人,可是今时今地,已非昔时昔地。 上任西州不到一个月,诚如曾经自己所言,他李素发出的声音,将会被整个西州官民驻足,认真倾听。 他做到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二章 收获颇丰 “野心”“权欲”,这些字眼总带着一些不好的意味,汉字的最奇妙之处在于,它能将人性里最美好的部分和最阴暗的部分用简单两个字血淋淋地表露出来。 李素原本是个没有野心的人,哪怕活到第二辈子,他也没有野心,而且坚信自己的重生是老天对他的眷顾,“眷顾”的意思是,命比别人好,可以尽情享受人生,该怎么懒散就怎么懒散,懒到七老八十,最后活活懒死在床上,一生终于功德圆满。 是啊,老天安排他重活一生,应该是让他来享福的啊,可是自从来到西州后,李素却发现自己享不了福了,因为有一把剑高高悬在头顶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便落下来取了他的命去,内忧外患,一脑门的官司,还有一群左右看他不顺眼的官员,直欲将他踹之而后快…… 面对如此恶劣的环境,李素无法清闲懒散下去了,于是选择了强势,选择了用屠刀和人头立威,曾经说过要让西州官民驻足认真倾听他的每一句话,鲜血洒过西州集市后,李素做到了。 此刻,西州的首官坐在他面前,静静看着他那份发展西州的方略,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看得那么仔细,凝神屏气,目光深思,当初同样的人,同样一份方略,得到的却只有嘲讽和轻蔑。 李素知道,这一切都是自己挣来的,在这座险恶的城池里,每迈出一步不知何等艰难,幸好,李素稳稳迈出了这一步。 时间过得很慢,曹余这次很有诚意,至少仔细看方略时的模样表现得很有诚意。然而,眼睛盯在方略上,曹余却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此刻他琢磨的不是这份方略可不可行,方略的大概意思其实上次李素已向他详细解释过,他现在琢磨的是李素这个人,以及。权衡这份方略施行与不施行的得失和后果。 无可否认,前几日李素强势斩杀十三名官员的举动给了曹余狠狠一击,这一击敲得有点重,曹余直到现在都没缓过劲来,以别驾的身份出其不意的清洗西州官场,实在给曹余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李素下手太果决了,而且手段毒辣,被杀的十三人全是曹余的心腹亲信。曹余任西州刺史不过三年,三年来手底下堪堪也只培养出了十三名亲信,这些人是维护曹余在西州统治的中坚力量。 如今十三位亲信被杀,西州偌大的官场权力中枢完全空了,久经风浪的曹余都情不自禁慌了手脚,火线提拔了一批西州官员填补,甚至连辖下属县的一些小官小吏也被调入了西州城,以保证西州这座城池的正常运转。 刺史被属官狠狠踩在头上。换了谁都咽不下这口气,曹余也不例外。只可惜,李素出手便把他的心腹亲信全干掉了,身边再没一个能用能信任的人,剩下的官员被李素的血腥手段吓寒了胆,原本可以调动的折冲府将士就更不能用了,西州城两支守军内讧而致死伤。这事无论如何都会传到长安,除非曹余抱着跟李素同归于尽的疯狂想法,否则曹余只能选择隐忍。 李素是疯子,他曹余不是。 气势是此长彼消的,李素不容置疑地拿出了方略。而曹余,却只能接受。 换个思路来说,李素有句话没说错,不论敌军来或不来,发展西州终归不是件坏事,更何况,曹余笃定数月内诸国兵马不会大规模攻打西州,那么李素滚回长安也就是可以肯定的事了,反正李素在西州的日子只不过几个月,这几个月里他想怎么胡闹,且由他便是,他走后,西州还是曹余的西州。 一番盘算过后,曹余终于露出了笑容。 “李别驾对西州忧思之重,本官感佩。” 李素拱了拱手,笑道:“下官忧思不及曹刺史万一,聊附骥尾而已。” 厚厚的一叠方略轻轻搁在桌上,曹余手指按在上面朝前一推,淡淡道:“如此,依李别驾方略施行便是,方略是别驾亲手所制,本官不甚了了之处颇多,便辛苦李别驾一人施为了。” 李素大喜,这才是今日拜访刺史府最大的收获,于是急忙道:“下官定不负刺史厚望。” 曹余脸颊微微一扯,算是笑过。 大事办了,目的达到,李素的心情也飞扬起来。 心情一好,嘴上难免缺了个把门的,李素当即脱口道:“方略浩大,一人难为,还请曹刺史派几位官员为下官所用……” 这一句终于把曹余惹毛了。 曹余勃然大怒,拍案而起,指着李素吼道:“派官员?你还有脸要我给你派官员?你是在故意奚落本官不成?自己去数数,偌大的西州城还剩下几个官员!” 李素呆了一下,终于明白曹余的怒火缘何而起,接着露出尴尬之色。 官员呢,当然是有的,可惜当初李素一声令下剁了十三个,如今大家都埋在地里,而且看这西州的大漠气候和土壤,明年开春也不见得能长出来…… “刺史息怒,下官……下官再想别的办法,下官告退。”李素羞红着脸赶紧告辞。 *************************************************************** 目的达到就好,细节不用太在意,李素走出刺史府后,心情还是很不错的。 目前最重要的是练兵,募兵,修建城墙,这三件事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小命能不能保住,而这三件事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需要钱。 大唐虽说是民风朴实的年代,可也不至于朴实道人人都是活雷锋,该花的钱还是不能少的,练兵募兵修城墙,都需要钱堆砌起来,这笔钱不是小数。向朝廷求助的希望很渺茫,如今李世民已离开长安,率领大军亲征薛延陀,前线左扔两颗震天雷,右扔两颗震天雷,嗨得一塌糊涂。比娶婆姨点爆杆还高兴。 而长安,则委任太子李承乾和三省诸臣监国,以太子和李素目前的关系,若看到李素请求拨付钱粮的奏疏,大抵会回寄一坨风干的屎给李素,以示朝廷的支持…… 朝廷不能指望了,一切只能靠自己。 蒋权等在刺史府门外,见李素笑吟吟地走出来,蒋权急忙迎上前。 “别驾笑得如此开怀。想必此行必有收获……”蒋权凑趣地笑道。 李素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这家伙以前不是这样的啊,当初认识时恨不得把“禁宫右武卫”几个字刻在脸上,好教世人知道他是保卫皇帝陛下的将军,就连对李素这位上官,多少也带了几分傲气,如今再看他这一脸灿烂凑趣的笑容…… “有收获,大有收获……”李素笑得很开心。 蒋权也咧开了嘴:“不知别驾有怎样的收获?” 李素一本正经道:“刚才进门后。曹刺史忽然发现很欣赏我,不止欣赏。简直是仰慕,抱着我的大腿求我原谅前些日的无礼,还哭着喊着要把他的女儿嫁给我当侍妾……” 蒋权两眼发直:“女儿……嫁给你?” 李素叹了口气道:“本来呢,我是有点动心的,毕竟……男人嘛,呵呵。只不过后来曹刺史把他女儿请出来给我斟酒,我一看他女儿相貌,呜呼哀哉,丑死我也,长得就像头发盘起来穿上女装的王桩似的……” 蒋权开始无限畅想王桩穿上女装的模样…… “……作为一个有品位有追求的阳光少年。我当然温言婉拒了这门亲事,可曹刺史不答应啊,他太想把女儿嫁给我了,于是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告诉他,我麾下有一位姓蒋的将军,年方二十多,年轻英俊,事业有成,又是长安户口,简直是理想中的金龟婿,建议曹刺史的女儿去祸害……不,去服侍他,曹刺史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蒋权的脸顿时变绿了,吃吃地道:“那个,那个姓蒋的将军……” 李素不说话,只瞥了他一眼。 蒋权的脸色顿时由绿变黑,由黑转青,开始无限畅想女装版王桩与自己拜堂成亲的场面…… “佳偶天成,天造地设,实在是可喜可贺……给你做了这桩大媒,红包我就不给了,成亲那天记得请我,好困,回去睡觉!”李素打了个长长的呵欠,懒洋洋地骑上了骆驼。 “李,李别驾,……莫闹了!”蒋权哀求的声音跟了李素一路。 李素骑在骆驼上老神在在闭目养神,很爽,刚才在曹余那里受的那点点气全找补回来了。 ………… ………… 曹余点了头,发展西州的事终于提上日程了。 钱是首先要解决的,练兵也好,募兵也好,修城墙也好,都需要钱去填,所以,归结起来最大的问题便是钱。 其实来钱最快的法子是学着沙漠里的盗匪那样,守在丝绸之路上抢劫过路的商队,来一个抢一个,以唐军和来往商队护卫目前的战力对比来说,基本不会遇到强有力的抵抗,像高中生放学回家路上抢小学生的零花钱,除了有点不要脸外,大抵是没有别的坏处的。 可惜的是,李素可以不要脸,但蒋权显然节操值超出水平线,李素兴致勃勃刚起了个话头,蒋权便一脸铁青地拒绝了。 李素很失望,这家伙太死心眼了,小学生的零花钱……那也是钱啊。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三章 钱多人傻 有这么一个节操值爆棚的属下,对李素来说不是什么太愉悦的事。 有时候李素真想找个丑女,让她摸上蒋权的床,然后李素领着人去捉奸,以败坏大营军纪的理由要挟他,逼他变得和自己一样没节操。 抢钱的法子不适用,李素只好想别的办法,要找个合适的人,做一件合适的事,这件事做完后能达到让西州城日进斗金的效果。 所以,首先要找到这个合适的人,人是世间万事万物的根本,也是赚钱的根本。 李素在西州城里的熟人不多,加起来也就两三个,钱夫子不行,屠户和白案上的狗肉一样,都是上不得台面的,曹余也不行,这家伙每天关在房里焚香祷告祈求老天开眼收了他这只妖孽,答应发展西州的方略一则因情势所逼,二则因李素的强势所逼,才不得不签了城下之盟,可是若让他真心实意帮李素发展西州,恐怕他会索性一把火烧了西州城,大家都不玩了。 找来找去,李素罪恶的双眼最终盯上了龟兹商人那焉。 没办法,李素每次看到那焉时,总觉得他脑门上刻着“钱多人傻”四个大字,茫【,茫人海中惊鸿一瞥,人群里隐约散发着金光,叫人不想敲诈他都不行,怕辜负了上天把这个冤大头派到自己身边的美意。 ………… 冤大头最近的日子不好过。 选择向李素坦白,那焉有自己的思量,本来他的任务是奉龟兹国相之命试探大唐君臣的态度,这几年来往穿梭于长安和龟兹之间,可惜大唐君臣的态度太傲娇了,一个商人。特别是番邦蛮夷的商人根本上不了台面,别说见不到大唐皇帝,连长安城的小小坊官也敢拿鼻孔瞪他,那焉与大唐朝廷搭不上线,君臣的态度没探出任何下落,银钱却稀里糊涂赚了不少。真正是老天让他发,他不敢不发。 认识李素后,那焉终于察觉到自己的任务看到了一线曙光,有了一段同行的缘分,还有一段共同抗敌的缘分,这些缘分加起来,足够让这位大唐颇得帝宠的新晋少年权贵对他另眼相看,不知不觉二人建立起了交情,尽管交情只能算浅薄。可……毕竟也是交情不是? 那焉是个聪明人,番邦异国的商人不见得比大唐人蠢笨,更不是大唐人眼里未开化的猢狲,事实上这只猢狲的眼光很毒辣。接触李素后,那焉派出的探子很快潜入了长安,没过多久,李素的年龄,籍贯。事迹,名声。甚至家中人口等等,全被那焉打探得清清楚楚。 李素干过的事在长安太有名了,当看到下面的人报上来的一长串密密麻麻的调查结果时,那焉拧眉沉思了整整一夜,才终于决定了与李素相处的方式。 方式很简单,大家以诚相待。直来直去。这个方式才是最稳妥,最不会引起李素反感的方式。 那焉知道,李素这位新晋权贵能够少年得志,并非没有道理的,在他面前玩心眼。耍诡计,有很大可能会被拆穿,以李素的身份和性子,一旦那焉玩弄的心眼被拆穿,二人那浅薄的交情大抵到此为止了,不仅到此为止,或许那焉的老命都会交代在这座西州荒城里。 相比之下,坦言以对或许算是另辟蹊径的一种方式,车对车,马对马,索性把事情摆在棋盘上说清楚,这局棋若和,皆大欢喜,若战,每一步都走得光明磊落,哪怕最后与李素成了生死仇敌,就冲那焉当初的这份磊落和坦白,李素和他的交情也会残留一线,只要能留下这一线交情,对那焉来说便是生机和希望,不仅是自己,也是龟兹国和他堂叔那利的生机和希望。 所以当李素对那焉产生怀疑时,只随意逼问了几句,那焉便竹筒倒豆子痛痛快快把自己心里的秘密全交代了。 令人扼腕的是,那焉摆出了车马后,棋盘对面的李素却把自己的车马全收了起来,当作没事似的把那焉轻轻放过,还以一种非常亲昵的姿态敲诈那焉免费给他盖房子,至于对龟兹国相那利谋朝篡位的态度,李素却一个字都不说,对那焉既不打也不杀。 李素的态度终于令那焉不淡定了,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是帮着龟兹国相向大唐皇帝陛下陈情,还是义正辞严站在正义的一方严厉谴责那利的不臣之举,是左是右你都该表个态啊,什么都不说,光只敲诈我给你免费盖房子算怎么回事? 原以为已摸清了这位少年权贵的秉性,然而李素的表现却让那焉察觉到,自己看过下面的人送来那么多关于李素的事迹和性格分析,在长安城做过那么多针对李素的查访,可最后那焉发现自己仍然没有看透这位少年。 **************************************************************** 那焉眼里的李素高深莫测,可李素眼里的那焉却简单明了。 这位浑身散发着金光的龟兹商人简直就是一个金矿的存在,没事挖一挖它,总能收获到不同的惊喜。 所以在西州大街上闲逛的李素看到那焉时,表情是非常惊喜的,就好像看到一块直立行走的大银饼,无论姿势还是气质,都透着一股子萌萌哒的喜感,让人忍不住想把它搂进怀里,然后……花掉它。 李素看见那焉时,那焉恰好也看见了李素,二人在过客寥寥的大街上目光相遇,颇有几分人生若只如初见的唏嘘。 不同的是,李素脸上迅速露出惊喜,而那焉却徒然变色,接着扭头便走。李素眼疾手快一把拽住那焉的袖子,心中暗自庆幸,差点让这块萌萌哒的银饼跑了…… “那兄你太失礼了……”李素的目光充满了沉痛的谴责:“为何见了我就跑?难道你欠了我的钱?” 那焉原本一脸听天由命的颓然,闻言终于忍不住叹道:“李别驾,讲点道理好吗?明明是你欠了我的钱啊……” “胡说!”李素笑嗔着推了他一把,顺带着把自己的欠债也推得干干净净一丝不剩。(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四章 迫在眉睫 一幢建在大漠荒城里的豪宅,占地十余亩,有亭台,有回廊,有假山,有花有草……除了人工湖不太现实,长安权贵豪宅家里该有的都有,盖这座豪宅的代价居然是……两颗猫眼石,而且猫眼石还是别人送的。 物美价廉……除了有点不要脸。 按说占了人家那么大的便宜,应该有种欠了钱的觉悟,就算不把那焉当亲爹一样供起来,至少路上遇到了也该低调一点,像躲着债主一样躲着他,然而李素却不但不躲他,反而主动迎上前,神态语气带着一种消费者是大爷的姿态,也不知这种莫名其妙的大爷心态从哪里来的。 反观那焉,则显得正常多了,迎面碰到劫匪的机会不常有,碰到了避之为上,可惜动作慢了,没跑掉。 “房子呢?”李素目光灼灼地盯着他:“钱给了,房子为何久久不见动静?那兄莫非想讹我?” 那焉仰天长叹。 两颗猫眼石,还是他送的,如果这也叫“钱给了”,……好吧,确实是钱给了。 “已托往东去的商队带了话,不多日便有商人运来砖石,城里盖房的工匠不多∽,,尽力凑了十来个,再雇请一些民夫,李别驾的房子差不多可以开工了。” 那焉的语气充满了深深的无奈,有种被盗匪包了饺子的认命感。 李素满意地笑了,能住上物美价廉的房子,人生真美好。 “那兄,关于房子,我又有了一个新的构思……” 那焉脸都绿了:“李别驾,可否别说房子的事了?说说别的行吗?” “好。”李素答应得很爽快。 然后,李素开始说别的。 显然。别的话题也不能令那焉太舒坦。 “若大唐皇帝陛下不支持龟兹国相那利,也就是你堂叔篡位,那利最迟何时兵指西州?” 那焉的老脸顿时苦了起来。 “李别驾,我虽是那利的侄子,可于公来说,也只是他的马前卒。龟兹虽小,也是一国,国朝中事,那利自有决断,怎会让我知道?” 李素眯着眼笑道:“那兄没说实话哦,能为国相奔走打探,咐以国之机密相托,你可不止是那利的马前小卒,虽超脱于龟兹国朝堂之外。但在国中应该有不轻的分量……” 那焉叹了口气,道:“李别驾慧眼如炬,小人不敢隐瞒,实话说吧,若大唐君臣拒绝国相,那利会选择彻底倒向西突厥,而自从大唐皇帝陛下贞观四年平灭东突厥后,无数部落族人纷纷逃往西突厥。并对大唐怀以仇怨之心,多年来意图反攻。以求再现草原突厥部落的昔日的辉煌荣光,所以西突厥诸部落包括乙毗咄陆可汗在内,都迫不及待需要一个合适的契机……” “如今大唐皇帝调集举国兵马北征薛延陀,西州只有区区两个折冲府的兵力,况且大唐占据原本属于高昌国的西州本是不义之举,天时地利人和全占了。国相那利若被大唐皇帝拒绝,愤然举兵已是必然之事,西突厥正需要这个契机,时也好,势也好。西域诸国很快会拧成一股绳,那时,便是西州陷落之日……” 那焉叹道:“距离这一日不太远了,长安那边传来消息,大唐皇帝陛下北征,长安由太子殿下监国,龟兹国主白诃黎布失毕与那利争斗屡见败势,于是今年四月,布失毕遣使朝拜长安,自隋以来,龟兹与中原汉土的敌对之势终于解冻,太子殿下于东宫设宴款待使者,言称大唐必不负龟兹国主,世代只以白诃黎氏为龟兹国正统,这句话,终令国相那利完全失望,如今怕是已在酝酿逼宫皇室,废黜国主的行动了……” 李素眼皮一跳:“国主若被废黜……” 那焉淡淡看了他一眼,道:“国主废黜之后,自是肃清朝堂,整顿兵马,联合西突厥,高昌等国,共伐西州,说来遥远,其实须臾弹指便至,少则三月,多则半年,李别驾,西域诸国攻伐西州已是定局,无可逃避,我还是上次那句话,别驾速速谋划后路,退回长安方为上策。” 那焉说得很诚恳,类似的话李素以前听他说过。 一次又一次的催促,李素知道离西域诸国攻打西州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也就是说,离西域诸国攻打西州最多还有半年,对吗?”李素平静地问道。 “没错。” 李素眨眨眼:“如果我下令把你绑赴城楼,用刀架在你脖子上,你堂叔会退兵吗?” 那焉老脸顿时黑了:“以前我认识的人都是正人君子,没人这么干过,不过两国之战,你死我活,别说我只是那利的侄子,李别驾纵然把刀架在那利的老父老母的脖子上,想必也是无济于事的。” 李素鄙夷地看了他一眼:“你们龟兹国的人太没节操了!” 那焉无语地看着他,相比之下,你更没节操好不好?嘴唇嗫嚅几下,鉴于李素的不正常暴力属性,那焉终究没敢反驳。 鄙视过后,李素缓了口气,冷不丁问道:“……那利的父母可还健在?” 那焉彻底无语:“…………” 抬头看了看天色,那焉开始酝酿借口,跟这种人聊天实在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令人随时会产生暴力倾向,将他除之而后快。 “别拿天色当借口,我有那么讨厌吗?”李素很不厚道地提前拆穿了那焉的伎俩:“我们可以换个话题啊,西州城里熟人那么少,朋友更少,没有朋友会让我孤独寂寞冷的,好不容易逮到你,不能轻易让你跑了……” 那焉松了口气,好吧,其实李素这人还算不错,如果换个能令双方都愉悦的话题,那就更不错了。 李素是个很会聊天的人,于是果然换了个话题。 “……那利的父母也姓那吧?” 那焉:“…………” 杀人何必用刀?这少年具有几句话把人逼疯的实力。 “李别驾,我们还是说说你房子的事吧……”那焉叹道。 李素两眼一亮,他喜欢这个话题。 “沙州那边的商队何时到西州?我等着他们给我运的砖石呢。” 那焉盘算了一下,道:“大概一个月左右差不多能来西州了。” 李素眨眨眼:“有几支商队?” “四五支吧,来回运个几趟,李别驾的房子差不多有个模样了。” 李素的神情忽然变得正经了一些:“商队来西州后,还请那兄出面相邀,我想请那几支商队的头领饮宴。” 那焉颇为惊讶地看着他:“饮宴?” 李素笑得很和善:“对,饮宴,人家大老远给我运砖石,请他们喝顿酒实在是应有之义。” 顿了顿,李素又道:“……盖房子的钱,便烦那兄帮我垫上,来年我被陛下调入长安后再还你。” 那焉苦笑,话说得好听,其实跟肉包子打狗一个意思。 聊天聊完了,李素心满意足地与那焉告别,转身离去。 转身的一刻,那焉终于忍不住道:“李别驾,我堂叔欲攻打西州,你竟放心让我住在西州城里?” 李素转过头,笑得颇有深意:“你觉得我不应该放心吗?” 这句反问把那焉问住了,沉默半晌,那焉苦笑道:“我,只是乱世一商贾而已。” 似解释,又似安慰,李素听懂了,于是也笑道:“给你一把刀,你敢在西州城里杀人放火吗?” “不敢。” “所以,你现在只是一名商贾,等到你敢杀人放火的那天,我再一刀把你剁了便是。” *************************************************************** 李素对那焉没有太大的提防,当然,也不可能完全对他放心。 有些事可以说在明面,有些事却只能做在暗处,那焉或许也有察觉,自己西州城的住处左右莫名其妙多了一些不合时宜的人,装模作样地在他附近晃悠。 既然二人摆明了车马,这些不合时宜的人自然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到了这个时候,那焉更不敢离开西州了,留在西州能活命,一旦跨出西州城门一步,李素对他恐怕不会太客气。 那焉悲哀的发现,如今自己不但是堂叔手上的一枚棋子,同时不知不觉间,他也成了李素手上的棋子,身份很微妙,留在城里,大家其乐融融,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离开西州,朋友马上变成敌人,他相信李素会不惜一切代价将他除掉。 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从来便是这么残酷无情,跟它相比,私人之间的友情实在太脆弱了,这个道理,李素懂,那焉也懂。 ************************************************************** ps:20天的进修培训,终于毕业了,昨天拿到了鲜红的毕业证,好光荣,向班主任要求胸前挂个大红花,班主任不答应。。。 更新应该可以稳定了,嗯,咱们外甥打灯笼,照旧。 那啥,顺便给张保底月票呗。。。 这话只有脸皮厚的人才敢说。。。 对了,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五章 同路同行 西州如何治理,如何发展,李素暂时没有动作。 他还在等。 他在等那些商队,商人,只有他们才能帮助自己发展西州,商人不来,李素对西州毫无办法,世上有些事能取巧,能靠聪明才智解决,有些事却只能一步一步踏实地做,比如西州的城墙,便只能靠一砖一石砌上去,除此别无他法。 离开长安还是春暖花开,不知不觉已是深秋。 如今已是贞观十二年十月,城外大营里与许明珠,王桩,郑小楼,蒋权等诸人一同度过了一个寡淡无味的中秋,大漠的天气仍旧炎热无比,白天热得跟蒸笼一般。 时日待久了,李素无聊之中也打听了一下,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事。 距离西州以西百里有座山,名曰“火焰山”。 没错,就是西游记里那位给牛魔王戴了绿帽子,还跟太上老君不清不楚传绯闻的铁扇公主有关联的山,至于为什么扯上太上老君,实在是证据确凿,红孩儿那等唇红齿白粉雕玉琢的小娃娃,牛魔王那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基因生不出来吧?猴子一脚把太上老君的炼丹炉踢翻,丹炉n↗,里的炉砖要死不死恰好落在火焰山,连齐天大圣都拿这座山毫无办法,偏偏铁扇公主手里有面扇子,专克这块炉砖,再联系红孩儿一张嘴也能喷出三味真火…… 啧啧,贵神仙圈真乱…… 李素想着想着,忽然噗嗤笑出了声。 沉吟片刻,李素忽有所感。 历史上是真有唐玄奘其人的,这位高僧自贞观元年出发,前往天竺求取真经,当然。猴子猪八戒沙僧这些徒弟是虚构的,但取经是真的,算算日子,唐玄奘差不多已取到真经,该返回大唐了,说不定回来还会路过西州呢。 李素踯躅振奋不已。若这位九世高僧真的路过西州,他一定盛情……吃几块唐僧肉,而且绝不会犯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妖怪们常犯的拖延症,非要等猴子来了,非要洗干净了煮熟了一块吃,李素决定吃生的,一见面二话不说一口咬下去,这才叫效率…… 慈悲且无辜的大唐高僧绝想不到,真的有人等在西州。像盘山而踞的妖怪那样等着他路过,没招你没惹你,居然要吃我,善了个哉的…… 李素想到这里,不由吃吃地笑了。 垂涎欲滴,哎呀,美滴很…… **************************************************************** 大营帅帐外搭起了一片凉棚,棚下置一席榻。席榻上摆满了时令果鲜和米酒,李素盘腿坐在凉棚内。后背靠着两个厚垫子,许明珠跪坐在他身后,很努力地给他扇着扇子,拂面而过的热风夹杂着伊人幽幽的暗香,阴凉方寸之地,人间风月尽掬于怀。 帅帐数十丈外的沙场上。千名骑营将士排成整齐的队列,执戟握戈,在各自的火长带领下正在进行操练,激昂狂烈的喊杀声震云霄,行走腾挪间掀起漫天黄沙。沙场无端多了几分肃杀之意。 西州危机即将来临,李素调动不了戍守城池的折冲府兵马,能指挥的只有这支千人右武卫骑营,操练也就提上了日程。 看着将士们在烈日下挥汗如雨的操练,李素开始还饶有兴致地观看,后来眼睛便慢慢的,慢慢的处于半开半阖状态,最后脑袋半垂着,一点一点的打起了瞌睡。 春困,夏乏,秋倦,冬眠,归结来说,人生如梦。 沙漠的下午特别热,尤其是西州附近的沙漠。 不仅仅是天上的太阳毒辣,黄沙地也带着灼炎的热气,这里离火焰山不远,火焰山这地方如此炎热当然不是因为太上老君的炉砖真的落在这里,真实原因是火焰山下埋着煤,因为炎热而引起煤层自燃,结果便理所当然,上面太阳烤着,下面煤层烧着,中间的人便成了五成熟的人肉,——所以说,玄奘高僧特别适合来这里,都不用下锅放作料了。 凉棚下睡觉仍旧有些炎热,睡得深沉了,李素的脑袋不自觉地往前一倾,短暂的失重令他在梦中惊醒,吓了自己一跳,身后的微风仍旧很执着地一下又一下地扇着,连节奏都不曾乱过。李素回头望去,见许明珠双手握着扇子,不急不徐地在他背后扇着风,晶莹细密的汗珠顺着她的脸颊缓缓流淌而下,两手明显有些发酸,李素甚至能清晰看到她握着扇子的指节微微发颤。 李素劈手夺过她的扇子,叹道:“说过多少次了,这种事你不必做,好歹也是陛下钦封的诰命,无论在什么地方,我还缺个打扇的下人么?” 许明珠抿嘴一笑:“陛下钦封妾身诰命也是因为夫君,妾身服侍夫君是应该的,往后也是这样,妾身亲手能为之事,自当由妾身来做,交给下人,妾身放不下心……” 李素只好苦笑。 相处久了,渐渐发觉许明珠温顺柔弱的外表下,隐藏着倔强执拗的性子,她认准的事情一定会做到底,头撞南墙都拉不回,比如当初铁了心要跟着他来西州,赶都赶不回去。 李素说过几次后,她也只是含着笑静静地听着,听完后该怎样还是怎样,半点不会改。 这样的性格说不清是好是坏,说来已是结发夫妻,但夫妻二人之间仍旧有些陌生,当然,比在关中太平村时更近了一些,毕竟共同经历过患难,可是李素总觉得自己与她之间还隔着一层什么,说不清道不明,就是潜意识里不想和她太靠近,每次微小的感动关头,东阳的模样便会在他脑海里冒出来,然后,李素将自己与许明珠原本渐渐靠近的关系又拉开。 人这一生很长,不是每个路人都能有缘同行,彼此或许有着同样的目的地,但不一定有同样的看风景的心情,总归要先同行走一段,再走一段,看到一处美丽的风景,异口同声说一句“好美”,然后彼此相视一笑,携手同行,直到这时,或许,缘分才姗姗而至。 所谓日久生情,所谓细水长流,终究只是遇到风景前的铺垫而已。 像李素和许明珠,每天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却仍隔着一层无法撕破的隔膜,或许,他和她还未遇到彼此都觉得美丽的风景吧。 困意没了,李素精神了,远处的骑营将士还在操练,整齐的喊杀声传进耳朵里嗡嗡作响,气势十足。 许明珠黑亮的眸子看着远处操练的将士们,眼里充满了敬畏和赞叹,扭过头看向李素时,眼中的敬畏和赞叹仍未消失。 “他们好吓人,每喊一声像戳着人的心尖子……不过夫君更厉害,那么多吓人的人,都被夫君管着呢。” 李素笑了笑,很朴素的逻辑,对一个女人来说,能理解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错了。 许明珠说完这句后没话了,垂着头又开始给李素打扇。 李素也没话,许明珠在身边的时候,李素始终找不到能与她聊一聊的话题,更多的时候都是沉默,沉默着各自做着自己的事。 打瞌睡也是自己的事,四周一沉默,李素又困了,于是半垂着脑袋,有一下没一下地打着盹。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正是迷迷糊糊应周公之邀打算跟他下棋的时候,沉默许久的许明珠冷不丁冒出一句话。 “夫君这些日子遇到难事了吧?” 李素又醒了,苦着脸叹了口气,今日黄历上一定写着“不宜睡午觉”。 “啊?啊!没难事,看我日子过得这么悠闲,哪里有难事。”李素打着呵欠敷衍地道。 许明珠小嘴瘪了一下,神情有些委屈。 “妾身是妇道人家,夫君遇到难事也不跟妾身说,妾身……其实很想帮夫君的。” 李素好奇道:“你怎么知道我遇到难事了?” 许明珠抬头,怯怯地指了指李素的眉宇间,道:“夫君真正悠闲时,眉间是舒展开的,像春天的柳条儿,摇摆得很柔和,看起来很舒服,夫君遇到难事时,眉间是拧在一起的,连睡着了都是拧着的,像一把解不开的锁……” ************************************************************* ps:求保底月票。。。嗯,脸皮厚的我也是萌萌哒呢。。(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六章 美人恩重 李素有点吃惊。 他从不知道许明珠悄然无声间把他观察得如此细致,他的笑,他的愁,他的欢喜与悲怒,都一丝不漏地落在她的眼里。 李素不得不承认,简短平淡的一句话,令他心头忽然浮上几许感动。 她眼里的世界,唯有他最清晰,美人恩重,何以报之? 一刹间,李素的脸上流淌过无数表情,可许明珠却一直垂着头,并没有发现李素脸上那难得一见的真实模样。 “妾身知道夫君定然遇到了难处,而且难处不小……前些日子,夫君领着骑营将士出营进城,妾身不知道夫君要去做什么事,可妾身能看得懂将士们脸上的模样,他们……好凶的样子,,蒋将军大清早点兵时,一千多人站在校场上静悄悄的,夫君当时站在点将台上不发一语,妾身却被你身上的那股气势压得喘不过气来,待到夫君回营时,你身上的那股气势泄去了,可又多了一股血腥味,后来听大营的将士们说起,妾身才知道当时夫君身上那股气势名叫‘杀气’……” “夫君那日领兵进城做什么,妾身是不敢打听的,但妾身知道夫君那¢∝,天一定在城里杀了人,而且杀了不少,从那天起,妾身听将士们说,西州城的官民对夫君越来越敬畏了,连骑营的将士都对你越来越敬畏了,王大哥告诉妾身,夫君那天杀人是为了立威……” 许明珠的头一直低垂着,似喃喃自语,语气里带着几分不可捉摸的味道。 “妾身的夫君是个了不起的人,嫁过来之前,爹娘便告诉妾身,夫君是个英雄。上马管军,下马治民,连皇帝陛下都时常夸赞夫君是百年难遇的少年英杰,少年英杰永远是光芒万丈的,任何地方都能发光发亮,哪怕是万头攒动的人群里。也能轻易让人第一眼看见你,妾身曾试过,今早夫君混杂在骑营将士中间巡视操练,妾身放眼一望,果然第一眼便看见了夫君……” “夫君初来西州,举目无援,西州的官员和百姓对夫君不善,夫君出手便令满城官民敬畏,将西州轻易掌握在手中。妾身眼里的夫君是顶天立地的,任何事都难不倒你,可这几日夫君愁眉不展,神色阴郁,妾身知道,夫君一定遇到天大的难处了,这个难处一定是夫君如今无法解决的……” 许明珠终于抬起头,第一次勇敢地直视李素:“夫君。妾身帮不到你什么,可是。妾身很想帮你……夫君的眉间,应该永远像春天的柳叶那样,轻柔的舒展,那才是妾身最喜欢看到的模样。” 李素没说话,一直静静听着,自成亲以来。许明珠从未一口气在他面前说过这么多的话,今日说的这些,或许在她心里存攒了很久。 说不清现在什么感觉,李素只觉得脸上莫名其妙冒出了一层鸡皮疙瘩,或许算感动吧。 今世的夫妻。是十世修来的缘分,许明珠是真正把今世当作了缘分,所以她很珍惜,尽管她知道夫君到现在还未与她圆房,是因为心里认同的缘分并不是她。 她不知道李素的心正在慢慢融化,她只是很努力的留在他身边,拼命的融入他的世界,尽管这个世界她并不了解,可是,有夫君在啊。 许明珠说完这番话后,很快又垂下头,似乎说的话已用尽了她一生的勇气,此刻她螓首深埋在胸前,雪白的脖颈后渐渐泛起一抹羞红的霞光。 李素久久看着她,心中却想着另外一件事。 “我确实遇到难处了,你确定真的想帮我?”良久,李素终于打破了沉默。 许明珠猛然抬头,眼里闪烁着喜悦,拼命地点头。 李素沉吟不语,半晌后,缓缓地道:“你也亲眼看见了,西州情势不太好,官员和百姓对我不是很友善,所以,我杀人立威了,但是,世间的事不是仅靠杀几个人就能解决的,立威只是暂时,在西州,我的力量终究太薄弱,立一次威,或许令旁人惧怕,但他们惧怕的背后还会伴随更深的怨意,怨意酝酿着仇恨,为夫我若想真正掌控西州局势,身边必须要有能用的人,军伍将士也好,文人清客也好,我都很需要……” 李素的话令许明珠听得满头雾水,李素说的这些终究都是男人的事,她并不太明白。 可她还是很努力的听着,然后目光懵懂地看着他,道:“夫君,妾身该如何帮你?” 李素眨眨眼,笑道:“卢国公程伯伯认识吧?咱们成亲时他来喝过喜酒的,也是我最敬仰的长辈,我需要一个人帮我捎一封书信回长安,书信一定要亲手交到程伯伯手上,请他从国公府里调拨几位读过书且见识谋略超凡的文人清客给我,有了他们帮我谋划,我才能彻底震住西州的官员和百姓。” 一听李素让她离开回长安,许明珠顿时有些不乐意了,垂着头不自觉地扭了扭身子,低声道:“只是送封书信,夫君随便从骑营里挑个人都能做的,妾身……不想离开西州。” 李素正色道:“莫小看了送信这种小事,此事非常重要,而且必须绝密,这封书信,我只能派一个能够绝对信任的人去送,否则若走漏了消息,难免被西州那些敌视我的官员所趁,放眼西州,唯有夫人是我最信任的人,我们是结发夫妻,夫人必不会负我。” 许明珠闻言,心中禁不住一阵喜悦,他……终于亲口说出我是他最信任的人了。 喜悦归喜悦,可许明珠还是有些不情愿地道:“妾身……还是不想离开夫君,夫君身边的王大哥,郑大哥他们……” 李素摇头:“王桩和郑小楼当然能信任,但二人皆是有勇无谋的武夫,送信这种细致的活,他们二人怕是胜任不了,唯独夫人冰雪聪明。慧心独具,才能担此重任……” 长叹口气,李素苦笑道:“为夫我身边缺人才,独自在西州支撑局面太辛苦了,遇到难事,却不得不劳动夫人。实在是为夫的罪过……” 见李素脸上那抹苦笑,许明珠心一痛,犹豫片刻后,不情不愿地道:“既然夫君信得过妾身,妾身便为夫君回一趟长安,定将书信亲手交给卢国公程伯伯,然后妾身再跟卢国公遣来的文人清客们一起回西州……” 李素展颜笑道:“多谢夫人体谅,从西州到长安,一路并不太平。我从骑营里遣百人骑队一路相送,咱们大唐的将士可以一敌十,想必路上除了辛苦一点,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危险,更不会有不长眼的盗匪敢轻捋大唐雄兵的虎须。” 许明珠小嘴瘪了瘪,见李素一脸度过难关的轻松模样,终究还是点点头,收起了委屈的表情。 李素笑得愈发温柔了:“乖。去吧,回帅帐把你的行李收拾一下。明日我便遣将士护送你回长安,夫人此行重任在肩,还望多加珍重,另外……回家看看我爹,说我在西州挺好的,教他莫为我担心。” 毫无征兆的。便要面对离别,许明珠的眼中很快蓄满了泪水,强忍着点点头,起身回了帅帐。 *************************************************************** 看着许明珠袅娜的背影,李素悠悠叹了口气。脸上的笑容不知何时已收敛起来。 大营校场上,骑营的将士们仍执戟操戈,喊杀震天地操练着,漫天黄沙里隐约只见军阵肃杀森严,无可与敌。 三根手指拈起矮桌上端放的一颗葡萄,扔进嘴里咀嚼几下很快吐出来,李素咂咂嘴,面露苦笑。 奇怪啊,为何忽然间嘴里没滋没味了呢? “咳,咳咳……” 身后传着很矫情的咳嗽声。 李素吓了一跳,愕然回首望去,王桩像座铁塔般矗立在李素身后,鼓着铜铃般的牛眼使劲瞪着他。 李素吃惊道:“你为何在我后面?” 王桩反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是你的亲卫,忘了?亲卫一定要站在主将后面的。” 李素拍了拍额头,一直拿王桩当兄弟,所谓“亲卫”也只是随便安一个说得过去的名头,李素和王桩谁都没当真。 “刚才我与夫人说的话,你都听到了?” 王桩嘿嘿笑道:“没听到多少……” 李素一口气刚呼出一半,王桩一脸憨傻地补充道:“大概从你编鬼话诳她回长安那句开始听起,前面你婆姨说的那一大通就真不大记得了。” 李素脸有点发黑,直起腰朝远处校场操练的骑营将士们眺望了一眼,犹豫要不要把这家伙杀人灭口算了…… 王桩盯着他,忽然叹道:“李素,你真是……用心良苦啊。” “好好说话,谁把你变得如此深邃了,真是不学好。” 王桩鄙夷地瞥着他:“真当我傻吗?所谓送书信,只不过想把你婆姨从西州诳回长安……” 李素正色道:“军国大事你懂啥?我要夫人送的书信很重要,咱们在西州举目无援,确实需要长安程伯伯的援助,况且我也在西州闯了祸,正好也需要程伯伯在长安为我转圜周全一二……” 王桩果然学坏了,不知从哪里学到一副悠悠的模样,乜斜着眼,很欠抽。 “书信不书信的,我确实不大懂,我只知道一个女子回长安多么辛苦,送信这种事,不管你找谁都比找你家婆姨强上许多,我更知道留在西州很危险,你与那个名叫那焉的龟兹商人说话时,我都站在后面听得清清楚楚。” “你编个鬼话诳你家婆姨回长安,想必是为了保住她的性命吧?西州危在旦夕,你家婆姨确实不宜留在这里了……你编的鬼话骗得了你家的瓜婆姨,却骗不了我,哈哈。” 李素沉默片刻,忽然瞪起眼睛,飞起一脚狠狠踹上王桩的屁股。 “灵醒了是吧?长本事了是吧?就你一个人聪明是吧?还想不想跟我混?不想混你也滚回长安去……” 李素语气颇有点气急败坏,王桩生生挨了一脚也不躲避。没事似的嘿嘿憨笑两声,然后指了指李素,一脸我已看穿一切的睿智表情,道:“你换了一种法子想把我也赶回长安,哼哼,又被我看穿了。” 李素气坏了。飞脚又踹了他几下。 自己的拳脚太轻,打在他身上不痛不痒,回头叫郑小楼揍他。 打闹了一阵后,王桩换上肃然的表情:“西州情势果真如此危急了么?” 李素瞥了他一眼,既然他已看穿,索性也不瞒他了,于是叹了口气道:“我连自己婆姨都要送走了,你说危不危急?” “还能过多久太平日子?” 李素有气无力地道:“那焉说了,少则三月。多则半年,这回估摸闹得有点大,龟兹国串联高昌,突厥两国联兵来攻,或许吐蕃人也会来凑凑热闹,西州……都快凑成一桌麻将了。” 王桩不懂何谓麻将,茫然地挠挠头:“西州眼下情势严重,所以你编了个送信的鬼话把你婆姨诳去长安?” 李素失神地看着远处骑营将士们的操练。叹道:“终归有了夫妻之名,我怎能让自己的婆姨陪我留在这座即将战火连天的荒城里?既然做了人家的夫君。多少要为她想想,至少莫害了她的性命……” 王桩拍了拍他的肩,露出敬佩之色:“李素,你是条汉子,我王桩运气不错,这辈子交的兄弟都是顶天立地的……” 话没说完。李素一脸痛苦之色,铁青着脸,咬牙恶声道:“把你的手拿开!我这条汉子差点被你拍成残废的汉子……以后禁止碰我,违者自领十记军棍。” 王桩嘿嘿憨笑,随即又道:“你把婆姨送走。又整日操练骑营兵马,看你的意思,是想与西州共存亡了?” 李素嘁地一声,嗤笑道:“共存亡?你哪只眼看到我这么有骨气?西州这座城虽然重要,可我的小命更重要,守得住就守,顺便给自己挣点军功回去换田换地,守不住便跑,所谓殉国殉城,都是不正常的疯子才干的事,你看我像疯子吗?” 王桩看了他一眼,悠悠地道:“自从前些日你一口气斩杀十三名官员后,西州城里到处都在说,新上任的李别驾是个疯子,这个人不能惹,惹急了咬人……” **************************************************************** 第二天一早,许明珠带着收拾好的行李,依依不舍珠泪涟涟地离开了骑营,百名骑营将士骑着骆驼,将她簇拥在队伍中间,一行人不急不徐地向东而去,踏上了回长安的旅途。 李素亲自将她送到大营辕门前,临行仔细交代了随行的火长务必保护好她,然后硬起心肠挥挥手,在许明珠幽怨的目光里,毅然转身回了帅帐。 大战即启,这里已容不下她了。 李素没有走,兵临城下以前,他的职责不允许他离开。 倒没有为国尽忠之类的想法,事实上李素的心里对李世民仍存着几分恨意,没躲在屋子里画圈圈诅咒李世民早升仙界,位列仙班已然算得上宅心仁厚了,至于李世民的江山,还轮不到李素去尽所谓的忠心。 李素没走是因为情势还没到万分危急的时候,一切皆有可能,距离兵临城下至少还有三个月的时间,这三个月里,李素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诚如对王桩所说的,能守住最好,大赚一笔军功,回家不丢面子,让老爹长长脸,如果守不住,李素拔腿就跑。 据他所知的历史里,大唐军队在李世民的有生之年还没吃过什么大亏,基本上见一个灭一个,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西州被人抢了没关系,横扫宇内天下无敌的李世民肯定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事后定会派大军前来征讨,丢了的西州迟早会被夺回来。 既然迟早都会夺回来,何必在意暂时的一城一隅之失?非要在城池陷落的那一刻一头从城墙上倒栽下去就算是为国尽忠的忠臣了?世上的忠臣未免太不值钱了。 李素觉得自己很值钱,所以,若西州城池快陷落了,他一定领着骑营拔腿便跑,民间都是打了孩子,引出大人,很不争气的说,李素就是那个孩子,挨了打回去叫大人,若孩子不止是挨打,而是被人杀了,那就是个悲剧了,大人会不会给他报仇是一回事,自己的命没了,谁赔? ………… 不知不觉,许明珠已走了半个月。 大漠不知年月,掰着手指算算日子,估摸如今已是贞观十二年腊月,已然入冬了,可大漠的气候仍是那般反复无常,白天炎热,夜晚冰凉,太上老君的那块炉砖掉得实在不是地方。 日上三竿,李素打着呵欠没精打采走出帅帐,惺忪的睡眼望向天上那轮通红的朝阳,喃喃咒骂了几句后准备洗漱,王桩却快步朝他走来,告诉了他一个消息。 一个很不错的消息。 从沙州来了五支商队,满载着李素盖房需要的砖石泥瓦,千里迢迢进了西州城。 *************************************************************** ps:大章大章大章。。。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五千多字合成一章发,因为懒得分了。。。 嗯,似乎有底气要几张保底月票了哦 。。。。月票快到碗里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七章 招商引资 西州很荒凉,“荒凉”的意思,不仅仅是它的地理位置,也包括城里的冷清寥落,商队不愿在这里驻足,往往都是补充了淡水和干粮后匆匆上路,城里毫无生气,官员和百姓都是一副懒懒蔫蔫的样子,他们漠视周围的一切,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一万多人活在这座城,却仿佛住在坟墓里一般,整座城池充斥着一股死气。 如此一座死城,李素很难想象当初外敌攻城时,曹余是怎样率领折冲府将士守住的,这里面必然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而李素现在要做的,是让这座死城恢复几许生机,身处大漠中心,城里不一定要求有鸟语花香,绿意盎然,但最少要让城里的百姓多几分笑容,多几分人味,多一点盛世繁华,熙熙攘攘的样子。 五支商队进了西州城,满载盖房需要的砖石,西面集市的空地上骆驼马匹挤得满满的。 商队的五名头领自然都是商人,其中两个是唐人,还有三个是胡人,数百头骆驼马匹在集市里嘶鸣刨地,而五名商人则静静站在李素面前,一脸讨好逢迎的笑容。 直到见了面大家才知道,原来这位白净俊∈,朗的少年竟是大唐皇帝陛下新任的西州别驾,听说还是县子爵位,对这五位见了官府差役都得小心陪笑的商人来说,李素的身份自然是顶天的存在了。 李素看着空地上满满当当的骆驼和马匹,脸上笑得更和善。 很难得见到空旷冷清的集市居然有如此热闹的一天。若西州城每天都这么热闹,李素的目的差不多就达到了。 “遵照李别驾的吩咐,我们商队从遥远的沙州运送砖石泥瓦来此。七百多匹骆驼的砖石泥瓦,全在西市里停放,还请李别驾验收。”一名胡商摘下纱冠,微微鞠躬笑道。 李素朝他拱了拱手,笑道:“各位一路辛苦了,我在城外骑营置下薄酒一杯,聊为各位远道而来的客人洗尘。还请各位赏光。” 众商人顿时受宠若惊。 这年头虽说民风朴实开放,可是商人终究还是商人,他们的地位仍处于最底层。在这个以儒道为国教的国度里,从统治者到民间的普世价值观都深受儒家学说的影响,孔子说过的“君子喻于义 小人喻于利”,成了商人一生无法翻身的大山。于是处处受到旁人的白眼和鄙夷。哪怕是占住道理的打官司。官员也不自觉地偏向另一方,因为在所有人眼里,商人是狡猾的,反面的,是在社会垫底的那一类人。 此刻李素这位有着县子爵位同时又是四品别驾的少年官员竟主动为他们置酒洗尘,商人们的心情顿时激动起来。 五人互相看了一眼,激动的目光里传递着同一个内容,——走。去搓一顿。 *************************************************************** 选在骑营置酒设宴,李素自然是有目的的。 五名商人再加上龟兹商人那焉簇拥着李素。众人刚走进辕门,便听到不远处的校场上一阵震天的喊杀声,商人们赚钱的胆子不小,但见杀阵的胆子却不大,一声暴烈的喊杀声如金铁相击,几名商人顿时吓得两腿一软,面如土色,一双双精明的眼睛全盯着李素,狐疑的目光不停闪烁。 李素有点尴尬,本来只是想向他们展示一下大唐雄兵的威风,为下一步讨价还价留个心理震慑,现在每个人看着自己活像绑票勒索的盗匪似的……太伤自尊了,教他等会怎么好意思真下手抢他们? 酒宴设在帅帐前的空地上,为了这次招商引资,李素可谓下了血本,不仅下令大营内外打扫一新,还在帅帐前铺上了地毯,在这个荒凉孤悬的城池里,居然还弄到了不少鸡羊肉,更难得的是,李素居然亲自下厨,用外人生平未见的烹饪手法将每一道菜做得色香味俱全,远胜大唐如今的饮食烹饪水平。 就冲这满桌的绝色菜肴,这群商人就应该痛痛快快把钱交出来,不然被抢都活该。 见满桌散发着香气的酒菜,商人们神情愈发诚惶诚恐,李素几次相请后,他们才战战兢兢入座,屁股小心翼翼挨着脚后跟,一副如坐针毡随时准备抱头鼠窜的模样。 宾主坐定,不远处的校场上,将士们仍在操练,黄沙滚滚里掩藏着一股钢刀刮面般的肃杀之气,帅帐前却是和风细雨,吹面不寒,宾主其乐融融……好吧,宾客或许没那么融融,但作为主人的李素却融得一塌糊涂。 “诸位走南闯北,餐风露宿,路途辛苦了,来,本官为诸位寿,请满饮此杯。” 李素说完,一袖遮面,另一手将满杯的酒一饮而尽。 众商人荣幸不已,一脸感激之色纷纷饮尽。 酒一入喉,众人脸上顿时露出惊讶之色,细细咂摸咂摸嘴,交头赞叹不已。 李素搁下酒杯,笑道:“诸位皆是见识阅历丰富之人,此酒可还入得诸位的口?” 众人急忙点头,一位三十来岁汉人长相的商人站起身,先朝李素行了一礼,恭谨地道:“回李县子,小人名叫龚狐,关中泾州人氏,泾州离长安不远,此酒小人倒是听说过,可是风靡长安的五步倒?” 李素笑道:“龚兄见识不凡,正是此酒。” 龚狐一脸惶恐连连摆手:“县子折煞小人也,直唤小人名字即可,万不敢以兄弟相称,折了小人的寿数……小人听说过这五步倒的名头,说是近年来长安最烈的酒,一口入肚,腹中如同烈火焚烧,而且劲头特别大,饮后走不出五步必然倒地,大醉三天不醒,长安城里甚至有人传说此酒乃天机所泄,内含无限妙处,饮后可助凡人飞升成仙,实乃天赐琼浆玉液也……” 李素原本笑吟吟听龚狐天花乱坠给他打广告,听到最后却渐渐笑不出来了。 程咬金! 定是这老流氓造的谣!为了多卖几坛酒,老流氓也是蛮拼的,助人飞升成仙这种鬼话都敢编排了,别人喝了若没升仙该当如何?烧了程家房子的心都有了。 龚狐不愧是商人,广告打得活灵活现,非常有代入感,说完后其余几位商人顿时两眼放光,忙不迭端起面前的漆耳杯,贪婪地连喝了好几口,然后一个个脸现酡红,两眼发直,开始出现白日飞升的征兆。 李素急了,忙命人将桌上的酒撤下,换上了酸酸甜甜的葡萄酿。 正事还没开始说就把客人灌醉了,传出去他李素定然成为大唐的笑柄,一笑很多年的那种。 众商人面带依依之色,看着军士把酒坛撤下,整齐划一地咂摸了一下嘴。 龚狐叹道:“能在西州这座荒城里尝饮如此美酒,实是三生有幸,也颇令小人意外,传闻这五步倒是长安一位少年闲戏时所酿造,这位少年倒也不是酿酒的工匠,而是正经的御封县子爵……爵……” 龚狐说着说着,脸色渐渐有了变化,赫然抬头望定李素,眼中布满了震惊,忘形地大声道:“难道酿造此酒者正是李县子?” 李素满足地叹了口气,听他吹嘘了大半天,总算说到戏肉了,此刻心中满满的酸爽是肿么回事…… “不错,正是我酿造出来的……”李素傲然环视众人,眼里传递着一个非常强烈的信号——快夸我! 众人震惊地看着李素,沉默许久,果然不负李素所望,各种无节操的马屁蜂拥而至。 “天纵奇才!” “才情绝世!” “世间伟男!” “…………” 一群商人很嗨地玩起了成语接龙…… 李素听不下去了,脸上臊得慌,两只手掌张开,在空中猛地握成拳:“收!” 众人鸦雀无声。 “好,你们的诚意我都收到了……”李素说着,慢吞吞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朝众商人扬了一下。 “这个,是五步倒的酿造秘方,酒这个东西呢,是消耗品,不论唐人还是胡人,想必都不会拒绝酒,特别是如此烈性的酒,所以,如果各位专司贩卖五步倒,未来得利多少,想必大家都很清楚,可不是笔小数……” 商人的本性在这一刻展现得淋漓尽致,每个人眼中都露出贪婪的目光,直勾勾地盯着李素手中的秘方,唯有那焉不为所动,只淡淡朝李素瞥了一眼。 相处的日子久了,李素的德行差不多也被那焉摸了个八九不离十,以李素这种雁过拔毛的性子,所谓秘方,大抵只是用来钓鱼的诱饵,就看谁傻乎乎自愿咬钩了。 咬钩的人似乎不少,自龚狐以下,五位商人眼里的贪婪之色一览无遗。 “各位想要秘方吗?”李素笑吟吟地环视众人。 五人小鸡啄米般点头,很萌。 “想要,但我不能给……”李素慢吞吞又将秘方收入怀中,敛了笑容,慢慢道:“五日后,西州城中将会盖起一座大酿酒作坊,欢迎各位来西州进货。” ************************************************************** ps:状态很渣,上午起床一直在电脑前坐到晚上,除了刷了一条微博告诉大家我很帅这个事实外,基本就是对着文档发呆,脑子里灌了浆糊似的。。。 睡觉了,明天状态好转再多码点。。。(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八章 经略丝路 一座建在大漠上的孤城,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出了城门放眼望去,四面八方皆是一片白茫茫的沙漠,像一座大海上的孤岛,连方向都摸不清楚。 这样一座城,若是和平时期,可以说处处都是败笔,没有一处胜笔。 想把西州建设起来,连最基本的砖石材料都要从千里外的沙州运来,更别提还要提防随时有可能挥军攻城的西域诸国了。 李素没什么太大的雄心壮志,他只想在西州好好当官,安安稳稳的活下去,如果可以的话,也不介意活得更滋润一点。 有了这个动力,李素便日夜对着西域的地图研究,然后他发现,西州的地理位置有点微妙。 地处大漠,紧邻不怀好意的邻国,这些都是无法掩饰的缺点,但是一座城和一个人一样,不可能没有任何闪光点,总归有那么一个两个蒙尘的亮点等待被人发现,比如……西州恰好地处丝绸之路的必经要道上。 李素发现了这个亮点,然后由这个亮点无限展开了联想。 丝绸之路的重要性,自汉代开始便凸显出来了,这条路对中原王朝重要,对邻国↙,更重要。千年来邻国与中原打打和和,今天如胶似漆,明天不共戴天的,无论什么状态什么关系,这条丝绸之路千年来没有断绝过,永远是中原和西域诸国商人来往通商最重要也是唯一的一条通道。 西州地处丝绸之路的必经要道上,这个亮点若不利用。实在辜负了上天的美意,以前或许没人注意,或许无术可施。可是如今不一样,如今掌控这座城池的人,是李素。 繁华一座城池需要很多条件,商人,居民,赋税,工农商业等等。明珠是越擦越亮的,城池也是,官员廉洁。百姓富足,商贾来往,产出甚多,这颗明珠自然会越来越亮。 西州也是这样。李素从未经营过一座城池。但他愿意尝试一下,尽管心里已打好了敌人来时拔腿便溜的主意,可是在敌人来之前,他还是要尽自己的能力,让西州繁荣起来,产生的赋税和财富用来投入到城墙修缮,练兵募兵等等方面,这是一整套的计划。一环套着一环,缺了谁都不行。当然,最重要的,第一步要做的,自然是商人。 商人代表着财富,财富代表着万物,一切计划的核心,终究还是如流水般的钱财,钱是个好东西,古往今来两千多年,无论任何朝代,它都是好东西。 掏出五步倒的酿酒秘方,所有商人的眼睛都红了,像一只只兔子发现了胡萝卜。 胃口吊足了,李素淡淡一笑:“五步倒是我酿的,不客气的说,全天下只有我知道这个秘方,五日后,西州城内会建起一个大大的酿酒作坊,酿出来的酒将会估价而售,各位都是商人,这酒有多大的价值,想必不用我说大家都清楚,西州的周围有什么?除了沙漠,还有西域诸国,龟兹,焉耆,姑墨,乌孙,突厥……西州恰好处在大唐的国境线旁,紧邻西域三十六小国,离任何一个小国都不超过一千里……” “从长安贩卖一车五步倒到西域,路上的风险且先不说,仅是运输这一项,便要花费你们多少人力物力,现在五步倒已不是长安独有,咱们西州也有,相比之下路途近了数千里,我可以保证,西州酿出的五步倒,味道和劲头与长安卖的一丝不差,每坛十斤,价钱只比长安每坛多五十文,也就是说,这多出来的五十文,相当于帮你们省了从长安到西州这数千里的运输所费,价钱公不公道,你们自己心里有数。” 帅帐前鸦雀无声,商人们静静听着李素的每一句话,甚至他迸出的每一个字都在他们嘴里细细咀嚼品位,生怕错过了一个字。 李素说完后,商人们的脸顿时涨得通红,神情不可遏制地激动起来。 从长安到西州,数千里的路途,路上不知多少天灾人祸,运输的过程里,货物的损耗是非常惊人的,或许只是一小股盗匪的偷袭,或许遇到流沙或沙暴,甚至因为缺水缺粮而致整个商队死在这条丝绸之路上,总之,货物到了西域各自国家的地头,十车能剩下五车已然算是老天保佑了,这个数据分摊到剩下的货物上,价格自然要翻了一倍还多,现在西州城里开酿酒作坊,等于直接把最危险最莫测的长安到西州这段路途的运输省下了,而每坛酒只多卖五十文,连愚笨的傻子都知道,这笔买卖赚大了。 “李,李县子所言当真?”龚狐率先开口,语声带着几许颤抖。 李素笑容满面:“我是大唐皇帝陛下亲任的西州别驾,我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落在地上能砸出声响来。” “小人从今日起住在西州城了!等着酿酒作坊盖起来!”龚狐激动地大声道。 龚狐带了头,另外几名商人猛地一个激灵,马上反应过来了,不顾仪态纷纷冲到李素面前,面红耳赤地争相表态。 不得不说,李素这第一步棋下得妙,商人,从古至今都是最现实最势利的人,利之所趋,如跗骨之蛆,如影随形,一笔买卖,一个地方,一座城池,商人们眼里看到的,是这个地方是否有利可图,无利,把他们绑了票他们都会想办法跑掉,有利,不用强拉,他们自己会像一群发现有缝的鸡蛋的苍蝇……不雅,换个说法,像一群发现肉骨头的恶狗一样……嗯嗯。 李素从开宴到现在,根本没说半句废话,将最直接也最吸引人的利益大明大亮地摆在台面上,很直爽地告诉他们,这里。西州城,有利可图。 “先别急着高兴,从西州的酿酒作坊买酒。除了每坛比长安贵五十文外,还有别的条件……” 激动的商人们马上冷静下来,一个个幽怨地看着他。 李素不自在地咳了两声:“别这么看着我,这个条件对你们而言只是顺手的事,一点也不难……大家知道,酒这个东西呢,是粮食酿出来的。而西州这块地面大家也看到了,四周皆是沙漠,根本没有种粮食的地方。所以,你们想要从西州的作坊里买酒,便要自己组织商队从别处把粮食运来,西州刺史府将以长安市价收购你们带来的粮食。一文都不少你们的。或者直接从酒钱里扣除,道理你们都懂,条件也算不得苛刻,对吧?” 商人们开始拧眉沉吟,衡量其中得失。 见气氛渐渐冷却,李素又抛出一记重击。 “我再给你们一个特权,今日包括那焉在内一共六位商人,以后西州的酿酒作坊便只认你们六位。其他任何商人无权来我作坊里买酒,想买只能通过你们。西州的酿酒作坊只招待你们六位,余者皆不招待,而各位则可在西州广开店铺,并且把这个消息散播出去,别的商人便会蜂拥而至,你们除了从外面运点粮食过来,再无他事,只等坐地赚取差价便是,酒这个东西,不管是龟兹人,突厥人还是高昌人,都不会拒绝的,而且西北汉子生来粗犷豪放,酒量也大,别人喝得越多,对酒的需求便越大,你们的生意便越红火……这笔买卖,无论怎么说都亏不了你们,各位觉得呢?” 商人们眼睛又亮了。 这是前世一级经销商与二级经销商的区别,尽管在这个年代,大家并不懂这些,但道理总归是相通的,只是没人给这些道理下个定义而已,都是走南闯北多年的老狐狸,一笔买卖有没有利润,一听便知分晓。 几名商人兴奋没多久,神情却渐渐露出迟疑畏惧之色。 李素有些不解地看着他们,很快,他知道众人迟疑畏惧的根源。 小巧精致的匕首在面前一块刚烤熟的羊肉上轻轻割下一下块,不慌不忙塞进嘴里,整个动作非常优雅,标准的贵族风范。 慢条斯理嚼着羊肉,李素缓缓地道:“我来西州上任别驾不久,听说西州官员这些年对过往的商人多有盘剥勒索之事,十车货物进城,往往要付出一车甚至两车的代价才能满足官员的胃口,而这也是令诸多商人不敢在西州停留的最大原因,各位,我没说错吧?” 众人迟疑了一下,垂头沉默不语。 沉默便是承认,李素叹了口气,好好一座城,被曹余这帮官员糟蹋成什么样子了!杀他一百次都不冤枉。 看着商人们迟疑畏惧的神色,李素沉声道:“以前西州什么样子,我管不了了,但是现在,我来了。新官上任三把火,以前的规矩不再是规矩,规矩要变一变,至于规矩怎么变……” 李素将手中的匕首朝桌案上狠狠一插,一声闷响过后,匕首颤巍巍地立在桌案上,阳光照在刃身,反射出森森雪白的光亮,像一道救赎的圣光。 迎着商人们或震惊或兴奋的目光,李素扔下一句掷地有声的话:“……规矩怎么变,从今日起,我说了算!” 龚狐坐直了身子,颤声道:“李县子,西州……如今果真是您说了算?” 李素没说话,以亲卫身份站在他身后的王桩福至心灵,第一次在恰当的时候说出一番恰当的话,连表情都配合得妙至毫巅。 嘴角微微一撇,王桩露出不屑的冷笑,向前跨了一步,道:“十日前,李县子亲自下令,西州上到司马,下到巡城小吏,共计斩杀犯官十三名,这件事你们难道没听说过么?” 帅帐前顿时死一般的寂静。 一座城池,杀了十三名官员,这是怎样的概念?这需要何等的胆识与气魄! 王桩话音落地,商人们皆露出震惊和敬畏的目光,呆呆地看着李素。 直到此刻,商人们才发现,原来面前这位温文尔雅,脾气温和的少年,并不是他们想象中那么温和,藏在那张优雅温吞外表下的。是一副带着血腥味的狠厉心肠。 十三名官员啊,西州城总共才多少官?一声令下便杀了十三个,多么疯狂的人才干得出这种事? 坦然迎着众人震惊的目光。李素的笑容有点苦涩。 好吧,似乎……又被人当成疯子了? 真是瞎了你们的狗眼啊,放眼天下,哪个疯子长得如我这般英俊?这么英俊的人根本不可能是疯子好不好? “往事不必再提了……”李素淡淡地摆了摆手,轻飘飘的样子令他的形象愈发深不可测:“刚才说到规矩,西州城从此以后有了新的规矩,那就是……西州城任何官员不会再向你们伸手盘剥勒索一文钱。记住,哪怕有人向你们索要仅仅一文钱,他都犯了我定下的规矩。你们可以到我面前告状,谁敢犯,谁死!” “同时,西州城从今日起。对所有过路或驻留的商人不收取任何钱财。以往西州城所谓二税一的规矩全部废止,商人进城后不必向官府缴纳一文钱,对那些愿意在西州城里开店铺的商人,官府更是倒履相迎,不会向店铺收取任何钱财,赋税全免三年,三年以后,按十税一的规矩缴纳赋税。其中若有商人从外面贩运粮食,生铁。药材,木材,砖石等物,这几样货物无论多少年过去,都不会收取一文钱的赋税,酿酒作坊向你们售卖的烈酒,对外则要统一一个价钱,不能任由你们哄抬酒价,而令无数好酒之徒望而却步……” 咧嘴朝众人笑了笑,李素道:“不怕各位笑话,西州太穷了,五步倒已是官府唯一能生财的东西,你们也看到了,西州的城墙要修缮,官府要养官员,还要练兵,募兵,这些都需要钱,所以,对于烈酒的售卖,条件难免苛刻了一些,不过应该在你们接受的范围之内,毕竟酒这个东西的得利是非常巨大的,关于烈酒对外的售价,我会给你们一个足够的利润空间,你们在我划的这个圈子里翻转腾挪,只要不出圈,我们可以一直合作下去,哪怕你们想垄断西域诸国的酒类买卖,我西州官府也会尽全力帮你们实现。” 商人们神情愈发兴奋。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李素提出的条件,给出的利益都是非常诱人的,这笔买卖可以说是稳赚不赔,至于官府要收点赋税,卡点油水,这个……是题中应有之义,众人走南闯北,见识繁多,一笔买卖做下来,十成的利润里面,分出三成给别人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恕小人无礼,若李县子所言不虚,西州果真变了规矩,小人愿在西州开四家店铺!”龚狐又是第一个表态。 李素望向他的目光充满了欣赏,这家伙反应太快了,而且态度非常合自己的意,不知道还以为他是自己请来的托儿呢。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着李素。 李素站起身,神情肃穆,一字一字地道:“你们都听清楚了,我是大唐皇帝陛下亲任的西州别驾,也是钦封的泾阳县子,同时皇帝陛下还赐我定远将军的衔号,我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是落地砸坑的,西州的规矩,我说了算!” 话音刚落,另外几名商人纷纷表态。 “小人愿在西州开三家店铺!” “小人开五家!” “小人从此在西州长居不走了!” “…………” 看着众人的反应,李素满意地笑了。 今日这顿酒宴,总算不是肉包子打狗,此刻已然收到了预想中的效果。 只不过,李素的计划并不仅仅是酿酒,一座城池的发展,仅靠一门行业是绝对繁荣不起来的,西州的地理位置如此微妙,它可以发展得更好,成为大漠里名副其实的一颗明珠。 于是,李素悠然在棋盘上落下了第二子。 “诸位的买卖,大多在长安和西域之间往来吧?”李素笑眯眯地问道。 众人纷纷点头称是。 商人逐利,哪里利益最大便往哪里跑,这是商人的天性,相比之下,如今整个天下最繁华的地方非长安莫属,长安每日的货物吞吐量以百万计,面前这几位商人自然不能免俗。 “从长安贩卖货物到西域,只能走丝绸之路,这一路上怕是不太平吧?” 众人继续点头。丝绸之路上的盗匪和丝绸之路一样有名,来往长安和西域之间,成本最大的开支其实不是货物本身的价格,而是很多额外的付出,比如请一些武艺高强的护卫,买骆驼和马匹,以及事先要做好被盗匪抢一部分货物的预算,这笔预算是必须算进开支成本里面的,几乎无法免除。 见众人点头,李素眯着眼笑得更开心了,目光也渐渐有了变化,就好像面前站着的六个人不是商人,而是六块白白胖胖闪瞎狗眼的银饼,又萌又呆,惹人怜爱……嗯,阳光太毒辣,自己大概产生幻觉了。 “关中好说,一路上大抵是太平的,出了玉门关就危险了,丝绸之路危险的地方在沙州和西州之间这一千多里的路途上,这一千多里路上不知有多少股盗匪常年出没,踞路劫掠,各位经常来往穿梭于大漠,想必深受其苦吧?” 众人仍旧点头,神情却渐渐疑惑起来,不知道李素没头没脑说起这些到底有何用意。 然后,李素终于扔出了底牌。 “有兴趣请大唐府兵骑营当商队护卫吗?收费的哦……” *************************************************************** ps:大章大章。。。5000多字。。。朋友生日,晚上耽误了点时间。。。(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九章 讨价还价 “经略丝路”是个大话题,里面涉及到的人和事很复杂,这条传延了近千年的的丝绸之路上充满了各种机遇和危险,盗匪横行,尸骸遍地的丝路,却是千年来中原与外界沟通的唯一一条大动脉,这条动脉上流淌着的不仅是鲜血和黄金,邻国与中原的文化和物产也依靠这条路传输交流融会。 百年的人,千年的路,岁月洗刷过后,才经得起推敲。 丝绸之路存在千年,自然是经得起推敲的,可惜这条路太艰辛,太血腥,以至于连互通有无的货物都带着几许腐锈般的血腥味。 丝路迢迢,最难者并非旅途跋涉的寂寞和艰苦,而是路上随时可能会遇到的莫测的危险,比如潜伏在数千里丝路上的盗匪。 丝路的盗匪并非大唐才有的产物,从西汉张骞开辟丝路,再到班超鼎定西域开始,丝绸之路上的盗匪便从未断绝过。 盗匪自然不是天生的盗匪,终归都有来历的。有的是被各国军队打散或直接灭亡而流落异域的游牧部落,有的是遭了黑灾白灾活不下去的小股牧民,还有的则是西域小国觊觎丝路财富的军队,假扮成盗匪劫掠过往商》2,队。 总之,丝路并不太平,丝路的安全也成了商人们最大的担忧,只是利益动人心,商人们尽管害怕,可是利益驱使着他们不得不冒着被劫掠的风险,一次又一次横穿大漠,将各国各地的物产倾销到另一个国度。 李素现在提出大唐骑营保护商队,不得不说,这句话无论力道还是角度,都恰到好处地戳中了众商人的g……痒处。 话刚出口,商人们又呆住了。怔怔看着李素,眼中的惊疑渐渐变成了惊喜。 李素笑着道:“大唐境内,从玉门关到西州这段路,盗匪出没频繁,大部分皆是亡命之徒,有突厥人。也有高昌人,西域三十六小国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不过他们人数并不多,大多只有数十上百人,鲜少见数百人以上的盗匪,而且他们各自为政,互不往来,以劫掠过往商队为生,想必各位亦深受其苦吧?现在。我愿遣大唐骑营将士们保护你们,保护的路程不长,只能从玉门关到西州……” 指了指不远处排着整齐队列仍在操练的骑营将士,李素笑道:“诸位且看,此军威武否?他们皆是大唐太极宫的右武卫禁军,——‘禁军’的意思,大家都懂吧?” 与刚才进营时畏惧的神情完全相反,此刻再看这支正在操练的军队。商人们两眼发亮,忙不迭点头。 李素笑得很亲切。眯着眼道:“你们商人讲究一文钱一分货,那么,我们且将此事当作一桩买卖来谈,诸位,我手里的可是高级货哦……” 商人们一齐扭过头,摸着下巴开始对那些操练的骑营将士评头论足。眼睛都不眨地看着将士们挥戟操戈,然后,看个头,看肌肉,看牙口…… 李素脸颊抽搐几下。暗自咬了咬牙。 商人从古至今被世人鄙视,看来不是没道理的,此刻他们的眼神便非常讨厌。 “再给我露出这样的眼神,我就把你们的眼珠子全剜了。”李素冷冷的语声打断了商人们对美好未来的无限遐想。 众人急忙扭过头,神情惶恐地朝李素赔罪不已。 “别,我这人很实在,你们完全不必为刚才的无礼举动赔罪,折现吧……从玉门关到西州,一路原本只收你们千两银饼,现在涨价了,一千一百两,多出的一百两用来犒赏将士们的辛苦……” 李素话音刚落,便轮到众商人脸颊抽搐了。 一千一百两……这个价钱实在很妙,妙在两难之间无法取舍,李素对众商人的心理把握得很精准,提出的这个价钱既让大家觉得肉疼,又舍不得放弃,犹豫再犹豫,半晌没人答话。 李素也不急,端起漆耳杯慢悠悠地浅啜了一口酒,然后咂摸咂摸嘴。 虽然五步倒是他所创,可是他却从来不喜,反倒是寡淡的葡萄酿颇对他的口味,可是偏偏他不喜欢的东西,却被无数人追捧,而他这位变革了天下酒类的创始人,却悠悠地喝着寡淡的葡萄酿,冷眼看着别人为他的烈酒神魂颠倒,这种境界……叫“人生寂寞如雪”。 “诸位都不说话,看来对这个价不甚满意,无妨,买卖不成情义在,这件事当我没说过便是……”李素和蔼可亲地笑道。 大家顿时急了,一支商队从东到西,穿越茫茫千里大漠,可能遇到的危险实在太多了,而但凡商队启程,大唐精美的瓷器,云朵般美丽细腻的丝绸,长安的蓝田美玉,还有各种效用奇妙的名贵药材等等,这些货物贩卖到各国后利润颇巨,当然,货物的成本往往是非常巨大的,载在骆驼背上的货物常以万两甚至十数万两计,若遭遇盗匪,运气差一点的,往往整支商队的货物都会被劫掠一空,现在只需要付出一千多两,便能雇得大唐精锐禁军保驾护航,这个令人心动又肉疼的价钱,在李素的欲擒故纵之下,终于逼得大家……愈发心动加肉疼。 又是龚狐带头,面露犹豫挣扎之色道:“县子欲保护我等商贾,自是天大的功德,我等无不弹冠而庆,只是这价钱……价钱,能否……” “便宜点?”李素很识趣地含笑问道。 众人急忙点头。 谁知李素却很坚决地摇头:“这个价是跳楼挥泪价了,一点也不能少,买卖嘛,本是你情我愿的事,你们觉得这个价不合适,可以不用理会,跟以前一样自己雇佣护卫,我们禁军骑营另外再找舍得出价的商队,出得起这个价,我们骑营可保他的商队从玉门关到西州这段路的平安,不出这个价,纵然路上遇到商队被劫掠,我们也会视若无睹,既然是一桩买卖,就不能牵扯人情和道义了,我想,我的这个想法你们商人应该能懂的,对吧?” 懂,当然能懂,买卖无关人情道义,这是一个合格商人该具有的最基本的素质,可是……你特么不是商人,你是官啊!满嘴市侩跟咱们商人谈买卖,到底有没有一点当官的觉悟? 众人面面相觑,仍在犹豫挣扎,表情皆苦涩。 良久,龚狐忽然狠狠一咬牙:“李县子,小人愿与县子做这笔买卖!” 有人带头,其他商人顿时急了,僵持状态顿时被打破,众人继龚狐之后纷纷表态答应。 李素笑得愈发开心,这次是真开心了,眯眼看着龚狐,嗯,怎么看怎么像是个托儿,……谁请的?骑营最近没这笔开支啊。 买卖谈完了,李素很大方地命人将五步倒再次端上来,斟满后端起酒杯平举,笑道:“李某与诸位皆是初识,可能你们还不了解我这个人,没关系,来日方长,我等共期之。” 众商人纷纷恭谨地一口饮尽。 与众人闲聊了几句后,酒宴差不多到了尾声,李素拍了拍手,打算命人送客。 商人们顿时慌了,急忙小心翼翼地拦在李素身前,又战战兢兢朝不远处杀气腾腾的将士们看了一眼。 李素皱了皱眉,拦路可不是好习惯,特别是商人,敢拦官员的路,在这个阶级等级规矩森严的大唐,被打死都活该。 “李县子,恕小人无礼……”龚狐哭丧着脸,一副凄婉哀怨的苦瓜相。 “还有事?”李素和颜悦色地道。 “确,确有事……”龚狐小心地看了看李素的脸色,见他并没有施召唤术叫刀斧手的意思,这才壮起胆子道:“小人的商队从沙州启程,穿行千里大漠来到西州,商队没带别的货物,满载的全是盖房子用的砖石泥瓦,这些砖石泥瓦……不知李县子还要不要?” “当然要,没有它们,我难道天天住帐篷里?” “既如此,不知银钱……小人该向哪位收取?” 李素愕然:“砖石泥瓦这些东西在长安基本不要钱的,你们……难道还要钱?” 商人们顿时倒吸一口凉气,脸色变得分外难看起来。 千里迢迢给你运砖石,不收钱?你当我们是活雷锋吗?大家还不太熟好不好? “李县子,小人……”龚狐大嘴一瘪,快哭了。 “哎呀,好啦好啦,给你钱啦……”李素叹了口气,装傻充楞居然还是没能糊弄过去,造孽啊…… 然后李素眼神一转,望向在人群中拼命畏缩却依然那么鲜明出众的龟兹商人那焉,眼睛不停眨巴眨巴,很萌。 那焉浑身一颤,苍凉地仰天长叹一口气,此刻的感受和李素很相似,装傻充楞居然还是没能糊弄过去,他才是真正的造孽啊…… “砖石钱,我来给……”那焉无力地道。 众商人高兴极了,纷纷松了口气,高兴过后,望向那焉的目光难免便带了几分异样,就好像看到一只能喘气能说话还能直立行走的冤大头……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章 顺手而为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更没有无缘无故的冤大头。 那焉愿意当这只冤大头自然是有原因的。 西州这个城池很重要,它已成了他堂叔龟兹国相的必取之地,于是,渐渐掌控了西州局势的李素也变得重要起来。 那焉与李素的关系很复杂,或许连他们自己都有点分辨不清到底是敌是友,曾经有过同路且共同抗敌的交情,又有着截然相反的敌对立场,成为敌人还是成为朋友,彼此都身不由己。 所谓“谋国”,并不仅仅谋他人之国,有时候也谋自己的国,为自己的国家做打算,找出路,寻支持,弭兵灾,这些都可以称为“谋国”。 那焉不是商人,他是谋国之人,谋国之人的目光放在大局上,一双眼睛能穿透过去现在的迷雾,直视遥远的,数十年上百年的光阴,未来的国势国运,全在眼中纤毫毕现,无可遁形。 那焉虽然没达到这种地步,却也不平凡,西州的分量,李素这个人的分量,全看在他眼里,敌人或朋友的定论属于未来,至于眼前这盖房子的材料钱……实在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连搬上台面的资格都没有。 然而那焉与众商人结算材料钱时仍是一副肉疼表情,众商人欢天喜地告辞离去后,那焉仰头长吁短叹,一脸刚被盗匪抢了的模样,从他痛苦的表情上看,盗匪不但劫了财,顺手还劫了他的色…… 盖房子的钱是小事,可是被敲诈勒索后,冤大头该有的态度还是得拿出来。那焉敢肯定,如果此刻自己一副云淡风轻不差钱的样子,李素这家伙一定顺杆子往上爬,绝不会和自己客气,或许真会在新房子里挖个人工湖出来,那时他就会真的肉疼了。 ………… 那焉苦着脸告辞出营。与众商人一同离开,李素很客气,亲自将他们送出辕门外,看着他们骑上骆驼不急不徐地朝城里走去。 四周俱静,只有呼呼的大漠炎风拂过,夹杂着细小的沙粒,海浪拍打在脸上,有种微微的刺痛。 王桩仍站在他身后,挠着头道:“开酿酒作坊好说。西州需要钱财的地方太多了,可是……你说什么让骑营保护商队,这是为何?咱们骑营本来人少,只有一千人,这点兵马要守城,要巡边,还要维持西州城内的稳定,人手本来就不够用。何必抽调兵马去保护这些商人?” 李素叹道:“保护商队当然为了挣他们的钱啊……我刚才跟他们说话时你耳朵用来出气了?” 王桩愈发疑惑不解:“挣钱?护送一回也才一千多两银饼,算个啥?” 李素喃喃道:“‘也才’?现在的年轻人都怎么了?一千多两银饼都看不上眼了。站着说话不腰疼,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种人应该被活活打断腿才对,为何他还好好站在我面前?” “……你自言自语太大声了。” 李素耐着性子跟王桩科普:“你看啊,护送一趟一千多两银饼,从玉门关到西州路程一个月左右。那么,一年十二个月,我们能赚多少?赚来的这些钱我们用来修砌城墙,能修多少丈?” 王桩掰着手指,懵懵懂懂算了半天。接着两眼徒然睁圆,倒吸一口凉气,惊道:“十多万两?” 李素重重叹气,没办法了,聊不下去了,就这样吧,其实年轻人活得糊涂一点挺好的,前提是别管帐。 王桩兴奋得浑身直颤:“好厉害,十多万两啊,啧啧,修整个西州的城墙估摸也差不多够了吧?” 李素笑眯眯地点头,——他很忙,就算不忙他也没闲心去教王桩的加减乘除。 让骑营护送商队的主意倒并非真为了赚钱,事实上当李素知道沙漠盗匪基本都是以数十上百人的小股存在后,便有了荡靖丝绸之路的打算,西州需要一个安定平稳的环境,需要一条安全无忧的平坦大路,吸引未来无数商人蜂拥而至,那么,从玉门关到西州这段路上的绿林好汉们,只好让他们去别处发财了。 既然存了收拾沙漠盗匪的心思,护送商队往来便只是顺手而为之事,还有白花花的银饼赚,何乐而不为? 见王桩沉浸在天文数字里不可自拔,李素不由拍了拍他的肩。 “没事的话你进城一趟,把那个钱夫子给我请来。” 王桩一楞:“找他做啥?” 李素笑道:“找他当然是谈买卖,你没发现我最近跟买卖人很有共同话题吗?” *************************************************************** 钱夫子不算买卖人,至少不是大买卖人,他只是个屠户。 只不过这个屠户有点特别,因为他认识李素。 看在上次钱夫子表现不错的份上,李素决定送他一场富贵……“贵”或许尚早,但“富”是肯定有的。 钱夫子来得很快,王桩按规矩站在帅帐外通禀后,钱夫子进帐时还在微微喘气,脸上不仅淌着汗,还泛起一抹雨后梨花般的潮红,再加上旁边同样也有些喘息的王桩…… 李素的目光忍不住邪恶地在二人身上转来转去。 不赶时间啊,这俩货为何一副刚刚那啥过似的模样,教人忍不住想祝福……嗯,好羞耻。 “坐。”李素朝旁边的矮桌方榻示意。 钱夫子很听话地跪坐下来。 “喝酒吗?”李素客套地问了一句。 钱夫子吞了口唾沫,眼中露出馋色,显然,这家伙是好酒之徒。 “多谢李别驾……” 谁知李素摇摇头:“大白天的喝什么酒,喝水吧。” 钱夫子:“…………” 多么虚伪的客套啊,没一句能落实的。 狂灌了几口水,钱夫子的喘息也渐渐平静了。 李素很直接地说起了正题:“想发财吗?” “啊?”钱夫子呆住了,没头没脑的,这句话啥意思? 李素耐着性子道:“做人要有志向,哪怕是屠户,也该有志向,不然跟咸鱼有何分别?志向无所谓远大与渺小,只要有,人生便圆满,哪怕只是想发笔财,也算是志向,有了志向你便不再是屠户……” 钱夫子被绕得有点头晕,傻傻地问道:“不再是屠户……是啥?” 李素正色道:“……是一个想发财的屠户。”(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一章 沙漠明珠 做人要有理想,屠户也是一样,当屠户有了发财的理想,他就不再是屠户,而是一个想发财的屠户…… 话没错,怎么说都说得通,略有废话之嫌,不过钱夫子不敢反驳,站在李素面前连白眼都不敢翻。 斩杀十三名官员的事,钱夫子自然是听说过的,那天西州集市的围观人群里,其中就有他,事情的全程都看在眼里,然后,他对李素不由自主产生了一种恐惧心理。 是的,恐惧,大晚上走夜路莫名其妙遇到一只青面獠牙的恶鬼的那种恐惧。 以前在大营里见过一次面,钱夫子对李素顶多只算是敬畏,敬畏的并不是李素这个人,而是他的身份,四品官位,县子爵位,顶了天的人物,必然很得大唐皇帝陛下的宠爱,不然一个十多岁的少年怎么可能爬到这个位置? 直到十三名官员的人头落地,鲜血飞溅时,钱夫子站在人群里倒吸一口凉气,只觉得浑身毛骨悚然,从头到脚一片冰凉。 从那天起,钱夫子对李素便感到无比恐惧了,恐惧的不再是他的身份,而是他这个人,这个十多岁的少年娃子,有着与别的少】,年绝不一样的狠辣与冷酷,以前的观感完全颠倒过来了,能在十多岁封官赐爵,想必靠的不仅仅是皇帝的宠爱,而是……这个人,有能力有本事坐到这个位置上。 钱夫子当即便决定,以后一定要死死抱住李素的大腿,死都不松手,倒也不是为了自己的富贵,而是当初被斩的十三名官员,究其根本。是他老老实实一五一十交代出来的,不抱紧李素的大腿,他大概活不到寿终正寝的那一天。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打算,尽管小人物看得并不长远,可他们的每个想法都是精打细算的,钱夫子当初不要李素送的钱财。存的也是这个心思,钱财很重要,但抱大腿更重要,能抱住大腿的屠户才是有理想的屠户。 这个举动无疑也获得了李素的欣赏,当初若钱夫子拿了钱财,那么,二人之间的买卖结束,从此老死不相往来,钱夫子拒绝了钱财。说明这人比普通的小人物强一些,那么,此人可堪一用,李素不介意送他一场比钱财更重要的富贵。 所以李素今日叫来了钱夫子。 “屠户过的啥日子?”李素好奇地看着钱夫子:“每天都要杀猪宰羊吗?” 钱屠户苦笑道:“官爷莫取笑小人了,这样的荒凉边城,哪里有那么多的猪羊让小人杀?小人隔十来天才动一次刀子,城里有集市,每月逢初一和十五。有南边的吐蕃人和北边的突厥人送来羊群,也不多。一次十几二十只,那些人卖羊,皮毛是要割下来还给他们的,他们拿回部落给族人硝制衣裳,剩下的肉和下水用来换粮食和酒,有时候也换两个壮实的奴隶或标致的胡女。” 李素笑道:“吐蕃和突厥都不算太富裕。他们卖羊换粮食尚可,换胡女和酒,未免有点不实际吧?” 钱夫子露出标准的大唐特色的歧视嘴脸,以一种高傲的俯视姿态,傲然道:“谁说不是呢?要说这些猢狲也挺勤劳的。圈养放牧个个豁了命出去,可却太不会过日子了,部落饥一顿饱一顿的,能养活一家算不错了,可酒瘾却特别大,大老远赶着羊过来换了钱,城里灌半斤马尿就犯糊涂,刚换来的银钱又拿去换酒,见着奴市里正在发卖的胡女就两眼冒光,死活非要卖两个回去,第二天酒醒看看钱花完了,一个个排着队在城门口一边哭一边抽自己嘴巴子,活该……” 李素饶有兴致地道:“商人呢?商人在咱们西州城里如何花钱?” 钱夫子挠挠头,道:“官爷可问难小人了,寻常商人可不敢进咱们西州,通常都是路过时补充粮水马上上路,偶尔有几个与刺史府官员交好的商人暂住城里,也没见他们有什么花销……” 说着钱夫子苦笑道:“城里一清二白,总共也就十余口水井和一些卖草料麸麦,粗布衣裳的铺子,还有就是几家简陋破败的酒肆,商人们有钱也没处花去啊。” “青楼妓馆,戏班杂耍……这些都没有?” 钱夫子摇头:“城里百姓穷苦,商人害怕官府盘剥而不敢入,您说的这些若开在西州城里,不合宜的。” 李素不死心地问道:“赌档呢?” 钱夫子愕然:“何谓赌档?” “赌档就是专门赌钱的地方,你们平日闲着没事不赌钱吗?” “赌啊,可从来没听说有专门赌钱做耍的地方,怕是连长安都没有吧?权贵人家消遣多,斗鸡,马球,蹴鞠,百戏,下棋等等,穷苦百姓也就玩一下藏钩和樗蒲(一种棋类赌博游戏),樗蒲或可带点彩头,不多,赢了的人勉强打半斤劣酒喝,除此再无其他。” 李素笑得很开心:“既然西州城里缺这些东西,你可以来做啊……” 钱夫子惊愕地指着自己的鼻子:“我来做?” “嗯,你来做。”李素的语气渐渐变得坚决,充满了不容置疑的意味:“开赌档,开青楼妓馆,开百戏台,开棋院,再开一个斗鸡馆,总之,我要让西州城热闹起来。” 钱夫子呆呆地看着李素,一脸茫然。 “回神!”李素猛地抽了他一记,没好气道:“瓷嘛二楞的样子,能不能办事?不能办趁早说,我找别人去。” 钱夫子一个激灵:“能办!您怎么说小人怎么办,不过……城里置这些馆啊院啊的,谁来消遣啊?” “当然是商人,有钱的商人。” “城里没商人……” 李素淡淡地道:“城里很快就有商人了,而且会越来越多,要把商人留在西州,除了有足够吸引他们的利益,还要有让他们痛快花钱的消遣。未来的西州不仅是大漠边陲的物产中转站,也是吸引无数商人的销金窟,青楼,赌档,戏台,斗鸡等等。大笔的银钱如流水般在西州城里流淌,不知不觉,一座荒城便会繁荣起来。” 李素说了一大通,钱夫子却听得似懂非懂,使劲挠着头道:“您要小人做些什么呢?” “首先,要在城里圈地,盖房。” 钱夫子苦着脸道:“可是……钱呢?” “昨日城里来了几位商人,这事你知道吧?去找他们,就说是我的意思。钱嘛,让他们先垫出来,算是烈酒的预付金,你跟他们说,他们会懂的。” 钱夫子想了想,终于明白了李素的意思,神情不由兴奋起来:“您的意思是,小人从此以后帮您在西州开这些赌档。妓馆,戏台什么的?小人以后是人上人了吧?” 李素点头笑道:“不错。以后城里这些买卖交由你来打理,不过人上人暂时还谈不上,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商人,钱夫子,丑话说在前面,我选中你来办这件事。是因为你是本地人,勉强算是城狐社鼠一类的人,心眼活,手脚快,能知人所不知。为人所不为,城里未来开的这些买卖不属于官府,而是属于我本人,所以,你不要跟我玩弄心眼,也莫坏了我的名声,若被我听到你仗着我的势欺压良善,呵呵……” 李素没说话,只朝他呵呵一笑,亮出两排森森发亮的白牙。 钱夫子猛地打了个冷颤,脸色顿时就白了。 他也是久经江湖的老油子,不至于被吓唬一下就变了脸色,可是李素不一样啊,城里集市空地上的血腥味至今还没散去呢,眼前这位心思诡秘莫测的少年官员说杀人可真是会杀人的。 “小人一定本本分分为官爷效力!” 打了一棒子,李素很快扔出了一颗甜枣,笑眯眯地道:“你为我办事,只要本分老实,我也不会亏待你,将来城里的买卖店铺越开越多,商人也越来越多,你发财的日子也指日可待,将来人人叫你一声钱掌柜,总比你杀猪宰羊要高大得多,日后我若被陛下宣调回长安,你也可以跟着我回去,在长安城里混出个名声,只要你忠心尽力,将来说不定我还会在陛下面前保举你做个巡城小吏坊官什么的,你也算吃上皇粮了,好教你妻儿老小跟着沾沾光,你说呢?” “小人,小人……愿为官爷效死!”钱夫子兴奋得打起了摆子。 前一句“效力”,后一句“效死”,改了一个字,意思却大不一样了。 **************************************************************** 没钱怎么办?只能空手套白狼。 李素如今正在做的事情就是空手套白狼,一文钱不出,却把大事给办了。 虽然活了两辈子,可是规划一座城池这样的大事他却从未做过,对着地图痴痴怔怔看了好些天,才做出了对西州的近期和长远规划。 近期最迫切的事是练兵募兵,招商挣钱,修缮城墙,而长远的规划,则是逐渐打下销金窟的基础,城里该有的娱乐都要有,让商人们进了城便不想再走,最好把钱都花得精光,回去赚了钱以后再来花销,商人多了,货物自然也多了,钱与货的流通也快了,从中原到西域诸国的物产皆在西州汇聚,然后再从西州发往四面八方。 这便是李素对西州的构想,他要把西州变成一座集娱乐和商业高度繁荣的沙漠明珠,成为连通中原和西域诸国物产的一个中转站。 前世有一个名叫美国的国家,那个国家有个城市,也建立在沙漠上,后来成了世界闻名的娱乐之都,那个城市名叫拉斯维加斯。 李素也要建一座大唐版的拉斯维加斯,当然,不可能真达到那个繁华的程度,但有它的十分之一繁华,这颗沙漠里的明珠便会名动天下。 ………… ………… 西州城里只设有一座破旧的馆驿,馆驿很小,占地两亩左右,跨进摇摇欲坠的大门便是两排矮小的夯土房子,论居住条件。实在简陋之极。 包括那焉在内的六位商人便住在这座馆驿里,从城外骑营离开后,五人便被那焉领到馆驿里安顿下来。 幸好商人们走南闯北,吃的苦数不胜数,有时候领着商队错过了宿头,索性便在荒郊野外搭起帐篷。凑合也是一晚。所以对西州馆驿的简陋破败样子,大家也没有什么挑剔,他们出门在外是为了赚钱,而不是享乐。 一顿简单的晚餐过后,几位商人自然便聚在一起谈天说地,互通有无,六人其实并不熟悉,可聊天却从无冷场的时候,每个人都是热情洋溢。满脸真诚,这也是商人的基本素质,不管跟什么人来往,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和他建立起最深厚的交情。 这个年代的商人还是很纯朴的,做买卖都很实在,真正的以诚信为本,除了关键性的秘方,别的事情基本也不藏私。有什么说什么。 商人们聚在一起后便开始各自说起走南闯北经商的经历,奇异的。高兴的,愤怒的,或许还有几桩提起来眉开眼笑的艳遇,总之,聚会聊天的气氛很热烈。 那焉一直露着笑脸,说话并不多。只是静静听着众人的闲侃。 最后聊到此次西州之行,关中商人龚狐沉默片刻,忽然扭头望向那焉。 “那焉兄台,愚弟知你是龟兹人,但来往西域多年。玉门关内外的龟兹商队,我等皆有过听闻,今日那位西州别驾说的酿酒作坊,还有派兵保护商队之事……可靠否?大家皆是商贾同脉,还望兄台不吝赐教。” 说完另外四人也同时望着他。 商人的疑心病其实都不轻,一笔投资砸下去之前,首先考虑的是风险问题,风险大过预期,再大的利益都不敢插手,而西州这座城池对他们来说并不熟悉,他们也很想知道这次砸下钱后的风险到底有多大。 五双目光同时投注到自己身上,那焉仍是不慌不忙,沉稳得很。 “既是商贾同脉,当知当断不断的弊处,做买卖凭的眼力和决断,可不可靠你们自己有数,问我一个外人有何用?” 五人一齐笑了笑,话说的是正理,可是……大家心里其实都不踏实,毕竟西州这块饼多香多美味,也只是李素一个人画出来的,真实的大饼他们还没见到呢。 也只有那焉在西州城里住得最久,所以众人才会想到请教他。 谁知那焉也是只老狐狸,不咸不淡地回了几句废话,话里半点干货都没有,倒教众人愈发不踏实了。 热烈的气氛顿时变得有些尴尬,五人有一种自讨没趣的悻然,然后各自沉默不语。 没过多久,五人中有一位胡商忽然脸色一变,众人虽然沉默,可也都在时刻注意旁人的表情,胡商脸色不对,马上被大家发现了。 “古扎兄何事变色?”龚狐第一个开口问道。 这位名叫古扎的胡商还是比较厚道的,犹豫了一下,低声道:“今日李别驾送咱们出大营,当时我落在最后,隐约听了几句值守辕门的骑营将士的议论……” 众人挺直了身子,道:“他们议论何事?” 古扎揉了揉鼻子,操着一口半生不熟的关中话,慢吞吞地道:“不知我有没有听错,其中一人说最近李别驾操练将士太勤,以往三日一操,现在改为一日两操,似乎有点抱怨的意思,另外一位火长模样的人大声训了他几句,说你知个甚,咱们马上要与敌军接战了,临战前不勤操练,战阵上死了都活该……” 古扎缓缓环视众人,道:“当时我走得很快,模模糊糊只听到了这两句,关中话我或许说得不利落,可听还是听得懂的,本来没太把这两句话放在心上,可……咱们要往西州投的钱财毕竟不是小数,心里难免不踏实,然后……我就突然记起了这件事。” 众人脸色顿时也变了,每个人阴沉着脸不出声。 对商人来说,最害怕的莫过于战争了。 战争无非胜与负两种结果,大到王朝更替,小到城池易主,倒霉的不仅仅是百姓,也包括商人。 一盘游戏,大家玩得好好的,忽然间这个游戏换庄家了,换了个人上来主持游戏,既然换了人,那么以前立下的游戏规则自然会有变化,这些变化掌握在新主人手里,以前拥有的东西,新主人说不是你的,那么它就不再是你的。 除了那些心眼灵活,手眼特别通天的少数商人能在乱世中牟取巨利之外,寻常的商人们对战争从来都是非常顾忌的,战争意味着破坏,破坏城池的同时,也破坏了他们的店铺,家产,囤货以及一切。 若西州即将面临战争,甚至城破易主,他们在西州城里砸下的巨金,还是他们的吗? 此刻商人们陷入了犹豫。 **************************************************************** ps:大章大章。。。(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二章 逆流而上 商人是逐利之辈,如果把利益比喻成一只有缝的鸡蛋,那么商人就是一群苍蝇,专找有缝的地方叮。 在这之前,西州在他们眼里自然是一只有缝的鸡蛋,而且他们为之激动欣喜,欣喜的是,这只有缝的蛋是他们先发现的,原本只是给西州送一批盖房子的砖石,结果无意插柳发现这里居然酝酿着巨大的商机,不仅可以安然端坐在烈酒生意的垄断上游,而且以后自家商队来往于大漠还可以得到大唐精锐禁军的保护,可谓收获颇丰。 然而一听到西州即将面临战争,几位商人又开始动摇了。 说到底,这是商人的天性,也算不得什么劣根性,趋吉避凶是人类的本能,只不过商人将它表现得更极致,更赤裸罢了。 馆驿院子里坐着的都是玉门关内外赫赫有名的大商人,那焉依照李素的安排放出风声要砖石,这个风声还是有根据性的,说得直白一点,从运砖石开始便是李素布下的一个局,不过这个局是个双赢的局,李素没存着坑害谁的意思,当然,敲诈那焉为他免费盖房子除外,这个……属于交情范围,管鲍之交的那种。 几位●≥,大商人做的生意有大有小,小生意随便扔个几千上万贯,赔了赚了聊博一笑或一叹,然后日子该怎么过便怎么过,可是西州的这笔生意,在他们眼里却是一笔庞大的生意,庞大到单靠在座的单独个人是吃不下来的。 从玉门关外,到西域三十六个小国的烈酒买卖,还有畅通无阻无损无耗的丝绸之路,这两桩加起来对商人而言是个绝大的诱惑,这种诱惑大抵可以让他们愿意把家里的婆姨侍妾拿出来换取。然后对外人仍旧是一副恭谦有礼,诚意满满的样子。 ——不用怀疑,这个年代的商人真做得出,对自己的女人可以绝对的无情,对外人却善良得无可挑剔,典型的人格分裂。而且是集体分裂。 商人的本性如此,有利则趋,无利则避,西州对他们而言原本是一个绝对有利可图的地方,然而一旦沾上“战争”二字,再大的利益都不敢往前凑了,毕竟,钱和命哪样重要,这群人格分裂的家伙们还是分得很清楚的。 院子里的沉默一直在继续。没人说话,各自都在动着心思。两名商人抬头张了张嘴,终究还是叹了口气垂下头继续沉默,然而犹豫迟疑的样子落在旁人眼里,大家都明白他们想说什么。 其实,院子里所有的商人差不多都是同一个心思,都想打退堂鼓了。 最冷静的莫过于那焉了,对西州的真实境况。他比谁都清楚,甚至比李素都清楚。西州如今面临的危机根本就是他家堂叔一手炮制出来的。 冷眼看着众人的沉默,那焉嘴角勾了一下,很快恢复如常。 龚狐最先按捺不住,转过头盯着那焉,道:“那焉兄,西州果真要与外敌接战?” 那焉面无表情点点头:“不错。确有战事,短则数月,长则半年。” 众人脸色又是一变。 龚狐身子微微向前一倾,道:“不知跟西域哪一国接战?” 龚狐到底还是多了个心眼。 打仗,自然有敌有我。战争来临前,搞清楚敌人是谁很重要,如果只是譬如高昌啊,焉耆啊之类的小国军队来攻打西州,那么西州胜出的几率显然不小,战争的胜负几率,能够直接影响投资风险的数据大小,而投资风险的大小,则直接影响着他们去或留的决定,所以龚狐问的这个问题至关重要。 五双期待的眼神紧紧盯在那焉脸上,那焉暗暗一叹,苦笑道:“突厥,龟兹,或许还有高昌,焉耆等,西域三十六国大概会有一小半会联兵而指西州城下!” 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脸色愈发难看了。 从进城的那一刻,商人们便看到西州那面一泡尿便能冲垮的城墙,现在马上要面临十几个小国,少说数万人的攻打,这座城怎么可能守得住? 大家面面相觑,眼神传递着同样的信号。 好险!差点被坑! 那焉捋须不语,众人的表情却丝毫不差地落在他眼里,然后,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复杂莫测的光芒。 果断抽身而退,此刻已是院子里大部分商人的决定,没办法,他们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商人,一个个脑满肠肥的,利益再诱人,可是沾上了战争,他们玩不起啊。 说是“大部分”,意思当然不是全部,院子里还有两个人的眼神仍在犹豫,龚狐和那个名叫古扎的胡商。 每个人的人生选择都是不一样的,趋吉避凶是一种活法,富贵险中求也是一种活法。 正因为有了千万种不同的活法,这个世界才如此多变,也如此精彩。 **************************************************************** 王桩怒气冲冲闯进了帅帐。 李素正埋着头在桌案上写写画画,不知忙着什么,见王桩招呼都不打便闯进来,李素搁下笔,无奈地叹了口气。 军营之中,随意乱闯主帅营帐,其性质大抵跟禁军教头林冲闯白虎堂一样,发配充军都是轻的,论律该拖出去一刀砍了,然而闯进来的是王桩,李素能拿他怎么办? “又被郑小楼欺负了?”李素一脸明悟加鄙视,斜着眼瞥了他一下,叹道:“王桩啊,你自己算算,从长安出发到如今,差不多一年了吧?你被他欺负过多少次了?身手好了不起吗?你也该争口气找回面子了,有本事揍他个满地找牙,我以主帅身份从奴市买个胡女奖赏你。” 王桩气得重重一跺脚,怒道:“你还有心情说风凉话!那些商人都跑了!” 李素呆了一下,接着惊愕道:“跑了?他们为何跑了?” “那焉遣人来报,他们听说西州马上要被外敌攻打。于是都吓坏了,大清早便收拾了东西,遮遮掩掩领着商队出了城……”王桩咬了咬牙,怒道:“这群势利眼,没一个好东西!难怪世人都看他们不起,原来他们果然没什么值得咱们看得起的地方!” 李素的神情也变得有些失望。皱眉沉思片刻,道:“都跑了?五个商人一个都不剩?” “倒是留了两个,一个名叫龚狐,还有一个名叫古扎的胡商,他们倒是没走,不过今早钱夫子依你的吩咐向他们预支银钱时,这两人却左右推搪,找了一堆烂理由,最后一文都没给……哼!他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李素笑了。失望的神色渐渐松缓下来,笑道:“凡事预测后果,要做最坏的打算,但看待已经发生的事实呢,要看最乐观最有希望的地方,这才是处世之道,儒家中庸,道家无为。佛家因果,说的差不多都是这个意思。所以啊,我们现在眼睛里看到的不应该是跑了几个,而应该看到留下来几个,大浪淘沙,汰石存金,留下来的人。是真朋友,而跑掉的人呢,也是一堑之师,应该多谢他们选择在此刻跑掉,才不至给咱们造成更大的损失。至于留下来的两位不给钱也没关系,既然没走,就说明他们仍舍不得西州的利益,说明他们还在犹豫,还在观望……” 李素说到这里语气忽然顿住,看着王桩不停眨巴的牛眼,不由自主叹了口气。 好吧,这番人生道理白说了,显然这家伙根本没听懂,牵头牛来对它弹琴都比说人生大道理强,弹嗨了说不定牛还会翩翩起舞呢。 见李素不说话,王桩也检讨了一下自己的悟性,然后作恍然大悟状:“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留下来那两个是真正的朋友,对吧?嗯嗯,我听得懂的。” 李素有气无力地敷衍道:“没错,他们是真朋友……” 王桩这时的求知欲忽然爆棚:“那么,这两位真朋友不肯给钱咋办?” “很简单,调兵马进城,把他们的商队洗劫了,劫财不劫色……” 王桩高兴得跃跃欲试:“真的?真的可以吗?真的吗?” 说着话,王桩转身便往外跑,看来准备找蒋权调兵,痛痛快快干一回无本买卖了。 “回来……”李素急忙拽住了他的袖子,好险,这一把若没拽住,后果可能会……发大财? “干点正经事吧……”李素叹息道:“留给咱们的光阴不多了,朝夕必争才是正理。” 王桩挠头:“你不说我咋知道干啥咧?” 李素想了想,道:“求人不如求己啊,等着留下来的那两位商人出钱,不知等到何年何月,若是明着把他们抢了呢……似乎又有点不要脸,所以,咱们还是不要指望他们了,你马上出去从骑营里挑个手脚利落心眼灵巧的军士,给他三头骆驼轮换着骑,日夜兼程赶回长安城,给我从长安城里带个人过来,顺便去一趟太平村见一下我爹,把我家库房搬一半,然后带着人和钱马不停蹄赶回西州……既然指望不了别人,我自己来做!” 王桩好奇道:“从长安城带谁过来?” “还记得那个名叫孙平贵的毫州布商吗?我弄的大棚绿菜,上面盖的素布就是他家的……” 王桩飞快点头:“记得,那个卖烂布头的奸商。” 李素看了他一眼,有心想帮孙平贵解释一下,想了想,懒得解释了,反正又不是骂自己。 “没错,就是那个人,跟西州城的那几位商人比起来,孙平贵多少也算是老熟人了,我李素上赶着送别人好处,别人却吓跑了,跑得比狗还快,留下来的也是磨磨蹭蹭看风向,既如此,肥水索性不留外人田,这桩买卖我来干。” 王桩答应了一声,转身便往外走。 李素又叫住了他,犹豫了许久,道:“顺便让回去的人拜访一下卢国公府和琅琊郡公府吧……” “没事去他们府上做甚?” 李素叹道:“什么都不做,只是拜访一下程伯伯和牛伯伯,代我问候一下程家和牛家……” 顿了顿,李素脸上露出无比疲累之色,道:“我一个人在西州……撑得很辛苦,这种辛苦无法开口对外人说,尝得人间百味,方知当初被人宠溺着的时候是多么的幸福……” 王桩呆呆地道:“可是……你的辛苦,两位老国公也不知道啊……” 李素无力地挥挥手:“去吧,叫人回长安的时候顺道拜访一下他们,两位伯伯待我如子侄,我派去的人登门拜访,纵然什么都不说,他们亦知我难处,我现在确实很需要帮助,不出意外的话,程伯伯和牛伯伯不会袖手旁观的,两府家将部曲逾千员之数,就算他们不便调动玉门关的兵马,只派各自府中家将部曲来西州帮帮我,我都不会如现在这般辛苦……” 见李素脸上罕见的疲累之色,王桩终于意识到,他真的很累了。 嘴唇嗫嚅了几下,王桩道:“李素,你不是愚笨之人,从你被调任西州开始,以你的聪明,总能找得到理由回长安的,当初作过那篇长赋激起陛下的怒火,事隔近一年,陛下的怒火差不多该消了,或许只消一封奏疏呈到陛下面前,他就会把你调回长安,你为何不这么做呢?你应该清楚,若真想离开西州,远离这是非之地,并不是没有办法的……” 李素叹道:“离开西州,我一眨眼便能想到不下十种法子,可是,离开西州后,我就真的安全了吗?真的远离是非了吗?待在长安便真的高枕无忧了吗?你记不记得,仅只去年一年,我在长安便遭遇到多少次性命攸关的危难?天下虽大,哪里有真正的净土,乐土?” “可是……你留在西州……” “我之所以到现在还留在西州,并且在大敌来临之前尽心尽力为西州做着这一切,其实也是想看看自己究竟能做多少事,能做到何等地步,做的这些对西州究竟有没有用,还有……” 李素的语气忽然变得激昂起来:“还有就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已习惯了随波逐流的日子,可我还想试一试逆流而上的滋味!” *************************************************************** ps:还是大章,没办法,每天都要提醒一遍,因为很多朋友现在是用手机客户端看书,根本不提示字数,然后就说怎么又一更云云,我多冤呐。。。(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三章 草原战事 李素懒散,李素消极,李素的人生追求只是面朝泾河,吃好喝好,做一个与世无争的富家翁,如果再贪心一点的话,或许……多赚点钱? 无欲无求的人往往最快乐,所以李素一直是快乐的,遇到任何艰辛危难,他都能从容面对,然后一路微笑,淡然化之,世间诱人的**太多,不被**左右的人生才豁然通达。 李素一直对老天很感恩,而且单方面理解了老天让他重活一次的用意,用意或许很复杂,但他可以肯定,老天让他重活一次不是为了让他去玩命的。 眼下西州的情势对李素来说就是玩命。 可是,既然来了西州,便只能坦然面对一切困厄,懒散是懒散,懒散不是懦弱,在情势还没有坏到无可挽救之前,终归要尽力去将这座即倾的大厦扶一下,扶不扶得起来是另一回事,哪怕最后的结果仍是无济于事,无可改变,李素逃跑时也能毫无愧疚,毕竟自己尽力了。 什么都不做,看见危险掉头就跑,这才是真正的懦弱。 随波逐流是人生态度,迎难逆流而上,是为了对得起自己。 ……1,…… 北方草原,罡风凛冽。 入冬时节,大雪覆盖牧场,放眼望去白茫茫一片,风声在草原上呼啸而过,发出凄厉的尖啸,万籁俱寂的雪地上,隐约听到凄婉的胡琴声,还有部落牧民哀伤的古谣。 唐军的营帐布置得很整齐,而且深具章法,粗实的栅栏深扎入地里,将数十里连营围起来,营帐以梅花状整齐排列在空旷的草原上,从上空望去。像一朵朵雪地里的腊梅绽放,美丽中带着浓烈的肃杀之意。 中军大营内,一顶硕大的金黄色的大账被紧紧围在中间,披甲执戈的将士迎着凛冽的寒风巡梭游弋。 金色大账是李世民的帅帐。 黄色是皇室专用的颜色,代表着至高无上的皇权。然而隋唐以前,黄色并非皇家专用。普通平民皆可着之。隋唐以前,每个朝代尊崇的颜色都不一样,比如秦朝,便是以黑色为尊,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们都很迷信,那时很讲究阴阳五行,将之用于国家,即所谓的“五德始终”,意思是金木水火土五行代表的德性如日月星辰般周而复始。运转不休,而秦朝之前,真正大一统的朝代是周朝,然后周朝被术士们推算出属于火德,秦始皇统一六国,取周而代之,以五德来说,自然是水德。水灭了火嘛,水的代表色是黑色。于是秦朝便以黑色为尊。 以后历朝历代对颜色的尊崇都不一样,直到隋朝时,才渐渐采用黄色为尊,因为黄色属土德,五行学说里以土为尊,意喻为“中央土”。也应合了“国以土为本”的说法,符合儒家大一统理念,而一个“中央土”的帝国,自然有别于邻国四夷,况且《易经》中的坤卦有一阴爻。名曰“龙战于野,其血玄黄”,从字面意思来说,真龙战于城郊受伤,流出来的血是玄黄色的,恰好也为黄色为尊提供了一个间接的注释。 所以到大唐立国后,高祖皇帝李渊下旨,从此明黄色为皇帝专用颜色,天下臣民皆不准着明黄,违者治罪,从高祖皇帝以后,明黄色才正式作为皇帝专用,这个规矩自唐以后传延一千多年,再无改变。 皇帝嘛,总要有点特权的,不然当皇帝的快感在哪里?李世民辛辛苦苦又是杀兄,又是弑弟,又是逼父皇退位,图的还不是裹上这件全天下只有他一人能穿的绝版龙袍。 金色大账正中搁着一个铜制的大火盆,火盆里烧着贡炭,通红的炭火不时发出噼啪轻响,衬映着李世民那张阴沉的脸。 平灭薛延陀并不容易,比想象中更难,哪怕唐军将士有了李素所制的震天雷,战事也并不顺利。最初确实打得顺风顺水,唐军与薛延陀各部落开启战端,接战时排开阵势,黑色的陶罐点燃后如漫天飞雨般飞向薛延陀的军阵内,此起彼伏的爆炸声和惨叫声令唐军将士的士气一时如长虹贯日,势不可挡。 然而最初薛延陀将士对震天雷的惊恐过后,薛延陀的真珠可汗也迅速做出了应对之策,与唐军接战时将己方将士之间的间距拉开,震天雷落在敌阵中爆炸,但杀伤力并不大,同时双方接战后,薛延陀的骑兵奋不顾死地冲进唐军前锋阵中,与唐军鏖战一处,敌我难分,震天雷顿时也失去了作用。 直到这时,李世民才想起李素曾经说过的话。火器不是万能的,不是无敌的,左右战争胜负的非器,而是人,正确的战策,士气高涨体力充沛的将士,以及天时地利人合的条件,才是战争真正的胜负关键。 御驾亲征半年,总的来说唐军还是占据了一定的优势,虽然时有胶着僵持,可终究还是节节推进,双方的正面战场从长城外的胜州一直往北推移,推进了近千里,薛延陀节节败退,千里国土就这样一点点地被唐军吞食。 金色大账内,李世民看着通红的炭火发呆,不知想着什么,旁边还有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正是长孙无忌。皇帝御驾亲征,留下太子李承乾监国,尚书省左仆射房乔辅之,而长孙无忌,则随御驾而征,成为李世民账下谋臣。 李世民与长孙无忌是老搭档了,两人这些年干了很多事,有的事足可名垂千古,当然,还有的事也缺了八辈子大德,玄武门之变就是长孙无忌撺掇李世民干的。 李世民把长孙无忌带在身边,自然也有深意,一来二人搭档多年,彼此有了足够的默契,两人一对眼便能瞬间想出无数缺德主意,大家合作得很愉快,彼此的阴暗面在对方面前一览无遗。 还有就是李世民内心阴暗的部分了,长孙无忌是太子李承乾的嫡亲舅舅,若把长孙无忌留在长安辅佐太子,李世民实在很担心会不会出事,毕竟大家都是外表阳光,内心很阴暗的人,万一长孙无忌觉得太子更容易掌控,又或许他玩政变玩上瘾了,学十二年前一样来个某某门之变,李世民是哭晕在茅房呢,还是先把长孙无忌和太子剁了以后再哭晕在茅房? 所以,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李世民还是决定把长孙无忌这个祸害带在身边比较好。 *************************************************************** ps:连滚带爬准备赶在12点前发出来,人算不如天算,还是超过了几分钟,好忧伤。。。 对了,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四章 西州奏疏 长孙无忌显然不觉得自己是祸害,至少李世民不应该当他是祸害,毕竟这些年过来,他干过的所有缺德事李世民几乎都有参与,有时候还盛意拳拳提出更合理更缺德的建议,将缺德事干得越发完美,上梁都歪成这德行了,有什么资格说他是祸害? 大帐内很安静,偶尔能听到火盆内的炭火发出轻轻的噼啪炸响,迸溅出几点火星,随即幻灭于空气中。 李世民的眼睛盯着通红的火堆,神情有些阴郁。 像李世民这样的皇帝,对开疆辟土的执念是非常强烈的,他对土地的渴求比现代的地产商人更甚,几乎到了病态的程度,当然,大唐的将士们也很争气,还有一群兵法和武力值都很变态的开国老将忠心跟随,更何况身边还有诸如长孙无忌这样的阴险家伙时刻不停地给他出坏主意…… 所以自从登基后,李世民几乎是指谁灭谁,不管服不服,只要他想,便可以挥军直接碾压过去,碾压完了再搬出孔孟的大道理,一脸诚恳地告诉你,你被我碾压是圣贤教我这么干的,为什么碾压?因为我仁,而你不仁,什么?你没干过不仁的事?这不可能,你一定∫v,出现幻觉了,仔细回忆回忆,比如说,某年某月某日,你踩死了一只无辜的蚂蚁…… “内圣外王”,是大唐目前的国策,用通俗的话来解释,那就是对自己国家的老百姓好一点,对外国番邦厉害一点,不管你有没有得罪我,反正古人说过,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总之先把你灭了再说。 于是登基十二年。李世民的卧榻越来越大,而且敢睡在他身边的人越来越少,如今还敢睡在他卧榻之侧的,只剩下北边的薛延陀和东边的高句丽。 当初李素献上推恩策,再加上这个神奇的小子制造出了震天雷,一直在等待时机的李世民不由心跳加快。他发现平灭薛延陀的时机已经成熟了。 然而,灭国之战是旷日持久的,而且过程并不如自己想像中那么顺利,虽然这半年来唐军将士的铁蹄向北方推进了近千里,可是薛延陀的抵抗也非常英勇,一城一隅之争往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如今已是入冬时节,这个年代大唐境内虽有棉花其物,但并没有被权贵们重视。所以唐军将士们没有冬衣,在寒冷彻骨的北方草原冻得苦不堪言,士气和体力皆不如人意,战事渐入胶着之势。 令李世民脸色阴郁的不止是眼下胶着的战事,还有另一件事。 靠在火盆旁取暖,李世民的手里还紧紧握着一份奏疏,以及另一份密奏。 奏疏和密奏都来自西州。 奏疏是李素亲笔所写,一笔灵逸洒脱的飞白体跃然纸上。 看一个人的秉性。从他写的字里便能初窥几分端倪。 李素的字很规矩,排列也很整齐。每个字大小如一,笔迹有几分王右军的意味,不过练字还是时日稍短,只见王右军其形,而未得其神韵,从整体上来看。大致还是赏心悦目的,只是偶尔几个字有点跳脱,笔划本该一气呵成的地方,李素却非要别出心裁来个收锋,本该轻飘飘的时候。又用上重墨。 如同李素的性格一样,平日里懒散悠闲,于是字里透出一股与世无争的飘逸味道,看似既乖巧又懂事,于是字里行间的排列整齐有序,美观得体,但是那些偶尔跳脱或是反其道而书之的怪异笔划,却令王右军的脑残粉李世民看得频频皱眉摇头不已。 懒散悠闲是假,乖巧懂事也是假,那些跳脱不守规矩的笔划恐怕才是李素的真性情,偏偏这种不守规矩的笔划又被他安排得很合理,看起来有点闹心又不至于让人反感,方寸尺度把握得很精妙,如同李素这个人一样,大部分时候都是老实本分,或者说装得老实本分,可有时候忽然闯个大祸,或是干点没规矩的事,令人猝不及防又惊又怒,想剁了他吧,看在平日老实本分的份上,又舍不得,实在令李世民又爱又恨,无可奈何。 李世民垂头看着自己手里的奏疏和密奏,嘴角露出一丝耐人寻味的微笑,喃喃道:“斩杀西州刺史府十三名官员,呵呵,这娃子好气魄!为何朕以前未看出他如此有能耐?” 嘴里“呵呵”,表情却毫无笑意,反倒有些冰冷,也不知这冰冷是针对李素还是针对西州。 长孙无忌皱了皱眉:“李素这也太无法无天了,三省所任朝官说杀便杀,眼里有没有规矩?朝官犯事,先入大理寺审问,再经刑部和尚书省核实,然后由陛下亲阅,最后才是治罪惩处,李素却不经陛下和三省,私自将十三名官员当着满城百姓的面斩首,陛下,此子好大胆!” 李世民哼了一声:“哪里都能闯祸,朕将他遣道边陲孤城里都能闹出大动静,勉强也算本事了。” 长孙无忌道:“陛下,此事必须究罪,否则若天下官员尽皆效法,皇威何在?三省威严何在?李素虽然只是个十多岁的孩子,若在平日,臣也确实拿他当孩子看,可是如今他的身份是县子和别驾,既然行了冠礼,穿了官服,他便是我大唐的朝臣,不再是孩子了,犯了王法,当与庶民同罪,若法理不公,损的终究是皇威,陛下不能当他是孩子了。” 长孙无忌一番话说得很公正。 虽然长孙无忌对李素颇为欣赏,而且长孙家与李素还在合伙做香水买卖,可公是公,私是私,长孙无忌毕竟是尚书省右仆射,名副其实的国朝宰相,既然是宰相,便要说宰相该说的话,江山是李世民和一众老臣老将们打下来的,正因为知道得江山多么不易,所以更懂得如何珍惜维护好这座年轻的江山。 一番谏言说得在情在理,李世民微微点头。 垂头再次望向手中的奏疏,李世民沉默许久,忽然道:“辅机,你可知朕为何要将李素调至西州为官?”(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五章 贬谪原由(上) 李素调任西州的原因很复杂,长安无论朝堂还是市井坊间,谈论起此事时大多数都认为是李素与东阳公主的暧昧私情被告发,而李世民本来属意将东阳公主许配给高家,于是很果断地拆散了这对鸳鸯。 后来高家闹鬼,东阳受惊出家,一切尘埃落定,谁都没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连长安坊间的百姓都不怎么议论了,没办法,作为世界上最繁华,人口超百万的大唐都城,不但朝堂上的君臣很忙,连民间的百姓也很忙,君臣忙着处理各种国事,而百姓忙着议论各种国事,每天睡醒后便三五成群聚在一起闲磕牙,到处打听长安城或整个大唐又发生了什么新奇事,然后就此事展开议论,如同前世刷微博一样,各种日理万机,各种忧国忧民,俨然一副朝堂重臣,社稷柱石的模样,忧心忡忡地八卦着各种新奇事,李素和东阳公主的私情顶多只算是一个娱乐类新闻,占了长安城几天的头条热门之后,随着李世民棒打鸳鸯和东阳的黯然出家,新闻的热度渐渐冷淡下来。 后来李世民欲建大明宫,在满朝反对声中,李素站了出来,以一篇《阿房宫赋》再次成功占据长安城头条热门的榜首∮◆,,而这篇足堪名垂青史的长赋终于彻底惹怒李世民,再后来,李素升了四品别驾,却被贬谪到数千里之外的西州为官,在朝堂和民间诸多人眼里自然也成了顺理成章之事,明升暗降的狗血套路在众人心中几乎已是毫无悬念的结论。 李素赴西州为官的原因归结起来,无非是被棒打鸳鸯,于是怀恨在心,借着修大明宫的机会写赋讽刺当今,最终被贬谪出京。个人自然是泄了愤,可也无可避免地成为了政治牺牲品…… 长安城内无论朝堂还是民间,对李素被调任西州的原因基本都是同一个猜测,很少有新的说法。 长孙无忌与李世民的关系有点复杂,他不但是李世民的大舅哥,同时也是多年的好友。说是“好友”,当然有点粉饰的意思,事实上用“狼狈为奸”来形容比较合适,两人凑一起没干过太多好事,缺德事却干了不少,相交多年,对李世民的心思,长孙无忌多少也能把握一二。 关于李素被贬谪,长孙无忌的看法与长安绝大部分人的看法不太一样。他隐隐觉得李素被调任西州的原因不简单,无可否认,李素的那篇《阿房宫赋》确实惹怒了李世民,臣子写文章言辞刻薄地讽刺当今皇帝,在长孙无忌眼里看来是作死,而且是花样作死,这种作死的人在如今的朝堂上并不止李素一个,还有一位作死界骨灰级老玩家魏征在那里杵着呢。 李素写的长赋确实很过分。谁听了都生气,但凭长孙无忌对李世民多年的了解。李世民生气归生气,若说因为这件事把李素贬谪到西州就有点不正常了。 天可汗的尊称不是随便说的,这三个字不仅代表着大唐皇帝对各番邦异国强大的威慑力,同时这位皇帝陛下还必须具有英明睿智的头脑,公平公正的处世,包容万物的气度和宽怀博大的胸襟。所有这些合起来,再加上一支横扫天下未逢敌手的精锐王师,这才是“天可汗“三个字包含的全部内容,少了任何一样都不会令各番邦异国心甘情愿送上这个尊号。 所以李世民的胸怀是博大的,宽容得令旁人不可想象。朝堂那根著名的老搅屎棍魏征同志专注黑皇帝十二年,大到社稷民生,小到鸡毛蒜皮,都要拿出来念叨一番,轻则喋喋不休,重则破口大骂,一次又一次地挑战李世民的心理底线和自己的生存极限,可谓花样作死界毫无争议的头把交椅,李世民不止一次想把这根搅屎棍大卸八块,可是现在这根搅屎棍仍活得好好的,足可见李世民的胸襟何等博大。 若说李素一篇长赋就刺激得李世民非把他赶到西州才能泄愤,多少有点反应过度,所以长安城沸沸扬扬说李素因言而被贬谪的传言,长孙无忌从来只是哂然一笑。 现在李世民很正式的问起这个问题,长孙无忌顿时明白这其中果然有原因,而且原因并不简单。 长孙无忌不愧是一国宰相,心思无比灵敏,闻言头一个猜测并非在李素身上,而是想到了西州这个地方。 “长安皆传闻李素因言获罪,臣却以为陛下胸襟如海,包容万物,一篇长赋或有刻薄讥讽之辞,却也不至于贬谪千里,对陛下的胸襟和声名而言,都没有好处……”长孙无忌说完看着李世民的脸,试探着道:“莫非……西州这个地方有何蹊跷?” 李世民欣慰一笑,果然是多年狼狈为奸……多年相知的老友,一开口就说到了点子上。 “朕亲手拆散了他和东阳的私情,他心中自然暗藏怨愤,那小子这两年在长安城闯过大大小小的祸不少了,朕哪次认真计较过?大理寺关几天敲打一下便作罢,这次只是作一篇长赋讥讽朕几句,朕又怎会与他一般见识?” 李世民叹道:“年纪虽幼,可是……人才难得啊,大唐立国不过二十年,朕的江山百废待兴,太需要人才了,放眼朝堂之内,有忠直铮臣如魏征者,有老成谋国如辅机和玄龄者,有当世大儒如褚遂良孔颖达者,还有英勇善战如药师和知节者……你们在朕的眼中皆是人才,所擅者不同,但你们身怀的本事却是对江山社稷有用的,朕皆善待之,不敢稍有轻慢,李素也是一样,于政,他献上推恩之策,于军,他造出了震天雷,于工,他独创所谓流水生产法,哪怕居家享乐,他还弄出个浴池和什么桑拿房……十多岁的年纪啊,也不知从哪里学来这一身鬼神莫测的本事,而且看他的样子,他拿出的每一样物事皆是信手拈来,毫不费劲,朕常常怀疑,这小子到底还藏着多少本事没被朕发现……” 李世民叹了口气,道:“如此人才,能被朕收为己用,纵然讥讽朕几句,朕岂会当真?何况还只是个孩子……” 长孙无忌顿时了然,道:“既如此,看来陛下将他调任西州是有原因的?” 李世民沉默片刻,点点头道:“美玉亦需雕琢方可成器,虽是人才,终究年岁太小,缺少耐心也忍不住脾气,所以在长安城闯下不少祸事,若朕再不插手管教,将来待他年岁长成,性子定下来,以他的脾气,辅机你觉得他能活多久?更别说他还与太子结了怨,太子近年品性不佳,心胸狭窄,若待朕驾崩归天,太子即位后,眼里岂能容得下他?” 长孙无忌眼皮猛地跳了几下。 这是李世民第一次与臣子公然谈论太子品性,而且听这语气,李世民对太子似乎已积压了不满之意。 这句话若传到外面,不知会掀起多大的惊涛骇浪。 长孙无忌沉吟不语,天家的事绝不能掺和,会要命的,哪怕是以他和李世民这些年的深厚关系,不该说的话仍不能吐露半个字,特别是立储废储之事,更是关乎全家老小性命,这个时候只能当作自己瞎了,聋了,哑巴了。 接着,长孙无忌很明智地转移了话题。 “那么,陛下将李素调任西州,是为了磨练他?” 李世民笑道:“不仅仅是磨练……” 说着李世民忽然直起腰,沉声道:“来人,取大唐堪舆图来。” 金帐帘子掀开,一名内侍双手捧着地图走到李世民面前,躬身恭敬地献上地图,然后退下。 地图徐徐展开,李世民和长孙无忌的目光落在地图的山川河流城池上。 粗长的手指指着地图,一路向西,长孙无忌的目光也顺着手指的方向渐渐转移。 “辅机且看,这个地方便是西州,它位处西域中央,北接庭州,西临高昌龟兹,南面祁连山脉,与吐蕃和羌人接壤,东面与玉门关隔九百里之遥,辅机,尔观西州若何?” 长孙无忌皱着眉,沉吟许久,缓缓道:“贞观四年,陛下平灭东突厥后,挟大胜之余威发兵西域,并顺势进驻当时还是高昌国所属的西州城,两个折冲府作为常设,贞观六年,陛下又在西州城内建刺史府,并遣第一任西州刺史,从此以后,原本属于高昌国的西州渐渐成了我大唐的城池,而我大唐的国境也向西面推进了近千里,此举当时引来高昌和西突厥的不满,甚至连朝堂里也有许多人反对……” “臣记得西州这个城池,是因为它……”长孙无忌苦笑了一下,道:“因为它对咱们大唐来说负担太重了,城中户不过三千,丁不到两万,每年赋税单薄,徭役稀缺,而且此城位处大漠中央,可谓不毛之地,既无粮食可种,亦无桑织可产,这座城池的百姓并无生计可言,不仅如此,大唐为了这座城,还不得不每年拨付近千石粮食和无数钱财以为赈济,对国库来说,委实是个不小的负担,所以这些年无数朝臣都在议论,觉得此城如同鸡肋般的存在,建议朝廷不如放弃它……”(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六章 贬谪原由(下) 长孙无忌的话确是谋国之言,一座地处偏远,毫无产出,而且国库每年还不得不拨付钱粮赈济它,对大唐来说确实没有留着它的必要。 城池归于大唐名下,原本得来名不正言不顺,因为这座城,大唐与高昌国的关系空前僵冷,高昌国主心怀不忿,又不敢公然收复西州,只好很消极的组织军队对丝绸之路上过往的商队进行劫掠袭扰,由此而导致了不少严重的后果,大唐与西域的商业来往几近断绝,最直接的结果便是这几年长安城的胡商明显比往年少了许多,而且一些西域的特产比如葡萄酿,三勒浆,织花毛毯等等,价格一年比一年贵。 大唐虽然不怎么看得起商人,但君臣对商业还是颇为看重的,流通熙攘,互通有无,这个时候的君臣都知道这是强国富民之道。因为西州这座孤悬大漠毫无价值的城池,而致大唐的商业受了影响,这笔账怎么算都亏了,所以不仅是朝臣,连长孙无忌和房乔两位宰相都觉得不如放弃西州。 强大的民族自信心给了大唐朝堂豁达的风气,无所谓寸土必争的说法,因为所有人清楚,放弃不是妥协,而是因为利弊,如果大唐想要△,,可以很轻松的再拿回来。 连宰相都是放弃西州的态度,下面朝臣的想法可想而知。 对长孙无忌的说法,李世民不置可否,只是淡淡一笑。 “西州,果真能放弃么?” 长孙无忌浓眉一拧,顿时听出味道不对了:“西州……莫非还有别的说法?” 李世民指了指地图,笑道:“辅机你再仔细看看地图,看看西州的位置,你看。西州四面皆是大漠,地处高昌,龟兹,吐蕃,突厥等国的团团环伺之中,既种不出粮食。也别无物产,我大唐真正的国境实则在玉门关以内,出了玉门关再往前,哪怕推进千里,得到的无非也只是一片广袤的荒茫沙漠,如你和朝臣所言,这些地方,包括西州这座城池,对大唐而言只不过是一块鸡肋……” 长孙无忌是国朝宰相。心思自是聪慧灵敏无比,凝目仔细再看了看地图,顿时咂摸出一些不同的味道了,喃喃道:“一座处在群狼环伺的城池,寻常时候自是无一可取,不过反过来说,若大唐与西域诸国开启战端,这座城……嘶!” 长孙无忌忽然两眼圆睁。倒吸一口凉气,失声道:“若是战时。这座城的存在可了不得!” 李世民哈哈一笑,面现得色,显然,多年前对西州的布局是他的得意之作。 “辅机不妨试想,若我大唐如今与西域诸国开战,西州恰如一颗钉子。死死钉在沙漠中央,西域任何一个小国的进和退,都避不开西州,不把这颗钉子拔除,西域诸国永远只能采取守势。而无法向前进一步,反观西州,若屯兵于城内,进可直取高昌,龟兹,甚至西突厥,退可与玉门关守军联兵一处,据险而守,若我唐军沿丝绸之路西进,西州的存在还可对南面的吐蕃形成威慑,令松赞干布不敢妄动一兵一卒,从而为我王师取西域争取主动,辅机啊,这座城……弃不得啊!” 饶是长孙无忌多年的涵养,此刻也是面现惊容,仿佛不认识般直勾勾地盯着李世民。 “难怪……这些年朝臣多次谏言陛下放弃西州,陛下未曾纳谏,原来陛下……欲图西域诸国。” 长孙无忌失神地喃喃自语,当思路转到正确的方向,凝目再看西州时,地图上的西州竟那么的璀璨亮眼,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无法让人忽视。 李世民静静看着长孙无忌的反应,叹道:“前隋对天下祸延太深了,大唐立国才二十年,正是百废待兴之时,无论农桑,还是工坊,甚至是商贾之道,都需朝廷扶助,所以,丝绸之路对大唐来说太重要了,这些年西域诸国频频在丝绸之路上袭扰来往商人,丝绸之路已不太平,而这条路却是贯穿大唐到西域的唯一要道……” 说着,李世民的语气忽然加重了,一字一字地道:“这条路,一定要掌握在朕的手心里,否则朕寝食难安。” 长孙无忌一惊。 雄才伟略的帝王占有欲是非常强的,这一类人走路从来不看脚下,因为脚下的路一定是他的,谁都不敢拦着他,远处的路也是他的,如果不是,占有它。 简单粗暴蛮横,可是他的拳头大。 拳头大的人不管做什么事,都是理所当然的,再蛮横无礼的事情做出来,自有无数人帮他把道理圆得完完美美。 “西域这块地方,朕早欲图之,只是数年前国力不敷,难以支应大军西进,只能先把西州占住,大唐从此有了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桥头堡,布局妥当以前,亦不能轻举妄动,怕打草惊蛇,刺激西域诸国抵抗,于是朕只派了两个折冲府占住它,给西域诸国一种朕并不重视西州,只是顺手占之的错觉,如今看来,朕这一颗棋子落得很圆满……” 长孙无忌苦笑道:“何止西域诸国,臣等这些跟随陛下多年的老臣都没看出来,只知陛下志在大唐北方的薛延陀和东方的高句丽,或者,西面的吐蕃也多少被陛下所顾忌,只是臣等从来不知,陛下竟欲图西域诸国,而且已经布好了局,只等最后发动,这些年臣等却被瞒了个死死……” 李世民哈哈大笑,脸上再次现出得色。 长孙无忌倒也不是完全说奉承话,李世民欲图西域这个想法,朝中诸臣确实没想到,更没想到李世民已提前六年布局,西州这枚棋子在六年前被李世民云淡风轻地落在这个不显眼的地方,任谁看在眼里都是一步废棋,然而当其余的棋子在棋盘上摆开阵势,一切布局妥当后,回过头再看当初的这一步废棋,顿时发现这步废棋在整个布局中发挥着无比重要的作用,它仍静静待在棋盘上的原地,如同军阵中的阵眼,无形中竟散发着冲天的杀气。 长孙无忌琢磨了许久,看着地图上西州的位置,聪慧的他渐渐已明白了李世民的所有意图,缓缓道:“陛下意欲何时发动?” 李世民的脸色顿时有些不好看了,哼道:“原本以为半年能平灭薛延陀,谁知战事并不如朕想像中那么顺利,相比之下,薛延陀更是朕的心腹之患,一定要平了薛延陀才能腾出手来收拾西域,所以,这一等少说也要三个月到半年……” “臣明白陛下的意思了,只是臣想不通,西州既然如此重要,陛下为何要派李素去呢?他……毕竟只是个娃子,岂能担此重任?” 李世民笑道:“李素可不止是娃子,赴任西州不到一个月,便一举斩杀十三名官员,彻底树立了威信,他走的每一步都是算计过的,包括斩杀十三名官员,想必也不是冲动冒然之举,接下来他必然还有不少大动作,西州缺粮缺钱,缺兵缺将,朕打定主意,若他果真无法支撑下去,必然会上奏疏给朕,请求朝廷拨付,以他的性子,若开口求助,也算是朕折了他的锐气,那时朕再将他调回长安,从此以后想必他的棱角想必也会磨平了一些,朕用之再无顾忌……” “遣李素去西州,也是朕的盘算,还是那句话,人才难得,西州守不守得住,并不要紧,若要朕来选择,朕情愿拿十个西州换李素这一个人才,只要他开了口,朕便让他回长安继续过他的懒散安逸日子,磨去了他的傲气和棱角,朕才能放心用他……”说着李世民拍了拍手上的奏疏,笑道:“辅机你猜一猜,这娃子给朕的奏疏上写了什么?” 长孙无忌眨眨眼,也笑道:“怕是没跟陛下开口求助吧?” 李世民叹道:“正是,奏疏上只交代了为何斩杀十三名官员,以及西州如何穷困贫瘠,官府盘剥百姓商人,城池地处群狼环伺等现状,但却只字不提需不需要朝廷拨付钱粮兵马……” 李世民喃喃道:“这娃子,看着乖巧油滑,其实非常倔强,和东阳一样……” 一丝淡淡的悔意闪过心头,李世民摇摇头,甩去了此刻不合时宜的想法。 长孙无忌在意的却是另一件事,皱眉道:“官府盘剥百姓商人?臣记得西州刺史是……曹余吧?贞观二年的进士,他胆敢坏我大唐律法?” 李世民冷冷一哼:“曹余所为,朕早有耳闻,不然你以为朕为何让李素去收拾这个烂摊子?接下来,且看李素如何施为吧,朕只希望他能保住自己的性命,不要在意西州的得失,其次,尽量坚持久一点,坚持到朕平了薛延陀,大唐能腾出手来,对他,对大唐,皆是拨云见日了。” *************************************************************** ps:人在海南,陪妻度假,每日更新不断。。。(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七章 孤城不孤 经李世民轻轻一点拨,长孙无忌顿时明白了西州的重要。 不夸张的说,大唐如今正是开疆辟土的黄金时代,有了李世民这位雄才伟略野心勃勃的帝王,再加上下面一群如狼似虎用兵如神的老将军老杀才,和大唐关中一大批跟随李世民多年征战,体能和战场经验正处于巅峰状态的府兵将士,以及大唐一年比一年强盛的国力…… 山河壮丽,独钟李氏。 老天太宠溺李家了,有意的经营,无意的巧合,天时地利人和这几年全站在大唐这一边,所以李世民才有了想灭谁就灭谁的底气,也有了征伐四方,遗惠万年的战略大布局。 而西州这座看似毫无价值的城池落在李世民的眼中后,竟成了大唐西面战略最重要的一颗棋子,它的重要性甚至上升到大唐西面战略成败的关键因素。 摆正了思路后,长孙无忌眼中闪过一丝凝重,这一丝凝重不仅是对西州,同时也是对李素。 在长孙无忌的心里,李素被调任西州纵然不至于是惹怒李世民的结果,但多少也掺杂了一点这方面的原因,毕竟那篇长赋太刻薄了,更该死的是《,,偏偏作得花团锦簇,发人深省,李世民胸怀虽然博大,但心里肯定也是很生气的,把他往千里之外一扔,眼不见为净亦是情理之中。 还有就是,当初李素和东阳公主的私情可是闹得长安皆知,为了自己的宝贝女儿不被贼惦记,把李素扔远一点亦是题中应有之义。 长孙无忌没想到看似明升暗降的贬谪,真实内幕却是李世民对李素更进一步的重用,把李素调任到西州并非贬谪,而是委以重任。如此一来,大唐西面的战略布局关键在西州,而西州的关键却在李素身上…… 更不可思议的是,如此重要的城池,陛下竟亲口说出愿以十座西州换李素一人平安,唯一所求者。只愿借西州磨平李素的棱角,便于以后能够放心重用他…… 如此圣眷,大唐立国后能有几人? 一瞬间,李素在长孙无忌心中的分量无形中更重了几分。 看着地图上那一个代表西州的小圈圈,长孙无忌捋了捋青须,道:“陛下,西州若果如李素所言那么辛苦,莫如再拨付一些钱粮,再从关中调两个折冲府将士赴西州。高昌,龟兹,突厥等蠢蠢欲动,西州仅有两个折冲府,李素怕是守不住……” 李世民苦笑道:“朕北征薛延陀,关中精锐将士被朕抽调一空,连河北河东两道的折冲府亦被朕抽调了不少,余者皆负职司。不可妄动,再说。如今与薛延陀的战事陷入胶着,此时遣兵马入西州,岂非打草惊蛇?” 长孙无忌想了想,道:“大唐与薛延陀的战事,早则三月,迟则半年。薛延陀必可被陛下平定,那么,莫如抽调一支兵马乔作商队打扮,正好可以粮草为货物,兵器则藏于货物中。一支不起眼的商队入西州城,想必不会引起西域诸国探子的注意,陛下以为如何?” 李世民眼睛一亮,欣然道:“辅机却是生就了一颗玲珑心啊……” 长孙无忌笑道:“陛下布下如此大好局面,不容有失,臣只是尽本分而已。” ***************************************************************** 西州。 被大唐皇帝陛下和宰相无比重视的少年郎浑然无觉,正领着一群骑营将士大摇大摆走在西州大街上,所过之处官员百姓商贾行人无不惊惶失措,人人一脸白日见鬼的惊恐表情匆忙避让,街上一片鸡飞狗跳。 李素无比惆怅,如此英俊的少年走在街上,就算不至于达到“满楼红袖招”的效果吧,也不应该被人当成猛虎下山般避让不及吧? 不知不觉,离开长安已一年了。 掰了手指算算日子,长安该是春暖花开的时候,这个时候无数文人墨客应该走在落樱满地的郊外,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漫口吟哦新作的诗句,一抒满腔浓浓的情怀,旁边的侍女适时为主人斟满酒,顺便再给主人送上一记崇拜而暧昧的眼神。 而东阳,这个时候或许应该独自坐在熟悉的泾河边,穿着一身麻衣道袍,孤独地注视着缓缓流淌的河水,默默叹一口气,轻舒出满腹的愁绪,然后赫然惊觉自己的身份,在纠结与自责中默念几句净心咒,念着念着,又情不自禁地再次害起了相思…… 许明珠……快到玉门关了吧?执意跟着李素来西州,本就是不明智的选择,不管爱不爱她,李素终究背负着做丈夫的责任,或许无法给她想要的夫妻之情,至少也该对她有所担当,危险来临之前骗她离开,是李素能对她做的唯一的担当了。 大漠的阳光温和了许多,不像以往那么毒辣,风沙依旧凛冽,吹在脸上总夹杂着沙粒,打得人脸上生疼。 李素不得不用布巾蒙住头脸,只露出一双黑亮的眼睛,后面跟着数十个同样蒙住头脸的骑营将士,看起来像一群狂妄嚣张的恐怖分子,在西州的街道上招摇过市,比传说中的恶少领着狗腿子鱼肉百姓的画面更讨嫌。 “这就是我的新宅子啊?”李素站在一片繁忙的工地前,眨眼好奇地看着不远处工匠和民夫们热火朝天的景象。 那焉掉垮着脸,一副别人欠他几万贯前的倒霉样子,有气无力地点头:“正是,李别驾可还满意?” 李素不置可否地撇撇嘴:“还行,可惜啊,美中不足的是……” 那焉知道他要说什么,满脸苦涩道:“府中挖一个大湖,这个……真不行。” “将就吧……”李素很谦和地笑笑,正色道:“我来西州为官。是为了吃苦磨炼自己,不是来享受的,新宅没有湖,我想我还是能接受的,毕竟这里是大漠荒城,而我。一直是个随遇而安的人……” 那焉脸颊直抽抽,这么不要脸的话,他是怎么好意思说出口的?新宅占地十余亩,比刺史府还大,里面楼台亭阁皆俱,庭院里甚至还种上了胡杨树,玄关回廊和前堂处处刷了新漆,光可鉴人,堂内的大理石屏风涂画山水鸟鱼。单是那扇屏风就值十来贯钱,而眼前这家伙居然还一本正经说他是来吃苦磨炼的…… 大唐的官员何时出了这么一号不要脸的家伙?造孽啊…… 那焉老脸抽得如同中风的前兆,李素不由拍了拍他的肩,关心地道:“那兄,你没事吧?” 那焉摇头:“小人无事……” “哎呀,盖新房是喜事,别哭丧着脸,高兴点嘛。” 那焉的脸再次不受控制地抽搐。 你的喜事。花的都是我的钱……实在是高兴不起来,那焉没有心疼得仰天吐血。多亏了他年轻时经常锻炼身体,所以有一颗强壮的心脏…… ………… ………… 新宅动工两个月,以前那片荒无人烟的土地上已打好了地基,依稀可见一点豪宅的轮廓了,房子是李素亲手设计的,这事不能交给那焉办。不然那焉为了省钱,很可能给他草草盖一间茅房……茅草房敷衍了事,对来西州吃苦磨炼自己的李素来说,未免太简陋了一点…… 沙洲那便源源不断运来盖房子所用的砖石泥瓦,有意思的是。这两个月里,来西州的商队越来越多,他们大多是闻风而来的西域商人,有胡商也有唐人。 西州面临着巨大的危险,同时也意味着巨大的利益,当运砖石的商人们从那焉手里接过一车车满载铜钱的货款后,消息终于不可遏止地传了出去,传说中西州有个冤大头要盖房,盖的房子非常奢侈,需要数不清的砖石泥瓦,而且现款付账,绝不赊欠,此地钱多,人傻,速来…… 尤其令商人们欣喜若狂的是,如今西州刺史府的官员差役竟不再盘剥进城的商人了,当一名商人陪着笑脸小心翼翼将往常惯例要付的所谓商赋人头费用捧给管事的官员们时,看到的却是官员一副命不久矣的苍白脸色,不仅分文不收,而且被狗追似的匆忙跑出老远。 这个消息自然也迅速被商人们传开了。 与此同时,从西域那头满载货物的胡商们路经西州,发现西州跟以往不同之后,不由自主在城里驻留了几日,与城里的商贾同行们互相来往闲聊一番,终于知道西州新上任了一位别驾,这位别驾才十多岁,却是凶神下凡转世,刚上任不到一个月便斩杀了盘剥鱼肉百姓商人的恶官奸吏十三人,西州城的风气徒然好转,城内被整肃一清,从此在丝绸之路上,商人们又多了一座可以长期落脚歇息的城池…… 所以,这位转世的凶神虽然杀气重了点,但似乎……并不是一件坏事。 商人们最善钻营,交游也广阔,几句话聊下来,陌生人很快变成熟人,于是不免聊到自己的本行买卖上,于是互相开始打听彼此带了些什么货,来自西域的胡商满载织花毛毯,充满异域风情的黄金酒壶,白银酒樽,各种琳琅满目的艺术品,甚至包括异族的乐器,粮种等等,而从东面沙洲来的商人在西州卸下砖石泥瓦之后,商队便须空手而归,未免太不符合利来利往的商道原则,于是一东一西,一个要卖,一个愿买,双方的话题渐渐从谈八卦转移到谈买卖。 胡商满载货物本欲去长安买卖,从西州到长安尚距数千里之遥,这条丝绸之路又不是很太平,一路走去不但要面对沙漠上随时可能出现的天灾,还要承担路遇盗匪被洗劫一空的风险,眼下西州有商人愿意接手他们的货物,何乐而不为? 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在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后成交。 货物无惊无险卖掉了是好事,可胡商们也不能空手回西域啊,还是那句话,两头做买卖。利来利往才是商道的原则,于是胡商们嘱咐东边沙洲来的商人们,下次再来西州时一定要顺便带上大唐精美的瓷器丝绸等物产,双方便定在西州城内交易,沙洲的商人们喜滋滋地应了,满载西域货物往回走。 而卖掉货物的胡商们。则在西州长住了下来,一则为了等沙洲的商人们运货过来交易,二则也在等待城里会否有新的商人满载货物可以与自己交易…… 再然后,百无聊赖在城里闲逛的胡商们赫然发现西州城东面居然出现了赌档和风月场所,两者的规模并不大,无论房子外的装饰还是屋内的摆设都很简陋,看起来就像是个四不像的山寨场所,可是对这些有钱有闲又没处打发无聊时间的商人们来说,不啻于发现了一座金光闪闪的金矿。 商人们欣喜若狂。纷纷带足了银钱,一头钻进了赌档和风月场所。 赌档的掌柜很凶悍,从来没有所谓宾至如归的服务概念,谁进来都是一脸不耐烦的呼喝叱骂,风月场所就更差劲了,几名不知从哪个犄角旮旯淘换出来的异域胡女,相貌身段皆是中下之姿,只能说勉强能入得眼。无论唱曲子还是跳胡舞,皆是笨拙难看无比。酒量倒是出奇的大,陪坐在胡商们身旁一口接一口的牛饮,一坛葡萄酿商人没喝几口,倒全进了胡女们的肚子,胡商们掏钱时心疼得唉声叹气。 可是,尽管如此。城内赌档和风月场所的生意却火爆异常。 没办法,胡商们根本没得选择,和长安一样,想打发无聊时间就必须花钱,至于赌档掌柜不客气……没关系。他们是进去赌钱的,不是当祖宗的,而那些丑陋的胡女……在这座荒凉孤悬的城池里,胡商们看到一头母猪都觉得它的侧脸好美丽,再丑的胡女落在这些花钱的大爷眼里,自然更是天姿国色,美艳不可方物了。 似乎从来没有过大张旗鼓的改变,也没有敲锣打鼓的四处宣传,但西州城却实实在在变得跟以往不一样了。城里的商人渐渐多了起来,东西两个集市的店铺也渐渐多了起来,货物也多了起来……一切都多了,西州城不再是以往冷清寂寥,毫无生气的死城模样,仿佛有人往里面注入了一股汩汩流淌的清泉,清泉旁边原本寸草不生的土地上,被泉水滋润后渐渐长出了草,开满了花,再然后,有了鸟叫,有了虫鸣,还有了一方绿荫。 短短数月,西州有了变化,这些变化并不起眼,事实上西州的房子还是房子,街还是街,连巡城的官员和府兵都和往常一样板着一张臭脸,没精打采地来回巡梭,可是……西州确实不一样了。 很多人没发现这些变化,同时,也有很多人发现了。比如刺史府的曹余,比如那焉。 那焉一直住在城中馆驿里,每天清早,当他伸着懒腰跨出馆驿,第一步落地便发现了不一样,每天皆如此,每天都有着小小的变化。 昨日馆驿外冷冷清清,今日却赫然路过几名满脸喜气的商人,不知从哪位胡商手里接手了一批货物打算启程回长安,明日,馆驿外的街道上忽然多了两名售卖廉价货品的贩夫,小声却坚决地沿街叫卖着,再过一日,大清早还能听到馆驿不远处的风月之地依稀传来丝竹乐声,夹杂着胡女银铃般……不,杠铃般的笑声,随风远远飘来,不知哪位有钱的胡商劲头十足,身体倍棒,竟与胡女厮混了一整夜…… 短短时日后,那焉亲眼所见了西州一日复一日的变化,然后,他终于震惊了。 数月之前,李素的话语仍在那焉的耳畔回荡。 “我要让西州变成沙漠里的一颗明珠,任何时候都在绽放璀璨的光芒,它是一个销金窟,是一个东西货物交汇的中转站,让人进来以后就不想再离开,西州,从此不再是孤城。” **************************************************************** ps:大章,大章。。。近5000字,没分章的我也是萌萌哒。。。 求那啥。。对,月票。。(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八章 润物无声 发展繁荣一座城池要下多少功夫,当过官的人最清楚,那焉这种身份特殊的商人也清楚。 说来很矛盾,历朝历代的商人都是被歧视的,哪怕赚再多的钱,有再多的家产,在当官的人眼里,商人都带着浓浓的铜臭味,虽然满身绮罗绸缎,可看商人的眼神就仿佛刚从茅坑里捞出来似的,充满了各种嫌恶。 可是,商人却是历朝历代必不可少的人,不论哪个朝代缺了商人,都会有亡国的危险,粮食,桑织,瓷器,这些东西通过商人在国内各个城池之间互相流通有无,一座城池才会慢慢繁荣起来。 矛盾的地方在于,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很明白商业繁荣社稷的道理,可是他们又深深鄙视商人,认为商人逐利而忘义,与儒家仁义之道相悖,君子不与之交也,所以商人的地位尴尬了上千年,唯一出过一位有出息的名叫吕不韦的商人,结果还不争气,跟秦始皇的母亲闹出了绯闻,下场凄惨无比。 幸好李素不鄙视商人,事实上他自己也是商人,在长安时买卖做得风生水起哼哼哈兮,而且非常固执的认为有钱就是大爷,所以捞钱的手段层出不穷,直到现▲,在,李素也觉得有钱就是大爷,前提是别招惹皇帝。 繁荣一座城池很复杂,农桑,工坊,物产面面俱到,城里官府廉洁,百姓富足,商贾畅行,还有要合适的地理位置,以及不能太恶劣的气候等等,种种条件都达到了,一座城池才会繁荣,而西州,却只是一片贫瘠的土地。论气候和地理位置,简直是大唐所有城池里的渣渣。 这样一座城池,竟在李素漫不经心的谋划下,短短数月之期便焕发出生机勃勃的样子,那焉不能不吃惊。 他越来越感到,这位脾气温和又爱占小便宜。而且丝毫不顾忌所谓名士风范的少年郎,能在十多岁的年纪便被大唐的皇帝陛下封官赐爵,一定有着超乎凡人的本事,从他来到西州杀人立威开始,再到如今悄无声息将这座城池繁荣起来,李素的每一个动作,那焉都看在眼里,而西州每一天的变化,他也看在眼里。越看越震惊。 不简单啊,大唐皇帝陛下将这位十多岁的少年调任西州,绝非长安所风传的写文章得罪了皇帝而遭贬谪,看李素一个接一个的动作,杀人时看似是少年血性,冲动冒然而为,而繁荣西州,只不过漫不经心叫来了几个商人。甚至从表面上看,他关心自己的新房子都比繁荣西州更上心。西州如今繁华的现状只不过是他盖自己新宅无聊时顺手而为的结果…… 然而,西州终究被他亲手繁荣起来了,商人虽不多,城内赌档风月之地也分外简陋,东西两市商人之间交易的货物种类也少得可怜,可是相比数月前贫瘠冷清如一座死城般的西州。再看看现在街道上的人来人往,无异于天壤之别,看在那焉这种有心人的眼里,他还敢说这是李素无意偶得的结果? 回过头再仔细看看李素来到西州后所做的一系列动作,那焉顿时觉得他走的每一步都意有所指。目的明确。 那焉不是纯粹的商人,他的身份很复杂,所以他看待事物的思路也很复杂,看明白了李素的动作后,那焉第一个反应是震惊,第二个反应,则是……更震惊。 不管繁荣西州是李素的意思还是大唐君臣的意思,总之,西州这座荒凉的孤城已不再是大唐曾经视为鸡肋的地方,它已经,或者说将要以光芒万丈的姿态,正式进入大唐朝堂君臣的视线内,当西州越来越繁荣,也就意味着它的地理位置将会越来越重要,那时大唐朝堂会有何反应?不管怎么说,进驻更多的兵马必是应有之义,那么,他的堂叔,龟兹国相那利欲图西州的想法…… 凡事不经推敲,推敲起来那焉顿觉心凉了大半截。 李素在用自己的方式,唤起大唐朝堂的注意,当大唐的君臣一齐将目光投在这座大漠孤城上时,西域诸国谁还敢觊觎? 想明白了这些,那焉忽然很想出城会龟兹国,他想跟自己的堂叔好好谈一谈人生和理想。 人生可以有很多理想,高尚的,龌龊的,可是,这些理想里最好把“攻打西州”这一项删去,那焉越来越发觉,西州不是西域诸国能惹得起的,先不说大唐的反应,仅是西州城里那位少年郎就不是能轻易招惹的角色。 想法归想法,可那焉还是不敢迈出西州城一步,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城里,他很清楚,李素对他的监视一直没断过,他更清楚如今他与李素朋友相称,勾肩搭背兄弟长兄弟短的,关系好得仿佛连钱都可以不分彼此的共用,当然,主要是用他的……可是一旦那焉流露出想离开西州的想法,他敢肯定,李素第一反应就是对他动刀子,而且是毫不犹豫的那种。 友谊,太脆弱了啊…… 那焉现在有种苦涩的感觉,他觉得自己果真交了一个狐朋狗友,花了这么多钱给他盖房子,结果仍是肉包子打狗,毋庸置疑,他就是那只皮薄肉厚的大肉包子…… *************************************************************** 那焉的震惊还没结束,没过几天,李素又有了大动作。 不知他怎生说服了刺史曹余,然后西州刺史府出了一道政令,政令很简单,只有一句话,西州城方圆百里内所辖的六个县乡,包括交河县,蒲昌县,柳中县等,所居的唐人百姓迁移一半入西州城,而西州城中的突厥,龟兹和高昌等国百姓,则尽数划归城西居住。 这个动静闹得很大,引来无数官员和百姓的不满,西州所辖六县的县令顿时急了,不约而同来到城外骑营驻地求见李素,请求李素收回成命,而李素却不为所动,首先对县令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解释迁移唐人百姓入城居住的必要性。 县令们当然听不进去,迁移辖下百姓,无异于挖他们的墙角,先不说百姓们多少负担着每年辖内的赋税,就单说百姓少了一半,对辖下会产生多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双方争执许久,而李素呢,本来就不是什么太有耐心的人,吵着吵着,终于不耐烦了,悍然下令将六位县令棍棒驱逐出营,于是,骑营校场上尘土飞扬,哀嚎阵阵,六位县令捂头抚腚,在骑营将士的棍棒飞舞下抱头鼠窜,一直撵出骑营辕门外,六位县令又惊又怒,想指着骑营辕门交代几句诸如“你给我等着”之类的场面话,算是挽回一下丢得不能再丢的面子。然而转念一想,骑营里面这位可是真敢杀朝廷官员的狠角色,万一场面话没交代完,里面便忽然冲出五百刀斧手把他们剁了…… 六位县令站在辕门前,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希望对方先开口放狠话,结果这年头谁都不傻,沉默半天,谁不肯当那个敢为人先的花样作死第一人,尴尬的僵持过后,大家终于失望,暗恨同僚无节操的同事,拖着伤痕累累的身躯,一声不吭地骑上骆驼悻悻回去了。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提神醒脑补肾壮阳。。。。(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九章 山雨欲来 深夜,无月,万籁俱静。 漆黑无光的夜色里,一条瘦削的人影从西州低矮的夯土城墙上冒出了头,首先小心地朝城外一片漆黑的大漠上扫视片刻,又扭过头看着城外骑营驻地方向,发现皆无动静后,终于松了口气,然后小心翼翼地翻过城墙,踩着夯土城墙上一个个长久被风化的坑坑洞洞,非常轻松地爬了下来。 下了城墙后,人影很谨慎地匍匐在沙地上一动不动,哪怕相隔数尺望去,漆黑中也根本看不清究竟,像一块亘古便存在的石头。 人影很有耐心,趴在沙地上足足等了一炷香时辰,终于确定已安全,然后起身,飞快朝大漠尽头拔足奔去。 片刻后,城墙东侧的阴影里走出两个人,看着远处狂奔的人影,沉默地目送他远去。 “李别驾高明,那焉果然沉不住气,派人出城递消息了。”蒋权眯着眼道。 李素笑了笑,道:“其实那焉已经很沉得住气了,忍了几个月才派人出去,此人比我想象中更有耐心,不愧是被龟兹国相委以重任的老狐狸。” 蒋权沉默片刻,忍不住道:“李别驾如n,何看出那焉今晚会派人出城?” “啊呀,这事说起来就话长了,昨夜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白胡子老公公朝我笑,我问他笑什么他也不说,只顾着笑,笑得自以为高深莫测,然后我就不耐烦了,你也知道,年轻人嘛,脾气难免不太好,特别是在梦里,所以我火气一冒。上前揪着他的白胡子狠狠抽了他一顿,再然后,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没胡子老公公才告诉我,那焉今晚一定会……” 蒋权脸色变得很难看,一脸忍耐的表情:“李别驾……莫闹!咱们能好好说话吗?” “无趣!”李素扫兴地指了指他,顺便给他的人生下了结论:“你这人太古板。这辈子能娶到婆姨真是祖上积德烧了高香了。” 蒋权隐秘地翻了个白眼:“末将家里不但有婆姨,还有四个侍妾。” “真命苦……我是说你家的婆姨和四个侍妾。” “李别驾……” “好吧好吧,说正事……”李素叹道:“短短几个月,西州城变了模样,有眼力的人应该都清楚,西州很快会成为大漠里最亮眼的城池,不仅能引来西域诸国的觊觎,也会引起大唐朝堂君臣的重视,那么。原本对西域诸国来说取之如探囊取物的城池,如今还会那么容易吗?相信过不了多久,大唐朝堂会有动作了,那焉亲眼见到西州这些日子经历了怎样的变化,他怎能坐得住?” 李素嘴角勾起一抹奇异的笑,接着道:“……尤其是,当我昨日发下政令,要将西州辖下六县半数百姓迁进城内后。那焉就更坐不住了,这些变化。他必须要如实向龟兹国相密报,否则他就是失职了。” 蒋权心悦诚服地点点头,随即又道:“既然李别驾料到那焉会派人出城,为何不拦住他?” 李素指了指四周的夯土城墙,苦笑道:“你看看这城墙,能拦得住谁?千日做贼易。千日防贼难,该来的,总归会来,该走的,拦也拦不住。” “末将奇怪的是。为何那焉不亲自跑出城去报信?” 李素笑道:“这座城谁都可以跑,但那焉不行,他敢迈出城门一步,我就会剁了他,这一点,我清楚,那焉更清楚。” 蒋权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仍旧一副迷茫的样子。 夜更深了,李素打了个呵欠,伸了个懒腰,道:“走,赶紧回营睡觉去,这么晚还在外面折腾,脸上会长痘的,脸若毁了,纵然守住了西州又有何意义呢?” “…………” 二人走了几步,李素忽然停下脚步,转头看着蒋权,漆黑的夜色里,李素的眼睛倒映着几点星光。 “蒋将军,明日开始,从城中百姓里面招募壮年男子,每日不停操练,能招多少算多少。” 蒋权一惊:“为何?” 李素叹了口气,仰头望着夜空里的点点繁星,道:“……若我没猜错,西州马上不太平了,准备接战迎敌吧。” **************************************************************** 李素总觉得自己在跟时间赛跑,而且他跑输了。 自从杀人立威后,李素的危机感越来越浓烈,于是马不停蹄地安排部署,数月以来动作频频,匆忙间在西州布下一连串的局,费尽心思终于令西州勉强有了一些改变。 然而,一切还是太仓促了,马上要面对穷凶极恶的敌人,仅靠西州的这点点小改变,能守得住潮水般涌来的敌军吗? 更何况,西州城内部也没有好好整肃,仍残留着许多内患,李素心里有很多疑问没有解开,这些疑问或许左右着西州城的生死存亡。 比如这些日子,李素基本已接手了西州的权力,刺史曹余差不多已被他架空了,李素无论提出任何建议,曹余都二话不说地答应下来,曹余越痛快,李素便越不安。 印象里,只有欠了钱的人看见了债主才会如此随和,李素越来越不安,总有一种步步杀机的感觉。 其次,钱夫子曾经说过,西州曾经被外敌攻打过,规模并不大,可也守得险象环生,每次到了城池的生死存亡时刻,便会恰到好处地冒出两支骑兵,一左一右从侧翼包抄,将敌人击退,表面上看,这两支突厥人的骑兵应该是友非敌,可是,毕竟是两支来历不明的神秘军队,不将他们的底细和帮助西州守城的动机摸清楚,李素实在寝食难安。 最后一件寝食难安的事,西州两个折冲府的兵权,李素还没有抓在自己手里。 李素不是喜欢权力的人,相反,他很厌恶别人硬塞给他太多权力,因为权力代表着责任,责任这东西背负在身上,终归不会让他太清闲的,而李素讨厌忙碌。 可是在西州这个地方,不仅外敌环伺,连内部都有无数人对他虎视眈眈,李素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很没安全感。 当钱财已无法令他得到安全感时,剩下的,唯有抓兵权了。 *************************************************************** ps:说是度假,其实还是每天宅在酒店里码字,顶多看看外面的风景,苦逼如我者,能否来几张月票安慰下?(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章 兵临城下 夺兵权不是李素的本意。 来到这个世上,李素对权力并没有太大的**,这东西能给人带来不少好处,同时,也给人带来无尽的麻烦。 可是西州的兵权,他不得不全部抓在手里。 这与私人恩怨无关,西州折冲府果毅都尉项田领着守备西州的将士,将士都是大唐子弟,项田也是根正苗红的戍边守将,按理说,大敌当前,李素应该对他和折冲府将士完全信任,同心同德才能击退敌军。 西州两个折冲府,据说以前两位折冲校尉在抵抗盗匪攻城的战斗中壮烈殉国,两年多来朝廷一直未派新的将领,于是西州两个折冲府的将士全由项田暂领,这一“暂领”便是两年多。 可是李素的疑心病还是太重了,从刚来西州开始,项田与他的关系便不太和睦,西州官场派系分明,项田一直与曹余狼狈为……好吧,换个温和点的词,“沆瀣一气”…… 这样一位守城将领,大敌来临之前,李素实在不敢太相信他,来日自己站在城头一脸忠义的指挥守城之时,谁知道背后会不会射来一支冷箭? 所以,李素▲1,不得不选择夺取项田的兵权,从前世管理学的角度来解释,一个团体,可以有无数双手,无数双脚,多多益善,但绝对只能有一个头脑,令出一门才能带领这个团体走向辉煌,显然,“头脑”的角色,李素不可能交给别人,曹余不行,项田更不行。 ………… ………… “可以请项田赴宴,席外回廊上埋伏五百刀斧手,只待你摔杯为号。然后……”王桩一脸激动地出着馊主意。 最近闲来无聊,李素便给王桩讲故事,古今中外有名的故事信手拈来,当然,有些故事李素自己也记不太清楚,或是对原著的情节不甚满意。于是便胡编乱造,比如硬生生给刘备和诸葛亮制造了一场不伦之恋,什么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虐得一塌糊涂。 口沫横溅的李素胡说八道完后,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很佩服自己临场发挥的口才,更不可思议的是。王桩那家伙居然信了。 至于现在王桩说的埋伏刀斧手的梗……嗯,乱说三国已完本,李素昨日开始糟蹋楚汉相争史了,昨日正巧说到鸿门宴,被王桩现炒现卖拿出来卖弄,表情很得意,睿智得亮瞎狗眼。 对王桩的提议,李素决定当作没听到。这个梗太烂俗了,烂俗得千百年来。几乎人人都知道仇家对头请客喝酒绝不是什么好事,项田若真的死在这种狗血手段下,九泉之下都没脸跟阎王陈述自己的遇害经过,唯有在阎王殿选择羞愤上吊,再死一次。 王桩不能指望了,于是。李素将期待的目光投向一旁的蒋权。 蒋权显然比王桩睿智多了,很冷静地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 “李别驾数月前斩杀十三名犯官,此事震惊西州,虽说立了威,可也着实与西州官员们结下大仇。如今又要夺取项田的兵权,这个实在有点……” 李素笑着接道:“咄咄逼人?” 蒋权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李素笑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他们坏我大唐律法规矩在先,自然也不能怪我以牙还牙坏了西州的官场规矩,再说,西州即将被诸国兵临城下,说句丧气话,咱们能不能在此战中活下去犹未可知,相比之下,我杀犯官,夺兵权这些,还算得甚事?能活下来再说吧。” 蒋权细细一琢磨,李素的话确有道理,不由点了点头,自从认识李素后,蒋权的节操值呈明显下降趋势,不知不觉便被李素带进沟里去了。 “所以,大敌来临之前,你我不妨放开手脚,一切皆以守住西州为要,行事自可百无禁忌,至于将来我会被朝廷如何处置,那是以后的事了。好了,道理讲清楚了,说说你的主意,该怎样才能把项田的兵权夺过来?” 蒋权想了想,露出和王桩一样睿智的表情。 “邀请项田赴宴,埋伏刀斧手!不过五百人太多太乱,五十人足以将项田剁成肉酱……” 李素呆了片刻,然后忽然回忆起来,自己在王桩面前糟蹋楚汉相争史时,蒋权这家伙恰好有幸参与旁听,而且听得津津有味…… ***************************************************************** 又是一天过去,与寻常的一天并无区别,日升日落,平淡恬静。 傍晚时分,夕阳渐渐西沉,白茫茫的沙漠上洒下一层金黄色的光晕,从远处看去,西州城也笼罩在这层光晕之中。 残阳,大漠,孤城,苍凉凄美如诗。 一头骆驼载着一个人,踩着夕阳金黄色的光晕,朝西州城驰来,一人一骑闯入了这幅残阳孤城的诗画里,然后,完美地与诗画融合在一起。 离西州城越来越近,守门的折冲府将士眯着眼眺望着大漠里远远奔来的一人一骑,越看越觉得不对劲。 待到一人一骑离西州城门只有数十丈距离时,守门将士赫然发现,骑士身上血淋淋的,前胸和后背插满了十余支箭,流出的血已干涸,变成了暗褐色,看起来触目惊心。 离城门尚距十丈时,骆驼背上奄奄一息的骑士终于抬起头,无神涣散的目光看了一眼低矮的城墙,嘴角露出一抹解脱般的笑意,提足了最后一口余气,骑士忽然嘶声大喊。 “我乃骑营斥候,奉李别驾之命出营巡视,西州西面百里,……百里之外,三千敌军直奔西州……而来,请李别驾,李别驾……” 话没说完,骑士嘴里忽然涌出大股鲜血,最后一口余气终于用尽,魁梧的身子在骆驼背上摇晃几下,然后倒头栽在地上,气绝而亡。 守门的折冲府将士呆呆看着骑士不再动弹的尸首,片刻后,众人猛地一激灵,两人上前抬起骑士的尸首,牵过骆驼进城,余者忙不迭将城门关紧,其中两人没命地朝刺史府方向跑去。 “敌袭!有敌袭!速速关闭城门,备战!” ………… 战争就这样突然来临。 没有摩擦,没有宣战,它以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粗暴地出现在所有人面前。 消息传到西州城不到半个时辰,城外骑营全体拔营,李素率诸将士进城,一千人集中在西城门内,执戈拉弓,戒备森严。 李素领着蒋权,王桩和郑小楼,另外还带着四十多名骑营将士,一行人面色凝重地走进了刺史府。 刺史府大门前,报信斥候的尸首静静地躺在回廊下,脸上盖了一块白布,四周围了不少人,皆是刺史府官员,每个人的目光都盯着那具再无声息的尸首,神情很复杂。 远远听到脚步声,李素穿戴银甲,头戴翅盔,标准的武将打扮,正龙行虎步朝大门走来,后面甲叶铁片撞击阵阵,众将士步伐整齐,区区数十人竟走出千军万马的气势。 众官员一惊,慌忙避让,刺史府大门前瞬间空出一大块地方。 迎着众人又惊又惧的目光,李素浑然不觉,领着众将士走到那位不知名的斥候尸首面前,沉默地看着他。 “这位,便是来报信的斥候么?”李素忽然问道。 蒋权上前,将尸首脸上盖着的白布揭开,看着朝夕相处的熟悉的脸,蒋权眼眶一红,点点头:“他名叫廖顺,关中泾州人,入我右武卫才不到四年……” 李素垂头静静地看着那张平凡而不再有生机的脸,沉默片刻,忽然双膝着地,恭敬地朝尸首磕了三个头。 蒋权王桩等人一惊,接着感动地看了他的背影一眼,然后纷纷跪地磕头。 站起身,李素转身面朝远处注视自己的诸多目光,这些目光里有敬畏,有冷漠,甚至还有仇恨,人间众生相不一而足,如此精彩。 李素冷冷一笑,忽然挺直了腰,大声道:“这位,是我骑营的将士,他的名字叫廖顺,今日此战,他为西州立下了第一功,壮哉,廖顺!”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提神,补那啥啥。。。(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一章 私怨暂抛 “壮哉!廖顺!” 随着李素话音落地,身后四十多名骑营将士神情哀恸,齐声大吼,不少将士顿时红了眼眶。 石破天惊一声吼,吓得不远处的众官员又退了几步。 李素冷冷看着众官员,忽然道:“大唐的官,戍守大唐的国土,敬我大唐的英雄壮士,诸位觉得屈尊了么?” 官员人群里一阵骚动,不知何时,人群里忽然走出一名官员,一声不吭地在廖顺的尸首前站定,寂立半晌后,忽然双手一拢,朝廖顺长揖到地,然后,沉默地走回了人群中。 有了第一个,自然便有第二个,第三个…… 最后,不管情不情愿,刺史府前所有的官员都朝尸首行了礼。 李素冷肃的神情终于露出几许柔和,没有天生的坏人,能朝廖顺的尸首行礼,说明西州的官场还有救,这座城池还有希望。 行完礼后,官员人群仍旧安静,脸上或多或少带着几分惊惧和惶然。 这些都是文官,他们的长处是能将圣贤之言如数家珍,然而面对即将到来的惨烈的城池攻守之战,许多人还是不】∠,由自主露出了惧意。 李素静静看着他们,忽然大声问道:“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 人群里又是一阵骚动。 李素这句话有出处,它是春秋时鲁定公问孔子的一句话,但凡读过两年学堂的懵懂幼子都能不假思索脱口回答出下一句。 可是李素当着诸多饱读诗书的文官们问出这一句话后,人群里许久不闻回答。 千古圣贤之言,终究只有问心无愧的人才能坦然答得出。 李素神情愈见阴沉,向前重重踏了一步,面朝众官员再次重复问道:“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 许久后,人群里终于传出低微而心虚的回答。 “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答案很标准,一字不差,这句话正是孔子回答鲁定公的,它被收录进了《论语》中。 可是。李素还是不满意。 嘴角勾起讥讽似的笑,李素的语气阴冷且刻薄:“声音这么小,是朝廷的俸禄没喂饱你们,还是你们在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当官做多了亏心事?” 尖酸刻薄指桑骂槐的话终于激起了读书人的火气,官员们动作划一地抬起头,涨红了脸直视李素,眼中喷薄着怒火。 李素浑若未见,第三次问出了同样的话,只是这一次他负手而立。仰头望天,仿佛在问苍天神灵:“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 苍天神灵没有回答他,这一次,刺史府门外空地上响起了一阵山崩地裂般的嘶吼声。 “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李素终于满意了,与众官员目光对视。笑道:“甚好,希望你们记得今日此刻说过的话。大敌当前,私怨暂抛,希望大家同心同德,共抗外敌!诸位同僚马上各司其职,安抚百姓,筹备军械。调集粮草,此战过后,若西州不失,仍放不下私怨的,继续在心里默默恨我便是。如果有机会,欢迎你们来扳倒我!” 人群寂静无声,官员们目光复杂地盯着李素的脸,那张脸年轻,稚嫩,带着几许满不在乎,还有几分讨人厌的笑容,可是,那张脸上的一双眼睛里,此刻却布满了如磐石般无可转移的坚决。 人群久久无人说话,也不见有任何举动。 李素仍笑得很灿烂,但说话却已很不客气了:“诸位,敌军离西州只有百里了,你们还傻站在这里,等着敌人请你们喝酒么?” 这句话终于惊醒了众人,人群中顿时传出窃窃的议论声,按官职大小,众人飞快且高效地分工,何人筹集军械,何人调集粮草,何人挑选城中健壮百姓充作辎重民夫等等,寥寥数语里,官员们各自领到了自己负责的工作。 一阵议论和忙乱之后,人群很快四散而去。 **************************************************************** 廖顺传回来的军情很及时,可以说,他给整个西州争取了许多迎敌准备的时间。 小小的斥候,以生命的代价,换来了一次当英雄的机会。 很多人漫长的一生里,真正闪亮的,或许只有短暂的一瞬,也或许连这一瞬都没有,一辈子庸碌黯淡至死。 李素由衷感激廖顺的同时,也不由对当初自己的决定感到庆幸。 当初一支神秘的骑兵袭营,差点酿成大祸后,李素吸取了教训,于是每天轮流遣出十名将士聊充斥候,巡探以西州城为半径的百里范围内的敌情。 今日看来,这个决定无疑是非常明智的,它救了自己一命,也救了西州官民将士一命。 西州城门关闭,将士们严阵以待,数十名斥候再次被遣出城,朝西面飞驰而去。 西面城楼上,各种滚木,擂石,火油,还有一筐一筐的箭矢,一应守城该用上的军械全部堆积在城楼上。 守城的将士们列队站在城楼上,神情凝重,还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紧张甚至惧意。 城中一片喧嚣,李素站在城楼上都能听到百姓们的哭嚎声,搬粮草的,运军械的,女人抱着孩子,男人搀着父母,夹杂着巡城军士的呵斥怒骂,整座城池像一锅煮沸的水,全乱了套。 紧张,害怕,各种情绪充斥在城中,连李素都不由自主感到几分惶然,毕竟,这是活生生血淋淋的战争,会死人的,死的人更有可能是自己。 扭过头看着王桩和郑小楼,李素试图从他们脸上发现一点恐惧害怕的神情,郑小楼脸色如同往常般死板,如同一潭死水,泛不起丝毫波澜。 而王桩…… 王桩却一脸兴奋,手里紧握着李素给他打造的二十多斤重的大陌刀,满脸跃跃欲试的表情,充分展示了一个未来杀才的本质。 城楼下一阵熙攘喧哗,一群官员簇拥着一个人,快步登上城楼的阶梯。 李素眯着眼笑了。 这些日子刺史曹余闭门不出,甚至连西州军政大权都索性放了手,任由李素大肆高调施为,曹余的这种表现很不正常,直到今日,他才终于出现在西州官民面前,面带威严,目光含煞,也不知这煞气是冲着即将到来的敌军,还是冲着李素。(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二章 城防夺权 曹余走上城楼时,李素正在指挥守城将士和民夫搬运军械,城楼窄小的跑马道上,每隔五步便堆放若干滚木擂石,隔十步烧起一锅沸油,将士们以火为单位,分别在城楼箭垛之间摆好迎敌阵势。 这些守城的战术李素原本不懂的,来到西州后,李素察觉到了危机临近,于是每日不停向蒋权求教,蒋权也不藏私,倾囊相授,此刻李素指挥下来,倒也有些模样,蒋权站在李素身旁,李素有些命令不合适的,蒋权便附在他耳边轻语几句,李素再把命令更改过来。 曹余上了城楼后,看到的便是这副景象,然后,曹余不由自主皱了皱眉。 李素这时也看到了曹余,领着众人上前给曹余行下官之礼。 “敌军有三千人?”曹余皱眉问道。 “是,据报信的斥候说,三千敌军自西面而来,离西州不到百里了。” “三千人,……不算多,以往攻打西州的所谓盗匪,也有三两千左右,如今西州多了李别驾的千人骑营,西州必不会有失。”曹余捋须道,神情颇有自信,而且还略带深意地瞥了李素一眼。 李c≦,素笑了笑,他听懂了这句话的意思,明着是对西州有信心,实际上暗指他与曹余曾经打过的赌,当时说好了,若敌军两月内没有大规模的进犯,李素则要灰溜溜的回长安去。 如今两月不到,敌军果然来了,不过曹余此刻强调敌军“不算多”,自然不会是“大规模”进犯,所以赌约到现在,还是没有定出输赢胜负。 “是。三千人不算多,西州固若金汤,必无可失。”李素也隐晦地认同了赌约未分胜负的结果。大敌当前,一切私人恩怨都暂时抛到一边,李素不愿因为这点小事而破坏了同仇敌忾的局面。 曹余点点头,为顺利赖掉一笔赌帐而欣慰不已。 理论上说。大家的节操余额都不太多了。 李素见曹余满意了,又朝他行了一礼:“敌军即至,城防危急,还请曹刺史回府居中发号施令,城防抗敌之事便交由下官代劳。” 这话说出来有点僭越,按理李素不该说的,可是李素的疑心病太重,西州危急也代表他本人的性命危急,守不守得住城。全靠指挥者的才能,李素从来不会将自己的性命交到另一个人手上,更何况这个人与他并不太和睦,易地而处,对待仇人,李素一般是拿他挡箭的。 曹余的脸色顿时变了,眼神立即阴沉起来:“李别驾,戍守西州。是本官的责任!” 李素笑得很亲切:“是,守土抗敌。人皆有责,戍守西州也是下官的责任,曹刺史是西州首官,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守城艰险之事。便交由下官代劳,下官若不幸为国捐躯,再请曹刺史主持大局吧……” 朝曹余眨了眨眼,李素忽然压低了声音笑道:“若下官守不住西州城,三省追责起来。曹刺史也有推脱的余地呢……” 话说到这一步,已经很直白了,为了夺过守城指挥权,李素索性把所有的责任全扛在自己身上。 曹余眼中闪过一丝莫测的光芒,不知想到了什么,深深朝城楼马道上的众将士扫视了一圈,此时西州城的守卫力量大约只有两千来人,其中一半是西州折冲府将士,还有一半是李素带来的骑营将士,原本还有一个折冲府,却因为出城巡视边境,匆促之下未及赶回。 两千多人,一面脆弱的夯土城墙,还有一大堆内忧外患的问题,要面对三千如狼似虎的敌军,能不能守住这座城,真要看天意了。 见曹余半晌不答话,李素有些不耐烦了,他要做的事情很多,没时间跟曹余磨嘴皮子,于是李素笑容不变,催促般笑问道:“不知曹刺史意下如何?” 曹余脸色几番变幻,忍不住直视李素的眼睛,然后,曹余背后冒了一层冷汗。 此刻李素笑得很甜,很讨喜,只看他的笑脸的话,看起来他就是一个毫无心机,单纯青涩的阳光少年,可是……李素的眼睛! 李素的眼睛布满了血丝,里面并没有一丝笑意,反而有些狰狞,面朝着他笑,眼中却闪烁着像狼一样凶残的光芒,仿佛只待曹余说出半个不字,他便会暴起噬人,将曹余连皮带骨吞进肚里。 这样的眼神,曹余从未见过,今日兵临城下之时,李素眼中的杀机与当初连斩十三名犯官时的眼神如出一辙,曹余只觉浑身骨子发冷,如同有一股寒风吹进了骨髓里,冷得令他发颤,惊疑的目光微微一转,然后,曹余看见了李素身后如影随行的王桩,恰在曹余的目光转到王桩身上时,王桩也朝他咧嘴笑,笑得很难看,右手却忽然伸出,握住了那柄独属于他的,重达二十多斤的大陌刀…… 这个动作令曹余打消了心底里最后一丝惊疑,他现在毫不怀疑,如果此刻他敢说半个不字,李素绝对有这个胆子敢把他立斩于城楼之上,这个无法无天的疯子,在大敌当前形势危急之时,什么事都干得出! 曹余咬了咬牙,现在他连沉默都不敢了,因为怕惹到这个疯子,于是很识时务地道:“如此,西州城防便托付李别驾操劳了,本官……回刺史府,居中调度便是,项田!” 曹余身后的项田楞了一下,下意识抱拳:“末将在。” 曹余语声已渐冷,漠然道:“折冲府上下将士,皆听李别驾号令,胆敢违命者,李别驾有临机专断之权。” 项田大急:“曹刺史,这不合规矩,末将……” “大敌当前,本官的话就是规矩!” 说完曹余再次深深看了李素一眼,拂袖转身离去。 李素笑吟吟朝曹余的背影行礼:“恭送曹刺史。” ………… 曹余走后,西州城楼上,无论折冲府还是骑营将士,皆沉默地看着李素。 李素转过身,笑容已换上一脸寒霜,面朝众将士缓缓地道:“大家都听到了,奉西州曹刺史令,现在由本官接管西州城防,诸将士务必遵我号令,胆敢违命者,立斩!” 众将士凛然,犹豫了一下,终于一齐抱拳喝道:“遵将令!” “现在,整军备战,迎敌!” **************************************************************** 第一道将令便是将心不甘情不愿的项田调离城楼,命他整肃城中粮草军械,直到项田满怀怒火离开城楼,一众折冲府将士失去了主将,大家这才终于收起不服之心,振作精神有条不紊地备战。 直到这时,李素才稍松了一口气。 城防终于顺利接管过来了,如果刚才曹余不肯交权,李素说不定真会下令剁了他,拼着将来被朝廷究罪,今日也不能把城防交给一个他不信任的人。 至于项田…… 李素朝蒋权使了个眼色,蒋权会意点头,一名骑营军士出列,悄无声息地跟在项田的身后。 嗯,项田这个人,李素照样信不过。 ………… 敌人来得很快,比想象中快。 一个时辰后,西州西城外的沙漠尽头忽然掀起漫天黄沙,滚滚黄尘中,出现了三两个小黑点,紧接着,小黑点变成了五个,六个,上百个,一炷香时辰后,三千余骑着骆驼穿着各色服饰的人从黄沙中缓缓出来,一直到离西州城墙三里外停下,在众守城将士各异的目光里,三千骑不慌不忙排好阵势,沉默对峙。 李素眼皮直跳,扭头看了蒋权一眼,发现蒋权也在看着他,二人眼神交流,都透露着同一个意思。 只看这三千骑摆出的阵列,以及整支军队在沉默中散发出的漫天杀气,如此阵势,绝不是寻常盗匪之流能做得到的,他们,必然是西域某个小国的精锐军队! 蒋权怒目一瞪,忽然嘶声喝道:“敌军已至,备战!” *************************************************************** ps:昨天才回家,太累了,大睡了一觉,所以休息了一天。。。 嗯,从今天起,正常更新。。 对了,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三章 大漠玉人 秋到边城角声哀,烽火照高台。 西州城上,千戈竞举,百弓待发。 西州城下,游骑四顾,刀剑如林。 随着敌军阵内一声绵长呜咽的牛角号,三千敌军齐刷刷向前缓缓推进。 数十骑扬着弯弯的怪异的刀,在阵前呼喝嚎叫,耀武扬威之极。 离得近了,李素凝目望去,才发现敌军的面容竟大致与中原汉人一般无二,只不过穿戴很乱,红色灰色甚至明黄色都有,衣衫颇见褴褛,看打扮似乎真是一股大规模的沙漠盗匪。 城楼上,李素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蒋权附在他耳边,轻声道:“眼下敌军尚未攻城,刚才数十骑耀武扬威只不过是挑衅,希望咱们唐军能出城与他们一战……” 李素冷笑:“出城?我西州城墙虽然脆弱,可好歹也是一道防线,五则攻之,十则围之,他们攻城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我有多傻才会派兵出城与这群蛮子一战?” 蒋权笑了笑,算是认同了李素的说法。 李素思量片刻,忽然道:“去派个人,把那焉叫到这里来。︾,” 未多时,一脸苍白的那焉被军士拉拉扯扯到城楼上,看见静立于城楼箭垛间的李素后,那焉的脸色愈发苍白了,眼中露出了惊惧之色。 李素见他脸色不好看,不由笑道:“那兄莫惊,我没有把你斩首祭旗的打算,如今世道险恶,人心不古,愿意给我免费盖房子的冤大头太少了,死一个就少一个,我怎舍得拿你祭旗?” 那焉闻言脸色这才好看了些。粗糙苍老的面颊恢复了些许血色。 指了指城外仍在耀武扬威的敌军,李素道:“那兄帮我看看,这帮人是西域哪一国的?” 那焉凝目看了半晌,才道:“他们是高昌国人,自汉朝班超鼎定西域后,高昌国所居者皆是汉人。后来中原大乱,高昌渐失臣礼,久不尊中原宗主,并自成一国,数百年来渐成气候,国人又频与突厥龟兹甚至大食通婚,血统已非纯粹的汉人,而且他们也从不承认自己有汉人血脉……” 李素点点头,难怪看起来像汉人。可给他的感觉却那么奇怪,原来是高昌国人,这就说得通了。 “里面没有龟兹人?”李素若有深意地看着他笑。 那焉苦笑:“或许有吧,三千人不少,什么人都可能有,龟兹国相素来对西州有所图谋,出现龟兹人也不奇怪……” 李素哼哼:“龟兹人攻我的城,而我却和某个龟兹人称兄道弟。越说我越生气,现在我真该考虑要不要把你斩了祭旗……” 那焉呆了一下:“不是说管鲍之交吗?” 李素叹道:“我敲诈你那么多钱给自己盖房子。还把你押到城楼上打算斩你,你说说,像我这种朋友,跟‘管鲍之交’有半点关系吗?‘狐朋狗友’才是我的真实面目好不好?” 那焉的脸又白了。 李素似乎有一种存心吓唬他的恶趣味,又拍了拍他的肩,笑道:“狐朋狗友至少有个好处。当你的钱财足够多,多得能免费给他盖房子时,狐朋狗友一定舍不得杀你,最少要把你最后一丝利用价值榨干后才会无情把你搓圆弄扁,所以。你做错了任何事,我这位狐朋狗友都能原谅你……” 那焉的脸色再次缓和下来,李素明显看出他松了一口气。 李素笑了笑,把目光投向远处的敌军战阵中,口中淡淡地道:“有钱果然是大爷,你看,我连你派人出城报信这么不仗义的事都原谅了,忽然觉得像我这样的朋友,说是狐朋狗友未免太抹黑自己了……” 那焉的脸色刷地又白了起来。 远处,敌人中军忽然吹起了悠长的牛角号,紧接着,隆隆的鼓声擂响,节奏越来越快。 城楼上李素和蒋权的脸色同时一变,异口同声道:“敌人攻城了!” ****************************************************************** 许明珠骑在骆驼上,头上戴着黑纱斗笠,将姣好的面容遮得严严实实,弱小的身躯随着骆驼行走而摇摇晃晃。 骆驼很累了,许明珠也很累了。 她的前后,是近百名同样骑着骆驼的骑营将士,一行人横穿沙漠,从西州走到沙州,这一路走了近三个月,而眼前触目所及的,仍旧是一片白茫茫看不见尽头也看不到希望的沙漠。 骆驼的驼峰上斜挂着一个黑色的牛皮水囊,许明珠有些口渴了,摘下水囊,拔掉塞子,打算喝一口水润润快冒烟的喉咙,可是水囊口凑近她干裂破皮的樱唇后,许明珠不知想到什么,终究只用水轻轻润湿了一下嘴唇,然后极其吝啬地将水囊挂回驼峰上。 她和骑营将士这一路并不太平,虽然运气好没遇到大股盗匪,仅只遇到两股数十人的小股匪类,骑营将士亮出兵器,一轮冲锋便将盗匪冲散击溃,可路上不太平的并非人祸,而是天灾。 和去西州时一样,许明珠的队伍也遇到了两次沙暴,第一次因为骆驼们不安的嘶鸣而提前做好了准备,算是勉强度过一劫,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猝不及防的沙暴突然降临,队伍没有防备,顿时全乱了,骆驼被吓得到处跑,骑营将士豁出命,顶着遮天蔽日的沙尘,艰难地搭起人墙,保住柔弱无依的许明珠的周全,直到最后沙暴过去,清点人数和辎重,粮草和饮水损失了一半,而护送许明珠的骑营将士也死了六个。 许明珠哭了很久,对一个以前连泾阳县都没走出过的商贾家女子来说,她这十多年过的是安逸平静的日子,爹娘只教过她妇道女德,却从未教过她何谓“担当”,何谓“重任”,这些东西,本不该是她学的,那些是男人的事。然而离开西州直赴长安的这一路,仅仅三个月,她却渐渐学到了很多。 郑重埋葬了六位将士,许明珠在坟前虔诚而自责地给六位将士行了跪礼,然后起身继续前行,从那以后,许明珠再也没有哭过,也没有笑过。 六位将士的死,带给她无尽的愧疚,同时也教会了她担当,一个女人对自家夫君的担当,她赫然发觉自己身负的使命多么沉重,怀里揣着的那封书信,或许便是夫君从泥潭拔身而出的唯一希望,虽然夫君只是要她回长安给卢国公程伯伯送一封书信,虽然夫君只想从卢国公府借调几位文人清客来西州帮他支撑局面,虽然许明珠到现在也不明白,千里迢迢从西州回长安,为的只是请几个文人,什么时候开始文人竟有如此重要的作用了…… 许明珠与李素成亲这些日子,一直活得懵懵懂懂,因为她根本不懂夫君的世界,尽管她拼了命想融入进去,可是夫君在她眼里仍是那么的深不可测,她不得不承认男人和女人的差距,或许,男人天生就是干大事的吧,不然为何夫君的每个决定在她眼里看来都是那么的高深呢? 虽然有太多的事不懂,可许明珠却只认了死理,夫君交代她的事,一定是极重要的事,这件事一定关乎着夫君的前程,所以许明珠拼了命也要把信送到长安卢国公府,亲手交到那位长了满脸大胡子,笑起了带着几分阴森杀气的程伯伯手里。(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四章 璀璨明珠 罡风卷起漫天沙土,打着漩儿扫过许明珠的面庞。 大漠不见尽头,极目之处,仍是一片毫无希望的白茫茫。 许明珠很累了,她不记得自己走了多久,不知道还要走多久,她甚至连方向都不敢确定,如果没有这一百人的骑营将士跟随她,护送她,或许她会独自在茫茫大漠中崩溃,残躯被风沙掩埋,若干年后再被某一阵风吹拂出地面,路人从不完整的躯壳边经过,留下一声悲悯的叹息,和几句无关痛痒的猜测。 遇到两次沙暴,队伍损失了一半粮食和水,现在队伍里的粮食和水已然不多了,每个人对剩下的每一粒粮食和每一滴水都很吝啬,最渴的时候也不过用水囊微微将嘴唇润湿一下,不敢多喝一口。 因为这条看不到希望的路,大家不知道还要走多久,更不知道粮食和水能不能支撑到他们发现绿洲的那一刻。 队伍走得很慢,座下的骆驼有气没力地蹒跚而行,骑在骆驼背上的人也软蔫蔫的打不起精神,大家连话都不想多说,怕多说一句便会丧**体里更多的水分。 护送许明珠的百人骑营原本有两位火n,长,那一次沙暴死了六位将士,其中有一位便是火长之一,如今队伍里只剩下一位火长,带领着大家前行。 火长姓方,名五郎,不算什么正经名字,取名的父母大概停留在结绳记数的知识阶段。然而在这个年代,能被称为“五郎”的人,足可见他的母亲是何等英雄人物了,官府一定奖给他家不少钱。 年轻时,方五郎还是方五郎,待到过了三十岁。方五郎便改名为“方老五”,实在不好意思恬着一张粗糙的老脸装嫩叫什么“五郎”了。 方老五是一位老兵,今年快五十岁了,以前在隋朝当过府兵,后来高祖皇帝晋阳起兵反隋,义军用最短的时间占据了关中。整编原来关中的隋朝军队,方老五也就稀里糊涂的从隋朝府兵变成了大唐府兵,再然后,参加过两次大战,其中包括贞观四年李世民平灭东突厥之战,因为作战勇敢,便被调入右武卫骑营,成了蒋权麾下的火长,麾下不多不少管着五十来号人。 久经战阵淬炼。方老五成了一员厮杀经验丰富的老兵,今年快五十岁的他,说话便到退役的年龄了,这次蒋权派他护送许明珠回长安,其中不乏让他回到长安后顺势退役的安排,这些年的战功积累下来,方老五能够分到二十亩永业田和十亩功勋田,回到长安后。他可以选择任何一个庄子安居,当地官府县令甚至会领着村庄宿老给他行礼。一辈子为国征战,临老能混到三十亩地,以及县令宿老们的礼遇,对方老五来说,足够了。 所以队伍虽然遇到了大麻烦,方老五的心情仍旧很不错。迎着凛冽的罡风和黄沙,他甚至还能笑得出来。 在死人堆里打了一辈子的滚,眼前这点小麻烦算什么?算个球! 骑着骆驼在许明珠身后亦步亦趋,迎面吹来一阵与刚才稍许不同的微风,风里夹杂着一丝凉意。方老五心情愈发舒畅,舒畅得忘记了此刻队伍所处的恶劣环境,居然扯开了嗓子,放声唱起了关中俚俗歌谣。 “山尖尖儿上那个槐槐儿高,窝窝儿里那个婆姨俏……” 歌声粗俗,却豪迈,比不得诗经里那般优雅工整,唱的人却很开心,对粗鄙武夫的方老五来说,几句连吼带唱的歌,能令他心胸无比快活,至于歌词多么的粗俗,便不管那么多了。 前后的骑营将士原本耷拉着脑袋,没精打采跟着队伍麻木前行,听到方老五唱歌,纷纷扭转头看着他,目光充满了怪异。 这般快缺粮断水,前程渺茫的时候,不琢磨着少说话少动弹节省体力和身体水分,他居然还扯着嗓子唱歌……若不是因为方老五是火长,怕是不少人要指着他鼻子骂他疯子了。 骑在骆驼背上的许明珠忍不住回过头瞥了他一眼,罩在黑纱斗笠里的俏脸看不清表情。 方老五这时也察觉不对了,队伍里还有一位女眷呢,而且还是李别驾的正室,皇帝陛下金册御封的诰命夫人。 于是方老五急忙朝许明珠赔罪不已:“夫人恕罪,小人得意忘形了。” 许明珠轻轻一叹,斗笠里传出略带嘶哑的声音:“无妨,路途遥远,唱几句解解乏也是情理之中,方火长无须顾忌。” “不敢,呵呵,不敢……”方老五陪笑几声,听许明珠声音嘶哑,急忙解下自己腰侧的牛皮水囊递上前,笑道:“水不多咧,夫人多喝几口,小人都是一些糙汉子不喝没啥事,可不敢委屈了夫人。” 许明珠急忙推脱:“粮食与水每人都有定额,我不能破例,方火长莫教我为难。” “摸事,摸事,喝咧,额嘴儿的水还多滴很……”方老五操着一口纯正的关中话笑道。 许明珠推脱几次无果,方老五太热情了,只好勉为其难地接过水囊,轻轻掀开了斗笠的黑纱,露出清丽而憔悴的俏容。 见许明珠露出真容,方老五脸上顿时浮上几许不易察觉的宠溺之色,无关男女之情,方老五半生行伍,未曾娶妻,更无儿女,这一路护送许明珠,路上多少聊过几次,也共同经历了一些患难,方老五感于许明珠这位弱女子表现出来的坚强,不由心生怜悯,渐渐的,把她当作了女儿,平日行路时对她多有照拂。 方老五的水囊握在许明珠的手里,可许明珠并未喝一口。 如此困境里,水是每个人生命赖以延续的东西,许明珠心地善良,不忍喝一口,每一口都是别人的命。 “方火长,不知咱们走的方向对不对,也不知还有多久到玉门关。若是走错了方向,那真是牵累众将士了,我纵百死亦难辞其疚……”许明珠轻轻柔柔地道。 方老五笑道:“看日头和星辰的位置,这条路约莫错不了,夫人且请宽心,就算走错了。那也是大家的命,与夫人何干?” 许明珠垂下头,轻柔却用力地道:“我死不死并不打紧,只是夫君交代要办的事,我却……实在是辜负了夫君的信任,或许已坏了夫君的大事,累及夫君在西州举步维艰,我纵然一死,怕也入不了夫君家的祖坟。我……” 这是许明珠最大的心事,说着便有些哽咽,使劲吸了吸鼻子,忍住了夺眶的泪水。 见许明珠伤心忧怀的模样,方老五忍不住开解道:“夫人勿忧,其实啊,李别驾交代夫人的事,或许并不重要。纵然夫人没办成,也与西州大局无关……” 许明珠毕竟心思聪慧。立马听出了不对,扭头盯着方老五道:“你说夫君交代我的事其实并不重要?方火长何出此言?” 方老五心里隐隐将许明珠当女儿看,实在不忍见她忧怀,眼下也已快走到玉门关,瞒不瞒的并不重要了,于是索性道:“夫人。实话说了吧,李别驾交代夫人的事,其实是莫须有之事,他只是想将夫人送离西州,所以胡乱编了个借口。小人临行前,李别驾已单独召见过小人,让小人将夫人送回太平村便可……” 许明珠神情数变,一双失去红润光泽的纤手紧紧握住水囊,仿佛溺水的人拽着一根救命的稻草,沉默片刻,颤声道:“夫君他……他为何要将我送离西州?” 方老五叹了口气,神情黯然地垂首不语。 许明珠仿佛明白了什么,俏脸刷地一片苍白。 “莫非西州,西州……” 方老五叹道:“夫人离开西州前,西州已危在旦夕,西域诸国觊觎窥视,大军攻城顷刻即至,李别驾事先察觉到苗头,这才预先将夫人送走,他则留守西州,整军备战……夫人,万莫辜负了李别驾的一片心意啊。” 许明珠脸上愈发不见血色,连嘴唇都白了。 “他……他竟然……” 心中一急,当下也顾不得所谓军国大事,许明珠从怀里掏出李素要她送至卢国公府的书信,手忙脚乱地拆开,雪白的笺纸上只字片语俱无,却画着一只惟妙惟肖的猪头,猪头正咧着嘴朝她笑,笑得很憨厚。 炎炎烈日下,许明珠却觉浑身冰凉,连骨缝里都透着一股凉意。 纤手狠狠一抓,雪白的笺纸连同纸上那只猪头,被她揉捏成了一团,随即许明珠手一松,小心地将那团纸徐徐展开,纤手轻轻抚过纸上那只憨厚的已被揉皱的猪头,痴痴地看着它,泪水止不住地掉落在纸上,一滴,两滴,猪头被浸染了一团墨渍,憨厚的笑容渐渐模糊…… “你,你怎能如此……绝情!”许明珠幽怨哽咽。 方老五见许明珠如此伤心,不由轻轻扇了自己一巴掌,原本只为开解她,却不曾想越开解越惹她伤心,何苦嘴贱? 不知过了多久,独自伤心的许明珠忽然抬袖狠狠擦了一把脸上的泪,神情直视远方的茫茫大漠,目光透着无比的坚毅。 方老五一呆,看到许明珠此刻截然不同的表情,心中隐隐有种预感,刚才说的这些话,或许已闯了祸…… 良久,许明珠语气坚决地道:“方火长,此刻起,我们加快行军,务必赶到玉门关!” 方老五愕然道:“赶到玉门关……做甚?” “夫君不负皇恩,我亦不能负他!夫君为国戍守边城是做臣子的本分,我为夫君奔走求救也是做妻子的本分,西州告急,我们赶到玉门关,求玉门关守将调拨兵马,驰援西州!” 方老五呆怔,此刻的许明珠不复柔弱堪怜的模样,骑在骆驼上的身影与刚才似乎并无不同,可方老五分明感到,一股强大的气势从她小小的身躯里勃然而发,真正像一颗被埋在沙土里的蒙尘明珠,被风吹去了尘土,须臾间绽放出璀璨夺目的万丈光芒。 ***************************************************************** 西州城楼。 “蒋权!你死哪里去了?南面敌人快爬上来了,快浇火油,烫死那些杂碎!” 李素头发凌乱。双眼赤红,一身帅气的银铠也破了好几处,手臂和额头伤痕遍布,鲜血流满了一脸,他的手中握着一柄镶玉嵌金的宝剑,宝剑的剑尖直指城墙南面。 蒋权的模样也好不到哪里去。铠甲破损之处比李素更多,肩膀上还斜插着一支羽箭,箭尾的翎毛随着走动而轻颤不已。 “弓箭,上!”李素的剑尖忽然又指向西面,声音嘶哑难听,可每一个字仍满含杀意,一丝不差地落入守城将士们的耳中。 “王桩,西面窜上来两个,给我把他们撂下去!” 满身浴血的王桩大声应了。然后嘿然一声断喝,抡起大陌刀凌空转了几圈,狠狠朝爬上城头的两名不知是幸还是不幸的高昌国敌军身上劈去,两名高昌人刚窜上城头,还来不及站稳,迎面便见一道雪亮的光芒掠过,然后,二人惊骇地发现。自己的上半身飞了出去,而腰部以下的部分。却仍留在原地,内脏肠子鲜血喷洒了一地…… 惨烈的城池攻守战,敌我双方在西州城墙这块方寸之地你死我活的争夺,厮杀,正与邪已混淆,生死胜负才是大家需要的结果。 李素站在城头。手中宝剑指处,将士无不豁命以赴。 城下某个阴暗的角落里,随着一声轻不可闻的弦动,一支冷箭朝李素的后背疾驰而来,李素浑然不觉。却见一道人影闪过,当的一声,冷箭被一柄横刀磕飞,从李素的头顶上飞过。 李素顿时察觉,朝身后的郑小楼瞥了一眼,战场上各出机谋,各逞手段,包括暗杀敌方主将。李素甚至都记不清这是射向自己的第几支冷箭了,幸好,自己的身边有个郑小楼。 郑小楼磕飞冷箭后,冷硬的神情浮上几许不耐烦,劈手夺过身旁一名弓手的弓箭,搭箭后将弓弦拉成满月,嗖的一声,便听城墙下凄厉惨叫,然后了无声息。 你攻我守,不知过了多久,夜幕已深深将这座大漠上的城池笼罩起来,随着时间流逝,双方士气也渐渐颓然,李素不知道将士们杀了多少敌人,也不知道己方将士伤亡如何,他只是喘着粗气站在城头,像一杆标枪,立在所有将士们看得见的地方,用尽一切方法提升士气,将窜上来的敌人赶下城池。 城下不断有人窜上来,然后被守城的将士劈翻,守城的将士也不断有人倒地,然后很快又有一人补上位置,此时城池攻守已陷入胶着之势,现在比的只是双方主将的耐心和毅力,谁先耗不住,谁便是失败者。 终于,攻城的高昌敌军主将似乎接受不了这种填命式的攻城方式,城墙外三里,敌人中军远远传来鸣金声,潮水般涌来的敌军又潮水般迅速退去。 看到敌军停止攻城,李素此时也顾不上干不干净,情不自禁一屁股瘫软在地,大口呼吸着带着一丝炎热的新鲜空气。 李素知道,敌人的这一轮攻城算是守住了,至于下一轮何时开始,下一轮进攻,西州会不会失守,李素懒得想了,那是下一轮的事。 尽力吧,尽到自己最后一丝力,如果尽力之后仍改变不了结果,他也问心无愧了。 所有的守城将士也累倒在地,各自用最舒服的姿势躺着或坐着,神情疲倦且木然地看着远处敌军的中军大营。 蒋权从南面城头蹒跚走来,紧靠着李素坐下,坐没坐相地呈大字型瘫在地上,同样大口喘着粗气。 “问清伤亡了吗?”李素闭着眼懒洋洋地问道。 蒋权叹了口气:“折冲府和骑营共两千将士,死了四百多个,还剩一千六,活着的大部皆带伤,动弹起来怕是也不利索了……” “敌人呢?” “他们死得更多,城下堆那么多尸首,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一战咱们没输。” 李素沉默片刻,忽然道:“你曾经说过,西州这种夯土城墙,若让别的将领来守,不出一日,西州必破,而你,可以支撑三日,现在你还是这个说法么?” 蒋权苦涩一笑:“末将自大了,若敌军照今日这般不要命的攻城,末将顶多只能支撑两日,两日后除了与城俱亡,为国徇身,末将别无办法。” 李素默然不语,手却抓住了城头马道上的地面,微微一用力,一把夯土轻易被他抓在手里,而李素的心却渐渐下沉。 “守城,我并不怕,敌人毕竟只有三千,等他们死得只剩一千左右时,士气必然全面崩溃,主将便不得不撤军,一边是攻城,一边是守城,双方伤亡是有差距的,攻城的一方必然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我现在最担心的,是西州的这面城墙……” 李素抬起手,手中的夯土缓缓从指缝中倾泻,像光阴,慢慢随风而逝…… “这面城墙太脆弱了,若敌人下一轮攻城不再选择硬碰硬,而是想法子直接将我们的城墙挖了,那时,西州不破也不行了……” 李素苦涩地笑,额头上的伤痕在月色下尤觉狰狞可怖。 ***************************************************************** ps:五千多字,大章,大章。。。嗯,大半夜码字很辛苦的,求月票鼓励一下。。。(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五章 走留之争 以往西州城是怎么守住的,李素不得而知。 这面夯土城墙居然能挡住敌人四次攻城,对他来说很不可想象,或许,那两支神秘的突厥骑兵起到了关键作用,可是今日,李素不可能把守城的希望寄托在那两支虚无缥缈的突厥骑兵身上。 一切还得靠自己。 “再派人从东面出城,将外面巡边的那支折冲府将士火速召回西州,还有,再派人去沙州求援,西州告急,危在旦夕,请沙州守将务必领兵来援!”李素平静地连下两道军令。 蒋权应了一声,然后挠挠头,迟疑道:“城外这支敌军只剩两千多人,与咱们西州的守备兵力大致相差不大,况且我唐军将士威猛,往往能够以一当三,现在就算出城与他们摆开阵势正面与敌,赢面也是十拿九稳的,李别驾,咱们似乎不必求援吧?” 李素瞥了他一眼,目光带着几许冷意。 蒋权不自在地揉了揉鼻子:“咳,李别驾,末将说错了么?” 李素叹道:“你没说错,但你看到的只是眼前……蒋将军,你是不是以为,把城外这支三千人的敌军击溃咱们就▲,算大获全胜了?” 蒋权眼皮一跳:“难道……” 李素望着大漠尽头的远方,神情浮上几许苦色:“击溃城外这支敌军并不难,正如你所说,出城摆开阵势,正面接敌,区区两千多敌人,一击即溃。可是……西州要面对的,并非只有这两三千敌军啊。” 蒋权眼睛渐渐睁大,额头顿时沁出一层冷汗,呼吸也加快了许多。 “别驾的意思是……后面还有敌军?” 李素苦笑点头:“我大唐北征薛延陀,抽调国中兵力。致令国中兵马空虚,而西州位置如此重要,西域诸国觊觎多年,如此绝佳的机会,他们焉能不倾举国之兵悍而占之?城外这两三千人的高昌国敌军只能算是西域联军的一支前锋而已,只在试探我西州的虚实。咱们把前锋打得落花流水,对大局并无太多影响,反而会使我们城中兵力消损愈发严重,待到西域诸国大军兵临城下,我们拿什么去抵抗人家?” 蒋权脸色顿时白了。 作为武将,战场上的事情他能应付,而且得心应手,可是战场之外的事,他却预测不了太多。 “如此说来。西州危矣!”蒋权顿了片刻,忽然站起身,随手从后面蛮横地拎了一名亲卫出来,神情狰狞地瞪着他,低声道:“你从东面出城,往沙州而去,一路不准耽搁,到了沙州后。向守将求援,西州有大变!” 亲卫被蒋权狰狞的模样吓到了。傻呆呆地点头,然后转身便准备跑。 “回来,另外叫个人,去把巡边的另一支折冲府将士召回来,那支折冲府据说大概在北边庭州一带巡视边备,莫耽误。快去!” 亲卫走后,蒋权的脸色终于好看了一些,一屁股坐在李素身边,颓然道:“沙州若能遣一支援军,再加上召回来的那支折冲府将士。四五千人约莫能守住西州了吧?” 李素笑了笑。 “西域诸国不是傻子,他们既然敢派兵来攻我西州,事前一定通盘了解了咱们西州的现状,包括可能出现的援兵,既然了解之后还敢派兵来,说明他们有底气拿下西州,对他们来说,如今的时机正是百年难遇,他们怎舍得放弃?” 蒋权急了:“援军来了也没用么?” 李素瞥了他一眼:“我只个十多岁的孩子,你问我,我问谁去?” 深深叹了口气,李素悠悠道:“尽人事,听天命吧……你看,我们该做的都做了,甚至比别人做得好,整军,招商,迁民,练兵,甚至为了守城,我还夺了曹刺史的权……做完了这些,城池的攻守之战已不是过程,而是立等可见的结果,无论结果是好是坏,我们都应该接受它,因为我们尽力了,对大唐的国土城池,对城里数千户百姓,以及对我们守城的将士,我们都尽力了。” 蒋权神情阴郁地叹道:“别驾此言在理,可末将是大唐的武将,武将为国战死疆场,也是应当应分的下场,城池若守不住,末将以身殉国是必然的,只是,就算我死了,城池终究失去了,纵然九泉之下,我也难以瞑目,因为城池是在我手上丢的,而且,长安家中的妻儿老小日后怕也抬不起头,因为我纵死亦是败军之将,我丢了大唐军人的脸,愧对陛下和社稷……” 李素皱了皱眉,显然,蒋权的想法与他很不一样。 “以身殉国?你怎会有如此想法?”李素满脸不认同地看着他:“打不过就跑啊,为何要殉国?” 蒋权吃惊地抬起头:“打不过也要打啊,大不了一死,怎能逃跑?别驾的想法恕末将无法苟同!” 李素背靠着城墙箭垛,半躺半坐在地上,此时已是深夜,攻城的敌军已撤回中军,今晚估摸不会再打了,城墙下,一队一队的民夫和城中的妇孺们抬着一筐筐热气腾腾做好的晚饭,蹒跚走上城墙,给守城的将士们轮着分发。 大战之后,西州的城墙上仍散发着浓浓的血腥和焦烟味道,可是此刻的画面看起来竟有几分宁静祥和之气,委实很奇怪。 既然闲着,李素不介意跟蒋权谈谈人生,很严肃的谈人生。 他很担心,若他和蒋权的思想不能统一的话,将来他逃跑时蒋权很有可能扯他后腿…… “殉国……能给大唐带来什么好处?”李素忽然问道。 蒋权愕然:“好处?这个……殉国,全臣节也,与好处有何干系?” 李素叹道:“打个比方啊,如果西州守不住,我们是领着百姓逃出城去,还是死守在城池里,与敌血战至死?如果我们死了,那么,死了便死了,敌人会用刀剑在我们的尸首上戳来戳去,让我们死得更彻底,更零碎,结果呢?城还是丢了,人也死了,敌人亲手把我们变成一具具尸体,敌人也放心了。可是如果预见到守不住西州,我们事先逃出去了,然后呢?” 蒋权傻傻地看着他,迟疑道:“然……然后呢?” “然后,我们可以回沙州和玉门关求援兵,我们可以上疏陛下和三省,请求拨付兵马和粮草,请求大唐将士助我们夺回西州,最后还可以领着兵马,横扫整个西域,今日对我大唐失了臣礼,胆敢进犯我大唐城池的小国们,皆是我们大唐铁蹄将来必踏之地……” 李素摊了摊手,笑道:“你看,我们如果不死,留着有用之身,能做多少事情?这些虽然是西州失守后的事,可它的结果最终还是扬眉吐气的,而且这些事,死人是绝对做不出来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死了,就真的永远失去翻盘的机会了,而活着,却有无限可能。相比之下,城池失守时以身殉国,你觉得有价值吗?” 一番说不上正理还是歪理的言论,蒋权被李素洗脑了,傻傻地摇摇头。 李素很欣慰:“蒋将军,你终于悟了,我心甚慰……话先说前面,西州失守,我若想跑时,你不但不能拦着,还要一路护我周全,毕竟我……值得被人捧在手心里。现在嘛,你该去巡城整军了,你看,我们仍在为这座城池而尽力,直到它失陷前的最后一刻。” 蒋权如同被催眠了似的,傻呆呆地站起来,双目无神空洞,仿佛双脚离地般飘着走了出去,显然李素一番歪理令他的信仰有崩塌的先兆…… 李素仍坐在地上,摸着下巴开始琢磨下一步。 理智而现实的说,西州恐怕真的守不住了,城里不到两千兵马,即将到来的敌人却很可能数万,敌我太悬殊,李素纵有通天之能亦回天乏术,所以,击溃眼前这两千多敌人后,在敌军大部围城之前,必须想好退路,该跑路时一定要毫不犹豫地跑,而且跑得问心无愧,因为他尽力了。 李素沉浸于思绪中,可蒋权却回来了,这次双脚稳稳踏在地上,不是飘回来的。 “李别驾,末将刚才仔细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以身殉国!”蒋权语气坚定地道。 李素收回思绪,然后叹了口气,很敷衍地拱拱手:“愿闻其详。” “没有理由,身为戍边武将,城在人在,城失人亡!至于以后的收复,报仇等等,自有别人来做,我看不到了,可我能让敌人看到的是,我大唐永远不曾屈服的精与气!一个国度,它的将士有与敌皆亡的勇气,那么,任何邻国从此以后都不敢轻捋虎须!嗯,就这样!末将巡城去了。” 说完蒋权转身便走,每一步都迈得很踏实,像一座推不倒的碑。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六章 君子之战 不能说蒋权错了,当然,李素觉得自己更没错。 一个物件,从正面看,从反面看,落在眼睛里的样子是不一样的,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一件事的看法也是如此。 李素是来自千年后的人,爱国情怀不是没有,可是毕竟价值观里掺杂了太多现实主义的东西,做任何事情,求的是结果,而非过程,所以,为了这个结果,李素可以不择手段,甚至并不在乎过程有多不堪,这些不堪里,包括了抱头鼠窜。 一切只为了活着,活着达到最终的目的。只有活着,才有翻盘的机会,才能转败为胜,才能把敌人踩在脚下,笑到最后。 蒋权显然不一样,或者说,这个年代的人的想法都与李素不一样,他们重气节,轻生死。 求生是所有动物的本能,一刀劈过来,任何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都会下意识地用胳膊去挡,这个“挡”的动作,便是求生的本能反应,把它化而大之,当城池即将失陷时,逃跑也应该是人的本能反应,当一个漠视自己的生命,只为气节而慷慨赴死的人出现在李素面前,李素会敬重他,仰望他,但绝不会效仿他※,,因为他觉得自己的价值观是最正常的,买卖也好,战争也好,如何保存有用之身,去达到利益最大的结果,才是一个正常人应该做的。 道不同,不相为谋,李素很惋惜,当然,他也不会强求,千年后有一位变法失败者在大狱里写过一句诗,我自横刀向天笑,笑完我就去睡觉……嗯。去留肝胆两昆仑。 “去”与“留”都是昆仑,李素选择“去”的那一个,都一样嘛,不必挑拣了。 ………… ………… 人生谈崩了,战争还得继续。 那焉已被李素下令看管起来了,包括那焉整支商队里的伙计。护卫等等。 那焉是个很不错的朋友,李素对他很有好感,当他财大气粗地帮李素的房子付帐时,李素便已悄悄把他当成了人生的知己,如果此战过后大家能活着,一定与他痛饮三百杯顺便动用自己舌灿莲花的口才劝他答应在自己的新宅里挖个人工湖…… 可是,在战争时期,特别彼此都是敌对国关系的战争时期,那焉这个人必须待在李素随时能掌握的地方。没错,李素就是这么霸道地圈禁了这只磨人的老妖精…… 西州度过了仍旧安详宁静的一晚。 天刚亮,西面城门悄然打开,一队唐军将士走出来,开始清理城墙脚下堆积的尸首,尸首有敌人的,也有唐军的,将士们面色平静地将数百具尸首从尸堆上抬出来。再将敌我区别开来,唐军的尸首运回城里。敌人的则一具具整齐地在城外空地上摆成一排。 清理完一切后,城门再次关紧。 没过多久,静悄悄的敌军大营里也走出一队将士,从大营到城门前,足足三里地,这队敌军将士竟步行而来。而且身上未带任何兵器,走到城门下,沉默地朝城头的唐军单膝跪地为礼,然后将尸首抬起,带回大营。 而城头的唐军也沉默且冷漠地看着他们抬走那些尸首。从始至终没人放冷箭,没人喊打喊杀,似乎此刻大家在做一件与战争完全无关的局外事。 李素也站在城头的箭垛边,冷眼看着守城的将士和敌人抬走各自袍泽的尸首,眼中却闪烁着几丝复杂的感慨。 君子之战。 这个年代的战争,似乎有着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这些规矩包括公平,人道,以及礼节。没错,战争也有礼节,如古时那样,挂上免战牌,敌人便自动自觉地休整,战争暂停的空隙,敌我双方的尸首任由彼此清理等等,在这充满了杀戮和血腥味的战场上,这些礼节成为战争里唯一带着温情的风景线,如冰雪天里的一丝暖风。 李素静静看着这一切,说不上震撼,只是心中多了一丝对生命的领悟。 活着,只是为了背负某个使命,“使命”这个字眼并没有那么高不可攀,救国救民是使命,庸碌无为地养活一家老小其实也是使命,逝去了,使命才真正卸下,无论有没有完成它,都应该得到尊重,所以世上才有“入土为安”“死者为大”一类的词汇,给予逝者最后一丝尊严。 现实的是,活着的人,仍旧要为自己的使命拼尽全力。 敌我双方的尸首抬回去没多久,城外敌营又吹响了牛角号,悠长呜咽的号声在茫茫的大漠里传扬。方才战场上仅剩的一抹温情,在号声中消失殆尽,空气中迅速被一股肃杀之气充斥。 “整军!备战!” 李素的双眼再次闪烁着疯狂又冷静的赤红光芒,扯着嗓子嘶吼道。 ****************************************************************** 一骑快马飞驰入长安。 马上的骑士面色惨白,两眼涣散无神,显然长途奔波已耗尽了他的体力,可他仍咬着牙支撑着不肯倒下。 骑士三十岁左右的年纪,正是男人一生阅历和精力最充沛的年纪,他是蒋权身边的亲卫,名叫盛封,与蒋权不仅是上下从属关系,而且还是蒋权多年的朋友。 军营里交朋友很容易,某场战争,帮某人挡住某一刀,磕飞某一箭,从此便是生死袍泽,永远能将自己的后背亮给对方的那种。 盛封就是这种朋友,很多年前,他为蒋权挡住了一支冷箭,于是,他成了蒋权的生死兄弟,这些年来,蒋权最隐秘最重要的事情,都放心交给盛封去做,盛封也从未让他失望过。 这一次也不例外。 马至长安,盛封下了马,很老实地跟着商贾和路人走进熙熙攘攘的长安城。 盛封是个做事很成熟的人,不像毛头小子那般急躁,进了城后,他牵着马漫无目的地在长安的大街上闲逛,甚至还坐在路边的小摊上要了一块面饼和一碗胡辣汤,一阵狼吞虎咽后,盛封的脸色渐渐恢复了红润,方才进城时的苍白和虚弱已消失不见,一双眼睛竟也变得黑亮有神起来。 扔给小贩几枚钱的同时,盛封顺便打听了卢国公府的所在,然后牵着马,闲庭信步般在长安的大街上缓缓而行。 小半个时辰后,不慌不忙的盛封站在卢国公府前,看着门楣上高挂着的黑底金字的牌匾,嘴角露出一丝笑容。(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七章 星夜兼程 见卢国公不容易。程咬金虽说是长安城人见人怕,鬼见鬼愁的老恶霸,可是这位恶霸也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国公府自有国公府的规矩,而且规矩很森严。 李素以往出入程家直进直出,如入无人之境,那是因为李素有身份,而且程家上下都很清楚李素与程家父子的关系,但盛封不一样,盛封只是右武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亲卫。 幸好盛封的准备做得很足,走到程府门前,还没等门前守卫上前呵斥,盛封便飞快将李素的腰牌和一封亲笔书信掏了出来,高举过头顶。 然后,盛封得到了以往李素同样的待遇,程家门房很客气地将盛封迎进了大门,并且一路领着他往前堂走去,跨进大门没走几步,便见一位魁梧汉子龙卷风似的冲出来,见到盛封后也不管认不认识,一巴掌拍在他的肩膀上,盛封右边肩膀如同被当场斩断了似的,顿时没了知觉。 盛封大惊,没等他喝问,人已被揪住了前襟。 “我兄弟李素可还好么?快说说,西州那鸟不生蛋的地方,李素怎生待得下去?” 盛封只觉得迎面一团庞大的黑影,将%■,他整个人笼罩在阴影中,惊疑抬头一看,却见一个长相和身材都很粗犷的汉子正盯着他。 门房赶紧在一旁介绍:“这位是我家大公子,老公爷的嫡长子。” 盛封急忙见礼:“小人见过小公爷……” “小个屁公爷,好好答话,李素在西州咋样了?过得自在不?”程处默神情明显有些不耐烦了。 “李别驾……尚好,在西州一切尚好。” 程处默皱眉瞪着他:“真的?李素那打算活活懒死的性子,能在那荒蛮之地过得多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才对吧。” 盛封苦笑道:“李别驾过得确实好。末将回城特意代别驾来给老公爷和小公爷问安……” 程处默性子粗,见盛封如此说,也就信了,闻言咧嘴笑道:“过得安逸就好,我原以为李素那性子到了西州,住不满俩月便哭闹着要回长安。却没想到说话就一年了,看来这家伙到哪里都活得自在。” 盛封唯唯陪笑不已。 ………… 程家的招待很客气,径自将盛封请进前堂坐下,奉上瓜果酒水,程处默亲自相陪,与盛封寒暄了大半个时辰。 等到程咬金散朝回府,盛封未见到人便听到程咬金狂放惊骇的一串“哇哈哈哈哈”魔性笑声,然后,一团更庞大黑影将盛封笼罩起来。 颇受惊吓的盛封再次受到卢国公程大将军的礼遇。受宠若惊的同时,盛封也暗暗心惊。 此时此刻他终于意识到,被陛下调任西州的那位少年别驾,在长安有着怎样深厚的人脉,卢国公父子亲自接待的礼遇,可不是谁都能见识的,盛封只是右武卫骑营一个小小的亲卫,他很清楚。人家自然不是给他这个亲卫这般天大的面子,所有的礼遇只因他代表着背后的那个人。那个人才有如此面子,看卢国公父子的热络劲儿,李别驾在长安时怕是可以把程家当作自己家一般随意了。 程咬金似龙卷风般刮进前堂,与盛封寒暄时顺手把他拍了个半身不遂,然后才心满意足地坐在首位,大马金刀如同端坐帅帐发号施令般大声吆喝着上酒。 三杯入肚。程咬金长呼一口气,这才捋着下巴乱糟糟的胡子,朝盛封笑道:“难为李素那娃子有孝心,大老远当官还惦记长安老夫这把老骨头,说说。李素在西州过得如何?有没有不长眼杂碎欺负他?” 盛封抱拳道:“回程公爷,李别驾在西州过得很好,西州虽贫瘠荒凉,却自在惬意,以李别驾随遇而安的性子,自有一番与长安不一样的悠闲……” 程咬金挑了挑眉,仔细瞥了盛封一眼,大笑道:“倒是派出了一个伶俐人办这趟差事,呵呵,如此说来,李素那娃子果真命好,被陛下一脚踹到那个鸟不生蛋的地方都过得比常人舒坦,这小子命格生得巧,走到哪里都有造化。” 程咬金仅仅朝他一瞥,盛封背后便被惊出了一层冷汗,眼里那道精光太锐利,仿佛有一种直透人心的魔力。 “老公爷说得是,这次李别驾遣小人回长安,一则代他拜望老父,二则,也拜望程公爷,李别驾说,昔日长安时,多承程公爷照拂,本该带点西州物产来孝敬您老人家,奈何西州太过贫瘠,并无所产,李别驾说,待来日他有机缘回长安时,一定双倍奉上重礼。” 程咬金大笑:“这话老夫爱听,李家娃子不缺钱,也不缺礼数,这次虽然有些失礼,倒也情有可原,这样吧,你回西州复命时告诉他,为了不让李素小子太愧疚,今年酿酒作坊卖的酒钱老夫便囫囵笑纳了,算是他这次给老夫送的礼吧。” “啊?” 盛封目瞪口呆,这……剧本里没这一出啊,李别驾也没说名震天下的开国老将竟如此无耻,一张嘴就把李别驾的酒坊所得全吞了,这话……他到底是答,还是不答呢? 正主不在面前,程咬金很愉快地单方面私吞了李素的钱,然后很快转移了话题。 “西州情势如何?听说西域几个小国蹦达得欢实,李家娃子的日子果真如你所说过得那般惬意么?”程咬金不愧是老人精,一说起正事便直中红心。 盛封离开西州前便被李素交代过如何应答,闻言不慌不忙地道:“回程公爷,西州一切尚好,高昌龟兹等小国虽有些不老实,却也不敢轻捋我大唐虎须,如今西州在李别驾掌控中固若金汤,绝无所失。” 程咬金哦了一声,神情很平静,看不出他信还是不信,沉吟了一下。又问道:“你这次被李素遣派回长安,所为何事?” 盛封愕然道:“刚才小人不是说过了么?一则为拜望李别驾的堂上老父,二则拜望程公爷……” “哦……”程咬金点点头,笑道:“老夫年岁大了,有些忘事,来。饮酒饮酒,进了老夫的家门,不横躺着出去可不合规矩,你回去问问李素,哪次他从我家出来时不是被人抬走的。” 盛封急忙端杯,恭敬地朝父子二人示意后,一口饮尽。 然后,程咬金看似不经意地问起了西州的风土人情,以及往来路上的见闻轶事。一时间宾主倒也尽了兴致。 酒宴最后,差不多到了该散场的时候,盛封识趣地主动站了起来,恭敬地朝父子二人告辞。 程咬金端坐主位不动,垂头看着手中的漆耳杯,连眉眼都没抬一下,只是笑道:“老夫真没想到,你果真是来拜望老夫的。除此别无他事……呵呵,这位小将。你再仔细想想,李素那娃子真没托你带什么话给老夫?” 一旁的程处默正喝得畅快,闻言不由一楞,愕然望向老爹,却见老爹一脸耐人寻味的笑意,正垂头把玩着手上的酒杯。扭头再看盛封时,程处默清楚地看到盛封的脸色变了一下,瞬间又恢复了原状。 程处默咂摸咂摸嘴,饶是粗心大意的他,此刻也觉着味道不对了。 盛封沉默片刻。仍恭敬地笑道:“李别驾确实无话令小人带来长安,程公爷您劳神多虑了。” 程咬金淡淡地道:“哦,老夫年纪大了,确实多虑,既然酒喝够了,那么,处默……” 程处默急忙站起,然后朝盛封笑了笑,准备将盛封送出大门。 谁知程咬金的下一句却忽然变了脸,冷冷地道:“处默,先把这家伙狠揍一顿,揍完了再一脚踹出大门!小崽子,敢在老夫面前耍心眼,管你是不是李素的手下,先揍了再说。” 程处默和盛封同时呆怔住,紧接着,程处默立马察觉到不对,转过头时,笑吟吟的客气表情顿时变得凶神恶煞,也不等盛封分辩,砂钵大的拳头便朝盛封脸上抡去…… 盛封毕竟也是军伍出身,也经历过杀阵,下意识便举臂架住了程处默当头的一拳。 程处默咦了一声,道:“不愧是干亲卫的,手底下果然有真章,再来!” 说完又是一拳朝盛封揍去,盛封无奈地再次架住:“两位公爷且住!小人究竟何处冒犯了两位,死也要让小人死个明白,莫教小人做了糊涂鬼!” 程咬金笑眯眯地环臂看着他和自己儿子打成一团,笑道:“小崽子,军伍出身的糙汉子也敢在老夫面前玩心眼,听说你是右武卫的人,老夫当年也领过右武卫,当年的部将里可从没你这一号不老实的混帐东西……” 说完程咬金神情忽然一变,目露冷光,厉声喝道:“快说!西州到底危急到何等地步了?李素那娃子此时处境是否很危险?” 盛封大惊,马上停了手,失声道:“程公爷怎知道……” 程咬金呸了一声,恶狠狠道:“李素那小子油滑似鬼,没事大老远派人从数千里外的西州赶回长安,就只为拜望他爹和老夫?老夫刚回府的时候看见你骑的马栓在外面,那匹马都跑得快断气了,再见你这一身风尘仆仆的打扮,可知你是日夜兼程驰入长安,赶路赶得如此急,西州和李素怎会安好?” 盛封心神俱震,接着,垂头苦笑。 到底是久经沙场的老将,眼力自是超凡,这点小聪明竟骗不过他。 程处默听老爹说完,呆怔片刻,随即冲到盛封面前,揪起他的前襟怒道:“好个混帐,我兄弟都火烧眉毛了,你还有闲心跟我们耍心眼,为何不痛快说实话?” 程咬金坐回位上,端起酒慢条斯理啜了一口,悠悠道:“处默放手,这事怪不得他,老夫估摸着是李素教他这么干的……” 程处默愕然道:“李素处境如此危险,还跟爹您耍这心眼,所为何来?” 程咬金叹道:“李素这小子看似油滑,心气却比谁都高,哪怕自己栽进火坑里快烧死了,他也不会轻易开口求人。更不愿欠人情,一句‘拜望’便算是尽了礼数,老夫若听不懂,那便听不懂了,长安距西州数千里之遥,就算老夫听懂了。西州该发生祸事也发生了,远水救不了近火啊……” 直到此刻,盛封脸上终于露出敬佩之色。 三两句话,竟把李别驾的心思揣摩得如此透彻,不得不服。 程咬金指了指盛封,沉声道:“现在老夫再问你一次,你一五一十老实把西州的情势说清楚,再跟老夫耍心眼,可不是揍一顿这么简单。老夫非把你碎剐了不可。” 盛封从进门开始强撑的淡定模样,此刻终于完全崩塌,扑通一声双膝跪在程咬金面前,含泪道:“陛下北征,边镇荒驰,西域诸国觊觎垂涎,西州和李别驾危在旦夕,求程公爷义伸援手!” ………… ………… 当日。赶在城门坊门落闸之前,长安郊外程家庄子紧急召集庄户千人。在程家嫡长子程处默软磨硬泡撒泼打滚的强烈要求下,程咬金令长子程处默领庄户千人北出长安,星夜兼程,直奔西州而去。 自从程咬金跟随李世民征战天下,被封为左三统军开始,程家庄子便一直存在。庄户皆是跟随程咬金打天下的百战老兵,他们在庄子里是老实本分憨厚的农户,扔了锄头爬犁,改握兵器,他们便是天底下最精锐最难缠的杀才。 虽为大将军。但程咬金不敢调动长安兵马,毕竟是很犯忌讳的事,李世民此时又在北方征伐薛延陀,无暇他顾,出动程家庄子的庄户部曲已是眼下最合适的选择了。 **************************************************************** 西州。 战火漫天,烽烟四起。 李素这次遇到了麻烦,麻烦不小。 三千高昌国敌军在第一次攻城失败后,马上改变了战术,于是,李素一直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 西州最大的弱点是城墙,敌人显然也很清楚这个弱点,第二次攻城时,敌军如潮水般朝城墙涌来,中军后阵,数十架怪模怪样的物事也被扛着冲向城墙,隔得近了,李素才看清楚,那件物事乃粗铁所造,呈三角形,体积颇为庞大,三角形里面的空间大约可以躲进四五个壮汉,敌人扛着它一直冲到城墙下面,将铁三角朝城墙上一靠,三角的直角部分恰好与城墙和地面完美地嵌合起来,然后,躲进三角里面的敌军便开始用工具挖墙…… 城墙上的守军大急,于是各种滚木,擂石,火油,狂风暴雨般朝下面倾泻而去,可惜那件怪东西浑然不惧,三角与地面形成的斜坡将上面扔下的擂石滚木的力道完全卸去,并且顺着斜坡滚到后面,对三角框架内挖墙的敌人没有任何杀伤作用。 数十架怪三角朝城墙下一靠,挖墙的声音此起彼伏,李素和守城将士的脸色终于变了。 西州的弱点,被牢牢握在敌军的手心里,他们知道用怎样的法子可以在伤亡最小的情况下完美地破掉城池,一旦城墙被挖开了口子,那么,大势去矣! “蒋权!”李素站在城楼中央,声音嘶哑地喝道。 浑身浴血的蒋权倒提着一柄豁了口的横刀出现在李素面前。 “马上集结将士,准备出城接战!”李素急促地道。 蒋权朝城墙下看了一眼,下面的敌军挖墙正挖得无比欢实,西州城墙皆夯土所垒,这种城墙委实防君子不防小人,随手一抓便是一把土,若数百人用工具不停的挖,怕是不出两个时辰城墙便会被敌军硬生生挖开一道口子,城墙一旦出现口子,这座城池差不多算是破了。 蒋权只看了一眼,眼中顿时充血通红,转过头厉声喝道:“众将士集结!出城列阵!” 李素脸色阴沉,站在城楼上,注视着远方的蓝天白云。 区区三千敌军攻城,西州都守得如此辛苦,后面的敌军大部队兵临城下时,西州该如何守下去?除了逃跑,恐怕别无办法了……此战过后,还是赶紧收拾细软吧,可惜了那座还没完工的新宅子…… 一千余守城将士骑在骆驼上,整齐列队在城门甬道内,只待城门打开,大家便冲出去与敌军鏖战于野。 李素心情很差,出城与敌人直接交战,是不得已为之的下策,没想到敌人才第二次攻城,便逼得他出此下策。 蒋权亲自领兵,立于阵列前方,高高扬起手,随时下令开启城门。 李素沉默地注视着远方,远方有蓝天,白云,和一条与世无争的地平线。 凝视那条天地一色的地平线许久,然后,李素忽然看到遥远的地平线上扬起一阵浓浓的黄尘,他的眼睛徒然睁大,心却渐渐沉入不见底的深渊…… **************************************************************** ps:大章,五千字大章。。。其实这两天感冒了,咳嗽鼻塞冒冷汗,还是坚持不断更,如此勤奋的我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是萌萌哒。。给萌萌哒的我来几张月票吧。。。(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八章 敌友难辨 黄尘飞扬,遮天蔽日。 西州城外,天与地连接的尽头,渐次出现了一个小黑点,黑点越来越多,如万川入海,渐渐汇集成一片黑云。 李素站在城头,脸色越变越白,呆怔片刻后,忽然转身朝城楼下的蒋权厉声喝道:“蒋权!马上关紧城门,一个不许出城,将士上城楼备战!” 正在整军打算出城与敌人正面厮杀的蒋权呆了一下,听出李素声音不对劲,情知事变,急忙领着将士们冲上城头,凝目朝远处看去,看到那一片仿佛从地狱里忽然冒出来的黑云,蒋权脸色也变了。 “西域诸国联军已至?”蒋权颤声道。 李素沉声道:“绝对是冲着西州而来,只是不知道他们是西域哪一国的兵马。” 蒋权神情冷峻地道:“不管哪国兵马,恐怕皆来者不善。” 李素笑了笑,很奇怪,这个时候他居然还笑得出来。 “大老远跑来西州,大抵,应该不是给咱们拜寿的……” 远处那一片黑云不仅李素和蒋权看见了,城头上的守军将士和搬运军械的百姓民夫都看见了。7⊙, 人群顿时骚动起来,每个人脸上露出末日般绝望的神情,呆呆看着那片黑云离城池越来越近。 “楞着做甚?全军戒备!”蒋权怒吼道。 将士们手忙脚乱开始擦拭兵器,搜罗箭矢,民夫们也将一块块滚木擂石搬上城头。 人群忙乱,可气氛却越来越低迷,李素静静看着这一切,连他这个守城的主官都忍不住心生犹豫,思量要不要逃跑。若前方来的是西域诸国联军,那么这座西州城无论如何也守不住的,反倒不如主动弃离,死守殉国之类的举动对他来说是愚蠢的,毫无意义的挣扎。 一边犹豫着,李素一边不经意朝城墙下望去。这一眼却令李素呆住了。 原本以为下面正在挖墙的高昌敌军此刻应该欢欣高呼的,毕竟他们的大军已经到来,西州已是西域诸国的囊中之物了,可现在城墙下的高昌国敌军将士的反应却很奇怪。 挖墙的动作停下了,每个人从那怪怪的铁三角里探出头,呆呆看着远处席卷而来的那片黑云,神情惊疑,甚至带了几分恐惧。 李素的心跳徒然加快。 这一刻脑海里闪过无数猜测,从城墙下敌军的反应来看。李素忽然有了一种不可思议的念头…… 或许……远处那片黑云并非西域诸国联军呢? 念头通达之后,李素再望向远方,渐渐发现了不对。 那片黑云离西州城越来越近,隔得近了大抵能看清楚,他们的人数并不多,大约只有一千来人,只是骑着骆驼奔跑时队伍的间距拉得很宽,所以从远处看就仿佛千军万马一般气势惊人。而西域诸国若是大部兵马集结而来的话,绝不止眼下这么一点人数。 思忖猜疑间。黑云离西州城大约只有三四里了,此刻城头上的蒋权也看出了不对劲,惊道:“别驾,西域诸国兵马不会只有这么点……” 话没说完,看到李素脸上古怪的表情,蒋权呆了片刻。接着由惊转喜,大声道:“他们不是西域联军!” 李素冷冷道:“是不是联军,要看他们到了城下后把谁当成敌人,此时评判是友是敌,为时过早。” 说话间。那支从远方突兀冒出来的骑兵离城只有两里地了,李素甚至依稀能看清他们穿着式样怪异的长袍,松散且毫无章法地裹在身上,有的索性露出光溜溜的上身,扬着长长的弯刀疾驰而来,看模样竟像是突厥人的打扮。 李素眼皮剧烈跳了几下,然后,露出愈发古怪的表情。 在西州城下敌我双方惊疑的目光注视下,千人突厥骑兵离城墙一里左右时忽然左右分开,千人骑队很有秩序地化为两支五百人的队伍,然后一左一右突然加快了速度,目标……竟直指城外高昌国敌军的中军大营! 城墙上下攻守双方全都惊呆了,这支怪异的骑兵队伍居然选择了帮助大唐将士,杀气腾腾地朝高昌国敌军发动了进攻冲锋。 “是友非敌!哈哈,是友非敌!”蒋权站在城楼前大笑。 城外,高昌国中军大营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看着突厥人的骑队朝己方冲杀而来,高昌敌军顿时反应过来,接着中军大乱。 谁都没想到出现如此戏剧性的一幕,没招谁没惹谁,只想做个安静的攻城美男子,结果突然发生变故,祸从天降,莫名其妙被一股突然冒出来的突厥人攻击了,高昌国主将好心塞,仰天慨叹自己命运多舛的同时,马上传令鸣金,将正在挖城墙的将士召集回来,并且匆匆忙忙面朝突厥骑兵结好防御阵式。 突厥骑兵一直行进到百丈之内也没见减速,反而愈发加快了速度,高昌国主将终于彻底死心,他知道,突厥人果然是直冲着自己来的。 主将面红耳赤一阵叽里哇啦乱喊传令时,突厥骑兵一左一右从侧翼包抄,风驰电掣般杀至,高昌国左右支应,两军从东西两个方向同时狠狠碰撞在一起,随即高昌国中军传来震天的轰鸣声。 西州城头,守城将士和民夫们见此情形,情知战局正朝自己有利的一方开始扭转,不由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城头上人人搂抱一起,大声欢庆。 “李别驾,此正是歼敌良机,千载难逢,末将请战,领兵出城,全歼高昌国来犯之敌!”蒋权兴奋地抱拳道。 奇怪的是,李素却一直没露出过高兴的表情,眉头越拧越深,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远处与高昌国鏖战一团的突厥骑兵。 “李别驾!” 见李素久久没有反应,蒋权急声催促。 李素回过神,淡淡瞥他一眼,道:“整军戒备,不准出城!” “啊?”蒋权楞了,接着面孔迅速涨红:“为啥啊?” 李素不想解释,因为他懒,懒得耗费口水,可除了蒋权外,周围一群将士也眼巴巴看着自己,若不拿出个理由来,怕是服不了众,于是李素只好耐着性子道:“你们看看那支骑兵,看出来了吗?他们是突厥人……” 蒋权焦急地朝远处的战场瞥了一眼,绝佳的战机被李素慢条斯理的耽误过去,顿时急得不行。 “这里是西域,什么人都有,突厥人咋了?” 李素瞪着他道:“蒋将军,如果你记性不差的话,应该知道西州城曾经历过四次外敌攻城,每次到了危急关头,总会莫名其妙冒出一股突厥骑兵,人数千人左右,恰到时机地将敌人击溃,然后隐于茫茫大漠之中,了无痕迹……” 蒋权的表情终于不再焦急,而是吃惊地看着李素,接着转过头看了一眼远处与高昌敌军厮杀一团的突厥骑兵…… “李别驾的意思,他们……”蒋权忽然变得有些结巴。 李素也盯着远处鏖战正酣的两方,面无表情地道:“这支突厥骑兵确实是帮大唐戍守西州,也在帮大唐抵抗外敌,可是,不能因为这个举动就断定他们不是敌人!在没有摸清他们的底细以前,我们不能随便相信任何人,一旦走出错误的一步,便是城失人亡的下场!我们为大唐戍守边城,茫茫千里无援无助,我们只是一支孤军,守的是一座孤城,除了我们自己,谁都不能相信!” 蒋权凛然,急忙点头,周围原本不太信服的将士顿时也明白了李素的意思,仔细一琢磨,李素说的确实有道理,打开城门与突厥骑兵合击高昌敌军,看似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这支神秘的突厥骑兵若怀着别样心思,城门一开,守军一出,后果不堪设想。 “那么,咱们现在……”蒋权挠头支吾道。 李素笑了笑,道:“坐山观虎斗吧,今日必然有个结果。” 说着话时,城外的战场已发生了变化。 突厥骑兵左右两路包抄,像两柄尖刀从两边侧翼直插中军,如同切蛋糕似的将高昌敌兵中军大营从正中间横切开来,然后在中军阵中会师,合兵之后,千人骑兵迅速分出四支队伍,分别朝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往外直插,一块完整的蛋糕顿时被这支突厥骑兵切割得七零八落,高昌敌军士气大丧,马上露出溃败之势。 李素站在城楼上看着这场大战,顿觉后背一阵凉意。 这支神秘的突厥骑兵不仅战力惊人,而且战法战术更是老练娴熟,深谙用兵之道,很难想象,一支域外蛮夷骑兵竟能使出如此精妙绝伦的战术,若昨日攻城的是这支骑兵,怕是西州早已不保,若他们真是大唐的敌人,这支敌人比高昌国可怕多了。 蒋权在一旁也看呆了,许久,喃喃道:“他娘的,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一帮妖孽?战法竟如此了得……” 说话间,交战的两军已渐渐分出了胜负,高昌国敌军终于挽不回颓败的战势,随着中军被突厥骑兵切割得乱七八糟,高昌国的士气也急速颓落,最后终于有人骑着骆驼朝中军外的大漠深处仓惶逃走,有了逃跑的第一人,马上就有第二人,第三人,最后,高昌国敌军全线溃败。 **************************************************************** ps:还有两更。。。没错,今晚撑着未愈的病体,发誓三更! 嗯,求几张月票给我打点鸡血吧。。。(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九章 恩将仇报 城外的战况令守城的军民们欢欣鼓舞,直到高昌国全线溃败时,城头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将士们发了疯似的摇着城头代表大唐的旌旗,一时间城外突厥骑兵气势如虹,宜将剩勇追穷寇,城头将士万众鼓舞,欢天喜地庆余生。 兵败如山倒,高昌军主将扬刀劈翻了几个带头逃跑的军士,却仍挽不回颓势,当全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纷纷朝四面八方逃窜时,高昌军终于彻底败了。 三千人的高昌军,攻城时死了一千余,另外千余人被突厥骑兵左右侧翼包抄的战术切割得零零碎碎,彻底丧失了士气,全军一旦败退,乱象是惊人的。骆驼嘶鸣,将士惨叫哭嚎,乱军中互相拥挤踩踏,还有气急败坏的将领扬刀杀一儆百,却被求生心切的普通军士夺过弯刀,反劈于乱军之中…… 乱军中,突厥骑兵的队伍不见散乱,仍然有条不紊地分成四支队伍,不慌不忙地追击着败军,气定神闲地收获着此战的战果。 西州城头上已是一片欢乐的海洋,连蒋权都露出了笑容,无论那支突厥骑兵是敌是友,城外的高昌国敌军终究已溃败,西州暂时保住了。 8,众人欢庆之时,唯独李素面无表情,目光散发出一股冷意,死死盯着那支不慌不忙追杀敌军,收获战果的突厥骑兵。 良久,突厥骑兵已完全将高昌军击退,正在城外打扫战场时,李素忽然厉声大喝道:“蒋权!” 蒋权一呆,马上抱拳:“末将在!” “领兵出城,把他们截下来!”李素下了军令。 蒋权傻了:“截……截下来?可,可他们已经败退了啊……” 李素扭过头。满脸狰狞地瞪着他:“你傻了吗?我要你截的是那支突厥骑兵!” 蒋权倒吸一口凉气:“突厥骑兵……刚才不是帮咱们……” 李素眼神愈发凶狠:“不把他们的底细摸清楚,你凭什么断定他们是在帮我们?就凭他们刚刚击退了高昌军吗?焉知他们下一个要击败的会不会是我们?” 蒋权呆呆看着李素,脸上仍布满了不敢置信。 这个年代的人道德观念还是很强的,无论读没读过书,廉耻与节操是从小便被教育的内容,真正的狼心狗肺之辈还是很少的。对一支刚刚帮助过自己的骑兵突下狠手,蒋权委实有些不能接受。 可惜,李素与这个年代的人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战机稍纵即逝,蒋权,你还在等什么?马上把他们截下!”李素厉声喝道。 军令如山,无论蒋权和麾下骑营将士再怎么不情愿,李素终究是守城首官,他的军令无可违抗。 蒋权咬了咬牙。一声不吭转身走下城头,一边走一边大吼着集结兵马。 很快,西州城门被缓缓开启,千余大唐将士骑着马匹和骆驼,出城朝城外突厥骑兵方向疾驰而去。 李素静静看着蒋权和将士们的背影,神情露出几分凝重。 自从来到西州,听钱夫子说过一支突厥兵马帮大唐守住西州后,李素便一直坐立不安。这支神秘的突厥兵马已成了深扎在心中的一根刺,他总觉得这支兵马的背后深藏着某些东西。如果能把他们掌控在手里,西州许多不可见人的秘密或许便会大白于天下。 李素需要这些秘密的真相,意欲经略西州,将整个西州完全掌握在手中,那么西州方圆千里内,不能容许有任何他所不知道的秘密。对西州的了解必须像佛一样,无所不知,无所不在,西州才真正完全掌握在手里。 西州藏得最深的秘密,或许便着落在这支突厥兵马身上。更何况,当初李素领兵入城,杀官立威的那天,有支突厥兵马袭击了他的空营,这件事八成也是这支突厥骑兵干的,所以今日尽管这支突厥骑兵帮他们抗击高昌军,可李素仍不敢相信他们,仍对他们怀着深深的戒意,原因就在这里了。 此时此刻,这支突厥兵马就在眼前不远,而且,他们刚刚经过一场大战,无论人畜的体力,还是兵马的士气,都处于即将消耗殆尽的状态,更重要的是,这支突厥兵马死活想不到城里有一位狼心狗肺的守城主官,竟敢悍然对刚刚帮助过他们的友军痛下杀手,这位主官岂止是没节操,简直是没人性。 ………… 蒋权出了城,领着千余将士朝突厥骑兵慢慢悠悠地走去,脸上挂着几许无奈和愧疚的神情。 正在打扫战场兼欢呼胜利的突厥骑兵忽然停下来,满是戒备地盯着这支出城朝他们行来的唐军。 蒋权骑在骆驼背上,脸上甚至挤出了一丝难看的僵硬的笑容,这抹笑容令突厥骑兵渐渐放松了戒心。固有的道德观念害死人,他们怎么想也觉得眼前这支唐军不可能对他们动手,毕竟他们刚刚可是在城池最危急的时刻力挽狂澜,扶大厦之将倾,有了这份施恩的底气,再加上前方领兵的将军那满脸和蔼可亲的笑容……这分明是来犒军顺便感恩的架势啊。 蒋权心中满是苦涩,更充满了浓浓的罪恶感,他觉得此刻自己正在干一件畜生行径,而向他下这道军令的人却毫无愧疚地站在城头,笑眯眯地看着他的背影,令他的后背直发凉…… 一千余头畜生……将士离突厥骑兵越来越近,双方大约二十丈距离时,突厥骑兵们渐渐察觉不对了,因为对面这支唐军一边走一边以不着痕迹的方式悄悄摆成了阵型,而且是适用于骑兵进攻的锥子阵型,锥尖恰好便是那位一马当先笑得和蔼可亲的将军。 突厥骑兵顿时开始骚动不安起来,为首一名长着大胡子的主将扬手指着蒋权,不知说了几句什么,蒋权脸上的笑容忽然一变,变得冷酷凶悍无比,忽然拔出腰刀,遥遥朝前方一指,厉喝道:“攻!” 轰! 唐军将士同时发力,像一头饿极了的凶兽,恶狠狠地扑向突厥骑兵。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章 使命在肩 许明珠和百名护送她的将士正在大漠不知名的深处艰难而蹒跚地行走。 大家走得很慢,粮食和水已经全部耗尽,一行人在绝望中走向未知的前方,原本对方向颇为笃定的火长方老五,现在也变得犹疑不定,对前方的终点充满了茫然。 粮食和水没了,人在沙漠里几乎已绝了生望,恐慌的情绪在将士们中间渐渐蔓延开来,队伍行走间愈见低迷不振,谁都不想多说一句话,整支队伍仿佛成了一队没有思想的行尸走肉,在茫茫无垠的沙漠里慢慢走,慢慢等待死亡的来临。 骆驼被杀了五匹,没有办法的办法,一刀捅向骆驼的脖颈,眼看着它发出临死前最后的悲鸣,拔出刀,血像喷泉般涌出,将士们各自用水囊接了,再把味道鲜美的驼峰肉割下,靠这五匹骆驼的血和肉,断水断粮的队伍在沙漠里多支撑了三天。 许明珠快疯了,精神已处在崩溃的边缘。 她很想就此倒下,埋在黄沙中一睡不醒,那又腥又臭还带着几分骚味的骆驼血,每次喝一口下去都仿佛要了她半条命,一个如花似玉般的女子,在沙漠里却活得如蝼蚁般苟且偷▽→,生,许明珠实在忍受不了了。 若非夫君正在遥远的西州身陷绝境,等待她去救,或许她早已拔出雪亮的匕首插入了自己的胸膛。 人在绝境里,害怕和煎熬的并非缺粮断水,而是走在前后不见尽头的茫茫沙漠里,完全丧失了希望,不知道要走多久,也不知道这条路的尽头是自己要到达的终点,或是自己的埋骨之地。死亡,时刻笼罩在黯淡无光的路途上,随时择人而噬。 许明珠想死,但她不能死,因为她有使命,夫君的命就是她的使命。 其实。她今年才十七岁,一个对情事懵懵懂懂的如花季节,懂事的时候开始,受到的便是将来嫁人后相夫教子的教育,嫁给李素后,无论她对李素是奉承还是服侍,一切缘于自小的教育,因为那是妇德。 东汉有位名叫班昭的女史学家,这位女史家不好好研究史学。却不务正业写了一本《女诫》,用以告诫自己的女儿所谓三从四德,这本书为今后上千年的男男女女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男尊女卑因此书而始,而《女诫》也成为了历朝历代妇女们闺阁之中最基本最经典的妇德必读之物,顺便说一句,这位贻害中国妇女上千年的女史学家,她的哥哥却正是打通丝绸之路。鼎定西域,并在沙漠中建起了西州城的班超。 许明珠。无疑也是《女诫》的受害者之一。 说是“受害”,倒也有些过了,总的来说,她与李素的夫妻感情是很薄弱的,可是女子出嫁从夫的观念在她心中已根深蒂固,哪怕她的丈夫心里还装着别的女人。可她仍将李素当成了她的天,她的脊梁,天不能塌,脊梁不能断,所以求兵驰援西州救夫君的命也就成了她的一种本能的选择。如同救自己的命一般。 至于心里对夫君有没有情意,那就是有目共睹了,……穿越茫茫大漠,忍饥耐渴,历经千难万险,只为救援夫君,一个女人为丈夫做到这一步,若说她对丈夫未生情意,又怎会无怨无悔为丈夫付出如此之多? 前途莫测,前途渺茫,前途日月无光。 许明珠骑在骆驼上,身躯有些摇晃,长期的缺水令她的俏容都失去了血色,憔悴的样子与当初那个娇艳欲滴的美娇娘判若两人。 方老五离许明珠很近,这一路他几乎都盯着她的背影,他很担心许明珠会突然栽倒在地,因为他看得出,这几日许明珠的精神和身体越来越差,整个人已萎靡得不行了,若非还有一股信念在她小小的身躯里支撑着她,恐怕她早已倒下不醒了。 一个弱女子,一路历经常人所无法想象的艰困和辛苦,咬着牙走到今日,连方老五这种糙汉子都忍不住暗暗佩服她的坚韧。到底有着怎样超凡的念想,才能让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愿意付出如此代价,方老五不懂,可他不能不佩服。 见许明珠骑在骆驼上的背影越来越佝偻,眼看有栽倒的危险,方老五急忙赶上前,轻唤道:“夫人,夫人……” 许明珠扭头看着他,面孔被罩在黑纱斗笠里,看不清眉目和表情。 方老五笑了笑,道:“夫人从今早赶路到现在还滴水未进,小人见您似乎撑不住了,先喝两口润润吧。” 说着方老五摘下腰间水囊,递给许明珠。 许明珠顿时露出嫌恶的目光。 行走在已是绝境般的大漠里,本不该如此挑剔,可她实在恨透了这又腥又骚的骆驼血,情愿渴着也不愿再喝一口。 许明珠摇了摇头,还是很识礼数地露出一抹笑意,道:“多谢方火长,我不渴,你留着给渴了的将士们用吧。” 方老五知道她不喜骆驼血,也不勉强,顺势收回了水囊,然后笑道:“骆驼血味道腥骚,倒也难为夫人了,只是夫人长久不饮水也不好,小人倒知道一个法子,勉强能弄到一点水,不过这法子很脏……” 许明珠喉头蠕动了几下,她确实很渴了,但有骆驼血之外的法子,再脏她都不介意。 “什么法子?” 方老五笑道:“等会儿咱们找一块背阳的沙丘,选在沙丘脚下挖个洞,不停的挖,大约挖个半丈深浅,里面的沙子便带了几分水味儿了,只不过出不了真正的水,顶多沙子有点湿,那时夫人把嘴凑上去,吮吸那片湿沙,虽然有点脏,而且解不了渴,但润润嘴皮和喉咙还是可以的……小人是听西州城里一个胡商说的,也不知真假,等会儿咱们试试便知。” 许明珠顿时露出感激之色,叹道:“多谢方火长,这一路若没有你,怕是我们大家都……方火长,真是对不起众将士,大家都被我连累了……” 方老五摆摆手:“夫人莫说这种话了,我等护送夫人回长安,是遵了李别驾和蒋将军的军令,军令如山,哪怕刀山火海都得蹚过去,只是小人见夫人这一路打不起精神,倒确让小人担心,要不……小人给您吼几句咱们关中的俚歌解解闷?” 许明珠失笑,摇头。 使命在身,心急如焚,再加上身陷绝境,不知能不能支撑着走到玉门关,诸多心思压在心间,她哪里有心情听什么俚歌? 见许明珠仍郁郁寡欢,方老五也没了辙,正在脑海里寻思着用什么法子让这位弱女子开心一点,忽听前方将士传来一阵惊喜至极的欢呼,甚至还伴随着某些将士喜极而泣的呜咽声。 “夫人,方火长,前方十里之外,隐约可见一座城楼,约莫是玉门关了!” *************************************************************** ps:三更累成狗啊。。。求月票表扬一下。。。(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一章 活擒敌将 西州城外。 蒋权所领唐军将士,正与那支神秘的突厥骑兵鏖战一处。 如同突厥骑兵突然向高昌军发起冲锋一样,在突厥骑兵打扫战场,收获胜利果实之时,唐军兵马也对突厥骑兵发起了冲锋。 突如其来的举动,不仅突厥骑兵,就连城头上正在欢呼的将士和百姓们也无法接受,看着蒋权满脸笑容地慢慢朝突厥骑兵靠近,一边靠近一边不露痕迹地摆出进攻阵型,然后趁着突厥人楞神的功夫,唐军将士忽然对突厥人发起冲锋,仅仅两轮来回冲刺,便将突厥人切割成四块,最后围而歼之。 城头上的欢呼声瞬间没了动静,每个人吃惊地看着城外远处的战场,看着突厥人一边抵抗一边气得哇哇大叫,看着阵中一名穿着皮袄,头戴圆毡帽的突厥大胡子首领一脸悲愤左突右冲,终究冲不出唐军精心织就的包围阵势。 李素站在城头,心情一阵激动,他预感到,距离揭开真相的距离越来越近了,近到触手可及。 “蒋权,活擒那个大胡子!”李素指着那个突厥人首领大声道,也不管远处的蒋权能否听见。 …︾, 幸好蒋权足够聪明,他也看出这伙突厥人不简单,必须要留一个活口才行,于是他的目标也对准了那个大胡子首领,一杆长枪径自朝那大胡子腋下挑去,大胡子大惊,急忙侧身避开,谁知蒋权还有后招,长枪落空后顺势朝大胡子后背狠狠一拍,强大的力道再加惯性,拍得大胡子差点从骆驼背上栽下,这一枪着实拍在后背。力道很重,大胡子呸了一声,嘴角顿时冒出血沫,显然受了内伤。 蒋权的马上功夫确实了得,年纪轻轻能入禁军右武卫,并且还当上了果毅都尉。个人武力自然有几分本事的,可以说是每天戍卫太极宫的大内高手,摆平一个突厥大胡子并不难。 见大胡子咳了血,蒋权不急不燥,平端长枪又朝大胡子的胸膛刺去,大胡子受了内伤后分寸渐乱,见又是一枪刺来,急忙避让,长枪却像一条灵巧狡猾的蛇。顺利且诡异地从大胡子的腋下穿过,然后顺势一抬,大胡子顿时被长枪挑上了半空,最后重重摔落在地,又咳了两口血,大怒挣扎起身,欲再与蒋权拼个死活时,却赫然发觉那支长枪的枪尖正抵在他的胸口。雪亮的枪尖离他的咽喉不过三寸,顺着枪身望去。大胡子最后看到蒋权那双冰冷酷烈的目光…… 两位主将已分出胜负,可他们周围的唐军和突厥人仍在奋力厮杀。 鏖战正酣之时,却见一杆长枪平伸,将前方挡路的人全部拍开,突厥人只见一名穿着铁叶铠甲的唐军将领一手执枪,另一手倒拎着一个大胡子。以一种蛮横的姿态分开鏖战的众人,轻松脱离战圈,然后,疯了似的驱赶着骆驼朝城门跑去。 正杀得眼红的突厥人全楞住了,唐军将领拎着个什么东西那么开心往城门跑……众人再情不自禁地四下搜寻。咦?我们首领呢? “你们首领已被活捉,尔等还不束手就擒!”周围唐军将士大喝道。 ………… 城头箭楼前,李素兴奋地狠狠拍了一下箭垛,大笑道:“蒋将军干得漂亮!” 蒋权一手端枪,一手拎着大胡子,骑着骆驼飞驰,听得李素夸他,不由隐秘地翻了个白眼。 恩将仇报这种事居然夸他干得漂亮,怎么听都像是在骂人…… 大势已去,城外剩下的突厥骑兵纵然没有投降,可首领被活擒,众人士气已降至冰点,连抵抗的力气都弱了三分,蒋权骑着骆驼仍朝城门飞奔,李素站在城头喜不自胜…… 一件即将尘埃落定的事,在这一刻忽然又有了剧变。 李素站在城头上兴奋激动不已时,却听得背后一道刺耳的破空声,一支冷箭激射而至,只奔李素的背后正中而来。 李素身边无数唐军将士,有右武卫骑营的,也有一直戍守西州的折冲府的,可大家的注意力全在城外,谁都没想到,战事结束时,背后居然有人敢放冷箭。 李素也觉得不对劲了,敏锐的第六感令他背后莫名其妙冒了一层鸡皮疙瘩,刚想转身时,只觉得腰间一痛,一股大力将他撞出老远,紧接着右肩一麻,最后整个人重重摔倒在地。 城头上的人群这时终于察觉情势有变,纷纷大惊,城头顿时一片喧哗喝骂。 倒地后的李素反应飞快,马上扭过头,赫然发觉自己的右肩竟中了一箭,看到长长的翎尾箭斜插在自己肩上,箭尖已入体两寸,李素这才感到右肩火辣辣的痛,抬头看到一直随侍身边的郑小楼,郑小楼正缓缓将自己的右腿收回,李素顿时明白刚才电光火石间自己腰间的痛正是郑小楼踹的,他更明白若不是郑小楼踹那一脚,此刻自己中箭的部位或许是后背正中,神仙也难救。 感激地朝郑小楼看了一眼,李素侧过头,便看见一道穿着折冲府服饰的军士正慌慌张张朝城楼下跑去,李素眼中露出冷意,艰难地抬起手,指着那道仓惶逃窜的身影,叱道:“给我拿下他!” 不必他下令,王桩已领了十余名骑营将士朝那道身影追去,一边跑一边骂骂咧咧:“狗杂碎,敢朝自己人放冷箭,老子今非撕碎了你!” “王桩,要活的!”李素捂着右肩,忍着痛道。 看着王桩和将士们的身影消失,李素痛得龇牙咧嘴,额头冒出了豆大的冷汗,有眼力的军士已一溜烟跑下城楼找大夫去了。 李素疼得不行,肩头仍插着那支冷箭,大家围在他身边,却都不敢拔它,只好等大夫来。 太痛了!原来这就是中箭的感觉,来到大唐后也算是尝了一回鲜吧。 李素忍不住**了几声。随即忽然噗嗤笑了出来,这种时候他居然还能笑,连他都觉得自己像个疯子。 抬眼朝周围将士一扫,果然,大家都用看疯子的目光小心翼翼地看着他。 郑小楼皱了皱眉,冷冷说出了大家的心声:“中了箭还笑。箭头上不会抹了令人致疯的药吧?” 李素索性笑得越来越大声,摆了摆手道:“我没猜错,这帮突厥人果然和西州城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蒋权刚活捉了突厥人的大胡子,我的身后就有人放冷箭,敌人越疯狂,说明我离真相已越近了,好!” 城头发生剧变时,蒋权已拎着突厥大胡子进了城门。没过多久,王桩带着人也将那个放冷箭的家伙抓到。 城外,突厥人终于抵挡不住唐军愈发凌厉的进攻,打又打不过,跑又跑不了,最后不知谁带头扔了兵器,接着所有突厥人不甘不愿的全把兵器扔了,盘腿坐在沙地上。闭着眼,一副任凭宰割的模样。 李素朝城外眺望了一阵。又转过身看了看跪在他面前的突厥大胡子和放冷箭的刺客。 刺客是个年轻人,皮肤很黑,长得也很普通,李素甚至对他有那么一丝印象,因为他是折冲府将士,是项田的麾下。这两日守城时,他也在城头奋力与敌厮杀,没想到城池守住了,他却朝李素放冷箭,显然。这位肯定也是个知情人,西州城这几年的内幕真相,眼前这两位想必都知道。 “把他们关起来,遣重兵看管,记住,两人分开关,分开审问。” ************************************************************** 审讯刚开始并不太顺利,突厥大胡子和刺客都很硬气,问到为何每次西州有难,突厥人总会冒出来帮忙时,突厥大胡子恶狠狠地瞪着李素,或者干脆鄙夷地吐几口口水,以示此刻内心那种吕洞宾被狗咬了一口的心情。 大胡子瞪得李素有几分心虚,毕竟从字面意思去看,这个问题问得太混帐了,义务帮忙还要被抓起来审问为什么要帮他,一千多年后有一位姓雷名锋的同学大抵会对这个世界绝望得不要不要的…… 而刺客那边,则更是一言不发,折冲府里有名有姓的一名军士,可就是问不出他刺杀李素的动机。 李素不着急,反而越来越兴奋。 越难得到的答案,说明答案越真实可信。 李素没在城内逗留,将二人分别押进了城外骑营驻地,负责看守的皆是蒋权的心腹手下,给二人每日送的饮食都要经过严格的检查,确定无毒后才放心给二人食用,前世见过太多狗血桥段,每每到了真相水落石出的关键时刻,最重要的犯人或证人不是中了毒就是中了箭,反正本该很快能得到的真相,总要七弯八拐好几番曲折才知道。 看多了狗血剧,李素发誓绝不让这种狗血剧情出现在自己身上,那对他是一种侮辱。 至于那些投降的突厥人,李素也试着派蒋权从他们身上打开缺口,可惜那些突厥人很有默契,送来饭菜他们埋头大吃,送来酒水他们照喝不误,可一旦问他们什么话,一个个变忽然变成了哑巴,李素很郁闷,有种肉包子打狗的心塞感。 看管严密,可谓密不透风,不得不佩服这两位壮士,委实是两条好汉,李素甚至默许了蒋权对他们用刑,身上皮肉被抽得血肉模糊,他们还是咬死了牙不吭声。 刑罚这种事,李素并不擅长,幸好身边有一个很擅长的家伙。 这个时候李素不由有点庆幸,当初花三十贯把郑小楼买下,看似赔大了,今日看来,郑小楼这家伙实在是物美价廉,根本就不贵,反而是个便宜货…… *************************************************************** ps:还有一更。。。 三更太伤元气了,我这辈子怕是当不了那种日更万字然后买大房子买漂漂车车骑磨人小妖精的土豪作者了,心酸。。(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二章 严刑逼供 好物件经得起岁月的推敲,人也一样。 郑小楼就是个很不错的人,身手高,为人沉稳,闲极无聊时也杀杀人,惹惹麻烦什么的,总的说来,还是很不错的,别的且不说,这次西州攻守之战,郑小楼不知为李素磕飞了多少支射向他的冷箭,最后一支虽然还是射中了李素,可若没有他飞起那一脚,李素此时很可能已躺在棺材里,接受西州父老军民的祭拜了,曹余那家伙可能还会偷偷在他棺材前撒泡尿以示庆祝…… 很好用的人,真恨不得把郑小楼种在土里啊,到了春天,如果能长出很多郑小楼…… “会审犯人么?”李素斜眼看着郑小楼。 心里有点不爽,当初怒踹了他一脚避开了那支要命的冷箭,固然救了李素的命,可李素的腰却痛了好几天,踹轻一点会死吗?忍不住猜测这家伙心里到底对自己怀了多大的不满,那一脚全发泄出来了…… 郑小楼冷酷的脸颊微微抽搐了几下,不为别的,就因为李素斜眼看他的眼神,或许里面没有恶意,但……这种看便宜货的目光是肿么回事? “会。”郑小楼言简意赅地◇,道。 李素看他的眼神仍是斜的,而且看便宜货的目光似乎……更便宜了。 “会审你为何不早说?就这么看我们傻乎乎的审了一天一夜都没结果。”李素很不爽了。 “你又没问我。” “好吧,我的错……”李素很痛快地承认了错误,然后露出感兴趣的表情:“你是江湖人,会的手段应该不少吧?你会什么手法?分筋错骨手?干柴烈火掌?” 郑小楼纳闷地看着他:“何谓‘分筋错骨手’?何谓‘干柴烈火掌’?为何你说的这些我听都没听过?” “意思是说,你有更实际更有用的手法让他们老老实实招了?” 郑小楼没说话,只是一脸酷酷的点头。 李素眼亮了。很期待啊,唐人逼供莫非有更先进更神秘的手法? “走,先去会会那个大胡子……嗯,城楼上你踹我的那一脚我原谅你了,不必用这种感激的眼神看着我,我的胸襟就像那大海……” ………… 大胡子是个硬角色。也是个狠角色,这个角色此刻脸上充满了鄙夷,看得出他很愤怒,因为他被恩将仇报了。 李素老神在在坐在他面前,对大胡子的愤怒目光视而不见,恩将仇报这种事嘛……对啊,就恩将仇报了,咋地? 郑小楼环臂站在李素的身后,眼神和表情都冷冷的。李素只觉得仿佛贴了一块万年寒铁,后背一阵阵发凉。 “来,你站我前面来,别站我后面吹冷气……”李素把郑小楼拉到前面,然后指了指被五花大绑的突厥大胡子,道:“使出点手段,让他赶紧招了,我想知道无缘无故的。他为何要助我西州守城。” 郑小楼淡然点点头,向前两步走到大胡子身前。毫无感情的目光与大胡子直视,二人久久沉默不语。 李素兴奋地搓着手,心里有种变态的快感。 很期待啊,除了分筋错骨手和干柴烈火掌,这家伙会用什么手法逼供呢?除了美人计,一切皆有可能。 李素很有耐心地等待。等待的过程是漫长的,郑小楼就这样一直与大胡子平静地对视着,谁都不说话,李素有些无聊,甚至想打呵欠。不过还是很贴心地为二人找理由。 嗯,现在的情况大抵是高手对决之前飙杀气的阶段,看谁的杀气大谁就占据了主动,或者他们已经在用意念交手,所谓手中无招,心中有招,更有可能二人……一见钟情了?好污啊。 就在李素无聊的第二个呵欠脱口而出时,郑小楼突然动了。 身影一闪,李素百无聊赖的表情立即生动起来,充满期待地看着他。 然后,只见郑小楼以一种寂寞高手的冷艳姿态出手,第一招是拳,一拳当头打去,……狠狠揍上大胡子那张粗糙又无辜的脸。 在李素目瞪口呆的注视下,郑小楼疯了似的一拳又一拳地揍着大胡子,从脸到胸再到肚子,李素甚至清楚看到郑小楼顺带着使了一招江湖大忌的撩阴腿,踹得大胡子扯着嗓子发出变了调的销魂惨叫声…… 李素很无语,而且脸颊不停的抽搐。 这……就是传说中的逼供?手段……似乎略嫌粗糙啊。 大胡子不停的惨叫,李素不停的眨眼,渐渐地,李素仔细观察后,终于看出了一点门道。 郑小楼的力道不小,而且下手的部位很巧妙,每一拳都击在大胡子最痛最敏感的部位,就是通俗说的神经末梢,比如肩关节,肘关节,肋骨正中,盆骨,膝关节…… 总之,每一拳都打在最痛的地方,每一拳都有着它的目的,难怪大胡子被骑营将士用刑时都没叫得这么惨过。 没过多久,大胡子已被折腾得不成人形了,眼泪鼻涕糊了一脸,全身上下没一块好肉了,最后大概终于受不了如此惨无人道的折磨,扯着嗓子说了句突厥话,叽里咕噜的听不懂,不过看他可怜兮兮的表情,李素看得出应该是愿意招认的意思。 李素大喜,欣慰地看了郑小楼一眼,这家伙的手段虽粗糙,但结果却还是很不错的。 “你愿意招了?快说,为何助我西州守城,你们这群突厥人究竟是何来历,三个月前偷袭我营盘,是否也是你们所为。”李素板着脸道。 大胡子被揍哭了,一边垂泪一边……叽里咕噜。 李素和郑小楼顿时傻眼,这突厥话……貌似听不懂啊。哪怕他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可对李素来说有什么用?大家完全无法沟通好不好。 呆怔片刻,李素释然一笑:“没关系,我去找个通译便是,来人,速速进城,请龟兹商人那焉过来大营,帮我们……” 话没说完,郑小楼又动了,在大胡子悲愤莫名的目光下,郑小楼的拳头再次狠狠印上他的脸,这次居然配了台词。 “说人话!为什么你老是……老是……老是……老是……不说人话!”(未完待续。。) 新章节(三百九十三章)在审核 章节含敏感字,自查了一下,里面有“东*突*厥”三个字,中间没有用符号隔开,大概就是因为“东*突”两个字很敏感吧,发出去后一直处于待审核状态,今天周六,貌似没有审查编辑上班,一整天都没审核完。。。真是哔了狗了。。。 大家耐心等待,我再找找别的编辑处理一下。。。(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三章 真相大白 狂风暴雨般的拳脚倾泄在大胡子身上,郑小楼发了疯似的将大胡子当成了沙袋,营帐内只听得砰砰作响,还有大胡子杀猪似的惨叫声。 李素和蒋权静静看着郑小楼施暴,每一次拳脚落在大胡子身上,李素的脸颊便狠狠抽搐一下,大家的节奏配合得很默契。 郑小楼的表情很狰狞,比刽子手更刽子手,这种狠劲,这种残忍,大抵跟遇到卷钱跑路的投资公司老板差不多,仇恨值爆棚。 有心想劝劝郑小楼,倒不是同情,只是担心把大胡子玩坏了修不好,李素一肚子的疑问还等着大胡子回答呢,可转念想到当初突*厥人袭营的事,那次自己大意,只留了许明珠一人在营里,差点把她害了,想到这里,李素忽然觉得郑小楼揍人的画面竟如此的赏心悦目…… 郑小楼专心施暴,李素专心看热闹,蒋权急了。 不能不急,这家伙是他亲手擒回来的,而且擒得很辛苦,若真被这个陷入狂暴状态的家伙活活揍死了,那么他辛苦擒这大胡子的意义何在? “行了,李别驾,差不多就停……” 蒋权还没说完◎⌒,,却听得大胡子凄凄惨惨用一口很生硬的关中话尖叫道:“停!再打就死了!你们汉*人太欺负人了!呸!卑鄙!” 营帐内三人都楞了,连郑小楼都吓得停了手,三人面面相觑后,李素惊讶地道:“你会说人话?” “会说!”大胡子努力睁着一双被揍得只剩一条缝的眼睛,瞪着李素道:“凭啥关中话才是人话,突*厥话就不是人说的?” “因为我们大唐有种*族*歧*视啊……”李素一脸理所当然地看着他。 啪! 郑小楼反手朝大胡子后脑勺狠狠抽了一记,怒道:“会说人话你不早说!非要挨顿揍,贱的!” 大胡子不服气地高昂着头。瞪着李素的目光里散发出仇恨的光芒,若非怕再挨揍,大约会再跟李素对骂一番。 李素来了兴致,竟蹲下身跟大胡子一脸正色地讲起了道理。 “你看啊,你们突*厥……有历史底蕴吗?你们的文字和语言出现才多少年?你们有拿得出手的文化吗?你们有诸子百家吗?有名震天下的雄关高楼吗?你们好意思说自己是礼仪之邦吗?你们除了放羊放牛,穷了就出兵抢人家还会啥?我就问你。我们大唐有的这些好东西,你们突*厥有吗?” 大胡子被李素打击得自信心急速下坠,几次张嘴,却终究无法反驳,于是悻悻一哼,接受了关中话才是人说的话这个残酷的现实。 李素宜将剩勇追穷寇,很认真地盯着大胡子,来了一句最后的总结陈词:“所以,大唐以外的。都不能算人,是猢狲。” 大胡子顿时气得一阵胸闷气短,再次怒哼一声,扭过头懒得理他。 李素乐得眉开眼笑,尽管知道种*族*歧*视不对,可是……歧视别人的感觉真的很不错啊。 朝身后招了招手,蒋权从帐内寻了张干净的小软垫,李素跪坐在软垫上。一双眼睛懒洋洋似睁似阖地瞥着大胡子,悠悠道:“既然你会说人话。我们聊起来想必一定很愉快的,现在,我们可以直奔主题了……” 大胡子脸色顿时变得有点灰败,垂着头没回话。 李素皱了皱眉,耐住性子道:“这位猢狲兄,我想我们之间应该可以愉快聊天的。我问什么,你答什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咱们一起努力把这次聊天延续下去。一直延续到我无话可问为止,如果你还是这种不愿配合的态度,我们就只能接着抽你,把你抽到愿意聊天为止,既然迟早都要招的,你也不必犯贱,我呢,也少费些手脚,彼此都能保持一个愉快的心情,猢狲兄,你说呢?” 大胡子光听称呼就有点不爽了,眼前这个大唐的混帐,居然还真管自己叫“猢狲”,是可忍……还是忍吧。 于是大胡子心不甘情不愿地点点头。 李素笑了:“你看,从此刻开始,我们有了一个良好的聊天开头,这是吉兆啊,那么,咱们的聊天开始了……首先,你叫什么名字?是突*厥哪个部族的?” 大胡子悻悻一哼,带着屈辱瓮声瓮气道:“我叫巴特尔,是突*厥拔野古部的勇士……” 李素摸着下巴,沉吟道:“拔野古部……我记得贞观元年,拔野古,回纥,同罗等突*厥所部因不满颉利可汗重用汉*人赵德言,并且宠信西域胡人,疏远突*厥族人,所以拔野古等部族先后叛离突*厥……” 巴特尔重重一哼,道:“颉利非明主,为了打败唐国,常年在各部族征兵抽丁,并且生性残暴嗜杀,对下动辄车裂砍头,我拔野古部若不叛离,早晚整个部族都会被他杀光!” 李素笑道:“这些不是重点,那是你们突*厥内部的一笔烂帐,我没兴趣知道,就只问你,从贞观九年至今,西州遭遇外敌攻城共计五次,每次危急关头,都是你领着一千突*厥骑兵救援,你为何要帮西州?或者说,你一个突*厥人,为何要帮我大唐守土抗敌?” 巴特尔脸颊一抽,垂头不说话了,脸上露出挣扎犹豫的表情。 李素叹道:“又来了,我说这位猢狲兄,你能不能不矫情了?此刻你已落在我手里,而且刚才抽过你之后,事实证明你也不是什么视死如归的英雄好汉,既然如此,何不索性光棍一些,我问什么你答什么,问完了,我放你和你麾下的勇士归去,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巴特尔赫然抬头,盯着李素道:“我若说了,你果真会放我们回去?毫发无伤地放了我们?” 李素笑道:“一定放你们,不过毫发无伤我就不能空口许诺了,至少你现在这副德性,绝对称不上‘毫发无伤’。” 巴特尔犹豫片刻。狠狠一咬牙:“好,你是个爽利人,我便信你一回,其实我们助西州守城也不是没有原因的,自贞观元年,拔野古部叛离颉利可汗后。突*厥我们便待不下去了,于是只好举族西迁,这十几年来,部族不断寻找水美草肥之地以栖息休养,可惜每一个好地方都被别的部族抢先所占,我们一路西迁,部族勇士因病因灾,变得越来越少,硬抢也抢不过别人。而部族老少忍饥挨饿,穷困至极,一路西迁死了太多人,于是我们只能黯然走进西域大漠,暂寻了一块绿州作为栖息之地,平日维持生计则……则依靠抢掠丝绸之路的过往商贾……” 李素哼了哼,目光不善地瞥了他一眼,道:“说你们是猢狲你还不服气。知书达礼的国度会抢人家吗?” 巴特尔:“…………” “接着说,寻了块绿州栖息。然后呢?不能只指望丝绸之路抢掠吧?丝路过往的商贾十天半月也不见得能遇到一回,整个部族靠这个维生未免太不现实了。” 巴特尔叹道:“确实不能靠抢掠丝路为生,我们部族从贞观三年迁入大漠,一直抢到贞观九年,这六年来部族的人越来越少,老的小的都活不下去。年轻的勇士也因贫困饥饿而死了许多,剩下也就几百人,勉强支撑着活下去,拔野古部……已到了灭族的边缘,直到贞观九年七月。有一个人找到了我们栖息的绿州,跟我谈了一笔买卖……” “怎样的买卖?”李素压制心头的激动,缓缓问道,他很清楚,快说到戏肉了。 “那是一个关中人,正经的关中人穿戴,而且好像还是个读书人,他说愿意供养我们拔野古部全族,给我们寻一个更大的绿州栖息,甚至许诺说十年以后,他愿帮我们回到塞北草原,给我们划一块肥美的牧场,让我们拔野古部生息繁衍……” “条件这么好,他的要求怕也不容易吧?”李素眨眨眼,道:“莫非他提出的要求便是要你们帮忙守西州城?西州有难时便出动你们部族勇士解西州之厄?” 巴特尔点点头:“不错,这几年西州遇到五次外敌攻城,以西州那道土城墙和区区两个折冲府的兵马,是绝不可能守住西州的,每次外敌快把城池攻破时,我们便从北面杀至,在最危急的关头与西州守军内外夹击,五次皆击溃来犯之敌,而我们拔野古部也得到了丰厚的银钱和食物,甚至还有你们唐国的丝绸和瓷器,我们栖息的绿州如今已越来越壮大,从此吃穿不愁,族人三年来生养添丁了不少娃子,这些都是我们拔野古部将来壮大的希望……” 李素原本懒洋洋跪坐在软垫上,此刻不自觉地挺直了身子,尽量平静的语气淡淡地道:“现在,问题又来了……跟你谈这笔买卖的关中人,他是谁?是西州的官员吗?” 巴特尔惊奇地睁大了眼:“你怎么知道?” 李素笑得很开心,朝他眨了眨眼,道:“曹余,对吗?” 巴特尔面露震惊之色,接着恢复如常,点头,又摇头:“来谈买卖的不是曹余,是西州刺史府的一位司马,那位司马姓冯,是个圆滚滚的胖子,虽然从没说过他身后是何人,但供养我们一个部族,每年所费何止万计,为的又是守住西州城,若西州刺史不点头,那位冯司马岂有底气与我谈这笔买卖?” 李素神情不变,却长长呼出一口气。 好了,西州的真相终于解开了。 从踏进这座城池开始,便一直觉得气氛诡异,神秘莫测,上任别驾日子越久,李素心中的疑团便越大,所以这次守城,李素才不顾道义恩将仇报,悍然下令拿下这支突*厥骑兵,目的就是为了解开笼罩在西州城里的浓浓迷雾。 这片迷雾直到今日此刻,终于完全散开了,李素瞬间有种拨云见日的畅然。 心中泛起淡淡的后悔,当初没想到,原来那个冯司马还藏着如此多的秘密没说,若当时自己留个心眼,令郑小楼多揍他几次,西州这块疑团也不至于萦绕心中数月之久,为了立威把冯司马一刀砍了,当时图了个爽快利落,终究还是害自己走了一段弯路。 仰头看着营帐的圆顶,李素喃喃地道:“曹余,曹余啊……勾结异*族,私雇外*军以为己用,你的胆子真是大到没边啦,难怪死活要把我赶离西州,难怪数日前的城楼上有人朝我射冷箭,此事若上奏长安,岂止是杀头的罪过,九族被诛都不为过……” 旁边的郑小楼和蒋权一直安安静静没说话,可巴特尔的每一句话都一丝不差地落入耳中,郑小楼神情淡然,军国之事他素无兴趣,可蒋权的神情却愈见凝重。 作为右武卫将军,蒋权自是清楚此事的利害。 一州刺史,勾结异族,费巨金私自供养一支军队,并且默许他们抢掠丝绸之路上的商贾的行为,无论供养这支军队的目的是什么,仅只看这件事,已然犯了大忌讳了,当初大唐的军神李靖仅只被朝臣参了一本,李世民便感到不安,明里暗里把李靖的军权渐渐架空,曹余现在这种行为算什么? 况且这桩事还不经查,如果继续深挖下去的话,供养这支异族军队的钱财从哪里来的?总不可能是曹余每年那点可怜兮兮的俸禄吧?再联想到西州城里这些年二税一的重税,税收上来没有上缴给朝廷,曹余自己家里穷得跟遭了灾似的,如此一来,唯一的可能便是,这些年西州收上来的重税曹余全部用来供养这支突*厥骑兵了。 这个举动或许比养私兵更严重,拿着盘剥大唐子民的血汗钱,不经皇帝不经三省朝廷,私自供养异族军队,几乎是上贡交保护费的性质,而且不出所料的话,整个西州官场的官员恐怕或多或少都扯进了这桩事里,如此多的钱财拿去供养外族军队,若无整个西州官场官员的默许,这件事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捂得住盖子,也难怪李素刚来西州时,西州的官员们对他如此敌视排挤了…… 这桩罪过,实在是太大,太惊人了,对皇权和军权特别敏感的当今陛下来说,纵然心胸再开阔,恐怕也会咬着牙将曹余剐成一片一片的,而且每一片薄如蝉翼,可直接下火锅涮一涮就能吃…… **************************************************************** ps:感谢起点审核编辑组加班,感谢五组责编星辰大大,给大家添麻烦了。。。 这章算昨天的,我继续码字去。。。(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四章 水落石出 今日此刻,李素方知曹余这几年在西州干了什么。 从赴任西州第一天,城里文官武将对自己的排挤敌视,曹余的种种掣肘,城里气氛低迷压抑,过路商贾不敢驻足,以及每次危急关头,总有一支神秘的兵马杀出来为西州解困等等,所有的疑团终于完全解开。 西州的水不仅深,而且浑浊,今日一个猛子扎进去,终于知道这水有多深多浑浊。 知道真相后的李素许久没出声,蒋权也呆呆的看着巴特尔,二人神情分外凝重。 毫无疑问,李素挖出了一桩惊天巨案,此事上奏长安,李世民绝不会放过曹余,西州的文官武将估摸要杀掉一大批,甚至于大唐对西面的战略布局,也会因为西州的这桩大案而不得不做一次大调整,因为西州从实质上来说,已不是大唐朝廷的西州,而是曹余的西州,私自苛以重税,私自雇请外军,折冲府与刺史府勾连一气,曹余一手遮天,这座城若不从上至下全部换一遍血,李世民已无法掌控。 “猢狲兄,你说的……不会有假吧?别忘了你还在我手里,若我发现你说了半句假话,你的下场我都不忍心+v,告诉你……”李素盯着巴特尔,脸上却笑得很灿烂。 巴特尔显然对这个称呼很不满意,又不敢发火,只得重重一哼,道:“我巴特尔也是顶天立地的汉子,说谎诳人只有你们唐人才做得出,我们草原上的汉子不屑为之!” 啪! 郑小楼又是一记狠狠的反抽,抽得巴特尔杀猪似的大叫。 李素朝郑小楼赞许地点点头,既然沦为阶下囚,就必须有阶下囚的觉悟和态度,李素当初也蹲过大理寺的牢。那时的他可从来不会…… 好吧,他是例外,虽然蹲过两次大理寺,享受的却是钻石贵宾待遇,整个大理寺的狱卒就差朝他纳头便拜了。 沉吟片刻,李素问道:“数月前。一支突厥骑兵袭我城外大营,却扑了个空,那支突厥骑兵……就是你们吧?” 巴特尔犹豫了一下,垂头没出声。 李素点头,嗯,没出声也算是一种回答,好,又解开了一个疑团。 李素想了想,又问道:“再往前推移一段日子。当我从长安离开,赴西州上任的路上,玉门关外,沙州城不远,也是一支两三百人的突厥骑兵夜袭我骑营驻地,后来被我骑营歼杀,那支骑兵……也是你们吧?” 巴特尔垂头依旧不语,身后的郑小楼不爽了。重重哼了一声。 巴特尔一惊,只好回答道:“不错。都是我们……那次您从长安离开不久,西州已收到消息,说有一位大唐皇帝陛下亲自委任的别驾要来西州上任,这个消息引发了整个西州刺史府的紧张,他们不希望有外人发现西州的秘密,于是冯司马命我们突厥骑兵星夜出发。直奔沙州而去,如能在沙州将你们剿灭则为上策,至于数月前袭营,也是我们所为,因为你李别驾自上任以来越来越强势。曹刺史已渐渐无法掌控西州,所以他必须要改变西州的局势,李别驾你要么死,要么回长安去。” 李素神情不变,解开最大的疑团后,一切想不通的问题此刻迎刃而解,他已猜到与曹余脱不开干系。 可蒋权的脸色却变了。 玉门关外遇袭,那晚月黑风高,他和麾下的骑营将士差点着了突厥人的道,若非李素提出扔火把以照明的法子,那晚谁胜谁负犹未可知,今日得知那支袭营的突厥人竟是曹余所遣,蒋权顿时脸色铁青,肺都气炸了。 “好个狗官,竟敢勾连异族,谋害朝廷官员,差点害我们全军覆没,今日必不与他甘休!来人——”蒋权大吼。 李素拉住了他,瞪了他一眼:“该算的帐跑不了,你急什么?” “李别驾,曹余这狗杂碎犯下这天大的罪过,九族被诛亦不为过,别的事问不问已不打紧了,先剁了这杂碎才是正经!”蒋权怒道。 “我自有分寸,现在你给我老实点!我还有事情没问完。” 说着李素转头望向巴特尔,转瞬换上一副瘆人的笑容:“猢狲兄,我还有一问,望你不吝赐告。” 巴特尔神情颓丧,盖子揭开了,西州眼看酝酿大变,不管怎样变,西州从此以后怕是不会再给他拔野古部任何粮食和钱财方面的供养了。 “李别驾问吧,天大的事都被我捅出来了,还有什么我不能说的……”巴特尔垂头叹道。 李素沉思片刻,然后抬头盯着他,缓缓地道:“除了供养你们拔野古部外,曹余是否还供养了别的异族部落?或者……与西域别的小国有勾结?” 巴特尔想了想,断然摇头:“据我所知,除了我拔野古部外,曹余应该没有再供养别的异族了……” 嘴角露出一丝苦笑,巴特尔道:“西州这几年苛以重税,而致城中百姓离心,许多百姓不得不举家迁出西州,商贾们得知西州官吏如虎,亦不敢停留驻足,而西州所辖六县皆无所产,所以西州的赋税一年比一年少,最近这一年来,给我们拔野古部的钱财和粮食都少了许多,曹余何来余财余粮供养别的异族?西州数次危急时刻,除了我拔野古部的勇士,也根本不见有别的部族为西州解围。” 李素盯着他的脸瞧了半晌,缓缓点头。 看来没错了,说的应该是实话,曹余根本不懂如何发展民生,只是以内耗而苦苦支撑西州不被陷落,如同挤海绵一般,每挤一点水出来,海绵里的水便少一分,如此恶性循环,他又不懂如何让海绵去吸收更多的水,所以西州的税越来越高,也越来越穷,几乎已到了即将崩盘的边缘。 营帐内一片沉寂。 李素拧眉思索着什么,巴特尔垂头不语,蒋权和郑小楼却死死盯着李素,似乎在等他下令。 思忖良久,李素缓缓地道:“猢狲兄,看得出你是条汉子,虽然挨揍的时候叫得比谁都惨,但我觉得你应该还是条汉子……” 巴特尔顿时露出无比委屈的表情,忍不住道:“我本来就是汉子!叫得惨有错吗?你挨这顿揍试试!你旁边那个揍我的人下手如此狠辣,他根本不是人,是畜生!” 啪! 某郑姓畜生很不客气地再抽了他一记。 巴特尔仰天长叹口气,一时悲从中来,眼中不禁流出泪水。 这畜生果然不懂何谓温柔…… 李素笑了笑,道:“既然是汉子,捶你几下也无妨的,心眼别那么小,你刚才说的话,我相信都是真话,曹余用西州百姓民脂民膏供养你们突厥人固然是杀头的大罪,不过反过来说,你拔野古部收西州钱财,为西州解围,严格说来你并没有错,咱们一码归一码……” 巴特尔狐疑地看着他,不知李素接下来要说什么。 然后他看见李素的脸渐渐阴沉下来,语气也变得冰冷无比:“刚才我说过一码归一码,你们拔野古部虽然守西州有功,可你们这些年抢掠丝绸之路上的商贾,杀人越货,罪行累累,而且还敢两次袭我骑营,这些罪过,你大概是逃不过去的。” 巴特尔呆了一下,垂头叹道:“你待如何处置我?” 李素不答,却转过头对蒋权道:“蒋将军……” “末将在!” 李素沉默片刻,缓缓道:“集结骑营兵马,再入西州城!这次,该算总帐了,至于这位猢狲兄和突厥降卒,嗯,先留在大营严加看管吧。” 巴特尔急了:“你说过只要我招了,便会放我部族离去的……” 李素眨眨眼:“你刚才是不是还说过,你们草原上的汉子顶天立地,而我们唐人却常说谎诳人?” 巴特尔呆了一下,脱口道:“是说过……”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然后露出沉痛又愧疚的表情:“……猢狲兄,你的判断很正确。” *************************************************************** ps:还有一更。。。昨晚实在没状态了。。。嗯嗯。。。(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五章 玉人入关 草原上的汉子顶天立地,可惜就是笨了点,而且实在得有点过分,遇到厚道人自然高山流水,把臂言交,遇到李素这种人……下场实在很莫测。 李素的疑心和防备心都不小,尤其信奉一句话,“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是一个族群的人,最好别对他们太信任,因为说不定他们时刻在打算着算计你,所以在他们算计自己之前,不妨先下手为强,把他们先算计了再说,这种事干起来李素毫无压力。 该问的都问了,接下来,到了算总帐的时候。 从上任西州以来,不得不说,李素憋了一肚子火气,初来乍到时举步维艰,只要进了城,任何时候看到的任何一道目光都是充满敌意的,他想做的任何事情也必然会受到掣肘牵制,就像一张无形的网把他紧紧缚在中央,令他动弹不得,偏偏还发不出火。 直到后来杀人立威后,这种境况才有了彻底的改变,然而危机与杀机一直悄然潜伏着,比如前几日城楼上那支从身后射向他的冷箭。 这一次,李素要与曹余把帐算清楚,然后,将西州彻底掌握在手中,从此西州将成为他笔下的一张白纸,他可以毫无顾忌地在这张白纸上涂抹勾勒任何他想画上去的颜色。 ………… *今日大漠的风特别大,狂风卷集黄沙,铺天盖地,天地萧瑟。 骑营校场上,众将士集结完毕,李素穿戴一身银光铠甲,头戴双翅盔,右手按着腰侧的剑柄,抿唇仰头看着黄沙弥漫的天空。 蒋权披挂立于前。王桩郑小楼二人站在身后,所有人的目光全集中在李素身上。 看着一张张年轻的脸,李素暗暗叹息。 一次守城,骑营减员近两成,只剩下不到八百人,而这八百人里或多或少都带着伤。曾经许多年轻鲜活的面孔,如今却已天人永隔。 蒋权神情冷凝,转过身朝李素抱拳行礼,身躯甫动,一阵铠甲铁叶的撞击声,伴随着风声在校场上回荡。 “李别驾,骑营将士已集结,请别驾下令!” 李素伸出舌尖,润了一下干枯破皮的嘴唇。然后朝西州城方向重重一挥手。 “开拔,进城!” 玉门关。 长安的春风只能吹到这里,而这里也是大唐西面最后一个相对繁华的雄关了。 玉门关始建于汉武帝时期,汉朝玉门关的原址在敦煌西北面的小方盘城,历经朝代更替,玉门关几度关闭,几度复开,直到大唐武德二年时。玉门关东迁至瓜州葫芦河东岸。 为何要把玉门关东迁至瓜州?因为李渊有钱任性啊——其实主要是为了连通瓜州和伊州的驿程距离,从此不必绕行敦煌。 玉门关高六丈。厚三丈,南北六十余丈,东西七十丈许,傍山依水,地势险要,山顶。路口,河口等要隘设烽火台百余座,关城以护城河环绕,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玉门关内设折冲府四。守关将士约五千余人,四个折冲府皆设折冲都尉,四将皆归一位左卫中郎将统率,后人曾有诗曰:“五千甲兵胆力粗,军中无事但欢娱”,说的便是玉门关的现状。 许明珠和一众将士到达玉门关前时,样子已经很狼狈了,每个人骑在骆驼上皆东倒西歪,眼看便快要栽倒在地,还是关前支应酒水摊的小贩见了,急忙递上两皮囊清水,众人大喜,方老五眼疾手快抢过一个水囊,恭敬地递给许明珠,剩下的一个水囊则在将士们手中传来传去,没几口便空了,小贩苦笑着又递上两个水囊,方老五倒也识趣,很痛快地扔给小贩二十文钱,乐得小贩眉眼不见,一迭声地道谢不已。 许明珠着实渴坏了,沙漠里断水之后,大家靠着又腥又臭的骆驼血勉强支撑了几日,可许明珠实在受不了骆驼血的味道,能不喝则尽量不喝,相比之下,她比将士们更渴,方老五递过水囊后,许明珠难得地没有推让,急忙拔开塞子,大口大口的清水朝嘴里灌去,一直喝了小半囊,终于解了多日的渴。 许明珠这才长长呼出一口气,抬头看着数丈高的玉门关城墙,罩在黑纱内的妙目弯出了两道可爱秀丽的弧线。 “终于到玉门关了……”许明珠想哭,这一路她太实在太辛苦了,一个弱女子在茫茫大漠里行走了三个月,差点死在沙漠里,此刻终于活着走到了玉门关,心情怎能不跌宕? 使劲吸了吸鼻子,许明珠扭过头看着方老五,由衷地道:“方火长,这一路辛苦你和众将士了,待此间事了,我定禀明夫君,请夫君好好犒赏大家。” 方老五咧嘴一笑:“小人回长安后便安养天年了,官府给小人分地,这些年小人也挣了不少军功,约莫能过小半生的好日子了,犒赏什么的,便请夫人赏给下面的弟兄吧。” 许明珠点点头,分寸进退她一直拿捏得很精准,犒赏将士这种事是一定要夫君来做的,她一个妇道人家给将士犒赏,说出去未免犯了忌讳。 解了渴,众人在城外休憩小半个时辰后,许明珠的心情再次焦急起来。 她没忘记自己的使命,被夫君骗离西州时,她满心认为把书信送到长安便是自己的使命,现在知道了真相,许明珠的使命自然也换了。 看着巍峨高耸的城墙,许明珠攥紧了小拳头。 一定要在玉门关借到兵马,杀至西州救夫君! “方火长,遣几个人随我进玉门关。”许明珠下了骆驼,径自朝关门走去,十来名将士急忙起身跟在她身后。 一群府兵打扮的人簇拥着一名戴着斗笠黑纱的女子,倒也颇具几分气势,关门外的守关将士和百姓们一时都看呆了。 许明珠对周围的目光视若不见,走到关门前打量了一阵,最后目光锁定在一位将领模样的人身上,款款大方地走到那名犹自发呆的将领面前,许明珠掏出一面牙牌和一份文书递上前,道:“泾阳县子,西州别驾,定远将军李素之正妻,钦封七品诰命李门许氏,求见玉门关左卫中郎将,这是我夫君的牙牌,和我的诰命文书,请将军进关通报。” ps:这章查资料查得我够戗……本月最后一天了,求月票让咱们噌噌往上冒几个名次吧……(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六章 求兵乞命 玉门关统领四个折冲府的左卫中郎将姓田,名叫田仁会。 田仁会来头不小,祖父曾任隋朝幽州刺史,封信都郡公,田仁会很有志气,不靠祖荫,面对家里传下来的爵位官职和大笔家产,素面仰天四十五度,冷傲孤绝地说一声我要靠自己努力,这句令无数人听了都想抽他的矫情话,谁知还真被他实现了,大唐立国后,田仁会成了大唐武德年开科举的第一批进士,靠自己的本事考上的,没沾家里任何光。 这个成就已经够惊骇世人了,谁知田仁会大抵觉得文道已然求一败而不可得,寂寞得一塌糊涂,于是一声不吭投笔从戎当兵去了,而且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年纪轻轻便在大唐军队里混出了头。 如此显赫的家世,个人又如此有实力,田仁会的仕途岂止是一帆风顺,简直是一艘装了电动小马达的快艇,一路翻滚着浪花跑得没了影,从都尉一路上升,如今还不到四十岁,已然是玉门关的左卫中郎将,相当于小战区司令了,简直是剽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玉门关内的中郎将军府里,田仁会接见了许明珠。 许明珠出身商贾,若以商贾之女的身份求见田仁会,当然万万不可能,身份差距太遥远了,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可许明珠* 把她最重要最风光的身份抖落出来,田仁会便不得不见她了。 七品诰命不算什么,她这个人也不算什么,可是……她的夫君却是一尊大神啊。 田仁会不到四十岁便当上中郎将,自然不是愚笨之人,虽然戍守边关,可他与长安的联系从未断绝过。李素的名字自然也时不时的传进他耳中。 满朝君臣都承认的“少年英杰”,造出震天雷助大唐收复松州,与东宫的明争暗斗,与皇九女东阳公主不得不说的故事,以及那篇胆大包天却足堪流芳千古的长赋雄文…… 李素的事迹太多了,这个人太显眼了。田仁会所了解到的长安动态里,“李素”这个名字是无法避开的,而且经常占据长安八卦版,时政版以及科技版的头条热门,当然,李素后来被贬谪西州任别驾的事,田仁会自然也知道的,当初李素和骑营路经玉门关时,田仁会还与李素见过面。双方不咸不淡寒暄一阵,算是勉强有过一面之交。 “一面之交”的交情分量到底有多重呢?没事聚在一起喝酒聊女人可以,借钱不行,借兵更不行。 听说李素的正妻求见,田仁会一开始是拒绝的,身为玉门关军职最高的守将,他自然很清楚如今西州是什么境况,李素的正妻堂而皇之搬出身份求见。其性质大抵跟黄鼠狼给鸡拜年差不多,而田仁会。就是那只无辜又可怜的……鸡。 可是官场规矩就是这么可恨,大家同朝为官,而且又是共同为皇帝陛下戍守西域,更何况李素这家伙混迹长安,听说长安城里无论文官还是宿将,都与他关系不浅。特别是军中那些开国老将如程咬金,牛进达,甚至还包括长孙无忌,都对李素青眼有加。 开国功臣都青眼有加的家伙,田仁会至少不敢对他翻白眼。更不敢违了官场规矩,不然下场不会太美妙,虽然李素被贬谪西州,看似失了圣眷,可田仁会也隐约听说了陛下将他贬谪西州的意图并不简单…… 那么,就见见吧。 ………… 中郎将军府的前堂内,田仁会见到了许明珠。 许明珠的表现很郑重,不仅摘下了斗笠黑纱,而且还换下那身风尘仆仆的衣裙,此刻一袭崭新的玄色高腰衽裙,额心贴着一枚鲜红色的三叶花钿,瀑布般的黑发高高挽成宫髻,以示自己已是嫁了人的妇人,进了前堂也不坐,只是静静站在玄关内,与田仁会相隔老远,垂首静立不语。 田仁会很客气,脸上不仅看不到任何冷淡之色,反而堆起了宾至如归的笑容。 “我与李别驾亦有过照面,也算有几分交情,夫人路经玉门关我却不知情,未曾远迎,实是怠慢,夫人万莫见怪……” 许明珠赫然抬头,盯着田仁会的脸,开口第一句话便将他噎个半死。 “命妇非路经玉门关,而是特意为求见田将军而来。” 田仁会脸颊抽了几下,一个“特意”,一个“求见”,连在一起绝无好事。 聊天有聊天的规矩,打破聊天规矩的人要么有绝对的修改游戏规则的实力,要么就是做人很失败的那一类人。 田仁会做人不失败,所以尽管心里抗拒得不行,可还是不能坏了聊天的规矩,人家都“特意”了,田仁会的下一句必须把这句话兜起来。 于是田仁会强笑着道:“哦?不知夫人见我何事?夫人但说无妨,田某力之所及,必不辞也。” 这话是客套话,而且是给自己留足了余地的客套话。 许明珠很紧张,她清楚自己的诰命身份,也知道夫君的官职不低,可她这辈子还是第一次与一位正四品的中郎将面对面说话,站在玄关内便能迎面感受到对方那股如大山般沉稳肃杀的官威。许明珠紧张得手心冒汗,可是胸中翻腾的勇气和使命,却令她勇敢地抬起头,与田仁会的目光直视。 “田将军可知西州告急?西域诸国垂涎觊觎西州,如今诸国联军已兵临西州城下,西州危在旦夕,城中逾万军民百姓命悬一线,城池危若累卵,命妇求田将军发玉门关甲士驰援西州。” 田仁会大吃一惊,失声道:“西域诸国兵临西州城下?此话当真?” 许明珠盯着他,一字一字道:“命妇若有一字虚言,愿以项上头颅赔罪!” 田仁会的表情渐渐严肃起来:“本官戍守玉门关,为何未闻斥候军报?夫人离开西州日久,你是如何得知的?” 许明珠眼圈一红,差点落下泪来。声音哽咽道:“命妇的夫君代天子戍守大唐疆土,西州被群狼围伺,择机而噬,夫君明知守城艰难,却仍未后退一步,命妇被夫君送出西州后才得知。西域诸国兵马已蠢蠢欲动,夫君已知大战即临,这才将命妇送离,安顿家小后了无牵挂,一心全意为社稷甘洒碧血……” 田仁会神情愈发凝重:“夫人话里的意思,西州此时莫非已被诸国围困?这……大唐立国所未闻,西域诸国他们怎敢……” 许明珠摇头泣道:“命妇只是妇道人家,军国大事并不懂,但命妇所言句句属实。绝无半句虚假,只求田将军看在与夫君同为大唐戍守疆土的份上,发玉门关甲士驰援西州,救西州父老与我夫君于倒悬危厄……” 田仁会瞥了许明珠一眼,叹了口气道:“恕我直言,未闻前方斥候军报,西州被围只是夫人一面之辞。况且若非外敌叩关犯边,玉门关兵马是决计不能轻易调动的。除非有大唐皇帝陛下的旨意或三省发来的兵符和调兵公文,擅自调动兵马可是一桩大罪。我纵是玉门关守将,亦不敢僭越逾矩,夫人懂我的意思么?” 许明珠只觉得自己的心猛地往下一沉,沉入不见底的深渊,俏脸刷地苍白起来。 尽管明知借兵求援的希望很渺茫,可渺茫毕竟不等于没有。直到此刻田仁会如此干脆的拒绝后,许明珠顿觉最后一丝渺茫的希望终于断绝,整个世界陷入一片完全不见光亮的黑暗中。 “田将军,就算无谓西州父老和夫君的性命,西州也是大唐的城池。田将军怎忍见大唐国土城池沦陷外敌之手?”许明珠泫然,仍未放弃最后的努力。 田仁会硬邦邦地道:“我是玉门关守将,玉门关才是我的职司,玉门关外的事……未奉陛下和三省所命,田某不能为也,夫人,实在对不住了。” 许明珠呆怔,失神的目光仍盯着田仁会,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终究只是一位弱女子,纵然这一路学会了坚强,可是当希望变成了绝望,除了眼泪,许明珠已不知该如何表达心死的痛苦。 看着许明珠不顾仪态地大哭,田仁会同情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叹道:“夫人,眼下最要紧的,是遣人火速回长安,将西域诸国兵马围困西州的军情上报长安,如今陛下御驾北征,长安由太子监国,三省老臣辅佐,纵然是他们,恐怕也不敢擅自调动玉门关兵马,兵权……自古便是烫手且要命的,非天子而不能驾驭掌控也,所以军报到了长安后,三省老臣还要将军报继续往北递奏,直到陛下知晓后发下调兵的旨意,旨意到了玉门关,我才能调动兵马驰援西州……” 许明珠哭声顿止,呆了片刻后,哭得更大声了,抽噎着道:“先递长安,再递北疆,最后旨意回玉门关,将军才肯发兵,一来一往何止数月?那时西州焉存?我夫君焉有命在?田将军便不能事急从权吗?” 田仁会苦笑摇头:“无法从权,我若擅自调动兵马,无论任何原由,等待我的怕是钢刀加颈,田某不惜死,可田某怕的是死后还要背负万世骂名,史书和后人皆唾骂田某有不臣之心,田某焉能瞑目?夫人救夫心切,一介弱女子横穿大漠,千里求援,田某由衷感佩,然则家与国,公与私,田某不敢僭越,我能为夫人和李别驾做的,便是选我玉门关最快的马,和最有体力的骑士,日夜兼程将军报送进长安,并且派出斥候西行,打探西域诸国敌情,以备来日应对,除此,田某无法再做任何事了。” 田仁会的话说到这般地步,已然很明确地表达了拒绝之意,无论他个人对西州和许明珠怀着怎样的看法,但规矩就是规矩,国法就是国法,擅自调动兵马的干系太大了,大到田仁会这位中郎将根本承担不起,心中再同情,对大唐城池即将失陷再焦急,却也只能硬起心肠拒绝调兵了。 许明珠泣不成声,田仁会话刚说完,她却忽然朝田仁会双膝跪下。眼泪一滴又一滴落在光滑如镜的地上。 “田将军,求,求您……发发慈悲,擅自调兵之罪,命妇愿代田将军领之,来日陛下降罪。命妇以命相抵便是,绝不教田将军委屈分毫……” 田仁会急忙起身避开大礼,无比尴尬地道:“夫人你……你万莫如此,非是田某心狠,实是国法难容,未奉诏命,未见虎符,玉门关的兵马是决计不能动一兵一卒的。” ………… 许明珠终究还是绝望地离开了。 国法与私情狠狠碰撞后的结果,国法仍旧高高在上。而夫妻之情却折戟沉沙。 一步又一步,许明珠慢慢挪出了将军府,她走得很慢,每走一步回一下头,她多么希望能出现奇迹,多么希望听到田仁会心软的声音,多么希望自己迈出下一步时,希望与幸运会突然降临在自己头上…… 然而许明珠还是失望了。田仁会没有心软,更没有叫住她。就这样看着许明珠离大门越走越近。 成串的泪水从脸颊蜿蜒而下,许明珠无声地哭着,此时此刻,她只觉得自己是个空手而归的乞讨者,付出了尊严的代价,换来的仍是颗粒俱无。她已不止是乞讨,而是在乞命! 田仁会硬着心肠,看着许明珠最后一步迈出了大门,然后朝方榻上重重一坐,仿佛掏空了血肉一般。呆呆地看着前方地板上的那一团湿渍,那里,是许明珠刚刚流出的泪水。 不知过了多久,田仁会忽然唤道:“来人……” 将军府的亲卫适时出现在大门外,抱拳行礼。 田仁会无力地挥了挥手,道:“遣三十名斥候出关西行,日夜兼程不停,打探西州与西域诸国军情,速去速回,不得耽误怠慢!还有,遣快马回长安,上奏太子殿下与三省,说西州危急,请太子殿下与三省定夺。” 走出将军府大门,许明珠仿佛一具被掏空了血肉的木偶,眼神空洞无神地缓缓前行。 府外等候许久的方老五和众将士围上来,看着许明珠失魂落魄的模样,众人顿知结果,心不由往下一沉。 “夫人……”方老五期期地道。 许明珠泪水如断线的珍珠般纷纷下坠,迎着众将士的目光,许明珠一时心如刀割,小嘴一瘪,终于放声大哭起来。 “夫君……夫君救不成了!” 方老五垂头,默默叹息。 不仅为李别驾,也为了许明珠。 身份再光鲜,终究……只是个孩子啊。 这一刻悲伤的不仅是许明珠,方老五的心里亦如刀剜般难受,就像看见自己的女儿受了天大的委屈一般,想为她做点什么,却不知该如何去做。 “夫人勿忧,眼下要做的,是赶紧把西州的军情上奏陛下,请陛下速速发下调兵旨意,玉门关不肯帮忙,咱们靠自己!”方老五狠狠地道。 一番话引来众将士纷纷点头认同,异口同声附和。 许明珠渐渐收了哭声,静静地站在原地发呆,目光仍旧无神,不知在想着什么。 许久之后,许明珠忽然抬起衣袖胡乱朝脸上一抹,擦去了脸上的泪痕,再抬头时,柔弱清丽的俏脸多了一抹刚毅。 “只有玉门关马上发兵,才能最快驰援西州,等陛下的旨意,等三省的公文都太慢了,西州危急,夫君危险,他们等不了的……” 方老五一呆:“夫人的意思是……” 许明珠露出罕见的狠色,目光定定注视着将军府的大门,狠狠地道:“夫君若死,我也不想活了,既然左右一死,何惧国法规矩?我……要行一步险棋,逼田将军不得不出兵!” ps:大章,大章……嗯嗯,五千字大章……因为懒,所以没分章节……懒懒的我看起来也是萌萌哒呢……(未完待续……) 求本月保底月票!!(今日已更) 久违的单章求票啊…… 貌似几个月都没发过单章了,其实也真心是不想招各位烦,老贼知道大家都只想做个安静看书的美男子美女子什么的,所以我发单章的频率很少,少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像我这种视名利如浮云的美男子,看起来是不是特别的赏心悦目爱不释手? 不过,说是视名利如浮云,这话诸兄千万别当真啊,名利这东西,在我八十岁以前还是不会拒绝的,所以,月初第一天,不得不向大家求几张月票,咱们赢在了起跑线上,我码字也安心,以后也少开单章惹大家烦,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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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许明珠转身便走。留给众人一道孤绝落寞的背影。 方老五与众将士呆呆站在原地,半晌没人吱声,有的人已默默垂下了头,露出羞惭之色。 方老五脸色时青时白,变幻不定,显然心中仍在犹豫挣扎。抬头再看许明珠的背影,方老五不由感到一阵心痛。 方老五垂下头,平凡甚至有些丑陋的脸上,渐渐布满了一往无前的决绝。这一路与许明珠相处,许明珠的软弱。善良与单纯,都令他的心中充满了疼爱,这种疼爱毫无来由,方老五今年快五十岁了,他的余生不太多,他经历了半生杀伐,对死亡早已漠视,他半生都在军营里,对成家立业也渐渐不再有念想。 可是,对许明珠,他竟不由自主有了一种保护她的冲动,这种冲动很强烈,许明珠的背影已越走越远,身躯仍然柔弱,可脚步却无比坚定,方老五心痛了,他仿佛看见自己的女儿一步一步走向悬崖。 良久,方老五狠狠一咬牙,额头上的青筋突突直跳。 “你们速回长安,我来保夫人周全!”方老五终于做出了决定。 说完方老五朝众将士挥了挥手,然后拔腿便朝许明珠追去,步子刚迈出去,便被袍泽拽了袖子。 “方火长,你疯了吗?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一名年轻的军士瞪着他道。 方老五哂然一笑,那笑容浮在丑陋的脸上,竟有一种说不出的潇洒。 “我今年五十岁了,这次本打算回长安养老,这些年挣下的军功,换三十亩田约莫差不多,说不定官府还会送我一头水牛……如果未遇到夫人,我这一生差不多便这样吧,可是,谁叫我遇到夫人了呢?一个弱女子,干这桩杀头的买卖,她哪里干得了?有胆子也没那手艺,她身边需要我这么一个有杀人手艺的老兵……” “征战半生,杀人半生,别人的生死,自己的生死,早已不当回事了,可夫人还年轻,李别驾也年轻,他们的日子长着呢……更何况,临出西州前,蒋都尉交代我,一定要保夫人周全,我这一生受军令无数,每一道军令皆完成得妥妥当当,这是这辈子最后一道军令了,我不能砸了自己的招牌……” 拽住他袖子的手仍然很用力,无数道复杂的目光盯着他。 “方火长,这桩事……形同造反啊!” 方老五垂下头,沉默片刻,忽然笑道:“我脑子笨,嘴也笨,所以营苦半生,五十岁了也才只当了个火长,造不造反的,我不懂,我只知道蒋都尉交给我的军令,我必须完成它,夫人少了一根头发丝,都不算完成。” 说完方老五微微一使劲,挣脱了拽着他的手,转身大步朝许明珠追去。 众将士呆呆看着他,无人说话。 起风了,狂风卷集着黄沙,吹得关内简陋的街道两旁的旗幡猎猎作响,呼啸声过,众将士泪流不止,因为风沙迷了眼。 凛冽的狂风里,一道狂放豪迈的俚歌远远飘来。 “山尖尖儿上那个槐槐儿高,窝窝儿里那个婆姨俏……” 西州。 李素再次领兵进城,和上次杀犯官立威一样,这次千人骑营入城仍是满带杀气,刀阵枪林,阖城肃杀。 进城门的一刻。仍沉浸在守城胜利中的百姓看着骑营将士们的架势,纷纷呆住了,城门甬道前伫立许久,不知是谁发出一声惊叫,然后满城百姓狼奔豕突,惊慌退避。 太熟悉了。全城百姓都经历过那一次骑营大开杀戒,虽然杀的是十三名犯官,可李别驾当时站在高台上狠厉的表情,骑营将士一刀挥落毫不犹豫的手法,还有那如泉水般从脖颈处喷薄而出的鲜血,一颗颗散落在地死不瞑目的头颅…… 曾经的霹雳手段,给百姓们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一生无法抹灭,今日此刻。又见骑营杀气腾腾入城,百姓们知道,今日李别驾怕是又要开杀戒了,百姓们岂能不惊慌退避? 话说那位十多岁的温润少年郎,好重的杀心啊,只不知这一次骑营摆出如此阵仗,李别驾又要杀谁? ………… 骑营进城,一路畅通。大街上很快空无一人,只有两只流浪的土狗在朝将士队伍汪汪叫唤。 李素骑着骆驼。慢悠悠走在队伍前列,看见街道两旁商铺上板,民居关门,人人惊慌避让的情形,不由苦笑叹了口气。 简直是万径人踪灭啊,我有那么恐怖么? 进城后。骑营队伍的目的地很明确,径自朝刺史府走去。 刺史府位于西州城正中,府宅四周道路纵横如网,四通八达,地理位置极好。 从北城门而入。骑营将士不到一炷香便快到刺史府,众将士脸上的肃杀神情愈发深刻,刀剑也握得更紧了。 大营点兵之时,李别驾已交代过,此行便是来杀人的。 离刺史府还有不到五十丈,刺史府高耸的围墙和门楣已遥遥在目,这时便听一通鼓响,刺史府南面的巷道中忽然冲出无数军士,人人手执刀枪剑戟,平举着指向骑营。 骑营队列顿时出现了短暂的骚动,却听蒋权冷冷一哼,骚动立止,将士们神情平静,不动如山。 李素眯着眼打量了一下对面忽然杀出来的那支兵马,然后吃吃地笑了。 嗯,西州折冲府,为首一人却正是久违多日的折冲府果毅都尉项田。 此刻项田浑身披挂,头戴翅盔,手中长剑在阳光下璨璨生辉,显然早有准备。 李素脸上看不见愤怒,只是饶有兴致地盯着项田,笑道:“项将军拦住李某的路,意欲何为?” 项田脸色苍白,神情布满了颓丧,包括折冲府将士也一样,尽管摆出严阵以待的样子,却看不出一支军队该有的杀气,仿佛一群拿着武器的平民百姓,无措地举着武器毫无气势地站在对面。 “李别驾上次领兵入城,连杀十三名犯官,末将敢问,这次李别驾又想杀谁?” 李素笑得很灿烂,可眼中却毫无笑意,反而一片冰冷漠然。 “这个问题问得好,我领兵入城自然不是来给曹刺史拜寿的,我要杀谁你也管不着,不过我还是想告诉你……谁拦我,我便杀谁!” 看着李素平静中酝酿杀机的脸,项田心一沉,不自禁地按住了腰侧的剑柄,沉声道:“李别驾一次又一次恃兵为非作歹,视西州城官民如刍狗,任尔予取予杀,不觉得过分吗?” 李素笑脸渐渐收敛,神情换上一片杀意,盯着项田道:“项将军,你在教训我吗?” ps:还有更……一更还是两更,正在犹豫……要不,多扔几张月票刺激刺激我?(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八章 图穷匕见 短短两句对话,骑营与西州折冲府将士之间的气氛顿时剑拔弩张! 项田额头的汗水潸潸而下,看着李素那张满带杀意的脸,他已明白今日怕是要刀兵相见了,因为李素眼中的光芒很锐利,像一支激射而出的箭,准确,狠辣,而且离弦之后绝不回头! 项田顿时有种被箭射中的感觉,胸腔甚至都开始隐隐作痛,一颗心渐渐沉入不见底的深渊。 自从李素赴任西州开始,曹余和项田便感到很不安,他们有种预感,李素迟早会将西州隐瞒多年的盖子揭开,所有曾经做过的恶事歹事,都将毫无保留地呈现在李素眼底,纤毫毕现,无所遁形。 所以这也是二人千方百计想将李素杀掉或是驱离西州的根本原因,他们太害怕了,一位由皇帝陛下直接委任的西州别驾,哪怕是被贬谪出京的,对皇帝陛下还是忠心耿耿,揭开这个盖子,发现里面的腌臜和恶臭,他会怎么做?总不可能与他们同流合污吧? 突厥大胡子巴特尔在城外被蒋权活擒,突厥骑兵全部投降,事发时城头上无数人看在眼里,巴特尔落入李素手里的那一刻,曹余和项田顿感绝望,他们知道,一切都完了! 直至今日,两军对垒,剑拔弩张,项田终于知道了答案,一个, 他和曹余意料之中的答案。 图穷匕见,今日的流血,怕是避免不了,一旦两军冲突,他与曹余从此便将被打上“谋反”的烙记,千年万世都无法洗脱。 是啊,盘剥百姓,苛以重税。用阖城民脂民膏以结异族之欢心,供养异族军队用以行不臣之举,陛下必然龙颜大怒,史书上的盖棺定论大抵便是这般基调吧? 李素与项田相隔很近,二人的距离大约只有三丈,看着项田脸上变幻不定且无比痛苦挣扎的表情。李素长长叹了口气。 “项将军,勿用讳言,你我其实两两相厌,你恨不得杀了我,而我,又何尝不想用鞋底狂抽你那张丑陋以及……丑陋的脸呢?然而,大义与私怨我从来分得清楚,可是……项将军为何做出这等泼天的大逆之事?为了守城,便不择一切手段了么?你与曹刺史自赴任西州后。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项田脸色更苍白了几分,仍咬着牙冷笑:“李别驾,末将还轮不到你来教训,今日李别驾领兵入城,是想再次大开杀戒吗?这一次可不能由着你再胡闹了,一次又一次领兵杀戮西州官员,此举形同谋反,还请李别驾赶紧悬崖勒马。勿使一错再错,踏入万丈深渊而坠魔道也!” 李素楞了一下。接着笑得更开心了。 不得不给项田点个赞,这招反咬一口委实漂亮,一不小心便被他抢占了道德高地,然后被他用居高临下的姿态警告,而且居然别出匠心,抢先给自己戴了一顶“谋反”的帽子…… 啧啧。以前还真没看出来,这家伙原来是个人才啊。 饶有趣意地瞧着项田,李素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项田气得直喘粗气,李素的笑容越看越讨厌。二人对视不知多久,项田忽然移开了目光,心虚地把头扭到一边,不敢再与李素目光相触。 有些事情你知我知,心照不宣,项田知道自己干过什么,李素也知道,今日的架势必难善了,打嘴仗还倒打一耙,这种事终究落了下乘。 李素笑着叹气:“项将军,你与曹刺史戍守西州多年,西州这些年能保不失,项将军居功甚伟,李某虽不喜将军,却也一直敬将军是条汉子,今日此时,事发难掩,将军何苦做这无意义的困兽之争?” 盯着项田愈见苍白的脸,李素缓缓地道:“降了吧,项将军,大势已去,殊难挽扶,降了李某,虽不敢保证将军能活命,李某却可以保证给将军和令家眷一个体面的死法,一路送将军风风光光上路……” 项田魁梧的身躯剧烈颤了几下,眼中闪过一丝犹豫之色,最后却仍旧恢复如常,咬着牙冷笑道:“项某是粗鄙武夫,听不懂李别驾话里的意思,今日若李别驾仍要一意孤行,便从项某的尸首上跨过去吧!” 李素惋惜地看着项田,摇头叹道:“卿本佳人,奈何做贼?……蒋权!” “末将在!” 李素的眼神瞬间变得冰冷如寒铁,冷声喝道:“列阵,击敌!” “是!” 蒋权抱拳过后,转过身朝身后的骑营将士厉声道:“列阵!” 轰! 长戟平举,横刀出鞘,杀气冲云霄! 项田眼中亦闪过一丝狠厉决绝之色,不甘示弱地大喝道:“折冲府将士,列阵!” 折冲府将士刚举起长戟横刀,却听对面的蒋权厉喝道:“折冲府的弟兄们,你们知道项田做了什么吗?他犯了大事,此事形同谋反,尔等若助纣为虐,同以谋反论处!你们举起刀剑之时可要思量仔细,切莫误了自己与家小性命!” 此言一出,项田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而折冲府的将士们却犹豫了,面面相觑间,虽平举的长戟刀剑不曾放下,但士气却已一落千丈。 李素刀锋般的目光直刺项田,冷冷道:“项将军,你负隅顽抗是你的事,折冲府将士皆是我大唐关中子弟,都是爹娘生养的,万莫害了他们的性命,别叫日后万千关中子弟瞧不起你!” 项田一呆,神情顿时陷入挣扎,额头上的冷汗如黄豆般滚滚而下。 李素见项田犹豫,不由上前一步,大喝道:“项将军,该悬崖勒马了!这件事已瞒不住,你以为将我骑营上下全歼于此你和曹刺史便太平了吗?你本已是罪人,此时若还挑起关中子弟之间的内斗,你与项家祖宗必被关中父老万世所唾骂,项田,你真要这么做吗?” 李素的厉喝如同春雷,在项田耳边炸响,项田如遭雷殛,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无比。 转过身再看后面的折冲府将士们,诸将士眼中分明带了怀疑困惑,士气低得不能再低,若此时下令击敌,亦是败局已定,无济于大势。 沉默许久,项田仰天长长呼出一口气,看着头顶的蓝天白云,居然笑了,笑声里,眼泪簌簌而下。 “罢了!众将士放下兵器,退后!” 一阵嘈杂的金铁相交的声音过后,满怀疑虑的折冲府将士纷纷放下兵器,听话地往后退了好几丈,显然,将士们也听出了不对,不想蹚这道浑水,刺史府的大门前一片空荡平坦,任骑营将士进出。 李素深深看了默默垂泪的项田一眼,猛地一挥手,大声道:“骑营,攻占刺史府!” ps:感谢诸兄台的月票如潮水般涌来,老贼无以为报,便再来一更吧……打了鸡血的我如此英俊,毫无保留地赞美我吧……(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九章 迷雾挟制(第三更,求月票推荐票!!) 玉门关。 一大清早,玉门关竟有雾,夜晚仍旧冰凉,天刚露白,便见玉门关内雾气缭绕,虽闻笑语人声近在咫尺,却极目而不见人影,置身于关内街道巷间,如同身临仙境般缥缈。 田仁会天刚亮便起了,家仆禀报今日玉门关浓雾后,田仁会便担上了心。 别人或许觉得置身浓雾里是件很好玩很有诗意的事,但田仁会绝不喜欢大雾天气。 作为玉门关守将,为皇帝陛下戍守着大唐西面的第二道关隘防线,田仁会深知责任重大,雾雪是他最讨厌的天气,只因雾雪之中能见度极低,往往咫尺间仍不辨人影,有时候若被外敌趁虚而摸上了城头,玉门关则危矣! 自大唐立国之后,高祖和当今陛下两代帝王雄心壮志,四面征伐,大大扩充版图土地,这些年大唐震慑邻国,大家惶惶不安,各国国主坐在宫廷里每天焚香祈祷,希望老天保佑大唐那该死的皇帝和该死的无敌雄兵不要瞄上自己,特别是贞观四年,当今陛下平灭dong*突厥之后,大唐威名愈发传扬天下,而大唐万胜王师的声名和战力也达到了巅峰,正所谓“拔剑四顾心茫然”,如今的大唐王师便是这么个状态。 所以自田仁会赴任玉门关守将之后,两年来还从未``见过有邻国军队胆敢主动叩犯玉门关者,大唐皇帝不主动招惹他们就算烧高香了。 只是虽说明知外敌不敢犯边,但田仁会是个做事一丝不苟的人,一个文能提笔控萝……嗯,文能提笔考进士,武能上马当将军的人才,能做到文武双全。样样拔尖的境界,说明田仁会其人还是有几分真本事的。 每天巡视城防便是田仁会风雨无阻的必做之事,从守关将士的士气,军姿,精神等等,再到玉门关城墙上每一砖每一石。田仁会皆熟记于心。 今日田仁会出门时心情不大爽利,大清早起雾,而且是浓雾,伸手不见五指,如此便意味着今日的工作量不小,不仅要令将士们愈发森严地驻守城头,严密注意进出关门的百姓商贩人等,还要格外派出许多斥候,放出数十里之外。监视玉门关方圆数十里之内一草一木的动静。 玉门关是大唐出塞的最后一道关门,出了玉门关便是一片荒凉的山丘和沙漠,这片荒漠从玉门关开始,一直通往西州,以及更遥远的西域诸国,所谓“春风不度玉门关”,不是春风不想度,而是玉门关以外皆是荒漠。人烟稀少,鸟兽无踪。春风想找人度一度亦不可得。 只是玉门关内却分外繁华,关内已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城镇,城镇内常居的百姓并不多,大约两千户左右,最多的却是各种大大小小的市集,和穿行来往络绎不绝的各国各路商贾商队。 作为大唐最后一道关口。它的地理位置是十分重要的,东西来往的商贾满载货物,玉门关便是他们漫长旅程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从繁华到荒凉的转折。所以商人们到了玉门关后便有了许多选择,这里也有大唐精美的瓷器和丝绸。只是价格贵了许多,不愿花费时间和精力去长安的胡商们选择在这里交易货物,反之,大唐的商人亦同此理。 清晨的玉门关笼罩在一片浓雾中,大大小小的市集人声鼎沸,却互不见人,纷纷笑骂着今早的雾来得邪性。 田仁会领着二十多名亲卫,在浓雾中慢慢穿行,嘴角露出几分淡淡的微笑。 雾,确实来得邪性,不过他掌控的玉门关一切如常,斥候放出五十里外,关内商贾来往如梭,仍旧是一派平和繁华。 戍守玉门关对田仁会来说清苦而又寂寞,所谓“戍边”,所谓“大唐荣耀”,这些都谈不上,因为陛下和关中子弟太厉害,可以说是横扫宇内,于是这座本该是战地前沿的玉门关多年来不见敌踪,说是大唐最后一道关隘,其实它只是大唐境内一道寻常的关口而已,和大唐的任何一座城池没区别。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软弱无力地从浓雾里透出几许惨白的光,肉眼可见雾气如一条条蛟龙般翻滚升腾,田仁会巡过了城墙和护城河,一丝不苟地逐个将关门左近的城砖检查了一遍,确认城砖仍旧严丝合缝,没有任何松脱的迹象后,又去关内折冲府大营走了一遭,巡视了一下将士们操练,最后才迈着慢悠悠的步子往回走。 高耸的城门甬道内,田仁会一步一步走下城墙时,两道单薄的身影就在这个时候出现。 氤氲翻滚的白雾里,许明珠穿着白裙,素面不施脂粉,长长的头发自然地披散在肩上,脚上穿着一双软底白缎绣鞋,如临凡的仙子,一步,两步,缓缓朝田仁会行来,袅袅盈盈之态,如风摆杨柳,亦如浮翠流丹,如梦似幻,仿佛置身梦乡。 许明珠的身后,亦步亦趋跟着一名身躯略见佝偻的中年男子,男子与许明珠保持一步的距离,随着许明珠每一步迈出去,男子的脚恰好落在她的前一步上,二人连行走的节奏都保持着极高的默契。 饶是见多识广的田仁会,此时见到不远处的许明珠和方老五,也不由呆怔了一下。 白雾太浓,一时看不清眉眼,待到许明珠又走近了几步,田仁会方才认出她,然后神情不由露出几分无奈。 “原来是李夫人……”田仁会朝她招呼,然后很有风度地笑了笑。 许明珠巧笑嫣然,与昨日的伤心绝望的模样相比,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今日的她似乎心情很不错,昨日的伤怀完全忘了一般,田仁会与她招呼的空档,许明珠又朝他走近了几步,当她与田仁会的距离不足一丈时,许明珠脸上的笑容愈见浓烈。 田仁会心下有些奇怪,他很想不通,为何昨日还是梨花带雨,跪着求他发兵救夫君的诰命夫人,今日却完全变了一个人,脸上再也找不到一丝为夫君性命焦虑绝望的神态,反而有种奇怪的……似解脱般的味道。 她……不再为自己的夫君担心了么? “原来是田将军,命妇见过田将军……”许明珠走到离田仁会相距只有一尺,几乎近到可以感受彼此呼吸的位置才停下,然后许明珠朝田仁会屈身一礼。 田仁会皱了皱眉。 眼下这个距离……似乎已有逾礼之嫌了,先不说男女之防,便是寻常男子与男子之间的距离,也不该离得如此近。 于是田仁会忍不住朝后退了一步,叹道:“夫人还是尽早回长安吧,玉门关的兵马未得陛下与朝廷谕令,绝不可擅自调动一兵一卒,还望夫人体谅田某苦衷……” 田仁会说着话,许明珠却微笑着仍朝他走了一步,二人仍旧保持着一尺左右的距离,当然,后面跟着的方老五也咧着嘴,一边笑一边跟着许明珠的步伐。 “昨日是命妇不识轻重,逾越了规矩,命妇昨晚想了一夜,将心比心,自是很体谅田将军的苦衷……” 田仁会眉头皱得更深了,这位诰命夫人今日怎么了?为何与他越贴越近?这个举动连民间女子都断不可为,一个陛下钦封的诰命夫人这般举动,已然称得上不检点了。 至于田仁会身后的亲卫,见田仁会与许明珠说着话,显然是互相认识的,虽说许明珠离田仁会越来越近的举动令亲卫们颇觉不妥,但……这只是个女人啊。 一想到对方只是个女人,而且还是田将军认识的女人,亲卫们纷纷放松了警惕,任由二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田仁会也没察觉到危险,只觉得许明珠有些失礼,正打算再退一步,然后措辞委婉地提醒许明珠注意仪态,谁知许明珠忽然花容失色,发出“啊”的一声惊叫。 田仁会吓了一跳,急忙问道:“夫人怎么了?” 许明珠黛眉紧蹙,用可怜兮兮的语气道:“命妇方才不小心崴了脚……” 田仁会一楞,然后目光便情不自禁朝许明珠的脚上望去,眼神扫过许明珠的脸,不经意间顺便扫过她身后的方老五,却见方老五咧嘴笑得很和善,眼里却闪过一丝冷意,这一丝冷意立即被田仁会捕捉到了。 田仁会心中猛地咯噔一下,马上意识到情势不妙,脑海中警铃大作,正打算扬声叫亲卫,结果趁着他楞神的功夫,许明珠飞身而上,一柄精美小巧的匕首忽然抵住了田仁会的喉咙,与此同时,方老五从背后摸出一柄长刀,也抵住了田仁会的喉咙,两柄刀一长一短,一左一右,将田仁会的脖子死死卡在中间。 “命妇自是体谅田将军的苦衷,但是……也希望田将军体谅命妇的苦衷。”许明珠幽幽叹道。 ps:熬了一整夜,三更八千多字,老贼累得不行了,还望诸兄看在老贼如此勤奋的份上多给几张月票,当是对老贼的慰问和嘉奖,不胜感激。 对了,还有推荐票,老贼求一切票……(未完待续……) 第四百章 终见曙光 两柄刀架在田仁会的脖子上,一左一右交叉,封死了田仁会的生机。 事起骤变,田仁会身后的亲卫惊呆了,接着一片拔刀声,无数柄刀指住了许明珠和方老五,每名亲卫神情惊恐,紧张地注视着架在田仁会脖子上的那两柄刀。 “大胆贼人,把刀放下!”一名亲卫紧张地大喝。 许明珠眼中闪过一丝惶然,她只是个弱女子,十多年来活得本本分分循规蹈矩,从未做过如此疯狂的事,握着匕首的纤手已在微微发颤。 而她身边的方老五,却满不在乎地咧着嘴,戏谑般看着一丈之隔的亲卫们,久经战阵的他,杀过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手底下攥着那么多人命,无论临战的经验还是坚忍的心性,都比许明珠强上无数倍,他握刀的手很稳,如泰山般稳稳架在田仁会的脖子上,磐石不移。 田仁会很镇定,刀架在脖子上也一点不见慌乱的样子,脸上甚至浮起一丝奇怪的笑意。 “李夫人,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许明珠咬牙点头:“知道,我要你即刻发兵西州!” 田仁会有点好笑:“就因为我脖子上这两柄刀,所以你觉得我会发兵?” “这两柄刀会要你的命。” = 田仁会笑道:“我发了兵同样也会要我的命,甚至还会搭上我家小的命,你若是我,会做怎样的选择?” 许明珠顿时有些无措,然后求助般朝方老五看了一眼,方老五暗叹一声,有时候冒着生命危险去做的事情,其实原本是一件不可能达到目的的傻事,可惜做这件事的人自己察觉不到而已。 方老五自己呢? 暗里问过自己无数次。也许,他也忽然变傻了吧。 收到许明珠求助的目光,方老五架在田仁会脖子上的刀紧了紧,锋利的刃口在他脖子上留下一道淡淡的血痕。 “田将军,那是你的事,我们只求发兵。” 许明珠仿佛得到老师提示的学生一般。急忙点了点头:“不错,我们只求发兵。” 田仁会不慌不忙将头微微一侧,斜眼看着方老五,笑道:“看你握刀的手满是老茧,当了不少年府兵了吧?李夫人年轻不谙世事,你这把年纪也不谙世事?你觉得我会发兵么?” 方老五笑得很憨厚,笑起来就像一位地头劳作的寻常老农,完全看不出这是位曾经杀人如麻的老兵。 “李夫人说田将军定会发兵,我相信田将军一定会发兵。” 田仁会长叹口气。摇头道:“李夫人,我知你苦衷,千里孤身救夫君,能为他做到这个地步,我由衷感佩,但是玉门关的兵马我决计不能调动,刀架在脖子上我还是这句话,本将奉旨戍守玉门关。手握五千控弦甲士,你以为区区两柄刀便能逼我屈服么?你实在太小看我了。此刻你二人速速收回刀,然后带着麾下回长安,胁迫本将的事,我可以当作没发生过,绝不伤尔等分毫,任由你们离去。若李夫人仍一意孤行,接下来可不好收场了,李夫人,三思!” 许明珠叹道:“西州有危难,田将军义发救兵驰援。于情于理都不该被苛责,将军为何偏偏见死不救?命妇说过,若将来陛下怪罪,我愿一肩承担,今日此刻,我拿刀架在将军脖子上,便已甘领一切罪责,这难道还不够吗?” 田仁会叹了口气,一脸无奈,连方老五都有些想笑了。 毕竟是足不出户的女子,把一切想得太简单,擅自调兵若能用这样的理由糊弄过去,未免太小看帝王心性了。 田仁会懒得解释了,只沉声道:“李夫人,你是陛下钦封的诰命夫人,令夫君也是长安有头有脸的权贵,当知国法森严,不容轻侮!” 如此关头,许明珠的眼泪不知怎的又流下来了,握着刀的手愈发颤得厉害,垂头泣道:“我不是什么诰命夫人,今日我只是一个为救夫君而走投无路的弱女子……田将军,求你发发慈悲……” 话没说完,突生异变! 对面一丈之隔的亲卫人群里,嗖的一声冷不丁射出一支劲弩,机弩藏得很隐秘,而且被诸多有默契的亲卫们用身躯挡住,弩箭便是从前排遮挡的亲卫缝隙里突然射出的,就连方老五这种百战余生的老兵都没察觉到。 能被一位关塞中郎将选为贴身亲卫,其本事自然不言而明,主将当着他们的面被歹人挟持,对他们来说简直是扇自己的脸,于是在田仁会不慌不忙与许明珠说着话的空档,亲卫们不动声色地取出了携带的机弩。 机弩很小巧,属于袖里乾坤那一类的小物件,使用它的人手法很娴熟,而且出手很老辣,大抵看出挟持将军的两个人里,那位女子的威胁性要小得多,反而那位临危越见淡定冷静的老兵是个大麻烦,于是第一支弩箭的目标也是他。 弩箭射出,既准且稳,带着细微的破空声,直取方老五的脖颈要害。 许明珠浑无所觉,她只是个寻常的女子,根本不识江湖险恶,更没有应该具有的警惕心,直到弩箭射出,她也完全不知道,仍沉浸在悲泣之中。 方老五眼皮猛地跳了一下,他听到了那要命的破空声,心下顿觉不妙,短暂仓促间甚至未见到弩箭的轨迹,多年战场搏命的经验便令他下意识地将左臂举起,护住自己的咽喉要害。 噗的一声,方老五发出一声沉闷的痛哼,小巧的弩箭已穿透了他的手腕,而他拿刀的手也吃痛一松,架在田仁会脖子上的刀当的一声落地。 方老五反应也快,赶紧劈手夺过许明珠手上的匕首,将它稳稳架在田仁会的脖子上,然后顺势将许明珠拖拽到身后,于是亲卫,田仁会,方老五和许明珠,几者之间形成了一条以田仁会为肉盾的直线,令亲卫们投鼠忌器,准备好的第二击再也无法出手。 亲卫一击失败,不由大急,几名亲卫忍不住上前数步,扬刀指着方老五喝道:“大胆贼子,赶紧束手就擒,挟持边将,胁迫调兵是诛九族的大罪,你纵然不要命,你父母家小的命也不顾了么?” 方老五忍着手腕处钻心的疼痛,吃吃笑了两声,道:“小人从军三十多年,父母早亡,尚未娶妻,上无老,下无小,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想诛我九族怕是难了……” 浓浓的雾色里,僵持双方的身影若隐若现,先机已失,亲卫们再也不敢动手了,双方就这样互相对峙着。 田仁会叹道:“李夫人,放手吧,你们真的已陷入绝境了,我敬你夫君李素文采绝世,又孤身为国戍守边城,能文能武是条汉子,此时放手,我仍当此事没发生过,现在大雾将散,马上城头上的将士们便会看到这一幕了,到了那时,恐怕我想遮掩都遮掩不住,事情就真的闹大了……” 许明珠露出绝望凄美的笑,执拗地摇摇头:“我不。” 田仁会不由有些动怒了:“你明知我不可能调兵,如此行险,到底为了什么?” 许明珠泣道:“我知你不会调兵,可是,我只想为夫君做点什么,我只是一个妇道人家,不知该做什么,只能得罪田将军了,哪怕这件事终究做不成,可我毕竟做了,将来九泉之下见到夫君,我亦不必那么愧疚……” 田仁会呆了一下,然后气得直跺脚:“真是……何其愚笨也!” 时间静静流淌而过,此时已是上午时分,阳光终于显露了几许威势,浓雾已然消散了不少。 压抑到窒息的僵持之时,远处忽然传来了一道豪迈的声音,还透着一股子目空一切的霸道意味。 “玉门关守将是老田,我爹请他来府里喝过酒,算熟人了,人马先驻扎关内,马上补充粮草和骆驼,关内找两个熟悉沙漠的向导,我去老田府上讨杯酒喝……咦?这是个什么阵仗?” 话音落,氤氲雾色走出一道魁梧的身影,惊奇地瞪着亲卫与许明著对峙的场面。 许明珠盯着亲卫们的一举一动不敢回头,眼泪却簌簌而下,然后,哇地大哭起来。 这一路,如同无根的浮萍,走出的每一步皆被情势所逼迫,许明珠强撑着快崩溃的心弦,无怨无悔地被命运牵引着,驱使着,可她,实在已经很累了。 直到此刻,听到背后那熟悉的声音,眼前一片漆黑蹒跚而行的许明珠终于看到了希望。 见方老五的刀仍稳稳地架在田仁会的脖子上,许明珠略觉放心,然后缓缓回过头。 身后的魁梧大汉见到许明珠的模样后呆了一下,接着惊呼道:“弟妹?你咋在这里?这是个啥阵仗?” ps:还有一更……不知不觉四百章了,恰好昨天又是我十九岁生日,不由唏嘘不已,正印了那句时光如流水,又如白驹过隙,再如沧海桑田,什么什么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一章 烹茶论道 西州。刺史府门前。 裹挟骑营兵威,李素一脚重重跨进了刺史府,身后王桩和郑小楼亦步亦趋跟随,而蒋权则一声令下,骑营将士发出排山倒海的喊杀声,冲进了刺史府。 众人进了刺史府不由楞住,府内前庭静悄悄空无一人,数十株光秃秃的胡杨树静静布满前庭四周,中间一条曲径通往前堂。 前堂回廊下,一位老态龙钟的家仆正在打扫,慢条斯理的样子,幽静而从容,除此别无一人。 意料中曹余最后的负隅顽抗并没有到来,或者说,曹余最后的防线便是府外的项田和折冲府将士,既然项田已败退投降,刺史府内便成了一个完全不设防的摆设。 见到刺史府静悄悄的场景后,李素果断举手,蒋权急忙喝止了喊杀不休的将士们。 不知何处传来一阵悠扬的古琴声,琴声悲凉古朴,充满忧怀沧桑之感,仿佛有一种无法言喻的魔力,无欲无争的曲调渐渐冲散了刺史府内浓郁的兵戎戾气,李素静静站在前庭内,阖目听了半晌,嘴角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意。 良久,琴声忽然一顿,接着前堂远远传来曹余平静淡然的声音。 “上门是客,足下可愿与曹某烹茶把盏,共论天下是非成败?”{ 李素搓了搓刚才一直冷凝肃然的脸,笑道:“今日李某倒真做了回焚琴煮鹤的俗客,实在辜负了良辰雅趣,罪过!” 说完李素哈哈一笑,举手朝后面一挥,然后,蒋权领着将士们一步一步从前庭退回大门外。唯有王桩和郑小楼一步不离地跟着李素。 三人穿过前庭破败萧瑟的胡杨林,不急不徐走到前堂玄关前站定。 曹余今日穿着一身白色长衫,圆领处绣着星星点点的几朵梅花,搭配着衣衫纯白的底色,如迎雪的腊梅般高洁,孤傲。 曹余站在前堂回廊下。静静地看着李素,脸上没有任何喜怒,仿佛看着一个陌生人,直到李素走到前堂下站定,曹余才抬手施了一礼,做出一个请入内的动作。 李素毫无迟疑,抬腿便走上玄关,安静地脱下鞋子,走进堂内。身后的王桩和郑小楼犹豫了一下。还是跟着李素进了前堂。 前堂正中架着铁釜,下面烧着木炭,釜中水已沸,咕噜冒着泡,热气袅袅,如临仙境。 铁釜旁边置一矮脚桌,桌上木托盘内放置着许多小碟,碟内分别装满了各种烹茶香料调佐。姜,茴香。橘皮,茱萸,牛油等等,矮桌两边各置一方榻。 李素看了一会儿,然后上前跪坐在方榻的宾位上,含笑看着曹余。 曹余一直表现得很平静。同样也跪坐在方榻上后,用木勺轻轻在釜中的沸水里搅动了几下,然后神情肃穆地将牛油倒洒一些进去,再放了一小搓茴香,继续搅动…… “李别驾自来西州上任。我还未曾以茶礼相待,说来确是曹某怠慢了,今时不同往日,你我不妨先品一品这茶中三味,再论恩怨,如何?” 李素拱手笑道:“能品尝曹刺史的烹茶手艺,下官口福也,愿扫榻领教。” 曹余抬头深深看了李素一眼,面无表情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意。 “其实,早该与李别驾烹茶论道的,或许……” 话没说完,曹余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丝苦涩之意,然后垂头继续烹茶。 李素笑道:“今日也不晚,时辰正好。” 王桩和郑小楼颇为费解地看着二人,只觉此刻画风很不对。 不正常啊,二人见面应该打得头破血流,再互相慰问几句对方祖上女性长辈,并且表达强烈的欲与对方女性长辈发生超友谊关系的愿望才是正确的画风啊喂…… 现在两个算是仇人的人竟坐在一起烹茶论道,互相笑得很友善,就差在堂内竖一张古琴,一个谈高山流水,一个阖目聆听,知音得一塌糊涂,画面也和谐友爱得一塌糊涂,王桩和郑小楼这两位亲卫此刻站在堂内真心觉得自己很多余。 画面继续和谐。 曹余仍不慌不忙朝沸水里放进各种作料,而李素则笑吟吟地闭上眼,仿佛正在感受茶汤中的人生五味,不时还轻轻点头,似乎在赞许曹余的烹茶手法如何地道。 烹茶是件很麻烦很繁琐的事,而且等待的时间很漫长,“其沸如鱼目,微有声为一沸,缘边如涌泉连珠为二沸,腾波鼓浪为三沸”,准确的说,这种烹茶法其实不叫茶,而叫“茶羹”,这种茶羹的味道被风雅且厨艺差到掉渣的名士们四处宣扬,说是茶羹的味道暗合儒家要义,每一种味道对应着儒家的一种至理,于是茶羹也就成为权贵和名士们才有资格烹煮的高雅之物。 这种东西的味道究竟如何呢?不妨试想各种姜啊,葱啊,橘皮啊,牛油啊乱七八糟的东西往里面洒,嗯,还得洒点盐。数十年后有一位圣人将会出世,长大后对茶情有独钟,不过他只单纯钟意茶叶,而不是茶羹,这位圣人名叫陆羽,茶圣大人是如何形容当今茶羹的味道呢? 他把茶羹形容为“沟间废水”。 由此可见茶圣对如今的烹茶手法是怎样的嫌弃了。 此时此刻李素跪坐前堂,笑意满面地看着曹余慢吞吞地朝釜内不停洒着姜啊葱啊盐啊,说实话,李素内心里其实是拒绝的…… 烹茶的暇间,二人保持着沉默,曹余神情很肃穆,他是读书人,正经的科班进士,既然烹茶跟儒家要义扯上了关系,那么烹茶自然是一件很神圣很严肃的事。 不知过了多久,曹余盯着眼前不停翻滚的沸水,终于淡淡开口了。 “李别驾知否,我是贞观二年的进士,当年殿试时,陛下亲自站在太极殿前迎接我等一百三十四位进士,待我等殿前站定,陛下却抢先朝我们先施了一礼,他说,‘家国社稷,万千黎民,便托付诸位了’,当年陛下这一礼,这一句话,引得一百三十四位进士痛哭不已,并大礼以还,当着太极殿满朝文武的面,誓言为大唐社稷流尽最后一滴心血方止……” 曹余面无表情盯着沸腾的茶汤,眼眶中却蓄满了泪水。 李素静静看着他,透过袅绕升腾的热雾,他只看见了曹余白衣圆领上的那几朵梅花,红得像血。(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二章 意外谋杀 李世民能创下闪耀千古的贞观盛世,自然有他独特的本事和魅力,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他有着一群经天纬地之才的治国臣子,也有一群战无不胜的当世名将,更重要的是,他有着谦逊谨慎的做人态度,和无比宽宏博大的胸怀,——连女儿被坏小子勾引了他都能忍住脾气没剁了那小子,还对他委以重任,这胸怀博得没边了。 李世民迎出殿门,向新科进士主动行礼,无论这种礼遇是真心也好,做秀也好,终究令无数进士热血沸腾,痛哭不已,从此收尽天下士子之心,所以李世民才有底气说出“天下英才尽入吾彀中”这句略嫌狂妄的话。 事隔十年,曹余说起当年的情景,仍激动得落泪。 堂内热雾萦绕,茶汤已一沸,曹余却仍沉浸在往事的追忆里,忘记了釜中翻滚沸腾的茶汤。 李素也很好心的没提醒他,毕竟这东西光闻味道便很折磨人了,实在不敢想象喝下去是什么效果。 曹余吸了吸鼻子,接着道:“我是贞观九年六月被三省调任西州为刺史的,你想象不到当初我第一次走进西州城时,城内是什么景况……这座城里有无数异族人,中原百姓反而不多,陛下当初占据西州时太强势,此举不仅令高昌国不满,城里的异族百姓也颇** 多怨恨,所以我进城后,看得最多的是百姓仇视的目光……” 李素苦笑道:“我能想象得到,因为我第一次进西州城时,看到的也是这种目光,而且直到现在,这种目光也没见少。” 曹余摇头叹道:“不一样,当初对我的仇视。那是国与国之间的仇视,当初大唐占据西州,令西域诸国颇为不安,他们不明白大唐的皇帝陛下想做什么,说到底,占据西州实则是不义之举。而我赴任西州的职责,是必须要将大唐这个不义之举继续维持下去,为了戍守这座城池,还有辖下六个县,你可知我花费了多少心力?” “汉朝班超鼎定西域,并建西州城,时已六百多年,这六百多年里,西州一直贫瘠穷困。我上任西州刺史后,也没能扭转贫瘠的事实,反而因为西州易主而令西域诸国心怀怨懑,平静的西州这三年来历经数次外敌攻城……”曹余苦笑两声,道:“说是费尽心血,可不得不说,西州在我治下越来越乱,甚至差点被外族破城。这三年来我不断的扪心自问,不断找原因。以图西州崛起,兵强马壮,百姓富足,为陛下守好这座城,可是……我试过无数方法,终究只换来失败……” 李素垂头盯着沸腾的茶汤。淡淡地道:“为了守住西州,既然正途不可为,你便走了邪道,对吗?” 曹余沉默了,良久。抬头看着他道:“巴特尔应该都招认了吧?” 李素点点头:“都招了,所以,我今日来找你。” 曹余苦笑:“那我也无甚可说了,糜费城中百姓赋税,私养异族军队,此罪……,我的父母妻小皆居关中长安,陛下欲诛我九族,倒也方便,曹某戍守西州三年,不仅一无所得,还犯下这泼天的大罪,曹某……辜负了圣恩。” 李素盯着他的脸,忽然道:“你辜负圣恩,但是,你问心无愧,对么?” 曹余一呆,然后,情绪像釜中的沸汤一般渐渐激动起来,全然撕去了刚才淡定平静的伪装。 “不错!曹某确实问心无愧!尽管苦了西州的百姓,尽管我私养异族军队,尽管这三年城中商旅不行,百姓被盘剥得愈加困苦,可我曹余仍问心无愧!” 充血的眸子狠狠瞪着李素,像狼一般低沉喘息。 “我一切都做错了,可是,西州直到今日,仍是我大唐的治下!它仍是大唐的城池,大唐皇帝陛下的圣旨来到西州展开,城中无论官吏将士还是百姓皆须下跪聆旨!这座城池真正的主人,仍是我大唐皇帝陛下!” 曹余激动得像一头困在笼中的病虎,来回徘徊,低沉咆哮。 “李素,我告诉你,从见你第一眼起,我便厌恶你了,很厌恶!你凭什么?你有什么资格用居高临下的姿态评判我做得对或不对?你可知你踏进的这座西州城,是三年来我和项田以及折冲府将士还有那些突厥人花费了多少心血,付出了多少人命代价才守住的!西州百姓被盘剥,商人被苛以重税,他们都受苦,而我,也在受苦!为了西州城,为了养那支突厥骑兵,我这三年来变卖家产,散尽万贯,原本殷实的家境如今一贫如洗,家中老父老母和妻小被我连累,日子越过越穷苦,项田更是索性连家中的侍妾田地都卖了,为了西州城,我连自己都盘剥,谁不是在受苦受害?” 李素悚然动容,神情渐渐凝重起来,目光一瞬不瞬地盯着曹余那张委屈而扭曲的脸。 “贞观九年上任刺史,这三年来我向长安朝廷三省上疏无数,要钱,要粮,要工匠,要民夫,每次上疏皆石沉大海,杳无音讯,陛下和三省朝臣们似乎已完全忘了西州这个地方,完全不记得西州也是大唐的国境疆土之内,我这个西州首官缺钱缺粮缺人,什么都缺,却要为陛下守住这座城,只要我还在西州任上一天,西州就必须仍是大唐的城池,李素,你告诉我,我已被逼至如此绝境,除了不择手段,还能如何?” 曹余形若疯狂,通红的眼眸吃人般瞪着李素,须发皆张,怒目可怖,盯着李素的眼睛,一字一字地道:“我曹余对不起西州百姓父老,但我对得起陛下,对得起朝廷!因为不择一切手段后,西州,它还是大唐的西州,寸土未失!” 李素长叹口气,默然不语。 说到底,这是价值观的冲突,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价值观,自小形成的,长大后因环境而渐渐改变的,怎样都好,曹余这番话,说不上是歪理,毕竟已被逼到这般绝境,如果不盘剥百姓,便只能眼睁睁看西州失陷,然后异族军队对城中百姓大肆屠戮,西州没了,对不起陛下,对不起朝廷,也对不起百姓,两头皆空,所以曹余只能选择盘剥,选择私养异族军队,用自己的方式默默抵抗外敌入侵,如此,西州仍在大唐手里,百姓虽然被盘剥得愈加穷苦,可至少性命还在,没被破城而入的异国军队杀害…… 李素不由扪心自问,易地而处,若他是曹余,只有一个迂腐的读书读傻了的脑子,不懂发展民生,不懂繁荣城池,却又要拼命守住这座城,他该怎么办? 大抵也只能和曹余做出同样的选择吧。 茶汤在釜内咕噜冒泡,不知已沸腾了多久,二人谁都没心情继续烹茶,都呆呆地注视着茶汤。 良久,曹余长长一叹:“这些话,藏在我心中多年,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今日终于说了出来,不是为自己犯的大罪辩解,这桩罪报上长安,任何辩解都没用,我只是想把自己和折冲府将士们这些年受的苦楚说出来,未来的史书上,我曹余可能被史官骂得体无完肤,可是,我终究要在世上留下我的声音,告诉世人我的苦处……” 嘴角微微一勾,曹余渐渐恢复了淡定平静的模样,道:“今日这茶,已过了火候,曹某手艺不精,贻笑大方矣……李别驾,今日以后,西州便由你来主持了,我……很累了,只想躺下来好好睡一觉,若能释仇,便请李别驾转告陛下,曹某辜负了圣恩,令大唐蒙羞,死不足惜,只愿来生,曹某还能生于煌煌盛世,为大唐再尽一份心力……” 说完,曹余的脸上亦露出深深的疲累之色,眼神空洞无光,一片毫无生机的灰白,然后,李素眼睁睁看着曹余从怀里掏出一颗药丸往嘴里塞去,药丸呈猩红色,像死亡后干涸的血。 李素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曹余的手:“曹刺史且慢……” 这个动作,李素的本意是好的,是善良仁厚的,可惜,似乎有点……不合时宜。 原本曹余只是两根手指轻拈着药丸,而且药丸离他张开的嘴大约只有两寸距离,被李素一拽,曹余的手腕倒是被抓住了,可那颗轻拈住的药丸却因这股多出来的大力,停不住惯性的飞进了曹余的嘴里,那画面……就如同华夫人仰天大笑时,周星星轻描淡写把含笑半步癫主动送进了她的嘴里一般。 然后……曹余和李素都呆住了,身后的王桩和郑小楼也呆住了。 这……算不算谋杀? 李素大汗,睁着无辜的大眼看着他:“吞进去了?” 曹余无语地点点头。 砰! 斯文温润的李素发了疯似的,狠狠一拳揍向曹余的肚子,曹余猝不及防,被揍得哇的一声,李素索性暴起身形,朝着曹余的肚子拳打脚踢,丧心病狂的样子连身后的郑小楼都忍不住脸颊直抽抽。 一拳又一拳,曹余被揍得不成人形,狼狈抱头时犹不忘怒道:“混帐住手!士可杀不可辱,我都吞毒药了,你还待怎地?再等片刻我便死给你看!” ps:还有一更……嗯,求月票鼓励!!(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一章 茶烹茶论道 西州。刺史府门前。 裹挟骑营兵威,李素一脚重重跨进了刺史府,身后王桩和郑小楼亦步亦趋跟随,而蒋权则一声令下,骑营将士发出排山倒海的喊杀声,冲进了刺史府。 众人进了刺史府不由楞住,府内前庭静悄悄空无一人,数十株光秃秃的胡杨树静静布满前庭四周,中间一条曲径通往前堂。 前堂回廊下,一位老态龙钟的家仆正在打扫,慢条斯理的样子,幽静而从容,除此别无一人。 意料中曹余最后的负隅顽抗并没有到来,或者说,曹余最后的防线便是府外的项田和折冲府将士,既然项田已败退投降,刺史府内便成了一个完全不设防的摆设。 见到刺史府静悄悄的场景后,李素果断举手,蒋权急忙喝止了喊杀不休的将士们。 不知何处传来一阵悠扬的古琴声,琴声悲凉古朴,充满忧怀沧桑之感,仿佛有一种无法言喻的魔力,无欲无争的曲调渐渐冲散了刺史府内浓郁的兵戎戾气,李素静静站在前庭内,阖目听了半晌,嘴角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意。 良久,琴声忽然一顿,接着前堂远远传来曹余平静淡然的声音。 “上门是客,足下可愿与曹某烹茶把盏,共论天下是非成败?” 李素搓了搓刚才一直冷凝肃然的脸,笑道:“今日李某倒真做了回焚琴煮鹤的俗客,实在辜负了良辰雅趣,罪过!” 说完李素哈哈一笑,举手朝后面一挥,然后,蒋权领着将士们一步一步从前庭退回大门外。唯有王桩和郑小楼一步不离地跟着李素。 三人穿过前庭破败萧瑟的胡杨林,不急不徐走到前堂玄关前站定。 曹余今日穿着一身白色长衫,圆领处绣着星星点点的几朵梅花,搭配着衣衫纯白的底色,如迎雪的腊梅般高洁,孤傲。 曹余站在前堂回廊下。静静地看着李素,脸上没有任何喜怒,仿佛看着一个陌生人,直到李素走到前堂下站定,曹余才抬手施了一礼,做出一个请入内的动作。 李素毫无迟疑,抬腿便走上玄关,安静地脱下鞋子,走进堂内。身后的王桩和郑小楼犹豫了一下。还是跟着李素进了前堂。 前堂正中架着铁釜,下面烧着木炭,釜中水已沸,咕噜冒着泡,热气袅袅,如临仙境。 铁釜旁边置一矮脚桌,桌上木托盘内放置着许多小碟,碟内分别装满了各种烹茶香料调佐。姜,茴香。橘皮,茱萸,牛油等等,矮桌两边各置一方榻。 李素看了一会儿,然后上前跪坐在方榻的宾位上,含笑看着曹余。 曹余一直表现得很平静。同样也跪坐在方榻上后,用木勺轻轻在釜中的沸水里搅动了几下,然后神情肃穆地将牛油倒洒一些进去,再放了一小搓茴香,继续搅动…… “李别驾自来西州上任。我还未曾以茶礼相待,说来确是曹某怠慢了,今时不同往日,你我不妨先品一品这茶中三味,再论恩怨,如何?” 李素拱手笑道:“能品尝曹刺史的烹茶手艺,下官口福也,愿扫榻领教。” 曹余抬头深深看了李素一眼,面无表情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意。 “其实,早该与李别驾烹茶论道的,或许……” 话没说完,曹余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丝苦涩之意,然后垂头继续烹茶。 李素笑道:“今日也不晚,时辰正好。” 王桩和郑小楼颇为费解地看着二人,只觉此刻画风很不对。 不正常啊,二人见面应该打得头破血流,再互相慰问几句对方祖上女性长辈,并且表达强烈的欲与对方女性长辈发生超友谊关系的愿望才是正确的画风啊喂…… 现在两个算是仇人的人竟坐在一起烹茶论道,互相笑得很友善,就差在堂内竖一张古琴,一个谈高山流水,一个阖目聆听,知音得一塌糊涂,画面也和谐友爱得一塌糊涂,王桩和郑小楼这两位亲卫此刻站在堂内真心觉得自己很多余。 画面继续和谐。 曹余仍不慌不忙朝沸水里放进各种作料,而李素则笑吟吟地闭上眼,仿佛正在感受茶汤中的人生五味,不时还轻轻点头,似乎在赞许曹余的烹茶手法如何地道。 烹茶是件很麻烦很繁琐的事,而且等待的时间很漫长,“其沸如鱼目,微有声为一沸,缘边如涌泉连珠为二沸,腾波鼓浪为三沸”,准确的说,这种烹茶法其实不叫茶,而叫“茶羹”,这种茶羹的味道被风雅且厨艺差到掉渣的名士们四处宣扬,说是茶羹的味道暗合儒家要义,每一种味道对应着儒家的一种至理,于是茶羹也就成为权贵和名士们才有资格烹煮的高雅之物。 这种东西的味道究竟如何呢?不妨试想各种姜啊,葱啊,橘皮啊,牛油啊乱七八糟的东西往里面洒,嗯,还得洒点盐。数十年后有一位圣人将会出世,长大后对茶情有独钟,不过他只单纯钟意茶叶,而不是茶羹,这位圣人名叫陆羽,茶圣大人是如何形容当今茶羹的味道呢? 他把茶羹形容为“沟间废水”。 由此可见茶圣对如今的烹茶手法是怎样的嫌弃了。 此时此刻李素跪坐前堂,笑意满面地看着曹余慢吞吞地朝釜内不停洒着姜啊葱啊盐啊,说实话,李素内心里其实是拒绝的…… 烹茶的暇间,二人保持着沉默,曹余神情很肃穆,他是读书人,正经的科班进士,既然烹茶跟儒家要义扯上了关系,那么烹茶自然是一件很神圣很严肃的事。 不知过了多久,曹余盯着眼前不停翻滚的沸水,终于淡淡开口了。 “李别驾知否,我是贞观二年的进士,当年殿试时,陛下亲自站在太极殿前迎接我等一百三十四位进士,待我等殿前站定,陛下却抢先朝我们先施了一礼,他说,‘家国社稷,万千黎民,便托付诸位了’,当年陛下这一礼,这一句话,引得一百三十四位进士痛哭不已,并大礼以还,当着太极殿满朝文武的面,誓言为大唐社稷流尽最后一滴心血方止……” 曹余面无表情盯着沸腾的茶汤,眼眶中却蓄满了泪水。 李素静静看着他,透过袅绕升腾的热雾,他只看见了曹余白衣圆领上的那几朵梅花,红得像血。(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三章 丧心病狂 曹余觉得今天是自己有生以来最黑暗的一天,如果能活到老年去写一本回忆录,今天的种种经历他甚至都不忍写,太心疼自己了。 该交代的事情全交代了,该诉的苦都诉了,连死法都给自己定好了,一颗穿肠毒药入喉,此生万事皆休。 其实回过头来想一想,多么完美的一生,纵有瑕疵,可问心无愧,特别是死法,干脆利落,十足像条汉子,如同当年乌江边的楚霸王,四面楚歌,英雄末路,一脸悲壮地自刎江边,无论成与败,从此声名闪耀千古,令无数后人扼腕嗟叹不已…… 曹余觉得自己就像那位时势不利的楚霸王,虽然败了,但留给了世人一个完美的谢幕方式,或许连最公正最无私的史官都会忍不住为他露出一个同情的表情,下笔时也不至于太狠辣,多少留给后人一个相对美好的形象。 好的文人,坏的文人,都非常在意自己的身后名的,这是可以千古传扬的东西,曹余虽然肯定自己绝不会有什么好名声,可他还是想最后挽救一下,多少也得跟失时失势的楚霸王形象沾点边,换一点后人并非完全唾骂的惋惜声吧? 所以自刺史府前项田和折冲府将士投降骑营后,曹余便撤去了刺史府内所有的守卫,并且还非常风雅地令人在后院弹奏一曲无欲无争的古琴,然后自己则在堂前高设茶台,像个真正的儒雅君子,与李素侃侃而谈之后再服下毒药,从容死去。 曹余把自己向世人谢幕的仪式安排得很好,高雅且悲壮,连气氛都营造得恰到好处。该悲叹时悲叹,该发怒时发怒,曹余看得出,李素已不知不觉沉浸在这种悲壮惋惜的气氛里。然而,千算万算,曹余没想到的是。李素,这该死的混帐…… 一颗毒药,竟被李素阴差阳错之下塞进了他曹余的嘴里,这个事实令曹余错愕来不及反应,太意外了,而且事情的性质已完全变了。 自愿吞毒药,和被人塞毒药,这是完全不同的性质,将来史官笔下的他。可以肯定绝非楚霸王江边自刎的悲壮形象,写下来绝对是“泾阳县子鸩杀恶吏,为国除贼”云云,或许写得意犹未尽的史官还会在后面加一句“恶吏不甘就戮,拼命挣扎,被泾阳县子痛殴后,终于伏法,哎呀。美滴很……” 想想史书可能对他的评价,曹余就恶心得想吐。想死。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离曹余苦心安排的画面已相差得何止万里计?画风完全变了啊。 李素发疯了,疯得很厉害,狂风暴雨般的拳脚没头没脑倾泄在曹余身上,主要的目标是肚子,一手揪着曹余的前襟。另一手一拳又一拳重重砸着他的腹部。 开始三两下,曹余还能忍住,后来李素越打越重,曹余终于痛呼出声,揍了十来下后。曹余终于受不了了,士可杀不可辱,这混帐是想虐杀士大夫吗? 李素闷不吭气,仍一下又一下地揍着他,见曹余开始奋力挣扎,李素停了手,忽然抬起头瞪着王桩和郑小楼,怒道:“楞着做甚?赶紧帮我按住他的手脚!” 王桩和郑小楼回过神,傻傻哦了一声,然后赶紧一前一后把曹余的手脚牢牢按住,并且呈“大”字型固定在地板上,姿态非常的……嗯,不好形容。 又惊又怒又痛的曹余见自己的姿势如此羞耻,顿时脑血上冲,差点当场气晕过去,闭眼咬牙悲怆长叹……太污了。 李素没理会他,见二人已将曹余手脚按住,顿时解放了双脚,抬腿第一下便朝曹余的腹部狠狠踩去,曹余痛得惨叫,身子不由自主像只大虾米似的弓起来,然后李素紧接着又是第二脚,第三脚…… 不知踩了多少下,曹余嘴里酸水,胆汁,食物残渣一个劲的往外喷,最后噗的一声,刚刚吞下去的那颗圆溜溜的毒药药丸终于从嘴里喷出来,并且冲天而起喷得老高…… 李素似无所觉,仍一下又一下狠狠踩着曹余,而且似乎踩上瘾了,一下比一下重,曹余最后已痛得陷入半昏迷状态,连惨叫都变成了若有若无的哼哼,任由李素在他身上施暴。 一旁的郑小楼看不下去了,李素为何忽然暴起揍曹余,郑小楼自然是清楚的,见地板上躺着的那颗圆溜溜完好无损的毒药药丸,再看一眼丧心病狂专心揍人的李素,郑小楼犹豫了一下,忍不住提醒道:“那颗毒药已吐出来了……” 李素很忙,仍一下又一下地狂踩曹余,头也不抬地道:“知道,我看见了,就想多踩几下,毕竟机会难得……” 好了,郑小楼不说话了,这个理由他无法反驳。 曹余已被折磨得不成人形,软软倒在地上,任由李素一脚又一脚狂踩着他,郑小楼冷眼看着,最后终于还是忍不住提醒道:“以你现在的力道,再踩五下他的五脏六腑就碎了,还不如把毒药塞进他嘴里呢。” 李素闻言这才停了手脚,喘着粗气擦了把额头的汗,刚刚的运动量不小。 “揍人也很累啊,以后尽量少干这事……”李素喘着气做了总结陈词。 瞥了一眼旁边有出气没进气的曹余,李素朝他努了努嘴,对郑小楼道:“死不了吧?” 郑小楼摇头:“还成,怕是得将养一两个月。” “没死就成。”李素掸了掸身上的灰尘,站了起来,伸了个长长的懒腰。 郑小楼看了看曹余的模样,犹豫了一下,还是从怀里掏出一颗绿色的丹药塞进他嘴里,曲指朝喉头一弹,丹药便入了腹。 李素乐了:“又给他塞毒药?我要不要再揍他一顿,帮他把毒药吐出来?” 郑小楼头也没抬,没好气道:“这是助他疗伤的药,你下手不轻,怕真会把他弄得半残不死。” 丹药入腹,过了大概一炷香时辰,曹余终于幽幽醒转,痛苦地**了几声,然后睁开眼,一张英俊白净又分外讨厌的脸出现在他眼中,还朝他笑,笑得很刺眼。 “我救了你一命,快感谢我。”李素气定神闲地道。(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四章 恩怨释怀 曹余的眼神很呆滞,刚睁开眼,周遭的一切都呈模糊状态,如隔云雾,唯独李素那一脸讨厌的笑容却在眼瞳中显得分外清晰,越清晰越讨厌。 “幸亏我当机立断啊!” 见曹余无恙,李素转过头,跟王桩和郑小楼吹嘘起了功绩,趁着曹余没开口先把揍他这件事定性,抢先一步占领道德高地再说。 “曹刺史也真是淘气,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塞,毒药啊,吃起来味道可能不错,但肯定会要命的,他也往嘴里塞……”李素说着犹不忘回过头,扔给曹余一记“你真调皮”的嗔怪眼神。 作为听众的郑小楼和王桩反应不一,郑小楼脸颊抽了两下,决定懒得理他,扭头望向屋外的蓝天白云,而王桩,则咧着嘴笑,大脑袋一点一点的,显然对李素的话很认同,听李素吹嘘的同时,也不忘朝曹余扔一记“以后莫贪吃”的警告眼神。 “什么叫眼疾手快?刚刚我那便叫眼疾手快,见曹刺史吞下毒药,我马上朝他的腹部猛击,如此反复多次,那颗入了喉的毒药在重击下根本无法滑入腹中,再多猛击几下,毒药便被我揍出来了……”李素吹嘘得很投入,最后面朝西方虔诚合十,叹道:“功德无量,善哉善哉……” 说完李素转过身看着一脸呆滞的曹余,盯着他的眼睛,很认真地道:“所以,我刚刚救了你一命,你应该感谢我。” 曹余浑身仍发痛,无神地看了李素一眼,然后闭上眼睛,他在犹豫要不要装晕过去算了。 想想又觉得不甘心,曹余睁开眼瞪着他。声音嘶哑地道:“你……故意的!” 李素愕然:“毒药是你自己吞的,与我何干?” “毒药吐出来了,……你还揍我。”曹余有气无力,但目光很愤怒。 李素眼睛眨得飞快:“吐出来了?我没看见,当时急于救人,脑海一片空白……” 曹余怒道:“我已听到了……你说多踩几下。机会难得。” 李素同情地看着他:“曹刺史,我必须告诉你一个常识,人嗑了药以后呢,会有幻视幻听的,而且神志不清,胡言乱语,所以你刚才一定幻听了,哪怕是现在,你还神志不清。不然不会对救命恩人怒目以对,神志清醒的正常人是干不出这种事的……” 曹余:“…………” 刚才死了多好,至少比现在生不如死要好。 ………… 毒药吐出来了,人死不了了,但曹余受的伤却不轻,全是被李素揍的。 自李素上任西州别驾后,与曹余积怨不小,近一年了。你来我往互相争斗,最后李素的强势和不计后果的做法终于占据了上风。一步一步将曹余架空,如今西州城里的百姓和商人渐渐只知李别驾,而不闻曹刺史。 但李素对曹余也有不小的怨意,尤其是指示突厥骑兵两次袭营,第二次差点把许明珠害了,这个仇说大不大。毕竟事实上没造成什么太大的恶果,说小也不小,就差那么一线,便会造成永生的遗恨,所谓其心可诛。便该应在曹余身上。 所以李素刚才揍曹余揍得丧心病狂,心里存的便是报仇的念头。 机会确实难得,错开今日,曹余是上司,李素是下官,人前人后都得客客气气礼来礼往,说真话说假话,动怒动杀机都可以,但就是不能动手,而今日……真是老天眷顾,把这个绝好的揍人机会送到李素面前,而且揍完后没有任何后遗症,曹余的良心但凡没被狗吃掉的话,被李素揍完还得真心诚意向他道谢…… 至于曹余的感受……这个没关系,李素觉得,死过一次的人至少应该懂得感恩的。 “为何救我?”曹余缓过劲后,忍着痛问道:“我若死了,你掌控西州从此再无掣肘,我的死对你来说有利无害,为何还要救我?” 李素笑道:“别把西州说得跟香饽饽似的,这么一座穷城,我纵掌控了它又能怎样?其实刚来赴任的时候,我对权力并无任何念想,你可能没听说过我这个人,我这个人很懒,懒到令人发指,当初若非你和下面的官员咄咄逼人,一心想除掉我或把我赶离西州,我根本不会参与到这些事里面去,我原本是打算在西州盖一座房子,每天在房子里躺着,坐着,或是半躺半坐着,什么事都不干,一直到陛下把我召回长安,或是……在这座房子里寿终正寝。” 曹余呆怔片刻,黯然苦笑道:“原来……今日我的处境,竟是被我自己逼的。” 李素敛起笑容,叹道:“一开始,你便不该把我当敌人,可惜,你还没见到我的面,便指使突厥人在玉门关外袭营,我到了西州后处处针对,一忍再忍,我终于忍不下去了,人善被人欺的道理大家都懂,可是我这种算不上善良的人也被人欺,那我就忍不住了。” “可你今日为何又要救我?”曹余抬头盯着他。 李素又笑了:“正如你刚才所说,无论这几年你干了什么,西州终归仍在大唐治下,我没资格评断你的功过几何,只是凭本心觉得你不该死,所以我救了你,再说……” 李素语气一顿,目光有些不一样了:“再说,你嗑颗毒药眼一闭脚一蹬,死便死了,可你死在我面前,将来我怎么说得清?陛下和三省朝臣们谁相信你是自杀的?这口黑锅最后还不得背到我头上?我难道长着一张擅背黑锅的脸吗?所以……曹刺史你若还想死,我不拦着你,拜托你找个人多的地方,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毒药嗑了,那时我一定为刺史大人风光大葬。” 曹余又想晕过去了,这人一张嘴真是……要不是被揍得躺在地上不能动,真想拂袖而去啊。 曹余不想说话了,李素也忽然安静下来。 王桩和郑小楼互视一眼,很自觉地起身离开了前堂。偌大的前堂内只剩李素和曹余二人。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缓缓道:“曹刺史,从我本心来说,你这几年的做法并不一定错了,当年若换了我是你,或许我也会和你同样的做法。甚至做得更过分,只不过,事情既然败露,你的做法拿到陛下和三省朝臣面前说不过去,所以你犯下了弥天大罪……” 曹余闻言惊讶地看着他:“你的意思是……” 李素再次沉默,然后忽然一笑:“我没什么意思,曹刺史这几年在西州做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看见。只不过若再被别人知道,我可就不担保发生什么了……” 曹余呆住了,接着脸上露出狂喜的表情。 李素这句话,分明是放了他一马,这桩内幕是李素挖出来的,若上奏长安,曹余必死无疑,可李素的选择是把挖出来的东西重新填土盖上。就当他什么都没挖,相比刚才被痛殴。李素的这句话才是真正的救命之恩。 “多谢……多谢李别驾。”曹余潸然泪下,感激涕零。 李素笑了笑,道:“先别急着感谢我,我必须与你做个约定。” “李别驾请说。”曹余此刻对李素的态度已截然不同了。 李素肃然道:“恕我直言,曹刺史无论治民还是治军,皆一塌糊涂。否则也不会行此私养外军的下策,西州危在旦夕,我要西州上下军民归心,并且整军修城囤粮械等等,所以……在我被调离西州以前。我要曹刺史你的全部权力,你可答应?” 曹余被李素说得面红耳赤,若换了当初,怕是早就翻脸了,可是今日不同往昔,虽然身份未变,但……有些东西却变了,变得微妙而不可言喻。 “我答应。”曹余的回答很痛快,以李素最近的强势,特别是守城之战大胜后,他已成了事实上的西州刺史了,答不答应都改变不了事实。 权力到手了,李素并没有任何欣喜的感觉,心头反而愈发沉重。 因为巨大的危机越来越近了,前几日攻城的高昌军很可能只是西域诸国联军的一支先锋而已,接踵而至的必将是西域大军主力,到了那时,西州还守得住吗? 相比之下,骤然卸下权力的曹余却显得轻松多了,并且似乎连刚才被痛殴之仇也忘得干干净净,以一种旁观者的语气问道:“前日别驾击溃来犯之敌,功莫大焉,只是听说不日西域诸国将有大军主力到来,别驾当如何应对?” 李素叹道:“尽力守吧,如果实在守不住,便只能弃城了,与城同亡这种蠢事我是决计不会做的……” 曹余一呆,急道:“可若是陛下将来怪罪……” 李素瞥了他一眼,道:“你是刺史啊,守不住城当然怪你,我只是别驾……而且还是个孩子。” 玉门关下。 程处默愕然看着不远处的对峙,双方他都认识,一个是玉门关守将田仁会,另一方是李素的正室夫人许氏,李素与许明珠成亲后,程处默来太平村李家串门,偶尔也见过许明珠几次,在他印象里,许明珠是个沉默寡言,循规蹈矩的女子,当初远远看见程处默也只是垂下头,默不出声地屈身一礼,然后识趣地躲进了内院,从来没与程处默说过话,胆小得像只兔子。 可是今日此时此刻,这只胆小的兔子居然……挟持了玉门关守将? 程处默只觉得两眼发黑,一遍又一遍揉了自己的眼睛后,才终于承认眼前这一幕是真实的。 可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许明珠看到程处默后,眼泪一直没断过。 这种喜悦,可不止是他乡遇故知这么简单,身陷绝境时竟能遇到夫君的兄弟,许明珠第一个念头便是……夫君有救了! 程处默却仍未搞清楚状况,他奉老爹之命,领着程家庄子千余名卸甲老兵,千里驰援西州,没日没夜赶路,到了玉门关还没来得及喘口气,迎面便遇到了这桩事。 方老五的匕首仍架在田仁会的脖子上,与亲卫们保持着一丈左右的距离,双方仍在僵持着,程处默是个粗性子,而且典型的帮亲不帮理,眼前的状况他也懒得问原由,心中只有一个判断,许明珠是弟妹,是熟人,田仁会也算熟人,但肯定没有弟妹熟,于是…… “这么多人欺负一个弱女子,你们玉门关的汉子们还要不要脸?我呸!”程处默狠狠朝地上吐了口充满鄙夷的口水,然后大手一扬:“来人,给我把他们围起来!弟妹莫慌,你先过来,把事情说清楚。” 呼啦一声,程家庄子上千名老兵将十几名亲卫围得水泄不通。(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五章 胡搅蛮缠 玉门关前乱成了一锅粥。 挟持守将已是很严重的大事了,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的儿子,现在的情形更混乱了。 方老五挟持田仁会,田仁会的亲卫围着方老五,外围还有一千名程家庄子的老兵围住亲卫,而程处默,则站在外围指着亲卫口沫横溅地骂娘,许明珠站在程处默身旁抹泪大哭…… 太乱了,被挟持的田仁会觉得脑仁疼,想揉揉太阳穴,手刚抬起来,方老五的匕首刃尖紧了一紧,田仁会的脖子上又多出一道血痕。 程处默是个糙汉子,而且充分继承了老爹蛮不讲理的作派,对任何事的评判只看哪边是熟人,然后二话不说先站熟人一边。把对方骂了揍了再来讲道理,现在也是这样。 程家庄子的老兵很有素养,程处默一声令下后,老兵们非常迅速地将双方围了起来,中间分出百人,很有程家行事作派地横插入亲卫与方老五中间,将双方蛮横地隔开,这下田仁会的亲卫们完全绝望了,其中两人飞快转身朝大营和城头跑去,调集玉门关兵马。 程处默满不在乎地嘁了一声,转头看着泪如雨下的许明珠,疑惑地皱起了眉:“弟妹莫忙着哭,说说怎么回事,若是玉门关哪个杂碎敢欺负你,俺老程今日便为你主持( 公道,反正道理站在咱们这一边,弄死一两个也不打紧的……” 仍被方老五挟持的田仁会脸颊直抽抽,原本许明珠挟持他意图调集兵马已然很不讲理了,这下来了个更不讲理了,不问青红皂白先给定了性,是非黑白全混淆了。 “程小公爷,还记得田某否?先让这位把刀拿开。咱们把道理讲明白,若我田某理亏,死也甘心。”田仁会不得不大声喊道,没办法,事情越搞越乱,越闹越大。再不说点什么的话,今日怕是难以善了。 程处默斜眼睨着他,哼了哼,道:“原本认得你的,可你今日欺负我弟妹,老程还真不想认得你了,弟妹,我不听他讲道理,先听听你的道理。你尽管放开说,有我老程和程家庄子的部曲在,玉门关五千甲士也不一定有胜算。” 许明珠垂泣许久,终于渐渐平复了情绪,抬眼婆娑看着程处默,目光充满焦急:“程家大哥,快去西州救我夫君吧!西域诸国大军即将兵临西州城下,西州孤城。兵少将寡,四面无援。夫君独力支撑大局,再晚……” 许明珠小嘴一瘪,又哭了起来:“再晚……怕是来不及了!” 程处默眼皮直跳,从长安出来时他便已明白西州危急,否则他也不会日夜兼程往关外赶路,然而见到许明珠后。程处默发觉西州比他想象更危急,几乎已到了倒悬一线的地步。 “弟妹且宽心,我领着程家庄子老兵从长安出发,就是为了驰援西州,李素是个外柔内刚的性子。这般危急时候也拉不下脸求人,臭德行真该改改了,咱们在玉门关补充了粮水之后马上启程……”程处默说着忽然一顿,疑惑地看着许明珠:“不对啊,西州危急,弟妹你跑到玉门关挟持老田作甚?” 许明珠还没说话,田仁会眼眶一热,差点流出泪来,这浑小子总算问到正题了。 许明珠抹着泪道:“夫君心善,大战之前编个借口把我支离西州,快到玉门关我才知真相,心急夫君性命,来玉门关求田将军发兵驰援西州,可田将军不肯,万般无奈,只好出此下策……” 程处默倒吸口凉气,小眼睛震惊地盯着许明珠。 作为将门子弟,调动兵马的利害他自然比谁都清楚,未奉皇帝诏命,未得三省调兵文书而私自调兵,那可是杀头的罪过,玉门关纵然兵精将广,纵然素无战事,西州纵然火烧眉毛,可关内的兵马也是一兵一卒都不能动的,很要命,要田仁会的命。 有些尴尬地咳了两声,程处默小眼睛眨得飞快,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帮亲不帮理,没办法,生下来便具有不讲道理的属性,这是老程家祖传的遗传基因。 “咳,按说呢,田将军确实不能私自调动兵马的,干系太大,可是……西州是我大唐治下,城池有了危险,玉门关当然要发兵驰援,哪有眼睁睁看西州城池陷落的道理,这事便拿到长安朝堂上说,咱们也占着理……” 程处默大约也是个混帐性子,眼前如此复杂的情况被自己毫无意识地捋了几句后,忽然觉得自己越说越有道理,于是腰杆渐渐挺了起来,说话的声音也大了。 “对啊!西州危急,玉门关调兵驰援,没亏任何道理啊!来日陛下得知,老田不但无过,反而有功才是……”程处默说着眼睛便瞪了起来,指着田仁会骂道:“老田,这就是你不仗义了,手里明明握着五千甲士,却迟迟不肯发兵驰援,你存了什么心思?眼睁睁看西州陷落你就高兴了?混帐东西,以后别说认识俺程家!” 田仁会欲哭无泪…… 今日太邪性了,皇历上一定写着“不宜巡城”,不然碰到的人怎么一个比一个不讲道理? “我……我懒得跟你说!反正玉门关的兵马我绝不会调动一兵一卒,刀就在我脖子上,要杀要剐悉听尊便!”田仁会终于怒了,对李素的同情,对许明珠的感佩,还有对程家的敬畏,在经过程处默一番胡搅蛮缠后,田仁会所有的耐心终于渐渐耗尽,目光斜瞥着程处默冷笑道:“卢国公府势大,程小公爷杀个把守将应是无碍的,末将性命就在这里,有本事把我大好头颅拿去便是,想调兵?做梦!” 程处默呆了一下,顿时大怒:“好你个田仁会,给脸不要脸,当初你在长安时我爹还把你请到府上饮酒,晚上还遣了两个胡姬给你暖床,如今你是中郎将了。眼睛鼻子高了,做人也不仗义了是吧?我家的酒算是喂了狗!你……你……” 程处默气得满脸通红,真杀田仁会他当然不敢,只是气极之下也不知该如何骂他才能使他受到良心的谴责,结巴半晌,终于狠狠一跺脚。大手朝他一伸:“给酒钱!给过夜钱!把我爹请你的酒钱和两个胡姬的过夜钱给我!以后我程家就当不认识你!” 田仁会真想仰天吐一口狗血。 太没面子了,真后悔认识程家父子啊,这种事居然大庭广众说出来,简直……无地自容。 田仁会气得直哆嗦,程处默指天大骂,许明珠垂头啜泣,方老五一脸平静,手里的匕首仍稳稳架在田仁会脖子上,场面乱糟糟难以控制。 浓雾已渐渐散去。街道两头忽然传来有节奏的脚步声,众人脸色一变,情知刚才跑出去的两名亲卫终于调来了玉门关兵马,今日的事闹得愈发大了。 “田仁会,你居然调兵?想围剿我们吗?今日我便死在这玉门关,让你来日去长安报捷!”程处默大怒道。 田仁会仰天叹了口气,跟这种人真的没法说话了,道理在他一边时他得理不饶人。道理不在他这边时便胡搅蛮缠,程家的人都这个样子。 “小公爷。你要弄清楚,你们的刀此刻还架在我脖子上,你麾下部曲现在也正把我团团围住,你能围我,我为何不能围你?难道我便该死么?” 程处默想了想,确实是这个理。于是他很快做了个决定,……他决定暂时不讲道理了,因为道理没在他这边。 “废话不多说,西州危急,你到底调不调兵?老田。我也不让你为难,来日陛下责罪,我程处默一肩担了便是,绝不让你受委屈,如何?” 田仁会冷哼道:“小公爷说得未免太轻松,如此大罪,你说担下便担得下么?陛下会听你的?最后九族被诛的还不是我田家!” 程处默也渐渐失去耐心了,使劲一跺脚,怒道:“既如此,我索性不跟你说了,兀那前面拿刀的弟兄,你架着田仁会往关外走,别怕,程家的老兵护着你,老田,得罪了,今日我便把你劫出关,一路劫到西州去,看你玉门关的兵马跟不跟来!” 田仁会大急:“程处默,你知不知道你在给程家闯祸?不要命了么?” 程处默大笑:“要不要命的,先救了我兄弟再说,弟兄们,走,咱们出关!” 挟持着田仁会,千人的队伍一步步走到玉门关的城门甬道下,然后便走不下去了。 数千兵马在甬道前早已列好了阵势,幽冷的箭矢,寒光闪烁的刀尖长戟,还有一排排拒马,铁蒺藜,滚木……将甬道堵得严严实实,滴水不漏,玉门关数千将士神情冷凝,严阵以待,甬道前一片肃杀。 程处默呆了一下,接着脸色冰冷地看着田仁会,森然道:“老田,真要拼个鱼死网破么?” 田仁会重重地道:“末将之责是守玉门关,五千甲士未奉诏命,绝不出一兵一卒!” 沉默片刻,程处默忽然放声大笑:“今日本要称量玉门关甲士的斤两,但我麾下一千部曲要驰援西州救我兄弟,路上不容折损,今且记下这一遭,待我从玉门关回来,非把你们拆零碎了不可!” 扭过头看着许明珠,程处默眼中充满歉意:“弟妹,玉门关兵马已指望不得了,我麾下就这一千兵马,咱们先去西州吧。” 许明珠点点头,面朝程处默屈膝盈盈下拜:“程大哥高义,夫君幸甚,没交错兄弟。” 程处默大笑:“这话中听!老田,你不仗义,你要保命升官且由着你,来日西州解了围,我再来与你讲讲道理,但愿朝堂和我爹那里你能说得过去,今且放了你,后会有期!” 方老五拿开架在田仁会脖子上的匕首,狠狠一推他的后背,田仁会朝前踉跄几步终于站稳。 眼看着程处默和许明珠领着程家庄子的老兵列队朝关门外走去,明明是赴身生死难料的险地,可每个人的神情却那么的顾盼飞扬,仿佛赴一场奢华高贵的盛宴。 田仁会呆呆看着队伍,眼眶忽然一红,握紧了拳头嘶声道:“我岂是不仗义的小人之辈!小公爷你看错我了!只是,忠与义,你教我如何取舍?你如此说我,我田仁会不服!” 程处默身形一顿,然后哈哈一笑,接着迈开脚步往前走。 田仁会正在郁愤之时,却听身后马蹄隆隆,只听马蹄声便估摸有千骑之数,田仁会心中不由一沉,今天到底什么日子,出的大事为何一桩接着一桩? 扭头望去,却见一名商贾模样的中年汉子领头,后面跟着一支千人规模的商队,商队里无论伙计还是护卫,皆是平民短衫打扮。 田仁会仅只看了一眼,眉头便深深皱了起来。 他久守玉门关,见过南来北往的商贾商队如恒河之沙,数都数不过来,只消一眼便看得出路经玉门关的商人身家如何,哪国人,装着什么货物,可眼前这支商队落在田仁会眼里,他的第一反应却是马上调兵。 实在太不像商队了,队伍里没有老弱,每个人皆是二三十岁的壮年汉子,每个人的神情皆是冷凝寡言,一脸肃杀的模样,换下平民装扮,配上一身铠甲,分明便是一支百战沙场的精兵! 田仁会还没来得及开口,却见为首的商贾汉子策马在他面前停下,仔细看了他一眼,冷冷道:“尊驾可是玉门关中郎将田仁会?” 田仁会楞了一下,淡淡道:“正是。” 商贾从怀里掏出一卷明黄色的绢布,还有半面金色的虎符,伏身递给他,大声道:“陛下旨意,玉门关中郎将田仁会即刻调动三千精锐兵马出关,日夜兼程驰援西州,接旨后马上启行,不得耽误!这里是陛下的圣旨和调兵虎符,请田将军核对后马上集结兵马!” ps:这两天胃不大舒服,嗯,但还是坚持更新,不掉链子……(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六章 关塞驰援 突如其来的圣旨,令田仁会整个人懵住了,呆呆地看着那位宣旨的汉子,眼里充满了疑惑。 宣旨的汉子似乎看出田仁会在想什么,骑在马上满是傲然地笑了笑,田仁会眼睛迅速眯了一下。 这笑容,他太熟悉了。 田仁会也是在长安做过官的,当初科考高中进士后,他在长安任过尚书省录事,苦熬资历三年,这三年里,这种笑容他见得太多了,那是太极宫里出来的人才会露出这样的笑容,因为他们是天子近臣,不论官职大小,似乎都天生带着一股子优越感,太极宫里逢人便哈腰行礼,可一旦出了宫门便鼻孔朝天,看谁都比自己矮一截。 从古至今,历朝历代,宫廷里出来的人都是这副德行,无论戍守大内禁卫的武将,或是内侍监署宦官,出了宫便神气得不得了,田仁会在长安任职尚书省,是负责传达和执行朝廷政令的中枢衙署,每日见得最多的便是宫里来来回回的宫人武将,这种笑容自然也是最常见了。 见马上汉子的模样,田仁会心里便信了三分,然后便看见马上汉子从腰侧摘下一面牙牌,连同着圣旨和调兵文书一▲,同递到田仁会面前,似笑非笑地道:“我姓黄名丘,乃右武卫左骑营折冲都尉,随侍陛下左右的大内禁卫,圣旨,虎符和调兵文书是陛下从塞北前方黄金御帐内发出来的,田将军若不信,不妨仔细核对。” 田仁会也是官场老油条了,闻言连连陪笑曰不敢,但还是接过圣旨虎符和文书,当着黄丘的面仔仔细细地核对起来。许久之后,田仁会舒了口气,脸上露出了轻松的笑容,朝黄丘拱了拱手,道:“天使稍待,末将即刻点兵。” 转过头。田仁会大吼道:“来人,擂鼓,聚将点兵!” 黄丘仍旧一脸傲然的笑容,抬头眯着眼朝关门外看了看,道:“前方千余骑队是何人?” 田仁会表情顿时变得很苦涩:“是……卢国公府的小公爷。” 黄丘眼皮跳了跳,卢国公的名头在长安可谓人见人怕,鬼见鬼愁,他儿子的名声也好不到哪里去,黄丘混迹宫廷。自是对程家父子的德行很熟悉了,于是再也不敢露出傲然的笑容,神情一凝,道:“程小公爷出玉门关作甚?” 田仁会叹了口气道:“和咱们一样,驰援西州,只不过长安国公府收到消息甚早,程公爷无权擅调兵马,于是从自家庄子里调集了千余老兵。去西州驰援泾阳县子……” 黄丘眼皮又跳了两下,不知不觉摆正了态度。一个小公爷已然够令他仰望了,可看现在的架势,程老公爷为了那位泾阳县子,竟不惜冒着闲言碎语的风险,从庄子里调老兵,并且领嫡长子领兵驰援。这位县子的分量比自己想象中重多了,日后若见了他,还须把姿态摆低点才是,这种欠抽的傲然笑容再莫拿出来了。 黄丘回过神,垂头看着田仁会。好奇道:“刚才我远远见此地乱糟糟的,你们在作甚?” 田仁会表情更苦涩了:“末将被李县子的夫人挟持,借以要挟末将出兵驰援西州,然后程小公爷来了,末将又被程小公爷挟持,要挟我出兵,我都拒绝了……” “你堂堂玉门关守将,竟被挟持了两次?”黄丘的表情也有点不对了,望向他的目光有些异样,不知是同情还是鄙视。 田仁会脸颊抽了抽,这人……真不会聊天啊,不知道世上有种悲伤叫“阴沟里翻船”吗?连翻两次船也不奇怪嘛。 黄丘看着远处程家庄子老兵的队伍,神情若有所悟:“擅调兵马干系太大,田将军拒绝了,所以,程小公爷方才与田将军恩断义绝,领着一支孤军上路了?” 转过头同情地看着田仁会,黄丘道:“可是,此刻你又要调动兵马赶上程小公爷,严词拒绝变成了欣然景从,这事干得……啧!” 田仁会垂头望着手里的圣旨和虎符,无限纠结地道:“天使若早来一个时辰,末将何至于闹得里外不是人?” ***************************************************************** 西州城外,骑营。 李素躺在帅帐里直哼哼。 中箭的肩膀疼得厉害,城里的大夫来看过,给李素用了一种看起来脏脏的如同黑泥般的药,而且非常简单粗暴地裹在箭伤处,李素干净的肌肤每天接触这种脏脏的像阴沟里挖出来的淤泥般的药,人已快疯掉了。 受了伤嘛,自然有了完美的借口,于是李素的懒病开始发作,发作得比伤病更严重,每天躺在帅帐里一动不动,睡醒了便睁着眼看着帅帐的圆顶发呆,或者在阳光不是太猛烈的时候弄一张软榻置于帐外沙地上晒晒太阳。 岁月静好,人生如梦。 大战之后,与曹余长谈了一番,李素终于全面接管了这座城池。 夺权并非权欲,李素对权力的爱好并不大,只是他做事喜欢利落干脆,不喜欢七嘴八舌的议论,更不喜欢有人在背地里掣肘,对西州来说,眼下最重要的是令出一门的指挥,一个人可以有双手双脚,但绝对只能有一个大脑,多一个便会乱套,既然曹余能力欠缺,李素只好上了。 守城第一战结束,西州城满目疮痍,重建修复城池是第一要务,李素定下了规划,其余的事情便交由西州刺史府的官员去实施。 重点自然是城墙,西州的城墙是守城的软肋,但是,却不能不修。 第二件重要的事是打探敌情,如今已经可以肯定,西域诸国军队已联合起来,高昌军只不过是大军的一支先锋,所以大战结束后的当日,李素便遣出了斥候分赴西州的四面八方一百里外,每日的军报源源不断地送进帅帐内,不仅如此,李素还吩咐斥候在百里开外搭建了简易的烽火台,若遇敌而来不及报信,可点燃烽火,以备应战。 最后是整顿三军。 巡弋于西州边境的另一支折冲府已被紧急召回西州,与骑营和原先守城的折冲府将士一起集结于城内,人数大约两千八百余。 西州下辖六县的百姓也被迁移进城,所有能吃的能用的东西全部带上,带不走的就地销毁,不仅如此,李素还下令拉壮丁,百姓中但有年轻力壮者,全部拉入军中,临时建了一个乡勇营,人数大约两千余,由蒋权亲自负责每日的操练和守城战术。 正规和不正规,精锐和乌合之众,李素如今不挑食,什么都要,一切只为守住这座城。 该做的都做了,诚如李素当初所言,他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至于努力过后能不能守住西州,那时只能看天意了。 帅帐外的阳光有点刺眼,李素别出心裁,在软榻上方支了一块蓬布遮荫,榻旁再置一方矮桌,桌上摆了几样瓜果和一小坛葡萄酿,这要是再戴上一副墨镜的话,活脱就是悠闲度假的架势了。 一觉睡醒,不知时辰,抬头看看天色,太阳已渐渐西沉,李素躺在软榻上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半睁着惺忪的眼,开始思量今晚吃什么。 郑小楼对李素这种好吃懒做的作派很鄙夷,开始两天还耐着性子尽一名亲卫的义务,每天有模有样侍立在李素身后,可是郑小楼很快发现这种行为毫无意义,李素每天只顾着呼呼大睡,睡醒了便琢磨该吃什么,吃完后望着天空发一阵呆,然后脑袋又开始一点点,开启睡眠模式…… 于是郑小楼终于发现自己每天煞有其事地侍立在这么一位吃饱了睡,睡醒了吃的大爷身后的这种行为很愚蠢,深刻检讨过自己脑子抽风后,便不再理李素,找了空僻静的地方练功去了。 王桩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明显比郑小楼强多了,见李素每天呼呼大睡,他也跟在后面搭了个小凉蓬一起睡,于是来往的骑营将士们最常看到的便是别驾和亲卫四仰八叉睡成一团,若非两人都穿着衣服,画面更污秽…… 然后,李素开始觉得不爽了,因为王桩打呼的声音太大,李素甚至敏感地发现,地面上的沙粒随着王桩的鼾声而微微发颤。 李素不能忍了,很不客气地一脚踹去:“魂兮归来!” 王桩的鼾声一顿,大嘴咂摸几下,半睁着眼茫然看着李素:“咋了?” 李素无奈地看着他:“你就不能换个地方睡吗?” 王桩呵呵憨笑:“这话说的,我是你的亲卫,当然要寸步不离护你周全……” 李素很想再踹他一脚。 睡得比猪还沉,鼾声打得地动山摇,好意思恬着脸说什么护周全。 **************************************************************** ps:还有一更。。。胃痛几天都没好,明天要去医院检查。。。希望不会查出大毛病。。。(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七章 愚忠务实 “愁啊,愁死我咧……”王桩蹲在地上,抱着脑袋叹气,苦恼迷茫而又沧桑的样子,活像被小三逼着跟黄脸婆离婚的中年渣男。 李素乐了:“太少见了,难得看到你发愁的样子,你愁啥?没吃好还是没睡好?” 王桩瞪了他一眼,道:“你还笑得出,西域大军说话就要兵临城下了,就凭咱们西州这几千号人,还有那道尿都能冲垮的城墙,顶个甚事?早早晚晚咱们怕是得死在这里。” 李素眨眨眼:“所以你愁这个?” “是啊,愁得晚上睡不着……”王桩神情严肃,一脸欠抽的忧国忧民。 “晚上睡不着,白天呼噜打得山响……我说,你发愁好歹也拿出点发愁的诚意,就算没有诚意也别在我旁边睡,行不?” 王桩自动跳过这个问题:“西域诸国大军主力肯定会来攻打西州么?” 李素点头:“肯定会来。” “大概还有多久?” 李素想了想,道:“高昌军新败,或许出乎他们意料之外,再说诸多小国的军队要集结,要融合,要分出主次,他们也需要时≯◆,间,所以我们会有一段喘息的日子,不过也喘不了多久,少则两月,多则四五个月,差不多该来了。” “你有办法没?”王桩神情有些阴郁。 “兵来将挡,还能怎样?不管怎么说,咱们西州如今也有五千多兵马,敌人若来攻城,勉强能顶一阵了。” 王桩嘁了一声,鄙夷轻蔑的模样颇得李素的神韵,也不知暗里练这个表情练了多久。 “西州两个折冲府再加咱们骑营,正经的府兵拢共也就两千多。难为你把那些新募的百姓当作乡勇算进去,这些乡勇操练时威风,喊杀声喊得地动山摇,真上了杀人的战阵,第一回合就得尿裤子,指望他们?呵呵……” 李素摊摊手:“不然我还能怎样?如今的情势。但有一丝能用到的力量,我都要把它们用起来,尽最大的努力守住城,只待顶过了这一轮,拖到陛下在北方腾出手来,那时咱们便可扬眉吐气了。” 王桩愁意满面地道:“吐啥气啊,那时咱们怕是连气都摸有咧……” 神情怔忪片刻,王桩忽然转过头,认真地盯着李素的脸:“你一直是个有本事的。天大的难事到了你手里都能解决,这次也不例外吧?你是不是藏了啥好主意没说?快告诉我,你一定有办法的。” 李素苦笑摇头:“兵战,死生之大事,自古便是直来直往,没有半点捷径,古往今来的大战何止千万次,真正能够以寡胜众者屈指可数。我只是个好吃懒做的农户子弟,从无领兵的经验。哪里有什么法子抵挡来犯之敌?你太高看我了,这次,我是真没法子了。” 王桩呆了呆,然后露出失望之色:“如此说来……西州怕是真守不住了。” 李素语气沉重地道:“尽人事,听天命吧,我会守在城头上。一直到城池陷落的最后时刻……” “城池陷落以后呢?” “当然弃城而逃啊……”李素古怪地看了他一眼:“你不会以为我会与城皆亡吧?我可没那么伟大,尽到最后一份心力便够了,天留一线,人留一线,凡事没有必要做得太死。殉国殉城什么的,死得毫无意义。” 王桩对这个答案很不满意:“咋能弃城呢?弃不得,将来回到长安都没脸见关中父老……” 李素奇怪道:“咋没脸见?你看,我为西州做了这么多事,无论战前的准备,还是战时的坚持,我已坚持到城破前的最后一刻,对家乡父老也好,对陛下和社稷也好,哪怕对我自己也好,我都觉得没有愧对任何人了啊,难道非要我死在西州才算得上尽了忠?我未来明明可以为大唐社稷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大唐增添更多的辉煌,一个未来有大用处的人,为何一定要死在这里?” 王桩瞠目结舌,无言以对。 比嘴皮子,王家兄弟从小到大都不是李素的对手,以王桩那简单得近乎白纸般的脑回路,连李素这番话是正理还是歪理都分辨不清,哪里还有能力去辩驳他? “是……是这样吗?”王桩陷入纠结。 “当然,看我真诚的眼睛……看到了吗?看懂了吗?里面有什么?都是对大唐社稷满满的爱啊,留存有用之身,去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不比死在西州好得多吗?城守不住就不要守了嘛,为何世人总喜欢干些与城皆亡的蠢事?与城皆亡能证明什么?忠心?气节?为了这两样东西,付出生命的代价,你难道不觉得这很愚蠢吗?” 王桩默不出声,从他眼中已能清楚看到一圈圈的晕纹,显然已进入被催眠状态,很好,洗脑成功。 价值观不同,决定了对事物的做法不同,李素来自后世,上辈子所受的教育便是务实教育,那个年代没有硝烟战火,没有生死线上的慷慨激昂,所以每一件事都务求以最小的代价来收获最大的利益。 命都搭上了,还有什么意义?城池毕竟是死物,放在那里又跑不了,被敌人占了便占了,留着性命想办法积蓄力量再夺回来才是最正确的做法,这便是务实,在他看来,殉国殉城这种事简直是白痴才干的。 欣慰的是,王桩现在这副刚被洗脑的模样尽管看起来有点蠢,但至少脱离了白痴圈子,为王家贺。 “有件事你去办一下,这件事只能交给你办……”李素压低了声音道。 王桩回过神:“啥事?” “记得我曾经在松州城下造的震天雷么?” 王桩咧嘴:“咋不记得,那陶罐罐厉害很咧。” 李素沉声道:“三样材料,你速去准备,硫磺,硝石,木炭,还要一些蛋清和石墨粉,去找西州城里那几位商人,就说骑营以两倍的价收购,不能直接把三样东西告诉他们,怕被有心人记住,中间掺点别的,比如花岗岩,楠木,石灰等等,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 王桩兴奋地搓着手:“如果这玩意造得多的话,西州还真有可能守得住!” 李素苦笑:“你太高看它了,再厉害终究只是死物件,扔出去或许能收个震撼的作用,用久了,敌人便能琢磨出对付它的法子,它就不管用了,所以,它能辅助咱们守城,但千万不能完全指望它。” “有用,咋用都合适!炸起来响得很咧,两丈方圆没活物,咱们造它几千上万个,不信守不住西州!”王桩乐得眉开眼笑,看来很不赞同李素的消极态度。 李素笑了笑,也懒得跟他争辩。 “我亲自拉一支骑队,跑一趟沙州,秘方可不敢让外人知道,陛下会怪罪的。”王桩此时特别灵醒,可能跟刚被洗脑有关。 李素点点头,犹豫了一下,又道:“王桩,自家兄弟不说见外话,到了沙州采买了东西后,你叫骑队回西州,你先回一趟长安……” 王桩楞了一下,脸顿时黑了:“咋咧?用诳你婆姨的烂借口把我也诳走?大战在即,你叫我丢下兄弟自己跑回长安,这简直……简直比你弃城而逃还可耻!我呸!以后这话再莫让我听到,不然兄弟做不成咧!” 说完王桩狠狠朝地上吐了口口水,怒冲冲地转身离开。 李素纠结地看着地上那口泛着白沫的口水,有点恶心,想吐…… 都说近朱者赤,王桩近了自己十多年,不爱干净的毛病咋就改不过来呢? 而且…… 李素咂摸咂摸嘴,忽然回过味来,起身朝王桩的背影怒道:“你给我回来!弃城而逃咋可耻了?哪里可耻了?你啥意思?”(未完待续。。) 看病回来,今天休息一天,明天三更补上 昨天做了心电图和彩超,一切正常,胃镜等到今天才做,结论是返酸性胃炎加幽门螺旋杆菌感染,医生不甘心,想给我再来个肠镜,嗯,我严词拒绝了,谢天谢地,不算大毛病。。。 只是上午做胃镜时打了麻醉,现在头脑仍昏昏沉沉的,决定休息一天,明天必三更,聊补今天的缺。。。(未完待续。。) 第休四百零八章 善始善终 西州的城墙每日摩肩接踵,忙碌不休。 从下辖六县迁了许多百姓进城,人口多了,可糊口的活计却太少,于是李素下令每户抽调壮年男丁一两人为民夫,每日上城楼修缮城墙,挑土垒石,搬运守城军械等等,管两顿干饭,还发三文钱,如此算是稳定了城中百姓的人心。 从沙州来的商队也越来越多,运送的都是粮草,生铁和砖石,这又是一笔大开支,以前没掌权不清楚,如今看来,维持一座城池的稳定,甚至让它更加繁荣,其难处果然堪比登天,难怪曹余那么迫不及待地把权力交了出去,心虚和被人抓了把柄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恐怕也是因为管理城池太繁琐太艰难了。 李素现在就觉得头很痛,痛得快炸了。 商队运来的东西多,对西州是好事,可是东西运来了,钱呢?拿什么支付给商人? 以前有个冤大头那焉帮忙撑着,毕竟帮他支付的只是小数目,城里一栋私宅而已,再贵也贵不到哪里去,可这一次是修缮城墙,打造兵器,成千上万的砖石和生铁运进来,便意味着要花出去成千上万的银钱,那焉再有钱也支应不了一座城池的开销,而西州这些年养着那支突厥骑兵,府库早空得能跑耗子了。 活人不能让尿憋死,更何况李素还算是活人中的聪明人,有尿当抖直须抖。 所以李素一横心,索性把曹余的刺史官印拿来了,商队运来了东西,李素没钱给,不过……可以打白条。 谁都不喜欢白条,可李素的白条有讲究。他在白条上盖了官印,并且写明了所欠款项以每月一分利钱计。 盖上官印的白条,代表的便不是私人欠款,而是整个大唐朝廷了,白条上的官印是实实在在的,如今这年头是个讲诚信的年头。官府和商人都一样,无信而不立,无论西州将来守不守得住,白条哪怕拿到长安城,官府也得认了,至于朝廷找曹余和李素的麻烦,那是以后的事了,李素要守住西州,别的细枝末节便顾不得许多。 所以尽管商人们不太情愿。但白条上的官印还是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商人们还是捏着鼻子认了,再说……白条上每月一分的利息,也令商人们心底里最后一丝不快化为飞灰,官府既然如此有诚意,款项拖欠一阵也不是什么太不可接受的事,有利息的呢。 消息传开,实力雄厚的商人们再无顾忌。尽管每次拿不到现钱,可从沙州运送物质的商队仍络绎不绝。一堆堆的砖石,生铁便在城墙下堆积起来,虽说对整个西州数十里长的城墙来说,这点砖石委实没有太大的用处,但聊胜于无。 城内开了五座铁炉,从百姓中抽调了数十个有打铁手艺的铁匠日夜不停地开炉炼铁。打造兵器。 两个月后,王桩领着一支骑队风尘仆仆从沙州赶来,这支骑队装载着李素急需要的东西,硝石,硫磺和木炭。然后,蒋权从骑营里抽调了五十名心腹将士,在大营东面开了一座工坊,外层被将士们团团围住,任何人都不准进入,李素和那五十名心腹将士便钻进了工坊内,白天黑夜的忙着造震天雷。 震天雷的每一个制造细节,再加上流水线生产法,李素教了几天后,五十名将士全都会了,他才满意地离开了工坊。 诚如李素所言,为了守住这座城,该做的努力他都做了,接下来的结果,要看天意,如果天意注定这座城仍守不住,李素也不会留下任何遗憾和愧疚,拔腿开溜时比谁都心地坦荡。 ………… “你怎么这么快就被我榨干了呢?” 西州城楼上,李素一脸不满地看着那焉,不时还摇头叹气,如同老爹看着自己不争气的败家子儿子。 “多带点钱在身上会死吗?来西州才多久,就没钱了?”李素念叨了几句,随即狐疑地眯着眼看他:“你该不会藏着私房钱吧?这可不是好习惯,乖,快拿进我碗里来,以后我连本带利还你。” 那焉的老脸已拧成了苦瓜,一口气叹出三生悲苦,很凄凉的表情。 “李别驾,李县子……讲点道理好吗?我一个商人被你困在西州已一年了,这一年人吃马嚼,再加上给你盖房子,隔三岔五被你敲诈一两颗猫眼石,美玉什么的……如今我是真的穷了。” “胡说,我有那么坏吗?不知道的人听到了还以为是真的,不许败坏我名声!”李素嗔怪地推了那焉一把,两人此时正站在城楼凭栏远眺状,这一把差点把那焉直接从城头上推下去。 肥羊瘦了,李素心底里不由冒出一股忧伤,有种自己快破产的感觉,虽然破产的明明是那焉,或许潜意识里,他已将那焉的钱完全当成自己的钱了吧。 “李别驾,你的房子已快盖好了,这些日子您统领守城之战,城里的宅子可没闲着,大致的模样已经建好了,就差一些精细的琐碎打磨,约莫再过一个月就能住进去了……” 李素脸上顿时露出喜色:“这是我最近几个月听到的最好的消息,不错,总算赶在你破产之前把我的房子凑出来了。” 那焉看着他的目光有些复杂,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道:“恕我冒昧,你的心思我真的很难猜透,当初你说要盖房子,我没多想,为你出钱出工出力,房子快动工时,我见工地上堆满了各种砖石木料,当时便觉得不对劲,仔细一寻摸,揣度你盖房子可能只是个幌子,用来盖房的砖石木料可能会用到修缮西州城墙……” 那焉苦笑摇头道:“直到今日,你的华宅已快落成我才相信,商队从沙州运来的砖石木料,……它们果然是给你盖房子的,李别驾,你的心思。我实在无法揣摩……” 李素笑得很得意:“那兄太高看我了,我看起来像是那种因公废私的人吗?城墙要修,我的大房子也要盖,两不耽误嘛,反正出钱的又不是我……” 那焉苦笑几声,摇头不语。 对李素。那焉是又敬又惧。从泾州城外与李素结识开始,李素的一举一动皆在他的视线内,而且李素的大部分举动,皆出乎那焉的意料之外,这个人,似乎有着与常人完全不同的思维,让人根本摸不着他的脉,很多事情看似已是无法解开的死结,看似李素已被逼到了绝境。可是李素两手翻覆之间,却很容易便破了局,这种本事,那焉尤为惊叹不已。 不论李素的身份地位立场如何,对那焉来说,这是一位值得交的朋友,尽管这位朋友已快把他榨干了,可那焉并不看重这些。 可惜的是。偏偏他与他身后代表的立场完全相悖,于是二人的关系至今还是那种亦敌亦友。敌友难辨的状态里,无法寸进一步,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这些不如意包括想办却办不成的事,想抛却抛不掉的情,还有。想交却交不到的人。 二人站在城头上,闭眼感受着沙漠深处吹来的热风,不知怎地都陷入了沉默。 良久,那焉睁开眼,看着城外远处茫茫无尽的沙漠。忽然道:“西州大限不远了吧?” 李素也睁开眼,嘴角露出一抹微笑:“大限?这个字眼有意思,那兄是个讲究人呐。” 那焉叹道:“我的身份,在你面前勿须隐瞒,不错,我是龟兹人,可是,我打心眼里不愿与大唐敌对,更不愿与你敌对,我来往大唐已二十年了,对大唐甚至有了一种家乡的归属,可惜……我生不逢时,生不逢地。” 扭头看着李素,那焉深深地道:“李别驾,你我皆知,西域诸国大军兵临西州城下之日不远矣,那时重兵压境,战云密布,李别驾当如何处之?” 李素没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被太多人问过了,他回答得腻味了,再说……这个问题的答案说出来未免有点泄气,有损自己的光辉伟岸形象。 于是李素不答反问道:“那兄是龟兹人,这次西域诸国大军里,龟兹恐怕也是倾举国之兵共襄此盛举吧?说不定领兵的正是你的堂叔国相那利?” 那焉显然也不笨,这个隐含机锋的问题他也不答,只是眨眨眼,笑道:“别驾可算问错人了,我……只是一介商贾啊。” 李素也笑,然后露出纯纯萌萌的烂漫表情:“我也只是个孩子啊……” 二人相视而笑,笑容里的意味很复杂,像各怀鬼胎,又像无可奈何。 “总之……大军到来之日,西州必无幸理,李别驾,你我一场结识缘分,我以朋友的身份再劝你一句,大势无可逆转,当避则避,我真的很不想看到一位风华飞扬的少年战死在这座孤城的城楼上。”那焉深深地道。 李素大笑:“放心,我没那么傻,留得命在,一切皆有可能,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那焉笑道:“你能如此想,说明你不是个迂腐愚忠的蠢人,甚慰矣。” 李素扭头深深看了他一眼,忽然道:“那兄,你真没钱了?” 那焉顿时露出苦色,一句话都不说,仰天悲苦地叹了口气。 李素笑道:“既然被我榨干了,你便没有利用价值了,那兄,你领着你的商队出城吧,回龟兹也好,去长安继续做买卖补这一年的亏空也好,总之……你自由了。” 那焉一楞,目光带着几分震惊地盯着他,然后,眼眶渐渐发红了。 李素没看他,只盯着远处白茫茫的大漠,笑叹道:“以后与别人结伴而行切记小心谨慎,若再碰到像我这样的少年俊杰,能躲多远便躲多远,千万别被他讹上……” *************************************************************** ps:还有两更。。。求月票。。。(未完待续。。) 看病回来,今天休息一天,明天三更补上 昨天做了心电图和彩超,一切正常,胃镜等到今天才做,结论是返酸性胃炎加幽门螺旋杆菌感染,医生不甘心,想给我再来个肠镜,嗯,我严词拒绝了,谢天谢地,不算大毛病…… 只是上午做胃镜时打了麻醉,现在头脑仍昏昏沉沉的,决定休息一天,明天必三更,聊补今天的缺……(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八章 善始善终 西州的城墙每日摩肩接踵,忙碌不休。 从下辖六县迁了许多百姓进城,人口多了,可糊口的活计却太少,于是李素下令每户抽调壮年男丁一两人为民夫,每日上城楼修缮城墙,挑土垒石,搬运守城军械等等,管两顿干饭,还发三文钱,如此算是稳定了城中百姓的人心。 从沙州来的商队也越来越多,运送的都是粮草,生铁和砖石,这又是一笔大开支,以前没掌权不清楚,如今看来,维持一座城池的稳定,甚至让它更加繁荣,其难处果然堪比登天,难怪曹余那么迫不及待地把权力交了出去,心虚和被人抓了把柄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恐怕也是因为管理城池太繁琐太艰难了。 李素现在就觉得头很痛,痛得快炸了。 商队运来的东西多,对西州是好事,可是东西运来了,钱呢?拿什么支付给商人? 以前有个冤大头那焉帮忙撑着,毕竟帮他支付的只是小数目,城里一栋私宅而已,再贵也贵不到哪里去,可这一次是修缮城墙,打造兵器,成千上万的砖石和生铁运进来,便意味着要花出去成千上万的银钱,那焉再有钱也支应不了一座城池的开销,而西州这些年养着那支突厥骑兵,府库早空得能跑耗子了。 活人不能让尿憋 死,更何况李素还算是活人中的聪明人,有尿当抖直须抖。 所以李素一横心,索性把曹余的刺史官印拿来了,商队运来了东西,李素没钱给,不过……可以打白条。 谁都不喜欢白条,可李素的白条有讲究。他在白条上盖了官印,并且写明了所欠款项以每月一分利钱计。 盖上官印的白条,代表的便不是私人欠款,而是整个大唐朝廷了,白条上的官印是实实在在的,如今这年头是个讲诚信的年头。官府和商人都一样,无信而不立,无论西州将来守不守得住,白条哪怕拿到长安城,官府也得认了,至于朝廷找曹余和李素的麻烦,那是以后的事了,李素要守住西州,别的细枝末节便顾不得许多。 所以尽管商人们不太情愿。但白条上的官印还是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商人们还是捏着鼻子认了,再说……白条上每月一分的利息,也令商人们心底里最后一丝不快化为飞灰,官府既然如此有诚意,款项拖欠一阵也不是什么太不可接受的事,有利息的呢。 消息传开,实力雄厚的商人们再无顾忌。尽管每次拿不到现钱,可从沙州运送物质的商队仍络绎不绝。一堆堆的砖石,生铁便在城墙下堆积起来,虽说对整个西州数十里长的城墙来说,这点砖石委实没有太大的用处,但聊胜于无。 城内开了五座铁炉,从百姓中抽调了数十个有打铁手艺的铁匠日夜不停地开炉炼铁。打造兵器。 两个月后,王桩领着一支骑队风尘仆仆从沙州赶来,这支骑队装载着李素急需要的东西,硝石,硫磺和木炭。然后,蒋权从骑营里抽调了五十名心腹将士,在大营东面开了一座工坊,外层被将士们团团围住,任何人都不准进入,李素和那五十名心腹将士便钻进了工坊内,白天黑夜的忙着造震天雷。 震天雷的每一个制造细节,再加上流水线生产法,李素教了几天后,五十名将士全都会了,他才满意地离开了工坊。 诚如李素所言,为了守住这座城,该做的努力他都做了,接下来的结果,要看天意,如果天意注定这座城仍守不住,李素也不会留下任何遗憾和愧疚,拔腿开溜时比谁都心地坦荡。 ………… “你怎么这么快就被我榨干了呢?” 西州城楼上,李素一脸不满地看着那焉,不时还摇头叹气,如同老爹看着自己不争气的败家子儿子。 “多带点钱在身上会死吗?来西州才多久,就没钱了?”李素念叨了几句,随即狐疑地眯着眼看他:“你该不会藏着私房钱吧?这可不是好习惯,乖,快拿进我碗里来,以后我连本带利还你。” 那焉的老脸已拧成了苦瓜,一口气叹出三生悲苦,很凄凉的表情。 “李别驾,李县子……讲点道理好吗?我一个商人被你困在西州已一年了,这一年人吃马嚼,再加上给你盖房子,隔三岔五被你敲诈一两颗猫眼石,美玉什么的……如今我是真的穷了。” “胡说,我有那么坏吗?不知道的人听到了还以为是真的,不许败坏我名声!”李素嗔怪地推了那焉一把,两人此时正站在城楼凭栏远眺状,这一把差点把那焉直接从城头上推下去。 肥羊瘦了,李素心底里不由冒出一股忧伤,有种自己快破产的感觉,虽然破产的明明是那焉,或许潜意识里,他已将那焉的钱完全当成自己的钱了吧。 “李别驾,你的房子已快盖好了,这些日子您统领守城之战,城里的宅子可没闲着,大致的模样已经建好了,就差一些精细的琐碎打磨,约莫再过一个月就能住进去了……” 李素脸上顿时露出喜色:“这是我最近几个月听到的最好的消息,不错,总算赶在你破产之前把我的房子凑出来了。” 那焉看着他的目光有些复杂,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道:“恕我冒昧,你的心思我真的很难猜透,当初你说要盖房子,我没多想,为你出钱出工出力,房子快动工时,我见工地上堆满了各种砖石木料,当时便觉得不对劲,仔细一寻摸,揣度你盖房子可能只是个幌子,用来盖房的砖石木料可能会用到修缮西州城墙……” 那焉苦笑摇头道:“直到今日,你的华宅已快落成我才相信,商队从沙州运来的砖石木料,……它们果然是给你盖房子的,李别驾,你的心思。我实在无法揣摩……” 李素笑得很得意:“那兄太高看我了,我看起来像是那种因公废私的人吗?城墙要修,我的大房子也要盖,两不耽误嘛,反正出钱的又不是我……” 那焉苦笑几声,摇头不语。 对李素。那焉是又敬又惧。从泾州城外与李素结识开始,李素的一举一动皆在他的视线内,而且李素的大部分举动,皆出乎那焉的意料之外,这个人,似乎有着与常人完全不同的思维,让人根本摸不着他的脉,很多事情看似已是无法解开的死结,看似李素已被逼到了绝境。可是李素两手翻覆之间,却很容易便破了局,这种本事,那焉尤为惊叹不已。 不论李素的身份地位立场如何,对那焉来说,这是一位值得交的朋友,尽管这位朋友已快把他榨干了,可那焉并不看重这些。 可惜的是。偏偏他与他身后代表的立场完全相悖,于是二人的关系至今还是那种亦敌亦友。敌友难辨的状态里,无法寸进一步,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这些不如意包括想办却办不成的事,想抛却抛不掉的情,还有。想交却交不到的人。 二人站在城头上,闭眼感受着沙漠深处吹来的热风,不知怎地都陷入了沉默。 良久,那焉睁开眼,看着城外远处茫茫无尽的沙漠。忽然道:“西州大限不远了吧?” 李素也睁开眼,嘴角露出一抹微笑:“大限?这个字眼有意思,那兄是个讲究人呐。” 那焉叹道:“我的身份,在你面前勿须隐瞒,不错,我是龟兹人,可是,我打心眼里不愿与大唐敌对,更不愿与你敌对,我来往大唐已二十年了,对大唐甚至有了一种家乡的归属,可惜……我生不逢时,生不逢地。” 扭头看着李素,那焉深深地道:“李别驾,你我皆知,西域诸国大军兵临西州城下之日不远矣,那时重兵压境,战云密布,李别驾当如何处之?” 李素没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被太多人问过了,他回答得腻味了,再说……这个问题的答案说出来未免有点泄气,有损自己的光辉伟岸形象。 于是李素不答反问道:“那兄是龟兹人,这次西域诸国大军里,龟兹恐怕也是倾举国之兵共襄此盛举吧?说不定领兵的正是你的堂叔国相那利?” 那焉显然也不笨,这个隐含机锋的问题他也不答,只是眨眨眼,笑道:“别驾可算问错人了,我……只是一介商贾啊。” 李素也笑,然后露出纯纯萌萌的烂漫表情:“我也只是个孩子啊……” 二人相视而笑,笑容里的意味很复杂,像各怀鬼胎,又像无可奈何。 “总之……大军到来之日,西州必无幸理,李别驾,你我一场结识缘分,我以朋友的身份再劝你一句,大势无可逆转,当避则避,我真的很不想看到一位风华飞扬的少年战死在这座孤城的城楼上。”那焉深深地道。 李素大笑:“放心,我没那么傻,留得命在,一切皆有可能,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那焉笑道:“你能如此想,说明你不是个迂腐愚忠的蠢人,甚慰矣。” 李素扭头深深看了他一眼,忽然道:“那兄,你真没钱了?” 那焉顿时露出苦色,一句话都不说,仰天悲苦地叹了口气。 李素笑道:“既然被我榨干了,你便没有利用价值了,那兄,你领着你的商队出城吧,回龟兹也好,去长安继续做买卖补这一年的亏空也好,总之……你自由了。” 那焉一楞,目光带着几分震惊地盯着他,然后,眼眶渐渐发红了。 李素没看他,只盯着远处白茫茫的大漠,笑叹道:“以后与别人结伴而行切记小心谨慎,若再碰到像我这样的少年俊杰,能躲多远便躲多远,千万别被他讹上……” ps:还有两更……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九章 大敌将至 那焉走了,领着他的商队迎着清晨的朝阳,一步一回头的离开了西州。 李素亲自将他送出城门,看着他的身影被火红的朝霞拖得冗长孤瘦,不由怅然叹气。 王桩站在他身后不停挠头,每次他挠头时,便代表他遇见了一件以他的智商无法理解的事情,挠头的动作大抵是为了刺激脑部皮层的活跃以达到短时间提高智商的目的…… “想不通啊……你为何放这个龟兹商人离开?”王桩终究还是无法理解李素的行为。 李素仍盯着那焉渐行渐远的背影,头也不回地笑道:“那焉这一年对我不错,虽然他的堂叔正调集大军攻打我们,但与他无关,眼看西域大军要攻城了,我既然狠不下心把他绑到城楼上当肉票,索性放他走吧,凡做人做事,都应该留一线的,把事做绝了,天道也会把你自己的路绝了,王桩,以后你也要记住。” 王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随即又道:“我刚才看见那焉出城的一刹那哭了……” 李素笑道:“我也看见了,不过我装作没看见……” 王桩忽然咧嘴憨笑道:“被你关在城里一整年,而且这一年被你榨得一滴油都不剩,换作是我,出城的那一刻我也哭,呵呵……” (李素:“…………” 真想不通啊,自己已经把智商拉低了一大半,努力保持和王桩同一个水平了,可大家为何还是不能愉快融洽地聊天? 那焉的背影更远了,在视线的尽头处,李素忽然发现那焉停了下来,转过身面朝西州城头,呆呆静立许久。忽然长揖到地,久久未起身。 李素笑了,也不管那焉能不能看见,朝他挥了挥手。 扭过头瞪着王桩,李素怒道:“看见没?人家那叫感动!感动得哭了!” 整座城池都在整军备战,在李素强硬的命令下。无论军队还是百姓,皆进入戒严管制期,两个折冲府一个骑营还有一个乡勇营总共五千人左右,每日天没亮便被各自的火长叫醒,然后操练,不停的操练,百姓们也被统一管制起来,男人当民夫,女人做军粮。城里的一切工作皆以备战为主题。 城池里的气氛因此而陷入紧张压抑,刺史府被李素狠狠整顿过一次后,官员们也忽然变得积极起来,很识趣地配合李素维持城内的稳定,并且按李素的吩咐,将城内异族百姓驱赶出城,这是没办法的选择,李素对异族太不放心了。留他们在城里,终究是一个隐患。谁知道里面有没有敌人的奸细等着与即将到来的大军里应外合? 异族人被凄凄惨惨赶离了西州城,李素仍旧站在城楼上,硬着心肠目送他们离开。 战争永远是最残酷的,容不得半点纵容或心软,尽管知道这些异族百姓里面绝大部分都是老实本分的,可李素冒不起这个险。眼下只是驱离异族,对李素来说已经算是尽量温和的方式了。 每日城门前斥候来往进出不断,大战在即,斥候已被李素放出三百里之外,不停地来回禀报军情。打探敌军大部的行止。 平静的西州城酝酿着狂风暴雨,城内百姓人心惶惶,却还是咬着牙强撑,这个时候,中原汉人的特性便显露无遗,他们善良,勤劳,而且对王朝社稷有归属感,特别是大唐的百姓,平日嗓门大,骂骂咧咧没个正形,谁都不服的样子,一旦遇到危难,却非常配合官府调派,让做什么便做什么,只要不被官府慢待,他们甚至可以豁出命帮忙。 ………… “蒋权,明日开始,组织百姓撤离西州,一路往东朝玉门关而去,记住,城里一个百姓都不要留,西州即将成为凶险之地,留百姓在城里无异要他们的命……”帅帐内,李素很严肃地下了令。 蒋权重重点头,然后又道:“曹余和那些官员呢?” 李素叹道:“那些人,去留随意,若随百姓出城,一路上由他们负责统领百姓行止,我们分不出兵去照拂他们,便由他们自己照顾自己吧。” “别驾宅心仁厚,末将佩服。” 李素笑道:“我是很宅,而且有一颗很宅的心,但仁厚倒不至于,说到底也是为我们自己开脱,西州丢了便丢了,可百姓皆是陛下的子民,他们不容有失,否则陛下真会怪罪我了。” “李别驾,城里一切都准备妥当了,按别驾的吩咐,军粮已做好,存余约莫能够支撑两个月,擂石滚木火油这些也存了不少……”蒋权说着说着忽然兴奋起来,搓着手笑道:“至于别驾所造的震天雷,果然是个好东西,末将曾命人试放了一个,哈,方圆两丈之内无论人畜皆无幸理,端的厉害得紧。这东西我们也造出了五千来个,想必守城问题不大……” 李素摇头苦笑,没说话。 火器或许是守城的助力,不过也只是助力而已,不能当成指望,战争的根本还是在人,当然,这些道理李素没解释给蒋权听,因为……他懒得解释,会耗费很多口水的。 “李别驾,该安排的都安排,末将不懂,别驾为何对守城的将士没有任何安排?这个时候该布置防卫了,哪一营哪一火守城墙的哪一处……” 李素慢悠悠地道:“这个不急,大敌将至之时临时安排也来得及,若来的敌军太多,西州注定守不住,我又何必安排?到时候领着大家逃命便是了。” 蒋权瞠目结舌,无言以对。 他没想到李素准备了这么久,整座城池都在为备战而忙碌,可李素仍旧打着弃城而逃的主意。 李素似看出蒋权所思,盯着他道:“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忠诚气节,还是愚蠢?” “气节!”蒋权果然回答,随即垂头想了想,挺起胸道:“是气节,城是大唐的城,明知不可守也要守,这是臣子的本分和气节。” 李素摇头叹气:“这一点上,我们聊不到一块去,换个话题吧,今晚吃什么?” ………… 三天的时间,西州的百姓被官员们集结起来,携带各自的细软和家眷,由东城而出,离开了西州城,一路蹒跚且缓慢地朝东面而去。 城内除了五千守军,再也看不到一个百姓,整座城池瞬间变得空荡荡的,恢复了当初那座死城的模样。 贞观十三年二月初四,一个晴朗无云的好日子。 三百里外的斥候军报入城,西域诸国大军已发兵! ps:还有一更……嗯嗯,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章 去留之争 该来的果然还是来了。 听到斥候军报后,李素长长松了口气,胸中涌荡着一股很激昂风发的情绪,有一种……马上打包行李收拾细软的冲动。 第一次军报过后,斥候们禀报军情的频率徒然加快,无数人骑着骆驼和快马飞驰出城,或是风尘仆仆回城,一道道军报将原本单薄的敌情渐渐丰满起来,敌军的轮廓和样子在斥候们的禀报下勾勒出骨架和血肉,很直观地呈现在李素面前。 西域诸国联军,人数大约三万左右,集结于龟兹国,目前前锋一万人离西州只有三日行程。 三日说多不多,大概也只有数百里的距离。 三万人说多……确实很多,西域人口原本单薄,诸小国联军三万,委实算是近年来少有的大手笔,更说明了诸国对西州是何等的势在必得。 李素心情很沉重,城中只有区区五千兵马,说是五千,其实有一半是临时组成的乡勇,说难听点实则是一群乌合之众,真正有战斗力的只有两千多。 两千多守军加一道脆弱得不堪一击的城墙,抵挡敌人三万兵马,如果要坚守,将是一场惨烈的血战。李素怀疑连敌人的一万前锋都抵挡不住,不是悲观,残酷的事实现状实在没法给他信心。 帅帐内,蒋权和项田一左一右端坐,曹余面无表情坐于一旁,捋须不语,李素神情冷凝,注视着面前的羊皮地图,地图上划了一道红线,箭头直指西州。 良久,蒋权按捺不住,耐心已被耗尽。起身抱拳道:“别驾,敌军已至,请别驾下令布置城防,调动兵马!” 项田也跟着起身抱拳。 李素与曹余的恩怨彻底揭过后,项田自然便归心了,说来他和曹余一样。对朝廷并无二心,只是西州这些年太艰难,项田不知不觉被曹余所影响,于是为了守住这座城而渐渐变得没了节操。 曹余仍旧不发一语,如同局外人般静静坐在一旁,而李素,在曹余面前虽是下官,却当仁不让地坐在帅帐主位,帐内各自的位置有点怪异。可帐中众人谁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天经地义一般。 “李别驾,请下令吧。”项田也抱拳催促道。 李素没理他,仍定定注视着地图,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的目光从地图上移开,疲惫地揉了揉眉心。 此题无解,简单的说。死定了。 转过头看着闭目养神的曹余,李素忽然咧嘴一笑:“曹刺史。我把权力还给你,你还当你的刺史如何?” 曹余嘴角一扯,皮笑肉不笑:“呵呵。” 好熟悉的呵呵,依稀记得自己以前用过,而且短短两个字信息量很大,大部分是脏话…… “李别驾。还是莫推搪了,赶紧下令布置城防吧。”曹余慢悠悠地道。 李素沉默片刻,道:“若我来布置城防,很简单,城楼置草人数千。以为疑兵,旌旗不易,城门紧闭,城中的五千余兵马全部出城……” 蒋权听到这里,脸色已有些灰暗了,项田不明究竟,兴奋地接口道:“莫非别驾欲于城外伏击敌军前锋?” 李素咳了两声,面不改色地道:“不,五千兵马出城,往东面玉门关而去,简单的说……” 项田脸色也变了,脱口道:“弃城?” 李素点头:“不错,弃城,水无常形,兵无常势,注目于大唐西域大战局,不必在意一城一隅之得失,只待时日,陛下从薛延陀腾出手来,再遣大军西进,收复西州只在我大唐雄兵的翻覆之间。” 帐内众人皆不说话,脸色都有些不好看。 李素叹了口气,继续解释道:“弃城只是避其锋芒,西州百姓已被尽数迁出,兵马走后,此城变成了一座空城,让敌军占去,他们能讨得什么便宜?据说如今陛下御驾亲征薛延陀,大军推进得越来越顺利,半年内必能灭其国,半年后,我大唐将士集结兵马西征,那时攻守已易位,敌人区区三万兵马,守这么一座脆弱得不堪一击的城池,我大唐收复西州,岂非翻覆之间可定?从战略上来说,眼下放弃西州,正是明智之举。” 帐内仍旧沉默,李素心情也沉重起来。 他不明白这个年代的人到底有着怎样的价值观,看众人的架势,似乎想在西州坚守下去,这些人……是不是傻啊? “李别驾,若你早有弃城的打算,为何这些日子不停做军粮,囤军械,甚至造火器,你做的这些,不是为守城而准备的吗?”项田迟疑地问道。 李素点头:“是为守城准备的,不过有个前提,那就是敌我数量相距不大,比如说,如果西域诸国攻打西州的兵马只有一万左右,我可以选择留下来坚守,我做的这些准备也是为了这一万兵马,我算了一下,以西州眼下的城防和兵力,一万敌军已是守城的上限,超过一万,城必破,如今你们也听到军报了,来犯之敌有三万……” 李素嘴角一勾,悠悠地环视众人:“各位,咱们只有五千守城将士,其中有一半还是乌合之众,这点兵力对敌人久已蓄谋的三万攻城兵马,胜算何在?明知没有胜算还坚守此城,岂非愚蠢之极?” 这番话是大实话,从一开始,李素便做了两手打算,敌人来得少,他可以守下去,所以囤粮囤军械,造火器,都是为守城而准备,但敌人若来得多,比如眼下的三万敌军,李素便完全没有兴趣也没有信心守下去了。 很残酷的现实,哪怕换了当世名将程咬金李靖等人,守这座西州城恐怕也守不住,战争终究靠的是实力,没有那么多的捷径可走,以寡敌众而胜的例子不是没有,但很少,通常来说,以寡敌众的下场都是被注定了的。 见大家仍不说话,李素有些不耐烦了,环视众人道:“诸位的意思莫非要守?” 众人不说话,神情却分明露出坚决之色。 李素笑了,朝三人拱了拱手,道:“好,李某生平最佩服的便是各位这种铁汉子,曹刺史,两位将军,以数千敌三万,李某请教各位,如何守?能守住吗?” 说着李素露出天真烂漫的目光,开始恶意卖萌:“我还只是个孩子,你们教教我好不好?”(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一章 钟鼎山林 恶意卖萌没有收获到效果,帅帐内众人的表情似乎有点……想吐? 李素的样子虽有扮嫩之嫌,但话里的意思却还是很有道理的。 守城不是靠所谓坚强的意志就能守住的,战争终究拼的是人命和战力,李素的意思很简单,既然明知守不住,为何一定要守?城池丢便丢了,今天实力不济,下次叫齐人马抢回来便是,一根肠子通到底非要守在这座死城里,最后的结果西州还是会毫无悬念地失守,那时人也死了,城也丢了,这种愚蠢的行为到底想证明什么?用生命的代价来证明“气节”这个东西的存在,有必要吗? 简单而且很有道理的逻辑,偏偏帅帐内的三个人完全不理解,从曹余到项田,连一直坚定支持李素的蒋权脸上都带着几分不认同的神色。 说实话,李素有点气闷,守与不守,大家的理念完全相悖,于是在决定去和留的重大问题上产生了冲突,而关于做人的理念,别人无法说服李素,李素也没能力扭转别人。 大敌将至的紧急时刻,帅帐内几位文武官员聚在一起没有讨论如何退敌击敌,却因为弃不弃城的事僵持起来,这个结果委实有点出乎意料。 “如何守城,我们慢慢商议,两个折冲府加一个骑营,还有一@ 个乡勇营,这点兵力确实不多,所以本官以为,眼下当务之急,是必须向沙州和玉门关求援……”曹余捋着青须缓缓道。 李素冷冷道:“早在三个月前。我已遣了数拨快马往东求援了,曹刺史不妨猜一猜,玉门关和沙州的守将有没有答应驰援西州?” 曹余神情一黯。有些决定在没有施行以前,其实大家便已知道结果了,比如明知必败的固守城池,比如向别的城池求援。 无论哪个城池的守将,未奉皇帝诏命,未得三省调兵文书,谁都不敢冒此大不韪擅自调动麾下兵马。这是很犯忌讳的事,哪怕驰援成功,打败了外敌。班师后守将也是有过而无功,所以对外求援这种事,基本上是没有任何希望,也得不到任何回应的。 “如今陛下正北征薛延陀。若遣快马直接奔赴陛下帐前。禀奏西州危急,陛下亲自下旨调兵……”项田说到一半,却见李素饶有兴致地看着他,项田说着说着,老脸一红,接下来的话再也说不下去了。 从西州到薛延陀,再从薛延陀领了调兵圣旨往回跑,一来一往耗费的时日。足够敌人攻下西州一百回了,这话说出来简直呵呵哒。 “守不住也要守啊……”曹余没办法了。可神情仍旧坚决:“开疆守土是臣子本分,大节大义所在,迎难而上,纵死何妨?” 李素叹了口气。 大家都有道理,尽管各自的道理南辕北辙,道理单拎出来哪里都说得通,可是碰撞在一块却矛盾了,而且是无法调和,无法妥协的矛盾。 所以,今日西州几位文武首官聚于帅帐,其实是谈崩了,接下来一阵死一般的沉寂,谁都没开口,就算有人想说点什么,也不知该如何把眼前这个很严重的矛盾绕过去。 许久以后,李素终于打破了这难堪的沉寂,一开口语气前所未有的严肃与冷然。 “人各有志,不能强求,我与诸位理念不同,请恕我不能苟同,窃以为留存有用之身以待来日,对大唐社稷来说更重要,我已决定明日弃城东去,还望诸位与我同行,若不愿,李某亦不勉强。” “去留肝胆两昆仑”,这是后世一位如痴如傻却令人肃然起敬的先行者临刑前留下的诗句。 前世李素便很熟悉这句诗,那时读来只品到字句的优美,直到这一世,这一天,当曹余和项田等人面无表情离开帅帐后,李素独自坐在帅帐内,嘴里喃喃再次低吟起这句诗,终于品出了与前世不一样的味道。 去与留的抉择何其艰难,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仁与义,正如鱼与熊掌之间的取舍,选谁都没错,反过来说,选谁都错了。 李素选择了“仁”,离开是为了保全大家,所以仁,曹余等人选择“义”,留下是为国尽忠,尽臣子本分,所以义。 ………… 离西域大军兵临城下的日子已不足两日,城里城外的气氛越来越紧张,将士们操练也愈加勤奋,各种莫名的情绪在军中渐渐蔓延,压抑,紧张,还夹杂着几分跃跃欲试的热血沸腾,或是赴死前的惶惶不安。 西州上层人物之间的矛盾并没有传扬出去,大家都有着心照不宣的默契,此时此刻,无论是走是留,上层的矛盾暴露出来只会乱了军心,这几个月好不容易捏合起来的军心瞬间便会崩塌。 当夜,城外骑营校场点兵,营盘全部撤除,蒋权下令骑营将士进城驻守。 与此同时,项田也下令两个折冲府混编,连夜拆除城内民居商铺,拆下来的砖石和梁木全部运上城头,以作擂石滚木之用,同时斥候增加了三十人,日夜不停往西而去,不间断地将敌军的行踪送进西州城内。 一座没有百姓,只有五千守军的孤城,在两位将军的军令下,焕发出仿若回光返照般的活力,城内城外只见脚步阵阵,人影幢幢,再伴随着将士们或高昂或悲凄的面容,整个城池顿时陷入如同临死前的亢奋。 李素静静看着众人的忙碌,什么都没说。从决定弃城的那一刻起,他已不想再参与西州的任何事务,这座城。注定会被攻破,所以为它所做的一切终究都是徒劳,李素是个很务实的人,从来不做徒劳的事。 “王桩,你觉得我做错了吗?” 看着门前的人来人往,李素淡淡问道。 王桩挠了挠头,憨笑道:“你们大人物的事。我咋想得明白?不过你总是有道理的,我觉得你没错。” 李素转过身看着他,深深地道:“你跟我来到西州。我知你也想建功立业,只不过这一次,不是建功立业的好时机,它是一个绕不过去的死劫。所以。你算是白来西州了,放心,只要我们活着,日后还会有许多建功立业的机会,我会挑一个好的机会,让你也在马上搏个军功,将来恩荫子孙百世。” 王桩摇摇头:“跟你来西州不完全为了功业,李素。咱俩从小一起长大,看你独自一人来西州赴任。我心里不爽利,你是个有本事的人,但再有本事的人,身边也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帮衬,你在西州……太孤单了。” 李素只觉胸中一股热流翻涌,眼睛眨了几下,强行压下去,展颜笑道:“幸好有你,但愿一辈子都有你……” 王桩嘿嘿憨笑。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无意中捅了一刀:“你傻,以后我帮你聪明下去,放心,你吃不了亏。” 转过头,眺望远处的繁忙,李素的心情一片平静。 此时已是黄昏,大漠的落日渐渐西沉,在即将沉入地底以前,努力将最后一抹金黄洒遍这座千里孤城。 李素盯着那一轮通红的落日,淡淡地道:“王桩,收拾一下行李吧,咱们明日离开西州……” 王桩嘴唇嗫嚅几下,忍不住道:“还是要走?” “是的,还是要走,这一世,我的命很珍贵,是老天对我格外的恩赐,我不能将自己的命浪费在一件完全看不到希望的事情上。”李素的回答很坚定。 ………… ………… 收拾行李的那一晚,李素在自己新修的华宅里没出门。 当晚,项田点折冲府兵马一千人,骑马出了城,不知所踪。 李素不知情,或者说,就算知情了他也不会有任何反应。 务实的人往往很现实,这一类人永远最冷静,衡量万事万物永远只有“利”与“弊”两个字,利则合,弊则避,李素就是这一类人,清醒得可怕。 一夜过去,离敌军兵临城下的日子又近了一天,算算路程,大约只有数十里了,空气里似乎都能闻到敌人刀锋上的血腥气。 第二天一早,李素与王桩拎着收拾好的简单行李,命人打开东城门准备离开。 没有惊动任何人,只跟蒋权知会了一声,蒋权一大早便来城门前相送。 蒋权的神情很憔悴,眼中布满了血丝,显然一夜没睡,见到李素时,蒋权脸上有些赧然。 蒋权和他麾下的骑营算是李素的护卫,李世民亲旨调遣他随侍李素身边,为的就是保护李素的安全,可是今日李素要离城,蒋权和骑营却决定留守西州,严格说来,蒋权已然算是抗旨了。 城门前,蒋权朝李素抱拳躬身:“是末将失职了,只是……西州难弃,末将……对不住李别驾。” “钟鼎山林,各有天性,蒋将军,我不怪你,只愿你也莫怪我。”李素朝他展颜笑道。 蒋权急忙摇头,正想说点什么,却见城外远处沙尘滚滚,一支数百人的骑队由远及近。 蒋权眯着眼眺望片刻,忽然脸色大变。 李素好奇道:“怎么了?” 蒋权犹豫了一下,还是如实道:“昨夜,项将军点一千兵马出城,说是……趁敌军不备,于半路伏击,打算一击而溃敌军前锋,也好为西州争取一线生机……” 李素也吃了一惊,急忙扭头望去,面容渐渐苦涩:“看这灰头土脸的架势,项田似乎并没有争取到这一线生机……”(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二章 舍生取义 项田是被抬回来的。 千人骑队出发伏击敌军,回来时只剩了不到五百人,活着的都受了伤,每个人的身上,兵器上,还有马身上都沾满了鲜血,敌人的,自己的,或是袍泽兄弟的。 项田躺在一块用布条编起来的简陋抬床上,身上的伤很重,肩膀,大腿,后背都有刀痕,最严重的是胸口一道刀口,那道伤入肉近两寸,力道很大,甚至刺破了他胸前的铠甲护心镜直达要害,按医学的话来说,这一刀恰好刺中了心脏旁的动脉血管,所以尽管胸前被临时缠了许多布条止血,可鲜血还是止不住地往外流。 项田的脸色很白,白得好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溺亡死者,伤口的血也越流越慢,不是止了血,而是已无血可流。 城门前,剩余的五百将士都垂着头,眼眶通红地看着奄奄一息的项田,蒋权的眼眶也发了红,不忍地将头扭向一边。 都是历经百战的沙场老兵,人有没有救一眼看得分明,项田如此严重的伤显然已活不成了,从数十里外抬回来只不过吊了一口气罢了。 李素深吸了口气,努力压下心中那股莫名冒出来的不安和愧疚,盯着一名军士道:“怎么回事?你们是去伏击敌军,为何现在的样子好像反被敌军伏击了?” ( 军士抱拳哽咽道:“昨夜项将军点兵出城,城外西面五十里外有一处沙丘背阳面阴,可隐藏兵马,项将军决定在那里伏击敌军,可是到了沙丘后,发现那里早已埋伏了一支敌军,人数约莫三千人。他们一左一右切断了侧翼,正面再发动千人冲锋,我等不曾防备……中伏了!” 李素仰天叹了口气,道:“敌军这次大张旗鼓进犯,自然有了十成的把握才敢来,这十成的把握里包括对天时地利人和的谋算。那一处沙丘如此显眼,他们怎么可能不预先算进去?项田……太鲁莽了!” 五百将士人群里,悲伤的抽泣声此起彼伏,有的甚至嚎啕大哭起来。 军士哽咽着继续道:“……敌军切断了我们的退路,然后三面包围,存了将我们全歼的打算,项将军强弓长戟开路,身负大小伤数十处,袍泽弟兄们结阵豁命往外冲。这才勉强杀出一条血路回来,半路上时项将军便从马上栽下来了,我等上前查看才知将军负伤甚重……” 说完军士泪流不止,李素垂头再看项田,发现他的脸色比刚才又灰暗了几分,心中不由一沉。 这时,昏迷中的项田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李素和蒋权急忙上前蹲在他面前。 项田睁开眼。眼神有些涣散,许久才渐渐聚焦。看清面前李素那张温和的笑脸。 “李别驾……”项田声音虚弱而嘶哑,刚开口,眼泪便止不住地流下:“一将无能,害死三军,……末将不察,中了敌军的埋伏。末将罪该万死!” 李素强堆着笑,柔声安慰道:“将军勿自责,你能主动出城寻找战机,已属良将之才,何言无能?至于中了埋伏。此乃人算不如天算,非战之罪也。” “千骑出城,回来只剩五百……半个折冲府啊,全折损在外面了,末将……是千古罪人!我对不住战死的弟兄们……”项田的情绪愈发激动起来,胸前伤口已渐干涸的鲜血又汩汩往外流。 李素只觉心中一阵一阵的疼痛。 他对项田的印象其实很差,当初赴任西州,便是项田领着他进的城,表面客气,实则慢待,与曹余沆瀣一气暗设阴谋逼他离开,直到后来李素与曹余尽释恩怨,但他与项田之间还是有一层隔膜,正如当初进城的那天一样,大家只维持了表面上的和睦,可以说,李素从未把项田当作自己人,大家都有各自的做人方式,有各自的活法。 直到今日此刻,只剩一口气的项田流着眼泪嚎啕大哭自责时,李素的心仿佛被针尖狠狠扎了一下。 都是大唐的臣子,都在用自己的方式为大唐开疆守土,当李素无比冷静地衡量了利弊之后决定离开时,这个在他心中并不讨喜的糙汉子却留在西州,并且豁出了自己的命。 这一刻,李素忽然觉得项田比自己活得高大,活得纯粹,三十来岁的人,眼中不可能看不到利弊,可他还是选择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世上,谁比谁聪明,谁比谁傻? 看着连哭都失去力气的项田,仰面躺在地上,张大了嘴大口大口地喘息,瞳孔再次涣散,李素心中一痛,上前握住了他的手。 “将军回城安心静养,待伤好之后,伤好之后……”李素说不下去了,其实所有人都看得真切,项田不再有“伤好之后”的那一天。 站起身,李素黯然朝将士们挥了挥手,道:“抬项将军进城,找大夫治伤……” 项田被抬起来,路过李素身边时,项田忽然狠狠拽住了李素的衣袖,力气之大,仿若仍是那条生龙活虎的汉子。 “李别驾……末将是个粗人,以往有过得罪你的地方,不求你原谅,项某这条命马上交代了,原不原谅,此生你我都不再相见,只是……西州,是大唐的西州!项某无能,豁出命来也守不住它,李别驾你不一样……”项田剧烈喘息了几下,提起最后一口气,道:“这一年来,我见你有种种非凡之处,……数月来你整顿军备,招引商贾,城中开设商铺,我与曹刺史曾赞叹过,若假以一两年时日,西州必能改换新颜,李别驾,你是天生有本事的人,西州,西州谁都守不住,但你可以!末将求你……求你……” 李素叹了口气,黯然摇头:“项将军,我也不瞒你,西州,我真的守不住,兵少将寡。城防虚设,大军碾压之下,西州必无幸理,它……是一座没有任何希望的死城。” 项田眼中希冀的目光渐渐黯淡下来,泪水无声滑过脸颊,失神地喃喃道:“我们已守了三年。孤立无援地守了三年了啊,死的死,伤的伤,守得多辛苦,陛下……为何不肯多看它一眼?陛下是否已忘了我们这些为国戍边的将士?陛下……陛下……” 项田说着,嘴里忽然冒出大股大股的鲜血,努力地张大嘴,竭尽全力地大口呼吸,终究出气多。进气少,最后终于软软一倒,气绝而亡,一直到死,他的眼睛都睁得大大的,死不瞑目。 气绝的那一刹,身后活着的五百将士全部推金山倒玉柱,跪倒尘埃。一阵整齐划一的刀剑出鞘,闪烁着寒光的刃尖直指苍天。 “将军英灵不远。走好!” 李素的泪水潸然而下,上前将项田圆睁的眼睛缓缓合上,单膝朝他一跪:“项将军,走好!” 五百将士簇拥着项田的尸身,缓缓入城,一路沉默无言。 李素仰天叹了口气。喃喃道:“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陛下,你果真忘了在遥远的西域,还有一群舍生忘死的汉子为你苦苦戍守着孤城么?” 李素还是上路了,蒋权将他送出城外五里。回城时盯着李素的脸,几番欲言又止,最后长长一叹,行礼后转身离去。 李素阴沉着脸,与王桩郑小楼三人骑着骆驼上路,沿丝绸之路往东而去。 三人沉默着走了十多里,李素的心情越来越沉痛,迎面吹来大漠燥热的微风,呼吸进胸腔里竟然带着几许淡淡的血腥味,脑海里似乎产生了幻觉,耳畔不停听到喊杀声,攻城时的刀剑相碰声,临死前的哀嚎呻*吟声,依稀看到曹余,蒋权,钱夫子……一张张熟悉的脸庞倒在血泊里,以各种悲壮惨烈的姿势,永远合上了眼睛…… 骆驼背上摇摇晃晃,李素的身躯随着骆驼的步伐而起伏,心情却乱成了一团麻。 “一群傻子!”李素咬牙,重重地骂道。 后面的王桩和郑小楼一楞,然后识趣地闭嘴没接话。 李素扭过头,怒瞪着他们,眼珠布满血丝,加重了语气道:“你们说,他们那群人是不是傻子?” “明知守不住的城,非要死守,根本是无谓的不值得的牺牲,非要扯上‘气节’俩字,气节有那么不值钱么?” “我活在这一世多么不容易,亘古未有的机缘让我遇上,老天再赐我一回新生,我的命比谁都值钱,怎会陪那群傻子做蠢事?” 王桩和郑小楼木然,虽然听不懂此刻李素到底在说什么,但他们知道此刻最好别答话,因为李素目前已开启疯子模式。 李素的神情似乎更加疯狂了,忽然抬手指向天,大声道:“我家中有如花似玉的夫人,有良田百亩,心里住着一位温婉可人的公主,家中大把的清福等着我去享受,还有一个老爹等我孝敬送终,我身上背负着这么多东西,怎会陪他们做这等蠢事?蠢!愚不可及!” 李素骂骂咧咧一路,王桩和郑小楼一直保持沉默,任由他歇斯底里的发泄情绪。 走着走着,三人骑下的骆驼却非常有默契地越走越慢,越走越慢……最后勒停在前后无垠的茫茫大漠中央。 微风,依旧燥热似火,卷集着细沙拂面而过。 李素闭上眼,长长叹出一口浊气,然后……拨转缰绳,原地掉头。 王桩和郑小楼互视一眼,然后笑了。 他们知道,李素已做了一个人生最艰难的决定。 “我……决定回城,你们呢?”李素一脸阴沉和不情愿。 王桩咧嘴笑道:“你回城,我们当然也跟着你回城。” “会没命的。” “那便没命吧。” 郑小楼也带着笑意看着他:“为何你突然改了主意?” 李素叹道:“人活一辈子,活得太聪明了也不好,会被天谴的,总要做那么一两件蠢事,显得平凡一点,老天才不会看你不顺眼。” “你能守住西州吗?”郑小楼接着问道。 “或许……守得住吧,但同样也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郑小楼沉默半晌,问出一个生平最有深度的问题:“他们守城为了气节和臣子本分,你为了什么?” 这个问题很深邃,李素垂下头,沉思许久,缓缓地道:“我……想让项将军死得瞑目,他付出生命来维护的东西还在,他做不到的事,我来试试!”(未完待续……) 起点年会,请个小长假 大概五天左右,因为去的地方是泰国的普吉岛,听说那里的网络用法跟国内不一样,而且众所周知,老贼向来是个贫困户,从来没存稿的,所以。。只好请假五天,给自己放个假好好休息一下,一来养养自己的身体,码了一百多万字了,身体方面各种不良的反应也渐渐出现了,确实需要放松一下。 其实在上个月9号,我和老婆也去度假了,去海南的三亚,结婚三年,一直宅在家里码字,蜜月什么的都没度过,觉得很对不起老婆,于是存了一点钱上月去三亚度假几天,只是度假不太愉快,因为我随身带着笔记本,有心的朋友应该知道,度假那几天我也没有断更,每天待在酒店里码字,最终的结果是,码字没码多少,陪老婆也没陪好,花了那么多钱,本质却是换了一个陌生的地方码字而已,里外不是人。 所以这次我还是干脆放开手不码字了,以度假的心情好好在普吉岛过几天舒坦日子,回来后多来几次三更,争取把这几天缺下的章数补上。 度假呢,还有一层意思,追看的读者都看得出了,本书西州一卷快到尾声,主角快回长安胡搞瞎搞祸害别人去了☆♂,,接下来的诸皇子粉墨登场,众多莺莺燕燕公主在主角生命里来来往往,还有那位御姐范儿十足的武妹妹摇曳生姿顾盼生情,长安只等主角回去搅动风云,快写到卷尾,对下一个情节的展开,老贼还需要一点时间去酝酿,完善,正好来了一个假期,嗯,却之不恭了。 诸兄多体谅,过完这几天老贼马上回来码字,发誓回来勤奋更新,做不到剁丁丁,做十个荤菜。。。(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三章 共此一死 “我来试试!” 这句话听着豪迈,却不知堆砌着李素心中多少苦楚和无奈。 李素并没有为李世民效死的想法,他与这个时代的人相隔一千多年的代沟,这种重忠义轻性命的做法李素是很不赞同的。 不是没有爱国之心,李素很喜欢这个年代,并且由衷感激自己的第二次生命能够活在这个朝气蓬勃的年代,正因为感激,所以愈发珍惜自己的生命,从来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 至于所谓的忠义之心,所谓的守土之念,李素不是没有,上一世也是愤怒青年,没事常在网上喷嘴炮打日本我捐一条命什么的,到了这一世,他仍有,但一个活了两辈子的人,终归还是理智了许多,有些无谓的争夺和厮杀,完全可以避免,比如西州的得与失。失去了,可以再夺回来,而且很快夺回来,现实的形势其实大家都清楚,北方前线,唐军节节推进,薛延陀灭国只在朝夕,李世民很快就能腾出手,那时大军碾压之下,西域多少兵马都不够唐军收拾的。 此时固守西州,明知不可为却仍强守下去,在李素看来真是一件很无谓而且注定会失败≮⌒,的事。 可是,今日此刻,走在离西州已经很远的沙漠里的李素,终究还是掉转了身躯,往西州城走去。 论动机,其实真跟所谓的忠义毫无关系,甚至此刻连李素自己都搞不清为何要往回走,仿佛冥冥中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用一把无形的尺子,衡量着他的良知与善恶。 李素终究还是掉头了,不为家,不为国。更不为李世民,只是纯粹为了心中那自以为被理智和冷静所泯灭,其实却仍一丝尚存的善念。 项田死在他面前,曹余半步不退,连负责保护他的蒋权都义无返顾留在那座孤城里,准备为它豁命以赴。而李素却带着王桩和郑小楼,在西州最危急的时刻选择了逃跑,谁都没有指责李素的做法有什么不对,可是逃得再远,也逃不开良心的责备。 三头骆驼载着三个人,回城的步伐似乎快了许多,而且三个人脸上明显比刚才多了一抹轻松解脱的快意。 李素想笑,很奇怪,明知回去就是赴死。他还是想笑,真正开心的笑,因为他忽然觉得自己的决定很正确,哪怕是赴死,也很正确,迈出的每一步都那么的慷慨和从容。 其实,反过来想一想,自己已经比别人多活了一世。已经很够本了,惜命惜到如此懦弱胆怯。就算活到一百岁,有意思吗? 一路沉默,却欢快,王桩咧开的嘴一直没合拢过,连寡言的郑小楼眼中都带了几分笑意,三人的神情透着一股慷慨赴死前疯狂的洒脱和惬意。 骆驼一步步往西州走去。三人在骆驼背上晃晃悠悠,微风徐来,吹乱了鬓边的发丝,细细的沙粒刮过脸庞,有点痛。 “此去西州。九死一生,你真不后悔?”郑小楼盯着他的脸,缓缓地道。 李素笑叹道:“当然后悔,其实刚才掉过头时我已后悔了……只是,这一步都迈出去了,怎好意思收回?” 李素说完后,三人又沉默了,李素垂着头,看着前方地上的骆驼蹄印,那是刚才他们出城时留下的,此时沿印而归,风沙已将他们来时的印迹渐渐掩埋,而他们的身后,又踏出一串新的印迹。 无声走了许久,李素一直垂着头,忽然道:“其实……我只是感到若我今日抛下西州离开,我这一生真的会陷入无尽的后悔之中……” 抬起头,李素朝二人笑了笑,接着道:“试想一下,这一次我躲过了生死劫难,自当弹冠而庆的,只是五十年,六十年以后呢?当我七八十岁了,老得走不动了,牙齿掉光了,满脸鸡皮,老态龙钟,或许我还有很多子孙,子孙环绕我的膝边,要我给他们讲故事,我呢,便跟他们说我少年之时如何如何,自然不可避免说到西州,当我说到西州,该怎么说呢?” “……西域大军集结,离西州不过数十里,危急关头,我果断趋吉避凶离城而去,扔下数千袍泽将士,我很幸运,我避开了这次劫难,然后我的子孙再问我,西州如何了?我说西州还是失守了,大军碾压,失守无法避免,然后子孙再问我,你的袍泽兄弟呢?我说,他们都战死了,只有我逃了出来,子孙最后再问,你为何不陪袍泽兄弟们守下去呢?” 李素叹了口气,道:“五六十年后,当我的子孙问起这个问题,你们说,我该如何回答他们?他们年纪幼小,我跟他们解释西州如今的时势,解释固守西州是多么的无谓和愚蠢,他们听得懂吗?他们只知道,我的袍泽兄弟为守城而战死,而我,他们的祖父甚至是曾祖父,却丢下满城数千袍泽兄弟跑了,然后,我再看我的子孙们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看他们一个个低垂着头,涨红着脸,为自己冠以这个懦弱的姓氏,为自己有这么一个不要脸的长辈而羞耻,你们猜猜,当我看到子孙们那一张张无地自容的脸,我会是怎样的表情?” 抬起头,李素看着远处已遥遥在望的西州城轮廓,嘴角勾起一抹微笑,叹道:“九死一生也认了,因为我害怕自己若真活到那一天,活到子孙们鄙夷我这个长辈,深深为自己是我的子孙而羞耻的那一天,我会生不如死,只因当初我为了活命,往城外迈出了这一步,所以,我要回来,与袍泽共此一死!” “人这一生会走错很多路,犯很多的错误,有的错路一步迈出去就永远收不回了,还有的却可以补救,幸好,我迈出的这一步错路还可以补救回来,你们看,风沙已将我刚才离城避祸的脚印完全掩埋了。就当我永远未曾懦弱过一样。” ***************************************************************** 三人回到西州时,引发了一场不小的轰动。 城里,此时数千将士聚集在城中央的刺史府前,项田的尸首盖着白布,将士们单膝跪地,静静地送这位毁誉皆俱的将军最后一程。 曹余已接过了指挥权。含泪与众将士拜别了项田的尸首后,开始大着嗓门紧急调派兵马,部署守城方略,刺史府前只见将士们来往忙碌的身影,整座城池在他的吆喝声里,像一台老旧的机器,缓缓开动起来。 忙得满头大汗的曹余不经意转了一下身,赫然便发现了不远处的李素三人,李素正朝他笑。笑得很甜。 一瞬间,四周仿佛都安静了,忙碌的将士们如同被过路的不靠谱神仙施了定身法,人人皆目瞪口呆看着他,看着这个刚刚为保自身平安离城而去的李别驾。 曹余呆了片刻,眼中闪过一丝复杂之色,然后迎上前好奇道:“你们不是出城了么?” “是啊,出城了啊。”李素回答得很痛快。 “怎地又回来了?” 李素奇怪地看着他:“我是西州别驾啊。不回来我能去哪里?” 曹余深深看了他一眼,摇头叹道:“重兵压境。本已逃出生天,何必回来送死……” 李素仍笑得很甜,又甜又萌,天真烂漫得不要不要的:“因为我有病啊,而且病得不轻,看没看见我脸上写着两个字。‘我有病’……” “三个字……”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我刚才只是出城散了散步,散够了,回来了,曹刺史刚才发号施令很开心啊。过够瘾了,大权是不是该交还给我了?” 曹余楞了许久,才摇头苦笑道:“我怀疑你真有病了,年纪轻轻如此想不开……可是你一开口又不像有病的样子,张嘴便抢权,我实在是看不透你啊……” 李素笑道:“我又不是大姑娘,看透我做甚?” 笑容渐渐收敛,李素的表情变得有些严肃:“大敌当前,不说虚套话,毋庸讳言,我来指挥守城,比你指挥要好,不敢说一定能守住西州,但,守住的几率或许比你高那么一点点……” 曹余深深看着他,良久,点头道:“好,大权交给你!今日开始,西州只有李别驾,没有曹刺史,我能做点什么,尽管吩咐吧。” 李素沉吟,其实在离城之前,该做的安排都差不多了,军械已齐全,守城的石木也备妥,筹集的粮草足够数千人三月之用,想来想去,似乎真没什么能让曹余干的。 于是李素只好朝他投去歉意的一瞥,然后道:“曹刺史你就负责好好活着吧,保持呼吸不断气的同时,尽量别给我添乱……” ………… ………… 烈阳高照,沙漠尤觉炎热难当,城头一片忙乱过后,忽然沉寂下来,将士们执戈抄矛,严阵以待,压抑的气氛在沉寂中越来越浓郁。 斥候骑着快马,仍旧一个接一个地来往进出于城门之间,最后斥候索性连城都不入了,策马到了城门下,放开嗓子带着颤音嘶声大吼。 “敌军所部前锋离城三十里!” “敌军所部前锋离城二十里!” “敌军所部前锋离城十里!前锋一万人摆开雁翼之阵掩杀而来!” 最后,斥候们已不再通传军情了,因为西州城的西面沙漠尽头处,渐渐出现了一片黑压压的人影,像一片遮天蔽日的乌云,重重压在西州城头。 城头上,李素眯着眼眺望片刻,转过头与曹余对视一眼,发现彼此的脸色都是一样的阴郁。 终于来了,死战的时刻也终于到了。 *************************************************************** ps:回来了,今晚三更不啰嗦!(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四章 战前交锋 离城十里,鼓声便擂响了,隆隆的鼓声里夹杂着人喊马嘶,还有一阵阵的铁甲叶片的撞击摩擦声,踩着鼓点的节奏,黑压压的朝西州城头一步一步地逼近。 雁翼阵型排列得很整齐,这种阵型大多是防御阵,大军往前推进时,左右侧翼比中军更凸出,若敌人趁己方立足未稳而发起奇袭,左右两边侧翼便会以最快的速度迅速靠近并合拢,敌人便只能面临被包围和全歼的命运。 李素对兵事不太在行,但看到敌军那严丝合缝的阵型,整齐的脚步,以及无形中压得胸口喘不过气的压抑气氛,便觉得自己的心已沉入了深渊。 单只看阵型,便知敌军的主将不简单了。 敌军不简单,便意味着守城要付出比想象中更大的牺牲,这一次的攻守之战,将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恶战。 随着敌军离城门越来越近,敌军中军和左右侧翼的模样也越来越清晰。 中军太远,只能依稀看到一面金黄色绣着不知名图腾的旗帜迎风招摇,旗帜下,一名身着暗红色铠甲的主将在队伍中间与左右的将领们高声谈笑,不时扬起鞭子指着城头,然¤↖,后大笑数声。 敌军的服色很杂,有红衣,黄衣,甚至还有光着膀子精赤着上身的,相貌轮廓和肤色也明显有很大的区别,毋庸置疑,这支足有三万人的大军确实是西域诸小国的联军。 两翼一直压着阵型,当鼓声节奏越来越密集时,两翼的骑兵渐渐朝中军缩拢,很快敌军在行进中开始变换阵型,原本像两只翅膀伸展开的阵列在鼓声中分成了三个部分,左右再加中军并排而行。一架架攻城云梯也迅速从中军后方飞快上前,梯子如同队伍的分隔线,将整支军队整齐地分成了十来块,随着云梯在行列中央插入,敌军的阵列又开始变成了十几个方方正正的方队,排在最前列的是木盾。其次是弓箭,然后是云梯,最后是刀斧和长矛。 仅仅十里路,敌军中途便变换了三个阵型,而且每个阵型的变化都非常严谨整齐,令人找不出半点漏洞。 李素脸颊上的肌肉微微抽搐几下,转过头再看城头上的将士们,每个人皆面如土色,神情浮上几许惊惶与畏惧。李素的心沉得愈发深不见底,正想说点什么,却听到城外轰地一声,敌军已停止前进,前排的盾牌整齐地朝地上一顿,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城头上顿时有十几名新募的乡勇双腿一软,瘫倒在地。被火长狠狠抽了几记后,才惶惶不安地站起来。城头将士们脸上的惊惧之色愈浓了。 还未接战,敌军仅仅只靠一股气势,便将守城将士的士气打击得七零八落,不难想象紧接而来的城池攻守,敌军将会以怎样的摧枯拉朽之势轻松攻破城池。 李素此刻甚至有些绝望了,尽管很丧气。可是残酷的现实告诉他,此城必破。 “王桩,擂鼓!”李素忽然扭过头朝王桩大吼道。 王桩哎了一声,左右手一扯,露出浑身虬结强劲的腱子肉。大步走到城头东面拐角的一面巨鼓前,抡起鼓槌使劲敲了起来,一时间城头马道上的沙粒都在微微震动,鼓声振奋人心,城头将士们的脸上终于恢复了几许人色,紧紧地握紧了弓矛刀剑,沉默地盯着城外那片黑压压的敌军。 “弓箭上前!”蒋权厉喝。 两排弓手迅速出列搭弓拉弦,透过城头的箭垛空档,一支支幽黑的利箭冷冷地指住城墙下方的空地。 城外广袤的沙地上,敌军前列忽然自动分开一条口子,一名精赤上身,倒拎着长柄弯刀的武将模样的人策马而出,在阵前来回巡梭,扬刀指着城墙上的李素叽哩哇啦大吼了几句番话后,后方很快被押出来二十多个汉子,汉子们浑身是伤,双手被反绑,左右的敌军士兵使劲压着他们的头,可他们仍不停的挣扎,挣红了脸大声叫骂。 二十多人被押赴到阵前后,膝弯被人狠狠一踹,重重跪倒尘埃中。敌军前阵为首的那名武将又大吼了几句,然后使劲一挥手,刀光闪过,二十多颗头颅纷纷落地,鲜血从无头的脖颈出喷涌而出,二十多具身躯摇晃几下后,面朝城墙扑倒尘埃,身子仍在微微抽搐不已。 武将放声大笑,后面的敌军将士高扬着刀剑,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士气一时如长虹贯日。 而城头上,李素和守军将士的眼中已充血通红。 那被砍掉头颅的二十多人,却正是骑营派出去的斥候,一共四十余,竟有一半被敌军的前锋生擒并斩首了,而且特意当着守城将士的面,下手毫无顾忌。 李素身后不停擂鼓的王桩已勃然大怒,鼓也不敲了,粗红的脖子青筋暴跳,指着城下嘶声吼道:“好个狗杂碎!老子今非把你剐零碎了不可!” 说完王桩转过身从城墙马道的一只大筐里顺手一抄,一只备战用的小陶罐被抄进手里,凑近城墙上架锅烧火油的大炉子一点,陶罐的引线顿时哧啦一声开始冒白烟,在敌军武将满头雾水的注视下,王桩抡圆了胳膊,吐气开声猛地一声暴喝,点燃的小陶罐被他扔了出去。 此时敌军那名耀武扬威的武将离城门尚距二十余丈左右,恰好是弓箭最远的射程边缘,这个距离算是非常安全的,除非天生神力又有精确准头的神射手,否则不可能射中他,可是王桩却不一样,他本来天生力气大,而且还当过陌刀手打熬了一阵子,力气更是突飞猛进,这只陶罐冒着白烟被愤怒中的王桩奋力扔出,落地时恰好在那名武将的正前方。 直到陶罐落地,武将低头一看,才看清陶罐的模样,见它仍哧哧冒着白烟,武将虽不明,但觉厉,下意识便预感到眼前这个东西不是什么好东西,虽然形状有点像寿桃,但可以肯定对方把它扔下来绝不是给自己拜寿的,于是赶紧拨转马头准备后撤,这时只听“轰” 的一声巨响,那只黑乎乎的陶罐忽然炸了,武将刚只掉转了一半身子,便一声惨叫从马背上栽下来,半边身子黑乎乎的,胳膊肩膀腹部全插着密密麻麻的三角形铁片,最致命的却是胸口处两枚,直接没入心脏部位,武将睁开眼使劲抽搐几下,最后终于不甘地气绝而亡,至死脸上还保持着极度惊愕的表情,似乎仍不敢相信自己竟被一只不起眼的小陶罐稀里糊涂夺去了生命。 武将生死事小,敌军前阵却因这一声不知名的巨响而乱了套,前排手执盾牌弓箭和长矛的军士们纷纷吓得面无人色,整齐的队列马上出现乱象,并且不停往后退了大约二十丈才停下来,惊疑不定地注视着城头。 不仅是前阵,连敌军的中军和左右侧翼也惊悚了,那声巨响,以及轻易要了己方武将性命的小陶罐,气势汹汹杀气腾腾的整支敌军被吓呆,中军和左右两翼也开始出现不稳的迹象,一时间人喊马嘶,热闹非凡。 如虹的士气仿佛当头被淋了一盆凉水,顿时现出颓势。而城头上,守城将士却发出一片欣喜的欢呼声。 毕竟是一件新奇物事,虽然曾经在松州城下对吐蕃人用过,但时下交通不便,难有讯息交流,西域诸国只知吐蕃败在大唐之手,但具体是如何败的,却有太多光怪陆离的说法,不论是军人还是百姓,对自己不了解而且明显很危险的物事是天生带着高度警觉和畏惧的。 中军的鼓点节奏愈发急骤了,可士气终归已颓,此时再攻城的话,伤亡必定不是小数目。 很快中军后方传来一阵鸣金声,前排的将士如蒙大赦,二话不说纷纷往中军阵中退去,黑压压的如退潮般跑了个干净。 城头上,李素也悄然松了口气。 今日这一关算是暂时对付过去了,至于明日…… 李素苦笑两声,或许,自己和数千将士们已没有明日了吧…… *************************************************************** 大漠深处。 许明珠骑在骆驼背上,纤细的手里还握着一根鞭子,她在不停抽打催促着骆驼,骆驼吃痛,每走几步便发出一声哀怨的嘶嚎,可许明珠却毫不知怜悯般不停地抽打着它。 她的身后,跟着程处默和程家庄的一千名老兵,以及玉门关中郎将田仁会奉诏亲自领军的三千精锐兵马。 四千人已连赶了两天两夜的路,许明珠不知疲惫不愿休息,小小的身体里不知藏着怎样的精力和信念,竟一路支撑至此,可是,她能撑,后面的将士却撑不下去了。 啪的一声脆响,骆驼的臀部又多了一道鞭痕,许明珠的身后,程处默催赶着骆驼上前,沉声道:“弟妹,该让弟兄们歇一歇了,这样赶路下去,将士们体力耗光,纵然到了西州城下也是被围而歼之的下场。” ************************************************************** ps:两更六千字,受不了了。。。其实今天才刚回家,一路风尘仆仆,人很累,实在无法再继续第三更了,咱们还是明天三更吧。。。(未完待续。) 起请点年会,请个小长假 大概五天左右,因为去的地方是泰国的普吉岛,听说那里的网络用法跟国内不一样,而且众所周知,老贼向来是个贫困户,从来没存稿的,所以。。只好请假五天,给自己放个假好好休息一下,一来养养自己的身体,码了一百多万字了,身体方面各种不良的反应也渐渐出现了,确实需要放松一下。 其实在上个月9号,我和老婆也去度假了,去海南的三亚,结婚三年,一直宅在家里码字,蜜月什么的都没度过,觉得很对不起老婆,于是存了一点钱上月去三亚度假几天,只是度假不太愉快,因为我随身带着笔记本,有心的朋友应该知道,度假那几天我也没有断更,每天待在酒店里码字,最终的结果是,码字没码多少,陪老婆也没陪好,花了那么多钱,本质却是换了一个陌生的地方码字而已,里外不是人。 所以这次我还是干脆放开手不码字了,以度假的心情好好在普吉岛过几天舒坦日子,回来后多来几次三更,争取把这几天缺下的章数补上。 度假呢,还有一层意思,追看的读者都看得出了,本书西州一卷快到尾声,主角快回长安胡搞瞎搞祸害别人去了,接下来的诸皇子粉墨登场,众多莺莺燕燕公主在主角生命里来来往往,还有那位御姐范儿十足的武妹妹摇曳生姿顾盼生情,长安只等主角回去搅动风云,快写到卷尾,对下一个情节的展开,老贼还需要一点时间去酝酿,完善,正好来了一个假期,嗯,却之不恭了。 诸兄多体谅,过完这几天老贼马上回来码字,发誓回来勤奋更新,做不到剁丁丁,做十个荤菜。。。(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三章 共此一死 “我来试试!” 这句话听着豪迈,却不知堆砌着李素心中多少苦楚和无奈。 李素并没有为李世民效死的想法,他与这个时代的人相隔一千多年的代沟,这种重忠义轻性命的做法李素是很不赞同的。 不是没有爱国之心,李素很喜欢这个年代,并且由衷感激自己的第二次生命能够活在这个朝气蓬勃的年代,正因为感激,所以愈发珍惜自己的生命,从来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 至于所谓的忠义之心,所谓的守土之念,李素不是没有,上一世也是愤怒青年,没事常在网上喷嘴炮打日本我捐一条命什么的,到了这一世,他仍有,但一个活了两辈子的人,终归还是理智了许多,有些无谓的争夺和厮杀,完全可以避免,比如西州的得与失。失去了,可以再夺回来,而且很快夺回来,现实的形势其实大家都清楚,北方前线,唐军节节推进,薛延陀灭国只在朝夕,李世民很快就能腾出手,那时大军碾压之下,西域多少兵马都不够唐军收拾的。 此时固守西州,明知不可为却仍强守下去,在李素看来真是一件很无谓而且注定会失败的事。 可是,今日此刻,走在离西州已经很远的沙漠里的李素,终究还是掉转了身躯,往西州城走去。 论动机,其实真跟所谓的忠义毫无关系,甚至此刻连李素自己都搞不清为何要往回走,仿佛冥冥中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用一把无形的尺子,衡量着他的良知与善恶。 李素终究还是掉头了,不为家,不为国。更不为李世民,只是纯粹为了心中那自以为被理智和冷静所泯灭,其实却仍一丝尚存的善念。 项田死在他面前,曹余半步不退,连负责保护他的蒋权都义无返顾留在那座孤城里,准备为它豁命以赴。而李素却带着王桩和郑小楼,在西州最危急的时刻选择了逃跑,谁都没有指责李素的做法有什么不对,可是逃得再远,也逃不开良心的责备。 三头骆驼载着三个人,回城的步伐似乎快了许多,而且三个人脸上明显比刚才多了一抹轻松解脱的快意。 李素想笑,很奇怪,明知回去就是赴死。他还是想笑,真正开心的笑,因为他忽然觉得自己的决定很正确,哪怕是赴死,也很正确,迈出的每一步都那么的慷慨和从容。 其实,反过来想一想,自己已经比别人多活了一世。已经很够本了,惜命惜到如此懦弱胆怯。就算活到一百岁,有意思吗? 一路沉默,却欢快,王桩咧开的嘴一直没合拢过,连寡言的郑小楼眼中都带了几分笑意,三人的神情透着一股慷慨赴死前疯狂的洒脱和惬意。 骆驼一步步往西州走去。三人在骆驼背上晃晃悠悠,微风徐来,吹乱了鬓边的发丝,细细的沙粒刮过脸庞,有点痛。 “此去西州。九死一生,你真不后悔?”郑小楼盯着他的脸,缓缓地道。 李素笑叹道:“当然后悔,其实刚才掉过头时我已后悔了……只是,这一步都迈出去了,怎好意思收回?” 李素说完后,三人又沉默了,李素垂着头,看着前方地上的骆驼蹄印,那是刚才他们出城时留下的,此时沿印而归,风沙已将他们来时的印迹渐渐掩埋,而他们的身后,又踏出一串新的印迹。 无声走了许久,李素一直垂着头,忽然道:“其实……我只是感到若我今日抛下西州离开,我这一生真的会陷入无尽的后悔之中……” 抬起头,李素朝二人笑了笑,接着道:“试想一下,这一次我躲过了生死劫难,自当弹冠而庆的,只是五十年,六十年以后呢?当我七八十岁了,老得走不动了,牙齿掉光了,满脸鸡皮,老态龙钟,或许我还有很多子孙,子孙环绕我的膝边,要我给他们讲故事,我呢,便跟他们说我少年之时如何如何,自然不可避免说到西州,当我说到西州,该怎么说呢?” “……西域大军集结,离西州不过数十里,危急关头,我果断趋吉避凶离城而去,扔下数千袍泽将士,我很幸运,我避开了这次劫难,然后我的子孙再问我,西州如何了?我说西州还是失守了,大军碾压,失守无法避免,然后子孙再问我,你的袍泽兄弟呢?我说,他们都战死了,只有我逃了出来,子孙最后再问,你为何不陪袍泽兄弟们守下去呢?” 李素叹了口气,道:“五六十年后,当我的子孙问起这个问题,你们说,我该如何回答他们?他们年纪幼小,我跟他们解释西州如今的时势,解释固守西州是多么的无谓和愚蠢,他们听得懂吗?他们只知道,我的袍泽兄弟为守城而战死,而我,他们的祖父甚至是曾祖父,却丢下满城数千袍泽兄弟跑了,然后,我再看我的子孙们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看他们一个个低垂着头,涨红着脸,为自己冠以这个懦弱的姓氏,为自己有这么一个不要脸的长辈而羞耻,你们猜猜,当我看到子孙们那一张张无地自容的脸,我会是怎样的表情?” 抬起头,李素看着远处已遥遥在望的西州城轮廓,嘴角勾起一抹微笑,叹道:“九死一生也认了,因为我害怕自己若真活到那一天,活到子孙们鄙夷我这个长辈,深深为自己是我的子孙而羞耻的那一天,我会生不如死,只因当初我为了活命,往城外迈出了这一步,所以,我要回来,与袍泽共此一死!” “人这一生会走错很多路,犯很多的错误,有的错路一步迈出去就永远收不回了,还有的却可以补救,幸好,我迈出的这一步错路还可以补救回来,你们看,风沙已将我刚才离城避祸的脚印完全掩埋了。就当我永远未曾懦弱过一样。” ***************************************************************** 三人回到西州时,引发了一场不小的轰动。 城里,此时数千将士聚集在城中央的刺史府前,项田的尸首盖着白布,将士们单膝跪地,静静地送这位毁誉皆俱的将军最后一程。 曹余已接过了指挥权。含泪与众将士拜别了项田的尸首后,开始大着嗓门紧急调派兵马,部署守城方略,刺史府前只见将士们来往忙碌的身影,整座城池在他的吆喝声里,像一台老旧的机器,缓缓开动起来。 忙得满头大汗的曹余不经意转了一下身,赫然便发现了不远处的李素三人,李素正朝他笑。笑得很甜。 一瞬间,四周仿佛都安静了,忙碌的将士们如同被过路的不靠谱神仙施了定身法,人人皆目瞪口呆看着他,看着这个刚刚为保自身平安离城而去的李别驾。 曹余呆了片刻,眼中闪过一丝复杂之色,然后迎上前好奇道:“你们不是出城了么?” “是啊,出城了啊。”李素回答得很痛快。 “怎地又回来了?” 李素奇怪地看着他:“我是西州别驾啊。不回来我能去哪里?” 曹余深深看了他一眼,摇头叹道:“重兵压境。本已逃出生天,何必回来送死……” 李素仍笑得很甜,又甜又萌,天真烂漫得不要不要的:“因为我有病啊,而且病得不轻,看没看见我脸上写着两个字。‘我有病’……” “三个字……”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我刚才只是出城散了散步,散够了,回来了,曹刺史刚才发号施令很开心啊。过够瘾了,大权是不是该交还给我了?” 曹余楞了许久,才摇头苦笑道:“我怀疑你真有病了,年纪轻轻如此想不开……可是你一开口又不像有病的样子,张嘴便抢权,我实在是看不透你啊……” 李素笑道:“我又不是大姑娘,看透我做甚?” 笑容渐渐收敛,李素的表情变得有些严肃:“大敌当前,不说虚套话,毋庸讳言,我来指挥守城,比你指挥要好,不敢说一定能守住西州,但,守住的几率或许比你高那么一点点……” 曹余深深看着他,良久,点头道:“好,大权交给你!今日开始,西州只有李别驾,没有曹刺史,我能做点什么,尽管吩咐吧。” 李素沉吟,其实在离城之前,该做的安排都差不多了,军械已齐全,守城的石木也备妥,筹集的粮草足够数千人三月之用,想来想去,似乎真没什么能让曹余干的。 于是李素只好朝他投去歉意的一瞥,然后道:“曹刺史你就负责好好活着吧,保持呼吸不断气的同时,尽量别给我添乱……” ………… ………… 烈阳高照,沙漠尤觉炎热难当,城头一片忙乱过后,忽然沉寂下来,将士们执戈抄矛,严阵以待,压抑的气氛在沉寂中越来越浓郁。 斥候骑着快马,仍旧一个接一个地来往进出于城门之间,最后斥候索性连城都不入了,策马到了城门下,放开嗓子带着颤音嘶声大吼。 “敌军所部前锋离城三十里!” “敌军所部前锋离城二十里!” “敌军所部前锋离城十里!前锋一万人摆开雁翼之阵掩杀而来!” 最后,斥候们已不再通传军情了,因为西州城的西面沙漠尽头处,渐渐出现了一片黑压压的人影,像一片遮天蔽日的乌云,重重压在西州城头。 城头上,李素眯着眼眺望片刻,转过头与曹余对视一眼,发现彼此的脸色都是一样的阴郁。 终于来了,死战的时刻也终于到了。 *************************************************************** ps:回来了,今晚三更不啰嗦!(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四章 战前交锋 离城十里,鼓声便擂响了,隆隆的鼓声里夹杂着人喊马嘶,还有一阵阵的铁甲叶片的撞击摩擦声,踩着鼓点的节奏,黑压压的朝西州城头一步一步地逼近。√∟頂點小說,x. 雁翼阵型排列得很整齐,这种阵型大多是防御阵,大军往前推进时,左右侧翼比中军更凸出,若敌人趁己方立足未稳而发起奇袭,左右两边侧翼便会以最快的速度迅速靠近并合拢,敌人便只能面临被包围和全歼的命运。 李素对兵事不太在行,但看到敌军那严丝合缝的阵型,整齐的脚步,以及无形中压得胸口喘不过气的压抑气氛,便觉得自己的心已沉入了深渊。 单只看阵型,便知敌军的主将不简单了。 敌军不简单,便意味着守城要付出比想象中更大的牺牲,这一次的攻守之战,将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恶战。 随着敌军离城门越来越近,敌军中军和左右侧翼的模样也越来越清晰。 中军太远,只能依稀看到一面金黄色绣着不知名图腾的旗帜迎风招摇,旗帜下,一名身着暗红色铠甲的主将在队伍中间与左右的将领们高声谈笑,不时扬起鞭子指着城头,然后大笑数声。 敌军的服色很杂,有红衣,黄衣,甚至还有光着膀子精赤着上身的,相貌轮廓和肤色也明显有很大的区别,毋庸置疑,这支足有三万人的大军确实是西域诸小国的联军。 两翼一直压着阵型,当鼓声节奏越来越密集时,两翼的骑兵渐渐朝中军缩拢,很快敌军在行进中开始变换阵型,原本像两只翅膀伸展开的阵列在鼓声中分成了三个部分,左右再加中军并排而行。一架架攻城云梯也迅速从中军后方飞快上前,梯子如同队伍的分隔线,将整支军队整齐地分成了十来块,随着云梯在行列中央插入,敌军的阵列又开始变成了十几个方方正正的方队,排在最前列的是木盾。其次是弓箭,然后是云梯,最后是刀斧和长矛。 仅仅十里路,敌军中途便变换了三个阵型,而且每个阵型的变化都非常严谨整齐,令人找不出半点漏洞。 李素脸颊上的肌肉微微抽搐几下,转过头再看城头上的将士们,每个人皆面如土色,神情浮上几许惊惶与畏惧。李素的心沉得愈发深不见底,正想说点什么,却听到城外轰地一声,敌军已停止前进,前排的盾牌整齐地朝地上一顿,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城头上顿时有十几名新募的乡勇双腿一软,瘫倒在地。被火长狠狠抽了几记后,才惶惶不安地站起来。城头将士们脸上的惊惧之色愈浓了。 还未接战,敌军仅仅只靠一股气势,便将守城将士的士气打击得七零八落,不难想象紧接而来的城池攻守,敌军将会以怎样的摧枯拉朽之势轻松攻破城池。 李素此刻甚至有些绝望了,尽管很丧气。可是残酷的现实告诉他,此城必破。 “王桩,擂鼓!”李素忽然扭过头朝王桩大吼道。 王桩哎了一声,左右手一扯,露出浑身虬结强劲的腱子肉。大步走到城头东面拐角的一面巨鼓前,抡起鼓槌使劲敲了起来,一时间城头马道上的沙粒都在微微震动,鼓声振奋人心,城头将士们的脸上终于恢复了几许人色,紧紧地握紧了弓矛刀剑,沉默地盯着城外那片黑压压的敌军。 “弓箭上前!”蒋权厉喝。 两排弓手迅速出列搭弓拉弦,透过城头的箭垛空档,一支支幽黑的利箭冷冷地指住城墙下方的空地。 城外广袤的沙地上,敌军前列忽然自动分开一条口子,一名精赤上身,倒拎着长柄弯刀的武将模样的人策马而出,在阵前来回巡梭,扬刀指着城墙上的李素叽哩哇啦大吼了几句番话后,后方很快被押出来二十多个汉子,汉子们浑身是伤,双手被反绑,左右的敌军士兵使劲压着他们的头,可他们仍不停的挣扎,挣红了脸大声叫骂。 二十多人被押赴到阵前后,膝弯被人狠狠一踹,重重跪倒尘埃中。敌军前阵为首的那名武将又大吼了几句,然后使劲一挥手,刀光闪过,二十多颗头颅纷纷落地,鲜血从无头的脖颈出喷涌而出,二十多具身躯摇晃几下后,面朝城墙扑倒尘埃,身子仍在微微抽搐不已。 武将放声大笑,后面的敌军将士高扬着刀剑,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士气一时如长虹贯日。 而城头上,李素和守军将士的眼中已充血通红。 那被砍掉头颅的二十多人,却正是骑营派出去的斥候,一共四十余,竟有一半被敌军的前锋生擒并斩首了,而且特意当着守城将士的面,下手毫无顾忌。 李素身后不停擂鼓的王桩已勃然大怒,鼓也不敲了,粗红的脖子青筋暴跳,指着城下嘶声吼道:“好个狗杂碎!老子今非把你剐零碎了不可!” 说完王桩转过身从城墙马道的一只大筐里顺手一抄,一只备战用的小陶罐被抄进手里,凑近城墙上架锅烧火油的大炉子一点,陶罐的引线顿时哧啦一声开始冒白烟,在敌军武将满头雾水的注视下,王桩抡圆了胳膊,吐气开声猛地一声暴喝,点燃的小陶罐被他扔了出去。 此时敌军那名耀武扬威的武将离城门尚距二十余丈左右,恰好是弓箭最远的射程边缘,这个距离算是非常安全的,除非天生神力又有精确准头的神射手,否则不可能射中他,可是王桩却不一样,他本来天生力气大,而且还当过陌刀手打熬了一阵子,力气更是突飞猛进,这只陶罐冒着白烟被愤怒中的王桩奋力扔出,落地时恰好在那名武将的正前方。 直到陶罐落地,武将低头一看,才看清陶罐的模样,见它仍哧哧冒着白烟,武将虽不明,但觉厉,下意识便预感到眼前这个东西不是什么好东西,虽然形状有点像寿桃,但可以肯定对方把它扔下来绝不是给自己拜寿的,于是赶紧拨转马头准备后撤,这时只听“轰” 的一声巨响,那只黑乎乎的陶罐忽然炸了,武将刚只掉转了一半身子,便一声惨叫从马背上栽下来,半边身子黑乎乎的,胳膊肩膀腹部全插着密密麻麻的三角形铁片,最致命的却是胸口处两枚,直接没入心脏部位,武将睁开眼使劲抽搐几下,最后终于不甘地气绝而亡,至死脸上还保持着极度惊愕的表情,似乎仍不敢相信自己竟被一只不起眼的小陶罐稀里糊涂夺去了生命。 武将生死事小,敌军前阵却因这一声不知名的巨响而乱了套,前排手执盾牌弓箭和长矛的军士们纷纷吓得面无人色,整齐的队列马上出现乱象,并且不停往后退了大约二十丈才停下来,惊疑不定地注视着城头。 不仅是前阵,连敌军的中军和左右侧翼也惊悚了,那声巨响,以及轻易要了己方武将性命的小陶罐,气势汹汹杀气腾腾的整支敌军被吓呆,中军和左右两翼也开始出现不稳的迹象,一时间人喊马嘶,热闹非凡。 如虹的士气仿佛当头被淋了一盆凉水,顿时现出颓势。而城头上,守城将士却发出一片欣喜的欢呼声。 毕竟是一件新奇物事,虽然曾经在松州城下对吐蕃人用过,但时下交通不便,难有讯息交流,西域诸国只知吐蕃败在大唐之手,但具体是如何败的,却有太多光怪陆离的说法,不论是军人还是百姓,对自己不了解而且明显很危险的物事是天生带着高度警觉和畏惧的。 中军的鼓点节奏愈发急骤了,可士气终归已颓,此时再攻城的话,伤亡必定不是小数目。 很快中军后方传来一阵鸣金声,前排的将士如蒙大赦,二话不说纷纷往中军阵中退去,黑压压的如退潮般跑了个干净。 城头上,李素也悄然松了口气。 今日这一关算是暂时对付过去了,至于明日…… 李素苦笑两声,或许,自己和数千将士们已没有明日了吧…… *************************************************************** 大漠深处。 许明珠骑在骆驼背上,纤细的手里还握着一根鞭子,她在不停抽打催促着骆驼,骆驼吃痛,每走几步便发出一声哀怨的嘶嚎,可许明珠却毫不知怜悯般不停地抽打着它。 她的身后,跟着程处默和程家庄的一千名老兵,以及玉门关中郎将田仁会奉诏亲自领军的三千精锐兵马。 四千人已连赶了两天两夜的路,许明珠不知疲惫不愿休息,小小的身体里不知藏着怎样的精力和信念,竟一路支撑至此,可是,她能撑,后面的将士却撑不下去了。 啪的一声脆响,骆驼的**又多了一道鞭痕,许明珠的身后,程处默催赶着骆驼上前,沉声道:“弟妹,该让弟兄们歇一歇了,这样赶路下去,将士们体力耗光,纵然到了西州城下也是被围而歼之的下场。” ************************************************************** ps:两更六千字,受不了了。。。其实今天才刚回家,一路风尘仆仆,人很累,实在无法再继续第三更了,咱们还是明天三更吧。。。(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五章 不输须眉 许明珠其实很累了,累得多说一句话都仿佛会耗尽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頂『点『小『说,x. 一个出身商贾的闺秀小姐,出嫁前和出嫁后,自家和夫家的内院便是她全部的世界,方寸之地腾挪游走,优雅而寂寞。可是自从夫君赴任西州,而她也任性地跟来后,她的人生从此不一样了。 她看到了更大的世界,经历了更多的事情,也担起了更多的责任。 连她自己都想不到,一个救夫君性命的女人,原来可以爆发出如此不可思议的力量,一个柔弱无依的女人站在数千将士汉子面前,竟不输须眉分毫。 夫妻之情在危急关头似乎已不是最重要的了,许明珠甚至到现在都不知道夫君对她究竟是有情还是无情,无论有情无情,她该做的事情都要做,不该她承担的责任,她也要承担,从成亲那天起,她与他的人生便注定绑在了一起,分不开,拆不散。 程处默骑着骆驼从后面赶上来,长臂一探,拉住了她坐骑的缰绳,许明珠抬起无神疲累的眼睛,茫然空洞地看着他。 程处默暗叹一声,朝她缓缓摇头:“弟妹,要歇息了,两天两夜没停,后面那帮铁打的糙汉子都受不了了,再走下去他们怕是得哗变。” 许明珠眼睛眨了几下,赶路太疲累了,连反应都慢了许多,半晌才明白程处默的意思,失去光泽的俏脸顿时露出赧然的表情。 “对不住程大哥,是我太心急了,咱们这便歇息吧。” 程处默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扭头朝后大吼了一声:“全军下马歇息!” 数千又累又渴的将士们顿时发出震天的欢呼声,纷纷翻身下马,直接栽倒在软绵绵的沙地上。全无仪态地平摊着身子喘气。 程处默回过头看着许明珠,见她发鬓凌乱,神态疲惫之极,不由摇了摇头:“弟妹你也下来吧,好好歇一会儿,玉门关至西州数千里地。不是一天两天能走完的,赶路这么拼命,怕是没命活着走到西州……” 许明珠无声地点点头,然后翻身下了骆驼,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双膝一弯,跪坐在沙地上发呆,尽管只是暂歇,可她的跪坐的姿势仍旧仪态端庄,显然有着良好的教养。 程处默静静看着她。眼中闪过一抹赞赏和敬佩。 贤弟是个有福的人,不仅灵醒有本事,还娶了一位如此有担当有情义的正室夫人,得妻若此,夫复何求? 程处默仰头望着湛蓝无云的天空,眉宇间浮上淡淡的忧色。 有福的人,老天不会让他早夭吧?西州情势……到底恶劣到何等地步了? “程大哥,夫君……应该不会有事吧?”许明珠垂着头。隔着老远轻轻问道。 程处默回过神,看着神情平静的她。不由强笑道:“定然无事的,弟妹且放宽心,以李贤弟的懒散性子,此时此刻说不准正一手端着葡萄酿,一手搂着美娇……呸!我这张臭嘴!” 程处默自知失言,狠狠抽了自己一记。讪笑道:“弟妹莫怪,俺老程是个粗人,口无遮拦的莫往心里去……” 许明珠仍垂着头,平静地道:“只要他平安无事,纵然此刻搂着百十个美娇娘。我也会打心底里高兴……程大哥,妾身是妇道人家,对社稷大事丝毫不懂,那是你们男人干的事,所以对西州情势,妾身也看不出丝毫端倪,还请程大哥赐教,如今西州……平安如昔否?” 程处默沉默片刻,展颜笑道:“弟妹真是多虑了,西州虽是孤城,却是我大唐治下,这些年大唐横扫四夷,宇内莫以能敌,西域小国皆癣疥也,断不敢冒着得罪大唐的风险夺取西州,所以李素定然平安无事,弟妹放心便是。” “若然平安无事,程大哥领着庄户老兵从长安日夜兼程千里驰援所为何来?程大哥,其实你也很担心的,西州情势绝非你所说那般轻松,对吗?”许明珠终于抬起头,朝程处默笑了笑:“妾身多谢程大哥的安慰,尽管它只是安慰,妾身还是万分领受了。” 程处默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之色,苦笑摇了摇头。 “你这女子,看着柔弱,倒也要强,难得的是有情有义,贤弟娶了你,却是前世修来的福分。”程处默由衷叹道。 许明珠凄然一笑,摇头道:“不,程大哥说错了,能嫁给夫君,才是妾身前世修来的福分,妾身出身商贾,身份低微,夫君娶了我,虽待我温文有礼,那只是他的教养好,其实妾身清楚,夫君心里的人不是我,被逼着娶了我这个商贾女子,夫君心里一直很委屈的,夫君年纪轻轻已为社稷立功无数,他是有大志向大本事的人,上马管军下马治民呢,妾身能为他做的真的不多,只是尽一点妻子的本分罢了……我,终归还是配不上他的。” 程处默皱起了眉,沉声道:“弟妹说这话可过了,贤弟不是那种瞧不起商贾的人,再说,弟妹为了救他性命数千里来回奔波求告,甚至不惜冒着杀头诛族的风险挟持玉门关守将,驰援路上两天两夜不曾停歇,连糙汉子都受不了的日夜兼程,你一个弱女子咬牙撑下来了,一个女人能为她的男人做到这般地步,世上谁敢说你配不上我李贤弟?” 顿了顿,程处默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道:“弟妹莫怪俺老程说话没分数,你家夫君是陛下钦封的县子,你也是陛下亲旨册封的诰命夫人,你是有身份的人了,而且身份比寻常百姓女子高贵得多,这种妄自菲薄的话,往后可不敢再说了,更别说什么配不配得上的胡话,从你千里求救兵那一刻起,世上没人比你更配李贤弟!连俺老程从此都对你高看一眼,往后若李贤弟给你受了委屈,俺老程给你撑腰!” 许明珠勉强挤了个轻笑,道:“多谢程大哥仗义,妾身为夫君做的这点事,根本微不足道,奔波求告,挟持玉门关守将,这些事情做完后,妾身都觉得不敢相信,也不知将来见了夫君后他会不会责骂我……” 程处默乐了:“放心,李贤弟感激都来不及,怎会责骂你?你多虑了,说来俺老程真是不服都不行,一个弱女子,靠着一个护卫和一把破刀,居然敢挟持玉门关守将,逼着他调动兵马,而且这事还叫你干成了,啧!厉害!” 许明珠苍白的脸上顿时闪过一抹红晕,羞赧片刻后,不自在地抬头拂了一下凌乱的发鬓。 说话的功夫,日头又偏移了一些,天色不早了,许明珠又露出焦急之色,扭头望向后面三五成群瘫倒一地的将士们,见众将士仍没精打采摊开手脚躺倒在地上,看他们的样子,怕是一时半会赶不了路了。 许明珠犹豫片刻,终于轻轻叹了口气,强自压下心中的焦虑,让众将士多休憩一会儿。 跪坐的姿势仍旧标准得如同尺子量过一般,许明珠垂着头,轻轻地道:“妾身知道程大哥与夫君是好兄弟,想必清楚夫君以前的往事吧?程大哥,能跟妾身说说夫君与……东阳公主的事么?他和她……当初闹得满城风雨,一定都很苦吧?” 程处默呆怔片刻,神情顿时变得有些尴尬,挠了挠头干笑几声,道:“这事……呵呵,哈哈……不敢瞒弟妹,我还真不大清楚,老程是个粗人,对男女情事向来不在意,李贤弟没仔细说,我也懒得问,男人之间相处,聊的当然都是男人的事,女人嘛,哈哈,呵呵,嘿嘿……” 一边尴尬地笑,程处默忽然站起身,朝后面放声大吼道:“歇息得差不离了,咱们不是来大漠游景赏色的,我的兄弟还在西州等着咱们驰援呢,诸位兄弟帮帮忙,受受累,起了,继续行军!” 四千余将士一大半是玉门关的精锐守军,还有一千是程家庄子的老兵,都是令行禁止的精兵,程处默一吆喝,众人便纷纷站了起来,无声跨上骆驼。 许明珠也骑上了骆驼,眺望无垠无尽的大漠远处,远方湛蓝的天空下,仍是一片白茫茫看不见希望的沙漠。 许明珠幽幽叹息一声,如果这次能救得夫君的性命,他的世界,我可以走进去了吗?我……能配得上他了吧? **************************************************************** 西州。 退军的第二天一早,敌军终于发起了进攻,昨日被震天雷制造出来的震撼和恐慌,今日似乎已消失殆尽,当进攻的号角吹响,敌军开始攻城。 城外鼓声隆隆,喊杀声四起。 敌军如一群过境的蝗虫,黑压压的涌向城头,城头上,那面代表着大唐皇帝的盘龙黄旗稳稳地立在箭楼上迎风飘展。 西州,仍是大唐的城池。 “放箭!”李素浑身披甲,神情狰狞地狠狠挥了一下手,嗡的一声弓弦闷响,一阵黑压压的漫天箭雨无情地朝攻城的敌军射去,城墙下的惨叫声顿时此起彼伏,无数敌军中箭倒地,然后再被后面的人填补上。 *************************************************************** ps:还有两更。。。嗯,我码字一般是半夜,所以,不以凌晨0点为限。。。(未完待续。) 起点年会,年请个小长假 大概五天左右,因为去的地方是泰国的普吉岛,听说那里的网络用法跟国内不一样,而且众所周知,老贼向来是个贫困户,从来没存稿的,所以。。只好请假五天,给自己放个假好好休息一下,一来养养自己的身体,码了一百多万字了,身体方面各种不良的反应也渐渐出现了,确实需要放松一下。 其实在上个月9号,我和老婆也去度假了,去海南的三亚,结婚三年,一直宅在家里码字,蜜月什么的都没度过,觉得很对不起老婆,于是存了一点钱上月去三亚度假几天,只是度假不太愉快,因为我随身带着笔记本,有心的朋友应该知道,度假那几天我也没有断更,每天待在酒店里码字,最终的结果是,码字没码多少,陪老婆也没陪好,花了那么多钱,本质却是换了一个陌生的地方码字而已,里外不是人。 所以这次我还是干脆放开手不码字了,以度假的心情好好在普吉岛过几天舒坦日子,回来后多来几次三更,争取把这几天缺下的章数补上。 度假呢,还有一层意思,追看的读者都看得出了,本书西州一卷快到尾声,主角快回长安胡搞瞎搞祸害别人去了,接下来的诸皇子粉墨登场,众多莺莺燕燕公主在主角生命里来来往往,还有那位御姐范儿十足的武妹妹摇曳生姿顾盼生情,长安只等主角回去搅动风云,快写到卷尾,对下一个情节的展开,老贼还需要一点时间去酝酿,完善,正好来了一个假期,嗯,却之不恭了。 诸兄多体谅,过完这几天老贼马上回来码字,发誓回来勤奋更新,做不到剁丁丁,做十个荤菜。。。(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不五章 不输须眉 许明珠其实很累了,累得多说一句话都仿佛会耗尽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 一个出身商贾的闺秀小姐,出嫁前和出嫁后,自家和夫家的内院便是她全部的世界,方寸之地腾挪游走,优雅而寂寞。可是自从夫君赴任西州,而她也任性地跟来后,她的人生从此不一样了。 她看到了更大的世界,经历了更多的事情,也担起了更多的责任。 连她自己都想不到,一个救夫君性命的女人,原来可以爆发出如此不可思议的力量,一个柔弱无依的女人站在数千将士汉子面前,竟不输须眉分毫。 夫妻之情在危急关头似乎已不是最重要的了,许明珠甚至到现在都不知道夫君对她究竟是有情还是无情,无论有情无情,她该做的事情都要做,不该她承担的责任,她也要承担,从成亲那天起,她与他的人生便注定绑在了一起,分不开,拆不散。 程处默骑着骆驼从后面赶上来,长臂一探,拉住了她坐骑的缰绳,许明珠抬起无神疲累的眼睛,茫然空洞地看着他。 程处默暗叹一声,朝她缓缓摇头:“弟妹,要歇息了,两天两夜没停,后面那帮铁打的糙汉子都受不了了,再走下去他们怕是得哗变。” 许明珠眼睛眨了几下,赶路太疲累了,连反应都慢了许多,半晌才明白程处默的意思,失去光泽的俏脸顿时露出赧然的表情。 “对不住程大哥,是我太心急了,咱们这便歇息吧。” 程处默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扭头朝后大吼了一声:“全军下马歇息!” 数千又累又渴的将士们顿时发出震天的欢呼声,纷纷翻身下马,直接栽倒在软绵绵的沙地上。全无仪态地平摊着身子喘气。 程处默回过头看着许明珠,见她发鬓凌乱,神态疲惫之极,不由摇了摇头:“弟妹你也下来吧,好好歇一会儿,玉门关至西州数千里地。不是一天两天能走完的,赶路这么拼命,怕是没命活着走到西州……” 许明珠无声地点点头,然后翻身下了骆驼,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双膝一弯,跪坐在沙地上发呆,尽管只是暂歇,可她的跪坐的姿势仍旧仪态端庄,显然有着良好的教养。 程处默静静看着她。眼中闪过一抹赞赏和敬佩。 贤弟是个有福的人,不仅灵醒有本事,还娶了一位如此有担当有情义的正室夫人,得妻若此,夫复何求? 程处默仰头望着湛蓝无云的天空,眉宇间浮上淡淡的忧色。 有福的人,老天不会让他早夭吧?西州情势……到底恶劣到何等地步了? “程大哥,夫君……应该不会有事吧?”许明珠垂着头。隔着老远轻轻问道。 程处默回过神,看着神情平静的她。不由强笑道:“定然无事的,弟妹且放宽心,以李贤弟的懒散性子,此时此刻说不准正一手端着葡萄酿,一手搂着美娇……呸!我这张臭嘴!” 程处默自知失言,狠狠抽了自己一记。讪笑道:“弟妹莫怪,俺老程是个粗人,口无遮拦的莫往心里去……” 许明珠仍垂着头,平静地道:“只要他平安无事,纵然此刻搂着百十个美娇娘。我也会打心底里高兴……程大哥,妾身是妇道人家,对社稷大事丝毫不懂,那是你们男人干的事,所以对西州情势,妾身也看不出丝毫端倪,还请程大哥赐教,如今西州……平安如昔否?” 程处默沉默片刻,展颜笑道:“弟妹真是多虑了,西州虽是孤城,却是我大唐治下,这些年大唐横扫四夷,宇内莫以能敌,西域小国皆癣疥也,断不敢冒着得罪大唐的风险夺取西州,所以李素定然平安无事,弟妹放心便是。” “若然平安无事,程大哥领着庄户老兵从长安日夜兼程千里驰援所为何来?程大哥,其实你也很担心的,西州情势绝非你所说那般轻松,对吗?”许明珠终于抬起头,朝程处默笑了笑:“妾身多谢程大哥的安慰,尽管它只是安慰,妾身还是万分领受了。” 程处默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之色,苦笑摇了摇头。 “你这女子,看着柔弱,倒也要强,难得的是有情有义,贤弟娶了你,却是前世修来的福分。”程处默由衷叹道。 许明珠凄然一笑,摇头道:“不,程大哥说错了,能嫁给夫君,才是妾身前世修来的福分,妾身出身商贾,身份低微,夫君娶了我,虽待我温文有礼,那只是他的教养好,其实妾身清楚,夫君心里的人不是我,被逼着娶了我这个商贾女子,夫君心里一直很委屈的,夫君年纪轻轻已为社稷立功无数,他是有大志向大本事的人,上马管军下马治民呢,妾身能为他做的真的不多,只是尽一点妻子的本分罢了……我,终归还是配不上他的。” 程处默皱起了眉,沉声道:“弟妹说这话可过了,贤弟不是那种瞧不起商贾的人,再说,弟妹为了救他性命数千里来回奔波求告,甚至不惜冒着杀头诛族的风险挟持玉门关守将,驰援路上两天两夜不曾停歇,连糙汉子都受不了的日夜兼程,你一个弱女子咬牙撑下来了,一个女人能为她的男人做到这般地步,世上谁敢说你配不上我李贤弟?” 顿了顿,程处默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道:“弟妹莫怪俺老程说话没分数,你家夫君是陛下钦封的县子,你也是陛下亲旨册封的诰命夫人,你是有身份的人了,而且身份比寻常百姓女子高贵得多,这种妄自菲薄的话,往后可不敢再说了,更别说什么配不配得上的胡话,从你千里求救兵那一刻起,世上没人比你更配李贤弟!连俺老程从此都对你高看一眼,往后若李贤弟给你受了委屈,俺老程给你撑腰!” 许明珠勉强挤了个轻笑,道:“多谢程大哥仗义,妾身为夫君做的这点事,根本微不足道,奔波求告,挟持玉门关守将,这些事情做完后,妾身都觉得不敢相信,也不知将来见了夫君后他会不会责骂我……” 程处默乐了:“放心,李贤弟感激都来不及,怎会责骂你?你多虑了,说来俺老程真是不服都不行,一个弱女子,靠着一个护卫和一把破刀,居然敢挟持玉门关守将,逼着他调动兵马,而且这事还叫你干成了,啧!厉害!” 许明珠苍白的脸上顿时闪过一抹红晕,羞赧片刻后,不自在地抬头拂了一下凌乱的发鬓。 说话的功夫,日头又偏移了一些,天色不早了,许明珠又露出焦急之色,扭头望向后面三五成群瘫倒一地的将士们,见众将士仍没精打采摊开手脚躺倒在地上,看他们的样子,怕是一时半会赶不了路了。 许明珠犹豫片刻,终于轻轻叹了口气,强自压下心中的焦虑,让众将士多休憩一会儿。 跪坐的姿势仍旧标准得如同尺子量过一般,许明珠垂着头,轻轻地道:“妾身知道程大哥与夫君是好兄弟,想必清楚夫君以前的往事吧?程大哥,能跟妾身说说夫君与……东阳公主的事么?他和她……当初闹得满城风雨,一定都很苦吧?” 程处默呆怔片刻,神情顿时变得有些尴尬,挠了挠头干笑几声,道:“这事……呵呵,哈哈……不敢瞒弟妹,我还真不大清楚,老程是个粗人,对男女情事向来不在意,李贤弟没仔细说,我也懒得问,男人之间相处,聊的当然都是男人的事,女人嘛,哈哈,呵呵,嘿嘿……” 一边尴尬地笑,程处默忽然站起身,朝后面放声大吼道:“歇息得差不离了,咱们不是来大漠游景赏色的,我的兄弟还在西州等着咱们驰援呢,诸位兄弟帮帮忙,受受累,起了,继续行军!” 四千余将士一大半是玉门关的精锐守军,还有一千是程家庄子的老兵,都是令行禁止的精兵,程处默一吆喝,众人便纷纷站了起来,无声跨上骆驼。 许明珠也骑上了骆驼,眺望无垠无尽的大漠远处,远方湛蓝的天空下,仍是一片白茫茫看不见希望的沙漠。 许明珠幽幽叹息一声,如果这次能救得夫君的性命,他的世界,我可以走进去了吗?我……能配得上他了吧? **************************************************************** 西州。 退军的第二天一早,敌军终于发起了进攻,昨日被震天雷制造出来的震撼和恐慌,今日似乎已消失殆尽,当进攻的号角吹响,敌军开始攻城。 城外鼓声隆隆,喊杀声四起。 敌军如一群过境的蝗虫,黑压压的涌向城头,城头上,那面代表着大唐皇帝的盘龙黄旗稳稳地立在箭楼上迎风飘展。 西州,仍是大唐的城池。 “放箭!”李素浑身披甲,神情狰狞地狠狠挥了一下手,嗡的一声弓弦闷响,一阵黑压压的漫天箭雨无情地朝攻城的敌军射去,城墙下的惨叫声顿时此起彼伏,无数敌军中箭倒地,然后再被后面的人填补上。 *************************************************************** ps:还有两更。。。嗯,我码字一般是半夜,所以,不以凌晨0点为限。。。(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六章 震慑威吓 今日的守城之战相比上次高昌军来犯艰难无数倍。 数千人攻城与数万人攻城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当数万人齐声喊杀,像潮水般从城外涌向城墙根时,仅仅只是那种画面便能让人从心理上彻底失去斗志,更别说要靠自己几千人的力量将这数万人一个个击退,想象一下,哪怕是数万只蚂蚁让人去踩,也不是一脚两脚能踩死的,更何况是人,活生生的懂得反抗与厮杀的人。 从攻城那一刻开始,李素便明显感到城头的守军将士们意志有了崩溃的迹象,甚至连他都有了几分绝望的心思,在他眼里,这座城是绝无任何希望守住的,或许这个认知大家心里都有数,只是在厮杀中等待最后临头的一刀到来,一了百了。 最后一轮箭矢激射而出,收到的效果已很微弱,因为敌军已攀到了城墙根下,一架架攻城云梯搭在城头,无数人嘴里咬着弯刀,神情狰狞地往上攀爬,城头的滚木擂石纷纷往下扔,又是一阵阵惨叫哀嚎,可敌人仍前赴后继,无休无止。 “上来一百人,每人相隔三丈,点燃震天雷,一同往城墙下扔!”李素嘶声吼道。 此起彼伏的哧响,城头顿时冒起一阵白烟,然后,一个个黑色的冒着烟的小罐罐纷纷扔下城墙,几个呼吸的时间后,城墙下忽然发出震天巨响,连大地都在摇晃惊颤。 震天雷的威力是巨大的,后世的热武器在冷兵器时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西域诸国的军队已然见过它的威力,一个小小的黑陶罐,直接将他们前锋一员大将炸得外焦里嫩香喷喷七分熟,似乎个人的武力在它面前都没有任何作用。该怎么死还怎么死。 昨日那还只是一个小陶罐,今日城头上扔下来的,却是一百个小陶罐,同一时间在城墙下炸开,西州西面整整一排城墙下,爆炸声惊天动地。无数人当场便被炸得支离破碎,墙根下只见一片一片的敌军倒地哀嚎不起,后面离得尚远的运气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在爆炸直径范围之外,可趁着他们惊呆楞神的当口,城头上紧接着射下一轮又一轮的箭矢,又是一片一片的敌军中箭倒地,余者见机不妙,纷纷掉头便跑。一直跑出弓箭的射程范围之外,才惊魂未定地注视着城墙下那片几乎已成人间修罗场的惨状。 毫无意外的,这次攻城再次失败。 数万人士气如虹,志在必得的冲向城墙,只为一鼓作气拿下西州,结局却和昨日一样,一百个小陶罐便破了功,地动山摇的爆炸声响将他们的士气打击得瞬间降至冰点。 人对未知的事物是充满了恐惧的。这种恐惧能造成两种行为,一是将令他们恐惧事物彻底毁灭。二是逃得远远的,越远越好。 对火器,西域联军的态度显然是第二种,那一声声如同神灵降罚般的巨响,还有一片片倒在地上打滚惨叫的袍泽,许多胆小的且有信仰的敌军将士顿时便扔掉了刀剑。远远面朝城墙跪下,虔诚地忏悔自己的罪行,攻城仅仅不到一个时辰,士气便一落千丈,如潮水般涌来。又如潮水般退去。 接下来,又是停战。 直到今日,西州城头那一个个小陶罐才终于引起了敌军主将的重视。 主将名叫阿木尔敦,是西突厥人,没错,这次联合西域诸国夺取西州,倡议的是高昌国,而领头的却是西突厥,真正的幕后大老板,刷下他有几率爆紫色装备的那种。 阿木尔敦不明白,为何一个小小的东西竟有如此威力,而且能发出如此惊天动地的巨响,若非因为意志坚定,恐怕连他都忍不住往鬼神之类的神迹上联想了,再看看营帐内一个个萎靡惊惶的麾下将士,阿木尔敦的心情也糟到极点。 原以为如探囊取物般简单的攻取西州,随着那个小陶罐的出现,战事发生了变数,变得更复杂,更艰难,这是阿木尔敦始料未及的。 一位统军的将军,数万士气如虹的士兵,一座不堪一击的城池,数千毫无斗志的守军,如此悬殊的力量对比,因为多了一个小陶罐,那座脆弱的城池竟然攻不下来,阿木尔敦陷入了无比的焦躁和狂怒之中。 对神秘的小陶罐畏惧,但他对麾下的将士并不畏惧。 “来人,请军法!”阿木尔敦朝帐外大吼道。 “今日攻城时,率先临阵脱逃者,不论哪国军士,皆斩首示于大营,以为效尤,明日攻城,谁敢再退一步,车裂之!” 伴随着上百颗人头落地,阿木尔敦的军法也随之传示于数万联军大营中。 ………… 城下堆积着如山的尸体,城头上也是。 短短不到一个时辰的攻守战,城头上的守军已倒下了两百多人,尸首并排堆在城楼马道上,地上的斑斑血迹和一双双死不瞑目的眼睛,都在告诉世人这场战争多么的惨烈。 李素倚在城墙箭垛后,静静看着将士们将战死的袍泽尸首一具一具地抬下城墙,城下搭好了一块硕大的木台,尸首集中躺在木台上,活着的将士们恭敬朝袍泽的尸首行过礼后,几只火把扔到木台上,很快,木台熊熊燃烧起来,连同木台上的尸首一同化为灰烬,浓黑的烟柱滚滚升腾,如一条黑龙直冲云天。 人死讲究入土为安,可眼下的西州并没有这个条件,城外被重重围困,而且城池位处沙漠,气候炎热,若不尽快将尸首处理,城内很快将会瘟疫蔓延,那时便是整座城池真正的灭顶之灾了,而所谓的“处理尸首”,便是这般直接烧掉,战争,不仅对活人残酷,对死人亦复如是。 火焰摇曳,浓烟滚滚,随即化小,渐渐趋于袅袅,最后化作一片灰烬。 李素静静看着那片黑灰,微风一吹,四散飞舞而逝。 “尘归尘,土归土,这样挺好。”李素叹了口气,道。 王桩站在一旁,脸上露出悲戚之色,李素扭头看了他一眼,忽然笑道:“莫伤怀,或许你我过不了多久也会和他们一样,早晚而已。” ************************************************************** ps:刚说完半夜码字精神,晚上就睡着了,真是啪啪打脸啊。。。为了赎罪,决定再码两章,半夜0点前。。(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七章 是非黑白 从逃跑的路上掉转回城的时候,李素大抵便清楚自己的命运了。 连他都没想到,自己如此聪明的人,有一天也会干出这种与城皆亡的蠢事,明知毫无希望,仍义无返顾。 聪明人不可能一辈子都干聪明事,偶尔干点蠢事,至少让别人看着还像个活生生的人,而且萌萌哒,李素这个聪明人干的这件蠢事与别人干的蠢事没什么不一样,脑子犯抽后的产物,如果一定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他干的这件蠢事很要命,这种要命的蠢事一辈子只有一次机会,干完后无论蠢事还是聪明事,都没机会再干了。 慷慨就义,从容赴死,形象很高大,也许,史书里面顺带着会提他几句,然后被千百年后的后人翻阅出来,当着外人的面嘴里赞叹几句,心里偷偷骂一句傻x,不用怀疑,李素的上辈子就是这么干的。 现在李素大约也想明白了,老天赐给他第二次生命,真不是让他来享福的,而是让他尝试一下自己前世嘴里的傻x,在干着蠢事时心里是怎么想的,是不是真如史书里所说的那样视死如归,或者如他前世嘴里说的那样愚蠢傻痴,个中滋味,此刻◎,尽知。 “遗憾吗?” 李素看着被风吹散殆尽的灰烬,忽然问道。 王桩一呆:“啥?” “咱们十有八九要死在这座城里了,遗憾吗?” 王桩神情有些怔忪,随即憨笑几声:“没啥遗憾的。这不有你陪着嘛……” “你的意思是,临死拉了我这个垫背的?” “搞清楚,是你拉了我这个垫背的……其实我也不知咋想的。像上次在松州,我要第一批攻城赴死,那时我很害怕,而且还很不争气的哭了,怂了,因为我怕自己孤孤单单死去,到了黄泉地下。没一个人陪着我,这一次我真的不怎么害怕,死便死吧。你在,郑小楼在,蒋权也在,还有骑营这么多兄弟。大家要死一起死。我心里便松快多了,生也好,死也好,大家都在一起,上天入地,怕个毛球!” 李素万分感动地看着他,缓缓点头:“听着很动情,只是仔细一回味。大概意思还是你拉了一群垫背的……” 王桩笑道:“左右是个死,正如你所说。早晚而已。” 李素叹了口气,神情阴郁地道:“死,我并不怕……好吧,还是很怕的,非常怕,回头想想,这一生短短十几年,活得昏昏噩噩不知所为,思来尤觉遗憾,甚至有些地方连你都不如……” 王桩奇道:“你样样比我强,无论模样,性子,机智,官爵……哪点不如我了?” 李素没答话,仰头望天怆然一叹。 这话实在难以启齿,王桩虽然与他同龄,可至少娶了婆姨洞了房,而他却至今仍未破身,这一点,实在比不上王桩,也算是此生的遗憾之一吧。 拍了拍王桩的肩,李素神情有些愧疚:“固守此城对我来说,算是干了一件蠢事,令我愧疚的是,这件蠢事把你和郑小楼也拖累进来了,你与婆姨成亲未久,也没给王家留个种,来日你我纵然战死,只怕你爹娘也会怪我……” 王桩笑道:“说啥咧,我没留种,但下面还有王直啊,王家绝不了后,倒是你,你们李家就你一根独苗……” 李素摇摇头:“没办法了,家国天下,忠孝难取舍,只能对不起老爹了……” 目光投向城外远处,此时已是日落时分,敌军已全部退去,残阳的红光铺洒在沙漠上,赤地千里,如血如花。 “王桩,那支助我们守城的突厥骑兵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首领名叫巴特尔,他把曹余供出来后,你不是如约将他和族人放走了吗?” 李素点头,淡淡地道:“巴特尔曾把他们族人的驻地告诉了我,天黑以后派个人从东面出城,找到那支突厥骑兵的驻地,跟他说西州面临危难,请他召集族人相助,告诉他,不管此城能不能守住,我大唐很快便能从北方腾出手来西征,并且不久以后还会在西州建立安西都护府,今日他若愿相助,我不会给他任何银钱粮草,但来日我可向陛下保荐,将他和族人划入大唐安西都护府治下,并任他在西州范围内选一块草肥水美之地放牧,繁衍族群……” 扭过头看着王桩,李素轻笑道:“让人问问他,敢不敢用族人的性命搏一个敞亮前程,他若愿意,我李素,大唐泾阳县子愿与他结拜兄弟,日后祸福同之,生死共之。” 王桩眉头跳了跳,迟疑道:“你是打算请那支突厥骑兵帮咱们守城?可是……这做法岂不是跟曹余当年所为一模一样?擅调外族军队,这可是犯忌讳的事……” 李素古怪一笑:“忌讳?咱们命都快没了,还管什么忌讳!王桩,行事不可墨守陈规,到头来规矩守住了,命没了,值吗?曹余是曹余,我是我,做法一样,但说法不一样,别人说来是我与外族私通,可反过来,我何尝不是力挽狂澜?既然是西州别驾,自有临机专断之权……” 王桩不解道:“曹余也是这么干的啊,说法为啥不一样?他当年雇请突厥人,不也是力挽狂澜吗?” 李素笑道:“一件事正着说,反着说,端看说的人是谁,怎么说,曹余流年不利,得罪了我这个小人,还被我拿了把柄,所以他成了勾结异族,而我,是被陛下亲自贬谪到西州来的京官,是天子近臣,哪怕是被贬谪,圣眷也比他隆厚,所以我这么做便是力挽狂澜……” 叹了口气,李素摇头道:“这些,是官场里的套路,黑与白,是与非,不在其事,而在人心,你听不懂这些,也没必要学这些,官场看似光鲜,剥开一看,里面脏得很。” 王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正要说点什么,却猛然听到身后传来幽幽的声音。 “我都听到了……” 二人大惊,急忙转身,却见曹余赫然站在他们身后,神情幽怨地看着远方,似沉思,似悲怆。 “曹……曹刺史,你……你怎么在这里?”这回连李素都尴尬了,老脸热得慌。 曹余没理他,手扶着城墙的箭垛,眺望着远处如血残阳,无限幽怨地叹息:“难怪今年走背运,难怪稀里糊涂被人夺了权,原来我得罪了小人……”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八章 受雇于人 无声无息站在别人身后是件很没有礼貌的事,不小心听到什么的话,还很容易反目成仇,如果听到不该听的东西太多的话,说不定还会演变成斗殴或凶杀。 所以,无声无息站在别人身后这种行为不仅仅是无礼,应该把它上升到道德与法律的高度,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 “所以,你不但背着我说我的坏话,此刻还站在道德和法律高度责怪我不该无声无息站在你身后?”曹余淡淡地问道。 李素陪着笑道:“都是大丈夫,无谓计较太多,这样吧,我不怪你站在我身后,你也别怪我说你坏话,这件事咱们两两抵消,从此两忘,曹刺史觉得如何?” 曹余定定看着李素半晌,忽然放声大笑,捋须摇头道:“李别驾少年便爵封县子,官居四品,长安皆言你仗着绝世才华获陛下溺宠,故居高位,可我观之,连不占理的事都能被你编出道理来,尤不忘反咬别人一口,可见李别驾自有一番不同于寻常少年的大本事,这本事与才华无关,但我佩服的倒是,你对世情人心看得透彻见底……” 说着曹余轻轻一叹,道:“刚才官场±,是非黑白的那番话,端是金玉良言,振聋发聩,未经朝堂官场数十年沉浮者,说不出这样的话,奇怪的是,你一个十多岁的少年郎,怎会对官场看得如此清楚,每一言皆可谓一针见血。” 李素强笑道:“下官胡言乱语,贻笑方家了。还望曹刺史莫与下官计较……” 曹余摇摇头,忽然展颜一笑,道:“听闻你在长安时。陛下多次夸赞你为百年难遇的少年英才,甚得陛下圣眷荣宠,而且行事既霸道,也有谋算,可谓正奇两道相辅成,连东宫太子都吃过你的苦头,细细思来。我栽在你手里,倒也不冤。” 这话不好接,李素品位半天。也不敢肯定这话到底是暗中骂自己,还是夸自己,所以还是闭嘴为上。 血红的落日仍有些刺眼,曹余眯了眯眼。盯着快沉入地平线的那轮红日。不知在想着什么。 良久,曹余头也没回,忽然道:“请巴特尔驰援西州,我以为你并没有做错,只是巴特尔那支族人不是易与之辈,说到底还是非我族类,当年他们拿着西州给的银钱,吃着西州送的粮草。可我看得出,巴特尔对咱们唐人的戒心仍然很重。而且甚为贪心,这三年来坐地起价多次,说话素无诚信,有时候走到半途,说要加价便必须加价,否则寸步不移,这几年,我其实已在慢慢淡化他们,若非西州需要人帮忙固守,我早调动兵马围剿他们了……” 李素笑道:“曹刺史的做法其实我一直是赞同的,把这件事掰开了说,其实也是一桩买卖而已,不同的是,你和巴特尔买卖的不是货物,而是武力,三年来,这支突厥骑兵的存在很重要,而且我也不认为巴特尔坐地起价做错了,帮咱们守城,意味着要参与战争,打仗交锋是要死人的,巴特尔等于是在拿族人的命跟你换钱换粮,以换得整个族群能够继续繁衍生存下去,为了族群生存,多要点买命钱总归不算过分的。” 曹余扭头盯着他:“你觉得我没做错?巴特尔也没错?” “当然没错,你为了守城,巴特尔为了生存,谁敢说有错?我情愿将那支突厥骑兵换个说法,如果我把他们称为‘雇佣兵’,顾名而思义,你觉得心里还会不舒服吗?” 曹余眉梢一跳,喃喃道:“‘雇佣兵’?倒是个好说法……” “受雇于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交给他的任务生死不易,完成后坦坦荡荡拿钱,这笔交易算是大功告成,下次又有了买卖,继续谈价钱,他们再继续为你消灾,你看,多么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事啊。” “所以你要派人去雇请巴特尔帮咱们守城?” “对,危急关头,命悬一线,一切能用上的力量,都要用上,不惜一切代价守住这座城,也不惜一切代价活下去。” 曹余沉吟道:“若巴特尔帮了忙,最终也没守住这座城呢?你答应他所谓在陛下面前保荐,将他们划入安西都护府这些事,怎么向他交代?” 李素奇怪地看着他:“曹刺史您没事吧?守不住城,你我那时都已经死了啊,死人的承诺自然不必兑现的,一推二五六才是正确的画风,人都死了还认什么帐?他若不高兴,可以到下面来找我理论啊。” 曹余:“…………” 看清楚了,这种人没法跟他交朋友,说话都累,此战过后如果大家都活着,还是相忘于江湖吧!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城外敌军大营便开始擂鼓。 李素一整夜没下城楼,合衣背靠着城墙眯盹了半晚,听到城外擂鼓声,李素睁开眼的同时便跳了起来,透过箭垛的缝隙往外看去,只见敌军大营人影幢幢,刀剑如林,很快,一队队披甲将士鱼贯而出,快速列好阵式,然后整齐踏步朝城门压来。 李素心中一沉,今日仅只远远模糊看到敌军将士的精气神,便觉与昨日截然不同,沉静肃杀中带着几分决然的味道。今日攻守之战,实不知何等惨烈。 “备战!”李素扭过头,厉声喝道。 数百弓手冲到箭垛前,列成一排严阵以待,后面一只只大筐被抬出来,筐里满载守城的最大希望,——震天雷。 今日守城的士气明显比昨日高了许多,每个将士站在队列里,都情不自禁回过头,不时看一眼那一只只满载震天雷的大筐,眼里露出热烈的期待,显然昨日一百颗震天雷扔出去后吓得敌军马上撤退的事实,给了守城将士们无比的信心。 唯独李素却越来越悲观。 震天雷是好东西,可他早已知道,决定一场战争胜负的关键不是犀利的武器,而是人,从将军到士兵,战争的胜负从来只掌握在人的手里,单只依靠武器,终逃不过败局。 ************************************************************** ps:说0点就0点,以后请叫我诚信可靠勤奋小郎君。。。另:看在我今日玩命四更的份上,求月票鼓励,赞美。。。(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六章 震慑百威吓 今日的守城之战相比上次高昌军来犯艰难无数倍。 数千人攻城与数万人攻城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当数万人齐声喊杀,像潮水般从城外涌向城墙根时,仅仅只是那种画面便能让人从心理上彻底失去斗志,更别说要靠自己几千人的力量将这数万人一个个击退,想象一下,哪怕是数万只蚂蚁让人去踩,也不是一脚两脚能踩死的,更何况是人,活生生的懂得反抗与厮杀的人。 从攻城那一刻开始,李素便明显感到城头的守军将士们意志有了崩溃的迹象,甚至连他都有了几分绝望的心思,在他眼里,这座城是绝无任何希望守住的,或许这个认知大家心里都有数,只是在厮杀中等待最后临头的一刀到来,一了百了。 最后一轮箭矢激射而出,收到的效果已很微弱,因为敌军已攀到了城墙根下,一架架攻城云梯搭在城头,无数人嘴里咬着弯刀,神情狰狞地往上攀爬,城头的滚木擂石纷纷往下扔,又是一阵阵惨叫哀嚎,可敌人仍前赴后继,无休无止。 “上来一百人,每人相隔三丈,点燃震天雷,一同往城墙下扔!”李素嘶声吼道。 此起彼伏的哧响,城头顿时冒起一阵白烟,然后,一个个黑色的冒着烟的小罐罐纷纷扔下城墙,几个呼吸的时间后,城墙下忽然发出震天巨响,连大地都在摇晃惊颤。 震天雷的威力是巨大的,后世的热武器在冷兵器时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西域诸国的军队已然见过它的威力,一个小小的黑陶罐,直接将他们前锋一员大将炸得外焦里嫩香喷喷七分熟,似乎个人的武力在它面前都没有任何作用。该怎么死还怎么死。 昨日那还只是一个小陶罐,今日城头上扔下来的,却是一百个小陶罐,同一时间在城墙下炸开,西州西面整整一排城墙下,爆炸声惊天动地。无数人当场便被炸得支离破碎,墙根下只见一片一片的敌军倒地哀嚎不起,后面离得尚远的运气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在爆炸直径范围之外,可趁着他们惊呆楞神的当口,城头上紧接着射下一轮又一轮的箭矢,又是一片一片的敌军中箭倒地,余者见机不妙,纷纷掉头便跑。一直跑出弓箭的射程范围之外,才惊魂未定地注视着城墙下那片几乎已成人间修罗场的惨状。 毫无意外的,这次攻城再次失败。 数万人士气如虹,志在必得的冲向城墙,只为一鼓作气拿下西州,结局却和昨日一样,一百个小陶罐便破了功,地动山摇的爆炸声响将他们的士气打击得瞬间降至冰点。 人对未知的事物是充满了恐惧的。这种恐惧能造成两种行为,一是将令他们恐惧事物彻底毁灭。二是逃得远远的,越远越好。 对火器,西域联军的态度显然是第二种,那一声声如同神灵降罚般的巨响,还有一片片倒在地上打滚惨叫的袍泽,许多胆小的且有信仰的敌军将士顿时便扔掉了刀剑。远远面朝城墙跪下,虔诚地忏悔自己的罪行,攻城仅仅不到一个时辰,士气便一落千丈,如潮水般涌来。又如潮水般退去。 接下来,又是停战。 直到今日,西州城头那一个个小陶罐才终于引起了敌军主将的重视。 主将名叫阿木尔敦,是西突厥人,没错,这次联合西域诸国夺取西州,倡议的是高昌国,而领头的却是西突厥,真正的幕后大老板,刷下他有几率爆紫色装备的那种。 阿木尔敦不明白,为何一个小小的东西竟有如此威力,而且能发出如此惊天动地的巨响,若非因为意志坚定,恐怕连他都忍不住往鬼神之类的神迹上联想了,再看看营帐内一个个萎靡惊惶的麾下将士,阿木尔敦的心情也糟到极点。 原以为如探囊取物般简单的攻取西州,随着那个小陶罐的出现,战事发生了变数,变得更复杂,更艰难,这是阿木尔敦始料未及的。 一位统军的将军,数万士气如虹的士兵,一座不堪一击的城池,数千毫无斗志的守军,如此悬殊的力量对比,因为多了一个小陶罐,那座脆弱的城池竟然攻不下来,阿木尔敦陷入了无比的焦躁和狂怒之中。 对神秘的小陶罐畏惧,但他对麾下的将士并不畏惧。 “来人,请军法!”阿木尔敦朝帐外大吼道。 “今日攻城时,率先临阵脱逃者,不论哪国军士,皆斩首示于大营,以为效尤,明日攻城,谁敢再退一步,车裂之!” 伴随着上百颗人头落地,阿木尔敦的军法也随之传示于数万联军大营中。 ………… 城下堆积着如山的尸体,城头上也是。 短短不到一个时辰的攻守战,城头上的守军已倒下了两百多人,尸首并排堆在城楼马道上,地上的斑斑血迹和一双双死不瞑目的眼睛,都在告诉世人这场战争多么的惨烈。 李素倚在城墙箭垛后,静静看着将士们将战死的袍泽尸首一具一具地抬下城墙,城下搭好了一块硕大的木台,尸首集中躺在木台上,活着的将士们恭敬朝袍泽的尸首行过礼后,几只火把扔到木台上,很快,木台熊熊燃烧起来,连同木台上的尸首一同化为灰烬,浓黑的烟柱滚滚升腾,如一条黑龙直冲云天。 人死讲究入土为安,可眼下的西州并没有这个条件,城外被重重围困,而且城池位处沙漠,气候炎热,若不尽快将尸首处理,城内很快将会瘟疫蔓延,那时便是整座城池真正的灭顶之灾了,而所谓的“处理尸首”,便是这般直接烧掉,战争,不仅对活人残酷,对死人亦复如是。 火焰摇曳,浓烟滚滚,随即化小,渐渐趋于袅袅,最后化作一片灰烬。 李素静静看着那片黑灰,微风一吹,四散飞舞而逝。 “尘归尘,土归土,这样挺好。”李素叹了口气,道。 王桩站在一旁,脸上露出悲戚之色,李素扭头看了他一眼,忽然笑道:“莫伤怀,或许你我过不了多久也会和他们一样,早晚而已。” ************************************************************** ps:刚说完半夜码字精神,晚上就睡着了,真是啪啪打脸啊。。。为了赎罪,决定再码两章,半夜0点前。。(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七章 七是非黑白 从逃跑的路上掉转回城的时候,李素大抵便清楚自己的命运了。 连他都没想到,自己如此聪明的人,有一天也会干出这种与城皆亡的蠢事,明知毫无希望,仍义无返顾。 聪明人不可能一辈子都干聪明事,偶尔干点蠢事,至少让别人看着还像个活生生的人,而且萌萌哒,李素这个聪明人干的这件蠢事与别人干的蠢事没什么不一样,脑子犯抽后的产物,如果一定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他干的这件蠢事很要命,这种要命的蠢事一辈子只有一次机会,干完后无论蠢事还是聪明事,都没机会再干了。 慷慨就义,从容赴死,形象很高大,也许,史书里面顺带着会提他几句,然后被千百年后的后人翻阅出来,当着外人的面嘴里赞叹几句,心里偷偷骂一句傻x,不用怀疑,李素的上辈子就是这么干的。 现在李素大约也想明白了,老天赐给他第二次生命,真不是让他来享福的,而是让他尝试一下自己前世嘴里的傻x,在干着蠢事时心里是怎么想的,是不是真如史书里所说的那样视死如归,或者如他前世嘴里说的那样愚蠢傻痴,个中滋味,此刻尽知。 “遗憾吗?” 李素看着被风吹散殆尽的灰烬,忽然问道。 王桩一呆:“啥?” “咱们十有八九要死在这座城里了,遗憾吗?” 王桩神情有些怔忪,随即憨笑几声:“没啥遗憾的。这不有你陪着嘛……” “你的意思是,临死拉了我这个垫背的?” “搞清楚,是你拉了我这个垫背的……其实我也不知咋想的。像上次在松州,我要第一批攻城赴死,那时我很害怕,而且还很不争气的哭了,怂了,因为我怕自己孤孤单单死去,到了黄泉地下。没一个人陪着我,这一次我真的不怎么害怕,死便死吧。你在,郑小楼在,蒋权也在,还有骑营这么多兄弟。大家要死一起死。我心里便松快多了,生也好,死也好,大家都在一起,上天入地,怕个毛球!” 李素万分感动地看着他,缓缓点头:“听着很动情,只是仔细一回味。大概意思还是你拉了一群垫背的……” 王桩笑道:“左右是个死,正如你所说。早晚而已。” 李素叹了口气,神情阴郁地道:“死,我并不怕……好吧,还是很怕的,非常怕,回头想想,这一生短短十几年,活得昏昏噩噩不知所为,思来尤觉遗憾,甚至有些地方连你都不如……” 王桩奇道:“你样样比我强,无论模样,性子,机智,官爵……哪点不如我了?” 李素没答话,仰头望天怆然一叹。 这话实在难以启齿,王桩虽然与他同龄,可至少娶了婆姨洞了房,而他却至今仍未破身,这一点,实在比不上王桩,也算是此生的遗憾之一吧。 拍了拍王桩的肩,李素神情有些愧疚:“固守此城对我来说,算是干了一件蠢事,令我愧疚的是,这件蠢事把你和郑小楼也拖累进来了,你与婆姨成亲未久,也没给王家留个种,来日你我纵然战死,只怕你爹娘也会怪我……” 王桩笑道:“说啥咧,我没留种,但下面还有王直啊,王家绝不了后,倒是你,你们李家就你一根独苗……” 李素摇摇头:“没办法了,家国天下,忠孝难取舍,只能对不起老爹了……” 目光投向城外远处,此时已是日落时分,敌军已全部退去,残阳的红光铺洒在沙漠上,赤地千里,如血如花。 “王桩,那支助我们守城的突厥骑兵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首领名叫巴特尔,他把曹余供出来后,你不是如约将他和族人放走了吗?” 李素点头,淡淡地道:“巴特尔曾把他们族人的驻地告诉了我,天黑以后派个人从东面出城,找到那支突厥骑兵的驻地,跟他说西州面临危难,请他召集族人相助,告诉他,不管此城能不能守住,我大唐很快便能从北方腾出手来西征,并且不久以后还会在西州建立安西都护府,今日他若愿相助,我不会给他任何银钱粮草,但来日我可向陛下保荐,将他和族人划入大唐安西都护府治下,并任他在西州范围内选一块草肥水美之地放牧,繁衍族群……” 扭过头看着王桩,李素轻笑道:“让人问问他,敢不敢用族人的性命搏一个敞亮前程,他若愿意,我李素,大唐泾阳县子愿与他结拜兄弟,日后祸福同之,生死共之。” 王桩眉头跳了跳,迟疑道:“你是打算请那支突厥骑兵帮咱们守城?可是……这做法岂不是跟曹余当年所为一模一样?擅调外族军队,这可是犯忌讳的事……” 李素古怪一笑:“忌讳?咱们命都快没了,还管什么忌讳!王桩,行事不可墨守陈规,到头来规矩守住了,命没了,值吗?曹余是曹余,我是我,做法一样,但说法不一样,别人说来是我与外族私通,可反过来,我何尝不是力挽狂澜?既然是西州别驾,自有临机专断之权……” 王桩不解道:“曹余也是这么干的啊,说法为啥不一样?他当年雇请突厥人,不也是力挽狂澜吗?” 李素笑道:“一件事正着说,反着说,端看说的人是谁,怎么说,曹余流年不利,得罪了我这个小人,还被我拿了把柄,所以他成了勾结异族,而我,是被陛下亲自贬谪到西州来的京官,是天子近臣,哪怕是被贬谪,圣眷也比他隆厚,所以我这么做便是力挽狂澜……” 叹了口气,李素摇头道:“这些,是官场里的套路,黑与白,是与非,不在其事,而在人心,你听不懂这些,也没必要学这些,官场看似光鲜,剥开一看,里面脏得很。” 王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正要说点什么,却猛然听到身后传来幽幽的声音。 “我都听到了……” 二人大惊,急忙转身,却见曹余赫然站在他们身后,神情幽怨地看着远方,似沉思,似悲怆。 “曹……曹刺史,你……你怎么在这里?”这回连李素都尴尬了,老脸热得慌。 曹余没理他,手扶着城墙的箭垛,眺望着远处如血残阳,无限幽怨地叹息:“难怪今年走背运,难怪稀里糊涂被人夺了权,原来我得罪了小人……”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八章 受雇于人 无声无息站在别人身后是件很没有礼貌的事,不小心听到什么的话,还很容易反目成仇,如果听到不该听的东西太多的话,说不定还会演变成斗殴或凶杀。 所以,无声无息站在别人身后这种行为不仅仅是无礼,应该把它上升到道德与法律的高度,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 “所以,你不但背着我说我的坏话,此刻还站在道德和法律高度责怪我不该无声无息站在你身后?”曹余淡淡地问道。 李素陪着笑道:“都是大丈夫,无谓计较太多,这样吧,我不怪你站在我身后,你也别怪我说你坏话,这件事咱们两两抵消,从此两忘,曹刺史觉得如何?” 曹余定定看着李素半晌,忽然放声大笑,捋须摇头道:“李别驾少年便爵封县子,官居四品,长安皆言你仗着绝世才华获陛下溺宠,故居高位,可我观之,连不占理的事都能被你编出道理来,尤不忘反咬别人一口,可见李别驾自有一番不同于寻常少年的大本事,这本事与才华无关,但我佩服的倒是,你对世情人心看得透彻见底……” 说着曹余轻轻一叹,道:“刚才官场是非黑白的那番话,端是金玉良言,振聋发聩,未经朝堂官场数十年沉浮者,说不出这样的话,奇怪的是,你一个十多岁的少年郎,怎会对官场看得如此清楚,每一言皆可谓一针见血。” 李素强笑道:“下官胡言乱语,贻笑方家了。还望曹刺史莫与下官计较……” 曹余摇摇头,忽然展颜一笑,道:“听闻你在长安时。陛下多次夸赞你为百年难遇的少年英才,甚得陛下圣眷荣宠,而且行事既霸道,也有谋算,可谓正奇两道相辅成,连东宫太子都吃过你的苦头,细细思来。我栽在你手里,倒也不冤。” 这话不好接,李素品位半天。也不敢肯定这话到底是暗中骂自己,还是夸自己,所以还是闭嘴为上。 血红的落日仍有些刺眼,曹余眯了眯眼。盯着快沉入地平线的那轮红日。不知在想着什么。 良久,曹余头也没回,忽然道:“请巴特尔驰援西州,我以为你并没有做错,只是巴特尔那支族人不是易与之辈,说到底还是非我族类,当年他们拿着西州给的银钱,吃着西州送的粮草。可我看得出,巴特尔对咱们唐人的戒心仍然很重。而且甚为贪心,这三年来坐地起价多次,说话素无诚信,有时候走到半途,说要加价便必须加价,否则寸步不移,这几年,我其实已在慢慢淡化他们,若非西州需要人帮忙固守,我早调动兵马围剿他们了……” 李素笑道:“曹刺史的做法其实我一直是赞同的,把这件事掰开了说,其实也是一桩买卖而已,不同的是,你和巴特尔买卖的不是货物,而是武力,三年来,这支突厥骑兵的存在很重要,而且我也不认为巴特尔坐地起价做错了,帮咱们守城,意味着要参与战争,打仗交锋是要死人的,巴特尔等于是在拿族人的命跟你换钱换粮,以换得整个族群能够继续繁衍生存下去,为了族群生存,多要点买命钱总归不算过分的。” 曹余扭头盯着他:“你觉得我没做错?巴特尔也没错?” “当然没错,你为了守城,巴特尔为了生存,谁敢说有错?我情愿将那支突厥骑兵换个说法,如果我把他们称为‘雇佣兵’,顾名而思义,你觉得心里还会不舒服吗?” 曹余眉梢一跳,喃喃道:“‘雇佣兵’?倒是个好说法……” “受雇于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交给他的任务生死不易,完成后坦坦荡荡拿钱,这笔交易算是大功告成,下次又有了买卖,继续谈价钱,他们再继续为你消灾,你看,多么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事啊。” “所以你要派人去雇请巴特尔帮咱们守城?” “对,危急关头,命悬一线,一切能用上的力量,都要用上,不惜一切代价守住这座城,也不惜一切代价活下去。” 曹余沉吟道:“若巴特尔帮了忙,最终也没守住这座城呢?你答应他所谓在陛下面前保荐,将他们划入安西都护府这些事,怎么向他交代?” 李素奇怪地看着他:“曹刺史您没事吧?守不住城,你我那时都已经死了啊,死人的承诺自然不必兑现的,一推二五六才是正确的画风,人都死了还认什么帐?他若不高兴,可以到下面来找我理论啊。” 曹余:“…………” 看清楚了,这种人没法跟他交朋友,说话都累,此战过后如果大家都活着,还是相忘于江湖吧!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城外敌军大营便开始擂鼓。 李素一整夜没下城楼,合衣背靠着城墙眯盹了半晚,听到城外擂鼓声,李素睁开眼的同时便跳了起来,透过箭垛的缝隙往外看去,只见敌军大营人影幢幢,刀剑如林,很快,一队队披甲将士鱼贯而出,快速列好阵式,然后整齐踏步朝城门压来。 李素心中一沉,今日仅只远远模糊看到敌军将士的精气神,便觉与昨日截然不同,沉静肃杀中带着几分决然的味道。今日攻守之战,实不知何等惨烈。 “备战!”李素扭过头,厉声喝道。 数百弓手冲到箭垛前,列成一排严阵以待,后面一只只大筐被抬出来,筐里满载守城的最大希望,——震天雷。 今日守城的士气明显比昨日高了许多,每个将士站在队列里,都情不自禁回过头,不时看一眼那一只只满载震天雷的大筐,眼里露出热烈的期待,显然昨日一百颗震天雷扔出去后吓得敌军马上撤退的事实,给了守城将士们无比的信心。 唯独李素却越来越悲观。 震天雷是好东西,可他早已知道,决定一场战争胜负的关键不是犀利的武器,而是人,从将军到士兵,战争的胜负从来只掌握在人的手里,单只依靠武器,终逃不过败局。 ************************************************************** ps:说0点就0点,以后请叫我诚信可靠勤奋小郎君。。。另:看在我今日玩命四更的份上,求月票鼓励,赞美。。。(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五章 百不输须眉 许明珠其实很累了,累得多说一句话都仿佛会耗尽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 一个出身商贾的闺秀小姐,出嫁前和出嫁后,自家和夫家的内院便是她全部的世界,方寸之地腾挪游走,优雅而寂寞。可是自从夫君赴任西州,而她也任性地跟来后,她的人生从此不一样了。 她看到了更大的世界,经历了更多的事情,也担起了更多的责任。 连她自己都想不到,一个救夫君性命的女人,原来可以爆发出如此不可思议的力量,一个柔弱无依的女人站在数千将士汉子面前,竟不输须眉分毫。 夫妻之情在危急关头似乎已不是最重要的了,许明珠甚至到现在都不知道夫君对她究竟是有情还是无情,无论有情无情,她该做的事情都要做,不该她承担的责任,她也要承担,从成亲那天起,她与他的人生便注定绑在了一起,分不开,拆不散。 程处默骑着骆驼从后面赶上来,长臂一探,拉住了她坐骑的缰绳,许明珠抬起无神疲累的眼睛,茫然空洞地看着他。 程处默暗叹一声,朝她缓缓摇头:“弟妹,要歇息了,两天两夜没停,后面那帮铁打的糙汉子都受不了了,再走下去他们怕是得哗变。” 许明珠眼睛眨了几下,赶路太疲累了,连反应都慢了许多,半晌才明白程处默的意思,失去光泽的俏脸顿时露出赧然的表情。 “对不住程大哥,是我太心急了,咱们这便歇息吧。” 程处默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扭头朝后大吼了一声:“全军下马歇息!” 数千又累又渴的将士们顿时发出震天的欢呼声,纷纷翻身下马,直接栽倒在软绵绵的沙地上。全无仪态地平摊着身子喘气。 程处默回过头看着许明珠,见她发鬓凌乱,神态疲惫之极,不由摇了摇头:“弟妹你也下来吧,好好歇一会儿,玉门关至西州数千里地。不是一天两天能走完的,赶路这么拼命,怕是没命活着走到西州……” 许明珠无声地点点头,然后翻身下了骆驼,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双膝一弯,跪坐在沙地上发呆,尽管只是暂歇,可她的跪坐的姿势仍旧仪态端庄,显然有着良好的教养。 程处默静静看着她。眼中闪过一抹赞赏和敬佩。 贤弟是个有福的人,不仅灵醒有本事,还娶了一位如此有担当有情义的正室夫人,得妻若此,夫复何求? 程处默仰头望着湛蓝无云的天空,眉宇间浮上淡淡的忧色。 有福的人,老天不会让他早夭吧?西州情势……到底恶劣到何等地步了? “程大哥,夫君……应该不会有事吧?”许明珠垂着头。隔着老远轻轻问道。 程处默回过神,看着神情平静的她。不由强笑道:“定然无事的,弟妹且放宽心,以李贤弟的懒散性子,此时此刻说不准正一手端着葡萄酿,一手搂着美娇……呸!我这张臭嘴!” 程处默自知失言,狠狠抽了自己一记。讪笑道:“弟妹莫怪,俺老程是个粗人,口无遮拦的莫往心里去……” 许明珠仍垂着头,平静地道:“只要他平安无事,纵然此刻搂着百十个美娇娘。我也会打心底里高兴……程大哥,妾身是妇道人家,对社稷大事丝毫不懂,那是你们男人干的事,所以对西州情势,妾身也看不出丝毫端倪,还请程大哥赐教,如今西州……平安如昔否?” 程处默沉默片刻,展颜笑道:“弟妹真是多虑了,西州虽是孤城,却是我大唐治下,这些年大唐横扫四夷,宇内莫以能敌,西域小国皆癣疥也,断不敢冒着得罪大唐的风险夺取西州,所以李素定然平安无事,弟妹放心便是。” “若然平安无事,程大哥领着庄户老兵从长安日夜兼程千里驰援所为何来?程大哥,其实你也很担心的,西州情势绝非你所说那般轻松,对吗?”许明珠终于抬起头,朝程处默笑了笑:“妾身多谢程大哥的安慰,尽管它只是安慰,妾身还是万分领受了。” 程处默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之色,苦笑摇了摇头。 “你这女子,看着柔弱,倒也要强,难得的是有情有义,贤弟娶了你,却是前世修来的福分。”程处默由衷叹道。 许明珠凄然一笑,摇头道:“不,程大哥说错了,能嫁给夫君,才是妾身前世修来的福分,妾身出身商贾,身份低微,夫君娶了我,虽待我温文有礼,那只是他的教养好,其实妾身清楚,夫君心里的人不是我,被逼着娶了我这个商贾女子,夫君心里一直很委屈的,夫君年纪轻轻已为社稷立功无数,他是有大志向大本事的人,上马管军下马治民呢,妾身能为他做的真的不多,只是尽一点妻子的本分罢了……我,终归还是配不上他的。” 程处默皱起了眉,沉声道:“弟妹说这话可过了,贤弟不是那种瞧不起商贾的人,再说,弟妹为了救他性命数千里来回奔波求告,甚至不惜冒着杀头诛族的风险挟持玉门关守将,驰援路上两天两夜不曾停歇,连糙汉子都受不了的日夜兼程,你一个弱女子咬牙撑下来了,一个女人能为她的男人做到这般地步,世上谁敢说你配不上我李贤弟?” 顿了顿,程处默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道:“弟妹莫怪俺老程说话没分数,你家夫君是陛下钦封的县子,你也是陛下亲旨册封的诰命夫人,你是有身份的人了,而且身份比寻常百姓女子高贵得多,这种妄自菲薄的话,往后可不敢再说了,更别说什么配不配得上的胡话,从你千里求救兵那一刻起,世上没人比你更配李贤弟!连俺老程从此都对你高看一眼,往后若李贤弟给你受了委屈,俺老程给你撑腰!” 许明珠勉强挤了个轻笑,道:“多谢程大哥仗义,妾身为夫君做的这点事,根本微不足道,奔波求告,挟持玉门关守将,这些事情做完后,妾身都觉得不敢相信,也不知将来见了夫君后他会不会责骂我……” 程处默乐了:“放心,李贤弟感激都来不及,怎会责骂你?你多虑了,说来俺老程真是不服都不行,一个弱女子,靠着一个护卫和一把破刀,居然敢挟持玉门关守将,逼着他调动兵马,而且这事还叫你干成了,啧!厉害!” 许明珠苍白的脸上顿时闪过一抹红晕,羞赧片刻后,不自在地抬头拂了一下凌乱的发鬓。 说话的功夫,日头又偏移了一些,天色不早了,许明珠又露出焦急之色,扭头望向后面三五成群瘫倒一地的将士们,见众将士仍没精打采摊开手脚躺倒在地上,看他们的样子,怕是一时半会赶不了路了。 许明珠犹豫片刻,终于轻轻叹了口气,强自压下心中的焦虑,让众将士多休憩一会儿。 跪坐的姿势仍旧标准得如同尺子量过一般,许明珠垂着头,轻轻地道:“妾身知道程大哥与夫君是好兄弟,想必清楚夫君以前的往事吧?程大哥,能跟妾身说说夫君与……东阳公主的事么?他和她……当初闹得满城风雨,一定都很苦吧?” 程处默呆怔片刻,神情顿时变得有些尴尬,挠了挠头干笑几声,道:“这事……呵呵,哈哈……不敢瞒弟妹,我还真不大清楚,老程是个粗人,对男女情事向来不在意,李贤弟没仔细说,我也懒得问,男人之间相处,聊的当然都是男人的事,女人嘛,哈哈,呵呵,嘿嘿……” 一边尴尬地笑,程处默忽然站起身,朝后面放声大吼道:“歇息得差不离了,咱们不是来大漠游景赏色的,我的兄弟还在西州等着咱们驰援呢,诸位兄弟帮帮忙,受受累,起了,继续行军!” 四千余将士一大半是玉门关的精锐守军,还有一千是程家庄子的老兵,都是令行禁止的精兵,程处默一吆喝,众人便纷纷站了起来,无声跨上骆驼。 许明珠也骑上了骆驼,眺望无垠无尽的大漠远处,远方湛蓝的天空下,仍是一片白茫茫看不见希望的沙漠。 许明珠幽幽叹息一声,如果这次能救得夫君的性命,他的世界,我可以走进去了吗?我……能配得上他了吧? **************************************************************** 西州。 退军的第二天一早,敌军终于发起了进攻,昨日被震天雷制造出来的震撼和恐慌,今日似乎已消失殆尽,当进攻的号角吹响,敌军开始攻城。 城外鼓声隆隆,喊杀声四起。 敌军如一群过境的蝗虫,黑压压的涌向城头,城头上,那面代表着大唐皇帝的盘龙黄旗稳稳地立在箭楼上迎风飘展。 西州,仍是大唐的城池。 “放箭!”李素浑身披甲,神情狰狞地狠狠挥了一下手,嗡的一声弓弦闷响,一阵黑压压的漫天箭雨无情地朝攻城的敌军射去,城墙下的惨叫声顿时此起彼伏,无数敌军中箭倒地,然后再被后面的人填补上。 *************************************************************** ps:还有两更。。。嗯,我码字一般是半夜,所以,不以凌晨0点为限。。。(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一十六章 震慑威吓 今日的守城之战相比上次高昌军来犯艰难无数倍。 数千人攻城与数万人攻城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当数万人齐声喊杀,像潮水般从城外涌向城墙根时,仅仅只是那种画面便能让人从心理上彻底失去斗志,更别说要靠自己几千人的力量将这数万人一个个击退,想象一下,哪怕是数万只蚂蚁让人去踩,也不是一脚两脚能踩死的,更何况是人,活生生的懂得反抗与厮杀的人。 从攻城那一刻开始,李素便明显感到城头的守军将士们意志有了崩溃的迹象,甚至连他都有了几分绝望的心思,在他眼里,这座城是绝无任何希望守住的,或许这个认知大家心里都有数,只是在厮杀中等待最后临头的一刀到来,一了百了。 最后一轮箭矢激射而出,收到的效果已很微弱,因为敌军已攀到了城墙根下,一架架攻城云梯搭在城头,无数人嘴里咬着弯刀,神情狰狞地往上攀爬,城头的滚木擂石纷纷往下扔,又是一阵阵惨叫哀嚎,可敌人仍前赴后继,无休无止。 “上来一百人,每人相隔三丈,点燃震天雷,一同往城墙下扔!”李素嘶声吼道。 此起彼伏的哧响,城头顿时冒起一阵白烟,然后,一个个黑色的冒着烟的小罐罐纷纷扔下城墙,几个呼吸的时间后,城墙下忽然发出震天巨响,连大地都在摇晃惊颤。 震天雷的威力是巨大的,后世的热武器在冷兵器时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西域诸国的军队已然见过它的威力,一个小小的黑陶罐,直接将他们前锋一员大将炸得外焦里嫩香喷喷七分熟,似乎个人的武力在它面前都没有任何作用。该怎么死还怎么死。 昨日那还只是一个小陶罐,今日城头上扔下来的,却是一百个小陶罐,同一时间在城墙下炸开,西州西面整整一排城墙下,爆炸声惊天动地。无数人当场便被炸得支离破碎,墙根下只见一片一片的敌军倒地哀嚎不起,后面离得尚远的运气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在爆炸直径范围之外,可趁着他们惊呆楞神的当口,城头上紧接着射下一轮又一轮的箭矢,又是一片一片的敌军中箭倒地,余者见机不妙,纷纷掉头便跑。一直跑出弓箭的射程范围之外,才惊魂未定地注视着城墙下那片几乎已成人间修罗场的惨状。 毫无意外的,这次攻城再次失败。 数万人士气如虹,志在必得的冲向城墙,只为一鼓作气拿下西州,结局却和昨日一样,一百个小陶罐便破了功,地动山摇的爆炸声响将他们的士气打击得瞬间降至冰点。 人对未知的事物是充满了恐惧的。这种恐惧能造成两种行为,一是将令他们恐惧事物彻底毁灭。二是逃得远远的,越远越好。 对火器,西域联军的态度显然是第二种,那一声声如同神灵降罚般的巨响,还有一片片倒在地上打滚惨叫的袍泽,许多胆小的且有信仰的敌军将士顿时便扔掉了刀剑。远远面朝城墙跪下,虔诚地忏悔自己的罪行,攻城仅仅不到一个时辰,士气便一落千丈,如潮水般涌来。又如潮水般退去。 接下来,又是停战。 直到今日,西州城头那一个个小陶罐才终于引起了敌军主将的重视。 主将名叫阿木尔敦,是西突厥人,没错,这次联合西域诸国夺取西州,倡议的是高昌国,而领头的却是西突厥,真正的幕后大老板,刷下他有几率爆紫色装备的那种。 阿木尔敦不明白,为何一个小小的东西竟有如此威力,而且能发出如此惊天动地的巨响,若非因为意志坚定,恐怕连他都忍不住往鬼神之类的神迹上联想了,再看看营帐内一个个萎靡惊惶的麾下将士,阿木尔敦的心情也糟到极点。 原以为如探囊取物般简单的攻取西州,随着那个小陶罐的出现,战事发生了变数,变得更复杂,更艰难,这是阿木尔敦始料未及的。 一位统军的将军,数万士气如虹的士兵,一座不堪一击的城池,数千毫无斗志的守军,如此悬殊的力量对比,因为多了一个小陶罐,那座脆弱的城池竟然攻不下来,阿木尔敦陷入了无比的焦躁和狂怒之中。 对神秘的小陶罐畏惧,但他对麾下的将士并不畏惧。 “来人,请军法!”阿木尔敦朝帐外大吼道。 “今日攻城时,率先临阵脱逃者,不论哪国军士,皆斩首示于大营,以为效尤,明日攻城,谁敢再退一步,车裂之!” 伴随着上百颗人头落地,阿木尔敦的军法也随之传示于数万联军大营中。 ………… 城下堆积着如山的尸体,城头上也是。 短短不到一个时辰的攻守战,城头上的守军已倒下了两百多人,尸首并排堆在城楼马道上,地上的斑斑血迹和一双双死不瞑目的眼睛,都在告诉世人这场战争多么的惨烈。 李素倚在城墙箭垛后,静静看着将士们将战死的袍泽尸首一具一具地抬下城墙,城下搭好了一块硕大的木台,尸首集中躺在木台上,活着的将士们恭敬朝袍泽的尸首行过礼后,几只火把扔到木台上,很快,木台熊熊燃烧起来,连同木台上的尸首一同化为灰烬,浓黑的烟柱滚滚升腾,如一条黑龙直冲云天。 人死讲究入土为安,可眼下的西州并没有这个条件,城外被重重围困,而且城池位处沙漠,气候炎热,若不尽快将尸首处理,城内很快将会瘟疫蔓延,那时便是整座城池真正的灭顶之灾了,而所谓的“处理尸首”,便是这般直接烧掉,战争,不仅对活人残酷,对死人亦复如是。 火焰摇曳,浓烟滚滚,随即化小,渐渐趋于袅袅,最后化作一片灰烬。 李素静静看着那片黑灰,微风一吹,四散飞舞而逝。 “尘归尘,土归土,这样挺好。”李素叹了口气,道。 王桩站在一旁,脸上露出悲戚之色,李素扭头看了他一眼,忽然笑道:“莫伤怀,或许你我过不了多久也会和他们一样,早晚而已。” ************************************************************** ps:刚说完半夜码字精神,晚上就睡着了,真是啪啪打脸啊。。。为了赎罪,决定再码两章,半夜0点前。。(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七章 百是非黑白 从逃跑的路上掉转回城的时候,李素大抵便清楚自己的命运了。 连他都没想到,自己如此聪明的人,有一天也会干出这种与城皆亡的蠢事,明知毫无希望,仍义无返顾。 聪明人不可能一辈子都干聪明事,偶尔干点蠢事,至少让别人看着还像个活生生的人,而且萌萌哒,李素这个聪明人干的这件蠢事与别人干的蠢事没什么不一样,脑子犯抽后的产物,如果一定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他干的这件蠢事很要命,这种要命的蠢事一辈子只有一次机会,干完后无论蠢事还是聪明事,都没机会再干了。 慷慨就义,从容赴死,形象很高大,也许,史书里面顺带着会提他几句,然后被千百年后的后人翻阅出来,当着外人的面嘴里赞叹几句,心里偷偷骂一句傻x,不用怀疑,李素的上辈子就是这么干的。 现在李素大约也想明白了,老天赐给他第二次生命,真不是让他来享福的,而是让他尝试一下自己前世嘴里的傻x,在干着蠢事时心里是怎么想的,是不是真如史书里所说的那样视死如归,或者如他前世嘴里说的那样愚蠢傻痴,个中滋味,此刻尽知。 “遗憾吗?” 李素看着被风吹散殆尽的灰烬,忽然问道。 王桩一呆:“啥?” “咱们十有八九要死在这座城里了,遗憾吗?” 王桩神情有些怔忪,随即憨笑几声:“没啥遗憾的。这不有你陪着嘛……” “你的意思是,临死拉了我这个垫背的?” “搞清楚,是你拉了我这个垫背的……其实我也不知咋想的。像上次在松州,我要第一批攻城赴死,那时我很害怕,而且还很不争气的哭了,怂了,因为我怕自己孤孤单单死去,到了黄泉地下。没一个人陪着我,这一次我真的不怎么害怕,死便死吧。你在,郑小楼在,蒋权也在,还有骑营这么多兄弟。大家要死一起死。我心里便松快多了,生也好,死也好,大家都在一起,上天入地,怕个毛球!” 李素万分感动地看着他,缓缓点头:“听着很动情,只是仔细一回味。大概意思还是你拉了一群垫背的……” 王桩笑道:“左右是个死,正如你所说。早晚而已。” 李素叹了口气,神情阴郁地道:“死,我并不怕……好吧,还是很怕的,非常怕,回头想想,这一生短短十几年,活得昏昏噩噩不知所为,思来尤觉遗憾,甚至有些地方连你都不如……” 王桩奇道:“你样样比我强,无论模样,性子,机智,官爵……哪点不如我了?” 李素没答话,仰头望天怆然一叹。 这话实在难以启齿,王桩虽然与他同龄,可至少娶了婆姨洞了房,而他却至今仍未破身,这一点,实在比不上王桩,也算是此生的遗憾之一吧。 拍了拍王桩的肩,李素神情有些愧疚:“固守此城对我来说,算是干了一件蠢事,令我愧疚的是,这件蠢事把你和郑小楼也拖累进来了,你与婆姨成亲未久,也没给王家留个种,来日你我纵然战死,只怕你爹娘也会怪我……” 王桩笑道:“说啥咧,我没留种,但下面还有王直啊,王家绝不了后,倒是你,你们李家就你一根独苗……” 李素摇摇头:“没办法了,家国天下,忠孝难取舍,只能对不起老爹了……” 目光投向城外远处,此时已是日落时分,敌军已全部退去,残阳的红光铺洒在沙漠上,赤地千里,如血如花。 “王桩,那支助我们守城的突厥骑兵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首领名叫巴特尔,他把曹余供出来后,你不是如约将他和族人放走了吗?” 李素点头,淡淡地道:“巴特尔曾把他们族人的驻地告诉了我,天黑以后派个人从东面出城,找到那支突厥骑兵的驻地,跟他说西州面临危难,请他召集族人相助,告诉他,不管此城能不能守住,我大唐很快便能从北方腾出手来西征,并且不久以后还会在西州建立安西都护府,今日他若愿相助,我不会给他任何银钱粮草,但来日我可向陛下保荐,将他和族人划入大唐安西都护府治下,并任他在西州范围内选一块草肥水美之地放牧,繁衍族群……” 扭过头看着王桩,李素轻笑道:“让人问问他,敢不敢用族人的性命搏一个敞亮前程,他若愿意,我李素,大唐泾阳县子愿与他结拜兄弟,日后祸福同之,生死共之。” 王桩眉头跳了跳,迟疑道:“你是打算请那支突厥骑兵帮咱们守城?可是……这做法岂不是跟曹余当年所为一模一样?擅调外族军队,这可是犯忌讳的事……” 李素古怪一笑:“忌讳?咱们命都快没了,还管什么忌讳!王桩,行事不可墨守陈规,到头来规矩守住了,命没了,值吗?曹余是曹余,我是我,做法一样,但说法不一样,别人说来是我与外族私通,可反过来,我何尝不是力挽狂澜?既然是西州别驾,自有临机专断之权……” 王桩不解道:“曹余也是这么干的啊,说法为啥不一样?他当年雇请突厥人,不也是力挽狂澜吗?” 李素笑道:“一件事正着说,反着说,端看说的人是谁,怎么说,曹余流年不利,得罪了我这个小人,还被我拿了把柄,所以他成了勾结异族,而我,是被陛下亲自贬谪到西州来的京官,是天子近臣,哪怕是被贬谪,圣眷也比他隆厚,所以我这么做便是力挽狂澜……” 叹了口气,李素摇头道:“这些,是官场里的套路,黑与白,是与非,不在其事,而在人心,你听不懂这些,也没必要学这些,官场看似光鲜,剥开一看,里面脏得很。” 王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正要说点什么,却猛然听到身后传来幽幽的声音。 “我都听到了……” 二人大惊,急忙转身,却见曹余赫然站在他们身后,神情幽怨地看着远方,似沉思,似悲怆。 “曹……曹刺史,你……你怎么在这里?”这回连李素都尴尬了,老脸热得慌。 曹余没理他,手扶着城墙的箭垛,眺望着远处如血残阳,无限幽怨地叹息:“难怪今年走背运,难怪稀里糊涂被人夺了权,原来我得罪了小人……”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九章 攻守鏖战(上) 战争是人与人之间的厮杀,再先进的武器,再超凡的战术,最终要达到的目的也是最大限度地消灭敌人,所以,一场战争里,士兵无条件相信并服从军官,军官无条件服从将军,从上至下一条心,这场战争才有胜利的几率。 西州城守军将士们还是很相信李素的。 自从李素兵围刺史府,与曹余长谈之后很不客气地夺了他的权,李素紧接着便是大刀阔斧的修城墙,召府兵,练乡勇,整军备战。 敌军大部攻城以前,西州城两个折冲府,一个骑营,一个乡勇营,共计五千余人,日夜不停地操练,操练的这些日子里,折冲府,骑营和乡勇渐渐磨合,李素每日督练,也渐渐在将士们心中树立了威信,可以说,如今李素对西州的所有兵马有着绝对的控制权。 守住一座城,绝不容许军中有任何派系,再退一步说,绝不容许在战时有任何派系,这是守住城池最基本的条件,天幸李素赶在敌军攻城前把隐藏在西州城里所有的内忧问题全解决了,这才有如今的众志成城,齐心抗敌,或者说,若西州城在外敌进犯前没有达到这个条件,李素前日踏出西州一步后,绝不会再掉头回城。 亲手整肃过后,西州渐渐焕发出多少年不曾有过的生机和希望,城里老人孩子脸上的笑容多了,小商小贩叫卖吆喝的嗓门大了,商队进出城门愈发频繁了,连巡城的军士遇到百姓也会温和笑着点头招呼了…… 这是李素的成就,他在西州最酷寒的季节亲手种下了一批种子,随着时光渐移,种子生根发芽。从土里钻出,用嫩绿的生机趋走了严寒,如此充满希望的一座城,怎舍得离开? ………… 中军阵内,大鼓发出轰隆如雷霆般的巨响,每一记节奏伴随着军士每一步推进。 城墙上。守城军士握紧了手中的长矛长戟,紧张地注视着前方一步一步推进的西域联军。 二百步。 蒋权抽出手中长剑厉喝:“弓箭,上前!” 一百五十步。 敌人中军阵中的战鼓节奏徒然加快,随之攻城军士的脚步也加快。 一百步。 轰!敌军前阵亮出盾牌,步步逼近。 五十步。 蒋权手中长剑猛地往下一指:“放箭——” ………… 漫天箭雨倾洒而下,敌军盾牌纷纷上举,一阵叮叮当当的脆响,大部分的箭矢被盾牌挡住,唯独一些零星箭矢幸运地透过盾牌的缝隙。射进后排敌军的身体内。 三十步时,敌军中军鼓声忽止,悠长呜咽的号角声在半空中回荡不息,然后,敌军阵列中抬出数十架攻城云梯,在盾牌的掩护下全速奔跑前进,密密麻麻的队伍同时发出震天的喊杀声,千人万人汇聚成一道黑色的巨浪。狠狠朝城墙拍击而去。 攻城,守城。豁命以赴。 李素站在城墙中央的箭楼下,冷冷注视着那道黑色的潮水狠狠冲击着城墙,他并无战争经验,也不敢胡乱指挥,守城的指挥权全部交给了蒋权,但他仍然站在城头一动不动。 他是主将。是目前西州城最高的官员,他站在这里,就是军心。 郑小楼和王桩站在他身侧,郑小楼握着一柄长剑,神情凝重地注视着城外的动静。王桩却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面方形木盾紧紧与他并肩,但凡城外有冷箭射来,往往是郑小楼出手一剑将冷箭磕飞,或者王桩用木盾一挡,二人此时忠心履行着主将亲卫的职责,不敢让李素伤到一分一毫。 攻守之战很快进入白热化,当数十架云梯上面如同蚂蚁噬树般爬满了敌军时,蒋权终于狠狠一咬牙,厉声道:“上震天雷,每人相隔三丈,点火!” 一百军士仍如昨日那般将震天雷同时点燃,震天雷冒着白烟被扔到城墙下,轰隆隆的巨响中,敌军再次留下无数尸首和惨叫哀嚎,然而,这一次,他们却没有逃走。 李素眼中瞳孔剧烈收缩了一下,心徒然下沉得厉害。 面对如此犀利,杀伤力如此巨大的火器,敌军士气竟然没有崩溃,尽管他们的眼中充满了恐惧,可没有一人后退,仍旧嘴里咬着弯刀不屈不挠朝城头攀爬,刀砍戟戮,毫不退缩,每个攀上城头的敌军眼里都充满了疯狂而决绝的目光,像一只只困兽,发了疯似的向守军发起攻击。 不仅是守军,连指挥守城的蒋权都大吃一惊,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 “震天雷,再扔!”蒋权咆哮着下令。 一个个冒着白烟的小陶罐再次扔下城墙,仍旧是熟悉的轰隆爆炸声,仍旧收获了无数条人命,可是,意料之中的崩溃逃窜并未发生,敌军仍旧不要命的往上攀爬,对城墙下袍泽的惨叫哭号充耳不闻。 攻守双方的士气顿时出现了逆转,守军将士变得惶然起来,而攻城的敌军则趁着守军抵抗时心神不宁的当口,飞快攀上了城墙,西面的城头十余处垛口失去掌控,被敌军趁势攀上城墙,跳下城头马道,手中挥舞着弯刀开始厮杀,西州城瞬间陷入失守的边缘! 李素脸色阴沉地注视着这一切,有些事情,必须自己亲身经历过他们才肯相信,以为依靠震天雷便能守住城池,这种想法实在太天真了,攻与守,胜负的关键是人,是敌我双方的将士,而不是一个个冰冷无情的小罐子。 扭头望去,城头另一边,蒋权已被三名敌军缠上,三人合击颇具章法,进退攻守配合得很有默契,饶是蒋权武力过人,却在三人的进退配合下显得力不从心,左右支绌。 李素眼皮跳了一下,自顾尚且不及,显然更无法指挥全局,这个时候不得不接管指挥权了。 “王桩,赶紧从南面守军那里调一千人来增援西面,分出一百人专司扔震天雷,城头上打成什么样都不要管,只需不停往城下扔震天雷,给我把那些还未爬上城墙的敌军截住!” “郑小楼,蒋权那里有危险,去帮他把……” 话没说完,郑小楼白眼一翻,淡淡地道:“我不走。” “你!”李素大怒,扭过头瞪着他。 “瞪我我也不走,你身边没有我,最多只能活一炷香时辰,就会被敌军的冷箭射死。”郑小楼懒洋洋地道,城头杀得尸山血海惨叫连天他都懒得理会,神情如同闲庭信步般惫懒惬意。 李素语滞,虽然是实话,可这实话听得很刺耳,感觉自己在他眼里就是个废物…… “这一战结束后再跟你算帐!”李素重重地指了指他。 “嘁!”郑小楼白眼一翻,一脸无所谓,像被教导主任逮住的抽烟的学生老油子。 城头马道上,东面调集而来的一千名守军执戈抄戟快步跑来,迅速加入了战团,与攀上城墙的敌军厮杀起来,马道另一侧,一百名守军点燃了震天雷的引线,不停往城墙下扔,一阵又一阵的爆炸声此起彼伏,城墙一阵又一阵惨叫哀嚎,在攀上城头的敌军和正在朝城墙冲锋的敌军之间形成了一道火力封锁线。 攀上城头的敌军不过寥寥数十人,按原本攻城的战术,一旦有人攀上,便与城头守军展开厮杀,用生命和毕生力气为后面正在攀墙的袍泽争取时间,直到攀上城头的人越来越多,守军已无法组织有力的抵抗,只能自顾与敌军杀作一团,到了这个地步,这座城池基本算是失陷了。 可今日震天雷终究还是发挥了大作用,不要钱的小陶罐不停往下扔,形成一道火力封锁线,已攀上城墙的敌军军士后继无人,增援断绝,数十人没有新的力量补充,很快便被淹没在守军将士的枪林刀海之中,西面城头的控制权终于再次被夺回。 城外敌人中军阵内,震动人心的进军鼓声再次擂响,又一道黑色的潮水无情地向城头扑来,喊杀声震九天。 李素叹了口气,敌军今日士气不同于昨日,显然主将对西州城志在必得,而且决心今日一举攻破西州。 今日,必将是一场苦战,恶战,不知接下来的第二轮厮杀,将会多么惨烈。 蒋权已带了伤,刚才城头情势惊险万分,与敌厮杀时后背被敌军一个士兵狠狠劈了一刀,伤口长达一尺,从上至下斜划而过,此刻鲜血直流。 蒋权却顾不上这些,连伤口都未处理,见敌军第二轮攻城开始,不由狠狠吐了口唾沫,放声笑道:“好个杂碎,老子喘口气都不让,全军,备战!先搬擂石滚木和火油,震天雷给老子省着点,外面还有几万头畜生等着咱们杀呢!” 李素转过头道:“王桩,再从东面城墙调一百名乡勇,城内正中临时搭个简陋工坊,让这一百名乡勇给我继续造震天雷,能造多少算多少,快去安排!” *************************************************************** ps:还有两更。。。没错,今晚又是三更。我疯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章 攻守鏖战(中) 战争胜负不能靠武器,武器再犀利,用它的人不对,仍改变不了败局。¤頂點說,.. 但它该用的时候还得用,眼下能做的,便是尽一切可能,调用一切能调用的力量,死死守住这座城,给自己和袍泽们挣命。 城内工坊再次开工,幸好上次王桩亲自从沙州弄来了一大批硝石硫磺和木炭,这家伙做事一根筋,守城需要什么东西便玩命似的弄来,越多越好,王桩当初从沙州整整牵了一支商队,上百匹骆驼,装载的全部都是制造震天雷的原料,所以城里造了一万多个震天雷后,原料仍绰绰有余。 原本工坊请了百多个百姓制造火器,后来李素将所有百姓尽皆驱离出城,工坊便从此停顿下来,意料中以为一万多个震天雷足够守城之用,可李素见今日敌军不要命的攻城架势,不由担上了心事,若每日守城都如今日这般艰难,震天雷这东西还是越多越好,否则城池难守。 李素不由庆幸王桩做事一根筋,幸好有了他,城里造震天雷才有了充足的材料,否则守城之战会更加艰难。 军令传达下去了,一百名乡勇放下了兵器进入工坊,按李素的流水线生产法开始造震天雷,西面城头上,敌军的第二轮攻城也进入了白热化,这一轮进攻比上次更加猛烈,敌军主将似乎已察觉到攻破西州城比他想象中困难,于是激发了他的凶性,索性放开手脚,以添油填命的蛮横战术,向城头守军发起猛攻。 不仅如此,城外中军阵内,竟缓缓推出了一辆攻城车。 攻城车的主体是一根四五合抱粗细的大木桩。木桩的前端呈锥状,锥尖直指城门,下面则由四个大木轮子托举着,从中军阵到城门,大约五里之遥,攻城车慢慢朝前推进。快到城门时才徒然开始加速。 城楼上,蒋权见状大急,赶紧调集千人用尽城中一切堵住城门,而李素则下令将十个震天雷固定住,再将它们的引线捆绑捏合在一起,用火把燃了朝城墙下一扔。 轰的一声巨响,城墙明显一阵轻微的摇晃,再往下看时,攻城车已被炸得没了形状。推车的数百名敌军,只剩下数十人抱头仓惶逃窜,还未跑到中军阵前,便被敌军的将领迎面赶来,将那些逃兵一个个砍了脑袋。 触目所及,皆是尸首与残肢断臂,皆是鲜血与白森森的断骨,还有无数伤兵倒在血泊里无助地哀嚎。呻/吟,城头上。攻守双方仍在豁命厮杀,攀上城头的敌军被数名守军一阵刀砍戟戮杀掉,又或者数名敌军选一个最薄弱的地方趁虚而上,几人合击,弯刀舞得虎虎生风,然后再被守军一拥而上砍倒。 蒋权满脸是血。已分不出是敌人的还是他自己的,在城头马道上来回奔跑,嘶哑着嗓子大声下令,东奔西顾,手忙脚乱。李素忙着从东南北三面调兵,郑楼紧紧跟在他身后,不时挥剑磕飞一两支射向李素的冷箭。 厮杀惨烈,赤血十里,城池在落日的余晖里呜咽,晚霞晕染的火红天空下,似乎有双冰冷无情,视万物为刍狗的眼睛,冷冷地注视着人间生灵的互戕,杀戮,看着无数付出了生命却不曾被载入青史的生命消失在世间,再入轮回。 地角寒初敛,天歌云乍飞。大旗危欲折,孤将定何依? 直到日头完全隐没地平线下,城外中军才突然传来一阵鸣金声,攻城的敌军如潮水般退去,扔下城墙内外上千具尸首。 敌军完全退去后,李素才无力地朝地上一坐,背倚着城墙箭垛,长长叹了一口气。 这座孤城,又守住了一天。 艰难,惨烈,残酷,却又无可奈何,所有的牺牲,只为了活着。 ………… 将士们都累了,不管不顾地瘫倒在城头各处,有的呼呼大睡,有的捂着伤处低声吸气喘息,还有的扔了兵器,跪在要好的袍泽尸首前哀哀恸哭不已,战后的人间百态,城头上一眼分明。 李素累得不行了,神情愈见颓靡,心情也越来越沉重。 固守西州,他一直是悲观态度,这座城能守住三五天,运气好或许能守十来天,但若敌军不放弃,每日这般疯狂攻打,十天,最多半个月以后,他也没把握能守下去。 太艰难了,城墙脆弱,四周孤立无援,守军里面还有一半是可以被称为乌合之众的乡勇,战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种种不利的因素加起来,这座城已注定了必破的结局。 守不住的那一天,该怎么办呢? 李素疲惫地睁开眼,怔怔望着东边悄然挂上的一弯新月,嘴角露出一抹复杂的笑容。 守不住的那天,自己可能真会选择与城皆亡吧,既然那天从逃跑的半路上义无返顾走回来了,那么,与城皆亡便是自己必然的结局,不为社稷,无关善恶,纯粹只为自己的余生能够活得体面一,不那么愧疚。 夜幕刚刚笼罩这片焦烟与赤血混杂的土地,城头已是此起彼伏的鼾声,有的嘴里还咬着半块菜饼,人却已经睡着了,还有的重伤者已没了声息,似乎已在沉睡中逝去,醒着的将士探探鼻息,然后叹口气,沉默着将逝者抬下城头。 蒋权一屁股坐在李素身旁,后背的伤口已处理过了,脸上还有两道长长的刀伤,随便在上面涂抹了一些黑乎乎的伤药。 他的眼眶充血通红,不知是因为疲惫还是伤痛,坐在李素的旁边重重叹了口气,垂头沉默不语。 李素仰望着头皎洁的新月,淡淡地道:“我军伤亡如何?” 蒋权嘴唇嗫嚅几下,道:“死了八百多个,重伤二百余,重伤的人里面有六十多人怕是……熬不过今晚了。” “也就是,今日一战,咱们五千守军死了八百多人,再加上不能动弹的重伤者,差不多折损了一千人,对吗?” 蒋权眼眶一红,头。 李素脸上泛起几分苦涩:“这才守了两天,竟折了一千,咱们还能经得住敌人几次攻城?” 蒋权叹道:“尽力而为吧,终归把这条命留在西州,以报陛下皇恩便是。” 李素摇摇头:“不能这么傻乎乎的死守下去,太被动了,咱们要改变战术……”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一章 攻守鏖战(下) “固守”二字害死人,到“守”,便是龟缩在城里,傻乎乎等着别人来攻,傻乎乎在城头跟敌人玩命,最后傻乎乎被敌人杀掉,死前还觉得自己死得特别高大伟岸,从来也不想一想,如果守城的将军能够想出一个避免或者减少伤亡的法子,是不是就可以不用死了? 幸好李素没那么傻。≧頂點說,.. “守”的意思,不仅仅是被动防御,“守”是目的,不是过程,城池不失便达到了“守”的目的,至于过程,大可推陈出新,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让敌人被自己牵着鼻子走,才是战争的王道。 蒋权是个不错的将领,不但个人武力高,操练兵马也是行家,更重要的是,曾经在右武卫禁军里接受的洗脑教育很彻底,所以有一颗又红又专的心,为了陛下,干什么都愿意,哪怕付出生命,也是无上光荣的。 老实,要不是李素身边缺人的话,还真想忽悠他浑身绑满震天雷,头上再系一根红布条,对敌营发起自杀式冲击,运气好炸死敌军主将的话,这场战争不定就结束了。 “改变战术?咋改变?”蒋权挠头。 李素收回仰望星空的文艺目光,咳了两声,道:“你看啊,咱们如今城里守军只剩四千来人了,对吧?敌我双方白天打累了,大晚上都在睡觉,对吧?” 李素一句,蒋权一下头,画面充满了孺子可教的和谐感。 李素接着道:“要掌握攻守之战的主动权,那么,就不能被敌人牵着鼻子走,凭什么他们吃饱喝足睡够了,想什么时候攻城就什么时候攻城?凭什么他们不跟我们商量一下时间。开打就开打?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反正我有一种不被人尊重的屈辱感……” 蒋权:“…………” “所以,咱们现在要做的,是把主动权抢回来,由我们来掌握!以后我们什么时候打就什么时候打,什么时候该休息就什么时候休息。他们要打或是要休息,得先看看咱们的脸色。”漆黑的夜色里,李素眼中一团火花一闪即逝。 “李别驾,您还是直吧,到底怎么做。” 李素沉吟片刻,缓缓道:“今晚子时,你领一千将士悄悄由东门出城,绕城半圈后,向敌营发起奇袭。记住,多带一些震天雷,什么都别管,燃了往他们大营方向使劲扔……” 蒋权大吃一惊:“袭营?这……李别驾,末将仔细看过,敌军营盘扎得很稳当,主将显然治军有方,非无能之辈。夜晚大营明暗哨少放出三里之外,咱们一千人袭营。怕是近不了敌营的边啊……” 李素叹了口气,道:“谁叫你冲进敌营去了?那不是送死么?我只是让你绕营而袭,把他们都叫起床,教教他们何谓‘闻鸡起舞’而已,震天雷会用吧?燃了朝敌营方向一扔,能扔多远扔多远。轰隆一炸,呵呵,大家都失眠了……” 蒋权到底不笨,立马明白了李素的意思,兴奋地一拍大腿。道:“原来是疲敌之策!好主意!” 李素摇头:“是疲敌之策,也是疑敌之策。” “何谓‘疑敌’?” “你领一千人,每隔半个时辰或一个时辰,便朝敌营扔几颗震天雷,一晚重复三四次,只听到动静,却无实际行动,我问你,你若是敌军主将和他麾下的将士,你会怎么想?” 蒋权眯着眼,笑得很不善良:“我若是敌军将士,一晚反复经历三四次大动静却毫无动作后,心中必然懈怠,以为对方只不过区区疲敌伎俩……” 李素头,道:“不错,所以闹出三四次动静,敌军渐渐放松警惕疏于防范后,你不妨领将士们来一次真的,敌军营盘扎在西面沙漠里,你领将士们绕个远路,从旁边绕到敌营后方,我这里在城头以锣鼓吸引敌营注意,你在后方猛地发起袭击,袭击也不必要杀进营里,只消朝他们的营帐远远扔几百个震天雷,扔完便跑,赶紧回城……” 蒋权听完大喜,连连头不已。 李素笑道:“领兵打仗,其实我是外行,蒋将军才是真正的将才,这些化外蛮夷虽然治军有方,但对咱们中原传下几千年的兵法却不一定了解,兵法虚虚实实之道,他们不一定懂,但你懂。” 蒋权心悦诚服地抱拳,由衷叹道:“难怪李别驾少年之龄能够名满长安,别驾委实才华盖世,文武双全,盛名之下果然无虚士,末将佩服。” 李素很久没听到夸奖了,闻言不由高兴得眉开眼笑,只可惜蒋权这家伙夸人的篇幅太短,令他颇有意犹未尽之憾,沉默许久,见蒋权夸完这几句后果然没下文了,李素失望地叹了口气,忍不住帮他补充完善道:“……而且长得也很英俊,这个,你刚才忘记了。” 蒋权:“…………” “盛名皆是浮名,虚名,不提也罢,但长得英俊却是实实在在的,看得见也摸得着,只见一眼便忍不住心生喜悦……” “别驾,李别驾……”蒋权不得不打断李素没皮没脸的自我吹嘘,满头大汗道:“别驾,离子时不远了,末将这便去调动兵马,准备出城。” “啊,哦……好,你去吧,心保重,记住,万不可擅闯敌营内,绕营袭扰便可。” “是。” *************************************************************** 这一天注定不平静。 白天不平静,晚上也不平静。 李素受够了被动挨打的固守,所以他要改变。用兵一道,以正合,以奇胜,应于西州防守,所谓“正”者,便是白天的正面攻守之战,“奇”者,便是夜晚的袭扰敌营,疲敌疑敌之策。 子时,夜色愈浓,伸手不见五指。 蒋权集结了千人骑队,马裹蹄,人衔枚,东面的城门悄然打开了一线。 值得庆幸的是,敌军主将似乎也懂那么一兵法,居然知道“围三阙一”的攻城手段,三万大军将南北西三面围住,唯独放开了东面,只遣了一些常散军士和斥候在东面严密监视,显然敌军主将要的只是西州这座城池,而不是最大限度的歼灭唐军。 所谓“围三阙一”,就是围住城池的三面,独独放开一面,任敌人撤逃出城,若敌将存了全歼的心思,那么那一面“阙”的地方则必然埋伏下重兵,只待守军撤逃出城后,找个风水好的地方把他们全灭了,若敌将心有顾忌,或是只想达到占领城池的战略目的,那么放开的那一面便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逃生之路,任由守军逃离。万法妙用,存乎一心。 这个做法其实也符合情理,西突厥与西域诸国虽悍然出兵攻打西州,但对大唐的威名多少还是有几分顾忌的,围三阙一的做法一方面留条退路,削弱守军誓死守城的意志,二来也算是就坡下驴,希望唐军识趣东撤,唐军伤亡得越少,将来等李世民缓过劲后,他们也有转圜的余地。 战争,从来都是政治的延续。 千人骑队出东城门,无声无息地在夜色下潜行,茫茫沙漠,广袤无垠,避开巡行的敌军斥候和散军并不难,蒋权领着骑队从东面绕出十里开外,然后再折转方向向敌营行进,一路放马疾驰。 夜风呼啸而过,冰冷如水,蒋权身着铁甲,迎着夜风,骑在马上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回头再看看越来越远的西州城池,城池的箭楼最上方,借着新月微弱的白光,依稀可见一杆象征大唐的龙旗稳稳地插在箭楼上,倔强不屈地迎风招展。 蒋权心头一热,扭过头再望向敌营时,已是满脸杀机凶色。 **************************************************************** ps:平安夜大家都在胡吃海塞,老贼却在家里熬夜码字,而且又是三更,看在我如此勤劳的份上,诸君给张月票聊作鼓励如何?(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二章 王师征西 西州城头一片漆黑。 所有照明的火把被李素下令灭掉了,城头笼罩在一片深深黑暗之中。 放眼眺望远处的敌营,依稀可见零星的灯火,在黑夜里如同萤火虫般闪烁摇曳。 李素站在城头,人也笼罩在黑暗中,静静注视着远处的灯火,看不清他的表情,夜空的皎洁月光倒映在他的眼中,像繁星般深邃,闪闪发亮。 王桩睡足了一觉,打着长长的呵欠,边伸懒腰边走到李素身后。 “子时已过了大半,蒋权那家伙该有动静了吧?”王桩揉着惺忪的睡眼道。 李素摇头:“不一定,夜袭敌营,变数太多了,任何一件不在我们算计之中的偶发事件,都有可能令这次夜袭功败垂成。” 王桩眨眨眼:“你是说,蒋权袭营有可能失败?” 李素失笑:“无论任何夜袭,都要冒天大的风险,成败五五之数,全凭天意,失败也在情理之中啊。” 王桩神情黯然道:“若是失败,今晚出城的这一千弟兄……” 李素叹道:“正如你昨日所说,既然选择了守城,终归要走上这条路的,早晚而已,就算蒋权他们今晚失败了,他们,也只比我们早走几天。” [“这座城……果真守不住么?你向来最有本事,你也没办法守住?” 李素苦笑道:“战争靠的不是个人本事,正道诡道,以力降,以谋算,你来我往都是实实在在的拼两支军队的实力,个人本事再高。拿到战场上终究也是渺小的,如今敌军数万之众,而咱们只有区区数千,对他们来说,这叫‘碾压’,‘碾压’你懂吗?就是毫不费劲吹口气能把咱们灭了。” 王桩不说话了。和李素一样将目光投向遥远的灯火。 没等多久,忽见远处敌营的东面一道强光一闪即逝,紧接着传来一阵阵轰隆隆的爆炸声,整个敌营的火把次第点亮,将营盘照得亮如白昼,大营内人影幢幢,狼奔豕突。一派热闹非凡。 李素和王桩脸上露出喜色,王桩狠狠拍了一下城墙箭垛,疼得龇牙咧嘴。却大笑道:“蒋权干成了!好一条汉子!” 李素也笑,不过并没有王桩那般失态,他很清楚行动的计划,这一次只是袭扰,袭扰的意思是,只需闹出动静,不必接敌,一触即走。所以蒋权这次冒着风险,最终的成果只不过是把敌人叫起床热闹一下而已。 看着远处敌营乱成一团。李素不由心塞,如果自己手里能够多出一万兵马的话,此时趁乱由西面掩杀而去,来一出真正的“声东击西”,则敌军必然会吃个大亏,可惜自己只有数千兵马。人数太少,杀进敌营无异滴流如海,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将寡兵少,便只能闹点动静了。 轰隆的爆炸声大概维持了一炷香时辰,敌营里鸡飞狗跳。人吼马嘶,最后渐渐趋于平静,显然蒋权闹出动静后拍马便走了,敌营仍然灯火通明。 蒋权走了倒轻松,敌人却睡不着了,包括主将在内,除了暴跳如雷加强戒备,派兵追赶蒋权之外,剩下的全都失眠了,大家躺倒在地,仰望夜空,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北方,薛延陀草原,唐军正在打扫战场,焦土黄烟,残垣断壁,可战场上却洋溢着一片喜悦。 时至贞观十三年八月,经过一年多的僵持拉锯,李世民领四道八万精锐府兵,终于彻底平灭薛延陀,整个北方草原被横扫,大唐的版图如同白纸浸墨一般迅速扩张,北方一片沃土和肥美的草原尽入大唐囊中。 最后一战,唐军与薛延陀决战于鄂尔浑河南郁督军山,薛延陀真珠可汗的牙帐便设于此,此战平原相决,说不上多么惨烈,李素所造震天雷在城池攻守方面相对弱一些,但用于平原骑兵决战,却发挥大作用,再加上李世民布局多年的推恩,用间,刺杀,潜伏破坏,收买离间等等见不得光的手段,薛延陀内外交患,终于不敌。 此战,唐军歼薛延陀大军十三万,真珠可汗夷男阵前亲自杀敌,却终挽不回败局,战败后,真珠可汗领数千残兵仓惶往西逃窜,却不料败军中忽然发生内讧,早被大唐细作收买拉拢的真珠可汗二子突利失暴起发难,于逃亡路上射杀其父真珠可汗及其兄长大度设,趁势收编了残军,率部南下,向大唐天可汗陛下李世民投降。 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就这样结束了,北方薛延陀广袤草原被收纳归唐,御帐之中的李世民连下数旨,其一,建安北都护府,都护府建于原真珠可汗的牙帐所在,鄂尔浑河南面,其二,历数真珠可汗多年不臣之举,故天可汗兴王师伐无道,并广发告示,不罪协从,余者不究,以安薛延陀各部族首领和牧民之心,其三,封真珠可汗二子突利失为多弥可汗,并赐金帛若干,牙帐设于安北都护府旁,与安北都护府大都督代大唐天子统领薛延陀各部族诸事…… 这几道旨意颇具深意,上下连贯起来一看,薛延陀汗国基本已是名存实亡,安北都护府的建立,意味着原薛延陀领土版图彻底划归大唐,而新立的多弥可汗突利失,虽居可汗之位,实际上却被架空成了傀儡,连牙帐都被安置于都护府旁边,突利失还能如何蹦达? 唐军打扫战场,收纳财物,马匹和尸首,李世民领麾下诸大将和文臣,负手缓缓在战场上信步。 阳光很刺眼,铺洒在绿色葱郁的草原上,远处的焦烟已散尽,不知何处遥遥传来悠长而悲伤的草原长调。如泣似诉,怆然伤怀。 李世民脚步一顿,眉头已然皱起:“大胜之喜,何人吟唱如此伤怀长调?” 身后的长孙无忌楞了一下,行礼道:“臣这便着人查缉……” 刚转身,忽听李世民道:“罢了。由他唱吧,我大唐之喜,却是薛延陀之悲,亡国之痛,悲哉恸也,朕即天可汗,若连让人唱歌都不许,怎配‘天可汗’三字?” 长孙无忌急忙躬身拱手:“陛下仁厚圣君也。” 李世民眯眼环视四周,低声道:“大获全胜。北方之患尽除,朕寝食可安矣!辅机,我军伤亡可有数目?” 长孙无忌忙道:“此战耗时一年半,贞观十二年二月出征,时至今年八月,我大唐四道八万府兵战死者共计一万三千二百人,重伤者八千余,轻伤未计。耗粮草军械生铁和马匹等……” 话没说完,李世民摆摆手:“这些你不必说。回头奏报于朕,给朕拟旨,战死者厚葬,恩荫其父母子女,伤者优待,赐关中良田耕牛。派人八百里快骑回长安报捷,可解宵禁,臣民同庆。” 长孙无忌一一记下,唯唯称是。 停顿片刻,李世民的目光转而望向西面。喃喃道:“也不知李素那小子如今怎样了,西州……该不会被西域跳梁小丑攻下了吧?” 长孙无忌想了想,道:“昨日臣的长子冲儿给臣寄来家书,家书中说起一些长安琐事,里面提到了一件事,三月以前,程知节的郊外庄子忽然出动了一千庄丁,由其长子程处默带领,浩浩荡荡往玉门关而去,冲儿打听了一下,原来这一千庄丁竟是程知节派去驰援西州的……” 李世民的眼皮猛地跳了几下,沉声道:“程知节不是不知轻重之人,他庄子里的庄丁皆是百战老兵,连他都派出庄丁驰援西州,而且还是长子领兵,看来西州情势已万分危急了,否则程知节那老货不会这么不懂规矩。” 长孙无忌道:“陛下之前不是已经下旨调动玉门关三千兵马驰援西州了吗?” 李世民叹道:“一来一去,数千里路,时间都耗在路上,朕如今最担心的是,当援兵到西州时,西州已城破易主矣!” 长孙无忌沉吟片刻,摇头道:“臣以为……西域诸国恐怕没这么大胆子,或许有小股军队袭扰攻城,但应该不会大举进犯,如今我大唐兵锋正盛,西域诸国闻我威名,必不敢轻举妄动。” “不一样,西州不一样,这几年,怕是西域诸国特别是高昌和西突厥也渐渐寻摸出西州这座城的重要性了,否则不会时常扮作盗匪袭扰劫掠丝绸之路,朕敢断言,这座城西域诸国必取之,只要他们攻下西州,再遣使大张旗鼓入长安递国表,言称西州原属高昌,今日拿回正是合情合理,城已被占,大唐又师出无名,朕也拿他们没办法,所以,他们攻打西州可以说是毫无顾虑。” 长孙无忌沉默,叹道:“倒是苦了李素那孩子……” 李世民苦笑:“朕当初调任他去西州为官,原只想磨磨他的性子,然后为朕在西州做点名堂出来,兴兵也好,兴商也好,李素有大才,自当知朕的深意,程知节那老货冒着被朕责罪的风险,擅自出动庄丁驰援,显然西州情势已然不妙,李素此子看似油滑,实则心高气傲,从不肯低头,如今竟也向程知节求援,西州怕是摇摇欲坠矣,西州关乎大唐西面战略百年大局,如今薛延陀已灭国,朕终于腾出手了,辅机,传朕旨意……” 长孙无忌躬身听命。 李世民直起身子,神情忽然变得威严无比,沉声道:“高昌国主麴氏文泰,自贞观九年以后,勾连突厥,常行劫掠欺凌之事,居域中而自大,渐失臣礼,其心可诛,令侯君集为交河道行军大总管,薛万均,阿史那社尔为行军副总管,领军四万,征伐高昌。” 长孙无忌迟疑了一下,道:“陛下,为何不直接驰援西州?此番若向高昌国宣战,西域诸国还有大唐四面邻国的反应……” 李世民哈哈大笑,目光中露出天子霸气:“朕即天可汗,兴王师而伐不臣,天下谁敢指斥?高昌国。西突厥,大唐西面之患也,朕若不趁势而除之,待到何年何月?辅机莫忘了,平西域诸国事小,朕。要的是丝绸之路!这条路太重要了,朕必须将它牢牢的,完全掌握在手心里!谁都不许染指!” 长孙无忌凛然躬身,随即又犹豫道:“陛下,如今我王师新败薛延陀,正是人困马乏之时,此去西州数千里之遥,臣恐将士力疲而生怨……” 李世民点头:“辅机此言有理,不过……战机稍纵即逝。平西域的时机百年难遇,说不得,也只好劳师以远了,传朕旨意,四万征西府兵每人赐银钱一贯,战功所赐相比常例再多三成,另,因战功而晋升者。皆加一级。” 长孙无忌笑道:“如此,将士必用命以报天子皇恩。” “离长安日久。也不知承乾那孩子监国如何,这次西征朕和辅机便不亲往了,侯君集他们去吧……”李世民一顿,忽然加重了语气:“叫侯君集记住,高昌国一定要给朕灭了!国主麴文泰给朕拿回长安,灭了高昌。也顺手敲打一下西突厥,让他们老实一点,莫惹得朕火起。” “是。” 李世民点点头,再次望向遥远的西方,天尽头几朵白云下。一缕黑色的焦烟升腾。 那张年轻温文的脸庞从脑海里闪过,李世民嘴角勾起一抹笑容,喃喃道:“小子,但愿你能撑到朕的王师到来……” 李素在支撑着西州的战局。 蒋权的袭扰行动很有效果,一整晚袭扰了四次,李素站在城楼上,看着远处敌营一次比一次巨大的动静,心中清楚,敌人已快被蒋权逼疯了。 每一次都是鸡飞狗跳,每一次都伴随着轰隆的爆炸声,然后,每一次尽遣大军追赶皆徒劳而返,蒋权和麾下兵马像只兔子似的跑得飞快,根本不与敌人接触。 如此反复几次,是个正常人都会疯掉。 后来两次,敌人大约已心生懈怠,每次追还是追,戒备还是戒备,可力度一次比一次小,最后索性派出两支人马专门等在营盘周围等着追蒋权,其余的人全部睡觉,而且睡得雷打不动。 爆炸也好,袭扰也好,敌军主将好歹也读过几本中原的兵书,他算是看清楚了,这分明是疲敌之策,对付疲敌之策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就是雷打不动的睡觉,什么都不理会。 于是,从主将到军士,除了奉命等候追击蒋权的两支兵马外,其余的人全都心生惰性。 人一旦生出心理上的惰性,证明离他倒霉的日子就不远了。 就在敌军所有人以为蒋权只是虚张声势吓唬时,蒋权终于用实际行动给了他们意外中奖的惊喜。 寅时三刻,快天亮了,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间,也是人最疲惫最松懈的时间,蒋权按李素的吩咐,在这个时间再次发起了袭扰。 这次袭扰与前面几次不太一样。 前面几次,蒋权选择从敌营东面迂回环绕而驰,虚晃一枪拨马便跑,顺手扔几个震天雷闹点动静,而这一次,蒋权却忽然换了个方向,趁敌军两支兵马在东面严阵以待时,他却领着麾下兵马从南面突然发起冲锋。 这一次是真正的冲锋,直到隆隆的马蹄声离南面大营越来越近,营盘内的巡兵察觉不对劲大声示警时,蒋权的铁蹄已离大营南面一里之近了,于是,敌营将士不得不再次起床尿尿,顺便披甲上阵,把这支杀千刀的兵马剁碎了喂狗。 与此同时,东面严阵以待的两支兵马也紧急回援,分两面绕营,向蒋权包抄。 蒋权领着一千兵马直冲营盘,一直冲到大营的栅栏之外,随着一声令下,无数点燃的震天雷漫天飞舞,无情地朝敌军营帐倾泄而去。 这一次可不仅仅是袭扰了,而是要命。 蒋权对进犯的敌军自然没什么客气的,震天雷点燃了专朝营帐里扔,一边跑一边扔,跑一路扔一路,直炸得营盘内的将士哭爹喊娘,而后面的追兵气急败坏却又追不上。 乱套了,营盘里炸了营,真正的字面意义上的“炸营”。 从主将到军士,全都气得暴跳如雷,蒋权的高堂祖辈女性先人不知被他们的嘴问候过多少次,一时间突厥脏话,高昌脏话,龟兹脏话,各国脏话同一时间粉墨登场,各领风/骚,特么的你这混蛋不讲究啊,不是说好的只是袭扰吗?不是说好做彼此的天使吗?你突然炸营算怎么回事?人与人最基本的诚信在哪里? 一千人从敌营南面绕营而驰,从南面一直绕到西面,每名将士满载着震天雷,跑起来简直就是个移动的火药库,一千人同时扔一颗震天雷便是一阵地动山摇,更何况还是一路跑一路炸,敌军彻底被炸懵了,蒋权炸得过瘾,漆黑的夜色下也不知自己炸死了多少人,收获了多少战果,反正听着那些惨叫声,倒霉的人应该不少。 从南面炸到西面,在追兵将其堵截合围之前,蒋权和麾下兵马轻松从洞开的城门跑了进去,今晚袭营任务圆满完成。 而敌营数万将士…… 很显然,他们又失眠了。 主将阿木尔敦气得跳脚,既然睡不着,索性不睡了,大半夜擂鼓聚将点兵,黑乎乎的夜色下,数万将士于城前列阵。 可是,攻城的号令却一直没有发出来。 阿木尔敦虽然气得不行,可终究还是三军主将,最基本的理智还是有的,夜晚攻城,而且并且偷袭,在守军有所防备的情况下,无异于找死。 于是,漆黑的夜色里,守军将士一脸茫然懵懂,敌军在城外一脸悲愤难抑,敌我双方就这样眼瞪眼的僵持着,一直僵持到天边鱼肚白,攻城的号角终于吹响。 ps:大章,大章,大章……重要的事情说三遍……5000多字…… 快月底了,求月票支援一下,老贼最近还是很勤奋的,月票,我值得拥有,对吧?(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三章 福兮祸伏 第三次攻城,敌军无论士气还是战力,较前两次明显低迷了许多。 没睡醒啊,熬通宵啊。 众所周知,无论工作,学习还是打仗,都必须保持充沛的体力和睡眠时间,睡眠不够会导致效率严重下降,而且还会使得脸上皮肤过早衰老,长出黑眼圈和眼袋。 皮肤衰老就不说了,大家不在乎,可是当数万敌军将士整齐划一顶着两只大大的黑眼圈,一个个化着后现代派烟熏妆,活脱一群乡村杀马特非主流在围攻主流世界,强打起精神攻城时,画面效果是颇具喜感的。 主将阿木尔敦立于中军阵前,冷眼看着麾下将士有气无力地奔跑,架云梯,抄刀攀墙而上,再被大唐守军用钩镰一顶,云梯和梯子上的人笔直地从半空划了个半圆,重重倒地,眼看着好不容易攀上城墙的将士刚露头,迎面便被无数钢刀长戟戳出无数个血洞,还有半空中时不时飞过几个几十个冒着白烟的黑色小陶罐,落到城墙下轰然炸响,无数攻城将士惨叫着倒地…… 阿木尔敦眼皮抽了抽,这个该死的黑陶罐! 攻城艰难,守军异常顽固,昨夜大营被闹得鸡飞狗跳,一切皆因这个该死的小罐子! 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当初西域联军出征时,预估的攻城时间是三个时辰! 也就是说,他们原打算三个时辰内拿下西州的,可是现在,他们打了三天,而西州仍然纹丝不动。 西域诸国联军的君主使节们聚在一起。商议攻打西州时,所有人都是乐观的,这几年西域诸国对西州无比垂涎。其中尤以西突厥和高昌国为甚,高昌国是因为怨恨。因为西州原本是高昌的,大唐皇帝二话不说把它占了,顺手接管了西州的军政大权,高昌国稀里糊涂丢掉了一座城池,而且是一座战略位置非常重要的城池,高昌国君主怎能不恨?而西突厥对西州的垂涎,则是众所周知的原因了,因为在西域三十六个小国中。西突厥是最强大的,它强大到可以跟大唐分庭抗礼,西州这座城池的战略位置,对西突厥无比重要,它是未来与大唐争雄的一处关键所在。 垂涎西州,自然首先要对它有充分的了解,这几年西域诸国的细作和探子络绎不绝进出西州,将西州城内任何一个细节都牢牢记下,然后传回国内,而西州那低矮脆弱的城墙。仅仅两个折冲府的守城兵力等等,也在探子的记载之内。 一座如此破旧的城墙,它竟能抵挡数万大军围攻整整三日。到现在也没有丝毫崩溃失陷的迹象,敌我双方反而陷入了艰难的僵持拉锯战,你来我往各有胜负。 这是阿木尔敦绝对无法接受的事实! 一泡尿都能冲垮的城墙,数万大军攻打三日都没能攻下来,反而闹得死伤惨重,传回到突厥可汗那里,只能证明阿木尔敦这位主将无能,哪怕攻下西州,回去后也是有过而无功。饶是阿木尔敦沉稳冷静,今日此刻也禁不住开始焦躁起来。 攻城攻成这幅光景。回去会要命的啊。 战鼓隆隆,震得地面的沙粒都随着节奏轻轻颤动。只可惜今日攻城的敌军士气太低,从天亮到上午,整整两个时辰过去,城池仍然牢牢握在守军手里,丝毫没有失陷的迹象。 阿木尔敦眼神阴沉,恨恨盯着城池,骑在马上狠狠一甩披风,怒道:“鸣金,收兵!” ………… 收兵是迫不得已,作为主将,再愤怒也必须适时清醒冷静下来,然后纵观全局,衡量得失利弊,战争的成败,数万将士的性命,都在他的一念之间,而他的性命,也在可汗的一念之间。 撤军,回营,城头照例又是一阵地动山摇般的欢呼声。 一次又一次的守住城池,如今守军的士气已气贯长虹,军中再无当初那种低迷绝望的颓然之气,这一次敌人强攻无果,又一次如潮水般退去,所有人欢呼过后,感激钦佩的目光已不自觉地望向城头箭楼下默然伫立的那位少年郎,骑营自不必说,折冲府将士对他的最后一丝怨念,随着守城胜利的喜悦,也彻底消逝无踪了。 相比城头一片欢呼和笑语,如同陷入欢乐海洋的喜悦气氛,李素的心头反而愈发沉重。 他是守城的主将,同时也是最清醒最冷静的人。 福兮祸所伏,暂时的成功并不代表什么,总的来说,敌我力量对比仍是非常悬殊的,如此劣势下还得意忘形,说明离倒霉的日子不远了。 一次又一次的成功,大家渐渐把他和震天雷神化了,他们觉得有了李素和震天雷,或者说,连李素都可以没有,只要有震天雷在,城池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被攻破。 这种被极度神化夸大的想法,无疑是最危险的,可李素偏偏无法说服他们,就连蒋权和曹余如今看着筐里的震天雷,都忍不住露出喜爱和依赖之色,教李素如何劝服? 接连三日攻城,而城池仍不克,敌军的主将显然也不是吃素的,他的耐性与容忍想必已到了极限,下一次攻城,必将是一场无比惨烈艰难的恶战,这场恶战里,震天雷还能帮助守军将士迎来下一次的胜利吗?眼前这一张张欢呼雀跃的年轻脸庞,不知将有多少人在下一场攻守战中含恨逝去。 或许,也包括李素自己。 “李别驾,今日干得爽利,末将请命,今晚再领一千将士袭扰敌营!”蒋权兴冲冲走到李素身前笑道。 李素笑了笑:“蒋将军辛苦了,一夜未眠,领将士们快去歇息吧。” “末将不累,李别驾,今夜咱们再出城……” 李素忽然板起了脸,冷冷道:“今夜不准出城。” 蒋权一呆:“为何?” 李素叹了口气,道:“莫小瞧了天下英雄,昨夜我们打了敌军一个措手不及,实有取巧之嫌,可一而不可再,敌军主将也不是无能之辈,今夜敌营必有防备,你若再袭扰,必会陷入重重包围,人家设好了套,就等着你往里面钻呢……” 蒋权不服气地道:“末将今夜换个方向,换个战法袭扰,敌军必不能防也,他们难道在敌营的四面八方布下埋伏不成?” 李素摇头:“无论你换多少战法也没用,袭扰一策,只可偶尔为之,出其不意方可言胜,敌人都有了防备,如何出其不意?蒋将军,项田项将军是怎么死的,你忘了吗?” 蒋权浑身一震,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可李素的话确实有道理,敌军有了防备,袭扰已不可能奏效了,项田当初就是冒冒失失领了一千将士突袭,结果反中了敌人的埋伏,前车之鉴不可忘,蒋权也不敢拿着将士们的性命冒险了。 李素叹道:“说句不中听的话,蒋将军,你领一千将士出城袭扰,中不中埋伏都好说,沙场战阵之上,牺牲性命在所难免,可蒋将军莫忘了,你们出城的每个人身上都带着震天雷,这东西是我大唐的绝密,若落在敌军手里,被他们研出端倪,陛下绝不会轻饶我们,哪怕最终守住了这座城,终究也是有死无生的下场,所以,我绝不能让你和将士们冒险,一是为了你们的性命,二是为了震天雷,我这么说,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蒋权神情愈发颓然,无力地点点头,抱拳道:“是末将孟浪了,既如此,我们安分守城便是,有了震天雷,想必敌军也不会轻易破城,西州有我们,有震天雷,必然固若金汤,虽万夫而不可破也。” 李素苦笑了一下,这话说得太满了,世上永无固若金汤的城池,有了犀利的武器也一样,作为城池内最清醒的主将,李素现在只希望能多坚持一段日子,坚持到李世民从北方腾出手来,若北方战事不利,迟迟未能灭掉薛延陀汗国,那么,李素和整个西州城的守军将士必凶多吉少。 ………… ………… 敌军休息了整整一天,退军之后一直到第二天清晨,敌营内都非常平静,特别是夜晚,敌营辕门前的几堆篝火甚至都熄灭了,安静得如同鬼域。 李素和蒋权并肩站在城头,看着远处一片漆黑无光的敌营,蒋权脸上抽搐了几下,神情变得有些后怕。 安静不代表平静,渐渐地,蒋权也看出来了,那片漆黑的敌营里不知蕴藏了多少看不见的杀机。若非白天李素拦着,今夜麾下将士不知多少人横尸饮恨。 侧过头感激地朝李素看了一眼,却发现李素脸上一片凝重,蒋权很想不通,如今守城有了震天雷,敌军几次攻城都被击退,看得出敌人拿震天雷无可奈何,可以说形势正是一片大好之时,为何李素脸上从不见高兴的模样,反而越来越沉重? ************************************************************** ps:还有一更。。。前几天四天更了三万字,感觉伤到肾了,所以昨晚休息了一下。。。(未完待续。)(.. ) 第四百二十四章 艰难恶战 李素高兴不起来是有原因的,这个原因很快得到了证实。 第二天清晨,天刚亮,太阳还没从地平线升起来,敌军大营便倾巢而出,在城外空地上整齐列出阵式。 这一次的阵式跟以往没什么不同,事实上攻城时只需要队列,并不需要什么阵式,攻城的手段无非架梯,挖地道,撞城门等等,这些手段老套但有效,世上没有永攻不克的城池,只要攻城一方有着绝对的兵力优势,充足的粮草后勤,以及一个智商正常脑子基本不犯抽的主将,城池必然有被攻破的一天,自古无例外。 今日攻城跟以往几次都一样,可是进攻号角吹响之前,城头上的守军将士看着城外静静列队的敌军,心头忽然闪过几分不安。 敌人仍旧是同样的敌人,阵式仍是以往的阵式,可是今日敌军列阵静立时,却多了几分不一样的东西,只是静静站在那里,无形中却散发出一股浓浓的杀意,沙漠里的炎风卷集着沙粒在城外空地上肆虐,敌阵顿时隐没在漫天的黄沙中,一股肃杀之气伴随着沙尘,弥漫在西州城外上空,远远望去,仿佛一支索仇的鬼魅从幽冥黄泉里爬出来一般±↖,,令人不寒而栗。 李素站在城头,眼皮猛跳几下。 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今日,恐怕是西州最艰难的一场守城恶战,胜与负,生与死,便只在今日见分晓了。 守军将士们的脸色也变了。 说不出哪里不一样,但他们知道确实不一样了,敌军刚列好阵,他们便感觉一股浓浓的杀意充斥四周,明明是同样一支军队,可今日却仿佛完全换了人似的。一股难以言喻的惧意不知不觉间侵袭众将士心头。 很快,敌人中军阵内擂响了大鼓,紧接着,悠长的牛角号低沉呜咽,回荡于茫茫黄沙之中。 随着敌军前列一名将领厉声暴喝,整支队伍向前跨了一步。动作整齐划一的一步踏出去,发出轰的一声巨响,连大地都仿佛抖颤了一下。 仅仅这股气势,已令城头的守军变色了。 李素见势不妙,这样下去很危险,恐怕敌人还没冲到城墙下,己方的士气已被敌人的这股威势消磨殆尽。 于是李素锵地拔出腰侧长剑,斜举遥指向天,厉声喝道:“记住!我们的脚下。是大唐的国土,是大唐的城池!大唐万胜,任何胆敢进犯的宵小,必将被我大唐雄兵撕碎!众将士,备战!” 随着李素的吼声,众将士终于恢复了些许精神,李素话音落地,众人手中长矛长戟一齐朝地上狠狠一顿。发出轰然巨响。 “大唐,万胜。万胜!” 蒋权举剑瞠目大喝:“弓箭,上前!” “火油烧起来!擂石,滚木,全搬上马道!” “下面的城门堵死!” “…………” 一连串军令发出去,城头将士们的士气渐渐恢复的同时,众人也开始忙碌起来。城头马道上只见人影来往不休,而数百名弓手则站在箭垛后拉弓搭箭,遥指城外敌军。 城外,进攻的号角已发出,敌军列阵走了几步后。战鼓的节奏徒然加快,而敌军的脚步也变得越来越快,与战鼓的节奏保持着高度的一致,离城墙还有一里时,鼓声顿时如雨点般急促起来,敌军的阵式已渐渐散乱,各自朝城墙奔跑起来,人群忽然一齐爆发出一声厉吼,吼声未落音,数丈长的云梯已重重架在城墙上,无数敌军如蚂蚁般朝城头攀爬。 “震天雷,上!”蒋权毫不犹豫地下令。 “钩镰上,把梯子给我顶下去!”李素也急声下令,年轻的脸庞变得有些苍白。 内城阶梯下,曹余满头大汗,指挥着军士搬运擂石和滚木,最后索性咬着牙,独自扛着一根大圆木桩走上城头。 各自奔忙,各自为自己挣命。 轰隆几声巨响,震天雷照例发挥了它的逆天效果,数十颗小陶罐扔下城墙,墙下顿时多出无数尸首,两丈方圆内非死即残,清理出一片诡异的空旷之地,死去的敌军以各种姿势躺倒在地,伤者抱着头满地打滚,痛苦地呻/吟,哭嚎着求救,而后面,又一批前赴后继的敌军将刚才震天雷清理出来的空地再次填满,仍旧是云梯架上城头,仍旧是不要命攀爬冲刺。 攻与守都竭尽全力,都为了给自己争取一线生机。 李素喊得嗓子都嘶哑了,神情更是从来未曾有过的凝重,甚至焦急。 今日,是西州最艰难的一天,也是他人生中最艰难的一天,今日将决定西州和他的生死,生,不一定如夏花般绚烂,死,却一定会死得很惨。 加快了脚步,李素在城楼上两头奔跑,不停发出命令,郑小楼和王桩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顺便将暗中射向李素的冷箭磕飞,用沉默的方式保护着李素的周全。 攻城开始不到半个时辰,所有守军都感到了吃力,哪怕有震天雷这种犀利的武器,守军将士仍感到这一仗打得很艰苦,敌人似乎已完全豁出去了,将西域人蛮横拼命的劲头发挥得淋漓尽致,哪怕是中了刀眼看不活了,临死前也非要拽住一名守军,拉着他一同掉落城墙下。 半个时辰,伤亡惨重!攻守之战双方几乎都在用人命填充,不幸的是,守军的人数显然比攻城的一方少多了,不知伤了多少,死了多少,可城头和城下,守军将士的尸首分明已堆积得越来越多,死状十分惨烈。 “震天雷!往城外远处扔!”李素怒吼道。 快支撑不住了,城头好几次出现了险情,差点被疯拥而上的敌军占领,用无数人命的代价才堪堪夺回来,这一次,将士们越打心越寒,他们终于察觉,原来震天雷也不是万能的,真正的守城,靠的是人,靠的是他们这些活生生的人用刀剑去拼,用命去填。 一个时辰过去,城头愈发险象环生,敌军完全没有停下的意思,一批接一批往城头攀爬,前赴后继,蝗虫掠地般疯狂,惨烈。 李素身躯已有些摇摆,他太累了,累得连说话都没了力气,汗水顺着额头流下,迷糊了眼睛,视力变得模糊起来,耳畔嗡嗡直响,能听得到各种刀剑相击和惨叫哀嚎声,可那声音仿佛隔了一层迷雾,好像是从遥远的另一个世界传过来的一样。 脚下微微一个踉跄,李素差点栽倒时,郑小楼一把拽住了他的胳膊,巧妙的微微借力一带,李素才站直了身子。 朝郑小楼努力挤了个笑脸,李素正想说点什么,忽然听到四周一片惊奇和惊喜交织的声音。 “咦?有援兵!” “快看城外!有一支骑兵!” “不像是咱们中原汉人,是以前帮咱们城池解过围的突厥大胡子!” 李素呆了一下,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跑到箭垛边,眯着眼朝城外望去,却见一支穿着破烂,手扬弯刀的骑队从漫天黄沙中杀出,由西往东分成两队,如两柄尖刀般狠狠朝城外敌人中军阵插去。 为首的斜披着一件皮袍,另外半边膀子精赤,长着一脸乱糟糟的落腮大胡子,扬着刀忽啦啦地一边怪叫,一边冲向敌阵。 李素嘴角一勾,一抹淡淡的笑容浮现脸上。 嗯,巴特尔,长得那么丑的一个人,为何今日见他时,却比上次英俊了百倍呢?怎么看怎么顺眼啊…… ************************************************************** ps:据说29号开始有双倍月票,这个。。。呵呵,嘿嘿。。哈哈。。。(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五章 烈火焚城 危急时刻,突厥骑兵横空而出,像两柄尖刀直插敌人中军阵。 算算日子,他们也该到了,李素怀疑巴特尔是不是故意跟自己玩了心眼,躲在暗处默默等待,守城顺风顺水时不掺和,一旦城池到了危急时刻便冲出来,像超级英雄片里面的英雄一样,以神勇的救世主的形象,适时出现在人们面前,扮演力挽狂澜的英雄角色,赢得全城人的感激,原本只有三分的人情,时机把握对了,三分变成了十分。 虽然这种想法实在有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嫌疑,可李素对外族人向来甚为提防,哪怕是盟友也无法全然卸下防备,所以巴特尔麾下这支突厥骑兵恰好选在这个最危急的时候出现,李素实在没法不怀疑,太赶巧了。 见突厥骑兵从侧翼插向敌人中军,城头上的守军将士们楞了片刻,接着爆发出惊天动地的欢呼声。 战机难得! 李素眯眼打量了城外战场的形势后,忽然厉喝道:“蒋权!” “末将在。” 指着城外鏖战一团的战场,李素道:“快,领一千人出城,带足震天雷,配合巴特尔的左右8,两翼进攻,你们从敌军正面直接插过去……” 蒋权眼皮一跳,顿时露出迟疑之色。 虽然大唐立国以来,对外用兵皆是以少胜多,可今日这敌我力量相差未免太悬殊了,更何况李素的命令还是从敌人正面直接撞上去,以一千敌数万,这……简直跟送死没有区别啊。 见蒋权迟疑,李素明白他的意思,不由瞪了他一眼:“我让你与敌直接交战了吗?从正面插过去……你们带的震天雷是用来当尿罐子的?离敌十丈便点燃使劲扔出去,先给中军造成混乱。然后马上分兵两路,接应巴特尔的左右侧翼,记住,不必与敌人直接交战,一触即走,在敌军阵外游击。只管朝敌阵中间扔震天雷便是,扔完便马上回城!” 蒋权顿时明白了李素的意思,用通俗的话来说,这叫“趁火打劫”。 “末将明白!” 李素大手一挥:“速速点兵出城!” ………… 战场情势瞬息万变。 前一刻还是敌我殊死的城池攻守战,下一刻便成了两军平原遭遇战,巴特尔的出现令战场情势发生了变化。 很快城门开了一条缝,蒋权领着一千将士从城门内鱼贯而出,趁着敌军与巴特尔所部鏖战一团时,猛然向敌军中部发起正面冲锋。 如此大的动静。敌军不可能没发现,就在蒋权领军刚出城门,敌军中部很快便分出数千人的骑队,朝蒋权迎面飞驰而来。 蒋权领着的这一千人的装备很奇怪,手里根本没拿武器,只是胸前绑着一个简陋的铁皮盒子,盒子里装着一块烧得通红的木炭,马鞍旁的皮囊里装满了一个个黑色的震天雷。奔跑时随手一探,从皮囊里摸出一个震天雷。引线凑到通红的木炭上点燃了,振臂使劲朝远处一扔,轰的一声巨响,迎面而来的敌军顿时人仰马翻。 离爆炸半径较远的敌军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座下的战马显然没受过爆炸训练,听到晴空霹雳般的炸响声。人纵然没事,可战马却吓到了,畜生毕竟是畜生,炸响过后,战马吓得一阵嘶鸣。硬生生止住了去势,然后不顾背上骑士如何气急败坏的鞭抽,战马仍飞快掉转头朝中军阵中跑去,原本应该是两军厮杀的惨烈景象,却莫名其妙变成了兵败溃逃之势。 蒋权领军跟着败逃的敌军,一路追击而去,待到敌人第二批骑队赶上来狙击时,蒋权拨转方向,忽然朝左面侧翼跑去,身后一千将士则每人掏出一个震天雷,哧啦冒着白烟朝敌军扔去。 一千人,一千颗震天雷,效果很壮观。 震天雷落在不及反应的敌军将士人群里,然后处处惊雷,四面开花,到处皆是敌人的哭嚎叫骂声,蒋权骑在马上哈哈一笑,待到敌人第三批骑队追上来,便加快速度撤离中军前部,渐渐快追上了巴特尔的突厥骑兵。 突厥骑兵已在敌军左右侧翼穿插冲刺了两个来回,敌军未曾防备,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巴特尔领着族人勇士正杀得兴起,回头见蒋权领兵赶到,巴特尔哈哈大笑,扬起血淋淋的刀遥指蒋权,用生硬的关中话大叫道:“你们那位少年郎君说的话,可算数否?” 蒋权楞了一下,马上反应过来他在问李素给巴特尔的承诺,诸如划归未来的安西都护府,给予治地和草原,准予放牧养息等等,蒋权急忙大声道:“自是算数的,大唐何时诳骗过你和族人?” 巴特尔大笑:“好,今且为那位少年郎君卖命一回!族人弟兄们,杀!” 说完巴特尔一马当先,继续朝侧翼发起第三次冲刺,麾下的族人勇士紧紧跟随其后,骑在马上左劈右砍,生生杀出一条血路,蒋权和麾下将士跟在他后面,手里的震天雷不停地点燃了扔出去,爆炸声此起彼伏,乱军中只见残肢飞溅,哀嚎连连,蒋权跟在巴特尔所部后面轻松穿插而过,麾下虽未动刀戟,可杀伤力却明显比巴特尔所部强上许多。 声声巨响令前方开路的巴特尔都忍不住回头张望,看见蒋权和麾下所部不停扔出一个个黑乎乎的小陶罐,落地炸开便制造出一大片的伤亡,巴特尔和突厥骑兵们纷纷惊诧互视,眼中充满了敬畏。 一通冲刺杀戮,敌军左右两翼竟被巴特尔和蒋权所部生生撕开一道大口子,打得溃不成军,纷纷往后撤逃。 阿木尔敦阴沉着脸,怨毒地盯着仍在己方军阵中左突右冲的巴特尔和蒋权,恨不得将其生吞活剥的目光紧紧盯在二人身上,良久,左右侧翼已出现败退迹象时,阿木尔敦终于从嘴里迸出一句冰冷的命令。 “左右侧翼收缩。向中军靠拢,中军后队调拨三千人,从左右侧翼后方包抄,合围……”阿木尔敦说着说着,忽然疯了似的厉吼起来:“……给我把这两支骑队留在西州城外,把他们碎尸万段!” ………… 当敌人中军帅旗下的战鼓节奏徒然加快时。蒋权心中一沉,急忙下令回城,他没忘记李素的命令,不可与敌接战,一触即撤。 招呼完自己麾下所部,蒋权又大声朝前方不远处的巴特尔招呼了一声,巴特尔及所部族人勇士正杀得起劲,而且从侧翼顺风顺水的战势来看,这支敌军似乎并不难对付。听到后面蒋权大喊回城的声音,巴特尔满不在乎地回头咧嘴一笑,然后领着突厥骑兵继续在敌军侧翼阵中冲刺肆虐。 蒋权大急,李别驾说的没错,果然是一群化外猢狲,一朝得意便忘形,浑不知他们要面对的是数万敌人,刚才占的便宜只不过是暴起突袭。打了敌军一个措手不及,现在听战鼓声便知此刻敌人已反应过来。并且做好了充分的部署,待到敌军调集大部包抄合围,今日绝逃不出生天了。 见巴特尔没有听从军令的意思,而不远处黄沙滚滚,显然敌军包抄合围的骑队已冲杀而来,蒋权纵然着急。却已无法顾及巴特尔,咬了咬牙后,蒋权在敌军合围之势尚未形成前,领着麾下所部飞快脱离了战圈,朝城门疾驰而去。 至于巴特尔…… 骑在马上的蒋权苦涩地摇摇头。 巴特尔不听忠告。怕是凶多吉少,纵然逃得命去,其麾下族人勇士怕也是损失惨重,几近覆没。 城门开了一线,蒋权和麾下将士策马进城,城门一直开着,片刻后,发现巴特尔仍未脱离战圈,城门终于重重地闭上。 李素站在城头,城外战场上发生的一切皆看在眼里。 蒋权依令而撤,颇值得赞赏,这家伙是个有脑子的将才,而巴特尔…… 李素神情阴沉地注视着城外战场,遮天蔽日的滚滚黄沙中,依稀可见那支突厥骑兵被后方左右两侧冒出来的敌军大部包围,然后,如同被巨浪拍翻的扁舟,扑腾几下后,彻底淹没在大浪中。 李素眼中冒出几许怒火,显然,巴特尔这家伙有勇无谋,好不容易看到一丝曙光的战局,终究因他的蛮干而再次陷入绝望。 原本准备将这支突厥骑兵接应进城,日后守城时可作为一支出其不意的奇兵,夜晚出城寻机而战,袭扰,破营,游击……这支突厥骑兵对他有大用,可是现在,这支骑兵已指望不上了。 城头上,守军将士们也眼巴巴盯着城外战场,那支为他们解围的突厥骑兵,此刻也牵动着数千将士的心。 李素仍未放弃希望,一直静静注视着巴特尔和突厥骑兵被淹没的地方,只听得喊杀声惨叫声远远随风飘来,战场深处仍是黄沙漫天,看不清究竟。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忽然看见乱军中忽然杀出百余骑,浑身浴血,如同刚从地狱逃回阳间的鬼魅,好不容易杀出重围,后面敌军不死心地再次朝他们包抄而来,这支突厥骑兵倒也硬气,也不见他们商议,落在最后的十余人便主动拨转马头,扬起刀剑朝追兵正面迎上,十余人对数千人,自然是螳臂当车,唯一发挥的作用便是令追兵的脚步迟滞了一下,就这小小的一下,巴特尔领着剩下的残军终于越跑越远,而那留下的十余人,则毫无悬念地被劈翻马下,倒地气绝。 惨烈,残酷,壮丽,如血色残阳里的挽诗。 巴特尔领着残军突出重围后,也没进城,而是头也不回地往东逃去。 直到这时,李素才轻轻呼出一口气,一千人的骑队,回去时只剩了不到百人,虽说与他只是雇佣的情分,可是这份人情,欠大了。 城外这一战结束了,说不上谁胜谁负,敌我双方的损失都不小,仔细算一算,终究还是敌军吃亏比较大,特别是蒋权所部扔了无数震天雷,那一通炸,少说也给敌人制造了数千伤亡。 城外黄沙渐渐散去。微风徐来,飘送的空气里似乎都带着几许血腥味道。 李素闭上眼,道:“王桩,去清算一下我军伤亡。” 王桩领命匆匆离开,没过多久,王桩回来道:“蒋将军带出去的人马没有正面接敌。所以只轻伤了五个,但巴特尔那边,怕是死了上千人,这次突厥人可算真仗义,也吃了大亏啊……” “先不说巴特尔了,此战过后,我必有重报,如今我们守城的将士总共还剩多少人?” “算上乡勇,还剩三千多人吧。其中有些重伤的……”王桩神情有些黯然。 李素苦笑:“三千多人,守一座孤立无援的土城……当初做回城的决定时,我可能真疯了。” 城外,敌军战阵仍未撤去,反而重新列好了阵势,经过刚才一场大战后,敌军的气势似乎更强大了,遍布漫漫黄沙里的阵式里。散发出直冲云霄的肃杀之气。 李素仿佛已失去了全身的力气,顺着箭垛的土砖慢慢瘫倒坐在地上。突厥骑兵的落败而逃,守城的最后一丝希望似乎也已失去,在这座四顾无援的孤城里,李素已完全看不到希望了。 “你咋了?”王桩看着李素灰败的脸色,不由急了。 李素苦笑,摇头道:“我在想。我该选择一种怎样的死法,才能让自己死后的形象显得高大伟岸一点……” 王桩瞪起眼:“谁说会死?咱们不会死!这不还有三千多弟兄在吗?” 李素摇摇头,懒得解释。 “若无意料之外的援军到来,此城必破无疑,或许。破城便在今日……”李素喃喃道:“我只希望他们破城时能稍微客气一点,有素质一点,最好不要糟蹋我的尸首,更不要划花我的脸,不然太可惜了,当然,如果能给我找个薄棺材入土为安,那就谢天谢地了……” 王桩不满地道:“你咋了么?咋尽说些丧气话?” 李素无力地指了指城外严阵以待的战阵,叹道:“敌人是诸国联军,由各国精兵临时凑出来的,像这种联军,军中主将必然颇多掣肘,这几日攻城而不克,今日又被破了侧翼,主将已无法向各国君主交代,他的耐心已到了极限,看见现在城外的战阵了吗?那是要命的战阵啊,我敢保证,主将已疯了,下一轮攻城绝对会不计后果,不惜代价……” “啥要命的战阵……”王桩不服气地望向城外,这一望,两眼顿时直了。 严整肃杀的战阵后方,徒然留出一大块空地,空地上二十余处地方堆满了人,蹲在地上摆弄着一堆长长的零散木头,仿佛搭建积木似的,木头渐渐越搭越高,最后成型。 王桩眼直了,城头上的守军将士也眼直了,一股不安惊惶的情绪缓缓弥漫城头四周。 “这……他们在搭个啥?”王桩茫然地问道。 李素有气无力地道:“抛石机,他们在拼装抛石机,这位主将倒是个细致人,大军劳师以远,军中辎重居然还带了这玩意,只待他们将抛石车拼装完毕,那么,离我们倒霉的日子就不远啦……” 王桩不屑地撇嘴:“扔几块石头么,怕个啥!石头来了我躲开便是了。” 李素冷冷地道:“这东西虽然名叫‘抛石机’,但它抛的并不一定是石头,你敢保证他们不会扔别的东西进来?” “啥东西?” “我也不知道他们会扔啥东西,总之,绝不可能给你扔拜寿的寿桃就是了。” 李素苦涩一叹,其实,不管扔啥东西,对西州来说都不是好事,哪怕真的只扔石头,砸在西州脆弱的夯土城墙上,那就是一个大坑,多砸几次,这座城差不多也破了。 扔石头还好说,最怕的是扔一些更歹毒更要命的东西,比如…… ****************************************************************** 李素有时候很痛恨自己的乌鸦嘴,不管好事坏事,一猜就中。 中午时分,饱餐战饭后,敌军战鼓擂响,再次开始攻城。 这一次没有千军万马如潮水般涌来,首先发威的果然是那些抛石机。 长长的机臂在半空中重重划出半道弧线,顶端一个个黑乎乎的东西投掷而出,疯狂地朝城头砸去。 李素果断下令,守军将士全体躲起来,只见半空中数十个黑色的大罐子狠狠砸在城头马道上,然后,摔成粉碎。 李素神情愈发苦涩。 报应啊,这几日给他们扔小陶罐,炸得敌营鸡飞狗跳,今日报应来了,敌人扔过来的是大陶罐,不一样的是,陶罐里确实装满了东西。 数十个罐子在城头全摔得粉碎,罐子破碎后,里面装的液体飞溅而出,守军将士顿觉不妙,大家都闻到一股怪味,一名战场经验丰富的年长老兵使劲抽了抽鼻子,然后勃然变色,大喊道:“是火油!狗杂碎,他们要焚城!” 李素的脸色也变了,站起身大声下令:“马上将城头的震天雷搬走!快!不然会出大麻烦!” 众将士也识得厉害,纷纷将城头一个个大筐里的震天雷忙不迭往城下甬道处抬去。 数十筐震天雷刚搬下城墙,城外敌军战阵里一员武将策马而出,也不说话,慢条斯理将一支点燃了的箭矢搭上弓弦,拉成满月,最后嗖的一声,火箭不偏不倚射上城墙。 西边整面城墙已被陶罐的火油浸透,遇火则燃,轰的一声,烈火焚城,日月变色! *************************************************************** ps:大章,大章,五千多字。。。 双倍月票开始了,大家手里有月票快喂投我,喂投我啊。。。(未完待续。) 第四百攻二十一章 攻守鏖战(下) “固守”二字害死人,说到“守”,便是龟缩在城里,傻乎乎等着别人来攻,傻乎乎在城头跟敌人玩命,最后傻乎乎被敌人杀掉,死前还觉得自己死得特别高大伟岸,从来也不想一想,如果守城的将军能够想出一个避免或者减少伤亡的法子,是不是就可以不用死了? 幸好李素没那么傻。 “守”的意思,不仅仅是被动防御,“守”是目的,不是过程,城池不失便达到了“守”的目的,至于过程,大可推陈出新,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让敌人被自己牵着鼻子走,才是战争的王道。 蒋权是个不错的将领,不但个人武力高,操练兵马也是行家,更重要的是,曾经在右武卫禁军里接受的洗脑教育很彻底,所以有一颗又红又专的心,为了陛下,干什么都愿意,哪怕付出生命,也是无上光荣的。 老实说,要不是李素身边缺人的话,还真想忽悠他浑身绑满震天雷,头上再系一根红布条,对敌营发起自杀式冲击,运气好炸死敌军主将的话,这场战争说不定就结束了。 “改变战术?咋改变?”蒋权挠头。 李素收回仰望星空的文艺目光,咳了两声,道:“你看啊,咱们如今城里守军只剩四千来人了,对吧?敌我双方白天打累了,大晚上都在睡觉,对吧?” 李素说一句,蒋权点一下头,画面充满了孺子可教的和谐感。 李素接着道:“要掌握攻守之战的主动权,那么,就不能被敌人牵着鼻子走,凭什么他们吃饱喝足睡够了,想什么时候攻城就什么时候攻城?凭什么他们不跟我们商量一下时间。说开打就开打?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反正我有一种不被人尊重的屈辱感……” 蒋权:“…………” “所以,咱们现在要做的,是把主动权抢回来,由我们来掌握!以后我们说什么时候打就什么时候打,什么时候该休息就什么时候休息。他们要打或是要休息,得先看看咱们的脸色。”漆黑的夜色里,李素眼中一团火花一闪即逝。 “李别驾,您还是直说吧,到底怎么做。” 李素沉吟片刻,缓缓道:“今晚子时,你领一千将士悄悄由东门出城,绕城半圈后,向敌营发起奇袭。记住,多带一些震天雷,什么都别管,点燃了往他们大营方向使劲扔……” 蒋权大吃一惊:“袭营?这……李别驾,末将仔细看过,敌军营盘扎得很稳当,主将显然治军有方,非无能之辈。夜晚大营明暗哨少说放出三里之外,咱们一千人袭营。怕是近不了敌营的边啊……” 李素叹了口气,道:“谁叫你冲进敌营去了?那不是送死么?我只是让你绕营而袭,把他们都叫起床,教教他们何谓‘闻鸡起舞’而已,震天雷会用吧?点燃了朝敌营方向一扔,能扔多远扔多远。轰隆一炸,呵呵,大家都失眠了……” 蒋权到底不笨,立马明白了李素的意思,兴奋地一拍大腿。道:“原来是疲敌之策!好主意!” 李素摇头:“是疲敌之策,也是疑敌之策。” “何谓‘疑敌’?” “你领一千人,每隔半个时辰或一个时辰,便朝敌营扔几颗震天雷,一晚重复三四次,只听到动静,却无实际行动,我问你,你若是敌军主将和他麾下的将士,你会怎么想?” 蒋权眯着眼,笑得很不善良:“我若是敌军将士,一晚反复经历三四次大动静却毫无动作后,心中必然懈怠,以为对方只不过区区疲敌伎俩……” 李素点点头,道:“不错,所以闹出三四次动静,敌军渐渐放松警惕疏于防范后,你不妨领将士们来一次真的,敌军营盘扎在西面沙漠里,你领将士们绕个远路,从旁边绕到敌营后方,我这里在城头以锣鼓吸引敌营注意,你在后方猛地发起袭击,袭击也不必要杀进营里,只消朝他们的营帐远远扔几百个震天雷,扔完便跑,赶紧回城……” 蒋权听完大喜,连连点头不已。 李素笑道:“领兵打仗,其实我是外行,蒋将军才是真正的将才,这些化外蛮夷虽然治军有方,但对咱们中原传下几千年的兵法却不一定了解,兵法虚虚实实之道,他们不一定懂,但你懂。” 蒋权心悦诚服地抱拳,由衷叹道:“难怪李别驾少年之龄能够名满长安,别驾委实才华盖世,文武双全,盛名之下果然无虚士,末将佩服。” 李素很久没听到夸奖了,闻言不由高兴得眉开眼笑,只可惜蒋权这家伙夸人的篇幅太短,令他颇有意犹未尽之憾,沉默许久,见蒋权夸完这几句后果然没下文了,李素失望地叹了口气,忍不住帮他补充完善道:“……而且长得也很英俊,这个,你刚才忘记说了。” 蒋权:“…………” “盛名皆是浮名,虚名,不提也罢,但长得英俊却是实实在在的,看得见也摸得着,只见一眼便忍不住心生喜悦……” “别驾,李别驾……”蒋权不得不打断李素没皮没脸的自我吹嘘,满头大汗道:“别驾,离子时不远了,末将这便去调动兵马,准备出城。” “啊,哦……好,你去吧,小心保重,记住,万不可擅闯敌营内,绕营袭扰便可。” “是。” *************************************************************** 这一天注定不平静。 白天不平静,晚上也不平静。 李素受够了被动挨打的固守,所以他要改变。用兵一道,以正合,以奇胜,应于西州防守,所谓“正”者,便是白天的正面攻守之战,“奇”者,便是夜晚的袭扰敌营,疲敌疑敌之策。 子时,夜色愈浓,伸手不见五指。 蒋权集结了千人骑队,马裹蹄,人衔枚,东面的城门悄然打开了一线。 值得庆幸的是,敌军主将似乎也懂那么一点兵法,居然知道“围三阙一”的攻城手段,三万大军将南北西三面围住,唯独放开了东面,只遣了一些常散军士和斥候在东面严密监视,显然敌军主将要的只是西州这座城池,而不是最大限度的歼灭唐军。 所谓“围三阙一”,就是围住城池的三面,独独放开一面,任敌人撤逃出城,若敌将存了全歼的心思,那么那一面“阙”的地方则必然埋伏下重兵,只待守军撤逃出城后,找个风水好的地方把他们全灭了,若敌将心有顾忌,或是只想达到占领城池的战略目的,那么放开的那一面便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逃生之路,任由守军逃离。万法妙用,存乎一心。 这个做法其实也符合情理,西突厥与西域诸小国虽悍然出兵攻打西州,但对大唐的威名多少还是有几分顾忌的,围三阙一的做法一方面留条退路,削弱守军誓死守城的意志,二来也算是就坡下驴,希望唐军识趣东撤,唐军伤亡得越少,将来等李世民缓过劲后,他们也有转圜的余地。 战争,从来都是政治的延续。 千人骑队出东城门,无声无息地在夜色下潜行,茫茫沙漠,广袤无垠,避开巡行的敌军斥候和散军并不难,蒋权领着骑队从东面绕出十里开外,然后再折转方向向敌营行进,一路放马疾驰。 夜风呼啸而过,冰冷如水,蒋权身着铁甲,迎着夜风,骑在马上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回头再看看越来越远的西州城池,城池的箭楼最上方,借着新月微弱的白光,依稀可见一杆象征大唐的龙旗稳稳地插在箭楼顶上,倔强不屈地迎风招展。 蒋权心头一热,扭过头再望向敌营时,已是满脸杀机凶色。 **************************************************************** ps:平安夜大家都在胡吃海塞,老贼却在家里熬夜码字,而且又是三更,看在我如此勤劳的份上,诸君给张月票聊作鼓励如何?(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二章 二王师征西 西州城头一片漆黑。 所有照明的火把被李素下令灭掉了,城头笼罩在一片深深黑暗之中。 放眼眺望远处的敌营,依稀可见零星的灯火,在黑夜里如同萤火虫般闪烁摇曳。 李素站在城头,人也笼罩在黑暗中,静静注视着远处的灯火,看不清他的表情,夜空的皎洁月光倒映在他的眼中,像繁星般深邃,闪闪发亮。 王桩睡足了一觉,打着长长的呵欠,边伸懒腰边走到李素身后。 “子时已过了大半,蒋权那家伙该有动静了吧?”王桩揉着惺忪的睡眼道。 李素摇头:“不一定,夜袭敌营,变数太多了,任何一件不在我们算计之中的偶发事件,都有可能令这次夜袭功败垂成。” 王桩眨眨眼:“你是说,蒋权袭营有可能失败?” 李素失笑:“无论任何夜袭,都要冒天大的风险,成败五五之数,全凭天意,失败也在情理之中啊。” 王桩神情黯然道:“若是失败,今晚出城的这一千弟兄……” 李素叹道:“正如你昨日所说,既然选择了守城,终归要走上这条路的,早晚而已,就算蒋权他们今晚失败了,他们,也只比我们早走几天。” “这座城……果真守不住么?你向来最有本事,你也没办法守住?” 李素苦笑道:“战争靠的不是个人本事,正道诡道,以力降,以谋算,你来我往都是实实在在的拼两支军队的实力,个人本事再高。拿到战场上终究也是渺小的,如今敌军数万之众,而咱们只有区区数千,对他们来说,这叫‘碾压’,‘碾压’你懂吗?就是毫不费劲吹口气能把咱们灭了。” 王桩不说话了。和李素一样将目光投向遥远的灯火。 没等多久,忽见远处敌营的东面一道强光一闪即逝,紧接着传来一阵阵轰隆隆的爆炸声,整个敌营的火把次第点亮,将营盘照得亮如白昼,大营内人影幢幢,狼奔豕突。一派热闹非凡。 李素和王桩脸上露出喜色,王桩狠狠拍了一下城墙箭垛,疼得龇牙咧嘴。却大笑道:“蒋权干成了!好一条汉子!” 李素也笑,不过并没有王桩那般失态,他很清楚行动的计划,这一次只是袭扰,袭扰的意思是,只需闹出动静,不必接敌,一触即走。所以蒋权这次冒着风险,最终的成果只不过是把敌人叫起床热闹一下而已。 看着远处敌营乱成一团。李素不由心塞,如果自己手里能够多出一万兵马的话,此时趁乱由西面掩杀而去,来一出真正的“声东击西”,则敌军必然会吃个大亏,可惜自己只有数千兵马。人数太少,杀进敌营无异滴流如海,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将寡兵少,便只能闹点动静了。 轰隆的爆炸声大概维持了一炷香时辰,敌营里鸡飞狗跳。人吼马嘶,最后渐渐趋于平静,显然蒋权闹出动静后拍马便走了,敌营仍然灯火通明。 蒋权走了倒轻松,敌人却睡不着了,包括主将在内,除了暴跳如雷加强戒备,派兵追赶蒋权之外,剩下的全都失眠了,大家躺倒在地,仰望夜空,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 北方,薛延陀草原,唐军正在打扫战场,焦土黄烟,残垣断壁,可战场上却洋溢着一片喜悦。 时至贞观十三年八月,经过一年多的僵持拉锯,李世民领四道八万精锐府兵,终于彻底平灭薛延陀,整个北方草原被横扫,大唐的版图如同白纸浸墨一般迅速扩张,北方一片沃土和肥美的草原尽入大唐囊中。 最后一战,唐军与薛延陀决战于鄂尔浑河南郁督军山,薛延陀真珠可汗的牙帐便设于此,此战平原相决,说不上多么惨烈,李素所造震天雷在城池攻守方面相对弱一些,但用于平原骑兵决战,却发挥大作用,再加上李世民布局多年的推恩,用间,刺杀,潜伏破坏,收买离间等等见不得光的手段,薛延陀内外交患,终于不敌。 此战,唐军歼薛延陀大军十三万,真珠可汗夷男阵前亲自杀敌,却终挽不回败局,战败后,真珠可汗领数千残兵仓惶往西逃窜,却不料败军中忽然发生内讧,早被大唐细作收买拉拢的真珠可汗二子突利失暴起发难,于逃亡路上射杀其父真珠可汗及其兄长大度设,趁势收编了残军,率部南下,向大唐天可汗陛下李世民投降。 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就这样结束了,北方薛延陀广袤草原被收纳归唐,御帐之中的李世民连下数旨,其一,建安北都护府,都护府建于原真珠可汗的牙帐所在,鄂尔浑河南面,其二,历数真珠可汗多年不臣之举,故天可汗兴王师伐无道,并广发告示,不罪协从,余者不究,以安薛延陀各部族首领和牧民之心,其三,封真珠可汗二子突利失为多弥可汗,并赐金帛若干,牙帐设于安北都护府旁,与安北都护府大都督代大唐天子统领薛延陀各部族诸事…… 这几道旨意颇具深意,上下连贯起来一看,薛延陀汗国基本已是名存实亡,安北都护府的建立,意味着原薛延陀领土版图彻底划归大唐,而新立的多弥可汗突利失,虽居可汗之位,实际上却被架空成了傀儡,连牙帐都被安置于都护府旁边,突利失还能如何蹦达? 唐军打扫战场,收纳财物,马匹和尸首,李世民领麾下诸大将和文臣,负手缓缓在战场上信步。 阳光很刺眼,铺洒在绿色葱郁的草原上,远处的焦烟已散尽,不知何处遥遥传来悠长而悲伤的草原长调。如泣似诉,怆然伤怀。 李世民脚步一顿,眉头已然皱起:“大胜之喜,何人吟唱如此伤怀长调?” 身后的长孙无忌楞了一下,行礼道:“臣这便着人查缉……” 刚转身,忽听李世民道:“罢了。由他唱吧,我大唐之喜,却是薛延陀之悲,亡国之痛,悲哉恸也,朕即天可汗,若连让人唱歌都不许,怎配‘天可汗’三字?” 长孙无忌急忙躬身拱手:“陛下仁厚圣君也。” 李世民眯眼环视四周,低声道:“大获全胜。北方之患尽除,朕寝食可安矣!辅机,我军伤亡可有数目?” 长孙无忌忙道:“此战耗时一年半,贞观十二年二月出征,时至今年八月,我大唐四道八万府兵战死者共计一万三千二百人,重伤者八千余,轻伤未计。耗粮草军械生铁和马匹等……” 话没说完,李世民摆摆手:“这些你不必说。回头奏报于朕,给朕拟旨,战死者厚葬,恩荫其父母子女,伤者优待,赐关中良田耕牛。派人八百里快骑回长安报捷,可解宵禁,臣民同庆。” 长孙无忌一一记下,唯唯称是。 停顿片刻,李世民的目光转而望向西面。喃喃道:“也不知李素那小子如今怎样了,西州……该不会被西域跳梁小丑攻下了吧?” 长孙无忌想了想,道:“昨日臣的长子冲儿给臣寄来家书,家书中说起一些长安琐事,里面提到了一件事,三月以前,程知节的郊外庄子忽然出动了一千庄丁,由其长子程处默带领,浩浩荡荡往玉门关而去,冲儿打听了一下,原来这一千庄丁竟是程知节派去驰援西州的……” 李世民的眼皮猛地跳了几下,沉声道:“程知节不是不知轻重之人,他庄子里的庄丁皆是百战老兵,连他都派出庄丁驰援西州,而且还是长子领兵,看来西州情势已万分危急了,否则程知节那老货不会这么不懂规矩。” 长孙无忌道:“陛下之前不是已经下旨调动玉门关三千兵马驰援西州了吗?” 李世民叹道:“一来一去,数千里路,时间都耗在路上,朕如今最担心的是,当援兵到西州时,西州已城破易主矣!” 长孙无忌沉吟片刻,摇头道:“臣以为……西域诸国恐怕没这么大胆子,或许有小股军队袭扰攻城,但应该不会大举进犯,如今我大唐兵锋正盛,西域诸国闻我威名,必不敢轻举妄动。” “不一样,西州不一样,这几年,怕是西域诸国特别是高昌和西突厥也渐渐寻摸出西州这座城的重要性了,否则不会时常扮作盗匪袭扰劫掠丝绸之路,朕敢断言,这座城西域诸国必取之,只要他们攻下西州,再遣使大张旗鼓入长安递国表,言称西州原属高昌,今日拿回正是合情合理,城已被占,大唐又师出无名,朕也拿他们没办法,所以,他们攻打西州可以说是毫无顾虑。” 长孙无忌沉默,叹道:“倒是苦了李素那孩子……” 李世民苦笑:“朕当初调任他去西州为官,原只想磨磨他的性子,然后为朕在西州做点名堂出来,兴兵也好,兴商也好,李素有大才,自当知朕的深意,程知节那老货冒着被朕责罪的风险,擅自出动庄丁驰援,显然西州情势已然不妙,李素此子看似油滑,实则心高气傲,从不肯低头,如今竟也向程知节求援,西州怕是摇摇欲坠矣,西州关乎大唐西面战略百年大局,如今薛延陀已灭国,朕终于腾出手了,辅机,传朕旨意……” 长孙无忌躬身听命。 李世民直起身子,神情忽然变得威严无比,沉声道:“高昌国主麴氏文泰,自贞观九年以后,勾连突厥,常行劫掠欺凌之事,居域中而自大,渐失臣礼,其心可诛,令侯君集为交河道行军大总管,薛万均,阿史那社尔为行军副总管,领军四万,征伐高昌。” 长孙无忌迟疑了一下,道:“陛下,为何不直接驰援西州?此番若向高昌国宣战,西域诸国还有大唐四面邻国的反应……” 李世民哈哈大笑,目光中露出天子霸气:“朕即天可汗,兴王师而伐不臣,天下谁敢指斥?高昌国。西突厥,大唐西面之患也,朕若不趁势而除之,待到何年何月?辅机莫忘了,平西域诸国事小,朕。要的是丝绸之路!这条路太重要了,朕必须将它牢牢的,完全掌握在手心里!谁都不许染指!” 长孙无忌凛然躬身,随即又犹豫道:“陛下,如今我王师新败薛延陀,正是人困马乏之时,此去西州数千里之遥,臣恐将士力疲而生怨……” 李世民点头:“辅机此言有理,不过……战机稍纵即逝。平西域的时机百年难遇,说不得,也只好劳师以远了,传朕旨意,四万征西府兵每人赐银钱一贯,战功所赐相比常例再多三成,另,因战功而晋升者。皆加一级。” 长孙无忌笑道:“如此,将士必用命以报天子皇恩。” “离长安日久。也不知承乾那孩子监国如何,这次西征朕和辅机便不亲往了,侯君集他们去吧……”李世民一顿,忽然加重了语气:“叫侯君集记住,高昌国一定要给朕灭了!国主麴文泰给朕拿回长安,灭了高昌。也顺手敲打一下西突厥,让他们老实一点,莫惹得朕火起。” “是。” 李世民点点头,再次望向遥远的西方,天尽头几朵白云下。一缕黑色的焦烟升腾。 那张年轻温文的脸庞从脑海里闪过,李世民嘴角勾起一抹笑容,喃喃道:“小子,但愿你能撑到朕的王师到来……” ***************************************************************** 李素在支撑着西州的战局。 蒋权的袭扰行动很有效果,一整晚袭扰了四次,李素站在城楼上,看着远处敌营一次比一次巨大的动静,心中清楚,敌人已快被蒋权逼疯了。 每一次都是鸡飞狗跳,每一次都伴随着轰隆的爆炸声,然后,每一次尽遣大军追赶皆徒劳而返,蒋权和麾下兵马像只兔子似的跑得飞快,根本不与敌人接触。 如此反复几次,是个正常人都会疯掉。 后来两次,敌人大约已心生懈怠,每次追还是追,戒备还是戒备,可力度一次比一次小,最后索性派出两支人马专门等在营盘周围等着追蒋权,其余的人全部睡觉,而且睡得雷打不动。 爆炸也好,袭扰也好,敌军主将好歹也读过几本中原的兵书,他算是看清楚了,这分明是疲敌之策,对付疲敌之策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就是雷打不动的睡觉,什么都不理会。 于是,从主将到军士,除了奉命等候追击蒋权的两支兵马外,其余的人全都心生惰性。 人一旦生出心理上的惰性,证明离他倒霉的日子就不远了。 就在敌军所有人以为蒋权只是虚张声势吓唬时,蒋权终于用实际行动给了他们意外中奖的惊喜。 寅时三刻,快天亮了,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间,也是人最疲惫最松懈的时间,蒋权按李素的吩咐,在这个时间再次发起了袭扰。 这次袭扰与前面几次不太一样。 前面几次,蒋权选择从敌营东面迂回环绕而驰,虚晃一枪拨马便跑,顺手扔几个震天雷闹点动静,而这一次,蒋权却忽然换了个方向,趁敌军两支兵马在东面严阵以待时,他却领着麾下兵马从南面突然发起冲锋。 这一次是真正的冲锋,直到隆隆的马蹄声离南面大营越来越近,营盘内的巡兵察觉不对劲大声示警时,蒋权的铁蹄已离大营南面一里之近了,于是,敌营将士不得不再次起床尿尿,顺便披甲上阵,把这支杀千刀的兵马剁碎了喂狗。 与此同时,东面严阵以待的两支兵马也紧急回援,分两面绕营,向蒋权包抄。 蒋权领着一千兵马直冲营盘,一直冲到大营的栅栏之外,随着一声令下,无数点燃的震天雷漫天飞舞,无情地朝敌军营帐倾泄而去。 这一次可不仅仅是袭扰了,而是要命。 蒋权对进犯的敌军自然没什么客气的,震天雷点燃了专朝营帐里扔,一边跑一边扔,跑一路扔一路,直炸得营盘内的将士哭爹喊娘,而后面的追兵气急败坏却又追不上。 乱套了,营盘里炸了营,真正的字面意义上的“炸营”。 从主将到军士,全都气得暴跳如雷,蒋权的高堂祖辈女性先人不知被他们的嘴问候过多少次,一时间突厥脏话,高昌脏话,龟兹脏话,各国脏话同一时间粉墨登场,各领风/骚,特么的你这混蛋不讲究啊,不是说好的只是袭扰吗?不是说好做彼此的天使吗?你突然炸营算怎么回事?人与人最基本的诚信在哪里? 一千人从敌营南面绕营而驰,从南面一直绕到西面,每名将士满载着震天雷,跑起来简直就是个移动的火药库,一千人同时扔一颗震天雷便是一阵地动山摇,更何况还是一路跑一路炸,敌军彻底被炸懵了,蒋权炸得过瘾,漆黑的夜色下也不知自己炸死了多少人,收获了多少战果,反正听着那些惨叫声,倒霉的人应该不少。 从南面炸到西面,在追兵将其堵截合围之前,蒋权和麾下兵马轻松从洞开的城门跑了进去,今晚袭营任务圆满完成。 而敌营数万将士…… 很显然,他们又失眠了。 主将阿木尔敦气得跳脚,既然睡不着,索性不睡了,大半夜擂鼓聚将点兵,黑乎乎的夜色下,数万将士于城前列阵。 可是,攻城的号令却一直没有发出来。 阿木尔敦虽然气得不行,可终究还是三军主将,最基本的理智还是有的,夜晚攻城,而且并且偷袭,在守军有所防备的情况下,无异于找死。 于是,漆黑的夜色里,守军将士一脸茫然懵懂,敌军在城外一脸悲愤难抑,敌我双方就这样眼瞪眼的僵持着,一直僵持到天边鱼肚白,攻城的号角终于吹响。 *************************************************************** ps:大章,大章,大章。。。重要的事情说三遍。。。5000多字。。 快月底了,求月票支援一下,老贼最近还是很勤奋的,月票,我值得拥有,对吧?(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四章 艰难恶战 李素高兴不起来是有原因的,这个原因很快得到了证实。 第二天清晨,天刚亮,太阳还没从地平线升起来,敌军大营便倾巢而出,在城外空地上整齐列出阵式。 这一次的阵式跟以往没什么不同,事实上攻城时只需要队列,并不需要什么阵式,攻城的手段无非架梯,挖地道,撞城门等等,这些手段老套但有效,世上没有永攻不克的城池,只要攻城一方有着绝对的兵力优势,充足的粮草后勤,以及一个智商正常脑子基本不犯抽的主将,城池必然有被攻破的一天,自古无例外。 今日攻城跟以往几次都一样,可是进攻号角吹响之前,城头上的守军将士看着城外静静列队的敌军,心头忽然闪过几分不安。 敌人仍旧是同样的敌人,阵式仍是以往的阵式,可是今日敌军列阵静立时,却多了几分不一样的东西,只是静静站在那里,无形中却散发出一股浓浓的杀意,沙漠里的炎风卷集着沙粒在城外空地上肆虐,敌阵顿时隐没在漫天的黄沙中,一股肃杀之气伴随着沙尘,弥漫在西州城外上空,远远望去,仿佛一支索仇的鬼魅从幽冥黄泉里爬出来一般,令人不寒而栗。 李素站在城头,眼皮猛跳几下。 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今日,恐怕是西州最艰难的一场守城恶战,胜与负,生与死,便只在今日见分晓了。 守军将士们的脸色也变了。 说不出哪里不一样,但他们知道确实不一样了,敌军刚列好阵,他们便感觉一股浓浓的杀意充斥四周,明明是同样一支军队,可今日却仿佛完全换了人似的。一股难以言喻的惧意不知不觉间侵袭众将士心头。 很快,敌人中军阵内擂响了大鼓,紧接着,悠长的牛角号低沉呜咽,回荡于茫茫黄沙之中。 随着敌军前列一名将领厉声暴喝,整支队伍向前跨了一步。动作整齐划一的一步踏出去,发出轰的一声巨响,连大地都仿佛抖颤了一下。 仅仅这股气势,已令城头的守军变色了。 李素见势不妙,这样下去很危险,恐怕敌人还没冲到城墙下,己方的士气已被敌人的这股威势消磨殆尽。 于是李素锵地拔出腰侧长剑,斜举遥指向天,厉声喝道:“记住!我们的脚下。是大唐的国土,是大唐的城池!大唐万胜,任何胆敢进犯的宵小,必将被我大唐雄兵撕碎!众将士,备战!” 随着李素的吼声,众将士终于恢复了些许精神,李素话音落地,众人手中长矛长戟一齐朝地上狠狠一顿。发出轰然巨响。 “大唐,万胜。万胜!” 蒋权举剑瞠目大喝:“弓箭,上前!” “火油烧起来!擂石,滚木,全搬上马道!” “下面的城门堵死!” “…………” 一连串军令发出去,城头将士们的士气渐渐恢复的同时,众人也开始忙碌起来。城头马道上只见人影来往不休,而数百名弓手则站在箭垛后拉弓搭箭,遥指城外敌军。 城外,进攻的号角已发出,敌军列阵走了几步后。战鼓的节奏徒然加快,而敌军的脚步也变得越来越快,与战鼓的节奏保持着高度的一致,离城墙还有一里时,鼓声顿时如雨点般急促起来,敌军的阵式已渐渐散乱,各自朝城墙奔跑起来,人群忽然一齐爆发出一声厉吼,吼声未落音,数丈长的云梯已重重架在城墙上,无数敌军如蚂蚁般朝城头攀爬。 “震天雷,上!”蒋权毫不犹豫地下令。 “钩镰上,把梯子给我顶下去!”李素也急声下令,年轻的脸庞变得有些苍白。 内城阶梯下,曹余满头大汗,指挥着军士搬运擂石和滚木,最后索性咬着牙,独自扛着一根大圆木桩走上城头。 各自奔忙,各自为自己挣命。 轰隆几声巨响,震天雷照例发挥了它的逆天效果,数十颗小陶罐扔下城墙,墙下顿时多出无数尸首,两丈方圆内非死即残,清理出一片诡异的空旷之地,死去的敌军以各种姿势躺倒在地,伤者抱着头满地打滚,痛苦地呻/吟,哭嚎着求救,而后面,又一批前赴后继的敌军将刚才震天雷清理出来的空地再次填满,仍旧是云梯架上城头,仍旧是不要命攀爬冲刺。 攻与守都竭尽全力,都为了给自己争取一线生机。 李素喊得嗓子都嘶哑了,神情更是从来未曾有过的凝重,甚至焦急。 今日,是西州最艰难的一天,也是他人生中最艰难的一天,今日将决定西州和他的生死,生,不一定如夏花般绚烂,死,却一定会死得很惨。 加快了脚步,李素在城楼上两头奔跑,不停发出命令,郑小楼和王桩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顺便将暗中射向李素的冷箭磕飞,用沉默的方式保护着李素的周全。 攻城开始不到半个时辰,所有守军都感到了吃力,哪怕有震天雷这种犀利的武器,守军将士仍感到这一仗打得很艰苦,敌人似乎已完全豁出去了,将西域人蛮横拼命的劲头发挥得淋漓尽致,哪怕是中了刀眼看不活了,临死前也非要拽住一名守军,拉着他一同掉落城墙下。 半个时辰,伤亡惨重!攻守之战双方几乎都在用人命填充,不幸的是,守军的人数显然比攻城的一方少多了,不知伤了多少,死了多少,可城头和城下,守军将士的尸首分明已堆积得越来越多,死状十分惨烈。 “震天雷!往城外远处扔!”李素怒吼道。 快支撑不住了,城头好几次出现了险情,差点被疯拥而上的敌军占领,用无数人命的代价才堪堪夺回来,这一次,将士们越打心越寒,他们终于察觉,原来震天雷也不是万能的,真正的守城,靠的是人,靠的是他们这些活生生的人用刀剑去拼,用命去填。 一个时辰过去,城头愈发险象环生,敌军完全没有停下的意思,一批接一批往城头攀爬,前赴后继,蝗虫掠地般疯狂,惨烈。 李素身躯已有些摇摆,他太累了,累得连说话都没了力气,汗水顺着额头流下,迷糊了眼睛,视力变得模糊起来,耳畔嗡嗡直响,能听得到各种刀剑相击和惨叫哀嚎声,可那声音仿佛隔了一层迷雾,好像是从遥远的另一个世界传过来的一样。 脚下微微一个踉跄,李素差点栽倒时,郑小楼一把拽住了他的胳膊,巧妙的微微借力一带,李素才站直了身子。 朝郑小楼努力挤了个笑脸,李素正想说点什么,忽然听到四周一片惊奇和惊喜交织的声音。 “咦?有援兵!” “快看城外!有一支骑兵!” “不像是咱们中原汉人,是以前帮咱们城池解过围的突厥大胡子!” 李素呆了一下,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跑到箭垛边,眯着眼朝城外望去,却见一支穿着破烂,手扬弯刀的骑队从漫天黄沙中杀出,由西往东分成两队,如两柄尖刀般狠狠朝城外敌人中军阵插去。 为首的斜披着一件皮袍,另外半边膀子精赤,长着一脸乱糟糟的落腮大胡子,扬着刀忽啦啦地一边怪叫,一边冲向敌阵。 李素嘴角一勾,一抹淡淡的笑容浮现脸上。 嗯,巴特尔,长得那么丑的一个人,为何今日见他时,却比上次英俊了百倍呢?怎么看怎么顺眼啊…… ************************************************************** ps:据说29号开始有双倍月票,这个。。。呵呵,嘿嘿。。哈哈。。。(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六章 重赏之下 黄沙蔽日,漫天飞扬。 许明珠与玉门关将士和程庄老兵们一路同行,在黄沙中艰难地蹒跚前行。 沙漠的气候变化无常,谁都不知道何时何地会遇到何等灾害,有时候万里无云晴空,突然便刮起了强风,紧随着沙暴来临,来去毫无征兆,令人防不胜防,或者暂时歇脚时,不知何时便会被沙漠里的巨毒蝎子蛰一下,片刻便口吐白沫,眼睁睁看他气绝身死。 玉门关和程家庄子的老兵们这次西行运气不算太好,一路上已经历了三次大小沙暴,队伍减员二百来人,漫长而枯燥的行军,程处默和田仁会一路上心急如焚的多次催促,再加上不可测的天威和灾害,将士们的士气已陷入低谷,军中弥漫着一股难以言状的怨气。 许明珠是女人,女人心最细,对将士们的怨气自然是最早察觉的,可她却只能硬起心肠装作不见,将士们又苦又累,但遥远的西州,或许夫君正在生死边缘挣扎,这支千里驰援的军队,是救夫君性命的唯一希望。 许明珠自己也累得不成人形了,昔日明亮的眼睛深深陷入眼眶中,头发枯槁凌乱,长久的日晒风吹,脸上的皮肤早已失去了动人的红润,变得苍白发黄,嘴唇都不见一丝血色,眼睛里透出的只有深深的疲惫和焦虑。 方老五仍是老样子,永远笑嘻嘻的模样,来回数千里的路程,对他而言似乎不过是饭后的散步,从他脸上看不出任何疲倦的样子,偶尔还能扯着嗓子吼几句俚俗的歌谣,令将士们纷纷侧目。 又是两天两夜的行军,将士们累得快瘫倒了。程家庄子的老兵还好,毕竟皆是百战余生之士,又对程家忠心耿耿。再苦再累都忍了,可玉门关的将士却受不了了。队伍里的怨气大部也来自他们,大唐立国以来,对外战争也有过无数次了,可从未有如此这般拿将士们当牲口使唤的前例。这次千里驰援西州,一路马不停蹄日夜兼程,大家连睡觉和用饭都是在骆驼背上解决的,委实太辛苦了。 ………… ………… 前方传来急促的马蹄声,一名商队伙计打扮的斥候飞快赶到。许明珠黛眉轻蹙时,程处默已迎面而上。 没过多久,斥候拨转马头继续探路,程处默则回到队伍中。 “弟妹,歇息一阵吧,这里离西州不远了,还有一百多里的样子,斥候来报,前方二十里处遇到一群逃难的百姓,是西州辖下乡县的……” 许明珠猛地挺直了身子。急声道:“程大哥可知西州境况如何?” 程处默叹道:“西州……果然被西域联军围困,围城已近半月,来犯之敌约有三万之数。而西州城守军只有数千,这一仗,李素打得很辛苦……” 说着程处默忽然露出钦佩之色,道:“我兄弟果然是条汉子,大战之前果断下令尽皆遣离城中百姓,只留一座空城和数千守军咬牙坚守,数千人能抵挡三万人半月的进攻,直到今日,城池仍掌握在我兄弟手中。好样的!” 许明珠眼泪扑簌而下,急道:“此地离西州只有一百多里。救人如救火,还请程大哥和田将军下令行军。解西州倒悬之危!” 程处默苦笑道:“弟妹莫急,城还在你夫君手里,一时半刻也出不了变故,倒是咱们的将士却要歇息了,沙漠里行军,一百多里地可不是喘几口气的功夫便能走到的,看看将士们都累得不成人形了,还是让他们下马歇息吧,否则,纵然咱们走得再快,将士们都累得拿不起刀剑了,到了西州城下,也只是被敌军全歼的下场,咱们这千里驰援有何意义?” 许明珠呆怔半晌,情知程处默不会诳骗她,行军打仗的门道他比自己更清楚,只好流着泪点点头,强自压抑下焦急如焚的心情,默默垂头不语。 程处默也急,可他毕竟出身将门,而且看得出眼下这支拼凑起来的军队士气委实低迷到了极点,连日行军,路上灾害不断,连睡觉和吃饭都在行军中解决,对人的身心皆是一种极大的摧残,以眼下将士们的士气和体力,实在无法指望他们到了西州城下能解围退敌,所以,战前的养精蓄锐是非常重要的,情势再危急都要让将士们恢复体力和士气,不然战则必败。 听到原地歇息的军令后,将士们长呼一口气,疲惫地揉了揉脸,有的索性从骆驼背上直接翻滚下地,重重摔在黄沙地上,双手双脚大字摊开,闭着眼开始呼呼大睡起来,也有一些人轻声地骂骂咧咧,不知在骂什么。 许明珠将一切听在耳里,她很清楚这些骂声多半冲着自己,毕竟队伍里她是最焦急的一个,连日来不顾疲惫,不停劝程处默和田仁会日夜兼程行军,将士们的怨气冲着谁,她心里自然有数。 这一歇息,不知不觉便是三个时辰,从中午一直到快日落,程处默和田仁会眼见将士们体力都恢复得差不多了,于是便下令继续行军。 军令传下以后,将士们懒洋洋地起身,仍旧没精打采的样子,慢慢吞吞翻身骑上骆驼,整理好队伍。 一切都是懒洋洋且慢吞吞,许明珠知道大家怨气颇深,急在心里却无法解释。 整理队伍很慢,在将领们一阵骂娘声里,队伍这才勉强有了个样子,田仁会正准备下令启程时,许明珠却忽然道:“田将军且慢。” 田仁会楞了一下,强笑道:“李夫人有何吩咐?” 对许明珠,田仁会可谓头疼之极,大半辈子从未被人挟持过,而且挟持他的居然还是位妇道人家,这事的后果很严重,此后必然大大影响他在玉门关将士心中的威信,而且传回长安后,不知会被多少大臣同僚耻笑。所以田仁会对许明珠也怀了一肚子怨气,西行这一路上都对她避而远之,从不主动跟她搭话。 许明珠自然也清楚自己如今在这支队伍里的人缘差到了极点。不由暗暗苦笑了一下。 为了救夫君,命都可以不要。人缘差一点怕什么? “田将军,为了解西州之围,命妇深知将士们日夜赶路辛苦,命妇心中着实过意不去……” 田仁会嘴一张,正想说点什么,却被许明珠飞快接上了话:“是的,解围西州是陛下的旨意,说来都是为陛下所驱使的忠臣良将。所行之事皆是陛下所命,与命妇和我家夫君干系并不大,可是,旨意归旨意,人情归人情,命妇不会狂妄到以为大家做的这一切便天经地义了,将士们的辛苦,命妇看在眼里,恩铭五内的同时,命妇也想为将士们做点力所能及的补偿……” 抬起头看着田仁会的眼睛。许明珠一字一字说得很慢:“我家夫君天纵之才,这几年不仅为国立功无数,也挣得不少钱财。泾阳县子李家所余颇丰,我是李家正室大妇,愿代夫君做一次主,将士们除了朝廷和陛下所赐外,今日队伍里有一个算一个,李家愿每人再奉送五贯钱,以犒劳将士们多日的辛苦,此话,解西州之围后可立地兑现。” 田仁会吃了一惊:“每人五贯钱?这……” 好大的手笔!五贯钱。在如今贞观年间,每斗米才三文钱的物价下。五贯可算是一笔巨资了,李县子的这位正室夫人看着柔柔弱弱。看不出竟有如此魄力,而且也深知“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道理,这位女子,不简单呐。 许明珠盯着田仁会的眼睛,加重了语气道:“是的,每人五贯钱,今日这支队伍一共五千来人,也就是两万五千贯钱左右,钱没了,可以再挣,人没了,金山银山都没了意义,这句承诺,我可以做主,想必夫君和家翁也不会责怪我。” 田仁会震惊的神情还未消失,许明珠接着道:“命妇出身商贾,身份太低,但商贾之家也是讲诚信的,这里我还多说一句,解西州之围一战,若将士们有不幸战死者,除了朝廷补恤以外,我李家愿予战死将士家小每户十贯,并立册造案,供奉于李家,诸位皆是夫君和李家的恩人,日后若有为难之事,李家必伸手挽扶一把,绝不袖手旁观!这一句,也是李家的承诺!” 许明珠这边说着话,身后早有耳尖的将士飞快将她的每一字每一句传至全军,田仁会还未表态,便听到身后数千将士忽然爆发出震天的欢呼声,低迷颓靡的士气,在这一瞬间彻底消逝无踪,这些日子针对许明珠久抑的不满和怨气,此刻也烟消云散,不复存焉。 每个人目光里充满了欣喜和感激,说来都是为国征战的将士,都是一群平凡普通的老兵,他们的命运里基本与升官发财无缘,唯一所求者,便是平安活到老,征战时能在大大小小的战役里活下去,退役后当个平凡百姓不为生计所苦所累,让家小都能填饱肚子,遭了天灾也能有余粮撑过去。 许明珠承诺的五贯钱不是笔小数,它能让将士们的家小活得更好,可以多买十亩良田,甚至还可以买一头耕牛,这五贯钱对将士们而言,效果是非常震撼且鼓舞的。 士气,瞬间沸腾到顶点,迎着众将士忘情的欢呼声,许明珠笑着流下了眼泪,与程处默和田仁会对视一眼,大家的眼里都充满了深深的笑意。 军心可用,此战必胜! 许明珠面迎欢呼的将士,向前走了几步,忽然双膝跪地,朝众将士盈盈一拜,泣道:“西州就在前方不远处,李家不惜钱财,也请众将士不辞辛劳,战时用命,你们都是英雄壮士,我家夫君为国戍边,苦撑战局,他也是英雄,如今西州危在旦夕,我家夫君的性命,便拜托诸位,命妇感激不尽。” 一阵哗啦啦的铁叶甲片摩擦声,众将士纷纷下马,单膝跪地回礼,异口同声道:“愿付此命,倾力一战!” *************************************************************** ps:还有一更。。。西州之战快到尾声,所以关于情节的安排布局上颇费思绪,更新慢了点,见谅。。(未完待续。)(.. ) 第四百二十七章 焦土残军 鼓舞士气的方法很多,有的将领天生有一种人格魅力,能令麾下将士无条件地心甘情愿为他效死,一场战争,一座城池,军令一下,无坚不摧。頂點說,..真正可以为他上刀山下火海,百死而无悔,有这种魅力的人不多,往往成就一代名将的英名,青史上浓墨重彩留下一笔。 还有的将领依靠争取军心,同吃同睡,同甘共苦,军纪严明,处事公道,这种将领也能迅速赢得将士的尊重,从而心甘情愿为他效命。 当然,争取军心,提升士气最快最直接,也是最简单粗暴的方法,便是砸钱,像许明珠这样的。 当官也好,当兵也好,钱财这东西,终究很难被人拒绝的,特别是对那些普遍家境不算好的府兵来,钱财在他们眼里,便是家一生吃喝不愁的好东西。 许明珠涉世未深,缺乏许多人生经验和阅历,但她出身商贾,从到大耳濡目染,深知钱财的重要,于是今日,她非常果断地做了一个决定,数万贯家财散出去,换得众将士齐声喝彩鼓舞,低迷到极的士气也瞬间被拉升到一个沸腾的。 一支军队有了士气,才能打胜仗,看着将士们欢欣鼓舞的样子,听着各种感激之辞,许明珠的嘴角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意。 军心可用,便意味着夫君有救,这些人一定会豁命以赴,有了豁出命去的决心,许明珠千里来回奔波才算有了意义,因为她为夫君带来了一支真正的虎狼之师。 前方离西州只有一百里地,这支千里奔袭的援兵,在即将到达目的地时,终于焕发出勃勃的生机与杀气。朝西州城开拔,进发。 *************************************************************** 西州城。 李素并不知道有一支援军离他很近了,相反,李素觉得自己已陷入了绝境。 真正的绝境,眼前皆是焦土与尸首,放眼望向前方。城外仍是密密麻麻数不清的敌军,列阵于城外三里,静静看着这座余火未熄的城池。 烈火焚城,干脆利落,敌军的主将果然不是吃素的。 城头上的将士已越来越少了,大火整整烧了两天两夜,这两天两夜里,三千守军到现在只剩下不到五百,而且皆带着轻重不一的伤。可以,这是一支战力低下的残军了。 触目所及,皆是尸首,焚城两日,无数袍泽弟兄被活活烧死在城头上,敌军趁势攻城,攻势前所未有的猛烈,又有无数袍泽与敌人厮杀力竭战死。到最后人越来越少,战力越来越弱。就连李素和曹余这种书生都不得不拿起武器亲自杀敌,曹余身负大伤二十余处,李素倒是幸运,只是背部被划了两道长长的刀口,左手被石块砸了一记,可能有骨裂。 是李素幸运。不如李素命好,身边有王桩和郑楼拼命护住他的周全,王桩一柄二十多斤的大陌刀已然卷了刃,饶是天生力大无穷,一场攻守后也累得抬不起手来。脸色泛白横躺在城头呼呼大睡。 至于郑楼,在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刻,李素也终于见识到游侠儿真正的功夫,上腾下挪左跳右移,招式阴冷狠辣,出手便直冲敌人要害,一刀出去马上收回来,对方便已轰然倒地,看久了,渐渐看出一些窍门,李素终于发现郑楼练的是那种刺客刀法,一招一式疾若奔雷,出手必致命,一刀出手,不存在分出胜负的无聊想法,而是直接取人性命,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蒋权伤得更重,因为他一直处在指挥的第一线,任何一处垛口出现危急,往往是他第一个冲上去,然后不计生死的厮杀,现在蒋权浑身上下已没一块好肉,从头到脚布满了一道道数不清的刀口伤痕,最后终于虚脱失力,和王桩并排躺在城头大睡。 焚城两日,不间断的攻城也整整两日,三千守军变成了五百,城头布满了尸首,有敌人的,也有袍泽的,可悲的是,活着的人已没力气将袍泽的尸首抬下城头,因为太累,也因为绝望到麻木,过不了多久,一天或是两天,自己也会成为无数尸首里的一具,一生就此了结。 太惨烈了,李素回想起这两日的攻守之战,便忍不住红了眼眶。无数袍泽用命拼,用牙咬,甚至抱着敌人一同从城头栽下,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这股不要命般的打法不但震撼了敌军将士,也深深震撼了李素。所以,焚城两日,西州仍未失陷,敌人越打越胆寒,士气越打越低落,大唐的守军似乎变成了一个个不要命的疯子,跟这样的疯子交战,谁不胆寒惊惶? 城里城外已破败得不像样子,一把火,该烧的全烧完了,大火熄灭后,唯剩满目疮痍,凄凉无比。 又是一场艰难的攻守战过后,敌人如潮水般退却,扔下了满地的尸首,西州城头上,李素眯着眼大致扫了一眼活着袍泽,眼眶顿时红了。 人,又少了许多,少了的人,永远不会再出现了。 不想再假惺惺的清伤亡人数,李素知道,清出来的数字一定会令自己更加伤心痛楚,只有亲身经历和参与了这场惨烈的攻守战才知道,战争里的伤亡数字不仅仅只是冰冷无情的数字,每一个数字都代表着一个人,一个活生生能能笑的人,这个人或许平凡,或许懦弱,有着普通人各种各样的缺,也有着普通人所不具有的闪亮。 抬眼望去,城头正中那面代表大唐皇帝的旌旗,仍在迎风飘展飞扬,旗上一只金色飞龙张牙舞爪,冷冷注视着世间的悲欢离合。 王桩和蒋权躺在马道上,鼾声此起彼伏,身上伤口的血已渐渐干涸凝结,二人的脸色却苍白得吓人,李素禁不住一阵心酸,然后又一阵释然。 其实,仗打到这个地步,结局已没有悬念了,包括自己在内,上路的日子只在这一两天了。 一阵冷风吹来,蒋权忽然打了个冷战,然后醒了,坐直了身子,扭过头缓缓环视四周活着的将士,眼里露出几分痛意。 沉默片刻,蒋权嘶哑着嗓子唤道:“陈福来,王四六,给我过来!” 李素愈发酸楚,这两个名字是蒋权的亲卫。 唤了三遍,无人答应。 蒋权眼眶顿时一红,不甘心地吼了起来:“冯老三,刘宫,过来!” 这两个名字,是他的同乡,骑营的火长,可惜仍旧无人答应。 蒋权终于流下泪来,不甘心地扯着嗓子,喊着一个又一个熟悉的名字。 李素头垂得很低,无力地叹息:“蒋将军……算了吧,他们不能应你了。” 蒋权呆怔,任泪长流,许久之后,神情平静地垂下头:“哦,不能应了,那……算了吧。”(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二十七章 焦土残军 鼓舞士气的方法很多,有的将领天生有一种人格魅力,能令麾下将士无条件地心甘情愿为他效死,一场战争,一座城池,军令一下,无坚不摧。真正可以为他上刀山下火海,百死而无悔,有这种魅力的人不多,往往成就一代名将的英名,青史上浓墨重彩留下一笔。 还有的将领依靠争取军心,同吃同睡,同甘共苦,军纪严明,处事公道,这种将领也能迅速赢得将士的尊重,从而心甘情愿为他效命。 当然,争取军心,提升士气最快最直接,也是最简单粗暴的方法,便是砸钱,像许明珠这样的。 当官也好,当兵也好,钱财这东西,终究很难被人拒绝的,特别是对那些普遍家境不算好的府兵来说,钱财在他们眼里,便是家小一生吃喝不愁的好东西。 许明珠涉世未深,缺乏许多人生经验和阅历,但她出身商贾,从小到大耳濡目染,深知钱财的重要,于是今日,她非常果断地做了一个决定,数万贯家财散出去,换得众将士齐声喝彩鼓舞,低迷到极点的士气也瞬间被拉升到一个沸腾的顶点。 一支军队有了士气,才能打胜仗,看着将士们欢欣鼓舞的样子,听着各种感激之辞,许明珠的嘴角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意。 军心可用,便意味着夫君有救,这些人一定会豁命以赴,有了豁出命去的决心,许明珠千里来回奔波才算有了意义,因为她为夫君带来了一支真正的虎狼之师。 前方离西州只有一百里地,这支千里奔袭的援兵,在即将到达目的地时,终于焕发出勃勃的生机与杀气。朝西州城开拔,进发。 *************************************************************** 西州城。 李素并不知道有一支援军离他很近了,相反,李素觉得自己已陷入了绝境。 真正的绝境,眼前皆是焦土与尸首,放眼望向前方。城外仍是密密麻麻数不清的敌军,列阵于城外三里,静静看着这座余火未熄的城池。 烈火焚城,干脆利落,敌军的主将果然不是吃素的。 城头上的将士已越来越少了,大火整整烧了两天两夜,这两天两夜里,三千守军到现在只剩下不到五百,而且皆带着轻重不一的伤。可以说,这是一支战力低下的残军了。 触目所及,皆是尸首,焚城两日,无数袍泽弟兄被活活烧死在城头上,敌军趁势攻城,攻势前所未有的猛烈,又有无数袍泽与敌人厮杀力竭战死。到最后人越来越少,战力越来越弱。就连李素和曹余这种书生都不得不拿起武器亲自杀敌,曹余身负大小伤二十余处,李素倒是幸运,只是背部被划了两道长长的刀口,左手被石块砸了一记,可能有点骨裂。 说是李素幸运。不如说李素命好,身边有王桩和郑小楼拼命护住他的周全,王桩一柄二十多斤的大陌刀已然卷了刃,饶是天生力大无穷,一场攻守后也累得抬不起手来。脸色泛白横躺在城头呼呼大睡。 至于郑小楼,在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刻,李素也终于见识到游侠儿真正的功夫,上腾下挪左跳右移,招式阴冷狠辣,出手便直冲敌人要害,一刀出去马上收回来,对方便已轰然倒地,看久了,渐渐看出一些窍门,李素终于发现郑小楼练的是那种刺客刀法,一招一式疾若奔雷,出手必致命,一刀出手,不存在分出胜负的无聊想法,而是直接取人性命,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蒋权伤得更重,因为他一直处在指挥的第一线,任何一处垛口出现危急,往往是他第一个冲上去,然后不计生死的厮杀,现在蒋权浑身上下已没一块好肉,从头到脚布满了一道道数不清的刀口伤痕,最后终于虚脱失力,和王桩并排躺在城头大睡。 焚城两日,不间断的攻城也整整两日,三千守军变成了五百,城头布满了尸首,有敌人的,也有袍泽的,可悲的是,活着的人已没力气将袍泽的尸首抬下城头,因为太累,也因为绝望到麻木,过不了多久,一天或是两天,自己也会成为无数尸首里的一具,一生就此了结。 太惨烈了,李素回想起这两日的攻守之战,便忍不住红了眼眶。无数袍泽用命拼,用牙咬,甚至抱着敌人一同从城头栽下,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这股不要命般的打法不但震撼了敌军将士,也深深震撼了李素。所以,焚城两日,西州仍未失陷,敌人越打越胆寒,士气越打越低落,大唐的守军似乎变成了一个个不要命的疯子,跟这样的疯子交战,谁不胆寒惊惶? 城里城外已破败得不像样子,一把火,该烧的全烧完了,大火熄灭后,唯剩满目疮痍,凄凉无比。 又是一场艰难的攻守战过后,敌人如潮水般退却,扔下了满地的尸首,西州城头上,李素眯着眼大致扫了一眼活着袍泽,眼眶顿时红了。 人,又少了许多,少了的人,永远不会再出现了。 不想再假惺惺的清点伤亡人数,李素知道,清点出来的数字一定会令自己更加伤心痛楚,只有亲身经历和参与了这场惨烈的攻守战才知道,战争里的伤亡数字不仅仅只是冰冷无情的数字,每一个数字都代表着一个人,一个活生生能说能笑的人,这个人或许平凡,或许懦弱,有着普通人各种各样的缺点,也有着普通人所不具有的闪亮。 抬眼望去,城头正中那面代表大唐皇帝的旌旗,仍在迎风飘展飞扬,旗上一只金色飞龙张牙舞爪,冷冷注视着世间的悲欢离合。 王桩和蒋权躺在马道上,鼾声此起彼伏,身上伤口的血已渐渐干涸凝结,二人的脸色却苍白得吓人,李素禁不住一阵心酸,然后又一阵释然。 其实,仗打到这个地步,结局已没有悬念了,包括自己在内,上路的日子只在这一两天了。 一阵冷风吹来,蒋权忽然打了个冷战,然后醒了,坐直了身子,扭过头缓缓环视四周活着的将士,眼里露出几分痛意。 沉默片刻,蒋权嘶哑着嗓子唤道:“陈福来,王四六,给我过来!” 李素愈发酸楚,这两个名字是蒋权的亲卫。 唤了三遍,无人答应。 蒋权眼眶顿时一红,不甘心地吼了起来:“冯老三,刘宫,过来!” 这两个名字,是他的同乡,骑营的火长,可惜仍旧无人答应。 蒋权终于流下泪来,不甘心地扯着嗓子,喊着一个又一个熟悉的名字。 李素头垂得很低,无力地叹息:“蒋将军……算了吧,他们不能应你了。” 蒋权呆怔,任泪长流,许久之后,神情平静地垂下头:“哦,不能应了,那……算了吧。”(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八章 至死方休 “留在这座城里,后悔吗?”李素的声音很遥远,仿佛隔着一层穿不透的迷雾,问蒋权,也像在问自己。 “不悔!”蒋权红着眼,咬着牙,眼中的坚定却一直不曾消散过。 “为何不悔?” “守土抗敌,报效家国,纵死不易其志,何以言悔?” 李素点头,当初已走出城外十里,只要不回头,现在的他或许正坐在玉门关守将的大堂里,轻松惬意地喝着葡萄酿,不慌不忙地措辞上疏,解释不得不弃掉西州的原因,李世民或许会愤怒,或许会失望,或许下旨撤掉他的官职,从此不再叙用,可是,至少自己的命保住了,可以在太平村安逸地过着自己想过的日子,没有责任,没有羁绊,用前世的小知识琢磨一些这个时代没有的新鲜玩意,一生做个富足享乐的富家翁。 可是,走出城外十里,他偏偏回头了。 这个决定,至今仍被他自己引以为生平干的最蠢的一件事,然而若时光倒流,再让他在人生的岔路口选择一次,或许他还是会选择回头。 既然蠢了,便一蠢到底吧。 城外,隆隆的马蹄声仿佛近在咫尺,敌军暂时撤去,不知下一次攻城是何时,更不知下次攻城时,这座城自己还守不守得住。 “应该派个人出城啊……”李素喃喃道:“死了,也该给家里人报个信,将来下了地府,也好教老爹给我多烧点纸钱,不然我没本钱做生意啊……” 蒋权沉默片刻,黯然一叹:“我就不必报信了,离开长安时给爹娘磕过头。那时我已知西州不太平,跟爹娘说过,若我没回来,便是死了,幸好家中尚有两位兄长,也好替我尽了孝道。我已无憾。” 李素笑得酸楚:“你有两位兄长,我可是家里一根独苗,如果我爹年轻时也像现在这般老实,没在外面欠过风流债生个私生子什么的,今生怕是没人给他送终了……” 蒋权神情布满了愧疚:“李别驾,是末将拖累了你,当初若不是末将执意留下守城,恐怕你也不会回来,其实我也知道。这座城终究是守不住的,可是,守不住仍要守下去,我只是粗鄙武夫,懂的大道理不多,只知为大唐守土抗敌是武将的本分,守不守得住与本分并无干系,城是大唐的城。人是大唐的人,既然在这座城里。守不守得住都要守下去,至死方休……” 李素苦笑:“是啊,至死方休,你还真是说话算话,守城五千人,如今只剩下不到五百。个个都是至死方休,说真的,我到现在还是不认同你们的做法,可是,我仍然陪你们一起守城……因为我病得不轻。蒋将军。你没有拖累我,当初从这座城走出去的人是我,走回来的人也是我,谁都没有逼我,一切都是我自己的决定,既然回来了,自有赴死的打算,虽然死得并不甘心,但,死便死吧。” 蒋权犹豫一阵,道:“李别驾,敌军攻城半月,其实一直都是围三阙一,放开的那一面,末将遣斥候查探过,根本没有伏兵,说明他们并不打算将咱们置之死地,李别驾是家中独子,按理本不该参与此战,大唐也没有让独子参战的规矩,你能陪咱们守到今日这般地步,已然是了不起的汉子了,此时此地,城不可再守,李别驾不如离城东去……” 李素好笑地看着他:“我当然巴不得离开这鬼地方,只不过,我若离城,你们呢?” 蒋权叹了口气:“末将说过,守土抗敌是武将的本分,我们自然至死方休。”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笑道:“英雄好汉你来做,逃兵我来当,用来衬托你们的伟大是吧?偏不让你如意,我若想走,当初离了城就不会回来,我既然回来,便不会轻易离开……” 收敛起笑容,李素抬头仰望蔚蓝的天空,天空飘着几朵白得刺眼的云。 “四千五百多双眼睛,在天上看着我呢,我怎能走?袍泽死得越多,我身上的羁绊和责任便越重,我走不了了,如今已不是守不守城的事了,总要做点什么,让四千五百多位袍泽和项将军的在天之灵看看,他们生前做的事情,我还在继续做着,他们至死方休,我也至死方休,如此,对得起死去的弟兄们,也对得起自己……” 蒋权想了想,笑道:“别驾不愧是名满长安的才子,这些话正是末将心里想的,可我却不知该如何说,不错,弟兄们的在天之灵都在看着咱们呢,走不了了,走了亏心呢。” 二人相视一笑,然后,似乎已无话了。 李素沉默地仰望天空的白云,心情出奇地平静。 其实,还是有许多不甘的,家里老爹怎么办?许明珠应该已回到太平村,傻傻等着他回家吧,还有东阳,一定每天都在河滩边坐着,发着呆,等着他,真想化作一缕轻风飞回去,告诉河滩边痴痴等待的她,别等了,回去吧…… 来到这个世界三年,不知不觉,竟有了如此多的牵绊,绕指柔般缠绕心头,令自己面对死亡时都如此不舍,不甘…… **************************************************************** 隆隆的战鼓声再次擂响,天地间风云变色,杀气盈野,战云密布。 李素长叹口气,擦去眼角的泪水,然后顺手从地上拾起了一杆不知谁遗落的长枪。 是的,他软弱,死亡即将来临前,无论怎样强撑出一副英雄好汉视死如归的伟岸模样,可眼中还是不由自主地流下了泪,李素只是凡夫俗子,和别的凡夫俗子一样怕死,懦弱,贪婪。还有那么一点欺软怕硬,都是食人间烟火,谁都不比谁强,当死亡的阴影真正笼罩在头顶时,恐惧的泪水仍旧会不听话不争气的流下来。 可是,他还是握紧了手中的长枪。这是他人性中与凡夫俗子稍有不同的闪亮。 怕归怕,但,不逃避,也不妥协。 艰难地站起身,李素缓缓环视城头剩下的数百残兵,目光最后落在王桩身上。 王桩身上的伤也不少,大小二十余处,长长短短的刀口布满前胸后背,横七竖八。整个人已有些摇晃了。孔武有力的身躯此刻竟如迟暮老人般佝偻。 李素的目光充满了愧疚,王桩却毫不在乎地朝他咧嘴一笑,一如往常般憨厚无害。 “建功立业,嗯?后悔不?哭着喊着跟我来西州,一门心思琢磨建功立业,封官封爵的,结果把命赔上了,这笔买卖你亏大了。”李素大笑。 王桩也笑:“不后悔。你莫忘了,我也是大唐府兵。还是陌刀营的府兵,守土抗敌是本分,死在这里,陛下不会亏待我爹娘的,唯一的遗憾是没能让婆姨给我留个种,想想就糟心。不过幸好家里还有老二老四,王家绝不了后。” 李素笑着拍拍他的肩,或许恰好拍到伤口,王桩疼得直吸凉气。 转过身看着郑小楼,李素也朝他笑了一下。 郑小楼表情仍旧跟茅坑的石头似的又硬又臭。连眼神都是那种斜眼乜斜的欠抽样子。 李素叹了口气:“当初我救你一命,今日你便当还给我吧,一啄一饮,因果相抵,下世有缘再做兄弟。” 郑小楼嘴角微微一勾,算是笑过,然后点点头,握紧了手中的刀。 城外进军的鼓声越来越急促,李素握紧了手中染满了血迹的长枪,大喝道:“弟兄们,上路了!” 搭弓,拉弦,仅剩的四十多个震天雷攒在手心,五百残兵像一棵棵永不倒下的青松,笔直地立于城头,用余生最后一丝力气,最后一丝意志,尽自己的最后一点心力。 进军鼓声越来越急促,城外仍旧是潮水般黑压压的一片人头,整齐地列着阵式,只等最后攻城的号角。 出乎意料的是,鼓声在最急促的时候戛然而止,城外的敌军仍一动不动立于阵中。 良久,中军阵分开左右,让出一条宽阔大道,一个头顶包着头巾,身穿青色长袍的中年男子策马而出,不急不徐地朝城门行来。 离城们尚距一里左右时,李素眯着眼,终于看清了来人的模样,然后笑了。 将手中长枪斜搁在箭垛旁,李素长笑朝他远远抱拳行礼:“那兄多日不见,久违了。” 来人正是龟兹商人那焉,龟兹国相那利的堂侄。 那焉也不惧怕城头一支支对准他的幽冷箭矢,如入无人之境般单人单骑走向城门,甚至连走进了弓箭射程范围之内都毫不在乎。 一直到离城门十步,几乎喘息可闻的距离,那焉才勒住马,抬头仰望城头的李素。 未语先叹息,那焉黯然道:“李别驾,我原以为你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此时此刻不应该在这里。” 李素笑道:“别说是你,就连我都一直以为自己很聪明的,结果直到今日才发现,原来我并不聪明。” 那焉仰着头,看着李素的笑容,深深地道:“为何不走?你很清楚,这座城守不住的,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守一座明知守不住的城,到底为了什么?这不是你的为人。” 李素指了指身旁的数百残兵,笑道:“谁叫我身边这些人都不聪明呢,蠢笨这东西可能是传染病吧,我被他们传染了,他们不走,所以我也不走。” 那焉摇摇头:“李别驾,你我相识也有一年多了,抛开我们各为其主不说,你我至少应该是朋友,能否对朋友说几句真心话?” 李素的笑容渐渐收敛,垂头看着城墙下的那焉,黯然道:“我走不了,死了太多人,他们都在天上看着我,看我会不会懦弱的掉头就跑,我……走不了,若离开了,一辈子生不如死。” 那焉叹息不语,垂着头,看不清脸上的表情。 李素朝远处敌人中军阵的帅旗下瞥了一眼,忽然冷笑:“那兄,你们的主将让你单人单骑来到城门下,该不会是为了让咱们聊天叙旧的吧?” 那焉抬起头,朝城头拱手道:“我奉主将阿木尔敦之命,来此有一事相求……” “那兄请说。” 组织了一下措辞,那焉缓缓地道:“西州,原本是高昌国的西州,李别驾,不争意气的说,你守这座城并没有占住道理,更不值得为这座城而死……” 李素摇头道:“不对,西州城内建的是大唐的府衙,戍守的是大唐关中府兵,官员和百姓也都是唐人,所以,这座城是大唐的城。至于它是抢来的也好,处心积虑谋来的也好,那是高昌国主与我大唐皇帝陛下该商议的事,我们做臣子的职责,唯有为皇帝陛下戍边守土。” 那焉叹了口气,道:“不错,西州究竟谁属,那是国主和你们大唐皇帝陛下该商议的事,我军主将阿木尔敦遣我前来,只想告诉你一件事,从围城到今日,阿木尔敦一直用围三阙一之法,放开的那一面,是你们的生机,只要你们把西州让出来,我军绝对秋毫无犯,任尔离去……” 李素的眼睛眯了眯:“你们主将的意思是……” “只要你们离开,让出西州城,阿木尔敦便任你们离去,他愿以真神的名义发誓,绝不追击,绝不杀戮,并且还给你们粮食和水。” 李素眨眨眼,道:“你们主将既然这么客气,何不索性客气得彻底一点,干脆撤军回国算了?” 那焉摇头道:“西州,诸国主志在必得,它的位置太重要了,绝不能让它掌控在唐人手中。但是你们,大唐的守城将士,阿木尔敦不想为难你们,……说是‘不想’,其实是不敢,攻下西州已算是将天可汗陛下得罪狠了,若再屠戮他的勇士,阿木尔敦和西域诸国主都承担不起天可汗陛下的雷霆震怒……” 李素冷笑:“已然死了四千多袍泽弟兄了,现在才说不敢得罪,是不是太晚了?” 那焉摇头,很认真地道:“不晚,战归战,和归和,不是一码事,天可汗陛下能明白的,但若西域诸国对你们赶尽杀绝,那又是另一回事了,诸国主不愿为也,或者说,不敢为也。” **************************************************************** ps:新年快乐!!!希望大家新的一年平安,健康。(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九章 杀身成仁(上) 那焉的意思表达得很清楚,这场战争快到尾声时,可以用一种双方都体面的方式结束它。 西州城,他们要了,李素和活着的五百残军,可以任其离开,绝不加害。 活着的只有五百人,已经对西域联军没有任何威慑力了,可以说,下一轮的攻城战里,五百人只会被潮水般的敌军碾压成齑粉,毫无悬念。 这个时候派那焉来说合,放李素和将士们一条生路,这是很明显的示好,示好的对象不是李素,而是李世民。 大唐终究太强大了,西域联军夺取西州之后,他们的脚步也只敢到此为止,因为他们惹不起大唐,惹不起天可汗陛下,拿下西州是因为出师有名,在这之前,西州是属于高昌的,拿回来问题并不大,之前的攻城战里,杀了那么多的大唐守军,也交代得过去,毕竟这是战争,战争不可能不死人。 然而到了最后,若还将仅剩的一位大唐天子钦封的爵爷和五百残军也灭掉,那就未免有些过分了,大唐这些年行事霸道,没事都能找出事来,杀了大唐天子钦封的县子,后果很严重。 所以,在最后一战的【,最后关头,那焉出现了,带着使命出现在李素眼前。 “回长安吧,李别驾,你和将士们已尽力了,以五千敌数万,整整坚守了半月,五千守军最后只活了五百,身上个个带伤,已是战后余生之躯,任谁都不会责怪你们,大唐天可汗陛下更不会责怪,你们回去后只会升官晋爵,像挽扶大厦之将倾的英雄一样。接受长安臣民的欢呼拥戴,哪怕城池丢了,你们回去仍是体面的,光荣的,等待你们的只有满城赞颂与褒奖……”那焉深深叹息:“……李别驾,回去吧。天可汗陛下交托你的使命,你已做得很好了。” 李素已经很疲倦了,半边身子无力地倚靠在城墙箭垛上,嘴角的笑容仍如往常般懒散。 “天可汗陛下交托我的使命,是守住西州城,我,是西州别驾,不是被人打得抱头鼠窜的逃兵!” 那焉抬头,怔怔看着城头那位形容狼狈的少年。疲倦,颓靡,伤痕累累,可神情依旧倔强,眼中露出绝不妥协的坚毅,那焉忽然间意识到,自己无论怎样舌灿莲花,也根本无济于事。这位少年的意志,比泰山更稳。更硬。 “李别驾,相识一年多,你我算是朋友,难道你真听不进朋友一句劝告么?西州已不可守,何苦葬身于此,留着有用之身。来日复仇也好,一展抱负也好,天下任你驰骋,可是若你今日死了,那便死了。世间所有一切,与你再无干系。”那焉面容黯然,苦苦哀求。 李素缓缓摇头,随即转过身,环视城头上参差不齐的五百袍泽,大声道:“弟兄们,敌军主将说,放我们一条生路,只要退出西州即可,你们……退不退?” 五百残军有的连站都站不起了,闻言顿时呆了一下,然后,有人露出犹豫挣扎之色。 沉寂许久,人群里忽然传出一道虚弱却坚定的声音。 “我……不退!” 这道声音仿佛开启了洪水的闸口,很快,人群里传出三三两两的附和声。 “不退!我们是大唐的府兵,守大唐的城池,我们不退!” “不退!凭什么要我们退?要退也是他们退!” “对,咱们不退!” 最后,乱纷纷的表态如涓水入海,汇聚成异口同声的惊涛骇浪。 “不退!不退!不退!” 仿佛巨浪拍岸,余波不息,坚毅倔强的声音在茫茫沙漠中震荡传扬。 那焉站在城墙下面如土色,脸色不由自主地苍白起来,远处敌军前阵的军士被大唐守军的怒吼声震得一阵骚乱,整个前阵队列竟生生被吓得退了两丈才止住。 李素哈哈一笑,转过身时顺手抄起身旁的长枪,雪亮锋利的枪尖颤巍巍指住城下的那焉,李素神情一肃,厉喝道:“听清楚了吗?要战便战,勿复多言!” 那焉泪如雨下,脸孔迅速涨得通红,单薄的身子颤动半晌,不顾身后中军阵中的主将阿木尔敦冷冷的注视,忽然推金山倒玉柱,面朝城头扑通跪倒,大哭不已。 “李公壮哉!大唐勇士,壮哉!” 恭敬磕了三个头,那焉起身,朝城头投去深深的最后一瞥,似乎要将李素的音容永远印在心中,然后转身朝中军走去。 说合失败,谈判破裂,敌我之间已没有丝毫转圜的余地。 你死我活而已。 中军阵内迎风飘扬的帅旗下,阿木尔敦神情冷酷,眼中凶光毕露,沉思犹豫片刻后,很快做了决定,脸上杀机一闪,右手忽然高高举起,然后,狠狠挥落。 军令已下,号角吹响,前阵轰然向前推进。 李素站在城头惨笑连连,怕死,舍不得死,可终究还是义无返顾地死去,因为身上沉甸甸的责任,还有数千逝去袍泽们的遗愿,以及……胸中久抑回荡的一股不平之气。 “备,战——”伤痕累累的蒋权站直了身子,厉声吼道。 轰! 箭上弦,戟平举,黄沙似雾,金戈如钩。 看着步步逼近城墙的敌军,李素也举起了长枪,仰天长吟。 “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众志士,吾与同往!” 话音落,五百残军齐声厉喝:“杀!” 声震长空,日月变色,天地久低昂! 茫茫无垠大漠里,回荡一股人间英雄气。 **************************************************************** 血战!厮杀! 西州城头已成了修罗地狱,浓稠的鲜血如涓涓河流,洒满城头马道。处处可见残肢断臂,火光与血腥交织成一片,如残阳消失前的最后一抹血红。 城中四处火起,一切皆化焦土,城外,一辆辆攻城车的尖木桩正一下又一下地撞击着脆弱的城墙,每一次撞击,夯土垒成的城墙便留下一个深深的大坑。 城头搭上了数十架云梯,无数敌军攀爬上来,仅剩的残军左支右拙,拼命抵挡,然而终究寡不敌众,城头已失去了掌控,潮水般的敌军涌上来,像黑色的巨浪,将数百守军完全淹没在浪潮中。 李素拖拽着长枪且战且退,胸前,后背,大腿布满了刀口,有的长达近尺,有的入肉寸余,鲜血从身上的各处伤口疯涌而出,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只觉得浑身的力气越来越小,生机随着鲜血缓缓流逝于体外,留给自己的,只有一副空虚的躯壳,这副躯壳仍在支撑着自己的每一个动作。 长枪平端,双腿扎弓,眼前的一切景象都在摇晃,模糊中只见人影幢幢,麻木而机械式的一枪又一枪平刺出去,有时候刺空,有时候运气好,听到一声惨叫,每刺出一枪,身上的力气便少一分,到最后他甚至连提枪的力气都没有了,拖拽着长枪一步一步踉跄后退,而敌军则一步一步紧逼而上。 “不知道还能刺出多少次……”李素的意识已渐渐浑沌不清,舔了舔干涸的嘴唇,视线仿佛隔着一层浓雾,依稀只见模糊而熟悉的一砖一石,那是自己和袍泽们用生命坚守了数年的防线。 防线已崩裂,败势如山倒。 李素已没了力气,看着步步逼来的敌军,惨笑不已。 “杀!” 一阵金铁相击的脆响,王桩和郑小楼浑身浴血,如天神般一左一右挡在李素身前,郑小楼手执长剑,王桩紧握陌刀,瞋目裂眦地瞪着咫尺之遥的敌军。 二人气喘如牛,显然也到了油尽灯枯之时,所余力气已是强弩之末,唯剩一股不屈的精气,支撑着摇摇欲坠的身躯。 “杀——” 郑小楼忽然暴起发难,瘦弱的身子腾空而起,半空里如旋风般打转,掠起一片雪白的剑影浮光,随着一声声凄厉的惨叫,李素身前近丈方圆竟被郑小楼清扫一空,双脚落地,郑小楼脚步一个趔趄,蹬蹬退了两步,止不住去势仰面跌倒。 又一股敌军踩着袍泽的尸首疯拥上前,贪婪的目光死死盯着李素。 在他们眼里,李素是军功,是厚禄,是奖赏,志在必得。 郑小楼坐在地上,面容惨白得吓人,脸颊痛苦地不停抽搐,侧过头望向李素,郑小楼惨然一笑:“对不住了……我只能护你到此,当初你花的三十贯……” 李素笑了,笑得很温和:“当初花的三十贯,是我今生花得最值的一笔钱,郑兄,多谢你这几年的照顾,下一世,我来护你。” 郑小楼呛咳,大笑,点头。 说话间,敌军又向前逼近了几步。 王桩陌刀在手,横挡于胸,瞠目大喝:“还有我在!杀!” 二十多斤重的陌刀舞得虎虎生风,每一招每一式皆是当年陌刀营的套路。 重剑无锋,一刀横扫,又是一片敌军惨嚎倒地。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章 杀身成仁(下) 城头的混战厮杀持续了一个多时辰,大唐守军已越来越少,被淹没在敌军的黑色潮水里,连浪花都没能溅起一朵。 无所谓统领与指挥,一切已是徒劳,四处升腾的浓烟似乎在昭示着无可奈何的四个字,“大势已去”。 李素,王桩和郑小楼已被逼到城头拐角的绝境,除了纵身一跃,别无他法。 耳边充斥着袍泽弟兄们临死的惨叫声,三人互相背靠着背,眼中一片通红,只见火光与血光之间,敌军一道道模糊的人影在眼前错步,逼近,幽冷的刃光倒映在眼中却如此的清晰。 李素浑身直颤,意识已模糊不清,鲜血从伤口处缓缓流出,身体骨子里透出一阵阵的寒冷,不知道留在自己身体里的血还剩下多少,他只知道自己离死亡已越来越近,近得仿佛已一脚踏进了鬼门关,只等着另一只脚踏进来,从此阳世的一切再与他无关。 人之将死的时候,脑子里都在想什么? 李素不知道别人的想法,他只知道此刻自己心中充满了悔意。 很后悔啊,当初在太平村过着太平安逸的日子时,应该多陪陪老~5,爹,给他多做一顿饭,多洗一件衣裳,多说几句话,后悔没有好好与东阳说几句女人爱听的甜言蜜语,多说些笑话逗她开心,多看看她那张似喜还嗔的俏脸,留存于脑海中直至来生,还有许明珠,这个低眉顺目,以他为天的柔弱小女人,嫁给他以后似乎没见她真正的快乐过,如果当初能跟她多说说话,哪怕是对她多笑一笑。或许她会更快乐一点吧。 短短数年里,回首往事,无意中竟亏欠了这个世界许多。 人啊,总以为来日方长,明日之后还有明日,于是该说的话不急着说。该做的事不急着做,死前的最后一刻,世间寥寥几人能够无悔无憾,安然而逝? 李素此刻充满了悔意,在这个陌生的本不该属于他的年代里,他的存在如同一颗流星划过天际,留下短暂一瞬的痕迹,可是这个不属于他的年代里,却不知不觉留下了属于他的牵挂。斩不断,割不掉,舍不得。 只恨无缘再见,也来不及告别。 ………… ………… 挡在身前的王桩忽然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左腿被凶残的敌军狠狠扎了一刀,深可见骨,王桩脸上淌着汗水和血水,面孔扭曲得愈发狰狞。脸颊的肌肉随着痛苦一下又一下地颤动抽搐,左腿微微屈起悬空。只剩一只完好的右腿蹦跳着挥舞陌刀,不时发出一声绝境里不甘的怒吼咆哮。 这般境地了,王桩,仍未放弃抵抗。 从小到大的兄弟挡在他前面,护他周全,为他拼命。李素不知从哪里忽然冒出一股力气,咬牙站起了身,平端着长枪,吐气开声大喝一声,长枪疾若流星向前一刺。一名敌军惨叫倒地,长枪收回,雪亮的枪尖上,一滴殷红的鲜血悬而欲滴。 随即右臂一麻,胳膊又被人划出一道长长的刀口。 一枪刺出后,李素彻底没了力气,无力地斜倚在城墙垛口边,虚弱地朝王桩一笑。 “兄弟,我真没力气了,我……该上路了。”李素凄然笑道。 王桩眼眶一红,哽咽着点点头:“好,你先走,黄泉路上先等等我,咱们结个伴,运气好说不定能投同一个娘胎,下一世便是亲兄弟。” 郑小楼踉跄几步上前,与李素二人互相搀扶一起,仍旧是酷酷的模样:“再算上我。” 李素艰难地转过头,望向城外的茫茫大漠。 整整一天了,此时已是黄昏,金黄的光芒铺洒在大漠上,像一片金色的大海。 李素无声地笑。 这一世,短短数年,便是如此吧,恨了许多人,负了许多人,但,不负今生。 咬咬牙,李素与郑小楼搀扶着爬上城墙垛口,站在垛口的石砖上,往前一步,便是数丈高的城墙根下,跳下去绝无生望。 微风徐来,吹拂起鬓边的乱发,负手临风,遗世独立。 李素嘴角一直噙着笑,带着笑来,带着笑去。 遥望远处起伏的沙丘,李素与郑小楼对视一眼,深吸了一口气,双腿一曲便待纵身一跃,谁知一股虚弱的力量在紧要关头忽然拉住了自己。 转头望去,却见拉住自己的人竟是郑小楼,李素疑惑地看着他。 郑小楼迟疑了一下,指着城外西北角,不确定地道:“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了,那里……刚才似乎有人举了旗。” “举旗?”李素苦笑:“四面楚歌,身临渊池,举什么旗与咱们有关系吗?” “有关系……”郑小楼居然很认真地点头,缓缓地道:“那面旗,是我大唐的龙旗,黄色的……” 李素睁大了眼睛,呆怔地看着他。 ***************************************************************** 事实证明,郑小楼没有眼花。 发呆的这一阵,城外敌人中军阵中忽然响起尖锐的鸣金声,声音很急促,甚至能听到里面的焦急和惊惶。 城头正与所剩不多的守军陷入鏖战,眼看破城便在须臾之间的敌军将士楞住了,不知所措地停下动作,茫然面面相觑。 鸣金是收兵的信号,军令如山。 尽管不知究竟,但敌军还是非常迅速地集结,纷纷顺着城头云梯而下,没命地朝中军跑去。 所剩寥寥的守军也是一头雾水,呆呆地看着敌人如潮水般退去。 很快,城外西北角出现了人影,首先出现的是一面旗,一面黄色的,代表大唐皇帝陛下的龙旗,旗帜扛在为首的骑兵肩上,紧接着从沙丘背面冒出更多的骑兵,一个两个三个,最后一片,又一片,足足数千人。 涓滴汇海,风云突变! 近五千骑兵迅速在西州城外西北角集结,列阵,随着将领一声令下,骑兵策马疾驰而出,闪电般向西域联军掩杀而去。 与突厥骑兵的战法大致相同,这支骑兵也是在疾驰之中迅速变阵,一股化为两股,然后拨马改向,一左一右并驾而驰,飞快向敌军左右侧翼斜插而去,像两柄出鞘的利刃,直插敌人腰肋。 敌人中军顿时乱了套,慌乱中匆忙结阵防御,并且收缩侧翼。 程处默和田仁会冲锋在前列,见敌军变阵,二人骑在马上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各自拨马分流,两股骑兵仍旧朝左右穿插而去。 西州城头一片寂静,李素仍站在垛口,静静地看着这支凶悍骑兵的凶悍冲锋,静静看着敌军惊惶失措地仓促结阵抵抗,战场的喧嚣吵闹似乎已听不见了,浑身的力气也消失了,那一杆染满鲜血的长枪在他身后,雪亮的枪尖顶在地上,另一头却撑住李素的后背。 数十名骑兵护送着许明珠,疯狂策马至城下,隔着数丈远,许明珠仰头看着城楼垛口上静立的李素。 血色残阳下,染血的长枪支撑着李素单薄的身躯,夕阳将他的身影拖曳得冗长,李素的眼睛半阖,似沉睡,似低吟,更像一座丰碑,矗立在城楼上,任凭风吹日晒,淡泊千古炎凉。 许明珠仰头看着李素,忽然抬袖捂住嘴,眼泪不由控制地流下来。 夕阳给城池铺洒了一层金色的光辉,喧嚣的天地仿佛瞬间静止,许明珠的眼里只有一个人,一座孤城,和一杆宁折不弯的染血长枪。(未完待续。) 求保底月票!!(今日已更) 日子过糊涂了,昨天居然忘记求票,简直罪不可赦。。。 呃,似乎已输在了起跑线上,不过没关系,只要大家不嫌我烦,我多求几次便是。。。 说是求票,其实也是跟大家唠唠嗑,说说情节的事。 关于西州一卷,目前已接近尾声,这一卷的有些地方与史实有出入,除了地名和某些事件,其他的大致相符,包括具体到年月,人物,还有关于唐朝贞观年间对西域和丝绸之路的战略布局等等,这些都是史书有记载的,老贼只是在一些细节地方稍作加工,毕竟这是故事,不是史书。 这一卷写得稍许沉重,左思右想,觉得还是沉重些比较好,这里面也掺杂了作者本人的情绪,对历史,对战争,我一直保持着非常敬畏的心情,还有关于人性与生死的思考等等,小说不仅仅只是故事,由这个故事展开,总应该有一些别的东西。 下一卷呢,主角当然就那啥了,那啥之后再那啥,然后继续那啥。。不好意思,咱不能剧透。。。 最后说说更新。。。 嗯,还是不说更新了,说说月票的事吧,对,求▲※,月票! 提示一下,现在的保底月票不止一张了,貌似一次能投许多张,大家翻翻拣拣口袋,看清楚了再一股脑儿投出去,倍儿爽!(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一章 溃敌克复 玉门关与程家庄子的五千援兵终于在城破前的最后关头赶来了。 战事绝地逆转,五千骑兵左右包抄敌军侧翼,策马冲锋的当口,敌军阵型便全乱了。 三万西域联军,集结了西突厥,高昌,龟兹,甚至还有更遥远的大食等国军队,原本的计划是三个时辰内拿下西州,然后据城而守,推进防线,高昌国使节再入长安面见大唐皇帝,陈述西州曾经的归属,师出既有名,大唐皇帝陛下也无法再兴兵收复,这座城算是彻底从大唐的版图中分离出去。 占了西州城,等于将丝绸之路的西面半段彻底掌握在手中,这条丝绸之路的话语权从此不再是大唐一言而决,因为这座城的归属,大唐和诸国在西域的战略布局将会全部被打乱洗牌。 计划只是计划,原本打算三个时辰拿下的西州,西域联军整整打了半个多月仍未打下来,反而因一个小陶罐的出现而造成了巨大的伤亡,这半月来,李素和守军守得辛苦,攻城的西域联军也不轻松,因为火器的出现,西域联军至少有近万伤亡,不仅如此,士气也异常低迷不振,毕竟一座脆弱的城池攻打了半个月都没打【∴,下来,对将士的尊严和自信的打击是非常巨大的,他们可能已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怀疑得最严重的估计是主将阿木尔敦。 伤亡巨大,士气低迷,而且在即将攻破城池,离成功仅只半步之遥的最后一刻,大唐援兵忽至,主将不得不将正在攻城的将士们紧急召回中军阵…… 这一切变故又对已然低迷的士气造成了一万点补刀伤害,于是。当程处默和田仁会领兵对敌军左右侧翼包抄并发起冲锋时,西域联军顿时全乱了。 分兵两处,如同两柄锋利的匕首,狠狠插向敌军的侧翼,阿木尔敦下令紧急收缩两翼,中军结阵防御。可惜一切都来不及了,玉门关和程家庄的将士正是养精蓄锐而来,无论体力和士气皆处于巅峰,况且大唐府兵在这个年代几乎已是无敌天下的存在,以少击多更是他们的强项。 敌军侧翼收缩没来得及完成,程处默和田仁会已领兵插入了敌阵中,然后,便是无数逃窜,杀戮。惨嚎,以及人仰马翻,一阵厮杀过后,唐军破阵,侧翼败退,中军已乱。 战事已没有了悬念,程处默和田仁会领兵分别在敌军左右侧翼狠狠捅了一刀,这一刀插得够深。直接穿过侧翼,二人在敌人中军后方会合。然后两支兵马合为一支,像一支离弦的利箭,朝中军阵狠狠射去。 当第一个联军士兵受不了这巨大的恐惧刺激,扔下兵器抱头朝西面逃窜时,这场战事的结局已定,有了第一个便有第二个。如同瘟疫般迅速传染至全军,很快,数百数千敌军扔下兵器跑了,有的见跑不掉,索性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双膝跪地。双手摊开匍匐于地,标准的投降姿势,等待唐军接收。 从程处默田仁会领着援军从西州的西北角出现,再到后来的冲锋,包抄侧翼,直插中军,到最后西域联军兵败……从头到尾战事便呈一面倒的趋势,援军毫无悬念地冲破了敌人的中军,一路高歌猛进。 程处默从率领程家庄子一千老兵离开长安上路开始,心中便憋着一口气,这口气不仅仅为了李素,也为了向老爹和朝堂所有叔伯国公们证明自己,毕竟这些年来,说起大唐斩将夺旗的英雄将领人物,总是那些叔伯们包括他老爹抢尽了风头,每一战说起破敌多少多少,斩敌多少多少,引来长安臣民一阵惊叹赞颂之声,最后便是满城欢欣鼓舞。 然而说起长安城的将门之子,长安城对程处默的看法便大不一样了,闯祸,欺凌,砸店,掀摊等等,十足的恶霸败家子形象,至于优点……恕处默耳背,这些年还真没从外人嘴里听到任何真心褒扬他优点的评论,老爹在战场上打下的赫赫威名,他这个嫡长子却轻松败光,仿佛他程处默存在于世上的唯一技能便是百分百空手坑爹…… 小恶霸也有小恶霸的尊严,当一个小恶霸有了一颗上进的心,他便不再是小恶霸,而是一个有上进心的小恶霸。 程处默受够了世人对他的评价,也受够了活在老爹威名阴影下的憋屈,他迫切想证明自己的能力,尤其渴望得到世人和老爹的认可,希望有朝一日别人再次评论他时,嘴里冒出的字眼不再是“败家子”或是“卢国公之子”,而是他的本名,他自己做过的事迹,与老爹没有任何关系的光辉事迹。 这次驰援西州,程处默在老爹面前又是撒泼又是打滚,终于为自己争取到了亲自领兵的权利,于是兴冲冲领兵而来,不辞千里奔袭的辛苦,不惧风吹日晒的折腾,不仅为了救李素,也为了给自己正名。 乱军阵中,刀光剑影,程处默一马当先,领军穿插过中军后,在马背上直起身子,放眼一扫,第一眼便看见了敌人军阵正中那面摇摇欲坠的帅旗。 程处默眼睛眯了一下,不慌不忙顺便扬刀劈翻了两个不长眼试图从侧面偷袭他的敌军,然后长刀向帅旗方向一指,大喝道:“敌将在那里,哈哈!且看我斩将夺旗!” 说完拍马便上。 程处默身后皆是程家庄子的老兵,跟随程咬金多年,可谓身经百战,出征前便得到了程咬金暗地里的嘱咐,令众部曲好生看护程家长子的周全,此刻见程处默一人策马朝帅旗疾驰,众部曲不由大惊,急忙拍马扬鞭跟上,小心而不着痕迹地护住程处默左右,只留着前方让这位小公爷杀个尽兴。 ***************************************************************** 李素晕过去了。 在看清了西北角出现的那面龙旗,还有龙旗后面黑压压的大唐援军后,李素心劲一松,彻底昏迷不醒。 多日的苦苦坚守,多日的精神压抑,还有亲眼所见无数袍泽前赴后继死在他面前,李素整个人已处于崩溃的边缘,等到大唐援军已至,身上背负的压抑骤然而卸,继之而来便是无尽的疲倦和虚脱,在许明珠嘶哑的哭嚎声里,李素仰面倒在城头上。 这一昏迷,整整三天仍未醒来,而当初一同守城的王桩,郑小楼,蒋权和曹余等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心劲骤然卸下后,大家都倒下了,玉门关将士进城将他们抬出来时,他们脸上个个都失去了血色,身上大大小小数十道伤口纵横密布,伤口里的血已干涸,因为身体里的血似乎已快流尽了。 所有这些人里面,李素的伤最重。 一来李素本就有别于王桩和郑小楼蒋权等人,以前在太平村锻炼不多,身子单薄,不像王桩蒋权他们都是纯粹的武人,身体素质比李素不知强到哪里去,二来李素指挥守城本就是西州城头上最显眼的人,敌军攀上城头时,往往第一个便冲向他,谁都知道这个少年是大唐的大官儿,他的身价比寻常守军值钱多了,拿下他可以领到的赏钱和军功自然也丰厚多了,相比其他守军而言,李素承担的压力不小,几成众矢之的,刀啊箭啊,十八般兵器全冲着他来了,所以受的伤不轻,流的血也不比王桩他们少。 昏迷整整三天,期间李素身子高烧不退,吓坏程处默许明珠等人,幸得玉门关带来的随军大夫悉心诊治,费尽力气用药,这才将李素身上的高烧渐渐退去。 ………… 这一觉好长。 李素做了无数噩梦,梦里没有色彩,没有阳光,自己置身于一个完全黑暗的地方,只眼看着无数人在厮杀,哭喊,惨嚎,然后便是漫天血光和烈火,李素想逃,冥冥又有个声音告诉他不能逃,逃不了,所见所闻者,皆是无情的杀戮。 一个接一个的噩梦,每个梦都是血与火,都是残肢断臂和尸首,甚至连他自己都成了一具没有意识的尸首,灵魂飘浮在九幽地狱,站在阴冷的空地上,等待上天判定今世前生的因果,决定下世的轮回。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终于幽幽醒转,睁开眼,看到的是熟悉的圆顶帐篷,无神的眼睛使劲眨了几下,然后轻轻咬了咬自己的舌尖,舌尖传来一阵痛意,李素闭上眼,轻不可闻地叹了口气,确定了,自己还活着。 活着,挺好的。 耳边传来惊喜的哽咽声,许明珠那张失去光泽和血色的俏脸映入眼帘,李素呆了一下,眨了眨眼,不由脱口道:“你怎么在这里?” 一开口把自己吓了一跳,李素发现自己的声音竟如此嘶哑难听,而且嗓子干得快冒烟了,声带一动如撕裂般疼痛。 “夫君……”许明珠伏在他身边,放声大哭起来。 “咋了?哭啥?别哭,快告诉我,这里是哪里?你为何在此?”李素抬起手,想抚摩一下她的头顶,却发现自己的胳膊酸疼得厉害,而且没有一丝力气,连抬手都困难无比。 许明珠摇摇头,使劲擦了一把眼泪,红着眼眶朝他挤出个笑脸,哽咽道:“夫君醒来就好,醒来就好,妾身……知足了。”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二章 别后叙情 “知足了。” 这是许明珠的心里话,数千里来回,风吹日晒,为夫君奔走求告,搬请救兵,甚至不惜冒着杀头的危险劫持守将,她做的这一切,无非只求夫君平安无恙,李素活着,并且活得平安,便是她最大的心愿。 当日西州城头,当将士们小心翼翼将昏迷的李素抬下来时,许明珠见他身上的伤口大大小小竟二十多处,有的甚至差点伤了内腑,那时的李素连呼吸都微弱得几不可察觉,许明珠恸哭不已,万念俱灰,她以为自己终究来迟一步,夫君还是惨遭了毒手。 后来从随军大夫那里得知夫君只是昏迷过去,性命并无大碍之后,许明珠才彻底松了一口气。再然后,便是衣不解带的照料。 整整三天,李素昏迷不醒,高烧不退,不停做着噩梦,梦时不停说着胡话疯话,许明珠悉心照料,整整三天一直陪在李素身边,不说苦也不流泪,仿佛只是一个痴痴看着丈夫熟睡的妻子,营造着静谧美好二人世界。 直到此刻李素醒来,许明珠多日久抑的苦和泪,终于彻底倾泄而出,千里奔走,对外人哀哀乞求,甚至做出有生以来最胆大最出格的劫持事件,这些日子,许明珠成长得很快,她不像以往那么懦弱,那么柔和,她变得有担当,她主动+ 扛起原本扛不起来的千斤重担,连程处默和田仁会看她的眼神都会不自觉地带上几分敬意,人前人后都夸赞她是巾帼英雄,不输须眉。 一切的伪装,一切性格的变化,此刻在李素面前全然卸下,许明珠哭得不能自已。这一刻,她又变成了一个柔弱的小女人,她只想做一个柔弱的小女人,躺在夫君的臂弯里,安心享受着夫君的温柔体贴,抬头看看。夫君像树荫,给她遮出一片阴凉,而她,只是这片阴凉下的一株嫩草。 “夫君再不醒来,妾身便随你去了……”许明珠伏在李素胸膛上,胸膛温温热热,还能听到李素的心跳声,心跳得有些虚弱,可终究在跳着。每次跳动的节奏,令她特别有安全感。 “说什么胡话,什么随不随我去的,我能去哪里?快说,西州怎样了?王桩郑小楼他们呢?” “他们受伤不轻,不过性命无碍,在另外的帐篷里养息。”许明珠面孔埋在胸膛说,说话的声音闷闷的。 李素头很痛。不知是不是大病之后的后遗症,垂头看看自己的身体。发现自己被白色的布条裹得跟粽子似的,一层又一层包得特别严实。 “夫君莫乱动,你身上的伤太多,大夫给你换了药,叮嘱过莫将伤口崩裂了……你想要什么跟妾身说,妾身服侍你。” “我想喝水……”李素嘶哑着嗓子道。喉咙很干,快冒烟了。 “等等,妾身马上便来。” 许明珠说完便出了帐,很快端来一碗清水,用银勺小心地将水一勺一勺送进李素嘴里。 整整喝完一碗水。李素这才轻快了些,舒服地叹了口气,闭上眼睛养神。 “西州……保住了吗?” 许明珠点点头:“保住了,程大哥亲自领兵来救,不但守住了城,更将西域联军击溃了,程大哥尤其厉害,在部曲护卫下,策马直取中军,亲手斩下了敌军主将阿木尔敦的人头,主将身死,全军溃散,此战斩级二千,余者闻风而逃,西州之围已解了。” 李素楞了一下,道:“程处默也来了?” 许明珠用力点头,露出感激之色:“夫君,这次多亏了程大哥一力周旋,领着程家庄子一千老兵从长安数千里奔波,只为救夫君,程大哥确是仗义之人。” 李素叹道:“当初遣人去长安拜会程伯伯,原本也没做什么指望,毕竟程伯伯不可随意调动兵马,没想到程伯伯待我如此仁义,竟派出了自家庄子的庄户来救我,而且还是嫡长子亲自领军,这个人情欠大了……” 虚弱地侧过头,李素这才仔细看到许明珠的脸,一看之下不由呆住。 许明珠面色发黄,神情憔悴,头发凌乱地披散着,昔日灵动的眼睛此刻毫无神采,眼眶深深陷落下去,唯有注视他时,才能偶尔看见一丝熟悉的温婉柔顺的光芒一闪而逝。 尽管虚弱得不行,李素仍大吃一惊,不自禁地坐起半边身子,惊道:“你怎变这副模样了?” 顿了顿,李素的记忆终于渐渐浮现脑海,皱眉道:“当初我不是叫你回长安给程伯伯送信吗?你为何回西州了?而且还带着程处默和援军回来,这一路你发生了什么事?” 许明珠神情露出惶恐之色,急忙深深垂下头,死死抿着唇不敢说话。 李素见她这副模样,不由愈发好奇,又催了几声,许明珠小心翼翼地看了李素一眼,这才垂着头一副认罪的模样轻轻地道:“夫君默怪妾身,妾身这一路……闯祸了。” 李素有些好笑,刚笑出声,喉咙一阵发痒,使劲咳了几声,许明珠慌忙上前为他拍背。 “说吧,你一个弱女子能闯什么祸,天大的祸事我来帮你担待。”李素喘息着笑道。 许明珠垂着头,迟疑了许久,才讷讷道:“夫君……妾身对不起你,半路上好奇,将夫君的信擅自拆开看了……” 看了看李素的表情,见他没有发怒的征兆,许明珠这才小心翼翼扔了一记轻轻的嗔怪眼神,道:“夫君信上那只猪头,画得很生动呢。” 李素顿时有些尴尬了,呵呵笑了两声,道:“其实我与程伯伯早有默契,一只猪头便代表了千言万语,我懂,他也懂。” 许明珠叹了口气,道:“事到如今,夫君何必还诳骗妾身?你的心思……妾身自知的。” “妾身离开时,不知西州已成凶险之地,到了半路察觉不对劲,这才拆了夫君的信,看到信后,妾身什么都明白了,危难之时夫君骗妾身离开,不让妾身陪着你共患难,妾身是该谢你,还是恨你呢?” 说着许明珠目光灼灼地盯着李素的眼睛。 李素愈发尴尬,马上转移话题道:“你说闯了祸,到底闯了什么祸?” 许明珠神情顿时不自在了,扭了扭身子,垂头道:“拆开信后,妾身明白了夫君的处境,那时妾身已离玉门关不远了,妾身不由着了急,想回西州与夫君一同赴死,却又觉得无甚用处,只好一路疾驰入了玉门关,本欲向玉门关守将田将军搬救兵,奈何田将军未奉调令,死活不应,妾身,妾身一时急火冲心昏了头,便……便用刀劫持了田将军,逼他调兵驰援……奈何田将军誓死不答应,我与他僵持不下,幸好当时程大哥领兵到了玉门关,这才为我解了围。” 说完许明珠眼中闪过一抹不可思议之色,显然到现在她都不敢相信自己竟能做出如此疯狂的事来。 李素更是彻底石化,呆呆注视许明珠良久,不认识似的将她从头到脚再次打量了个通透,盯得许明珠手足无措,发黄的脸蛋上浮上几许羞红。 “你……劫持……玉门关守将?”李素一字一字问得很艰难。 许明珠垂头,神情惶然畏惧,小手攒成拳头微微发抖:“夫君……妾身对不起你,妾身,妾身一人做事一人担,若田将军上疏据实以告,陛下责罪下来,妾身自己担下便是,一切与夫君和李家无关。” “不,不不,没让你担罪,我还没死,轮不到你出面担罪……”李素摇摇头,只是神情变得很古怪:“我只是,只是……很吃惊,嗯,对,很吃惊,劫持玉门关守将,连我都不敢做出如此无法无天之事,你却……” 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现在的心情,李素只好双手一伸,朝她翘起了两只大拇指,给她点了两个赞:“你厉害,真的,你真厉害!” 许明珠愈发无地自容,脑袋已深深埋到床榻下去了,捂脸带着哭腔道:“夫君莫……莫吓妾身,妾身知道自己闯的祸不小,可是那时夫君身陷危难,妾身在玉门关举目无援,为了救夫君性命,妾身实是被逼无奈啊……” 李素苦笑道:“我说的是真话,并无嘲讽之意,至于劫持玉门关守将这点小事,你更无须担心,西州守住了,天大的过错在陛下面前都可以轻轻揭过,你不必在意的,这事我担了。” 叹了口气,李素忽然伸出手,为许明珠擦去泪水,手背轻轻从她发黄的肌肤上滑过,看着她憔悴的样子,李素不由一阵心疼,缓缓地道:“你绝口不提离开西州这些日子自己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担了多少心事,但你从西州到玉门关来回数千里,路上天灾人祸,风吹日晒,还为了我而劫持朝廷守将,你为我做的,你纵不说,我都明白的,夫人,苦了你啦。” 许明珠抬头,盯着李素的眼睛,眼眶渐渐发红,不知不觉蓄上一层雾水,最后泪水决堤,倾洒而下,忽然忘形地抱住李素,伏在他肩上嚎啕大哭。 “有了夫君这句话,妾身再苦也值了,……再苦也值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三章 兄弟重逢 女人在这个年代是很弱小的,从大的方面说,农业社会由生产力决定社会统治权,通俗点说就是谁力气大谁说了算,数千年父系社会的沉淀,还有百家学说的文化洗脑,于是数千年下来,女人渐渐成为了男人的附属品,出生后依靠父母,出嫁后依靠夫家,在这个年代,女人的一生只能依靠。 唐朝算是一个相对开明的年代,这个所谓的“开明”,原因很多很复杂,大致跟开国后的风气有关,众所周知,君主李家有胡人血统,高祖皇帝李渊的母亲独孤氏是鲜卑人,而李世民的母亲窦氏也是鲜卑人,说来李世民有四分之三的鲜卑血统,如果说李家三代以前是血统纯正的藏獒的话,那么如今的李世民已成了一只血统乱七八糟的串串儿…… 既然不是纯正的汉人,那么说话行事以及性格自然跟汉人不大相同,李家的行事作风多少还是受了胡人很大的影响,所以李家两代君主胸襟都很博大,性格也很宽容,只要别触及到李家真正的利益,一般而言都是很随和的,这种随和的风气也渐渐影响了民间,所以大唐的妇女地位较历朝历代高一些,但是,总体而言,女人还是依附男人的。 许明珠是典型的大唐女人的写照,出身很低,家境富足,从懂事的时候起,便被父母教育洗脑,( 她所受到的教育都是以《女诫》《女德》为模本,以未来的丈夫为中心,她似乎是天生的依附者,离了父母还有丈夫,离了丈夫,她的人生便灰暗了。因为没人教过她,离了丈夫她还能靠谁。 这是许明珠的人生,其实也是如今大多数唐朝女人的人生,可悲或可悯,自在各人心。 许明珠抱着李素哭得很伤心,以往努力维持住的矜持和仪态。此刻全然抛却,现在的她只是一个小女人,一个情感完全放开了闸口尽情宣泄心中多日苦悲的小女人。 李素也抱着她。 看到许明珠憔悴消瘦的模样,以及城破前忽然而至的援军,李素那一刻全明白了。 他明白这个以前他并不怎么放在心上的结发妻子,在这短短的数月里为他付出了多少,遭受了多少艰辛和磨难,担了多少煎熬的心事。 得妻若此,夫复何求? 夫妻互相抱住的那一刹。李素坚固的心防也松动了,他也放开了情感的闸口,只是宣泄得比许明珠内敛一些。 “莫哭了,你哭得厉害,对夫君来说是很挫败的一件事……”李素苦笑,轻轻拍着她的背。 “为……为何?”许明珠抽抽噎噎道。 “因为幸福的女人是不会哭的,哭,就是苦。哭得厉害,说明这个女人嫁得不好。受尽了委屈,我对你不好吗?……好吧,以前确实对你不好,但以后我会对你好的。”李素展颜笑道。 许明珠急忙摇头,使劲吸了下鼻子,道:“妾身没受委屈。夫君以前也对妾身很好,妾身只是,只是……想哭。” 扳正她的肩,李素仔细端详着许明珠的模样,心中涌起无尽的愧疚。这张脸消瘦得不成样子,女人最美好的年华里,她为了他,已提前褪去了花容,只能从眉眼里依稀找出一丝当初明艳动人的痕迹,而这个女人,是他的妻。 东阳,许明珠……李素心中反复念叨着两个名字。 或许,上天对他最大的垂怜,便是安排他在第二次生命里,遇见两位同样情深意重的女人,这两个女人的出现,不知是自己多少辈子积德种下的善因。 “夫君,夫君莫看了,妾身……妾身变丑了。”许明珠被李素盯得不好意思,忸怩地垂下头,随即想到这句“变丑了”不是谦虚,而是实话,许明珠眼眶顿时又蓄满了泪水,这回确实是伤心了。 “夫君,妾身……变丑了。”许明珠再次哭了起来。 李素大笑,再次抱住她,道:“不丑不丑,配我刚刚好,再美一点我就配不上你了。” 许明珠刚才忘形抱住他,当时正是情绪激动时,自尚未察觉有什么不妥,现在李素主动抱住她,顿时吓了一跳,紧接着脸蛋便红了,手足无措地抬起手想推开,转念又想这是自己的夫君,似乎……不能推啊,可是,又好羞涩…… 纠结无比之时,李素已将她抱得紧紧的,许明珠羞红着脸,像只鸵鸟般埋在他怀里,想到成亲以来,这是夫君对自己最亲密的举动,顿时又红着脸在他怀里无声地轻笑起来,贝齿咬着下唇犹豫了一下,然后,纤手也悄悄地环住了他的腰,那动作,怯怯的。 明亮的眸子流转望向帐外的蓝天,许明珠的笑容越来越深。 终于,守到云开见日了么? ………… “你比以前瘦了,瘦多了,夫人,从今日起你要吃肉,多吃肉,把身子养起来,还有,多睡觉,多养息,争取早日变回当初嫁给我时那个明眸皓齿的美丽姑娘……”李素很认真地叮嘱道。 许明珠小嘴微微一瘪,嗔道:“夫君终是嫌妾身丑了,你刚才还说妾身这模样配你正好的……” 李素很认真地道:“没错,但夫人可以更美丽的啊,那时就是为夫我高攀你了,夫人仔细想想,那种被高攀的感觉,酸爽不?” 许明珠摇头,黯然道:“其实……是妾身娘家高攀夫君了,妾身出身商贾,本是低贱……” 李素打断了她的话,正色道:“别说什么出身,夫妻间不提这个,我未被陛下封爵以前,也是做买卖的,大家半斤八两,谁都别嫌谁,以后别提出身这种话了,我不喜。” 许明珠急忙柔顺地点头:“是,妾身以后不提了。” 夫妻最亲密的温情时刻,被帅帐外匆匆的脚步声打破。 人未到,声先至,十足的煞风景的破锣嗓音。 “我那兄弟醒了没?发烧好几日了都未退,你们到底是不是大夫?惹老子不痛快了,先剁了你们几个,狗屁大夫,连个发烧都治不好!” 许明珠触电似的慌忙从李素怀里弹起来,羞红着脸站在一旁。 李素笑了,朝帐外扬声道:“程兄,我醒了!” “咦?啥声?啊呀!哇哈哈哈哈……好兄弟啊,总算醒了,哥哥可想死你了!” 话音落,程处默那魁梧的身子便从帐外冲了进来,一路洒下……杠铃般的豪迈笑声。 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李素面前,仔细端详了一会儿模样,程处默乐得眉眼不见,使劲一拍李素的肩,啪的一下,屋漏偏逢连夜雨,大病初愈的李素顿时又半身不遂了。 “兄弟重逢是喜事,哭啥!没出息!”程处默大大咧咧地笑,笑得很开心。 李素忍着半边肩膀的剧痛,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水汪汪的眼睛仰头看着程处默,萌得不要不要的。 “你若一定要认为这是重逢后的喜悦泪水,那就算是吧……” 啪! 另一边肩膀终究也没逃出魔掌,这下李素两边肩膀全没知觉了。 “什么叫‘就算’?本来就是!兄弟啊,俺老程这辈子没服过人,但对你……” 程处默很不讲究地在李素面前一屁股坐下去,开始摆出促膝长谈的架势。 一旁的许明珠见李素疼得直冒冷汗,终于忍不住道:“程大哥,夫君身子刚见好,您……下手轻点……” “对,有话好好说,小弟我怎么说也是个斯文读书人,表达喜悦只需抱头痛哭,不可动手动脚……”李素忍着痛点头附和。 程处默一楞,急忙赔罪不已,然后又乐了:“你这读书人倒是厉害,干的事连武将都拍马难及,这么一座破城,三万人打了半个月都没打下来,兄弟啊,你太厉害了,这事若传回长安,我老爹肯定二话不说把你拉进军伍里,谁抢揍谁。” 李素苦笑道:“别夸我了,这次已要了我大半条命,再被程伯伯拉进军伍,你们还让不让我活了?” 程处默嘿嘿直笑:“怕是由不得你,西域联军已被击溃,捷报已遣飞马日夜兼程奔赴长安,你的事迹很快会被陛下知晓,啧啧,少年英雄,了不得!不知陛下这次该如何封赏你才能配称得上你的功劳。” 李素摆手:“别封赏了,再封赏一回我不知还会遭多少罪,我已决定上疏辞官告老了。” 程处默惊道:“告老?你不到二十岁好意思告老?” 李素一楞,垂头很认真地想了一会儿,最后,在程处默无比期待的目光注视下抬起头,很认真地道:“是的,好意思。” 然后,程处默张大嘴,傻呆呆地看着李素,李素也无辜而蠢萌的看着他,二人对视,相对无言,气氛有点尴尬。 “噗嗤!” 一旁的许明珠却再也忍不住,失声笑了起来,接着脸蛋一红,急忙道:“妾身,妾身……给夫君熬药……” 说完她便踉踉跄跄跑出了帅帐,帐外很快听到她压抑的闷笑声。 ps:今晚一更了,明天出发去上海参加起点年会,要早起,不能熬夜……(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四章 细论时势 辞官告老不是一时兴起的想法,任何人在鬼门关前转过一圈后,大抵都有一种对世间万事意兴阑珊的感觉,懒洋洋的提不起劲来。△↗頂頂點小說,x.说是看透了也好,说是害怕了也好,当初无知无畏的傻劲已消退了许多,如今活着,唯求平安二字而已。 李素对权力本就不甚热衷,经过西州艰苦残酷的守城之战后,侥幸捡回了一条命,庆幸与感激的同时,他也对当官产生了浓浓的厌倦情绪。 天子一纸诏命,将他遣任西州,诏命下得轻巧,可他却差点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权力这东西,一言定人生死,可是当自己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法触碰到权力的顶峰时,自然便生出退意。 究其本心,李素萌生退意的最大顾虑便是担心此战过后,李世民不知又会怎样摆弄他,若将他遣派到更危险的地方当官,自己这条宝贵的生命难道真要为李家王朝死而后已? “你担心这个?”程处默一脸莫名其妙看着他:“大唐如今四海靖平,西州已算是最危险的地方了,比西州更危险的还真难找,再说你拼死守住了西州城,算是为社稷立下了旷世奇功,陛下心中不知怎生欢喜,怎会还将你往更危险的地方送?兄弟,你多虑了。” 李素苦笑道:“圣心难测,不可揣摩,但愿陛下能念在我为社稷差点丢了命的份上,让我多喘几口气。” 程处默摇头笑道:“想多了,兄弟,你真想多了,陛下不知如何高兴,如何封赏你呢,由此一战。大唐上下皆知你有经天纬地之才,少年英杰之称实至名归,不日陛下必有封赏旨意来,就不知这次陛下怎样封你了,依我说,怎样封赏都不为过。兄弟你干的这件事,或许当世名将都做不到,啧啧,一群残军,一座破城,居然硬生生守了半个月……” 李素面容一惨,顿时想起了守城战死的四千多袍泽,长叹道:“都是拿命在拼啊,我命好。侥幸活下来了而已,若说封赏,战死的袍泽弟兄才最应该得到陛下封赏,只可惜,该他们得到的东西,却永远无法得到了……” 程处默沉默了一阵,道:“生死有命,都在用命搏前程。有的人命好没死,前程到手。有的人死了,下辈子再搏一回便是,我爹说过,既然扛了刀戟上了沙场,命都不是自己的了,谁生谁死。交给老天爷定夺,一场战打完,谁还活着,命就还是他的,兄弟。杀戮场面你见得少,所以看不透生死,多经历几次,自己的命,别人的命,都不会再当回事了。” 李素苦笑道:“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总还是看不透,这次守城守得惨烈,五千多袍泽弟兄,最后活下来的不到五百,陛下如何封赏我,我并不在乎,只求陛下能厚恤战死的袍泽,优待活着的弟兄,大家都算是为国为社稷转了一圈鬼门关,既然活着从鬼门关里爬出来了,只求陛下莫小气,该给的都给……” 程处默笑道:“放心便是,这活着的五百好汉,陛下绝不会慢待他们,升官赐田是少不了的,至于兄弟你,陛下怕是封赏更厚……” 压低了声音,程处默低声道:“这次西域诸国算是栽了,不宣而战,进犯西州,三万大军被你打得灰头土脸,半点便宜未占到,如今北边的薛延陀已被陛下灭国,听说西域诸国犯我疆境,陛下龙颜大怒……” 李素一楞,道:“薛延陀已被灭了?” 程处默重重点头,兴奋地笑道:“战事打了一年半,我大唐铁骑步步推进,最后攻下他们的可汗牙帐,薛延陀真珠可汗望风而逃,结果半路上被其二子突利失射杀,说来这位可汗的二儿子手段也歹毒得紧,不仅杀了亲生父亲,还把他的兄长也射杀了,然后率残部南回归降我大唐,陛下被二子的手段恶心得不行,却又不得不封他为多弥可汗,算是给个名分,安了薛延陀各部族首领和牧民的人心。” 李素笑了,话听着耳熟,一桩桩一件件,都是当年李世民与他君臣奏对时,他向李世民提出的计策,离间,破坏,收买,结盟,出其不意等等,如今听程处默娓娓道来,李素仿佛在听一段自己编出来的故事,每一个情节走向都了然于心。 李世民到底还是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并且照实而行,事实证明效果确实不错,有些正面战场厮杀都得不到的结果,却在这些不见光的手段里得到了。 程处默接着笑道:“陛下灭了薛延陀后,已在鄂尔浑河南面建了安北都护府,那个杀了亲爹的二儿子多弥可汗,他的牙帐也设在都护府旁边,呵呵,说得好听是可汗,实则已成了大唐代管薛延陀的一个傀儡,往后想蹦达,安北都护府的大都督出个门的功夫就能把他平了。” 李素长呼出一口气,笑道:“薛延陀既平,陛下终于也腾出手来了,大唐版图上的这局棋,全部活了。” 程处默点头:“不错,听说陛下已下旨,由侯君集任交河道行军大总管,薛万均,阿史那社尔为行军副总管,领军四万,征伐高昌,这一次风水轮流转,终于轮到咱们向他们进攻了,听说陛下龙颜大怒,下旨说定要灭了高昌国,并将国主麴文泰拿下,活擒回长安,这家伙的下场好不了,顺便可能还会灭了龟兹,再敲打一下西突厥,兄弟,陛下给你报仇的日子快到了,等着扬眉吐气吧。” 李素看着眉飞色舞的程处默,忽然觉得这位魁梧汉子看似豪迈,其实跟市井嚼舌根的八婆差不多,一张嘴便是各种传闻和小道消息满天飞,而且情绪非常嗨,真怀疑他进自己帅帐前是不是嗑了药,如今的大唐真有毒品的,比如传说中的五石散…… 真想叫人搬几面大鼓进来弄点节奏,看他摇不摇头…… “哎,发啥楞啊!我跟你说话呢。”程处默对李素发呆的反应很不满。 李素回过神,迅速接上话头:“灭国!必须灭了高昌和龟兹,否则难消我心头之气!” 程处默神秘地笑了笑,道:“灭高昌和龟兹,不过是个说法,我估摸陛下真正的意图,是……丝绸之路!这条丝绸之路很重要,自汉代起便是中原交通各国,互通有无的唯一要道,陛下天纵英姿,必不会将这条路的西面半段落于异族之手,灭了高昌和龟兹后,再在西域设安西都护府,增设巡边府兵,从此这条丝绸之路便彻底掌握在咱们大唐手中了,有了安西都护府,我大唐退可保丝绸之路的周全,进则可征伐诸国,他们的国土版图,已完全在我大唐雄兵的窥视之下,随时可将诸国国土纳于彀中,这一点,西域诸国的国主们想必也很清楚,只要大唐开始经略西域,诸国从此不但不敢再轻举妄动,反而还要频频向我大唐进贡邀好,以求自保……” 李素呆呆地看着程处默,神情布满了惊异。 这……还是那个大大咧咧有勇无谋的长安小恶霸吗?何时变得如此睿智,竟能将西域的局面分析得头头是道,而且每句话都非常有道理,难道说果真是基因决定一切,有个老奸巨滑算无遗策的老爹,儿子生下来落地便是经天纬地的战略家军事家,只等长大便又是一代名将? 李素终于忍不住打断了程处默的滔滔不绝,胳膊抬起来刚打算拍他的肩,却被一阵刺骨的痛意疼得龇牙咧嘴满脸痛苦,守城时浑身挨了不知多少刀,抬起的这只胳膊上也有好几道刀口,一动便痛得不行。 程处默急忙扶住了他的胳膊,道:“兄弟你咋了?想要什么东西我拿给你。” “不,我想拍拍你的肩膀以示兄弟情深……”李素咬着牙,额角已微微疼出了汗。 “哦,早说呀,太容易了!”程处默二话不说将李素的胳膊一抬,拽着它落到自己的肩膀上,还很主动的帮忙拍了两下,然后一脸兄弟情深的表情看着李素。 “好,拍完了,你还想说什么?” 李素叹了口气,费劲地用受伤的胳膊摇了摇程处默的肩,语气充满了关怀。 “程兄,你肿么了?到底肿么了?你以前那傻大黑粗的形象我挺喜欢的,为何如今变得如此睿智,能不能给我们聪明人留条活路?” 程处默呆怔片刻,然后使劲挠头,迟疑地喃喃道:“这话……似乎不像在夸我呀……” “胡说,明明是夸你……刚才那番话,是你琢磨出来的?” “当然!”程处默挤眉弄眼,表情很不诚恳,而且丑得一楞一楞的。 李素眯着眼冷笑:“怕是你照搬程伯伯的原话吧?” 谎言被戳穿,程处默懊恼地瞪了他一眼,理直气壮道:“是我爹说的,不过我也是这么想的,我爹只不过恰好把我想说的话说出来了而已,咋地?” ************************************************************** ps:时间安排有点紧凑,明天可能没时间码字了,照例后天三更补上。。。(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五章 西域动荡 这年头没有知识产权意识,而且家族式传承是主流,所以老爹的东西就是儿子的东西,天经地义,包括老爹的话,儿子也可以理所当然拿过来当作是自己的。 这么干除了有不要脸外,一切都很正常。 ………… 西州守住了,诸国联军被打退了,程处默和田仁会带来的五千援军接管了西州的城防,在李世民的下一道旨意到来之前,这五千人便成了西州的守军,日夜在城内外巡梭,斥候放出数百里外,一路跟随败军的踪迹追下去,严密监视诸国联军的动向。 斥候带来的消息算是好消息,程处默阵前取了敌主将阿木尔敦的首级后,敌军兵败如山倒,一直败退到数百里外的龟兹国内,据败军退到龟兹国时,已不足两千人,原来的三万大军十不存一,他们大部分在李素守城时被歼灭,震天雷终究还是发挥了大作用,足足灭了敌军一万多人,剩下的拼死拼活发疯似的猛攻,好不容易即将攻破西州,黎明的曙光像站街女招嫖似的朝他们招手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的儿子,于是诸国联军彻底悲剧了…… 李素和守军杀了一》》》》,半,程处默和田仁会领着援军又杀了一大半,剩下的败逃军队各有国属,有的在败逃的半路上扔了兵器转个方向跑回自己国家,还有的大抵觉得当兵太没前途,充满了挫败感,于是索性数十上百人脱队沿路找了块绿洲,打算换个盗匪的新工作,运气好迎来事业上升期的话,不定还会当上丝绸之路总瓢把子,娶上白富美。迎来人生的新巅峰。 总之,杀的杀,逃的逃,三万进犯西州的联军最后逃到龟兹国时,只剩了不到两千人马。 货真价实的战败,而且是很不光彩的战败。一座尿都能冲垮的破城,区区五千守军,三万人攻了半个月不仅没攻破,还被打得丢盔弃甲,溃不成军,尽管主将阿木尔敦阵前被斩了首级,算是悲壮殉身,可是战败的消息传到西域诸国,诸国君主不仅没有给他评个“烈士”的光荣称号。还把阿木尔敦十八代以内的女性先人全部用嘴临幸了一遍,正是千刀万剐亦不足平心中之愤。 接下来,西域诸国开始动荡不安了。 这些年来大唐何等强势,兵锋何等锐利难当,各国国主自然看在眼里的,好不容易鼓起十二万分的勇气,趁着大唐腾不出手时战战兢兢来占便宜,却没料到自己手艺太潮。反而在西州城下栽了个大跟头,西域诸国本来国土和人口都不多。凑出三万联军已然是倾国之力了,如今三万人被打得只剩不到两千,元气大伤还是事,没吃到羊肉反惹一身膻腥,惹了大唐,而且惹得极不成功。来日大唐腾出手来,将会如何对待西域诸国? 大唐的天可汗陛下绝不是吃素的啊! 于是诸国国主们开始陷入深深的反省,反省自己当初是不是吃多了猪油蒙了心,干出如此不冷静的事来,至于对那位西州守军的主将。国主们则充满了深深的幽怨。 五千人硬扛住三万人长达半个月的进攻,这么厉害,你咋不上天呢?至于这么玩命么? 无论何种心思,诸国的国主各自开始急求自保,当战败的消息传到诸国,国主们急忙召集臣子们商议补救之策,一夜过后,各国的使节团踏着清晨的朝阳,满载本国昂贵的贡品,神情焦急地朝长安开拔而去。 没错,国主们不约而同做出一个很没节操的决定,他们决定抛弃盟友,赶在大唐军队报复前,暗自向大唐天可汗陛下赔罪,示好,求和,并且不约而同将进犯唐境的责任推给盟友。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反过来,政治也是战争的延续,当战争已失去作用,甚至起到反作用时,政治便成了缓解危机的唯一手段。 进犯的诸国中,西突厥算是唯一强大的,示好求和这种事当然拉不下脸来做,但可汗也不敢怠慢,于是连夜下令,召集突厥各部落勇士聚于王城牙帐整军备战。 西州一战的失败,打乱了整个西域的战局,攻与守迅速互换,各国国主和臣民皆陷入惶惶不安的恐惧中。 ***************************************************************** 守城胜利了,但李素仍无法离开,从名义上,李素仍是西州的别驾,虽大家都清楚,李素率领众将士守住了城池,盘活了大唐对西域的整盘大棋,皇帝陛下必然有丰厚的封赏,但是在皇帝陛下的旨意到来之前,李素仍只是西州别驾而已。 当然,大家更清楚,这次李素立的功劳不,守住了城池事,它具有更大的意义,这个意义可以能够影响大唐百年战略战局的部署。 从大唐立国到如今才短短十几年,西域诸国表面上与大唐交好,实则各自心怀鬼胎,暗中已投向了西突厥,所以大唐对西域的掌控力度可以是很薄弱的,直到诸国最后终于撕去了表面恭顺的外衣,大举进犯西州,这层虚伪的窗户纸算是彻底捅破了,而李素率众将士住了三万人的进攻,保住了城池,而且最大限度地消耗了诸国的军力,西域这局棋便因为这场战争,忽然间全部盘活了。 以前看不出的战略部署,到西州战事爆发后,大家忽然间都清楚了,正因为清楚,大家更知道李素干了一件多么了不得的事情,守住这座城将会令当今陛下怎样的龙颜大悦,那么等着他的封赏也绝不会太寡薄。 所以自从胜利后,所有人看李素的目光跟以往绝然不同了,目光里透出浓浓的敬佩与恭敬,发自内心的尊重这位少年英雄。 谁都无法忘记,当援军在破城的最后一刹那赶至城下时。城头上那杆染血的长枪,和那一道孤独决然的伟岸身影,当初那幅悲壮而酸楚的画面,如烙印般深深烙在众人的脑海中,至今思来,仍觉震撼人心。 ………… 李素在养伤。 城内已是一片焦土。田仁会下令城外扎下营盘,李素便留在大营里养息。 这一战李素身负大伤二十多处,有的伤口深可见骨,而且失血不少,伤了筋骨和气血不是事,在这个医疗条件普遍落后的年代里,李素的伤在众人眼里已是重伤了,一不心就见阎王的那种。 许明珠也在养息,这是李素强制性的命令。原本她还打算日夜服侍李素的起居和药食,李素心疼之下便发了脾气,严厉命令她回营房好好养身子,许明珠这才撅着嘴委委屈屈进了营房。 这段时日里,各种肉,各种蛋,各种药膳不要钱似的往营房里送,李素。王桩,郑楼。曹余,还有仅剩的数百残军等等,当初舍命守城的人,身上都带着无数的伤,大家都需要养息,于是城外大营里便多一批伤兵营帐。每一个经过营帐的将士总会不自觉地放慢脚步,尽量不发出声音,若遇到伤兵走出营帐晒太阳,将士们还会很恭敬地朝伤兵按刀为礼,由衷地朝这群曾经豁出命的伤兵们致以最大的敬意。 阳光很和暖。天空飘着几朵白得刺眼的云,随着微风吹拂,悄悄遮住了太阳,为大地带来片刻的阴凉,随即云朵又被吹走。 李素头搭了一片凉蓬,沙地上则铺了一张胡人的羊毛织花毯,毯上置一矮桌,桌上有酒有肉有水果,还有两名军士一左一右立于身后,一下一下地给李素打着扇。 能把枯燥的军营生活过出夏威夷海滩度假的架势,勉强也算是本事吧,李素就是这种到哪里都不亏待自己的人。 “太无聊了!日子过得跟猪似的,让不让人活了?”王桩浑身裹满了布带,一边不满地嚷嚷,一边不忘朝自己嘴里扔一块肥得滴油的肉,一口咬下,油顺着嘴角流到下巴,王桩也不讲究,抬袖狠狠朝下巴一抹,油没了,袖子上多了一块油渍,王桩深觉可惜,认为辜负了袖子上的那几滴油,于是大嘴一张,舌头朝袖子上舔了几下…… 李素看得皱眉,脸颊直抽抽,一脸快吐的表情。大家兄弟归兄弟,但不讲卫生的毛病恕他无论如何也不敢苟同。 “离我远!恶心死了!”李素不善地瞪着王桩,目光仿佛盯着一滩甩到墙上的鼻涕般嫌弃无比。 王桩已习惯了这种目光,毫无羞耻心的自动忽略,咧嘴一笑,牙缝里还塞着几丝肉末儿。 李素更想吐了…… “陛下的封赏话就到了,这次你升官晋爵没跑了,你陛下会不会顺手给我也封个爵什么的?县男也好啊,食邑百户呢,养活我王家足够了。” 李素没好气地扭过头,指了指不远处的伤兵营帐,道:“陛下这么封的话,营帐里几百人全都县男,长安可就倒了血霉,真正是县男多如狗,权贵满街走。” 王桩茫然地看着他:“那又咋样?我当县男,弟兄们也当县男,这不挺好么?” 李素叹了口气,道:“你知不知道何谓‘贬值’?” 王桩摇头。 “‘贬值’的意思是,任何东西多了,就滥了,不值钱了,你试想想,长安城里突然多了几百个县男,就跟我刚才的那样,县男多如狗,然后呢?别人走在街上一不留神踩了一脚,马上听到‘汪’的一声,你猜他踩到谁了?” 王桩脸色有难看了:“踩到我了?” 李素惊奇地看了他一眼,道:“当然踩到狗了,‘汪’的一声啊,——不过我很欣赏你的思路,非常的谦卑。” *************************************************************** ps:回家了,今晚三更,还有两更,补上昨天的。。。(未完待续。) 第百四百三十一章 溃敌克复 玉门关与程家庄子的五千援兵终于在城破前的最后关头赶来了。 战事绝地逆转,五千骑兵左右包抄敌军侧翼,策马冲锋的当口,敌军阵型便全乱了。 三万西域联军,集结了西突厥,高昌,龟兹,甚至还有更遥远的大食等国军队,原本的计划是三个时辰内拿下西州,然后据城而守,推进防线,高昌国使节再入长安面见大唐皇帝,陈述西州曾经的归属,师出既有名,大唐皇帝陛下也无法再兴兵收复,这座城算是彻底从大唐的版图中分离出去。 占了西州城,等于将丝绸之路的西面半段彻底掌握在手中,这条丝绸之路的话语权从此不再是大唐一言而决,因为这座城的归属,大唐和诸国在西域的战略布局将会全部被打乱洗牌。 计划只是计划,原本打算三个时辰拿下的西州,西域联军整整打了半个多月仍未打下来,反而因一个小陶罐的出现而造成了巨大的伤亡,这半月来,李素和守军守得辛苦,攻城的西域联军也不轻松,因为火器的出现,西域联军至少有近万伤亡,不仅如此,士气也异常低迷不振,毕竟一座脆弱的城池攻打了半个月都没打下来,对将士的尊严和自信的打击是非常巨大的,他们可能已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怀疑得最严重的估计是主将阿木尔敦。 伤亡巨大,士气低迷,而且在即将攻破城池,离成功仅只半步之遥的最后一刻,大唐援兵忽至,主将不得不将正在攻城的将士们紧急召回中军阵…… 这一切变故又对已然低迷的士气造成了一万点补刀伤害,于是。当程处默和田仁会领兵对敌军左右侧翼包抄并发起冲锋时,西域联军顿时全乱了。 分兵两处,如同两柄锋利的匕首,狠狠插向敌军的侧翼,阿木尔敦下令紧急收缩两翼,中军结阵防御。可惜一切都来不及了,玉门关和程家庄的将士正是养精蓄锐而来,无论体力和士气皆处于巅峰,况且大唐府兵在这个年代几乎已是无敌天下的存在,以少击多更是他们的强项。 敌军侧翼收缩没来得及完成,程处默和田仁会已领兵插入了敌阵中,然后,便是无数逃窜,杀戮。惨嚎,以及人仰马翻,一阵厮杀过后,唐军破阵,侧翼败退,中军已乱。 战事已没有了悬念,程处默和田仁会领兵分别在敌军左右侧翼狠狠捅了一刀,这一刀插得够深。直接穿过侧翼,二人在敌人中军后方会合。然后两支兵马合为一支,像一支离弦的利箭,朝中军阵狠狠射去。 当第一个联军士兵受不了这巨大的恐惧刺激,扔下兵器抱头朝西面逃窜时,这场战事的结局已定,有了第一个便有第二个。如同瘟疫般迅速传染至全军,很快,数百数千敌军扔下兵器跑了,有的见跑不掉,索性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双膝跪地。双手摊开匍匐于地,标准的投降姿势,等待唐军接收。 从程处默田仁会领着援军从西州的西北角出现,再到后来的冲锋,包抄侧翼,直插中军,到最后西域联军兵败……从头到尾战事便呈一面倒的趋势,援军毫无悬念地冲破了敌人的中军,一路高歌猛进。 程处默从率领程家庄子一千老兵离开长安上路开始,心中便憋着一口气,这口气不仅仅为了李素,也为了向老爹和朝堂所有叔伯国公们证明自己,毕竟这些年来,说起大唐斩将夺旗的英雄将领人物,总是那些叔伯们包括他老爹抢尽了风头,每一战说起破敌多少多少,斩敌多少多少,引来长安臣民一阵惊叹赞颂之声,最后便是满城欢欣鼓舞。 然而说起长安城的将门之子,长安城对程处默的看法便大不一样了,闯祸,欺凌,砸店,掀摊等等,十足的恶霸败家子形象,至于优点……恕处默耳背,这些年还真没从外人嘴里听到任何真心褒扬他优点的评论,老爹在战场上打下的赫赫威名,他这个嫡长子却轻松败光,仿佛他程处默存在于世上的唯一技能便是百分百空手坑爹…… 小恶霸也有小恶霸的尊严,当一个小恶霸有了一颗上进的心,他便不再是小恶霸,而是一个有上进心的小恶霸。 程处默受够了世人对他的评价,也受够了活在老爹威名阴影下的憋屈,他迫切想证明自己的能力,尤其渴望得到世人和老爹的认可,希望有朝一日别人再次评论他时,嘴里冒出的字眼不再是“败家子”或是“卢国公之子”,而是他的本名,他自己做过的事迹,与老爹没有任何关系的光辉事迹。 这次驰援西州,程处默在老爹面前又是撒泼又是打滚,终于为自己争取到了亲自领兵的权利,于是兴冲冲领兵而来,不辞千里奔袭的辛苦,不惧风吹日晒的折腾,不仅为了救李素,也为了给自己正名。 乱军阵中,刀光剑影,程处默一马当先,领军穿插过中军后,在马背上直起身子,放眼一扫,第一眼便看见了敌人军阵正中那面摇摇欲坠的帅旗。 程处默眼睛眯了一下,不慌不忙顺便扬刀劈翻了两个不长眼试图从侧面偷袭他的敌军,然后长刀向帅旗方向一指,大喝道:“敌将在那里,哈哈!且看我斩将夺旗!” 说完拍马便上。 程处默身后皆是程家庄子的老兵,跟随程咬金多年,可谓身经百战,出征前便得到了程咬金暗地里的嘱咐,令众部曲好生看护程家长子的周全,此刻见程处默一人策马朝帅旗疾驰,众部曲不由大惊,急忙拍马扬鞭跟上,小心而不着痕迹地护住程处默左右,只留着前方让这位小公爷杀个尽兴。 ***************************************************************** 李素晕过去了。 在看清了西北角出现的那面龙旗,还有龙旗后面黑压压的大唐援军后,李素心劲一松,彻底昏迷不醒。 多日的苦苦坚守,多日的精神压抑,还有亲眼所见无数袍泽前赴后继死在他面前,李素整个人已处于崩溃的边缘,等到大唐援军已至,身上背负的压抑骤然而卸,继之而来便是无尽的疲倦和虚脱,在许明珠嘶哑的哭嚎声里,李素仰面倒在城头上。 这一昏迷,整整三天仍未醒来,而当初一同守城的王桩,郑小楼,蒋权和曹余等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心劲骤然卸下后,大家都倒下了,玉门关将士进城将他们抬出来时,他们脸上个个都失去了血色,身上大大小小数十道伤口纵横密布,伤口里的血已干涸,因为身体里的血似乎已快流尽了。 所有这些人里面,李素的伤最重。 一来李素本就有别于王桩和郑小楼蒋权等人,以前在太平村锻炼不多,身子单薄,不像王桩蒋权他们都是纯粹的武人,身体素质比李素不知强到哪里去,二来李素指挥守城本就是西州城头上最显眼的人,敌军攀上城头时,往往第一个便冲向他,谁都知道这个少年是大唐的大官儿,他的身价比寻常守军值钱多了,拿下他可以领到的赏钱和军功自然也丰厚多了,相比其他守军而言,李素承担的压力不小,几成众矢之的,刀啊箭啊,十八般兵器全冲着他来了,所以受的伤不轻,流的血也不比王桩他们少。 昏迷整整三天,期间李素身子高烧不退,吓坏程处默许明珠等人,幸得玉门关带来的随军大夫悉心诊治,费尽力气用药,这才将李素身上的高烧渐渐退去。 ………… 这一觉好长。 李素做了无数噩梦,梦里没有色彩,没有阳光,自己置身于一个完全黑暗的地方,只眼看着无数人在厮杀,哭喊,惨嚎,然后便是漫天血光和烈火,李素想逃,冥冥又有个声音告诉他不能逃,逃不了,所见所闻者,皆是无情的杀戮。 一个接一个的噩梦,每个梦都是血与火,都是残肢断臂和尸首,甚至连他自己都成了一具没有意识的尸首,灵魂飘浮在九幽地狱,站在阴冷的空地上,等待上天判定今世前生的因果,决定下世的轮回。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终于幽幽醒转,睁开眼,看到的是熟悉的圆顶帐篷,无神的眼睛使劲眨了几下,然后轻轻咬了咬自己的舌尖,舌尖传来一阵痛意,李素闭上眼,轻不可闻地叹了口气,确定了,自己还活着。 活着,挺好的。 耳边传来惊喜的哽咽声,许明珠那张失去光泽和血色的俏脸映入眼帘,李素呆了一下,眨了眨眼,不由脱口道:“你怎么在这里?” 一开口把自己吓了一跳,李素发现自己的声音竟如此嘶哑难听,而且嗓子干得快冒烟了,声带一动如撕裂般疼痛。 “夫君……”许明珠伏在他身边,放声大哭起来。 “咋了?哭啥?别哭,快告诉我,这里是哪里?你为何在此?”李素抬起手,想抚摩一下她的头顶,却发现自己的胳膊酸疼得厉害,而且没有一丝力气,连抬手都困难无比。 许明珠摇摇头,使劲擦了一把眼泪,红着眼眶朝他挤出个笑脸,哽咽道:“夫君醒来就好,醒来就好,妾身……知足了。”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二章叙 别后叙情 “知足了。” 这是许明珠的心里话,数千里来回,风吹日晒,为夫君奔走求告,搬请救兵,甚至不惜冒着杀头的危险劫持守将,她做的这一切,无非只求夫君平安无恙,李素活着,并且活得平安,便是她最大的心愿。 当日西州城头,当将士们小心翼翼将昏迷的李素抬下来时,许明珠见他身上的伤口大大小小竟二十多处,有的甚至差点伤了内腑,那时的李素连呼吸都微弱得几不可察觉,许明珠恸哭不已,万念俱灰,她以为自己终究来迟一步,夫君还是惨遭了毒手。 后来从随军大夫那里得知夫君只是昏迷过去,性命并无大碍之后,许明珠才彻底松了一口气。再然后,便是衣不解带的照料。 整整三天,李素昏迷不醒,高烧不退,不停做着噩梦,梦时不停说着胡话疯话,许明珠悉心照料,整整三天一直陪在李素身边,不说苦也不流泪,仿佛只是一个痴痴看着丈夫熟睡的妻子,营造着静谧美好二人世界。 直到此刻李素醒来,许明珠多日久抑的苦和泪,终于彻底倾泄而出,千里奔走,对外人哀哀乞求,甚至做出有生以来最胆大最出格的劫持事件,这些日子,许明珠成长得很快,她不像以往那么懦弱,那么柔和,她变得有担当,她主动扛起原本扛不起来的千斤重担,连程处默和田仁会看她的眼神都会不自觉地带上几分敬意,人前人后都夸赞她是巾帼英雄,不输须眉。 一切的伪装,一切性格的变化,此刻在李素面前全然卸下,许明珠哭得不能自已。这一刻,她又变成了一个柔弱的小女人,她只想做一个柔弱的小女人,躺在夫君的臂弯里,安心享受着夫君的温柔体贴,抬头看看。夫君像树荫,给她遮出一片阴凉,而她,只是这片阴凉下的一株嫩草。 “夫君再不醒来,妾身便随你去了……”许明珠伏在李素胸膛上,胸膛温温热热,还能听到李素的心跳声,心跳得有些虚弱,可终究在跳着。每次跳动的节奏,令她特别有安全感。 “说什么胡话,什么随不随我去的,我能去哪里?快说,西州怎样了?王桩郑小楼他们呢?” “他们受伤不轻,不过性命无碍,在另外的帐篷里养息。”许明珠面孔埋在胸膛说,说话的声音闷闷的。 李素头很痛。不知是不是大病之后的后遗症,垂头看看自己的身体。发现自己被白色的布条裹得跟粽子似的,一层又一层包得特别严实。 “夫君莫乱动,你身上的伤太多,大夫给你换了药,叮嘱过莫将伤口崩裂了……你想要什么跟妾身说,妾身服侍你。” “我想喝水……”李素嘶哑着嗓子道。喉咙很干,快冒烟了。 “等等,妾身马上便来。” 许明珠说完便出了帐,很快端来一碗清水,用银勺小心地将水一勺一勺送进李素嘴里。 整整喝完一碗水。李素这才轻快了些,舒服地叹了口气,闭上眼睛养神。 “西州……保住了吗?” 许明珠点点头:“保住了,程大哥亲自领兵来救,不但守住了城,更将西域联军击溃了,程大哥尤其厉害,在部曲护卫下,策马直取中军,亲手斩下了敌军主将阿木尔敦的人头,主将身死,全军溃散,此战斩级二千,余者闻风而逃,西州之围已解了。” 李素楞了一下,道:“程处默也来了?” 许明珠用力点头,露出感激之色:“夫君,这次多亏了程大哥一力周旋,领着程家庄子一千老兵从长安数千里奔波,只为救夫君,程大哥确是仗义之人。” 李素叹道:“当初遣人去长安拜会程伯伯,原本也没做什么指望,毕竟程伯伯不可随意调动兵马,没想到程伯伯待我如此仁义,竟派出了自家庄子的庄户来救我,而且还是嫡长子亲自领军,这个人情欠大了……” 虚弱地侧过头,李素这才仔细看到许明珠的脸,一看之下不由呆住。 许明珠面色发黄,神情憔悴,头发凌乱地披散着,昔日灵动的眼睛此刻毫无神采,眼眶深深陷落下去,唯有注视他时,才能偶尔看见一丝熟悉的温婉柔顺的光芒一闪而逝。 尽管虚弱得不行,李素仍大吃一惊,不自禁地坐起半边身子,惊道:“你怎变这副模样了?” 顿了顿,李素的记忆终于渐渐浮现脑海,皱眉道:“当初我不是叫你回长安给程伯伯送信吗?你为何回西州了?而且还带着程处默和援军回来,这一路你发生了什么事?” 许明珠神情露出惶恐之色,急忙深深垂下头,死死抿着唇不敢说话。 李素见她这副模样,不由愈发好奇,又催了几声,许明珠小心翼翼地看了李素一眼,这才垂着头一副认罪的模样轻轻地道:“夫君默怪妾身,妾身这一路……闯祸了。” 李素有些好笑,刚笑出声,喉咙一阵发痒,使劲咳了几声,许明珠慌忙上前为他拍背。 “说吧,你一个弱女子能闯什么祸,天大的祸事我来帮你担待。”李素喘息着笑道。 许明珠垂着头,迟疑了许久,才讷讷道:“夫君……妾身对不起你,半路上好奇,将夫君的信擅自拆开看了……” 看了看李素的表情,见他没有发怒的征兆,许明珠这才小心翼翼扔了一记轻轻的嗔怪眼神,道:“夫君信上那只猪头,画得很生动呢。” 李素顿时有些尴尬了,呵呵笑了两声,道:“其实我与程伯伯早有默契,一只猪头便代表了千言万语,我懂,他也懂。” 许明珠叹了口气,道:“事到如今,夫君何必还诳骗妾身?你的心思……妾身自知的。” “妾身离开时,不知西州已成凶险之地,到了半路察觉不对劲,这才拆了夫君的信,看到信后,妾身什么都明白了,危难之时夫君骗妾身离开,不让妾身陪着你共患难,妾身是该谢你,还是恨你呢?” 说着许明珠目光灼灼地盯着李素的眼睛。 李素愈发尴尬,马上转移话题道:“你说闯了祸,到底闯了什么祸?” 许明珠神情顿时不自在了,扭了扭身子,垂头道:“拆开信后,妾身明白了夫君的处境,那时妾身已离玉门关不远了,妾身不由着了急,想回西州与夫君一同赴死,却又觉得无甚用处,只好一路疾驰入了玉门关,本欲向玉门关守将田将军搬救兵,奈何田将军未奉调令,死活不应,妾身,妾身一时急火冲心昏了头,便……便用刀劫持了田将军,逼他调兵驰援……奈何田将军誓死不答应,我与他僵持不下,幸好当时程大哥领兵到了玉门关,这才为我解了围。” 说完许明珠眼中闪过一抹不可思议之色,显然到现在她都不敢相信自己竟能做出如此疯狂的事来。 李素更是彻底石化,呆呆注视许明珠良久,不认识似的将她从头到脚再次打量了个通透,盯得许明珠手足无措,发黄的脸蛋上浮上几许羞红。 “你……劫持……玉门关守将?”李素一字一字问得很艰难。 许明珠垂头,神情惶然畏惧,小手攒成拳头微微发抖:“夫君……妾身对不起你,妾身,妾身一人做事一人担,若田将军上疏据实以告,陛下责罪下来,妾身自己担下便是,一切与夫君和李家无关。” “不,不不,没让你担罪,我还没死,轮不到你出面担罪……”李素摇摇头,只是神情变得很古怪:“我只是,只是……很吃惊,嗯,对,很吃惊,劫持玉门关守将,连我都不敢做出如此无法无天之事,你却……” 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现在的心情,李素只好双手一伸,朝她翘起了两只大拇指,给她点了两个赞:“你厉害,真的,你真厉害!” 许明珠愈发无地自容,脑袋已深深埋到床榻下去了,捂脸带着哭腔道:“夫君莫……莫吓妾身,妾身知道自己闯的祸不小,可是那时夫君身陷危难,妾身在玉门关举目无援,为了救夫君性命,妾身实是被逼无奈啊……” 李素苦笑道:“我说的是真话,并无嘲讽之意,至于劫持玉门关守将这点小事,你更无须担心,西州守住了,天大的过错在陛下面前都可以轻轻揭过,你不必在意的,这事我担了。” 叹了口气,李素忽然伸出手,为许明珠擦去泪水,手背轻轻从她发黄的肌肤上滑过,看着她憔悴的样子,李素不由一阵心疼,缓缓地道:“你绝口不提离开西州这些日子自己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担了多少心事,但你从西州到玉门关来回数千里,路上天灾人祸,风吹日晒,还为了我而劫持朝廷守将,你为我做的,你纵不说,我都明白的,夫人,苦了你啦。” 许明珠抬头,盯着李素的眼睛,眼眶渐渐发红,不知不觉蓄上一层雾水,最后泪水决堤,倾洒而下,忽然忘形地抱住李素,伏在他肩上嚎啕大哭。 “有了夫君这句话,妾身再苦也值了,……再苦也值了!”(未完待续。) 第百四百三十三章 兄弟重逢 女人在这个年代是很弱小的,从大的方面说,农业社会由生产力决定社会统治权,通俗点说就是谁力气大谁说了算,数千年父系社会的沉淀,还有百家学说的文化洗脑,于是数千年下来,女人渐渐成为了男人的附属品,出生后依靠父母,出嫁后依靠夫家,在这个年代,女人的一生只能依靠。 唐朝算是一个相对开明的年代,这个所谓的“开明”,原因很多很复杂,大致跟开国后的风气有关,众所周知,君主李家有胡人血统,高祖皇帝李渊的母亲独孤氏是鲜卑人,而李世民的母亲窦氏也是鲜卑人,说来李世民有四分之三的鲜卑血统,如果说李家三代以前是血统纯正的藏獒的话,那么如今的李世民已成了一只血统乱七八糟的串串儿…… 既然不是纯正的汉人,那么说话行事以及性格自然跟汉人不大相同,李家的行事作风多少还是受了胡人很大的影响,所以李家两代君主胸襟都很博大,性格也很宽容,只要别触及到李家真正的利益,一般而言都是很随和的,这种随和的风气也渐渐影响了民间,所以大唐的妇女地位较历朝历代高一些,但是,总体而言,女人还是依附男人的。 许明珠是典型的大唐女人的写照,出身很低,家境富足,从懂事的时候起,便被父母教育洗脑,她所受到的教育都是以《女诫》《女德》为模本,以未来的丈夫为中心,她似乎是天生的依附者,离了父母还有丈夫,离了丈夫,她的人生便灰暗了。因为没人教过她,离了丈夫她还能靠谁。 这是许明珠的人生,其实也是如今大多数唐朝女人的人生,可悲或可悯,自在各人心。 许明珠抱着李素哭得很伤心,以往努力维持住的矜持和仪态。此刻全然抛却,现在的她只是一个小女人,一个情感完全放开了闸口尽情宣泄心中多日苦悲的小女人。 李素也抱着她。 看到许明珠憔悴消瘦的模样,以及城破前忽然而至的援军,李素那一刻全明白了。 他明白这个以前他并不怎么放在心上的结发妻子,在这短短的数月里为他付出了多少,遭受了多少艰辛和磨难,担了多少煎熬的心事。 得妻若此,夫复何求? 夫妻互相抱住的那一刹。李素坚固的心防也松动了,他也放开了情感的闸口,只是宣泄得比许明珠内敛一些。 “莫哭了,你哭得厉害,对夫君来说是很挫败的一件事……”李素苦笑,轻轻拍着她的背。 “为……为何?”许明珠抽抽噎噎道。 “因为幸福的女人是不会哭的,哭,就是苦。哭得厉害,说明这个女人嫁得不好。受尽了委屈,我对你不好吗?……好吧,以前确实对你不好,但以后我会对你好的。”李素展颜笑道。 许明珠急忙摇头,使劲吸了下鼻子,道:“妾身没受委屈。夫君以前也对妾身很好,妾身只是,只是……想哭。” 扳正她的肩,李素仔细端详着许明珠的模样,心中涌起无尽的愧疚。这张脸消瘦得不成样子,女人最美好的年华里,她为了他,已提前褪去了花容,只能从眉眼里依稀找出一丝当初明艳动人的痕迹,而这个女人,是他的妻。 东阳,许明珠……李素心中反复念叨着两个名字。 或许,上天对他最大的垂怜,便是安排他在第二次生命里,遇见两位同样情深意重的女人,这两个女人的出现,不知是自己多少辈子积德种下的善因。 “夫君,夫君莫看了,妾身……妾身变丑了。”许明珠被李素盯得不好意思,忸怩地垂下头,随即想到这句“变丑了”不是谦虚,而是实话,许明珠眼眶顿时又蓄满了泪水,这回确实是伤心了。 “夫君,妾身……变丑了。”许明珠再次哭了起来。 李素大笑,再次抱住她,道:“不丑不丑,配我刚刚好,再美一点我就配不上你了。” 许明珠刚才忘形抱住他,当时正是情绪激动时,自尚未察觉有什么不妥,现在李素主动抱住她,顿时吓了一跳,紧接着脸蛋便红了,手足无措地抬起手想推开,转念又想这是自己的夫君,似乎……不能推啊,可是,又好羞涩…… 纠结无比之时,李素已将她抱得紧紧的,许明珠羞红着脸,像只鸵鸟般埋在他怀里,想到成亲以来,这是夫君对自己最亲密的举动,顿时又红着脸在他怀里无声地轻笑起来,贝齿咬着下唇犹豫了一下,然后,纤手也悄悄地环住了他的腰,那动作,怯怯的。 明亮的眸子流转望向帐外的蓝天,许明珠的笑容越来越深。 终于,守到云开见日了么? ………… “你比以前瘦了,瘦多了,夫人,从今日起你要吃肉,多吃肉,把身子养起来,还有,多睡觉,多养息,争取早日变回当初嫁给我时那个明眸皓齿的美丽姑娘……”李素很认真地叮嘱道。 许明珠小嘴微微一瘪,嗔道:“夫君终是嫌妾身丑了,你刚才还说妾身这模样配你正好的……” 李素很认真地道:“没错,但夫人可以更美丽的啊,那时就是为夫我高攀你了,夫人仔细想想,那种被高攀的感觉,酸爽不?” 许明珠摇头,黯然道:“其实……是妾身娘家高攀夫君了,妾身出身商贾,本是低贱……” 李素打断了她的话,正色道:“别说什么出身,夫妻间不提这个,我未被陛下封爵以前,也是做买卖的,大家半斤八两,谁都别嫌谁,以后别提出身这种话了,我不喜。” 许明珠急忙柔顺地点头:“是,妾身以后不提了。” ***************************************************************** 夫妻最亲密的温情时刻,被帅帐外匆匆的脚步声打破。 人未到,声先至,十足的煞风景的破锣嗓音。 “我那兄弟醒了没?发烧好几日了都未退,你们到底是不是大夫?惹老子不痛快了,先剁了你们几个,狗屁大夫,连个发烧都治不好!” 许明珠触电似的慌忙从李素怀里弹起来,羞红着脸站在一旁。 李素笑了,朝帐外扬声道:“程兄,我醒了!” “咦?啥声?啊呀!哇哈哈哈哈……好兄弟啊,总算醒了,哥哥可想死你了!” 话音落,程处默那魁梧的身子便从帐外冲了进来,一路洒下……杠铃般的豪迈笑声。 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李素面前,仔细端详了一会儿模样,程处默乐得眉眼不见,使劲一拍李素的肩,啪的一下,屋漏偏逢连夜雨,大病初愈的李素顿时又半身不遂了。 “兄弟重逢是喜事,哭啥!没出息!”程处默大大咧咧地笑,笑得很开心。 李素忍着半边肩膀的剧痛,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水汪汪的眼睛仰头看着程处默,萌得不要不要的。 “你若一定要认为这是重逢后的喜悦泪水,那就算是吧……” 啪! 另一边肩膀终究也没逃出魔掌,这下李素两边肩膀全没知觉了。 “什么叫‘就算’?本来就是!兄弟啊,俺老程这辈子没服过人,但对你……” 程处默很不讲究地在李素面前一屁股坐下去,开始摆出促膝长谈的架势。 一旁的许明珠见李素疼得直冒冷汗,终于忍不住道:“程大哥,夫君身子刚见好,您……下手轻点……” “对,有话好好说,小弟我怎么说也是个斯文读书人,表达喜悦只需抱头痛哭,不可动手动脚……”李素忍着痛点头附和。 程处默一楞,急忙赔罪不已,然后又乐了:“你这读书人倒是厉害,干的事连武将都拍马难及,这么一座破城,三万人打了半个月都没打下来,兄弟啊,你太厉害了,这事若传回长安,我老爹肯定二话不说把你拉进军伍里,谁抢揍谁。” 李素苦笑道:“别夸我了,这次已要了我大半条命,再被程伯伯拉进军伍,你们还让不让我活了?” 程处默嘿嘿直笑:“怕是由不得你,西域联军已被击溃,捷报已遣飞马日夜兼程奔赴长安,你的事迹很快会被陛下知晓,啧啧,少年英雄,了不得!不知陛下这次该如何封赏你才能配称得上你的功劳。” 李素摆手:“别封赏了,再封赏一回我不知还会遭多少罪,我已决定上疏辞官告老了。” 程处默惊道:“告老?你不到二十岁好意思告老?” 李素一楞,垂头很认真地想了一会儿,最后,在程处默无比期待的目光注视下抬起头,很认真地道:“是的,好意思。” 然后,程处默张大嘴,傻呆呆地看着李素,李素也无辜而蠢萌的看着他,二人对视,相对无言,气氛有点尴尬。 “噗嗤!” 一旁的许明珠却再也忍不住,失声笑了起来,接着脸蛋一红,急忙道:“妾身,妾身……给夫君熬药……” 说完她便踉踉跄跄跑出了帅帐,帐外很快听到她压抑的闷笑声。 *************************************************************** ps:今晚一更了,明天出发去上海参加起点年会,要早起,不能熬夜。。。(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四章时 细论时势 辞官告老不是一时兴起的想法,任何人在鬼门关前转过一圈后,大抵都有一种对世间万事意兴阑珊的感觉,懒洋洋的提不起劲来。说是看透了也好,说是害怕了也好,当初无知无畏的傻劲已消退了许多,如今活着,唯求平安二字而已。 李素对权力本就不甚热衷,经过西州艰苦残酷的守城之战后,侥幸捡回了一条命,庆幸与感激的同时,他也对当官产生了浓浓的厌倦情绪。 天子一纸诏命,将他遣任西州,诏命下得轻巧,可他却差点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权力这东西,一言定人生死,可是当自己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法触碰到权力的顶峰时,自然便生出退意。 究其本心,李素萌生退意的最大顾虑便是担心此战过后,李世民不知又会怎样摆弄他,若将他遣派到更危险的地方当官,自己这条宝贵的生命难道真要为李家王朝死而后已? “你担心这个?”程处默一脸莫名其妙看着他:“大唐如今四海靖平,西州已算是最危险的地方了,比西州更危险的还真难找,再说你拼死守住了西州城,算是为社稷立下了旷世奇功,陛下心中不知怎生欢喜,怎会还将你往更危险的地方送?兄弟,你多虑了。” 李素苦笑道:“圣心难测,不可揣摩,但愿陛下能念在我为社稷差点丢了命的份上,让我多喘几口气。” 程处默摇头笑道:“想多了,兄弟,你真想多了,陛下不知如何高兴,如何封赏你呢,由此一战。大唐上下皆知你有经天纬地之才,少年英杰之称实至名归,不日陛下必有封赏旨意来,就不知这次陛下怎样封你了,依我说,怎样封赏都不为过。兄弟你干的这件事,或许当世名将都做不到,啧啧,一群残军,一座破城,居然硬生生守了半个月……” 李素面容一惨,顿时想起了守城战死的四千多袍泽,长叹道:“都是拿命在拼啊,我命好。侥幸活下来了而已,若说封赏,战死的袍泽弟兄才最应该得到陛下封赏,只可惜,该他们得到的东西,却永远无法得到了……” 程处默沉默了一阵,道:“生死有命,都在用命搏前程。有的人命好没死,前程到手。有的人死了,下辈子再搏一回便是,我爹说过,既然扛了刀戟上了沙场,命都不是自己的了,谁生谁死。交给老天爷定夺,一场战打完,谁还活着,命就还是他的,兄弟。杀戮场面你见得少,所以看不透生死,多经历几次,自己的命,别人的命,都不会再当回事了。” 李素苦笑道:“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总还是看不透,这次守城守得惨烈,五千多袍泽弟兄,最后活下来的不到五百,陛下如何封赏我,我并不在乎,只求陛下能厚恤战死的袍泽,优待活着的弟兄,大家都算是为国为社稷转了一圈鬼门关,既然活着从鬼门关里爬出来了,只求陛下莫小气,该给的都给……” 程处默笑道:“放心便是,这活着的五百好汉,陛下绝不会慢待他们,升官赐田是少不了的,至于兄弟你,陛下怕是封赏更厚……” 压低了声音,程处默低声道:“这次西域诸国算是栽了,不宣而战,进犯西州,三万大军被你打得灰头土脸,半点便宜未占到,如今北边的薛延陀已被陛下灭国,听说西域诸国犯我疆境,陛下龙颜大怒……” 李素一楞,道:“薛延陀已被灭了?” 程处默重重点头,兴奋地笑道:“战事打了一年半,我大唐铁骑步步推进,最后攻下他们的可汗牙帐,薛延陀真珠可汗望风而逃,结果半路上被其二子突利失射杀,说来这位可汗的二儿子手段也歹毒得紧,不仅杀了亲生父亲,还把他的兄长也射杀了,然后率残部南回归降我大唐,陛下被二子的手段恶心得不行,却又不得不封他为多弥可汗,算是给个名分,安了薛延陀各部族首领和牧民的人心。” 李素笑了,话听着耳熟,一桩桩一件件,都是当年李世民与他君臣奏对时,他向李世民提出的计策,离间,破坏,收买,结盟,出其不意等等,如今听程处默娓娓道来,李素仿佛在听一段自己编出来的故事,每一个情节走向都了然于心。 李世民到底还是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并且照实而行,事实证明效果确实不错,有些正面战场厮杀都得不到的结果,却在这些不见光的手段里得到了。 程处默接着笑道:“陛下灭了薛延陀后,已在鄂尔浑河南面建了安北都护府,那个杀了亲爹的二儿子多弥可汗,他的牙帐也设在都护府旁边,呵呵,说得好听是可汗,实则已成了大唐代管薛延陀的一个傀儡,往后想蹦达,安北都护府的大都督出个门的功夫就能把他平了。” 李素长呼出一口气,笑道:“薛延陀既平,陛下终于也腾出手来了,大唐版图上的这局棋,全部活了。” 程处默点头:“不错,听说陛下已下旨,由侯君集任交河道行军大总管,薛万均,阿史那社尔为行军副总管,领军四万,征伐高昌,这一次风水轮流转,终于轮到咱们向他们进攻了,听说陛下龙颜大怒,下旨说定要灭了高昌国,并将国主麴文泰拿下,活擒回长安,这家伙的下场好不了,顺便可能还会灭了龟兹,再敲打一下西突厥,兄弟,陛下给你报仇的日子快到了,等着扬眉吐气吧。” 李素看着眉飞色舞的程处默,忽然觉得这位魁梧汉子看似豪迈,其实跟市井嚼舌根的八婆差不多,一张嘴便是各种传闻和小道消息满天飞,而且情绪非常嗨,真怀疑他进自己帅帐前是不是嗑了药,如今的大唐真有毒品的,比如传说中的五石散…… 真想叫人搬几面大鼓进来弄点节奏,看他摇不摇头…… “哎,发啥楞啊!我跟你说话呢。”程处默对李素发呆的反应很不满。 李素回过神,迅速接上话头:“灭国!必须灭了高昌和龟兹,否则难消我心头之气!” 程处默神秘地笑了笑,道:“灭高昌和龟兹,不过是个说法,我估摸陛下真正的意图,是……丝绸之路!这条丝绸之路很重要,自汉代起便是中原交通各国,互通有无的唯一要道,陛下天纵英姿,必不会将这条路的西面半段落于异族之手,灭了高昌和龟兹后,再在西域设安西都护府,增设巡边府兵,从此这条丝绸之路便彻底掌握在咱们大唐手中了,有了安西都护府,我大唐退可保丝绸之路的周全,进则可征伐诸国,他们的国土版图,已完全在我大唐雄兵的窥视之下,随时可将诸国国土纳于彀中,这一点,西域诸国的国主们想必也很清楚,只要大唐开始经略西域,诸国从此不但不敢再轻举妄动,反而还要频频向我大唐进贡邀好,以求自保……” 李素呆呆地看着程处默,神情布满了惊异。 这……还是那个大大咧咧有勇无谋的长安小恶霸吗?何时变得如此睿智,竟能将西域的局面分析得头头是道,而且每句话都非常有道理,难道说果真是基因决定一切,有个老奸巨滑算无遗策的老爹,儿子生下来落地便是经天纬地的战略家军事家,只等长大便又是一代名将? 李素终于忍不住打断了程处默的滔滔不绝,胳膊抬起来刚打算拍他的肩,却被一阵刺骨的痛意疼得龇牙咧嘴满脸痛苦,守城时浑身挨了不知多少刀,抬起的这只胳膊上也有好几道刀口,一动便痛得不行。 程处默急忙扶住了他的胳膊,道:“兄弟你咋了?想要什么东西我拿给你。” “不,我想拍拍你的肩膀以示兄弟情深……”李素咬着牙,额角已微微疼出了汗。 “哦,早说呀,太容易了!”程处默二话不说将李素的胳膊一抬,拽着它落到自己的肩膀上,还很主动的帮忙拍了两下,然后一脸兄弟情深的表情看着李素。 “好,拍完了,你还想说什么?” 李素叹了口气,费劲地用受伤的胳膊摇了摇程处默的肩,语气充满了关怀。 “程兄,你肿么了?到底肿么了?你以前那傻大黑粗的形象我挺喜欢的,为何如今变得如此睿智,能不能给我们聪明人留条活路?” 程处默呆怔片刻,然后使劲挠头,迟疑地喃喃道:“这话……似乎不像在夸我呀……” “胡说,明明是夸你……刚才那番话,是你琢磨出来的?” “当然!”程处默挤眉弄眼,表情很不诚恳,而且丑得一楞一楞的。 李素眯着眼冷笑:“怕是你照搬程伯伯的原话吧?” 谎言被戳穿,程处默懊恼地瞪了他一眼,理直气壮道:“是我爹说的,不过我也是这么想的,我爹只不过恰好把我想说的话说出来了而已,咋地?” ************************************************************** ps:时间安排有点紧凑,明天可能没时间码字了,照例后天三更补上。。。(未完待续。) 第百四百三十五章 西域动荡 这年头没有知识产权意识,而且家族式传承是主流,所以老爹的东西就是儿子的东西,天经地义,包括老爹说的话,儿子也可以理所当然拿过来当作是自己说的。 这么干除了有点不要脸外,一切都很正常。 ………… 西州守住了,诸国联军被打退了,程处默和田仁会带来的五千援军接管了西州的城防,在李世民的下一道旨意到来之前,这五千人便成了西州的守军,日夜在城内外巡梭,斥候放出数百里外,一路跟随败军的踪迹追下去,严密监视诸国联军的动向。 斥候带来的消息算是好消息,程处默阵前取了敌主将阿木尔敦的首级后,敌军兵败如山倒,一直败退到数百里外的龟兹国内,据说败军退到龟兹国时,已不足两千人,原来的三万大军十不存一,他们大部分在李素守城时被歼灭,震天雷终究还是发挥了大作用,足足灭了敌军一万多人,剩下的拼死拼活发疯似的猛攻,好不容易即将攻破西州,黎明的曙光像站街女招嫖似的朝他们招手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的儿子,于是诸国联军彻底悲剧了…… 李素和守军杀了一半,程处默和田仁会领着援军又杀了一大半,剩下的败逃军队各有国属,有的在败逃的半路上扔了兵器转个方向跑回自己国家,还有的大抵觉得当兵太没前途,充满了挫败感,于是索性数十上百人脱队沿路找了块绿洲,打算换个盗匪的新工作,运气好迎来事业上升期的话,说不定还会当上丝绸之路总瓢把子,娶上白富美。迎来人生的新巅峰。 总之,杀的杀,逃的逃,三万进犯西州的联军最后逃到龟兹国时,只剩了不到两千人马。 货真价实的战败,而且是很不光彩的战败。一座尿都能冲垮的破城,区区五千守军,三万人攻了半个月不仅没攻破,还被打得丢盔弃甲,溃不成军,尽管主将阿木尔敦阵前被斩了首级,算是悲壮殉身,可是战败的消息传到西域诸国,诸国君主不仅没有给他评个“烈士”的光荣称号。还把阿木尔敦十八代以内的女性先人全部用嘴临幸了一遍,正是千刀万剐亦不足平心中之愤。 接下来,西域诸国开始动荡不安了。 这些年来大唐何等强势,兵锋何等锐利难当,各国国主自然看在眼里的,好不容易鼓起十二万分的勇气,趁着大唐腾不出手时战战兢兢来占点便宜,却没料到自己手艺太潮。反而在西州城下栽了个大跟头,西域诸国本来国土和人口都不多。凑出三万联军已然是倾国之力了,如今三万人被打得只剩不到两千,元气大伤还是小事,没吃到羊肉反惹一身膻腥,惹了大唐,而且惹得极不成功。来日大唐腾出手来,将会如何对待西域诸国? 大唐的天可汗陛下绝不是吃素的啊! 于是诸国国主们开始陷入深深的反省,反省自己当初是不是吃多了猪油蒙了心,干出如此不冷静的事来,至于对那位西州守军的主将。国主们则充满了深深的幽怨。 五千人硬扛住三万人长达半个月的进攻,这么厉害,你咋不上天呢?至于这么玩命么? 无论何种心思,诸国的国主各自开始急求自保,当战败的消息传到诸国,国主们急忙召集臣子们商议补救之策,一夜过后,各国的使节团踏着清晨的朝阳,满载本国昂贵的贡品,神情焦急地朝长安开拔而去。 没错,国主们不约而同做出一个很没节操的决定,他们决定抛弃盟友,赶在大唐军队报复前,暗自向大唐天可汗陛下赔罪,示好,求和,并且不约而同将进犯唐境的责任推给盟友。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反过来说,政治也是战争的延续,当战争已失去作用,甚至起到反作用时,政治便成了缓解危机的唯一手段。 进犯的诸国中,西突厥算是唯一强大的,示好求和这种事当然拉不下脸来做,但可汗也不敢怠慢,于是连夜下令,召集突厥各部落勇士聚于王城牙帐整军备战。 西州一战的失败,打乱了整个西域的战局,攻与守迅速互换,各国国主和臣民皆陷入惶惶不安的恐惧中。 ***************************************************************** 守城胜利了,但李素仍无法离开,从名义上说,李素仍是西州的别驾,虽说大家都清楚,李素率领众将士守住了城池,盘活了大唐对西域的整盘大棋,皇帝陛下必然有丰厚的封赏,但是在皇帝陛下的旨意到来之前,李素仍只是西州别驾而已。 当然,大家更清楚,这次李素立的功劳不小,守住了城池事小,它具有更大的意义,这个意义可以说能够影响大唐百年战略战局的部署。 从大唐立国到如今才短短十几年,西域诸国表面上与大唐交好,实则各自心怀鬼胎,暗中已投向了西突厥,所以大唐对西域的掌控力度可以说是很薄弱的,直到诸国最后终于撕去了表面恭顺的外衣,大举进犯西州,这层虚伪的窗户纸算是彻底捅破了,而李素率众将士顶住了三万人的进攻,保住了城池,而且最大限度地消耗了诸国的军力,西域这局棋便因为这场战争,忽然间全部盘活了。 以前看不出的战略部署,到西州战事爆发后,大家忽然间都清楚了,正因为清楚,大家更知道李素干了一件多么了不得的事情,守住这座城将会令当今陛下怎样的龙颜大悦,那么等着他的封赏也绝不会太寡薄。 所以自从胜利后,所有人看李素的目光跟以往绝然不同了,目光里透出浓浓的敬佩与恭敬,发自内心的尊重这位少年英雄。 谁都无法忘记,当援军在破城的最后一刹那赶至城下时。城头上那杆染血的长枪,和那一道孤独决然的伟岸身影,当初那幅悲壮而酸楚的画面,如烙印般深深烙在众人的脑海中,至今思来,仍觉震撼人心。 ………… 李素在养伤。 城内已是一片焦土。田仁会下令城外扎下营盘,李素便留在大营里养息。 这一战李素身负大小伤二十多处,有的伤口深可见骨,而且失血不少,伤了筋骨和气血不是小事,在这个医疗条件普遍落后的年代里,李素的伤在众人眼里已是重伤了,一不小心就见阎王的那种。 许明珠也在养息,这是李素强制性的命令。原本她还打算日夜服侍李素的起居和药食,李素心疼之下便发了脾气,严厉命令她回营房好好养身子,许明珠这才撅着小嘴委委屈屈进了营房。 这段时日里,各种肉,各种蛋,各种药膳不要钱似的往营房里送,李素。王桩,郑小楼。曹余,还有仅剩的数百残军等等,当初舍命守城的人,身上都带着无数的伤,大家都需要养息,于是城外大营里便多一批伤兵营帐。每一个经过营帐的将士总会不自觉地放慢脚步,尽量不发出声音,若遇到伤兵走出营帐晒太阳,将士们还会很恭敬地朝伤兵按刀为礼,由衷地朝这群曾经豁出命的伤兵们致以最大的敬意。 阳光很和暖。天空飘着几朵白得刺眼的云,随着微风吹拂,悄悄遮住了太阳,为大地带来片刻的阴凉,随即云朵又被吹走。 李素头顶搭了一片凉蓬,沙地上则铺了一张胡人的羊毛织花毯,毯上置一矮桌,桌上有酒有肉有水果,还有两名军士一左一右立于身后,一下一下地给李素打着扇。 能把枯燥的军营生活过出夏威夷海滩度假的架势,勉强也算是本事吧,李素就是这种到哪里都不亏待自己的人。 “太无聊了!日子过得跟猪似的,让不让人活了?”王桩浑身裹满了布带,一边不满地嚷嚷,一边不忘朝自己嘴里扔一块肥得滴油的肉,一口咬下,油顺着嘴角流到下巴,王桩也不讲究,抬袖狠狠朝下巴一抹,油没了,袖子上多了一块油渍,王桩深觉可惜,认为辜负了袖子上的那几滴油,于是大嘴一张,舌头朝袖子上舔了几下…… 李素看得皱眉,脸颊直抽抽,一脸快吐的表情。大家兄弟归兄弟,但不讲卫生的毛病恕他无论如何也不敢苟同。 “离我远点!恶心死了!”李素不善地瞪着王桩,目光仿佛盯着一滩甩到墙上的鼻涕般嫌弃无比。 王桩已习惯了这种目光,毫无羞耻心的自动忽略,咧嘴一笑,牙缝里还塞着几丝肉末儿。 李素更想吐了…… “陛下的封赏说话就到了,这次你升官晋爵没跑了,你说陛下会不会顺手给我也封个爵什么的?县男也好啊,食邑百户呢,养活我王家足够了。” 李素没好气地扭过头,指了指不远处的伤兵营帐,道:“陛下这么封的话,营帐里几百人全都县男,长安可就倒了血霉,真正是县男多如狗,权贵满街走。” 王桩茫然地看着他:“那又咋样?我当县男,弟兄们也当县男,这不挺好么?” 李素叹了口气,道:“你知不知道何谓‘贬值’?” 王桩摇头。 “‘贬值’的意思是,任何东西多了,就滥了,不值钱了,你试想想,长安城里突然多了几百个县男,就跟我刚才说的那样,县男多如狗,然后呢?别人走在街上一不留神踩了一脚,马上听到‘汪’的一声,你猜他踩到谁了?” 王桩脸色有点难看了:“踩到我了?” 李素惊奇地看了他一眼,道:“当然踩到狗了,‘汪’的一声啊,——不过我很欣赏你的思路,非常的谦卑。” *************************************************************** ps:回家了,今晚三更,还有两更,补上昨天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六章 大战余生 跟李素这种人没法聊天,一不小心便深深伤害了别人幼小的心灵,两斤肥肉都补不回来。 王桩气坏了,大口大口地朝嘴里塞肉,每塞一口便狠狠瞪李素一眼,然后用力咬下,仿佛嘴里嚼的是李素的肉,非常解恨。 “会聊天吗?会聊天吗?啊?”王桩抄起酒壶,直接对着壶嘴狠狠灌了一大口酒。 李素心疼得脸颊一抽。 这壶不能要了,西域的镂空雕花银壶啊,因为别人的不讲卫生,直接导致自己损失四百文钱。 想不通啊,别人的坏毛病,为何要自己来承担苦果? “李素,说真的,这次守住了西州城,咱们又是流血又是拼命,我听蒋权说,守住这座城的意义不小,说是因为这座城,大唐西面的布局全都活泛了,既然如此,陛下应该不会亏待咱们这些守城的弟兄们吧?” 李素点点头:“应该不会亏待,不过呢,封县男你就别想了,陛下自登基以来封爵极吝,近年来刻意削减爵位,自不可能再立新爵,不过守城的弟兄们估摸都差不了,少说都会提一级吧,而你,我再另上奏表一封,当个队正应该没问题的,皇恩多浩荡几下的话,说不定还会封你一个营官校尉什么的……” 王桩高兴得不行,开始掰着手指掐算人数:“队正下分三火,每火五十人,那么队正可以管,管……嘶——” 王桩算着算着忽然倒吸一口凉气,瞪圆两眼大惊道:“一千五百人!这……这,皇恩如此浩荡,我王桩何德何能……” 李素重重叹气:“连算数都算不清楚,我也不知你当上队正究竟何德何能……你没学过乘法口诀表吗?” “啥?”王桩茫然。 “乘法表不知道?换个说法。九九表,九九歌等等,你都不知道?” 王桩摇头。 李素忽然想起来了,当初东阳办村学,他和王桩是同一天去上课的,结果这家伙毫无读书天赋。上学没几天便逃课不读了,如今斗大的字都不认识几个,说什么九九乘法表实在是羞辱他的智商。 仔细回忆一下,这个年代应该是有乘法口诀歌的,而且这东西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便有了,《荀子》《淮南子》《战国策》等典籍上均有记载的。 “没错,队正手下管一千五百人,开心不开心?惊喜不惊喜?” 李素很没节操地附和,阳光晒得如此舒服的时候。就没必要去给别人科普一些煞风景的知识了,何必去破坏人家此刻又傻又白的小快乐呢? “开心!”王桩乐得咧嘴傻笑,笑容很阳光,充满了无知无畏的天真烂漫。 “来,多吃肉,养出一身肥膘才有威严模样,才能镇得住你将来那一千五百多个部下……”李素笑得像喂公主吃毒苹果的老巫婆。 王桩很痛快地一张嘴,一大块肥肉入了肚。抄起酒壶灌了口酒,再打了一个冗长的饱嗝。最后露出满足的表情。 “李素,大营里的弟兄们都在说,陛下封赏旨意来了之后,你会被调回长安,那时我和你一起走,如今我算建功立业了。封个小官回去也对得起爹娘婆姨了。” “好,我们一起来,便一起走。” 王桩忽然露出忸怩的模样,犹豫半晌也不说话,李素冷冷看着他矫情。也不催促,他知道人一旦矫情起来,说出来的一定不是什么好话。 果然,王桩矫情够了,老脸微红道:“李素,还记得当初松州之战后,你被陛下召回长安吗?” “记得。” “那次我和老二陪你一起回长安……” “没错。” “一路上餐风露宿的,很辛苦。” 李素打了个呵欠,今日天气不错,阳光温和,凉风习习,王桩这家伙铺垫太久太长,铺垫得李素犯困了…… “再给你说三句废话的机会,说完后,我……就……睡……着……了……”李素脑袋一点一点,已在沉睡的边缘。 王桩急了,矫情症瞬间不药而愈。 “这次你再被陛下召回长安,路过泾阳县时,你陪我再去一次青楼……” 李素身子忽然一挺,瞬间精神奕奕。 “青楼?睡姑娘?” 王桩点头,理直气壮道:“对,睡姑娘!大战余生归来,睡一回姑娘不为过吧?就当为我大胜凯旋而贺了。” 李素喃喃道:“别人大胜凯旋归来都是放礼炮,你倒好,直接放炮了……” “成不成,就等你一句话。” “成!” ***************************************************************** 大破西域联军半月后,李素身上的伤口差不多也结痂了,每日各种名贵膳食和药材的进补,再加上李素又是年轻人,伤口愈合得特别快。 能下地走动后,李素便没闲着,每天在大营里走来走去,不过去得最多的地方,却是伤兵的营帐,闲着没事便钻进营帐里,长久的洁癖毛病不药而愈,进了伤兵营帐从来也不嫌弃里面的气味难闻,面不改色地与伤兵们谈笑风生,偶尔还唱几句前世情情爱爱的流行曲子,博得伤兵们虽不明但觉厉的满堂喝彩。 伤兵人数不多,只有区区不到五百人,每个人身上都带着轻重不一的伤。 人数越少,李素看见他们时便越心酸。 曾经的五千守军,如今只剩下这么一点了,看到这些大战过后侥幸余生的袍泽,李素便会忍不住想起那些逝去的人,想起当初那充满了血与火的惨烈之战多么的辛苦,艰难。 除了看望伤兵,李素每天做的另一件事便是坐在大营辕门前,痴痴盯着茫茫大漠的东面,每天一坐便是两个时辰,目光无神地盯着那片被风吹得平平整整的沙漠,不知在想着什么。 这个举动引起了不少人的好奇,终于有一天,许明珠实在忍不住问了出来,李素才收回目光,一脸温柔笑意地告诉她,他在等人。 能让李素等的人,自然不是寻常人。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七章 各司其职 等了不到十天,李素要等的人终于来了。 等人的时候大家都不明白他的目的,于是议论纷纷,背地里议论出许多猜测,大抵都认为李素要等的是传旨的天使,毕竟李素立下如此大的功劳,升官晋爵已是必然之事,少年郎嘛,自然缺少耐心,明知自己马上要升官晋爵了,谁还坐得住?每天坐在辕门外眼巴巴翘首以盼封赏旨意,自然是很正常的举动。 可是谁都没料到,李素要等的人并不是传旨的天使,而是另外一批人。 十天后,当大漠东面传来叮叮当当的驼铃声,一支骆驼队伍慢慢悠悠出现在地平线上,越走越近之后,王桩看清了那支骆驼队伍的为首几人的模样,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 “这些天枯坐在辕门外,每天眼巴巴等着的,就是这么一群货?” 李素的表情很欣喜,点头笑道:“不错,等了这些天,他们总算来了。” 王桩皱了皱眉,眯着眼眺望远处那支骆驼队伍,神情有些不屑。 这支队伍算是熟人。 他们是商队,而且是当初李素盛情款待过的商队。 其中两个人王桩甚至还记得他们的名字,一个关中泾州人,名叫龚狐,一个是西域胡人,名叫古扎,另()外还有三人,都是当初满口承诺发展西州的商人。 令王桩脸色难看的原因是,当初大战乍起,敌军兵临城下,跑得最快的就是这五个人。 趋吉避凶,逐利忘义,这五人的表现非常经典地表达出了这两个词的意思。 “你……到底怎么想的?这种见利忘义,危难时毫不犹豫撇下咱们逃跑的家伙。为何还要搭理他们?”王桩叹息道。 李素也叹气:“虽然我也不喜欢他们,可是,西州城喜欢他们……” “你等他们到底为了什么?” 李素沉声道:“大战过后,西州城内一片焦土残垣,这座城几乎已成了一座废城,而我。却不允许这座城成为废城!” 转过头看着王桩脸上的不解之色,李素叹道:“你别忘了,这座城是咱们豁出性命才守住的,咱们活下来了,但还有四千多袍泽弟兄却死了,为了这座城,咱们付出了多大的代价!这座城寄予了活着和死去的人多少希望和心血,想想死去的弟兄们,你忍心看它成为一座废城吗?” 王桩的神情渐渐有了变化。脸上的不解和不屑之色渐渐褪去,转而代之一片凝重和哀伤。 李素叹道:“这座城不能废啊,战争破坏掉的东西,咱们要把它恢复起来,袍泽们用性命护住的东西,咱们要把它繁荣起来,看着它欣欣蓬勃,才对得起那些逝去的袍泽们。不出意外的话。陛下的旨意也快来了,旨意到来之日。估摸便是我离开西州之时,在我离开以前,有些事情我要安排妥当,否则,对不起死去的弟兄。” 王桩终于露出认同之色,指了指远处悠悠而来的商队。道:“所以,要繁荣这座城便要靠他们?” 李素点头:“对,所以,不要对这些商人有任何怨恨之心,趋吉避凶本是人之常情。当初我不也带着你和郑小楼逃跑过吗?那些商人与我们并无深交,对这座城也并无感情,既无深交又无感情,你凭什么要求他们跟咱们共赴患难?” “我明白了,不怪他们便是,我奇怪的是,你如何知道他们会再来西州?” 李素笑道:“隔了这些时日,西州战事结束的消息必然已传了出去,既然大唐胜了,他们自然来了,因为西州城有他们需要的利益,而且我敢保证,这一次他们来,必然不会走了。” “因为利益?” “不,因为如果敌军再次兵临城下,我会把他们绑在城楼上,所以他们走不了。” 画风突变,王桩傻眼,呆了半晌才吃吃地道:“你刚才不是说不要恨他们吗?可是你却……” 李素深沉地叹了口气,道:“是啊,我不恨他们,所以,我绑他们的时候也希望他们不要恨我才是……” 王桩彻底懵了,这种混蛋逻辑跳跃太快,他实在跟不上节奏。 五位商人一字并排站在李素面前,神情有些尴尬,有些谦卑,甚至带着几分敬畏。 尴尬自然是众所周知的原因,大战将启之前,他们很没义气的跑了。 谦卑和敬畏是因为李素这个人。 西州之战的消息果然传到了沙州,五位商人惊得差点跳起来。 五千乌合之众的守军,居然硬生生挡住了三万敌人半个月的进攻,最后敌军主将阵前被斩下了大好头颅,而三万敌军则被打得溃不成军,四散而逃,西州保卫战大获全胜。 这个结果令五位商人不得不对李素谦卑和敬畏。 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麾下一群临时凑拢起来的守军,居然能将城池守住,实在是逆天的结果,这么厉害的年轻人,怎能不令人肃然起敬? 李素跪坐在矮桌后,一脸笑意如春风拂面,温文尔雅,令人……瘆得慌? 五位商人愈发不自在了,手脚都没处放,帅帐内尴尬的沉默气氛过了许久才被打破。 打破沉默的人是李素。 “你们走,我不留,你们来,我倒履相迎,我李素的为人,你们日后自知,各位,咱们也算老熟人了,便不必拘礼,各自请坐吧。” 五人尴尬地笑了笑,各自在帅帐内找了个软垫跪坐下去。 再次沉默片刻后,泾州商人龚狐率先开口了。 “李县子,当日大战将启,我等悄然离城而去,这件事我们做得不义气……”抬头小心地瞥了李素一眼,龚狐苦笑道:“粉饰的理由就不找了,直说了吧,我们只是商人,而且是胆子并不大的商人,有利则趋,有祸则避,当初离城……” 李素笑着摆摆手,截断了龚狐下面的话,接道:“当初离城我并不怪你们,这是实话,身份不同,做的事情也不同,战场厮杀是府兵将士们的事,走南闯北互通有无是你们商人的事,大家各司其职,世道便太平,府兵扔下兵器去做买卖,估计会赔得倾家荡产,同样的,你们商人扔了帐簿纸笔,扛起兵器与敌人厮杀,估计刚照面便被剁成了零碎,所以,大战将启时你们主动离城,我并不怪你们,就算你们留下来,除了白白赔上性命,对守城也并没有任何益处。”(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八章 诚信买卖 为人处世的道理,李素早在上一世便成熟成型。他有他的行为和道德准则。 人在面临生死之时,也是最考验人性的时候,事实上,大部分人的人性其实经不起考验推敲,只知有福同享,不知有难同当。 面对生死,没人能淡定从容,李素自己也曾生出畏惧犹豫,曾经弃城逃跑过,“畏惧”也是人性的一部分,李素有,别人也有,李素并不觉得自己有资格可以指责别人的懦弱。 所以,对于面前这几位商人的态度,李素既不愤怒也不冷漠,仍旧一脸笑吟吟,仍旧客气得如待上宾。 谈生意嘛,大家没必要说交情,钱货两清便好。 于是五位商人战战兢兢坐在帅帐内,战战兢兢看着李素招呼上酒上菜,李素一脸和气地端杯敬酒,五人神情惶恐地一口饮尽,足足小半斤的五步倒烈酒二话不说倒入喉咙,接着五人面红耳赤,呛咳得撕心裂肺。 李素笑容不变,淡淡瞥了他们一眼,然后浅浅地小啜一口,这才是喝五步倒的正确打开方式啊。 “诸位慢慢喝,不急,酒有很多,定让诸位尽兴便是……”李素笑吟吟地道。 五人脸上闪过一抹赧意,急忙为刚才的失态告罪。 五人再次来到西州,而且是厚着脸皮来到西州,自然不是来喝酒的,说到底,他们是商人,利益动人心,西域联军被击退的消息传到五人耳里,当时的第一反应是不可置信,接着便感到有些愧疚和难为情,最后脑子里不约而同闪过念头——西州保住了,那么。属于他们的商机也保住了,曾经与李别驾谈妥的烈酒生意,骑营护卫丝路的生意。还是西州城里各种商铺各种货物流通的生意…… 各种买卖代表着巨大的利益,更何况西州大胜。西域联军被打得溃不成军,西域诸国已乱成一团,有了这次大胜,未来少说十年内,西州都是太平的,再无任何敌人敢轻捋虎须,作为一个合格的商人,他们怎能拒绝如此大的诱惑? 硬着头皮。厚着脸皮,五人终究还是来了,此刻见李素仍待他们如此客气,商人们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只要有百分百的利润,资本家就敢铤而走险,五位商人今日也是铤而走险,他们打赌李素不会因他们的逃跑而杀他们,此刻看来,应该是赌对了。 心情一放松,宴席顿时热闹起来。 长袖善舞是商人天生具有的本事。席间五人几句恰到好处的马屁,几句缓解气氛的俏皮话,很快将宴席的气氛推向高*潮。酒过三巡后,大家已喝得五分醉意,透过迷蒙的醉眼,五人小心地观察着李素的表情,见李素笑容不变,脸颊微微染上一抹红润,眼中的目光仍旧友善温和,五人互视一眼,不约而同放下了酒杯。打算说正题了。 “李别驾,小人几个先恭喜李别驾率领我大唐威武之师守住了西州城……” 说完龚狐率先拱手为礼。其余几人也跟着行礼。 李素眯着眼,看着众人的反应。沉默片刻,笑道:“本官也是侥幸活下来,诸位无须道贺,至于你们的来意,我很清楚……” 众人纷纷坐直了身子,他们知道,戏肉来了。 李素缓缓从怀里掏出一张纸,纸上密密麻麻写着蝇头小字,纸片轻轻放在矮桌上,李素两根手指优雅地按住它,环视众人,笑道:“这个,仍是五步倒的秘方,本官不食言,西州仍会建起一座大酿酒坊,每日产一百斤五步倒,而且,我也愿意仍只向你们五家供酒,再由你们售往西域各地……” 五人脸上顿时露出惊喜之色,互视一眼,正待起身行礼致谢,却听李素悠悠道:“至于烈酒的价格么……” 五人一怔,急忙正襟危坐,洗耳恭听。 “今时不同往日,价格自然也不相同了……”李素笑了笑,接着道:“所以,我决定,供给各位的烈酒价格,在以前商议的基础上提高三成,但是,卖给别人的售价,却仍须按原来的商议所定,毕竟,酒是消耗品,是大家都喜欢的消耗品,价钱卖得太高,大家都买不起了,咱们还做什么买卖?你们说对吧?” “提高三成?”五人倒吸一口凉气,然后,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 不仅提高了价格,连他们售卖的价格也掐死了,也就是说,他们的成本平白无故比以前高了三成,而这三成,原本可以转化为他们的纯利润。 “李别驾,这……以前咱们商议的价为何平白提高三成?”龚狐急了。 李素端着酒杯,目光注视着酒杯上雕刻的细微纹,漫不经心地道:“因为我的成本也高了啊,西州一战,将士袍泽死伤无数,城中百姓被我迁移一空,酿酒作坊盖起来了,谁来帮我酿酒?总不能让我光着膀子亲自上阵吧?” “这……”龚狐回头与众商人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狠狠一点头,道:“好!三成就三成!” 话音刚落,龚狐小心翼翼地道:“提高三成后,这个价……不变了吧?” “龚掌柜真是急性子,你急什么?我话还没说完呢。”李素朝他笑了笑,道:“三成是烈酒的价,虽然你们的成本高了,可我帮你们算了算,你们卖出去仍可以赚得盆满钵满,少说可以得到两倍的纯利,说真心话,让我这个酿酒的人实在有些不平衡……要不,咱们提高四成?” “嘶——”五人瞪圆双眼,再次倒吸口凉气,神情变得想怒而不敢怒。 做买卖是要讲诚信的啊混蛋,你上句定了价,下句又提价,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诚信哪里去了? “李别驾……” 龚狐刚开了口打算哀求劝解一下,顺便诉诉苦博一博李素的同情心,谁知李素杀伐果决地拍了板,大手重重一挥,道:“好,提价四成,就这个价,不改了!” 五人呆呆看着他,顿时觉得心里的肉被剜了一大块,血淋淋的痛彻心扉,随便一张嘴便又提了一成的价,这一成代表着什么?日积月累的,可是一笔天文数字啊…… “成本太高了,李别驾,您手下留情……”龚狐苦着脸哀求道。 李素眨眨眼:“你们对这个价不满意?” 五人一齐点头,废话,当然不满意!谁愿意平白无故多出四成的成本?丢进去的可都是钱啊! 李素见众人如此反应,缓缓点头:“嗯,说来这个价确实有点过分,这样吧,既然大家不满意,烈酒买卖一事就当我没说,我另外找找别的商人,看他们愿不愿意,咱们买卖不成情义在,诸位……” “李别驾,小人愿意!”龚狐第一个反应过来,飞快地接口。 其余的四人也猛地一激灵,急忙点头答应。 成本提高了四成没错,掐死了他们对外的售价也没错,可即便如此,烈酒这笔买卖的纯利仍高得惊人,谁肯放弃那才叫真正的傻子。 见五人眼巴巴地盯着自己,目光里充满了哀求之色,李素楞了一下,然后又笑了。 “好,既然你们愿意,我也不多说了,酒宴过后,我与你们签下正式的契书,再找西州曹刺史为中间保人,规矩立下了,以后可不能随便打破哦,否则要吃官司的。” 李素不轻不重点了他们一句,五人忙不迭点头称是。 “不过,我这里还有一个附加的条款,哪位商人进西州城如果能带来足够的砖石泥瓦,这个价可以降两成,而且,以后享受供酒优先权……” 看着目瞪口呆的五人,李素笑着解释道:“酿酒作坊每日所产有限,你们五个人抢着要,但酒只有那么多,所以,没轮到的各位,便请你们委屈在城里多等些时日,至于砖石泥瓦这些东西,西州要加固城墙,扩充城区,重建两市和城中民居,所以对此物的需求很大,谁运来这些东西,自然会被西州城待若上宾,上宾插个队先领几百千把斤烈酒,自然是应当应分的,你们说是吧?” 五位商人呆呆听着李素的这番话,听完后眼眶一红,快哭了。 刚刚还说规矩立了不可随意打破,下一句立马又加了一条新规矩…… 这家伙的诚信被狗吃了吗?大家还能不能愉快的做买卖了? 五人心中顿时生出戚戚之感,同时对李素的人品产生了怀疑,这种说话当放屁的人,真能跟他做买卖吗? 可是,烈酒利润的诱惑……好大啊! 龚狐等人沉默半晌,五双眼睛巴巴的盯着李素那张嘴,见他似乎没有再补充附加条款的意思,龚狐这才用哀求的语气道:“可以,咱们都答应了,以后每次进城必然运来砖石泥瓦,供李别驾所使,李别驾,咱不再加条件了,可好?” “当然,难道我是那种出尔反尔,说话不算数的人吗?真是岂有此理!”李素不悦地道。 众人长松一口气,急忙起身致歉赔礼。 还没落座,却听李素慢悠悠又补充了一句:“嗯,说到附加条件,我这里忽然又想起一件事……” 扑通! 正打算坐下的龚狐脚下忽然打滑,重重栽倒在地。 **************************************************************** ps:还有一更。。。稍晚一点。。。(未完待续。)(.. ) 第四百三十九章 立碑传世 遇到这么一号毫无诚信,想一出是一出的人,买卖没法做了。◎頂點小說,x. 龚狐等五人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李素每说一句话,他们的利润空间就会被压榨一分,看着漫不经心的附加条件也十足的坑死人不偿命,商队从外地进西州,原本可以满载别的货物到西州交易,交易完成后再装满烈酒出城,销往西域各国,一来一回,利润巨大。 然而李素随口一提附加条件,每次进城必须满载砖石泥瓦这些不值钱的东西,等于白白将他们一次漫长行程的利润浪费掉。 换了别的买卖,五人或许马上起身拂袖而去,条件太苛刻了,买卖谈得毫无诚意,可这五人不仅没走,反而答应了李素的条件。 因为烈酒的利润实在太大了,大到哪怕只是单次的行程,也能赚到三到四倍的利润,为了这三四倍的利润,牺牲一次行程也值得。 只不过,当李素慢吞吞提出还有一个附加条件时,五人顿时气得跳脚。 加了一条又一条,这根本不是谈买卖的态度啊! “李别驾,刚才说好的不加条件了,您现在可是……”龚狐急得面红耳赤,想怒又不敢怒,还不得不挤出生硬的笑脸。 李素淡淡瞥他一眼,这一眼令龚狐和其余四人背后寒毛一竖,然后,他们都清醒了。 眼前这位,可不是与他们平起平坐的买卖人,而是有官爵在身的大臣,并且西州就是在他的指挥下守住的,手底下不知攒了多少条人命,人家对他们以前的逃跑行为已然宽宏大量不予计较了,你还敢跟他大声说话。不知好歹把人家的客气当成福气,是嫌脑袋长得太周正了吗? “李别驾恕罪,小人该死,该死!您请说……”龚狐神情惶恐地低下了头。 李素这才展颜一笑,道:“说是附加条件,其实算不得什么大事。也不会让你们出多少银钱……” 龚狐拱手道:“还请李别驾直言。” 李素抬手一指,道:“那个方向,是西州的西城门,我要在城门外立一块六丈高的石碑,碑上刻此次西州之战所有阵亡将士的名字,并书以祭文,从此以后,每一个进西州城的人,无论官员。差役,将士,百姓,还是商人,无论任何身份地位,任何国籍族类,皆须向这块石碑行礼,行礼之后才准许进城。每逢年节,城中所有人皆须来此石碑前敬献拜祭……” 目光转回来望向呆怔的众人。李素道:“西州大战方息,城中百废待兴,官府捉襟见肘,这块石碑,便拜托各位出资出力立起来了,这个条件。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五人沉默许久,表情却渐渐变化,由呆怔渐渐变得凝重,最后五人朝李素长施一礼,龚狐肃然道:“将士们为守城而战死。我等能享今日太平之福,皆将士们之功也,这件事不算条件,出资立碑正是我等无上荣幸,李别驾委以如此荣耀,小人绝不辱命。” 其余四人急忙附和应是,神情一片湛然生辉。 李素沉默片刻,轻叹了口气,然后展颜笑道:“如此,便拜托各位了,来,我代诸位战死的袍泽弟兄们,敬各位一杯,多谢诸位,给了将士们名垂千古的机会,也算是一个交代了。” ***************************************************************** 已快到贞观十三年深秋了,李素的伤已渐渐痊愈,这些日子李素被许明珠服侍得周周到到,每日无论起居还是饮食,皆由许明珠亲手操持,两个月下来,李素不但伤好了,人也变得更加白皙干净,之前萎靡颓然的模样如今变得更加神采奕奕,风度翩翩,看起来就像是魔镜里的白雪……王子,分分钟被后母弄死的那种。 王桩蒋权郑小楼等人的伤差不多也全好了,就连许明珠也渐渐调养得白白净净,恢复了当初娇艳动人的模样,沙漠来回数千里的风沙在她脸上如同风过闲庭,不留痕迹,仍旧如往常般明艳。 一切都在好转,伤兵营里的伤兵们大致也恢复了,有的落下了终身残疾,却也每天笑得开怀,每天瘸着腿大营里到处溜达,享受玉门关将士们对自己的肃然敬意,脸上满满的成就感,这些残疾的伤兵心里都很清楚,虽然落下了终身的不便,但大唐皇帝陛下不会亏待他们,对他们而言,身上的残疾就是他们的军功章,前半生为大唐社稷豁出了命,后半生便心安理得享受朝廷和百姓的供奉,天经地义的事。 西州的大权李素重新交还给了曹余。 对李素而言,权力这东西只有在用得着的时候才用,当初大敌当前,为了清除内忧而果断杀人夺权,如今他与曹余恩怨尽释,而且内忧外患皆消,权力已用不着了,况且重建战后的西州每天要处理无数琐碎的事,李素这种惫懒性格的人如何受得了?于是这次果断将权力扔给了曹余,让他忙前忙后累成狗,而李素则每天无所事事在大营里晒太阳喝葡萄酿,偶尔与程处默出去打打猎。 奈何身在沙漠里,所谓“万径人踪灭”,连老鼠都看不到一只,打猎自然每次败兴空手而归,偏偏闲得快发疯的二人仍不死心,而且毫不气馁,第二天再接再厉,二人仿佛找回了儿时和尿搓泥巴的纯真烂漫,每天前呼后拥出营,垂头丧气回营,直到最后李素出营不经意间发现驻守辕门的将士看自己的目光怪怪的,这才惊觉最近自己因为太闲可能导致智商下降了,当然,也有可能因为跟程处默在一起待久了,不管怎么说,总之,智商下降了。 于是李素果断终止了这种白痴行为,他不介意别人把他看作疯子,但是把他看作傻子就恕他不能苟同了。 深秋十月,沙漠里仍热得跟火炉一般,在一个阳光刺眼的上午,大营东面传来隆隆的马蹄声,一名背上斜插着黄色小旗的唐军军士策马飞奔而来,离大营辕门只有三十步,恰在弓箭射程边缘时,骑士飞快下马,朝大营步行而去,看着辕门前神情戒备的值守将士,骑士高举起一面腰牌,面朝辕门大声道:“交河道行军大总管侯大将军领王师西征,距此只有三十里,请速通报泾阳县子,西州别驾,定远将军李素!”(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章 王师甫至 侯君集是奉皇命西征高昌和龟兹国,共计领军四万,从北方薛延陀前线直接横穿草原大漠,历时三个多月才到了西州。 欲征高昌龟兹,西州正是唐军的桥头堡,这个城池必须要路过的,无论如何避不过去,由此可见西州的战略位置确实非常重要,李素守住了西州城,对侯君集来说省下了天大的麻烦。 ………… 大营里面,蒋权和程处默田仁会等人忙得鸡飞狗跳,急吼吼叫麾下将士打扫清洗,然后整军列阵,准备前迎侯君集大军,至于李素,仍旧懒洋洋半趴在地毯上晒太阳,看着营地里的将士们忙活,而他火烧眉毛了都不愿意动弹一下。 感觉有点可笑,这毛病似乎从古至今传下来的,领导来视察了,单位里火急火燎的开始整顿内务,打扫卫生,就为了给领导留下点好印象。 李素不在乎并不是因为无礼,而是觉得没有必要,领导来了顶多认为这座大营给了自己足够的尊重,却不会傻到以为大营每天都这么干净,说来也算是人为造假了。 侯君集的大军来得比预料中的更快。 两个时辰后,大营东面的沙丘上便隐约可见旌旗招展,紧接着便是三三两两的骑兵出现,最后如同蚂蚁倾巢般,沙丘上布满了黑点,旌旗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若隐若现,问过才知道,这还只是侯君集大军的前锋所部。 直到前锋已快到西州城下,东面沙丘才出现了中军的身影,照例,又是一大片密密麻麻的黑点景象,密集恐惧症的人看一眼会疯掉的那种。 蒋权和田仁会等人早早迎出辕门外,安静且恭谨地等候着。直到侯君集所部中军快到大营前了,李素才被许明珠催促着,穿上官袍打扮过后。慢慢吞吞走到辕门外,抬眼一扫。却见大军在面前轰隆而过,扬起漫天黄沙,黄蒙蒙跟中了工业雾霾似的。 李素当即抬袖捂住鼻子,懊恼叹道:“出来早了,应该再矜持半个时辰的……” 话音刚落,却见漫天黄沙里,一阵豪放的笑声由远及近。 “哈哈,李家娃子好不识礼数。见了本大将军还不见礼,圣贤书都读狗肚子里去了么?你家程伯伯牛伯伯是伯伯,本大将军不是伯伯了?” 画面很恐怖,只闻声不见人,声音仿佛是武林高手的内气丹田所发,四面八方都听得到,却就是没见人,眼前的一切景象全被漫天黄沙遮盖。 李素大惊,悚然脱口道:“什么鬼!” 然后,李素只觉得后脖领子一紧。整个人被拎起来了,像块条状大咸肉悬在半空中,飘飘乎如遗世**。 李素愈惊。刚挣扎了几下,耳边便听到阴恻恻的寒风拂过。 “不毛之地待了两年,愈发目中无人了,老夫活生生站你面前你当没看见?嗯?信不信老夫现在就当你麾下部曲的面抽你。” 李素惊恐扭头,却见侯君集一身戎装披挂骑在马上,单手拎着他,神情却轻松得很,不时还攥着李素的衣领晒衣服似的抖落两下。 “侯……侯大将军……”李素急了,这么没面子的姿势。搞得自己威严尽失啊。 “嗯?你叫老夫啥?”侯君集瞪起眼睛。 “侯叔叔恕罪……” “叫伯伯!没礼数的混帐东西,老夫比程老匹夫还大一岁。到你嘴里就成叔叔,信不信老夫真抽你了?” “侯伯伯。快放小侄下来,有话好好说!” 啪! 李素像坠入凡间的天使,脸着地。 侯君集腿一偏,下了马,扬起马鞭指了指李素,哼道:“今且在你部曲面前给你留点面子,下次再没礼数,先抽了再说话。” 李素讪然干笑两声,急忙躬身给侯君集行礼。 身后扑通几声,却见蒋权田仁会等人单膝跪地,朝侯君集大礼相见,齐声道:“末将拜见侯大将军!” “罢了,军帐之中莫搞这些虚礼,本将军没那么多讲究,都起来。”侯君集恢复了冷峻不苟言笑的模样,表情无比威严。 李素撇了撇嘴,这家伙是不是有病?跟我计较时说我没礼数,跟他们又说没那么多讲究…… 大唐的名将不讲道理时都同样一副嘴脸,出奇的一致。 “侯伯伯远道而来,帅帐已清扫干净,请侯伯伯……” “请个屁!阿史那副总管在后面,领我们二人去西州城楼上看看,老夫很想知道,你一个娃子到底有怎样的通天本事,竟能守住此城。” 说完侯君集二话不说,拎着李素的衣领便朝西州城走去,后面的诸将和亲卫们急忙跟上。 **************************************************************** 西州城墙仍是老样子,大战过后李素早有动工修整的计划,所以跟那五位商人谈买卖时,将砖石泥瓦这些建筑材料都列入了附加条件中。 虽然早有计划,但材料还在路上,目前西州城墙仍是以前的夯土老墙,看起来破败得没法形容,所以侯君集在看着它时,眼里的嫌弃之色就像看到自己的新鞋子踩到了一坨狗屎…… “这哪里是城墙,分明是猪圈啊……”侯君集慨然而叹,叹完还拖了一个冗长的尾音:“猪圈啊猪圈……” 李素:“…………” 要不是自己打不过他,早就一巴掌啪上那张丑脸了,你家猪圈住得了我这么英俊的人么? 拾级而上城楼,侯君集负手而立,眯眼眺望着远处无边无尽的沙漠,然后伸手在城墙的夯土上使劲一抓,城墙当即被他抓下一大块土,手心微一用力,细碎的土粒如雨点般顺着指缝倾洒而下。 侯君集目光有些惊异地看了李素一眼,神情终于变得凝重。 “李家娃子,你说说,当初敌军从哪面攻的城,对方兵力多少,守军兵力多少。” 李素如实据答,侯君集边听边点头,接着闭目沉吟许久,最后摇头叹道:“这座城若让老夫来守,同样兵力和战况下,老夫最多也只能守半个月,李家娃子,你……很不错!”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 第四百四十一章 名将论战 侯君集的说法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在这之前,他每一个关于守城的细节都问得很详细,甚至连当时的天气,风向,双方将士的士气等等都问到了。 问完以后闭目思考很久,才得出这个结论。 李素明白他的举动,对这些当世名将来说,任何一场战事的结果都值得他们在事后仔细的推演,相当于围棋里的复盘,从每一步重复的细节里找出这一步的得失成败,从每场战争中吸取养分和经验教训,然后深深记在脑子里,并且提醒自己永远不要犯同样的错误。 侯君集现在在做的,就是这件事。 可是这种吃回头草的事,……真的好无聊啊。 侯君集仍在凝眉思索着什么,李素抬袖掩嘴,悄悄打了个呵欠,这个呵欠打得很过瘾,李素一边打呵欠一边观察着侯君集的反应,毕竟这种当世名将脾气都不太好,而且都不怎么喜欢讲道理,若被他发现李素这个晚辈如此惫懒的样子,说不定顺手就把他悬吊在城楼半空,让他吹吹风清醒一下头脑。 嘴张得大大,李素抬袖掩嘴的同时很机灵的转过头去,然后……他看到一张同样张大了嘴正在打呵欠的脸…… 这张脸粗犷,黝黑,胡子长满脸看不清嘴型和鼻孔,只见一双眼睛竟然是碧绿色的,惊鸿一瞥之下顶多只能辨认出是个毛茸茸的物体,只有张嘴打呵欠时才能看见那张大嘴深处微微颤动的……扁桃体。 李素当时便楞住了,打到一半的呵欠生生被掐住,恰好这时那个人的嘴也合拢了,二人无声对视,眼角都挂着几星惬意舒坦的泪儿。乍一见就像一对好基友久别重逢后流下激动的泪水,很煽情。 那人也呆了一下,然后朝李素友好地咧嘴一笑。 李素急忙朝他行礼:“拜见这位。呃,这位老丈。还未请教……” “老!丈!?”那人顿时露出很受伤的表情,指着自己的鼻子:“我看起来很老吗?我今年才三十六岁而已!” 李素凝目仔细打量了他一阵,然后笑道:“老丈真风趣……莫闹了,还未请教高姓大名,容小子拜见……” 不知是不是错觉,李素觉得那人的脸更黑了,本来就黑得不像话,更黑的话。应该是黑得发亮的那种,像刚抛光打蜡后的皮鞋。 满脸受到一万点暴击伤害的样子,那人不再搭理李素,扭过头深沉地望向城外茫茫大漠,幽幽叹出一口长气。 “他叫阿史那社尔,是突厥王族处罗可汗的次子,尚衡阳长公主,封驸马都尉,左骁卫大将军,这次西征。陛下封其交河道行军副总管……”耳边传来侯君集的声音,话音刚落,李素屁股一痛。挨了侯君集一脚。 “混帐小子不识礼数,阿史那将军是陛下的大妹夫,你叫他老丈,老夫和一干老匹夫都生生被你叫低了一辈,嗯,真想结实抽你一顿。” 李素顿时无比尴尬,急忙向阿史那社尔拱手赔罪不已。 “阿叔叔……” “阿史那!他的姓是阿史那!”侯君集眼里快冒火了。 李素这一刻突然无比想念龟兹商人那兄,人家那才叫随和。 “阿史那叔叔,小子失礼。向叔叔赔罪。” 李素认错态度很端正,只是眼角不断地朝阿史那的脸瞟来瞟去。然后轻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深深觉得自己冤得慌。这么一张老脸,看起来已六十上下了,真实年龄居然只有三十六岁,长得实在太着急了……该不会在装嫩吧?记得前世有位朋友,明明三十好几了,非要装嫩说自己十八岁,而且每年都十八岁,一开口就卖萌扮呆,把人恶心得不行。 赔罪过后,阿史那的脸色终于好了一点,甚至朝李素露出了笑容。 “昔日长安时,便听说泾阳出了一位了不得的少年英杰,今日观之,确是不凡,嗯,就是眼力差了点,哈哈,无妨,仍是少年英雄。” 李素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眼力差了点”是什么评语?长成这副模样,那得要切片化验才能判断得出你的真实年龄好不好…… 二人说着话,侯君集却懒得理他们,在城头马道上蹲了下来,也不嫌脏,伸手便在地上画出一个方框,方框外面布下许多细碎石子,顷刻间一座城池的攻防沙盘便在他手下成型。 三人蹲下身,围着这块方框,侯君集拧着眉,不时点头,不时摇头,嘴里不知喃喃念叨着什么。 “五千守军,其中一半还是临时招募的乡勇,可以说是乌合之众,这点兵马居然能守住城池半个月,算是了不得的本事了,李家娃子,看不出你还是块行伍的料,呵呵,不错。”侯君集捋须笑了笑。 “侯伯伯谬赞了,小子稀里糊涂一通乱打,作不得数的。再说,小子能守住城,全靠将士们豁命以赴,小子造的震天雷也帮了不少忙,侥幸而已。” “是你的功劳就是你的,这会子可不是谦虚的时候,震天雷是个好东西,老夫当初在松州城下就见识过它的厉害,不过,打仗终究是靠人打的,家伙什儿再厉害,用它的人不对,也没有好下场。” 李素微惊,这是第一个大唐人能如此清醒地看到战争和武器的利弊,自从震天雷出现以来,连李世民都一度对它太过迷信,没想到侯君集竟有如此客观理智的看法,当世名将,果然名不虚传。 侯君集笑了笑,眼睛瞥了他一眼,道:“只不过,你私自募请突厥兵马助你守城,可是犯了忌讳啊,那支突厥兵马与阿史那老弟可不一样,阿史那是陛下钦封的左骁卫大将军,还是陛下的妹夫,可以说是真正的大唐人了,可那支突厥兵马,老夫听说……是一支盗匪之流?” 李素忙道:“当时西州战势危急,小子已顾不上许多,为了守住城,不得不行权宜之策,至于那支突厥兵马,其首领久慕大唐繁盛,乞愿全族归附,看在其部族为大唐守城的份上,想必陛下不会拒绝吧?此事小子自当向陛下上疏分说。” 侯君集哈哈大笑,摇头道:“你这娃子,做下这犯忌讳的事,却又做得不纯粹,既然用了那支突厥兵马,当用之以奇,出其不意才是,结果只在城下冲刺了两回,闹得损兵折将败走,白瞎了一支精兵……” “若是老夫用兵,这支突厥兵马应当绕过西州城,一路向西挺进,此次西域诸国倾举国之兵大举进犯西州,国中必然空虚无备,更没人想到有人胆敢主动攻进他们国中,此地往西三百里便是龟兹国,再往南百里便是高昌国,这支奇兵只消杀进他们国中,杀人也好,放火也好,顺手的话把他们的国主也剁了,消息不到两天便会传到城下的西域联军中,那时你猜他们军心会不会乱?主将会不会下令撤军回援?” 李素敬佩地看了他一眼,名将不愧是名将,一言便说中了战事的关窍之处。只是…… 李素摇头苦笑。 其实当初用那支突厥骑兵,李素的想法与侯君集不谋而合,用他们当一支出其不意的奇兵,绕过西州直取他们国内,令联军后院失火,西州之围自解。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那位突厥骑兵的首领巴特尔一时冲动,坏了全盘计划,李素也没想到这家伙不进城,居然直接在城外朝敌军发起冲锋,人家有勇无谋不听指挥,折损了大部兵马,李素能怎么办? 除了咬牙死撑,还能怎么办? *************************************************************** ps:月中了,求一下月票。。。卖萌求月票。。喵~~(未完待续。)(.. ) 第四百四十二章 萧规曹随 战争很多时候要靠一点点运气成分,有时是好运气,有时是坏运气。▲∴頂▲∴点▲∴小▲∴说,x. 李素碰到的就是坏运气。 因为他碰到一个有勇无谋的突厥首领,只知蛮冲直闯,结果损兵折将后逃掉,打乱了李素的战略部署,正所谓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因为巴特尔这番莽撞,李素和守军将士差点被他害死,最后还不得不捏着鼻子给他封官赠金,送肥美的牧场等等。 如果说请这支雇佣兵是一笔生意的话,李素无疑做了一笔赔本生意。 侯君集的目光仍盯着地上画的攻防图,沉吟许久,不时点头,摇头。 “有点意思,娃子,你这城守得不错,小小年纪名满长安,到底名下无虚……”说着侯君集抬起头看着李素,笑道:“陛下的封赏说话就到了,你这次守城立下大功,给陛下和大唐挣足了时日,老夫领军才能千里无阻,估摸陛下对你封赏不小,你李家眼看就要腾达了。” 李素神情严肃地朝东面长安方向行礼:“全托陛下鸿福……” 啪! 屁股又挨了一脚。 “小小年纪跟谁学的这套虚伪路数?是你的功劳就是你的,拿命换来的东西,托谁家鸿福?”侯君集瞪着他道。 李素委屈地看着他。 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哭…… 侯君集哼了一声,转头望向城外茫茫大漠,道:“李家娃子,你也是见过阵仗的人了,你觉得此次老夫西征高昌龟兹,胜算如何?” 李素急忙道:“此次西征裹挟陛下雷霆龙威。我大唐王师如猛虎入羊群,无往而不利,小子以为,侯伯伯此次必然为大唐立下不世功勋,高昌龟兹灭国指日可期。” 侯君集笑了:“口舌倒是伶俐,尽说些讨好话。说来老夫也是托了你的鸿福,西域联军倾举国之兵进犯西州,被你和玉门关将士们打成了零碎,逃回国者十不存一,风水轮流转,诸国如今兵少将寡,城防空虚,你们已为老夫铺平了路,老夫此次若不能大获全胜。擒了两国酋首献俘于陛下阶前,这么多年的饭算是白吃了。” 李素陪笑唯唯称是。 侯君集扭过头,眯着眼道:“你如今官爵一身,除了泾阳县子和西州别驾外,还领着一个‘定远将军’的衔号吧?” “是。” “既然是定远将军,便是行伍戎马之人,如此战事,怎可不襄此盛举?陛下封赏的旨意尚需些时日才能到西州。不若你与老夫同征高昌龟兹,一来算是出一口当初围城险些丧命的恶气。二来,也可顺手再多捞点功劳,给你李家门楣多添几分光彩,贤侄意下如何?” “随侯伯伯出征?”李素吃了一惊,然后飞快摇头:“不去不去,打死都不去!小侄……小侄……旧伤未愈。守城时受了很重的内伤,走快两步便心悸喘气,实在不堪远行,侯伯伯……” 李素一边说,一边捂着心脏。摆出个濒死的造型。 侯君集气笑了,抬手狠狠指了他几下,笑骂道:“长安那么多小娃子,没见过你这么油滑的,老夫又不是让你冲锋陷阵,你就老实待在帅帐里等着分功劳便是,我大唐四万王师一路高歌猛进,摧枯拉朽,这次的敌人不堪一击,待灭了高昌龟兹,不但功劳分你一份,生擒两国国主后,你也可尽情羞辱,报当日围城之仇,何乐而不为?小子你这般推搪究竟为哪般?” 李素苦着脸道:“侯伯伯恕罪,非小子不识抬举,实在是旧伤未愈,疼痛难忍,不堪远行,再说将士们在前面拼命厮杀,小子却坐在后方安享功劳,此非君子所为也,……当年牛伯伯为小子授冠,给小子取表字曰‘子正’,就是希望小子此生做事堂堂正正,言行必有君子之风,不夸张的说,小子这些年做得很好……” “再吹老夫又抽你了啊……”侯君集冷冷道:“这几年你哪一桩事做出来有君子之风?要不要脸了?” 说着侯君集摇摇头,叹道:“你不欲与老夫一同西征,老夫也不勉强你,再过两三个月,陛下的旨意就要来了,估摸你在西州的时日也不多了,好生养息几月,准备回长安吧。” 李素笑应。 侯君集说完便不再看他,背着手望着城外大漠出神,不知在想着什么。 李素看着他的背影,背影很安静,透出几分孤独和深沉,阵阵炎风拂起他的黑色披风,披风下的铁甲璨然生辉,像一杆久经年岁却擦得铮亮的标枪。 李素的心情很复杂,拒绝侯君集并非所谓的旧伤未愈,事实上他的伤早已好了,坐在帅帐里什么都不干就有功劳拿,几乎等于天上掉馅饼,可他还是拒绝了。 当初松州城下,侯君集兴致勃勃要以他的名义上疏为李素表功时,牛进达眼疾手快拦下了,而且不由分说把李素划拉到他的子侄辈里,一脸护犊子的表情,那时起,李素便多留了个心眼。 老将与老将之间不一定是和睦的,大家看起来都很豪迈耿直,可性格终有差别,牛进达当初的举动,李素隐隐明白了什么,再联想到侯君集在真正历史上的下场,说实话,李素还真不敢跟他有什么牵扯,西征灭国是旷世大功,将来班师回长安,怎样的荣誉都不过分,可是,一旦将来犯事了,皇帝心里不爽了,今日的大功劳必将成为未来的大祸患。 活在这个世上,做人还是安全第一,这次戍守西州,李素的功劳已然不小,若再糊里糊涂跟着侯君集去西征,未来不知会不会给自己埋下杀机,这种冒险的事,李素决计不会做的。 可是,凭良心说,侯君集对李素确实也不错,一举一动分明也将他带自家子侄看待,李素不算好人,但也没到狼心狗肺的地步,长辈毫无保留地对自己关爱,而自己却在跟他耍弄心眼,想来李素便觉有些惭愧。 看着侯君集孤独的背影,李素想了想,还是决定将来回到长安后再说,如果……侯君集将来真要做出什么糊涂事,拼了老命拦下便是。 ***************************************************************** 西征大军在西州城外扎营,停留了三天,将士们休息够了以后,第四天清晨,侯君集擂鼓聚将点兵,全军开拔往西而去。 李素和曹余等西州一干官将辕门前相送,大军绝尘而去,直至消失在地平线后,李素和众官将才悠闲地往回走。 “李别驾,借过一步说话……”曹余将李素悄悄拉到一边,李素也配合,二人沿着城外墙根下缓缓而行。 “曹刺史有事?” 曹余笑容有点尴尬,说是上官,实则西州城里任何一个人都清楚,这座城池到底是谁做主,更何况李素手里还拿捏着他的把柄,这几日侯大将军老把他叫过去说话,曹余看得心惊胆颤,生怕李素把他卖了,以他对李素的了解来说,这家伙真干得出这事。 直到昨夜李素单独把他约出来聊了一阵,指天发誓没有出卖他,曹余这才放了心。 “李别驾守城有功,陛下的封赏旨意说话就到,如今城里大家都在说,李别驾这次铁定要被陛下调任回长安了……” 李素眨眨眼:“舍不得我走?” 曹余一怔,然后笑道:“说实话,以前恨不得你早点走,越早越好,可是,咱们并肩守城经历了生死之后,我倒真舍不得你走了,李别驾有治世之才,我万不可及也,一座城池在我手里被折腾得奄奄一息,到了你手里,却处处焕发生机,如今百姓们都在慢慢迁回城里,商贾贩夫也川流不息,一座刚刚经历了大战的城,恢复之快,竟一天一个模样,李别驾,其实,你比我更适合当这个刺史。” 李素笑道:“你错了,其实我最适合做的事,便是躺在自家院子的银杏树下,手边一壶酒,两碟菜,安静发呆也好,睡觉也好,疏狂一醉也好,总之,此生就这么躺着,一直到懒死为止。” 曹余两眼发直:“这……是适合你做的事?” “对,这是我此生最大的志向……”拍了拍呆滞的曹余,李素奋发向上地朝他狠狠一握拳头:“我会朝这个志向发奋努力的!” 曹余:“…………” 跟这种人聊天,找一个大家都能接受,能够不抽对方,心平气和一直聊下去的话题,实在太难了! 曹余发了很久的呆后,忽然顿悟了,他决定省去寒暄这个虚伪的套路,直奔主题,主题说完后就走,绝不跟他聊半句人生啊理想啊之类的废话。 “我想问问李别驾,你被陛下调回长安几乎是铁定的事了,你走以后,西州城该如何治理?我心中实在没底,还望李别驾不吝赐教。” 李素想了想,道:“萧规曹随而已,任其发展,无为而治,官府不必插手太多,大乱之后必有大治,西州城很快会蜂拥而来一大批商人,他们自己会把这座城繁荣起来的,官府要做的,便是规划布局,城中何处只准居住,何处可允行商,官府划好地方,商民自当遵行。” ***************************************************************** ps:还有一更。。 家里不停跳闸,从昨天到今天,废了我三千多字,搞得很恼火,最后索性整个片区都停电了,连请假单章都发不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三章 债务归属 书读得多,不一定事情做得好,有的时候读书人反而更坏事,先古圣贤的许多道理确实动听,可那些道理很多都是以极度理想的社会状态为前提,比如一个人人都是君子的国度,圣贤告诉他们要“仁”,要“义”,君子们自然毫无异议地遵行,路上踩死只蚂蚁都会内疚得扇自己半个月的耳光。可是,若在一个人人都是小人的国度呢?圣贤大抵会被揍得很惨。 曹余也是纯粹的读书人,这种读书人行事呆板,思想僵化,再加上西州这座城池绝对称上什么“君子之城”,形形色色,牛鬼蛇神,什么人都有,曹余连他自己都管不住,哪里有能力管这么一座城池?于是这座城被他治理得乱七八糟,民不聊生。 李素其实也不懂治理,这几天侯君集一口一声“大将之才”,曹余一口一声“治世之才”,一夜之间李素仿佛文韬武略,无所不精,只差穿上红裤衩飞天了。 话是好话,李素听在耳里喜滋滋的,而且不介意别人多说,说得越多越好,越大声越好,大丈夫一辈子活得太实在了也是悲哀,总得有点虚荣心的。 听归听,自己几斤几两李素还是很清楚的,所谓大将之才,所谓治世之才,真把肚里的东西掏出来,李素自己也会觉得羞耻,所以曹余向他请教治城方略,李素心里还是很发虚的。 “无为而治……”曹余嘴里喃喃念叨几句,然后一脸欣喜之色,朝李素拱手为礼,赞道:“李别驾果然大才,四个字道尽治世之道,佩服!” “不要怕犯错误。犯了错改过来便是,摸着石头过河嘛……”李素以伟人的口气道,此刻的他。形象伟岸得一塌糊涂,若摆出一个凭栏远眺。单臂前指的造型,画面足可造成一尊雕像立在城门外,每逢年节供人许愿兼表忠心。 “当初我给你的那份治城方略,上面已写得很清楚了,西州这地方农桑兴不起来,唯有另辟蹊径,农业不行可以搞工业,放下官府的架子。与商贾们多谈几次,城里建几个大工坊,但凡织布,烧窑,酿酒,车马店等等,该修的都修起来……” 李素叹道:“侯大将军西征,高昌龟兹灭国只在指日,那时整条丝绸之路已牢牢掌握在大唐手中,大唐的国境线要往西推进近千里。据说还会建安西都护府,大势所趋,无可抵挡。西州也将由大唐的边城渐渐转化为西域重镇,南来北往的商队都要在这里驻足停留,四面八方的货物和钱财也将在这里汇聚,官府治理起来确实不易,单凭‘无为’二字,亦非万全之策,总之,不要欺压良善商贾,不要盘剥平民百姓。不能任由邪恶滋长,但也不能太过嫉恶如仇……” 曹余一边听一边点头。嘴里不时还默诵几句,似乎要把李素这番话背下来。听到这里却忽然一楞:“不能太过嫉恶如仇?这是何意?” 李素笑道:“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曹刺史应该比我更懂,将来四方商贾齐聚,城中不但有东西集市,还有绸缎铺,瓷器铺,成衣铺,客栈,车行等等各种店铺,还要有一些能让有钱的商贾们钱消遣的地方,比如赌档,青楼,酒肆等等,有吃的,有穿的,有寻欢作乐的,这些所有的东西加起来,才叫一座有声有色有朝气的城,曹刺史觉得呢?” 曹余眉头皱了皱,然后仔细思索了一阵,方才迟疑着点点头。 李素顿时有些担心了,这态度不端正啊,万一等自己前脚离开,曹余后脚紧跟着便将城里他看不顺眼的青楼赌档一棍子全扫了,那时李素远在数千里之外,捏不扁他搓不圆他,该拿他怎么办? 想了想,李素决定把话再说透一点。 “最重要的是,西州城里那些青楼赌档,咳……都是我的。” 曹余顿时一楞,呆呆地注视着他,许久之后,捋须摇头苦笑:“李别驾真是……真是生财有道,你都把话说得如此明白了,老夫怎敢再对青楼赌档妄动一根手指?只不过你这生财的手段实在是……将来你走以后,西州城若因这青楼赌档搞得乌烟瘴气,可如何是好?” 李素笑道:“曹刺史放心,蛇有蛇道,鼠有鼠道,他们不会做出格的事,若有,曹刺史尽管下手拾掇,不必给我面子。” 曹余叹道:“但愿如此吧……” 李素迟疑了一下,道:“关于城中规划布局,还望曹刺史赶紧筹备起来,时不我予,不可拖延啊……” 曹余奇道:“为何这么急?” 李素脸上闪过赧然之色:“因为我帮你欠了不少钱,大战以前,各地商人往城里运了无数砖石泥瓦,用来修缮城墙,当时城里那么穷……” 曹余惊道:“此事我知道,你给各路商人签的欠条,可是……你盖的是官府的印,何谓‘帮我欠了不少钱’?” 李素耐心解释道:“那些欠条,我左思右想,估摸报上朝廷后,陛下很可能不会认这笔帐,毕竟是先斩后奏,犯了忌讳,陛下若动了疑心,派人来查帐,你和突厥部落那桩事怕是瞒不住了,报上去不但朝廷不会认,反而会引祸上身,所以,欠下那些商贾的钱,只好……” 曹余接口道:“只好咱们自己来还了?” 李素停顿片刻,不得不说出一句很残酷的话:“用词不要这么亲切,这种事呢,不能叫‘咱们’,而是‘你’,嗯,你一个人还,收税也好,以地抵债也好,宣布破产也好,都是‘你’,不是‘咱们’。” 曹余呆了一下,然后急了:“……凭什么只是我?” “因为欠条上盖的是官印啊。” “那又怎样?” “官印是谁的?是西州刺史的啊,谁是西州刺史?” 曹余呆怔片刻,顿时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 李素急着撇清,于是很不厚道地补了一刀:“……如果有天被债主们逼得要从城楼上跳下去以死清债,那么,跳城楼的人也是‘你’,你一个人,不是‘咱们’,亲兄弟明算帐,这个还是要算清楚的。” 曹余神情黯然望天,许久,发出萧然一叹:“……当初守城之战时,我便该从城楼上跳下去才是。”(未完待续。)(.. ) 第四百四十四章 兵临高昌 债务不是小事,归属问题一定要弄清楚,钱是李素借出去的,当时大战将临,大家全副精神备战,一切有利于城防的事情皆毫无异议地通过,所以李素向商人购买砖石泥瓦得到了曹余的全力支持,包括打白条盖官印等等,那时大家想的是守住城,活下去,至于钱,那是活下来之后的事了。 现在大家活下来了,钱这个事情不可避免地搬上了台面,等到曹余发现西州刺史府必须把这笔欠债还清时,曹余顿时露出了生不如死的表情。 接下来没什么事交代了,西州成了成就李素功绩的丰碑,也成了他永远无法磨灭的记忆,这座城池,给予他的太多了。 许明珠跪坐在帅帐内,在矮脚桌上布置碗筷。 成亲时日不短了,在家里时还有丫鬟服侍李素,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自从李素踏上西行路后,生活里的一切便全由许明珠操持,以前相敬如宾,直到许明珠无怨无悔为他付出了那么多后,李素的心门不知不觉向她打开了,二人的关系向前猛地迈进了一大步,可以说,除了真正的圆房,基本已和寻常的夫妻没有两样,而李素的生活,仍由许明珠当仁10,不让的接管。 人与人之间相处久了,无论合不合得来,总有一个最基本的收获,那就是对彼此的了解。 李素生活里的一些小习惯小毛病,许明珠渐渐掌握了许多,比如那又矫情又讨厌的洁癖,当初血战西州,李素一杆长枪顶在背后,城破的最后关头都不肯倒下去,一则为了不屈的骨气。二则……因为李素嫌地上太脏了,死都不肯躺着死。 还比如李素那令人莫名其妙又头疼的强迫症…… 每件衣裳的对襟边角,叠起来一定要整齐合一,鞋子的摆放,一定要在绝对固定的地方,“绝对固定”的意思是说。不论任何时候闭着眼找到门外的固定地点,鞋子一定不偏不倚的摆放在那里,还有吃饭时桌上每道菜的菜碟,大小规格样式必须一模一样,还得排列整齐,有时候排成一字,有时候排成人字,就差在桌子正中插一面帅旗当中军阵了。 这种毛病初时令许明珠很不习惯,从小到大没见过这么矫情的人。后来……其实后来也不习惯,但夫君对这点很坚持,稍微摆放不正确,这家伙皱着眉头能纠结一整天。 于是许明珠无奈地只好合他的意,任何时候都非常注意左右对称工整。 桌上的菜式很新鲜,在这茫茫大漠里,居然还能吃到翠绿的蕨菜,实可谓惊喜。算算日子,小半年没见过绿菜了。 可是李素的眉头皱得很紧。一言不发地盯着桌子上的菜碟,仿佛精美的菜碟上长出了一朵白莲花般。 许明珠将一只暗黄色的琉璃小碗递到他手中,见李素皱着眉一言不发,许明珠好奇地摇摇他的胳膊:“夫君,用饭吧。” 李素仍皱着眉,盯着桌子仿佛见了生死仇敌一样。 许明珠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发现桌上并无出奇之处,俏目不解地眨了眨,然后站起身,退后两步,从一个很有战略角度的地方看过去。然后,她终于发现不对了。 嘴角悄然一扯,想笑又觉得很无礼,许明珠上前,悄悄将桌上其中一只菜碟的位置往左边挪动了一下。 小小的动作,效果却立竿见影,只见李素皱起的眉头如同暖阳照射冰雪一样,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融化,整张脸顿时和谐得一塌糊涂。 “刚才就觉得这四只菜碟横竖看不顺眼,总觉得哪里不对,夫人这么稍稍一挪,哎呀,舒坦了!”李素释然笑道。 许明珠哭笑不得:“夫君这癖好真是……” “咋了?不杀人不放火的,又没碍着谁……夫人,如果世上一切事物都工整对称了,那么这个世界一定比我们现在看到的更美丽。” 许明珠掩嘴一笑,然后朝他扔了一记俏生生的白眼,嗔道:“夫君就是歪理多,妾身听多了,自己也犯糊涂了,不知夫君的道理是对是错。” 见李素终于肯端起碗吃饭了,许明珠也取过一只碗,夫妻二人相对而坐,安静地用饭。 许明珠早在出嫁前已被父母洗脑很多年了,大户人家的规矩多,食不言寝不语是最基本的礼仪,所以许明珠用饭很安静,银筷一张,小小挟两根蕨菜,送进嘴里后,小嘴紧紧闭着,悄无声息地咀嚼几下,轻轻咽下去,举止非常温婉斯文,一举一动都与诰命夫人和李家正室的身份严密贴合,一丝不苟。 相比之下,李素吃饭时的样子便差了很多,他本身也不是太讲礼仪的人,从没有食不言寝不语和细嚼慢咽的说法,说是狼吞虎咽,未免有点过,但吃饭时的仪态却实在跟“斯文”二字扯不上边。 许明珠小小吃了几口饭,见李素扒饭时的样子,不由悄悄露出一抹幸福的笑意。 女人很奇怪,自己处处讲究礼仪,连吃饭都生怕咀嚼时张大了嘴被人看到牙齿不雅,却喜欢心爱的男人吃得越粗鲁越好,越多越好。 李素不仅吃饭不斯文,而且还说话,他喜欢一边吃一边聊天。 “夫人,该收拾的衣物都收拾一下吧,我估摸着,咱们快离开西州了。”李素筷子在菜碟里起起落落,一边漫不经心地道。 许明珠一怔,道:“长安那边有消息来了吗?陛下果真要将夫君召回长安?” 李素扒着饭菜,头也不抬地道:“长安没消息,不过侯君集大将军给我透过风,八九不离十吧,西州守住了,侯大将军领军直逼高昌龟兹,灭国即在眼前,大唐的国境线少说会向西推进近千里,西州已没有我的用武之地了,陛下若不把我召回长安,我都不知道自己留在西域能干什么……” 李素说了这许多,许明珠似懂非懂地眨眨眼,见李素吃得香,注意力顿时全投注到他身上,挟了一大块炖得快融成汁的羊肉到他碗里,至于李素说的军国之事,她却并没太在意。 虽然不在意,但夫君说话毕竟还缺个捧哏的,于是许明珠很适时地接口问道:“毕竟是空穴风声,真假莫辨,若陛下不召夫君回长安可如何是好?” 俏脸渐渐浮上愁容,许明珠叹道:“阿翁一人在家,只有些丫鬟杂役服侍,也不知能不能顺了阿翁的心意,夫君与妾身这一走便是两年多,没能在阿翁面前尽孝已是大不应该,若陛下不召夫君回长安可怎么办呀。” 李素笑道:“很简单啊,陛下不召我回去,你便代我回长安孝敬我爹,我在西州继续待下去,过些时日后,我便上疏称病,病得快死的那种,然后请辞官爵,有西州守城的功劳打底,陛下想必也不会再为难我,回长安是没问题的,日后做个太平富家翁,一生衣食不愁,直到活活懒死,这等境界,比羽化升仙更强了几分……” 许明珠噗嗤一笑,白了他一眼,道:“夫君尽说胡话,这话在妾身面前说不打紧,可莫传到外面去,终究有些不敬,怕犯了忌讳。” ***************************************************************** 李素在西州等李世民的圣旨时,侯君集所领西征大军直入西域大漠深处,沿着丝绸之路朝高昌国和龟兹国进发。 贞观十三年腊月,侯君集大军兵进高昌国碛口,国主麴文泰大惊失色,与臣子紧急商议,有传闻麴文泰与妻儿在王宫抱头痛哭,声传禁内。 一步错,步步错。 自从答应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联军攻打西州,却最终兵败之后,麴文泰的人生便不再是自己能做主的,他的性命全掌握在大唐和西突厥手里,两者都是大国,可以说,乙毗咄陆可汗和李世民两位,任谁伸出一根小手指就能活活摁死他,然而麴文泰太自大了,倚仗高昌国位处丝绸之路的要道,也因为被大唐夺了西州后的憋屈,总之,他鬼使神差的答应了西突厥的联兵请求,最后,侯君集的大军兵临城下,索讨当初围城之仇。 奔赴大唐长安的使节一拨接一拨的派出去,求和也好,求饶也好,总之要用最快的速度乞求得到大唐天可汗陛下的原谅,可是,连麴文泰自己都感到无比绝望,他知道已指望不上这些使节了。从高昌到大唐长安,路上少说要走三个月甚至五个月,这一来一回差不多便是大半年过去,就算使节得到了大唐天可汗陛下的原谅,待他们回到高昌国时,他麴文泰恐怕已被侯大将军灭得连渣都不剩了。 当然,麴文泰也不笨,他知道自己闯下了弥天大祸,更知道害他闯下这个祸的人是西突厥的乙毗咄陆可汗,求大唐天可汗陛下的原谅一时半会儿求不到,但西突厥却紧邻着高昌国啊,大唐攻打高昌,西突厥总不能见盟友身陷死地而不救吧? 于是高昌国主麴文泰又紧急派使节北上,向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求救,请求西突厥派出援兵,阻止大唐西征大军灭国。 这一次使节回来得很快,三日便有了结果,但使节带回来的结果却不是好结果,只有一个坏消息,——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领着各部落首领,以及国中大部青壮兵力,北上避暑去了…… 麴文泰听到这个消息顿时仰天吐血不止,大冬天的跑到北方去避暑,如此扯淡的理由,不仅侮辱了两国的盟友关系,还深深侮辱了他的智商……(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五章 西州来客 麴文泰是真吐血了,当侯君集大军到达碛口时,整个高昌国全乱了,再加上西突厥可汗背信弃义跑掉,高昌国成了大唐王师铁蹄下的一块大肥肉。 论起渊源,麴文泰与大唐的关系不浅,当初高昌国与大唐还是有一段甜蜜旖旎的蜜月期的,那时的两国关系好得简直蜜里调油,肉麻得不行。 贞观四年,李世民大败东*突*厥,大唐北方最强大的一个敌人从此灰飞烟灭,消息传到大唐各邻国,诸国国君皆震惊惶恐,于是大家聚头商议了一下,决定给李世民上“天可汗”的尊号,也就是在那一年,高昌国主麴文泰携妻子宇文氏颠簸数千里,亲自入长安朝觐李世民,李世民当时龙颜大悦,人前人后夸赞不已,这家伙实在太识相了。 于是李世民不但厚赐麴文泰各种金银丝帛,还破例给麴文泰的妻子宇文氏赐“李”姓,并将她列入宗亲,封其为常乐公主,也就是说,麴文泰去长安转了一圈,莫名其妙成了李世民的妹夫,也不知道李世民当时怎么想的,八竿子打不着的女人,顺手就给她封了公主,名分上还是自己的妹妹,从来也没考虑过给自己留条后路,日后两国关系恶劣了怎么办?麴文泰指着李世民鼻子大骂“x你妹”时,李世民拿什么话回过去?人家说的是实话啊……[ 蜜月期太短暂,作为一个在大唐和西突厥的夹缝中生存的小国,麴文泰本身的性格也是一直摇摆不定的,很快,大唐和高昌之间出现了小三,西突厥的乙毗咄陆可汗威逼利诱将麴文泰拉拢过去,高昌国渐渐站在了大唐的对立面。 没过多久。唐军占据了西州城,从此大唐与高昌彻底决裂,高昌在西突厥的撺掇下,倾举国之兵攻西州,这一战终于将两国的关系由决裂升级成了仇敌。 于是,西州之战不到三个月。侯君集的大军兵围高昌都城,而西突厥却背信弃义,跑得无影无踪,唐军的威名实在太响亮了,西突厥的乙毗咄陆可汗冒不起这个险,因为有很大的可能会被唐军灭国,从当年的东*突*厥,到数月前的薛延陀,一个个强大的国家全部倒在唐军的铁蹄下。西突厥何德何能,能够挡住唐军的凌厉一击?既然挡不住,索性就跑了吧。 ………… 贞观十四年正月,侯君集所部克高昌碛口,大军长驱直入,兵围高昌都城。 大军对都城完成合围的那一天,高昌国国主派使节出城求和,侯君集此番奉旨而来。李世民的旨意里没有“求和”这个选项,他的意思很坚决。必须灭国! 使节连侯君集的面都没见到,便被唐军将士乱棍赶出中军大营,侯君集冷冷扔出一句话,“叫国主麴氏引颈就戮吧!” 使节抱头鼠窜回城,鼻青脸肿将这句话完整带到,然后。高昌国主麴文泰当夜病亡。 不得不说,高昌国主真的很听话,叫他死就死,一点时间都不耽误,当然。说是“病亡”,大抵有点粉饰的意味,事实上麴文泰是被活活吓死的。 当夜,唐军四万将士饱食战饭,等待天亮后开始攻城时,高昌都城内却哭声震天,城中百姓来回奔走哭嚎,在黎明即将到来的前一刻,王宫挂上了白灯笼,贴出了国丧讣告,内忧,外患,大敌当前,天刚亮时,惊恐万状的高昌国臣子特事特办,不顾礼法紧急推出了高昌国的下一任国主,麴文泰的长子麴智盛,也就是背黑锅的。 就在侯君集下令擂鼓攻城的前一刹,高昌国使节再次出城求和,并带来了新任国主麴智盛的乞降书,书曰原国主麴文泰昨夜病逝,先前高昌失臣礼,冒犯大唐的诸多罪过,皆麴文泰一人而为,所谓仇人死,恩怨消,高昌臣民无辜,不该承此罪责。 侯君集哈哈大笑,顺手将乞降书撕个粉碎,开什么玩笑,本大将军不远千里来到这里,就是为了灭国挣点军功,你都乞降了,我的军功怎么办?所以,侯君集情当没见过这份乞降书,而且提出一个苛刻的条件,叫新任国主麴智盛以及高昌国所有皇亲宗室自缚出城,全部随军前往长安,亲自向大唐天可汗陛下请罪。 这个要求实在太过分了,泥人也有三分土性的,更何况还是一国之主。 侯君集的要求自然被高昌国拒绝,当然,此举也正合了侯君集的意,此次率大军西征,又有皇帝陛下灭其国的旨意,侯君集本就不想善了,于是下令擂鼓攻城。 高昌国都城的城池自然比西州坚固许多,唐军蜂拥而上,两个时辰仍没能拿下,侯君集大怒,觉得有点拉不下脸,攻打区区蛮夷小国费这么大的劲,日后就算大胜回朝,说起来也没面子,于是……李素所造的震天雷粉墨登场。 黑色的小陶罐冒着青烟漫天飞舞,城楼上,城门外,爆炸声此起彼伏,高昌国的军队早在西州城下时便被打得七零八落,如今都城内戍守者不足三千,一阵震天雷扔去,高昌国将士被炸得哭爹喊娘,唐军又扔了几轮震天雷后,都城的城门终于打开,臣子们穿着官服,陪同刚登基为王不到一天的新国主麴智盛,哭丧着脸出城投降,按侯君集的要求,所有高昌国皇室宗亲皆自缚双手,垂头丧气成了唐军的俘虏,最冤的是麴智盛,当国王不过几个时辰便成了阶下囚,成为史上在位时间最短的国王。 侯君集见高昌国如此痛快干脆地投了降,不由意犹未尽的咂摸咂摸嘴,然后意兴阑珊地挥挥手,下令囚禁高昌国主和宗亲,唐军进驻高昌国都城。 如狼似虎的唐军欢呼着涌进了都城,城内哭嚎叫骂,声震于野,军中多有掳掠之事,而侯君集却睁只眼闭只眼,至于高昌国被俘的君臣,看着唐军在他们的都城欺凌抢掠,纷纷垂泣不已。 国破,城陷,山河碎,百姓哭。 贞观十四年正月廿六,高昌灭国。 一个国家,被大唐军队从地图上生生抹去了存在的痕迹,侯君集灭高昌国之后,继续整顿兵马,准备兵发龟兹,当初攻打过西州的诸国联军,如今大唐将一个一个报还回去。 这便是大唐的霸气,有仇必报,不必等十年。 整个西域因大唐天可汗陛下一怒而人心惶惶,不可终日,西域诸国百姓纷纷逃离故土,往更遥远的西边大食帝国而去,国主们则一批又一批的派出使节,向大唐求和也好,投降也好,只想保住自己和宗室的性命。 西域大乱,而原本处于暴风眼的西州,却显得无比平静。 李素仍在等候长安的圣旨,奇怪的是,圣旨久久不至,没有李世民的调令,李素仍是西州别驾。 这段日子,以龚狐为首的商人一批接一批地进入西州城,满载修缮城墙用的砖石泥瓦和酿酒用的粮食,李素在城内专门划出一块地,建起了一座大酿酒作坊。 当初因战乱而离城的百姓,如今也一批一批的回到城中,拖老携幼进城后,看到一片焦土残垣的旧居,人们跪在尘土中哭嚎了一阵,站起身擦干眼泪,一声不吭地重建家园。 回城的人群里,夹杂着一些熟悉的身影,比如那位甘效犬马之劳的钱夫子。 随着钱夫子的到来,西州城仿佛长出了一颗毒瘤似的,日渐热闹起来,五日之内,城内五个赌档,两家青楼迅速建成开张,各地奔赴西州寻找商机的商人们灌了迷魂汤似的一个个走进赌档青楼,大把大把的银钱流水般花了出去,于是西州城莺歌漫舞,夜夜笙歌,银钱堆砌起来的欢声笑语传扬城外夜空。 这座战乱甫息的城池,渐渐焕发出勃勃生机。 ………… 贞观十四年二月十六,一个寻常的日子,李素百无聊赖坐在营房外打着呵欠,思考懒惰的人生。 这一天,李素仍旧没等到李世民的圣旨,却意外等来了一个和尚。 和尚是个老和尚,年纪估摸有五十来岁了,一身破旧的百衲僧衣,手里托着个黑陶钵,另一手杵着一支拐杖,似乎走了很长的路,说是和尚,却不是光头,头上稀疏长出不少头发,一脸慈眉善目地站在辕门外,笑呵呵地看着来回巡弋的将士。 和尚是独自一人从西边过来的,来到西州后,首先进城欲拜见刺史,可惜这段日子城内百废待兴,曹余忙得脚不沾地,和尚根本没见着他的人,城里打听了一番后,得知城外大营里还住着一位别驾大人,而且还是大唐皇帝陛下钦封的县子。 所以此时此刻,和尚站在了大营的辕门外,笑呵呵的等待李素的接见。 李素如今已完全将西州大权交还给曹余,相比曹余的忙碌,李素却显得非常清闲,清闲得每天睁开眼的第一件事便是琢磨今天该干点什么事来虚度漫长无聊的时光。 听说有和尚求见,李素当即便来了精神。 和尚啊,应该会开光吧?至不济也叫他给自己批个八字,算算流年什么的……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六章 玄奘法师 来到这个世界几年了,李素与和尚还没打过交道。 李素对宗教并不排斥,只要是和平的,没有侵略性的,教义不走极端的宗教,李素都能接受,当然,最重要的是,宗教能够指引人心向善。 说它是迷信也好,蛊惑人心也好,不论何种手段,毕竟目的是好的,各种宗教造出的各种神佛,他们法力无边,逍遥自在,评判人间善恶,历尽沧海桑田,终归有一样:它们都在指引世人向善。 善良的人才有资格跟神佛们一起玩,不善良不带你玩,当然,如果你是恶人,又想和神佛一起玩,很简单,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或者……放下屠刀,一起炼丹。 当初太平村闹天花时,李素跟孙思邈相处过一段日子,老道士生活里很严肃,凡事一丝不苟,亦不失长者气度,李素对他很有好感,连带的,也对道教有好感,——毕竟是国教,而且还是人家皇帝老子的祖宗创的教,谁敢对它没好感? 至于佛教,李素可真没接触过了。 眼前站在辕门外的和尚个子不高,有点驼背,背上背着一只大竹篓,身穿百衲僧衣,已经脏得》10,看不出颜色,而且隔着老远便散发出一股浓浓的汗酸和臭味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像一颗能够直立行走的催泪弹,味道熏得眼睛很酸爽。 和尚五十来岁,皮肤黝黑,也不知道是太阳晒的还是很久没洗澡,脚上一双草鞋,长久行路磨得露出了五六只脚趾头,面相很老,容貌很普通,属于扔进人群里连浪花都冒不出一朵的那种。 一切都很平凡。而且很邋遢,唯有他那双眼睛,却非常清澈,纯真无邪像个孩子,透出几分对世事人情的洞彻和豁达,还有对天下苍生的悲悯和怜惜。 李素走出辕门。第一眼便看到了他的眼睛,然后才是他整个人。 和尚在朝他笑,笑得很和善,漫长的行路令他满面风霜尘土,可笑容却干净得像冬天的白雪。 见身着华贵的李素走出辕门,和尚笑容更深了,仔细打量了他一眼后,双手合什躬身,低宣了一声佛号。 “听说尊驾是大唐泾阳县子。贫僧有礼了。” 李素楞了一下,然后堆起笑脸,准备亲自上前搀起他。 宗教人士啊,不能乱得罪,首先得送上笑脸,还得摆出礼贤下士的姿态,否则眼前这和尚很可能不会答应给自己批八字。 “大师远道而来,一路辛苦……”李素有样学样。也双手合什躬身回礼,然后朝和尚走近一步。笑容如春风般准备将他扶起来。 刚走近和尚身前,和尚身上一股臭味和汗酸味像一股飓风般席卷而来,李素眉头猛然皱起,和尚身上的怪味令他情不自禁后退了两步,吸了毒气般满脸发绿。 “呜呼哀哉,臭死我也!”李素掩鼻脱口而出。 很不礼貌。但李素真的没闻过这么臭的味道,实在无法忍受了。 和尚脸色顿时有些尴尬,笑道:“贫僧走了很远的路,大漠里缺水洁身,所以难免……” 话没说完。却听李素大喝道:“来人!” 辕门前值守的将士上前抱拳听命, 李素指了指和尚,道:“速去备一大桶水,把他冲洗干净,记得一定要将大师使劲揉搓,再揉搓,没把大师洗干净,军法处置!” 真的无法忍受又脏又臭的人,看一眼都觉得自己折了寿数。 将士大声领命,然后,一左一右架起和尚便朝大营走去。 和尚大惊失色,脸上那悲悯众生的笑容再也看不见了,此刻需要悲悯的是他自己。 “县子,县子不可如此对待出家人,贫僧……啊!贫僧是……” 声远,人亦远。 和尚被架远,李素眼看着将士备好大木盆和水,将和尚扒了个精光,二话把说将和尚高高抬起,扑通一声直接扔进盆里,和尚发出一声惨叫,木盆旁边的将士却充耳不闻,拿起麻布巾子,照李素的吩咐一丝不苟地揉搓起来。 李素这才长长松了一口气,眯着眼笑了几声,刚才那个把和尚扔进盆里的动作……好眼熟啊。 下意识地用宽袖扇了几下风,刚才和尚身上的味道似乎仍停留在空气中。 “脏成这样,好意思说是出家人,出家人不是讲究六尘不染吗?差评!”李素恨恨地给和尚下了结论,想了想,扬声道:“把大师洗白白了送到帅帐来!” 将士齐声应是。 李素走了两步,忽然发觉自己刚才这句话有点污,于是又补充道:“……洗白白了给他穿上衣裳再送来,别光着!” “是!” 小半个时辰后,和尚被送进帅帐果然洗白白了,虽然皮肤仍然很黑,但看起来干净多了,只是表情略带几分狼狈,进了帅帐很不满地瞪着李素。 李素很礼貌地朝他笑:“这才赏心悦目嘛,大师何必恼怒,凭良心说,干干净净的模样不比刚才脏兮兮的样子迎人多了?” 和尚脾气似乎很不错,把他折腾成这样也没见发怒,涵养不是一般的好,独自生了一会儿闷气后,和尚很快释然而笑。 “脏和尚和干净和尚都是和尚,世人看重的只是皮囊表相而已,不过……罢了,干净其实没什么不好。” 李素笑道:“这才对嘛,皮囊表相不能当作不爱洗澡的理由,干干净净才惹人爱,小孩都懂的道理,大师一定也懂的。” 见和尚耷拉着脸苦笑,李素拱了拱手,笑道:“与大师结识的过程如此愉悦,还未请教大师法号……” 和尚合什为礼,道:“贫僧法号……玄奘。” 李素惊异地瞪圆了眼睛:“…………” *************************************************************** 终于明白为何刚才见将士将和尚扔进盆里的动作如此眼熟了,分明就是群妖抓住了唐僧把他下锅清炖啊。 李素万万没想到,他居然真的碰到了唐僧。 没错,就是西游记里那个白白净净什么事都不干,只知道骑着马念阿弥陀佛,被妖怪抓了只知大喊悟空救我的唐僧,书里的超级拖油瓶兼坑徒弟宗师,原型人物就是眼前这位玄奘法师。 “玄奘?西天取经的那个玄奘?”李素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见李世民都没这么激动过。 李素的激动反应令玄奘有点吓到了,神情惊疑地打量了李素半天,这才迟疑地点点头:“确是贫僧,贫僧去年才离开天竺那烂陀寺,打算回东土长安讲经布道,点化世人……” 犹豫了一下,玄奘还是忍不住问道:“敢问县子如何知晓贫僧法号?贫僧贞观二年西出长安,十多年未归,难道世人还记得贫僧?” “大师莫闹,除了我,谁还知道一个跑去天竺取经的疯……咳,风一样的和尚。” 玄奘苦笑摇头,低宣一声佛号。 “大师独自一人从天竺归来?”李素的激动仍未降温。 “是,出天竺后,贫僧路经乌伏那国,犍双罗国,梵衍那国……路上与僧侣同行,到西域后便与商队结伴,这才到了西州……” 李素对玄奘的叙述毫不关心,他不是宗教人士,无法理解玄奘法师这一行有多么伟大,留给后世多么重大的意义,他关心的不是这个。 “猴子呢?”李素忽然冷不丁问道。 “呃……啊?”玄奘呆住。 “大师兄,齐天大圣,斗战胜佛……你取经十几年难道没收徒弟?比如路上捡只猴子,捡只猪,捡个大胡子什么的……白龙马总有一匹吧?什么都不捡就太过分了!” *************************************************************** ps:隆重推荐一本都市书,《重生之悠闲》,作者呆萌的瑜,已快上架了,老贼本身对都市书比较偏爱,这本书很不错,大家书荒的话不妨一阅,看一看又不会怀孕。。。(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七章 法师俗事 取经不能独自一人,太幻灭形象了。 当年见到李世民时都没这么激动过,但此刻见到玄奘却整个人燃起来了。李素也是有偶像的,偶像不是帝王将相,当然,更不是眼前这个和尚。 李素的偶像是猴子,那只敢爱敢恨毁天灭地,一句“俺老孙来也”,担起多少道义是非,却不得不屈服于神佛的悲情猴子。 对猴子的崇拜,连带的,李素对玄奘的印象也好了很多,虽然这家伙经常念紧箍咒折磨猴子。——再说,这可是唐僧哎,吃了可以长生不老的唐僧哎! 李素激动的眼神渐渐变得不善良了,眯着眼上下打量着玄奘,不时发出瘆人的笑声。 相比李素的热情,玄奘却觉得浑身发毛。 因为……这位县子的眼神实在太可怕了,横看竖看,总觉得不怀好意的样子,就像是……就像是琢磨着从他身上哪块地方下刀似的。 “大师记不记得前世今生?”李素很热情地问道。 “啊?” “前世啊,大师,你很值钱的,佛祖座下高徒,金蝉子九世转生……你这一路上难道没遇到要吃你的妖怪吗?吃了你的肉可以长生不老呢!” 玄奘:“…………” “大师,你吃过自己的肉吗?哪怕从手指撕下的一小块死皮……哦,大师恕罪,你是吃素的,哎,可惜了……” 玄奘:“…………” “大师……我吃荤的。” 玄奘脸色越来越黑,情不自禁看了看天色,结结巴巴道:“天不早了,贫僧……贫僧还是进城暂住一宿……” 李素亲热地拦下玄奘的话,笑道:“大营内帐房甚多,大师何必进城?” 开玩笑。进了妖怪的洞府还想出去?唐僧哪一次自己跑出去过?都是猴子救他出去的…… “不,贫僧……贫僧还是进城吧。”玄奘脸有点白,眼前这位县子看起来很不正常,像疯子。 “好了好了,咱们好好说话。”李素努力让自己正常一点。 虽然眼前这位唐僧又老又黑,可现在的样子还是很可爱的。真想一口吞下去…… ………… ………… “真没收过徒弟?”李素不死心地问道。 “没有!”玄奘瞥了他一眼,表情仍有些惊惧,这位年轻的县子……好像病得不轻,莫名其妙说什么收徒弟,他收不收徒弟很重要吗?为何这位县子一脸失望的表情? “你……应该收徒弟的!不收徒弟谁来帮你打怪?谁来给你赶跑那些磨人的小妖精?”李素很痛心很谴责地看着他。 玄奘下意识摸了摸已长出寸余的头发,这话不知如何答了,他发现大家的思维根本不在同一个位面,完全不理解这位县子到底在说什么。 李素确实很失望,眼前这个和尚看起来很平凡。而且落魄得像个叫花子,怎么看都不像是书里那位冠面如玉,风度翩翩,把女儿国国王迷得神魂颠倒的御弟哥哥,更重要的是,……怎么不收徒弟呢? “贫僧真没收过徒弟……再说,就算贫僧要收徒弟,也不会收一只猢狲。一只猪,虽说佛法普渡众生。但也要看万事灵性悟性,县子的说法未免太强人所难了。” 李素叹了口气,收起了失望的情绪,其实,明知猴子是虚构的,可心里还是留存着一丝不切实际的幻想。这大抵是自己性格里纯真的一面吧,一个相信童话的成年人,终究不会坏到哪里去。 “大师远道而来,一路辛苦,不知大师接下来欲何往?”李素合什问道。 玄奘叹道:“流离故土长安十余年。贫僧自然要回去看看的,历经辛苦从天竺取来经文,大唐的僧人们想必还在等贫僧回去为他们布道。” “大师若意欲回长安,不妨与我同行,路上也有个照应,大师意下如何?” 玄奘笑着拒绝道:“能与县子同行,贫僧之幸也,只是贫僧另有一桩俗务缠身,怕是辜负县子美意了。” 李素笑了笑,也不介意,命人准备素斋,为玄奘洗尘。 ………… 跟和尚吃饭是件很难受的事,因为和尚不吃肉,李素给玄奘安排了一桌素斋,因为是偶像的师父,李素甚至很给面子的亲自给他清炒了几个素菜。 说实话,在这荒凉贫瘠的孤城里,吃素比吃肉困难多了,搜罗一桌素菜很不容易,李素则坐在另一边,一手抄着半只烤得焦黄滴油的羊腿,一手端着酒杯,一派江湖好汉的做派。 玄奘很有礼貌,挟了一筷蕨菜送进嘴里,然后赶紧吐了出来,合什低喃了几声“罪过”,转过头很幽怨很谴责地看着李素。 李素被他谴责的眼神看得浑身不自在,道:“大师可是觉得不合口味?” 玄奘摇摇头,叹道:“颠沛行路之苦行僧,有口吃食已然不易,怎会挑剔口味?只是……恕贫僧无礼,县子为何非给贫僧吃荤?” 李素神情一整,急忙站起身朝玄奘面前的矮脚桌走去。 这事说小不小,如今大唐普遍对佛道都很尊崇的,若真不小心给玄奘吃了荤,传回长安会被万千佛家善男信女唾骂。 仔细看了看玄奘面前的几道菜,却都是绿菜,没见一丝荤腥,李素凑近闻了闻,也没闻到动物油脂的味道,不由奇道:“大师怕是看错了吧?这些都是素斋,不见一丝油荤,何来吃荤的说法?” 玄奘也奇怪地看着他:“这些菜里放了姜蒜,自然是荤菜,县子难道不知?” 李素目瞪口呆看着他,然后展颜一笑:“大师莫闹,姜蒜都是土里长的,哪里算什么荤菜,这玩笑开不得,会害死我的……” 玄奘叹气:“贫僧没有玩笑,姜蒜属荤,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啊。” 李素呆怔不语。 玄奘见他茫然的模样,便知他是无心之举,并非故意羞辱出家人,于是叹了口气,耐心地给这位小白权贵科普常识。 经玄奘解释过后,李素才恍然,原来按佛家的说法,佛门弟子的饮食是禁荤腥的,《楞严经》云:荤腥生食生嗔,熟食助淫,所以佛家要求门下弟子禁食,而所谓荤腥,是“荤”和“腥”分开的,所谓的“荤”并非指各种动物的肉,而是葱姜蒜韭菜等这些含有特殊气味的蔬菜或调料,因为在佛家眼里,这些东西属于“恶臭”,“异味”,食之不洁,而所谓的“腥”,才是指猪鸡鱼等各种动物的肉。 不知道这条规矩是谁定的,但可以肯定,定这条规矩的人一定有慢性鼻炎,那么香喷喷的东西,非说有“恶臭”,鼻炎很严重了。 玄奘解释过后,李素无语地看着他。 这和尚好麻烦,要不……撤去宴席,命人把他扔出大营算了?累了,不想请客了…… 或者……真切他一块肉下来尝尝?万一真的长生不老呢?和尚吃素,他李素可不吃素的。 思绪无限发散,李素看着玄奘的目光又渐渐不对劲了,充满了邪恶。 玄奘不经意一瞥,正好迎上李素的眼神,顿觉浑身寒毛直竖,生生打了个冷战。 好邪恶!为何有种误入龙潭虎穴的错觉? 善了个哉的! **************************************************************** 惊惶不安的玄奘在大营内度过了漫长的一夜,早上出营帐时两只黑眼圈挂在脸上,显然昨晚睡得不太好。 李素笑着与他见礼,见玄奘黑眼圈高挂,不由幸灾乐祸的笑。 这就是不收徒弟的弊处啊,书里面的唐僧哪怕被妖怪捆绑吊起摆出无数少儿不宜的姿势,睡觉也睡得无比香甜,因为他笃定会有只猴子救他出去。 “西州是大唐的城池,大师远从天竺而来,多年未见大唐风土人情,今日不妨在城里四处看一看,我遣几个随从侍侯您。” 玄奘摆摆手,笑道:“多谢县子,贫僧是化外之人,万丈红尘与贫僧已无缘……” “那么,大师便在营帐内静修也好,再过几日,待陛下旨意来,我再与大师一同启程回长安。” 玄奘摇头道:“贫僧昨日说了,另有一桩俗务缠身,怕是不能与县子同行……” 李素眨眨眼:“大师是化外之人,不沾红尘俗事,怎会有俗务?” 玄奘笑道:“出家人,生于尘俗,活在尘俗,说是四大皆空,可谁能真正避得开尘俗凡事?和尚除了念经,多少也要交几个尘俗朋友的。” 李素奇道:“不知大师交了哪位朋友?他也在西域吗?” 玄奘笑道:“十二年前,贫僧从长安出发,沿丝绸之路向西而去,欲往天竺求取佛法真经,贞观三年路经高昌国,当时的高昌国主麴文泰深具佛缘,领国中臣民出城而迎,极尽隆重,贫僧感激不尽,遂应邀进城,住进高昌王宫内,与国主麴文泰论了三天三夜的佛法禅理,皆引彼此为生平知己,贫僧与他约好,待求取真经归来,定要去高昌国一行,与他再续十余年知己之情。” 玄奘说着说着,笑了起来,那是真正的发自内心的温暖笑容,可见他与高昌国主麴文泰交情确实不浅。 而李素,脸色却渐渐变了。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八章 圣旨东来 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不存在绝对的坏人,不论任何人,平凡也好,显贵也好,身上终究有一些与旁人不同的闪光。 在李素的眼里,高昌国主麴文泰自然算不得好人,就是他为了夺取西州,暗里勾连西突厥和龟兹等国,联军攻打西州,导致西州城守军付出了数千生命的代价,连李素自己都差丧命,才堪堪守住了城池,该有的荣耀都有了,但已经逝去的人,也永远逝去了。 对李素来,麴文泰这个人,死一百次都不冤枉的,因为他该死。 然而对玄奘来,麴文泰信佛,并且深具佛缘,能与他坐而论禅三天三夜,待他以国士名僧的礼遇,玄奘眼里的麴文泰,已然是另外一番模样。 不论麴文泰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李素现在可以肯定的,他已经是个死人了。 玄奘很讲究效率,走便走,回到营帐背上竹篓,仍旧拄着拐杖,穿上那身百衲僧衣,腿上打好绑带,连鞋子都是那双露出五六个脚趾的草鞋,然后便准备离营上路,往高昌国而去。 李素犹豫了半晌,在玄奘向他合什告辞的一刹,忽然≦≦≦≦,伸手拽住了他的僧袍袖子。 “大师,您……还是别去了,此去高昌数百里,路途遥远,路上很危险的,要经过一座火焰山,您身边没猴子,谁帮你借芭蕉扇……”李素神情有尴尬地劝道,而且劝得词不达意。 玄奘满头雾水地看着他:“县子何出此言?火焰山贫僧知道,就在离此百里之地,可……芭蕉扇是何意?” 李素想了想,终于决定实话,这事不可能瞒得住的。 “大师。实不相瞒,高昌……已被我大唐灭国了,国主麴文泰在唐军攻打都城的前一日病故,新国主麴智盛已被侯大将军俘虏,不日押解长安献俘。” 仿佛半空炸响一道霹雳,玄奘的身子剧烈颤抖几下。脸色顿时苍白无比。 李素遗憾地看着他,麴文泰该死,不论他是好人还是坏人,都该死,可是眼前这位单纯的眼里只有佛法的老和尚,却实在不忍心伤害他。 玄奘失魂落魄地呆立不动,目光落在李素脸上,却仿佛失去了焦距般空洞无神,久久不发一语。 “大师……节哀顺变。佛家讲究缘法,您与麴文泰的缘法或许此生已尽,如若有缘,来世再论知己吧。” 玄奘回过神,神情哀伤地摇摇头,两行浑浊的热泪从眼中滑落。 “是贫僧尘根未净,仍未看透生离死别,罪过……敢问李县子。大唐为何攻打高昌?” 李素道:“大师有所不知,三月前。高昌国主麴文泰勾结西突厥,龟兹等西域诸国,联军三万意图夺取西州,我大唐守军付出了数千人的伤亡,才堪堪守住此城,如今大唐强盛。兵锋锐利,此仇不可不报,皇帝陛下遂遣侯君集大将军为大总管,出兵四万,誓灭高昌等国。兵临高昌都城之时,麴文泰心焦国难,当夜亡故……” 听李素缓缓将事情经过出来,玄奘长叹口气,泣道:“原来有因有果,怪不得别人,只怪麴文泰精习佛法,却消不了贪嗔之念,遂有此报,怪不得别人,怪不得别人……” “大师……” 玄奘面朝西边合什,阖目喃喃念了几句经文,随即道:“贫僧有个不情之请,能否请李县子为贫僧搭一座法台,贫僧想为老友最后尽一份心力,为他超度亡魂。” 李素头:“自当遵从。” 李素一声令下,法台搭得很快,连一应佛家法事用具都给玄奘备得妥妥当当。 玄奘在营帐内盘腿打坐,整整一天一夜不吃不喝,夜里偶能听到营帐内传出低低的啜泣忧叹声,第二天,玄奘大红袈裟披身,手执木鱼念珠,坐在法台上念诵往生经文,这一坐,便是三天。 李素没有打扰他,并且下了军令,严禁营内任何人打扰玄奘,法台方圆十丈内空无一人,只闻佛音梵唱在苍茫大地间回荡不息。 这三日里,整个大营无形中都变得庄严肃穆起来,李素也盘腿坐在法台之外,静静听着玄奘的超度经文,三日里,李素仿佛也领悟到许多。 冥冥中仿佛真有一双眼睛盯着世人的一举一动,每一件事,每一句话,都是因,都是果,看不见摸不着,但却因善恶而注定。 等待已久的圣旨终于来了。 半个月后,已是贞观十四年二月中,西州城东面行来一支骑队,大约一百多人的样子,这兵马走在丝绸之路上,若在以往,或许多少有冒险,丝绸之路的盗匪可是很猖獗的,然而自从侯君集领军灭了高昌国,兵锋直指龟兹后,一时间丝绸之路上的盗匪大受震撼,人人自危,看见大唐军队打扮的骑队便自动自觉躲得远远的。 当一个强大的帝国终于露出獠牙后,得到的便是四面八方的敬畏。 骑队为首的是一位宦官,裹着一身麻布,连眉眼都遮得严严实实,离西州城二十里,宦官发现骑队附近不时有骆驼和马匹载着人飞快往城池方向飞驰,不由大惊失色,待到同行的骑队主将悄声告诉他,这是戍守西州的唐军斥候时,宦官惊魂方定,这才换上正式的朝服玉带锦冠,手捧黄绢圣旨,朝西州城外大营浩荡而来。 ………… “制曰:……保据州乡,镇静一隅,以待宁晏……识度优闲,性理济阙。典戎敷化,声绩备举……” 宦官的语调抑扬顿挫,展开圣旨念得摇头晃脑,非常陶醉,李素,曹余,程处默,田仁会等一干人跪在帐前,俯首垂目,神情恭敬。 圣旨是非常正式的官方制文,四六成骈,对仗工整讲究,李素跪在前面听得两眼发直,完全不懂,依稀能听出李世民大概在夸赞他们守城有功之类的,直到最后,宦官才终于出封赏的内容。 “……剌封,西州刺史曹余通议大夫,赐黄金三百两,丝百匹,右武卫果毅都尉蒋权明威将军,上骑都尉,赐黄金二百两,丝百匹,玉门关中郎将田仁会光禄大夫,赐黄金三百两,丝百匹,守城者皆以战功论诰封,战死者厚恤……” 宦官念到这里,跪着的人群里纷纷皱起了眉,封赏了这么多人,偏偏对守城功劳最大的李素却只字不提,这道圣旨有不正常。 直到最后,宦官快念完时,终于提到了李素。 “……泾阳县子,定远将军,西州别驾李素,着令即日启程,召还长安面君。钦哉!” ps:还有更。。。刚睡醒,继续码字。。。 月中了,有月票的仁兄拜托来几张,给我打鸡血。。 拜谢!(未完待续。。。)(.. ) 第四百四十九章 圣心难测 很不正常的圣旨,令所有人都愣住了。 所有参与守城的将士,包括千里驰援的田仁会都有封赏,又是赐金又是赐丝帛,给他们加了一大堆衔号勋号,就连程处默都给他封了个“上轻军都尉”的勋号,唯独刻意漏过了李素。 西州的位置有多重要,大家都明白,能守住这座城,李素在里面发挥了多大的作用,大家更明白,可是,所有人都有封赏时,唯独李素却没有,只是轻飘飘一句“召还长安”,这就令人万分不解了。 大唐军功最丰厚,而且自立国以来,一般都是赏功罚过分明,有功当场就封赏,从来不耽搁,李素明明是守城的第一功臣,偏偏他却没有任何封赏,官职也好,爵位也好,衔号勋号也好,甚至连黄金丝帛之类物质的奖励也没提一句。 宣旨的宦官念完旨后便离开大营进城了,曹余朝李素扔了一记意味深长的眼神,然后紧跟着宦官后面,安排他在城里的吃住去了。 田仁会,程处默等人则站起身,拍了拍膝下的尘土,人群内顿时尘土漫天飞扬,呛得大家一阵阵咳嗽。 “这不对啊!李素为啥∈∈∈∈,不封赏?陛下怎可……呜。”程处默性子最急最粗,当即便嚷嚷开了。 李素急忙捂住了他的嘴,瞪了他一眼,道:“宣旨的天使还没走远,嚷嚷这么大声,给自己找麻烦是吧?” 过了一会儿,眼见宦官和曹余等一行人的身影消失在辕门外,程处默才悻悻一哼,道:“不对劲,有功怎能不封赏?这不是陛下的做派!李素你为了西州差连命都搭上,陛下却提都不提你一句。俺老程第一个不服气!” 李素倒是颇为淡定。 他对权力和官爵并没有太大的野心,李世民不封赏自有他的思量,或许自己做过的什么事情令李世民不满了,才故意把他遗漏,所谓天威无常,圣心难测。对国家社稷有没有功,不是自己了算,而是帝王了算,他你有功,你才真正有功,否则,纵然豁出命去,帝王不承认你也没办法。 是的,当皇帝。就是这么任性。 李素拍了拍程处默的肩,朝不远处的田仁会看了一眼,低声道:“程兄,慎言!” 程处默转头也看了田仁会一眼,怒哼一声,不吭气了。 田仁会苦笑几声,朝李素二人拱手道:“二位不必防我,当初李夫人钢刀加颈。我亦未答应出兵驰援,实因职命在身。不敢妄动,但我敢拍胸脯一句,田某从来不是告密的卑鄙人。” 李素朝田仁会回礼,笑道:“田将军多心了,程兄心直口快,出言往往不逊。下官担心他因言惹祸,却也不是刻意防着您,将军莫往心里去。……当初内人无礼,下官一直引以为疚,也请将军多多担待。” 田仁会强笑几声:“李县子放心。尊夫人当初玉门关之事,田某已忘记了,此事田某断然不会上奏给李家惹祸,只是尊夫人当日所为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此事怕也瞒不住。” 李素头。 当初许明珠持刀挟制玉门关守将,逼其发兵,此事多半也传到了长安。事情呢,大可大,也,端看李世民怎么想了,心里不爽肯定多少有一,但拿这事大做文章却不大可能,天可汗的胸襟不会这么狭隘。 一瞬间,李素忽然想到了很多,比如这次李世民故意不封赏他,多半也有许明珠挟持玉门关守将的原因在内,当然,问罪不大可能,毕竟李素立下大功,没有拿功臣问罪的法,刻意不封赏,李世民大概也存了敲打警告的心思。 想通了关节,李素反倒轻松很多。 封不封赏的,李素并不在意,只要李世民愿意把许明珠挟持田仁会一事揭过去,就算上上大吉了。 见程处默仍有些忿忿,田仁会忽然一笑,不轻不重使劲拍了他一下,道:“圣旨里面有讲究,自己没听出味道来,好意思生气,丢不丢脸?” 程处默愣了一下,然后瞥了他一眼,没吱声。 当初玉门关不肯发兵救西州的事,程处默现在心里还有疙瘩,数月以来除了西州城下冲锋陷阵时二人默契配合了一把以外,其余的时候程处默根本不怎么搭理他。 田仁会也懒得跟他计较,只缓缓道:“圣旨里该封赏的人都封赏了,唯独漏了李县子,若陛下忘记了,自然不可能,之所以没有封赏李县子,只有两种可能,其一,李县子做了某件令陛下不满的事,陛下存了敲打的心思,其二……” 田仁会到这里,话音忽然一顿,程处默的耳朵却早已支楞得老高,见他停下卖关子,气得一跺脚,浓眉一掀便待发飙。 田仁会若有深意地朝李素扫了一眼,道:“其二嘛,估摸陛下觉得李县子所立功劳太大,今日圣旨里所封赏的,不是加衔号勋号,便是赐黄金丝帛,而西州一战,李县子的功劳显然不是几个衔号勋号或黄金丝帛能服众的,所以,陛下可能要对李县子单独封赏,这道封赏怕是轻不了……” 着田仁会朝李素拱拱手,笑道:“倒要预先恭喜李县子了,回到长安,恩旨颁下,日后重逢怕是不能再叫你李县子了……” 程处默到底不笨,闻言睁大了眼睛,惊道:“你的意思是,李贤弟会晋爵?啥爵?县侯,还是国公?” 田仁会斜瞥了他一眼,哼了哼,冷冷道:“莫跟我话,我懒得搭理你,玉门关不出兵,是非曲直我也懒得跟你这憨货争辩,来日我若回长安,亲自去你家跟你爹细分明!” **************************************************************** 许明珠在收拾行李,神情愧疚,眼眶微红。 圣旨的内容早已传遍大营,所有参与守城的人都有封赏,唯独自己夫君却被陛下刻意忽略了,只轻飘飘一句“召还长安”。 许明珠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她比谁都清楚夫君为西州城付出了什么,大战将启之前,他连自己的夫人都送走了,分明存了与城皆亡的必死之志,这是何等的刚烈忠诚,事实上,西州城在夫君的指挥下确实守住了。 可是轮到最后论功封赏时,却没有夫君的份? 许明珠刚开始很气愤,甚至有过找宣旨宦官理论的可笑心思,直到后来,大营里传纷纭,起李素未被封赏,大抵跟其夫人玉门关挟持守将有关,陛下很不满,于是把这位功劳最大的有功之臣故意晾在一边,或许回到长安还会跟他算帐云云。 各种传闻喧嚣尘上,许明珠多少听到了一些,然后,心情由气愤迅速转变为愧疚,自责。 原来夫君没被封赏,一切是因为她。 许明珠难受极了,无意之中,她竟阻住了夫君晋升的路,在这个年代,妻子阻碍丈夫的前程,是很严重的罪过了,尤其对自被洗脑以夫为天的许明珠来,简直比杀人放火更严重,一个无法给夫君任何帮助,还时时拖他后腿的妻子,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躲在角落偷偷哭了一阵,许明珠抹干了眼泪,默默地回到帅帐为李素收拾行李。 一边收拾,许明珠一边愧疚,心中如万箭穿心,红着眼眶偷偷地抹泪,晶莹的泪水一滴一滴落在行李的蓝包袱皮上。 李素原本没注意到她,直到听到耳边不时传来一阵又一阵吸鼻子的声音,李素这才觉得奇怪,转头一看,见许明珠无声地哭个不停,李素顿时满头雾水。 “夫人啊,收拾个行李没必要搞得这么委屈吧?要不,夫人一旁歇着,我来收拾?” 许明珠背着李素慌忙擦了泪,转过身强笑道:“妾身不委屈,再,哪有让夫君亲自操劳的道理。” “那你哭什么?舍不得西州?” “妾身……妾身……”许明珠着着,嘴一瘪,索性大哭起来:“妾身对不住夫君,妾身在玉门关闯了那么大的祸,害夫君没被陛下封赏,夫君豁出命换来的功劳,却被妾身的胡作妄为坏了事,听回到长安后,陛下还要跟夫君算帐,夫君……您还是休了妾身吧。” 李素啼笑皆非,见许明珠哭得真是伤心了,又忍不住心疼。 “你……你听谁陛下要跟我算帐?” 许明珠抽噎道:“大营里都这么,妾身闯的祸连累夫君了。” 李素叹了口气,上前为许明珠擦去了泪水,笑道:“封不封赏的,并不重要,再陛下不封赏自有他的用意,这是男人的事,与你无关,别什么乱七八糟的黑锅都往自己头上拉,以后咱俩过日子,要有个规矩,黑锅一律推给别人才是王道。” 许明珠仍哭个不停,摇头道:“夫君还是休了妾身吧,这事听很严重,陛下要问罪呢,事情是妾身做下的,妾身自来领罪,不拖累夫君。” 李素翻了个白眼:“让自己的婆姨领罪,我以后还能抬头做人么?快别胡话了,赶紧收拾了行李准备上路。”(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章 启程归去 许明珠想得比较多,顾忌也太多,她的人生如同活在一个樊笼里,从爹娘告诉她,她只能生活在这个笼子里,绝对不允许出圈,后来嫁人了,嫁给了一位年轻的权贵,商贾之家能攀上权贵,许家爹娘开心,她也开心。 出嫁那一天,许明珠蒙着盖头,情不自禁地猜着夫君的模样,听他很年轻,与自己一般大,相貌英俊白净,是长安城有名的才子,属于天纵之才的那种,作的诗写的文章被长安的读书人争相传诵,而且也为社稷立下不少功劳,被皇帝陛下格外恩宠…… 一道道光环加诸在李素头上,多少也传到许明珠的耳里,许明珠开心的同时,深深的自卑感亦不可抑止地侵袭心头,分量越来越沉重。 夫君样样都好,无论出身,官爵,才华,相貌,可以是完美,而她,只是商贾家的女儿,自己真能配得上如此完美的夫君吗?如此完美的人,能配上他的大概只能是当朝的公主殿下吧?而且,出嫁之前,夫君确实与东阳公主的传闻闹得长安尽知,他心里满满被占着的,应该是那位有身份有地位也有才华,能与夫君冬雪置酒,也能与他琴瑟相合的人生红¥¥¥¥,粉知己吧…… 闯了玉门关那个大祸后,夫君受了牵累,升不了官,晋不了爵,她不仅什么都没帮到他,还使劲拖了他的后腿,许明珠越想越乱,越想越悲伤。 一遍又一遍的问自己,夫君心目中的正室夫人,难道是自己这般样子么?不配啊,怎么想都不配啊…… 许明珠陷入深深的自责和悲伤中不可自拔,可是……似乎夫君与她的想法完全不一样。 “夫人啊。咱们可以做的事情很多,比如晒晒太阳,睡觉,喝正宗的西域葡萄酿,或者……收拾行李?你看,能做的事情那么多。我们都很忙的,为何你非要钻这个牛角尖?圣旨不封赏我,与你没有任何干系,你真没必要自责……好了,跟你讲了很久的道理,讲得我肚子都饿了……” 许明珠擦了眼泪,急忙道:“啊,妾身给夫君弄吃的。” 完便放下正在收拾的行李,匆忙跑了出去。 李素看着她忙碌的背影。笑了,有个单纯的夫人,感觉其实真的很不错。 ………… 兵马启程,浩浩荡荡。 跟着李素一起走的,除了蒋权的骑营兵马,还有程处默和程家庄子的一千老兵,以及玉门关的三千守军,这些人原本不属于西州的守卫军队。解围之后自然要归位,而西州的戍守军队。将从侯君集的西征大军中调配,西州城的旁边将建起一座安西都护府,整个大唐西面的守卫将由安西都护府负责。 大军东行,兵马在辕门前列队。 许明珠骑在骆驼背上,身着素色高腰襦裙,头上戴着一黑纱遮面的斗笠。这一次已不再像以往那般狼狈,恢复了诰命夫人的神采。 李素走出辕门,程处默,蒋权和田仁会等人在辕门外相候,见李素出来。田仁会正待下令大军启行,李素忽然道:“田将军,李某想去西州城看看。” 田仁会愣了一下,然后头,蒋权和骑营将士策马跟上。 李素朝后面的骑营兵马看了一眼,嘴角露出苦笑。 骑营经西州一战,也只剩下不到百骑了,其中一半已是终身残疾,百骑跟在李素后面,缺胳膊断腿的比比皆是,可他们的胸膛却挺得很高,骑在马上腰杆笔直如枪。 朝阳如火,照映在这群百战余生的战士甲胄上,镀上一层金色的霞光,仿佛从云端落入人间的威武天兵。 西州城外,全城官员百姓静静地站在当初的战场上,黑压压的一片,不见首尾。 曹余和一众西州官员站在人群前列,见李素策马而来,曹余与官员们纷纷迎上前。 李素下了马,曹余与他互相行礼。 “李县子今日启程回长安,西州的父老想来送送你。” 李素向前两步,朝百姓们躬身一礼:“多谢父老。” 黑压压的人群整齐划一地躬身还礼。 李素转过身看着曹余道:“我还想去石碑那里祭拜一下。” “李县子请。” 龚狐等一干商人早已将石碑立在西州城外,正是当初血战的城墙根下,那里的土都被鲜血染成了红褐色,曾经堆积上千尸首的城墙根,如今已收拾得干干净净,原地已立起一座高达六丈的石碑,碑上篆刻着铭文,正楷详细记下西州一战的每一个细节,下面刻着一个个名字,这些人,都是战死的大唐守军将士。 李素和骑营众将士站在石碑前久久不语,脑海里浮现那些朝夕相处的面容,鲜活的,熟悉的,年轻的,如今都化作石碑上一个个冰冷的名字。 大漠罡风正烈,卷起阵阵沙尘。 石碑立在风沙里纹丝不动,像一座亘古不变的神谕,默默守护这片荒凉的孤城。 李素静静呆立许久,忽然面朝石碑跪下,端端正正行大礼。 身后,曹余,蒋权等人也纷纷跪下。 百姓人群里,忽然传出几声压抑的哭泣,随即人群纷纷拜倒尘埃,人群里,哭声渐渐喧嚣起来,此起彼伏不休。 “西州父老拜别李将军!” 这次没有称官职,李素血战守城,付出极大的代价守住了西州,唯有以“将军”称之。 李素转过身,面朝西州百姓下拜还礼,抬头时,眼眶已发红。 起身,李素转头望向西州城墙,道:“蒋权,咱们沿城墙走一圈。” “是。” 蒋权一招手,骑营剩下的百人纷纷上马,蒋权拿过一面明黄色的龙旗,旗帜在风沙中招展摇摆。 环视身后的百姓们,蒋权吐气开声喝道:“列队!将军巡城!” 百余位血战余生的老兵簇拥着李素,众人骑马沿着城墙缓缓绕行。 罡风卷起漫天尘沙,蔽日的尘沙里,只见一面龙旗迎风猎猎,不屈地傲立。 *************************************************************** 队伍离城很远,回首仍能看到西州的轮廓。 许明珠骑在骆驼上,回头看了看渐行渐远的城池,指着那座大漠里的孤城忽然道:“夫君,百姓们还站在城门外送你呢,他们在感你的恩德,是你守住了这座城……” 李素没有回头,离别总令人脆弱,他不忍回头。 “我守住的不仅仅是这座城……”李素淡淡地道。 “还守住了什么?”许明珠好奇地问道。 李素笑了笑,摇头不语。 还守住了什么? 守住的,是心里的良知,勇敢和担当,在这些可贵的人性几近崩塌时,这座城把它们拉回来了。 无法想象,当初自己若逃走一去不回,今日的自己,该是怎样的心情? 漫长的行路,无聊而枯燥,回时却与来时不一样,有过一同面对生死的血战经历,队伍里的气氛热烈了许多,每个人带着轻松的笑容,并骑走在一起,畅想着回到长安后的生活。 队伍里很多人回去后,确定会卸甲归田,有的因为年纪,有的因为残疾。 此刻大家畅想的,是归田后的安逸生活,朝廷赐一二十亩良田,攒下几年的辛苦钱买一头耕牛,盖一栋不大不刚够一家人生活的房子,最后再娶一个不漂亮却贤惠的婆姨…… 人心的**,其实并不大,有一种境界叫刚好够了,懂得这种境界的人,要么从生死边缘蹚过无数回,看淡了世情贫富的老人,要么是天性无欲无争的平凡人,然而,许多高高在上的权贵却不懂,拥有的东西越多,越不懂什么叫“刚好够了”。 队伍里的讨论声很热烈,到未来不用刀口舔血的平凡日子,老兵们纷纷笑开了颜,就连那些残疾的将士,眼中也露出了期待憧憬,他们残了,但并没有废掉,只要日子有奔头,缺只胳膊少条腿,日子还是一样能过得充实。 李素静静听着老兵们的高声谈笑,他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其实,他们所谈论的东西,也是他期待的,甚至于,他在老兵们身上学到了更多。 一声高亢清亮的嗓音,很突兀地从人群里绽开,声音如利箭刺破苍穹,直透云霄。 “山尖尖儿上那个槐槐儿高,窝窝儿里那个婆姨俏……” 原汁原味的中原秦腔,沙哑的嗓子透出一股深深的沧桑和不羁味道,听得李素情不自禁扭头望去。 方老五骑着骆驼跟在蒋权身后,仍是一脸老相,一脸憨厚,耷拉着肩膀像个耕了一天地累坏了的老农,可嘴里发出的嘹亮秦腔的每一个字符音节,都像一个个活泼的精灵在半空中跳舞。 李素笑着朝方老五招了招手,方老五嘿嘿一笑,抬袖很不讲究地抹了一把鼻子,脚下踢了骆驼的腹部几下,很快与李素并骑而行。 “方火长,玉门关里,内人多亏有你才保得周全,回长安后,李家必有重谢。”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一章 归乡路上 李素认识方老五是在程处默田仁会领军驰援西州以后。 在这之前,方老五只是右武卫骑营里一个不起眼的火长,一个扔在人群里泛不起半浪花的寻常老兵,这样的老兵在骑营里比比皆是。 方老五貌不出众,甚至可以有丑陋,年纪已五十岁,按战阵经验已十分老练,却仍只当了个火长,像一个昏昏噩噩在军营里混日子的老兵油子。换了以前的李素,无论如何也不会注意到这样的一个平凡得没有任何出彩的老兵。 可是,就是这样一位平凡的老兵,在紧要关头却豁出了性命,勇敢地往前踏出了一步,像只不自量力的老牛,将柔弱的许明珠护在身后,毫不犹豫地将她肩上的重担卸下来,扛在自己的肩上,也正因为有了方老五的挺身而出,玉门关内,许明珠挟持田仁会才能毫发无伤,全身而退。 不夸张的,方老五是许明珠的恩人,也是李家的恩人。 当初援军城外破敌之后,许明珠将事情娓娓道出,李素特意去大营内,向方老五行了谢礼,并很执着地从蒋权那里将方老五要了过来,当作自己的亲卫。 vvvv, 亲卫是主将最信任的人,能够毫无怀疑地托付以家性命,反过来,亲卫也是主将的死士,任何时候都会毫不犹豫为主将挡刀挡箭的人,不仅要有丰富的厮杀搏击经验,还要有一颗忠贞无二的忠心,这样的人不容易找,找到了,就是自己的第二条命。 李素的运气不错,从许明珠的叙述里。他知道方老五是一个值得托付生死的人,这样的人一定要留住,哪怕他年纪大了,体力弱了,仍是未来李家的一面屏障。 “回长安后,直接来太平村。李家在村东头有三十亩良田,全送你了,再给你配两头耕牛,盖一间大房子,想娶婆姨了,李家给你出聘礼,没有子女,李家给你养老送终,过日子不称手不称心。想要什么尽管跟李家开口。”李素向方老五做出了承诺。 方老五有些受宠若惊,咧嘴笑道:“李县子莫客气,折煞老汉了,成,老汉以后就住太平村了,就挨着李家住,大半辈子活在刀光血影里,老汉没别的长处。就只有一门杀人的手艺,只要李县子不嫌弃。老汉以后就是李家的庄户,背靠李家的大树安度晚年,日后若有外人对李家不利,老汉虽老,手里的刀把子却不含糊。” 李素大笑,适时改了口。道:“好,能得方大叔,是李家一桩幸事,以后大家是自己人,莫再这般客套了。” 方老五急忙惶恐地道:“县子……不。少郎君以后万莫称人大叔,您是贵人,这般称呼真会折人的寿的,以后直呼人老五即可……” 李素笑着谦让了几句,却发现方老五额头渐渐渗出了汗,而且神色颇为着急,这才察觉方老五不是在跟他客气,他是真相信折寿这一,这个年代的人都讲究,阶级观念根深蒂固,而且绝不会蹬鼻子上脸,贵人对他们太客气,对他们而言实在是一种折磨。 李素犹豫了一下,试着叫了一声“老五”。 方老五转忧为喜,非常痛快地“哎”了一声,神情高兴得如同喜当爹。 许明珠跟在李素后面,见自己的恩人被夫君如此看重,眼中不由露出喜色,大大的杏眼渐渐弯成了一弯新月,皎洁而明亮。 随即,许明珠不知忽然想到什么,眼神迅速黯淡下来,目光中又浮上几许愁意,看着前面不停与方老五闲聊笑谈的夫君,幽幽地叹了口气。 似乎……还有一桩心事没解决呀,这件事,真不知该如何开口。 ***************************************************************** 队伍走得很慢,数千人沿着丝绸之路走了半个月,离沙州还有数百里,过了沙州还要走数百里才能到玉门关,进了玉门关才算进了关中,也就是,目前走的路程连五分之一都不到。 幸好一路上有数千将士跟随,沿路经过大大的绿洲,如今丝绸之路上仍不太平,哪怕前方传来侯君集已灭龟兹国的捷报,盗匪们仍在丝绸之路上劫掠,而且据手段比以前更残酷,盗匪们似乎知道自己的好日子不多了,大唐克定西域后,马上会腾出手来肃清丝绸之路,于是抓紧黎明前最后的黑暗的日子敛财抢掠,并且日夜开会商讨转型方向。 半月来,当李素一次又一次见到丝绸之路上被盗匪们抢掠后仍被害了性命的商队尸首横倒在沙漠中间,有的尸骨已被秃鹫啃噬得干干净净,有的仍血肉模糊死无葬身之地。 一次两次,当不记得多少次见到遇害的商队尸首后,李素终于动怒了。 盗亦有道,劫了财就得放人家一条生路,要么干脆就杀人,财物分毫不取,都得过去,可是劫了财还把整支商队灭口,这就不过去了,世上没这么轻松的道理,都丝绸之路是鲜血和森森白骨铺就而成的一条血路,法归法,真正亲眼看到一支又一支商队的惨状后,李素终究还是动了怒。 夜里扎营,李素找来田仁会,很正经的商议了半晚,田仁会答应从队伍里临时调遣两千将士深入沙漠,一路横扫过去,肃清丝绸之路上的盗匪窝。 商议过后,当天夜里,队伍里两千玉门关将士拔营而去,策马驰入茫茫夜色里不知所踪。 余下还有三千多人则继续朝沙州行进。 路途仍旧枯燥且乏味,好在这次回程没有压力,心情自比当初去西州赴任时轻松很多,四周皆是同生共死守城击敌的袍泽兄弟,多日相处大家都渐渐熟悉,再加上队伍里不时有方老五扯着嗓子唱秦腔,粗犷豪迈的歌声,粗俗不堪的歌词,都能引来队伍袍泽们会心一笑,大家都是俗人,高雅的东西玩不利落,粗俗的东西却能引起大家的共鸣,连李素有时都情不自禁被方老五的秦腔逗得哈哈大笑,笑完后又陷入深深的自责,检讨自己的人品和节操。 有李素在身边,许明珠又变成了那个唯唯诺诺的妇人,仿佛隐形了似的默默跟在李素身后,每日扎营时将热腾腾的吃食端到李素面前,不仅如此,路途中热了给李素打扇,夜里凉了给李素盖褥,乏了给李素捶腿……来回忙碌像只勤劳的蜜蜂。 虽是封建主义糟粕教育下的可怜产物,但李素还是情不自禁地觉得封建社会真是太有爱了,然而次数多了以后,连李素也觉得不忍心,一次又一次劝她不必做这种下人丫鬟做的事,但许明珠仍我行我素。 夜晚的沙漠温差很大,冷得邪性。 李素和许明珠睡在同一个帐篷里,虽然夫妻间的隔阂和陌生越来越少,但二人终究还是没跨出最后那一步,一来还是觉得夫妻生活尚待磨合,二来,夫妻二人都是第一次,那是神圣不可偷窥的,帐篷周围几千个糙汉子打着呼噜,教二人如何办事?被人偷听到什么,简直跟被绿了一个性质,所以,夫妻圆房再着急,也要回到长安后再,跟自家婆姨圆房,李素没义务让几千个糙汉子在外面听动静。 二人睡在一个帐篷里,却是隔着老远睡的,各自盖着一张褥子,可谓相敬如宾,不越雷池半步。 今夜有邪,二人似乎都睡不着,翻来覆去的,各自不知在想着什么。 李素想的事情比较复杂。 眼看要回到长安了,回到故乡自是欣喜,可当初留下的恩怨也无法避免的来了,与太子结下的仇怨,与长安诸王或多或少的交情,还有已经当了道姑的东阳等等,诸多人或事,一回到长安便都冒出来。 除此之外,李素还想到了更多。他的身份与别人不一样,别人不知道的历史大势和事件,他多少还能记得一些的,算算日子,嗯,那位不输须眉的武妹妹应该已入太极宫了吧?如今武妹妹年纪不大,深宫里应该还处于刚出新手村,不停打怪升级的阶段,这个,就不打扰她了,祝她早日转职,打遍服务器无敌手。 还有一位晋王殿下,李世民繁殖能力无比强大,生了二十来个儿子,这位看似不起眼的正太,任何人都不知道他竟然是隐藏版的**oss,十数年后,诸皇子争得头破血流的皇位,莫名其妙掉到他头上,李素打定了主意,长安城里那么多皇子,得罪谁都没关系,唯独这位晋王殿下万万不可开罪,否则真就是跟自己的脑袋过不去了…… 还有当初离开长安时,暗中布置到太子李承乾身边的金牌搞基卧底称心,不知得到太子的欢心没有,穿越过来后,历史或多或少有了一些改变,也不知李承乾的口味有没有变化,李素能不能等到东宫菊花朵朵开的那一天…… 混在长安,实在是真不容易,什么都要操心,自己一个纯情处男,怎么就布下一个搞基的棋局呢?想不通啊…… 半夜胡思乱想,李素的思绪很杂乱,翻来覆去,不时发出一声轻微的叹息。 不远处,许明珠的声音幽幽传来。 “夫君,睡了么?” 李素半闭着眼道:“睡了,睡得很沉,正在梦话……”(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二章 破财救命 漆黑的帐篷里,许明珠的声音听起来愈发幽怨,像一缕怨魂。 “夫君骗妾身,你明明没睡……” 李素嘴角勾起一道上翘的弧线,嘴里却道:“不,我睡了,包括现在回答你的这一句,都是梦话,梦话……” 噗嗤一笑,许明珠嗔道:“夫君连编瞎话诓骗妾身都不肯用心点么?你明明没睡的……” 李素也笑了,躺着侧过身,面朝许明珠,笑道:“夫人为何没睡?” 许明珠的眼睛睁着,一双美眸如星辰般点缀着帐篷里的黑暗。 “妾身……睡不着。” 李素眨眼:“有心事?” “嗯,妾身确有心事……” 说完二人都沉默了,帐篷里洋溢着一股莫名的异样情调。 夫妻夜半谈心,怕是成亲后的第一次吧,有点暧昧,也有点小小的朦胧的心悸,两颗心的距离,此刻仿佛只隔了一层比纸还薄的窗纱,想扯破它,又舍不得,因为想享受这种欲破而未破的旖旎情愫。 “说说看,有什么心事,有我在呢,天大的事都有我担着。”李素的声音充满了笑意。 黑暗中,许明珠沉默片刻,轻声道:“妾身给夫君惹麻烦了,妾身对不起夫君。” 李素哭笑不得:“还惦记那件事呢?我说了,不怪你,不但不怪你,我还要感谢你,玉门关里你做的一切,程兄都一五一十跟我说了,若非为了我,你怎会做出如此大胆疯狂的事?夫君不是没心没肺的人,你为我甘愿冒着掉脑袋的风险,我又怎能不如你?难道我连这点小担当都没有吗?乖。别想这个了,真没事,瑕不掩瑜,西州守住了,再大的罪过都不值一提,陛下不会治我的罪。” 许明珠又没了声音。过了许久才委屈地道:“夫君,妾身还是觉得对不起你……” 李素急了:“哎,你这女子咋……真顽固啊,要怎么说你才信?陛下真不会拿我……” 话没说完,许明珠忽然打断了他,委屈地道:“妾身对不起夫君,不是指的这件事,除了玉门关挟持田将军外,妾身还做了一件对不起夫君的事……” 李素愣了一下。快速眨了眨眼。 “又做了一件对不起我的事?夫人你……又惹了祸?”李素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 李素脸色顿时有些发苦,这女人……是个惹祸精啊! 而且以玉门关挟持守将这桩事来看,自己这位夫人惹祸的本事不小,连她都觉得对不起自己,一定是惹了一桩很高级的祸,太低级的都不好意思拿出来说。 黑暗里,李素发出一声幽幽的长叹。 “夫人啊……赶了一天的路,为夫我很累了。承受能力也不大好,你惹了什么祸。还是明日再告诉我吧,好让我有个准备……”李素叹道。 许明珠似有几分赧意,乖巧地“嗯”了一声,便不再说话了。 然后……李素失眠了。 说是承受能力差,但既然起了这个话头,便忍不住朝这个方面去想。左思右想,仍不得头绪。 想不通啊,一个柔弱小女子,到底多有本事,闯的祸一个接一个?难道她又挟持了什么人?比玉门关守将更高级的人还有谁?不会是……宣旨的人吧? 李素的眼皮子猛地跳了几下。 挟持田仁会他还能兜得住。大不了在李世民面前将功抵罪便是了,若挟持了更重要的人,事情可就严重了,不是一句将功抵罪便能交代得过去的。 静寂不知多久后,漆黑的帐篷里,终于传出李素悲苦的声音。 “夫人啊,你到底闯了什么祸,还是如实告诉我吧,早说早有安排,就算解决不了,早点抹脖子也能死得痛快点……” 许明珠犹豫了一下,终于轻声道:“那个……夫君,可能要破点钱财了……” 李素只觉心腔猛地一收缩,有种命根子被人猛力拽住的惊惶。 “破财……啥意思?破多少?”李素的声音有些颤抖。 “那个……当初玉门关和程家庄户驰援西州,日夜兼程赶路,军中颇多怨气,为振奋将士的士气,妾身擅自做主,战前许诺……李家出钱,每人五贯,若然战死,每户十贯补恤,驰援西州的将士,算上程家庄子和玉门关将士,总计……总计五千人。” 许明珠听着黑暗里李素一阵又一阵惊惧的吸气声,越说越没底气,最后声音已微若蚊讷。 “每人……五贯?”李素艰难地道。 “嗯。”许明珠愧疚得不行,接着解释道:“那时为了振奋士气,消弭将士们行军的怨气,救夫君的性命,妾身当时已顾不得许多了,夫君,……莫责怪妾身可好?” 漆黑的帐篷里,李素久久不发一语。 许明珠慌了,急忙唤道:“夫君,夫君?”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幽幽叹了口气,道:“每人五贯,五千人就是两万五千贯,难怪回长安这一路上,这帮人兴高采烈跟捡了钱似的,若算上战死的补恤……算了,先不算这个,总之,这钱该花,夫君岂是为了钱财而不晓大义之人?若非夫人花钱振奋士气,援军就算到了城下,也不见得能将敌军一击而溃之,这钱花得值,该花!” 许明珠这才高兴了许多,多日萦绕心头的心事一扫而空,心情轻松了许多,闻言高兴地道:“夫君不怪妾身么?” “不怪,夫人为了救我性命,纵把天捅了个窟窿,我也不会怪你的。”李素闷闷地道。 “夫君不怪妾身便好,妾身终于松口气了……” 帐篷里又安静下来,许明珠放下了多日的心事,安心地睡了。黑暗里只听得隐隐一阵接一阵吸鼻子的声音…… 不知过了多久,许明珠声音再次幽幽回荡在帐篷里。 “夫君,你……哭了?” “没哭。”李素瓮声瓮气道。 “你哭了,妾身听到你吸鼻子了,分明哭了。”许明珠很犀利地拆穿了他。 “没哭!” “夫君,你真哭了,声音都变了。” “我……只是鼻子发酸而已,钱财是身外物嘛,可是一想到这些身外物丢了那么多,我也不知道为何……悲从中来……” 钱没了,李素整个人仿佛被掏空了似的。 钱应该给,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是救命钱,救自己的命,当初那种情况,许明珠做的这个决断是无比正确的,换了李素在场的话,肯定也会这么选择,不得不说,这笔钱确实极大地鼓舞了士气,所以西州在即将破城的当口,援军从东面杀出来时,那种猛虎下山,一往无前的气势,短短两个时辰便将两万敌军击溃,或多或少都有这笔钱的作用在里面。 道理李素都懂,可是……钱没了啊! 活了两辈子,钱这个东西有多重要,没有谁比李素更清楚,人在江湖飘,哪能没有钱?所以自从来到这个年代后,李素捞钱的手段可谓风生水起,丧心病狂。所以李家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积累了一笔庞大的钱财,于是大房子有了,左右两排对称工整的丫鬟有了,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什么时候躺下就躺下,李素如此消极懒散的人生态度,归其根源,一切都是因为“老子有钱”的底气。 可是现如今……钱没了啊! 不忍心去计算家里还剩余了多少,只想到马上就要花出去几万贯,李素就觉得自己不该活着,自己应该死亡…… ………… 接下来的行军,队伍里的将士们再也看不到李素俊朗的笑颜,这位被皇帝陛下召回长安的县子阴沉着脸,看谁都好像欠了他五贯钱似的,眼神非常的反人类。 李素不高兴,周围的人也不敢高兴,甚至都不敢靠近,于是李素身边一丈方圆内出现了真空状态,走到哪里真空到哪里,就跟牧师开启了保护罩技能似的。 情绪低落了两天后,李素觉得自己应该找人聊一聊,开解一下,可惜这个年代没有心理咨询师,不过队伍里有个人倒是勉强可以充当这个咨询师的角色,这个人是个和尚。 自从知道高昌灭国后,玄奘伤心了好几天,放弃了去高昌国的打算,李素启程回长安时,玄奘便跟在队伍里一起走。 李素印象里的和尚应该是很健谈的,特别是玄奘这位和尚,一想到“唐僧”俩字,李素的脑海里便情不自禁冒出一张温和友善的脸,眨着萌萌的小眼睛非常关怀地看着你,嘴一张一合没见停歇:“你想要啊?想要你跟我说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不可能你想要我不给你,你不想要我偏……” 巴拉巴拉巴拉……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三章 僧俗论道 跟和尚聊天其实还是不错的,太罗嗦的话情当是对自己的耐心测试,测试自己被罗嗦多久后才会一拳抡上去宣泄久抑的心情。 于是李素找上了玄奘,决定让他为自己开解一下。 玄奘独自一人睡在一个小营帐里,这是李素对他的特意关照,连平日里的吃食都为他单独准备一份,每天拔营启程时,玄奘只管收拾包袱骑上骆驼,营帐和一些杂物自有将士帮他收拾,这样的待遇对玄奘来说,实在很不错了。 为和尚付出了这么多,李素觉得应该收点利息才对。 所以李素选了一个艳阳高照的黄道吉日,进了玄奘的营帐,准备请老和尚开解一下心情。 玄奘正盘腿坐在营帐正中的一块波斯地毯上,嘴里喃喃念着经文,帐帘掀开,带来一片刺眼的光亮,玄奘浑无所觉,仍阖目念经,神情无比虔诚。 李素心里跟明镜似的,他知道,这种方外之人的姿态一般都很高的,权贵的身份再高他们也要端着架子不搭不理,这样才显得高深莫测,然后……批八字时就能收到额外的小费。 按正常的剧情发展下去,这个时候李素应该像茅庐外的刘备等待诸葛亮睡醒一样,毕恭毕敬等着大和尚念完经,然后才能上前攀谈。一个有教养有学识并且涵养也很不错的贵族,耐心和素质是他们最拿得出手并且能令外人赏心悦目的本事。 只不过,李素向来不怎么喜欢按正常的剧情发展,而且严格说来,他虽是贵族,但绝不是什么有素质的贵族。特别是在西州杀的人多了以后,李素如今的性格已隐隐有了一点变化。说是潇洒不羁也好,说是大繁化简也好,总之,对小节已不再那么在乎。 进了营帐后,先是耐着性子等了片刻,以为玄奘大师见来了贵客怎么也该起身招待客气一下的。结果片刻后玄奘仍阖目念经,一派世外高人的样子,李素未免就有点不耐烦了,更何况今日李县子的心情也不算太好。 于是李素便使劲咳嗽了两声,玄奘仍不为所动,连眉毛都没抬一下。 “大师念经是为了普渡众生么?” 玄奘念经的声音终于停下,睁开眼看着李素,眼中一片纯净湛然。 “和尚念经不一定为了普渡众生,有时候和尚连自己都渡不了。身在凡尘里,那么多世情俗礼,哪怕孤居山林亦避不开它,念经只是提醒和尚不要陷进去。” “出家人不是讲究入世即是出世么?凡尘闹市,世情人情,正是修炼佛心的好地方呀。” 玄奘摇摇头,苦笑道:“世上僧人何其多,有的僧人连自己为何会当和尚都不清楚。哪里谈得上什么‘入世’‘出世’‘修炼佛心’?贫僧辛苦从大唐到天竺,再从天竺到大唐。路上花了好几年,天竺修行佛法又是十数年,用尽半生时光求取佛法真经回长安,为的首先是解开僧人心中的魔,僧人有了天竺真经,便知佛法无边。渡化世人以后便要靠他们了。” 李素点点头,大概理解了玄奘的意思。 “普渡众生”这个话题太大,若说靠玄奘一个人能将大唐众生全普渡了,未免有点可笑,先普渡和尚才是正理。 大道理懒得扯。况且以李素这种半桶水的文墨,多半也辩不过和尚,今日进营帐没别的目的,主要是来跟和尚聊天的,努力达到权贵和尚一家亲的境界才是和谐美好的境界。 “念经为何不敲木鱼呢?”李素忽然问道。刚才进营帐时便觉得玄奘念经很好听,有种令人涤思静心的魔力,只不过,似乎少了点什么节奏,仔细寻思很久,才发现少了木鱼声。 “木鱼?”玄奘愣了一下,随即眉头渐渐皱起。 “对啊,木鱼,敲啊敲的那种。”李素很不解,眼前这位也是大唐高僧了,为何一点都不专业? 玄奘皱眉想了许久,展颜笑道:“县子所说的‘木鱼’,原名应叫‘木扑’,确是念经时所用,不过……它是道家所用的器具。” 李素大吃一惊,这句话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木鱼怎么会是道家用的?不都是和尚敲的吗?” 玄奘笑道:“出家人不打诳语,确是道家所用,原本是一个木头做的方块,后来因谓之‘鱼’者昼夜不阖眼,便在木扑上雕以鱼状,以警醒出家人昼夜不忘修行之意,直到晋代时,才渐被寺庙僧人所用,不过也不是拿来念经的,而是寺庙召集僧人用膳的,晋代有一位名叫‘法显’的高僧,写了一本《佛国记》,里面有一句‘三千僧共犍槌食’,意思是说僧人听到犍槌声后开始用饭食,其中‘犍槌’二字,便是木鱼的意思……” 李素睁大了眼,木鱼啊,多么高大上的东西,原来却是和尚们的饭点敲的钟,瞬间觉得弱爆了…… “李县子今日找贫僧,是有心事吧?”玄奘淡淡瞥了他一眼。 这句话问出来,李素刚刚淡泊宁静的心情顿时变得很差。 “大师,我丢钱了……”李素委屈地看着他。 玄奘低宣了声佛号,缓缓道:“钱财,呵呵,腌臜物也,又名阿堵物,世人有别于出家人,正因了权欲与利欲,这利欲,大抵便跟钱财脱不开干系,其实,人之一世,草木一秋,钱财在手,够用便可,何必……” 玄奘果然开始巴拉巴拉巴拉…… 李素眼皮抽了几下,忽然能够理解孙悟空为何非要把师父献给牛魔王了…… “大师,道理我都懂,可是……我丢钱了啊!” 玄奘一滞,然后……就不知该如何劝导了,这人根本就是油盐不进啊。 “终是凡俗之人,看不透权与利,李县子不如多读几本佛经,《楞严经》有云:……” “大师,我很忙的,再说我也没空读佛经,看不懂。” 玄奘叹了口气,可以肯定,这位年轻的权贵怕是无法渡化了,善了个哉的,刚才白说了…… “李县子今日究竟为何来找贫僧?”玄奘无奈地道。 总算说到正题,李素精神一振,朝玄奘伸出了白净的左手,笑道:“请大师帮我算个流年,看看我今年还会不会破财……” ps:好冷,据说今天零下七度……躲在被窝里懒得起床,所以更新晚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四章 三赐功臣(上) 李素对宗教是敬畏的,因为这一类人很偏执,而且能直接与鬼神联系,所以这类人不好惹,谁都不清楚他们背后的鬼神老大是什么脾气,万一得罪了被雷劈呢? 除此之外,李素对宗教的认识或许还有点狭隘,他对僧道的看法仍停留在念经,炼丹,飞升,以及……批八字,算流年,测字,看婚姻事业财运以及子嗣等等。 最后几样最吸引人,也最接地气,至于这几样究竟应该是和尚干的还是道士干的。 玄奘的脸色很难看,手里一串檀木念珠转得跟风火轮似的,德高望重的大师似乎……犯了嗔戒? “贫僧不会算流年!”玄奘重重哼道。 “批八字呢?”李素不抛弃不放弃地问道。 “也不会!” “婚姻事业前程子嗣……你是大师,总有一样会的吧?” “贫僧……不会!”玄奘脸孔有点红,李素觉得他可能在羞愧,和尚嘛,越是德高望重,羞耻心越强烈,毕竟千辛万苦跑一趟天竺连批个八字都不会,换了李素是他,可能也会脸红一下的。 当初第一次见到孙思邈时,老道士也是这样,不会撬锁,不会穿墙术,不会轻功……太失望了,这也不会那也不会,这个世界的和尚道士们到底怎么了? 见玄奘脸红得厉害,身子隐隐颤抖,李素怕把他羞死,于是果断换了个话题。 “好吧大师,咱们不聊这个了。” 玄奘长吐一口气,露出释然的表情,刚才的话题他显然很没有兴趣。 “贫僧跟大唐将士们行路这些日子,多少听说了一些李县子的事迹,李县子领数千将士死守西州城。为大唐立下大功,回到长安后,李县子的前程怕是不可限量,贫僧这里先恭贺县子了。”玄奘含笑道。 “大师谬赞,些许微薄功劳,其实都是将士们的性命堆砌而成。对我而言,若能换得更多的将士活下去,我情愿没有这些功劳。” 玄奘低宣了一声佛号,道:“斯言善◆,<div style="margin:2px 0 2px 0"> 第四百五十二章 破财百救命 漆黑的帐篷里,许明珠的声音听起来愈发幽怨,像一缕怨魂。 “夫君骗妾身,你明明没睡……” 李素嘴角勾起一道上翘的弧线,嘴里却道:“不,我睡了,包括现在回答你的这一句,都是梦话,梦话……” 噗嗤一笑,许明珠嗔道:“夫君连编瞎话诓骗妾身都不肯用心点么?你明明没睡的……” 李素也笑了,躺着侧过身,面朝许明珠,笑道:“夫人为何没睡?” 许明珠的眼睛睁着,一双美眸如星辰般点缀着帐篷里的黑暗。 “妾身……睡不着。” 李素眨眼:“有心事?” “嗯,妾身确有心事……” 说完二人都沉默了,帐篷里洋溢着一股莫名的异样情调。 夫妻夜半谈心,怕是成亲后的第一次吧,有点暧昧,也有点小小的朦胧的心悸,两颗心的距离,此刻仿佛只隔了一层比纸还薄的窗纱,想扯破它,又舍不得,因为想享受这种欲破而未破的旖旎情愫。 “说说看,有什么心事,有我在呢,天大的事都有我担着。”李素的声音充满了笑意。 黑暗中,许明珠沉默片刻,轻声道:“妾身给夫君惹麻烦了,妾身……对不起夫君。” 李素哭笑不得:“还惦记那件事呢?我说了,不怪你,不但不怪你,我还要感谢你,玉门关里你做的一切,程兄都一五一十跟我说了,若非为了我,你怎会做出如此大胆疯狂的事?夫君不是没心没肺的人,你为我甘愿冒着掉脑袋的风险,我又怎能不如你?难道我连这点小担当都没有吗?乖。别想这个了,真没事,瑕不掩瑜,西州守住了,再大的罪过都不值一提,陛下不会治我的罪。” 许明珠又没了声音。过了许久才委屈地道:“夫君,妾身还是觉得对不起你……” 李素急了:“哎,你这女子咋……真顽固啊,要怎么说你才信?陛下真不会拿我……” 话没说完,许明珠忽然打断了他,委屈地道:“妾身对不起夫君,不是指的这件事,除了玉门关挟持田将军外,妾身还做了一件对不起夫君的事……” 李素愣了一下。快速眨了眨眼。 “又做了一件对不起我的事?夫人你……又惹了祸?”李素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 李素脸色顿时有些发苦,这女人……是个惹祸精啊! 而且以玉门关挟持守将这桩事来看,自己这位夫人惹祸的本事不小,连她都觉得对不起自己,一定是惹了一桩很高级的祸,太低级的都不好意思拿出来说。 黑暗里,李素发出一声幽幽的长叹。 “夫人啊……赶了一天的路,为夫我很累了。承受能力也不大好,你惹了什么祸。还是明日再告诉我吧,好让我有个准备……”李素叹道。 许明珠似有几分赧意,乖巧地“嗯”了一声,便不再说话了。 然后……李素失眠了。 说是承受能力差,但既然起了这个话头,便忍不住朝这个方面去想。左思右想,仍不得头绪。 想不通啊,一个柔弱小女子,到底多有本事,闯的祸一个接一个?难道她又挟持了什么人?比玉门关守将更高级的人还有谁?不会是……宣旨的人吧? 李素的眼皮子猛地跳了几下。 挟持田仁会他还能兜得住。大不了在李世民面前将功抵罪便是了,若挟持了更重要的人,事情可就严重了,不是一句将功抵罪便能交代得过去的。 静寂不知多久后,漆黑的帐篷里,终于传出李素悲苦的声音。 “夫人啊,你到底闯了什么祸,还是如实告诉我吧,早说早有安排,就算解决不了,早点抹脖子也能死得痛快点……” 许明珠犹豫了一下,终于轻声道:“那个……夫君,可能要破点钱财了……” 李素只觉心腔猛地一收缩,有种命根子被人猛力拽住的惊惶。 “破财……啥意思?破多少?”李素的声音有些颤抖。 “那个……当初玉门关和程家庄户驰援西州,日夜兼程赶路,军中颇多怨气,为振奋将士的士气,妾身擅自做主,战前许诺……李家出钱,每人五贯,若然战死,每户十贯补恤,驰援西州的将士,算上程家庄子和玉门关将士,总计……总计五千人。” 许明珠听着黑暗里李素一阵又一阵惊惧的吸气声,越说越没底气,最后声音已微若蚊讷。 “每人……五贯?”李素艰难地道。 “嗯。”许明珠愧疚得不行,接着解释道:“那时为了振奋士气,消弭将士们行军的怨气,救夫君的性命,妾身当时已顾不得许多了,夫君,……莫责怪妾身可好?” 漆黑的帐篷里,李素久久不发一语。 许明珠慌了,急忙唤道:“夫君,夫君?”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幽幽叹了口气,道:“每人五贯,五千人就是两万五千贯,难怪回长安这一路上,这帮人兴高采烈跟捡了钱似的,若算上战死的补恤……算了,先不算这个,总之,这钱该花,夫君岂是为了钱财而不晓大义之人?若非夫人花钱振奋士气,援军就算到了城下,也不见得能将敌军一击而溃之,这钱花得值,该花!” 许明珠这才高兴了许多,多日萦绕心头的心事一扫而空,心情轻松了许多,闻言高兴地道:“夫君不怪妾身么?” “不怪,夫人为了救我性命,纵把天捅了个窟窿,我也不会怪你的。”李素闷闷地道。 “夫君不怪妾身便好,妾身终于松口气了……” 帐篷里又安静下来,许明珠放下了多日的心事,安心地睡了。黑暗里只听得隐隐一阵接一阵吸鼻子的声音…… 不知过了多久,许明珠声音再次幽幽回荡在帐篷里。 “夫君,你……哭了?” “没哭。”李素瓮声瓮气道。 “你哭了,妾身听到你吸鼻子了,分明哭了。”许明珠很犀利地拆穿了他。 “没哭!” “夫君,你真哭了,声音都变了。” “我……只是鼻子发酸而已,钱财是身外物嘛,可是一想到这些身外物丢了那么多,我也不知道为何……悲从中来……” ***************************************************************** 钱没了,李素整个人仿佛被掏空了似的。 钱应该给,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是救命钱,救自己的命,当初那种情况,许明珠做的这个决断是无比正确的,换了李素在场的话,肯定也会这么选择,不得不说,这笔钱确实极大地鼓舞了士气,所以西州在即将破城的当口,援军从东面杀出来时,那种猛虎下山,一往无前的气势,短短两个时辰便将两万敌军击溃,或多或少都有这笔钱的作用在里面。 道理李素都懂,可是……钱没了啊! 活了两辈子,钱这个东西有多重要,没有谁比李素更清楚,人在江湖飘,哪能没有钱?所以自从来到这个年代后,李素捞钱的手段可谓风生水起,丧心病狂。所以李家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积累了一笔庞大的钱财,于是大房子有了,左右两排对称工整的丫鬟有了,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什么时候躺下就躺下,李素如此消极懒散的人生态度,归其根源,一切都是因为“老子有钱”的底气。 可是现如今……钱没了啊! 不忍心去计算家里还剩余了多少,只想到马上就要花出去几万贯,李素就觉得自己不该活着,自己应该死亡…… ………… 接下来的行军,队伍里的将士们再也看不到李素俊朗的笑颜,这位被皇帝陛下召回长安的县子阴沉着脸,看谁都好像欠了他五贯钱似的,眼神非常的反人类。 李素不高兴,周围的人也不敢高兴,甚至都不敢靠近,于是李素身边一丈方圆内出现了真空状态,走到哪里真空到哪里,就跟牧师开启了保护罩技能似的。 情绪低落了两天后,李素觉得自己应该找人聊一聊,开解一下,可惜这个年代没有心理咨询师,不过队伍里有个人倒是勉强可以充当这个咨询师的角色,这个人是个和尚。 自从知道高昌灭国后,玄奘伤心了好几天,放弃了去高昌国的打算,李素启程回长安时,玄奘便跟在队伍里一起走。 李素印象里的和尚应该是很健谈的,特别是玄奘这位和尚,一想到“唐僧”俩字,李素的脑海里便情不自禁冒出一张温和友善的脸,眨着萌萌的小眼睛非常关怀地看着你,嘴一张一合没见停歇:“你想要啊?想要你跟我说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不可能你想要我不给你,你不想要我偏……” 巴拉巴拉巴拉……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三章 僧俗百论道 跟和尚聊天其实还是不错的,太罗嗦的话情当是对自己的耐心测试,测试自己被罗嗦多久后才会一拳抡上去宣泄久抑的心情。 于是李素找上了玄奘,决定让他为自己开解一下。 玄奘独自一人睡在一个小营帐里,这是李素对他的特意关照,连平日里的吃食都为他单独准备一份,每天拔营启程时,玄奘只管收拾包袱骑上骆驼,营帐和一些杂物自有将士帮他收拾,这样的待遇对玄奘来说,实在很不错了。 为和尚付出了这么多,李素觉得应该收点利息才对。 所以李素选了一个艳阳高照的黄道吉日,进了玄奘的营帐,准备请老和尚开解一下心情。 玄奘正盘腿坐在营帐正中的一块波斯地毯上,嘴里喃喃念着经文,帐帘掀开,带来一片刺眼的光亮,玄奘浑无所觉,仍阖目念经,神情无比虔诚。 李素心里跟明镜似的,他知道,这种方外之人的姿态一般都很高的,权贵的身份再高他们也要端着架子不搭不理,这样才显得高深莫测,然后……批八字时就能收到额外的小费。 按正常的剧情发展下去,这个时候李素应该像茅庐外的刘备等待诸葛亮睡醒一样,毕恭毕敬等着大和尚念完经,然后才能上前攀谈。一个有教养有学识并且涵养也很不错的贵族,耐心和素质是他们最拿得出手并且能令外人赏心悦目的本事。 只不过,李素向来不怎么喜欢按正常的剧情发展,而且严格说来,他虽是贵族,但绝不是什么有素质的贵族。特别是在西州杀的人多了以后,李素如今的性格已隐隐有了一点变化。说是潇洒不羁也好,说是大繁化简也好,总之,对小节已不再那么在乎。 进了营帐后,先是耐着性子等了片刻,以为玄奘大师见来了贵客怎么也该起身招待客气一下的。结果片刻后玄奘仍阖目念经,一派世外高人的样子,李素未免就有点不耐烦了,更何况今日李县子的心情也不算太好。 于是李素便使劲咳嗽了两声,玄奘仍不为所动,连眉毛都没抬一下。 “大师念经是为了普渡众生么?” 玄奘念经的声音终于停下,睁开眼看着李素,眼中一片纯净湛然。 “和尚念经不一定为了普渡众生,有时候和尚连自己都渡不了。身在凡尘里,那么多世情俗礼,哪怕孤居山林亦避不开它,念经只是提醒和尚不要陷进去。” “出家人不是讲究入世即是出世么?凡尘闹市,世情人情,正是修炼佛心的好地方呀。” 玄奘摇摇头,苦笑道:“世上僧人何其多,有的僧人连自己为何会当和尚都不清楚。哪里谈得上什么‘入世’‘出世’‘修炼佛心’?贫僧辛苦从大唐到天竺,再从天竺到大唐。路上花了好几年,天竺修行佛法又是十数年,用尽半生时光求取佛法真经回长安,为的首先是解开僧人心中的魔,僧人有了天竺真经,便知佛法无边。渡化世人以后便要靠他们了。” 李素点点头,大概理解了玄奘的意思。 “普渡众生”这个话题太大,若说靠玄奘一个人能将大唐众生全普渡了,未免有点可笑,先普渡和尚才是正理。 大道理懒得扯。况且以李素这种半桶水的文墨,多半也辩不过和尚,今日进营帐没别的目的,主要是来跟和尚聊天的,努力达到权贵和尚一家亲的境界才是和谐美好的境界。 “念经为何不敲木鱼呢?”李素忽然问道。刚才进营帐时便觉得玄奘念经很好听,有种令人涤思静心的魔力,只不过,似乎少了点什么节奏,仔细寻思很久,才发现少了木鱼声。 “木鱼?”玄奘愣了一下,随即眉头渐渐皱起。 “对啊,木鱼,敲啊敲的那种。”李素很不解,眼前这位也是大唐高僧了,为何一点都不专业? 玄奘皱眉想了许久,展颜笑道:“县子所说的‘木鱼’,原名应叫‘木扑’,确是念经时所用,不过……它是道家所用的器具。” 李素大吃一惊,这句话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木鱼怎么会是道家用的?不都是和尚敲的吗?” 玄奘笑道:“出家人不打诳语,确是道家所用,原本是一个木头做的方块,后来因谓之‘鱼’者昼夜不阖眼,便在木扑上雕以鱼状,以警醒出家人昼夜不忘修行之意,直到晋代时,才渐被寺庙僧人所用,不过也不是拿来念经的,而是寺庙召集僧人用膳的,晋代有一位名叫‘法显’的高僧,写了一本《佛国记》,里面有一句‘三千僧共犍槌食’,意思是说僧人听到犍槌声后开始用饭食,其中‘犍槌’二字,便是木鱼的意思……” 李素睁大了眼,木鱼啊,多么高大上的东西,原来却是和尚们的饭点敲的钟,瞬间觉得弱爆了…… “李县子今日找贫僧,是有心事吧?”玄奘淡淡瞥了他一眼。 这句话问出来,李素刚刚淡泊宁静的心情顿时变得很差。 “大师,我丢钱了……”李素委屈地看着他。 玄奘低宣了声佛号,缓缓道:“钱财,呵呵,腌臜物也,又名阿堵物,世人有别于出家人,正因了权欲与利欲,这利欲,大抵便跟钱财脱不开干系,其实,人之一世,草木一秋,钱财在手,够用便可,何必……” 玄奘果然开始巴拉巴拉巴拉…… 李素眼皮抽了几下,忽然能够理解孙悟空为何非要把师父献给牛魔王了…… “大师,道理我都懂,可是……我丢钱了啊!” 玄奘一滞,然后……就不知该如何劝导了,这人根本就是油盐不进啊。 “终是凡俗之人,看不透权与利,李县子不如多读几本佛经,《楞严经》有云:……” “大师,我很忙的,再说我也没空读佛经,看不懂。” 玄奘叹了口气,可以肯定,这位年轻的权贵怕是无法渡化了,善了个哉的,刚才白说了…… “李县子今日究竟为何来找贫僧?”玄奘无奈地道。 总算说到正题,李素精神一振,朝玄奘伸出了白净的左手,笑道:“请大师帮我算个流年,看看我今年还会不会破财……” **************************************************************** ps:好冷,据说今天零下七度。。躲在被窝里懒得起床,所以更新晚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四章 三赐功臣五(上) 李素对宗教是敬畏的,因为这一类人很偏执,而且能直接与鬼神联系,所以这类人不好惹,谁都不清楚他们背后的鬼神老大是什么脾气,万一得罪了被雷劈呢? 除此之外,李素对宗教的认识或许还有点狭隘,他对僧道的看法仍停留在念经,炼丹,飞升,以及……批八字,算流年,测字,看婚姻事业财运以及子嗣等等。 最后几样最吸引人,也最接地气,至于这几样究竟应该是和尚干的还是道士干的。 玄奘的脸色很难看,手里一串檀木念珠转得跟风火轮似的,德高望重的大师似乎……犯了嗔戒? “贫僧不会算流年!”玄奘重重哼道。 “批八字呢?”李素不抛弃不放弃地问道。 “也不会!” “婚姻事业前程子嗣……你是大师,总有一样会的吧?” “贫僧……不会!”玄奘脸孔有点红,李素觉得他可能在羞愧,和尚嘛,越是德高望重,羞耻心越强烈,毕竟千辛万苦跑一趟天竺连批个八字都不会,换了李素是他,可能也会脸红一下的。 当初第一次见到孙思邈时,老道士也是这样,不会撬锁,不会穿墙术,不会轻功……太失望了,这也不会那也不会,这个世界的和尚道士们到底怎么了? 见玄奘脸红得厉害,身子隐隐颤抖,李素怕把他羞死,于是果断换了个话题。 “好吧大师,咱们不聊这个了。” 玄奘长吐一口气,露出释然的表情,刚才的话题他显然很没有兴趣。 “贫僧跟大唐将士们行路这些日子,多少听说了一些李县子的事迹,李县子领数千将士死守西州城。为大唐立下大功,回到长安后,李县子的前程怕是不可限量,贫僧这里先恭贺县子了。”玄奘含笑道。 “大师谬赞,些许微薄功劳,其实都是将士们的性命堆砌而成。对我而言,若能换得更多的将士活下去,我情愿没有这些功劳。” 玄奘低宣了一声佛号,道:“斯言善哉,李县子秉持仁心,功劳大,功德更大,贫僧观李县子器宇不凡,面润额宽。正是贵人之相,若能多积德行善,必有福报。” 李素眨眨眼:“大师看得出我有贵人之相?” 玄奘笑道:“相面先观气色,李县子气色不凡,面俊目正,自是贵人之相。” 李素嗔道:“原来大师刚刚是在谦虚,快,帮我算个流年……” **************************************************************** 离开西州已一个多月。队伍走得不快不慢,半月后终于到了沙州。 在沙州短暂补充了粮草和淡水。换了一批骆驼马匹,李素下令在沙州休息三天,三天后,队伍再次启程往东,朝玉门关方向行进。 仍是一路枯燥,仍是一路释然。大家带着满满的食物和饮水,还有对余生满腔的期待和希望,在烈阳下漫行渐远。 在这个交通不便的年代里,从西到东的路程,往往便花费了人生的小半年时间。 一个多月后。队伍终于到了玉门关。 田仁会和玉门关将士的终点站便在这里,虽然加了“光禄大夫”的衔号,可田仁会的实职仍是玉门关守将。 夕阳快落山时,玉门关遥遥在目,三军将士欢呼振奋,打起精神加快行程,在夕阳的最后一抹光亮消失在地平线的那一刹,队伍终于进了玉门关。 当夜田仁会在玉门关内设宴款待李素程处默,众将士卸去一身疲倦与风沙,在篝火堆旁痛快喝酒吃肉,忘形处互相抱头痛哭。 漫长时日的并肩战斗和同路同行,玉门关将士与程家庄和右武卫骑营已结下了深深情谊,今夜过后,大家便要分道扬镳,若无意外的话,一生中已不会再见,人生的下一段路程,换与别人同行。 痛饮,放歌,大哭,沉醉。玉门关的当夜,将士们在这样的气氛里尽情宣泄过后,终于沉沉睡去。 第四天一早,身披着满身氤氲与霞光,队伍再次上路时,已只剩下程家庄子近千老兵,和百余骑营将士。 ………… 进了玉门关便算是真正进入了大唐,玉门关以内才是春风能吹拂到的地方,每一寸土地都深深刻着李家的名字。 入了关以后,遇到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与西域千里罕无人烟的景象截然相反。 中原汉人的打扮,头上挽着髻,挑着担子或背着竹篓,微风轻拂送来阵阵麦香,夹杂着一丝熟悉的久违的炊烟味道,玉门关仿佛成了一道长长的分割线,关外的游牧,关内的农耕,两者之间被划分得泾渭分明。 入了关以后,李素和众人的心情明显振奋了许多,路上每一处都有着不同的风景,不像关外的大漠,走到哪里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沙尘。 王桩自入关后,表现得最兴奋,这段日子与方老五的关系处得不错,两人并骑走在一起,王桩甚至能够有模有样跟方老五吼几句字正腔圆的秦腔,嘶哑难听的嗓音吓得人畜退避,鬼见鬼愁。 “再走约莫一个月便能到长安了,哈哈!总算回家了,这里才像人待的地方。”王桩扯着嗓子吼了两句秦腔后,使劲抹了把脸大笑道。 李素皱了皱眉,拨马离他远了点,噪音太大,李素喜静。 “回到家后兵部会有封赏文书吧?”王桩期待地看着他,上次圣旨里封赏了许多人,只不过像王桩这种小人物的功劳,圣旨上未提一字,只说了一句“论功诰赏”便交代了过去,于是王桩很不幸被划入“等等”那一类人里面,只能回到长安后等兵部裁核功劳后再决定封赏的大小。 “没错。回去后耐心等一阵,你在西州立下的功劳,朝廷终归会给你一个交代的。” 王桩兴奋得直搓手:“能封个啥?陛下若是龙心大悦,手指缝一松,说不定便封我个县子爵位啥的呢……” 李素斜瞥了他一眼,淡淡道:“做人还是实际一点比较好。封爵恐怕不太可能,指望兵部那些家伙给你裁核军功的话,让你当个队正应该差不多了,所以,不能指望他们,你在西州差点连命都搭上,身上受伤不下二十处,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不是一个‘队正’便能交代得过去的。” 王桩愈发兴奋:“还能当更高的官儿?” 李素笑道:“回到长安。陛下必然会召我觐见面君,待我在陛下面前述职过后,捎带提你和郑小楼一下,保你们做个校尉应该问题不大,能管七八百人呢,也算是官了吧。” 王桩瞪圆了眼睛,接着仰天大笑几声“哈哈”,然后开始运气吊嗓子…… “鬼哭狼嚎之前先滚远!”李素很不客气地破了他的功。 王桩心情灿烂得不行。屁颠颠地跑到队伍最前方开始狼嚎。 “我不想做官,陛下面前莫提我了。”郑小楼在旁边酷酷地道。 李素转过头看着他。神情并无意外,显然郑小楼的回答在他的意料之中。 “做官不好吗?走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出入乘车骑马,有人在前面给你打着仪牌仪仗,不仅威风,而且很招桃花……” 郑小楼冷冷扫了他一眼。嘴角一撇,露出很不屑的模样:“当官是很威风,可以得到百姓们的敬畏,可是你的上面还有更高的官,你是不是也要对他们敬畏?每天见了面。弯腰,行礼,问好,或许还会耐住性子忍受几句不太入耳的训斥,当这样的官,有意思么?” 李素神情一滞,没想到沉默寡言的郑小楼,思想竟如此深邃,一语便道破了官场的真实面目。 “其实你也不喜欢当官的,对吧?你的性子如此懒散,其实和我是一路人,你应该去当游侠儿,人生快意恩仇。” 李素抬头,看到郑小楼那张被放大的脸,目光充满了探究寻味。 “脸拿开!别离我那么近!还有,我不想搭理你了,你这人太不会聊天。”李素嫌弃地将郑小楼那张脸推远。 ………… ………… 贞观十四年六月廿五,李素和程处默领程家庄和骑营兵马到达长安。 雄伟巍峨的城墙在目,李素许明珠王桩等人的眼眶顿时红了,众人立在高高的龙首平原上久久不语,离乡千日,近乡情怯,当初离开时鲜衣怒马,翩翩少年,如今回来满身风尘,百战余生,明明只离开了三年,却仿佛隔了一辈子。 圣旨上要求的是李素到长安后即刻入宫面君,李素只能忍住归心似箭的心情先朝长安城走去,许明珠贴心地给他换上了崭新干净的朝服,王桩蒋权程处默等人陪着他走进城门。 长安西城延平门外,李素下了马,朝守门的将军递上腰牌和告身文书,将军检查过后惊讶地看了李素一眼,随即侧过头朝身后一名军士低声吩咐了一句,军士点头领命,独自一人飞快朝太极宫方向飞奔而去。 李素和蒋权等人满头雾水,守城门的将军也不解释,只朝众人恭敬抱拳行了一礼。 程处默已安排程家庄子的老兵先行回家,李素等人只领着骑营百余人进了城。 长安城仍如往常般繁华似锦,李素等人走得很慢,每个人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看着来往穿梭不停的商贩和百姓,沿路听到粗犷的叫卖声,甚至还有原汁原味的关中话骂街,李素脸上的笑容愈发深了。 不知不觉,他已对这片土地产生了深深的热爱,他早已融入了这个世界,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真正的家,而前世的种种,似乎只是他做过的一场梦,他是真正生于斯长于斯的大唐人。 牵马入城,穿行西市,拥挤的人潮里,李素和蒋权众人悠闲惬意地朝太极宫方向走着,李素甚至几番停下来。在路边的店铺里给许明珠买了一支鎏金碧玉簪花,当着众人的面插在许明珠如云的发鬓边,羞得许明珠俏面通红的同时,也虐死了无数单身狗。 穿过西市坊门,前面快到延寿坊时,忽然听到前方一阵敲锣声。一队金甲翅盔,盔帽上直插着两根长长的白雕翎毛,身着华丽的骑队远远行来,路中的百姓商人们纷纷躬身退避。 离得近了,李素等人也认出来,这是太极宫的羽林卫,真正的皇帝贴身仪仗和卫士,为首一人穿着绛紫色宫装,却是一名中年宦官。 长安城里。羽林卫这帮人是老大,他们代表的是皇帝仪仗,轻易不会出宫,一旦遇见,只有清道避让的份。 李素与众人交换了一下眼神,大家不约而同地朝大道旁边让开,让这群羽林卫禁军先过去。 谁知羽林卫和宦官离李素十丈距离时,却忽然同时下马。宦官径自朝李素走来。 李素呆住了,神情有些惊愕。直到宦官面带恭顺的笑容走到李素身前,这才回过神。 “泾阳县子,定远将军,西州别驾李素接旨——”宦官嗓门尖细,中气却十足,一开口附近数十丈的行人百姓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迎着闹市中百姓商贩们惊讶的目光。李素整了整衣冠,面朝宦官拜下。随着李素的下拜,周围无论臣民百姓商贩皆面朝宦官跪下。 “臣,李素接旨。” 宦官徐徐道:“传陛下旨,泾阳县子李素远略西域。克定西州,功比开疆,特赐李素长安城骑马,授玉冠,玉带。” 李素惊了一下,急忙垂首道:“臣谢隆恩。” 很快,两名羽林卫禁军上前,将李素原来的官帽和腰间的锦带摘下,为李素换上了一顶镶嵌玉石的梁冠,冠上三道竖线,代表着李素的官阶高低,腰间也被系上一根由两百多片翠玉镶成的玉带,搭配着他绯色的官服,显得愈发俊朗。 蒋权,王桩和程处默等人羡慕得两眼通红,瞬间变成一群兔子,红着眼看着李素。 许明珠静静站在李素身后,兴奋得俏脸通红,小拳头攥得紧紧的,似乎在无声的方式用力宣泄着喜悦的心情。 闹市周围的百姓听到宦官的旨意后,才明白这位穿着官袍的年轻人和他身后那群伤的伤,残的残的汉子们竟是克守西州,百战余生的大唐将士,顿时肃然起敬,待李素换上玉冠玉带后,人群恭敬而整齐地朝李素躬身行礼。 “将军辛苦,大唐万胜!” 震耳欲聋的恭贺声回荡不息,喧嚣的长安闹市在这一刻,为一位年轻的将军短暂地寂静了片刻。 李素眼眶一红,长长呼出一口气,默然朝百姓们回了一礼。 宦官仍面带笑容,朝李素笑道:“请李县子上马,陛下特许李县子日后可长安城骑马。” 李素犹豫了一下,还是跨上马,接受百姓们的行礼。 李世民的这道旨意里,长安城骑马,授玉冠玉带等,虽然看似不起眼的赏赐,没什么实际的用处,但却是一种极高的荣耀,这种荣耀以前也有过,一般都是赏赐给大胜归来的国朝名将,而且非开疆辟土平天下之大功而不可得,对一个小小的县子赏赐这些,尚是大唐立国以来的首次,已然算得上是厚赐了。 李素心情有些激动,看着蒋权程处默他们的羡慕目光,还有许明珠兴奋得通红的崇拜喜悦表情,以及四周百姓商贩们恭敬的行礼,长呼一口气后,心中竟生出一股“大丈夫当如是也”的豪情。 有了这道圣旨,接下来前往太极宫的路竟通畅了许多,李素独自骑马在前,身后跟着蒋权程处默和骑营将士,再后面便是百骑羽林卫禁军护送,队伍浩浩荡荡朝太极宫行去,路上无论官员百姓见之无不恭敬行礼,退避一旁。 穿过西市,经过延寿坊,太平坊,当队伍跨过太平坊的坊门,离太极宫只有两三里路时,前方又急匆匆跑来一队羽林卫,照例,羽林卫禁军队伍前又是一名宦官。 这次李素心里有了数,于是赶紧下了马,朝宦官迎去。 宦官走到李素身前,尖着嗓子大声道:“泾阳县子李素接旨——” 李素当先下拜,周围的百姓们也跟着下拜。 “传陛下旨,泾阳县子李素血战西夷,死守西州,功在社稷,少年英杰殊怀大志,忠烈可嘉,着赐金鱼袋,并赐赏太常寺‘秦王破阵乐舞’。” 李素呆了一下,又赶紧垂首道:“臣谢隆恩。” 很快,两名禁军上前,将他腰间的银鱼袋摘下,毕恭毕敬地给他换上了一只金鱼袋。 换好后,李素起身,抬头一看,赫然发现太平坊的坊门外人山人海,围着数千百姓商贩,而坊门中间一个小小的空地上,不知何时搭起了一座高台,高台上,二十余名身着铠甲,手执剑盾的舞伎,一个个生得无比俏丽白净,却穿着男人的铠甲翅盔,随着高台后的乐班一阵编钟敲击声,二十余名俏丽貌美舞伎执剑盾而舞。 “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主圣开昌历,臣忠奉大猷;君看偃革后,便是太平秋。” 高台后方,一群同样貌美的歌伎齐声而歌,随着壮阔激昂的歌乐,台上的舞伎齐舞翩跹,剑盾时而列阵,时而进击,一群美貌女子竟生生舞出沙场金戈杀伐之势。 李素独自一人站在高台下,蒋权程处默和百姓们离他足足两丈,致使李素方圆两丈内一片空旷,连宣旨的宦官都静静退避一边。 这一刻,这一舞,是独属于李素一人的荣耀! 李素看着台上的歌舞,兴奋激动的心情渐渐平复,接连两道赏赐的圣旨,此刻李素也渐渐咀嚼出了味道。 当初西州时,李世民的圣旨封赏众人,唯独漏了李素,不是刻意的忽略,而是李世民想要给他一份万众瞩目下的荣耀和体面,今日这般阵仗闹得长安皆知,这便是李世民给他的体面封赏。 李素相信,在自己迈入太极宫的宫门以前,一定还有封赏的圣旨在等着他。 *************************************************************** ps:大章,大章,五千多字大章。。。天气太冷了,不但冻得手指生了冻疮,连思路都好像冻住了似的,所以更新有点慢。。。只是有点哦。。。(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五章 三赐功臣五(下) “秦王破阵舞”是一种礼仪,每当大唐军队大胜还朝,李世民便会令全城欢庆,并在长安城最繁华的地方搭一座高台,命太常寺舞伎为得胜还朝的将军和军士们舞之,一来作为犒赏,二来为振奋军心。 但是像今日这般只令臣子一人独自赏舞,可谓是立国以来的头一遭了,对臣子来说,这是无上的荣耀。 高台上,“秦王破阵舞”仍在继续,二十余名美貌舞伎手执剑盾,正舞得风生水起,流畅的动作,激烈的杀伐声,还有那一张张动人心弦的如花容颜,这一刻,只为李素一人而绽放。 围观的人群也在看着,不过他们离高台很远,众人很自觉地离李素两丈距离,将高台下最好的位置留给他,人群里的众多目光看的不仅仅是那美妙的舞姿,更多的目光投注在高台下那张平静如水的年轻脸庞上。 没过多久,围观的人群里不可抑止地传出了窃窃的议论声,他们在议论那个平静的少年。 大唐这些年屡战屡胜,对外征战基本都是大胜而归,甚至连付出的牺牲都不算太大,长安的百姓们早已对一桩又一桩的大胜感到麻木了,每次红翎捷报飞马入长安,引来的只不过是百姓们一阵啧啧赞叹,然后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转过身,继续过自己的日子,多少年了,仍未尝闻唐军一败。 大胜回朝的将军他们也见得多了,秦王破阵舞也见了不少,这些都已形成了惯有的仪式,百姓见多了也就不足为奇。 可是,今日的种种却勾了长安百姓们的好奇心,因为他们从来未见过只为一人而舞的仪式。不远处那位平静的少年,到底在西域立下了怎样的功劳,才会令陛下下旨太常寺只为他一人而舞? 议论声此起彼伏,而李素的名字和相貌,三年前在长安城也算很出名了,百姓们交头接耳一打听。听到李素这个名字,不免便顺带着挖出了他当年的一些事迹。 作诗,献策,烈酒,活字印刷术,与东阳公主的私情绯闻,阿房宫赋公然讽刺君上,被调任西州别驾…… 一桩桩尘封的事迹被挖了出来,百姓们纷纷露出惊叹之声。然后,惊叹很快化作敬仰,崇拜。 没过多久,当高台上的秦王破阵舞已到了尾声,最后在一通如雨点骤落的鼓声中戛然而止,舞伎歌伎们站在高台上朝李素盈盈屈身一拜退下后,李素身后的围观百姓人群忽然一阵骚动,然后。百姓们神情敬仰地朝李素躬身一礼。 “李公壮哉!” 山崩地裂般的齐喝声惊醒了沉思中的李素,转身回头。见身前一片黑压压的人群躬身行礼,久久不起身,李素笑了,整了整自己的衣冠,很正式地朝百姓们回了一礼。 许明珠站在人群中,见自己的夫君被百姓们如此尊敬推崇。兴奋得小脸通红,拢在袖中的小拳头攥得发紧,浑身不自主地微微轻颤,心跳徒然加快,望向那块空地中间的李素时。目光竟从未有过的迷醉,自豪。 程处默和蒋权也站在人群中,羡慕地看着李素,直到歌舞毕,众舞伎退下,二人长长呼出一口气,互相对视一眼,然后各自笑了一下。 程处默朝蒋权点点头:“舞好看,歌也好听,有生之年,我必……” 接下来的话,他没有继续说下去,目光中却露出坚毅之色。 蒋权似乎明白他要说什么,点了点头,缓缓道:“不错,有生之年……” 二人的话都没说完,但彼此都明白对方想说什么。 沙场建功业,回师朝天阙,大丈夫当如李素! ………… 歌舞毕,李素仍站在高台下一动不动。 宣旨的宦官上前,恭顺地笑道:“李县子请继续前行,一路自有皇恩浩荡。” 李素谢过宦官,迈步继续往太极宫方向走,而后面的蒋权程处默等人却停步了。他们的神情有点为难,此刻他们也看出来了,今日是李素极尽荣耀的日子,从太平坊门到太极宫门,大约三里路,这条路,应由李素一人走下去,他们不想分走李素的荣耀和风头。 李素走了几步,听身后没了动静,回头一看,却见蒋权等人迟疑地看着他。 李素朝他和众骑营将士展颜一笑,然后招了招手,道:“走啊,发啥愣?” 蒋权和众将士面面相觑后,不约而同地大笑了几声,脚下迈开步子,跟上了李素。 西州城楼上,大家都为社稷流血拼命过,这荣耀,也应有他们的一份。 再往前去,整条路已空空荡荡,百姓商贩们自动自觉地将大路全部让了出来,一位风尘仆仆的少年郎,领着一群又伤又残,甲胄破烂的府兵,走在通往太极宫的路上,大路两旁店铺的矮檐下,密密麻麻站满了百姓商贩,将士们每走过一处,百姓们纷纷站在檐下行礼,无声中带着满满的,发自内心的尊敬。 喧嚣繁华的长安城,今日,此刻,因为这群百战归来的府兵,而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安静。 一群人穿过太平坊,离太极宫门只有一里左右时,许明珠轻盈的脚步渐渐放缓,然后,站在人群里不动,含泪看着李素和他的袍泽们迎接生命中最辉煌的一刻,而她,主动走出了参与者的角色,成为了一个旁观者。 太极宫巍峨高耸的宫门已在眼前,宫门前禁卫如林,中间一片广袤的空地。金水桥外的空地正中,静静站着一名手捧黄绢的宦官,含笑看着李素等人越走越近。 当李素走到宦官身前丈许,宦官缓缓展开了手中的黄绢,含笑的表情瞬间严肃起来。 “泾阳县子,定远将军,西州别驾李素接旨——” 李素和身后众将士纷纷拜倒。 “臣李素,接旨。” 黄绢是内宫所出的圣旨,非常正式的格式,也是今日三道旨意中最正式的一道圣旨。 “敕曰:朕嗣纂鸿业,思恢至道,宁谧区宇,徼外君长,海表猷渠,无远不庭,无思不服。而高昌龟兹蕞尔小蕃,负固河右,地不远千里,众不盈一万,不量其力,不恤其人,肆情拒命,抗衡上国,犯我西州。泾阳县子李素者,器识恢宏,风度冲邈,宣力运始,效绩边隅,残部五千,克守西州,为国展效,固守贼境,久冒艰危,血战余生,岂不知委。可特进李素泾阳县侯,实食邑五百户,赐黄金三百两,丝帛二百匹,正室李许氏加五品诰命,可令所司,备礼册命。钦哉。” 冗长晦涩的一大通制文念下来,李素眼中的茫然之色越来越深,因为他一句都没听懂。 这道圣旨太正式了,里面的每一个字眼都是内侍舍人精雕细琢考究所出,再盖上皇帝印玺,便成了将要载入史册的封诰圣旨。 李素没听懂,可身后的蒋权却多少读过一些书,别人还没反应过来,蒋权竟不顾仪态地兴奋大叫了一声。 “封侯了!李别驾封侯了!” 李素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自己竟封侯了,当初田仁会所言果然不虚,西州一战,有功之士该赏的都赏了,加勋号,加衔号,赐金赐丝赐田,他李素却是唯一一个晋爵的,在如今大唐天子有意无意削减爵位的大环境里,李素独树一帜竟然晋爵,皇恩之隆,天下无可比肩。 身后,随着蒋权大叫一声后,骑营众将士也反应过来了,纷纷发出一阵欣喜的欢呼。 旨意已念完,宦官皱了皱眉,似乎对这些不懂规矩的家伙们有些不满,目光转到李素身上时,宦官立马换上一脸笑容,双手将黄绢捧到李素面前,笑道:“恭喜李县侯,请县侯接旨吧。” 李素回过神,急忙双手接过圣旨高举过头顶,伏地面朝太极宫门拜道:“臣李素,谢陛下隆恩。” 宦官直起腰,笑道:“陛下有旨,着泾阳县侯李素即刻入宫,甘露殿觐见。” “臣遵旨。” 李素起身,朝身后众将士笑着行了一礼,众将士急忙回礼,然后站立宫门前不动。 显然,他们也明白,入宫觐见天颜这么荣耀的事肯定轮不到他们,大唐天子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 于是,在宦官的带领下,李素独自一人过金水桥,龙首渠,走进太极宫门,缓缓朝甘露殿行去。 ***************************************************************** 宫闱美景仍是那么的熟悉,李素一边走一边欣赏着曾经进出过许多次的宫中景色,嘴角勾起一抹微笑,目光正视前方时,器宇间已多了一份沉稳自威的气势。 马上功名,少年封侯,人生得意自飞扬。 穿过宫中无数楼台亭阁,宦官将李素领到甘露殿门外,命李素殿外等候,他则进去通禀。 没过多久,殿内传来一阵豪迈的大笑声。 “李素回来了?给朕滚进来!几年不见,看你个子长高了没。” 李素暗叹口气,脱去了鞋子,穿着足衣跨进殿内,远远拜倒。 “臣李素,拜见陛下。” **************************************************************** ps:还有一更。。 天太冷了,想多更新一点,但臣妾做不到哇。。。(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六章 君臣叙旧 笑声很熟悉,几年以前李素听到这阵笑声,脑子里总会不由自主冒出一股把这笑声的主人的脑袋摁进恭桶里的冲动。 “罢了,起来吧,上前让朕好好看看你。” 李素抬头,见李世民身着黄袍,笑吟吟地盘腿坐在殿内的矮桌后,眼里露出喜悦的目光。 李素起身,朝前走了几步,在李世民身前一丈左右站定,然后抬头直视着面前这位天可汗陛下。 李世民似乎苍老了许多,三年多前离开长安时,他还是满头黑发,正是意气风发的壮年天子,仅只三年未见,李素赫然发现,李世民的鬓边竟生了一圈白发,脸上的皱纹也比以前多了许多,伸出的双手按在桌上,手上的皮肤渐显松弛,人也比以往瘦了一些。 唯一不陌生的,大概便是他那双眼睛了。 那双眼睛似乎比以前更锋利,更莫测,更直透人心。 李素直视片刻,很快垂下头来。 李世民却显得很高兴,自李素进殿后,笑声一直未停过,捋着长须仔细打量着李素,不时点点头,端详得兴起,甚至站起身绕过矮桌走到李素面前,伸手在他头顶比划了一下,然后大笑道:“哈哈,不错,居然长个子了,多吃些肉,再长几年,约莫便有个大人模样了,哈哈,好!” “臣……谢陛下赞誉。” 李世民又一阵大笑,扬声道:“来人,备宴,上酒!” 李素顿时苦起脸来。 刚到长安,连家都没回,原打算进宫谢了恩后马上回家看老爹去。可是看眼前这架势,李世民似乎不打算这么痛快放他走。 ……大家分别几年,应该不太熟了才对啊,哪有这么多话可聊的。 几名宦官弓着腰,无声地端着酒菜进殿,还是老规矩。分餐制,两人面前各自一份一模一样的酒菜,各吃各的。 李素爱死了唐朝的分餐制,太讲卫生了,绝不会出现乱七八糟的筷子朝菜碟里捞,菜送进嘴里后还把筷子含一下,舌头舔几下,然后继续伸筷…… 菜是宫廷御膳,但不多。宦官殷勤为李素斟满酒,酒味飘进鼻子,嗯,很熟悉的味道,这酒还是他酿出来的……程老流氓打仗厉害,做生意也是好手,居然把生意做进了皇宫?了不起,不知今年能分多少红利。李家最近已经很穷了。 李世民今日心情似乎很不错,还未饮酒已是满面红光。这个状态正是传说中的“龙颜大悦”满血满蓝状态,此时此刻无论提任何要求,只要不是造他的反,一般都会答应。 端起漆耳杯,李世民又大笑了两声,道:“李素。……呵呵,朕都忘了你已行过冠礼,来,子正,与朕满饮此杯。便当是朕为子正洗尘接风了。” “啊?满饮……”李素额头顿时渗出了汗,为难地看着眼前的漆耳杯,这个漆耳杯颇具程家大开大合之豪放神韵,一杯酒不多不少,大约半斤的样子,一口灌下去,今日啥事都别干了,……话说,程家顺便连漆耳杯的生意都做进皇宫里去了吗? “臣年纪尚幼,那个,不胜酒力……陛下真欲满饮?”李素估摸了一下自己的年龄,觉得暂时还能忍住恶心扮一扮嫩。 李世民笑得很开心,垂头一看自己面前的半斤漆耳杯,笑容顿时有些僵,沉吟片刻,似乎觉得自己应该也没办法一口干半斤,于是马上给自己找了个台阶。 “那便浅酌即止,莫说朕欺负小孩,今日以君臣叙旧为主,啊,叙旧。” 很佩服啊,找完台阶连脸都不红。 于是君臣二人非常有默契地从豪放派转化为婉约派,端起酒盏浅浅地啜了一口,烈酒入喉,互相一阵龇牙咧嘴,痛苦不堪的样子,李素依稀感到殿外蓝蓝的天空飘来一个大写加粗的“怂”字。 “好酒!”李世民大赞,反正不管酒好不好,照惯例都必须要赞一声的,否则便是不识相,没品位。 李素不想昧着良心附和,烈酒虽是他发明的,可他真心不喜欢这酒的味道,太烈了,还是葡萄酿好喝。 李世民搁下酒盏,这才缓缓道:“子正,你虽长了个子,但却清减了许多,在西州那个荒蛮之地想必受够了苦楚委屈,朕把你调任西州三年,你……恨不恨朕?” 李素急忙正色道:“陛下言重了,将臣调任西州,是陛下对臣的一番爱护之意,臣感激陛下都来不及,怎会恨陛下?” 李世民呵呵一笑,一双如鹰隼般的眼睛忽然盯住李素,李素似有所觉,抬头直视他的眼睛,坦然,无惧,纯净。 李世民盯了许久,忽然展颜一笑,叹道:“看来确实不恨朕,当初将你调任西州时,满朝文武以为是因那篇阿房宫赋之故,皆谓朕心存报复,故将你贬谪,子正,你以为如何?” 李素笑道:“陛下是真龙天子,所言所行如日月辉映,堂堂正正,若果真心存报复之意,断不会行此手段,陛下将臣遣任西州,是因为西州确实需要臣。” 李世民目光一闪,道:“你果真如此想的么?” 李素苦笑道:“陛下,臣今年还不到二十岁,没有那么多算计机谋,更没有野心非分之念,臣做这个官,封这个爵,全因陛下皇恩浩荡,陛下亦知臣的秉性,其实是不太愿意当官的,臣对这个世道无欲无争,所以活得坦然自在,想什么,便说什么。” 直到这时,李世民的神情才彻底松缓舒展开来,李素敏锐地察觉到,从他进殿到此刻,李世民眼下露出的,才是最真实的笑容。 神情不变,李素脸上甚至还露出了微笑,可后背却不知不觉被冷汗浸湿了一大片。 刚才若是自己的表情稍微露出一丝丝的怨恚之意,李世民会做何反应?大唐天可汗的胸襟再宽广,会宽广到容许一个对他心存恨意的人在他面前活蹦乱跳吗? “数年未见,说话倒是四平八稳了,呵呵,看来确实有了长进,朕几年未见你,今日你回长安,朕心中着实欣喜,来,子正,与朕多喝几杯。” 说是“多喝几杯”,实则君臣二人端杯痛快地喝了……一小口,然后将自己的脸扭曲成一团痛苦的麻花儿,李素隐约察觉到,殿外天空那个大写的“怂”字仍未消散。(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七章 所谓圣心 帝王终究是帝王,他站得太高,下面的人全都仰视着他,一张张脸孔充满了讨好,而他呢?他在俯视下面的人的时候,心里是怎么想的? 或许在他的心里,每一张讨好的脸孔后面,都有一颗阴暗的妄图取他而代之的心,所以他虽然以帝王之态俯视众生,但对下面的每一张脸孔都是充满戒意和防备的,他怕留下祸患,他怕别人造反,他怕稍有不察便被人推下去。 所以,帝王没有朋友,没有值得他挖心掏肺的人,因为在人世间,唯独他站得最高,为了保持这个最高的位置,帝王不能有朋友。 从这个角度来说,李世民对李素的试探很正常,一个合格的,英明的帝王,大抵都会冒出这个想法,既然干了帝王这个特殊的独一无二的职业,就必须要非常在意有没有人怨恨他,心存怨念便是祸患,无数造反都是从怨念开始的。李世民当着李素的面问出这句话,已然算得上胸怀宽广无比了,怕就怕那种什么都不说不问,暗里却用眼睛阴沉地盯着他的那种帝王。 李素很理解李世民,换了他是皇帝,也会在意有没有人怨恨他。而李素之所以能无畏无惧地直视李世民探究的目光,是因为他确实没有野心。 李世民喜欢李素这种没有野心的人,可以 第四百五十八章 近乡情怯 太极宫外,蒋权,王桩,许明珠和骑营众将士仍在等着李素。 程处默先回家了,这次离家大半年,是他领军解了西州之围,并与田仁会一同将数万敌军击溃,被陛下封了一个“上轻军都尉”的衔号,从小到大程处默都没这么风光,今日回了长安,他已迫不及待想要回家,打算在他老爹和兄弟们面前显摆了。 蒋权等到李素出来,上前再次恭贺了他几句,然后行礼告辞。 蒋权也是长安人,在长安有家有父母妻小,离家数年,此刻也是归心似箭。 至于骑营剩下的百余老兵,他们原来便是右武卫所属,则要回右武卫交令,然后等候兵部的安排,他们中的绝大部分这一次都将卸甲归田,等兵部和当地官府按军功给他们分田地,方老五却老神在在站到李素身后,从此他便是李素身边的亲卫,他的未来早已确定。 老兵们在宫门前一一向李素告别,然后转身离去。 从长安城门到太极宫门,今日这一路上,他们收获了无数的爱戴目光,也得到了长安城百姓们最大礼节的尊敬,可以说,今日是他们一生中最荣耀,最辉煌的时刻,此时围观的人群已渐渐散去,老兵们互相搭着肩,嘻嘻哈哈往右武卫驻地走去。 夕阳的余晖铺洒在长安的朱雀大街上,将这群可爱的老兵们的影子拖得冗长,李素看着这群老兵的背影,心中忽然涌起无尽的回忆,耳畔依稀听到嘶哑的喊杀声,还有一幕幕并肩以命相搏的画面,曾经。大家都可以将生命交托彼此的。 “诸位,请留步。”李素忽然道。 老兵们停下,转身看着他。 李素笑了:“诸位这次交令后,大多卸甲归田了吧?” 老兵们点头。 李素又笑道:“李某这里有个不情之请,大家也知道,今日陛下封赏甚厚。实食邑五百户,就在长安城外泾阳县太平村里,那里风景甚美,民风淳朴,诸位若是不嫌弃的话,要不要考虑一下去李某的家乡?从此安享余生的太平日⌒style_txt;子,我与大家曾经一同并肩杀敌,生死袍泽的情分比什么都重要,我绝不会亏待诸位。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老兵们愣住了,大家面面相觑后,一名老兵走出来,面带苦笑道:“县子……啊,不对,侯爷的盛情,我们这些老伙计深铭五内,只是大家都是些粗鄙武夫。而且小半已终生伤残,若在侯爷的庄子里过日子。不仅会给侯爷添负担,也会让外人笑话侯爷……” 李素哼了一声:“为国征战,伤残正是你们对外人炫耀的资本,也是我李家对外炫耀的资本,不论谁敢笑话,你们只管大嘴巴扇过去。出事我来担待。朝廷的赐田很快会下来,我把它都分给你们,不收你们的租赋,每年地里所出皆是你们的,至于说什么给我添负担之类的。诸位,我们一同经历过生死,在西州城头背靠背流血厮杀,难道我李素在你们眼里如此不堪么?” 看着老兵们那一张张满面风尘沧桑的脸,李素挺直了胸膛道:“你们都来我庄子,残了的我养你们终老,病了伤了,遭灾了,惹祸了,我李家一力担之,娶妻生子李家给你们出聘礼,送礼钱,有家眷老小的只管迁来庄子里,无妻无子孑然一身的,李家给你们送终,日后想要什么只管开口,李家管你们一辈子。” 老兵们面面相觑,犹豫片刻后,忽然一人双膝跪地,朝李素大礼拜下:“我愿为侯爷府上部曲,从此祸福与共,生死不弃。” 紧接着,百余名老兵全都跪下,齐声道:“愿为侯爷部曲,祸福与共,生死不弃!” 李素眼眶湿润了,上前将众人扶了起来,笑道:“好,我们祸福与共,曾经是袍泽,一辈子都是袍泽。” 一记拳头不轻不重捶上其中一名老兵的胸膛,老兵纹丝不动,李素忽然仰天大笑,笑声仿佛传染了大家,很快大家也都笑了起来,笑声回荡在太极宫门外空荡荡的广场上,引得阵阵回音激荡。 ………… ………… 一群欢天喜地的老兵,簇拥着一位春风得意的年轻人,骑马走在城外的乡道上。 马背微微颠簸,李素的心情也随着起伏不定。 “没想到你这么仗义,把这些老伙计给收了。”王桩一路上高兴得不行,在西州这几年,王桩与骑营的袍泽们也混得熟了,日后与大家一辈子都生活在村子里,从此多了许多朋友,王桩兴奋得直咧嘴。 李素笑道:“说得我这人很不仗义似的,一起经历过生死的老弟兄,我怎能任由他们没个着落?有了他们住在村子里,我心里也踏实。” 仰首看着头顶蔚蓝的天空,李素叹道:“这一生,注定要得罪一些人,亏欠一些人,也会施恩于一些人,被人爱,也被人恨,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只求做人做事不违本心便是了……” *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 出了长安城,李素,许明珠,王桩与众人明显加快了脚步,大家都归心似箭。 长安城到太平村六十里路,仅仅一个时辰便赶到了,远远看见村口路边那棵熟悉的老银杏树,李素忽然勒马,马儿长嘶人立,众人皆在村口停住,提着缰绳在路心转圈。 一别三年,近乡情怯。 当初西州城头尸山血海里厮杀搏命,李素都没有眨过眼,然而此刻,他却发觉自己竟生出些许畏惧之心,心里乱成一团麻,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害怕什么。 转头瞥了一眼王桩。却发现王桩愁眉苦脸,神情甚至有些惶然,李素奇道:“你在怕什么?” 王桩叹了口气,幽怨地看了他一眼,道:“三年前,你忘记我咋出来的了?招呼都没打便悄悄从家里跑了。非要跟你去西州建功立业,三年来连封信都没往家里递过,我家那凶悍婆姨还不知道改嫁没有,若是改嫁倒也罢了,若是没改嫁,今日我若回去,那凶悍婆姨怕是会……” 丑陋的脸颊使劲抽了抽,王桩哭丧着脸,凄然道:“……怕是会对我悍然下毒手。西州挣的那点军功,兵部只能追封了……”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悠悠道:“这个……我还真没法同情你,我现在的心情叫‘近乡情怯’,虽然透着一股子矫情味,也算是一种很诗意很优雅的心情,而你呢,你这纯粹是贱的。放心上路吧,真被你婆姨活活揍死了。我去跟朝廷说,你的军功和封赏送你家老二了,终归让你含笑九泉便是。” 李素的安慰令王桩愈发忧愁,踯躅半晌,狠狠一咬牙,怒道:“老子杀过那么多人。岂惧一婆娘哉?简直笑话!今跟她挑明了,再敢揍老子,明就休了她,老子不过了!” 李素顿时肃然起敬:“不错啊,到底是杀过人了。这杀气,这威风,啧啧,村里走一圈连狗都不敢叫唤了,保持你现在这股气势别泄,赶紧回家去振一振夫纲,你婆姨敢不服气,亲手拾掇她!快去!” 王桩被李素几句话一煽,顿时胆气十足,仰天狞笑几声,猛地一踢马腹,单人单骑带着满身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凌厉气势,绝尘而去。 李素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忽然扭头朝郑小楼笑道:“赌一文钱,猜猜这个作死的家伙今晚回家后是个什么下场?我猜他会被揍得很惨。” 郑小楼冷笑:“赌不成了,我也是这么想的。” “换个赌法,猜他明日身上的伤痕是单数还是双数?” “我猜单。” ………… ………… 近乡情怯终归还是要回去,李素与骑营老兵们在村口转悠了片刻后,终于提缰策马往村里缓缓走去。 太平村在泾河边,走完村口那条小道,左边便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树林再往外便是那条闻名关中的泾河。 李素骑在马上,情不自禁朝泾河方向看了一眼,脑海里浮光掠影般闪过无数熟悉的画面。 三年未见她了,她是否还经常去那片熟悉的河滩边,每日托着香腮,静静地看着蜿蜒的河水,回忆当初点点滴滴的甜蜜往昔? 河滩应犹在,玉人如故否?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离开她三年了,再见到她时,眉眼是否还是当年的模样? 李素沉入伤怀的思绪,座下的马儿也不自禁地越走越慢,身后的队伍也跟着慢了下来。 许明珠一直在旁安静地看着他,顺着夫君的目光,好奇地朝河滩望去,一无所获后,不解的目光又落回他的脸颊上。 关于李素和东阳公主的事情,许明珠听说过许多,只不过那个只承载了他与东阳公主种种过往的河滩,许明珠却一无所知。 长叹了一口气后,李素扭头朝许明珠笑了笑,忽然扬鞭一甩,马儿在乡道上飞驰起来,身后许明珠和众将士急忙跟上。 ………… 茂密的树林深处,一位身着麻衣的绝色道姑静静坐在黑暗的树荫下,看着李素一行人从村口飞驰而过,珍珠般的泪水禁不住潸然而下,却死死咬着嘴唇,不敢发出半点声音,婆娑的泪眼一直盯着远处的李素,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乡道拐角处再也看不见了,绝色道姑这才幽幽叹了口气。 道姑身后站着一位宫装俏女婢,见道姑流泪,她的眼眶也跟着红了起来,哽咽道:“殿下,您昨夜便知李公子要回长安,今日大清早便坐在这里,一直等到太阳落山,痴痴等了一整天,好不容易见着他了,为何不出来与他相见?您这是……何苦啊!” 道姑流泪摇头,道:“三年没回家了,先见长辈才是正理,才是人子之道,他若见了我,怕是迟迟不肯回家,外人知道了,会说他不孝的,我怎忍心让他背负这等恶名?至于我,远远见他一面便足够了……” 道姑说着,忽然绽开了笑颜,像黑夜里乍现的昙花。 “活着回来了,也见到他了,足够了,上天已经很眷顾我了呢。”(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九章 太平归人 回家的路,伴着浓浓的乡愁,策马而驰,路边飞掠而过的,是昔日熟悉的一草一木。 似害怕,又似心急,反复煎熬,乡路弯弯绕绕间,家已在前方若隐若现。 天快黑了,夕阳最后一金色火红的余光努力铺洒在乡路上,散尽今日的最后一抹余晖。 路上乡民扛着农具,纷纷走出田陌,一天的田间劳作结束,大家都在朝一个名叫“家”的地方走去,且行且笑。 一幕幕景象那么的熟悉,连路上遇到的面孔都熟得可以脱口叫出名字。 乡路上李素和后面的百名骑营老兵终于引起了乡民们的注意,这支队伍太特别了,能在太平村弄出如此阵仗的,除了那位曾经的公主殿下,如今的道姑以外,便只有李家了。 见骑队为首之人赫然竟是李素,乡民们不由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呆呆地站在乡道边看着李素。 李素忍着心中的激动,翻身下了马,走到乡民们面前,朝一位老农笑道:“七伯伯,不认识我了?” 满脸皱皮的老农一激灵,失声道:“啊呀!是李家的娃!……不对,封县侯了咧!李县侯回来了!快回家,你爹在家等急了!快回!” 李素笑着朝乡民们招呼了一声,然后再上马。 七伯伯跟在马后不住地摇头念叨:“娃子你也太狠心了,这一走便是三年多,你爹守在家里苦啊,虽是为国征战,也……不了,快回家去!” 李素笑应了一声,打马朝家中飞奔而去。身后的许明珠和骑营老兵急忙策马跟上。 百骑在狭窄的乡道上飞驰而过,扬起一片尘土,气势如虹贯日,令乡民们纷纷侧目。 七伯伯看着李素等人的背影叹道:“才几年光景,李家真就起来了,咱太平村一百多年。终于也出了一位侯爷,风水好啊!” ………… 一路疾驰,没过多久,李素等人便到了家门口。 家仍是家,与当初离开时一般模样,没见多大的变化●〖●〖●〖●〖,<div style="margin:p 0 p 0">,唯独干净了许多,门廊的柱子油光清亮,显然今日被家仆们刻意擦拭过。 看来李素回长安并且被晋爵县侯的消息早已传回了太平村。为了迎接家主,家里刻意搞了一次卫生大扫除。只是门楣上仍挂着县子府的牌匾,显然今早骤闻晋爵的消息,家里还来不及制匾更换。 隆隆的马蹄声还在乡道上回荡,薛管家和一众家仆丫鬟已蜂拥而出,站在门外空地上神情激动地翘首而望。 待到李素下马,薛管家一个箭步冲上前,老泪纵横地拽着李素的手泣不成声。 “少郎君总算回来咧。三年多不见消息,总算回来咧……” 李素眼眶发红。强笑道:“薛叔,多年不见还是老模样,倒是有些发福了,这几年我不在家,薛叔照顾我爹辛苦了。” 薛管家摇头泣道:“不辛苦,老爷在里面等你。快去,这几年老爷见谁都摆笑脸,夜里却时常偷偷哭,别人不清楚,老汉我却是知道的。你是李家唯一的香火,可不敢出甚事啊。” 李素头,门前一众下人丫鬟纷纷朝他行礼。 转过身,见许明珠躲在骑营老兵的人群里,有些畏缩地朝里看,李素笑了,朝她招招手,许明珠咬着下唇,怯怯地走上前。 李素牵住她的手,笑道:“回到自己家了,你怕什么?” 许明珠忧虑地道:“夫君也是知道的,当初夫君赴任西州,妾身……妾身担心夫君,只给阿翁留了封书信便悄悄离家了,这几年妾身一直担着心事呢,阿翁……不会生妾身的气吧?” “夫人照顾夫君,天经地义的事,爹怎会责怪你?你想多了,走,随我一同进门拜见爹。” 二人手牵着手,跨过尺高的门槛,踏入前院内。 院里那株老银杏树仍如当年般郁郁葱葱,银杏树下,身形已微微佝偻的李道正静静地站在那里,如山岳般岿然,见李素和许明珠走进前院,李道正身躯微微一震。 李素眼眶顿时红了,泪水在眼眶中打转,久蓄而未落,二人加快脚步走到李道正身前,双膝一软,同时朝他跪拜下去。 “爹,孩儿不孝,今日终还,这几年爹受苦了。” 许明珠泣道:“阿翁恕明珠不孝,这三年未曾侍奉榻前尽孝道,明珠给阿翁赔礼了。” 李道正老脸也布满了泪水,抖索着伸出手,将二人扶了起来。 “回来就好,平安就好,不怪你们,为国征战是正道,侍奉丈夫也是正道,家里有管家有下人,我能受什么苦?倒是你们……这三年,你们受苦了,看,以前多水灵白净的俩娃子,如今人瘦了,也黑了,真不知你们在外面受了多少苦楚……” 泪痕未干,李素却笑着摇头道:“我们没受苦,真的。孩儿在西州当官呢,当官怎会苦……” 李道正叹道:“莫诳老子,西州早有军报传回长安,王家老二都跟我咧,西州守得苦啊,几千守军对几万,杀得城里城外尸山血海,只剩了几百人,最后还是我大唐胜了,听王家老二了以后,我几天几夜睡不着觉,外人来家里道贺,恭喜我生了个有出息的儿子,为大唐立了大功,我把他们一个个轰出了门……世人只见我儿立了多大的功劳,杀了多少敌人,为国鼎定了多大的疆土,可是……有谁问过我儿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在鬼门关前来回蹚了几次,这几年饿了吃的什么,冷了穿的什么,受了委屈哭没哭过……” 李道正哽咽得不下去,使劲抹了把泪,叹道:“不咧,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为国征战也算尽了本分。一次两次,够够的咧,以后陛下再召你出征,老子去太极宫撞柱子死给他看!走,都进屋,洗一洗风尘。吃顿家里的饱饭。” 完李道正当先走进前堂,李素静静看着老爹的背影,曾经挺拔笔直的身躯,如今竟佝偻得像个迟暮的老人,离家仅仅三年啊,这三年里,他心中的苦楚,有没有人问过? 夫妻二人快步上前,一左一右扶住了李道正的胳膊。李道正挣了几下,瞪着通红的眼,倔强地道:“干啥?我还没到老得走不动的光景,不需要你们扶!” 李素愈发心酸,强笑道:“好,不扶,爹您正当壮年,身子骨比孩儿都强。当然不需要扶。” 李道正脚下一顿,叹道:“素儿啊。你当了多大的官,封了多高的爵,爹心里并不看重,爹要看到你一辈子平安活到老,你啊,少年心性。当初若少显摆本事,多忍一忍是非,也不至于落到差丧命西州的下场,……咱们住的地方是太平村,为啥叫‘太平村’?先人们就是要告诉后辈处世的道理。人活一世,‘太平’二字,比‘富贵’重要。” **************************************************************** 风尘仆仆回到家,李素与许明珠终于吃到了熟悉的家里的饭菜,饭后撑得不行,打着饱嗝儿在前院里散步消食,然后命人搬了几张摇椅置于前庭,再叫了一壶酒,与老爹坐着聊了一阵,将这三年来的滴滴一丝不漏地跟李道正了一遍,李道正听到血战西州处时,已然是心惊肉跳,然后连连叹息,再看李素时,已是一脸后怕和庆幸。 睡在自己熟悉的卧房里,李素总算睡了三年来最踏实的一觉,一觉睡到快中午才起,打着呵欠伸懒腰时,早早等候在外的丫鬟们赶紧端上水,服侍李素穿好衣裳,李素迷迷糊糊耷拉着眼,木偶般任由丫鬟们在他身上套里衣,圆领长衫,玉带,纱冠等等,穿戴整齐后,又打水给他净面,还将他专用的牙刷洒上细盐,塞进他嘴里进进出出,一直重复这个很流氓的活塞动作…… 直到一切做完,李素这才清醒了,打了个长长的呵欠后,满足地发出一声叹息。 封建社会士大夫腐朽堕落的生活,终于回来了! 既然自己已是侯爷,家里该扩建了,而且还要买一个乐班和一批歌舞伎回来充充门面,李家清心寡欲的寒酸排场,程处默已不止一次吐槽过了,以后定让这些狐朋狗友嗨起来…… 思绪不停发散,然后,李素忽然发现一个很严重的事实现状……貌似自己刚刚损失了几万贯,家里已没钱了。 无比幽怨地叹了口气,接着李素的心情忽然火热起来。 昨日回家时已天黑,来不及去河滩,今日的天气似乎……不错啊。 想到这里,李素急忙走出卧房,朝门外走去,前院里遇到老爹从田里回来,李素匆匆打了声招呼便走了,李道正叫了半天没叫住。 重重叹了口气,李道正刚跨进前堂,前堂屏风后,一道消瘦的丽影轻悄走出来。 李道正一愣:“素儿刚刚出门了,你看见了么?” 许明珠垂睑头:“看见了。” 李道正忍不住道:“你知道他去见谁吗?” 许明珠沉默片刻,道:“知道。” “你不生气?” 许明珠摇摇头,强笑道:“不气,我与夫君,还有……她,来我才是冒然闯入的人,怎会气她呢?夫君心里有我,便够了,夫君心里也有她,可见她定然有令夫君欢喜的地方,其实……我也很想见见她呢。” *************************************************************** ps:近日状态不太好,也许因为快过年了吧,心里始终静不下来。。。(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章 故地重逢 相思,整整三年了。 李素走在去河滩的路上,心里忍不住苦笑,这一次,他的脚步不再那么轻盈如风,比以往多了几分沉重。 以前心里满满被占据的都是东阳,然而,这三年里与许明珠共同扶持,共同患难,赶不走,骂不走,甚至为了他不惜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去挟持玉门关守将出兵,这个傻女人做了这么多,曾经被东阳满满占据的地方,不知不觉为她空出来了一块,然后,她住进了他的心里,从此,李素多了一份牵挂和习惯。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润物无声,如影随行,可是,她住进来了,就是住进来了,赶不走,也不舍得赶。 走在去河滩的路上,李素不停在拷问自己,心里怀着无尽的愧疚,因为他对东阳的情意已经不纯粹,不完整了。 可是,他还是想见她。 于是,脚步尽管迟缓,却仍一步一步朝河滩走去,每一个脚印都深嵌在泥土里,如同他在自己人生里留下的每一个不合时宜的痕迹。 河滩边仍是一片坑洼的碎石平地,李素踏上河滩,顿觉一阵恍惚,有种隔世的沧桑。 河滩边空无一人,东阳没在,李素抬头看了看日头,已是午时后,于是笑了笑,找到了那两块熟悉的平整石块。 两块石头有特别,比河滩上别的石头更光滑,甚至能倒映出人的影子,显然有人经常拂拭。 李素掏出一块方巾,细致地擦了擦,然后放心地坐下,静静看着波光粼粼的河水发呆。 发呆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过了半个时辰。静静听着河滩边树林里的蝉鸣,聒噪中带着几分宁静,久违的无聊且惬意的生活,李素觉得自己的人生终于回到了正轨,重新恢复了混吃等死的美好日子,于是李素又开始犯困了。脑袋一耷又一耷,和原来的生活轨迹一样,听着蝉鸣,睡个午觉,醒来再好好思考一下人生…… 眼皮快要阖上时,李素的身前出现了一双道士穿的十方鞋,鞋子巧玲珑,脚型精∴∴∴∴,<div style="margin:p 0 p 0">致如弓,里面穿着雪白的足衣。目光顺着鞋子再往上,一身黑白相间的百衲道袍出现在眼前,李素瞳孔一缩,便看见一张布满了泪痕和浓浓思念的脸,那张脸,三年来无数次在梦里出现过,熟悉得每一个毛孔都仿佛承载着自己的相思。 “你来晚了,以前都是午时便来的。”李素朝她微笑。眼眶却发红了。 “我……贫道,贫道清早便来了。一直坐在树林里……”东阳抽泣,不甘被冤枉似的争辩着。 李素扭头朝不远处的树林看了一眼,含泪笑道:“你见我来了,为何不出来与我相见?” 东阳垂头,抽泣道:“我……贫道想看看你的背影,一直看着。你离开太久了,我怕出现在我眼前的,仍是一场梦里的虚幻,怕梦会醒,怕是一场空欢喜……” 李素站起身。拉过她的手,东阳似觉不妥,红着脸挣了几下,力气很,似拒还迎。 李素不顾她的挣扎,霸道地将她搂进怀里,紧紧的,如同拥抱着自己今生最珍贵的珍藏。 “不是梦,我回来了,真的回来了……”李素深吸着她发鬓熟悉的清香,梦呓般呢喃。 东阳被他搂进怀里后,终于不再挣扎,瘦弱的肩膀抽动了几下,忽然放开了戒律和身份,放声大哭起来。 “你怎如此狠心!一别三年,音讯皆无,你当我是什么?闲暇时的消遣么?” 东阳一边哭一边抡着拳头,一拳又一拳,不轻不重地打在他的后背上,尽情宣泄着三年来的委屈和愁怨。 李素仍紧紧抱着她,心中无比疼惜,三年了,她比当年更瘦了,拥在怀里仿佛只剩了一把嶙峋的骨架,如一片柔弱无依的柳叶,一阵风便能将她带去天边。 不知在他怀里温存了多久,东阳尽情宣泄完久抑的情绪后,终于稍稍平复下来,发觉自己一个出家人竟和男子保持着如此伤风败俗的姿势,不由万分羞涩,急忙推开他。 “不,不行的,我……贫道,贫道犯戒律了……”东阳红着脸退了一步。 李素嗤地一笑:“行了,别‘贫道’了,满天下的道士道姑,就数你最富裕了,还好意思称贫道,亏不亏心?真正的贫道杀了你的心都有了……” 东阳本来满腹伤怀激动,情绪动荡之时,被李素忽如其来的这一句刺激到了,顿时破了功,噗嗤一下笑了出来,顺带着鼻孔都吹起了一个大鼻涕泡儿。 李素咦了一声,万分嫌弃地撇嘴。 东阳气急败坏,抡起拳头使劲捶他,怒道:“三年不见,你这张嘴越来越坏了!” “女人就是没见识,这叫口才,懂啥!”李素笑着一边躲闪一边争辩。 二人就这样闹成一团,河滩边回荡着阵阵笑声。 一阵打闹过后,原本些许的陌生感顿时消除,仿佛从未分别一般,又回到了当初无忧无虑的情景。 ………… 笑累了,闹累了,二人再次坐回石块上,背靠着背,仰头望着蔚蓝的天空。 今日没有沉默,都存了一肚子的话,迫不及待向对方倾诉。 “你这几年过得好吗?”二人竟异口同声问道。 问完二人一愣,接着又笑开了,东阳嗔道:“我先问的,你先答我。” 李素笑道:“我过得不错,真的,西州那地方虽然贫瘠,但你父皇遣我过去是当官的,再贫瘠的地方,当官的总不会太清苦,每日我便在大营里搭一个凉蓬,叫将士们去城里的胡商那里买西域的时令瓜果,喝着冰凉的葡萄酿,眯着眼睛晒太阳,不夸张的,如果身边再多几个碧眼胡姬,那日子简直跟神仙没两样了……” 东阳捶了他一下,嗔道:“莫糟蹋了神仙,哪有中土的神仙搂碧眼胡姬的?也不怕老天降雷劈你。” 李素笑道:“差忘了,你已在道教入伙了,以后你是神仙那一边的,听不得别人糟践你的同伙……” 胳膊又被狠狠掐了一下,东阳气道:“又得这么难听,什么入伙,什么同伙的,当心道君听到了饶不过你。” 螓首轻轻靠在李素的肩上,东阳幽幽道:“你只管诳骗我,在我面前只好的,不坏的,西州什么地方,你当我不知么?这几年我每日都盯着西域地图,那上面白茫茫的一片,除了风便是沙,方圆千里孤立无援,我也遣侍卫找过几个胡商,打听西州的风土,那里……根本是不毛之地,吃的喝的用的俱无,刮一阵风便能将半个城池埋了,似你这般娇惯又爱干净的人,真不知你这几年是如何撑过来的……” 东阳着着,眼中又流下泪来,哽咽道:“……更别西州还处在群狼环伺之下,半年前从西州传来的军报,我也看了无数遍,一个字一个字的数着看,守城那一战,是我大唐自立国以来最惨烈的一战,看到军报时,尽管我已知西州大捷,你也平安活着,可是仍然偷着哭了好几天,五千守军,最后活下来的只有寥寥数百,当时的你,实不知怎样的凶险,艰难,李素……这几年,真苦了你了,我的心,一直为你疼着,直到今日,直到此刻,直到见了活生生的你,我的心还在疼……” 李素反手举过头,揉了揉她的头,笑道:“不管怎么,我活下来了,挺过了这一关,人生又是一片坦途,打不死我的,只会让我更强大。” 东阳头,话题却徒然一变。 “听……你的夫人也跟着你去西州了?而且为了你,还做了许多……匪夷所思的大事?” 李素头:“不错,她也是个好姑娘。” 东阳轻轻拽了拽他的袖子,道:“她到底做了什么,跟我。” 李素叹了口气,将许明珠这一路为他付出的滴滴娓娓道出,东阳神情先是钦佩,再是惊讶,最后珠泪涟涟,泣不成声。 “你……你明明是个混帐,何德何能,竟娶如此贤妻……”完东阳不知出于什么心理,还狠狠掐了他一下。 李素苦笑道:“夸她我并不反对,但也没必要为了夸她而狠狠踩我一脚吧?怎么我也是你父皇赞不绝口的少年英杰啊。” 东阳擦了擦泪水,嗔道:“英杰都不知藏哪个山洞里去了,才把你这号英杰放出来招摇过市,祸害人间,老天真瞎眼了!” 幽幽一叹,东阳轻声道:“李素,以后你要好好待你的夫人,她是个好女人,扪心自问,她为你做出的这些事,我都不一定能做得到,老天终究是公平的,拆散了我们的姻缘,却还是补偿了你一段更完美的姻缘,跟她相比,我不如她。” 李素转过身,搂紧了她,叹道:“你不比她差,你也为我舍命付出过,老天待我不薄,赐给我两个完美的女人,今生但能做到不负你和她,已是我一生最大的成就……” 绵绵的情话,听得东阳面红耳赤,羞得把头埋在他怀里,偷偷的笑,笑靥如春花。(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一章 长安秘辛 三年,总有许多物是人非的变化。 李素自己也变了,说不出具体变在什么地方,经历了惨烈的战争后,李素外表仍和以前一样嘻嘻哈哈,时常没个正经,但只有他最清楚,自己的心态也不知不觉发生了改变。 东阳沉浸在重逢的喜悦里,并没有察觉到他的改变,李素自己也隐藏得很好,一个从战场下来,手里还攒着无数条人命的人,站在东阳面前甚至都感觉不到他身上的戾气,仿佛还是从前那个混吃等死懒得令人发指的灿烂少年,可是,心中终究多了一股子无法言喻的不同寻常的东西,说它是凶性也好,沧桑也好,终归与当年不同了。 说起西州经历,李素刻意轻描淡写,只拣一些有趣的好玩的话题说,对于那几次守城之战的惨烈,反倒是寥寥数语带过。 有情人见了面,东阳心满意足地回去了,回去继续跪在道君像前,有口无心地念诵经文,或许夜深人静时,会想起李素拥抱他的甜蜜时刻,然后把头蒙在被褥里羞红了脸,三年来平静无波的修行,从李素回长安的那一天起,宣告破功。 修道斩不断凡心,终究不是真正的道门中人。 ………… 李素也回了家,与东阳只是短暂见一面,来日方长,不争朝夕,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首先必须见一见王家老二王直。 王直是李素在长安城埋下的一步暗棋,这颗棋子事实证明很有用处,关键时刻甚至救了自己的命。三年了,李素与王直未通消息,也不知他发展得怎样。 王直来得很快,李世民昨日命宦官在长安城内众目睽睽之下接连三道圣旨封赏李素。此事已满城皆知,如此风光的封赏,大唐立国以来也无人能及,王直昨日便夹杂在围观的人群里,涨红了脸力竭声嘶地叫好,只是李素没听见。李素进宫后,王直便马上出城回了家,等待李素和大哥回村。 昨夜李素回家后与家人团聚,王直很识相没去打扰,知道今日李素风风火火要去见东阳,王直还是很识相没打扰,一直到李素与东阳告别,满面春风往回走时,王直终于像社会上的不良少年抢劫放学后的小学生似的。在村口的银杏树下堵到他了。 李素很吃惊,呆了半晌才确定堵自己的不是仇家,是兄弟,于是快步上前,兄弟二人使劲拥抱了一下,王直嘿嘿笑了两声,接着整张脸便垮了下来。 “正说要去找你,你便来了。走,找个地方说说话。”李素勾着王直的肩往树林里走。 王直深深打量了李素一番。叹道:“瘦咧,也比以前黑咧,看来你在西州的日子过得很苦啊……” 李素在他面前没隐瞒,苦笑道:“命都差点丢了,黑一点瘦一点算个啥……” 王直眨眨眼:“你咋不问问我大哥为何没和我一起来见你?” 李素嘁了一声,鄙夷地道:“还用问吗?你这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出现在我面前。说你‘如丧考妣’吧,未免对你爹娘不敬,剩下就只有一个可能了,……你家老大这会子怕是还躺在床上直叫唤吧?” 王直颇惊讶地道:“你咋知道?” 李素冷笑:“三年前招呼都不打偷偷从家里跑出去,非要跟我建功立业。三年来音讯全无,这种丈夫虽没有‘人人得而诛之’那么严重,至少也该是人人得而抽之,若家里的婆姨是个温婉可人逆来顺受的女子也就罢了,偏偏他的婆姨一身盖世武功,无风也能掀起三尺浪的狠角色,你家老大回去若不挨打,那就没天理了……” 王直大感敬佩,高山仰止的姿态朝他拱了拱手:“兄长所料丝毫不差。” 李素悠悠问道:“你家老大被揍得惨吗?几级伤残了?” 王直挠了挠头,叹道:“昨夜我王家真是鸡飞狗跳……兄长刚一脚跨进门,迎面便见着了家人,我娘还没来得及上前抱头痛哭,兄长便中了我大嫂的暗算,一棍子敲在脑后晕过去了……” 李素脸颊抽搐了几下,虽然没亲眼见此情景,也能深深体会王桩的痛苦,再看王直一脸戚戚焉的表情,二人都觉得自己后脑不太舒服,很有默契地同时抬手摸了摸后脑勺。 “所以,你家老大一直晕到今日?”李素问道。 王直叹道:“若能如此轻易事了,倒是兄长的造化了,三年音讯全无,岂是一记闷棍能交代得过去的?我兄长被揍了大半夜啊,大嫂一边哭一边揍,兄长一边惨叫一边挨揍,那光景,啧!” 王直摇头,露出深深的惊惧之色,叹道:“我家这大嫂什么都好,就是脾气太暴躁,兄长这一次惨遭大嫂毒手,怕是要躺个十来天才能下地了……” 李素见王直悸怖的模样,一时也找不到什么话安慰他,措辞半晌,冷不丁道:“你大哥伤得重吗?” 王直点头:“大小伤约摸十几处,轻则淤青,重则骨裂……” “单数还是双数?”李素期待地看着他。 “啥?”王直茫然。 “你大哥身上的伤是单数还是双数?” “这个……何出此问?” “我昨日与郑小楼打了赌,赌你哥身上的伤是单是双,赌注高达一文钱之巨,郑小楼赌单,我赌双,等下回去你帮忙数数,叫你哥争点气,身上的伤最好是双数,如果不是双数,你就狠狠心,再给你哥来一记猛的……” 王直无语地看着李素,叹道:“我家兄长有你这种朋友,实在是……” “实在是高山流水,积了八辈子大德,行了,深情厚谊皆在不言中,我懂的,……说说你的情况吧。这三年混在长安城,长进了没?” 提起事业,王直立马将他兄长的伤势抛诸脑后,并且一扫方才的颓势,神情变得眉飞色舞起来。 “这三年我混得太好了,早已非昔日混迹两市的闲汉。而是真正的风头人物了,不信你去长安打听打听,路上随便问个人,问他知不知道长安王闷棍……” “等等,王闷棍是谁?”李素适时打断了他。 王直翘起大拇指,指了指自己,自豪地道:“当然是我,因我在与长安城里的闲汉拼斗时擅长背后敲闷棍,久之。长安城各路英雄人物送我这个雅号,以示敬意……” 李素:“……你继续说。” 王直继续眉飞色舞:“这三年实可谓长势喜人……” 李素不得不再次打断他:“你在长安城里种菜了?” “我的意思是说,这三年我手下的闲汉多了许多,长安城里的地盘也扩大了,不止混迹于东西两市,城里一百零八坊,我王闷棍能说上话的地方少说也有六十坊,不仅结交了各路英雄人物。连坊官和巡街的武侯也有不少与我称兄道弟,常有来往……” 李素笑着朝他拱拱手:“原来竟是王闷棍大哥当面。久仰久仰。” 王直撇了撇嘴:“恶心我是吧?这几年靠着你的资助,我才在长安站稳了脚,若是没有你站在我背后,谁知道我王直是哪路货色?” 李素叹道:“可我也没教过你敲别人闷棍,所以,你也别妄自菲薄。你的名声都是靠自己的实力得来的,特别是敲闷棍的名声。” “那倒也是……”王直很不谦虚地收下了李素的赞美,道:“按你当年的嘱咐,这些年我不但结识坊官武侯,朝中那些国公权贵家的厨子。管家,仆役,很多也有几分交情,如今长安城里大大小小的消息,包括朝堂里的传闻和风向,我都能打听出一二了,李素,你回长安了,这是好事,但长安城的水太浑浊,日后你免不了会牵扯进一些事情里,我虽然帮不上你太多的忙,但打探消息或是散播流言之类的小事,我自问还是能帮你担待一二的。”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笑道:“客气话我就不跟你说了,往后要用到你的地方还多着,从今日起,你我的关系还是低调一点,莫再让任何外人知道了,有你在背后支撑着我,我终于不再孤单,日后你兄长要做官做武将的,他和我一样都将是明面上的人物,很多不可为不便为之事,便只能靠你帮忙了。” 王直点头:“放心,当年你安排我进长安城结交各路人物,为的也是今日,我幸不辱命,事情办得多少有几分模样了。” 停顿片刻,王直忽然笑道:“你在长安城里的仇家很少,不过来头太大,这几年我也刻意帮你留意了,如今的太子殿下……,呵呵。” “太子咋了?” 王直笑得有点神秘:“这位太子殿下,越来越不争气啦,几年前还装得有模有样,什么熟读诗书啊,温文有礼啊,垂视民间疾苦啊等等,装了这些年,约莫装得有点不耐烦了,这几年种种劣性都暴露了,朝堂里很多大臣对其行径直摇头,连陛下都被他惹怒了许多次……” 李素好奇地眨眨眼:“他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 王直开始掰着手指数落:“年岁越长越胡作非为,尤喜稀奇古怪的物事,去年趁陛下出征薛延陀,太子留长安监国,东宫属官为讨其欢心,竟出动太子右卫率百人抢掠长安东市,长安的胡商遭了殃,但凡形状古怪,用料珍贵的酒器酒鼎,珍禽异兽,还有相貌上等的碧眼胡姬等等,都被抢进东宫,以供太子亵玩……” “当时朝中的魏徵等人看不过眼,朝会时直诉其过,太子大怒,竟欲杖责魏徵,啧啧,连陛下都不敢轻易责罚的铁骨铮臣,太子却眼都不眨便下了谕令,听说当时魏徵站在太极殿内气得都快晕过去了,幸得长孙无忌当殿阻止,魏徵才免于被罚,这件事闹得很大,陛下得胜还朝之后,魏徵和御史台多位言官上疏,历数太子之过,陛下气得不行,回长安的当日便把太子叫进宫里严厉训斥,并着令登魏徵府上认错……” “太子表面认错。心中不服,回到东宫后,谓属官曰,朝中诸臣多倚老卖老之辈,他年我若为帝,必尽驱以涤旧朝气象。肆吾所欲。这话不知被谁传了出去,陛下龙颜大怒,又将太子叫进宫里呵斥训诫,没过多久,陛下便特赐魏王泰两扇九翅玉屏仪仗用物,据说九翅玉屏这东西,非帝王和储君不能用,今上赐予魏王,长安满城皆惊。废储立魏的风言越传越盛,朝中接连数月动荡不安……” 王直说了一大通,李素听得很认真,每个字都细细咀嚼琢磨了几遍,然后笑着缓缓道:“这位太子殿下……真是花样作死的急先锋啊,今上正是春秋鼎盛的年纪,他这当太子的却等得不耐烦了,说来也是。贞观元年被册立太子,这都等了十几年。陛下还是龙精虎猛,他这个太子说是大唐储君,实则时常被训诫呵斥,被人品头论足,太子当得连孙子都不如,也该到了沉不住心气的时候了……” 王直眨眨眼:“这些传闻对你有用么?” 李素笑道:“当然有用。我久离长安,对如今的大唐都城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幸好有你在,不然我出门就会闯祸……你再跟我说说。当年使计送入东宫的那位妖艳小受……咳,妖艳男子称心,如今怎样了?可讨得太子欢心?” 王直神情古怪地笑:“那个称心,呵呵,真是天生的媚骨,可惜生错了性别,不过,就算是男子,也足够祸国殃民了,你去西州的第二年,也不知这称心使了什么狐媚手段,被太子捧在手心里当成了宝,这几年太子经常召其侍寝……” 王直说着,面带迷茫之色,道:“这事我一直没弄明白,男的跟男的……咋弄?” “不许歧视,爱情不分年纪,也不分性别的,等你多活一千年就知道,有时候连物种都不是阻碍,正所谓条条大路通长安,水路走不通,还可以走旱路嘛……”李素义正严辞地道:“继续说,称心后来怎样了?” “称心啊……按你的吩咐,称心这几年一心蛊媚太子,去年六月太子携称心出游,路上太子的马惊了,太子趴在马背上惊恐至极,称心当时倒也灵醒,飞身将太子从惊马上拽下来,勉强也算救了太子一命,自己却被马蹄踏伤,将养了两三个月,从此以后,太子对称心实可谓言无不从,恩宠至极,而称心也不负所望,一门心思开始撺掇太子干伤天害理之事,去年东宫属官尽出,抢掠胡商珍奇和胡姬等等,说是太子喜爱,实则全是称心背后撺掇的,太子的名声如今引得满朝文武不满,皆称心之功。” 李素目瞪口呆,喃喃道:“当初原只是无意布下这步棋,没想到……称心这家伙还真是天生的祸胎啊。” 王直笑道:“这步棋走对了,听说如今不仅满朝文武对太子不满,连陛下也对太子失望之极,好几次密召东宫左庶子于志宁,杜正伦等人入宫,垂问东宫诸事,并厉谕东宫诸官对太子严加督导,使其勤勉向学,体察疾苦,不可荒嬉废学,骄奢**逸,东宫诸官对太子所言所行劝谏无数次,可惜太子不纳,陛下也常闻太子所为,对他愈加失望了,据说今年初时,陛下召长孙无忌进宫饮宴,席间常有恼怒怨恚之言,似有易储之意……” 王直说得滔滔不绝,李素神情越来越舒缓。 欲使其灭亡,先使其疯狂,李承乾如今做尽天怒人怨之事,对李素来说,确是喜闻乐见,他每做一件丧德失心的事,便意味着他离万丈深渊更近了一步,只是他并未察觉罢了。 王直看着李素渐渐舒缓的表情,笑道:“当初你惹上这个大仇家,我这几年一直为你捏把汗,可是若照如今看来,根本不消你动手,你这个仇家自己就能把自己带进绝路。” 李素摇头道:“太子不会轻易废掉的,别忘了当今陛下是怎么登的基,呵呵,玄武门之变是个禁忌,十多年过去了,天下士子百姓仍耿耿于怀,为天下安定计,大唐的下一代帝王必须立嫡长子,至于格外恩宠魏王,只不过是陛下的一种平衡手段罢了,做给太子和朝臣看的,太子平日的丧德失行之举,终归不会成为被废黜的理由,除非……有朝一日太子造反了,陛下才会废了他。” 王直挠挠头:“你说的这些,我不太懂,幸好你回长安了,便直接告诉我,下一步我该做什么?” 李素神情一肃,正色道:“眼下有一件事,还真得你亲自去办……” 见李素如此严肃,王直的表情也变得肃然起来,沉声道:“你尽管说,赴汤蹈火也给你办妥了。” “没那么严重,还是刚才说过的,你回家去数数你哥身上的伤口是单是双,如果是单数,给你哥再来一记猛的,把伤口变成双数,切记数清楚,我押了一文钱呢。”(未完待续。) 今天请假,明天再更 快过年了,吃喝应酬特别多,外地的朋友同学都回来过年,免不了凑一块吃吃喝喝,互相吹吹牛皮,说点想当年如何如何,看如今又如何如何之类脸上贴金的废话,然后各种互相崇拜互相追捧,喝得五迷三道的同时,彼此的虚荣心也得到的最大的满足,挺好的,说的听的都别太认真,情当是舒缓了压力,让心态不至于往黑暗扭曲的不良方向发展,这就是吃吃喝喝吹牛皮赋予我们人类的重大意义。●⌒頂點小說,x.。。 老贼是个没出息的,朋友同学里我算混得最差,长得虽说面若冠玉唇红齿白,但谁叫我这么任性非要靠才华混饭吃呢,说起我在写书,别人一脸莫名敬畏,啊呀,知识分子,牛逼什么的,刚刚小小满足了一下虚荣心,还没来得及摆出一个春风得意的造型,转脸又补我一刀,“每月挣多少?” 俗!我都知识分子了,谈钱有意思么?还能愉快聊天喝酒么?能问点提神醒脑的问题么?没话聊了可以闷头喝酒么?哪怕祝愿一下世界和平我也当你是谦谦君子了,非要问这种戳心窝子的话么? 于是,聚会后期我沉默了,一口接一口的喝酒,正所谓“酒入愁肠,化作憋屈泪”,然后。。。我喝多了,今天头痛了一整天,想死,想把脑袋剁下来修理一下。。。 以上,就是满含老贼血泪的请假单章。。。 嗯,明天继续更新。。。(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二章 登门拜访 王直只是王直,他不是李素。『≤頂『≤点『≤小『≤说,x. 所以他无法跟上李素跳跃的思维,跟李素这种人说话很累,前一刻还一脸阴谋算计太子,下一刻李素的思维便跳到一文钱的豪赌上去了。 心很累,不想跟他多说话了,回长安跟小弟们喝酒吃肉骂娘才是他应该过的日子。 “大吃大喝随便,但该做的事情还得做,王直,你们需要一点改变了。”李素正色看着他道。 王直狐疑地看着他,试探道:“你这句话……跟你赌的那一文钱没关系吧?” “这次是正经话。”李素很严肃。 再三确定李素的思维没有再跳的迹象后,王直这才认真道:“我和手下的兄弟本就是按你的吩咐聚拢起来的,它是你暗中埋在长安城里的一步棋,你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若说那些闲汉个个为你赴汤蹈火,这个我办不到,不过帮你跑跑腿,打听打听消息,或是造个什么谣言,对他们来说还是很容易的,你要怎么改变,尽管说,我回去就办。” 李素沉吟片刻,压低了声音缓缓地道:“你如今也算是长安城市井里的一号人物了,手下也聚拢了一堆人,我虽不知你的那些手下对你到底有多忠诚,不过可以想象,这才短短几年的功夫,你的手下恐怕还谈不上什么忠诚,顶多也就是个狐朋狗友的性质……” 王直不服气地掀了掀眉,似乎想反驳,结果认真想了想后,不得不承认李素没说错,只好颓然叹了口气。 李素似看穿了他所想,笑道:“泄气个啥?短短三年能有这般气象。已然很了不得了,‘忠诚’这个字眼很可贵的,别以为人家见了你纳头便拜是好事,遇到这种人,马上拖出去埋了,这种人不能用。你的那些手下目前与你是各取所需,这并没有错,街上的闲汉都是讨生活的,拿钱买他们的忠诚也是一种法子,只是作为他们的首领,你自己要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这样的‘忠诚’其实并不牢靠,想得到真正的忠诚,不仅要花钱。也要花感情,你对他们好,时刻关心,处事公道,树立威信,自然便得到了忠诚……” “我刚才说的改变,是你们这个群体的结构……听不懂吧?没关系,我其实也挺喜欢看你这一脸无知的样子。非常的赏心悦目……意思就是说,你目前在长安城算是扎下了根。但你们还只是一盘散沙,所以,你需要在这些人里面找几个真正的心腹亲信,这些心腹亲信必须是可以为你出生入死,可以交托大事,可以为你卖命的。别告诉我你混了几年连这几个人都找不出,那你就太失败了。” 王直不停点头,这次有了底气,挺起胸膛道:“有。” 李素盯着他的眼睛,沉声道:“真有?” “真有!有五六个。属于那种我要他们的脑袋,他们可以眼都不眨的自己割下来送给我的,我王直混迹长安多年,多少也干过几桩人事,这五六个人,我对他们有再造之恩,他们的品性我也暗中观察过了,没得挑,个个是磊落汉子。” 李素笑道:“看来我还真小瞧你了,你这几年真的不错。” 王直也笑道:“多少比以前还是有长进的,不然白糟蹋粮食不成?” “有五六个心腹亲信,长安城里的架子便可以搭起来了,你把这些亲信都分派到长安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坊间,给他们找个房子住下,另外将你的所有手下全部均分给他们,由他们来管理,而你要做的,便是管好这五六个亲信,抓权,也抓钱,并且在他们中间树立起绝对的威信……” 王直听得满头雾水,不停的挠头:“这样做……到底为了啥?以前那样不行吗?每天大家聚在一起吃吃喝喝,几碗酒下肚,哼哼唧唧几句,散了席天大的事都给办了,为啥要把手下全部分散给那几个亲信?” 李素叹了口气:“因为无论是组织还是犯罪团伙,要想长久生存下去,内部的管理结构必须严谨,初期一团糟无妨,但是手下人马多了,已经渐渐形成势力了以后,再这样下去可就不行了,必须要立规矩,‘规矩’懂吗?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犯罪团伙也要有犯罪团伙的团规……” 王直:“…………” 李素朝他眨眼:“是不是听不懂?” 王直猛点头。 “听不懂就对了,听不懂说明道理很深,很深的道理一般都是好道理,你只管崇拜仰视便是,仰视完了照我的话去做,别的不要多想,以你的脑子,肯定也想不明白。” 王直的目光顿时变得很幽怨:“最后一句我听懂了,应该不是好话……” “啧!夸你呢!咋听不出好赖话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把手下全分散出去,遍布长安城的每个角落?” 李素肃然道:“对,全分散出去,不过要做得不显山不露水,以后你也要慢慢淡出这些手下的视线,再过一两年,真正知道你的人只能是你那五六个亲信,这几个亲信之间互相不统属,不联系,各过各的日子,需要这股势力办事时,由你暗中遣人吩咐那几个亲信,你不必露面,只需等结果,至于这一摊子平日的开销花费,仍由我来负担,你负责把钱分配下去,记住,财权必须要握在你手里,这是绝对不能交给任何人的。” 王直疑惑地看着他:“我咋觉得这个做法……有点古怪呢?李素,你这么安排,到底想做啥?” 李素叹了口气,道:“我只想在这纷扰复杂的长安城里活下去,如果可以的话,活得如鱼得水就更好了……” ***************************************************************** 回到长安后,日子仿佛回到了当初的平淡,安逸。 杀伐声远去,曾经浴血厮杀。沙场搏命的画面,如同成了上辈子的记忆,遥远得好像隔了一层淡淡的薄雾,脑海里只剩一片氤氲的朦胧景象。 如何安享太平日子,成了目前困扰李素的最大问题,想来想去。还是双手双脚摊成一个“大”字形状,躺在床上活活懒死比较符合李素的性格。 长安的夏天不见得比沙漠凉爽,同样燥热得令人心烦意乱,恨不得把自己泡在冰桶里过完整个夏天。 回到长安已整整三天,李素见过东阳和王直后,便躺在家里不分昼夜睡了三天,到第四天的清晨,李素伸着懒腰打着呵欠,神清气爽的走出房门。原地蹦达了几下,发现自己已满血满蓝了。 休息够了,该办的事情还得办。 首先要做的便是进城,拜望各位长辈,特别是牛进达和程咬金,牛进达是李素的授冠人,从礼法上来说,这层关系已相当于血脉亲人了。至于程咬金……这位魔王应该归入惹不起也不敢躲的那一类,不能怠慢。更何况他让长子领庄丁千里驰援西州,这份恩情比天大,必须拜望回礼。 既然是“拜望”,便不能缺了礼数,礼物是必须要备齐的。 打开李家的库房,灰尘夹杂着蛛网。里面空荡荡的能跑耗子,李素当时心便凉了半截。 果真空了,库房里面十几串铜钱凄寒落魄地躺在木架子上,除此别无他物。 许明珠对驰援的玉门关将士和程家庄丁许下的承诺,回到长安的当天便兑现了。李家这几年的香水和白酒买卖积累下来的家底,一夜之间全搬空,如今李家说起来是侯爷府,谁都不知道其实整座侯爷府里只剩下十几串钱过日子。 回来后圣旨有赏赐,李素当时没听明白,除了“泾阳县侯”的爵位外,似乎黄金丝帛和田地什么的都有,只不过朝廷的赏赐发放下来是需要时间的,旨意要在三省核实,再转到户部,户部再转到度支司拨付,没有十天半个月下不来。 李素呆呆看着空空如也的库房,许久之后,失魂落魄地关门转身,仰天长叹一口英雄末路般的悲怆之气。 穷成这样,日子可怎么过?教他如何愉快的安享太平? 更重要的是,教他拿什么买礼物拜望那几位德高望重蛮不讲理的长辈? 左思右想,李素决定先去拜望牛进达。 拜望长辈也要讲顺序的,先挑相对比较讲道理的,最难对付的留到最后。 于是李素吩咐下人备马,带上郑小楼和几个老兵,情当是自己的侯府仪仗,就这样空着手进长安城了。 长安城仍旧人流穿梭,繁华似锦。 数日前李素在长安城里大出风头,当今陛下隆重封赏,长安城里无数臣民已深深记住了这位年轻人,时隔数日,李素再次进城,许多百姓居然还记得他,顿时引来无数好奇又敬仰的目光。 李素进了城门便下了马,和所有人一样,老老实实牵着马朝朱雀大街走去。 虽说李世民赐予他长安城骑马的殊荣,然而做人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若果真顺杆子往上爬,昂首挺胸骑马进城,可以肯定没人敢拦他,只不过坐得太高也太显眼,被有心人记住了不是好事,从古至今活到寿终正寝的人,大多数都活得比较小心,太显眼的地方是给短寿的人准备的。 进了城,心情豁然开朗,李素深吸了一口气,忽然觉得没带礼物登门拜访长辈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大家都这么熟了,长辈想必不会和他计较这些繁文缛节的,太俗。 牛进达住在朱雀大街的南端,属于离太极宫比较偏远的角落,大唐立国后,开国功臣们开始瓜分胜利果实,朱雀大街这条直通皇宫的大街被李家父子赏赐给了开国功臣们,牛进达不声不响让到一旁,所有功臣们挑过以后,他才收下南端那块偏远角落的宅子,而程咬金,却抢到了离皇宫最近,占地最广的那一块地,估计老流氓拿下这块宅子没少费劲,满地打滚撒泼是免不了的,借酒装疯在功臣们面前舞斧也有可能,世上没这老流氓不好意思干的事。 走到牛进达的宅子门前,李素站定,仰头看着门楣上的牌匾,苍劲有力的“敕造琅琊郡公府”几个大字旁,留着李世民的亲笔落款,大门稍显破旧,门上好些地方脱漆了,铜制兽首门环也失去了光泽,出现斑斑锈渍,大门紧闭,门口只站着几个老迈的府兵,年纪约莫四五十岁了,仍执戈按剑而立,像一杆杆标枪一般站得笔直,眼中露出几分冷厉之色。 李素是牛府的常客,老兵们自是认识他的,见李素一行人走来,老兵们露出一丝微笑,纷纷抱拳行礼,也没人通报,马上有人打开了侧门请李素入内。 不经通报,任由进入,这是对客人的最高礼节,或者说,牛府上下已根本不拿李素当客人,而是真正当作了自家子侄亲人,牛进达是李素的授冠人,从这一点来说,李素跟牛进达的亲儿子一般无二。 以前来过牛府很多次,那时尚不觉得,只知门外站的几个老兵在耍酷,他们身上散发出的那种冷厉气质,李素也是下意识的觉得不易接近,如今经历过战场厮杀后,李素顿时明白他们身上那股冷厉的气质从何而来了,和李素一样,这是一群真正从死人堆里打滚侥幸活下来的老兵,手下攒的人命怕是一个很恐怖的数字。 临进门前,李素不由多看了他们一眼。 老兵们则回以友善的微笑,一笑便咧出两排黄黄的,参差不齐的大板牙,李素打了个冷战,赶紧跨进了门槛,刚才打算撬墙角挖人的心思不翼而飞,太丑了,而且好像不太在乎个人卫生的样子,还是留给牛伯伯吧。 进了牛府,绕过照壁,前庭种着一片桃树,如今正是六月,桃花渐渐凋零,树上结了稀疏的青色桃子。 稳健的脚步声传来,每一步都踏得不急不徐,牛进达那张方方正正的脸映入眼帘。 李素笑了,时隔三年重逢,这张脸……为何还是像一块板砖?脑袋凑井口上晃悠一下都有落井下石之嫌。 “小子拜见牛伯伯……”李素急忙躬身行礼。 牛进达神情有些激动,上前将李素扶起,仔细打量了他一番,眼眶已湿润了。 “好,活着回来便好,这几年害我担足了心思,往后可不敢往外跑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六章 故地重逢 相思,整整三年了。 李素走在去河滩的路上,心里忍不住苦笑,这一次,他的脚步不再那么轻盈如风,比以往多了几分沉重。 以前心里满满被占据的都是东阳,然而,这三年里与许明珠共同扶持,共同患难,赶不走,骂不走,甚至为了他不惜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去挟持玉门关守将出兵,这个傻女人做了这么多,曾经被东阳满满占据的地方,不知不觉为她空出来了一块,然后,她住进了他的心里,从此,李素多了一份牵挂和习惯。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润物无声,如影随行,可是,她住进来了,就是住进来了,赶不走,也不舍得赶。 走在去河滩的路上,李素不停在拷问自己,心里怀着无尽的愧疚,因为他对东阳的情意已经不纯粹,不完整了。 可是,他还是想见她。 于是,脚步尽管迟缓,却仍一步一步朝河滩走去,每一个脚印都深嵌在泥土里,如同他在自己人生里留下的每一个不合时宜的痕迹。 河滩边仍是一片坑洼的碎石平地,李素踏上河滩,顿觉一阵恍惚,有种隔世的沧桑。 河滩边空无一人,东阳没在,李素抬头看了看日头,已是午时后,于是笑了笑,找到了那两块熟悉的平整石块。 两块石头有点特别,比河滩上别的石头更光滑,甚至能倒映出人的影子,显然有人经常拂拭。 李素掏出一块方巾,细致地擦了擦,然后放心地坐下,静静看着波光粼粼的河水发呆。 发呆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过了半个时辰。静静听着河滩边树林里的蝉鸣,聒噪中带着几分宁静,久违的无聊且惬意的生活,李素觉得自己的人生终于回到了正轨,重新恢复了混吃等死的美好日子,于是李素又开始犯困了。脑袋一耷又一耷,和原来的生活轨迹一样,听着蝉鸣,睡个午觉,醒来再好好思考一下人生…… 眼皮快要阖上时,李素的身前出现了一双道士穿的十方鞋,鞋子小巧玲珑,脚型精致如弓,里面穿着雪白的足衣。目光顺着鞋子再往上,一身黑白相间的百衲道袍出现在眼前,李素瞳孔一缩,便看见一张布满了泪痕和浓浓思念的脸,那张脸,三年来无数次在梦里出现过,熟悉得每一个毛孔都仿佛承载着自己的相思。 “你来晚了,以前都是午时便来的。”李素朝她微笑。眼眶却发红了。 “我……贫道,贫道清早便来了。一直坐在树林里……”东阳抽泣,不甘被冤枉似的争辩着。 李素扭头朝不远处的树林看了一眼,含泪笑道:“你见我来了,为何不出来与我相见?” 东阳垂头,抽泣道:“我……贫道想看看你的背影,一直看着。你离开太久了,我怕出现在我眼前的,仍是一场梦里的虚幻,怕梦会醒,怕是一场空欢喜……” 李素站起身。拉过她的手,东阳似觉不妥,红着脸挣了几下,力气很小,似拒还迎。 李素不顾她的挣扎,霸道地将她搂进怀里,紧紧的,如同拥抱着自己今生最珍贵的珍藏。 “不是梦,我回来了,真的回来了……”李素深吸着她发鬓熟悉的清香,梦呓般呢喃。 东阳被他搂进怀里后,终于不再挣扎,瘦弱的肩膀抽动了几下,忽然放开了戒律和身份,放声大哭起来。 “你怎如此狠心!一别三年,音讯皆无,你当我是什么?闲暇时的消遣么?” 东阳一边哭一边抡着小拳头,一拳又一拳,不轻不重地打在他的后背上,尽情宣泄着三年来的委屈和愁怨。 李素仍紧紧抱着她,心中无比疼惜,三年了,她比当年更瘦了,拥在怀里仿佛只剩了一把嶙峋的骨架,如一片柔弱无依的柳叶,一阵风便能将她带去天边。 不知在他怀里温存了多久,东阳尽情宣泄完久抑的情绪后,终于稍稍平复下来,发觉自己一个出家人竟和男子保持着如此伤风败俗的姿势,不由万分羞涩,急忙推开他。 “不,不行的,我……贫道,贫道犯戒律了……”东阳红着脸退了一步。 李素嗤地一笑:“行了,别‘贫道’了,满天下的道士道姑,就数你最富裕了,还好意思称贫道,亏不亏心?真正的贫道杀了你的心都有了……” 东阳本来满腹伤怀激动,情绪动荡之时,被李素忽如其来的这一句刺激到了,顿时破了功,噗嗤一下笑了出来,顺带着鼻孔都吹起了一个大鼻涕泡儿。 李素咦了一声,万分嫌弃地撇嘴。 东阳气急败坏,抡起小拳头使劲捶他,怒道:“三年不见,你这张嘴越来越坏了!” “女人就是没见识,这叫口才,懂啥!”李素笑着一边躲闪一边争辩。 二人就这样闹成一团,河滩边回荡着阵阵笑声。 一阵打闹过后,原本些许的陌生感顿时消除,仿佛从未分别一般,又回到了当初无忧无虑的情景。 ………… 笑累了,闹累了,二人再次坐回石块上,背靠着背,仰头望着蔚蓝的天空。 今日没有沉默,都存了一肚子的话,迫不及待向对方倾诉。 “你这几年过得好吗?”二人竟异口同声问道。 问完二人一愣,接着又笑开了,东阳嗔道:“我先问的,你先答我。” 李素笑道:“我过得不错,真的,西州那地方虽然贫瘠,但你父皇遣我过去是当官的,再贫瘠的地方,当官的总不会太清苦,每日我便在大营里搭一个凉蓬,叫将士们去城里的胡商那里买点西域的时令瓜果,喝着冰凉的葡萄酿,眯着眼睛晒太阳,不夸张的说,如果身边再多几个碧眼胡姬,那日子简直跟神仙没两样了……” 东阳捶了他一下,嗔道:“莫糟蹋了神仙,哪有中土的神仙搂碧眼胡姬的?也不怕老天降雷劈你。” 李素笑道:“差点忘了,你已在道教入伙了,以后你是神仙那一边的,听不得别人糟践你的同伙……” 胳膊又被狠狠掐了一下,东阳气道:“又说得这么难听,什么入伙,什么同伙的,当心道君听到了饶不过你。” 螓首轻轻靠在李素的肩上,东阳幽幽道:“你只管诳骗我,在我面前只说好的,不说坏的,西州什么地方,你当我不知么?这几年我每日都盯着西域地图,那上面白茫茫的一片,除了风便是沙,方圆千里孤立无援,我也遣侍卫找过几个胡商,打听西州的风土,那里……根本是不毛之地,吃的喝的用的俱无,刮一阵风便能将半个城池埋了,似你这般娇惯又爱干净的人,真不知你这几年是如何撑过来的……” 东阳说着说着,眼中又流下泪来,哽咽道:“……更别说西州还处在群狼环伺之下,半年前从西州传来的军报,我也看了无数遍,一个字一个字的数着看,守城那一战,是我大唐自立国以来最惨烈的一战,看到军报时,尽管我已知西州大捷,你也平安活着,可是仍然偷着哭了好几天,五千守军,最后活下来的只有寥寥数百,当时的你,实不知怎样的凶险,艰难,李素……这几年,真苦了你了,我的心,一直为你疼着,直到今日,直到此刻,直到见了活生生的你,我的心还在疼……” 李素反手举过头顶,揉了揉她的头,笑道:“不管怎么说,我活下来了,挺过了这一关,人生又是一片坦途,打不死我的,只会让我更强大。” 东阳点点头,话题却徒然一变。 “听说……你的夫人也跟着你去西州了?而且为了你,还做了许多……匪夷所思的大事?” 李素点头:“不错,她也是个好姑娘。” 东阳轻轻拽了拽他的袖子,道:“她到底做了什么,跟我说说。” 李素叹了口气,将许明珠这一路为他付出的点点滴滴娓娓道出,东阳神情先是钦佩,再是惊讶,最后珠泪涟涟,泣不成声。 “你……你明明是个混帐,何德何能,竟娶如此贤妻……”说完东阳不知出于什么心理,还狠狠掐了他一下。 李素苦笑道:“夸她我并不反对,但也没必要为了夸她而狠狠踩我一脚吧?怎么说我也是你父皇赞不绝口的少年英杰啊。” 东阳擦了擦泪水,嗔道:“英杰都不知藏哪个山洞里去了,才把你这号英杰放出来招摇过市,祸害人间,老天真瞎眼了!” 幽幽一叹,东阳轻声道:“李素,以后你要好好待你的夫人,她是个好女人,扪心自问,她为你做出的这些事,我都不一定能做得到,老天终究是公平的,拆散了我们的姻缘,却还是补偿了你一段更完美的姻缘,跟她相比,我不如她。” 李素转过身,搂紧了她,叹道:“你不比她差,你也为我舍命付出过,老天待我不薄,赐给我两个完美的女人,今生但能做到不负你和她,已是我一生最大的成就……” 绵绵的情话,听得东阳面红耳赤,羞得把头埋在他怀里,偷偷的笑,笑靥如春花。(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一六章 长安秘辛 三年,总有许多物是人非的变化。 李素自己也变了,说不出具体变在什么地方,经历了惨烈的战争后,李素外表仍和以前一样嘻嘻哈哈,时常没个正经,但只有他最清楚,自己的心态也不知不觉发生了改变。 东阳沉浸在重逢的喜悦里,并没有察觉到他的改变,李素自己也隐藏得很好,一个从战场下来,手里还攒着无数条人命的人,站在东阳面前甚至都感觉不到他身上的戾气,仿佛还是从前那个混吃等死懒得令人发指的灿烂少年,可是,心中终究多了一股子无法言喻的不同寻常的东西,说它是凶性也好,沧桑也好,终归与当年不同了。 说起西州经历,李素刻意轻描淡写,只拣一些有趣的好玩的话题说,对于那几次守城之战的惨烈,反倒是寥寥数语带过。 有情人见了面,东阳心满意足地回去了,回去继续跪在道君像前,有口无心地念诵经文,或许夜深人静时,会想起李素拥抱他的甜蜜时刻,然后把头蒙在被褥里羞红了脸,三年来平静无波的修行,从李素回长安的那一天起,宣告破功。 修道斩不断凡心,终究不是真正的道门中人。 ………… 李素也回了家,与东阳只是短暂见一面,来日方长,不争朝夕,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首先必须见一见王家老二王直。 王直是李素在长安城埋下的一步暗棋,这颗棋子事实证明很有用处,关键时刻甚至救了自己的命。三年了,李素与王直未通消息,也不知他发展得怎样。 王直来得很快,李世民昨日命宦官在长安城内众目睽睽之下接连三道圣旨封赏李素。此事已满城皆知,如此风光的封赏,大唐立国以来也无人能及,王直昨日便夹杂在围观的人群里,涨红了脸力竭声嘶地叫好,只是李素没听见。李素进宫后,王直便马上出城回了家,等待李素和大哥回村。 昨夜李素回家后与家人团聚,王直很识相没去打扰,知道今日李素风风火火要去见东阳,王直还是很识相没打扰,一直到李素与东阳告别,满面春风往回走时,王直终于像社会上的不良少年抢劫放学后的小学生似的。在村口的银杏树下堵到他了。 李素很吃惊,呆了半晌才确定堵自己的不是仇家,是兄弟,于是快步上前,兄弟二人使劲拥抱了一下,王直嘿嘿笑了两声,接着整张脸便垮了下来。 “正说要去找你,你便来了。走,找个地方说说话。”李素勾着王直的肩往树林里走。 王直深深打量了李素一番。叹道:“瘦咧,也比以前黑咧,看来你在西州的日子过得很苦啊……” 李素在他面前没隐瞒,苦笑道:“命都差点丢了,黑一点瘦一点算个啥……” 王直眨眨眼:“你咋不问问我大哥为何没和我一起来见你?” 李素嘁了一声,鄙夷地道:“还用问吗?你这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出现在我面前。说你‘如丧考妣’吧,未免对你爹娘不敬,剩下就只有一个可能了,……你家老大这会子怕是还躺在床上直叫唤吧?” 王直颇惊讶地道:“你咋知道?” 李素冷笑:“三年前招呼都不打偷偷从家里跑出去,非要跟我建功立业。三年来音讯全无,这种丈夫虽没有‘人人得而诛之’那么严重,至少也该是人人得而抽之,若家里的婆姨是个温婉可人逆来顺受的女子也就罢了,偏偏他的婆姨一身盖世武功,无风也能掀起三尺浪的狠角色,你家老大回去若不挨打,那就没天理了……” 王直大感敬佩,高山仰止的姿态朝他拱了拱手:“兄长所料丝毫不差。” 李素悠悠问道:“你家老大被揍得惨吗?几级伤残了?” 王直挠了挠头,叹道:“昨夜我王家真是鸡飞狗跳……兄长刚一脚跨进门,迎面便见着了家人,我娘还没来得及上前抱头痛哭,兄长便中了我大嫂的暗算,一棍子敲在脑后晕过去了……” 李素脸颊抽搐了几下,虽然没亲眼见此情景,也能深深体会王桩的痛苦,再看王直一脸戚戚焉的表情,二人都觉得自己后脑不太舒服,很有默契地同时抬手摸了摸后脑勺。 “所以,你家老大一直晕到今日?”李素问道。 王直叹道:“若能如此轻易事了,倒是兄长的造化了,三年音讯全无,岂是一记闷棍能交代得过去的?我兄长被揍了大半夜啊,大嫂一边哭一边揍,兄长一边惨叫一边挨揍,那光景,啧!” 王直摇头,露出深深的惊惧之色,叹道:“我家这大嫂什么都好,就是脾气太暴躁,兄长这一次惨遭大嫂毒手,怕是要躺个十来天才能下地了……” 李素见王直悸怖的模样,一时也找不到什么话安慰他,措辞半晌,冷不丁道:“你大哥伤得重吗?” 王直点头:“大小伤约摸十几处,轻则淤青,重则骨裂……” “单数还是双数?”李素期待地看着他。 “啥?”王直茫然。 “你大哥身上的伤是单数还是双数?” “这个……何出此问?” “我昨日与郑小楼打了赌,赌你哥身上的伤是单是双,赌注高达一文钱之巨,郑小楼赌单,我赌双,等下回去你帮忙数数,叫你哥争点气,身上的伤最好是双数,如果不是双数,你就狠狠心,再给你哥来一记猛的……” 王直无语地看着李素,叹道:“我家兄长有你这种朋友,实在是……” “实在是高山流水,积了八辈子大德,行了,深情厚谊皆在不言中,我懂的,……说说你的情况吧。这三年混在长安城,长进了没?” 提起事业,王直立马将他兄长的伤势抛诸脑后,并且一扫方才的颓势,神情变得眉飞色舞起来。 “这三年我混得太好了,早已非昔日混迹两市的闲汉。而是真正的风头人物了,不信你去长安打听打听,路上随便问个人,问他知不知道长安王闷棍……” “等等,王闷棍是谁?”李素适时打断了他。 王直翘起大拇指,指了指自己,自豪地道:“当然是我,因我在与长安城里的闲汉拼斗时擅长背后敲闷棍,久之。长安城各路英雄人物送我这个雅号,以示敬意……” 李素:“……你继续说。” 王直继续眉飞色舞:“这三年实可谓长势喜人……” 李素不得不再次打断他:“你在长安城里种菜了?” “我的意思是说,这三年我手下的闲汉多了许多,长安城里的地盘也扩大了,不止混迹于东西两市,城里一百零八坊,我王闷棍能说上话的地方少说也有六十坊,不仅结交了各路英雄人物。连坊官和巡街的武侯也有不少与我称兄道弟,常有来往……” 李素笑着朝他拱拱手:“原来竟是王闷棍大哥当面。久仰久仰。” 王直撇了撇嘴:“恶心我是吧?这几年靠着你的资助,我才在长安站稳了脚,若是没有你站在我背后,谁知道我王直是哪路货色?” 李素叹道:“可我也没教过你敲别人闷棍,所以,你也别妄自菲薄。你的名声都是靠自己的实力得来的,特别是敲闷棍的名声。” “那倒也是……”王直很不谦虚地收下了李素的赞美,道:“按你当年的嘱咐,这些年我不但结识坊官武侯,朝中那些国公权贵家的厨子。管家,仆役,很多也有几分交情,如今长安城里大大小小的消息,包括朝堂里的传闻和风向,我都能打听出一二了,李素,你回长安了,这是好事,但长安城的水太浑浊,日后你免不了会牵扯进一些事情里,我虽然帮不上你太多的忙,但打探消息或是散播流言之类的小事,我自问还是能帮你担待一二的。”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笑道:“客气话我就不跟你说了,往后要用到你的地方还多着,从今日起,你我的关系还是低调一点,莫再让任何外人知道了,有你在背后支撑着我,我终于不再孤单,日后你兄长要做官做武将的,他和我一样都将是明面上的人物,很多不可为不便为之事,便只能靠你帮忙了。” 王直点头:“放心,当年你安排我进长安城结交各路人物,为的也是今日,我幸不辱命,事情办得多少有几分模样了。” 停顿片刻,王直忽然笑道:“你在长安城里的仇家很少,不过来头太大,这几年我也刻意帮你留意了,如今的太子殿下……,呵呵。” “太子咋了?” 王直笑得有点神秘:“这位太子殿下,越来越不争气啦,几年前还装得有模有样,什么熟读诗书啊,温文有礼啊,垂视民间疾苦啊等等,装了这些年,约莫装得有点不耐烦了,这几年种种劣性都暴露了,朝堂里很多大臣对其行径直摇头,连陛下都被他惹怒了许多次……” 李素好奇地眨眨眼:“他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 王直开始掰着手指数落:“年岁越长越胡作非为,尤喜稀奇古怪的物事,去年趁陛下出征薛延陀,太子留长安监国,东宫属官为讨其欢心,竟出动太子右卫率百人抢掠长安东市,长安的胡商遭了殃,但凡形状古怪,用料珍贵的酒器酒鼎,珍禽异兽,还有相貌上等的碧眼胡姬等等,都被抢进东宫,以供太子亵玩……” “当时朝中的魏徵等人看不过眼,朝会时直诉其过,太子大怒,竟欲杖责魏徵,啧啧,连陛下都不敢轻易责罚的铁骨铮臣,太子却眼都不眨便下了谕令,听说当时魏徵站在太极殿内气得都快晕过去了,幸得长孙无忌当殿阻止,魏徵才免于被罚,这件事闹得很大,陛下得胜还朝之后,魏徵和御史台多位言官上疏,历数太子之过,陛下气得不行,回长安的当日便把太子叫进宫里严厉训斥,并着令登魏徵府上认错……” “太子表面认错。心中不服,回到东宫后,谓属官曰,朝中诸臣多倚老卖老之辈,他年我若为帝,必尽驱以涤旧朝气象。肆吾所欲。这话不知被谁传了出去,陛下龙颜大怒,又将太子叫进宫里呵斥训诫,没过多久,陛下便特赐魏王泰两扇九翅玉屏仪仗用物,据说九翅玉屏这东西,非帝王和储君不能用,今上赐予魏王,长安满城皆惊。废储立魏的风言越传越盛,朝中接连数月动荡不安……” 王直说了一大通,李素听得很认真,每个字都细细咀嚼琢磨了几遍,然后笑着缓缓道:“这位太子殿下……真是花样作死的急先锋啊,今上正是春秋鼎盛的年纪,他这当太子的却等得不耐烦了,说来也是。贞观元年被册立太子,这都等了十几年。陛下还是龙精虎猛,他这个太子说是大唐储君,实则时常被训诫呵斥,被人品头论足,太子当得连孙子都不如,也该到了沉不住心气的时候了……” 王直眨眨眼:“这些传闻对你有用么?” 李素笑道:“当然有用。我久离长安,对如今的大唐都城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幸好有你在,不然我出门就会闯祸……你再跟我说说。当年使计送入东宫的那位妖艳小受……咳,妖艳男子称心,如今怎样了?可讨得太子欢心?” 王直神情古怪地笑:“那个称心,呵呵,真是天生的媚骨,可惜生错了性别,不过,就算是男子,也足够祸国殃民了,你去西州的第二年,也不知这称心使了什么狐媚手段,被太子捧在手心里当成了宝,这几年太子经常召其侍寝……” 王直说着,面带迷茫之色,道:“这事我一直没弄明白,男的跟男的……咋弄?” “不许歧视,爱情不分年纪,也不分性别的,等你多活一千年就知道,有时候连物种都不是阻碍,正所谓条条大路通长安,水路走不通,还可以走旱路嘛……”李素义正严辞地道:“继续说,称心后来怎样了?” “称心啊……按你的吩咐,称心这几年一心蛊媚太子,去年六月太子携称心出游,路上太子的马惊了,太子趴在马背上惊恐至极,称心当时倒也灵醒,飞身将太子从惊马上拽下来,勉强也算救了太子一命,自己却被马蹄踏伤,将养了两三个月,从此以后,太子对称心实可谓言无不从,恩宠至极,而称心也不负所望,一门心思开始撺掇太子干伤天害理之事,去年东宫属官尽出,抢掠胡商珍奇和胡姬等等,说是太子喜爱,实则全是称心背后撺掇的,太子的名声如今引得满朝文武不满,皆称心之功。” 李素目瞪口呆,喃喃道:“当初原只是无意布下这步棋,没想到……称心这家伙还真是天生的祸胎啊。” 王直笑道:“这步棋走对了,听说如今不仅满朝文武对太子不满,连陛下也对太子失望之极,好几次密召东宫左庶子于志宁,杜正伦等人入宫,垂问东宫诸事,并厉谕东宫诸官对太子严加督导,使其勤勉向学,体察疾苦,不可荒嬉废学,骄奢淫逸,东宫诸官对太子所言所行劝谏无数次,可惜太子不纳,陛下也常闻太子所为,对他愈加失望了,据说今年初时,陛下召长孙无忌进宫饮宴,席间常有恼怒怨恚之言,似有易储之意……” 王直说得滔滔不绝,李素神情越来越舒缓。 欲使其灭亡,先使其疯狂,李承乾如今做尽天怒人怨之事,对李素来说,确是喜闻乐见,他每做一件丧德失心的事,便意味着他离万丈深渊更近了一步,只是他并未察觉罢了。 王直看着李素渐渐舒缓的表情,笑道:“当初你惹上这个大仇家,我这几年一直为你捏把汗,可是若照如今看来,根本不消你动手,你这个仇家自己就能把自己带进绝路。” 李素摇头道:“太子不会轻易废掉的,别忘了当今陛下是怎么登的基,呵呵,玄武门之变是个禁忌,十多年过去了,天下士子百姓仍耿耿于怀,为天下安定计,大唐的下一代帝王必须立嫡长子,至于格外恩宠魏王,只不过是陛下的一种平衡手段罢了,做给太子和朝臣看的,太子平日的丧德失行之举,终归不会成为被废黜的理由,除非……有朝一日太子造反了,陛下才会废了他。” 王直挠挠头:“你说的这些,我不太懂,幸好你回长安了,便直接告诉我,下一步我该做什么?” 李素神情一肃,正色道:“眼下有一件事,还真得你亲自去办……” 见李素如此严肃,王直的表情也变得肃然起来,沉声道:“你尽管说,赴汤蹈火也给你办妥了。” “没那么严重,还是刚才说过的,你回家去数数你哥身上的伤口是单是双,如果是单数,给你哥再来一记猛的,把伤口变成双数,切记数清楚,我押了一文钱呢。”(未完待续。) 今天请假请,明天再更 快过年了,吃喝应酬特别多,外地的朋友同学都回来过年,免不了凑一块吃吃喝喝,互相吹吹牛皮,说点想当年如何如何,看如今又如何如何之类脸上贴金的废话,然后各种互相崇拜互相追捧,喝得五迷三道的同时,彼此的虚荣心也得到的最大的满足,挺好的,说的听的都别太认真,情当是舒缓了压力,让心态不至于往黑暗扭曲的不良方向发展,这就是吃吃喝喝吹牛皮赋予我们人类的重大意义。。。 老贼是个没出息的,朋友同学里我算混得最差,长得虽说面若冠玉唇红齿白,但谁叫我这么任性非要靠才华混饭吃呢,说起我在写书,别人一脸莫名敬畏,啊呀,知识分子,牛逼什么的,刚刚小小满足了一下虚荣心,还没来得及摆出一个春风得意的造型,转脸又补我一刀,“每月挣多少?” 俗!我都知识分子了,谈钱有意思么?还能愉快聊天喝酒么?能问点提神醒脑的问题么?没话聊了可以闷头喝酒么?哪怕祝愿一下世界和平我也当你是谦谦君子了,非要问这种戳心窝子的话么? 于是,聚会后期我沉默了,一口接一口的喝酒,正所谓“酒入愁肠,化作憋屈泪”,然后。。。我喝多了,今天头痛了一整天,想死,想把脑袋剁下来修理一下。。。 以上,就是满含老贼血泪的请假单章。。。 嗯,明天继续更新。。。(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二六章 登门拜访 王直只是王直,他不是李素。 所以他无法跟上李素跳跃的思维,跟李素这种人说话很累,前一刻还一脸阴谋算计太子,下一刻李素的思维便跳到一文钱的豪赌上去了。 心很累,不想跟他多说话了,回长安跟小弟们喝酒吃肉骂娘才是他应该过的日子。 “大吃大喝随便,但该做的事情还得做,王直,你们需要一点改变了。”李素正色看着他道。 王直狐疑地看着他,试探道:“你这句话……跟你赌的那一文钱没关系吧?” “这次是正经话。”李素很严肃。 再三确定李素的思维没有再跳的迹象后,王直这才认真道:“我和手下的兄弟本就是按你的吩咐聚拢起来的,它是你暗中埋在长安城里的一步棋,你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若说那些闲汉个个为你赴汤蹈火,这个我办不到,不过帮你跑跑腿,打听打听消息,或是造个什么谣言,对他们来说还是很容易的,你要怎么改变,尽管说,我回去就办。” 李素沉吟片刻,压低了声音缓缓地道:“你如今也算是长安城市井里的一号人物了,手下也聚拢了一堆人,我虽不知你的那些手下对你到底有多忠诚,不过可以想象,这才短短几年的功夫,你的手下恐怕还谈不上什么忠诚,顶多也就是个狐朋狗友的性质……” 王直不服气地掀了掀眉,似乎想反驳,结果认真想了想后,不得不承认李素没说错,只好颓然叹了口气。 李素似看穿了他所想,笑道:“泄气个啥?短短三年能有这般气象。已然很了不得了,‘忠诚’这个字眼很可贵的,别以为人家见了你纳头便拜是好事,遇到这种人,马上拖出去埋了,这种人不能用。你的那些手下目前与你是各取所需,这并没有错,街上的闲汉都是讨生活的,拿钱买他们的忠诚也是一种法子,只是作为他们的首领,你自己要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这样的‘忠诚’其实并不牢靠,想得到真正的忠诚,不仅要花钱。也要花感情,你对他们好,时刻关心,处事公道,树立威信,自然便得到了忠诚……” “我刚才说的改变,是你们这个群体的结构……听不懂吧?没关系,我其实也挺喜欢看你这一脸无知的样子。非常的赏心悦目……意思就是说,你目前在长安城算是扎下了根。但你们还只是一盘散沙,所以,你需要在这些人里面找几个真正的心腹亲信,这些心腹亲信必须是可以为你出生入死,可以交托大事,可以为你卖命的。别告诉我你混了几年连这几个人都找不出,那你就太失败了。” 王直不停点头,这次有了底气,挺起胸膛道:“有。” 李素盯着他的眼睛,沉声道:“真有?” “真有!有五六个。属于那种我要他们的脑袋,他们可以眼都不眨的自己割下来送给我的,我王直混迹长安多年,多少也干过几桩人事,这五六个人,我对他们有再造之恩,他们的品性我也暗中观察过了,没得挑,个个是磊落汉子。” 李素笑道:“看来我还真小瞧你了,你这几年真的不错。” 王直也笑道:“多少比以前还是有长进的,不然白糟蹋粮食不成?” “有五六个心腹亲信,长安城里的架子便可以搭起来了,你把这些亲信都分派到长安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坊间,给他们找个房子住下,另外将你的所有手下全部均分给他们,由他们来管理,而你要做的,便是管好这五六个亲信,抓权,也抓钱,并且在他们中间树立起绝对的威信……” 王直听得满头雾水,不停的挠头:“这样做……到底为了啥?以前那样不行吗?每天大家聚在一起吃吃喝喝,几碗酒下肚,哼哼唧唧几句,散了席天大的事都给办了,为啥要把手下全部分散给那几个亲信?” 李素叹了口气:“因为无论是组织还是犯罪团伙,要想长久生存下去,内部的管理结构必须严谨,初期一团糟无妨,但是手下人马多了,已经渐渐形成势力了以后,再这样下去可就不行了,必须要立规矩,‘规矩’懂吗?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犯罪团伙也要有犯罪团伙的团规……” 王直:“…………” 李素朝他眨眼:“是不是听不懂?” 王直猛点头。 “听不懂就对了,听不懂说明道理很深,很深的道理一般都是好道理,你只管崇拜仰视便是,仰视完了照我的话去做,别的不要多想,以你的脑子,肯定也想不明白。” 王直的目光顿时变得很幽怨:“最后一句我听懂了,应该不是好话……” “啧!夸你呢!咋听不出好赖话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把手下全分散出去,遍布长安城的每个角落?” 李素肃然道:“对,全分散出去,不过要做得不显山不露水,以后你也要慢慢淡出这些手下的视线,再过一两年,真正知道你的人只能是你那五六个亲信,这几个亲信之间互相不统属,不联系,各过各的日子,需要这股势力办事时,由你暗中遣人吩咐那几个亲信,你不必露面,只需等结果,至于这一摊子平日的开销花费,仍由我来负担,你负责把钱分配下去,记住,财权必须要握在你手里,这是绝对不能交给任何人的。” 王直疑惑地看着他:“我咋觉得这个做法……有点古怪呢?李素,你这么安排,到底想做啥?” 李素叹了口气,道:“我只想在这纷扰复杂的长安城里活下去,如果可以的话,活得如鱼得水就更好了……” ***************************************************************** 回到长安后,日子仿佛回到了当初的平淡,安逸。 杀伐声远去,曾经浴血厮杀。沙场搏命的画面,如同成了上辈子的记忆,遥远得好像隔了一层淡淡的薄雾,脑海里只剩一片氤氲的朦胧景象。 如何安享太平日子,成了目前困扰李素的最大问题,想来想去。还是双手双脚摊成一个“大”字形状,躺在床上活活懒死比较符合李素的性格。 长安的夏天不见得比沙漠凉爽,同样燥热得令人心烦意乱,恨不得把自己泡在冰桶里过完整个夏天。 回到长安已整整三天,李素见过东阳和王直后,便躺在家里不分昼夜睡了三天,到第四天的清晨,李素伸着懒腰打着呵欠,神清气爽的走出房门。原地蹦达了几下,发现自己已满血满蓝了。 休息够了,该办的事情还得办。 首先要做的便是进城,拜望各位长辈,特别是牛进达和程咬金,牛进达是李素的授冠人,从礼法上来说,这层关系已相当于血脉亲人了。至于程咬金……这位魔王应该归入惹不起也不敢躲的那一类,不能怠慢。更何况他让长子领庄丁千里驰援西州,这份恩情比天大,必须拜望回礼。 既然是“拜望”,便不能缺了礼数,礼物是必须要备齐的。 打开李家的库房,灰尘夹杂着蛛网。里面空荡荡的能跑耗子,李素当时心便凉了半截。 果真空了,库房里面十几串铜钱凄寒落魄地躺在木架子上,除此别无他物。 许明珠对驰援的玉门关将士和程家庄丁许下的承诺,回到长安的当天便兑现了。李家这几年的香水和白酒买卖积累下来的家底,一夜之间全搬空,如今李家说起来是侯爷府,谁都不知道其实整座侯爷府里只剩下十几串钱过日子。 回来后圣旨有赏赐,李素当时没听明白,除了“泾阳县侯”的爵位外,似乎黄金丝帛和田地什么的都有,只不过朝廷的赏赐发放下来是需要时间的,旨意要在三省核实,再转到户部,户部再转到度支司拨付,没有十天半个月下不来。 李素呆呆看着空空如也的库房,许久之后,失魂落魄地关门转身,仰天长叹一口英雄末路般的悲怆之气。 穷成这样,日子可怎么过?教他如何愉快的安享太平? 更重要的是,教他拿什么买礼物拜望那几位德高望重蛮不讲理的长辈? 左思右想,李素决定先去拜望牛进达。 拜望长辈也要讲顺序的,先挑相对比较讲道理的,最难对付的留到最后。 于是李素吩咐下人备马,带上郑小楼和几个老兵,情当是自己的侯府仪仗,就这样空着手进长安城了。 长安城仍旧人流穿梭,繁华似锦。 数日前李素在长安城里大出风头,当今陛下隆重封赏,长安城里无数臣民已深深记住了这位年轻人,时隔数日,李素再次进城,许多百姓居然还记得他,顿时引来无数好奇又敬仰的目光。 李素进了城门便下了马,和所有人一样,老老实实牵着马朝朱雀大街走去。 虽说李世民赐予他长安城骑马的殊荣,然而做人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若果真顺杆子往上爬,昂首挺胸骑马进城,可以肯定没人敢拦他,只不过坐得太高也太显眼,被有心人记住了不是好事,从古至今活到寿终正寝的人,大多数都活得比较小心,太显眼的地方是给短寿的人准备的。 进了城,心情豁然开朗,李素深吸了一口气,忽然觉得没带礼物登门拜访长辈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大家都这么熟了,长辈想必不会和他计较这些繁文缛节的,太俗。 牛进达住在朱雀大街的南端,属于离太极宫比较偏远的角落,大唐立国后,开国功臣们开始瓜分胜利果实,朱雀大街这条直通皇宫的大街被李家父子赏赐给了开国功臣们,牛进达不声不响让到一旁,所有功臣们挑过以后,他才收下南端那块偏远角落的宅子,而程咬金,却抢到了离皇宫最近,占地最广的那一块地,估计老流氓拿下这块宅子没少费劲,满地打滚撒泼是免不了的,借酒装疯在功臣们面前舞斧也有可能,世上没这老流氓不好意思干的事。 走到牛进达的宅子门前,李素站定,仰头看着门楣上的牌匾,苍劲有力的“敕造琅琊郡公府”几个大字旁,留着李世民的亲笔落款,大门稍显破旧,门上好些地方脱漆了,铜制兽首门环也失去了光泽,出现斑斑锈渍,大门紧闭,门口只站着几个老迈的府兵,年纪约莫四五十岁了,仍执戈按剑而立,像一杆杆标枪一般站得笔直,眼中露出几分冷厉之色。 李素是牛府的常客,老兵们自是认识他的,见李素一行人走来,老兵们露出一丝微笑,纷纷抱拳行礼,也没人通报,马上有人打开了侧门请李素入内。 不经通报,任由进入,这是对客人的最高礼节,或者说,牛府上下已根本不拿李素当客人,而是真正当作了自家子侄亲人,牛进达是李素的授冠人,从这一点来说,李素跟牛进达的亲儿子一般无二。 以前来过牛府很多次,那时尚不觉得,只知门外站的几个老兵在耍酷,他们身上散发出的那种冷厉气质,李素也是下意识的觉得不易接近,如今经历过战场厮杀后,李素顿时明白他们身上那股冷厉的气质从何而来了,和李素一样,这是一群真正从死人堆里打滚侥幸活下来的老兵,手下攒的人命怕是一个很恐怖的数字。 临进门前,李素不由多看了他们一眼。 老兵们则回以友善的微笑,一笑便咧出两排黄黄的,参差不齐的大板牙,李素打了个冷战,赶紧跨进了门槛,刚才打算撬墙角挖人的心思不翼而飞,太丑了,而且好像不太在乎个人卫生的样子,还是留给牛伯伯吧。 进了牛府,绕过照壁,前庭种着一片桃树,如今正是六月,桃花渐渐凋零,树上结了稀疏的青色桃子。 稳健的脚步声传来,每一步都踏得不急不徐,牛进达那张方方正正的脸映入眼帘。 李素笑了,时隔三年重逢,这张脸……为何还是像一块板砖?脑袋凑井口上晃悠一下都有落井下石之嫌。 “小子拜见牛伯伯……”李素急忙躬身行礼。 牛进达神情有些激动,上前将李素扶起,仔细打量了他一番,眼眶已湿润了。 “好,活着回来便好,这几年害我担足了心思,往后可不敢往外跑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三章 魔王截路 牛进达扶着李素的胳膊,久久不肯松开,盯着李素上下不停打量,半晌,终于满意地点点头。 “瘦了,不过扎实了,胳膊上都有腱子肉了,看来西州这一遭没白去,娃子年纪还小,也该受点磨难和锤炼,不然一生难成大器。” 李素苦笑道:“差点连命都丢了,这应该不止是锤炼了,简直是过鬼门关。” 牛进达哼了哼,道:“我们这些老将一生戎马,谁没从鬼门关里蹚过几个来回?单只你金贵么?不受点磨难,怎成男人大丈夫?就你以前那懒散惫怠的德行,谁见了都想抽你一顿,把你送去西州,就是为了改改你的毛病。” 李素笑容愈发苦涩:“牛伯伯,陛下把我送去西州怕不仅仅是为了改我这懒散的毛病吧?” 牛进达若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道:“你觉得陛下还有别的意思?” 李素垂头道:“小子怎敢妄揣圣意。” “在老夫面前不必遮遮掩掩,陛下送你去西州,终归不是害你,今日你站在老夫面前,无论精气神,与三年前相比都强了许多,这便算是长进了。” 李素笑了笑,点头称是。 牛进达瞥了他一眼,道:“你三日前回长安,老夫听说你大出风头,陛下连下三道旨意,当着满城臣民的面褒奖封赏,还晋了你的爵位,二十来岁的毛头小子,竟也是侯爷了,谁家小子能有你今日这般风光?你还有什么不满足?” “小子当然满足。” “既然满足,就好好过你的日子,别胡思乱想!”牛进达盯着他的眼睛,正色道:“李子正。老夫一直知道,你心里有恨,有怨,因为陛下拆散了你和东阳公主的姻缘,老夫告诉你,你心中不能再有怨恨。很危险。” 李素沉默片刻,道:“小子已无怨。” 牛进达深深地看着他,道:“但愿你说的是真话,子正,西州有西州的好,长安有长安的险,远赴西州固然艰辛,可在长安也是处处凶险,你此番回来。陛下又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你褒扬封赏,虽说风光一时无两,可你日后的处境也将处处被人侧目关注,日后你当愈发如履薄冰,稍有不察,便将落入有心人的算计,更何况,你与当朝太子素有恩怨。更是不能不防。” 一番恳切凝重的叮咛,看得出牛进达是发自内心。他确是将李素当成了自家子侄看待了。 李素脸上带着笑,心中却感动不已。 今生能遇上这样一位关心自己的长辈,实在是自己的福报,长安城纵然再凶险,总好过在西州时那种孤立无援,茫然无措的绝望感。 “多谢牛伯伯提点小子。”李素毕恭毕敬朝他行礼。 牛进达哈哈笑道:“罢了。老夫年纪大了,喜罗嗦,你记住便好,说来也是县侯了,大唐二十来岁的侯爷。却少见得很,你小子算是个人物了,日后更需长进些才是。” 李素唯唯称是。 牛进达拍了拍他的肩,笑道:“站在外面说话不是礼数,来人,设宴,上酒!小子,咱们进前堂喝个痛快!” “啊?喝酒?”李素顿时脸色发青:“……牛伯伯见谅,小子酒量奇差,而且还要去程伯伯府上拜望……” “拜望个屁!程家一个老恶霸领着六个小恶霸,府里不啻龙潭虎穴,你进去了焉能竖着出来?反正都是醉,今索性便醉在老夫府上,多少还能给你个照应,莫罗嗦,进屋!” 牛进达不由分说将李素推进了前堂,二人前脚进屋,府里的下人们后脚便将热腾腾的酒菜端了出来,效率之高实在令人不得不怀疑,是不是所有大唐名将的府上都养着几十个厨子高举着鸡鸭随时待命,所以家主一声令下便马上把鸡鸭扔锅里,眨眼间便端出来…… 牛府的酒宴很朴实,不像程家那么奢华,毕竟是武将家,菜式虽简单,但分量却十分吓人,一盆盆的大菜和一坛坛烈酒端上来,李素呆呆看着桌上冒着热气的酒菜,忍不住打了个饱嗝儿。 “来,满饮三杯再叙别情,不废话,干了!”牛进达很豪迈,仰脖子便饮尽了杯盏中的烈酒,龇牙咧嘴一阵后,黝黑的老脸顿时浮起一抹潮红。 李素仍呆呆看着面前那杯足足有半斤分量的漆耳杯,又吞了口口水,脸色有些发白。 “哈哈,驴日的!好烈的酒!吞进肚里跟刀子割似的,你是个有本事的娃子,如此烈酒亏你是怎么琢磨出来的……嗯?子正为何不饮?这可是你自己酿的五步倒,不合你口味么?” “啊!喝,喝!小子这就喝……”李素装模作样将斟满的酒杯凑进唇边,忽然眼睛一亮,发现稀世宝贝般盯着前堂内一根朱红色的堂柱,惊道:“啊呀!好雄伟的一根……柱子!跟牛伯伯一样伟岸,好宝贝!” 顺势赶紧搁下手里的酒杯,一个箭步上前,如同吃了我爱一条柴般抱着柱子死不松手,摩挲爱抚不停:“这粗细,这漆光,这长度……啧!好柱!” 牛进达满脸黑线瞪着他,右手几次抬起又放下,似乎在犹豫要不要抽一顿这无耻的小混蛋,抽了怕破坏久别重逢的气氛,不抽,又对不起自己迫切想抽他的心情,一时纠结得不行…… “牛伯伯,您家里的柱子不是凡品啊!好柱!不知用怎样的木料,怎样的朱漆,小子回去后当效仿之……”李素拼命将话题从喝酒岔到柱子上。 “哼,这根柱子……其实就是一根很寻常的柱子!”牛进达哼了一声,自斟了一满杯,然后再次一口饮尽,搁下漆耳杯喃喃叹道:“这小子去西州三年……到底长进了没有?怎地和当年一样混帐?没道理啊……” 李素面色有些尴尬,牛进达喃喃自语的声音太大了…… 一顿酒宴,说不上宾主尽欢。牛进达看出李素酒量不佳,也没再劝酒了,李素屡次偷奸耍滑,牛进达自顾自不停满饮,于是酒宴最后,牛进达……莫名其妙把自己灌醉了。 一个把五步倒这种五十多度的烈酒当成葡萄酿三勒浆不停灌的人。不醉实在是没天理了。 最后牛进达满脸通红,两眼发直,舌头都大了,摇摇晃晃站起身,开始跟李素说起了知心话。 “好娃子!真是好娃子啊!老夫活了这么多年,头一回……见到,你这种妖孽般的娃子……好!老夫知你这几年在西州受苦了,十多岁的娃子,领着满城军民守土抗敌。怎能不苦?好在苦尽甘来,回了长安你也风光了,这是你拿命换来的风光,尽可昂首挺胸受下,李子正,你很不错,不枉老夫当年亲自为你授冠,你对得起老夫。也对得起陛下……往后,牛家就是你的家。你就是老夫的亲子侄,来去尽可随意,哪怕你把牛家一把火点了,也随你高兴,老夫绝不责怪……子正啊,千万莫与老夫客气见外。知道吗?” “牛伯伯,您醉了,回卧房歇息去吧……”李素温言劝道。 “谁说老夫醉了?没醉!来,满饮此杯,再看老夫舞戟助兴。为陛下寿!”牛进达仰脖饮尽杯中酒,瞋目大喝道:“来人!取戟来!” 然后,在李素的目瞪口呆之下,牛进达说完这句后,圆睁着双眼,脑袋重重朝矮脚桌上一磕……彻底醉死过去。 牛府一位老管家和几名抬着铁戟的下人站在前堂门廊外,呆呆看着自家老爷昏睡过去,怔忪半晌,老管家挥了挥手,下人抬着铁戟退下。 “少郎君莫怪,我家老爷素来如此,醉倒了便睡,一睡便是一天一夜,少郎君还请自便。”老管家陪笑道。 李素也笑道:“不要紧,牛伯伯是性情中人,我素来仰慕,怎会见怪?” 语声一顿,李素揉了揉鼻子,满吞吞地道:“刚才牛伯伯说,要我把牛家当成自己家,我便是他的亲子侄,哪怕我把牛家一把火点了,他也不会怪我……” 老管家笑道:“少郎君深得老爷赏识,说来也是一段佳话,少郎君往后只管把牛家当成自己家便是,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老汉,老汉把您当成自家郎君一般服侍周到……” 李素眨眨眼:“牛伯伯说的不是客气话吧?” 老管家急忙道:“老爷平日在家亦多次提起少郎君,言称少郎君是大唐英杰,对您无比看重,此言发自肺腑,绝非客套。” 李素喜道:“那就好,嗯……房子呢,我就不点了,太失礼,不过最近我手头有点紧,所以……” 老管家愕然:“所以?” ………… 在牛府管家和门口一众部曲老兵复杂的目光注视下,郑小楼和一众李家老兵抬着牛府的铜炉,字画,精瓷等物,欢天喜地离府绝尘而去。 ****************************************************************** 今日的行程全是拜访老将军,李素出门前连顺序都安排好了,首先是牛家,其次是李靖,李绩,长孙无忌等等,至于程家,老流氓最难对付,所以留到最后拜访,不出意外的话,等最后一脚跨进程家的大门,等待自己的必然是长醉不醒,没有任何悬念,所以要趁清醒时把该拜见的人都拜到,最后认命地沉醉在程家这片深沉的土地上。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李素深深低估了程家的流氓程度,也终于知道这条朱雀大街多么的该死。 老将军们基本都住在朱雀大街上,这条街横穿长安南北,从牛府出来,下一个目的地是大唐战神李靖家,该死的是,从牛家到李家这段路,必须要经过程家的大门前。 当郑小楼和一众老兵扛着从牛府打劫来的各种铜炉字画瓷器招摇过市时,程家门口值卫的部曲远远便瞧见了李素,这个该死的机灵的部曲二话不说,转身飞快朝门内跑去。 当李素屏声静气,打算像个优雅的美男子一般无声地从程府大门前路过时,只听得程家侧门吱呀一声打开,紧接着便是一阵豪迈狂放的大笑声。 “哇哈哈哈哈,好个小后生,终于来看老夫了,算你有孝心!” 未见人,先闻声。 程家大门前,李素听到如此魔性的笑声,情不自禁打了个哆嗦,正打算转身原路撤退,眼见着从侧门内窜出一条魁梧的人影,二话不说便拎起了他的衣领,像买了块条状猪肉回家下酒似的,悠哉乐哉拎着李素往府内走去。 “来人,设宴,上酒!” 李素两脚悬空,身后的郑小楼和众小伙伴们惊呆了。 “程伯伯松手……程伯伯您先放小子下来,误会了,这个误会太大了,小子当面跟您解释……”李素在半空中无助地蹬腿挣扎。 多年不见,程咬金果然还是那副混世魔王的派头,见李素不停挣扎,手一松便将李素放落地上。 “解释啥?进屋先干三杯再叙旧!”程咬金拍了拍他的肩,笑道:“三年多不见了,小娃子黑了些,分量也足了,再过两年老夫怕是拎不起你了。” 李素眼中冒着惊恐之色,艰难地吞了口口水,道:“程伯伯恕小子无礼,其实小子只是路过贵府……真的只是路过,小子打算先去卫公伯伯家拜望,回头再来给程伯伯见礼,程伯伯您……信吗?” “药师家?”程咬金扭头朝李靖府方向瞥了一眼,然后仰天大笑:“放屁!药师多年不见访客,你跟他很熟吗?大件小件的朝他家送礼,满长安城能受得起这么多大礼的,当然只有俺老程了,来就来了,居然还这么客气……” “程伯伯,小子……真没跟您客气!”李素急了。 谁知程咬金耳朵里仿佛装了自动过滤软件似的,对李素的解释充耳不闻,一个箭步冲到郑小楼和老兵们面前开始验货。 “字画?啧!瓷器?啧!”程咬金很嫌弃地撇了撇嘴,扭头道:“小娃子,这次就算了,下次直接给老夫送钱,老夫独喜此物,别的东西莫往俺家送了……” 这无耻的嘴脸…… “程伯伯,这些礼物真不是……”李素苍白无力地解释。 “咦?这个铜炉好眼熟!”程咬金窜到那只三足大铜炉前,摸着毛茸茸的下巴仔细端详,越端详越眼熟,最后目光朝那些礼物一一打量过去,喃喃道:“不说不觉得,说起来……这些物件都很眼熟啊。” 说完程咬金若有深意地朝李素瞥了一眼。 这一眼令李素很尴尬,老脸不由一热,站在原地嘿嘿干笑两声。 “程伯伯,天色不早了,小子先去卫公府上拜望,回头再来给您见礼……”程府门前是非之地,李素决定赶紧溜。 抬脚刚迈了一步,李素顿时悲哀地发现……自己又被程咬金拎在半空中晃荡了,好没面子的姿势。 “来了就是客,进门便是礼,这些物件老夫收下了,来人,帮李家娃子把东西搬进府里,快快,莫让老牛……咳,莫让那老匹夫发现了,快!” 一声令下,程家部曲蜂拥而上,将郑小楼和众老兵手里的礼物抢掠一空,扬长而去,眼睁睁看着那些礼物进了程府。 李素知道,这些礼物如同打过狗的肉包子,进了鬼门关的冤魂,再也不可能要回来了。 “哈哈,好,没想到老牛也有今日,小娃子,老夫越来越发觉,你的脾性很对老夫的胃口,走,进去喝酒!今日不醉不归,谁敢偷奸耍滑就是姨妹子养的!” 说完程咬金如同捉到唐僧的妖大王似的,欢天喜地拎着李素进了府门。(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四章 世代交好 小蟊贼遇到了大强盗,除了以恭敬的姿势乖乖送上脏物,实在没有别的选择。 囊中羞涩,拜访长辈不能不带礼物,好不容易克服了良心的谴责,努力淡化了羞耻心,从牛进达府上弄来的赃物,出门没几步便眼睁睁被老流氓截了道儿,不但赃物被劫,连李素本人也顺手被劫进了程府。 今天……真是黑暗的一天,老了写回忆录时,今天的情节一定要用春秋笔法带过去,太没面子了。 每次进程府总是一成不变的老套路,二话不说先开宴,上酒上菜上胡姬,狂喝海塞顺带着公然伤风败俗,偌大的卢国公府从里到外透着一股聚义厅兼窑子的淫靡气氛。 李素进程府不止一次两次了,然而直到今日仍感到无所适从,总觉得自己像一叶单薄的扁舟,在怒海的惊涛骇浪里挣扎,沉浮。 三年未进程府,李素觉得有些陌生,程府的庭院和前堂似乎重新修缮过,从里到外焕然一新,庭院里栽种着绿意盎然的桃树和梅树,前堂门廊下的廊柱刷着油光可鉴的朱漆,玄关和前堂的地板也重新漆刷过,脱鞋走在上面如同踩着粼粼的波光,触目所及的任何物件都透着极度的奢华,每一处皆是富丽堂皇。 程咬金对李素很喜爱,拎着他进门后直 给大家拜年! 拜个热热乎乎的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财源滚滚,万事如意,吃嘛嘛香…… 一长串的祝福话吉祥话老贼就不说了,怪没诚意的,老贼确实盼着大家好,尤其是身体好,身体好才是真正的财富。 这几天过年喝得五迷三道,交际花似的到处赶场子,平时一个足不出户的宅男,莫名其妙便多了许多应酬酒宴,同学,朋友,亲戚,乱七八糟的一大堆,每个场子都有不得不去的理由,咱中国毕竟是人情社会,亲情也好,友情也好,终归不能不给面子,也不好意思踩了别人的面子。 明天是初二,不知道别的地方什么规矩,我们这里讲究“初一崽,初二郎”,“崽”是指儿子,“郎”是指女婿,也就是说,初一那天儿子跟自己的父母团聚,初二那天女婿拜见岳父岳母,老贼娶了个外地老婆,嗯,要去另外一个城市的乡下拜见泰山泰水老大人,岳父岳母不上网,家里没电脑,也没通网线,所以接下来几天可能更新不了,先给大家告个罪,可能要断更几天,大概断更三四……五六天什么的…… 过年琐事多,这些琐事基本躲不掉,所以,还请大家多体谅,等恢复更新后,老贼争取多来几次三更。 最后祝大家阖家团圆,幸福美满 第四百六十五章 大功大过 “自家人”三个字代表的意义不一样,或者说,李素对它的理解不一样。@頂@点@小@说,x. 自家人的意思是不见外,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牛家的就是李家的,程家的还是李家的。 这么理解没错吧? 人一变穷,节操余额也立马不够了,程家的酒宴仍在继续,李素的眼睛却不由自主地四下乱瞟,程家前堂里的各种摆设一一落在李素眼中,然后李素情不自禁开始给前堂的各种摆设估价…… 相比牛家,程家富裕多了,真正的大富之家,各种铜器摆在堂上,擦得光可鉴人,各朝名人的字画也高挂墙上,老流氓虽说是武夫,不过娶的夫人却是清河崔氏,起码的文化氛围还是必须有的,前堂里的装饰处处富贵逼人,以李素的心算能力,最后竟也算不过来,简单的说,如果这时候一群土匪冲进程家打劫一番,仅只将程家前堂的物件抢走几件,估摸能潇洒过上半年好日子。 而李素现在的目光,就像是土匪派进程家卧底踩点的小探子,眼珠子转得飞快。 “小娃子没个礼数,老夫问你话呢,贼眼珠子朝俺老程的摆设上乱瞟是怎么个意思?刚洗劫完牛家,又惦记上俺老程家了?你今日是想办个惊天连环大劫案咋地?”程咬金眯着眼粗声道。 李素回神,神情顿时尴尬起来,被拆穿了,今日怕是动不了手…… “程伯伯恕罪,恕罪。小子刚才心念西域局势,故而分神了……”李素脸不红气不喘地编着瞎话。 程咬金捋须点头,赞许道:“不错的娃子。回了长安心还念着西域,贼眼珠子盯着老夫的铜器放光,还一脸忧国忧民的嘴脸,勉强也算是本事了。” 李素愈发尴尬了,干咳了两声,正色道:“小子确是忧心西域,虽说如今侯大将军奉陛下旨令。正率大军横扫西域,西域三十六小国若单论,任何一国都不是我大唐的对手。怕就怕侯大将军灭了高昌之后,西域诸国兔死狐悲,联合起来对抗我大唐王师,更何况西域的西面还有大食。波斯。南面有吐蕃,这些皆是强国,若王师扫荡过甚,引得这几个强国不满,继而襄助西域诸国出兵,西域终会成为一团乱局,不好收拾了。” 程咬金冷笑:“屁大个娃子,守了一回城真当自己是绝世宿将了?这种事轮得着你操心。你以为陛下和满朝文武都是吃干饭的?这都估摸不到,咱大唐早该改朝换代了。” 李素眼角抽了抽。 话呢。是好话,用客气的语言翻译过来无非是“贤侄勿忧,陛下和朝中王公必有决断”等等,这话到了程咬金嘴里说出来,令李素分分钟想掀桌子再公然洗劫程家后拂袖而去…… “侯君集奉旨荡靖西域,一来是因西域诸国犯我西州,二来为了掌控丝绸之路,正是师出有名,至于侯君集灭哪国,打到何等地步,打到什么地方为止,出征之前陛下和朝臣们早已商议裁定,西域三十六国不可能全部灭掉,纵能为,亦不可为,对大唐之外的胡人,陛下早有定策,贞观八年,陛下曾作了一首诗,里面有一句曰‘胡尘清玉塞,羌笛韵金钲’,这一句,算是陛下对邻国和胡人的态度吧……打,终究不如和。” 李素细细品位这句诗,顿有所悟。 这便是李世民的民族政策,便是天可汗的胸襟。 打还是要打的,为了立威,为了教训,也为了掌控丝绸之路,但是打只能轻打,不可能真的将整个西域荡平,那时固然扩增了版图,但西域之外,还有更强大的敌人,没了西域诸国这片缓冲,大唐将来面对大食,波斯,天竺这些大国时,或许会更吃力,以贞观年的国力来说,大唐支撑不起一场大战。 程咬金端起酒杯,一口饮尽,拍了几下胡须上残留的酒渍,笑道:“你回长安之前,不知有多少拨西域小国的使节跪在太极宫门前求见圣颜,陛下皆一一召见,严厉训斥之后又温言安抚,恩威并济之下,西域诸国使节已代国主向陛下朝觐,正式拜大唐为宗主,西域这盘棋下到今日,算是尘埃落定了,侯君集的大军只消再灭掉龟兹,便已是立了威,建好安西都护府后,不日便要班师还朝,小娃子,你以为陛下为何对你封赏如此之重?莫看你只是守了一座小小的城,守住这座城的意义却委实不小……” 眯着眼瞟了一下李素,程咬金缓缓道:“说起侯君集,老夫倒想问问,听说当初侯君集邀你一同出兵高昌,与你共享灭国之功,顺带你也能亲手复仇,小娃子,你为何拒绝了?” 李素茫然道:“为何拒绝?这……小子的职责是守西州,陛下没说让小子与侯大将军共灭高昌啊,难道小子做错了?” 程咬金仔细打量李素的神情,然后点点头,叹道:“你小子,也算是有傻福的人,错有错着啊,幸好你当初没跟侯君集凑这热闹,不然你回长安可不会那么风光的又是晋爵又是赐金了……” “啊?”李素大吃一惊:“程伯伯何处此言?” 程咬金眯着眼嘿嘿的笑,表情说不出是轻蔑还是幸灾乐祸。 “侯君集啊,呵呵,惹了大祸了……” 李素神情愈发震惊。 灭敌国是旷世大功,怎会惹大祸?侯君集明明是奉旨灭国啊。 程咬金喝了一口酒,笑道:“灭高昌国,确是大功,老实说,陛下钦点侯君集为行军大总管时,老夫还有些嫉妒,朝堂上着实打了几次滚,撒了一回泼,闹到陛下大怒,下令将老夫赶出太极宫。老夫这才罢休……” 李素:“…………” 这等臭不要脸的话说起来脸不红气不喘是肿么个境界? “只不过,侯君集驭下不严,或者说。这家伙被功利迷了心,见高昌国已灭,王室宗亲皆被活擒,后面的事,侯君集便没了顾忌,四万大军杀入高昌都城,接连十日在城中杀人。放火,掳掠,甚至糟蹋妇孺。侯君集不但视而不见,还派亲卫将高昌王宫的财物洗掠一空,纳入他自己的腰包……” 程咬金看着李素,悠悠道:“娃子。知道何谓‘破城’么?‘破’这个字。是有讲究的,按理说,大军攻城,敌人拒不投降,双方攻守厮杀,我方伤亡了士卒,如此,攻入城池后。大将军一般会默许麾下将士屠城作为报复,屠几日。抢几日,放火烧几日,都有讲究的,但是有个前提,那就是敌人拒不投降,不投降便杀,这是大唐出征的规矩,然而高昌国,在侯君集兵临城下的第二天便开了城门投降的,却没想到侯君集仍默许了破城抢掠烧杀,这就坏了规矩了,杀降,自古以来被喻为不吉,而且失了仁义之道,坏了名声……” “大军烧杀十日,兵荒马乱中,高昌国都城跑了一个王室宗亲,是已故国主麴文泰的弟弟,这位崇信佛法的宗亲趁乱逃出高昌,一路历经艰险,上月赶到长安城,跪在太极宫前号啕大哭,留下一道控罪血书后,一头撞向石柱,死在太极宫门外,陛下闻奏大惊,仔细看了血书后勃然大怒,长安城侦骑四出,打探高昌灭国始末,那位宗亲死在长安城,城中那么多邻国使节的眼睛都在盯着陛下,想看看陛下到底如何处置此事,侯君集这次纵然立了大功,回到长安后怕是讨不了好,这个祸,闯大了。” 李素震惊片刻后,嘴角渐渐露出苦笑。 果然,历史的车轮就像那啥啥,将一切碾得粉碎,车轮下该倒霉的终究会倒霉。 “侯大将军回到长安后,陛下会如何处置他?” 程咬金冷笑道:“功劳封赏别想了,入狱怕是免不了的,屠城就是屠城了,说破大天去,终归是没道理的,陛下这些年苦心经营,对邻国又是打又是拉,恩威并济这些年,终于博了个‘天可汗’的尊号,如今侯君集一人胡作非为,将陛下多年的名声毁于一旦,你说陛下想不想一刀剁了侯君集这个老杀才?” 李素点头,不由有些庆幸,庆幸自己当初没答应侯君集一同灭高昌,因为……自己太懒了,懒得动弹,免了一桩麻烦。 懒人有懒福,做人懒一点,偶尔还是能收获到一些意料不到的好处。 程咬金叹道:“幸好当初你没跟侯君集一同出征高昌,否则你在西州拿命拼出的功劳怕是要打个折扣了,你纵然不是大将,总归参与了此事,难说陛下会不会把你牵累进去,你立的那些功劳,总归要被扣个七七八八了,娃子你命好,避开了这场祸事。” 前堂内,二人沉默了一阵,程咬金展颜一笑,道:“说这些琐事做甚?来,娃子,与老夫满饮此杯,算是为你接风了!” “啊?又满饮?”李素苦着脸,被赐了自尽般壮烈地……小啜了一口,辣得龇牙咧嘴,赶紧搁下酒盏正襟危坐。 “好,说说看,刚才进屋你贼眼珠子瞟了半天,看上俺家哪个物件了?” 李素呆了一下,接着大喜,这是要发啊!于是急忙抬手在前堂里指来指去:“这个,这个,这个,还有那个,那个……” 程咬金捋着乱糟糟的胡须点头,神情不变:“贼眼珠子倒真是毒辣,俺家值钱的几样物事都被你挑拣干净了……” “程伯伯把这些送小子?”李素抑着惊喜小心翼翼地问道。 “谁说送你了?老夫只是考究一下你的眼光而已,俺老程家的规矩向来只进不出,你莫非不知?” *************************************************************** ps:过完年了,度了几天假,浑身舒坦,今天先热个身。。。(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六章 满载而归 “自家人”的说法显然是有底线的,谈感情可以,谈钱就伤感情了,自家的好东西绝没有往外送的道理,哪怕送自家人也不行,这点也能看出程咬金和牛进达的不同,牛进达是个厚道人,而程咬金,显然跟李素一样,都不是省油的灯。¥f頂點小說,x. 老实说,程家大门照壁上应该雕个貔貅才符合这家人的气质,招财进宝,只进不出,谁敢说半句劫富济贫,立马上斧子剁了。 程家酒宴的后半段,大家聊完了感情,该聊些正经事了。 李素很穷,李家也很穷,说是堂堂县侯,家里却只剩了十几贯钱苦苦度日,放眼大唐的权贵,没见过这么穷的侯爷。 幸好这位侯爷名下还有一点产业,不至于真被逼到穷途末路上,否则李素也不可能悠哉坐在程家前堂里,此刻应该出现某座不知名的荒山古道边,领着刚收的百名老兵干那剪径劫掠的无本买卖了。 不幸的是,李素名下的买卖找的合伙人不对,至少眼前这位合伙人的态度很有问题。 “程伯伯,小子离家三年了,不知咱们的五步倒卖得如何?”李素小心而委婉地提起此事。 “五步倒?呵呵,小子你怕是不知道,如今酿五步倒的作坊已扩充了数倍有余,俺程家的酒肆已铺满关中了,每月数千斤的产出,竟也供不应求,外地商贾在俺家作坊前排成了长队,老夫每隔俩月便去作坊那里看一眼,看看那些商贾满载一车车的银钱排着队,啧!太爽利了!”程咬金捋须哈哈大笑,两眼冒出的金光跟李素看见钱时的德行一样一样的。 李素大喜,急忙道:“如此甚好。小子恭贺程伯伯日进斗金,当然,小子也日进斗金……”说着李素换上一脸惴惴的表情,小心翼翼地道:“小子是日进斗金吧?五步倒所得纯利确有小子的一份吧?” 此一时彼一时,当初在西州时,李素敲诈龟兹商人那焉。竹杠敲得梆梆响,要钱还是要命的山大王嘴脸,富得流油的那焉一直被压榨到身无分文,李素才意犹未尽的放他离开。 如今换了个地方,换了个对象,李素的心情也不一样了,此时此刻他最害怕的,是程咬金黑吃黑,把他那份利润独吞了。别怀疑,这事老流氓真干得出来,活到他这把年纪,脸皮已成了爱要不要的东西了,看中什么直接巧取豪夺,独吞合伙人的红利对他来说实在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举动,相比之下,李素的脸皮太薄了。程咬金这样的人生境界,李素大概要再活二十年才能修炼出来。 程咬金斜睨着他。鼻孔哼了哼,笑道:“今日洗劫完牛家,进了俺家贼眼珠子转悠得没停过,说来也是侯爷了,能干出这么不要脸的事也不容易,家里缺钱了吧?” 李素:“…………” 要不是打不过他。早一记大嘴巴扇上去了,不要脸的事你干得比我少吗?大家明明是同一类别同一属性,没这么当面揭人短的。 幸好程咬金虽然混帐,基本的商业道德底线还是有的,独吞合伙人红利的事大抵干不出来。当然,也不否认因为合伙人是李素,若换了个老实巴交长着一脸“快来欺负我呀”的生瓜怂蛋子,老流氓说不定就真出手独吞了,不仅独吞,说不定连酿酒秘方都得被他掏个干净。 “三年了,红利呢,确实赚了不少,这三年你没在家,所以红利一直存在老夫这里,原打算便分给你的……”看着李素忐忑的表情,程咬金轻蔑地瞥了他一眼,道:“放心,老夫再混帐,也不至于占你一个晚辈后生的便宜,这点脸面还是要的,小子你这一脸被盗匪围住的表情很欠抽,看在今日为你接风的份上,老夫暂且饶你一次,下次再在老夫面前摆出这副怂样,定抽得连你爹都不认识。” 李素大喜,急忙躬身应是。可算解决一个大麻烦了,老流氓还算天良未泯,犹存一丝人性,此刻再看他的模样,觉得分外闪亮伟岸…… “程伯伯,不知这三年累积的红利,小子能分多少?”李素喜滋滋地道。 程咬金挠挠头,道:“这种破事老夫哪里清楚?回去问问你婶娘,大抵三四万贯吧,毕竟每年还要从红利里扣除一部分,将烈酒买卖铺开到关中各州府,买卖扩充也需要钱的,老夫便没打招呼,直接从你红利里扣掉了。” 李素笑道:“买卖做得越大,投入也越大,这点规矩小子还是懂的,这三年小子远在西域,多谢程伯伯独力支撑了。” 程咬金笑道:“看你家中不宽裕,今日走时便从俺家支应一笔钱走吧,贼眼珠子莫再瞄俺家里的物件了,敢偷走老夫追到太平村也要抽死你再说,老牛是个厚道人,俺老程可没那么厚道。” 李素讪笑不已。 心情大好啊,有了这三万贯,家里总算能支撑下去了。 见李素高兴忘形的样子,程咬金仿佛看不下去,存心给他添堵似的,慢悠悠地补充道:“三年了,没见你小子登门,逢年过节的,也不见你的孝敬,老夫伤心啊……” “啊?这……”李素脸上的笑容顿敛,心里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老流氓又要出幺蛾子! “年轻人,总该要懂点礼数吧?每逢年节的,不登门不孝敬,眼里还有没有长辈?回长安后你难道内心里没觉着愧疚,觉得无地自容?”程咬金不急不徐地埋坑。 李素:“…………” 说实话,真没觉得。 满长安就数这位最没个长辈样子,发自内心的无法愧疚,每次踏进程家大门都有种杨子荣打入匪巢见座山雕的错觉。 “程伯伯的意思是……”李素小心翼翼地问道。 程咬金不慌不忙瞥他一眼,悠悠道:“人不来呢,老夫也就原谅你了,毕竟这三年你远在千里之外,不过呢,每年年节孝敬,老夫便代你收了,不多不少正好扣你五千贯,情当每年过年,上元,清明,端午,中元,中秋等等你都给了老夫孝敬了,嗯,不拖不欠,银货两讫……” “…………” 额头青筋暴跳是肿么回事? 李素只觉得有股凌厉的杀意在胸腔里翻滚,沸腾,想抽死这个老不要脸的。 深深吸了几口气,李素不停提醒自己,要冷静,要睿智,要淡定,毕竟这里不是自己的主场,再说……他也打不过这个流氓。 实在很憋屈啊,年节给长辈孝敬是应该的,是晚辈的礼数,虽说长辈没个长辈样子,干出主动索礼扣费这么不要脸的事,晚辈胸襟宽广,不与他计较便罢了,可是……清明和中元也给你送礼,是不是太过分了点?老流氓就没觉得哪里不对劲吗? ——烧给你好不好? **************************************************************** 闪闪发光的银饼装了好几车,银饼全是东市库所铸,价值两万五千贯,原本该有三万贯了,李素命不好,银饼没装车就被某程姓老恶霸打劫了五千贯。 有了这笔钱,李家的经济危机总算缓解了,李素心情终于好了一些,如果没被人打劫的话,此刻的心情想必如同窜天猴一样飞起。 三年了,李家的产业仍旧维持现状,除了烈酒买卖,长安城里还有印书坊,以及与长孙家合伙的香水买卖,几样加起来,李家穷不了。 李素决定明日再进城拜访长孙无忌,三年的香水利润也该结算一下了,拜访时多买点礼物去,只盼望长孙无忌是读书人,脸皮能够稍微薄一点,不会恬着老脸欺负晚辈,莫名其妙又扣下什么孝敬费。 这个年代的人,终归都是有廉耻的……吧?不会都像程老流氓一样……吧? 李素的心情有些惴惴,程家一行后,李素的三观显然受到不小的打击,令他对人性失去了希望。 ………… 银饼送进自家库房,李素亲自给库房上了一把又一把锁,如意钥匙拔出来,塞进许明珠的手里。 “这是咱家的家底,夫人好生保管,要像程伯伯……不对,像貔貅一样,只进不出。”李素郑重其事的嘱咐道。 许明珠呆了片刻,看着自己手心里的钥匙,然后死死攥在手心里,小脸绷得紧紧的,仿佛接受了炸碉堡任务似的,非常严肃地点头。 “夫君放心,咱家只进不出!” “遇到向咱家借钱的货色,二话不说,乱棍打出去。” “是,乱棍打出去。” “遇到给咱家送礼的贵客,定要待若上宾,使其宾至如归,教人流连忘返,送了一次情不自禁还想送第二次。” “是,宾至如归!” 李素满意地笑了,娶妇贤良淑德,实是人生幸事,越抠门的婆姨越淑德。 “对了,我没钱了,刚才忘记给自己拿钱,夫人把库房打开,为夫取两个银饼出来……” 许明珠攥紧了钥匙,两手背到身后使劲摇头:“……不给,夫君说过,只进不出。” “莫闹!快给我。”李素脸黑了。 “不给,咱家只进不出……” *************************************************************** ps:还有一更。。。昨晚喝多了,马路上狠狠摔了一跤,脸肿了,脚也肿了,痛得呼天喊地。。。幸好没破相,大家勿念,脸肿这种风格,我也能完全驾驭住。。。(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七章 官赐土地 八月,最火热的季节。 关中平原像一座火炉,炙烤着万千生灵,毒辣的阳光毫不留情地直射大地,连树上的蝉儿都仿佛被晒蔫了似的,有一下没一下的嘶鸣。 李家院子中间的银杏树下,阳光从茂密树荫里执拗地透洒出星星,不规则地铺在树荫的空隙间。 李素穿着自己改良过的齐膝犊鼻裤,五分长短,腰间松松垮垮系了一根带子,上身精赤,光着脚,躺在竹躺椅上阖目养神。 身后的丫鬟给他不停地打着扇,右手边的矮桌上摆满了各种零食,还有一碗晶莹剔透的冰块,离开长安的那年,李素便叫人在自家挖了冰窖,将冬天里纯净的冰雪成块地敲击切割,送进冰窖里,到了夏天终于享福了,每隔半刻便拈起冰块扔进嘴里,一阵噶嘣脆响后,满腹透心凉爽。 仍旧很热,睡个午觉都不踏实,躺下没多久,背后便冒了一层汗,湿湿的,黏黏的,很不舒服,李素这种有洁癖的人绝对无法忍受。 放弃似的叹了口气,李素睁开眼,坐直了身子。 关中这天热得邪性,好像孙大圣踢翻了太上老君的丹炉,里面的炉砖使用了过期的军事地图,不心落在长安了。 抬头看看从树荫缝隙里透下的阳光,哪怕只有星星,李素仍被刺得眼睛生疼。 今天已洗了五次澡了,现在又出了汗,怕是又要跳进澡盆里冲洗一番,饶是李素如此爱干净讲卫生,也情不自禁觉得自己是不是干净得太过分了一,洗得快脱皮了。 薛管家匆匆从门外走进来。先给李素行了一礼,笑道:“侯爷,有喜事,官上来人了……” 李素热得有烦躁,没好气道:“大热的天谁吃饱了没事到处晃?官上谁来了?” “户部度支司,一位姓吴的郎中……” 李素挠挠头:“姓吴的郎中?咋这么耳熟呢?他来做甚?” 薛管家喜滋滋地道:“是给侯爷丈量土地。还有,从汉水那边迁来了五百户人家££££,<div style="margin:p 0 p 0">,往后他们就是咱家的庄户了。” 李素愣了愣,道:“五百户庄户?” 薛管家看着他道:“前些日陛下给您的封赏旨意,您难道忘了?实食邑五百户呀,‘实食邑’,就是朝廷实打实的送您五百庄户。” 李素恍然,这几天忙着算家里的钱财,倒真忘了李世民还给自己赐了地和庄户。 想着想着。李素烦躁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脸上甚至露出了笑容。 实食邑啊,可不是以前当县子时虚头巴脑的“食邑”了,前面多了个“实”字,性质完全不一样,从此这五百庄户就是李家的人了,当地官府对李家的田地也要划出来单独造册,因为李家的地已经算是朝廷的封地。每年田地所产不必向朝廷上缴分文,全便宜自己了。 “哈哈。好事,喜事!吴郎中人呢?”李素拽着薛管家道。 薛管家笑着指了指门外,道:“门外等着侯爷召见呢,今时不同往日,咱家可是堂堂县侯府,区区一个郎中。可不是想进来就能进来的,侯爷是何等权贵人物,哪能见就见?终归等侯爷心情爽利了,想见他时,他才能进门……” 薛管家面带傲色。胸膛挺得直直的,眉宇间露出几分人得志的意气,罗里罗嗦一大通,全是抬高身价的马屁。 李素大手一挥:“请他进来,快,送人又送地,可不敢让人家久等,要客气。” 薛管家得了吩咐,急忙踮着脚往门外走,忽然停住脚步,转身打量了李素一眼,为难地指了指他。 “侯爷,您这光着身子待客,是不是,呃,是不是有……那啥。” 李素垂头,发现自己还精赤着上身,露出洁白如玉的胸膛,没什么胸肌,胳膊上也没有虬结隆起的腱子肉,这等形象见客,着实很污。 “傻愣着做甚?还不赶紧侍侯侯爷更衣!”薛管家瞪圆了眼睛,朝李素身后打扇的丫鬟吼道,丫鬟吓得一激灵,忙不迭取过一件青色绢丝圆领长衫,正待服侍他穿上,却听身后一道雍容平静的声音道:“你退下,我来服侍夫君更衣。” 李素回头,见许明珠穿着一身湖绿色的宫裙款款盈盈走来,乌黑的发鬓边斜插着两支长长的金步摇,随着步履有节奏地摆动。 许明珠接过丫鬟手里的长衫,细心地给李素穿上,一边穿一边轻声埋怨。 “夫君是陛下封的侯爷,正经的大唐权贵,放眼整个长安城,哪个权贵似夫君这般打着赤膊,毫无威仪的?妾身听如今朝里的御史可管得宽,若夫君这模样传出去被御史知道了,一道奏疏递进宫里,参您一本,不大不也是桩罪过,平日夫君多提神些,也能省了这麻烦……” 李素笑着头应了。 许明珠美眸左右一瞟,见四下无人,声音愈发放轻了。 “夫君,官上给咱家丈量土地,夫君万万留些心眼,咱家要良田,可莫教人坑了,量一些劣田给咱家可不成,夫君记住了,咱家要好地,不要劣田,夫君把薛管家一同带去丈量,薛管家知道田地优劣的,夫君只管问他,若官上不依,夫君哪怕不要地也万莫将就了事,田地可是留给子孙后代的,开不得玩笑。” 李素笑道:“夫人放心,我又不傻,倒要看看谁敢欺负我这个侯爷,敢敷衍了事,先抽了再。” 话间,院外传来脚步声,许明珠是妇道人家,自是知道规矩,急忙快步走进内院回避了。 李素穿戴整齐,眯着眼望去,只见一位身着绯色官服,身材微胖的中年人朝他走来。 走到面前五步距离时,官员忽然躬身施礼,道:“下官户部度支司郎中吴扶风,拜见李县侯。” 声音很熟,而且……不知是不是幻觉,李素总觉得这道声音透着几许心虚和颤抖。 “哈哈,吴郎中当面,本侯有礼……咦?好面熟啊……”李素愕然。 吴扶风抬起头,朝李素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呵呵……” 啪! 李素猛地一拍大腿:“哎呀!这不是吴郎中吗?真是冤家路窄……” 话音刚落,吴扶风脸色大变,刷的一下全白了,以异常熟稔的动作双手护住头部,双膝一软,蹲在地上一副准备挨揍的标准姿势。 李素急忙改口:“不好意思,错话了,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还是不对,呵呵,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吴郎中,久违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八章 丈量赐地 是熟人,熟得不要不要的。 “熟人”不代表交情,认识对方的脸也算熟人,当然,拳头揍过这张脸,也算熟人。 吴郎中恰巧属于这种熟人。 人与人之间总有着某种奇妙的缘分,有的属于良缘,有的属于孽缘,李素与吴郎中的缘分便属于孽缘,“不打不相识”都算抬举他们了,李素与吴郎中是打完以后就打完了,大家都没兴趣再相识。一定要形容二人的关系的话,差不多算是“揍”与“被揍”的关系。 当初李素还是火器局监正的时候,度支司不肯痛快拨付银钱,于是李素领了程处默等一帮纨绔子弟打上门去,眼前这位吴郎中着实挨了李素一通狠揍,最后的结局算是两败俱伤,吴郎中以一张肿成猪头的肥脸为代价,换李素在大理寺监牢里蹲了好几天,大家谁都没占便宜。 认真起来,李素与这位吴郎中算是仇人,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眼红的是吴扶风,此刻的吴扶风眼睛红得跟兔宝宝似的,看着李素的眼神活像杨白劳见了黄世仁。 “侯爷,李侯爷,当年下官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李侯爷,看在下官幡然悔悟的份上,还请侯爷饶下官一回,……可好?”吴郎中眨巴着眼睛,露出哀怜的目光。 “好啊,当然好,”李素笑眯眯地拍了拍吴扶风的肩,手掌落在肩头,吓得吴扶风一激灵,差又做出双手护头的羞耻动作,确定李素没有揍他的意思后,这才稍稍放松了心情。 “当年那破事,我早已忘了。本侯虽不如陛下如大海般的胸襟,至少也像一块池塘,哪里会记这么多年的仇,吴郎中太看我了。” 吴扶风惊魂方定,然后……开始计算池塘的面积有多大,顺便再算算自己的心理阴影面积…… 李素确实不记仇。这跟当年恩怨的结果有关,毕竟是他把人家揍得哭爹喊娘奄奄一息,差没要了人家的命,揍成那样,该记仇的是吴扶风。 吴扶风也不敢记仇。 〗∴〗∴〗∴〗∴,<div style="margin:p 0 p 0">今时不同往日,当年被李素揍过之后,吴扶风养好了伤,刻意打听了一下李素的来历,这一打听。顿时吓得后背冒了白毛汗,那时他才知道,被他刻意刁难拿捏的火器局,领头的监正原来正是被皇帝陛下极尽荣宠的少年臣子,跟长安城各路国公名将交好,尤其在陛下面前极有分量,这种人哪怕想学螃蟹在长安大街上横着走,相信也没人敢拦他。而他这个的度支司郎中,居然敢刁难拿捏这位当朝红人。这何止是作死,简直是花样作大死。 事实上吴扶风被揍之后,陛下的处理结果也能看出自己当初多么愚蠢,他这个受害人躺在床上整整一个月,朝廷也没见派个人下来慰问安抚,而那个对他残暴凌虐的凶手被关进了大理寺。悠哉乐哉蹲了几天牢就被陛下放了出来,什么事都没有,情当没发生过,没过多久便官复原职,继续当他的火器局监正去了。 两相比较。高下立判。 吴郎中终于发现自己干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三年多过去,吴扶风仍是度支司郎中,几次有升调的机会也莫名其妙错过了,今日受户部上官所遣,亲自登门为新晋侯爷丈量赐田,遣送庄户,他也不得不硬着头皮上门了。 幸运的是,李素很和气,笑容也很真诚,从表面上看,似乎真的不计较当年的恩怨了,——想想也是应该,当年他吴扶风才是受害者好不好?要计较也该是他计较才对,可是,今日此刻面对笑如春风的李侯爷,心中这股子莫名其妙的惊惧怯懦是肿么回事? “朝廷赐田的事吴郎中也管?”李素好奇地看着他。 吴扶风使劲挤出个笑脸,道:“度支司隶属户部,举凡朝廷一应支出封赏等事,皆由度支司处置。” 李素头:“行,这次便麻烦吴郎中大方一,莫像当年对火器局那样,大家闹得不愉快了。” 吴扶风浑身一凛,急忙道:“当年全是误会,是下官的错,还望侯爷莫与下官计较了。” 李素笑道:“好,走吧,去村子周围看看,请吴郎中给我划几块良田出来,这可是惠及子孙后代的事,马虎不得。” 吴扶风行礼道:“下官自当倾力而为,断不会委屈侯爷。” 这就对了,大家相处其乐融融,你快乐就是我快乐,多和谐的画面。 **************************************************************** 给李家丈量土地不是事,工作量非常浩大,因为圣旨里赐给李素的土地不是数。 吴扶风不是独自来的,他还带来了度支司的几位吏和二十多个差役,门口停着的马背上一捆又一捆的细绳,和一堆看起来很复杂的木制框架,正是丈量土地所需要的工具,显然吴扶风这次来的很有诚意,真是为了办事而来。 李素见状愈发满意了,抛开当年的恩怨不论,吴扶风这家伙认真办起事来还是很严谨的,当年那一顿揍…… 还是该揍,不揍不长记性,欠钱挨揍跟杀人偿命一样,从古至今都是天经地义的规矩。 吴扶风带上吏和差役,李素则带上薛管家和几名下人,众人出了侯府大门,神情悠闲地朝村头的田野走去。 太平村大不大,村里百十户人家,时前由于前隋战乱,民间人口锐减,直到如今贞观年间,大唐的人口也不多,所以朝中出台各种政策鼓励民间生育,因为人少便代表着生产力低下,明明有广袤肥沃的良田,却无人耕种。 太平村也是如此。人口不多,荒地却不少,而且很多荒地都很肥沃,却因劳动力不多,只能眼睁睁看它们年复一年荒芜下去。 李家原本有四百来亩地,名下的庄户也有近百人。当初买的都是肥沃的良田,位于村东头,恰好跟东阳的封地交界,吴郎中此番前来丈量土地,按李素的要求,也将朝廷赐下来的土地重放在村子东面,与原来的土地接壤。 这里是一片平原,土壤质地很不错,中间夹杂着几座不高不矮的丘陵山。地是荒地,山是荒山,山上稀稀疏疏长着一片不成林的杂树,地里不时窜出几只瘦弱的田鼠,山上也不时跑下来几只锦尾野鸡和狐狸,站在原野中间,着头炎炎的日头,却无端感到一股悲凉萧瑟的气息。 丈量的事自然由下面的吏差役去做。吴扶风的心思一直放在李素身上,眼睛每隔一会儿便情不自禁瞟一下李素的表情。生怕得罪这位喜怒无常的恶霸。 见李素忽然皱起眉,吴扶风心头一紧,急忙陪笑:“侯爷对这块地不满意?不打紧,换个地方重新量一下便是,太平村隶属泾阳县,下官来之前曾调阅了泾阳县的籍地案宗。村里人少地多,很多良田都荒废了,侯爷对这块地不满意,咱们换一个地方便是。” 李素摇摇头,朝身后的薛管家瞥了一眼。 薛管家会意。上前蹲在地里,双手插入干涸的土壤中,挖起一大团干土,用手指掰碎了仔细端详,然后凑到鼻子前闻了几下,李素看得眼角直抽抽,有必要搞得跟毒枭验货似的吗?瘆人。 “好地!”薛管家头,随手扔掉干土,拍了拍手,神情很满意:“算是良田了,待到秋冬时多下几场雨,明年开春后土里肥得流油,种啥长啥。” 李素头,抬起手臂一划拉:“这一块地多大?” 吴郎中手搭凉棚认真眺望片刻,道:“没量出实数,以下官看来,约莫五百来亩吧……” 李素指着广袤平原里十来座山包,道:“这些山也给我了,不过不能记在册里,你也知道,山上不长粮食,只能种树,十几二十年的不见模样,给我我当然要了,但记在户册里我就亏大了,吴郎中你呢?” 吴扶风毫不犹豫地头:“成,都划给侯爷了,山包包长在地里,要挪也挪不开,官上便不造册了,全由侯爷处置。” 反正都是荒山,而且是朝廷的山,与吴扶风干系不大,慷朝廷之慨对他来毫无心理压力。 整个丈量土地的过程很和谐,很融洽,没有任何争论,李素的每一句话基本都是有求必应,令李素心情舒畅,直叹老天瞎眼,所谓“善恶有报”都是屁话,当初不揍吴扶风那一顿,哪来今日这般如饮琼浆的感受? 眯着眼眺望远处的田野,李素指了指前方一块已经种上麦子的良田,道:“那块地上面种了现成的庄稼,要不也直接划给我?” 吴扶风看了一眼,脸色顿时苦下来了。 “侯爷,那……是东阳公主殿下的封地啊,下官,下官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啊……” 先不东阳的身份,就是寻常百姓家的地,人家上面已经种满了庄稼,眼看快秋收了,你大嘴一张就要划过来,没这么欺负人的。 “公主殿下与我交情甚好,划过去她不会什么的……”李素试图服他。 吴扶风汗都下来了,今日心再心,这位侯爷终于还是出了幺蛾子。 “侯爷……这真不是下官能管的事,要不,您跟公主殿下商议一下?” 正着话,远处忽然走来俩人,一个穿着玄色道袍,另一个也穿得很素净,走路姿态款款盈盈,如风摆杨柳。 李素眯着眼看了一会儿,忽然笑了。 嗯,熟人,不过和吴扶风这种性质的熟人不一样,这位可是真正的熟人。 曹操,曹操到,曹操的轻功江湖排名第一。 烈日下,宫女绿柳举着油伞,帮东阳遮住刺眼的烈阳,一主一仆亦步亦趋,朝李素众人走来。 东阳眼里也含着笑意,似久别重逢的情人,美眸里柔情流转,像一团团理不清的线,缠缠绕绕住李素的心。 薛管家和众下人自是认识东阳的,急忙躬身见礼,当着众人的面,李素也不敢坏了规矩,于是也朝东阳躬下身去:“臣,泾阳县侯李素,见过公主殿下。” 东阳似有些羞涩,也有些无措,毕竟心上人儿正经八百给她行礼的场面实在太不习惯了,紧张地抬头理了理发鬓,东阳才端起架子,掩饰般扭过头假装看风景,嘴里淡淡道:“贫道如今是化外之人,诸位不必多礼。” 一旁的吴扶风看呆了,他只是度支司一个郎中,平日里自然没什么机会见到公主的,见李素都行礼了,顿时瞪圆了眼睛脱口道:“公……公……” 拍了拍他的肩,李素和颜悦色地道:“是公主,不是公公,称呼不对可算是驾前失仪了啊,快给我多划两百亩地,当是堵我的嘴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九章 公主道姑 起来大唐物产丰富,从丝绸到瓷器,什么都有,但盛名中外的特产却是公主。 没错,李世民的繁殖能力很强大,二十几个公主全是宫廷产物,俗话物以稀为贵,公主多了,自然也就不怎么贵重了,于是公主成了李世民的政治工具,今天赐婚功臣之子,明天赐婚外国君主,赐这个赐那个,就跟送狗崽子似的全送出去了,所以,生在大唐为公主,绝不是什么很幸福的事,因为有个热情豪爽又好客的老爹,每次家里来了贵客就打开笼子,让贵客挑一只最顺眼的狗崽子打包带走。 这就是著名的和亲政策,所有的大唐公主都成了牺牲品。包括东阳在内,当初也差成了功臣家的新妇,若非临时想出了个出家的主意,如今的日子还不知过成了怎样。 然而,可悲归可悲,对吴扶风来,公主可真是了天的人物了。 东阳公主出家为道,这是全长安臣民都知道的事,公主一旦出家,理论上来,已不算公主了,而是出家人,理论归理论,东阳的真实出身摆在面前,哪怕一身道袍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可谁敢不拿她当公主看?出家人也分很多种的,东阳这种明显属于挂羊头卖狗肉那一类,假得不能再假。 哪个道姑刚出家便能拜当今国师般的道士李淳风为师?哪个道姑能独自拥有一座如同宫殿般奢华的道观?哪个道姑能三不五时收到来自当今皇帝的赏赐,送进道观的不是宫瓷就是贡丝,连每月的例钱都由太极宫内府以皇子皇女的规格送至府上,可以,东阳除了穿的衣裳和发型改变了以外,其实跟别的皇子公主并无任何区别。 第一次站得这么近。看到货真价实的公主,所以吴扶风很紧张,一紧张就别李素拿住了。 众目睽睽之下,东阳自然不能表现得跟李素太亲密,该端的架子还是要端的,反过来。李素也要持臣子之礼,二人装模作样,面子上礼仪上都过得去。 “李县侯这是……丈量土地?”东阳趁人不注意,朝李素悄悄眨了眨眼。 5555,<div style="margin:p 0 p 0"> 李素笑道:“是,陛下御旨,赐臣良田,度支司的吴郎中奉旨给臣量地。” 吴扶风急忙行礼道:“臣,度支司郎中吴扶风,拜见公主殿下。” 东阳摇了摇头。道:“过了,莫叫我公主,贫道如今是方外之人,当不起公主名号。” 吴扶风连连称是,可仍以臣礼事之,显然谁都没把东阳这句话放在心上,只当是谦虚客气几句,别出家。就是出殡了,公主仍是公主。谁敢不当回事? 李素拍了拍吴扶风的肩,笑道:“能遇到公主是福气,天家贵胄啊,很贵的,就冲这福气,吴郎中给我多划两百亩地如何?你若答应。我请公主殿下给你签个名……” “啊?”吴扶风愕然,福气就福气,凭什么多给你划二百亩地?再……签名是个什么鬼? 东阳隐秘地朝李素瞪了一眼,然后道:“吴郎中勿多礼,既是奉旨量地。秉公处置便是,贫道回观静修了。” 李素吴扶风和一干吏差役纷纷行礼,目送东阳离开。 李素的心旌有些荡漾,刚才东阳转身时,扔给他一记意味深长的眼神,他看懂了。 **************************************************************** 眼神自是相会的信号。 从西州回来后,每隔两三日,李素和东阳便在熟悉的河滩边相会一阵,每次在一起时柔情蜜意,分开时依依不舍,明明同在一个村里,却有几分异地恋的意思。 只是这几日天气太热,以李素的性子自然躲在家里懒得出门,算起来已有五六天没见了,所以东阳今日才强忍着羞意走过来,众目睽睽之下与李素打招呼,目的就是为了临去时扔的那一记眼神。 李素不笨,闻弦歌而知雅意,那一记眼神自然全看懂了。 东阳走后,李素又与吴扶风软磨硬泡,家里的烈酒也好,香水也好,拿了不少送吴扶风,目的就是为了让吴扶风手指缝里漏一,睁只眼闭只眼的,给李家多划几百亩地。 吴扶风收了礼,哼哼哈哈打了几句官腔,下面的吏自然识趣,于是丈量土地时手抖了几下,明明一千亩的地,抖成了一千二百亩,然后,宾主尽兴而归。 都是好人,都是讲究人,李素心花怒放,站在村口摇着手帕欢送吴扶风,脸上的笑容比三月里的桃花更鲜艳。 ………… 李素其实对土地并不太看重,而且很不理解这个年代的人为何把土地当成命根子般宝贝,搞发明创造,卖来的钱买多少粮食都足够了,何必非要亲自去种粮食呢? 而李道正的想法却跟李素完全相反,李道正一直认为土地才是一个家族繁衍旺盛的根本,反而李素弄出来的烈酒,香水,印书等等买卖,在李道正眼里根本就是奇淫巧计,捞偏门,非正道。 两代人的代沟,其实是相差一千多年的历史代沟。 给家里多争取了二百亩地,李素对老爹也有交代了,看着薛管家红光满面乐颠颠跑回家报喜,李素长长舒了口气。 可以肯定,今晚老爹会高兴得满地打滚,酒一定会多喝两盅,喝多了不定心情愈发舒畅,于是半夜去敲村里的寡妇门…… 好事,值得鼓励,老爹也该续一房妻了,孤苦伶仃半辈子,够了。 ………… 吴扶风走了,薛管家也走了,李素独自在村口发了一会儿呆,然后转身朝东阳公主府走去。 公主府已不再是公主府,改成了一座道观。 不同的是,门口守门的不是道士,而是两排披甲戴盔的禁军武士,看起来有不伦不类,清静的道门出家之地,搞得杀气腾腾的,也不知东阳出的哪门子家。 跟门口的禁军武士打了声招呼,李素抬脚便走进了道观。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章 刁蛮跋扈 走进道观很顺利,门口的禁军武士仿佛集体被梅超风挠瞎了眼似的,浑然无视李素,任由李素大摇大摆的走进了道观。 很有意思的细节。 自从李素从西州回到长安后,很多东西似乎都有了或多或少的变化,这种变化隐藏在事物的表面下,不仔细琢磨看不出来,一旦身临其境,立马觉得不一样。 比如李素与东阳之间横着的那道天堑,不知不觉间,这道天堑似乎变了,变窄了。 想了很久,李素也想明白了。 在西州生死线上蹚了一个来回后,李世民大抵也想通了,一来李素与东阳的私情早已过了风声,二来,一个愿意豁命守住大唐城池的忠心臣子,又与自己的女儿两情相悦,因为这个臣子的豁命以赴,盘活了大唐整个西面战略的棋局,其作用远比拿公主和亲大多了,更何况,东阳已出家,严格来算不得天家的人了,既如此,有些事情何不睁只眼闭只眼,给君臣之间彼此留体面? 所以,李素今日能够大摇大摆走进道观。 只不过,“体面”是属于君臣彼此的,大家都需要体面,李世民睁只眼闭只眼了,李素也知道自己不能做得太出格,顺着杆子往上爬的事情只消干一次,李素相信李世民绝对会一巴掌把他扇进十八层地狱。 大家都要脸面的,皇帝尤其要脸,李素与东阳之间那道跨不过去的天堑看似消失了,然而,天堑却永远横在李素和东阳的心里。 道观内部其实与当初的公主府一般无二,改建的只是外面的门庭,里面基本没有太大的改变。府内前庭多了一尊大铜香炉,曾经的公主府前堂撤去了许多奢华的装饰,正面立起了金身三清老君像,老君像前摆着一张大香案,中间孤零零摆着一个裹着黄缎子的蒲团,除此再无其他。 李素走进堂内。仰头看着三尊三清老君像,静静看了很久。 堂上老君大约一丈多高,宝相庄严,目光慈悲,头微微垂着,以神明俯视芸芸众生的姿态,静静看着世间的√↑√↑√↑√↑,<div style="margin:p 0 p 0">悲喜离合。 李素在堂内站了很久,忽然朝老君像深深一礼。 李素并没有信仰,无论佛与道。他也不清为何要行这一礼,只是觉得应该行礼。 无论信与不信,只要这个宗教是引人向善的,便值得尊敬。 行礼过后,李素绕过堂前老君像,穿过前堂直行,然后便是曾经公主府的后花园。 这里跟以往更无区别,基本还是当年的面貌。花园里的花开得很娇艳,炎炎夏日的热风吹送。带着几分暖暖的香气。 花园占地很大,走了一会儿才走出来,接着便是一片大池塘,池塘边一条水榭直通池塘中心的凉亭,水面上铺满了翠绿的荷叶,荷叶的缝隙处。开满了一朵朵白色红色的荷花,衬映着一声声蛙叫蝉鸣,简简单单的布局竟透出一股浓浓的雅趣。 李素眯着眼朝水面凉亭望去,却见一条袅娜人影托着香腮,正痴痴盯着水面发呆。不知想什么心事。 李素露出笑容,刚准备抬步朝凉亭走去,耳畔却冷不丁传来一声娇叱。 “奸贼!看剑!” 声音来自身后,李素大吃一惊,身体却做出下意识的反应,飞快朝左侧横移半步,然后赶紧回头。 却见一位艳丽的宫装少女横眉怒目瞪着他,嘴里着“看剑”,其实两手空空,根本看不到剑。 李素的笑脸立马变成了苦脸。 “高阳公主殿下,你我也算是老相识了,多年不见,何必见面就戏弄我?” 身后宫装丽人正是三年多未见的高阳公主,当初李素出主意帮东阳避婚,装神弄鬼上了一出“阴兵过境”的好戏,闹得整个长安鸡飞狗跳,君臣变色,而高阳公主,却正是这出好戏的参与者,从那以后她与李素的关系扶摇直上,变得非常融洽,尽管偶尔也摆一摆公主架子,或是露出刁蛮跋扈的本色,总的来,与李素的交情也算很不错了。 此刻的高阳却根本看不出交情不错的样子,气鼓鼓地瞪着李素,眼中的怒火连瞎子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呸!谁跟你老相识了?谁戏弄你了?你若再不走,我真拿剑刺你!”高阳怒道。 李素万分不解,这副架势很眼熟,只有债主才能摆得如此理直气壮,回想自己离家三年,难道…… 于是李素露出惴惴不安的表情,心地道:“我家欠你钱了?” “没有!”高阳硬邦邦地道。 没欠钱就好,没欠钱李素胆气便壮了,公主怎样?照样不尿她那一壶! “没欠你钱,你凶什么凶?有病快去吃药。”李素很不客气地了上去。 “你……好你个混帐,西州去了三年,只不过多杀了几个贼子,胆气壮了是不是?今日本宫与你拼了!” 完高阳很没形象地挽起长袖,准备动武。 动静闹大了,凉亭里发呆的东阳自然也听到了,见高阳和李素对峙起来,吓得东阳慌了神,也顾不得什么出家人的淡定了,一路从凉亭跑过来。 “皇妹住手,不得无礼!”东阳边跑边唤道。 跑到二人中间,东阳微微喘气,先朝李素投去一记歉意的目光,转过身瞪着高阳道:“皇妹你胡闹什么!李……李县侯来拜会我,你为何无缘无故动怒?天家仪态体统都不顾了么?” 高阳狠狠剜了李素一眼,怒道:“这子去西州三年,回长安多少日子了,总共才见过皇姐你几次?我这是为皇姐你鸣不平,帮你教训这混帐!” 东阳哭笑不得:“你……你怎知他没来见过我?我与他见面莫非定要当着你的面才算见过吗?” 高阳顿时语滞,想了想,这通火确实发得没道理,自己只见皇姐每日诵经静修,郁郁不乐的样子。日子定是过得不快活的,可是……诵经以外的时间,谁知皇姐与这姓李的偷偷相会过几次?人家卿卿我我的时光,怎会让自己看见? 没道理归没道理,高阳还是拉不下脸来一个“转怒为喜”,只好嘴硬道:“反正……反正我没看见。就,就不作数!嗯,这姓李的不是好人,皇姐你以后离他远一!” 李素在旁边冷哼道:“你没看见就不作数?你是我们的鸳鸯枕还是锦绣被啊?” 这话一出口,不仅东阳大羞,咬着银牙狠狠掐了他一把,连刁蛮如高阳者,也飞快红了脸,呸了一声。嘴里连连骂着“登徒子”。 李素伸了伸懒腰,指了指前面池塘水面上的凉亭道:“天热得邪性,还有心情发无名火,公主殿下真够闲的,真闲得慌不如去亭子里坐一坐,弄一碗碎冰来,你一口啊我一口,我一口啊又是我一口……” 二女同时噗嗤一声笑了。高阳呸了一声,笑道:“什么便宜你都占齐了。连嚼个碎冰都不忘占便宜,不去!不想跟你这种人坐一亭子里!” 李素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道:“十瓶桂花味的香水,换今日的和平相处,咋样?” 高阳杏眼一亮,板着脸道:“二十瓶!” “就十瓶。再拿俏可就改了啊,改屎味的香水,香中有臭,臭里带香,让你欲罢不能……” 高阳呆了一下。接着勃然大怒,攥起粉拳一路将李素追杀到凉亭内。 ………… ………… 三年未见,大家都变了不少,唯独东阳的日子仍是一成不变,除了诵经便是风雨无阻地坐在河滩边等他,或者在自家的凉亭里看着池塘的荷花发呆,悄悄想心事。 高阳也变了。 如今她已是十八岁的大姑娘了,而且终究也没逃过李世民的魔掌,去年李世民下旨,将她尚予房玄龄的次子房遗爱,这一对古今最富盛名的夫妻终于还是生活在了一起。 高阳如今的装扮也变了,以前那个梳着双角抓髻,蹦蹦跳跳蛮横得不行的姑娘,如今黑发盘成了云髻,额间贴上了菱形花钿,唇间抹上淡彩,眉眼里仍能找到几分当年刁蛮的神采,可是性格却…… 好吧,其实性格还是跟当年一样刁蛮,甚至犹有过之。 高阳与房遗爱……这对千古著名的夫妻实在令李素很好奇,忍不住想八卦一下。 “公主殿下,听你嫁人了,而且嫁的是房相之子,实在可喜可贺……”李素装模作样拱了拱手。 高阳瞥了他一眼,哼道:“难得听你了一句人话。” “你错了,我刚才这句依然不是人话,我的意思是,你出嫁时幸好我在西州,免了好大一份贺礼,我的钱袋避过了一场飞来横祸,我在为自己的钱袋可喜可贺……” “你!欺人太甚!”高阳暴走了,瞬间变身美少女战士,凉亭内顿时飞沙走石,昏天黑地。 苦了东阳,左拉右劝,好半天才劝住了暴走的高阳,扭过头看着李素,叹道:“你就不能好好话么?” 李素见高阳怒气冲冲的样子,笑道:“好吧,从现在开始我人话……我与公主殿下勉强算朋友吧,作为朋友,问句不该问的话,……公主殿下与房相之子恩爱么?” 高阳怒道:“话就话,没事你提那个家伙做甚?好不容易跑到皇姐这里散心,非要提起这人招我嫌恶,你存心的?” 李素暗暗叹气。 历史,还是没走偏,高阳与房遗爱终究没有夫妻之情,别的夫妻没有情分,凑合也能过日子,这对夫妻没有情分,可就闹出了大动静啊…… **************************************************************** ps:弱弱的。。。求一下月票? “过年断更了几天,你好意思求月票?” “好意思啊,因为我脸皮厚啊……”(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一章 称心归属 史上记载的高阳和房遗爱,这对夫妻很奇葩。 父母之命成婚,婚后的高阳或许为了发泄被指配婚姻的不满,仍旧刁蛮如故,甚至变本加厉,对房家上下颐指气使,跋扈张狂的公主本质发挥到极致,房家上下敢怒不敢言,还得心翼翼供着这位公主殿下,另一位房遗爱则弱爆了,千年后的人们起这一位来,第一反应就是给他加一个“绿帽子王”的尊号。 爱上一匹野马,头全是草原。 实在不知房遗爱对这位公主妻子到底有没有爱意,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位房家次子充分继承了他老爹怕老婆的光荣传统,房玄龄与原配夫人关于“喝醋”的典故举世皆知,而房遗爱也不遑多让,面对公主老婆时那叫一个怂,传高阳后来索性自我堕落,外面养面首白脸无数,而房遗爱不但知情,还在高阳与面首幽会时非常识趣地给老婆放风,实在是丢尽了男人的脸。 如今高阳与房遗爱成亲刚刚一年,看高阳的模样,想必还没有堕落到给夫君戴绿帽子的程度,只是今日此刻李素一提起房遗爱,高阳便大发脾气,想必夫妻二人的感情好不到哪里去。 起房遗爱,高阳的表情是不耐烦且蔑视的,是的,非常的轻蔑,从骨子里透出的冷漠和嫌恶,如同看着一堆蠕动的蛆虫,这样的眼神足以令任何做她丈夫的男人彻底心寒。 老实,高阳的样子令李素感到很陌生。 三年前那位古道热肠,拔刀相助的姑娘无疑比此刻可爱多了。 这,难道就是成长的代价? 夫妻间的事,本来与李素无关,他也没兴趣去掺和别人的家事。然而想到当初欠下高阳的恩惠,李素还是决定劝几句,至少把一些危险的萌芽扼杀在摇篮中,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悲剧,因为若干年以后,高阳做出来的事情。是惊天动地的,牵累了很多人,很多家庭。 “房相为国操劳,你父皇的江山全靠这几位重臣的打理,才有如今的盛况,你为何看不起房家?”李素直截了当地道◇◇◇◇,<div style="margin:p 0 p 0">。 高阳瞥了他一眼,冷冷道:“我何时过我看不起房家的话?” “那么,你是看不起房遗爱?我曾与房遗爱有过数面之缘,他那人固然有些纨绔之风。却也算是老实本分,没做过太出格的事情,你为何看不起他?” 高阳嘴角往上一勾,明明是明媚如春的笑颜,看在李素眼里却冷得像三九寒冬。 “老实本分就够了么?配得起我高阳的夫君,不一定非要是盖世英雄,至少也应能文能武,有堂堂昂藏须眉的英姿。房遗爱哪一够?他除了有一个当宰相的爹,还有什么?”高阳冷眼瞥着他。道:“我高阳也是金枝玉叶,天家贵胄,这要求,过分吗?” 李素轻呼一口气。 好吧,高阳没有看不起谁,她只是委屈了。憋屈了,因为她是金枝玉叶,原本应该配一个更好的男人,而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纨绔子弟。 李素揉着鼻子苦笑道:“我原本以为,夫妻之间只要平淡安静过得了日子就足够了。彼此相敬如宾,白头终老,你的盖世英雄,或是能文能武,或是昂藏英姿,对过日子有任何帮助吗?” 高阳冷哼道:“照你这么,父皇许我一个乡野村夫,我也跟他过下去?” 李素指了指东阳,又指了指自己,道:“看清楚,你皇姐和你一样也是金枝玉叶,而我,我的出身也是乡野村夫,你问问你皇姐,她愿不愿意和我过一世平淡日子?” 高阳秀眉一挑,接着很快又耷拉下来,幽幽叹道:“你也太看轻自己了,你这样的乡野村夫,世上多少女子求而不可得,似你这般重情重义的男子,哪怕日子过得再平淡无华,也有无数女子趋之若骛。” “你与皇姐颇多波折,可皇姐仍对你痴痴念盼,你若是寻常乡野村夫,怎配皇姐对你这一番心意?而房遗爱,却只是一个被父母宠溺过甚的孩子而已……” 转过头,高阳痴痴盯着池塘水面的荷花,眼中却不知不觉流下泪来。 李素语滞,想再什么,却不知从何起了。 毕竟是家事,聊到这里差不多已算僭越了,再聊深一,李素得给自己上一个“八婆”的尊号了。 凉亭里气氛忽然变得很凝重,东阳有些不自在地扭了扭身子,调整了一下坐姿。 刚才虽然吵闹不休,多少也带欢乐气氛,现在却沉闷得令人待不下去了。 李素打了个呵欠,亦觉意兴索然,正打算告辞,却不料高阳抢先起身,淡淡一句“我回长安城了”,然后转身便走。 高阳走了,李素反倒不急着走了,今日本是来与东阳相会的,直到此时才是真正的二人世界。 东阳看着妹妹高阳孤寂落魄的背影,忍不住叹息,俏脸浮上几许愁容。 “是天家贵胄,我们这些姐妹谁过得称心?赐婚臣下,和亲外藩,谁都不由自己,谁都没个好归属,有的姐妹走了,便永远走了,明知她活在天外一方,却一世不得相见……” 李素深深看着她,道:“你呢?你如今也不称心么?” 东阳笑了:“不,我如今活得很好,真的,很庆幸当初我抗争了,更庆幸当初抗争时,你为我挡在身前。李素,我们今生如果能一直这样过下去,哪怕无名无分,此生我已无憾。” ***************************************************************** 东阳可以无憾,李素不能。 没有让女人无名无分跟随自己一生的道理,这是对心爱女人的不负责。 只是,目前李世民,李素,东阳三人之间无声地形成了一种平衡,这种平衡很微妙,能达到这种平衡已然不容易,未来的日子里,若没有等到一个合适的良好的契机,这种平衡还是不要打破,否则事态会急转直下,一发不可收拾。 还能有多久呢?不远了吧,终归会等到的。 “开心的事吧,今日大家都搞得比诗人还深沉,让我很不习惯……”李素恢复了懒散的样子,乱没形象地朝凉亭内的石桌上一趴。 东阳从桌上的果盘里摘下一颗沾着冰珠露水的紫葡萄,细心地把葡萄皮去掉,然后塞进李素的嘴里,李素的嘴蠕动几下,再吐出几颗葡萄籽,东阳也不嫌弃,用手接了扔掉,然后继续剥。 “开心的事可真没多少,世上纷纷扰扰,哪有那么多开心的事?活得平安便是喜乐了。”东阳垂头,眼睛盯着手里的葡萄,很有耐心的剥着,神情很专注,似乎给自己的男人剥葡萄才是她最开心的事。 “葡萄不错,西域进贡的吧?待会给我几斤,我带回家去。”李素很不见外地道。 “是西域龟兹国进贡的,侯大将军还在领兵横扫西域,西域诸国现在都慌得不行了,一拨一拨的使节进长安,赔罪的,讨好的,情的,什么都有,各国的物产贡品也一车一车的运进长安,诸国攻打了一回西州,大唐可算得着理了,这回必不会轻易善罢甘休,当初你在西州受的苦,遭的罪,父皇定为你百倍讨还。” 东阳到这里,一贯温柔平静的俏目忽然浮上几许凛冽的杀气,嘴角甚至勾起了一抹冷笑。这一刻,东阳浑身散发出来的霸气,真正像极了大唐尊贵的公主。 “哎,哎哎!快变回人样!好好当你的道姑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别搞得杀气腾腾的,还冷笑,还龇獠牙,快收起嗔念,然后多念几句阿弥陀佛……”李素赶紧提醒道。 东阳一呆,接着气得狠狠掐了他一下:“去你的!你才龇獠牙呢,我拜的是三清道君,念什么阿弥陀佛?若教我的师父听到了,非拔剑跟你拼命不可。” 顿了顿,东阳继续给他剥葡萄,一边剥一边恨恨地道:“我本是与世无争的性子,可是西域那些贼子太可恨了,差害了你的性命,这一次,我也赞同父皇把西域打个鸡飞狗跳,让他们见识一下咱们大唐的威风,也给你狠狠报一回仇,高昌已灭国了,西突厥那个该杀千刀的可汗也跑到大食去了,要我,这两个人都该死,死一百次都不解恨,该入十八层地狱下油锅炸了他们!” 一边,一边恨恨将剥好的葡萄塞进李素嘴里,动作略粗鲁。 吞下这颗满带杀意的葡萄,李素摆摆手:“行了,别喂了,这杀气腾腾的,跟往我嘴里喂刀子似的,快念‘善哉善哉’,消弭嗔念……” 胳膊又被狠狠掐了一下。 “你那么喜欢和尚,要不要我出家去当比丘尼啊?”东阳怒瞪他。 “那可不行,你已经拜了一个老大,中途改拜别的老大这叫叛离师门,是江湖大忌。……不过你可以去当卧底。”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二章 才人武氏 情人相会其实也就是些无聊的闲话,天南地北,信马由缰,想到什么什么,话题没有任何忌讳,哪怕大逆不道调侃几句李世民,对李素和东阳来也仅只是一个玩笑,过便过了,完全不担心话会传出去。 能的话题太多了,或者,大家在乎的不是什么话题,而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此刻唯剩天与地,我与你,什么不重要,在一起才重要。 道观与当初的公主府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只是冷清了许多。 东阳出家后,李世民撤去了府中大部分的宦官和宫女,东阳只留下了贴身宫女绿柳,后来道观建成,又进来了数十名出家修道的道姑与东阳做伴,这些道姑每日也做功课,也礼事道君,外面再驻扎宫里的一支禁军守卫,整个道观看起来官不官,道不道的,有些不伦不类。 李素眼里不伦不类的道观,东阳却过得很开心,抛却公主的身份后,出家人孑然一身,似乎真的少了许多牵绊制约。 身份超然了,人也多了许多闲心,东阳也不例外。 比如太极宫的某些八卦,以她恬静的性子自是不会主动打听什么,但守门的禁卫,贴身宫女绿柳等等身边人却很热心打听这个,或多或少的,一些很隐秘的八卦便无可避免地传进了她的耳里。 “起有趣的事,我倒真听了一桩……”东阳静静地笑,一边笑一边轻轻朝他嘴里塞了一颗剥好的葡萄,这一次没带杀气了。 “听绿柳呀,三年前父皇选妃,大唐各地五品以上臣子皆择其女而入,那次一共选了五十名美人进宫。其中有一个并州武氏,其父是开国功臣应国公武士彟的次女,应国公逝于贞观九年,那位武氏于贞观十一年入宫,被封为才人……” “这位武才人相貌生得极美,而且眉眼间有股子不让须眉的英气。颇得父皇青眼,父皇甚至亲自赐号曰‘武媚’,并以宫女侍之御侧,父皇一匹爱马,名曰‘狮子骢’,肥壮且性烈,难以驯服,有一日,父皇笑问武才人何以制之。那位武才c⌒c⌒c⌒c⌒,<div style="margin:p 0 p 0">人倒真是不客气,言曰:‘妾能制之,然须三物,一铁鞭,二铁楇,三匕首。铁鞭击之不服,则以楇楇其首,又不服。则以匕首断其喉’,言毕。父皇赞其有志,并笑谓旁人曰,此女若为男子,可为朕平天下……” 东阳当作闲话般一边轻轻着八卦,一边为李素剥着葡萄,忽然间发现李素坐直了身子。眼中露出奇异古怪之色,东阳不由吓了一跳,道:“怎么了?为何突然失了魂似的?不喜欢我这些零碎事么?” 李素呆怔半晌,东阳摇了摇他的胳膊,他才回过神。急忙摇头道:“不,我很喜欢听,你刚才的武氏……是文武双全的‘武’么?他爹是应国公?入宫前她的几个兄弟是不是对她们母女失礼不敬?” 东阳愕然:“我怎知道?绿柳喜欢跟门口的禁卫瞎打听,她听到什么便蹦蹦跳跳回来告诉我,我也情当是闲话给你听,你当我真喜欢跟寻常愚妇般乱嚼舌根么。” 完俏生生白了他一眼,东阳难得地闹起了脾气。 “不爱听算了,我还不想了呢,日头也偏西了,你还不赶紧回家,赖在我这里做甚?” 李素笑道:“我还偏赖你这里了……乖,接着啊,宫里那些零零碎碎的事我还从没听过,就喜欢听这些。” 东阳哼了哼,面色稍霁,李素催了几声后,才慢慢道:“这武才人聪慧灵巧,任何时间任何场合,应时应景的话儿张嘴就来,又时常随侍父皇左右,更重要的是她比父皇身边的四大妃子更年轻更貌美,十多岁便生得玲珑心窍,原本应该很快出头,不定哪日与四妃平起平坐亦未可知,谁知道后来又出了变故……” 李素面色平静,心中却翻起了惊涛骇浪,武则天啊,大唐隐藏版**oss啊,她果真进宫了,知道了这么一个人物,他对长安城的布局恐怕要作一番大变动了,现在谁都可以不把这个姓武的女人放在眼里,唯独他不能无视,因为他知道这个女人将来会有多厉害。 或许,这是个给自己将来铺路的机会,雪中送炭总比锦上添花好吧? 现在换李素给东阳剥葡萄了,一颗又一颗,剥好了皮送进她的嘴里,东阳一边吃一边笑。 “能见你服侍我一回,可真难得……” “好好吃你的,吃完了赶紧你的闲话,往后我服侍你的机会多着呢。” 东阳美眸一转,流光闪动:“可好了啊,这辈子可指望你多服侍我几回呢。” “再废话我就不剥了,赶紧事,后来生了变故,啥变故?” 东阳着实享受了几颗李素剥的葡萄后,才缓缓道:“后来有一次,父皇召我师父李淳风和另外一位道友袁天罡进宫奏对,垂问国事吉凶,这两个人你都认识吧?” 李素不假思索道:“认识,俩老道士都是天才,互相搓澡都能让他们搓出一幅《搓背图》来,人才啊,大唐需要这样的人才……又有江湖传言,这是一张藏宝图,记载了隋炀帝死前埋藏宝藏的地方……” 东阳愕然,瞪圆了眼睛盯了李素很久,然后……发了疯似的狂掐李素的胳膊,痛得李素惨叫不已。 “叫你胡!叫你胡!叫你对我师父不敬!什么搓澡,什么《搓背图》,什么藏宝,你从哪里听来这些胡八道的东西?《推背图》,推背!不是搓背,被你气死了,真想把你那张破嘴拧下来!” 东阳气鼓鼓,最后狠狠掐了他一把才停手。 李素疼得龇牙咧嘴,不停揉着胳膊,道:“歪楼,你又歪楼,武才人呢,别扯远了!” 东阳发泄够了,才俏生生哼了一声,接着道:“后来,父皇召我师父李淳风和袁天罡两位道长奏对,当时那位武才人正好随侍在侧,君臣奏对过后,父皇忽生好奇,笑指武才人,请两位道长为她相面,两位道长仔细相了许久,同时大惊失色,父皇挥退武才人,忙问其故,我师父奏曰,此女面相奇特,命中极贵,有九五紫微之相……” **************************************************************** ps:求月票。。。忽然发觉最近很勤奋,可以挺起胸膛理直气壮求票了,对啊,我心虚什么。。。(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三章 乾坤颠倒 “命中极贵,有九五紫微之相”,意思很清楚,这人是当皇帝的命。 命格这种东西很玄幻,信则有,不信……它还是有。 李淳风和袁天罡算是大唐贞观年间最负盛名的两根神棍了,二人最奇特的本事不是修道,不是炼丹,而是易数,掐指能算过去未来,大则国运气数,千年沧桑变局,则批个八字,算流年婚姻子嗣,这种人随便在哪里摆个摊,立个“铁口直断”的旗幡,绝对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两位神棍的结论对李世民和东阳来很可笑。 一个女人,充其量貌美,机灵,聪慧一,她有母仪天下之相已是绝的好命了,至于什么“九五紫微之相”,可真教人笑掉大牙,至少李世民当时确实笑掉了大牙。 东阳也笑得不行,捂着嘴肩头一阵耸动。 “自华夏上古轩辕以来,期间历经多少朝代兴亡,或许有女人擅权,也有后党预政,祸害天下者,可从没听过哪个女子能当上皇帝,你不知当时我父皇是什么脸色,若非与师父和袁道长相识多年,父皇只怕会把他们当成疯子赶出太极宫了……” 李素也笑,笑得有勉强。 是的,女人不可能当上皇帝,因为这是个男权至上的时代,大唐再怎么开明,女人终归是附属于男人的,这是千年传延下来的普世价值观。 可是李素却很清楚,自己如今生活的这个年代,强盛开明之中出现了异数,按照历史的轨迹继续发展下去,有一个女人真的将会当上皇帝,不是躲在男人背后搞风搞雨。不是培植后党暗中掌控朝局,没有玩弄“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把戏,更没有搞什么“凤在上,龙在下”的隐喻,而是正大光明堂堂正正的推下了当朝天子,发布了登基诏书。在天下男人众目睽睽且无可奈何的目光注视下,堂而皇之地坐在皇帝的龙椅上,着衮冕,戴金冠,挺起胸膛告诉天下人,她不是凤,是龙,真龙天子,朕即社稷。 两千多年的国朝历史。只出现了这么一朵昙花,唯一$↓$↓$↓$↓,<div style="margin:p 0 p 0">的一朵,一闪即逝。 东阳很快发现了李素古怪的笑容,白了他一眼,哼道:“你笑得好难看……难道不好笑吗?女人怎么可能当皇帝?世上阴阳有序,哪有乾坤颠倒的道理,你对不对?” 李素强笑道:“后来怎样了?那俩神棍……不,两位德高望重的道长什么反应?你父皇如何处置?” 东阳的笑容顿时敛了起来。露出百思不得其解的神情,缓缓地道:“后来两位道长请父皇挥退了殿内所有宦官和宫女。三人在殿内不知了什么,只知父皇后来下了旨,将那位武才人调离御侧,发配掖庭宫……也就是冷宫,以才人的身份专司浆洗杂事。” 李素缓缓头。 东阳此刻也笑不出来了,看着他愕然道:“难道父皇真听信了两位道长所言?那个姓武的才人果真有九五之相?这……怎么可能!” 李素叹了口气。 看来李世民终究有了忌惮。两位神棍的谏言只是其中一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怕就是那匹名叫“狮子骢”的马了,武妹妹到底年轻,在皇帝面前锋芒太露。虽李世民当面赞其志,还什么若为男子,可为朕平天下的客气话,实则多少对武妹妹的狠辣手段有些不喜,恰好又碰到俩神棍搞风搞雨,顺势便将她调离了身边。 武妹妹被发配掖庭,做着给宫人浆洗这种下贱活,可以,从现在开始,武妹妹进入了人生的低谷,低得不能再低了,而李素,脑海里却忽然冒出一个念头。 他很想找个合适的契机,制造一次与武妹妹相识的机会,雪中送炭远比锦上添花更有分量,在武妹妹身上早一步做个长远的政治投资,将来的收获何止千万倍?谁都不如他清楚,这位被发配掖庭的弱女子,着实是一条粗壮得不能再粗壮的大腿啊,此时不抱紧更待何时? 只不过,制造与她相识的机会太难找了啊,一位圣眷正隆的当红炸子鸡侯爷,没事跑到掖庭冷宫跟一个洗衣服的宫女献殷勤抱大腿,那幅画面美得连李素自己都不敢想象,这得贱到什么地步才能干出这种事,更何况,掖庭那种地方是自己一个外臣能随便进去的吗?被人发现的话,其罪差不多算是挖李世民后院墙角了,几年前把他的女儿挖了,如今再挖他的后宫,李世民得把他剐成多少片才解恨? ***************************************************************** 从东阳的道观回来时,日头已经渐渐西沉,不知不觉一整天过去了。 回到家时快掌灯了,薛管家正指挥着下人挂起两盏灯笼,门楣上斗大的“敕造泾阳县侯府”几个大字被昏黄的灯光照映得分外深沉。 见李素独自回来,薛管家眼中闪过一丝明了的神色,长安城皆知自家侯爷与东阳公主的传闻,今日丈量完土地侯爷就不见人影了,去了哪里自然不问便知。 一脚将正在挂灯笼的杂役踹得一趔趄,薛管家怒道:“长着狗眼出气的?主次都分不清楚,没见侯爷回来了么?赶紧上前侍侯着,灯笼待会儿再挂。” 年轻的杂役急忙过来给李素见礼,然后飞快将家里的侧门打开,顺手拎着一只灯笼走在前面给李素引路。 李素左右望了望,道:“我爹呢?” “回侯爷的话,老爷下午时分去新丈量的田地里转悠,薛管家遣人问了两次,老爷仍不愿回来,是要琢磨明年种什么粮食……” 李素皱眉:“天都黑了,摔了怎么办?我这里你别管了,叫两个人把我爹请回来,明年种什么是明年的事,官府还没给新田造册呢,着什么急。” 杂役急忙转身,走了两步觉得不对,又回过身把手里的灯笼交给李素,行了一礼后拔腿跑了。 李素打了个长长的呵欠,伸着懒腰往家里前堂走去。 这一天好辛苦,又是丈量土地,又是跟高阳斗嘴,还吃葡萄,吃得好累…… 前堂着烛火,李素刚跨进庭院,便见前堂内端坐着两道人影,一个是许明珠,一个竟是老熟人,许明珠的远房堂叔许敬宗,一个很可爱的真人。 许敬宗在许明珠面前还是很端架子的,坐得笔直,捋着青须,不知跟许明珠训什么话,许敬宗一句,许明珠头应一句。 李素刻意放重了脚步,许敬宗听到外面的动静,扭头一看,脸上的表情顿时如春风化雪般,刚才训话时紧绷着的帅脸一瞬间全部舒展开来,变脸的速度令人叹为观止。 “啊呀!李侯爷,李监正,您可……想煞下官也!”许敬宗从前堂跑出来,玄关处匆忙穿上鞋子,然后张开双臂大步流星朝李素跑来,看样子……似乎想要给他一个亲密的拥抱? “李监正,三年多未见,下官对您想念得夜不能寐,日不能食,实谓苦苦相思,摧心断肠……”许敬宗三步并作两步跑到李素面前,双手拉着李素的手开始……表白? 李素一身的鸡皮疙瘩瞬间起立,那双被许敬宗紧紧握着的手仿佛被狗咬了一口似的,飞快抽了回来,背在身后不停擦拭。 “好好话!不要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不然翻脸。”李素非常警觉地往后退了一步。现在的人都什么毛病,俩大男人动不动手拉手,还“苦苦相思”,还“摧心断肠”,对上官的言行污成这样,算不算性*骚扰? 看着许敬宗那张虽已中年却仍英俊得不像话的脸,李素心中久违的嫉妒心又抬头了。 三年多了,这张脸居然一都没变老,不笑的时候连皱纹都看不到,一笑起来简直亲和力爆棚,任何大叔控的女人但只看到这张脸都会尖叫,长得正气凛然便罢了,为何还要长这么帅? 李素发觉自己跟他站在一起非常的黯然失色,不得不承认,纯比英俊的话,这家伙似乎比自己强上一两分。 真想朝他脸上泼硫酸啊…… “哈哈,许少监久违了……对了,应该是许监正了吧?” 许敬宗的笑容顿时化为苦笑,很矫情地仰天长叹一口气,标准的“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姿势。 “许某公心为国,一心想为社稷做实事,以报陛下和李监正对许某的知遇之恩,无奈火器局内人当道,许某宏愿欲展而不能,殊可扼腕痛惜也!” 李素眨眨眼。 话得晦涩,但他听懂了。当初火器局内置两位少监,一个是许敬宗,一个是杨砚,后来李素调离,许敬宗暂代监正之职,恐怕这三年来杨砚给他添了不少堵,而且二人的争斗恐怕已到了白热化的状态,不然许敬宗不会无缘无故出这番话。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四章 执念心魔 哪里都有人事斗争,国人千年历史,纵横上下就是一部战争史,与异族战,与同僚争,嘴上着秉儒家宽和仁义之道,一辈子却忙着斗来斗去,斗到中场休息时才有空喘口气,喊几句仁义的口号,裁判一敲锣,又忙着下场肉搏了。 火器局不大,当初李世民给的编制并不高,一监正,二少监,四监丞,下面就是工匠手艺人,这么的单位,还争得头破血流,明许敬宗……那张脸实在很讨厌? 想朝他脸上泼硫酸的看来不止李素一个人啊,杨砚肯定比他的想法更强烈。 “许监正这几年还好吧?身子可康健?”李素笑着拱手回礼,客气得一塌糊涂。 许敬宗吓得浑身一激灵,急忙托住了李素的胳膊,阻止他回礼,颤声道:“李监正莫吓下官,您才是火器局唯一的监正,三年前陛下将您调任西州,下旨令下官暂代监正一职,您听清楚了,‘暂代’!您回了长安,火器局的监正舍您其谁?放眼大唐天下,除了您李监正,谁有资格坐在那张椅子上?李监正,万万不敢折煞下官啊……” 火器局里争得头破血流,为了权,为了名,哪怕如今争斗到了白热化的阶段,许敬宗和杨砚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再怎么争,“监正”这个官职他们二人都没资格去想的,白了,一因圣眷,两人的圣眷加起来再乘十乘百,都没有李素的圣眷隆,这位侯爷为大唐立过无数功劳,哪怕被陛下踢到西州那个荒凉不毛之地,悄无声息的也为陛下立了一桩泼天奇功,回长安时当着满城臣民的面。接连三道圣旨大明大亮的封赏,没瞎眼的人都看得出,陛下这是刻意抬举这位少年功臣呢,人家可是钦赐长安城骑马,想什么时候进宫觐见天颜都随意的人,比圣眷?谁比得过他? 二因垄断。没错,技术垄断,火药这个东西,就是李素一个人捣鼓出来的,连火器局这个官署都是陛下因李素这个人而建的,关于火药,关于震天雷,如何生产,如何定量。都由李素了算,因为这本就是他的东西,在火器局这一亩三分地里,李素『∫『∫『∫『∫,<div style="margin:p 0 p 0">有着绝对的权威,这种权威连当今圣上都没资格反驳,许敬宗和杨砚除了行政管理还能做什么?你行你上,不行别哔哔。 所以李素在火器局的地位很超然,哪怕三年多没在火器局露过面。连监正一职都被李世民撤掉了,可是权威仍在。只要他在火器局里发句话,没人敢不当回事。 这也是许敬宗今日打着看远方侄女的旗号拜访李家的原因。 可是此刻,许敬宗额头都冒了汗,被李素这一句话给吓的。 许敬宗今日登门白了就是来求援的,显然跟杨砚的争斗落了下风,结果李素开口便尊称“许监正”。这个称呼一琢磨便能品出别的味道,——难道李监正以为自己想篡位? 天大的冤枉,我是来求援的啊,不是来拉仇恨的啊,刚登门便发现无端被李素记恨了。许敬宗怎能不心惊肉跳? “那……还是叫你许少监?”李素有犹豫。 许敬宗急忙道:“当然是少监,李监正永远是李监正,下官永远是您忠心不二的少监。” 李素撇了撇嘴,这话的,跟花心老渣男骗炮似的…… 登门的目的知道了,李素有些意兴阑珊。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自己已不是火器局监正,两位少监在火器局就算打出脑浆子来,与他何干?火器本就是个敏感的东西,若被李世民知道他不在其位还对火器局指手画脚,他会怎么想?再,李素也没有帮老帅哥的爱好,老帅哥如果毁容了倒可以考虑…… 上门是客,何况还是自己老婆的远方叔叔,李素当即请许敬宗入堂高坐。 许明珠过来与李素见了礼,又赶紧命下人奉酒,上心,张罗完后,识趣地坐在李素的身后陪坐,按礼家主见客,夫人应该回避的,只是许敬宗身份不一样,他是许明珠的堂叔,长辈登门若也回避,反倒是大大的不敬了。 许敬宗坐下后,李素与他寒暄一番,话题多半还是赴任西州这三年的经历,面对许敬宗,李素也健谈,将西州的风土人情和这几年遇到的趣事趣谈娓娓道出,许敬宗则适时插上两句,这是个妙人,而且脑子极活泛,每插一句言总能恰到好处,实是添花睛妙笔,前堂内的气氛颇为融洽。 当然,李素不会天真得以为许敬宗赖在自己家到天黑,就为见自己一面是为了扯闲篇的,西州的经历得差不多了,李素双手端酒相敬,许敬宗连道不敢,回礼后满饮,二人搁下酒樽,李素朝许敬宗瞥了一眼,发现他面现忧色,眉宇间郁郁不展。 李素暗暗头,嗯,看来麻烦不,自己更不能插手了,大家根本没熟到可以拔刀相助的地步好不好? 于是……李素又开始扯闲篇,这次的话题从西州扯到了长安,开始聊起了长安的风土人情。 许敬宗有不适应,他发现今晚聊天的节奏有乱,不受掌控了。 按规矩,同僚之间拜访的话,先扯淡,扯完了找个话头慢慢到正事,可李素现在这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架势,根本没打算让他张嘴啊。 许敬宗到底不是庸人,起码的耐心还是有的,于是耐着性子与李素热烈地参与到新的话题,继续妙语连珠,继续画龙睛,令李素非常赞赏,这家伙简直是革命的一颗螺丝钉,干什么都在行,陪聊也是专业级的…… 就在许敬宗耐心耗尽,打算直接正事时,李素忽然打了个呵欠,伸了个冗长而疲倦的懒腰,然后一副强打起精神的模样朝他笑。 许敬宗是个老人精,顿时明白了,人家这是要送客了,再不识趣的话,反倒惹人厌了。 暗暗叹口气,许敬宗起身告辞,李素急忙留客,一副打算秉烛夜谈嗨通宵的架势,许敬宗苦笑着拒绝。 李素只好告了不周之罪,二人互相告辞。 许明珠是侄女,自由她亲自相送,李素则含笑将他送出前堂玄关后,便转身回了内院。 *********************************************************************** 叔侄二人沉默着一直走到大门外,此时已入夜,许敬宗转身与许明珠笑着打了声招呼,然后准备离去,走了两步,脚步忽然一顿,不知想起什么,回过身看着许明珠。 “今日度支司来丈量赐地,听下午便走了,你夫君为何掌灯时分才回来?他忙什么去了?” 夜色下,许明珠眸光闪动,接着黯然,垂头道:“夫君是大官,终归有许多事情忙的,至于他究竟忙什么,侄女却是不知。” 见侄女黯然的神色,许敬宗仿佛明白了许多,沉吟道:“听……东阳公主殿下的封地也在太平村?她的道观离李家不远吧?” 许明珠无声头。 许敬宗叹了口气,犹豫了片刻,道:“明珠,我是你堂叔,世事人情,长辈还是要提你几句,这些话,外人是不会的,哪怕你的夫君也不会。” 此刻的许敬宗哪里还有半分在李素面前阿谀逢迎的谄媚模样,李家大门高挂的灯笼下,许敬宗的脸半边映着昏黄的灯光,另半边却隐藏在无尽的阴暗里,看起来非常深沉。 许明珠垂头道:“侄女恭聆堂叔教诲。” “男女之情,夫妻度日,最忌者心生执念,执念如心魔,生而不灭,日久生隙成仇……” 这番话得有些晦涩不明,许明珠抬起头看着他,道:“堂叔,什么是执念?” 许敬宗捋须笑道:“你现在想想自己的心事,什么事想起来最不舒服,最心痛,它就是执念。” 许明珠懂了,神情愈见黯然。 许敬宗叹道:“怪不得他,也怪不得你,更怪不得那一位,他与她认识在前,只是被世情所误,而你被无端牵扯进来,嫁与不嫁,由不得你的本意,明珠啊,不论未来怎么变,你是李家的正室大妇,是有诰命在身的夫人,这是永远不会变的,只望你放开心胸,莫与外人争执,外人最想得到的位置,它是你的,不仅是位置,人也是你的……” “一个男人,不管他白天忙什么,做什么,掌灯时分回到家里,能做到这一,他已经很了不起了,不妨实话与你,堂叔活到这把年纪,仍做不到。” *********************************************************************** ps:多么勤奋的我啊。。。忍不住想夸夸自己。。。底气十足的喊一声: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五章 割舍接受 家是什么? 家是夜晚回来时,有人点亮了一盏灯在等你,而要等的那个人,等到了。 房子不是家,那盏灯才是家。 许敬宗今晚说的话,若是千年以后的人特别是女人听到,必然先撇撇嘴,然后很不屑的骂一句王八蛋,这话属于典型的直男癌晚期患者说的,可是在如今大唐贞观这个年代,许敬宗这句话根本没有任何错处,甚至,可以说是站在相对尊重女性的立场上说的。 时代不一样,价值观也不一样,贞观年间民风淳朴且开明,女性的社会地位相对而言算是比较高的,这个时候理学并未现世,明清那些变态文人歪曲的儒家思想也没有出现,裹小脚等等恶习更没有任何市场,然而,这只是相对而言,总的来说,终究还是一个男权至上的社会,女性仍旧是男人的附属,哪怕是诰命夫人,仍是附属。 许敬宗说这些话是为了开解侄女,他很清楚李素和东阳公主的事,也清楚自家侄女心中纠结的原因,许明珠是个有点自卑的女人,然而虽然自卑,但足够聪明,当初喧嚣尘上的传闻满城皆知,直到如今,李素每每出门,许明珠都很清楚他要去做什么。 娶的是谁,心里真正住着的人是谁,三人都清楚。 娶了红玫瑰,心里仍惦记着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心里永远留着一颗无法抹去的朱砂痣。 婚姻,情爱,**,有恃无恐与念念不忘,简单的三个人,纠缠成了一团理不开的乱麻。 许敬宗看着垂头不语的侄女。叹道:“明珠啊,你嫁进李家这几年,想必你也看得出,李素是有本事的人,他的前途不可限量,绝不可能只是区区的县侯。未来开府建衙,封土列王亦未可知,李家迟早会成为高门大户,你是李家的正室大妇,李家的事,有的你要死死握在手里,绝不可假于外人,而有的事呢,你沾都不要沾。遇到了赶紧躲开,装糊涂也好,不闻不问也好,甚至玉成其事也好,正室要有正室的胸襟和气度,少了胸襟气度,夫君纵不休你,夫妻情分终归也会消殆。到头来你仔细算一笔帐,你究竟得到了什么?” “长安城里那么多权贵人家。那些四五十岁年纪的老臣老将军们,哪个不是隔几日买个侍妾回来?哪家权贵子弟不是整日混迹青楼烟花之地寻欢作乐?看看他们,再看看你的夫君,他已经非常自律了,相比那些老臣老将军们的原配夫人,你算是有福气的。至于说到他与东阳公主那段情事……” 许敬宗神情变得愈发严肃,沉声道:“那段情事,在你嫁进李家之前,那时他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他。说来是造化弄人,皆被世情所误,你如今是李家大妇,你可以把李家握在手心里,做一个贤惠持家的正室原配,但你绝对不能把他这个人握在手心里,李素这个人,不是你能握住的。所以他和东阳公主的情事,不会成为往事,每一天,每一年,都将存在,你若不能接受,便只能选择割舍。” “好生想一想,接受还是割舍,一念通达,不可反复。” 许敬宗说了一大通话,许明珠一直垂头不语,这时才抬起头,露出豁达的神情。 “堂叔,侄女割舍不了,既是夫妻,怎能舍得了?夫君人品好,本事高,有学识有功劳有地位,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夫君心里有我,这便够了,虽然我还知道他心里有别人……可是,有什么关系呢?夫君心大,里面多住几个人何妨,挤一挤而已,就算回到数年前,让我再做一次选择,我想,我还是会嫁给他,他是我的夫君,与世上的男子不一样,我许明珠能嫁这样的夫君,是上天赐的福分,娘亲早有教诲,做人,尤其是做女人,要惜福。” 许敬宗点头,笑道:“你能看明白,便是悟了,甚好,如此,我也不担心了。” 许敬宗彻底放心了。 说起来,李素与许明珠的这桩婚事,他是始作俑者,当时许敬宗心里存了攀附的心思,当李素还未被封县子时,他便已料到此子必有一飞冲天的一天,事实证明许敬宗的眼光很毒辣,李素果然官运亨通,顺风顺水,立的那些功劳仿佛根本是顺手而为一般,很轻松便一路晋升到县侯了,放眼大唐天下,没有背景,没有世家门阀的势力,完全靠自己的实打实的功劳,才二十岁便做到县侯的年轻人,除了李素还有谁?他才二十来岁,人生刚刚起步,未来的前途和成就,就算无法预测,也能肯定的说,必然是官高爵显,入省入台,成为国朝砥柱的。 今晚许敬宗与侄女开解的这番话,一半是确实发自内心的关怀本家晚辈,另一半难免也带了点功利心理,他担心侄女容不下李素的另一段情事,若夫妻二人因此生了嫌隙甚至仇怨,日后李素官职爵位更高权力更大时,他如何沾得了李家的光? 幸好许明珠通达事理,许敬宗终于放下了心事。 ***************************************************************** 许明珠回到内院时,已是夜深时分了。 夜空挂着一轮皎洁的半月,透过庭院中间繁茂的树叶,洒落一地冷星。 许明珠的脚步很慢,很轻,秀长的黛眉微微蹙紧,不知想着什么心事,快走到李素的书房门前时,蹙紧的黛眉已渐渐舒展开。 书房里有灯,许明珠在门外站了一会儿,神情有些犹豫,最后还是一咬牙,小心翼翼地推开门。 书房内,李素正在看书,许明珠推门便看见了那本书的书名,《三元真经》。 许明珠读的书也不算少,看到书名便知那是一本道家典籍,不仅如此,她更知道那本书的作者,是东阳公主的师父李淳风所著。 一个书名,便已看清很多事了。 见许明珠进来,李素放下书,笑得很温和:“许少监走了?” 许明珠垂睑:“是,妾身已送走堂叔了。” “这么晚了,夫人为何还不歇息?” 许明珠犹豫了一下,道:“夫君回家前,堂叔与妾身说了一桩事,眼看快中秋了,中秋那天长安城是放开宵禁的,许多权贵人家都会遍邀同僚游园,堂叔说……夫君新晋县侯,依礼也该包个园子,请长安城的老臣老将军和家眷们游园的,也算是礼数,不知夫君意下如何?”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六章 游园所 “游园”是大唐的特色。 算是一桩风雅事,当然,只属于权贵阶层的风雅事,每逢年节,上元,端午,中秋,或是哪家过寿,孩子满月等等,总有权贵包下长安的某个园子,然后遍邀朝中文武同僚,各携家眷在园中游玩赏乐,园中各处风景设酒水果宴,开阔处有杂耍和歌舞,林间秘涧寻幽径,泛舟吟诵风月诗。 说白了,这就是大唐上流社会的高端酒会。 对许明珠的提议,李素微觉惊讶,对性子懒散恬淡的他来说,这种所谓的游园会他并不感兴趣,一群地位高官职高的人闲极无聊,想找点事做,结果碰头一琢磨,便找到了这么一桩更无聊的事…… 可是,这个提议是许明珠提出来的。 “好,便依夫人,中秋办个游园会,咱家包个园子,请长孙家,程家,牛家等等长辈,大家都热闹一番。”李素毫不犹豫地拍板了。 游不游园并不重要,给夫人面子才重要。 许明珠回想起刚才许敬宗的告诫,见夫君对自己言听计从,顿觉无比喜悦。 “夫君答应了,妾身这几日便操持此事,总要办得妥帖周到才是。” “好,都依你。”李素笑道:“长安城内的曲江园不小,以前是皇家所有,这几年听说放开了限制,不少权贵大臣家都曾包过此园,明日我便进城,托人将曲江园包下来,既是游园,所费不必吝啬,敞开了花,咱家有钱。” 许明珠笑道:“该花的花,不该花的可不敢乱花。咱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花多少得有个数,总要惠而不费,又不失礼数才好。” 夫妻又说了一阵零碎话,既然决定办游园会,就要把它当件正经事来办。细节方面尤其重要,对李素来说,这也是他踏足大唐权贵阶层的第一次登场,所以游园不仅要办得体面隆重,宾客名单也必须整理齐备,请谁不请谁之类的,名单没列好便结了大仇。 李素的圈子并不广,当朝那些名将老杀才自然要请的,一个都不能漏。文臣方面,长孙无忌,孔颖达,褚遂良,魏徵等等,自然也要请,至于皇家的人,李世民就算了。李素自觉没那么大的面子,那几位留在长安的王爷。思来想去也觉得不必要请。 请多少文臣武将没关系,同僚情谊嘛,请王爷味道就不一样了,这个层级的人物都很敏感,而且听说目前东宫和泰王争得厉害,两方阵营各不相让。李素可不想无端端的因为一个游园会而把自己扯进政治漩涡里,这游戏他目前玩不起。 夫妻俩商议宾客名单正酣时,许明珠直起身,理了理略见凌乱的发鬓,用正常平淡的语气貌似不经意地道:“对了。夫君,东阳公主恐怕也不能漏了,她与咱家可做了多年的邻居,虽说眼下出家了,但世人皆知出家只是个幌子,她终归还是公主,咱家办游园,漏谁都不能漏了她,夫君觉得呢?” 李素顿时尴尬了,老脸一热,赶紧朝许明珠脸上瞟去,却见许明珠俏脸平静如水,根本看不出端倪,李素犯起了嘀咕,也不知这句话究竟是有意啊,还是……有意啊? 许明珠和东阳,二女虽然同在一个村,但自成亲以来,她们彼此还真没见过,一个是深居简出的正室原配,另一个是深居简出的出家人,这几年许明珠跟着他赴任西州,来回穿行于大漠,为性命奔波,也没有机会相见,回到长安后日子渐渐过得平静了,谁知许明珠忽然提出这个要求…… 挠了挠头,李素打了声哈哈,道:“既是公主,又是邻居,自当请她的,只怕东阳公主如今已是出家人的身份,超然脱世,浑然物外,怕是不愿参与这些凡俗事……” 许明珠眨眨眼:“夫君很了解出家人?” “哈!”李素发出一个毫无意义的单音节,然后朝门外看了一眼,喃喃道:“今日喝了太多水了,小解一次接一次,真是让人困扰啊,啊,啊……” 说着起身往门外走,经典的尿遁手法。 许明珠噗嗤一笑,揪住了李素的衣袖,道:“还是请公主殿下吧,妾身相信公主殿下一定去的……” 李素好奇道:“你为何如此肯定?” 许明珠笑道:“游园会是妾身操持的,而且妾身想与邻居泛舟赏月,夫君只消这样对公主殿下说,她一定不会拒绝的。” 李素飞快眨眼,脑子乱成了一团浆糊。 “夫君为何不说话了?”许明珠眨眼比他还萌。 “我现在有点乱……”李素揉了揉太阳穴,叹息了一声,道:“这样吧,咱们把今日游园的话题重新捋一下,行不?先从你问我要不要办游园会开始……” 许明珠红艳的薄唇一抿,轻笑了两声,很配合地道:“好,那么,夫君,咱家中秋节办游园会吗?” “不办!” **************************************************************** 再老实温顺的女人,都有作妖的一面。 这是李素对女人的新认识。 原本李素还在奇怪,无端端的为何要办个游园会,许明珠本不是爱出风头的人啊,直到最后,许明珠终于扔出了她的目的,简单的说,这次游园根本就是王见王的鸿门宴啊,说不定许明珠暗里已笼络了投奔李家的一百老兵,游园当日每人手执刀斧,埋伏在廊下,只等李夫人摔杯为号…… 风起云涌,杀气盈野,俩女人揣着刀把子找对方的要害,李素呢?鸿门宴上作为男主角的李素该干嘛? 舞剑,不停的舞剑,为二位女人助兴…… ………… “游园?游哪家的园?”东阳万分不解地看着他,一双杏眼眨巴眨巴的。 “随便哪家,反正中秋游园游定了,我李家出钱出物,你去不去?不去是吧?行,不去就不去,我回去说一声,就不煮你的饭了……”李素说话飞快,说完拍屁股就走。 “回来!话说清楚,没头没脑的,你到底在说什么?”东阳揪住了他的衣袖不让走。 李素仰天叹口气,真是……造孽啊! “你看啊,我当侯爷了,了不起吧?古人云:‘富贵不请客,如锦衣夜行’,我这位年轻的新晋侯爷想请长安城的长辈和朋友们聚一聚,顺便显摆一下自己,合情合理吧?你不去也好,那天场面肯定很乱,什么人都有,大部分的人都没素质……” 东阳噗嗤笑了,掐了他一把,嗔道:“‘富贵不请客,如锦衣夜行’是谁说的?” 李素大拇指一翘,指着自己,气定神闲:“李子曰的。” 东阳点头:“楚霸王的原话改两个字,恬着脸说是自己的,也算本事了……说实话吧,你不是爱显摆的人,依你懒散得令人发指的性子,绝不可能劳心劳力又劳财去办什么游园会,到底是谁的主意?” 李素叹道:“你不能怀疑我,懒人也有虚荣心的,凭什么懒人就不能显摆了?懒人招谁惹谁了?” 东阳仔细盯着他半晌,薄薄的唇角渐渐上扬。 “既然你不想我去,为何要在我面前提起此事?你不说,我不知,情当没有此事岂不更好?” 李素笑道:“是啊,刚才过来找你,可能脑子有点抽了……就当我什么都没说。” 东阳摇摇头:“今日你说话很怪,此事……你怕是不由自己吧?” 话声停顿片刻,东阳眼中已满是明悟之色:“莫非……你是应你家夫人所托,来请我游园的?” **************************************************************** ps:继续求月票!!冤家们,这么快便被老贼榨干了么?(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七章 庄户进村 女人都是妖孽,一个比一个妖孽。 平日柔柔弱弱的,一旦遇到跟情情爱爱有关的事,智商嗖的一下直追爱因斯坦。 李素很吃惊,他没想到东阳猜得这么准,自己刚起了个话头啊,她居然马上猜到许明珠身上,这种神奇的本事…… “你莫非是千年修炼的狐妖?”李素吃惊地瞪着她,伸手便不客气了:“快让我摸一下,尾巴藏哪了……” 大手抚上东阳的翘臀,尾巴没摸到,但圆圆的,很有弹性。 “呀!作死!”东阳大羞,吓得跳了起来,顺手狠狠抽了他一记。 狠狠瞪着他,东阳喘息有点急促,脸蛋通红,李素不由心旌荡漾,这个时候的她,更像狐妖了。 转头看了他一眼,东阳哼道:“可算是出息了,不但晋了县侯,还办游园会,我只奇怪,以你死要钱的性子,居然舍得花大笔钱办游园,看来真是年纪大了,比以前懂事了……” 这句话说得李素的心猛地往上一提,眼睛都瞪圆了。 “‘大笔钱’是多少钱?你别吓我,我的预算是二十贯……”李素惴惴不安地道。 “二……二十贯?”东阳愕然,片刻后忽然噗嗤一笑,嗔怪地推了他一下:“别闹!” 李素的心悬得更高了,“别闹”是啥意思?说清楚啊!二十贯难道不够? ………… “说正经的吧,果真是你家夫人邀我游园么?”东阳垂着头,一边说一边给他剥着葡萄,紫黑色的西域葡萄塞进嘴里,牙一咬满嘴甘甜的汁液四溅,味道很不错。 “那个啥。我家夫人说,今年中秋李家办个游园会,想请东阳公主殿下赏面一聚,还说大家这么多邻居……”李素一边说,手已不客气的环过东阳的纤腰,上下而摸索…… 东阳拍掉他那双不老实的手。红着脸道:“邻居?大唐可没有一见面便搂搂抱抱不规矩的邻居!” 李素眨眼:“所以,你不去?” “去!为何不去?”东阳站起身,整了整略见凌乱的衣裳,恨恨白了他一眼,道:“你家夫人有请,我怎会不去?再说,这可是你李家第一次办游园,不管怎么说我也该给你撑个场面。” 李素呆呆看着她,发现这一刻东阳从里到外的气质全变了。 以前那个温婉柔弱的形象不复再见。此刻透着一股强烈的“你要战,那便战”的杀意。 “你别这样乱飙杀气,我害怕……”李素扯了扯她的衣袖,道:“……你该不会拎把青龙偃月刀去游园吧?” “青龙偃月刀是何物?我为何要拎它?” “关老爷用的刀,专门用来赴会的那种……这不是重点,我劝你还是别去了,真的,万一廊下埋伏了刀斧手你咋办?” “不是有你在么?” 李素黯然叹息:“我只会舞剑……” ***************************************************************** 出了道观。李素的心情忐忑不安。 被吓到了,他一直不清楚。在长安城里办个游园会究竟需要多少钱。 看样子,二十贯肯定不够。 李素第一次觉得大唐权贵这帮子人实在是一群败家货,败家老货加败家小货,游个园子看看风景,几个熟人聚在一起吹吹牛皮,这种事应该完全免费才对。 改个方式多好。李素可以请他们去河滩边烧烤啊,买点肉,再加五步倒,一群老杀才小杀才吆五喝六,家眷便在河滩边摸螃蟹。摸鱼,想吟诗的直接找块大石头站上去,照样找得到凭栏临风念天地之悠悠的感觉,如同酒后找个暗巷胡同小便似的,想吟多久都行。 这样一算,肯定花不了二十贯,而且方式很另类,李素很想这样安排,唯一不美的是,长安城那帮老货的拳头不是吃素的,这样干的后果除了收获独特另类的口碑,还有可能收获更多的……拳脚? 都是见多识广的老将老臣,不好糊弄啊…… ………… 朝廷赐下的土地已丈量妥当,度支司这次的效率特别高,丈量之后第二天,泾阳县令便带着人将土地造册送上来,顺便再将五百户庄户也送来。 实实在在的好处,朝廷没打一丝折扣,说了“实食邑”五百户,那就是五百户,每户都有一两个当家壮劳力,听说是从黄河流域迁徙过来的,去年黄河遭了灾,淹了十二个州府,难民数以十万计,如何安置这些难民便成了朝廷最头疼的事,李世民当初封赏的时候大手一挥便是五百户,只怕也存了让李素担待一些难民的心思。 五百庄户聚集在太平村中央的谷场平地上,神情有些萎靡不振,还有些紧张局促,看着周围太平村的村民投来的各种目光,庄户们更不安了,大人们纷纷低着头,为未知的未来担忧,小孩们则躲在大人的怀里,从胳膊弯缝隙里眨巴着天真无邪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周围陌生的人和物。 度支司的小吏领着李素和薛管家到了平地,看到这群庄户萎靡的样子,李素皱了皱眉。 太平村的村民随便拎一个出来,都是精神焕发,浑身正能量过剩没处发泄的欠抽样子,而这群庄户一个个却面黄肌瘦,仿佛被饿了好几天似的,与周围的太平村民一比较,差别非常明显。 “他们从黄河两岸迁徙而来?”李素皱眉问道。 度支司的小吏姓齐,也不知几品的小官,闻言立即回道:“是,去年遭了灾,难民被万年县安置在长安城外,下官遵吴郎中吩咐,特意给侯爷精挑细选出五百精壮老实的庄户……” 李素点了点这些庄户,冷笑道:“你管这些人叫‘精壮’?这话是摸着良心说的吗?一个个瘦成这样,定是你们度支司赈济时从中克扣了百姓的口粮,信不信我再把你们度支司砸一遍?” 齐小吏一呆,顿时面红耳赤,拍着大腿喊起了冤:“侯爷,这话可不敢乱说!朝廷拨付的赈灾口粮我们度支司一粒米都没克扣过!全司上下为了安顿这些灾民,多少人连家都不回了,整日便在灾民堆里忙前忙后,灾民们来到长安后,除了生病无医而死的,可从没有饿死过一个人啊!”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八章 东宫消息 灾民,自然没什么人样,遭了大难,重则家破人亡,轻则背井离乡,携老带幼的,一路无粮无水,饱受风霜颠沛,到了地头被官府赈济,饥一顿饱一顿的,再精壮的汉子也会变得面黄肌瘦。想想也知道,若送来的庄户一个个白白胖胖,肥头大耳的,一副抬年猪犒军的欢天喜地场面,那也太颠覆逻辑了。 李素倒不是存心栽赃度支司,只是看着庄户们的样子,心里有些发疼。 他也是苦日子过来的人,当初和老爹二人相依为命,为了家中一口吃食,十几岁的他忍着肚饿,整夜给有钱的地主造马桶,老爹一声不吭的,大冬天跳进冰冷的水里给人挖沟渠,那段日子至今回想起来都觉得那么的心酸。 眼前这些庄户,他们的情形跟自己当年差不多,甚至更差,更何况这些人将来都是他李家的人,人还没落户,李素不免便有了几分护犊子的心态,马上对度支司表达了不满。 吏喊冤喊得很大声,神情很悲愤,指天画地发誓,连自家祖宗都顺带着搭进了誓言里,非常的诚恳。 在这个官清民纯,朝堂民间风气出奇良好的年代里,官府克扣灾民口粮可是很严重的罪名,国法究罪不,世世代代的后人都抬不起头。 吏悲愤喊冤时,一名庄户看不下去了,犹豫了一下后终于站了出来。 “这位贵人您错怪齐大人了,官府并没有克扣咱们,无家无田之人,为了活命不得已背井离乡,到了长安后,官府赈济咱们。灾荒年头没让饿死一个人,历朝历代的官府都做不到啊。” 这人完后,身后的庄户们纷纷附和起来,姓齐的吏眼眶一红,抿唇朝庄户们躬身行了一礼。 李素也很感动,拍了拍齐吏的肩。笑道:“好了,给你赔个不是,刚才是我胡八道,你也体谅一下,这些庄户往后都将是我李家的人了,看他们这个样子,我心里不大爽利,心里一股邪火只好朝你发了。” 齐吏闻言顿时委屈全消,急忙行礼道:“侯爷抬举下官了。您-5-5-5-5,<div style="margin:p 0 p 0">是侯爷,赔礼可是屈贵了,下官万不敢当。” “错了就是错了,什么屈不屈贵的……”李素抬眼望向庄户们,扬声道:“看清楚了,从今日起,我是你们的主家,到了这里。你们遭罪的日子算过完了,村东头我给大家划了一块地。先把你们住的房子盖起来,每户先分三亩田种着,主家是讲道理的人,话先前面,免你们两年的粮租,这两年种出来多少粮食自家存好。两年后按规矩收租,地里没产粮食前,主家养你们。” 完李素缓缓环视庄户们,脸上露出矜持的微笑,多么善良可爱的地主老财啊。嗯,此处应有雷鸣般的掌声…… 等了半晌,李素没等到雷鸣般的掌声,反而有个庄户汉子站了出来。 “主家的心意俺们领了,不过咱们庄户也是有骨气的,白吃白养可不成,坏了规矩,也惯了俺们的毛病,地里没种出粮食前,主家养俺们的口粮都欠着,种出粮食后俺们还上,粮租明年就交,俺们有手有脚,会挣活计,不需要主家免粮租。” 众庄户纷纷头。 李素一番好意被得七荤八素,神情有些讪然,他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觉得这些庄户是天立地的主角,而他是个不起眼的配角,还是那种打酱油的反面配角,用猥琐和狭隘来衬托伟大劳动人民的高大和风骨…… 看庄户们的样子,似乎对他这位新主家还存了一些提防心,难道怕他强行借给他们高利贷? 真担心啊,这些有骨气的家伙将来农闲时三五人聚在一起,不心发明出一个“斗地主”的纸牌游戏,李素到底是兴致勃勃加入呢,还是顺着队伍一路大嘴巴子扇过去? ***************************************************************************** 安顿庄户是个苦活累活,而且实话,有不讨好。 这个年代劳动人民的自尊心非常强,生怕受一恩惠,薛管家从外面请来的工匠,又召集人手采石采木,给新来的庄户们盖房子,谁知庄户们坚持亲手盖,不劳动主家帮忙,反正靠天靠地靠自己,生生一幕灾后自力更生重建家园,自强不息的感动画面。 没有雷鸣般掌声,没有纳头便拜,更没有惶恐不安或受宠若惊,庄户们的态度不卑不亢,心态和姿态都是平等的,硬气的。李素的善心碰了几次钉子后,决定不管不顾,任他们自由发挥,反正李素是不会再当打酱油的反面配角了。 ………… 游园会的事已提上了日程,李素如今是个闲散侯爷,自回长安后,李世民不知出于何种心思,一直没有安排他具体的官职,李素本是懒散性子,不安排官职正合他意。 闲着也是闲着,李家包园子一事便由他来办,曲江园原是皇家园林,近年才对权贵开放,包园子这事还得托些关系,搭人情才能办成,李家也只有他能办这件事。 趁着天气渐渐转凉,李素进了长安城,先找程处默打听,才知曲江园如今交由殿中省打理,对外开放后,因曲江园风景优美,又恰好有名满长安的曲江池,于是这个园子已成了权贵子弟和家眷们常去的地方,要包园子很简单,拿钱话。 李素打听了一下价格,中秋包一天园子约莫要交一千贯,据程处默,这个价格还搭进了他程家公爷的面子,至于这张面子的费用,程处默很大方的决定免费。 心疼得不行,可既然已答应了许明珠,再贵也得咬牙认了。 回到太平村还没缓过心疼劲,王直来了。 自从王家家门不幸,横空出世一位剽悍大嫂后,王直已经很少回家了,这家伙无官无职,却在长安城混得风生水起,有时候李素都忍不住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天生吃这碗黑饭的,非常有天赋。如今言行气度已像极了后世的黑社会大哥,走起路来一摇一摆,两腿不停的打摆子,脸总是高高的昂起,随时都在用鼻孔看人,整个人的气质……不好形容,反正李素扪心自问,若他生了个这样的儿子,大抵会把他的腿打断,然后给他造个轮椅,推他在院子里晒太阳时再把他扔井里去,不大义灭亲那么伟大,至少也算治理环境污染了。 “警告你最后一次,再在我面前抖腿,我就叫郑楼把你的腿打断,让你的江湖匪号从‘孟尝’变成‘义薄云天铁拐王’,信不?”李素斜眼瞥着他,冷冷地道。 王直急忙停止打摆子,朝李素嘿嘿傻笑:“太投入了,没办法,混迹长安城里,走路不打摆子下面的弟兄不服我,是没有气度威势……” 李素气笑了,打摆子居然跟威信扯上了,长安城的市井闲汉们的逻辑实在不可以常理揣度。 “回村啥事?” “没啥事,就是东宫的称心找人递了一个消息出来,太子因最近魏王得势,脾性愈见暴躁,不但寻故杖杀了几名宫人,还在酒醉时破口大骂陛下,而且愈喜荒淫玩乐,厌恶读书,近日频召汉王李元昌入东宫,与其饮宴嬉乐,常通宵达旦……” 王直笑了笑,挠了挠头道:“我也不知这些消息对你有没有用,称心递出来什么,我便只管告诉你,一字不漏,如何决断,便是你的事了。” 李素沉吟片刻,忽然问道:“总听太子终日荒淫玩乐,我一直很好奇啊,所谓‘荒淫玩乐’到底玩些什么?喝酒,美女,听歌赏舞……这些东西每天都玩,难道不腻么?” 这个问题有深度,至少王直回答不出来,挠着头道:“不然还能玩什么?” 李素叹了口气,仰头望着天,仿佛喃喃自语:“连玩都玩得这么失败,难怪成不了事,其实,可以让称心美男教那位太子殿下玩有趣的东西嘛……”(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九章 算计东宫 玩也是门学问。 不是每天喝酒吃肉玩女人就算会玩了,事实上这种玩法很大众,在李素看来很不上档次。 大唐如今是纯农业社会,举国上下绝大部分人还在为温饱而忙碌,娱乐活动自然不算太丰富,就算长安都城里的权贵,玩起来也非常的单一乏味,饮宴和歌舞是永恒的主题,然后便是马球,投壶,箭术等等,看起来名目繁多,但每天重复这些事情的话,显然也很无聊的。 这些娱乐活动李素一样都看不上眼,在他眼里连太子都是不上台面的土鳖。 数百年后有一个王朝,横空出世一个精通吃喝玩乐的皇帝,这个皇帝不懂治国,把权力全扔给身边的大太监,自己则专门负责玩,这位皇帝天性聪慧,可惜没用到正途,倒是玩乐却玩出了花样,斗鸡,遛狗,耍蛐蛐儿,皇宫里特意开了一条商业集市,将宫人打扮成商贾贩,贩卖各种玩意,而他则一个个摊位店铺走过去,兴致勃勃与商贾们讨价还价。 除此之外还在皇宫里建了一个大大的动物园,国内国外的珍奇禽兽囊括其中,大到虎豹野象,到昆虫飞鸟,皆是他皇宫里的玩物,而这位皇帝则像人猿泰山似的每天在动物园里嚎叫飞奔,玩得非常嗨。不仅如此,这位皇帝还非常精通佛学,各种佛家经文张嘴就来,正经的诗词歌赋,不正经的春*宫黄*文,总之,没有他不会的。 玩到这种境界,才叫真正的“玩”,跟这位皇帝一比,大唐的太子弱爆了。 所以李素觉得有义务帮助太子殿下开拓一下眼界。增长一下见识,当明君圣主太累,荒淫昏庸才是太子殿下人生该走的路…… “玩就是玩,还有啥‘有趣’的东西玩?”王直很茫然,显然他的思路跟太子很像,比如在城里收弟。就是简单粗暴的先喝酒再吃肉,让他换一种玩法,以他的脑容量多换一下顺序,先吃肉再喝酒。 “有趣的东西多了,玩什么都喝酒吃肉睡女人强。”李素笑得很不善良。 王直来了兴趣-↖-↖-↖-↖,<div style="margin:p 0 p 0">,搓着手笑道:“有啥好玩的名目?我也能玩不?” 李素斜瞥了他一眼,道:“你最好别玩,不是啥好东西,回城后你找人递个消息进东宫。我有件事情吩咐他办,让他撺掇太子殿下干有趣的事,来,附耳过来,此事只可窃窃私语,不可公之于众……” 低声在王直耳边嘱咐了几句,王直眼睛越瞪越大,李素完后。王直古怪地看着他。 “李素,认识你十几二十年了。直到今天我才发现……你应该不是善类。” 一脚狠狠踹上王直的屁股,李素怒道:“你一个黑社会大哥好意思我不是善类,就你那打摆子的德行,咱俩站一块让别人来评,谁更不像善类?” 王直张口结舌,似想反驳。垂头看看自己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的模样,再看看面白唇红,颜若冠玉的李素,王直颓然叹了口气。指着自己的鼻子道:“似乎……是我。” ******************************************************************************* 王直匆匆回城了,李素的嘱咐他不敢怠慢,早在三年前,李素便似乎在布局,把他安排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上,王直这几年在长安城里厮混,渐渐开拓了眼界和见识,隐隐对李素的布局有明悟了。 李素在织网,像蜘蛛一样吐丝,编织一张纵横交错的大网,这张网里有王侯国公,有文臣武将,也有市井闲汉和城狐社鼠,长安城里的大人物,人物,全都在这张网里。 而王直,在这张网里起到一个很重要枢纽作用,这张网里每一个纵横交叉的交,都有他的身影在其中,现在看来这张网还很脆弱,看不出什么端倪,一阵的微风吹过来,都有可能支离破碎,可是,李素还在吐丝加固,这张网还在努力的越盘越大,每一根纵横网线会越来越牢固,五年后呢?十年后呢?谁能预测五年十年后,这张网最终发挥起作用来,将会将长安城的风云搅动成怎样的景况? 一想到这张网,还有自己在这张网上的重要作用,王直便忍不住兴奋莫名。他相信,自己未来的成就和地位,比兄长王桩要高得多。 而李素现在无疑在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一个的县侯,闲极无聊阴谋算计太子,王直回城的路上忍不住犯起了嘀咕,这……是不是作死啊? ………… 家里办游园会,看似很轻松平常,放在高门大户里,家主轻飘飘一句吩咐,府里管家下人便利落地把事情办了。 可李家不一样。 李家属于新晋权贵,“新晋”的意思是,与高门大户相比,家里少了许多底蕴,别的时候看不出来,反正高门大户里每日锦衣玉食,李家也锦衣玉食,甚至李家比别人家吃得更精贵,可是一旦遇到事情了,哪怕只是遇到一个的办游园会的事,新晋权贵与高门大户的区别便体现出来了。 门路少,交际少,家里能办事的人更少,一切只能靠家主自己奔忙。 所以李素这几日忙得喘不过气来,终于托程处默找了殿中省的一名宦官,把曲江园包下来,许明珠也忙,忙着调派家仆,采购心酒水,布置游园装饰等等。 包下了园子,李素又马不停蹄地往长安城各家权贵长辈家里跑,毕竟李家办游园不是事,也算是隐晦的中秋答谢会,答谢这几年各家长辈对他的提照顾。 一家一家的跑,收获了无数笑骂,屁股也莫名其妙被各家长辈踹了几脚后,随着天气渐渐转凉,中秋节也快到来了。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章 中秋游园(上) 本是许明珠一时兴起提起的游园建议,李素刚开始敷衍式的答应了,然后敷衍式的打听了一下。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刚开始做的时候漫不经心,成也好败也好,情当是打发时间,也没有什么得失心,可是一旦将事情铺垫好了以后,心态就不一样了,渐渐有了斗志,觉得应该做下去,而且必须以严肃认真全力以赴的态度去做好它。凡事只要迈开了第一步,不管这一步是不是自己愿意迈下去的,第二步的时候,惯性已推动着自己不由自主地继续迈下去。 李家的游园会也是这样,许明珠提议的时候李素只当是哄她,顺口便答应了,后来事情一步步的发展,这件事也渐渐成了整个李家上下的工作重心,因为这是李家以权贵豪门的身份正式登场亮相,游园会在李家已上升到了政治高度。 中秋节当日清晨,第一缕阳光洒遍关中的时候,李家上下已忙活起来了。 李素特意起了个大早,看着府里管家下人们来回忙碌不停,许明珠更拿出了当家主母的威势,像一阵龙卷风似的从内院刮到外院,各种颐指气使,各种风风火火。 李素坐在院子中间,忧心忡忡叹了口气。 今日这游园会,也不知是吉是凶,许明珠若跟东阳见了面,是先各自叉着腰骂街呢,还是二话不直接亮刀子,而自己夹在中间……难道真给她们舞剑助兴不成? 李道正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顺势在他身边坐下。 “爹,咋还没换衣裳?马上要去曲江园了,今天日子不一样,您还是换身华丽的衣裳吧。” 李道正今日的表现有奇怪。闷闷的,好像有心事,沉默半晌,道:“今日你都请了哪些权贵?” 李素笑道:“长安城与孩儿有过来往的权贵都请了,不是国公就是郡公,几位大将军。还有三省的宰相仆射等等,热闹得很,爹,快去换衣裳吧,您是侯爷他爹,去了曲江园只管挺起胸脯跟他们话,咱们不比他们矮一截。” 李道正脸色似乎变了】】】】,<div style="margin:p 0 p 0">一下,然后摇头:“不去咧,这把年纪了。也没见过啥世面,我娃有出息咧,我就不去丢你的人了……” 李素脸色也变了:“爹,您这的啥话,咱家如今年景不一样了,丢谁的人?谁敢笑话您丢人,孩儿今就把他废了。” 着李素脸上露出一股罕见的戾气,西州经过生死杀阵后。李素的骨子里似乎多了几分杀气,平时不显露。上火时才冒出来,连他自己都能感到浑身上下的杀气嗖嗖的往外飙,不停的飙,飙半个时辰保管天上都有乌云…… 啪! 李道正看不下去了,狠狠抽了他一记,李素完美破功。往外飙的杀气顿时一滞,天空继续晴朗,没有半乌云蔽日飞沙走石的征兆…… “当了个县侯不知自己斤两了是吧?今不是国公就是郡公的,你一个的县侯能废谁?再摆出这副吃人的鬼样子,老子抽死你!” 李素颓然垂下头。 好吧。事实证明,散王霸这种事还需要多练习,不练散不出来,也要看场合和对象,不然会被抽。 “不去了,朝廷刚赐了良田,家里的庄户也才刚把房盖好,我去田里看看,顺便跟庄户们聊一聊,五百户人家咧,种一年的地,能打多少粮食,世代传下去,子子孙孙享福,哈,有劲头!”到种粮食,李道正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眼里隐隐露出兴奋之色。 这是真正的农民,他的心,他的根,全扎在土地上。 完李道正佝偻着腰走了。 李素看着老爹的背影,露出深思之色。 刚才劝老爹去游园会,他的神色似乎……有慌张?他怕个啥? ************************************************************************************* 长安曲江园。 园子依曲江而建,早在秦朝时,这里便是皇家禁苑,名为“宜春苑”,嗯,名字虽然看起来不太正经,颇有烟花妓馆的风尘味道,但地方却是十足的正经,它是正经的皇家园林。 宜春苑附近还埋葬着一个很有名的皇帝,就是秦始皇那个昏庸低智商的二子秦二世胡亥,胡亥被奸宦赵高逼迫自尽后,以“黔首”的身份葬于斯,“黔首”就是布衣百姓,死得可谓窝囊可悲。 隋朝时,曲江池仍是皇家禁苑,隋文帝这人特别迷信,尤其厌恶“曲”这个字,认为这个字不吉利,于是下令将曲江池改名,当时隋朝的宰相高颖想了很久,想到曲江池内莲花盛开,争奇斗艳,分外美丽,于是将曲江改名为“芙蓉园”,后来大唐立国,曲江园的名字就乱了套,有叫它“曲江园”,也有叫“芙蓉园”,甚至叫“宜春苑”的也有。 上午时分,李素与许明珠乘坐马车晃晃悠悠进了曲江园。 许明珠今日特意打扮了一番,头发盘成了时下权贵妇人流行的高云髻,发间斜插两支蝴蝶状的金钗,额间正中三瓣红色的梅花,脸上轻抹了几分脂粉,身穿绿色镶珠翠宫裙,比平日更多了几分妩媚娇艳,令李素一时心旌摇曳荡漾不已。 进了园子,李素与许明珠并肩在曲江池畔漫步缓行,夫妻二人些体己话儿,日上三竿时,园子便喧闹起来,李家请的客人陆续来了。 李素和许明珠急忙到园门外迎客。 程家来得最早,而且气势也最恢弘,隔老远便听见一阵杂乱的马蹄声,一位长满落腮胡的老恶霸从滚滚烟尘中杀将而出,路边的百姓商贩慌忙避让,老恶霸后面仍是烟尘滚滚,六名长相高度相似的年轻恶霸紧跟着杀出,老恶霸领着六个恶霸,面貌出奇相似,乍一眼看上去,就像在拍一部《克隆人横行长安》的科幻电影…… “他二舅子的!让路让路!马踩着了俺可不管埋!” 隔老远传来程咬金狂放跋扈的声音,许明珠站在李素身旁,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身子不由往李素身后缩了缩,显然,她被程咬金的豪迈风格吓到了。 李素脸颊抽搐几下,很想掉头就走,或是背过身……假装看风景,干什么都好,反正不想让长安的商贩百姓们知道自己认识这群恶霸,很伤人品的。 然而,躲不了了…… “哇哈哈哈哈,李家娃子,不错,孝敬老夫五千贯以后,如今也识礼数了,还知道在这里迎老夫!” 来不及躲了,大恶霸如同七个风一样男子,瞬间便飞驰到李素身前,程咬金翻身下马,巨灵熊掌狠狠拍上李素的肩膀,啪的一声响,现在找个大夫验伤的话,估摸三级伤残。 “子携内人,拜见程伯伯,拜见处默兄,拜见处亮兄,拜见……” “拜个屁!等老夫死了,你去坟头上拜也不晚!”程咬金很不客气地打断了他。 许明珠脸已被吓得煞白,显然她仍未适应程家大开大阖的豪迈派风格,见程咬金不准夫君行礼,许明珠屈膝到一半便停住了,也不知应该继续行礼还是就此打住,神情很无措。 程咬金转过头望向许明珠,眼神明显和蔼许多,和颜悦色地看着她,抚着自己乱糟糟的落腮胡笑道:“当初李家娃子成亲时,老夫也在李家喝了杯喜酒,不过那时没与你打照面,今日算是脸熟了,哈哈,好一个俏丽女娃,不错不错,脸生得福相,是个旺夫的命,来,初次相见,给你个见面礼,收好。” 着程咬金一挥手,身后的程处默笑嘻嘻地捧上一个紫檀盒子,面朝李素夫妻打开,里面金簪,金步摇,金宝钿……全都是金的,而且分量非常足,仅一个鎏金头冠便足有半斤,盒子打开一片金光闪闪,亮瞎狗眼,非常符合程家的风格。 李素和许明珠眼都直了,夫妻二人面面相觑,李素朝许明珠头:“长者赐,不敢辞,收下。” 许明珠这才双手接过盒子,朝程咬金屈膝行了个福礼。 程咬金头,叹道:“当初西州千里搬兵救夫的壮举老夫也听了,是个忠烈女娃,多少须眉男儿做不出的事,你做到了,老夫这等纵横沙场半生的老将也不得不声佩服,子正能娶到你,是他的福气。” *************************************************************************************** ps:今晚友人约喝酒,如果回来没喝醉就继续更新,喝醉了只好躺倒就睡,这几天熬通宵很累,正好也想调整一下作息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一章 中秋游园(中) 程咬金对许明珠的印象确实不错。 他是身经百战的老将,知道横穿千里大漠救援有多辛苦,男人都不一定能做到的事情,许明珠却做到了,在西州城最危急的关头,救兵如期而至。 这样有情有义的女子,自是入得程咬金的法眼,所以今日见面便送了一份厚礼,足见关爱和欣赏。 见李素和许明珠并排站在一起,郎才女貌一对璧人,程咬金点了点头,道:“女娃俏,男娃俊,确实相配……” 李素和许明珠急忙行礼:“多谢程伯伯谬赞。” 程咬金叹道:“不是谬赞,莫看女娃出身商贾,难得的是有情有义,子正啊,往后好好待她,莫教她受了委屈,如此出众的女娃,该当宠爱一生,勿弃勿离。” “是,程伯伯放心。” 拍了拍他的肩,程咬金笑道:“得妻如斯,夫复何求?喜见子正得佳人贤妻,只盼来日早生男娃,承继香火,也不枉费当初老夫与你在大街上同摸闺女屁股的一番苦心了……” 李素和许明珠倒吸一口凉气,这口黑锅扣的,当初根本是这老流氓摸闺女屁股好不好?怎的却把自己搭上了? 许明珠小脸也布满吃惊之色,接着脸蛋一红,转头望向李素时,目光里已带了几分古怪的意味。 李素急了:“程伯伯,小子何时……” 程咬金却摆了摆手,不由李素分辩,径自领着六个小恶霸进了园子。 李素欲哭无泪,这老流氓,太缺德了! “夫,夫君。你真的和程伯伯……那个……”许明珠吃吃地道。 李素叹道:“夫人,你要相信我,为夫不是那种不正经的人,全是这老……老将军胡言乱语。” 许明珠红着俏脸,轻点螓首:“嗯,妾身相信夫君。” 夫妻二人站在园子门口没等多久。远处又是一阵缓慢的马蹄声。 定睛望去,却是李绩一家从远处行来,众人也是骑马,但马儿走得很慢,与刚才程家一众恶霸的声势大相径庭。 李素急忙迎上前,行晚辈礼,李绩翻身下马,夸了李素几句,然后身子一侧。介绍身旁一个年轻男子,年轻男子是李绩的长子,名李震,二十多岁,相貌颇为儒雅,只看表面,丝毫看不出有任何纨绔子弟的气息,神情从容沉稳。 见礼之后。李绩朝李素点点头,然后目光落在许明珠身上。竟然罕见的露出了一丝笑容。 “女娃不错,有福相,难得的是有情有义,千里搬兵救夫的壮举,我们这些老将都听说了,好娃子。子正娶了你,合该李家兴旺。” 许明珠急忙屈膝福礼。 李绩转头看着李素,道:“往后带着夫人多来我家走动,莫跟程老匹夫厮混,跟他厮混你能落得什么好?” 李素深有体会。一脸认同地点头:“李伯伯金玉良言,小子记住了。” 李绩满意地点点头,领着长子准备进园,走了两步忽然转过身,指着李素道:“往后若再教老夫听到你和程老匹夫在大街上干那摸闺女屁股的下作事,你爹不抽你,老夫来抽。” 李素:“…………” 李绩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长子李震则回头朝李素投去深深的一瞥,目光似乎有点……肃然起敬的意思? 活不成了,李素想死,一头撞死在程家大门前,以证清白。 回过头,许明珠正平静地看着他,目光中的古怪之色更浓了。 李素无奈叹息:“夫人,你……真的要相信我,外面谣传颇多,李伯伯属于不明真相群众……” 许明珠迟疑了一下,道:“夫君,妾身信你。” 话音刚落,园门外又听到一阵马蹄声,却是牛进达一家来了。 李素急忙迎上前,隔近了才发现,牛进达的脸色似乎不怎么好看,翻身下马后,也不等李素行礼,抬腿一脚踹上李素的屁股。 “小子,知道为啥踹你不?” “啊?”李素愕然半晌,忽然露出羞惭之色,事情过了很久不大记得,现在才想起来,貌似从长安回来后,他趁牛进达喝醉,从牛家搬了不少值钱的物件,然后被程咬金半路截了道儿黑吃黑…… “牛伯伯,小子该死,您大人有大量……” “大量个屁!老夫一觉醒来,家里跟被盗匪抢了似的,满室皆空,没过几日,程老匹夫端着我家的铜香炉在老夫面前臭显摆,说是路上捡的无主之物,老夫与他大战三百回合都没能要回来,臭小子,你说你缺不缺德?” “缺!”李素无奈叹息。 牛进达转眼看见许明珠,脸上的怒色终于舒缓了几分,点了点头,赞道:“好个女娃,标致得很,绝色倾城又有情有义,哼,配李家这小子绰绰有余!许家女娃,老夫当年给李素授冠,算是正经的长辈,往后李家小子若欺负你,只管来我牛家告状,看老夫抽不死他!” 许明珠忍着笑,垂头应是。 恶狠狠瞪了李素一眼,牛进达怒道:“等着,事没完,十日内给老夫把那些物件完璧归赵,不然老夫杀到太平村,当你爹的面抽你。” 李素尴尬不已,急忙答应了。 牛进达怒哼一声,拂袖朝园子走去,走了两步后忽然回过头,道:“听说几年前你还跟程老匹夫在大街上摸闺女的屁股?你说你这个没出息的货……越来越下作了!以后少跟那老匹夫厮混!” 李素脸上的表情已麻木了,不用回头都知道,许明珠此刻的目光是怎样的古怪…… 牛进达走进园子后,许明珠看着李素,红艳的嘴唇嗫嚅几下,似有话要说。 李素赶在她开口前拦住了她,叹道:“不用再说了,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既如此,好吧……我摸了闺女的屁股了,咋样?” 许明珠看着憋屈万分的李素,掩嘴一笑,道:“夫君当年做过的荒唐事可不止这一桩,你忘记你在泾阳县的名声了么?说你上青楼不给钱,直到如今,泾阳县还有百姓对此事津津乐道……” 李素仰天露出悲愤之色。 真不该办这个该死的游园会啊,自己在许明珠心里的完美形象完全崩塌了…… 许明珠垂头,红着脸小声地道:“夫君勿自责,年少轻狂时,谁不做几件荒唐事?如今妾身与夫君既为夫妻,夫君想做什么,妾身……不会拒绝的。” 李素睁大眼睛看着许明珠,许明珠的脸蛋通红,头垂得很深,说出这句话已然羞得不行了。 李素眨眨眼,这话是邀请呢,邀请呢,还是……邀请呢? ***************************************************************************************** 半个时辰后,长安城里有头有脸的权贵差不多都来了,一时间曲江池贵气逼人,园子里不是国公就是名将,不是宰相就是当世大儒,可谓星光灿烂。 倒并非李素面子大,而是中秋节时这些名臣名将们本有意思聚一聚,恰好李素登门邀请,大家便顺势借了这个由头聚在一起,曲江园内处处欢声笑语,莺歌漫舞。 该来的都来了,仅有一位没来,那就是卫国公李靖。 李府派了个下人过来说了一声,说是卫公近日染了风寒,不宜外出,李素邀请游园的美意只好委拒云云。 嗯,很合理的借口,其性质跟李素想溜号时拿天色不早说事一样,信则信,不信也没办法。 李素未往心里去,自从平了dong*突厥后,李靖功劳太大,已有盖主之势,李世民非常不安,召李靖进宫谈了一次人生,那次谈话的具体内容没人知道,只知道第二天李靖便上疏交还了兵权,并且从此深居不出,闭门谢客,臣子间的任何活动都不参与,如同隐居一般彻底消失了。 园子处处秋色,李家在园子各处搭了高台,请来的杂耍戏班和歌舞伎在台上卖力地唱作,台下或多或少聚集了一些权贵家眷,下人们端着美酒瓜果点心如穿花蝴蝶一般,在权贵家眷人群里穿梭不息。 权贵也是分圈子的,文臣如长孙无忌,孔颖达,魏徵等人围在一堆,商讨国事,聊聊长安风月之事,武将们也聚作一堆,气氛与文臣那一堆完全不同,隔老远便听到程咬金张狂嚣张的大笑声,还有各种粗鄙不堪的骂娘声,山青水秀的环境里冒出如此粗鄙的笑骂声,令人如同穿越了时空,不小心进了水泊梁山的聚义厅。 许明珠摇曳着身姿与各家权贵妇人们凑一堆聊天,李素站在两堆人群的中间,犹豫了片刻,终于决定……混武将圈子。 那帮文人太雅了,雅不可耐,跟他们凑一起只觉酸味扑鼻,说不定还要作诗,虽然李素不惧作诗,脑子里的好东西大把大把,可是自古文人相轻,他的诗作得差劲会被人笑,作得好,又会被人记恨,想来想去,还是不跟他们凑一起了。 相比之下,混武将堆里便舒坦多了,不需要作诗,也不需要讲究太多的礼仪,听老将们吹牛皮说说当年沙场以一敌十敌百的,不管是真是假,听起来也能让自己热血沸腾一下。 于是李素脚步一抬,果断朝武将堆里走去。(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二章 中秋游园(下) 第四百八十二章 诚实的说,李素觉得自己比较喜欢跟老将们打交道,虽然老将们比较粗俗,而且脾气都不算太好,不管高兴还是生气,动辄非打即骂,不过李素还是喜欢凑在老将堆里。 因为程咬金这些老将很直爽,虽然他们个个都混成了老人精,一个个老奸巨猾的,但却从未算计过李素,相反,李素这些年无论在长安还是西州,都受到老将们诸多照拂,明里暗里都有老将们的双手在背后托着他,哪怕程咬金那位处处占李素便宜,一张嘴敲诈他几千贯的老流氓,在西州最危急的时刻也义不容辞地将程家庄子的庄户老兵们派了出去,并且让自己的长子领兵,横穿千里大漠驰援。 如此情分,如此恩义,于情于理,李素都会不自觉地往老将那里靠拢。他很清楚,这辈子哪怕爵至国公,自己与武将们的来往只会越来越深。 所以李素在文臣武将两堆人群里几乎未做任何犹豫,抬腿便朝程咬金那里走去。 走了两步,李素情不自禁回头,见许明珠在不远处与权贵家眷们聊得正欢,说是“正欢”,也只是家眷们正欢,毕竟今日的游园,李家是真正的主人,况且家眷们出门前大抵也被各家的家主叮嘱过了,一个年纪轻轻的少年,靠自己亲手立下的功劳裂土封侯,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便有如此成就,李家未来的前途不可限量,哪怕只是眼下,李家便已不知不觉悄悄迈入了真正的权贵圈子,虽比不上崔家郑家这些老牌的千年世家门阀,但假以时日。必然与程家长孙家这些新兴门阀不相上下,所以对李家的人,必然要客气一些的,这也是权贵家眷们与许明珠“相谈甚欢”的根本原因。 家眷们大多是各家家主的正室原配,今日是正式的场合,那些当妾室的可没资格在这个园子里露脸。眼下这些原配们大多都是中年妇人,虽说一身贵气,但无可否认有些人老珠黄,那些妇人大多都是中年时才凭夫而贵加封的诰命,像许明珠这样年轻而绝色又有诰命在身的女子还是很少见的,所以许明珠站在贵妇人群里如同鹤立鸡群般显眼,李素一眼便看到了她。 许明珠的神情有点局促,李素远远能看得出她的紧张和不适应。 身份有了,站在贵妇人群里比谁都不差。可许明珠终究是低下的商贾出身,能面对面与各家权贵家眷们平等聊天,以前看来是想都不敢想的事,许明珠毕竟年轻,对这样的场面缺少掌控,显然非常的沉默寡言,只是脸上仍挂着微笑,不至于得罪人。 见自家婆姨如此局促。李素有心去给她解解围,然而转念一想。李家终究已是高门大户,今日这样的场合,往后每年不知有多少,许明珠既然是他的正室原配,只能靠她自己去适应新的身份和地位,这种时候若靠夫君来解围。舒缓她的紧张,未免教人看轻,反而得不偿失。 思虑过后,李素还是决定不过去了。 转过头再朝园门处看了一眼,园门内外空无一人。李素不由有些奇怪。 东阳说好了来参加游园的,此时已近午时却仍不见人影,难道她生了怯意,反悔变卦了? 不来也好,李素还真担心两个女人斗起来难看,虽说东阳和许明珠的性子都是温婉柔弱那一类,但是情敌相见恐怕没有理智可言,今日若冲突起来,李素除了给她们舞剑助兴,真没有别的选择了…… *************************************************************************************** 老将们五六人凑在一起,还在吹牛皮,闲话当年攻城拔寨时,老夫多少将士破了多少城池,老夫万马军中如何轻描淡写将敌酋的首级摘了当球玩,那个球我是怎么玩的云云,总之各种夸大各种超脱于现实,李素远远听到便觉得自己再次穿越了时空到了仙侠修真位面,这群老杀才已不是人,而是仙,而且个个都是无形无色取人性命于千里之外的仙。 “呸!就你个老匹夫,征突厥那年你还单人单骑冲颉利可汗的亲卫阵?越老越不要脸了,那年突厥的主力是卫公正面相抗,老夫不才,领军守碛口,出云中,牵制突厥侧翼,江夏郡王出灵州,与老薛所部自后路合围包抄,这才平灭突厥,活擒颉利可汗,程老匹夫你说说,这里面有你什么事?这话你也就在我们几个老伙计面前说说,传出去教人笑掉大牙……” 李素走过去时,李绩正在吐槽,吐槽的对象正是程咬金。 李绩平日不多话,看起来是一员风度翩翩的儒将,但吐槽时的样子很……不好形容,有点欠抽。 “还单人单骑冲亲卫阵,亏你领军多年,知道啥叫‘亲卫阵’么?一军主帅身边的亲卫个个都是身手超凡,且甘愿为主帅赴死的死士,一人之勇可当千军,就你那两把破斧子,还冲亲卫阵,还把颉利可汗吓得落荒而逃,转奔碛口,才教老夫拣了便宜,要脸不?啊?老夫只问你,你要脸不?” 李素看不下去了,李绩这番话难听是小事,更难看的是他此刻脸上的表情,光看表情就让人心里很不爽,那是极度蔑视与极度嘲讽,特别是乜斜着眼,看程咬金的目光,那目光分明看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坨屎,嫌弃到极点。 李素暗叹口气,他不是挑事的人,只是这表情……换了被吐槽的对象是他,他绝对不能忍。 程咬金的脾气涵养比李素差多了,很显然,他更忍不了。 果然,李绩说完,旁边牛进达等几位老将不怀好意的放声大笑。程咬金的脸皮终于挂不住了,脸孔迅速涨红起来。 “姓李的老匹夫,敢与老夫一战否?且让你个老杂碎看看,看老夫有没有单骑冲亲卫阵之勇!”程咬金怒了,嘶哑着声音吼道。 李绩冷笑:“程老匹夫,当老夫惧你不成?可敢动兵器?老夫很早就想领教你那两把破斧子了。一直奇怪天上的神仙多闲得慌,为了你特意下凡一遭,授你一套斧法,来来回回也就那三招,多无聊的神仙才干得出这种事……” 李素又叹了口气,这位李老将军领兵打仗的本事如何他不知道,但挖苦讽刺的口才却是绝顶的高,这话说出口,不打都不成了。 果然。程咬金怒极而笑,嘿嘿怪笑几声,空气中顿时弥漫一股滔天的杀意,紧接着,程咬金忽然出手,砂钵大的拳头朝李绩脸上招呼而去,李绩往后退了一步,不慌不忙避过这一拳。然后再一拳击向程咬金的肋下三寸要害…… 说翻脸就翻脸,刚才一团和气吹牛皮的美好和谐画面瞬间飞沙走石。日月无光。 李素急了,今日游园,李家可是主人,若两位老将打出什么好歹,他心里过意不去,于是急忙跑到牛进达身边。小心地道:“牛伯伯,咋真动手呢?伤了和气不好吧?您赶紧劝劝?” 牛进达笑呵呵地看着场中二将相斗,一丝担心的表情都看不到,嘴里淡淡地道:“劝个屁,二人火气正大。老夫若中间插一手,搞得里外不是人,那时这俩老杀才只怕会把一肚子火气全冲老夫来了,劝?呵呵,当老夫傻么?” 说着牛进达忽然露出愤愤之色,恶声道:“让老李狠狠揍程老匹夫一顿正合我意,拿了我家的铜香炉还到处显摆,故意气老夫,不要脸的货,该揍!” 从这句话里,李素听出了两个意思,一,程咬金果然人见人憎,名声虽然不至于比一坨屎还臭,至少也是过街老鼠级别的,人人喊打,二,牛进达的气量显然也不大,以后可不敢再摸他家东西了,特别是铜香炉…… 场地正中,程咬金与李绩鏖战正酣,这下好了,中秋游园该改名了,叫中秋擂台赛算了。 二位老将闹出的动静不小,很快吸引了文臣和家眷两堆人群的注意,奇怪的是,所有人对两位老将的厮斗见怪不怪的模样,淡淡一笑过后,非常淡定的回过头来,继续刚才未尽的话题,长孙无忌和魏征还笑骂了两句“为老不尊的老杀才”,然后继续商讨黄河修堤拨付银粮的国事…… 李素终于看懂了。 像今日这种冲突厮斗事件恐怕经常发生,而且频率还不小,所有人已经司空见惯,波澜不惊了。不仅如此,文臣们看老将厮斗的眼神还很特别,就像是一群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看校园不良少年小混混打群架,非常的……幸灾乐祸? 李素犹豫了一下,索性决定袖手旁观,大家都不急,他急什么?打出脑浆子也不关他的事。 李素心大,决定不管不问以后,居然真的看起了热闹,对两位老将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围观,不仅如此,对二位老将的招数还津津有味的品头论足。 哎呀,这招面目全非脚好卑鄙,李老将军的脸上貌似多了一个鞋印,哎呀,这一招狮子偷桃偷得妙,最好把程老流氓变成程大婶,看他以后还有没有兴趣大街上摸闺女屁股…… 二人的武力值似乎旗鼓相当,谁也占不了便宜,打了半天仍是两败俱伤的结果,各自挨了对方不少拳脚,打了一炷香时辰后,二人已见疲态。 忽然,程咬金大笑三声:“哈哈,痛快!有日子没这么舒坦了!李老匹夫,你我各自奈何不了彼此,改日再战如何?” 李绩也豪态勃发,大笑道:“好,下次再教训你便是!” 于是二人收手,同时往外一跳,一场龙争虎斗结束,令李素吃惊的是,程咬金和李绩各自鼻青脸肿,居然互相勾肩搭背走回来了,二人神态亲密得马上就要烧黄纸斩鸡头拜把子的架势,仿佛刚才打得你死我活的情景与他们毫无关系一般。 男人嘛,不像女人那么斤斤计较,敢爱敢恨敢打架,一言不合,血溅五步,打完了就打完了,继续论交情,方才的不快和怒意算是一笔勾销了…… 道理李素都懂,可是……这画风变得未免太快了吧?说好了打出脑浆子来的呢? 李素呆怔看着亲密得不行的二人,二人愈发亲密了,互相勾搭着,表情似乎……有点甜蜜?再发展下去还不知道他们会当众干出什么伤风败俗的举动,李素依稀可见天空远远飘来一个大写的“污”字…… 啪! 李素发愣时,屁股被人踹了一脚。 “发啥愣,叫人端酒来,没个礼数,打了半天渴死老夫了!……嗯?李家娃子,你那是什么眼神?信不信老夫今就把你挂在园子门口的旗杆上?”程咬金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很危险的信号。 “信!来人,上酒!” 刚才打得轰轰烈烈,停了手以后云淡风轻,一帮老杀才居然开始聊起了正经话题。 李素发现自己很难跟上老将们的节奏,有种被与时俱进的时代抛弃的惶然。 “听说老侯班师回朝了,这一次倒教他出了一回风头,四万大军长驱直入,横扫西域无敌手,据说西域三十六小国因此一战,往长安派遣使节,愿尊我大唐为宗主的国主不小二十,啧啧,大唐的西面算是清扫干净了,看以后哪个宵小敢于大唐龇牙。”程咬金捋须哈哈笑道。 牛进达冷冷瞥了他一眼,见程咬金脸上青一块肿一块,顿觉分外解恨,眼中的冷意消散许多,只是语气还是不怎么客气。 “出风头?呵呵,程老匹夫你眼瞎了?老侯回长安后你以为他真出得了风头?多半要蹲大理寺大狱,横扫西域的功劳也会被抹得干干净净一丝不剩,等着看吧,这次不仅是老侯遭殃,西征大军里的许多将领恐怕还会人头落地,长安城又快不安生了。”牛进达叹道。 程咬金和诸老将沉默。 许久,李绩点点头,叹道:“老侯做得过火了,大抵被开疆辟土,平灭敌国的功劳冲昏了头,居然纵容下面的将士烧杀抢掠,而且烧杀的还是敌国都城,更遭殃的是,居然还被跑出来一个高昌国的宗亲,让他跑到长安以性命为代价告了一纸血状,此事怕是不可轻了,长安城里多少异国使节都等着侯君集还朝,他们的眼睛都盯着陛下,看陛下如何处置,对侯君集处置轻了重了,都不妥当,陛下这几日只怕也为难至极了。” 程咬金沉默片刻,忽然怒道:“老侯不争气,怪得谁来?叫俺老程说,烧杀抢掠屁大个事!咱们当年领军时谁没干过?老侯不争气的是,居然让一个高昌宗亲跑了,事情没干利落,该他倒霉!” 诸将闻言捋须不语,可脸上的神情却分明比较认同程咬金的样子。 李素有点震惊,这一群人……太毁三观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三章 二女相见 每朝每代的初期,无论君或臣都有一种狼性,“狼性”代表着掠夺,残杀,侵略,和对生命的漠视。 说得好听点,这是开疆辟土之心,巩固社稷,光耀庙堂,开拓千秋万世之伟业。 李世民和程咬金,李绩等这些君臣也是这样,他们对异国的土地,物产和百姓都有着异乎寻常的狂热,活着的时光似乎就是为了征服这几样东西,于是,君臣有野心,军队有士气,大凡大一统的朝代,初期总是越来越强盛,为下一任的皇帝打下了良好的盛世基础。 所以对程咬金李绩等人来说,异国百姓的人命不算人命,侯君集所部大军屠城掠城,只不过是杀了几头牲畜而已,武将总是强势的,他们认为用暴力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况且屠城掠城这种事,并非侯君集开的首例,几乎所有大唐的名将在征伐时都干过。 军队是个很复杂的群体,越有士气有战斗力的军队就越有野性,军中桀骜不驯的兵痞比比皆是,这些兵痞在攻城拔寨时往往是军队战斗力的核心力量,只是战斗结束后,往往也是最能惹祸最没人性的一类人,像一柄双刃剑,可伤敌,亦可伤己。 从古至今,军队攻下城池后,总会进城抢掠屠杀一番,为了安抚暴躁的军心也好,为了肃清城内残余的敌对势力也好,为了报复攻城时己方的伤亡也好,总之,主帅将领们对将士抢掠屠杀的举动往往都是睁只眼闭只眼的,顶多下一道军令,进城后抢几日,屠几日。约定个时间,时间到了就收手,这几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所以程咬金李绩等人对侯君集犯下的罪其实是存有同情心的,他们不觉得侯君集犯了多么滔天的大罪,至多也就是时运不济,运气欠佳。而且自己“不争气”,放跑了一个高昌国的宗亲,让他来长安告了刁状,除此之外,侯君集错在哪里了?根本没错嘛。 杀几个异国的百姓算什么错?洗劫了高昌国王宫算什么错?放了几把火算什么错?城池攻下了,城池里所有的一切都是胜利者的战利品,包括百姓在内,胜利者凭什么不能处置自己的战利品?不讲道理嘛! 老将们的议论声越来越大,表情越来越生气。 气的不是即将要处置功臣的李世民。也不是犯了大罪的侯君集,大伙儿的火气一股脑全朝那个屠城时跑出来的高昌宗亲而去,看程咬金的意思,似乎想把他从地里挖出来再杀几回。 “打下了城池,还是灭国之功,回来却落个锒铛下狱,杀几个猢狲算得甚事?活不成了!”程咬金咧开大嘴黯然叹息,有种末世的悲凉。 李绩沉默片刻。忽然转过头望着李素,道:“老夫听说。当初侯君集解西州之围后,曾邀你一同征伐高昌报仇,娃子,你为何没去?” 李素愣了一下,叹道:“因为……小子太懒了,高昌那么远。小子懒得动弹……” 诸将:“…………” 良久,李绩叹道:“小娃子倒是运道好,你若跟着侯君集平高昌,多半被他牵累,天大的功劳都得打个折扣。可就没有回长安时接连三道圣旨封赏的风光了。” 牛进达皱眉道:“侯君集横扫西域,西域三十六国被灭了一小半,那些被灭掉的小国以后咋善后?” 程咬金哼了哼,道:“打下来了,就是大唐的国土了,还咋善后?安西都护府建起来了,日后自然归属都护府管辖。” 李绩摇摇头,道:“不妥,灭国是灭国,划归大唐是另一回事,大唐若将这些小国纳入囊中,怕是难逃天下悠悠众口,这次出师本是报复,若划归了安西都护府,则陷王师于不义,教诸邻国如何看我们?” 牛进达也点头,道:“不错,况且西域再往西便是大食国,若将西域收进版图,少了诸国在中间的牵制平衡,少了一大块缓冲之地,将来大唐西面便直接与大食接壤,往后难免兴大战,大唐得不偿失,丝绸之路咱们已拿捏在手里,老夫觉得被灭掉的那几国该还政于王室,如此,咱们才算占住了优势,诸邻国也将感恩戴德。” 程咬金咧嘴笑道:“你们几个老匹夫在这里议论有屁用,看见那头的长孙老匹夫没?这会子怕是正在商议如何将西域收拢起来,纳入大唐版图了,陛下恐怕也是这个意思,好不容易打下来了,岂有再让出去的道理?” 李绩忧心忡忡地摇头:“咱们武将本不该预政,只是这一次,咱们也该劝劝陛下了。” 牛进达颇为赞同,点头道:“不错,老夫明日便上疏劝谏,大唐应该放弃西域,还政于诸国,帮诸国再立新国君,让他们仰我大唐鼻息比直接划归囊中更得实惠。” 程咬金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撇了撇嘴:“行吧,明日老夫也劝劝陛下,往后若西域再不老实,老夫自请领军再收拾他们一回便是。” 李素一直很安静地听老将们聊国事,这种事他插不上嘴,或者说,他还没资格插嘴,只能做个安静的美男子,听着听着,李素便有些意兴索然,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呵欠。 然后,李绩的眼睛忽然盯住了他,冷不丁道:“李家娃子何妨与老夫等一同上疏劝谏?” 李素呵欠打到一半,吓得他差点呛了气,愕然道:“啊?” “啊啥啊!跟你说话呢,没礼数的东西!”程咬金狠狠瞪了他一眼。 “李伯伯,这不关小子的事啊……”李素继续愕然。 “军国之事,臣者本分,况且你曾在西州驻守数年,大唐王师横扫西域说来与你也有几分干系,再说如今你年岁渐长,又有大功于社稷,你说的话,陛下多少会仔细参详考虑。咋就不关你事了?”李绩淡淡地道。 李素飞快眨眼,绞尽脑汁想借口拒绝。 这事他真不想掺和,大唐收不收西域与他何干?收有收的道理,不收有不收的好处,而且看得出李世民想把西域被灭掉的诸国收进来,自己若上疏劝谏。岂不是跟李世民对着干?若不小心再次惹得龙颜大怒,索性一脚再把他踹到某个不毛之地当一辈子的蛮夷土著,那时他是在蛮夷之地舞剑呢,还是跳草裙舞呢? “天不早了,家里好像炖着汤忘记关火了……”李素忽然仰头望着天,喃喃自语。 啪! 屁股上果然挨了一脚。 “滚!滚远!当不得事的小混账!”程咬金指着他笑骂道。 李素讪笑几声,顺势滚远,老杀才们商议国事他还是不凑热闹了,游园去。多好的风景,花了大价钱呢,得看个够本。 迈腿才走了几步,便听见远处自家的下人扬声道:“东阳公主殿下到,高阳公主殿下到——” 李素一惊,眯眼望去,却见东阳和高阳二人相携而来,东阳仍穿着一身素色道袍。高阳也很低调地穿着一身青色高腰宫装,二人并肩而行。远远望去就像……白娘子和小青下山作妖? 李素下意识朝贵妇人群中的许明珠望去,见许明珠怔了一下后,很快挺起胸膛,露出雍容镇定之色,不慌不忙朝贵妇们告了一声罪,然后转身朝东阳二人迎去。这一刻,李素才发现许明珠的诰命夫人风采。 眼皮跳得厉害,李素很担心二女会打起来,急忙也迎了上去。 “命妇李许氏,拜见东阳公主殿下。拜见高阳公主殿下。”许明珠朝二女盈盈行福礼。 东阳急忙避开,低宣了一声道号,道:“李夫人不可多礼,贫道已是方外之人,当不得的。” 高阳杏眼朝许明珠上下打量一番,道:“你就是许明珠?李素的夫人?” 许明珠温婉笑道:“命妇正是。” 高阳撇了撇嘴,低声嘀咕道:“也不怎样嘛,不如皇姐长得迎人……” “皇妹!”东阳扭头瞪着她,显然动了怒:“你再三央我带你来,约法三章你忘了?” 高阳又撇了撇嘴,委屈地道:“皇姐我错了……” 看着不卑不亢的许明珠,高阳不情愿地道:“喂,李许氏,本宫听说过你在西州的事,为了李素那家伙,你不辞劳苦风险,来回千里奔波于大漠,为他求得救兵,本宫对你有点佩服……好啦,其实是很佩服啦,干得不错,咱们女人就该比男人更厉害,更有情有义……” 说着高阳忽然高兴起来,笑道:“拿刀架在玉门关守将的脖子上,逼他出兵,哈哈,真的好厉害,我也好想试一试……” “高阳!又没规矩了!”东阳瞪了她一眼。 高阳不爽了:“我又哪里错了?” 东阳没理她,只朝许明珠歉意地笑了笑:“皇妹性子跳脱,说话没个礼数,贫道代她赔礼了。” 许明珠笑道:“高阳公主殿下没说错,李素是命妇的夫君,当时他陷入危难,命妇不得已而行险事,只是命妇相信夫君有本事,纵然没有救兵,他也能化险为夷,倒是命妇胡作非为,给夫君闯了祸,害他为命妇善后,说来惭愧得紧。” 莫名其妙的,三女之间聊起来忽然和风细雨,吹面不寒,李素怀着一肚子拉架的心思,顿时烟消云散,走了几步后发觉此时自己实在不宜插入这几个女人中间,否则本来和谐友好的画面因为自己的出现而变得电闪雷鸣。 脚步迈了几步后,李素果断决定转身后撤,再次凑到老将人堆里。 “咋回来了?”程咬金眯着眼,幸灾乐祸的笑:“那边不是公主就是自家婆姨,她们可不会逼你上疏劝谏,顶多,嗯,哈哈,顶多你给她们灌两壶醋喝,出不了人命……” 说完诸将同时放声大笑,望着李素的目光充满了暧*昧。 李绩大笑道:“房相夫人当年喝过一壶醋,酸味还没消,现在轮到李家喝醋了,看来女人都喜欢喝这东西。” 当年东阳与李素的情事闹得满城皆知,这些老将们自然也听说了的,此时李家正室与东阳照了面,于是轮到他们看李素的热闹了,看热闹也不肯做一群安静的美男子,非要调侃他几句。 李素尴尬地笑,心里恨得痒痒。 若把这几个老家伙绑在一起,在他们中间扔个震天雷,轰的一声,世界和平的日子还远吗? ************************************************************************************* ps:人在北京,起点推荐老贼进鲁迅文学院进修,明天报到。 嗯,这次老贼带了两个大行李箱,连台式电脑都带上了,千里迢迢又是拖又是拽,可怜了我这双修长****和白藕嫩葱般的玉臂.这两天有点忙,之后的进修期间,更新还是会稳定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四章 和风细雨 东阳与许明珠的第一次见面和风细雨,双方亲切友好,相敬如宾,没有任何撕起来的预兆,李素颇有些意外,虽说二女性子温婉,但他以为就算不会当面打起来,至少也会你来我往互相冷嘲热讽几句,毕竟……二人地位不一样,一个是李家正室大妇,一个是高高在上的金枝玉叶,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二虎相见,虽不至于打得头破血流,但眼前这幅你快乐我也幸福的画面,实在太违和了。√∟頂點小說, 李素心不在焉地混在老将人堆里,不时回头张望,老将们说什么他根本没听进去,恍惚之间,便远远看见东阳和许明珠笑着不知说了什么,然后……二女牵起了手,神情亲热得不是姐妹,胜似姐妹。 李素眼皮抽了抽,越来越不对劲了,这一见如故恨不得结为异姓姐妹的架势到底是肿么回事?她们该不会把他一脚踹了,索性高调宣布……百合**好? 与许明珠亲热聊了许久之后,旁边不少安静等候的贵妇们终于一齐上来,纷纷与东阳和高阳见礼,嘴里的称呼都是“东阳公主殿下”,而不是什么“玄慧道姑”,尽管东阳一个劲的宣称自己已是出家人,但贵妇们可不管,只要是李世民的种,不管什么身份,必须终生是公主。 皇家公主的待遇不一样,在这个游园会里如明星般光芒四射,贵妇们见礼过后,长孙无忌为首的一帮文臣,还有以李绩程咬金为首的武将纷纷上前见礼。 面对这些与父皇平辈的开国老臣,两位公主也放下了身段,一口一声叔伯,神情恭敬得很,这些宾客如众星拱月一般将两位公主捧在中间。场面热闹非凡,倒把李素这个花了钱包园子的主人扔在一旁。 李素夹杂在人群里,满不是滋味地咂摸咂摸嘴,有种花钱当了冤大头的失落感。 园子是我花钱包下的,你们要捧的人是我才对啊…… 真想把这群人赶出园子,然后找殿中省的宦官退钱啊…… ………… 一番客气寒暄之后。众人这才纷纷散去,仍如刚才那样,三五人凑成各自的圈子天南海北的继续聊天。 许明珠仍与东阳站在一起,二女笑吟吟的牵着手,许明珠不时附在东阳耳边说着一些隐秘的悄悄话,也不知说了什么,二女竟同时朝李素望来,然后掩嘴垂睑娇笑。 李素叹了口气,为何女人在男人面前如不沾凡尘的仙女般玉洁冰清。而一旦两个仙女般的女人凑在一起便瞬间秒变八婆的节奏?瞧这说悄悄话的架势,瞧那一副说出了天大八卦秘闻的鬼祟样子,还有那掩嘴娇笑的满足表情……啧! 二女笑得很开心,两双明眸杏眼同时盯着李素,李素暗叹一声,终于硬着头皮上前,与东阳见礼。 “臣李素,那个啥。见过公主殿下……” 东阳神情闪过一抹不自在,仍端庄地笑道:“李县侯免礼。” 一旁的许明珠仿佛看出了二人之间的尴尬。笑道:“公主殿下与咱家可是好几年的邻居了,妾身今日才认识公主殿下,才发觉原来殿下竟如此平易近人,若殿下不弃,往后咱们两家可要多走动才好,夫君。妾身说得可对?” 李素咧了咧嘴,干笑道:“对,对……应该多走动。” 东阳目光闪动,心虚地瞥向一旁没出声。 许明珠笑道:“远亲不如近邻,能与殿下做邻居也是一段缘分。莫教缘分淡薄了才是,今日游园过后,妾身想去公主府上拜望,还请殿下莫怪妾身唐突,殿下也可来李家串个门,两家近在咫尺,不来往可不行,殿下您说呢?” 东阳扯了扯嘴角,点头虚应道:“李夫人所言有理,本宫独居道观,有时也觉得寂寥,李夫人若来陪本宫说说话儿,最好不过了。” 许明珠点点头,杏眼朝李素一瞥,识趣地道:“那边还有许多客人等妾身招呼,便请夫君陪殿下说说话,殿下请恕妾身不周之罪。” 东阳和李素如释重负,同时松了口气,东阳含笑点头道:“你且忙去,不必在意这里,本宫……稍停便走。” 许明珠笑着朝她行了一礼,然后盈盈离开。 高阳在旁边一直未出声,此时见许明珠走了,也觉得意兴索然,撇了撇嘴,瞪了李素一眼,道:“你倒是娶了个好夫人,礼数周全没得挑,还以为今日会争执起来呢,我才特意陪皇姐来,为她撑腰,结果……哼!” 东阳面露薄怒,斥道:“高阳,非要我现在赶你走吗?说话怎的如此失礼。” 高阳悻悻一哼,转身离开去看歌舞伎和杂耍了,识趣地把空间留给二人。 李素这时也轻松下来,揉了揉有些僵硬的脸颊,仰头望天喃喃道:“这种刚从鸿门宴上逃出生天的感觉是肿么回事……” 东阳噗嗤一笑,道:“只不过是一个道姑和一位诰命夫人闲聊几句,有那么可怕么?” 回头看了看许明珠的身影,她似乎很放心,正与贵妇们相谈正欢,神情也不见一丝不豫之色,东阳望了一眼,叹道:“高阳没说错,你果真娶了一位好夫人,李素,你当好生珍惜她才是。” 李素笑道:“你和她,我都珍惜,别怪我贪心,左手与右手,我能舍了谁?舍了谁都痛。” 东阳黯然道:“与她相比,我竟有些自惭形秽了,她样样都比我好,当初无怨无悔陪你去西州,历生死,拼性命,而我,却只能躲在道观里修道,什么都不能为你做,与她相比,我算得什么?” 李素叹道:“你难道忘了,你曾经也差点为我丢了性命?当初你我之事被你父皇发现,你父皇将你许给高家,你当时便吐了血,身子到现在都柔弱得很,那时的你,也存了必死之心,你们……都很好,都对我好,不好的是我……” 东阳眼眶一红,摇摇头:“你也很好……为了我,为了她,你这些年一直尽力周全,世上男子如你这般重情义的,还有几人?” 李素展颜笑道:“明明是游园的喜庆日子,搞得这么伤感做甚?能吃能睡能笑能哭,日子淡如水却仍过得有滋有味,便该感激上苍恩赐了。”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五章 内外亲疏 相爱而不能在一起的人,没有好人与坏人,只有不合时宜的相遇,和无可奈何的缘分。¥f頂點小說, 多年前的泾河岸边,李素神情恬淡,枕石观云,挥洒青春,东阳轻拈裙裾,莲足似雪,笑靥如花,同样的芳华岁月,同样的肆无忌惮,遇上了,相爱了,经历命中注定的劫难。 多年过去,李素仍是李素,东阳仍是东阳,他与她的手心里还握着青春的最后一丝余韵,可是,大家终于有了许多顾虑,许多牵绊,不再似当年那般无所顾忌,人生还在脚下,路还在走,爱的人还在身边,然而,每迈出一步,却多了一份小心。 恨别离,怕不见,忧来日,不复少年轻狂,多了几分担当,岁月留给他和她的,唯有这些。 幸好,还相爱。 ………… 站在一起,哪怕隔着数尺说话,仍吸引了周围的许多目光。 李素与东阳的情事当年满城皆知,那一年大家听到的只是传闻,如今传闻中的两位主角站在一起,李家的正室夫人离得远远的,浑若无事般与旁人说笑,三人之间怪异的气氛,引来了许多猜测和好奇的目光。 许明珠表情淡定,不见一丝变化,连眼角都没往李素和东阳身上瞥一眼,似乎自家的夫君正在招待一个很普通寻常的客人,至于旁人投往她身上的好奇和古怪的目光,许明珠则回以灿烂的微笑,笑得旁人自己都不好意思,主动收回目光,许明珠便回过头,继续与旁人说话。 与许明珠的淡定相比,东阳终究脸皮太薄。忍着旁人目光的各种不适,强自镇定与李素聊了片刻,终于实在忍不住了,身子不自在地扭了一下,然后决定告辞。 东阳和许明珠的见面没有半分火药味,彼此之间似乎刻意带了几分追捧和讨好。尽管该说的话半句都没说,可是一转眸,一颦笑,双方各自接收到对方的眼神,好了,该表达的意思便在这目光交换里表达清楚了。 若问她们到底表达了什么意思,除了她们自己,恐怕谁都不知道,包括李素都是满头雾水。 该见的人已见了。该表达的意思已表达了,再留下已无必要,东阳的自尊不容许旁人用各异的目光如此看她。 在众人的目光注视下,东阳走到许明珠身前,二女再次手牵着手,拉情无限地含笑互视,约定了再见的日期,然后告辞离去。 想看到的戏码没上演。众人的目光渐渐失望,黯然得欠抽。最欠抽的是程咬金,别人还只是无声的失望,李素隔着十几丈都听到这老流氓重重的叹气声。 ………… 游园会很成功,作为新晋权贵,李家这次算是正式在这个圈子里登场亮相,从今往后。李家在长安城也占了一席之地,这次李家办的游园,相当于对长安的权贵圈子发出了一份通告,通告李家的存在。 一个小小的县侯,有什么资格发出这个通告? 就凭今日中秋游园。李家请来了无数长安城的顶级权贵,开国功臣,三省宰相,当世名将,国公郡公,几乎一网打尽。 这就是一个小小县侯的面子,放眼长安,除了李家,哪位县侯还有这样的面子,这便是李家的底气,蛮横霸道挤入长安权贵圈子的底气,日后谁想动李家,第一个念头便会回想起今日中秋游园时的盛况,自问掂量得起李家才会动手,否则,三思而行。 不知不觉已近黄昏,游园会也进入了尾声。 游园不可能整天整晚,到了傍晚便该散场了,今日是中秋,按理中秋是要与家人团聚的,月上柳梢时,与家人围坐藤树下,把酒赏月,怀古颂今,这才是真正的过节。 当客人们不约而同抬头望着天色时,李素与许明珠很有默契地走到园门前,准备与客人们话别。 曲终人散时,谁都没想到,李家迎来了更大的荣耀。 权贵相携家眷刚走到园门口,便听门外传来急促的马蹄声,一名羽林禁卫将军匆匆打马而来,马还未停稳便翻身下来,大声道:“陛下御驾即至,旨令泾阳县侯接驾!” 李素和权贵们都愣了。 突如其来,毫无预兆,快散场的当口,李世民跑来做什么? 长孙无忌和程咬金等人也愣了,大家都急着回家与家人过节呢,此刻陛下御驾即至,他们是留下呢,留下呢……还是留下呢? 很快,曲江园门外传来整齐有序的脚步声,远远行来一队威武亮丽的羽林禁军,头盔上直插着一根长长的白色翎羽,乍一看就像禁卫军中了敌人神射手的埋伏,整队兵马全都脑袋中了箭似的。 御驾行近,李素率先躬身,长孙无忌和诸臣及家眷们纷纷伏首弯腰。 李世民的仪仗很简单,没有兴师动众,他大概已到了人生寂寞如雪,拔剑四顾心茫然的境界,已不需要用仪仗来抖自己的威风了,哪怕他不穿衣服光溜溜的站着,那也是……和别人光着时一样伤风败俗,有碍风化。 两百多人的禁卫走过,李世民骑着马,出现在众人眼中,他身着明黄圆领长衫,腰系黑玉锦带,穿戴很随意,见众人行礼相迎,李世民很快翻身下马,疾走几步,首先将长孙无忌和房玄龄扶起,又扶起李绩程咬金牛进达等一众武将,哈哈笑道:“此地非庙堂宫闱,众卿不必在意虚礼,尔等与朕尽可随意……” 说完了这句话,李世民这才抬脚朝李素的膝弯轻轻一踹,哼了声:“你也平身吧,小子何德何能,等朕搀你不成?” 李素苦笑,这差别待遇……太明显了,我才是主人啊,今天我花了钱的,花钱的人就算得不到大爷的待遇,也不能比孙子还差吧? 看似随意的一个动作,不同的人解读出了不同的意思。 李素觉得自己待遇差,不被李世民待见,可李世民当着众臣的面轻踹李素的那一脚落在长孙无忌等人眼里,众人的目光顿时一凝。 亲与疏,内与外,喜与恶,这轻轻的一脚,已经昭示许多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六章 赏功罚过 人与人交往,态度和动作往往能透露出很多意思。『, 从小到大的发小,见面骂骂咧咧拳打脚踢,这些举动反而显得亲密无间,反过来说,两人见面不停的行礼说客气话,代表着交情还不够深,没到挖心掏肺的份上,所以客气意味着各自有所保留。 今日李世民对李素的言行,很深刻的说明了这个道理。 亲自扶起的是老臣名将,代表敬重和亲切,对李素轻踹一脚,味道便不一样了,再结合李世民的语气,分明已将李素当成了自家子侄看待,亲与疏的区别就在于此了。 当着满朝权贵做出这个举动,谁都说不清陛下到底是有意做李素的倚仗,还是无意为之,活到这把年纪,混到这个地位,谁都不是傻子,看在长孙无忌等一众文臣武将眼里,众人纷纷一凛,再次望向李素时,眼中多了几分重视。 长孙无忌捋须微笑,心中暗忖,李家……怕是要起来了,如今的李家有财力,有人脉,有圣眷,什么都有,缺的只是一点世家门阀的底蕴,以及能够承继李家爵位的后人,西州一战鼎定大唐西面战局,此功堪比开疆辟土,回到长安马上封侯的圣旨,也很深刻说明了李世民对李素的感激和倚重,那么将来的日子,陛下恐怕要重点栽培李素,联想到李素如今的年纪…… 刻意栽培如此年轻的臣子,为的是什么?如今大唐名臣名将数不胜数,多李素一个不多,少李素一个不少,李素本事再大,治国平天下的事怕是还轮不到他。如今重点栽培李素,莫非……陛下欲倚之以托孤重任,为下一代即位的帝王培养能臣干吏? 可是,当今太子李承乾与李素早年交恶,这是举世皆知的事,试问太子将来即位。怎会重用李素?不杀了他已经算客气了,反过来说,李素又怎会甘心对太子效忠?将来太子即位后,李素的第一反应恐怕是立马辞官,携家小远遁避祸才是,陛下今日落下李素这颗棋子,根本是一步废棋,完全没有作用,可是再往深处联想一番…… 长孙无忌眼皮猛跳几下。眼中瞳孔迅速缩成针尖,目光不易察觉地透出极度的震惊。 圣明英武的天可汗陛下,说任何话,做任何事,自然不可能毫无目的,所以长孙无忌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李素这颗棋子是一步废棋,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陛下对太子已生不满,有易储之心。将来登临大宝,即九五之位者……不是李承乾! 如此反过来推理一番,李素这步棋就说得通了,既然太子不是李承乾,换了另一位皇子上来,与李素自然没有矛盾。重用李素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了。 当然,陛下也不一定会废黜太子,若是没有废除也没关系,帝王处世总会有两手准备,若将来李承乾仍登临大宝。那么李素这步棋,废了也就废了,一个臣子而已。 帝王无情,天威莫测,这句话不是嘴上随便说说的。 长孙无忌不愧是治世名臣,李世民一个小小的举动,竟被他推理出如此骇人听闻的结论,想到这里,长孙无忌捋须的右手不禁有些颤抖,然后惊觉失态,趁没人发现,赶紧放下手,将手拢于袖中。 ************************************************************************************************ 李世民来曲江园来得很突然,没有任何预兆,说来便来了,风一样的老男子。 他来了,别人就不敢走了,再怎么急着回去与家人饮酒赏月,只要李世民还没走,他们就得像钉子一样钉死在曲江园里。 李素是今日曲江园暂时的主人,见李世民开始迈步往里走,李素犹豫了一下,迟疑地看了看程咬金,程咬金的反应很利落,一脚踹上他的屁股,把他踹得一趔趄,于是脚步便跟上了李世民,后面一群文臣武将小心地跟着,一大帮人就这样浩浩荡荡朝曲江池走去。 傍晚时分,夕阳的金黄色余晖柔柔地铺洒在曲江池上,水面反射出粼粼波光,池边的杨柳仿佛洒上了一层金粉,映在眼中微微刺眼。 李世民的脚步很慢,闲庭信步般悠闲,走到池边时,李世民回身,见文臣武将们静静地跟在他身后,李世民不由笑道:“今日中秋佳节,众卿都跟着朕做甚?都回去与家人团聚,朕今日批阅奏疏有些乏了,来曲江池随意走走,尔等不必跟着,快回去吧。” 长孙无忌犹豫片刻,与房玄龄交换了一下眼神,于是众人纷纷行礼,向李世民告辞。 行礼过后,众臣转身离去,李素眨眨眼,也像模像样行了一礼,非常低调地混在人群里打算和大家一起走。 刚走出两步,便听李世民冷冷地道:“子正,朕让他们回家,可没说让你走。” 李素神情一滞,还没反应过来,便觉自己左右两边的肩膀被大力金刚鸡爪给拎起,程咬金和牛进达微一使力,李素从人群里踉跄后退,一直退到李世民的身前。而程咬金和牛进达却头也没回,拍拍屁股随着人流往外走。 李素又惊又怒,落井下石,好卑鄙!牛进达也被程老流氓带坏了。 看着李世民似笑非笑的表情,李素叹了口气。 从西州回到长安后,除了李世民当日封赏召见的那天,李素再没与李世民见过面,能躲尽量躲了,倒不是对李世民有什么怨恨,只是纯粹的不想见而已,他很清楚,见到李世民肯定没好事,不说别的,回到长安数月。李世民只给他封了县侯,没安排别的官职,李素这些日子嗨到飞起,若见了李世民,这悠闲的日子怕是过不了了。 李素此刻很想以忧国忧民的嘴脸仰天怆然长叹,没想到今日又落入他的魔掌…… 朝众臣的背影瞥了一眼。李世民的笑容有些狰狞。 “李家好大的气派,包下曲江园,遍邀长安权贵老臣老将中秋游园,半个长安城都被你惊动了,嗯?” 李素陪笑:“小子性喜玩闹,亦喜热闹,闲着没事乱请……” “乱……乱请?”李世民语滞,李素清楚地看到他的脸迅速黑了一下。 李素发现李世民的表情越来越不悦了,心中无比疑惑。搞不清自己又哪里惹他不爽了,吾日三省吾身,于是李素赶紧反省自己,把自己最近的所作所为在脑海里飞快过了一遍,很快得出结论——自己最近安分得跟鹌鹑似的,然后李素挺起胸膛,理直气壮地直视李世民。 我没闯祸你不爽什么?有病吧? 李世民见他这副理直气壮的样子,脸更黑了。想抽他,又觉得皇帝当众殴打县侯不太好。于是神情有些踯躅迟疑。 “长安城的权贵今被你一网打尽,从宰相到老将,该请的都请了,子正啊,朕不太明白,为何子正偏偏不请朕呢?莫非朕在你心里连那些宰相老将都不如?”李世民阴森地笑。雪白的牙齿在夕阳的余晖泛出金光,很恐怖的表情。 “啊?”李素目瞪口呆,原来因为这事不爽?说好的天可汗博大如海的胸襟呢? “这个……陛下,陛下是真龙天子啊……”李素开始编瞎话。 “真龙天子不过中秋么?不能游园么?”李世民冷哼。 李素朝他竖起中指,是的。中指,反正这个时代的人也不知道竖中指啥意思,在李世民看来,李素则在指着天,于是抬头往天上看去。 “真龙天子,遨游四海,吞吐天地,降雷霆,施雨露,万民敬仰……”滔滔不绝的马屁送上。 李世民皱眉,显然这番真诚的马屁没有戳中他的……那啥点。 “说人话!” “陛下您在天上飞呀!”李素露出委屈的表情:“臣哪有胆子打扰陛下的飞翔……” 李世民咂摸咂摸嘴,脸色阴晴不定,拿不定主意该高兴还是龙颜大怒。 话呢,是好话,大概是夸赞的意思,可是……这话为何听起来如此别扭加欠抽? 李素说完后垂手屏气,不出声了。 刚才的马屁够真诚了吧?龙族嘛,自然会飞的,不仅皇帝飞,从李渊到太子,全家都特么在天上飞…… 迟疑了许久,李世民决定放弃这个话题。 龙目一抬,发现池畔不远处,身着华服的许明珠静静站在十丈开外,李世民皱了皱眉,指着远处的她,淡淡地道:“此女,便是你的夫人泾阳许氏?” “是。” 李世民嘴角轻轻一勾,深深看了许明珠一眼,道:“朕曾听说,许氏当初为了救你,不惜挟制玉门关守将田仁会,逼其发兵驰援西州,可有此事?” 李素心猛地一沉,完了,要秋后算帐了,他一直在奇怪,当初回长安时李世民只封赏,对此事竟一字不提,这段日子他还以为李世民没将此事放在心上,原来在这里等着他。 “确有此事,臣的内人不知朝廷法度,闯下祸事,是臣管教不严,此事臣一力担之,请陛下发落。” 李世民淡淡瞥了他一眼,道:“成了亲,年岁渐长,到底比以前懂事了,还知‘担当’二字,你可知挟制边关守将是何等罪?” 李素笑了:“左右一死而已。” 李世民眼睛眯了起来,阴沉地道:“你料定朕不舍杀你吗?” “赏功罚过,臣立了功劳,陛下不吝封赏,臣犯了过错,甘领罪罚,这很公平。” 李世民的表情缓和了一些,道:“你夫人挟制守将发兵驰援,朕知她急于救你性命,亦知她是节烈女子,其行可敬可佩,然而,此风不可助长,否则我大唐境内无论谁遇到了危难便效法你夫人来个挟持边将发兵,大唐礼法规矩何在?法度紊乱,朕和臣子们如何治国?” 李素点点头,平静地道:“陛下所言甚是,所以,臣甘领罪罚。” 李世民沉默片刻,缓缓地道:“李许氏千里救夫,节烈可嘉,尔回长安时,朕已封其五品诰命,是为昭彰,然,挟制边将一事恶劣,不可不罚,可收回赐地五百亩,罚俸米三年,泾阳县侯自去大理寺领罪,因事出权宜,可从轻而决,故只需大理寺圈禁十日,以为效尤,为天下人戒。” 说完李世民盯着李素,道:“朕如此处置,你服不服?” 李素垂首叹道:“臣口服心服。” 李世民点点头,道:“既口服心服,明日你便去大理寺自请圈禁十日吧。” “臣领旨。” 李世民叹了口气,目光望向波光粼粼的曲江池,沉声道:“子正,朕这些年南征北战,治下偌大的疆土,人多了,地广了,治理也更难了,帝王行事,身正言正,不可偏颇,门阀权贵,草芥庶民,在朕眼里都是子民,并无区别,如此,朕每决断一事,必能对得起天下人,对得起江山黎民,所以,朕行事只能倚法度和规矩,纵是朕之所恶者,立了功劳,该赏必须赏,纵是朕之所喜者,犯了过错,该罚必须罚,子正,朕这么说,你明白么?” 李素点头:“臣明白,臣甘领罪,绝无怨尤。” “明白就好,朕罚你,不是罚你这个人,而是罚这件事,做错了就该罚,今日如是,未来亦如是,这句话你须牢牢记住。” “是,臣记住了。” 二人一边走一边说着话,后面紧跟着一群宦官和禁卫,不知不觉走进了芙蓉园,李世民抬眼环视一圈,指着一处亭子笑道:“前面有凉亭,走,且与朕进去暂歇。” 李素笑应,隐隐落后李世民半肩,二人走进了凉亭。 凉亭建在芙蓉池中央,四面环水,北面有条狭窄的水榭直通亭内,此时夕阳已渐渐落山,夜幕即临,亭内有些黑暗,早有宦官在亭子四角架起了宫灯。 君臣二人走进亭内坐下,宦官奉上几样瓜果和奶酥,李世民摘了颗葡萄扔进嘴里,看着周围的湖光山色,满意地点点头,眼睛看着风景,嘴里却淡淡地问道:“子正回长安多少时日了?” “已三月有余。” 李世民哼了一声,道:“你倒是心大,朕晋你爵位,未封官职,太极宫里等了这些日子,也不见你上疏问一声,这三个月里,怕是玩得忘乎所以了吧?莫非你以为朕给你个县侯爵位,你便可以安老终生了?” 李素面色发苦,果断扭头假装看风景,然后露出赞叹之色,一脸沉醉美景不可自拔,浑然物外的样子。(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七章 封官入省 李素的猜测很准确,李世民不会放任他这么懒惰悠闲下去,说实话,李素这种懒散德行很不符合如今的普世价值观,这个年代的人很纯朴,很勤劳,农户种地,商贩兜售,臣子忧国,武将戍边,就连皇帝也是没日没夜的批阅奏疏,处置国事。 全国人民都累得像条狗的时候,人群里冒出一条懒惰闲散以混吃等死为终生理想的狗,就显得非常突兀了。 于是这条狗难免被人鄙视,处处被人看不顺眼,尤以李世民为甚,他最看不得李素一副胸无大志无所事事整天不知道该做点什么来打发空虚日子的德行,皇帝都累成狗了,你凭什么这么悠闲? 所以李世民每次见到李素时,看着他的眼神总是很不悦的,一个明明可以为大唐发挥更多光和热,立下更多功劳的年轻人,老天给了他一身说不清道不明的诡异本事,却给了他一颗懒得令人发指的心,难怪人在情绪激动时总会跪下双手撑天状,大呼一声“苍天已瞎,黄天当立”什么的疯话…… 比如现在,李素故意不接他的话茬儿,假装看风景的样子就很令李世民生气。 “说话!左顾右盼的啥意思?闲散了这些日子,你就没有一丝一毫为大唐再立新功的想法么?”李世民不满地喝道。 李素眼皮跳了跳,忙道:“臣……臣一直想为大唐肝脑涂地,再立新功,随时等待陛下召唤,嗯嗯……” 李世民气笑了,指着他道:“偷奸耍滑也不知跟谁学的,这也算是本事了吧?朕问你。回长安到如今已三月余,这三月里你都在做甚?” 李素睁大了眼,仔细回忆了半晌,最后颓然摇头。 三个月,竟拿不出一件值得一提的事情来证明自己其实生活得很勤奋很积极,那些看他不顺眼的人简直是瞎了眼。这时李素才发觉,别人看他不顺眼其实是很有道理的。 “吃饭,睡觉,吃各种饭,在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姿势睡各种觉……总的来说,臣这三个月还是过得很丰富多彩的……”李素脸不红气不喘地道。 李世民愕然:“除了吃饭就是睡觉,没别的了?” 李素眯着眼陷入回忆,然后暗叹一声,点了点头。 李世民也叹了口气。仰头望着漆黑的天空,似乎在检讨大唐的教育体系出了什么问题,以致于一个好好的天才少年不知不觉变成了一头不思进取只知吃饭睡觉的猪…… “书呢?哪怕闲极无聊,看看书也好,这三个月你都读了什么书?”李世民不甘心地问道。 日子过得像猪他忍了,做人总该有点求知心和上进心吧?人和猪终归还是有区别的,不可能真的只是吃饭睡觉。 李素无辜地看着他:“臣……在很多年前便是公认的大唐才子了呀,作出来的诗人人传诵呢。为何还要看书?” 李世民:“…………” 一个人的外号叫胖子,他可能其实是个瘦子。一个人穿得很寒酸,他可能其实是个大富翁,但一个人如果看起来很欠抽,那么……他一定真的很欠抽。 “你说你会作诗,今日中秋佳节,你便以中秋月为题。现在给朕作诗一首,若作得不好,朕可不会与你客气,大理寺圈禁十天改为二十天,速速作来。”李世民怒道。 李素叹了口气。突然恨自己嘴贱了,没事说什么作诗呀,他能记得的就那几十上百首,每一首都是他的隐形资产,将来日子难过了拿来换钱的,少一首就少了很多贯钱呀…… 然而相比之下,少圈禁十天似乎更重要,虽然他享受大理寺牢房白金贵宾待遇,但是那种地方能不去尽量不去…… “作两首陛下能将圈禁全免了么?”李素试着讨价还价。 “不行,就一首,作得好你便只圈禁十天,十天不能免,你必须为做错的事接受惩罚。”李世民的语气不容置疑。 李素点点头:“臣遵旨。” 站起身,李素面向曲江池负手而立,夜晚的风拂过,脸微凉,凉亭之上,一轮皎洁的满月高高挂在天空,淡黄色的月光均匀地铺洒在池面上的每个角落,摇曳生光。 良久,李素忽然吟道:“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话音落,凉亭内寂静无声。 宦官宫女站在凉亭的角落里面无表情不吭声,李世民捋须的动作停滞,目光呆怔地看着他。 李素有些讪讪,如此佳作,此处应有雷鸣般的掌声才符合逻辑啊…… “好诗!”李素打破了沉默,情不自禁脱口赞道,顺便呱唧呱唧自己给自己鼓掌,掌声非常热烈。 张九龄大大,对不住了,为了少坐十天牢,先借您一首诗,以后……以后恐怕也还不上了。 李世民仍处于呆滞状态没回神。 令李素作诗呢,其实是李世民脱口而出,算是一句气话,因为这小子太狂妄,得了个才子的名头便不思读书,李世民存了教训他的心思,当即令他赋诗一首。 诗这个东西,大半要靠才华的,很多绝世好诗的诞生往往只是诗人心中的一个念头,或是几个很关键很有灵感的字句,靠着这几个关键的字眼慢慢将其拼凑,大部分佳诗的诞生是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过程,要符合心境,意境,要朗朗上口,要不停的翻韵脚,改动格律等等,可是李世民却没想到,李素当着他的面说作便作,而且作出来的这首诗……居然该死的真的很不错! 李世民不得不发呆了,以往李素的诗被他听到,都是外面传扬了很久才拿到他面前的,以大多数诗人的习惯,想必每首诗也经过了好些时光的雕琢修改,外人所吟诵的,自是修改到完美后的成品,今日是李世民亲眼看见他在自己面前作诗,而且是随口吟诵而出,仔细推敲诗里的一字一句,竟无半点可挑剔之处。 李世民想叹气,这小子果然不负才子之名,实在是个妖孽。 “陛下……陛下?”李素小心翼翼的呼唤令李世民回神。 见李素那张脸凑得很近,李世民很嫌恶地将他的脸推远一点:“做甚?” 李素小心地笑了笑,道:“臣已作好了诗,请陛下斧正……” 斧正?李世民苦笑,这首诗……他如何斧正?以他的文才,竟改不了一字半句。 见李世民沉默不语,李素试探地道:“诗作好了,是不是可以把二十天改成十天了?” 等了许久,李世民阴沉着脸,忽然从龙嘴里迸出一个字:“滚!” “是。臣告退。”李素面露喜色。 “慢着!”李世民忽然叫住了他,冷冷道:“诗才,不过小道尔,偌大的江山社稷,治国平天下可不能靠几首诗就能办到,昂藏男儿丈夫,当有大志向才是。你若无志向,朕帮你立志……大理寺出来后,你便入尚书省,封尚书省都事,参知政事,滚吧!” 李素呆住了。 李世民瞪着他,喝道:“还不滚,等朕抽你吗?” 李素叹了口气,行礼道:“臣谢皇恩。” 看着李素缓缓走出凉亭的背影,李世民的嘴角露出莫名的笑意。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啧!”李世民低声吟诵李素刚才作的诗,摇摇头,叹道:“诗确是好诗,难得的是这份急才,只是诗中为何似有未尽之意?难道……” 良久,李世民想通了,笑意渐渐化为苦笑。 “这小子,还跟当年的毛病一样,凡事总不肯尽全力,做一半藏一半,连作诗也是如此,此诗分明只作了一半,却拿出来糊弄朕,岂有此理!”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八章 东宫生变 数年以前,当李世民与房玄龄第一次见到李素,垂问国策之时,李素便吟过几句诗,那几句诗是为了推销李家浴室桑拿图纸的乘兴之作,“侍儿扶起娇无力”,当时房玄龄便有过推断,此诗掐头去尾,只截取了一部分。∈↗頂點小說, 今日中秋,李素又照当年那样来了一出,同样一首诗,掐头去尾截一段糊弄人。 走出曲江园,门前仍有大队禁卫戒备森严。 李家的百名老兵安静地站在园门十余丈处,跟那些铠甲光鲜的羽林禁卫相比,李家的老兵显得很平庸,而且站没站相,穿着一身粗布短衫,腰间马马虎虎系一根布带,看起来就像一群平凡得毫无亮点的老农,一群人聚在一堆小声地不知谈论着什么,不时朝禁卫森严的队列方向指来指去,脸上的笑容分明有些讥讽。 方老五一直是老兵们的头领,老兵们归了李家,方老五仍是头领,见李素和许明珠相携而出,方老五骂骂咧咧几句,然后朝几个不大老实的袍泽踹了两脚,众人这才站好了队伍。 方老五迎上前,先将许明珠送上马车,然后又给李素牵来马。 李素看着他笑道:“刚才你们在议论什么?” 方老五咧嘴笑道:“小人们在说这些皇家羽林禁卫……” 李素本来准备跨上马的,听方老五一说,顿时有了兴致,笑道:“羽林禁卫咋了?” 方老五笑道:“回侯爷的话,没咋,铠甲挺新的,披挂上身看起来威风得很。” 李素眨眨眼,咂摸出这话里的味道,笑道:“只是铠甲新?你觉得这些禁卫武力如何?” 方老五顿时露出不屑的表情:“武力?铠甲再新。穿它的人终究是个样子货,这样的怂包小人可以捉对放倒三个。” 这话声音有点大,园门口值守的禁卫将军顿时朝方老五瞥过来,面露怒色,重重哼了一声,若非职责所在。怕是早就冲过来掂量掂量方老五的成色了。 说起厮杀搏命,李家这百名老兵都当仁不让,若把厮杀当成一门专业技能,这一百人可谓是行家翘楚,干的就是刀尖舔血的勾当,而且一干许多年,实际上他们都是一群杀人杀腻味了才卸甲归田的百战余生之士。 见禁卫将军不满,方老五却不客气,完全不复以往在李素面前的谦恭态度。扬手指着那名将领道:“哼啥?不服气咋?不服气你挑个时候出来练练,说你们是怂货还不高兴,杀过人没?知道刀从哪个地方扎进去能最快要人命?拳脚揍在哪个地方最痛?一刀刺过来避不开,让它刺在自己身上哪个地方能活命?知道不?” 禁卫将军脸色越来越难看,不仅是他,园门口站着的整队禁卫将士脸色都不好看了。 方老五哼道:“穿一身新铠甲就吓唬人了?上了真正的杀阵,手里攒上百十条人命才算,瞧你们站着连下盘都不稳当。唬得了谁?” 李素叹气,哪里都不消停。 按说这些羽林禁卫其实不错。至少在李素眼里看起来很不错,羽林禁卫是皇帝贴身卫士,是从各卫中抽调精锐将士组成的,首先必须政审,很严格的政审,往上数三代必须根正苗红。没有任何把皇帝当仇人的念头,其次,这些禁卫大多数还是上过战阵的,这年头的府兵真不是样子货,特别是皇帝身边的亲卫。没点真本事轮不到他们保护皇帝,只是相比之下,他们经历过的战争或许没有方老五他们那么惨烈,论战阵经验,杀人技巧,或许也比方老五他们差一点点,于是……皇帝陛下的禁卫居然被这一群看起来像老农的老兵们鄙视了。 “闭嘴!走,回家!”李素斥了方老五一句,然后朝那位被气得浑身直抖的禁卫将军报以歉意的一笑。 方老五不甘不愿,悻悻地哼了哼,走时还不忘最后补一刀。 “小人没说错,他们真就是一群样子货,侯爷您看那打头的,不但站不稳当,还不停打摆子,简直是老弱残兵,陛下咋想的,让这群人当禁卫……” “闭嘴!人打摆子那是被你气的!” 李素上马,方老五牵着缰绳,百名老兵跟在许明珠的马车后面,一行人浩浩荡荡朝城门走去。 此时已是入夜,平日的长安城早已全城宵禁,城门坊门落闸,但今晚是中秋佳节,李世民早已下旨今晚放开宵禁,全城嗨起来,所以李素一行人走得不慌不忙。 众人刚启行,西边忽然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一名宦官模样的人领着几名禁卫慌慌张张跑到园门口,这群人一副冲陷敌阵的架势立马引起了门口羽林禁卫的警惕,顿时纷纷拔剑相向。 宦官气得跺脚:“我是东宫的人!快让我去见陛下,东宫出事了!” 宦官这句话声音不小,李素忽然勒住了马扭头往后看,却见禁卫将军正在核对宦官的身份,然后一挥手让他进去,跟着宦官的几名禁卫却被拦在门外。 队伍不走了,方老五很识趣地站在马前,不看也不问,许明珠却掀开车帘,轻声道:“夫君,为何不走了?” 李素若有深意地朝园门看了一眼,笑道:“走吧,咱们回家。” ****************************************************************************************** 曲江园,凉亭。 李世民仍独自坐在凉亭里发呆,懂事的宦官奉上瓜果和一壶酒,李世民便自酌自饮,微风拂来,带着几许秋天的凉意,李世民放下酒杯,忽然感到一阵强烈的孤独。 一统江山,宇内称霸,大军横扫天下,举世莫敢敌者,皇帝一生追求的至高境界,他都做到了,可是,今夜此刻,这个举家团聚的美好日子里,为何他却感到从未有过的寂寥? 宫中佳丽数千,儿臣公主数十,他们此刻都等在太极宫里,等着与他团聚,饮酒赏月,但李世民却忽然很不想回到那座冷冰冰的宫殿里。 皇帝当了十四年,当年的种种是非恩怨,种种正义的非正义的杀戮,如过往云烟,终究已逝去,李世民不年轻了,他已过了不惑之年,曾经横扫天下,让每个难缠的敌人诚惶诚恐匍匐在他脚下,等待他的宽恕的喜悦,如今回想起来,竟是那么的不堪一提。 这一生,他得到了许多,可是,他失去了更多,至少在今夜这个应该欢庆的佳节里,他忽然觉得不开心,似乎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或许,像李素那样懒散悠闲的活着,与世无争笑看闲庭落花的日子,其实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糟糕,跟那个年轻人比起来,李世民都说不上自己和他到底谁过得更幸福,更从容自在。 杂乱的脚步声打破了夜色里的沉静,也打破了李世民伤怀的情绪。 这个时辰,这个地点,脚步声的主人无疑是很不识趣的,李世民抬眼望向水榭尽头,眼中露出几许不悦。 片刻后,一名宦官慌慌张张跪在李世民面前,身躯颤抖着禀奏道:“陛下,东宫出事了!” “何事?”李世民的表情不复刚才的伤怀落寞,眼中露出熟悉的锐光,像一柄在夜色中吞吐锋芒的利剑,直刺人心。 “太子殿下醉酒,……不知何故与少詹事太子右庶子张玄素,太子左庶子于志宁二人起了争执,并,并……”宦官声音越说越小,最后有些迟疑。 李世民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重重一拍石桌,怒道:“说下去!” 宦官吓得浑身一颤,急忙跪地伏首道:“……太子大醉,喝令太子率将士拿下了于志宁和张玄素,并欲杖责二人,左庶子杜正伦见势不妙,命奴婢面圣禀奏。” ****************************************************************** ps:昨晚码完一章不小心睡过了头,醒来时已是大上午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九章 太子失德 李承乾确实闯祸了,这个祸闯得不小。↑頂點小說, 众所周知,太子左庶子和右庶子是皇帝给东宫派遣的属官,专司劝谏东宫太子向学,向善,体察民间疾苦,辅佐监国等诸事,可以说,东宫左右庶子是储君身边最重要的助手,这两个官职非常重要,他们承担着教导劝谏太子的作用,皇帝在任命此官职时,往往要思之再思,非当世名士道德大儒而不可任。 毕竟,皇帝他儿子成佛还是成魔,就在左右庶子的一念间。 于志宁和张玄素二人便是贞观年间有名的名士,是李世民从朝臣中千挑万选出来的,二人不仅相貌堂堂,熟读经史,也作得一手妙笔文章,而且都有过基层苦熬的资历,任用这两位来时刻督导教育太子,实在是上上之选。 然而,李世民看中的人,李承乾不一定看中,因为这两位太正直,也太罗嗦了,试想每天太子刚睁开眼,便看到两张充满慈爱和温柔的脸,一脸期盼地看着他,“起来啦?殿下今日读点什么书呢?《吕氏春秋》好不好?不合胃口啊?那么……《晋书》?《三礼义宗》?《尚书》?哦,殿下今日口味比较重,没关系,《说苑》,《申鉴》如何?都是重口味哦,总有一款适合您……什么?今日殿下不想读书?呵呵哒,信不信臣这就一头撞死你面前,让你看看臣的脑瓤啥颜色……” 太子殿下活了这么多年没被逼疯,足可见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还是非常强大的。 不过今日杖责左右庶子之事,倒非太子殿下积压多年的发泄,说起来此事跟李素脱不了干系。 李世民是个成功的帝王,他雄才伟略,野心勃勃。登基十四年来依仗强硬的外交和武力,将周边邻国打得半残半死,剩下的二话不说纳头便拜,对内大兴民生,广开言路,鼓励生育。扶持农桑,朝堂上翻云覆雨,左右平衡,古往今来,如此有能力有政绩的皇帝实在不多见了。 然而,李世民却是一个极度失败的父亲。 他最失败的地方在于他的强势,他觉得儿子应该是什么样子的,那就必须是什么样子的,十四年前发动玄武门兵变是他人生最大的污点。为了不让儿子们有样学样,他对自己的子女也玩弄左右平衡的帝王之道,这几年莫名其妙捧了另外一个儿子魏王李泰出来,与太子李承乾分庭抗礼,平衡东宫势力。 太子李承乾这几年过得很不好,心理上的压力,魏王的挑衅,父皇的强势。还有东宫里每天在他耳边唧唧歪歪的左右庶子和少詹事等属官,实可谓内外交困。终于,太子受不了如此沉重的压力,开始自暴自弃了。 自暴自弃首先就是嬉闹玩乐,不思向学,然后便是每日设酒宴,常常痛饮大醉。自我麻痹,最后搜罗天下奇珍和美女,玩得不亦乐乎,种种行径荒淫暴虐。 再后来,太子连奇珍美女都玩腻了。天底下似乎已没什么东西能引起他的兴趣,于是口味渐渐偏重,玩法推陈出新,创意无限,那位妩媚妖娆的称心美男就是重口味玩法之一。 称心这个人,李素在布下这颗棋子时绝没想到他会如此争气,争气的帮助他蛊惑太子祸国殃民,当李素前些日出了个损主意命王直递消息入东宫,称心再次不负重望,成功地蛊惑太子干了一桩祸事。 称心先是在太子面前故意展示一些突厥风格的物件,酒壶,酒盏,羚羊号角等等,装作很喜爱的样子,如今他是太子的枕边人,枕边人的喜好很快引起了太子的注意,于是称心有意无意地与太子说些关于突厥的风俗人情,那些与大唐的习惯和礼节完全相悖的东西,太子正是无聊且自暴自弃期间,于是很快对异族的风俗感兴趣起来,跟着称心有样学样。 这个时候称心非常聪明地深藏身与名,任由太子自由发挥,太子浑然不觉,渐渐对突厥的一些越来越感兴趣,于是召集了一些突厥人进东宫,更深入地了解突厥的习俗风气,饮食起居等等,然后一发不可收拾,首先换上突厥的长袍,整日在东宫嬉乐,日常礼节语言也以突厥为主,玩到嗨起了,索性在东宫的园子里搭了一片突厥帐篷,命东宫宦官武士皆着突厥服饰,行突厥礼节,其言其行之荒谬,跟千年后一位年号正德的皇帝颇为相似。 今日中秋佳节,李承乾终于玩过头了。 大早上,诸皇子公主进太极宫向李世民问安,李承乾人模人样地去了,后来李世民忙于政务,传话不见,令皇子晚间再入宫赏月饮宴,李承乾回到东宫闲极无聊,于是设酒宴歌舞买醉,喝到迷迷糊糊时,太子突发奇想,换上突厥服饰,假装自己已死,命东宫诸属按突厥习俗哭丧,下葬,于是他便躺在木柴搭好的高台上,身边环绕鲜花,而东宫所属穿上突厥衣裳,骑着马围在李承乾身边,一边哭一边绕圈,场面非常悲凄。 这个举动终于彻底激怒了太子左右庶子于志宁和张玄素,老实说,二人忍太子很久了。 太子着迷突厥文化习俗时,二人便常有劝谏,认为有失大唐储君体统,劝谏切切,可惜太子不纳,依旧我行我素,甚至变本加厉,今日中秋,太子连假扮死人,令属官给他举行丧礼这么过分的事都干出来了,于志宁和张玄素出离愤怒,此举已大大超越了二人的心理底线,太子丧行失德,所言所行诸多荒唐,事态已超出了二人的掌控。 于志宁和张玄素当即大发雷霆,掀翻了高台,大骂东宫近臣,太子给自己精心准备的葬礼被二人完全破坏,不仅如此,于志宁和张玄素还严厉斥责太子,言其荒淫昏聩,无道无德,不具储君气象云云,一通大骂也终于惹怒了太子。 左右庶子忍太子很久,反过来说,太子何尝不是忍了他们很久?大家这些年已经互相越来越瞧不顺眼了,见二人搅黄了自己的丧礼,太子深觉自己无法入土为安,于是大发雷霆,命东宫禁卫将二人拿下,趁着八分酒意未散,下令禁卫杖责二人。 东宫被闹得一片鸡飞狗跳,少詹事杜正伦见势不妙,急忙命宦官直奔曲江园,向李世民禀奏。 ………… 事情很简单,宦官结结巴巴说了一炷香时辰便差不多说清楚了,然后垂首屏息跪在凉亭内,连头都不敢抬。 李世民已满脸铁青,眼中怒火喷薄,狰狞可怖。 “太子已杖责左右庶子了?” 宦官浑身一抖,急忙道:“奴婢出东宫时,太子殿下已下了令,只不知此时有否施刑……” 李世民重重怒哼:“越来越过分了!传旨东宫,命太子即刻入曲江园见朕,不准动左右庶子一根毫毛!” 宦官急忙应了,刚起身准备传旨,李世民忽然道:“慢着,你领一队羽林禁卫去东宫,将东宫里那些突厥人拿下,全部当着太子的面杖毙!记住,当着太子的面杖毙!” 宦官吓得一激灵,颤声应是。 宦官走后,李世民脸上的杀机渐渐消敛,随即脸上露出疲惫和失望至极的表情。 近年太子所言所行,李世民常有听说,初时并未放在心上,毕竟太子年岁不大,少年偶有失德丧行之举,也无伤大雅,年岁渐长之后自然会懂事,李世民自己还是秦王时,不知干过多少缺德事,如今还不是圣明英武,举世赞颂。 可是越到后来,太子所行越过分,李世民终于感到不对了,于是除了任命太子左右庶子之外,当世的鸿儒如孔颖达,房玄龄,魏徵,李百药等,皆被李世民请入东宫,教导太子学问和处世之道,没别的办法,只好用鸿儒名士包围战术,李世民的初衷是好的,试想这么多道德鸿儒包围着太子,每天与他相处的人都是饱学之士,道德先锋,所谓近朱者赤,不求太子一定会变赤,至少也不该在这么多朱色团团围住的日子里变成黑吧? 结果李世民没料到,太子有一颗执着的,坚韧不拔变黑的心,在这么多鸿儒的包围下,还真就变黑了,而且一黑到底,绝不回头,往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凉亭内寂静无声,李世民单手握着酒杯,饮下一口酒,烈酒入喉,顺着食管缓缓流入腹中,只觉得自己的心随着烈酒的滑落,也越来越冰冷。 失望,彻彻底底的失望,当初那个聪敏好学,天真无邪的太子,如今怎么变成这样了?到底哪里出了错? 李世民对他的信念越来越动摇,一个长久以来萦绕心头的疑问,再次不可遏止地浮上脑海。 这个太子,真能继承自己和诸多名臣老将辛苦打下的江山社稷吗?如此丧行失德,将来这大好的江山交给他,他会治理成什么样子?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章 东宫除恶 东宫正殿外的庭院内。︽頂點小說, 太子李承乾满脸通红,怒意与杀机互相交织,通红充血的眼睛死死瞪着跪在庭院正中的于志宁和张玄素。 四周的东宫禁卫高举火把,昏黄暗淡的火光照映出李承乾那张狰狞扭曲的脸,分外可怖。 于志宁和张玄素跪在庭院正中,四名禁卫分别将他们的头死死往下摁,二人却毫不屈服地使劲昂起头,与禁卫较着劲,两双眼睛盯着李承乾,目光中露出深深的失望,寒心。 李承乾打了个酒嗝儿,脸色愈发红了几分,见二人盯着他,李承乾酒意上涌,顿时将平日的君臣情分和对父皇的顾忌抛到九霄云外,指着二人怒道:“孤乃国之储君,堂皇贵胄,天之骄子,大唐的下代帝王便是孤,尔等不过酸儒庸臣,天家之奴,有何资格竟敢咆哮东宫,指摘孤过?周定周礼,汉定汉礼,哪条礼法上写着臣子可对储君如此无礼?尔等可知罪乎!” 于志宁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相貌堂堂,目光清正,闻言直视李承乾,冷冷道:“君王无道,臣以死谏,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而非一人之天下,君若荒淫,已失君礼,臣为何不能失臣礼而谏之?陛下雄才伟略,一统四海,天下归心,侍中魏徵大人仍多次直颜犯上,陛下不也善纳良谏吗?何时见陛下治过魏徵之罪?” 冷冷一笑,张玄素紧跟着来了一句神补道:“更何况,殿下如今还只是储君,尚未登基九五,身为储君竟倒行逆施,言行荒谬。殿下莫非觉得将来这皇位铁定是你的?殿下莫忘了,陛下有十七位皇子,嫡子便有三人,以殿下如今所作所为,不妨扪心自问,来日登临大宝者。果真是你么?” 这话终于触到了李承乾的逆鳞。 幼时的李承乾确实是惹人怜爱的,而且聪敏好学,待人彬彬有礼,无论言与行,皆让人挑不出丝毫错处,哪怕是古板固执的孔颖达,魏徵等老臣,都不得不夸一句天纵之姿,有储君气象。可是越长大,受到的诱惑越多,而李世民这个失败的父亲为了牵制东宫,遏制东宫野心,也为了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竟莫名其妙捧出了一个魏王李泰,这李泰虽是个大胖子,做人倒也争气。不仅好学聪慧,而且颇善察言观色。在父皇面前孝顺知礼,常令李世民老怀大慰,于是不停赐以钱物和仪仗以表父爱,直到如今,李泰的居所和仪仗很多地方的规格甚至已与东宫平起平坐。 如此一来,李承乾的压力徒然加重。偏偏在外人面前还得装作和以前一样温文和善,彬彬有礼的样子,可是越压抑,对父皇的恨意也越深,心中越来越担忧。害怕有一天李泰终将取他而代之,被废的储君将来会被新君怎样对待,李承乾想都不敢想。 渐渐地,“废储”的担忧成了李承乾永远的噩梦,李承乾近年各种荒淫无道,各种自暴自弃的言行,皆因这个担忧而起,此刻张玄素在他面前直言不讳地提起此事,终于将他彻底激怒。 狂怒再加上醉酒,李承乾将所有的后果全部抛诸脑后,充血的眼眸死死盯着张玄素于志宁二人,二人凛然不惧,平静地与他对视。 良久,李承乾森然道:“左右,将此二人杖毙庭前!” 一旁的太子率将领迟疑了一下,见李承乾疯狂而又冷静的表情,将领露出惧容,狠狠一咬牙,喝道:“行杖!” 左右将士执棍,从二人的腋下穿过,狠狠往半空一挑,四道棍影狠狠落下,重重击在二人的背脊上,二人痛呼一声,咬着牙生生扛下这一记,脸上青筋暴跳,冷汗潸潸而下。 既然下了“杖毙”的命令,一棍下去便奔着要命而去,于是左右将士也不再客气,狂风暴雨般的棍棒狠狠落在二人身上,只打了十记,二人便彻底昏迷过去。 李承乾此时酒已醒了三分,见二人这般模样,不由心生悔意,一颗心也渐渐沉了下去。 清醒之后他才渐渐感到事情闹大了,这两人可是父皇亲自任命的东宫左右庶子,若真被他杖毙了,父皇明日岂肯饶过他?群臣的口诛笔伐岂会甘休?父皇近年本就对他有些失望,出了这桩大事,他的太子之位恐怕真就保不住了。 “住手!”李承乾忽然喝止。 下面的将士立马停手,再看于志宁和张玄素二人,背脊上一片血肉模糊,趴倒在地上奄奄一息,根本不见呼吸起伏。 李承乾心悬了起来,吓得额头渗出了冷汗,酒意顿时全消,终于发觉自己闯下了大祸。 正待叫人把他们抬入内殿医治,东宫外忽然传来凌乱的脚步声。 一名宦官匆匆而入,李承乾眯起了眼,他认得此人,正是父皇的贴身内侍,名叫常涂,秦王府时便已是父皇的贴身内侍,至今已侍侯父皇近二十年了,据说他早在父皇面前发下宏誓,若父皇崩天,他必自戕随葬陵园,所以此人眼里只有父皇一人,对其他皇子包括他这个太子都丝毫不假辞色。 见地上奄奄一息躺着的左右庶子,常涂目光如电,在李承乾身上打量了一番,然后点点头,冷声道:“陛下有三道旨意,其一,不准太子殿下施刑左右庶子,这道旨怕是来不及了,其二,陛下诏令,命太子殿下即刻入曲江园觐见,其三……” 常涂说着,目中露出冷意,语气仿佛三九寒冬里的冰窖。 “其三,着令羽林禁卫入东宫,拿下蛊惑东宫的突厥贼子……” 李承乾汗如雨下,脸色愈发苍白。 常涂冷冷看了他一眼,然后一挥手,东宫外传来杂乱的脚步声,一队羽林禁卫蜂拥而入,进了前庭后兵分两路,朝内殿奔去,很快内殿传来无数女眷和宦官的惊叫声,没过多久,五名身着皮袍,五官长相深邃的突厥男子被禁卫押了出来,站在常涂面前惊怒交加地用突厥话吼着什么。 常涂冷冷一哼,仰头望天,禁卫们毫不客气,一脚踹向突厥人的膝弯,五名突厥人扑通几声全部跪倒。 常涂瞥了李承乾一眼,转头望向五名突厥人时,眼中顿时露出无边杀意,冷声道:“陛下诏令,蛊惑太子,祸乱东宫的突厥人全部杖毙!” 李承乾吓得手脚冰冷,即将发生的惨烈景象他实在不敢看,抬袖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期期艾艾道:“孤,孤……这就去曲江园觐见父皇。” 转身抬脚刚迈出两步,常涂冷冷地叫住了他。 “太子殿下,陛下有旨,这五名突厥人,必须当着殿下的面杖毙之,还请殿下好生看着,莫违了陛下令旨,来人,动手!” 呼! 在李承乾目瞪口呆的木然表情里,裹挟风雷之声的棍棒重重朝突厥人击去,这一次击的不是背脊,而是头颅。(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一章 “杖毙”这种刑罚早在春秋战国时已存在,这是一种很折磨人的刑罚,被行刑者不仅完全断绝了生望,而且死亡的过程非常痛苦,被活活打死的滋味很不好受。△↗頂頂點小說, 五名突厥人今晚有幸享受到了这种滋味。 棍棒狠狠击中他们的头部,数声闷响之后,五人的头颅冒出汩汩鲜血,人还没死,甚至还有意识,棍棒紧接着朝五人的身体各部位击去,五人甚至连惨叫都发不出来,行刑的禁卫显然是老手,每一棍落下,恰好击中身体的关节部位,将他们的骨头关节击碎,数十棍后,五人的身体已成了一堆没有反应的死肉。 待到全身的关节被击碎后,五人差不多离死也就一步了,行刑的禁卫这才抡圆了棍棒,狠狠朝五颗头颅砸下。 啪的一声,五颗被砸烂的头颅像被人暴力踢碎的西瓜,红的白的洒满一地,尸身还在无意识地抽搐着。 李承乾手脚冰凉,脸色铁青看着地上的五具尸首,眼中流露出恐惧,恶心,怨恨……各种情绪在眼中反复交织。 常涂冷冷瞥了他一眼,然后挥了挥手,行刑的禁卫退下。 “请太子殿下这便随奴婢去曲江园面圣吧。” 李承乾木然点点头,仿佛失了魂魄般呆呆地跟着常涂往东宫外走去,走出东宫,李承乾忽然弯下腰,哇的一声吐了出来,吐到没有东西可吐,李承乾这才直起身子,朝常涂笑了笑。 很诡异的笑,谁都没想到太子殿下这个时候居然笑得出。 “给常伴伴添麻烦了,孤今日醉酒,若非常伴伴来得及时。孤险些做下错事。” “伴伴”是李世民的皇子公主们对常涂的尊称,对这位追随服侍了李世民半生,立誓将来殉陵的老宦官,皇子公主们还是很敬畏的。 常涂面无表情地看着他,道:“殿下如何作为,与奴婢无关。奴婢只遵陛下旨意而已。” 李承乾笑得愈发灿烂了,连连点头应是。 常涂深深看了他一眼,转身在前面领路,李承乾跟在常涂身后,身影隐没在昏黄的光亮中,看不清表情。 ………… ………… 曲江园的凉亭里,李世民挥退了周围所有的宦官和禁卫,李承乾跪在他身前伏首请罪,李世民表情冷漠。奇怪的是,竟一句话都没说,看着天上的圆月呆呆出神,父子二人之间这种诡异的气氛整整维持了一个时辰。 一个时辰后,李世民忽然挥了挥手,下令回太极宫,然后起身,绕开身前跪着的李承乾。离开了凉亭,从头到尾。李世民一句话都没说。 李承乾仍跪在凉亭内,看着父皇的背影消失在园林黑暗的阴影里,他只觉得身上阵阵发冷,仿佛掉进了冰窖。 李承乾离开时失魂落魄如行尸走肉,回到东宫时已是深夜,前庭的五名突厥人的尸身已被清理。连地上的鲜血也被洗刷得干干净净,李承乾踏入前庭,不知怎的忽然泛起了恶心,弯下腰开始呕吐,胆汁都吐出来了。仍觉得不适,刚才那五名突厥人被杖毙的样子,那红色的血和白色的脑浆交织混杂在一起的画面如噩梦般在他脑海里不停浮现。 生平第一次,父皇对他如此严厉,当着他的面处决了蛊惑他的突厥人,也是生平第一次,父皇对他如此冷漠,冷漠到连一句斥责的话都欠奉,父子之间从未如此陌生。 走进内殿,一道娇小的身影迎上来,此人男生女相,昏黄的灯光照映下,他的脸艳若桃李,竟是绝色倾城之姿。 此人正是出身太常寺乐童的称心。 见太子进殿,称心迎上前,一脸梨花带雨,哭得凄然。 “殿下……奴以为再也见不到您了。”称心拉着李承乾的手大哭。 李承乾满腹怨恚惊惧,见到称心时竟莫名其妙平静下来。 二人相处三年,以李承乾喜新厌旧的性子,称心竟然没失宠,反而在李承乾心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足可见称心还是有一些本事的,至少别的女子或男子便做不到让他心境平静。 “说甚傻话,孤只不过去见见父皇而已。”李承乾强笑道。 称心摇摇头:“是奴害了殿下,当初不该在殿下面前摆弄突厥人的东西,害殿下也喜欢了突厥物事,闹出今日这桩祸事……” “孤喜欢的东西,喜欢便是喜欢,谁也勉强不得我,与你何干?”李承乾笑容渐渐被愤怒代替,握紧了拳头,如受伤的野兽般低声嘶吼着:“只恨孤无名无权,登不上那个位置便处处被人所欺,此生不得肆吾所欲!” 称心一惊,急忙道:“殿下,隔墙有耳,此话大逆,不可胡言。” 李承乾朝殿外瞥了一眼,悻悻一哼,终于还是不敢再说了。 “说来还是奴的不是,殿下终被奴所害,今夜那五名突厥人被杖毙,奴当时便躲在内殿屏风里偷看,吓得六神无主,当时真怕下一个便轮到奴了……”称心说着抚了抚胸,抬眸痴痴地看着李承乾:“奴怕的是,死后不得与殿下再见,奴不怕死,奴怕相思……” 李承乾闻言,顿觉整颗心都被融化了。 “称心,有孤在的一日,必不负你。”李承乾握紧了他的手,随即叹道:“只恨父皇渐不容我,日后处境不可预料……” “陛下方才责骂您了么?” 李承乾面容渐渐苦涩,摇头道:“父皇一句话都没说,冷落了我一个时辰,比骂我还难受……” 说着李承乾面容扭曲起来:“虽未说一句话,但我察觉到……父皇已生易储之心!” 称心大惊,顿时花容变色:“这可如何是好?” 李承乾垂头,沉默。 许久之后,他忽然抬起头,冷冷道:“我是天命所归的太子。谁也不能把我的位子抢走,当年父皇能在玄武门发起兵变,焉知我……” 李承乾忽然住口,脸色有些发白,似乎这种大逆不道的话连说一说都会令他恐惧。 称心呆呆看着李承乾那张苍白的脸,心中若有所感。垂头幽幽叹息。 似乎……他已在李承乾心中埋下了一颗种子。 这或许是背后那位不知名的大人物希望看到的结果吧,完成了任务,他应该高兴的,可是为何心里却如此痛楚? ******************************************************************* 回家的马车有些摇晃。 百名老兵前后簇拥,许明珠坐在马车里,李素骑马与马车并行。 路很黑,很长,队伍很安静。 长久的寂静总归令人不自在,许明珠掀开了车帘。朝李素笑了笑,黑暗中看不清她的眉眼,但李素能察觉到她的笑。 “夫君,陛下今日与你说了什么?夫君有点不高兴呢……” 李素眨眨眼,笑道:“我哪里不高兴了,高兴着呢,陛下刚刚封我官了……” 许明珠喜道:“夫君终于有事做了么?” 李素的笑脸有点僵硬,在她眼里。自己这个夫君到底有多游手好闲啊…… “夫君,陛下封你什么官职?” 李素咳了两声。道:“入尚书省,封尚书省都事,参知政事……” 许明珠笑得眼睛弯成了新月,喜道:“恭喜夫君,二十来岁年纪已入省了,这可是寻常人大半辈子都进不了的地方啊。将来夫君必然能当宰相的,嗯嗯,一定能!” 李素笑道:“全托夫人鸿福。” 许明珠嗔道:“全是夫君的本事,与妾身何干?……只不过,陛下赐封官职是喜事。夫君为何不高兴呢?” 李素叹道:“因为除了封官,还有两个消息,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夫人想先知道哪个?” 许明珠眨眨眼,道:“妾身想先知道坏消息。” “坏消息就是,陛下终于提起了玉门关的事,决定罚我圈禁大理寺二十日,明日就去蹲大理寺的监牢了。” 许明珠大惊失色,顿时珠泪涟涟,泣道:“此事是妾身所为,陛下为何罚夫君?停车!” “你做什么?” 许明珠握紧了小拳头,面露坚毅之色,道:“妾身要进城回曲江园面君,玉门关的事自有妾身领罪,要打要杀任由国法,怎能连累夫君?” 李素笑道:“事情如此处置,陛下已然皇恩浩荡了,你若面君,那才真正的惹祸,对你我的处罚可就不会这么轻飘飘的了,知道吗?” 许明珠又气又急,道:“可是,可是……” “没什么可是,就这样办了,大理寺我熟得很,从正卿到牢头,个个都与我有交情,大理寺里面还有我的专属牢房呢,干净,舒适,令人流连忘返……” 许明珠想笑,然而想到自己连累夫君坐牢,又愧疚自责得无地自容,泣道:“都什么时候了,夫君还有心情说笑,二十日啊,夫君在牢里会吃多少苦……” 李素笑道:“还有一个好消息呢,夫人不想听么?” 许明珠一愣,抬头喜道:“莫非陛下……” 李素点头:“不错,今日中秋,陛下节假日优惠大酬宾……给我打了五折,” “五……五折?”许明珠呆住了。 “对,所以,二十天改为十天了……”李素眨眨眼:“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许明珠呆怔半晌,忽然又哭了。 “夫君又诳我,这哪里是什么好消息,分明还是坏消息……” ***************************************************** ps:今晚只一更了,明天大清早要去天津南开大学听讲座。。。嗯嗯,别人讲,我坐。(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二章 你很重要 今日对许明珠来可谓又喜又忧。 喜的是夫君被封了官职,以二十来岁的年纪能够入省,已然是前无古人的记录了。 只不过“尚书省都事”这个官职虽然入了省,但其实并不大,论品阶只有六品,它的职能相当于宰相的副手,而且是跑腿的副手,一道国事奏疏从地方递入尚书省,首先由尚书省都事递入左右仆射面前,左右仆射批阅处理之后,都事再把奏疏文书发往相应的六部尚书,六部尚书再具体按照宰相的意思执行处理。 都事还有一个职能,那就是监印,宰相需要用印了,都事双手奉上,让宰相盖个痛快。 看起来这个官职真的只是跑腿的,任务只是捧着文书在宰相和尚书之间跑来跑去,但李世民给李素封的官职之后,又多加了四个字,“参知政事”。 这四个字的分量就比较重了,具体来,李素如果赴任的话,地方递来的奏疏文书,李素可以一边给宰相跑腿的同时,一边打开每一份奏疏看一眼,如果宰相对某件国事的处置有些犹豫,顺嘴那么一问,这时李素就可以上前提出自己的建议供宰相参考,采不采纳是宰相的事,但能够在尚书省里合理合法地表达对国事的处理意见,本身就是一份很了不得的荣耀。 这个官职可不是火器局监正这种权力外围的闲散官,而是实实在在进入了权力中枢,大唐朝廷治理天下的每一道政令几乎都会经过他的手来往传递,而且如果李素这几年能够在尚书省里待得老老实实不出幺蛾子,并且在处置某些国事时意见中肯老练,或是推陈出新,那么再过十来年。李素的地位会实现质的飞跃,从都事到郎中,再到左右丞,以李素表现出来的能力,如果能够改掉懒惰的坏毛病的话,等房玄龄长孙无忌这些重臣老迈之后。下一个接任大唐宰相的,多半便是李素了。 这是李世民对李素的期望。 自从李素在西州经历了战火的洗礼,磨砺了性格之后,李世民便将李素未来的官路安排好了,对于李素,李世民确实是抱以厚望的5∝5∝5∝5∝,,正因为厚望,李世民才会选择把他遣去西州磨练打熬,历经生死之后。自有锦绣前程等他。 许明珠不懂官职背后隐藏的意义,她是个很单纯的人,单纯的觉得夫君入尚书省当官便是大人物,非常非常大的人物,连逻辑都很单纯,因为尚书省是帮皇帝陛下治理天下的,所以夫君就是治理天下的。 然而,伴随着封官的喜事。接踵而来的却是夫君即将入狱的坏消息,而且夫君入狱完全是被她所牵累。夫君张开了手,帮她挡住了灾噩,许明珠又觉得自己不仅一无是处,而且还给夫君惹祸。 当初她为夫君来回穿行大漠,塞外的风沙,路途的艰辛。刀兵的险恶,这些都磨练了她的性格,回到长安后,许明珠明显比刚嫁进李家时自信多了,她的性格里多了一些坚韧。执着,不屈的东西,这些东西触不到摸不着,却实实在在蛰伏于她的血脉中,与她生息共存,这些日子以来,她时常告诉自己,终于能够勉强配得上夫君了。 可是今日,当李世民的处罚降临,许明珠颓然地发现,原来自己仍是那个一无是处,只能给夫君添麻烦,而且永远需要夫君周全保护她的弱者,许明珠的心情顿时落入了低谷,久违的浓浓的自卑心理慢慢抬头。 “妾身……终究帮不了夫君。”许明珠低垂着头,眼泪无声地顺腮而落:“夫君,妾身真的很想帮你,只是妾身真的不知该怎么做才能帮到你,妾身以为是对的事情,做出来后却还是给夫君惹了麻烦,妾身该怎么办……” 马车摇摇晃晃,队伍很安静,安静得只能听到许明珠低沉的啜泣声,马车前后的百名老兵听得清楚,方老五走在马车前面,嘴唇抿了抿,然后一挥手,老兵们很有默契地离马车远了一些。主家的家事,大家很识趣地不打扰。 李素听出了许明珠语气里深深的自责和自卑,暗叹了口气,笑道:“夫人妄自菲薄可不对,知道陛下今日在曲江园和我了什么吗?” 许明珠情绪低落,流泪摇头。 见她没有回应,李素便自顾笑道:“陛下,我这辈子好福气,娶了个有情有义,不离不弃的好姑娘,家有贤妻,李家兴旺之日不远了。” 许明珠仍低垂着头,长长的眼睫毛上还挂着晶莹的泪珠,闻言睫毛微微一颤,泪珠顺势落下。 “夫君又诳妾身,若陛下真夸我,怎会罚你入狱?”许明珠闷闷地道。 李素叹道:“你我夫妻,我怎会骗你?陛下确是这么的,三月前我们回长安时,陛下晋我县侯爵位,同时升你为五品诰命夫人,西州是我和弟兄们浴血奋战守住的,你觉得陛下无缘无故为何升你诰命品阶?” 许明珠这时才悄悄抬起了头,显然认真在听。 李素接着道:“……因为西州能守住,不仅是我和弟兄们豁命以赴,更重要的是你的功劳,若无你千里奔波搬请救兵,西州靠我们数千残兵根本守不住,陛下那道封赏旨意,赏的便是你对我的情义,还有来回千里穿行大漠的辛苦,夫人,你……比你自己想象中的重要。” 许明珠眼泪顿止,杏眼渐渐绽放出了光芒,如春风化冻,桃李争妍,整个人仿佛忽然注入了一股生命的活力。 李素趁热打铁道:“……至于陛下罚我入狱,是因国法,并非因你惹祸,夫人不妨这样想,若无你挟持玉门关守将,等待我的,或许是西州城头刀剑加颈,你我夫妻再见只能九泉之下了,夫人此举虽为国法不容,但救下了我的性命。换来的代价仅仅只是蹲十天大狱,若时光回到当初,夫人挟持玉门关守将以前,你会怎样选择?是遵国法而使我丧命,还是一如初衷救我于水火?” 许明珠不假思索脱口道:“妾身还是会挟持田将军的!” 李素笑了:“你看,这样一。夫人是否已开悟了?既然无悔当初的选择,那么更应该无惧今日的结果,蹲十天大狱换我这条命,值吗?” 许明珠睫毛上仍挂着泪珠,却也跟着笑开了颜:“值!夫君,妾身没做错事。” “你不仅没做错,还救了我的命,因为有你,咱们李家才没有断了香火。你若当初没有挟持玉门关守将,那才是真正害了我。” 许明珠用力头。 沉默半晌,许明珠忽然垂头轻声道:“夫君刚才,妾身……真的很重要么?” 李素笑道:“是的,你很重要,对我,对李家,都很重要。往后不可再妄自菲薄,李家的御封诰命夫人。走到哪里都应该是堂堂正正,威风凛凛,令人不敢仰视的,今日游园会你是女主人,与那些权贵家眷来往落落大方,礼数周到。也做得很不错,以后就照今天的样子活着。” 许明珠羞涩地笑了,忽然觉得整个人豁然开朗起来,刚刚消失的自信悄然回到了身体里,融合于血脉中。 其实。李素了那么多,她真正听进去的,只有那句“你很重要”。 在他心里,“你很重要”,这就够了,无论“士为知己者死”,还是“女为悦己者容”,倾心倾力付出后,想听到的,无非只是这句话。 她只为他活着的。 ************************************************************ 太子醉酒,杖责于志宁和张玄素的事终于不可抑止地传开了。 这件事发生在东宫众目睽睽之下,根本不可能瞒得住。第二天,朝堂顿时炸了锅。 这是大事,而且是罪大恶极的大事,往了,储君失德丧行,堂堂太子竟沉迷曾经大唐的敌人的服饰和风俗,而且还干出装死办丧礼这种荒谬之事,简直是荒唐轻浮,往大了,储君杖责进谏忠臣,将当今两位名士打得奄奄一息,这是大唐立国以来闻所未闻的恶**件。 大唐立国后,从高祖皇帝到当今陛下,向来秉持的国策便是广开言路,风闻奏事,两代帝王对进谏的大臣从来都是虚心听取,无论纳不纳谏,态度都必须端正,该有的礼节从来不会马虎,君圣所以臣贤,所以历史上那位有名的谏臣魏徵如今才会在朝堂上混得风生水起,上窜下跳,李世民无数次想把这老头千刀万剐,最后都不得不陪着笑脸,待以国士,因为帝王对谏臣的纵容,以至于魏徵这老头进谏变本加厉,上到国策朝纲,下到鸡毛蒜皮,但凡所见所思令他不爽便进谏,从来不管李世民是什么感受,他就喜欢李世民恨他恨得牙痒痒却拿他无可奈何的样子,很变态的心理,玩的就是心跳。 在如今谏臣生存土壤如此肥沃的大环境里,当今太子却杖责谏臣,甚至要将二人置于死地,简直是天怒人怨,人神共愤,这个……真不能忍。 于是,尚书省侍中魏徵首先跳出来了,气急败坏。 进谏是魏徵的老本行,而且干得非常专业,实可谓挑战生存极限的骨灰殿堂级老玩家,这类玩家擅长的就是犯颜直谏,虎口拔牙,一看同行竟栽了,于是老玩家气坏了,大家按照游戏规则玩得好好的,结果突然就把游戏规则改了,这个苗头可不对,必须掐死在摇篮中,再了,如今还轮不到你一个太子更改游戏规则,你没那实力! 于是魏徵跳出来了,朝堂上声泪俱下顺带口诛笔伐,言称太子不仁,暴戾无道,大唐未来社稷堪忧,闭塞言路,防臣之口,帝王一叶障目,弥久昏聩,大好的盛世气象何存? 到底是三朝老臣,到底是玩极限运动的老玩家,起哄架秧子无比专业,魏徵一开口就把这件事上升到政治高度,直接与大唐未来的社稷扯上了关系,一扯上江山社稷。顿时直接命中李世民的……那啥。 当日朝会的气氛很凝重,从魏徵到一干大臣纷纷出班指责太子无道不仁的过错,长孙无忌神情凝重,捋须不语,一干老将面露忿忿,隐忍沉默。至于龙椅上高坐的李世民,从头到尾阴沉着脸,不知在想什么。 魏徵越越严重,不仅如此,太子这几年所言所行的一些老帐也被他翻了出来,滔滔不绝地数落了一个时辰,这么一,顿时给人一种太子的罪过罄竹难书的感觉,最后魏徵收尾。请求李世民严惩太子,不可开处罚谏臣的先例,否则国将不国云云…… 话里话外得通透,有心人未经琢磨就听出来了,魏徵似有劝谏易储之意。 魏徵完,嘴角冒着白沫子心满意足的回了朝班,而李世民的脸色却更加阴沉了。 ************************************************************************* “乱滴很!” 太平村口的银杏树下,王直手舞足蹈。眉飞色舞,为李素述着今日长安朝堂的情景。 “……散了朝。几位老将军回了府,马上下令闭门谢客,谁也不见,长孙无忌和孔颖达这些文官也一样,好像长安城忽然传了瘟疫似的,大臣们的府邸都不见客了。散朝没到两个时辰,魏王府却有了动静,啧啧,上窜下跳啊,魏王李泰亲自坐着马车四处拜访文武官员长辈。结果处处吃了闭门羹,碰了不知多少鼻子灰后,魏王又赶紧进了太极宫,在他父皇面前献殷勤,扮孝子去了,至于东宫,到现在都没传出任何消息,不知那位太子现在是个什么光景……” 王直着,不怀好意地笑,笑得很开心。 地上太脏,石头上也脏,李素只好蹲在银杏树下,腿有麻,站起来蹬了蹬腿,活动了一下,然后瞥了王直一眼。 “话就好好,不必用表情来衬托气氛,我问你,你隔壁家的婆姨生了个大胖娃子,你开心不?” 王直一呆:“我为啥开心?又不是我干的……” “所以,朝堂上的事情,你那么开心做甚?本来模样就不迎人,苍蝇飞你脸上都崴脚,现在还来个眉飞色舞,啧!”李素露出无比嫌弃的表情:“……你吓坏本宝宝了。” 王直:“…………” 心好痛,感觉中了箭…… 没理会王直的黯然神伤,李素摸着有扎人的下巴,笑着喃喃道:“没想到称心居然真把这事办成了,呵呵,有意思,这家伙生得花容月貌,竟然还是个人才……” 王直在李素面前属于没心没肺那一类人,短暂的神伤之后,马上恢复了心情,继续眉飞色舞道:“你称心暗中坑了太子这一回,太子该被换下去了吧?虽然我不懂朝政,可是听大臣们把杖责谏臣这事看得很严重,魏徵那老头今日就差没在太极殿里破口骂街了,连太子的亲舅舅长孙无忌都没好意思出来帮外甥话……” 李素摇摇头,叹道:“储君是国之根本,关乎社稷,不是那么轻易动摇的,这件事只能算是在千里长堤上钻了个蚂蚁洞,真要把太子扳下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王直失望地道:“这样都扳不倒他,咱们用这招数有什么用?称心最多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再过分的话,怕是会被太子察觉,那时顺藤摸瓜把咱们揪出来……” 李素踹了他一脚,气道:“你才是瓜,你是瓜怂!谁这一招没用?只是它的用处不会摆在明面上让你看见的,你以为我搞出这件事是吃饱了撑的?” “用处在哪里?” 李素左右环顾一圈,声音压得很低,缓缓地道:“这件事只是个由头,知道吗?目的就是让太子最真实的禀性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然后由别人去判断太子到底适不适合当下一代的帝王,这个‘别人’,既是君,也是臣,包括所有能影响太子位置的人,它的用处便在于……我在君臣心里埋下了‘犹豫’,在太子心里埋下了‘怨恨’,这就够了……” “好深奥,但是……”王直的神情由茫然渐渐转为崇拜,两只绿豆眼璨然发光:“……好厉害啊!” 百思不得其解啊,这种迷一样的崇拜从哪里冒出来的? 李素叹了口气,蹲在地上百无聊赖地看树根下的蚂蚁搬家。 这一次坑太子,是他主动出手。 李素与太子其实不上深仇大恨,多只是以往的一摩擦而已,但是,李素知道李承乾的心眼并不大,被这种人惦记的后果很严重,如今李素有李世民宠着,恰好也立了一功劳,正是当红炸子鸡的阶段,所以李承乾很聪明的没有对他下手,然而,待到将来李世民死后,若李承乾当了皇帝,他李素会是怎样的下场? 时间永远是事件最好的催化剂,有的事情经过时间的洗刷,或许会消逝无踪,而有的事情,则会因时间的流逝而无限放大,放大到要命的程度。 所以,世事就是这样,不知不觉间,只因当初一摩擦,李素却与太子形成了不死不休的局面,为了活命,李素别无选择。 脑子里千头万绪,李素想得有头疼。 村口传来一阵杂乱的马蹄声,李素抬头望去,却见滚滚烟尘里,一骑飞驰而来,十余丈外似乎看到了李素,急忙勒马停下。 来人穿着青色差役服色,一脸心谨慎的笑容,尤其离李素越近,神情便越心,那种把李素当成疯狗,一有风吹草动拔腿便跑的模样令李素很不爽,很想咬人…… “侯爷,人有礼了。”来人隔着一丈远停步,行礼。 “干啥?”李素蹲在地上龇牙,语气很恶劣,表情透着一股脖子上没拴缰绳的凶狠。 来人愈发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地陪笑:“人是大理寺差役……呃,今早殿中省发来陛下旨意,侯爷会去大理寺领罪,孙正卿等到晌午都没见到侯爷的人,所以……派人来问问侯爷……” 话没完便顿住,差役默默看着李素,目光很谴责,好的领罪呢?犯人也要讲诚信啊……(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三章 领罪圈禁 李素拍了拍额头。 一大早起来光听王直说长安朝堂的热闹,竟把去大理寺领罪这事给忘了,还得让大理寺卿亲自派人来催他领罪,侯爷做到这般光景,也算是奇葩了。 王直早在差役来之前便识趣地避开了,他和李素的关系不能公诸于众。 领罪是题中应有之义,算是自首,只不过是被李世民逼着自首,不管怎么说,蹲大牢总归不是一件高兴的事,更不高兴的事,居然还有人上门来请他去蹲大牢,所以李素现在的心情很不好。 差役的表情很局促,看得出这桩差事他也不愿接,毕竟李素的身份不一样,事情他也听说了,陛下亲自下旨让他去领罪,而且是轻飘飘的蹲十天,基本跟走个过场差不多,这哪里是蹲大牢,简直是进大理寺休闲娱乐,舒缓精神压力啊,更何况这位李县侯还有大理寺卿亲自颁发的白金贵宾卡,不仅牢头狱卒得小心翼翼侍侯他,连牢房都是专属专用的,能在大理寺监牢里横行成这样,整个大唐也是没谁了。 道理李素都懂,可是……他还是很不爽。 毕竟是坐牢啊,待遇再好也提不起兴趣。 见李素的脸色黑下来,差役顿觉嘴里发苦,他越来越发觉这不是个好差事。 “侯爷,都是孙正卿的意思,小人只是跑腿的,领罪的事不急,您看着办,若今日不想去大理寺,只求侯爷给小人一句交代,小人这就回城向孙正卿复命。” 李素哼了哼:“谁说我不想去大理寺了?陛下的旨意都来了,我敢不去么?” 差役松了口气,陪笑道:“那么,侯爷这就……?” 李素表情更不爽了。大拇指一翘,反手指着自己的脸:“看到我的脸没?我没长一张天生作奸犯科的脸吧?” “当然没有,侯爷器宇轩昂,一表人才……” 李素瞥了他一眼,为了这桩差事,这家伙也挺可怜的。准备工作做得很充分,连成语都学会了两个…… “既然没长一张天生作奸犯科的脸,说明我不是坏人,一个不是坏人的人却要去蹲大理寺的牢房,你觉得合适吗?” “啊?”差役额头渗出了冷汗,这神逻辑…… “侯爷的意思是……” “去跟孙正卿说说,蹲家里闭门思过行不行?商量商量……” 差役脸色更难看了:“侯爷,小人只是个跑腿的,您……莫闹了。” 李素失望地叹了口气:“果然不行……” 差役快哭了。当然不行!陛下的圣旨能打折扣吗? 抬头看了看天色,差不多已是下午了,李素有气无力朝差役挥挥手:“你先回去,告诉孙正卿,我收拾一下就去蹲大牢,顺便跟牢头说一声,老规矩,老地方。打扫三遍,一尘不染。被我发现里面有一粒灰尘,抽不死他。” 差役如蒙大赦,急忙点头行礼,脸上笑开了花。 李素的心情又不爽了。 “我蹲大牢你很开心吗?” 差役笑容顿敛,马上露出沉痛唏嘘的表情。 “啧!虚伪!”李素嫌弃地道。 ******************************************************************************** 这次蹲大牢算是有备而去。 李素回到家里,许明珠指挥着下人开始忙活起来。崭新的被褥,一坛坛葡萄酿,一本本经史子集,一套套精美的用具,薛管家骂骂咧咧指挥下人一样样往马车上搬。 当家老爷莫名其妙要蹲牢房。虽说只是短短的十天,薛管家还是觉得憋屈,于是脾气也不大好了,下人搬东西动作稍慢了一点,薛管家便飞身一记鞭腿,很厉害,李素怀疑他是个高手,虽然高手鞭腿过后落地时不小心崴了脚,那……也是崴了脚的高手。 “搬这么多东西,去哪么?陛下又要你出长安?”老爹李道正从田里回来,进门后脸色有点难看。 许明珠和薛管家看了李素一眼,没吱声。 李素笑道:“爹,是要出长安一阵子,不过不太远,就在咱关中,陛下令我巡视关中诸州,纠察官府风纪,十来天就回来了。” 李道正狐疑地看着他:“关中那么多州府,你十来天能回来?再说,你一个奶娃子,要啥没啥,朝里那么多重臣,陛下不挑别人,凭啥挑你?” 李素真诚地看着他,正色道:“孩儿很厉害的,陛下觉得朝中那么多重臣都不如孩儿厉害,这次巡视诸州,陛下还赐了我尚方宝剑,看谁不顺眼孩儿就把他喀嚓了……” 李道正咂咂嘴,斜瞥了他一眼,再看看许明珠和薛管家的脸色,见二人脸色虽不好看,但也没有凄苦悲伤之色,李道正心情顿定,抬脚将李素踹了个趔趄。 “什么巡视诸州,什么尚方宝剑,糊弄老子,嗯?哈……啐!”一口浓痰吐在院子里。 忙碌的人群里飞快闪出一名下人,熟练地抄起铲子将痰铲起来,驾轻就熟地扔进隔壁史家院子。 李素很欣慰地看着这一幕。 “不管你做什么,记得平安回来,外面莫惹祸,都侯爷了,一点不省心……”李道正摇摇头,叹了口气,负手进了屋子。 李素朝许明珠和薛管家使了个眼色,二人会意点头。 ………… ………… 大包小包装了整整一马车,李家百名老兵列队,李素骑在马上顾盼风流,一行人浩浩荡荡进了长安城,直奔大理寺。 队伍到了大理寺门前时,门口值守的大理寺差役们脸色有些不对了,浩浩荡荡又是家当又是部曲的,这是要闹事的节奏啊,于是差役中的一人赶紧扭头朝衙署跑去,剩下的人手按腰刀,如临大敌地盯着缓缓行来的队伍。 大理寺卿孙伏伽出来的速度很快,而且满脸震惊不解,执掌大理寺这么多年,五花八门的奇葩事见得多了,有在门口跪地喊冤的,有单枪匹马指着大门骂街的,还有躺在地上撒泼耍赖的,但是带着部曲队伍浩浩荡荡一副打砸抢的架势上门的,还真是头一遭,孙伏伽迫不及待想出来看看到底何方妖孽花样作死。 一脚跨出门槛,孙伏伽一愣,只见门前百名老兵分两排雁形列队,只看一眼便觉一股凶悍之气扑面而来,显然这帮老兵是真正经历过杀阵的,队伍前列,泾阳县侯李素笑吟吟地站着,身旁还有一辆堆得小山高的马车。 见孙伏伽发愣,李素向前走了两步,行礼道:“泾阳县侯李素,奉旨领罪。” 孙伏伽脸色古怪地道:“你是来领罪的?” “是。” 指了指那群剽悍的老兵,孙伏伽不确定地道:“你管这种架势叫‘领罪’?” 李素朝后看了一眼,然后无辜地看着他:“孙正卿,哪里不对么?” 孙伏伽哭笑不得:“你这哪里是领罪,分明是来示威的吧?” 看了一眼那辆堆满了物事的马车,孙伏伽的脸颊抽搐了一下,叹道:“李县侯,你再告诉本官,这辆马车是什么意思?” “坐牢啊……”李素无辜地眨眼:“坐牢已经很痛苦了,我只是努力把痛苦的日子过得精致一点……” 孙伏伽摇摇头,没法说什么了。 李素本就是个特例,今早宫里传来旨意,说是李素要来领罪,至于罪名,旨意并没有明说,但朝中诸臣都清楚,大抵跟李家夫人玉门关挟持守将有关,这事可大可小,往大了说,这是抄家灭族的大罪,不重重严惩何以儆效尤?往小了说,事急从权,随机应变,当时西州城危兵险,发兵驰援亦是题中之义,虽然逼迫玉门关守将发兵的做法有待商榷,但本意还是不差的。 李家夫人做了这桩事,陛下的处置仅仅只是大理寺圈禁十日,很显然,陛下只对李素薄惩了一番,当初李素回长安时被封赏,李家夫人还顺带着封了个五品诰命便可见陛下的心思了。 只是……蹲大牢不是什么光荣事,你要不要这么高调?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四章 绸缪先机 大理寺卿孙伏伽对李素还是很认同的。︾, 孙伏伽此人,是有史记载以来的第一位状元,正经的科考出身,凭自己的真本事名列进士第一,虽然如今执掌大理寺,被朝中不少人背地里骂他是黑面阎王,但是不可否认,这位阎王是非常正统的文化人。 真正的文人并不相轻,对那种有才华有担当的文人往往惺惺相惜,心思狭隘容不得别人比自己优秀的人,首先便违了圣人道德教诲的本意,算不得文人,因为文人必须是君子,君子的气量和胸襟都是非常宽广的。 孙伏伽显然是君子,他对李素甚至有些小小的钦佩,当初李世民执意营建大明宫,李素一篇《阿房宫赋》当庭宣念,触怒龙颜,而至锒铛入狱,在孙伏伽心里,无论是《阿房宫赋》的绝世才华,还是李素作为文人的铮铮风骨,都值得他钦佩。 可惜的是,被他钦佩着的李素却有点不争气,进大理寺的次数太多了点,而且还很奇葩,孙伏伽感到很不解,自古文人才华横溢,颇多异行,魏晋之时以不羁浪荡为美,有些人嗑了五石散,披头散发脱光了衣裳在大街上裸奔都被誉为风雅之举,一群摇滚疯子光溜溜的写诗作赋,竟被世人疯狂追捧,尊为“名士”,包括李世民的偶像王羲之,只知他书法一绝,谁知道他嗑了药以后是怎样的德行? 所以,举凡言行异常,疯癫浪荡的人,都可以称为名士。 在孙伏伽看来,李素也是名士,因为这家伙太怪异了。说话也好,做事也好,总会给人出奇不意的惊喜……或惊吓。 没见过蹲大牢蹲得这么休闲惬意的,看看马车上装的东西,从酒肉到被褥,从躺椅到恭桶。样样精细无比,简直把大理寺当成侯爷府了。 “李县侯,你这是……打算在大理寺长住?”孙伏伽脸色有点黑。 李素目光不善,这家伙莫非咒我? “不是说好了十日吗?” 孙伏伽指了指马车,叹道:“但你带来的东西分明能用十年……” “都是我每日要用到的东西,哪一样都抛舍不下,”李素眨眨眼:“孙正卿若觉得有碍观瞻,可以把我赶出大理寺啊……” 孙伏伽气笑了,想得美。留你多住几日还差不多。 于是李素便在大理寺住下来了,摆出侯爷的架势大摇大摆进了监牢,老地方,老规矩,两名牢头苦着脸,认命地接下了服侍李侯爷的工作,从颐指气使的牢头摇身一变,成了低眉顺目的小厮下人。李侯爷一声吆喝,要啥给啥。 牢房被布置得富丽堂皇。当然,全都是牢头布置的,从被褥到恭桶,从书案到美酒,牢里可谓样样俱全,人在里面住着。牢头在外面侍侯着,基本有求必应,直到李素提出牢房面积太小,提出想把隔壁牢房打通搞个一室一厅套间,牢头终于果断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 于是。四进宫惯犯,大理寺白金贵宾李侯爷便在大牢里住下了。 每天小酒喝着,小曲哼着,没事看看经史,打着呵欠读圣人教诲,读着读着便睡着了,醒来百无聊赖,便把牢头叫来,勒令他陪自己聊天。 其实大牢并没什么不好,相对而言,李素住的地方很干净,几乎可以说一尘不染,每天喝喝酒,打打瞌睡,无丝竹之绕耳,无案牍之劳形,日子跟在家时一样懒散,无聊。 大多数时候是闲着的,酒也好,书也好,终究有腻味的时候,这种时候李素用来思考人生。 今年已是贞观十四年,有些事情也该准备了,比如抱大腿…… 是的,懒散如李侯爷者,也要抱大腿的,不然这种美好的懒散时光恐怕过不了多久。 大腿有两条,而且两条都非常粗壮,一条是晋王李治,这是个隐藏版的**oss,直到目前,谁都没想到千古一帝天可汗的继任者,居然是嫡出子女里的老三,李世民英雄一世,最后的皇位没传给嫡长子李承乾,也没传给正当荣宠的李泰,而是传给了那位不显山不露水,皇子夺嫡中毫无底蕴根基的嫡三子李治,这个决定实在令当时天下震惊。 如今的李治,还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屁孩,虽然李世民封了他并州大都督的官职,只不过却是遥领,“遥领”自然是客气的说法,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屁孩也不可能治理好一方水土,事实上真正行使大都督职权,军政一把抓的人是李绩,这位名将还兼着并州大都督府长史的官职,说是“长史”,实则并州的权力全由他管理节制。 另一条粗壮的大腿自然是那位千古仅见的武妹妹了,如今的武妹妹正处于人生低谷,被贬至掖庭冷宫给宫人浣洗衣裳,这个女人李素必须想办法见到她,在她最低谷的时候适当给她一点帮助,这份人情可不小,日后武妹妹定会记李素一辈子,有事没事都会在宫里感谢李家八辈祖宗。 只是武妹妹这档子事有点乱,原本是李世民的枕边人,却与李治看对了眼,儿子拐了老爹的女人,横扫天下威服四海的天可汗陛下莫名其妙被儿子绿了,论坑爹的本事,李世民那些造反的,鱼肉百姓的,咒爹早死的儿子们都不算什么,李治坑爹才叫坑得专业,爱上一匹野马,二话不说就给爹头上种了一片草原,实在是……贵圈真乱。 李素的优越性便在这里,他知道王朝兴衰,知道谁是人生最后的赢家,知道如何趋吉避凶,任何人混得再风光,李素只要看他的名字,便知道这人大概什么时候会倒霉,比如李承乾…… 制造与武妹妹相识的机会很不容易,如今她在掖庭,虽是冷宫,那也是李世民的冷宫,哪怕随便从掖庭里拎一个切葱大婶出来,理论上来说也是李世民的女人,天子的女人可不是那么好见的,走漏了任何风声,李世民可不会对自己客气。 想了很久,李素渐渐有了主意。 他认识的权贵不多,能自由出入太极宫的权贵更少,或许仅仅只有一位,只不过,有这么一位已足够。 远在太平村道观潜心诵念经文的东阳忽然打了个喷嚏,莫名其妙地揉了揉鼻子,然后继续诵念经文。 主意打定,李素的心情更放松了,端起书案上精致小巧的银酒壶,给自己斟了一杯,一饮而尽。 蹲大牢的日子偶尔也有不寂寞的时候,比如程家小公爷来探监。 程处默是个不错的朋友,有福能共享,有难能同当,见好兄弟进了牢房,程处默每隔两三日便进来看他,陪他说话聊天,陪他喝酒。 这一天程处默又来了,进了监牢吆五喝六,把牢头支使得团团转,气焰比李素还嚣张。 “算算日子,你在大理寺住了六七日,再住几日差不多该出来了,出来那天俺去接你,二话不说六福楼,先喝个痛快,再叫几个姑娘陪你玩个痛快,又吃又喝又玩,牢里带出来的晦气便去掉了,咋样?”程处默拍着胸脯豪迈地道,说到“姑娘”时眉飞色舞,表情非常的龌龊。 “不咋样……”李素懒洋洋地道:“出了监牢我就回家,蹲了十天,家人还不知急成啥样,哪能没心没肺在外面吃吃喝喝……” ——更何况这年头也不知有没有花柳病这东西,没有青霉素,更没人发明爱的小雨衣,染了病可就乐子大了。 程处默挤眉弄眼笑道:“兄弟原来也怕夫人,这好办,出来后咱们去房家,你这德行跟房相一般无二,房家老二娶了高阳公主,也是个怕夫人的怂货,你们爷仨肯定有话聊……” 李素表情不善,扭头大喝道:“牢头!牢头滚出来!大理寺监牢重地,谁让你们把这种闲杂人等放进来的?快赶出去!” 程处默哈哈大笑:“兄弟,兄弟莫闹了,也不用你赶,我等下就走,今日房家老二邀宴,给人接风,我得赶去凑个热闹。” “给谁接风?” “两位皇子,齐王祐,还有一位是你的熟人,吴王恪,他们被召还长安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五章 侯爷出狱 吴王李恪是老熟人了,长着一张比李素还英俊的脸,风度翩翩,温文尔雅,顾盼之间便招来一大堆桃花,很招人恨。 齐王李祐倒是不熟,正所谓“龙生九子”,李世民生的那些儿子里各种奇葩都有,而且心眼都不少,李素不大愿意跟他们来往。 “去吧,莫误了时辰。”李素很大方地朝程处默挥手。 程处默叹气道:“这顿饮宴其实我也不想去,吴王好说,跟俺家几个兄弟都熟,人也敞亮,但齐王祐……” 李素眨眨眼,看程处默这表情,似乎齐王此人不是那么容易打交道的。 “齐王咋了?” 程处默摇摇头,指着自己的鼻子道:“子正,我这人已经够混帐了吧?” 李素严肃点头:“兄弟之间要说实话,不然就不真诚了……没错,你很混帐。” 程处默:“兄弟之间偶尔也可以不必这么真诚的……好吧,我这人虽然够混帐,但齐王祐比我混帐一百倍,这家伙性子暴戾,心眼也不大,谁对他好转眼就忘,谁得罪了他能被他记一辈子,不,谁得罪了他,一辈子也活不到头了……” “既然不想见,你可以装病推托。” 程处默叹道:“我毕竟是卢国公府的长子啊……” 转过脸看着李素,程处默笑道:“你也无法置身事外,齐王祐昨日回长安便说了,他深慕李县侯的风采与为人,对你入大理寺表示同情,并且希望你出来后与他共谋一醉……” 李素现在就醉了,不仅醉,而且急。脸色很难看:“我想我可能病了,病得很严重,大半年无法见客……” 程处默哈哈大笑:“没事,齐王会带大夫亲自登门给李县侯诊病,病治了立马跟你共谋一醉。” 李素头痛了,他发现自己真的病了。 ******************************************************************** 对齐王原本没有印象。但程处默说过以后,李素脑海里将史书里的齐王与现实里的齐王渐渐重合,形成了一个清晰的影像。 历史上的齐王,绝对算不上好人,用“穷凶极恶”来形容也不过分,贪婪,昏庸,自私,心胸狭隘。弑师,造老爹的反……世上所有的坏品质他都占全了,现在这个坏胚子忽然说仰慕李素的风采,要与他共谋一醉…… 李素的心情顿时变得很差,好想在大理寺多住几天,半年也行,只要能躲开那位齐王殿下。 然而,时光终究荏苒。李素的十天刑期不知不觉也过去了,九月底的时候。狱卒打开了牢门,满脸恭敬的笑容,恭喜李侯爷刑满释放,顺祝侯爷阖家团圆,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李侯爷以后小心谨慎。大理寺的牢房能别来尽量别来了,你住着舒服,我们服侍得很累…… 可惜,今天的黄历上一定写着“不宜释放犯人”,至少李素的表情就显得很不情愿。 “外面的世界好可怕。我打算在大理寺多住几天……”李素躺在牢里的大床上,连身都没翻。 狱卒呆住了,他发誓自己没听错,这家伙居然住上瘾了。 “多……多住几天?” “对,多住几天,小半年也行,说真的,我对大理寺有感情了,你们的服侍也很周到,令我宾至如归,所以我决定多住几天,开不开心?意不意外?” 狱卒快哭了,意外确实意外,开心的爽点在哪里?知道这十天我们过的什么日子么?被你呼来喝去,毫无狱卒的尊严,这样的日子谁过谁开心。 “侯爷,侯爷……您莫闹了,赶紧回去吧。”狱卒苦苦哀求。 李素猛地一拍大腿:“对了,我忽然想起来,以前我还干过一桩罪大恶极的事,这桩罪大理寺少说要判我半年,不然不足以平民愤,把你们孙正卿请来,我要继续领罪……” ………… ………… 李素最终还是被赶出了大理寺,狱卒摆不平他,请动了孙伏伽,老孙很忙,进了大牢二话不说命人将李素架上,然后扔出大理寺大门外。 踉跄转过身,李素想指着大理寺的大门骂街,身后却传来动静,李素回头,却见一群人站在门外起哄。 李素叹了口气,躲来躲去还是躲不了,人家在门外等着自己呢。 这群人里大部分是熟人,程家的,段家的,房家的,长孙家的,还有几位衣着华贵,微笑而不失傲气的年轻男子,总之,全是一群纨绔子弟。 程处默第一个冲上前,拍着李素的肩膀大笑:“俺的好兄弟果真与众不同,刚才我们都听说了,贤弟赖在牢里不出来,说什么要在大理寺大牢里多住小半年,这是个什么说法?” 说完身后一群纨绔子弟哄然大笑起来。 李素干笑:“念旧嘛,任何地方住久了都有感情的……” 程处默点头:“倒也说得过去,古往今来自请在牢里多住半年的,贤弟也是第一人了。” 李素目光不善地瞥了他一眼:“程兄来看笑话的?” 程处默哈哈一笑,还没说话,身后忽然窜出一个年轻男子。 “李贤弟久违了!一别经年,为兄想死你了!” 台词很熟悉,李素有种置身春晚的错觉,愕然望去,却见一个英俊得活该被泼硫酸的家伙冒了出来,面白无须,长着一双招灾惹祸的桃花眼,顾盼间竟比女人更具风情。 “我是恪啊,吴王恪,贤弟不认识我了?”李恪很热情地抓住他的手腕。 李素叹气,其实……长得比自己帅的家伙他一个都不想认识,认识了也会很快忘记。 “啊,原来是吴王殿下,李素拜见……” “拜啥拜,你我情同手足,何必来这套虚礼,为兄近日刚被父皇召回长安,刚想去太平村拜会贤弟,却听说贤弟入了大理寺,等到今日才与贤弟相见……” 李素苦笑揉了揉鼻子,他觉得与李恪一点都不熟,唯一的交集便是上次李恪不小心闯进火器局被拿下,他帮忙在李世民面前说了几句好话,至于李恪闯进火器局究竟是误闯还是有心为之,这已是千古不解的谜了。 彼此这种不咸不淡,里面还掺杂着某个细思恐极的敏感事件,李素实在不觉得他和李恪哪个地方“情同手足”了,由此观之,自来熟这种人哪里都不缺,唐朝也有。 接下来一干纨绔子弟蜂拥而上,争着与李素见礼,一个个热情得像沙漠,令李素很不适应,而且很困惑,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县侯,这些人不是皇子王爷就是各国公家的嫡子,按说实在也没必要对一个小小县侯如此热情。 一个个纨绔子弟走马观灯似的闪过,李素的目光忽然定格在一个人身上。 房家老二房遗爱。 李素与房遗爱认识很久了,前几年在长安时也偶尔与这些纨绔子弟一起出来聚会,但他对房遗爱的印象不深,在他的记忆里,房遗爱一直是个比较沉默寡言的人,个子不高,穿着打扮也很低调,在一众纨绔子弟里不显山不露水,属于很容易被人遗忘的那一类。 上次因为得知高阳公主被许配给房遗爱,而且据说房家被这位刁蛮公主弄得鸡飞狗跳之后,李素今日才特意注意到他。 房遗爱似乎感觉到了李素的目光,站在人群里显得有些不自在,身子扭了一下,抬头朝李素笑了笑,很温和很友善。 李素也朝他笑,心中暗暗叹息。 眉清目秀的少年郎,说来也是昂藏男儿,名相之后,怎么就被高阳吃得死死的呢?李素也没觉得高阳有多难对付啊,跟高阳相处倒是经常把她气得飞起。(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六章 齐王李祐 长安城的纨绔子弟不少,开国功臣老将们不但打仗厉害,繁殖能力也很强大,生儿子都是一窝一窝的生,包括高祖皇帝李渊,自从玄武门之变后,李渊被李世民软禁于大安宫内,每日举宴痛饮浇愁,李世民给大安宫送去无数美女,此举到底是为了排解李渊的寂寞,还是盼望老爹早点精尽人亡,真正的心思已不可考,总之,李渊被软禁那几年闲着也是闲着,宠幸了无数美女,也给李世民生下了许多弟弟妹妹,光是男丁就足足有近二十个,实可谓射向人间都是爱,精华一点都没浪费。 长安城的纨绔也不少,各家权贵一家比一家能生,与那些千年门阀世家不同的是,他们都是新兴权贵,是因为跟着李家父子打江山而博得的爵位官职,底蕴算不得深厚,爵位也只有一个,按礼只能传给嫡长子,其余的儿子们,则不痛不痒封个“散骑常侍”“云尉将军”之类的闲散虚衔,由着他们满长安横行霸道,相对而言,争气的反而是各家的长子。 李素眼前的这群人明显属于不争气的那一类,除了程处默以外,其余的都是家里的老二老三甚至老五老六,这群人脾气火爆,放浪形骸,没事上青楼或是带着狗腿子出城游猎,虽不至于人见人憎,也着实是影响长安城治安的不稳定因素。 房家老二,段家老二,长孙家老三,再加上一个因为母妃身份,所以地位有点不尴不尬的吴王李恪,一群人站在大理寺门口,便组成了一股祸害长安城的黑恶势力。 李素很客气,对谁都客气。跟谁都笑得很甜,而且很会说话。 看着房家老二时,李素笑谈房相上次中秋游园时喝得微醺,诗兴大发作了一首好诗,李素居然还能一字不差地把这首诗背下来,听得房遗爱目露异彩。对李素的态度更热情了几分。 看着段家老二段瓘时,李素笑言听说段伯伯最近身子上火,脓疮发作,于是寻了孙思邈道长,求来一副去火拔脓的方子,稍停让下人送去段府。 看着长孙家老三长孙濬时,李素又笑说长孙伯伯太讲诚信,》≯ding》≯点》≯小》≯说,.※.o↓s="arn:2p 0 2p 0">s_();合作的香水买卖上季刚过便将红利送来,不像别的合伙人。不按时分红就算了,还倒扣钱,欺负小孩子打不过他…… 看着程处默时……李素没好气地重重一哼。 还有脸笑,你爹那么流氓,你就没有一点点小小的愧疚么?羞耻心呢? 总的来说,与这群人在一起,李素的接人待物完美到无可挑剔,一句话。一个笑容,甚至一记友善的眼神。都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谁都不觉得被冷落,谁都觉得自己被对方重视,于是,李素瞬间成了这群纨绔子弟的核心人物,润物无声间。无可取代。 自然,大方,不矫情,人与人之间真正的交情,看的不是本事。不是功劳,不是身份地位高低,而是情商,一个恰好的时机,说一句恰到好处的暖心话,玩笑话,交情便生成了。 一番寒暄过后,程处默便提议去酒楼买醉,有姑娘陪酒的那种酒楼。 提议自然得到了所有纨绔们的轰然响应,喝酒,搂姑娘,这些项目一直是纨绔们的日常,都不是吃素的。 李素却有点排斥,他一直不太喜欢那种太狂放的场合,因为他见识过纨绔们喝醉后是什么德行,正可谓肚兜与犊裤齐飞,尖叫共娇.喘一色,混乱得实在看不下去。 “诸兄自去,愚弟我便不与诸兄共襄盛举了……”李素摆出柔弱不堪的造型:“大家都知道,愚弟刚蹲了十天大狱,元气大伤……” 话没说完,程处默忽然将他的脖子一勾,李素不自觉地踉跄着身子被带走。 “说什么屁话,你明明在大牢里过得比我爹还滋润,还伤元气,你元气多得快喷出来了……” ***************************************************************************** 酒楼不幸,迎来了一大波祸害,店伙计刚迎上前,便被程处默一脚踹飞,一帮子祸害不是王爷就是小公爷,最次的也是位侯爷,不是区区一个小伙计有资格迎的,于是掌柜陪着笑亲自出迎,将众人引到阁子里,二话不说先上酒上菜,酒过三巡,大家将将有几分微醺,宴席气氛也慢慢爬升到一个恰好的高度时,姑娘们粉墨登场,顿时引来纨绔们的一阵狼嚎。 接下来,这顿酒宴就开始乱套了,反正李素已没什么兴趣再看,一群纨绔忙着给妹纸们检查身体,姑娘们咯咯笑着敞开胸怀让客人们检查,各种颜色质地的薄衫肚兜漫天飞舞,阁子里如同下了一场粉色的雨。 李素身边也坐了一位姑娘,没怎么注意看长相身段,有洁癖的人一般不喜欢这种烟花之地,于是把身边的姑娘扔给了程处默,自己独自一人喝着酒,倒也自得其乐。 酒宴过半,阁子内的欢乐气氛终于被硬生生打断。 一道很不和谐的声音从阁子外传进来。 “诸家兄弟倒清闲,尔等饮宴却没叫上本王,看来本王果真惹大家厌烦呢……” 声音不大,语气也很平淡,夹杂着一丝跋扈张扬的味道,李素立马皱眉。 其实这种跋扈的声音李素经常听到,比如阁子里这些纨绔们结伴出行时,无论任何场合和地点,大致是有礼貌的,但或多或少都夹杂着一丝跋扈张扬味道,官二代爵二代嘛,有礼貌是家教好,但权贵的天生优越感总难免会漏出一丝来,面对平民百姓时,哪怕彬彬有礼的笑着,心里终归也是自觉高人一等。 听多了这种跋扈的声音,李素渐渐也就适应,如今连他自己都不知不觉带了几分高人一等的味道,只是刚才这道声音,虽然同样也是跋扈张扬,李素却听得浑身不舒服,就像身体里忽然钻进去了一条蠕动的蛆虫,不仅恶心,而且浑身寒毛直竖。 阁子里的纨绔们表情也很精彩,所有放浪形骸的动作顿时停滞,仿佛被猴子使了定身法似的保持不动,脸上的表情千变万幻,然后,大家以极快的速度面面相觑之后,吴王李恪首先挤出了笑脸,几乎同一时间,所有纨绔们纷纷也挤出了笑脸。 李素饶有兴致地看着大伙儿的表情,嗯,很有意思,人生像一本书,在整个人生的阶段里,随时能在这本书里面看到学到很多有意思的东西,经验,知识,教训,还有喜怒百态。 阁子外那道声音落地没多久,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年轻男子。 男子大约十七八岁年纪,正是少年意气风发的时光,而且面前这位也确实没有辜负少年意气,风发得不能再发了,一身紫色圆领长衫,胸前用金线绣了一只展翅击空的大鹏,腰带用各种颜色的宝石镶嵌而成,稍有一丝光线反射便闪瞎旁人的狗眼,头ding的发髻梳得一丝不苟,连一根乱发都看不到,头发油光水滑,金黄色的髻冠将发髻罩在冠中,一根金簪横插而过,整个人看起来锋芒毕露。 此人进了阁子,先是顾盼一圈,然后朝李恪瞥了一眼,笑道:“原来三皇兄也在,皇弟来迟了。” 李恪点头,淡淡笑道:“皇弟也来了。” 众纨绔这时表情已颇为自然了,纷纷迎上前与此人见礼,口称“齐王殿下”,李素顿时恍然,原来这位便是齐王李祐。 别的历史人物往往难分功过是非,好与坏都有,评价起来洋洋洒洒一大篇,但是这一位的评价却非常简单,简单到可以用四个字概括,“一个坏人”。 这就够了,难怪刚才听声音都觉得浑身不舒服,坏人的出场总是与众不同的。 李祐对众纨绔还算客气,只是这人说话很不招人待见,不管什么话到了他嘴里说出来,总带了几分阴阳怪气的味道,李素分明注意到,众纨绔与他见礼的几句话功夫里,因为李祐阴阳怪气的腔调,至少冷场了三次。 众人见礼过后,李祐慢慢走进阁子中央,李素只好迎上前躬身。 “泾阳县侯李素,拜见齐王殿下。” 李祐眼睛一亮,仔细打量了他一番,然后上前扶住李素的双臂,笑道:“原来足下便是李县侯,本王可是久仰了,年纪轻轻便爵封县侯,他年为我大唐再立几个旷世大功,裂土封王亦非难事,李县侯不必多礼,来,与本王把盏尽欢!” 李素笑应。 气氛再次热烈起来,每个人仍旧推杯换盏,与姑娘们嬉闹玩乐,似乎与刚才毫无差别,只是随着齐王的到来,李素敏锐地察觉到,这些欢声笑语的背后,好像多了一丝僵冷。 李素嘴角露出了笑容。 嗯,看来齐王进阁子前的第一句话说得非常客观,显然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这家伙果然惹人厌烦,只是大家都是权贵子弟,大家努力维持着良好的教养和耐心。 ********************************************************************** ps:还有一更。。。0点前。。。(未完待续。)(.. ) 第四百九十七章 凉亭烹茶 人与人交往要看缘分,所谓“一见如故”,又所谓“白发如新”,看对眼了,初识便成知交,看不对眼,认识一辈子也只是泛泛。 然而,如果一个人活到周围所有人都不待见,那就不是缘分的问题了,而是这个人有问题。 很显然,这位齐王殿下在长安城的人缘并不算太好,差不多到了人憎狗嫌的境界了。 因为李祐的乱入,这顿酒宴立马变得有些寡然无味,只是李祐自己似乎并未察觉,反而频频与众纨绔端杯敬酒,其中与李素喝酒的次数最多,而且不知是不是错觉,这位齐王对李素表现出非同一般的热情,热情得有点过分,时而劝酒,时而勾肩,时而握着他的手,深情地摩挲,摩挲…… 如果说刚才听到李祐的声音相当于身体里钻进了一只蠕动的蛆虫,那么此刻李素的心情就如同几千只蛆虫在身体里爬啊爬…… 今日有太多的不解,一众纨绔对他热情得过分,现在来了个齐王也对他热情得过分,好像李素突然间变成了香饽饽,每个人都争着想来咬他一口似的。 “李县侯的事迹,本王很早便听说过了,说实话,祐对李县侯委实仰慕不已,县侯当初血战西州,以五千残卒力抗西域虎狼之师,而保城池不失,是条硬朗的好汉。” 李素笑道:“传言大多夸张不实,李某只是浪得虚名之辈,倒教齐王殿下谬赞了。” 李祐摇头,笑道:“是与非,本王也分得清楚的,二十岁出头的年纪能博出个县侯,也是本朝的异数了。本王还听说县侯家境颇丰,而且擅理财,往后本王还得多向县侯请教,还望李县侯不吝赐教。” 李素连道不敢。 不尴不尬,不咸不淡,二人就这么东一句西一句的扯着闲篇。待到酒宴将散时,李素竟有些微醺了。 与一众纨绔告别,齐王李祐最后一个走到李素面前,笑容颇有深意。 “李县侯,我们定有再见之日,本王盼与县侯再谋一醉。” 看着齐王颇具∠≦ding∠≦点∠≦小∠≦说,.2◇3.o←s="arn:2p 0 2p 0">s_();深意的笑容,李素一怔,很快回神,笑着客套了几句。于是众人告别。 直到坐进回家的马车,李素的后背仍一阵阵的发毛。 刚才齐王那记笑容,那种被贼惦记上的感觉是肿么回事? ************************************************************************************ 中秋已过,天气多了几分凉意,枯黄的树叶被秋风扫落,光秃秃的树丫上立着几只寒鸦,不时发出难听的叫声,给秋色平添了几分萧瑟。 李素在凉亭内正襟危坐。难得有了一回跟君子比较相似的坐相。 亭内石桌的对面,东阳正素手调配着各种作料。桌旁的地上置一红泥炭炉,炉上有一只雕刻精美花纹的铁釜,釜中茶汤已沸,氤氲的雾气升腾而起,模糊了彼此的面容。 东阳将手边早已备好的油脂,茴香。姜丝,还有一小撮被碾成粉末的茶叶按顺序倒进沸腾的汤中,李素面无表情地坐着,眼皮随着东阳的每一个动作而抽搐。 画面很美,东阳未施脂粉。素手烹茶,鬓边一缕黑发散落腮边,眼眸低垂,专注地盯着茶汤,只看见长长的睫毛在白色的雾气中微微颤动,唯静唯美,此景可入诗入画。 李素看她的目光很欣赏,如同看着一只稀世的瓷瓶,小心翼翼地远观,生怕打扰了这幅美景,也怕碰坏了这只世间仅有的精瓷。 茶汤一沸,各种作料被依次放进汤中,东阳这才抬眸看着他,羞然一笑,轻轻道:“茶道我不大懂,年幼时只跟宫里的茶师学过一点皮毛,以往只给高阳烹过两回,今日还是第一次为你烹茶,倘若味不正,你莫笑我,我慢慢再学便是。” 李素笑着点头:“味道不好也没关系,只是此情此景,犹令人难忘,无声无息,志趣高雅,所谓‘竹下忘言对紫茶,全胜羽客醉流霞’,烹茶的人对了,茶不好有甚关系?经你素手烹过,香茶更胜美酒。” 东阳噗嗤一笑,道:“你倒真会哄女人,几句话能教人甜死……” 说着东阳将刚才那句诗复念了一遍,颔首笑道:“‘竹下忘言对紫茶’这句,却不知是哪位前人的诗句?我倒真不曾听过……” 李素眨眼笑道:“忘了谁写的诗了,反正也是个穷酸,没钱买不起酒,于是只好喝茶,结果喝了几盅喝出了幻觉,把茶当成了酒,竟喝醉了,啧!多半嗑了五石散……” 东阳怔忪片刻,不由叹道:“好好一桩风雅事,被你一说,顿时全俗了,你好歹也是名满长安的大才子,就不能假装一下翩翩君子,也好教我的茶汤不至于明珠暗投呀。” 李素大笑:“委实高雅不起来,你知道的,所谓的才子,无非多作了几首能换钱的酸诗罢了,一想到我肚里还有许多绝世诗作没找着买家,我这心情顿时有些低落了……” 东阳无语地翻了个白眼。 李素朝她眨眼:“要不,我把诗卖你算了?都熟人,打八折。” 东阳俏目马上望向身旁沸腾的茶汤,看样子想端起铁釜朝他头上泼去,李素立马闭嘴,恢复了君子模样,非常的乖巧。 只不过李素老实了片刻,又不消停了,于是换了个话题。 “前日从大理寺出来,一群祸害……不,一群国公家的子弟都来大理寺门前迎我,实在令我很费解啊,以往也跟他们有过来往,可是这次却不知他们为何对我如此热情,热情令我害怕……”李素一边说着,手开始不老实,不知不觉摸上了她的手,嘴里淡淡地道:“那啥,长安城里除了太子殿下,没听说哪位祸害有分桃断袖的癖好吧?这个事情么,我是不歧视啦,只不过我不好此道,他们呢,比我先走了一步,我呢……还没到那境界呢。” 东阳啪的一下将他的手拍开,瞪了他一眼,道:“什么分桃断袖,难听死了,男风本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自魏晋以来便谓为雅趣,只是……” 东阳俏脸一红,目光愈发不善地瞪着他,咬了咬下唇,道:“只是,你可不准行此道,明白么?” “开什么玩笑,我当然不会行此道,我是直的,只走水道,不走旱路。” 东阳也没听懂什么水道旱路的,悠然叹了口气,道:“那些国公叔伯家的子弟待你热情,倒与男风之事无关,李素,如今恐怕连你都不知自己在长安城里有着多响亮的名声,诸叔伯家中除了嫡长子,别的孩子都无法继承爵位,而且大唐尚武,叔伯们便常有将嫡长子之外的孩子送入军中的习俗,只是这些人虽然入了军,却甚少有随军杀敌者,许多人在军中打熬几年,本事练出来了,却只能充入羽林禁卫,入宫值卫宫城,他们大多一生无法真正经历杀阵,建功博业……” 东阳看着他,唇边勾起一抹轻笑,道:“如今长安城里出了一位李县侯,年纪与他们相当,却能血战沙场,与悍敌博命厮杀,亲手挣得这功名官爵,更被父皇接连三道封赏旨意彰显全城,如此风光无限的少年郎,做出了他们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他们怎会不倾心而交?” 李素恍然,道:“如此说来,我成了他们的偶像?这群祸害个个都是我的脑残粉了?” 说着李素黯然一叹,道:“……被这帮子货色崇拜,我为何没有丝毫的兴奋,反而想独怆然而涕下?” 东阳茫然眨眼,显然听不懂“偶像”,“脑残粉”之类的新词,只不过大概意思倒是懂了八分,没好气地横了他一眼。 李素咂咂嘴,笑得有些怪异:“好吧,这些人的热情我能够理解,但是……齐王殿下也对我如此热情,我可就实在想不通了……”(未完待续。)(.. ) 第四百九十八章 茶道歧路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 或许有,但绝不会出现在成人的世界里,孩童时期,小伙伴会冷不丁递过一块糖给你吃,不需要你帮他拎书包,不需要你为他写作业,目的很单纯,就是想给你吃,想和你分享这份单纯的甜味,回他一句“很甜啊”,他便已很满足。 可是,那是孩童的世界,那是一片没被污染的净土,孩童终究会长大,终究会被这个复杂的世界渲染成五颜六色,长大后的他再给你一块糖时,还会只是单纯求你一句“很甜啊”的赞叹吗? 成人的世界完全不一样了。 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忽然对你百倍热情,但凡情商及格了,都会忍不住在心里犯个嘀咕。 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他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利益?这里面会不会隐藏着什么大阴谋? 完全不同的想法,到底什么变了? 或许,什么都没变,变的只是眼中的世界。 李素不是孩童了,庸俗也好,市侩也好,眼里的世界终归不再童真,有人对他好的时候,他也不能免俗,总要怀疑一下对方的动机。 毕竟一个人缘很差劲,人憎狗嫌的人莫名其妙对自己好,而且恨不得当场摆出烧黄纸斩鸡头的架势,若说他完全没目的,李素两辈子就算白活了。 “齐王?”东阳脸色忽然有些凝重:“齐王李祐?他……回长安了?” “对,前日还一起饮宴。” 东阳烹茶的动作都停下了,搁下手中的茶勺,直起身肃然道:“你一定要离他远一点!他不是好人!” 李素眼皮跳了跳:“他把谁家孩子扔井里了?” “莫闹!你真要离他远一点!”东阳很严肃地道。 李素眨眼:“每个坏孩子都干过几件令人唏嘘的坏事,快告诉我,他干过什么坏事。” 东阳叹了口气。道:“他干过的坏事,可不止几件,用‘罄竹难书’来形容都不过分,他今年才十七岁,四年△∴ding△∴点△∴小△∴说,.↖.o◇s="arn:2p 0 2p 0">s_();前,他才十三岁时。便在王府虐杀了十多个宫女,‘虐杀’知道吗?用火活活烧死,用烙铁活活烫死,用绳子活活勒死……他是阴妃的儿子,自小跋扈张狂,他有一个舅舅,名叫阴弘智,因玄武门之变前夕检举建成太子阴谋有功,被父皇倚重。父皇登基后任阴弘智为吏部侍郎,此人阴冷毒辣,心胸狭隘,睚眦必报,齐王李祐与他来往甚多,受他蛊惑也甚多,自小便手段毒辣,不仅把王府里的下人当牲畜动辄虐杀。对外面的百姓也同样如此……” “……贞观九年,李祐出行泾州。刺史出迎慢了半个时辰,他竟下令仪仗将泾州主簿当场斩杀,此事震惊朝野,御史台十多位御史泣血上奏,最后父皇偏袒,也只罚了李祐闭门思过半年。至于后来李祐****妇孺,鱼肉百姓等等恶事,数不胜数,朝中每年关于李祐的参奏不下数十……” 东阳盯着李素,肃声道:“对这个人。你千万要小心提防,莫与他走得太近,此人的恶名长安尽知,连那些叔伯家的子弟都不敢与他相交太深,因为……他简直是长安城的毒瘤,谁都不敢沾惹的。” 李素恍然,终于明白前日那些纨绔子弟为何与李祐保持距离了,这个人已不仅仅是混帐,简直是恶魔,谁都不想跟他沾上关系,能够勉强与他同室饮宴已然算是涵养惊人了。 李素沉默半晌,展颜笑道:“我胆子这么小,自然更不敢沾惹,你放心。” 东阳瞪了他一眼,嗔道:“你胆子小?你胆子就差包天了。” “我胆子很小的,你看,我想摸你的手都酝酿半个时辰了,现在还不敢动手……”李素说着便忽然将她的纤手握住,东阳想抽回手,然而李素的力气太大,只好放弃,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都怪你,茶汤都两沸了!味道完全差了!”短暂的温馨过后,东阳忽然惊觉。 “没事,一沸跟两沸都一样,反正我喝不出差别……”李素无所谓地道,其实,最好是不喝,他对如今的所谓茶汤真的很没兴趣,味道太怪了。 “怎能一样呢?一沸和两沸不一样的。”对茶道,东阳非常讲究,眼里揉不得沙子的那种。 于是东阳回头命人换了茶汤,重新准备了一套作料,这一次二人都不说话了,安静地将烹茶的套路再走一遍。 茶汤一沸时,东阳用茶勺将暗黄色的汤舀进茶盏里,端起茶盏双手平举齐眉,递到李素面前。 李素看着面前这盏散发着一丝古怪味道的茶汤,面色不由发苦。 乱七八糟什么东西都往里面搁,喝一口下去实在很担心会不会中毒啊,话说,孙思邈道长离自己挺远的,中了毒恐怕他也赶不及抢救自己,一位明明可以震古烁今的大唐英杰被公主殿下活活毒死,墓志铭上该刻一个大写的“冤”字,还是一个大写的“傻”字? 东阳平举茶盏的皓腕已有些发酸,见李素五官纠结,神情犹豫,一副被赐自尽的样子,不由嗔道:“怕我害你呀?” “不怕。”李素干笑,接过茶盏,里面的茶汤晃晃悠悠,折映出粼粼波光。 迎着东阳期许的目光,李素暗叹口气,这年头医学太不发达了……应该发明洗胃的啊。 闭上眼,李素端起茶盏一饮而尽。 茶汤入腹,一股难以形容的味道渐渐在嘴里发散,带着一丝姜味,油脂味,微微的辣味,还有一丝苦味……果真是五味杂陈,据说有神经病把茶道跟儒道结合在一起,若真是如此,当年秦始皇坑儒应该********才是。 “好茶!”李素脱口赞道,不赞不行,这是惯例,不管多难喝都要叫声好的。不然接下来会再来一盏…… “真的吗?”东阳高兴极了。 “真的。”李素努力让自己表情变得很诚恳。 “再来一盏。”东阳动作飞快,刷的一下再次斟满。 李素:“…………” 嘴贱有时候是要付出惨重代价的! 凉亭内,久久的沉默。 “喝呀……”东阳眨眼,期许的目光令人无法拒绝。 可是……李素觉得自己的肚子有造反的迹象了。 “我觉得,喝茶的时候应该谈谈人生。”李素严肃地道,顺势搁下了茶盏。 “茶要趁热含在嘴里。慢慢的咽下去,品位各种不同味道的转换,才能体会到儒家的各种妙谛,别凉了。”东阳很专业地拒绝了李素的耍赖。 李素叹了口气,道:“好吧,我们来谈一个大话题,这个世上的所谓茶道,其实走进了歧路,我觉得应该改变它。” “歧路?” “对。歧路!”李素露出了傲娇的面容,道:“茶,不是这么喝滴。” *************************************************************************** 很困惑啊,大唐有名耀千古的诗赋,有精美巧致的瓷器,有滑若凝脂的丝绸,还有……寂寞如雪的天可汗? 可是,大唐的人偏偏不会喝茶。实在很不能理解,这种麻烦且土鳖的喝茶方式直到近百年后才被一个叫陆羽的先行者打破。 李素等不了一百年。他很怕东阳玩茶道玩上瘾了,隔三岔五把他抓过来当小白鼠试茶,百年难遇的少年英杰不能死在茶手里。 茶应该怎样喝才对? 大繁若简。 前世的李素喝茶很简单,一点五升的大钢杯,抓一把茶叶扔进去,开水一冲泡就喝。一天喝两大杯,从早到晚精神百倍,特别提神。 从东阳的道观回来,李素便对喝茶的事上了心。 其实,主要还是怀念前世的味道。在这个年代里,能找回的前世已不多了。 炒茶的工序很复杂,首先……要有茶叶。 如今的茶叶并没有大规模种植,绝大部分是野生的,因为品茶是上层圈子里极少数的需求,供给量很小,也没有专门的茶农种植,最紧迫的东西仍是能填饱肚子的粮食。 搜集新鲜茶叶很简单,太平村就有,现在的人也不讲究茶叶的品种,茶叶大抵都是一样的,李素一声令下,闲散的老兵们马上有了新任务,于是成群结队上山采茶,一天的功夫便收集了百来斤,李素估计这帮老兵已将太平村附近山上的野生茶树抄家灭族了。 新采摘下来的茶叶被铺散在李家大院里晒着,这个过程叫“摊青”,目的是用阳光除去新鲜茶叶里的水气和涩气。 接下来便是杀青,是的,“杀青”不仅是影视名词,最早是炒茶术语,这个过程需要把茶叶放在烧得滚烫的大锅里不停的翻覆,**,就像流氓半夜遇到了美女那样**,**…… 直到茶叶被**成中间宽,两头尖的形状,最后下锅翻炒,烘烤,让茶叶本身的香味散发出来,这个过程叫“提香”。 过程不复杂,但李素并不专业,有些记忆只是零碎的片段,试验了很多次也没成功。 李家的厨房里,厨娘被李素赶了出来,他独自一人钻进厨房里忙碌,一篮篮的茶叶拎进去,不满意或是失败了,再一篮篮的扔出来…… 奇怪的举动惊动了老爹和许明珠,薛管家的禀报后,李道正和许明珠急忙来到厨房门外,恰好看见厨房里面飞出一片实验失败的茶叶,漫天花雨般洒了一地。 “咋了么?”李道正皱眉,神情有些担忧。 许明珠更急,当着李道正的面却无法表露,怕被责怪不端庄,只能暗暗咬牙焦虑。 “夫君……夫君为国事忧虑过甚,拿几片茶树叶子撒气也不要紧的,阿翁莫急。”(未完待续。)(.. ) 第四百九十九章 过犹不及 炒茶……勉强也算国事吧? 毕竟为了大唐人民从此以后能喝到省心省事而且味道不那么古怪的茶,而李家顺便从中牟点私利,既有伟大情操又生财有道,家国天下全没耽误。 如此说来,李素确实在为国事忧虑,因为……他不记得该怎么炒了。 炒茶的手续不算复杂,但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少,其实在前世的农村,很多农民家庭都会自己炒茶,因为很简单,无非是摊青,杀青,提香这几样工序,李素也曾有幸去当地农民家做客,人家端出来待客的茶都是自家炒出来的,各地风俗民情不同,有的待客喜欢在茶水里放点炒熟的芝麻,有的喜欢放点山椒子,可是里面的茶叶却是货真价实的自产。 可惜的是,李素对这门技术只是半桶子水晃荡,前世的记忆里,关于炒茶这方面实在是太零碎了,拼凑很久也没能连贯起来,于是,炒废掉的茶叶一篮接一篮,李素顿时充满了挫败感。 厨房里不断飘出茶香,那是新鲜茶叶被火烘烤后散发出来的香味,只是香味有浓有淡,若有懂行的人自然能看得出,这是烘烤的火候出了问题,有时太轻,有时太重,没把握住火候,炒茶自然失败。 大方向没错,偏偏李素没法将它们具体化,每一步的火候也没掌握好,于是炒废掉的茶叶一篮接一篮,幸好都是山上采摘的无主之物,扔多少都不心疼。 厨房里面折腾了两个多时辰,从午时一直到黄昏,李道正蹲坐在厨房院外叹气,他发现儿子今日有些魔怔了,犹豫要不要去请孙道长来家里给儿子看看。而许明珠则站在院子里,呆呆看着洒满一地的废茶叶出神。 薛管家轻手轻脚走来,在李道正面前恭敬地问了一句要不要开饭,今日李素把厨房占了,李家的晚膳都是厨娘委委屈屈在前院搭灶做的。 李道正挥了挥手,起身便去了前院。走两步又停下,吩咐道:“莫打扰他,等他折腾到肚子饿了自然出来了,饭菜热好留一份。” 薛管家应了,转身再4ding4点4小4说,.2▲3.o∞s="arn:2p 0 2p 0">s_();请许明珠,许明珠洁白的贝齿咬着下唇,朝薛管家摇摇头,然后轻抬莲步朝厨房走去。 厨房已点上了灯,灶里的火烧得很旺。通红的火舌不时****吞吐,照映出李素那张红红的面无表情的俊脸。 许明珠犹豫了一下,道:“夫君……” 李素回头一怔,然后笑道:“夫人来了,里面又脏又暗,夫人快出去吧。” 许明珠摇摇头,道:“夫君这么爱干净的人都不嫌脏,妾身怕什么。” 顿了顿。许明珠看着李素用一只大铲子不停翻炒着茶叶,不由好奇道:“夫君这是……试烹新菜?” “新菜?”李素一愣。接着笑道:“不是菜,是茶,你没看出来这是茶叶吗?” 许明珠眨眼:“妾身也奇怪,以为夫君想把茶叶当野菜了呢,夫君的心思确实活泛,这茶叶下锅炒一番后果然很香。或许……当菜吃也不错呢。” 李素大笑:“或许千百年后有人会把它当菜吃,但是如今,茶就是茶,泡水喝的。” 许明珠眨巴着清澈的大眼睛,指着茶叶道:“这些被炒过的茶叶。还能泡在水里喝?夫君可莫诳妾身没见识,妾身没出嫁前其实也学过一点点茶道的,茶叶哪里能炒呢?就算要喝,也应该配上许多调料,一沸而烹煮方为茶汤,这炒过的茶叶……” 李素手上的动作一顿,转过身看着她,道:“世上永远没有‘不能’‘不应该’这些字眼,‘不能’和‘不应该’是前人给后人设下的框条,你不打破它,便永远只能活在这些框条桎梏之中,所思所想,所食所用,皆是前人的东西,只能活在前人的阴影之下,一生过后,我们也成为了前人,这样的一生,没有意义。” 许明珠眨着眼,对李素的这番话似懂非懂,只是下意识的点头赞同,然后指着茶叶道:“所以,夫君要创出一种新的喝茶方法?” “对,如今所谓的茶道是高雅名士或权贵名门才有资格享用,还非常牵强的跟儒家意境扯上关系,寻常百姓却与它无缘,世间万物理当由世间万灵所用,所以我要自创一种简单的喝茶方法。” “炒茶……能喝?” “能。”李素笑了笑,很快又苦下脸,叹道:“只是这个火候一直没能把握,怕是要多琢磨些日子。” 许明珠迟疑片刻,道:“夫君,炒茶应该和烹菜的道理相近吧?妾身见灶里的火烧得如此旺盛,可妾身听说‘过犹不及’的道理,夫君要不要试试……呃,把火弄小一点,慢火慢炒,不急不躁?” “呃……”李素顿时惊觉,接着脸上有点火辣辣。 丢人啊,没脸啊,这么简单的道理居然要一个古代女人提醒才明白,依稀间李素似乎看到自己被无数后人绑在一根大柱子上不着寸缕,柱子上方刻着一个大写的“耻”字…… “夫人提醒得甚是,或许我太急于求成了,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却也须知过犹不及的道理……”李素搂过许明珠的纤腰,使劲在她俏脸上吧唧一口,大笑道:“此茶若成,全托夫人功劳,日后便叫它‘明珠茶’,使它流传千古。” 许明珠又喜又羞,嗔怪地横了他一眼,抿唇垂首轻笑起来,明亮美眸里闪动着喜悦的光芒。 “明珠茶……”许明珠喃喃念了几遍,神情愈发欣喜。 “对,明珠茶,夫人,此茶定能流传千古,夫人也能在青史上留名了。” 许明珠笑道:“妾身妇道人家,留不留名有甚干系,明明是夫君花费的心思,可不能让妾身抢了功劳,夫君有心便好,茶名却不可以妾身名之。” *************************************************************************** ps:还有一更。。。可能很晚。。。(未完待续。)(.. ) 第五百章 市井情怀 “不,就叫明珠茶!”李素的态度很坚决,其实对他来说,茶取什么名字无所谓,重要的是,炒茶的面世或许会改变许多生活里的东西,比如他自己,可以整天端个大瓷杯躺在院子里,一边晒太阳一边抽冷子灌口茶,也不必学权贵们喝茶那样正襟危坐惺惺作态,茶就是茶,是给人喝的,提精神的东西,强行赋予它任何的礼仪和文化都是矫情。 将灶里的旺火撤掉一半,火势渐渐变小,李素将大铁锅里的茶叶捞出来扔掉,重新倒了一篮进去,一边翻炒一边**。 有了许明珠的提醒,这次翻炒出来的茶叶明显好了许多,直到最后烘烤出熟悉的焦黑色,出锅后带着悠悠的清香,不浓不淡,恰到好处,李素闭上眼深深闻了一阵,心情有些激动。 果真是熟悉的味道,能在这个世界上找到前世的痕迹,实在很不容易了,闻着闻着,心里便泛起一阵乡愁…… “夫君,……成了么?”许明珠看着李素沉默的样子,不悲不喜地闭着眼,不由小心地问道。 “成了……”李素睁开眼,神情悲喜交加:“夫人,我以后……有茶喝了。” 许明珠不解地眨着眼,她很不明白,喝茶而已,为何夫君如此激动? “情怀懂吗?情怀!” ………… 情怀不是请客吃饭,情怀是捧着大瓷杯子蹲在人来人往的大路边,以一种市井小民迷一样豁然的笑容,笑看世人的营营碌碌。 “夫人明日叫下人去长安城跑一趟,找家窑口定制一批新瓷。” 许明珠点头,认真记下:“夫君需要怎样的新瓷?” “呃,需要一种很大很大的瓷杯。它的口有那……么大。”李素比划了一下,又划出一个弧度:“还要配一个盖子,杯子边要一个把手,记得嘱咐窑口一定要烧得精细,敢偷工减料明我就带人砸了他的窑。” 许明珠自动忽略了他的威胁,道:“上面需要刻花吗?” 李素想了想。摇头道:“不刻≯∮ding≯∮点≯∮小≯∮说,.2→3.o★s="arn:2p 0 2p 0">s_();花了,刻几个字吧,红色的草书,‘为人民服务’,嗯,就这样。” ………… 茶叶炒好了,最后还需要摊晒,两天后,李素将茶叶收拢起来。满满装了一篮,抓一把均匀地摊在手心里,深深闻着浓浓的掺杂着几许烟火味的茶香,满意地点点头。 又过了几天,许明珠定制的一批特大号瓷杯也运到李家,李素迫不及待迎了出来,拎出一个瓷杯里里外外清洗干净,烧上一壶沸水。抓起一大把茶叶扔进杯中,沸水冲入杯里泛起一圈细细的白色泡沫。一阵淡淡的清香顿时满室萦绕。 李素吹拂着茶水,小心地浅啜了一口,滚烫的茶水入腹,微微的苦涩过后满口留香。 “这才是情怀啊……”李素满足地叹了口气。 许明珠好奇地看着古古怪怪的夫君,一时捺不住好奇心,也凑上前小心地啜了一口。然后……俏丽的小脸顿时皱成了一团。 “夫君,苦的……”许明珠吐着小香舌愁眉苦脸道。 “喝的就是这味儿,懂啥。”李素瞥了她一眼。 许明珠咂咂嘴,迟疑地道:“苦过以后……确实口齿留香,这东西还是有点意思……” “是吗?”李素如同找到了知己。马上直起身子,期许地看着她:“来,再试一口,慢慢的,你会体会到里面更多的味道。” “呃……”许明珠看看天色:“哎呀,快晌午了,咱家地里今日收镰呢,妾身催催薛管家赶紧将秋粮入库,晚了怕潮。” 说完许明珠果断地离开,那一杯所谓“口齿留香”的茶她再没看过一眼。 “女人每天要多补水,夫人回来我再给你泡一杯,不喝完不准睡觉!”李素双手喇叭状朝她背影喊道。 端庄的诰命夫人脚步顿显踉跄。 *************************************************************************** 中秋已过了半月,不知不觉已是深秋,天地间笼罩着浓浓的萧瑟之意。 月初的一个下午,太阳懒洋洋地爬在半空里,发出微弱的暖意,秋风带着轻轻的啸声,卷起院子里的落叶,叶子在秋风里无力地打着旋,被带到不知名的远方。 李素这几日去了一趟尚书省,将旨意和调动文书递到了房玄龄的案头,房玄龄很客气地接待了他,以长辈的姿态话里话外充分赞扬了这位少年英杰为大唐社稷做出的贡献,并且无比期许地希望李素为大唐再立新功,顺便咬牙切齿骂几句自家老二房遗爱是个怕老婆的怂货,希望子正贤侄没事多来房家走动,与我家那不争气的房老二多来往,好好教诲一下他,至少被公主老婆殴打时能够堂堂正正站着挨打,而不是跪着,丢尽了房家的脸面…… 这话不好接,千古名相房玄龄说这话时怕是忘了自己被老婆殴打时是怎生的怂样了,基因遗传这个东西很强大,不是交个不怂的朋友就能改变的。 最后房玄龄非常体贴地告诉李素,不必急着来尚书省入职,若是觉得不适应,不妨在家里歇息几日再来尚书省应差。 李素笑着点头答应了。 房玄龄说的或许是客气话,但李素绝不会跟他客气的。 所以李素回到家后果然开始歇息,这一歇息便是十来天,期间再没去尚书省露过面。 房玄龄以往与李素的交道并不多,显然,这位青史留名的名相深深低估了李素的无耻程度,大唐英杰当仁不让地把别人的客气当成了福气,二话不说给自己放了个长假。 不适应嘛,当然要多休息几天调适一下心理,不会休息的人怎能干好革命工作呢?毕竟将来要在尚书省跑腿的…… ………… ………… 这天下午,李家来了一位客人。 准确的说,这位不是客人,而是门客,齐王府的门客。 拜访依足了礼数,先递帖,随帖还送上一份冗长的礼单,李素接过礼单,从上至下仔细看了一遍,越看脸色越凝重。 礼送得很贵重,从红珊瑚到鸽蛋大小的东海珍珠,从毫州丝绢到东汉古玉,出手阔绰得一塌糊涂。 “今过啥节?”李素抬头冷不丁朝许明珠问道。 许明珠满头雾水想了想,摇头道:“啥节都不过呀,中秋早已过了,寒食和元旦还早,前后都没挨着。” 李素垂头看着礼单,曲指弹了弹,苦笑道:“不年不节的,送这么重的礼,而且还是王爷屈尊给县侯送礼,这位王爷难道已经反省过自己人缘太差,所以不惜一掷千金到处交朋友么?”(未完待续。)(.. ) 第五百零一章 意图不明 所谓“礼下于人,必有所求”,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所谓“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千百年来,老祖宗们总结出来的一句句俗语留给后人,这些话都是血淋淋的教训积累起来的,充分表达了对于没事乱送礼的人的一种深深的戒备心。 李素现在的戒备心也很深。 虽然自己很英俊,自己很有魅力,自己很爱钱,自己恨不得给自己安上一个“从长白山到海南岛连绵八千里江山上下五千年老少皆宜男女通杀古今第一美男子”的尊号,但是……看到齐王的礼单那一刹,李素仍感到了深深的戒意。 从程处默口中,东阳口中,还有前世依稀记得的史书中,李素大致了解了齐王的为人,以齐王的为人品性,才只见过一面便恨不得与他拜把子结为异姓兄弟,并且很快派门客上门给他送了一份重礼,若李素真以为是因为自己的人格魅力所致,那他根本活不到成年授冠的那一天。 “这份礼怎么样?”李素笑着朝许明珠扬了扬手中的礼单。 许明珠接过礼单看了一眼,顿时有些吃惊。 自从嫁到李家以来,平日里逢年过节,李家收到的礼品不少,回的礼也多,无论送礼还是回礼,她都没见过如此阔绰的手笔,可以,这份礼单上的东西如果换算成钱或银饼的话,这个数字大概可以维持李家这个新兴权贵府邸十年左右的日常开销,简单的,这份礼对李家这样的高门大户来都算是发财了。 “如此贵重的礼,夫君,你和齐王殿下交情很深么?”许明珠不愧是商贾出身的女子,马上想到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李素笑道:“只见过一面。你深不深?” 许明珠黛眉深深蹙起,沉默片刻,叹道:“还是夫君拿主意吧,妾身没法什么了。” 李素的手指无意识地敲了敲桌面,陷入沉思之中。 许明珠静静地看着他,聪慧如她。此时也知道这份礼单的背后没那么简单,但是她也相信夫君会+↑+↑+↑+↑,拿出一个妥善的处置办法。 “这份重礼,咱们李家得收下。”李素沉吟许久后,终于下了决定。 不能不收,中国从古至今都是一个讲究人情和脸面的社会,每个人都好面子,地位越高,越怕丢面子,被人拒绝礼物是件非常伤面子打脸的事。哪怕是好意和谦逊也不行,处在齐王和李素这个阶层圈子里,被拒绝往往便意味着结仇了。 实话,李素不想得罪齐王这种静如变态,动如疯狗的人,不得不,这是个狠角色,不到万不得已。李素不想与这种人交恶,因为得罪这种人会给自己带来许多麻烦和伤害。处事圆滑一,维持目前平淡而浅薄的交情,彼此见面仅限于友好地头打个招呼,这是李素最希望看到的关系,不能太浅,浅了难免生怨。更不能太深,深了会把自己带进不可掌控的漩涡里。 许明珠对李素的决定从来都是无条件赞成,只是这一次,许明珠也难免心尖儿一颤。 “夫君……果真决定收下了?” “嗯,收下了。必须得收。”李素头,语气很坚定。 许明珠暗叹口气:“好,妾身便吩咐薛管家收下。” “慢着,别忙着收礼,你顺便叫家里的帐房先生入库房核查一下,给今日这些礼物都估个数,看看折成银钱大致值几何。”李素缓缓地道。 许明珠眨着眼:“然后呢?” “然后……明日派薛管家亲自进长安城一趟,去齐王府,回送一份更重的礼,记住,回礼不可超过太多,其价值比今日的礼多一便足够,多了,也得罪人。” 许明珠眼睛一亮,笑道:“夫君果真聪明呢,这一来,既没得罪人,礼数也周全,咱家的麻烦也解决了……” 李素苦笑摇头:“麻烦解决?呵呵,你想得太简单了,夫人,咱家的麻烦才刚开始呢,若齐王真对我有所图,你以为他送了一次礼便就此罢手吗?” 顿了顿,李素肃然道:“告诉薛管家,明日回礼时,礼数一定要周到,话要漂亮,就你送的礼我李家已还清了,以后别来烦我,不然别怪我翻脸,想占我的便宜先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模样,如果觉得不自卑你再来占……” 许明珠倒吸一口凉气,惊恐地睁大了眼睛。 “……好啦好啦,逗你玩的,放松一下心情。”李素笑着把她拥入怀里。 “夫君,你吓死妾身了!”许明珠在他怀里忿忿地捶了他一记。 “正经的,叫薛管家礼数做周到,就齐王殿下的重礼李家承意万分,只是古人云无功不受禄,李素未对齐王殿下立过寸功,贸然受礼心里委实不安……嗯,反正就这意思,薛管家是个老人精,相信他知道怎样把这事办圆满的。” “嗯,妾身这就吩咐下去。”许明珠犹豫了一下,道:“齐王府的门客还在咱家门外等回话,夫君要不要见见他?” 李素想了一下,摇头道:“人我就不见了,一个门客还没资格让我亲自去见,王府的门客也一样,莫教别人看轻了李家,显得李家很廉价似的,吩咐薛管家好生相待,给足他面子,走时送他一恩惠便是。” ********************************************************************* 第二天清晨,薛管家领着十来名老兵,满载两大车贵重的礼品进了长安城。 等到薛管家回来时,已是落日时分,回到家后薛管家连饭都来不及吃,先去了内院禀报。 齐王府很客气,照例。齐王也没有露面,仍是昨日来送礼的那个门客接待的薛管家,很痛快地收下了回礼,并招待薛管家好吃好喝,随后将薛管家客客气气送出门,从头到尾都是闲聊。没过半句正题,更没透露齐王的任何用意,仿佛亲戚串门似的平常,你好我也好,大家一团和气,薛管家也是老人精,也不忙着打听齐王的想法,不动声色陪着门客聊了大半天,最后吃饱喝足。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拍拍屁股告辞了。 李素听完薛管家的禀报后不喜反忧,长叹了一口气。 这件事啊,没完了。 “侯爷,老汉办事没办好,进了齐王府家的门房后,左思右想,觉得实在不该先开口打听齐王的意图。老汉这一开口,难免会传到齐王耳中。那时便显得咱李家先坐不住了,弱了咱侯府的势头,反倒落了下乘,于是一直忍着没问,还请侯爷责罚。”薛管家 李素笑道:“薛叔没做错,事也办得好。今日情势确实不该打听,一开口咱们就被动了,回头去帐房支三贯钱,算府上赏的。” 薛管家顿时眉开眼笑,急忙道谢。 接着薛管家似乎为了对得起这三贯赏钱。又道:“侯爷,老汉今日倒也不是完全没收获,今日一整天坐在齐王府的门房里,却见王府人来人往,登门者并非寻常权贵人家,反倒都是生得满脸横肉,穿着短打的粗鄙汉子,似是游侠儿一般的人物,老汉当时好奇问了一句,那门客笑言这些都是王府禁卫,完朝后面的厮使了个眼色,厮便出去了,然后,那些粗鄙汉子便再也没有从门前出入过,老汉觉得……这里面似乎有蹊跷呀。” 李素眼皮一跳,情不自禁坐直了身子:“齐王府竟有游侠儿出入?” “是,是王府禁卫,但老汉这双招子看人也看了大半辈子,权贵人家的禁卫和游侠儿还是分得清楚的,两三个时辰里,进进出出大约十来个,有的单独,有的结伴。” 李素眉头深深拧了起来,喃喃道:“齐王招揽游侠儿……他想做什么?” 造反?不大可能,齐王如今没有这个实力,而且这里是大唐的都城长安,禁卫森严如铜墙铁壁,齐王若想靠这人马把他老爹的玄门武事件重新复制一遍,只怕死得不是一般二般的惨。 想不出原因,但李素越发觉得齐王是个危险人物了,心中打定主意,绝不能与他有半沾染,否则大祸不远。 “今日在齐王府所见所闻,薛叔还是忘了吧。”李素盯着薛管家的脸缓缓道。 薛管家无比伶俐地躬了躬身,笑道:“老汉年纪大了,记性向来很不好的,今日老汉干了什么,见了什么,听到了什么,现在一丝一毫都记不起来了。” 李素赞赏地头,很识趣的老头,一把年纪没白活。 ***************************************************************** 接下来的几天,齐王没有任何动作,李素也不急,他知道,该来总会来,早晚而已。 从来到这个世界到如今,李素自创了不少好东西,基本都被世人认同追捧,烈酒,香水,震天雷等等。 尴尬的是,这次发明的炒茶,似乎遭遇到了冷落,从许明珠到老爹李道正,对炒茶的态度都是统一的嫌弃,许明珠照顾夫君的面子,偶尔还能悲壮自尽般仰脖子喝一口,再两句昧良心的夸赞话,老爹李道正的反应就比较真诚一,第一次试喝时便“啊……呸!”,从此以后再也没正眼看过它。 李素的心情有失落,明明是个好东西呀,为何不被世人接受? 于是李素拎着新炒出来的茶叶,拜访好邻居东阳道姑。 天气已有些凉意,凉亭内早早被下人生了一炉炭火,二人坐在亭内一边吹着秋风,一边烤着炭火,倒有几分论英雄的味道。 新烧制的大瓷杯子,上面刻着血红的“为人民服务”几个大草书,几乎与前世某位伟人的笔迹仿佛,充分满足了李素个人的恶趣味。 东阳好奇地盯着大杯子,似乎被它新颖的式样所吸引,双手捧起来,试图把自己的脑袋伸进去量量杯口直径。 抓把茶叶扔进杯子里,沸水直接冲泡进去,一股氤氲袅绕的雾气升腾翻滚而上。 “好了,凉一会儿就能喝了。” 东阳吃惊地指了指杯子道:“就这样?” “不然你想咋样?” “调料呢?器具呢?蕴含的儒家精气呢?” “知道何谓‘大繁若简’吗?”李素傲娇地俯视她,顺便抚摸她的头:“年轻人,你们现在所谓的茶道弱爆了,重于形却未得儒家之神韵,真正的儒道精气是什么?知道何谓‘知行合一’吗?跟道家的‘道法自然’一个道理,殊途同归,知行合一也是儒家的最高境界,喝茶搞那么多器具,又是手法,又是调料,终归都是牵强附会之举,曲高和寡,远离了百姓人间,再高深的学问和道法都落了下乘,能入世的学问,能入世的道法才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嗯嗯……” 东阳两眼一亮,忽然直起腰,身子微微前倾,急切地道:“你刚才……‘知行合一’,是为何意?” 李素眨眨眼:“我了‘知行合一’这几个字么?没有!你幻听了,来,茶快凉了,试一试。” “你明明过……” “喝茶呢,那些废话干啥,管我了什么,赶紧喝一口。”李素很蛮横地打断了她。 东阳只好将香唇凑近硕大的杯口,轻轻啜了一口,还未吞进去,便见她两眼徒然睁大,露出非常痛苦的表情,仿佛整个味蕾都麻木了似的,正待张嘴吐出来,李素一旁冷冷地道:“你若敢吐出来,信不信我把这一整杯都给你灌进去?” 东阳鼓着嘴,委屈地瞪了他一眼,悲壮地一仰脖子,不甘不愿地将茶水吞入腹。 李素暗叹口气,连感想都懒得问了,从她的表情里已能看出一切。 凉亭内顿时有些尴尬,东阳喃喃沉吟,似在组织措辞,许久后,才吭哧地道:“这个……炒茶,其实,呃,其实还是颇具别样风味的,而且,嗯,而且……你刚才的大繁若简也很有意思,你弄出来的都是好东西,将来肯定又会名扬长安……” “好喝吗?”李素很直白地问道。 东阳犹豫迟疑片刻,终于冒着被道君怪罪的风险,昧着良心头:“……好喝。” “那你把这一整杯全喝了,快,我看着你喝。”李素期盼地盯着她。 东阳望天,显然准备拿天色编借口,然而从到大终究很少谎,半晌都没编出一个得过去的好借口。 “天色不早了,该做晚课了,对吧?”李素很好心地帮她编出了瞎话儿。 东阳如释重负地头,目露感激之色:“对。”(未完待续。) 第五百零二章 掖庭秘辛 再怎么打破传统,喝茶这种事总无法避免跟文化掺和在一起。 任何事情只要跟“文化”俩字挨上边,简单的东西就变复杂了,端杯一仰脖子的事非要搞出许多眼花缭乱的花样,以证明文化这个东西的存在。 于是李素化繁为简的炒茶没了市场,因为没文化,哪怕着大唐才子的名头也推销不出去。 “不喝别喝,别糟践了好东西。”李素夺过东阳的大瓷杯,仰头灌了一大口,一股浓浓的苦味顿时在嘴里蔓延开来,苦得他打了个激灵。 东阳看着他的目光充满了心疼,仿佛眼睁睁看他灌了一口尿似的,最无奈的是那种想拦又拦不住的心情…… “其实也挺好喝的,味道虽然古怪了些,喝久了怕是也会习惯,你留茶叶给我,我在家慢慢品。”东阳人美心也好,总归不想让李素下不来台,非常照顾他的自尊心。 “行,留给你。”李素也懒得改变大唐名士权贵阶层的自虐心理了,明明烹茶那么难喝,还好意思炒茶的味道古怪…… “不喝茶的事了……”李素不动声色地把大瓷杯推远了一些,今日冲泡的茶,貌似茶叶确实放多了,苦得连他都张不开嘴了。 手指有节奏地轻轻敲击着石桌,李素沉吟半晌,道:“个正事,你好好听着,能不能办你先想想。” “什么正事?”东阳好奇地眨眼。 “如今以你的身份,还能进太极宫么?” 东阳嗔道:“跟我在一起时又是摸手又是搂腰,把出家人亵渎得够够的,道君看到了非降下九天神雷劈死你,现在倒想起我的身份了。” “道君爷爷年纪大了,眼神不大好。以前经常劈错人……”李素笑道。 “别编排道君,当心报应!”东阳瞪了他一眼,接着道:“如今我虽已出家,但我终归还是李家的女儿,是出家人,无论百姓还是太极宫的宦官宫女。还是拿我当公主看,连父皇也好像把我出家人的身份忘了,每月殿中省给皇子皇⌒↑⌒↑⌒↑⌒↑,女派发月例,都没忘了我这份,而且我这份似乎比别的皇子皇女更多一些,每次外地有好物事上贡,父皇觉得还可以的,通常也会赏赐到我的道观里来,至于出入太极宫……那就更简单了。只是我不愿去而已。” 李素叹了口气,他大致明白李世民的心情,当初因为他和东阳的事,父女关系一度降至冰,亲生女儿心灰意冷,出家为道,纵然帝王无情,终归是自己的血脉。后来那几年,李世民渐渐生了悔意。对李素和东阳之间的藕断丝连他睁只眼闭只眼便是明证,他还是舍不得女儿孤老一生,尽量在弥补当初的过错。 “好端端的,为何问我能不能进太极宫?”东阳狐疑地盯着他:“你又想使什么坏?” “我哪敢在太极宫使坏,长几个脑袋都不够砍的……”李素笑着眨眼:“既然能进太极宫,进掖庭也没问题吧?” “掖庭?”东阳噗嗤笑了:“尽胡话。掖庭谁愿去?那是犯了事或是被贬的妃子和宦官宫女去的地方,罚做浆洗打扫之类的苦活,我虽出家为道,好歹也是公主,哪里能去那种地方……” 顿了顿。东阳露出一丝畏惧之色,低声道:“掖庭是真正的冷宫,里面水深得很,当年我娘住的宫殿离掖庭仅一墙之隔,听那里隔三岔五总有人莫名其妙毙了命,宫里又没有官府,报上殿中省,殿中省管事的宦官哼哼哈哈几句,也不下来查,把人裹在草席里往宫外一扔了事……” “活在掖庭里的人,是活着,其实生不如死,那是一个混乱残酷的地方,谁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莫名其妙得罪人,更不知道得罪人以后半夜里会不会被一杯水毒死,或是被捅了刀。” 东阳幽幽叹气,不知想起什么沉痛的往事,垂头默默神伤,过了许久才平复了情绪,抬头盯着他道:“你为何突然问起掖庭?” 李素苦笑道:“本来想请你帮忙去掖庭跑几趟的,但看样子你对那个地方甚是不喜,我倒不好开口求你了……” “掖庭与你有何干?你要我去掖庭帮你做什么?” 李素沉默片刻,低声道:“我想在掖庭里找个人,这个人……很重要。” “谁?” “记得上次你过一个姓武的女子吗?当时你把她当成趣事给我听,但我却留了神,这位女子……我想结交她。” “结交……”东阳神情古怪地看着他:“你对一个女子‘结交’?古往今来也没这法呀。” “没错,就是结交,上次听你这个姓武的女子如何驯马,一曰铁鞭,二曰铁楇,三曰匕首,鞭之不服则击,击之不驯则杀,此女……是个人物。”李素悠悠地道,话里半真半假,总之,为何突然关注武妹妹,他也没法自圆其,只好牵强解释几句。毕竟除了他,谁都不知道这位正在掖庭受苦受难,人生陷入低谷的女子,将来会有怎样贵不可言的前途。 东阳嗤笑:“一个被打入掖庭的女子,在宫里怕是一生难以出头了,难道你觉得她还有一飞冲天的那一日?” 李素眨眼:“不定她将来真的嗨到飞起呢……多认识个人总是没错的吧。” 东阳叹气:“听那姓武的女子被打入掖庭已大半年,这么久了,活没活着都不准呢,掖庭可是个吃人的地方呀。” “我相信她还活着,世上有那么多的怪大怪等着她去刷呢,死了可就太可惜了……” 东阳想了想,道:“掖庭我能去,但不方便去,毕竟我的身份太多人知道,我若去掖庭找一个被贬罚的宫女,动静未免太大了,很容易给她招来杀身之祸,不过我可以让贴身宫女绿柳去,她自便进宫服侍我,宫里的人面她都熟,你想托话还是带东西,让绿柳去最合适。” 李素笑道:“那就太好了,回头让绿柳来家里找我,我托东西让她带进宫里。” 东阳叹气:“我总觉得你又在使坏……或者,你看上那个姓武的宫女了?” 李素急忙摇头:“那位姓武的女子我可没福分消受,跟她发生什么会折寿的。” 东阳捶了他一记,嗔道:“又胡八道,跟出家人发生什么才会折寿,这些日子你总撩拨我,你你都折了多少年寿了?” 李素反手握住她的手,不老实地朝她的胸前探去,笑道:“我不想活了,来,让我劫个色……” ******************************************************************* 三天后,李家来了一位客人。 一个意料之外又算是意料之中的客人。 客人姓阴,名弘智。姓氏有怪,但出身名门望族,祖父是前隋名将阴寿生,父亲是前隋名臣阴世师,当然,这些前朝的出身都是浮云,也没见哪个缺心眼的着前朝的显赫出身满世界晃荡,只不过他还有两个身份却不容忽视,他是李世民的舅子,如今的吏部侍郎,齐王李祐的舅父。 最后一个身份令李素的心一沉。 该来总会来,除了父母,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前几日齐王又是折节结交,又是送重礼,当时李素以为齐王和太子一样被掰弯了,对自己这么好是因为垂涎自己的美色,现在看来,李素对自己的魅力似乎太过自信了…… 阴弘智登门的礼仪无可挑剔,先递名帖,再送礼单,管家进内院通禀时,他便在门外廊下静静地等着,脸上永远带着温和有礼的笑容。 李素接到名帖后长叹口气,然后整了整衣冠亲自出迎。 按一个吏部侍郎还不至于让李素如此隆重迎接,只不过这家伙背后站着齐王,齐王这人怎么呢,有时候是人,有时候不是人,性格充满了玄幻色彩,所谓穿新鞋不踩臭****,对阴弘智还是礼貌一比较好。 二人相见,互相行礼,李素热情地将阴弘智引入前堂,各自坐下。 李素吩咐设宴,其实此时才上午时分,上不挨天,下不挨地的时辰,不过大唐的风俗就是这样,可能主人总是担心登门的客人离饿死只有一口气了,所以不管什么时辰,只要客人登门,通常都是设宴招待。 趁着府里下人准备宴席的空档,宾主各自落座,开始没营养没意义浪费时间蹉跎光阴的寒暄废话。 一边着今天天气哈哈哈之类的废话,李素抽空不经意似的打量着阴弘智。 阴弘智大约四十多岁年纪,肤色有黑,脸型跟牛进达有相似,都长着一副方方正正的板砖脸,夜里不灯的话,迎面撞上还以为被人偷袭了。 看起来很正派,相比牛进达不苟言笑的表情,阴弘智倒是永远带着笑容,笑容和温和,话时眼睛总是不卑不亢地直视对方,很容易让人发现眼中的真诚之意,或许这也是他能官至吏部侍郎的原因吧,天生自带正义凛然属性的家伙总不会混得太差的,比如许敬宗那样的…… 混迹大唐日久,李素也深知不可貌相的道理,所以尽管阴弘智的长相非常的正派,李素仍然保持着高度的戒备心。 *********************************************************************** ps:还有一更。。。终于结束学习,昨天回到家感觉很没精神,一千四百多公里飞过来,翅膀很累。。。(未完待续。) 第五百零三章 谜团顿解 不速之客也是客,客人按规矩按礼仪登门,主人也要按规矩按礼仪接待。 所以李素也很客气,从门口迎进阴弘智,一直到前堂坐下,李素只觉得脸上的肌肉都笑得有些僵硬了,很担心当着客人的面忽然面瘫抽搐,是不是不太礼貌…… 没办法,这家伙背后站着的人太恶劣了,名声比茅坑里垫脚的石头还臭,跟这种人来往,不得不打起十二万分的小心。 冗长的废话过程结束,府里下人也将酒菜准备好了,李素笑着举杯敬酒,阴弘智急忙回敬,二人互视,大家都笑得很真诚,仿佛突然在自己的人生中发现了一位可以共奏高山流水的知己一般,各自开怀不已。 “早闻李县侯少年成名,为社稷立功无数,极得圣眷,如今更听说陛下将李县侯调入尚书省任都事,可参知政事,看来陛下对县侯寄予厚望,若干年后李县侯拜相封王亦是情理中事了。” 李素打着哈哈,谦虚了几句,目光充满期待地看着阴弘智,真心希望这家伙能赶紧步入正题,没营养的废话说几句就差不多了,不能没完没了,大家都挺忙的。 在李素期待的目光注视下,阴弘智捋须笑了几声,然后缓缓地道:“……中秋过后,天气渐渐转凉了,眼看冬天要来了,据说李淳风道长掐算过,说是今年入冬早,下雪也早,明年我大唐又是一个丰收年,实在是可喜可贺……” 李素垂头盯着手里的酒杯:“…………” 要不……把这废话连篇的家伙赶出去算了?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杀,如此说来,自己已被这家伙捅了好几刀了…… 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李素打起精神仍笑得开怀,耐住性子陪阴弘智继续废话。 阴弘智官至吏部侍郎。察颜观色的能力还是很不错的,情商智商都很感人,不然也不会坐到这个位置上,发现李素的笑容已有点勉强,阴弘智敬了一杯酒后,终于说到了正题。 “听说李县侯心思敏锐。聪慧无双,放眼大唐无人可及,历数李县侯独创的东西,从活字印刷到烈酒,还有香水和震天雷,李县侯之大才,实在令阴某感佩五地。” 李素顿时坐直了身子,他有预感,这句话里终于有干货了。 见李素洗耳恭听等待下文的模样。阴弘智捋须笑道:“众所周知,齐王殿下贞观十年被陛下封爵,封地在齐州,并被陛下任为齐州都督,掌领齐州,莱州,青州,密州等诸州兵事。虽说如今齐王年幼,都督之权暂由他人代掌。齐王殿下在长安遥领,不过齐王心系齐州百姓,常思造福一方以报父恩,君恩……” 李素眼睛眨得飞快,一时不知该露出怎样的表情来应付这句鬼话。 贞观十年,李祐爵封齐王。遥领齐州兵事,按朝制,皇子成年后必须要离开长安去封地长居的,可是大唐的礼制被李世民折腾得乌烟瘴气,都城长安向来是最繁华最热闹的地方。皇子们成年后谁都舍不得离开,于是今天这个王爷病了,明天那个王爷病了,仿佛李世民的强大基因生下了一堆病秧子,王爷们纷纷上奏疏,奏疏里要多惨有多惨,李世民也心软,尽管明知这些儿子们怀着撒泼耍赖的心思,仍然全部照准,允许他们继续留在长安静养,暂不必去封地。 当然,对犯了错惹了祸的皇子,李世民可就没那么客气了,比如曾经的吴王李恪,因误闯火器局一事,李世民当即下了严旨,态度坚决地把他赶出了长安,勒令他马上回封地。 现在听阴弘智说什么“心系齐州百姓”,“常思造福一方”的鬼话,李素脸颊微微抽搐了几下,命令自己不准笑,笑了未免太失礼了。 “啊,这个……齐王殿下有此孝心和忠心,实在令李某敬佩。”李素打了句哈哈。 阴弘智点点头,说起鬼话来眼都不眨,神情还很严肃,仿佛在说普世真理一般,标准的政治家嘴脸。 “是的,老夫忝为齐王舅父,也时常被齐王的孝心所感动,齐王殿下是个纯朴善良的好孩子,所以老夫这几年心甘情愿为他驱使……” 李素脸颊又抽搐了几下,越说越离谱了,再不拦着他,李素怕自己会吐出来。 “呃,李侍郎忽然说起齐王殿下,不知为了……” 阴弘智捋须叹道:“齐州位处关东道,说是离当年秦始皇求长生不老药的蓬莱仙岛不远,实则却是穷厄困顿,常有天灾,百姓苦不堪言,齐王殿下曾至封地巡视,回来后便说,若欲百姓富足,地方安定,首先则应开世人之明智,民智不开,诸事弗为也……” 李素听得连连点头,这个想法当然不可能是齐王想出来的,多半是眼前的阴弘智的想法,不得不说,想法还是很不错的。 阴弘智见李素点头,不由露出满意的微笑,继续道:“……欲开民智,自是要从头开始,在齐州广建学塾,遍请读书人当先生,教幼龄稚童读书识字,十来年后,齐州多了千百个读书人,这些读书人再教新的幼童,如此反复,数十年后,齐州民智开矣,此事,是惠泽千秋万代的大事,非数十年而不可毕其功……” 李素听得眉头蹙起,这番话说得冠冕堂皇,大义凛然,可他却渐渐听出别的意思来了。 “阴侍郎的意思是……” 阴弘智朝他温和而善意地笑了笑,拱手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李县侯独创的活字印刷术名动天下,齐州位处偏远,欲行此千秋伟业,李县侯的印刷术不可少,今日阴某登门,为的是想求李县侯行个方便,将活字印刷术的秘方惠赠齐王殿下,助齐王开齐州民智之一臂,当然,齐王殿下也不可能白要,所需银钱只请李县侯说个数便是。” 李素不解地道:“可是,活字印刷术的秘方李某早已献给了陛下,陛下也下过旨意,大唐各地官府可着工匠制版刻度,凡印书者皆可用之,此事阴侍郎想必清楚,您来找我也没用啊……” 阴弘智笑了笑,叹道:“李县侯,您还是没明白齐王殿下的意思啊……” 李素眨了眨眼,脸色顿时有些不好看了。 刚才确实没明白意思,可是此时此刻,他已完全明白了。 这些天又是结交,又是送礼,原来为的是活字印刷术。(未完待续。) 第五百零四章 巧取豪夺 早在初识齐王的那天开始,李素一直保持着高度的戒备心,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帝王家出来的孩子不是逢人就挖心掏肺的缺心眼,态度太热情总有一种黄鼠狼上门拜年的感觉,而李素,就是被拜年的那只鸡…… 多日的疑团,直到今日终于彻底解开。 活字印刷术,嗯,确实值得齐王热情一下了,可惜齐王毕竟年岁不大,事情的前半段干得很漂亮,很有城府心计的样子,不慌不忙做着铺垫,后半段就有点操之过急了,如果他能耐住性子,以交朋友的方式接近李素,也不需要多久,半年左右李素大概会真把他当成朋友,再往后的话,一切都好说,说不定将来齐王要干什么傻事蠢事作死的事之前,李素还会伸手拉他一把,将一些作死的苗头掐死在萌芽中。 所以说,一个人的性格很重要,它能决定你这一生可以走多远,爬多高,或是……该不该死。 终究还是急了些,铺垫做完美了,但齐王缺少足够的耐心让整件事的火候升温到一个适当的地步再提出要求,所以,这件事做得可谓虎头蛇尾,搞得李素都替齐王犯上了尴尬症。 阴弘智显然也觉得有点尴尬,他是成年人,而且浸淫官场多年,算是一只老狐狸了,他当然也觉得提出这个要求的火候还没到,不过可惜的是,谁叫他摊上一个毛毛糙糙且地位又比他高得多的外甥呢? 李素终于听懂了阴弘智的意思。 活字印刷术是个宝贝,对齐王来说,是个能敛财的宝贝。至于刚才说什么“开齐州民智”,“千秋伟业”,听得连李素都情不自禁热血沸腾,撸起袖子准备为大唐扫盲事业添砖加瓦。结果现在才发现,原来只是个借口而已,齐王的根本目的,就是想要活字印刷术这门买卖。 活字印刷术到底能赚多少钱,李素其实心里也没底,李家如今在长安城里的根基渐渐深了。而且名下的买卖也有好几门,说实话,跟烈酒和香水比起来,印书的买卖委实是一笔小数目,嚼在嘴里味道与鸡肋差不多,有两笔暴利的买卖抓在手里,印书对李素来说可有可无,赚的钱大概连维持一家日常开销都略嫌不够。 奇怪的是,齐王怎么会看上这笔蝇头小利? “蝇头小利?”阴弘智摇摇头。叹道:“李县侯太小看印刷术了,或者说,李县侯的手只在长安城这个小锅里搅动,未曾把眼光放到长安以外,你独创的活字印刷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陛下的江山终究要靠读书人治理,有了这个印刷术。大唐日后的读书人会越来越多,读书人多了。要读的书自然也多了……” 李素不解地道:“可是,关于活字印刷术,陛下已下了旨,由大唐各地官府推行,事情已经交给官府去办了,齐王所图之利在哪里?” 阴弘智叹道:“交给官府的东西。自然还可以收回来的,齐王毕竟是陛下的亲儿子,若向陛下求恳,将来独揽天下印书一事,想必陛下也会答应的。甚至还可以为印书而专门新立一个官职,由齐王掌领,如同陛下特意为李县侯而新立火器局一样,这其中之利,呵呵……” 李素恍然,心中忍不住生出一股敬佩之情。 真正的好算计啊! 阴弘智的话没说透,或者说,刻意对李素有所隐瞒,把活字印刷术抓在手里,已不仅仅是赚钱的事了,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作用,那就是抓住天下士子之心,这个目的,跟当初清河崔家图谋活字印刷术的意图不谋而合。 至于抓住天下士子之心以后,齐王还想干什么……李素嘴边泛起一抹古怪的笑。 原来,每个皇子都不简单,都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都在等着老爹蹬腿以后,那个显赫至极的位置能够轮到自己,哪怕不是嫡出的皇子也一样。 太子李承乾就不说了,他比谁都盼着老爹早登极乐仙境,还有魏王李泰,朝中已培植了不少势力,因为太子最近丧德失行的表现,倒向魏王阵营的大臣越来越多,吴王李恪三年前误闯火器局,是有意还是无意,或是怀着怎样不可告人的目的,没人知道,可以肯定跟他的野心有关,现在又认识了一个齐王李祐,倒是另辟蹊径,知道先收士子之心,从侧面迂回问鼎大宝,再想想前些日薛管家说起齐王府有不少神秘的游侠儿出入……啧啧! 李素总共认识四个皇子,四个都不简单,用的方法各异,手段令人眼花缭乱,而且都非常有创意,这种人活在千年以后,干个金牌策划不是问题。 只是,齐王露出勃勃野心,毫无避讳地跟老爹求恳独揽印书一事,以李世民和满朝文武公卿的睿智目光,会看不穿他的想法?一个不学无术的家伙办这事,怎么看都充满了违和感,若换了以勤奋好学而著称的魏王李泰来请求,李世民答应的可能性更高一点。 当然,做这件事的难度也非常高,不但要保持低调不被他英明神武的老爹看穿心思,手底下还要网罗一大批甘愿为他效死的有勇有谋的文武人才,不仅如此,还需要摆出低姿态来迎合士子们,每天都要玩几出倒履相迎的把戏,见谁都要惊喜万状大惊小怪的吼两句“得公相助,如鱼得水,天下已取其半”之类的虚伪话,这些都做到了,还要看天时地利人和,看老天给不给面子,赐你这份极尊贵的福分…… 老实说,李素并不觉得齐王是这块料,这些所谓的野心多半是身边的谋臣撺掇的,跟阴弘智绝对脱不开干系,只不过李素很尊重别人的梦想,再夸张再异想天开的梦想都是值得尊敬的,万一哪天实现了呢?逆袭了呢?撞大运了呢? 阴弘智从进门到现在,没有半点盛气凌人的姿态,相反,他显得非常的温和亲切,面对面与李素侃侃而谈,细剖利弊,如同面对一个相交多年的知己老友般,痛快地把事情说得清清楚楚,所以李素明知这家伙实则正在干一件巧取豪夺的事,也对他生不出恶感,反倒有些欣赏,这种欣赏类似于对许敬宗的观感,脑门上实实在在刻着“坏人”俩字,面对面很坦率地告诉你,我今天想抢你一件东西,希望你好好配合,最好不要反抗,大家都是斯文人,撕破脸就没意思了…… 阴弘智的表情带着几分歉意,后来觉得光在脸上表现歉意还不够,于是站起身,郑重地向李素行了一礼,苦笑道:“说起来确是齐王殿下过分了,这事齐王做得没道理,是我们理屈了,不推搪,抛开齐王的身份不说,他比李县侯还小两三岁,情当是看着孩子胡闹,李县侯莫与他计较,活字印刷术是个好东西,若李县侯有意出让,齐王定会给李县侯一个满意的价钱,也算是齐王殿下欠下一个人情,这个人情李县侯任何时候想要都可以。” 李素苦笑:“我没往心里去,只是阴侍郎想必也知道,活字印刷术的秘方我几年前已献给了陛下,既然齐王有独揽天下印书之意,其实完全可以跟陛下求恳,没必要来找我呀。” 阴弘智摇摇头,叹了口气,缓缓道:“此物是李县侯所创,说是献上了朝廷,实则它仍然是李县侯的东西,老夫素知李县侯并无染指印书的心思,否则这几年来你的李记印书坊也不会毫无动作,只偏安于长安一城,但是说法归说法,既然要办这件事,怎么也绕不开李县侯,想必足下应该明白老夫的意思。” 李素点头,话说透了,他也明白了。 说穿了就是因为活字印刷术是他李素发明的,他若不点头,齐王还真没法拿这东西满世界发财,哪怕李世民答应让齐王独揽印书一事,答应之前也必须召李素来问一问的。 大唐总的来说是个人人讲道理的国度,从帝王到朝臣,再到寻常的民间百姓,都非常讲道理,哪怕齐王和阴弘智这种人打着巧取豪夺的心思,事前也登门跟李素承认错误,自认理亏,并且很诚恳的道歉,李素是活字印刷术的创造者,他若说半个不字,以李世民高傲的帝王性格,必然也会就此作罢,齐王的打算便落空了。 看着李素脸上渐渐明悟的表情,阴弘智满带歉意的笑:“现在想必李县侯明白齐王的意思了,事情确实做得不地道,但齐王殿下还是很有诚意的,该给的银钱一文都不会少,聊作补偿,当然,这点补偿李县侯应该也不看在眼里,所以老夫斗胆代齐王殿下答应,此事李县侯也可入一伙,足下的烈酒与程家合伙,香水与长孙家合伙,若印刷术与齐王合伙,则皆大欢喜,不知李县侯意下如何?”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五百零五章 斯文打劫 巧取豪夺的事干得文质彬彬,也算是一种本事。 阴弘智就有这种本事,摆明车马登门,明明白白告诉李素,我想抢你的东西,你是答应呢,答应呢,还是答应呢? 但是阴弘智说的话却非常文雅,文雅得仿佛在干一件吟风弄月的雅事,被抢的人甚至都没办法对他生出恨意。 李素也对他恨不起来,他实在懒得生气,话说得再漂亮,可本质还是抢劫,不幸的是,他就是被抢的受害者,只是他站的心理高度令他无法生气,仿佛在山巅上俯视下面的人,每个人的面目都看得清清楚楚。 一块大肥肉,以前没人发现,于是闷头吃得津津有味,后来不小心被别人发现了,于是忍不住也要来尝一口,或许不止尝一口,还想一脚把原先吃肥肉的人踹开,自己独享它。 说穿了就是这么一个本质,生气吗?确实值得生气,转念再想想,其实人性不就是这么回事? 阴弘智目光直视李素的眼睛,静静等待李素的回答。 李素没出声,脸上甚至连表情都没有,木然而平静,二人对视许久,气氛渐渐凝重。 阴弘智也不急,安静地等待着,他知道自己会等到答案,无论答案是不是他和齐王想要的答案,但,答案一定有。 良久,李素打破了沉默,认真地问道:“敢问阴侍郎,我若今日不答应此事,是不是从此以后便与齐王殿下结仇了?” 阴弘智急忙摆手,笑道:“李县侯言重了,哈哈,言重了,本就是李县侯的东西。齐王看上了想要,事情本就干得理亏,若李县侯不答应,齐王与老夫也便当什么都没发生过,日后相处该怎样还是怎样,论道理。齐王原本就有巧取豪夺之嫌,哪有得不到便结仇的道理,李县侯万莫放在心里。” 李素笑了,这家伙说话真的很漂亮,一席话说出来,哪怕明知是抢劫的本质,却还是能让被抢的人心旷神怡,如饮甘霖,开启无限犯贱的隐藏属性。这种说鬼话的本事,不佩服都不行。 当然,如果李素真信了他的话,那就是脑袋被门夹了,若自己不答应,以齐王的尿性,不与他结仇才怪。 ******************************************************************* 阴弘智终究还是没等到答案,他的话说得漂亮。但李素的答案不会那么痛快给出来。 人情世故,全在权衡利弊。一个人的一生里往往会面临许多次选择的机会,选择维护自尊,选择追逐名利,或者,选择避开麻烦,这些不仅仅是人的本能。也是所有动物的本能,看到一块骨头,狗会选择扑上去抢了再说,看到一坨屎,但凡有点智商的狗都会绕开它。当然,也有不聪明的狗会上去舔两口,这种狗属于机会主义者,万一那坨屎很好吃呢?错过岂不可惜? 阴弘智走了,留给了李素一个麻烦,而且麻烦还不小。 态度再怎么文质彬彬,话说得再怎么温和儒雅,终究还是在逼李素做选择,选择把活字印刷术交给齐王,或者,选择与齐王成为仇人。 不好选啊,李素是个懒人,懒惰的程度令人发指,懒人通常都很怕麻烦,怕的不是那件麻烦的事或是那个麻烦的人,怕的是“麻烦”这个词的本身,于是懒人做任何决定的时候总会下意识的躲开它,因为他懒得招惹麻烦,一旦招惹上了,就意味着不能继续懒下去,踩人或是被人踩,总会有人给自己找点事情干。 如果比喻成狗的话,李素属于那种遇到一坨屎会远远绕开的狗,绝对不会上去舔两口试试味道,因为他懒得试。 由此也可以反证出,懒人通常都是聪明人,因为这种人懒的只是身体,脑子却是时刻不停在转动的,转动的目的就是思考怎样的活法才能让身体尽量少动弹,减少运动量,达到心动身不动的禅境…… ………… 许明珠生气了。 当李素将阴弘智的来意说清楚以后,许明珠的脸色开始不对了,先是有点发白,然后渐渐通红,杏眼里泛出委屈,愤怒,甚至还带着几分煞气,非常的生动精彩,李素看呆了,自打成亲以来,这是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夫人不完全是温顺乖巧逆来顺受的性子,她居然也会生气,会愤怒,李素大感惊奇,惊奇得连齐王抢他印刷术的事都抛到了脑后。 “咦,你居然会生气?生气哎,好厉害!”李素击节赞叹。 “夫君……都什么时候了,还闹!”许明珠俏脸涨得通红,显然气仍未消。 李素仍保持惊奇状态,难得平淡如水的夫妻生活里忽然泛起这么一朵小涟漪,李素现在关注的重点已不是印刷术,那东西的利益对他来说可有可无,难以取舍的只是觉得别人来抢自己就乖乖送上,有些没面子而已。 只是许明珠生气的表情,却很值回票价了,被人抢一回都值。 “齐王殿下还说了,印刷术的买卖我若不给他,他明日便带人打上门揍我,反正人家是皇子,杀了我也没关系……”李素眨着眼继续添油加醋。 砰! 李素的目的达到了。 许明珠拍案而起,脸色已红得像煮熟的螃蟹,尖着嗓子怒喝道:“欺人太甚!朗朗乾坤,还没王法了!夫君,妾身要穿上诰命服去太极宫告御状!” 大开眼界,生气的许明珠别有一番娇媚动人的味道,而且气势十足,佛挡杀佛的架势。 “后面那句是我瞎编的,就想看看你气到极点是啥样。”李素悠悠地补充道。 许明珠顿时傻眼,愤怒的表情青一阵红一阵,看得出来她想揍李素,只是在妇德和替天行道之间挣扎摇摆不定,理智的天平跷跷板似的一上一下,非常纠结。 “你可以揍我啊,来啊,揍我啊……”李素继续撩拨她,试图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贱得不要不要的语气终于令许明珠破功,瘦弱的香肩一垮,然后……开始抹泪。 李素慌了,女人的情绪太捉摸不定了,好端端的生着气,说哭就哭,完全不按套路出牌啊。 于是李素赶紧上前安慰。 许明珠把头埋在他怀里,哭得很伤心,边哭边数落。 “夫君,连你也欺负妾身,妾身不想活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零六章 暂退一步 夫妻过日子,酸甜苦辣总要尝个遍,高兴时打情骂俏,吵架时掀桌子骂娘,和好后继续浓情蜜意,“床头打架床尾和”就是这么个意思。¥f頂點小說,x. 李素总觉得和许明珠的夫妻生活太不正常了,以前觉得无所谓,因为他心里只装着东阳,甚至他刻意维持着这种相敬如宾你好我也好的关系,那时的他,心里走不进别的女人,许明珠也进不来。 西州时许明珠豁出性命,担着天大的干系千里救夫,那时开始,李素便真正愿意接纳这个女人了。 把心里的房子好好打扫一遍,把落满灰尘的地方擦拭干净,曾经被东阳满满占据的心房里,不知不觉为她腾出了一个空房间,把她请进去,永远住着,永远不要出来。 既然已住进了自己的心里,那么,当初相敬如宾,见面就行礼,温顺得跟小绵羊似的相处模式自然便要改变了,夫妻不能这样过日子,老了会后悔的,后悔年轻时没有吵过架,没有红过脸,一辈子平淡得像一杯温开水,稀里糊涂的,一生就这么过去了,老了躺在床榻上回忆当年,竟连一点点激情和火花都想不起来,那才是一生最大的悲哀。 夫妻过日子,该有的东西都不能少,妥协让步,打情骂俏,脸红脖子粗,以及芙蓉粉帐颠鸾倒凤…… 所以李素总觉得他和许明珠的生活缺少了一大块,许明珠永远一副温顺自卑的模样,永远逆来顺受仿佛天生矮一截。 直到今日,李素才终于开发了她的新世界,虽然开发的过程有点变态。 许明珠哭个不停,她觉得被欺负了。有点委屈,可是说生气倒也不怎么生气,流泪也算是掩饰情绪的一种方法,于是躲在李素的怀里大哭,哭着哭着,连她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生气。只觉得夫君的怀抱很温暖,夫君软声软语哄她的语气很舒服,许明珠索性越哭越大声,但眼泪却越流越少,最后把头埋在他怀里,嘴角甚至勾起了一抹浅浅的笑。 李素也在笑,她的小把戏自然早被他一眼看穿,看穿却不揭穿,夫妻嘛。就该这么过日子,有哭有笑有喜有怒,这样的日子过着才踏实。 最后许明珠在他怀里也赖不下去了,只好直起身子,掏出洁白的方巾拭干了泪痕,然后狠狠捶了他一拳。 “以后莫再欺负妾身了,不然夫君安慰我也费劲,妾身哭起来半天不消停的。” 李素噗嗤笑了:“可算见着夫人大振妻纲了。今日着实开了眼界。” “你还笑话我!” 夫妻二人打闹片刻后,许明珠的心情也平复了许多。愁容满面地幽幽一叹,道:“夫君,齐王要咱家的印刷术,可怎么办呀。” 李素笑了笑:“他要咱们就给他吧。” 许明珠委屈地瘪嘴:“……都是夫君费了老大的心思琢磨出来的好东西,凭什么人家说一声就给他了?天底下还有讲道理的地方吗?” “有啊,可以去太极宫跟陛下讲道理。在大殿上当着满朝文武告齐王一状,保证齐王吃不了兜着走,说不定陛下还会狠狠抽他一顿,你看,多解气。” 许明珠眼中冒出希望的光芒。急忙道:“真的吗?咱们真的可以这样做吗?” “当然可以,只要自己占住了道理,大唐任何地方都能讲道理……”李素的笑容渐渐敛起来,神情严肃地看着她:“……可是,告完了状,齐王被陛下责罚,以后的事呢?夫人想过没有?” “以后……”许明珠迟疑了,虽然她不懂朝政,但最基本的为人处世和对人心的揣摩还是不缺的。 “以后咱家会不会被齐王报复?” 李素点头:“会,而且报复可能会很惨烈,因为直接撕破脸了,齐王也不必再维持虚伪的表相,文的武的,荤的素的,大明大亮冲着咱家来。” 许明珠又怒了:“他还讲不讲道理?得不到就翻脸,比丝绸之路上的盗匪还不如!这算哪门子的皇子!” 李素看着她通红的脸庞,悠悠地道:“因为别人拳头大啊,这世道有人讲道理,也有人不讲,不讲道理的人通常喜欢跟别人比拳头,拳头大就是道理,拳头小就服软,齐王就是这种人,你跟这种人讲道理,可不可笑?” 许明珠气了一阵,最终还是无可奈何地叹一口气,道:“那么,夫君的意思是……” 李素沉思片刻,道:“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为人处世的方法,我做人也有自己的处世之道,别人骂我,我原谅他三次,第四次直接废了他,跟别人冲突了,我也先退一步,若这人不识进退得寸进尺,我也废了他。” 许明珠愣了,因为她发现李素脸上一闪而逝的戾气,那片阴冷的杀机,尽管只有一瞬间,可她却仿佛看到了西州城头上持抢而立的年轻将军,冷酷而漠然的俯视着城下的万千生命,包括他自己的生命。 “夫君……” 李素笑了,笑容如阳光般灿烂温暖,刚才那陌生的一瞬间如同幻觉,很不真实,现在他的笑,也同样不真实。 “给他。”李素重重点头,就此拍板:“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希望他不要再往前进一步了,我能做的,只能退一步。” “可是夫君,若齐王再进了一步,……该如何办?”许明珠忧心忡忡地道。 李素笑着叹气:“那么,结果肯定不会太愉快了。” ************************************************************************************ 成年人做事看利弊,小孩子才凭喜怒。 李素很想装嫩说自己仍是少年轻狂的年纪,可是嘴边渐渐冒出头的细碎的不羁的小胡渣告诉他,自己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粉嫩嫩的少年郎,连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睛卖萌都没什么市场了,受众明显比几年前少了很多。 过完这个冬天,他就二十一岁了,一个普通的二十一岁年轻人或许遇到事了偶尔也热血沸腾一下,冲动一下,肆无忌惮地挥洒着少年时期最后的一丝余晖。 可是李素不是普通的年轻人,他已活了两辈子。 两辈子经历过的事情,比一辈子要多,因为经历得多,更懂得衡量利弊,决断取舍,说话也好,做事也好,不再凭一时的冲动,往往热血刚涌上脑子,理智便会毫不留情的拷问他,值得吗?想过后果吗?利大还是弊大? 三问之后,血压不知不觉降下来,再想鼓起余勇,却只剩了一腔时不我予的哀愁。 既然已是成年人了,说话做事就按成年人的游戏规则来,齐王不守规矩没关系,情当他是孩子,先让他一步。 没急着给阴弘智答复,李素决定先拿捏他几天,不能让他觉得自己太好欺负,否则以后真会被人得寸进尺的。 既然决定让出活字印刷术,李素打算换笔巨款,至于阴弘智说的合伙,李素敬谢不敏。 知道齐王以后会干出什么作死的事,李素脑子被门夹过才会跟他合伙,不但不能合伙,连沾都不会沾,当他是横在路中间的一坨屎,以傲骄的姿态绕开他便是,跟他多说两句话李素都怕把自己牵连进去。 ………… 一大早,李素打着呵欠上了马车,在老兵们的护送下往长安城而去。 安于乡村的平淡生活,偶尔也会觉得无聊,所以每隔几天总会进城一趟,当然,必须绕开尚书省,房玄龄放了他的长假,李素很不客气的歇息了十多天,而且直到目前也根本没有去尚书省应差的意思,这个长假不放一两个月不算完。 名相房玄龄估摸已在尚书省里骂街了,没关系,反正自己听不到,躲远点就行。 进城后李素直奔朱雀大街,站在大街中间,看着两边各家权贵的大门,李素犹豫了片刻,还是决定先拜访程家。 没办法,只能把最难对付的排前面,因为程家的那位不但擅长耍流氓,还非常的小心眼,若被他发现自己先拜访了别人,今日势必会被他用酒放倒在程家这片深沉的土地上。 拜访各家权贵没别的原因,李素打算给各家送点新炒的茶叶。 这些年适应了大唐的生活,农业社会很注重人情味,连权贵家也是如此,互相交好的几家平日得了什么稀罕物,比如异域胡商带来的宝石,金银器皿,各州府故吏部将捎来的当地特色的吃食,还有各种造型花样颇为新奇的瓷器等等,程家牛家这些叔伯往往会顺带着给李素准备一份。 捎的东西有值钱的金银宝石,也有不值钱的小玩意,重要的是长辈对晚辈的心意。别看程咬金整天恬着老脸为老不尊总占李素的便宜,其实……大家不见面时还是互相很友善的,距离不但产生美,也产生美好的交情,相见不如怀念的相处模式比较适合李素和程咬金。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五百零七章 魔王训子 长辈对晚辈时常送点心意,李素自然更要投桃报李,于是自己弄出来的新东西,烈酒,香水,包括自制的竹躺椅,八仙桌,还有平日烹炒炸煮的各种新菜式等等,但凡有了好东西,李素总会多准备几份,都是些不值钱却新奇的玩意,值钱的肯定不会送。¥f頂點小說,x. 来来往往间,跟邻居互相串门似的,随便拎点东西上门,既不铺张,也表现了情意,李素很喜欢这样的相处模式,程咬金牛进达等老将也充分表达了赞赏之情,长安城年轻小辈里,能把人情来往做得如此到位如此贴心的后辈,实在不多了,程咬金就不止一次提过让李素搬到朱雀大街来,反正李家不缺钱,论身份的话,一个县侯或许还差了点,但好在极得陛下恩宠,勉强住在权贵豪门集中的朱雀大街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李素非常理智地拒绝了这个阴险的提议,大家隔得远才没有打起来,住得近了李家会被老流氓洗劫多少回? 程家大门紧闭,门口两排值守府兵雁形排开,按刀而立,阵势非常的威武,迎面扑来一股沙场征战的凶悍煞气,令路人变色绕行。 李素毫不畏惧,程家对他而言差不多算是自家的后院了,来往太多次,门口的府兵摆出的阵势再吓人他也从没当回事。 含笑朝两排府兵点头招呼,府兵们也朝他笑了笑,其中一名火长还主动迎上前,恭敬地行礼,口称“少郎君”,俨然已将他当作程家的一分子了。 抬步走上台阶,程家侧门打开,老门房也迎了出来。笑着行礼招呼过后也不引路,只等李素自己进去,爱找谁找谁,从语气到举止,完全是自家人的做派,李素如果缺钱想在程家顺点东西出来。做案过程将会十分的顺利,只是这么干有点不要脸,而且老流氓可不像牛进达那么好说话,被他发现了真会领着部将杀到太平村的。 李素独自一人绕过照壁,走进程家前院,手里拎着一包茶叶,慢悠悠走在门廊下欣赏程家园林景色时,忽然听到一道杀猪般的惨叫声。 李素脸色立即变了,声音很熟悉。是程处默。 刻意放轻了脚步,李素小心地躲在一株榆树后,慢慢探出头,然后看见一幅很震撼的画面。 程处默精赤着上身,双手被绳索捆起吊在一棵大树上,程咬金手执一根长棍骂骂咧咧,抽空边朝程处默屁股上抽上一记,程处默便惨叫一声。二人身后还站着一群人,有男有女。估摸是程家的家眷,程处默的另外五个兄弟心惊胆颤站一排,目露惊恐地看着大哥挨揍,还有几位女眷哭哭啼啼,想劝又不敢劝。 李素啧啧有声,这是姿势标准的吊打啊。难得一见,程咬金看似凶悍,一棍又一棍抽下去,但落点很准确,只打屁股不打别处。显然也是手下留了情,从这个细节来看,程处默闯的祸只是中等级别,李素很清楚程咬金的性子,若程处默闯了个地狱级别的大祸,可就不止吊打这么简单了。 既然闯的祸不大,李素就不忙着劝解了,最近程处默这家伙损自己损得厉害,老拿当日自己不肯出大理寺,强烈要求多住半年的老梗逢人就说,李素恨得牙痒痒,奈何又打不过他,今日运气不错,看到了喜闻乐见的一幕,太解恨了,至于程处默到底闯了什么祸……哈哈,无所谓,注重结果就好,过程不必细究。 津津有味欣赏了很久,李素丝毫没觉得自己变态,最后有些意兴阑珊了,犹豫了一下,决定暂时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否则万一老流氓抽得兴起,恰好发现这里还躲着一个鬼鬼祟祟的家伙,于是抖擞精神再来个第二击…… “咦?少郎君为何不进去,躲在此处作甚?”程家门房从身后探出头来,好奇地盯着他,笑得一脸和善加褶子。 李素立马苦下脸来,躲在此处……还“作甚”,我在作死啊。 “何方妖孽鬼鬼祟祟?见不得人么?给老夫滚出来!”程咬金暴喝。 啧!都“妖孽”了。 李素来不及瞪门房,苦着脸站了出来,朝程咬金嘿嘿干笑。 “小子拜见程伯伯……打扰程伯伯的雅兴了,呵呵,朱雀大街上各位叔叔伯伯家的大门真是长得出奇的一致啊,小子不小心又走错门了,原打算跟牛伯伯商议国事来着,呃,今日天气不错,您老继续抽,小子告辞,告辞……” 说完李素果断转身走人。 “子正兄弟救我!不可不讲义气啊……”身后的程处默凄厉大叫。 李素浑若未闻,背影决绝。 “哇哈哈哈哈,臭小子哪里跑!进了俺老程家的门还想竖着走出去?程家没这道理!给老夫……起!” 程咬金一声暴喝,李素便骇然发现自己双脚已凌空而起,后领被人拎着,没错,仍然像一块遗世而**的……条状腊肉。 “臭小子,编个瞎话也不肯用心编,说什么找老牛商议国事,嘴上没毛的瓜怂,老牛跟你商议个屁的国事!快说,给老夫送了啥新奇物事,不说抽你。” 标准的劫道嘴脸,李素认命地被程咬金拎在手里,然后开始反省自己的记忆是不是跟鱼一样只有七秒,否则为何每次进程家的门总会后悔,没过多久再次不怕死的进去,不长记性啊…… 一直被拎到院子正中,程咬金才放下李素。 “小子真打算与牛伯伯商议国事,可不敢耽误……”李素拔腿继续走,试图为逃离龙潭虎**做最后的努力。 努力果然失败,程咬金又将他拎了回来,似笑非笑地道:“再谎报军情,老夫可就真抽了啊,看见那家伙没?你跟他一样的下场。” 说着指了指程处默,程处默很配合地耷拉下脑袋,奄奄一息,垂死弥留。 ********************************************************************** ps:说个事,明天小舅子订婚,我得陪老婆去乡下参加宴席,所以明天只有一更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零八章 火烧寺门 老子教训儿子,天经地义。≥頂≥点≥小≥说,x. 李素没觉得程处默挨揍有什么不对,反正他本来就欠抽。只是老流氓顺带着把他也捎上,这就令他很不满意了。 不满意也不敢怎样,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其实,就算没在矮檐下,李素也得低头,程咬金的武力值理论上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把他揍成任何不同形状,在这个用拳头讲道理的人面前,所有的道理都会被他用拳头碾压成碎片。 程处默的目光很悲戚,可怜兮兮地看着李素。李素心中不忍,还是决定帮他一把。 “不知……程兄做错了什么事,被程伯伯如此惩处?”李素小心翼翼地问道。 程咬金哼了一声,眉眼一抬,目光不善地瞪着他:“咋地?想帮这浑小子出头?” 李素浑身一凛,好了,兄弟有今生没来世,帮你只能帮到这里了。 “不敢不敢,程伯伯继续抽,您尽兴就好。”李素很没节操的转了舵。 程咬金又哼了一声,指着程处默怒道:“你问问这混帐东西干了什么事!” “定然是天怒人怨,人神共愤的恶事,杀一千刀都不解恨。”李素很配合地当捧哏。 这下不止程处默,连程咬金都沉默了,父子二人郁闷地看着他。 “小子,你到底是来劝架的,还是来离间我父子的?”程咬金语气不善地道。 “劝架,当然是来劝架的……呃,程兄到底做了啥事?” 程咬金叹道:“这混帐东西不学好,在家不愿读书你练武也行啊,他倒好,终日跟一帮子纨绔厮混。每日不着家,前几日跟房家,段家几个小子跑到城外会昌寺进香,不知言语上怎生狂妄,与寺里的和尚吵了起来,吵完还不解恨。这帮混帐胆大包天,竟夜不回城,躲在会昌寺外,趁着月黑风高,在寺外放了把火……” “啊?”这下连李素都变了脸色,望向程处默的目光顿时充满了敬意。 纨绔子弟不走寻常路,连闯祸都不闯寻常祸,在如今这个人人都崇尚道教佛教,信仰无比普及的年代。这帮纨绔居然敢烧寺庙,实在是…… 这帮文盲应该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吧…… 程咬金怒道:“当今陛下都对佛家无比尊崇,一年办四次祈福法事,这帮混帐居然敢烧寺庙,简直无法无天,老夫今不抽死他,明日朝会陛下就得抽死我!” “该抽!”李素马上表明立场,在程处默哀怨欲绝的目光里。李素话锋一转,道:“不过程伯伯刚刚说。他们只是在寺外放的火?” 程咬金怒哼道:“若在寺内放火,这混帐此刻还能安然吊在树上被老夫抽?早被陛下一刀砍了!幸好是寺外,只烧了寺门附近的小树林,更庆幸那天夜里没起风,否则火借风势,会昌寺难保。” 李素小心地道:“既然只烧了寺外一片小树林。而且程伯伯刚也惩戒过程兄,想必程兄也认识到错误了,依小子看……莫如就此罢手如何?程伯伯抽久了手也累,您歇息一天,若明日还不解恨。您再继续吊打……” 程处默感激地看了李素一眼,大声道:“爹,孩儿知错了,求爹饶孩儿这一遭,下次不敢了。” 程咬金估摸确实也不想抽了,毕竟是程家的嫡长子,抽得他心疼,见李素打圆场,程处默又很机灵地认了错,程咬金于是就坡下驴,指了指李素道:“今也就你劝了,不然非抽死这混帐不可,来人,把这混帐放下来,叫他婆姨给他敷药。” 部曲急忙将绳索解下,一帮女眷哭喊着纷纷围了上去,有老有少,有长辈也有婆姨,众女眷将程处默围在中间哭天抢地,如同下葬般悲凄。 “哭啥哭!人还没死呢,要哭滚到后院哭,别当着李家娃子的面丢人现眼!都滚!”程咬金暴喝,李素也第一次见识到封建家长式的粗暴。 直到众人抬着程处默进了后院,几个兄弟也非常有眼力地闪人了,程家前院才恢复了平静。 程咬金捋须盯着李素手上的纸包,笑道:“娃子又送了啥新奇玩意给老夫?莫卖关子了,赶紧拆开让老夫尝个鲜。” 李素叹气,真是一点都不讲究啊,当着客人的面要拆礼物,活了两辈子都没见过如此耿直的人。 “小子最近新创了一种茶叶,它是炒出来的,与咱们大唐习惯的茶道大不相同,程伯伯您……” 话没说完,李素手上的纸包便被程咬金劈手夺过,哧啦几声,纸包被程咬金粗暴地撕开,嘴里不满地道:“是个啥玩意掏出来看看不就行了,挺伶俐的娃子,跟谁学的如此罗嗦……” 纸包撕开,一片一片青黑色散发着淡淡茶香和烟火气的茶叶静静地铺满在纸包上。 “咦?这是个啥么……”程咬金凑近深深闻了一下,然后乐了:“还挺香,吃的?” “啊,正确的说,它其实是……”李素没说完,程咬金冷不丁抓起一把茶叶往嘴里一塞,使劲咀嚼几下,随即表情变得复杂起来。 李素目瞪口呆,怔忪片刻,才吃吃地将刚才没说完的话补全:“……喝的。” “嗯……”程咬金嘴里嚼个不停,蒲扇般的巨灵大掌提起来又放下,看得出他在犹豫要不要抽李素,不抽不解恨,抽吧,又怕一巴掌把他抽死了…… 很佩服老流氓死要面子的德行,居然强撑着把嘴里的茶叶咀嚼完,然后一仰脖子,翻个白眼,强硬地将这把茶叶生吞入腹,挤出一个吃了唐僧肉似的满足笑容。 “其实吃起来味道也不差,就是有股子糊味,下次注意火候……不挑礼了,能送来便足见小娃子的孝心,老夫笑纳了。” ******************************************************************* ps:今晚就一更了。。。参加婚宴喝得稀里糊涂,嗯嗯,晚安。。。(未完待续。) 第五百零九章 无私奉献 炒茶虽然带了个“炒”字,但它也不能用来生嚼强咽的,李素觉得有必要给老流氓科普一下,否则照他这么个吃法,糟践了好东西倒是其次,重要的是很容易造成便秘,当朝名将装着一肚子屎满世界横行霸道,说出去也不好听。 “程伯伯,这个炒茶,宜用来冲泡,不宜生嚼……”李素小心翼翼地道。 “哈,冲泡,老夫当然知道用来冲泡,当老夫没见识吗?俺先尝尝味道不行吗?”程咬金脸上有点挂不住了。 “当然行,您开心就行。” 程咬金哼了哼,大声道:“来人,取大碗来!再来一壶沸水,赶紧的,慢了老夫扒了你们的皮!” 说完程咬金一手抓着李素的手腕,蹬蹬蹬进了前堂,李素被他带得踉踉跄跄,只觉手腕生疼,不用看都知道,定已青紫了。 报复,绝对是报复,报复自己刚才刺激了他脆弱敏感的自尊心,掩饰自己身为一只土鳖的尴尬,李素决定忍了。 程府下人的动作很快,没过多久便匆匆取来两只大海碗,还有一壶犹自冒着热气的沸水。 这次程咬金不装了,朝海碗指了指,示意李素演示怎样喝这种新玩意。 李素面露难色,炒茶呢,冲泡的方法简单粗暴,论起文化内涵自然比不得如今大唐的茶道,可是……好歹也是茶啊,用个文雅点的杯子不行吗?不求天地人三才盖碗吧,也不能拿两个能当脸盆用的大海碗充数吧? 犹豫了一下。李素索性也懒得纠正程咬金第二次的土鳖行为了,再纠正老流氓真有可能翻脸的。于是李素抓起两小撮茶叶分别扔进海碗里,动作麻利地拎壶冲泡。前堂顿时满室清幽的茶香。 程咬金情不自禁吸了吸鼻子,奇道:“咦?果真香滴很,这玩意有点意思……” 期待地看着李素,程咬金道:“然后呢?” 李素指了指升腾着雾气的海碗,笑道:“木有然后了……程伯伯若不怕烫,现在就能喝,若是嫌烫。可以凉它一会儿再喝……” “就这样?”程咬金愕然。 “就这样。”李素点头。 “啧!毫无内涵,土鳖!粗鄙!”程咬金撇嘴,很嫌弃的表情。 李素:“…………” 胸中这一股股的逆血翻腾是肿么回事?你一个连茶叶都能生吞硬嚼的家伙居然好意思骂我土鳖?要不要脸? 李素深深发觉。今日来给程家送茶是件非常错误的事,里外不落好,还被人鄙视…… “虽是粗鄙了些,不过这香味……啧。老夫便勉为其难尝尝。毕竟也是娃子的一番心意……”程咬金说完抄起大海碗,吹了吹凉气,然后浅浅地啜了一口。 “嘶——”茶水入腹,程咬金圆睁双眼,浓浓的苦味令他打了个哆嗦。 “啊!苦!比药还苦!”程咬金不满地摇头,咂摸咂摸嘴,细细品位了一番嘴里的茶香余韵,啧啧道:“不过……苦虽苦。喝过后满嘴留香,倒有些意思……” 李素眨眼:“程伯伯觉得好喝吗?” “味道怪怪的。但……还行,而且提神,喝过后只觉灵台清明,浑身有力,哈哈,娃子,这玩意真不是药?” “不是,是茶,炒出来的茶,虽说不比如今的茶道,但胜在方便简单,喝起来味道单一,有清香有余韵,比较符合小子的口味,觉得这东西不错,便孝敬给程伯伯尝尝,程伯伯若喜欢,小子以后常送。” 程咬金大赞:“好娃子,不枉老夫疼你一场,还知道孝敬长辈,跟你一比,看看俺老程生了六个啥东西,嗯,想想就生气,明再抽他们一顿泄泄心火。” 李素:“…………” 程处默六兄弟很可能是被程咬金捡来养大的,这什么老爹啊…… 茶喝了,程咬金似乎对李素独创的炒茶颇为欣赏,又连喝了好几口,每喝一口便打个哆嗦,瘾君子嗑药似的酸爽表情令李素都忍不住怀疑自己炒的茶里是不是不小心放了什么其他的东西。 看得出程咬金对茶的喜欢不是装佯,二人聊着天,程咬金一口口的慢慢将整整一海碗的茶都喝掉了,这是炒茶面世后第一位如此给面子的客户,李素望着程咬金的目光渐渐带了几分惺惺相惜的味道,就像毒贩盯着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似的,很深情。 “茶有名字吗?”程咬金冷不丁问道。 李素急忙道:“有,此茶名曰明珠……” 话没说完,程咬金重重一拍桌案,赞道:“好名字!以后就管它叫‘一口香’!” “啊?”李素傻眼,开始调整脑子里的波段频道,他发誓,此刻他和程咬金的脑电波一定没在同一个频道上,不然不会出现这种幻觉。 而且李素发现程咬金很懂得取名,从五步倒到一口香,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俗不可耐,就像后世的脑白金广告一样,听得多也就记住了,后来一天不听都浑身难受。 茶喝完了,程咬金意犹未尽地咂咂嘴,斜眼瞥着他道:“听说,齐王这几日找你了?” 李素微惊:“程伯伯怎知道的?” 程咬金嗤笑:“长安城这块地方,但有风吹草动,老夫就算想不知道都难,总有人在老夫耳边嚼舌根子。” 李素恍然。 说来李家如今勉强也算高门大户了,侯爷府修得金碧辉煌,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子审美怪异的暴发户气质,曾经李素也以为自己算是大唐权贵了,然而今日程咬金淡淡一句话,就把李家比得连渣都不剩。 何谓“权贵”?何谓“世家门阀”?不是封个高官,晋个显爵便算是人上人了,真正权贵门阀,或许门第陈旧,大门一眼望去死气沉沉,但是这扇门背后的底蕴却是谁都看不出来的,它只体现在平日细微的地方,周围一旦有个风吹草动,权贵门阀往往第一个知道,这,就是门阀的底蕴,不显山,不露水,不出头,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家主端坐家中甚至不必说一句话,便有无数人为他的意志而奔忙,将他想知道的东西统统呈到面前,任其裁断。 相比之下,如今的李家,顶多算是一个幸进的暴发户罢了,小门小户的,除了王直暗中网罗的一群见不得光的黑社会以外,别的什么都没有。 李素暗叹口气,未来的路,还很长啊…… “是,齐王殿下确实派人上门找了小子……” 程咬金嘿嘿笑道:“当年你弄出来的那个印书的法门,被他惦记上了?” 李素苦着脸道:“是,小子也没想到,区区陋技,竟入了齐王殿下的法眼,小子实在是……” “荣幸?”程咬金挑眉。 “……命苦。”李素苦笑。 程咬金大笑:“确是命苦,小娃子也不容易,不管弄出什么新东西都被贼人盯上,连反抗都……” 话没说完,见李素目光古怪地看着他,程咬金笑声立止,跳脚道:“小混帐你这么看着老夫是啥意思?当年你弄出来的烈酒是老夫惦记的吗?明明是你哭着喊着要与老夫签契书,老夫说我三你七,你还不答应,说什么不五五分你就死我家里了,是老夫惦记的吗?不是啊!是你硬塞给老夫的啊……再用这种眼神看我,刚才的处默便是你的下场!” 李素:“…………” 此生最不堪回首的往事又被提起,心好痛,感觉被人在伤疤上撒了盐…… “程伯伯,齐王,咱说齐王呢,您跑题了……”李素脸更苦了。 “啊,嗯,对,齐王……”程咬金点头,道:“齐王那小子,年岁不大,心肠可不地道,长安城里诸多老臣老将的子嗣们,整日走马章台者有之,酒醉胡闹者有之,游猎毁田者有之,甚至偷家里的东西换钱私养妓娼的不肖子亦有之,小辈们玩耍胡闹,老夫与同僚们甚少管束,唯独齐王此人……呵呵,老夫曾告诫家里那六个不成器的东西,与别人胡闹也就罢了,若与齐王走得太近,当心老夫打断他们的狗腿。” 李素恍然,难怪当日与众纨绔饮宴,自打齐王出现后气氛突然变得尴尬,原来不单单是纨绔们不待见齐王,连纨绔的老爹们也不待见齐王,一个人活到长辈晚辈都不待见的境界,真正可谓是神憎鬼厌,也算是特长了。 “齐王要你的印书秘方,你给还是不给?”程咬金目光闪动,眼里的光芒李素看不太懂。 李素想了想,笑道:“给,用印刷术换一笔钱,也算皆大欢喜了。” 程咬金笑道:“小子还不说实话,你贪财的德行老夫早就知道,齐王若真拿捏住了印书,往后全天下读书人念的书全出自齐王之手,日进斗金也不算夸大,你若果真贪图钱财,齐王邀你合伙你为何拒绝?” 李素看着程咬金,无辜而呆萌的眨眼:“因为小子看到齐王时忽然觉得,人这辈子不能光图钱财,偶尔也该做做几件无私奉献的好事,陶冶洗涤一下情操,给齐王的印刷术就是第一件。” ******************************************************************** ps:还有一更。。。请叫我勤奋更新粉嫩小贼贼。。。(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章 进退得失 无私奉献是美德,讲究的是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家,从上古的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到后世的英雄舍身炸碉堡,这都属于人性里最宝贵最闪耀的情操。 李素也有这种可贵的情操,平常看不大出来,该贪财时贪财,不该贪财时也贪财,连对公主的救命之恩都能非常精确地折算成银钱的人,“无私奉献”这个词可能在他身上隐藏得很深,唯独见到齐王后,满肚子的奉献精神全冒出来了,人性闪耀得简直亮瞎狗眼。 当然,程咬金的看法显然与李素不大一样,反正这番鬼话说出来,程咬金的表情很古怪。 遗憾地摇头,程咬金长叹道:“可惜啊,可惜你不是俺的亲儿子……” 李素感动坏了:“承蒙程伯伯厚爱……” 程咬金没等他把话说完,仍叹息着补了一句:“你若是俺的亲儿子该多好,在你说这种鬼话的时候,老夫顺手就一巴掌扇你脸上,既不担心打死你,也没有任何愧疚和不好意思……” 李素:“…………” 越来越无法愉快的聊天了。 “还‘无私奉献’,还‘陶冶情操’,摸着良心说,你是这块料不?”程咬金万分鄙视地斜瞥着他。 李素揉着鼻子苦笑:“小子……很努力地往可贵的情操方向靠拢了,程伯伯应该鼓励小子才是。” 程咬金盯着他,忽然噗嗤笑了:“老夫当年第一眼见到你小子。就觉得你不是好货,小小年纪,既杀人也贪财。没声没息的还把人家公主给勾搭了,酒色财气样样不落,还偏偏有股子莫名其妙的气节,缺点多得跟筛子似的人,在西州城破的当口仍一步不退,誓与城池共存亡,那一战连我们这些身经百战的老将们私下说起来都忍不住动容。小子,你这辈子一定是个人物,不过却苦了将来的史官。对你这个人该褒该贬,史官该如何下笔呢?” 李素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可以肯定程咬金作文章一定烂得一塌糊涂,说着说着便经常跑题。 很不解啊,没事说起这个做什么? 程咬金悠悠地道:“为人处世也是学问。特别是少年气盛之时。不公之事临头,很少有人冷静权衡利弊,再做一个最适合最稳妥最能保全自己的决定,这一点,老夫和同僚家中的小子们都做不到,而你却能做到,所以老夫说你将来必定是个人物,不靠父荫。不靠攀附,功名和官爵全靠自己的双手挣来。到手的富贵比谁都稳妥,老夫常在担心,担心我死以后,程家的基业落在处默手里,也不知还能风光几年,幸好处默的命格不错,竟认识了你,有了处默与你的这段情分,程家百十年里估摸倒不下来……” “程伯伯,您说这些,小子不是很明白……” 程咬金盯着他,眼里浮现一抹罕见的真诚赞许,颔首笑道:“小娃子不错,是个灵醒人儿,老夫一直在暗中看着你,发现你每次遇到事情,总能做出最合适的决定,进退皆是大丈夫,对齐王亦如是,老夫听说那个印书的法门很重要,然而齐王一开口你马上就决定送出去,送出以后马上抽身而退,退得干干净净,绝不与他纠扯半分,这等决断,老夫在三十岁时都没你强……” 李素笑得很开心,毕竟被人夸奖的感觉确实不错,虽然这个夸自己的人经常占他便宜。 “您不觉得我这是认怂?” 程咬金呸了一声,道:“退一步就算怂了?正面撞上打得头破血流算好汉?那不是好汉!那是蠢!是不自量力!在长安这滩浑水里,能站着笑到最后还没有倒下的人,才是真正的赢家,可惜啊,可惜你不是老夫的亲儿子……” 李素眼皮一跳:“您又想抽我了?” 程咬金瞪他一眼,道:“老夫在感叹,同样都是娃子,为何有的娃这么灵醒,而老夫生的那六个小崽子一个比一个蠢,若换了他们遇到你这事,二话不说撸袖子就干了,最后难免结仇,从此多了一个心腹之患,不定什么时候便在暗中咬自己一口,生于世,活于世,多个仇家便多了一分危险,仇家积累得多了,离死也就不远了,你这个年纪已明白了这个道理,而我家那六个小崽子却不明白……” 程咬金说着,面容浮上少见的担忧之色,这一刻,他只是个为孩子愁苦的父亲。 抬头看了看天色,时辰不早了,李素决定告辞,茶叶还有几家没送,得抓紧时间了,再晚等到长安城门落闸,坊门关闭,便只能夜宿哪位叔叔伯伯家了,不幸的是,这些叔叔伯伯全不是吃素的,不但不吃素,还喝酒…… 于是李素起身告辞,程咬金心不在焉地点点头,李素刚转过身,程咬金忽然道:“看得出你是个大方的娃子,印书的法门说给便给了,不过呢,厚此薄彼总不太好,要不你索性把烈酒也给了老夫吧,给你两万贯,以后烈酒全归程家了……喂,站住!越走越快啥意思?没个礼数……” 李素浑若未闻,耳朵自动将程咬金的每句话每个字当成垃圾广告一样全部屏蔽掉,脚下踩了风火轮似的走得飞快,眨眼便消失在照壁后。 ********************************************************************* 出了程家大门,李素擦了把汗。 好险呐,今日差点被讹破产了,程家虎狼凶险之地,以后少来为妙。 出门刚抬脚准备上马车,身后忽然伸出一双手紧紧拽住了他的腕子,李素大惊,回头望去,却见程处默阴沉着脸,闷不出声将他拉到程家大门旁的一条暗巷内。 “程兄咋了?刚才我可是为你仗义执言了,不然你今非被抽死不可,现在咋还一脸要跟我算帐的模样?” 程处默拍拍他的肩,沉声道:“咱们自家兄弟,救命之恩就不言谢了。” 李素见程处默不像是找麻烦的样子,顿时安了心,斜瞥着他道:“自家兄弟,救命之恩就算不言谢,也该折成现钱表示一下呀……” “不说闲话,兄弟,你得想法子帮我报仇,不然这口气堵在胸口咽不下!” 李素好奇道:“报啥仇?谁得罪你了?” 程处默面露怒容,低吼道:“会昌寺那群老秃驴!” 顿了顿,程处默又恶狠狠补充道:“……还有小秃驴!”(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一章 在这个几乎人人多少都崇尚佛道信仰的年代里,能让程小公爷咬牙切齿骂出“秃驴”这个字眼,看来秃驴们真把小公爷得罪得不轻。 李素不觉得意外,但凡一个组织或是教派,佛也好,道也好,如果太过壮大,总有些良莠不齐的人掺杂其中,当然,这是李素个人帮亲不帮理的说法,李素是凡人,做事有凡人的优缺点,在对待一些突发事情时,总会不自觉的站在亲近一方的立场上,典型的帮亲不帮理。 “秃驴骗你钱财了?”李素好奇问道。 程处默摇头:“那倒没有,小爷的钱那么容易被骗吗?” 容易吗?对李素而言,骗程处默简直不要太容易,比如当初卖给他的那几首诗……最初认识程处默,李素是把他当冤大头看待的,钱多人傻的那种。 “以程兄的英明睿智,骗你的钱实在太不容易了。”李素正色道,表情很诚挚。 程处默果然露出了睿智的冷笑:“那是自然,能骗小爷钱财的人还没出生呢,生出来小爷就把他掐死。” 这话就有点不客观了,李素都懒得搭腔。 骗小公爷钱财的人不但出生了,而且活得很不错,一点也没有被人掐死的先兆。 “既然秃驴没骗你钱财,那就是骗色了……”李素古怪地看了他一眼,目光很三俗,专往程处默的下三路招呼,然后拍了拍他的肩:“……秃驴给你开光了?” “开啥光?”程处默没太明白,也幸好他没明白,不然李素会成为大唐历史上第一个因嘴贱而被活活掐死的侯爷。 “到底咋回事?” 程处默怒容满面:“那日房家老二叫上我和段家老三还有几人出城游玩,游到城外会昌寺,房老二说要进寺烧香。我们刚进了寺门,便被几个秃驴拦下了,说是里面有高僧开坛讲经,寺内只容僧人闻道,不留俗客礼佛……” “我们几个虽出身权贵,也是自小有爹娘和师傅教养过的。不留俗客便不留,但大家爬了半截子山辛苦来到庙门,进去给菩萨金身磕个头便走,不算过分吧?房家老二于是提出进完香就走,谁知那几个秃驴一点不通融,不耐烦地赶我们走,当时我们几个就怒了,这是不讲道理啊,于是便争执起来。后来寺里跑出来几个和尚抡起大棍子把我们赶出去,乱阵中大家都挨了打,这口气着实咽不下去!我们兄弟几个从小何曾受过这等鸟气!” 李素理解地点头,作为权贵子弟来说,他们那天的表现算是很有教养了,提出的要求也不过分,和尚们不分青红皂白便赶人,这有点说不过去了。 程处默接着道:“所以那晚咱们几个都没下山。蹲在寺外的林子里等天黑,待到掌灯时分。我们便在寺门外放了一把火,搅得寺里鸡飞狗跳,这股子恶气才算泄了大半……” 李素奇道:“和尚赶了你们,你们放了火,如佛家所言,这是有因有果。一啄一饮,你们与和尚的恩怨应该两两抵消了啊,程兄为何还不解气?” 程处默怒道:“本来是解气了,可今日我爹抽我这一顿算因还是算果?这个因果我找谁报还?佛家的因果,与轮回一样。本就是生生不息的,所以我今日挨的抽,还得从和尚身上报回来!” 李素顿时肃然起敬,看看人家说的,佛家因果,生生不息,啧!脖子上长着一颗多么有慧根和悟性的脑袋啊,至少李素目前的精神境界就说不出如此睿智且富含人生哲理的话。 故事听完了,李素抬头看了看天色,嗯,天色不早了,抓紧时间给另外几位叔伯送茶叶,晚了就出不了城了。 朝程处默拱拱手,李素笑道:“好故事,下次程兄有什么奇妙经历再说与愚弟听,今日愚弟先告辞,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还没动弹,李素的手腕便被程处默死死拽住,抬头一看,程处默瞪着自己的目光快喷火了。 “我闲着没事跟你说了大半天,就是说个故事给你解闷来的?此事你既已听了前后因果,你也跑不了,今你必须给兄弟想个法子狠狠报复一回那些秃驴,不然跟你没完!” 李素苦着脸叹道:“程兄,愚弟不招灾不惹祸的,今日只是来给你爹送送茶叶……” “晚了,赶紧想办法,长安城这些兄弟里面,就你本事最大,当然,人也最坏,做事专走阴损路子,如何报复秃驴,你最有法子。” 李素脸色有点难看了,没这么当面扇脸的说法,谁最坏了?谁走阴损路子了?再坏再阴损能比得过你爹? “哈,程兄莫闹,天色真的不早了,愚弟还要拜访牛伯伯和长孙伯伯……” 程处默仍不松手,瞪着他道:“当初你欲与许家悔亲,谁在背后帮你败坏名声?咋了?现在不顾兄弟情分了?” 李素眼皮直抽抽,施恩图报你好歹也拿两件能说得出口的事来彰显行不行?比如领兵千里驰援西州就很有说服力,为何偏把当年败坏名声的事拿出来邀功?你败坏我的名声我还得感谢你不成?大家以后还能愉快玩耍吗? 然而,一想到程处默不辞劳苦,领着程家庄子千名老兵数千里驰援西州的恩情,李素苦着脸长长叹了口气。 孽缘啊,都是孽缘…… “行,我帮你!”李素悲壮地点头,心尖儿直哆嗦。 在这个全民笃信佛道,和尚道士最风光也最张扬的年代,他却不得不想个阴损法子坑和尚…… 这性质,大抵等同于老虎头上拍苍蝇了吧?花样作大死啊。 李素是个念旧记恩且心软的人,一直都是。 得到李素的回答,程处默高兴极了,使劲拍了拍他的肩,大笑道:“俺老程的招子总算没看错人,兄弟果然是个仗义的,明我来你家听你的法子,带厨子来,最近我家厨子做了道菜,羊肉剁烂了搓成球扔锅里油炸,据说跟你家厨娘学的,我管这道菜叫‘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后来嫌名字太长,改叫‘油炸秃驴’,明咱们兄弟一起吃,特别解恨。” *********************************************************************** 太极宫,掖庭。 关于“掖庭”这个名字的来由,与其在太极宫内的地理位置有关,按制,太极宫以一条南北向的中心子午线为主,这条中心线很讲究,举凡宫中比较重要的殿宇,比如君臣商议国事的太极殿,寝宫,还有皇帝经常批阅奏疏和私下召见臣子的甘露殿等等,中心子午线恰好从这些宫殿的正中央穿行而过。 而这条线两旁的宫殿,相比之下就不那么重要了,于是左右两边皆被称为“掖”,其实比喻的就是人体的左右“腋下”,久而久之,宫里偏僻的宫殿便被称为“掖庭”。 大唐的掖庭则意义不一样,所谓“掖庭”,又称“掖庭宫”,是专门由犯了事的嫔妃,宫女,以及犯官女眷人等居住的,不仅居住,还要劳动,宫里大到缝衣制鞋,小到倒恭桶洗衣服,都由这些宫女犯妇来完成。传说中某个嫔妃惹得龙颜大怒,皇帝宽大的袍袖狠狠一甩,说一句“将她打入冷宫”,这个“冷宫”,指的就是“掖庭宫”。 冷宫不仅仅是孤独寂寞冷,犯了事被发配的嫔妃和宫女在里面甚至连人身安全都没办法得到保障,这里,是个人吃人的地方。 掖庭由内侍省的宦官管事,自古以来,宦官这个群体属于最变态,同时也最善于察言观色的,宫里谁得了势便使劲摇尾巴,谁失了势便鼻孔朝天冷漠以对,至于那些被打入掖庭劳作的嫔妃宫女和犯妇,就属于永世无法翻身的那一类,所以对这类女人,宦官的心肠往往是非常毒辣的,动辄凌虐施暴,甚至莫名其妙死掉。 并州武氏如今便住在掖庭宫的某个偏僻殿宇内。 武氏入宫时其实是非常得势的,进宫不到半年便被李世民封为才人,并且因为貌美和伶俐讨巧,颇得李世民欢喜,武氏最风光时甚至得到随侍帝侧的殊荣,那时年仅十五岁的她,曾经有段时期被四十岁的李世民宠爱着,可谓红极一时的后/宫第一人,连多年相伴帝侧的四妃的风头都被她压制下去。 武氏的传奇经历说明了什么?说明……李世民简直是个禽兽,才十五岁的小姑娘啊,竟也下得了手,搁在千年以后的世界会被判刑的我告诉你。 ***************************************************************************** ps:还有一更。。。请叫我勤奋更新永不断更粉嫩呆萌小贼贼。。。(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二章 才人武氏(下) 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頂+◆点+◆小+◆说,x. 武氏的风光在太极宫里终究也只是昙花一现。 毕竟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论心智论机谋论宫中人脉论江湖阅历,哪样她都上不了台面,她唯一所能倚仗的,便是李世民的宠爱,这样的倚仗无疑是非常脆弱且危险的。 所以武氏栽了,在得到宠爱不过短短三年后,她被李世民扔进了掖庭,关于她为何突然之间失去了帝宠,宫里有许多种说法,有的说是李淳风和袁天罡两位道长看她的面相非常诧异,认为是九五帝王的命格,未来的李唐江山必在她手里断绝,这种与神秘天道有关的说法非常有市场,但却是非常无稽的,以李世民这种高傲且极度自信自负的性格,怎么可能会相信自己和诸多名臣老将一同打下的江山会被区区妇人所篡? 还有的说法是武氏侍帝日久,恃宠而骄,渐露狠辣本色,被帝所不喜,故发配掖庭,还有人说武氏被打入掖庭是因为四妃对武氏越来越忌惮,于是平日斗个不停的四妃罕见的联起手,给武氏设了个局,而年少浅薄的武氏毫无所觉,非常配合的一脚踩入局中,中了暗算…… 皇城宫闱,从古至今便是一个比战场更残酷无情的江湖厮杀地,成者王侯,败者贼寇,武氏于是便成了被大浪淘过的沙子,风光过后含恨退出了这个江湖,从此再无翻身的一日。 掖庭的建筑与太极宫别的殿宇一般无二,同样的楼台亭阁,同样的流云飞檐,同样的人来人往。 可是一踏进掖庭范围,任何人都很清楚地感觉得到一股阴冷森然的气息迎面扑来,哪怕是艳阳高照的大白天都会令人忍不住打个冷战。 有人说是历代被打入冷宫不清不白被害死的嫔妃所化厉鬼纠缠萦绕着掖庭。冤怨之气经年终日不散而致。 所以说,没文化真可怕,封建迷信害死人,哪里是什么厉鬼,明明是掖庭的风水有问题。 不管武氏被发配掖庭的真实原因是什么,她终究已在掖庭里了。而且过得很不好。 天没亮便有内侍省的宦官将所有犯妇和宫女叫醒,开始一整天的劳作,武氏跟着大家起了床,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再看一眼窗外漆黑的天色,听着入冬后呼啸而过的北风,武氏悄悄地叹了口气,垂头发了一阵呆,在别的宫女焦急的催促声里。才不慌不忙穿上鞋子。 她今年已十九岁了,入宫时那个十五岁的姑娘已然生得花容月貌,引六宫粉黛妒忌羡慕,如今愈发出落得亭亭玉立,只是脸色稍嫌腊黄,成熟的身躯也有些瘦弱,显然因为长期缺乏营养所致。 与她同住的是个名叫杏儿的小宫女,大约十六七岁的年纪。说来也是冤枉,小宫女没犯过错。却因当初她侍侯的嫔妃因内宫争斗失败,妃子最后不得不含恨吞了毒药,一了百了,而小宫女自然也不被宫人待见,被发配来掖庭做苦活已然三年有余,论在掖庭的资历。算是武氏的前辈了。 “武才人您快点!管事已打了两次梆子,若三次梆子不出去列队,会被管事责罚的,最轻最轻,咱们今日可就没饭吃了……”杏儿急得不停跺脚。 相比杏儿的焦急。武氏却显得不慌不忙,神情悠闲地整了整粗麻衣裳,顺手拂去肩头的一根杂草,哪怕穿着劣质的衣裙,她的气质仍旧雍容得像一位艳光四射的贵妇。 曾经的开国功臣应国公之次女,曾经随侍帝侧,位晋才人的殊荣,曾经与内宫四妃分庭抗礼的风光,哪怕虎落平阳之时,她也不会轻易低下高傲的头颅。 “急甚子?”武氏横了她一眼,一边整理着衣裳的衽边,一边淡淡地道:“刘管事早视你我如眼中钉,哪怕咱们依了他的规矩不犯错,他仍有理由责罚你我,既如此,索性打破他的规矩,反正下场没什么不同。” 杏儿一怔,随即愁苦地叹了口气。 “当初武才人刚来掖庭,恰逢刘管事责罚奴婢,幸得武才人仗义执言,为奴婢争了一线生机,说来是奴婢对不住武才人,都怨我连累了您……” 武氏噗嗤笑了,点了点她的额头,道:“咱们都沦落到冷宫给贵人倒恭桶浆洗衣裳了,还一口一声‘武才人’,摆什么臭排场呢。我比你大两岁,说过无数次让你叫我一声姐姐,你非说什么身份有别……” 幽幽叹了口气,武氏的笑容添了几许苦涩:“这样暗无天日的地方,哪里还有什么身份,连尊严都消磨得干干净净啦,都是行尸走肉罢了,终日受苦受罚,为的只是一口吃食,还有一线活下去的希望而已……” 杏儿垂头,眸中蓄满了泪水,哽咽道:“可是,奴婢还是想活下去呀,武才人,您也要活下去……” 武氏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道:“若有朝一日,我能脱此牢笼,扶摇而上,定要废去掖庭冷宫,夷平贼人三族,以报还我今日种种苦楚委屈。” 杏儿嗫嚅几下,讷讷道:“若,若是……不能脱此牢笼呢?” 武氏笑得满不在乎,淡淡道:“那便下落黄泉,再投个好胎,今日恩怨,来生再了便是。” 声落,殿外第三声梆子敲响,所有宫女和犯妇都出去老老实实列好了队,偌大的殿内只剩武氏和杏儿孤零零地站着。 很快,殿外传来阴恻恻的冷笑声,一道尖细的声音传来。 “梆子三声而人未至,两位好大的架子,武才人,奴婢这便亲自来请您了,您……且请移个玉驾,出来可好?” 杏儿闻言脸色大变,瘦弱的身子吓得瑟瑟发抖,眼泪不受控制地哗哗流下。 武氏却神情不变,见杏儿吓得这般模样,不由心生怜惜,伸手将杏儿一拽,拉到自己身后,还不忘回头瞪她一眼:“真没出息,一个摇尾乞巧的奴婢而已,也就是个只能在掖庭里逞逞威风的小角色,你怕个甚?” 声音平平淡淡,却仿佛有一种坚定的力量,在空荡荡的大殿内萦绕盘旋。 殿外的刘管事自然也听到了,闻言勃然大怒:“好个不知死活的贱婢,落翅凤凰不如鸡,你当自己还是当年陛下身边风光一时的武才人么?今时不同往日,姓武的贱婢,你的好日子已过去很久了!” ************************************************************* ps:上一章忘写章节名了,章节应是才人武氏(上),貌似没法修改。。。记性不好的我也是萌-萌-哒=呢~~ 嗯,最后,顺便求一下推荐票,行吗?每人每天都有的推荐票。。。拜托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三章 危急时刻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逆境,或因时,或因运,有些人咬咬牙硬挺过去,有些人没挺过去或是放弃了坚持,于是一生平庸终老。●⌒頂點小說,x. 武氏不一样,此时此刻的她,遇到的不是逆境,而是绝境。 被发配掖庭三个月了,第一天便因杏儿而与刘管事结怨。 刘管事是什么人? 他当然只是个管事,隶属内侍省,每天的职责便是负着手以高傲的姿态在掖庭里游荡,督促宫女和犯妇们劳作,谁若偷懒便一鞭子抽下去,谁若犯了错,是死是活要看他的心情。 这个职位并没有油水,被发配到掖庭的这些女人们自然没有油水让他捞,可是他很享受这种感觉,这种可以掌控别人生死的感觉,因为在掖庭这块地面上,他刘管事就是一号人物,掖庭里面的每个女人想要活下去,或者说,想要活得更好一点,每天的吃食里面多半块烤饼,那么,她们就必须要讨好他,巴结他,对他惟命是从,若是反过来得罪了他,顶撞了他,那么,这个女人能在掖庭里活下去的日子就不多了,生命可以开始倒计时了。 很不幸,武氏被发配到掖庭来的第一天便得罪了刘管事,因为杏儿。 说来也算武氏运气好,因为她在被发配以前,曾是陛下身边随侍的女人,不但被封才人,而且深受帝宠,在没入掖庭以前,武氏在太极宫内可谓风生水起,当红一时,像刘管事这样的角色见了她只能垂头行礼,武氏根本连瞟都不会瞟他一眼,想弄死他只需伸个小手指便足够。 这样的女子突然间被打入掖庭,实在有些不正常。刘管事也不是蠢笨之人,于是多留了个心眼,哪怕开始被武氏顶撞,刘管事也没吱声,因为他担心武氏或许有被重新召回陛下身边的那一天,若然得罪了她。刘管事的下场不妙,这也是武氏刚入掖庭第一天便得罪了刘管事,而她仍活得好好的原因所在。 然而随着时光推移,内侍省一直没传来陛下召回武氏的消息,宫里的宦官都是极擅察言观色且眼光无比毒辣势利的家伙,武氏迟迟没有被召回的迹象,渐渐地,刘管事对她的态度也越来越强硬冷酷了,直到如今。武氏被打入掖庭已过三月,刘管事更是心中笃定,这个姓武的女子怕是一生翻不了身了,于是,当初被她顶撞的旧恨涌上心头,刘管事已打定了主意,三日内结果了这贱婢的性命,也好给掖庭其他几个尚有桀骜之心的犯妇们立个威。 说到忌惮。刘管事自然还是有忌惮的,因为这个姓武的女子不但曾经是才人。她也是开国功臣之后,应国公武士彟之次女,若论宦官如今的权势,在太极宫的下属面前倒是可以作威作福,但随意处置一个开国功勋之后,他也没那胆子。 不幸的是。武氏这位功勋之后似乎不那么被重视,刘管事早对她心存杀意,于是数月前刻意打听了一下,才知这位武才人的国公父亲武士彟早已死了,国公爵位由长子武元庆继承。而武元庆与武氏虽为兄妹,实为同父异母,武氏的生母杨氏是武士彟续弦之妻,武士彟死后,武元庆兄弟对杨氏甚薄,多有失礼,甚至将杨氏母女赶出家门。 这样的结果令刘管事心中大定,他知道,自己如果杀了武氏不但不会被武家追责,反而武元庆还会暗中感谢他。 今日此时,见武氏仍是云淡风轻的模样,刘管事不由怒从心头起,一直以来强自压抑的怨毒此刻全数涌上心头。 蹬蹬蹬快走几步,刘管事冲进殿内,大手一扬,一根乌黑的鞭子便抓在手里,朝武氏狠狠抽去。 啪的一声,武氏略嫌腊黄的俏脸多了一道血色的鞭痕,像一只完美的花瓶忽然多了一丝狰狞的裂纹,令人触目惊心。 武氏身后的杏儿不受控制地发出一声尖叫。 “贱婢大胆!你以为你还是当初被陛下宠爱的才人么?你是犯妇,犯妇懂吗?在掖庭这块地面上,我一个小小的管事便能决定你的生死!”刘管事尖声怒道。 武氏的脸颊微微抽搐,只觉得火辣辣的痛,可并未露出痛苦的神情,反而有种被凌虐后的解脱快意,于是,武氏笑了,带着血痕的笑靥,如同雪地里绽放的红梅。 “生来若不为人之上,纵死何妨?”武氏昂起高傲的头颅,冷漠而轻蔑地看着刘管事:“唯一可惜的是,我竟死于你这种人之手,实在是对我一生的侮辱,死亦不得安宁。” 刘管事勃然大怒,扬手又一记鞭子,乌黑的长鞭带着呼啸的破空之声,武氏的脖颈又多了一道血痕。 “你死以后,我会将你扔到乱葬岗,尸身受野狗群兽啃噬,教你下世亦不得投胎。”刘管事咬着牙怨毒地道。 武氏仍在笑,笑声如银铃般清脆悦耳:“一具皮囊而已,如何处置,刘管事请便……” 武氏笑声忽顿,美眸中忽然射出阴冷的杀意,缓缓地道:“你最好马上杀了我,我若不死,此生必有得志之日,那时,我必夷尔三族!” 刘管事也是满脸杀机,狞笑道:“贱婢,我果真不能再留你这个祸害了!” 二人针锋相对,杀意盈殿。 良久,刘管事忽然扬声大喝:“来人,把这贱婢投井里去!” 身后两人立即上前,一左一右架住武氏的双臂,把她朝殿外押去。 刘管事露出的笑意带着几分虚伪的惋惜之意,摇头悠然叹道:“犯妇武氏,于掖庭打水劳作时不慎滑倒落井,真是红颜命薄,闻者犹怜呀……” 武氏脾气甚刚烈,竟如男子般仰天哈哈长笑两声,也不挣扎,大步朝殿外走去。 殿外,一道娇小的人影忽然堵住了门外的阳光。 “早听说掖庭暗无天日,今日看来,果真如此,刘子戌,大白天的公然害人性命,你的胆子大得没边儿啦……” 突如其来的声音令殿内所有人一呆,刘管事大惊,嘶声道:“谁在外面?” 娇小的人影跨过门槛,一步步走进殿内,背后的阳光刺得眼睛生疼,直到来人走到刘管事面前,刘管事仔细辨认了片刻,接着浑身一凛,脸上强挤出笑容。 “原来是绿柳姑娘……您不是服侍东阳公主殿下么?怎会屈尊来这脏乱之地,污了您的**……” 绿柳今年已十八岁了,这几年一直服侍东阳,东阳出家后她也不离不弃,原本东阳欲将她许配一户好人家,可绿柳哭着跪求,发誓陪伴东阳一生一世,且立心甚坚,东阳勉强不得,只好暂时仍留她在身边。 这位在李素面前怯怯唯唯的小宫女,在旁人面前,特别是在太极宫的宦官宫女面前可是完全两个样子,因为东阳的公主身份,再加上诸皇子皇女中,东阳是唯一一个出家为道的公主,李世民近年也不止一次对身边亲近的宫人提起对东阳的愧疚,故而东阳公主的名声这两年在太极宫甚为响亮,绿柳作为公主殿下的贴身宫女,名声和威望自然也随着水涨船高,一些内侍省的监正和少府监见了她都不得不陪起笑脸,而绿柳小小年纪,也特别享受这种被人仰视的滋味,每次小脸总会抬得高高的,深得用鼻孔瞪人之精髓。 可惜的是,东阳常居太平村的道观里,这两年甚少入宫,绿柳满腹出人头地的畅快感久久不得宣泄,快把小丫头憋坏了,这次终于被东阳遣来太极宫办事,过一过被人仰视的瘾头,于是小脸愈发得意得不可一世。 刘管事现在的表情便让绿柳很满意,惶恐,畏惧,惊讶,还有一丝发自骨子里的谦卑恭顺。 “本姑娘在不在公主身边服侍,你刘子戌管得着么?或者说,你这几年在掖庭发号施令惯了,还想把手伸出掖庭之外,管束一下本姑娘了?”绿柳傲然俯视刘管事,小脸的表情满满的小人得志。 刘管事急忙陪笑:“公主殿下身边的人,奴婢哪里敢管,绿柳姑娘言重了。” 绿柳鼻孔发出高傲的轻哼,像只孔雀般踱到刘管事身前,道:“我来给掖庭一位熟人送点东西,送完我就走,你这破地方留我我还不乐意待呢。” 刘管事笑道:“原来绿柳姑娘在掖庭里有熟人,此人是谁,姑娘尽管明说,虽然奴婢职命所在,不敢放出掖庭,但让她在掖庭里过些轻省日子倒是很容易的。” 绿柳露出古怪的微笑,淡淡道:“你哪只狗耳朵听到说是我的熟人了?那位熟人可不是本姑娘的熟人,我还没那福气高攀,听清楚了,她是东阳公主殿下的旧识,当年在宫里时,此人曾与公主殿下有过数面之缘,彼此甚为相投,公主殿下说,再过几****清闲了,还要来掖庭看她呢……” 刘管事呆怔片刻,心中似有一丝不妙的预感划过,吃吃地道:“公主殿下的旧识,不知……不知是我掖庭里的哪一位?” 绿柳露出恶作剧般的笑容,朝不远处的武氏努了努小嘴,道:“喏,就是那位呀,刚才打水差点落入井里的那位……” ************************************************************** ps:还有一更。。。求用推荐票狠狠砸我。。。(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四章 柳暗花明 刘管事浑身瘫软,只觉头顶晴天霹雳,本来就甚为白净的脸瞬间苍白如纸,失了血色,脸颊汗如雨下。@頂@点@小@说,x. 武氏也是一脸愕然,呆呆地看着绿柳,脑海里飞快搜寻对绿柳和东阳公主的印象,依稀记得今年上元之时,诸皇子公主入宫向父皇朝贺,数十位身穿华服的皇子公主里面,唯独东阳公主一身麻布粗裳的道袍,独自在人群中沉默,显得尤为瞩目,武氏当时还是非常得宠的才人,随侍李世民身边,一时好奇朝那位颇富传奇色彩的东阳公主多看了两眼,东阳公主当时似有所觉,也朝她看过来,二人目光相遇,彼此友好地微笑点头示意。 从那一面以后,武氏再没见过东阳公主,一直到她被发配掖庭。 当时目光相遇,彼此含笑招呼,这……难道算旧识?东阳公主是不是……太缺朋友了? 见众人神情各异,绿柳满意地笑了,迎着刘管事惊惧的目光,绿柳走到武氏面前,微微蹲身一礼,道:“婢女见过武才人,今年上元之夜,公主殿下与武才人一别,不觉已近一年,公主殿下对武才人甚为想念,得知武才人无故发配掖庭,公主殿下颇为武才人不平,来日寻着合适的机会,殿下自会在陛下面前为武才人分说求恳,请武才人暂屈掖庭住些日子,来日必有机缘。” 武氏惊愕呆怔:“…………” 绿柳说完抬起头,朝武氏悄悄眨了眨眼。 武氏当初能在内宫万千佳丽的残酷厮杀中脱颖而出,为人处世的本事自然也是不俗的,见到绿柳使的眼色后,武氏直起身子,很配合地点头:“多谢绿柳姑娘传话。回去请转告公主殿下,妾身在掖庭好得很,请殿下勿念,搅扰了殿下清修悟道,实是妾身的罪过了。” 绿柳笑道:“这次婢女来掖庭,奉公主殿下令。还给武才人带了些吃穿物事,武才人放心食用,用完后婢女再送进来便是。” 武氏不卑不亢地点头:“绿柳姑娘费心了。” 在众人愕然的目光里,绿柳一挥手,后面跟着几位公主府侍卫,每个人手里都拎着东西,有外表光可鉴人的食盒,有颜色五彩缤纷质料考究华贵的衣裙,还有一些被褥玉枕铜盆之类的生活用品。 绿柳瞥了脸色已有些发绿的刘管事一眼。笑道:“公主殿下还托婢女相问,武才人如今在掖庭可住得习惯,掖庭风急雨骤,武才人可有受风雨凌虐之苦?有公主殿下撑腰,武才人直言无妨。” 刘管事脸色愈发惨白,汗水如豆,刚才目光里阴冷的杀机此刻已化作满目乞怜,惊惶万状。 武才人看懂了他目光里的意思。轻蔑地一笑,然后朝绿柳摇摇头:“不曾受过风雨凌虐。” 绿柳点点头。斜瞥了刘管事一眼,小胸脯一挺,大声道:“日后若谁敢给武才人委屈,武才人只管与婢女明说,婢女每隔十日便来掖庭探望武才人,若真有那不开眼的混帐东西。不消公主殿下吩咐,婢女在这太极宫里多少也有几分薄面,定教他死无葬身之地。” 刘管事浑身大汗淋漓,结结巴巴垂头行礼,身子面朝绿柳和武氏二人。也不知行礼的对象是谁。 “不敢,奴婢不敢让武才人委屈,请绿柳姑娘和武才人放心。” ………… 刘管事被人搀扶着走出了殿门,不扶不行,他已吓尿了,迈步都没了力气。 回想起这些日子他对武氏各种恶劣的态度,还有今日只差一步便将她扔进井里的命令,刘管事只觉裤裆里凉飕飕的,一股绝望的情绪油然而生。 完了,有公主殿下给他撑腰,他一个小小的管事敢拿武氏怎样?公主殿下还要为武氏在陛下面前求情,若武氏将来重新风光起来…… “此生若有得志之日,那时,必夷尔三族!” 这句满带杀意和怨毒的话突然在他脑海中炸响,像一道来自九天的神雷。 刘管事浑身一颤,腿脚愈发软绵绵,最后脚下一踉跄,重重栽倒在地。 殿内少了这个恶人,连空气都似乎新鲜了许多,只剩下武氏,绿柳和杏儿三人时,武氏这才朝绿柳盈盈一拜,道:“待罪犯妇武氏多谢绿柳姑娘相救之恩。” 绿柳急忙避到一边,咯咯笑道:“武才人莫客气,婢女可担当不起。” 武氏犹豫了一下,道:“刚才绿柳姑娘说……是奉了东阳公主殿下之命而来,犯妇敢问一句,果真如此么?” 绿柳很认真地点头:“刚才有些话是故意吓那刘子戌的,但是,婢女确是奉了公主殿下之命而来,这一点没有作假。” 武氏愈发不解:“犯妇与公主殿下之间……” 绿柳笑道:“这是您和殿下两位贵人的事,按说婢女不敢多嘴的,只是冤有头,债有主,恩义亦当有个来龙去脉,殿下已吩咐过,这番恩义她也不能领,因为……她也是受人所托。” “连公主殿下也是受人所托?”武氏愈发愕然,随即惨然苦笑:“谁会在这凉薄之时,救一个沦入掖庭永世无法翻身的犯妇?绿柳姑娘,您可把妾身弄糊涂了。” 绿柳神秘一笑,道:“日后有缘,武才人定知究竟,此时便坦然相受又何妨?好了,天色不早,婢女也该回去复命了,武才人且安心在掖庭住下,量刘子戌那狗才从此以后不敢再欺凌武才人了,婢女刚才说的话算数,每隔十日来看望武才人一回,这也是公主殿下的吩咐,嗯……其实是公主殿下背后那个人的吩咐。” 说完绿柳朝武氏行了一礼,飘然出殿。 武氏定定看着绿柳娇小的背影,脸上的表情变幻莫测,不知在想什么。 良久,武氏回头,见杏儿正一脸欢喜地看着她,武氏展颜一笑,眼里的余光却看见了公主府侍卫刚才送来的那堆物事上,武氏皱了皱眉,移步上前,打开其中一个食盒,一阵清香飘出,却是时下颇为流行的大户人家点心,黄金酥。 武氏拈起一块黄金酥,放在手心仔细打量,看不出任何异状,也闻不到任何异味,武氏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俏丽的脸庞闪过一丝阴沉,转过头时却已满脸带笑,朝一旁欢喜不胜的杏儿招招手。 杏儿蹦蹦跳跳跑到武氏身旁,拍手笑道:“太好了,奴婢说过,武才人一定会有脱出牢笼的一日,武才人,您果然遇到了贵人,奴婢真为您高兴……” 武氏笑了笑,忽然道:“杏儿,来到掖庭你一直吃不饱,这些吃食你喜欢吗?” 杏儿吞咽了一下口水,然后露出不好意思的羞然笑容,点了点头,赶紧把头垂下去。 武氏将手心里的那块黄金酥递到她面前,笑道:“你我是患难姐妹,还分什么彼此?来,把这块点心吃了,这可是公主府送来的金贵东西,很好吃的呢。” 杏儿见武氏表情真诚,便再也顾不得仪态,二话不说将那块黄金酥抢了过去,张开小嘴一口咬下。 武氏一直盯着杏儿的脸,不肯错过一丝不对劲之处,见杏儿吃相难看,还非常细心地为她拂去嘴角的点心残渣,眼里露出无比慈爱宠溺之色,像一位母亲看着自己贪吃的孩子。 杏儿太难吃到一顿饱饭了,好不容易能吃饱一回,于是在武氏面前不顾形象狼吞虎咽,武氏也不介意,一边看着她吃,一边与她闲聊家常,一块黄金酥很快入了杏儿的肚子,武氏仍不慌不忙与杏儿聊着天。 殿外已围了一大群人,有掖庭的各路管事,也有一些好奇心重的宫女犯妇,显然刚才绿柳来掖庭救下武氏的事情早已传遍了掖庭,大家纷纷艳羡地盯着武氏,人群里不时有窃窃的议论声,都说武才人真是命格奇佳,沦落到掖庭了都能遇到贵人,看来这位才人脱离掖庭,再次风光的日子不远了。 而掖庭的那些管事则表情各异,看着武氏的目光充满了敬畏和忌惮,此刻他们眼里的武氏,已不再是那个失了帝宠的落魄才人了,失了帝宠又怎样?人家面子大,与公主殿下交好,仅凭这层关系,掖庭已没人能动得了她了,从此以后她将是掖庭内一个独特的存在,直到她离开掖庭的那一天为止。 对殿外无数各异的目光,和无数窃窃议论声,武氏充耳不闻,她的眼睛只紧紧盯在杏儿脸上,认真而细致地观察着杏儿脸色的任何一丝变化。 整整一个时辰过去,杏儿仍然活蹦乱跳,不见一丝不对劲之处,脸色也没有异常,因为刚吃饱的缘故,反而比平常多了几分健康的红润之色。 武氏放心了,此刻她已确定,绿柳送来的食物里面没有下毒,人家对她并无恶意。 看着天真单纯的杏儿像只麻雀般开心地叽叽喳喳,浑然不觉自己刚才被人利用,经历了怎样的惊险,武氏忽然伸手将她搂在自己怀里,轻轻抚摩着她的头顶,脸上的愧疚之色一闪而过。 “杏儿,杏儿,从今日起,你便是我的亲妹妹,从此生死不弃,我对天发誓!”武氏语气坚定地道。 **************************************************************** ps:快0点了,向大伙儿求几张推荐票,每天都有的哦。。。(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五章 鸡血魔王 太平村,道观。 东阳的道观在太平村成了一个颇为怪异的存在,因为它本来是在公主府的基础上改建而成,而且改建的地方并不多,工部官员和工匠们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公主府的原貌,仅只在门口添了一对香炉,拆下了公主府的牌匾,前殿稍作修缮,作为诵经清修的三清大殿,供奉三清道祖,穿过大殿再往里走,便属于东阳的私人场所,当初公主府的寝宫,明湖,水榭,凉亭等等,都与当年一般无二。 相比目前大唐境内的所有道观来,东阳的道观俨然非常另类独特,而且……不伦不类。 时已深秋,眼看便要冬至了,距离道观外的树林里,万物已然萧瑟枯黄,一棵棵光秃秃的树木不规则地伫立在寒风中,北风吹过枝桠,发出凄厉如鬼嚎般的呼啸声。 李素和东阳手牵着手,并肩在林中穿行,悠闲地漫步。 天气有些冷了,二人却觉得很温暖,大家身上都披着狐皮大氅,将身子包裹得严严实实,露在外面的只有脸和一双紧紧牵在一起的手。 “看不出你的贴身宫女真会办事,此事办得漂亮,但也惊险万分,若晚了半步,那位武才人怕是……”李素摇摇头。 东阳瞥了他一眼,道:“你对那姓武的才人如此上心,到底为了什么?” 李素正色道:“从西州回到长安的当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里道君现出法身,他告诉我,若干年后,我命中注定有一次大劫。需要一位贵人相助方能安然度厄,这位贵人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 东阳:“…………” “别那么严肃,开个玩笑,道君,这位贵人是位奇女子。有尊贵无比的命格,有广袤无垠的胸襟,胳膊上能立人,胸脯上能跑马,我猜了很久,道君的意思应该是这位奇女子是个平胸……” 东阳:“…………” “反正,这位姓武的才人与我命中注定此生有缘法,今日我种善因,他年再收善果。无论佛家还是道家,也都讲究》∝》∝》∝》∝,‘缘法’和‘因果’的,我出手相助武才人,哪怕没有结果,也能求个心安。” 东阳叹了口气:“满嘴胡八道,偏偏又带了几分辩驳不得的歪理,李素,你这张嘴如果能正经一该多好。我都不知道该信你哪一句了。” “我的话句句都正经,包括道君爷爷托梦那一段……” 东阳深深看了他一眼。展颜笑道:“便当你的是真的吧,那位武才人,我会吩咐绿柳好生照拂,听绿柳回来,那位沦入掖庭的女子在即将被人害死前仍誓不低头,气节可嘉。倒也称得上‘奇女子’三字,纵然不是因为你,这位奇女子我也愿意与她结识一下的。” 李素笑道:“与她结识一番也好,对你没坏处,只是……” 犹豫沉吟片刻。李素缓缓地道:“只是你记住,与人来往,凡事未可全抛一片心,特别是对那位武才人,这一生,她有她的机缘,你也有你的机缘,你们的交集不能太大,交情这东西,其实也讲究个火候,应当明白过犹不及的道理。” 东阳笑着推了他一下,嗔道:“又与我讲这些大道理,老夫子似的,别忘了你与我同岁,你懂的道理,难道我不懂么?” 李素喃喃叹道:“千年老鬼跟你讲人生道理,多么难得的机会,居然不珍惜,愚蠢的人类啊……” 东阳斜瞥着他,道:“父皇封你为尚书省都事,你从大理寺出来这些日子,去尚书省应差了没?” 李素摇头:“最近本都事心情不大爽利,国事哪有私事重要,待我先把私事解决了再吧。” “这话根本就大逆不道,父皇若听到,非把你再踹进大理寺反省半年不可,你整天在太平村里四处游荡,晒太阳,吃烤肉,当我不知么?你还能有甚私事?” 起这个,李素不由自主苦了脸,幽幽叹道:“我的私事很严重,有人逼我想个法子坑和尚,更要命的是,我到今天还没想出法子,眼看催债的要上门了……” 正着话,却听林子外石破天惊一声大吼。 “子正贤弟在哪里?快快出来,俺老程来找你了,躲进林子里你也跑不掉,哇哈哈哈哈……” 李素脸色一变,随即苦笑道:“催债的果然上门了……” 东阳有些慌乱地道:“怎么办?我和你在一起……” 李素斜睨着她:“怕啥?我们在一起见不得人吗?” 东阳不话,只是瞪着他。 李素叹了口气,喃喃道:“没错,还真是见不得人……” 人家已堵在林子外,躲是躲不过去了,二人只好放开牵着的手,一前一后走出了林子。 林子外,程处默来回踱着方步,听见身后响动马上回过身来,李素顿时大吃一惊。 相比前日被吊打的凄惨模样,此刻的程处默可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脸上两块淤青,眼圈发黑,额头还有些青肿,看起来像被一群彪形大汉群殴过一般。 “程兄,两日不见,怎地这般模样了?”李素关心地道。 程处默幽幽叹了口气,又朝东阳看了一眼。 东阳俏脸一红,不自觉地躲在李素身后。 李素有些尴尬地解释道:“那啥,大唐最近国泰民安,四海升平,我与东阳公主正在林子里商议给陛下上疏,看看下一个该打哪个倒霉的邻国……” 这一解释……还不如不解释,东阳羞得不行,狠狠掐了他一下,随即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程处默又叹了口气,道:“我以前不知我在你心里到底有多蠢,现在大概知道了……你和东阳公主那事,整个长安城的人都清楚,拿什么商议国事来糊弄我,你家国事是钻林子里商议出来的?我虽不如你灵醒,但也不至于蠢得那么过分吧,你这借口我感觉被侮辱了……” 李素干笑许诺:“这次有仓促,下次一定想个高明的借口糊弄你,保管教程兄不会感觉被侮辱……话,两日不见,程兄又添新伤,你在长安城里到底有多少仇家?或者……又被程伯伯揍了?” 程处默斜睨了他一眼,道:“闲话休提,我且问你,前日你给我爹送的那个什么……炒茶,那玩意到底是怎么制成的?里面放药了吗?” 李素微惊:“程伯伯喝出毛病了?不可能啊,那炒茶是我亲手晾晒,亲手炒制,中间并无第二人插手,怎么可能出毛病?” 程处默脸颊抽搐了两下,道:“我也不知到底算不算毛病,我爹昨夜临睡前嘴里没味,突然想起你送的茶叶,于是冲泡了一大碗喝下去,然后……他就睡不着了,院子里耍了整整一个时辰的乱劈风斧法,仍觉得精神百倍……” 李素:“…………” 似乎忘了叮嘱程咬金一件很重要的事,睡前不要喝茶,特别是不要喝浓茶,这玩意跟鸡血的效果一样一样的…… “然后呢?”李素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程处默脸颊又抽搐了几下,神情浮上几许哀色,幽幽地道:“……然后,我爹就把我叫醒了,二话不把我吊起来揍了一顿啊!毫无缘由毫无预兆啊!” 李素愈发奇怪:“为啥啊?揍人总有理由吧?” “我爹他睡不着,闲着也是闲着……”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六章 长安乱战 都投胎是门技术活,奋斗得再成功也不如投个好胎,出生落地该有的就都有了,权势,钱财,人脉资源等等,爹娘准备得妥妥当当就等你去继承。 如此来,大唐权贵家的孩子们显然都是投胎这门技术里的资深熟练工,技术都挺不错,比如程处默。 但是,投了好胎并不意味着一生顺心顺意,吃嘛嘛香了,权贵家的孩子也有烦恼,也有麻烦,比如太子李承乾,他时刻担心自己被废黜,魏王李泰时刻梦想着一脚把李承乾踹下去,吴王齐王则剑走偏锋,迂回而进,还有房家老二,他的烦恼大抵跟他老爹相同,都娶了个不省油的女人。 至于程处默,他的烦恼大概跟老爹的素质有关。 程家的教育方式颇奇葩,从老到都不太习惯讲道理,拳头大才是硬道理。程咬金治家教子的方法可谓简单粗暴,于是程处默倒霉了。 阴天里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不过当儿子的睡得好好的,被睡不着的老爹半夜叫醒后痛揍一顿,闲到如此极品的老爹,实在是古今罕见。 李素也不知该如何安慰程处默了,老子揍儿子属于家务事,而且是天经地义的家务事,李世民都插不了手的。 程处默盘腿坐在林子边的草地上,神情有忧伤,目光呆呆地望着缓缓流淌的泾河,似乎在伤怀自己当儿子当成了孙子的悲伤岁月,顺便憧憬……诗和远方? 李素有内疚,程处默的这顿揍似乎与自己的炒茶有直接关系,谁都没想到半夜打了鸡血的程咬金嗨得如此过分,若是让老流氓嗑魏晋时期最流行的五石散,还不得嗨到飞起啊。 尽管内疚。李素还是心翼翼地打听了一番,从程处默忧伤的语气里,李素终于了解了大概。 总的来,李素不大不闯了个祸。 程咬金临睡前喝了浓茶,精神亢奋睡不着,院子里耍了一个时辰的斧子。发现自己尚有余勇可贾,于是奋将余勇揍儿孙,把程处默叫醒揍了一顿,大约揍了半个时辰,把儿子揍得∷∷∷∷,哭爹喊娘之后,程咬金发现……精神还是很不错,于是下令打开家门,拎着斧子冲出去了…… 要命的是,李素那天送茶叶不仅仅只送了程家。还有牛家,李绩家,李靖家,段家,长孙家,房家……等等,这些权贵有的睡得比较早,但不巧的是。那晚有的也和程咬金一样临睡前喝了茶,将军们喝茶的风格跟平日喝酒吃肉一样。走的是豪放路线,一大把茶叶扔进海碗里,滚烫的沸水一冲泡,趁热灌几大口,生生打几个激灵,结果好了。提神醒脑,阳火旺盛,正在满院子转圈发泄精力时,程咬金这老匹夫恰好拎着斧子出门,在朱雀大街上沿路将各家权贵的大门轮着个的砸过去。不仅砸门,还叫板骂街,旧年的恩怨一桩桩翻出来,叫嚣着要算帐,要单挑…… 喝了浓茶辗转难眠的老将军们正愁没事干,程咬金的破锣嗓子从大门外传来,将军们当即仰天长笑,厉声下令部曲取我战马长枪,某与程老匹夫大战三百回合云云…… 那一晚,整条朱雀大街都热闹了,程咬金那晚变成了惹祸精,朱雀大街上一共敲了二十三家权贵的门,打开门应战的老将共计十一家,有些文臣非常识时务地当了缩头乌龟,任凭程咬金把家门砸得哐哐响,死也不出来,而且很没节操地叫下人从后门溜出去……报官。 至于出门应战的武将,包括李绩,牛进达,张亮,段志玄等等,十一位武将大马金刀,浑身披挂跳窜出来,站在朱雀大街中央二话不开打。 首先大家还是很讲规矩的,互相单挑切磋,各自捉对挑了个对手,你来我往颇具西方骑士精神,后来,又是程咬金坏了规矩,觉得单挑不爽利,于是开始群殴,于是李绩牛进达张亮一伙,程咬金段志玄尉迟恭一伙,战事顿时升级,一时间天昏地暗,飞沙走石,混乱不堪。 此战持续了一个多时辰,不仅惊动了城内巡夜的武侯和坊官,连太极宫都被惊动了,半夜睡得迷迷糊糊的李世民被宦官壮着胆子叫醒,听闻朱雀大街有黑恶势力团伙打群架,而且武侯坊官们不敢管,李世民顿时龙颜大怒,当即便下令羽林禁卫出宫,将这伙破坏大唐都城安定团结的黑恶势力全数拿下,先扔进大理寺让他们清醒清醒再作定论。 程处默用忧伤的语气侃侃而谈,李素越听脸越黑,神情不由惶恐起来。 这事……似乎已不再是某个老流氓半夜睡不着这么简单,分明搞大了啊,而且跟自己有直接干系,跑都跑不了。 “程兄……莫,莫闹!你开玩笑的吧?”李素挤出笑容道。 程处默斜瞥他一眼,道:“这是昨晚的事,今早朝会之前,我爹和李叔叔,段叔叔,尉迟伯伯他们都还在大理寺关着呢,陛下辰时朝会,已下旨将我爹和几位叔伯从大理寺里提出去,令他们入宫觐见了,呵呵,我开玩笑?我着满脸青肿浑身新伤,大老远跑来太平村跟你开玩笑?” 李素呆怔片刻,顿觉冤枉莫名:“可是,我只是给各位叔伯送了茶叶啊……” 程处默淡定头:“对,没错,陛下问你时,你也这样推得干干净净,……全推给我爹,让他在大理寺里多蹲几天,容我喘口气多养几天伤……再揍,怕是不住了。” “陛,陛下问我?”李素脸色越发难看。 程处默奇怪地看着他:“出了这么大的事,皆因你那茶叶而起,陛下怎么可能不召见你?在宫里巡守的羽林右郎将段老二今早从宫里递出了消息,据今日的朝会很热闹,昨晚被我爹砸门的几位文臣今早发威了,不知参了我爹和几位叔伯多少本,还此事定要追查到底,嗯,所谓‘追查到底’,自然要从源头查起,这个源头么……不就是你弄出来的茶叶么?你陛下会不会召见你?等着吧,估计不差的话,再过一会儿,宫里传旨的人就该到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七章 召入宫中 李素发现自己无意间闯了个祸。 这个祸貌似闯得真不小,按程处默的说法,因为自己送出去的茶叶,把长安城整条朱雀大街都闹得不消停,折腾了一夜,连李世民和羽林禁卫都惊动了。 可是,把整个事件从头到尾再捋一遍,李素又觉得分外冤枉。 都是千古留名的名臣名将啊,当初从史书上读到他们每个人的事迹时,都是那么的闪亮鲜明,每个人都有一段只可仰视追慕的传奇人生啊,闪耀千古的大唐盛世,就是从这帮人开始的啊……你们喝点茶就闹成这样,至于么?说好的人生寂寞如雪的高冷形象呢? “程兄,你觉得……陛下会不会治我的罪?”李素脸色分外难看,艰难地问道。 程处默摇摇头:“说不好,此事可大可小,其实我爹和那些叔伯们私下经常切磋较艺,这不是什么稀奇事,作为武将,本就应该保留争强好胜的锐气,陛下也乐见其成,所以对我爹他们的较斗,陛下通常都是睁只眼闭只眼的……” 李素闻言心情顿时一松,推了他一把,嗔道:“我就说嘛,打个架的事,有那么严重么?吓死本宝宝了……” 程处默有些无语地看着他,良久,叹了口气,道:“刚才我说过,此事可大可小,私下较斗呢,自然不算大事,可是……昔年高祖皇帝立国后便有过旨意,哪怕是开国武将府邸内,亦不准私藏弓弩,甲胄,长兵器,贞观初年。长孙伯伯和房相等人奉诏制律,历时十年,终成《贞观律》颁行天下,里面有‘擅兴’一条,所谓‘擅兴’者,名目繁多。多为军戍之事,里面最严厉的便是私藏甲胄兵器,规定武将家中不可藏弓弩和长兵器,违者轻则流二千里,重则……以谋逆论处。” 李素睁大了眼睛:“…………” “律法归律法,不过大唐立国才二十多年,陛下雄才伟略,我爹他们那些将军叔伯们也是风华正茂,正是励精图治。征伐天下之时,虽然律法不准家中私藏长兵器,这条大多针对的是府兵平民,武将们家中演武较技,不可能没有长兵器,陛下早在还是秦王时便早知此事,那时连陛下自己的秦王府都藏有数不清的长兵器,所以。对我爹他们家中藏长兵器一事,陛下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只要诸武将不暗中扩充部曲兵马,藏几件长兵器算不得什么大事,不过,这件事满朝君臣上下心知肚明,却不能拿到台面上来说……” 程处默郁闷地叹口气,道:“可惜的是。昨夜我爹和诸位叔伯打得兴起,将这条律令抛诸脑后,当时惊动了武侯,坊官和羽林禁卫,昨夜至少有一千多人亲眼看见我爹和诸位叔伯抄着长兵器打得风生水起。抵赖都抵不过去……今日陛下将他们叫进宫,多半也是为了此事,应对得不好,陛下真有可能会问罪。” 李素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程伯伯他们太不冷静了。” “是啊……”程处默下意识点头,随即醒过味来,瞪着他道:“都怪你的茶叶!” “好吧,都怪我,”李素舔了舔干枯的嘴唇,试探着道:“要不,我自戕以谢天下?” “好啊好啊。”程处默忙不迭点头,表情非常的赞同。 人心真险恶,李素瞬间就想跟这家伙割袍断义了。 “程伯伯他们……不会真被问罪吧?” 程处默斜眼看着他:“现在知道愧疚了?” “没,我就以局外人的身份随便问问,其实治罪也不要紧,流放二千里嘛,情当是出去转一圈散心了,大唐如今正是征伐天下之时,陛下怎么也不可能对这些开国将军们下重手,对吧?” 程处默哼了一声,道:“当然不会下重手,责骂一顿却是免不了的,或许还会罚俸,降职什么的,也亏得我爹运气好,昨夜若只有他一人抄着宣花斧争斗,今日陛下绝饶不了他,但是昨夜一干叔叔伯伯们都动了长兵器,呵呵,所谓‘法不责众’,陛下怕是也拿他们无可奈何……” 李素一颗心终于彻底放回了肚里,长长舒了口气。 二人说着话,却听远处村口的小道上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李素与程处默互视一眼,同时站起身。 来人是一位宦官,穿着绛紫色宫装,骑在马背上被颠簸得愁眉苦脸。 李素二人知道这位宦官是冲着自己来的,程处默朝宦官扬了扬手,大声招呼了一声,宦官拨转马头朝二人飞驰而来。 “奉,奉陛下诏……”宦官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结结巴巴道:“泾阳县侯,尚书省都事李素速速进太极宫面圣。” ************************************************************************** 太极宫朝会。 大唐的朝会很务实,无论文臣武将通常都不说那些假大空的废话。 提到治国,赈灾,修堤,赋税等等民生问题时,往往是文臣们的主场,武将们则在一旁懒洋洋地打着呵欠,提不起丝毫兴趣。 待到文臣们把国内的事情处置完毕,开始说到外交和战备之类的话题时,武将们顿时精神一振,很快太极殿内便会响起一片喊打喊杀之声,武将们神情激烈,嗓门高亢,对邻国动辄叫嚣着亡族灭种,去年依照李素对薛延陀的推恩,用间等策,李世民御驾亲征,彻底灭掉了薛延陀,大唐北方大患一扫而平,国内无论君臣武将,或是普通的府兵和平民,心气儿顿时高涨许多,对那些剩余的邻国愈发不放在眼里了。 但凡文臣们稍微提出一点不同意见,武将们便勃然大怒,大骂瓜怂,软蛋,严重者直接问候对方女性先人,使得每次有武将们参与的朝会,最后的气氛都不知不觉换了画风,变成了一群土匪在聚义厅里大呼小叫,白山黑水三十六路瓢把子划地盘的豪迈粗犷画面,一旦到这时,文臣们常常被噎得直翻白眼,李世民气得瑟瑟直抖,大骂训斥,却还是无济于事,武将们消停两日后依旧我行我素,气焰张狂。 今日朝会的气氛却颇为怪异。 平日叫嚣得最大声的几位武将全都不吱声了,十来人站在太极殿的中央,垂头屏息,一脸颓丧。 这十位武将都是大唐有头有脸的军方首脑级人物,以程咬金为首,包括李绩,牛进达,张亮,段志玄等名将,这些早年意气风发,跟随李世民大杀四方威风凛凛的家伙,今日脸上身上或多或少都带了一些伤痕淤青,垂头丧气如败军之将。 李世民满脸铁青,被这群影响大唐安定团结的黑恶势力气得浑身直颤,指着面前这十来个人,机关枪似的一路扫过去,却不知应该先骂哪个才好。 “你们这些,这些……老混帐!不修德不立身,只知打打杀杀,夜禁之时公然在朱雀大街上械斗,你们……你们想气死朕么!” “臣等知罪。” 包括程咬金在内,一干武将纷纷跪地请罪。 “程知节!此事由你而起,你说,为何夜半出门,挑衅同僚袍泽私斗?” 听到被李世民点名,平日嚣张无比的程咬金也吓了一跳,心虚地朝满脸铁青的李世民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昨夜与他私斗的几位同伙,同伙报以愤怒的目光,重重一哼。 程咬金叹了口气,道:“陛下,因为臣……睡不着。” 想想觉得不服气,程咬金手一抬,指着几位同伙补充道:“……他们也睡不着。” 同伙们怒了,异口同声道:“陛下莫听这老匹夫胡说,臣……睡得着!”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八章 人间烟火 半夜一路砸门挑衅,事发后统统拉下水,程咬金的人品节操已变负数,急需充值。⊥頂點小說, 另外几位武将自然不肯和他同背黑锅,纷纷跳出来否认,大殿内又是一阵吵架骂娘声,李世民……继续气得浑身发抖。 一笔烂帐扯不清楚,李世民又不能真的重罚这些大将,大唐灭了薛延陀后,李世民豪气干云,自信倍增,正是“拔剑四顾心茫然”的寂寞如雪时期,于是渐生东征之心,消除隐患也好,办到隋朝皇帝办不到的事,以此露脸炫耀也好,不管什么目的,总之东征已开始在李世民的心里酝酿,这个时候重罚大将,显然不合时宜,再说,用长兵器半夜打架群殴这种事……尽管确实犯了律法,但平日里君臣心照不宣,哪家哪户都有长兵器,拿这事作文章,显然会寒了臣子们的心,而且这些人都是国之重器,战场上个顶个的杀人如麻,立功无数,李世民还要靠他们为自己继续征战,怎舍得重罚? 君臣眼瞪眼,互相无可奈何的时候,一名宦官踮着脚匆匆入殿,附在李世民耳边悄悄说了一句话。 李世民眉梢一挑,冷笑道:“正主可算来了,领他去甘露殿觐见。” 看着殿中臊眉耷眼站着的十来位武将,李世民心有不甘,手指着他们一个个点过去。 “你们这些老混帐,老匹夫,每人罚俸一年,摘去金鱼袋,换银鱼袋,赐封田产官没三百亩,实食邑减百户,散朝。都滚!” 转身欲走,李世民还是觉得不甘,回过头指着程咬金,怒道:“程老匹夫翻倍!” ************************************************************************** 宦官领着李素进了太极宫,一路穿过太极殿和天坛,朝内宫走去。 李素身着官服。神情忐忑,走得很慢。 到了甘露殿外,宦官请李素站在殿外等候陛下召见,然后入殿禀奏去了。 这次李素足足在殿外等了一个时辰,罚站似的站在殿外,冬天的北风从殿外门廊下呼啸而过,李素冷得直哆嗦,却也不敢动弹。昨夜闹出的事令李世民火气很大,于是存了惩戒李素的心思。 一个时辰后。宦官终于走出殿门,笑着请李素入殿觐见。 李素跨进高高的门槛,顿觉浑身暖和了许多,殿内四角分别烧着四盆炭,中间还立着一个一人多高的大铜炉,里面的炭火烧得正旺。 李素进殿后不自禁地抚了抚双臂,发出舒服的叹息声。 回家后也要打造几个大铜炉,嗯。先问问礼部的规矩,县侯家的铜炉大约是个什么尺寸才不会逾制。再请工匠打造,前堂摆五个,卧房摆四个,以后冬天就待在家里死也不出去了…… 仔细端详着铜炉的造型,忽然听到殿上传来一道怒哼,李素这才赫然抬头。发现李世民坐在殿中首位,目光不善地瞪着他。 “臣,泾阳县侯李素,拜见陛下。”李素急忙躬身行礼。 李世民又怒哼一声,也不说话。二人就这样互相僵持着。 殿内很热,李素一直保持着躬身的姿势,有点累。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觉得不能再弯腰了,年轻人的腰是很珍贵的,于是不等李世民说话,自顾自的直起了腰,咧嘴朝李世民报以友好和善的笑容。 李世民的脸越发黑了,恶狠狠瞪了他一眼,抄起桌上一只颇为精致的金制雕花杯,轻轻地啜了一口,接着李世民闭目品位,良久才点点头。 李素抽了抽鼻子,他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凝目望去,才发现李世民喝的正是他制的炒茶。 李素脸上顿时露出不安之色,几个武将喝了茶睡不着,半夜大杀四方,闹得长安城鸡犬不宁,若皇帝陛下喝了茶睡不着,还不得毁天灭地啊? ——你怎么不嗑药呢?五石散同样很嗨啊。 “子正……”李世民终于打破了沉默。 “臣在。” 指了指面前冒着氤氲雾气的茶,李世民道:“这个‘炒茶’,你是如何想到的?” 李素愣了一下,没想到李世民根本没提昨夜的事,更没有问他的罪,一开口反而先提到茶叶这上面了。 “呃,臣是个懒人……”李素开始组织措辞。 李世民似笑非笑:“嗯,这个不用你说,朕知道,满朝文武都知道,我大唐里面要找出一个比你更懒的人,比登天还难。” 李素:“…………” 真不会聊天啊…… “呃,因为臣很懒,又素喜饮茶,可是如今大唐的茶道过程实在很繁琐,臣曾试过几次,每次水还没沸,臣已渴得不行了……” 李世民脸又黑了:“混帐话,饮茶是风雅之事,粗鄙之人才用来解渴。” “是,其实臣就是粗鄙之人,品位不出茶中诸般滋味,所以臣在家中琢磨日久,将目前大唐的茶道化繁为简,又将采摘下来的茶叶炒制一番,沸水冲泡后直接饮用即可……” 李世民沉默片刻,好奇地道:“你为何突然想到炒茶?” 李素想了想,道:“茶之一物,是上天赐予天下人的,天下人的东西,不能只让权贵来用,所谓茶道更不能强行冠以儒家道理,以繁琐的过程和高雅做作的姿态来阻拦百姓们共享之,茶,是自然之物,天下人皆可品之,权贵的茶是坐在云端喝的,不沾凡尘,曲高和寡,而臣弄出来的炒茶,是天下人喝的,因为它带有人间烟火气,它属于天下人。” 李世民眼睛越听越亮,最后终于点头缓缓道:“区区炒茶,倒被你说出一番道理来,子正心思敏锐,尤其心怀天下,殊为不易,朕的那些皇子,还有诸多老臣的子嗣,难见似你这般胸襟者,可见子正的不同之处……说得没错,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斯言善哉,朕与诸臣得天下不过二十余年,无论君臣,对社稷对士子对百姓,都当抱以敬畏之心,知其‘水亦载舟,水亦覆舟’的道理,这大唐的社稷方能千秋万世,你所制的炒茶,也是这个道理,做人与做事,都须带有几分人间烟火气,让百姓们觉得帝王与臣子其实离他们并不远,如此才不至君臣与百姓离心离德……” 李世民似有所悟,长长一番话不知是对李素说的,还是在自言自语,也不管李素什么感受,独自一人喃喃念叨许久。(未完待续。) 求本月保底月票(今日已更) 几个月没求月票了吧?嗯嗯,因为老贼心虚……不对,谦虚。頂點小說,。。 感觉最近更新挺给力的,老贼打从心底里冒出一股莫名其妙的底气,觉得是不是可以求一下月票,争一争本月的分类月票榜呢? 当然,这得靠大家抬举,就冲久别重逢的老贼牌单章,诸兄是否可以抬举一下,赏几张保底月票让老贼往月票榜上窜几个名次,嘚瑟一下呢? 嗯,那些豪言壮语就实在说不出来了,很羡慕那些发单章写得热血沸腾,令人浑身尿颤的作者大大们,老贼想了很久也不知该不该写几句诸如“兄弟们冲啊,杀啊”之类的话来应应景,试着写了两句,总觉得不对味,而且与我本人的性格也严重不符,违和感大大的,脑海里一直浮现自己穿条大红色小裤衩儿冲锋陷阵的画面。。。 好吧,就不多说鸡血沸腾的话了,说说实际的吧,本月的更新,老贼一定会努力,比前两个月多,且基本稳定,嗯,大家看行动。 以上。 老贼拜谢。 ******************************************************************************************************************************************************************************(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九章 欲静不止(上) 政治人物最喜欢干的事便是由小见大,任何东西,任何微小的事物,他们都有本事把这个小东西联想到治国平天下,并且无限放大,提升到国家和政治的高度。∮, 李世民现在干的就是这件事。 其实李素的想法很简单,百姓喜欢人间烟火气,所以制出炒茶想必应该很接地气,如此而已,结果没想到李世民居然扯到孟子,社稷,心怀天下,水亦载舟,水亦覆舟…… 李素心好累,不知该接什么话,感觉自己已不太会聊天了…… 李素无话可说,但李世民显然还有一肚子话。 “二十余年前,前隋君昏臣庸,朝廷劳民伤财,为满足昏君巡视天下之私欲而大兴土木,建行宫,修运河,造龙船,为一己之欲而疲天下,征调民夫而致十室九空,民不聊生而致英雄揭竿而起,朕那时潜居晋阳,逼父皇顺大势而举义旗,幸得八方英雄来投,盛极时麾下谋士如雨,猛将如云,终教日月换了新天……” 随着李世民缅怀般的语气缓缓述说,李素低垂着头,眼皮却跳了跳。 这话……不对呀。 顺大势举义旗的人根本是你爹好不好?怎么成了被你逼迫?再说……隋炀帝难道真如你口中所说的那么不堪么? 短暂的不解过后,李素顿时回过神了。 说来还真是无敌寂寞惹的祸,作为一个可以称作“东方不败”的帝王,放眼天下再无对手,人生寂寞如雪时难免无聊,所以,无聊时干点什么呢? 篡改史书吧。把白的说成黑的,把配角拉上来当主角,嗯,很有挑战性也很有意义,千百年后,物是人非。唯只剩一位无比英明睿智,几乎找不出缺点的帝王在青史里光芒闪耀,亮瞎后人狗眼…… 看来今日这番话,李世民已有意为来日修史而做铺垫了,李素甚至可以想象得到,他不是第一个听这番话的人,朝中名臣老将,诸如长孙无忌,房玄龄。程咬金他们,恐怕已听过许多次了。 谎言重复百次,它便是真理。 李世民滔滔不绝说了半天,按惯例,每当说到此处,就算没有雷鸣般的掌声,至少臣子也该一片歌功颂德了,可他停顿了片刻。却见李素仍垂着头不吱声。 这下李世民不由有些无趣甚至羞恼了,朕乌央乌央说了半天。你总该表示点什么呀,当了这么久的官,全当到狗肚子里去了? “子正为何不发一语,莫非不认同朕的这番话么?”李世民眯起了眼睛。 “认同!”李素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然后非常上道的开始歌功颂德:“陛下千秋万载,一统天下。仙福永享,寿与天齐……” 李世民愕然:“…………” 好……清新脱俗的马屁! “子正你,你这张嘴……”李世民哭笑不得,指了指他,似乎想夸几句。奈何词穷。 李素谦逊地笑。 想篡改史书就篡改好了,对李素来说无所谓,千秋帝王功业,史书的论断便是帝王功业之一,反正史书是胜利者书写的,你坐稳了江山是你有本事,史书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李素犯不着摆出正义凛然的样子触他的霉头,退一万步说,就算有忠直之臣誓死反对,也该是魏徵,孔颖达之流,怎么也轮不到他。 总之,你是皇帝你老大,你开心就好。 显然李素的马屁太过清新脱俗,而且太缺少诚意,李世民也觉得无趣了,于是忿忿瞪了他一眼,果断结束了这个令他不爽的话题。 端起金杯又浅浅啜了一口茶,李世民的眉头渐渐舒展开,甚至点了点头,看来又是一个重口味的。 放下杯子,李世民无意识地拈弄着青须,缓缓地道:“昨日军报入宫,侯君集横扫西域,扬我大唐军威,西域三十六小国里面,已有二十余国对大唐伏首称臣,此战,可休矣。” 李素躬身道:“西域和丝绸之路已尽握大唐之手,西面再无大患,臣为陛下贺。” 李世民笑道:“你我君臣共贺,若没有你当初血战死守西州的功劳,我大唐王师欲平西域尚须多耗费五到十年,多亏了子正啊。” “皆托陛下鸿福,臣不敢当。” 李世民皱了皱眉:“是你的功劳,当仁不让领受便是,朕看得出,西州这三年里,你的性子打磨了不少,但你毕竟还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为何朕在你身上只见暮气,而不见年轻人该有的锋芒?跟谁学的这般圆滑世故了?” 李素垂头道:“臣以为,还是圆滑一点的好,圆滑……至少不惹祸,不必蹲大理寺。” 李世民叹了口气,有种矫枉过正的无奈感。 “朕接到军报,侯君集所部截留大半,驻于安西都护府,余者由侯君集统领,半年前横穿大漠,再过几日便可回到长安城了……” 李世民说着忽然顿住,神情露出犹豫踌躇之色,良久,长长一叹,喃喃道:“对侯君集,朕该如何处置?是赏是罚?赏,寒了西域诸国的心,刚刚臣服的西域诸国难免心怀怨恚,西域又会动荡不安,毕竟……那是屠城,归降之后的屠城啊!自古杀降不吉,杀降尽丧人心……罚,又寒了将士们的心,明明是开疆辟土的大功,班师回朝却要受罚,将来朕若再发王师伐不臣,谁再肯为朕卖命?再说,侯君集亦是当年的从龙旧臣,是朕多年袍泽手足,朕若罚他,其他的将军们如何看朕?朕那时该如何自处?” 李世民语气低沉,述尽纠结愁肠,皱着眉头道:“世人皆云帝王如何意气,如何杀伐果决,然而,谁知帝王亦有为难踌躇之时,亦有欲断而不能断之事,每一个决定。人情世故当须面面相顾,还不能伤了老臣之心,更不能动摇社稷之本……” 长长一叹,李世民看着李素,道:“侯君集此战,皆因西州而起。子正最了解当时的景况,如今朕左右为难,不知子正可有良谏,为朕解忧?” 李素沉默。 李世民把纠结为难的问题丢给他,他该如何选择? 大义上来说,侯君集被砍头都不冤,大唐王师兵临城下,高昌灭国在即,城内王室臣子开门归降。无奈却又明智,这是保命之道,任何人做出这个决定都无可厚非,只是他们看错了大唐主帅的人品,城门打开,迎来的不是安抚和囚禁,而是雪亮的钢刀。 屠城三天三夜,近万条性命在侯君集的一念之间永远消逝于人世。面对毫无抵抗的高昌臣民,唐军的刀剑劈下没有半点犹豫。亡国臣民的性命,成为胜利者眼中的刍狗,屠杀殆尽,无所顾忌,不知天怒人怨,不知因果报应。 可是大义这种事是有疆界的。它的疆界便是国界,在西域诸国的眼里,侯君集是杀人如麻的刽子手,屠夫,可是在大唐臣民眼里。何尝不是扬我国威,开疆辟土的功臣? “彼之仇寇,我之英雄”,一句古话道尽“大义”的局限。 如此“大义”,可信服的地方在哪里? 既然大义不可信,那么,只能看利弊了。 实话说,处罚侯君集最符合李世民如今的民族政策,符合大唐当下的国情,因为西域诸国使节仍在长安怒容张目,等着天可汗陛下的表态,等着看大唐这个泱泱文明国度的处置,事情的结果,直接决定着西域对大唐是从此归心还是再次反叛。 大唐占领了一个地方,就要花费时间慢慢消化,同化,这不是单靠刀与剑能办到的事,要真正的令它归心,令它融合成大唐的一部分,要走的路还很漫长,这个时候更重要的是对占领地区的政治外交,以及适当的妥协。 李素沉默良久,叹了口气。 他已明白,李世民已有了决定,问他,只不过是例行的形式。 “陛下恕罪,臣愚钝,无谏可进。”李素低声道。 李世民定定注视着他,许久,展颜一笑,露出欣慰之色。 “西州三年,子正果然成才了,好,你且退下吧。” “臣告退。” 李素躬身行礼,一步步退出甘露殿。 正要跨过门槛时,李世民忽然叫住了他,缓缓地道:“朕任你为尚书省都事已两月之久,朕听房相说,你至今仍未上任?子正,懒也不能懒得太过分啊。” “这个……是,臣明日便去尚书省应差。” ************************************************************************** 待李素离开甘露殿,李世民仍端坐不动,眉头紧拧,不知想着什么。 良久,李世民忽然面朝空荡荡的大殿道:“常涂……” 空无一人的大殿里,贴身内侍常涂的身影如鬼魅般出现,一言不发在李世民面前躬着身。 “这个李素,相比以前的轻狂率直,如今似乎变得圆滑了,此非朕所愿也,此子最近为何变成了这样?” 常涂面无表情,却向前走了两步,轻声道:“回陛下,泾阳县侯最近言行甚少,李家中秋办过一次游园会后,便再无动作,泾阳县侯亦无言行……只不过,老奴的手下打听到了一件事,与泾阳县侯有关。” 李世民眉梢一挑:“何事?” “关于齐王的事……” ************************************************************ ps:还有一更。。。 感谢诸兄抬举,求一下月票果然暴涨,大家好厉害。。。嗯,继续求保底月票!!(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章 欲静不止(下) 齐王李祐图谋李家活字印刷术,巧取豪夺而得之。£∝頂點小說, 这件事在大范围来说,算是秘密,一桩天知地知,李素知,李祐知的秘密,谁也不会傻到把这件事摊开到处宣扬,抢的人没脸说,被抢的人更没必要说。 只不过,对李世民来说,天下没有能瞒得住他的秘密,他对大唐江山的掌控已到了极处,整个天下对来他说,只有他不想知道的事,没有他不能知道的事。 常涂自然也不是纯粹的只服侍李世民的内侍,说句实话,李世民这位万人之上的帝王心里,能信得过的人太少了,有时候甚至对陪伴多年的妃子,自己亲生的儿女都要防一手,相对而言,李世民似乎对常涂更信任一些。 他知道常涂不会骗自己,更不会颠倒黑白,因为常涂已发下誓愿,李世民若死,他跟着殉陵,等于说,常涂已成了他的影子。 影子不仅仅是影子,他不单单只为服侍李世民而存在,许多机密的事情李世民都交给他去办,常涂的手下,更是一个连长孙无忌,房玄龄这等重臣都知之不详的存在,神秘莫测,无孔不入。 齐王李祐抢夺李素的活字印刷术,对常涂这种人而言,根本算不得秘密。 所以很快李世民就从常涂的口中知道了事情的大概。 李世民的脸色迅速阴沉下来,渐渐铁青。 “真是朕的好儿子啊,堂堂天家贵胄皇子,竟夺臣子之产而肥己,朕……真是欣慰!” 最后一句话,李世民说得咬牙切齿。 常涂禀奏过后便垂头一言不发,哪怕明知李世民已快陷入暴走状态。他仍不为所动,如同一尊木雕。 “难怪李素这小子越来越圆滑,说话四平八稳,滴水不漏,天家如此德行,他焉能不心生忌惮?李祐这小孽畜。竟敢做出这等下作事,教朕脸上蒙羞,朕焉能饶他!” “来人,叫齐王祐速速给朕滚过来!” *************************************************************** 齐王李祐滚得很快,半个时辰后便以十分圆润的方式出现在李世民,面色惶恐,冷汗潸潸。 李世民盯着他的目光很阴沉,像一头饿极的狼打量自己的猎物。 李祐愈发惶恐不安,强大的帝王威势。世间无人能消受得住,亲儿子也不行。 扑通一声跪倒,李祐惶然道:“父皇召见儿臣,不知……不知……” 李世民目光仍旧森然,语气却无比平静。 “祐儿,你今年已十七岁了吧?” “回父皇,儿臣已十八。” 李世民点点头:“哦,十八岁。似乎已授过冠礼了,朕记得你十六岁那年。由孔颖达给你授的冠礼,对吧?” “对。” 李世民的语气愈发平静:“既然授了冠礼,就不是孩子了,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当须三思而行。因为没人再把你说的话做的事当成孩童玩闹,说错了,做错了,都须由你自己承担,对不对?” 李祐愈发惶然。颤声道:“父皇训示得是,儿臣谨记。”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扇在李祐脸上,李祐只觉得左脸一麻,随即便是一阵火辣辣的痛,紧接着小腹又挨了一脚,顺着殿内平整光滑的地砖倒溜出去老远。 李祐惊恐万状,抬头却见李世民忽然变了脸色,神情狰狞地咆哮,像一头怒极的狮子。 “你谨记个屁!谋夺臣子家产的事都敢干,你还有什么事不敢干的?” 李祐磕头如捣蒜,哭道:“儿臣知错,儿臣知错!求父皇恕儿臣这一遭,是儿臣犯糊涂了……” 李世民怒视着他,冷冷道:“看来,你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事了?” 李祐伏首于地,头也不敢抬,带着哭腔道:“儿臣已知,儿臣一时糊涂,利欲熏心,夺了泾阳县侯的活字印刷术,儿臣错了,这便去给李县侯赔礼,归还秘方……” 李世民长长呼出一口气,语气又恢复了平静:“李祐,世间钱财无尽,取之有道方为君子,这些年朕并未亏待于你,赐你的金银,田产,食邑无数,据说你自己还有三支商队来往与西域与长安之间,每年获利甚丰,你齐王府的家产堆积如山,为何还如此看重钱财?” 李祐吓得浑身直颤,嗫嚅而不能答:“儿臣……儿臣……” 李世民又叹了口气,道:“李素家中有好几处产业,烈酒,香水,大棚绿菜……偏你眼光毒辣,看中了活字印刷术,这就令朕很不解了,听说你还要劝服朕,把天下印书之事全数交由你掌管……” 李世民弯腰,嘴凑到李祐的耳边,语气越来越平静:“祐儿,印书……可是个揽人心的活儿,尔欲代朕收天下士子之心乎?” 平静无波的一句话,吓得李祐脸色刷地变得惨白,浑身激灵一下,不停磕头大哭,每一下都重重磕在大殿的金砖上,很快磕得头破血流,可李祐仍不敢停,一下又一下磕得非常用力。 “父皇,父皇冤枉儿臣了!儿臣纵顽劣,万死也不敢有此大逆的想法,父皇明鉴啊!” 李世民冷漠地盯着一边大哭一边磕头的李祐,仿佛看着一个陌生人,面无表情地看着头破血流的李祐,仿佛流血的不是他的儿子,而是仇人。 李祐不知自己磕了多少头,磕到自己额头已麻木了,只觉温热的鲜血顺着脸颊流淌而下,然而李世民的毫无反应却令他心中愈发恐惧。 直到李祐快晕过去之前,终于听到李世民冷冷地道:“罢了。” 李祐这才停下,仍跪在他面前垂头不语。 殿内一片寂静。 良久,李世民叹道:“朕……能做好皇帝,却永远做不好一个父亲,殊不可笑!” “明日你去李家,把秘方还给人家,然后赔礼,记住,有些事情,是绝对不能沾的!” 李祐如蒙大赦,急忙点头,大哭道:“谢父皇饶儿臣,儿臣以后再也不敢了!” 李世民闭上眼,朝他挥了挥手,看着李祐如逃命般踉跄奔出大殿,李世民面无表情的脸上露出几许哀色。 当好一个父亲,竟比当皇帝还难。都是自己亲生的儿子,都是从小看着他们长大,可是……如今他们都怎么了? 生平第一次,李世民忽然觉得太极宫很冷,冷得像坟墓。 *********************************************** ps:不怕啰嗦,不嫌麻烦,不辞劳苦求各位慷慨砸出保底月票,老贼拜谢!!(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一章 另起波折 龙生九子,各有不同。 李世民生了十四个儿子,全部都是亲生,绝无隔壁老王之类的人物在其中打酱油,但可惜的是,这十四个儿子里面除了未成年不懂事的,余者不争气的占绝大多数,唯一能搬上台面的,大抵只有魏王李泰和吴王李恪,还有一个晋王李治,年仅十二岁,已近成年,渐露峥嵘。 除此三子,另外十来位皇子可就真没有一个能拿出手的了,作为一个父亲,李世民常邀群臣饮宴,诸皇子也常参与,可是除了这三位皇子外,很少有哪位皇子站在宴席当中能令李世民带着父亲的骄傲为大臣们介绍说“这是朕的某皇子,他做过什么令朕得意,足堪炫耀的事”。 在这个年代,“纨绔”这个词不算是贬义词,但也算不得褒义,皇子们将这个词的词性发挥到了极致,他们每天做的便是在宫学里打瞌睡,不读书时便带着无数家将禁卫出城游猎,或是青楼买醉邀欢,偶尔心气不顺了还欺压一下良善,李世民生的儿子大部分都是这种货色。 齐王李祐便是这群儿子中的代表人物。 看着李祐踉跄跑出甘露殿的背影,李世民只觉得一种深深的挫败感占据心头。 游猎,买醉,笙歌,狎妓,没有上进心等等,李世民素来不喜儿子们做这些,于是时时劝学,将天下有名望的道德大儒都请来教育自己的儿子,每月甚至从繁忙的朝务中抽出时间与皇子们维系父子感情,考究皇子公主们的学问…… 做了这么多,为何自己的这些儿子还是一个比一个不争气?心思一个比一个歹毒冷酷? 李世民想不通,他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也不知道作为一个父亲。自己应该做点什么才能把儿子们往正道上扭转。 至于李祐谋夺李素的活字印刷术,尤令李世民面上难堪。 儿子的阴暗心思就不说了,李世民一生睿智,活得比谁都明白,自己这些儿子们为了谋取皇位而玩弄的花样和心思,他冷眼旁观看得清清楚楚。有些花样老成稳重,有些却幼稚得可笑。 只是身为皇子贵胄,竟效盗匪行径,将臣子的家产强夺过来,这一点却令李世民格外愤怒。 今日召见李素时,这小子说话四平八稳,滴水不漏,李世民初时还觉得这是李素磨练了性子后,变得成熟稳重了。直到现在他才知道李素在他面前的表现其实并非敬畏,而是疏避,他眼里的皇帝已跟“盗匪他爹”这个字眼划上了等号,说话四平八稳不是因为敬畏皇权,而是如同良善百姓路遇强梁的心情一样,怕……再被抢劫? 想到这里,李世民胸腔中的怒气便愈发翻腾,也不知是气儿子不争气。还是气李素对他的混帐态度。 “常涂……” “老奴在。” 李世民闭眼沉思片刻,然后睁开眼。缓缓地道:“传旨,齐王李祐月内离开长安,回齐州封地,闭门潜心向学,另……原吴王府长史权万纪调任齐王府,仍任长史。专司教导齐王学问处世之道,严厉告诫权万纪不可懈怠,务必悉心教导齐王,若有偏颇妄纵,朕必问罪。” *********************************************************** 齐王李祐匆忙跑出了甘露殿。 此刻的他很恐惧。脑海里还浮现着父皇发怒时的模样,那是真正的天威压顶,仿佛一道道来自九天的雷霆狠狠劈在他身上,明明是温暖如春的大殿,他却如同掉进了冰窟,整个人被冻得动都不敢动。 直到现在已跑出了甘露殿,快走到太极宫门了,他还觉得身上一阵阵发冷,额头的汗水一直没停过,父皇附在他耳边语气冷森的那句“尔欲代朕收天下士子之心乎”,那句质问带着冰冷的杀机,此刻回想起来仍情不自禁打了一个冷战,仿佛刚才从鬼门关里走过一遭似的,毫无疑问,父皇的这句话将成为他此生最恐怖的梦魇。 现在的他,才知道自己干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印书啊,或许普通人能干,但作为皇子,绝对是犯忌讳的事,因为他姓李,是父皇的亲儿子,是有可能名正言顺当皇帝的备选人物,所以他更不能干,因为在父皇心里,这个皇位并不属于他,或者说,未来这几十年里,这个皇位根本不属于任何人,太子都不配!大唐的皇帝,只能是他李世民,除非他死去,或是快要死去,他才会真正考虑谁才有资格继承这个位置。 而他李祐,根本不在父皇的考虑之中,想都没想过,哪怕当今太子被废黜,换个人上来当太子,嫡庶之分也好,长幼之序也好,论才能和品性也好,论朝堂和民间的风评也好,或是朝臣中支持自己的阵营势力也好……不管怎么论,轮来轮去也轮不到他。 一个绝对没有任何希望继承皇位的皇子,忽然伸出手想接过天下印书之事,此举无异司马昭之心,而且是大明大亮把自己的野心****裸地暴露在父皇面前,洋洋得意,任其评判。 所以父皇评判了,评判的结果是狠狠的一记耳光顺带一脚,李祐的脸上和小腹此刻仍有些痛,深深的恐惧和惶然已占据了整个身心,这一巴掌也彻底将李祐打醒了。 是的,他没有任何希望继承皇位,尤其是今日将自己的野心暴露在父皇面前后,更是断绝了他对皇位的最后一丝觊觎念头,从此只能做一个安享太平富贵的王爷,在未来朝堂无数大风大浪里小心翼翼的躲避,站队,攀附,甚至阿谀…… 李祐走得很慢,心中无数念头和情绪一一闪过,然后停下脚步,回首望着太极宫起伏层叠的宫殿楼宇,李祐忽然蹲下身双手抱着头,失声痛哭起来。 是为了从今日起不得不选择另一条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还是追悔过早把野心暴露在父皇面前,到底为什么而哭,除了他自己,谁也不知道。 李祐蹲在地上哭了很久,便听到耳畔传来一道很熟悉的声音。 “这不是五皇弟么?皇弟何事伤怀哭泣?” 李祐抬头,发现太子李承乾正站在他面前,笑吟吟地看着他。 李承乾最近很乖,比宝宝还乖,中秋节那天醉酒差点杖杀东宫左右庶子,事发后李世民大怒,群臣激愤,一夜之间李承乾成了众矢之的,被无数人口诛笔伐,李世民甚至动了易储的念头,一度将长孙无忌,房玄龄,李靖等人召入宫中,垂问储君之事,闹到这个地步,事情不可谓不严重。 所以李承乾老实安分了,作秀也好,图表现也好,人前人后摆出痛改前非的模样,不但将东宫豢养的突厥人尽数驱离,将东宫的歌舞伎遣散,而且每日读书愈见勤奋上进,魏徵和孔颖达给李承乾授完课后,李承乾还跑去太极宫觐见父皇,主动说起今日读书的体会心得,并在父皇面前谦逊地求教治国治军的学问。 不得不说,李承乾的危机公关做得很不错,不排除背后有高人指点,总之,经过这一段日子的痛改前非,李世民和朝臣们的满腔怒火已渐渐熄灭,有些离开太子阵营的朝臣也悄无声息地回归了阵营中,一切恢复了当初的原样。 今日魏徵给李承乾授完课后,李承乾照例入太极宫向父皇谈论读书心得,刚走进太极宫,便看到五皇弟李祐蹲在地上痛哭,李承乾这才停步问了一句。 李祐哭声一顿,抬头见来人竟是李承乾,不由没好气地哼了一声。 李世民生的十四个皇子,这些皇子在父皇面前的表现足以羡煞世上所有的父母,真正是兄友弟恭,一片和睦友好,然而,这仅只是在父皇面前而已。 私底下的场合,皇子之间并不和睦,或者说,各自有仇。 想想也是,那么多皇子对皇位有觊觎之念,皇子那么多,皇位只有一个,可以想象日后父皇殡天,为了这个皇位不知会打得怎样的尸山血海,有了一个共同的,大家都要争抢的利益摆在面前,皇子之间怎么可能和睦得起来? 李祐和李承乾的关系也是如此,或者说,但凡对太子之位有点想法的皇子,都视李承乾为眼中钉。 今日这根钉子跑出来一脸和气关怀地问李祐,李祐怎么看怎么别扭,就像看到一只黄鼠狼登门拜访一只鸡,关心地问这只鸡最近身体怎样,心情可好,有没有肥硕…… “哼!” 这是李祐的回答,非常傲骄。 李承乾也不介意,脸上仍旧带着温和的长兄式的微笑,……最近飙演技装乖宝宝可能太入戏了,李承乾发现自己的脾气都好了许多。 兄弟二人并没有沉默多久,随即从甘露殿方向匆匆走来一名脸生的宦官,附在李承乾耳边悄悄嘀咕了一阵,李承乾露出恍然之色,然后嘴角勾起一抹诡异的笑。 “原来皇弟因李素而受了父皇的责骂,难怪了……” *************************************************************** ps:还有一更。。。呃。。还有月票没?怕大家记性不好,每天忍不住提醒一下。。。 真是操着卖白、粉的心啊。。。(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二章 暗藏祸胎 太子不愧是太子,见过大风大浪的,他本人也浪了很多年。↑頂點小說, 简单一句话,毫无挑唆离间的意思,仅这一句话便把战火引到了李素身上。 李承乾与李素已经很久没再见过了,三年多前李素调任西州,回到长安后李素礼貌拜见了长安城的各路朝臣长辈,皇子,甚至连火器局的几位老工匠李素都亲自登门拜访问候,做人做事挑不出半点毛病,可李素唯独没拜会过太子李承乾。 开玩笑,大家根本是仇人好不好,说到交情,二人的交情属于那种一见面恨不得大嘴巴子互扇,巴不得对方忽然发生吃饭噎死,睡觉猝死,骑马摔死等各种意外,半夜睡不着在院子里闲逛时都会忍不住祭起法坛,焚香祷告请求上天早点收了这妖孽。 一辈子能有这么一个时刻记挂自己的人,实在很令人感动。 李承乾是个睚眦必报的人,气量并不大,李素得罪过他,他能记一辈子。只是李素在西州立了大功,风头正盛,而李承乾频犯错误,太子地位几乎不保,忙着演戏装乖宝宝,也不方便出手收拾李素。 直到今日此刻,宦官告诉他甘露殿发生的事情后,李承乾忽然觉得踩李素的机会来了。 没有任何理由,仇恨就是仇恨,随着时间的流逝,有的人能将仇恨慢慢放下,忘却,而有的人,却仍无法释怀,李承乾和李素全都属于后者。 “不得不说,皇弟实在太冤了,啧啧,竟被一介农户出身的小子坑害了一回……”李承乾啧啧有声地摇头,典型的煽风点火嘴脸。 李祐没吱声。抬眼瞥了他一下,眼里戒备之色浓重。 “你少阴阳怪气,此事乃父皇训我,与李素何干?我知你与李素有仇,想借刀杀人么?当我傻?” 不得不说,李祐虽然不够聪明。但也不是白痴,李承乾这番挑拨意味明显的话,令他警惕了起来。 李承乾笑容不变,叹道:“你我虽多年不合,毕竟是亲兄弟,李素是你什么人,你竟为他说话?自己中了别人的计,还护着人家,蠢笨得无药可救。罢了,孤与你无话可说,就此别过。” 说完李承乾拂袖便走。 这一招还是很管用的,而且千百年来都很管用,大到国事外交,小到讨价还价,一旦使出欲擒故纵这一招,很大的几率能令对方马上转变态度。有时候甚至连对方的底牌都会被逼出来,不信的话注意观察。生活中常有这样的对话。 “五十不卖。八十!”“八十!你抢钱啊,算了算了,我走”“哎,回来回来,你再加点儿,五十真的太坑了。进货价都不够……” 见李承乾走得坚决,又说什么自己中了别人的计,李祐毕竟年岁不大,马上改变了态度,决定……再加一点就卖了? “太子殿下且慢!”李祐叫住了他。 李承乾回头。一脸不耐:“何事?” 傲骄的态度顿时击垮了李祐心里最后一丝狐疑。 “弟中了别人的计是何说法,还请殿下不吝赐教。”李祐很礼貌地躬身。 李承乾冷笑:“最可悲的就是你这种人,中了暗箭还不知道身上哪里痛,教我怎么说?我说的你信么?” 李祐眉梢一挑,便待发怒,二人本就不合,他忍着嫌恶折节求教,却换来一句冷言嘲讽,怎能不怒? 只是李承乾的答案太诱人,李祐犹豫了一下,终于理智战胜了冲动,摆出了低姿态。 “是,弟愚钝,还请皇兄指点,皇兄所言,弟深信不疑。” 李承乾摆足了姿态,这才缓缓道:“事情一开始你就做错了,抢人家的活字印刷术,李素的东西是那么容易抢的么?长安城里多少皇子公主,多少野心勃勃之辈?多少千年世家门阀,李素有一件这么好的东西,这些年来为何别人不抢,便等着你来抢?别人都眼瞎了,看不出此物之妙用乎?” 很有说服力的开场白,而且太有道理,李祐竟无言反驳,只能羞惭点头。 “你开口要,李素马上便给,秘方图纸给得痛快利落,花费了心思做出来的东西,送出去毫不心疼毫不犹豫,你难道没觉得有问题?皇弟莫怪皇兄说话直爽,你何德何能让别人如此痛快的把东西交给你?因为怕你?李素可不是怕事的人,当年在长安西市,李素出手便将东宫属官废掉,那时他何曾怕过我?连我这个太子他都不怕,人家凭什么怕你?” 李祐露出“胜读十年书”的表情,李承乾表示很满意。 “再往深处想,你拿到李素的图纸秘方才几天?此事应是做得隐秘,为何父皇突然知道了?还把你叫去责骂了一番……看皇弟脸带红肿,怕是还被父皇打过吧?” 李祐终于听出味道了:“皇兄的意思是说,李素前脚送了秘方,后脚就在父皇面前告了我一状?” 李承乾嘴角的笑容越来越深。 “告没告状我可不知道,不过皇弟自可去印证,打听一下今日父皇宣你进宫之前,有没有单独见过李素,若是见过……呵呵,这事我可不好说了。” 李祐脸色青一阵白一阵,良久,忽然咬牙,冷笑。 “好,这次是本王栽了,好得很!” 说完李祐朝李承乾匆匆一拱手:“多谢皇兄指点迷津,弟铭感五内。” 看着李祐愤怒离去的背影,李承乾眼中露出了兴奋的笑意。 “你不傻,就是笨了点……”李承乾喃喃地道。 ************************************************************************* 冬天来了,李家开始大扫除。 年轻的家主有洁癖,对侯府的下人来说实在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凡家主所在所经之地,眼里见不得一点灰尘,东西不但要干净,摆放也要整齐对称,左边摆放几样,右边必须一样多,两者保持对称的形状。 而李家的大扫除,基本上每隔一天便要进行一次,干净得令人发指。 侯府的下人辛苦,倒也没什么不满,毕竟没人反对太干净的环境,再说,家主除了这点小毛病外,做人还是很大方的,经常有赏赐发下,几文到几十文赏钱不等,日子久了,李家的下人们几乎个个都成了大唐的中产阶级。 唯独老爹李道正很不满意。 相比儿子的干净,老爹未免逊色许多,简直太不干净了,卫生习惯很差,所以每次踏进内院,看到一尘不染的屋子,一件件油光可鉴的摆设,李道正便露出很嫌弃的模样,狠狠朝地上吐一口浓痰,转身就走。 李素……忍了。 自己老爹,打不得骂不得,他能怎么办? 这天下午,下人刚刚打扫完家里,李家来了客人,说是客人,其实是熟人。 “贤弟在吗?” 程处默一脚跨进了李家的大门,左顾右盼,不见李素迎出来,奇怪地挠挠头,喃喃道:“这懒鬼向来不肯出门,怎不见人呢?哈——啐!” 李素急步从内院迎出来,第一眼看到的,便是程处默脱口而出的那口浓痰。 “啊,杀才住手!……住嘴!……你给我舔回去!”李素炸毛了。 ***************************************************************** ps:今天才2号,各位手里还有月票的,还望不吝投出来。。这个。。是老贼码字的动力,拜谢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三章 侯爷灭佛(上) 个人卫生是件见仁见智的事,有的在乎这个,有的不在乎。 周定周礼,汉定汉礼,千年以来各种圣人定下各种礼,有的说“成仁”,有的说“取义”,还有的索性无为,爱干嘛干嘛,别打扰我飞升…… 可是,没有一位圣人说过要注意个人卫生,不要随地吐痰……这实在是浩瀚百家学说里的**ug。 李素气坏了,想抄刀把程处默杀了,罪名是随地吐痰,或者一脚把这家伙踹出去,李家不欢迎他。 若不是打不过程处默,李素早这么干了。 “你……又来做什么?”李素的语气很无奈,眼睛看都不看他,只盯着院子正中的那口痰,表情纠结极了。 程处默不高兴了:“咋说话呢?难怪我爹常骂你没礼数,连个待客之道都不懂……哎,看我,看我!眼睛盯地上啥意思?” 李素没理他,仍盯着地上。 程处默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然后明白了。 “你这爱干净的毛病实在是……不就是吐了口痰么,屁大个事。”程处默不满地嘀咕,顺手抄过一把铲子,把自己刚吐的痰铲起。 “扔哪儿?” 李素指了指旁边围墙,围墙外是隔壁史家的院子。 程处默挥铲,低喝一声:“走你!” 那口痰顿时飞入史家院子,消逝无踪。随着那口痰的消失,李素纠结的表情神奇般的恢复了平静,眼中隐隐露出喜悦,舒坦之意,非常的治愈。 “好了,说正事……”李素此刻的心情不错。终于拿正眼看程处默,气定神闲地道:“又被你爹揍了?来我家求抱抱?” “真不会说话,说得好像我经常挨揍似的……”程处默咧嘴,表情有点尴尬。 “尴尬啥?谁家还没一个喜欢揍人的爹呀。”李素为他解围,当然,说的也是实话。至少李道正也不是什么讲道理的人,当年对李素说揍就揍,直到如今儿子成了侯爷,李道正这才有了点顾忌,不再揍他了。 程处默的命运比李素还惨,虽然被封了个“轻军都尉”的虚衔,但在自己的国公老爹面前,这个衔号简直是个笑话,所以该挨揍的时候从不含糊。招招到肉。 程处默今日来李家的目的当然不是闲逛,事实上他是来催债的。 前些日子被会昌寺的和尚欺负过一回,然后他和一帮纨绔欺负回去了,算是恩怨抵消,结果回到家里挨了一顿毒打,这笔帐自然又算到和尚头上,于是又有了新的恩怨,实可谓“冤冤相报何时了”。如此缠绵纠结的缘分,如果会昌寺的和尚是妹纸的话。这会儿程处默该把她们娶回家修成正果了。 要报复回去,回家后还不能挨揍,不然这辈子跟和尚没完了,程处默是个粗人,坑人的法子想不出,于是索性一拍屁股把难题扔给李素。 所以今日程处默出现在李家。因为黄历上写着今日宜讨债…… ………… ………… “你上辈子一定也是个和尚,非常虔诚的那种。”李素没好气地瞥着程处默。 “为啥?”程处默愕然。 “因为你上辈子在佛前不知磕了多少头,烧了多少香,念了多少经,才求得菩萨让你今生认识我这么一个义薄云天的朋友。安排你今生与我相遇相识,我才会出手帮你坑和尚,这是缘分啊……” 程处默两眼发直,李素的神逻辑绕得他脑子有点乱。 李素现在的脑子也有点乱。 在这个人人信仰佛与道的年代里,自己居然助纣为虐帮着程处默坑和尚,若被人发现,后果不是一般的严重,大抵跟提出日心说的那位姓哥的家伙一样,被绑在柱子上当成异端活活烧死吧。 程处默的表情很期待,眼巴巴地看着李素,而且信心十足的样子,仿佛对李素坑人的实力非常自信。 这种自信的态度令李素牙痒痒,忽然间发觉程咬金有事没事揍他一顿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有时候只看着他的脸就忍不住有抽他的冲动,毫无理由。 “坑和尚嘛,有点犯险……你想略施薄惩便罢手,还是狠狠给他们一个教训?” 程处默顿时惊喜莫名:“好兄弟,早知你是坑人的行家,眨眼就有两个法子了,俺老城这双招子果然雪亮得很,没看错人。” 李素脸颊抽搐了一下,硬生生忍住把这家伙踹出去的冲动,试着让自己心境平和,不那么暴躁。 “略施薄惩怎么说?狠狠教训又怎么说?” 李素想了想,道:“略施薄惩嘛,让和尚们受点小小的惊吓,比如做几个小点的爆杆扔进寺庙里,狠狠教训就比较严重一点了,和尚们大概会受点皮肉之苦……” “教训!狠狠教训!”程处默攥紧了拳头,不假思索地做了选择,咬牙切齿,狰狞的表情令李素实在不得不怀疑当初程处默是不是真的受过被和尚开光的屈辱…… “行,这事我来办,不过也要你的配合。” *********************************************************** 坑害和尚的性质,跟在刀尖上跳舞差不多,不小心栽了的话,不是一句“对不起”就能交代过去的。 直到和程处默出发前往会昌寺的路上,李素还在深刻反省自己是不是被程处默下了蛊,所以不然不会应下这么一桩不理智的作死的事。 程处默的兴致却很高,有种大仇即将得报的畅快,一路上兴奋得不行。 不仅是程处默,后面一干纨绔的表情都很兴奋,显然上次火烧寺门后,这些人回家都被老爹狠狠抽过,不然不会露出这种变态的笑容。 纨绔人群里,最兴奋的莫过于房家老二房遗爱,别人兴奋还只是笑,房老二的脸直接扭曲了,像变态杀人犯动手前尿颤般的激动。 李素骑在马上,被众纨绔簇拥着,李素总觉得不踏实,不时回头刻意看了几眼房遗爱的表情。 很奇怪啊,这家伙跟高阳公主成亲恐怕都没这么兴奋过吧?怎么想都觉得里面有古怪。 ………… 会昌寺位于长安城外西南隅二十里左右,既然名为“寺”,自然是和尚庙。 说起会昌寺还是有来历的,会昌寺之名跟一位历史名人有关,是一位历史上有名的女人,汉武帝的卫皇后卫子夫,名将卫青的姐姐,当时卫皇后扶持太子刘据,后来刘据遭巫蛊之祸,卫皇后调动车马卫队诛杀江充,被武帝废黜,卫皇后自杀,葬于长安城外桐柏亭,汉宣帝即位后,将卫皇后改葬于长安城西南,并建了一座园林,名曰“思后园”,即后来的会昌寺。(作者注:关于会昌寺的说法,史书难有定论,另一说为长安金城坊西北隅,本是隋海陵王贺若谊的宅第,此处取其一。) 李素和众纨绔骑马走了一个时辰,来到城外会昌寺山脚下,见寺庙建于山腰,自腰而上,白雾萦绕,仙气缥缈,景色美不胜收,众人下马后欣赏了一阵,这才纷纷聚作一堆,开始准备荼毒这片美景。 迎着众纨绔期待的目光,李素颇不自在,总觉得自己此刻成了反派角色,而且是反派中的首领人物,派小妖巡山的大妖王那种性质。 干咳两声,李素神情严肃地道:“首先说好,事情若败露,我不认帐,你们先推个背锅的出来,若不答应也行,我现在转身就走。” “答应!”众纨绔异口同声。 李素的脸色越发苦涩,真希望他们异口同声不答应啊,这样自己可以捂着耳朵一路跑远,矫情一点的话,还可以一边跑一边“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就这样跑出大家的视线……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四章 侯爷灭佛(下) 招惹和尚这种事,两辈子都没干过,李素感觉有点手生。『, 人已到了山脚下,纨绔们围在他身边,房家的,段家的,程家的,还有尉迟家的黑傻大个子…… 伤脑筋啊,这种情况下,临阵退缩都没办法,跟脸皮无关,关键的问题是跑不掉。 “集思广益啊,你们说,弄个什么动静出来才最解恨?”李素试图让古代人享受一下何谓民主自由。 “放火烧山!一人一把刀,趁乱冲进去见人就砍!”房老二第一个发言,表情扭曲狰狞,边说边兴奋得哆嗦,很丧心病狂的变态模样。 “嘶……”众纨绔齐吸凉气,同时望向房老二。 李素若有深意地瞥他一眼。 嗯,这里面恐怕有事。 “好主意!”李素表态赞同,房老二见李素表态,不由愈发兴奋。 “真的吗?大家一起杀进去好不好?” “好!”李素朝程处默努了努下巴,道:“给房公子发把刀,既然是他先提议的,自然由他第一个冲进去,我们在寺门外为房公子掠阵助威如何?” “李兄斯言甚善!”众纨绔再次异口同声赞同,表情都是非常统一的没节操。 房老二直接蔫了,叹了口气道:“我听李兄的……” 李素这才道:“好,既然听我的,就必须从一而终,程兄,烦请你叫人弄十几套道袍来,道士穿的那种。” “打和尚弄道袍做甚?”程处默不解地道。 李素叹道:“因为从古至今,有胆子打和尚的,只有道士了。” 程处默和众纨绔沉默片刻,接着露出恍然之色,随即换上一片崇拜的表情。 “然后。找个人在附近农庄里请十几个身强力壮的农家汉子,记住,一定要身强力壮,满脸横肉直哆嗦的那种。让他们换上道袍,先在寺门放火,再冲进去。见和尚就揍,只要不出人命,怎样揍都没关系,你们在会昌寺露过脸,会被和尚认出来,我没关系,可以带他们进去,若发生意外,我还可以临机专断决定去留。最后我再问一句,此事闹大了,背黑锅的人选有没有?” 程处默一拍胸脯道:“我来!只要出了这口恶气,再被我爹揍一顿也认了!” 话音落,引来众人纷纷赞颂其无私作死的奉献精神。 “好,战事布置完毕,诸兄各自备战!”李素下达了最终的作战命令,众人顿时作鸟兽散。 ………… 一个时辰后。十余名大汉笔直站在李素面前,身后堆着十几件道袍。 大汉是程家的部曲从附近农庄雇来的。道袍是从附近另一座山头的道观里搜罗而来的,纨绔们只要认真做起事来,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而且能量很大。 李素叹着气,默默穿上了道袍,他本来不想带这个头。只是一群大汉冲进寺庙打砸抢,若没人带头的话,情况无法控制,真伤了人命就不好收拾了,李素带队进寺庙就是为了指挥他们进退。把握住这件事的尺度。 大汉们也很痛快的换上了道袍,而且很有敬业精神的各自将头发重新梳理了一遍,将发髻往上挽成道髻,再披上道袍,众人摇身一变,从满脸横肉的农户汉子变成了满脸横肉的恶道士。 叮嘱了大汉们一切行动听指挥后,李素大手一挥,下达了进攻命令,而纨绔们则跑到寺门外的树林里躲了起来,面带红光兴奋地注视着李素大杀四方。 “冲!”李素一马当先朝寺门杀去,后面十余名恶道士紧紧跟随。 行动很迅速,程家部曲从农庄挑这些汉子约莫还是费了点心思的,里面甚至可能有卸甲归田的府兵,大家根本没有多余的废话,李素一下令,众人便一声不吭地朝会昌寺冲去。 领着大汉们冲到寺门前时,李素忽然停顿了一下,脑海里闪现房家老二那诡异莫名的兴奋笑容,可是还没等他决定进退,一名大汉从他身后冒出来,猛地一脚踹开了寺门,瞋目暴喝:“无量天尊,秃驴受死!” 这一声喊,终于将事件引爆,李素再也无法遏止。 寺门内,几名小沙弥拎着扫帚不急不忙的打扫着庭院内的枯叶,正中的大雄宝殿内传来阵阵诵经梵唱。 众人踹破寺门,发出巨大的声响,扫地的沙弥们愣住了,李素也愣了一下,短暂的犹豫过后,李素指了指大雄宝殿,道:“无量那个天尊!冲进去,里面秃驴多,见一个揍一个!” 大汉们轰然应了,气势汹汹如风卷残云,朝大雄宝殿冲杀而去。 李素则倚在被踹得奄奄一息的破败寺门边,凝目注视着里面的动静,若情势不妙超出掌控,自己也方便拔腿便溜,反正黑锅由程处默背了。 对会昌寺的和尚们来说,今日绝非黄道吉日,至少黄历上应该写了“今日不宜念经,更不宜聚堆念经”。 寺门被踹开时,和尚们正在大雄宝殿开法坛听高僧讲经,殿内烟气萦绕,三丈高的如来金身在氤氲的烟雾里金光闪闪,一名四十多岁的高僧身披袈裟,端坐正中,宝相庄严,翻着经卷逐字讲解佛经要义,底下数十位和尚神情痴迷,如聆仙籁。 美好而庄严的一幕突然被人破坏,殿外传来一阵震天的喊杀声,和尚们纷纷回首,见一群穿着道袍的大汉朝殿内冲来,说是穿了道袍,但一个个神情狰狞,满脸横肉,如同盗匪进村,和尚们顿时吓呆了。 “尔等何方凶徒,可知此地是什么……”一位大和尚挺身而出,话还没说完,被便大汉一拳放倒。 大殿内彻底乱了套,大汉们如虎入羊群,大杀四方,果然如李素所叮嘱的见一个揍一个,浑然不顾法坛上被惊呆的高僧脸色铁青,浑身直颤。 李素倚在寺门边,听着大殿内和尚们传来的阵阵惨叫声,心虚地叹了口气。 “无量那个天尊,造孽啊……” ******************************************************* ps:官人们,还有月票吗?这么快就被奴家榨干了么?(媚眼)(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五章 旷世孽缘 李素没有信仰,不信佛也不信道,或者说,他最大的信仰是自己。△頂點小說, 遭遇过的困境,经历过的坎坷,得意时的放歌纵酒,失意时的隐忍坚持……活了两辈子,两世祸福得失和人生感悟加起来,足够熬出一碗香喷喷令人潸然尿下的心灵鸡汤。 没有信仰并不意味着不尊重别人的信仰,所以无论哪一世,李素对宗教人士都是很尊敬的,远远的尊敬,不接近,不谬赞,更不诋毁,偶尔见到和尚或道士化缘,也或多或少敬上一点心意,不管化缘的是真和尚或是假和尚,给便给了,聊作种下善因。 李素没想到自己居然有打和尚的一天,而且自己还是主谋。 用世俗的话来说,欠下的人情或恩情,终归还得自己还,用佛家的话来说,这是因果,程处默千里驰援是因,今日自己打和尚是果,反过来说,今日打了和尚又给自己种下了恶因,来日不知会遭遇怎样的恶果,循环复循环,因果无穷尽,用道家的话来说……打得好,打死这帮秃驴。 不管怎么说,事情已经做下,只能认帐。 幸好认帐的人是程处默,今日若事未败露倒也罢了,若然败露,和尚挨了多少打全算在程处默头上。 更值得庆幸的是,会昌寺是一座高僧专门用来讲经布道的寺庙,寺内没有护山门的武僧,更没有传说中的十八罗汉阵之类吓人的东西,寺内全是讲道或听道的文僧,所以穿着道袍的大汉们冲进寺庙后,就像一群色狼进了美女窝,那叫如鱼得水。 大雄宝殿全乱了,柔弱的和尚们被大汉们揍得满地乱爬。哭喊成一团,不时夹杂着大和尚又惊又怒的“孽障”“杂毛”“彼其娘之”的骂声,一时间大殿内哭声骂声惨叫声交织一片,热闹非凡。 “阿弥陀佛,哪里来的道士?朗朗乾坤,没有王法了么?” “如此凌虐出家人。尔等不怕死后下阿鼻地狱吗?” “虽佛道有别,大家终归都是出家人,何必苦苦相逼!” “师父快跑,徒儿护您先逃出去,再寻官府为咱们做主!” 李素倚在寺门边,看着和尚们被揍得满地找牙,想想行动前房家老二那张诡异而变态的笑脸,李素越想越不对劲。 整件事的起因,过程。结果,走马灯似的从脑海里一闪而过,李素眉头越皱越紧。 善了个哉的,该不会被人当枪使了吧? 正在琢磨揣测时,一名年轻的和尚扶着一位老和尚,从混乱的人群里杀将出来,踉跄着朝寺门跑去,后面还跟着几个追杀过来的大汉。 李素赶紧从怀里掏出备好的黑布蒙住嘴鼻。标准的神秘杀手打扮。 没办法,打和尚终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被人认出模样就惹祸了,而且是惹大祸,大理寺少说蹲半年,虽然大理寺牢房环境不错,而且李素专享贵宾待遇,但……那地方能不进还是尽量别进吧。 两个和尚很快跑到寺门前。见门口一位黑布蒙面的男子堵在寺门口看着他们,老和尚仰天长叹:“阿弥陀佛,天欲亡我,贫僧今日怕是躲不过此劫了!” 看到这两个和尚,李素的眼睛眯了起来。 年轻和尚很英俊。面白无须,生得丰神俊秀,一双眼睛明亮而清澈,纯净得像一汪山泉,只不过此刻的他有点狼狈,暗黄色的僧衣破了好几处,一只胳膊软软耷拉着,似乎刚才脱了臼,脸上露出痛苦之色,却仍咬着牙用另一只完好的胳膊搀扶着老和尚。 李素再望向老和尚时,短暂一愣之后,不由大吃一惊。 熟人! 老和尚右边脸颊青肿,眼圈也黑了,比年轻和尚更狼狈,然而李素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想不通啊,玄奘大师怎么会在会昌寺? 呆怔片刻,李素顿时回忆起程处默曾说过,上次来会昌寺进香被寺门外的知客僧拦住,言称里面有高僧讲经说法,所以不接待任何俗客,难道这位高僧就是玄奘大师? 想想也是,人家花了半辈子从天竺取来大乘佛经,独自一人穿行数千里回到大唐长安,为的不就是把这些辛苦取来的真经传播出去么?“高僧”这个词安在玄奘头上,绝对名副其实。 很可惜,这位名垂千古的高僧命不好,为了信仰颠沛奔波半生,后半生功成名就回到长安,本该安享万千信徒顶礼膜拜的风光日子,结果莫名其妙挨了揍…… 李素都想为这位老高僧哭一鼻子了。 看着年轻和尚搀扶着玄奘朝他踉跄跑来,李素忍不住心虚地稍微侧了一下身子,此刻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和程处默一帮纨绔果真被人当枪使了。 只是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覆水已难收,该挨揍的都挨了,该跑的……正在跑。 思忖间,玄奘被搀扶着已跑到李素面前,二人颇为惊惧地小心朝他迈了一步,见堵在寺门前的蒙面人并无表示,反而身子微侧,似乎有放他们出去的意思,玄奘和年轻和尚长松了口气。 要说和尚的素质还是很不错的,情急逃命之时也不忘朝李素行一礼表示感谢。 “阿弥陀佛,多谢施主,施主日后必有福报,贫僧这里……咦?施主面相有些熟悉啊。”玄奘惊奇地盯住李素的脸。 李素大吃一惊,蒙着脸只露出一双眼睛都能被你看出来,你眼睛被菩萨开过光吗? “大师认错人了,此地凶险,速速逃离吧,莫耽搁了。”李素故意压粗了嗓子道。 “咦?声音也很熟悉,施主必是贫僧故旧!”玄奘愈发惊奇地道。 李素快疯了,逃命的紧要关头啊,你还有闲心认故旧,取经把脑子取坏了么?而且……为何刻意改变了声音他也能听出来? “别多说了,快跑快跑!”李素硬着头皮。继续压粗了嗓音道。 “啊!原来竟是泾阳县侯!” 确定了,这老和尚全身都被菩萨开过光,非常的犀利。 李素大惊,刷的一下扯下了脸上的黑布,气道:“我蒙得如此严实都被你认出来了,你这是什么眼神啊!” 玄奘惊喜之后。很快叹了口气:“果然是李县侯,久违了。贫僧与侯爷有过一路西行的缘分,回到长安后一直渴望与侯爷再晤一面,互研佛法,只是今日相见,竟是此时此景,侯爷,贫僧实不知哪里得罪过你,为何无故凌虐我出家之人?” 李素一脸含冤莫白的表情:“大师你眼睛有毛病吧?你哪只眼看见我凌虐出家人了?我站在寺门口正是为了救你们啊。大师不记得我刚才要你们快跑吗?” 玄奘表情顿时变得犹疑起来,回头看了一眼身后揍人揍得正欢实的大汉们,迟疑地道:“你与那些人……” “完全不识,绝非同伙,大师不可冤我。”李素语气坚决地道。 “此地不宜久留,大师且先随我离开,再做计较。” 不容玄奘多想,李素急忙扶起玄奘。与旁边那位年轻和尚一左一右架着玄奘,匆匆离开会昌寺。 “这位年轻的大师面容俊朗。双目有神,有高僧之相,还未请教……”匆忙逃命中,李素犹不忘客气地问道。 年轻和尚搀扶着玄奘的另一只胳膊,闻言温和地一笑,结果脸上的伤令他痛得微微抽搐了一下。叹了口气,强笑道:“不敢当侯爷‘大师’之称,贫僧是玄奘法师的不记名弟子,专司为法师通译天竺真经之职……” “哦,很有前途啊。玄奘法师是我大唐硕果仅存的高僧,能为法师通译经文,实为大缘法,大造化,日后必然修成正果,超圣成佛……”李素半真心半虚伪地夸了几句,然后道:“敢问大师法号上下?” 年轻和尚谦逊地道:“侯爷谬赞,愧煞贫僧也,贫僧法号……辩机。” **************************************************************************** 啪! 会昌寺山脚下的小树林里,一记耳光狠狠扇在房遗爱的脸上,房遗爱吓呆了,捂着脸怔怔望着面色铁青的李素,半天没回过神,只觉脸颊火辣辣的痛。 旁边一众纨绔也吓呆了,包括程处默在内,所有人都惊惧地看着李素。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大汉们把会昌寺的和尚全揍过一遍,而且并未败露身份,现在会昌寺的和尚全都将此次事件认定为佛家与道家之争,在这个信仰红火的年代,佛与道因为传教和收信徒,经常有恶性斗殴事件发生,这在大唐已不是什么稀奇事了,而且这种事连官府都不想插手,两面不讨好的事谁都不愿干。 据说现在会昌寺的和尚们一边疗伤一边叫嚣着要大索长安内外,找出肇事的道观并且报复回去,可以说,程处默与众纨绔的嫌疑基本被排除在外,有了李素的谋划,事情干得没留任何后患。 正在大家互相击掌而庆,甚至商量着要回长安城找家青楼搞个庆功宴时,李素独自一人回来了,干的第一件事却是扇了房遗爱一耳光。 这就令人很想不通了,众纨绔面面相觑,视线全都集中在李素和房遗爱二人身上,试图看出一些端倪究竟。 程处默挠了挠头,忍不住拽了拽李素的袖子,低声道:“兄弟你揍和尚揍昏头了?咋连自己人都揍?” 李素没搭理程处默,只冷冷地盯着房遗爱,森然问道:“房公子,房老二,这里都是自家兄弟,莫说我李素不讲道理,你自己说,你该不该揍?” 房遗爱原本脸孔气得通红,眉梢不停跳动,显然准备发怒翻脸了,他性子再怎么温软懦弱,好歹也是赫赫有名的宰相之子,名副其实的官二代,最基本的尊严和傲气还是有的,哪里容得别人当着众多纨绔的面对他如此****?哪怕是长安城素有名望。年纪轻轻便挣得县侯军功的李素也不行! 然而听到李素这句话,再看看他脸上布满的浓浓煞气,房遗爱愕然张了张嘴,不知想到了什么,愤怒的脸色顿时悄然变幻,最后竟换了一脸羞惭之色。缓缓垂头默然不语。 在场的纨绔都不蠢,自家老爹不是国公就是郡公,都是朝堂里打滚,战场上杀人如麻的狠角色,纨绔们从小经父辈耳闻目染,早就练出一双火眼金睛,看到房遗爱挨了揍以后不但不发怒,反而心虚地垂头不语,众人顿时了然。 看来房老二确实干了对不起人的事。而且坑了李素一遭,再联想到李素刚为大家出头揍过会昌寺的和尚,回来就跟房遗爱翻脸,显然李素发飙跟今日会昌寺的和尚有关,也就是说,或许房遗爱坑的不止是李素,包括大家都被坑了。 想通了关节,众纨绔的表情顿时有些古怪了。不约而同地盯在房遗爱的脸上,试图从他脸上发现一丝真相端倪。 李素见房遗爱不说话。忽然抬脚狠狠一踹,直接踹在房遗爱的胸膛上,房遗爱吃痛,蹬蹬退后了三步,赫然抬头与李素对视,见李素冰冷的目光后。房遗爱仍垂下头,默默领受了这一脚。 李素点点头:“一耳光加一脚,你我恩怨相抵了,房公子,日后这件事咱们谁也不提。重新论交如何?” 房遗爱不假思索地道:“多谢李兄宽恕,房某感激不尽,便依李兄所言。” 李素挥了挥手:“好,此事揭过,该办的事办完了,咱们回城!” 说完李素转身就走,房遗爱加快脚步紧跟在李素身后,后面扔下一群纨绔面面相觑,个个悲愤莫名。 啥事啊?到底啥事啊?你们倒是说啊!憋死我们了! ****************************************************************** 风波已过去,此事成了纨绔们心里永远的一个谜,事后程处默等纨绔们憋坏了,各自纷纷拜访李家和房家,寒暄客气玩笑,种种花样玩遍,就是想从李素和房遗爱嘴里打听到只言片语的真相,无奈二人仿佛嘴被缝住了似的,死活不肯透露一个字。 对李素来说,这样的结果已足够了。 当着众纨绔的面揍房遗爱,为的是震慑和警醒,事后彻底揭过此事,不把这件事到处宣扬,为的是做人留一线面子,勿因小过节而结死仇。 说话与做人一样,张弛有度才是最妥当的选择。 事实证明李素的做法很正确。 风波过去的第三天,房遗爱亲自登门了。 登门很客气,客气得过分,礼数做得十足,先递名帖再递礼单,门外停着三辆大马车,全是送给李家的礼物,从值钱的玛瑙宝石古玉,到不值钱却有新意的小点心,毛笔和方砚等等,零零碎碎堆满了李家的库房。 这等阵仗连许明珠和薛管家都吓呆了,纵是过年,大户人家礼节来往都没有送这般重礼的说法吧。 李素将房遗爱请到前堂,宾主还未落座,房遗爱便给李素长长行了一礼,面露尴尬之色。 “今日房某特来李家赔罪的,遗爱已深受教训,并诚心悔过,还请李兄看在往昔交好的份上,莫予计较房某的罪过。” 李素眨了眨眼,笑道:“前日说过了,此事已彻底揭过去了,房贤弟又提起此事,实为不该啊。” 房遗爱脸色发红,羞惭地道:“揭过去是李兄的宽宏大量,但做错事的是房某,自己做错的事,不能装聋作哑,终要有个交代的。” 李素深深看着房遗爱,目光有些欣赏。 大户人家出来的子弟,纵然纨绔浪荡,但不得不说,教养还是非常不错的,仅这坦然认错的态度就令李素非常有好感了。 房遗爱今日特地上门赔罪,然后一脸尴尬苦涩地说出了会昌寺风波的缘由。 李素没插嘴,一直静静听他述说。 其实早在前日认识了那个名叫“辩机”的和尚后,李素便大致明白了事情的因果。 总的来说,终究还是与女人有关,这个女人正是房遗爱的妻子,高阳公主。 历史无情,车轮的轨迹不出偏差地朝着它该走的方向驶去,该发生的终究会发生,防都防不住。 是的,高阳最终还是认识了辩机,那个令她痴迷,令她神魂颠倒,令她日后甚至不惜以飞蛾扑火般的壮烈之势发动造反报仇的和尚。 高阳与辩机的相识也是缘分,这是一桩或许在和尚眼里看来是孽缘的缘分。 大唐在重阳节那天素有登高怀古之习俗,于是长安附近的高山名山全都倒了霉,一时人满为患,高阳嫁到房家后深觉寂寞无聊,房遗爱这个夫君显然没被心高气傲的高阳放在眼里,尽管他是名相之子,但,高阳眼里的房遗爱除了这个身份外,再无一丝值得她垂青之处,可以说,房遗爱是个百无一用的纨绔子弟。 嫁给这样一个纨绔子弟,金枝玉叶的高阳自然满腹委屈和不甘。 重阳节那日,高阳也依照习俗,摆出仪仗随便在长安城外寻了一处高山登上去。 那座山的山腰,正是辩机和尚所在的会昌寺。 高阳登到半山腰时已有些累了,随行的侍卫便建议入寺暂歇,顺便给菩萨敬奉一些香油钱,高阳进了会昌寺,正好遇见了负手在寺院中踱步诵念经文的辩机和尚。 一段孽缘,就在那时那地发生了。 ******************************************************************** ps:这一章是五千多字大章,所以今天没有第二更了,二合一吧。 再求一下月票,最近老贼如此勤奋,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难得如此有底气求月票,所以每天都会理直气壮嚎一嗓子:“诸君月票何在?”(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六章 老兵归宿 人与人的遇见,是一件美好的事。◎頂點小說, 会昌寺铺满枯黄落叶的庭院里,年轻的僧人白衣胜雪,手握经文,伫立在金黄色的萧瑟秋意中负手吟哦,忽有所觉,停下脚步,侧头看着寺门外俏丽的公主,僧人淡淡一笑,合十为礼,公主轻轻点头,眸光流转,在这如诗如画的芳华里,他和她遇上了,为彼此的未来勾勒了一生结不开的结,一生斩不断的情。 李素不是局中人,所谓爱情,所谓婚姻和道德等诸如种种,他没有资格去评判对与错,个中滋味,高阳,辩机和房遗爱三人才最清楚。 站在道德立场上,再怎么美好的相遇,终究是一段出轨的孽缘,可是,它……真的很美好啊。 一对无爱的夫妻,一对彼此爱慕的情侣,李素该站在哪边说话? 房遗爱跪坐在前堂里,李家用来待客的茶杯在他面前升腾着氤氲的雾气,可他动也没动,眼里已蓄满了泪,脸上的表情充满了羞辱,难堪,愤怒,以及一丝无可奈何的茫然。 高阳与辩机相遇相识,二人之间来往渐多,高阳是所嫁非人心怀幽怨的公主,辩机是风度翩翩,谈吐优雅的僧人,十五岁出家,师从高僧道岳,早在少年时便在长安立名,虽然年少,但对佛法理解精通,口才极佳,尤以与人对辩佛法闻名。 相比房遗爱,一个是走马章台一无是处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英俊风流,博学优雅的长腿欧巴,高阳公主的选择自然没有任何悬念。 于是高阳与辩机相识之后,高阳借研讨佛法的理由经常出入会昌寺,与辩机一起看雪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高阳的举动房遗爱自然很清楚,心中不仅嫉妒而且感到十分羞辱,因为高阳从来没有与他一起看雪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 剩下的房遗爱已没必要说,李素全明白了。 说到底。这桩事从头到尾都是房遗爱谋划出来的。 从纨绔们在他的建议下登山进会昌寺进香开始,这个阴谋便已开始施行。 玄奘大师在会昌寺为僧人们讲经布道,不接待俗客的规矩房遗爱早已打听到,那个名叫辩机的和尚被玄奘青眼相看,请过来为他翻译天竺经文的事实房遗爱也知道,于是纨绔们进寺理所当然被拦,以纨绔们的跋扈性子,与僧人发生冲突是在所难免的事,火烧寺门后回到家被各自的老爹痛揍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再往后,以程处默为首的纨绔咽不下这口气,房遗爱中间再挑唆怂恿几句,接下来自然便开始酝酿更大更激烈的冲突…… 唯一失算的地方就是,房遗爱没想到程处默把李素拉了进来,李素在长安众纨绔心中还是颇有威望的,于是这件事渐渐变成了以李素为主导,事实上李素也没让房遗爱失望。雇了十几个大汉把会昌寺闹腾得鸡飞狗跳,可是鸡飞狗跳之后。房遗爱便发觉事情的发展已脱离了他的掌控。 他没想到李素看穿了整件事。 结果令房遗爱非常震惊,高阳和辩机相识,房遗爱暗中怀恨,策划阴谋,这些事都是秘而不宣的,根本没人透出半点风声。李素为何会知道? 房遗爱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只好无奈地归结为李素不愧是大唐百年少见的英杰,也只有这个理由,才能解释现在这一切无法解释的现象。 李家前堂里,房遗爱表情苦涩。语气低沉,对李素娓娓道出一切因果。 丢不丢人已没关系了,今日房遗爱来李家就是为了丢人的,不仅为了会昌寺一事赔礼,同时他也清楚李素与高阳的关系一直不错,属于无话不聊的朋友那种关系,房遗爱在李素面前坦诚一切,言外之意也希望李素能够从中调解,劝劝高阳悬崖勒马。 李素没接房遗爱的话,毕竟是夫妻间的事,李素插手进去不合适。 “房贤弟谋划这一切,一环套一环,所图者仅仅只是揍那个辩机和尚一顿?”李素露出笑容,目光直直地盯着他。 房遗爱脸色一变,神情顿时有些尴尬。 李素悠悠地道:“我记得房贤弟刚才说过,今日是来赔礼的,而且在家诚心悔过了?” 房遗爱脸颊抽搐了一下,沉默半晌,终于长叹口气,苦笑道:“李兄生得一双慧眼,房某在您面前真是无所遁形。” 李素笑着拱拱手:“愿闻其详。” 房遗爱犹豫片刻,咬了咬牙,道:“其实,前日李兄领人冲进会昌寺之前,房某已在寺内埋伏了刺客,事发之后,寺内一片混乱,若辩机不逃,则在寺内以大力震碎其内腑,外表不见伤痕,仵作验伤也只说是拳脚无眼误杀,若辩机逃出寺外,则在僻静无人处将其推下山崖,官府查问起来,也说是情急逃命失足落崖,此案便可了结。” 李素目瞪口呆,这家伙平日温温吞吞的,看不出竟是个狠角色,手段毒辣得很。 房遗爱接着解释道:“不论寺内还是寺外,辩机终难逃一死,虽说会牵累诸位兄弟,但好在死的只是个年轻僧人,而且所谓法不责众,陛下和诸位叔伯纵然大怒,责打一番便也交代过去了,最多大理寺蹲一些日子,而我,却借此事除了一个心头大患,使高阳公主回到正途,房家也不至于家门蒙羞,说来这桩事终是利大于弊的。” “事实上,辩机现在还活得好好的,房贤弟为何放过他了?”李素好奇问道。 房遗爱苦笑,抬手指了指李素,老老实实地道:“因为这件事里,出现了一个你,你是一个变数,前日李兄当众揍了我,我便知李兄你已看穿了一切,辩机若死。李兄必然第一个怀疑我,误杀与谋杀是有区别的,若然事发,我爹纵是大唐宰相也救不得我,所以我不敢行此险棋,急忙暗中下令让刺客停止刺杀。” 李素点了点头。虽是个坑队友的货,但至少不是蠢货,基本的揣度时势权衡利弊的能力还是有的,长安城的这些纨绔子弟,表面看去一个个混帐愚蠢,只知横行霸道,可实际上一个比一个精明,他们的老爹不是开国名臣就是开国名将,他们生出来的儿子。再差能差到哪里去?连房遗爱这种蔫软不显的家伙都能想出个借刀杀人的计谋,何况别人? 看着李素平静淡定的表情,房遗爱有些惊奇。 “李兄……呃,你不生气么?” “我气什么?”李素不解地道。 “呃,我算计了你们啊,不应该生气么?” “可你没算计到啊,‘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这句话听过没?就是为你准备的。换句俗话来说,也叫‘偷鸡不着反蚀把米’。嗯,这句话也是为你准备的。” 房遗爱的脸孔顿时充血涨红,李素没生气,他生气了。 太伤自尊了,阴谋诡计是人人都会的吗?你好歹尊重一下使阴谋诡计的人好不好?偷鸡不着蚀把米是什么意思? “其实呢,知道这件事我本来很生气的……”李素斜眼看着他。笑道:“后来一想,我又不生气了……” “为何?” “因为我转念一想,有什么值得生气的?反正又没害到我,而且我前日已揍过你了,更何况……”李素笑得很开心:“更何况。因为这件事我拿到了你的把柄,毕竟你坑的不止我一个,长安城里的权贵子弟全被你带进坑里去了,此事若被他们知道,想必你的日子不会太好过,对吧?如此说来,我反倒从这件事里得了利。” “把……把柄……”房遗爱两眼发直。 “没错,把柄……比如说,我家最近很缺钱,怎么办呢?” 房遗爱沉默半晌,苦笑叹道:“当然由房某慷慨解囊,义不容辞。” “这就对了,朋友有通财之义嘛,这样说来,我们将来一定是极好的朋友,我很看好我们的友谊。” 房遗爱睁大了眼,定定注视李素良久,忽然一叹:“李兄,我发现你也不是好人……” “房贤弟慎言,上一个这么说我的人,在西州被我勒索了三万贯才得到了我的原谅……” ************************************************************ 方老五卸甲归田后,成了李家的部曲,同时也是李家庄子的农户。 不得不说,当农户的这段日子是他有生以来最快乐最充实的日子。曾经的金戈铁马,曾经杀人如麻,活人的惨嚎,死人的尸骨,已在他的生活里绝迹,晚上睡觉时不必防备敌人袭营,白天干活时更不怕哪里忽然射出一支冷箭。 太平村的村民们友好且善良,每天扛着锄头走在田陌间,遇到乡亲总是彼此友善地一笑,开始还客气地互相行礼问好,熟了以后大家便没那么多讲究,见了面勾肩搭背,开一些荤素不忌的玩笑,话题总跟婆姨的胸和屁股有关,而且方老五存了一肚子的秦腔俚调也终于有了市场,每次扯开嗓子开唱时,身边总会围一大群人,那些粗俗的歌词在李素和许明珠面前不方便唱,但在太平村的乡亲们面前一抖落,往往赢来满堂喝彩,听得一群人如痴如醉,一脸猥琐下作。 方老五喜欢这样的日子,特别喜欢。 安宁,恬静,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扔下刀剑的手拿起了锄头,他的人生似乎从地狱猛地一下跳到了天堂。蓝天,白云,野草,麦浪,还有随风飘来的阵阵炊烟…… 方老五觉得自己做了一次无比正确的选择,选择来李家庄子,是他人生最美好的归宿。 美好的归宿不仅仅是蓝天白云,还有更美好的东西。 泾阳县衙的扈司户登门给方老五和一百名老兵落了籍,将他们划归到李家户籍里。 怀着对百战余生的老兵的崇敬,扈司户与方老五特意闲聊了一阵,方老五和一众老兵也是天南海北一通胡吹,真真假假的,反正扈司户也听不出来。聊着聊着一来二去的,扈司户跟方老五他们也混熟了。 后来老兵们起哄,说方老五年已五十岁,还没娶过一房婆姨,扈司户顿时精神一振,二话不说伸手朝方老五裤裆下一掏。还使劲拽了几下,引来方老五恼羞成怒一顿暴捶和老兵们一阵下流的哄笑。 确定方老五没毛病,男人一切功能正常后,扈司户拍了胸脯,放下话来,方老五的亲事他包了,泾阳县十里八乡的良家黄花闺女……你这把年纪就别指望了,给你找个丧夫的中年寡妇还是不成问题的,日后自己努努力。给方家留下一脉香火,死后也有脸见祖宗不是? 方老五咂摸咂摸嘴,也觉得有些心动,却有些怀疑扈司户的办事能力,扈司户当即便怒了。 怀疑?你凭什么怀疑?太平村里多少男男女女都是我老扈撮合成对的,别的不说,李县侯与泾阳县许氏的亲事,就是他亲手促成对的。当初的李侯爷还是县子,成亲没几年。马上被陛下封了县侯,二十来岁的县侯,大唐绝无仅有,这说明什么?说明我老扈给你们找的都是旺夫的婆姨!没有我老扈给李侯爷找的旺夫婆姨,他能那么快封侯吗? 话刚说完扈司户又被方老五暴揍了一顿,李家主母确是生得福相。而且温柔贤惠,有情有义,但咱家侯爷被陛下封侯是他拿命挣的军功,跟你一个官媒有个屁的关系。 众人笑闹一阵,但方老五确实对成亲有了一点想法。满是横肉疙瘩的老脸顿时荡漾着一阵春意。 事情于是就这么定下,扈司户兴冲冲地回去准备将泾阳县十里八乡的中年寡妇全搜罗一遍,挑个最合适的说给方老五当婆姨。 扈司户走后,被老兵们包围起哄的方老五满脸带笑,眉眼间被笑容挤出深深的黑褶子,整个人却散发出一股青春老来迟的湛然光辉。 迟暮的年华里,生命忽然变得有意义,有盼头了,该以怎样的心情来迎接这份上天迟来的眷顾? 方老五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索性扯起嗓子,朝天吼了几句秦腔,又引来一众老兵的喝彩。 目光望向远处李家的宅邸,富丽堂皇的侯府在阳光下显得生机勃勃,璨然生辉。 这一切都是侯爷带给他的,来到太平村后,方老五感受到的只有满满的善意,尊重,温暖,侯爷还年轻,他需要帮衬,尽管余生不多,但是,能陪他走多久就走多久吧。 田径外,穿着粗衣陋衫的李道正扛着锄头走来,方老五和众老兵看到了,急忙敛了哄笑,老老实实列队行礼。 李道正朝方老五一瞥,不满地道:“啥意思么?早跟你们说咧,不要搞这些虚招子,要行礼你们跟我儿子行礼去,我一个种地的老农,跟我行啥礼,滚开滚开,挡我路咧!” 方老五比李道正大几岁,但尊卑有别,礼数不敢乱,于是笑道:“您是侯爷他爹,咋不能行礼,老爷有福气,生了一个这么伶俐争气的娃子,村里乡亲早说咧,说侯爷生下来时李家房顶开满了灵芝,香气扑鼻,定是天上星宿下凡,投了李家的胎,将来封王拜相也不稀奇呢。” 李道正笑骂道:“屁的灵芝,我娃出生那天房梁受潮,长了两朵菌菇,被那帮子碎嘴的一传,成了灵芝了,真要是灵芝我早摘下来卖钱咧,还种个屁的地。” 方老五和众老兵哈哈大笑。 说来众人对李家的感觉有点怪,李素和许明珠是最和善的,对下人,对庄户,对乡亲,见了谁都是一脸堆笑,和气得不行,可方老五和老兵们在李素面前总是执礼甚恭,心怀几分敬畏,反倒是侯爷他爹李道正,每天见了他们总是骂骂咧咧,嘴里常常冒几句粗话,方老五他们却觉得很亲切,在李道正面前往往也随意得多。 这种感觉很奇怪,像是无形中有种熟悉的气场,拉近了老兵们和李道正的距离。 或者说,大家本就是同一类人? 闲聊了几句,李道正将老兵们一个个赶开,因为挡了他的道。 老兵们嘻嘻哈哈散开,各自忙自己的事去了,方老五却凑了上来,非要跟着李道正一块干农活。 “你会干个屁,杀了半辈子人,哪里还能侍弄庄稼。”李道正毫不留情地打击他。 方老五抢过李道正的锄头,扛在自己肩上,笑道:“老爷莫看低了小人,小人曾听侯爷说过一句话,叫什么‘术业有专攻’,大概意思是干哪一行便精通哪一行,小人侍弄庄稼的本事不如老爷您,不过论布阵杀人的手艺,您肯定不如小人……” 李道正呸了一声,笑骂道:“杀人了不起了吗?想当年老子杀人的时候,你还不知……” 话没说完,李道正语气一顿,忽然住了嘴。 方老五却听出了意思,试探道:“老爷您……也当过府兵?哪一年的?” “滚!滚远!瞎打听甚?老子种了一辈子地,当个屁的府兵!”李道正恼羞成怒。 *********************************************************** ps:仍是五千多字的大章,懒得分章了。。。相信大家应该还有月票,呃。。。给几张呗?(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七章 祸起事变 李道正莫名其妙的发怒,令方老五有些愕然。~頂點小說, 他不明白只是简单的一句问话,为何却令李老爷发这么大的火,在如今的大唐,“府兵”俩字可是带着褒义的,这是一个家家户户以为国征战为荣的尚武时代,除了家国大义,府兵还包含着个人的私利,参加了府兵,意味着多了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意味着可以凭个人的本事冲破权贵对寒门的封锁,以军功而赐田,以军功而当官,甚至以军功封子封侯。 只是问了一句“府兵”,李老爷为何如此生气? 看着李道正怒气冲冲的背影,方老五挠了挠头,又跟了上去。 “老爷恕罪,小人嘴笨,总是说错话,跟您赔个礼,老爷莫往心里去……” 李道正脚步一顿,佝偻的身躯缓缓转过来,看着方老五,沉默许久,忽然一叹。 “你们也不容易,我儿当初守西州,听说凶险得很,若没有你们豁出命帮衬,西州不一定守得住,我儿也不一定能活着回来,话说得大一点,你们是我儿的恩人,往后在我面前莫称什么‘小人’,都是七尺高的汉子,都是死人堆里打滚出来的,谁比谁小?” 方老五忙摇头:“那可不成,礼不可废,您的儿子如今已是侯爷,实打实的大户高门人家,上下没个规矩还不乱了套?叫别人听见了笑话,我们这些厮杀汉粗鄙得很,侯爷好心给我们这些不中用的老家伙一个归宿,我们若没个规矩,外人笑话的是李家,是侯爷。” 见方老五坚持,李道正也没法再劝。拍了拍他的肩,道:“随你吧,既然看重规矩,就按规矩来。” 方老五嘿嘿笑着躬了一下身,不自觉地朝李道正落在自己肩头上的手看去。 这双手肤色黝黑,指关节和虎口处老茧很厚。手背青筋虬结,看起来非常的结实有力,似乎能扛起一座大山。 见方老五盯着自己的手,而且重点盯着自己的手指关节处,李道正急忙将手一缩,抽回来拢在袖中,咳了两声,向田陌走去。 方老五跟上,笑得很随意。 ——方老五为人忠直。古道热肠,但他的毛病也不少,粗俗不堪,嬉皮笑脸没个正形,说话乱冒泡儿,还有一个最大的毛病,他喜欢较真,值不值得的事。只要落在他眼里,他都会较真。所以。方老五军伍里混了半辈子,卸甲归田时还只混了个小小的火长,多年不得升迁不是没有原因的,他的某些性格委实不太讨喜。 现在方老五又开始较真了。 “老爷,您这可是一双常年劳作的手,辛苦半生了。幸好老爷的儿子争气,给家里挣下显赫官爵,您实在不必每日还下田耕种呀……” 李道正哼了哼,道:“老天给了我一生劳碌命,我有甚法子?” “老爷。世上可没有天生的命格,看世人自己选哪条道了,比如说老爷,您这双手扛了半辈子锄头,关节都握出茧子了,只不过……” 方老五笑了笑,压低了声音道:“……只不过,常年握刀剑也能握出茧子的,老爷,您这半辈子选的道儿,可不止一条吧?” 李道正脚步一顿,忽然回过头来,常年浑浊的眼中暴射出两道锐利的锋芒,像一柄经年久藏于鞘中的名剑忽然被主人拔了出来,锋芒直刺方老五眼底,饶是方老五见过多年杀阵,竟也情不自禁被李道正眼里的锋芒震慑住,整个人像一只遇到天敌的猫,后背不由自主地弓起,浑身炸了毛似的盯着李道正。 忽如其来的对峙,持续了小半炷香时辰,随即二人的戒备之势渐渐平复,因为这短短的对峙,彼此都确认了对方并无杀意。 不知过了多久,李道正身上的气势渐渐隐没,消逝于无形,如同锋利的名剑被主人收入鞘中,空气中那股肃杀的令人窒息的气息也渐渐淡化,一切恢复了平静,李道正又变成了那个身躯佝偻,目光浑浊,活了大半辈子没离开过家乡的寻常老农,表情恬静且安逸,带着几分淡淡的听天由命的无奈茫然。 李道正表情的每一丝变化,方老五都一点不漏地看在眼里,越看越心惊,越觉得叹为观止。 这位侯爷的爹……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而且他的故事一定不希望太多人知道,否则不会隐于村野,以寻常普通老农的身份生活了这么多年,只是不知侯爷知不知道他爹的另一副面孔。 瞥了方老五一眼,李道正冷冷一哼:“方老五,你也是活了大半辈子的人了,比我还大几岁,多言惹祸的道理相信你比我更懂。” 方老五恢复平日嬉皮笑脸的模样,连连点头道:“老爷教训得是,小人知错了,小人混迹军伍大半辈子,如今已五十岁,这些年斩下的敌人首级都能堆成京观了,却还只是混了个火长,多年不得升迁,都是小人这张破嘴没个遮拦,得罪了不少人,老爷莫怪,往后小人绝不多一句嘴了。” 李道正点点头,道:“五十岁,活着的年头不多了,余生安逸养老才是正经,有些话别乱说,特别是别对我儿子说,明白吗?” 方老五连连点头应了,笑得仍如往常般亲和友善。 气氛恢复如常,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 李道正和方老五走在田径上,两个差不多同龄的男人一边走一边唠叨家常,李道正对着空荡荡的田地指指点点,教方老五一些种田的学问,方老五边听边点头,不时咧嘴呵呵傻笑。 冬天的田野一片萧瑟,北风从原野上呼啸而过,发出呜咽般的啸声,偶尔惊起一群正在觅食的鸟雀,呼啦一下冲天而起,天空盘旋一圈后再落下。 一阵杂乱的马蹄声从村口传来,李道正和方老五凝目望去,见村口的小道上扬起一片尘烟,二十余名穿着华丽猎装的人骑在马上飞驰,这群人的骑术很不错,狭窄的乡间小道上也能策马如飞。 飞驰到小道中间,骑士中的某人似乎忽然看见了远远站在田野中的李道正和方老五,那人朝二人指了一下,然后二十余名骑士忽然拨转马头,朝李道正和方老五驰去,杂乱的马蹄声挟着隐隐的杀伐之气,透出一股浓浓的来者不善的味道。 离得远远的,方老五的眼皮便开始跳动,此刻他感到严重的不安,那是一种曾经熟悉的,每逢大战来临前的不安和躁动。 众骑士策马冲进了田野,离二人只有一里多地的距离时,方老五终于确定了,这群人果然来者不善。 “老爷,快跑!去叫人!” 方老五嘶声大吼,然后使劲一推李道正,没来得及回头看李道正的反应,俯身便从地上抓起一块石头,朝为首的骑士狠狠砸去。 ***************************************************************** 东阳公主道观。 李素懒洋洋没精神的半躺在内院的偏殿里。 偏殿很暖和,四角分别置了一个大炭炉,中间还有一个铜炉,里面烧着通红的贡炭,外面寒风刺骨,里面却温暖如春。 李素仅着一件单衣,半躺在炉子边打瞌睡。 东阳深知李素令人发指的懒惰毛病,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于是在偏殿内模仿李家的款式,给他打造了一张罗汉床,上面铺了厚厚一层黑熊皮,特意将它靠近铜炉边,熊皮被炉火一烤,躺上去如同躺在火炕上,旁边再置一高腿茶几,上面摆满了点心奶酥。 近些日子,由于试探出李世民的睁只眼闭只眼,李素来往道观渐渐频繁了,每天抽半天时间陪许明珠,再抽半天时间陪东阳,一天的时间很容易打发。 至于尚书省应差,这个……要看心情。 “懒死了,父皇下旨任你为尚书省都事,对你多大的期望啊,将来指望你拜相秉国,辅佐新君的呢,你倒好,封官两个月了,尚书省应过几次差?”东阳朝他嘴里扔了一块黄金酥,不满地顺手掐了他一下。 “这几****都去应差了啊,你父皇上次敲打过我了,以后可不敢偷懒了。”李素嘴里嚼着点心,含含糊糊地道。 东阳笑道:“可算是出息了,参知政事呢,年纪轻轻二十来岁,德不高望不重的,父皇到底看你哪里顺眼,这么上心的栽培你?” “我浑身上下每个毛孔都是亮点,连你父皇的龙目都看出来了,你却看不出,你瞎吗?” 东阳气得又狠狠掐了他几下。 “别的看不出,就你这张嘴吃了砒霜似的,为何那么毒……”东阳恨恨地瞪着他。 “水,水……噎着了!”李素满脸通红翻着白眼,指了指茶几。 东阳急忙端起茶几上的杯子喂他喝了几口茶水,急道:“怎样了?好些了没?” “不……还不行,快,快给我人工呼吸!”李素仍翻着白眼,状若垂死弥留。 两人相处日久,东阳已知“人工呼吸”的意思,闻言俏脸一红,抬起粉拳狠狠捶了他几下。 “要死了!尽弄些鬼花样吓我!” 李素哈哈一笑,顺手搂过她的纤腰,刚想说点温存体己话儿,殿外忽然传来匆忙的脚步声,身着宫装的绿柳出现在殿门外。 “李侯爷,不好了!村里来了恶人,李老爷出事了!”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给点动力。。。(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八章 鏖战对峙 方老五眼睛充血通红,恶狠狠地盯着朝自己和李道正冲来的二十余人。頂點小說, 卸甲归田几个月了,方老五久不历战阵,手艺有些生疏,以前能够平静以对浴血大战的心境,这几个月来竟悄悄地发生了改变,看着冲来的二十余人,方老五竟莫名感到一股紧张,于是不自禁地喉头蠕动,吞咽几口口水。 这群人显然有备而来,双方还没接战,方老五已看出这群人的目标不是他,而是李道正,他也看出来这群人没打算要李道正的命,因为他们策马疾驰时,从身后抽出来的兵器不是刀和剑,而是寻常的节棍,铁镗。 不管他们是不是要李道正的命,方老五不能退,他不但是李家的庄户,同时也是李素的亲卫,李家的部曲,家主在遭受到生命威胁时,他必须第一个冲上去打败敌人,或者,用自己的生命助家主逃脱,为他争取生机。 这是亲卫和部曲的职责,所以方老五不能退,不但不退,方老五还主动迎了上去。 大唐常年征战,两军接阵时府兵从来都是迎敌而上,以硬碰硬,唐军的战法和风格,已深深刻入了老兵们的骨血里,舍生,忘死,倾力一击! 看着二十余骑越驰越近,越驰越快,方老五涨红了脸,扭过头朝李道正力竭声嘶地大吼:“老爷,跑啊!” 说完拔腿往前冲去,离骑士们尚有一丈距离时,方老五忽然飞身而起,身子腾空的瞬间,一手忽然揪住马儿的鬃毛,另一手化拳,狠狠朝马上骑士的脸颊揍去。 凌厉。剽悍! 接战仅只一招,一名骑士惨嚎落马,方老五落地后毫不停留,再次飞身而起,将那名落马的骑士取而代之,骑在了那匹马上。 其余的骑士被方老五这一招震慑住了。纷纷勒马停步,忌惮地盯着他。 方老五目光阴沉环视众人,扬声喝道:“尔等何人,竟敢行刺县侯之父,你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二十余名骑士没人说话,此时此情此景,本就不是说话的时候。 为首一名骑士盯着方老五,脸现戾气,忽然高举起一只手。狠狠往下一挥,其余的骑士得到了指令,拨转马头散开,其中十人将方老五团团围住,另外十余人朝李道正冲去。 方老五眼球充血,瞋目裂眦,大喝道:“贼子尔敢!” 狠狠一踢马腹,方老五趁对方还未形成包围。竟策马朝即将合围的空隙里冲了出去,直奔李道正而来。 这个举动令骑士们的阵势出现了小小的骚乱。为首的骑士也呆了一下,他没想到方老五的反应如此快,一人一骑便令一群人乱了阵脚。 方老五也不轻松,心情越来越沉重。 刚才对方一个简单的变阵,方老五便看出来了,这是一群军伍之人。或许经历过真正的杀阵,至少是受过战阵训练的,否则不可能在瞬间便列出如此老练的阵势。 他一个人要对上二十多人,而且还要顾忌李道正的安危,这一战刚开始他已陷入败势。 方老五与二十多人对峙时。身后的李道正眼睛却微微眯了起来。 不管他以前曾经有过怎样的经历,眼前这一幕连瞎子都看得出来,这群人是冲着他来的,李道正在太平村里生活了二十多年,平日为人亲和友善,从来没有得罪过人,莫名其妙竟有一群人骑着马来太平村找他麻烦,唯一的解释只能是……跟自己的儿子有关! 情势危急,但李道正并不慌乱,看着方老五像只护崽儿的老母鸡似的,守在自己身前,将敌人死死拦在外围,李道正心中不由泛起些微的感动。 “这个瓜怂……太实心眼了,素儿从哪里找来的?”李道正喃喃自语。 短暂而沉默的对峙之中,方老五心有旁骛,牵挂李道正的安危,抽空扭头看了他一眼,见李道正仍站在自己身后不远处,神情一点也不见畏惧,反而镇定得如同闲庭信步,方老五大急,吼道:“老爷,你快跑啊!这里离家不远,快叫部曲兄弟过来……” 李道正懒得看他,哼了一声,道:“我倒是想跑,你问问他们,肯放我跑吗?” 方老五一呆,然后叹了口气。 这个时候跑,简直是说笑了,自己二人两条腿,别人骑着马,此地又是一望无垠的田野,哪里跑得掉? “老五……”李道正盯着为首那名骑士,忽然开口淡淡地唤道。 “老爷。” “夺兵器,擒贼擒王!”李道正忽然暴喝。 话音落,方老五甚至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下意识的便将李道正的话当成了命令,狠狠一踢马腹,朝为首的骑士冲去。 为首的骑士一惊,扬起手中的铁镗,迎面便朝方老五狠狠扫去。 谁知一扫之下竟落了空,离他尚距半丈距离时,方老五马头一拨,忽然换了攻击目标,身子从马背上腾空而起,飞起一脚朝旁边一名骑士踹去。 这一脚踹得扎实,旁边那名骑士连举臂格挡都来不及,便被方老五踹下了马,方老五随之也落了地,趁着那名摔下马的骑士七荤八素之时,方老五上前将他手中的一根节棍抢在手里,节棍刚入手,便听后面有马蹄声,方老五头也不回,随即一棍狠狠朝后面挥去,这一棍没扫到人,却正好击中了马头,马儿被击中了头,痛得长嘶一声,人立而起,将背上的骑士甩落在地,然后头也不回地惨嘶着跑远。 一系列的动作说来话长,然而连起来却只发生在两个呼吸间。 为首的骑士这时终于收起了轻视之心,他发现面前这个老兵很不好对付,是个经历过无数次杀阵的狠角色,对阵经验无比丰富,刚接阵没多久,自己这边便栽了三个人,太平村李家……原来竟卧虎藏龙啊! “一起上,围而剿之!”为首的骑士面露狠厉之色,终于说了第一句话。 十名骑士很快围了上来,将方老五围在中间。 仍和刚才的变阵一样,其余的十来人则策马朝李道正冲去,这是他们今日真正的目标,绝不能放过!(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九章 忠义之士 独木难撑大厦之倾。 这是方老五此刻最直观的感受。 独自一人战二十余人,而且还要保护李道正的安危,令方老五深觉束缚,本来已经很吃力了,还要分散出精力时刻注意李道正那边的情势。 看到自己被敌人包围,而另外十余骑冲向李道正,方老五顿时凄厉大吼起来,包围他的敌人不为所动,节棍和铁镗狠狠朝他劈下,方老五闪身避让,然而还是不可避免地挨了不少下,后背,胳膊,额头火辣辣的痛,身形也不自禁的踉跄退后几下才站稳。 额头伴随着刺痛,有股温热的东西缓缓地延着脸颊蜿蜒而下,渐渐地,那股温热的东西流到眼皮上,遮挡了视线,触目所及的一切都变成了血红,仿佛天地间被罩上了一层鲜红的纱缦。 方老五匆匆一擦,一手的鲜血,眼睛却仍狠狠地盯着包围他的敌人,满脸的鲜血再加上狠厉的眼神,如同从地底深处杀出来的凶神一般,连敌人都不由觉得心神一窒,一股深深的恐惧油然而生。 看到另一拨敌人策马离李道正越来越近,方老五厉吼一声,手里的节棍忽然出手朝正面的敌人击去,对方急忙举起兵器一挡,一挡之下却落了空,方老五手里的节棍仿佛有灵性一般,即将落下之时忽然在半空中硬生生扭转了方向,反而落向了身后一名骑士的马头上,声东击西的招式套路玩得非常娴熟。 这一招果然奏了效,身后的骑士完全没有提防,被方老五击中马头后,马儿痛得长嘶一声,疯了似的把背上的骑士甩下来。然后猛地往前一冲,前方好几名骑士的马被负痛的马儿冲得七零八落,保龄球似的冲垮了一大截,包围圈也因此而出现了一个很大的缺口。 方老五抢过一匹马骑上去,瞅准了时机冲出了包围圈,发了疯似的策马朝李道正冲去。 两次包围。被方老五两次击破,敌人不由有些胆寒,面面相觑间,露出一股畏惧之色。 方老五不管身后敌人的狂追,策着马疯狂地冲向已渐被包围的李道正。 看着敌人朝李道正扬起了兵器,方老五大吼,节棍脱手飞出砸向敌人,随即身子从马背上腾空,像一只下山的猛虎。咆哮着扑向其中一个敌人,二人扭成一团重重摔落在地,“噗”的一声闷响,方老五后背落地,只觉得五脏六腑一阵翻涌,内脏痛得仿佛无数支钢阵在扎一样,耳朵嗡嗡作响,周围的喊杀。嘶鸣声变得遥远而模糊,这一下差点令他背过气去。 敌人没管方老五的反应。一支铁镗狠狠朝李道正的后背击去,方老五此时视觉和听觉已有些昏昏噩噩,然而还是看见了那支铁镗,于是不假思索下意识地猛然窜起,将李道正狠狠一推,那支铁镗狠狠砸在方老五的肩头。喀嚓一声脆响,他的左臂软耷耷地垂了下来,显然已折了。 舍生忘死保护李道正这一幕,看得为首的骑士都暗暗心惊,抛却此时互相敌对的立场。连他都不得不在心底里暗赞一句“忠义之士”。 赞叹归赞叹,双方敌对的立场无法改变,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下去。 方老五已累得没有力气了,左臂软软地垂着,完全没了知觉,扭头看了李道正一眼,目光里充满了无法保全他的歉疚,无声地惨笑过后,方老五回过头,充血的眼睛布满了临死前的疯狂。 “今日我已怀必死之志,尔等且张狂,过不多时,我家侯爷杀到,定将尔等一一诛除为我报仇,老子一条命赚你们二十条,够本了!”方老五嘶哑着嗓子道。 为首的骑士眼中露出冷光,指了指一只胳膊已废的方老五,他改变了策略,冷冷道:“先将此人击杀!” 一声令下,十来只节棍,铁镗狠狠朝方老五头上,身上砸下。 方老五厉吼,如受伤的猛兽迎着漫天的兵器正面而上! 李道正一直静静地在旁边看着方老五为他拼命,此刻见方老五为了保护他果真连命都豁出去了,李道正眼中冷芒一闪,终于露出坚定之色。 无数兵器即将落在方老五头上身上时,电光火石间,李道正猱身而出,猛地拽住方老五的腰带往后一拽,无数兵器顿时落了空。 方老五此时摇摇晃晃,唯剩最后一丝不屈的意识和责任支撑着他不肯倒地,刚才迎身而上时他已存死志,却没想到身后的李道正出手救了他,这一出手,令所有人都愣住了。 方老五艰难地扭头,看了李道正一眼,眼中竟出现一丝莫名的笑意,最后一丝强撑的意识终于殆尽,身躯一晃,方老五倒地昏了过去。 李道正点头,叹道:“一场血战,能撑应到这个地步,果真是一员有情有义的悍卒,我儿有福啊……” 说着话时,李道正佝偻的身躯忽然间挺直了,整个人的气势也渐渐发生了改变,一眼看去仍是那个寻常的老农,仍是那副没精打采的站姿,可是说不出为什么,所有人就是觉得他忽然变得不一样了,身上充满了一股说不出道不明的气质,绝不是寻常老农能有的。 为首的骑士短暂的惊愕过后,不由冷笑连连:“好,很好,原来竟是我看走眼了!” 看着仍旧松松垮垮站着的李道正,为首的那人的眼神也发生了变化,此时此刻,他才真正将李道正由目标当成了敌人。 目标是被攻击的,而敌人,是会反抗的,这是两者的区别。 “上!” 一声令下,众人的兵器铺天盖地朝李道正击去。 李道正也不见如何动作,侧头避过一柄铁镗,顺手便将铁镗夺过来,随即身子一矮,所有兵器落了空,瞬间过后,众人惊觉座下的马儿纷纷痛嘶人立,竟是李道正矮身抄着铁镗一圈横扫,将众人骑下的马腿击中,一圈横扫过后,马儿吃痛,纷纷人立而起,将众人掀下马背。 为首那人愈发心惊,他发现今日的行动已超出了他的掌控,既定的目标竟是个深藏不露的狠角色,看李道正刚才横扫马腿的那一招分外熟悉,典型的唐军步战招式,这一招是唐军步军专门用来克制敌人骑兵的,尤其是用在当步军陷入敌人骑兵包围的危急时刻,此时的情势,李道正使出这一招,恰是合适之极。 那么,问题来了。 一个寻常的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老农,他怎么可能会使出如此标准且正确的唐军步战招式?此人无论从哪点来看,都不像是当过府兵的样子啊…… 李道正只使了这一招便不再动了,手持铁镗站在圈子中间,静静看着被掀下马背的敌人狼狈地从地上站起来,李道正站在包围圈里气定神闲,从容不迫,敌人不动,他也不动,形成了一种短暂的微妙的对峙局面,像极了一群狼环伺着一只猛虎,画面就此凝固。 原本应该很简单很干脆的一次行动,却遇到了许多始料不及无法掌控的意外,今日众人在太平村耗费的时间已大大超出了众人的原定计划。 抬头看了看天色,为首那人眼中第一次出现了焦急之色。 然而,焦急之色并没有维持多久,众人与李道正之间的对峙也很快被打破。 因为众人听到了马蹄声,很杂很乱的马蹄声,村口的小道上再次扬起了漫天的尘烟,翻滚的黄尘中,无数黑色的影子若隐若现。 众人一惊,为首那人顿时露出无奈的惨笑。 又是一桩意料之外的事,李家的援兵来得好快! 行动不得不放弃,再拖拉下去,今日便走不出这太平村了。 就在众人打算上马逃窜时,却听到太平村的另一面也是尘烟滚滚,不知何时得到消息的百名李家部曲抄着兵器,远远地从另一面掩杀而来。 两面的援兵已从小道进入了空旷无垠的田野里,两面非常有默契地以半圆之势散开,瞬息间对敌人形成了包围,摆开的阵势同样老道,同样的唐军正面战场击敌之势。 敌人纷纷露出绝望之色,他们清楚,此时他们已逃不掉了, 李道正看着远处飞扬的尘土,眼中却露出了笑意,方才威势赫赫的身躯很快恢复了平日佝偻的样子,后背有些驼,眼神也渐渐变得浑浊,脸上也堆满了憨厚的笑容,一笑露出了两排发黄的板牙,看起来又是一副平凡庸碌的老农模样。 ………… 李素发了疯似的不停鞭打着座下的马儿。 他的身后,是近百名公主府的禁卫,听到消息后李素急得打算单人单骑去救父,适时被东阳拦下,东阳到底是公主,危急时刻显露出非比常人的魄力,二话不说便将道观的禁卫借调给李素,李素领着百来人朝李家的田地里疯狂飞驰而去。 下了田,对敌人的两面包围已成型,李素远远看着伫立在敌人包围里的老爹,见李道正仍站在圈子中间稳稳当当,看起来没受伤的样子,李素松了口气,随即一股后怕的情绪从心底起升起。 目光阴沉地盯着十多名包围李道正的敌人,李素语气满带杀机,冷冷下令。 “留下几个活口查问,余者一个不留,尽数诛除!” ******************************************************************* ps:今天就一更,因为觉得很累。。。最近更新太勤奋,伤身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章 掘地三尺 李素发怒的时候并不多,他是与世无争的性格,无论何时何地,性子都是恬淡的,懒散的,世间的任何事情似乎都无法引起他的上进心和争执心,像个世外高人,站在更高更远的地方,静静地注视着尘世,超然物外,出尘脱俗。○ 然而此时此刻,他真的怒了。 再怎样恬淡无争的人,心里都有他的底线,我佛如来为降魔邪,亦难免作狮子吼,何况李素再怎么超然,终究也只是世俗凡人。 亲人就是他的底线,这根线任何人都绝对不准试探它,哪怕李世民敢对他的亲人动手,他都会毫不犹豫用尽所有勇气和智慧造他的反,为自己和家人争来一份公道。 领着公主府的禁卫匆匆赶至,远远便看到近二十人将李道正团团围在中间,地上躺着的方老五满脸鲜血,生死不知,看到这一幕,瞎子都明白对方是冲着他李素来的,却先拿他父亲开刀,用以震慑或警告。 远远看到这一幕,李素便怒发冲冠,不可遏止。 祸不及家小,这样的挑衅,比面对面打脸宣战更严重。 公主府的禁卫在北边,李家的百名部曲在南边,两拨人马呈半圆散开,非常老练娴熟地排开阵势,将这二十来人围在一个圈里。 看到这股杀气腾腾的阵势,二十来人已知今日逃不出去了,索性放弃了逃跑,在他们看来,李道正也不是轻与之辈,当下也顾不得李道正,自动自觉地面朝外结成一个圆阵,戒备地盯着越缩越小的包围圈。 “留下几个活口查问,余者一个不留。尽数诛除!” 李素冷冷下了命令,他知道这群人只是小喽罗,背后一定还有重量级的指使之人,留下活口为了查问,但活口不必要太多,敢对他爹动手。这些人已没有了生存下去的机会,先杀一批泄泄火再说。 令出如山,公主府的禁卫们犹豫了一下,毕竟李素不是他们的直属上官,这道杀人的命令他们可以选择执行,也可以选择拒绝。 禁卫们犹豫时,李家的部曲却毫不犹豫地动手了。 因为这道命令是李素下的,因为他们是李家的人,因为李老爷还被围在敌人中间。更因为地上躺着生死不知的方火长…… 结阵,踏步,突进! “杀!”百名老兵齐声断喝。 北风呼啸,杀气盈野! 围住李道正的二十来个敌人面面相觑,彼此的目光传递着绝望之色,随即各自咬了咬牙,正面朝李家部曲迎上! 百名李家部曲结成长阵,像一堵缓慢移动的铜墙铁壁。一切敢于拦在他们面前的人和物,都被碾压成齑粉。 “杀!” 刀剑落下。二十来名敌人发出惨嚎,第一次接阵便有十多人倒地不起,捂着伤处绝望地嚎叫。李家部曲浑然无视,继续向前跨一步,然后……对受伤躺在地上的敌人补刀。 一阵乱刀劈过,十多名敌人的惨嚎声立止。生命已被收割。 公主府的禁卫站在对面静静地注视着,看着李家部曲结阵,推进,杀人……这一刻李家的部曲们不再是一个个笑容可掬的农家汉子,而是一台一百人组成的冰冷无情的绞肉机。如此战力,如此杀气,如此碾压世间一切的霸气,连公主府的禁卫都忍不住心寒咂舌。 一击之下,敌人已少了一半,剩下的十来人纷纷急退,两丈外迅速组成了一个更小的圆阵,惊恐惶然地注视着面前的李家部曲。 杀了十来人后,李家部曲停下来了,老兵们抄着兵器斜指敌人,目光却朝李素望去,这台绞肉机在等待主人接下来的命令,彻底贯彻主人的意志。 李素冷冷注视着剩下的十来个敌人,摇摇头,道:“活人还是多了些……” “再杀几个!”李素扬声喝道。 李家部曲腰板一挺,军阵继续向前推进:“杀!” 剩下的十来个人彻底绝望了,李素冰冷的表情看在他们眼里,他们明白,今日断无生机。 咬了咬牙,为首一人忽然喝道:“拼了!” 十来人猛地朝李家部曲冲去,然而,在强大的实力面前,个人的意志已完全失去了作用。一阵刀剑相击和惨叫过后,还能完整站着的敌人只剩下了三个。 李素满意了,冷冷道:“好了,这三人拿活的,把郑小楼叫来,审人他是高手,给我好好审一审,把我想知道的,不想知道的,全都给我掏出来!” 活着的三人里,为首那人也在,身上挨了四处刀伤,李家部曲已看出他是领头的,刚才的两次接阵中刻意留了手,让他活下来了。 听得李素下令,为首那人面色苍白,却仰天哈哈大笑数声,厉声道:“想拿活的?做梦去吧!” 说罢三人面色决然,各自从怀里掏出一柄寒光毕射的匕首,朝自己的心窝猛地刺下,三人浑身剧烈抽搐几下后,终于倒地身亡。 一切线索已断。 这一幕看呆了众人,李素眉头越皱越紧,喃喃道:“死士,这群人竟是死士……” 能养得起死士的人家,是怎样的庞然大物? 空旷的田野里躺满了尸首,二十多具尸首横七竖八,全是被乱刀劈死,鲜血,白骨和内脏流满一地,深深地渗入了泥土中,画面非常惨烈。 李素却眼都不眨,曾经在西州的时候,这样的画面他见多了,早已习惯,相反,他只觉此刻心中的怒火还未平息,死的只是明面上的小喽罗,真正该死的是后面的指使人。 “以为全死了我就没办法了?”李素盯着地上的尸首冷笑:“这件事没完!” 几步上前,李素扶住了李道正的双臂,上下仔细打量了一番,道:“爹,伤着哪里了么?” 李道正憨厚地笑,摆摆手道:“没有咧,一丝一毫都没伤着……” 转过身看着地上昏迷不醒的方老五,李道正叹道:“全靠他豁命护我周全,素儿,你的手下都是忠勇之士,日后定要好生善待,这些人将来就是咱们李家的根基,他们……比千万田产和金山银山更重要,记住,要善待!” 一席话说得周围的百名老兵顿时红了眼眶,脸上纷纷露出坚毅之色,一齐朝李家父子按刀躬身,异口同声道:“定为李家死而后已!” “快!把方叔抬下去,叫大夫给方叔治伤!”李素招呼着,众老兵纷纷忙了起来。 不远处,东阳也匆匆赶到了,站在田径边看着这一切,二十多具尸首令她脸色有些苍白,咬了咬牙却强忍着心中不适站着一动不动。 李家父子处理着善后,李道正回头时,远远便看见了东阳,李道正神情一滞,东阳与他的目光半空相遇,对视片刻,东阳忽然屈身,远远朝他福了一礼,李道正双手成揖刚打算回礼,动作却忽然凝固,不知想起了什么,却放下了双手,含笑朝东阳点了点头,以长辈的身份受下这一礼。 看着李道正若有深意的笑容,东阳俏脸一红,心中却无比雀跃欢喜。 无法公诸于众的翁媳关系,但二人却已在顷刻间形成了心照不宣的默契。 翁媳之间的施礼与受礼,在无声中完成,李素却浑然不觉,此刻的他无暇注意这些,现在他要做的是,是把背后的人挖出来。 悄无声息间,郑小楼如鬼魅一般不知何时站在他身后,仍是酷酷的表情,沉默地不发一语。 李素没有回头,但他知道郑小楼在自己身后,看着空旷无垠的田野,寒风中似乎还飘荡着浓浓的血腥味,李素仿佛在对着空气说话,语气冰冷,杀意如刀。 “你马上去长安城东市,把王直召回来见我!” **************************************************************** 针对李道正的刺杀事件,令长安城暗流涌动。 表面上看,长安城似乎与以往没什么不同,但有心人却发现,城里常年懒散闲逛的闲汉无赖甚至游侠儿,今日却开始莫名其妙地活跃起来。 这些人三五成群,散布在长安城的各个角落,楚馆,酒肆,青楼……坊间处处都能看到这些人的身影,这些人不闹事,也不撒疯,只专往人多的地方凑,还有些人则守在东西两市内,遇到权贵门阀家的厨子和杂役出门来两市采买时,莫名其妙便成了闲汉们的座上宾,闲汉们纷纷主动掏钱请客,将这些大户人家的下人招待得宾至如归,这些权贵人家的下人被请上了宴席,酒肉管饱,不醉不归,长安城两市顿时变成了热情的沙漠…… 每天都有无数消息汇总,雪片般飞到长居东市的王直手中,王直和一干心腹手下要做的便是不停的筛选,滤除,有价值的消息汇集起来写在纸上,每天百千条消息经过筛选之后,能被采用的只有满满一页纸,而这一页纸,一定会在当日长安城的城门关闭以前被紧急送出城外,直递太平村李家。 一张蛰伏于长安城近四年的大网,今日便李素亲手启动。 连李素和王直都没料到,这张苦心编织经营了四年,期间花费无数人力物力金钱的大网,从启动的那一天开始,竟爆发出骇人听闻的惊天能量。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一章 真凶难辨 城狐社鼠永远生活在每个城池的阴暗角落里。 他们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见不得光,见不得人,喜欢钻在漆黑潮湿且脏乱的地方,那里才是适合他们生存的土壤,越是脏乱,老鼠们越是活跃。 李素手里掌握的力量也是如此。 他们也同样见不得人,这股力量更不能宣之于众,因为这是一股犯了帝王和权贵忌讳的力量,李世民和朝堂重臣们绝对不会容许这股不受他们掌控,且对长安城有十足影响和渗透能力的力量存在,或者说,它可以存在,但一定要握在统治者的手里,而不是李素手里。 所以平日李素对这股力量总是小心翼翼,像捧着一柄双刃剑一样,既要伤人,也要提防它伤着自己,哪怕知道它最终掌握在自己手里,也轻易不肯动用它,接触它,甚至刻意让自己和王直从表面上远离它,撇清它。这是对自我的一种保护,除了他和王直,任谁都不能知道这股力量的存在,否则便是跟自己和全家人的脑袋过不去了。 可是,力量总是要被使用的,否则它的存在便没了意义。 不管之前下定了多么坚定的决心,只能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动用这股力量,李素这一次终究还是动用了它。 不管值不值得,不去权衡动用它的利弊,甚至不顾这股力量会不会暴露,李素还是坚决地动用了它。 该用便用,男人畏首畏尾,前怕狼后怕虎,这样的性格只会害了自己。 每天都有一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纸传递到太平村李家,每天都有几个脸生的人在太平村来往出入,每天晚上李家的灯火都是彻夜不熄…… 像一台被开启了的机器。在主人的指挥下全速运转起来,从长安城,到太平村。 ………… 接连几日,长安城并没有太多有价值的消息传来,皆是权贵和市井人家捕风捉影的小道消息,各种阴暗的。有趣的,霸道的,温暖的大事小事,然而这些事情和消息里,李素并没有发现自己想要的东西。 泾阳县侯一怒之下,令家中部曲连杀二十多人,此事在长安城不大不小也是一阵轰动,在这个夜不闭户,治安空前良好的大唐都城周边。接连二十多条人命已然算是大案了。 刑部和大理寺都来了人,他们蹲守在太平村,李素成了重点关注对象,被刑部和大理寺的官员接连登门拜访,规矩和礼仪一丝不苟,当然,态度仍是公事公办,不会因为他是侯爷而放过。 整件事只看表面的话。其实并不复杂。一群强梁闯进村子,向泾阳县侯的父亲行刺。李家部曲和公主府禁卫反应迅速,在血案没发生前及时将这伙强梁全数歼灭。 查了几日后,刑部和大理寺结案,李家纯属自卫,全歼二十多人并无不妥之处,此案就此了结。至于这伙强梁的幕后指使之人,刑部和大理寺官员皆向李素表示一定追查到底,绝不姑息云云,这话有几分真诚,李素心里有数。本也没指望这帮家伙能追查出什么东西来。 刑部和大理寺的仵作和差役都不是瞎子,办案多年的他们怎能看不出其中的蹊跷?二十多人无缘无故闯进太平村,目标明确直冲李侯爷的父亲而来,事败后果断自戕而亡,分明是权贵门阀才豢养得起的死士,才有如此做派,这桩案子若深挖下去,不定会招惹来多大的麻烦呢,就此了结才是最稳妥的。 ******************************************************************** 事发五日后,长安城的王直总算传来一个有用的消息。 说是消息,其实是另一桩命案。 长安城外南面三十里的野外发现了一具尸首,尸首被扔在一座无名山的山脚,被砍柴的樵夫发现后,立即报了官。 尸首已被野兽啃噬得不成形,脑袋和四肢都没了,是一具无头尸,官府来人查缉时已无法确定尸首的身份,倒是从衣裳里发现了一块官铸小银饼,后面竟烙着齐王府的钤记,当地官府赶紧进长安城,赴齐王府上查问,一查才知,齐王府数日前果然失踪了一个人,此人是王府一名小管事,负责王府车马仪仗维护,在王府里只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人物。 事涉皇子,已不是当地县衙能处理得了的,于是县令逐级上报,报到了刑部,大理寺,宗正寺,三司合一,对这桩案子展开了侦缉。 看似与李家事件完全没有关联的案子,王直也只觉得此事值得一提,便将它写在纸上,送来太平村。 李素看着纸上对此案的详细记述,却留上了心。 主要是“齐王”这两个字太显眼了,因为这位齐王前不久还与他发生过交集,齐王很霸道,李素很识趣,双方说不上皆大欢喜,却也算是风平浪静,完成了一桩强买强卖式的交易。 “没得罪过他吧?” 昏暗的烛光下,李素摸着下巴皱眉喃喃自语。 许明珠坐在一旁陪他,眼睛有些肿,这些天哭过几次。 她哭的是方老五。 那日冲突,方老五豁出命保得李道正平安,李素和许明珠自不清楚李道正的隐藏属性,所以夫妻二人对方老五感激涕零,方老五受伤昏迷三日不醒,头上流了很多血,左臂也被打折,保护李道正所付出的代价可谓惨重,夫妻二人越是感激愧疚。 许明珠与方老五认识最久,当初李素骗她从西州回长安,一路便是方老五在照顾她,不仅是照顾,沙漠里迷路是方老五开解,玉门关挟持守将是方老五一力独撑,为许明珠保驾护航,助她打开僵局…… 对许明珠来说,她觉得自己欠方老五太多太多了,自玉门关以后,她已将方老五当作自己的长辈看待,唯一能报答他的,是给他一个安逸平静的晚年。 然而,这个小小的报答竟也未能实现,方老五为了李家,终究又血战了一场,差点把命赔上,所以,若说李家里面对幕后真凶最痛恨的人,非许明珠莫属。(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二章 釜底抽薪 许明珠的眼泪令李素有些压力。⊙頂點小說, 他也着急,着急把幕后的指使揪出来,每天从长安城传来的各种消息,他逐字逐句的看,试图从里面发现蛛丝马迹,哪怕一丝丝的关联也不肯放过。 目前唯一有价值的,就是齐王府的命案,可是这桩案本是一桩无头悬案,而且目前也看不出与太平村的刺杀有任何关联,更重要的是,李素想不出齐王对付他的理由和动机,在他认为,自己并没有得罪齐王,当初齐王要活字印刷术的秘方,自己很痛快便给了出去,齐王就算薄情寡义不感激他,也不应该狼心狗肺拿了他的东西还要对付他,这事说不通。 李素一度以为看见了曙光,然而仔细再思量,发现这件事还是陷入僵局中,除非另一个更有价值的线索出现。 “夫君,此事是与齐王有关么?” 静谧的厢房内,许明珠吸了吸鼻子,眼眶的红肿仍未消去。 李素苦笑:“现在还看不出与齐王有何关联,只是觉得齐王府的命案有点蹊跷……” “定然是齐王。”许明珠语气肯定地道。 李素奇道:“夫人何以如此肯定?” “因为齐王不是好人!”许明珠斩钉截铁。 这个论断……好吧,很有道理。 “夫君,刺杀阿翁,打伤方叔的幕后指使……来头很大么?夫君若跟他们对上,会不会连累夫君?” 李素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如果会连累我,你觉得咱家该怎么办?” 许明珠沉默片刻,道:“若夫君会被连累,莫如……忍了这口气吧,夫君是咱家的脊梁。虽说年纪轻轻便位封县侯,可长安城里权贵甚多,不是王爷就是国公,这些门阀经营多年,门下势力俨然已是庞然大物,夫君与他们对上。怕是讨不得好,会害了夫君的。” 李素笑道:“看不出夫人审时度势的本事也不一般,寻常女子可难有如此见识。” 许明珠叹了口气,道:“妾身原本是没见识的,只不过嫁给夫君几年了,平日耳闻目染的,多少也跟夫君学了一点见识,知道了事情的轻重……” 抬起头看着李素,许明珠正色道:“夫君。若事不可为,不为也罢,忍下这口气,先查出背后谁人指使,待到夫君封王拜相,或是咱李家根基深厚之日,再报今日之仇也不晚,以夫君的本事。妾身相信等不了多少年。” 李素敛起笑容,摇摇头道:“夫人确实多了一些见识。也学会了审时度势,只不过夫人刚才还是说错了……” “妾身错了?” “这件事,已不仅仅是刺杀我爹那么简单,事情已传了出去,估摸长安城都知道了,现在整个长安城的权贵都在看着我。看我如何应对,若我选择忍气吞声,很好,全长安都知道咱李家是软柿子,从此以后这个来捏一下。那个来捏一下,若干年后哪怕我真的封王拜相,在长安权贵的眼中,我仍是一只软柿子,李家仍上不得台面,李家的人走出去,到哪里都会被人看轻几分,将来李家的后人到哪里都抬不起头,别人都会指着他说,‘看,这就是李家的人,当年他爹还是县侯时被人欺负了,屁都不敢放一个,一家子的怂货’……” 许明珠愕然睁大了眼,她确实没想过这么远,也没想到夫君竟将此事提升到如此高度,仔细一回味,却还是很有道理。 “夫人,我既已入朝堂,一举一动便代表着咱们李家,我若怂了,咱们李家在外人眼里都是怂货,李家的后人也会怨恨我一辈子,并以我为耻,更何况……” 李素说着,语气忽然变得凛冽起来:“更何况,刺杀我父,这是世间最大的仇恨,此仇不共戴天,身为昂藏男儿,此仇焉有不报之理?若我忍气吞声,我有何面目见我爹?” ************************************************************************* 消息仍源源不断地从长安城传到太平村,李素给王直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把幕后指使之人挖出来,不惜一切代价。所以王直这些天没日没夜地在长安城里安排部署,手下的闲汉泼皮游侠儿上天入地,无孔不钻,力度比事发时更大了。 不仅如此,李家的烈酒和香水生意都暂时停下,秘方仍在李素手里,李素不配烈酒和香水,两家作坊等于空设,日常生产完全停工。 两样生意的利润是巨大的,这几年长孙家和程家从中获取了天大的好处,而且摊子也铺开了,整个关中地区都有三家合伙的店铺,两家作坊这几年不停的扩建,每天加班加点生产,产量仍然供不应求。 这次李素猛的一下停了工,长孙和程家耐心等了三日后,终于坐不住了,不仅是利益链突然断掉,更主要的是,断供之后各地的店铺掌柜已将作坊围了起来,每天吵吵嚷嚷要货,有的掌柜甚至直接跑到长孙和程家的府邸门前静坐,摆出一副滚刀肉的样子,要杀要剐随便,反正烈酒和香水断了货,养不起家小和伙计,我也活不下去了…… 李素这一招釜底抽薪,事情渐渐闹大,长孙无忌和程咬金也坐不住了。 身为家主,家里的生意买卖其实他们甚少过问,商贾之事上不得台面,到了长孙无忌和程咬金这个地位,若还每天问家里有多少收入,未免太失体统,只是这一次,自家门口坐了一大堆人,每天上朝下朝都得在门口吆喝一嗓子“让一让,让一让”,这样下去,两家都已成了长安城的笑话。 两位家主很愤怒,怒火全冲着李素去了,于是三天后,程处默领着程府一群部曲家将,将李素半请半挟持的弄进了长安城。 ………… 程家。 程咬金穿着绿色团花丝袍,远远看去像一株会走动的绿色多肉植物,令人情不自禁以为今日程家的酒宴是以绿色环保为主题。 酒是好酒,菜是佳肴,只可惜宴无好宴。 程咬金黑着脸,端杯大灌一口酒,放下杯子便恶狠狠地瞪李素一眼,然后端杯再灌一口,一副把他当下酒菜的架势。 长孙无忌面无表情,喝酒也喝得很慢,而且比程咬金斯文多了,浅浅啜一口后,斜着眼瞥李素一下,目光很不善。 李素站在前堂内嘿嘿干笑,觉得自己像一只被狼群盯住的……可爱小兔兔? “别干耗着了,说吧,小子你啥意思?没头没脑的断了货,两桩买卖,咱们三家里面,你占的份子最多,断货损失最大的是你,你李家跟钱有仇吗?”程咬金咧嘴笑,满嘴的白牙发出森森的寒光。 “程伯伯,长孙伯伯恕罪,小子不懂事,给两位长辈添麻烦了,今就算程兄不请小子来,小子也打算登门给两位长辈赔罪的……”李素的态度放得很谦逊。 长孙无忌冷哼一声,理都不理他,径自端杯自酌自饮。 程咬金火气比较旺,怒道:“少说废话,直接说原因!老夫和长孙家得罪你了不成?” 李素朝二人长长一揖,苦笑道:“与两位长辈无关,是小子的原因,前些日小子的父亲在太平村遇袭,此事想必两位长辈亦知道,刺客共计二十余人围攻我父,幸得我家一位忠义部曲拼死保护,才保得我父周全,事发后李家部曲赶来救援,诛杀了一批,剩下的刺客眼见逃脱无望,纷纷拔刀自戕而亡……” 程咬金和长孙无忌互视一眼,神情有些凝重。 李素叹道:“从刺客的做派来看,事败后果断自戕,这份果决狠辣,显然不是寻常游侠儿之流,而是权贵人家豢养的死士,官府从他们的尸首上也找不出任何线索,养得起这么多死士的,显然不是寻常的权贵,小子不知何时何事得罪了这位幕后的指使之人,而且此案了无线索,追查多日亦不见结果,想必会成为一桩悬案,此次一击不成,对方必不肯甘休,日后必有第二次,第三次,小子是个怕事的人,只能从自身查起,反省自己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得罪了别人,或是挡了别人的财路……” 程咬金哼了哼,道:“所以,你就把烈酒和香水买卖停了?” 李素苦笑道:“是小子的不对,只是此事已危及了小子和家人的安危,小子不得不慎重处置,停了烈酒和香水,是担心自家的买卖是否得罪了人,毕竟小子自从回长安后一直老实本分,从没惹过祸,自家的买卖能赚钱的也就这两样,小子怀疑很可能是这两样买卖无意中得罪了人……” 程咬金猛地一拍桌案,怒道:“这是咱们三家的买卖!三家都占了份子的!不是老夫说狂话,放眼大唐内外,敢同时得罪俺程家和长孙家的人,还没生出来呢!” 李素叹道:“宵小之辈自然不敢得罪您和长孙伯伯,但小子不一样啊,我只是个小小的县侯,李家也不是什么世家门阀,可以说毫无根基,别人不敢得罪您,不见得不敢得罪小子……” 程咬金正待继续说什么,久不发一语的长孙无忌忽然笑了。 指了指李素,长孙无忌阴恻恻地道:“小子,有话尽管直说,不要绕来绕去,程老匹夫是有勇无谋之辈,老夫可不是,在老夫面前玩心眼,你还嫩了点。”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三章 门阀出手 不得不说,长孙无忌确实是个厉害角色,能在青史上留名的人,都是有本事的人,长孙无忌尤甚。 能被李世民引为心腹,执宰大唐二十余年,李世民干的任何一件光明的,阴暗的事情,他都有份参与,这样的人自然不会是蠢货。 李素不停眨着眼。 其实,敢干出断货这件事,他就存了招惹两家的打算,而且他并不介意把自己的小算盘摆在长孙家和程家面前,或者说,他根本就是想要两家明明白白看到自己的小算盘。 然而,李素还没来得及辩说,程咬金却被长孙无忌一句“有勇无谋”惹毛了。 猛地拍案而起,程咬金指着长孙无忌瞪眼:“长孙老匹夫,把话说清楚,老夫哪里有勇无谋了?这些年老夫南征北战,斩敌无数,哪一战老夫打得有勇无谋?今日话不说清楚,老夫叫你竖着进俺家的门,横着被人抬出去!” 长孙无忌冷笑,也不说话,只投以一记轻蔑嫌恶如同路上见到一坨屎的眼神,这记眼神令程咬金炸了毛,两位名臣名将开始撕逼…… 巴拉巴拉从隋末说到贞观,前帐翻得哗啦啦直响,其间夹杂着程咬金不停的粗话脏话兼骂娘,前堂内顿时热闹非凡。 李素不急,只作壁上观,两位名臣撕逼还是很有看点的,将来自己老了写回忆录,今日这一幕必须写进去,也算给后世史学家留下无法考证的野史,让他们伤脑筋去。 直到最后,口才辩不过长孙无忌的程咬金气得哇哇大叫,暴喝一声“取我宣花大斧来!” 长孙无忌冷笑闭嘴,这场争议终于消停。争也没争出个结果,长孙无忌依旧把程咬金当作有勇无谋的莽夫,程咬金用嘴问候了长孙家的女性先人,也没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关系,唯一的收获是,大家都过足了嘴瘾。于是停战休兵,偃旗息鼓。 歪了的楼被拉回正题,程咬金目光不善地又盯住了李素。 “小子,刚才长孙老匹夫说你玩心眼,啥意思?” 李素表情诚恳地道:“两位伯伯错怪小子了,您二位都是朝堂重臣,一生经历大风大浪无数,小子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在二位伯伯面前玩弄心眼,此举无异自取其辱。” 长孙无忌指着他。阴笑道:“还敢狡辩,停了两家的货,本就是玩心眼,当老夫是瞎子么?老夫且问你,行刺你爹的事情,这些日子你查出线索了吗?” “没有。”李素老老实实地道。 长孙无忌捋须,斜眼乜着他,道:“李家起来也就这几年的时间。根基浅薄,底蕴全无。查不出来倒也正常,这桩案子做得没头没脑,后面又是来头颇大的权贵,断不会留下把柄让你去拿捏,你小子倒是个聪明人,知道自己查不出来。便把长孙和程家绑在一起,所以……你断了两桩买卖的供货恐怕也只是个由头吧?那些在长孙和程家静坐的掌柜们,怕也跟你脱不开干系吧?” 李素急忙指天画地发誓与自己无关,奈何长孙无忌只是嘿嘿冷笑,看样子是不信的。 程咬金眼睛微微一眯。巨灵掌提起又放下,显然想抽李素,又觉得此时此刻当着长孙无忌的面应该先护犊子,最后只得指了指李素,恶狠狠地道:“稍停老夫再与你算帐!” 长孙无忌懒得理会程咬金的虚伪嘴脸,盯着李素道:“小子费了这么大的劲,又是断货又是赔罪,还扯出一大堆怕得罪人的牵强理由,总有个原因吧?说到底,就是想把长孙家和程家拉进来,借两家的势,把后面那个人查出来,小子,老夫所言对否?” 李素叹了口气,跟聪明人打交道是件愉快的事,只是如果这个人太聪明,几句话把自己的谋算拆得清清楚楚,无所遁形,未免就是件愉快的事。 “小子不懂事,让两位伯伯见笑了,我爹因我而受牵连,差点没命,李家又势单力薄,若不借势揪出幕后之人,无法为我爹报此大仇,小子有何面目身为人子?放眼长安城,唯二位伯伯对小子多年来照拂甚厚,小子逼不得已出此下策,还请两位伯伯见谅……” 一番话说得入情入理,原本有些怨意的长孙无忌脸色顿时稍霁,程咬金本就神经大条,也没觉得李素的做法有什么不对,所以他倒是一直没怎么生气。 “你这娃子,心思未免太重,既知老夫拿你当子侄,有什么要帮忙的直言便是,搞这些虚头巴脑的花样有啥意思?说来也是当侯爷的人了,最后被长孙老匹夫拆穿了脸上有光彩吗?有话便直说,老夫和长孙老匹夫莫非还会眼睁睁看你孤立无援不成?” 李素红着脸,唯唯称是。 程咬金这几句话说得有讲究,看似大大咧咧,无形中却把长孙无忌给套住了。 长孙无忌自然也听出了程咬金的意思,恶狠狠瞪了程咬金一眼,捋须沉思半晌,心不甘情不愿地点点头。 李素笑了,一揖到地,大声道:“多谢两位伯伯义伸援手,小子感铭五内。” 长孙无忌和程咬金表了态,这桩案子终于被李素亲手往前推进了一步。 *********************************************************** 事实证明,门阀的能量是非常巨大的。 第二天,长孙和程家动了起来,积累多年的人脉和消息渠道开始全速运作。 长安城,关中地区,两家的资源都被充分调动起来,无声无息间,更多的消息和蛛丝马迹被传到长孙和程家,再由两家派人递进太平村。 李素终于亲眼见识到门阀力量是怎样的巨大,这是李家这种小打小闹绝不能比的。 两家打听消息的渠道比王直隐蔽多了,长安城内几乎没有任何动静,可消息还是源源不断地递进了李家,效率非常高,而且每条消息皆是有的放矢,针对性非常强。 三天后,从长孙家传来了消息,事情终于有了眉目。(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四章 了无遗憾 当自身实力有所欠缺时,便要学会变通,学会借势。 这一点上,李素做得不错,事实证明他的做法很正确。 一桩没有任何线索的悬案,在经过长孙家和程家两大门阀调动资源追查后,终于找到了线索。 线索一共有两条,第一条来自太极宫。 不知长孙家在太极宫埋下了哪颗棋子,很快从太极宫传出确切的消息,那日李素被李世民召见后,李世民不知何故大发雷霆,马上将齐王李祐宣召进宫,不但将李祐大骂一通,甚至还出手打了他,齐王离开甘露殿后,在宫门内遇到了太子李承乾,二人不知说了什么,走出宫门时,齐王李祐的神情分明已有了变化,由一脸惶恐不安变成了一脸愤恨怨毒。 第二条线索是程家打听到的,也跟齐王府有关,确切的说,跟齐王府发生的命案有关。 那位死去的管事姓蒋,本身不是什么太重要的人物,只不过在失踪前三日,这位蒋管事秘密请了一个人在王府的居所内饮宴,被请的那个人的容貌,竟与当日行刺李道正的那个为首的刺客八分相似…… 两条线索汇集到太平村李家,李素坐在书房内,看着摆在案头的两条线索,不由露出苦笑。 两件事关联重合起来,白痴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一切的矛头都指向了齐王,辩无可辩,这桩悬案水落石出,幕后的指使人跟齐王李祐脱不了干系! 李素甚至能猜到那日李世民为何突然召见齐王,并且责打他。 事情的源头,便是自己的活字印刷术,定是齐王巧取豪夺的行径走漏了风声。被李世民知道了,作为伟光正的天可汗陛下,自然绝不容许自己的儿子行此盗匪之举,这无异于让天家蒙羞,给他天可汗的伟大形象抹黑,所以。揍他正是题中应有之义。 仓皇离开甘露殿,李素相信齐王当时的心情是非常惶恐的,只不过在宫门前遇到太子李承乾后,心情顿时有了变化,可以肯定,太子在齐王面前绝不会给李素歌功颂德,他一定在齐王面前说了什么挑拨的话,但太子与齐王素来不合,齐王之所以信了太子的挑拨。可见太子的挑拨一定非常具有说服力,这个具有说服力的事实就是……整件事发生的时间太巧合了。 这件事连李素都无法辩白,李世民刚刚在甘露殿召见了李素,待到李素离宫后,马上又召见齐王,但凡智商正常且稍微有点联想能力的,都会猜到是不是李素当时在李世民面前告了状,所以才害得齐王被揍。 事情就是这么凑巧。巧得李素无法解释,都忍不住怀疑李世民是不是故意在坑他。给他升级打怪刷经验的人生增加新难度了。 ………… “果真是齐王!妾身没猜错!”许明珠一副明见万里的睿智模样,随即换上一脸愤怒的表情:“这齐王果然不是好人,当初他要活字印刷术,夫君痛快便给了他,没想到这狼心狗肺之辈,抢了咱家的印刷术还要对阿翁下手。欺人太甚!” 李素苦笑,表面上看,许明珠没说错,但是事情的真相可没有那么简单,齐王偷鸡不着反蚀把米不说。李家也是受害者。 “夫君,下一步怎么办?” 愤怒过后,许明珠恢复了冷静,人一旦冷静下来,想问题便清晰得多,报此大仇的难度如天堑般横在面前。 “人家是皇子啊……”许明珠愁容满面地叹了口气,幽幽地道:“夫君若对他动手,后果怕是……” 李素笑道:“还是那句话,不管背后的人是谁,查出来了就绝不放过,至于后果,若然忍气吞声,后果才是真的可怕,不仅没脸见我爹,死后也没脸受子孙后代的香火供奉,我不想将来九泉之下还经常听子孙后代说什么‘有这样一个祖宗我也是醉了’之类的抱怨讽刺,地下躺着都不得安宁。” 许明珠定定注视着他,用力点了点头:“夫君的任何决定妾身都赞同,夫君想做什么便去做,哪怕是最坏的后果,也有妾身陪着您。” ****************************************************************** 李素的心情不太好。 他发觉自己是一个不合格的家主,他缺少一个正常家主应该具有的识时务晓利害的基本素质。世上的仇恨有的可为,有的不可为,有的仇恨当场就能报还,有的仇恨隔十年二十年才能施行,还有的仇恨或许终此一生都只能忍气吞声。 作为一个家主,应该非常清醒地意识到属于自己的仇恨是哪一种,是能够当场报还,还是十年不晚。 李家这桩仇恨很明显属于十年不晚的那一种,可是李素却偏偏想当场就报,不计后果的报,哪怕令自己身陷囹圄,前途尽毁,他也要报。 作为儿子,作为男人,甚至从个人的角度来说,这是有情有义的表现,可是作为家主,李素现在的心态属于很冲动很不成熟的那种,快意恩仇过后,带给李家的只能是灾祸。 可是……终究还是要报还的啊。 一个人活在世上,遇到的每一件事首先要权衡一下利弊,思考一番得失,预测一下祸福,再决定做不做这件事,而将这件事本身的善恶抛诸脑后作为次要的因素,这个人或许能平安活到寿终正寝,然而,他的一生真活得有意思吗?临终即将闭眼时,一生的回忆从脑海里一一闪过时,会留下多少悔恨和遗憾? 李素不希望自己临终时带着悔恨和遗憾闭眼,他应该是笑着的,表情充满甜蜜的,如果弥留前还能开口说话,他希望能对膝前送终的儿女说,“我此生了无遗憾。或许做错过事,但没有做过一件遗憾的事,如果给我再活一次的机会,我的第二次生命仍会沿着此生的每一条轨迹重复地走下去,不会做不同的选择。” 回想此生的每一件事,每一次相遇离别。每一个或大或小的决定,扪心自问,如果再给一次选择的机会而不改初衷,这才是真正的了无遗憾。 李素想做一个这样的人。 回到今日李家所遇的踌躇困境,李素接连三次问过自己,如果自己这次忍气吞声了,会给自己的一生留下悔恨和遗憾吗? 会的,李素甚至觉得自己的下半生都会因为这次的窝囊和妥协而陷入无尽的悔恨自责中。 那么,还怕什么? ………… ………… 走出家中后院的厨房。李素手里拎了一个食盒,食盒内装了一些清淡的米粥和小菜,还有一碗熬得浓郁如汁的骨头汤。 这些菜肴都是李素在厨房亲手做的,对李素这种凡事讲究精细,尤其是吃食特别挑剔的人来说,由他亲手做的菜,味道自然差不到哪里去。 自与许明珠成亲后,李素已很少做菜了。许明珠成了当家主母,经过最初的适应磨合。以及家中厨娘的悉心教授之后,她便学会了李素喜爱的各种菜色,令李素在家里的生活格外舒心。 今日李素亲自下厨,做好了菜之后拎着食盒,来到前院的东厢房里。 受伤后的方老五便住在这里。 方老五的伤势很重,额头被狠狠砸了一记。左臂也骨折了,李素派人请了长安城最好的外伤大夫才将方老五的伤治好,凡用药和食补都是用的最好最补的材料,并且强行将方老五留在侯府里养伤,派了两名杂役轮班在屋子外侍侯他。 如此高规格的待遇。令方老五受宠若惊,在他认为,拼死保护李道正是他的职责所在,既然已是李家的部曲,家主遭难,部曲豁命相护是责任,也是义务,吃李家的粮就该为李家效死命,天经地义的事。 可是李家给予他的回报却太丰厚了,方老五十分不习惯。 见李素推门进来,方老五急忙从床榻上强撑起身子,李素快步上前将他按下。 “都是自家人,方叔不必多礼,好好养伤,大夫说了,头一个月里不要随便动弹。”李素朝他温和地笑。 一句“自家人”,说得方老五心头暖暖的,只恨不得再为李家拼一次命才好。 依言躺下,方老五发出满足的叹息。 “老汉何德何能,让侯爷屈尊亲自来看老汉,侯爷是大人物,日理万机的,不知多少家国大事等着侯爷处置,还请侯爷莫在老汉身上浪费光阴……” 李素笑道:“我就是一个闲散侯爷,尚书省那边的差事我也告了假,哪里有什么家国大事等我处置,现如今对我来说,方叔的身体就是我的大事,我们李家的大事。” 一边说着,李素打开食盒,从食盒里取出热气腾腾的粥和菜,又给他盛了一碗浓浓的骨头汤,双手捧给方老五。 “这是我亲手做的,多年未下过厨了,手艺难免生疏,方叔尝尝看合不合口味,不喜欢的话我叫厨娘再换做几样新菜……先喝碗汤,老话说‘伤筋动骨一百日’,方叔伤了胳膊,多喝点骨头汤补一补,吃完回头叫下人给你敷新药,身子是大事,可不敢大意。” 一席如同拉家常般的暖心话,说得方老五热泪盈眶,手背抹了把眼泪,使劲吸了吸鼻子,方老五叹道:“当年老汉跟随蒋将军送侯爷出关赴任西州,原以为是趟苦差事,却没想到,认识了侯爷是上天赐予老汉最大的造化……” 李素拍了拍他的手,笑道:“方叔说反了,李某和内人能认识方叔,才是我和内人最大的造化,也是李家的大造化,玉门关方叔豁出性命护着内人,西州城下方叔跟着程家庄户杀敌助我守城,前些日又拼命护住我爹的周全,我李家从上到下,欠方叔太多了,若非方叔拼此性命,我爹那日还不知会怎样呢,您是我李家上下的恩人呐。” 方老五脸颊抽搐了一下,神情浮上复杂之色,低声喃喃道:“你爹可不需要我来护他周全,那日……是他护住了我才对。” “嗯?”李素扬了扬眉,好奇地盯着他:“方叔刚才说了什么?您声音太小,我没听清。” ****************************************************************** ps:今天就一更了,感觉状态不是很好,调整一下心情。。。(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五章 有所必为 方老五这句话嘀咕得很轻,轻得如同梦呓呢喃,李素耳力向来不错,也只听到了寥寥几字。 “我爹不需你来护他周全?”李素追问道:“方叔,您刚才是这么说的吧?” 方老五脸上闪过一丝心虚和慌乱,眼睛立马望向别处,假装看风景的样子,演技浮夸,不走心。 屋内一片寂静,半晌,方老五觉得气氛有点尴尬,回过头发现李素还盯着他,方老五不由面色发苦。 “方叔,事情过了好几天了,您这几天在养伤,当日的情形我一直忍着没问……”李素回忆了一下,沉吟道:“说来有些奇怪,那日刺客行刺我爹,当时只有方叔与我爹在一起,刺客被我下令斩杀了大半,余者尽皆自戕,后来清扫现场,发现许多刺客身上本就受了重伤,不仅如此,还有十几匹马的前腿都被铁镗扫断,瘫在地上动弹不得,方叔手下的弟兄说,这是行家手法,我问过我爹,我爹说都是方叔一人所为……” 说着李素看着方老五,一脸敬仰地笑道:“方叔不愧混迹军伍多年,出手果然不凡,端的厉害得紧,幸好那日有你陪在我爹身边,不然我爹可就危险了。” 方老五神色愈发尴尬,红着老脸心虚地嗯嗯啊啊几声。 受着家主的夸赞与敬仰,方老五有苦难言,李道正与他有言在先,有些秘密就必须要帮他守住,方老五是个粗人,但也看得出李道正是个有秘密有故事的人,而且显然他并不打算将自己的秘密暴露出来,甚至连亲儿子他都不想告诉。 所以,方老五只好守口如瓶。尽管这只瓶子有点漏风…… 看着方老五略显紧张的表情,李素眨了眨眼,心头浮起一丝疑惑。 忠仆家将一招横扫千军,救出家主,虽没必要大肆宣扬,但……也犯不着如此紧张吧?他在心虚什么? ………… 怀揣着满腹疑问。李素叮嘱方老五好生养伤,然后走出他的屋子。 李家前院一共四间大厢房,通常是下人们住前院,李道正住中院,后院则是家主李素夫妇住的。 从庭院穿过前堂,李道正坐在中院拱门的石阶上,眯着眼晒太阳,嘴角微微上扬,似乎在享受美好的阳光。又似乎沉浸在往年的回忆中。 李素隔着老远,静静地看着他。 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仔细而认真地看过李道正了。 当年李家困顿窘迫时,父子都在为生计而奔波,忙着挣粮食,挣钱,都在努力地让这个单薄的家延续下去。 犹记得那个寒冷的冬天,父亲一身湿冷从外面回来,手里拎着一袋黍米。一边打着哆嗦一边朝他憨厚地笑,那幅画面回想起来。至今仍刺痛着李素的心。 还记得父子二人坐在门槛上吸溜着面,父亲将自己碗里仅有的一小块肉夹到他碗里,两眼一瞪,用父亲的威严喝阻了儿子的推却。 儿子争气,李家的境况渐渐好了,家里的田地越来越多。为自家种地的庄户也越来越多,不知不觉间,李家从寻常的农户变成了村里最大的地主,不但重新建了大宅子,也请了管家杂役和丫鬟。村里建起了作坊,长安城里有了买卖,往来交游者皆是当朝良臣名将,连闯祸都是惊天动地满城直颤的高级祸,李家赫然一跃而成了大唐权贵,圣眷隆盛,如日中天。 有田有钱,有权有势,李家无可阻挡地成了大唐的新兴贵族,家大业大,官高爵显,村里的乡亲们艳羡之余,总在背后悄悄议论,说李家娃子定是星宿托世,此生富贵至极,并人为地制造出李素出生时的种种异象来论证星宿说法的真实性。 李家翻天覆地的变化着,可是李道正,还是李道正。 他永远穿着粗衣陋裳,扛着农具下田劳作,不论自家的宅院多么华贵,他仍每天习惯性地坐在门槛上,眯着眼睛晒太阳,与当年不同的是,他的身躯似乎更佝偻了,脸上不知不觉添了几道抹不去的皱纹。 似乎感觉到李素的目光,李道正睁开眼,与李素对视,然后李道正咧嘴一笑,一如既往的憨厚朴实,平凡且安宁。 李素也笑了,走上前和老爹一样,一屁股坐在门槛上。 “怂娃,今咋咧?以前最爱干净的,今天倒不讲究了。”看着儿子坐在脏脏的门槛上,李道正斜瞥了他一眼,威严的目光里隐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宠溺。 “没咋,回去再换套衣裳便是。”李素笑道。 接下来,父子二人沉默,一同眯着眼睛晒太阳,享受的神态如出一辙。 良久,李道正忽然道:“听你婆姨说,前日行刺我的幕后之人找到了?” 李素犹豫了一下,点点头,又摇头:“说是找到了,但孩儿不太确定。” 李道正奇道:“不是齐王吗?” 李素想了想,道:“目前各种证据都指向齐王,按说应该是他了,只是……孩儿心中仍有疑虑,并不能确定是他。” “啥意思?” 李素叹了口气,道:“揪出这个幕后之人孩儿着实费了一番功夫,不但动用了所有人脉,连长孙家和程家都出手帮忙了,这才查到此事与齐王有关联,而且也从宫里打听到齐王因为我而被陛下训斥责打,动机有了,证据有了,似乎什么都明明白白摆在面前了……可是,孩儿总觉得,一切来得太顺理成章,就好像后面有人把那些证据藏在很显眼的地方,然后一步一步引导我去发现它们……” 李道正怔忪片刻,道:“你这个想法,有迹象没?” 李素苦笑道:“没有,全是孩儿自己的感觉,感觉这种东西终究太虚,没有任何事实支持。连长孙家和程家的人都认为此事已查清楚了,可孩儿还是心存疑虑。” 顿了顿,李素叹道:“行刺我父,本是不共戴天之仇,孩儿若无此疑虑,当日查出是齐王后便该对他动手的。可是正因为此事尚有疑虑,孩儿还是迟迟未发动……” 李道正皱眉道:“素儿,这几年咱李家靠你而一步步起来了,功名富贵,官职爵位都有了,这都是你的本事,是你用才智和性命博来的,李家也算光耀门楣了,正因如此。辛苦得来的东西更须珍惜,不管这幕后之人是齐王或是别家权贵,都不要行险惹祸,行刺我便行刺吧,毕竟我没死也没伤,对方没得逞,装个糊涂忍下这口气便算了,继续追究下去。对你对别人都没有好下场,是个两败俱伤的局面。素儿,没那必要,听爹一句,此事作罢便了,行不?” 李素看着老爹,凑近了才发觉。老爹脸上的皱纹似乎比往年更多了,李素不由感到一阵心酸。 温和地朝老爹笑了笑,李素缓慢而坚决地摇摇头。 “爹,大丈夫生于世,有所不为。有所必为,对方的行刺若冲着我来,原不原谅的都好说,可是冲着爹您来,这个……绝对不可容忍!哪怕对方是天王老子,这一次我也要称量一下他的斤两!” ************************************************************************** 寒风呼号,万物萧瑟。 长安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雪,大雪下了一天一夜,清晨时雪已停了,推开门只见白茫茫的一片,大雪遮盖了世间一切丑恶,天地似乎全变干净了。 东阳道观,后院偏殿内。 殿内烧着几盆炭火,烘得殿内暖融融的,东阳穿着一身麻衣百衲道袍,宽大的袍子将她妙曼的身躯遮掩起来,炭火将脸颊烤得红通通的,透着几分可爱娇艳。 她手里握着一卷经文,也不知念到哪一页,不知不觉,握着经文的手便垂下,美眸瞟向殿外,殿外的庭院里,十几名宫女正在打扫院内的积雪。 幽幽叹了口气,东阳索性搁下经书,起身走到殿门前,身子斜倚着殿门,看着院里的雪发呆。 她能忍受寂寞,可她却静不下心。 行刺李道正的案子已发生了十多天,这十多天里李素没再见过她,她知道李素一直在忙碌,忙着上天入地揪出幕后真凶。 说实话,东阳很想帮把手,可她却不知从何帮起,只觉得有力无处使,这种无可奈何的感觉一直深深左右着她的情绪。 这次她想帮忙,倒并不是为了李素,而是完全为了李道正。 犹记得事发后她将道观的禁卫临时调拨给李素,让他火速赶去救援,而她也匆匆跟着赶来,天幸李家有一位忠义部曲,豁出性命保得李道正周全,给援兵的到来留足了时间,李道正丝毫无恙。 印象最深的,是当时李道正对她微微一笑,当时她和李道正相隔很远,最激动的是,当她下意识朝李道正行晚辈礼时,李道正没有回礼,而是第一次以长辈的姿态受下了她这一礼。 这几日每当东阳回想起李道正受她一礼的画面,便不由兴奋莫名。 这一礼有讲究,在这个礼教兴国的年代,行礼是有规矩的,行什么礼,受什么礼,一丝一毫都不可马虎,她与李素的事天下皆知,李道正不可能不知,以往一直拿她当公主看待的,可是那一天,李道正坦然受了她的礼,这里面的意思自然不言而喻。 是的,它代表着李家承认了她这个人的存在,承认了她是李家的一分子,往后在别人眼里,她仍是大唐的公主,可在李家人的眼里,她是李家的媳妇,尽管这层关系不可能公之于众,但对东阳来说,已是满心欢喜了。 那日过后,东阳便自觉把自己当成了李家的人,而李道正受袭这件事,东阳自然责无旁贷,因为,她是李家的媳妇。 事实上这些天不仅李素在追查幕后真凶,东阳也派出了府里的禁卫在追查,只是一直没查出有价值的线索,毕竟东阳以前只是个公主,而且是个生性淡泊的公主,她不像别的皇子公主那样有意无意地在长安城培植经营自己的势力,所以当东阳这次想要做点事情时,却发觉自己竟一筹莫展,无计可施。 深深的无奈和挫败感,令东阳这十几日心神不宁,有些焦躁。 殿外的庭院内,宫女们仍悄无声息地打扫着积雪,东阳发了一阵呆后便觉得索然无味,叹了口气,转身打算回去再念一遍清静经,好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一些,刚转过身,却见贴身宫女绿柳匆匆穿过庭院朝她走来。 走到东阳面前,绿柳先屈身行了一礼,然后神情有些古怪地道:“殿下……有客来访。” 东阳美眸一亮:“是……他么?” 绿柳知道这个“他”是谁,摇了摇头,道:“不是。” 东阳的眸子瞬间黯淡下去,哼了一声,端起了身架,道:“绿柳,你跟我多年,知道我的规矩,任何客人来访回绝了便是,还通禀个甚。” 绿柳迟疑了一下,吭哧道:“可是殿下……这位客人不一样,她……是李侯爷的夫人,李许氏。” 东阳一惊,脸色顿时变了,复杂中夹杂一丝莫名的紧张。 “她,她来我这里……绿柳,你且将她请……不,还是我亲自去迎,哎呀,我,我……这个样子怎可见客,快,叫人给我打扮一下!” *************************************************************** ps:今晚只有一更。。。状态仍在回血回蓝的过程中。。。(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六章 破冰之行 许明珠来得很突然,而且这是她第一次登门拜访东阳。⊥頂點小說, 同住在一个村子里,两个女人基本不怎么出门,也谈不上抬头不见低头见,更何况,两个女人中间夹着一个男人,她们一个是无名无分的先来者,一个是有名有分的后到者,多了这么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关系,东阳和许明珠二人彼此知道对方好几年了,今日还是第一次主动相见。 对许明珠的来访,东阳表现得很正式,从来不施脂粉的她,今日竟也在脸上轻轻铺了一层淡妆,细心描了唇红,眉宇正中贴了一个鲜红色的菱形花钿,头发也高高梳起,挽成时下大唐妇人流行的高云髻,最后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东阳在大铜镜前犹豫片刻后,忽然换下了身上的百衲道袍,鬼使神差地穿上一身翠绿的高腰宫裙。 打扮过后,与世无争的玄慧小道姑瞬间变成了白富美的大唐公主殿下,哪怕仍是垂睑静静地站在铜镜前,仍散发出几分淡淡的公主威仪,令人不敢直视。 看着铜镜中的自己,东阳嘴角一勾,露出一抹满意的微笑。 绿柳在旁边静静看着,忽然笑道:“殿下,您的眉毛若是再描一下就更美了,眉梢往上扬一点,会显得您的眼睛更大……” 东阳抿唇一笑,摇头道:“不妥,眉梢往上扬的话,面相太过凌厉,不仅失礼,而且也容易让人觉得疏离。” 绿柳眨眨眼:“可是,今日的客人……是李侯爷的夫人呀,殿下在她面前扮得凌厉一些不好么?往后她也不敢欺负您。” 东阳回头,好笑地盯着她:“我为何一定要与她争个高低?绿柳你记住,真正的高低,是在他的心里。而不是靠女人之间争出来的,我和李夫人越争,我和她在李素心里的位置就会越低,就算争出了胜负又如何?难道在他心里我的位置就更高些么?这是下下之策,断不可取也。” 幽幽叹了口气,东阳低声道:“其实。我和她根本已不必争,她是李家的正室大妇,仅这一条,我便输得彻底了……” ********************************************************************* 许明珠站在道观门前,好奇地打量着道观的门楣。 道观大门紧闭,门外两排披甲禁卫雁形摆开,目不斜视地执戈而立。 道观门外正中,置着一尊硕大无比的丈高大铜香炉,炉内的香火袅袅而升。闻着便有一种出尘脱世,置身方外的缥缈感。 许明珠唇角轻勾,悄然一笑。 身在方外,心在红尘,这位公主殿下……可也不容易呢。 没等多久,道观的中门忽然大开,一身宫装的东阳亲自迎了出来,门外两排禁卫一愣。接着马上按刀躬身行礼。 许明珠也愣了一下。 如此隆重的迎接礼节,实在有些过了。 众所周知。无论大户人家的中门或是寺庙道观的山门,是不会轻易开启的,除非有重大的事情发生,比如皇帝颁旨,家主娶亲添丁,或是直系长辈过世。这才会开启中门进出,平日里不论任何客人登门,一般都是开启旁边的侧门,这是当世的礼仪规矩。 可今日此刻,东阳为了迎接许明珠。竟将道观的中门开启了,由此可见许明珠在东阳心中的地位。 二女都是聪明的女子,许明珠见东阳这般隆重的迎接礼仪,短暂发愣之后,不由暗暗一叹,然后朝东阳露出灿烂的笑脸。 再看东阳今日的穿着和俏脸,分明是刚才刻意打扮过,许明珠心中的滋味愈发复杂起来。 “李夫人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望莫见怪。”东阳未语人先笑,一边说一边走到许明珠面前,非常自然地伸出手来,握住了许明珠的纤腕。 许明珠不敢托大,急忙朝东阳屈身一礼:“诰妇李许氏,拜见……” 话没说完,礼也未行完,便被东阳适时地托住了胳膊,并且打断了她的话。 “多年近邻,行这些虚礼可就没意思了,李夫人故意疏离我么?”东阳笑容愈盛,语气带了几分嗔意。 许明珠也笑了:“能与公主殿下做近邻,是李家的福分。” 二女相视一笑,然后东阳与许明珠手牵着手,一同进了门,亲热得像俩姐妹似的。 ………… 偏殿落座,东阳亲自给许明珠沏了一壶茶,沸水冲入精致的新瓷茶壶里,满殿飘荡着诱人的香气。 许明珠眨眨眼,笑道:“这茶……倒是挺熟悉的,莫非是我家夫君所制的炒茶?” 东阳点点头,道:“不错,正是李县侯所制,入冬前新制了一批,给我捎了几斤。” 许明珠道:“夫君是个有本事的人,无论治国安邦还是诗词小道,所言所行皆凌于世人之上,唯独这炒茶……” 许明珠笑了笑,叹道:“这炒茶却教夫君狠狠碰了回钉子,制出来后似乎不被世人所喜,仅仅程伯伯喝了,还闯出个大祸来,公主殿下似乎对此茶颇为喜爱,不知何故?” 东阳抬袖掩唇,轻笑道:“李县侯所制的茶其实味道挺不错的,只是他冲泡的方法不对,头几次见他饮此茶,往往一大把茶叶扔进去,冲泡出来自然又苦又涩,并无半点回味,我的口味素来清淡,前些日试着只取一小撮,沸水冲泡过后满室清香,饮后唇齿留香,回味无穷,这才发觉此茶是件风雅妙物,委实妙不可言,李夫人若不信,不妨试试如何?” 许明珠笑道:“倒教公主殿下见笑了,此物之妙,却连我也不甚了了,这便试试。” 东阳于是执壶给许明珠倒了杯茶,单手端至许明珠面前,忽然不知想到了什么,单手端杯的动作忽然一滞,接着变成了双手捧至许明珠面前。 许明珠微惊,急忙起身,恭敬地接过茶杯。 二女的目光在空气中相碰,各自闪烁意味深长的光芒。 简单的一个递杯的动作,里面似乎表达了很多意思,一切尽在不言中。 许明珠的红唇凑近杯沿,小心地啜了一口,脸上那一丝不甚自然的表情被白雾袅绕的茶杯遮掩,放下茶杯时,她的表情已恢复如常。 “果真味道不一样了呢,确是风雅妙物,此物虽是我家夫君所制,只怕连他都不知其中究竟,无端浪费了那么多茶叶,倒做了回牛嚼牡丹的俗人……” 许明珠这话倒非违心之语,确是真心实意,而且越说眼睛越亮:“今年夫君被陛下钦赐了许多良田,还有两座山头,正愁不知该种点什么,日后可命庄户在山上种植茶树,每年有所产出,夫君再将茶叶炒制,此物或可推行长安甚至关中,李家不方便行商贾之事,我爹却没问题,家里也多了一个进项……” 越说越兴奋,许明珠忽见东阳含笑静静地看着她,于是话音一滞,顿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在殿下面前说起这些上不得台面的商贾之事,诰妇失礼了。”许明珠红着脸赔罪。 东阳摇摇头,忽然噗嗤一笑:“李夫人赔礼赔得毫无道理,你夫君爱财如命,当年从恶人刀下救了我性命,事后竟开出一张清单,把救我的过程写得明明白白,并且每一个动作都折算成银钱,气得当时恨不得叫禁卫把他抓进公主府吊起来毒打……相比你夫君的吃相,李夫人已然非常斯文了。” 许明珠俏脸愈发通红,只觉面上无光,转念一想,眼前这位公主殿下也不算外人,她与自家夫君的关系天下皆知,这话便当是自家人关上房门,私下议论自家人而已,想到这里,许明珠顿时释然,于是也噗嗤笑出了声。 “夫君他……真不知怎生想法,明明一身本事,却对银钱俗物分外计较,家里的库房夫君每天都要进去清点一遍,常见夫君在库房搂着一堆银饼傻呵呵乐不可支的模样,真叫人哭笑不得……” 说完二女互视一眼,接着不顾仪态地大笑起来,笑声越来越大,之前的些许隔阂竟莫名其妙消逝无踪,待到笑声停下,二女再次互视,这次的目光里多了几分亲密之意。 相比上次二女中秋在曲江园的见面,这一次许明珠作为李家正室大妇主动登门,意义更重大,不夸张的说,许明珠这次是真正意义上的破冰之行。 她与她,此生唯一的交集,唯一的纽带,只有李素。 二女笑了一阵,殿内忽然陷入一片寂静。 东阳不知许明珠今日登门的来意,可她很清楚,正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许明珠不会无缘无故登门来看她,终归要说到正事上的。 “上次有恶贼入太平村行刺李伯伯,不知李伯伯如今可无恙?”东阳试探着问道。 许明珠叹了口气,俏脸浮上黯然之色:“幸得家中忠义部曲拼死相护,家翁无碍。” 东阳接着问道:“幕后真凶可查出来了?” 许明珠抿唇沉默半晌,东阳见状不由心中疑惑,于是重复问了一句,许明珠这才低声道:“我只是妇道人家,不知夫君这些日发动了多少人脉,昨日长安城传来消息,据说幕后真凶……是齐王。”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七章 勇气担当 许明珠话刚出口,东阳猛地坐直了身子。≧頂點小說,x. “齐王?齐王李祐?” 许明珠点点头,叹了口气:“正是他。” 东阳惊愕道:“这没道理呀,齐王抢了李家的印刷术本就过分了,抢了东西不说,还派刺客上门行刺,世上纵是十恶不赦之人也做不出这等丧心病狂之事。” 许明珠苦笑摇头:“其中有内情,我原本也不知,夫君解释后才明白……” 说着许明珠将齐王被李世民宣进宫责打,齐王惶恐离宫时恰好遇见太子等内情娓娓道出。 说完之后,东阳愣了半晌,幽幽叹气:“以齐王的心性和名声,这桩事倒真像他干的,李县侯怕是被他记恨上了,齐王此人据说心性毒辣,常有欺凌良善之举,任何事若不称他心意,动辄便是打杀,李伯伯这番被刺,多半便是他的手笔了。” 许明珠垂睑叹息不语。 东阳转脸看着她,道:“接下来李县侯打算怎么办?” 许明珠叹道:“夫君说……此仇不报,无脸见家翁。” 东阳眼皮一跳,忙问道:“他要报仇?可……那是齐王呀!” “夫君说了,天王老子动了家翁,他也要报仇,看来是心意已决。” 东阳惊道:“他……想怎样报仇?动了齐王岂不是惹了大祸?” 许明珠满面愁苦地道:“不错,确是惹了大祸,可他却说……大丈夫生于世间有所不为,有所必为,刺父之仇若不报还,不仅对不起生养他的父亲。将来死了也无颜受李家后人香火供奉……” 东阳沉默半晌,盯着她道:“你是他的正室夫人,你如何想的?” 许明珠垂头,幽幽地道:“一边是家翁被刺之仇,一边是夫君即将可能惹下的大祸,两头为难。左右皆不是,公主殿下,我知你不是外人,当年你与我家夫君……” 话没说完,许明珠便已打住,东阳的脸蛋顿时飞起一片红霞。 “事情到了这般境地,我也不知所措了,问句不敬的话,若殿下不是公主。又是李家正室夫人,你当如何处置?” 东阳愣住了,良久,长叹口气,道:“我若是你,我也不知如何处置,说这话不是敷衍你,我自小便是个没主意的人。幼时与母妃居于深宫,内侍省每月发来粮米银钱。发给什么我们母女便收下什么,从来不计较,由于不得宠,其实也无法去计较,长大后父皇封了公主名号,我总算可以逃离皇宫牢笼。后来……认识了他,再后来,被父皇指亲,我也没了主意,当时只想到死。也是他助我逃出此劫,做一个不问世情的出家人,说来说去,我虽贵为公主,这一世活下来,竟不得半点自由,亦无法理直气壮为自己出一回主意,像浮萍,水流向哪里,我便飘向哪里,由不得自己……” 说到最后,东阳眼圈一红,再也说不下去了。 许明珠目中露出心疼之色,不由自主地上前握住了东阳的手,她的手白净纤细,冰凉如雪。 东阳深吸了口气,强笑道:“相比之下,你比我强多了,当初你在玉门关挟持守将,逼使调兵驰援西州,在西州最后即将城破之时领援兵赶至,不仅保住了城池不失,也救了他的性命,你的壮举至今连宫里的宫女们都在传扬,所以,论李家正室夫人,你比我更合适,说真的,若我当时遇到那种绝境,真的无法做得似你这般好,我的夫君若陷于绝境,我能做的只能是为夫君收尸,然后在他坟前自戕全节,如此而已。” 许明珠苦笑道:“既是夫妻,便是一生同命,没有了他,也就没有了我,时势逼到那个境地,任何人都会做出和我同样的选择,也会生出和我一样的勇气,在这之前我也是个没有主意的女子,自小养在深闺,胆小怕事,唯唯诺诺,可是当夫君陷入绝境时,勇气和担当就在那一刹忽然冒了出来,当时只觉得夫君扛不下的东西,必须我来帮他扛,公主殿下也一样,相信当他身临绝境时,你也不会袖手旁观的,你自认为的没有主意,只因你并未走到那般绝境。” 东阳垂头默然不语,许明珠也不提今日登门有何正事,二女就这样陷入沉寂中,唯有殿内的炭火偶尔劈啪作响,惊起一室涟漪,随即又恢复平静。 不知过了多久,许明珠忽然一笑,道:“今日诰妇来认个门,这便告辞了。” 东阳起身,笑道:“既是近邻,无事时多来走动,李县侯若忙于公务,你无聊时我们二人作伴也好。” 许明珠笑着答应,然后告辞。 东阳一直将她送出门外,直到她的背影已看不见了,这才转身回殿。 绿柳忽然从后殿屏风处闪身出来,看了看空寂的庭院,又看了看东阳。 “殿下……这位李夫人,她今日登门到底为了什么呀?婢子只听到你们漫无目的的闲聊,却没提一件正事,难道她真的只是来认个门?” 东阳瞪了她一眼,嗔道:“又没规矩了,谁叫你偷听的?” 绿柳嘻嘻一笑,仰脸正义凛然地握紧了小拳头:“她可是李家的正室夫人呀,婢子担心她来者不善,所以在屏风后面听动静,随时保护殿下。” 东阳噗嗤笑了:“什么‘来者不善’,这话可不能对外说,教人笑话……” 绿柳眨巴着眼,道:“殿下还没说她今日到底来做什么呢。” 东阳脸上的笑容渐渐敛起,叹了口气道:“你没听懂,我却听懂了,她……也不容易,一边是家仇,一边是夫命,左右皆不是,实在难为她了……” 绿柳茫然地眨着眼,满头雾水地看着她。 东阳也不说话了,只盯着殿内炭炉里暗红的火焰发呆,不知过了多久,东阳的神色渐渐有了变化,仿佛下定了某个决心,俏脸满是坚毅决然之色。 “绿柳,找几个靠得住的禁卫,进长安城打听一下齐王近日行止,打听清楚了速来报我。” 绿柳呆怔片刻,骇然道:“殿下您……您意欲何为?” 东阳脸颊泛起一抹激动的潮红,拢在袖中的纤手紧紧攥成拳,仿佛在竭力压抑自己的激动,缓缓地道:“从小到大,我一直是个没主意的人,这一次,我想自己拿个主意,做一件自己想做的事!” “殿下切勿冲动!”绿柳急了。 东阳轻轻一笑,道:“当年她能为他挟持守将,千里驰援,如今,也该轮到我为他做点什么了,她能做到的事,我凭什么做不到?我怎能不如她?岂能不如她!”(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八章 入狱问罪 李淳风看人很准,当初收东阳为徒时他便看出来,这位出身尊贵的女徒弟摆脱不了凡尘,尘心未死,谈何出家? 东阳确实做不到出尘脱世,她只是个刚满二十岁的女子,不可能看透红尘里的喜怒哀乐,身边的人和事总能左右她的情绪,特别是李素的事。∈♀頂點小說,x. 东阳想为李素做一些事,什么事都好。 她只想用沉默的方式告诉李素,许明珠能做到的事情,她也做得到,甚至,比许明珠做得更好。 今日许明珠登门拜访,虽然只是闲聊,一句正题都没说,更没有向东阳求助或提要求,聊了几句便告辞,似乎登门的目的纯粹只为认门顺便联络感情,但是东阳何等的冰雪聪明,寥寥数语间她已看出许明珠的犹豫挣扎。 长安城不是玉门关,玉门关内许明珠敢做的事,长安城就难如登天了,所以,这件事里,许明珠无法做什么,但是许明珠做不到的事,并不代表东阳做不到。 出身终究不一样,这是无法回避的事实,东阳再如何不掺和世事,毕竟也是大唐公主,李世民的亲女儿,大唐公主的底气与诰命夫人不可同日而语。 道观内的禁卫很快被派遣出去,东阳跪在老君像前诵经,表情平静,心如止水。 既然决定做了,就没有必要再担忧和不安。 许明珠今日登门,虽然话说得含糊不清,但东阳很清楚,李素即将要闯一个大祸,对新兴的李家来说,这个祸李家担当不起,可是却有不得不做的理由。 东阳决定由她来做。她的身份决定她最适合做这件事,也能把后果的严重性降到最低。 ************************************************************************* 村口的槐树下,李素蹲在地上,呆呆地望着远方出神。 王家兄弟站在他身后,王直最近的气质有了一点变化,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身子的重心放在一条腿上,另一条腿无意识地抖啊抖,嗑了药似的根本停不下来,用句俗话来说,这叫“站无站相”,还有句俗话李素都不忍心说出来打击他,正所谓“男抖穷,女抖贱”…… 显然这些日子跟长安城里那些闲汉泼皮们来往多了,王直这家伙不知不觉间带了一股子痞气。 王桩就有点意思了。毕竟军伍里厮混久了,站倒是站得笔直,像支标枪般一动不动,只不过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唇角还肿了半边,至于他受伤的理由……李素懒得问,因为不必问他都知道答案。 俩兄弟站在李素身后久了,顿觉不大爽利。于是二人一左一右,一前一后。也不管地上干不干净,一个蹲着,一个坐着…… 李素终于忍不下去了。 深深叹了口气,李素缓缓道:“二位兄台,说实话,我可以忍受你们不爱干净。但是……你们可不可以工整一点?一前一后,一蹲一坐,你们想逼死我吗?我要求的一丝不苟的对称呢?” 王家兄弟互视一眼,二人马上并排坐在地上,与前面的李素恰好形成等边三角形。画面非常的赏心悦目。 李素满意了,神情渐渐变得柔和,发出舒坦的叹息。 王桩嘴唇嗫嚅了一下,道:“兄弟,你的病越来越严重了,明我进城请孙神仙给你瞧瞧可好?” 李素叹道:“追求完美,怎么是病呢?一个不工整不对齐的世界,跟地狱有何区别?” 王桩眨了眨眼:“你真能忍受我们不爱干净?” 李素沉默地看着他们,半晌忽然道:“……好吧,我刚才说谎了,不爱干净我也忍不了,你们别坐地上,学我一样蹲着,回去后记得洗手洗屁股……” 王桩大笑,不过还是没起身,笑容扯动脸上的青肿和伤痕,疼得直吸凉气,李素只好转过头,眼不见为净。 王直却一直很沉默,李素望向他,目光充满了询问。 “李素,我给你丢脸了……”王直的表情很愧疚:“我的手下查了好几天都没查出究竟,倒是长孙家和程家随便一伸手就查得水落石出了,这几年你花的钱布的局,全没起到作用。” 李素笑道:“愧疚个屁,拿你手下一群刚认识没几年的闲汉泼皮去跟人家门阀权贵去比,要脸不?偌大的长安城里,门阀的网铺了多少年,咱们才多少年?根本没得比。” 王直仍愧疚得不行,有种分分钟切腹死给李素看的迹象。 瞥了他一眼,李素悠悠地继续道:“再说,长孙家和程家查出来就是真相吗?” 王直赫然抬头盯着他:“你的意思……幕后指使之人不是齐王?” 李素叹道:“也许是齐王,也许不是,凡事多留个心眼总是没错的,此事有因有果,齐王因被陛下责打而记恨于我,然后暗中派遣刺客对我爹下手,事败后果断杀了王府里参与此事的管事灭口,撇清干系,你看,有动机,有过程,有结果,什么都有,按说幕后之人是齐王没错了……” 王直茫然地道:“对呀,样样证据都指向齐王,板上钉钉的事了,难道幕后指使者另有其人?” 李素叹道:“你不觉得揪出这个幕后指使之人的过程太顺利了么?” 王直眼圈顿时泛了红,脸也红了,不知是羞的还是气的:“太顺利?这是什么鬼话!你可知长安城成百上千手下这些日子上窜下跳打听动静,吃不香睡不着,为了这件事奔走多日却仍一无所获,太顺利?啊?太顺利?” 李素充满歉意地看着他:“对不住,我说错了,我的意思是……长孙家和程家揪出幕后指使的过程太顺利了,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 这话令王直的眼圈更红了。有种泫然欲泣的悲凄。 我们上窜下跳一无所获,人家却“不费吹灰之力”,这是人话吗? 王直黯然神伤,王桩却道:“幕后指使之人若非齐王,会是谁呢?” 李素摇摇头:“现在说不准,很多人都有嫌疑。我身负圣眷,家中几桩买卖又是日进斗金,既有名也有利,外人看我风光无限,殊不知我如今的处境其实已有累卵之危,背地里眼红我的,嫉妒我的,嫌我挡了道的不知凡几,谁都有可能背后捅我一刀。” “至于齐王……原本他的动机最充足。证据最确凿,但正因为如此,我反倒觉得他并非幕后指使之人,似乎有人故意误导,将追查的证据暗中引向齐王,所以长孙家和程家追查起来才如此简单容易。” 王直愕然道:“若不是齐王,你觉得谁的嫌疑最大?” 李素垂头不语,良久。忽然道:“王直你今日便回城,想办法往东宫递个消息。问问那个称心,看他有什么说的。” 王直愣了一下,惊道:“你怀疑……太子?” 李素叹道:“我怀疑谁并不重要,只是个方向而已,毕竟齐王被陛下责打后,在宫门前遇见了太子。二人说了很多话,若幕后之人不是齐王,就剩太子的嫌疑最大了。” “如果查出来确是太子所为,你打算怎么做?” 李素想了想,正色道:“选个月黑风高的黄道吉日。我灌几口毒药,死在东宫大门前,……怕不怕?我就问你,太子怕不怕?” 王家兄弟愕然睁大了眼:“…………” “放松,别搞得那么严肃,不管谁干的,这事终究没完。”李素拍着他的肩笑道。 顿了顿,李素的目光瞥向王桩,看着他脸上的万紫千红,还有一处处淤青红肿,李素摇了摇头:“好了,现在说说你的事……” 王桩茫然:“啊?我的事?我有啥事?” “你没事,我只好奇,所以想问问你脸上的伤咋回事?” 王桩闪过一抹尴尬之色,咳了两声,道:“昨晚起夜,天太黑,撞门上了。” 李素悠悠地道:“脸撞门我能理解,只想请问你,你家门板的形状到底多奇葩,居然能把脸撞得如此色彩斑斓,美不胜收……” 王桩老脸一红,索性一跺脚:“好了!我婆姨揍的,咋样?” “你婆姨为啥揍你?” 王桩叹了口气,一脸困顿苦闷的忧伤表情,低声道:“这不,冬天了嘛,地里不播种不收割的……” 这下轮到李素愕然了:“你婆姨揍你跟庄稼有啥关系?” 王桩脸颊抽搐了一下:“流年不利,没事在她面前晃悠了一下,而她,闲着也是闲着,也就不客气了……” ********************************************************************************* 入冬后的第一场雪还没停,贞观十四年腊月初九,长安城西面延平门外,徐徐行来一支骑兵。 骑兵大约二百余人,为首之人四十多岁年纪,浑身披甲,颌下青须半尺,面色沉静,双目如电。 离延平门尚距五里时,此人忽然单臂高举,喝道:“下马步行!” 二百余人一声不吭下了马,牵着马儿朝城门踯躅而行。 寒风裹挟着雪片漫天飞舞,风刺骨,雪亦刺骨。 一行人走到城门外时,赫然发觉城门正中伫立着一位中年宦官,身着绛紫长袍,头戴黑色笼纱帽,神情冷漠地盯着徐徐行来的二百余骑,肩头和纱帽上堆积着厚厚的白雪,显然已等候多时。 见众人走近,宦官扬声道:“有旨意,陈国公,陈州刺史,交河道行军大总管侯君集跪聆。” 为首之人正是从西域班师回朝的侯君集,领军回到关中道后,便下令兵马驻扎长安城百里外,而他则领着二百亲卫回长安。 见宦官扬声高喝,侯君集和身后的二百亲卫二话不说便跪在冰冷刺骨的雪地里。 “臣,侯君集接旨。” 宦官满意地点点头。停顿片刻,吐气开声道:“交河道行军大总管侯君集奉诏西征,横扫西域,扬我大唐国威,甚善!然,西征府兵军纪糜烂。暴戾成性,征伐高昌不臣之时竟悍然屠城,杀戮都城百姓三日不绝,终致高昌都城赤血遍地,百里不闻人声,此残虐之举,败我大唐声名,毁我上国清誉,主帅侯君集当领全责。担治军无方之罪,另查,我西征军屠高昌都城时,侯君集令亲卫数百封闭高昌王宫,废其宫室,破其国库,大肆敛财以肥己,恶劣行径尤令朕心寒。着令撤去侯君集大总管之职,除甲卸盔。剥去官衣,拿入大理寺严加查问!” 宦官宣完圣旨,侯君集身后的二百亲卫忽然挺直了身子,空气中顿时杀气弥漫。 宦官大惊,吓得急退三步,指着沉默不语的侯君集颤声喝道:“侯君集。尔欲违旨造反不成?” 侯君集扭头朝亲卫恶狠狠扫了一眼,然后以头触地,伏首大声道:“臣,侯君集辜负圣恩,愧对陛下。臣愿领罪。” 宦官惊魂方定,阴沉地看了他一眼,挥了挥手,阴暗的城门甬道内忽然出现一队羽林禁卫,上前将侯君集的铠甲头盔卸去,又剥掉了里面穿着的紫色官袍,再给他戴上一副镣铐,一行人押着侯君集进了城。 当初李素领着百名伤残老兵回到长安,李世民于闹市中接连三道圣旨封赏,满城百姓礼赞,风光之甚,大唐立国从未见闻。 同样是得胜还朝,论功绩甚至比李素更高,横扫西域,诸国未能与敌的大将军,还没走进大唐都城彰耀功绩,却被拿问下狱,成为阶下囚。 截然不同的待遇,给了长安城臣民们极大的震撼。 ………… 侯君集被拿问的消息很快传扬开来。朝野和市井皆议论纷纷,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争论的焦点在于侯君集到底该不该被问罪。 这是一个很大的话题,侯君集及西征大军高昌屠城的行径严重挑战着大唐臣民的价值观。 有的坚持认为侯君集无罪,因为高昌国失臣礼在先,两军对垒便是战争,战争从来都是残酷无情的,青史里面提一句“某某破城,斩首多少级”等等,所谓的“破城”,破的不是敌人的城墙,而是屠杀,而所谓的“斩首”,斩的也不一定是敌人的军队将士,里面或许大部分都是百姓,大唐立国开始,李靖李绩程咬金这些名将谁没有破过城?唐军攻占敌人城池后,谁没有默许过军队屠城甚至抢掠? 大家都干过这样的事,为何偏只侯君集因此而下狱问罪? 所以,侯君集入狱的消息传开后,长安城内不服者,异议者至少占了半数。 这是个民族自信心无比强大的年代,无论大臣还是百姓,对唐军的战斗力几乎已是盲目到病态般的信任,民族自信心一旦膨胀,渐渐就会变了味,变得自负,不可一世,渐生骄纵。 高昌是异国,是敌国,对大唐失了臣礼,甚至举兵攻打过大唐的西州,蛮夷小邦犯我在先,我大唐顺应天命,王师征西以伐不臣,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攻破敌人的都城,杀了一些敌国的百姓,有什么问题?胜利者有权处置自己的战利品,高昌都城里的任何东西都是唐军的战利品,从金银财宝到百姓,自动沦为大唐所有,我处置自己的战利品有什么不对? 朝堂民间吵吵嚷嚷,因侯君集入狱一事闹翻了天。 ………… 太平村。 王直笑着把侯君集入狱一事当成趣闻告诉李素时,李素的神情有些沉重。 “争来争去,最终决定侯君集有罪与否的人,终究还是陛下。”李素叹息摇头。 “陛下会治侯大将军的罪吗?” 李素沉默片刻,缓缓道:“必然会治罪的,只看轻重与否。这件事闹得太大了,侯君集不治罪,陛下无法服众,主要是无法服异国番邦的众。” 王直敛了笑,若有所思道:“难怪侯君集被拿入大理寺的当日,高昌国的使节便跪在太极宫前嚎啕大哭,国都被灭了,那位使节的腰杆还挺得笔直,不停高呼请陛下为高昌国无辜伤亡的百姓做主……不仅如此,那使节倒也灵醒,一个人哭求还不够,拉了十几位大唐邻国的使节一同跪在太极宫前大哭,跪了整整一天一夜,一口一声‘天可汗陛下’叫得特别响亮……” 李素叹了口气,道:“如此,陛下愈发骑虎难下,侯君集被治罪已是铁定的事了……” 王直盯着他的脸,道:“你似乎……有些伤怀?” 李素叹道:“毕竟侯大将军横扫西域,也算为我报过仇了,我算是间接承领了他的恩惠,如今我风光封侯,而他却落得锒铛入狱,教我怎能不伤怀?” 王直叹息摇头,随即不知想到了什么,神情惊怖地道:“你不会想把侯大将军救出来吧?此事干系太大,你可别犯傻惹怒了陛下!” 李素飞身踹了他一脚,没好气道:“当我跟你兄长一样傻吗?这事是我能掺和的?” *************************************************** ps:5000字大章,懒得分章了。。就酱紫。。。(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九章 错情错爱 侯君集犯的事确实干系颇大,不夸张的说,这件事跟大唐的社稷直接联系起来了。@頂@点@小@说,x. 皇帝陛下每天堆着笑,摆出宽和仁厚的嘴脸满世界收邻国之心,今年赐个封号,明年赏大一堆瓷器丝绸,和颜悦色告诉邻国使节:“你别怕朕,更别紧张,朕不是什么好人……” 登基之后便定下的民族政策,又是施恩又是拉拢,终于把一众邻国哄得心悦诚服,贞观四年灭了东*/突厥后,邻国的国王们被吓到也好,被哄得高兴顺意了也好,于是万国争相朝贺,那一年起,李世民有了一个名耀千古的尊号,“天可汗”。 贞观十二年,吐蕃松赞干布遣使入长安朝贺,李世民当着满殿大臣对吐蕃使节说了一句话,“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 这句话很重要,算是大唐皇帝对贯彻多年的民族政策的一个总的概括,事实上李世民也确实是这么做的,大唐君臣辛苦经营十多年,换得邻国与大唐交好,并共认大唐为他们的宗主国。 然而,侯君集的一道命令,便将李世民辛苦多年的成果打得粉碎,无异于当着诸多邻国的面狠狠扇了李世民一记耳光。 这边皇帝堆着笑脸说什么“独爱之如一”,那头大唐的大将军却悍然下令屠城,皇帝说的话当成了放屁,哪个邻国会服气?谁不心生忌惮? 所以,李世民很生气,此事断然无法善了。 侯君集被关入大理寺还不够,远远不够。 于是侯君集入狱的第二天,一道圣旨出宫门,直奔城外百里的西征军大营。从葱山道行军副大总管契苾何力往下,一大批中高层将军被锁拿入长安。 这些将领都是军中战功赫赫的先锋,每战必身先士卒,勇猛无敌,包括平灭高昌国一战,也同样的身先士卒。只不过那一次,这些将领们却对手无寸铁的高昌国臣民举起了屠刀…… 三十多名将领被拿入了大理寺,西征军无异于一次大清洗,唯独有一个人,李世民却特旨褒奖,并亲自赐下了金银丝帛和百亩良田。 这个人姓阿史那,名社尔,时任交河道行军副大总管,是侯君集横扫西域的副手。当初在西州城头曾与李素有过一面之缘。 西征军被尽数清洗,将领锁拿了三十多个,唯独阿史那社尔却被褒奖,只因破高昌都城时,阿史那社尔曾激烈反对大军屠城,并严厉约束部将不得杀戮平民,只不过当时唐军入高昌都城后杀红了眼,如同一群饿狼冲入了羊群。完全失去了理智,更何况当时的主帅侯君集也默许了唐军屠城的行径。所以阿史那社尔纵然反对也无济于事,难以回天,高昌国一片尸山血海,他唯一能做的便是分文不取。 一大片淤泥里面忽然冒出一朵雪白干净的白莲花,李世民高兴坏了,这哪里是什么莲花。分明是一朵奇葩啊,平灭高昌国一役里处处充满了人性的阴暗丑恶,终于有了阿史那社尔这一个亮点,李世民怎能不赏? 这一道封赏,不但赏给邻国使节看。也赏给那些在高昌国做尽恶事的将领们看,同时,阿史那社尔也成了李世民唯一的一块遮羞布,所以封赏的意义很重大。 该赏的赏了,该关的关了,邻国使节仍盯着太极宫。 作为此战默许屠城的主帅,仅仅被关是不够的,使节们睁大了眼,盯着太极宫,等着万国尊崇的天可汗陛下将如何处置这位主帅。 李世民为难得快疯掉了,据说这几日太极宫气压极低,李世民气得不知摔碎了多少瓷瓶碗碟,拖了几日,终究还是下了旨,命尚书省诸臣议侯君集之罪。 ************************************************************************ 满朝君臣被侯君集之罪搞得焦头烂额之时,东宫也颇不平静。 日落黄昏时,城门已关闭,长安城内的各坊官敲着锣四处嚷嚷着要关坊门,嘱令百姓们回家不得在外逗留,更不许犯夜。 称心穿着一身玄色长衫,柔柔弱弱的身躯出现在长寿坊的一条暗巷内,时已近掌灯,巷内一片漆黑,称心站在巷口发了一阵呆,神情似乎有些瑟缩,犹豫了一下后,咬了咬牙,终于还是走进了暗巷。 暗巷仍是一片漆黑,像一只张着血盆大口的巨兽,等待有缘人送肉上门。 走一会儿,巷内深处莫名刮来一阵冷风,阴恻恻森寒刺骨,称心打了个冷战,几欲掉头便跑,却又不敢跑,红艳诱人的嘴唇一瘪,快哭出来了。 不得不说,哪怕是在极度恐惧时,称心仍是一副我见犹怜,绝色倾城的模样,连男人看了都忍不住对他生出一股保护欲。 王直站在巷子的阴暗角落里,静静看着不远处的称心惊恐的模样,暗暗叹了口气。 按李素的说法,任何男人在称心面前都会心甘情愿把自己掰弯了,然后上了他…… 绝色的容颜,倾城的姿色,竟然长在一个男人的身上,实在是造化弄人,而且弄的是男人,把男人弄得心痒痒…… “你来晚了。”王直冷冷地道。 阴冷寂静的暗巷忽然发出这道声音,称心吓得差点尖叫出声,猛然转身,已然是花容失色。 凝目望去,称心依稀只见一个男子站在巷子最深的角落里,角落漆黑阴暗,根本辨认不出他的眉眼。 “是,……适才太子召唤,小人应付许久方得脱身,耽误了些时辰,还望恕罪。”称心战战兢兢地道。 一边说,称心一边往前走了两步。 “站住!不准再往前走了!”王直厉声喝道。 称心吓得一激灵,脚步立马停下,又赶紧往后退了两步。 “你我相见。只闻声,不可见人,明白我的意思吗?”王直语气恢复了平静。 称心忙不迭点头应是。 王直开门见山,缓缓地道:“今日递消息进东宫叫你出来,为了一件事……” 称心拱拱手,恭敬地道:“还请贵人示下。” 王直停顿片刻。道:“我只问你,太子最近可有异常举动?” “异常举动?这……”称心有些茫然,随即轻蹙黛眉,沉默地思索起来。 王直静静看着他,又暗叹了口气。 这家伙……实在太美了,一颦一笑都令人惊艳,李素当初是怎么发现他的?难怪能把太子迷得神魂颠倒。 王直给的题目太大,称心想了很久仍不得其果,于是摇了摇头。 “贵人恕罪。您这句太笼统,您说的‘异常举动’,不知是针对何人?” 王直沉默。 这话不能说透了,一说透,便意味着李素将暴露在称心面前,这是李素绝对不想看到的。 “称心,你要清楚,是我问你。不是你问我,不管针对何人。只说太子近日有何异常,任何一个细节你都清清楚楚道来,我自有分辨。”王直冷声道。 称心垂首应是,又思索了半晌,忽然眼皮跳了几下。 巷道漆黑,但天上已有明月高挂。王直站在暗处,而称心站在月光下,他的任何一丝表情变化王直都分毫不差地看在眼里。 “你想到什么了?”王直问道。 称心摇头:“小人真的想不出太子最近有何异常,贵人恕罪。” 王直眉头拧了起来,顿时浑身散发出阴冷的森意。混迹长安日久,这几年手下的兄弟越来越多,王直这位黑社会大哥在市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连巡街的武侯坊官见了他都得堆着笑叫一声王兄,久而久之,王直身上也带了一股莫名的威势,与官员的官威不同的是,王直身上的威势多了几分杀气,更直接,也更凌厉。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称心只觉巷内阴风阵阵,一股寒意从皮肤渐渐渗入骨缝中,于是称心神情大变,露出深深的惧意。 “称心,这两年你成了太子身边的红人,极尽荣宠,风光无限,据说太子如今仪仗出入皆有你陪侍在侧,几乎每夜都召你侍寝,甚至连太子处议国事的奏疏都会先问问你的看法,正是实至名归的东宫第二人,所以……”王直嘿嘿冷笑数声,道:“所以,你现在觉得你是个人物了,嗯?” 阴恻恻的语气,令称心吓得一颤,俏脸愈见苍白,惊惧的目光盯着暗处的王直,颤声道:“贵人误会了,小人只是福薄命苦的浮萍,哪里当得起什么人物,小人……小人……” 犹豫挣扎片刻,称心银牙一咬,惶然道:“小人方才突然想起来了,太子最近确有异常。” “细细道来!” “约摸半月前的一个夜里,殿下秘召太子左率卫都尉何继亮,因为太子说是秘事,小人站在殿外不便进入,那晚太子与何继亮在寝宫内不知说了什么,大约半个时辰后,何继亮才匆匆出殿,第二天一清早,何继亮从左率卫挑了二十来人悄悄出了东宫,一行人不知所踪,后来……何继亮回了东宫,但他挑出的二十来人却莫名失了踪迹,小人只记得十日前,何继亮一脸惶恐跑到太子面前耳语了几句,当时太子的脸色便不对了,独自进了寝宫后太子大发脾气,将寝宫砸得稀烂,小人试着劝慰,也被气头上的太子抽了一耳光……” 称心越说声音越小,神情带着几分难言的痛苦之色。 而王直却越听眼睛越亮。 “左率卫都尉何继亮?挑了二十来人?最后不知所踪?”王直喃喃念叨,眼中闪过一丝兴奋之色。 称心盯着巷子的暗处,试图从王直身上看出端倪,奈何王直站立的位置实在太暗,显然是事前选好的,是个绝佳的能完全隐蔽自己的角落位置,称心看了半天也看不到王直的容貌。 沉寂许久,称心小心翼翼地道:“贵人,太子最近的异常举动,就此一桩了,小人对天发毒誓,真的没有了,还请贵人明鉴……” 王直眼里的兴奋之色越来越浓,语气却分外冰冷,甚至还带着几分不屑和怒意。 “这算得什么异常,消息根本毫无用处,称心,你莫非在故意糊弄我?” “小人不敢,真的……只有这一桩了,除此之外,太子每日在东宫读书向学,以前最喜饮宴歌舞如今也戒绝了,每日读书过后便去太极宫觐见陛下,说一说读书的心得,还有对治国的一些想法,陛下以前因杖责左右庶子而对太子特别失望,近日太子改过自新,勤心向学,陛下却渐渐对太子有了夸赞之语,而太子也不负陛下厚望,最近非常老实安分,除了何继亮一事外,太子真无异常举动了。” 称心惶恐地为太子辩解,不知是恐惧还是心急,称心一边说眼里一边噙满了泪水,梨花带雨的模样连王直都忍不住为之一呆。 看着称心为情所伤的模样,王直沉默许久,忍不住道:“称心你是否对太子……对太子……” 说到一半,王直自己也说不下去了,而称心却流泪点头,又摇头。 叹了口气,王直硬起心肠,冷冷道:“不管你心里在想什么,记住你该做的事,你的父母去年已被放归家乡,为何放归你父母,你明白其意么?” 称心泣道:“小人知道,这两年小人出卖东宫消息甚多,小人已和您拴在一处,囚不囚禁小人的父母,已无关紧要,若小人有不尽心尽力之日,便是横死东宫之时。” 王直心中不忍,于是放缓了语气,难得地温言道:“你也莫伤怀,命你潜伏东宫是为权宜之计,最迟两年,定将恢复你自由身,那时天下之大,你尽可任意往来,不再受掣肘,不再被人摆布。这是真话,你要信我。” 称心挤出一抹笑容,道:“是,多谢贵人成全,小人定为贵人效死力。” 王直点了点头,道:“如此,我走了,你……小心,保重。” 说完王直的身影消失在暗巷深处,从头到尾,称心都没看清他的模样。 巷内寂静无声,唯有远处坊官的锣声若有若无地传来,称心呆立许久,直到一阵寒风吹来,称心猛地一哆嗦,看着空荡无人的巷子,他忽然蹲下身,头靠在低矮的土墙上失声痛哭。 无可奈何的背叛,难以言喻的不伦情愫,还有蚀心剐骨般的痛苦,此刻在他心中反复交错,纠缠,生不如死。 *********************************************************** ps:大章,还是大章。。。嗯。。看在老贼如此勤奋的份上,诸兄能否给张月票?大家给的不仅是月票,还是动力。。。(未完待续。) 今晚请假,明天三更补上 入体。。 不乱找借口,周末了,想放松一下,与友人泡个酒吧,小酌几杯。。。 欠下的明天三更补上(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章 庭院赏雪 大唐是个奔放的年代,从皇帝到臣民,都有着真正意义上的****上国的自信,自信心足够强大了,对万事万物都有一种罕见的包容态度,仿佛天下一切皆在掌握之中,小到唐代女子极喜模仿异国的发型和头饰,大到都城长安一百零八坊里处处都有充满异国风情的建筑,甚至允许异国各种宗教在长安城传教布道,广收门徒。 比如说,贞观九年,从遥远的大秦国来了一群高鼻梁,绿眼珠的胡人,这群胡人由当时的尚书省左仆射房玄龄亲自接待,他们的宗教名叫“聂斯托留”,来到长安后,改名为“景教”,他们的宗教宝典……名叫“圣经”,是的,景教就是后世的基督教,早在唐朝便传入了中国。 而当时率领那群胡人的首领人物,后来被李世民亲自赐名,叫“阿罗本”,意思是“神所差遣来的”,并允许他们在长安建了好几座修道院用以传教布道。当时中国两大教道教和佛教见有人来抢食居然没弄死他们,足可见大唐的胸襟多么广阔,就像那大海…… 大唐君臣和百姓的胸襟就是如此广阔,还是那句话,强大的自信心足可包容一切,所谓“海纳百川”就是这个意思,而自信的源头,则来源于战无不胜的大唐王师,简单的说,所谓的“包容”,其实是相信任何东西都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如果有一天发现不能掌握这个东西了,那么,王师所至,将其毁掉便是,自信,是建立在强大的实力基础上的。 大唐的包容。还体现在****之上。 所谓的“****”,指的不单单是男女,还包括男男之风……嗯,对,没错,俗称“搞基”。 同性男风之好。早从春秋战国时期便谓为雅事,大唐亦如是,许多权贵人家豢养年轻貌美的男子或男童,饮宴待客时甚至还将男子召上堂陪侍斟酒,喝到忘形处搂过男子吃点小豆腐,亲亲抱抱,抓抓摸摸,引来堂上宾客一片艳羡的目光,他们的眼里从来没有鄙夷或歧视。而是实实在在的羡慕,并且觉得此事甚为风雅,足堪诗以记之。 总之,只要你喜欢的是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被世俗所容,甚至于男男之爱比男女之情更风雅,更高一个档次。尺度非常大,当然。人类与动物那啥是不被允许的,再包容也有底线。 所以,称心对太子的情意并不被歧视,可惜的是,他心里的人,是太子。 一个情深如海。一个过尽千帆,一个仰视,一个俯视,还有身不由己的被当作棋子的无奈。 可是,棋子也是有感情的。越压抑,越痛苦。 称心跪在暗巷内痛哭,不知哭了多久,当月儿已升上树梢时,他心中的痛苦终于宣泄得差不多了,于是擦干了泪,站起身,独自走出暗巷,出了巷口拐了个弯儿,再走上一段路,便到了东宫门前。 称心呆呆看着东宫前来往巡梭的禁卫,再仰头看了看光鲜庄严的门楣,称心使劲吸了吸鼻子,露出一抹凄婉的笑,挺胸抬步往东宫内走去。 曾经以为能与太子一生厮守到老,然而刚才暗巷里经历的一切,像一记响亮的耳光,彻底将他打醒。 原来,自己只是他生命里的过客,生离也好,死别也好,离开他的日子,已开始倒数了。 **************************************************************** 王直得了称心的消息后,火急火燎地派出人手,查证称心提供的消息的可靠性。这几年王直做事愈发精明强干了,也成熟多了,换了几年前的他,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肯定找李素,消息的真假自由李素判断,他就不管了。可是如今,王直做事主动多了,在得到消息后并未马上去太平村,而是先小心求证,证实消息的真假后再告诉李素,毕竟也是混过多年江湖的人了,除了李素,王直对谁都保留着一份戒心和怀疑,特别是对称心,看他对太子那缠缠绵绵的样儿,王直就打心眼里怀疑。 相比王直和长安城闲汉们一片人仰马翻似的忙碌,李素却在太平村悠闲得不像话。 人生的乐趣在于……吃和睡。 至少对李素而言,这是他活着的意义。 不竭尽全力的吃和睡,哪里有力气思考人生的意义呢? 关中入冬后的第一场雪停了,大地银妆素裹,庭院内积了厚厚的一层雪,薛管家正组织府里的下人们打扫,五十来岁年纪了,薛管家的精神却很不错,裹着厚厚的羊皮袄子,把自己略肥的身躯遮得严严实实,脸上红光满面,也不知是不是刚在阆房里偷偷啜了几口酒,颐指气使的大嗓门整个宅子都听得到,不时还飞起一腿,将某个偷懒的下人踹得一趔趄,身手非常矫健。 李素半躺在正堂内,身旁一盆烧得通红的炭火,从房梁垂下一根铁链,顶端带了一个铁钩,钩子上吊着一壶水,恰好对着炭火,烧了一会儿,壶里的水发出咕噜声,水已沸腾。 火烤得很舒服,李素动也不想动,尚书省应了大半月差事,昨晚房玄龄派人来传了话,近日长安大雪封路,出行多有不便,都事李素可不上差。 所以李素大清早起来,吃了两个馍和一碗胡辣汤后,便坐在正堂烤火,顺便欣赏庭院里的雪景,哪怕下人们扫雪扫得满院子雪花飞扬,李素也面带微笑,甘之如饴地看着。 人这一生不必走得太匆忙,脚步不妨慢一些,慢到能确定自己在往前走,同时又没有错过道理两旁的风景,这个节奏,才是最适合自己的节奏。 春风之煦暖。夏花之绚烂,秋叶之静美,冬雪之纷扬…… 看,每一年,每一季,每一天。天地间有多少美丽的风景,静静地等着你来欣赏,所以,为什么要把自己弄得那么忙碌呢?停下来,看一看,将美景深深印在脑海里,再吸一口清新的空气,慢慢吞吞的继续上路,对得起风景。也对得起自己。 悠闲懒散是性格决定的,李素本可以拥有更多,可他不愿拥有太多。 拥有的东西多了,人就变得忙碌了,这些美丽的风景,美丽的人,他还会为它们或他们驻足停留吗?匆匆忙忙一生走到尽头,临死前问问自己。这辈子你见过什么,做过什么。回答自己的只有一个字,“忙”,多么悲哀。 炭盆里的炭烧得通红,不时劈啪炸响一两个小火星,李素围着一身狐裘,坐在火盆边。没过多久就呵欠阵阵。 雪景欣赏完了,主要是庭院里的下人们把雪扫完了,李素发现已没有什么风景可看,然后,他便感到有点无聊。 从怀里掏出小铜镜。李素继续欣赏。 人生就是这样,一处风景看完,总有另一个风景等着自己,实在没风景可看,掏出镜子欣赏自己也是一件非常赏心悦目的事。 李素痴痴盯着镜中的自己,从眉眼,到唇鼻,左侧脸看完再换右侧脸,寻找自己最俊的角度,以及最丑的角度,或者凑近镜子,下手狠辣地挤一两个黑头,让自己的脸完美无瑕疵…… 简单照个镜子,有这么多事情忙,李素哪里有空去想国家大事? 身后传来轻悄的脚步声,只闻那微弱的淡香便知是许明珠。 “夫君今日不用应差,要不要妾身给您弄点酒菜,夫君也好赏雪……嗯,作诗?” 李素翻了翻白眼:“大清早的喝酒,我嫌自己死得不够痛快了是吧?还作诗……谁规定赏雪非要作诗?文盲看见下雪岂不愁死?” 许明珠在他身后轻笑:“夫君不一样呀,您是大唐有名的才子,长安城到整个关中,您在士子们心中可是威名赫赫,听薛管家说,如今长安的士子们都在抱怨,为何久不见夫君的新作了,不少人为之扼腕呢……” 李素哼哼:“不给钱想听我作诗?做梦!” 许明珠呆了一下,接着恼羞成怒地捶了他一记:“夫君说甚浑话,作诗是清清白白的学问,长安城不知多少士子对夫君推崇备至,偏只夫君糟践自己的学问!” 李素叹道:“夫人,说真话,咱们李家当初穷得叮当响,就是靠我卖诗才发家致富的啊,这学问哪里清白了?” 许明珠恨恨剜了他一眼,道:“是夫君不清白!学问是无辜的。” 指了指外面的皑皑白雪,许明珠气道:“妾身不管,今夫君既然赏雪,就必须作一首赏雪的好诗来……” 李素下意识脱口而出:“一首诗你给多少……” 话没说完,只觉许明珠杏眼圆睁,李素很识相地改口:“……行,今心情好,免费给你作一首,不过丑话说在先,因为是免费,所以质量上难免有点……那啥。” 许明珠哼了一声,道:“夫君且作来,妾身便知好坏。” “听好了……”李素看着外面庭院被清扫得稀稀拉拉的雪景,想了想,道:“江上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诗作完,没听到想象中雷鸣般的掌声,李素略觉尴尬,索性自己喝了一声彩:“才华盖世!好诗!” 许明珠出嫁前到底也读过一些书的,娘家曾经请了夫子教授,多少有些学问,李素的诗作完,许明珠顿觉一阵发晕,沉默很久,迟疑地道:“这诗……这诗……” “不咋样,对吧?”李素斜眼看着她。 许明珠没点头也没摇头,显然为了照顾他的面子。 李素悠悠地道:“刚才说过,免费的东西嘛,就这样了……” ******************************************************* ps:还有两更。。。(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一章 打理买卖 便宜没好货,免费嘛,更没好货了。 李素觉得自己有责任用血淋淋的事实告诉许明珠这个残酷的人生道理,以免她没事逛长安城时乱买……打折货? 至于诗嘛,见仁见智,意思表达清楚就行,该抒情就抒情,该咏叹就咏叹,想把大白话变成雅不可耐的华丽辞藻,嗯,给钱再办事。 这是李素对外人的处世之道,当然,对自己的夫人就没这必要了。 听完这首诗,许明珠愣了很久,终于渐渐明白被耍了,小嘴一瘪,委屈地道:“夫君又欺负妾身……” “别说欺不欺负的,就问你这首诗哪里作错了?你能挑出错来吗?连韵脚都对上了,还通俗易懂,分明是一首旷世佳作。” 许明珠一怔,然后喃喃重念了一遍:“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念着念着,忽然噗嗤一声,许明珠笑了起来。 “虽说用词太俗,不过倒也贴切,很传神呢,夫君不仅是英杰,也是怪才。” “那是,本夫君一肚子才华,多得往外冒呢……”李素虚应着,然后掏出镜子……继续欣赏自己的脸。 啧!怎么长的,太英俊了,摆个什么样的角度才对得起这张绝世容颜…… 许明珠站在身后,却一直没动静,背后站了人却默不出声,感觉很不自在。 于是李素只好打破沉默。 “夫人啊……你说,你嫁给一个如此英俊的人,有没有打从心底里感到幸福呢?”李素头也不回地盯着镜子,幽幽地道。 “啊?”许明珠愕然,很明显,活这么大没听过别人问这么不要脸的话。一时间竟有些呆怔。 李素搁下镜子,开始给她洗脑:“你看,为夫这张脸如此端正,剑眉,星目,薄唇。还有白里透红的肤色,无一不可入诗入画,简直美不胜收,你每天看着我这张脸,就算不犯花痴哭喊什么‘欧巴’,至少也会悄悄的从各个角度偷窥我,然后从心底涌出一股浓浓的幸福感吧?” 许明珠脸红了,小粉拳提起又放下,似乎想揍他。又怕揍夫君太过大逆不道,一时颇为踌躇。 “不要紧,把你心底里的感受说出来,任何夸赞对我而言都是恰当的,合适的,相得益彰的……”李素的眼神充满了鼓励。 犹豫片刻,许明珠终于决定还是给夫君一个面子,于是迟疑地道:“是……吧?夫君的模样确实挺俊的。迎人得很。” 李素满意地点头,拿起镜子继续欣赏。嘴里笑道:“不错,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你我夫妻越来越合拍了,夫妻所见略同,正该惺惺相惜……” 身后又没了动静,许明珠却一直不走。李素又欣赏了自己小半炷香,终于觉得不对了,猛地回过头盯着她。 许明珠吓了一跳,不自觉地后退一步,俏脸闪过一抹慌乱和心虚。 李素皱眉:“夫人是有事跟我说吧?” 许明珠垂头。轻声道:“是……” “有事就说,都是夫妻了,何必见外?” 许明珠心虚地抬头看了他一眼,接着马上又垂下头,用微若蚊讷的声音道:“妾身……妾身又给夫君添麻烦了。” “麻烦?啥麻烦?”李素一愣,然后悚然一惊,失声道:“咱家又丢钱了?” “啊?没有没有,咱家没丢钱……”许明珠急忙撇清。 李素一颗心放回了肚子,嗔怪着瞪了她一眼:“吓死本宝宝了,还以为丢钱了呢,夫人,只要跟钱无关的事,都不算麻烦,以后别吓我了。” 许明珠抿了抿唇,低声道:“是……是妾身的父亲……” “嗯?丈人怎么了?” “他……想帮咱家打理一桩买卖。” 李素颇觉意外,说实话,他对老丈人的印象并不深,这个年代讲究的是以夫为天,所以女子出嫁后,除非被丈夫赶出门,否则通常是不会回娘家的,想念爹娘了,首先会向丈夫小心地申请求恳,获得丈夫的同意后她才能回去,而且绝对不能太频繁,出了嫁还经常往娘家跑,不但有被丈夫休掉的风险,而且娘家的左邻右舍见了也会说闲话。 从西州回长安后,李素与许明珠真正成了夫妻,二人感情愈发甜蜜,李素并没有那么多规矩,曾经多次劝许明珠没事回家看看,若是想摆个衣锦还乡的排场,打出侯爷府的仪仗也无妨,可许明珠只认死理,想念爹娘了情愿偷偷躲到没人的角落哭一阵,也死活不愿回家。 现在许明珠主动说起她爹,也就是李素的老丈人,李素不由分外奇怪。 “咱家买卖有好几桩,不知老丈人看中了哪一桩买卖?” 许明珠愈发心虚,有种胳膊肘往娘家拐的内疚感,沉默半晌,忽然摇头道:“还是罢了,夫君情当妾身什么都没说过吧。” 说完许明珠转身欲走,李素急忙一把抓住她的皓腕,叹道:“夫人,你我已是夫妻,你爹娘也就是我爹娘,都是一家人,有什么话不能说的?” 许明珠陷入犹豫挣扎,沉默半晌,在李素的一再催促下,终于低声道:“我爹他……他想打理茶叶买卖,就是夫君弄出来的炒茶……” 李素大奇:“炒茶有人喝?” “眼下是没人喝,但……东阳公主教过妾身,每次只需放少许,炒茶冲泡起来很香,而且回味悠长。” 提起东阳,李素有些尴尬了,老脸一红便左顾右盼:“啊呀,今日的月亮好皎洁,亮瞎狗眼……” 许明珠白了他一眼,接着噗嗤一笑:“大白天的,哪来的月亮?夫君说胡话也不肯多花点心思……行了,不说公主殿下,就说这炒茶,眼下虽无人赏识,只因酒香埋没深巷中,若有人出面刻意宣扬,定是一桩挣钱的买卖,妾身算了算,怕是比咱家的烈酒香水不少赚,妾身前日托人给我爹捎去了一些茶叶,教了他用法,我爹也觉得此事可为,于是便动了心思……”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二章 丈人境况 李素来到这个世界后,造出过很多新东西,烈酒,香水,火药,活字印刷等等,每一样东西都能引起世人的惊讶与追捧,烈酒如今成了长安城抠脚粗汉子们的最爱,过了当初的风靡劲头后,价钱渐渐回落,中产阶层也能消费得起了。 香水成了长安妇人们的最爱,但凡权贵或殷实商贾人家,妇人家眷们身上总是香喷喷的,不论美丑,打从身边经过便是一阵媚俗恶俗的香风扑面而来,令男人闻得心直痒痒,然后果断扑上去那啥那啥……香水这东西除了引领了大唐的时尚,还不知间接为大唐新添了多少人口,光闻这香味就足令男人梅开几度,实在是妇人的福音,男人的伟哥…… 至于火药,活字印刷术就更不说了,基本已算是国家战略级的东西,一武一文,武可夺天下,文可收人心。 发明了这么多东西,唯独炒茶的景况是最尴尬的,李素没想到明明是清香可口,回味悠长的妙物,却被所有人不认同,所以除了送一些给长安城里的长辈老杀才外,其余的只好放在家里喝,聊以自嗨。 此时听到老丈人欲打理炒茶买卖,李素不由高兴坏了。 “丈人慧眼识英雄啊……”李素虔诚地胡乱找了个方向,然后拱拱手,聊作遥拜:“闻我弦音,知我雅意,赏识之情好比伯牙子期,真想与他结为异姓兄弟,组个乐队共奏高山流水……” 啪! 许明珠又捶了他一记:“夫君又说胡话!你和我爹结异姓兄弟,妾身怎么办?这话可不敢对外说,传出去整个长安城都会笑掉大牙的,妾身可活不成了。” “比喻嘛,抒发一下我对丈人高山仰止的情意。嗯嗯……说说吧,老丈人想打理咱家的炒茶,怎么个章程?” 许明珠咬了咬下唇,轻声道:“我爹的意思,亲家和买卖各论各事,不纠扯。许家出钱出力,李家出秘方,在长安城东市先开一家铺面试试深浅,买卖好起来了再渐渐铺开,前面大抵是要赔钱的,毕竟炒茶一物虽妙,但长安权贵百姓接受它需要一个长久的时日,我爹说,前期赔的钱全算许家的。再后面得利了,李许两家七三分润,李家得七,许家得三……” 说着说着,许明珠有些不好意思了,垂头难为情地道:“妾身……本不该在夫君面前提起这事的,只不过我爹把话传来了,妾身也不能装聋作哑。只好在夫君面前递个话儿,夫君不必在意妾身。也不必对妾身的娘家有所顾虑,若夫君不想答应,妾身径自回绝了我爹便是……” 李素笑道:“谁说我不想答应?咱家别的买卖我都能放心跟外人合伙,丈人是自家人难道我还信不过?夫人心思太重,实在多虑了……丈人的话说得对,亲家与买卖各论各事。这是做事的规矩,丈人能说出这句话,我对这桩买卖更放心了,只不过,李许两家七三分润不行。还是五五分吧,长安城的铺面由许家出钱,但前期赔钱由两家分担,先把亲家这层关系抛开不说,既然是买卖,总要让双方都觉得公平,否则日久怕会生了嫌隙,好好的亲家变成了仇家,那时我与夫人在家是恩爱如常呢,还是抄刀互砍呢?” 许明珠忍不住笑了,嗔道:“夫君总喜说这些怪话逗妾身笑,既然夫君不反对,那么……就这么定了?明日妾身叫人去泾阳县请我爹来一趟,与夫君面议此事,拿个详细的章程如何?” 李素点头:“好,也把丈母接来,请二老在府里住些日子,好教你与爹娘团圆,顺便也让我这女婿尽一尽孝心……” 许明珠眼眶一红,忘情地搂住了他,道:“妾身能嫁给夫君,娘家的左邻右舍都羡慕呢,说妾身今生命好,得了菩萨福报……” 李素抚摸着她的发丝,宠溺地道:“……不错,能嫁给我,夫人确实是命好,定是在菩萨面前磕了十辈子的响头,才求得今生能嫁与我为妻,夫人……你头疼吗?” 许明珠:“…………” 感受着腰间传来清晰的疼痛,李素咧了咧嘴。 没办法,天生自带嘴贱属性,总有一种把心灵鸡汤熬成涮锅水的本事,很神奇。 “对了,丈人为何突然对炒茶有兴趣了?许家当初不是在泾阳县做绸缎买卖的吗?若做炒茶生意,你家的绸缎铺怎么办?还能分心兼顾吗?” 许明珠叹了口气,满面愁容道:“泾阳县的绸缎铺,生意一日不如一日了,我爹已打算将店铺卖掉……” 李素大奇:“我记得丈人做买卖很厉害的啊,你嫁给我之前,我听扈司户说,泾阳县许家是有名的殷实商贾之家,买卖做得不小,如今怎会一日不如一日了?” 许明珠叹道:“说来也怪妾身,当初从西州回到长安后,妾身与夫君……情意愈浓,我爹娘知道后很欣慰,后来妾身告诫他们,女儿嫁了侯府,往后妾身的娘家说话行事更须谨慎,莫落人话柄,更不能打着李家的幌子行商贾之事,毕竟李家已是豪门大户,真正的权贵人家对商贾之事都是很忌讳的,若许家打着李家的幌子,等于坏了李家的清白名声,对夫君和李家都不是好事,更何况,夫君年纪轻轻便封侯,长安城暗地里眼红嫉妒者不知凡几,稍有口实授于人,对夫君和咱们李家来说便是一桩麻烦……” “我爹娘都是识大体的人,妾身能嫁进侯府,爹娘脸上也生光彩,所以妾身的话他们依言照办,正因为此,我爹在泾阳县做买卖便被束缚了手脚,该张扬时不敢张扬,该打点时不便打点,该逢迎时往往顾忌李家的面子而不敢弱了风骨,该硬气时又怕别人说仗了李家的势……” 李素愕然,接着苦笑不已。 商人是最善灵变取巧之人,逢迎拍马,装腔作势,见风使舵等等,这些都是商人应该具有的最基本的素质,因为李家的原因,老丈人把生意做成这样,到现在还没破产,说明老丈人也在菩萨面前磕了十辈子的响头…… ********************************************************** ps:怒码三更,实在有些伤元气,求月票给老贼回血回蓝。。。(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三章 丈人登门 得到权势者都是聪明人,他们明白权势这东西的利害,有利也有害,如同双刃剑,权势可伤人,亦可伤己,越往高处走越惊险。 从古至今朝堂里最危险的人是谁?不是皇帝,也不是下级官吏,恰好是那种处于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位置的人,这个人往往是最危险的,往上看去,只有一个皇帝,皇帝正盯着他,往下看去,全是一张张逢迎的笑脸,然而笑脸多灿烂,背地里便有多眼红,这个意境,差不多算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一不小心栽下去便是万劫不复。 得权者都聪明,不聪明的往往是得权者周围的人,比如外戚。 有的外戚比权贵本身更张狂,鱼肉乡里,横行霸道,无恶不作,这种人本身并无权力,连个官衔都没有,可他们就是如此嚣张跋扈,因为他们懂得攀附,用女人的关系将自己与得劝者牢牢拴在一起,于是权贵的权力很自然便转化为他们自己的权力,天经地义理直气壮。 从这一点来说,李素的老丈人算是做得非常不错了,不仅没有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反而比以前过得更委屈,为的就是怕坏了李家的名声。 李素听许明珠说完后久久沉默不语。 老丈人是聪明人啊! 这才是真正的大聪明,大智慧,尽管知道女婿如今在长安城不大不小算是一号人物,年纪轻轻已被封为县侯,进宫面圣跟吃饭一般平常,未来的前程实在不可限量,可老丈人却很明白女婿的权力来之不易,若借着女婿的名头四处招摇横行。或许可以张狂一时,但绝对长久不了,自己做的恶事坏事,别人只会算到女婿头上,久而久之,女婿被牵累到垮下了。万事皆休。 李素很庆幸自己有这么一位好丈人,其实看看许明珠便知道,能教出这么聪慧勇敢的闺女,她的父母一定不差。 “夫人,说真的,我现在真想跟老丈人义结金兰了……”李素笑叹道。 “还说!”许明珠捶了他一记,朝他使劲翻白眼:“夫君若真觉得与我爹投契,莫如先休了妾身,再与我爹论交。” “那还是算了。夫人比较重要。”李素忍痛放弃这个想法。 “既然夫君答应许家参与茶叶买卖,妾身便叫人请爹过来商议一下章程,两家虽是亲家,但还是先立规矩比较好,将来万一买卖有了争执,也好拿个说法,分出个是非,夫君觉得呢?” “好。就依夫人,买卖是买卖。终归要大家都公平才好。” ****************************************************************** 老丈人来得很快,第二天下午便从泾阳县出发,坐着牛车晃晃悠悠到了太平村李家。 这是丈人第一次登门,大唐礼仪对老丈人不算太客气,毕竟是个男尊女卑的现实时代,作为女婿亲自迎出大门便很合规矩。一点也不算慢待了。 但对李素这种千年后过来的人,那个年代的丈人丈母简直是玉帝和王母娘娘般的存在,特别擅长兴风作浪,当女婿都快当成孙子了,丈人丈母还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李素在贞观年生活了好些年了,这种心理阴影仍然存在,成了挥之不去的梦靥。 老丈人还没进村,李家已派出斥候至十里外打探,轮着班的骑马回来报信,村道上只见一骑又一骑飞马来报,络绎不绝,路旁的乡亲们目瞪口呆,不知道李侯爷家今日迎的是哪路贵客,能让一位县侯如今看重的客人,至少应该是皇子级别,甚至是……当今陛下吧? 老丈人坐着牛车刚进村口,李家便大开中门,两队部曲着装执刀,呈雁形在家门口外排开,一个个昂首挺胸,杀气腾腾。 李素穿着华服,神情紧张地在门口转圈,忐忑不安地望着门前空荡荡的路口。 许明珠原本在内院绣花,听府中丫鬟报信,说侯爷在家门前摆开了阵势,许明珠吓了一跳,不知发生了什么变故,慌慌张张跑出来,见大门外两排部曲威武不凡,而李素则一脸凝重,如临大敌的模样,许明珠呆怔片刻,转身便狠狠掐了他一把。 “摆出如此阵势,你想杀我爹不成?”许明珠气坏了。 李素干笑:“丈人头一次登门,这不是想弄得隆重点吗?不然被丈人挑礼可就冤枉了。” 许明珠气道:“咱家这架势会吓到我爹的!” “夫人莫闹,老丈人怎么可能会被吓到……”李素充满紧张的脸颊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叹道:“明明是我被吓到才对……” 夫妻二人还在争执要不要撤掉侯府门前列阵的部曲,结果人算不如天算,老丈人的牛车已到门外的路口了。 远远看着牛车慢慢悠悠行来,许明珠闭上眼,发出一声认命的叹息,和李素一同出迎。 ………… 许敬山比李素更紧张。 商贾人家登侯府的门已然是非分之举了,许敬山一路上都在忐忑,生怕富贵女婿给他脸色看,在这个年代,权贵门阀每家都有自己的买卖,否则仅靠朝廷每年发下的那点俸禄不可能养得起偌大的家院,可是权贵本人却非常忌讳跟商贾扯上关系,谁在他面前提起买卖的事,二话不说马上翻脸,对商人也从来不见有好脸色。 许敬山一直觉得很幸运,因为他给自己的女儿许了一门好亲事,名满长安的少年英杰,不仅诗文才华出众,还为大唐立过许多功劳,二十来岁的年纪便被封了县侯,还入了尚书省,这个年岁便入省,将来离拜相封公还远吗?那时自己的女儿也水涨船高,说不定也能当个宰相夫人。封个一品诰命什么的,哪天女婿忽然立下一个旷世功劳,陛下没准恩荫亲眷,许家也能沾点光彩,领个虚衔官职也不一定…… 所以,这次登李家的门。许敬山是非常重视的,为了郑重起见,哪怕李素传话带丈母一同来,他也还是没带,独自一人坐着牛车,带了几个家奴,后面装了两大车的礼品,就这样进了太平村。 谁知到了李家门口,许敬山愕然发现门口两排兵丁按刀而立。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样子,许敬山被搀下牛车后便觉裤裆一阵凉意,战战兢兢抬眼望去,两排兵丁非常有默契地忽然举起腰刀,刀柄使劲拍打着胸脯,大喝几声“大唐万胜!” 许敬山两腿一软,脸色刷地白了。 李素见老丈人这模样。顿知今日的排场可能隆重得有点过分了,老丈人似乎领受不起。于是赶紧与许明珠迎上前,先给许敬山行礼。 “丈人远来辛苦,小婿未能远迎,请丈人莫与计较。” 许敬山下意识地想拱手回礼:“小人……老汉拜见……” “爹!”许明珠急忙将许敬山行礼的手按下,嗔道:“您这礼是怎么论的?哪有长辈给晚辈行礼的道理?” 李素也急忙笑道:“是小婿不懂事,让丈人受惊了。其实这排场本是小婿的一番好心,丈人莫怪小婿孟浪……” “不怪,不怪……”许敬山强挤出个慈祥的笑脸。 难得见一次面,翁婿二人都觉得别扭,不自在。 李素与许明珠一左一右扶着许敬山进门。经过两排列队的部曲时,部曲们动作划一,纷纷躬身按刀为礼,哗啦的响亮又吓了许敬山一跳,平复下心情再看看左右两排部曲,一个个威武不凡,满带杀气,隔近了仿佛都能闻到他们从战场上沾惹回来的血腥气。 许敬山浑身一凛,肃然起敬,随即摇头感叹不已。 原来,权贵人家跟自己这种商贾果然不一样。商贾有钱,而且也舍得花钱,建宅子,买家奴,买胡女,只要不逾制,什么东西能壮自家气势便买什么,而权贵人家呢?他们似乎什么都不必做,仅仅只是家门口的两排执刀部曲,便足够碾压商贾的所有气势,两排人动作划一行个按刀礼,便把许敬山一点点小自信打击得粉碎。 哪怕是李家这种新兴的权贵,刚刚养成的门阀底蕴也足够令商贾仰望叹止了。 李素其实也很尴尬。 自己确实是一番好心,毕竟在他心里,丈人丈母是一种非常邪恶且强大的存在,不敢掉以轻心,排场礼仪都是往最高级的走,生怕丈人挑礼,背地里说女婿闲话,然而今日这排场摆出来,似乎适得其反,把老丈人给吓到了,……其实女婿也吓到了,被老丈人吓的。 三人进了家门,等候在正堂的李道正迎了上来,庭院里两位亲家一脸笑容,把臂言欢,气氛一扫方才的别扭和颓丧,显得非常的融洽,简直蜜里调油…… 老老小小在庭院里聊了很久之后,李道正看出许敬山似有正事要跟李素聊,便很识趣地告了个罪,说好晚上痛饮,然后扛着农具下田去了。 李素将许敬山请上正堂坐下,命人设宴上酒,许明珠乖巧地坐在许敬山身边相陪。 翁婿二人的寒暄首先从今日天气哈哈哈开始说起,双方的废话都准备得很充分,直到酒菜上了桌,废话还没结束。 许明珠看了看老爹,又转眸看了看李素,见夫君和老爹聊得很开心,许明珠嘴角不由勾起一抹幸福的微笑,垂睑笑了一阵后,抬头再看李素时,眼里的神采似能溢出蜜来。 酒过三巡,许敬山搁下漆耳杯,笑着叹了口气,道:“老夫以商贾贩夫起家,一生走南闯北,可谓阅人无数,但似贤婿这般少年得志,不靠父荫不靠逢迎,靠自己双手挣得这显赫的官爵和偌大的家业者,老夫一生闻所未闻,我许家能与贤婿结这门亲,确是老夫高攀了……” 李素急忙道:“丈人言重了,能娶明珠这般贤惠果敢的女子,真正才是小婿的福气,不夸张的说,连小婿这条命也是明珠所救。” 许敬山眉梢一挑,扭头看了一眼身边的闺女,眼中露出慈爱的目光,仿佛闺女给老爹长了脸似的,许敬山从进门开始便略显局促不安的表情终于松缓了。 “贤婿为大唐镇守西州,数万强敌攻城,贤婿死战不退,终保西州不失,为大唐赢得一手先机,这些老夫都听说了,而我家闺女千里搬援兵救夫,乡邻们也都在传说,是真是假老夫也不知,就算是真的,嗯……女子出嫁从夫,以夫为天,以夫为命,为夫君做点什么,辛苦一点也是应当应分的。” 这话有点不太好听,李素眉头不易察觉地皱了一下,许明珠则不满地撅起了小嘴,连酒都不给老爹斟了,轻哼了一声,委屈的小眼神望向李素。 李素回以微笑,以及投以疑惑的眼神,疑问很清楚。 ——你小时候是被你爹从隔壁王叔叔家门口捡来的吧? ************************************************* ps:我果然不适合三更,三更伤肾。。。今晚就一更了,且容我缓缓。。。(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四章 项庄舞剑 李素对丈人还是抱有很高的敬畏心理的。 这与身份地位无关,纯粹是前世的心理阴影留到了今世,不由得不敬畏。 李家宴席的气氛很融洽,翁婿二人把酒言欢。 相谈甚欢并不代表完全认同,按前世的说法,许敬山是典型的直男癌,男权主义者,对女人的看法很低,哪怕这个女人是他自己的女儿。 对于这点,李素就不大赞同了,当然,许敬山的态度也算是时下的普世价值观了,毕竟大唐是农业社会,农业社会里的女人,地位低是无可避免的,一切靠力气说话。 看着许明珠不满地撅起了嘴,眼里闪过一丝委屈,李素想了想,笑道:“丈人说言甚是,女子出嫁从夫不假,只不过……能千里搬来救兵驰援丈夫,此等壮举纵是世间昂藏须眉也鲜有人做到,明珠一个弱女子,来回穿行西域数千里,一路饱经风沙艰苦,终救得小婿性命,丈人将女儿的壮举一言而否,小婿倒真有些为明珠心疼了……” 许敬山一怔,接着露出尴尬之色,干咳了两声,神情颇不自在。 许明珠也呆了一下,然后望向李素,眼里的感激和甜蜜之色愈浓了,投射过来的目光都能掐出水来。 李素哈哈一笑,端杯敬道:“小婿性子耿直,所言皆所思,因为这毛病得罪过不少人,今日小婿所言孟浪了,还望丈人莫怪罪。” 许敬山拾了台阶,顺势便下,端杯笑道:“是老夫失言了,明珠这孩子确实很不错,当初听闻明珠千里救夫之举。老夫和她娘半月没睡安稳,她娘更是每夜掩面哭泣不止,说来确是苦了这孩子啊……” 李素笑道:“小婿还要多谢丈人丈母,能将女儿教养得如此出色,能娶到明珠,是小婿毕生之福也。” 许明珠羞涩地垂下头。许敬山则捋须略带得色地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看着李素,目光里竟带有几分玩味调侃之色。 李素愣了一下,接着有些尴尬了。 他看懂了老丈人目光里的调侃意思,当初为了退掉许家这门亲,李素要死要活,机关算尽,连亲自登门面对面退婚都干过,两家的关系一时间非常僵冷。如今娶得贤妻,夫妻经历过风雨,也算苦尽甘来,感情甜蜜,如胶似漆,回想起当初的退婚,李素不由觉得自己有点贱…… 再看老丈人似笑非笑的目光,李素觉得他看自己时不仅觉得自己有点贱。而是非常贱…… 换了别人用这种目光看自己,李素早一巴掌乎上去了。 可是这位是老丈人…… 李素只好按捺下大逆不道的想法。朝许敬山挤出一抹干笑。 “丈人,请酒。”李素举杯相敬。 许敬山呵呵一笑,端杯饮尽。 李家待客的酒是葡萄酿,而非自家的烈酒,烈酒太劲道,用它待客的话。许敬山大抵喝三两就会栽,李家结束宴席的时间会创大唐新纪录。 翁婿二人你来我往,推杯换盏,吃喝了小半个时辰,气氛颇为融洽。当然,最后二人都有些晕乎了。 再温和的酒,喝多了也会醉的,李素深有体会。 许敬山眼神已有些飘,说话时不看李素,却只盯着李素的身旁。李素渐渐明白,这不是不礼貌,而是老丈人已出现重影了。 “贤婿啊,好贤婿啊!当初老夫第一次见你便觉得你将来必然是个人物,后来果不其然,你真的成了一方人物,难得的是对我家闺女也好,从来不看低我们商贾出身,得婿若斯,老夫幸甚,许家幸甚……”许敬山罗嗦不停,话语含糊,醉眼斜乜着李素。 李素也有点发晕,笑容迷离:“是啊,小婿那时不懂事,做过许多荒唐事,丈人大量,并未怪罪,小婿尤感于心……” 许明珠见翁婿二人都有点醉了,不由有些担心,但是现在的气氛如此融洽,有心想劝也不忍开口,内心深处,她也很希望夫君能与娘家相处得好一些,女人所要的安全感其实就是这些。 许敬山大笑,摆着手道:“不怪,不怪,当初你来退婚,老夫并未放在心上,只当小孩玩闹之举,所以第二次见你时,老夫……咦?老夫醉矣,第二次老夫在哪里见的你?” 李素拧眉想了想,道:“……泾阳县的一家青楼?” 许敬山一拍大腿,大笑道:“没错!就在那家青楼里!” 许明珠笑容已僵在脸上,面色发寒地道:“夫君!爹!” 翁婿二人同时转头看她,见许明珠俏面含霜,一脸不善,翁婿一惊,八分醉意已醒了七分,身子也坐直了,然后……面面相觑。 刚才……似乎暴露了什么…… 许明珠咬着牙道:“青楼那些女子不干净,夫君素来喜洁,何时去过青楼?” 李素拍拍脑袋,回忆许久,依稀记起那次去泾阳县的青楼是因为王桩,当时唐军收复松州,攻城之战非常惨烈,王桩差点把命搭上,临战之前,他请求李素带他逛一回青楼,也算不负此生,后来李世民将李素召还长安,李素便带上了王家兄弟,行至泾阳县时,李素践诺重信,把王桩带到青楼爽了一回,而当时,许敬山推门而入,与李素碰个正着,这是翁婿二人的第二次见面…… 见许明珠脸色不善,许敬山颇觉心虚,如今他的女儿已不仅仅是女儿,而且还是皇帝陛下亲旨册封的诰命夫人,当了几年的侯府主母,不知不觉间已养出一些权贵威严,无事时笑语吟吟,一旦生气了,那俏脸含煞的模样连许敬山都有点发憷。 见女儿神情不善,许敬山心念电转,瞬间便做出了选择。 “闺女说得没错,贤婿进青楼做甚?”许敬山义正严辞地道。 李素对老丈人的好感顿时消逝无踪,气得暗暗咬牙。 落井下石毫无节操的老家伙…… 迎着许明珠含煞的目光,李素好整以暇地道:“别人都说成了家后。男人才会真正懂事,我进青楼是贞观九年,那时还未迎娶你,一个精力旺盛且英俊风流尚未成家的单身男人进青楼逛一逛,有问题吗?” 许家父女呆怔,互视一眼后。发觉李素所言……果然没问题。 是啊,成家以前再荒唐,那也是以前的事了,现在来翻这种后帐毫无意义,反而显得小气。 许明珠俏脸的煞气顿时消解于无形,笑容重新出现在脸上,执壶笑吟吟地给李素斟满了酒,红着脸道:“妾身错了,夫君以前也不荒唐。是妾身小气了。” 李素坦然饮了一口许明珠斟的酒,望向许敬山,目光似笑非笑。 许敬山面露讪笑,尴尬地喝了一口。 “年少未成家,难免有轻狂荒唐之时,我与丈人的第二次见面是在青楼这个没错,我奇怪的是……丈人当时为何出现在青楼里?”李素满脸无辜地看着他,满带纯真烂漫的笑容。 “噗——”许敬山喷酒。老脸刷地一下红了。 许明珠恍然惊觉,不善的目光盯着老爹:“夫君说得对。爹您为何会出现在青楼里?我娘知道吗?” “啊,这个……”许敬山额头开始冒汗。 许明珠目光继续含煞:“女儿要告诉娘亲!” 许敬山脸上的汗更多了,求助地望向李素。 李素浑若不见,两眼望着房梁,一脸大义灭亲的表情。 爱丈人,但更爱正义…… ****************************************************************** 老丈人落井下石。李素不介意,反正报复回去了,算是恩怨两消,下次若再落井下石,翁婿再过招便是。 许敬山此行收获满满。席间与李素敲定了合伙做茶叶买卖的具体章程,出于对老丈人老实本分没打着李家幌子欺压良善,反而把自己的日子越过越惨的补偿,也出于对老丈人些许的愧疚心理,李家与许家的合伙买卖,李素坚持分担三成的开支,盈利后五五分润,经营之事李家不参与,只派一个帐房过去,聊作走个过场。 许敬山对两家议定的章程很满意,难怪女婿年纪轻轻便封官赐爵,他的本事还看不出,但办事处处透着大气敞亮,跟这种人合作简直是人生不可多得的享受。 至于店铺的事,许明珠坚决反对李家出头,但凡对外一应事物,皆由许家出面,这个想法是基于李家主母的立场上定下的,时下长安城的各家权贵皆有行商贾之事,许多权贵家甚至暗里拥有好几支商队,专沿丝绸之路频繁来往,大发特发,只是这些商贾之事不能提上台面,一旦公开宣扬了,未免会被别人看轻。 李家也是一样,两家合营的店铺,出面的只能是许家,对外要撇清李家的关系,尽管卖的是炒茶,这东西长安城里许多权贵都知道是李素弄出来的,可知道归知道,有些事情心照不宣就行,谁也不会蠢到把它摆上台面去说。 长安权贵圈子的游戏,其实就是这么玩的。 ………… 送走许敬山后的第二天,王直登了李家的门。 一进门便直接找上李素,内院书房里关上门,王直附在李素耳边嘀咕了许久。 李素的脸色渐渐不太好看了。 “此事……确定了么?”李素沉声问道。 王直点点头:“确定了,称心所言不虚,那个太子左率卫都尉何继亮,我也把他找到了,直接绑了关在东市一间密室里……” 李素奇道:“太子左率卫都尉何继亮……不是住东宫里吗?你怎么把他绑了的?” 王直笑了笑,道:“这档子事是太子的授意,负责施行的却是何继亮,后来你家部曲在太平村将二十来名刺客全数杀了,太子担心事发,便严令何继亮不准出东宫,只不过后来我查到何继亮的家眷也在长安城里住着,于是便裹挟了他的父母兄弟和妹妹,命他兄弟递话进东宫,诱他出来,把他一网打尽,哈哈!” 李素啧了一声,嫌弃地看了他一眼:“没文化!拢共就那么一个人,谈何‘一网打尽’?” 王直不以为耻,呵呵笑道:“反正就那意思,你懂就行。” “何继亮招了吗?” “这何继亮倒是条汉子,难怪能在太子左率卫当都尉,开始死活不招,还破口大骂,在他身上用刑也不管用,最后我把他父母拎到他跟前,他这才服了软,痛快全招了。” 李素叹了口气:“简直是禽兽啊……” 王直接道:“可不是么,暗里指使刺客行刺我李叔,简直禽兽不如,全该杀千刀!” 李素斜睨了他一眼,道:“我说的禽兽,是指你,拿人家的父母要挟,逼其就范,要脸吗?羞耻心呢?节操呢?” 王直撇嘴:“又不是我的父母,我可管不着,换了是你,你难道有更好的法子?” “我当着他的面非礼他妹妹,不信他不招。” 王直迟疑片刻,道:“你这个法子……比我更没节操吧?” 李素想了想,嗯,似乎……他说得对,其实他和王直的法子都没节操,而且毫无下限。 于是二人互相鄙夷地白了对方一眼,眼神无比嫌弃。 ………… “说说,何继亮招了什么,无缘无故的,太子为何突然针对我?”李素淡淡地道。 王直叹了口气,道:“这一次太子还真不是针对你,我听一个读过几天书的手下说,有个计谋名叫‘借刀杀人’,是谓上计,恰好应了这桩事……” 李素眨眼:“所以,我是那‘刀’?” 王直飞快地道:“不,你是那‘人’,被刀杀的‘人’。” “……你这么耿直会没朋友的。” 王直没理他,接着道:“事情的开头和咱们想的一样,那日齐王挨了陛下的揍,出宫门的时候恰好遇到太子,太子与齐王其实素来不合,当然,太子跟你更不合,这家伙跟谁都不合,他才是真正的没朋友,……见齐王挨了揍,太子趁机挑拨你和齐王,把祸水引到你身上,齐王当时听了很气愤,怒冲冲地离开了,奸计得售,太子当然很高兴,于是回到东宫等啊等啊,等着齐王大动干戈报复你……” “谁知等了好些日,齐王却毫无动静,太子渐渐坐不住了,这不合道理呀!……其实按我说,齐王也不傻呀,旁人挑唆几句他便真中计了?更何况挑唆的人是与他素来不合的太子,齐王就算再蠢,他能不多留个心眼,况且,他还刚被陛下严厉教训过,正应垂眉顺目度过风口浪尖之时,又怎样真的中了太子的计去报复你?” 李素恍然:“原来如此,所以……太子见齐王没动静,索性便坐上来自己动了,调了一批刺客来太平村行刺我爹,这些死士没留下任何把柄,但齐王府却死了一个管事,就靠这一点点蛛丝马迹,把咱们的目光引到了齐王身上,若非称心提供的消息,咱们还真把齐王当成了幕后真凶,以我的脾气,这件事必然闹大……” 嘴角露出一抹微笑,李素叹道:“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太子真正想动的人,是齐王。” ***************************************************** ps:大章,大章。。。没错,又懒得分章了。。就是这么任性。。。(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五章 各自亮剑 与太子结仇是件很不理智的事,从里到外透着作死的味道。●⌒頂點小說, 李素其实也并不愿招惹太子,生活安逸,岁月静好,谁没事愿意去招惹这个麻烦?而且还是个要命的麻烦。 可是……麻烦还是来了,这次是麻烦主动找上了李素。 从齐王巧取豪夺李素的活字印刷术开始,到齐王被李世民责打,再到太子挑拨,最后太平村行刺李道正,齐王府紧接着发生命案…… 一连串的事情看似乱花迷眼,其实归结起来很简单,李家上空飘着四个字——“李素倒霉”。 不倒霉不会摊上这种事,李素从头到尾都是被动的,从齐王打上活字印刷术的那天起,李素便一直被动地遭遇到每件事的发生,而他也只能被动的接受。 现在事情的真相终于水落石出,李素不由暗自庆幸,当初老爹在太平村遇刺,所有证据指向齐王的时候,李素多留了个心眼,说不出为什么,他只觉得事情的表象太简单了,活了两辈子的人生经验告诉他,太容易得到的结果,往往是虚假的结果。 后来果然验证了李素的直觉,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项庄舞剑?呵呵,有点意思……”李素嘿嘿直笑。 王直不解地睁着眼:“谁舞剑?项庄是谁?哪个村的?” “牛头村的,离咱们太平村不远,是个疯子,没事拿把破剑抽风,见谁砍谁……”李素心不在焉地敷衍。 看着王直茫然的眼神,李素懒得给他解惑,直奔主题道:“太子和齐王……不甚和睦吧?” 王直叹道:“岂止不甚和睦,只差没抄刀互砍了。说来太子跟所有的皇子都不甚和睦,唯独跟汉王李元昌有些来往。” 李素思维敏捷,很快便懂了:“因为理论上来说,所有的皇子都有可能抢去太子的位置,唯独汉王不同,汉王是高祖皇帝之子。当今陛下之弟,陛下绝无可能传嫡给他,再加上汉王这家伙恐怕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太子与他一拍即合,而那些皇子……太子可就没好脸色了,特别是如今太子的位置还坐得不大稳当,这次派刺客来太平村刺杀我爹,想必就是太子想嫁祸给齐王吧?” 王直笑道:“没错,原本太子挑唆过后等着齐王对你动手的。可惜齐王也不是蠢货,太子等了许多天也没见齐王动静,索性便自己动手了。” “你没说错,我果然成了两位皇子的垫脚石,谁都能踩我一脚……”李素仍在笑,笑容泛着森寒:“拿我当垫脚石没关系,我是大唐的忠臣嘛,未来的储君拿我垫个脚。我应该荣幸才是,可是……拿我爹当垫脚石。这我可忍不了了。” 王直看着李素脸上露出的森然笑容,眼皮不由跳了跳:“李素,虽说这次你吃了亏,可还是要三思而行,人家毕竟是太子,不是你能撼动的。事情闹大了,太子有没有事不一定,但你肯定好不了。” “这口气我若忍下去,我才真的好不了!”李素重重地道。 王直忐忑地道:“不忍这口气,你打算怎么做?” 李素沉思片刻。道:“那个太子左率卫都尉何继亮,在你手里吧?” “在,我把他关在长安东市一间密室里,昨日关的,估摸此刻东宫已发现何继亮失踪了。” “没关系,太子就算发现何继亮失踪他也不敢声张,这事若无人发现,他自可理直气壮,既然被发现了,而且这件事里的关键人物失踪了,他的底气可就没那么足了,前些日杖责东宫左右庶子的事闹得朝堂沸沸扬扬,陛下和朝臣们对他深感失望,听说最近忙着装乖宝宝,若这件事被捅出来,他这太子之位只怕愈发晃荡不稳了,所以太子肯定不敢声张,反而会竭尽全力把此事压下去。” 王直兴奋地道:“既如此,咱们索性把事情捅开,你拎着何继亮去太极宫告御状,把他这个太子推下去,大仇得报,恩怨皆消!” 李素叹了口气,摇头道:“你想得太简单了,我刚才说的是太子之位晃荡不稳,没说能把他推下去,大唐的储君不是那么容易废掉的,上次杖责左右庶子,这次派刺客行刺我爹,说到底也是太子的个人品德问题,还上升不到废黜的高度,这事我若捅进太极宫,陛下会对太子斥责,甚至打骂,但他绝不会因此事而废黜太子,一国储君的分量太重了,一旦废黜,便是动摇国本社稷,陛下和朝臣们安能如此轻易便废掉他?” 李素说得很浅显,但朝堂之事对王直来说还是太深奥,听李素说了半天,王直仍傻傻睁着双眼,不停的眨,蠢萌蠢萌的。 叹了口气,李素道:“罢了,说这些你也不懂,直接说正题吧,你现在回长安城,秘密把何继亮拎出来,拎到东宫门外,然后……” ********************************************************************* 东阳道观。 东阳这几日很忙,她忙的事情与李素一样。 欲报李道正被刺之仇的不仅仅是李家人,东阳也算一个。 一个出家为道,心境平和的女人,从小到大没与任何人争过斗过,一直逆来顺受的好脾气,然而这一次,她也忍不住怒了。 自从那日在李家的田外,李道正坦然受了东阳一礼后,东阳已悄悄地把自己当成了李家的一分子,尽管这层关系上不得台面,无法公诸于众,但对东阳来说,李道正承认了她,那便够了。 所以,家翁被刺,做儿媳的怎能不出头,更何况李家这几日不断有闲人出入。一个个神神秘秘,行色匆匆,旁人或许不明白其中究竟,但东阳却很清楚,李素这是要闯祸了! 以他如今的身份地位,虽说也不低。但若与皇子直接冲突,绝对讨不了好,最好的结果也是两败俱伤,李素这几年用血用命,好不容易博了个县侯爵位,还被父皇调入尚书省,明显有重点栽培之意,将来的前程可谓远大敞亮,若因为齐王而再次闯祸。好不容易跻身权贵门阀之列的李家恐怕又会一头栽下去。 无论为了李道正,还是李素,东阳都不容许这桩祸事闹大,自从李道正受了她一礼后,她已有责任为李家担当任何事,而且,以她的身份,自信也能担得起任何事。 接连数日枯燥难耐的等候。东阳心中既有些紧张,又有些害怕。 东阳是公主。但她从来没摆过公主的架子,李世民这么多皇子皇女里面,她是最温柔最善良的,而如今她要做的这件事,却是一件非常出格的事,可是这件事。她有不得不做的理由。 雪停后的上午,太阳终于在天空稍微露出了头,没精打采地用微弱的光芒照射着大地。 东阳跪在老君像前诵经,一双美眸紧阖,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刷子。不时轻颤一下,显示出此刻她的内心并不平静。 良久,东阳睁开眼,放弃地叹了口气,面朝老君像,施了一个道家揖礼,嘴里告了声罪,今日诵经有口无心,实是亵渎道君了。 起身点燃三炷香,插进香炉里,东阳这才缓缓起身,独自望着空荡荡的庭院发呆。 其实……她很想去李家看看,看李素,看李道正,看许明珠,看谁都好,只要跨进李家的门,那里才是她真正的归宿,而不是这座奢华却幽冷的道观,这里的每一阵风,每一口空气,每一张脸,看起来都像太极宫里那冰冷无情的掖庭。 可是,理智告诉东阳,她不能轻易跨进李家的门。 因为李家的主母不是她,也因为以她的身份进了李家,对女主人是一种挑衅,也会令他为难。 于是东阳无数次忍住敲开李家大门的冲动,她一直是个为别人着想的人,宁愿自己委屈,自己孤独,也不想让别人受伤。明明是尊贵的公主,却常常卑微到尘埃。 庭院外终于有了动静,匆忙急促的脚步声,似乎给冷清寂静的庭院带来一股生机。 绿柳喘着粗气出现在东阳的视线内,很失仪态地拎着裙裾飞奔。 “殿下,殿下……有消息啦!”绿柳大声嚷嚷。 待跑到东阳面前,东阳忽然伸出手揪住了绿柳的耳朵,轻轻掐了一下,薄怒道:“那么大声做什么?走漏风声怎么办?越来越没规矩了!” 绿柳吐了吐舌头,嘻嘻一笑,压低了声音道:“殿下,这几日奴婢请了几位禁卫大哥守在齐王府附近,也使了些银钱,买通了齐王府出门采买的下人,终于打听到齐王的行止了。” “什么行止?快说!”东阳急道。 “听说齐王被陛下斥责后,在府里闭门思过,原本陛下令他即日离开长安赴齐州,可齐王似乎不舍得离开长安,死活赖着不走,又是上疏称病,又是闭门反省,搞出许多花样,不过呢,这一次陛下似乎对齐王很失望,铁了心要把齐王赶走,今日清晨太极宫传了旨意到齐王府,陛下严令齐王今日之内必须离开长安,否则削去王爵,贬为庶民,流放琼南……” “齐王终于怕了,也不敢再拖拉耍赖了,接到旨意后马上收拾了行礼,带了百来名侍卫离开长安,从延兴门出了城,一共三辆马车,浩浩荡荡往齐州而去……” 东阳急道:“人都出了城了,怎地现在才告诉我?” 绿柳委屈道:“长安城离太平村几十里呢,消息传过来也要费些时辰的……” 东阳咬了咬牙,道:“传我令,道观内外所有禁卫全部调动,摆出我的公主仪仗銮驾,咱们走近路去截住齐王!还有,绿柳,帮我换下道袍,我要穿公主朝服!” 绿柳吓了一跳,讷讷道:“殿下,您……您到底要做什么呀?” 东阳凤目露出罕见的煞气,冷冷道:“我要为李家讨个公道!”(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六章 荒野截驾 一声令下,公主府禁卫倾巢而出。 公主府禁卫原属皇宫右武卫,右武卫属于禁军,其大将军常轮流担任,程咬金便曾被李世民任为右武卫大将军,余者如秦琼,尉迟恭,牛进达等,皆有过当右武卫大将军的经历。 按制,大唐太子可拥三卫,诸皇子可拥两营,公主府可拥卫一营,一营是七百五十人。也就是说,东阳公主府内外时常巡弋的禁卫有七百多人,这次全部被东阳调动出府。 东阳也一反低调常态,换上了崭新的公主朝服,在绿柳的搀扶下,登上了公主銮辇,辇后十余名宫女,打开四柄九翅屏扇,前方七百余将士执戈开道,全副仪仗浩浩荡荡朝长安城外西面行去。 ………… 城外西郊小道上。 齐王的车驾慢慢悠悠行进,一支百来人的队伍不急不徐地围侍车驾左右,仿佛感受到车驾主人的心情,整支队伍行进也是蔫头搭脑,没精打采的。 车驾一侧的小帘掀开,露出齐王那张哀怨委屈的脸,不舍地频频回头张望着已渐行渐远的长安城,长安城在金黄色的晨蔼中已只剩下一个小小的轮廓。这时候若来一曲二胡《二泉映月》,画面就更能催人泪下了。 齐王的委屈心情是可以理解的,虽说齐王是个坏人,生平做过的好事屈指可数,做过的坏事却罄竹难书,但这次因为活字印刷术的事而被父皇驱赶出长安,齐王委实存了一肚子委屈郁闷。 或许在李世民眼里看来,皇子巧取豪夺臣子家产是件非常耻辱的事,更何况还存着收揽天下士子之心的不可告人的心思,但对齐王来说,这是他有生以来数得着的办得最温和最客气的一次抢夺行动了。 从开始刻意折节屈尊结交李素。堂堂天家皇胄竟对一个小小县侯讨好逢迎,然后再派自己的舅舅阴弘智亲自登门,好言好语商量,请李素把活字印刷术让出来,不仅如此,齐王甚至还破天荒地给了李素一大笔钱。当作是活字印刷术的买断…… 给钱啊!多么稀罕的事情,嚣张跋扈的齐王殿下看上的东西向来都是直接动手抢的,何时干过给钱这么客气的事?这简直是对长安恶霸称号的侮辱,齐王当时都觉得自己的人性光辉简直亮瞎狗眼了。 所以在齐王的认知里,活字印刷术其实是一桩正经的生意,有买有卖,买卖公平,童叟无欺,谁知被父皇知道后。二话不说赏了他一记耳光,并且直接定性为“巧取豪夺”,最后被父皇逐出长安城…… 被父皇斥责打骂之后,又在宫门前遇到了与他素来不对付的太子,当时他的心情惶恐无助,太子在他耳边轻轻挑唆的那几句,齐王当时确实中了计,以为是李素在父皇面前出卖了他。只恨不得抄刀冲到李家,把李素大卸八块以解心头之恨。 然而回到王府后。齐王渐渐冷静下来,越想越不对劲。 最不对劲的地方在于,这些挑唆的话是太子说的,当时太子那嘴脸,回想起来正是典型的小人模样,不论太子说的是真是假。齐王首先便在心里打了个问号,其次,刚刚被父皇斥责打骂,就算齐王想报复李素也没那胆子,有疑团。有忌惮,还有浓浓的对父皇的畏惧,齐王报复李素的念头刚冒了个小萌芽儿,立马就被自己掐掉了。 谁知没过几天,李素的父亲在太平村被刺,紧接着自己王府的一个管事莫名其妙死在荒郊野外,然后父皇来了一道语气严厉的旨意,将自己驱离长安…… 一桩桩事情发生,却没有任何头绪,齐王不得不满怀一肚子疑问上路了。 马车晃晃悠悠,在崎岖不平的小道上彳亍而行,齐王忍不住再次掀开帘子,回望已渐消失在晨雾中的长安城,心中充满了不甘,愤恨,还有几分欲辩而不能的委屈…… 宝宝心里苦,宝宝不想走…… 离城三十里,齐王不堪马车颠簸,下令停驾路边暂歇。 垂头丧气的齐王仍沉浸在委屈和失落的情绪中无法自拔,小道尽头的远方忽然扬起漫天烟尘,滚滚黄尘里,一乘金顶圆蓬的车銮在烟尘中若隐若现。 齐王眯起了眼,朝远处眺望。 烟尘滚滚,离齐王的队伍越来越近,二者相距三里地时,齐王渐渐看清了那支队伍的模样。 一乘金色车辇,后面四柄九翅屏扇,前方数百人开道,还有许多宫女围侍车驾步行……嗯,这是全副的大唐公主仪仗,不知是哪位封地在城外的公主姐妹进长安城了? 扬起了手,齐王朝远处一指,道:“去两个人,问一下那是谁家仪仗,就说齐王祐在此,请她停驾一会。” 两骑快马飞驰而去,很快便回来了,告之曰东阳公主的銮驾。 “东阳?”齐王拧眉想了片刻,接着怒气冲冲地哼了一声。 他对东阳没意见,甚至连交集都不曾有过,父皇生了那么多儿女,齐王没义务全部认识,何况还是一个下嫔所出的女儿。 只不过东阳和李素的关系在长安城人尽皆知,而这次自己被父皇驱离出京,跟李素有直接关系,所谓恨乌及乌,齐王对东阳的銮驾自然没好脸色了。 “传令下去,将本王仪仗横在路中,告诉东阳公主,让她的车驾避开,让本王先过去!”齐王斜乜着远处的仪仗,懒洋洋地下令。 对太子没好感,对李素更没好感,报复不了李素,恶心一下他的女人也不错。 这就是齐王的想法,很幼稚,但是……齐王今年才十七岁,他有幼稚的资本和实力。 两骑快马再次朝东阳的仪仗飞驰而去,只不过这次情况突然变化了。 齐王派出传话的快马刚到东阳仪仗前,便见为仪仗开道的一名披挂将军骑在马上,身子稍稍往后倾,似乎在听公主銮驾内的命令,随即将军回过头,迎向两骑快马,手中长戟猛地横扫,砰砰两声闷响,齐王派去的两骑被长戟扫落下来。 齐王和随行侍卫远远见了,不由大吃一惊。 齐王脸色剧变,由红转青,大怒道:“好个东阳,连你这个下嫔所出的贱种亦敢欺我,真当我李祐纸糊泥塑不成?” 齐王还来不及兴师问罪,话音刚落,东阳的仪仗又发生了变化。 为首的披挂将军忽然将长戟高高举起,声嘶力竭地吼了一句什么,只见身后数百名将士顿时将手中的横刀朝天斜举,齐声暴喝一声“杀!”,随即仪仗前列的阵型徒然变化,狭长的小道上,仪仗队伍忽然分成了三列,中间一列最前端仍保持原速,另外两列却从小道跳下路旁空旷的田野里,队形不散,脚步却越来越快,左中右三路朝齐王的队伍包抄而来! 天地瞬间杀气盈野! 齐王和侍卫们呆住了,完全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一向逆来顺受的东阳公主为何主动朝他们摆出攻击的阵势……不,已不是攻击阵势了,而是实实在在开始向他们发起攻击了! “彼其娘之!到底肿么了!”齐王震惊之余,悲愤大吼。 “王爷快跑!标下为王爷断后!”一名忠心侍卫冲上来,拽住齐王的胳膊,将他扶上马,狠狠一抽马臀,马儿吃痛,长嘶一声发疯似的朝前跑去。 然而,一切发生得太快,齐王逃跑也太迟了。 东阳的仪仗禁卫既然摆出左中右包抄的阵势,便已铁了心不会漏掉任何一个人。 齐王骑在马上左摇右摆还没跑出十丈,东阳的仪仗禁卫右路的一名小将忽然奋力投出一支标枪,嗖的一声,不偏不倚恰好将马脖子射了个透凉,马儿悲鸣一声,人立而起,接着颓然倒地不起,齐王也随之被狠狠摔落在地。 浑身骨头仿佛被跌散了架,脑袋和耳朵在嗡嗡作响,齐王被彻底摔懵了,直到此刻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而他的身后,自己的侍卫已被东阳的禁卫团团围住,侍卫头领壮着胆子喝问了一声,便被东阳仪仗禁卫的将军狠狠一刀鞘拍晕过去,将军似乎刻意手下留情,没下狠手,齐王落马,头领昏迷,剩下的人顿时不敢妄动。 没有经历太激烈的厮杀,短兵交接,双方一触便尘埃落定。 直到这时,东阳的车辇才停下,在绿柳的搀扶下,穿着一身华贵雍容的公主朝服的东阳缓缓走下车辇,无视齐王侍卫们又惊又惧的目光,东阳面无表情,目不斜视,径自走到齐王面前。 齐王被摔下马,疼得直哼哼,躺在地上仍起不了身,抬头看见东阳正冷冷地盯着他,凤目满含煞气,俏丽的面容仿佛覆了一层严霜,齐王惊怒地指着她:“好你个贱……” 话没说完,啪的一声脆响,竟是东阳主动出手,狠狠扇了他一记耳光,耳光响亮。 轰! 仿佛为东阳壮胆助威一般,身后的禁卫动作划一地一齐按剑而立,将齐王围在圈子里。 齐王终于胆寒,虽然年纪不大,而且性子暴戾,但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还是懂的,于是齐王很识时务地闭嘴不说话了,怨毒的目光却狠狠盯着东阳那张面无表情的脸。 良久,东阳终于说了第一句话:“齐王祐,你不必这样看着我,我今日截住你,只为问你一句话……” ********************************************************** ps:还有一更。。。。求一下月票。。好几天没吆喝了,感觉嗓子发干。。。(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七章 乌龙截击 恩怨临头,避无可避! 东阳比李祐大三岁,算是李祐同父异母的皇姐,可是李世民的皇子皇女之间也讲究身份的,都是王爷和公主,长孙皇后所出的嫡子嫡女身份就比别的皇子更高贵,而别的皇子皇女里面,杨妃阴妃等四位妃子所出的子女比那些下嫔所出的子女高贵,李世民所生的几十个皇子皇女,便以出身而论,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金字塔。 齐王李祐,是四妃之一阴妃所出,而东阳,无疑属于金字塔的下层,垫底的那一种。 今日在这荒野小道上,东阳公主府禁卫尽出,将齐王堵了个正着,不仅将他摔下马,东阳还亲自出手,狠狠扇了他一记耳光。 事闹大了。 齐王被东阳这记耳光扇得耳朵嗡嗡作响,半边脸颊已然红肿,白净的肌肤上面印着五只纤细修长的手指印,可见东阳这一记耳光扇得多重。 齐王生平第一次正眼看着东阳。 这位平日寡言温婉,在诸多皇子皇女中间毫无存在感的皇姐,今日竟出手扇了他的耳光! 这是何等的卧槽! 怨毒的目光狠狠盯着东阳,齐王冷冷道:“东阳,你今日所为,你自己要担待得起!” 东阳清冷一笑:“不必替我劳心,我东阳做的事,自有我自己担待。” “尔不过下嫔所出,竟敢对本王动手,好大的胆子!此刻你为刀俎,我为鱼肉,肆尔所欲,我无话可说,回头到了父皇面前。咱们再论是非曲直!” “甚好,齐王祐所言正合我意,此事你纵不说,我也要到父皇面前求个公道!” 齐王冷笑:“你莫名其妙对我动手,还要求公道?” “对,公道!”东阳重重点了一下头。然后道:“闲话休多说,我只问你一件事,你老实答我。” “你问我便答,真拿自己当人物了?别忘了,你只不过是个低贱的下嫔……” 啪! 话没说完,齐王另一边脸颊又被东阳狠狠扇了一记,这一记将齐王抽懵了,捂着脸颊茫然地看着她。 “嘴里再不干净,我今日便废了你双腿。让你从此残废一生,我至多被父皇削去公主爵号,贬为庶人,反正我已潜心求道,做不做公主无所谓,齐王祐,你再说句不干净的话试试。”东阳露出罕见的狠酷之色。 齐王心中愈发怨毒,然而。他也终于看清了形势。 形势很简单,他是穿鞋的。东阳是光脚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反正失无所失,一个不拿公主爵号当回事的人,有什么能威胁到她,她还有什么顾虑? 反过来说。东阳说要废了他的双腿,这句话绝对不是威胁,她真有可能会做到,因为她什么都不怕,当年她与李素私情事发。她敢当殿顶撞父皇,后来不顾父皇的强压,果断决定出家为道,逼得父皇不得不放弃继续拿她与朝臣之子联姻的打算。 如此刚烈的脾性,说要废了他的双腿,他敢拿这句话当玩笑吗? 想清楚了关节,齐王背后冒了一层冷汗,他终于发觉自己此刻面临着怎样的局面了,局面对他非常不利。 “好,你问,我答。”齐王很识时务地道,而且突然间态度变得非常的温顺。 东阳满意地点头:“看来你并不蠢笨,我且问你,你欲夺李素的印刷术,李素半句话不说双手奉上,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你还有什么不满足,为何派刺客去太平村,行刺李素的父亲?” “啊?” 齐王满肚怨毒瞬间化作一脸惊愕和莫名其妙,随即,齐王似乎明白了什么…… 东阳仍冷冷盯着他,然后东阳的脸色也变了。 因为她看见齐王忽然两眼泛红,紧接着泪水不受控制地顺腮蜿蜒而下,一脸委屈加悲愤,双手不停地捶着地。 “我……为什么……这么……冤呐!” 东阳愕然,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两步,俏脸有些发白。 看齐王此刻的模样,她似乎也发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呃……不是你干的?” 齐王泪眼发红,恶声道:“东阳,你刚才说过,你要担待自己做过的事,今日你我便到父皇面前论个曲直!” “……真不是你干的?”东阳俏脸发白,方才的狠厉冷酷之色全然不复。 其实不用齐王回答,东阳此刻都能深深感到从齐王身体里散发出来的那股冲天的冤气…… “李素不是好东西,这件事我也想干,可是……”齐王嘴唇一颤,悲愤道:“可是我没来得及干,就被父皇驱离长安,今日你不但冤我,还打我……” 啪! 仿佛不受大脑控制,东阳又是一记耳光扇去,这记耳光扇得连她自己的惊呆了,急忙缩回手,呆呆地看着自己纤细的巴掌发愣…… 齐王眼泪顿止,捂脸惊怒地瞪着她:“明知冤我,为何还打我?” “你……你……”东阳心虚片刻,忽然挺直了腰,回瞪着他道:“不许你侮辱他!” 齐王彻底崩溃,伏地大哭不已,双手使劲捶地,捶地…… ******************************************************************* 城外荒野,东阳和齐王之间的冲突李素并不知情。 他不知道东阳想为他消灾弥祸,更不知道因为缺少沟通,东阳活生生在城外摆了一出乌龙,齐王冤枉挨了几记耳光。 就在东阳扇齐王耳光扇得嗨起的同时,李素也在长安城发动了。 李素的性子是典型的外柔内刚,平时很低调,丝毫不见少年得志的张扬,沉稳得像个历经了百年沧桑的老人,可是骨子里却非常的刚烈,特别是经历过西州的战火淬炼以后,整个人磨练得愈发锋利,被人欺负了虽然做不到“虽远必诛”那么夸张,但也绝不会打落牙齿往肚里吞。 他的锋芒,出现在应该出现的时间和地点。 日上三竿,长安城的城门早已打开,无数牵着骆驼和马匹,满载货物的行商贩夫来往穿行于长安两市各坊,大唐国都的繁华和喧嚣,每天都因这些人而重复着。 上午时分,一位中年男子牵着一匹马,慢吞吞穿过长寿坊,缓缓朝东宫行来。 马背上横放着一个大麻袋,鼓鼓囊囊的,不知里面装着什么东西。 离东宫尚距百余丈时,一人一马忽然停下,中年男子静静地看着远处东宫门前执戈来往巡梭的太子率卫将士,露出一道看不清含义的微笑。(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八章 欲静不止 东宫外面是一个空旷的青石地砖铺就的大广场,广场上禁卫林立,戒备森严。…頂點小說, 这里代表着大唐的社稷根本。 太子,国之储君,大唐至高皇权的继承人,东宫所居,龙潜之地,不容闲人踏足半步。 站在东宫广场外,中年男子静静看着来往巡弋的禁卫,深吸了口气,然后将马背上的麻袋口解开,麻袋里面装着的赫然是一个人,一个活人。 活人双手双脚被绑得死死的,嘴里还塞了一大块布团,或许是在麻袋里憋得太久,麻袋徒然解开后,此人甚至连愤怒的眼神都来不及露出,鼻孔张得大大,贪婪地吸着外面的新鲜空气。 吸了一阵后,终于舒服了,被绑的人这才打量起周围的环境,一见竟然在东宫附近,此人不由大惊,脸色刷地惨白无比,仿佛知道自己即将面临怎样的命运,被绑的手脚不由使劲挣扎起来,嘴里堵着布团也拼了命的发出呜呜声,脸孔涨得通红,眼中露出哀求之色。 中年男子任由他挣扎,不仅不紧张,反而看着他玩味似的笑了笑。 “你的主子就在里面,想不想见他?”中年男子开口,声音嘶哑难听。 被绑的男子出不得声,只是不停的摇头,眼中的哀求之色愈浓。 “不想见吗?恐怕由不得你了,今日你的主子必然会见到你,只不过……”中年男子顿了顿,叹道:“只不过,他见到的,是个死人罢了……” 被绑男子眼中露出绝望之色,脸色越发惨白如纸,浑身筛糠似的抖个不停。 见他这般模样。中年男子摇摇头,叹道:“你莫怨我,我也是奉命行事,临上路前我再给你提个醒,下世投胎后,就算要捏柿子也要拣软的捏。那些一看就是硬角色狠角色的人,别傻乎乎跟他们碰,没有降妖的道行就别画桃符……” “呜呜……”嘴里堵着布团的男子不停地挣扎,豆大的眼泪一串串地往下流。 “好了,冤有头,债有主,因果有报应,兄台一路走好!” 中年男子说完,忽然翻身上马。一手从腰侧抽出一柄长刀,另一手拎着麻袋的口子,脚下使劲一踢马腹,马儿吃痛,猛地向东宫广场方向冲去。 正在巡弋的东宫禁卫见有人竟敢在门前骑马狂奔,纷纷停下脚步,下意识地平举长戟,一名将领跑出来。拔剑指着中年男子喝道:“何人擅闯东宫禁地,给某下马就擒。否则格杀当场!” 中年男子理也不理,径自策马狂奔。 将领大怒:“结阵,弓箭准备!” 轰! 到底是大唐最精锐的太子率卫,广场前近千名将士一声不吭,非常有默契地瞬间结成一道长阵,前排盾。后排枪,弓箭手哗啦一声搭箭拉弦,箭头对准狂奔的中年男子,等待将领的下一道命令。 离禁卫结阵尚距四十余丈时,中年男子忽然勒马停下。拎起手中的麻袋,扬声道:“且慢动手,某给太子殿下送来一位故人!” 将领怒道:“一派胡言!这哪里是故人相见之礼!上,给我活擒此人!” 禁卫们刚上前两步,马背上的中年男子哈哈一笑,道:“东宫竟不识礼数,可伤了故人之心矣!罢了,某这便将故人送予尔等,请太子殿下亲自过目吧!” 说完中年男子吐气开声,暴喝一声,单手拎着的麻袋竟被甩到半空中,在众将士愕然的目光注视下,只见雪亮的刀光一闪,犹在半空中的麻袋被刀劈开,紧接着鲜血喷洒而出,电光火石间,麻袋已重重落到地上,发出砰然闷响,汩汩的鲜血如同决堤的洪水般缓缓流淌,染红了青石地砖。 将领一愣,勃然怒道:“好个狂徒,胆敢东宫门前杀人!放箭!拿下此人,不论死活!” 嗖嗖嗖! 漫天箭雨倾洒而去。 中年男子不慌不忙,哈哈笑了一声,将身子藏在马腹的另一侧,马儿也顺势长嘶一声,摆了摆大脑袋,迈开四蹄跑开,一人一马竟在漫天箭雨里从容遁去。 将领大怒,下令追击,并敲响了铜锣,长安城顿时沸腾起来,各坊官匆忙出来查看,听到远处的锣声,坊官们赶紧关上了坊门,长安城成了一个个被分割开来的小笼子。 麾下将士追击狂徒,将领走到那流着血的麻袋前,却见血泊中赫然躺着一个人,脸朝地背对着他,将这人翻转身来,围上来的将士倒吸一口凉气,将领一呆之下,脱口惊道:“何都尉!” 倒在血泊里的,正是奉太子之命组织刺客赴太平村刺杀李道正的何继亮,太子率左卫都尉。 此刻的何继亮两眼圆睁,浑身布满伤痕,致命的伤口却是脖颈处裂开的一道大口子,伤口的鲜血仍在汩汩往外流,周围都是经历过杀阵的百战精锐之兵,仅只看一眼便很清楚,何都尉显然已死得透透的,不能再死了。 很显然,何继亮就死在刚才,那凶手单手将麻袋甩向半空,扬手便是一刀劈下,那一刀正好划过了何继亮的脖子,杀人的是个行家老手,出手稳,准,狠。 袍泽死在眼前,东宫禁卫们的脸色顿时无比难看,将领铁青着脸,定定注视着何继亮的尸首,良久,冷冷道:“此事谁都不许声张,事涉东宫秘事,尔等自己琢磨长了几个脑袋,敢往外乱传的话,等着受死吧!快,将何都尉的尸首抬进东宫,地上的血擦干净,还有……” 顿了顿,将领咬牙道:“那狂徒既敢单枪匹马在东宫门前杀人,显然已有了准备,咱们怕是拿不到他了,下令停止追击,把人全撤回来,告诉各坊官,重新把坊门打开。情当没有这回事发生!” 将士领命匆匆而去。 ********************************************************* 东宫银安殿。 李承乾脸色铁青,死死盯着地上的那具尸首,脸上的神情不停变幻,惊怒,恐惧,惶然。复杂无比。 将领偷偷瞥了一眼太子的脸色,心下顿安,他知道自己刚才下的那一串命令是正确的,这件事果然水深得很,不宜张扬过甚。 “何都尉死因蹊跷,看那凶手的出手和狂傲之态,似是游走江湖的游侠儿做派,末将猜测……恐怕是何都尉在长安城得罪了江湖人,于是被人寻了仇。虽说是何继亮的私仇,但也不宜牵扯东宫,坏了东宫名声,所以末将斗胆召回了追兵,此事如何处置,末将请太子殿下圣裁。” 这将领倒是个心眼伶俐的角色,只从李承乾的脸色变化便知此事非同寻常,同时也暗中庆幸自己当时临机决断的正确英明。 连借口都细心地为李承乾找好了。李承乾铁青的脸色终于稍有缓和,轻轻点了点头。道:“你做得很好,退下。” 将领大喜,急忙满脸恭敬地退出殿外。 殿内只剩李承乾一人,看着地上的尸首,李承乾神情冷森,喃喃自语。 “是谁做的?齐王祐。还是……李素?” 不得不说,今日东宫前发生的这件事深深震住了李承乾,看在任何人的眼里,这是对东宫的挑衅,把它上纲上线的话。这是对大唐皇权的挑衅,这个时候李承乾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怒发冲冠,拍案而起,下令缉拿凶手并且进宫向父皇禀报此事,要想扩大化的话,他甚至可以把祸水引到一直与他不对付的魏王李泰身上,随便制造点证据和舆论,给魏王找点麻烦,运气好的话说不定奸计得逞,魏王在朝中的声望将会受到严重的打击…… 可是,理智告诉李承乾,他不能这么干。 因为死的人是何继亮,他的背后牵扯着一桩阴谋,这桩阴谋又牵扯着李承乾本人,若真把此事闹大,魏王有没有麻烦不一定,但他李承乾是一定有麻烦的。 暗中派刺客在太平村刺杀李素的父亲,这件事当初便闹得满城皆知,而这个何继亮,正是此事的执行者,刺客是他找的,目标是他定的,而他所干的一切,全是李承乾的暗中授意。 李素没猜错,这一次,李承乾并非针对他,只是借由此事把齐王拉下马,典型的借刀杀人之计。 李承乾真正的敌人不在外面,甚至连李素在他心里都算不得真正的敌人,他至今都认为李素没资格当他的敌人,他的敌人全是亲兄弟,魏王,吴王,齐王等等所有王,也就是说,如果有朝一日他这个太子被废黜,有可能取代他太子之位的亲兄弟,全是他的敌人,能除掉一个算一个,就算除不掉,也要把他搞臭,让父皇对他失望透顶,全世界死光了都轮不到他的那种程度。 太平村刺杀李道正,祸水东引到齐王府,为了逼真和误导视线,还刻意让齐王府也出了一桩命案,使人不由自主将两件事联想起来,不得不说,这一招确实高明。 可惜的是,他实在太低估了李素,他不但不知道李素手里掌握着一股大隐于市的势力,而且更低估了李素对此事的反应程度,为了给老爹报仇,为了李家的名声,李素竟借了程家和长孙家两家门阀的力量全力缉查此事。 世上本没有天衣无缝的阴谋,只要有心找,终会露出破绽。 死在面前的何继亮的尸首明明白白告诉李承乾,此事已漏了风声,而且多半可能是李素发现了真相,他派了人大明大亮在东宫门前斩杀何继亮,既是挑衅,也是示威,更笃定李承乾不敢动弹。 李承乾确实不敢动弹,何继亮既然落入李素之手,虽然人已死,谁知道李素手里还掌握着什么证据?若无十足的证据和把握,他怎敢把何继亮这个唯一的知情人当场杀掉? 所以,事情如果闹大的话,官司打到父皇面前,若李素气定神闲从怀里一掏……不管掏出什么东西,只要父皇见到了,他李承乾就麻烦大了,私下派刺客行刺臣子的父亲,并妄图嫁祸自己的亲兄弟,事情败露,父皇会是怎样的反应? 可以肯定,他绝不会夸儿子干得漂亮,再来一发什么的…… 何继亮的尸首仍摆在殿中,李承乾只觉得手脚发冷,心如乱麻。 李素大明大亮出了气,报了仇,当着东宫禁卫的面堂堂正正斩杀了何继亮,而同时却把一大堆麻烦扔给了李承乾。 是和是战,是消弭事端还是把事搞大,随便你,出什么招我都奉陪。 李承乾在殿内独自坐了一个多时辰,还是没能做出选择。 投鼠忌器啊,此事若追查下去,最终倒霉的还是他这个太子。 李承乾神情森然,阴冷的目光盯着何继亮的尸首久久,牙帮子咬得格格直响。 纵然贵为太子,做事仍有许多忌惮,因为他的太子位置并不稳当,这些日子费尽心力,人前人后装出来的乖宝宝形象,为的是什么?还不是博父皇和朝臣的欢心,让打消原本已悄然动摇的易储之心,这件事若闹大了,他多日来的伪装简直成了笑话不说,恐怕父皇的易储之心比当初更甚。 所以,这件事只能压下去!至于李素这个人……李承乾皱起了眉,今日以后,他将把李素当成真正的敌人!是的,挑衅示威做到这般地步,公然在东宫前打他的脸,李素已有资格成为他的敌人了。 主意打定,李承乾呼出一口气,嘴角甚至露出一抹微笑。 来日方长,不急一时。 刚刚舒缓下来的心情,又被一阵匆忙的脚步声打乱。 一名宦官神色慌张地出现在殿门外,礼都来不及施,焦急地道:“禀殿下,东宫外面……外面……” 李承乾皱眉:“东宫外面怎么了?” “外面……齐王殿下独自一人打进来了!说要讨个公道……” ********************************************************** ps:今晚只一更了。。。有朋自远方来,不亦醉乎。。。(未完待续。) 今日请假 入体。。 一则因今日宿醉,头疼欲裂。。。是的,昨晚很不争气的喝醉了。。。我的错,我认罪伏法。。。 二则今明两天中国作协在长沙开会。。。嗯,老贼区区微末秋萤之名,竟也蒙天之幸,受邀出席,实在受宠若惊,诚惶诚恐,遂心怀忐忑与领导和诸同行们共襄盛举。。。(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九章 善后清理 今日的东宫可谓诸事不宜,太子若早看了黄历的话,躲出去比较舒坦。︾, 宦官说的“齐王打进来了”,这句话不是形容也并非夸大,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打进来”,单枪匹马,手无寸铁,顶着一张满是淤青和指痕的脸,怒气冲冲的闯进了东宫大门,然后……见人就抽,见人就抽。 谁敢拦他,抽! 谁上前小心翼翼问句话,抽! 从大门一直到东宫正殿,齐王一路见佛杀佛,掌影漫天横飞,一路走一路抽,闹得东宫鸡飞狗跳。 齐王不能不怒。 东阳只问了他一句为何派刺客行刺李素的父亲,齐王并不蠢,反而很聪明,只那一瞬间便全明白了。 太子挑拨,太子算计,太子嫁祸……全都是太子干的,而他齐王,则很不幸地成为了太子的垫脚石,替死鬼,黑锅佬……不论怎样的词汇形容他,都不是什么好话。 对东阳,齐王无可奈何,一则东阳带的人多,足足七百多禁卫全调动了,齐王本来还想硬扛一阵,结果被东阳抽过之后,怂了。 二则东阳背后站着李素,李素这人虽然曾对他妥协过一次,二话不说将活字印刷术双手奉上,但齐王还没天真到以为李素真是可以随便拿捏的软柿子,在长安这些年,李素干过的无法无天的事,齐王可是早有耳闻,平时看起来友善温和,若是动了他的女人,李素只怕瞬间就会变身为疯子,谁都拦不住,更何况,父皇近年对东阳越来越好。对李素也越来越看重,仅凭这一点,齐王就不敢动东阳,本来在父皇的心里,齐王已然记了一过,若这时再闹出事来。父皇只怕还会抽他一顿,莫名其妙挨三顿打,冤不冤? 可是冤有头债有主,齐王这口恶气总要发泄出来才行,太子李承乾自然无可争议地成为齐王泄火的首选目标。 于是在长安城外荒野郊道上,东阳抽过齐王之后心满意足地回府,而齐王窝了满肚子的火,打道回城,直奔东宫而去。 东宫门前今日热闹非凡。前有凶徒在东宫门前公然杀人,后有齐王不依不饶打上门讨公道。 李承乾觉得自己快窒息了,好好过个日子,无聊时耍点小阴谋小诡计,为何总被人拆穿呢?还让不让人过了? ******************************************************************** 太平村。 李素和王直蹲在山腰的银杏树下,王直嘴里叼着一根不知名的野草,老牛反刍似的来回嚼,嚼得津津有味。李素嫌弃地撇嘴,不自觉地与他拉开距离。努力装作与他不熟的样子。 王家兄弟应该属于杂食性动物,不但吃肉,也吃青菜,草也不拒绝……反正李素没见过王家兄弟拒绝过任何食物,吃什么都不挑,有时候走在路上看见一坨牛粪。李素都下意识地把王家兄弟拉远一点,生怕一个不留神这俩货就窜上去闻味道…… “确定做得干净,没露痕迹吧?”李素眺望山下的村落,淡淡地问道。 王直点头:“人是我亲自选定的,我手下的心腹之一。以前甚少在长安露面,这家伙也姓王,名叫王安,潭州人氏,早年是个本分人,还当过府兵,贞观七年,潭州水涝,洪水淹死了他的父母妻小,王安葬了家人,孑然一身来到长安讨生活,在长安东市与我结识,此人本分厚道,但手上功夫不错,当初跟随李靖大将军北征突厥,他在阵前曾连斩过十余人,所以这次我选了他。” “事了之后,可将他送出长安了?”李素接着问道。 “送出去了,事了之后他躲在早已备好的暗巷水坑道里,待得风声消停,追捕的武侯和坊官们都撤回去了,他便悄悄出了城,往陇右去了,出城前见了我一面,他说杀人时没留下任何痕迹,身上的衣裳,杀人的匕首都是寻常之物,也没落下任何配饰……” 李素点点头:“甚好,告诉那位王安,两月以后可回长安,继续跟着你混。” 王直眨眨眼,不解地道:“两月以后就没事了?太子不会追查了?” 李素笑道:“其实……我敢肯定,事发当日太子就不会追查了,或者说,他不敢追查了,查下去他只会引火烧身,否则你以为当时的太子率卫和武侯为何那么快便放弃了追捕,撤回去了?正因太子心虚,所以把人召回了,而且我估计太子多半也猜到是我指使的了,只是不敢发作而已,一旦把事闹大,更吃亏的是他,他是个聪明人,断然不会选择与我两败俱伤的。……至于叫王安多躲一阵子,也是为了以防万一,怕被陛下知道后,太极宫会出面追查,两月以后,此事必然风平浪静。” 解释了一大通,王直似懂非懂,最后索性胡乱点头:“我信你便够了,你说无妨,必然是无妨的。” 顿了顿,王直道:“接下来呢?咱们怎么做?” 李素叹了口气,道:“何继亮已被诛,此事到此为止,接下来唱歌喝酒跳舞,爱干啥干啥。” 王直不甘心地道:“就这样结束了?” 李素斜瞥着他,道:“要不这样吧,你混进东宫,或是等太子仪仗出行时,出其不意把太子一刀宰了,我在旁边给你递刀,咋样?” 王直缩了缩脖子,干笑道:“那还是算了,刺杀太子啊,我王家十族都不够陛下灭的……” 拍了拍他的肩,李素笑道:“所以,做人最重要的是审时度势,报仇也不必拼个你死我活,无论恩还是仇,不是今年今日今时便能报还的,总要讲究个火候,明白吗?” 王直仍旧似懂非懂,懵然眨眼,说是蠢萌吧,奈何这张脸太丑,只见蠢,不见萌…… 李素叹了口气,道:“你这张脸实在是…… “咋了?“ “回去拿开水烫一遍吧……好了,不跟你废话了,看多了你的丑脸,实在令我有些不适,我找东阳,啥都不用干,只看她那张脸就够了,不但能洗涤心灵,还能洗眼睛……“ ************************************************************ ps:还有更。。。不确定大章还是小章。。。(未完待续。) 第五百五十章 上达天听 东阳跪在道观的老君像前,心情很不好。 调动道观的禁卫兵马在荒野郊道上堵了齐王,并且以势压人,顺利而又爽快地抽了齐王几耳光后,东阳便下令摆驾回道观,独自坐在公主銮辇中,然后……一边哭一边给手掌呵气,耳光扇得太重,齐王脸疼,东阳的手也很疼,玉葱般的嫩白小手红通通的一片,有点麻,有点火辣辣。 回了道观后,东阳更是跪在老君像前死活不肯起来,说是犯了嗔戒,做了伤人的恶事,要给老君请罪并且深刻自省。 于是,自觉罪孽深重的东阳在老君像前长跪不起,一边默念经文。 老君像前,东阳满脸愧疚,妙目半阖,樱唇不停蠕动,念的却是道家《老子西升经》。 “……邪教正言,悉应自然。故有凶吉,应行种根。如有如受,种核见分……” 这是《西升经》里的“邪正章”,正是道家教导世人向善,大意是世间万物为之在己,成于自然,遂有善恶果报,故修道之人应广种善根等等,这一段经文东阳已默念了几个时辰,脸上的愧疚之色却仍不减分毫。 确实苦了东阳,二十来岁的年纪,从小到大与人来往从无争执,更别说主动动手抽人耳光,东阳抽完齐王后,在回府的车辇便吓得不行,想到自己出家人的身份,再想想刚才动手抽人时那副泼妇的样子,受过皇家顶级家教的东阳顿时羞惭无地,说不出原因的,莫名其妙竟哭了起来。 回到道观后更是洗手更衣沐浴,跪在老君像前诚心诚意请罪,几个时辰都不肯起身。 绿柳见东阳一副心如止水的样子。小嘴嗫嚅几下,讷讷地道:“殿下,您也不必太自责,齐王他……他毕竟不是好人……” 东阳没理她,犹自不停地念诵经文。 “哎呀,殿下。真不必愧疚的,齐王这些年的作为,奴婢在长安城里打听得清清楚楚,您揍的是坏人,正是替天行道,老君若九天有知,必然会夸您干得漂亮的……” 大殿忽然一静,东阳停止念经,睁眼看着绿柳。缓缓摇头。 “齐王是不是坏人,与我无关,我反省的是自己,虽说是为了李……李家阿翁报仇,我毕竟也犯了嗔戾之念,出家人自己种下恶果,自由自己来偿还,不仅念经。还要多行善事,抵了这桩恶业。方可修行无碍,祛除心魔……” 绿柳听着东阳神神叨叨的,懵懂地眨巴着大眼。 “可是……殿下,您都跪了几个时辰啦,而且不吃不喝的,您的身子本来不好。再这样下去会生病的……” 东阳坚定摇头:“生病便是老君降予我的恶果,是天注定的,如果大病一场能抵了这桩恶业,生病倒是好事了,绿柳。你别说了,我要在老君像前跪七天七夜,方可除我心魔,稍解心中罪疚……” 绿柳急得跺了跺脚,可是看东阳道心坚定的模样,一时也没了主意,只好悄悄退出殿外。 大殿内只剩东阳一人时,东阳幽幽叹了口气,随即妙目阖闭,再次念起了经文。 没过多久,绿柳忽然蹦蹦跳跳又跑进殿来,东阳不满地轻蹙黛眉,正要斥责几句,却听绿柳高兴地笑道:“殿下,殿下,李侯爷来啦,在大门外等着呢……” “嗯?”东阳一愣。 “哎呀,李侯爷呀,李素李公子!您不会连他也不见吧?”绿柳急道。 东阳神色一喜,洁白的贝齿不由咬住了下唇,眼中喜悦与幽怨之色反复交织。 这冤家,自从李家出事后,多久没来看我了…… “殿下,殿下……”绿柳眼带笑意,调皮地问道:“要不要奴婢去回了李侯爷,就说殿下道心修行正坚,不见外客,请他七日后再来如何?” 说完绿柳转身欲走。 东阳纠结得不行,抬头看看面前威严而慈祥的老君金身像,又扭头看了看道观大门方向,下唇都快咬出血了,神情依然无比犹豫挣扎。 “殿下,奴婢……真去回李侯爷啦!”绿柳带着调侃笑意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等……等等,绿柳!”东阳终于忍不住开口唤道。 绿柳嘻嘻一笑,停下了脚步。 东阳回过头,神情愈发纠结,挣扎地朝老君像行了一个道家揖,低声道:“老君在上,您神通广大,弟子刚说过忏悔七天七夜的,可他……他又来了,您说……弟子要不要出去见他呢?” 老君像没有任何反应,仍然一脸慈祥而悲悯地俯视着众生喜乐。 东阳愁苦地叹了口气,眨眼道:“莫如……弟子来占一卦,若阳面朝上,便是出去见他,若是阴面朝上,便是老君您不许弟子出去,如何?” 说完也不管老君答不答应,东阳从香案上取过一只笅杯,所谓“笅杯”,是一对腰果形状的打卦用具,道家用来占卜吉凶,问天请事之用的……封建迷信用品? 笅杯本是一对,此物亦名“圣卦”,东阳只取了一只,轻轻朝地上一扔,结果却令她大失所望,只见笅杯静静躺在地上,阴面朝上。 东阳更纠结了,咬了咬下唇,犹豫半晌,忽然道:“老君在上,弟子刚才占的这一卦,……不作数可好?弟子想再占一次……求老君恕罪。” 绿柳站在殿外愕然看着端庄温柔的公主殿下耍赖,而且还是跟神仙爷爷耍赖……绿柳杏眼惊愕地睁大,不敢置信地看着东阳的背影。 毁三观啊!殿下这是怎么了? 东阳不仅耍赖,而且连耍三次赖,直到第四次时,天可怜见,笅杯终于阳面朝上,东阳两眼一亮。兴奋地笑道:“多谢老君成全,弟子就知道您肯定会答应的……” 绿柳仰天叹气,这无赖耍得,老君若九天之上有知,大晴天都会降一道雷下来劈死她。 “那……弟子去见他了?回来时再向老君请罪。” 说完东阳似乎已得到老君首肯似的,恭恭敬敬朝老君像行了一礼。然后起身转头,小胸脯挺得高高的,理直气壮起身朝大门走去,浑身上下透着一股莫名其妙的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底气,脚步越走越快,快到大门时,东阳几乎已在小跑了。 跨出道观门槛,东阳呼吸略见急促,远远便见李素静静站在门前一棵槐树下。微笑看着她,眼神一如既往的清澈,温柔,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宠溺之色。 门外值守的禁卫纷纷朝她行礼,东阳俏脸一红,故作威严地点点头,然后与李素并肩往村口的小道上走去。 禁卫们早已习以为常,很自觉地不去打扰李侯爷和公主殿下的相会。自李素从西州回到长安后。他已是道观的常客,而禁卫们也不知收到了什么指令。旁人一律不许进道观半步,但对李素,则选择了完全无视。 李素与东阳并肩在小道上慢行,直到离开道观大门老远,远得再也见不到禁卫的身影后,东阳忽然疯了似的。举起小粉拳使劲朝他捶去,一边捶一边骂。 “你这混帐,都怪你,都怪你!害我在老君面前不但食言,而且还耍赖……都怪你!” 李素被这一顿捶得莫名其妙。眼疾手快抓住东阳的手,愕然道:“喂!你疯了还是吃错东西了?” ********************************************************************* 太极宫,甘露殿。 李世民斜靠在软榻上,身下垫了一张完整的硝制过的黑熊皮,旁边烧着两盆炭火,殿内温暖如春。 可李世民此刻的心情却跟殿外的天气一样寒冷。 宦官常涂站在李世民身前,面无表情地静立不动,而李世民脸色阴沉,眼中寒意森森。 “……所以,此事是太子暗中派刺客所为,然后故意嫁祸给齐王祐?” “是。”常涂躬身道。 “李素呢?从西州回来后,他难道变得窝囊至斯,亲爹被刺了他也忍得了这口气?”李世民冷冷问道。 “奴婢不知,只是昨日下午,东宫前突生命案,有凶徒拿了太子率左卫都尉何继亮,在东宫门前空地上,当着东宫禁卫的面将何继亮斩杀,这何继亮正是行刺李县侯之父的主使之人……此案发生后,东宫禁卫急忙追缉杀人凶手,却被东宫禁军将领喝止,而太子殿下也再未提过此事,更未派人追捕凶手。” 李世民脸色依旧阴沉,眼中的失望之色却少了一些,缓缓点头:“李素这娃子……倒是好一副暴烈性子,手法却比几年前老道圆滑多了,只是……哼!干的事却愈发无法无天了!” 神情又渐渐被深深的失望和恼怒之色所代替,李世民扶额摇头,叹道:“朕的这些儿子……竟没有一个争气的,太子装了这些天的好孩子,最后终究还是露了尾巴,偌大的江山,朕实不知将来……” 话说到一半,李世民忽然顿住,再没往下说了,神情却浮上哀愁忧虑之色。 常涂看着又怒又忧的皇帝陛下,木然的面孔也有一丝动容。 “禀陛下,还有一件事……” 李世民扶额,无力地挥手:“说吧,朕的这些好儿女们又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倒非伤天害理,太子行刺李父,嫁祸给齐王殿下之后,李县侯倒未中计,只不过……太平村的东阳公主却中计了,她误以为果真是齐王殿下派人行刺李父,为帮李家出头,也为了不让李县侯闯下大祸,东阳公主殿下当日点齐公主府七百余禁军,将离京赴齐州的齐王殿下截在半道上,并且……公主殿下亲自出手,狠狠抽了齐王殿下几记耳光。” “啊?” 饶是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天可汗陛下,听到此事后的反应也是目瞪口呆,一脸不敢置信。 “东阳……打人?” 愕然停顿片刻,李世民不死心地追问道:“没弄错吗?太平村出家为道的那个东阳?” “正是。”(未完待续。) 第五百五十一章 失望寒心 在所有人心目中,东阳的形象是柔弱的,温婉的,虽然是公主的身份,可她却似乎从未端过公主的架子,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都是小心翼翼的模样,绝不多话,更不会像其他的皇子公主那样拼尽全力在父皇面前卖乖逢迎。 她仿佛是个局外人,整个世界的悲喜与她无关,远远站在偏僻的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世间百态,清高,孤傲,如空谷幽兰,不与百花争春,身上不落一粒凡尘,永远干干净净,只为懂得她的人绽放。 任何人第一眼见了她,都会不自觉地生出一股“我要保护她”的冲动,这样一个女子,怎么可能主动出手打人? 李世民目瞪口呆,睁着眼睛愕然许久,看着常涂波澜不惊的表情,终于不得不相信了这个事实。 “东阳……居然会打人?”李世民苦笑。 很忧虑啊,几十个儿女已然如此不省心了,最柔弱的那个居然都学会了打人,以后可怎么办?累了,不想当爹了…… “奴婢已查清,东阳公主打齐王纯粹是为了李县侯,她担心李县侯的脾性不佳,以县侯的身份报复齐王的话,会惹出大祸,但公主打齐王就不一样了,纵然受罚,后果也算是减轻到最低的程度……”常涂仍旧面无表情地道。 李世民摇头,叹道:“朕这些儿女……都不笨呐!这些个小心眼,小算计,比谁都灵醒,可是……为何却没看见一个有大智慧的皇子给朕显显本事呢?” 常涂沉默无言,天家之事不是他这个宦官家奴能插嘴的,这点尺寸他把握得非常清楚。 李世民拧眉沉思,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桌案。殿内炭盆仍烧得通红,不时有火星啪的一声炸响,在幽静的大殿内悠悠回荡,随即归复寂然。 太子做的事情,显然令李世民很失望,这一次的失望。他甚至连把李承乾叫进甘露殿训斥的力气都没有了,不知何时开始,他已对李承乾有了一种心灰意冷的感觉,简单的说,他已对太子寒了心,久蛰于心中的易储念头,如今一日比一日强烈,正因为强烈,这一次李世民反倒不太想训斥李承乾了。有些事,有些人,已然腐烂到根子上,训斥还有什么用处? 尽管已经寒了心,可李承乾终究还是太子,派人行刺李道正并嫁祸给齐王这件事,幸好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所以李世民此刻唯一的选择只能尽力遮住它。把盖子盖紧,不让里面的腐臭味传得人尽皆知。徒增天家笑柄。 良久,李世民道:“常涂……” “奴婢在。” “传朕旨意,魏王府车乘仪仗加双马,再将朕贴身佩带的玉佩赐予魏王泰,顺便转告泰儿,这两年他主撰《括地志》。深得朕喜爱,嘱咐他严谨治学,来日书若有成,朕将命他赴弘文馆讲学,天下大儒。学士,教授等,皆将垂拱聆讲。” 一直面无表情的常涂神色终于有了变化,古井不波的老脸闪过一丝惊讶诧异之色,随即很快恢复如常。 难怪常涂惊讶,李世民这道旨意看似平常,只不过给魏王李泰的仪仗加了双马,顺便鼓励他编撰好《括地志》,来日让他去弘文馆给大儒们讲学。 可是但凡身处朝堂的人听到这道旨意,却不知会怎样的震惊。 这可不是寻常的圣旨,而是一个很强烈的信号! 首先是魏王仪仗,这几年魏王颇得李世民赏识喜爱,李世民一高兴就给李泰赏赐,魏王府房屋殿宇的规格一升再升,早已超过寻常皇子王府规定的尺寸和高度,而魏王的仪仗也是一加再加,隔几日便赏下一对如意,几对香炉金瓜,几柄九翅屏扇,今日又给车乘仪仗添了双马,如此一来,李泰的车乘一共有六匹马,已与东宫太子的仪仗完全相同。 更诛心的是弘文馆讲学。 弘文馆可不是能随便讲学的地方,武德四年,高祖皇帝置修文馆,设于门下省,后来贞观年改名为弘文馆,设置这个弘文馆是为了招揽大儒出山,教授为学之道,并且天家所有的皇子公主也要老实坐在里面上课,讲学的大儒包括房玄龄,孔颖达,褚遂良等当世名臣或博学鸿儒,下面听课的也不仅是皇子公主,还有当今颇富天资的士子名士,从弘文馆学成而出者,无一不是一方名臣干吏。 让李泰在弘文馆讲学,这分明是存着给李泰在大儒和士子之中树立威望的心思,一个普通的皇子,身份不及太子,名望不及朝臣,何德何能给这些大儒名臣们讲学?除非……他要帮李泰收士子之心! 常涂眼皮跳了跳,人老成精的他已然察觉到,陛下的易储之心已越来越强烈,这次太子做错了事,陛下连愤怒的情绪都很少,更没有把太子召进殿中训斥,分明是已对他寒心了,再加上有意给魏王加仪仗,赐弘文馆讲学等等,这个信号难道还不够明显吗? 常涂脸上一闪而逝的异色被李世民捕捉到了,李世民皱了皱眉,道:“有何不对?” 常涂急忙躬身:“奴婢无话。” 李世民神情忽然浮上深深的疲惫之色,无力地挥挥手,道:“如此,去颁旨吧,还有,宣晋王治,朕要考究晋王最近治学成效。” “遵旨。” “去吧,朕乏了,想睡一会儿……” 大殿的门被轻轻关上,殿内的光线忽然变得暗淡。 李世民的表情藏在黑暗之中,除了深深的疲倦和孤独,什么都看不出来。 ********************************************************************* 太平村,泾河边。 李素惊愕地看着东阳,久久未出声。 东阳被李素的目光盯得浑身发毛,开始还羞怯地垂下头,后来越来越羞,不轻不重地推了他一下。 “喂!你在看什么?” 李素摇摇头,仍旧一脸的不敢置信:“你果真抽了齐王?” “嗯。” “因为我?” 东阳瞪他一眼,道:“谁都不为,就是看不顺眼,不能抽吗?” “当然能抽,还可以用任何姿势抽……”李素表情无比惊叹,嘴里啧啧有声,盯着东阳上下打量:“厉害啊,以前咋看不出你这么暴力呢?隐藏得太深了……” 东阳羞得不行,想跑又舍不得,只好恨恨掐了他一把,道:“上次行刺……李叔叔,事情闹得那么大,以你的性子还不把长安城捅翻天呀,那时父皇若震怒,不仅是你,连整个李家都倒霉,我若不出手先帮你把仇报了,你现在大概还在大理寺里等待父皇发落呢。” 李素神情浮上感动之色,忽然握住了她的小手,道:“我知你性子淡泊,与世无争,柔柔弱弱的一个姑娘,却出手做那伤人之事,真是难为你了……” 东阳笑得无比甜蜜,今日做的一切恶事,伤人的事,心中满满的愧疚和后怕,然而此刻李素一句感谢,却将她心中所有的罪恶感祛除干净,仿佛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等到他这句话,此刻的她甚至忍不住冒出更罪恶的念头,如果他能再多夸几句,说不定以后她还会为他做这些恶事…… 羞羞怯怯地垂下头,东阳嘴角的笑容却越来越深,眼里的情意浓得像一碗粘稠的蜜,甜得连心都融化了。 “东阳……你只抽了齐王一人,对吧?”李素在她耳边轻轻地道。 “嗯,禁卫还打伤了他的仪仗侍卫……”东阳闭着眼,呢喃如梦呓。 李素的声音愈发低了:“可是……行刺我爹的幕后真凶不是齐王,是太子啊……” “啊?” ****************************************************** ps:今日只一更,心情颇不平静。。。因为。。。有一件喜事,明天还要陪老婆拿最后两份确诊的化验单。。。(未完待续。) 第五百五十二章 风云变色 东阳很尴尬,尴尬得无地自容。 为心爱的人报仇,生平第一次干出了伤人之事,原本以为在心爱的人眼里,她的形象应该更高大了几分,尽管心中充满了罪恶感,可是从来都是被保护的她,也能做一次保护别人的事,所以罪恶感的背后,隐隐也藏着一丝翻身弱女子把歌唱的兴奋和得意。 然而,东阳没想到,李素简单一句话便把她的小兴奋小得意击得粉碎。 费了许多心力,调动了整个公主府的禁卫,像流氓半路截住小学生敲诈零花钱似的把齐王堵在荒郊小道上,着实抽了他几记,她府中的禁卫甚至摆出了标准的战阵冲锋的阵势,实可谓气贯长虹,牛气哄哄……却没想到,她连最基本的报仇目标都搞错了。 太尴尬了!东阳瞬间不想活了。 “呜呜呜……”东阳像只鸵鸟,把头埋在李素的怀里很没面子的哭。 李素哭笑不得,叹道:“很搞不懂你的想法啊……该哭的人应该是齐王才对吧?” 东阳哭声一顿,接着哭得更大声了:“我……想为你做点什么,可是……唯一为你做的一件事,还是做错了,我……呜呜呜……” 李素笑着抚摸她瀑布般黑亮的长发,发端传来幽幽的清香,像清晨带着朝露的花儿。 “你真的不必为我做什么,更不必违背你的本性强迫自己为我做什么,相信我,我遇到任何事都能独自解决的。” 东阳摇头,哭声小了些,还是抽抽噎噎的。 “你家夫人在西州时为你出生入死,不辞数千里大漠穿行之苦。更不惧刀兵加颈之祸,为救夫君而豁出性命……”东阳垂头,轻轻叹息,小拳头攥得紧紧的:“……她能为你做到的事,我也想为你做到,而且。我觉得自己能比她做得更好,可是……” 东阳说着又哭了出来:“可是,我终究还是没能做好,现在的我,在你眼里怕是已成了一个笑话,相比你的夫人,我是多么的可笑。” 李素搂紧了她的纤腰,脸上露出温暖的笑意。 东阳一直以来在他心里的形象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无欲无求。无争无诟,像古墓里睡在一根绳子上的小龙女似的不沾一丝凡尘,却没想到原来她也是人间的女子,和所有的女人一样,她会吃醋,会嫉妒,会情不自禁的拿自己与另一个她比较,会在意心爱的人眼里她和她孰轻孰重。甚至极度想做一些能证明自己比她强的事情…… 李素隐隐有些惊喜,像亲眼看到一位只吸日精月华的女神从天上落到人间。然后……二话不说端起一碗油泼面吃得呼噜哗啦,不时还擦一把鼻涕,剔一下牙,非常的接地气。 不知不觉,大家都变了,也更近了。 像个普通女人。这样挺好的,此刻李素心里的东阳,不再像个云端的仙子,喜爱却无法追逐,她已落下凡尘。与他执手凝视。 “你并不可笑,真的,你做的一切令我很感动,别不信,不管怎样的结果,你的心意我已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承领了……”李素的声音有些低沉:“这几年,你已为我做过太多,我心里一直内疚着一件事,内疚着无法给你一个你想要的名分,害你只能打着出家的幌子,不尴不尬不清不楚地与我纠缠这些年,这是我心中永远无法抹除的心结。” 东阳摇头:“我不需要名分。” 李素笑道:“莫骗我,没有女人不想要名分的,你是天家公主,想必更无法接受无名无分与一个已婚男子痴缠不休的事实。” 东阳垂头,轻声道:“刚出家那一两年,我……确实有过一点点不平,真的,只有一点点……” 东阳红着脸,伸出小拇指比划了一下,然后自己也有些羞涩,又垂下头,轻声道:“后来,你去了西州,而我,整日在道观中修行向道,渐渐的,当初那一点点不平的小心思也淡了,那时每日诵经,心里想的只是你,所有的不平已化作满腹的相思,想你在西州过得好不好,是否安然无恙,是否衣暖食饱,是否……像我想你一样,你的心里也想着我……” “再后来,西州危急的军报传来长安,我当时急坏了,整日以泪洗面,无数次想收拾行李,带上我道观的所有禁卫跑去玉门关外寻你,救你,……程处默领着程家庄户出长安的那日,我悄悄站在延兴门的城楼上目送他们离开,再后来,你血战西州,你的夫人千里搬援兵救夫这些事情,我都陆续听说了,从那时起,我对你夫人再无丝毫的怨意,反而无比敬佩,她……做到了我想做而无法做的事,她是个奇女子,也是位巾帼英雄。” “李素,当年的怨念,我已全然放下,你虽然没能娶我,可上天待你不薄,你终究娶了一位能配得上你的夫人,而我,也感激上苍赐我的再造之恩,让我能够像现在这样与你时常相见,与你长相厮守,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一直到老,一直到我们死了,你的后人把你埋在李家的祖坟里,而我,进不了你家的祖坟,却也能埋在离你不远的地方,像我们活着时一样,彼此远远凝望,直至下一个轮回。” “如今的日子,不出意外的话,我们应能痴缠一生了,能有今日的美满,已是上苍赐予的莫大造化,相比我们一生的缘分,名分这种东西,哪里还有半丝入得我眼?” 东阳的语声很轻,很慢,像睡着时的梦呓,半阖着眼,缓缓说出这一番肺腑之言。 李素动容不已,一时竟不知回答,刹那间心头涌起了无数爱恨,无数感动和愧疚,还有无数欠她的相思。 “我们……都要好好的,好好的过下去。下一世不敢期许,这一世,我们不负此生。” 东阳使劲点头,含泪绽开了笑颜。 温存不知多久,东阳不知为何忽然又低声哭了起来。 李素叹了口气:“你很擅长在刚熬好的心灵鸡汤里下砒霜啊……又怎么了?” 东阳愧疚地泣道:“我只是,只是想到了齐王。他……他好冤枉,我对不起他!难怪我抽完他之后,他带领侍卫一路哭回了长安……报仇都找错了人,齐王受此莫大的冤屈,真正的凶手却仍然逍遥法外,呜呜呜……” 李素叹气,他很想告诉东阳,其实齐王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自己很早以前就想抽他了…… 只是见东阳哭得伤心。李素一时倒也不便开口,只好抚着她乌黑的长发,叹道:“不如这样,你怀里揣把刀子去东宫拜会太子殿下,见着他后二话不说一刀把他捅死,不但凶手伏法,齐王沉冤得雪,你父皇说不定还会龙颜大悦。狠狠夸你一顿……” 东阳哭声立止,睁大水汪汪的杏眼瞪着他:“去你的!真当我傻吗?再说……我把太子捅死了。父皇为何会夸我?” “直觉吧,以己及人,将心比心,反正我若生了这么一个不争气的坏儿子,也恨不得将他除之而后快的,你父皇的心思想必亦如是。” *************************************************************** 东宫门前杀人的事情算是被暂时压下了。所谓的“压下”,也只是对长安城的百姓和低级官吏而言,这桩凶案公然发生在东宫大门前,却是瞒不住长安城的权贵。 权贵圈子惊疑不定,私下里议论纷纷。眼看这件事马上要被散播出去时,李世民的一道圣旨很快转移了大家的注意力,或者说,这道圣旨令东宫凶案愈发扑朔迷离,讳莫如深起来。 圣旨很简单,只说了两件事,一是给魏王泰的仪仗加双马,二是魏王泰编撰《括地志》功在社稷,上意魏王泰书成之后,于弘文馆讲学。 一道平常的圣旨,落在有心人特别是混迹朝堂多年一个个比猴都精的大臣们眼里,却非常不寻常了。 面面相觑间,大臣们眼里传递着同样的惊疑之色。 这是要变天了啊! 这几年太子确然做过一些很过分的恶事,令朝堂君臣都有些失望,陛下有没有易储之意,谁都不敢公然揣度,私下里还是议论过一番的。包括长孙无忌等一干重臣,也不是没想过太子有被废黜的可能性,而且随着这几年太子行径愈发恶劣,被废黜的可能性也越来越高。 可是,当李世民今日抛出这一道封赏魏王的圣旨,许多大臣仍然还是感到极度的震惊。 圣旨里说的事呢,说大也不大,给魏王的仪仗车辇加两匹马,让那个胖得走两步都喘不过气的胖子魏王人模人样走上弘文馆的讲坛,跟当世的博学鸿儒和士子名士们聊聊人生理想,讲讲读书心得,说说对圣贤之言的理解等等,这能算什么事? 可是,凡事经不起推敲,一旦推敲起字句行间的讳深之处,圣旨里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便变得有些微妙而不可言了。 仪仗加双马,除了没有太子率三卫以外,其余的已与太子殿下的仪仗完全一样,而太子和魏王都是长孙皇后所出,若说今上果有废储之意,那么,魏王是最有可能坐上太子之位的皇子,可谓种子选手里面的种子,何况这颗种子那么胖,分量那么重…… 如果说仪仗加双马还算是大臣们因失眠而致神经过敏的话,那么让魏王在弘文馆讲学,陛下的心思可就是实实在在的昭然若揭了。 弘文馆啊,那可不仅仅是讨论学问读圣贤书的地方,那里可是集天下闻名的大儒和名士聚集的地方,可以说是大唐知识分子精英里面最顶尖的一批人都在弘文馆里,这里不仅是研究学问和经义用来教化万民学子的地方,而且还是与诸多千年门阀世家门下豢养的学究文士们分庭抗礼的战场,弘文馆的重要性已不止于学问经义,它已上升到政治的高度,无限放大为一个非常敏感的政治场所,如果一定要拿它做个比喻的话,嗯……应该都知道《人*民*日*报》吧?没错,弘文馆就类似于它,而且因为还是研究上古先秦诸子百家学问的所在,里面聚会着大唐最顶尖的博学大儒,所以,弘文馆比《人*民*日*报》更神秘,更高大上。 让魏王在这样一个地方讲学,其意义可就远不止于讲学了,魏王这是屁股后面插了窜天猴,要上天啊。 圣旨甫下,朝堂顿时炸了锅,不但东宫震惊,连长孙无忌,房玄龄,魏徵等一批重臣也震惊了。 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大臣们彻底将这道圣旨消化后,咂摸咂摸嘴,纷纷回过味来。 啧啧,是了,怕是太子殿下最近又干了某件不给陛下长脸的事,最有可能的,恐怕还是跟前日东宫门前发生的凶案有关。 ************************************************************** ps:多谢大家的关心,结果出来了,我要当爹了,以后只能自称粉嫩嫩的老贼贼,小贼贼的尊号不再属于我。。。(未完待续。) 第五百五十三章 低卑谦逊 太极宫的圣旨激起长安千层浪。 长安各权贵反应不一,惊愕者有之,兴奋者有之,惶恐者有之。 长孙无忌,魏徵等文臣惊愕不已,当即入宫求见李世民,然而李世民却传话说不见,长孙无忌和魏徵等人愈感愕然,魏徵脾性最刚烈,当即长跪在太极宫门前,言称不见到陛下誓不起身,李世民无奈,只得召见长孙无忌等人。 据说当日甘露殿内传出激烈的争吵声,诸人皆是跟随李世民多年的心腹肱股重臣,事无不可对人言,然而魏徵等人的立场也非常坚定,太子之位关乎社稷根基,大唐的根基不可动摇,纵然太子诸多言行有荒唐甚至不法者,但,太子就是太子,无论嫡庶之说还是长幼之说,李承乾都是唯一符合太子身份的人选,余者纵有才能而不可居之,一旦易储,天下法礼与伦常便乱了,嫡长子无病无灾,亦无大逆之罪,何以轻言废之?天家不依法度,不遵古礼,世家门阀和高门大户的传继若然效而仿之,岂非天下大乱? 不得不说,魏徵这老头确实是一片体国公心,任何事情的拿捏都未掺杂丝毫的个人情绪和私利,当初李世民北征薛延陀,留太子和魏徵等文臣留长安监国,长安城中无老虎,李承乾于是嗨起来了,每日邀朋呼伴,大宴宾客,日子过得非常的休闲加娱乐,魏徵看不过眼,上疏劝谏,李承乾浑不当回事,并以储君身份厉言呵斥挥退魏徵,这件事闹出不小的风波,所以从魏徵私人感情上来说,对于太子的观感是极度不满的。 可是就算心怀满腹不满。在对易储这件事上,魏徵却毫不犹豫地站在了李承乾的一方,并且不惜直言犯上,与李世民吵得不可开交,为的就是劝谏李世民放弃易储的想法,哪怕被李世民砍头也毫不在乎。 当然。也不排除魏徵失恋多年,伤心之下开启了一辈子的自我毁灭模式,一次又一次挑战人类的生存极限…… 一群重臣在甘露殿与李世民算不上相谈甚欢,事实上君臣差点打起来,大唐初期,君臣之间的氛围还是很和谐的,任何事情都是商量着来,尽管李世民已被异国番邦齐尊为“天可汗”,但李世民对内还是很温和的。贞观十一年,只因魏徵上谏五件事,而李世民只虚心采纳了两件,拒绝了三件,为此魏徵气坏了,上疏声泪俱下指责李世民已渐生骄纵之心,不肯像以前那样善于纳谏了,大臣比皇帝还不讲道理。魏老头也是彪得不要不要的。 甘露殿内,君臣吵到最后。没人知道结果,殿外宦官宫人只知最后魏徵怒气冲冲出了殿,而后面的孔颖达,房玄龄等人面无表情,长孙无忌脸上却带着几分神秘莫测的微笑…… 君臣争吵的同时,东宫也慌了神。李世民这道圣旨杀伤力太大,李承乾吓得手脚冰凉,二话不说入宫求见父皇欲请罪,人到了太极宫门前,宦官传旨。陛下不见。李承乾的胆子没魏徵那么大,而且也不像魏徵那样有股子舍得一身剐的狠劲,李世民不愿见他,李承乾只好失魂落魄回了东宫。 最高兴的莫过于魏王李泰了。 刚接到旨意,殿中省内侍顺便把双马也带了过来,宣旨的宦官走后,李泰抖擞着满身肥肉在王府偏殿内手舞足蹈,跳的是恰恰还是踢踏,不可考,瞎子都能看出来,李泰离太子储君的位置已越来越近了,说是近在咫尺,触手可及也不为过,仪仗已与东宫并肩齐平,弘文馆讲学的荣耀以及背后隐藏的深意,连东宫太子都无法企及,暗示得如此明显,猪都清楚是什么意思了。 得意就开始忘形,李泰兴奋之下,下令呼朋唤友,王府大宴宾客,以庆其事。当时正协助李泰编撰《括地志》的弘文馆学士顾胤却马上出面制止了李泰作死的决定。 虽说父子之间不必像外人那么客气,可也不能太不把自己当外人了吧,更何况皇家的父子,其关系难道仅仅是父子那么简单?给你点东西把你高兴成啥样了,还大宴宾客,只要你宴了宾客,稍露一丝骄纵之态,明日你父皇就能把封赏的圣旨收回来你信不信? 李泰如同当头被浇了一桶冰水,彻底清醒了,大冬天的吓得后背湿了一片,然后马上向顾胤躬身致谢,感谢他在自己花样作大死之前及时拉了自己一把。 于是,当日魏王府不见任何动静,连诸多手眼灵活欲图攀附的皇子和大臣们都谢绝不见,言称奉旨专心编撰《括地志》,不愿因名禄之事而分心,众人悻悻而归,而消息传到太极宫,再次引来李世民龙颜大悦,对这位谦逊且才华横溢的儿子愈发满意得不得了。 第二天,李泰进太极宫求见李世民,进殿便跪,以非常低卑谦逊的姿态请求父皇收回成命,勿使朝内兄弟与大臣侧目,而损太子威严体面,儿臣别无所求,父皇的快乐就是儿臣的快乐,儿臣爱你么么哒……嗯,大意差不多就是这些内容。 李世民老怀大慰,捋着长须仰天霍霍霍笑得满脸褶子,然后断然下旨,不但昨日的封赏旨意绝不收回,顺便还下旨将魏王府所居的长安延康坊内百姓免除一年租赋,不仅如此,李泰所遥领的雍州境内所有死罪以下的罪犯全部赦免。 一招以退为进,李泰玩得风生水起,炉火纯青,父子君臣皆大欢喜,李泰带着谦逊低调的笑容,从太极宫回到了魏王府。 他知道,自己离东宫太子之位只差一点点了,或许,朝那位已失去父皇宠爱的太子背后轻轻推一下,他就会坠入万丈深渊,而自己,是将他取而代之的唯一人选。 ******************************************************************** 数九隆冬,北风呼啸,长安的大雪又开始飘下。大地万籁俱静,一片苍茫。 天冷得邪性,尚书省左仆射房玄龄派人来太平村传了话,大雪封路,朝事来往不畅,可允李素在家休沐五日。待雪停后继续去尚书省应差。 李素对房玄龄的好感直线上升,所谓“德高望重”,不是旁人嘴里吹嘘出来的虚词,德高望重应该体现在哪里?就是在这里,数九隆冬之时不强求房相像优乐美一样把自己捧在手心里,只要说句“不必应差”,便是晴天。 当然,就算房相不传这句话,这种鬼天气李素也断然不会去尚书省应差的。他还没到为大唐封建帝国燃尽最后一丝光亮的精神境界呢。 这样的天气,适合热一壶微烫的酒,置几样热气腾腾的小菜,把它搁在自家浴室的大池子边,脱得赤条条的一边泡澡,一边哼着歌,冷不丁端起酒吱溜儿一口,一阵龇牙咧嘴后。再挟几筷菜,然后再往热水池里一钻。美滴很! 能在这个诸事落后,万物俱无的农业社会享受到如此美妙安逸的人生,李素忽然觉得自己果然是个人才,他的长处不是治国安邦,不是厮杀疆场,而是教化世人如何享受人生。如何偷懒耍滑,如何消极怠工……他的存在或许会让欣欣向荣的大唐帝国经济倒退整整二十年,而且还倒退得莫名其妙,李世民要是更聪明点的话,就应该把他这匹祸害大唐良好勤劳风气的害群之马果然干掉…… 池子里的热水很舒服。微微有点烫,烫得李素白皙的皮肤泛了红,全身的血液都仿佛活热起来,顺着经脉血管往上升,没过多久,脸已涨红了。 端酒又小小地啜了一口,李素发出满足的叹息声,头靠在池子边,心满意足地露出了爽歪歪的笑容。 “鸣笙起秋风,置酒飞冬雪,若问为何不应差,千金难买爷高兴……”舒坦得不行的李素脱口而出一首乱七八糟的诗。 话音刚落,李素忽然发觉背后一凉,浴室厚厚的门帘被人粗鲁地掀开,刺骨的寒风夹杂着鹅毛雪片飘进来,温暖如春的浴室内顿时如坠冰窖,冷得直哆嗦。 李素呆怔片刻,接着勃然大怒:“哪个混帐不晓事,给我滚进来!” “哼!” 随着一声冷哼,一道魁梧如山岳般的身影龙行虎步走了进来。 李素眯了眯眼,然后……又陷入痴呆状态。 进来这人也不客气,二话不说开始脱自己的衣裳,动作飞快三下五除二,一边脱还一边道:“难得听到大唐才子又吟诗了,只不过,前面两句尚算佳句,后面两句却是狗屁不通,不仅狗屁不通,而且混帐之极,李子正,你就是这样给朕当差的?” “陛……陛下……”李素面红耳赤,也不知是尴尬还是被热水泡的。 下意识站起身,李素打算给李世民行礼,站起来后却发觉自己赤条条的,而李世民也脱得赤条条的,这个时候行礼,似乎有点怪怪的…… 于是李素站起身后迅速往水里一蹲,然后……眼睁睁看着李世民晃悠着胯下人鞭朝池子走来,光脚踏上池边,深吸一口气,闭目往池子里一跳…… 轰! 水雷击中了潜艇似的,池子里绽炸出半丈高的水花,李素如怒海里的扁舟,在惊涛骇浪中起伏浮沉,惊慌失措的他只好死死抠住池子边沿奋力自保,以求自己不被沉沦…… 待到风平浪静,李世民已老神在在头枕着池边闭目养神,一脸爽歪歪地叹息一声“舒坦!” “臣……那啥,陛下,臣听说陛下在太极宫也建了一个池子,池底池壁皆以珠玉宝石镶嵌其上……”李素欲言又止。 “是啊,可朕还是觉得你家的池子舒服,咋样?”李世民眼都没睁,嘴角一挑,露出一个很混帐的挑衅弧度。 “这大雪封路的,陛下……” “是啊,大雪封路,朕来这里很辛苦的……” 李素无言以对,这脸皮,啧! “那……陛下尽兴,臣先告退,安排下人设宴……” 李素说着便打算从池子里爬出去。 “子正啊,你似乎很嫌弃朕啊,你我都是男人丈夫,同泡在一个池子里,君臣共叙家国天下,亦是一桩美谈,你怕个甚?”李世民终于睁开眼道。 李素嫩脸拧成一团。 我怕个甚?我怕你有病啊!俩人同泡一个池子有多脏,你造么? 私生活那么不检点,后*宫不知宠幸了多少女人,万一被传染了什么妇科疾病,堂堂李县侯以后怎么活?(未完待续。) 第五百五十四章 帝王胸襟 不告而登门,谓之曰“恶客”。 李世民就是李家的恶客,当然,他的身份有点特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嘛,理论上整个大唐境内的任何一个角落,所有权都是他的,所以他完全可以在大唐境内的任何地方像螃蟹一样横着走,想进哪家院子就进哪家院子,想干嘛就干嘛。 这些李素都理解,你是皇帝你最大嘛。可是……这位皇帝一声不吭便跳进他家的浴池,这就很令他无法理解了。 李素不是没有想象过有人跳进他的浴池,当然,这个人必须要正确,就算不是私自下凡的仙女吧,至少也该是不小心坠入凡间的天使,脸着地的也算。 一个抠脚大汉二话不说光溜溜的就跳进来了,李素很无奈,不仅无奈,而且恶心。 很想不通啊,为何每次都选择他泡澡的时候微服私访,而且一点也没把自己当外人,你是礼仪之邦的皇帝啊…… 池子已脏得不要不要的了,跟泡在臭水沟里没区别,李素泡在热水里,身上却莫名其妙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只觉无数细菌爬在自己的肌肤上,狞笑着使劲往毛孔里钻,一边钻还一边吐口水,散播病毒…… 哧溜一下,李素飞快从池子里窜了起来,连滚带爬出了水,手忙脚乱地拿着布巾在身上使劲擦,使劲擦…… 李世民脸都绿了,这竖子,以为朕有多脏?朕是皇帝,而且是历朝历代最雪白干净的皇帝好不好…… 对李素,李世民的了解还是不少的,知道他有爱干净的毛病,只是看今日李素的做派。李世民也没想到他的毛病竟如此严重。 “子正啊,你的病很严重,要不要朕把孙道长宣来给你看看,开几副养神且吃了以后……不那么爱干净的方子,嗯,对你很有益处的。”李世民用关怀的语气道。 李素气炸了。这说的是人话么?什么叫“不那么爱干净的方子”?给你开一点爱干净的方子才对吧? “呃,多谢陛下,臣没病,臣很正常。” 李世民嗤笑:“笑话,你很正常,难道不正常的是朕吗?” 李素无辜地看着他,眼睛眨啊眨,李世民笑容顿止,一股绿气从脚升到头。 李素的无辜眼神他看明白了。里面透露的意思大概是……“是的,没错,你不正常,你才有病。” 李世民抬手指了指他,估计想骂脏话,后来想到自己毕竟泡在别人家的浴池里,没有吃完斋饭打和尚的道理,只好悻悻放下手。不悦地哼了声。 “给朕滚出去,速速安排酒宴。朕泡一阵便来,滚远。” 李素急忙应是,穿好衣裳一溜烟跑了出去。 ************************************************************************** 李家的酒宴很客气,至少在李素看来很客气,有酒有肉,有荤有素。每一道菜都是李家独有的煎炒蒸煮法门,长安城里的权贵家纵然府邸再奢华,李素也敢保证他们每日吃的东西绝不如自己家这么精致美味。 酒是上好的西域葡萄酿,担心当今皇上在自己家喝出个好歹,李素没敢上五步倒。葡萄酿挺好的,柔和温吞,不易醉。 李世民看来在浴池里泡得爽歪歪,一个时辰过去还没见出来,看来果然是别人家的浴池更舒服,这跟别人家的媳妇永远比自家媳妇好是一个道理。 李素耐着性子站在浴室门外等着,李家的各个角落和房室都已被羽林禁卫占据,每间屋子每个庭院甚至每个房顶都黑压压站满了人,可以说,李家从来没这么热闹过。 又等了小半个时辰,李世民穿好衣裳,伸着懒腰从浴室里走出来,满脸舒坦的表情,连黝黑的脸都仿佛白皙了许多。 李素站在门外等候,李世民挥了挥手:“带路去你家正堂,朕今日赏光,便赐尔君臣同饮。” 蹭别人家的酒饭还说得仿佛给了别人天大的荣幸似的,这蛮不讲理的做派太招人恨了……真想像放牛的孩子王二小一样,把他领到八路的埋伏圈里去啊。 李素躬身行礼,默默领着李世民穿过内宅庭院,来到正堂外。 今日的李家颇有些鸡飞狗跳的感觉,薛管家和下人们全都集中在正堂外的院子里,战战兢兢又满脸兴奋地看着自家侯爷招待当今皇帝陛下,脸上隐隐露出无比荣耀的光辉。 啧啧,当今陛下亲自来侯府饮宴,侯爷的祖坟上头得冒多么浓的青烟才有如此风光和荣幸呀,将来出去跟人吹牛,好歹也是亲眼见过陛下的人了,下人的面子都增三分光彩。 皇帝微服而来,李家无论主仆全都惊动了。 李道正和许明珠静静等在正堂外,见李世民走来,翁媳急忙下跪行礼。 李世民一反在李素面前拽得二五八万的样子,堆起满脸笑容,快走两步亲自将李道正搀扶起来,又朝旁边的许明珠看了一眼,很快收回目光,笑道:“朕不告登门,来得唐突了,还请李家翁莫怪。” 李道正神情紧张局促,老脸涨得通红,连道不敢。 李世民又看了一眼并肩站在一起的李素和许明珠,笑了笑,点头道:“佳儿佳妇,不错,李家翁好福气。” 李道正也不知该如何答话,咧嘴憨厚地呵呵直笑,许明珠毕竟以前见过李世民,而且还是钦封的诰命夫人,倒也不怎么紧张,依礼称谢,神情矜持且雍容。 客套了一阵后,李世民大步走进了正堂,李素急步跟随,而李道正和许明珠行礼过后便很识趣地退下了。 进了正堂,李素恭敬地将李世民请上主位。 李世民也不客气,袍袖一挥便当仁不让地坐了下来。紧接着,不知从哪里冒出一群宫女宦官,端着李家刚做好的酒菜走上堂来。 李素表示很理解,君臣饮宴是正式场合,就算是李世民的客场,按规矩端菜斟酒这种事也轮不到李家下人丫鬟来做的。李素甚至深信在酒菜端上来之前,必然有宦官试尝过每一道菜,确认菜里无毒无农药无副作用后,才放心把酒菜端上去。 想到这里,李素不由嫌弃地朝身旁给他斟酒的宦官看了一眼,如果这菜真被试吃过,里面不知有没有口水……啧,不能吃了! 酒菜摆满了矮脚桌,当然。都是分餐制的,每人面前的酒和菜都一样,李素以主人的身份举杯遥敬李世民,李世民哈哈一笑,很豪爽地端杯一口饮尽。 再然后,李世民立马露出嫌弃的表情,那模样好像被人强灌了一口尿似的,差点吐出来。 “小子啥意思?朕难得来你家一次。就拿葡萄酿打发朕,嗯?” “啊?这个……这个是西域正宗的……” “什么狗屁西域正宗。西域了不起吗?西域如今便是朕的掌中之物,朕欲取之,易如反掌,废话少说,拿你的五步倒上来!” 李素苦着脸应是。 没多久,仍是宦官抱着两个小坛子上堂来。清澈白亮的酒哗哗地倒进杯里,李世民仰头一口,表情痛苦龇牙咧嘴半天,方才长长呼出一口气,笑赞道:“好酒!腹中如火烧一般。这才是男人喝的酒,那酸不拉叽的葡萄酿算个屁!” 一杯烈酒下腹,李世民的脸马上就红了,举筷吃了几口菜,顿时赞叹不已,皇帝一赞叹,李家就没法轻松了。 “这几个菜不错,秘方抄给朕一份,……算了,朕明日派御厨来你家学,小子不准藏私。” 李素暗叹口气,今日不告而来,不但强行跳进自家浴池,还蹭吃蹭喝,完了还惦记上李家私房菜的核心技术……这家伙当皇帝前兼职干过盗匪不成? 相比之下,李素忽然觉得齐王可爱多了,人家也是明抢明夺,至少态度很客气,而且还给了钱…… 李世民又喝了几口酒,李素默默在一旁相陪。 李素知道李世民有话说,一个皇帝不可能闲到这份上,大雪天里走那么远的路就为了来他家泡澡兼蹭吃蹭喝,李素不急也不催,李世民喝酒他陪着,李世民搁杯他也搁杯。 喝了几口后,李世民忽然眉头一皱:“酒菜都不错,为何没有歌舞伎助酒兴?” 李素面现难色,道:“陛下,臣家中没有歌舞伎……” 李世民大奇,挑眉道:“少年臣子,正是春风得意之时,更且相貌风流英俊,正是眠花宿柳,白日纵歌的年纪,为何府中未置歌舞伎以娱己添香?” 李素苦笑道:“臣不喜此道……或者说,臣觉得,家中女人多了未必是好事,正因为臣的身份地位,她们总会不惜一切代价来巴结逢迎,各人各出奇谋,耍心眼,弄心机,哪怕为了一个侍妾的名分也会厮打争斗,本来平静安逸的家会被搞得乌烟瘴气,这是臣绝对不能忍受的。” 李世民若有所思,沉默半晌,缓缓道:“子正说得对,朕深有体会,先不说太极宫里的那些妃子吧,只说朕那些皇子皇女,为讨朕的欢心,不知背地里耍弄了多少心眼,哼,他们自以为耍得高明,把朕当成了蠢货,朕这半生是从尸山血海里蹚出来的,不知经历了多少大风大浪,他们那些小机谋岂能入得朕的眼?” “人多了,是非也多,想法和欲*望也多,人世间的争执,多为‘名利’和‘权力’这两样,朕那十几个皇子,无论有没有可能,每个人都眼巴巴盯着太子这个位置,每个人费尽心机在朕面前装乖扮巧,可是……他们之中有几个人在看着朕时,能真正抛却朕的皇帝身份,只简单的把朕当成一个父亲来孝敬?” 李世民脸上露出苦笑之色,仰头喝了一杯酒,抬头盯着李素,道:“知道朕今日为何来你家么?因为朕亲自册立的太子做了不该做的事,不仅如此,连祸不及家小的规矩都不顾了,朕是他的父亲,他无心悔改,但朕不能视而不见,所以,朕今日是来代他赔罪的。” 李素吓得一激灵,急忙伏地拜道:“臣不敢当,陛下万莫折煞臣。” 李世民摇头,道:“道理就是道理,与身份无关,错了就是错了,皇帝错了也要认错,朕的贞观朝已历经十四年,这十四年里,朕所出之策亦有诸多错处,被魏徵无数次指摘出来,朕每次都认认真真认了错,错了,就是错了,就得认。” 说着李世民忽然直起了身子,直视着李素,道:“太子借刀杀人,嫁祸齐王,累尔父受惊,此皆东宫之错,亦是朕这个父亲之错,今日正式向子正赔罪,子正可愿恕我?” 李素伏地道:“臣实不敢当,请陛下揭过此事,否则便是臣之罪也。” 李世民点点头:“好,朕认了错,你也愿揭过,此事不提了。来,子正,与朕饮胜。” “臣敬天可汗陛下,愿陛下威服四海,德被万民,实苍生之幸也。” 李世民目露奇色,笑道:“朕还真很少听你逢迎拍马,今日为何破例?” 李素直起身正视李世民,肃然道:“臣非逢迎,因为臣直到今日才亲眼看到了天可汗陛下的胸襟气度,世上没有千秋万世之社稷基业,但有名垂千古之明君圣主,帝王胸襟可纳四海,平天下,则大唐基业亦可纳四海,平天下。” 李世民脸上湛然生光,大笑道:“说得好,子正到底是个伶俐人,虽夸赞中带着几分劝谏,一番话却说得四平八稳,不像魏徵那老匹夫,每次劝谏都说得硬邦邦的,只差没指着朕的鼻子骂昏君了,这几年尤其过分,说实话,朕想把这老匹夫剁了的念头已然很久了。” 李素笑了笑,端杯遥敬。 李世民仰头饮尽,脸色愈发通红,俨然已有几分醉意。 “不过,子正倒也是一身好本事,朕把你送去西州,原只为打磨你的性子,却不曾想,你在西州经历了几场血战之后,性子表面上圆滑许多,实则却更暴戾了,你看透了太子心生忌惮,竟敢雇游侠儿东宫门前当街杀人,众目睽睽之下,东宫却不敢言,连带着朕的皇威都扫地无光,朕不得不说,子正好手段,好心计,不愧被朕待之以国士……”(未完待续。) 第五百五十五章 恩公无觅 千古以来,只有李世民才被尊称为天可汗,能被番邦异国如此称呼的人自然不会是蠢货。 李世民的话说完,李素的表情却没有任何变化。 对于太极宫的反应,也早在李素的意料之中,当初明知李承乾不敢出声也要让那个名叫王安的游侠儿远遁陇右,防的就是太极宫知道后把王安逮住,生出许多枝节,从而引火烧身。 活在这个人治大于法治的年代,李素每走一步都很小心,凡事未预胜,先虑败。 李世民说完后盯着李素,神情也不见生气,只是很自然的说出真相而已。 李素笑看着他,目光无畏无惧。 “敢问陛下,臣……做错了吗?” 李世民叹道:“朕现在也想不明白,你之所为到底是错还是对,至少当街杀人之事,朕也无法昧着良心说你做对了,别忘了,你做的不仅仅是杀人,还是在东宫门前杀人,你挑衅的是朕的皇权!” 李素垂头:“是,臣请罪。” 李世民一愣,他没想到李素这么痛快便自请其罪,这个反应倒让李世民有些无措。 沉默半晌,李世民苦笑摇头:“你请罪,朕治你的罪,皆是情理之中,然我大唐治罪必出刑典,朕治你的罪容易,可是,朕以何理由来掩天下悠悠众口?凡罪必出有因,而此事的因,却是东宫有错在先,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此事传扬出去,倒又是一桩天家的丑闻,子正,你素来聪慧,你告诉朕。朕该如何处置此事?” 李素笑了,神情一片坦然:“若陛下铁面无私,自当各打五十大板,东宫有罪,罪于东宫,臣有罪。亦罪于臣,坦坦荡荡将此事公诸于众,任谁也无话可说。” 李世民脸色有些僵硬:“罪于东宫?太子是朕的嫡长子,贞观元年由朕亲自册封,他是大唐未来社稷的根本,若罪于太子,岂不是说整个社稷都错了?子正,你可知长安朝堂之外,尚有五宗七姓。陇右门阀,千年世家,那些人都在冷冷的盯着朕,等着朕犯错,等着看朕的笑话,他们从来就不服我李氏占了江山,此事若传扬出去,天家颜面无光。皇威大损,焉知那些门阀世家会如何动作?” 李素笑道:“既然陛下不欲罪于东宫。自然也不能罪于臣,师出无名,刑出无典,不仅臣不服气,天下人也不服气,所以。臣觉得不如索性大家都把此事忘了作罢,陛下意下如何?” 李世民盯着李素的脸,眼睛一眨不眨,眸子深处散发出恼怒,羞愧。还有一丝释然,瞬息间千变万化,非常精彩。 李素长长呼出一口气,他看懂了李世民眼神的每一个变化,没错,自己刚才最后那句话说对了,李世民也是这个意思,所幸的是,由自己先说了出来,李世民终于留住了面子。 大雪封路,乡道难行,这样的鬼天气里,堂堂万乘之尊历经辛苦来到太平村,自然不可能真的来跟他抢浴池顺便蹭吃蹭喝,李素相信李世民不会闲得如此蛋疼。 君臣之间话说到这个地步,李世民的来意李素也完全明白了。 一则是代太子赔礼,此举出于千古一帝,上下五千年唯一一位天可汗陛下的胸襟气度,错了就是错了,皇帝错了也应该赔礼道歉。 二则是捂盖子,这个却是出于私心,是的,天可汗陛下自然也有私心,私心不是为了那个不争气的儿子李承乾,而是为了李家皇权皇威的体面。 所以,李世民的意思很清楚,此事不功不过,就此打住,大家谁也别提了,言外之意就是,你小子管好自己的嘴,若敢拿此事到处胡咧咧,朕不会抽死你,只会剁了你…… 君臣在无声对视间,就此事达成了共识。 良久,李世民展颜一笑:“甚好,便依子正所言,此事作罢。” 李素笑着端起了酒杯:“臣敬陛下,饮胜。” “饮胜!” *************************************************************** 掖庭。 “绿柳姑娘,妾身想问问,公主殿下背后那个人……”武氏明眸盯着绿柳,目光清澈,似有两汪灵泉晃动。 绿柳掩嘴一笑:“公主殿下有过吩咐,婢子可不敢说呢,说了婢子回去会被打死的。” 武氏嫣然笑道:“姑娘言重了。” 情知问不出答案,东阳公主似乎刻意保持着神秘,或者说,公主背后那个人刻意保持神秘,武氏也不便强求,今时今日,终究是她在受别人的恩惠。 转过头看着吃得满嘴流油的杏儿,武氏眼里露出怜爱之色,不自禁地轻抚她略显凌乱的发鬓。 绿柳果然践诺,每隔十日,准时出现在掖庭,并且还带了几名壮妇,拎着好几个食盒,以及各种质地上乘的新衣裳,还有各种生活杂物,小到专门用来焚香的镂空琳琅香熏球,大到黑漆雕花红木衣箱,恭桶等等,可谓事无巨细皆考虑周到。 而自从绿柳在掖庭打着东阳的旗号公开给武氏撑腰立威后,武氏在掖庭里的待遇提高了许多,那个刁难她的刘管事整日惶惶不可终日,日夜担心被武氏报复,像他这种不名一文的宦官,说是个管事,但在偌大的太极宫里却只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小角色,只消东阳公主轻飘飘给殿中省的少监,府事什么的人递句话,那些一心只想着邀宠献媚而不得其门的宦官头子们还不得把这事当成美差,疯了似的把他剐成一片一片的,双手送到公主殿下面前? 如今不知是不是因为东阳公主一心向道不忍杀生,上面迟迟没有动他,刘管事这些日子吓得都瘦了十来斤,总算以为自己度过了一次劫难。从此却再不敢给武氏半分颜色看,不仅没再给武氏安排任何活计,而且每日早请示晚汇报,把武氏当成了他刘家的祖宗牌位一样供着,小心翼翼奴颜婢膝的样子,连同行们见了都情不自禁为他心酸。 武氏如今所住的地方早已换成了独门独院。掖庭的宫殿向来破败失修,为此刘管事特意拨出一笔钱款,将武氏所住的大殿重新修缮了一番,偌大的宫殿就只有她和杏儿二人住着,每天睡到自然醒,数钱……这个还是没有的,掖庭里面用不着这个。 绿柳每隔十日来一趟掖庭,每次都带了许多物事,吃的喝的用的。样样齐备,这一次绿柳居然还带了酒,而且是风靡长安的五步倒。 受人恩惠,已不仅仅是无以为报这么简单了,绿柳来的次数越多,送来的东西越多,武氏就越觉得不安。 和李素一样,武氏也从来不信世上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恩惠,如今自己安然享用着这些莫名其妙而来的锦衣玉食。在掖庭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过着天堂般的日子,可是……若有一天,她必须要付出比这些恩惠更多更惨重的代价怎么办? 享用着这些东西,接受掖庭宫里每个人敬畏的目光,武氏表面笑靥如花,可内心却已渐渐陷入了无尽的煎熬。两个月了,武氏夜里经常失眠,那种命运不由自己掌控,仿佛暗中有一双手在摆布她的人生的感觉,实在太揪心了。 今日绿柳再次来到掖庭。武氏实在忍不住了,或明或暗地打听东阳公主背后那人的事情,可惜的是,绿柳自小便在宫里服侍东阳,江湖经验可谓丰富,武氏刻意下的套,有意无意的刺探,都被绿柳笑嘻嘻一招太极拳给化解了。 二女坐在殿内,似乎越说越投机,可只有她们自己心里清楚,大家其实都聊得很累。 太累了,聊天如同两军对阵,一个没命的进攻,一个拼命的死守,笑语吟吟的对话里都快见着刀光剑影了。 这样聊下去大家都会没朋友的。 “殿下吩咐了,这些吃的用的,武才人尽着吃用,十日后婢子再来,殿下还说,眼看元旦即至,上元节那天,陛下会召见所有皇子皇女在皇城宫楼上赏灯吟月,那日是个好时机,殿下会在陛下面前为武才人递几句好话儿,武才人脱离掖庭之日不远矣,婢子这里先恭喜武才人了。” 武氏眼中喜色一闪而逝,急忙道:“请绿柳姑娘代妾身多谢公主殿下,此番若能得脱苦海,妾身必为殿下所驱使,从此绝无二心。” 绿柳笑道:“以前不是说过么?殿下可不能领这份情,武才人谢错人了。” 武氏垂头轻声道:“受人恩惠,而不知恩人是谁,普天之下也没这道理,绿柳姑娘便不能通融一二,告诉妾身谁是恩公,妾身来日脱了身,也好焚香沐浴,向恩公磕几个头才好。” “公主殿下说了,有缘自有相见之日,万事强求不得,武才人沦入掖庭,历经劫难,心性应比当初风光时更沉稳了些才是。” 武氏含笑点头:“既如此,妾身以后便不问了,绿柳姑娘莫怪。” 绿柳又与她闲聊了几句家常,然后施礼先行离开。 大殿内,杏儿手里抓着一块酥酪吃得满嘴碎末儿,武氏怜爱地给她擦了擦嘴,笑道:“这些日子实在也不缺吃用,为何每次你都吃得跟饿鬼似的?” 杏儿羞然一笑,使劲咽下了嘴里的食物,笑道:“绿柳姑娘送来的东西很好吃呀,是公主府的厨子做的呢,杏儿当年服侍娘娘的时候才能吃着这些精致的吃食,后来陛下渐渐不来娘娘的寝宫,下面宦官们的脸色一日比一日难看,所供的吃穿用度也渐渐怠慢粗糙了许多,杏儿便再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糕点了,再后来,娘娘那晚上吊悬梁,杏儿被没入掖庭……” 杏儿越说越难过,眼眶渐渐泛了红。 武氏心疼不已,将她搂在怀里温言道:“杏儿放心,以后我若腾达,天下任何珍稀美味管教你一生吃个痛快随性。” 杏儿高兴地点头,递过一块糕点,笑道:“武才人你也吃一些,为何每次你都要看杏儿吃得半饱了你才开始吃呢?大家一起吃岂不开心?” 武氏摇摇头,笑道:“我不喜糕点,真的,杏儿只管吃,莫在意我。” 杏儿十几岁的年纪,性子天真单纯得很,闻言也不客气,又拈起一块糕点塞入嘴里。 一边吃,杏儿一边道:“武才人,刚才绿柳姑娘说,上元节那天,公主殿下会为武才人在陛下面前递好话儿,想必武才人离开掖庭的日子不远了,武才人离开那天……能带上杏儿吗?杏儿以后专门服侍你,给你梳妆,给你盘发,给你浆衣,杏儿很勤快的……” 武氏笑道:“你是我认下的妹妹,怎会不带上你?杏儿放心,你的苦日子已到头了,以后呀,你会活得快快乐乐,一生衣食无忧,说不定以后你还会管许多人呢。” 杏儿瞪大了眼睛,兴奋地道:“真的吗?以后我也能当女官啦?” “对,当女官,以后我若有腾达之日,那些殿中省,内侍省的奴人们见了你,都得规规矩矩行礼,你看谁不顺眼便杀了谁。” “看不顺眼便不看,何必要杀他?不行不行……”杏儿颇不认同地摇摇头,接着道:“刚才绿柳姑娘还说,武才人的恩公另有其人,婢子听了很久,听出来武才人想打听那位恩公是谁,可绿柳姑娘死活不肯说,武才人有法子知道那人吗?杏儿托了武才人和那位恩公的福,不但保住了性命,还不用干活,也不必饿肚子,杏儿也想给恩公磕几个头呢……” 武氏沉思半晌,缓缓地道:“虽然绿柳不肯明说,可我多少还是猜到了几分……昔日我随侍帝侧,正是风光之时,依稀听说了一桩事,说是贞观十年,东阳公主誓死抗婚,只因她与当时的泾阳县子李素有私情,此事当时震惊长安,天下皆闻。后来公主殿下索性出家为道,而那位泾阳县子,在血战西州之后立下泼天的军功,被晋为泾阳县侯,虽然与别的女子成了亲,可我听说至今与东阳公主仍藕断丝连……” “东阳公主是个出家的道姑,性子素来寡淡无争,从不参与朝政和后*宫之事,其他的皇子皇女每日在陛下面前撒娇争宠,可她却从来不屑为之,如此清心寡欲,与世无争的人,若说世上还能有一个人能驱使她心甘情愿做事出头,那么这个人……” 红艳的唇角隐隐勾出一抹动人的弧线,武氏喃喃笑道:“恩公,妾身终于知道你是谁了……为了一个沦落掖庭,性命悬于一线的女子做了这么多事,绕了这么大的弯,恩公,你……到底意欲何为?” ****************************************************** ps:呃。。。求一下五月的保底月票。。。诸君千万为我留着啊啊啊啊啊啊!!!(未完待续。) 第五百五十六章 年关故人 李素意欲何为,严格说来,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暗中襄助武氏,只是他在纷乱的时局里埋下的一步棋而已,他甚至都不知道这步棋到底会不会有作用,因为武氏太不一样了,她不是一个甘心做棋子的女人,李素埋下的这步棋,若干年后连他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掌控。 毕竟,这个女人是武氏。 上下五千年,只有这么一位公然称帝的女皇,李素对她既要倚重,也要提防,她是一柄双刃剑,可伤人,亦可伤己。 李素对武氏感到不安,反过来说,武氏对李素更加不安。 一个沦落掖庭,一生再无任何希望的女人,堂堂县侯为何对她如此看重?她有什么资本和筹码能让一位圣眷正隆的县侯青眼有加? 武氏对谁都笑靥如花,可是只有她知道,自己的内心是冰冷的,荒凉的,像一片寸草不生的沙漠。 幼年父亲早亡,亲兄弟容不下她们母女,最后将她们母女赶离家门,从小武氏便尝尽的世间炎凉,被选入太极宫后,里面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更是变本加厉,从小到大,在不断抗争与阴谋的环境里成长起来的人,如果说她的心里仍充满了阳光和正能量,未免有些扯淡了。 武氏才二十出头,却经历了人生太多的炎凉,她的心理已经很阴暗了,对任何人都存有深深的戒备心理,尤其是对那种无故对她施恩的人,防备心更重。 猜出东阳背后的人是李素后,武氏的第一反应其实并非感恩,而是权衡。 猜测对方的目的,同时也掂量自己的筹码。所谓“礼下于人,必有所图”,武氏最想知道的是,自己有什么地方值得那位如日中天的县侯出手相助,他所图为何?有那么一刹那,武氏甚至猜测他是因为垂涎自己的美色。毕竟,如今的她,唯一的筹码只有美色了,随即武氏自己摇头否定了这个答案,并且苦笑不已。 堂堂县侯,进出来往皆是当朝权贵,可谓笙歌曼舞,万花环伺,想要怎样的人间美色而不可得?脑袋被门夹成什么形状才会看上一个沦落掖庭做苦活的女子? 左思右想。武氏仍未想通李素施恩于她的动机,于是辗转反侧,夜夜失眠。 ********************************************************* 李世民走后,李素睡得很香,吃得也不错,而且吃和睡基本不挪地方,再一次懒出了人生的新境界。 刺杀老爹的仇,算是报了。堂而皇之将幕后凶手斩杀在东宫门口,不仅震慑了太子李承乾。也以县侯的身份公然对东宫挑衅,而李承乾也因此事而陷入了极大的麻烦之中。 这就够了,李素把仇报到这个地步,火候和手段拿捏得正好,当然,前提是老爹没有受到实质性伤害。否则,便是不死不休。 关中的大雪下了三天三夜,第四天,雪终于停了。 庭院内已铺了厚厚的一层雪,大清早薛管家便指挥下人清扫。花了两个时辰才堪堪将前院清理干净,老爹李道正大早上便出了门,说是瑞雪兆丰年,他得去田地看看雪后的土质,来年能不能丰收,就看今年的雪能不能把地里的蝗虫坑冻死,给来年一个风调雨顺的好光景。 如今李道正出门已不能随心所欲了,上次遇刺之后,方老五非常自责,人还在养伤便愧疚地向李素请罪,说是杀了半辈子人,临老却大意了,差点害老爷陷入绝境,羞愧得不行,直说侯爷养了一帮子吃闲饭的,没脸活下去了云云,说得太投入,李素若没拦着他,怕是当场拔剑自刎以谢天下了,自刎前顺便把那一百老兵拉着一起自刎。 挺好的,李素喜欢有责任心的人,贞观年间虽说权贵圈子里有点乌烟瘴气,但民风还是很纯朴的,在太平村这种几乎等于世外桃源的地方,虽说为主家拼命赴死比较罕见,至少在该挺身出来保护的时候不会扔下主家拔腿就跑。 李素很庆幸自己把这一百老兵请进了自己的庄子,特别是方老五,他的表现尤其令李素感动,如今方老五仍在养伤,可李素已动了将他请为李家供奉的念头。 所谓“供奉”,当然不是指把方老五当祖宗牌位那样供起来,李素还不至于贱到这般地步,“供奉”算是大唐权贵人家的一种职称,而且是终生甚至是世袭制的职称,江湖浩瀚,能人异士不少,由于朝政清明,百姓安居乐业,江湖好汉们也没有什么与朝廷对立或杀官造反的心思,“学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是能人异士们的主流思想,所以许多自忖有本事的人纷纷投奔权贵门阀,以求一方栖身之地,若被主家看重,更可一展胸中抱负。 于是,大唐的权贵家中不知何时便多了一个名曰“供奉”的职称,它与所谓的“门客”不同,门客里面良莠不齐,确实有很多吃闲饭的,但供奉却是实打实的高人。从“供奉”这两个字便可以看出很多意思。 首先是“尊敬”,不论出身,有本事的人自然便被权贵尊敬,其次是“珍稀”,毕竟大唐如今人口稀少,有本事的人更少,不是随便碰到个会耍几手瞎把式的人就能被请为供奉,那得有真本事,“本事”不一定指杀人的手段或高强的武艺,只要中了主家的意,任何本事都有可能被高看,比如医术,比如黄老之术,如果主家是个吃货的话,能烧一手好菜也能被请为供奉。当然,炼丹也算,有种你让主家羽化飞升,赏不死你。 还有就是,所谓“供奉”,顾名思义,平时是供着的。轻易不会出手,一旦主家遇到重大的事件,这时便要请供奉出面了。 方老五年已五十,从戎大半生,倒是练得一身杀人本事,只不过人到了他这个年纪。各种身体机能已开始缓缓衰退,再过几年,怕是衰退得更厉害,不过李素不介意,他看重的是方老五的赤胆忠心,这是把他请为供奉最大的理由,里面多少还包含着几分感恩的意思。 当初许明珠玉门关前挟持守将,唯有方老五豁命相护,后来太平村老爹遇险。仍是他拼命抵挡敌人,竟未让老爹受一丝一毫的伤害,就冲方老五这份心性,李素不介意把他高高捧起,成为李家一个特殊的存在,将来如果方老五娶了婆姨,有了后人,李素也不介意养他世世代代。只为这两桩恩情,李素必百倍报之。 ………… 庭院清扫出来了。院子里的雪被铲干净,薛管家命人在上面撒了一层草木灰,然后再扫一遍,人走在上面不会滑脚。 方老五被薛管家搀扶着,两位老汉颤巍巍走到前院西侧的园子里,看着园中几株在雪中绽放的血红腊梅。明明只有寥寥几朵梅花,他们却仿佛看到了满园百花齐放的盛况一般,俩老汉指指点点,笑得满脸褶子。 许明珠轻悄走到李素身后,为他披上了一件狐皮大氅。 “雪刚停。天冷得邪性,夫君多穿点,莫冻着了。” 李素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点点头,然后掐指算日子:“……日子过糊涂了,约莫快元旦了吧?” 许明珠笑道:“能把日子过糊涂,可见日子过得很不错,夫君是个有厚福的人呢,再过三天便是元旦了,明日薛管家说要亲自进城采买年货,一家子好好过个元旦,待到出了上元,夫君怕又要开始应差了。” 李素喃喃道:“快元旦了啊……长安城里,大家都在过元旦吧?” 许明珠被李素这句话弄得满头雾水:“夫君说甚呢?无论权贵还是百姓,当然都要过元旦啦,听说三省都正式下了文,正好趁着大雪封路,朝臣索性全休沐了,出了上元节后再处理朝政呢。” 李素若有所思,苦笑道:“恐怕还有人过不了元旦呢……” “夫君说谁?” “一位故人。” *************************************************************** 故人不是佳人,故人没有在水一方,而在大理寺。 第二天,李素跟着进城采买的薛管家一同进了长安城,进城之后薛管家便领着下人去了东市,而李素则带着十来个老兵,马车晃晃悠悠径自朝大理寺行去。 大理寺门庭冷落,这个……很符合逻辑,哪天要是大理寺门口人山人海水泄不通,或者排队叫号,热闹如同春运期间的火车站售票厅,那就代表大唐的礼乐已被玩坏,满世界都是坏人了。 门口懒洋洋站着两排府兵,大冷天的握着冰冷的长戟,冷得直哆嗦,不时朝手里呵口热气,使劲跺几下脚。 李素的马车刚停下,便引来府兵们好奇的注目,马上要过年,又是这种鬼天气里,居然有人没事跑到大理寺来,这不是自找晦气吗? 马车停稳,李素下了车,府兵们看到他的模样,顿时露出他乡遇债主的恍然,这位爷太熟了,熟得不要不要的…… 李素仰头看着大理寺那块庄重沉抑的黑色牌匾,朝手中呵了口热气,呵呵一笑。 很快,大门里面跑出一位主事,李素不大记得这人姓什么,但他记得模样,应该是熟人。 主事是个中年汉子,穿着一身绿色官袍,显然是个小官,见了李素便一愣,然后苦下脸上前行礼。 “拜见李侯爷。” 李素哈哈一笑:“免礼免礼,大过年的,就别乱拜了,你一拜我就忍不住想给你个红包,回过神时红包已送出去了,你说我是拿回来呢,还是硬着头皮继续往前递呢?所以,咱们不要搞这种虚礼,伤钱又伤感情。” 主事一滞,都不知该怎么接话,只好自动略过这段混帐话,直奔主题道:“元旦即至,三省大臣已休沐,不知侯爷今日来大理寺是为了……” “哦,是这样的,你看啊,元旦快到了,我家里每天宾客不断,不但蹭我家的酒菜,还蹭我家的浴池,真是不能忍啊,所以呢,我想找个地方躲躲清静,想了很久,忽然一拍大腿,你猜咋了?” 主事吃吃地接道:“咋……咋了?” 李素又拍了一下大腿,一脸灵光一闪的睿智:“大理寺呀!我打算来大理寺牢房里住几天,谁要有本事来这里拜会我,我就真佩服他了,你说我这个主意是不是很绝?大家都熟人了,见到我开不开心?惊不惊喜?” 主事脸色发绿,傻了似的看着他:“…………” “我那间牢房还留着吧?老规矩,先叫人扫三遍,准备干净的褥子,还有热腾腾的酒菜,快点,慢了我抽你!” ************************************************************** ps:小病未愈,灌了一整天的开水,又拔了火罐,还是觉得浑身沉甸甸的。。。(未完待续。) 第五百五十七章 不识利害 聊天是技术活,不懂这门技术的人往往在人际圈子里寸步难行,然后,直接影响着自己的事业和前程。 眼前大理寺这位主事便是如此。 他突然发觉自己很不会聊天,至少这位李县侯跟他聊的每一句话都令他很无措,不知该如何接话,不仅反应迟钝,而且词汇贫瘠。 理论上,李县侯的话属于混帐话,任谁都不太好接,平辈还好,顶多愕然一阵,长辈就难说了,基本应该都不会接,而是直截了当一脚踹过去,让这个小混帐清醒清醒后再好好说人话。 至于这位大理寺主事,就比较纠结了,在李素面前他是下官,都没资格自称平辈,李县侯说什么话他只能听着,再怎样荒唐混帐的话,他也只能以一种严肃认真的态度来回答,这就是万恶且无奈的阶级规矩。 “住……住进大理寺牢房?就为了……躲清静?”主事脸色发绿,吃吃地问道。 “不错,能想出如此绝妙主意的人,不愧是大唐英杰,尽管有点不谦虚,可是说实话,我还是默默地在心里为自己喝了一声彩。”李素很不要脸的往自己脸上贴金。 “喝……喝彩?”主事脸颊直抽抽,而且他发现自己的语言功能似乎已丧失,只能茫然的像复读机似的一句又一句重复。 “对,喝彩,比如‘好样的!’‘干得漂亮!’等等诸如此类,当然,夸赞的对象是我自己……”此刻李素的脸似乎已藏在裤裆里了。 主事愕然半晌,然后长长叹了口气,苦着脸道:“李侯爷,大过年的喜庆日子。侯爷莫逗下官作耍子,您到底想干什么,直说便是,能办的下官一定为侯爷办到,莫再说什么住牢房的话了,下官胆小。而且体弱多病,禁不得吓……” 李素眨眼:“我是发自肺腑的想在牢房里蹲几天,你要相信我满满的诚意……” 主事脸涨得通红,吭哧半晌,狠狠一跺脚:“您是侯爷,下官没胆子跟您讲道理,侯爷稍候,下官请孙正卿出来……” 李素笑着点点头,多闲啊。杵在门口废了半天话,终于有点眼力了,这事还真不是一个小小主事能做主的。 没过多久,一身绯色官袍的大理寺卿孙伏伽出来了,李素隔老远便看清了他的脸色,嗯,有点青,又有点黑。怎么看都不应眼下过年气氛的景,老孙可能失恋了…… “孙正卿久违了。”李素先跟他打招呼。顺便行了个礼,没办法,人家年纪比他大,资历也高,仅凭有史记载以来的第一位状元公就足够他五体投地式膜拜了。 “哼!” 大过年的,孙伏伽脾气不大好。见面便是一声冷哼:“眼下元旦年关,三省官员休沐,不知李县侯来我大理寺有何贵干?” 到底是boss级别的大怪,上来就没有一句废话,直接奔了主题。 “下官夜观星象。掐指算来,今日白虎黯淡,成平煞南,应在长安,大理寺之位置正适下官趋吉避凶……” “说人话!”老孙有暴走的迹象。 “……下官想念孙正卿,也想念大理寺的牢房了,想进去住几日。” 孙伏伽脸色愈发黑了,恶声道:“姑且当你这番混帐话是发乎于心,想蹲大理寺的牢房?可以!此刻你便在长安城到处杀人放火,自有武侯拿你,那时你想在牢房里住多久都成,就算你不想住了怕是也由不得你!” 李素干笑:“孙正卿言重了,言重了……” 孙伏伽又怒哼了一声,深呼吸几次后,情绪渐渐平复下来,沉吟片刻,捋须忽然问道:“李县侯是想来探望侯君集?” 李素老实承认:“瞒不过孙正卿慧眼。” 孙伏伽目光紧紧盯着他:“侯君集所犯之罪,你可知晓?” “知晓。” 孙伏伽淡淡一笑:“从侯君集入狱一直到现在,陛下未做任何处置,只是关押,期间除了侯君集的家人妻小,从无一人敢来探望他,李县侯,你选在这个时候探望他,恐怕时机不宜啊。” 话说得含蓄,但李素听懂了。 侯君集犯的罪大唐皆知,而且这个罪名很严重,也很敏感,李世民至今未做任何处置,没有举动反而是最明显的举动,任谁都清楚,对侯君集的处置怕是轻不了,满朝文武都是大风大浪里打过无数滚的老狐狸,这点风色还是看得清楚的,所以没人敢冒着令李世民龙颜不悦的后果来探望侯君集。 可是,李素来了,来得坦坦荡荡,光明正大。 孙伏伽含蓄的提醒,李素听懂了,于是哂然一笑:“看望一位故人,不需要什么时机的,想看看他,于是便来看了,如此而已。” 孙伏伽目露异彩,仔细打量着他,半晌以后叹道:“老夫实不知该说你年少不晓事呢,还是夸你真性情。” “无所谓时机,也不管后果,当年我为录事参军,随侯大将军出征收复松州,他是我的主帅,当年我守西州,侯大将军率军而至,横扫西域为西州数千阵亡将士雪仇,孙正卿,这两个理由够不够?” 孙伏伽露出赞许之色:“忠直之人眼里,一个理由便已足够,无情之人眼里,万千理由亦不如‘利害’二字。” 李素笑道:“下官年纪尚轻,岁月还未曾来得及狠狠扇我几记响亮的耳光,没来得及教会我认识‘利害’二字,所以我今日来了,再过几年若遇到同样的事,老实说,我自己都不敢保证还会做出同样的选择,或许我会和其他人一样躲得远远的,再多活几年,说不定我还会趁机落井下石……” 孙伏伽一怔,接着哈哈大笑:“好一番大实话,世上口舌之徒多矣,尽是些邀直之辈。难得李县侯却说得如此直爽而入情理。” 李素也笑:“所以,趁着我这几年天良未泯,良心还没被狗啃完之前,孙正卿是否能为下官大开方便之门?” 孙伏伽接着大笑,一边笑,一边侧过身子。延手相请。 “世上有李县侯这等妙人,老夫若不行个方便,倒成了不解风情的厌物了,李县侯,请。” ************************************************************************ 探望侯君集是李素三思之后的决定。 侯君集犯的事李素当然清楚,自从他回到长安被拿入大理寺后,长安城为了这个人而沸沸扬扬,李世民的选择,朝臣的倾向。番邦异国使节的纷纷登场,整个长安成了一座舞台,由着各种角色唱作俱佳。 反而事件风暴最中心的侯君集,却已无人问津,或者说,无人敢问津。 发展到这一步,侯君集已成了一个被虚化的人物,各方角色针对的已不是他这个人。而是放大到了天可汗陛下和整个大唐在强势扩张时期的政治倾向,行王道还是行圣道。或是对异国番邦直接霸道地碾压过去。李世民和大唐朝堂对侯君集的处置结果便成了大唐以后军政国策的风向标,这个风向标成了异国番邦未来数十年对大唐是和是战,是离心还是臣服。 被关在大理寺的侯君集之所以无人敢问津,就是这个原因。 这个人太敏感了,敏感得连李世民有时候都直皱眉头。杀与留都有弊处,都会寒了人心。这个时候的侯君集已不是“烫手山芋”能形容的,简直是滚烫的岩浆,李世民久久不做处置,多少也有几分不知如何是好的踌躇。 李素之所以敢来大理寺探望侯君集,终究还是占了年轻的便宜。 二十出头的年轻县侯。曾在侯大将军帐下任录事参军,李素和李家的崛起可以说皆由松州之战而起,虽然侯君集只是名义上的主帅,可是,毕竟还是主帅,毕竟承了人情。 敢进大理寺是因为李素年轻,在这个敏感的时期,若李靖,程咬金,牛进达这些老将去大理寺探望,长安城一定会掀起惊涛骇浪,因为他们在唐军中的地位决定了他们的每一个举动都代表着某种态度,某种倾向,甚至是某种向皇帝陛下施压的手段。 李素不一样,李素太年轻,而且最让李世民放心的是,无论朝堂还是军队,李素都没有根深蒂固的势力存在,所以,李素探望侯君集,那就是纯粹的探望,一开始李素就找准了定位,——“故人”。 ………… 大理寺的监牢仍是如此熟悉,李素几乎都能闭着眼走完一整圈。 这实在不是个值得炫耀的事情,闭着眼走完太极宫说明圣眷极隆,闭着眼走完大理寺牢房算……作恶多端? 太熟了,每一条阴暗的过道,每一股难闻的气味,以及每一声若有若无的哀嚎哭泣…… 李素一边走一边忍不住叹息。 这一次……是三进宫还是四进宫?为何走在监牢的过道里心中莫名会涌出一股好羞耻的感觉? 孙伏伽很客气,他甚至亲自将李素送到了监牢的入口,当然,接下来就恕不奉陪了,李素的身份还没重要到能让一位大理寺正卿全程相陪的地步。 监牢的牢头仍是熟人,牢头乍见李素不由一愣,然后脸上很快浮起一层浓浓的苦色,不由自主发出一声悲叹,没事就来祸害我们大理寺牢头,午夜梦回时侯爷您就不觉得亏心吗? 李素笑得很友善,指着牢头呵呵哈哈,从赵钱孙李猜到周吴郑王,百家姓快猜完了,才在牢头一脸悲愤之色中悻悻猜出了牢头的姓。 说来确实有些尴尬,这都四进宫的惯犯了,牢头当牛作马侍侯了多少日子,久别重逢之后却连人家的姓都记不清,实在太失礼了。 怨念深重的牢头领着李素走了很久,七弯八拐的,李素越走越熟悉,最后,牢头在一间更加熟悉的监牢前停下了脚步,面带讪笑地指了指那间监牢。 监牢很干净,干净得不像话,而且李素很熟悉,熟悉得不像话,附近两丈方圆的一砖一板他都记得很清楚。 看着牢头躲闪的眼神,李素气坏了:“好个混帐东西,不是说过这间牢房永远只准我一个人住么?怎么却叫外人住进去了?大理寺空牢房那么多,为何偏偏选这间?以后我若犯了事,教我怎么安心住进来?外人用过的东西我还能用么?” 气得不行,李素想也不想,一脚朝牢头踹去。 牢头不敢躲,生生挨了一脚,苦着脸道:“侯爷包涵,小人怎敢做这个主?全是孙正卿的吩咐呀,孙正卿说这间牢房既干净又偏僻,侯大将军是开国功臣,理当区别于大理寺其他的犯人,住进这间正是恰当。” 李素还没说话,却听牢房里忽然传来一声豪迈的大笑。 “久不闻人声,没成想却听到了一句混帐话,李家娃子,老夫听说你回长安混得风生水起,怎地还是不见长进?活了这把年纪,头一次听说牢房都有专用的,老夫偏就住了你的牢房,你待如何?” 李素一愣,接着堆起了满脸的笑容,转过身笑道:“侯大将军说要住,当然是小子的荣幸,您这些日子……唉,里面的东西您尽管用,待您出去后小子叫人全部换过便是……” 隔着牢房的栅栏,李素朝里面正经施了一礼,直起身后才仔细打量侯君集。 如今的侯君集消瘦了许多,脸颊的颧骨已很明显了,而且眼眶发青,眼珠深深陷在眼眶中,头发也白了许多,仿佛染了一层不太透实的严霜,黑中掺着白,白里泛着黑,一身洁白的囚衣代替了曾经威武不凡的甲胄,身躯都有一些佝偻弯曲,此情此景,却再也不复当初万马军中令出如山的大将军模样了。 李素心中暗自一叹。 不论成败,不论是非,他做的恶终究是恶,可他曾经对自己的善,那也是明明白白的善,今日走进大理寺探望他,就是因为“恩怨分明”四个字。 侯君集看着牢外的李素,许久连眼皮不眨一下,就这样定定地凝视着,仿佛要将李素的模样深深刻入骨子里一般。 不知过了多久,侯君集长长一叹:“想不到除了家小,第一个来看我的人居然是你……子正,今日你不该来的。” 李素忍不住想回他一句古龙式的诸如“可我已经来了”之类的回答,想了想,还是作罢,展颜笑道:“其实小子也不是来探望您的,说真的,小子只是最近心情不甚爽利,想来我的专属牢房里住几天,散散心,既然侯大将军已先住了,小子便不夺人所爱,您继续住着,小子找牢头换间大点的住……”(未完待续。)(.. ) 第五百五十八章 狱中论势 “不识利害”与“不识好歹”不一样,前者严重多了,很多英雄豪杰一生功成名就,最后却偏偏败在“不识利害”这四个字上,而“不识好歹”的后果,顶多挨顿揍,如果不识好歹的情况比较严重,大概会挨两顿。 李素不才,他觉得自己两样都不缺。 别人趋吉避凶,畏之如虎时,他却偏偏逢迎而上,别人一窝蜂凑上前锦上添花时,他却偏偏躲得远远的。 这种性格也不知什么时候养成的,李素当然也反省过无数次,思来想去,得出的结论是……可能自己的青春叛逆期还没结束吧。 此刻李素站在牢门外,看着牢房内的侯君集,笑得如同暖春三月的阳光。 李素不是空手而来,他还带来了酒和菜,以及许多牢房里用得上的东西,至于应该带点什么,没人比一个三进宫的人更有发言权。 酒是李家的五步倒,不同的是,这坛五步倒是李素在四年前亲手酿造的第一批酒,酿好后留了几十坛存在自家地窖里,虽然年份不太够,但比市面上的烈酒更多了几分浓香,也更醉人。 示意牢头打开牢门,牢头有点犹豫,毕竟侯君集是重犯,他的性质可不像李素当初那种轻描淡写的打架斗殴,打开牢门委实干系不小。 李素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冷哼一声道:“长了狗眼的东西,以侯大将军和我的身份,你是怕他脱狱跑了,还是怕我劫狱?” 牢头咬了咬牙,还是打开了牢门。 李素拎着酒菜进了牢房,站在牢房内啧啧赞叹:“看来孙正卿派人重新修缮过了。小子当年住进来时虽然也算舒坦,可却没有今日这般金碧辉煌,啧!地上居然还铺了羊毛地毯,如果被关进来的是我该多好啊……” 侯君集愣了一下,接着大笑:“总听说长安城的李子正看似温润,其实是个浑人。常说混帐话,今日看来,传闻果然不虚,好了,老夫素了这些日子,久未尝酒味,赶紧把酒拿来,与老夫在这大狱里共谋一醉!” 李素笑着将酒坛拎上桌,侯君集手法娴熟地朝坛口的泥封狠狠一拍。飞快揭开,然后双手捧起酒坛便待往嘴里灌,李素眼疾手快,闪电般出手托住了酒坛,及时制止了侯君集这个很不卫生的动作。 “酒盏,用酒盏,侯将军,小子带了酒盏来。大家一起喝才痛快。” 都啥人啊,从程咬金到侯君集。说来都是当国公的顶级权贵了,一个比一个不讲卫生,杀人无数不代表你厉害,有本事你杀细菌试试…… 嗯,还有一个皇帝陛下更不讲究,蹭别人家澡堂子。啧! 侯君集对李素的洁癖似乎很不满意,哼了一声,道:“瞎讲究的毛病,没一点利落劲!” 李素干笑道:“这酒太霸道,小子担心侯将军一口下去就晕了。细水长流才好。” 说着李素从食盒里取出两只干净的酒盏,又将几样下酒的菜分别摆上桌,五个菜同样的碟,呈梅花状在桌上均匀摆开,连碟与碟之间的距离都量得一毫不差,非常的工整对称。 侯君集静静看着这一幕,老脸抽了两下,以前与李素来往不多,今日他才发现,这小子的臭毛病真不少。 给酒盏满上酒,李素端起酒盏,朝侯君集道:“小子先祝侯大将军凯旋而归,将军横扫西域,兵锋威服四海,将军威武!饮胜!” 侯君集没说话,一仰脖子饮尽,接着两眼徒然睁圆,眼珠凸起,脸孔迅速泛红,最后长长吐了口气,笑赞道:“果然还是你李家的酒最霸道,吞进肚里就跟着了火似的,而且味道似乎跟老夫平日喝的不大一样,酒香更浓,劲道也更大。” 李素笑道:“侯将军是行家,这坛酒是小子酿的第一批烈酒,酿好后藏于家中地窖内,藏了整整四年。” 侯君集喜道:“原来是这个路数,难怪酒味大不相同,好,再来一盏!” 侯君集连喝了三盏,越喝越过瘾,李素只浅浅啜了一口,虽然这酒是自己酿的,可他并不喜欢喝,很简单的道理,就好像专业厨子不见得喜欢吃自己做的菜,而掏粪工人也不见得必须舀起来尝一口…… 侯君集尝了很多口,喝到面红耳赤,大约有四五分醉意了,这才搁下酒盏,满足地呼了一口气。 “自从回长安,这顿酒是老夫喝得最爽利的一顿了……”侯君集红着脸打了个酒嗝儿,眯着眼笑道:“‘凯旋归来’?呵呵,凯旋归来若是这个待遇,大唐的将士们都该死了!知道西征军后来被拿下多少位将领吗?四十三人!小到营官,大到都尉,一共四十三人全数被拿下,扔进了大狱,因为他们在高昌国都城纵兵抢掠屠城!” 李素脸色一变,急忙直起身道:“侯将军慎言!” “慎言个屁!这般光景了,老夫还怕谁?”侯君集扯起嗓子吼道:“大唐府兵将士这些年南征北战,开疆辟土,为咱大唐挣到了多少国土,多少人口,多少牲畜!从李靖到程咬金,还有秦琼,李绩,尉迟恭……都是响当当的名将,破城破敌无数,哪一次破城之后不是睁只眼闭只眼让将士们屠城抢掠几日?为何到了老夫这里,偏就不行了?陛下何以待我如此不公!” 李素额头冷汗缓缓滑落,他发现今日果然来的时机不对,侯君集自从被拿进大理寺后,存下了满腹的怨气,这些怨气自然没道理跟牢头狱卒发泄,而他李素,要死不死的偏就进来探望他…… “啊呀,天色不早了,侯将军您慢用,小子告……” “告个屁!”侯君集大手一拽,把李素拽了回来:“油精油滑个小子,风声不对便想溜。有胆子进大理寺来看老夫,没胆子听老夫说这些大逆不道的话?” 李素苦笑道:“小子也是有家有口的人,再说……侯将军,小子实不忍心见你往深渊里跳,本来已站在悬崖边了,您何苦非要落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侯君集大笑。随即笑声很快停歇,道:“好了,不逗你了,刚才老夫只不过借题发挥而已,大逆不道的话也要看怎么说了,大声嚷嚷出来,有时候其实并不差,陛下听在耳里,想必也有个决断。” 李素呆了一下。接着恍然。 这些老杀才一个个都不简单啊,连大声骂娘都带着不可告人的算计。 侯君集叹息,只是这次声音小了许多,道:“长安诸多权贵,老夫出事后不见一人,没想到居然是你来看我,当年老牛说得对,你小子是个重情重义的。哪怕这几年老夫与你走动并不亲密,你也不计后果来大牢看我。这份情,老夫承受了。” 李素笑道:“小子进大狱探望一位故人长辈,是应当应分的,毕竟当年收复松州之战,侯将军是小子的主帅,横扫西域虽是奉旨而为。也算为我西州数千阵亡将士报了仇,仅凭这两点,小子若不来看看您,实在良心难安。” 侯君集点头:“当年松州城下,你一个小陶罐罐立了首功。那时老夫确实是欣赏你,大老远跑到老牛的营盘里特意看看这位少年英杰长啥模样,还记得吗?后来老夫欲将你的功劳写进奏疏军报,署名后快马递进长安,没想到被老牛拦住了……” 长叹口气,侯君集苦笑:“小娃子,想必你也看出来了,朝中诸将虽打打闹闹,但大家都抱成一团,别看程老匹夫整日惹事生非,挑衅滋事,可他在朝中的底蕴是最深厚的,人脉也最广,在这些将领之中,除了李靖便是他,可谓一呼百应,偏偏表露出来的性子最浑,连陛下都没法跟他较真,满朝武将里面,唯有老夫活得最独,也常被其他的老将排挤,老牛当初拦下由我署名的给你请功的奏疏,这一手便将你划拉到他们的圈子里去了,小娃子是个聪明人,当时想必看得明白了……” 李素没法装糊涂,只好点头承认。 侯君集笑道:“老夫活得独,却乐在其中,不与他们来往也无所谓,贞观六年,有一****心中琐事萦怀,神不思属,走过尚书省牌坊却忘了下马,当时被李靖看见,谓左右曰‘侯君集意不在人,或有反意’……” “呵呵,只是忘了下马,竟然有了反意,世人传讹谓为陋习,药师竟也不能免俗,老夫不计较,老夫知道他们不容我,因为我年轻时不学无术,只逞蛮勇,做下许多不耻之事,他们羞于与我为伍,不过老夫不在乎,老夫自有一颗忠心义胆,陛下又是千古难遇的明君,只要老夫忠于陛下,为大唐社稷多立功劳,侯家后人不愁富贵,只是这一次……连陛下都不容于我,老夫这心里实在是……” 侯君集话没说完,仰头狠狠灌了一口酒,未尽之言随酒入腹。 李素的心却往下沉了几分。 说是“忠心义胆”,可话里终究多了几分忿忿不平之意,他的心里,是否真的正在滋长一棵不可告人的萌芽? 又喝了几口酒,侯君集的身躯已有些摇晃,看来已有八分醉意,正要端杯再喝,李素忽然按住了他的酒盏。 “侯将军,您快醉了,此酒性烈,多饮伤身。” 侯君集哈哈一笑,摆脱他的手,仍旧仰头灌了一大口,长长呼出一口气浊气后,声音压得更低了。 “小娃子,大唐如今已是盛世光景,这光景是老夫和一众将军们亲手打下来的,没有我们这些人疆场豁命厮杀,安能让那些化外蛮夷心甘情愿低下头,向长安朝贺,向陛下上‘天可汗’的尊号?呵呵,鲜花着锦,烈火烹油,风光终究一世,怎能寄望千秋?” “如今陛下春秋鼎盛之年,自可威服四海,横扫天下,可是,若他年陛下年迈之后呢?陛下的十几个皇子可都不是什么安分的角色,太子坐其成而不惜福,常有残戾昏聩之举,下面还有一位魏王虎视眈眈,还有吴王,齐王等磨刀霍霍,除此还有几位未成年的皇子,来年长大后不知怎生心性……陛下这么多皇子,哪一个是轻与之辈?老夫敢断言,不出三年,朝中必有大乱!” 李素嘴唇嗫嚅几下,终究没吱声,这话接不得,一接就给自己惹祸了。 侯君集似乎醉了,可眼睛却仍然很清亮,实在看不出他的深浅。 “小娃子,老夫跟你说这个,是看在今日你来探望老夫的情分上,此话不过六耳,你可放心,你是个伶俐人,而且是长安城年轻一辈里最耀眼,前程最敞亮的,接下来这三年,想必你在朝堂的分量会越来越重,老夫虽在牢里,却也听说陛下已将你调任尚书省,天下皆知陛下对你寄予怎样的厚望,既然有此分量,小娃子,你说那些对储君之位有心思的皇子,会不会争相拉拢你?眼下的局势你可以装装糊涂,耍耍混帐性子,可是待到时局变化,箭在弦上之时,可由不得你了,你若不站对位置,可就是真正的杀身之祸,那时的你,还指望用装糊涂耍性子的法子推搪过去吗?” 李素眼皮一跳,立马直起了腰,看着侯君集似笑非笑的眼神,李素很快松垮下来。 这家伙……难道天生是个造反的人才?刚才差点被他带进沟里去了。 站队确实是个问题,就算李承乾被废黜了,大唐的朝臣们还是不知道该站在哪位皇子的阵营里,可是李素却丝毫不担心,因为他最清楚该站在谁的阵营里。 “侯将军,您这些大逆不道的话就别对小子说了,小子害怕,您若想过过嘴瘾,说梦话也行,小子今日只想与侯将军共谋一醉,您何必给小子下套呢?”李素苦着脸叹道。 侯君集摇摇头,一脸失望之色:“果真是个四平八稳的娃子啊,亏老夫还跟你挖心掏肺……” 斜眼睨着李素,侯君集淡淡道:“你小子也是个无利不起早的性子,今日来大理寺看我,说是故人情分,不过还是带着目的的吧?现在酒咱们也喝过了,故人之情咱们也叙过了,大逆不道的话咱们也说过了,现在说说你的正事吧,老夫一介入狱莽夫,你有何事求我?”(未完待续。) 第五百五十九章 闲落棋子 不得不承认,侯君集看人很准,李素也不得不惭愧的认同,自己确实是无利不起早的性子,当然,究其本心,探望侯君集确实是第一位的,另外的目的排在第二。< “小子真是来大理寺看您的,侯将军怎可怀疑小子的一片诚心?”李素露出委屈之色,甚至还撅起了嘴,萌得不要不要的,指了指面前的酒和菜,道:“小子还带了酒菜呢,十足赤金诚意……” 侯君集哼了哼,道:“酒菜老夫领受了,至于你的诚意,呵呵……” 李素嘴角微微一撇,有种肉包子打狗后的失落,人与人之间没信任了。 &nb* sp; “侯将军若不信,小子今日便一字不说,探望过您后马上告辞,如何?” 侯君集眉头皱了皱,狐疑地盯着他:“老夫一生看人从未走眼,莫非你今日果真只是来探望老夫的?” “果真,不信请您看小子诚恳的眼神……”李素天真烂漫地眨眼。 侯君集嫌弃得不行:“好了,老夫你也探望过了,盛情心领,可以滚了。” 李素笑嘻嘻地起身,朝他行了个礼,然后果真朝牢门外走去。 侯君集盯着他的背影,发现他竟真的二话不说便走了,侯君集拧着眉摇头喃喃嘀咕:“难道老夫果真猜错了?” 狭长的过道内再也听不到李素的脚步,牢房内又恢复了往常的寂静,那种深深的孤独感再次袭扰侯君集的心头。 还没来得及感慨自己风光过后的飘零英雄路,牢房外面的过道上又传来脚步声,没过多久,一张笑嘻嘻的熟悉的欠抽的笑脸出现在牢门外。 “侯将军久违了,小子第二次来探望您。啊呀,上次的酒还没喝完,正好小子与侯将军共谋一醉……” 说着李素推开牢门便进来,在侯君集的目瞪口呆之下,李素如同走入了自家庭院,径自给酒盏斟满。然后小心翼翼地浅啜了一口。 啜完一口后,李素面色坦然地开始聊家常:“久不见将军,今日再见,侯将军风采依旧,虎威犹存,实在是可喜可贺……” 侯君集回过神,顿时露出玩味的笑容:“好个油滑的小子,连老夫都被算计了,这算是你第二次探访了吧?” “对。第二次。喜见侯大将军精神矍铄,神采依旧,小子欣喜不已……” 侯君集嘴角抽了抽,沉默片刻,叹道:“赶紧说正事,老夫不想第三次被你探访了。” 李素给侯君集斟了一盏酒,敬过之后方笑道:“侯将军只身赶回长安,从容入狱。可谓悲壮,小子感怀不已。听说您当初横扫西域后,奉旨建安西都护府,其址就设在西州旁边……” 侯君集疑惑地道:“小子为何突然提起这事?” “没什么,就想问问大唐的征西大军留在安西都护府的有多少人。” 侯君集道:“先期大约留下了两万余人吧,这两年朝廷忙着调拨粮草军械,日后还要从关中各地调数万府兵前往戍边。安西都护府的兵马通常要维持在六万左右方能对西域诸国形成足够的震慑,也能保证丝绸之路的畅通无阻。” 李素垂头想了想,道:“小子有几个朋友,欲往西域从军,建一番荫妻封子的功业。不知可否?” 侯君集笑道:“男儿建功立业,自是无可厚非,此事你何必问老夫?想从军的话,径自去当地县衙官府投个名,然后被编为府兵,长安城外操练一年,约莫有个杀才模样了,自去安西都护府便是。” 李素摇头:“侯将军还没听懂小子的意思,小子是想说,如果去了安西都护府,侯将军能否行个方便?” 侯君集皱眉:“怎样的方便?” “小子送去的人,自然不是无能冒功之辈,小子在西州待过三年,对西域也算熟悉,虽然侯将军的征西军横扫西域,西域诸国虽被震慑,却也不会完全老实下来,接下来这几年是大唐经略西域的时期,期间必有一些大大小小的动荡,所以,安西都护府不会没有仗打,小子的那几个朋友入了都护府,自然为大唐豁命厮杀疆场,守一方水土安宁,用实实在在的战功说话,立了功,自然得有封赏和晋升,侯将军您说对吧?” 话说到这份上,侯君集终于明白了李素的意思,拧眉沉声道:“你担心安西都护府不公?” “这是个讲道理的世道,小子没什么可担心的,之所以向侯将军提起此事,当然也是希望提前预防一下麻烦,言之先预也,防于未然。” 侯君集缓缓点头:“老夫明白你的意思了,此次西征,驻防于安西都护府的将士有一批是老夫带过多年的部将,此事老夫可修书一封送去西域,若你那些朋友果真是骁勇之辈,有功必有升赏,如果只是个样子货,存了在那里白吃白喝混功劳的念头,那时可别怪老夫不留情面。” 李素大喜,一揖到地,笑道:“多谢侯将军,小子定不会给您丢脸的。” 侯君集斜睨着他,道:“第二次探访完了?” “完了。” “没有第三次了吧?” “小子想您的时候还会来的,侯将军有啥需要的东西,只管跟小子说,吃的喝的用的,小子都能带进来,想要女人问题也不大,不过肯进牢房服侍客人的女子,长相惨那么一点点……” “滚!” ****************************************************************** 走出大理寺,李素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然后嘴角露出轻松的笑意。 求侯君集的这件事,算是他再次落下的一步棋,这步棋他在心里已经思索很久了,一直有些迟疑,然而眼看近日太子失势,诸皇子群起而动,各显神通,李素忽然发觉自己还是缺少足够的安全感。 所谓送几个朋友去安西都护府,这几个“朋友”当然不是真的朋友,侯君集刚才没说错,眼下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时,看似五光十色,盛于极点,可谁知道下一步等待自己的是怎样的命运,眼看起高楼,眼看楼塌了。 如今王直在长安城市井内混得可谓风生水起,然而福兮祸所伏,风光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的危机,一个无官无职的市井混混头子,跟巡街的武侯坊官打成一片,长安城内纠集一帮痞子闲汉招摇过市,这般景象落在真正的官员眼里,怎么忍得下去? 所以李素必须为王直和他的手下兄弟找一条退路,若然某天真有朝臣下决心打击这股长安城的黑恶势力,王直他们逃离长安后也有个明确的目标去投奔。 李素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当然,如果这股黑恶势力投奔安西都护府后又拧成了团,再次形成了一股新的黑恶势力,这个……李素表示喜闻乐见,西州是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更何况,他本人在西州多少也有几分薄面,至少那位西州刺史曹余,目前还是西州刺史。 除了这个考虑,李素送人去西州还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这是需要经营,需要慢火熬炖的,几年甚至十几年都不一定能见成效。 其实,去西州最合适的人选是王桩,他是李素的铁杆兄弟,任何时候都会毫不犹豫地站在自己这边,李素的意志和想法,王桩从来不问为什么,二话不说便彻底执行,这样的兄弟若把他当成钉子,安插在安西都护府,以王桩的勇猛战力和实在的性格,还有长安城李素的遥相呼应,十年内混个独领一方兵马的都尉不成问题。 可是,话说回来,李素的打算是打算,但他不能左右王桩的人生,关系再铁的兄弟,也没资格对别人的人生指手画脚,所以这件事李素便情当是为王直和他的手下安排了。 ………… ………… 李素进大理寺探访侯君集的事并没有引起多少风浪,可以说,连一点小小的涟漪都没漾起来。 他的料想没错,对长安城的皇帝和权贵来说,如今的李素虽贵为县侯,但在他们眼里仍旧只是个小人物,而且还是个弱冠的孩子,李素的任何举动仅仅只是个人的意愿,并不代表任何的政治倾向,所以也没人放在心上。 新年元旦,关中第三次飘起了鹅毛大雪。 太平村过年没什么太多内容,春晚是别指望了,鞭炮也还没出现,如今有个东西名叫爆杆,算是鞭炮的前身,一根长竹条里填充一点火药和乱七八糟的东西,扔进火堆里,然后一阵轻飘如放屁般的脆响,便算是炸过了。 这东西引起了李素强烈的鄙视和吐槽,对于一个发明了震天雷这种逆天神器的人来说,爆杆这东西简直是对火器界的侮辱,明明能毁天灭地的玩意,换个配方就只剩了一声屁响。 大清早,李道正和李素父子便站在家里的田梗边,郑小楼一脸酷相环臂而立,静静站在父子二人的身后,郑小楼后面还站在十来名老兵,自从李道正遇袭后,这个排场已是李家主要成员的标配了。 雪很大,鹅毛般飘飘洒洒,天地间一片苍茫皑皑。 李素高举着油伞,给老爹遮雪,李道正蹲在田边,一脸忧心忡忡。 “这雪下的,要坏事咧,明年的收成怕是不大顺了……” 李素眨眨眼:“爹您放心,咱家不缺钱,颗粒无收也饿不着……” 李道正扭头瞪了他一眼:“整个关中没收成,你都能管么?”(未完待续。) 第五百六十章 新年临朝 ps.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瑞雪兆丰年”是一句好话,非常的吉祥如意,类似于人与人见面时互相说的“恭喜发财”,对于农户人家来说,前者比后者更实际,更吉利,农户人家通常一辈子很难发财,能保住一家吃喝就是天大的喜事,但瑞雪却是每年都可能有的,入冬一下雪,便代表着明年的风调雨顺,收成颇丰。< 只不过今年的瑞雪似乎太瑞了些,入冬到元旦,一连下了三场大雪,雪量很大,李道正是有经验的老农,自知过犹不及的道理,雪下多了对来年的播种收成来说,就不是好事,而是一桩祸事,因为雪多了就不能称~ 它为“瑞雪”,而应该叫它“雪灾”,雪灾的害处很大,不但会冻死人,还会令土地久冻不化,来年农作物歉收甚至绝收,如今农户人家的房子大致都是木制结构,大雪也很容易压垮房顶房梁,造成伤亡,对牲畜也有极大的伤害。 看着自家田地里尺余厚的积雪,李道正蹲在田边,眉头的愁意如大雪般久积不化。 “天造孽咧!明年的日子可不好过,整个关中都不好过,到年中时,北方怕是会迁来一大批难民来长安,好容易盼到的太平年景,又被天灾坏了事,唉!”李道正忧心忡忡地叹气。 李素凝视地里厚厚的积雪,也叹了口气:“爹,天灾我们没法管的,今年的雪下得邪性,咱家的庄户怕是已经人心不稳了,孩儿这就叫薛管家吩咐下去。李家明年免粮租,若是地里绝收,李家给庄户们发粮食,绝不让一个人饿肚子,谁不想欠主家人情的,开春后来地里挖沟渠。上山种果树换工钱。” 听李素这么一说,李道正的脸色终于好看了些,欣慰地看了他一眼,点点头道:“不错,做得好,贫贱不移心志,富贵不失良心,这才是做人的根本。” 李素眼睛一亮,笑道:“爹。难得听您老人家说出这么有道理的话,啧,居然还是排比呢,爹您当年读过书吗?” 李道正老脸一红,不自在地咳了一声,有些羞怒地起身朝儿子的屁股踹了一脚:“老子生下来肚里就管带墨水的,咋地?敢笑话老子!” 李素笑着扶起老爹的胳膊,道:“还是爹最厉害。虽然看不出您肚里墨水的深浅,但孩儿却知道您的种一定不错。不然怎么会把孩儿生得如此英俊白净,而且文采非凡,村里的乡亲都夸您有福气呢,生了一个如此争气的儿子,从里到外完美毫无瑕疵,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所谓‘皎如玉树临风前’,这些美妙的句子都是为您的儿子准备的,有一个如此外美里嫩的儿子,不但爹您的一生了无遗憾,连您的儿子我都觉得了无遗憾……” 李道正刚开始还笑吟吟的听着。然而越听越不对劲,最后发现李素滔滔不绝地歪了楼,没皮没脸口若悬河地变着法儿的夸起了自己,李道正脸色越来越僵硬,默默仰头望着天,表情再次忧心忡忡,这一次不再为了家里的地,而是为了这个不要脸的儿子…… 自己老实本分一辈子,他娘也是秀外慧中娴熟贤德的闺秀,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生出这么一个不要脸的东西来? “行咧,闭嘴,再胡咧咧老子抽你了,一说也是当了县侯的人,性子咋还跟以前一样跳脱咧?不像个大人样子!” 李素扶着李道正,父子二人沿着狭窄的田埂缓缓朝家里走去,郑小楼和一众老兵紧随其后。 李素边走边笑:“世上千万条道,孩儿偏走跳脱的道,倒是爹您老人家,是不是也该换个活法了?” 李道正皱眉:“换个啥活法?” 李素笑道:“您看啊,我娘生下我以后就去世了,这二十多年您独自一人含辛茹苦把孩儿养大,又当爹又当娘的,如今咱李家也渐渐起来了,不缺衣不缺食,家里还有丫鬟仆人使唤,算是过上好日子了吧?您是不是也续个弦,给孩儿找个后娘,好生陪您安逸享乐,老了身边也有个知冷知热的伴儿,运气好的话,给孩儿再添个弟弟或妹妹,咱李家的人丁香火也算旺盛了……” 李道正老脸一红,呸了一声,骂道:“瓜怂,翅膀硬了,敢管你爹的事了?” 李素语重心长地道:“爹,这事您真得放在心上,单身久了真的对身子不好,也坏了心性,您不续个弦,老是单身一人,走出去咱太平村的婆姨媳妇都躲着您走,就怕单身老汉兽性大发,把她们拖到树林子里那啥又那啥,爹您不信的话回头看看郑小楼……” 李道正一肚子火气,却还是忍不住回头,父子二人同时扭头望向环臂扮酷的郑小楼…… “爹,您看看郑小楼,长得也算迎人吧?身子也还精壮吧?可就是因为像个闷葫芦,整天板着一张死人脸,如今村里乡亲都绕着他走,以往说起某个凶神恶煞的名字,别人都说是‘小儿止啼’,现在村里提起郑小楼的名字,小儿不但没止啼,还吓得打摆子,爹您看看,都是单身缺爱惹的祸,他若认真娶一门亲,这张死人脸他还好意思绷下去吗?当着婆姨的面指不定笑得多荡漾,心情多奔放……” 身后的郑小楼脸颊直抽抽,眼里的杀气一个劲的乱放,无辜躺枪的他现在心情不太好,想杀人…… 李素没理他,转头看着老爹,认真地道:“所以,爹,您赶紧再续个弦吧,再过几年,性子变成郑小楼那样,一切就晚了!” 郑小楼:“…………” 啪! 李素屁股上狠狠挨了一记,李道正咬牙切齿瞪着他:“本觉得娃儿大了,当县侯了,不该再抽了,可今日不抽你老子心头的无名火难消!” 郑小楼仍旧扮酷,只在身后一脸大快人心弹冠相庆的狂点头。 ************************************************************* 半月休沐之期过得飞快,转眼便是上元节,太极宫发出旨意,上元节当夜,长安城取消宵禁,臣民同庆。 上元之夜,长安城灯火达旦,彻夜未眠,百姓们疯涌上街头,逛集市赏花灯,权贵人家的女眷们也难得出了一回门,在家仆们的簇拥保护下,挤进熙熙攘攘的东西两市,像一只只粉色的穿花蝴蝶般飞来飞去,时有士子文人混杂于人群中,眼露痴色看着那些大户人家的温婉女子与他们擦肩而过,士子们有的高声谈论国事,有的低声吟哦诗句,只求吸引闺秀们回眸嫣然一笑。 冰化了,天晴了,花开了,男人该交*配了…… 上元节嗨了一整晚后,第二天,三省朝臣入太极宫太极殿开朝会,君臣回首过去,展望未来,大唐帝国的巨轮再次运转,朝会散去以后,朝臣们各归衙署,恢复以往上班打卡的日子。 李素也参加了朝会,散朝后非常低调地跟在诸朝臣身后,一声不吭地回到尚书省的署衙应差。 说是应差,其实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李素的官职是尚书省都事,说是五品官,但在这大唐帝国权力中枢部门里,他的品级属于末级,除了下面办事的小吏和杂役外,基本上碰到一个穿官袍的人他都得主动行礼招呼。至于职权,大抵便是从六部里的某部衙门里拿一叠奏疏,脚下生风送进尚书省房玄龄的案头,等着房玄龄捋着长须不慌不忙拿笔勾了几个字的批示,李素再把奏疏还回六部,如此反复。 当然,李素还有一个职权,那就是“参知政事”,只要他用心,并且足够勤奋,有一颗蓬勃向上不断进取的上进心的话,那么他有权一边送还奏疏的来回间翻看奏疏上的每一个字,这是职权范围内完全允许的,可惜的是,李素的上进心实在太微弱了,送来送去的奏疏他很少翻看,偶尔有心情翻一翻,也是大略地看几件国家大事,思索一下房玄龄处置国事的大致思路和目的。 日子很无聊,但还得过下去,每次李素穿上崭新的官袍,老兵们打着仪仗随着马车,天还没亮便浩荡从村里进城时,许明珠的脸上总会露出一股莫名其妙的兴奋和自豪,仿佛自家夫君做的每件事都关乎大唐帝国的生死存亡,大唐少了自家夫君很有可能大厦将倾,社稷摇摇欲坠,百姓死一大片一样。 许明珠每天看救世主一样看李素的眼神令他心头发毛,每次自己犯懒找借口不想应差,许明珠便会默默地充满谴责地看着他,不时忧郁地叹口气,沉浸在因为夫君不上班而导致大唐百姓猛地陷入水深火热之中的情绪里不可自拔…… 很多次李素都试图想告诉她,其实你夫君在尚书省就是个跑腿的,类似于“xx尚书,有你家快递,马上下来拿!”的那种。可是每次一看到许明珠那期盼夫君早日解放全人类的殷切目光,李素满肚子欲辩解的话只好生生掐死在腹中。 ******************************************************** ps:还有一更……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未完待续。) 第五百六十一章 责罚甚重 ps.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尚书省位于太极宫内,入承天门和太极门后转右,夹杂在舍人院和弘文馆之间,而中书和门下两省则位于太极门内左侧。 这里属于太极宫的外围,来往的差役和官员较多,宦官宫女相对比较少,真正的禁宫范围指的是从太极殿开始,经过位于子午线的两仪,甘露,承香等殿,那才是李世民的私人居所,除了李世民,但凡带把儿的男人敢擅闯,下场大抵是先割掉再问斩。 过了上元节,贞观十五年算是正式开始,$ 李素又开始新的一年的掰着手指虚度光阴的日子。 大清早散了朝,李素施施然走进尚书省,路遇许多朝臣,从六部尚书到司官郎官,李素皆一一含笑拱手行礼,别人也很客气地还礼,气氛和谐友爱得一塌糊涂。 走进尚书省,按惯例李素先进了房玄龄办公的立政殿,先向这位大唐的名相问了安,房玄龄搁下公务,拉着李素笑谈了几句家常,话里话外透出一股亲热劲,不停念叨要李素多往房家走动走动,顺便与他家那个不争气的怂货二小子也多来往来往,指望二小子从李素身上沾点灵气,也不至于成了亲还让二老闹心…… 闲话一番后,李素回到立政殿的偏阁之中,那里是他的位置,一张两尺余长的矮脚桌,案上疏牍盈尺,笔墨俱备,这个位置恰好在房玄龄办公的偏殿外。取快递比较快捷方便。 刚坐下来,便有服侍朝臣的宫人奉上茶水,是李素独家创出的炒茶,这种沸水直接冲泡的法子刚开始时被房玄龄等人不耻,认为太过粗鄙庸俗,失之雅趣毫无内涵。只不过茶水冲泡出来满室飘香,房玄龄等人忍了几日后终于忍不住,试着从李素这里要了点茶叶冲泡,渐渐的,如今整个尚书省的朝臣们都开始习惯于喝这种粗鄙庸俗的茶,而且乐在其中。 端着茶杯浅浅地啜了两口,李素不慌不忙打开案牍上的奏疏,还没来得及分类,便见有一名宦官急步走进殿来。先朝李素点头招呼了一下,然后径自去见了房玄龄。 没过多久,宦官匆忙离开,房玄龄一脸复杂地走出殿来。 李素急忙起身行礼,房玄龄淡淡点头,然后叹了口气。 指了指匆忙离去的宦官的背影,房玄龄道:“刚才太极宫来了旨意,陛下要处置侯君集了……” 李素心一紧。但还是忍着没出声。 房玄龄接着叹道:“算算时日,差不多也该处置了。再拖下去,不但番邦使节的动静越闹越大,连朝臣们心中也着实不安呐。” 李素终于忍不住道:“房相,不知陛下打算如何处置侯大将军?” 房玄龄沉默片刻,方才缓缓地道:“削爵,罢官。流二千里。” 李素有些吃惊:“这个……不至于如此严重吧?” 这倒不是李素冷血,实在是如今大唐的军队就是这种风气,就如侯君集在大狱里发的牢骚,大唐的将军们攻城拔寨,流血拼命。攻下城池后几乎都有屠城抢掠的事情发生,而领军的主帅们通常都是睁只眼闭只眼,班师回朝后还能得到皇帝陛下的封赏和百姓的欢呼,所谓“非我族类”,这四个字在大唐君臣和百姓心中铭刻得非常清楚。 别的将军能干的事,侯君集干了却落得如此下场,也难怪李素吃惊了。 房玄龄的神情有些复杂,相对侯君集在朝中不算太好的人缘,李素大致明白房玄龄此刻为何是这样一副表情。 长叹了口气,房玄龄摇摇头,道:“毕竟是大唐的一员虎将,陛下的责罚委实重了些,不过……今时不同往日,高昌屠城一事太恶劣了,那么多番邦使节盯着陛下,陛下若不重重责罚侯君集,西域诸国怕是会乱,说到底,这是陛下做给他们看的呢。” 李素眼皮直跳。 他发现如今的现状与原本的历史轨迹脱了节,历史上的侯君集虽然也因高昌屠城抢掠受了责罚,但绝没有这么严重,或许这一世因为自己戍守西州的关系,打乱了某种冥冥中的平衡…… “房相,咱们能恳求陛下收回成命吗?或者……轻一点也行,为了区区几个番邦使节而毁我大唐一员大将,未免令亲者痛而仇者快,下官以为不大妥当。” 房玄龄苦笑摇头:“陛下乾纲独断,决定了的事,断难更改,子正还是莫去触霉头了。” 李素犹豫了一阵,最终也叹了口气。 对侯君集,李素说不上同情还是鄙视,高昌屠城是事实,三天三夜杀戮高昌臣民无数,造下滔天的杀孽,说同情,大抵还是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慨,不仅是李素本人,他相信包括房玄龄,程咬金,李靖这些名臣名将心里多少都有一点这样的感慨。 在不把自己牵连进去的前提下,李素愿意为侯君集做点什么,比如上疏劝谏,面君求情等等,不管怎么说,李素已是大唐的臣子,便只能站在大唐社稷的角度说话做事,把侯君集削爵罢官流放,等于一员虎将折损在大唐自己手里。 可是房玄龄的话令李素暂时打消了主意,李世民既然派宦官来尚书省,通知诸臣他的决定,那便代表着此事不可更改了,李素想救侯君集,但救也有个底线,若把自己搭进去,学魏徵那样犯颜直谏,挑战生存极限,这个……李素办不到。 ………… 与房玄龄相对叹息几声后,房玄龄回殿继续处置国事,而李素也在偏阁坐下,继续分摘奏疏。 下午时分,天空又阴沉起来,隐隐可见天上又开始飘雪,今年的天气有点邪,出了上元节还下雪,对大唐的各州各府农户来说,实在不是个好兆头。 一天的工作差不多快完成,李素坐直了身子,伸了个懒腰,然后托着下巴望着殿外发呆,等待打卡下班。 殿外寒风呼号,天空愈见阴沉,显然有场大雪即将落下。 一道矮矮小小的身影便在李素发呆的时候出现在他的视线内。 身影很瘦很小,像一根没长大的甘蔗,立政殿尺余高的门槛竟也无法跨过,干瘦的小手撑住门槛,如同翻围墙似的吃力地翻了过来,翻过来后似乎很有成就感,一边拍着手上的灰尘,一边回过头嘻嘻地笑。 李素也笑了。 来人是个小孩,小女孩,穿着很华丽的小宫裙,脸色有点病态的蜡黄,干干瘦瘦的,一双眼睛却非常灵动有神,很讨人喜爱。 李素笑着朝她招了招手,道:“喂,你是哪家的闺女,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小女孩似乎有些羞涩,忸怩了片刻,还是走上前来,先好奇地打量了李素一眼,然后很有礼貌地屈身行了个蹲礼,道:“明达见过这位堂官……” 语声一顿,小女孩抬头望向李素时,清澈灵动的大眼里忽然蓄满了泪水,鼻子开始一抽一抽的,接着小嘴一瘪,哭了出来。 “明达……在宫里玩,玩耍,方才淘气躲在不知名的殿里,甩开了宦官,然后,然后,我迷路了……呜呜呜,我要见父皇……”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未完待续。) 第五百六十二章 晋阳公主 ps.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小女孩哭得很伤心,李素不停眨着眼,却仍不得其解。 言情首发 她自称“明达”,可李素却满头雾水。一句“要见父皇”,说明肯定是个公主,但李素对李世民那些皇子公主什么的实在没什么兴趣,也记不起李世民哪个女儿的名字叫“明达”。 只不过这个女孩年纪太小,不仅很懂礼貌,而且很萌,李素一下子就对她产生了宠爱的念头。 &nb; sp;“别哭别哭,见你父皇很容易,你留在这里玩耍,我派人告之内侍省的宦官,叫他们来接你去见父皇,行不?”李素温声安慰着小女孩。 小女孩哭声小了些,仍在抽抽噎噎,瘪着小嘴很委屈地点头。 李素笑道:“那你总要告诉我你是陛下的哪位公主呀?不然我如何跟内侍省的宦官说呢?” “我,我不是说了么?我是明达呀……”小女孩抽噎,又补了一句:“父皇封我晋阳公主……” 李素心猛地一跳,笑得愈发灿烂。 原来是晋阳公主,这小家伙可是个重量级人物,史书上对李世民别的女儿着墨不多,唯独对这位晋阳公主,却破天荒的多提了几句,甚至特意为了她而单立了传本。 晋阳公主当然姓李,是李世民和长孙皇后所出的嫡女,表字“明达”,乳名“兕子”,是李世民最宠爱的小女儿,疼爱到简直言听计从。有求必应的程度。 其实从兕子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李世民对她的溺爱。 大唐的公主封号多依地名而封,而晋阳却正是当年李家父子起兵反隋的龙兴之地,这个地名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李世民却毫不犹豫地封给了她,至于“明达”的表字。也是李世民亲自给她取的,看似很寻常的表字,里面也有讲究,事实上“明达”是佛家用语,“明”是指佛家的三明,“达”是指三达,梵语中意喻断尽烦恼,聪慧伶俐,念头通达。而乳名“兕子”。所谓“兕”,是指一种非常凶猛的类似于犀牛的野兽,李世民为她取此乳名,自是希望体弱多病的她身体健康强壮,不惧疾病。 三个名字,李世民都取得非常隆重,由此可见这位才几岁大的小兕子承载着李世民多少溺爱疼惜。 兕子仍在哭,哭得很委屈。李素心生疼爱,急忙跪坐在她面前哄她。总算哄得小兕子哭声渐止,李素这才走出殿门,叫了门外一位值守的禁军跑一趟内侍省,告诉那些宦官晋阳公主在此。 兕子的哭声引来了尚书省诸臣,众臣显然都认得兕子的,而且对她也非常疼爱。一时间她的身旁围上了一大群人,没过多久,连房玄龄都凑了过来,众臣让开一条道,房玄龄抖擞着青须笑道:“原来是晋阳公主殿下。哈哈,小兕子今日迷路了么?” 小兕子很懂礼貌地朝房玄龄行礼,口称“房伯伯”,矮矮小小的身子,行起礼来动作笨拙却一丝不苟,非常有教养。 房玄龄目光里闪动着浓浓的疼爱之色,摸了摸她的小脸逗弄道:“今日兕子淘气了,皇宫这么大,很容易走丢的,回去小心你父皇责骂你。” 小兕子清澈的大眼眨了眨,随即小嘴渐渐又瘪了起来,然后嘴一张,哇的一声再次哭了起来。 房玄龄和众臣大笑,接着忙不迭地哄她,奈何一群人怎么也哄不好,兕子的哭声愈发大了。 李素站在旁边哭笑不得,平日里尚书省这些大臣们一个个板着脸拧着眉,一副正义凛然为国捐躯的模样,今日在这小兕子面前却如换了人样似的,不仅没个正经,而且一个个为老不尊。 但是李素冷眼旁观,从众臣望着小兕子宠溺的目光可以看得出,所有人对这位小公主都是充满了浓浓的疼爱的,这种疼爱甚至上升到血脉亲缘的程度,仿佛逗弄自家小孙女般随和且慈祥。 小兕子似乎很怕父皇责骂,众臣哄了半天,哭声也不见停歇,于是众臣纷纷变着法子哄,各自在自己身上摸索,但凡身上的一些小零碎小配饰都解下来递到她手里,让她随意把玩,从上古佩玉到腰带玉纽,甚至连自己随身的护身符都取了下来,小兕子手上顿时多了一大堆鸡零狗碎,可公主殿下自从出生便被李世民含在嘴里,捧在手里,自然是见过世面的,这些鸡零狗碎的东西当然也哄不好她。 房玄龄苦笑几声,然后抱起了小兕子,笑道:“殿下莫哭了,当心哭坏了嗓子,气又喘不匀,那可实在不妙,来,随房伯伯去偏殿里玩耍如何?伯伯那里有许多好玩的物事,昨日伯伯还弄了一点西域的熏香,味道很好闻呢……” 小兕子边哭边摇头,并且在房玄龄怀里挣扎:“父皇说过,明达不可扰了伯伯叔叔们办差,明达耽误伯伯叔叔们片刻,许多百姓便要多受片刻的苦楚……” 房玄龄与众臣无比欣慰而疼爱地看着她,如此懂事的孩子,委实世间少见。 房玄龄无奈地看着她:“那殿下你自己说,想玩什么才会开心快活?伯伯一定办到。” 小兕子哭声渐小,一边抽噎,两只黑亮清澈犹蓄泪水的大眼在众臣人群中左看右看,忽然伸出又瘦又短的手臂,指着李素道:“房伯伯,明达可以和这位哥哥玩耍么?” 房玄龄和众臣愕然看着李素,李素揉了揉鼻子,也有些愕然。 房玄龄放下怀里的兕子,把李素拉到一边轻声道:“子正以前认识公主殿下?” 李素摇头:“不曾认得,今日初识。” 房玄龄疑惑道:“那为何公主殿下对你似乎很亲密呢?” 李素的目光从房玄龄那张橘皮老脸上缓缓滑过,沉吟片刻,道:“可能有三个原因……” 房玄龄眉梢一挑:“哦?老夫愿闻其详。” “看脸,看脸,以及……看脸。” 房玄龄:“…………” ************************************************************* 李素抱着小兕子走出了立政殿。 这是小兕子执意要求的,因为她不想耽误尚书省的朝臣们办公。 说实话,到目前为止,李素对李世民那一群皇子皇女的印象并不太好,除了东阳,当然,高阳勉强也可以,其余那一帮货色就实在不咋样了。 可不知为何,今日第一次见到小兕子,李素就忍不住对她生出疼爱宠溺的心思,就像自己的亲妹妹一样,只要她想要,天上的星星他都愿意帮她摘。 抱着小兕子,李素边走边暗暗叹息,这就是所谓的萌物了吧,天生便具有莫名其妙的老少通杀的奇特魅力,更何况这个小萌物还如此懂事,知礼,愈发萌得不要不要的…… 因为已派人告之了内侍省,李素抱着小兕子也没敢走多远,出了立政殿后,李素从大殿右边的门廊下拐了个弯,在一个比较偏僻的角落里放下了兕子,然后掏出一块洁白的丝巾,将一小块汉白玉石台阶擦得干干净净,并把丝巾垫在台阶上,这才招了招手,让小兕子坐下。 小兕子已经不哭了,李素的想法没错,颜值这东西有时候真的挺管用的,一张看着让人赏心悦目的脸不但能引来爱慕,而且还能令小儿止啼,实在是居家旅行,撩妹御姐之必备。 “这位哥哥,你穿着官服,也是尚书省的官吗?”小兕子看着李素眨眼。 李素摸了摸她的小脸,嗯,手感不错,很嫩,很光滑,身子虽瘦,但脸上却带有几分婴儿肥,很萌很讨喜。 “不错,我也是尚书省的官,是你父皇亲自任命的。” 小兕子扭弄着衣角,有点不好意思地道:“明达是不是耽误哥哥办差了?” “一点都不耽误,真的……”李素朝她眨眼,轻声神秘地道:“哥哥很懒,刚才正准备找个理由溜了呢,恰好殿下你来了,把哥哥救出了水深火热之中,哥哥应该谢谢你才是。” 小兕子被逗得咯咯笑了起来,无邪的笑容与脸上残留的泪痕交映成趣,非常可爱。 李素也笑了,心中充满了得意,你看,当朝宰相费尽心思都哄不好的妹纸,我简单一句话就把她哄笑了,还是那句老话,嗯,没错,看脸。 “殿下喜欢玩点什么呢?” 小兕子摇头:“都不是很喜欢,宫里的东西都玩厌了,父皇说要下旨令各地州府上献奇珍物事以娱宫室,明达本来很高兴的,可后来听身边侍侯的宫女说,魏伯伯因此事跟父皇吵了起来,拼死不让父皇下这道旨,还说下了这道旨就是昏君,父皇也气坏了,差点下旨杀了魏伯伯,明达后来也明白了,父皇这道旨意是不对的,各地献上珍奇之后,明达高兴了,可满天下的百姓就要受苦了,所以,从此明达不再玩任何东西……” 李素摸了摸她的秀发,心中愈发怜爱。 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掏出一叠白纸,李素朝她眨眼:“哥哥给你做一些好玩的物事好吗?不会让百姓受苦,而且殿下也会很高兴。” *************************************************************** ps:还有一更……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未完待续。) 第五百六十三章 大小投缘 ps.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一张薄薄的纸片在李素的手里折叠,裁减,变幻形状。|每两个看言情的人当中,就有一个注册过的账号。.r /> 小兕子圆睁着两眼,静静地看着李素的手,小脸打满了问号的好奇样子很可爱。 很快,李素的手里多了几颗五角形的小星星,把它们捧在手里朝小兕子递去。 “殿下看看,这是什么?”李素笑道。 小兕子惊奇地捧着它们,道:“这个物事好像……好像……” 眼熟却说不出来,小兕子有些着急了。 李素笑眯眯地提示:“像不像天上一闪一眨的星星?” “嗯,像!就是它!”小兕子高兴极了,重重点头。 李素抚着她的头顶,笑道:“这个啊,叫幸运星,传说如果把它们送人的话,被送的那个人就会一生幸运,无病无灾,折得越多,幸运也就越多,哥哥以后教你折好不好?” 小兕子高兴地点头:“好,明达要折很多……幸运星,把它们送给父皇,还有那些哥哥姐姐们,还有舅舅,还有房伯伯……” 捧着那几个幸运星,这东西实在没什么玩赏性,可她还是玩得不亦乐乎。 玩了一会儿,小兕子忽然抬头看着他,道:“明达失礼了,还未问哥哥的姓名呢。” 李素笑道:“我姓李名素,表字子正,爵封泾阳县侯,官居尚书省都事,家住长安城外太平村。” “县侯啊……”小兕子喃喃念了几句,然后站起身。挺起了小胸脯,像个大人似的拍了拍李素的肩,很严肃地道:“子正哥哥你要为父皇多立功劳。然后快快封个郡公,国公。等明达长大了,哥哥也能陪明达玩耍,好么?” 李素失笑,眨着眼逗她:“可是哥哥如果被封了国公就更忙了,整天东奔西走的,哪里有空陪殿下玩耍呢?” 兕子小脸一垮,泄气地垂下头,蔫蔫不乐地托腮。像个大人似的叹气:“那……还是国事为重吧,哥哥勿以明达为念,这几年明达已习惯了,父皇整天忙,太子哥哥整天忙,只有雉奴哥哥在读书间隙偶尔能陪我玩耍,国事到底是多大的事呢?我身边的每个人似乎都在为它而忙,而且似乎永远也忙不完它……” 李素大笑,抚着她的头道:“殿下忘记哥哥刚才说的吗?哥哥经常偷懒的,以后封再大的官。哥哥还是能偷偷跑出来陪你玩耍。” 小兕子两眼一亮,随即不安地摇头:“不好,哥哥是父皇封的官。父皇封的官都要忙国事的,明达怎可因一己之私而废公?” “你父皇下面那么多勤奋的官,偶尔出现一个像我这样的懒官也无大碍的,难道大唐社稷缺了我就转不动了吗?错了,缺了我一个,大唐比以往转得更快,所以,哥哥以后不管当了多大的官,都有空来陪你玩耍。殿下说好不好?” 小兕子毕竟是个孩子,李素几句歪理就把她的是非观全搞乱了。眨巴着大眼犹豫地道:“真的……可以吗?” “当然可以,就算我不认识殿下。照样还会偷懒的,不同的是,偷懒时不跟你玩,自己一个人去玩……” 小兕子急了,脱口道:“那还不如跟明达玩!” 李素笑了:“好,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以后哥哥就陪你玩耍。” 小兕子高兴极了,小脸笑得如同春花绽放,分外灿烂。 李素重新抽出一张纸,又开始做新玩具,三下五除二,一个纸做的小风车神奇地出现在李素手中,找了根小木楔将中心固定住,递给小兕子,小兕子两眼闪闪发亮,兴奋得不行:“这是何物?” “风车,有风就转,你看……”说着李素朝风车吹了口气,风车顿时飞快转动起来。 “好有趣!”小兕子兴奋忘形地大叫。 风车的玩赏性显然比幸运星强很多,小兕子拿着风车如获至宝,不停地在大殿廊下跑来跑去,雀跃地看着飞快转动的风车,廊下回荡着孩童欢乐的笑声。 李素和小兕子本在立政殿外玩耍,小兕子欢快的笑声传到偏殿内,正在批阅公文的房玄龄抬起头,仔细听了片刻,随即摇头失笑,喃喃道:“这个子正倒真有办法,自文德皇后逝后,很久没见小兕子如此高兴了,连陛下都哄不好她,人与人啊,还是眼缘的……” ………… 殿外,李素与小兕子玩得很欢乐,小兕子有着天生的老少通杀的魅力,而李素也有一张帅脸,再加上奇异的折纸技术,一大一小玩得特别投入。 当然,李素和小兕子都未曾发觉,不远处的殿廊之下,一身明黄圆领便袍的李世民静静地站在拐角处,身后还跟着一群诚惶诚恐的宦官,一群人没敢发出任何声音,却眼也不眨地盯着笑声如银铃般不断的小兕子。 李世民的眼神跟以往不同,那双充满了睿智,洞彻,甚至带着几分冷酷无情的眼睛,在看着小兕子时,眼里却露出了浓浓的慈爱,他就这样站在不远处静静地看着自己的女儿,小兕子每一次发笑,都能令李世民的眼神愈发柔和几分。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天色渐暗时,李世民才不得不轻咳了一声,李素和小兕子回头,小兕子愕然片刻,然后笑着站起身,伸开短短的胳膊朝李世民跑去,嘴里大喊着“父皇”。 李素也急忙起身,行礼,然后看着李世民把小兕子抱在怀里不停地亲她逗她,那模样宝贝得不行,含嘴里都怕化了。 父女玩闹片刻后,李世民赫然发觉李素还在,于是放下小兕子,不太自在地咳了两声,吩咐宦官将她带至甘露殿,并嘱咐小兕子不可再淘气乱跑。 小兕子颇为不舍,宦官三请四催仍不想走,眼巴巴地看着李素:“子正哥哥,明日你还陪明达玩耍吗?” 李素小心翼翼地看了看李世民的脸色,见他似笑非笑,不像生气的样子,于是便坦然朝她一笑:“明日我也在的,殿下想找我玩耍尽管来这里找我,只不过殿下可不准再淘气甩开宦官了,明白吗?” “嗯!明达一定听话,就这么说定了,子正哥哥不可诳我哦。” “不会,明日我给你折更好玩的东西。” 小兕子扬了扬左手的风车和右手满满的幸运星,摇头笑道:“不必了,有了这两样,够明达玩耍很久了,好东西要慢慢的玩才有趣呢。” 小兕子依依不舍地被宦官带走,李素这才上前向李世民行礼。 李世民朝他挑眉:“子正哥哥,嗯?” 李素尴尬地道:“臣僭越了,公主殿下很识礼,得此女绕膝,臣以为堪比半天下,臣为陛下贺。” 一句夸赞,令李世民龙颜大悦,显然这句马屁拍到了痒处。 “半天下?子正这话……呵呵,说得不错!”李世民开怀大笑了几声,随即神色一黯,不知想起了什么烦心事,摇头叹息道:“若能令她一生平安康健,朕纵拿半壁江山换取又何妨!”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