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大宝剑》 第1章 冢中剑 这……是哪儿? 我身处一变无尽的黑暗之中,伴随我的只有寂静和恐慌。 我想睁开眼睛,发现我似乎没有眼睛。 我想张嘴呐喊,发现我似乎无口可言。 我想做个深呼吸冷静一下,发现我刚刚已经发现自己没有嘴,做不出深呼吸这种操作。 我……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慌得一批,想要走动一下,摸摸四周——这回我发现我甚至没有了手脚。 我特么到底变成了什么?蚯蚓?蚯蚓能蠕动,我却像木头一样,什么也做不了! 等等,不是木头,好像是……废铁? 呸,什么废铁,不许我这么说自己,我……嘿! 在我惊慌失措之时,我的身体似乎迸发出一圈像是音波探测似的东西,照亮了四周。 一切都是灰白的,没有颜色,只有轮廓,像是超声波成像。 四周是一个狭窄的空间,很狭窄,狭窄到只能容下一个棺材——一个墓室。 释放出波的中心,也就是我本人,就在棺材之上。 等会儿,不是我本人,是……我本……剑? 我是一把剑? 剑身直而宽,剑格很窄,木制的剑鞘上刻满我看不懂的花纹,形制上像是汉剑,保养的很好,虽然落了灰,但一点儿没生锈。 嗯,行吧,我不是木头,而是一块废铁,wdnmd。 上一秒,我还是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年轻有为的社畜,日日996,天天修福报,为了能让老板年底买一栋新别墅而努力奋斗。 一觉起来,就变成了一把破铜烂铁,躺在棺材板上无所事事。 不过就身价上来说,我似乎比以前强多了——起码重要多了。 行吧,等吧,等一个年轻美丽的考古小姐姐把这破墓挖开,柔荑轻抚我的剑身,爱不释手的把我捧出去,让我重见天日,然后被放在博物馆的玻璃窗里,供人们拍照,惊叹,在一年以后无人问津,和三年两月里很少见的稀稀拉拉的游客们相顾无言。 这很正常,埋我的这个墓室还没我大学舍友他们家的祖坟豪华,意味着这不是什么大墓,我出去以后也不会受到越王勾践剑那样的待遇。 啧,生不能为后浪,死不能为神兵利器。 我可太难了。 于是我开始发呆,毕竟我也没什么事可做,墓主人也从没顾及过陪葬品的感受,没往自个儿墓里放个表或者电视机什么的。 不知过了多少天,也可能是多少年,在我照例百无聊赖的放出超声波扫描周围的时候 墓室上面的土,动了! 来了来了,我要出土了!昭示天下,为考古事业献身的时刻到了! 一团土疙瘩掉下来,砸在棺材上。 从土里漏出来的不是铁锹,也不是洛阳铲。 而是一颗毛茸茸的小脑袋! 一只狐狸! 狐狸?我苦等了这么久,就等来一只给自己盖祖宅的狐狸? 算了,也行吧。起码有个伴儿。 那只红狐狸开始把这儿当家,日落而做,日出而息。这似乎是只公狐狸,因为他没过多久就开始往家里领小姑娘,当着我的面,没羞没臊地开始繁衍生息。 狐狸生了一窝又一窝,狐狸的成年期在十五个月左右,两岁到四岁是繁殖的高峰期——在看了许多次四世同堂,大概二十多年后,我终于意识到一个问题 我有听觉,但是没有嗅觉。 棺材旁边的狐狸屎堆成了一小坨,我却没有闻到任何异味儿。 也算好事儿。不过,小家伙们,你们拉屎时候能不能顾及一下我的感受?你们不光在我卧榻之侧酣睡,交配,四世同堂,你们在我卧榻之侧拉屎啊! 剑也要讲卫生的好吗? 一只小狐狸崽子蹦到棺材板上,大眼睛好奇地眨呀眨,毛茸茸的小爪子试探地碰了碰我。 这是最早那只狐狸的第七代子孙,一个小丫头,姑且叫她小七吧。 防熊孩子是百年大计。虽然她听不到,但我还是自顾自地呵斥着: “小崽子,你要是敢在我身上拉屎,我就把你的尾巴劈下来当剑穗儿,明白吗?” 小狐狸受了惊吓,原地蹦起一尺高,从棺材上掉了下去。 嘿,算你识相,还好我…… 等等, 这小家伙……能听懂我说话? 我欣喜若狂,十多年了,终于能满足一下自己的表达欲了! “小家伙!你能听到我说话?” “啾!” 小家伙跳上棺材,叫唤着,大眼睛眨呀眨。 “哈哈哈哈哈!太好了,终于能有个玩意儿陪我唠嗑了!来来来,快过来!” 小七壮着胆子走过来,小爪子试探性的碰了碰我的剑鞘。 “别怕,我不会动的,也不会伤害你哒!” 话一说出口,我就后悔了。 小瘪犊子意识到我不会动之后,立刻有了底气,爪子推着我的剑鞘,让我在原地转呀转—— “停!停下!我要是掉下去就掉在你祖祖辈辈的便便堆上了!与其让掉进那里面,我宁愿被融了,回炉重造成小姐姐内衣上的钢丝圈!” 万幸,这个小瘪犊子还算有点良知,没有继续把我推进身后恶臭的悬崖。 她伸出舌头,舔了舔我的剑柄,继而卧在我身上,眯上了眼睛。 十多年了,我头一次感受到温暖的温度和毛茸茸的触感。 这感觉真不错。 小七还小,母亲去捕猎时,她就和自己的兄弟姐妹们窝在洞里。其他的小崽子似乎听不到我说话,只有小七,常常挨着我趴在棺材上,听我讲故事。 “小七,狐狸怎么叫?” “啾!” “错啦!是‘大楚兴,陈胜王’!” “啾?” 小七歪着头,小小的眼睛里大大的疑惑。 “……切。”和不懂梗的家伙玩梗可太无趣了。 于是我不得不给她从头开始讲,从商鞅变法到秦王扫六合,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到霸王别姬,到…… 在我讲到孔融让梨,并对该行为给出高度评价的时候,小七不屑地挠了挠脖子。 于此同时,我们头顶上的土,动了。 一窝小狐狸叽叽喳喳的叫起来,慌作一团。 “小七,躲起来!” 我叫着,看到一把铁锹,挖穿了墓室顶端。 泥土和石头簌簌落下,砸到我身上。还好,我感觉不到痛。 “找到了!” 一个大汉从坑里跳下,落在棺材边上,踩了一脚的狐狸屎。 “艹!”男人骂着,拍了拍身上的土,看向我,眼里满是贪婪。 “嘿,找着了,莫大师的剑……” 他把我捧起来,粗粝的手抚摸着我的剑鞘,让我感觉浑身膈应。 手往上移,握住了我的剑柄。 我…… 看见了! 一望无际的黑暗突然消失,变成了一片昏暗但能看清色彩的墓室。 棺材边上,一只大手握住剑柄,缓缓拔出,露出冷冽的六面剑身。 那把剑,是我。 那我此时此刻是在? 潮湿感,阴冷感,小狐狸们叽叽喳喳的叫声,还有狐狸窝的恶臭……阔别十多年的五感,一股脑的向我袭来,让我措手不及。 我明白了,我在共享那个男人的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和味觉! 重新拥有人类的感知能力,真是太棒了! “棺材呢?” 头顶上传来喊声,应该是这个男人的同伴。 大汉收剑出鞘,把我绑在腰间,用铁锹撬开那具棺材。 我也挺好奇,我陪伴了这么久的墓主人,到底是什么样子。 棺材揭开,没有想象中的枯骨,只有一件白袍静静的躺在棺材里。 衣冠冢? “衣冠冢!”大汉喊着,和自己的同伴沟通,“有一件白袍,用带上去吗?” “不用了,一件破衣服而已,u看书.uukansh上来吧老三!” 衣冠冢? 我特么辛辛苦苦在这墓里陪了你二十多年,结果棺材里就一件袍子? 墓主人有病吧!尸体都不在还有必要搞什么陪葬品吗?剑不需要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啊!毁我年华败我青春,靠! “卧槽!” 老三大叫一声,我也感到一阵痛感从老三的腿部从传来。 痛觉都能共享,嗯——也不知是好是坏。 老三低头看去,一只小狐狸正咬着他的腿。 是小七,小丫头看到老三把我带走,想要保护我! “老三,怎么了?” 头顶传来喊声,听起来很紧张。 “没事儿,一窝小狐狸。”老三回答道,一脚踢开小七,狞笑着,“等我一会儿,我把这几张皮剥了,能换一两银子呢!” “啾!” 小七怕的瑟瑟发抖,但仍然没有退却,站在老三身前,奶凶奶凶地叫着。 “小七,躲开!我没事的!”我焦急地喊着,眼看着男人举起铁锹,就要砸向小七,却什么也做不到。 “别他妈动她!”我吼着,恨不得从剑鞘里蹦出来,给这孙子来上一刀。 老三的身子僵了一下,继而缓缓放下铁锹,呆了几秒,不再去理会小七。 嗯?他听到我说话了? 不对,他没有一点儿惊讶,反倒是有点精神恍惚,怔怔地朝墓道走去。 我突然有个大胆的想法。 虽然不能控制他的身体,但我似乎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他的想法和行动? 第2章 重见天日 “老三,把剑递上来吧,你拿着不方便,可能会卡在坑道里!” 外面,老三的一个同伴在喊着。 老三没说什么,开始解挂在腰间的我。 “别听他的!” 我连忙阻止他。 一旦把我递出去,上面的同伙儿很可能为了少分一份儿钱,顺手就把墓道埋了。老三死了不要紧,小七一家子还都在这底下呢! 老三果然住了手,没有理会同伴的喊声,自顾自地开始爬着坑道。 魁梧壮硕的老三手脚异常灵敏,很快从墓道里爬出去,带着我重见天日。 天黑了,旷野上,灯笼把黑夜烫出一个洞。 两个人上来迎接爬出坑道的老三, “三哥,拿到了?” “拿到了。” 不远处的灯笼旁坐着一个瘦削男人,虽然暗,但我已经习惯不靠视觉看东西了——男人四十来岁,穿着长衫,腰间挎着一把刀。普普通通的脸上面无表情,但双眼直勾勾盯着我,像是秃鹫贪婪地盯着一块鲜肉。 老三把我从腰间解下,径直走向那个瘦削男子:“大哥,你瞅瞅。” 瘦削男子伸出手,那双手布满老茧,虎口上满是刀刃割伤的痕迹。 是惯用刀剑的好手。 可我却莫名的厌恶那个男人,像是我小时候毫无理由厌恶胡同口杀猪的王二伯。 一半厌恶,一半畏惧。 直觉告诉我,我可以影响老三的想法,但影响不了这个男人。 “别给他。”我低声说着,生怕我对老三的窃窃私语被听见。 果然,老三递上剑的手僵在半空中。 瘦削男子挑了挑眉毛,饶有兴致地看着老三:“怎么?” “大哥,我……”老三犹豫着,因为我的原因进退两难,情急之下,找了个由头“您说,这是莫大师的剑吗?” 瘦削男子冷笑:“试试。” “咋试?” 毫无预兆,那瘦削男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刀,砍向老三。 我急了,连忙提醒老三:“小心!” 老三却以丝毫不输对方的速度拔出我,六面剑身迎向男人的腰刀。 金铁交鸣,火花四溅。 当! 瘦削男子后跳开来,看着自己手里的半截刀,又看看跌在地上的被砍断的刀身,满意地笑了。 “好剑!” 我知道他在夸我,但“好剑”俩字儿总觉得怪怪的。 就不能说“好快的剑”或者“真名刃也”之类的话吗? 切,夸人……不是,夸剑都不会夸。 老三喘息着,额角渗出汗,还维持着挥剑的动作,一副劫后余生的样子,苦笑道:“大哥,玩归玩,闹归闹,别拿试剑当玩笑。” “无妨!”瘦削男人丢掉手里的半截刀,抚掌大笑:“老三,我都不知道,你竟也是个使剑的好手。” “哈,是啊。”老三干笑着,打量着手中的我,小声地喃喃自语:“我自己也不知道……” 老三本不会使剑。 有了我,便会了剑。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牛逼之处。 我削铁如泥,内含剑意,还能蛊惑人心,声波探测。 虽然这几项功能放一块儿怪怪的,但确实挺牛逼的。 原来当一把牛逼的剑是这种感觉啊!有一说一,挺爽的! 那瘦削男子发话了:“这般锋利,确实是莫大师的剑。” 老三喜上眉梢:“果真?” “果真!”瘦削男子点头,“我十五岁那年,随师父瑶池论剑时,见过莫大师一面,就是这把剑,就是这般锋利。时人尝谓,莫自牢本领共一石,此剑独占八斗。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嚯,我果然厉害。这个莫自牢,就是我从前的主人?传说中的剑圣一类的?这么一瞧,我出身不错呀! 老三乐开了花:“能卖个好价钱了!” “卖?”瘦削男子摇摇头,勾勾手掌,示意老三把剑给他:“为何要卖?有了这把剑,七年之后瑶池论剑,我孟川连定有一席之地!” 哦,原来你小子叫孟川连。 不好意思,你看着不像好人,我不想被你摸。 “别给他,你带着得了。”我撺掇着老三。 老三果然听了我的,收剑入鞘:“大哥,我拿着吧。” 瘦削男子皱眉,手捏剑诀,对着老三一挥。 一道半透明的弧形剑气破空而来,斩断了老三的手。 “啊!!!!” 鲜血喷涌而出,老三握着我的手掉在地上,惨叫不已。 我跟他一样惨叫不已。 刚刚我和老三的五感可还连着呢!那断臂之痛我也感同身受! 还好,他的手臂被斩断之后,我和老三的五感就被切断了,又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你拿不起的。”黑暗中传来孟川连的冷笑。 “名剑妨主,大哥帮你收着。” 不远处的其余两人不敢靠近,呆立在旁边,大气不敢喘。 老三捂着断臂,跪倒在地上,血和着冷汗,一滴一滴落在地上。 孟川连弯腰拾起我,爱不释手的端详着。 我又连接上他的五感——不知是不是错觉,总感觉他的视野,比老三要清晰一些。 他的身体很强壮,体内蕴含着一股莫名的力量。 是身体素质的差异导致的吗?这种感觉…… “针不戳。” 孟川连口中说出了我想说的话,粗粝的手轻抚剑柄,眼中满是贪婪。 等会儿,他明明要比老三强的多,但我怎么感觉…… 这家伙,更容易被蛊惑? 我想印证自己的想法,便尝试着让孟川连说: “好大哥,求推荐票。” 他说了。 旁边的两个喽啰凑上来,不解道:“大哥,您说啥?” 孟川连回过神来,茫然道:“我说什么了?” “您说……” “好大哥……” “求推荐票?” “嗯?”孟川连眯起眼睛,“我说了吗?” “说了啊!” “我们哥俩儿都听着了!” 孟川连沉默了,打量着我,若有所思。 我忽然感觉有点儿不妙, 显然,孟川连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 共享着他的五感,我感觉到他的手在微微颤抖。 “四儿,你拿着剑。”孟川连把我交到一个喽啰手里,毫不犹豫。 坏了。 他察觉到我的牛逼之处了。 我又连接上四儿的五感,不是错觉,四儿的视野,还没有老三清晰,身体强度虽然在成年男子的及格线之上,但相比孟川连要差得多。 我试着用四儿的嘴说话:“求打赏!” 四儿什么也没说。 他只是拿了一块儿布把我包起来,背在身上。 我有点抓狂,跟孟川连相比,四儿就是个废物,怎么反而不能蛊惑他? “帮老三包扎一下,把墓道填了,东西收拾好。”孟川连指了指地上的一堆铁锹铁镐。 你填你马!我家小七还在里面呢!四儿你个废物,赶紧阻止他! 四儿果然也会受到我的影响,只是影响不那么深刻。他挠挠头,问道:“大哥,填吗?” “填。” “得嘞!” 说完就抄起铁锹。 你不能坚定一点儿?上过班儿吗?领导让你干啥你干啥?遇事不推诿一下?阳奉阴违不会?能推就推不会?给你下命令你还真立刻执行啊!真尼玛是个小天才!东厂就特么缺你这样的人才! 我心里把四儿骂了个遍,但却无法阻止他贯彻落实大哥的想法。 就在我焦心不已的时候,我探测到不远处的墓道口,小七领着兄弟姐妹们,一股脑从里面涌出来,uu看书 ukanshu四散而逃。 我松了一口气,幸亏小七聪明。 还好,四儿是个缺心眼,孟川连让他填坑,他就老老实实填坑,旁边四散而逃的小狐狸视而不见。 奔跑吧,小七!跑向自由吧! 没有叔叔的日子里,你要加油,听爸爸妈妈的话,做一只优秀的小狐狸,好好学习,用功读书,考个好大学,做个对社会,对国家有贡献的好狐狸!叔叔会回来看你的,到时候,继续给你讲孔融让梨的故事! 在坟里和小七相伴这么久,眼瞅着要分离,即便坚强如我,也不免有些感伤,热泪盈眶。 别问我一把剑怎么流泪,我就流了怎么地! 四儿填好了坑,另一个可能叫小五的家伙包扎好老三的断臂,,孟川连打着灯笼,带领众人离开了这里。 就在这时,我探测到不远处的灌木丛里,一颗小脑瓜探出来,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蹑手蹑脚地跟在我们身后。 小七!小七你缺心眼儿啊小七!跟着我干啥,他们可不是什么好人! 但相隔太远,小七听不到我痛心疾首的呼声。算了,这丫头这么聪明,见势不妙应该就会跑开吧。 正好整理一下思路,以现有的参照系进行分析,我能蛊惑孟川连却很难蛊惑小七,思来想去,只有两个答案。 一,实力越强的人越容易被我蛊惑——听着就不可能,不然我不无敌了吗?这书又不是龙傲天无敌流。 第二个答案倒是更靠谱一些——越想得到我、对我越是渴望的人,内心反而越容易被我趁虚而入。 第3章 1见晓晓误终生 我开发了一项新技能。 在四儿提出背我背累了,让小五替他背剑的时候—— “爸爸的爸爸叫爷爷!” 众人停下脚步,愕然地看向语出惊人的小五。 孟川连阴着脸:“小五,你刚才说了什么?” 小五一脸茫然:“我说什么了?” 孟川连沉默着,打量着小五,和小五背上的我。 我丝毫不在意。 有点儿意思。 小五啊小五,没想到你这个浓眉大眼的家伙,竟然也想得到我。 呵,男人,我是你得不到的剑。 就在我想试试能不能控制小五倒立的时候,孟川连发话了:“四儿,尔负剑。” “得嘞。”四儿乖巧听话,立刻把我接过去。 靠,孟川连啊孟川连,我可能不是人,但你是真的剑。 我重新连上四儿的五感,感觉他的后背肌肉紧绷。 他很紧张。 小五的眼球四处乱看,被他扛着的老三脸色惨白,眼角余光却一直打量着我。 大意了,这群人没我想象的那么傻。 自从得到我,团队里的众人或多或少都表现出反常之处,即便是四儿这个缺心眼,也察觉到了不对劲。 虽然无人谈论,但彼此心照不宣。 他们开始怀疑我了。 刚才图一时嘴快,现在想要换个好拿捏的软柿子都难有机会了。 天还没亮,野外的小树林里,一行人只靠着一个灯笼的光亮前行着。 “停。” 为首的孟川连忽然停下,伸手制止身后众人。 众人警觉起来,四儿放下一麻袋铁锹铁镐,小五放下老三,二人各拔出腰刀,严阵以待。 一阵阴风吹过,吹灭了孟川连的灯笼。 四周陷入一片漆黑,四儿的视觉成了摆设,我放出探测波,想看看发生了什么。 我能探测以自己为圆心,七十米左右的范围,在距我六十来米的地方,一片灰白的世界里,一团黑色的不可名状物,正慢慢地向众人靠近。 探测波扫过那团东西时,我陡然感到一股阴冷粘稠的触感,很恶心。 不对劲儿。 “大哥,好像不对劲儿!”四儿的想法和我不谋而合。 小五从怀里掏出一个罗盘,罗盘的指针滴溜溜转个不停,找不准方位:“鬼怪。” “大惊小怪。”孟川连冷冷道,声音不大,却让四五两人安心了不少。 那团东西在靠近。 孟川连看向四儿——不对,是看向四儿背上的我。 他在犹豫要不要拿剑。 就在他犹豫之时,那团黑影猛地拉近,突然出现在小五脸上。 一张老迈布满沧桑的脸,稀疏破败的白发,佝偻的背,破不敝体的布裙,和瘦成狰狞树枝的手臂。 一个老妪,毫无征兆地出现。 “啊!”小五尖叫一声,跌坐在地上,罗盘跌在一边。 滴溜溜转个不停的指针停下,直指眼前的老妪。 “老爷,行行好吧。”老妪伸出恶心的手臂,声音干涸而悲戚,“给口吃的吧。” 四儿也吃了一惊,但在看清来者的样貌后,立刻松了一口气,转而一副不耐烦的表情:“老东西,大半夜的,在这儿装神弄鬼干什么!” 老妪靠近一步,无视瘫坐在地上的小五,浑浊而诡异的双眼直勾勾盯着四儿:“给口吃的吧——” 气若将死,闻着伤心。 “滚,到别处讨饭去!”四儿晃了晃手里的刀,“再不滚,我帮你滚!” 白痴,这可不是个要饭老太太! 我不知道这老太太究竟是什么东西,但肯定不是老太太。 我看向一旁孟川连,他似乎放松了许多,根本没把这老太太放在眼里。 要么他也是白痴,要么…… “就这?”孟川连冷笑一声,走了过来,“乞婆?” “乞婆?”四儿不解,“有点儿耳熟。” 孟川连摇摇头,看看老妪,又看看我。 他还在犹豫要不要拔剑。 看得我直上火。 你要拔就拔,哪那么多破事儿。犹豫就会败北,不懂吗? “呔!邪祟休走!” 近处传来一声娇喝,打破了胶着的场面。 等等,娇喝? 我激动起来。 听声音,好像是个小姐姐! 二十多年了!我看狐狸都双眼皮了!今儿终于能看见小姐姐了! 一道银芒划过夜空,冷冽的剑身劈开黑暗,劈在老妪的背上。 老妪惨叫一声,大量的黑色雾气从背上的伤口喷涌而出,遮天蔽日。 雾气消散,老妪不见了踪影,地上只留下一块煤炭似的黑色石头。 一张绣着杜鹃花的白手绢将黑色石头包起来,拿着手绢的手,肤若凝脂,指若青葱。 我循着这只手看去,手绢的主人,是一个持剑的女子。身材挺拔,英姿飒爽,穿着一身明朝风格、飞鱼服似的黑色锦袍,头戴一顶乌纱冠,腰间垂着一面腰牌,写着两个字。 “常夏”。 是她所属组织的名字吗? “几位没事吧。”少女收好手帕和剑,对着孟川连一众抱拳,“在下常夏城缁衣卫,程晓晓。偶遇几位被乞婆袭击,无恙否?” 孟川连立刻堆出和善的笑:“多谢官爷出手相助,救我兄弟几人于水火。” 你装啥呢?你明明都没把那老妪放在眼里!这程晓晓看来是地方势力的维稳人员,你小子就是怕人家追查你的盗墓贼身份吧! 不过……这小姐姐也太好看了吧!肤白貌美,英姿飒爽,又攻又御! 而且看起来还是使剑的高手,巧了,我就是一把剑!姐姐缺剑吗?我可剑了!不是……我是把可好可好的剑了! 四儿你个缺心眼,赶紧把老子放下,我要投奔光明! 四儿没把我放下,他长出一口气,挠了挠头:“官爷,乞婆是啥?” “每逢荒年,饿殍遍野,饿死之人的怨气集结,便会化作乞婆之状,向人乞讨。”程晓晓笑耐心解释着,声音明快清脆,让我听到了爱情,“若遇乞婆乞讨,不与其食物,乞婆便会凶相毕露,伤人食之。” 四儿这才觉得后怕:“那要是给它食物,是不就没事儿了?” 程晓晓笑笑,笑容像是四月明媚的风,让我看到了春天:“非也。它会在吃完食物之后凶相毕露——饿死之人,可永远不会饱。” 孟川连偷偷踩了一下四儿的脚,疼得我直哼哼。这人模狗样的家伙装出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庆幸道:“还好官爷及时赶到,不然我们兄弟,怕是要葬身其腹中。” “先生言重了。” “不过,常夏四季如夏,向来是鱼米之乡,怎么会出现乞婆这种鬼怪?” 程晓晓一怔,低下头,眼角洒过一抹黯然:“看了几位不是本地人——多事之年,今年我们常夏,过得不大好。” 巧了!姐姐,我的2020也一塌糊涂!同是天涯沦落人,你我一看就有共同语言! 程晓晓眨了眨眼,很快振作起来,一副可靠的样子:“几位可需要我护送一程?我正要公干前往公鸡坂,往西二里便是。虽然近,路上也难免有些鬼祟,若是需要,我义不容——” “不必!”孟川连连忙拒绝,“我们要去兔儿坂,不与官爷同路,多谢官爷好意了!” 算你小子识相,盗墓贼哪有跟官差结伴的。 不对!不许走!同行!必须结伴同行!我的幸福就在这条路上了!去什么兔儿坂! 还有,这附近的地名都是怎么起的?公鸡?兔儿?是做行政区划的时候不知道该起什么名字,去后厨看了眼有什么小动物吗?往南往北是不还有王八坂和小鸭子坂? 程晓晓有些疑惑:“兔儿坂不就在东面吗?可几位,分明是从东面过来的啊?” 哦吼,穿帮了老弟。 孟川连和四儿对视一眼,干笑道:“夜里辨不清方向,定是我等认错了,这便折返,多谢官爷了。” 我忽然意识到气氛有些微妙。 方才孟川连那一眼,不是在和四儿对视。 他在看我。 他想动手。 小姐姐快跑!这孙子好像挺厉害的!虽然你好像也挺厉害的,但是……快跑!不要有赌的成分啊! 程晓晓没有跑。 她起先有些疑惑,欲言又止,但在看到地上的老三后,面色便变得凝重。 她的视线,在老三的断臂上停留了一秒。伤口很新,袖子上的血迹都还没干,旁边还散落着刀和锹、镐。 程晓晓笑了:“天色已晚,不如这样,我先护送几位,回城里歇息一晚如何?” 孟川连明白了,也就不装了。他伸出手,握住我的剑柄,也笑道:“也好,还请官爷先行一步,兄弟我,随后便来。” 程晓晓没了笑意,手扶上腰间的剑:“先行?先行何处?” “先行西去!” 二人同时拔剑,uu看书 ..cm我挟着破空之声,斩向程晓晓。 孟川连的剑很快,快到我来不及蛊惑他。 二剑相交。 程晓晓的剑,应声而断。 “这!”程晓晓花容失色,孟川连却已经挥出第二剑,躲闪不得。 把老子放开!如果沾了这么漂亮的小姐姐的血,我一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 孟川连始终不忘初心——执意拥有我的初心。 这使得我能很好的蛊惑他。 剑挥了一半,孟川连便在我的影响下松开手,我掉到地上,剑身插进土里。 这回轮到孟川连惊讶了:“这!” 程晓晓立刻抓住机会,屈膝,拔起我,自下而上斩去。 孟川连手掐剑诀,欲指未指之际,剑已经到了。 剑尖上传来温热的触感,一闪即逝。 四儿和小五见大哥倒下,扭头便跑。 老三冷笑一声,也撑起身子,逃窜进一旁的灌木中。 生死转瞬之间,程晓晓急促地呼吸着,看着跪倒在自己面前的敌人,又是庆幸,又是后怕。 孟川连捂着伤口,却止不住鲜血,他看着程晓晓手中的我,挤出一个苦笑,气若游丝的道: “果然……” “妖剑……” “妨主矣……” 他轰然倒地,死在自己的血泊里。 我却没心思嘲讽他。 我正忙着惊讶。 惊讶于,斩杀孟川连之后,一股奇异的能量从剑尖上传过来。 是力量的感觉。 第4章 新世界的大门 一股能量流入我的四肢百骸——说是四肢百骸,其实就是剑身。 这种舒服的充实感持续了好一会儿,不光我,连程晓晓也察觉到一丝异样。 “这剑……”程晓晓眯着眼睛,打量着我。 我的剑刃正因为愉悦而微微发颤。 程晓晓蹙眉:“能吸收人的功力?” 看起来是这样。 “如此诡异的能力,定是什么邪物,还是销毁为好!” 程晓晓点点头,一脸的大义凛然。 喂,妹子,你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样子,一般人看到我这种神兵利器不都是如获至宝吗?是我哪儿让你不满意吗?之前让你满意的那把剑断啦!咔嚓就断啦!我砍的!我牛不牛逼你看不出来吗? 玩过游戏吗?捡到了更好的装备你不带着去打怪升级,第一时间反而想分解掉?你当贪玩蓝月呢?回收装备送rmb?那破广告都是假的!假的! “飞燕也断了,还有案子要办……罢了,暂且拿着,待回去再做定夺。”程晓晓喃喃自语着。 算你识相。 充实感渐渐平复,我感受着剑身周遭,感觉自己的脑子里多了点儿什么东西。 程晓晓这丫头不但不想得到我,反而对我戒心很重——因为这层戒心,我根本没法控制她,只能尽力尝试对她施加一些心理影响。 “用力挥剑。” 我说着,但程晓晓并没有立刻执行,而是掂了掂我,小声道:“前方路途艰险,不如先试试剑。” 还好,我施加的心理影响有用就行。 程晓晓挽了几个剑花,脚踏罡步,对着空气砍出一剑。 飒! 一道弧形剑气从剑尖飞出去,砍断了不远处的一丛灌木,一直到砍在一棵车轮粗的大树上才停止,在树干上留下深深的剑痕。 “哎呀!”程晓晓惊叫一声,看着手里的剑不知所措。 她不知道,这是孟川连那个用指头放出飞行道具的方式。 斩了孟川连以后,我就能任意使用了。 可给我厉害坏了!叉会儿腰~ヽ( ̄▽ ̄)? “这剑果然邪门儿。”程晓晓不敢在试剑,连忙把我装进剑鞘里,挂到腰间。 这叫邪门儿?我能放剑气欸!飒飒飒离远了射人那种!飞行道具的重要性你不理解吗?真是明珠蒙尘,辜负了我一身本领! “啾!” 就在程晓晓要转身离去时,一只毛茸茸的小家伙从被砍翻的棺木里钻出来,奶凶奶凶得冲程晓晓吼着。 小七这家伙,一直跟着我。 我无奈地想要赶跑她:“小憨批,赶紧走开,出来做什么?就算我不伤害你,这些人类女子可最喜欢用狐狸皮做围脖了!” 小七的身躯一颤,显然被我的话吓到了,但她非但没有走,反倒又外强中干的吼了一嗓子。 “这小狐狸……” 程晓晓愣了下,蹲下身子,笑颜如花: “好可爱啊!” “啾!”小七似乎没听懂,见程晓晓没有敌意,得寸进尺的冲上来,咬住我的剑鞘,发出低吼声。 她是想……把我夺回去? 我被一只比鞋拔子大一点儿的小狐狸营救了? 虽然这小崽子很蠢,但突然有点儿感动呢。 程晓晓却被小七蠢萌的样子萌化了,一脸的姨母笑,伸出手去摸小七的皮毛:“小家伙,你是想要我跟你玩儿吗?” 看着迎过来的手,小七缩了一下身子,但在察觉到对方没有敌意后,便不去理会,自顾自扯着剑鞘。 柔荑抚在小狐狸身上,宠溺的揉了揉。 “啊啊啊啊!毛茸茸的好可爱啊!” “啾!” 小七被程晓晓的叫声吓到了,退开一点,恼怒的样子像是在声讨对方的猥琐行径。 这幅样子落到女孩子对毛茸茸小动物的天然滤镜里,立刻变成了可爱的象征,程晓晓逗狗似的吆喝着小七,夸奖道:“啧啧啧!来呀小家伙,跟姐姐走吧。你这么可爱这么聪明,要不了多少年就能修成人形啦!” 果然,女人见了哺乳动物幼崽都是一个德行,呵,愚蠢的凡人啊,真是…… 等等? 修成人形? 瞧程晓晓这意思,狐狸精在这个世界并不罕见,而且人类对此报以相当程度的宽容。 狐狸精既然能修成人形,那,剑呢? 您看我还有机会吗? 小七!过来!发挥你狐狸精的种族天赋,魅惑她,让她把修炼成人形的事儿都给我交待了! “啾?”小七听到了我的话,疑惑的歪了歪头。 “反正你也不想回家,来吧,跟上吧。这女人身手不错,应该能保护你,而且还有编制,收入稳定,能养活起咱俩。没结婚,家里没有人类幼崽和你争宠——你看看,我要是个狐狸,我都想被她养了。” 小七狐疑地摇摇尾巴,想了想,还是觉得接受我的蛊惑,主动走上来,小脑袋瓜蹭着程晓晓的手。 “好乖呀!来,姐姐抱抱,走咯~想听狐仙的故事吗,姐姐给你讲~” 就这样,我找到了看起来还算不错的持剑人,决定暂且给她一个机会,让她养活我和小七。 有编制,收入稳定,年轻,有爱心,身手不凡,还这么好看! 当然,重点不是好看。 是有编制。 …… 一路上,程晓晓一直在撸狐狸,顺便给小家伙讲各种各样狐妖的故事。 听着跟我以前的老板在年会上画饼似的。 “只要好好修行,你也可以做优秀的狐妖哦!虽然你的爸爸妈妈不是大妖,但血统并不能决定一下,总有一天,你一定能成为闻名遐迩的狐妖,游戏江湖,阅尽天下,甚至被你帮助过的人们供奉起来,成为神明,造福后世!” 这不就是画饼吗? “只要你好好努力,你也可以像我一样!虽然你们可能不是毕业于985,,211,虽然,你们不是后浪,但,出身并不决定一切!总有一天,你一定能开豪车,住豪宅,甚至娶到女明星,成为亿万富翁,栖身胡润富豪榜上!” 你看,真的和我以前的老板同一套话术。 做人已经够难了,做狐狸压力也这么大吗? 小七呀,别信她的,都是资本家的骗局。 但小七没有听我的话——程晓晓灌得鸡血鸡汤被小七喝得饱饱的,两眼放光,满是憧憬和希望。 跟我大学刚毕业那年一个德行,既充满了对成功的渴望,向往,也丝毫不知天高地厚和资本的力量。 算了,难得孩子有个梦想。总比她爸妈要强,住在祖辈留下的房子里,在墓室窝了一辈子,临了连孩子离家出走都不知道。 不过,从程晓晓的话里,我也得出不少信息。uu看书ww.kansh.om 这个世界上,妖怪与鬼怪加起来,恐怕比全人类的数量都多。 虽然穿着和天朝古代差不多的衣服,但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像天朝古代那样的统一帝国,受制于地理环境,且大量的栖息地被妖怪们占据,各个人类聚居地以城邦的形式,各自为政,偏居一隅。 而妖怪们,不仅数量庞大,文化、科技的发展程度也和人类相差无几。除了人类以外,许多的城邦人和妖怪共存,也有完全由妖魔组成的城市,像是《西游记》里的狮驼国。更有一些强大的大妖或鬼神,被人们奉为神明,以一己之力庇护整个城邦。 而妖怪的形式多种多样,不仅鸟兽虫鱼,甚至山、川、草、木,都能修成妖怪,并有不少代表妖物。 妖刀、笔仙、算盘精、元宝鬼……各种各样的器物,虽然受制于自身条件,修炼十分困难,但也有不少成功的例子。 剑显然也是其中之一。 也就是说,我也有机会修炼出人形,能自由行动,吃喝玩乐,不再被困在这把剑里。 我看见了希望。 “到啦!” 程晓晓忽然出声,指着不远处的村落。 她打断了我的思考,我却没有任何不悦。 她是来办差的——缁衣卫的差,就是清理常夏城范围内,危害百姓生存的妖魔鬼怪。 而我能通过斩杀不寻常的人变强,斩妖除魔应该也不例外。 我爱死程晓晓的工作了。 走吧,别磨叽。 早点砍死他们,我就能早点儿变成人了。 第5章 水村山郭酒旗风 村中传来鸡鸣,程晓晓和今天的第一缕晨曦一起,走进了村子。 几个人已经等在村口,看起来等了一会儿了。 好事——这意味着我的“监护人”,因为其职务,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起码在村子里是这样。 看到程晓晓走近,这几个人主动迎上来,抱拳施礼。 “恭迎差爷。” 程晓晓笑笑,抱拳回礼,“缁衣卫程晓晓,见过诸位。” 为首的是一个白胡子老者,一脸的德高望重和明礼识节:“老朽方海,承乡邻们抬爱,忝为村正。久仰程爷大名,尝闻您年轻有为,一表人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客气了。”程晓晓笑而摇头,“我入职不过半月,哪里有什么大名。” 原来是个菜鸟。 老头方海的背后,其余一些乡贤已经开始窃窃私语。 “怎么才派了一个人来?” “还是个刚刚上任的新兵蛋子?” “我先澄清一下啊,不是性别歧视,实在是……一个女孩子家……” “要么还是打包行李,去城里避避吧?” “咳!”方海尴尬地咳嗽一声,示意其他人住口,继而道:“那个……程爷,您长途跋涉,想必是累了,乡亲们感您劳苦,天还没亮便备下接风宴,还请您赏光一叙。” 程晓晓果断拒绝,一副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愣头青模样:“不必了,直接谈公事吧。您给城里的呈文不太详细,究竟发生了什么,您这便说说吧。” 这蠢丫头——话说在前头,我不是对程晓晓有成见——好吧,是有一点儿,自从她提出要把我销毁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丫头不太聪明。 一般来说,人家地头蛇请你吃饭,你有两个选项。 要么去, 要么痛痛快快,兴高采烈的去。 你这么果断的拒绝,对方定然会感到受到了轻辱,对你不满,之后想谈事儿,可就不方便了。 年轻人,一看就没经历过社会的毒打。 “不急,不急。”方海摇摇手,笑道:“边吃边谈,边吃边谈嘛!” 瞧见了吗?人家给你台阶呢。你不给人家面子,之后可就不好有面子咯。 赶紧去吧,而且我都二十多年没吃过东西了,让我过过瘾也好啊! “还是……”程晓晓本想拒绝,但也不能完全摆脱我的影响,顿了顿,还是点头道:“客随主便,那就却之不恭了。” 方海总算安心一些:“请!” 几十户人家的村子里,竟然还有一家客栈,还好,不叫“有妖气”客栈。 大堂里早就备好了一桌酒席,肉菜居多,素菜少,有汤食,但没有主食。 不大了解他们的饮食习惯,可能他们压根儿不吃主食,也可能和之前程晓晓说的乞婆有关系。 果然,看到一桌子酒席,程晓晓蹙眉不悦道:“城主前些日子才强调过,多事之年,本该艰苦朴素,共度难关。可看诸位这番做派,怕是不合时宜了吧?” 方海立刻接过话,笑答:“老朽本来也是这个意思,但听闻程爷莅临小地儿,乡亲们都激动不已,各家各户主动拿出存粮,说什么也要好好招待您!百姓一片赤诚,虽然稍有逾越,还请您休要挂怀。” 明知道这糟老头子在扯淡,但对方把乡亲搬出来,程晓晓也不好拂了这番好意,只得硬着头皮在入了主席,正襟危坐:“先说正事吧。” 别呀妹妹!你先吃口东西成吗?那大排骨闻着不香吗?我都馋死了! 但在“吃”这件事儿上,程晓晓的意志却十分坚定,我根本无法左右。 于是,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程晓晓和方海大眼瞪小眼,倒是小七这家伙,毫不怯场地蹦到桌子上,叼起一根鸡腿大快朵颐。 这小东西,鬼精鬼精的,看出了她的女主人在这桌子上的地位,吃准了没人敢拦她。 果然,方海不但不恼,反而奉承道:“这是程爷的妖使?一看便是聪慧机敏!” “咳。”程晓晓没接茬,“您之前的呈文提到,村中有大量铁器遗失,还有人员失踪,能否具体讲讲?” 方海见程晓晓一心只有公事,无奈之下,只能遂着她的意,一五一十的讲起来。 大概一个月前,村里的铁器开始失踪。一开始,是一些农具,锄头,铁耙之类的。最开始谁都没在意,以为只是落在了田间地头,被其他人捡去了。乡里乡亲的,也不好细究,为了几把农具伤了感情。 直到半个月前,一个猎户出猎时遇袭丧生。看尸体的样子,应该是猛兽所为,但诡异的是两人的尸体被没有被野兽吃掉,反倒是随身的猎叉和箭矢,都不翼而飞。 在那之后,一个农夫务农到很晚都没回家。他的妻儿到天里寻找,在田埂上找到了他的尸体,却没找到全家仅剩的那一把锄头。 家家户户惶惶不可终日,鲜有人敢出门。今年本就收成不好,这么一闹,大伙儿甚至都不敢出地务农。若不尽早解决此事,怕是到了年底,不仅缴不上粮税,全村的人都得去城里领城主府施的粥了。 “两人遇害,大量铁器遗失……”程晓晓念叨着,掏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炭笔,做着记录,“看起来问题不大。” 要我说,公鸡坂的这堆乡贤有一个算一个,全是一群白痴。两桩命案,加上一些无关轻重的铁器遗失,缁衣卫当然不会重视,所以才只派了程晓晓这个生瓜蛋子过来。 就不敢深入联想一下吗?报告上就说:“大量铁器被盗,怀疑有组织势力在回收铁具,私自铸造刀兵甲胄”,你信不信,立刻有大把大把的缁衣卫往过跑,一个个神情紧张谈虎色变。 切,方海这个糟老头子,除了拍马屁什么都不会。 “野兽,妖怪,鬼怪,还有人——”程晓晓抬起头,看向方海,“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所为。首先,我要验尸,从伤口来判断杀人者究竟是什么。” 傻娘们儿,野兽第一个就排除掉了。如果是老虎之类的野兽伤人,有必要把铁器带走吗?咋,带回去给小老虎熬补铁口服液啊? 杀人者是人的概率也小到可以忽略,但凡是个脑子正常的人,想要搞点儿铁的路子多了去了,哪怕趁邻居家没人进去偷锅呢?为了猎叉锄头而杀人,风险太高收益太低了,抢小孩儿的长命锁都比这个有效率。 嗯,也不一定。毕竟会为了一把锄头杀人,可能真是个二愣子也说不定。 面前的方海一脸为难:“可……那两人的尸骨,早就下葬了……” 程晓晓一怔,接着有些生气:“这么快?” 一众乡贤面面相觑,却无人能给出解决的办法。 摇摇头,程晓晓无奈道:“虽然凶手是野兽或者人的可能性很低,但如果不弄清楚,就根本无从下手。只能开棺验尸了……” 方海急了:“使不得使不得,死者为大,怎可开棺?不讲究,不讲究啊!” “那你说怎么办?” 虎娘们儿,板凳还没坐热就要挖人家的祖坟? 不急着挖坟掘墓,那地方我呆了二十多年了,短时间内不太想忆苦思甜。 一时无从下手,程晓晓一筹莫展,低头沉思着。 小七吃完了鸡腿,正快乐地嚼着一条鱼。越看越馋,我只能试着思考,分散注意力。 程晓晓忽然想到什么,问道:“公鸡坂一带,有没有白蚁之类的虫蚁?” 方海摇摇头:“蚂蚁是有,但所谓白蚁,只听闻过,不曾得见。” 不是白蚁。 我看白痴一样看着程晓晓。我明白她的意思,白蚁能够腐蚀金属。 《岭南杂技》记载,清朝康熙年间有过类似的故事,一所银库里,近千两白银不翼而飞。之后有人发现墙壁下有蚁蛀的痕迹,凿开墙后,发现大量的白蚁和白银碎屑。将那些白蚁熔炼后,重新得到了不少银子。 现代科学研究也表明白蚁的蚁酸确实能腐蚀金属。 但没道理。 人体蕴含的营养可比铁器丰富的多。u看书 .ukashu 如果是白蚁或是蚁妖,没理由只吃铁器却不吃尸首。除非这伙白蚁是白蚁界的素食主义者,或者异食癖什么的——嘿,这伙儿白蚁是不是还有快手账号呢? 动动脑子吧亲爱的,发散一下思维,在这种以手工业生产方式为主的农业社会下,村里的大量铁器遗失,最大的得益者是谁? 肯定不是村头王寡妇吧。 我的暗示给了程晓晓灵感,她眼睛一亮,问道:“村里可有铁匠?” 方海一怔,道:“之前是有的,方铁牛一家,祖祖辈辈都是打铁出身。可方铁牛这人,半年前就捣了自己的炉子,声称不再打铁。不久之后,便离开公鸡坂了,不知去向。最近这半年,乡亲们只能到左近乡村打铁去。” “他人是不在,”程晓晓站起身,“他的家呢?之前的铁匠铺呢?” “这个……”方海搓了搓手,面露尴尬。 啧啧,不会吧不会吧,不会这么巧吧。 程晓晓眯起眼睛,话语间陡然多了些压迫力:“你是不是要告诉我,方铁牛一走,你就靠着自己的势力,趁势占了他的屋舍田产?” 方海急忙摆手:“没有没有!他没有田产!” “屋舍呢?你推倒了旧屋盖新房了?” “还没,还没,还留着呢,就是里面的东西……” 程晓晓没再说话,静静瞪着方海。 方海急得汗都下来了,结结巴巴道:“程爷,那咱们……” “废什么话?还不带我去!” “晓得,晓得!” 第6章 熔炉 一路走来,村子里几乎无人露面。鲜有的几个人,在看到我们一行人后,也是远远避开,躲回屋子里,一点儿都不热情。 真是傲娇的村民呢~明明家家户户都和热心的主动上缴存粮,为我们准备了丰盛的接风宴,但在见到我们来以后就害羞的不敢打招呼呢~ 方海很尴尬,向程晓晓解释着:“村野之人,不懂礼数,还请程爷勿怪。” 程晓晓又不傻——虽然是有点儿傻,但还不至于这么傻,当然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官僚主义,果然是压在人民群众头顶的一座大山啊。 村子不是很大,方铁牛的家很快就到了。 独一户的小院,房顶上有很大的烟囱。院子凋敝已久,看样子方海强占了这院子后,也没好好清扫过。 程晓晓环视院子一圈,问道:“不知村正强占了方铁牛的屋舍后,他的家人是如何安置的?” “没有家人。”方海连忙解释起来,“这方铁牛虽然是个铁匠,终日与金铁为伍,却一点儿没有铁汉的气魄——怂得很,一向胆小怕事。大伙儿都说,他不光性子硬不起来,就连下面那话儿,也硬不起来!” 猛地听方海这么一开车,程晓晓一个女孩子家,当即红了耳朵。出于身份,又不好发作,只能没好气地怼道:“怎么,你见过?” “没有没有。”方海摆手,“他成亲了五六年年,连孩子都没有。偏偏他那媳妇儿又是个风骚多情的种,若非是因为他不行,一年前又怎会丢掉他,和卖货郎私奔呢?” 老婆跟人跑了? 我眼睛一亮——我知道我没有眼睛,我就是比喻,比喻我来了兴趣,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个中年男人的形象:被生活压完了脊梁,常年的劳苦工作让他的脸上沟壑纵横,孤苦伶仃,苦闷潦倒,独守空房,终日抽烟喝酒烫头…… 应该不烫头,也可能有着中年人的标志性秃顶,总之惨极了。 幸亏是个体户,不然35岁肯定被单位开除。 说起开除,还是我家晓晓这样有编制的好,铁饭碗,工作稳定,在山东的婚恋市场上一定特别抢手。 扯远了,晓晓,问问他,这方铁牛酗酒吗? “他酗酒吗?”程晓晓问道。 方海想了想,摇摇头:“据我所知没有,他酒量差得很。他成亲那天,才喝了三四两村酒,结果连洞房都是大伙儿扶进去的。” “所以,他封炉之后,便很少出现,也无人问津?” “然也。” “就连他远走他乡你们都不制止?” “当时没人知道他是要远走他乡,方铁牛走得时候轻装简行,我们以为他就是去趟城里,谁知后来杳无音信。” 程晓晓推开屋门,房间里除了被捣毁的熔炉废墟和蜘蛛网,一无所有。 “她那些打铁的家伙事儿呢?” “我却不知道了。他走了以后,家里就剩些老家具,都被我收拾了。” 程晓晓有些不悦:“他走得时候轻装简行,家里却连把劈柴的斧头都没留下,你就不纳闷儿?” 方海尴尬地陪着笑脸:“彼时彼刻,却不曾想那么多……” 公鸡坂摊上你这么个领导,可真是倒了大霉了。 全村唯一的铁匠离家出走,一点儿不知情,更别提做思想工作了。 而且常夏城周边的管理体系是真的落后,铁匠这么重要的生产力,都没有登记造册入籍?投奔其他势力怎么办?和贼人沆瀣一气,私自铸造兵器甲胄谋反怎么办?一点儿管制措施都没有吗? “如果把方铁牛家的铁器遗失也串联起来,那他的嫌疑可就很大了……”程晓晓说着,在房间里转悠着,想寻找一些蛛丝马迹。 蛛丝满墙都是,马季却一点儿没有——我还挺喜欢马季老师的相声的,可惜再也听不到了。 “啾!” 小七从程晓晓肩上跳下来,蹿到墙角,对着墙叫嚷着。 “怎么啦?”程晓晓柔声细语地应着,走过去,循着小七的目光一瞧:“咦?” 有血迹。 我借着程晓晓的视野才发现这些血迹,我的探测波成像是灰白的,根本无法发现这些。 血迹有年头了,面积很大,呈喷溅状,干涸且渗入墙面,从出血量看,血的主人当时应该伤得不轻。 程晓晓看向方海:“你之前没注意到这个?” 方海皱眉:“没有……” 这房子里见过血,可能是方铁牛的,也可能是他媳妇儿的。 我又有了个大胆的想法,对程晓晓施以暗示。 “当初方铁牛的老婆出走,你们亲眼所见?” “这倒不是。”方海沉吟片刻,一边回想着当时的场景,一边断断续续地说道:“那几天,正好有个北方的卖货郎来村里。您也知道,卖货郎都要呆个三五天,直到村里再没人买他的东西,他才离开。可那次那个卖货郎,才住了一宿,第二天一早就不见了踪影。也就是那时候,铁牛媳妇儿也不见了。” “有几个长舌头的好事婆娘,便拿这件事去揶揄铁牛——这方铁牛竟然也没否认!这不就坐实了媳妇儿跟人跑了的事实吗?打那以后,方铁牛就彻底成了个笑话,一直到他封炉出走,也没人在意过他。” 程晓晓点头,蹲在地上,托腮沉思着。 铁匠的营生,也常常落伤,但多半是些挫伤、钝器伤或者是烫伤。这么一墙的血,多半儿是两口子干仗时候留下的。 有没有可能,那天晚上,方铁牛的媳妇儿并没有跟卖货郎逃跑,而是被方铁牛…… “啾!” 小七叫着,在一旁转圈圈,摆弄着地上的什么东西。 程晓晓扭头看去,小七的小爪子上,挂着一根红线,红线的一端缀着一个小木球。 方海也瞧见了,面露不悦:“我家那个不孝子,让他给我把屋子收拾干净,怎么还有垃圾。” “不是垃圾。”程晓晓面色凝重,叫唤着小七:“乖宝宝,把那颗珠子给姐姐~” 小七眨眨眼,看看爪子上的小珠子,一脸舍不得。 笨崽子,抠搜的,给她得了。舍不得珠子套不着猫粮,把这娘们儿哄高兴了,等回城里后,不是要什么有什么? 我说得蛮有道理,小七略一思索,决定遵循我的指导意见,恋恋不舍地把珠子送到程晓晓手里。 把珠子放在手里掂了掂,程晓晓的脸色更沉了。 “是拨浪鼓上的珠子。”她说着,看向方海。 方海显然没放在心上:“哦。” “哦?”程晓晓站起来,盯着方海:“我记得你刚才说过,方铁牛没有孩子。” “对啊。” “天下货郎,多用拨浪鼓招引孩童,这拨浪鼓,也一向是货郎们手里最走俏的商品。” 方海还是没明白:“您的意思是?” “墙上的血,可能是方铁牛媳妇儿,或者那个卖货郎的。两个人确实有染,却被方铁牛撞了个正着。哪怕平日里再怎么窝囊,绿帽子被人糊在脸上,想必方铁牛也忍不了。之后……” 方海目瞪口呆,愣了好一会儿,又是后怕,又是不敢相信:“可……那两人的尸首呢?村子就这么大,方铁牛若是埋尸,邻居们不可能注意不到啊!” 程晓晓掂着手里的珠子,瞥了一眼坍塌的熔炉。 化了呗。 说不定骨灰都扬了。 方铁牛经年累月的窝囊废形象,此时在方海的心里却高大了许多。 “程爷,这事儿,我是一丁点儿不知道啊!而且,就算真的发生过命案,跟最近的事儿又有什么关系呢?” 程晓晓摇头:“不知道,uu看书.uknsh 或许有关系吧。这里没什么好看的了,走吧。” 众人走出了小院。阳光照在方海面如土色的脸上,他不住地搓手,再没有了老者的成熟稳重,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喃喃道:“坏了,坏了,这要是方铁牛回了村子,知道我占了他的房舍,怕是要,怕是要……” 瞧你那点儿出息,这时候知道怕了? 乡贤做得久了,真遇到亡命之徒,怎么硬不起来了? 不过,除了翻出一桩几年前可能的命案,好像铁器失踪的暗自仍然没什么眉目啊。 啊啊啊啊好无聊,蠢女人,这么好的太阳,回去接着大吃大喝多好!一桌子的菜你是一口没敢吃啊,怕人给你下毒怎么地? “村正!村正!” 一个光着脊梁的小伙子叫喊着跑过来,一脸的惊慌失措。 方海变脸似的,立刻换了一副威严的面孔,硬气地道“叫什么叫!衣冠不整,举止不端,冲撞了差爷,看我怎么收拾你!” “村正,不是,我……我……”小伙子跑得急,汗水淋漓,看看程晓晓,又看看方海,喘息着,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 程晓晓露出温柔的笑:“不着急,慢慢说。” “地头儿上,出事啦!又有人被那东西伤啦!” “什么?这青天白日的,怎么,怎么敢!”方海也慌了,看着程晓晓,老泪纵横:“程爷,这可怎么办呀?” “废什么话,还不赶紧带我去!”程晓晓怒道,握紧了我的剑柄,大步流星得走了。 第7章 追凶 待我们赶到田野上时,已经乌泱乌泱的围了一群人。 人群中,传来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我的儿呀!!!我说你不要出地干活儿,不要干活儿,你怎么就不听呢!这下倒好,活儿倒是干完了,你就这么没啦!留下娘一个人,可怎么活啊!” “劳驾,借过!”程晓晓推挤着周围的人群,可围观的人都看入了神,哪有功夫给她让路。 “唉,嫂子,算啦,节哀吧。” “都是命,这就是虎子的命呀。” “啧啧啧,太惨了。二狗儿,过来,瞧见没有,不听娘的话,就是这个下场!” 这群看热闹的人心多大呀,就不怕凶手杀个回马枪,把他们一网打尽? “乡亲们,借过——”程晓晓仍然无助地挤着,动作克制而有礼貌。 我对程晓晓的着急和无奈感同身受,在人群中被推来推去,像是曾经在早高峰挤地铁的我。 我说,你就不能把围观者赶开吗?这算什么,文明执法? 认识这姑娘已经有,呃,十个小时?我没法儿掐的太准,也不能怪我,毕竟这个世界显然没人发明出给剑戴的手表。 周期总结一下,程晓晓这丫头除了长得好看,工作稳定以外,好像就没有什么优点了。 有原则,讲道理,为人正直,极具正义感。 换个角度讲,墨守成规,迂腐,被规则束缚,没有天马行空的想法和行动,让人一点儿没有新鲜感。 什么样的环境能造就这么一个飞天小女警?原生家庭的问题吗?她的原生家庭是多美满才能让她的三观这么正! “都让开!一群刁民,还不给差爷让路?再不让开,老夫让你们好看!”人群外面传来方海浑厚的喊声,立竿见影,围观的人立刻散开一条路,马蜂窝似的议论声也立刻停止,安静了许多。 瞧见了吗,这才叫执法的智慧。姜还是老得辣,有阅历就是不一样。 程晓晓终于挤出人群,看到了田埂上的尸体。 年轻男性,赤膊,身上只有一处伤口——咬伤。伤口较大,像是野兽所为。尸体旁还有半截木棍,应该是断掉的锄头或铁锹,另外半截已经不翼而飞。 “大嫂,节哀。”程晓晓拍拍丧子母亲的肩膀,温柔地道:“孩子的尸体,是怎么发现的?” 那母亲泣不成声,根本无法回答。 “差,差爷。”一个十三四岁的毛头小子从人群里钻出来,看着程晓晓,涨红了脸:“是,是我看见的。我本来想来抓把菜,进了田里后,却看见虎子倒在地上,就,就这样了。我就赶紧去叫人,然后……” 程晓晓点点头,耐心而温和:“看到虎子之前,你有听到呼救声,或者打斗声吗?” “没,没有。”男孩儿低下头,双手背在身后,紧张地扣来扣去。 这份紧张,一半是因为命案的刺激,另一半是因为跟漂亮的大姐姐说话。 程晓晓示意自己知道了,检查了一下尸首,眉头紧锁:“他好像没有反抗,或者说来不及反抗,甚至都没有呼救。奇怪,这么空旷的田地,如果有什么反常的东西接近,不可能一点儿没有察觉。这种毫无戒备的遇害方式,难道是……” 熟人作案。 我赞许地看着程晓晓,这丫头也不是特别傻。 “没有人看到凶手吗?”程晓晓站起来,看向人群,又喊了一遍:“没有吗?” 他们能看见个屁,他们就能看见热闹。 得不到任何的配合和协助,还是菜鸟的程晓晓有些不知所措:“这可怎么办,没有目击者,没有……” 蠢丫头,真不禁夸,刚夸完就犯傻。 尸体还热着呢,守着警犬不用,还要什么目击者。 小七!闻闻! “啾!”小七跳到尸体旁边嗅了嗅,又仰起头,嗅了嗅空气,继而向远处跑去。、 真棒!应该让程晓晓给你缝一身缁衣卫的官服! “欸?宝宝,你去哪儿?”程晓晓见小七跑开,连忙追上去。 看着焦急的程晓晓,我陷入了沉思——是这个世界的人对犬科动物的嗅觉没有清醒的认识,还是程晓晓只是单纯的傻?算了,你别给小七缝官服了,把你的官帽摘下来直接给她戴上吧! 别误会,没有夸你的意思,就是想隐晦的表达你还没有一只狐狸崽子聪明。 应该够隐晦吧? “怎么感觉怪怪的,好像……有人在背后编排我?”程晓晓挠挠后颈,继续追着,“别跑啦!” 人群和村庄一点点远去。一只撒丫子的小狐狸跑得贼快,还好,程晓晓还没窝囊到追不上狐狸的地步。 小七把我们领到一处树林里,一头扎进了灌木丛,消失了踪影。 喂!回来!你跑太快了,你的蠢干娘跟不上你啦! 小七没听到我的话,已经跑出了我的感知范围。 靠,这就是遛狗不栓绳的下场吗?是我错了,不该指望熊孩子干正事。 “怎么办,宝宝不见了,跑到哪儿去了?”程晓晓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焦急而无措,仿佛下一秒就要脱口而出喊“塞班”。 塞班!!!怒乃!!! 算了,我替你喊吧,此情此景,不喊一声太可惜了。 “宝宝!快回来呀!” 程晓晓的喊声清脆嘹亮,比我的声音好听多了。 等会儿,你为什么一直管小七叫宝宝?难道在我吐槽你的时候,你就已经决定给她起这个名字了?你的起名技能是跟谁学的?起点的某些写手吗? 你哪怕折中一下,改叫宝蓝呢。冲这名儿小七的存活能力也能陡增不少。 小七没有回来,林子里只剩下程晓晓和我,还有无边的寂静。 一阵风吹过来,树叶簌簌落下,在我的探测视野里下起一阵灰蒙蒙的雨。 我探测到,在大雪纷飞的影子中,混入一个和程晓晓一边高的影子。 身后!有情况! 经我提醒,程晓晓立刻拔剑,毫不犹豫地砍向身后。 我的剑刃传来没入血肉的触感。 铛! 我砍到了什么东西上,听声音,应该是一块儿金属。 出道十几个小时了,头一次见我砍不断的金属。 “谁?!”程晓晓厉声喝问,警觉地察看四周。 你们缁衣卫是不是经常说这种废话?类似的话是不是还有“不许动!”,“站住!”之类的?这算什么?你们入职培训的时候是教你们统一背诵过这些废话吗?那为什么这些话术里没有“散了散了,都别看了”这句呢? 好消息是,小七成功把我们带进了敌人的埋伏。 坏消息是,敌人还没露面,而且如果不是我明察秋毫,仅凭程晓晓这个憨憨应该已经扑街了。 这么一想,我可太厉害了。 (~ ̄▽ ̄)~ 缁衣卫真该给我发个锦旗,写上“正义之刃”什么的。 “出来,我看到你了!”程晓晓喊着,挥出一剑,弧形剑气没入树林,溅起一片碎叶。 嗯,程晓晓,我要拿个本儿,把你说的所有废话都记下来,应该能上传到网上凑本一百万字的网文。 “啊——” 身后传来一声沙哑的呻吟。 程晓晓立刻转身,又射出一道剑气。 她对新技能的使用倒是蛮得心应手的,看在你对我掌握的还不错的份儿上,就先不羞辱你了。 剑气砍在暗中那人的身上,发出一声闷响。 闷响? 像是菜刀砍在锅底上的闷响,说明我们未能击穿敌人的装甲。 看来我的剑气不如我的本体这么锋利,uu看书 wwuukanhu 倒是也正常,版本射手现状嘛。 被砍中的敌人终于从暗处走出来,让我们得以看见全貌。 瘦小的男人,蓬头垢面,赤着身子,全身黝黑,仅在腰上裹了一块破布。他似乎比程晓晓还要矮一点儿,瘦骨嶙峋,肋骨根根凸起,但肚子却像孕妇一样,诡异的胀大,双腿浮肿,一只手里抓着一个锹头。 看起来他就是铁器遗失的元凶了。 男人当着我们的面儿,把锹头塞进嘴里,咬下一块儿,慢吞吞的嚼着。 嚯,牙口真好,吃得都是硬菜。 程晓晓看着他,挑眉道:“方铁牛?” “你认识我?”方铁牛双眼呆滞,看着程晓晓,嚼烂了嘴里的铁,咽下去,“可我不认得你。” “常夏城缁衣卫程晓晓,”程晓晓自我介绍着,却没有放下剑,“你涉及数桩命案,跟我们走一趟吧。” 开始了开始了,我本儿呢?赶紧记下来别忘了! “你真好看。”方铁牛又咬了一块儿铁锹,一边嚼着,一边痴痴地看着程晓晓。 程晓晓一愣,显然没料到有这么一出,稍一犹豫,点头道:“谢谢。” “以前,”方铁牛的嘴里传来含糊不清的话语和金属摩擦的刺耳声音,“我有个媳妇儿,跟你一样好看。” 来了,陈年往事他来了。 程晓晓的神情凝重起来,小心翼翼地道:“我知道她。你……把她杀了?” 方铁牛笨笨地摇摇头。 “没有。” “是她,” “把我杀了。” 第8章 胆色 我明白了。 方铁牛屋子里的血,是他自己的。 他媳妇儿确实和那男人暗合,也确实被他撞了个正着。但和我们之前猜得不一样,方铁牛至死都是那个窝囊废,被媳妇儿和货郎合伙杀死,抛尸在打铁的熔炉里,然后远走高飞。 “后来,我爬出来了……”方铁牛说着,往嘴里塞进了最后一点儿铁锹的碎片。 “我变硬了,嘿嘿,我媳妇儿总说我硬不起来,现在我全身都硬得起来。” 他傻笑着,像是自己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 说实话,确实挺了不起的。 和融化的钢铁一起被塞进熔炉里,却浴火重生,变成了现在这般的铁人。 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真正的iron-man。 我现在把这个故事卖给漫威或者dc还来得及吗? “我很饿……” 方铁牛絮絮叨叨地说着,这股子表达欲莫名的让我感同身受。 “我吃啊,吃啊,吃掉了锤子,吃掉了斧子,吃掉了铁砧。” 难怪你家里一丁点儿金属都没剩,嘿,之前我还想过会不会是磁铁精干得呢。 “可我还是好饿……”方铁牛呆滞的双眼直勾勾盯着程晓晓。 不对,他盯着的不是程晓晓。 是程晓晓手里的我。 “那把剑,看起来……”方铁牛舔舔嘴唇,都快馋哭了,“很好吃!” 嘛意思弟弟!亏我刚才还有一秒钟感觉跟你同病相怜,我把你当小铁人儿,你竟然把我当菜? 方铁牛啪一下站起来,很快啊! 铁一般沉重的身躯向火车头一样势大力沉,朝着程晓晓扑过来。 呵,年轻人不讲武德,却不知道,果断就会白给。 程晓晓侧身让开,抽剑斩去。 铛! 火花四溅。 我们未能刮花敌方的装甲! “什么!”程晓晓拉开距离,看着毫发无损的方铁牛,一脸惊讶。 麻烦了。 我自从出土以来就一直无坚不摧,头一次见到这般坚不可摧的敌人。 程晓晓看着手里的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我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 “昨天夜里砍我的剑的时候削铁如泥,今天怎么连一个光膀子大汉都砍不动?” 亲爱的,你不能这么想,遇到事情要多想想是不是自己的问题,不为失败找理由,要为成功找方法。 方铁牛又一次冲过来,长着大嘴,以僵尸啃豌豆射手的气势咬过来。 毫无章法,破绽百出。 偏偏我们没一点儿办法。 铛! 又是一串火花,在方铁牛身上留下一道无伤大雅的白印。 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要攻其不备,挑他的软处打! 方铁牛再撞过来,程晓晓身姿飘逸,凌波微步,罗袜生尘,翩然间剑刺方铁牛右眼。 有东西像眼部袭去时,动物会下意识的闭眼,方铁牛也不例外。 铛! 剑尖刺在方铁牛的眼皮上,无功而返。 “啊!!!”方铁牛似乎感到了痛,愤怒地咆哮着,“给我吃!” 吔屎啦你! 又一次交锋,程晓晓将我点在方铁牛的左眼上,又被他的眼皮挡下。 “我很硬,很硬!” 像是在炫耀,方铁牛怪叫着,毫不退缩地继续逼近。 魁梧的身躯越来越近,但这一次,程晓晓却没急着闪避,站在原地,岿然不动。 喂,你在想什么,快躲开啊!以对方的重量和力量,一巴掌下去就给你胸打平咯! 程晓晓仍然没有要躲开的意思,屏息凝神,眼看着方铁牛逼近。 我终究不能控制她的身体,生死攸关之际,我施加的心理暗示也并不能左右程晓晓的想法。 方铁牛近在咫尺,张开血盆大口咬过来,近到能让程晓晓看到他的扁桃体和一口黯淡铁黑的牙齿。 我终于知道程晓晓想干什么了。 快躲开!疯娘们儿!如果你这一剑不够快,我就要被他吃掉了! 抬手,挺剑,直刺。 程晓晓朝着方铁牛张开的嘴,毫不犹豫地出剑。 闭嘴要比闭眼满,而且方铁牛正不遗余力的张开嘴,下颚肌肉紧绷,难以合上。 待他意识到程晓晓的攻击目标时,想要闭嘴,却已经来不及了。 我刺进方铁牛的嘴,终于有了贯穿软组织的触感,但立刻又被什么东西抵住,似乎是他的骨骼。 我没能贯穿方铁牛,但方铁牛冲击时携带的惯性仍然存在,这股力量全部由程晓晓承受,手臂被生生撞断的痛楚被传递到我的精神里。 很疼,但程晓晓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我脱手飞了出去,插在地上,焦急地发动探测波,察看程晓晓的情况。 你可别死啊! 灰白的世界里,我看到方铁牛将程晓晓撞翻,压在她身上。 巨大的冲击力撞断了程晓晓的肋骨,她瘫在地上,四肢都有不同程度的骨折,昏厥了过去。 “啊!!!!” 方铁牛哀嚎着,自从变成铁人,这或许是他第一次感到痛楚。双臂支撑着身体爬起来,他就骑在程晓晓身上,却再也无暇吃东西,而是掐住自己的喉咙,满面惊恐。 方才的短暂交锋,让我把他的喉咙绞得一塌糊涂。 他呕吐着,吐出来的却不是血,而是一团又一团污浊混沌的黑烟,滚滚四溢。 黑烟越来越多,笼罩住他们两人,也阻碍了我的探查。 靠!王八蛋,你可别倒在程晓晓身上啊!以你的重量和她现在的状况,会把她活活压死的! 小七!小七你他妈死哪儿去了,赶紧出来,不然你的饭票就要被压死了! 程晓晓!不许死!我还没能用你的嘴吃到任何东西呢,不许死! 啪嗒。 滚滚黑烟终于散去,方铁牛不见了踪影,只剩程晓晓一人躺在地上,旁边多了一块黑色的小石头。 我感觉我的身体里多了一些东西,力量,还有别的什么新功能,但我没工夫管那个。 小七!小七! 我心急如焚。 小脑袋瓜从草丛里探出来,看到昏厥的程晓晓,小七冲过去,焦急地舔着她的脸。 别舔了!赶紧去叫人!方海那个老东西不傻,程晓晓要是死在这儿,缁衣卫饶不了他的! 小七听话又聪明,毫不犹豫地跑开,往村子的方向跑去。 我不知道她走了多久,只感觉此时此刻,每一分钟都很漫长。 方海终于带人赶来,抬走了程晓晓,捡走了我。 那块儿黑色的小石头散落在地上,被手忙脚乱救人的村民们踢到一旁。 眼尖的小七跑过去,小爪子拨弄着石头,想了想,伸出舌头,把石头舔进了嘴里。 …… 程晓晓没死,全身多处骨折,大量失血,村里的赤脚郎中做了所有能做的,把她留在客栈的小屋里,等待着她从昏迷中醒来。 我就被搁在她的床头边上,静静地陪着她。 其实,当时我能够蛊惑那个拿着我的村民,去寻欢作乐,享受为人的快乐。 但我却莫名的没有那个心思,只想陪着程晓晓。 喂,丫头,快点儿好起来吧。 嘿,虽然你很笨,但还是挺有种的嘛。 这就是缁衣卫的觉悟吗?宁愿身死,也势必要与鬼怪同归于尽,以保护身后那些一点儿不讨人喜欢的村民? 白痴,值得吗? 我静静躺着,床底下,小七正在酣睡。 从树林回来以后,她就一直在睡,不知道怎么了,叫也叫不醒。 可能是成长期的正常现象吧,小时候老听大人说好好睡觉就能长高高,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知道我多了一项功能,但只是一种大致的欲望,不能很清晰的掌握,需要有个人拿剑帮我试验一下。 但程晓晓一直昏迷着,小七一直睡着,日出又日落,足足三次。 有一个村妇,会按时过来,帮程晓晓擦身,喂她一些水和流食。 倒也没什么可激动的——探测波看见的是一片灰白,uu看书 .ukanh 也看不大清楚。只知道程晓晓胸前的起伏并不是很雄伟。 好无聊。 我后悔了,当时就不该让那个村民把我放下。 当时在墓室里好歹还能看看动物世界,现在可好,整天守着睡美人和睡美狐,唯一的不同就是从陪葬品变成了床上用品。 太阳的第四次落下的时候,小狐狸毛茸茸的尾巴抽了抽。 小七?你醒啦? “啾——”小七打了个哈切,睁开眼睛,伸了个懒腰。 睡了三天三夜,她似乎并没有长个儿。我感觉到小家伙有一点儿变化,但又说不上来究竟是哪儿有变化。 小七跳上床,舔了舔程晓晓的脸,见程晓晓昏迷着,便扭开头,亲昵的舔了舔我的剑柄。 喂,为什么先舔她?长大了胳膊肘就向外拐了是吗?唉,女大不中留啊。 “啾!”小七像是在反驳,小脸儿在我的剑鞘上蹭啊蹭的,像是在撒娇。 切,这样我可不会原谅的你的。想重新得到我的爱的话…… 去,把桌子上的那个烛台叼过来。 小七跳上桌子,屁颠屁颠的把烛台叼过来。 把我拔出来。 小七又是用爪,又是用挠,把我从剑鞘里拔了出来。 把烛台放在我剑刃上。 小七依样放好。 “啾!” 小七叫着,瞪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眼前的一幕。 铜质的烛台,在我的剑刃上一点点的融化,被剑刃吸收。 我,也能吞食金属了。 第9章 长梦 我躺在床上,“吃”着小七从厨房偷回来的菜刀。 丫头,你怎么突然睡了那么久?狐狸也冬眠吗? “啾!”小七摇摇头,说着什么,似乎在向我解释。 我当然听不懂狐狸叫。 “啾!”小七晃着尾巴,前爪不时得扑腾一下,像是在……比划? 可我连哑剧都不大看得懂,更别说狐狸演的哑剧了。 “啾?”小七一脸悲愤,像是在愤怒的质问我。 是因为我听不懂吗?这也不能赖我啊,十二年义务教育可不包括和狐狸交流,我全凭自己摸索,已经做的很好了啊。 “啾!”小七恨恨地跳下床,到墙角蜷成一团,愤愤地生着闷气。 到底咋回事儿?睡了三天以后就步入青春期,开始叛逆了?这就是成长的烦恼吗? 小七呀,别生气啦,有话好好说~叔叔给你道歉好不好? 小家伙的耳朵抽动了一下,但没有搭理我,像是故意在装听不见。 她把脸埋在前爪里,大眼睛却没有闭上,委屈地眨呀眨的。但这个年纪的孩子,就连生气都很难专心,不一会儿,小七的眼睛半咪,迷迷糊糊地想着什么。 我不知道,她其实是想告诉我,这睡了足足三天的一觉,她做了一个很奇妙的梦。 …… “铁牛家的,不忙呀?” “不忙,怎么了二婶儿?” “嗨,没事儿。村里来货郎啦,我就来问问你,要不要一块儿去淘换点儿东西?” “不啦,这阵子生意不好,没什么闲钱,您去吧。” “哎呦,丫头欸,不是我说你,谁是真奔买东西去的呀?咱们女人家家,不就图个热闹嘛。买不买的无所谓,去瞧瞧有没有时兴的新玩意儿,回来给当家的吹吹风,蹿蹿火,乐意给咱买,咱就收着,乐呵两天;不给咱买,那就不买,省着点儿钱,给儿子闺女攒着彩礼嫁妆——说到底,不就是去解闷儿嘛!” “我……算了,不去了。” “真不去?” “嗯,真不去。” “王干娘可说了,这次这货郎,年纪轻轻,英俊地很呐!去揩上两把油呗!” “瞧您说得,我哪有那心思。” “哈哈,也是!你自然没那个心思,你家铁牛可是个打铁的,打铁的手艺,铁打的身子!” “……” “走啦,回头聊!” “欸。” 一个美艳少妇坐在自家院门儿的门槛上,脚尖轻轻抖着,看着远处发怔。 “媳妇儿。”方铁牛从屋里走出来,光着脊梁,一身腱子肉汗涔涔的,手里拎着两串儿新打的长命锁,嘿嘿笑着:“打好啦!” 少妇瞥了一眼,又回过头去,望着远处:“嗯。” “刚才跟谁说话呐?” “二婶儿。” “说什么呐?” “她说,来货郎了。” “哦。”方铁牛应了一声,对着太阳举起手里的长命锁,端详了半天,对自己的手艺满意极了:“真好!王老爷肯定喜欢!” “好什么好!”少妇忽然坐起来,一脸恼怒,忿忿地走进屋去。 方铁牛愣了一下,意识到媳妇儿生气了,连忙追进屋子里:“媳妇儿,咋的啦?” 少妇不说话,往锅里舀了一瓢水,又把水舀摔进水缸里,溅起一串水花。 旁边的方铁牛被吓着了,举着长命锁,呆在原地不知所措,眼看着媳妇儿生火,下米,想了想,小心翼翼地道:“中午吃啥?” “吃粥。” “又吃粥?” “爱吃不吃,不吃拉倒。” “……要不,你去瞅瞅?” 下米的手停在半空,少妇的背影僵了一下,冷冷道:“瞅啥?” “瞅瞅货郎。” “……不去。” “去呗。” “我一去,那些婆娘又要专捡我听不懂的土话说,我不去。” “你管她们干啥,你看你自个儿的,买不买,瞧瞧也好呀。” 铛! 少妇把锅盖摔在地上,转过身,满面怒容,红了眼眶:“我去什么去!人家都欺负到家门口来了!去了村里,七大姑八大姨的指不定又要说什么屁话,呵,说不定要当着全村人的面儿,问我爷们儿硬不硬呢!” 方铁牛面色铁青,垂下头去,本就不高的身子,显得更低了。 “我就他娘的纳了闷儿了,你当他们给你灌那几碗猫尿是为你好啊?几碗酒下肚,问你什么你都说!这么些年了,不痛快归不痛快,可家丑不能外扬,我废了心的替你藏着掖着,生怕你被人瞧不起,你倒好,不打自招了!” “我……”方铁牛嗫嚅着,嘴唇颤了颤,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这下好了,你痛快了!啊?方铁牛,你可真他娘是个坦坦荡荡的真爷们儿,真他娘的好意思,给全村人说你方家媳妇儿嫁进家门儿来,守了他娘的足足七年的活寡!你是不还指望方海给你发块‘正大光明’的匾呢!” 少妇气得浑身发抖,瞪着方铁牛,抹了把眼泪,又转过身去。 方铁牛站了一会儿,什么也没说,走到桌旁,把长命锁用一条红布包起来,呆坐了一会儿,说道:“你去瞅瞅吧。” “你到底让我瞅啥?” “瞅货郎。” 少妇一怔,转身看向自己的老公。 她看见自己的男人把红布绑在腰上,穿了件短褂,踩了踩鞋,背朝自己说着:“把家里钱都带上,胭脂,挂画儿,簪钗,镯子,想买啥就买啥。” “你去哪儿?” “我去给王老爷送长命锁,他家那对双胞胎后天满月酒,我早些送过去,多说几句吉祥话,能多讨几十文赏钱。” “三十多里地,你不回来了?” “晚了就在王八坂住一宿,明儿回来。没事儿,你去吧,想买啥就买啥。” “不过日子啦?” “咱也不用给孩子攒那狗日的彩礼嫁妆,去吧,我走啦。” 方铁牛头也不回的走了。 少妇踱步到床上坐下,抹了抹眼泪,对着镜子收拾一下,挤出一个笑,从妆奁里收拢出一些钱,也走了。 …… 方铁牛运气不错,刚出了村口,就遇见驾着驴车的四伯。 “铁牛,去哪儿呀?” “王八坂,给王老爷送货去。” “算你小子运气好,上来吧,我也去,顺路把你小子捎上。” “多谢四伯。” “嗨。”四伯吆喝着驴车停下,给方铁牛腾出地方,继续出发,“早上不去,这回儿才出门——不打算回来啦?” “回来。”方铁牛憨笑着,“多晚也回来,我媳妇儿还等我呢。” “小子,着什么急,你又不是刚结婚,一宿也离不开?”四伯笑着,方铁牛赔笑着。“听伯伯的,别走夜路!今年乱呀,太阳一落山,野狼,野狗,不知哪路子的山精鬼怪,可就都出来啦!” 方铁牛摇摇头:“没事儿,我不怕。” “你这小子!”四伯捋了捋山羊胡,瞥了铁牛一眼,似笑非笑的点点头:“倒也是,你怕的不是猛兽鬼怪,你呀,是怕你那媳妇儿……嘿嘿!” 方铁牛的笑僵了一下,低下头去,窘迫不安地搓着手。 四伯自知失言,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二人一路无话。 驴车比步行快得多。太阳还没下山,方铁牛告别四伯,快步往王老爷的宅子走去。 叫门,通报,等了不多时,家丁把方铁牛领进府去。 “方家侄子,来啦?”大腹便便的王老爷坐在太师椅上,翘着二郎腿,小口抿着茶。 “怕耽误了吉时,这长命锁一打好,就给您送过来了。”方铁牛作揖,将红布包递过去,笑道:“恭喜老爷喜得麟子,双喜临门!” “同喜,同喜!”王老爷的小眼睛咪成两条缝,笑得合不拢嘴,接过红布包打开,端详着一对长命锁:“好!好!方家侄子好手艺!来福,给我侄子结账!” 家丁递给方铁牛一个小荷包,方铁牛迫不及待地打开,点了点,笑意顿无:“老爷,之前您说的,是五两银子啊!” “对啊。”王老爷头也不抬,把玩着长命锁,心不在焉地道:“不还有料子钱嘛——那块儿上好的黄铜,可是我自个儿的。” “话不能这么讲啊老爷,”方铁牛急得汗都下来了,“我生怕耽误了时辰,两宿没合眼,长命锁出炉,立刻走了三十里路给您送来,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您!” 王老爷一拍脑门儿,恍然大悟:“是了,是我礼数不周了!来福,给客人拿十张饼!” 方铁牛懵了。 家丁用红纸捆了十张炊饼,塞在方铁牛手里。 “侄子,你跑一趟,不能白来,这些饼拿着,回去给媳妇儿沾沾喜气,也祝你们小两口,早生贵子啊!” “老爷!” “嗨,客气什么,拿着!不拿就是不给我面子。我就不送啦,路上慢点儿,待你家孩子满月酒,定给你包一个大红包!哈哈,来福,送客!” 家丁半是请,半是赶,把方铁牛架出府去。 方铁牛拎着一沓饼,气得想把饼摔了,又舍不得。 太阳落山了,他叹了口气,迎着余晖,又踏上了回家的路。 路很长,夜很黑。方铁牛披星戴月,走断了腿,终于走到了家门口。 村里的家家户户都熄了灯,他路过人家时,这户的看门狗汪汪大叫,立刻勾引起全村的狗,一起咆哮起来。 他站在家门口,屋里黑着,媳妇儿应该已经睡下了。 方铁牛抖抖肩,拍了拍自己的脸,挤出笑容,推开家门儿: “媳妇儿,瞧我给你带啥啦!” “呀!” 床上传来女人的尖叫声。 夜没那么黑。 方铁牛看到床上的被窝里,赤条条的有两个人。 一个是自己媳妇儿, 另一个,显然不是自己。 那男人白净漂亮,身材高大,床头倚着一个背篓,挂着拨浪鼓,红线绳,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儿。 一沓饼掉在地上,绳子断了,散落一地面渣。 方铁牛只感觉血气上涌,目眦欲裂。他什么都没想,毫不犹豫地冲上去,掐住那个男人的喉咙。 女人尖叫着,男人扭打在一起。 混乱中,方铁牛看见自己掐着的似乎不是人脸,而是一颗凶恶丑陋,毛茸茸,黄鼠狼似的脑袋。 爪子也似的东西抓在方铁牛胸口,溅起一串血花。uu看书 uukn.co 他痛呼一声,松开手,瘫倒在地上。 “动手吧。”那个男人又变成了小白脸,盯着少妇,面色阴冷:“要么毁尸灭迹,要么让他把这事儿告诉村里的人——你一个外地媳妇儿苟且私通,他们会怎么对你,不用我说吧。” “我……我……”少妇红了眼,浑身颤抖着,看着地上的方铁牛,拨浪鼓似的摇头,“我不能……” 白净男人抄起炉边打铁的铁锤,递给少妇:“动手吧,收拾了他,我带你走。” 方铁牛看见,自己的媳妇儿不断摇着头,却接过了铁锤。 “对不起……”女人啜泣着。 “铁牛,对不起。” “啊……”方铁牛指了指身边洒落的饼,想说些什么,肺却一直淌着血,说不出话。 他看见女人举起了铁锤。 他闭上了眼。 他很后悔。 …… “啾!” 小七冲着床上的剑喊道。 那剑却只是不知所措。 “啾?”小七气得挥了挥爪子,因为对方不理解自己而气恼,“啾!啾啾!” 变成鬼怪的方铁牛消失以后,留下一块黑色的小石头。小七出于熊孩子天性,把那玩意儿吃了,之后便睡了三天三夜,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她努力尝试给剑讲发生的一切,但那把剑像个憨批,啥都听不懂。 “啾!” 你可真笨! 小狐狸气鼓鼓地缩到墙角,蜷成一团。 我懂你说的每一个字。 你却听不懂我的任何一句话。 第10章 我能说话了! 小七把客栈里所有她能叼得动的金属制品都偷过来了:菜刀、锅铲、柴刀、铁碗、铁筷子、榔头、烛台、老板娘压箱底的金耳环…… 全被我“吃”掉了,但我并不满意。 也许是这些东西的质量太低了,分解了一堆白板装备,我感觉自己并没有什么变化。 剑刃的光泽似乎更亮了,但似乎并没有什么卵用。 如果想产生质变,或许还需要吃掉倚天剑,屠龙刀,振金盾牌,金刚狼的排骨之类的东西…… 程晓晓还没醒,好无聊啊! 我继续给小七讲故事,这孩子不喜欢听三国和水浒,只对西游有点儿兴趣。但她没见过猴子和猪,我只能尽量描述那是两种什么样的动物。 嗯,小七不仅没吃过猪肉,还真没见过猪跑。 等等,为什么一定要呆在这破屋子里讲故事呢?程晓晓虽然没醒,但我完全可以出去找个人把我捡起来,然后蛊惑这位幸运观众,做些欺男霸女为祸乡里之类有教育意义的事啊! 我甚至可以去吃猪肉! 说干就干。 小七,把我从窗户里扔下去! 睡了三天三夜之后,小七的力气大了不少——她甚至给我叼回一口铁锅,把我扔出窗外自然也不在话下。 把我扔出去以后,小七跟着窜出来,咬着我的剑柄,在地上拖曳着行走。 虽然看起来挺蠢的,但我并不在意,心情反而不错。 那么,今天的第一位受害者是呢~ …… 常夏城因四季如夏而得名,气候温暖。我所见到的村民们,大多数男性都光着脊梁。但这并不完全是因为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一件合适的衣服是一比不小的开销。 因为气候的原因,常夏境内有一年两熟的稻子,但据我所见,大多数农户家庭的人,都很瘦弱——这很容易看出来,他们光着膀子呢。 一半儿是因为最近一年的粮食产量很不好,另一半儿,则因为在收成不好的情况下,常夏城主府却并未出台任何减免赋税的政令。老百姓们本就吃不饱,还需要拼命省下口粮,以填饱地主阶级的口袋。 可以,这很封建社会。 小七拖着我在村子里转了一圈,让我看到了当初和程晓晓同行时,没能看到的景象。 导致铁器遗失和命案的元凶已经被铲除,村民们陆续恢复了生产工作,但他们的脸上并没有如释重负的喜悦,仍然和最初见到他们时一样,麻木,似乎从未有过梦想。 他们没有希望,从未指望过实现阶层的晋升,或是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他们努力劳作,只是为了能吃上饭,并支付地主老爷们的赋税,好能平安的继续活下去。 我讨厌这种氛围——小七已经拖着我转悠一上午了,但没有任何一双手能满足我的要求。这群人的像是我见过的那些996的程序员,兢兢业业的拿命换钱,唯一的希望就是自己35岁被开除之前能尽可能多的攒下一些积蓄。 我讨厌这个地方,也讨厌这些人。蛊惑他们中的一个并不能让我得到乐趣,共享他们营养不良的身体的五感,对我来说是一种折磨。 还不如当一把安静的绝世好剑呢。 “嘿!” 一个清亮的嗓音传来。 “小狐狸!” 小七好奇地看过去,不远处,一个十三四的半大小子兴奋地朝我们跑过来。 他和村里的其他男孩一样,赤着脚,光着脊梁,肋骨根根凸出,还在长身体的年纪,手上却满是伤痕和老茧。 但他和田间地头那些同龄人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的眼里,有光。 有点儿意思,而且这小子似乎有点儿……眼熟? “你是程爷的小狐狸吗?”少年蹲下身子问道,“我记得你!” 既然你知道,前面那句疑问句不多余吗? “你还记得我吗?”他伸出手,想摸摸小七的头,被小七灵巧地躲开。 少年尴尬地笑了笑,讪讪地缩回手,在裤子上蹭了蹭。 嗯,这个动作好像有点儿熟悉。 “程爷还好吗?”少年问着,脸上是毫不遮掩的关切,也可能是他根本不懂地遮掩,“听说程爷伤得不轻,我想去看她,但是……” 我想起来了! 真可惜,如果我有手,现在一定要拍掌叫好,夸夸自己出色的记忆力。 之前,在田埂的案发现场发现尸体的时候,见过这小子——他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程晓晓还问了他几句话。那时候这小子一脸害羞,一副见到好看的大姐姐怦然心动的没出息模样,却也没什么亮眼的表现, 嘿,我可真是个小机灵鬼,这么没存在感的龙套我都能记住! “这是程爷的剑……”少年看向我,皱起眉头,“小狐狸,为什么你会把程爷的剑带出来,难道……” 没事儿,我溜达,今天天气好,出来遛遛狐狸,别介意。 少年忽然紧张起来,焦心地追问道:“这难道是缁衣卫的什么暗号吗?你是在求救吗?是程爷出了什么事吗?” ……呃,我寻思你们这个世界的青少年也没被大量影视作品洗过脑啊?你是怎么脑补出这么一场谍战大戏的?村里的学堂尽教你们这个了?教你们一些八股文之类能阶层晋升的东西不好吗? 不对,我都把村子转完了,村里压根儿没有学堂啊! 少年还在心急如焚:“我该怎么办?小狐狸,需要我去报告村正吗?还是直接去营救程爷,我,我……” 你先等会儿,别急着给自己加戏,额,容我想想…… 这小子一副为了程晓晓两肋插刀的模样,而且总是脑补些莫名其妙的东西,除了有点儿难以沟通,但作为一个临时的持剑人,好像还凑合? 行吧,溜达了大半天,小七也累了,就你了! 小七,让他拿剑! 乖巧的小七听到我的话,小爪子拍了拍剑柄:“啾!” “啊?”少年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几秒,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你是特意赶过来,叫我去帮忙,还给我准备了兵器!好,咱们这就出发。” ……神经病,哪儿那么废话,赶紧拿剑拿剑! 啊,好了,拿起来了,共享五感,嗯……这小子弱的一批,算了,本来也没指望靠他去夺取屠龙宝刀什么的,解解闷儿找找乐子而已,足够用了。好,现在试一下契合度,我想想,整点儿骚话…… “奇变偶不变,符号看象限!” 嗯,还不错,一副很好诓骗的样子,接下来,试试肢体协调能力,话说回来,一直想找机会控制个什么人,来个倒立挖鼻孔什么的…… “我!我刚刚说了什么?!”少年一脸惊恐,捂着嘴,手足无措。 等会儿,你能意识到你刚刚说了我让你说的话? “是你让我说的?”少年茫然地看向四周,“你是谁?你在哪儿?!” 呃,你能听见我说话? “能听见,快出来!躲躲藏藏算什么英雄好汉!” 我懵了一阵儿,紧接着陷入狂喜。 这就是吸收了能量以后,能力提升的具体表现形式吗?太好了!除了小七,终于能有人和我交流了! 我清清嗓子,想做出一副世外高人状,镇这小子一镇:“咳咳,凡人啊,我乃……” 不是,我叫什么来着?之前那群盗墓贼一直叫我莫大师的剑,身为曾经天下第一剑客的剑,为什么从来没人叫过我的名字? 难得莫自牢那孙子从没给我起过名字?凭什么!莫自牢你特么是不识字吗?紫电青霜,倚天屠龙,青釭古锭,渊虹鲨齿,绝世好剑,暴风大剑,破败王者之刃……随便什么都行啊!哪怕叫破军呢? 靠,摊上一个没文化的前主人可真憋屈! 现起名儿也来不及了,算了,先这样吧。 “我是剑。”我解释道。 “我看你是挺贱的!有种出来啊!”少年明明慌得一批,嘴上却不饶人,“藏头露尾,装神弄鬼!哼,承认自己贱,可不能说明你有多光明正大!” ……我能先扎他一剑吗?就一剑? 算了算了,冷静,万一扎出事儿来,还得再溜达大半天换个持剑人,小七都吐舌头了,先让孩子歇会儿。 “我是你手里这把剑。” “你是我……哈?”少年愣了,看看手里的我,呆了几秒钟,松开手。 啪叽。 我摔在地上了。 “……” 小七!把老子拔出来,我今儿非把这兔崽子的手给剁咯! “啾!”小七没理我,走到少年跟前,拍拍剑柄。 少年拍了拍自己的脸,确认自己不是在做梦,这才弯下腰,胆战心惊的把我捡起来。 我当然没什么好脸色:“小子,你死定了。” “剑……”少年仍然在怀疑现实,“剑能说话?” 他不理我!他竟然不理我!我感觉我受到了侮辱!我被物化了!我要发微博维权! “我说你死定了!没听到吗?!” “既然是程爷的剑,想必是什么我不曾见过的神兵利器……”少年嘀咕着,自己给自己讲道理,“缁衣卫的剑,说不定会说话很正常。” “不正常!正常个屁!我们不一样!我比那些制式的粗制滥造的玩意儿可牛逼多了!” “如此神兵利器,程爷竟然不带在身边,一定是出了什么事!”少年目光坚毅,看向小七:“小狐狸,我们走!” “你走你二大爷!给爷站住!站那儿!不许动!听老子说话!”我感觉自己的血压蹭蹭往上涨。 我知道我没血压,我就是习惯了这么比喻我的生气程度:“别装没听见!咱俩现在是灵魂交流,哪怕你是个听障人士也能听见!装什么呢?咱俩是有过一段感情吗?故意对我充耳不闻?” “剑啊,剑啊!”少年爱惜地抚摸着我的剑鞘,“我知道,主人深陷险境,你心急如焚,我也是!莫着急,咱们即刻出发!” 呵,少年,你成功的激怒了我。 “我是傻逼!” 少年忽然对天大喊。 别忘了我能撺掇你说话!嘿,还治不了你了! 少年再次惊恐地捂住嘴,看着我:“我怎么?” “现在,闭嘴,听老子说话,你丫要是再打断我,等你出了这条胡同,我就让你在全村人面前唱喜羊羊与灰太狼!” 他不知道“喜羊羊与灰太狼”是什么,但听我的口气,少年立刻脑补出那是什么恐怖的咒语,因此立刻停下了脚步,uu看书.uukansh 小心翼翼的等着我发话。 “好,识时务者为俊杰。咦,说起俊杰,就想起来那首曹操。小七,考考你,曹操的《短歌行》怎么背呀?前两天讲三国的时候教过你呦~” 小七吐着舌头,后腿挠着自己的脖颈,没搭理我。 “……算了,没事儿,回去咱再说。至于你,小zei,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小心翼翼地道:“方文山。” ……你不对劲,以你的文化水平和艺术修养,还有这草蛋的成长环境,不应该叫这名儿啊。 “好的,那我就叫你二狗了。” 少年涨红了脸:“我叫方文山!” “好的二狗,别客气,都是朋友。”我坏笑一声,继而道:“你很关心程晓晓吧?” “你说程爷?”少年立刻来了精神,不住点头:“对!” “好!你也知道,我是程晓晓的剑,来找你,肯定是和她现在的伤势有关。”我开始信口胡诌。 如果我的情绪能具象化,一定会具象化出一个搓着手,满脸不怀好意的帅气男人。 二狗果然上当了:“程爷怎么了?” “她伤势很重,仍然处在昏迷当中。”我故作严肃,低沉的声音里隐约透露出关切,焦急,与悲伤,“想要救她,只有一个办法!” “快说!无论什么我都会做的!” “二狗啊,你们村里,有没有什么……神兵利器,天材地宝什么的?” “有!” “事不宜迟,快带我去!” 哈!今天的硬菜,有啦! 第11章 宝贝 “我小时候,听长辈们说,村正的家里有一件宝贝。但村正从未将其示人,每逢有人问起,村正都讳莫如深,不与他人道。”二狗一边给我讲着,一边时不时瞟一眼手里的我,似乎生怕我做些什么。 我装作没看见,追问道:“村正?方海家里?” “对。”二狗点点头。 “事不宜迟,即刻出发!”我兴奋起来,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宝贝,能不能让我的能力更加精进:“二狗,能说的细点儿吗?是什么宝贝?” “……我不叫二狗,我叫——” “好的二狗,别介意二狗,快说快说,能不能帮上你程爷还不一定呢。” 二狗稍一犹豫,说道:“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宝贝。不光我,长辈们也都不知道,据说是许多年前,村正一次喝多了酒,酒后说过几句‘我可有件宝贝,能教人精神抖擞,重焕青春,别看我方海五十有余,只要用了这宝贝,依旧老当益壮,比起你们这些毛头后生,也不遑多让!’” 嚯!了不得,难不成是什么能让人长生不老,保持青春的大宝贝? 我更兴奋了,恨不得立刻把方海家翻个底朝天。本来就看这老家伙不顺眼,老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偷他家的东西,我可没什么负罪感。 “此等宝贝,定能对程晓晓有所助益。那宝贝,在他家里什么地方?” 二狗摇摇头:“我如何晓得。村正只有那一次提过,自那之后,便从未谈过此事。” 嗯,既然方海这么郑重其事,想必确实是什么好东西。 但方海身为村里的头一号乡绅,地主行业的领军人物,家里人丁兴旺,可不太好悄悄潜进去。杀人夺宝什么的纯属扯淡,一点儿都不符合核心价值观。还是得想个办法,神不知鬼不觉的溜进去。 一时想不出什么好对策,我便寻求二狗的建议:“说说,有什么好办法,能不惊动方海,稳妥的把东西弄出来?” 二狗没明白我的意思,皱眉道:“直言不讳不行吗?程爷生死攸关,要与村正借宝贝一用,想必他不会拒绝。” 那怎么行,程晓晓生死攸关什么都是我信口胡诌来的,怎么可能骗得到方海那个老狐狸。 于是我果断否决该提议:“不行,此事关系重大,不能让方海知道。” “为什么不能?” “你想唱喜羊羊与灰太狼吗?” “……好吧,那你说怎么做。” “不急,边走边说,容我想想。” 大白天溜进人家院子里,不大现实,即便如小七这般小巧灵活,也很容易被方海那一大家子人发现。至于夜里行动,就更扯淡了,二狗这体格,怎么看也不像是刺客兄弟会出身。以他的身体素质,让他半夜偷人家寡妇门都够呛,更别提当梁上君子了。 天色还早,还是从长计议吧。 一时没什么头绪,我便开始和二狗闲扯: “这个点儿,别人家的小孩儿都在田里帮忙,你怎么不去?” 二狗摇摇头:“我家没有均田。” “哈?为什么?农业不是公鸡坂的核心产业吗?” 二狗眼里闪过一丝黯然:“我双亲早亡,这么些年,一直和叔父相依为命。” “你是孤儿?” “……我怎么感觉你这话怪怪的?” “没有没有,节哀节哀。但你是孤儿跟你家没有田有什么关系? 二狗叹了口气:“本来是有二亩薄田的。但我父亲死后,村正便说我门衰祚薄,无力耕种,便将那二亩田收归村里,由他代为耕用。” “这不是挖绝户坟嘛?” 二狗没理睬我,继续道:“本来叔父也是有两亩田的,这些年因为照顾我,也一直不曾娶亲,两人靠着二亩地,将将过活。可上个月,我叔父在地里耕作时,却遇上那个偷铁的怪物……之后,这二亩田,也被存正收走了。” 你听听,方海干得这是人事儿吗?不偷他家偷谁!这就叫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我倒是听方海说过,一个月前,那怪物曾经袭击过一个农夫——那就是你叔父?” “嗯。”谈起辛酸往事,二狗的情绪低落了不少。 无意之中,我还帮他报了不共戴天之仇了。嗨,没事儿孩子,甭客气。 二狗甩了甩头,把低落的情绪甩开,攥紧拳头:“程爷为我报了仇,又让大伙儿能没有性命之忧的继续耕作,实在是大恩。为了程爷,我愿意赴汤蹈火!” 我当然知道这小子心里是怎么想得,毫不客气的戳破道:“切,你那是想报恩吗?你就是馋她身子!” 小心思被看破,二狗的脸立刻涨得通红:“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 “别狡辩啦,我都懂~”我不怀好意地笑笑,猛地瞥见不远处一栋高大华丽的建筑,赶紧转移话题:“那是什么?” 二狗一脸茫然:“你说哪个?” ……忘了,我没有手,他看不到我指的方向。 “东边,可高可高那个屋子。” “哦,是祖宗祠堂。” “离方海家远吗?” “不大远,拐个弯就到。” 我有了一个不成熟的想法,继续追问:“方海家里,几口人?” “除了村正,还有他大儿子大儿媳,大孙子大孙媳,一个小曾孙,五口人和他同住。” “他曾孙多大了?” “五岁。” “乖吗?” “一点儿也不乖。”二狗摇摇头,“顽劣得很,我一见那小崽子就想给他一大耳刮。” 刚才那个想法渐渐成熟起来了。保险起见,我又问道:“你有信得过的小老弟吗?” “多了!”二狗得意的笑笑,看他这份从容,看来也是个孩子头儿之类的角色。 “善!”我的想法已经很成熟了,但保险起见,我还是多问一嘴:“喂,二狗子,你刚才说过,愿意为程晓晓赴汤蹈火,此言当真?” “男子汉说话算话!” “好!有胆识!” 被懵懂的爱情冲昏头脑的年轻人呦~ 嘿,我喜欢。 调虎离山计,启动! …… “爷爷,饭好啦。” 方海家的饭厅里,孙媳妇上好了菜,摆好碗筷,吆喝着一家人开饭。 一家人陆陆续续坐下,方海坐在主席,正要举筷,忽然发现有点不对,放下筷子,凝眉道:“小宝呢?” “爷爷,小宝出去玩儿,还没回来呢,咱先吃吧。”孙媳妇束着手站在一旁,笑脸劝道。 方海一拍桌子,面有愠色:“那怎么行!给孩子饿着了怎么办!再说了,天这么晚了,万一有个好歹怎么办!咱家小宝儿白白胖胖,机灵聪慧,人贩子可最喜欢拐这样的小孩儿啦!” 方海的曾孙小宝,是老方家的一根独苗,平日里便受尽了各种宠爱。再加上他曾爷爷本就是村中一霸,使得这孩子恣意妄为惯了,常搞得村里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这曾孙子,方海是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溺爱非常。如今天都黑了,却瞧不见小宝的踪影,方海是一口饭也吃不下去,生怕孩子有什么闪失。 “都把筷子给我放下!小宝儿都没回来呢,你们还有心思吃?怎么不撑死你们!” 方海的孙子腆着脸,嬉笑道:“爷爷,能有什么事,村里哪家哪户不知道小宝儿是您的心头肉,谁敢让他掉一根头发呀!咱先吃吧。” “你还笑!”方海抓起一个馒头扔在孙子头上,孙媳妇儿是个过日子的人,赶忙把馒头捡起来,打算擦擦再吃,却听到方海怒道:“还愣着干嘛!赶紧给我找去!小宝要是饿了一顿,我就饿你一天!” 孙子讪讪地看看父母亲,见两人大气不敢出,只得站起身,出门寻孩子去了。 方海的儿子儿媳,也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见方海发了脾气,也是噤若寒蝉,不敢动筷子。 一桌人相顾无言,等了半晌,都不见人影。这下不光方海急了,其他人也都担心起来。 方海的大儿子站起来:“爹,要不,我也出去找找吧?别是……” “呸呸呸!瞎说什么!不吉利。”大儿媳拍拍桌子,跟着站起来,“爹,我们这就出去找!” 方海点点头,正要叮嘱两句,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孙子的喊声。 “爷爷!不好啦!” 方海从椅子上蹦起来,见孙子气喘吁吁地跑进了,忙问道:“小宝呢?出什么事儿啦?” “六爷说,看见小宝进祠堂去了!” “那有什么的,把孩子找出了不就得啦?” “祠堂,祠堂……”孙子咽了口唾沫,“祠堂走水啦!” “卧槽!”方海急得撞翻了桌上的碗,却也顾不得管,大步流星地往出走:“愣着干嘛!赶紧走啊!” …… 村子里,祖宗祠堂火光冲天。人们跑着,喊着,拎着桶,端着盆,着急忙慌地和烈火抗争着。 二狗躲在不远处的胡同口,一脸纠结,又看看自己脚底下被捆成粽子的胖小子,没好气地道:“看什么看!再看抽你!” “哇!!!”小宝哇的一声哭出来,想抹眼泪,手又被捆着,只能一边哭,一边侧着头往肩膀上蹭眼泪,模样好玩极了,“你欺负我!我要告诉曾爷爷,让他把你家的地都给抢走!” 二狗冷笑一声:“你曾爷爷已经把我家的地都抢走了!” “把他嘴巴堵上,出发。”我说着,催促二狗动身。 我算准了方海一家吃晚饭的点儿,提前让小七把这小胖墩勾引进祖宗祠堂,又从后门领出来。早就埋伏下的二狗将小胖墩当场抓获,顺手放了一把火,点燃了祠堂。 这会儿,方海肯定误以为自己的心肝宝贝被困在了火场里,心急如焚地吆喝着全家老少齐上阵,救火救人。 时间不多,得赶紧行动。 二狗把小胖墩的嘴堵上,扣进一个露着气孔的大缸里。这样,方海灭火后找不到曾孙,还能多为我争取一点时间。 全村的人都聚在了火场周围,方海家门前的小道空空荡荡,因为走得急,连门都没关。 我带着二狗和小七,如入无人之境,进了院子,找到方海的卧室——不难找,房间最大,布置最豪华的那间肯定就是。 一进门,迎面摆丈八条案,上有尊窑瓶、郎窑盖碗儿,案前摆:硬木八仙桌,一边一把花梨太师椅。桌子有言语房四宝:纸、笔、墨、砚,宣纸、端砚、湖笔、徽墨、《通鉴》、天文、地理、欧、颜、柳、赵名人字帖。墙上挂着许多名人字画,有唐伯虎的美人儿,米元章的山水,刘石庵的扇面儿、铁宝的对子、郑板桥的竹子,松中堂的一笔“虎”字…… 嗯,文房四宝以后的都是我瞎说的,以前背过贯口,顺嘴就出来了。 我和二狗把卧室翻了个底朝天,但除了一些不认识的古董摆件和字画儿,也找不出什么能让人保持青春的东西。 “啾!”小七叫着,小爪子拍了拍方海的床榻。 床底挂着一个小锁头,锁着一个小抽屉。 肯定是这个了! 二狗手忙脚乱:“钥匙,他把钥匙放在哪儿了,不会随身带着吧?” 我真想给他翻个白眼:“废什么话,老子削铁如泥,砍就完了!” 二狗傻乎乎地应了一声,uu看书.uukanshu 抽剑断锁。 啪! 抽屉拉开,装满让人眼花缭乱的银锭,其中还夹杂着一些个金锭元宝。 “哇!”二狗瞪大了眼,直勾勾地盯着这堆钱财,吞了口唾沫。 “抓一把,我回头当零食吃。”我说道,“扒拉扒拉,咱们要找的可不是这些俗物。” 二狗翻找起来,银锭洒了一地,叮当叮当的,仿佛他心碎的声音。 倒空了抽屉,除了钱以外,就只有一样不是金银的东西。 一个塞着红布的小瓷瓶。 坏了,方海的宝贝难道是什么灵丹妙药?我可没嘴,这玩意儿对我一点儿用都没有。 算了,看看再说,说不准小七能用上。 二狗把小瓷瓶拿起来,看着上面的小字儿,一脸懵:“我不识字!” 切,没文化。来,我瞅瞅…… 正阳…… 正阳龙虎丸? 等等,等等!不会吧不会吧! “二狗,当初方海是怎么形容这宝贝的?” “我可有件宝贝,能教人精神抖擞,重焕青春,别看我方海五十有余,只要用了这宝贝,依旧老当益壮,比起你们这些毛头后生,也不遑多让……” 这……我擦嘞? “这宝贝到底是什么?”二狗急不可耐地问着,“能帮到程爷吗?” “闭嘴!” 我废了这么大的心思,又是拐小孩儿,又是烧房子,又是溜门撬锁,结果就找到这么个玩意儿? 一瓶能让方海这个老瘪犊子重振雄风的…… 壮阳药?! 第12章 苏醒 我躺在床上生闷气。 辛辛苦苦大半天,就整回来几个破钱。 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越想越亏。 你说说,方海他欺凌弱小鱼肉乡里了一辈子,到现在土埋半截的人了,连点儿天材地宝都没攒下。搞几个臭钱有什么用?能长生不老吗?能实现阶级的晋升吗? 哼,现在的乡绅,真是没出息。 小七你说是不是? “啾。”小七附和着,往我的剑身上叼了一锭银子。 该说不说的,金银的味道比菜刀烛台可强多了,可能和金属的质量有关系吧。 这么一想,这一波入室行窃好像也不是太亏。嗯,心里稍微舒服一点了。 至于二狗,现在大概躲在哪个角落里。虽然目击证人只有一个五岁的小胖墩,但那孩子好歹记住了二狗的身材特征,村里边十三四岁的毛头小子就那么十几个,迟早会捉住他。 绑架村正家的孩童,焚烧祖宗祠堂——两项罪名加一起,二狗的未来可要堪忧了。 算了,管那个干什么,我又不是什么正面角色,没必要操心他。 倒是程晓晓,身上的伤势好多了,但一直没醒。这无聊的陪床生涯什么时候到头啊,我是个兵器,又不是个医疗用品。 “咳咳……” 小七,你咳嗽了?过来我瞧瞧,是不是感冒啦? “啾?”小七歪着头,一脸看智障的表情看着我,“啾!” “咳咳。” 咳嗽的不是小七,是程晓晓。 她醒了! 小七一个纵身蹦到程晓晓的胸上,热络地舔着程晓晓的脸,亲切极了。 “唔……宝宝……哈哈,好痒……”程晓晓艰难的睁开眼,往日里水灵的大眼睛里积了一大坨眼屎。她想要伸手摸摸小七,但胳膊刚一动,立刻痛呼一声。 当时她的右臂被撞断了,现在还打着夹板。短短几天,当然没办法痊愈。 程晓晓舒展了一下身子,抬起左手,摸摸小七的小脑袋瓜:“宝宝,咱们这是在哪儿?” “啾!”小七说着,也不知道程晓晓听没听懂。 “啊,这样啊。”程晓晓一副了然的模样,挠了挠小七的后颈。 啥玩意儿?什么就这样?你听懂这崽子在说什么了?难道常夏城的缁衣卫编制考试都有一门狐语课程吗? 小七,叫她把我拿起来,我有话要跟她说。 小七可乖了,立刻道:“啾。” “哈?拿剑?”程晓晓疑惑道,“平白无故的,拿它做什么?” 你哪那么多废话?赶紧把我拿起来得了。 “哼,这把破剑,之前和我争斗的时候削铁如泥,可轮到我用的时候,钝得连人眼皮都戳不破。”程晓晓瞥了一眼枕头边的我,十分不满。 我可真是剑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娘们儿,找茬是吗?来来来,这回拿你的眼皮试一下,看看我戳破戳不破? 就在我无能狂怒的时候,程晓晓伸过手来,啪一声抓住我的剑鞘。 “拿起来啦,然后呢宝宝。” 眼见终于能开启有效的沟通交流,我冷笑一声,以低沉的嗓音道:“呵,女人。” 啪。 程晓晓把我摔地上了。 我可真是……一个两个的,一副没见识的模样。不就是剑会说话吗?至于吗?轻拿轻放不懂?能不能对自己的神兵利器尊重一点! “谁!”程晓晓从床上坐起来,但她的肋骨还没长好,立刻痛呼出声。 活该! “啾!”小七从床上蹦起来,想要把我叼回床上去,却被我喝止。 别碰我,让她亲自把我捡起来! 小七委屈的摇摇尾巴,看向程晓晓,道:“啾!” “捡起来?可我……嘶——”程晓晓疼得倒吸一口凉气,但还是听了小七的话,忍着疼,俯身把我捡起来。 “行了,躺下吧。”我没好气地道。 程晓晓也明白过来了,瞪大了眼睛,惊讶地道:“是你在跟我说话?” “别瞪了别瞪了,眼睛眯小点儿,再瞪那么大眼屎都要掉我身上了。” “你!”程晓晓羞红了脸,连忙把我放下,揉掉眼里的眼屎,之后才又抓起我,严肃地追问道:“一把剑为什么能说话?” 我故作高傲:“切,没见识的黄毛丫头,能和你交流而已,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果然。”程晓晓面色凝重,“果然是邪物,还是销毁为妙。” “唉!等会儿!我不是邪物!你听我把话说完啊!” 程晓晓面色不善:“不是邪物?哼,你既能夺人修为,又能口吐人言,不是邪物是什么。” “姐们儿,理智一点儿,我就是一把单纯又无害的剑罢了。至于些许特殊功能什么的,很正常啊!” “很正常?正常的剑可不这样。” “我不是正常剑,我是特别剑……呸,我是一把比较特别的剑,我之前的主人可是,额,叫什么来着……莫?对,莫大师!我是莫大师的剑!” “莫大师?!”程晓晓面色一变,倒吸一口凉气,“那位天下第一剑客之一的莫大师?” “……既然你都说是天下第一剑客了,为什么还加了一个‘之一’?” “因为有好多人都自称,或者被称为天下第一剑客啊。”程晓晓一副这很正常的表情,“只不过大多数所谓的天下第一都在和其他人比剑时死了,莫大师是为数不多活下来的人之一。” “……虽然你的逻辑听起来没问题,但为什么我总感觉怪怪的?这就是传说中的十大国服第一亚索吗?” “剩下来的这些剑客,为了不在无谓的比试中两败俱伤甚至身死,便联合起来,举办了天下声势最浩大的比武活动——每十年一届的瑶池论剑。”程晓晓提起这个,眼里满是向往,“莫大师,就是五十年前,瑶池论剑的创始人之一。” 嗯,合理,把江湖争斗规范化,职业化,赛事化,凭借几个创始人在同行中的名誉和号召力,开展正规赛事,捞钱吸金。 这个套路有点儿熟悉啊。 程晓晓没有在意我的反应,继续道:“瑶池论剑,以和为贵,以武会友,共论天下英雄,每十年一期,选出本届的天下第一剑客——所以说,莫大师是天下第一剑客之一。” “……为什么感觉这么一来,这个‘天下第一’的称号的档次低了许多?” “没有啊。”程晓晓一副少见多怪的表情,“都是天下各地有名望的剑道宗师共同见证的,很有公信力的!” “行吧。” “等等,先不说这个。”程晓晓把我拿到眼前,语气中多了一点兴奋:“你怎么证明你是莫大师的剑?” 这还要证明?将心比心,你会给你的剑办一个证件,写上“程晓晓专属宝剑”,然后再打个钢印盖个章吗?这你叫我怎么证明? 但如果我不做出点儿表态的话,以程晓晓这个飞天小女警的性格,说不定就要把我就地销毁…… 想到这里,我故作冷傲的答道:“呵,我无需证明。就是那姓莫的,何时需要向人证明自己是天下第一剑客?” 虚张声势,不知道效果会如何。 没想到效果不错,程晓晓点点头,眼里多了些庄重:“确实,传说莫大师一向不屑与人争辩,他的剑料来也是此番气度。” 嘿,还真唬住这傻丫头了。 “喂,剑呀,你叫什么名字?”程晓晓的态度明显缓和了许多。 这你叫我怎么回答?我只能继续故作高深下去:“我没有名字。” “果然如江湖传言,没人知道莫大师的剑叫什么名字,看来莫大师真的从未给你起过名字。”程晓晓点点头,眼睛一转,兴奋地道:“要不然,我……” “不用!” “……你还没听我说完呢,我是想给你……” “用不着!打住!” 我急忙制止——她一张嘴我就知道她想干嘛。呵,想给我取名字?就冲你天天管小七叫宝宝那个缺心眼的模样,让你取名,我不如找个铁匠把自己打成镰刀,归隐农田,做点有普世价值的事。 “行吧。”程晓晓悻悻地低下头,发了一会儿呆,突然拍了一下脑门,“坏了!今天几号?” 我没好气地答道:“我是把剑,又不是个带万年历的电子表,我哪知道去。” “宝宝,今天几号啦?” “啾!” “二十八号?坏了坏了,得赶紧赶回去。”程晓晓一副火急火燎的样子,说完便要翻身下床,不小心挤到了肋骨,痛呼一声:“哎呦!” 我还连着她的五感呢——这一动可给我疼得够呛,连忙出言制止:“你赶紧躺回去!着什么急,赶着回去在前男友的葬礼上放鞭炮吗?” 程晓晓非但没有回去,反而拿我当拐杖,忍着疼,撑着我强行站到地上:“马上要月初了,要是不赶紧赶回去打卯,下个月的全勤奖可就没了!” ……这么真实吗?我以为只有苦逼写手才这么在意全勤奖这种东西,没想到你们缁衣卫的生活也这么苦不堪言? 算了,我没手没脚的,也拦不住她。嘶——靠,是真疼啊。 回去也好,看看常夏城究竟是怎样一番风采。既然是大城市,应该要比这穷乡僻壤的小村子要强吧?到时候去领略一下风土人情,尝尝特色美食,找个老爷们儿,去“摸查”一下当地的娱乐服务行业,嘿嘿…… 不是,我不反对你回去领全勤奖,你能不能先把鞋穿上,脚凉啊! …… 听闻程晓晓要回常夏城去,方海急忙赶到,假模假式的挽留:“程爷!您伤势未愈,不便远行,何不多住些时日?” “不了,公务繁多,不可多留。”程晓晓笑笑,正了正自己的乌纱帽,“这些日子,多谢方村正照顾了。” “程爷哪里话,草民分内之事!”方海叹了口气,红了眼眶:“程爷救我全村于水火之中,实在是再生父母。此等大恩,我等虽有心报偿,却无力还恩。寒舍鄙陋,饭食粗淡,苛待了程爷,草民这心里,实在是……” “方村正,好了。”程晓晓的笑僵在脸上,眉毛抽了抽,“本官这便走了,不必送了。” 方海的热泪夺眶而出,离别的愁绪被他的演技强行推到一个小高潮:“程爷!大恩大德,永世不忘!老朽手无缚鸡之力,家无片瓦私财,只盼来生结环衔草,以报您……” “不用来生。”程晓晓终于忍无可无,皮笑肉不笑地打断了方海的煽情:“这么舍不得我的话,这就跟我回去吧,回去给我当牛做马,结环衔草,早报恩早了。” 眼泪僵在老脸上,方海尴尬的笑笑:“老朽年迈力短,实在帮不上什么忙,况且村中诸事繁杂,实在不敢负百姓众望,只怕,只怕……” 众望个屁,家家户户过年的时候都盼着你个老东西早点儿驾鹤呢。 程晓晓摆摆手:“行了,走啦。” “容老朽捎送!” 出了客栈的门,程晓晓却突然停下脚步——客栈外面,u看书 .un乌央乌央的人群夹道等待,看样子,是准备演一出官民鱼水情的十八相送。 果然,方海又把老脸凑上来:“程爷的大恩大德,百姓们没齿难忘,是以自发相聚于此,送您……” 程晓晓终于有些动容,看着面前的百姓,她红了眼眶,抱拳道:“职责所在,除恶安民。常夏城缁衣卫程晓晓,这便告别各位了,乡亲们,请留步。” 她没看见,她身后的方海挥起大手,挤眉弄眼。 乡亲们立刻开始了表演,有哭的,有笑的,有依依不舍的,有肝肠寸断的。 “程爷!您多保重啊!” “您的大恩大德,俺们没齿难忘!” “爷,常回来看看啊!” …… 程晓晓吸了吸鼻子,强忍着不让眼泪流下来,在人群的注目中,大步往村子外走去。 “赶紧走吧,吵死了。”我不爽地催促道。 程晓晓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又不好在大庭广众之下和我争执——那样看起来太蠢了。 待走出村子,她才擦了擦眼泪,斥责我道:“你怎么如此冷漠无情!” “别傻啦,你还真当他们感激你呐?”我漫不经心地道,“他们对你的感激之情,就和直播平台的热度似的——不能说虚高,只能说是无中生有。” “哈?”程晓晓没听懂,“直播……什么?” “倒也真有人是真的感激你,愿意为你赴汤蹈火~”我笑了道,“比如——” “比如?” “你后面鬼鬼祟祟那小子。” 第13章 归途 在我出言提醒下,程晓晓才意识到自己被人尾随,立刻转身,拔剑喝道:“何方宵小!” 跟在后面的毛头小子吓了一跳,看着寒芒冷冽的我,瘫坐在地上。 “且慢!”我连忙出言制止,想了想,又道:“不过你要是真想砍下去的话,我也不拦你。” 没理会我,程晓晓厉声问道:“你是什么人!” “程爷休怪,小人方——” “二狗!”我连忙出口打断,“这小子叫二狗。” 程晓晓挑眉:“二狗?” 二狗一愣,先是激动,又是有些无奈:“我不叫二狗,小人乃是公鸡坂一草民,名叫——” “就叫二狗!”我撺掇着,“别听他的!十三四的小孩儿嘛,正处在叛逆期,觉得父母给起的名字不好听,就自己给自己瞎起了一个名儿——你可不能惯着他啊。” 程晓晓表示理解,放下剑,态度和蔼了许多:“二狗,你为什么跟着我?” “我不叫……”二狗还妄图挣扎一下,看了看程晓晓手里的我,决定还是放弃无谓的抵抗。他跪在地上,重重叩了一个头:“小人是公鸡坂的一个孤儿,父母早亡,只和叔父相依为命。但不久前,叔父却被那偷铁的怪物所害,家里仅剩的二亩田,也被村正霸了去……” 如此可怜的身世,闻者伤心,见者落泪。程晓晓叹息一声,伸手摸摸二狗的脑袋:“可怜的孩子,快起来吧。” 没程晓晓这么一摸,二狗紧张得红了耳朵,连咽了几口唾沫,才又结结巴巴地道:“小人,小人在村中实在无容身之地,程爷又为我报了杀叔之仇,只愿程爷垂怜,容小人伺候左右,当牛做马,报您大恩大德!” 嚯!方海你学会了吗?瞧瞧人家这报恩,再瞧瞧你! 程晓晓当然没有同意,她微微蹙眉,有些为难:“这……” “也是个苦命的孩子。”我装模作样叹了口气,一半出于心虚,一半出于恶意,偷偷给程晓晓出谋划策:“你天天出生入死的,当然不可能带着他啦。最多捎他一截,带他到城里,让他自谋生路去吧。” 我这话合情合理,程晓晓听完点点头,便道:“我身为缁衣卫,怎可要什么仆役。你年纪尚小,前途无量,莫要如此轻贱自己。这样吧,我带你入城,为你找个生计,之后,便各安天命吧。” 二狗一愣,不死心地道:“程爷,小人只愿能追随左右!” “不必说了,走吧。”程晓晓斩钉截铁的拒绝,转身就走。 可以,不暧昧,不绿茶,不欲拒还迎。二狗子,你要失恋咯~ 看着程晓晓的背影,二狗眼里有些黯然,却也不知该怎么办,只能站起身,小跑地追上。 我生怕这小子多说什么,便和程晓晓说道:“你伤势未愈,把我解下来,让这小子帮你拿着吧。” “那怎么——”程晓晓立刻要拒绝,瞥了眼身后的二狗,又怕对方误会自己像个疯子一样自言自语,压低声音道:“那怎么能行?人家又不是我的仆役,如何能叫人家帮我拿东西。” “不懂了吧。”我故作高深,“你替他报了不共戴天之仇,又把人家全村救于水火之中。人家孩子本来想给你报恩,你不但拒绝,还要帮他谋生计——这孩子现在肯定难受死了,你就让他帮你做点儿什么吧。让他感觉他能帮助到你,他心里会好受许多。” 我说得好像蛮有道理,程晓晓想了想,半信半疑地道:“你确定?” “确定。给他个机会吧,就当让他报恩了。” 程晓晓叹了口气,把我解下来,递给二狗,温柔地道:“二狗,帮我拿着剑好吗?” 二狗一怔,眼里闪起兴奋的光,重重地点点头:“好!” “谢谢啦~”程晓晓笑笑,眼睛眯成两轮好看的月牙,让二狗有些痴了。 “别看了别看了,她是你得不到的女人!”我可没那么善解人意,直言不讳地打断了二狗的遐想。 二狗一愣,看着手里的我,涨红了脸,想要辩驳。 “别出声,别说话,别让程晓晓知道你能跟我交流。”我赶紧说道。 二狗看起来有些疑惑,但还是点点头。 “还有,之前咱俩干得事儿,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管是程晓晓还是谁,如果你告诉其他人,我就……”我嘿嘿一笑,语气像极了灰太狼,“我就告诉程晓晓你是个坏人,让她讨厌你,恨你,再也不想看见你!” 二狗慌了,立刻想要和我争辩,可又想起我刚刚才说过不要出声,只能点点头,表示屈服。 嘿,你看,威胁这种荷尔蒙上头的小男生,把他青涩的暗恋扼杀在摇篮里,可比什么酷刑都好用。 两人在路上走着。程晓晓伤势未愈,没什么力气说话,二狗则是因为紧张和害羞,大气不敢喘。 两人就这么相顾无言的走着,一串叫声忽然打破了这份宁静。 “汪汪汪!” “汪!” “汪汪!” 道路两边忽然窜出来一群野狗,二十多只,冲着路中间的两人咆哮着,狗嘴里的肮脏唾沫四处飞溅。 “啊!”二狗慌了神,吓得腿都软了。 傻子,别慌,握住剑柄。 六神无主的二狗,恐慌之中,下意识的招我的话做。他的手按上剑柄,整个人的气势陡然一变,双脚拉开,躯干伏低,剑将拔未拔,俨然一副老练的剑士模样。 “啾!”程晓晓的肩头的小七也被这群野狗吓坏了,瑟瑟发抖,倚着程晓晓的脖子,尾巴炸了毛。 “乖,不怕。”程晓晓面色凝重,急忙去照顾二狗:“二狗,你……” 她转头看去,却看见二狗屏息凝神,手握利剑,随时准备出鞘。 坏了,忘记程晓晓这茬了。 果然,程晓晓眼中立刻多了些怀疑,她走过来,伸出左手,寒声道:“把剑给我。” 赶紧给她。 二狗仍然很紧张,咽了口唾沫,点点头,拔剑出鞘,要把剑递给程晓晓。 白痴!你就不能连剑鞘一块给她吗? 二狗拔剑的动作被程晓晓误会了。即便有伤在身,她仍然是个熟谙刀剑,训练有素的缁衣卫。 程晓晓一个箭步窜到二狗右侧,左手呈掌刀,劈在二狗的手腕上。 二狗吃痛,手一松,把我摔在地上。 周围的狗群见二人内讧,立刻锁紧了包围圈,随时准备扑咬。 程晓晓一脚踢在二狗心口,二狗惨叫一声,翻身飞了出去,滚了滚,落在狗群面前。 喂!不是吧!怎么这个时候突然杀伐果断起来了啊!那小子虽然有点儿蠢,但不至于要搞死他吧! 一条野狗见美餐送上门来,毫不犹豫地扑向二狗! 二狗还没来得及站起来,就看见一条野狗向自己扑来,张着血盆大口,露出发黄的獠牙和腥臭的口水。他吓呆了,僵在原地,都不知道躲。 程晓晓飞快的捡起我,行云流水,一剑斩去。 虽然离得远,但我发出的剑气很快,不偏不倚,将那扑在半空中的野狗斩成两段。 狗血喷头,喷在二狗头上,也喷在其他野狗头上。 狗群见一条同伴飒的一下就没了,慌了神,呜咽着,哀嚎着,作鸟兽散,顷刻间便消失无踪。 二狗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愣了几秒才回过神来,瘫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但他没能喘息多久。 “啊!”他痛呼一声,发现程晓晓一只脚踩在自己胸口上,剑尖直指自己的咽喉。 程晓晓的脸冷若冰霜:“说,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急忙帮二狗辩解:“不是,别紧张,他不是什么坏人——” 程晓晓手腕一抖,喝止我:“闭嘴!” 二狗都懵了——我还没来得及狡辩呢,怎么就让我闭嘴?你不是要问我到底是什么人吗? 程晓晓看着瞠目结舌的二狗,uu看书 .ukash.cm 脚下发力:“说话!我没让你闭嘴!” “我!”二狗急得不知如何是好:“程爷,小人句句所言非虚,我,我!” 程晓晓冷哼一声:“哼,一派胡言!你方才那拿剑的架势,一看就是浸淫剑道多年,想不到你小小年纪,倒藏了一身本领!” 二狗直叫屈:“我没有啊!” 我帮着解释:“他真没有!” “想装作村里的孤儿,跟着我入城,好做什么鸡鸣狗盗之事?”程晓晓根本不听我们两个说话,开始脑补,“还是要入城刺杀什么豪族贵人?说!速速交待,尚能饶你性命!” 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儿,遭此大变,哪里反应得过来。 “冷静,晓晓!”我赶紧劝着,生怕我身上沾上这不该沾的血。我自认不是什么好剑,但如果就这么枉杀一个孩子,还是怪难受的,“你听我跟你狡辩……呸,你听我解释,其实——“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程晓晓抖了个剑花,不想让我多嘴的意愿十分明显,“你尚未铸成大错,但我已然是万万不可能带你进城了。你走吧。” 收剑入鞘,程晓晓头也不回,大步流星的走开。 二狗怔怔地躺在原地,半晌才发现自己涕泗横流,抹了把眼泪,爬起来,看着程晓晓的背影。 他想喊住程晓晓,但话说出口,却变成了细弱蚊鸣的两个小字:“程爷……” 他真的失恋了。 他站在道路上,茫然四顾。 天下之大,他却不知道哪里可以去得。 第14章 常夏 从常夏城到公鸡坂时,程晓晓走了足足一天一夜。现在她有伤在身,走得更慢。 天已经黑了,程晓晓走到路边,找了一块背风的大石,坐下来歇息。 我有点不太放心:“今儿晚上就在这歇息?” “嗯。我稍微歇一下,再生火,嘶——”程晓晓的肋骨又是一阵疼,疼得我也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以常夏的天气,晚上即使不生火也不怕受凉。但生火可以有效的驱赶野兽,白天刚碰见一群野狗,这个时候,程晓晓可不敢疏忽。 “小七,去捡点儿柴火。”我使唤着小狐狸。 “啾?”小七活了这么些个月,还从没见过火呢,更不知道什么叫柴火。 程晓晓想要给小七解释:“柴火呀,就是……嘶,算了,我带你一起去吧。” 她撑着我站起来,又把我插回腰带里,好腾出仅剩的左手来拿东西。程晓晓带着小狐狸,转了一圈,捡了一些碎枝落叶。每一次程晓晓弯腰拾柴,我都能听见她的肋骨发出呻吟。 靠,太他妈疼了。你能把我解下来吗?为什么我要跟着你活受罪? 因为女杨过和小狐狸承载能力有限,我们往返了好几次,才凑够了大概够用的柴火。 “呼,好了。”程晓晓坐下来,把枯枝干叶拢到一处,在怀里摸索着点火的工具。 摸索了一阵,程晓晓的脸色变了。 “我好像……忘带打火石了。”程晓晓发了一会儿呆,看向我:“你会点火吗?” “你觉得呢?我瞅着像打火机吗?你说我要是把手枪的形状,你问我还算有点道理,你多会儿见过会点火的剑?火之高兴吗?” 程晓晓尴尬地挠挠头,小声嘀咕着:“这可怎么办……” “你现在带我去砍个小火龙,或者炎魔、朱雀什么的,保不准我就会点火了。”我毫不留情的嘲讽道,“好了,放弃吧,赶紧休息,我和小七守夜。” 叹了口气,程晓晓解开包裹,掏出之前官民鱼水情时候,方海给她带的干粮——几张炊饼,又干又硬,让人提不起一点儿食欲。 程晓晓看着手里一点儿都不诱人的饼,想了想,还是咬了一口,继而皱起眉头。 好难吃。 出于成年人的懂事,程晓晓硬着头皮吃了半张饼,便再也无法下咽,把剩下的半张递给小七:“宝宝,饿了吗?” 小七凑过来嗅了嗅,扭脸走开。 狐狸都不吃。 “唉。”程晓晓叹口气,把炊饼包起来,拿出水壶喝水。 我知道她现在很饿,但即便如此,也不愿意吃难以下咽的炊饼。看来,她是生在一个比较优渥的环境里,换句话说,即便常夏城收成不好,她们家也属于绝对不会挨饿的阶级。 也就是说,她其实根本不需要在意艰苦朴素,共克时艰什么的。可这样的女孩儿偏偏做了缁衣卫,嘿,有点意思。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问道:“问你个事儿。” “你说那个叫二狗的孩子?”程晓晓苦笑,仰着头,看满天繁星,“你觉得我应该把他拿回去,或者就地正法?” “不是,我是想问你,咱为什么遭这个罪呢?那会儿让方海给你找辆驴车,直接把你送回城不好吗?” 程晓晓一拍脑门,追悔莫及:“对哦!你怎么不早说?” “……嗯,赖我赖我。”我叹了口气,通过程晓晓的眼睛,和她一起看满天星空。“回去以后,先把伤养好吧。” “嗯,谢谢关心。”程晓晓笑笑,摸着剑鞘,回以善意。 我倒不是关心你,问题是以你现在的身体状况还带着我溜达来溜达去,太特么疼了。 既然是一座大城,应该有不少好玩的。为了自己的享乐大计,我又开始循循善诱:“晓晓啊,你说你大难不死,回去是不是应该好好庆祝一下?点上一桌子好菜,叫几个歌姬舞女,一醉方休,酣睡一场,怎么样?” “那怎么行。”程晓晓干脆地拒绝,“缁衣卫本该除恶安民,怎可图一晌贪欢?” “劳逸结合嘛,劳逸结合。”我不死心,“工作之余,也要好好放松一下。” 程晓晓不置可否地摇摇头,没有回答。 难得穿越到这种古代社会,曾经我也是个男人,当然十分好奇这个世界的娱乐服务行业。 但直接让程晓晓带我去逛青楼又好像不太合适——于是机智的我换了一个问法:“晓晓呀,你们缁衣卫平时有扫黄的活吗?” 程晓晓不明白我的意思:“扫什么?” “没什么。”看样子是没有,也就是说,只能找机会蛊惑个男人,再去好好领略一番了,“欸,晓晓,你家几口人啊?” “我,我爹,我娘,还有我的奶娘。” 有奶娘?果然家境不错。另一个很有意思的点:程晓晓并没有把奶娘当下人,而是当做家人。也就是说程晓晓不光善良友好,她的父母,也属于很尊重下人的那类主人。 很幸福的原生家庭啊。 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聊到程晓晓不知不觉间困了,沉沉地睡过去。 睡吧,丫头。 祝你做个好梦。 …… 程晓晓很疲惫,睡得很沉。天亮之后,小七舔着她的脸舔了好一阵儿才把她叫醒。 得亏昨天夜里一夜无话。 “我醒啦~”程晓晓宠溺地揉着小七的头,喝口水,倚着我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出发!马上回——哎呦疼疼疼!” “活该,自己的肋骨自己心里没点儿数吗?”大清早就被这傻娘们儿折腾一遭,我当然没什么好气。 程晓晓喘了几口气,回过力气来,不解地问:“我说,明明是疼在我身上,你生什么气?” 她还不知道我连着她五感的事,我也并不打算让她知道。否则,程晓晓多多少少会对我有些疏远——谁也不喜欢自己的所听所闻所感,都有另一个人分享。 还好,狡辩,我是认真的。 “因为关心你啊。”我淡淡道,就差给自己剑柄上打个写着“暖男”的钢印。 “……虽然没什么毛病,但我总感觉你在搪塞我。”程晓晓没上当,把我挂到腰间,继续出发。 一直到下午,远处开始出现高耸的城墙。 “看到了吗?”程晓晓毕竟是个二十刚出头的少女,难以掩饰回家的喜悦之情,摸着小七的头,向小狐狸炫耀道:“那就是常夏!” “啾!”小七站起来,立在程晓晓的肩膀上,看着宏伟的城市,眼里满是惊讶和好奇。 我们又走了几十分钟,但离城池仍有一定距离。我这才意识到,这些城墙比我预料之中的要高。 离城池近一公里的地方,道路两旁开始出现一些窝棚和摊仗,离城墙越近,靠得越密集。这些小窝棚中间,到处是蓬头垢面、骨瘦如柴的人,遇到过往的行人,会三三两两的围上去,讨要钱财和食物。 这些人是……流民? “都是一些进不了城的人。”程晓晓握着我,向我解释着,“战乱,灾荒,人祸……家破人亡的流民到处都是,无一例外,都是想进城讨生活的人。” 我却不太明白:“看起来有近万人,这些人进不了城,谋不到生计,怎么维持生存?” “并非全都进不了城。”程晓晓看向不远处,一个衣着华丽的人,正站在窝棚外,对着一群流民指指点点地说些什么,“每天都有城里人,出来找人做工,或者是做其他什么事。他们都能给家人带出来一些食物,至于其他人,每天晌午,城主都让人在城外施一碗粥。” “可这些流民,仍然是麻烦的不稳定因素啊。” “他们不在常夏城里,便不是常夏城的人,是死是活,也与我们无关。”程晓晓尽量平淡地说着,但我仍能从她的话里听出怜悯和不忍。“而且,缁衣卫会定时出城巡视,尽量阻止事端。” 不远处,两个穿着和程晓晓一样制服的缁衣卫正在巡视。他们看到程晓晓,便点头示意,看样子并不相识,只是出于同袍之义。 程晓晓同样点头致意。 但我仍不赞同常夏的施政方针:“既然不在乎他们的死活,为什么不把他们赶走?留在这里,反而要花更多的精力和成本去……” “不。”程晓晓摇摇头,若有若无地发出一声轻叹:“常夏需要他们。有了他们,才有‘城’。” 我明白了。 常夏城允许他们留在城外,本身就是一种政治信号,会吸引更多流亡逃难的人到此。他们为这座城提供了数之不尽的廉价劳动力,也让“常夏人”这个身份具有一种别样的意义,一种“上等人”的意义。这不仅能满足常夏城里地主阶级们的剥削需要,也能在某种程度上增强常夏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真是诡异的政治模式。 但我并不关心,对于这些流民也没什么怜悯——正是因为他们,程晓晓才能成长在一个优渥的环境里,享受与生俱来的阶级红利,也让我和小七成为这种政治模式下的得益者。 或许,此时的二狗,已经在那些窝棚中,胆战心惊的找一个谋生之地了。 闲谈间,我们已经到了城下。我这才看清楚,这些城墙比我曾经见过的一些古城墙高的多,足足三十多米,十层楼那么高。真不知道这样的城墙是怎么盖起来的。u看书.ukanshu 城门里,乌泱乌泱的人群挤在城门口,不住地叩头,央求,央求守门的一群缁衣卫放他们进去。但那些缁衣卫只是一次又一次的把他们推开,赶走,循环往复,面无表情。 程晓晓挤开人群,对着守门的缁衣卫抱拳:“缁衣卫,南营乙部七班,程晓晓,公差归来。” 现在的程晓晓,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右胳膊还打着夹板挂在胸前。那守门的缁衣卫看了,连忙回了一礼,脸上展露出那些流民们见所未见的和善笑容:“恭喜同仁凯旋。” 说着,大手一挥,让身后的兄弟为程晓晓让出一条路来。 感激的笑笑,程晓晓没有多言,走进城去。 城门之内,完全是另一个世界。 人群摩肩接踵,街道热闹繁华,叫卖吆喝声不绝于耳。道路旁栽着格式花卉矮树,建筑多是高层楼阁,浮雕栩栩如生,飞檐挂角上,各系着锦带铜铃。一眼望去,数不尽的人间繁华,侧耳倾听,不停歇的郎谈女笑。 一墙之隔,天差地别。 城外的数万流民中,是一声声哀求和叹息。城里的红男绿女们,是不绝于耳的欢歌和笑语。 头一次见如此热闹的景象,小狐狸慌得六神无主,躲在程晓晓的领子里不敢动弹。 程晓晓揉着小七的脑袋,小声安抚着,却听见我呆呆地问道:“这么热闹,是赶上了庙会什么的活动吗?” “没有呀。”程晓晓的语气平淡,似乎对这般繁华司空见惯。 “常夏城里,日日如此。” 第15章 到家啦 程晓晓大步流星的走着,回家心切,连身上的疼痛似乎都轻了许多。她嘴角挂着淡淡地笑,手扶着我,问道:“怎么啦?进城以后就变得这么沉默?” “别介意,一般我跟傻子在一起话就比较少。”我随口搪塞着,总不能告诉她,我是被路边的琳琅满目看花了眼吧。 楼上的阳台上有穿着很轻薄的衣服的小姐姐,好像是舞女,冲着楼下笑靥如花,在招徕客人。窗户里响起悠长的音乐和优美的歌声,余音袅袅,不绝如缕。路边的小吃摊上,不知道什么动物的肉烤的半焦,摊主撒上不知名的调料,烤肉味儿飘过来,想得人心痒痒。 “你已经一天没吃饭了,要不买点东西吃?”我按捺着心中的激动,好言相劝。 “不吃。”程晓晓斩钉截铁,“我妈说了,小吃摊上的东西不卫生。” ……你们这个连细菌是啥都不知道的位面给我讲卫生?你昨天晚上用刚捡完柴火没洗的手吃炊饼的时候咋就没觉得不卫生?而且那时候你的手还刚撸完狐狸! “啾!”小七叫了一声,大眼睛直勾勾盯着摊上的肉串,就差用尾巴蘸点墨水,写一个“馋”字了。 nice小七! 我连忙见风使舵:“你看给崽儿都饿成啥样了,买一串给孩子尝尝吧。” 程晓晓终于停下脚步,蹙眉思索了一阵儿,揉揉小七的头:“只能吃一串哦~” “啾!”小狐狸捣蒜似的点头,伸出舌头,像条听到主人要施舍肉骨头的小狗。 “来一串儿。”程晓晓走到摊主面前,指了指肉串。 那摊主是个中年男人,停下烤串的手,抬起头,看见程晓晓的官衣,立刻满脸堆笑:“嗨,差爷尽说那话,算小的孝敬您的!” 一边说着,摊主扯了一张牛皮纸,包了三串大块多汁的肉串,双手捧到程晓晓面前:“您请!刚烤好的,您尝尝?” “不成不成。”程晓晓连连摆手,“怎么能白要您的东西。我就要一串,多少钱?” “你就拿着呗。”我催促道,“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像什么话。”程晓晓说着,掏出一把铜钱,也不数,放在摊上,从炉子上抽了一根肉串,头也不回得走了。 “差爷!差爷!使不得呀差爷!”摊主抓起钱,想要还给程晓晓,但程晓晓已经走进人群里,不见踪影。 “唉。”摊主摇摇头,叹了口气,回到烤炉边上。他又拾掇起面前的烤串,面有忧色,嘀咕着:“这丫头,那串肉,还没熟呢呀。” …… 小七狼吞虎咽地吃掉最后一块肉,舔舔嘴,亲昵地蹭着程晓晓的脸。 我看着被程晓晓扔掉的铁签,望眼欲穿:“我说,你就不吃一口吗?” “马上到家了,被我娘看见我吃这些,又要数落我了。”程晓晓停在一户人家门前。 门不宽,门槛很高,不高的院墙围着一栋三层小楼。在我的印象里,这种中式楼阁很少有高层,但在常夏城里,三层、四层的小楼却鳞次栉比,且不乏更高者。 程晓晓敲了敲门,叫门的声音相比和我说话时,简直换了一个人——甜甜的,软软的,带着点儿撒娇:“我回来啦!” 门开了,一个穿着朴素的大娘打开门,看着程晓晓,立刻红了眼眶,叫一声:“小姐!你可回来啦!夫人老爷都急死啦!” “奶娘!”程晓晓甜甜地叫着,进了门,尚不忘宽慰对方:“我没事,去村里出了趟公差,受了点儿小伤。” “闺女!” 一个编身绮罗,穿金戴银的妇人出了院儿,身材微胖,保养的很好,看年纪,也就三十多岁。 我猜都不用猜:“这就是咱妈吧?” “娘!”程晓晓又叫了一声,傻笑着,由着母亲冲上来把自己搂住。 嘶!靠!妈,您松手!伤在您闺女身上,痛可痛在我的心里! “哎呦!”程晓晓痛呼一声,轻轻推开母亲,晃了晃掉在胸前的胳膊,撒娇道:“娘!” “哎呀,这是怎么弄的?”程母红了眼眶,泪水在里面打转,想要摸摸女儿的手,又生怕弄疼了孩子,一时间手足无措。 “啾!”小狐狸从程晓晓肩膀上站起来,向外婆问好。 “呦!怎么还带回来一个狐狸!”程母变了脸色,没好气地驱赶小七道:“去!下去!” 小七害怕了,蹦到地上,躲在程晓晓身后,探出小脑袋瓜,偷偷打量着外婆。 这就是外孙的待遇吗? 程晓晓连忙劝解:“娘,别这样,小七可乖啦。” “乖什么乖,谁知道你从哪儿捡回来的野狐狸,身上肯定都是跳蚤,保不齐还带着什么病。”程母拉着女儿的左手,往屋里走:“走走走,回屋里再说。” 喂,老太太,我纯粹是出于我和程晓晓的感情才叫你一声妈,小七这孩子可是我们感情的结晶!她要是进不了这个家门,我也不在这屋里多呆一秒! 程母瞥见女儿腰间的剑,又是一阵数落:“说了嘛!刀兵不要带进家门,伤财伤气的!快快快,解下来,搁到院子里去!” 不是,我就是说说。欸?妈?别介呀!我头一次来怎么也得喝杯茶再—— 啪叽。 我被扔到院子里,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三个女人进了屋门,“啪”的一声把门关上。 小七跑过来,小爪子捣了捣我:“啾。” 小七,咱走吧?没必要受这气!城都进来了,咱们出去溜达一圈,找个家世更显赫的达官显贵,我再蛊惑他,从此以后咱俩什么锦衣玉食都有,甚至还能带咱去那勾栏舞榭! “啾。”小七摇摇头,爪子拍拍我的剑柄,像是在……安慰我? 屋里传来一阵说话声,房间的隔音挺好,我听不大清。 不一会儿,程晓晓推门出来,捡起我和小七,大摇大摆的进了门去。 程母坐在大堂里,连连摇头叹气,一脸女大不中留的悲哀。 看样子是程晓晓说服母亲打破了原则。 “我先上去换衣服啦~”程晓晓带着我们上了楼。 我心里仍然憋屈,趁着上楼的功夫,尝试煽风点火,破坏程晓晓的原生家庭:“奶娘年轻时候肯定也是个美人。” “不知道。”程晓晓摇摇头,“我那时候还需要人换尿布呢,哪能记住奶娘那时候美不美。” “你知道吗?九成的男人,都对自己孩子的奶娘有幻想。你懂的。” “哈,我先洗个澡,洗完就融了你哦~正好,奶娘说需要换把新菜刀。” “当然,咱爸肯定不是那种低俗的男人。龙生龙,凤生凤嘛!” “别咱爸咱爸的,叫那么亲热干嘛。再说了,你又没见过我爹。” “神交已久,神交已久。” “切。” 楼下的两个妇人目送程晓晓上楼,待听到楼上传来关门声后,程母拉住奶娘,忧心忡忡地道:“这孩子……怎么出去一趟,开始自言自语了呢?” “可能是每天刀口舔血,出生入死的,压力太大了吧。”奶娘同样一脸担心,想了想,提议道:“晚上,我给小姐熬点安神的汤吧。” “嗯,也好。”程母叹了口气,思索了片刻,起身往外走。 “夫人,您去哪儿呀?” “找她爹。”程母出了门,“顺便找个兽医。” …… 程晓晓脑子有问题。 她竟然带着小七洗澡,却不带我? 这不是拿我当外人……外剑吗? 这小丫头,一点儿忧患意识都没有!你身为一个缁衣卫,洗澡时候随身带把剑,不是很合理的吗?万一遇到歹徒呢?万一洗澡盆暴起伤人呢?总得有点儿防身的东西吧! 隔壁屋里里言笑晏晏,笑得我心痒痒。 我的探测波不能穿墙,只能傻傻地躺在程晓晓的床上受煎熬。 程晓晓的闺房布置地中规中矩,床,梳妆台,一看就不怎么用的妆奁——说起来这丫头好像一直是素面朝天,这么看起来的话,我家晓晓颜值确实能打,常夏的气候对女生的肌肤也确实很友好。 要是有嗅觉就好了,起码可以闻闻程晓晓的屋子里有没有什么幽香。 我胡思乱想着,听到隔壁传来程晓晓的笑声:“哈哈!宝宝,别舔啦!好痒哦~” 嗯?是我想多了吗? 小七!问问你妈需不需要搓背!我的剑鞘上纹路还是很丰富的,uu看书.uukansu.om 摩擦力足够! 小七没有叫唤,看来是没听到。 你们都没想过我是一件出土没几天的文物吗?再说了,颠沛流离这么久,我身上也全是土,带我也进去洗洗吧! “啾!” 听到了听到了,小七听到了,开始进谗言了! “啊?你说不用擦剑吗?可是它也挺脏的,还是清理一下吧……” “啾?” “嗯,也是。哪有人洗澡带着剑的,一会儿出去擦一下就好了,宝宝真聪明~” 喂!小七你到底进了什么谗言啊! 浴室门开了,袅袅蒸汽里,程晓晓裹着一件袍子走出来,雨发未干,素面朝天。袍子沾了水,紧紧贴在她的身上,勾勒出高挑窈窕的身子。 她走到床边,俯下身子,我的探测波能看出清晰的锁骨线条。 哈?终于到我了嘛? 程晓晓走近,走近,伸出纤嫩的手,向我抓来。 我承认我有点儿小激—— 啪! 我被程晓晓扫在地上,感觉自己的剑身上写满了懵逼。 程晓晓趴在床上,脸埋进枕头里,嘀咕着,话里都是倦意。 “宝宝,吃饭时候叫我……” “啾!” “剑?再说吧,回头再擦,我好累,我先睡……呼……” 小七蹿到床上,窝在程晓晓旁边,对我眨眨眼。 似乎有点儿……得意? 小七啊,你变了。 第16章 家宴 小七~ 我吆喝着身旁装睡的小家伙——如果你也在狐狸窝里住上二十多年,多看几出四世同堂,那你也能分辨出来一只狐狸是在打盹还是真睡。 小七呀~ “啾。”小七抬了抬眼皮,没精打采地叫一声。 带我下楼看看呗~ “啾。”虽然听不懂,但从她闭上眼睛继续打盹这一行为来看,她可能是拒绝了。 带我去嘛,程晓晓她爸回来了,我都没见过呢。去认识一下一家之主,咱们才能更了解这一家人,我才能更容易给你要好吃的好喝的呀! 小七理都不理我。 坏了,孩子长大了,不好骗了。 或许她已经足够聪明到能够看出来,在这一段男女关系,呸,剑人关系中,程晓晓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 小家伙已经明白自己应该讨好谁了。 你知道我现在的感觉吗? 就像一个每天996,和房贷车贷纠缠不休,通宵加班玩命应酬,只为给老婆孩子优渥生活的老父亲——在这个老父亲让孩子些作业时候,孩子却特不屑的顶了一句嘴:“我不听你的!我要听我妈妈的!妈妈才在这个家里说了算!” 痛心疾首,却又毫无办法。 没想到啊没想到,曾经没来得及实现的遗憾,现在却以一把剑的形式体会到了。 我长叹一口气,四十五度角仰望天花板,语气中带着淡淡的忧伤:“没关系,小七,爸爸不怪你。” 小七的耳朵动了动,没有回答。 “是爸爸对不起你,在你最美好的年纪,却没能好好保护你,唉……你是对的,妈妈更会照顾人,更知性,有一份稳定的收入,甚至有手和脚,可以给你一个温暖的怀抱……” 我深吸一口气,努力不让泪水流下来。 “啾——”小七张开眼睛,从卧变坐,软软地叫了一声,似乎在对我说:别这样,你仍然是我的好爸爸。 “你走吧!和妈妈一起,去过更好的生活吧!原来,我终究还是要孤独终老。啊,小七,去吧,不要在意我,去选择自由,去追逐梦想吧!” 小七泪眼汪汪地站起来,叼着我的剑柄,蹦下了床。 哈!上当了吧!我还治不了你吗?我就知道你个小崽子肯定心软,随便说两句就能让你…… 欸?你干嘛?小七?我说的是带我下楼,你开窗户干嘛? 等会儿,有话好好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 啊啊啊啊啊啊! 啪! 我躺在院子里,四十五度角仰望星空。 原来小七不是动了恻隐之心,只是对我不耐烦了啊。 太他妈难过了!这孩子不光跟父亲顶嘴,还把年老体衰的父亲仍在山沟沟里等死!嘤嘤嘤! 门开了。 程晓晓咬着筷子探出头,发现了地上的我,一脸惊讶:“你怎么出在这儿?” 还用问吗?你瞅我长得像飞剑吗?除了小七你那破屋里还有谁爱高空抛物吗?梳妆台? 屋里传出程母的声音:“闺女,什么动静呀?” “没事儿,娘。”程晓晓走来把我捡起,拍了拍我身上的土,让我重新感受到人性的光辉。 她带我进了饭厅,看起来在我加入之前,这一家三口正在和乐融融的享受晚餐。 一个中年男人坐在主席,身材高大,方脸大眼,模样和程晓晓有五分相像。他看着程晓晓的目光中满是宠溺,当方向女儿带回一把剑后,也很理智的表达了自己的惊讶:“晓晓,这剑哪来的?” “哦,缴获的。”程晓晓帮我放在腿上,坐下来继续吃饭。 程父微微皱眉:“缴获的,是不是应该充公啊?你带回家里来,是不是有点不合规矩。” 爸您这叫什么话?我的剑是晓晓的,我的心是晓晓的,晓晓在哪儿,哪儿就是我的家,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都不能将我们分开! 不等程晓晓回答,程母立刻接茬:“就是就是!赶紧送回门子里吧!我就说刀兵入府,伤和伤财嘛,你看看,跟咱的宝贝丫头都伤成什么样了!” 程晓晓放下筷子,面色不悦:“娘,首先,我是先受的伤,之后才把剑带回到家里来的,而且如果没有这把剑,我可能就回不了家。其次,刀兵入府什么的对咱们家没有一点儿影响,您能不能不这么迷信?一把剑怎么可能影响到咱们一家呢??因为什么?因为咱们是一家子吸铁石吗?” 嗯,关于一把剑可能对你们家人不利这个观点,我持保留态度——起码咱妈就挺烦人的,我肯定会找个机会……嗯。 “唉,丫头,你怎么能跟我顶嘴呢!”程母也放下筷子,瞪着程晓晓,明显有些生气,“翅膀硬了是不是?我不是关心你吗?娘不是为你好吗?你这是什么态度?” “……娘,我没有顶嘴,我是在和你讲道理。” “你说我不讲道理?为娘什么时候不讲道理了?这不是在跟你好好沟通交流吗?你就是不耐烦了!你小时候,我可没对你不耐烦过!打你小时候一晚上哭三次的时候,我就——” “这跟我小时候有什么关系?咱不是在说这把剑吗?” “这不是剑的问题,这是态度的问题,你看看你现在是什么态度?是跟长辈说话的态度吗?爹娘含辛茹苦这么些年把你养大,供你读书供你学武,你就是这么报答我们的?” “我没有——” “你没有什么!你看看你,娘不还都是为了你吗!呜呜呜……” 父女俩看着突然开始哭的程母,面面相觑手足无措。 “哇哦。”我适时的站出来拱火,“程晓晓,这就是二十年后的你吗?” 程晓晓拍打一下我的剑鞘,骂道:“你闭嘴!” 程母却误以为女儿再骂她:“你叫我闭嘴?!” “我没有!” “当真反了你啦!我管不了你啦!呜呜呜……” 程晓晓是又急又气,说不出话来。这种时候,只能程父站出来,对着夫人好说歹说劝解了半天,程母的泪水才稍稍止住。 程父轻轻拍着夫人的肩膀,叹息道:“丫头啊,你也别怪你娘。这些日子,你杳无音信,一家人都急疯了。我和你娘两人,是轮流的往你们门子跑,就为打听你的消息。你娘呀,也是压力太大了,今儿和你稍微斗个嘴,就绷不住了。” 程晓晓不说话,拿起筷子,扒拉着碗里的菜。 你别光扒拉呀?吃一口成吗?我可是馋坏啦! “现在你倒是回来了,却弄了一身的伤。”程父又是叹了一口气,踌躇了一阵儿,还是继续说道:“晓晓啊,爹娘可就你这么一个孩子啊。” 您二老再生一个不就得了?常夏城还没放开二胎吗? 程晓晓咬着嘴唇,扒拉着米饭赌气。 见女儿不说话,程父直起身子,似乎要宣布什么重大事项:“丫头,我和你娘商量过了。” 我窃窃私语:“要给晓晓再生个弟弟争家产?” 程晓晓又打了我一下,看向父亲。 “你打小就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为缁衣卫,可万一你有个闪失,你叫爹娘如何是好?明天一早,我就去门子里,找找关系,走走朋友,给你调去做文职。这样一来,你依旧当你的缁衣卫,爹娘呢,也不用这么提心吊胆,如何?” 虽然说了如何,但程父的语气和表情,却分明在说:“这事儿就这么定了。” “不行。”程晓晓没抬头,鼻子快要杵进碗里。但我知道,她红了眼眶。“我不同意。” “由不得你不同意。”程母的情绪刚稳定一些,立刻又开始训斥女儿。“你凭什么不同意?你要养狐狸,娘同意了,你要把剑带到家里来,娘也同意了。再往前数,你小时候哭着喊着要学武,娘也同意里。你说要炼气炼法,娘也给你请了师父,只是你自己入不得门罢了。就连你以死相逼要做缁衣卫,娘也同意啦!” 程母说着,连连摇头,拉住女儿的手,声音悲切:“就这么一次,这一次,你就同意爹娘的,不行吗?” “不行!” 程晓晓拍案而起,筷子摔到了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我吃饱了。” 程晓晓留下一句话,带着我跑上楼。 “欸!”程母急得站起身,“你把汤喝了呀!” “行啦!”程父拉着夫人坐下,深吸一口气,“你说你也是,丫头刚在鬼门关前走一遭,你就不能稍微忍一忍?” “你的意思是怪我咯?全都怪我咯?”程母叉着腰,uu看书 uukashu跟自己男人说话时更不客气了:“自己一天到晚不着家,从来不管闺女,现在知道冲我发火啦?” “我没冲你发火啊,我就是……” “你那还不叫发火吗?你明明……” 程晓晓跑上了楼,我听不清他们的话了。 她冲进自己的房间,一头扎进被窝里,身体微微抽搐着。 “啾?”小七担心的蹦过去,程晓晓却并没理睬她。 小七,把我推过去,让我挨着她。 小七疑惑地看看我,想了想,还是依言把我推了过去,让我的剑鞘抵住程晓晓的背,使我俩得以沟通。 “按说吧,遇到一个女孩子嚎啕大哭,任何一个有风度的男人,都会安抚她,宽慰她,顺着她说点儿什么。” 程晓晓听到了我的话,身体地抖动幅度小了一些。 “可我不是人,相反,我是剑,好剑。”我笑了笑,希望这个破梗能让程晓晓开心一点儿,顺便为接下来的话做铺垫:“我要说,咱爸妈是对的。你的实力不强,脑子不聪明,涉世未深,单纯好骗。你做不来缁衣卫的,做个文职什么的,其实也不错,不是吗?一样是常夏的长治久安做贡献,在哪儿上班不是上啊?” “不一样的。”程晓晓用哽咽的嗓音回答我,她转过身,把我搂到胸前,手伸出去摸着小七的头。 她的视觉里满是泪水,一片模糊。 她又小声的重复了一遍,不知是在向我们解释,还是想说服他自己: “不一样。” 第17章 企业文化 天还没亮,程晓晓就穿戴好官衣,把还没长好的右胳膊挂在胸口,去了单位。 我看着她肩膀上的小狐狸崽子,表示不理解:“你身为一个缁衣卫,随身佩剑很合理,但带着宠物上班?这就是你们的企业文化吗?有考虑过去鹅厂对面的养猪厂上班吗?三十五岁就能退休那种。” “带自己的侍妖很正常啊。”程晓晓一脸见怪不怪,“豢养的侍从也是缁衣卫个人实力的一部分,东西南北四大营的同仁里,好多人的一身本事,全在自己驱使的妖怪和鬼怪身上。”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那狐粮钱可以报销吗?还是你们单位有合作机构,提供优惠狐粮什么的?这样的话我觉得做文职也不错,尤其是在争取到采购的职位之后,大把大把的……” “你在说什么鬼话。”程晓晓一脸疑惑,“报销是什么?” “行吧,当我没问。”我沉默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吐槽:“你抽空可以给你们领导提一下,否则你们很可能错过一条致富之路。” 常夏城分东西南北四个城区,程晓晓家在西城,缁衣卫总部也在西城。 “你当初选这个职业是图离家近吗?”我不禁问道。 “不是啊。”程晓晓摇摇头,同时表达出自己的不解:“难道还有人找工作的时候会在乎离家近不近吗?” 呵,落后位面的土著,一看就没经历过都市化现代化的毒打。 如果我有眼睛,一定掩盖不住我眼神中的轻蔑:“你听说过交通成本吗?” “没有,但我听说过铁匠。”程晓晓翻个白眼,“顺便告诉你,我们大营里的铁匠,手艺都特别好。我曾见过叶师傅打过一个十分精美的酒壶。”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那个酒壶,据说是用江陵城主的剑打的,现在还放在总都头的书房里。”程晓晓俏皮地眨眨眼,“现在,你觉得跟你有关系吗?” 我果断认怂:“亲爱的,你今天真好看。” “德性。”程晓晓得意地笑笑,继续走着。 看来小七说得没错,在这段男女关系里,程晓晓确实拥有绝对的掌控力。 但我不喜欢这样——我比较喜欢在上面,其实,最喜欢的是从后面。 也就是说,我得想个办法解决自己目前的尴尬处境。 就在我就个人地位问题进行思考时,缁衣卫的总部到了。 故宫似的很高的地基,材质是某种我不认识的黑色石料,肃穆而威严。高大的主厅只有一层,但在总高度上,却把周边的建筑物都压了一头。天蒙蒙亮,敞开的大门里已经有络绎不绝的缁衣卫们进出。匾额上,写着三个大字,字体遒劲,气势宏伟: “缁衣卫”。 “这个建筑物就叫缁衣卫?”我忍不住问道,“我以为会叫个‘xx阁’,‘xx门’之类的,当然,没有影射冠希哥的意思。” “就叫缁衣卫。”程晓晓说着,迈上台阶,“不过,大伙儿一般都管这儿叫‘门子’。” 擦肩而过的缁衣卫很多,但没有任何人和程晓晓打招呼,看起来没几个人认识她。 有一些男性缁衣卫看到程晓晓,窃窃私语: “欸,那姑娘你见过吗?” “好像是哪个营新来的,之前见过一次。” “这么好看的姑娘,你竟然没弄清楚?” “没兴趣,既然穿着缁衣,肯定和咱们差不多,每天刀口舔血,打打杀杀——” “去问问呗。” “嗨,都是同事,不合适不合适。” …… 听着这些男人的议论,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亲爱的,你有对象吗?” “没有啊。”程晓晓一脸天经地义,“我才多大?” “你们同事没有人撩你?” “我才入职不到半个月,还没认全人呢。”程晓晓耸肩,“再说了,我也没心思做那个。” “为什么?难道你们这边也有类似的传说,女人守身如玉到二十八岁,就会有小精灵簇拥着南瓜车,在午夜十二点的钟声响起时,接你去见英俊潇洒的王子?” “哈?” “没什么,我曾经听说过的一种女孩子的浪漫童话。” “我倒是见过过和你这个形式类似的案子——守身如玉的少女被裹在红色的毛毡里,在某个良辰吉日,被愚昧的村民里扔进河里献祭给河神。” “哇!你竟然会觉得这种行为愚昧?” “当然了,绝大多数正经河神都是有当地政府机关敕封的,这种行为可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有关河神是要被停职审查的!” “……你这副振振有辞的样子虽然很有说服力,但我的价值观好像在提醒我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为什么是二十八岁?” “什么?” “你之前说,被南瓜马车接走的少女,为什么是二十八岁?” “不知道,反正我听说是这样。我还听说过灵魂的重量是21克呢。” “克?那是他们那边的重量计量单位吗?约合多少两?” “你在意的竟然是这个吗?” 闲谈间,我们已经走到一间办公室的门口,门口的小牌子上写着:“乙部七班”。 “七班?”我问道。 “缁衣卫共有东西南北四大营,每营设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部,每部设十班至十二班不等。” “为什么不叫大队,中队,小队呢?” “不知道,别问我,六百年前就这么定的。”程晓晓推开门,挤出一副阳光开朗的笑脸:“大家早上好!” 你那副元气满满的日系动漫女子高中生的进教室打招呼方式是怎么回事? 还有,这屋里明明一个人都没有啊! 程晓晓也很讶异:“怎么没人呢?” 空荡荡的屋子里,只有墙上的排班表,打卯用的一连串名牌,一张条案,和十来个蒲团。 我看着这些蒲团,不禁问道:“你们班有多少人?” “十二个。”程晓晓说着,翻了墙上写着她名字的名牌,去了最末席的蒲团,乖巧地解下我,放在身前,屈膝坐好。 “啾!”小七见自己终于能自由活动,开心地蹦下来,在房间里蹿来蹿去。 “宝宝,回来!”程晓晓压低声音叫着。 我忍不住吐槽:“你是怕吵醒谁?其他的蒲团难道都是***吗?” 程晓晓没听见——只要我和她没有肢体接触,就无法交流。 太可惜了,我觉得刚才的槽吐得挺好的。 小七跑回程晓晓边上,被程晓晓按着,端端正正地坐好。 看得出,程晓晓来到这里以后很紧张。 我说,像你这种刚入职的菜鸟,不都应该主动扫扫地,烧烧热水什么的吗? “啾!”小七仰起头,把我的话转述给程晓晓。 “啊?啊!”程晓晓忙不迭地站起来,可刚站起来,又摇了摇头,坐下,小声道:“不行!我要靠自己的努力和专业素养得到大家的认可,而不是靠这些小伎俩!” 我倒是没有意见,不过如果缁衣卫有实习期的话,三到十二个月的实习期,你们领导肯定会觉得你需要十二个月。 坐了半晌,也不见人来。但程晓晓始终正襟危坐,不敢有丝毫懈怠。 喂,这就是你们的日常工作吗?坐着发呆?你们和寺院里的和尚是同一套编制吗?哪怕有杯茶水,有包烟,有张报纸也行啊? (ps:以防不懂梗的小兄弟,俗语“一杯茶水一包烟,一张报纸大半天”。一般用来形容清闲、无所事事的工作状态。) 百无聊赖之际,门开了。 一个瘦高的男人走了进来,面色阴郁,鹰顾狼视,一看就是会因为一点小摩擦而给人背后捅刀子那种人。 “丁前辈早!”程晓晓连忙站起身来问好。 那男人瞥了程晓晓一眼,没有回应,在条案左边的第一个蒲团坐下。 常夏城以左为尊。也就是说,除了那张属于班头的条案以外,这个满脸不高兴的男人,在班里坐第二把交椅。 那男人闭上眼,一语不发,静静地跪坐着,腰杆笔直。 程晓晓小声叹了一口气,因为对方没有理睬她,更紧张了。 没事儿,别介意,看他那尿性,估计连你们领导他都不鸟。 “啾!”小七如实翻译着。 “嘘——”程晓晓连忙叫住小七,生怕自己打扰到那个男人。 不一会儿,又一个男人走进来。这个男人个子不高,比程晓晓还要低一点,四十来岁,地中海的头型,小眼睛,大鼻子,身材略胖,笑呵呵的,一副很好打交道的模样,看着像是那种与人和善而且会在中年出轨的男人。 “来啦!”地中海笑呵呵地和不高兴打招呼,但不高兴并没有搭理。地中海也不在意,又冲着程晓晓笑笑:“早啊。” “董前辈早!”程晓晓乖巧的起立,打招呼,情不自禁地露出微笑。 就连小七也感受到了这个男人的善意,探出小脑袋瓜:“啾!” 地中海看了小狐狸一眼,笑眯眯地道:“新养的侍妖?” “对。”程晓晓赶忙回答,局促不安地想要介绍小七,“呃,她是……小狐妖,还有……” 晓晓呀,这个男人虽然没有头发,但并不一定没有脑子,你说点有用的好吗? 地中海转过身,走到墙边,翻了自己的牌子。 董伯。 我看见了他的名字。 “啪!” 门被用力推开,又进来一个长发翩然,肤白貌美,顾盼生姿的……男人? “呦,都来啦。”好看的男人冲着地中海和不高兴点点头,“帮我翻一下。” “哦。”地中海没说什么,顺手翻了墙上的一个名字。 白青。 “白前辈早。”程晓晓再次乖巧地打招呼。 白青愣了一下,打量程晓晓一番,继而露出四月春风般温暖和煦的笑:“姑娘天人之姿,之前却从未得见,敢问是……” “程晓晓!”她很高兴,终于有人问自己的名字了。 “咳咳。”地中海咳嗽一声,给好看的男人使了个眼色。 白青愣了一下,指着程晓晓,uu看书 ww.uukansh.co却问向地中海:“同事?” “嗯。” “那没事了。”白青耸耸肩,看都不多看程晓晓一眼,“走吧。” 旁边的不高兴睁开眼:“走?去哪儿?” 白青一脸的理所应当:“下班啊。” 不高兴眯着眼,看起来更不高兴了:“下班?” “班头又不在。”白青撇撇嘴,直接走出了房间,“我约了冬青坊的姑娘,先撤啦。” 不高兴看向地中海,要对方给自己一个交待。 “你不知道?”董伯一脸无所谓,“班头和其他兄弟都出公差去了,就剩咱们几个。” 不高兴一脸茫然:“我怎么不知道?” 董伯挑挑眉毛,摊开手:“走吗?我现在回去还来得及给媳妇儿买早点。” 不高兴阴沉着脸,站起来,翻了自己的牌子。 丁前。 两人相伴着离开了房间。 只留下程晓晓在屋中凌乱。 “那个,咱们也……走吧?” 我试探着问道。 “啾!”小七替我翻译着,显然,她也在这里呆腻了。 程晓晓深吸一口气,闭上眼,攥紧拳头,冷静了几秒,又睁开眼,苦笑道:“我好像……” “被孤立了。”我知道她要说什么,“很正常啊,你还在指望什么?以老带新的温馨工作氛围吗?” 程晓晓叹了口气,捡起我,背上小七,往屋外走去。 嘛,虽然没见到程晓晓的领导,但我感觉这里的工作压力,应该不会挺大。 好事儿呀。 第18章 终于有活儿干了 “晓晓啊。” “嗯?” “要不咱还是去做文职吧?” “你开什么玩笑?” “文职岗位好歹能做点有意义的事,你说咱们现在这个样子……” 我叹口气,看着办公室里的景象。 程晓晓坐在最末席的蒲团上发呆,小七趴在她脚边打盹,伸长了舌头,一脸的百无聊赖。 仍旧一脸不高兴的丁前,在蒲团上闭目养神。陪程晓晓上班已经五天了,我怀疑这孙子不是故作高深,只是单纯的在补觉。 中年油腻男董伯,噼里啪啦地打着一个算盘,在账本上写写画画的。他坐第三个蒲团,紧挨他的,是坐第五把交椅的,好看得像个娘们儿似的白青。白青打着哈切,手捧一杯热腾腾的茶,不时偷偷看一眼董伯的账本。 啪。 董伯合上账本,瞅了白青一眼:“这叫隐私。” “这不是拿我当外人吗?”白青轻浮地笑着,把自己的茶杯递到董伯面前:“你看!我就不拿你当外人,尝尝吗?” 董伯挑眉,一脸嫌弃地看着茶杯里不可名状的褐色液体:“什么啊?” 白青把手伸进怀里掏了掏,掏出两个茶包:“喏,一个嫂子给我的,滋阴补肾。” 董伯推开白青的手:“用不上。” “是不需要用,还是没机会用?”白青坏笑着,“老董呀,到了你这个年纪,也是时候补补啦。嫂子的岁数也到啦,就算你不想要,也……” 董伯面色不悦:“用不上,我们两口子挺和谐的。” 撇撇嘴,白青把茶包收回来,又抿了一口茶,开始发呆。 五天了,程晓晓的胳膊都长好了,但办公室里每天都是这幅人浮于事的样子。不对,不能叫人浮于事,这个科室根本就是无事可做。 “怎么还不下班啊~”白青喝完了茶,拖着腮帮子,开始叹息,“我还约了人的,让人家姑娘等太久可太失礼了。” 董伯一边打算盘,一边没好气地道:“你为什么不等下班以后再约人家呢?” “你不懂。”白青摇摇头,“你得让姑娘等你,盼你,长此以往,你才能在感情中占据优势地位,爱和恨都由你操控。” 董伯耸耸肩,看样子对这事儿并不感兴趣:“你觉得是就是吧。” “切。”白青鼓起腮帮子,手指在自己的脸上戳呀戳的,配合上他倾国倾城的相貌,还怪有迷惑性的。 “晓晓。”我窃窃私语。 “?”程晓晓看向我,等着我接下来的话。 “你觉得,”我打量着旁边的白青,感觉这货穿女装就没有程晓晓什么事儿了,“白青好看吗?” 程晓晓毫不迟疑的点头。 也正常,谁不喜欢好看的人呢?我又问道:“如果要你选,你会和白青搞对象吗?” 这次,程晓晓毫不犹豫地摇头:“不要。我觉得男人还是要有阳刚之气,白前辈还是做闺蜜比较好。” “有道理。”我深以为然,“而且,我觉得他是gay。” “哈?” “龙阳之好,断袖之癖,我也不知道你们怎么称呼。”我暗暗打量着白青,越看他越不像直男,“就是喜欢男人的男人。” 程晓晓倒吸一口气,眉头紧锁,看着白青顾盼生姿的侧影,语气里有点不自信:“应该……不能吧?” “嘿!”白青突然转过头来,和程晓晓打招呼,“你叫什么来着?” “白前辈,我叫程晓晓!”程晓晓连忙挺直了身子,回答道。 “别紧张别紧张。”白青露出扳手似的微笑,看着程晓晓脚边的小七,好奇地道:“她多大啦?” “啾。”小七抢白道。 对方当然听不懂,还是得程晓晓帮忙翻译:“八个月。” “不错呀,八个月就这么聪明?”白青饶有兴致的看着小七,“你们女孩是不都比较喜欢这种毛茸茸的侍妖?” “额,可能吧。”程晓晓皱眉,“猫妖,犬妖,狐妖什么的都毕竟受欢迎。毕竟,很少有女孩子喜欢夜叉螳螂、黑寡妇、蚀骨蛾这类的妖怪吧。” 白青点点头,若有所思。 果然,带孩子上班的唯一好处就是可以顺利的和同事找到话题。 但在白青开始沉思之后,程晓晓立刻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自己是该没话找话还是同样沉默下去。 “那个,程姑娘?”董伯又接着开口,把程晓晓从尴尬中解放出来。他指着程晓晓的右臂,和善地笑着:“伤好啦?” “嗯嗯!”程晓晓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恭喜。喏,这个给你。”董伯递过来一本小册子。 程晓晓不知道该不该接:“这是?” “拿着吧,我小舅子是开书店的,不值什么钱。”董伯很热情,“就当是欢迎你入班咯?” “哦,多谢董前辈。”程晓晓乖巧的双手接过,看了眼封皮。 《当代剑法探析》。 程晓晓十分开心:“哇!谢谢前辈!” 程晓晓激动的翻看书,感觉即将开启变强的路:“来,咱们看,第一页,心中无女人,拔剑自然神……嗯?” “咳咳。”董伯尴尬地咳嗽一声,把书抢回来,看了眼封皮:“不好意思,拿错了拿错了。” 说着,他又掏出另一本小册子递给程晓晓:“这本儿是给你准备的。” 《五十年狐妖三十年模拟》。 ……老哥,这要是在我以前的单位,你这么给同事的孩子送教辅书,很可能会被孤立啊。 但程晓晓却显得很开心:“哇!谢谢前辈!小七,快谢谢大爷!” 大爷? 董伯的笑容僵了一下,嘴角扯了扯,表情微妙。 “啾!”小七道了谢,蹦到程晓晓怀里,好奇地看着那本书,丝毫不知道自己眼前的这本书将带她通往充满祸水的深渊。 被董伯拿回去的剑谱,又被他扔给了丁前:“喏,你昨天托我给你带的。” 丁前睁开眼,接住剑谱,翻看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这本书在他手上,“心中无女人拔剑自然神”什么的,就让人感觉合理多了呢。 “老董,我想到了!”白青忽然出声,一脸恍然大悟。 董伯:“哈?” 白青看向程晓晓:“那个……程?” “程晓晓。”程晓晓挺直了身子,“前辈?” 白青点点头,问道:“如果你收到一只蜈蚣精做礼物,会有什么想法?” “……”程晓晓愣了一秒,“我可能……会拔剑吧?” “漂亮!”白青拍手大笑,“老董,你小舅子那儿有蜈蚣侍妖吗?或者其他的虫子?” “蜈蚣没有,那玩意儿没市场。倒是蚀骨蛾挺紧俏的,存活不少,还有幼虫。”董伯点点头,“你要做什么?” “明儿给我带一只幼虫,提前包好,我要送人。”白青的眼里闪着精光:“司礼监的一个姑娘老缠着我,我送这么一个玩意儿,应该足以表达我的态度吧?” 董伯眯着眼,一脸鄙夷:“我猜她纠缠你是因为你睡了人家吧?” “粗鄙。”白青摆摆手,“花前月下的事儿,能叫睡吗?走了,明儿见。” 说着,白青站起身,走到前面翻了下班的牌子,推门往外走。 “上哪儿去?” 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后,白青柔弱的身体撞在那人身上,竟被弹倒在地。 “哎呦!”白青痛呼一声,一边爬起来,一边气愤地想要大骂:“干嘛!没长眼……呀!部长早啊,什么风把您吹来啦?” 一屋子人齐刷刷的起立,对着进来的高大身影敬礼:“部长好。” 部长? 我打量着来者,一个十分高大魁梧的男人,身高可能有两米多,需要稍稍低头才能进门来。四方国字大脸,相貌威严,一身正气,一看就在维稳口干了好些年。u看书 ww.ukanshu.co 这就是缁衣卫南营乙部的部长,程晓晓领导的领导? “这两天,”部长背着手,面无表情,打量着几人,“挺忙的吧?” 我以为深谙人情世故的董伯会回答这个问题,却不曾想丁前上前一步,冲着部长一抱拳,掷地有声道:“为城为民,我等本分,职责所在,再忙也是应该的!” 哈?没想到啊没想到,我原以为董伯这样的老油条才会拍马屁,没想到你丁前这个一脸不高兴的家伙,反倒是第一个站出来表态的? “你应该个屁!”部长毫不留情地戳穿了丁前的谎言,瞪着丁前,“这么忙的话,用不用我给你放两天假?” 丁前又是一抱拳:“部长体恤下属,我等感激不尽。军令不敢不从,那部下这便回家,待两日后——” “回去吧,不用来上班了。”部长仰起头,打量着丁前。 丁前不慌不忙:“单位就是我的家,领导就是我的妈。部下不累!休假的机会,还是让给有需要的同事吧!” “哼。”部长没好气地哼一声,扫了其余几人一眼:“你们呢,急着下班吗?” 董伯抱拳:“大业不成,片刻不敢离岗!” 白青立正:“鞠躬尽瘁,为百姓死而后已!” 程晓晓手忙脚乱:“我……我……我也一样!” “啾!” 部长点点头:“那行,收拾收拾东西,出趟任务吧。” 丁前问道:“去哪儿?” “咸鱼坂。”部长面色凝重。“一整个村子的人,全都消失了。” 第19章 咸鱼坂 常夏城以农为本,搞农业生产,必须有便利的灌溉条件。流经常夏的最大的一条河,名曰渚水,渚水支流众多,其中之一,名为三溪。 三溪虽然被称为溪,但并非一条小溪。沿河两岸地势险峻,难以开垦耕地。但每年四到六月,大量的各类河鱼会在三溪中产卵繁殖,为三溪沿岸地带提供了丰富的渔业资源。 数百年前,三溪边上开始形成聚落。因为常夏气候炎热,鱼肉难以储存,渔夫们不得不熏制咸鱼,以便保存食物。久而久之,这里便得名“咸鱼坂”。 程晓晓专注地看着手里的《常夏地理通考》,透过她的眼睛,我也被迫把这些没什么卵用的知识都记了下来。 这鬼地方离城很远,但任务紧急。七班四大金刚从下午开始策马驱驰,现在天已经快黑了,但我目之所及,只有一片片丘陵和山林。 “原来你们缁衣卫是会提供马匹的啊。”我和程晓晓闲聊着:“上次出任务,你为什么不要一匹马骑?” “因为……”程晓晓的脸色有点尴尬。“我觉得……也不远,没必要骑马,可以把马匹留给有需要的同事。” 我当然不会信这种借口:“你不会是因为刚入职,不好意思借马吧?” “……”程晓晓没狡辩,看来我说中了。 切,新入职的小姑娘就是这点不好,太拿自己当外人了,一点儿都不把单位当家——不好意思借用单位资产,不好意思提报销,不好意思迟到早退。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一副过来人的口气,教训着程晓晓:“你都不把单位当自己家,让同事们怎么把你当家人?你看看这些老前辈,你要多学学这些没皮没脸的老油条,才能跟大伙儿搞好关系,融入集体!” “学他们?”程晓晓挑了挑眉,小声问道:“你确定?” 在她前面,白青正和董伯并马而行,没完没了的逼逼赖赖。 “老董,咱快到了吗?” “不知道,我又没去过咸鱼坂,问我干啥。” “我觉着以你们的身手,足够啦,要不我就先掉头回去了,你们多辛苦辛苦?” “你还要脸吗?” “人家姑娘可还等着我呢!最难消受美人恩,让人家苦苦等着,多不合适!” “难消受你就甭消受了。少废话,你敢掉头回去,我就敢跟部长打小报告。” “呸,下作。” “???明明是你先提出来过分的要求啊!” “呵,果然,中年男人就是让人生厌。” “白娘娘,你马要死你信吗?我现在就把你马砍了,让你腿儿着赶路!” “切,我的马要是死了,你马也活不了。” …… 程晓晓满面愁容:“学他们的什么?飚脏话吗?” “我倒不是这个意思。”我沉默了一会儿,换了个话题:“我就是觉着,你有点儿太拘谨了,多和大伙儿交流交流,相信我,男人都会很照顾新入职的女同事——尤其是董伯这种中年人。” “啾!”小七不满地叫了一声。马背上太颠了,她很难专心地看那本《五十年狐妖三十年模拟》。 小崽子别看了,看那玩意儿干嘛?有用吗?咱们家一没有好户口,二没有学区房,多看几本教辅书是弥补不了起跑线上的差距的。 程晓晓揉揉小七的脑袋,稍作安抚。她犹豫了一阵儿,还是决定照我说的做,尝试和同事搞好关系,便策马上前,搭话道:“前辈?” 仍然在威胁彼此的马两人停止了拌嘴,看向程晓晓。 程晓晓憋红了脸,结结巴巴地道:“那个……关于咸鱼坂的情况,前辈们有什么了解的吗?” “虽然没来过,但也略有耳闻。”董伯和善地笑笑,“咸鱼坂规模不大,人丁不逾百人,以捕鱼为业。” 程晓晓点点头:“嗯,这些我知道,地理通考上有。” “你说点儿人家不知道的。”白青凑过来,先瞪了一眼董伯,又对程晓晓露出一脸偶像剧男主的微笑:“程……” “程晓晓。”程晓晓挤出一个笑,“破晓的晓。” 这个娘娘们们儿的家伙从来记不住程晓晓的名字,莫非这就叫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虽然你生得好看,但智力有缺陷? “啊,程晓晓。”白青点点头,挤兑起董伯来:“别介意,他不是一直这么白痴——他在秃顶之前一直挺正常的,唉,人到中年不得已嘛。” 董伯铁青着脸,瞪着白青。 “别害怕,不是所有缁衣卫中年之后都会这样。”白青没有理会秃顶男杀人似的目光,自顾自地说着,“毕竟,这把年纪了还在基层无法晋升,也是有够好像的呢,呵呵。” “都别吵了!” 队伍最前头传来吼声。为首的丁前勒住马,回头看着众人:“都停下,开个小会。” “官僚。”董伯撇嘴。 “迂腐。”白青翻白眼。 “……”程晓晓一脸尴尬。 但几人还是停下马,等着丁前发话。 虽然丁前总是一脸不高兴,但在位次上,他毕竟是在座众人中最靠前的,本次任务,由他临时指挥也无可厚非。 “负责该区域巡视的兄弟,今天晌午发回来呈文。”丁前阴沉着脸,“他在入村例行巡视时,发现村子里空无一人。察觉到不对后,他立刻发挥呈文,建议上级核查。经核查,城里已经有二十余天,没有听说过任何关于咸鱼坂的消息了。” 一谈起案子,白青显得正经了许多:“这个二十多天,是怎么判断出来的?” “咸鱼坂盛产咸鱼,为城里的多家酒肆食铺供货。”丁前说着,“本来是七天一送货,经其他同事走访,核算出‘二十天’这个大概数字。” 董伯点点头:“集体失踪,可能是妖怪,鬼怪所为,也有可能是大股的盗匪流寇。除了人口失踪,还有其他线索吗?尸首?搏斗痕迹?财务损失?” 丁前摇了摇头,面色凝重——当然,他的面色一直这么凝重:“报告上说没有任何痕迹,一切无常。” 他说完,看向程晓晓,一脸的虎视眈眈。 “?”程晓晓一脸懵,左右看看,才确信丁前看得是自己。 “他要听你的意见,从程序上体现一下对新同事的尊重。”我帮她出主意,“说点儿什么吧。” 程晓晓紧张得脸都红了:“啊,前辈,我觉得,额……” 笨死了。 我无奈地提醒道:“当务之急还是先进村,确认一下情况。” “我觉得当务之急还是先进村,确认一下情况。”程晓晓重复着我的话。 我只是情急之下随口说了一句废话,但没想到其余三人都点头附和。 董伯一脸轻蔑:“没错,我也不太信任巡视组的那帮家伙。” 白青伸个懒腰:“一天天的就会夸大其词,破坏现场。” 丁前对着程晓晓点点头:“不错。” “啊?啊,谢谢前辈。”程晓晓傻笑着,能得到前辈的表扬让她很开心,“但我们这么说巡视组的同事合适吗?” “没啥不合适的。”董伯摆手。 “就是一群办不了案子只能干苦力的废物罢了。”白青冷笑。 “不错。”丁前言简意赅。 可人家好歹脚踏实地的干了点儿实事,不像你们天天晚出早归啊。 “还有其他的吗?”白青追问道。 “没有了。”丁前合上小本,催动胯下的马,“走吧,先进去瞧瞧。谨慎点。” 众人继续前进着。 入夜了,天阴着,乌云遮住月亮。我们点上早就准备好的灯笼,借着昏暗的光,看见了不远处的村庄。 河流的主干上分出一条浅浅的小溪,溪边错落有致的列着一座座草房。这些屋子像我见过的日式建筑一样,地基上有着架空的地板——这种架空结构能有效缓解潮湿和虫蛇对生活的影响。 几户人家门前晾着渔网,河边的小码头拴着几条小船,风吹对河面,波光粼粼。河水的潮气泛上来,阴冷潮湿,让人很不舒服。 众人将马匹系在村口的树上,尽管没报什么希望,白青还是喊了一声:“有人吗?” 他的喊声回荡在河谷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分头找找。”丁前站出来部署工作,同时多看了一眼程晓晓:“没问题吧?” “嗯!没问题!”程晓晓挺直了腰板,有些紧张,但更多的是兴奋和跃跃欲试。 “村子不大,遇到任何问题,第一时间喊人,不要冲动行事。”董伯也叮嘱起程晓晓,“这条小路上,你搜寻东侧的房屋,我搜寻西侧的。” 虽然董伯是好意,但他一个中年已婚人士,对新入职的女员工这么照顾……嗯,很难不让人有所联想啊。 “好的,多谢前辈。”程晓晓看起来没怎么多想,把小七放在自己肩膀上,立刻开始了搜索。 吱呀—— 她推开第一间屋子的门,门没锁,但门上的合页已经生了锈,发出令人不快的声音。 屋里的摆设平平常常,锅,矮桌,草垫和叠的整整齐齐的被褥。房间里落了一些灰,除了没有人之外,u看书 ww.uukashu 正常的很。 “有些过于正常了。”我嘀咕道。 “嗯?”程晓晓有些不解,“不应该吗?” “动动你的脑子。”我叹了口气,无奈地解释道:“全村的人都消失了,如果是妖怪、盗匪袭击村庄,肯定会引起骚乱,村民们躲得躲逃得逃,场面一片狼藉。但你看看这些,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集体的搬迁?不对。”程晓晓刚说完,便立刻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什么都没带走,细软,积蓄,重要的生活用品……都还在。” “啾!”搜寻狐小七再立大功,从矮桌底下叼出了什么东西。 “宝宝真棒!”程晓晓夸着小狐狸,蹲下身去看。 是一支簪花。 做工简单,但花哨。簪子半新,看起来被人戴过一段时间。 “姐姐。” 程晓晓背后传来一个脆生生的声音。 程晓晓后脊发凉,紧张地转过身,手按在我的剑柄上,喝问道:“谁!” 一个五六岁模样的小姑娘,穿着破旧的麻布衣,赤着脚,站在门口,小脸红扑扑,可爱的大眼睛看着程晓晓,怯生生地:“姐姐,你可以把我的簪子还给我吗?” 程晓晓稍微放松了一些,温柔地道:“小妹妹,你是这里的人吗?” “她不是。”我却依旧紧张。 “什么?”程晓晓摸着我,追问道:“你怎么知道?” “她不是人。” 我正发疯似的发出探测波,但无论探测多少遍,眼前小女孩站着的地方,始终空荡荡的。 第20章 奇怪的小女孩 从我变成一把剑开始,探测波就是我的眼睛,帮我一次又一次认识到这个世界,从未欺骗过我。 我的探测波虽然无法感知色彩,但在很多方面,却比凡人的视觉好用许多——精致,入微,三百六十度无死角,而且从未被欺骗。 靠着这玩意儿,我甚至能探测到鬼怪:比如那个乞婆,没有人形,但在探测波视野里,是一团浓郁的污浊物体。 此时,近在咫尺的小女孩,却并不存在于我的探测波视野里。 这很奇怪。当初,那群盗墓贼看不到鬼怪,我却能感测到,可现在,程晓晓的视野里分明有一个粉扑扑的小姑娘,我却什么也感测不到。 程晓晓压低了嗓子,握紧剑柄。因为我的提醒,她才没被这个小女孩儿的外表所蒙蔽:“你刚刚说什么?” “她不是人。”我重复道。 “是鬼怪?” “我不确定。”我回答道。 应该不是鬼怪。 我更愿意相信,眼前的小女孩儿是海市蜃楼般的光学幻象,所以我发出的以声波和精神力为主的探测波才无法探测到它。 程晓晓深吸一口气,随时准备拔剑:“要叫人吗?” “别冲动。”我劝道,“这孩子似乎也不是鬼怪。但她离你不到五步,这个距离作首诗都不够,如果她暴起伤人,董伯他们一定来不及赶到。” “作诗?”程晓晓懵了,“五步……距离……这些跟作诗有什么关系?” “作一首诗一般需要七步。”我耐心解释着,“这和人类热衷于同室操戈的劣根性有着密切的关系。不过不久前有十六岁女孩日均作诗2000首什么的,也让‘作诗’从长度单位变成了时间单位……算了,以后再说吧,这个时候可能不太适合用典。” 我们两个旁若无人的说了半天,显然让眼前的小女孩儿感到自己受到了冒犯。 “姐姐!”小女孩的眼眶红了,加上小脸上的泥土和污渍,看起来可怜极了,“可以把簪子还给我吗?” “不能!我捡着了就是我的!想要让你妈给你买切!”我模仿程晓晓的声音喊着,可惜,除了程晓晓和小七谁也听不到。 “……”程晓晓拍打了一下我,试图和小女孩交流:“小妹妹,姐姐可以把簪子给你,但你要先回答姐姐几个问题,好吗?” 小女孩泫然欲泣,眼瞅着就要哭出来,没有理会程晓晓。 “不对劲。”我沉声道。 程晓晓又紧张起来:“你又发现什么了。” “她竟然叫你姐姐。”我的语气很严肃,“她明明该叫你阿姨。” 程晓晓深吸一口气,强忍着把我撇在地上踩两脚的冲动,管理好情绪,温温柔柔地继续和小女孩交涉:“小妹妹,你的爸爸妈妈呢?” “簪子……”小女孩流下眼泪,可怜巴巴的样子:“把簪子还给我……” 看起来这孩子只关心簪子,根本不关心自己的父母。嗯,真是爸爸妈妈的小棉袄啊。 程晓晓叹了口气,犹豫着要不要交出簪子,以套出更多情报。 “给她。”我说着,同时呼唤小七:“小七,去叫人。” 机敏的小七立刻藏进暗处,找到房间里的一处破损,悄咪咪地溜了出去。 程晓晓点点头,要上前把簪子递给小女孩,却被我喝止。 “别过去。”我说着,“让她过来。” 程晓晓不解:“有什么区别吗?” “别问,问就是说了你也不懂。”我的态度很坚决,“叫她过来。” 无奈的点点头,程晓晓还是选择照我说的做。她把簪子放在手里晃了晃,柔声道:“小妹妹,喏,簪子给你。” 小女孩儿不再擦眼泪了,啜泣着,看向程晓晓,站在原地,伸出手,示意程晓晓把簪子递给她。 “别过去。”我重复了一遍。 程晓晓有点明白我的意思了,眯起眼睛,一手握剑,一手举着簪子,同时小声道:“你应该不是只为了捉弄一下这个小姑娘,等她过来,就让我把簪子举起来,放到她够不到的地方?” 我忍不住反驳:“我在你心里有那么恶劣吗?” “有。”程晓晓言之凿凿。 “切,捉弄人的方法太多了,我才不屑于用这么没有技术含量的手段。”我不满地嘟囔着。 程晓晓站在原地,小女孩也站在原地。 局面僵持着,谁也不没有向前迈一步。 这个小女孩这么能耐得住性子,要么是因为她双腿有残疾,行动不便;要么,她就是故意吸引程晓晓上前,以进行下一步的动作。 她的脚看起来没问题,因此我比较偏向第二个猜测:“拔剑。” 程晓晓的神色凝重起来,拔剑出鞘。 就在程晓晓的拔剑的同时,小女孩的身体飘了起来,往门口飘去。 “斩!”我喊着。 程晓晓毫不犹豫地挥剑,剑气飞出,但没能命中,贴着小女孩的头皮飞出去,在门框上砍出巨大的豁口。 小女孩逃走了,程晓晓想都没想,立刻追了上去。 “穷寇莫追,当心有诈!”我赶忙阻止,但腿长在程晓晓身上,我也没什么办法。 我们冲出屋子,夜幕笼罩下的街道空无一人。 “跑得这么快?”程晓晓四下张望一番,一无所获。 “怎么了?”董伯领着小七,从街道对面的房子里冲出来。 程晓晓叹了口气,收起剑,把刚才的经过一五一十告诉了董伯——但隐去了我可以和她沟通交流这这部分。 董伯听完,略一思索,开始分析:“可能是地缚灵,或者是单薄的游魂。不管究竟是什么,一定和村民们的失踪有关。” “白痴,那不是鬼魂一类的东西。”我忍不住说道。 程晓晓显然很重视我的意见,将我的言论加工一番后,保持了原本的意思转述给董伯:“董前辈,我觉得不是鬼魂一类的东西。” 董伯来了兴致:“哦?说说为什么?” “那个小女孩儿从始至终都不曾挪动过一步,只是站在原地,央求我把簪子给她。”程晓晓分析着,“看起来,像是在引诱我走到门边。” 董伯点点头:“很有可能。但如果有人操控着那个女孩儿埋伏在门口的话,我应该能看到才对。可刚才门口什么都没有,包括房顶上,都空荡荡的。” 二人沉思着,一筹莫展。 没多久,白青和丁前也赶到了。 “怎么了?”办案的时候,丁前的话比平时多了许多。 程晓晓把刚才发生的事,加上董伯的分析,又讲述了一遍。 听完之后,白青提出一个想法:“会不会当时村民们也是像这样,被这个古怪的小女孩儿引出了村子。” 董伯立刻否定:“不可能,她吸引不了全村人的注意,以目前的状况,她只能勾引一两个人。如果是这样,要一夜之间把全村人一个个勾引到门外去杀害而不惊动其他人……不大可能。” 白青反驳道:“可能不止有一个,而是一群。分布在村子四周,在确保足够隐蔽的情况下,理论上是可以把全村人都……猎杀的。” 我觉得二人的想法都不太正确。照他们的话来说,这个小女孩应该是某种猎杀村民的猎食者。可问题在于,一种生物以这种诱捕方式捕猎,恰恰说明了这种生物本身的力量并不强大——人猎熊需要用到诱饵、陷阱、弓箭,但如果是熊猎捕人类,只需要简单的扑咬。 既然需要用诱饵将人类引诱到合适的位置再捕杀,正好说明了在面对面硬钢的情况下,这玩意儿很可能不是一个成年男子的对手。 以我多年看《动物世界》的经验,用这种低效率的捕猎方式的,多半儿是某种身体较为孱弱的,独行的生物。否则以这种效率,可没法养活一整个族群。也就是说,让全村人消失的元凶,另有人在。 于是,我借程晓晓之口提出异议。董伯和白青听了之后深以为然,点点头,又陷入了沉思。 “既然暂时没有头绪的话,先看一下这个。”丁前站出来,晃了晃手里的一本册子。 白青饶有兴致地看过去:“这是什么?” “村志,以时间为序,记录了村中发生的的一些大事。我从此地村正的屋子里找到的。”丁前解释着,同时翻开册子:“新情报。大概六十多年前开始,村民们开始供奉一个本地的神明,蛇神。” “神明?”董伯和白青对视一眼,惊讶道:“可咱们看过材料,咸鱼坂一带,并没有登记在册的,敕封的土地神啊?” 丁前点点头:“没错,野神。村志里提到了,这个所谓的蛇神为村民们提供庇护,使咸鱼坂不受野兽和游荡妖怪的侵害,同时能提高渔业的产量,代价则是……” 程晓晓之前给我大致讲过一些。这个世界,许多妖怪、鬼怪都可以成为河伯、山神、土地神。只要他们拥有强大的实力,并通过该区域最高行政机关的审核。通过审核以后,就可以成为敕封的神明,负责守护某片流域、某座山、某个聚集地,为当地居住的公民提供庇护,并得到当地人民的供奉。 在神明敕封的有关规定中,有某些事项是被明令禁止的。比如说这个所谓的“蛇神”。它既然没有得到常夏市的敕封,必然是有某些地方违反了规定。比如说,虽然它为咸鱼坂提供了庇护,但向村民索取的供养,则有可能是…… “活祭。”果然,丁前的话印证了我的猜测,“每年,咸鱼坂都会向蛇神提供一份祭品,不论男女老幼。” 白青皱起眉头:“所以,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可能就是这个蛇神?因为和村民发生了摩擦,所以怒而毁坏村庄?” “不对。”董伯横了白青一眼,“动动脑子,你看这地方像是被一条八十米长的蛇碾过去吗?丁前,是不是村民们会定期举行仪式,共同祭祀这个蛇神?” 在董伯期待的眼神中,丁前给予了肯定的回答:“嗯,uu看书.uukansh 每年一次,村民们会共同集会,全部前往蛇神的洞府中,让蛇神在所有村民中挑选自己喜欢的一个做为祭品。” 程晓晓攥紧了拳头,深吸一口气:“不论男女老幼?” 丁前点头:“不论男女老幼。据村志记载,今年的祭祀仪式,正好在二十三天前。” 这下子清楚了不少。白青发问道:“走吧,事不宜迟,现在就去蛇神的洞府,一探究竟吧。” 喂,等会儿,先别着急。 如果一切都是这个劳什子蛇神搞得鬼,那刚才那个小女孩儿又作何解释?幼年白素贞? 蛇神既然已经和村民们翻脸了,所有村民一个都没落下全部“失踪”,那为什么还单留一个小女孩儿在这儿?冷血动物就不讲究斩草除根吗? 那个小女孩很可能是另外一回事,和蛇神没什么关联的一回事。 等等,蛇神…… 蛇? 这里的房屋都有架空地板,本就是为了避免蛇虫鼠蚁的滋生。刚才和那个小女孩儿一伙,想要引诱程晓晓走到门口的家伙,既然不在门背后或是屋顶上,那么很可能是在…… 小七,去检查一下刚才那间屋子的地板下方。 小七屁颠屁颠地跑到门口,摇着尾巴,看向地板里。 阴影之下黑漆漆的,不见一丝光亮。即便是狐狸眼睛,也很难看清黑暗之中蛰伏了什么东西。 小家伙瞪大了眼睛,看了好一会儿,才发现 黑暗之中,有一双红彤彤的眼睛。两个竖线似的瞳孔,正冷冷地盯着自己。 第21章 神明 “啾!” 小七吓坏了,炸了毛,夺路而逃。 众人立刻循声看过去。 丁前,董伯,白青三人配合多年,自有默契,立刻呈合围之势冲上去。程晓晓显然慢了一拍,但也很快跟上前辈们的脚步,拔出我,补上空位。 “出来!”丁前大喝一声,地板之下,一道黑影立刻蹿了出来,往白青的方向逃去。 “被小看了啊……”白青的嘴角抽了抽,银光闪过,不知他从哪儿掏出一把巨大的烂银枪,径直扎向那道慌不择路的黑影。 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龙。 烂银枪插在地上,挡住了那家伙慌忙逃窜的路。 这下我们看清它是什么东西了。 一条成人胳膊粗的白蛇,停在原地,嘶嘶地吐着信子。 “这就是蛇神?”程晓晓眯起眼睛,作势要砍:“何方妖孽,还不老实交待!” 那白蛇额上有一小片璀璨炫丽的鳞片,亮起光芒。顷刻间,半空中出现一个粉嘟嘟娇滴滴的小女孩儿,正是之前腆着脸向程晓晓要簪子的女孩。 程晓晓看呆了眼:“这……前辈,刚才我看到的,就是这个女孩!” 在众人惊诧的眼光中,那小女孩儿捂着脸,“哇”一声哭出来。 “饶命呀!叔叔阿姨们,不要杀我好不好!人家不是坏蛇,呜呜呜——饶命呀饶命呀!” 众人面面相觑,有些难以理解眼前的状况。 董伯一脸费解:“这是什么?身外化身?法天象地?” 他们没明白,但我大致猜出来是怎么一回事了。 这个小女孩儿,应该是这条白蛇用什么特殊技能投射出来的光学投影。虽然能被人看到,能口吐人言,但本质上只是一道光影,也因此,我的探测波丝毫探测不到这女孩的存在。 果然,小女孩为了避免枉死,解释道:“因为我还太小,不能化成人形,所以娘亲帮我做了这个法宝,让我能以人类的形态和语音和大家交流——但是是不会伤害到人的哦!你看,这个人形只是一个幻影,摸不着碰不到的!” 小女孩儿说着,脚下的蛇摇了摇尾巴,穿透了女孩的身子。 合理。以这条蛇粗犷的口腔结构和细长的带分叉的舌头,显然不是一个说中文的好苗子——这个投影确实是一种实用有效的办法,能够在满足蛇与人的交流欲望的同时,很好的掩人耳目。 丁前敏锐地察觉到白蛇话里的信息:“你娘亲?你娘亲是谁?” “村里的大家都管娘亲叫蛇神!”白蛇吐着信子,竖瞳里闪烁着小自豪:“我娘可厉害啦!” 那我明白了——你爹是不是姓许? 可惜,在场的众人并没有人联想到《白蛇传》。丁前走上前,掐着白蛇的三寸,把它提溜起来:“走,带我们去找你娘。” “喂!叫家长之前,是不是应该先听听孩子怎么说?”除了程晓晓没人能听到我的声音,我只能催促程晓晓道:“叫他停下,先问清楚簪子的事儿。” 程晓晓连忙叫住丁前:“丁前辈,稍等。” 白蛇忙不迭地点头,半空中的小女孩附和道:“对对对!叔叔您先等等,听听阿姨怎么说。” “阿姨?”程晓晓拉下脸来,“你多大?” 半空中的小女孩儿叉着腰,一脸得意:“明年我就六十六岁了嗷~” “……”程晓晓深吸一口气,死死握住剑柄,强忍着拔剑的冲动:“再叫我阿姨,我今儿就那蛇羹当宵夜哦~” “不要压抑你自己。”我撺掇道,“想砍就砍吧!我对她那块儿bulingbuling的鳞片投影仪挺感兴趣的,杀蛇越货什么的我保证没意见。” 程晓晓把我插回剑鞘里,示意我闭嘴,继而问道:“你娘,也就是那个蛇神,这六十年来一直向村民们索要活祭,这件事,你有参与吗?” “娘亲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她生病了,必须这样!”小女孩儿立刻为自己的母亲辩护,“而且她吃掉的都是坏人!” “坏人?”程晓晓冷笑,“你怎么知道都是坏人?” “别着急。”我说着,饶有兴致地看着小蛇,感觉马上就能听到什么有意思的事情。 我也是刚意识到这个问题——这个村子一共不到两百口人,六十年来,如果每年都给蛇神送一个,那这村子接近三分之一的人可就没了。这样的人口损失率,按说村民们早就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了。可并没有,村民们照样安居乐业,照样以稀少的人口成为了常夏城最稳定的水产生产商。 这不大对劲。 白蛇继续为母亲辩解:“就是坏人!每年,村里的大家都会挑一个他们最不喜欢的坏人给母亲!我经常偷偷下山来看他们,每次都是这样!有好多次,在祭祀仪式之后,大家还会开心的唱歌跳舞呢!” 丁前抖了抖手里的蛇,提出异议:“村志上说,每年的祭品都是你娘亲自挑选的,怎么到了你这儿,就变成村民们主动从内部挑选的了?” “他们骗人!”小女孩鼓起腮帮子,忿忿不平地道:“而且,他们也不一定从内部挑选!” 几个缁衣卫闻言,面面相觑。 大家都是久经阵仗的缁衣卫,看过听过许多让人匪夷所思案子。白蛇说得越多,他们便脑补出了越多细思极恐的事。 哦,不需要细思了。 小白蛇出于满腔的愤慨,将一切都娓娓道来。 …… 六十六年前,怀着孕,即将生产的白蛇神,在和其他大妖的争斗中落败而逃。她失去了栖息地,失去了稳定的食物来源,只能流落到这鸟不生蛋的三溪边上,在这里产下子嗣。 生产后的白蛇神及其虚弱,加上不久前争斗时所受的伤,让她的身体每况愈下。虽然危险,但白蛇神不得不尝试一些极端的方法以稳定自己的身体状况——她走下山,现于咸鱼坂的村民们面前,并提出了交易:她将驱赶所有危害村民的山精野兽,并通过法术,让村民们每年打渔的产量翻一番。 代价则是村民们要奉白蛇神为神明,并每年提供一次活祭。不论男女老少,村民们自己挑选便是,只要是活的。 白蛇神原本并不想用这么野蛮的法子——但她已经没得选了,她失去了洞府,失去了猎场,还有嗷嗷待哺的幼蛇需要养。而三溪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没有人参,没有灵芝,没有这样那样的天材地宝。在她产后虚弱且有伤在身的情况下,唯一能找到的高价值的补品,只有人了。 在她下达通牒之后,村民们陷入了慌乱。 “怎么办?” “要去报官吗?叫缁衣卫来救咱们!” “嘘!那妖怪说过,它会盯着咱们的!万一被它发现,死得可就不是一个啦!” “村正,如何是好啊?” “乡亲们莫慌,容老夫想想……唉,离妖怪给出的祭祀的日子还有两个月,大伙儿先回去干活吧,生计要紧。” 于是,众人只能先按捺住恐惧和焦急,继续回去为生计而忙碌。 但当他们捞起渔网之后,一切都开始不一样了。 “哇!今天的运气不错啊!” “我们家也是!好多的鱼!” “哈哈哈哈!这下腌咸鱼的盐都要不够啦!” “大伙儿今天的运气都不错啊!” “是啊……可能是因为……蛇神吧?” “……嗯,也许是吧。” 一天,两天,三天……只要捞起渔网,必定满是活蹦乱跳的河鱼。 村民们起初狂喜,像抓住了一生只有一次的机会,生怕错过这些活蹦乱跳的财富密码。好几家都挂破了渔网,彻夜不眠的补好网,又继续红着眼睛下河打渔。 而村子外,恼人的野狗,山猫,豹子……在暗处觊觎大家性命的猛兽,也一夜之间不见了踪影。大伙儿终于可以大摇大摆的进山采药、拾柴,不用担心性命之虞。 鲜活的河鱼装了一筐又一筐。原本准备来腌制咸鱼贮藏食物的盐和调料很快用光。他们结伴去城里卖鱼,因为村子里夸张的产量,连常夏城鱼市里的河鱼价格都被压了下来。 满筐满兜的鱼拉进城,换回了村民们之前只敢看不敢买的各类瓜果鲜蔬。男人们挥霍着钱,在勾栏里,园子里,挑灯夜战。女人们爱不释手地把弄着胭脂,首饰,曾经让她们艳羡的阔太太身上的布料,此时就在她们手里。 狂欢过后,他们冷静下来,这才意识到,原来这就是所谓的神明。 “真是感谢蛇神大人啊!” “我要找人打一座蛇神的雕像,供奉在家里!” “喂!臭小子,别打量那头猪,那可是我专门买来供奉给蛇神大人的!” “但蛇神大人要的……不是猪啊。” “……” 再也没人提报官的事。 所有人心照不宣,心里的忧虑不再是生计,不再是要不要背井离乡,而是 该把谁献给蛇神大人。 蛇神说过让村民们自己选,于是大家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同一个人。 村头的黄傻子。 黄傻子是个傻子,终日胡言乱语,举止疯癫。他一年四季身上都散发着恶臭,他总会把外面玩耍的孩子们吓哭,他总会在大家办酒宴的时候闯进来,讨要吃食,不讲理的打滚胡闹,扫了所有人的性。 “黄傻子竟然能活到四十岁,也真是稀奇。” “真是让人作呕,看见那个傻子,老子一天的好心情都没了!” “那种人……切,村里没了他,只会变得更好吧!” 于是,在村正点头之后,几个壮实的小伙子将哭号的黄傻子捆猪一样捆起来,领着村里的所有人,到了蛇神的洞府前。 村正摆好早已准备好的蛇神木像和供奉用品,吆喝着小伙子们把黄傻子放好,便领着所有人跪好。 众人忐忑不安的等待着,等待蛇神降临。 黄傻子不闹了,他躺在那里,浑身发抖,瑟缩成一团,嘴里低语着什么,似乎看见了自己的未来。 他六十多岁的老母亲哭嚎着,想要把自己的儿子救下来,却被几个村妇按着,好言相劝: “婶子,别哭啦,都是为了大家嘛!” “您看傻子那模样,活着不也是受罪嘛——早点儿解脱,对他来说,不也是好事嘛!” “婶子,开心点儿,你这么想:傻子是英雄!是他救了大伙儿呀!” 在人们的恐惧,无措,与期待之中,白蛇神火车头似的头颅从洞府中探出来。她吐着能撞死人的信子,打量着惶恐的人群,和自己的所得。 “之后半年,鱼的收成会恢复原样,野兽们也会回归山林。”白蛇神将黄傻子裹进嘴里,车轮似的眼睛凝视众人,“因为你们没有把他洗干净。” 蛇神走了。留下劫后余生的人们。 他们回到村子,失魂落魄的发现果然如蛇神所说,产量变少,山林里也不再安全。 他们意识到,要更加虔诚的供奉神明。 在半年的煎熬之后,河里的鱼又多了起来,山林里的猛兽们再次销声匿迹。 村民们脸上又浮现起笑容,对蛇神也愈发信赖和感激。 “要给蛇神大人最好的啊!” “一定要让蛇神大人满意。” “蛇神大人会喜欢什么呢?男人,还是女人呢?” 他们绞尽脑汁,苦思冥想。人人都互相提防,又互相打量,期待蛇神会喜欢自己的邻居,喜欢自己的仇家,又讨厌自己。 村正站了出来,履行了自己身为忠厚长者的义务: “乡亲们!团结起来,不要互相猜忌!” 大家听了村正的话,并且达成了共识。 “要给蛇神大人最好的祭品啊。” “说起来,村里地位最高,最德高望重的,就是您了吧……” “多吃点哦,村正,您太瘦啦……” 村正恐惧的发现,村民们看自己的眼神有些不一样。 果然,新一年的祭祀快要到时,去年将黄傻子捆起来的小伙子们,又七手八脚的将他捆了起来。 他痛哭,他怒骂,他哀求。 他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吃那么些大鱼大肉,搞得自己垂腴三尺,大腹便便。 大家把捆好的村正放在洞府前,翘首以待。 “唔,干得不错。”蛇神贪婪地看着肥美的村正,“之后一年,你们都会如意。” 村民们感激戴德的叩谢蛇神,在他们虔诚的目光中,村正被哀嚎地吞进蛇口。 今年进行了优秀的祭祀呢——他们如是想着,回到村里,酣快畅饮。 “要早做打算啊!”新的村正站起来,举起酒杯,“大家要早早准备,准备让蛇神大人愉悦的祭品啊!” “喔!!!” 大家欢呼着,u看书 ww.uukanshu 痛饮着,并从那天起,便开始留心路过的旅人。 几个月后,一个采风的书生路过咸鱼坂。书生发现这里的村民十分热情,用最好的酒菜招待自己,其中一些,甚至不逊于常夏城里的馆子。 乡亲们热情,村姑们柔情。他乐不思蜀,流连忘返。 终于有一天,他想起自己的家人,想起自己的未竟之志,便提出要离开。 书生以为大家会热情的为他送别,那几个曾与他春风一度的村姑会留下黯然神伤的眼泪。 但他们没有。他们收敛了往日的笑容,冷冷地注视着书生。 之后将他捆起来,严加看管,仍以最好的酒食饲养。 直到第三年的祭典,村民们再次得到蛇神的垂青。 书生是城里人——他的失踪引来了缁衣卫们的调查,还好,村民们团结一致,口径和谐,让缁衣卫无功而返,只能以“失踪”结案。 但村民们也意识到不能继续这样下去。 咸鱼坂的富庶引来了盗贼们的觊觎。盗匪们赶来,举着刀和火把,要大闹一场。 村民们恐惧的抱在一起,在他们绝望的嘶喊中,蛇神降临。 “啊!是蛇神大人啊!” “蛇神来了!我们有救啦!” “蛇神大人啊,吃掉他们吧!” “真是感谢蛇神大人啊!” 蛇神收获了一顿美餐,和村民们愈发虔诚的信仰。 于是村民们便继续安居乐业着,信奉着他们的神明。 他们和自己的神明一样,总能得到想要的东西。 第22章 病从口入 “所以,六十多年来,这群家伙一直在暗中供奉野神,并且为其提供活祭?” 丁前的脸色很难看,比他平时的脸色还要难看。 他觉得缁衣卫的威严受到了挑衅——六十年,咸鱼坂的人们一直很好的蒙骗着缁衣卫们,直到如今。 “比起那个,前辈。”程晓晓叹了口气,却保持了理智,继续向小白蛇询问道:“那村民们的失踪是怎么一回事?” 半空中的小女孩黯然垂头:“娘亲病了……因为吃了这次的东西……她生病了,很暴躁,把大家都给……” 程晓晓难得聪明起来,总结道:“是今年的祭品出了问题,导致你娘出了问题?” “嗯嗯!”小女孩忙不迭地点头,指着旁边的房屋,“今年的那个阿姨,之前一直住在这个屋子里。所以我来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我要把娘亲治好!” 丁前冷哼一声:“区区野神,治好了也是为祸一方。” 看不出来,丁前这个看起来能止小儿夜啼的家伙,还有嫉恶如仇的一面。 程晓晓此时则表现的很可靠,并没有因为前辈的态度而拘谨,继续追问小白蛇:“然后呢,发现什么了吗?” “那个簪子,好像就是那个女人的。”小白蛇答道。 丁前没好气地道:“你怎么知道?见她戴过?” “那间屋子里只住了她一个女人。”小白蛇解释着,“她是被买回来的。” 看来这就是六十年来咸鱼坂的村民们找到的合理的获取祭品的途径。 我揶揄着程晓晓:“晓晓,现在你还在乎这一村子人的死活吗?”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程晓晓摇摇头,“归根结底,那个蛇神才是万恶之源。” “说实话,我觉得你们大可以现在就结案,回去凑合写篇报告交差。”我感觉这个案子里最有趣的部分已经结束了,便没有了太大的兴致:“但如果你们要继续的话,我建议问问那个祭品的事儿。” 如我所言,程晓晓继续审问着白蛇:“那个祭品……你对她有什么了解吗?被你娘吃掉之前,有没有什么反常的症状?” 小姑娘摇摇头,看起来很失落。 “那根簪子给我。”丁前从程晓晓手里接过簪子,打量一番,摇摇头:“铁的,很普通。” 但我并不相信他的判断——提起金属,谁能比我更有发言权呢? 我撺掇起程晓晓:“把那簪子放到我的剑刃上。” “哈?”程晓晓对我的强大之处一无所知,“你说啥?” “少废话,放上来就得了。”我顿了顿,不大放心地叮嘱道:“我不是说让你当着他们的面儿。找个没人的地方,赶快。” 程晓晓有些怀疑,但也拗不过我,便借口要如厕,找了个无人的角落,把簪子放上我的剑刃。 在程晓晓惊讶的注视中,我把簪子吞了个干净。 嗯,确实是铁的,很普通。 “哇!”程晓晓一副大开眼界的模样,“太神奇了!” “还有更神奇的。”我得意起来,“有碎银子吗,放一点儿上来。” 程晓晓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掏出一小粒碎银,依言放在我的剑身上,看着银子被我一点一点吞掉,击节叫好:“哇!太厉害了!” “也不行,喝多了也吐。”我谦虚道。 程晓晓眨眨眼:“这个技能有什么用处吗?” “……”我沉默了几秒,不得不解释:“目前没有,就是能让我感觉更充实,但我相信不久之后,一定可以,额,总之日后必有大用。” 程晓晓虚着眼,盯了我一会儿:“所以你就是想吃我一两银子解解馋?” “哈!怎么能这么说!”我试图狡辩,“我明明是想把一切都展示给你,表达我对你毫不掩饰完全坦白的爱意!” 程晓晓显然不吃这套:“你欠我一两银子。” “我看起来像是能打工养活自己的样子吗?”我继续为自己开脱:“得了,一两银子而已,以咱们的家境,算不得什么。” 程晓晓还想争辩什么,却听到董伯在叫她,不得不暂时搁置争议,回去和众人汇合。 “你回来了。”董伯招呼着程晓晓,笑道:“我们商量了一下,太晚了,进山不太安全。先在村里歇息一晚,待天亮,再去找那劳什子蛇神。” 程晓晓点点头,又有点不放心:“不会迟了吗?” 董伯笑笑:“不急于这么一晚上。你刚才不在的时候,那条小白蛇又交待了一些东西:蛇神目前焦躁,狂暴,会攻击任何靠近的东西。连它闺女也不例外。几天前,蛇神甚至攻击了那个小家伙,她来到村里,也有一部分原因是这个——再不离开那里,她就要被她娘活吞了,达成真正意义上的血肉还母。” 若有所思的沉吟片刻,程晓晓又问道:“那个蛇神,神智清楚吗?” “看起来不怎么清楚。”董伯的笑容淡了些,“暴躁,不认识人,会无差别攻击。对咱们来说,这样进攻欲望强的敌人可能更危险,但也意味着陷阱、圈套之类的东西更容易成功。” 程晓晓苦笑:“据那个小家伙说,她娘的眼睛跟车轮一样大——我们该准备多大的陷阱呢?” 董伯语塞,甩甩手:“明天再说,我先休息了。轮流守夜,你值第一班。” “谢谢前辈。”程晓晓笑笑。 她知道这几个前辈还是有些照顾自己的。守夜时候,相对轻松的就是第一班和最后一班。 众人找了一处比较大的屋子。三个男人睡下,程晓晓倚墙坐着守夜。 “一般来说,咱们这个年纪的年轻人,都会在这个难以入眠的时刻打开抖音,看看小姐姐——或者用其他的什么app看小姐姐。” 我躺在程晓晓腿上,感慨道。 程晓晓瞥了我一眼,懒得理我。 “你瞅见那根小白蛇了吗?”我看着墙角的小白蛇,被董伯拿奇妙的红绳子捆成一坨,看起来弱小可怜又无助。 程晓晓撇撇嘴:“我头一次听人论蛇是论根的。” “我又不是人。”我嘀咕着,“我感觉那根白蛇化成人形以后,肯定跟你挺像。” 程晓晓没反应过来:“你是在夸我腰细?” “不是。”我淡淡地道,“是因为你的身材跟蛇一样,没有起伏。” 程晓晓愣了几秒,这才明白过来,恼羞成怒:“你是不是有病!” 反正她也不能拿我咋样,我嘚嘚瑟瑟地哼着小曲儿,看向一旁的小七。 小七正呆呆地坐在墙角,仰头看着墙上挂着的一串咸鱼,口水直流。 “你看给孩子饿成啥样了。”我叹了口气,开始教训程晓晓:“你瞧瞧你,一点儿都不会照顾人。就你这样的啥时候能找着对象?” “我压根没想找!”程晓晓没好气地站起来,帮小七把咸鱼取下来,撕了一块递到小狐狸嘴边,“吃吧,宝宝,饿坏了吧~” “啾!”小七狼吞虎咽地吃进嘴里,嚼了嚼,立刻吐出来,伸着舌头,一脸委屈:“啾!” “好啦,不想吃就别吃啦。”程晓晓连忙揉揉小七的头安抚道。 “狐狸不爱吃这么咸的东西,”我忍不住教训她,“而且盐分太多的话,小七可能会掉毛,精神萎靡什么的。” “不是你让我给她拿的吗!”程晓晓有些烦,哼了一声,扯了一块鱼肉塞进自己嘴里。 很咸,味道一般,大概是没加工过的原因。如果是程家奶娘做出来的咸鱼,一定要比这好吃。 但程晓晓却没有小七那么大反应,粗略嚼了几下,便囫囵吞枣的咽下去,摇头道:“应该炒一炒再吃的。” “这玩意儿怎么腌的?”我忍不住问道,“是不是风干以后挂在灶台上,用烟熏制出来的?我看《向往的生活》里好像有类似的。” “你说得那叫熏鱼。”程晓晓看白痴似的看着我,“把鱼洗干净以后,拿盐腌起来就可以,大概十几天,之后再捞出来晾干,就是咸鱼咯。” “行吧。”我脑补了一下过程,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腌制之前,不会先把鱼煮熟吗?” 程晓晓摇摇头,又扯了一块咸鱼吃下:“应该不会吧,太麻烦了,渔民们应该没那么功夫。” 我沉吟片刻,看着又扯了一块咸鱼的程晓晓,说道:“我建议你别吃了。” 举着鱼肉的手僵在嘴边,程晓晓看向我,有些疑惑:“怎么?” “可能有寄生虫。”我看着程晓晓惊恐地将鱼肉扔下,感觉她狼狈的样子可太好玩了。 “寄生虫?”程晓晓捂着胸口,想要干呕。虽然对寄生虫没有概念,但女孩子对于“虫”字有着天然的排斥:“什么是寄生虫?” “肝吸虫,血吸虫,绦虫,圆线虫都是淡水鱼身上经常携带的寄生虫,”我解释道,“都是很小的,肉眼几乎不能察觉的虫子,在你吃了鱼肉之后进入你的身体,产卵,繁殖,驻扎在你的肌肉里、内脏里,吸取你身体的营养,并且常年往复造成对你身体的损坏。” 一想到自己的身体里可能有这样那样的虫子,程晓晓就浑身难受:“怎么会?腌制咸鱼时候,盐应该能杀死这些虫子吧?而且常夏城的人很多都吃过咸鱼啊,奶娘也给我们做过!” “奶娘给你们吃的东西起码都是煮过的,炒过的,经过高温的。墙上的这些东西可就不一定了。”我一脸不痛不痒的表情,“而且淡水鱼身上很少有危害性强的寄生虫,一般来说生点小病就好了。” 程晓晓依然惊魂未定,坐在地上,一脸后怕:“如果我真的……有了这种虫子,该怎么办?” 她张皇失措的样子让我有些头疼,不得不安慰她道:“随便吃点什么广谱驱虫药都可以,不贵。显然你们常夏城里也没有左旋咪唑、甲苯咪唑什么的,不过你也算是身强体健,免疫力强,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程晓晓稍微宽心了一些:“好吧。欸?等等,你一把剑,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以前有个好大哥爱钓鱼,有的没的跟我讲过许多。”我随口搪塞道,不大想提以前的事,“他也感染过寄生虫,不过也没什么大事儿。据他说,除非一些极端情况,比如……” 见我忽然不言语,u看书 .uukshu程晓晓的心又提到嗓子眼:“比如什么?” “未被消化的虫卵会被血液吸收,随着血液流到身体的各个部位。一些寄生虫可能会在机缘巧合下达到大脑,入侵脑组织。一般来说,寄生虫都可以瞒过宿主的免疫系统,所以相安无事,但如果寄生虫因为什么原因死亡,可能就会被免疫系统发现,对脑部进行攻击和清理,从而导致……” 我突然想到了什么,没有理会程晓晓,继续说着:“脑部作为人体的中枢,发生问题可能导致各种神经系统症状,或者其他的乱七八糟症状:失语,失明,癫痫什么的,注意力低下,暴躁,易怒,不理智的攻击行为……听起来耳熟吗?” 程晓晓眯着眼睛,跟随我的思维,从寄生虫的阴影里走出来:“你是说,蛇神变得暴躁,不分敌我的攻击,可能就是因为你说得这些我听不懂的东西?” “有可能。”我真恨自己没有手,不能为自己的推理击节叫好,“蛇身上本来就经常携带有裂头蚴,就算不是裂头蚴,也可能是从祭品上感染来的寄生虫,经年累月,导致它变得不分敌我,在祭典上攻击村民。” 程晓晓眼里闪着光,看了一眼墙角的小白蛇:“也就是说,她妈妈有望恢复正常?” “没有。”我的语气很轻蔑,“你在想什么?我们肯定要杀了它啊。” 程晓晓记起自己的职责,表情严肃了一些,点点头。 “明天,你一定要用我,亲手斩了那根蛇神。”我叮嘱道。 傻丫头,不杀了它,我可怎么继续变强啊。 第23章 洞府 第二天天一亮,缁衣卫们提溜着小蛇,带上从村里搜罗的干粮和咸鱼干,春游似的进了山。 “啊,厌倦了城市繁华的喧嚣,好久没能体会大自然原生态的美感了。”董伯走在最前头,提溜着蛇,惬意地做个深呼吸。 白青跟在他身后,扛着一捆削尖的树干:“你知道吗,中年已婚男人无论感慨任何事,听起来都像是在抱怨自己的婚姻。” 董伯皮笑肉不笑地看着白青:“并没有,我的婚姻很幸福。” “婚姻能有什么幸福的。”丁前难得地参与进谈话里,“有结婚的功夫,不如多练练剑,心中无女人,拔剑自然神。” “……” 董伯和白青对视一眼,默契的停止了谈话。 我将三人的对话听了个清楚,忍不住和程晓晓探讨道:“喂,你说丁前这家伙,是真的对女人不感兴趣吗?” 程晓晓耸肩:“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 “切。”她不接我的话,让我感到有些扫兴。但我对丁前的性取向仍然很很感兴趣——怎么会有男人不是lsp呢?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董伯拎着的小白蛇扭了扭,吐着信子。它那片能射出全息投影的鳞片被董伯封印掉了,现在只能靠这种原始的方式和我们交流。 我们顺着山路,拐了一个弯,不远处有一个洞穴的入口,入口前倒着一个木质的蛇头雕像,一些祭祀用品散落在周围,一片狼藉。 “就是这儿?”董伯拎起小白蛇,和它对视着,“你娘不是在祭典上发狂的吗?村民们的尸首呢?都被你娘吃了?” 白蛇费力地摇摇头,红彤彤的眼里有些茫然。 “那可是蛇妖。”白青的神情严肃了许多,“别的野兽在进食过后可能还会剩下一滩血污,但蛇可不会留下一丁点东西。” 丁前点点头,放下自己扛着的一堆尖木桩:“布置一下,然后把它引出来。” 众人利索的行动起来,开始在洞口四周布置陷阱。他们对于这个所谓蛇神的力量并不了解,按一般的经验来说,这些拒马似的木桩应该能给大型的野兽造成一些损害。 “火车那么大的一根蛇呀!”我有点激动,这种上辈子只在科幻电影里看过这种场面,即将要上映在我眼前。 程晓晓靓女疑惑:“火车是什么?燃烧着的一辆马车吗?” 程晓晓这么一问,我心里的激动淡了很多,没好气地回答道:“一种交通工具,和蛇一样狭长的形状,但是要大很多。最早的火车是用蒸汽驱动,长期以来一直以煤炭做燃料。但近年逐渐推广的高铁,则是……等等,我给你讲这个干嘛?你又听不懂!” 程晓晓点点头:“确实听不懂。但你在讲这些奇怪的东西的时候,起码不会打扰我做事。没关系,正好我活儿还没干完,你继续讲吧。” “……我帮你翻译一下,你的意思大概是:乖,你自己胡言乱语自嗨一会儿,别打扰我做事。”我很不爽,“是这样吗?” “呀,竟然被看出来啦。”程晓晓往土里敲着木桩,一脸淡定:“好吧,那我就直说了,我要干正事了,你那些稀奇古怪的话先收一收,别打扰我。” “什么叫打扰!”我感觉自己受到了轻辱,“我明明是在给你科普现代工业文明的璀璨结晶!多么宝贵的知识啊,你可以靠着这些知识改变时代的!” “没兴趣。”程晓晓撇撇嘴,“有那个闲工夫,你不如多操心操心宝宝的学习。去吧,陪宝宝呆一会儿。” 程晓晓说着,把我解下来,丢在小七旁边。 “……”我叹了口气,看着身旁的小七:“小七,你也觉得我烦吗?” “啾!”虽然我听不懂狐狸语,但小七贴心地点点头,给予我肯定的答复。 我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和自我否定,开始沉思。 “好了!” 董伯轻声叫着,在洞口贴好最后一张符纸,站起身,看向丁前。 丁前点点头,环视周围。 白青走到洞口,和董伯一左一右,像对海尔兄弟一样守着,对丁前做了一个手势。 程晓晓再度捡起我,举起拳头,示意自己这边也布置好了。 丁前拔剑沉步,对白青使了个眼色。 白青再度摸出那把丈八烂银枪,脸贴着洞口的岩壁,大喝一声: “孙贼!给爷爷出来!” 开完嘲讽,白青立刻后退,只留董伯一人守在洞口。 “……”董伯横了他一眼,却也没说什么,双手掐印,随时准备发动洞口布下的阵法。 没有动静。 预想之中,一条火车那么大的白蛇咆哮着冲出来的场景,并没有发生。 “咋的啦?”我忍不住问道,“老白蛇睡着了?” 程晓晓蹙眉,看向丁前,等待新的指示。 丁前挥挥手,示意白青再喊。 “切。”白青没好气地走到洞口,又大喝一声:“孙贼!你女儿在我手上,速速出来!否则我就在你们家门口炖蛇羹!” 仍然没有动静。 “你这不行。”董伯摇摇头,上前一步,喊道:“蛇神!快出来!不然刚刚喊话那孙子,就在你家门前玷污了你女儿的清白!” “你可真是竹子敲门——损到家了。”白青翻了个白眼,“你觉得它会信吗?我玷污它女儿的清白?” “保不齐呢。”董伯撇撇嘴,“你又不是没睡过女妖精。” “欸!话可不能乱说啊!”白青变了脸色,一副被揭了老底的恼羞成怒:“我可没睡过女妖精!” 丁前好奇地问着董伯:“真有这么一回事儿?什么时候?我怎么没听说?” 白青急了:“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 “他急了他急了!”董伯幸灾乐祸地笑着,本来就小的一双眼睛眯成了两条线:“蒙谁呢!我可亲眼看见你从南城的那家狐狸窝里出来!” 丁前玩味地看着白青:“就是胡六爷张罗的那间园子?据说里面可都是个顶个销魂蚀骨的狐仙。” 程晓晓变了脸色,把小七拉到身后,小声叮嘱道:“以后可别跟白青叔叔一块玩。” 众人闹成一团。 我对他们说得什么狐狸窝不敢兴趣——任何人在狐狸窝里待上三十来年,都不会再对狐狸精感兴趣的。 我没好气地道:“难道只有我觉得眼下有更重要的事情吗?问题不是白青睡没睡过妖怪,问题是那根老长虫为什么不出来!” “对哦。”程晓晓觉得我的话很有道理,便看向丁前:“前辈,现在怎么办?” 终于意识到还有正事要做,丁前沉吟片刻,看向被捆成一坨的小白蛇:“这个洞府,还有其他出口吗?” 小白蛇摇摇头。 “要么,进去看看?”白青很高兴结束了刚才的话题,主体提出了新计划。 “太危险了。”董伯摇摇头,“要去你去,我可还有老婆要养。” 奇怪。蛇因为爬行动物的独特身体结构,对地面传来的震动很敏感。按说早在众人往地上敲木桩的时候,蛇神应该就已经发现了家门口的不速之客。 可现在这群家伙就差在门口蹦迪了,蛇神仍然没有半点儿反应。 白青举着枪,在洞口试探着扎了几下,犹豫着要不要进去。 喂,现在可不是玩“我就蹭蹭不进去”这个破游戏的时候。你也看一下场合啊?这个洞是容你蹭来蹭去的洞吗? “啾!” 小七拍着程晓晓的脚丫子,说着什么。 “什么?”程晓晓大惊失色,蹲下身子,连连摇头:“不行,不可以。” “翻译翻译。”我催促着,“什么他娘的叫‘啾’?” 其他几人也听见了小七的叫声,不约而同的看过来。 在众人的注视中,小狐狸又叫了一声:“啾!” “她说,”程晓晓一脸严肃,“她可以进去看看。” “绝对不行!”我斩钉截铁地回绝了小狐狸的出战请求,“不可能!这是大人的事儿,小孩儿一边呆着去!” 但其他人显然不这么想。 丁前点点头:“也是个办法。” 白青伸出大拇指:“小家伙,好样的。” 董伯掏出一截红线绳:“我可以给她捆上这个,有什么不对,就把她拉出来。” “滚!”我怒不可遏地咆哮着,可惜只有小七和程晓晓能听到:“别打我们小七的主意!谁他妈乐意进洞自己进去!” 但小七却一副不知天高地厚的叛逆期青少年的模样:“啾!” 小狐狸的态度很坚决,让程晓晓有些为难:“宝宝,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你还真跟她商量?她不懂事你也不懂事啊?”我骂道,“程晓晓,你今儿要是敢放她进去,我跟你没完?” “啾~”小七蹭着程晓晓的腿,撒着娇。 “闭嘴。你的威胁一点都不可怕,你就是把剑,还能自己从剑鞘里出来把我砍了?”程晓晓重重地拍了拍我,uu看书.ukanshu.c 揉着小七的头,半晌,长叹一口气:“当初我说我要当缁衣卫的时候,我爸妈的反应和你一样。但我还是没听他们的,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自己的道路。” 我当然不同意程晓晓的观点:“是一回事儿吗?你选择当缁衣卫的时候已经是成年人了,小七连怎么给兔子分公母都不知道,你让她选择自己的道路?” 程晓晓把我放下,双手捧起小七,走到董伯边上。 靠!女人!你回来!你敢! 在我的恶目相向中,程晓晓让董伯给小七脖子上系上红绳。 “宝宝,发现了什么就赶紧回来。”程晓晓把小七放在地上,拍拍小狐狸头:“别逞强哦。” “啾!”小七雀跃地叫着,一头扎进了黑黢黢的洞窟。 倒霉孩子!完蛋玩意儿!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留下我一把剑可怎么活啊! 众人开始等待,看着红绳不断拉长。 我心急如焚。 红绳的另一端攥在董伯手里,他蹲在洞口,屏息凝神的等待着。 突然,之前松松垮垮的红绳突然绷紧,似乎另一端有什么东西死死拽住了红绳。 董伯面色一变,连忙用力拉扯住红绳:“帮忙!” 程晓晓赶紧跑过去,帮董伯拽住红绳。 丁前和白青面色凝重,各自拿出兵刃,凝神以待。 啪! 惊呼中,程晓晓和董伯跌坐在地上。 红绳断了。 “这!”程晓晓面如土色,六神无主。 “还他妈愣着干嘛!”我吼着,“进去啊!” 第24章 来者 程晓晓没有任何犹豫,拎着我,想都不想的冲进了洞窟。 “喂!太鲁莽了吧!”身后传来董伯的喊声,他只是站在洞口,一脸为难。 “那可是她的侍妖啊。”白青苦笑着,紧跟程晓晓的脚步,进了洞窟。 “欸?怎么你也?”董伯叹了口气,看向丁前,想叫对方拿个主意。 丁前面无表情,走向洞口,淡淡地道:“你留下或者进去都可以,我没意见。”说着,便消失在黑暗中。 只留董伯一人在空荡荡的洞口之外。他气愤地跺了跺脚,骂道:“都是小孩子吗?你们以为你们是谁啊,拿危险当儿戏?一只狐狸而已,再买一只不就得了?真是不可理喻,不可理喻!” 他背着手,来回踱步着,一边想着自己家里的娇妻,一边想着着两个一同出生入死多年的老伙计,还有一个啥也不是的新兵蛋子。 “程晓晓年纪小不懂事,你们俩也分不清轻重缓急吗?蠢蛋,真是蠢蛋!”董伯骂骂咧咧地,似乎终于做出了决定。他拎起被捆成一坨的小白白蛇,半是威胁,半是自言自语:“我可告诉你,要是我那几个同事有个好歹,我饶不了你!” 终于,董伯下定了决心,昂首阔步,进入了深不见底的洞里。 …… “我真傻,真的。” 伸手不见五指的洞窟里,程晓晓快步走着,哪怕被崎岖不平的洞岩绊倒好几次,也丝毫不减速度。 换做往日,我一定会骂她,叫她慢一点。但此时,些许擦伤已经算不得什么了,我们两个头一次有这样的默契——心里边,都只想着小七。 “你是傻。”我毫不留情地抨击程晓晓,“她还是个孩子,她有自己的想法你就由着她了?我小时候还不想去幼儿园呢!孩子的想法你尊重个屁。” “那可是……”程晓晓咬着嘴唇,借着极微弱的光,跟着地上的红线绳。“小家伙刚才的眼神,让我想起小时候,我对缁衣卫的憧憬。” “憧憬个屁!我小时候还憧憬奥特曼呢!你看我现在打小怪兽了吗?”我骂着,“我小时候,一心以为自己能上清华,长大了能娶刘亦菲,做个科学家或者星际海盗——小孩的奇思妙想多了去了,赶明儿她要是想早恋了,你也由着她吗?” 啪叽。 程晓晓又被地面上凹凸不平的石头绊了一跤,但她没有叫喊,摸索着站起来,继续前行:“但……你不觉得如果我以自己的想法去约束孩子,我就跟我爸妈没什么两样了吗?” “你终归会变成你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我叹了口气,“现在你可能不明白,其实你爹娘真的是为了你好——当然,也是为了他们自己。为人父母的,怎么忍心自己的孩子出生入死,刀口喋血?我倒觉得这一点上,你可以学学他们,别不知轻重的任由小狐狸胡闹。” 程晓晓摇摇头:“我能管着她一时,一年,或者十年,那之后呢?她长大以后,我还要再管她吗?如果她也想和我一样做缁衣卫,或者其他什么高危行业,我该怎么办呢?” “做人双标一点,你会觉得轻松很多。”我一边说着,一边放出探测波:“等等,前面有岔路。” 程晓晓停下脚步,蹲在地上,摸索着红线绳,希望找到正确的路。 “左边。”我催促道。 再度站起身,程晓晓摸索着往左边走着,同时提出疑问:“那条小白蛇,没提到他们家的洞府里有岔路啊?” “你还真信她?”我嗤笑道,“将心比心,换做一群人把你捆起来,让你带路回家去杀你的妈,你会老老实实一五一十的全部交待吗?” 程晓晓的面色有些难看。 我丝毫不顾及她的感受:“人人都会说谎,妖怪也一样。那根小蛇嘴里吐出来的字儿,我压根一个都不信。说实话。一会儿咱们如果碰上一个加强连的蛇妖,早早准备好埋伏着我们,我都一点儿不惊讶。” “你是说,她可能在骗我们,这里甚至不一定是她们的洞府?”程晓晓问道。 “说话之前可以先过一下脑子。”我嘲讽道,“且不说那条小蛇没能力准备外面的蛇神雕像和祭祀用品,蛇神身为三溪流域食物链顶端的存在,没有什么东西能威胁到她——除非你们常夏城有种野生保护动物叫金翅大鹏鸟。” 程晓晓摇摇头:“金翅大鹏鸟一般居住在北海一带,靠海中的巨型生物为生。常夏这边没有能满足他们体型的生物。” “那就是了。那根小白蛇,想得是怎么把咱们骗进洞府来,好让她娘用咱们填牙缝,顺便把她给救了。”我笃定地道:“蛇神肯定在这洞里,只不过,洞府里的一切,不一定和那根小白蛇说得一样。有可能我们在见到她妈以前,就被她一个叫小青的阿姨给宰了。慢点,又有岔路。” 前方又出现三条岔路,说来奇怪,外表看起来并不宏伟的一座山,山腹内部竟然有这么大的空间和这么错综复杂的线路。 “中间那一条,别摸了,赶紧走,路是下坡路,但还算平坦。”我催促着,一分一秒都不想耽搁。 程晓晓点点头。快步走着:“可我觉得,那条小白蛇没有骗咱们。她看起来涉世不深,很真诚的样子。” “是啊,上帝往人间播撒智慧的时候,你们俩不约而同的打起了伞。”我冷嘲热讽道,“你应该没听出来吧?我在隐晦的说你没脑子,如果你傻到没听出来的话,那我就再琢磨几个讽刺意味更深的段子。” 程晓晓有点生气了,但她并没有跟我斗嘴,只是做了一个深呼吸,专心于赶路。 “之后再跟你吵。”她说道,“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找到宝宝。” “别人是亡羊补牢,你是亲手把羊送到狼嘴里边,过一会儿才知道后悔。”我却很想跟她吵,毕竟,除了不理智地发泄我现在的愤怒,我什么都做不了:“小七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 听到我的话,程晓晓的情绪低落了很多:“嗯,我也不会原谅我自己。都怪我,我真傻,真的。” “切,得了吧。找到小七以后,有的是时间让你cos祥林嫂。”她一副自责的样子,反倒让我不再太好意思骂她。“慢点儿,有个急转弯。” 程晓晓放慢脚步,摸索着石墙,转过一个弯。 “等等!” 我喊了一声,程晓晓连忙停下脚步,准备拔剑:“怎么了?” “红线断了。”如果我有脸,现在的脸色一定比丁前还难看。“前面有四条路,但红线断了,我不知道该走哪一条。” “红线断了?”程晓晓也紧张起来,低下头,摸索着红线,找到了线头,摩挲着:“线头很乱,不是被利器斩断的,应该是拽断的。” “小七没有那么大的力气。”我补充道,“是被什么东西抓走了。地上有一些挣扎时候掉下来的狐狸毛,但是没有血迹,应该没受什么外伤。” 程晓晓看着眼前的几条岔道:“现在怎么办?” “现在嘛……”我正思考着对策,忽然探测到了什么东西,连忙提醒道:“背后有东西过来了。” 程晓晓却并不意外:“是前辈们跟上来了吧?” “不是。”我的声音严肃了许多,“拔剑!” 虽然不解,但程晓晓仍然毫不犹豫的拔剑回头:“不是人吗?” “是人。”我继续放出探测波,希望探测的清楚一些,“男性,中等身材,偏胖,穿着麻布衣裳,uu看书 ww.ukanshu.cm 没有武器。” “难道是……幸存的村民?”程晓晓眼睛一亮,对着黑暗喊道:“有人吗?在下常夏城缁衣卫,前来讨伐蛇神,如果有本地的乡亲,还请见面一叙!” 黑暗中,那个男人缓缓地走过来,步伐僵硬蹒跚,低垂着头,明明不看路,却丝毫没有磕磕绊绊。 不对劲。 “来了,离你十步左右。”我提醒着程晓晓。 “嗯。”程晓晓也听到了脚步声,“很近了。” 脚步声停下,那个男人站在原地,仍旧低垂着头颅。 “他停下了,没有武器,双手自然下垂。”我把情况转述给瞎子一样的程晓晓,“身上的衣服有破损,左臂……好像……折断了?” 程晓晓一惊,连忙问道:“老乡?你受伤了吗?” 那个男人仍然站在原地,没有回答。 “不,他没受伤。” 我说着,继续观察着来者的周身。 男人的左手有骨折的迹象,不光左手,左侧的肋骨深深凹陷下去,里面的心和肺应该已经不复正常的形状。左腿也呈现出不正常的弧度,膝盖歪向一旁,因此他才步履蹒跚。 我的视野抬高了一点,看到他的嘴角有干涸的血迹,左侧脸颊凹陷下去,左眼眶碎裂,已经容不下眼球的存在,也确实没有眼球。 像是被一辆时速六十迈的卡车从左边狠狠撞了一下。 程晓晓皱眉,吸了吸鼻子:“他没受伤?那……这是什么味道?” “腐烂的味道。”我说着, “他已经死了。” 第25章 真容 “死了?”程晓晓一怔,追问道:“确定?” 男人的胸口没有丝毫起伏,没有呼吸,再加上残破的身体和腐烂的气味,让我笃定地回答她:“确定。” 程晓晓面色一沉,毫不犹豫地挥剑斩去 剑气斩出。 一具尸体当然没什么防御力。剑气透过它软塌塌的身体,砍在墙上,那男人毫无意外的瘫倒在地。 “砍中了吗?”程晓晓在黑暗中难以看清东西,一边向我确认战果,一边不放心的又补了几剑,搞得洞穴里尘土飞扬。 “中了中了!憋砍了!停!” 我喊着,差点被程晓晓挥在洞穴壁上。 我都不知道程晓晓还有这么果断的一面:“喂,怎么说砍就砍啊?” “你看到僵尸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敬个礼,握握手,打算和它认识一下做好朋友吗?”程晓晓反问道,收起剑,“它还动弹吗?” “不动了,这回应该是真死了。”被程晓晓怼了一套,偏偏她说得还挺有道理,这让我有点不爽:“你怎么知道是僵尸?话说,什么是僵尸?” 程晓晓像我当年背出师表似的,章口就来:“人死之后,因为怨气郁结或是鬼怪作祟,尸体难以安息,会发生尸变,成为僵尸。僵尸对新鲜血肉有着十分执着的渴望,因而具有很强的攻击性。” 抱着不懂就问的学习心态,我问道:“僵尸会腐烂吗?” “不会。”程晓晓摇头,“尸变的前提就是尸体完整。” 我反驳道:“你都闻见了,这家伙闻起来跟保质期过了的榴莲螺蛳粉似的,都烂到芯儿里了——而且人家也没什么攻击欲望。” 程晓晓皱眉:“你是要赶紧帮我找路,还是要继续为一具死后又被我砍了几剑的尸体打抱不平?” “我是说你能不能动动脑子,为什么这地方会有个死了还溜溜达达的街溜子。”我叹了口气,“不过嘛,你说得有道理,这都不重要,还是先去找小七。贴着左边的墙壁,走最左边的岔路。” 程晓晓收起剑,沿着墙壁开始前进:“确定是这条路吗?” “不确定。”我没什么底气,“但每多耽搁一分钟,小七的处境就更危险。走吧。” 程晓晓点头,依靠我的指示,在黑暗中缓慢前行着。 走了不多时,我出声提醒道:“慢点,有下坡。” 程晓晓扶着墙壁,小心翼翼地走着,直到地面重新变得平坦,她又问道:“咱们……” “地面平了,路宽了很多。”我聚精会神的探测着周围,同时给程晓晓转述:“等等,右前方,十五步左右的方向,地上有具尸体。” 程晓晓停下脚步,拔出我:“会动的那种?” “它没动,但是……”我看着地上的尸体,和刚才的那具尸体很像,躯体破烂不堪,应该也是被发狂的蛇神所撞死。但和他之前的老乡不同的是,这具尸体的手里,握着一截…… “红绳?” 我惊喜地叫道:“是小七身上系着的红绳!似乎是被这家伙拽断的!” 眼见遇到了找回小七的希望,程晓晓也激动起来,小心翼翼的走过去,用我的剑尖捅了捅地上的尸体:“可闻起来,这家伙也不是刚刚才死的啊?” “和之前的尸体一样,他也能活动,并且袭击了小七,还扯断了红线绳。”我试图还原不久前的状况:“他没抓到咱家孩子,小七往洞穴的更深处逃窜,他追了一截,但……他可能是在追狐狸的路上被绊倒了,然后……摔死了?” 程晓晓蹙眉:“这么扯吗?听上去就像卡文的作者随手编的烂理由。” “我也觉得。”我附和着,沉吟片刻,忽然有了一个想法:“你玩过nba2k吗?” 程晓晓言简意赅:“说点儿我能明白的。” 我絮絮叨叨地讲着:“在那个游戏里,你控制的是一支篮球队,和其他篮球队对抗,进行篮球比赛的实况模拟。当你控制持球的球员,并且把球传给队友时,你会自动切换控制新持球的队员,不断循环往复,组织进攻或者防守。” “说人话。” “我的意思是,有没有可能并没有尸变,而是被什么人控制着——它先前控制着这具尸体试图抓到小七,但被小七逃了。发现自己追不上以后,它便换了一具尸体控制,继续追击。” 程晓晓蹙眉思索着,想了一会儿,总结道:“我还是没听懂。” “没关系,继续走吧。”我说道,“如果我猜错,一会儿还会遇到其他的尸体。” 果然,走了一会儿,我们又发现一具一动不动的尸体。 “这说明什么?”程晓晓问道。 “说明我应该猜对了。”我回答道,“快点走,路越来越宽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马上就会……” “啾!” 就在我俩讨论的时候,一声熟悉的狐狸叫从洞穴深处传来。 程晓晓大喜过望,加快了脚步,喊着:“宝宝!我来找你啦宝宝!” 我的探测视野里,一只毛茸茸的小玩意儿从远处跑过来,眼里噙着泪,夺路而逃。 小七!我在这儿!我们来找你啦! “啾!啾啾!啾~” 小家伙撞到程晓晓腿上,浑身发抖,显然是刚刚经历了生死危机。 “乖哦,揪揪耳朵呼噜呼噜毛,不要吓着小宝宝!”程晓晓蹲下身子,温柔地安慰着小七,“好啦好啦,我们来啦,没事了没事了,乖~” 程晓晓温暖的手让小七冷静了一些。她在程晓晓的手上蹭蹭,委屈巴巴地道:“啾!” “没事啦,我们没有怪你。”程晓晓把小七抱起来,宠溺地道:“宝宝也是因为想帮助大家嘛,所以才……” 洞穴忽然开始震动,碎石和尘埃从墙壁上滚落下来,从我们身后,来得方向,传来轰隆隆的声音。 “啾!”小七焦急地叫着。 “是蛇神?”程晓晓大惊,转身看向背后,虽然她什么也看不见:“蛇神不是在洞穴更深处吗?那又为什么会挡住咱们回去的路?” “还记得刚才路过的那些岔路吗。”我说道,“可能根本就不能称之为岔路,每一条通道,都是互相连通的。显然,咱们对这个迷宫的了解不如这家的女主人深刻,被人家轻易地抄了后路。所以,还不赶紧跑?” 退路被堵住,程晓晓把小七放在肩头上,拔腿就跑,往洞穴深处冲去。 身后轰隆隆的声音越来越大,蛇神的脚程显然比我们快。虽然看不到它的样子,但光凭这种能够让引发地震的体型,已经足以产生很强的压迫感。 “快点儿!”我催促道,“如果在这种地方被追上,躲都没地方躲!会像那些尸体一样,被活活撞死的!” “我知道!”程晓晓跑着跑着,忽然脚下踩了个空,往前跌过去。 “哎呦!” 她痛呼一声,发现自己掉进了什么地方。她拄着我站起来,心急如焚地叫着:“宝宝!宝宝你去哪儿了?” “小没良心在你跌倒的时候就跳开了,先别管她,往前走,她自己会找地方躲好的!”我喊着。 程晓晓下意识遵从我的话,走了几步,忽然意识到我话里的问题:“躲?” “老长虫追上来了!跑不过它的,就在这儿跟它干!”我吼道,探测波的范围里,已经能探查到一个大得夸张的身影,“看到了吗?前面有光!” 程晓晓刚才跌倒,跌进了一个体育场似的巨大空间里。这里应该是山腹内部,大到足够容几条线路的公交车做总站。不远处,有阳光从上面落进来,应该是来自山顶的某些缝隙。 有光的条件下,或许还有拼死一搏的希望。程晓晓充到光线底下,沐浴着阳光,心里踏实了一些。 很近了。蛇神传来的声音就在不远处。 程晓晓拔出我,凝神以待。 借着微弱的光线,她看到了从黑暗中爬行而出的巨大身影。 白色的鳞片,巨大的红彤彤的双眼。公交车一般粗细的巨大舌头,吐着鲜红的信子,不紧不慢的向程晓晓爬过来。 终于见到了,电影里才能见到的巨大怪物。 但我现在却没有之前那种期待和希冀。 蛇神爬过来,巨大的头颅沐浴在阳光下。相比之下,程晓晓和她手里的我,渺小的不值一提。 “呼——”程晓晓深吸一口气,显然,她也是头一次面对这种体型的对手,我感受到她的手臂微微发抖,万分紧张。 “别紧张,放松。”我可不想因为她的紧张,再被埋葬在这里——毕竟我刚从狐狸窝里出来没多久,如果程晓晓死了,我可能又得在蛇窝里蒙尘几十年。我安慰她道:“玩过只狼吗?” “如果能活下去,我要听你把那些稀奇古怪的事情都讲一遍。”程晓晓干笑一下,握紧我,做出迎击的架势,“不过,头一次听你的声音这么温柔呢。” “想当初,我也是个暖男。”我笑笑,“我提只狼,是因为里面有个和这家伙差不多的boss,u看书wwuukanshu前期虽然干不死它,但可以弹反保命,所以咱们也可以……算了,当我没说。” 这种题型显然不是可以弹反的体型——而且弹反这种东西本来就没什么科学依据。 蛇神似乎不急着动手,吐着信子,发出刺耳的“嘶嘶”声。 “喂。”程晓晓在叫我。 “我倒是不介意你跟我表白,毕竟我也挺喜欢我自己的。”我说着,“但我建议你换个时候,眼下,咱们最好还是对人家尊重点儿。” 程晓晓没理我,自顾自地说道:“你似乎知道很多奇怪的东西,很多东西,都超过了一把剑能了解的范围。” “可能是因为你的朋友圈子里没有过见多识广的剑吧。嗯,事实上,你的朋友圈子里应该是头一次有一把剑吧?”我试图说些轻松的东西让她放松,“等等,都这个时候了,跟我说句实话,你把我当朋友了吗?” 程晓晓笑笑,挽了个剑花:“如果能活下去,把你以前的故事,都讲给我听吧。” “好。”我毫不犹豫地答应道,顿了顿,忍不住补充一句:“但是以后在小七的教育方法上,我希望我还是能有一定的话语权。毕竟……” “喂。”程晓晓打断了我,竖起剑身,做出进攻的姿态:“要上咯。” “嗯。” 我答应道,准备好和程晓晓并肩作战。 蛇神很有礼貌地等待我们进行完对话,在看到程晓晓的架势后,它张开嘴,露出半人高的尖牙,发出震耳欲聋的鸣叫声,迎面冲来。 程晓晓握紧我,挺身出剑。 第26章 剑来 蛇神的脑袋里像是住了一个拿着a本的老司机,大得夸张的蛇头却丝毫不显得笨拙,在颈部的驱动下灵活的摆动着,向程晓晓咬来。 程晓晓奋力向旁边跃去,习惯性的想要在闪避过程中出剑。但蛇头实在太大了,虽然没有砸到程晓晓,但在撞到地面上时,溅起巨大的烟尘和气浪,将程晓晓掀翻在地。 她打个滚,快速地爬起来。蛇神巨大的躯体难以转阖,程晓晓抓住机会,对着旁边的巨大蛇身砍出一剑。 蛇神正在蠕动,躯体上携带着的巨大动能,将我的剑刃弹了出去,但我仍然感觉到劈开血肉的触感。 程晓晓被弹了个趔趄,站稳身子再看,蛇神雪白的鳞片中,有一道几指长的伤口,渗出黑色的蛇血——这道伤口对于人类来说可能是致命的,但在蛇神庞大的躯体上,渺小得仿佛被钉子扎了一下,根本无关痛痒。 “wdnmd。”我骂了一句,“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我还是忍不住想说——我怎么就这么短?” 以蛇神的体型,就算我整根剑插进它的身体,也未必能造成什么严重损害。 倒是可以寄希望于我卡进它的血管里,等个几十年,随着血液的回流慢慢流进它的心脏,最后在它的心脏里把它扎死。 呸,我可能是疯了,为什么会想到这么奇葩的克敌妙招?是因为实力相差太悬殊,绝望到神志不清了? 或许是我们弱小可笑的攻击触怒了蛇神,大家伙咆哮着,转过头,再次朝着程晓晓撞过来。 压迫力很强,但…… “这就是大妖?”我随着程晓晓闪转腾挪,同时忍不住吐槽:“我以后这种级别的大妖应该会biu biu biu放波,吐息,或者用一些黑云压城城欲摧的牛逼法术之类的。可现在它怎么只会跟个没头苍蝇的乱撞一气?” 程晓晓在四处飞溅的碎石里闪转腾挪,闪避拉满,同时还不忘和我交流,气喘吁吁地道:“不知道啊,按说,这个蛇神既然能使出能让鱼的产量加倍的妖术,按说也应该会一些很厉害的攻击法术才对。” 巨大的蛇头撞在地上,身躯有稍稍的停顿,程晓晓抓住机会,双手持我,重重地刺了一剑。 这一下的伤害可高多了,我刺进蛇神的身体,足足四十多公分,程晓晓又趁势一扯,扯出一条一米来长的巨大创口。 自从变成剑以后,每次和人交手都是一击毙敌,头一次有这样在别人身体里进进出出的机会——但进进出出的对象竟然是一条蛇,真够扫兴的。 暗红色的污血缓缓流出,弄脏了雪白的蛇鳞。我看着自己造成的巨大伤口,却没有成就感,反倒生出一股疑惑: 就算爬行动物的血压普遍偏低,但以蛇神的体型,在产生这种伤口时,它的血压也应该足以让蛇血“飒!”的一下喷出来。而且这血黑的过分,像是氧含量极低,看起来倒像是…… 已死之物的血? 蛇神怒吼着,不再用头进行无谓的冲撞,而是抖动身体,巨大的躯干鞭子似的四处乱挥,试图靠着巨大的攻击范围将程晓晓碾死。 还好,这个洞府作为蛇神一直以来栖息的地方,空间还算大。程晓晓快步跑开,看着不远处扭来扭曲的巨蛇,愁眉不展。 “这可怎么办?”程晓晓气喘吁吁地问我,“我躲得了一时,但不可能每一次都躲过去!” “而且你的体力也不允许你继续闪转腾挪了。”我叹了口气,已经感觉到程晓晓的小腿肌肉在微微抽搐。她已经有些体力不支了。“你有没有觉得,这根大长虫,不太聪明的亚子。” “好像是,有点儿。呸!”程晓晓喘气时,不小心吸进去一颗飞溅起来的小石子。她狼狈的吐了几口唾沫,脸色潮红:“但是,如果它继续这么没头苍蝇似的乱撞,就算我躲得开,这洞穴可挺不住啊!” “挥剑。”我说着,“瞄准它的尾巴放剑气。” “尾巴?” “赶紧的,趁它还没把这座山拆了!” 程晓晓依言挥了一剑,虽然不太准,但蛇神的尾巴实在太粗了,即便离得不近,也仍然一剑中的。 蛇神鳞片的防御力似乎没我想得那么强。即便是威力削弱不少的剑气,仍然在它的尾巴上留下一道淡淡的血痕。 但蛇神丝毫不以为意,继续没头没脑的乱撞着,掀起阵阵扬尘。 就在我和程晓晓一筹莫展的时候,洞窟上方,忽然亮起一道刺眼的红光。 程晓晓被光晃了眼睛,眯起眼,又惊又喜地道:“他们来了!” “谁来了?”我不解地问着,“还有,天上那亮闪闪的玩意儿是什么?我以为你们的科技树还没点到照明弹上呢!” “那是照明符!”程晓晓解释道,“前辈们来了!” “看来我们及时赶到了!” 头顶上传来熟悉的声音。程晓晓扭头看去,惊喜地看到白青站在洞口处,手持亮银枪,一副英姿飒爽:“别慌,有我呢,程……程什么来着?” “程晓晓!”程晓晓喊着,虽然白青仍然没记住她的名字,但她还是开心地笑起来。 “好的程晓晓。”白青尴尬地咳嗽一声,挺直长枪,纵身一跃,枪头上亮起炫目的银光:“妖孽!觉悟吧!” “可别像苍蝇一样被拍死了。” 另一个洞口处,传来丁前阴恻恻的声音。照明符的红光照在他瘦削的身影上,单手持剑,剑身上亮着荧荧的绿光。 “喂,”我看着两人兵器的酷炫特效,酸溜溜地问:“为什么人家的武器都会发光?是充钱买特效了吗?” 程晓晓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他们是以气御剑,将自己的气附在兵刃上,就会有这种光芒。” 我敏锐地捕捉到程晓晓的尴尬:“接下来你是不是要告诉我,你还不会这招?” “……我不会炼气。”程晓晓黯然道,“虽然我十三岁时就开始尝试,但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无法炼气……” 我觉得氛围不太妙:“这个炼气,莫非就是……” 程晓晓失落地点点头:“妖有妖气,鬼有邪气,人有道气。修行之人,都要先学会炼气,方能锻体,强魂,修术,施法。但九成人都是肉体凡胎,没有炼气的慧根,我……也是肉体凡胎之一。” 我的心情很复杂。出土一个来月了,我到现在才知道人类之中还有炼气这么一说。之前我就觉得程晓晓的实力有点儿不对劲,还以为她是年纪太小道行太浅,万万没想到,她其实是天资平平,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个大头兵。 “如果你在丁前辈的手里,他一定能信手斩了这蛇吧。”程晓晓黯然道,语气里满满的都是失落。“剑啊,如果你觉得我这个主人拖累了你,待此间事了,我可以把你……” “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我打断了她,“丁前那个一脸不高兴的家伙,又不是刘邦,拿了我也不能信手斩蛇。还有,与其自怜自艾,不如先想想该怎么砍了这根长虫。” 程晓晓张了张嘴,却没能说出话来。但我感觉到,她的眼睛亮了一些。 蠢女人,是被我的不离不弃感动了?切,我又不是舍不得你,只是单纯的不喜欢丁前这家伙——天天臊眉耷眼的,一脸丧气,他带我去青楼的几率还不如跟你带我去青楼的几率的高呢。 就在我俩闲谈的功夫,白青已经纵身跃下,枪尖狭着璀璨银光,大喝一声:“呔!看枪!” 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龙。 这一枪本欲此那巨蛇七寸处,但蛇神正不住的乱扭着,这一枪便扎了个偏,刺到蛇神身上,扎了一个足有一米深的伤口。 这一击给蛇神带来不小的创伤,但白青却并没有喜悦,反倒立刻抽出枪,惊疑不定地喊道:“这蛇好脆!” 多可恨!你是不是在炫耀?也就是老子短,不然我这一扎下去可比你个娘娘们们儿的家伙更深! “脆?”一旁的丁前皱眉,也跳下去,身法比程晓晓敏捷的多,抓住机会,信手在巨蛇身上砍出一道伤口,继而飞快地扯开,疑惑地道:“确实很脆,而且……很笨?” “这蛇没有妖气护体!”白青说着,银枪乱舞,又在蛇神身上划出几道五官痛痒的伤口。 我听着两人的对话,稍加思索,恍然大悟:“我知道了!” 程晓晓没明白:“你知道什么了?” “还记得之前咱们遇到的那几具尸体吗?”我解释道。“这蛇神已经死了,现在和咱们争斗的,不过是一条被控制的尸体罢了!” 程晓晓惊得瞪大了眼,傻乎乎地呆了几秒,才问道:“你确定?” “氧含量很低的血,笨拙,防御力低。”我说着,“还有,一个能给自己闺女做全息投影的单亲妈妈,生死相搏的时候居然不放法术——现在看来,只有这个理由讲得通。” 程晓晓似懂非懂的点点头:“这么说,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不,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更棘手了。”我的语气严肃了许多,“如果蛇神还活着,肯定不会为了咱们这群臭鱼烂虾鱼死网破,更别说咱们还绑架了她闺女。但控制尸体的家伙可不在乎蛇神能不能保个全尸,为了干掉咱们,这家伙可能真会把这座山搞塌,让咱们和这条长虫合葬!” 程晓晓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像刚才那具尸体一样,砍翻不就行了?” “蛇体跟人体可不一样,就算被砍成两截,该扭的部分还会继续扭,扭出个火树银花,扭出个恍如隔世。”我提出异议:“据说蛇这种动物,就算头被砍掉,躯体也仍然能活动一阵子。” “那怎么办?”程晓晓这才有些慌张了。 “蛇是脊椎动物,而且只有一条脊椎。躯体被控制,那么控制它的家伙,很可能是在……”我一边说着,一边整理思路:“给它开颅!那个控制死蛇的恋尸癖,可能就在蛇神的脑袋里!” “好!”程晓晓答应的干干脆脆,开始往高处爬。 “喂!我不是叫你去!”我连忙阻止她,“有这么好的两个打手,咱们隔岸观火不香吗?” “那怎么行!我可是缁衣卫!”程晓晓一边在岩壁上攀爬着,一边道:“同袍遇敌,怎可袖手旁观!而且你看,前辈们现在,也自顾不暇了!” 我连忙看去,果然,虽然蛇神的尸体很脆,但无论是白青的枪还是丁前的剑,都只能造成一些无关痛痒的伤口。而那条蛇像是开了大招的蛮王,根本不在乎自己受到多少伤害,挥舞着身体,在四周的岩壁上乱撞着。 “这家伙……”面对只攻不守的敌人,uu看书 .ashu 白青不得不狼狈地退开,“不知道疼的吗?” 蛇头没有咬向任何人,只是一下又一下,撞着洞穴的墙壁。 丁前躲过头顶掉下来的岩锥,变了脸色:“它是要……搞塌这个洞窟?白青!程晓晓!快阻止它!” “怎么阻止?!它根本是在任咱们戳砍!”白青纱帽被飞溅的碎石打掉,秀发披散下来,几捋头发沾了汗水,贴在他秀气的面颊上,一副被凌辱的羞恼,看起来莫名的……诱惑? “董伯那家伙,死哪儿去了!”丁前破口大骂,“贪生怕死之徒,与他共事,可真他妈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二人有意无意地无视了程晓晓,丝毫没有察觉到,这个他们都没放在心上的新兵蛋子,此时站在高处的岩台上,和咣咣撞墙的蛇头近在咫尺。 我慌了神,一心只想劝程晓晓不要乱来:“喂!别冲动,说不定还有别的办法的!” “还有什么办法,你倒是说呀!”程晓晓轻咬嘴唇,柳眉竖起,握着我的手微微颤抖:“剑呀,之前答应过我的,还算话吗?” “什么?” “你之前答应我,如果活下来,就把你以前的故事都讲给我听,还算话吗?” “你要是死了,可就不算话了!” “那就期待我别死吧!” 程晓晓深吸一口气,走到岩台边缘,看着脚下狰狞的蛇头, 纵身跃下! 正所谓: 云开日月光华迥,风送笙歌气象偏。 青山白蛇三千丈,一剑开来万里身! 第27章 1眨眼就结案 “好诗,好诗!” 高大魁梧的部长坐在条案后面,抚掌叫好。 他实在太高了。即使盘腿坐着,也不比程晓晓低多少。 程晓晓有些尴尬,挠着后脑勺:“部长过奖了。” “过奖个屁!” 部长一巴掌拍在条案上,把案上的书卷都震落在地上,吓了程晓晓一跳。 “这巴掌力气可真大。”我嘀咕着,“桌子的质量也真好。” 程晓晓没理我,双手背负在身后,低下头,像个犯错误的小学生,等待着领导训话。 “胡闹!简直胡闹!”部长咆哮着,气得浑身发抖,大热天的冷汗止不住的流下来,“我问你,发现村乡私自供奉伪神,当如何行事?” 程晓晓低着头,小声道:“当立刻回禀上级,备案立档,等待领导定夺。” 部长冷哼一声:“那你们呢?你们的上级呢?当我死了吗?” “我们的上级不是我们班头嘛,班头不在,加之路途遥远,也不好越级请示您,所以就……”程晓晓狡辩着,但越说越没底气,说到最后,声音已经微不可闻。 气坏了的部长端起茶杯,手哆哆嗦嗦的,抿了一口茶,顺了顺气,又问道:“你那‘一剑开来万里身’之后呢?” 提起这个,程晓晓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满脸写着小骄傲:“却见我手气剑落,剖开那白蛇的头颅,果然如我所料!那白蛇颅中,藏着一只女人形状的鬼怪!我揪住其头,将其拖了出来,白蛇之躯立刻轰然倒塌!” 部长抬了抬眼皮:“那鬼怪,如何处置了?” 程晓晓比了个拔剑的动作:“手起刀落,顷刻便被属下斩了!” “你怎么不把自己斩了!”部长又一拳捶在桌子上,骂道:“当阵掳敌,无论妖魔鬼怪人,应俘获封印,带回总门发落,你说斩便斩,是视我缁衣卫的章程如无物吗?” 程晓晓后退半步,怯怯地道:“生死相搏之际,属下实在是过于紧张,保险起见,才……反正,案子破了,事情也解决了呀!” “你此行办案,有三点错误,”部长铁青着脸,伸出三根手指:“其一,得知咸鱼坂村民窃奉伪神,却未当即回报,反而自作主张;其二,妖使遇险,便失了分寸,独闯险境,不知轻重;其三,兵行险招,剑走偏锋,明知敌我实力差距悬殊,妄自逞能;其四,既已擒获元凶,却又擅自斩敌,未将元凶缉拿归案!” 程晓晓点点头,又掰着手指头数了数,小心翼翼地道:“部长,这是四点呀?”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部长沉默一阵儿,一拍桌子:“滚出去!把董伯给我叫进来!” 程晓晓逃也似的出了办公室,门外面,丁前,董伯,白青三人也等在外面。 “董前辈,到你了。”程晓晓吐吐舌头,走到白青身边立正站好。 董伯叹了口气,愁眉苦脸的进了办公室,关上门。不一会儿,部长的咆哮声便从门后传来。 “没事吧。”白青凑过来,嬉皮笑脸地道,“莫要在意,咱们部长都是这个德行。我们刚入职时,也都是被这么训过来的。” “莫要胡言乱语。”丁前还是那副阴恻恻的样子,“部长字字肺腑之语,句句金玉良言,实在是爱护我等,方如此直言不讳。” 我挂在程晓晓腰间,小声嘀咕着:“拍马屁还得是丁前,用最狠的表情说最肉麻的马屁。” 看到这里,诸位可能会感觉到突兀。莫慌,且听我娓娓道来。 书接上回,程晓晓纵身跃下,一剑剖开蛇神的头颅,找出寄宿在其中的鬼怪,一剑斩了。那鬼怪能操控尸体,斩了他以后,我似乎也获得了能操控尸体的能力——我也不确定,毕竟程晓晓还没死呢。 事实上,这段紧张刺激,精彩绝伦的动作戏我写了两遍,但自己看着都不太满意,不得不作罢,将剧情快进到了这里。 毕竟我的本意是为各位奉上更多轻松愉快的日常剧情。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嘛。”我喟然长叹。 程晓晓拍了拍我,示意我不要多嘴。她看向丁前,面有忧色:“丁前辈,咱们不会被……” “部长体恤下属,部长虽然语气严厉,但心里记挂我等,想来不会与我们为难。”丁前昂首道。 我没好气地道:“我算是发现了,只要在部长方圆十米的范围内,丁前就句句不离马屁。” 程晓晓没理我,乖巧地点点头,做好自己新兵蛋子的角色。 “喂!”白青又嬉笑的凑过来,对着程晓晓道:“这次做得不错哦,程晓晓!” “啊?”程晓晓一怔,继而开心地点点头:“谢谢白前辈夸奖……欸?您记住我的名字啦?” “那当然!”白青竖起大拇指,“之前是没一起共事过,这次一起出案子,你已经证明你是个很靠谱的同事啦!以后还要朝夕相处,咱们一定会成为好姐妹的!” “欸嘿嘿……”程晓晓傻笑着,在职场中受到认可的成就感冲昏了她的头脑。 不一会儿,办公室的门开了,董伯站在门后,讪讪道:“都进来吧,部长有事要交待。” 几人进了房间,四人排成一列,乖巧地站在条案后面,等待部长训示。 部长扫量几人一眼,咳嗽一声:“这件案子,你们心里也有数,做得不算漂亮,错误百出。” 丁前点头附和:“部长教训的是,属下们确实……” 部长横眉:“闭嘴!” 丁前立正:“是!” 瞪了丁前一眼,部长继续说道:“案子算是结了,尔等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倒也不至于惩罚你们。但,还有一件事。” 众人看着部长,好奇会有什么事儿。 部长却没急着说,又看了几人一遍,坐直了身子,话里多了些严肃:“你们班头,并南营乙部七班另七员缁衣卫,全部牺牲了。” 空气静得可怕。 程晓晓几人先是发怔,继而相互看看,四人眼里都是满满的难以置信。 马屁不离口的丁前第一个站出来,却没有继续拍马屁:“部长莫要说笑,我们班头技艺高超,论一身本领,全营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余七位弟兄,也个个是以一敌百的好汉,怎可能……” “我没有说笑。”部长垂下眼睑,淡淡道:“我知道,你们需要一些时间来接受这个消息。正好,你们也刚忙完这个案子,给你们放三天假,三天之后,再……” “案子给我们。”董伯上前一步,向来谨小慎微的一个家伙,却气势汹汹地和部长对视着:“他们殉职的案子,给我们,我们继续办。” “你办个屁。”部长抿了一口茶,毫不客气地道:“八个人都死了,你们四个要下去陪他们?这件案子,我移交给一班,五班,十班,三个班合办了。” 董伯静静看着部长,紧握双拳,却没有退回去。 白青偷偷拽了拽董伯的袖子,示意他不要冲动。 “听不懂人话?”部长抬起头,和董伯对视着,“这案子不关你们的事儿了。但其余三个班这么一走,咱们乙部的人手便有些紧张了,因此,三天后,你们便开始负责南城的巡街,待你们的新班头到岗,再作定夺。” 董伯的脸胖乎乎的,一向是和蔼可亲的样子,此时却咬着牙,脸颊上的肉微微抽动,看来是愤怒极了。 丁前倒是没什么变化,依旧像平时一样阴沉着脸,拍拍董伯的肩膀。 董伯低下头,退步入列。 “不用新班头。”丁前说道,“我居副班头之位三年了,于情于理,该把我提正。” “你提个屁的正,干他妈一条死蛇都干得这么难看,还想提正?你他娘的就不是个带兵的料,老老实实的在第二个蒲团上坐好,别惹老子心烦。”部长说话粗俗又不留情面,“都滚吧,好好放你们的假,三天之后回来打卯,滚去巡街。” 四人走出了办公室,站在门外,停下脚步。 我撇撇嘴,感觉到气氛压抑的可怕。 白青收起了嬉皮笑脸的样子,眉头紧锁:“老丁,怎么办?” 董伯咬着牙,拳头紧攥:“就这么算了?班头,和其他兄弟们,就这么……操!” 丁前面无表情——意思是他仍然是那副六亲不认的表情:“回去吧。” 董伯挑眉:“回哪儿?” “回家啊,不然呢?你指望我带你去逛园子?”丁前横了他一眼,“你没听到部长说的吗?” 董伯的喉咙里发出低吼,眼里喷着怒火,和丁前对视着。 “你瞅啥?”丁前毫不示弱地瞪回去:“就是因为你没跟着他们,他们才会白死,就像这次的案子,你也没跟着我们!要不是程晓晓,我们可能也要死在那洞里!” “我他吗不是没进去!”董伯的额角青筋暴起,“我说了!我在洞穴里迷路了!” 白青连忙挡在两人中间,拽住丁前的衣袖,劝道:“你又不是不知道这秃子,迷路也不是第一回了。上次一个村儿拢共四条胡同,他都能迷路,问他在哪儿,说在一朵长得像小白兔的云彩下面!哈哈,别说那迷宫似的蛇窟了!你说是吧?哈哈……莫与他计较,老丁!” 程晓晓也赶紧拉住董伯:“董前辈消消气,大家的心情都是一样的,咱们都先冷静一下,先……” “你倒是冷静!”董伯突然吼起来,“你冷静!因为你跟了班头才一个月!因为你从没和他出过案子,从没和她朝夕相处,从没和他一起出生入死,从没被他一次又一次的从死亡边儿上拉回来!” 程晓晓被吓呆了,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董伯愤怒地环视众人一遍,扬长而去。 “这家伙!”白青跟个姑娘似的一跺脚,先是安抚程晓晓:“遇此大悲,秃子他也是伤心极了,才口不择言,你莫要与他计较,待我说说他,日后想你道歉。” “啊,没,没事的。”程晓晓挤出一个笑。 白青点点头,又看了眼丁前:“你也是,他不懂事你也不懂事啊?难怪四十好几了也找不见一个对象!好好反省反省!” 说完,白青也离开,追董伯去了。 丁前沉默着,盯着空无一物的墙壁,发起了呆。 程晓晓想要劝解两句:“丁前辈,您……” “我没事,你先回吧。”丁前背对着程晓晓道。 程晓晓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只是道了声“保重”,转身离去了。 路上,我忍不住问她:“我没有冒犯的意思啊,就是好奇,你们班头是什么样的人啊?怎么他一死,一个个都这么大的反应?” “我们班头,是很优秀很优秀的人。”程晓晓说着,眯起眼睛,似乎在回忆过去,“我就是因为他,才想要做缁衣卫。从我十二岁开始,每日练剑,苦读,就是为了能和他共事。” “这样啊……”我想了想,又追问道:“你这么说很笼统啊?我都不知道他叫什么?” “他叫……算了,不重要了。”程晓晓摇摇头,黯然走着。 小狐狸看出了程晓晓的落寞和悲伤,毛茸茸的小脑袋蹭着程晓晓的脸,u看书uukanshucm 嗲嗲地道:“啾~” “我没事。”程晓晓挤出一个笑,拍拍小七的头。 门子离程晓晓家不远。她很快走到家门前,扣响了门。 “闺女,你回来啦!” 门立刻被打开,程母似乎早就等在门后了,笑盈盈地迎着女儿进来。 “嗯,娘,我回来了。”程晓晓又挤出一个笑,“我刚出案子回来,好累了,先休息了,吃饭时候再……” “休息什么呀休息!”程母拉住女儿的手就往门里走,“赶紧上去洗漱洗漱,换身漂亮衣服,打扮一下!” 程晓晓有点儿懵:“哈?” “快点儿!人家马上就过来了!”程母催着,拽着闺女上楼。 “不是,等会儿?”程晓晓迷迷糊糊的,“谁要过来?” “司马家二公子!” “谁?” “哎呀!就咱家店铺隔壁,不是有家珑玺置业吗?他们掌柜的,司马家的二公子!虽然不是嫡子,但人家那家业,比咱们多出三辈不止!这司马家的二公子,和你同龄,在安西城留过学,饱读诗书,模样也俊俏,谈吐儒雅,见多识广。虽然不是嫡子,但据说他家掌柜的对他十分喜爱,有意让他另立门户,自己做东家。这孩子呀,可真是……” “等会儿!”程晓晓甩开母亲的手,停在楼梯上,“您的意思是,让我去……” “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知女莫如母,程母笑开了花,继续拉着女儿往楼上走:“赶紧收拾收拾,人家马上就过来,” “相亲啦!” 第28章 程晓晓的相亲 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 程晓晓换上正经女装,在镜子前打扮着。 当然,是被她妈按在镜子上打扮着。 “我不相亲!”程晓晓试图挣脱母亲的魔爪,但一如每一段亲子关系一样,终究无法挣脱,只能像个无助的小奶猫一样发出无助的呐喊和抗议:“我为什么要相亲!” “你为什么不相亲?”程母显然不是个讲道理的娘,“一把岁数了都!娘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都把娘的肚子搞大啦!” “那又不是我的错!”程晓晓思路清奇,“是我爹把你肚子搞大的!” 程母轻轻拍了闺女一下,掩着嘴,娇嗔地笑道:“死丫头!说些什么话!一会儿当着人家公子,可要不得如此轻浮!” “本来嘛!”程晓晓挣扎着,弱小,可怜,又无助,“那司马家的什么人是个什么东西!” 我小声道:“既然复姓司马,应该是个司马东西。” 程晓晓接过了我的梗:“对,那司马东西凭什么和我相亲!我可是缁衣卫,立志保境安民,惩奸除恶,哪有功夫和这些无所事事的富家子弟谈情说爱!” “粗鄙!”程母在女儿肩上不轻不重的打了一下,埋怨道:“可不敢这么说人家!” 程晓晓不服:“就是嘛!他配吗?” 我在这件事上和程晓晓达成一致,义愤填膺地道:“就是!他不配!” 程母喟然长叹,连连摇头:“丫头呀,女大不中留,你……” “这哪儿是女大不中留啊?”程晓晓都急疯了,“明明是您老火急火燎地把我往出嫁!” 程母眉毛一竖:“我不火急火燎,你倒是给我领一对象回来啊!成天舞刀弄枪打打杀杀,一把岁数了,女孩子家家的这么粗鲁,连个对象都找不着!” 程晓晓狡辩:“我哪粗鲁了,粗鲁也是随你!” “嘿!还敢顶嘴!”程母又拍打女儿一下,“就算随我,我也找着对象了!你再看看你!” “身为缁衣卫,怎可管什么儿女情长!”程晓晓义正言辞:“我是没有找对象的心情!” 程母冷笑:“你哪是没有心情,我看你是没有行情!” 程晓晓气急败坏:“啥就没有行情!就本姑娘这花一般的容貌……” “拉倒吧,你要是花,牛都不拉粪了。”程母在对女儿的鼓励上和别人家的亲妈并无二致,“你瞅瞅!连胭脂都不会抹!这么大的人了,还得娘给你手把手抹胭脂!” “我不抹!”程晓晓躲着母亲沾满胭脂的魔爪,“我才不抹那玩意儿呢,娘娘们们儿的!” “你本来不就是娘们儿吗?”程母按住闺女的脸,在程晓晓嫩嫩的脸蛋上摩擦着:“胸平的像爷们儿,就真当自己是爷们儿啦?” 我听得都愣了,这就是母女之间的温馨交流吗? “哎呀!”程晓晓挣开母亲的手,站起来,喝道:“你再往我脸上瞎抹,本官便治你袭扰公差之罪!” 程母一愣,继而一把掐住程晓晓的耳朵:“还反了你了!你治一个试试?我先叫你们领导治你一个忤逆不孝之罪!” “呀!疼疼疼!”程晓晓吃痛,讨饶道:“要我去见那司马东西也行,我不换衣服,就穿官服,也不化妆!不然我就不见了!” 程母无奈,松开程晓晓的耳朵,气呼呼地道:“洗把脸总行吧?我刚刚这么一搓,都搓下二两泥来!” “您搓下来的哪是泥啊,是您闺女的尊严啊!”程晓晓气鼓鼓地跑进了洗漱间,关上了门。 程晓晓一进门儿就被母亲按着化妆,连剑都没解下来。因此,我仍然能和她交流:“你真要去相亲?” “那我能咋办呢?”程晓晓愁眉苦脸,“你又不是没瞧见,我要是不去,她敢把我从三楼扔下去!” 我当然不希望程晓晓找对象,这可是我的女人!但我又不好表示的太直接,毕竟,不能让程晓晓觉得她拿我当剑,我却想拿她当老婆。 于是,我使了个欲擒故纵之计:“看看也没啥不好的,不一定看对眼儿了呢。” “拉倒吧,就这群富二代,一个个手不能挑肩不能抗,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连枪和槊的区别都搞不清楚!” 我沉默了——虽然我是把兵器,但我也搞不清枪和槊的区别。 看着埋头洗脸的程晓晓,我可能是出于为自己辩驳的心态,弱弱地道:“分不清枪和槊也没什么吧,我以前处过的好多女孩儿都分不清二战是谁战胜了德国。有一次和一个女孩儿去云南旅游,去了以后她竟然哭着喊着要看海……” 程晓晓拿过毛巾擦脸:“说人话。” 我叹了口气道:“我也分不清枪和槊,但我仍然是把好剑。” “说什么呢,你当然不是好剑了,”程晓晓俏皮地眨眨眼,长长的睫毛上还挂着水珠:“你是特别贱!” 门外传来程母的吼声:“说谁贱呢?” “我说剑呢!”程晓晓反驳。 “三楼就咱俩人,你一个嘀咕半天贱贱贱,还不是骂我呢?”程母拉开门,揪住程晓晓的耳朵,“反了你了还!走,赶紧下楼!人家过来了!” 程晓晓一脸愤懑地被母亲牵下楼,前厅里,一个年轻人已经坐在桌旁等待着,见母女二人下来,立刻起身行礼: “见过程伯母。” 这年轻人面貌周正,浓眉大眼,小鲜肉长相,身材高挑,肥瘦适中,身着华服,举止得体,一副优质富二代的模样。 “哎呀,贤侄来啦!”程母一副看到乘龙快婿的表情,嘴角都咧到耳朵根了,“快坐快坐,这是我家晓晓,你们二人……” “常夏城缁衣卫,南营乙部七班,程晓晓。”程晓晓抱拳,面若冰霜,“阁下就是司马东西?” 那年轻人愣了一下,尴尬地笑道:“非也。我家兄弟四人,兄长单名一个北,在下行二,单名一个南……” “你叫司马南?”程晓晓好奇道:“那你两个弟弟,一个叫司马东,一个叫司马西?” 司马南摇头:“舍弟二人,分明得名左,右。” 程晓晓恍然大悟:“令尊是分不清东西吗?” 司马南:“……” 程母瞪大了眼,从背后狠狠掐了一下程晓晓的大腿。 程晓晓吃痛,叫道:“娘!掐我干啥!” “你!”当着外人,程母不好发作,尴尬地笑道:“贤侄呀,你们年轻人稍作,我去给你们倒些茶水。” 司马南有礼貌地道谢:“麻烦伯母了。” “不麻烦,不麻烦。” 程母离开了前厅,程晓晓拉过椅子,大刀阔马地坐下,很礼貌的招呼客人:“坐吧,当然,要是觉得不自在现在就可以走。” 啧啧,我刚才还琢磨该怎么给程晓晓拱火呢,没想到她的表现竟然这么出色,深得我意。 “程小姐说笑了。”司马南笑笑,端端正正地坐下。 我当然没忘记拱火:“晓晓,我建议在咱妈回来之前就把他怼走。” 这一提议深得程晓晓之意,她清了清嗓子,道:“我是缁衣卫,平日里办差做事,习惯了直来直去。那咱们,就开门见山吧。” 司马南一怔,继而笑道:“甚好,自是……” 不待他说完,程晓晓便道:“有房吗?” 司马南点头:“家有宅院五座,良田千倾。” 程晓晓再道:“有车吗?” “车却不曾有,但家父爱马,家中食马百匹,河曲马,三河马,西南马,山丹马,珍珠马,汗血马,西极马,龙象马,紫骍马,天乌青,踏雪骓,玉狮子,赤兔跳,白头乌,日月照……” 程晓晓一怔,有好些马她听都没听过,连忙转移话题:“做什么工作?” “为家父操持营生,帮衬些店里的事。” 程晓晓又道:“哪年生的?” “和小姐同龄。” 程晓晓击节叫好:“得!咱俩不合适!” “程伯母先前要了在下的生辰八字,请先生算过,说是极为合适。” “……”程晓晓没想到母亲的动作这么快,一时没了办法。 我连忙出谋划策:“你别在他的领域里和他聊,聊些你懂的,他不懂的!” 程晓晓恍然,连忙道:“十八般兵器,你可使得?” “这……在下却是不长于武。” 程晓晓再道:“兵书韬略,烂熟于心否?” “虽说商场如战场,却不曾读过兵书……” 程晓晓又道:“三羽三牙三爪三鳞,各自习性与特点,可晓得?” “这……不晓得。” 程晓晓还道:“常见的二十七种鬼怪分别是什么?” “什么?” 程晓晓复道:“办案五步骤四要素七要点,各是什么?” “……” “你看!”程晓晓摊开手,作无奈状,“咱俩都没有共同话题,不合适。” 司马南呆若木鸡,看着一脸吊儿郎当的程晓晓,忽然邪魅一笑:“程小姐,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回轮到程晓晓懵了:“……哈?” “本来,我也是被父母催逼着来的,没报什么指望。”司马南的眼睛闪着莫名其妙的光,“但这一番交谈,我却觉得程小姐甚是有趣。” 程晓晓挑眉:“这是在夸我吗?” 司马南摇摇头:“我也见过不少女子,要么尽说些风花雪月,uu看书.uukans.co 诗词曲赋,要么投我所好,大谈特谈什么经商之道。” “难道你对这些不感兴趣?” “不,我对这些都很感兴趣。”司马南傲然道:“但她们尽是些草包,每每谈及,不过一知半解,根本与我聊不来。” “……就是嫌人家菜呗?” “然也!”司马南大笑,“但程小姐不同,方才所问,竟然都是我闻所未闻之事,却让我大感兴趣。” “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就是随便编了些你听不懂的东西。” “非也!在下一直觉得,夫妻乃是人生伴侣,当互取有余而补不足,以此观之,程小姐当真天人也!” “不是,你要是单纯的想找个人丰富一下你的知识盲区,多去城外逛逛就好。” 司马南摇头:“不光如此,程小姐英姿飒爽,别有一番风韵,你我二人,当真是郎才女貌,门当户对。” “那个……我刚才是拒绝的不够隐晦吗?难道非要我把茶泼你脸上你才能明白我的心意吗?娘!茶呢?!” 司马南站起身,学着程晓晓刚才的样子抱拳:“在下这便告辞了。” 程母从后头探出头来,急道:“呀!贤侄多坐坐呗!” “伯母留步。”司马南拂袖,扬长而去:“侄儿今生,非程晓晓不娶也!” 留下母女二人,面面相觑。 程母高兴起来:“闺女!可以呀!原来咱家晓晓也是有魅力的!” “娘,你没看出来吗?”程晓晓挠挠脸蛋,神色复杂,“这小子,脑子有毛病啊!” 第29章 元气满满的早晨 “娘?” 程晓晓惊讶地看着餐桌,上面摆着三个窝头,一叠咸菜,一壶茶。 虽说她一直认为缁衣卫应该艰苦朴素,但说实话,从她记事起,就没在家里见过这么朴素的早餐。 餐桌旁已经坐好的程父拿了一个窝头,臊眉耷眼地咬了一口,还不忘对着女儿使个眼色,小声道:“别……” “爹!”程晓晓哪管那些,“我娘呢?” “大清早地嚷嚷什么嚷嚷!”程母蓬头垢面的从后厨出来,叉着腰,一脸不耐烦,“干啥呀?” 程晓晓被母亲的气势吓住了,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道:“那个……奶娘呢?” “你奶兄弟成亲,你奶娘回去帮着操办了,短则半个月,长则两个月。”程母在系歪的围裙上擦擦手,面色不善:“咋,看不见你奶娘想得慌?” 程晓晓大概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乖巧地道:“没,没有,就问问。” “赶紧吃!吃都堵不上你的嘴!”程母拉过椅子坐下,夹了一筷子咸菜。 程晓晓看着让人兴不起半点儿食欲的早点,发了一会儿呆,最终勇敢地提出不知死活的疑问:“娘,粥呢?” 打她懂事儿起,每天早上奶娘都会给一家人熬一锅香喷喷的粥。 “粥什么粥!”程母柳眉倒竖,“有的吃就不错了!你不每天嚷嚷着要共克时艰吗?” 程父连忙附和:“就是就是,吃了几十年的粥了,都腻了。早点嘛,简单一点儿多好。” 程晓晓识趣的闭嘴,愁眉苦脸地拿了个窝头,咬了一口。 味蕾上的触感被共享到我的身上,我忍不住骂道:“这是给人吃的吗?” 显然,程晓晓和我意见一致,小脸皱成一团,委屈巴巴地道:“娘,这窝头你做的?” “啊,我做的。”程母横了女儿一眼,“不好吃?” “好吃!好吃!”程晓晓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把小七从肩头上薅下来,扯了一块窝头塞进小狐狸嘴里,“宝宝,尝尝姥姥做得窝头~” 少不经事的小七嚼了嚼,眯着眼睛,把窝头吐了出来:“啾!” 我附和道:“你看!狗都不吃!” 餐桌上的气氛一时有些尴尬。 眼见母亲马上要掀桌子,程晓晓叼着窝头,把小七吐出来的东西捡起来,卡着小狐狸的脖子,又生生塞进了小七的嘴里,含糊不清地道:“这孩子!一看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窝头,都不会咽了!快!吃了!姥姥辛辛苦苦给你做的,咱不能浪费粮食!” 程母的脸色转好一点儿,又看了眼身边的老公:“好吃吗?” “好吃!好吃!”程父抱着长痛不如短痛的心态,狼吞虎咽地把窝头塞进嘴里,“咱闺女说得对,不能浪费粮食。” 程母挑眉:“什么意思?我做饭就算是浪费粮食了?” “欸!”程父佯怒,“亲爱的,不许你这么说自己!我的意思是,你这大清早起来忙里忙外的,太辛苦了,我心疼媳妇儿呀!要不这样,打明儿起,我让下面人每天买了早点送过来,岂不……” 程母一拍桌子:“就是嫌我做的不好吃呗!” 程父慌得汗都下来了:“没有没有!好吃好吃!但是,窃以为,咱们天天吃着此等珍馐美味,不就把胃口养刁了嘛!等晓晓她奶娘回来再做饭,可就无法下咽了!” 程母这才满意,宠溺地摸摸老公的头:“没事儿,老公要是爱吃,以后我天天给你做。” 程父脸色都变了,干笑着:“不用,不用,我哪儿舍得让你每天下厨呀!” 程晓晓嚼着窝头,腮帮子鼓鼓的,两眼泪汪汪:“爹,您可真是高情商。” 我点头附和:“对,我得多跟咱爸学学,学学怎么睁着眼说瞎话。” “我去上班啦!”程晓晓拎起快要吐出来的小狐狸,三步并作两步,跑出了门。 “欸!这孩子,吃完饭再走呀!”程母叫了一声,有些不放心,又抓起一个窝头追出去,“晓晓!这个拿着路上吃,可别饿坏了!” “不用啦!” 程晓晓逃也似的出了院门,顺带地把门带上,要不是门外面没门闩,她恨不得把母亲锁在院子里。 “呼——”程晓晓长出一口气,“可算逃出来了。” “啾!”小狐狸趴在地上吐着,伸长了舌头,难受得尾巴都耷拉下来。 我看着小七的苦相,幸灾乐祸地笑出声:“说实话,咱妈这个手艺,不去做杀手真的屈才了!就她这作品,哪还用得着下毒呀!” “怎么说话呢。”程晓晓不悦,但语气里透出点儿不自信:“虽然难吃,但我娘做的饭,应该……吃不死人……吧?” 她和小狐狸面面相觑,想到接下来的一个多月,自己将要每天忍受这般折磨,委屈得都快哭了。 “程小姐,早。” 突然传来的声音把程晓晓吓了一跳,她扭脸望去,发现司马南就站在自己家门口,竖着手,和煦地笑着。 “司马东西?”程晓晓皱眉,“你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司马南的嘴角抽了抽:“我不叫司马东西,我叫司马南。” “好的司马东西。”程晓晓点头,但仍然是一脸嫌弃:“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你在这儿做什么?” 司马南眼睛一亮:“来送你上班呀!” “哈?”程晓晓愣了,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又用更大的声音喊了一遍:“哈?” 前几天相亲的时候,她就觉得这司马东西脑子有问题,今日一见,果不其然。 就在程晓晓和司马南大眼瞪小眼的时候,程母拉开大门,探出头来:“晓晓!把这个窝头拿上,路上吃,可别……欸?司马家侄子,你怎么在这儿?” 司马南礼貌地问号:“伯母早,我来送程小姐上班。” 程母乐得牙龈都露出来了,这么些年,自己这个快要砸在手里的闺女,居然成了别人眼里的香饽饽了:“哎呀!辛苦大侄子了,来,正好,伯母刚做的早点,还热着呢,来尝尝!” 司马南看着递到眼前的窝头,有点儿不知所措:“伯母,我吃过了……” 程晓晓立刻兴奋起来,迫不及待想要把痛苦分享给别人:“给你你就拿着!快尝尝!我娘辛辛苦苦做的呢!” 司马南只能接过窝头,咬了一口,脸色立刻涨得通红。 程母恍然未觉,一脸期待地问着:“好吃不?” “好,好吃。”司马南赶紧把嘴里的窝头咽下去。 “好吃就行!没事儿多过来玩儿,伯母多做些给你吃。”程母笑开了花,“我回去啦,你们两个年轻人好好相处哦!” 啪。 大门关上,门外面,程晓晓虚着眼:“咱俩不合适。” “别这么说。”司马南连忙辩解,“你都不了解我,我觉得,咱们还是要互相了解一下,这样才……” 程晓晓打断了对方的辩驳:“你不诚实。” “……”司马南看着手里的窝头,一时间百口莫辩。 “就是就是!”我连忙进谗言,“当着人家女孩子的面儿说瞎话,呸!渣男!” 程晓晓显出得胜似的快意的笑容,把小七放在肩上,昂首阔步的走了。 我在程晓晓腰上晃呀晃的,陷入了沉思。 这个司马东西好像是真喜欢上晓晓了。这可怎么办?烈女怕缠郎,程晓晓就算能拒绝十次,二十次,一百次,可万一这司马东西真的非要在一棵树上吊死,程晓晓说不准真有一天会被他打动。 但凡我要是有个帅气的人类外形,还能和这孙子竞争一下。可我现在这个模样……就算我爬到司马东西他们家祖坟上蹦迪,他也没法儿拿我当情敌看呀? 靠,程晓晓的社交圈子里连个正经妖怪都没有,想打听打听怎么修炼化成人形都没去处。现阶段,我只知道不断的砍人确实能让我变强,只是我还不会使用这些力量。 算了,总之先变强就对了。 “晓晓!快点走,我要去砍人!”我催促着,一副仰天大笑出门去的气魄。 “哈?”程晓晓摸摸我的剑柄,“没发烧呀,说什么胡话?” “……”我叹了口气,“我是想委婉的提醒你:快点走,那孙子跟上来了。” 程晓晓大惊,回头看去,那司马南果然死皮赖脸的又跟了上来。 程晓晓头疼不已,只能加快脚步,想要甩开这个跟屁虫。 程家离总门本就不远,不一会儿,街边就陆陆续续出现了许多其他的缁衣卫。 “晓晓!等等我呀!”司马南小跑着,甚至恬不知耻地喊出了声。 我就纳闷儿了,这孙子不是号称知书达理,儒雅随和吗?你看这臭不要脸的模样有半点儿富二代的样子吗?追女孩归追女孩,也没人让你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追着跑啊? 过往行人投来好奇的眼光,其中不乏有许多认识的不认识的,打过照面的同事。程晓晓尴尬地恨不得钻进地缝里,停下脚步,气忿地道:“你要是再跟着我,我就以寻衅滋事之罪缉拿你!” 司马南跑到程晓晓面前,停下脚步,气喘吁吁地道:“这怎么能叫寻衅滋事呢。” “那就是妨碍公务!”程晓晓气急了,“哪怕偷税漏税呢!我就不信你们家那么大的产业,还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我连忙劝阻:“可别!你要是真的因为这个去调查他,他可就真以为你也对他有意思了!女频的书里好些都是这个套路——英姿飒爽的女警官,在调查高富帅嫌疑人时候,因为这样那样的破事儿暗生情愫什么的。” “我,我,”四体不勤的司马南喘着气,仍然没放弃:“我把你送到单位,我就走,等晚上再来,再来接你。” “啥玩意儿?”程晓晓快气疯了:“你还要来接我?接我干啥?让我陪你走完你人生的最后一程吗?” 二人的争吵惹来不少人的驻足围观——反正离上班打卡还有一段时间,缁衣卫们也好看个热闹,尤其是同事的热闹。 程晓晓可不希望因为司马南导致自己社会性死亡,急得不知如何是好。 “赶紧走,别理他。”我劝道,“你越理他,他越来劲。” 但程晓晓不这么想:“我要是不彻底把他打发了,晚上下班以后他又过来怎么办?” 就在这时,围观的人群中挤出一个身影。 “早呀姐妹~” 白青带着那副迷倒万千少女的直男扳手笑容,在朝阳的光辉里走了过来。 我立刻有了主意:“赶紧!介绍白青给司马南认识!白青不比你好看多了?司马南见了他,绝对移情别恋!” 也是个办法。 程晓晓抓住了救命稻草,uu看书 .kanshu.co 连忙迎过去:“白前辈早。” 司马南好死不死的,抱着“和女朋友的闺蜜搞好关系”的心态,挤过来,和白青搭讪:“白小姐,您好,我是晓晓的朋友,很高兴认识你!平日里,我们晓晓承您关照了。” 白青的笑容僵在脸上,若有若无的多了些杀气。他瞥了司马南一眼,却问着程晓晓:“你朋友?” 程晓晓拨浪鼓似的摇头:“仇人!” 白青了然,点点头,拢了拢鬓角的碎发,举止间万种风情:“小子,赶紧滚,这可是在我们总门门口,你再敢跟这儿废一句话,我就打断你的腿,把你拖进牢里,和浑身流脓的**犯关在一起,听懂了吗?” 旁边之前看热闹的缁衣卫们,这时候也突然变了一番做派,一个个抱着胳膊叉着腰,面色不善地围拢过来。 司马南被吓住了——白青言谈举止间透出来的压迫力,还有这一圈缁衣卫的架势,可比程晓晓可怕多了。 他点点头,尴尬地道:“那,在下这便告辞了,晓晓,保重。” 程晓晓躲在白青背后,狐假虎威:“赶紧滚!” 二人目送着司马南离开。 白青冲着周围的一圈缁衣卫抱拳,笑了笑。 不少缁衣卫回礼,或是点头致意,三三两两的散了。 “呼。”程晓晓长出一口气,“谢谢白前辈。” “不客气。但是呀,晓晓,”白青似笑非笑地看着程晓晓,又看看离去众人的背影,摇摇头,“若是想当缁衣卫,你,还是太嫩啦。” 第30章 巡街 白青和程晓晓来到办公室,发现丁前和董伯二人已经到了。但这两人在前几日的争吵后还未和解,两人谁互不理睬,场面尴尬地很。 “丁前辈,早。”程晓晓乖巧地打招呼,“董前辈,早。” 在共同办过一次案子以后,丁前对程晓晓的态度也不再那么冷淡了。丁前点点头,董伯也笑着回应,但这俩人的目光仍然很巧妙的不曾接触。 “好,既然都到了,那么我先说两句。”丁前清了清喉咙,开始主持大局,“前几天部长也说过了,即日起,咱们班暂且加入到巡街的行列里。” 程晓晓和白青点头附和,董伯却把头扭到一边,看也不看丁前一眼。 丁前视若无睹,自顾自地道:“话先说在前面,虽然一般来说,巡街是菜鸡缁衣卫的工作,辛苦,繁琐,费力不讨好——但保境安民可不分三六九等,希望部分同志认真对待,不要因此心有怨恨,导致做不好本职工作。” 我嘀咕着:“还提什么部分同志啊?直接念董秃子的身份证号不好吗?” 果然,董伯看向丁前,冷笑道:“巡街就是巡街,不论怎么说得冠冕堂皇,就是最低等的缁衣卫才做的事。服从安排归服从安排,但我可不像某些人——不能为兄弟亲手报仇已经够丢人的了,我心里就是有怨念,就是有芥蒂。而不是像某些人,自以为自降身份屁颠屁颠的滚去巡街,就能讨部长的欢心。” 丁前轻轻敲着条案,万年不变的阴沉老脸,死死盯着董伯。 董伯毫不示弱地瞪回去,胖乎乎的脸上满是挑衅。 “打一架!打一架!”我只恨自己没有嘴,不能拱一番热气腾腾的火,“今日,你们两个就既分高下,也决生死!” 程晓晓紧张起来,犹豫着要不要上前劝阻。 但白青倒是不慌不忙的样子,懒洋洋地打个哈切,无精打采道:“得啦!要不你俩就决一死战,要么就赶紧闭嘴,然后出去巡街。” 丁前瞥了白青一眼,悻悻地道:“好,那就分组。咱们是按照老规矩抽签,还是……” “没必要,上天已经替咱们分好组了。” 白青站起身,笑嘻嘻地道: “我和晓晓当然分到一组,我们二人花容月貌,年华正好,出去巡街,当真是常夏城维稳工作的一道靓丽风景线,可谓珠联璧合;没头脑和不高兴一组,两个一把岁数还要出去巡街的郁郁不得志的中年人,委实天造地设!” 丁前和董伯恶狠狠地瞪向白青,白青却毫不在意,拉着程晓晓的袖子起身:“走啦,晓晓,咱们去巡二里街一带,他俩去……管他呢?说不定这两个中年大叔巡着巡着就巡到勾栏里去了呢?” “欸?前辈,等等——”程晓晓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白青拖着走出了房间。 离开之后,程晓晓仍然有些不放心:“白前辈,他俩没事儿吧?我总觉得他俩会产生一些摩擦……” “放心啦,都是大老爷们儿,能产生什么摩擦?击剑吗?”白青撇撇嘴,“要是让他俩一味的互相回避,他们能冷战整整半年。但要是强行把他俩放在一块儿,那点儿破事儿很快就能解决。” 程晓晓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毕竟,她不光缺乏社会阅历,而且对丁前和董伯两人也不怎么了解。 “比起关心中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咱们可有更重要的事要做。”白青笑着,“你巡街的第一天!” “嗯嗯!”程晓晓眼里闪着光,在丁前和董伯这些老资历里,巡街是菜鸟新人才会做的下等差事。但对于菜鸟新人来说,这可正是他们实现自己职业理想的时候。 两人很快走到了今天的辖区,二里街一带。 “我往左走,之后往南。你走另一侧,大概一个半时辰,咱们在二里街上的一家茶摊碰头。”白青点点头,转身欲走。 “前辈!”程晓晓连忙叫住白青,“茶摊叫什么名字?” “没有名字。”白青耸耸肩,“你不会找不到的——那条街上只有那么一个茶摊。” 程晓晓还想问些什么,白青却已经大步流星地离开了。 无奈地摇摇头,程晓晓正了正冠帽,挺直腰杆,满怀希望地开始了巡逻。 我忍不住打击她的信心:“这有什么可高兴的?巡街而已,又不是让你办什么大案要案。” “怎么能这么说。”没有旁人在场,程晓晓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和我对话,“巡街可是缁衣卫工作的重要一环。” 我冷笑一声:“缁衣卫的工作范围内竟然还有巡街,这只能说明你们没有建立完善的、反应快速的治安管理网,还显示出常夏城的随机犯罪率很高,案件频繁,治安水平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好,公民的法治意识薄弱……” 程晓晓不耐烦了:“你是要提点儿有建设性的意见,还是要继续浪费时间,抨击我们司法体制的不完善?” 我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当然是继续抨击了!不然呢?给你一个小巡警提建设性的意见有什么意义吗?难道你们城主会在做明年的工作计划时候参考你的意见吗?” 程晓晓被我怼的哑口无言,憋了一会儿,憋出一句:“是不是觉得跟着我委屈你了?” “是有点儿。”我大大方方的承认了。 她这会儿又不是什么将死之人,我的良知还没到无条件照顾她情绪的地步:“自从你告诉我你处于这个世界修炼食物链的底端,我就开始感慨命运对我的不公了。上辈子就没能投胎到姓马的人家,没想到这辈子也没缘分找个位面之子打天下。唉,仔细一琢磨,我这两辈子就没走过上坡路,莫名其妙的一直下坡,还下得越来越快——下坡路嘛,越来越快也正常。” “我就纳了闷儿了。”程晓晓气呼呼地看着我,“你怎么每天都这么负能量呢?你说你一把剑,能有什么烦恼呢?” 我没好气地道:“你换个说法——我一把剑,能有什么可高兴的呢?跟着你连个口腹之欲都满足不了,咱妈还变着花样做些个稀奇古怪的食品;本来有个砍人的爱好,现在跟着你当了巡街,连个隔离墩儿都砍不着;以自己悲惨的一生写了本自传体小说,结果十万字了也没签约,好家伙,也不知道自己比起其他那些不好好打磨剧本反倒每天在群里吹水的新人差在哪儿了。唯一的幸事就是还有几个慧眼识珠的好兄弟点了收藏,还天天投推荐票,问题是签不了约,兄弟们连打赏的欲望都满足不了……来,你给我讲讲,我有什么可高兴的?” 程晓晓听得眼睛都直了:“说人话行吗?” “你说,咱家小七要是学习好,长得漂亮,我这穷困潦倒的剑生还算有点儿盼头。现在呢,你看看她?”我开始数落起小狐狸,“《五十年狐妖三十年模拟》看完了吗?你上会给她买的《青丘密卷》、《涂山考霸》、《狐仙一点通》之类的教辅,她做了吗?” “啾!”小七一脸无辜,在她眼里,她这个年纪的小朋友就该无忧无虑快快乐乐的玩耍。 程晓晓揉着太阳穴,血压蹭蹭往上涨——这倒不是比喻,我连着她的五感呢,她的血压确实变高了。 但我并没有感到些许快慰,恰恰相反,我不顺心的事儿还多着呢:“晓晓呀,你说你在剑道上的成就,估计也就这样了,要么咱就换个路子,练练雌雄双股剑什么的吧?你再找把雌剑,这样每天晚上夜深狐静的时候,我好歹能找个同类异性聊聊天。” 这下却触到了程晓晓的逆鳞:“我在剑道上的成就怎么就这样了?没有炼气的天赋我已经很失落了,你要是不满意,就想办法让我学会炼气啊?” “她急了她急了!”我坏笑道:“我瞅着像点读机吗?你哪里不会我就能点哪里?我也想帮你炼气,让你天下无敌大杀四方啊,问题是……” 程晓晓注意到我言语间的停顿,气呼呼地道:“怎么了?问题是什么,你倒是说啊?” 我一边发出探测波看着不远处的街角,一边道:“没想到你在生气的时候还在听我说话,真是受宠若惊。” “废话,你的话直接传到我脑子里,我倒是不想听,可戳破耳膜也阻止不了你啊。”程晓晓撇撇嘴。“少废话,到底怎么了?” “我以为咱们今天的主要任务是让我抨击你和你们单位的无能呢。”虽然在察看街角的情况,但我的嘴一直没闲着,“今天的主要话题就这俩,等我见识到你们城主的无能以后再抨击他——其实也不需要怎么见识了,确实挺无能的。uu看书 uukanu.om” 程晓晓愠怒道:“说归说,闹归闹,别拿我们城主开玩笑。” “行吧。”我敷衍道,“对不起,我还以为你第一时间要反驳我呢,并且告诉我你是个认真巡街的缁衣卫。” 程晓晓张了张嘴,正待骂我,突然意识到我话里的意思:“发生什么了?你发现什么了?” “你的两个问题还真是各有千秋。我后悔了,当初那个‘把程晓晓说的废话记下来并且编成网文’的点子应该好好开展并且继续坚持的,写到现在说不定都能签约了。” “快告诉我!” “有那么一小会儿,我还以为我的持剑人是个盲人呢,哈——没有歧视视障人士的意思啊,只是单纯的对你的视力产生了好奇,就发生在前面那个转角你却熟视无睹……” 程晓晓不再理会我,看向我所说的转角。 “两个成年男性,中等身材,正在聊天,其中一人手里拎着一个……铜壶?”程晓晓盯着两人,嘀咕着,“这有什么可稀奇的?” “在一个多数居民都是中产阶级,家家户户有独立水井的住宅区,一个人在大街上拎着一个铜壶本来就很奇怪。”我叹了口气,对程晓晓的智商表示无奈,“而且,拎着壶的那个男人你就不觉得眼熟吗?” 程晓晓多看了几眼,摇摇头:“没印象。我应该眼熟吗?” “当然啊。”我笃定地道,“瞧见他那只断手了吗?我砍得。事实上,那只手在被砍掉以前,曾经帮过我一个忙——就是那只手,把我从前主人的墓里挖出来的。” 第31章 冯4郎 “呦,三爷,有些日子没见,您这胳膊……” “你觉得呢?我说我的右手有他自己的想法,想独自出去看看这花花世界,你信吗?” 老三没好气地道。 他也不想把自己的断臂漏出来,但没办法,这个铜壶太重了,仅靠左手有些拎不动。 “新起的宝贝,一座大墓,离常夏不远,我就带过来给你瞧瞧。”老三掂掂手里的铜壶,“都说你冯四郎是个识货的主,怎么样?收吗?” 和老三交谈,名叫冯四郎的男人,五十岁上下,唇上有两撇八字胡。身材瘦小,但眼里闪着若隐若现的凶光,一看就不是善主。 冯四郎皮笑肉不笑,打量着铜壶,伸手摸了几把,摇摇头:“这玩意儿,别说法器了,连个古董都不算——太新了,你瞧这光泽,这划痕,你说你是从后面那家院儿里刚偷出来的我都信。” 老三眯起眼睛,语气不善:“砍价也没这么砍的,俺老三摸金摸了半辈子,这些用你说?问题就在这儿,这铜壶瞧着新,但那墓,可起码有四百年了。” 冯四郎挑了挑眉毛,来了兴致,伸手接过铜壶:“嘿,这分量可不像铜的。要么是墓主人上个月起尸,出去赶了趟集,买了个铜壶回来添置家具。要么……” “要么就是你冯四郎徒有虚名,没那个识珠的慧眼。”老三笑起来,近乎挑衅,“报个价吧,我急着走,不然可不会让你捡了这个便宜。” 冯四郎眼珠子一转,不怀好意地笑道:“这么件宝物,可容不得草率。要么,三爷,先回我那铺子里,我再请几个朋友帮我掌掌眼,给您报个价?” “你以为我找人托信儿在这儿约你是因为闲的蛋疼?”老三不耐烦地道,“痛快儿的开个价,我吃点亏就吃点亏,急着兑了钱赶路,你别太离谱了就行。” 冯四郎仰起头,摇头晃脑地转了几圈,假惺惺地道:“那……我可为难呀,三爷。您这么急,我都没法儿好好验验货。若是非要我现在开价,我也不敢敞开了开价儿呀。” “少废话,赶紧的。” “那……二十两?” “二十两?你当你是在城外挑童养媳呢?”老三急了,“少于一百两免谈!” “这可是您说的,得,那就免谈,回见了您呐~”冯四郎把铜壶塞回老三怀里,作势要走,转过了身。 老三明知对方是趁火打劫,可又实在急着出手,看着冯四郎可憎的模样,一咬牙一跺脚:“等等!” 冯四郎立刻停下脚步,嬉皮笑脸地转过身来:“三爷,痛快!” 把铜壶交给冯四郎,老三恨恨地道:“拿钱来。” “得嘞。”冯四郎怀抱着铜壶,看起来却比老三轻松许多,似乎这点重量根本不在话下。他慢慢悠悠地点了一把碎银子,交到老三手上,笑眯眯地道:“合作愉快。” “等会儿。”老三数了数手里的碎银,掂了掂:“这有二十两?” 冯四郎摇头:“十五两。” “我艹你吗的!”老三动了怒,举起拳头欲打:“你敢耍我?” “呦,三爷,您这可就言重啦,我们做些小本生意,向来是诚信为本。”冯四郎丝毫不慌,像是根本不担心比他高一头的老三会动手:“我转身前,是二十两。我转身后,可就是另一个价儿了。” 唯一的一只拳头悬在半空中,老三咬牙切齿了一会儿,终究不敢动手,只能悻悻地道:“我他吗再找你出货,我就是孙子!” “可别这么说啊三爷,伤了和气。”冯四郎捧着铜壶,挥手,告别,转身:“您路上慢点儿嘿!” …… 程晓晓躲在不远处,看着两人完成交易,有些为难:“怎么办?先拿那个一只手的男人?” “凭什么,凭人家十五两银子卖了一个铜壶?”我嗤笑道,“贵是贵了些,没准儿人家口才好,会做生意呢。” 程晓晓恼道:“不是你说的吗?他是个盗墓贼!” “他是盗墓贼,可你怎么证明?”我直斥其非:“有人证吗?有物证吗?抓贼抓脏,你个缁衣卫不明白这个道理?” 程晓晓试图争辩:“脏物不是被那个小个子买走了吗?” “那你还等什么?等他再找个卖家把脏物卖了吗?”我没好气地道,“快跟上啊!” “哦!”程晓晓傻乎乎地跟上去,尾随着冯四郎,进了一条小巷。 看着程晓晓鬼鬼祟祟还笨手笨脚的模样,我就忍不住吐槽:“你们入职培训的时候,就没培训过跟踪技巧吗?” “没有。”程晓晓理直气壮,“我们缁衣卫行事,向来光明正大顶天立地。” “既然这样,你还偷偷摸摸干啥?”我问道,“直接上去把他拿回去好好审不好吗?” 程晓晓摇头:“不行,没有证据,凭什么拿人?” “你跟着他就能找着证据吗?” “额……不一定吧……等等,不是你叫我跟的吗?” “我让你吃屎你吃吗?什么都赖我!脑子不需要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 “脑子还能捐呢?” “你关心的是这个吗?” 程晓晓正和我亲切友好地交流着,突然停下脚步。 因为前头的冯四郎停下了脚步。 他转过身,毫不避讳地和程晓晓对视着,笑脸相迎:“这位差爷,可有小的能帮到您的地方?” 我立刻嘲笑起程晓晓:“你看!跟踪失败了吧?” “缁衣卫程晓晓。”程晓晓没理我,也没有跟踪被撞破的尴尬,大大方方地自报家门,“这位先生,为何独自行走在这人迹罕至的小巷?” “访友归来,路过这条小巷,回家。”冯四郎仍旧笑脸相迎,“差爷,有什么问题吗?” 程晓晓眯起眼睛,走到冯四郎面前:“先生姓名?家住何处?做什么工作?” “冯四郎,在双凤街上开一家古董店,平日里就住在店里。” 程晓晓蹙眉,继续逼问:“回家就回家,拿这么个铜壶做什么?” “朋友卖给我的,十五两银子。”冯四郎歪头,“差爷,十五两银子,应该算不上洗钱吧?” 程晓晓摇头:“是算不上。但朋友为什么要卖这么个铜壶给你?” 冯四郎耸耸肩:“说是急用钱,我也没细究。这铜壶说实话也不值什么钱,但,就当帮朋友一个忙嘛。差爷,帮衬朋友,不违法吧?” “既然这铜壶不值钱,给我看看不过分吧?” “给您看看是不过分,但我凭什么要给您呢?” “你!我怀疑这是脏物,不能看吗?” “您凭什么怀疑呢?有人证吗?有物证吗?有任何人向缁衣卫报案,或是举报我涉嫌收售脏物吗?” “……”程晓晓哑口无言。 冯四郎连连摇头,笑道:“差爷,我瞧您也年轻,年轻人有冲劲,着急立功往上爬不是坏事,但也不能漫街的拦住居民,随意指责人家收售脏物呀?您若是不讲理,我只能去门子里,找您的领导说道说道了。” “你!”程晓晓为之气结,却又无法反驳。 “您最好花些功夫在保境安民,为民除害上。小的还得回去操持生意,就不麻烦您了。回见。”冯四郎拱拱手,昂首阔步地走了。 程晓晓看着对方大摇大摆的背影,气呼呼地道:“现在可怎么办?” “你问我呢?”我没好气地道,“这把剑看起来是经过专业的缁衣卫训练的剑吗?” “能不说风凉话吗?” “好,那就说点儿有用的——这家伙显然是个收售脏物如饮水的老油条,你这种没头没脑的愣头青,拿他没什么办法的。” 程晓晓烦躁地踢着地面:“那怎么办,就当做没看见,不管了?” “那当然不行。”我倒没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首先,我们要照顾你嫉恶如仇并且立功心切的幼小心灵,其次,那个铜壶,看起来……很好吃。” 程晓晓没明白:“什么?” “没什么。”我巧妙地转移了话题:“既然有经验丰富的前辈,为什么不用一用他们?又不收费?” 程晓晓点点头:“有道理,咱们先去问问白前辈。” “快走吧。”我催促着,“你已经迟到了。” “哈?”程晓晓急了,连忙加快脚步,往约定的集合地点赶去。 我在她的腰间晃呀晃的,思索着自己的事。 出土这么长时间,我也是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那个铜壶……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探测波在扫过那个铜壶时,心里没由来的涌起一股渴望。像是饿极了的狼,对鲜血淋漓的肉的渴望。 虽然没表现出来,但我自己清楚,在看到那个铜壶以后,我就满脑子惦记着它,渴望一剑刺穿它,将那些黄铜一滴不差的吸进我的剑刃里。 嘿,原来一把剑,竟然也会有这种生物似的欲望。 有意思。 而且,我可没有压抑自己欲望的打算。 …… “姑娘,来两碗凉茶。” 白青对着卖茶的小茶娘招呼着,找了张矮桌坐下。 “得嘞,这就来。” 那小茶娘十五六岁模样,还没长开,但眉眼间看得出是个美人坯子。穿着朴素的无袖麻布衫,露着一双白臂膀,在茶炉前忙活着,炉子里冒出的白烟和锅里的热气腾起来,白茫茫的围绕着她。 小茶娘先是应和着,再抬起头,才发现方才吆喝自己的,是一位长得极好看的差爷。这么看了一眼,小茶娘心里没由来的小鹿乱撞,霞飞双颊,连忙低下头,舀茶的臂膀有些发颤。 多好看的人儿呀! 她想着,将两碗茶端到白青面前,低着头,不敢看白青的脸,羞答答地到:“差爷,您请用。” “多谢。”白青笑笑,明媚的笑容晃花了小茶娘的眼。 白青摸了几个铜板,要递给小茶娘,那小茶娘却不接,只是一个劲推拒:“怎好收差爷的钱!您出来巡街,是为了照拂大伙儿平安。丫头感念在心,断断不可收您的钱,您且拿着,就当丫头……孝敬您的!” “那怎么好。”白青摇摇头,面露不悦,“妹子,拿着,不拿便是逼我犯错误呢。” 小茶娘推拒不过,只得伸手接过去,手指触到白青温润如玉的手掌,立刻逃也似的缩了回来,跑回炉子边。 白青看着小茶娘的模样,心下明白,却也习以为常,只是笑笑,不做理会。 小茶娘守着炉子发呆,时不时偷摸瞅一眼端坐饮茶的白青。半晌,白青喝干了一碗茶,她也终于按捺不住萌动的春心,忍不住道:“却是头一遭见差爷!” “啊,不常来这边。”白青应道,看了眼小茶娘的可爱模样,想了想,补了句:“以后会常来。” 哎呀! 小茶娘只感觉心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羞答答得低下头,正不知所措,忽然听到女人的声音。 “白前辈,不好意思,来晚了。” 饶晓晓坐下,举起茶碗,一饮而尽。 “无妨。”白青笑着,“早就习惯啦。我刚入职的时候,和董秃子一起巡街。uu看书 .uuanhu.om 那厮总是迷路,哪怕先前已经嘱咐过他怎么走,怎么走,可仍是没办法,每天都得多等他半个时辰、一个时辰。你可比他快多啦!” 小茶娘听着两人的话,偷眼看去,却看到程晓晓俏丽的侧脸。程晓晓相貌可人,加之身材笔挺,穿着官服,英姿飒爽,小茶娘立刻便觉得被比了下去,自惭形秽地低下头。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空落落地难受。 他们两个,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呀。我却算个什么东西,也敢打差爷的主意。唉,茶娘呀茶娘,好好守着你的茶摊,踏踏实实过日子吧! “姑娘,再续两碗!”白青吆喝着。 “欸!” 小茶娘应着,连忙端着茶壶过来,给二人续了茶,看也不敢多看程晓晓一眼,逃也似的躲开。 她实在太紧张了,连程晓晓都看出了不对劲,忍不住问道:“这孩子怎么了?” “不知道。”白青摇摇头,并不关心。 程晓晓又喝了口茶,接着问道:“前辈,你认识冯四郎吗?” “认识啊!” 白青给出了让程晓晓喜出望外的答案。 “认识?” “何止认识,熟得很啊!” “太好了!” “你问他做什么?” “我刚才巡街,正好遇到这人,和别人交易什么东西。搞不好……是什么脏物!” “哦。” “哦?”程晓晓眯起眼睛,“前辈,您觉得很正常吗?” “太正常了。”白青摇摇头,“而且,我劝你,别多管这闲事。” 第32章 铜壶 白青小口抿着茶,不时看一眼程晓晓,问道:“你是怎么遇上冯四郎的?” 程晓晓耿直地很,也不隐瞒,将自己方才撞见冯四郎收购铜壶的事儿,一五一十地都告诉了白青。 听完程晓晓的讲述,白青却不以为意:“不就买了个壶吗,你怎么就那么笃定,那铜壶的来路不干净?” 程晓晓张了张嘴,没等我劝阻,就自己找到了借口搪塞过去:“之前出差的时候,我见过那个卖壶的,一只手的男人——是一伙盗墓贼,我还和他们发生过摩擦。” 点点头,白青道:“或许你是对的,那铜壶确实是脏物。但无凭无据的,你又能怎么着?况且,冯四郎的麻烦,可不是那么好找的。” 程晓晓不解:“前辈,这个冯四郎是什么来头,怎么你看起来很忌惮他?” “忌惮说不上。”白青摇摇头,“这冯四郎,经营着一家古董店,隔三差五便出手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不止你遇到的铜壶,他店里的东西,绝大多数都来路不明。但就是因为他总有好玩意儿出手,愿意跟他结交的人也多,黑道白道的朋友不少,也算是交游广阔。说起来,他那店里可真有点儿好东西,相比之下,董秃子他小舅子的店,跟垃圾场似的。” 程晓晓却在乎这冯四郎路子有多野:“既然知道他的东西来历不明,咱们为什么不好好查一查?” “可以查,但没必要。”白青耸耸肩,“冯四郎卖的东西货真价实,不坑不抢,好些个缁衣卫都从他手里买过东西。你倒是说说,这冯四郎也没捅什么篓子,咱们好平无故的,没事儿找事儿做什么?” 这逻辑听起来无懈可击,程晓晓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怎么争辩。 我也举得白青说得在理:“你们缁衣卫归根结底是维稳组织。这冯四郎的小生意既然一直四平八稳的,确实也没必要和他过不去——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 程晓晓对人情世故可不感兴趣:“前辈,你知道冯四郎的店在哪儿吗?我想去看看。” “合着我说了半天你一个字儿没听进去是吧?”白青秀气的眉毛皱起来,神色不悦:“你非跟他过不去干嘛?就算你铁了心要查他,八成也什么都查不出来,浪费精力不说,反倒落个不是,得罪了他——你虽然是缁衣卫,他也不好怎么样,但冯四郎若是怀恨在心,日后难免给你使些什么阴招。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我劝你,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程晓晓摇头:“前辈放心,我不是想找他的麻烦,只是单纯的好奇,这冯四郎究竟卖些什么东西,能让您都赞不绝口。” 白青叹了口气,站起身:“你一个人去我可不放心。走吧,闲着也是闲着,我干脆陪你去一趟。” “欸?”程晓晓还没做好说走就走的准备:“咱们不是该先巡街吗?” “巡过了,一切正常。”白青摆摆手,“走吧,正好他家店旁边儿有一家驴肉火烧不错,等咱们出来,正好也该吃午饭了。” 程晓晓点点头,站起身,吆喝着一旁的小茶娘:“小妹妹,结账!” 我忍不住吐槽:“你比人家大不了多少,还叫人家小妹妹?” 白青已经走远了一截,程晓晓拍了我一下,愠怒道:“怎么就大不了多少?我都二十了,这小茶娘,估摸着也就十五六岁!” “是吗?”我不怀好意地笑笑:“可从胸部的发育情况上看,你跟她好像是同龄人水平啊?” 程晓晓恼羞成怒,正待发作,那小茶娘已经走过来,她不得不先搁置争议,对小茶娘道:“妹妹,多少钱?” “刚才那位差爷,已经给过啦。”小茶娘搓着手,低着头,不敢和程晓晓对视。 “好吧。”程晓晓点点头,看了眼白青的背影,又看着腼腆害羞的小茶娘,看出了些端倪,打趣道:“妹妹,你这么害羞,可怎么做生意呀!” “没,没有!”小茶娘忍不住争辩,“我平日里都是不害羞的!” “平日里?”程晓晓狡黠地笑着,“那今日有什么特别的?” 像是被说中了心事,小茶娘的脸涨得通红,恨不得把头埋进领子里,紧张地说不出话来。 程晓晓偷笑,本想再逗她几句,又看见白青渐行渐远地背影,只得作罢:“茶很好喝,我们会再来的,再见啦~” “好!”小茶娘如释重负的同时,却又有些不舍,只能怯生生地道:“差爷慢走。” 待程晓晓转身离开,小茶娘才抬起头,看着两个穿着官服的背影,蓦地喊了一句:“要再来呀!” 程晓晓听到了,挥挥手予以答复,小跑着去追已经走远的白青。 “小姑娘多可爱。”剑上了岁数就是有这种毛病,我看着不远处的小茶娘,心里又是喜欢,又是对年轻的羡慕,冲程晓晓道:“欸,你小时候也这么可爱吗?” “什么话!”程晓晓傲娇地哼了一声,“我现在不也可爱吗?” “嗯,可爱可爱。”我敷衍道。经验告诉我,在这种女孩子的自恋时刻,附和就对了。毕竟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啾!”小狐狸出声,在程晓晓脸上蹭呀蹭的。 程晓晓被逗笑了,挠着小狐狸的下巴,哄道:“哈哈,好啦好啦,咱们宝宝最可爱!” 晌午的阳光洒下来,程晓晓的笑脸和小七油光水滑的皮毛相映衬,显得格外明媚。 我难得地没有吐槽她俩。 偶尔像这样一家三口在外面无所事事地溜达,似乎也不错。 …… “到了。” 白青停下脚步,看着眼前的店铺。 程晓晓跟在白青身后,仰头看那牌匾,小声念道: “如意阁?” 我借着程晓晓的眼睛看着牌匾,忍不住道:“这名儿听着不像古董店,倒和‘天上人间’有几分异曲同工之妙。” “天上人间?”程晓晓好奇地看向我,“那是什么?听起来像仙境一样。” “对于男人来说,确实是仙境,就是贵了点儿。”我解释道,“我也是听说的,我可没去过。” “进去吧。”白青及时开口,让我免于继续回答程晓晓的问题。 二人走进店里。 店面不大,柜台后面的货架上摆满了形形色色的玩意儿,但生意似乎不怎么好,货架上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冯四郎正坐在柜台后面打算盘,看到白青进来,立刻笑着站起身,欢迎道:“白爷!稀客稀客!” “冯掌柜客气了。”白青拱拱手,和冯四郎寒暄着。 冯四郎笑着,瞥见了白青身后的程晓晓,眼睛微眯:“呦!这可是巧了,不久前才和这位差爷打过照面儿。欢迎欢迎,我记得您是姓……程?” 程晓晓正欲说些什么,却被白青抢过话:“程晓晓,入我们班一个来月了。” 冯四郎点点头,拱手行礼:“既然是白爷的兄弟,那就是我冯某人的兄弟,程爷,往后兄弟这小摊子,少不得您多关照啦!” 程晓晓正要回答,又被白青抢过话茬:“冯掌柜太客气了。哪里说得上关照,我们还指望着您关照呢,哈哈!” “瞧您说的。”两个人假惺惺地彼此笑着,寒暄了几句,冯四郎道:“白爷今儿过来,需要什么东西,尽管跟兄弟吩咐,只要我这儿有的,保管给您个好价钱。” 白青摆摆手:“今儿不是来买东西。我们二人今儿巡街,正好路过您这儿。听晓晓说,上午她刚跟您打过照面,却是不认得您,枉生了些误会。这不,来都来了,我替她给冯掌柜陪个不是,她刚入职不久,掌柜大人有大量,可千万别介意。” 冯四郎大笑:“羞煞我也,白爷休要取笑我。我却怪程爷什么?程爷也是职责所在,若非尽职尽责,以百姓安宁为己任,程爷又怎会盘问我一番?有此等好汉庇佑,实乃我常夏百姓的福气呀!” 两个男人你来我往,程晓晓不知所措,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尴尬地笑着。 “今儿程爷头一次来,小店有什么入您眼的东西,只管挑来,算兄弟给您的见面礼!”冯四郎指着一货架的东西,热情地道。 程晓晓连连摆手:“使不得使不得,怎么能……” 白青拍拍程晓晓的肩膀:“冯掌柜可难得大方一次,别客气!” “这……”程晓晓不知如何是好,窘迫地手足无措。 “挑那个铜壶!”我喊道,“那就是他上午买回来的那个铜壶!” 程晓晓顺着我的指示看过去,正瞧见那个满是划痕的铜壶:“那个铜壶,不就是……” “程爷好眼光,就是您上午瞧见那件!”冯四郎笑道,“程爷倒是好心,知道这壶我是十五两银子收的,便挑了这个。可却教兄弟我不好意思——倒显得我小气!” 嘴上说着不好意思,冯四郎却立刻拎起那铜壶,塞进程晓晓怀里:“程爷收着,切莫寒了兄弟的一片心意。” 程晓晓哪好意思要,手忙脚乱地推拒道:“不行不行,这怎么能要,我……我去!” 铜壶被冯四郎塞过来,uu看书 ww.uuans 程晓晓下意识得去接,铜壶一入手,却是重的过分,压得程晓晓差点儿栽个跟斗。 程晓晓连忙稳住身子,才避免了出丑。可这么一来,她却又多了几分忌惮——自己双手都抱不稳的铜壶,这冯四郎却像拎了个馒头似的轻松。如果动起手来,自己恐怕还真不是这个瘦小男人的对手。 程晓晓抱着铜壶,清了清嗓子:“多谢掌柜的,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白青又和冯四郎寒暄几句,道了别,带着程晓晓离开。 一走出店门,白青立刻散了脸上的假笑,看向程晓晓:“这就是你说得那件脏物?” “没错。”程晓晓点头,端详着手里的铜壶。 一个看似铜质的水壶,形状和我以前见过的军用便携水壶差不多,但要大很多,瓶颈也很长,饱经沧桑的壶身上满是划痕。 白青认识这玩意儿,介绍道:“西北方,草原上、大漠上的驼队在旅行时,会用这种水壶装水。容量大,铜质壶身也相对坚固耐用,能有效避免水的损耗。虽然重,但一般也都是放在骆驼身上,不用自己拿,重点儿也无所谓。看起来只是一件普通的古董,要真是什么宝贝,冯四郎肯定不舍得这么痛快的给你。” “别听它的。”我按捺着内心的渴望,催促道:“赶紧找个没人的地方。” 程晓晓察觉到我的情绪有点儿不对劲,关切地道:“你怎么了?” “没事,快走吧。”铜壶近在咫尺,我感觉我的剑刃都在兴奋地微微发颤,“就是有点儿……饿了。” 第33章 新皮肤与新功能 “走啊,吃饭去?”白青发出善意的邀请, “不了,我家离得不远,我回去吃。”程晓晓谢过,抱着铜壶就走。 白青耸耸肩,倒也没有勉强:“行。那下午咱还在那家茶摊碰面。” “好嘞。”程晓晓挤出一个笑容,抱着沉甸甸的铜壶,恨不得赶紧把这玩意儿放下。 程晓晓抱着铜壶往家走,一路上引来不少行人的侧目。 我预感到自己马上就能饱餐一顿,开心地哼起了歌: “阿门阿前一棵葡萄树~ 阿嫩阿嫩绿地刚发芽~ 晓晓抱着那重重地壶呀~ 一步一步的往家爬~” 程晓晓有点儿窝火:“你唱的什么玩意儿?” “儿歌呀!”我解释了一句,继续唱道: “阿腰阿上一把大宝剑~ 阿嘻阿嘻哈哈在笑她~ 没力气的小弱鸡呐~ 冯四郎都比你劲儿大~” 程晓晓出离愤怒了:“这是儿歌?不是你随便编来嘲笑我的?” “改编不是乱编。”我张口就来,并没有丝毫的歉意,像个资本家一样催促道:“快点儿走,没吃饭吗?要不要我给你额头上挂根儿胡萝卜?” 程晓晓感觉受到了侮辱:“我又不是驴!” “你竟然听懂了这个梗。”我很兴奋,毕竟她难得有一次get到我的梗,“看来在某些方面,咱俩还是有一点儿共鸣的!” 但我没想到,长久的负重前行再加上我施加的精神压力,变成了压垮程晓晓的最后一根稻草。她把铜壶往地上一扔,气呼呼地蹲下,耍性子道:“我不走了!” 哈?这怎么还闹罢工呢? “我受够了!”程晓晓气得鼓起腮帮子,“明明我是主人你是剑,为啥我却总被你指使的团团转?” 大概是因为你好欺负? 心里虽然这么想,但作为一把高情商的剑,嘴上当然不能这么说。 我面色一沉,寒声道:“住口!我不许你这么说!” 程晓晓被我这么一喊,下意识地愣了一下。 我趁热打铁:“怎么能叫指使?你为我做的一切,无非是因为你的善良如同你的美貌一样闪耀。我请求你所做的一切,也不是因为我想,而是因为我作为你的剑,无时无刻不想着让自己更强,好能在方方面面帮到你!” 程晓晓被我唬地一愣一愣的,一时间呆在原地。 “咱们之间的羁绊,岂能轻易的用所谓的‘主仆’一词,轻描淡写的概括!”我深情道,“那联系你我之间的——是爱与信任啊!” 程晓晓眼里闪着光,似乎有点感动。她吸了吸鼻子,重新焕发出斗志,抱起铜壶,昂首阔步:“好吧!那咱们回家!” 切,真好骗。 换做以前的我,是断然说不出这么不要脸的话的。但我现在是一把剑——你见过哪把剑有脸吗? 小七~瞧我厉害吧~把你妈治的服服帖帖的,嘿嘿…… 你那是什么表情?什么?软饭硬吃? 开什么玩笑!我完全是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软饭什么的纯属无稽之谈!你一个天天被人投喂的的宠物狐狸也配教训我? 就在我和小七闲扯的功夫,程晓晓已经走到了家门口。她精疲力尽的放下铜壶,敲了敲门。 “谁呀——咦?”程母打开门,看见程晓晓,惊喜道:“闺女,你回来吃饭啦?是不是妈做的饭太好吃了,你一上午都想的慌?” “没有没有!”程晓晓连忙辩解,抱起铜壶就往里走,“我回来放点儿东西。” 看着程晓晓抱着的硕大铜壶,程母不知道联系到了什么,激动得湿润了眼眶:“哎呀!咱们晓晓长大了,都开始往家里带东西了!可惜,要是带回来的是个对象该多好呀,这玩意儿……这是啥?壶?咱家也不缺这个呀?” 程晓晓没理母亲,扛着铜壶,吭哧吭哧的往楼上走。 掩上房门,程晓晓把铜壶放在梳妆台上,喘息着:“现在呢?往里面灌点儿水,看看会不会钻出来一个壶神,帮我实现三个愿望?” “想啥呢?阿拉丁神壶?”我没好气地道,“赶紧的,用我扎它!” 程晓晓翻了个白眼,拔出我,扎向铜壶。 竟然没扎动。 程晓晓眼睛一亮:“这玩意儿还挺结实!” 我不这么认为:“用点儿劲,没吃饭吗?” “我可不没吃饭吗?”程晓晓不耐烦地道,但还是举起我,用力刺了一剑。 这回扎穿了。 我的剑刃穿过铜壶,接触到我剑刃的铜开始被我的剑刃吞噬,铜壶开始由中心的穿刺点为中点,逐渐塌缩,直到整个铜壶变成一团充满褶皱的黄铜。 一股奇妙的力量顺着剑刃,流进我的四肢百骸——好吧,我没有四肢百骸,但我看人家修仙小说都这么形容。 “啊——” 我呻吟一声,享受着这种玄奥的愉悦感。作为一把剑,这种生理上的满足感可着实少见。 十多分钟后,整个铜壶都被我吸收的一干二净。原本亮银色的剑身上,蒙了一层淡淡的铜黄,让我的剑刃变成了淡金色。 我似乎从白板装备升级成淡金装备了。有那么一瞬间,我好奇以后的日子是不是会遇到强化石什么的。 “得劲!”我兴奋地叫着,感觉自己前所未有的强大。 程晓晓甩了个剑花,打量着我变得酷炫很多的剑身:“然后呢?除了给你换了个皮肤还有其他作用吗?” “应该好像大概差不离应该是有的。”我说着,开始琢磨自己的新功能,“我瞅瞅,好像是……是……” “是什么?”程晓晓催促道,晃了晃剑,“说话呀?” “等等,我好……”我感觉自己的说话声越来越小,意识在逐渐模糊,整把剑感觉很疲倦,提不起精神来。 程晓晓觉得不对劲了:“你好?你哪里好?到底怎么了?” “我好像……”我用尽力气,说出了最后一个词:“困了……” …… 我不知道我睡了多久。应该没多久,天还亮着。 醒来后的第一时间,我就连上了程晓晓的五感,透过她的视觉,看到了熟悉的茶摊和旁边的小厨娘。 之前她和白青约好下午在这里碰头,也就是说我只睡了几个小时而已。 还好,没错过什么。不过话说回来,我已经连续清醒了三十来年了——偶尔像这样小睡一会儿,感觉还不错。 “嘿!”我元气满满地跟程晓晓打招呼,“想我了吗?” “啾!”趴在茶几上的小七听到我的声音,立刻有了精神,兴奋地伸过头来,轻轻咬我的剑柄。 程晓晓一惊,继而解下我,放在膝上:“你醒啦!” “嗯,稍微睡了一会儿。”我打量着四周:“白青呢?不是说话在这儿碰头吗?” “砰什么头?”程晓晓皱起眉头,“我今天是跟丁前辈一起巡街啊。” “哈?”我立刻有了不好的预感,“今天?今天是哪天?” 程晓晓这才明白过来,解释道:“你已经睡了五天了。说实话,没有你的生活恬静而美好,你要是不醒过来,说不定我会继续快乐下去。” “不会的,不可能,别瞎想,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只有死亡能将我们分开。”我第一时间把程晓晓不合理的念头扼杀在摇篮里,“我睡了五天了?” “啾!”小狐狸抢答道,小脑袋在我的剑柄上蹭着,显然是想极了我。她从小到大,就没离开过我这么长时间。 “好啦好啦~”我笑着,有些明白程晓晓为什么这么稀罕小七了。 小狐狸毛茸茸的小脑瓜蹭我的时候,我感觉心都快化了。 程晓晓揉揉小七的头,看书 wwuuanh问我:“你怎么样?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就算我真有什么不舒服你又能怎么办?找个铁匠把我阑尾喇了?”虽然睡了很久,但“怼程晓晓”这一习性已经深深熔铸在我的灵魂里。 程晓晓似乎气急败坏地跟我争辩着什么,但我没有认真听。 我正忙着研究自己的新功能呢。 “你知道我有多担心你吗?”程晓晓气忿地道,“整整五天了,我隔一会儿就叫你一次,每天都忧心忡忡,生怕你再也不会醒过来,再也不能和我说话!你沉睡的时候,我每天除了巡街,就是去门子里的档案室查阅各种资料,我学会了怎么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但却怎么也查不到怎么叫醒一把昏迷的剑!我担心的饭都吃不下——” 我打断了她的演讲:“你吃不下饭又不是因为担心我,单纯是因为你妈做的饭太难吃了。现在,闭嘴,别打扰我。” 程晓晓气结,握住我的剑柄,作势欲砸。 但就在她握住剑柄的一瞬间,她感觉到一股温润的气流,流经她的手掌,浸润进四肢百骸。 “这!”程晓晓惊呆了,举剑的手僵在半空中,“这是?” 一旁的小茶娘也惊呆了,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这个平日里和和气气的大姐姐为什么看起来要砸自己的桌子,偏偏她又不敢阻拦,缩在炉子边上,大气不敢喘,急得眼泪都快下来了。 “还摔吗?”我一副小剑得志的嘴脸,嘚嘚瑟瑟地道:“要是我没猜错的话,我估计可能好像大概差不离——能帮你炼气了!” 第34章 新班头 这个位面和我曾经居住的位面时不一样的。 除了那些妖魔鬼怪之外,人类,也可以捕捉自然界中一种奇妙的物质,并应用这种物质强化自己的身体。 这就是程晓晓他们所说的“炼气”。 虽然我手边没有高科技仪器,能切实观测到这种“气”的物理性质,但在吃掉一个几十斤的铜壶并且沉睡五天之后,我可以若有若无地感知到“气”的存在。 简单来说,所谓“炼气”就是吸收玩意儿,让它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从而增加身体和精神的力量。 “炼气”这东西,与其称之为一种方法,不如称之为一种天赋——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没有这种天赋,像程晓晓一样,感知不到气的存在,因为无从感知,所以无可奈何。 但现在不一样了——程晓晓有了我,像是一个从未感知过声音的人,突然有了正常的听力。从此以后,她可以分辨什么是音乐,什么是噪音,什么是闲言碎语,什么是富含信息量的关键对话…… “你瞧瞧!”我得意地道,“我就说嘛!就算我指使你做这做那,到头来还不都是为了你好?” 程晓晓放下了我,旁边的小茶娘放下了提在嗓子眼的心。 程晓晓松开剑柄,那股温润的气流便再也感知不到。她又握住剑柄,温润气流立刻流进她的掌心。她送开我又握住,循环往复好几次。 我嘲笑道:“好玩儿吧?” 程晓晓像得了新玩具的孩子,傻乐着点头:“好玩儿!” “会玩儿吧?” “会玩儿!” “没玩儿过吧?” “没……去你的!”程晓晓甩甩头,从傻乐中恢复过来,“这是怎么一回事?” “多明显呀。”我懒得解释,“新皮肤附加新属性——王者农药行为么。” 程晓晓爱不释手地轻抚着我的剑柄,仍是难以释怀:“我能炼气啦?” “应该问题不大。”我肯定道,“而且你都不用像其他人一样自己吸收天地间的灵气,我都能直接给你喂到嘴边。” 程晓晓嘴咧到了耳朵根,傻笑道:“这可太棒了!简直是……等等,就没什么代价?” “代价肯定是有的。”我解释道,“首先,这个功能不是二十四小时都提供的,以我现在的能量储备,最多能给你充俩小时的气。” “给我充气?”程晓晓皱眉,“怎么听起来怪怪的?” “欸!低俗了嘿!”她要不说我都没往那方面联想,我连忙停止脑补,清了清嗓子,继续道:“而且,给你充完气之后,我需要恢复一下自己的能量。可以随时间自行恢复,但是很慢,最好的方式还是砍点儿妖魔鬼怪或者天材地宝,也可以吃点儿金银之类的贵金属。” 程晓晓有些不解:“吃金银?有必要吗?” “不氪金你还想变强?”我理直气壮地反问道,“我身为一把剑,有点儿付费功能不是很正常?” 叹了口气,程晓晓继续问道:“那要是给你补充满能量的话,需要多少银子?” “说不准。”我自己也不太清楚,便说道:“你先喂我一两银子试试。” 程晓晓按雁翅,退绷簧,仓啷啷宝剑出鞘。 旁边的小茶娘嗓子眼又提到心口,呸,不对,是心又提到嗓子眼。 还好,这个看起来和气的漂亮大姐姐没有怒斩她的宝贝桌子,而是把剑放在桌上,又往剑刃上放了一小粒碎银。 碎银很快被我吃掉。我咂咂嘴,感觉没什么快感——在吃完铜壶以后,这些垃圾食品已经满足不了我了。 程晓晓拖着腮帮子,期待地问着:“这块银子能给你补充多少能能量?” “百分之一点几吧,我身上也没有进度条,只能估摸个大概。”我检查着自己的能量储备,反问道:“那块碎银有多重?” “一两多一点儿,可能多个两三钱。我身上也没有称,只能估摸个大概。”程晓晓像个复读机,抖完了机灵,立刻愁眉不展:“也就是说,差不多一百两银子,才能给你补充全部的能量?这也太贵了!我每个月的月钱才七两银子!” 我义愤填膺:“你每天出生入死,每个月的工资却这么低?这不是逼缁衣卫搞灰色收入吗?” 程晓晓摇头:“倒也不是。像董前辈他们每个月可能有十两银子吧,丁前辈最高,因为是副班头,可能有十三四两左右。缁衣卫的工资,也是分工龄和职称的。” “太真实了。”我咂咂嘴,“不过咱也没必要光靠工资,格局忒小了——咱家不也衬着钱呢吗?” 程晓晓在这个问题上展现出一如既往的自立:“那怎么行!爹娘的钱又不是我的钱!” 我没好气地道:“你在家又吃又住的时候我也没见你拿自己当外人呀?” 程晓晓摆摆手,不想继续谈论这个话题。她把小七拎到肩膀上,招呼着小茶娘结账:“小妹妹,多少钱?” “没,没多少钱。”小茶娘怯怯地道,“算丫头请差爷的。” 小茶娘感觉自己家的桌子在生死边缘游走了好几遭,今天这张桌子能保住已经很幸运了,现在她只盼着程晓晓赶紧离开。 “那不行!”程晓晓一如既往的正直,拿出一把铜钱放在桌子上,快步离开:“别找啦!” 小茶娘看着程晓晓离去的背影,赶紧上前把铜钱收拢起来,一边收拾着茶碗,一边嘀咕着:“唉,这个姐姐,这么大的人了,一点儿都不让人省心。” 程晓晓当然听不到小茶娘的悄悄话。她正大步流星地回门子,准备打完下班的卡赶紧回家。 “你不是说今天和丁前一起搭档吗?”我问道,“不用等他一起回去?” “丁前辈已经回去了,我是因为巡街之后口渴,才去那小妹妹的摊上喝了口茶。”程晓晓解释道。 我话里有话:“窃以为,这种不是特别必要的消费,咱们以后能省则省,钱要花在刀刃儿上呀。” 程晓晓立即反驳:“那可不行。我也没什么爱好,喝几碗茶能花几个钱?” 我识趣的闭嘴——和女孩子讨论消费观念,注定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我们回到办公室,办公室里,三个男人正百无聊赖地坐着等下班。 最前面的条案上放着一个小沙漏,董伯的小玩意儿,很方便的计时工具。这算是一个小法器,当沙漏流尽的时候,会发出一声“叮!”的声音。他早就调好了时间,每到下班的点儿,沙漏正好漏完,误差不超过两秒。 现在,三个男人正屏息凝神地盯着沙漏,等待最后一点儿细沙漏尽。 程晓晓坐回自己的蒲团上,同样盯着沙漏,加入了等待下班的行列。 “叮!” 沙漏想了,众人立刻起身,翻过各自的牌子,赶紧往门口冲。 丁前冲在最前头,拉开门,一头撞在一个坚实的胸膛上。 “挺着急啊。” 部长黑压压的魁梧身影出现在门后,背负双手,面色不善:“一个个的,急着退休吗?” 四人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被部长抓了个正着,一个个噤若寒蝉,大气不敢喘,负手而立。 关键时刻,还是丁前站出来,抱拳道:“非也!我等心知部长您要过来,实在是难掩盛情,正准备热烈的迎接您!” “你看!”我和程晓晓嘀咕着,“学学人家!” “放屁!”部长骂道,瞪了丁前一眼:“你怎么知道我要过来?” 丁前义正言辞:“心有灵犀,心有灵犀。” 部长骂骂咧咧:“你心里有个屁的灵犀,我看你是急着归西!” “不急,不急!”丁前道貌岸然:“只望留待有用之身,多为您做有用之事。” “你可真是充分发挥了副班头的模范带头作用,uu看书 .ukanshu.co 带着你的弟兄们做了点儿有用之事!”部长瞪大了眼,扫视众人:“都当我不知道?让你们巡街,你们倒好,专捡人少清闲的地方!这么好安静,要么我给你们安排到山沟里守墓去?” 众人低下头,不敢狡辩。 部长冷哼一声,继续道:“明天开始,都给我去城外巡街!巡不够六个时辰都不许进城!” “是!”四人异口同声地答应道。 看到部长的脸色转缓,丁前又开口道:“部长,您专程过来一趟就是为了这个?” “你倒是机灵。”部长不置可否,让过身子,淡淡地道:“你们的新班头来了,明天正式就任之前,先跟你们打个照面儿。进来吧!” 众人立刻精神起来,四双眼睛直勾勾地看向门口。 在他们好奇的目光中,一个玲珑有致,窈窕妩媚的身影走进门来。 女人? 来者没有穿缁衣卫的官服,一件耀眼的红锦长裙紧紧裹着,显出凹凸有致的曲线。长发及腰,酥胸半露,傲人的事业线让人恨不得一睹这两座名山的风景。 嗯?奇怪,为什么我的视线会先看向她的胸口? 一定是跟程晓晓时间太长了,缺什么就下意识的先找什么…… 我的视线往上移,瞥见一张美而艳的脸,一双凤眼美如两汪清潭,唇上胭脂艳的勾人心魄。 粉面含春威不露,朱唇未启笑先闻。 “今儿个还未上任,那便不是缁衣卫。”女人笑盈盈的,一双美目将几人打量一番,“如此,妾身乐红锦,这厢有礼了。” 第35章 长大后我就成了你 一般情况下,七班的众人下班之后,都是立刻各奔回家,对单位没有丝毫的留恋。 但今天却不一样。 四人结伴走出缁衣卫的大门之后,不约而同的停下脚步,面面相觑。 “一般来说,新班头上任不会有这么快啊。”董伯嘀咕着,瞥了丁前一眼。 白青摇摇头:“咱们班的情况本就特殊。一般来说,班头都是从副班头提正的,但因为咱们的副班头过于废物——” 丁前杀人似的眼光瞪着白青。 白青咳嗽一声,连忙转移话题:“我觉得,咱们的新班头不像是本地人。” “你觉得?”董伯话里有话,“你的意思是常夏城的所有适龄女性你都认识?” 白青不以为意:“你看,董秃子又酸了。中年男人就是这个样子吗?一边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自己家庭和睦琴瑟和谐,但总是有贼心没贼胆,一看见漂亮女人就惦记。” 董伯急了:“你这是什么无稽之谈?我告诉你小子,长大后你就成了我!” 白青嗤笑:“那不一定,我可不会胖不会秃不会丑——我连结不结婚都不一定呢。” 俩人打情骂俏的时候,丁前出声道:“行了,你俩先等等,说正事。光凭第一印象来说,你们觉得这个新班头怎么样?” 白青点头道:“挺好看的,论模样不比我差,从某种意义上讲,提高了咱们班的平均颜值。” “这倒是。”董伯难得没有怼他,而是附和道:“确实很好看。而且很大。” “……”程晓晓偷偷翻了个白眼,看起来是嫉妒了。 丁前试图把话题拉回正轨:“重点是这个吗?身为缁衣卫,最重要的是能力和品德,而不是相貌是否好看。” “非也。”白青提出异议,“相貌还是挺重要的。我一直觉得董秃子这模样,是抹黑咱们常夏城缁衣卫的光辉形象。而且,与其和某些死人脸或者地中海搭档,我还是更愿意跟赏心悦目的人共事。” 程晓晓兴奋地插嘴道:“白前辈,这就是你经常和我搭档的原因吗?” “不是。”白青谦和地笑笑,“是因为你好骗,而且不敢和我顶嘴。” “……”程晓晓深吸一口气,要不是清楚自己打不过对方,可能就拔剑了。 “说正事。”丁前皱眉,阴沉的脸色更难看了,“我却觉着这乐红锦不像缁衣卫,举止间,倒像是有点……风尘气?” 董伯不怀好意地笑起来:“风尘气?我还以为你从来没进过园子呢!” 白青拖着下巴:“秃子你又兴奋什么?看起来你很懂?” 董伯表情一僵,尴尬地道:“不懂,不懂。” “我不是说那个风尘气。”丁前摇摇头,重新组织了一下语言,“我是说……嗯……江湖气!不像咱们这些缁衣卫,训练有素,正气凛然。” 其余三人都用见鬼的眼神的看着他。 丁前眯起眼睛:“看我做什么?” “你说你不是人我都信,但是,正气?”董伯打量众人一圈,“咱们几个里,也就程晓晓这个还没遭受社会毒打的傻孩子,看起来有几分正气。” 程晓晓:“???” “行了,别扯淡了。”白青打了个哈切:“各回各家吧,我晚上还约了姑娘呢。” 董伯好奇道:“又从哪儿约的?” 白青瞥了他一眼:“怎么?羡慕了?要不要我帮你约一个?放心,不告诉嫂子。” 董伯正色:“没那个必要。” 丁前摆摆手,径自转身离开了。 “丁前辈再见!”程晓晓连忙告别,“白前辈,董前辈,再见!” 董伯笑着点点头:“早点休息,养精蓄锐,明天可要去城外了,一定做好万全的准备。” 几人分别。 我看着心事重重的程晓晓,忍不住问道:“想什么呢?不喜欢新领导?” 摇摇头,程晓晓道:“还没打过交道呢,提不上喜不喜欢。” “那是不想去城外巡街?” “有点儿。”程晓晓竟然给出了肯定答复。她叹了一口气,道:“在城里巡街,和在城外巡逻,完全是两码事。” 我有些好奇:“此话怎讲。” 程晓晓停下脚步,仰起头,看着高耸入云的城墙:“这堵城墙,足以将大多数危险隔绝在城市之外。但城墙外,流民、拾荒者、走夫贩卒、作奸犯科之辈、隐于人群的魑魅魍魉、其他势力的探子……他们聚集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分不清有多少双觊觎常夏城的眼睛。” 我有些明白了:“相比安居乐业的城里人,他们要危险许多?” 程晓晓点点头:“他们对这座城或愤恨,或嫉妒,或艳羡,或憎恶——他们对我们可不会那么客气,请我们喝茶吃串儿,对我们点头哈腰。” “别怕。”我安慰起程晓晓,“你可不是以前的那个你。现在,你可是会炼气的人了!” 程晓晓眼睛一亮,加快了脚步:“就是!你快点儿回能量,咱一回家就开始充气!” …… 程晓晓睡得比平常晚,起得比平时早。 昨天一回家她就开始炼气,晚饭都没怎么吃。睡觉时候也把我抱在怀里,握着我的剑柄舍不得放开。 该说不说的,我还是头一次被女孩儿搂着睡觉,感觉还不错。 早上起来之后她都没有放手,提着我,用另一只手洗漱,刷牙,穿衣,吃早点,恨不得让我长在她的手上。 “我说,”我有点儿受不了这么粘人的程晓晓,“虽然说小别胜新婚,咱俩五天没有见面,你很空虚很需要我,我能理解——但你是不是有点儿过于粘人了?我也没那么多气给你充啊!一滴都没有了!” 程晓晓没有理我,捡了个窝窝头,迈步就走:“娘,我走啦!” 程母纳罕道:“着什么急?今儿怎么这么早就走?” “来了个新班头,我就早点儿去。”程晓晓解释着,却没有告诉母亲自己今天要出城。她怕母亲又出于担心,没完没了地唠叨一通。 “那是应该早点儿去,给你们领导留个好印象。”程母点点头,想了想,开始挑桌上的窝头:“要不你把娘做的早点给你们领导带一份儿?表示一下心意嘛!” 程晓晓逃也似的冲出家门:“别别别!我可不想新班头上任第一天就给我穿小鞋!” “咱妈咋想的?”我嘀咕道,“我怀疑她其实知道自己做的饭什么样,就是故意想让你带给你们领导,然后导致你被开除,这样她就顺心如意了——啧啧,好大一盘棋!” “不能吧,她只是单纯的做饭难吃,还不自知。”程晓晓说着,但又有点儿心虚:“应该是这样吧?” “谁知道呢。”我撇撇嘴,“很多父母为了避免孩子过上他们不喜欢的生活,可什么事儿都能做出来。我上学那会儿,还有同学考上了外地的大学,但父母却以死相逼不许他去,非逼着他报了本地的师范学院。” 程晓晓蹙眉:“虽然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但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很有共鸣。” “你看,谁说人和人的悲喜并不相通?”我说道,“我一把剑,有时候都觉得和其他人特别有共鸣!” 程晓晓点头,伸手揉着小七的头:“所以,我有时候觉得不要给宝宝太大压力,尊重孩子的想法,她想做什么就让她放爪去做。” 小狐狸开心地翘起了尾巴尖儿,蹭着程晓晓的手。 我可是老双标了,立刻反驳道:“那不行!屁股决定脑袋,当家长的时候咱就该跟其他家长有共鸣,管什么孩子的想法!现在的00后压力多大你不知道吗?小七!以后每天回家都要好好修炼知道吗?你妈给你买了那么些教辅,u看书 ww.ukanshucm《涂山密卷》,《青丘考霸》,《幼儿狐仙基础》什么的,都别浪费了。” 小七立刻发出了不屈的呐喊:“啾!” 我急了:“还顶嘴!翅膀硬了你!不学习能有什么出路?你跟其他的小狐狸比的了吗?人家都是妖二代,仙二代,要么天资比你强,要么努力比你多,咱们已经输在起跑线上了,就更得努力了!不然你以后就是一只失败的狐狸,一只没有出路的狐狸,怎么找好工作,怎么找好对象,怎么买洞府,怎么买坐骑?“ 小狐狸被我教训的一愣一愣的,想了想,黯然地垂下头颅,缩成一团。 程晓晓叹了一口气:“虽然我觉得你说得也挺有道理,但不知道问什么感觉你面目可憎了许多。” “我这不还是为了她好!你以后厉害了,得道了,成了大妖大狐仙了,还不是你自己享福?我能得到一分钱好处吗?跟我有关系吗?我不还是一把剑!”我愤愤不平地道。 程晓晓连忙劝解:“好啦好啦!她还是个孩子,你说这些她也不一定都明白。孩子还小,以后好好努力不就行啦?再说了,也不用非成为什么了不起的大妖,别人供奉的神明。只要宝宝以后活的自由,活的快乐,咱们做长辈的,不就够为她高兴啦?” 我不再说话,冷静下来,突然一想,我这不是成为了我小时候最讨厌的模样吗? 老师说的果然没错——长大后我就成了他。 第36章 好剑! 小狐狸抱着一肚子的气,窝在程晓晓肩上,陪着程晓晓到了单位。 程晓晓怕自己的到来晚于新班头,便比平日早了一些。 她对于这个新班头很是好奇和憧憬——同性之间,本就天然的更亲密一些。 这位名叫乐红锦的女人,既然能空降成为班头,说明无论实力,能力,领导力,都要长于丁前之流。而从程晓晓的角度出发,职业生涯中的期许,不外乎自己也成为乐红锦这样的成功女性缁衣卫。 丁前等三人虽然没有瞧不起新班头的意思,但对于新班头的期望,可没有程晓晓这么强烈。 这个世界的男女关系倒是蛮和谐的——两性地位的差距,很大程度上是由生产力关系所决定的。我之前的世界,由于工业革命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从而解放了女性在社会劳动中的生产力,进而导致女性地位的不断提高。 但在这个以修炼和灵异为主旋律的位面,两性在修炼能力上没有丝毫差距。强大的女性修士、女性领导人比比皆是,男性从未占据过社会的绝对主导地位。这也导致这个世界中,赘婿、冠母姓之类的现象并不罕见。尤其在一些妖族之中,螳螂,蜘蛛什么的,雌性更是占据绝对的领导地位。 当然,这些跟我都没关系,我就是一把剑而已,更不是怕“劲夫”“女坦”之类的事件殃及池鱼。 书归正传。 程晓晓今天来得很早,但其余几根老油条照样如常上班,踩着打卡的点儿,一个接一个来到办公室。 但当所有人都到齐以后,新班头仍然没有出现。 “什么情况?”丁前对于这个抢了自己升职机会的新班头本就有一股子敌意,眼见新班头第一天上班就迟到,大为恼火:“昨天来跟咱们打招呼,难道是因为知道今天要迟到,所以提前赔罪吗?” 董伯耸耸肩:“那咱们怎么办?直接去巡街吗?” 白青不大同意:“既然都知道新班头要来,不等她吩咐就出发,不合适吧。” 程晓晓试图加入群聊:“我也觉得,而且显得咱们这个班不团结。” “部长昨天可说了,咱们得在城外巡够六个时辰!”董伯苦着脸,“新班头要是午时才来,咱们得巡到明天才能进城呀!” 白青眼珠子一转:“要不,咱们把这会儿的等待时间也算进去?” 董伯眼睛一亮:“我觉得行。” “部长明察秋毫,你们是在骗自己吗?”丁前冷笑一声,“再等她一刻,如若不来,咱们自去巡街便是。” 众人互相看看,最终都同意了丁前的决定。 毕竟,迟到这种事错在领导,等是情分,不等是本分。大家都是吃公家饭的,如果他们真的不等乐红锦到了就走,最多也就是被乐红锦记恨,日后穿穿小鞋什么的,不至于丢饭碗。 董伯掏出自己的法术小沙漏,定了一刻钟。 时间很快就到了,伴着沙漏“叮”的一声响,丁前站起身,阴着脸道:“走吧。” 坐在他对面的三人正欲起身,忽然看到了门口的身影,立刻端正的坐好。 “还走不走?”丁前皱眉,不耐烦地道:“你们要等那倒霉娘们儿,我可不等。天大地大,任务最大,我可没那个闲工夫,等着她的三把火——这他娘的叫官僚主义!” 董伯对着丁前努努嘴,示意他别说了。 丁前却没看懂:“怎么了你?中风了?知道今儿要出城,提前中风了?” 程晓晓连忙对着丁前挤眉弄眼。 丁前仍然没看懂:“眼睛进砂子了?董秃子中的那股风,也吹进你眼睛里了?” 白青低下头,咳嗽一声。 “怎么还咳嗽呢?”丁前有些恼了,“这股风可以啊,连你都被吹的中了风寒了?” “兴许,” 丁前背后响起一个莺歌似的声音,软软糯糯,又甜又媚。 他连忙装过身,正瞧见门口,乐红锦笑盈盈的俏丽面容:“兴许,吹他们的这股风,是股香风呢。” 丁前尴尬地冷汗直流,还好,多年溜须拍马的经验,让他很快反应过来,抱拳道:“班头早。” “早,丁前兄弟。”乐红锦答礼,一颦一笑间,十足的媚劲儿。 丁前这才注意到,乐红锦竟然没有穿官服,仍穿着鲜艳耀眼的大红长裙。 白青适时地张口道:“班头,您今儿这裙子可真好看。” “呦!”乐红锦掩嘴而笑,三分羞,三分俏,三分得意,一分傲:“白兄弟好眼力,我还当咱们缁衣卫的弟兄,看每件裙子都一个模样呢!” “那是直男行径,咱可不那样。”白青恬不知耻地继续套近乎,“这花儿,这袖口,这后襟,跟昨天那件儿裙子的差别大了去了。” “好眼光!”乐红锦笑着,伸了个懒腰,坐在条案后面。她脱了绣花鞋,白生生的一对玉足就这么露着,身体慵懒地倚着条案,胸前的事业线愈发深邃。 董伯连忙低下头,小声嘀咕着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董兄弟太客气了。”乐红锦一眼就看出了董伯的小心思,轻笑摇头道,“都是自家兄弟,这不是拿我当外人了吗?” “班头说的是。”董伯尴尬地抬起头,老脸通红。 乐红锦摆摆手,示意他别放在心上,叹了一口气,幽怨地道:“来得迟了些,弟兄们莫要见怪。说是这么说,但辰时点卯也太早了!对于女孩子来说,起这么早可对皮肤不好呢,你说是吧,晓晓妹妹?” “啊?”晓晓一愣,她虽然平日里从不养护,作风行事糙的不像个女孩儿,但正是仗着年轻,肆意显摆满脸胶原蛋白的年纪,哪里知道“护肤”为何物,呆呆地道:“这……我觉得还好吧?” “唉!”乐红锦叹了口气,幽幽地道:“年轻可真好呀。想当年,妾身也是……” “班头。”丁前仍旧站着,目不斜视,盯着乐红锦的脸,打断道:“门里有规定,值日时间,所有缁衣卫均需穿官服,戴官帽。” 就差把“你的衣着不符合有关规定”一行字儿贴在脸上了。 乐红锦似乎有些小惊讶:“呀!妾身却不晓得,这可如何是好?部长先前,也从未与我提过此事,更未发放官服于我——对了,官服有红的吗?我可不喜欢你们这身儿,黑黢黢的,太暗了,显得皮肤不好。” 丁前肉眼可见的不高兴:“班头休要玩笑。缁衣卫,便是因身着缁色官衣得名,怎会有红衣?” 柳眉微蹙,乐红锦委屈巴巴的样子,男人见者生怜:“可我之前,也见过一些和你们穿着同样的制式衣裳的女孩子,但她们的官衣,却红的胭脂一般呀!” 白青眼里亮起精光:“哪家园子?还有这种玩法儿,当真想好好体验一番!” “莫要胡言!”丁前立刻呵斥白青,“着胭脂官衣的,是负责城主府及内眷安全的女子亲卫队,名为胭脂卫,与缁衣卫是同级部门。” 白青尴尬地低下头,瞅了董伯一眼,暗暗埋怨对方怎么从未告诉自己。 董伯摊开手——这消息,他也是头一次知道。 丁前扫了两人一眼,正欲说些什么,忽然一愣:“班头……进过城主府?” “呐。”乐红锦落落大方地点头,拖着腮,倚着条案,如水的大眼睛看着丁前:“这有什么稀奇的?丁兄弟不也去过吗?” “前年随老班头入过一次,有幸得以一睹城主风采。”丁前点点头,忍不住追问道:“却不知班头是如何入得城主府?” “我呀,被城主叫去的呗。”乐红锦笑道,“你们城主,可拿我宝贝的紧呢!” 除了程晓晓这个铁憨憨,其余三个男人都是一惊,心里不约而同的浮出一个答案。 这乐红锦……莫非是城主的一个枕边人? 可能是跟城主吹了什么枕边风,又或者是城主给她吹了什么枕边风,把她安插在这缁衣卫当中? 我察觉到房间里微妙的气氛,忍不住问程晓晓:“他俩在聊什么?城主很难见到吗?” “很难!”程晓晓点点头,“城主大人身为常夏城的最高领导人,从未在公众场合露面。uu看书 .uukanshucm一应事宜,从来是有内务府之类的机构出面宣布。除了各个机构的主要领导,很少有人有机会见城主一面。” 这么神秘,倒叫我愈发好奇了:“这么厉害?一般来说,这种程度的领导人不都特喜欢在公共场合露面吗?说些‘没人比我更懂’之类的话,或者一天发几十条推特那种?” 程晓晓一副“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也不想知道你在说什么”的表情,嫌弃地扭过头去。 “晓晓妹妹!” 乐红锦忽然看向程晓晓,看起来很亲昵。 程晓晓立即挺直腰杆:“班头请讲!” 乐红锦托腮,笑吟吟地看着程晓晓,又看着程晓晓腿边儿的狐狸,和程晓晓腰间的剑,一双凤眼意味深长。 程晓晓一头雾水,却也没有说话。 “我一直以为咱们班算上我,一共五个人。”乐红锦歪了歪头,媚中带萌,“这才发现,原来是六个人。” 程晓晓一怔,会错了意,立刻拎起小七的脖颈,介绍道:“班头休要见怪,这是属下的侍妖,虽然……” “嗯~”乐红锦拖长了音调,打断了程晓晓的话,又伸出纤嫩的食指,摇了摇,“晓晓妹妹,好贱呐!” 众人都吃了一惊,不知道这乐红锦为何突然出口伤人。程晓晓涨红了脸,又委屈,又生气,又觉着一头雾水,莫名其妙。 “哎呀,抱歉抱歉,好像有歧义。”乐红锦轻轻敲了敲自己的额头,歉意地道:“晓晓妹妹莫要误会,不是说你贱,是说你腰上那把剑——” “当真好剑!” 第37章 城外 在丁前等人眼中,乐红锦只是说了些客套话,以程晓晓的剑为话题出发点,开始寒暄。 但在我和程晓晓耳中,却振聋发聩。 被别人夸赞和认可确实很开心,虽然我是一把剑,但也不能免俗,是一把爱听恭维话的剑。 但我认为,乐红锦这没头没脑的一句夸赞,应该不是单纯的觉得我从外观上看就是一把夺天地之造化的神兵利器。 虽然我自出土以来一直将自己掩藏的很好,但乐红锦一定是看出了什么。 她是怎么看出来的? 别急,冷静,回忆一下。现在想来,乐红锦从进门到现在,一直没有说什么。直到我刚才问程晓晓城主的问题,她才突然开口夸赞我。是那时候发现的吗? 也就是说,我和程晓晓的沟通过程,她也能听到? 程晓晓显然也慌了阵脚,我本想像往常一样安抚她,给她支招,但乐红锦正似笑非笑的看着我——也可能是看着程晓晓。总之,我不敢开口。 还好,程晓晓及时冷静下来,不太自然地笑道:“班头好眼光,属下这把剑,确实是把削铁如泥的好剑。” “确实,当真好剑。”乐红锦深表同意,颔首道:“不但削铁如泥,而且伶牙俐齿呢。” 她真的看出来了。 咱也不是那躲躲藏藏的剑,既然人家都挑明了,不如大方一点儿。 于是,我冷哼一声,不卑不亢地道:“能入美人这般明月似的眼,小剑真是三生有幸!” 哼,眼力好又怎么样?哥上来就是一个马屁,啪!很快啊!你肯定反应不过来! “哎呦呦,真是一把宝剑!”乐红锦笑得花枝乱颤,波涛汹涌,“看来不光能削玉断金,也善斩女子之心呢!” 你看!她乐了她乐了! 我淡淡一笑,紧跟一bo:“那我可不敢出鞘了——我这剑刃如此锋利,若是不小心伤了美人的心,我来世都不能原谅自己。” 呵,没有人,比我更懂撩妹。 “妾身却不怕疼,我呀,倒巴不得你一剑刺在我这心上,再也拔不出去呢!”乐红锦的笑媚态横生:“这样,你可就永远在我心里啦!” 程晓晓眼见自己的领导和自己的剑调情,不知该如何是好,尴尬地左顾右盼,希望几个同事能伸出援手。 但谁能有这种经历呢?自己的剑和自己的领导调情? 在丁前等人眼里,乐红锦只是没头没脑的傻笑,又说了一堆没头没脑的话,搞得他们也摸不着头脑。 “好啦好啦,当着人家主人的面,却说些什么浑话,真是不得体不端庄!”乐红锦摆摆手,看向程晓晓,笑道:“妹妹不见怪吧?” “啊,不,不见怪。”程晓晓因为紧张而结结巴巴:“不是,我是说,怎,怎么会怪班头呢!班头您……” 乐红锦竖起食指,放在嘴唇上:“嘘!可以啦,时候不早啦,诸位兄弟,快去巡街吧。” 白青又腆着脸道:“班头不一起来吗?” “呀呀,妾身却不敢去。”乐红锦缩了缩脖子,装作害怕的模样,“非是妾身难为诸位兄弟,部长可说啦,不够六个时辰,可不许进城呢!” 众人面面相觑,一一向乐红锦抱拳离开。 走出办公室以后,丁前立刻抱怨道:“她是故意迟到的!故意浪费咱们的时间,让咱们晚点儿才能进城。” “可能只是单纯的美容觉睡过头了?”白青耸肩,“我是说,咱们可以对好看的人宽容一点儿——这方面你们一直做得不够好。” 董伯挑眉:“是暗示我们对你不够好?你凭什么?凭你娘娘们们儿?” 白青立刻还以颜色:“凭我不掉头发。如果有一天我开始掉头发了,你想怎么损我都行。” 董伯咬牙切齿:“我等着呢,而且我感觉这一天很快就要到了。” 程晓晓已经习惯了这种轻松融洽的交谈氛围,听着前辈们的对话,偷笑着。 “现在是该笑的时候吗?”我没好气地道,“不打算聊聊咱们的新领导?” 程晓晓的笑容戛然而止,不动声色地放慢了脚步,和董伯等人拉开了距离,这才低声道:“新班头显然发现你了。怎么办?” “首先,咱们该庆幸你没摊上一个吃相难看的领导。”我叹了口气,“在别的小说里,像我这种神兵利器一旦被发现,可能人家当即就恶向胆边生,杀人夺宝了。” 程晓晓吐了吐舌头:“宝?就你?” “嘿!啥意思妹妹!”我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你见过这么牛逼的剑吗?又能强化自己,还能让傻子炼气,妥妥的仙家妙物啊!” “让傻子炼气?”程晓晓面色不善,“我刚才没听清,你再说一遍?” 我连忙岔开话题:“而且我还博古通今,幽默风趣,善解人意,极具剑格魅力……要是把我这样的宝剑放在某宝上卖,第二天你就能发现某东和并夕夕的热门商品里全是我的同款!” 程晓晓显然get不到这个梗:“啥意思?” 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这么扫兴了,但我只能悻悻地道:“用来形容我人见人爱。” 程晓晓歪了歪头,若有所思:“为什么感觉你刚才的形容有些廉价和假冒伪劣的味道?” “这你怎么感觉出来的?”我大奇道:“网购御三家的廉价感和假冒伪劣感这么明显吗?” “啾!”小七嚷着,打断了我们的离谱对话。 此时,小狐狸眼里闪着些许的紧张和担忧——虽然她不说,但我知道,她是怕那个叫乐红锦的女人惦记我。 其实被人惦记也挺好的。该说不说的,长这么大就没被这么好看的女人惦记过——而且人家比程晓晓大多了! 说起来,良禽择木而栖,良剑择主而事,仔细想想,换个坐骑似乎也不是特别…… “你琢磨什么呢?”程晓晓忽然开口,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怎么觉得莫名有点儿愤慨?” “幻觉。”我搪塞道,“说正事,为什么你们部长都没看出来我是把宝剑,但这乐红锦这么快就看出来了?我是说,她身为班头,比丁前这群臭鱼烂虾眼力好,这很正常。但从这个角度来看,她似乎比你们部长还要厉害一些?” “别这么说。”程晓晓嗔怪道,“前辈们都是很优秀的缁衣卫。修炼一途,各人有各人的造化,别看丁前辈他们现在好像一般,但说不准儿哪天顿悟了,参透了,可能就成了名扬四海的仙人了呢!” 我可不在乎丁前他们日后会不会有大造化,我更担心自己的安危:“别管他们了。刚才的事儿,倒是给我提了个醒,不说别的,光说我这个能帮人炼气的功能,就已经足以让许多人垂涎了。我被抢走没关系,不过是换个持剑人罢了,但对你来说,可就不一定这么简单了。所以,这件事儿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小七知,千万不能透露给第二个人知道。” 程晓晓挠了挠脸蛋,回味着我刚才的话:“你说的倒是挺对,但不能让第二个人知道?这个说法怪诡异的。” “废什么话,不光不能让第二个人知道,也不能让第二个妖,第二条狐狸,第二把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什么的知道。”我叮嘱道。 想了想,出于高瞻远瞩的远见,我又补充道:“就算那个乐红锦追问起来,咱们也只告诉她,我以前是莫大师的剑,时间长了有了灵智,除了比较锋利比较幽默以外,就是一把平凡的剑,明白吗?” 少不经事的程晓晓显然没意识问题的严重性:“有那么夸张吗?” “很夸张。”我的声音严肃了许多,“举个例子,如果你们部长知道,我竟然是一把能帮废物炼气的宝物,他会不会杀你灭口,然后把我呈给你们城主?之后,你们城主可能会用我打造出一支修炼之人的军队来,然后大肆征伐,妄图一统天下,江湖掀起一阵血雨腥风,刀剑连年,民不聊生……” 程晓晓连忙摇头:“行了行了!我知道了!再说了,我们部长不会那么做的,城主大人也不会!” “你和你们城主这么熟?”我没好气地道,“这么了解他,莫非他百岁抓阄的时候你也在场?” 被我怼的哑口无言,程晓晓哼了一声,压着剑,追上前面的同事们。 董伯看着跟上来的程晓晓,好心叮嘱道:“出去以后,片刻不要离开队伍,绝对不要单独行动。无论发生什么,第一时间叫我们。如果我们三个有什么三长两短,就立即逃走,呼叫支援。明白了吗?” 他说得这么严重,倒让程晓晓紧张了许多。她重重地点头,答应道:“明白!” 不多时,众人已经到了城门口。丁前走在最前面,对着守门的缁衣卫亮出腰牌:“南营乙部七班,四名缁衣卫,奉命出城巡视。” 守门的缁衣卫点点头,让开道路,关切地道了句:“望各位同仁,一路平安。” “多谢。”丁前道谢,一挥手,招呼同伴们出了城门。 走过漫长的,阴森的城门洞,待我们再次看到阳光时,身边却不再是那片太平繁华的景象。 衣不蔽体,瘦骨嶙峋的流民熙熙攘攘,挤在道路旁边。他们不敢踏上官道,只能伸出一只只狰狞干枯的手,向过往的常夏人们乞讨。 我们一踏上官道,流民们便蜂拥而上,像是我看过的丧尸电影。但他们没有攻击行为,只是发出或哀求,或谩骂,或挑衅的话语: “差爷!行行好吧!小人我已经三天没吃饭啦,求求您发发慈悲吧差爷!” “差爷,您买我走吧!我什么都能干!能干!您想怎么玩都成,求求您带我进城吧!” “小娘皮!哈哈,缁衣卫还有娘们儿呢!瞧她那小脸,嫩地能掐出水来!这要是落在我手上,我可要……” “鹰犬!败类!富人的走狗!来抓我呀!把我抓进城啊!你们也只能在我们头上作威作福!” “你们回不去的,你们回不去的……嘿嘿嘿……你们会死在城外面的,死在我们这些贱民手里的……” …… 叫苦,哀求,谩骂,恐吓,不绝于耳。 年轻貌美的程晓晓受到的骚扰尤其多。奇形怪状的肮脏的男人们挤到官道旁边,虽然不敢上前,却不住说着下流的污言秽语,甚至冲着程晓晓解开衣襟暴露自己。 程晓晓脸色铁青,但身为缁衣卫,她又不得不维护这身官衣的威严,只能强忍着。 她也出过几次任务,见过一些妖魔鬼怪,却都不如这些流民,让她不安,憎恶,却怜悯。 “没事,你会慢慢习惯的。”白青面无表情,却主动走到了程晓晓身后,为她殿后:“警醒点,他们随时都有可能做出出格的事。uu看书 .uuknshu.om ” 程晓晓紧张地点点头,下意识地握住剑柄。 “小心!”我喊着,注意到人群中,有一只手伸向程晓晓。 白刃一闪。 收剑入鞘。 一只沾满泥污的手跌落在地上。 淌血的胳膊缩回人群中,哀嚎着逃开,周围的流民也立刻作鸟兽散。 但拔剑者不是我,而是丁前。 丁前手压在自己的剑柄上,停下脚步,对程晓晓道:“任何非常夏居民的人或兽,都不得踏上常夏城方圆十里的官道。所以。严格意义上讲,他们的手如果伸到官道上,我们是有权利出剑的。” 程晓晓的脸色有点发白,咽了口唾沫,点点头。 她斩过鬼怪,斩过蛇神,也杀过盗墓贼。但不知道为什么,丁前在她面前砍下一个流民的手,却让她感到格外不适。 “放轻松。”董伯看出了她的不安,安慰道:“该出手时就出手,对于咱们来说,常夏人才是人,他们不是。” “可……”程晓晓想争辩什么,但张了张嘴,还是没能说出口。 “还有一点。”丁前又道,“绝对,绝对不要离开官道。就算离你二十步远的那间窝棚着火了,十个流民被关在里面,即将被浓烟熏死,那也不关你的事,明白吗?” 程晓晓点头:“明,明白。” “明白什么?” “绝对不要离开官道。”程晓晓重复道。 丁前点点头,继续走着。 “坚持住哦。”白青凑过来,轻松地笑着:“六个时辰,可才刚刚开始呢。” 第38章 0万别和同事约会 路边,偶尔可以看到一场场小型的交易。无一例外,衣不敝体者是卖家,遍身罗绮者是买家。 这些流民能出售的东西不多,只有自己。 养尊处优的城里人为了继续养尊处优,需要许多的廉价劳动力。而对于这些流民来说,只要能让他们进城,每天有一碗热饭可以吃,就足以让他们出卖自己的自由和尊严。 “差爷,您瞧我家这闺女!” 一个形容枯槁的中年人,脸上堆出谄媚而丑陋的笑。他拉着自己骨瘦如柴的小女儿,向董伯兜售着。这孩子看起来七八岁模样,但实际年龄可能要比这更大,只是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而显得身材矮小。 “这孩子虽然小,但您也能看出来,只要有口饱饭,以后保准出落个俏模样!”中年人试图展现自己的商品优势,“这丫头,手脚伶俐,机灵乖巧,您不论是留在身边儿自个儿用,还是给府上的小少爷们准备着,都行!” 董伯不耐烦地摆摆手,示意中年人走开。 “爷!一两银子就成!”中年男人急忙开价,“一两!您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买回家以后,您想怎么使都成!” 旁边围观的流民发出一阵哄笑: “一两?这傻逼想钱想疯了了吧?” “就这黄毛丫头,倒贴我俩馒头我都不要!” “给我我都嫌特么硌得慌!哈哈!” 董伯有些愠怒,恼道:“不买,赶紧滚。” 中年人好不容易瞧见希望,怎会轻易放弃,主动降价道:“八钱!爷,凑个吉利数,就八钱银子!这都不行?六钱!” 一边说着,那中年人不住地推着小女孩儿的后背。父女俩显然早有交待,小女孩儿会意,连忙哀求道:“爷!您发发慈悲,就买了我吧!求您了!” 董伯停下脚步,杀气腾腾地瞪了那男人一眼。中年人讪笑着,拽着小女孩儿缩回人群里。 后面的程晓晓将这一幕看到眼里,有些动容,小声嘟囔着:“这也太可怜了。” “怎么,你想把那孩子买下来?”我连忙开口,竭力于把程晓晓的圣母心扼杀在摇篮里:“咱家养小七就够费劲的了,更别说咱爸咱妈还养了个你。听话,别添乱了。” 程晓晓皱眉,欲言又止,只是轻轻发出一声叹息。 “差爷!您贵人心善,赏我这孩子一口吃的吧!” 程晓晓脚边,一个妇人跪倒在地,怀里抱着一个脏兮兮的襁褓。 这妇人因为长期的饥饿而眼窝深陷,啜泣着,干涸的眼眶却流不出泪水:“小人实在是饿了好几天,一滴奶水也挤不出来。小人这贱命死不足惜,只求您行行好,给口吃的,救我这孩儿一条命吧!” 母亲尚且饿得不成人形,程晓晓都不敢看那襁褓中的婴儿饿成了什么模样。她摇摇头,想帮这位走投无路的母亲找条活路:“每天晌午,城外都会放粥,你可以去领一碗。” “差爷!我们孤儿寡母这个样子,哪里抢得过那许多人!”妇人欲哭无泪,“每日放粥时候,人们都拼了命的争,即便如此,仍有好多粥被那些帮派的恶徒霸占,仅剩那一小半,哪里轮得到我们母子!” 程晓晓费解地问道:“帮派?” 身后的白青推了她一把,催促道:“别多管闲事啦,走吧。” 本想一问究竟的程晓晓被白青半哄半强制的带走。但以她的性格,可是不弄清楚誓不罢休,追问白青道:“白前辈,她刚才说的帮派是怎么一回事?”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白青摇摇头,解释道:“流民之中,一些进不了城的人,就聚集在一起,结成一些匪帮。他们抢夺其他人的食物和财产,把控着城外的一些食物渠道,无恶不作——但也只是为了活命罢了。” “可他们把城里放得粥都抢去了!”程晓晓愤愤不平地道:“这怎么行?那其他的流民可如何是好?” “这有什么奇怪的。”白青一脸司空见惯的表情,“城里每日放的那点儿粥,本来就不够养活这些人的。粥已经放出去了,流民们怎么分配,是他们自己的事。只要这些所谓的帮派不惹麻烦,不危害城里人和城周围的村寨,不就行了?” 程晓晓还是有些不服:“那他们如果危害了周围的村寨呢?” “那就不是帮派了,”董伯加入了群聊,“那叫盗匪!即便这样,不过也就是一些乌合之众罢了,随便叫几个兄弟,将其剿灭就是了。” 即便心里不同意这些观点,但前辈们的态度已经很明显了,程晓晓便也不再自讨没趣,点点头,不再说话。 我瞧见她的情绪有点儿低落,便主动找些话题,帮忙分散程晓晓的注意力:“我这一路过来,也没瞧见什么有多少找麻烦的人啊?那咱们在城外巡街是图啥?” “在城外,缁衣卫的任务不是保护这些流民,而是尽量保证他们不危害到过往的商旅和行人。”程晓晓解释道,“他们不敢对缁衣卫出手,但还有不少往城里送货的周边村民,来常夏城贸易的外地商人,对这些人出手时,这群家伙可没有一点儿的心慈手软。” “行吧。”我随口答应着。我本来就对这些东西没什么兴趣,只是没话找话罢了。 一路走来,程晓晓也渐渐习惯了道路边的嘈杂,尽量不理会那些不绝于耳的哀求声。 “唉,你说咱们这新班头!”董伯愁眉苦脸地道,“我之前答应媳妇儿,亥时之前肯定能到家。可让新班头这么一耽误,又得多呆一个多时辰,快到子时才能进城!” 白青撇撇嘴:“得了吧,嘴上埋怨,你刚才瞧新班头的时候,那眼神我可看见了,心里怕是巴不得天天陪她加班吧!” “这叫什么话!”董伯急赤白脸地争辩起来:“你可不要讲!我董某人可是清清白白,对咱们班头绝对没有什么非分之想!” 白青嘲笑道:“你说你是乱讲的,我看你可不是乱讲的。你往日都是出街时候才戴官帽,今儿进门时候,官帽却端端正正的戴着,想必是生怕新班头瞧见你的发际线。你这是有备而来!” 董伯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整理仪表不能算遮掩发际线……整理仪表!缁衣卫的事,能算遮掩发际线吗?”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我可是结婚了”,什么“你不要搬弄是非”之类,引得众人都笑起来:队伍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被董伯白青这么一闹,程晓晓的心情也轻松了许多,一边笑着,主动帮尴尬的董伯解围:“董前辈,常听您把嫂嫂挂在嘴边。您结婚多久了?” 董伯的神色立刻神气起来,傲然道:“可有十年了!身为班里唯一一个有成功的婚姻经验的人,晓晓呀,我可教你一些……” “十年啦!”白青又打趣道,“离婚也不算夭折啦,是吧秃子?” 董伯急道:“什么离婚!我和我家夫人的感情可好着呢!你可别瞎说!我今儿进门时候戴了冠帽,和新班头今天上任,二者之间可没一点关系!” 白青正要再嘲讽他,丁前却插嘴道:“说起来,我记得董伯昨天早上来时候,也是端端正正地戴了官帽的。” 白青一怔,仔细回忆一下,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便撇撇嘴,扫兴地道:“老丁你却帮他做什么?莫不是有什么把柄被这秃子抓住了?” 丁前摆摆手:“讲句公道话罢了。” 我听着他们的话,突然想到什么,偷偷问程晓晓道:“我睡懒觉这几天,你和董伯一起巡过街吗?” 程晓晓摇头:“没有,怎么了?” 我若有所思,分析道:“辰时打卡上班,巡街六个时辰,按说董伯戌时就能回家。但他为什么跟媳妇儿说亥时才能回去?中间这一个时辰,他本来打算去做什么?” 程晓晓耸耸肩:“可能就是怕耽误一些时间,保险起见才说亥时回去的吧,这有什么稀奇的?” “不对。”我提出异议,“只有男人才最懂男人。有可能,董伯确实是为了保险起见,只不过这个保险……晓晓,下班以后,咱和董伯一起回去。” 程晓晓费解地道:“做什么?咱家和董前辈家可在不同的方向,折腾这么大一圈图啥?” “别问,到时候随便找个借口跟他结伴同行就是。”我回想着董伯刚才慌张的样子,越想就越好奇,“你说,董伯真对那个乐红锦有意思?” 程晓晓挠挠头:“不能吧,董前辈这么老实本分的人……” “切,我可告诉你,男人都一个样。”我轻蔑地道。 旁边,董伯和白青还在闲扯。 “秃子,反正等咱下班的时候嫂子已经睡了,机会难得,下班以后,我请你喝一杯去?”白青拍拍董伯的肩膀,发出邀请。 董伯忙不迭地摇头:“你是又要跟哪个姑娘约会,要拉我一起去吧?我可不淌你这浑水。” 白青撇撇嘴:“你想得美。大半夜的,哪个姑娘出来约会?纯喝酒,很素的那种,随便找个馆子咱整两盅,不来?” “不来。” “切,不识好人心。”白青一脸扫兴,又看了看丁前:“喂,你来吗?” “我?”丁前皱眉,“亥时才能回去,大半夜的洗洗睡觉不好吗?又折腾什么?” “也是,喝酒的时候看着你这张脸,uu看书 ww.uukansh.o 我得失眠一宿。”白青摇摇头,看了程晓晓,本想问一句,但沉默了片刻,又掉过头去。 程晓晓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白前辈?” “大半夜的跟异性同事喝酒太奇怪了。”白青解释道,“不能污了我的清白。” 程晓晓奇道:“您还有清白?” “那当然!”白青义正言辞,“我可是有原则的人,入职这么些年,从来没跟同事约会过,哪怕是其他营的女同事也没有!” 丁前点头附和:“这倒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嘛。” “那倒不是,”白青解释道:“你们想呀,跟同事约会,不管成还是不成,都没有好结果。要是两情相悦,确定关系,甚至结婚了,以后在单位也都将束手束脚,和媳妇低头不见抬头见,还老有秃子这种讨厌的同事说三道四;万一这段感情没能善终,那可就更麻烦了:同事背地里都说你是渣男,说你生活作风有问题,以后万一在工作上和前女友合作,也是两看相厌,十分尴尬。” 程晓晓这个单纯的小女孩儿也没太听明白,傻乎乎地点头。 丁前冷笑一声:“你不必和同事约会,四大营的姐妹们也都知道,南营乙部七班有个白青,是个浪荡情场,生活作风有问题的大渣男。” 白青摊开手,一脸的无所谓。 我却注意到,旁边的董伯难得没跟白青斗嘴,而是默默低下了头。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总觉得他在琢磨什么。 嘿,有意思。 打探别人的私生活,可比陪程晓晓巡街有意思多了。 第39章 暴动 众人走了很远,到了棚户区的最外缘。 “歇一会儿吧。”丁前提出休息,其余人欣然应允。 几人席地而坐,董伯则是很讲究的掏出一块方巾,端端正正地铺在地上,这才坐下。 “嚯。”白青看着董伯,打趣道:“讲究啊,嫂子给你准备的?” “嗯呢。”董伯得意地笑着,应道,“前几天巡街时,偶尔累了便席地而坐,弄脏了官服,被我媳妇儿教训了好几次。这不,特意给我准备的。” 一边显摆着自己的小恩爱,董伯从自己的奇妙口袋里翻翻找找,找出一个水壶,几个小碗儿,甚至还有一袋子瓜子干果之类的零嘴儿,一一放在方巾上:“来吧!我和媳妇儿说今儿要出城,她便提前都备好了!” “哇!”白青惊叹着,连忙打开茶壶闻了闻:“凉茶?” 走了多时,程晓晓也早已口干舌燥,顾不得客气,给自己倒了一碗凉茶,吨吨吨一饮而尽。她擦了擦嘴角的茶水,傻笑道:“嫂子可太贴心了!谢谢前辈!” “客气了。”董伯笑着,又招呼旁边的丁前,“来呀,等我喂你呢?” 丁前撇撇嘴:“咱可是来巡逻的,不是来春游的。” 董伯不耐地道:“喝不喝?不喝我们就不给你留了。” “来了。”丁前只是傲娇一下,立马蹲过来,拿了个茶碗喝起来。 四人就坐在官道旁,周围稀稀拉拉地围着一些流民,一个个瞪大了眼,艳羡地看着四人。 “差爷,赏口吃的吧!” 流民们因为这些干果的诱惑而躁动不安起来,又开始哀求乞讨。 “滚滚滚!”董伯摇摇手,看都不看那些流民,“莫要扫了老子的雅兴。” 程晓晓磕着瓜子,看着周围一双双渴望的眼睛,心有不忍。 她看看手里的瓜子,正要说些什么,却立即被我喝止:“喂,懂点儿事,那是人家董伯的东西。人家都没发慈悲,你可别多管闲事。” 程晓晓奇道:“你知道我想说什么?” “你一撅屁股我就知道你想拉什么羊粪蛋蛋。”我没好气地道,“吃吧,吃都堵不上你的嘴。” 程晓晓气鼓鼓地剥开一粒花生,放在嘴里咬着,鼓起的腮帮子像只可爱的巨型仓鼠。为了避免再被我打扰道,她索性解下剑,放在地上的野餐布上。 “对了,程晓晓。”丁前忽然出声,“早上,班头不是夸过你的剑吗?说起来,我还没好好看过,能给我瞅瞅吗?” 程晓晓短暂地紧张了一下,以为丁前察觉了什么。她正要询问我该怎么做,却发现自己解下剑放在一旁,无法与我交流。 “别给他!”我吼着,“小气点儿!别傻大方!” 但一如既往的,一旦我离开程晓晓的身体,便无法和她交流。就在程晓晓犹豫不定的时候,丁前主动摆摆手道:“不行就算了,别在意。” 程晓晓这个心软的憨娘们儿立刻道:“没,没什么的,丁前辈您但看无妨!” 艹!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他要啥你给啥吗程晓晓?他要你穿过的内衣你给不给! 得到剑主人的许可,同样是使剑之人的丁前立刻拿起我,掂了掂,拔出我的一截剑身,看着我淡金色的剑刃啧啧称奇:“淡金色?头一次离这么近看你的剑,之前,我还以为是普通的银色剑刃。” “啊,这个……”程晓晓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能试图萌混过关:“对!哈哈!” 丁前不以为意,将我整把剑都拿出来,举在胸前打量着:“确实是把好剑。瞧着剑身的做工,应该也是出自名家之手,而且颇有些年头——这种剑格,最近几十年都不常见到了。” 程晓晓讪笑地附和道:“对,确实有年头了,是家传的宝剑。” 我能感觉到,丁前注视我时的目光满是欣赏和艳羡,看来特别想拥有我。或许现在我就可以借他的口说些什么,或是控制他的行为和思想。但谨慎起见,我没有胡来,只是做一把安静的好剑。 董伯凑过来,同样好奇地打量着我,啧啧称赞道:“确实不错。程家素来以上好的锦缎和织造工法闻名,想不到家中还有这般宝剑。” “谁家还没点儿压箱底的宝贝。”白青翻了个白眼,也探过头来凑热闹:“晓晓,你之前就是拿这把剑给那蛇神开颅的?” “对。”程晓晓点点头,干笑着,生怕这三人看出什么端倪。 白青轻轻敲了敲我的剑鞘,问道:“秃子,你见过的宝贝多,这剑鞘上的图案是什么?” “不知道。”董伯摇摇头,“只知道这是一种很古老的纹饰,几百年没人用过了。我岳父颇谙此道,说不定他能看出些端倪。” 白青促狭地笑起来:“你是暗示晓晓去你家拜访?” 董伯连忙辩驳:“我可没有!关我什么事!” 丁前瞪了两人一眼,收剑入鞘,恋恋不舍地把我放回地上:“可惜了,这样保存完好的古剑可遇不可求,除了羡慕,也没什么办法。” “我让我小舅子帮你留意留意吧,看看有没有好剑,便帮你收过来。”董伯主动提出帮忙,“万一成了,收你一成的佣金就行。” 丁前摇摇头,拍了拍腰间的剑柄:“不必了,这孩子也不错,陪着我这么些年,我也习惯了。” 董伯识趣的不在多言,低头想抓把瓜子,却发现装干果的口袋里,多了只脏兮兮的手。 “反了你了!”董伯怒骂道,掐住那只手的主人——一个半大的流民少年,一把将其按在地上:“当我不敢杀你?” “缁衣卫杀人啦!” 人群中发出一声叫喊。 流民们立刻炸了锅,一个个红着眼睛扑上来,抱住四人的腿脚,争先恐后地抢夺地上的零食。 董伯离人群最近,眨眼间便满身大汉。他本就不善拳脚功夫,双手又被人抱着,无法施用术法,只能狼狈地挣扎着,喊道:“老白!” “找死!”白青一拳打飞一个流民,却又被拦腰抱住,动弹不得。刚打飞一个流民,立刻便有新的扑过来,身上挂满了人,他也顾不得拔枪,只能靠着拳脚,试图把暴乱的流民打散。 丁前反应极快,立刻拔剑砍翻了抱住自己腿的人,厉声喝道:“不用留手!” 一口剑上下翻飞,掀起一阵阵血花。但饿极了的流民们此时眼里只有地上的食物,仍旧悍不畏死的冲上来,抢拾着地上的东西,甚至有人为了抢一把花生,疯了似的咬下了身边流民的耳朵。 “前辈!”程晓晓尖叫着呼救。她本就实力最弱,身为她唯一的武器,我又正在地上,被一群流民压在身下。程晓晓拳肘并用,打开几个流民,但身为妙龄女子的她,却吸引了最多的流民。那些男人疯了似的一拥而上,想要浑水摸鱼,揩些油,占些手头的便宜。 丁前暗恨自己不该看程晓晓的剑,心里内疚不已,连忙抛开董伯和白青,提剑赶来帮助程晓晓。他连着砍翻几个扑在程晓晓身上的人,鲜血喷洒了程晓晓满头满身。 “啾!” 小七害怕地叫着,在人群中闪转腾挪——她也被不少流民盯上了,在他们眼里,这只小狐狸可是一顿美美的烤肉。 还好,缁衣卫四人都非善于之辈,短暂的手忙脚乱之后,渐渐控制了局势。暴乱的人群也渐渐散开——一则是伤亡的同伴越来越多,二则是地上的食物和凉茶已经都被一扫而光,没什么值钱东西了。 程晓晓一记肘击,打翻了一个想袭击她胸部的男人,接着飞起一脚,踢开一个揪住了小七尾巴的流民。 丁前手起剑落,砍落一颗头颅,uu看书 wuuknshu拿手接住,高举着头颅呐喊道:“都给我住手!” 乱哄哄的流民们终于罢手,作鸟兽散。 程晓晓喘息着,抱起受惊的小狐狸,温声细语地安抚着。 董伯狼狈地戴好官帽,看着已经散开的流民,破口大骂。 “别骂了!”白青喘息着,拍拍身上的泥土,“好好查查,丢东西了吗?” “他妈的,钱袋没了!”董伯骂着,又看向地上,不仅地上的干果被一扫而光,连水壶和几个茶碗都被顺走了。 丁前擦着剑上的血,忿忿道:“早说了!咱们是来巡街的,不是来春游的!” 董伯此时正在气头上,当即回怼道:“刚才的茶你可没少喝!” “什么叫我没少喝!那不是你邀请我喝的吗?还不是为了给你面子!” “说得好听!嗑瓜子也是为了给我面子?真那么遵守纪律,刚才我们休息的时候你倒是别吃别喝,给我们放风啊!” 两人又争吵起来,脸红脖子粗,谁也不服谁。 白青叹了口气,摇摇头,没有理会两个中年人,而是看向程晓晓,关心道:“晓晓,还好吗?” “我还好。”程晓晓挤出一个笑,拍拍怀里的小狐狸,低头看着地上:“但我侍妖的尾巴被拽断了,得赶紧回去找个兽医,然后……我去!” 旁边的中年人二人组停止了争吵,看向发出惊呼的程晓晓,异口同声地道:“怎么了?” “我!”程晓晓瞪大了眼睛,声音发抖,紧张地快要哭出来一般:“我的剑!” “丢了!” 第40章 夺舍 “拿到了,拿到了!” 一个男人光着脊梁,瘦弱的身躯上,肋骨条条凸出。他怀中抱着一根被破布裹起来的条状物,快步在一座座窝棚间穿梭着。 “一群鼠目寸光的白痴,只知道抢那一丁点儿的食物,哪有老子聪明,浑水摸鱼拿到了这把剑!” 男人得意地笑着,躲过人潮密集的道路,找到一条人迹罕至的道路。 “那几个缁衣卫的话老子听得清清楚楚,这可是一把值钱的古剑,只要把这玩意儿出手,数不尽的珍馐美食,琼浆玉露,大屁股的娘们儿……享受都享受不过来!” 他自言自语着,眼里满是兴奋,开心地忍不住笑出声,但笑容牵扯到脸上的伤,又立刻疼得愁眉苦脸——方才的暴乱之中,男人被其他流民推搡着,承受了不少踩踏和误伤,现在的他遍体鳞伤,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的地方。 “呼,坚持一下,现在可不是休息的时候。”男人嘀咕着,给自己加油打气,“得趁其他人发现之前,赶紧把这玩意儿藏好。” 男人加快了脚步,心里有了盼头,甚至开心地唱起了歌: “叠个千纸鹤再系个红飘带,愿善良的人们天天好运来。你勤劳生活美,你健康春常在,你一生的忙碌为了笑逐颜开 ~ 打个中国结,请春风剪个彩,愿祖国的日月年年好运来,你凤舞太平年,你龙腾新时代,你幸福的家园迎来百花盛开!” 一首《好运来》直发胸臆,男人抚掌大笑,笑着笑着,突然一愣——我为什么会唱这首歌儿? 男人突然发起了呆,僵在原地不动弹。几分钟后,男人扭了扭脖子,看着自己的手掌,伸了个懒腰,却牵扯到身上的伤口,痛呼出声:“靠,这副身体……也太差劲了!” …… 这个男人对于剑的贪婪欲望,加上孱弱的身体和不堪一击的魂魄,我没有费太大的功夫就控制了他的身体。 我能感觉到男人的神识,现在的他就像平时的我一样——能通过五感感知周遭的一切,但对这幅身体却没有丝毫的控制能力,只能惊恐地看着自己的躯体擅自行动。 他很害怕,但我不在乎。我又不是什么正面角色。 三十来年了,虽然不是属于我的身体,但终于能以“人”的形式自由活动了! 长期的饥饿导致营养不良,脏乱差的居住环境则给身体带来了诸多暗疾。再加上刚才在暴乱中受到的一些挫伤,使得这具躯体的使用体验奇差无比,甚至称得上是折磨。 不过现在也没时间挑挑拣拣了。要是在城里,我可能还会开开心心地控制着这幅身体去享受享受,喝小酒,吃小菜,叫小妹什么的。 但在这遍地便溺,肮脏不堪,气味难闻的棚户区,我可一分钟都不想多呆。 赶紧找到程晓晓吧,还是我家晓晓年轻健康有活力的身躯更舒服,香香的,还有毛茸茸的狐狸随时可撸。 现在就掉头,回去找晓晓他们,嗯……嗯?等会儿?晓晓他们在哪个方向来着? 我立刻意识到一个问题——在这一望无际,拥挤嘈杂的窝棚和流民之间,我迷路了。 “麻烦了。”我挠挠头,却从头发里摸到一个虱子,恶心地我赶紧甩了甩手,把虱子甩掉。 虽然控制了这男人的躯体,但我可没办法共享他的记忆。而且这具身体现在很虚弱,劈个叉都可能有生命危险。更麻烦的是,在这无数的流民当中,可能很快就会有人发现我拿着一把宝剑,而其他的流民,想必也不会客客气气地向我索要宝剑。 啊啊啊啊!真让人头大! 我心烦意乱,随便找了个窝棚,在门前坐下。这一歇不要紧,饥饿,口渴,疲倦,立刻潮水般的涌上来。 这种健康状况,这男人竟然还能闪转腾挪地从人群中把我抢出来? “可真有你的。”我拍了拍胸脯,和身体的主人交流着。 我稍作歇息,忍着灼热的饥饿感,强作精神,站起身,试图寻找回家的路。 晓晓就算再傻也能发现我丢了,现在应该焦急地四处寻找。但丁前他们肯定不会允许她走进棚户区,可能只会陪她沿着官道寻找。 但是……官道在特喵的哪个方向啊! 呼,冷静,问题不大。难得有了张嘴,那就多用用,找个人问问……有了! 不远处的窝棚前,一个佝偻的老妪坐在门前,仰着头,看着天空发呆,一副命不久矣,静待天收的倒霉模样。 “大娘!”我堆出友善的笑容,走上前去试图交涉:“您知道官道在哪个方向吗?” 老妪也很和蔼可亲,颇有长者风范:“赖子,你尼玛有病撒?见天儿地往官道边溜达,这会儿倒好,还问我来了?” “嗨。”我讪笑着,想要敷衍过去,“头昏昏沉沉地,辨不清东西南北了。姐姐,行行好,给指条路吧。” “喏,往南走吧。”老妪指了个方向,瞥见我怀里的长条状物体,她老眼微眯:“手里拿得嘛?” 我学着老妪的津门口音:“嘛也没有,走啦,回见了您。” 老妪点点头,盯着我渐渐远去的背影,见我消失在街角,便站起身,不知去寻什么人去了。 …… “他肯定在这里!”程晓晓急得直跺脚,看着面前的棚户区,道:“我要进去找他!” 丁前皱眉:“他?你是说偷走你剑的人?” “……嗯。”程晓晓咬着嘴唇,点点头。 但丁前斩钉截铁地否决了程晓晓的提议:“不行。你忘了刚才发生了什么吗?咱们一旦离开官道,这些流民一定会伺机偷袭咱们,无论咱们能不能活着出来,这些窝棚里都必将血流遍地。” 程晓晓心急如焚:“那怎么办?我不能丢下我的剑不管!” 白青走过来,安慰道:“别着急,急也没用。先冷静下来,咱们继续巡逻,一会儿遇到其他巡街的兄弟,让他们帮忙留意一下。” 白青的这项提案,大体上等同于:“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趁年轻再买把新的剑吧”。 “没事儿,你这么想,你的剑又不是食物,不会被吃掉。这些流民也不傻,很可能还会把剑卖到城里去。”董伯也帮着想办法,“咱们一回去就发通告,我也会放出消息,让各家收脏的店铺帮忙留意。咱们把你的剑上升到‘军械’的等级,这样一来,他们自然知道轻重。” 程晓晓还想说些什么,但看看怀里正哀嚎的小七,又黯然地垂下头。小七的尾巴被拽断了,急需就医。 当务之急,应该是宝宝的健康。剑呀,你也会这么想吧。 说服了自己,程晓晓终于点点头,同意了前辈们的提议。 规定的六个时辰的巡逻还没有结束,他们不得不继续巡逻下去。 程晓晓看着道路两旁的窝棚,想到自己的剑就藏在其中,心里紧张不已。 剑呀,要快点儿回来呀。 …… “阿嚏!” 我揉揉鼻子,打了个喷嚏。 有人在念叨我吗?还是这幅身体太虚弱了,不一会儿就感冒了? 我循着老妪所指的方向走了一截,但仍没有看到官道。我又找了个地方坐下歇息,尽量给这幅废物身体补充体力。 或许可以换个身体素质好一点的人控制。这样的话行动会放便许多。 我想着,琢磨起这个方案的可行性。 放眼望去,环视周围的流民后,我不得不放弃了这个天真的想法——附近的这些流民的身体素质都一个德行,换了也没多大用处。 稍事休息后,我拄着剑站起来,打算继续寻找程晓晓。 但当我站起来后,却发现身前多了几个黑黢黢的高大身影。 三个男人挡在我身前,为首的一个大汉,正狞笑着注视着我。虽然同样光着脊梁,但这三个人的生活水平一看就好很多,不像绝大多数流民一样骨瘦如柴,虽然身体也偏瘦弱,但看起来健康多了。 三个男人各自持着木棍和匕首,向我走来,将我围在他们中间。 果然,之前的担心应验了。 “赖子。”为首的男人斜眼看着我,一边摆弄着自己的匕首。那匕首的质量很差,城里最便宜的菜刀质量都比它好。“这是上哪儿去啊?” 本着尽量低调的原则,我陪着笑脸,道:“没事儿,我溜达!” “溜达?”大汉冷笑一声,身子逼近了一点,“我可听说,你找到了什么好东西。” 切,是之前的那个老妪给这些人通风报信了吗? 我妄图狡辩:“大哥,u看书 .uukas.cm 瞧您说的,我要是真有什么好东西,肯定第一时间就拿去孝敬您了呀!” “是吗?”大汉和同伴互相对视一样,继而大笑道:“行!算你小子懂事儿!拿来吧。” 我装糊涂:“这,您要什么呀?” “少他妈废话!”大汉不耐烦了,一把将我推倒在地,紧接着便上来拽我怀里的本体,“真当我傻呢?你这破布裹着什么的东西?一根很直的木棍吗?” 我跌坐在地上,讪笑道:“我也希望是啊,说起来,一根很直的木棍,总能让咱们男人感到莫名的愉悦。” 旁边的喽啰附和道:“确实,说起来,好久没捡到过特别直,手感特别好的木棍了。” 大汉瞪了多嘴的喽啰一眼,接着抢过我的剑。 我没有反抗,任由他把破布夺走。 “这他妈……”大汉骂骂咧咧地揭开破布,看着里面露出来的长剑,有些惊讶:“是把剑?” 因为剑被夺走,之前被我控制的男人也恢复了正常。他还没从躯体被夺的恐惧里走出来,全身瘫软,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惊恐地看着大汉手里的剑。 “行了,滚吧。”大汉没理会这个流民,东西已经到手,便转身就走。 “哥!给我瞅瞅呗!”一个喽啰凑过来,好奇地看着我。 “一边儿去。”大汉说着,又重新将我裹起来,插进腰间。 他转身正欲离开,忽然停下脚步,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感谢好大哥的推荐票!” 第41章 械斗 天已经黑了。 程晓晓回到总门,忐忑地敲着部长的办公室。 她本想第一时间跟乐红锦反应自己丢了剑的事情。但乐红锦早已不在办公室,她也不知道该去何处寻找,只能先来找部长汇报。 “进来。” 门后传来部长的声音。 程晓晓推门进去,却看见部长和乐红锦正相对而坐,似乎商量着什么事情。 “部长。”程晓晓行礼,“班头。” 部长摆摆手:“不管你要说什么,先等着。” “可是……”程晓晓焦急地道。 部长瞪眼:“闭嘴!” 程晓晓立刻乖巧地闭上嘴。 咳嗽一声,部长食指轻轻叩了叩条案:“来,我跟你说。” 乐红锦赤着脚,在部长对面坐下,好奇地等待着。 部长:“当过班头吗?” 乐红锦摇头,理所当然道:“没有。” “来我告诉告诉你。当班头,得巧立名目,拉拢同事。他们舒服了,你的工作才能开展的舒服。舒服之后,案子里的功劳,三七分成。” “怎么才七成啊?” “七成是人家的,能得三成还得看她的脸色。” “谁?” 部长看了眼旁边的程晓晓:“她。” “她?!”乐红锦提高了音量,“我大老远来一趟,就是为了看她的脸色?” “对。” 乐红锦一拽袖子:“来。” 部长侧身,做出洗耳恭听的模样。 “我好不容易立了这么大一功,来你们这儿当了班头,” “对。” “我还得拉拢同事?” “对。” “我还得巧立名目?” “对。” “还得看他妈的脸色?” “对。” “那我不成了跪着要饭的了?” 部长身子后仰,枕着后脑,悠然道:“那你要这么说,当班头还真就是跪着要饭的。就这,多少人想跪,还找不着门子呢!” “我问问你,我为什么要来当班头?我就是腿脚不利索,跪不下去!” “原来你是想站着立功。那还是回去吧。” “唉~”乐红锦笑了,“这我就不明白了,我已经是县长了,怎么还不如一个……那什么呀?” “外人眼里,你是班头。但在弟兄们眼里,你就是跪着要饭的。工作嘛!生意,不寒碜!” “寒碜!很他妈寒碜!” “那你是想站着,还是想立功?” “我想站着,还把功立咯。” “立不成。” “立不成?” “立不成。” 乐红锦从怀中掏出揉成一团的红绫,拍在桌子上:“这个,能不能立功?” “能立,外面儿。” 乐红锦又从胸前的事业线里摸出一块儿腰牌,拍在桌子上:“这个,能不能立功?” “能立,跪着。” 乐红锦把红绫在腰牌上缠了几圈,拍在条案上:“这个,加上这个,能不能站着把功立了?” 部长身子后仰,想了想,昂起头,居高临下地看了乐红锦一会儿。他沉默半晌,只是转向头,看向程晓晓:“说吧,什么事儿,火急火燎的?” “部长,班头。”程晓晓急切而紧张:“我的剑丢了!” “什么?”乐红锦拍案而起,看向程晓晓的腰间,果然没看到那剑:“怎么丢了?” 部长倒是没那么紧张,看着十分激动的乐红锦,不解道:“一把剑,丢就丢了,有那么重要吗?” 不等程晓晓答话,乐红锦倒焦急地道:“很重要!那把剑,可不是普通的剑!”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乐红锦看向程晓晓,“丢哪了?” 程晓晓低下头,怯怯地道:“城,城外。” “城外?”部长皱起眉头,看着乐红锦:“红锦,我知道你想干什么,算了吧,城外可……” “城外又怎么了?”乐红锦轻蔑地笑着,“妾身进城一共没几天,在城外这几十年,不也就这么过来了?晓晓妹妹,走。” 程晓晓一如既往的反应慢:“去哪儿?” “寻你那小郎君!” …… 我这才知道,之前的老妪给我指的方向,是错误的方向,难怪我走了许久都没有找到官道,反而越走越远。 “咱们现在去官道边儿,得多长时间。”我控制着大汉的躯体,询问随行的小弟。 “估摸得半个时辰吧。”喽啰说着,仰头看天,“哥,天都黑了啊,咱还过去吗?” “不然呢?”我反问道,“别说天黑了,天就是塌了也得去啊。” 另一个喽啰劝阻道:“哥,算了吧。再往前,可是猫头他们的地盘儿。” 猫头? “老子怂他干卵!”我骂道,摩挲着胡子拉碴的下巴,心想,光听这外号就不像个厉害的主啊? 两个小喽啰不敢顶嘴,只能硬着头皮为我领路。 别说前面的地盘上有猫头,有龙头我都得闯。 我一分钟都不想在这脏乱差的破地方多待了。而且,现在这个大汉的身体,肚子也是一阵火烧火燎的灼热感。这几个月光陪着程晓晓享清福了,半天下来,这种三十来年不曾感受过的饥饿感快把我逼疯了。 此外,越靠近官道,周边的人群也愈发密集。之前陪程晓晓巡逻时,我没怎么认真观察他们。但眼下这种近距离接触,我眼睁睁看着他们身上携带着的跳蚤,虱子,和皮肤病之类的传染病。 赶紧离开这儿。 平时觉得程晓晓的闺房与世隔绝,连个电视机都没有,枯燥的要命,恨不得长双腿跑出去。现在有腿了,我才知道程晓晓那间每天都有人熏香,香喷喷,干干净净,宽敞明亮的闺房,简直是天堂。 “有吃的吗?”我揉着干瘪的肚皮,问旁边的喽啰。 “哥,你说啥呢?”喽啰一脸看傻逼的表情,“明儿晌午才轮咱几个吃饭呢。” 连帮派分子都得忍饥挨饿吗?那这群人加入帮派是图啥?图社会认同感吗? 我叹了口气,脚程却不敢放慢。 天已经黑了,这群混混也没人随身戴手表,不知道具体的时间。我估计时间已经到了戌时左右,以丁前这群人恨不得带薪拉屎的工作作风,肯定不会在城外多待。而以程晓晓的性格,肯定也会第一时间回到门子里,请求支援。 得再快点儿,不然就要和程晓晓擦肩而过了。 不知道她怎么样,有没有受伤。之前暴动的时候,似乎有人专门朝小七下手,也不知道这孩子有没有事。 “哥。”身边的小喽啰忽然出声。 我头也不回,没好气地道:“怎么了?” “我……啊!” 一声惨叫,接着一阵棍棒抽打身体的声音。 我和另一个喽啰连忙回头,却看到自己的同伴已经被打倒在地,周围黑压压地围了一圈人。 这些流民同样瘦弱憔悴,但手中都拿着棍棒,眼中露出野狗似的凶光,恨不得将我们啖肉食骨。 为首的一个男人狞笑着,瘦高身材,左右两边的脸颊各有三道狭长的疤痕。 我握住怀里的剑,问道:“就特么你叫猫头啊?” “装什么呢,朱六。”猫头直勾勾地盯着我,“不认识你爹了?” 切,用伦理梗骂人,可太低俗了。 我大概知道他为什么叫猫头了,但不大确定。抱着不懂就问的积极向上的心态,我问道:“你外号叫猫头,是因为你脸上的伤疤有点像猫胡子?虽说有点儿像,但光凭这个就叫猫头,也太牵强了——哪怕叫猫脸儿呢?” “这可是老子和一只山猫搏命时留下的,”猫头摸着脸颊上的疤,“老子把那畜生的头扭了下来,扛着猫头回去献给俺家大哥,所以得名猫头。” “我就说嘛。”我恍然大悟,想了想,忍不住道:“还是太牵强了,哪怕叫小武二呢。” “小武二?”这个世界显然没有《水浒传》这部巨著,猫头错愕一阵,不解道:“啥意思?” 我循循善诱:“你有没有一个外号三寸丁谷树皮的哥哥?个儿不高,娶了一特漂亮的媳妇儿,你这嫂子还经常跟小鲜肉鬼混,又经常给你哥喂药?” “竟然辱我哥嫂,受死吧!”猫头气急败坏,抄起棍棒就朝我打来。 “哥!快跑啊!”小喽啰还挺有情有义,明明害怕的双腿打战,还是讲义气地护在我身前。 “傻小子。”我摇头轻笑。 在这鬼地方就你这么一个导游,我怎么能让你倒在我眼前呢? 长剑出鞘。 我使我自己。uu看书.uuanshucm 我的剑很快,冲在最前面的猫头首当其冲,淡金色的剑身切葱似的切开了他的棍棒,也划开了他的胸口。 血淌下来。 猫头跪倒在地,方才还狰狞的脸此时面如土色,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喃喃道: “怎,怎么会……” “你这时候要是整两句日语就舒服了。”我撇撇嘴,“马萨卡,八卡呐之类的。” 猫头身后的小弟们一怔,继而红了眼睛,咆哮着一拥而上。 我把自己的小弟护在身后,剑灵动如长蛇。 生而为剑,用起剑来,自然如指臂使。 对方终究是一帮乌合之众,不是什么视死如归的猛士。 我甚至没需要让他们减员三成。在我砍翻了五个流民之后,其余人皆止步不敢上前,面面相觑。 “呔!”我大喝一声,来了段儿莽撞人:“曹贼听真!今有你家张三爷在此,尔等或攻,或战,或进,或退,或争,或斗,不攻,不战,不进,不退,不争,不斗,尔乃匹夫之辈!” 大喊一声,曹兵退后;大喊二声,顺水横流;大喊三声,把当阳桥喝断。 后人有诗赞之曰…… 等等,说串词儿了。 那一众喽啰一哄而散,只剩几个受了重伤,有进气没出气的,留在地上。 围观的流民都躲着远远的,没人上前询问他们的死活。 “切。”我从猫头裤子上割了一块儿布,仔细地擦干净剑刃,收起剑,仰头看天。 看来今天晚上,是肯定回不去了。 第42章 断尾 “啾!” 兽医馆里,小七躺在一张婴儿床似的小围栏里,可怜巴巴地叫着。 “乖啦。”程晓晓轻轻摸着小七的头,“你的伤还有很久才能好,兽医叔叔会照顾你的。我这就去寻剑,很快就能把他带回来的呀。” “啾!”小七嚷着,不需要翻译也能看出她眼中的抗拒。被拽断的尾巴骨揪心地疼,她却依然挣扎着爬起来,轻轻咬住程晓晓的手,不许她一个人走。 程晓晓叹息一声,抽回手来,语气坚决:“不可以。你现在这个样子,也帮不上什么忙,就算陪我去了也是添乱。所以,只要你好好呆在这儿,就已经是帮忙了,好吗?听话喔!” 小七纵身跳上围栏,但用来控制身体平衡的尾巴断了,因此一个趔趄从围栏上掉了下来。 “哎呀!”程晓晓惊叫一声,还好她眼疾手快,及时把小狐狸接住。 被主人抱在怀里,小七眨眨眼,她的意向不言而明。 你要是不带我一起去寻剑,等你走了以后,我还是会跳出来跟上你——就算你把我锁在更坚固的笼子里,我还是会想方设法越狱,甚至不惜自己的安全。 程晓晓无话可说,长叹一声,抱着小七离开了。 兽医馆的门外,乐红锦正等着。 小七看着这个不太熟悉的阿姨,仰起头,好奇地嗅了嗅。 “要带着这个小家伙吗?”乐红锦难得的蹙眉,似乎不大喜欢狐狸。 程晓晓点头:“嗯,这孩子执意要跟我一起去,我也有点儿不放心她。” 乐红锦没有反对,只是说:“孩子可不能太宠了。” “班头说得是。”程晓晓讪笑着,扯开话题:“只有您跟我?丁前辈他们不去吗?” 乐红锦轻笑:“我上任第一天,就让人家大半夜加班,多不好意思呀。” 程晓晓欲言又止,心里想:就算是为了帮我,他们也不愿意吗? 但乐红锦似乎看出了程晓晓心中所想:“你可别多想,大家都只是同事,而且你和他们共事的时间也没多久。你丢了剑,他们会觉得可惜,同情,但也只会帮你传传话,多留心,说些安慰你的话罢了。” 原来我和大家的关系并没有我想像的那么好吗? 程晓晓有些失落,低下头,思索着什么。 “知道同事间的友谊来自于什么吗?”乐红锦问道。 这程晓晓哪会知道,没有回答,静待下文。 “来自于共同行动。”乐红锦拍拍程晓晓的肩膀,安慰道:“所以,别担心,时间久了,感情自然也就深了。” 程晓晓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现在,聊点儿正事吧。”乐红锦伸了个懒腰,“聊聊你那把剑。” 虽然知道对方是出于好意,但说实话,今天头一天上任的领导,就这么热情地帮自己寻找失物,这事儿本来就有点稀奇。 程晓晓不傻,而且乐红锦明显知道自己的剑不是普通的剑,这让她心里的戒备更重了。 看到程晓晓没回答自己,乐红锦无奈苦笑道:“别紧张,你那剑确实不错,但也不过是个唇尖舌利的聪明剑灵罢了,我乐红锦还没沦落到从小孩子手里抢糖果的地步。” “剑灵?” “万物皆有灵性,各有造化。经年累月,或是因为岁月洗礼,或是因为某些造化,本来的死物偶然间有了灵性,并不稀奇。”乐红锦解释道,“剑的灵,自然就是剑灵。一般来说,能诞出剑灵,除了剑自身的品质过硬之外,还需要一些特别的经历,比如高人点播,或是饱尝鲜血之类的。” 程晓晓睁大了眼睛:“饱尝鲜血?” “这有什么奇怪的。”乐红锦倒是淡定:“兵器诞出灵智,最常见的原因就是饱尝鲜血。你那剑不是一般的机灵,年纪比我都大,不知道斩了多少人呢。” 程晓晓奇道:“年纪比您都大?班头,您多大啦?” “傻丫头,一看就没什么好姐妹好闺蜜。”乐红锦扶额,“即便是女孩子之间,也不会随意打探彼此的年纪的呦。” 程晓晓尴尬道:“啊,抱歉。” “继续说你的剑。”乐红锦摆摆手,“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能和持剑之人交流吧?” 她立刻得到了程晓晓的肯定答复:“对。” 得到答案,乐红锦点点头,分析道:“那就好。以他的聪明劲儿,肯定是会试图蛊惑偷走他的人,找机会回到城里来。这是建立在‘他确实想回到你身边来’这一基本事实上的,那么,我问你,你确定他想回到你身边吗?” 本来毫不怀疑这一点的程晓晓突然想到了什么,犹豫了一下。 她想到那把剑一天到晚总有说不完的话,话痨地教人心烦。总是攻击诋毁自己的爹娘,污蔑轻视尊敬的城主。总是说她笨,说她蠢,嘲笑自己平,讽刺自己没阅历,伤人的话罄竹难书。 有时候,程晓晓真想不再容忍,把这把破剑丢到街角的垃圾堆里。 但…… 她看看怀里的小狐狸,小狐狸也正仰头看着自己。 “我确定。”程晓晓重重点头,掷地有声,“他一定想回到我身边。uu看书uuanshu ” “好,既然剑主观赏想回到你身边,那咱们要遇到的困难就少多了。”乐红锦点点头,忽然又想起什么,继续道:“但……他的主观意志并不一定能改变客观事实。如果是一个有些脑子的人偷走了剑,一定不会把剑卖回到城里。” “那他会卖给谁?” “城外的一些势力。”乐红锦意味深长。 详谈之间,他们已经走到了最近的西城门口。 程晓晓上前一步,对着值班的缁衣卫举起腰牌:“南营乙部七班,程晓晓,奉命出城。” 那守门的缁衣卫看了眼腰牌,却没有放行的意思:“这位姐妹,你应该知道,普通缁衣卫若要在夜间出城,必须有班头或是更高级领导开具的证明,这样方能。” 乐红锦笑着打断了缁衣卫的话:“没必要。” 那缁衣卫看到乐红锦媚骨天成的模样,稍一错愕,便立刻反应过来,掩饰着自己的尴尬,继续道:“怎么没必要?” “因为,我们两个弱女子能有什么坏心思呢?”乐红锦将手伸进胸前,从饱满圆润的事业线之间,掏出自己的名牌:“而且,我就是她的班头。” “这?” 缁衣卫看着乐红锦的腰牌,确实是班头级别的令牌,上面还带着淡淡的馨香。 “那,祝二位旗开得胜。”缁衣结结巴巴地道,“请。” 二人走进了城门洞。 黑暗之中,程晓晓轻抚着小七的头,安慰小狐狸,也是安慰自己: “别害怕,我们会找到他的,很快。” 第43章 城墙 身边的喽啰只剩下了一个,身为我现在唯一信得过的向导,我可舍不得他出什么事儿,是以,我吩咐他紧紧跟着我,片刻不要离开。 在剑斩群混之后,这个小弟对我的敬佩值也达到了巅峰。 小弟拍着马屁:“哥,你可真牛逼!” “也不行,喝多了也吐。”我得意地笑笑。 小弟眼里闪着小星星:“跟你这么长时间,我都不知道你还会使剑!” 我把脏兮兮的头发拢在脑后,淡淡道:“长路漫漫,唯剑作伴。” 小弟没听懂,自顾自地道:“刚才可太刺激了!我还以为咱们要交待在猫头他们手里了!” 我摇摇头,傲然道:“死亡如风,常伴吾身。” “哥?”小弟一脸懵逼,“你说啥呢?” “没啥,要是多会儿能把剑的皮肤换成武士刀就好了,整骚话时候就应景多了。”我撇撇嘴,看着眼前的官道:“这个时候,是不是没有缁衣卫巡街了?” 小弟给出了肯定的答复:“对呀。一般天黑之后,那群黑皮狗就不会巡街了,城门倒是还开着,有人通宵设卡。” 估摸着快到亥时了,官道上空荡荡的,白天聚在道路边的流民们也都回了各自的窝棚,一间间小窝棚里,唉声叹气的声音此起彼伏。 还是晚了吗? 我眉头紧锁,忍着饿,又道:“走吧,去城门口看看。” “哈?”小弟瞪大了眼,“哥,大半夜的去城门口做什么?” “碰碰运气。”我耸耸肩,心里确实是这么想的。 说不定程晓晓这个死心眼儿,还在城门口当盼夫石呢?虽然概率不大,但总得试试。 毕竟我也没什么去处,闲着也是闲着。 小弟好言相劝:“哥,咱回吧,我都困啦,咱还得早点儿休息,明儿早上跟二当家抢粥去呢!” “不,你不困,那都是幻觉。”我哪管他困不困,归心似箭,大步流星,“少废话,赶紧走。” 小弟虽然满腹牢骚,但我身上连斩数人的血腥气还没散,他不敢抱怨,只能默默地跟着我。 视野里的城墙越来越高,奇怪的是,离城墙越近,这具躯体就越发觉得难受。 是这具身体累了吗? 我想着,甩甩头,感觉视觉没有方才那么清晰。 又走了一阵,我觉得胸口发闷,呼吸急促,不得不停下脚步,休息一阵儿。 “哥,你怎么了?”小弟关切地问道,“脸怎么那么红?” “没事儿,就是有点儿累。”我喘息着,摸着自己发烫的额头,摸到了一头汗水。 靠,好难受。是生病了吗? 不对,这一下午都好好的,而且我这一下午水米未进,应该也不是吃坏了肚子,发了什么急性病。 这具身体越来越不堪重负了——是因为被我控制,对身体造成了什么损害吗? 还是…… 咳咳。 我开始咳嗽,仰起头,看着高耸入云的城墙。 还是因为越靠近城池,就越难受? 现在想来,之前离城墙很远的时候,除了饿之外也没什么难受的地方。 但如果是因为城池的缘故,为什么这么些天一直好端端的? “走吧,继续前进。”我站起身,想要搞清楚这个问题。 …… “班头,咱们该去哪儿找?” 程晓晓站在城门口,茫然四顾。 “往远走吧。”乐红锦和程晓晓并肩而立,“你的剑不会离城池太近。“ 程晓晓不解:“为什么?以我对剑的了解,他应该会尽量呆在城门口,等我去接他。” 乐红锦摇摇头:“很多事情不是你想做就能做到的。你的剑修为颇深,剑身上凝聚的灵力快要滴出来,离化形只差临门一脚。这意味着他即将化妖,因此……” 正听得入神的程晓晓看到乐红锦说了一半,立即追问道:“因此什么?” 乐红锦看傻子一样看着程晓晓:“你不知道?我一个外地人都比你清楚!” “哈?” “城墙。”乐红锦指了指头顶上的城墙,“常夏城的城墙外砖,是由杀生石和妖骨炼制而成的。这就是为什么上头要求你们,斩杀鬼怪之后,务必带回杀生石。” 程晓晓张大了嘴,惊讶地道:“我小时候听过这个传闻——还以为是编的!” “啾!”小狐狸仰起头,好奇地问主人,什么是杀生石。 “鬼怪是怨气凝结的产物,被斩杀后,怨气四散,鬼怪才会死亡。但仍会有一部分怨气留下了,凝结成黑色的结晶体。”程晓晓解释道,“这种怨气结晶体对于普通的人类和鸟兽草木来说,是剧毒之物。大型怨气结晶所产生的怨气辐射,甚至能使得方圆数里之内寸草不生。因为其危害性,故得名‘杀生石’。” 小狐狸若有所思,把头埋进主人怀里,回忆起之前方铁牛死时候,被自己吞下去的黑色小石子。 那就是杀生石吗?可为什么我吃下去以后什么事儿没有,反而做了一个有趣的梦? 两个女人都没注意到小七的异样。乐红锦说到兴头上,继续讲解道:“城主府内豢养着众多炼师,他们将杀生石,妖骨妖骸,或者其他有灵力的资源炼制成砖,再由咱们的术士或是高僧施法加持。这样的砖镶嵌到城墙上,对于妖怪和鬼怪有很强的压制和驱逐作用,即便是道行高深的人类,靠近城墙时,法力也会受到很强的抑制——这便是让常夏城绵延千年,一直能抵御外辱的最强防御。” 程晓晓明白了,点点头:“也就是说,我的剑也是有灵力之物,因此也会受到城墙的压制——那可是,为什么之前我的剑和小七都没有受到影响?” “你仔细回想一下,你的剑还有这只小狐狸,是不是几乎一直和你粘着,寸步不离?”乐红锦解释道,“因为你的腰牌。” “腰牌?”程晓晓低下头,看着腰间铭刻着“常夏”二字的腰牌。 “整座城池之下,布置着巨大的阵法。这个大阵做软件,城墙做硬件,才产生了对于灵力的抑制作用。”乐红锦点点头,“咱们缁衣卫的腰牌,还有城主府发放的路引、文牒,都能和这个大阵交互,使得持有人不会受到阵法的影响。城外的官道,也是阵法的一部分延伸,起着同样的作用,所以你们在城外巡逻时,都叮嘱你们万万不可离开官道。” 程晓晓恍然大悟:“官道作为阵法的延伸,一旦离开官道,腰牌的作用便会缩小,使得我们也受到阵法的影响,力量被压制。” 见程晓晓这么聪明,乐红锦笑起来,赞许道:“然也。” 小七把这些话听在耳中,又往程晓晓怀里缩了缩,心想幸亏自己没有乱跑。 乐红锦又道:“你的剑显然经历过许多十分精彩的故事——只要他自己能悟道,或是有什么高人提点,很快就能掌握化形的法门,一夜之间成为大妖。” 程晓晓奇道:“原来我的剑这么厉害!” “当然。”乐红锦轻笑着,看着程晓晓,凤眼似有深意:“你那剑,体内的灵力郁结,都快把剑身撑破了。得亏当初的铸剑之人也是了不得的大师,将剑铸得十分坚固,这才能保持灵力没有外泄。即便如此,这把剑也会在无意间溢散出不少灵气,只要戴着他,都会对修行产生许多助益。” 程晓晓点点头,更想快点儿把剑找回来了。 “你这小狐狸也比同龄狐狸聪明许多,如果我没猜错,应该也是因为剑的影响,经年累月,分润到不少灵力。”乐红锦看着小狐狸,眼里似乎有些……羡慕? 宠溺地揉揉小七的头,程晓晓应道:“确实,他们俩可是很早就认识了,我才是后来者呢。” 乐红锦点头:“所以,你可要看好他咯。” 撸着小狐狸,程晓晓问道:“您说剑吗?” “对呀。”乐红锦的玩味地笑着,“你知道吗?许多兵刃法宝在有了灵识之后,报复对自己不好的主人什么的,可是很常见呢。” 程晓晓后颈发凉,尴尬道:“应该……不会吧?我可没欺负过他,一直都是他在欺负我呢!” 乐红锦笑而不语,迈步道:“走吧,我们可得走好一截路,才能找到他呢。” “二位留步!” 就在两个美人要离开城池的时候,身后的城门洞里跑过一个缁衣卫来,气喘吁吁地道:“望风台来报!丙字令!” 乐红锦停下脚步,疑惑道:“丙字令?” “您不知道?”程晓晓解释道,“丙字令——妖鬼犯境,三刻内将临城下,四营缁衣卫凡当值者,即刻落位以待。” “喔~”乐红锦拉长了音,想了想,问道:“也就是说,咱们要守在这儿,等解决了警报才能出去。” 程晓晓点头:“然也。” 乐红锦伸了个懒腰:“行吧,那就多等一会儿。喔……哎!你说这个警报,不会跟你的剑有关系吧?” 程晓晓闻言,立刻紧张起来:“应该不会吧?他可没那个本事。” 乐红锦点头:“确实,除非他在城外溜达了一下午,看书ww.uukashu亲眼阅见众生疾苦,一夕悟道了什么的……” …… “哥!哥!” 小弟摇着我的肩膀,关切地喊着:“你怎么了?” 附近睡着的流民们都被他的喊声吵醒,探出头来,骂骂咧咧地看着我们。 “我……” 我本想说我没事,但我实在说不出口。 此时的我眼花缭乱,近在咫尺的小弟,在我眼里分出两三个重影。 双腿失去了知觉,我跌倒在地上,想扶着他的肩膀站起来,一巴掌却扶了个空——我已经失去方向感和空间感了。 艹,不过又走了两三百米,身体就已经变成这幅状况了吗? 要让小弟拿剑,转而控制他的身体吗?不行,如果真是因为城墙的影响,换到他身上也是这样,反而连个护我周全的人都没有了。 我用力连眨几下眼,越过小弟的肩头,看到他背后似乎出现几个高大的黑影。 是我出现幻觉了吗?那几个黑影目测足有四五米高,不管是什么东西,肯定不是人。 我出言提醒道:“透……透……” “透啥?”小弟急得快哭了,“哥,这时候就别想那龌龊事儿了,咱还是先回去吧!” “透……透面……”我感觉舌头发麻,口齿不清,“探(看)你身透(后)。” 周围被吵醒的流民们,忽然发出一阵尖叫。 小弟被尖叫声吓到,连忙回头看去。 他瞪大了眼,拖着我就往城门口逃: “快跑啊!妖怪来啦!” 第44章 团圆年 人群乱做一团,流民们尖叫着,朝城墙根儿下夺路而逃。 对于棚户区的流民们来说,被妖兽袭扰虽然不能说是家常便饭,但也并不算特别罕见。毕竟,对于妖兽们来说,乌泱乌泱且没有保护的人群就像是小男孩的糖果屋,让人垂涎欲滴。 照以往的经验,来抓人的妖怪们不会太靠近城墙。它们像是吃自助一样,抓够足够自己享用一段时间的食物,就会自动退去。偶尔有一些不知满足的,也会很快被闻讯赶来的缁衣卫们解决掉。 所以,只需要跑得比别人快,应该就能躲过一劫。 “哥!快起来啊!”小弟涕泗横流地哭着,但仍没有放弃瘫痪的我,拖着我的身体,往城墙的方向走去。 因为带着我这么个大累赘,他根本逃不快。眼看着人群从自己身边逃走,小弟的心里天人交战,看着地上的我,犹豫着要不要逃。 喂,想丢下我的话也没什么,自己逃命去吧。说到底,我就是把剑而已,就算这幅名叫“朱六”的身体被妖怪残害,也不会对我有啥影响。 救我是情分,不救我是本分,想走就走吧。 我在心里默默地说着。 我几乎已经丧失了对于身体的全部控制权,只剩下模糊不清的视觉和嗡嗡作响的听觉还处在我的控制之中。 即便我现在的视力不怎么好,也看到那些黑影越来越近。唔,不是人形,而是某种四肢的猛兽。 它们在人群中横行无阻,虎入羊群似的,肆意闯荡。 “来了,他们来了!”小弟跌坐在地上,看着冲出人群的怪兽。 那是一群长满青色毛发的野兽,形状有些像狮子,但体格却和大象一般大。额上生着一根犄角,但很少用——这些怪物更喜欢用宽大的爪子攻击,一巴掌扇下去,能把一连串的流民拍飞。 “是年兽!” 小弟喊着,看了看我,抹了把眼泪:“哥!对不住了!弟弟还想再活两年!” 去吧去吧,赶紧走,不用有心理负担,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等等,这个比喻好像有点儿不太恰当?算了,就说这意思。 小弟不再努力,丢下我,夺路而逃。 身边的其余流民也都散的七七八八,有不少人在大逃亡中被推搡倒地,经历了人群的踩踏后,倒在地上奄奄一息。 我混入其中,看起来一点儿都不突兀。 一头年兽冲过来,硕大的鼻头在空气中嗅着,嗅了一会儿,径直朝我走来。 什么情况?这不都是人嘛,为什么偏冲我来?是其他人哪儿让你不满意吗? 那年兽好死不死地走到我面前,张开血盆大口,向这幅躯体咬过来。 喂!你吃这具身体不要紧,但你这个嘴巴容量,不会把我这柄剑也吞下去吧! 救命啊!吃剑啦!小弟你回来!拿上我再跑啊! 就在我即将被吞进那张腥臭的大嘴时,一道刺耳的破空之声划开天际。 年兽正欲进食的庞大身躯忽然僵住,继而轰然倒塌,额头上多了一支一米多长的箭。 哈?我的求救应验啦? …… “好!” “一箭毙命!” “百步穿杨!” “班头好箭法!” 城头之上,一群缁衣卫鼓掌叫好。 被他们簇拥着的,是一个女人。 女人身披一件无袖大氅,带着一定兽皮帽,帽子后面垂下一截老虎尾巴。她的肩头和左手小臂上,各绑着一块硬皮护具,护具上伤痕累累,满是划痕。 “切,都闭嘴吧。”女人冷冷地道,环视周围一圈,缁衣卫们立刻噤若寒蝉,再也不敢多言。 她有一张清秀的脸,但原本俏丽可人的脸上,三道平行的兽爪疤痕,自左额角,穿过右眼,横亘至脖颈右侧,将所有的美貌一扫而空。 女人的目光冷得彻骨,左眼与常人无异,但被疤痕所毁的右眼眶里,赫然是一颗绿幽幽的,鹰一般的眼球。 “一些杂碎罢了,有什么好激动的。”女人昂起头,一脸不耐,“都等什么呢?头一次见年兽?还不燃放爆竹?!” 身边的缁衣卫们连忙分开,找出一串又一串的爆竹,挂在城垛上点燃。 “噼里啪啦”,热闹的鞭炮声响起,不绝于耳。 城池之下的年兽们正闹得兴起,但鞭炮一响,它们立刻停止了杀戮,畏惧地看向城头,踌躇着不敢再前进。 爆竹声中,女人举着一张和她一般高的大弓,再次搭箭,拉弓。 箭矢的破空之声隐藏在爆竹声里,又一头年兽轰然倒下。 女人舔舔嘴唇,正欲再搭一支箭,右眼忽然一眨,放松了弓弦。 城楼下,一个艳红的身影冲出人群,挥舞着一条长长的红绫,向年兽们袭去。 “哪来的疯女人,不知死活吗?”女人冷笑一声,“年兽一族妖力极弱,因此才不受常夏大阵的影响。但它们的肉体极为强横,即便是善使刀枪的缁衣卫,也不敢正面缨其锋芒。这女人拖着一条软绵绵的红绫,岂不是自寻死路?” 话音刚落,城楼下的女人舞动红绫,那红绫像是一条机敏的赤链蛇,眨眼间便缠上了一头年兽的脖颈。 那年兽怒吼一声,双爪蹬地,恼怒地想要挣开束缚。 发出一半的吼声戛然而止——长满青鬃的硕大兽首,咕噜噜滚落在地,断开的脖颈处鲜血喷洒,染得那红绫愈发殷红。 持弓女人有些惊讶:“这是?” “班头,城楼下那位,是南营乙部的一位新班头,名为乐红锦。”旁边的副班头凑过来,向女人讲解:“今天刚刚上任,但因其倾城之色,四营一半儿的兄弟,都已经认识她了。” “新来的班头?”持弓女人皱眉,“她为什么不穿官服?” 副班头愣了一下,没有回答,尴尬地看着自家班头。 您也从来不穿官服,还说人家? “呵。”持弓女人冷笑一声,举起左手,吹了个口哨。 夜空中,一只雪白的猫头鹰划过夜空,扇动双翼,落在女人左臂的护具上。 “阿白。”女人的脸色柔和不少,轻轻刮着猫头鹰的额头,猫头鹰也给予亲昵地回应。 “盯着她。”女人说道,右眼亮起瘆人的绿光。 猫头鹰的双眼也亮起幽幽绿光,长鸣一声,振翅飞走了。 女人又恢复了那张冷冰冰的面孔,倚着城垛坐下,仰起头,看着天空,但右眼里看见的却是另一番场面。 倾城之色? 我倒要瞧瞧。 …… 城楼下,乐红锦又摘下几颗兽首,停下翩然的舞姿,长绫拖地,转过身来。 她仰起头,轻笑着,看天上飞过的猫头鹰。 “呵呵。” 乐红锦掩嘴轻笑,“上班第一天,就要和这么好看的小姐姐交朋友了呀~” 官道上,程晓晓气喘吁吁地跑过来:“班,班头!年兽,年兽——” “差点儿忘了。”乐红锦一拍额头,又转过身,扫了那群年兽一眼。 一袭婀娜多姿的红裙裙,在年兽眼中却格外恐怖。 年兽们哀嚎着,四散而逃。 “啊呀,这就跑啦?”乐红锦撇撇嘴,似乎颇为惋惜。红绫一扫,将地上的五六颗兽首卷过来,她看着兽首,又开心地笑起来:“这可得给我记不少功劳吧?” “应该吧。”程晓晓点点头,看向官道两旁的一片狼藉,面露不忍:“这些人……” 到处都是尸体,或是倒在地上哀嚎的伤者。 城墙底下,流民们头顶的爆竹还没燃尽,爆竹地碎屑掉下来。他们捂着头蹲下,明明年兽已经褪去,也不敢轻易地回去。 “年兽已经跑啦!”程晓晓喊着,“大家可以回去啦!” 但流民们仍然狼狈地躲着,没有人听她的话。 程晓晓叹了口气,走到官道旁,看着地上哀嚎的人们。 乐红锦走到她身边,拍拍程晓晓的肩膀:“管他们作甚,走吧,咱们还要在大海里捞针呢。” 程晓晓揉了揉鼻子,正想狠下心离开,怀里的小狐狸忽然叫道: “啾!” 程晓晓停下脚步,讶异地道:“宝宝,uu看书 ww.ukahu.co 怎么啦?” 小七没理她,纵身窜到地上,就这么离开了官道,冲进一地狼藉中。 “欸!”乐红锦叫着,“你这小狐狸怎么跑了!” 错愕了几秒,程晓晓忽然明白过来,眼睛一亮:“她不会无缘无故地跑开的,这样离开,是因为……” 乐红锦却不像她这样了解小七:“因为什么?因为看见耗子了?” 程晓晓没回答,离开官道,跟上了小七的脚步。 “嘿!这丫头,怎么都不理人呢!”乐红锦嗔怒道,但也没什么办法,只能跟着离开官道。 到处都是倒地者,尸体与伤者交加。乐红锦皱着眉头,一脸嫌弃。她提起裙角,小心翼翼地找着落脚地儿,正愁眉不展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不远处的狐狸叫。 “啾!” 小七跑到一具年兽尸体边,小爪子推着庞大的尸体,尸体却纹丝不动。 “在这下面?”程晓晓激动地跑过来,和小七一起,使出吃奶的力气推着年兽。 两个可爱鬼一起努力着,可惜,没什么作用。 “废那劲干嘛?”一根红绫飞过来,轻而易举地推开了年兽尸首。 “谢谢班头!”程晓晓随意说了一句,弯下腰,在一具被压瘪的尸体上返检着。 她扒拉开尸体的手臂,看到尸体怀里躺着一个麻布裹着的长条状物体。 眼眶蓦地红了,程晓晓手忙脚乱地解开麻布,握住那把剑,正欲说些什么,脑海里却响起一声哭号。 “晓晓呀!你可算来啦!终于能过个团圆年啦!” 第45章 雪鸮 “丫头,今儿是怎么啦?” 程母披着睡袍,坐在饭桌前,目瞪口呆地看着闺女狼吞虎咽的样子。 打后半夜回家以来,闺女已经吃了四份混沌,半斤熟肉,和乱七八糟的其他一大堆东西了。 “没事儿,奏是饿那。”程晓晓嚼着东西,含糊不清地说道。 “咋能饿成这样儿呢?”程母一脸心疼,“别吃啦,实在想吃,娘再给你做点儿,外面买回来的东西不卫生!” 程晓晓拨浪鼓似的摇头:“不用,娘您赶紧睡吧。” 程母苦笑:“你说你,彻夜未归,我和你爹哪里睡得着?你爹虽然不跟你说,这一宿,他也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听到你回来,这才安心睡下。” “嗨,没事儿,就是加了个班儿。”程晓晓傻笑着,试图萌混过关,“娘您快睡吧,我吃完这些就睡。” 叹了口气,程母没再说什么,上楼歇息去了。 程晓晓见母亲走远,放下手里的筷子,愁眉苦脸地道:“行了吧?” “算了,就这样吧。” 我懒洋洋地道,享受着程晓晓味蕾上的奇妙感触,和充实的饱腹感,安逸地很。 “把你弄丢了是我不对,”程晓晓如释重负,一边嚼着嘴里剩余的食物,一边说,“但为啥你一回来就让我吃这么些东西呢?” 我当然不会告诉她,一天连着上了两个饿死鬼的身,持续一整天的饥饿感快把我折磨疯了。只有让程晓晓吃点儿什么东西,间接体会她的饱腹感,才能让我舒服一点。 于是,我随意编了个借口:“我就是寻思,你这个年纪说不定多吃点还能长身体。” 听到我的话,程晓晓眼睛一亮:“真的?” “假的。”我立刻掐死了程晓晓希望的小火苗,“二十三窜一窜不假,但你的胸部发育估计是到此为止了。” 程晓晓羞恼地哼了一声,不再理我。 我嘲讽道:“每天口口声声说自己不在意,你瞧,这不挺在意的吗?” 程晓晓妄图掩饰,大手一挥:“谁在意了!胸不平何以平天下!管那些男人的看法做什么,他们喜欢什么,老娘偏不长什么!” “嘴硬。”我冷笑道,“那为什么自打见过乐红锦以后,你心里一直盘亘着一股深深的自卑?” “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程晓晓慌了,咽干净嘴里的东西,狡辩道:“班头长得好看,身材确实也很傲人不假,但……我也挺好的呀!我又不是没人喜欢!” “也就司马南那个脑子不清楚的家伙,中了邪似的喜欢你。”我现在的心情可不怎么样,仍旧无情打击道:“被个大傻子喜欢,你还挺骄傲?” 程晓晓无法反驳,气急败坏地道:“我就不该把你找回来!你不在身边的时候,清清静静的多好!” 在外流落了十多个小时的我,一听这话就急了:“嘿!承认了吧!程晓晓,是不后悔了?是不是新剑胜旧剑,觉得我多余了?呵,女人!你的名字叫贪婪!” 程晓晓蹙眉:“我可没说这些,你别无理取闹。” “我无理取闹?是我自己要被人偷走的?程晓晓,你知道我这一天经历了什么吗?我流落在外风餐露宿的时候你在哪儿?” “……我又不是故意把你弄丢的,再说我也着急呀,一宿没歇息,把你找回来,还听你的买了这么多吃的。” “已经犯下的错,不是你想挽回就能挽回的!我心灵受过的伤,是一顿饭就能弥补的吗?” “行了,我错了行了吧?我不过是犯了一个所有普通女人都可能犯得错,你还想我怎么样?” “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哼,程晓晓,你……” 我俩吵着正欢,桌子上的小七不耐烦了,站起来,怒喝道:“啾!” 一剑一人停止了正常,不约而同地看向小狐狸。 我安慰孩子道:“没事儿,虽然我俩吵架了,但我们依然是爱你的。” 程晓晓扭过头去不说话。 小七蹭着程晓晓的手,甜甜地道:“啾!” 虽然听不懂,但想来是“你们不要再吵了啦!大家要好好相处”一类的话。 于是我耐着性子,对程晓晓道:“你看,孩子都说了,你就不能说句‘我错了’吗?你承认错误,然后我就会说‘我也有不对的地方’,这样互相体谅不是很好吗?” 程晓晓长叹一声,无奈道:“好吧,我错了。” 我的声音陡然提高了八度:“你也知道你错了?错哪儿了?以后还敢不敢了?!下次再这样怎么办?!” 程晓晓:“……” 她沉默片刻,把我从腰间解下来,摔到桌子上,提溜着小七的脖子,上楼去了。 欸?这就是你认错的态度?你给我回来!小七!下来接我! …… 早上,程晓晓顶着一对黑眼圈进了办公室,脸上却洋溢着笑容。 “呦,找着了?”董伯眼尖,一眼便瞅见了程晓晓腰间的剑。 “嗯!”程晓晓开心地点头。 白青笑着道喜:“恭喜恭喜。” “运气不错。”丁前也难得说了句人话,紧接着又问道:“怎么找着的?” 程晓晓答道:“班头帮我找着的!” “班头?” 三个男人你看我我看你,谁都没想到这新班头竟然这么仗义,而且似乎还颇有本事。 程晓晓也没解释——昨天晚上回家的路上,乐红锦叮嘱过自己,寻剑一事的详细过程不需要告诉别人,对其他同事,只说是两人一起找到的即可。 虽然不明白乐红锦此言何意,但程晓晓素来听话,何况是上级的命令,自然没有不遵守的道理。 一边想着,程晓晓一边问道:“今儿也去城外吗?” 董伯耸耸肩:“也没有新命令,想来咱们还得继续去巡街吧。” 白青点点头,看向丁前:“现在出发?还是等等班头?” 丁前犹豫片刻,道:“要不等等?没准儿她和咱们一起去呢?” “你在期待什么。”白青没好气地道,“咱班头花容月貌,天仙似的人物,怎么能屈尊降贵和咱们一起去巡街?” 董伯瞪大了眼:“老白,你终于活成了你最讨厌的样子。” 白青奇道:“我怎么了?” “拍马屁啊!”董伯努努嘴,看向丁前,“你这不是戗咱副班头的活儿嘛!” 众人说笑着,倒也没人继续聊程晓晓寻剑的经过。 “奇怪。”程晓晓挠挠头,“前辈们不好奇我是怎么把你找回来的吗?” “你既然提了乐红锦,他们自然不会多问。”我懒洋洋地道,“别和我说话,小心更多人发现我。” 程晓晓乖巧地点点头,坐在蒲团上,继续听前辈们斗嘴。 就在三个男人吵吵闹闹的时候,门开了。 “早呀~” 乐红锦进来,带起一阵香风。 “班头。” “班头早。” “早!” 除了丁前,其余几人纷纷和班头打招呼。 乐红锦笑笑,对大伙儿晃了晃手里的东西。 众人这才瞧见,乐红锦拎着一条红绫,红绫的尽头,结结实实捆着一只雪白的猫头鹰。 那猫头鹰瞪大了眼睛,惶恐不安地挣扎着,发出“咕咕”的叫声。 “雪鸮?”董伯见多识广,率先认出这猫头鹰的品种,接着称赞道:“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当真好品相!” “是吗?”乐红锦笑笑,拎起猫头鹰,放在眼前打量着:“朋友送的,我也不懂。” 董伯点点头:“您这朋友想必花了不少心思——雪鸮不难得,但纯白的雪鸮,在咱们南方还真不好找。” 白青没忍住,多问了一句:“班头,这雪鸮,您是要……” 乐红锦掩嘴:“嗨,没事儿,牵出来溜溜。” 没见过谁溜鸟是拿绳子捆起来溜的。 丁前冷笑一声:“我还以为班头是给咱带了野味。” 白青尴尬地笑笑,连忙去拉丁前的袖子,想让他不要多言。 没想到乐红锦不但不恼,反而顺着丁前的话,举起了雪鸮:“也不是不行——丁前兄弟,会烹制猫头鹰吗?” 这一问反倒把丁前问懵了,错愕了一下,回答道:“……拔了毛,剖了内脏,撒上调料,放在火上烤就是了,这有何难。” “好!”乐红锦答应地干脆利落,把红绫递到丁前眼前:“那这就是咱们班今天的早点了,丁前兄弟动手吧,别客气,u看书.ukansh 就当妾身请各位的!” 那猫头鹰机灵的很,听到自己即将葬身这群腹中,扑腾得更用力了。 但在座各位却没人理会它是否愿意。丁前接过猫头鹰,有些疑惑:“现在?” “嗯呢。”乐红锦脱了鞋,坐到蒲团上,大眼睛里满是期待:“我身为班头,分一条鸟腿不过分吧?另一条,我觉得咱们应该发挥关爱年轻人的优秀传统,就给晓晓妹妹吧!” 程晓晓受宠若惊,打了个饱嗝:“不了!我不饿!” 丁前点点头,拎着猫头鹰,正犹豫着该在哪儿生火。 “砰!” 办公室的门忽然被撞开,一群缁衣卫,黑压压地冲了进来。 “把那雪號放下!” “我们班头的鸟你们也敢动?!” “找死!莫非不认识我们班头?!” “嘿,有趣,可有好几年,没人敢在我们五班头上动土了!” “谁动的手,快快交代,尚能饶你们一个痛快!” 一群人七嘴八舌地叫骂着。 董伯白青的脸色沉下来,毫不犹豫地亮出兵刃,护在班头身前,人数虽比对方少了许多,气势却毫不逊色。 白青:“看门狗也敢狺狺狂吠?” 董伯:“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 程晓晓这才反应过来,拔出我,冲到两人身旁,想了想,没想出什么狠话来,只能假模假式地道:“哼!” 丁前倒是没上前。他看了看手里的雪號,又看了看笑得合不拢嘴的乐红锦,眉头紧皱:“怎么回事儿?” 第46章 剑拔弩张 两伙人对峙着,剑拔弩张。 程晓晓横着剑,站在董伯身边,嘴唇轻轻动着,小声道:“前辈,啥情况?” 董伯倒没有压低声音,反而故意大声道:“这伙儿孙子是咱们南营乙部,五班的,常年负责看守城门,其他班的兄弟们,给他们一个美誉——看门狗。” 对面的人立刻回骂道:“死胖子!再他妈说一遍?” “看门狗看门狗看门狗,”董伯立刻说了三遍,轻蔑道:“咋?你能把爷球咬掉啊?” “老子们为全常夏城守城门,责任重大!” “个中荣耀,可不是某些一把年纪还在巡街的老废物可以理解的!” “哈哈哈!” 五班的十多个人发出一阵哄笑。 虽然平日里没少和董伯斗嘴,但本着“我的好兄弟只有我自己能喷”的想法,白青立刻还以颜色:“狺狺狂吠,好狗好狗!” 奈何对方人多嘴杂,白青立刻被对方的口水淹没: “街溜子!” “蹿巷鼠!” “不男不女的娘娘腔!你也算爷们儿?” 白青也不是善茬,冷笑道:“我爷不爷们儿,回去问问你老娘,她再清楚不过。” 两拨人陷入骂战,办公室里瞬间变得菜市场一般热闹。 程晓晓顶着污言秽语,一脸无辜地看向董伯,希望得到一个解释,弄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经历这一切。 “他们班和咱们本就有梁子。”董伯咬牙切齿地道,“之前老班头在的时候,这群丧家之犬连个屁也不敢放。估计是听说了咱们老班头殉职,这才敢过来龇牙!” 在他身后,丁前拎着雪鸮,看向乐红锦:“这是欺我七班无人啊。” “哦?”乐红锦一脸无所谓,“原来是积怨已久啊,我还以为……” 丁前皱眉:“以为什么?” “没什么。”乐红锦吐了下舌头,向前一步,拍拍手:“好啦!别吵啦!” 互喷的两帮人停下骂战,都看向这位新班头。 乐红锦轻咳一声,拨拉开护在自己身前的白青三人,伸了个懒腰,胸前的起伏愈发傲人。 对面几个缁衣卫立刻瞪大了眼,狠狠吞了几口唾沫。 “妾身乐红锦,这厢有礼了。”乐红锦施礼,轻笑道:“妾身入职不久,可是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引得诸位兄弟怪罪,找上了门来?” 对面,一个副班头模样的男人咳嗽一声,抱拳回礼道:“乐班头言重了,我等非是有意寻衅,实乃不得已而……” 董伯骂道:“不得已你二伯!想茬架就明着来,磨磨唧唧的,还找借口,也配叫男人?” “你奶奶的借口!”那男人毫不示弱,“分明是你们绑了我家班头的雪鸮,挑衅在先!” 七班众人一愣,齐齐回头,看向丁前手里捆成粽子似的雪鸮。 五班的副班头得理不饶人,又道:“本来,知道你们班头和其余兄弟殉职,虽然和你们有积怨,但我们兄弟明事理,说什么也不会在这个时候与你们为难——你们倒好!盗了我家班头的雪鸮,真真是不识好人心!” 丁前看向乐红锦的目光里多了几分质问:“班头?” “你这大鸟是你们的,就是了?”乐红锦委屈巴巴地道,“若是随便有个男人过来,说奴家是他的媳妇儿,那我便要跟他走了?” 我挂在程晓晓腰间,看着乐红锦的背影,默默咽了口唾沫。 如果我是那个男人的话,也不是不行。 五班众人一脸不忿,但乐红锦终究是班头,大他们一级,他们也不敢说什么失礼的话。 就在场面僵持之时,人群后面传来一阵骚动,继而人群分开,让出一条道路来。 一个女人昂首阔步走来。 她披着一件无袖皮大氅,内衬一件虎皮抹胸,露出白皙的小腹和马甲线。头戴兽皮帽,帽子后边垂下一截狼尾巴。肩头和左手小臂处绑着皮护具,腰间系着缁衣卫的腰牌,身背一把巨大的弓和箭篓。 “班头来了!” “班头。” “班头!” 五班众人叫着。 那女人中等个子,比白青和丁前都矮了一些。她昂起头,露出脸上的兽爪疤痕,异色的右眼冷冷地打量众人,像是在打量一堆又一堆案板上的肉。 迟钝如程晓晓,也猛的感到后脊发凉,汗毛竖起。 董伯白青交换着眼神: 这女人是谁?好强的杀气! 不知道——五班的班头?不是以前那个啊,他们也换了新班头? 方才还叫嚣不止的五班众人此时噤若寒蝉,站在这疤脸女人的身后,低眉敛目,大气不敢喘。 疤脸女人的右眼挨个扫过丁前,董伯,白青,最后看到程晓晓。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感觉她的眼神若有若无地瞥了我一眼。 当她的眼神挪到乐红锦身上时,乐红锦却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异样,反倒笑盈盈地迎上去: “呦!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乐班头莫要说笑。”五班的副班头冷笑道,“您昨个第一天上任,我家班头上任也不曾满一月,如何见过?” 乐红锦笑道:“虽然未曾见过他,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今日只作远别重逢,亦未为不可。” 说着,乐红锦就这么走上前去,握住疤脸女人的手,细细打量一番,亲昵地道:“妹妹年纪几何?可曾读书?近来吃些什么药?” 疤脸女人睨着乐红锦,目光冰冷,抽回了自己的手。 乐红锦却不觉得尴尬,银铃似的笑着,摇头道:“却是姐姐唐突了,还不知妹妹尊名?” “免尊。”疤脸女人声音冰冷,“海英。” “枭姬海英?” 董伯惊讶道,见白青等人对自己投来不解的眼光,便压低声音解释道:“淮南一带出名的修士,善弓术,豢养鹰雕,故被道上兄弟尊称一声枭姬。据说,她曾于东海射杀一条孽龙——虽然不是有封号的龙王,但以此论其弓术,放眼天下也为翘楚。” 白青恍然,但仍然有些不解:“此等人物,即便做个部长也绰绰有余,怎地甘心做一任班头?” “不晓得。”董伯摇摇头,“说起来,咱们部长最近招了不少新班头。” 白青看向乐红锦,嘀咕道:“确实。” 那边,乐红锦似乎并不知道自己正和什么人物套近乎。她似乎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不好意思,又拉住枭姬海英的手,往条案后面走去:“那便称妹妹为英子,英子,你唤我红姐便是!” 英子? 海英甩开手,嘴角微微抽搐,强压着火:“叫你姐姐?你多大?” “女孩子的年龄可是秘密呢~”乐红锦欠揍地笑着,眨眨眼:“但,不论年龄还是其他什么,肯定都比妹妹大就是了。来,英子,坐!” “不了。”海英强耐着性子,看向丁前手里的雪鸮:“把阿白还我,这事儿就算了了。” 丁前却丝毫不在意面前是什么人,拎起粽子似的雪鸮:“你说这个?” 海英没回答,绿幽幽的右眼紧盯丁前,似乎发出了无声的威胁。 乐红锦不动声色地挡在丁前面前:“不会吧不会吧?这肥鸟不会是英子妹妹的鸟吧?今儿一起来,就发现这肥鸟趴在俺家窗子外面,鬼鬼祟祟的模样,因此才被妾身擒住——如果是英子妹妹的鸟,难道是你让它偷窥我的?” 五班众人闻言,立刻尴尬的面面相觑。 白青当然不放过这种机会,冷笑道:“哈!果然光明磊落!” 董伯也阴阳怪气起来:“说什么呢,想必是这肥鸟关心咱们班头的安危,这才行着龌龊之事。嗯,也不能这么说,出发点是好的嘛!” 程晓晓觉得自己该跟着说点儿什么,又拿不准该说点儿什么,便一横手里的剑:“哼!” “没听清吗?” 海英突然开口。自己的行径被人当场指出,却没有丝毫尴尬,仍是那副冷冰冰的样子:“把阿白还给我,这事儿便了了。” “啊呀!”乐红锦后退一步,捂着胸口,眉间微蹙,做作地道:“那可是,奴家早起时的一片春光,可都被这肥鸟看去了,为奴家清誉考虑,还是……嗯,灭口为妙吧!英子妹妹,你以为姐姐此意如何呀?” 海英长吸一口气,似乎在努力压抑着怒火,寒声道:“你待如何?” “说了呀。”乐红锦皮笑肉不笑,浑然不惧地和海英对视着,“灭口,顺便给俺家弟兄们,尝尝鲜呀!” 说着,乐红锦打了个响指。 缠住雪鸮的一条红绫,诡异地收紧,将那肥鸟死死勒住,慌得它发出一阵“咕咕咕”的惊叫,像是在求主人救命。 海英眉头一沉,左手搭上了后背的弓。 五班众人反应过来,齐刷刷地亮出各自兵刃。 白青董伯程晓晓自不必说,丁前一手拎着雪鸮,一手拔剑出鞘,喝道:“尔敢!” 气氛愈发地剑拔弩张。 “都他娘的干嘛呢?!” 门口传来一声厉喝,堵着门口的几个缁衣卫被瞬间打飞,清出一条路来。 部长高大的身影鹤立鸡群,谁也挡不住他黑黢黢的脸:“怎么?兵变啊?!” “不敢!” “属下不敢!” 所有穿官服的缁衣卫都臊眉耷眼地垂下头,收起兵刃,束手而立。 但处在战场中心的两个女人,仍然对视着。 “聋了?”部长走到两人中间,看看海英,又看看乐红锦,骂道:“我管不了你们了?嗯?咋这牛逼呢?” 两个女人这才移开视线,各自退后一步。 “这么大的姑娘了,我当着你们属下骂你们,脸上好看吗?”部长吼着,却并没有顾及两人的情面:“一个两个的,一天天不穿官服?咋了?上好的玄黑锦缎,披在你们那娇生惯养的皮肉上刺挠啊?” 海英拽着自己皮大氅上的毛,冷哼一声。 乐红锦朱唇一瘪,作势欲哭,撒娇道:“部长!妾身的清白可都要毁啦!” “你有个屁的清白!”部长却不吃乐红锦这套,“老子随便揪段儿葱都比你清白!还噘嘴?指望老子亲你一口呢?赶紧把那鸟放了!一把年纪了,还学人家七八岁小姑娘抓鸟?!” 乐红锦闷闷不乐地撅着嘴,娇嗔地哼了一声。 红绫松应声松开,雪鸮掉在地上,连滚带爬地逃回海英身边。 海英弯腰将雪鸮抱起,看着自己的鸟儿身上凌乱的毛发,心疼不已。 部长又骂道:“还不滚?等我把你们一个个抱回去呢?” “不敢不敢。uu看书.uukanshu.cm ” “属下这就滚。” “不劳部长费心!” 五班众人连忙逃出办公室,海英盯着乐红锦,看了几秒,说了句“等着”,也离开了。 程晓晓等人如释重负,长出一口气。 我还觉得怪可惜的——砍两个缁衣卫,不知道能吸多少灵气,难得有这么个机会,啧啧,可惜。 “你们几个,等着。”部长扫了程晓晓等人一眼,又看向乐红锦:“来我办公室一趟。” 两个领导离开,众人瘫坐在蒲团上,七嘴八舌地聊起来。 程晓晓:“刚才可真刺激——和同袍拔剑相对,倒是头一次。” 白青:“没事,习惯就好了,常有的事。” 董伯附和:“对,注意别出人命,别造成残疾就行。” 丁前却沉默着,低着头,似乎在思索什么。 白青是个善察言观色的,打趣道:“咋了老丁?吓尿裤子了?” “不至于。”丁前摩挲着下巴,“你们说,咱们班头干这事儿是图啥?” 董伯撇撇嘴:“图开心呗。” 白青冷笑一声:“你瞅她长得像傻子吗?真要是傻子能让你整天心猿意马?” 董伯涨红了脸:“我不是,我没有!” “她是想立威。”丁前自问自答道,“但是立给谁看呢?五班?咱们?” “也可能是……”程晓晓举起手,小声说着。 三个男人都看向她。 程晓晓轻咳一声,嗓音大了一些:“部长?” 第47章 再见了妈妈今晚我就要远航 “英子妹妹,也是你找来的?” 乐红锦不等部长说话,便在自己家似的,脱了鞋,盘腿坐在了条案前。 部长没说什么,走到条案后,和乐红锦对坐着:“是。” 在部长面前,乐红锦不再做出那副笑里藏刀的样子,真实许多,也自在很多。她把条案上的案牍扫落在地,趴在条案上,懒洋洋地道:“你从哪儿骗来这么些人跟你做苦力?” “怎么能叫骗呢。”部长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明明是出于老子的人格魅力,让你们情不自禁地想要追随于我。” 乐红锦撇嘴:“你可要点脸吧,谁乐意追随你了。说吧,叫我来做什么?难道是《办公室里,和女下属不得不说的秘密》什么的展开?” “你想得美。”部长眯着眼,打量乐红锦一阵儿,又说道:“你来了也有一段儿时间了,给你交代个活儿。” 乐红锦直起腰杆,瞪大了眼:“我昨天才上岗!一般都应该让新员工熟悉一下情况,划上两三个月的水吗?” “咱们缁衣卫没那种陋习,而且我很信任你们的能力。” “什么叫陋习!那明明是你们人类的优良传统!” “这是你跟领导说话的态度?” “……”乐红锦泄了气,怏怏不乐地趴回到条案上,“说吧,什么营生。” 部长没有回答,拍拍手,办公室的门被打开。 两个身影出现在门后——一个中年模样的大和尚,一个七八岁仿佛的小和尚。 两个和尚穿着朴素的僧衣,大和尚身后背着一个长方体形状,半米宽,一米多长的木盒子。 “部长。”大和尚双手合十,对部长行礼,又见过乐红锦:“女菩萨。” 头一次被人叫女菩萨,乐红锦乐开了花:“客气客气!一看您就有大师风范?” “乐红锦。”部长向大和尚介绍自己的属下,接着介绍起这位大和尚:“无明禅师。” “您好您好。”因为对方称自己女菩萨,乐红锦的态度十分殷勤,还主动和旁边拘谨的小和尚打招呼:“小师傅,怎么称呼呀?” 小和尚躲在师父后面,怯生生地样子:“小,小僧苦蕴,见过女菩萨。” 乐红锦的嘴都咧到耳朵根了:“哎呀!小师傅一看就有慧根,日后必成大器!来让姐姐抱抱好不好呀~” 小和尚看着乐红锦胸前白花花的摇摇欲坠,红了脸,躲在师父身后。 师父说,山下的女人是老虎——不知道为什么,这女菩萨让小和尚脸红心跳,果然可怕。 部长咳嗽一声,阻止了乐红锦的怪阿姨行为:“乐班头,莫要失礼。” 乐红锦冲部长翻了个白眼,悻悻地坐好。 见乐红锦不再乱来,部长点点头表示满意,又说道:“你们班此次的任务,就是护送无明禅师和苦蕴禅师,去一趟楚江城。” “楚江城?”乐红锦蹙眉,“这么远?” 部长横了她一眼:“不远的话还要你们护送什么?人家无明禅师又不是不会骑马。此次行动,七班全体由无明禅师节制,明白吗?” 一般的缁衣卫,这时候会立正站好,高声道:“明白!保证完成任务!” 但乐红锦不是一般的缁衣卫。 她趴在条案上,闷闷不乐的抱怨起来:“好远的啊!一路上要经过两座城,过楚江,跨南岭……而且为了照顾晓晓妹妹这种战斗力比较低的同伴,只能骑马慢行,走都走不快……啊啊啊啊奴家不要去啊!“ 部长把一个黄锦包裹拍在桌上:“一路上需要的通关文牒都准备好了。这一趟来回,估计得两个月,你这就回去叫你的弟兄们打点行装,午时之前务必出发。” 乐红锦妄图推卸任务:“我刚来常夏城不久,人生地不熟的,你肯定也不放心我吧!还是让其他班去比较好,对吧对吧!你看英子妹妹那么闲,让她去简直太合适了,对吧对吧对吧!” 看都不看乐红锦一眼,部长起身,和无明禅师告别:“大师,一路上莫要客气,随意使唤他们便是。” “不敢不敢,那贫僧这便告辞了。”无名禅师很客气地和部长告别,又看向乐红锦:“乐班头,贫僧先行告退,午时之前,在北城门候着您。” “您还是叫我女菩萨吧,听着顺耳。”乐红锦一脸生无可恋,站起身来,闷闷不乐地走了出去。 她回到办公室,把即将出差的好消息分享给自己的员工们。 董伯又是惊讶,又是失望:“啊?这么突兀?” 丁前面无表情:“……” 白青耸耸肩:“我无所谓,幸亏今儿没约姑娘。” 程晓晓:“好耶!” 三个男人向程晓晓投去诧异的眼光。 董伯叹气:“这孩子,还是太年轻。” 白青摇头:“还没被工作磨去棱角。” 丁前面无表情。 我知道程晓晓为什么这么高兴——这次出远门,她有将近两个月的时间不用再被迫享用母亲做的“美食”。 你看,世上无难事,只要肯逃避。 “行啦。”乐红锦拍拍手,“那就各回各家,跟家人交待一下,收拾收拾行李——对了,记得带身便装。” 程晓晓不懂就问:“啊?为什么要带便装?” 董伯解释道:“因为一旦出了常夏城的范围,咱们这身官服不但不威风,反而容易招惹事端。” 白青点头附和:“不错。常夏境内,一般的流民或是左近的村民,看到咱们这一身缁衣,便不敢招惹。但如果是其他城池的人,或是一些邪修散妖,看这身官衣,等同于在看一群行走的肥羊——咱们的兵刃,盘缠,缁衣卫腰牌,可都值不少钱呢。” 程晓晓恍然大悟。 “是吗?”乐红锦反倒一副很惊奇的样子,“我就是单纯的想看看大伙儿穿便装的样子,才这么说的!” 众人:“……” …… “再见了妈妈今天我就要远航!别为我担心我有快乐和智慧的桨~?” 出了家门,程晓晓背着小包裹,哼着歌,开心的走着,像一只快乐的小蜜蜂。 程母红着眼眶,从大门里探出头来:“闺女,注意安全呀!” “放心吧娘!” “还有点儿窝头,带着路上吃吧!” “不用啦!” 程晓晓打了个寒颤,加快了脚步。 我费解不已:“你咋这高兴呢?通常来说,女孩子出远门都会很舍不得爸妈啊?” “我可不是那种娘们唧唧的女孩。”程晓晓昂首挺胸道,“身为缁衣卫,当然要舍小家为大家!” 我冷笑一声:“觉悟还挺高,那你为啥不把家产捐给组织呢,小同志?” “那哪行。”程晓晓大大方方地道:“那都是我爹名下的财产,我没那个权利。” 我承认我有点儿慌了:“如果你家的房产证写你的名儿,你就真把房子上交给组织了?” “我说得舍小家又不是这个舍。”程晓晓不再理我,快步往北城门走去。 常夏城很大,程晓晓家离西城门不远,但走到北城门,着实花了一点儿时间。 城门底下,丁前站着一群马匹旁边,看样子等了有一阵儿了。 其他人还没到,程晓晓走上前去,和丁前打招呼:“丁前辈,您来啦。” “嗯。”丁前点点头,“便装带了吗?” “带了带了。”程晓晓忙不迭点头,“带了一身劲装,还有一套衣裙钗环。” 丁前皱眉:“带那些做什么?” 程晓晓理直气壮:“不一定有什么突发状况,需要我打扮成天真可人的少女,哄骗敌人什么的……” 丁前摆摆手:“废那个功夫干嘛,砍过去就是了。” 程晓晓:“……也不是不行,但咱们还是以和为贵嘛。” 说着,程晓晓走到拴马桩子旁,打量着这些乖巧的大家伙。马群里,一匹毛色鲜艳的胭脂马显得格外显眼,粉里透白的毛发漂亮极了。 “哇!”程晓晓睁大了眼,跑过去,轻拍胭脂马的头,“你好漂亮呀!” “啾!”小七吃味地叫道,甩了甩自己火红的毛发,一脸不服气。 “乖啦。”程晓晓敷衍地拍拍小七的脑袋,问丁前道:“丁前辈,咱们的马厩还有这么漂亮的马呀!” “嗯。uu看书 .uukhu”丁前无精打采地应着,“我也是头一次知道——班头特意叮嘱我,给她备一匹胭脂马。我在领马处问了,才知道咱们竟然还有这种马,据说是专门给胭脂卫和一些女性缁衣卫干部准备的。” “胭脂卫吗?”程晓晓眨眨眼,眼里有几分向往:“胭脂卫,都是什么样的啊?” 丁前眯起眼睛,回忆起当初见过的胭脂卫:“都是英姿飒爽的女性,身着胭脂色的官服,不苟言笑,其中的任何一个,本领都在我之上。” 程晓晓点点头,脑补着胭脂卫的模样。 丁前似乎知道程晓晓的小心思,出言道:“和咱们不同,她们只负责城主府的安全。城主府之外,就算是妖魔占了半个城池,全城的百姓都死绝,也不关她们的事。” 程晓晓张了张嘴,想说的话咽了回去。 “你未必喜欢那样的工作,深锁宫中,不离开城主府半步。一身本领不能斩妖除魔,而是作为城主大人和家眷们身边的工具。”丁前看着城中心的方向,“对于某些人来说,或许是无上的殊荣,但对于缁衣卫来说……” 我附和道:“再说了,跟你也没什么关系——没听着吗?随便哪个胭脂卫,修为都在丁前之上,你想想你配吗?” 程晓晓窘迫地辩驳着:“我可不想当什么胭脂卫,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当缁衣卫。” 我叹了口气:“这句话听着怎么跟似的。” 程晓晓没听懂:“哈?” 丁前突然出声,打断了程晓晓:“准备好吧,他们来了。” 第48章 启程 七班的其余几人,差不多同时赶到。 乐红锦来到北城门,一眼就瞧见了漂亮的胭脂马,开心极了。她走上前,摸着胭脂马的马头,宠溺地道:“你这么漂亮,就叫你……大漂亮吧!” 胭脂马嗅着乐红锦手上的气味,发出顺从的低啼。 “真乖~”乐红锦开心的不得了,翻身上马,环视周围,忽然蹙眉,不悦道:“丁前兄弟,不对呀?” 丁前正要上马,听到乐红锦的话,不得不停下来,问道:“哪里不对?” 乐红锦看着几匹马,数了又数:“怎么才五匹马?” 丁前理直气壮:“咱不就五个人吗?” “还有俩和尚呀!” “什么和尚?” “我没告诉你吗?” “告诉我什么?” 乐红锦这才想起来,自己只告诉众人准备出差,却忘记告诉他们,还有一大一小俩和尚需要他们护送。 “坏了坏了。”乐红锦懊恼地摇头。她坐在马上,居高望远,看到低眉敛目的两个和尚正站在不远处的路边,看起来已经等了一阵儿。 叹口气,乐红锦催马走到无名禅师面前,下了马,轻施一礼:“禅师久等了。” “不久,不久。”无名禅师似乎是一位很好相处的和尚,和和气气的,“乐班头,那咱们,这便启程吧。” “禅师请见谅,咱们得稍等一阵儿。”乐红锦歉意地笑笑,“手下人不精细,忘了给二位禅师备马,我这就差他们去,速去速回,应该耽搁不了时辰。” 无明法师却摇头:“乐班头不必如此。我们师徒二人,本就不会骑马,步行即可。” 乐红锦奇道:“禅师可知道,我们缁衣卫的马,尽是上好的军马,脚程可快,二位步行的话,怕是……” “乐班头不必担心。”无明禅师双手合十,微笑道:“不会给诸位差爷添麻烦的。” 乐红锦看到两个和尚的裤腿结结实实地绑起来,似乎已经准备好远行。又想到既然是身但重任,能指挥缁衣卫的高僧,自然不是什么普通和尚,她也就不再坚持,对着不远处的程晓晓等人挥手: “过来吧!” 程晓晓等人牵着马过来,看到两个和尚,也都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纷纷和二位禅师见礼。 “南营乙部七班程晓晓,见过二位师傅。” “董伯,见过二位师傅。” “丁前。” “……” 白青却没有说话。 董伯讶异地看向好友,拽了拽白青的袖子,低声道:“说话呀!” 白青眯着眼,打量着两个和尚,面色不善。但又耐不过董伯的催促,潦草地抱个拳:“白青。” “贫僧无明,这是愚徒苦蕴,”无明禅师双手合十,见礼道:“此去一路上,请各位多多关照。” 小和尚还是有些害羞,怯怯地不敢说话,只是学着师父的样子,也对众人行礼。 身为被自己等人保护的要员,无明禅师却表现的客气而和蔼,一点儿没有颐指气使的模样,教程晓晓等人心生好感,纷纷寒暄起来。 董伯笑眯眯地道:“禅师客气了,能与高僧同行,是我等荣幸。若是路上能听到您讲经说法,更是我等的造化。” 丁前的态度也难得温柔了许多:“职责所在,不敢提关照之事。但有不足之处,还请禅师见谅。” 程晓晓也不知道该说啥,便点头附和:“嗯嗯。” 白青:“……” 一向花言巧语的白青,这回却又一次沉默不语。 熟悉他的几人都有些诧异,但当着外人的面,也不好询问,只得暂且搁过不理。 乐红锦跳上马背,侧坐在鞍上,风姿绰约:“再点一次,东西都带了吧?” 丁前和白青各自拍了拍包裹,示意没问题。 程晓晓兴奋地抖抖包裹:“我也都带啦,还备了一套衣裙钗环,必要的时候可以打扮成村姑什么的,蒙蔽敌人!” 乐红锦看着程晓晓的傻样,觉得可爱极了。她笑着点头,表示赞许,又看向董伯。 董伯则拍拍腰间的奇妙小口袋,得意道:“都到了,常用的,不常用的,几乎不可能用到的法器、材料、符篆,铺盖卷,炊具,水具,各色干粮,米面粮油,蔬菜,红白肉,小菜,干果,零嘴儿,茶叶,酒水,草料……可得保护好我哦!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们就得饿肚子啦!” “放心吧,董伯兄弟,如果你真有个三长两短的话——”乐红锦笑道:“一个百宝囊而已,我也会用,你可以安心的走,不必担心我们挨饿。” 董伯:“……” “好啦!”乐红锦勒转马头,“出发!”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往城门方向走去。 城门口,负责值守的,却正是和他们有梁子的五班众人。 “乐班头!” 为首的缁衣卫拦住胭脂马,皮笑肉不笑地道:“这是要去哪儿呀?” “出城投敌。”乐红锦侧坐在鞍上,笑眯眯地道,“这么说应该不会被拦吧?” 那缁衣卫的嘴角抽了抽:“乐班头莫要玩笑。” “我瞅着你像玩笑。”丁前冷哼一声,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文牒递过去,“少磨叽,要找茬就赶紧找,我们还急着出任务。” 接过文牒,那缁衣卫却没看,而是先望了一眼头顶的城楼。 城楼上,海英正踩着城垛,居高临下看着胭脂马上的红裙。 副班头凑过来,小声道:“班头儿,七班的人,要不要我让弟兄们刁难一番?” “下作。”海英看都不看副官一眼,凝视着乐红锦,等了一会儿,又道:“备马。” 副班头没明白:“啊?” “备马。”海英回头,杀人似的目光,直勾勾盯着副班头。 副班头感觉后脊一凉,狼狈地道了声“遵命”,逃也似的走了。 不一会儿,城门口的缁衣卫查验完文牒,也没收到上峰的指示,便没有对程晓晓等人多加刁难。 七班众人继续前行。临走前,董伯回过头,贱嗖嗖地说了句:“看好门儿啊,回来时候给你们带肉骨头!” “艹。”那缁衣卫低骂一声,对身边的兄弟耳语几句,让其上城墙传话。 城楼上,副班头汗涔涔地爬上去,跑到海英背后,谄媚道:“班头,马备好了。下面的兄弟说,文牒上并没有写明去处,他们也没有……” 海英没理他,吹了声口哨。 须臾间,一只飒爽的金雕从空中盘旋着下降。巨大的双翼扇动着,振起一阵狂风。 这金雕比寻常金雕还要大一些,足有二十多斤,挟着下坠之势落在海英的左臂护具上,但海英的胳膊却纹丝不动,举重若轻。 亲昵地刮了刮金雕的脑门儿,海英道:“我不在时,若遇急事,就叫阿金通知我。” 副班头怯怯地接过金雕,恍惚了一阵儿,才明白过来,追上正要离去的海英,苦着脸道:“班头,使不得呀!若是部长怪罪起来,兄弟如何是好?” “叫他开除我呗。” 海英摆摆手,扬长而去。 …… 昨天夜里,年兽袭扰时留下的无数尸体,此时却都不见了踪影,只有暗红的泥土和一座座坍塌的窝棚,提醒程晓晓昨夜的所见非虚。 但这些流民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见有人出城,立刻像往日一样,一股脑地围到官道两旁。 “差爷!行行好吧!” “大人,可怜可怜小的吧!” “爷,要娘们儿吗?爷们儿也有!手脚利落,价格公道!” “师父,师父!我佛慈悲,施舍小人一口吃食吧!” 一行人早有准备。乐红锦纵马在最前头,丁前董伯各居两翼,程晓晓白青殿后,将两个和尚护在中央。 小和尚苦蕴似乎从未见过如此阵仗,害怕极了,躲在师父身后。但当他看见这些流民衣不蔽体,瘦骨嶙峋,命不久矣的可怜模样,立刻面露不忍,双眼半闭,小声诵起佛号。 “莫看,莫见,莫怜。”无明禅师说着,低眉敛目,念了句阿弥陀佛。 一直沉默的白青听到大和尚的话,没由来地冷笑一声,道:“禅师,听说佛祖慈悲,普度众生。uu看书.uukanshu 既然如此,您缘何不渡他们?” 听到他的话,除了乐红锦之外,其余三人都诧异地看向白青,不知道他这没头没脑的话因何而起。 “我佛慈悲。”无明禅师没有回头,一边走着,一边答道:“我佛慈悲,有普度众生之能。但小僧无能,尚不能渡己,如何渡人。” 不顾同僚们诧异的目光,白青继续出言不善:“原来如此,佛门弟子,都是先渡己,再渡人,先己后人。” “非也。”无明双眼半闭,“己是大己,并非一己。” “何为大己?” “常夏是己。” “我亦是常夏人,也是禅师所谓大己?” “然也。” “那大师如何不先渡我?” “施主有大造化,当可自渡。” “哈!何处是大造化?” “前方便是造化。” “我怎的看不见?” “须臾便得见。” “何时?” “阿弥陀佛。”无明禅师高颂佛号,终止了谈话,“不可说,不可说。” “呵。”白青一脸轻蔑,“明明是故弄玄虚,无话可说。” 程晓晓听得一头雾水,忍不住冲我嘀咕道:“白前辈这是怎么了?” “可能是讨论佛学吧。”我饶有兴致的观察着白青的反应:“也可能……是出于对和尚的憎恶,故意刁难?” 就在我俩交头接耳的时候,前面的小和尚五蕴忽然扭过头来,看着程晓晓腰间的我,兴奋地道: “师父,那个姐姐的剑,会说话欸!” 第49章 原来你是这样的乐红锦 “师父师父!那个姐姐的剑,会说话欸!” 小和尚指着我,兴奋地叫着。 丁前等人齐刷刷地转过头来,不约而同地盯着我。 程晓晓的笑容僵在脸上,不知如何是好。 倒霉孩子,不懂得沉默是金吗? 等等,既然这小和尚都能听到,身为他的师父,大和尚岂不是早就看出来我不对劲?但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一直没有点破。 看起来这两个和尚,是真的有点东西,并不是只会化缘的秃头骗子。 “你这小和尚,一看就知道涉世未深。”既然已经被发现了,我索性不再遮掩,“不知道吧?当今社会,剑会说话可是很正常的事情,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小和尚眨眨眼,一脸懵,不明白这世间是否真的如我所说,剑会说话什么的再正常不过。 “阿弥陀佛,”大和尚无明念了个佛号,仍是那副低眉敛目的模样:“苦蕴,你可知晓?世间万物皆有灵性,各有各的造化,各有各的缘分,与我等无关。” “徒儿知道了。”小和尚虽然年幼,也隐约明白了师父的意思——与你无关,就不要多嘴。 无明禅师看向程晓晓,又道:“这位差爷,我这徒儿自幼长在寺中,贫僧教导无方,致其不懂礼数,唐突之处,还请见谅。” 程晓晓挤出笑脸:“禅师言重了,不碍事的。” 乐红锦主动开口,帮程晓晓解围。她笑眯眯的,对小和尚道:“苦蕴师傅,走得累不累呀?要不要和姐姐一起骑马呀?来!姐姐抱着你~” 小和尚羞红了脸,连连摇头:“不,不要了。” 董伯是个明事理的,打趣小和尚道:“小师傅莫怕,我家班头不吃人的。” 董秃子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小和尚似乎不怎么害怕他,摇摇头,奶声奶气地道:“我知道的!女菩萨不会吃人——有嘴的妖怪才可以吃人哩!” 一句话语惊四座。 丁前皱起眉头,看着前面的乐红锦,若有所思。 董伯和白青眼神交流,互道些旁人看不懂的话。 程晓晓还没从方才的慌乱中,手心汗涔涔的,一手持缰绳,另一只手握着我的剑柄。 “别摸了别摸了,”我抱怨道,“把手擦干净再碰我行吗?” “啊?哦,抱歉。”程晓晓小声说着,在衣服上蹭着手心。 她傻,我可不傻。 小和尚话里的意思再明白不过——有嘴的妖怪才能吃人,但在他眼里,乐红锦没有嘴巴,所以不会吃人。 鉴于这倒霉孩子能敏锐地听到我说得话,可能他面对乐红锦时的紧张,并不是情窦初开的小毛孩对于性感大姐姐的紧张,而是…… 小孩子看到妖怪的紧张。 有点儿意思。 没想到啊没想到,你乐红锦不光看起来不是什么正经人,而且确实不是什么正经“人”。 “苦蕴。”无明禅师提高了音量,带着些苛责的意味:“出家人不可妄语。” “是!”小和尚怯生生地应道,低下头,不敢再说话。 “乐班头。”大和尚继续替徒儿道歉,“劣徒不知礼数,还望您莫要见怪。” “童言无忌嘛!”乐红锦也不恼,反倒颇有兴致的看着小和尚:“却不知道,小师傅颇有眼力呢。” “劣徒身无长物,只是灵识敏锐一些。”无明禅师摇摇头,“小小年纪,看到的东西太多,也未必是好事。” 乐红锦笑道:“可不能这么说,多少庸人奔忙一辈子,也未必能到这个境界。小师傅,当真天赋异禀,日后必成大器。” “阿弥陀佛,”无明禅师又念了个佛号,退出了聊天界面:“乐班头谬赞了。” 一行人各怀心思,默默走着。 程晓晓却一头雾水,不知道这些人在打什么哑谜。她敲了敲剑柄,低声道:“怎么回事儿?他们在说什么?” “耳朵不需要可以捐给……算了,以你的智商,说不定真能捐出去。”我吊儿郎当地道:“没听明白吗?这小和尚天赋异禀,一眼就看出来你们班头不是人。” 程晓晓嗔道:“说什么呢!我们班头人挺好的,别这么没礼貌。” “我又没骂她!”我愤愤不平,“她确实不是人,不信你问她!” “……”程晓晓见我言之凿凿,心里便信了七分。但这种事哪能问得出口,她只能狐疑地问我:“你咋知道的?” “看来不用担心你把耳朵捐出去了——这种有听力障碍的耳朵,白给也没人要。”我没好气地道,“你这半天寻思什么呢?那小和尚刚刚说得呀!乐红锦也侧面承认了!” “欸?”程晓晓仍然没和其他人的思路同步,“小和尚怎么知道的?” 我快气疯了:“他师父说的嘛!这小和尚天赋异禀,‘灵识’什么的东西敏锐的很,跟火眼金睛似的,一眼就能出来你是不是人。” 程晓晓终于明白了,不再多说,低头琢磨着什么。 就这样,“剑会说话欸”一事,便被轻描淡写的带了过去。 也不算轻描淡写——现在,七班的几人都各怀鬼胎的打量着乐红锦。常夏城是人类的城池,妖怪加入缁衣卫,甚至担任班头,可是前所未闻。 我悄咪咪地发出探测波,一下又一下扫描着乐红锦,希望能看出来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调皮。” 我脑海中忽然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 我看向乐红锦,她正似笑非笑地和我对视。 “……打扰了。”我干笑着,“姐姐实在太好看了,我就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讨厌。”脑海里的声音娇笑着,但乐红锦的面色却十分平静,“人家可比你年轻多了,叫什么姐姐。” “……哈,妹妹别见怪。”我唯唯诺诺地应着,四下看了一圈,似乎除了我,没人能听到乐红锦此时的声音,便问道:“咱俩现在是……私聊呢?” 侧坐在马鞍上,乐红锦晃着小腿,绣花鞋分外惹眼:“神交罢了,等你再强一点,自然会掌握的。” 神交?我一直以为这是个形容词,没想到竟然真的是一种动作。 乐红锦没再理我,而是看向大管家董伯,问道:“离最近的村庄还有多久?” “天黑之前,应该能到野鸡坂。”董伯答道,“咱们晚上可以在那儿过夜。” 乐红锦点点头,看向大和尚:“禅师,您觉得呢?” 无明禅师很客气:“听凭乐班头吩咐。” “您可太客气了。”乐红锦娇笑道,“我们部长可是交待过,这一路上全听您的。” “贫僧一介僧侣,哪里懂得那些。”无明禅师回以微笑:“您做主便是。” 乐红锦点点头,下令道:“好,那咱们加快速度,今晚便在野鸡坂投宿。” 此时,一行人已经走出了城外的贫民区,官道两边没什么流民,宽敞许多。一众缁衣卫催马小跑,两个和尚也快步走着,竟是丝毫不比马屁的速度慢。 这大和尚一看就是道行颇深的老怪物,不足为奇。只是这小和尚,看似憨头憨脑的样子,但光论这赶路的速度,修为怕是不低于丁前董伯之流。 “看看人家!”我忍不住挤兑起程晓晓,“你估计都没人家小孩儿跑得快!” 程晓晓涨红了脸:“我,我跟人家怎么比!人家可是小天才!” “小七,瞧见了吗?”我冲小狐狸说道,“别学你妈,多学学人家那些优秀的小朋友,咱们要向他们看齐!” “啾。”小七敷衍地应着,一看就没往心里去。 …… 日暮西垂,我们的行进速度比董伯预料的要快,已经看到了野鸡坂。 “野鸡坂的历任村正都颇有头脑,因为此地靠近常夏城,又处在北进的必经之路。因此,他们依托自己身为交通重镇的优势,大力发展商贸和服务产业。” 董伯策马赶到乐红锦身边,殷勤地介绍着。 “往来的商旅都会在这里落脚,饮食住宿,还有一些其他的服务,野鸡坂都有提供。这里也因此而富庶,人均生产总值在常夏各村之中名列前茅。” 一行人看着不远处的野鸡坂——在我所见过的村落之中,这是唯一一处有着城墙的村镇。 虽然只是泥土积成的土墙,但四米多高的土墙,已经足以应付野兽,盗匪,和小妖怪。墙上有来回巡视的守卫,土墙里边,还有高耸的瞭望塔,负责侦查防卫。 时值黄昏,村里的不少人家已经燃起了灯火,离得很远也能看到。隐约传来叫卖声和欢笑声,还夹杂着奏乐声和歌声。 “有趣。”胭脂马上,乐红锦好奇地看着不远处的村镇,情不自禁加快了速度,“这野鸡坂,有什么好玩的?” “许多。”董伯笑道,“很久以前,野鸡坂便放弃了大部分的耕地,将这些地面归入镇中,修筑客栈,勾栏,食肆,酒馆,园子,赌坊,浴池……虽然比不上咱们城里,但此处的各色玩意儿,也称得上应有尽有。” 白青点头附和:“对于咱们来说,这些玩意儿可能都看不上眼。但对于很多外乡人,这些玩意儿可是见所未见。野鸡坂的赌坊和浴池尤为出名,其中佼佼者,甚至不比城里的同行差多少。因此,许多商旅途径此地时,便沉溺其中,乐不思归,不少人纵情数月,直到花光了盘缠,才如梦方醒。” 程晓晓好奇地追问道:“那这些人花光盘缠之后呢?” “变卖货物,u看书 .uukanshu 随从,奴婢,甚至卖儿卖女,能凑出回家的盘缠都算好的。”白青摇摇头,轻蔑地道:“倾家荡产,债台高筑者比比皆是,甚至沦为流民者,也大有人在。” “这哪儿是村子呀。”我嘀咕着,“比常夏城还像欲望都市呢。” “咱们城里的娱乐场所,受法律节制,不会太过分。”董伯叹口气,“但这地方可不一样。只要足额缴纳赋税,就收不到什么约束。野鸡坂,经营赌坊园子的,都是本地的豪强地头蛇,甚至豢养了一些小修士,以免有人闹事逃债。他们面上热情好客,但一进了他们的场子,便恨不得将你吞噬殆尽,不留皮毛。” 程晓晓听明白了,想到那些倾家荡产的人,不由得黯然垂首。 “没事儿,和咱们没关系。”白青安慰道,“咱们可以在里面为所欲为,白吃白喝甚至白嫖,都没人敢管。” 丁前瞪了他一眼:“你试过?” “那到没有。”白青摆摆手,自得道,“我从不白嫖——我也不用嫖,乐意和我共度良宵的姑娘有的是。倒是秃子,来都来了,嫂子也不知道,你晚上能出去好好玩一玩儿。” 董伯涨红了脸:“什么话!我是那种人吗?我和我家夫人,结婚可有……” “走吧!” 乐红锦打断了董伯的话。 我看向她,却发现她眼里闪着莫名的光采,笑容里藏着一丝说不明道不清的期待,兴奋,和激动。 “这村里,有些好玩儿的东西呢。” 第50章 大洗浴 “拖鞋手牌拿好,里面儿请!男宾三位!” 浴池的伙计吆喝着,领着丁前,白青,董伯三人进了男浴。 赶了一天的路,晚上若是能舒舒服服的泡个澡,再好不过。到了野鸡坂之后,一行人找了客栈下榻,用了晚饭,继而一起到附近的浴池,打算好好放松一下。 离开了野鸡坂,继续北上之后,可能要连续两个月不能洗澡了。 “班头,晓晓,那我们先进去了。”白青挥挥手,和大堂里的两个女生告别。 三个男人进了换衣间,脱得赤条条,衣物锁进柜子里,各自拿了手巾,进了浴池。 “嚯!”白青看着雾气氤氲的浴池,有些意外:“比我想得还要好。” “那当然。”董伯笑着,迈步进了大池。 浴池里水汽弥漫,墙上刷着暗黄色的漆,沾了一层蒙蒙水雾。房间正当中是大理石砌的大池子,泡着不少人,周围是一间间木板隔开的隔间,竹管上挂着布条,以此做为淋浴。四面墙的上方镂空,贴着薄薄的油纸,能让外面彻夜不休的灯光照进来。 三人先后进了池子,舒舒服服地泡起来。 常夏城四季如夏,本就不凉快。对于缁衣卫们来说,这种气候尤其难熬——他们穿着严实的官服,忙碌一整天后,早就捂了一身汗。因此,缁衣卫们早就习惯了在辛勤工作后,回家,或是三五结伴去浴场澡堂,美美的洗个澡,既卫生,又解乏,还是一种不错的社交活动。 丁前等三人共事多年,早就不是第一次一起洗澡了。相互之间也没什么拘谨,就连整天一脸不高兴的丁前,此时也放松下来,倚着大理石,感受着温水的浸润。 他们刚泡上没一会儿,就有两个小伙计,端着托盘走进来,送上凉茶果点,恭恭敬敬地放在池子旁。 “爷,”为首的小伙计躬身行礼,“我家掌柜吩咐了,送几位爷一些茶水点心。您看还需要什么其他的,吩咐小的便是。” “代我谢过你家掌柜。”董伯似乎早有预料,一点儿也不意外,摆摆手,打发走了伙计。 白青抿着凉茶,惬意道:“不错,掌柜的懂事儿。” “那是自然。”董伯笑着,往嘴里塞吃食,“咱们可是穿着官服进来的,他哪敢不懂事儿。” 丁前没有说话,闭目养神,似乎在思考什么。 “嘿!想什么呢?”白青趴在水池边上,纤瘦白皙的后背沾着水滴,湿漉漉的长发贴在脸颊上,夹了一颗红果,津津有味地嚼着。 丁前没睁眼,没精打采地应道:“班头。” “班头?”董伯低下头,瞧了眼水下,促狭地笑起来:“我可没看出来你在想咱们班头。” 丁前睁开眼,斜眼看着董伯,没好气地道:“你知道我的意思。” 董伯不笑了,捡了颗梨子,咬了一口,汁液洒在他肉乎乎的胸脯上:“要我说,咱就甭管那么多。班头是不是人,和咱们有关系吗?” 白青附和道:“谁说不是呢。老丁,都这个年代了,你不会还有什么‘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老观念了吧?” “我就不信你们不在意。”丁前冷哼一声,也拿过茶碗喝了一口,“你们应该也知道,老班头牺牲以后,负责后续跟进的其余三个班的兄弟——都没回来。” 白青和董伯闻言,不再那么散漫,坐直了身子,静待下文。 “乙部一共十二个班。现在,三个班的班头生死未卜,一个月之内,又连着上任了两位新班头。”丁前端着茶碗,一边思索,一边分享自己的想法:“你们怎么看?” “确实起了火。”董伯摇摇头,“但未必会烧在你我身上。” “如果咱们天天在外面巡街,做些杂事,也许不会烧在咱们身上。”丁前面色凝重,“但咱们这个新班头,上任第二天,就被委以重任,护送那两位禅师前往楚江城,所以,我觉得……” “要么,这差事其实不难,部长只是给咱们班头找些事儿做,免得她闲着。要么……”白青接过话来,顺着丁前的思路往下说,“要么就是,现在的缁衣卫没有表面那么太平。乐红锦虽然是新人,但部长实在无人可用,不得不把这件差事交给她。” 说完,三人沉默着,各自盘算。 过了一会儿,董伯开口,带着些侥幸的意味:“未必吧?咱们缁衣卫传承数百年,能有什么不太平的?” 丁前回答不上来。 “即便真有什么事儿,也轮不到咱们这些大头兵操心。”董伯故作轻松的笑起来,“咱们呐,做好分内的事儿就行啦!” …… “二位小姐,请随我来。” 女浴里,乐红锦和程晓晓换了浴袍,跟着一位女侍,走进一条长廊。 长廊两边,挂着一幅幅竹帘。每一幅竹帘之后,都是一间独立浴室,大小不一,以接待规模不同的客人。 这家浴池可不是一边的路边澡堂。除了有大浴池的公共浴池,还有贵宾区,有一间间的雅间。身为缁衣卫班头,乐红锦都不用提要求,就有侍女请她到最好的雅间。 走廊尽头,竹帘拉开。 上好的实木地板,房间正中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浴池,可容四人共浴。这一池子下面,有下人不断的添柴,以保持水温一直在最舒适的温度。房间里有小型的花卉和各色的雅致摆设,燃着熏香。旁边的竹椅边上,摆着随时可供取用的果盘,点心,茶饮,酒水。还有三扇小门,各自连通更衣间,淋浴间,桑拿间。 “哇!”程晓晓睁大了眼,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哇!”乐红锦配合的应了一声,俏皮地眨眨眼。 “二位小姐请自便,如有吩咐,摇铃即可,奴婢会立刻赶到。”侍女躬身告退。 “谢谢。”程晓晓有礼貌的道谢,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兴奋地不知所以:“班头,咱们是该先泡澡呢,还是先冲澡呢?” 乐红锦哑然失笑:“应该先更衣!去吧,换了衣服,把你的剑也留在更衣室里哦。” “哈?” “哈?” 我和程晓晓异口同声地叫道。 自打丢了我一次,程晓晓是寸步不舍得离开我,自然也不敢把我独自一剑留在更衣室里。 对于我来说,这可是头一次有这么好的机会和两个美人一起沐浴!这种好事儿,怎么能错过? “我觉得我也挺脏的!”我叫屈道,“而且身为缁衣卫,任何时刻都不能放松警惕,怎么能把随身兵刃留在更衣室里呢!” “对呀。”程晓晓附和道,可怜巴巴地看着乐红锦:“班头,剑不在身边,我不放心。” “丢不了的。”乐红锦拍拍程晓晓的肩膀,“他还能长腿跑了怎么着?再说了,这屋里都是水汽,兵器在这里面,可是很容易起锈的。” 班头这么说了,程晓晓也不好坚持,便把我用布包了,更衣时,将我一并放进衣柜里。 靠! 乐红锦!安敢坏我好事! 衣柜外面,小七偷笑似的“啾”了一声,屁颠屁颠的跟着程晓晓洗澡去了。 我听着隔壁传来戏水声,笑闹声,却不能得见,被困在狭窄的小柜子里。 好气!让我看一眼也好啊! 隔壁传来两个女人的闲聊。 “班头,咱们不是要保护无明禅师和苦蕴禅师吗?把他们独自留在客栈里,是不是不太好?” “不必担心。你没什么道行,看不出来,但我可瞧得一清二楚——无明禅师道行高深,我也未必能拿得下。如果真有什么人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加害于他,还不惊动咱们,以这种实力,咱们去了也是白给。” “如果有什么小麻烦小摩擦,这间浴池也离得不远,咱们也可以很快赶回去,您是这个意思吗?” “聪明。所以呀,咱们好好享受就是了。这一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像现在这样,舒舒服服的洗个澡了。晓晓妹妹,喝些酒吗?” “不了不了。” “来一点嘛~呵呵,好妹妹,你年纪小不知道,u看书uukansu 这酒呀,可是好东西,能解千般烦恼,能见万种风情。” “班头……咱们有规定,值勤期间不得饮酒的……” “你都在值勤期间出来洗澡了,还在乎这个?” “……” “来嘛,别客气,要不让姐姐来喂你?嘿嘿~” “不用不用!我自己来,班头!不要呀!我……唔!” 我靠!乐红锦你做了什么!我家晓晓的呻吟是怎么回事?!放开她,让我来! “班头,不要……咳咳!好了好了!” “嘻嘻,怎么样,好喝吧?” “咳咳,额……不好喝,好苦!” “再来一点儿都不苦啦,万事都是这般,先苦后甜嘛!” “啾!” “宝宝,你就别尝啦!我也不……好吧好吧,再喝一杯,唔——” 倒酒声,吞酒声,娇喘声,声声入耳。 我急得直挠墙,只恨自己没有手,不能冲出去一览隔壁的风光。 “唔——哈!嗝——” “哈哈,怎么样,还不错吧?” “……也就那样吧。欸?宝宝?你怎么也喝上了?” “啾!” “你这小狐狸,倒是个善解风情的!” “过来!不许喝了!对了,班头,之前您说这村子里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就是说这个吗?” “傻丫头,在你眼里,你家班头的目光就这么短浅吗?” “那您是说?” “喏。” 乐红锦话音刚落,雅间外面的长廊里,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声。 第51章 水池 “呀——” 侍女尖叫着,瘫倒在走廊上。 程晓晓从雅间里冲出来。事发突然,她来不及穿戴整齐,只披了一件白锦浴袍。刚刚出浴的身子还沾着水,浴袍紧紧贴在皮肤上,勾勒出曼妙的身材。湿漉漉的长发凌乱散落,几捋青丝粘在因为饮酒而红扑扑的脸颊上、 她拎着我,快步走到侍女身边:“怎么了?” 侍女长大了嘴,却因为惊恐说不出话,只是抬起手,指着面前的竹帘。 程晓晓立刻明白过来:“这房间里的人,出事了?” 侍女点点头,有程晓晓在身边,她似乎安心了一些,渐渐能开口说话了:“客,客人,被……拖下去了!” “拖下去?”程晓晓蹙眉,握住我的剑柄,用剑鞘挑开竹帘。 里面也是一间雅间,但相比乐红锦的套间,寒酸许多,只是一个浴池,两个淋浴,一些摆设和桌凳罢了。 “我说,”我太了解程晓晓了,不等她下一步动作就抢先进行劝阻,“在你进去之前,咱们或许应该先安抚目击证人的情绪,保护现场,呼叫支援——我说得没毛病吧?” “没毛病。”程晓晓点点头,“但我不听。” “……”腿长在她身上,想进去我也拦不住。虽然我估摸着以我现在的实力,差不多也能强行控制她,但我也没打算这么做,容易伤感情。 程晓晓赤着脚,踩着实木地板,掀开竹帘进了雅间。 我放出探测波,观察了一番,一无所获。 房间里没有什么稀奇的,地上散落着一件白色浴袍,水池冒着热腾腾的热气,除此之外,找不到任何房间里有人的证据。 “那女的刚刚说什么?”我问道,“客人,被拖进去了?” 程晓晓点点头,在房间里逛了一圈,同样没发现什么异常:“应该是说……” 她顿了顿,看向热气弥散的浴池:“有人被拖进水里去了。” 这种还算高档的澡堂,洗澡水自然不会有多脏,一眼就能看到池底——浴池里连个橡胶小鸭子都没有,更别说溺水的人了。 “这已经不是密室杀人了,”我吐槽道,“这特么是大变活人啊?你真信那个侍女说的?” 程晓晓反问:“她为什么说谎?” “可能是天天996,被老板剥削的精神衰弱,产生幻觉了吧。”我答道,“我觉得咱们还是先去前台问一下,这屋里真的接待了客人?” 程晓晓没理我,一只脚踩在水池边上,往下看去。 如果做这个动作的是乐红锦,我透过她的眼睛看到的,应该是白花花的两座山峦。 可惜,通过程晓晓的眼睛,我只能看见一只白嫩的小脚丫和一池子洗澡水。 真是太遗憾了。 幸亏程晓晓不知道我的心思,现在她正专心致志的盯着水面,寻找着线索。 “瞧见什么了?”我不耐烦地问道,“瞧见自己在水面的倒影真好看?” “那还用在倒影里看吗。”程晓晓撇嘴,犹豫了一会儿,提起浴袍,一条大白腿伸进了池子里。 这可给我看呆了:“你要干嘛?再泡一会儿?那咱还是先把浴袍脱了吧,怪碍事儿的。” 没搭理我,程晓晓两条腿都没入水中,微微一踮脚。 异变陡生。 脚下的池底似乎突然消失,程晓晓甚至没来得及发出尖叫,就这样跌进了水底。 那个侍女,说的竟然是真的。 …… 乐红锦拎着小狐狸的脖颈,不慌不忙的从雅间里走了出来。 小七似乎喝多了,吐着舌头,双眼迷茫,一副不知自己身在何处的憨憨模样。 “晓晓呀~”乐红锦已经穿好了红裙,赤着脚,走到侍女身边,问道:“我那妹妹呢?” “进,进去了。”侍女结结巴巴地答道。 “嗝~”乐红锦打了个酒嗝,撩开竹帘:“晓晓呀,发现什么了嘛?晓晓?” 浴池里空无一人,水面还未平静下来,泛着微微的涟漪。 “晓晓?”乐红锦醉醺醺的笑容淡了许多,双眼逐渐恢复清明。 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没有看到程晓晓的影子,乐红锦脸上笑意全无,走出房间,居高临下看着坐在地上的侍女:“发生了什么。” 较之刚才,侍女的情绪平缓了许多,能比较好的重新交流:“刚才,我去给这间屋子的客人上茶。掀开帘子那一刻,我却看见,客人正被不知道什么东西……拖着……沉进了水里!” “水里?”乐红锦蹙眉,“浴池漏了?” “不,不是的。”侍女摇摇头,语气分外笃定,“一定是有什么东西,uu看书ww.uuashuco 把她拖进了水里!拖!” 乐红锦沉吟片刻,又问道:“之前出来的那个缁衣卫,进去以后就再没出来?” “嗯!”侍女肯定道,“怎么了?那位差爷不在里面吗?” 晃了晃手里的小狐狸,乐红锦道:“喂,别犯酒蒙了,你主人有危险了。” “啾?”小七甩甩头,清醒了一些。 乐红锦又看向那侍女:“起来吧,清场,把所有客人都赶出去,掌柜的和所有伙计都留下。还有,去男浴找我那三位同事。快点儿。” 侍女爬起来,逃也似的走了。 走廊里留下一人一狐,乐红锦看着面前的竹帘,思索起来。 小七念主心切,焦急地道:“啾!” “我哪知道去。”乐红锦难得的面色凝重,“之前,我还以为这村里只是有些有趣的东西,现在看来,是我大意了。” “啾?”小七一头雾水。 乐红锦掀开竹帘,又进了隔间。她站在水池前,摸出一截红绫,垂进水里。 红绫吸了水,却也没沉下去,只是静静漂在水面上。 “关上了吗。”乐红锦自言自语着,轻轻搅动红绫,在水池里掀起漩涡。 仍然什么都没发生。 “啾!”小七嚷着,急不可耐地要找到主人。 “严格来说,晓晓不是掉进了水池里。”乐红锦答道,“这池子只是一个通道。” “啾?” “原来我之前看到的,不过是一棵小树。却不曾想,在这地面之下,埋着绵延数里的,盘综错杂的根。” 第52章 鬼域 程晓晓自水中跌落,却没有溺毙。 在水中下沉了不一会儿,她突然感到周围的水压一轻,接着,整个人跌在了木地板上。 “哎呦!” 程晓晓吃痛,双手用力,支撑起身子。她本想站起来,但在看到眼前的地板时,却愣了一下。 木地板滑腻,湿润,有些地方已经发霉,染着小块的菌落。 脏的令人作呕。 一脸嫌恶地从地上爬起来,程晓晓从身边捡起我,安心了不少。 “我就说你别胡来嘛!”我埋怨着,“等支援来不香吗?” “谁能想到能在澡堂子里溺水呢!”程晓晓不服,一边反驳我,一边抬头看向自己掉下来的地方。 黑黢黢的天花板,同样滑腻肮脏。 “这天花板……”程晓晓眯起眼睛。 我没心思关注那个,随口道:“怎么了?眼熟?” “确实眼熟。”程晓晓点头,“和澡堂子的天花板一样。” “说点儿我不知道的。”我有些不耐烦,“你瞧瞧周围!” 程晓晓这才注意到,自己此刻,就处在澡堂子的走廊里。身边是一幅一幅湿漉漉的、发霉的竹帘,身后是自己方才和乐红锦一起泡澡的房间,身前则是通往大堂的门。 此时我们所处的空间里,结构布局上和之前的澡堂别无二致。只是这里昏暗许多,空气湿度很高,到处都沾满了水雾和霉菌。 “这里是……”程晓晓懵了,她这短暂的二十年人生中所学的知识里,似乎没什么能和眼前的情况对上号。 我毕竟读的书比较多,加之各种影视作品的影响,大胆猜测道:“里世界?” 程晓晓不懂就问:“什么是里世界?” “你看过寂静岭吗?”我问了一句,很快意识到自己是白问,只能自问自答道:“很长时间以来,一直有一种假象——不止有我们所处的物质世界,像是水中的倒影一样,还存在一个我们的世界所产生的倒影,也就是里世界,像是光和影两个截然相对的概念。在里世界里,我们所有的一切认知都……” 程晓晓一怔,很快意识到自己将要听不懂,索性打断我道:“闭嘴。” “哦。”我爽快地闭嘴。毕竟,里世界这个概念还蛮复杂的,我也没信心能让程晓晓听懂——她实在是太笨了。 程晓晓举起我,掀开了身边的竹帘。 不出所料,正是她方才已经查探过一番的案发现场。 “发现了吗?”程晓晓蹙眉问道。 我没明白过来:“发现什么?” “浴袍。”程晓晓指着地板,“刚才,咱们冲进房间时,地上有一件浴袍,但这里没有。” 我不以为意:“里世界嘛,本来和表世界就不是完全一致的。你看,这里连人都没有!” “这不是重点。”程晓晓摇摇头,“我是想说,之前案发现场散落的浴袍,证明那间雅间确实有人在使用。” “也就是说……”我顺着程晓晓的思路:“那个侍女没说谎,确实有一个女人,和咱们一样跌进了水里。” 程晓晓放下竹帘,快步朝门口走去:“如果动作快一点,我们或许还来得及救下她。” 我叹了口气,没说什么。 如果照我的想法,第一时间应该弄明白的,是这个潮湿空间里的物理规则——我们会不会饿,能不能和外界沟通,有没有危险,有没有敌人。 但程晓晓这个虎娘们儿,一心只想着救人。 算了,说她是正直善良也罢,缺心眼也罢,总之,她这一点还是挺可爱的,不是吗? 很快,程晓晓离开走廊,到了澡堂的大厅。 前台空无一人,只有湿漉漉的空气,粘在程晓晓的皮肤上,让我俩都感觉到很不舒服。 这个空间里的水蒸气实在太多了。仅仅走了几十米远,程晓晓身上就挂了一层细密的水珠。她抬起手,用浴袍的袖子抹了把脸,雨发未干的样子,看起来还挺性感的。 该说不说,这浴袍的质量还真是好——湿成这样子了,竟然一点都不透。 “你知道这是什么布料吗?”我问道。 “不知道。”程晓晓四下打量着,犹豫着该进男浴室看看,还是该离开澡堂,“现在是关心这个的时候吗?” 我没回答她,反问道:“你们家做绸缎生意的,你竟然不知道这是什么布料?” “做绸缎生意的是我爹,又不是我,我是缁衣卫。”程晓晓没好气地道,“你见哪个缁衣卫天天琢磨布料了?” “你就没想过继承家业吗?”我吐槽道,“我就是觉得,这么防水的布料,做浴袍太可惜了。” 程晓晓没听懂我的潜台词,满脑子想得都是怎么救人。 出于女孩子家的羞涩,她还是没选择进男浴,而是走向了澡堂大门,u看书.uanhu.cm 想看看外面的情况。 门推不开。 程晓晓蹙眉,抬起白皙的大长腿,用力一踹。 脚掌踢在滑腻的门上,程晓晓一个趔趄,险些滑到,依然没能踢开。 我适时的提了个小建议:“要不咱们试试能不能拉开?” 程晓晓一怔,随即照我所说,试着拉了下门。 果然, 拉不开。 “你能出点儿正经主意吗?”程晓晓气呼呼的。 “怪我做什么。”我倒是没有气恼,反而有点跃跃欲试,“既然打不开门,那咱就拔剑吧!” 程晓晓会意,果断地抽出剑来,插进门缝里,用力一划。 没什么卵用。 程晓晓换了个姿势,用我在门上狠狠戳了几个窟窿,想看看能不能看到外面。 木屑四溅,几个洞口被她成功凿了出来,但里面却黑漆漆的,没有一丝光亮。 “……算了吧。”我出言阻止,“就算把门卸了,我们也是出不去的。不出意外,应该是有什么东西把咱们困在了这里。” 程晓晓点点头,收剑入鞘,嘀咕道:“现在怎么办?” “还有的选吗?”我答道,“别磨叽了,走吧,去男浴看看,我知道你早就想去了。” “我没有!我才没有呢!”程晓晓做作地狡辩起来,嘴角却有掩饰不住的偷笑:“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男澡堂嘛!” 我叹了口气,看着程晓晓屁颠屁颠的往写着“男浴”的门里走去。 看来,对异性澡堂充满向往和好奇的,不止是男生啊。 第53章 讯问 “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 丁前冷哼一声,瞪着柜台后面的掌柜。 澡堂的掌柜是个中年男人,脸色发白,脚步虚浮,身材微胖,似乎是常年沉溺于酒色。 即便丁前出言不逊,但身份上的差距,让掌柜不得不陪着笑脸,谄媚地道:“差爷说的是。小人若是有罪,但凭刑律制裁。但当务之急,还是先寻那位女差爷不是吗?” 察觉到程晓晓失踪以后,乐红锦第一时间封锁了现场,将无关人等清理出去,只留下了澡堂的员工,并且都集中在大厅里,让丁前等人加以讯问。 但看得出来,丁前对于个体商人似乎有一些成见,讯问效果不是很好。 “掌柜说得是。”董伯走了过来,他不像丁前那么横,笑眯眯的,一副和善模样,“浴室里的所有客人,都请走了吧?” 眼见来了个好打交道的缁衣卫,掌柜的连连点头:“是,都已经请出去了。还留下的,都是咱家的伙计:跑堂的,烧水的,搓澡的……全都听候您发落。” 董伯点点头,又问道:“除了正门,澡堂还有其他出口吗?” 掌柜显出很配合的态度:“后面还有一扇小门,连着后院,院里有锅炉房,厨房,伙计们的宿舍。” 董伯闻言,立刻看向乐红锦:“班头,晓晓会不会是从后门走了?” “董伯兄弟,是在教我做事?”乐红锦似笑非笑,看着董伯,“还是在暗示妾身是个白痴,连这都想不到?” 董伯额角下了汗,尴尬得连忙道歉:“属下不敢。” 乐红锦的脸色缓和了一些,笑意也淡了,语气十分笃定:“是鬼怪所为。” 丁前皱眉,追问道:“你确定?” 乐红锦点点头:“晓晓不是走丢了,是陷进鬼域里去了。” 董伯倒吸一口凉气:“鬼域?那岂不是……” “没错,很强大的鬼怪。”乐红锦看着女浴,凤目半咪:“和这些凡人无关。” 丁前看向一旁正和侍女们打成一片的白青:“那还讯问这些人做什么?有必要吗?” “有必要。”乐红锦肯定道,“所谓鬼域,是由鬼怪所操控的专属空间,其中自有一番天地,原理上,和董伯兄弟的奇妙口袋差不多。” 董伯拍了拍腰间的储物口袋:“您说这个?” 乐红锦点点头,继续讲解道:“能诞出鬼域的鬼怪,离鬼神之境也相差不远——但如果真有鬼神在这儿,那股子怨气和阴气,是怎么都遮不住的。” 董伯恍然:“也就是说,这个鬼域的所有者,是地缚灵?” 丁前疑惑道:“地缚灵?” “你专攻剑术,对这种方术之事了解甚少。”董伯答道,“地缚灵,是人或妖亡命之后,因为强大的怨念,盘踞在自己的死亡地,阴魂不散凝结而成的鬼怪。他们因为各种原因被困在这里,也因此和自己的亡命之地有着很强的连结,其中的个别强大者,便借由这种连结,诞出了自己的鬼域。” 丁前若有所思。 旁边,和侍女们笑闹许久的白青,似乎终于想起来自己还有正事,回到同事们身边。 “这些女孩儿都很年轻。”白青笑道。 “废话。”董伯横了他一眼,“在你给他们赎身之前,能不能先帮忙找一下晓晓?” 白青翻了个白眼,立刻怼了回去:“我的意思是,她们当中,在这里工作时间最长的,也不过三年。而这座澡堂,据她们所说,从她们记事起就开在这里了,结合其他人所说的,起码是三代家业,五十多年了。” 丁前听着白青的话,隐隐觉得自己察觉了什么,但又说不上来具体是什么。 “就这?”董伯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继续打击白青道:“我刚问过掌柜的,这家店是他岳父传下来的,确实五十多年了。撩妹就撩妹,别找乱七八糟的借口了。” “死秃子,你就是嫉妒女孩子们喜欢我。”白青也不着急,得意地笑道:“你那色令智昏的老脑袋瓜,就没发现什么吗?” 不等董伯争辩,丁前率先发问道:“发现了什么?” 见丁前一副正经的样子,白青也就不再玩笑,正色道:“你看,年纪大一些的伙计,搓澡工,烧火的,厨子……都是男人。所有的侍女,都很年轻。” 董伯嗤笑一声:“这有什么的,说不定是掌柜的跟你一样,就喜欢年轻女孩儿,所以就只雇佣年轻女孩呢。” “这就是我比你强的地方。”白青不紧不慢道:“侍女们告诉我,以前有两个侍女,也是这样,uu看书.毫无征兆的人间蒸发了。掌柜的说辞,是这两个女孩儿家中有事,急着回去,是以不告而别。但现在看来……” 丁前恍然大悟:“这次失踪的女客人和晓晓,也都是年轻女子。” 董伯也明白过来:“这个地缚灵,专门挑年轻女性下手。” 白青点点头:“可能是个跟董秃子差不多的老色批。” “放你娘的屁!”董伯恼怒地道,“我哪有你色批!” “哈,你承认自己是老色批了!” “够了!”丁前喝道,转身回到柜台前。 他打量着掌柜,轻轻敲着桌子,目光冷森森的,让掌柜后背发凉。 “差,差爷,”掌柜陪着笑,“您有什么想了解的但问无妨,小人一定知无不言。” “哼。”丁前昂起头,寒声道:“那几个女孩儿,也是像今天这样,被鬼怪捉去了吧。” 掌柜本就发白的脸色更白了:“您,您这是说什么,小人不明白……” “常夏律法,私豢鬼怪,株三族。”丁前一字一顿,压迫力十足,“你家孩子多大了?” 掌柜的嘴唇发青,但仍然咬紧牙关:“承蒙您挂念,小人无子无女。” “夫人呢?” “在小人岳父家,差爷若是需要讯问,这便派人寻来。” “好,见见吧,之后路上不孤单。” “小,小人缘何上路?” “我一个兄弟在你这店里出了事,我要你上路,你就得上路。” “这不公平!” “我这身官服,就是公平。” 第54章 头发 “我,我招!” 掌柜的面如土色,嘴唇颤动,用尽了全身力气,说出刚才这句话。 “懂事儿。”丁前难得地笑了笑,但在掌柜的眼里,这笑容却格外瘆人。 后边的白青和董伯看到这一幕,交头接耳。 “论装逼,还得是老丁。” “确实,我自愧不如,只能靠这身好皮囊,套套女孩子的话。” “你知道就好。” “羡慕吗?” “我?我羡慕你做什么!” “切,口是心非。” 两人一边斗嘴,一边旁听着审问。 决定坦白之后,掌柜一副如释重负的模样,一五一十的交代起来。 “十年前,事情开始变得不对劲……”掌柜回忆着当时的场景,似乎仍然有些后怕,“那年,贱内不知为何,失踪了。” “失踪?”丁前皱眉,“你刚才不是说你媳妇儿在你岳父家吗?” 掌柜连忙解释:“我前妻失踪以后,才又娶了这房妻子。实不相瞒,这家澡堂,本就是我那原配夫人家的产业,可惜我那老岳父命不好,不待未能看到女婿将这祖业发扬光大……” 丁前催促道:“说正事。你怎么知道你前妻是失踪,而不是跟人跑了?” “小人……不确定。”掌柜苦笑道,“但从那以后,每年这澡堂里都有侍女突然失踪,不告而别,刚开始那两年,我还以为是这些小姑娘不懂事,不讲人情世故,说裸辞就裸辞,但后来,也渐渐发现不对。” 丁前追问:“为何不报官?” 掌柜的连忙辩解:“小人哪里晓得是有鬼怪作祟!况且,这些年轻女孩儿只是失踪,也可能根本没事,只是远走他乡去了。我便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若是此事传了出去,只怕会影响生意……” 丁前没说什么,盯着掌柜看了一会儿,直盯得掌柜额角出汗,这才又问道:“你这澡堂里,死过人没有?” “没有没有,当然没有!”掌柜的连连摇头。 丁前点点头,停止了讯问,回到同伴身边:“你们怎么看?相信他的话吗?” “宁愿相信世界上有鬼,也别相信男人那张破嘴。”白青摇摇头。 董伯瞅了他一眼:“这个世上确实有鬼,而且你也是男人。” “我也不信他。”丁前自顾自地道,“依我看,还是先拘起来,继续审问。” 白青表示赞同:“不错。而且,那些伙计也要继续审,连续十年来有人失踪,说明这地缚灵盘踞已久,他们日日在这里工作,难免会发现一些蛛丝马迹。” 董伯点点头:“我没意见,班头,您怎么看……班头?” 三人这才发现,之前一直在旁边的乐红锦,不知何时没了踪影。 “不管怎么说,班头看起来也是个年轻女性,会不会……” 三人面面相觑,难免有些担心。 丁前身为副班头,不得不站出来,暂时主持大局: “董伯,你把伙计们挨个审一遍。白青,你把掌柜的再审审,别客气,该上手段就上。我去找班头,不管找没找到,半个时辰后在大堂集合。” 几人说定,各自忙碌去了。 …… 滴答。 天花板上凝结的水珠越来越大,终究难以抵挡地心引力,沉甸甸的落下。 水珠砸在下方的浴池里,溅起一圈涟漪。 池水微微荡漾着,接二连三,每隔一会儿就有水滴落下。 “太潮湿了。”程晓晓用袖子抹着脸,烦躁地道。 她的脸湿漉漉的,早已分不清脸上的是汗还是水,只觉得湿腻的难受。 “这就是男澡堂?”程晓晓嘀咕着,好奇地打量四周。 正是不久前,丁前几人身处的男宾浴室里。 我连着程晓晓的五感,和她一样,因为潮湿的空气而烦躁不已:“怎么,没见过?” “当然没见过。”程晓晓理直气壮,走到水池旁边,“好大的池子!” “因为生理结构的差异,女性如果共用浴池的话,很容易传染一些疾病。男人则不用太担心这些。”我解释道,“所以,大多数澡堂,在女浴池里根本不设用来泡澡的水池,只能像你们刚才那样,到雅间里去单独泡澡。” 程晓晓点点头,看着那汪池水:“剑呀,你说这水里,会不会也有……” “打住!”我眼瞅着她把我举起了,似乎想把我伸进这潭脏水里搅一搅,连忙喝止:“你要是敢把我伸进去,这辈子都别想用我炼气了!” “知道啦知道啦。”程晓晓见心思被窥破,悻悻地收起我,打量着四周:“这里也很……賍?” “不能说賍,”我借着程晓晓的眼睛,将男浴池一看究竟,u看书.uukshu “更像是多年无人打理的荒凉。” 这间浴池和女浴一样,包裹着一层灰暗的色调,让人感觉很压抑。墙面和地板肮脏湿滑,落着斑驳的霉菌和污渍,因为空间上更大,更空旷,神秘感和压抑感也更强,似乎随时都会发生什么不幸的事。 “好像没什么稀奇的。”程晓晓下意识地蹙眉,想要离开这里:“咱们走吧?” 我收起探测波,不再白费力气:“也好,走吧,男浴应该也有雅间,咱们去看看。” 程晓晓带着我,转身离开了大浴池。 天花板依然在滴水,水珠落在池面上,泛起一圈涟漪。 但这次,和涟漪一起泛起来的,还有一大团乌黑油腻的头发,毫无征兆地浮上水面。 像一张巨大的蜘蛛网,头发四散张开,漂了一会儿。 发团的中心忽然耸起来,一颗头浮出水面。湿腻的头发粘在它的脸上,看不清面貌,但从发丝的空隙间,俨然能看到因为长时间浸泡而苍白浮肿的皮肤。 它长大了嘴,似乎想要喊叫。 但它的喉咙里没发出一丝声音,只有肮脏的水,不断地从口中涌出。 那哪里是嘴,简直是一个敞开的水龙头。浑浊的水喷涌而出,将浴池填满,水甚至溢出了浴池,淌了一地。 人头奋力仰起,似乎想要逃离。 但很快,水的深处似乎有什么东西攥住了她的身体,立刻将她拖入水里。 散乱的头发再次沉入水底。 一切似乎都没有发生,只有池中的水波微微荡漾,溢出到地上。 第55章 浴池 我们离开大浴池,来到了贵宾区。 和女浴的贵宾区一样,这里也是一条长廊,两边有着一扇扇竹帘,遮住一间间雅间。 “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程晓晓嘀咕着,有些不安。 我挖苦道:“害怕了?堂堂缁衣卫程晓晓,竟然是个怕黑的小女孩儿?” “不是害怕!”程晓晓咬着嘴唇,气鼓鼓地与我争辩:“就是预感嘛!预感!女人的第六感都是很准的!” “你有个屁的第六感。”我毫不留情地道:“所谓六感,色声香味触法,‘法’是修行之人感知天地的方式,换句话说,你这种不会炼气的人,生来就没有第六感。” 程晓晓脸憋得通红,偏偏又被我掐住了软肋,无法辩驳,只能气呼呼的哼了一声,随即掀开了手边的竹帘。 “呀!” 程晓晓惊叫一声,吓得差点滑倒。 我定睛一看,雅间的小浴池里,浮着一团黑乎乎的头发。 四周的发丝在水中微微飘荡,但中心部分却浑然不动,像是…… 还连着头皮。 也就是说,这头发底下,是…… 靠,确实有点瘆人。但此时此刻,我可不能表露出一丝怯意,不然程晓晓可就真的没有依靠了。 男剑嘛,该站出来的时候,不能怂。 “别怕。”我安慰程晓晓道,“你知道徐志摩吗?他有一句诗——软泥里的青荇,柔柔的,在水里招摇——你看!这么一联想,是不是觉得这团头发还挺浪漫的?” 显然,程晓晓不觉得浪漫。她咬牙切齿地道:“水下面,不会是……” “乐观点,可能是这大姐泡澡时间久了,泡晕了,溺水了呢。”我尽力安抚着程晓晓的情绪,“不一定就是鬼怪呢,可能只是具平平无奇的浮尸。” “此情此景,如果真出现了浮尸,一点都不平平无奇好吗!”程晓晓吼道,深吸几口气,壮起胆子,把我举起来。 你还来? 这次轮到我慌了,忙不迭叫道:“别呀!这水多脏!还泡着人呐!你要是敢把我伸进去,我就……” 话没说完,剑鞘已经伸进了水里。 “……”nmd,这也太膈应了。 程晓晓拎着我,小心翼翼地戳了戳那团头发。 头发之下,我的剑鞘末端戳到了什么软乎乎的东西。那东西没被我戳动,说明这不是一颗飘浮在水上的头颅,而是连着沉甸甸的身体。 也不清楚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程晓晓咽了口唾沫,把我收回来,甩了甩剑鞘上的水:“现在怎么吧?” 你还好意思问我怎么办?刚用我干了这么膈应的事,以为我能轻易放过你? “那还用问吗?”我立刻出了个馊主意,“拎着头发,把她捞出来呀!起码看看脸!” “咦——”程晓晓的五官都在抗拒,“别吧,感觉不太卫生。” “这是你应该考虑的事情吗?”我怂恿道,“万一这就是刚才失踪的女客人呢?你还要不要救人?” “也是。”程晓晓点点头,深吸几口气,鼓起勇气,伸出手,去抓那团头发。 手伸出去一半儿,程晓晓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不对呀?我也不知道那个女客人长得什么样呀?就算看到了水下的面孔又能怎么样?” “少废话!” 程晓晓的手终于抓住了那团头发。 手感湿腻,柔韧。 屏住呼吸,程晓晓用力一拎,将头发底下的东西拎出水面。 是一张人脸。 这张脸不知被泡了多久,浮肿得不像样,似乎轻轻一戳就能戳出一个酒窝。 这种状况的脸,我甚至没办法辨认它的性别和年纪,更别说…… “呕!”程晓晓干呕一声,手臂微微颤抖:“现在呢?” 话音刚落,被她拽着头发拎起来的这张脸, 忽然睁开了眼睛。 “妈妈呀!”程晓晓尖叫着,松开头发,被吓得跌坐在地上。 刚刚被拎起来的脸重新跌回水里,溅起一串水花,洒在程晓晓身上。 程晓晓连滚带爬,逃出了雅间,回到长廊里,坐在地上,大口喘息着。 我看着她没出息的样子,忍不住道“你连火车似的大长虫都不怕,怕这个?” “能一样吗?”程晓晓咆哮着,用力甩着手上的水,想把那团头发噩梦似的触感甩走,“这玩意儿和妖魔鬼怪什么的完全不是一回事好吗!” “行吧行吧。”我一边安抚着程晓晓,一边观察着。那水里泡着的家伙似乎重新归于沉寂,没有继续追出来的意向。 程晓晓歇了好大一会儿,才喘平了气。她拄着我站起来,犹豫片刻,还是再次掀起那片竹帘。 那团头发仍然漂浮在水面上,一动不动。 “虽然拿不准那家伙是什么,但肯定不是人。”程晓晓念叨着,又希望我拿主意,“怎么办?砍了它吗?” “算了算了。” 虽然我一直以砍东西为毕生使命,u看书 .uknsh 但这玩意儿实在太膈应了,我怕一剑劈下去,被各种不明液体溅一身,洗都洗不干净。 想了想,我又道:“看看其他雅间。“ 程晓晓点点头,掀起隔壁的雅间的竹帘。 浴池里也漂着一团头发。 一间,两间,三间……左右各四,一共八个雅间,每个雅间里的浴池里,都泡着一个不知死活的家伙。 程晓晓浑身发毛,看向最里面的房间:“还剩一个。” “看看吧。”我劝道,“来都来了。” 纵然心里万般抵触,但程晓晓还是推开了最豪华的雅间的门。 和其他雅间不同,这屋里的浴池里,泡着一个活人。 池水不像其他池子那么浑浊,我们能很清楚的看见,一个女人,正奋力挣扎着,似乎在和无形的水搏斗。 “她溺水了!”我喊道,“应该就是先我们一步,被拖进来的客人!” 程晓晓没理我,赶紧冲过去救人。 那女人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紧紧抱住程晓晓伸下去的手。 她的身躯看起来比程晓晓瘦弱的多,但却意外的沉。程晓晓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从水里拉出来。 因为溺水,女人已经陷入了昏迷。我观察着她的模样,看起来比程晓晓还要小一点,身材瘦弱,手脚纤细滑嫩,保养的很好,看来家境不错。 “还真有人能在浴池里溺水啊。”我吐槽道。 “少废话!”程晓晓把我扔在地上,拒绝与我交流,开始抢救陷入昏迷的少女。 很抱歉 还在看这本书的各位,很抱歉宣布一个不幸的消息,我要切书了。 《大宝剑》其实是一本先天不足的网文——这本书的大纲是我在某天睡醒午觉后一拍脑门想到的,只想了一个大概的设定,并没有详尽的大纲。也许各位也能看出来,其实从很早开始这本书的主线就很模糊,再加上本人也是头一次写这种题材,笔力不足,其实故事并没能很好的开展下去,也暴露出来我在主线构思上的乏力和不足。 之前曾写过两本书,《我的桃木剑不可能这么萌》,《噩梦收容》(都是大形势下被404的一员)。之前的书都是很容易的拿到签约,但《大宝剑》写到现在仍然没有签约,也就是说——已经扑街了。 感谢大家对小破剑的喜欢,但我还要和生活对线,不能签约就意外着没有任何收入,我能接受用爱发电,但我本人还需要拿钱吃饭(苦笑)。我也不算什么新人了,在悬疑区混迹了三年了,每次404都有我,可能是需要重新规划一下写作路线了。 新书会在近期就开,很快,大纲已经在写了,但开新书的话,前几章的打磨还是必要的,所以还在筹备。会以无限流单元化、小剧本化的结构来写,尽量掩盖我在主线构思上的乏力,扬长避短。 其实我自己也蛮舍不得这把小破剑的,但成绩烂到这个地步也怪不了别人,只能说我自己还需要进步。以后如果有机会的话,还是希望能再写一遍小破剑的重置版(在挣到够养家糊口的钱之后)。 很抱歉,小破剑,程晓晓和小狐狸的故事暂且告一段落,新书将在近期开书,对作者抱有幻想的兄弟(?)可以关注作者,以便在第一时间获取新消息。 现在大环境就这个怂样子,本来就不高的流量被满天飞的免费小说和短视频抢占,写手们的日子都很难。但我还是会坚持的,这些年下来,自诩对线抗压还是有一定能力的(笑)。 所以,与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