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角藏花》 生活 回想起我走过的二十个年头,我已经不太清楚我自己是个什么模样了。我是无比好奇别人眼中的自己究竟是个什么模样,倒也不是说想要去迎合他人,我这种人最不擅长的便是去迎合任何人。我是被情绪捆绑着过日子的傀儡,终日顶着半副破碎的皮囊走走停停,缝缝补补。在我自己的印象里我应该算比较优柔寡断的类型,我很看重感情这种东西,但在我看来感情是左右我情绪的罪魁祸首,我是恨之入骨又锲而不敢舍。我害怕一旦感情这种东西都被我丢掉,我将也落得个俗不可耐的罪名。以至于现在我还有闲心来写这些莫名其妙的文字,我迫切想要表达我内心的感受,我找不到人倾诉,我也不想找人倾诉,事实上我想塑造一个独立且坚强的人设。我只能在文字中寻求慰籍,文字让我感到温暖,它们很有耐心听我废话,我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它们没有一丝怨言,我想不是它们不会骂人,是它们对我足够温柔足够懂我。 当然这并不就是我,如上所述仅仅只是我情绪的宣泄,此刻我是有些矫情和颓废地坐在电脑面前的,我在为我的老板工作,我在明目张胆地摸鱼,我还不准老板打扰我。我是有一点不讲道理的,道理从来都是我用来糊弄人的把戏。在我看来现在大多数的道理都只能作为参考,而不是真理。自己的人生应该有自己独一的法则,而不是被那些条条框框牵着走,当然前提是你还是个有原则和底线的人。终于熬到了下班,平淡的一天中最开心的时刻就是收拾完东西回家的路上,现在是傍晚九点钟,马路上车流依旧湍急,路边琳琅入目是各色各样的小贩,我贪婪地大口呼吸外面的新鲜空气,就跟刚出狱一样。路过自己喜欢的摊位便会驻足为自己消费几块钱,这种事情完全看缘分的,今天我买的是煎饼果子,昨天我记得是肠粉,明天我就不知道了,只是刚刚路过肠粉摊子的时候老板不明显是有些失落的,那细微的表情还是逃不过我的眼睛,索性肠粉也买一份吧,被人期待的感觉就是这么奇妙啊,我又怎么忍心去辜负呢! 我大概是个不太懂得拒绝温柔的这样一个人,正因为看多了冷漠的面孔,偶尔出现的温柔便会被我牢牢抓住,然后用于在每个凄凉的夜晚安慰我冰冷的灵魂。但其实这个世界也并没有我们想的那样糟糕,很多美好其实都是被我们自己辜负了,很多你费劲力气去追寻的美好,其实只是为了满足你永远也无法满足的欲望。生活处处存在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和契合的灵魂。当你真正懂得如何去生活,你会发现世间一切都是恰到好处,很多以前不适合去做的事情都在悄悄为你量身定做,世间美好也与你环环相扣。最后你会明白,越是平凡的日子,越幸福! 过客 风来过这里,我也来过这里,你在等风,而我在等你。 记不清这是我第几次梦见你了,刚分手的那段日子你几乎每天都会在我的梦里出现,梦里面你依旧很不开心,我想你一定是在怪我擅作主张以这种方式来见你,我连忙挥手想要解释,你却已经消失不见。我并不想再以任何方式打扰你,只要你别再皱眉,我走就是了! 后来想明白了,我才二十出头的年纪,不应该为这些东西去烦恼,整天抑郁寡欢。我应该大胆去爱这个世界,因为人生本就是一次很长的旅行,沿途的风景一定比任何结果都要美丽,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停下脚步。你应该学会自我调整,有些人注定只能是过客,风一来,它便随风走了。 生活本就充满了别离同时也充满着不期而遇。无需谈及过往更无需担忧明天,过往自会随云烟飘散,明日仍然携期盼而来。那些陪伴过你的人,所谓的过客,你都应该心存感激才是,他们之中有的人教会你勇敢,有的人教会你洒脱,有的人教会你成熟,有的人让你明白什么是青春。所以你才要更加珍惜你所遇到的每一个人,有的人也许对你并不温柔甚至可以说是冷漠,更甚者对你充满了敌意,你无需担忧,更无需自责。它没有错,你也没有错。错在你们不该在错的时间相遇,下次再遇见同样的人你便知道该如何去跟它相处,或许那时你已能跟它和睦相处,这便是相遇的意义。 人总是习惯在不断的相遇中告别,又总在不休的错过中悲歌。倘若,记忆是一座寂寥的城池,里面装满的一定是无尽的遗憾。城里的一砖一瓦都由你亲手堆砌,那是一个鲜为人知的地方。城外偶尔路过三五旅人,你都会热心地请他们进去参观,却从未留住任何人。 每每到了惶惑的季节,这座城又充满了相思,是这该死的妖风吹的有些频繁了,让本没有这般脆弱的城池瞬间崩塌。你用尽全力哭喊着求救,没有任何人回应你,你的喉咙开始颤抖,声音也逐渐沙哑,你不再是这座城的主宰,你是奴隶,是玩偶,是城中之物的傀儡。 你又一次察觉到了的孤独滋味,这座城就像是无尽的深渊快要将你淹没,好在你并没有被淹没。你又比上一次更加坚强了,这座城照样留不住你,你是这座城的常客,你也是这座城的过客! 温柔 六月的阳光真的好温柔。 现在是下午,我独自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蚊虫肆意地吮吸着我的血液,在我的耳边歌唱。我一点也不烦躁,我也没有驱赶他们,我甚至觉得这些蚊虫是如此可爱。风有一阵没一阵地吹在我裸露的后老勺上,诺大的天空中没有一丝云朵,我猜想此刻我便是那唯一的一片云。我不应该在这里,我应该挂在天上,好供我心爱之人欣赏,下雨时我可以为她遮雨,天晴时我可以为她遮住些阳光。我总在夜晚时藏匿,在黎明到来之时开始蜉蝣,但只要她认真看我一眼,我便在这无边的天际悄悄绽放。我只为你一个人绽放,我也多想你只看我这一片云。 与这茫茫银河相比。 你是最亮的那颗星辰。 你是那么遥远, 目光所至不能及, 心之所向不能往。 你在淤泥中苏醒,你在黎明时绽放 你是灼热的青莲,你是独一的美。 你的每一次眼神都被我雪藏,我向这银河炫耀过你,整个银河也装不下你的美;我向这天空炫耀过你,整片天空便都陷入了黑暗。你是我信奉的唯一真神,我的整个银河都属于你,你操控着我的黎明和黑夜。 我陪你走过了无数个四季,记不清是几千年还是几万年,我们走遍了世间的每个天涯和海角,见过无数的星辰大海,一切美好都被你尽收眼底。我们也见过了所有的沧海桑田,海枯石烂。无奈你我始终不朽,我以为我们就是永恒。 你突然问我存在的意义,我哪里知道什么意义,你就是我的全部,如果非要说,那你就是我的意义。你对我的回答并不满意,你便随意地在我的世界制造灾难,你让我的天空陷入黑暗,你让我的海面掀起巨浪,你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电闪雷鸣,我整个宇宙都在颤抖。你跋扈地展示着你的神力,我的世界开始崩塌,我陷入了末日,我知道你在惩罚我,我不怪你,我也不想挣扎,我对你始终没有任何抵抗力。 我并没有你那样广大的神通,我只是一片云,终于,我没能抗住这场灾难,我被劈的粉身碎骨,飘散在你特地制造的风雨中,感激你亲眼看着我一点点破裂,直至消散,你的眼神对我而言是最好的恩赐,我死而无憾。可是你忘了我是不朽的,我不会死,风暴过后我便化作了风暴,我是光,是雨,是闪电。我会换个身份永远陪在你身边,直至永恒! 只是这次我不会再暴露自己,我的存在是没有意义的! 风筝 儿时,我是被父母牵在手中的风筝,那时的我无忧无虑地在头顶的天空翱翔,一会儿爬上了屋顶,一会儿又挂在了树上。 可家乡的风总是被高山阻挡,我想要飞的更高一些,飞得更远一些,我想知道山的那边是什么,我想要去找寻更辽阔的天空,我开始厌恶父母手中的长线,我认为是这长线将我给束缚了,我奋力地想要挣脱这该死的线,我想我不应该停留这弹丸之地,我应该属于更辽阔的天空,我应该与雄鹰一齐飞翔。终于这线是被我挣脱了,我自由了,我前所未有的兴奋,我努力地向更高的天空飞去,我看见了海,是海!山的那边是无边无际的大海!大海蓝蓝的,深不见底。大海真的好美,我就快要沦陷了,我真是想一头便扎进这海里。 无数个日夜,我就这般在海面上肆意遨游,我与成群的海鸥为伍,大海在为我翻涌,海鸥也为我歌唱,我幸福极了,我发誓再也不要回去了,我要一辈子呆在这里。可突然,狂风卷来了乌云,海面掀起了巨浪,天空之下电闪雷鸣,我害怕极了,我向海鸥求助,海鸥的家装不下我,我终究不是海鸥,我根本不属于大海。 狂风和闪电肆意地拍打在我身上,海面上到处都是我落下的泪水,我早已伤痕累累,我被折磨得体无完肤,我多想此刻有人能拉我一把,我想家了,我想起念父母温暖的手掌和坚实的臂膀,从前我都是被父母牵着飞的,父母在下面为我保驾护航,为我趋风避雨。他们让我我从没有受过任何的伤害,但此刻,我最向往的天空正肆无忌惮地对我施暴,大海也像是万丈深渊快要把我吞没。 我想回去,可是我已经回不去了,断线的风筝是找不到回家的路的,风吹在哪里我便飘在哪里。终于,风暴渐渐过去,我仅剩一口气在这天边挣扎,我拖起破败不堪的身躯向远方飞去,我无法回头,我身不由己,但我必须要逃离这里。我逆着风飞翔,我举步维艰,我在与这狂风较量,与这天空较量。 后来我变得更加坚强了,我的身躯如同钢铁一般,我在风暴中翱翔,闪电就是我的线,我早已不惧怕任何风暴!我渴望风暴!我已经坚不可摧! 可是我并不开心,我仍然找不到回家的路。 艺术 何为艺术?在我看来艺术并不高尚,一件事做到极致就可以称之为艺术! 古往今来,不少文人墨客口中的艺术千姿百态,艺术分为很多种,也有很多种表现形式。现代人的艺术类别之中,我认为现实艺术和浪漫艺术是最为鲜明的划分,也是最容易理解的。我个人是比较崇尚浪漫主义的,我是浪漫主义的狂热分子。但这并不代表我就是真正的浪漫主义者,性格使然,我注定是浪漫主义的炮灰,我很早就看清了现实,虚无缥缈的东西对我来说只适合祭奠,我太俗了。 人都是视觉动物,他们把看得见的美便称之为艺术,他们用肤浅的眼光来玷污真正的艺术,在我看来这是最可悲的,伟大的艺术往往是孤独的它只属于一个人,只供一个人欣赏。艺术往往是一个人的专利,后来人口中对于艺术的赞美在我看来大多只是跟风和作态罢了,借此显得自己多么高尚。 艺术存在的价值并不具备娱乐性质,艺术往往是不被人理解的独特存在。就好比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来说,这种广为人知的艺术之所以被那么多人接纳,他成功的点不在于取悦,而是每个人看待哈姆雷特都能有自己独特的感受和见解,当然这其实只是每个人的认知程度和性格使然,也正是因为这千变万化的独特成就了哈姆雷特这一神作。当然这是感官层面的艺术可能不太直观,再好比世人皆知的蒙娜丽莎的微笑,就无比形象了,它直接从视觉层面向人们展示他的独特和神秘,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但这也只是出于好奇和附和,没有人能真正理解这副画,它是最高级也是最神秘的艺术,也许它从来都不是为了供人观赏而存在,它也仅仅只是达芬奇一个人的艺术。 还有很多类似的例子,我们称之为艺术但其实没有人真正明白其真正的意义,也有很多鲜为人知的艺术,它们不被人肯定,也没有多少人知道,但只要有一个真正理解它的人存在,那便是独一无二的艺术,艺术很多时候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每个人眼中的艺术都是不一样的,而那些被世人皆称之为艺术的东西,我愿称之为不朽的传奇。 说到底我也不是为了吹捧或是贬低任何东西才写下这篇文字,我在苦苦找寻属于我的艺术,一种极致的艺术!一种我独有的浪漫主义的艺术! 我不甘落俗,我始终是浪漫主义的狂热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