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无羡》 第1章 便宜老爹 李丹很郁闷,她活得好好的,熬了整整五年,好不容易熬到了升职加薪,坐上了人事主管的位置,为什么会让她遇到车祸?而且还让她狗血地穿越到了古代?! 她既不是神医,也不是特工,既不擅长化学,也不通晓历史,简直就是两眼一抹黑,让她如何像那些小说中的穿越女,在古代混得风生水起啊? 难道是她的打开方式有问题? 李丹很崩溃,想要再死一次的心思都有了,好让她重新再穿越一次,即便不能回到现代,至少让她去一个她所熟悉的时代也好啊! 像是秦始皇、唐太宗、清康熙,这些都是不错的选择,至少她能提前预知到谁能当上皇帝,好让她提早抱个金大腿啊! 越想,她的脑门越是疼得紧,在床上闭着眼睛继续装死。 四周的说话声虽被刻意压低了,仍然时不时地传入了她的耳中—— “哎,夫人和少爷真可怜,本来是去陇州省亲的,一家团个圆,怎么转眼之间,就变成生离死别了呢?” “谁说不是呢,都怪那些该死的鞑子,年年都来劫掠,这不是赶巧了嘛,正好遇上了夫人的车架!” “小姐算是命大的了,被打晕了过去,算是侥幸活了下来。可怜的小少爷啊,才四岁,那些鞑子怎么就下得去手……” 看来,老天没对她太过苛待,没有随便给她安上一个中下贫农的身份,而是让她成了武官家的小姐。只是她所在的地方不怎么太平,会经常遇到“鞑子”的劫掠。 鞑子是汉人对中国北方游牧种族的称呼,印象中,应该是在宋元开始使用的吧,看来她记忆中的那几首唐诗没用了,没法靠着它们让她混一个才女的名号。 李丹正胡思乱想着,便听“啪”的一声,门被人用力地推开了,一个洪亮的大嗓门传来,“小姐呢?” “小姐在床上躺着呢!” 随即,李丹感觉被子被掀开了,一阵凉风袭来,让她不禁打了个冷颤,然后便感到整个人被颠倒了过来,头朝下,血液直冲脑门,让她眩晕得厉害。 她竟然是像麻袋一般,被人给倒挂着,抗在了肩上! 一人急忙前来阻止,听声音略显苍老,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妈子,“马护卫,您这是要做什么啊?小姐还受着伤,快把小姐放下来!” 原来,将李丹扛起来的粗汉子姓马,还是一个护卫。 “您想带小姐去哪儿?”老妈子问道。 “夫人和小少爷即将下葬,大人说,将小姐带去见最后一面。”马护卫答道。 “可是,小姐还晕着呢,您不能……” 马护卫将那人推开,脚步继续向前迈进。 李丹本就头疼,这般被他扛在肩上,一颠一颠的,更是难受得紧,感觉胆汁都快被他给颠出来了。 这样下去可不行! “我醒了!”李丹睁开了眼睛,不打算再装死了,“你如果不想我再晕一次的话,就把我放下来,我能自己走。” 又是一阵天旋地转,李丹被放在了地上。 她脚上只穿了一双薄薄的袜子,踏在冰冷的青砖上,一股凉意直蹿入脚心,让她不觉打了个哆嗦。 “都九月了,你这样会让小姐着凉的!”老妈子嫌弃地瞥了马护卫一眼,忙将冻得瑟瑟发抖的李丹抱到了椅子上,从衣橱里抓了一件皮袄帮她披上,又替她穿上了小靴子。 马护卫像是等得着急了,一待李丹穿好靴子,便抓住了她的手,一把将她从椅子上拽下来,大步走出了屋外。 马护卫脚下宛若生风,走得特别快。而李丹呢,此刻就是个八岁的小娃娃,迈着两条小短腿,几乎是小跑着,才勉强跟上了他的步伐。 她被马护卫带到客堂的大厅,大厅的正中央摆了两块一米宽的木板,木板上躺着一大一小两个人,脸色泛青,穿着白色的素衣,已然死去多时了。 大的那个,是一个年近三十的妇人,五官立体,皮肤白皙,隐隐透着三分异域的美感。 小的那个,是一个四岁的幼童,圆圆的脸蛋,剃着一个寿桃头,像是年画上的童子。 尸体边则半跪着一个胖子,一遍接着一遍,轻轻地捋着妇人的双眉,像是要将她眉间定格的惊惧与恐慌一一抚平。 “姐儿来了?”胖子抬起头,向李丹招了招手,“快到你娘和弟弟这边来。” 看来木板上躺着的,就是李丹现在这副身子名义上的母亲和弟弟了。 可是边上的那个胖子…… 不是李丹以貌取人,长得真是不咋滴,顶着一张包子脸,腰上都是肥肉,哪里像是个武官了,给他一顶方帽子,往街边一站,可以给羊肉串代言了。 他不会是来蒙人的吧? 李丹不觉往马护卫身后躲了一步。 “爹爹两天没洗脸了,胡子乱乱的,吓到姐儿了吧?”那个胖子用手将脸上的胡子挡住,裂开嘴,露出一口白牙,“这样是不是就能认出爹爹了?” 马护卫对此没有发表任何异议,看来,这就是原主的亲爹无疑了。 李丹想着,自己不可能永远逃避现实,总要适应现在的生活,便大着胆子,朝那壮汉走了过去,糯糯地喊了一声,“爹……” 她的声音里带着童声特有的甜腻,却让那个胖子红了眼,他伸出了一只粗糙的大手,揉了揉李丹的发顶,“姐儿乖,从今往后就我们俩相依为命了……” 李丹做过三年的人员招聘,自认为看人还是挺准的。 眼前的这个便宜爹爹,虽然脸上挂着笑,但能从他眼中布满的红血丝中看出来,妻儿的死对他的打击真的很大,明明是伤心到了极致,却仍强忍着泪水,在女儿面前装出一派轻松的模样。 马护卫躬身抱了个拳,“大人,时间差不多了,再不送夫人和小主子上路,太阳就快下山了。” 胖子吸了吸鼻子,“姐儿跟着你马叔叔,爹爹去送你娘和弟弟最后一程,一会儿就回来。” 李丹看着胖子为妻儿理了理发丝,依依不舍地为他们盖上了白布,吸了吸鼻子,屈膝弯腰,和几个壮汉一起,扛起了地上的木板,将他们抬了起来。 风中萧瑟的身影,被苍白的斜阳拉长。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原主的影响,李丹看着送葬的队伍缓缓走出家门,心里突然感到一阵揪着疼。 第2章 重生明朝 穿越后的李丹,并没有继承原主的记忆,想要无缝衔接原主的生活,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摸清原主的生活情况。 李丹刚受了伤,完全可以装作失忆,询问自己身边的人,但是具体要找谁套话呢? 她的屋里倒是有个老妈子,看着是照顾原主生活起居的,不过,活到她那把年纪,个个都是人精,就怕她自己哪句话没注意,露了馅儿,没将对方的话套出来,反而让人看出了自己的端倪,那就不好了。 李丹眼珠子一转,目光落在了身边的马护卫身上。 这人虽然长得粗狂了一点,看着一副土匪的样子,但却比那个老妈子要实诚得多了。想要套话的话,他倒是个不错的人选。 李丹仰面朝上,扯起嘴角,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甜甜地叫了两声“马叔叔”。 果然,没费多少力气,就轻松地从他口中了解到了不少信息。 她此刻所处的并不是一个架空时代,而是回到了五百年前的明朝正德四年。 谁能告诉她,正德四年究竟是哪一年? 在位的是哪个皇帝? 期间会发生什么大事啊? 书到用时方恨少,历史可是她的弱项,明朝的皇帝她总共只认识三个:开国的朱元璋算一个,篡位成功的朱棣算一个,还有就是亡国自杀的崇祯。至于其他的,她可真是一个都不认识了…… 完了,作为现代人的最强金手指——预知能力——就这么被清零了……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她又没打算走女强路线,只要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了。 从马护卫的口中李丹获悉,便宜老爹小时候也是个穷娃子,爹娘早死,没读过书,当兵后娶了她娘,小日子才开始好起来的。 即便后来,便宜老爹升官发财了,身边也没纳过小妾。所以她的家庭关系很简单,只有爹娘和弟弟,不过出了这次意外后,就剩她和便宜老爹两人了。 在交谈的过程中,她终于知道原主的名字了,姓李,名姐。 她在心中默默念了几遍,越念越不对味儿,这读音怎么那么像“你姐”呢? 她忍着扶额的冲动,问马护卫,“这名字是我爹起的吗?” “当然啦,那些个吏目取的名字酸腐气太重,都是些花花草草的,哪有大人取的霸气啊!” 李丹看不出来,这名字到底哪里霸气了,还是马护卫给她解了惑。 “大人说了,这名字响亮,对骂的时候,喊上一句‘咱是你姐’,怎么都吃不了亏啊!” 李丹简直无语了,便宜老爹的脑回路也太清奇了吧,万一遇上个七老八十的,难不成也要让她对人称呼“你姐”吗?她的脸皮可没那么厚,开不了这个口啊! 因为“丹”谐音“蛋”,李丹在读书的时候,被叫了十多年的“蛋蛋”,已经够嫌弃亲生老爸不负责任,随意给她起的名字了,想不到便宜老爹起名的风格更加奇葩。 根据这个起名逻辑,她叫“你姐”,便宜老爹是不是该叫“你爸”啊? 李丹真相了。 她那便宜老爹的名字,还真是叫“你爸”,但这个“ba”字,不是爸爸的“爸”,而是霸气的“霸”。 不知道古人有没有“爸爸”这个叫法,不然这个名字,可比她的更讨便宜啊! 从马护卫的口中,李丹又获悉,她那便宜老爹的官职不小,刚刚擢升六品的千总,授昭信校尉,驻守在一个名为花马池的地方,紧邻宁夏卫。 话说,宁夏不是一个省吗?那么,宁夏卫呢?指的是整个宁夏,还是宁夏的一个城市? 对于李丹这个地理白痴来说,让她在地图上找宁夏都要找上好半天,更别说是找出宁夏卫在哪儿了。 花马池虽小,但却是一个边关要镇,时不时地便来一伙鞑靼人,给你刷上一波经验值,所以这儿军士的升职速度很快。 便宜老爹只花了十年时间,便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兵,一路升到了六品的昭信校尉,升职速度如同坐了火箭一般,简直成了当地所有士兵人生的目标、奋斗的楷模。 在这么个小地方,有一个校尉老爹罩着,李丹觉得,她可以横着走了。 她心里正yy着以后的美好生活,便被门外传来的一声粗狂的喊声给打破了。 “姐儿,爹爹回来啦!” 李丹闻声望去,就见一个圆乎乎的身影径直向她滚来,不,应该说是跑来。 “爹爹!”她跳下椅子,迈着小短腿,向便宜老爹跑去。 便宜老爹伸出了一对猪蹄般的肥手,将李丹高高地举过头顶,“姐儿在家乖不乖啊?” 李丹学着小孩子的口吻,卖乖道,“姐儿可乖啦!” 便宜老爹将李丹放下,抱到怀里,“和你马叔叔聊什么,聊得那么开心呢?” 李丹仰着脑袋,骄傲地说道,“马叔叔告诉姐儿,爹爹是校尉,是个大英雄!”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便宜老爹听了哈哈一笑,“姐儿,肚子饿了吗?” 被便宜老爹这么一问,李丹的肚子非常配合地叫了起来。 真是……太丢脸了…… 李丹不觉低下了头,两颊上爬上一抹红晕。 便宜老爹倒是爽朗地笑了起来,“走!爹爹带姐儿吃饭去!” 李丹虽然不知道坟地在哪儿,根据便宜老爹离去的时间推算,来回也要两个小时的路程了。 便宜老爹亲自抬着妻儿送葬,回来后风尘仆仆的,显然是累了的,却还是舍不得将李丹放下,一路将她抱到了饭桌上。 “今天爹爹杀了一头羊,姐儿多吃点,快快将身子养好咯!” “好!”李丹甜甜地应了一声,扫了桌上一眼,一碗冬瓜肉汤、一盘凉拌豆腐、还有一盘丝瓜炒蛋,菜色不多,荤素倒是都齐全了。 李丹饿了大半天了,食欲大开,这会儿拿起筷子,便盯上了汤中的羊肉。 她夹了一块放入口中,感觉用嘴都能抿化了,如此酥烂的口感,只有传统的大灶,炖上几个小时,才能炖得出来。 第3章 后妈上门 便宜老爹看李丹吃得香,都眯起了眼睛,活像一只小馋猫,不觉伸手揉了揉她的发顶,又给她夹了一大块羊肉,“喜欢就多吃一点。” “嗯。”李丹嘴里含着肉,含糊不清地应了一声。 她刚吃完一块肉,碗中便又迅速地添上了一块。 不过,这一次给她夹肉的,不是便宜老爹那只堪比猪蹄的肥手,而是一只肤如凝脂的细手。 指甲留了小半寸,被整齐地修剪成了弯弯的月牙形,用豆蔻染成了红色,显然是一个年轻的女子。 李丹的目光顺着那手往上瞧,哟,还是一个美女呢! 最难得的就是那一身的肤色,白嫩得如同豆腐一般,在宁夏这种日照时间长,辐射又强的地方,可不多见啊! 那人虽然过了二十岁了,在这个年代不算小了,却比那些刚及笄的小姑娘少了一分青涩,多了一分妩媚,眉目之间隐含春色,令人心荡。 她身上穿的衣服也不赖,还是缎子的呢,比便宜老爹身上的衣服都要鲜亮,这可不是一般的婢女穿得起的。 马护卫不是说,便宜老爹没小妾的吗,这个女人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李丹咬着筷子,没去碰她夹来的羊肉,扭头问便宜老爹,“爹爹,这位姐姐是谁呀?” 便宜老爹也是一愣,显然也不认识那人,直接开口问她,道,“你打哪来的?” 女人放下了筷子,左脚后退小半步,微微屈膝,向便宜老爹见了个礼,自我介绍道,“奴家叫娇娘,今日才来府上的。” 李丹勾了勾嘴角,原来这人叫娇娘啊,还真是人如其名,是个美娇娘呢!看那眸中带水、满目春情的模样,真是招人疼,啧啧,就连声音都娇得令人酥麻! 李丹的目光移向了便宜老爹,见他只瞧了娇娘一眼,注意力便回到了饭菜上,往嘴里塞了一大块肉,含糊不清地问道,“平日都是吴妈妈在边上伺候的,今天怎么换成你啦?” 娇娘半垂着眸,低声答道,“吴妈妈今晚不适,让奴家来替她的。” 李丹从马护卫口中探听到,吴妈妈就是之前在她屋子里伺候的那个老妈子。 便宜老爹简朴惯了,虽然官职不低,但是府上的仆役并不多,老妈子就两个。 一个是赵妈妈,跟在她娘身边伺候,算是府上的半个女管事,这次遇到鞑子劫掠,跟着她娘一起去了。 另一个就是吴妈妈,原先是负责烧饭的。现在李丹身边没人伺候,便让她临时兼顾下,想让她顶替赵妈妈的位置。 想必,她这是忙不过来了,才让娇娘来桌边伺候的吧。 不过,这个娇娘一看就不是个安分的主儿,李丹一点都不喜欢她,将嘴巴嘟得老高,都能挂油瓶了,生怕便宜老爹看不到似的。 便宜老爹睁大了他那双小眼睛,仔细瞅了娇娘一眼,“你是吴妈妈的亲戚吗?长得不像啊!” 娇娘抬眸笑道,“奴家不是吴妈妈的亲戚,是周都指挥送来的。府上失了不少仆役,周都指挥怕大人忙不过来,特意让奴家来伺候大人。” 李丹冷哼了一声,目光顿时冷了下来。 那个娇娘说得倒是好听,怕是想伺候到便宜老爹的床上去吧! 什么人啊,她娘今天才下葬,就这么火急火燎地想要竞岗上位,做她的后妈了。 为了日后的美好生活着想,必须得将这个娇娘给赶走! 可是,具体该怎么做,李丹还没想好。现在是明朝,礼教严苛,女子地位低下,她即便顶着一个小孩子的身份,借着童言无忌,也不好对便宜老爹的后宅指手画脚。 李丹正愁着呢,就被便宜老爹点名了,“姐儿,你喜欢娇娘吗?” 便宜老爹的发问太突然了,李丹愣了一下,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是好。 便宜老爹将她抱在了腿上,“姐儿别怕,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 李丹眨了眨眼,看向了娇娘,只见她眼神切切,露出一副讨好的笑容,显然是想让李丹将她留下来。 哼,李丹又不傻,为什么要留下她,既然便宜老爹都给她机会了,自然是要好好把握了。 她抱着便宜老爹的手臂,半是认真、半是撒娇道,“姐儿不喜欢她,除了娘亲,姐儿谁都不喜欢。” 便宜老爹揉了揉她的发顶,对着娇娘沉声道,“既然姐儿说不喜欢,你打哪儿来,就回哪儿去吧!” 这话明摆着是在赶人了,娇娘忙跪了下来,额头紧贴在手背上,低身匍匐在地,“奴家既然送来了大人的府上,便是大人的人了,求大人留下奴家吧。” 她的眼中闪着泪光,声音带着几分哽咽,好不可怜的样子。 比哭,谁不会啊! 李丹悄悄地捏了下自己的大腿,硬是挤出一抹水雾来,可怜兮兮地望着便宜老爹,把他给心疼坏了,“姐儿不哭啊,爹爹这就替你赶走她!” 便宜老爹拉长了脸,声音中带着怒意,“马荣,你愣着干嘛,还不快将人给送走,她要是不愿意回周府,就直接发卖了,省得惹咱姐儿生气。” “大人……”娇娘抬起头,还没来得急辩驳,便被板着脸的马护卫给拖了下去。 便宜老爹脸上堆着笑,向李丹卖乖道,“爹爹将人赶走了,这下,姐儿开心不?” “嗯!”李丹重重地点了点头,对便宜老爹露出一个笑脸,在心里给他点了一个大大的赞。 两人的氛围正好,一个突兀的声音插了进来,“大人,您太莽撞了!” 李丹闻声望去,见是一个书吏打扮的大叔,四十岁上下,如果她没猜错的话,这人应该就是便宜老爹的幕僚刘安。 刘安本是个跑单帮的,可惜遇上了鞑子,财物被洗劫一空,人也差点丢了性命,被便宜老爹从鞑子的铁蹄下救了下来,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就跟着他干了。 他认得不少字,能写会算,是便宜老爹的后勤大队长,同时,也兼任狗头军师的工作。 第4章 为妻守孝 “这次陇州城被袭,周昂纳了银子,升任了都指挥,监管附近几城兵马。要不是陇州总兵吴江侥幸没死,他就能收了吴江的兵权。此人风头正盛,听说,背后还有安化王撑腰。他既然主动示好,大人实不该折了他的面子。” 从刘安的话中可知,送人的人来头不小啊! 李丹收了笑,拉了拉便宜老爹的衣袖,“姐儿是不是给爹爹惹麻烦了?” 便宜老爹笑了笑,揉了揉李丹的发顶,“只要姐儿高兴就好,有爹爹在,谁都不能委屈了你。” 哄完了李丹,他扭头对刘安道,“除了那个周昂,还有别人送女人来吗?” “没有,大人与夫人伉俪情深,这是众所周知的。周都指挥是新上任的,不了解这些,送错了也情有可原。”刘安答道。 “当真是情有可原吗?”便宜老爹的手指敲击在桌面上,一下接着一下,在静谧的屋子里显得特别清晰,宛若敲击在人的心上。 “别人呢?都送了些什么来吊唁?”便宜老爹又问道。 “与大人相熟的,一般都送了羊来,其余的多以银钱为主,”刘安搓了搓手,报出了一个惊人的数字,“共计收了纹银八百两。” 便宜老爹手指一顿,吃了一惊,继而呵呵一笑,“没想到啊,我就办了个丧事,倒是发了一笔横财了。送钱送的最多的,都有哪些呀?” 刘安不愧是做买卖的,不但记性好,口齿也伶俐,一口气报了十多个名字,“指挥丁广一百两,千户杨泰、陈宗、胡济、王辅各八十两,百户魏镇、陈贤、朱霞、雷英、李荣、何锐、胡玺等各五十两。” 李丹心里默默一算,便宜爹爹一共收益八百两,这十来个人就送了七百七十两,礼金几乎都是来自他们的啊! “指挥丁广?”便宜老爹的指尖又敲起了桌子,“都是指挥使司的人啊……” “就是啊,”刘安做了多年的幕僚,也有些看不懂了,“我们和指挥使司分属两派,历来没多少走动,这次他们的出手也太阔绰了些。” 便宜老爹停下了手,提起另一件事来,“鞑子来犯也不是一年两年了,每次都是入冬了才出手,我这才放心让珍娘去了陇州,想不到这次九月就动手了,声势还闹得那么大,把吴总兵都给围了,其中有蹊跷啊!” 刘安的眼睛一亮,“大人的意思是说,其中有内应?” “谁知道呢……马上就该入冬了,杂造局那边该领的兵器都领齐全了,不能出了任何差错,该准备的都准备起来,说不定鞑子下一个目标就要盯上我们的花马池了。” 刘安的眼中多了几分郑重,“是,大人!” “府里的人也是时候清理清理了,人不在多,在精,全得是最可靠的。那个吴妈妈想必是收了好处,才敢不经报备,就将人给放在我的边上,既然出了异心,就别留了。” 刘安点头应诺。 便宜老爹接着交代道,“这次送来的礼单都整理好,送来的羊都给弟兄们分了,指挥使司那帮人送来的银子先别动,随便找些个由头,以还礼的形式还给他们,越快越好,别让人落下了话柄。” “大人这么做,岂不是要得罪了他们?毕竟所属同一区域,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便宜老爹嘿嘿一笑,“这就要看你的了,场面上该应付的还得应付,不能和他们太亲近了,也别真把人给得罪了,这个度要拿捏好。人情往来上只有一条要注意,人我不收。我这儿可不是养济院,别什么人都往我这儿塞。” 刘安表示很无奈,“大人,以前有夫人在,还有由头回绝,但是现在……” 便宜爹爹白了他一眼,“嘿,你还是我的军师呢,这都想不到,就说我为珍娘守孝!” 为妻守孝? 李丹的嘴角抽了下,强忍着笑喷出来的冲动,还真是亏她那便宜老爹想得出来。 她扭着头,第一次在那么近的距离,仔细地打量着便宜老爹,只见他眼角的笑纹里夹杂着几分怆然,淡得让人不易察觉。 虽然他说笑惯了,但是拿出那么个由头,也是真的将原主的娘亲放在了心尖上。 升官、发财、死老婆,是很多男人的梦想。尤其是在这个时代,有着娶三妻四妾的资本和财力,还能守着当初的誓言,从一而终,一如既往地疼爱自己的妻儿,即便是绝了子嗣,依旧没有再娶的打算,当真是难得的了。 想想她的亲爸,受了现代思想的熏陶,还是一个重男轻女的,把她当成是赔钱货。 在他知道她妈怀的第二胎,还是一个女孩后,依然决然地让她妈去打胎。她妈不同意,她爸还以离婚为威胁。 她妈算是看透了,索性真的把婚给离了。但是,为了以后的生活考虑,她妈无论是肚子里的那个孩子还是她,一个都没有要。 后来,她爸很快又给她找了一个后妈,生下了一个男孩,可把她爸给乐坏了,家里什么好东西都紧着她弟弟。 她喜欢吃鱼,她弟弟就跟她抢鱼吃,吃得太快了,被鱼刺卡住了,从此之后,饭桌上就再也没出现过她爱吃的鱼。 等她大学毕业后,她弟弟就像是个债主似的,高考没考好让她出复读费,职高毕业后不乐意干苦活让她出生活费,处了个对象还让她出新房的首付! 凭什么啊? 她自己读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还是自个做家教赚来的呢! 她既不是他的老妈子,又没欠过他什么,凭什么要养活他啊? 她和她弟弟之间,到底谁才是赔钱货啊?! 她很羡慕那些长在大城市中的同学,作为家中的独生子女,没有任何兄弟姊妹分了爸妈对他们的宠爱,即便是个女孩,也是爸妈的掌上明珠。 但是,现在的她不再羡慕了,她也有宠爱自己的爹爹了。 她决定了,从这一刻起,世上再也没有李丹,她就是李姐,而李霸则是她的爹了,比亲爸还亲的那种。 第5章 升官秘诀 不过到了第二天,李姐就后悔了。因为一大早,天还没亮,她就被李霸从温暖的被窝里,给拽了出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变成了小孩子的缘故,李姐变得非常贪睡,眼睛像是黏上了,怎么都睁不开了,就连性格都变了,原本自强独立的女汉子,变得异常爱撒娇,“爹爹,姐儿困……” 然而此刻,李霸一改之前的慈父形象,没有理会李姐的撒娇,将被子扯到了一边,就这么晾着她。 宁夏的日夜温差大,九月的天气已经很冷了,早上才三五度,冻得李姐直打哆嗦,不久就被彻底冻醒了,牙齿打颤道,“爹爹,姐儿醒了,冷……” 李霸这才从衣橱里抓了皮袄出来,给李姐套上,然后将她带出了屋门,走向了一条陌生的道路。 李姐越走越迷茫,“爹爹,去吃饭走的不是这条路啊……” “从今天开始,姐儿要开始习武,每天先围着院子跑三圈。” 什么?习武? 李姐可只打算做个幸福的米虫,怎么突然画风一转,被推上了女强路线呢? 而且还要围着院子跑三圈? 李姐扫了一眼,这一圈少说也得一千米米,三圈跑下来,岂不是要三千米了? 要知道,她就是一个运动白痴,一百米能跑二十秒,当初跑八百米从没及格过,这下让她跑三千米,不是要了她的小命吗? 她的脸顿时垮了下来,扯着李霸的袖子,撒娇道,“爹爹,能不能不跑啊?” “不行!”李霸的态度很强硬,不过当他看到李姐的眸子含着水雾,可怜兮兮的样子,语气软了下来,“姐儿乖,咱将跑步练好了,要是遇到鞑子,别的不多说,跑得快能保命啊,想当初,爹爹我就是靠着这跑步的本事,做了昭信校尉的!” 李姐扫了一眼她爹的身形,圆润有余,肌肉不足,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善于跑步的。 她心里一点都不信,“爹爹骗姐了,难不成谁跑得快,谁就能做昭信校尉吗?” 李霸的语气中带着几分怆然,“当初你爹爹我,从个大头兵混上了九品的小巡检,还是靠的你娘,变卖了所有的嫁妆,给我捐的官呢!” 李霸摸了摸下巴,陷入了回忆,“想当初爹爹还是个小巡检,跟着把总出城,遇到了鞑子,可是打不过啊!怎么办?只能跑!跑着跑着,就爹爹一个活了下来,爹爹就成了把总了。” “那爹爹也是靠跑的,当上千总吗?”李姐问道。 “是啊,那一次千总带着我们去与鞑子抗击,一阵阵箭雨射过来,打不过啊,还是得跑,千总和其他几个把总跑得太慢,死在了鞑子的铁蹄下了,然后爹爹我就做了千总了。所以说啊,逃跑的能力是很重要的。上了战场,第一技能,就是要跑得快,只有跑得够快,才能活下来!” 李姐感到,她爹在她心目中的高大形象,一下子坍塌了…… 虽然,她爹升官的故事太狗血了,但是话糙理不糙。这儿地处边疆,本就不太平,从她爹昨晚和刘安的一番对话来看,说不定不久就会有鞑子来劫掠,跑步是保命第一技能,她必须练好了。 李姐点了点头,“姐儿会好好练跑步的。” “姐儿真乖。”说完,她爹就让马护卫陪她跑步。 马护卫不愧是姓马的,一溜烟地就跑没影了,李姐手短脚短,根本追不上他。 后来,还是马护卫发现身后没人了,才反身回来找李姐。 李姐人小体力差,半圈还没跑完,就累得气喘吁吁的了,“马、马叔叔,姐儿累了,能不能歇会儿再跑呀?” 不过她忘记了,马护卫可不是她爹,撒娇这一手对他完全没用。 “不行,跑步不能停,停下来后,就难再蓄力了。”说着,他抓住了李姐的小手,就大踏步地往前走。 看来是没商量的余地了…… 李姐只能认命地跟上他的步伐,他的腿长步子大,李姐小跑着才能跟得上。 就这么跑了两圈,便跑得她一身是汗,肚子咕噜噜直叫唤,饿得连看东西都有点眼花。 李姐忍不住再次讨饶道,“马叔叔,姐儿饿了,能不能先吃点东西?” “不行,”马护卫冷漠地拒绝道,“战场上逃命的时候,敌人可不会让你休息吃东西。” 现在又不是在战场上,需要那么较真吗? 李姐简直无语问苍天了,待她跑完最后一圈,已经累成了一条死狗了,完全走不动了,是被马护卫拖到了饭桌上。 “爹爹,姐儿终于跑完了……” 李姐咳了两声,顶着一张通红的小脸,无力地趴在了饭桌上。 可把李霸给心疼坏了,忙用袖子给她摸了摸额头的汗,递上一碗热腾腾的面条,浇头是面肺羊杂,撒上一把青葱和胡椒,飘着诱人的香味。 李姐饿得都快虚脱了,也顾不得吃相雅不雅观,抓起筷子就往嘴里灌着面条,吃得呼呼作响。 “慢点吃,别烫着了。”李霸一边说着,一边将自己的羊杂往李姐的碗里拨。 李姐三两下,就将满满一碗面条都吃完了,懒懒地瘫在了椅子上,摸着自己微微凸起的小肚子,一副满足的样子。 “姐儿先休息一下,待会儿咱再练拉弓。” 李姐像是受到了一万点惊吓,一下子从椅子上弹了起来,“什么?还要继续练啊?!” “技多不压身。”李霸嘿嘿一笑,像是变戏法似的,变出了一张将近一米长的小弓。 李姐第一次见到古代的弓,感到很新奇,兴奋地从老爹手中接过来,弓身是用竹子做的,弯至月牙形,宽约两指,即便她的手掌还小,依旧能够轻松抓在手中,分量也不会觉得太重。 “姐儿先用这把竹弓练手,等咱们上手后,就换成射程更远、威力更大的小稍弓。”说着,李霸又从怀里取出一截小小的皮筒,“这是爹爹昨晚给你做的,你试试顺不顺手。” 李姐接过那截皮筒把玩着,在五个手指上一个个套过去,最后发现,与拇指的大小最合适。 第6章 开始特训 “傻丫头,都给戴反了。”李霸将李姐拇指上的皮筒摘了下来,调转了个方向,重新给她戴上。 李姐感觉这一次,皮筒和她的手指贴合了不少,眨着一双好奇的眼睛望向了李霸,“爹爹,这是什么呀?” “这是皮韘,拉弓的时候带的,这样手指就不会被弓弦拉伤咯!” 李姐动了动手指,算是看明白了,这皮韘不就是扳指嘛。 不过李霸给她做的这个,可不是电视中常见的那种规整的圆筒形,而是类似爵杯杯口的形态,带着弧度,更贴合拇指的轮廓。用一句现代高大上的话语来概括,那就是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 李姐抬头望着李霸,见他眼中溢满的笑意,遮不住那些如蛛网密布的细红血丝,可见昨晚为了替她做这个皮韘,必定忙到了很晚。 她低下头,摩挲着手上的皮韘。就冲着她爹这份用心,她也没借口逃脱特训,认真地向她爹承诺道,“姐儿会认真学拉弓的!” “姐儿真乖,”李霸揉了揉李姐的发顶,“下午咱再学骑马。” 李姐的嘴巴张得大大的,成了一个o形。 怎么还有骑马啊? 这下好了,骑马、射箭加跑步,攻逃全备。边疆生存的三大基本技能,老爹全给她安排上课程了。 李霸还有公务要忙,吃了饭就急冲冲地去了军营,盯着她练习的自然又是马护卫了。 李姐看着他那张扑克脸,默默地叹了口气,为自己默哀了三秒钟。 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太较真了,尤其是她老爹的命令,绝对是百分百执行到位,不参一点水分。 也不知道马护卫这一板一眼的性子,是怎么和她那个跳脱的老爹合得来的。 这下好了,有马护卫在,她是没机会偷懒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爹是武官的关系,她家的院墙建得特别高,原本后花园的位置,一朵娇花都没种,一块石头都没砌,而是被设计成了马场,中间摆了一排稻草扎的靶子,不用出门,就能让李姐在家练习骑马和射箭了。 不过让她很无奈的是,马场上没有遮阳的地方,宁夏的太阳又毒又辣,她就这么顶着烈日,一直从早上练到了中午。 一张小脸愣是由水嫩的白萝卜,被晒成了干瘪的胡萝卜,颜值直线下降。 别看老爹给她的这把弓是用最轻便的竹子做的,弓力是最小的,只有四十斤,即便她只是个八岁大的女孩子,卯足了全劲,也能拉开一大半。 但是拉上个几个小时,手臂的力量就超负荷了,吃午饭的时候,连筷子都抓不住,一直在不停地颤抖,活像是个重度帕金森患者。 马护卫本就不是一个会照顾人的,唯一会照顾人的吴妈妈,也被她爹在昨夜清走了。 李姐身边连个喂饭的人都没有,只能换了一把勺子吃饭,抖抖霍霍的,舀一勺,抖半勺,废了半天工夫,总算是把午饭给吃完了。 幸好老爹临走前交代过马护卫,要让李姐睡个午觉,终于让她得了个闲,头一挨着枕头,便沉沉地睡去了。 她感觉才眯了一小会儿,连梦还没开始做,又被马护卫从被窝里拖了出来,重新将她拉到了马场上。 马场上安安静静地站一匹小马驹,浑身上下都是枣红色的,只有额间有一小块白毛,长长的鬃毛在阳光下反射着莹润的光泽。 它扭头看向李姐,抖了下耳朵,别提有多可爱了。 “马叔叔,它是爹爹给我的吗?” 马护卫点了点头,“这是大人特意给小主子找来的鞑靼马。在所有的马种中,鞑靼马的体形相对矮小,正适合小主子用来练习骑马。别看它头大颈短,其貌不扬,但同女真的马比起来,体魄要强健多了,扬蹄能够踢碎狐狼的脑袋。” “那么厉害?”李姐的眼中闪着光,兴奋地问道,“它叫什么名字?” “还没起名字,小主子想叫它什么都可以。”马护卫答道。 李姐眨了眨眼睛,看着小马驹那通体的毛色,脑海中立马蹦出了一个名字——赤兔! 俗话说,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赤兔一直是好马的代表。 “那我就叫它赤兔吧!” 马如其名,别看它站着的时候安安静静的,跑起来真的如同兔子一般,蹦蹦跳跳的,可把李姐给颠坏了。 不知道马护卫是不是故意的,等李姐的屁股被颠得生疼,吃够了教训,才出口纠正道: “小主子骑马的姿势错了。马跑起来的时候,不用整个脚都踩在踩蹬上,只需踮着脚,用脚掌的前半部分就可以了。 “大腿要用力加紧马腹,身体要向前倾,屁股稍稍抬起来,不能紧贴着马鞍,而是要跟随马的跑动节奏起伏。” 之后,她在马护卫的指导下,交替着练习着坐姿和骑姿。 总共两个时辰的练习中,难得的几次休息,都是因为马护卫怕赤兔累到了,才给刘姐放了假。 不禁让她怀疑,在马护卫的心中,赤兔的分量要比她这个校尉小姐还要重一些。 训练完,马护卫抓了一把干草给李姐,“赤兔是小主子的马,以后它每天的喂食和清洗工作就交给小主子了。” 李姐不解道,“我们没有专门养马的人吗?” 马护卫一脸认真地解释道,“马是战场上最亲密的战友,只有自己亲自照料,才能培养起最好的默契。” 李姐点点头,算是明白了,这是一种情感投入。 与赤兔的默契度,可是能为她的逃命技能加分的,即便这一天已经练习得相当累了,她还是乖乖地接过马护卫手中的干草,喂起了赤兔。 待她老爹回来的时候,她已经累得腰酸背痛、手抽筋、脚打漂,四肢都不像是自己的了。 “快让爹爹来瞧瞧,姐儿的脸怎么成了个猴子屁股啦?” 李姐白了他一眼,“爹爹,哪有您这么说自家闺女的呀?” “爹爹说错啦!”老爹讪讪一笑,捧起了她的小脸,凑近一看,“哟,姐儿这脸上怎么还蜕皮了呀……” 第7章 不能丑了 李姐看着老爹,从她的脸上扯下一块干皮来,打了个激灵,忙去找镜子。 可惜,古代用的是铜镜,看不太清楚,她又让人给她打了一盆水来,这才照了个真切。 看着水中那张脸,也不怪老爹要笑话她,真的红得和个猴子屁股似的,两颊处如同蛇皮一般处于蜕皮的状态。 这是被晒伤了! 李姐对自己这张脸还是挺满意的,完美继承了她娘的良好基因,高鼻梁,丹凤眼,五官很立体,可谓是360度无死角。 难能可贵的是,她的皮肤还白。可就晒了这么一天,就黑了一个度,不禁让她担心,再这么继续晒下去,非得成了一个女包公不可,想想就悲催。 不行!她得护肤!防晒!美白! 但是她要练习骑马,免不了在太阳底下暴晒,古代哪来的防晒霜啊? 怎么办? 没有防晒霜的话,只能用最土最笨的方法——物理防晒——把自己从头到脚,彻彻底底地包起来! 李姐缠着她爹道,“爹爹,姐儿今天在太阳底下训练了一天,都给晒伤了,给姐儿弄顶帷帽吧!” 李霸撇了撇嘴,“咱又不是那些南方的猴子,扭扭捏捏的,见不得人似的,戴什么帷帽啊?” “再这么晒下去,姐儿就真成红脸猴子了。”李姐晃着她爹的手臂,眼中泪光闪闪的。 李霸最见不得她受委屈,一口答应下来,“好好好,爹爹给你弄顶帷帽。” “姐儿还要羊奶、黄瓜和马油!” “羊奶什么的好说,要马油做什么?”李霸不解道。 “抹脸啊!” 李霸一脸的迷茫,“马油能抹脸吗?” 马油在现代可是很火的护肤品,可是李姐没法向她老爹解释,只能将这锅甩给别人,“是吴妈妈告诉姐儿的,她说将马油抹脸上,能让脸蛋嫩嫩的。” 反正,现在吴妈妈都被她老爹赶走了,也找不到人对质了,随她怎么说都成。 果然,李霸没再怀疑,吩咐马护卫道,“你给姐儿弄点马油来。” 马护卫的效率还是很高的,才一个时辰就把马油给她弄来了,装在一个巴掌大的小陶罐里,灌了满满的一瓶,捧在手里还是热乎乎的呢,显然是刚熬出来的。 李姐用羊奶洗了脸,将黄瓜切片后敷在脸上,冰凉凉的,顿时就将脸上那股因晒伤而产生的灼热感压了下去。 敷了刻把钟,待黄瓜的水分蒸发了大半后,她又洗了把脸,再涂上马油,锁住水分,这才安心地睡去。 第二天醒来,帷帽已经摆在了她屋内的桌案上了。 李姐兴奋的戴在了头上,正合她的尺寸,帽檐下的薄绢没过她的脖颈,刚好将她的整张脸都包裹住,又不妨碍视物和运动。 有了帽檐和自制面膜的双重呵护,在之后的一个月的训练中,李姐总算是保住了她的肤色,没让它进一步黑化。 她按照前世的记忆,又捣鼓来了西瓜霜、丝瓜汁、薏米水、蛋清、蜂蜜,每天轮换着面膜的配方。 待那层蜕皮自然脱落后,新长出来的皮肤白白嫩嫩的,像是剥了壳的鸡蛋似的。 肤质改善了,烦恼也来了,每天她爹回来,第一件事就是要掐一下她的小脸,把她的脸掐得红红的,可讨厌了。 “姐儿,给爹爹也抹点面膜吧?”李霸提议道。 “爹爹,您是大男人,抹什么面膜啊?” 李姐拒绝她爹,是有私心的。她爹职位不低,又刚死了正妻,没有小妾,没有子嗣,现在可是炙手可热的钻石王老五。 就她爹长得这副猪头样,不知让多少做官夫人梦的小姑娘给盯上了,要是再将他的脸整白嫩了,她家的门槛就得给提亲的媒婆踏破了。 她才不傻呢,绝不让她爹有招蜂引蝶的资本,好给她拐个后妈回来。 可是她爹不乐意了,“大男人怎么啦?大男人也是要脸面的。姐儿乖,给爹爹弄一个面膜。不然咱俩走出去,你比爹爹白那么多,人家要怀疑姐儿是我拐回来的呢!” 李姐没奈何,只能给她爹捣鼓起了面膜。即便是她刻意偷工减料的情况下,也将她爹的那头黑毛猪,慢慢地变成了一头大白猪,把她爹给得瑟的。 李姐心里有点小后悔,她爹可千万别得瑟过了头,给她拱回一颗小白菜啊! 通过一个月的特训,李姐的体力大幅度改善,现在轻轻松松就能跑上一万米,气都不用喘一下。加上天天喝羊奶,个子还长高了一丢丢。 她射箭的准头也不错,十步开外,箭箭都能上靶,十箭之中有一半能中红心。 可惜,她作为女孩子,力气终究还是小了些,勉强将弓拉满,射出的箭没什么力量,扎在靶子上不太稳当,有些还会从靶子上掉下来。 她的皮韘已经不合用了,被换成了牛角的妇好韘。 她爹说了,妇好是商王武丁的妻子,能征善战,功勋卓着,将二十多个国家全都打趴下了,妇好韘配她最合适不过。 其实,她爹也就是这么一说。为她选妇好韘的真正原因,是因为这种式样的韘用起来最不膈手。即便如此,在特训了一阵子之后,李姐娇嫩的拇指上还是磨出了茧子。 手可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她可不想因为练箭,将自己的手给练粗糙了。 一方面,她加强了手上的护理,另一方面,她又缠着她爹给她做了一双皮手套,尽量减少弓弦对手指的伤害。 只是,无论她怎么练,短时间内,她的臂力也提升不了多少,射出去的箭杀伤力有限。 “爹爹,姐儿的力气太小了,有没有弓弩啊?”李姐问道。 李霸呵呵一笑,“弩和弓的穿击力差不多,但是上弦更麻烦。要是换上弩的话,姐儿连弦都上不了,遇上敌人可就麻烦大了。” 李姐嘟着嘴,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不是还有火器吗?”明朝叫什么来着,好像叫火铳,对,就是火铳! “爹爹有火铳吗?姐儿要火铳,那个不用费力气上弦!” 第8章 惊喜礼物 李霸收了脸上的笑,目光一下子冷了下来,落在了马护卫身上,“是你告诉姐儿火铳的吗?” 马护卫忙摇头,“属下没有。” “不是马叔叔告诉姐儿的,姐儿是偶尔听到院中其他叔叔闲聊时知道的,说是火铳很厉害!” 现在,院中的仆役都被她爹清理过了,留下的人都是他亲卫中受伤退役下来的老兵,虽然身上多多少少带了伤残,但是他们在沙场上磨砺出的一身杀气,可不是普通家丁比得了的,以一挡十不为过,而且人还忠心可靠。 李霸点点头,只当是他们闲聊时被李姐听了去,记在了心里,不打算再追究下去。 “姐儿乖,这火铳危险着呢,容易炸膛,轰的一下,把你漂亮的脸蛋就给炸花了,成了一个麻子脸,姐儿就变丑了,没人喜欢了。” 李霸怕李姐不明白其中的危险,故意拿她最在意的相貌说事,劝她放弃,但是李姐却抓住了其中的重要信息—— 此时的火器并不安全,容易炸膛。 她不是工科生,火器的制造一窍不通,可没法对它进行改良。原本还想靠着火器,混个风生水起、站上人生巅峰的,看来这个计划得泡汤了。 哎,李姐默默地叹了口气,提起手中的竹弓,认命地练习起了射箭。 原本以为,这件事画上了一个句话,哪想她爹将她的失落看在眼里,记在了心上,默默地给她准备了一份惊喜。 一周之后,李姐吃完晚饭,被她爹拽出了屋子,刚跨出门,就听嗖的一声,一束火光猛地蹿起,在空中炸了开来,响声震耳欲聋,响彻了整个小院。 是爆竹! 动静还不小呢! 李姐眼睛一亮,急冲冲地往声音的来源跑去,后背是她爹担忧的喊声,“姐儿慢点,天黑了,小心脚下,别摔着了。” 李姐循着火光,一路跑到了马场,就见地上摆了满满一排的爆竹,一个小男孩撅着屁股,趴在了地上,拿着一根长长的香,将那些爆竹的火绳一一点燃。 那个男孩虽然才十来岁,人却很机灵,看到李姐父女来了,忙起身行了礼,恭敬地叫道,“拜见大人和小主子!” 李霸免了他的礼,脸上堆着笑,向李姐讨赏道,“这可是爹爹特意给你找来的,姐儿喜欢吗?” “喜欢!”李姐重重地点了个头,对她爹露出一个甜甜的笑。 “他可是会做爆竹的,以后让他给你天天做爆竹玩!” 李姐很惊讶,就这么个小孩,比她大不了两岁,“他居然会做爆竹?” 小男孩挺起了胸膛,语气透着一股骄傲,“小的家里可是祖传的手艺,厉害着呢,做出的爆竹是整个大明飞得最高的!” 刘安拍了下他的脑袋,“得了吧你,爆竹是飞得高了,倒是将人也给送上西天了,啪的掉下来,都成肉饼了!” 李姐眨了下眼,这个故事怎么听起来那么熟悉呀,像是古代第一个做火箭的那个傻缺。 “你叫什么名字?”李姐问道。 “小的叫高升。” 高升不就是一种爆竹的名字吗? 李姐的嘴角抽了抽,这名字同他真是挺配的。 “你做的爆竹能飞得多高?”李姐又问。 小高升不好意思地垂下了头,拨着自个儿的指甲道,“小的做的爆竹只能飞三十丈,小的爹爹最厉害,改良了火药的配方,做的爆竹能飞百丈高!” “那你爹爹呢?”李姐激动地问道。 小高升的眼中蓄满了泪,哽咽道,“爹爹死了……” 李姐扭头望向了刘安,目光中带着几分探究。 刘安是个人精,马上替她解惑道,“他爹的爆竹弄出了人命,被判发配充军。他娘狠心丢下他跟人跑了,他爹只能带着他,随运粮队一起上路。没成想在途中,不小心被滚落的山石压死了,留下他一个孤苦伶仃的,也是怪可怜的。” 他爹这倒是可惜了,能够改良火药,绝对是个人才啊! 要知道,一丈有三米长,百丈就是三百米,比鞑子的弓箭射程远了整整一倍,多弄些个爆竹出来,能当简易的火箭炮用了。 不过,古代的手艺活都是传给后代的,小高升跟在他爹身边耳濡目染,多少也是知道些配方的。有他在,好好培养一下,说不定用不了几年,就能顶得上他爹了。 李姐摸了摸下巴,笑得有些小奸诈,吸引来了她爹的目光,眼神中满是担忧,“姐儿,你可别像那个死了的傻子,想用爆竹把自己送上天吧?” 李姐急着留下人,立马表态道,“姐儿又不傻,姐儿就是想弄些厉害的爆竹,到时候给爹爹炸鞑子,把鞑子送上天。” 李霸这才放下心来,呵呵笑道,“姐儿长大了,知道给爹爹分忧啦,明天,爹爹就给你拉一车火药来!” 一车?! 李姐被吓了一跳。 火药作为火器的必备品,不是应该被严格管控的吗?她爹当它是黄沙啊,随便拉的呀? “爹爹哪来那么多火药呀?”李姐好奇地问道。 “库房里多的是。” 李姐带着几分忐忑,小心翼翼地问道,“爹爹,您这算不算公器私用啊?” 李霸厚着脸皮,说道,“堆着没人用,都要发霉了,爹爹这是废物利用!” “没人查账的吗?”李姐问道。 李霸浑然不意,“挪了多少,参点沙子不就得了,再说了,谁吃了雄心豹子胆,敢查到你爹头上啊!” 你牛!贪污都贪得那么理直气壮! 李姐给他竖了个大拇指。 不过,待她爹将火药给她拉回来的时候,她发现,她爹可不是唯一贪污的,火药里早就被人参了沙子了,而且分量还不少。她这么一个不懂行的人,用肉眼都能瞧出来了。 火药的纯度不够,用了这样的次货,怪不得火铳容易炸膛呢! 这一车火药算是报废了,打哪儿来的,又运回了哪儿去。 幸好,小高升是知道火药的配方的,说是用硫磺、雄黄、硝石三种,和蔗糖放在一起烧制,之后再参上泥土。 第9章 研制火药 李姐听着不对啊,关于火药的配方,她上学的时候是学过的,虽然具体的配方和比例早就忘记了,但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没有蔗糖。 她就不明白了,好端端地在火药里加什么蔗糖呢?难道是用来调味的吗? 况且,蔗糖在明代还是个稀罕物呢,可不便宜呐!用蔗糖来做火药,成本得多高呀,怪不得那些贪婪的家伙,要往火药里参沙子捞钱呢,这里面的油水可不小啊! “蔗糖太贵了,我看木炭就不错,价格实惠,一点就着。就用木炭来替代蔗糖吧!” 小高升的年纪尚小,还不懂得如何将眼神中的那点小嫌弃掩藏好。李姐不用问他就知道,一定是觉得她这个校尉府的小姐小气了。 小气就小气了呗,反正她学的火药配方中,只有木炭,没有蔗糖,干嘛浪费那个钱啊! “雄黄也别放了,我们又不是赶年兽,用不着那些驱邪的东西。至于泥土,也不用放了,明摆着就是为了降低成本,用来以次充好的。我们要想将爆竹射得更远,就得弄出纯度更高的火药,留下硫磺、硝石和木炭这三样就够了。” 李姐估摸着,这三样应该就是她在课本上学到的火药配方了。 小高升听到此处,一张小脸垮了下来,“小主子,你把配方全改了,让小的怎么做火药啊?” 李姐拍了下小高升的脑袋,“这个还不容易,将硫磺和泥土先去掉,其余配方的比例不变,再将蔗糖换成木炭。之前蔗糖放多少,木炭就放多少,这样不就成了。” 小高升皱着眉,还是有些担忧,“这可是小的家祖祖辈辈传下来的配方,改成这样能成吗?” “行不行,试过不就知道了吗?要是成功了,主子我做主,将省下的蔗糖匀一半,给你当零嘴吃,怎么样?” 小孩子正是贪嘴的时候,甜食对于他们而言,更是难以抵挡的诱惑。 在李姐的糖衣炮弹下,小高升斗志满满,捋起了袖子,心里只有一个字——干! 制造火药的第一步,就是提取硝石。传统的造硝方式很简陋,工具就是一口大铁锅,原料就是泥土。 你没看错,就是泥土! 据小高升说,造硝的泥土选用厨房里的最好。 把泥土放进铁锅后,不断地加入水来熬,一两天后,铁锅边就会结上一层白色的硝。 为此,李霸特意给她搭了一个小厨房,专门让他们用来熬制硝石。 刚熬出来的硝颗粒很大,需要放入碾槽中碾碎,磨成细细的粉末备用。 小高升看着年纪不大,经验却很丰富,已经跟着他爹做过多次硝石了,熟门熟路,非常顺利地就将硝石给捣鼓出来了。 李霸得知,他们捣鼓火药要用上木炭,便让刘安给他们拉了满满一车的砟子炭来。 砟子炭是宁夏的特产,产于灵武磁窑堡,状如砟片,质地酥软,却固结成块。燃点非常低,只需用一张纸,就能把它点燃了。烧完之后,只剩下一点白白的灰迹,可见含碳量非常的高,很适合用来做火药。 李霸怕她在捣鼓火药的时候受伤,又特地给她和小高升弄了一套厚厚的牛皮护甲和面具,从上到下,将他们包得严严实实的,这样就不怕火星子溅到他们身上了。 只是,李姐在拿到那皮面具后,对她爸的品味无语了。 她爹居然在她的面具上刻了一只狼首,头上顶着一个犀牛般的独角,视物处还刻了一对铜铃般的眼圈,做出了怒目而视的样子,戴在脸上显得凶神恶煞的,丑得不要不要的。 这种图案,李姐在她爹的刀柄上见过,“这不是传说中的睚眦吗?” 李霸对自己的杰作很得意,“是呀,看起来是不是很威武?睚眦必报,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李姐翻了个白眼。 不过,这是她爹的一番心意,她也只能勉为其难地收下了。 哪知今日无意中捣鼓出来的这张皮面,竟成了日后让鞑子恨得牙痒痒的狼煞军的身份标识,真的被她爹一语中的,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第一次配置火药,李姐和小高升基本沿用了原有的比例,用了一份硫磺、两份砟子炭、七份硝粉。和均匀后,看着还挺有些模样的。 小高升挑了指甲盖那么一丢丢,放在了石板上,点上一根长长的香,缓慢地凑近了火药。 香头一接触到黑色的药粉,瞬间便发出轰的一声,爆发出一道强劲的气流,一朵不小的蘑菇云腾空而起,把小高升都给吓到了,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他的双耳嗡嗡地响,说话都带着结巴,“主、主子……这、这是怎么……回、回事啊……” 李姐看着石板上被炸出来的焦黑痕迹,唇角勾起了一道满意的弧度,“那说明我们的火药纯度高,以后你做出来的爆竹,会比你爹爹飞得更高更远!” “真的吗?”小高升的眼中闪着光。 李姐拍了下他的脑袋,“你家主子说的还能有假?今天干的不错,晚上用蔗糖给你扯四两白糖。” “谢主子!”小高升兴奋地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小高升刚来的第一天,李姐将一根扯白糖作为见面礼,赏给了他。 扯白糖咬起来嘎嘣脆,含在嘴里甜而不腻,他从没尝过那么好吃的东西,只吃了一口就喜欢上了。 扯白糖的做法很简单,先将蔗糖融在水里,用小火慢慢熬煮,将多余的水分全部蒸发完。 然后,将浓缩至粘稠的糖液,稍稍用冰凉的井水冷却后,如同拉面一般不停地拉扯,一直扯到糖色由咖啡色变成银白色为止。 趁着糖液彻底变凉前,将它拉扯成手指般粗细,用刀铲切成一小段一小段的,就可以开吃了。 这可是百分百蔗糖做的,不像是糖人,参了很多面粉糊弄人,只能尝到一点点淡淡的甜味。 小高升没想到,李姐真的会说到做到,将做火药省下的蔗糖,匀了一半给他打牙祭。 第10章 敌兵突袭 李姐拿起一把火钳,拨弄了下火药燃烧后的余烬。看来反应并不完全,留下的余烬还有不少。 她摸了摸下巴,“火药的配方还要不断调整,砟子炭的含碳量高,效用应该要比蔗糖好。下次用的时候,可以适当减少一点用量,增加火药的爆炸力。” 小高升不明白了,“不是该让火药燃烧得更猛烈吗?为什么要增加爆炸力啊?很危险的……” 李姐拍了下他的脑袋,“笨,爆竹为什么要叫爆竹,不叫火竹呢?就是说明,爆竹不是用来烧的,而是让火药爆起来的啊!只有爆得越厉害,才能让它飞得更高更远!” 小高升的双眼闪着崇拜的光,由衷地称赞道,“主子,您懂的真多!” 李姐挑了下眉角,她可是来自五百年后的现代的,还比小高升长了十多岁,要是懂的不多,她不就白穿越了吗? 李姐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好干!干得好,你主子我还有赏赐!” 在糖衣炮弹的诱惑下,小高升干劲十足,一头扎入了火药配方的改良中,忙得不亦乐乎。 火药的配比重新调整为:1份硫磺,1份砟子炭,8份硝石。 虽然,最后仍然会留下些反应不完全的余烬,但是从爆炸的效果来看,是目前为止最好的了。 李姐觉得,这应该是和硝石的纯度有关。毕竟硝石提纯的手法太过粗糙了,难以获得高纯度的硝石。 这个一时半会急不来,只能以后再想办法改进了。 为了防止点燃火药时炸伤了人,李霸还特意找人定制了半米多长的香,绝对是个二十四孝老爹了。 转眼便已十一月,天空飘起了细密的雪花,洋洋洒洒的,刚落在手心里便化了。 小高升来自南方,很少见到下雪,玩得不亦乐乎,脸上洋溢着无尽的喜悦,李姐的心里却是一点都笑不起来,隐隐泛起一丝不安来。 最近,总能才她爹的笑容中,察觉出几分忧虑,想必边境那边不怎么太平。 马护卫也忙得终日里见不着人,没时间再监督她的训练了,她被交给了丁叔。 丁叔原来是她爹的亲卫,级别和马护卫一样,可惜在战场上受了伤,腿瘸了,退役后没处安生,就留在府上做了管家。 李姐拍了拍手上的残雪,就听小高升兴奋地喊道,“主子,你看那是谁家着火了呀?” 她顺着小高升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城西的位置冒起了几缕黑烟,隐隐约约传来一阵吵杂声,听不真切。 一边的丁叔皱着眉,语气透着几分凝重,“那不是着火,是狼烟——鞑子破城了!” 丁叔是战场上的老兵了,对这种军事号令很是熟悉,不会看错。 “来人!快将前后院门关闭,三道横闩全部闩上。每一道墙边留守一伍人,弓箭准备好,沸水烧起来,最高戒备,一个贼人都不能放进来!” 一众家丁在他的指挥下,有条不紊地展开着防御工作。 “小主子,今天您也训练得差不多了,先回房休息吧,一会儿属下直接将晚饭给您端到屋内。” 丁叔的神色如常,但能从他的语气中,依稀分辨出一丝掩藏得很好的忧虑。 墙外的喊声越来越近,有惊呼、有哭喊、有嬉笑、有怒骂,还夹杂着马匹的蹬踏和刀剑的撞击声,让人闻之色变,惶惶不安。 所谓“擒贼先擒王”,鞑子破城而入,校尉府必然是他们的首要攻击目标,一定会集中大量兵力,猛攻过来。 李姐扭头望向丁叔,略显稚嫩的小脸上一派认真,“近来,您天天带着家丁演练这套流程,看来是早有准备了吧。丁叔给我透个底吧,外面的鞑子有多少人,会困住我们多久?” “这个……”丁叔的目光在李姐和小高升身上转了一圈。 小高升虽然比李姐要大两岁,但他生在南方,对即将到来的战事全无概念,还乐呵呵地望着狼烟犯傻呢! 反观李姐,一瞬间就洞悉了此刻的战局,抓住了关键的信息,一番分析有理有据,对于一个八岁的孩子来说,已经难能可贵了,果然是大人的种。 但说到底,她毕竟还是一个女娃子,丁叔怕吓到了她,刻意回避了眼前最为严峻的问题,“小主子放心,这儿离宁夏卫只需半日工夫,援军很快就能到了。大人这边也早就做好了准备,加固了各处院墙,府内箭矢和粮食也准备得很充足,足以撑到大人驱尽鞑子。” 李姐听了丁叔的这番劝慰,并没有安心多少,反而更加忐忑了。 她爹上次因为吊唁的事,得罪了宁夏卫指挥使司的不少人,说不定会被人使绊子。 “爹爹准备的箭矢能用多久?粮食能撑几日?”李姐追问道。 “粮食能吃三月,箭矢全力施展,也能用上三日。”丁叔答道。 “三日啊……”李姐轻声呢喃了一句。 在只需半日援军就能赶到的情况下,她爹竟是准备了整整三日的箭矢,看来心底里,对挥使司的那帮人也是不怎么放心的。 情况不乐观啊! “让墙边的人戴上几层斗笠,多少能够减少点流矢的伤害。” 说完,李姐对丁叔交代完,就在他惊诧的目光下,拉着小高升离开了。 “主子,您走错了,这不是回房的路。”小高升跟在她的身后提醒道。 “我知道。我们不回房,去小厨房。” 小高升不解了,“去小厨房干嘛啊?都快要吃晚饭了,小厨房又不能烧饭。” 李姐拍了下小高升的脑袋,“吃吃吃,成天就知道吃,我们该去做正事了。” “什么正事?”小高升问道。 “自然是去做爆竹啊!”李姐答道。 小高升的双眼一亮,“主子,您终于捣鼓完火药,开始做爆竹啦?” 李姐的嘴角微微翘起,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意,“是呀,我们要在日出之前做出很多很多的爆竹,就像你爹爹做的将人送上天的那种,主子我啊,要放一场盛事烟火!” 第11章 雪中送炭 “报!鞑子动用了撞木,想要突破前门!” “用木梁抵住前门,什分两伍,轮流向门外射箭!” “报!驻守后门的队伍一死四伤,撑不住了!” “从各伍抽拨一人调往后门,所有伤员集中在偏厅救治!” “报!马场西侧的墙被撞塌了!” “放弃马场,退守后罩房!” “报!西耳房着火了!” “调拨一人灭火,别让火势蔓延至小主子的房间!” “报!——” “报!——” “报!——” …… 虽然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但谁都没有想到的是,鞑子的攻击会来得那么的猛烈和疯狂。 噩耗一个接着一个传来,丁管家揉了揉眉心,看着眼前一脸忧容的家丁,“说吧,什么事?” “箭用完了……” “那么快……” 丁管家的心沉到了谷底,脸上带着几分苦楚、几分萧瑟、几分无奈,喃喃地低语着,“大人,丁忠辜负了您的托付,校尉府怕是守不住了……” “怎么会守不住?还有我呢!” 丁管家闻声望去,开口的竟然是李姐。这一天一夜,他忙着应付鞑子,倒是将最该让他上心的李姐给忽略了。 “小主子,您怎么来塔楼了?这儿流矢多,太危险了,你快回后院去吧!” 塔楼是府上的最高处。 这栋宅子原是一位儒将修建的,最为仰慕的就是诸葛亮了,对星象之学尤为偏爱,特意花费不少钱,建了一座塔楼。虽然只有三层,却是整个花马池最高的建筑,名为观星楼。 李霸入住之后,嫌弃“观星楼”这个名字太过酸腐,就直接称呼为“塔楼”,常常抱着李姐上楼,观看城中的布防情况。 此刻校尉府被围,塔楼因为高度的优势成了了望台,用以观察鞑子的动态。 相对的,塔楼也就成为鞑子的首要攻击目标,射来的箭源源不断。 “小主子乖,现在可不是玩闹的时候,快些回去吧。” “丁叔叔,我可不是来玩的,而是给您送武器来的。” “什么武器?”丁管家的目光落在了李姐身边的小高升身上,见他怀中抱着一大筐爆竹,不觉头疼起来,这不明摆着是来玩闹的吗? 李姐顺着他的目光,就明白了他的想法。也不怪他想歪了,无论是谁见到一个八岁的孩子,抱着一大筐爆竹,不是拿来玩的,还能做什么? “前阵子我研究火药,那火药的威力,丁叔叔想必是知道的吧!您觉得,要是将火药用在鞑子的身上,会有什么样的效果?” 丁管家是接触过火器的,经常炸膛,中看不中用,全堆在仓库积灰了。 李姐弄的火药威力是不小,比杂造局那些参了沙子的强多了,可做出来的爆竹毕竟是小孩子的玩意儿,没有火器的配合,能顶什么用呢? 李姐没在意他那不信任的眼神,实践出真知,“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一遛就知道了!” 她向小高升勾了勾手指,“你对着后门外的鞑子放上一炮,注意安全,别把自己的手给炸了。” “是小主子!” 虽然窗外不时飞来的箭矢,让小高升感到害怕,但在此刻,试验新式爆竹的兴奋完全占了上风。 他搓了搓因为紧张而有些颤抖的手,取出了一根小号爆竹。 虽然是小号爆竹,却仍比普通爆竹要大上了不少。 普通爆竹只有手腕那么细,因为李姐的要求,小高升在制作爆竹时加大了尺寸,最小的也和上臂一般粗。 不知道这样的爆竹能飞多远?小高升想想就有点小激动呢! 他将爆竹架在了窗框上,用火折子点燃了引线,微微调整了方向,对准了鞑子最密集的地方。 引线一点点被火星吞噬,待全部燃尽后,只听轰的一声,爆竹蓦地从他的手中窜了出去,速度之快,将小高升的手掌都给擦疼了。 爆竹在空中落下了一道青色的残影,宛若天雷一般,带着一股锐不可当的强劲气势,越过了后门,落在了院墙之外,猛地炸裂开来。 一股猛烈的气流,将四周的鞑子都给掀翻在地。一时之间血肉横飞,痛呼声不绝于耳。 丁管家的双耳嗡嗡作响,望着院外的惨状,一脸的不敢置信,“怎、怎么会那么厉害?” “我在爆竹中加了几粒马蹄钉。” 李姐那一脸天真无邪的笑容,看在丁管家的眼中,让他有点发憷。 大人也曾在敌人的饮水中投过马粪,让敌人腹泻不止。真不愧是大人的种,这损人的招数也是一脉相承的啊! 此刻,箭矢快用完了,难以补给,李姐的爆竹来得正是时候,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丁管家的双目中闪着灼热的光,直勾勾地盯着筐内最大号的爆竹,“最大的威力能达到多少?” 李姐耸了耸肩,“我还没放过,试试就知道了。” 一大一小相视一笑,目光不约而同地落在了前门口的鞑子身上。 前门口是进出的关键,聚集在此处的鞑子是最多的,趁着他们还没得到后门处传来的消息,还傻乎乎地纠集在一处,正好来上一炮。 小高升领命,抱出了筐内最大的爆竹架在窗框上。 这次的爆竹有点重,他人小力气小,抱不稳当,索性抗在了肩膀上,看着倒是有几分抗火箭筒的架势。 李姐给众人分发了棉花,让他们塞在了耳朵里,以免爆炸时的轰鸣声,对他们的听力造成损伤。 果然,这个特大号爆竹点燃后,动静比之前的还要大上不少。一炮轰出去,竟是将地面都给砸出了一个浅坑,碎石飞溅而起,随着猛烈的气浪,狠狠地向四周扩散而去。有个不幸的鞑子站得近,半条腿都给炸烂了。 “这样的爆竹还有多少?”丁管家问道。 “大号的十二筐,中号和小号的各四筐。一日不眠不休,最快只能做十五筐。” 丁管家这才发现,李姐和小高升的眼圈微微发黑,眼眸上还有不少血丝,可见昨晚为了赶制爆竹,一定忙活到了很晚才睡。 第12章 总有意外 李姐叹了口气,语气中带着几分担忧,“铁钉全让我给用完了,之后做的爆竹威力,就没这一批那么厉害了。” 丁管家笑着摆了摆手,浑然没在意,“没马蹄钉,就把铁锅砸了!一口锅能出不少铁屑,省着点用,弄个三四十筐的爆竹,应该没什么问题。” 这次轮到李姐吃惊了,果然是上过战场的老兵,行事就是果决,李姐在心里给他点了一个大大的赞。 生在这个时代,哪个男的过节的时候没玩过爆竹啊,也不需要小高升多做指点,简单地交代一下使用方法,塔楼上的家丁便轻松上手了。 他们全是从战场上退下来的,挥得了刀,射得了箭,无论是眼力,还是准头,都比小高升强上了不少,一打一个准儿。 李姐见这儿没她什么事了,便带着小高升回了小厨房。她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和小高升一起,制造出更多加强版的爆竹来。 两人忙着干活,连饭都顾不得吃,将干巴巴的馍馍,夹了几块白切羊肉,就着水吞咽下去,这么简单地对付了一顿。 丁管家怕他们两个小家伙忙不过来,特意派了一个相对手巧的来帮他们。 这人姓姜,李姐管他叫姜叔。原先随着一个泥瓦匠,做了几年的学徒,可惜他们村被鞑子给屠了,他侥幸活了下来,走投无路,索性便从了军。 后来,他在战场上受了伤,便退役了。家园虽然重建了,但他熟悉的人,却早已不在了。他无处可去,便进了校尉府做了家丁,这个小厨房便是他亲手搭建的。 小高升的手底下多了个使唤的人,第一次尝到了当小领导的甜头,让他很是得意,要是他后背长了条尾巴,这会儿已经翘起来了。 只见他一会儿指挥姜叔做这个,一会儿指挥姜叔做那个,将姜叔弄得团团转。 李姐看不下去了,拍了下他的脑袋,“姜叔是长辈,懂不懂规矩啊,快给姜叔道歉!” 小高升嘟着嘴,眼中透着几分小委屈,但摄于李姐的威势,还是老老实实地向姜叔道歉,“高升知错了,请姜叔原谅。” 姜叔倒是没放在心上,呵呵笑道,“匠人都是凭本事吃饭的,谁有能力就听谁的,和年龄没什么关系。” 他的一番见解,让李姐刮目相看。不论身份,不计资历,不耻下问,只凭本事,这才是求学之道、进步之道。看来她爹挑的人,都是些实干型的,眼光不错啊! 几人一直忙活到了大半夜,紧赶慢赶,又弄出五筐爆竹来,正要给塔楼送去,忽然听到屋外吵闹得厉害,还夹杂着几句呜哩呜喇的话,像是喝醉了酒,舌头打结了一般,叫人听不明白。 五个人匆匆开门闯了进来,领队的一脸焦急,“小主子,鞑子偷偷将东面的院墙挖塌了,攻了进来。丁管家让小的们,先带着小主子冲出去!” “什、什么?鞑子怎么冲进来了?”小高升往后退了一步,躲到了李姐的身后。 李姐的心里也是怕的,但她不能表露出来。她是整个队伍的核心,如果她表现出了害怕,势必会影响到队伍中的其他人。 她默默地咬了一下舌尖,疼痛感刺激着神经的感官,让她冷静了不少。 “屋外有多少鞑子?”李姐问道。 “不下百人。”领头的老实答道。 李姐拿出了她以前考核面试者的气势,目光带着审视,在那五人身上扫了一眼,“就凭你们五个人,能冲出百人的围困,安全把我送出去吗?” 领队的抱拳跪了下来,“小的必定拼死护住小主子的安危!” “你们是我爹精挑细选的,我相信你们的忠心,但是现在冲出去并不明智,以五抵百,只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罢了。” 李姐分析得没错,让领队的无言以对,只得将头低低地垂了下去。 李姐的目光在屋里扫了一圈,这是之前他爹特意为她建的。 因为知道她要炼制火药,危险得很,随时都有爆炸的风险。 她爹便让刘安,运来了坚固的石料,混合了糯米,以修筑城墙的标准来建造,就连屋中的桌面用的都是石板,门窗用的木板都是不易燃烧的木料,坚固程度可比一个军事碉堡。 “姜叔,这小厨房在鞑子的攻击下能撑多久?”李姐问道。 姜叔对自己搭的屋子很有信心,“只要武器和粮食准备齐全,撑上一个月都没问题。” “那好!我们哪儿都不去,就死守在这里,等我爹来!屋里有火药,还有馍馍,死守三五日还是不难的。姜叔,您先将门窗闩上。” “是,小主子!” 姜叔领命照办,但是领队的却急了,“要是大人赶不及来救我们呢?” 李姐心里也没底,但作为一名杰出的人事,长期给人画饼充饥,已经练到了自己都相信的境界。 她的眼神透着强大的自信,声音透着无比的坚定,“我爹是昭信校尉,你们都曾是他的部下,没有人比你们更了解他的能力,要相信他,他一定会来救我们的!” 领队的抬起头,眼中的焦虑尽数褪去,人有底气了,就连声音也大了几分,“是!小主子!” “你叫什么名字?”李姐问道。 “小人叫刘汉。”领队的回答。 “那我就叫您刘叔,刘叔会放爆竹吗?” 李姐对刘汉客气,是礼贤下士,刘汉可不敢拿乔,仍然以小人自称,“小人的几个都在塔楼上放过!” “那就好,墙边有五筐爆竹,跟兄弟们分了。” “是!小主子!” 这五人应该是长期在一起训练的,彼此之间配合默契,两人搬动了屋内的石墩、石板,抵住了门板,两人分发着筐中的爆竹,另一人则去了窗边,微微将窗板挑起一条细缝,观察着屋外的动静。 突然,窗外传来了一阵叽里呱啦的鸟语。 “小主子,鞑子发现我们了!”刘汉禀报道。 李姐一怔,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第13章 谁都会怕 李姐从竹筐里,挑出了一根最大号的爆竹,用双手捧着,交到了刘汉的手中,像是传递着奥运火炬,眼神之中尽显郑重。 “我们的性命,就叫给刘叔了。” “小人定不负使命。”刘汉单膝跪在地上,郑重地以双手接下。 “这根爆竹,您先不用急着放。等鞑子聚集起来,人最多的时候,将他们打个措手不及,务必将爆竹的威力发挥到最大。今晚,就让那群破坏我们家园的鞑子有去无回,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了!” “杀!——” “杀!——” “杀!——” 一声声的应和,如山呼,如海啸,此起彼伏,重新点燃了众人心中的斗志。 李姐满意地点了点头,看来低迷的士气,已经被她提升起来了。 她拽着小高升,找了一个远离门窗的安全角落,继续制作爆竹。 两人刚坐定没多久,小厨房就被鞑子包围了,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就连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 看来,他们全都是冲着李姐来的。从人数上估量,大部分的冲入校尉府的贼人,都被派来了她这边。就不清楚对方的目的,是想将她活捉了,还是用她的尸首来祭奠死去了兄弟了。 如果想要将她活捉,拿她威胁她爹,她还有一丝活下去的希望,等到她爹来救她。 如果想要拿她泄愤,她死也就死了,说不定还要受到一番折辱,那她可真就是生不如死了。 眼看着屋外的贼人,聚拢得差不多了,时机已到,刘汉开始动手了。 他点燃了手中的爆竹,从窗板的缝隙处放了出去,只听轰的一声,直窜入人堆之中,炸了开来。 虽然,李姐和小高升的耳朵里,都塞着厚实的棉花,但爆竹的爆炸声、伤者的哭喊声、鞑子的暴怒声,还是无比清晰地传入了他们的耳中。 鞑子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慌乱之中阵型大乱,相互推搡踩踏,又有不少人被误伤。刘汉趁机又往人流密集处打了几发爆竹,成功收割了一波人头。 敌人的气势被打压了下去了,李姐的心放下了一半,将注意力收了回来,落在了身边的小高升身上,拍了下他的手背,“做爆竹的时候,手不能抖,你的火药全撒出来了。” “主子,我们会不会死啊……” 小高升的声音越说越轻,还带着哭腔。他白天的时候,在塔楼上放爆竹,还和玩耍一般无二。可是现在,窗外那些怒骂、惊呼、嘶吼和哭喊,相互交杂在一起,就在他的耳边挥之不去,那么的清晰,让他第一次体会到了,死亡离他是如此的近。 一根根削尖的利箭,从窗缝里射了进来,箭头的顶端冒着火,那红色的火光肆意地在黑夜中摇曳着,不禁让他想到了他爹临死时的样子。 就在他的眼前,一块大石头从山崖上滚落了下来,砸在了他爹的身上,将他爹的半个胸膛都给压扁了。 一口口鲜血,从他爹的嘴里吐了出来。鲜血的颜色也是这么的红,红得让人刺目,不忍直视。 他爹那一声声撕心裂肺的痛呼,仿佛犹在耳畔回荡,和四周的吼声交叠在一起,让他忍不住捂起了耳朵,蜷缩着身子,窝在角落里,眼泪不受控制地掉了下来。 李姐叹了口气,在这样的生死时刻,谁不害怕呢?更何况小高升,还只是一个十岁大的孩子。 她伸出了手,从背后抱住了小高升,将他搂入了怀中,又从兜里拿出了一根扯白糖。 她知道小高升最喜欢吃扯白糖,因而身上总是带了一些,在小高升表现好的时候,用来做奖励的。 “你喜欢扯白糖吗?” 李姐的声音很轻柔,让小高升想起了他娘。在他乖巧听话的时候,他娘也是那么轻柔地和他说话的。 小高升不免鼻子一酸,将扯白糖含在了嘴里,轻轻地“嗯”了一声。 李姐转过身,绕到他的跟前,双手捧起他的脸,“那我们努力做爆竹,做出很多很多出来,把屋外的坏人都炸死。这样,我们以后就能吃很多很多的扯白糖了。你主子我啊,还会做很多好吃的呢,比扯白糖还要好吃呢,高升还没机会吃过吧?等坏人被打跑了之后,我就露一手给你尝尝,好不好?” “真的吗?”小高升的眼神扑闪扑闪的,嘴里叼着根扯白糖,活像一只可怜的小兔子似的。 李姐笑了笑,“主子我几时骗过你啦?” 小高升眨了眨眼睛,在他的印象中,李姐确实从没骗过他。他吸了吸鼻子,“那我们现在就开始做爆竹!” “高升真乖。”李姐掏出帕子,给小高升抹干了脸上的眼泪。 这次做爆竹的时候,小高升的手不再抖了,眼神之中也多了几分认真和专注。 虽然,昨晚他们忙活到了大半夜,没怎么好好休息过,但是这会儿耳边爆竹声不绝于耳,将睡意全给赶走了。 现在他们制作的,都是最小号的爆竹。一方面是因为,火药的存量不多了,用一点少一点,可得省着点用了。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屋外的鞑子在几轮爆竹的轰炸下学聪明了,不再傻乎乎地聚集在一起,而是向四处分散开来。现在如果继续用特大号的爆竹轰炸,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 谁也不是铜墙铁壁铸就的,血肉之躯可经不住添加了铁屑的加强版爆竹的攻击。 屋外的鞑子,不死心地试探了几波之后,铩羽而归,现在一个个缩着脖子,躲得远远的。 两方的交火声,渐渐轻了下来,进入了胶着状态。 李姐这才将悬着的心,真正地放了下来。只要对方放弃强攻,光凭远距离的射箭,是没法将这个坚固如堡垒一般的小厨房给攻下的。 紧绷着的神经放松之后,李姐的眼皮子也开始发沉了,她都有多久没有休息了? 快有四十个小时了吧? 还真的是有些困了呢,鼻端的呼吸不觉重了起来,传出了轻微的鼾声…… 第14章 她的眼泪 轰!—— 啊!—— 啊!—— 轰!—— 睡得迷迷糊糊的李姐,是被一阵喧闹声给吵醒的。 待她睁开双眼时,天色微亮,仍透着几分刺骨的冷意。 李姐将皮袄的领子拉紧了几分,干涩的喉咙让她的嗓音带上了几分沙哑,“现在什么情况了?” 回答她的是姜叔,“鞑子人数一下子多了三倍,他们发动强攻了。” 居然是在强攻…… 怪不得呢,屋外的动静闹得那么大! 李姐微微蹙眉,“爆竹还剩多少?” “还有最后两筐了。” 李姐的目光,落在了墙角的竹筐上,心头不觉涌起了一阵苦涩。 说什么两筐,明明只剩下一筐半了。 “怎么不早点把我叫醒?” 姜叔没有回答,只是露出了一个无奈的苦笑。 李姐明白他的意思,他应该是觉得,叫不叫醒她,结局都是一样的吧…… 但是蝼蚁尚且偷生,谁又愿意连挣扎都不挣扎一下,就乖乖赴死呢? 李姐扫了身边的小高升一眼,见他熬着一双血红的眼,快速地往竹筒里装填着火药,显然是一宿没睡。 她揉了揉微微发胀的太阳穴,活动了一下冰凉而僵硬的手指,加入了制作爆竹的队伍中。 她、小高升和姜叔,三个人加在一起的制作速度,仍然赶不上爆竹的消耗量。 一眨眼的工夫,一筐爆竹就见底了,只剩最后半筐了。 刘汉打算将这最后几根爆竹,留到关键的时刻再用,让人收集起敌人射入屋内的箭矢,向外射去。 敌人怎会连自家的箭都不认识?如此一来,他们马上察觉到了端倪,知道他们已是强弩之末,攻击变得越发的猛烈了。 刘汉没了奈何,只能再次动用为数不多的爆竹,用一波强劲的火力,暂时将敌人给逼退了。 然而,只要爆竹声一停,敌人又会如潮水一般猛扑上来。 就这样,装爆竹的竹筐慢慢见了底,此刻只剩刘姐手中刚做完的一根特大号爆竹了。 李姐将它抱在了怀里,没有要给刘汉的意思,刘汉也没有要来取的意思。 竹筐已经空了,敌人的箭也已经用完了,多一根爆竹,少一根爆竹,也没多大的区别了。 没了火力的压制,敌人已经冲到了小厨房的跟前,用撞木不停地撞击着门板。 哐!—— 哐!—— 哐!—— 每一声,不止是撞击在门扉上,更是撞击在他们的心扉上,让内心的恐惧、彷徨与脆弱无处可藏,无限放大。 李姐微微颤着手,摸了摸小高升的发顶,问道,“怕死吗?” 小高升点了下头,又立刻摇晃起了脑袋,“有主子在,小的什么都不怕!” 他的声音稚气未脱,却透着一股子连李姐都弄不明白的坚定。 李姐舒展了双眉,回了他一个温柔的笑容,“那好,我们一起上路,谁也不会孤单。” 哐!—— 门板终于经受不住强力的撞击,倒了下来,一个个虎背熊腰的鞑子,高举着泛着寒光的弯刀,如同洪水一般涌了进来。 然而,还没待他们与刘汉几人交上手,就停下了脚步,一道道视线集中在了屋子正中央的一个小女孩身上。 只见她盘腿坐在地上,身侧蹲坐着一个十岁大的男孩,眉眼清秀,像是观音座前的童子。 她的四周则围着一圈护卫,一个个剑拔弩张的,宛若护法金刚。 不过,真正让鞑子驻足的,是女孩怀中抱着的那根特大号的爆竹。 那爆竹他们认识,就是这么个不起眼的玩意儿,这两天炸伤了不少他们的兄弟。 女孩的手中,还拿着一个火折子,在昏暗的屋子里,幽幽地闪着光,映着她脸上的笑,宛若三途河畔的曼莎珠华,美得有种让人说不出来的凄凉。 鞑子高举着手中的箭,不知该如何是好。 你说放箭吧,弓箭的火力可没爆竹大,在这局促的空间里,冲在前面的全都是炮灰。 你说后退吧,这胜利的果实已经近在眼前,谁愿意轻易放手? 双方就这么僵持着。 突然,一声呼喊响起,眼前闪过一阵血光,一把雁翎刀贯穿了领头的鞑子的胸膛,在他倒下的那一刻,露出了一个身影,脸上溅满了血,怒目中散发着戾气,看着凶神恶煞的,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忽然,他收起一身的暴戾,眉眼弯弯,换上了一副憨笑,“姐儿,爹爹来接你了!” 李姐觉得眼前一片模糊,全被泪水湿润了。她从来不是一个爱哭的性格,自从她上了中学后,就再没有掉过一滴眼泪。 可是此刻的她,却像是个孩子似的,眼泪扑扑地往下掉,怎么止都止不住。 “爹!——” 她松开了手,连怀里的爆竹掉下来都顾不得了,迈着小腿,飞速地扑入了李霸的怀中。 虽然他发丝凌乱,胡子扎人,身上染满了血污和尘土,脏兮兮的,还散发着一股让人恶心的腥臭味,却让李姐感到无比的温暖与踏实,因为这是她在这个纷乱的时代,唯一的坚实的依靠。 李霸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后背,“是爹爹不好,爹爹来晚了……” “姐、姐儿以为,见、见不到爹爹了……”李姐哭得更凶了,眼泪像是决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 从小到大,她都没哭得如此放肆过,因为她知道,她的眼泪是没人在意的,流了也是白流,渐渐地,她就忘了该怎么哭了。 与其说她坚强,还不如说她逞强,在无奈中打造了一身坚固的盔甲,将自己牢牢地保护起来,比一般人更能忍受痛的程度。 但是眼前的这个人不一样,他是真正在意她的喜怒,在意她的安危,将她捧在手心,将她放在心尖,让她卸下了身上所有的防备。 她还没跟着她爹,过上几天好日子呢,差点就这么丢了小命。 她感到委屈极了,比她现世的亲爸,逼死逼活地让她滥用职权,将她弟弟塞入他们公司,害得她差点丢了工作,还要让她委屈。 是因为被爱了,所以她的哭点才变低了,忍受力才变差了吗? 是又如何? 她不管,现在的她就是感到无比的委屈,她就是想哭,将之前近二十年没掉过的眼泪全都补回来。 她趴在她爹的肩膀上,从嚎啕大哭,到小声抽涕,再到沉沉睡去…… 第15章 别样刀法 李姐这一睡,就睡了一天一夜,待她再次醒来后,已经是第三天了。 残破的院墙已被填补得差不多了,各种修复工作也在井然有序地进行着,李姐的特训自然也不能落下了。 现在她的课程,除了跑步、骑马、射箭之外,还新增了一门——练刀! 练就练呗,技多不压身! 经过前番城破府围的惊恐,李姐对她此刻的处境,有了更为直观而深切的体会,为了更好地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她必须强大起来,迅速地强大起来! 只是,当她拿到她爹给她的小刀时,彻底傻眼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以前她要干什么,她爹总是紧着最好的给她。她要学骑马,就找了纯血统的蒙古马;她要学练剑,就找了最轻便的竹弓;她要弄火药,就搭了坚固的小厨房,还买了最好的砟子炭。 然而,此刻躺在她手中的这把刀,算是什么啊? 从式样上看,是一把短小的鞑靼刀。鞑靼勇猛善战,也善制刀,优质花纹钢经过他们的反复锻打,钢口硬而锋利,而且刀身也不长,很适合李姐这个年龄使用。 但是,她爹给她的这把刀是破的啊!刀刃上都是豁口,破破烂烂的,白送都不一定会有人要。 难道是因为之前那一场大哭,让她爹嫌弃她了,所以送的东西也不用心了,随便对付了一个? 这可不行! 李姐苦着一张脸,“爹爹,姐儿就用这刀啊?” 李霸点点头,“这是从闯入府内的那群鞑子手里缴获的,姐儿先凑合着用着。” 李姐露出一副委屈的表情,本想向她爹撒撒娇,不说要一把名刀,总得换一把没豁口的吧? 可是,话刚到了嘴边,又被她给咽了回去了。 她觉得自己是越发的矫情了,以前亲爸连一颗糖都没给过她,她也没觉得怎么样,现在拿了一把破刀就给委屈上了,还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破刀就破刀吧,反正她只是个菜鸟,用来练手用的,好刀坏刀对她来说没有多大的差别。要是她胡搅蛮缠下去,真惹她爹厌烦了,她就真是因小失大了。 李姐扯了扯李霸的袖子,露出一个甜甜的笑,“爹爹亲自教姐儿刀法吗?” 李霸摇了摇头,“爹爹可不会刀法。” 李姐不信,“爹爹是昭信校尉,怎么会不会刀法呢?” 李霸笑了笑,“爹爹原先就是穷小子,在家里混不下去了,从了军,当了一个大头兵,哪里会什么刀法啊!” “爹爹从普通的士兵,当上了校尉,一定很厉害的!” 李霸的语气中带着几分怆然,“当初你爹爹我,从个大头兵,混上了九品的小巡检,还是靠的你娘,变卖了所有的嫁妆,给我捐的官呢!” 什么?居然是捐来的官? 李姐瞪大了双眼,感到她爹在她心目中的光辉形象,多了好几条裂缝。 李霸似乎对于捐官没什么避讳,在军中,这种现象很普遍。 然而要知道的是,边疆的武官可是一个高危职业,没点真本事,来一波鞑子就能把你给收割了。 李霸得意地翘着二郎腿,“你爹爹我,虽然不会什么刀法,但是却会杀人的方法,姐儿想学吗?” 李姐眨了眨眼睛。 杀人这个词,在和平年代或许是个令人生畏的贬义词,但放在此刻,生命是如此的脆弱,与其坐以待毙,成为别人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还不如将杀人的刀,牢牢地抓在自己的手中,掌握别人的生杀大权。 李姐的眼中透着一抹坚定,“姐儿不要刀法,只学杀人的方法!” 李霸气哈哈一笑,揉了揉李姐的发顶,“这才是我李霸的女儿!” 李霸打了一个响指,“把我准备好的东西拉过来。” “是!大人!” 丁管家领命退下,才过了半盏茶的工夫,他又回到了马场。 这一次,他的身后多了一头山羊,蹬着蹄子,一副神气活现的样子。 李霸对着李姐笑道,“姐儿,府上的人也忙活了几天了,今天我们给大家杀头羊,打打牙祭,好不好?” 李姐看了看马场上的活羊,再看了看手中的短刀,算是明白了,她爹这是让她杀羊来练手啊! 她前世可连活鸡都没碰过,杀死的最大的生物就是蚊子了。 虽然,她之前捣鼓出来的爆竹,当场就有二十多人毙命,被炸伤的更是不计其数,少说也有两三百人。 但是,那些不是直接死在她手上的,连一滴血都没沾上。 现在,可是让她真刀真枪地上了,感觉完全不一样啊! 李霸将她的犹豫看在了眼中,“姐儿怕了?” 李姐摇了摇头,将手中的短刀握紧了几分,“姐儿不怕!” “那就去吧!” 李姐点了点头,迎着斜阳而去,那身影总觉得有一种壮士出征的悲壮。 李姐走到了山羊的跟前,向它举起了刀子,它还傻乎乎地抖了抖耳朵,对它的命运全然无知的样子。 这样正好,正方便她下手。 李姐吸了一口气,握紧了刀柄,将刀子往下刺去。 动手的时候,她的心中没有半分的愧疚,更没想过要对山羊说什么抱歉。 无论前世今生,从小到大,她吃的羊肉就有不少,多少山羊因她而死,今天这头山羊也是被杀来吃的。 更何况她身处边疆,大小战事年年不断,以后会死在她刀下的敌兵,不知要有多少,一个个道歉,道得过来吗? 那不是善良,而是矫情! 人若饿了,就得捕获水中的鱼虾,陆上的牛羊,填饱自己的肚子;人若想活,就要在敌人落刀之前,先将对方杀死。 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是生物界的优胜劣汰,残酷而现实! 只有滥杀无辜,才是真正可耻的! 她将刀握在手中,并不是为杀而杀,而是为守护,她想在危机四伏的边疆保住自己的小命,同时,她也不想成为她爹的拖累。 这一刻,她不但要杀死眼前的这只山羊,还要杀死自己心中的胆怯和懦弱,成为一个真正的强者,一个不让须眉的巾帼! 第16章 帮她一世 人生往往很多时候,心有余而力不足。 此刻的李姐就是如此,她没有杀羊的经验,一刀落下去,无论是手中的力道,还是下刀的角度,都没有掌握好,只在羊背上留下了一道口子,看着血淋淋的很是瘆人,却没有对山羊造成致命的伤害,白白错失了大好时机。 山羊的脖子上的缰绳,早让丁管家给收走了。山羊没了束缚,受了伤,还不撒开蹄子,拼命地逃命啊! 李姐没法子,只能跟在山羊的身后,一边奋力追敢,一边挥着手中的短刀。 短刀全落在了羊屁股上,没砍出多少血来,倒是让山羊跑得更快了。 李姐追着山羊,围着马场跑了两圈,感觉不对味来。 虽说,她确实对杀羊没什么经验,但是这短刀也确实钝了一点,割肉怎么都不出血的啊?! 刀在用的时候,才知道好坏差别,怪不得小说中的那些武林人士,人人都渴望一把削铁如泥的稀世武器呢! 不行,她得换一把好点的刀,不然这羊杀到晚上,都未必能让她杀死。 李姐暂时放过了那只山羊,一溜烟地跑到了李霸的跟前,“爹爹,给姐儿换把刀吧,这刀太钝了。” 李霸嘿嘿一笑,“要的就是这种钝刀!”他揉了揉李姐的发顶,语重心长道,“只有拿着最糟的武器,也能轻松将敌人杀死,才是最厉害的本事。” 李姐终于明白了,她那个宠女无下限的老爹,为什么会找这么把破刀给她了。 她折身返回马场,拿着手中的短刀,又去追山羊了。 小高升看着李姐追着山羊到处跑,头发乱了,衣服也溅了不少血,很是狼狈的样子,咬了咬唇,对李霸行了个礼,“大人,让小的帮帮小主子吧!” 李霸的目光落在这个小小的身影上,带着几分审视,“你是想帮姐儿这一时?还是想帮姐儿一世?” 小高升毫不犹豫地答道,“小的愿帮小主子一世!” “帮姐儿一世可是很辛苦的,每天都要训练,”李霸指着在马场上飞奔的李姐道,“可比姐儿现在这种训练,更要辛苦百倍千倍,你这个小身子骨撑不住的。” 小高升的语气带着几分倔强,“小的不怕辛苦。” “要帮姐儿一世,可是非常危险的,就像是你前两天遇到的,被一大群贼人围困,这样的事可能会经常发生,没有本事,分分钟就会死掉了,你得会杀人,可没做个小家丁安全。” 小高升悄悄抬头看了眼场中的李姐,想到了那一晚的刀光剑影,她从后背抱着他,像是娘亲的怀抱一样温暖,可是他到最后,却什么都帮不了她,差一点看到她死在了贼人的箭下。 小高升的目光不由地坚定了几分,“小的不怕危险,小的愿意为小主子杀人!” 李霸的手指敲击着椅子的扶手,敲了好久,久到小高升已经做好了被回绝的准备,李霸才开口道,“好吧,那你就从今天开始训练吧!” 小高升很欣喜,“大人真的答应小的了?” “别高兴得太早,要是吃不了苦,就别回到姐儿的身边了,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吧!” 小高升的心咯噔一下,“小的不怕苦,大人千万别赶走小的。” “你几时能回到姐儿的身边,就看你自个的表现了。”说完,他向马护卫吩咐了一声,就让马护卫将他带了下去。 待李姐费劲千辛万苦,终于将那只山羊给弄死了,噔噔蹬地跑回了李霸的身边,一脸的求夸奖,“爹爹,姐儿干得怎么样?” 李霸给她抹去了脸上的血污,“那羊实在太可怜了,足足被你折腾了一个多时辰,我要是它啊,干脆自个找栋墙撞死得了,早死早超生。” 李姐嘟起了小嘴,“姐儿第一次杀羊,对羊的结构不熟悉,好几次都砍在了骨架上,没找到它的要害,以后多练几次就熟练了。” 李霸笑着点了点头,“不错,姐儿知道问题出在了哪儿,时间不早了,咱们先吃饭,吃完饭和你汤叔学学手艺。” 汤叔? 汤叔原是伙头军,说直白一点,就是在军营里烧饭的,后来被她爹看中,做了他的亲卫。 汤叔受伤后,从军营退役了,来她家重操旧业,接替了吴妈妈的工作,掌管了大厨房,负责一大家子的伙食。 李姐不解了,“爹爹这是让姐儿和汤叔学厨艺吗?” 说句大实话,汤叔的厨艺真不咋滴,烧的肉不是夹生的,就是煮过头了,老得嚼不动,吃什么都是一个味——咸,放起盐来简直不要钱似的。 “姐儿去了就知道了。” 李姐看着她爹嘴角翘起的弧度,勾勒出了一抹难以言状的玩味,直到她吃完饭,跟着汤叔去了一个偏僻的庄子才真正明白,她爹当时的笑容中所包含的意思—— 她爹真是太…… 怎么形容好呢? 她对此词穷墨尽,能找到最贴切的词就是——凶残! 对!就是凶残! 汤叔带她去的那一处庄子是个马场,地方不小,但是设施很简陋,除了马厩之外,只有一间简陋的茅草屋。这阵子,李姐就住在这里了。 问题来了,李姐究竟要跟着汤叔学什么呢? 是厨艺?还是马术? 都不是! 李霸让汤叔教李姐的,是人体解剖,大体老师(解剖材料)就是之前围困校尉府的那群贼人的尸体,足足一百多具,密密麻麻地排列在马场上,很多都被李姐的爆竹炸伤了,断胳膊断腿的,脸上的表情定格在了临死的那一刻,狰狞而恐怖,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混合着机体开始腐败的味道,挥之不去,宛若修罗地狱。 最让她无语的是,第一堂课还是在大晚上开始的! 李姐打着商量,“汤叔,都二更夜了(21时至23时),看都看不清了,要不,我明天早上再开始学吧?” “不行,这些个尸体是大人特意为小主子留着练手的,已经停了两天了,再拖下去就该烂了,到时候容易得疫病。” 第17章 质的蜕变 李姐想想也是,无奈地叹了口气,抬头看了眼天色—— 月黑风高,鸦雀无声。 还真是个杀人抛尸的好时候啊! 汤叔不愧是解剖学方面的专家,工具带得非常齐全,只见他取出了一个蓝布包裹,里面装了七把大小不一的刀具,有的纤细尖锐,有的厚重粗壮。 李姐盯着其中的一把,越看越眼熟,“这把刀不是您平时用来切肉的吗?” “是啊,”汤叔裂开了嘴,露出了一口大黄牙,在惨白的月光下,怎么看怎么瘆人,“这刀是小的特意打造的,用来削骨头上的肉最是顺手。” 李姐的目光在那七把刀上一一扫过,心里不觉产生了怀疑,汤叔平时该不会是将解剖用的刀和做菜用的刀通用吧? 李姐顿时感到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捂着嘴巴,有一种想吐的冲动。 “小主子,要是感到不舒服,就先去吐了,别憋着。” 汤叔的提醒本是一番好意,但是要知道啊,李姐之所以会反胃,还不是他老人家给害的。 待李姐将胃里的食物清空之后,她给自己的口鼻蒙上了帕子,又戴上了一副皮手套,简单做了些保护措施,开始了她人生第一堂生物解剖课。 难以想象,让一个八岁大的小女孩,观看一个人被开膛破肚,还要亲自操刀,从尸体的肚子里,将心肝脾肺肾一一取出来。 要不是李姐的体内,装配的是一个二十八岁的女汉子的灵魂,她非得留下严重的童年阴影不可! 汤叔对李姐的求知欲和学习能力感到非常满意,一天十二个时辰,她只睡三个时辰,其余的时间都用来解剖尸体了,连饭都是对付着简单吃一点,在短短的七天内,就将马场上的一百具尸体全都解剖完了。 如果李姐知道他对自己的评价,一定要竖起中指了。 她那是好学吗? 她明明是想尽快结束这场痛苦的折磨,好不好?! 虽然是在大冬天,温度低,气候干燥,尸体的腐烂进程已经减缓了许多,但是味道还是很不好闻的啊! 她感觉现在自己的嗅觉都失灵了,除了尸体的臭味,其他什么味道都闻不出来了,最后两天,甚至连尸臭味都闻不到了。 而且,她还有一个很大的后遗症,就是看什么人都自带x光效果,直接过滤了对方的皮肉,透视到了他呼吸的喉管、流动的血脉、以及胸骨之内跃动的那颗脆弱的心脏,目光中冒着嗜血的寒芒,怎么看怎么像是个变态杀人犯。 她刚回到家,还没来得急换下身上那套满是血污的衣服,就被带去了家中的马场。 这一次,同样是面对一只山羊,同样是拿着那把破刃的短刀,不同的是,执刀者的心境不一样了。 只见一道寒芒闪过,山羊的脖子上便多了一个窟窿,血液顿时飞溅出来,它的身子一晃倒在了地上,用力地扑腾着蹄子,却再也爬不起来了。 啪啪啪!—— 李霸用力地鼓着掌,“姐儿真厉害,想要什么奖励?” 李姐毫不犹豫地说道,“姐儿要盖一个自己专用的小厨房——烧菜的那种!” 现在,她仍对汤叔手中那些解剖刀心有余悸,即便饿死她,都不想再吃汤叔用那些刀做的菜了。 她要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不明来历的食物坚决不入口! 李霸只当她是这些日子和汤叔待在一起,学了厨艺,心血来潮想要试手,宠女无下限的他满口答应下来,“好好好!爹爹这就给你盖个厨房!” 李姐得了准信,在她爹的脸上赏了一个香吻,然后便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房间,将自己泡在了浴桶里,换了整整三次水,将皮肤都给泡皱了,方才罢休。 洗完澡,她便倒在了床上,呼呼大睡起来。这阵子她真的是太累了,需要将之前缺的觉都补回来。 她这一睡,就睡了一天一夜,等她醒来的时候,小厨房都已经盖好了。 李姐兴奋地跑去了给她新盖的小厨房,锅碗瓢盆一应俱全,光是炉灶就有四个,完全是比照着大厨房的规模来盖的。 李姐很满意,她的厨艺虽说很一般,但是,她是一个资深吃货,知道的菜谱不少,这下她可以大显身手了。 她向四周扫了一圈,发现以前一直像个小尾巴跟着她的小高升不见了。 “爹爹,高升去哪儿啦?”李姐问道。 “爹爹给他安排了特训,还在训练呢!” 李姐没在意,特训就特训呗,她不也是刚经历完特训回来的吗?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啊?” “姐儿找他有事?”李霸好奇地问道。 “之前姐儿答应过高升,等我们在贼人的围困中活下来,就给他做好吃的,姐儿要说话算话,不能食言了。” “爹爹还没尝过姐儿的手艺呢!” 李霸的心里有点不是味儿,说话的时候,不觉带了几分酸味。 他自个儿的宝贝闺女,第一次自己做东西,不先想着她老爹,怎么尽想着外人呢? 再说了,那个高升也是个烂泥扶不上墙的,他的特训项目和李姐差不多,不同的是,李姐解剖的是尸体,而他解剖的是伙头军的羊。 可是到现在,他却连李姐的一半任务还没完成,无论是心性,还是学习能力,都比李姐差远了。 “姐儿,要不我们换个随从算了,爹爹给你挑个更好的。” 李姐眨着眼睛,一脸的迷惑,“为什么不要高升了呀?他怎么啦?” “爹爹让他特训,他比姐儿差太多了,他这个样子,要怎么保护姐儿啊?我看啊,让李姐保护他还差不多!” “爹爹让高升训练什么啦?”李姐好奇地问道。 “就是杀羊啊,还没姐儿难度高呢!” 李姐看着她爹那副理所当然的样子,真的是无语了。 那只是一个十岁大的孩子啊,您老人家让他天天杀羊,没把他给吓坏了,他的心性就算不错了。 “爹爹,停了高升的特训,让他回来吧。” “为什么?”李霸觉得高升太弱了,实在配不上他的姐儿,他的姐儿值得更好的。 第18章 高升回归 李姐耐心地向她爹解释道,“马叔忠心不二,刘叔能写会算,汤叔刀工了得,姜叔会盖屋子,可见,爹爹在选人的时候,都是挑选有一技之长的。高升虽然不适合做护卫,但他也有他的特长,那就是做爆竹。这次在与贼人的对峙中,爹爹也看到了火器的厉害,姐儿打算培养高升专研火器,那才是他的用武之地。” 李霸听过丁管家对那些爆竹的描述,还将李姐留下的最后一根爆竹试验了一下,把一面巴掌厚的土墙都给轰塌了,不由地有些心动,觉得可以网开一面,再给高升一个留府查看的机会。 “那就先将高升叫回来吧!不过姐儿身边,一个高升还不够,还得挑些真正有潜质的。最近刚来了一批充军的,其中有不少和姐儿差不多大的孩子,正好从中给你选一批死士,从小开始培养。” 李姐的双眼一亮,她前世可是人事,最擅长的就是招聘了,不觉跃跃欲试起来,“姐儿也要挑几个人!” “姐儿要自己选死士吗?”李霸问道。 李姐摇了摇头,“不算死士,就是一般的护卫,就当是给姐儿当做练兵玩玩呗!” 李霸抱起了李姐,往空中一抛,又稳稳地接住,“我的姐儿真有志气,那么小就想练兵了,将来一定和爹爹一样,成为一个大将军!” 李姐摇了摇头,双手环抱着李霸的脖子,靠在他的肩上,“姐儿不要做什么大将军,姐儿只想保护爹爹。” 李霸感觉眼睛进了沙子,有些湿润,拍了拍李姐的后背,“爹爹的姐儿最乖了。” …… 李霸的办事效率还是很快的,没过一个时辰,小高升就回到了李姐的身边。 这才几天的工夫,原本圆润的小脸瘦了好几圈,下巴都削尖了。真是个可怜的娃儿,想必是被虐待得狠了。 李姐拉起小高升的手,“走!主子我答应过你的,贼人退走之后,就给你做好吃的。” 哪知,小高升却挣脱了她的手,往后退了一步,低垂着脑袋,“高升没有用,配不上主子。” 李姐伸出双手,捧起小高升的脸,眼中满是认真,“谁说高升没有用的?主子我就觉得高升很有用,会做爆竹,将坏人都给炸飞了。” “可是……可是……”小高升的眼中蓄满了泪水,哽咽道,“小、小主子七天就完成的训练,高升连一半都没完成……高升是不是很差劲啊……哇哇哇……小主子千万别不要高升,高升不想离开小主子……” 说着,小高升竟然嚎啕大哭起来。 这些天他强迫着自己不去想他爹死时的样子,强忍着对血的恐惧,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开膛破肚,扒拉着它们的内脏。 双手染满了鲜血,衣襟被血液浸透,都没让他掉过一滴眼泪。 可是此刻在李姐的面前,他感到委屈极了,他都那么努力了,为什么还是那么没用呢? 李姐将他搂在怀里,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要是觉得自己还有不够的地方,那就慢慢练强,主子陪着你一起练。只要高升不放弃,主子不会不要你的。” “主子不能骗高升!” “主子不骗高升!” 李姐的怀抱很温暖,高升还在贪恋着,就被她扯了出来。 李姐替他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噗嗤一笑,“哭得像个小花猫似的,走,跟着主子去厨房,主子这就要用上你了。” 小高升收起了泪水,好奇地问道,“主子要高升做什么?” “替我磨米!这两个月啃干巴巴的馍馍,啃腻歪了吧,主子给你做点软糯好吞咽的!” 李姐知道小高升是南方人,不习惯啃又干又硬的馍馍,说实在的,她也不是很习惯,每一次吞咽的时候,都像是剌着喉咙,不就着水,根本就咽不下去,该是改善下伙食的时候了。 小高升觉得自己有了用武之地,很高兴,兴奋地捋起了袖子,逆时针转动着木柄,用力地推着石磨。 一粒粒颗粒饱满的大米倒入磨眼,被石盘碾压成细细的粉末。 宁夏有“塞上江南”之称,出产的大米色泽洁白,形似珍珠,故而得名“珍珠米”。蒸煮出锅后米质油润,味道香甜,被选为进献宫廷的贡米。 李姐打算好好开发一下,将大米做成发糕。这个做法很简单,把大米磨成粉,和成面团,加入一点酵母发酵,等面团的体积膨胀开来,就能上笼蒸了。 正好,她爹不知从哪儿,给她弄了一罐糖腌桂花,添在这发糕里正合适。 发糕还没出锅,蒸腾的水雾就带着桂花特有的香味,弥漫于整个小厨房。 李姐看着小高升流着口水,一副嘴馋的样子,笑问道,“想尝尝吗?” 小高升用力地点了点头。 李姐开了盖子,挖了一小块给他。他迫不及待地塞入口中,软软的,糯糯的,轻轻抿了抿,便在舌尖化开来,留下满口的微甜。 “主子怎么会做小的家乡的糕点的?”小高升问道。 李姐微微抬起下巴,很不要脸地说,“你主子我,是无所不能的!” 蒸笼中摆着好几盘桂花发糕,马叔、刘叔、丁叔、汤叔、姜叔各有一碗,其中最大的那份就是给她爹准备的。 姐儿端着桂花发糕,刚打开门,就看到她爹一脸猥琐地站在门外,明明是一副等了很久的样子,却还装成刚来的模样。 李霸的鼻子动了动,“姐儿,做了什么呢?闻着好香啊!” 李姐也不揭穿他,将热气腾腾的桂花发糕,端到她爹的面前,卖乖道,“这是姐儿特地给爹爹的,爹爹快尝尝!” 李霸也顾不得烫手,从盘子里挖了一大块发糕,就往嘴巴里塞,那吃相就和小高升差不多,把李姐都给逗笑了,“爹爹您慢着点吃,小心烫着了!” 李霸将自己的那份吃完,很不厚道地将李姐给刘安的那份给侵吞了,“爹爹的姐儿就是厉害,做什么都是最棒的!” 李姐笑了笑。 她觉得,即便自己做的东西难吃的要命,她爹也会觉得,是世上最好吃的吧! 那就是她的爹爹! 世上最疼她的爹爹! 第19章 遴选奇才1 第二日一大早,李姐穿着一身男装,在刘安的带领下,去了城西。 充军的犯人,多是一群违法乱纪之徒,难以管教,正式的军队是不要的,往往被安排一些屯田、运粮和苦役工作。 在之前鞑子的劫掠中,城西的城墙破损得厉害,这一批充军的便被拉去修城墙了。 管事的早就得了消息,做好了准备。这会儿一见刘安到了,立刻带着一群小孩子来了,对着腆着一张笑脸道,“这位就是小主子吧,小的吴亮,给小主子见礼了。” 李姐对他点了下头,目光越过了他,落在了他身后的那群小不点身上。 十来个孩子,均是八至十岁的男孩,身上的衣服全是破得和抹布似的,脸上也是脏兮兮的,看着和要饭的差不多,只有一人依旧挺立着身姿,愣是将一身破衣穿出了高级感,宛若鹤立鸡群一般。 李姐上前两步,刚想询问他的名字,突然窜出来一个快五十岁的老头,将那男孩护在身后,朝吴亮跪了下来,“军爷,求求您放过我家少爷吧,我家少爷不做奴仆,不能入贱籍的啊!” 那老头像是带了病,说话时不时地咳嗽两声,说得很不连贯。 “别把你的病气过给小主子了!”吴亮抡起手上的鞭子,将那老头逼退了两步,冷哼了一声,“小主子能看上他,是他的造化,都被发配充军了,还装什么大家少爷!” 那老头带着病体,猛地磕了三个响头,“求求您行行好,放过我家少爷吧!求求您了!” 从那对主仆的做派,看得出,他们应该是来自大户人家的。不过,相比于那个老头,李姐倒是对那个小男孩更感兴趣些。 他的老奴跪着他面前,替他求情,他却像是个局外人一般,冷眼旁观,面无表情,宛若一个抽离了灵魂的木偶,眼中一滩死水,无喜无悲。 “他们犯了什么事?”李姐问吴亮道。 “回小主子,这孩子叫沈钰,他的爹原是兵部武库清吏司的主事,也是个正六品的官了。前些年大裁撤的时候,得罪了上面的人,丢了官,怀恨在心,就上山为寇……” “胡说!”老头红着脸,强忍着咳嗽,厉声反驳道,“我家老爷没有为寇,只因善做火器,被贼人看中,强行虏上山的!” 李姐双眼一亮。 那人来自兵部武库清吏司,一听就是个管武器的,还会做火器。能被贼寇看中,强行虏上山,想必多少是有些真本事的。 “那他爹呢?”李姐兴奋地问道。 “剿匪的时候被杀了。”吴亮答道。 “那是诬赖!明明是老爷不愿为寇,保节自缢,剿匪军贪功,不分青红皂白,污蔑了我家老爷,毁了他一生的清誉!” 看来是个罗生门啊! 李姐不在意其中谁是谁非,她在意的是会造火器的人才。 杂造局给的火器总是炸膛,在设计上肯定是有缺陷的,如何改进,只有专业的人才才能弄明白。 无论那个叫沈钰的男孩,有没有掌握了他爹的技术,先将他挖过来再说。就当是买彩票了,万一就让她给买中大奖了呢? 李姐将目光移到了老头的身上,好声劝道,“你的主人已经死了,就留下这么个独苗。你以为你这么做,就是为了你的主子好吗?你们做的可是苦役,每天病死累死的不知道有多少,下一个可能就是你的少爷。你觉得,以他这么个脆弱的身子骨,能够让他熬多久?一年?还是半载?依我看,连两个月都未必能撑得过去。” 哪知那老头的脑子就跟个榆木疙瘩似的,“士可杀不可辱,即便是死,也不能让少爷入贱籍!” 李姐没法与他沟通,把主意打到了那男孩的身上,她拔出了腰间的鞑靼刀。 因为她的生物解剖学学得相当不错,她爹特意奖励了她一把新刀,虽然不及那些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也算是一把不错的利刃了。 李姐将短刀架在那男孩的脖子上,垂落的发丝刚触及刀刃,便被割断,掉落了下来。 “你想把我家少爷怎么样?”老头从地上爬了起来,慌乱地向李姐冲去,被眼明手快的吴亮逮住了,狠狠地踹了一脚,重新按回了地上。 李姐用刀背拍了拍男孩的脖子,冰冷的短刀散发着幽冷的寒芒,“我知道你不怕死,反而还想早些死,这样就能早点解脱了。但你有没有想过,一旦你死了,你身上的污名永远也洗不去了,所有的人都会说,你爹是贼寇,而你,则是一个贼寇的孩子!” 男孩的眼中,终于有了一丝活人的神气,一字一顿道,“我爹不是贼寇!” “那就跟着我,好好地活着,等到大赦的时候。这儿是边疆,有的是建功立业的机会,为你爹雪耻。” 李姐的声音轻轻的,却如一片叶子,落在男孩宛若死水一般的心潭,激起了一阵涟漪。 “好,我跟着你,不过……”男孩指着那老头说,“钟叔得跟我一起走,你得把他的病治好。” “这个好说。”李姐也不是个小气的人,就当是多养个人,多一碗饭。 “少爷不可啊!不能为了老奴我……” 李姐对于他那套腐朽的封建思想无语了,翻了个白眼,打断了老头的话道,“我可以不给你家少爷入贱籍,等到大赦之后,你们俩就是自由之身了。” “您说真的?”老头扫了李姐一眼,不怎么相信这个好看得有点过分的小娃子的话。 刘安瞪了老头一眼,“看清楚了,这可是将军府的小主子,一言九鼎,多少人扒着来府上做护卫,还没这个资格呢!” “刘叔说的不错,我可不是什么人都收的,能不能在将军府留下来,就看你自个儿的本事了。”李姐凑近了他耳畔几分,压低了声音,小声说道,“如果连我的护卫都做不了的话,就别想着为你爹正名了,我劝你还是死了那份心,早死早解脱吧!” 第20章 遴选奇才2 “请少爷放心。”沈钰垂下了眼眸,长长的睫毛,遮住了他眼底的神色,让人看不真切。 不管怎么说,总算是将他这么个冰块给拿下了。李姐挑了挑眉,没在意他的误会。 有了沈钰这个珠玉在前,李姐再看别的男孩,根本就没法入眼啊。 “有册子吗?”李姐问吴亮。 “有!”吴亮双手捧上一本厚厚的册子,一页页地翻着,翻到了记录孩子的地方,便停顿下来,替李姐一一介绍。 “左手起第一个孩子叫李大,他爹与人发生了口角,误打死了人。别看他人小,力气还可以。” 吴亮见李姐兴致缺缺,继续介绍道,“第二个孩子叫章哥,他爹是个泼皮,终日欺行霸市,逞雄一方,后来撞上了铁板,被判了充军。 “第三个孩子叫柴胡,他爹是个郎中,开错了药,把人给医死了,被打了一顿,充军路上就病死了,留下了他。” 这回,李姐来了兴致,挥了挥手,让吴亮听了下来,问小柴胡道,“你爹是郎中?” 小柴胡苦着脸道,“小的爹只会看跌打损伤,是那员外家的,硬拖了我爹去诊脉看内科,爹爹随手开了些平安药,哪想当晚人死了,就怪爹爹开错了药……” 得了,又是一个被冤枉的,估计那人是为了夺家产,故意把老爹给弄死了,怪在了这个倒霉的大夫身上,让他背锅。 李姐脑补了一堆狗血的剧情,又问小柴胡,“你学过医吗?” “小的跟着爹爹,只认了一些治外伤的草药,不懂医理。” 小柴胡回答得挺老实的,没有夸大,李姐点点头,又问道,“如果我让你学医,你还敢接你爹的衣钵,继续给人治病吗?” 小柴胡的表情很纠结,“小的能只学外科吗?” 李姐觉得他挺有意思的,故意逗他道,“学外科很辛苦的,每天都要处理血淋淋的伤口,说不定还要用锯子给人锯胳膊锯腿,”说着,李姐用手比划了一下,“嘎吱嘎吱,一条胳膊就下来了。” 想不到小柴胡倒是个胆大的,没有半分的怯意,“小的从小跟着爹爹看病,不怕血的,而且将士多是受了外伤的,小的可以干这个的。” 李姐点点头,“好,你就跟着主子我,我让人教你外科,你可得好好学,要是敢偷懒的话,让你继续回来干苦力!” 小柴胡立马应诺,乐呵呵地跑到了李姐的身后站定。 之后,吴亮又给李姐介绍了五六个人,说得口沫横飞,李姐却连一个都没看上。 忽然,她的目光落在最末尾的一个男孩身上,只见他偷偷摸摸地从袖子里摸出了一小块吃食,趁着大家都将注意力放在吴亮的介绍上时,一口塞入了口中。 那男孩虽然衣服比别人破,脸蛋比别人脏,但是五官生得很立体,一双眼睛是漂亮的碧绿色,清澈得宛如一泓潭水,看着像是个混血儿。 李姐慢慢地踱着步子,来到了他的面前,佯装发怒的样子,瞪大了双眼,厉声问道,“你在干什么?” 那男孩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喝吓了一跳,手一松,藏在衣袖里的吃食掉了出来,是一小块馍馍。 吴亮抡起了手中的鞭子,便向他身上抽去,“好啊!你这个臭老鼠,居然敢偷东西吃!” “小的没偷……这是掉地上的,被小的捡起来的……” “还敢狡辩?!”吴亮抬起手,还想再打,被李姐给制止了。 她扭头望着那男孩,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男孩没有回答,而是望向了吴亮。 吴亮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看我干什么?小主子问你话呢!” 男孩吓得缩了缩脖子,“小的叫胡勒根。” 吴亮怕李姐听不明白,补充道,“那是鞑靼名,就是老鼠的意思。他是汉人和鞑靼生的,就是一个小杂种,经常说些让人听不懂的话,人也不安分得很。” 李姐倒不这么觉得,胡勒根拿的只是一块掉在地上没人要的馍馍,用来填饱肚子罢了,如果是她的话,饿极了,说不定也会这么做的。 李姐知道胡勒根的胆子小,声音柔了几分,“你会说鞑靼语?” 胡勒根瞄了吴亮一眼,在他那要吃人的目光下,立刻收回了视线,低着头答道,“小的会。” “我说一句,你把它翻成鞑靼语,翻得好,我就赏你一块馍馍,好不好?” 胡勒根双眼一亮,“少爷说真的?” 李姐点点头,望向了吴亮,“你身上有馍馍吗?” 吴亮脸上堆着笑,忙从怀里掏出一个馍馍来,用袖子擦了擦,双手捧到了李姐的面前。 李姐接过了馍馍,撕成了四瓣,“你看,这儿有四块馍馍,你翻译一句,我就赏你一块馍馍。” 胡勒根咽了口口水,迫不及待道,“少爷快说吧!” 吴亮高高抬起手,作势又要向他抽鞭子,“臭老鼠,对小主子怎么说话的,有没有规矩啊,要说请!” 胡勒根被吴亮吓得说话都结结巴巴的,“是……请、请少爷说……” 李姐摸了摸下巴,“你就把‘请少爷说一句话,我把这句话翻译成鞑靼语,如果我说得好的话,少爷就赏我一块馍馍’这句话翻译出来吧!” 胡勒根叽里呱啦说了一堆,说得很流利,可惜李姐一个字都听不懂,让吴亮找了一个懂鞑靼语的,检验了一遍,都翻译对了。 李姐说话算话,赏了胡勒根一块馍馍。 胡勒根开心地抓在手里,立马啃了起来。 “我再考你一句。” 胡勒根嘴里塞满了馍馍,说起话来含含糊糊的,“少爷请说。” 李姐眼珠子转了一圈,开口道,“城门口朝东开,高三丈,衙门口朝南开,全是士兵守着。街上卖什么的都有,铁匠将铁打得乒乓作响。” 虽然,李姐的这段话比较长,胡勒根还是非常迅速地就将它翻译成了鞑靼语,一个字都没错。 李姐又赏了他一块馍馍。 这次,胡勒根没舍得吃,而是小心翼翼地藏在了怀里。 第21章 遴选奇才3 胡勒根盯着李姐手中剩下的馍馍,咽了口口水,“少爷还想翻译什么?小的还会阿拉伯语和波斯语。” “哦?”想不到她还遇到了一个翻译人才,“那你给我将之前的那句话,分别翻译成阿拉伯语和波斯语。” “是!少爷!”胡勒根兴奋地说了一大通,李姐自然是没听懂,吴亮找来的那个翻译官,也就听懂了一点点,装出一副很懂的样子,对李姐点了点头。 李姐也不戳穿他,将手中的馍馍都给了胡勒根,“你愿意跟我走吗?天天都有馍馍吃,管饱,表现好还有肉吃。” 胡勒根双眼闪着光,口水都已经流出来了,“还有肉吃?” 李姐笑着点了点头。 “小的愿意!”胡勒根猛地点了点头,兴奋地跑到了李姐的身边,避开了高冷的沈钰,紧挨着小柴胡站定。 李姐拍了拍手,拍去了手上残余的馍馍碎屑。今天收了三个人,收获还算不错吧。 她正打算收工,突然一个身影冲了出来,跪在了她的跟前,“请少爷收了小的,小的吃的不多的,”他伸出了两根手指,想了想,又缩回了一根,“小的每天只要一个馍馍就够了。” 李姐记得他,吴亮之前给她介绍过,他没有名字,就叫狗蛋,他爹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山贼,被剿杀了,他则被充了军。 李姐笑问道,“我为什么要养着你呀?你会做什么呢?” “小的……”狗蛋抓了抓脑袋,想了半天才憋出一句,“小的会养狗!” “你这狗东西,居然给我在小主子面前丢脸!”吴亮抬起腿,就要往他身上踹去,被李姐给制止了。 “你养的狗,跟别人有什么不同吗?”李姐问道。 狗蛋挺着胸脯,骄傲地答道,“小的养的狗可厉害了,能够追寻猎物,即便是躲在深山里也能找出来。” “哦?”李姐提起了兴致,“你的狗是靠什么追寻猎物的?” “血迹。”狗蛋答道。 “如果猎物没受伤呢?” “只要留下足迹也行。” “如果我要你找人呢?没有血迹,没有足迹,只有身上的一片衣料,你能让你的狗,在这个花马池中,将人给我找出来吗?” “没事过……应该可以吧……” “那我就让你试试,你训一条狗需要多久?”李姐又问道。 狗蛋竖起两根手指,想了下,又加上一根,“三个月。” “那好,我就给你三个月,如果三个月后,你训的狗不能找到我要你找的人,你就得回到这里。” 狗蛋也向李姐提要求了,“少爷要小的训狗,得给小的三四个月大的小狗,这样的才好驯养。” 李姐虽然没训过狗,但也知道,狗确实是要从小养起,才容易训练,便一口答应下来,“没问题。” 狗蛋对自己的养狗能力还是很自信的,得了李姐的应诺,便没什么好担忧的了。 李姐刚收下的狗蛋,又有一个急冲冲地冲了出来,跪在了她的面前,像模像样地行了个礼,“请少爷将我收下。” 得!之前对照名册点名的时候,什么表示都没有,轮到她走的时候,一个个地全冒了出来! 李姐笑了起来,明眸皓齿,“那你给我说说,我又为什么要收下你呢?” “在下张平,祖籍会稽山阴,家父曾作为吏目,辅佐明州市舶司提举,提举贿行败露,拿了家父顶缸,被灭了口。” “贿行的事儿,你爹有为提举出谋划策吗?”李姐问道。 张平纠结了一下,还是老实答道,“有。” 李姐摇了摇头,“那你爹可不行,主意没出好,出现了纰漏,反而把自己的小命给丢了。” 张平咬了咬唇,“在下不会再犯相同的错误了。” “那你说说,你打算怎么规避你爹的错误?”李姐问道。 张平露出一个狗腿的笑容,“找个好主子,就像是少爷这般的,艳郎独绝,世无其二。不知姣者,无目者也。” “无目者?”李姐摇了摇头,呵呵一笑,“那你为什么拖到最后一个才选的我?” 张平觍着脸,继续拍马屁道,“少爷抛砖引玉,不就把在下给引出来了吗?” “还真是巧舌如簧,我看你是见胡勒根和狗蛋这般的,都获得了我的招揽,心有不甘,想要奇货可居,待价而沽吧!” 李姐长期做人事,习惯话到嘴边留半句,给人留三分薄面。但是这一次,她一点面子都没给张平留,这小子太滑头了,对于这种自作聪明的人,就得把他的小心思扒拉开来,好好地打压一番,不然容易膨胀,不好掌控。 张平的心思被揭穿,尴尬地揉了揉鼻子,“少爷目光如炬,不拘一格降人才,怎会与我等计较这些。况且心怀慈悲,张平愿为少爷效犬马之劳!” “心怀慈悲吗?”李姐挑了挑眉,突然亮出了手中的短刀,架在了张平的脖子上,双目中透着冷冽的寒芒,“我杀人的时候,你可没见过呢!在七日之内,我肢解了整整一百具敌人的尸首,用的正是你脖子上的这把短刀,你闻闻,刀上是不是还带着血腥味?” 张平看着李姐手中的刀,往上移了几寸,拍在了他的脸颊上,带着一股刺骨的冰凉,直沁入他的皮肤。短刀离他的鼻端那么近,似乎真有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 他不觉咽了口口水,大着胆子道,“少爷要真是弑杀之人,刚才吴管事教训胡勒根和狗蛋的时候,您就不会制止他了。您要不是心怀慈悲,也不会答应沈钰,连同他那得病的老奴一起带走。” 张平的观察力不错,他的回答还算令李姐满意,但她并没有收回短刀,“你的嘴倒是甜,但我要的是有真本事的人,嘴甜可是没用的。” 张平翘起嘴角,带着几分得意,“家父足智多谋,有陈平之智,张良之才,虎父无犬子,在下自然不会差了。” “你爹是你爹,你是你,说说你自个儿的本事吧!” 第22章 遴选奇才4 “在下从小智谋超群,定能辅佐少爷,成就一番功绩。”张平答道。 李姐挑了挑眉,“你想做我的幕僚?那可不容易。你先说说,如何才算一个好的幕僚。” 张平从吴亮和刘安的话中得知,陈姐是将军府的小主子,日后必定要在军营大展身手的,因而投其所好道,“参议军机,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 李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年纪不大,口气倒是不小。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说的可是张良,辅佐汉高祖的名臣,你凭什么比呀?” 张平梗着脖子道,“莫欺少年穷,在下熟读兵法,长大之后一定能堪比张良!” “你说你熟读兵法,先背一段让我听听。” 张平张口便来了一段《孙子兵法》,“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李姐见他背得顺溜,收了短刀,“我暂时留下你,如果三个月内,你没让我见到你有什么特别之处,还是得回到这儿。” 张平如释重负,抱了个拳,“张平定不让少爷失望!” 李姐扫了余下的人一眼,看到了一道道殷切的目光。可是,他们既没有狗蛋的胆气,也没有张平的口才,没一个能让她看得上眼的,便在吴亮的护送下离开了。 花马池不愧是边疆,百姓的心理素质已经被锤炼得非常强大了。贼寇前脚刚走,市集便已恢复了往日的日闹,街道两边密密麻麻的都是小贩,吆喝着生意。 李姐难得出来,便没骑马,带着张平几人,悠闲地在路上逛着。 蓦地,她的目光扫到了街道的一角,一个十岁大的小男孩,跪在了地上,头上插了一根枯黄的稻草,身前用石头画了“卖身为奴”四个字。 李姐扭头问刘安,“刘叔,这人是怎么回事呀?” 刘安拱手答道,“回小主子,近些年来湖广、河南、山东、浙江接连闹了饥荒,盗贼四起,由各地涌入的流民多了不少。” 李姐不解了,“流民要逃也该往南边富裕的地方逃,跑我们这边儿,岂不是不要命了吗?” 刘安笑了笑,“南边虽然富裕,但是土地都在世族手中,逃去那边,除非依附贵绅豪强,不然也是活不下去的。有些走投无路的,就来了咱们这儿。虽说不太平吧,但是有地,流民来此安顿,可以领取荒地。” 李姐了解,又扫了那小男孩一眼。他身上裹了一件不和尺寸的破袄子,看着脏兮兮的,但是脸上皮肤细嫩,显然从前的日子优渥,并不像是因为天灾而逃难的流民。 李姐上前两步,走到那小男孩的跟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回贵人,小的叫何关。” 小何关答得不卑不亢,李姐一时拿捏不准他的身份,继续问道,“你爹呢?” 小何关的眼眶有几分湿润,“爹爹死在了前几日的贼寇手下……” “你是打算卖身葬父吗?”这可是电视中常见的桥段啊! “不是,小的早已将爹爹下葬。” 李姐眉角一挑,“你自己埋的?” 小何关点点头,“小的亲手埋的。” 李姐的目光下移,他的手上藏在长长的衣袖里,看不真切,但是衣摆处确实沾染了不少泥污。 “你打算把自己卖多少钱?” 李姐的口气很随意,就像是问一个卖梨的,这梨卖多少钱。 “小的卖五两银子,另需月钱一吊。” 李姐乐了,这卖身的连月钱都替她算好了,开价还不小啊!今天出门没看黄历,遇到的人,一个比一个口气大。 “看你小胳膊小腿的,干不了多少活。这一吊钱都够一个人半年的花费了。我有这个闲钱,攒个几个月,就能再买一个力壮如牛的成年仆役了,要你做什么,摆着看吗?” “小的虽然干不了重活,但是能识文断字,给贵人做个书童,这个价也是值的!” 李姐用脚尖点了点他跟前“卖身为奴”这四个字,“这是你写的?” “是。” “你会写多少字?” “不下千字!” 小张平的语气中带着几分得意,引得李姐轻声嗤笑了一声。她回眸扫了一眼张平,淡淡问道,“你会写多少字?” 小张平挺了挺胸,“几千字不在话下。” “去,在地上写首诗。” “是,主子!”小张平刻意卖弄,在路边捡了一颗小石子,写了一首李白的《将进酒》,全文洋洋洒洒一百七十字,有一阵工夫让他写的了。 李姐用下巴指了指正蹲在地上奋笔疾书的小张平,对小何关道,“看到没?像他这样的,一个月才二百五十文,你凭什么要那么多呀?” 二百五?怎么听都像是损人的。 小张平耳尖,听到此处,便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委屈巴巴地望向了李姐。 李姐瞪了他一眼,“有什么意见吗?” 小张平缩了缩脖子,“不敢……” “继续写你的诗去!” “是……” 小何关看了看小张平所写的诗,那人字认得比他多,写得也比他好看,他搅了搅手指,决定自动还个价,“小的……小的只要二百文……” “二百文啊?价格还算公道。可是……我不缺书童,只缺护卫,你愿意做我的护卫吗?” 小何关像是想到了可怕的事,颤抖了一下,“做护卫危险吗?” “自然危险啊,要是有人想打我,你得冲在我前头!” 小何关往李姐身后望了一眼,见站着四个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好奇地问道,“他们都是你的护卫吗?” 李姐点点头,“是啊!” 小何关松了一口气,那贵人的护卫那么多,他混在里面,真要打架的话,一起上,他也吃不了亏。 “小人愿意做贵人的护卫。” 小何关松口了,李姐却开始拿乔了,“做我的护卫,可不是一般人都能做的,先要查明身份,看看可不可靠。你先说说,你是哪儿的人呀?” “小的是河间府的。”小何关答道。 一直好声好气的李姐,突然沉下了声,“你撒谎!” 第23章 高升吃醋 小何关不知道,李姐已经捕捉到了他眼中一闪而逝的慌乱,依旧嘴硬道,“小的没有撒谎。” “你若是不说真话,就继续待在街上吧,我想,没人出的价比我更高的了。” 李姐叫上了小张平,作势要走,小何关这才慌了。 他都两天颗粒未进了,早就饿得头晕眼花了。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不少,但在这边境,人人朝不保夕,谁愿意多养活他这么个干不了重活的孩子啊! 他忙抓住了李姐的衣摆,“贵人别走,小的说实话,小的是从京师来的。” “京师?”李姐停下了脚步,“怎么逃难逃到这儿来了?” 小何关咬了咬唇,这才老实交代道,“小的爹原是商贾,被人恶意吞了铺子。爹爹带着我一路向西来到这里,本打算东山再起,可惜却遇上了贼寇,所有财物都被洗劫一空,爹爹也被杀了……” 怪不得呢!她就说嘛,小何关家境不错,认识的字却不算多,他开口谦卑恭敬,却不会显得过分谄媚,原来家里是做生意的。 李姐将他头上的稻草拔了,“你跟我走吧,咱们可说好了,每月二百文月钱,不二价。” “好嘞!”小何关眼中闪着光,兴奋地站了起来,哪知跪得太久了,头一晕,作势又要跌下来,被李姐给扶住了。 “你怎么了?腿受伤了?”李姐的话中带着几分关怀。 小何关的脸上爬上了两抹红晕,“小的两天没吃过东西了……” 李姐笑了笑,在街上给他买了个烧饼,立刻就被他狼吞虎咽地吞下了肚子,末了还舔了舔手指,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李姐带着一群小不点,浩浩荡荡地回了府,早等在门口的小高升,见她回来了,却是收了脸上的笑,嘟着嘴,气呼呼地转身跑了。 嘿!这是给她闹哪一出啊? 李姐吩咐丁管家,在她的院中腾出了一间屋子,改成通铺,安排这些孩子住下。 至于那个钟叔,则与别的家丁同住。又找到大夫给他诊治,说是问题不大,就是太过操劳了,加上风寒,养上一阵子就好了。 晚上李霸回来,乐呵呵地抱起了李姐,“姐儿好厉害,听说你今天挑了六人。” 李姐眉眼弯弯,笑道,“是呀,从明天开始,姐儿就要将他们操练起来,定下考核标准,三个月后要是谁不合格,就让他打哪儿来,回哪儿去。” 现代企业招聘,不是还要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吗?够她看出一个人的能力和品性了。 “就你是个鬼机灵的。”李霸刮了刮李姐的小鼻子,忙被她用双手护住。 李姐在前世是个肉鼻子,好不容易有了一个高挺的鼻腔,可稀罕着呢! “爹爹会把我的鼻子刮塌了的。” 李霸哈哈笑了起来,“还以为姐儿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居然会怕鼻子塌啊,爹爹可得多刮两下。” 李姐见他爹又将手伸了过来,气呼呼地道,“爹爹再这么,姐儿就要生气啦!” 两人嘻嘻闹闹地吃完饭,李姐见边上的小高升一直闷闷不乐的,连饭都吃得很少,担忧地问道,“高升怎么啦?不舒服吗?” “高升哪敢不舒服……” 李姐怎么听,怎么觉得这话中带着一股酸味,“高升到底怎么啦?能跟主子说说吗?” 小高升咬了咬唇,“主子有高升陪着不好吗?为什么还要找了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回来。” 李姐听出来了,小高升这是吃醋了,活像是家中填了二孩的老大,在和家长闹脾气呢! “我爹可是大将军,你看哪个大将军出去打仗,只带一个兵的?不都是拉着一队人出门的吗?” “可是……可是高升比他们厉害,他们哪儿比得上高升啊……”小高升的语气中带着几分委屈。 “从明天开始,主子会对你们所有人进行考核,如果高升比他们厉害,就让你做他们的头领!” 小高升的眼中闪着希冀的光,“主子说真的?” “嗯!”李姐点点头。 小高升乐呵呵地笑了,幻想着自己带着一群手下的威风样儿。 可是不一会儿,他的小脸又垮了下来,“高升不要同那群家伙住在一起,他们臭烘烘的,没主子身上好闻。” 李姐有了扶额的冲动,这小家伙是属狗的吧,还嫌弃人家身上难闻。 貌似他刚被他爹带回来的时候,同狗蛋他们也是差不多吧?这才刚过了两个月,就看不上别人了。 李姐无奈地笑了笑,“已经让丁叔安排他们洗漱了,换身衣服就好了。至于让高升和他们住在一起,是让高升替主子暗中观察他们,看看他们的品性怎么样。” 小高也不知道从哪儿学来的军礼,行得倒是有模有样的,“小高升必定不负主子所托。” “小高升是比他们早来的,应该比他们做得更好好才对。主子丑话可说在前头,训练的时候各凭本事,主子可不会偏袒你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如果小高升的表现比他们差的话,那就得由别人做这个头头了。” 小高升挺着小胸脯,“主子放心吧,小高升一定会好好表现的,不会辜负主子的期望的!” 李姐的表情严肃起来,眼神中透着认真,“交给你第一个任务——明天卯时四刻(即早上6点)把他们叫起来,带到马场上集合!” “高升领命!”小高升又行了个军礼,乐颠颠地跑了,他不知道的是,这个看似简单的任务,可不是那么好完成的。 第二日天还没亮,小高升刚听到公鸡的第一声打鸣就起床了,打算将他的手下都叫起来出操。 然而,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本就是贪睡的,又是在大冬天,谁都不愿意离开暖暖的被窝。 小狗蛋的呼声打得震天响,小何关嫌吵,踢了他一下,转了个身,蒙上被子继续做着美梦,胡勒根倒是醒了,见大家都没起来,闭着眼继续装睡。 小高升气得小脸通红,“起床啦!这可是主子的命令!” 第24章 马场训话 小张平连眼睛都没睁开,就这么闭着眼,开口道,“我们怎么没收到命令?不会是你瞎说的吧?” 小高升见天色不早了,怕误了点,真是急了,也管不了许多了,跳到了床铺上,一把抓住了他们的被子,猛地掀开了,“不准睡了,都给我起来!” 小何关被冻得瑟瑟发抖,忙抓了一件皮袄披上,推了小高升一把,“你凭什么掀我们的被子啊?” “就是!”第二个出手推人的是小狗蛋,他的力气大,直接就将小高升推下了床,摔到了地上。 都是谁也不服谁的年纪,一言不合就打了起来。 小高升虽然被李霸训练了几天,但是双拳难敌八手,被四个人按在了地上,一顿乱打。 出手最狠的就属狗蛋了,直接骑在了小高升的身上打。 其中,只有胡勒根和小沈钰没动手,一个是害怕惹事,一个是懒得理事。 卯时四刻,李姐准时到了马场,见一个人都没到,便知道小高升的任务办砸了,让丁管家把那群小家伙叫来。 李姐扫了他们一眼,得,一个个衣衫不整,不用丁管家报告就知道,他们这是打了一顿。 她的目光落在了穿戴最为整齐的胡勒根和小沈钰身上徘徊了一下,最后落在了胡勒根的身上,“你说说,这是怎么回事呀?” 胡勒根扫了他们一眼,在狗蛋逼人的目光下,缩了缩脖子,不敢惹事,“小的睡糊涂了,不知道怎么回事。” “主子我问你话,就老老实实回答,”说道这儿,李姐勾起嘴角,笑容中带着几分不善,“要是让我知道你有所隐瞒,今天的饭就别吃了,饿着吧,直到你说实话为止!” 胡勒根咽了口口水,只得老实交代道,“天还没亮,高升就叫我们起床,还掀了所有人的被子,和狗蛋、何关、张平、柴胡四人打了起来。” 李姐眨了眨眼睛,没看出来,胡勒根胆子虽小,倒也是个机灵的。 她在带那群熊孩子回来后,没有为他们做过介绍,胡勒根就将所有人的名字都给记下了。 而且,从他所说的内容分析,虽然都是实情,但是一句“天还没亮”,一句“掀了所有人的被子”,指出了高升行为的过分之处,说话很有技巧啊! 高升撅着嘴,向李姐告状道,“主子,高升都说了,是领了您的命令,叫他们起床的。可是他们都不听命令,还打我,主子您得替我做主啊!” 李姐还没开口,张平先跳了出来,“主子,我等均是刚来府上的,对府上的人士不熟悉,也不知道该听哪个,不该听哪个。军中传令,也需要有个信物。高升来传主子口谕,却拿不出任何凭证,是故,我等不敢随意轻信他的片面之词,还望主子理解。” 李姐轻笑一声,张平也不是个老实的,想要赖床,不想听高升的命令,居然还让他拿凭证出来,这不是摆明了为难他,强词夺理吗? 李姐看着高升那副泪眼汪汪、鼻青脸肿的样子,有点心疼,拿出一根扯白糖,“今天你受委屈了。” 高升含着白糖,暂时被安抚住了。 今天这事儿,其实谁都有做的不是的地方,也该给他们留下个教训了。 李姐清了清嗓子,“张平的提议不错。” 她从腰间扯下一个玉佩,在众人的眼前亮了亮,“大家都看清楚了,从今天开始,这个玉佩就是我的信物。在传递我的口令时,必须出示这个信物,不然口令无效。与此同时,如果有谁见到我的玉佩,依旧不按口令行事的,可得挨棍子了。” 她的目光带着几分冷意,在他们身上扫了一眼,厉声问道,“都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众人齐声答道。 “声音太轻,像个娘们似的。回答我,听明白了吗?” 这次众人提高了声音,扯着嗓子喊道,“听明白了!” 柴胡揣着三分小心,问道,“那主子,今天的事就不用打我们棍子了吧?” “今天不用了,不过,从明天开始,卯时四刻都给我准时在此处集合,晚一刻钟,就得多绕马场跑一圈,跑不完,不准吃饭!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众人再次高声答道。 “既然听明白了,就给我跑起来,绕着这马场跑上五圈,跑完之后才能吃饭!” 柴胡苦着一张脸,“主子,小的是来学医的,也要跟着一起跑步吗?” “自然要跑!想要留下来,就得按我的规矩来!”李姐答道。 张平觍着脸商量道,“我和沈钰都是文弱书生,要不降低点难度?” 李姐眨了眨眼睛,“行啊,别说主子我为难你们。今天第一日,先跑三圈,以后每隔一日增加半圈,让你们慢慢适应。今天,若是谁能跑下五圈的,赏肉吃。当然啦,有赏就有罚,跑得最慢的两人,只能喝稀饭。听明白的,就给我跑起来!” 胡勒根和狗蛋听到有肉吃,眼神都不一样了,和个饿狼似的,立马冲了出去。高升的反应慢了一步,紧随其后的是柴胡和何关,沈钰和张平被落在了末尾。 高升和李姐训练过一阵,跑上五圈不在话下,胡勒根和狗蛋的体力不错,跟在他俩的身后,堪堪跑了下来。 柴胡的体力就差了一筹,他也有自知之明,跑了三圈之后,就停下来休息了。 争夺最激烈的,就属何关、沈钰和张平,谁都不想喝稀饭。在最后半圈的时候,倒数第二的沈钰开始发力,一口气追上了何关,两人争前恐后,最终还是沈钰险胜。 如此一来,高升、胡勒根和狗蛋的早饭加了两片羊肉,何关和张平只能喝稀饭。 张平不乐意了,“主子,这对我不公平,我的体力最差了,这不是我的专长,难道以后得一辈子喝稀粥吗?” 李姐淡淡地瞥了他一眼,“将一只鸟雀从小关在笼子里,鸟雀也会丧失飞行的能力。天分再好,不练习也是白费了,同样的,没有天分,通过后天练习,也能跑得很好。如果觉得自己跑得慢,那就给我勤加练习。而且跑步训练的是毅力,没有毅力,又能指望你做成什么事呢?” 第25章 另类授课 打了一棒子,总得给人一根胡萝卜。 “你也别气馁,训练的项目可不止是跑步这一项,之后还要练习弓箭、骑马和格斗,这些个靠的不止是蛮力了。凡是表现最突出的两个都有赏。这顿没吃到肉的,有的是翻身的机会。” 不过事实证明,张平除了脑子灵活一点,别的真是一点都不行。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没吃饱早饭的关系,练箭的时候连竹弓都拉不开,骑马的时候还被马驹打的响鼻吓瘫在了地上,被大家好一通嘲笑。 下午的近身格斗课,李姐找来了军中的教头,指导大家基本的拳法和刀法。 之后,李姐让大家两两对练,每人都要打上七场,只要胜上其中的五场,晚饭就能加肉。 李姐自然也是下场了。 虽然她的力气,比不过那些长她两岁的男孩子,但是身法灵活,出手刁钻,对准的都是死穴。 一开始,大家畏于尊卑,都让着她,不敢对她使出全力。 可是,李姐不乐意了,“我要是发现,谁在比武的时候,对我放水了,无论他今天胜了几场,都会取消他晚上加肉的奖励。” 在羊肉的诱惑下,众人在和李姐对打的时候,认真了许多,有几个还使出了全力。 这倒是正和李姐的心意,和他们打得不可开交,身上挨了好几拳。 幸好她提前申明过,虽然不能对她放水,但是不准打她的脸!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要是一不小心破相了,可就划不来了。 最后胜下五场的只有狗蛋和高升,而张平居然连一场都没胜,没啥说的,晚上只有一碗白饭了,连片菜叶子都没有。 晚上,张平是被饿醒的,肚子一直咕噜咕噜地叫着,怎么都睡不着。 他翻了个身,看到边上沈钰的床位居然是空着的,伸手摸了摸,一丝热乎气都没有,显然人已经离去多时了。 “咦?这人去哪儿啦?该不会是吃不了苦,跑了吧?要是我把这事报告给主子,说不定主子会赏我一顿肉吃。” 张平舔了舔唇角,他啃了一天的白饭和稀粥了,嘴巴里一点味道都没有,看着别人在他面前大口吃肉,眼馋得不得了。 现在的他,什么建功立业的大志都没了,满脑子的就想着香喷喷的羊肉。 他披上了衣服,蹑手蹑脚地下了床,悄悄地打开了房门,不敢发出一点响动。 这可是他难得的机会,不能让别人抢了他的功劳。 他一出门就跑了起来,直奔主子的屋子,想要找她报告,哪想到,没跑出两步,就看到沈钰在小院中练拳。 他怎么没逃跑啊…… 太可惜了…… 张平尴尬地笑了笑,上前打招呼道,“你怎么那么晚还不睡啊?白天练了一天不累吗,晚上还在继续练,真是认真。” 沈钰擦了擦额头的汗,“我不想总是落在最后两名受罚。” 张平揉了揉鼻子,这话说的,怎么听着像是在说他呢? “我们俩的体质弱,再怎么练,也是追不上狗蛋他们的。” 沈钰淡淡道,“我劝你这两天也好好练练吧!你没看出来吗?高升在今天的训练中游刃有余,想必,今天的训练量对他来说,根本不在话下。” 张平没放在心上,“那又怎么样?” “这就说明,今天作为训练的第一天,训练量被刻意减少了。早上跑步的时候,也是提过的,第一天跑三圈,之后每隔一日增加半圈,一直到五圈。可见,留给我们适应的时间,最多只有八天了。像你我这般体质弱的,如果不趁这两天加紧练习,之后怕是很难跟上训练的进度了。” 张平觉得他分析得有道理,但是他现在又累又饿,根本就没有继续训练的动力。 他打了个哈欠,对沈钰道,“你继续训练吧,我先去睡了啊!” 沈钰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没任何表示,继续练习起来。 之后的几日,果然如沈钰所说的那般,训练的强度在缓慢增加着,沈钰的成绩一直在末尾二三名徘徊,而张平依旧是吊车尾的那一个。 张平觉得,再这么啃白饭下去,想逃跑的就该轮到他了。 不行,他得找李姐哭诉去! “主子啊,你看我都啃了五天白饭了,再这么下去,我就是个吃白饭的了。” 李姐噗嗤一下笑了出来。 张平现在没什么用处,可不就是一个吃白饭的吗? “所以呢?你有什么想法?”李姐问道。 “跑步、射箭、骑马、格斗都不是我的专长啊!” “那你的专长是什么?”李姐又问道。 “自然是读书和计谋啦!”张平骄傲地挺了挺胸膛。 “那好,我就给你表现的机会,如果你要是再如此糟糕的话,就别怪我不客气了,让你回去修城墙了。” 张平拍着胸脯保证道,“主子放心,动手不行,但是动嘴皮子,可是我的强项,绝不会让主子失望的。” “我等着看你的表现。” 李姐打发走了张平,去了一趟钟叔的住所。 钟叔立即想从床上爬起来,被李姐免了礼,“不知道钟叔这阵子住得怎么样?身体可还好?” “一切都好,老朽的身体已无大碍。” “那就好。”李姐点点头,“如果钟叔无大碍的话,是否有兴趣做个启蒙先生,教教我手下的那帮子熊孩子识字。” “也包括少爷在内吗?”钟叔问道。 “也包括我在内,不过我就是个旁听的,您不用太在意我的。” “这个老朽可不敢当。” 李姐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就凭您自称‘老朽’,可见,不是一个普通的家奴那么简单,自然当得。” 钟叔露出了一个苦笑,“少爷太抬举老朽了,少爷的课业还是得由大人请个大儒,方才合适。” 李姐见在钟叔身上行不通,索性另辟蹊径,“沈钰近来的训练很辛苦呢,有着几天没吃到肉了呢!本来我还想着,钟叔这边做了先生,总要得些束修,您若不要的话,也好留给沈钰补补身体不是?” 第26章 争做先生 钟叔有些心动了。 这些日子,他见沈钰吃了好几顿白饭,心里也是愁得很。 他家少爷从小也是锦衣玉食娇养大的,哪里吃过这个苦,现在又是长身体的时候,怎么能够顿顿白饭呢? 可是,李姐的规矩定得明白,是吃肉,还是啃白饭,全靠训练的成绩定夺。他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却是束手无策。 这下可好了,瞌睡有人送枕头,他哪有回绝的道理。 “老朽恭敬不如从命了。”不过,钟叔心里还有些顾虑,“几个孩子高低程度不同,胡勒根从未开过蒙,张平却已通读武经,差异过大,这课要如何上呢?” “不用您上四书五经,教习八股。讲句大实话,我爹最厌烦的,便是这些酸腐玩意儿了,要是被我爹知道,您要教这些,非得把您打出去不可。” 李姐咯咯一笑,继续道,“您啊,不用管张平、何关的进度,就从头开始,从《百家姓》开始教,每天讲三个姓,也能教上一个月了。” “这样行吗?”似乎太简单了点吧? “我又不指望那些熊孩子们给我考个状元回来,能够读书识字,被人卖了的时候,别连契书都看不懂就是了。” 钟叔忍不住笑了笑。 “当然啦,您这课也不能讲太死板了,不然由我带头,在您的课上睡着了,那多不好啊!我觉得吧,您每讲一个姓,就说三五个姓此姓的名人轶事,说生动点,将些浅显的做人道理,都融入到这些故事之中,深入浅出,像是胡勒根和狗蛋他们,也能听得懂不是?” 钟叔捋了捋胡须,“少爷这么说,老朽就明白了。” 于是乎,熊孩子们的文化课开始了。 开课之前,例行是李姐的训话,“从今天开始,由钟叔给大家上一个时辰的课,教大家读书识字。” 李姐用戒尺拍了下桌子,“全给我站直了,给钟叔行礼!” 由沈钰和张平带头,带众人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标准的师礼,“参见先生!” 李姐满意地点点头,“大家都知道,作为先生是有束修的,钟叔没要,这束修就留给了沈钰,所以从今日起,沈钰每天能多两块肉。” 钟叔闹了个脸红,瞥了眼李姐,这小主子怎么嘴上也不把门,将他们私下里的交易给摆在明面上说了呢?这不是让他家少爷难做吗? 果然有人不满了,底下悉悉索索的,全都是议论声。 沈钰羞红了脸,他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这么丢脸过,将头深深地埋在了桌案上。 李姐倒是没半分说错话的意思,“接下来,我要介绍你们的第二位先生——胡勒根!” 众人的目光纷纷落在胡勒根的身上,胡勒根更是惊异地瞪大了双眼,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主子,您叫的是小的吗?” 李姐点点头,“叫的就是你!钟先生的课堂上,我会划出一些词,让胡勒根翻译成鞑靼语和波斯语,每个人都得认真地学!” 狗蛋带着几分不满道,“主子,我们又不是鞑靼人,学那些鸟语干什么啊?” 李姐笑了下,“我给大家说个故事吧!从前啊,有一只老鼠,被猫给逮着了,危在旦夕之时,它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不费吹灰之力,就轻轻松松地把猫给吓走了。你们猜猜看,那老鼠想到了什么好办法?猜中的晚上赏肉吃!” 柴胡说,“那老鼠找个个机会溜了。” 高升说,“那老鼠咬了猫一口。” 何关说,“你们说得都不对,主子说了,猫是被吓走的。” 狗蛋挠了挠脑袋,“猫倒是怕狗,怎么可能会怕老鼠?” 张平的眼睛一亮,联想到了李姐的开课目的,答案呼之欲出,“老鼠学了一声狗叫!” 李姐将戒尺拍在了掌心,“张平答对了,晚上赏肉吃!” 张平的嘴角翘得高高的,总算是能吃到一顿肉了,不用再眼馋别人了。 他就说嘛,动脑子才是他的强项! 李姐继续开口道,“所以说,学好一门外语是很重要的。花马池紧邻鞑靼,掌握了他们的语言,敌对的时候你们可以刺探军情,和平的时候你们可以与对方交易。所以,鞑靼语必须学,而且还得给我学好了,每天都要考核大家的课业。根据日常训练的奖罚措施来,考核没过关的啃白饭。” 狗蛋可不擅长学习,带着几分侥幸的心理,问道,“如果之前在马术、格斗上得了赏赐,是不是就不用受罚啦?” 李姐拍了下他的脑袋,“想得美!一次赏赐和一次处罚抵消。如果当日得到的肉比较多,吃不完,也可以先寄存着,等存够三次的奖赏机会,和我换三根扯白糖,想吃的话,就得好好努力了。” 众人听了,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他们见过高升吃过扯白糖,似乎很好吃的样子,但是那小子小气得很,一口都不愿分给他们,宝贝得跟个什么似的。 这下好了,他们也有机会获得扯白糖了,不觉摩拳擦掌起来。 “从现在开始,何关,由你给大家做好记录,谁得了几次赏赐,谁得了几次处罚,最后能吃上什么,都给大家算出来。”李姐吩咐道。 “是,主子!” 何关的双手放在桌案下,一对食指打着圈圈,正想着,要不要趁李姐不注意,动些手脚,给自己多加几块肉,就听李姐补充道,“要是何关给自己多算了,谁能指出来,他多的肉就算谁的。” “要是他把小的肉少算了呢?”狗蛋问道。 “那就从他的饭菜里扣咯!”李姐理所当然地答道。 大家一个个瞪大了眼睛,如探照灯般,死死地盯着何关,将他盯得脊背生寒。 李姐的这招太毒了,那么多双眼睛盯着他,他哪里还敢再做手脚啊?不但如此,还还得将算得格外仔细,一点差错都不能出,不然倒霉的就是他了。 幸好,他爹教过他记账的方式,他可以将大家的赏罚,如同记账一般记录下来,这样,狗蛋和张平这两个奸猾的家伙,就不敢找他耍赖了。 第27章 野外教学 哎,主子可真是给他找了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苦差啊! 不行!他也得给自己找点福利! “主子,小的也能做先生的,小的可以教大家算术!” 李姐微微翘起了嘴角,“何关的提议不错。钟先生的课之后,就由何关教大家算术。何关和胡勒根作为大家的先生,每天中午能够多得两块肉。” 狗蛋兴奋地搓了搓手,“主子,小的也能当先生,小的能教大家追寻猎物!” 李姐点点头,“可以。不过,追寻猎物需要在野外授课,时间上每十日上一堂课,课时一日。狗蛋授课的时间长,所以,授课的那一日,得的肉也会多些。” 狗蛋听说,自己能得到肉比别人多,高兴地蹦了起来,脸色尽显得意之色。 柴胡也激动了起来,“小的能教大家辨识草药!” 高升也叫了起来,“我能教大家做爆竹!” 大家一时哄堂大笑。 高升不明白,他做的爆竹可厉害了,连主子都夸奖,为什么大家要笑话他? 他梗着脖子,正打算和大家辩解,李姐给了他一个安抚性的眼神,“高升的解剖学得不错,可以作为大家的先生。” “什么是解剖?”何关问道。 李姐露出了一个神秘的笑容,“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 张平按耐不住,终于也开口了,“我可以教大家军事谋略。” 李姐点点头,“你每天可以给大家讲解一个战役,不过得将战争爆发的背景,征战双方的兵力、武器、补给、阵型、战术、胜负关键一一讲解清楚,还要配合地图展示,这样大家才能看得懂,你能做得到吗?” 李姐提的要求有点难,张平不觉抓了抓脑袋。 “你可以多准备一段时间,什么时候准备好了,再同我说。因为你准备一堂课的时间会比较长,所以你授课的那一天和狗蛋一样,得到的肉也会比别人多些。” 张平的眼中冒着兴奋的光,“真的?” 李姐点了点头,手中的戒尺重重地落在桌案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丑话我也得说在前头,要是让我发现,谁授课的时候马虎应付,不但要取消他的奖励,还要剥夺他的授课资格,都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众人齐声叫道。 后来,钟叔带着几分探究,私下询问李姐,为什么要鼓励一群孩子做先生。 李姐喝了口茶,笑道,“他们在背课的过程中,对知识的掌握才是最扎实的,更容易发现自己的欠缺,不是吗?” 李姐笑得天真烂漫,却让钟叔心头一震。这般的心智,可不是一个小孩子能有的。他之前还替少爷委屈,在这边疆之地无奈成了家奴,怕是永无翻身之时了。 此刻看来,这位将军府的小主子,前途无可限量。自家少爷跟着他,或许能成就一番功勋,也未可知。 …… 小孩子的适应能力本来就强,上了半个月的课,已经习惯了李姐的这种另类的授课模式了。 在所有的课程中,大家最讨厌的就是胡勒根的鞑靼语,叽里呱啦的,绕得舌头都快打结了。 其次,则是柴胡的草药学。非得让他们在一堆长得差不多的烂叶子中,分辨出不同的药物,这不是为难人吗? 最受大家欢迎的,就属狗蛋的跟踪术了。 一方面,跟踪术是在野外开课的,对一群孩子来说,能去外面放风,就已经让他们很是兴奋了。 另一方面,狗蛋的跟踪术也确实神奇,他通过不同的脚印,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动物,而且还能从一些踩碎的枯枝、树上的抓痕发现蛛丝马迹。 “嘘!——” 行走在队伍最前方的狗蛋,突然停下了脚步,竖起了食指,立在了双唇中间。 随后,他指向了西北角的方向,只见一只狍子正站在不远处,时不时地甩动一下它的大耳朵,对自己的处境茫然无知。 李姐扫了大家一眼,压低声音,轻声道,“现在是考验大家箭术的时候了,如果能将这只狍子射杀了,我就给大家烤狍子肉吃!” 高升是知道李姐的手艺的,听到李姐说要亲自动手,最是激动,正要喊出声来,嘴巴却被捂上了。 动手的是狗蛋,他的声音带着几分紧张,“大家都不能出声,不然就让狍子跑了。” 众人点点头,将嘴巴抿得死死的,再也不敢发出一点声响。 何关的跑步、射箭、格斗都差得很,每日授课得到的两块肉,都被填补了所受的惩罚,很久没尝到肉的滋味了。 这会儿,他兴奋得不得了,从箭筒里抽了一支箭,就要架在弓弦上,被张平给制止了。 “务必一击必杀,不然惊动了狍子,跑掉了,大家什么都没得吃了。所以我建议,由我们中箭术最好的胡勒根、狗蛋和沈钰出手。” 张平说得有道理,何关立即收了手中的箭,将全部的希望,放在了胡勒根、狗蛋和沈钰三人身上。 三人搭弓上箭,将弦拉满,纷纷瞄准了那只狍子。 张平的眼神格外的认真,“听我指令,当我的手挥下时,大家一起射箭。” 三人点点头,表示明白。 张平在心中默数三声,将手猛地挥下,三箭齐发,齐齐射向了狍子。 他们的眼力和准头都不错,三箭都射在了狍子的身上。可惜,一箭射在了臀部、一箭射在了侧腹,都没射中要害,还有一箭倒是射在了脖子上,但是扎得不深,并不足以致命。 狍子吃痛,身上带着箭,撒开四条腿就跑,一溜烟地就窜出了几丈远。 众人没有骑马,哪里追得上狍子,只能看着快到手的肉飞了。 在一片唉声叹气,忽听嗖的一声,一道黑影从他们的眼前掠过。 是谁?还有谁在射箭? 他们来不及探究,目光追寻着那一支利箭划破长空,带着一股破竹之势,射向了狍子的前方! 不!并不是狍子的前方! 那只狍子直接迎着箭,冲了上去,待箭快落地时,好巧不巧,就这么撞在了箭口上。 第28章 论功行赏 是狍子傻吗? 不!而是射箭之人,提前预判了狍子的逃跑方向,所以才能正中奔跑中的狍子。 与胡勒根三人不同的是,那支箭没有射脖子、腹部这类的要害之处,而是不偏不倚地落在了它前脚的关节处。 狍子腿部受了伤,脚一软,跪了下来,滚落在了地上。 众人这才回过神来,回首寻找射箭之人,只见李姐一手提弓,保持着射箭的姿势。 那箭不是她射的,还是谁? 张平拍了拍手,十分狗腿地赞美道,“主子好箭!” 李姐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还愣着做什么?趁它病,要它命,现在正是补刀的好机会,不然狍子又该跑了!” “领命!”张平拔出腰间的小刀,带着众人一窝蜂地冲了上去,对着倒地不起的狍子一阵乱砍。 唯有沈钰没有动,怔怔地看着李姐收了手中的弓。 李姐勾起了唇角,对他逗趣道,“我脸上有花吗?” “没有。”沈钰淡淡地答了一句,就转了身,跑去了众人的那边。 李姐也跟在他的身后,指挥道,“高升,你来露一手,将狍子的内脏都清理了。” “领命!”高升行了一个军礼而去。 他练习解羊,可是练了整整十日,此刻解一头狍子,对他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 李姐扭头望向狗蛋,问道,“你会生火烤野味吗?” “小的可拿手了!” “那好,你带着大家在附近捡些柴火,将火升起来。别走太远了,少了一人为你是问!” 狗蛋有样学样,也喊了一声“领命”,像个小统领似的,招呼着一帮熊孩子跑去捡柴火。 李姐待高升处理完狍子,从随身背的包裹中,取出了一包烹饪用的香料,将盐、孜然、花椒和胡椒磨成的粉末配好用量,混合后抹在了狍子的身上,又在它腹中撒了不少八角、桂皮、肉蔻、茱萸、茴香、丁香、香叶和千里香,用细小的树枝穿过皮囊,将开裂的腹腔重新缝合好。 一切准备就绪,等狗蛋带着众人返回后,就将狍子架在了火上烤起来。 狗蛋的手艺不错,火候掌握得刚刚好,将狍子烤得脆而不焦,酥而不糊。 李姐抽出腰间的短刀,将狍子分成了大大小小的八块,从其中挑了一条腿,在众人面前亮了下,“作为你们的主子,这一份是我的。” 她扫了众人一眼,将他们眼中的羡慕尽收眼底,微微翘起了嘴角,将目光落在了狗蛋的身上,“狗蛋出列!” “狗蛋在!”狗蛋向她躬身行了个军礼。 “这次,你带大家找到了狍子,射箭、生火、烧烤都有参与,功劳头一份,所以,第二份由你自行挑选!” “挑哪一份都行吗?”狗蛋问道。 “都行!” 狗蛋兴奋地搓了搓手,不假思索,直接为自己选了一条腿。 腿肉有嚼劲,而且分量也是最大的。他之前见李姐拿走了一条,早就眼馋得很了。现在让他选,还不急着下手? 李姐待他选完,再次开口道,“沈钰、胡勒根出列。你两人射中了狍子,箭术练得不错,之后的两份由你们挑选!” 胡勒根舔了舔舌头,目光落在了狍子腿上,手伸了一半,又缩了回来。 他扭头看了沈钰一眼,见他傻乎乎地选了脊背连着肋排的那一块,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这般一来,狍子的腿还剩下两条,即便被他拿走一条,别人也不会太介意吧? 不管了!腿上的肉是最多的! 胡勒根咬了咬牙,也顾不得会不会得罪别人了,将一条狍子腿抢在了手中,蹲在了角落里,不顾烫嘴,迫不及待地啃了起来,生怕有人会跟他抢似的。 “张平出列!”李姐继续论功行赏道,“你在此处狩猎过程中,指挥得当,表现不错,希望以后再接再厉。第五份由你来选!” 张平觉得,李姐刚刚说的话,一字一句仿若天籁之音。 他的训练表现不佳,无论是跑步、骑马、射箭还是对战,从未获得过奖励。七个孩子之中,就数他啃白饭的次数最多了,他都多久没碰过荤腥了,都快要忘了吃肉是个什么味道了。此刻的他,不觉挺了挺胸,有一种扬眉吐气的感觉。 他高喊了一声“领命”,毫不迟疑地拿走了最后一条大腿,吃得那叫一个满嘴流油,不觉将自己的舌头,都快一起啃下来了。 高升嘟着嘴,盼了好半天,终于盼到了李姐喊他的名字。 “高升出列!你为大家分解狍子辛苦了,之后的这一块就由你来选吧!” “领命!”高升行了个军礼,来在那堆狍子边。其实,已经没什么可选的了,他想都没有想,就将腰部的那块肉给挑走了。 “何关、柴胡出列!最后的两块就是你们的了!” 这对难兄难弟,看了眼剩下的狍头和屁股,这还有什么可选的,相互对视了一眼,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不管怎么说,这也算得上是一顿难得的大餐了,有肉吃总比没有要强! 何关本着“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的原则,取走了狍头。 柴胡则现实了许多,毕竟屁股上的肉比脸上的多,烤的时候又被撒了不少香料。 那些香料,都是李姐让丁管家张罗来的,有的来自西域,有的来自南方。 在众多香料的调和下,烤出来的臀肉,没觉得有多少怪味,倒是香味扑鼻。 柴胡试探性地咬一口,外脆里嫩,一下子就让他爱上了,大口啃了起来。 大家吃得正开心,没见到李姐悄悄地移到沈钰的边上,用手肘撞了他一下,“你倒是会吃,将狍子身上最好吃的部分,被给你选去了。” 肋排的位置骨肉相连,肉是最嫩的,同时,也最容易入味。 沈钰掰开了一条肋排,优雅地扯下了黏在骨头边的一丝肉,放入口中,慢慢地咀嚼着,孜然的辛香、胡椒的爽辣、肉蔻的回甘,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层次丰富,确实是难得的美味。 第29章 担惊受怕 京师最有名的天香楼,沈钰曾去吃过不少次。那边的选料及其考究,往往一只羊身上,就选最嫩的那么一小盘肉出菜。 但是,他很讨厌羊身上的那股膻味,因为很少碰羊肉,偏爱飞禽和鱼肉。 想不到今日这道简单的烤狍子,让他对四条腿的肉类有了新的改观。 “你是第一个挑肉的,如果你想要的话,为什么不选肋排呢?”沈钰好奇地问道。 李姐叹了口气,露出了一脸的无奈,“难啊,这就是做主子的悲哀了。肋排上的肉那么少,怎么能配得上我的地位呢?所以,只能选最大份的腿肉了。要不你匀点给主子我,解解嘴馋?” 沈钰微微翘起了嘴角,又从肋排上扯下一块肉来,没有半分要分李姐的意思,直接塞入了自己的口中。 高升三下五除二地将他的那份肉吃完,悄悄蹭到了李姐的边上,“主子,下次您什么时候再做吃的呀?” 李姐笑道,“刚吃完,还没擦嘴,又嘴馋了呀?” “主子做的东西最好吃了,高升想念您做的桂花发糕了,您什么时候给高升再做一次啊!” 李姐向他眨了下眼,“想吃了?” 高升点点头,“当然啦!” “好呀,以后每月月底统计一次,表现得最好的前两名,就赏赐我亲手做的吃食。” 高升瞥了眼李姐另一边的沈钰,嘟着嘴道,“沈钰和张平读书厉害,柴胡和胡勒根弓马厉害,我哪能挤得上前二啊……” 李姐拍了下高升的脑袋,“那么多考核科目,你就没一个拿得出手的啦?” “高升最拿手的就会做爆竹了,要不主子你加开一门学爆竹的科目吧?” 李姐都被他给逗笑了,“那可不成!不过嘛,你倒是可以发挥一下你的长处,做得好,主子有赏。” 高升立马来了兴致,“主子您说,要高升怎么发挥长处?” “我把汤叔拨给你,跟你学做火药,好好教,把汤叔教会了,就赏你一周的美食,怎么样?” 高升的眼神一下子黯淡了下来,“可是,火药是小的祖传秘方,爹爹说了,不能随意告诉外人的……” 李姐给了他一个暴栗,“又没让你教汤叔祖传的方子,我让你教的,是主子我改良的方子,那和你家的那份可差得远着呢,不算违背你爹的意思。” 高升想想也是,用力地点了点头,“那成,我今晚回去就教汤叔。” “汤叔是长辈,对汤叔客气点,可别像上次那样了。”李姐提醒道。 “知道啦!”高升感觉,美味的食物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了,迫不及待地想找他的小伙伴显摆去了。 “你就是这么骗小孩子的?”沈钰又扯下一块肉,慢慢地品味着。 李姐看着他那副小大人的样子,不觉笑了起来,“说得你好似不是个小孩子似的。” 沈钰撇了撇嘴,“今天,你难得让我们所有人吃了一顿好的,之后,你是不是准备了什么苦差事等着我们?” 李姐用手枕着脑袋,盯着沈钰瞧了好一会儿,都快将他瞧得脸红了,这才开口道,“我发现你比张平聪明多了,他现在还在傻乎乎地吃着,一点警觉心都没有。要不,你来做我的军师吧,我天天给你做好吃的,养着你?” 沈钰愣了一下,扯开了话题,“你还没说,你给我们准备了什么苦差事呢!” 李姐继续逗弄着他,“所有人之中,就你没叫过我主子,你叫句好听的,我就告诉你!” “不说就算了,我总会知道的。”沈钰撇过头,不打算再理会她了,耳边却传来她咯咯的笑声,吵闹得很。 “这两天多吃点,说不定过阵子,你想吃,都吃不下了。” 哼!怎么可能? 沈钰本没将李姐的这句话放在心上,然而回到将军府,连续两顿的丰盛伙食,让他的内心越来越忐忑,这回,连张平都发现不对了,找了个机会,单独将他拉到了一边,带着几分试探地问道,“昨天的追踪课上,你和主子谈了什么呀?” “没什么,他就是见我选了肋排没选大腿,有些好奇,之后随便聊了两句。”沈钰答道。 张平不打算绕圈子了,直接提出了内心的疑惑,“你有没有觉得,近来的伙食好了很多?” “你说,这是为什么呢?”沈钰揣着明白装糊涂,反问他道。 “我这眼皮子跳得厉害,总觉得有不好的事发生。我瞅着主子瞧我们吃饭的样子,笑得那叫一个居心叵测,”张平掌了下自己的嘴,立刻改正道,“不对,是意味深长才对。” “人之将死,其膳也丰。”沈钰淡淡地说道。 “我胆子小,你别吓唬我,说得好像是死囚生前的最后一顿断头饭似的。” 张平的预言很快就应验了,第三天一大早,李姐就带着他们去了军营。 “年节将近,要给将士们准备些好吃的,伙头军这边人手不足,我们临时来这边帮几天忙。” 何关的脸上堆着笑,“主子,这几天是不是就不用训练了呀?” “是呀!而且还有肉吃!” “主子,您真是待我们太好了!”狗蛋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李姐扫了眼众人脸上的表情,一个个兴奋无比,唯有沈钰维持着他一贯的面瘫脸,而张平则是一脸的愁容。 李姐勾起唇角,拍了拍手,“列队!跟着我去伙头营。” 张平看着李姐嘴角上那笑容,怎么看怎么瘆人,腿都软了,扭头望向了沈钰,“你说,主子到底准备了什么等着我们?不用训练,居然还有肉吃?听着就让人恐怖!” 沈钰扶住了张平的胳膊,“反正也逃不掉,早死早超生吧!” 两人越往前走,血腥味就越重,一颗心越发往下沉,直沉入了谷底。 待他们跨过门槛,进入伙头营的院子时,连沈钰的那张面瘫脸也绷不住了。 他看到了什么? 满地的血污,深深地渗入了土中,一层盖过一层。 最顶上的是鲜亮的殷红,到了下面几层,颜色越发深沉起来,渐渐变成了黑沉如墨的色泽。 第30章 艰难适应 张平忍不住泛起了恶心,感觉肚子里一阵翻涌,声音都发颤了,“主、主子……您这……是让我们做、做什么呀?” 李姐慢慢走近张平,举起了一把刀。 张平看着那刀背上泛着的寒光,明晃晃的,感觉脊背生寒,就连晒在身上的日光,也失却了平日的温暖。 李姐手腕一转,笨重的刀子转了个个,落在了张平的手中,“你这胆子呀,还得再练练,就罚你每日比大家多杀一只羊。” “杀、杀羊?”张平松了一口气,他还以为有什么大不了的了,害他担心害怕了两天,原来是虚惊一场。 李姐扫了众人一眼,见高升眼中闪着光,就差在脸上写着“让我表演”四个字了。 李姐轻笑一声,想着高升之前学杀羊,学得很辛苦了,该是给他一个表现的机会了。 “高升出列!今日你做先生,给大家示范下怎么杀羊。” “是!”高升挺着胸,器宇轩昂地跨着大步,从队伍中走了出来,从栅栏里牵出一只羊,将它按倒在了地上,手起刀落,在它的肚子上剖开了一道血口子,将一堆血淋淋的肠子和内脏都取了出来。 高升一边动手,一点叮嘱道,“取的时候,也要格外的小心,胆囊不能弄破了,不然胆汁流出来,羊肉就发苦了,不好吃了。不同的内脏要分门别类放好,之后要清洗干净,给伙头军拿去做羊杂的。” 张平看着高升从羊肚子里掏出的那一堆东西,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这内脏还得我们自己洗啊?” “当然啦!”高升笑得贼坏贼坏的,之前他练杀羊的时候,可是吐了好些天的,现在终于轮到别人受这苦了。 李姐像是见大家还不够惨似的,又补充了一句,“杀羊的时候要注意了,只能剖肚子,不能坏了羊皮,整张羊皮要取下来做衣服的。到时候,主子我就拿你们剖得最烂的一张皮子,给你们做新衣。过年的时候,要想穿身好的,就给我下手麻利一点!” “领命!” 杀羊的画面虽说是血腥了一点,但是众人看着高升下手轻松,也没将这活计太放在心上,等到他们自己动手时,方才知道其中的难度。 头一件,这羊就很不听话,一不注意,就从他们的手中溜走了,满院子乱跑。 要不是李姐有先见之明,事先让人将院门给关上了,不知要跑出去几只呢! 李姐找了一把长条的板凳,躺了下来,取出一册《火龙经》,翻阅了起来,随着那群熊孩子们闹得鸡飞狗跳的。 忙活了大半天,除了高升,就只有狗蛋和胡勒根成功地宰杀了一只羊,显然之前是有过经验的。 “这样下去不行,我们该互帮互助才行。”张平提议道。 何关都在羊屁股后追了大半天了,羊毛被他拔了不少,愣是一刀都没扎中,这会儿心头正着急呢! “怎么个互帮互助?”何关问道。 “我们一起联手,先逮住一只羊,将它按在地上,然后轮流出手杀羊。”张平说道。 “这个办法好!”柴胡应声附和。 张平扭头看沈钰,见他没出声反对,那就是同意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待众人好不容易将山羊按倒在地的时候,第一个出手的张平却出状况了。 刀子随他的手一起,微微发着颤,顶在羊肚子上,就划了一条浅浅的口子。 山羊吃痛,猛地蹬了一下腿,竟然让它挣脱了束缚,一脚蹬到了柴胡的手臂上,将他都给踢翻在了地上。 柴胡对他很不满,没好气道,“你这是杀羊呢?还是给羊挠痒痒啊!” “我、我没杀过羊……”张平也不想的,明明就是用刀子划那么一条口子的事,他不知怎么的,就是下不去手。 “说得我们谁杀过羊似的!”柴胡揉了揉被羊踹疼了的胳膊,从地上爬了起来。 张平自知理亏,也没为自己辩驳。 沈钰拍了下他的肩,“换我来吧。” 张平的目光中满是感激,忙将自己手中的刀子交给了沈钰,像是终于扔掉了一个烫手山芋似的。 那只受伤的山羊没能跑多远,慌乱地躲在了墙角,又被众人给逮了回来,重新按回了地上。 沈钰握紧了手中的刀子,手心里满是汗,不知是紧张的,还是害怕的。 他闭上了眼,一用力,将手中的刀子推了出去,猛地扎入了羊腹之中。 顿时,一股鲜血宛若泉涌,喷溅在了他的手上,明明只比体温微热些,却让他有种被灼伤了的感觉。 他顿时松开了手,将刀子留在了羊腹上。 山羊吃痛,又要蹬腿挣扎。 沈钰见势不妙,再次抓住了刀柄,用力往下一剌,将羊腹给彻底剖开了。 这一次,大量的鲜血涌了出来,溅了他满满一身,难闻的腥臭味瞬间弥漫开来。即便他屏住了呼吸,那股味道依旧钻入了他的鼻腔,让他感到一阵恶心。 作为一个京师出身的贵公子,他自小被养出了一身的洁癖。 在他爹还没出事的时候,他的衣服上只要染上一点污迹,便要丢弃,重新换上一身新的,对于血污更是难以忍受。 他强忍着胃部的不适,将手伸入了满是血污的羊腹之中,将还在跃动的心肺,连同肝胆、脾胰、肠胃一同掏了出来。 看着手中那堆血淋淋的东西,他再也无法忍下去了,跑到了墙角,呕的一声吐了起来。 待他感觉,胃都要被掏空了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手边,突然多了一盏茶碗,热乎乎的,冒着热气。 “漱漱口,喝一口热水。没什么大不了的,吐着吐着,就吐习惯了。”开口的是李姐。 “说得你好像吐过似的。”沈钰接过茶碗,第一次不顾形象,猛灌了一大口茶水。 暖暖的茶水,沿着喉咙口,一路向下,压下了胃部的翻腾,顿时,让他舒服了不少。 “可不是吐过嘛,而且吐的比你惨多了!”李姐毫不在意地揭着自己的短儿。 第31章 犒劳一下 沈钰用袖口,轻轻印干了唇角的茶水,挑眉问道,“真的?” “那一次,我可是刚吃了晚饭下手的。我还记得那天晚上,我爹给我炖了一大锅羊肉汤。”李姐砸吧了一下嘴,“别说,味道还不错,连汤带肉,全让我给吃完了。结果这一锅羊肉汤,怎么让我给吃下去的,就怎么让我给吐出来了。” 沈钰不信,“哪有大晚上杀羊的?” “谁说我杀的是羊了?我是去杀尸的!你应该听说过,你们来的前阵子,城中大乱,鞑子将我家都给围了。好不容易留下了几百具尸体,总不能浪费了是不。我爹呢,就挑出了其中一百具比较完整的,拿来给我练手。整整七天,我就是在一堆尸体中度过的,是不是比你惨多了?”李姐此刻想起,都不禁佩服起自己当时的勇气了。 “尸体怎么杀?”沈钰带着几分好奇问道。 “和你现在一样啊,把肚子剖开了,然后一点点摸清楚心肝脾肺肾的位置,了解每一寸关节的接口,掌握每一处弱点的所在。” 沈钰这下算是明白了,“所以你射狍子的腿,才能射得那么准?” 李姐点点头,“我跟你说啊,刚杀完尸的那会儿,我都目中无人了!” “哪有你这么自大的。” “不骗你。那个时候,一个个在我眼前的都不是人,全是行走中的骨架子。我能透过他们的皮肉,看到他们的五脏六腑。” 沈钰微微勾起了唇角,“我原先觉得,你和你爹长得不像,不过听你们说话的调调,还真是一家人。” 李姐揉了揉鼻子,不禁怀疑,她和她爹相处久了,近墨者黑,所以才感染上了她爹的不着调了。 嗯!一定是这样!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嘛。” “你吐了几天,才适应的?”沈钰问道。 “头一晚吐得最厉害,将我整个肠胃都给清空了。我就想着,这粮食种出来也不容易,粒粒皆辛苦,不能让我就这么给浪费了。后来啊,我就少吃东西,多喝水,就好多了。” 沈钰半垂着眸子,又喝了一口茶,问道,“杀尸的时候,你怕过吗?” “谁不会怕呢……”李姐的目光透过了院墙,望向了飘渺的远方,“但是我更怕,在敌人下一次攻破城门的时候,我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反而成为我爹的拖累。那般无奈而弱小的任人宰割的自己,才是更可怕的。你若想在这纷乱的边关建功立业,又不想让自己的双手染上鲜血,哪里有那么好的事呢?” “我们要杀几天羊?”沈钰沉声问道。 “看你们的表现,表现好的话,就提前结束,表现不好的话,就延迟一些。不过,”李姐竖起了三根手指,“最迟让你们练习三天,要不是恰逢过年,可没那么多羊让你们折腾的。所以啊,好好珍惜这难得的机会吧!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李姐拍了拍沈钰的肩膀,踱着步子,回去看她的《火龙经》去了。 沈钰将剩余的茶一饮而尽,眼神变得坚定了几分。 他也回到了自己的队伍中,这一回,该轮到他替别人按山羊了。 他的手不会再抖了! 经过了两天的艰苦适应,大家下刀子的时候利落了几分,即便是看着最羸弱的张平,也成功宰杀了五只山羊,正在与第六只奋斗着。 现在,他已经不需要同伴的帮助,自己一个人就能动手击杀山羊了。 第三天的时候,李姐结束了训练,带着大家离别了伙头营,回到了将军府。 不过这一次,她没叫他们去马场,也没有去学堂,而是来到她的小厨房集合。 “这几天,大家干得很好,特此犒劳大家每人三斤羊肉。” 狗蛋的双眼闪着光,“主子说真的?” “当然,羊肉已经摆在案板上了。” 张平顺着李姐的目光望去,可不是,案板上放着八块等量的羊肉,可是—— “这些羊肉是生的……” 张平拉长了一张脸,李姐将他们拉到了小厨房,又给了他们一堆生肉,难不成,下一个特训的项目,是让他们学习厨艺? “年节要到了,也该准备起年货了,这三斤羊肉,就是给你们做腊肠的。” 何关和张平都是尝过腊肠的,这会儿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一会儿,大家先用熟水将手洗干净,就能开始做腊肠了。腊肠的做法很简单,先将羊肉切成肉糜,用盐水浸泡一个时辰后洗净血水,再用盐水浸泡三四个时辰,用凉开水洗净后,彻底滤干,用盐、糖、姜、蒜、茱萸、花椒、胡椒再次腌制四个时辰。” “主子,要是不爱吃蒜呢?”张平插口道。 李姐白了他一眼,“不吃就别放咯,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就好,喜欢辛辣的就多放些茱萸、花椒,不喜欢腥味的就多放些姜蒜、胡椒。之后,就是处理羊肠了,将肠子内外用盐洗净,再用醋去腥味,用温水浸泡一刻钟。记住咯,泡肠子的水温不能太烫,不然肠子就不结实了。等肠子软化后冲洗干净,就可以往里面填充腌制好的肉糜了。肉糜要填紧实,不能留下一点空隙。待充满整根肠子后,扎好端口,按一指半的长度翅结,分成小段,在阴凉处风干半个月,正好让你们过年的时候打打牙祭。” 狗蛋捋了捋袖子,“主子,还等什么,快点开始做吧!” 李姐淡淡地瞥了他一眼,再次重申道,“我之前说的,都听仔细了?” 狗蛋急着做腊肠,没将李姐的话放在心上,随口敷衍道,“小的都听仔细了!” 李姐勾起唇角,露出一个耐人寻味的笑容,“既然听仔细了,就开始动手吧!” 狗蛋第一个冲到了案板边,抓起刀子就开始剁肉,砰砰砰地一阵乱砍,将血沫子溅得到处都是。 李姐则是慢慢地踱着步子,来到水池边,舀了一瓢准备好的熟水,仔细地将双手清洗干净,方才返回案板边,开始剁肉。 第32章 逮个现行 “你也打算做腊肠?”一边的沈钰问道。 “是啊,快过年了,我得给我爹做些好吃的。”李姐的眼中带着温柔的笑。 “别人都是用力地剁肉,你为什么是切肉?”沈钰又问道。 “因为我力气小啊,所以只能用巧劲。”李姐将目光投向狗蛋,轻声说道,“别看他剁得快,肉很难剁均匀,做出来的腊肠口感就差了。而且啊,这肉虽说不多,只有三斤,剁起来可费力气,以他那个势头,没一会儿就得力竭了。” “就知道你没那么好心,白给我们三斤肉,连折腾人的方式也那么新奇。” “嘿!看你说的,我那么好的主子,可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第二个的,谁能舍得拿出二十斤羊肉折腾人的?” 沈钰没应她的话,而是学着她的样儿,将手中的肉先切片,再切丝,最后切成绿豆般大小的小肉丁。 待他切到一半的时候,果然见狗蛋的速度慢了不少,累得满头大汗。待到吃晚饭的时候,他就连抓着筷子的手都抬不起来了。 沈钰扫了其他人一眼,情况同狗蛋差不多,唯有他和李姐两人,没受什么影响。 二更夜,本该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李姐的床前突然多了一个人影。 那是李霸给李姐准备的暗卫,十五六岁的样子,比狗蛋他们大不了几岁,身手却是好得多,制伏三五个成年人不在话下。 这还是李姐第一次动用到他,“我让你盯的人,有动静了吗?” “那人去小厨房了。”暗卫答道。 李姐挥挥手,那人便如影子一般,重新隐没于黑暗之中,就像是从没出现过一般。 李姐披上了皮袄,从床上坐了起来,走向了小厨房,远远地就看到一个身影,鬼鬼祟祟地猫在小厨房的门口,探头探脑的,往门缝里偷偷窥视着。 李姐放轻了脚步声,悄悄地走到他的身后,一手落在他的肩膀上,把他吓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冷冷的月光,将他的小脸映得煞白,一双碧绿色的眸子,被半垂的眼眸遮去了光华。 不是胡勒根,还能是谁? 李姐白天做腊肠的时候,就注意到他魂不守舍的,几次望向了她,咬着唇,一副想要开口,又不知如何开口的样子,便料到他有事瞒着她。 他不说,她就会自己查吗? 于是,她就让暗卫悄悄盯着胡勒根,果然让她发现了马脚。 胡勒根尴尬地笑了笑,“主子,您大晚上的,怎么来小厨房啦?” 李姐勾唇笑道,“自然是跟着你来的呀?” 胡勒根吓得声音都发颤了,“主、主子……” 李姐的语气冷了几分,双手插着腰,故意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还知道叫我主子,就给我老实交代,大晚上的,为什么要来小厨房?” “小的……小的……”胡勒根支支吾吾的,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李姐捧起了他的脸,“你有一双漂亮的眼睛,我不希望,你用这双眼睛看着我的时候,在对我说谎。” 胡勒根愣了一下,“您真的觉得,小的眼睛漂亮吗?” “嗯,就像潭水一样美,你看,沈钰、张平他们的眼睛全是深色的,都没你的漂亮呢!” 因为瞳色的关系,胡勒根从小就被人嘲笑是杂种,是怪物。 无论是草原上,还是在大明,所有人的瞳色都是深色的,就连他娘都是深色的。 大家都说,他是他娘和魔鬼生下来的,所以才会有这种浅绿色的瞳色,将他娘给活活打死了。 而他,则像是一只老鼠一般,活在阴暗的角落里,做的是最脏最累的活,吃的是最少最差的食物。 他记得,他娘的故乡在大明,他娘常说大明有多好多好,他便逃跑了,带着希望逃往了大明。 可是,待他到了大明之后,依旧因为瞳色的关系,被当成了细作,不问青红皂白,就被拉去做了苦役,依然做的是最脏最累的活,吃的是最少最差的食物。 直到他遇到了主子,这一切才有所改善,终于不用做苦力了,也不用挨饿了,还有新衣服穿,教他读书认字。 现在,主子还说他的瞳色漂亮! 在长期被打骂的日子里,他早早地就学会了察言观色。他看得出来,主子说这话的时候,是发自内心的,真的觉得他的瞳色漂亮。 胡勒根动摇了,他觉得很羞愧,不该骗主子的,“那小的告诉主子,主子可别罚何关。” 李姐眨了下眼,看来小厨房里躲着的,就是何关了。 李姐将胡勒根从地上拉了起来,“你先说说,何关都做了些什么。我答应你,会给何关一个辩解的机会。” 胡勒根又低下了头,“之前在军营,小的看见……” 李姐将他的脸捧了起来,“我喜欢你的眼睛,我希望,你每一次说话时,能让我看到你漂亮的眼睛。” “好……”胡勒根的脸颊爬上了一抹红晕。 李姐收回了手,“继续说吧。” 胡勒根摸了摸脸,还有些贪恋他脸上留下的余温。 “怎么不说了?”李姐歪着脑袋,好奇地问道。 “哦,”胡勒根这才回过神来,“小的看见何关偷拿了一个羊胰,带了回来,小的本来是要劝他向主子认错了,想不到,被主子您先发现了……” “羊胰?”难不成是嘴馋了,打算弄些去厨房弄熟了吃?不对啊,胰脏这种东西又不好吃,平日里都是拿来喂狗的。 李姐也不打算费脑细胞猜了,“你随我一起进去吧!” 她推开了门,借着月光,粗略扫了小厨房一眼,什么发现也没有,应该是听到门外的动静,躲起来了。 “别躲了,你自个儿出来,算你一个自首从宽。不然,等主子我数到五之后,亲自出手把你给揪出来,那可就是罪加一等了!” 李姐顿了顿,开始数数: 一!—— 二!—— 三!—— 四!—— “五”字刚要喊出口,就见一个小脑袋,从灶台后面探了出来,“主子别数了,小的出来了。” 第33章 戴罪立功 李姐看着他空着的双手,问道,“你偷拿的羊胰呢?藏哪儿去啦?” 何关觍着一张笑脸,“主子说笑呢,哪来的羊胰啊?” 李姐的嘴角依旧挂着笑,但是目光却冷了下来,“哟!事实就在眼前,还敢跟主子我狡辩,我看你是胆肥了吧,是想等主子我将东西搜出来,你才肯交代吗?” 何关狠狠地剜了胡勒根一眼,责问道,“是不是你跟主子告密的?” 胡勒根往李姐身后退了一步,“不是我……” “自己做错了事,别怪别人!主子我可是火眼金睛,你以为,就你这点事儿,能瞒得过我?” 李姐的目光,再次落在了何关的手上,“下次偷完东西,记得先洗个手,再跟主子我狡辩!” 何关低头瞄了眼自己的手,还真是脏得很,有拿过羊胰后留下的血污,也有不少黑色的柴灰。 他搓了搓手,藏在了身后,低头认错道,“主子,是何关错了,您说过,要从宽发落的……” 李姐冷笑了一下,“那是在你骗我之前,回去收拾下东西,明天出府吧!” 何关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小的知错了,主子您别不要小的啊……” 何关留宿过街头,受过冻,挨过饿,要过饭,尝过几天没吃过东西的滋味,再让他回到大街上,他要怎么过下去啊! 胡勒根也忙着帮腔道,“是呀,主子,您就再给他一次机会吧……” 李姐依旧冷着一张脸,“机会是他自己失去的。” 何关保持着跪的姿势,向前挪了两步,来到李姐的跟前。他伸出了手,想要抓住李姐的衣摆,但觉得自己的手太脏,又给缩了回去。 “主子,您就饶了小的这次吧……小的拿羊胰,其实也是为了主子……” “哦?那你说说,倒是怎么个为我法儿呀?”李姐等着他继续编。 何关抬眸瞥了胡勒根一眼,又将头低垂下去,“胡勒根和狗蛋身手好,沈钰和张平人聪明,柴胡会点医术,高升是跟您最久的,只有小的,表现是最差的。这次杀羊,小的就拿了点羊胰,想着给主子做点香胰子。用香胰子洗脸不但干净,而且还能让脸更加白嫩。” 李姐知道,古代的香胰子就是香皂,怪不得要叫香胰子呢,原来是用胰脏做的。 她爹给她买过,看着脏兮兮的,都不知道,能不能将手洗干净,而且贵得很,在他们这种边陲之地,要一银子一块,简直和奢侈品一样,一直被她搁置着,没怎么用过。 李姐顿时来了兴致,“你真会做香胰子?” 何关点点头,“小的家里原先就是开胭脂铺的,家传的配方,京师的大户人家都来小的家的熟客。” “你才这么点大,能知道多少方子啊?” 李姐故意摆出一副看不起他的样子,果然将他肚子里藏着的货全给诈出来了。 “别人启蒙用的是《百家姓》、《千字文》,小的爹爹可是拿着配方,给小的认字的。家里的配方,小的全记得真真的。小的还会做胭脂水粉呢,可惜主子您用不上……” “谁说主子我用不上的呀?” “主子,您逗小的呢,您又不是姑娘家,用那些做什么呀?” 李姐眨了眨眼,“谁说我不是姑娘家的呀?” 何关傻眼了,看着李姐笑靥如花,比张平长得还秀气,沈钰长得还娇媚,确实有几分女相,“您真的是姑娘家?” “嗯。”李姐点点头。 天啊!他家主子骑得了马,射得了弓,比斗的时候出手贼狠,每次和她切磋的时候,都被她打得哭爹喊娘,哪有那么凶残的姑娘家啊! 何关都开始怀疑人生了,胡勒根的表现却很淡定。 李姐的目光不禁落在了他的身上,问道,“你是几时知道,我是姑娘家的?” “小的在伙头营的时候,被派去拉羊,有一次听士兵闲聊,说是将军府只有一位小姐,小的就知道了……”胡勒根越说,头垂得越低。 李姐看他一副害羞的样子,不觉生出了逗弄他的想法,“那你希望主子我是个姑娘家,还是男孩子呀?” “都好,”胡勒根的耳根子都红了,“在草原上,家里都要听额么格额吉的。” 李姐和胡勒根学过,在鞑靼语中,额么格额吉就是奶奶的意思,可见在鞑靼,女性的地位比大明高了不少,听说还能参政议政呢! 李姐的性别摆在那儿,本就是因为她平时的穿衣打扮,一时被他们误会了,她也没打算瞒着他们一辈子。 不过,就这么告诉他们了,岂不是很没意思。 “胡勒根,我们玩一个游戏,好不好?” “什么游戏?”胡勒根抬起了头,来了兴致。 “所有人之中,最聪明的就是张平了吧?我们就给他一些小暗示,看看他能不能才出来我的性别。” “就和猜谜一样吗?”胡勒根问道。 “胡勒根真聪明,就和猜谜一眼。” “主子,您这也忒……”何关说到一半,意识到不对,硬生生将那个快要脱口而出的“坏”字给咽了回去。 “你说主子我忒什么呀?”李姐的语气冷了几分,透着赤裸裸的威胁意味。 何关立刻摇了摇头,“小的说主子忒标识了,得用最好的胭脂水粉,才能配得上您的倾国倾城之姿,闭月羞花之貌。” 这夸人夸得,实在是夸张得太没诚意了,一听就是假的。 “好了,看在你诚意一片的份上,给你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 何关的眼睛一亮,“什么机会?” “把香胰子给我做出来。”李姐说道。 “这个好办,只要原料管够,主子要多少,小的就能给您做多少。” “你要那些原料?”李姐问道。 “羊胰、皂角、肥皂(一种植物)、蛋清、白豆,配上青木香、甘松香、白檀香、麝香、丁香五种香料,白术、白芷、白芨、白茯苓、白蒺藜、白敛七种药材。” 李姐听他报了一连串出来,头都听晕了,那么多种草药和香料,怪不得一块上好的香胰子要卖那么贵呢! 第34章 找人代笔 “你在这小厨房里,可搜集不到那么多原料,你打算怎么给主子我做香胰子啊?”李姐问道。 “原先,小的是想用羊胰、羊脂、草木灰、蛋清、面粉凑合一下。”何关尴尬地笑了笑,“材料有限,这般做出来的香胰子是最末等的,色泽灰不溜秋的,不好看,虽然清洁力不错,但是有股子膻味,也不能美白。” 李姐觉得,这应该就是她爹给她买的那种了。 “你就先整一个凑合的,先让主子我瞧瞧你的制作方法。” “主子,您想偷师啊?” 李姐拍了下何关的脑袋,“我还用得着偷师吗?你的人都是我的,你的配方自然也是我的,别忘了,你现在还是戴罪立功呢!” 何关立马就蔫了,闹了半天,他半分好处没捞到,还将祖传的方子给赔出去了,真是亏大发了。 “时间不早了,你先回去睡吧。从明日开始,每晚吃完饭来此准时报道。” “领命!” 自此,李姐和何关开始研究起做香胰子,每晚胡勒根也随着何关一同来报道,帮他们打下手。 李姐发现,何关做香胰子的方式很粗糙,就是将所有的东西都捣碎了,然后混在一起,皂化反应并不完全,制作出来的香胰子,油腻腻的,味道带着一股油耗味,一点都不好闻。 怪不得,富贵人家用香胰子的也不多,反而更偏爱用豆粉,而那些用高端香料和药材制作出来的澡豆,虽然美白效果不错,但是价格昂贵,不易久存,除了土豪,还真没多少人用得起。 李姐前世曾对手工皂着迷过一阵,不过怕麻烦,放弃了尝试,但是基本的制作方法,她都是知道的。 制作手工皂最麻烦的,就属提炼碱液。何关既然能用草木灰配合羊脂做香胰子,可见草木灰是碱性,可惜浓度太低,无法达到完全皂化的效果。 改进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对草木灰中的碱性物质进行提纯了。 李姐想到了制作硝石的方式,“你将草木灰放在陶罐里不停地熬煮,熬个两三天,然后将沉淀的灰烬撇去,再慢慢地倒入羊脂进行混合。” 李姐之所以选择陶罐,而放弃铁锅,是因为铁容易发生化学反应。 何关不乐意了,“这多麻烦啊!” 李姐敲了下他的脑袋,“不懂了吧,凡是费工夫的,做出来的东西,都是能卖大价钱的!” “主子说得有理!” 何关不再辩驳,反正有胡勒根给他打下手,他也不用太费多少事,一锅草木灰水出炉后,只取用最上层的澄清水质,稍稍放凉后,照着李姐所说的方式,慢慢地加入熬好的羊脂进行搅拌。 哪知,原先明明清澈无比的水,越是搅拌,就越粘稠,连筷子都快要被搅断了。 李姐的眼睛一亮,“就是这个状态,不要停,继续搅拌。胡勒根,你要是搅不动的话就换何关,两人轮流来,别累着呢。” 胡勒根知道,李姐这是心疼他,心里甜甜的,两手抓着筷子的顶端,更加卖力地搅拌起来,直到实在是搅拌不动了,这才停了下来。 李姐将搅拌好的皂液分成三份,一份加入羊胰磨成的粉末,一份加入香料磨成的粉末,最后一份什么都不加,作为参照对象。 放置两天之后,待皂化反应完成,李姐取出了三种肥皂一一试验,加入羊胰的清洁效果是最好的,加入香料的是最好闻的,卖相最佳。 何关拿着经过李姐改良的香胰子,色泽宛若凝脂,完全没有油脂的油腻感,最神奇的是,遇水之后还能拉出桑蚕一般的丝线,要说有缺点的话,“就是太软糯了些,轻轻一捏就是一个手印子。” “这个没关系,在阴凉处凉个个把月,就能硬实一些了。” 何关的双眼发着光,仿佛嗅到了钱的味道,“主子,这香胰子绝对能大卖,放在京师,二两银子一块妥妥的。”而且,成本低廉,才几十文钱,比原先的配方便宜多了。 李姐拿了一块混了香料的闻了闻,香料没少放,但是味道香味还是太淡了些。 不行,她得弄个蒸馏装备,把香料做成精油和纯露。 说干就干,她这就回书房去画图纸。可是,待她将记忆中的蒸馏装备画出来后,彻底傻眼了,感觉就是不小心打翻了墨汁…… 看来,她真是没什么画画的天赋,除了她自个儿,谁都未必能看得懂。 她得找个擅长画画的,给她代笔,在她身边正好就有两个合适的。 李姐出了书房,就看到其中一人在院子中练拳,月光之下一袭白衣胜雪,丰神如玉,让她看得一怔。 “有事?”沈钰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问道。 李姐尴尬地揉了揉鼻子,慢慢踱着步子,走到了他的身边,“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找你必须有事吗?就不能单纯为了看美男?” “最近,张平倒是真被你弄得无心睡眠了。”沈钰淡淡道。 李姐眨了眨眼,“你都知道啦?” “胡勒根说得那么明显,傻子都能知道了。” “不是还有个傻子,还没想明白嘛。你说,他还要多久才能想明白呀?” 沈钰没有她的回答,而是质问道,“为什么要捉弄我们?” “我哪有捉弄过你们呀?”李姐可不背这个锅,“至始至终,我都没说过我是男的吧,是你们自个儿认错的。” 沈钰的声音冷了几分,透着淡淡的怒意与责难,“你一直都穿着男孩的打扮,别人叫你少爷的时候,你也没否认!” “我这会儿,不是主动承认了吗?要不,明个我就穿身濡裙给你看。” 李姐见沈钰扭过头,没理会她,又补充道,“只穿给你一人看!” “谁要看你啦!” 李姐没在意,继续逗弄道,“你说,我招了张平这么个傻军师,为了栽培他,费了多少心神,他这两天的训练却是懈怠了不少。要不,换你做我的军师吧?” “没兴趣。”沈钰一口回绝道。 第35章 腊肠出事 “那你一定对这个有兴趣!”说着,李姐也不管沈钰愿不愿意,将他拉到了书房,按在了座位上。 沈钰看着纸上那几滩墨迹,很直白地戳中了李姐的痛处,“你打翻墨汁了?” 李姐抚了抚额,“那不是打翻的墨汁,是我画的画!” 沈钰的嘴角抽了下,“画得真够丑的。” “所以才将你这个能人找来了呀,”李姐在他的面前重新铺了一张未着墨的白纸,“帮我重新画一张呗!” “我为什么要帮你画画,这可不是护卫的职责。” “因为我的画有意思呀!”李姐指着她画的一滩墨汁道,“这一处是个罐子,将水煮成水汽,流过环形的管道,经过冷水冷却,重新凝结为水。” 沈钰算是听明白了,“你要做的是甑桶?” “甑桶是什么?”李姐没听说过。 “是用来蒸白酒的。”沈钰解释道,“家父有风湿,故而自酿五加皮,作为药酒。” 李姐的双眼一亮,“那你把这个甑桶画下来,我让丁管家弄一个来。” 沈钰蘸墨挥毫,一盏茶的工夫,甑桶便跃然纸上,并且,工艺的细节之处,都用文字标注了出来。 李姐粗略看了下,原理和蒸馏装备有些类似,但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她向沈钰一一指了出来。 沈钰将笔端点着唇角,想了一会,根据李姐的想法,将甑桶重新改良了一下。 这回,李姐看着和她印象中的装置接近多了,“你说,你怎么人长得俊秀,还这么多才多艺呢?娶回去,一定宜家宜室!” 沈钰剜了她一眼,“我是男的!” “是是!” 李姐得了图稿,计划着,明日一早就让丁管家找人,尽快将改良的甑桶做出来,反而将沈钰晾在了一边。 沈钰看她正得意着,不禁给她泼了一盆冷水,“你要的甑桶带了九道环形弯道,百转千回,可不好做。” “这个我早就想过了,用陶烧制,想要什么形状,都不成问题。” 沈钰讶然,“之前可没人做过这样的甑桶。” “万物之始,总有第一次,然后才有以后的无数次。”李姐得意地挑了挑眉。 “你要甑桶做什么?”沈钰问道。 李姐对他眨了眨眼,卖了个关子,“等我做出来了,你就知道了,到时候头一份功劳算你的!” 沈钰没将此放在心上,离开了书房,穿越了小院,刚要推开房门,就听耳边突然传来一声人语,“你回来啦?” 沈钰一惊,扭头见那阴影之中站着一个人影,一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他。 “张平?你难得那么晚还不睡。” “睡不着,陪我聊聊呗!” 沈钰点点头,随他来到了一处偏僻处,本是上佳的月色,却无一人有心赏玩。 “主子……找你去书房做什么?”张平问道。 “让我替她画画。”沈钰答道。 张平有些不信,“这都二更了,特意找你去,就为了画画?” 沈钰懒得解释,只点了点头。 张平沉默了一会儿,咬了咬唇,开口问道,“你觉得主子……他长得怎么样?” 沈钰半垂着眸,想到李姐刚才得了画稿,笑得像个贪了鱼的猫,嘴角不觉微微勾起,“你都猜到了,又何再必问我。” 张平的声音都发颤了,“他……她还真是个姑娘家?” 沈钰点点头,“我让钟叔从家丁处探听过了,将军府的小公子三个月前刚过世,府上仅剩一位千金。” “怪不得呢……我就说嘛,在这蛮荒的边陲之地,哪能娇养出这般郎艳独绝的公子,想不到真是个姑娘……”张平抱着脑袋蹲了下来,“这下完了……完了完了……全完了……” “巾帼也可不让须眉,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区别呢?” “区别大了去了!”张平站了起来,眼中流露出一抹愤然之情,“你我可与狗蛋等庶人不同,对他们来说,能拥有如今这般的日子,就是他们的造化了。我等可是要建功立业,成就一番事业的。辅佐将军之子,必然是前途无量,可若是换做了一个小姐,还有什么机会,让我等去赚军功?难道你甘愿永远待在府上,成为一个小姐的护卫吗?你爹的冤屈呢?你的志向呢?全都不要了吗?” 张平一字一句,宛若冰锥,砸在了沈钰的心头,让他的心凉了个透彻,也让他看清了被他刻意忽略的现状。 他是时候,该醒醒了…… 张平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月光照耀在他的那身白衫上,明明是个翩翩公子,却显出了几分落寞和萧瑟来。 两人一夜辗转反侧,直至四更多,方才睡着一会儿,就被狗蛋的大嗓门给吵醒了。 张平没好气道,“吵什么呢!天还没亮就在叫魂呢!” 何关推了推他,“你少说几句吧,他正伤心着呢!” “我也伤心着呢!”怎么就没见人来安慰他呢? “你的腊肠难道也坏了?”何关好奇地问道。 “腊肠?这关腊肠什么事?”张平问道。 何关解释道,“你也知道,狗蛋将他那三斤腊肠当成宝贝似的,每天起床都得去看看才放心。今日一早却发现,那腊肠上长毛了,不能吃了,心里委屈着呢!” 张平撇了撇嘴,“就为了点腊肠,至于吗?” 狗蛋红着眼,一把抓住了张平的衣襟,“你小子,平日就属你最奸猾了,老实交代,是不是你对我的腊肠做了手脚?” 张平心里本就不痛快,一把推开了狗蛋,负气道,“是我做的又如何?” “好!你小子敢承认就好!看我饶不了你!” 狗蛋抡起拳头就往张平脸上招呼而去,张平自然不会傻乎乎站着被他打,扭头避开之后,随即回了一招猴子捞月。 两人一来一回,打得不可开交,四周是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熊孩子,一声声“打打打”此起彼伏,鼓劲声不绝于耳。 动静闹得大了,将李姐也给惊动了,“哟!最近是不是训练少了,拳头痒了,一大早就开始切磋了呀?” 第36章 揪出真凶 一群熊孩子缩了缩脖子,赶忙散开,退到了墙边,不敢再起哄了。 李姐扫了他们一眼,笑道,“别呀,继续打啊,分出个胜负再停手!” 狗蛋可不傻,他可是苦主,不能给李姐落下了坏的印象。 他忙收起拳头,向李姐哭诉起来,“主子啊,您得给小的做主啊!小的辛辛苦苦做了三斤的腊肠,全给张平给糟蹋了,他得赔小的!” 之前,狗蛋和李姐对练的时候,被她打趴在了地上,也没见他掉过一滴眼泪。这会儿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张平,你到底对狗蛋的腊肠做了什么,让他委屈成这样?” 张平也是一肚子的憋屈,扭着头,倔强地不作答。 沈钰抱了个拳,“昨夜张平和我在一起,我可以作证,他并未对狗蛋的腊肠做过什么手脚。” “不是他做的手脚?为什么用一样的肉、一样的调料做出来的,他的腊肠好好的,我的就长毛了?而且,他刚才明明自个儿都承认了,”狗蛋死咬着这点不松口,“我看你和他小子走得近,才帮着他说好话的!” 沈钰懒得理会狗蛋的胡搅蛮缠,继续摆着他那张面瘫脸。 李姐敲了下狗蛋的脑袋,“好了,带我去瞧瞧你的腊肠,说不定主子我火眼金睛,能将糟蹋你腊肠的真凶给揪出来。” 狗蛋收了泪,对着张平冷哼一声,带着李姐来到了小厨房门口,只见屋檐下吊着好几排腊肠,其中归属狗蛋的那一堆,有近一半长了细密的白毛。 李姐的心中其实早就有底了,这会儿仔细瞧了眼那些长毛的腊肠,更是确认了心中的判断,“张平没动手脚,我找到真凶了!” “是谁?”狗蛋握紧了拳头,一副要找对方拼命的架势。 “那个真凶啊,就是……”李姐抬起了手,对着众人指了一圈,最后落到了狗蛋的身上,“就是你啊!” 狗蛋瞪大了双眼,“怎么会是小的呢?” 众人也是一副吃惊的样子。 李姐将他们的表情尽收眼底,笑着取下了一串长毛的腊肠,又取下了一串正常的腊肠,并列在一起,放在了狗蛋的眼前,“你自个看看这两串腊肠有什么区别。” “不就是一个长毛了,一个没长毛吗?”狗蛋答道。 “除了这个呢?”李姐又问。 狗蛋瞪大了双眼,瞧了好半天,没瞧出个名堂出来,“小的不知,请主子明示。” “凡是长毛的腊肠,都是你没将肉塞紧实的,留了空隙,所以才会坏了的。”李姐敲了下狗蛋的脑袋,“让你不听主子的指示,这下长记性了吧!” 柴胡忙取下了他做的腊肠,拿到李姐的跟前,“那小的的呢?小的做的时候,可是都将肉塞紧实了的,为什么也长毛了呢?” “你呀,是不是在腌肉之前,没有洗手呀?”李姐问道。 柴胡老实地点了点头。 “佛观一钵水,八万四千虫。只有煮熟之后,才能将水中的虫子灭除干净。所以,主子我才让你用熟水将手洗干净,再开始制作腊肉,你做到了吗?” 柴胡张了张嘴,将头低了下去。 “你是要做郎中的,更要注重衣着和双手的洁净。不止是水中有虫子,世界万物都带着虫子,只是当我们身体强健的时候,大部分的虫子难以对我们造成什么伤害。但是,当我们受伤的时候,脏衣、脏手上的那些虫子就很危险了,处理不当,即会让伤口溃疡。此刻你的大意,只是让几斤羊肉长毛,他日还若如此,可能就会让一个人丢了性命!你可知错了?” 柴胡将头低得更深,“小的知错了,小的以后定当勤净手。” 李姐对他的认错态度很满意,“知错能改,还是个好孩子嘛。” 柴胡觍着脸,问道,“小的都知错了,主子能再赏小的些肉吗?” “就是就是!”狗蛋也应和道。 李姐分别给了他俩一个暴栗,“无功不受禄,知道不?” “主子……” 李姐看着他俩泪眼汪汪,一副好不可怜的样子,噗嗤一笑,“虽说腊肠是没得救了,但是你们若想吃肉,还是有机会的。” 柴胡双眼一亮,“什么机会?” 李姐也不逗他们了,直接说道,“快过年了,主子我赏你们每人一两银子,一会儿我要去宁夏卫赶集,想要主子我捎带东西的,就去找何关登记。” 狗蛋第一个应和,“小的要肉!” 他要再做一次腊肠,这次他可会仔细着,一定将腊肠做好。 柴胡叫道,“我要陀螺、皮鞠!” 高升叫道,“我要果子、糖人!” 就连风轻云淡的沈钰也开口了,“我要贺兰砚。” 一群熊孩子围在何关的周围,七嘴八舌,闹哄哄地说着自己的诉求。 李姐被吵得脑仁都疼了,“你们将要的东西都写在纸上,交给何关。到时候以纸条为凭,领取各自的年货。” 柴胡苦着一张脸,“小的不会写‘陀螺’,怎么办啊?” “这个我会,我教你,一个字两文钱。”何关笑得一脸奸诈。 柴胡白了他一眼,“我为什么要找你问啊?张平会的字比你多,我可以去找张平问。” 张平摸了摸下巴,觉得这个生意不错。正好他想买本书,钱不够,倒是可以趁机捞上一笔,“不会写的字,找我,简单的字一个字一文钱,比找何关便宜,何关不会的字一个三文钱。” 何关不满了,“你明摆着是抢我生意啊!”这可是他想出来的生财之道! 高升找到了沈钰,“你会写‘糖人’的‘糖’字吗?” 高升觉得他看着比较正派,应该不会不会同何关、张平同流合污才对,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谪仙也有庸俗的一面。 “无论难易,统一两文钱一个字。”沈钰开口道。 高升哭丧着脸,找李姐申诉,“主子,你看他们,怎么能收我们的钱呢?” 张平反驳道,“为什么不能收钱?街上代写书信的,不也是收钱的吗?” 第37章 猜拳秘诀 李姐揉了揉高升的脑袋,“谁让你认得的字少,就当是买个教训。明年认真学习,不给他们赚钱的机会。” “嗯。”高升重重地点了点头。 何关将熊孩子的纸条都收齐了,递给了李姐,李姐翻看了一遍,又递还何关,让他收了起来,“一会儿,你就跟着我一起去宁夏卫赶集。” 高升的双眼一亮,“主子,小的也想随您一起去!” 狗蛋也附议道,“还有小的!” 李姐扫了众人一眼,见沈钰和张平两人都有些心动了。 “何关跟我去,是要记账的。你们随我去,能做什么呀?”李姐问道。 “小的力气大,能给主子抗东西!”狗蛋说道。 “嗯!嗯!”高升和胡勒根拼命地点着头。 李姐噗嗤一声笑出来,“那好,我再带三人,多了,车上可就坐不下了,至于选谁呢……” 李姐的手指抵着下巴,道,“你们两两猜拳决定吧!” 狗蛋捋起了袖子,逮着沈钰先来,在他看来,沈钰就是半个书呆子,猜拳肯定猜不过他,哪里知道,竟然0比2败给了他,一局都没能赢下。 狗蛋觉得有些晦气,又去找看似比较懦弱的胡勒根猜拳,依旧是以0比2败北。 天啊!他的运气也太差劲了吧! 经过了几轮比试,最后是沈钰、胡勒根和柴胡三人胜出,李姐带着他们和何关出了门,一辆马车早早在外候着了。 马车没有任何雕饰,但是木架要比普通的马车粗壮些,看着非常厚重结实的样子,很符合她爹的一贯风格。 李姐挑开了帷幔,脚尖一点,便灵巧地跳上了马车,沈钰、何关、柴胡紧随其后,唯有胡勒根站在原地,可怜巴巴地望着他。 “怎么不上车呀?”李姐问道。 “小的能上车吗?”胡勒根揣着几分小心地问道。 李姐点点头,“快上来吧,都等着你呢!” “诶!”胡勒根的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这是他第一次做马车。之前他的主子,也就是他爹,连马都不让他多碰一下的。 他的脚踩在干净的车厢里,都不知该如何摆了,偷偷瞄了沈钰一眼,学着他正襟危坐着,显得很是拘束。 李姐却是全无坐相,如同一只无骨的章鱼,瘫软在车厢里。 “何关,将他们写的纸条整理一下,待会儿到了宁夏卫,别漏了任何一人的东西,不然为你是问!” 何关听完李姐的吩咐,苦着一张脸,“主子,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您怎么总交给小的呀?” “能者多劳呗!要不是你能记会算,主子我也不会第一个就想着带你出门,是不?若是论起猜拳的话,你可未必能胜得了几场。” 何关不服了,“猜拳凭的是运气,谁输谁赢可是说不准的呢!” “依我看呐,今日你的运气就差得很,别的先不谈,单单沈钰和胡勒根,就能打败你,你信不信?” 何关嘟着嘴,“小的不信!” “不信就试试呗,主子我出彩头!”说着,李姐取出了一盒糕点,色如白玉,是她昨晚做的桂花拉糕,早上热了下,还是热乎乎的,散发着一阵桂花的香甜,闻着很是诱人,把众人肚子里的蛔虫都给勾出来了。 “谁胜了,我就赏他糕点吃。沈钰你先和他来,然后是胡勒根。” 何关已经捋起了袖子,做好了准备,可惜他的下场和狗蛋一样,也是0比2败北,一局都没能赢下。 他咬了咬牙,捏紧了拳头,又继续和胡勒根猜拳,侥幸赢了一局,还是以1比2败北。 何关委屈得都快哭了,却见李姐眯缝着眼,笑得像个狐狸似的,嘟着嘴道,“主子,您使坏!” 李姐对他眨了眨眼,“和你猜拳的是沈钰和胡勒根,我怎么对你使坏呀?” “可是……可是……”直觉告诉他,李姐肯定是耍了手段,他突然灵光一闪,“您为什么让沈钰先和我猜拳,然后再让胡勒根来?其中一定有蹊跷!” “看来没傻到无可救药。”李姐捏起一块桂花拉糕,轻轻咬了一口。 “主子,小的还是没想明白,为什么出拳的顺序,决定了小的一定会输啊?”何关追问道。 李姐扫了他和柴胡一眼,“你们几个啊,无论谁与沈钰猜拳,都会输的。” “怎么会?小的就不信了,他的运气那么好,除非他作弊了!” “可不是嘛!” 李姐的口气理所当然,何关却是瞪大了双眼,盯着沈钰,一脸的难以置信,“你真的作弊了?” 沈钰面不改色,看不出什么,李姐替众人解惑道,“也不算是作弊吧,只是他出手比你们慢一些,等看清你们出了什么拳,他再加速出手,赢不了你们才奇怪呢!” “怎么可以这样?!”看不出来啊,平时道貌岸然的谦谦君子,居然也会使出此等卑鄙的招数。 “怎么不可以这样?”李姐辩驳道,“兵者,本就是诡道。行军作战之时,谁能先洞察先机,谁就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何关又问,“那胡勒根呢?他和小的出拳的速度是一样的,难道他能事先料到小的会出什么拳吗?” “可不是嘛!” “怎么可能?”何关不信。 “怎么不可能?所以我才让沈钰先和你猜拳,让胡勒根先看着。等他了解你猜拳的路数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主子,您……您真是太坏了!”何关扭过头,不打算再理她了。 李姐向他勾了勾手指,“你想知道狗蛋的路数吗?主子告诉你,下次你和狗蛋猜拳的时候,就能胜过他了。” 狗蛋平日里总仗着武力值高,很是嚣张,何关早就看他不爽了,一听有战胜狗蛋的方法,眼睛一亮,立刻将头转了回来,望向了李姐。 李姐又捏了一块桂花拉糕,边吃边说道,“狗蛋性格耿直冲动,对自己的武力也很自信,所以他出拳的时候,喜欢出拳头。你和他猜拳的时候,第一局出布,多数就能赢他。” 第38章 香铺口角 “那张平呢?”柴胡问道。 “张平小心思多,他这样的人,最喜欢出的就是剪刀了。你们试试看,是不是剪刀、石头、布中,出剪刀的手势是最复杂的?” “真的耶!”柴胡比划了三种手势,确实如李姐说的那般。 “原先,张平是继沈钰和胡勒根之后,最有可能获胜的,可惜他时运不济,遇上了狗蛋,拳头压制了剪刀,功亏一篑了!” 何关嘟囔道,“一个猜拳还有那么多门道啊,小的还以为是靠运气取胜的呢!” “气运一说,是最虚无缥缈的。靠山山会倒,靠水水会流,人啊,还是要依靠自己的实力,这才是最靠谱的,知道了不?” 何关和柴胡重重地点了点头。 “乖,赏你们桂花拉糕,一起吃吧。” “诶!”柴胡在一边早就看得眼馋了,抓了一块就往嘴里塞。桂花拉糕香甜糯滑,却不会粘牙,“真好吃,怪不得高升说,您可会做吃的了。” 李姐眨了眨眼,“喜欢的话,下次你们表现好,还有好吃的。” 马车由四匹马拉着,脚下有如生风,速度很快,才一个多时辰,就到了宁夏卫。 城郭高3丈5尺,还挖了一道10丈宽的护城河,真是大手笔啊! 整个城郭门楼、角楼及悬楼,加在一起有170多座,看着好不气派。 城内河渠纵横,水网密布,五步一埠,十步一桥,宛若塞上江南。 往来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果然要比花马池繁华了不少。 这次,李姐是蹭着汤叔的采购队来的,进了城,汤叔留下刘汉照顾李姐,他则带着手下采购去了。 李姐一行人,照着众人的心愿单,去修文坊买了笔纸、砚墨,毓秀坊买了苏杭杂货,感应坊买了布帛、衣料,清和坊买了果品、山货,南熏坊买了孜然、胡麻,一家家跑着商铺,好不容易将所有的东西凑得差不多了,都过了巳时了。 “主子您看,那边有卖香料的!”何关兴奋地叫道。 “那就去看看吧!” 李姐抬头看了眼,只见那家门匾上写着“刘家上色檀香拣香铺”,上色指的是高级货,门匾特意注明“檀香”,说明此店以卖上好的檀香为特色。 正好,她正在捣鼓蒸馏装备,需要准备些香料练练手。 李姐让刘汉在门外候着,带着何关几个熊孩子进了铺子。 何关如鱼入水,在一堆堆香料间徘徊着,这边看看,那边瞧瞧。 香料中有不少可以入药,柴胡也来了兴致,抓了一把香料放在鼻端,还没嗅出个味儿,就觉得手掌一疼,被人拍了一掌。他的手一抖,掌心的香料全撒了下来。 柴胡抬眼瞧去,对他动手的穿着一身青色粗布裋褐,是香铺的伙计。 何关插着腰,不满地叫道,“你这人怎么这样啊?会不会做生意啊?” 伙计从他们进门的时候,就开始注意他们了,一行人穿的都是下人的衣服,而且又是一群小孩子,哪里像是来买香料的。 铺子里的香料精贵着呢,被他碰脏了,掌柜要是责怪他,他可担待不起。 伙计向他挥了挥手,如同赶苍蝇一般,“小畜生一边去,别妨碍我们做生意!” “你!……狗眼看人低!”何关向李姐投去了求助的目光,“主子,您得为小的做主啊!” 伙计从上到下打量了李姐一眼,人长得还算俊秀,身上的衣料也比之前那个弄脏香料的小子好些,是松江的三梭细棉,也就是好些而已,非绸非缎,身上也没挂着玉饰配件什么的,大富大贵可就谈不上了,不觉轻慢了几分,“要玩去到别处去。” 李姐没说什么,何关倒是被气得不轻,一张小脸涨得通红,捋起了袖子,眼看着就要和对方打起来了。 “哟!还真够热闹的啊!” 李姐闻声望去,就见两个十来岁的孩子跨过门槛,进入了铺子。 他们身上的衣料不错,尤其是右边的那一个,穿的是柳绿色竹纹暗京缎,精美却不显张扬,在这边塞可不多见,一看就不是寻常出身。 李姐的目光回到了左边的那人身上,好奇地眨了眨眼,指着自己的鼻子道,“你认得我?” 那男孩年龄不大,气性倒是不小,说话像是带着火药味,“你以为你是谁,人人都要认识你啊?” 李姐轻笑了一声,“连我是你姐都不认识,还在宁夏卫混呢!” “你这人,怎么出口那么鄙俗呀?”绿衣男孩说道。 “我可冤枉了,”李姐眨了眨眼睛,“不信,你问问你边上的那位,我是不是李姐?” 那男孩撇了撇嘴,“她姓李,大名就是一个‘姐’字,忒不要脸,就会仗着名字占人便宜。” “嘿!有本事,你随我姓李,跟我弟弟的名儿叫‘哥’,怎么样?”李姐对他挑了挑眉,一副挑衅十足的架势。 “谁要随你,”那孩子冷哼一声,从上到下扫了李姐一眼,“一个女孩子家,穿着这样,成何体统,还带着一群面首招摇过市,真不知羞!” “哟!小小年纪不学好,还知道面首啊!” 那男孩红着脸,扭头不搭理她了。 李姐拍了拍手,“小的们,这儿的货太次,主子我看不上眼,去别处瞧瞧!” “得嘞!”何关很狗腿地上前两步,弓着身子,给李姐带路,留下那男孩气得直跺脚。 一行人走出了一条街,李姐扭头问沈钰,“看出来,那个和我对话的小子的身份了吗?” “他应该是知道你的身份的,可与你对答之时,却不带一丝敬意,他爹的官位至少与将军平级。” 李姐点点头,“分析得不错。” “我更在意的是,他边上的那一位,能被他巴结着,其父的地位犹在将军之上。而且看他的神情,应该是不认得你的,身上穿的又是京师天益斋的京缎,说不定是刚从京师来的。” “那就不用猜了,符合这些的只有一人,便是刚上任的总兵姜汉之子。” 第39章 失踪事件1 沈钰的眼神中带着几分试探,“你不去巴结一下?” 李姐耸了耸肩,“我巴结什么?他爹在宁夏卫,代表的是京城势力;我爹在花马池,代表的是本土势力。他爹官再高,也管不到我爹头上,做个点头之交最好,哪用像那个仇锜似的。” “仇锜?”沈钰沉思了一下,宁夏卫的武将中就只有一个性仇的,“他是游击将军仇钺之子?” 李姐点点头,“和我爹品级一样,不过他爹是只狐狸,他可就差得远了。” 李姐突然停下了脚步,指着斜对面的小贩道,“那边看着也是卖香料的。” 何关撇了撇嘴,一脸的不屑,“主子,这地摊货能有什么好东西啊!” “地摊货便宜啊!你去给我打打眼,要是东西好,就把价钱压下来。” “主子,您还用得省这些钱?” 李姐拍了下他的脑袋,“谁家的钱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当量入为出。” 何关立刻换上了一副笑脸,觍着脸拍马屁道,“主子说得有理!” “既然有理,还不快去!” “小的这就去!”何关跑了两步,渐渐将步子放缓,慢悠悠地晃到了那个小贩跟前,随手捡起了一块,“这是木香吧?” “好眼力,这是上好的木香,可是从莫卧儿国千里迢迢运来的。”他打量了何关和他身后的孩子一眼,衣料一般,料想也不是大户人家出身,不敢漫天要价,担心将好不容易招来的生意给吓走了,伸出四根手指道,“一两银子四两。” 李姐挑了挑眉,“就这破树根,卖那么贵?” “可不是,讹我们年龄小,不懂,拿着本地种的木香充莫卧儿国的,一百文可以买上一斤了。” “这可是地地道道,从莫卧儿国运来的,你闻闻,香着呢!” 何关冷笑了一声,“莫卧儿国的木香和本地的木香,虽然色泽上看着差不多,但是木纹是有区别的。莫卧儿国雨水充沛,可比这个纹理要稀疏些。” 那小贩一听便知道,是遇上行家了,报出来的也是底价,不觉露出了一个苦笑,“小本生意,好歹给小的赚些辛苦钱,要不一百二十文一斤?” 李姐扫了一眼他铺在地上的布,沾满了尘土,“我看你啊,在这摆摊也有好些日子了吧,要不这样,我将你的货一口气全带走,一百文一斤,不二价!” 小贩确实想急着脱手,犹豫了一下,点头道,“行!” 小贩一称分量,十斤八钱。 何关让他将零头抹去,双方交割完毕,李姐看了眼天色,都快到未时(下午1点)了,便想招呼何关几人去吃饭,却见身后少了一个人,“柴胡呢?去哪儿了呀?” “小的一直在讲价,没注意。”何关答道。 胡勒根和沈钰也摇了摇头。 李姐招了招手,忙将不远处的刘汉叫来,“刘叔,您见过柴胡吗?” “刚才一辆马车驶过,一眨眼,柴胡就不见了。最近听闻,城中出现了拍花子的,有不少小儿失踪。” “您怎么不追啊?”李姐焦急地问道。 “小主子在此,刘汉不敢擅自离开。” 李姐明白,这是他的职责所在,他并没有做错什么。 “城中太乱,还请小主子速速回府。”刘汉恳请道。 “那柴胡呢?不找了吗?”何关问道。 “柴胡一定要找!”李姐的目光中透着坚定,她向四周扫了一眼,指着不远处的一家酒楼,对刘汉吩咐道,“我就在那边的雅间落座,你去找汤叔,让他派人在各个城门口守着,留意出入的男童,一旦发现柴胡,一定要将人救下。另外,快马加鞭赶回府上,尽快将狗蛋和他的狗都找来,再带上一件柴胡的衣服。” “领命!”刘汉抱了个拳,便小跑着离去了。 李姐带着余下的几人进了酒楼,要了一间雅间,点了六个菜,“你们忙活了半天了,也一起坐下吃吧。” 胡勒根拿着筷子,半天都没落筷,面对平日里最喜欢的肉,也失去了胃口,“主子,您说能找到柴胡吗?” “你忘了,狗蛋最擅长追踪了,一定能把柴胡找回来的。” 众人食之无味地扒拉着碗里的饭,突然传来碰的一声,门被人用力地踹开了。 “李姐,你给我出来!” 一声狂吼自门外传来,李姐闻声望去,来人是仇锜,一身风尘仆仆的,脸上还带着一抹不加掩饰的怒意。 李姐心里正为柴胡的事烦着呢,才没工夫搭理他,“要疯到别处去,没事别碍着我吃饭!” 仇锜怒气冲冲地来到李姐的跟前,本想拽住她的衣襟的,但是想到男女授受不亲,手伸到一半,握成了拳,重重地砸在了桌子上,“你老实交代,你把姜公子拐哪儿去了?” “姜公子不见了?”李姐讶然道。 “你还装蒜?你知道那是谁家的公子吗?那可是姜总兵的独子,刚从京师来的,你的胆子也太大了!” 李姐见仇锜一副气急的样子,反倒是笑了起来,“你偷偷把人带出了府,还将人给弄丢了,这会儿倒怪起我来了。我和你分开之后,就在街上闲逛,后来和个小贩买了十斤香料,就来这儿吃饭了。你不信,可以找人去街上问问。我带着一群孩子,扎眼得很,街上可是有不少人看见的。” “真不是你干的?”仇锜望着李姐的双眼,像是要连同她的心底也一起望穿一般。 “比珍珠还真!我又不傻,连你都小心巴结的对象,我若是找他麻烦,岂不是在太岁头上动土嘛!” 仇锜彻底傻眼了,“这可怎么办?我闯下大祸了……” 李姐拿了一个空杯子,倒了一杯茶,递到了仇锜的跟前,“你先别急,坐下喝口水,和我说说,人是在哪儿丢的。” 仇锜像是个斗败的公鸡,蔫蔫地坐了下来,将李姐递给他的茶水一口灌下,身上的汗反而出得更多了,全都是冷汗,黏在身上,不禁让他脊背生凉。 第40章 失踪事件2 “我们和你斗完嘴,也出了那家香铺,不过走的是和你相反的方向,逛着逛着,不知何时姜公子就不见了。” 仇锜抓住了李姐的衣袖,眼里都泛起了泪花,“他刚来此处,人生地不熟的,你说他会去哪儿呢?” 李姐转动着手中的杯子,沉声道,“这事,你得立刻告诉你爹。” “不行!”仇锜的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我是偷偷带着姜公子出来的,要是告诉了我爹,我爹非打死我不可,你得给我想办法!” 李姐放下杯子,指着自己的鼻子,一脸的无语,“为什么是我?” “谁让我爹总在我面前夸你,说你单枪匹马就解决了几百鞑子,把你夸得天上有、地下无。我不管,你就得给我想办法!不然我就说,人是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丢的,到时候,你也得跟我一起受罚!” “好好好!我替你想办法!”李姐被他的无赖弄得哭笑不得,给他夹了一口菜,“先吃饭,吃饱了肚子,才有力气找人。” 仇锜双眼一亮,“你有什么好法子?” “找人的法子没有,但是有找人的高手,我已经叫人快马加鞭回府将人带来了,最慢一个时辰后就能到了。”李姐答道。 仇锜就像是被点着的爆竹,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还说不是你捣得鬼?你怎么能未卜先知,提前去府上把人找来?” 李姐白了他一眼,“你没见我身边也少人了吗?那找人的高手,可不是替你的姜公子找的,你只是碰巧占光罢了。” 仇锜扫了在座的一眼,数了下人数,还真是少了一个,“不就是一个仆役,丢了就丢了呗,用得着兴师动众地寻人吗?你还说,他们不是你的面首?” “那是我的人,人是我带出来的,我就得负责,将人平平安安地带回去,一个都不能少。”李姐指着前方道,“你若看不顺眼,门就在那边开着,大可以从哪来回哪去,自个儿找你的姜公子去!” 仇锜觍着脸,又重新坐了下来,“我不就说说嘛,你还恼羞成怒了。” 说着,他拿起了筷子,毫不客气地夹了一块清蒸羊羔肉,往嘴里一塞,吃得那叫个一个津津有味。桌上大半的菜肴,全都下了他的肚。 “你好歹也是个将军府的少爷,弄得好似你爹苛待你似的,都不让你吃饱,来我这儿拼命蹭吃蹭喝的。” 仇锜嘴里含着肉,口齿含糊不清道,“你知道个什么,我为了找那个姜公子,都跑了五条街了,快要饿死我了。” 李姐挑眉道,“要再给你来点不?” 仇锜将嘴里的肉咽了下去,“再来一只白水鸡!” 李姐只是客气一说,想不到他却是顺杆子往上爬,“倒真是不客气啊!” 仇锜理所当然道,“你请客嘛!” 李姐扶额了…… 她认栽…… 待仇锜将他的那盘白水鸡消灭得差不多了,刘汉终于带着狗蛋到了。 仇锜扫了刘汉一眼,不屑道,“也没什么特别的,看着腿上带着旧伤,还不及我府上的家丁呢!就他能找到姜公子?” 李姐白了他一眼,“你眼睛怎么长的?找人的高手,是刘叔边上的那个!” “他啊?!”仇锜顿时瞪大了双眼,“你不是在逗我吧?就这么个毛还没长齐的娃娃,能把人给我找到了?这下你可害死我了,白白让我等了快一个时辰,耽误了救人的工夫!” 李姐立刻甩锅,“不都让你找你爹了吗?这会儿去也来得急!” “别!”仇锜赶忙摆手道,“您是我姑奶奶还不成吗?求您了,快替我将人给找出来吧!” 李姐扭头望向了门口,“狗蛋,你的狗养得怎么样了?” “小的都调教好了。”狗蛋抱拳道。 “好,现在是考验你的时刻了。柴胡丢了,你让你的狗将他找出来。” “还有姜公子呢!”仇锜插嘴道。 “你身上有那个姜公子的物件吗?寻人得需要当事人的物件。”李姐问道。 “有!”仇锜从腰间扯下一个玉佩,“这是他今早刚送给我的,不知道能不能管用?” 李姐扭头望向狗蛋,“管用吗?” “今早给的,气息还在,管用!”狗蛋答道。 “那好,我带着一只狗去寻柴胡,你随这位仇将军的公子,去他丢了人的地方寻人,务必将人给找到了。” “领命!”狗蛋抱拳道。 仇锜见李姐牵了一条大黄狗要离开,都顾不得男女之防了,忙抓住了她的衣服,“你就这么走了啊?” “人不都交给你了吗?”李姐拍了拍他的肩,“放心吧,他找人比我强!” 说完,李姐便结了账,离开了酒楼,来到了之前他们买香木的小摊前,让狗闻了闻柴胡的衣物。 狗对着衣物深深嗅了两口,在原地转了一圈,往东北跑去。 李姐紧紧拽着狗绳,带着沈钰、何关、胡勒根紧随其后,弯弯绕绕地跑了三条街,又和仇锜撞上了,就见他一脸的得瑟,眉飞色舞道,“你该不会是放心不下我,追着我来了吧?” 李姐白了他一眼,“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我是跟着狗来的。掳走我的人和你的姜公子的,说不定是同一伙贼寇啊!” 仇锜捏紧了小拳头,“竟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也不问问这宁夏卫是谁的地盘。让小爷我逮住了那伙贼人,非让我爹扒了他们的皮不可!” 李姐扫了四周一眼,“这一块看着屋舍不错,住的都是些什么人啊?” 仇锜的脸色阴沉了下来,凑近李姐的耳朵,小声道,“东北隅是阉狗住的,听说他们有狎玩**之风……” 李姐翻了个白眼,古代的熊孩子,怎么张口面首,闭口**,“你都是从哪儿,听来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的?” 仇锜撇了撇嘴,“你既然能听懂,说明你也不学好,还好意思说我?” “听不懂那是孤陋寡闻!”李姐指了指脸颊微红的沈钰道,“你看,就连我的护卫也听懂了。” 第41章 失踪事件3 “这就叫近墨者黑!”仇锜一字一顿道。 李姐对他挥了挥手,一副驱赶苍蝇的架势,“那你离我远些,可别被我也给染黑了!” “哼!说得像是谁爱搭理你似的!” 两人正斗着嘴,突然,前方带路的大黄狗停了下来。 狗蛋随身掏出了一点肉干喂了狗,向李姐禀报道,“主子,地方到了,就是这座宅子了,我们要不要冲进去救人?” 仇锜蒙头就想往前闯,忽觉领口一紧,被李姐给拽了回来,“想逞英雄也不看看地方,这是你能乱闯的吗?” 仇锜梗着脖子,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不就是在邓广的隔壁吗?即便是邓广本人的宅邸,小爷我也敢闯,才不怕那些宦狗呢!” 李姐拍了下他的脑袋,“你该不会是你爹捡来的吧?怎么他的心智,你半分都没学来啊?里面真要是住着宦狗……” 呸!果然是近墨者黑,她都被这仇锜给带偏了,立刻更正道,“里面要是邓广,单单是家丁就得几十人,就我们这几个小屁孩,能把人救出来才怪,快去把你爹找来!” 仇锜知道,这个时候必须得让他爹出马,才能镇住场子,可是,“我这一来一回,少说也得两刻钟,万一那些宦狗色急迷心,霸王硬上弓,姜公子贞洁不保,该怎么办啊?” 李姐咬了咬唇,“我带着人先混进去,探探路,拖延些时间,你快些去找你爹搬救兵吧!” “诶!”仇锜冲出去两步,又折返回来,别扭地说道,“那个……你自己也小心些……” “知道啦!”李姐推了他一把,“快去快回!” 沈钰看了眼身边的高墙大院,问李姐,“你打算怎么混进去?” “本主子自有妙计!”她向胡勒根勾了勾手指,“把我们买的皮鞠拿出来。” 胡勒根恭敬地将皮鞠双手奉上。 李姐接过皮鞠,颠了颠,“刘叔,您和狗蛋、胡勒根守着前后门,等仇将军一到,就来接应我。” 刘汉急了,“小主子,您可不能以身犯险啊!” 李姐向他投去了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您放心,有仇将军呢,他是知道我爹有多疼我的,不敢让我出事的。” 刘汉没奈何,只能抱了抱拳,带着狗蛋和胡勒根退到了一边隐藏起来。 李姐将球往上一抛,猛地一抬腿,将皮鞠踢向了空中,划了个弧度,落在了院墙的另一侧。 李姐转了转手腕,“何关,去扣门,我们要皮鞠去!” “诶!”何关领命,跃上了台阶,拉住了门环,将门扣得砰砰之响。 等了好一会儿,方才有人来开门。 来人扫了他们一眼,挥了挥手,不客气地撵人道,“哪来的野孩子,去去去,别来这儿捣蛋!” “我们的皮鞠掉你们院里了,我们得捡回来!”说着,何关就想往里面冲,被看门的给挡住了。 然而,那人顾此失彼,光顾着盯紧何关了,却将李姐漏了,被她寻了一个空隙,牵起了沈钰的手,一溜烟地冲了进去。 “嘿!谁让你们进去的?快给我回来!”看门的刚想将他俩拽回来,一个没留神,又让何关给溜了进去。 三人绕过影壁,沿着狭长的走道一路向前,穿越垂花门,窜入了庭院。 李姐往四周扫了一眼,就是一座三进出的院子,无论是正房,还是东西厢房,屋门全都紧闭着,从外面什么都瞧不见。 还没待她多瞧两眼,就见五六个家丁不知从那儿窜出来了,将他们围了起来。 李姐捋了捋袖子,梗着脖子道,“别以为你们人多,就能讹了我们的皮鞠,才刚新买的,要二十文一个呢!” “哼!哪来的野孩子,敢来这里胡搅蛮缠?”人群向两边散开,走出来一个凶巴巴的家伙。 李姐像是被吓着了,缩了缩脖子,将沈钰往前一推。 “我、我们不是胡搅蛮缠的……”沈钰的眼神躲闪了一下,又将李姐推了出去。 李姐看着一群凶神恶煞的家伙向她围拢而来,腿一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索性撒起泼来,“我不管,今天你们不把皮鞠还给我,我就不走了!” “什么皮鞠?”领头的冷哼一声,将手中的棍棒往地上一砸,“今日不给你点厉害看看,就不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睛!” 沈钰扯了扯李姐的衣袖,“要不,皮鞠别要了,我们回去吧……” “那怎么行?皮鞠还没找回来呢!”李姐坐在地上,越发耍起泼来。 何关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突然指着不远处,喊道,“快看!我们的皮鞠就在那儿!” 李姐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果然见草丛中躺着一个圆溜溜的,不正是她踢进去的那个皮鞠吗? “你们还想耍赖?这下没话说了吧!”李姐从地上站了起来,打算去捡皮鞠,被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给一把逮住了,宛若拎小猫一般拎了起来。 “把他们都给我绑起来,丢到柴房里去!”领头的喝到。 李姐舞动的小胳膊,“你不能抓我,我爹可厉害了!” “你爹是谁?”领头的问道。 “连我爹都不认识?我爹可是在巡检大人手下干的!”李姐伸出了两根手指,觉得不妥,又加了一根,“一个能打仨!你要是敢抓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领头的冷笑一声,“哦?那我可得瞧瞧,你爹到底有多厉害!” 领头的使了个颜色,李姐三人就被人捆了手脚,塞住了嘴,一个个被扔入了柴房。 李姐向四周扫了一眼,十多平的屋子里,除了他们三个之外,已被塞了四个孩子,个个长得唇红齿白,沉沉地睡在了柴堆上,一动不动,像是被药倒了。其中一个正是失踪的柴胡,但却未见到那个姜公子。 李姐皱了皱眉,待抓他们的人离去后,等了一盏茶的工夫,确认人已走远,手一抖,捆在手腕上的麻绳便如变戏法一般,自动掉落了下来,不禁让沈钰和何关都瞪大了双眼。 第42章 失踪事件4 待李姐将脚上的绳子解去,悄悄替沈钰松绑之后,他便好奇地问道,“你是怎么做到的?居然能让绳子自己脱落?!” “想知道吗?”李姐向他眨了眨眼,“想知道就叫个好听的,我还没听过你叫我主子呢!” 沈钰揉了揉手腕,声音带着一丝清冷,“不想说就算了。” “你这人真不经逗,我偏不告诉你,让你一直记挂着,晚上睡不着!”李姐转身替去何关松绑。 “主子,小的也想知道啊!您能不能告诉小的啊?”何关的眼中闪着期盼。 李姐瞥了沈钰一眼,凑近何关的耳边,用手掌挡住了口型,悄悄地嘀咕了两句。 何关双眼一亮,有点不敢相信,“居然如此简单?” 沈钰在边上,看着他不停地翻动着手腕,也不知有没有瞧出一些门道。 李姐拍了下何关的脑袋,“别闹了,快去将柴胡的绳子解开!” 何关点点头,来到柴胡的边上,哪知原本闭着双眼、躺在地上的他,竟然猛地坐了起来,被他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你没睡着啊?”何关替柴胡拔去了嘴里的破布,柴胡的眼中泛着泪花,声音都带着哽咽,“主子,您可来了,小的还以为见不到您了呢!” 李姐重重地敲了下他的脑袋,“平日的训练都白做了,居然让人那么容易就给绑了去,丢不丢人啊你!” 柴胡一脸的委屈,“小的……小的就是想着香铺那小子说的,说主人是……是姑娘家……小的一时没回过神,才被人着了道……” 李姐亲手替他解开了绳索,“那你知道我是姑娘了,现在是怎么想的呀?” 柴胡哭得眼泪鼻涕一大把,“小的这辈子都跟定主子了,主子您可不能抛下小的啊!您不知道,门外那帮贼人可坏着呢,他们想掏了小的的心肝,卖给外藩人!” 李姐的眼神中多了几分郑重,“此话怎么说?” “他们用蒙汗药,药小的的时候,小的闻到了味道,屏息装睡,将他们蒙混了过去,可惜,他还是用麻神捆住了小的,没能逃脱。小的装睡的时候听他们说,我们这群人,都是要被活杀,取了心肝,卖给外藩人的。” “外藩人要心肝做什么?”李姐问道。 柴胡缩了缩脖子,“小的听爹爹说,外藩人有些会用小儿心肝入药,很凶残的……” 李姐揉了揉他的脑袋,“别哭了,小心将门外的贼人给招来了。” 柴胡立马抹了脸上的泪,但还是带着几分哽咽。 “你有见过姜公子吗?就是我们在香铺中,遇到的那个和我拌嘴的,他边上的那个穿得一身缎子的男孩。”李姐问道。 柴胡点点头,“贼人将小的撸上车时,小的见过,他和小的一起被带到了这里。” “那他此刻在哪儿?”李姐追问道。 “他被带去东厢房了,而小的和其他人,则关在了这儿。”柴胡答道。 “竟然是分开关的……”李姐低声地呢喃了一句。 “主子,地上的这三人,要将他们弄醒吗?”何关问道。 李姐摇了摇头,“先让他们就这么睡着吧,万一不听话,乱喊乱叫的,招来了外面的贼人更麻烦。” 她扭头望向了沈钰,“这事你怎么看?” “说不通,处处都说不通。”沈钰皱着眉,分析着心中的疑点,“若真如柴胡所说,屋外的贼人撸了小儿,是为了给外藩人卖药,图的便是钱了。但是,看他们所住的这座院子,又不像是缺钱的样子。” 柴胡不满地嘟着嘴,“你的意思,是我说谎?”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怀疑贼人故意迷惑我们。你们想想,屋里被撸的童子,全是瑞丽小儿。若是为了取药,他们何必挑些貌美的,找些流民,无人在意,无人伸冤,对他们来说,岂不是更为稳妥安全?从所撸小儿的姿容上看,倒是更加符合仇锜的推测,是为了将他们训练成**。” “但愿是吧……”李姐呢喃了一句。 “那你觉得是为了什么?”沈钰问道。 “我还没想到,”李姐盘腿坐在地上,指尖叩击着地面,“你看那些被撸的小儿,穿的衣服都不错,可见家里也是有些背景的。你还记得,之前我向他们自报家门时,是怎么介绍的吗?” 沈钰记得,“你说,你爹是巡检的手下。” “这虽算不上是官儿,但也不是普通百姓惹得起的,正常人都会避让几分。谁都知道,柿子该挑软的捏,他们偏偏反其道而行之,不是傻子,就是有大阴谋。” 沈钰的眉间透着几分忧虑,“这事疑云重重,等仇将军的人马一到,把我等救出去,立刻抽身而退。” “抽身而退?你说得倒是轻巧!”李姐露出了一个苦笑,“只怕我现在是湿手沾了干面粉,想甩也甩不掉了。幕后主谋是谁我不在意,交给仇将军那个老狐狸查去好了,但姜公子必须找到,不然,若是有人拿他要挟姜总兵,宁夏卫必乱!” “你觉得,幕后主谋的最终目标是姜总兵?”沈钰沉声道。 “我不能确定,但这是我想到的最坏的一种可能。有时候,不一定要找出最合理的解释,而是要未雨绸缪,做好最坏的打算。”李姐叹了口气,“总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窒息感。” 二人对望一眼,均是沉默无言。 何关突然嘘了一声,“有人来了!” 李姐竖起了耳朵,果然听到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动静还不小,可见来的人不少。 四人屏息静音,躲在了墙角。 李姐抽出了藏在靴子中的匕首,打算随时伏击,可是等了好一会,都不见那群贼人进来,反而脚步声渐行渐远。 何关拍了拍胸口,“幸好走了。” 李姐皱了皱鼻子,闻到了一股烟味,她用手指在窗户纸上戳了一个洞,偷偷往外一瞧。 不好!人虽然走了,却是在他们的门外放了柴,点了火,打算烧死他们! 第43章 失踪事件5 李姐赶忙对沈钰三人吩咐道,“贼人放火了,快把地上的人弄醒,我们得尽快冲出去!” 柴胡晃了晃其中一人,又拍了拍他的脸,仍不见他醒来,屋外的火却是越烧越旺,黑色的浓烟都顺着窗缝钻了进来,呛得人直咳嗽。 柴胡慌了神,对李姐哭喊道,“小的弄不醒他!” 李姐对他无语了,这还是要立志做大夫的,关键时刻连最基本的急救常识都给忘了,“掐人中啊!” “对!对!”柴胡用力地掐起了那人的人中,果然见他睁开了眼睛,只是人还有些迷迷糊糊的,没回过神来。 “时间不等人,先解了他们腿上的绳子,一人拽着一个,随我冲出去!” 说着,李姐抬起脚,啪的一声将门踹开,门外的火已经蹿到了三尺高。 何关急得都哭了,“主子,怎么办?我们出不去了……” 他一带头,那三个刚醒的孩子,也哇哇地哭了起来,吵得李姐脑仁都疼了。 李姐又将门给关上了,扫了屋里的人一眼,声音冷了几分,“现在是生死时刻,要哭的,等我们活着出去再哭,立马把外衣全给我脱了!” 何关抓紧了衣襟,颤着声问道,“主子,您想做什么?” 李姐翻了个白眼,用手指点了下他的脑袋道,“你想什么呢!把外衣罩在脑袋上,一会儿冲出去,就不怕火把你头发烤焦咯!” “哦!哦!”何关这才慌慌张张地解起衣带来。 李姐又对沈钰道,“听过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吗?” 沈钰点点头,疑惑道,“你想做什么?” “把你的匕首拿出来,我们一起合力,将门板给卸下来,我们用门板来砸一次火,然后踩在门板上出去!” 沈钰明白了李姐的意思,唇角不觉翘起,没想到司马光的故事,能被她演化出砸火的主意,还真是出人意料之外。 “还傻愣着做什么?快动手啊!”李姐催促了他一句,便拔出了匕首,撬起了门轴。 沈钰也有样学样,一个撬上面的,一个撬下面的,一盏茶的工夫,就将上下两个门轴都给卸了。 李姐也脱了外衣,罩在了自己的头上,回眸道,“大家都准备好了吗?我数一二三,一起往外冲!” “一!——” “二!——” “三!——” 三声落地之后,李姐将门板猛地往外一推,哗的一声,落在了柴火之上,两边的火势蓦地蹿起一尺多高,中间的火势却是被压制了下去。 沈钰觉得眼前一暗,一件皮袄罩在了他的头上,被李姐拽着,一脚踏在了门板之上,飞速往前冲了出去。 他看不见四周熊熊燃烧的火光,听不到被烤得劈啪作响的门板,也感受不到身旁滚滚的热浪和脚下灼热的温度。 他只觉得手心中的那只小手,软软的,糯糯的,即便紧张得发着颤,依旧将他给握紧了。 他看着飞奔在他身前的那个小小的身影,其实比他还矮了两寸,以前只是觉得她长得过分精致了些,怎么就从未怀疑过她是个姑娘呢? 或许是她太过凶残了吧,哪个姑娘像她这般,骑马、射箭和拳棒一个不落,全都学了个遍,过招的时候还招招狠辣,和街头打架的混混似的,无赖得很,什么下三滥的招式都会使。 虽然她口口声声,说让他们做她的护卫,保护她的安危,照顾她的周全,可真当出了事的时候,却是冲在了他们的前头。 真是一个傻丫头呢! 如果…… 如果他不是沈钰,没有父亲的冤屈待昭雪,没有家族的耻辱待洗刷,只是一个普通的护卫,无论她是男是女,他都愿追随她一生,护她一世无忧…… 可惜了…… 至少这一刻,他只想暂时卸下身上所背负的一切,就这么放空一切,任性一回,随着她一起奔跑,踏火而行,乘风而去。 然而,快意只是那么短暂的一瞬,待他的眼前再次亮起的时候,他们已经窜出火场十几米远了,被一队人马团团围住了。 四周都是穿着铠甲的士兵,黑压压的一片,只有他们手中的刀面,闪耀着刺目的寒光。 李姐微微扬起了头,自我介绍道,“我乃花马池武义将军李霸之女。” 她的声音高亢而洪亮,透着远超她年龄的沉着与镇定,让她身后的几个孩子不觉安心了不少。 一个小小的身影扒开了人群,钻了出来,不是仇锜是谁? 他的目光落在了李姐的身上,含着几分关切,从上到下打量了她一眼,没见到什么伤痕,仍是放心不下地问道,“你没事吧?” 李姐摇了摇头,目光越过了他,落在了他身后的那个大汉身上,抱了个拳,“见过仇将军。” 仇钺哈哈一笑,“叫什么仇将军,生分了不是,你可以叫我一声仇叔。” 李姐也不矫情,甜甜地开口道,“仇叔!” “诶!乖!”仇钺笑着应下了,“我带着人来,远远就见到了浓烟,可把我给吓坏了,幸好你没事!” 李姐拍了拍胸口,笑道,“姐儿也后怕着呢,早知道仇叔来得那么早,就不冒险冲出来了,等仇叔来救我多好啊!” 仇钺哈哈一笑。 李姐侧了侧身子,让出身后的几个孩子,道,“他们三个也是被贼人撸来的,应该就是这阵子失踪的那些孩子。” 仇钺赶忙上前两步,一一查看了那些孩子的脸,失望道,“怎么没有姜公子?” “据我的护卫说,他与姜公子是一同被带入此院的,之后,姜公子便被关在了东厢房。”李姐答道。 仇钺招呼着手下的将士,“还不快去东厢房!” 一行人火速冲入了东厢房,李姐不紧不慢地跟在将士的身后,刚进入屋子,就听见了仇钺的粗大嗓门,“人呢?怎么不见了?把整个院子翻过来,一定要将人给我找到了!” 李姐瞧着仇钺急得在屋里团团转,过了一炷香的工夫,一个斥候冲了进来,单膝下跪道,“报!整个院子都翻查过了,连一个人都没有!” 第44章 失踪事件6 仇钺抓了抓脑袋,“瘸子的沟子错扇子(意为:出乎意料),咋一个人都没有呢?” “仇叔,我有几个护卫,一直在门外守着,可以找他们来问问。”李姐开口道。 “我都忘了,”仇钺拍了下脑袋,对斥候吩咐道,“你快去将李小姐的护卫找来。” 斥候领命而去,不多时,便带着刘汉和狗蛋等人回来了。 “刘叔,自我进这个院子后,可有人出去过?”李姐问道。 “没有。”刘汉答道。 李姐摸了摸下巴,“这就怪了。”既然没人出去过,院子里的人又是如何不见的踪迹呢? 要不是她曾经亲眼见过那帮子贼人出现过,她不禁也要怀疑,这院子是否有人住过了。 “狗蛋,把你的狗带过来,替仇叔找找姜公子的踪迹。”李姐吩咐道。 狗蛋牵着他的大黄狗,在屋里绕了一圈。 大黄狗的鼻子黑黑的,贴在了地面上,到处嗅着,最后来到床边,两只前爪趴在了床沿上,扒拉着床铺。 仇钺一看有戏,拔出了腰刀,一把挑去了床上的被褥,亲自察看起来。 刀柄一下下敲击在床板上,传来了一阵阵回声。 他心中一喜,忙指挥了身边的两个亲兵,“床下是空心的,快把床板给我掀了!” 眨眼的工夫,床板就被掀开了,露出了一个l行的通道,一眼望不见尽头,不知通向何方。 “这些贼人真是太狡猾了,竟然在床底下挖了一个密道。这次可多亏有姐儿,不然你仇叔我,也找不到入口。” 李姐笑了笑,“这猎犬就留给仇叔寻人了,时间不早了,姐儿也该回家了。” “现在城里不太平,我咋能让你一个小娃娃独自上路呢?等仇叔干完活啊,亲自送你回去。” “就是!”仇锜也应和道,“你要是在路上又遇上了拍花子的,怎么办啊?” 哪来那么多拍花子的,李姐急着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对着仇钺客气道,“仇叔公务繁忙,怎么能劳烦您呢?我再不归家,我爹该急着跳脚了。” 李姐都搬出了她家老爹了,哪想仇钺更狠,直接釜底抽薪,“你爹跳不了脚,我已经派人给他捎口信去了,说你和我家臭小子玩得投缘,今晚就在我府上留宿一夜,呵呵!” 李姐也随之呵呵一笑,心里却是有一百头羊驼飞驰而过。 投缘个鬼! 她和他儿子第一回见,就大吵了一架,第二回见,差点动起手来。 这会儿,让她一个姑娘家,在他家过夜,算个什么事啊?她已经不小了,还要不要名节啦! 李姐虽然心里万马奔腾,脸上还是维持着甜甜的笑,“姐儿还有些年货没置办,我就和锜哥哥先去街上逛逛,仇叔您先忙着。” 李姐刚刚转过身,就见身前挡着一堵士兵排成的人墙。 仇钺沉声道,“今天这事,因锜哥而起,他这个当事人可走不了,姐儿也一同留下吧!” 李姐转过身,苦着脸,继续推脱道,“姐儿年龄小,不是怕误了仇叔的正事嘛!” 仇钺哈哈一笑,“谁说的,姐儿可是我的吉星啊!” 这话说的,就是不想让她轻易脱身嘛! 她难不成还真得给他,当一个行走的吉祥物啊!要不要像招财猫似的,招两下手? 李姐看着仇钺脸上的笑,怎么看怎么奸诈,怪不得她爹说他是只老狐狸呢! 她今天出门怎么就没看黄历呢?居然让她遇上了这么一对难缠的父子! 她认栽还不成吗? 李姐扯了扯嘴角,挤出一个笑容,“那么姐儿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说完,她扭头望向正要进入密道的狗蛋,嘱咐道,“在前探路的时候多留个心,小心贼人在密道里设下了陷阱埋伏。” 狗蛋抱了个拳,“主子放心,小的最擅长排除陷阱了。” 李姐点点头,看着他带着两个斥候,作为先行军,一头钻入了密道。她则接过了仇锜给的火把,与他并排而行,跟在队伍的末尾。 床板下是一个两丈深的坑洞,由一把木质长梯通到底部,连接着一条长长的通道。只有开头的一小段路,用石块加固了四壁。 李姐仔细看了四周一眼,墙角很干净,没有蛛网,可见密道是刚开凿不久的,建得匆忙。 一行人小心翼翼地前行了一里多地,方才看到前方有光亮出现—— 出口到了! 是一处水井,而且还是活水。 井壁湿滑,李姐踏在打水的木桶上,紧紧地拽着绳索,由上方的人拉了上去。 一落地,她便见到了仇钺苦着一张脸,“猎犬失灵了,人给跟丢了。” “怎么回事?”李姐扭头问狗蛋。 “此处的水井,是用来清理夜香的,气味太重,小的的狗辨别不出味道了。”狗蛋答道。 “地上可有车痕吗?”李姐问道。 “有。” “是刚留下的吗?”李姐又问。 “是。” 仇钺拍了下脑袋,“嘿!看我这一急,把近在眼前的线索差点漏了,还是姐儿聪慧,提醒了我。” 仇钺对着斥候道,“快顺着车痕追!” “不急!”李姐出声制止道,“仇叔深谋远虑,想必早已派人守住了各处城门。只要贼人逃不出去,迟早能瓮中捉鳖。” “那现在?”仇钺带着几分狐疑,望向了李姐。 “姐儿怀疑,这是贼人刻意留下的调虎离山之计。” “怎么说?”仇钺问道。 李姐指着他们刚爬出来的水井,道,“此井便是最大的疑点。夜香妇在此洗刷恭桶,不可能没发现这个密道。” 李姐俏皮地眨了眨眼,“仇叔不觉得,没有哪一处比这个异味难闻的地方,更令人退避三舍,也更适合作为隐蔽之处吗?” 仇钺凝眉沉思了一会,忽而大笑起来,“姐儿真乃当世女诸葛!” “姐儿也就瞎猜的,仇叔谬赞了。” 仇钺招来了斥候前去附近的屋舍查探,不久便听到了铿铿锵锵的刀剑声,似乎拼得挺激烈的样子。 李姐也不好奇,乖乖地等在原地,过了两炷香的工夫,声音才渐渐弱了下去。 第45章 失踪事件7 待动静彻底平息时,一个斥候慌乱地跑了过来,“报将军!贼人全部服毒自尽,姜公子他……” 仇钺焦急地问道,“姜公子怎么了?” 斥候咬了咬唇,道,“姜公子他……被喂了毒药,命不久矣。” 仇钺感觉一阵天旋地转,连脚都快站不稳了,“完了完了……这下真的完了……” 顶头上司的独子,被他儿子偷拐出去玩,被毒死了,他这个游击将军也是做到头了,等着被人穿小鞋吧! 李姐紧蹙着双眉,她记得读中学时有一次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作为班主任的化学老师让他们大量喝牛奶,说是牛奶可以和相应的毒素进行结合,并且在胃黏膜表面形成一层保护层。就是不知道,这个方法能不能对姜公子有效。 不管了,若是什么都不做,姜公子只有死路一条,不可能比这个结果更差了。 李姐立刻问斥候,“屋里有羊乳吗?” 斥候看了仇钺一眼,答道,“有。” 李姐点点头,“那就好。” 仇钺狐疑道,“姐儿想喝羊乳了?” “不是,姐儿听人说,羊乳有暂缓毒素的功效,不知是不是真的,死马当活马医吧!” 这下,还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听到没,快将所有的羊乳都取来!”仇钺吩咐完斥候,便带着李姐进屋去看姜公子,只见他躺在榻上,四肢痉挛,意识模糊,气若游丝,一只脚已经踏进了棺材里。 李姐接了羊奶,转手递给了柴胡,用嘴努了努姜公子,“你去给他喂羊乳,越多越好。” 柴胡领命照办,可是姜公子的牙关紧紧扣着,掰都掰不开。 “嘴对嘴,给他灌下去!”李姐当机立断道。 “主子……”柴胡拉长了一张脸,显得很为难。 “医者父母心,再拖延,他就真没活的机会了。”李姐催促道。 柴胡咬了咬牙,仰起脖子,给自个儿猛灌了一口羊乳,低下头,对着姜公子的双唇贴了上去。 就这么灌了一壶羊乳,姜公子的气息突然急促起来,胸口起伏不定。 “他要吐了!”柴胡喊道。 “刘叔,将姜公子头朝下,倒抱起来,双手扣住他的腹部,用力按压,让他将腹中的毒物都吐出来。”李姐吩咐道。 刘汉领命,立即照做,果然让姜公子吐出不少秽物来。待吐无可吐之时,才将他放回了榻上。 李姐看向了一边的柴胡,“愣着做什么,继续喂羊乳啊!” “哦!”柴胡低头靠近姜公子的时候,鼻子一皱,鼻端皆是他口中残留的秽物味道,太熏人了,差点让他将口中的羊乳全喷了出来。 他苦着一张脸,可怜巴巴地望向了李姐,却见她朝自己瞪了一眼。 看来,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他强忍着心中的恶心,捏了鼻子,屏着气息,对着姜公子的双唇,将嘴里的羊乳一口吐了进去。 待他又喂了一壶后,姜公子又吐了一次。 这一回吐完,他的精神好了许多,眼神之中也恢复了些清明。 李姐对着柴胡夸赞道,“不错,你将他救醒了。” “真的吗?”柴胡裂嘴傻笑着,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 李姐示意柴胡将剩下的羊乳交给姜公子,向他走近了一步,柔声道,“你中毒了,羊乳能暂缓你体内的毒素,如果可以的话,你就多喝些,吐了最好,能将你体内的毒素一起吐出来。如果你之后要服药,需先停服羊乳,一个时辰后才能服药,不然药效就会变差了,你明白吗?” 姜公子缓缓地点了下头。 李姐转过身,又对仇钺道,“仇叔,姜公子暂时无碍,不过体内残毒还在,得尽快送回姜府,请个圣手替他清除体内的残毒。” “是是!”仇钺立刻吩咐手上的亲卫照办,看着送姜公子的车马,消失在了巷口,方才放下心头悬着的大石。 仇钺搓了搓手,对李姐笑道,“今天全靠了姐儿了,走,随仇叔回府,好好吃上一顿!” 李姐总觉得他笑得有些猥琐,像是诱骗小女孩的怪蜀黍,她能不能不吃这顿饭,直接回家啊? 不过,她也只能在心里喊喊,最终还是乖乖地跟着仇钺,去了游击将军府。 此刻,太阳早已落山,天色也已暗沉了下来,一个妇人迎了上来。只见她穿着红色的八幅马面裙,宽幅的裙门,让她显得干练而不失柔美。 她替仇钺卸去了甲衣,目光落在了李姐的身上,含笑道,“哟!这是谁家的小公子呀?长得真俊!” 仇锜捧腹大笑起来,“可不是,不男不女的,都看不出是姑娘家了。” 李姐才不和这种熊孩子计较呢!扯了扯嘴角,异常敷衍地露出一个假的不能再假的假笑。 仇钺拍了下仇锜的脑袋,“臭小子,长得没人俊,人也没人聪慧,真想将你塞回你娘肚子里,重新生一回!” 仇锜扯了扯妇人的袖子道,“娘!我爹凶我!” “好啦好啦!先吃饭,不然饭就该凉啦!”妇人招呼着一群人坐下,给李姐夹了一口菜,“在婶娘这儿别客气,多吃些,就当是在自家一样。” 李姐点点头,扒拉了两口饭菜,就听一个家丁来报,“李将军来了。” 传话的人还没退下,就见一个圆鼓鼓的身形出现在了门外,“在外玩了一天,想爹了没?” “爹!”李姐放下了手中的筷子,兴奋地朝他奔了过去,被他一把抱了起来。 李姐抱着李霸的脖子,将脸贴在他的脸上,如同小猫一般,亲昵地蹭了蹭,“姐儿可想爹爹了。” 李霸喘了两口气,将李姐放回了椅子上,在他边上坐了下来,一点儿都不将自己当外人,招呼了仆役添了一副碗筷,夹了一块肉啃了起来,“有娘子就是好,家里连饭菜都香些。” “看你这话酸的,前些日子是谁在我面前,端着一盘海棠糕,显摆令爱的厨艺,馋了我半天了,愣是连一口都没舍得让我尝尝。”仇钺说笑道。 第46章 失踪事件8 李霸抖了抖腿,得瑟道,“我闺女做的,当然是给我吃的啦!” 仇钺白了他一眼,对李姐道,“姐儿,你可不能学你爹,太小气了!” “仇叔要是喜欢,改明儿个,我给您送一盒来,您别吃腻了就好。” “那感情好啊!可别忘了呀,你要是忘了,我可带着你婶娘,去你家蹭吃的去!” “瞧仇叔说的,姐儿哪能赖了您的?” 一只大狐狸,一只小狐狸,相视而笑。 “今日家宴,不用你们伺候了,先下去吧!”仇钺挥了挥手,屏退了四周伺候的仆役,给李霸倒了一杯酒,“咋哥俩平日里没时间聚聚,今日碰巧,撞上了,先干了这一杯!” “你这酒闻着不错啊!香!”李霸也不客气,咕嘟一口,将满满一盏酒一饮而尽。 两人又客气了一番,喝了两巡,仇钺搁下酒盏,叹了口气,“今日这事,真是背扇儿。两个孩子偷溜出去玩,竟是遇上了拍花子。姐儿,你怎么看?” 李姐笑了笑,仗着自个儿年龄小,打着马虎眼,“我就是个小孩子,能有什么看法啊!” 李霸打了个酒嗝,“你仇叔让你说,你就说!” 李姐暗暗踹了正在吃肉的仇锜,“你爹问呢,对今日的事怎么看?” “不就是遇上拍花子吗?”仇锜快速地咽下了口中的肉,义愤填膺道,“一定要严查城里的那些泼皮无赖,好好整顿一番,竟然敢抓姜公子,真是吃了豹子胆了!” 仇钺真是怒其不争,拍了下他的脑袋,“好好吃你的肉吧!” 仇钺换上了一副笑脸,又问李姐道,“姐儿觉得,今日的事该如何善后?” 李姐对仇锜竖起了大拇指,“姐儿觉得,锜哥哥说得有道理。拍花子的太坏了,为了城中小儿的安全,也为了给姜总兵一个交代,一定好好整顿一番,阵仗弄得越大越好!” “这……”仇钺愣了下,突然笑了起来,夸赞道,“姐儿真是聪明!” 仇锜不满了,“这个主意还是我先出的呢,李姐她照搬我的说辞。为什么我挨训,她得了夸奖啊?爹,您也太偏心了吧!” 仇钺又拍了下他的脑袋,“你个凉怂懂什么,吃你的饭吧!” 仇锜敢怒不敢言,只能撅着嘴,死命地啃着嘴里的肉,也不知道是将它当做谁来解气。 李霸将盏中的酒一口干完,抹了抹嘴,“时辰也不早了,我该带姐儿回去了。” 仇钺将还在吃着的仇锜一把拎了起来,“还吃?还不快去送送你李叔和姐儿。” 仇锜无奈地将嘴里的肉咽下,跟着他爹,将李霸父女俩一路送出了垂花门。 二人的背影消失在了影壁之后,仇锜见他爹还望着前方,没有要回去的意思,撇了撇嘴,“别看了,再看也不是你闺女!” “谁说不能成我闺女的?你把她娶回来,不就是我闺女了?”仇钺反驳道。 仇锜苦着一张脸,“爹,我才多大点啊,您就急着把我给卖了啊!” “那也要人家肯要才行啊!”仇钺越说,心里越是觉得酸,“你说,就李霸那个猪刚鬓的模样,怎么就生出那么个干散的闺女呢?” “你儿子我也不赖啊!” “得了吧你!”仇钺白了他一眼,“人家玩个爆竹,都能把贼寇给掀翻了,你行吗?” “要不改明个,您给我弄一车爆竹回来,我也给您把贼寇掀翻了!” 仇钺拍了下他的脑袋,“得了吧你,我看啊,你把咱家屋顶掀翻了,还差不多!” …… 另一边,李霸将李姐抱到了马背上,一路飞速出了城,方才放慢了速度。 “姐儿,给爹爹仔细说说今日这事。” 李姐从香铺遇到仇锜和姜公子说起,将今日遇到的事,一五一十,从头到尾,和她爹详细说了一遍,一个细节都没落下。 李霸拽着手中的缰绳,蹙紧了双眉,问道,“姐儿对这事怎么看?” “今日贼人的目标,十有八九是冲着姜公子来的。为了布这个局,对方可谓是煞费苦心,提前抓了一批小儿,为姜公子的被撸做掩护。” “姐儿怎么知道,那批小儿是用来做掩护的?”李霸问道。 “疑点有两处:其一、姜公子和其他的小儿是分开关押的;其二、贼人逃离之时,放火烧人灭口,唯独带走了姜公子,要说不清楚他的身份,可没人相信。” 李霸点点头,“姐儿说得有理,继续说。” “贼人所撸的小儿,个个生得俊秀,又关押他们的房舍又是在宁夏卫的东北隅,显然是想嫁祸给太监。无论事情是否败露,所有被撸的小儿都会被灭口,最终查无所踪,也只能当作是被卖做了**结案,太监头上的这个屎盆子可是扣定了。” “姐儿怎么那么确定,一定不是太监做的呢?”李霸问道。 “伴君如伴虎,能在宫里伺候,能有傻子吗?更别说是混上外放肥缺的了,个个都是人精,要做坏事也不会在自家边上冒险。” “你那个叫柴胡的小护卫不是说,贼人抓小儿,是用来挖心卖药的吗?姐儿就没考虑过,可能是外藩人的手笔?”李霸又问。 “姐儿觉得,外藩人的可能性很低。宁夏卫本就是军事重镇,对外藩人查得尤为严苛。东北隅的宅子紧挨着邓广,可不是外藩人随随便便就能置办下的。 “再者,他们能够赶在仇将军达到之前,火速撤离宅子,可见,他们在军中必有细作,手眼通天。 “若真有这个能力,要几个小儿做什么,还不如拿下姜公子,用来威胁姜总兵,收益更大些。” 李姐冷冷一笑,“所谓的挖心卖药,即便是真的,也只是对被灭口的小儿的一种废物利用吧!” 李霸的脸色沉了下来,语气中带着几分凝重,“姐儿觉得,今日这事是谁做的?” “这事要反过来推敲,有这个人力、物力、财力能办到这一切,又想要通过姜公子来掌控姜总兵,幕后之人便可呼之欲出了。” 第47章 准备年礼1 第二日,从宁夏卫传来了消息,仇将军带着士兵在城镇中大肆搜捕,一条条街道清扫过去,将本地的地痞无赖全给抓了起来,偌大的牢房都塞不下了,索性集体打包充了军,城中风气为之一振,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李姐这边的日子还是照样过,丁管家的办事效率不错,改良的甑桶已经出了样品,李姐立刻招来了何关和胡勒根,先取了一斤香木做试验。 随着香料的熬煮,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弥漫开来,香飘十里,把她爹都给招来了。 “姐儿在忙活什么呢?”李霸顶着他那个大肚腩,笑问道。 “姐儿在煮香水呢!”李姐宛若献宝一般,拿出一个巴掌大的瓷瓶,刚打开盖子,一股香味顿时四溢而出,萦绕于鼻端,经久不散。 瓶中所装的,赫然便是蒸馏后获得的香木纯露。 李霸深深吸了一口,“这味道比香囊闻着还要好些,给爹爹来上一桶。” 一桶??? “您这是要拿来泡澡啊?”李姐狐疑地看着李霸,目光变得不善起来。 她爹该不会是想将自己弄得香喷喷的,去骗小姑娘吧? 李霸委屈道,“你那是什么眼神,爹爹我这是拿来送人的!” 李姐又不是真的八岁小姑娘,可不是那么好骗的,“爹爹,您认识的全是些大老爷们,要香水做什么?” 李霸拍了下她的脑袋,“平时见你挺机灵的,怎么这个时候反而傻了。爹爹认识的,虽然都是大老爷们,但是哪个大老爷们没几房美娇娘的?姐儿弄的这香水,对那些美娇娘来说,可是抢手货。快到年节了,正好作为年礼。” 李姐想想也是,将那些个大小夫人讨好了,替她爹吹吹枕边风,可比给正主送真金白银更有效。 “爹爹,您可得找些好看的瓶子装着,这样才能显出这香水的珍贵来,您说是不?” 李霸哈哈一笑,“还是姐儿考虑周全,这事就让你丁叔去办。” “爹爹可有什么亲厚的吗?姐儿这边还有上色佳品。”李姐取出一个一指长的小瓷瓶,“这是香料提炼后,所取的最上层的香油,比香水的存放时间更长,沐浴的时候滴上少许,就能让香味四溢。” “香油的产量不高吧?”李霸问道。 李姐苦着一张脸,“百斤香料,只得二钱。您现在看到的这么一丁点,可是姐儿费了整整十斤木香蒸煮出来的。” “那咱就自个儿留着,对外一律送香水,反正香味也没差多少。” 李姐点点头。 “你仇叔这边,要上些心,准备些精致的糕点给他送去。”李霸吩咐道。 “爹爹是打算与仇叔交好?”李姐问道。 “他这人虽然滑不溜手,像根泥鳅似的,却也算得仗义。前阵子花马池能那么快解围,靠得还是他的兵马。” “姐儿明白了,点心自会用心做的。” 李姐虽然应诺下来,但是明代的果蔬种类并不多,尤其是到了冬天,就剩白菜和萝卜了,总不见得给人送一坛酱菜吧? 到底做什么好呢? 李姐咬着指甲,低头沉思着年节吃食中含有白菜的点心,头一个想到的就是春卷了。 不过,春卷要趁热吃才香脆,等送到人家手上时早就软了,味道可就不好了,不适合送礼,只能用来自家品尝。 李姐将指甲都快咬秃了,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爆米花糖,这个也是年节吃的,而且放凉了口感更佳,储存时间也长,不怕坏了! 就是这个了!说干就干! 李姐让丁管家给她弄来了一斤羊脂,熬了大半锅羊油,荤油燃点高,用来油炸最合适不过。 李姐将上好的珍珠米下锅,在一阵阵噼里啪啦声中,米粒迅速膨胀起来,爆裂成一粒粒白色的米花。 李姐迅速其捞起来沥干,抓了一小把尝了尝,又香又脆,回味带着微甜,要是再放凉些,口感更加松脆。 接下来,就该剥核桃了,然后熬上了一锅糖浆,将爆米花和胡麻(即芝麻)、西瓜仁、核桃仁、果脯碎混合在一起,用擀面杖擀平整了,切成一块块的。 这些全都是体力活,她一个人可忙不过来。 她踮着脚,悄悄地来到门边,猛地将小厨房的门打开,只听扑隆通一声,跌进来五只小馋猫。 李姐明知故问道,“你们在做什么呢?” 高升擦了擦嘴角的口水,“主子,您在做什么好吃的呢?” 李姐向他眨了眨眼睛,“想吃吗?” 高升猛地点了点头。 “想吃就进来吧,不过不能白吃,得帮忙干活。你们先去把手洗干净了,给我把灶台上那两篮核桃都给剥了。” 何关苦着一张脸,装可怜道,“主子,那也太多了吧!” “你们五个人分一下,要是还嫌多,就把沈钰和张平也一起叫来帮忙,人多力量大嘛!记得哟,核桃可不能拨碎了,一个核桃掰成整齐的四瓣儿,不能多了,也不能少了。” 胡勒根率先捋起了袖子,去水池边将手洗净了,便拿起了钳子,开始剥起了核桃,咔咔几声,就将一只核桃的皮给夹碎了。 高升和柴胡也随即动起手来,只有狗蛋还在两边观望中。 同盟一下子失去了三个,何关还有什么底气谈条件啊! 气得他跺了跺脚,知道再向李姐装可怜也没用了,只得转身找沈钰和张平去了,好歹多两人干活,效率高些,自己也能少剥几个核桃,不是? 他斗志昂扬地出门,回来的时候却是耷拉着脑袋,像是个斗败了的公鸡。 李姐望了下门外,没见到沈钰和张平的身影,“怎么啦?他们不愿意来?” 何关嘟着嘴,“他们说,君子远庖厨,都窝在书房看书呢!” 李姐早就料到了两人的尿性,没怎么在意,“随他们去,到时候我们干完了活,端着一堆好吃的,到他们前面显摆去!” “嗯!馋死他们!”何关捋了捋袖子,来到灶台前,开始剥起了核桃。 第48章 准备年礼2 五个人一起动起手来,速度还是挺快的,不久就剥了大半篮子的核桃了。 待李姐熬完了糖浆,她查了查几人的手艺,留下心细的胡勒根、高升和何关继续剥核桃。 至于狗蛋和柴胡两人,则让他们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将拨好的核桃仁和爆米花、胡麻、西瓜仁、果脯碎混合在一起,淋上粘稠的糖浆,快速搅拌,然后用擀面杖擀平整,稍凉一些后,切成整齐的小块。 一行人忙了一个多时辰,终于整出了十斤爆米花糖出来,李姐每人分了他们两块,让他们去沈钰和张平的跟前显摆去了。 做爆米花糖用去的核桃仁,其实并不多,大部分的核桃仁都留着,被李姐放入糖浆翻炒,出锅前再撒上一把胡麻提香。 核桃上挂满糖浆,呈现出透亮的琥珀色,这便是琥珀核桃了。 李姐给每人嘴里塞了一个,咬一口又甜又脆,满嘴留香。 何关翘起了一个大拇指,“主子,您这手艺绝了,要是开一家茶食庄,绝对是宾客盈门,赚得盆满钵满。” “好啊,”李姐微微抬了下下巴,“主子我以后要将商号开满全国,你给我做大掌柜。” “那可说定了啊,主子!”何关搓了搓手,感觉闻到了钱的味道。 李姐拍了下他的脑袋你,让他带着熊孩子们,将做好的爆米花糖和琥珀核桃都给她爹端去了。 点心方面,有这两道就够了。至于香水,丁管家这边也送来了精致的小瓷瓶,都已经灌装好了。 李姐又准备了三十块改良的香胰子,让沈钰和张平在油纸上画了些花草,将香胰子包装好,让她爹一并送人。 李姐拍了拍手,这么着算是差不多了。 忙活了一下午,她解开了身上的围裙,松了松胫骨,刚要出小厨房,迎面遇上了沈钰,看他一脸臭臭的,想必是何关他们拿爆米花糖去他面前显摆了,不免调笑道,“叫你和张平来帮忙,谁让你俩端着架子,没吃到爆米花糖,看你这脸黑的,和包公似的。” 沈钰伸出了手,“之前我替你画甑桶,说好要记我功的,给我两块糖糕,就当是酬劳了。” 李姐咯咯笑了起来,“还当你是那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呢,想不到也会贪恋人间的美味呀!” “你给是不给?不给我就走了。” “早给你备着了!”李姐从灶台上取出四块糖糕,“这些是给钟叔的,至于他会送给谁尝,我就管不着了。” 说完,她又从怀里取出一个瓷瓶,“这个呢,才是给你的,作为画甑桶的酬劳。” 沈钰打开盖子,顿时一股沁脾润肺的香味扑鼻而来,他往瓶中探了一眼,所装的却不是香丸、香粉,而是透彻见底的澄水,不禁讶然道,“这可是清露?” 李姐眨了眨眼,“清露是什么?” “西域来的,为鲜花和香料制成的香水,清澈无比,故为清露。”沈钰晃了晃李姐给的香水,猜测道,“这个就是你用甑桶煮出来的吗?” 李姐点点头,“是呀,味道怎么样?是不是和西域来的清露差不多呀?” 沈钰微微勾起了唇角,“用来熏蚊子正好。” 现在可是冬天,哪来的蚊子呀? 还没等李姐想明白,沈钰便将瓷瓶贴身收入了怀中,取了糖糕离去了。 过年总是快乐而忙碌的。 二十三祭灶神,少不了李姐做的爆米花糖和琥珀核桃做贡品,好把灶王爷的牙齿粘住,让它不能乱说话。 二十四扫房子,一个个都被李姐拉了壮丁,一起动手,把里里外外全都收拾了一遍,扫除晦气。 二十五磨豆腐,二十六烧年味,李姐又露了一手,做了一道香蕈豆腐泥。 先把干香蕈泡发去蹄,再把豆腐焯水,去掉腥味,碾碎后和肉糜、香蕈蹄丁、胡萝卜丁、香料、酱油、料酒拌匀,抹在去蹄的香蕈上,裹上一层生粉油炸,最后下锅翻炒,倒上酱油和糖大火开煮。 香蕈就是香菇,本就是芳香扑鼻,而且还是未经化学品催生的纯天然绿色有机产品,香味更是浓郁,出锅后满屋飘香,让一众人吃得舌头都快咬下来了。 二十七赶年集,李姐才刚遇到一次拍花子,安全起见,自然是出不了门的。于是,她便列了一长串的清单,大多是香料和制作香胰子的物料,交给丁管家去采买。 二十八贴花花,李姐弄来了三筐萝卜,这次她还没开口,之前得过便宜的何关,就屁颠屁颠地拖着一帮子熊孩子来帮忙了。 这次,就连张平都放下架子来了,搓着手,笑得一脸狗腿,“主子,这回您想做什么,张平一定为您鞠躬尽瘁、肝脑涂地!” 李姐扫了他们一眼,只有沈钰没来。她指着灶台上的萝卜,吩咐道,“先把那些萝卜洗干净了,切成小指甲盖那么粗细,长约一指长。其中一斤要切得格外细些,只要其他的四分之一便可,这个急用,立刻就要切好。” 张平苦着一张脸,“那么多萝卜啊,要切到什么时候去啊!” “不想干也行,”李姐的嘴角扯出一抹笑,指了指已经开始干活的胡勒根几人,“我觉得人手已经差不多了,少你一个也不少。” “别啊!多我一个,萝卜也能切得快点,不是。”张平立马捋起了袖子,跑到了灶台边,拿起了菜刀,乖乖地切起萝卜来。 另一边,李姐则取出前一晚调好的面糊,起了油锅,这次她要做的是油墩子。 先将大铁勺放油锅里,裹上一层热油,淋上一层面糊,将萝卜丝填满勺子,最后再盖上一层面糊,让面糊填满萝卜丝的空隙,放入油锅。待油墩子自行脱离大铁勺,上浮至油面,变成金黄色,即可出锅了。 煎完的油墩子,李姐照例让他们每人分了两个,余下的则给她老爹送去,分发给府上的家丁。 做油墩子耗去的萝卜并不多,李姐将余下的萝卜,用盐腌制一刻钟,挤干水分,平铺在了簸箕上,打算晒成萝卜干。 第49章 年底谈话1 李姐正忙着呢,小厨房的门吱呀的一声被推开了,“我来取钟叔的那一份。” 来人不是沈钰,还是谁? 李姐看着他那副理所当然的架势,真是无语了,厉声吼道,“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懂不懂?” 沈钰踱着步子,自行来到灶台边,翘起了嘴角,取走了一盘早已备好的油墩子,“我替钟叔谢过了。” 李姐被他气得跺了跺脚,不行,过完年就给他们收收筋骨,省得他们一个个太清闲了,反过来招惹她生气。 李姐摸了摸下巴,年底的企业管理最时兴的是什么? 第一、年终总结 第二、年终谈话 李姐对年终总结,一向是无感的,这种形式主义的东西,她看了很多,多数都是从网上复制黏贴的,有时候她都能看到n份一模一样的,连抄袭都抄得很敷衍,意义不大。 但是,她觉年终谈话还是不错的,面对面交流,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员工的需求,给他们理清日后的职业发展规划。 李姐是个行动派,议定之后,第一个找了狗蛋,谈话地点就在她的书房。 狗蛋心大,第一次被单独叫过去也不拘束,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桌案上的一盘爆米花糖直流口水。 李姐清咳了一声,方才让狗蛋收回目光站好。 “你前些日子在寻找姜公子的时候,表现得很出色,我让丁管家又收了一批小奶狗,你从中挑些好的,训练起来。”李姐说道。 狗蛋拍着胸脯保证道,“这个交给小的,您就放心吧!” 李姐点点头,又吩咐道,“训狗的时候,除了训练它们侦察搜捕之外,还要训练它们辨识火药、毒物和铜铁器物。” 她要以现代安检犬的标准来训练,训练完之后,在各个城门口都安排两条,用作筛查细作。 狗蛋挠了挠脑袋,“这个小的没试过……” “别担心,狗鼻子可是很敏锐的,你就像平时训练它们辨识血腥味那样,训练它们辨识火药、毒物和铜铁的气味,从隐藏的地方搜寻出来。训得好,主子有赏!” 狗蛋听到有赏,眼睛都发亮了,高喊道,“小的领命!” “之后的日子,除了训狗,我还会派专人教你学习地图的绘制。” 狗蛋耷拉着脑袋,声音带着几分哀怨,“小的最不擅长那些写写画画的了。”就连字都写得和狗爬似的,被钟先生评了一个末等。 “绘制地图可不是普通的写写画画,需要对地形的熟悉和了解,这一方面,你可比张平、沈钰更有优势。” “真的吗?”狗蛋有种受宠若惊的赶脚,张平和沈钰那是什么人,那可是落难的凤凰,怎是他这种山贼之子能比得了的,总觉得矮了他们一筹。 即便他在拳棒上胜了他们又如何,让个秀才和莽夫比拳棒,胜之不武,只能更加证明他是一个莽夫。 但是此刻,他找到了奋斗的目标。 李姐他的斗志尽收眼底,继续为他打气道,“掌握了这门本事,与你的侦查术相配合,对从军作战的意义非凡,主子我可是对你寄予了厚望,你可得给我好好干,别给主子我丢脸!” 狗蛋端端正正地行了一个军礼,“小的明白,小的定将好好学习地图绘制。” 李姐点点头,赏了他一块爆米花糖,“你下去吧,替我将柴胡和高升叫来。” 狗蛋将爆米花糖塞在嘴里,屁颠屁颠地走了,不久,高升带着柴胡兴冲冲地跑了进来。 李姐见他俩跑得满头大汗的样子,调笑道,“早晨跑步的时候,可没见你俩跑得那么卖力啊!” “主子找我们,必然是有好事的!”高升的目光立刻就被桌案上摆着的爆米花糖吸引了,伸手就要去取,被李姐一掌拍开了。 “主子我找你们可是谈正事的,可不是叫你来吃的。” “主子,有什么事找高升吗?” 李姐先将他晾在一边,从桌案下拿出了一个大大的包裹,丢给了柴胡。 柴胡将包裹紧紧地抱在了怀里,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主子您真好,还赏小的那么多东西。” 李姐的嘴角勾起了一抹意味深长的弧度,“先别急着高兴,打开看看吧!” “诶!”柴胡早就好奇包裹中的东西了,虽然看着挺大的,但是他颠过分量,并不重,抱起来柔柔的,多数是衣物。 他打开了包裹,果然见到好几件衣物,却是些被洗得褪色了的,心里不觉有些纳闷。 主子虽说有些小气吧,对他们还是不错的,前两日刚给他们发了过年穿的新衣,又怎么会拿这种褪色的旧衣作为赏赐呢? 柴胡取出了其中的一件,将衣物抖开,是一条蓝色粗布套裤,还被划了一道口子,都破了。 再说了,这尺寸也不对,腰头都快到他的肩膀了,他可穿不上啊! “主子,这不会是您赏小的吧?”柴胡尴尬地问道。 “不是给你的,还是给谁的呀?”李姐将下巴枕在手背上,笑了笑,“这是士兵训练时弄破的,从今天开始,你就替他们缝补衣物。” 柴胡苦着一张脸,“小的要做的是大夫,可不是裁缝,小的不会穿针引线啊……” “不会可以学吗?汤叔补衣服就不错,你和他学两天就会了。”李姐见他仍不情不愿的,抛出了诱饵,“计件奖赏,补完五件衣服,赏你一片肉吃。” “真的?”柴胡心动了,他的弓马不及狗蛋、胡勒根,读书不及沈钰、张平,虽然不至于落到末等,却总得不到肉吃,这下总算是有开荤的机会了。 “不准偷工减料,要是发现针脚马虎,可不算你的工时。”李姐警告道。 “小的明白。” 高升见有好处,也坐不住了,“高升也会缝补的。” “主子我另有正事交给你!”李姐从书架上抽出两本书,一本名为《火龙神器阵法》,一本名为《火龙经》,递给了高升,“把这两本书给我读熟了,一字一句都得背下来。” 第50章 年底谈话2 “啊……”高升一张脸都快皱成包子上的褶子了,“有两本书这么多啊……” 李姐给了他一个暴栗,“自个儿将书翻开看看,上面可有不少插画呢,真正的文字并不多的。” 高升翻了翻,果真如此,这才散去了愁容,换上了一副笑脸。 “你不止要将这两本书背熟了,还要继续研发火药的配方。我将柴胡和你一同叫来,也是希望你二人一起好好配合,将药物加入到火药之中,增加火药的御敌威力。” 李姐扭头问柴胡,“你会制作蒙汗药吗?” “疗伤时多需用到睡圣散,是宋代《扁鹊心书》传下的方子,小的会制。” “配方需要调整一下,减少些固本培元的,加强迷药的效力。做好了,先给主子我弄一斤出来。” “一斤?”柴胡的脸一抽,“主子,您要那么多睡圣散做什么呀?”这都能药倒几百头牛了。 “主子我当然是有妙用啦!给你们限期三个月,”李姐瞪了他们一眼,威胁道,“要是三个月内捣鼓不出来,等着吃白饭吧!” 两人行了一个军礼,“小的必当全力以赴!” “桌上的爆米花糖各拿一块吧,替我将何关和胡勒根叫来。”李姐吩咐道。 “小的领命!”高升抓了一块爆米花糖塞入嘴中,领着柴胡便走了。 等了一盏茶的工夫,两人一起推门进来。何关觍着脸笑道,“主子找我们有什么事啊?” “之前,你说要做个大掌柜,还作数吗?”李姐问道。 “自然作数!”何关双眼冒着光,“主子,您这是要开店了吗?小的觉得,可以在闹市口先开一家茶食庄,二楼雅座,一楼堂吃,兼做外卖。 “等小的将香胰子的配方改良完善后,就在宁夏卫再开一家胭脂铺。花马池民风淳朴,买香胰子的不多,不及宁夏卫的富人多,生意好。 “小的这次去宁夏卫,已经了解过那边的行情了,最次等的香胰子,也要卖一银子一块,咱的香胰子无论是色泽、手感、清洁力都要更胜一筹。 “加上您研制的香油,至少也得三两一块,去掉盘铺子、请伙计的花费,也能净赚一两多。 “若是一天能卖个十块,一个月可净赚三百两,一年便是四千两,再倒卖到周边的几个城镇,一年上万两的收入不在话下。 “再加上您弄的这清露,配上波斯的玻璃瓶,咱可以当成波斯来的,倒卖到京师和江南。 “到时候,我们每年花季在本地收蔷薇、薄荷,去洛阳收牡丹、芍药,去两广收栈香、藿香,自番商收龙脑、沉香。 “清露的工艺简单,却比香胰子要赚钱得多。最次的,一两清露咱也要一两黄金,卖便宜了还没人要呢,绝对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啊!” 何关还真是个天生做生意的料,就带他去了一次宁夏卫,就将底摸了个门清,讲起生意来滔滔不绝。 李姐不觉笑了起来,“你倒是想得远,不过,包子要一口一口地吃,路要一步一步地走。第一步啊,你跟着刘叔学习记账。” “刘叔?是将军身边的军师吗?他管理的可是军务,又不是铺子。”何关不满地嘟囔道。 要不是此刻离得远,李姐真想给他一个暴栗,“别小看了军务,军务和做买卖有许多相通之处,每月军营那么多人的俸禄、粮草的消耗、军备的耗损、马匹的补给,所有的开支都是一笔繁杂的账目,能将这笔账目算清楚咯,可是真正的本事! “除了账目之外,你还得向他学习怎么和人打交道,军中各种物资都拿捏在杂造局和兵器局的手中,每月能领到多少,凭借的不止是官职高低,还有你的人脉和手腕。 “所谓商人,就是要做一个善于协商的人,把握好各个势力的关系,不能得罪人,也不能让自己吃亏了。 “刘叔原是跑单帮的,五湖四海都去过。经验,是生意最好的本钱,你能向他学到多少,全看你自个儿的本事。 “等刘叔告诉我,你什么时候能出师了,主子我就在宁夏卫给你盘个铺子,买卖胭脂水粉,让你做掌柜。” 何关乐得都快蹦起来了,“不过,主子您做的点心那么好吃,不在宁夏卫开家茶食铺吗?” “吃食这种东西,最是麻烦,师傅的手艺、食材的把关、火候的掌握,每一样都会影响到口感。若是不能保持相同的水准,便会砸了口碑,只能做强,却做不了大。要是不慎混入了劲敌的细作,还会被人偷了手艺,反倒是给人做了嫁衣。不如开个胭脂铺,把所有的工艺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统一向各个分号供货。” 何关一直盘算着李姐的超群厨艺,却是没想到这一层,不觉打心底里佩服起来,“主子想得深远,小的一定好好和刘叔学习,争取早日出师。” 李姐满意地点点头,又将目光投向了胡勒根,只见他低首站在一边,很是恭顺的样子。 胡勒根脚力超群,骑术娴熟,机敏善察,服从性佳,绝对是一个做斥候的上好材料,可惜他的瞳色异人,要他混入敌营,还没探查到敌情,就被人给发现了。 李姐的指尖叩击在桌案上,思索了片刻,才对胡勒根道,“我若让你跟在何关身边,给他做个下手,你可愿意?” 胡勒根微微蹙了下眉,还是行了个军礼,答道,“小的愿意!” 李姐停下了手指的动作,好奇地问道,“你就不问我,为什么这么安排你?” “只要是主子的命令,小的愿肝脑涂地!”胡勒根答道,语气透着一抹坚定。 “我不要你肝脑涂地。” 胡勒根缓缓抬起头来,目光之中却是带着几分受伤,委屈地喊道,“主子……” 李姐叹了口气,“凭借你的资质,本是做斥候的上好人选。可是,做斥候很危险,随时都有牺牲的可能。所以,我宁愿你同何关一起,学做一个管事,虽说日子平淡些,但却要安全许多。” 第51章 年底谈话3 “主子……” 同是这么两个字,不同的情境,不同的语气,却是包含了完全不同的感情,之前的是委屈与无奈,现在的则是一种难言的感动。 自从亲娘去世后,胡勒根从未感受过来自他人的一丝关怀,只有对他瞳色的歧视。 然而在这一刻,他却是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李姐对他的关怀,她是真的担忧他的安危,对他的前程做了详尽的考虑。 但是,他还是拒绝了李姐的善意,“小的愚钝,怕是学不了何关的本事……” 相比于安逸的生活,他更愿意待在她的身边,做一个小小的护卫,保护她的周全。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主子还指望你学了本事,替我掌管西域的生意,和波斯人打交道呢!” 对于李姐的进一步劝说,胡勒根没啥反应,何关却是双眼一亮,兴致极高,“主子,你打算将生意做到西域去啊?” 李姐瞪了他一眼,“你会波斯语吗?让你学个鞑靼语,至今连个完整的句子都说不利索,派你去和波斯人谈生意,怕是被人卖了都不知道呢!” 何关尴尬地笑了笑,“小的不是不知道,您的志向是如此远大嘛。早知道的话,小的一定用心学!” “现在用心和胡勒根学也不晚。”李姐说道。 何关找到了学习的动力,斗志昂扬,“主子,您就放心吧!” 李姐扭头转向了胡勒根,眼神真挚,“你愿意为我分忧吗?” “小的愿意……只是……组建商队,会离主子很远……” 李姐眨了眨眼,笑问道,“那你会带着我的货,跑了吗?” 胡勒根用力地摇了摇头,“小的绝不会的!” “那不就结了,只要你不跑,总是要回来的。而且啊,我也没组建商队,长途跋涉去西域的打算。只需在关内和波斯人交易就成了,用我们的清露,去换他们的香料。” 何关搓了搓手,“这可是好生意啊!” “别以为你们不用上战场,就给我荒废了训练。主子我的铺子可不止是在宁夏卫一处开,要想同波斯人谈,就得开到肃州卫,甚至哈密去。即便是做掌柜,也要长途跋涉,押送货物,身手差了可不成。” 何关第一个表态道,“小的定不负主子期望。” “先把你的脚力和骑术给我练好了,省得遇上贼寇,连个逃命的机会都没有!” 何关揉了揉鼻子,“主子,您就别揭小的的短了,小的一定好好练。” “从今天开始,你每日得比别人多跑一圈,笨鸟先飞!” 何关一副要哭出来的表情,可怜巴巴地喊着,“主子……” “行了,知道你可怜,我让胡勒根陪你一起跑,是不是感觉有干劲了呀?” “您是让胡勒根监督小的吧!”何关嘀咕道。 “知道就好。”李姐扭头看向胡勒根,道,“给主子我好好盯着他,一步都不能让他偷懒咯!他若是再敢偷懒,就将腊肠栓在他的裤腰带上,让狗蛋放狗去追。” “小的领命!” 行的还是那个军礼,道的那是那句领命,只是这一次,胡勒根的嘴角带着几分笑意。 “主子,您也太狠了吧……别让狗蛋放狗,小的一定认真给您跑!”何关就差拍着胸脯保证了。 “乖!各自领一块爆米花糖去吧。” “领命!”两人开开心心地拿了糖糕离去了。 李姐拍了拍手,总算是让这群熊孩子忙活起来了。累了半天了,她拿起一块糖糕,也要犒劳犒劳下自己。 咚咚咚!—— 待她快要将手中的糖糕啃完时,听到门口传来了一阵清脆的扣门声。 李姐嘴角一翘,高声喊道,“进来!” 只见推门进来的是沈钰和张平,来到她的桌案前,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军礼。 “你俩找我有什么事吗?”李姐问道。 张平和沈钰对视了一眼,率先开口道,“我等见主子招了众人谈话,便自觉来了。” 李姐将最后一口糖糕吃完,舔了舔手指,“我没什么可跟你们说的,你们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我等……”张平平日里舌灿莲花,此刻却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既然你俩此刻是我的护卫,就要做好一个护卫应尽的职责,不要懈怠了。” 沈钰行了个军礼,“我等明白,自会勤加训练。” “既然明白了,那就下去吧!” 张平的脚步却是顿住了,觍着脸道,“主子不赏我等些什么?我见胡勒根他们,可是拿了糖糕出去的呀!” “是呀!”李姐点点头,“胡勒根听话啊,所以我赏他的。” “我等也听话啊!”张平反驳道。 “你俩啊……还是先回去,将未来想走的路彻底想明白了,再来找我吧!” “我等告退!”沈钰行了一礼,拽着明显还有话说的张平出了门。 两人来到无人的角落,张平甩开沈钰的手,抱怨道,“沈兄,你刚才怎么不让我将话说完再走啊!让狗蛋他们知道,只有我等没拿到赏赐,非得笑话我等不可。” “这只是小事,张兄还没听明白吗?糕点只会赏赐听话的人。”沈钰答道。 张平揉了揉鼻子,“我就不说了,多数的训练都是垫底的,可你训练时的表现不差啊,也答应了要勤加训练了,为什么连你都没拿到赏赐啊?” 张平不明白,可是,沈钰看得很透彻,“训练只是表象,她真正要的是忠心,可是,你我二人都给不起……” 无论是勤勉,还是懈怠,大年初四开始,训练又恢复了。李姐给狗蛋等人布置的任务,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训练的时间也重新做了调整,各项课程都被缩短了,每隔三日还会放一天假。 不过假日那天,大多歇不下来,有许多事情要忙。狗蛋要去训狗,高升读起了书,柴胡在补衣物,何关和胡勒根去给刘安跑腿。 倒是沈钰和张平最是清闲,但是这种清闲却是最恼人的,总有一种被人冷落的孤寂感。 第52章 宴无好宴1 他俩就这么被凉了四个月,转眼间到了四月初五,张平一大早醒来,就见高升、柴胡等人穿了一身新衣,正在收拾东西,而狗蛋则在清点他的狗。 张平顿时来了兴致,“野外的课程都停了好些日子了,今日是要恢复了吗?” 狗蛋眼中闪着小星星,语气透着掩不住的兴奋,“你没得到消息吗?今日大人和主子受邀,去安化王府赴宴,我们也要一同前往呢!那可是王府,一定有许多好吃的。” 高升撇了撇嘴,“再好吃,也没主子做的好吃!” 何关舔了舔嘴,“那可未必,设宴的可是王府呢!天下什么好吃的没有?” 张平眼珠子滴溜一转,前去王府赴宴的可有不少达官显贵,从中结识一二,说不定他的前途就有着落了。 张平忙从床上蹦了起来,穿戴整齐,硬拽着沈钰一同,随着狗蛋等人出了门,远远见着李姐站在马车边与胡勒根吩咐着什么。 今日的她,将平日穿惯了的那身碧色三梭细布棉曳撒换了下来,穿上了一袭月白七丝如意云纹缎直裰,用同色的缎带裹着总角,各点缀一片银质镂空雕花卉纹。虽无锦绣之华,却将她的脸蛋衬托得面如冠玉。 腰间缠着一个张口瞪目的睚眦银钩,勾勒出一身龙章凤姿,在微风轻卷的春光下,宛若从画中走出的一般。 张平早就知道她生得标致,今日一番刻意打扮,将原本十分的姿容,愣是提升至了十二分,不觉让他愣了一下,方才觍着脸迎了上去。 “主子,今日赴宴怎么不早些提点一下,我等也好做些准备啊!” 李姐笑问道,“是不是对宴席嘴馋了?” 张平略显尴尬地应和道,“主子心照不宣便可。” 李姐将目光移到沈钰的身上,问道,“你也要一同去?” 沈钰犹豫了下,还是点点头。 “你可以不去的。”李姐说得意味深长,似是话中有话。 “我是你的护卫。”沈钰答道。 李姐定定地看了他一眼,似要看穿他的心底,半饷才道,“那你就同何关、胡勒根一同上车吧!” 一行人先后上了马车,李姐瞪了最后跟着上车的张平一眼,“我让你上车了吗?” 张平挪了挪脚步,正要下车,李姐的声音又在他的耳畔响起,“既然上车了,就一起坐下吧!” “诶!”张平随即双眉舒展,“就知道主子疼我了。” 李姐懒得搭理他,扫了其他几人一眼,“知道我为什么唯独叫你们上车吗?” “自然是因为我等机灵啦!”何关答道。 “你这脸皮子倒是越来越厚的,不过,答对了一丁点儿,”李姐竖起了一根小手指,比划了一下,“还有别的答案吗?” “是因为我们都上次陪主子去过宁夏卫吗?”胡勒根问道。 李姐点点头,“不错,上次姜公子被拐的事,你们应该还记忆犹新吧!杀人、放火、投毒全给咱遇上了。一会儿到了王府都给我机灵着点,一人给我看着一个,别让狗蛋等人冲撞了贵人,惹出了麻烦,不然连我都保不住你们。” 后半句,李姐故意加重了语气,不是为了吓唬他们,而是怕他们将叮咛当做了耳旁风,想让他们多上点心。 “没事别离开我的视线,即便想上茅厕,也都给我憋着。” 何关觉得有些小题大做了,“主子,这也太草木皆兵了吧……” “小心驶得万年船。”李姐沉声道。 “这次王府宴客,都请了哪些人?”沈钰问道。 “宁夏卫及周边的文武官员,凡是要职,都请到了。”李姐答道。 “连同孩子一同前往?”沈钰又问。 “是。” “那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宴席上那么多人,安全一定有保障。”张平说道。 沈钰也升起了一抹不好的预感,“但愿吧……” “总之,我们的目标是,平平安安地去,平平安安地回,别人家的事少听、少看、少搭理。”说着,李姐拿出了一盘米饭饼,“我准备了些吃食,都将肚子吃饱了,宴席上的东西尽量少碰。” 众人一路吃着,不觉就到了庆王府,马车停了下来,李姐挑开帷幕,跳下了车。 高升望着眼前一眼望不到头的院墙,不觉惊叹道,“王府果然是王府,规模好大啊!” 李姐拍了下他的脑袋,“都让你们少说些话,让人听去了,还以为主子我带的人没见过世面,不是折了我的脸面吗?” 高升吐了吐舌头,“主子,现在不是没别人嘛!” “跟我走吧!”李姐带着一群小跟班,浩浩荡荡向王府走去,高高走过几级台阶,便被人给拦了下来。 拦人的穿着不俗,可见不是个普通的门卫,而是一个管事的,“这位是李将军府上的小主子吧,府上有规矩,一位主子,最多只能带两名随从。” “那多没气势啊,我出门,就喜欢带上一大帮人!”李姐故作小孩子气地答道。 “规矩如此,请李小姐谅解。”管事答得谦恭有礼,李姐不好发作,不然倒是显得她无理取闹了。 她扫了众人一眼,对胡勒根和沈钰道,“你俩随我一同赴宴吧。” “主子……”高升望着李姐,那眼神如同一只被遗弃的小狗似的,看着好不可怜。 李姐从怀里拿出了一把扯白糖,给高升一根,“乖,听丁管家的安排,主子一会儿吃完饭就回来啦!” 高升将扯白糖含在嘴里,这才听话地点了点头。 李姐又给其余几人各分了一根,让刘汉带着他们回了马车,正要抬步跨过门槛,又给那个管事的拦了下来。 李姐不满了,“这次又是为了什么拦我?” 管事的拿着一块黑色的石头,隔着李姐一尺远,从上到下扫了一边。 “你拿的是什么?”李姐好奇地问道。 “回李小姐,是磁石。”管事的低眉垂目道。 李姐挑了挑眉,那不就是搜查她身上是否带了兵刃嘛,想不到查得还挺严苛的。 第53章 宴无好宴2 管事的一无所获,收起了磁石,又道,“听闻李小姐酷爱玩爆竹,那玩意儿可危险得很。您看,今日受邀的有不少是娇贵的小公子,受不得惊吓。李小姐若是不慎带了的话,可交予小人暂时保管,出来时再取不迟。” 李姐单手插着腰,瞪着双眼道,“你这人好生麻烦,都过了元宵了,我吃顿饭带着爆竹做什么?!” 管事的目光落在了她另一只手提着的一个桑皮纸包上,大小与一贴草药差不多,“不知李小姐手中提着的是什么?” 李姐将手抬高了一尺,晃了晃那纸包,“你问的是这个啊?这可是宝贝,不能让你保管,我得带到王府里去!” “请李小姐让小的先过目。” 李姐将纸包紧紧抱入了怀里,一脸的紧张,“你想做什么?当天化日,想要明抢我的宝贝吗?” 管事将脸上的笑容收了起来,语气也强硬了起来,“李小姐,若是您不配合,就别怪小的冒犯了!” 李姐扫了管事的身边的几个护卫,见他们一个个都将手移到了刀柄上。 正是剑拔弩张之际,管事的躬身行了一礼,又换上了一副谄媚的笑容,“姜小公子和仇小公子到了?” 李姐转身,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可不是姜家的小公子姜蔺和仇锜那两人吗? 李姐从上到下扫了姜蔺一眼,见他面色红润,走路的样子看着也挺精神的,“你的身子怎么样了?好些了吧?” 姜蔺含笑答道,“已无大碍了。要不是我爹担忧我身子弱,不让我出门,我早该来府上拜谢的。” 姜蔺的脸微微一红,“对了,我还不知该如何称呼你呢?” 李姐还没开口,仇锜便插嘴道,“她啊!最不要脸了,就爱拿‘李姐’这个名儿来占我们便宜!” 李姐对他吐了吐舌头,“我才不要你那么笨的傻弟弟呢!” 仇锜捏着拳头,愤愤道,“你说,谁是你弟弟啊?” 李姐仰着脸,笑道,“谁最激动,说的便是谁咯!” 姜蔺看着两人拌着嘴,带着几分羡慕地笑道,“你们的感情真好。” “好个头!”李姐和仇锜同时开口道,说完相互瞪了一眼。 “直呼名字还是太过唐突了,”姜蔺对李姐道,“你有字吗?我可以称呼你的字的。” “有啊!我叫无羡,以后你们就叫我无羡吧!”李姐说道。 “无可羡之物,是谓满足,好字。”姜蔺赞道。 “那是,我自个儿取的!”李姐得意地扬起了小脑袋。 仇锜冷哼一声,“就她?会满足?不是笑话嘛!依我看啊,那是傲气!世间怕是没什么,能入了她的眼吧!” 李姐也不反驳,反而以此为傲,“我继承了我爹的军魂,自然是傲气的。” “少往自个儿脸上贴金了,”仇锜白了她一眼,“既然字都取好了,以后就叫你无羡了,别再拿‘李姐’占我俩的便宜了。对了,我也是有字的,我字启元,取自开天辟地之意,是不是比你的霸气多了?” 李姐也不和他这么个熊孩子计较,笑着应道,“是呀是呀!就数你最霸气了!” 仇锜得意地哼了一声。 姜蔺向李姐拱了拱手,“小字文若。” “文若?”李姐对姜蔺眨了眨眼,“蔺可为纸,书以文若,挺好听的。” 姜蔺颔首笑了笑。 “不过啊,我还是喜欢叫你蔺儿!”李姐说道。 姜蔺微微一笑,“姐儿喜欢就好。” 仇锜撇了撇嘴,对李姐道,“你这家伙,一点规矩都没有,怀里抱着什么宝贝呢,那么稀罕,还不让人瞧,看把人家管事的给为难的。” 李姐瞪了仇锜一眼,对姜蔺道,“蔺儿想知道吗?要是你的话,我就大方一回,匀你一些。” “好啊!”姜蔺应道。 李姐这才将怀中的纸包取了出来,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露出了一堆黄褐色的粉末,磨得异常细腻。 “这是什么?”管事问道。 “香料啊!没人告诉过你吗?本小姐除了喜欢玩爆竹,还喜欢厨艺,这可是我特质的五香粉,用五种不用的香料秘制而成,只要撒上那么一些,能让一碗白饭变成人间的美味!”李姐显摆道。 管事的用指甲挑了一小撮,伸出舌尖舔了一下,顿时被一股辛辣之味呛到了,回味却是有些甘甜。 竟然真的是香料! 管事的立刻低眉拱手道,“之前对李小姐多有冒犯,请赎小的无礼。” “我很大度的,”李姐甩了甩手,将纸包重新裹好,“这下我总能进去了吧?” 管事的打开了右臂,“几位里边请。” 仇锜腆着脸,往李姐边上挪了挪,“无羡,你这五香粉真有那么神奇吗?要不也匀我一点吧?” “你还好意思开口问我要啊?我听说啦,过年时我送的那些糕点,可是全进了你的肚子里,连一块都没留下,害得你爹特地跑我爹那儿讨吃的去了。” 仇锜嘟囔道,“还不是你太小气了嘛,就送那么几块来,都不够我塞牙缝的呢!” “那你的牙缝,可真是够大的了!” 两人一路吵吵闹闹的,跟在侍从的身后弯弯绕绕,走了好长一段路,一座翠竹环绕的二层水榭映入了眼帘,粼粼波光映在红墙黄瓦之上,匾额上提名“拥翠楼”。 “真是好景致啊!”李姐不觉赞了一句。 “那是,这可是安化王府!”仇锜挑了挑眉。 李姐随着他俩进入水榭,真可谓是雕梁画栋,一桌一椅皆是富丽雅致。 她扫了四周一眼,好奇道,“那么大的屋子,怎么连一个成人都没有,不和我们在一处吗?” 仇锜白了她一眼,“你该知道的,边疆告警,大人们有大人的事要谈,我们这群小的,自然是归在一处玩耍啦!” “怪不得我爹一早都没等我,一个人就急冲冲地出门了呢,原来是边疆告警啊!那他岂不是没口福了,吃不到这王府的美味了?”李姐正嘀咕着,只听耳边传来一声叱喝。 第54章 宴无好宴3 “哪来的竖子,见识如此浅薄,不思保家卫国,只想着一餐一饮!” 开口的是一个衣着库缎明花云锦的少年,长得倒是唇红齿白,可惜出言无状,一点都不讨人喜欢。 “那是李将军府上的千金。”一位少年低声为云锦少年提点道。 云锦少年收起了手中的折扇,不屑地指着李姐道,“一个姑娘家,怎么做男儿打扮,不伦不类,还要与男儿同席,成何体统?!” 李姐无话可说,安化王下的帖子上并无她的名字,但是派来送帖子的人,却特意向她爹提及,安化王听闻李府有位聪慧过人的小姐,让她今日务必出席。 她爹都借病为她推脱了,说她感染了风寒,出不了门。谁知,对方说是要派王府府医为她诊治。只要人一来,那还不得穿帮了。 呵呵,她是想躲都躲不了了,只能硬着头皮来了。 不过转念想来,安化王若真对她如此好奇,想要见她,为什么不在帖子上加上她的名字呢? 还是说,是送帖子的人,假冒了安化王之名,故意诓骗她来赴宴的? “野调无腔,粗鄙得很!” “可不是,伤风败俗啊!” “粗野武夫一个,还能指望教养出大家闺秀不成吗?” “你们看,她还带着一个异瞳的番人!” …… 一道道异样的目光,落在了胡勒根的身上,宛若一支支利箭,射在他的身上,让他千疮百孔。 已经结疤的旧伤,又在众目睽睽之下,被重新扒开。 一个个道貌岸然的少年,相互交头接耳,抬起的手掌挡住了一片片凉薄的唇,却遮不住一声声戏笑嘲谑。 胡勒根咬了咬唇,愧疚地将头低了下去,是他给主子丢脸了…… 李姐上前一步,替胡勒根挡住了那些不善的目光,冷冷地扫了那些无知的人一眼,目光中似带着冰冷的寒渣,“秦朝自一个边夷蛮国,横扫七国,一统天下,吸纳了不知多少外蕃人才。 “商鞅,卫人,为秦孝公明法令,制辕田,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为秦开帝业。 “白起,楚人,南拔郢都,北坑赵括,战功济济,拔城如山,播千载之英风,挡六雄之敌。 “至于大唐盛世,万国来朝,也少不了番人的贡献。 “李光弼,契丹人,任天下兵马副元帅,挫群凶之锐,全百胜之师,为庙堂之宝臣,成军国之重任。 “仆固怀恩,铁勒仆骨部人,安史之乱时随郭子仪作战,任朔方左武锋使,骁勇果敢,屡立战功。 “本朝太祖身边也有个胡大海,回回人,长身铁面,智力过人,从龙有功,总督三边。追封越国公,谥武庄,肖像功臣庙,配享太庙。 “这些番人,不知在场的各位,哪一个能比得上的?” 幸好,最近半年多李姐看了不少古书,名人典故能够讲出几个,文绉绉的话也能糊弄两句,倒是将在场的少年给唬住了大半,不过也有例外的,不是? 云锦少年上前一步,不屑道,“此言差矣!商鞅刻薄寡恩,由嬖臣及得用,除井田,民得买卖,宦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法令如牛毛,违礼义,弃伦理,无教化仁爱之本,秦俗日败,卒受恶名于秦。” 真到了唇枪舌战的时候,李姐那点“之乎者也”可就不够用了,直接上大白话了。 “那是你见识浅薄,如果井田制真有那么好,为什么秦后千余年间,汉武、唐宗、宋祖,多少英主都没有恢复井田制?商鞅虽死,但是他修改的法令却被保留了下来?为什么?就是因为他的法令在当时看来,是对秦国的强大有利的。” “没有井田,却有均田。”云锦少年辩解道。 “今日均田又何在?”李姐反问道。 “田连阡陌,始于商鞅!”云锦少年再度发难。 “敢问这位兄台,你家有多少土地?是否田连阡陌了呀?”李姐一句话就将他给怼回去了。 “我……” 云锦少年憋红了脸,被问得哑口无言,那么好的机会,李姐还不棒打落水狗。 “原来井田制就废在尔等贪婪之徒的手上了啊,自己都无法做出表率,还好意思说别人?” “我不与你这等小丫头争辩!”云锦少年甩了下衣袖,负气地离开了。 姜蔺拍了拍手,“无羡好口才!” 李姐揉了揉鼻子,“我只是看那些人不顺眼,自以为是个读书人,就觉得比耍棍棒的了不起了,连起码的尊重都不懂,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那就别怪得不到他人的尊重了。” 李姐用手肘撞了撞仇锜,“刚才人群里嘀嘀咕咕得最厉害的那个小胖子,他爹是谁?” “就是一个杂造局的大使,九品的小官,不过油水不错,所以养成了那副德行。你问他做什么?”仇锜狐疑道。 李姐摸了摸下巴,唇角勾起了一抹邪邪的弧度,“刚才他出口说了我的护卫,我的人可不是白骂的,要不要等席宴散了之后,给他套个麻袋,狠狠地打一顿,出出气?” “你疯啦!他爹官虽然才芝麻绿豆那么丁点儿大,但那可是杂造局,直接卡着军队的咽喉。你若是打了他,小心他爹给你爹穿小鞋,故意给你爹拨一堆废铜烂铁!” “这还真有些麻烦……” “你知道刚才那位被你怼得哑口无言的云锦少年是谁吗?”仇锜问道。 “谁呀?”李姐真不认识。 “那是巡抚安惟学之子!你说你,就为了一个小小的护卫,逞一时口舌之快,把大人物都给得罪了,至于嘛你?” “至于!那可是我的人,由我护着呢,除了我,谁都不能欺负!” “你!我懒得理你!”仇锜扭头对姜蔺道,“文若兄,我们该入座了,别理会这个不知好歹的臭丫头!” 姜蔺笑了笑,却是随着李姐的脚步,在她的边上落了座。 仇锜急得直接想将他给拉起来,“文若兄,你怎么坐这边,你应该是在上座的呀!” 第55章 宴无好宴4 姜蔺笑了笑,“我们只是些孩子,哪里需要那么多的规矩。” 姜蔺看着性子柔和,实则却是倔得很,一旦做了决定就不会再更改了。 仇锜不好真将他强拉起来,又不能坐在他的上座,只能不情不愿地跑去李姐的另一边,在她的下座坐了下来。 “无羡,你平时都喜欢些什么呀?”姜蔺问道。 “可多了,”李姐掰着手指道,“像是骑马啦,射箭啦……” “还有打架呢!听说,她最爱将她的那几个护卫揍翻在地了。”仇锜插嘴道。 李姐白了他一眼,“你离我家那么远,都能打听到我的消息,像个八婆似的。” 仇锜不知道“八婆”是什么意思,料来也不是什么夸人的好话,“你才该是八婆呢!来王府赴宴,也不知道穿一身女儿家的罗裙来,女扮男装像什么样儿。” 李姐挑了挑眉,得意道,“我还去林子打猎呢,头一回就猎到了一头狍子,架在火上,烤得嗞嗞流油,再撒上我特质的香料,脂香四溢,馋得人直流口水。” “真的吗?无羡好厉害,下次能带我一起去吗?” 别说是答话的姜蔺的,就连一边的仇锜,听到打猎二字,双眼都闪着光。 “你会骑马射箭吗?”李姐问姜蔺。 “会一些,不及无羡。” 姜蔺的答道倒不是谦虚,他爹虽然是个总兵,但他自小体弱,只能勉力拉开轻便的竹弓,并不熟悉弓马。 “那等你练熟了,我带你一起去打猎!” “好!”姜蔺应诺。 仇锜往李姐边上挪了挪,兴奋地插口道,“也带我一起去吧!” 李姐瞥了他一眼,目光中尽是嫌弃,“带你去做什么?” 仇锜挺了挺小胸脯,“我怎么不能去了?我也是会射箭的!” “你若是能在百步开外射中箭靶,我就带上你!” “百步?那么远……”仇锜狐疑地看了李姐一眼,“你不是故意刁难我吧?” “这能算刁难吗?我就能做到。”李姐又指了指身后的沈钰和胡勒根,“他俩也行。你可别告诉我,你堂堂一个游击将军之子,还不及两个小护卫。” 仇锜的好胜心被激起来了,“你等着!等小爷我练好了弓箭,就同你一决高下!” “好啊,那我拭目以待,可别让我等太久了!” 两人斗着嘴,一群盛装打扮的侍女,端着一盘盘精致的菜肴,从屏风的两侧鱼贯而出,宛若瑶池仙女,穿着霓裳羽衣,踏着凌波微波,盈盈而来。 李姐啧了啧嘴,“这才刚入春呢,就穿着那么单薄,简直是要风度,不要温度了。” “那才叫女人味,哪像你啊!”仇锜目露不屑地瞥了李姐一眼,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我怎么啦?我脸皮子薄,不抗冻,自然得多穿着些。”怼完了仇锜,李姐还不忘调戏下上菜的侍女,“姐姐说是不是呀?” 侍女将菜碟轻轻搁下,用手掩了唇角的笑意,躬身退下。 李姐低下头,仔细地嗅了嗅各道菜,眉头微微一蹙,笑道,“不愧是王府的厨子,这菜做得就是细致。” “哟!还以为你眼高于顶呢,想不到还有自愧不如的时候。” 李姐向仇锜吐了吐舌头,取出了她随身携带的纸包,扭头对姜蔺道,“我给你加点五香粉,滋味更好些。” “好!”姜蔺含笑应道。 李姐抓着纸包,就往姜蔺的碟中倒去,不料用力过猛,倒得有些多了。 “呀!这下太辣了,可没法吃了……”李姐偷偷从怀里取出一个纸包,小心地打开后,取出一张米饭饼,悄悄从桌案下塞给了姜蔺,“这个就当是赔你的。” 姜蔺接了李姐递来的吃食,扯了一小块,尝了尝,一面煎得焦脆,一面软糯白净,还带着一抹淡淡的酒香,口感与那些干涩僵硬的馍馍完全不同。 “无羡,这叫什么呀?”姜蔺问道。 “这是米饭饼,是用大米磨成的米粉烙的,是不是格外的香啊?” 姜蔺点点头。 仇锜见他吃得香,咽了口口水,“我也要!” “你要个什么,吃你的菜去!” 仇锜看了眼眼前的菜,精致归精致,不过就是些鱼呀肉的,他平时又不是吃不到,哪有李姐做的稀奇。 他向李姐伸出了手,李姐侧了侧身子,下意识地护住了怀里的米饭饼,想不到他手一拐,伸向了她桌案上的五香粉,抓了一大把,撒向了他自个儿的菜中。 “我的菜也不能吃了,快把饼子给我两块!” 李姐见他那副得意的模样,真是哭笑不得,“还学会围魏救赵了,不错,把你的手伸过来吧!” 仇锜立刻伸出了手来,被李姐一把抓在了手中。 仇锜的眼中闪过一丝慌乱,“你想做什么?男女授受不亲……” “一脑子龌蹉思想!”李姐拍了下他的手掌,取出帕子,给他仔细擦了擦,将他手上的五香粉都抹去了,“你沾了一手的香料,还能尝出米饭饼的美味吗?” 仇锜红着脸,抽回了手,轻轻拍了拍,又向李姐伸了过去,“这回能将饼子给我了吧?” 李姐无奈,只得将怀中的米饭饼取了出来,刚露了一角,便被仇锜一把夺了过去,咬了一大口,别说,味道还是不赖的。 两张米饭饼下肚,仇锜吃了个半饱,再看桌上的菜,已经没什么胃口了,对于身边一直嘀嘀咕咕劝他进食的侍女厌烦得很。 他将筷子往桌上一拍,耍起了少爷脾气,“小爷说不吃,就是不吃,你烦不烦啊!” 侍女忙跪了下来,身子平伏在地,虽然看不清她的脸,却能感受到宽大的衣袖中,那一双玉手微微发着颤。 “你啊,好好地吃顿饭,哪来那么大的火气!”李姐白了仇锜一眼,对那个可怜兮兮的侍女柔声道,“这儿不用你伺候了,下去吧!” 李姐也对她和姜蔺身边伺候的两人道,“你们也一起下去吧,我们喜欢清静,就无需你们伺候了。” 第56章 宴无好宴5 “可是……奴婢……” 那些侍女还想说什么,被仇锜恶狠狠地瞪了一眼,“让你走,你还想赖着碍小爷们的眼,不成?” “奴婢这就告退。”三名侍女一同退下。 仇锜扬了扬脖子,“还是小爷开口管用吧!” “是!——”李姐也不同他这么个半大的孩子争辩,扫了厅内一眼,见每张桌子边都站着一个侍女伺候着。伺候得最为殷勤的那个,便数之前和她斗嘴的巡抚之子了。 另有两人也受到了格外的关照,她抬起手,一一向仇锜点了出来,“那两人是谁啊?我看,他俩的待遇可不比你差呢!” “那两个啊,一个少卿周东家的,一个是都指挥使杨忠家的。”仇锜答道。 “还以为我爹官儿挺大的呢,哎,现在一看,也就是在花马池威风些。” “那是!看看这里坐的,那个不是来自簪缨世家的。” “都指挥使周昂家的呢?坐哪一桌呀?”李姐好奇地问道。 仇锜扫了一眼,“没见着,你问他家做什么?” “去年我娘刚出殡,他就给我爹塞了个美娇娘来,你说可气不可气?” “你也是的,直接就把人给轰走了,还没及笄呢,就传出了一个恶名。” “那你说怎么着?” “这还不简单,将人收下啊,捏在手里,还不随你揉圆搓扁了,让她干最脏最累的活,保证没多久,就从一个娇滴滴的美娇娘,变成没人要的黄脸婆了。” 李姐对仇锜竖起了大拇指,“看不出来啊,你对宅斗那么有经验。” “那是,小爷我……”仇锜突然感觉不对味来,呸了一口,“你这是埋汰我呢!” 李姐笑了笑,“再替我瞧瞧,丁广、杨泰、陈宗、胡济、王辅那几家的坐哪儿呢?” 仇锜又扫了在座的一眼,“奇怪了啊,那几家官职也不算低了,怎么没见到呢……” 李姐的唇角微微勾起,“有些意思。” “李小姐觉得什么有意思呀?”一个突兀的声音,从他们背后冒了出来,带着一分被掩饰得很好的阴鸷。 李姐扭头一看,这人的画像她见过,正是周都指挥使,真是背后不能说人坏话,刚说了没两句,本尊就出现了! 李姐眨了眨眼,故作不认识道,“这位叔叔长得威武,不知是谁哪位呀?” 姜蔺拱了拱手,“见过周都指挥使。” 周都指挥使哈哈一笑,手掌落在了姜蔺的肩膀上,“贤侄多礼了。安化王求贤若渴,家尊文武皆能,德才兼备,何不投到王爷门下,斩除阉狗刘瑾,清除君侧,匡扶社稷。” 姜蔺笑了笑,谦虚道,“此乃家国大事,小侄不便置喙,自有家父定夺。” 周都指挥使哈哈笑了三声,突然收起了脸上的笑容,手一紧,牢牢地扣住了姜蔺的肩膀。 姜蔺的双眉不悦地皱了起来,“不知周都指挥使意下何为?” 周昂狞笑着,目光如毒蛇一般凝视着姜蔺,“我想向贤侄借一根手指,转送家尊,不知可否?” 姜蔺平时看着文文弱弱的,生死攸关之际,倒是硬气得很,“你即便拿了我性命,家父也不会从了你们这些狗贼,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有没有用,剁了你的手指就知道了!”周昂的声音瞬间冷了几分,抓住了姜蔺的手,强行按在了桌案上,拔出腰间的匕首,寒芒一闪,直直地落了下去,啪的一声插入了桌案上。 姜蔺看着那匕首,不偏不倚地落在了自己的两指之间,手心都沁出了汗水,说不怕是假的,却仍强作镇定。 “贤侄,好好考虑一下,下一刀可没那么好运气了。” 周昂哈哈一笑,握着桌上的匕首,正要拔出来,静谧的拥翠楼里,突然响起了一声高亢的声音。 “住手!——” 周昂望向了声音的源头,冷笑一声,“这不是李霸府上的丫头吗?你不出声,我倒是要将你给忘了呢!” “姜小公子是个刚毅的性格,见其子而知其父,你即便真剁了他的手指,也是白费力气,不如抓我啊,我爹最疼我了,我可比他顶用多了。”李姐扯着嘴角,笑得一派天真无邪。 “既然李小姐自动请缨,周某就成全你!”周昂松开了姜蔺的手,一把抓住了李姐的脖子。 “无羡!”姜蔺的眼中满是忧虑,李姐可是为救他而舍身犯险,他不能让她出事。 “你快放下无羡!”姜蔺的拳头如雨点一边捶打在了周昂的身上,可是,他的力气毕竟太小,对于行伍出身的周昂来说,就和挠痒痒差不多,根本就没放在眼里。 李姐感到呼吸一顿,她没想到,周昂出手竟是如此狠辣,一上来就卡住了她的脖子。 她的呼吸越发显得困难起来,一张小脸憋得通红。 眼见着她快撑不住了,周昂这才得意地笑了笑,微微松开了手。 李姐来不及喘气,猛地抬起手来,五指张开,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中,将一把黄色的粉末撒在了周昂的脸上。 “啊!——”周昂一时不备,被黄色的粉末撒入了眼中,顿时感到一股火辣辣的疼痛袭来,泪水顿如泉涌,哗哗地流个不停。他不觉松开了李姐,捂住了自己的双眼。 此刻,整个拥翠楼已经被王府的府卫团团围住,而参与宴席的小宾客,除了他们三人,全都匍匐在桌案上,一个个有气无力的样子。 府卫一个个拔出了腰间的牛尾刀,火速向李姐聚拢而来,想要将她拿下。 李姐翘起了嘴角,看来她是跑不掉了,不过她也没想过要逃跑,关键时刻就得以攻为守! 只见她一脚踩在了桌案上,将桌上的匕首拔了出来,架在了周昂的脖子上,对着火速逼近的府卫大声喊道,“全都给我退下!不然,我让周都指挥使给我陪葬,你们一个个都没好果子吃!” 周昂虽然看不见,却能感到脖子上冰冷透骨的利器,“你这小丫头疯了不成?想要做什么?快快将凶器给我放下!” 第57章 宴无好宴6 李姐的手微微一动,一道血口子便出现在了周昂的脖子上。 “呀!”李姐故作一声惊叹,“差两寸就是咽喉了呢,这一刀下去,可就得断气了,华佗再世也救不回来了,就算得了功名利禄也是白费了。” 说着,她的语气一沉,声音冷了下来,“还不快快让你的手下退后十步!” 周昂捏紧了拳头,一字一句从牙缝里挤出来,“没听到啊?全都给我退下!” 李姐望向了仇锜,“还愣着做什么,快将周都指挥使的双手绑起来!” “哦哦!”仇锜这才回过神来,接了胡勒根递给他的绳子,颤抖着手,在周昂的双手上绕了两圈,打上结。 李姐又从腰间扯下一个竹箫,丢给了姜蔺,“把竹箫吹响。” 姜蔺接了竹箫一看,比他的小拇指还细上了几分,长仅两寸,音孔只有一个,古怪得很。 这既然是李姐给他的,定然是有妙用的。他毫不犹豫地放在了唇边,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顿时,一道刺耳的声音从音孔中涌出,尖锐得难以言述,已经超出了他曾听过的任何一种声音,摧残着他的双耳,让他不觉收了气息。 “别停,继续吹,直到我让你停为止!”李姐急忙催促道。 “哦!”姜蔺忍着双耳的不适,深吸了一口气,继续吹起竹箫来。 周昂冷笑一声,“吹着一个没声音的破竹箫,你以为能有天兵天将来救你们吗?” “说不定还真有天兵天将,下凡来救我呢!” 李姐笑得意味深长,姜蔺却是一愣,从刚才的对话中可知,周昂居然听不见竹箫的声音。 为什么会这样? 难道李姐撒的粉末中带了毒,不但让他失去了视觉,还让他失去了听觉? 不对啊…… 李姐与他的对话时,他的表现并无异常。反观他的那些手下,一个个也是面色如常,仿佛什么都没听到一样,只有仇锜等人同他一般,难受得紧,全都捂上了双耳。 姜蔺大感神奇,难道这竹箫能分辨忠奸,只有正义之士才能听到吗? 他正在疑惑间,就听砰的一声巨响,紧扣的门扉被推开了。 “真的有救兵!”仇锜兴奋地抓着姜蔺的袖子喊了起来。 “怎么可能?”周昂忍着双目剧痛,睁开了一条缝,待模糊的视线清晰起来,不觉仰天狞笑起来。 拥翠楼里哪有什么救兵,偌大的宴客厅中,只有五六只狗围聚着,看大小还没成年。 周昂冷哼一声,对李姐道,“你就打算用这群小狗来对付我吗?”不是笑话吗? “对啊!有小狗对付你就够了!”李姐从怀里掏出一个瓷瓶,丢给了胡勒根,“你速速带着姜、仇二位公子将大家给救醒。” “领命!”胡勒根行了个军礼,还没待他行动,手中的瓷瓶就被仇锜给抢走了。 仇锜好奇地打开了瓶盖,一股难闻的异臭瞬时扑鼻而来,胃部随之翻腾起来,一股难掩的恶心感直冲喉部,势要脱口而出。 “这瓶里装的是狗屎吗?怎么那么臭!” 仇锜一脸的嫌弃,随手就将瓷瓶扔了出去,眼看着李姐的心血要白费了,千钧一发之际,姜蔺扑了出去,将瓷瓶给接住了。 “无羡给的,必是有妙用的!”姜蔺扭头问胡勒根,“这瓶中的药需如何使用?” “那些人应是中了迷药,将瓷瓶放在他们鼻端,就能破了药性。”胡勒根答道。 姜蔺立刻照办,那些衙内闻了瓷瓶中的味道,一个个双眉紧蹙,有几个还吐了出来,不过看他们的精神,却是好了不少。 周昂见局势要控制不住了,慌了起来,猛地用力挣扎起来。 仇锜在慌乱之中系的绳子,根本就不结实,三两下就被扯断了。 脱困之后的周昂,立刻出手反击,打算挟制李姐。 让他所料不及的是,他的手才刚抬起来,李姐也出手了。 只见一道白刃闪过,一抹鲜血自周昂的右手腕上飞溅而出。 李姐猫着身子,弯腰抽出了他腰间的雁翎刀,往后一退,与姜蔺等人汇聚到了一处。 周昂气得跺了跺脚,怒吼一声,“还不动手,速速将他们拿下!” 那些刚刚恢复些气力的衙内,哪是见过这种阵势的,看着手拿刀刃的府卫步步紧逼,一个个吓得如同鹌鹑一般,缩起了脖子。 李姐扫了他们一眼,高声喊道,“你们爹爹都是驻边的英雄,怕什么,只有你们活着才是最好的人质,那些贼寇不敢伤你们的!” 她将匕首扔给了姜蔺,空出一只手,抓起桌案上的一个瓷碟,狠狠地砸向了桌角。 只听啪的一声,瓷碟被敲去了一半,留下了一道断口,锋利异常。 李姐将瓷碟塞在了仇锜的手中,“把自己武装起来,别辱没了你们爹爹的威名!” 说完,她伸出了手,指着领头的一个府卫,厉声喊道,“咬!” 谁咬? 难不成李姐想要让他直接动口吧? 仇锜正疑惑着,就见一个个黄色的身影,撒开了四条腿,闻声猛扑而去。 是那些未成年的小狗! 只见它们纷纷裂开了嘴角,露出了尖锐的牙齿,鼻梁的皮肤随之褶皱起来,让一张张呆萌的面容,瞬间变得狰狞起来。 李姐紧随其后,趁着小狗们扯住被她点名的府卫时,提起了手中的雁翎刀,一刀落下,便在那人的脖颈上留下了一道血痕,刀口虽不深,却刚好将整个喉管割裂。 汹涌的血液,从裂口出喷涌而出,飞溅了她一身,她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顺手夺走了他的刀,扔给了胡勒根,只说了一个字,“杀!” 她的目光透着冰寒,在一众府卫中,搜寻着下一个目标。而她用竹箫召唤而来的那些小狗,是她最好的盾牌,能够让她无所顾忌地挥刀向前。 此刻在她的眼前,已经再无活人了,一个个犹如行走的靶子。 她的目光落在了微微起伏的喉管上,每一刀落下,必要取走一条性命,如同杀神一般。 第58章 宴无好宴7 第二把被李姐缴械的刀,落在了沈钰的手中,“你掩护众人火速撤离,大黄会给你们带路,我和胡勒根殿后!” 沈钰二话不说,握紧了手中的刀,抓住姜蔺的手就往外走。 可是,姜蔺的双脚却如生根了一般,不愿意离开,慌乱地抓着手中的匕首道,“无羡还在呢,我要去帮她!” “你留下来,只会成为她的拖累!”沈钰神色冷漠,斥责的话语如同一桶冰水,毫不客气地淋在了姜蔺的身上,将他淋了一个透心凉。 “是啊!”仇锜抓起仍在呆愣的姜蔺,拔腿就跑。 三人带着一群小屁孩,从拥翠楼冲了出去,夺路而逃。 反观李姐这边,召唤而来的那群小狗,已被杀得差不多了。 周昂捂着手腕的伤,哈哈大笑起来,“快快束手就擒,说不定,我会考虑给你留个全尸!” 李姐撇了撇嘴,“得了吧!我爹掌管整个花马池的兵力,你可不敢杀我!” 周昂心里那叫一个气啊,但是李姐所言不假,杀又杀不得,吓又吓不怕,他确实拿她没有办法。 他向手下的府卫使了个眼色,“给我抓活的!” 李姐收了手中的刀,俯下身,摸了摸躺在她脚边,快要断气的一只小狗,四肢微微地抽搐着,嘴里不断地呜咽着,似在痛苦地呼喊与挣扎。 原本靓丽的毛发上,染上了不少血污,显得黏黏糊糊,早已失去了往日的光泽和柔顺,生机正在一点点地流逝着。 李姐半垂着眼眸,将目光移到了它身上缠的一串布包上,动手解了下来,扯下了一半,扔给了胡勒根。 周昂轻笑了一声,“怎么?你还想向我撒香料不成?” “相同的招数,玩一次就够了。”李姐和胡勒根对视了一眼,取出了一个火折子,将扎入布包的一根线头点燃。 周昂盯着那根一点点被火舌吞噬的线头,心中突然冒出了一丝不好的预感,双目圆瞪,厉声问道,“那是什么?” “你不是都猜到了吗?”李姐俏皮地眨了眨眼,见她拖延的时间差不多了,向胡勒根递了个眼色。 两人双双将手中的布包远远地扔了出去,一个落在了周昂的身边,一个落在了府卫的正中央。 以火引绳…… 投掷御敌…… 周昂忽然想起,李姐的成名之战,击败贼寇所用的便是火药! 难道那布包之中装的是火药? “快跑!——” 周昂高呼一声,但是为时已晚,布包已经在厅中轰然炸裂。 只听砰砰两声,飞出无数的铁屑,宛若传闻中的第一暗器“暴雨梨花”。 目光所及之处,尽是一道道森冷的寒芒,无情地直逼而来,将人打成了一只刺猬。 周昂毕竟是都指挥使,身手敏捷,躲过了一波袭击,正要追击,却听砰砰两声,空中又多了两个布包被引爆了。 黑黄色的烟雾弥漫于整个厅中,一股药味扑鼻而来,周昂立刻用衣袖遮住了口鼻,“不好!雾中下了药!” 待他惊觉时已然迟了,双腿变得绵软无力,如同踏在了棉絮之上,脚步虚浮,眼前的视线渐渐失去了焦距,变得模糊起来,宛若喝醉了一般。 此时,李姐已经带着胡勒根出了拥翠楼,问他道,“你的追踪术如何?能追得上姜蔺他们吗?” “小的可以!”胡勒根答道。 “那我们快追!” 一群小孩子脚步繁杂,留下的痕迹不少,两盏茶的工夫,就让李姐他们给追上了。 姜蔺看着李姐一袭月白色的直裰,被鲜血染成了殷红,双目之中透着浓浓的担忧,“无羡,你没事吧?” 李姐摇了摇头,露出一个笑脸,表示没事。 “你们怎么不走了?”李姐随即问道。 “前方是墙,我等过不去。”云锦少年愁着脸答道。 李姐抬头望了一眼,横在前方的萧墙高一丈三尺,巍然屹立,别说是他们这群孩子了,就算是个成年人,没有云梯,也爬不出去。 但是,这未必就表示没有出口! 李姐的手指指向一处墙角,反问道,“那不是出路吗?” 李姐毕竟刚救了众人,云锦少年不好发作,捏紧了拳头,强压下心中的怒气,道,“那是狗洞!你这是要羞辱我等吗?” “昔日韩信能忍下胯下之辱,你为什么不行?贼寇即将追来,难道还要坐以待毙吗?”李姐反驳道。 “我……” 李姐竖起了两根手指,“此刻,你有两条路可选。其一,忍辱负重,迅速逃离此地,将周贼等人的阴谋公布于众。” 李姐收起一根手指,继续道,“其二,在墙上一头撞死,省得落在贼人手中,成为要挟你爹的筹码。” 说完,李姐不再理会那个迂腐的家伙,扭头对仇锜道,“你钻不钻?” 她的眼神冰冷,警告意味十足,仇锜猛点着头,立马表态道,“钻!你钻我就钻!” 李姐对那些孩子已经仁至义尽了,要生要死,就看他们自个儿如何选择了。 她在拥翠楼一战,早已力竭,无力再做耽搁,立刻拽起下摆,系在腰间,俯下身子,毫不犹豫地一头钻入了狗洞之中。 那狗洞仅一尺多高,成人无法通过,但对身材娇小的幼童来说却正合适。 姜蔺紧随其后,之后是仇锜,再是沈钰和胡勒根二人。 有了带头的,其余的人也不再矜持了,脸面毕竟没小命重要,一个接着一个,争先恐后地从狗洞中逃离,相互推搡着,差点将狗洞给堵住了。 萧蔷的另一边,早早就候着了三辆马车,领头的丁管家见李姐从狗洞出来,立刻笑脸迎了上去,“小的等候多时了,请小主子立即上车。” “等一下,”李姐侧了侧身,让出了身后姜蔺等人,“我身后还有参加宴席的众多官宦子弟,周昂本打算挟持他们作为要挟,你匀两辆马车,将他们送到安全之处。” 丁管家瞪大了双眼,看着狗洞之中一个个窜出来的小不点,一个个虽然发丝凌乱,衣,显得狼狈了些,但全是大有来头的。 第59章 避难仇家1 在这三辆马车中,仅有一辆是为李姐准备的,其余的两辆则是用来迷惑视听,做掩护用的,此刻倒是正好用来疏散这群孩子。 丁管家忙吩咐了手下,将人给安置妥当。 此刻,云锦少年也想通了,从狗洞之中钻了出来,弹去身上的尘土后,向李姐拱了拱手,“李小姐救命之恩,在下没齿难忘,荡平贼寇后再聚。” “荡平贼寇后再聚!”李姐回了一礼,便上了刘汉所牵的马车,姜蔺和仇锜也跟着一起坐了上来,加上沈钰和胡勒根,虽有五人之多,但因都是孩子,倒是不觉得太过拥挤。 仇锜瞥了眼沈钰和胡勒根,不满地嘀咕道,“你怎么将护卫也一同叫上车了呀?” “你不是也跟着上车了吗?”李姐反问道。 仇锜高昂起脑袋,傲娇道,“我能同那些护卫一样吗?况且,你爹在宁夏卫没有落脚的地点,此刻出城不安全,你还得随我一起回府呢!” 李姐给了他一个暴栗,“我的护卫之前还救过你呢,你有没有良心啊?” 仇锜撇了撇嘴,“那是护卫的本分!” “他们一身血衣,你让人出去,不是昭告贼人,我们所坐的马车有问题吗?你有没有脑子啊?” 仇锜见李姐又要打他,忙捂着脑袋躲开了,“好男不跟女斗!” 李姐不和他这么个孩子计较,微微挑起窗口的帷幕,往外瞧了一眼,马车确实是往仇府驶去。 仇钺在宁夏卫盘踞多年,又是一个老狐狸的性格,料来必有保命的手段。 李姐刚才安心了一半,姜蔺的声音突然响起,“无羡是否早有防备?” 他出口的虽是问句,用的却是肯定的语气,还潜藏着几分被压抑着的责备与怒意。 李姐将大黄抱在腿上,轻柔地为它顺着毛发,“我就是觉得今日的宴席古怪得很。 “其一,我爹是驻守在花马池的,虽是东路后卫,却是在边徼之外,与安化王素无交集,此番却是千里迢迢被请来赴宴。 “其二,我的名字本不在帖子之上,但是送帖的使者特意提及了我,让我务必到场。我爹都替我称病推脱了,还是没用。 “去年小王子侵犯延绥,把我娘和我弟弟杀了,就剩下我这根独苗了,年前还被围了府衙。之前来宁夏卫,差点被人拍花子了。 “我爹现在就跟个惊弓之鸟似的,自然得加倍小心。要不是来王府,恐惊扰了贵人,他能给我带一队人来护卫!” 李姐说得字字在理,姜蔺没有反驳,又道,“你之前在棂星门与管事的闹僵起来,怕是在试探吧?” “什么试探?”仇锜傻眼了,“她不是胡搅蛮缠吗?” 李姐又给了他一个暴栗,“好好跟人家文若学学,什么脑子啊你,见过去吃宴席,还对一群小孩子防备得那么森严的吗?又不是进皇宫!” “安化王分封宁夏,逾制之处多的是。光是王府,就建得和行宫似的,也不差这一条。”仇锜嘟囔道。 李姐白了他一眼,“知道什么叫‘防范于未然’吗?我本来就是有几分怀疑,所以准备了些后手,没真准备用上,不过,有一件事敲响了我最后的警钟。你记不记得,席间我问过你几个人?” 仇锜挠了挠头,还在回忆,姜蔺已替他答道,“无羡问的是周昂、丁广、杨泰、陈宗、胡济、王辅等人的子弟。” 仇锜不解了,“那些人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大了去了,那些可都是安化王的嫡系啊!他设宴,自家的嫡系一个都不捧场,倒是请了我们这批平日交情寡淡的,你不觉得奇怪吗?而且,每桌都安排了侍女,极为热情地给我们布菜。” 姜蔺想到那被加了料的菜,刚淡去的疑虑又重新冒了起来,“无羡是如何得知,菜肴有问题的?” 李姐揉了揉鼻子,“近来闲着没事,我正研究着将蒙汗药加入火药里。这不是闻着多了嘛,熟悉了味道,这菜一上来我就觉得不对味了。” “你一姑娘家,没事总琢磨着火药做什么?”仇锜正要教训李姐,突然后知后觉道,“原来你给文若撒那么多五香粉,是故意搞破坏,不让他吃那些有蒙汗药的菜啊?” 李姐点头承认,“不然呢?五香粉很贵的,好不!” 仇锜觉得鼻子一酸,语气透着几分委屈,“你怎么就只顾着文若,没想着我啊?要不是我自个儿放了些五香粉在菜里,不就得中招了吗?” 李姐尴尬地笑了笑,“那个时候边上站着侍女,我不能和你明说,也不能往你盘子里再撒一把五香粉,不然以你那爆竹似的脾气,还不同我掀桌子了。” 话虽是这么说,仇锜的心里还是不舒服,“你也不能看着我将蒙汗药吃下去啊!” “我不是随身带了金丹了吗?关键时刻,分分钟就把你给救回来!” 仇锜这才泻去心中的不满。 马车一路飞驰,不久便到了仇府,李姐与仇锜正要与姜蔺告别,仇府管家匆匆跑来,“此刻城里不安全,将军有令,暂请姜公子在府上住下。” “我记挂着家父,还是不叨扰了。” “这个……将军之令,我等不敢不从,还请姜公子留下。” 姜蔺的语气冷了几分,“管家这是要强行留人吗?” 李姐见管家苦着一张脸,料他不是有意为难,“您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姜公子是个明事理的,您有什么话,还是对他直说了吧!” “这个……”管家皱了皱眉,最终还是咬牙道,“小的也不满您了,您听了可别太过悲痛。” 姜蔺的心中升起了一抹不好的预感,焦急地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家尊姜总兵在宴席上被贼人所害,已经殉命了……” 姜蔺的脸色顿时煞白如纸,一双眼却是红了,“我爹……我爹不会就这么死了的……我不信!我要去看看!” 说着,人就要冲出去,被李姐拦腰抱住了,“去什么去?出去就是给敌人送人头的!” 第60章 避难仇家2 姜蔺挣扎道,“放开我,我要去找我爹,我爹没死,我不信他就这么死了!” “好!即便这是个假消息,你也给我在这儿安安稳稳地等着!你贸贸然地出去,万一被贼寇逮住了,不是给你爹添乱吗?等一切平息之后,我亲自陪你去找你爹!” “就是就是!”仇锜也在一旁附和道。 姜蔺这才冷静下来,见与李姐身子紧贴,一抹红晕爬上了脸颊,赶忙退开了一步。 “几位小主子想必也累了吧,已经备下了热水,快去换上一身干净的衣衫吧!”管家恭敬地说道。 李姐询问管家道,“不知您怎么称呼?” “小的仇翦。” 这仇钺取名字倒是有意思,府上一个管家,也同名将王翦取了相同的名字。 “那我就叫您翦叔吧?”李姐说道。 “小的不敢。”管家低眉颔首。 “想来我要在府上叨扰好一阵了,请翦叔多多关照。不知我的几个护卫是否在府上,我能不能先去见见他们?”李姐问道。 “已为李小姐备下了小院,那几位小护卫都在院内,小的派人给您带路。” “那就谢过翦叔了。” 李姐看了姜蔺一眼,见他还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怕留下他一个人会做傻事,便牵起了他的手,想将他带在身边,时时看着。 “翦叔,我能带着姜蔺去我的小院住吗?”李姐问道。 “这个……”管家皱了皱眉,显得有些为难,“小的已为姜公子准备了上房。” “我俩都是小孩子,爹爹皆不在身边,晚上难免会怕黑。有姜公子陪着我,姐儿的胆子也能大些。您若是有什么为难的话,等仇叔回来后,我和他去谈,我先带着姜公子去更衣啦!” 说完,李姐也不给管家拒绝的机会,拽着姜蔺便离开了。 仇家给她准备的四合小院,不但带有书房,还有一个独立的小厨房,多半是知道她擅长厨艺,特意为她准备的,也是费了心思的。 李姐一踏入小院,就见一众熊孩子在院门口一字排开,伸长了脖子等着她呢! 高升见李姐满身是血,刺鼻的血气在五步之外都能闻见,急得都快哭了,“主子没事吧?” 李姐摇了摇头,松开了姜蔺的手,牵着大黄,径直来到狗蛋的跟前,带着几分哽咽道,“抱歉,我只将大黄带回来了。” 狗蛋咬着唇,蹲下了身子,抱着大黄,强忍着泪道,“主子没事便好。” 李姐拍了拍他的肩,“今日我的命,是它们舍生救下的,它们都是好样的。等一切过去之后,我们给它们立个冢。” “嗯……”狗蛋点了下头,没说什么。 “何关、柴胡,你俩服侍姜公子换洗。” “领命。” “胡勒根、沈钰你们的衣服也脏了,去换身干净的吧。” “领命。” 李姐一一吩咐完,便去了正房,房中的浴桶早就备下了,冒着袅袅热气。 她疲惫地脱下了染满血迹的衣衫,将自己整个人都浸泡在温暖的水中,身上刺鼻的腥味渐渐淡去,这一刻方才觉得,身上紧绷的肌肉松弛了几分。 待到晚膳之后,仇锜的老爹仇钺,才风尘仆仆地赶了回来,眼角的笑纹中藏着一丝倦意,“姐儿住得可好?” “好着呢!”李姐应了一声,目光跃过他,落在他身后的生人身上,只见他穿着一身官服,补子上绣的是一只凶猛的狮子。 李姐歪着脑袋,好奇地问道,“不知这位叔叔是谁呀?衣服的花纹好生威武!” 那人哈哈笑道,“我乃丁广,早就听闻李小姐聪慧过人,巾帼不让须眉,果然名不虚传。” 丁广? 李姐心下暗忖,不就是给她爹送过礼的那个吗?也是安化王一党。 就是不知,仇叔将他带来究竟是个什么意思了。 难道是他叛变了? 带着这个丁广来捉拿她和姜蔺吗? 虽然心中百转千回,但是李姐的脸上依旧挂着甜甜的笑容。 “李小姐今日可是大放异彩,在拥翠楼亲手杀了四人,用火药重伤了十二人。” 丁广这话是什么意思? 难道是来找她兴师问罪的吗? 李姐眯着眼,没从他的眼中看出仇恨与愤怒,觍着脸装傻道,“那时有个提着大刀的,一脸的凶神恶煞,带着一大帮子人闯入了宴席,姐儿被吓坏了,一时慌乱,就抓着刀乱砍了起来。” “可惜了周都指挥使,被挑断了手筋,得养上一段日子了。”丁广收了脸上的笑,向李姐伸出手来。 这是打算对她出手了吗? 李姐忍着心中的惧意,维持着脸上的笑,看着丁广的手离她越来越近,直直地伸向了她脖子,细弱得单凭他一只手就能紧紧扣住了。 她都能透过细嫩的肌肤,感受到他手掌上粗糙的茧子。他的掌心明明是温暖的,却是让她脊背一阵生寒。 丁广的手在她的颈部摩挲了两下,方才滑落至她的肩膀上,拍了拍,“李将军生了个好女儿啊,等你爹回来后,我一定要和他好好喝上一杯!” 李姐暗暗松了口气,眯起眼笑道,“那感情好,姐儿可嘴馋了,到时候可得给姐儿带上些好吃的。” “那是一定!”丁广哈哈一笑,目光从李姐的身上移开,落在了她身边的姜蔺身上,“这位是姜总兵的公子吧!你爹冥顽不灵,可惜了啊!” 姜蔺红着眼,想要冲上前去泄恨,却觉手心一紧,被李姐重重地捏了一下。 李姐给了他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对丁广道,“丁叔叔是不是觉得他长得不错呀?现在他可是我的仆役了,今晚得陪我睡。” “哦?”丁广挑了挑眉,“李小姐喜欢**?” “什么**?”李姐眨了眨眼,指着身后的一众小跟班,得意道,“是指他们吗?是不是一个个都和画里画的似的,全是我精心挑选的呢!” “李小姐既然喜欢,改明儿个,我再给你送些来。” “好啊!”李姐双眼一眯,指着沈钰道,“得比他还俊俏的!” 第61章 避难仇家3 “一定比他俊俏!哈哈哈!”丁广留下一串笑声,勾着仇钺的肩,一同离开了。 李姐则死死拽着姜蔺,拖着他,和一众小跟班回了她的小院。 一进门,姜蔺便用力地甩脱了李姐的手,低吼道,“刚才你为什么要抓着我?!” “不抓着你,难道眼睁睁地看着你去送死吗?” 姜蔺看着李姐,声音带着几分赌气的意味,“那就让我送死好了!” “你死了,你有想过你爹吗?他会希望你这么做吗?” 姜蔺昂起头,“孔曰成仁,孟曰取义!” 白天在王府的时候,李姐觉得姜蔺还挺机灵的,这个时候,怎么就钻牛角尖了呢? “没有价值的死亡,就是白白浪费。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君子报仇还十年不晚呢!” “报仇?”姜蔺冷哼一声,“你处处阻止我报仇,是不是因为你也投靠逆贼了?” 李姐真是要被他气炸了,“我要是真投靠了,我还会在宴席上拼死救下你们一大波人?还真是救下了一只白眼狼!” “那你说,你杀了他们那么多人,为什么那个丁广会放过你,还与你说说笑笑的?”姜蔺反问道。 李姐轻哼了一声,“那也要看我杀的是谁了。” “怎么说?” “我先问你,那丁广今日来时,穿的是什么衣服?”李姐问道。 “二品武职狮子补服。”姜蔺答道。 “我再问你,丁广是几品的官?” “四品指挥使……”姜蔺答完,自个儿也觉得不对劲了,“他升官了?” 不然,一个四品指挥使,怎么穿上了二品的补服?他可是没这个资格的。 “被我废了右手的周昂,又是什么官职?”李姐又问道。 “二品都指挥使。”姜蔺一亮,所有的线索都串成了一条线,“你的意思是说,因为你废了周昂,所以丁广顶了他的缺?” 李姐点了点头,“这个可能性非常大!如此一来,我就是他的贵人了,他对我客气一些也很正常。加上,他还没抓住我爹,我对他来说还是有很大价值的,所以最近一段日子,想必我还死不了。” 姜蔺握紧了双拳,“那仇钺呢?他总是叛变了吧!” “我爹不是叛徒!” 李姐闻声望去,仇锜不知何时来到了院门口,憋红了脸,对他们喊道。 还没待她招呼进来,那别扭的小家伙便转身跑了。 “仇锜对你不错,刚才这话,你不该在他的面前说的。” 姜蔺咬了咬唇,心中有几分愧疚,却仍是死鸭子嘴硬,“我有说错吗?” 李姐明白,他刚刚失去了父亲,一时被仇恨所蒙蔽,好言劝道,“无论怎么说,到此刻为止,仇叔仍在庇护我们。乱世之中,多的是明哲保身、见死不救的,落井下石的多,雪中送炭的少,仇叔这样的已经难能可贵了,你该心存感恩。” “感恩?”姜蔺的笑容中带着讥讽,“死的那个不是你爹,你自然说得轻巧!” 李姐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被月光拉长了,显得格外的孤单而萧瑟,无奈地叹了口气,让沈钰和张平陪他回了房。 有些事多说无益,只有等他自己想通了才行。但是,有一点他却是说得不错,死的那个不是她爹,不然的话,她或许会比他更加疯狂…… 这一晚注定是无眠的,李姐在床上辗转反侧,一直到三更,依旧是难以入眠,索性披了衣服,从床上爬了起来。 出了门,却见一人坐在了清凉的石阶上,佝偻着背,很是落寞的样子。 李姐细细瞧去,正是狗蛋抱着他的大黄,低声地抽涕着。 李姐转身去了书房,待她返回的时候,手上多了一沓白纸和两把剪刀。 狗蛋用袖子抹了脸上的泪,“主子,您怎么来了。” 李姐在他的身边坐下,“睡不着,你说二黄、三黄、四黄它们这会儿会不会饿了?” 李姐将从书房取的白纸拿出来,“我们给它们剪些爱吃的烧去,你知道它们最爱吃什么吗?” “自然是肉啦!小的平日里省下的肉,都是喂了它们的。” 李姐给他抹去了未干的泪痕,“那好,我们就剪些肉食,给它们烧去好不好?” “好!”狗蛋重重地点了点头。 李姐分了半沓纸和一把剪刀给他,两人埋头剪了起来。 不久,狗蛋就剪好了,抬起头来看李姐手中的,方不方,圆不圆,还长着不规整的疙瘩,好奇地问道,“主子,您剪的是什么呀?” 李姐得意道,“烧鸡啊!” 狗蛋看了眼自个儿手中那个宛若插着四根木棍的山羊,觉得比李姐剪得像多了,看来主子也不是无所不能的嘛,终于能有一样是赛过主子的了,被她压制着打了半年,总算是扬眉吐气了一回。 “觉得主子我剪得怎么样?”李姐拿着她那张四不像显摆道。 狗蛋可没张平、何关那般的厚脸皮,僵着脸,说不出话来。 却是有一个冷冰冰的声音,替他答道,“丑死了!丑得连它亲娘,都认不出来了。” 李姐抬起脸,见姜蔺和沈钰迎面走来,不用问,用话语刺她的,肯定就是沈钰无疑了。 姜蔺接过李姐手中的剪刀,三两下就剪出了一个烧鸡出来,活灵活现的。 李姐不禁称赞道,“你这手真巧,再替我剪个糖人出来吧!” “你要糖人做什么?狗可不能吃糖人的。”沈钰说道。 “我弟肯定爱吃啊!还有我娘呢,再给我娘剪套衣服和首饰,要美美的。” “你娘和弟弟他们怎么啦?”姜蔺问道。 李姐的声音低落下来,“去年去陇州省亲,遇上了贼人,被杀了……” 虽然只同他们见过一面,但总算是原主的亲人。 “抱歉……我不是故意要提起你的伤心事的……”姜蔺越说声音越轻。 “没什么,我自个儿都记不得了,”李姐扯着嘴角笑了笑,“那一日,我被撞晕了过去,贼人以为我死了,这才侥幸活了下来,不过,我所有的记忆却都失去了。” 第62章 避难仇家4 李姐吸了吸鼻子,此刻,原主的情感已经和她融合在了一起,她就是李姐,李姐就是她。 “我爹让我养了一天伤,第二天醒来,你猜我爹给我准备了什么?” “肉。”狗蛋答道。 李姐笑着摇了摇头。 “那是什么?”姜蔺问道。 李姐拿出火折子,将她和姜蔺剪的烧鸡点燃,火光猛地蹿起,映照着她那张稚气未脱的小脸。 “是一套男儿衣服,自此我爹就把我当男孩养了,先是让我去马场跑了三圈……” “我们刚来的时候,你不也是让我们跑了三圈?”沈钰插口道。 “那能一样吗?”李姐瞥了他一眼,“那时我可是大伤初愈,就被我爹训成了一匹死马,别说是跑了,我自小儿都没走过那么远的路呢!好不容易,连走带跑的,将那三圈给完成了,又被我爹给拽去拉弓了,拉得我双臂发颤,连筷子都握不稳。” 张平带着两把剪刀来了,递给沈钰一把,嘿嘿笑道,“还以为当初就我等训得惨些,想不到主子也是一样的呢!” “谁也不是一落地,就能跑能跳的,会骑马会拉弓的,都是从第一步慢慢地走过来的。”李姐对着张平吩咐道,“多给二黄和我弟剪些好吃的。” “诶!”张平手中的剪刀嚯嚯直响,“主子日后打算怎么做呀?” “我们就是一群小孩子,自然是做我们应做之事啦!” “什么应做之事啊?”张平问道。 “当然是吃饱了睡,睡饱了玩啦!”李姐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你们饿了吧?这边有小厨房,我给你们弄些好吃的去。胃离心很近,人吃饱了,胃就会变得暖暖的、满满的,挤在心的旁边,再冷清的心也能焐热,再空寂的心也能塞满。” “好啊!小的给主子生火!”狗蛋的双眼闪着光,他不明白李姐说的那些大道理,就是一个单纯的吃货。却不知他的这份单纯,才是让在场的人最为艳羡的。 一行人正要去厨房,狗蛋怀中的大黄突然挣脱了他的怀抱,撒开四条腿,向外冲了出去,速度之快,宛若离弦的箭矢,拉都来不及拉。 “大黄!回来!——” 可是,平时乖巧无比的大黄,完全没理会他的命令,头也不回地往前冲着。 狗蛋急了,这是他仅存的一条狗了,他可不想它再出什么意外了,赶忙追了上去。 李姐担心他出事,紧随其后,而她的身后则跟着对她放心不下的姜蔺、沈钰等人。一行人跟在大黄的身后,横穿了仇府的宅院。 虽说,这是李姐第二次来仇府,但是前一次,她来的时候天都黑了,吃了一顿饭便匆忙离去了,没机会逛上一逛,此时更是不知东南西北,只能跟在大黄的身后乱闯。 索性,大黄的行径路线简单得很,几乎是笔直的一条线,倒是不怕跟丢了。 李姐紧随大黄来到主院,就见它一头扑进了东厢房,引来了一声尖叫,声音听着还很耳熟。 李姐与沈钰几人对视了一眼,随即冲入了房中,只见大黄正抬起两只前脚,扒在了床沿上。 被褥如同帐篷一般,支在床板上,可见底下躲着一个人。 大黄不会无缘无故冲到这里,李姐踌躇着,要不要去掀了那被褥,有一个人却比她先出手了。 是仇钺! 李姐他们一行人,横穿仇府,来到主院,一路上不知道惊动了多少人,要不是最后才闯入的主院,仇钺怕是早就得到了消息,赶来了吧! 只见他一个箭步来到床边,一把掀开了被褥,露出了一个小脑袋,觍着脸笑道,“爹,您那么晚不睡,怎么来我屋里了?” 仇钺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脑袋上,“这就要问你了,大晚上的做什么呢?” “我好端端地待在自个儿屋子里,能做什么啊?”仇锜继续装傻。 李姐上前两步,也来到了床沿,将大黄给抱了下来,交给狗蛋牵着,然后对着仇锜摊开了手掌,“把我的东西交出来吧!” “什么东西?我没见过!” 仇锜打着马虎眼,李姐却是眼尖,瞧得真切,刚才他可是趁着大家不注意,将一截竹箫藏入了他的怀中。 “你要不是拿了我的狗箫,大半夜的,能将大黄给招过来吗?”李姐反问道。 仇锜双眼一亮,将怀中的竹箫给取了出来,“原来这叫狗箫啊?是专门用来招狗的吗?” 仇钺又是一巴掌落了下去,“半夜三更你不给我好好睡觉,给我招狗?我看你是屁股痒痒了吧?” “爹!别打!我跟您说,这竹箫神奇着呢,一般人可听不见!” “你糊弄你老子呢,箫声听不见还怎么招狗啊!”说着,一巴掌又落了下去。 “仇锜说的没错,这竹箫确实一般人听不见。” 有了姜蔺的证明,仇钺方才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仇锜得意地扬起脸,“刚才我可是吹了六七声呢,爹,您离我最近,文若和无羡他们都来了,你还没听见吧!不信,我再给你吹吹!” 说着,仇锜深吸了一口气,将狗箫放在了唇边,吹了起来。 李姐、姜蔺等人纷纷捂上了耳朵,好不容易安静下来的大黄,又挣脱了狗蛋的束缚,向仇锜冲了过去。 不过幸好,它事先做好了训练,不会攻击吹箫人,只是跳到了床上,待在了仇锜的身边,安静地坐了下来。 “莫不是你这个臭小子蒙我吧?不然,为何我听不到声音呢?” 仇锜见他爹瞪着双眼,手掌高高举起,又要打他,忙为自己辩解道,“爹,我哪敢蒙您啊,不然你问问文若,问问无羡,他们可都听见了的!” 姜蔺点点头,“晚辈确实听到了。” “还真有声音?”仇钺一把夺过了仇锜手中的竹箫,用力地吹了一口。 他能真切地感受到手中竹箫在微微地震动,却仍听不到一点声音。 原本待在他儿子身边的大黄,又从床上跳了下来,摇着尾巴,欢快地朝他跑去了。 第63章 避难仇家5 仇锜捂着耳朵道,“爹,快停下,烦人得很。您问李姐,这狗箫就是她的,今日,她就是靠着这狗箫,悄无声息地将一群狗招到了拥翠楼,她说不定施了什么法术!” 李姐笑了笑,“能有什么法术?只是音有高低,这狗箫的音阶过高,成人的耳力不济,只有孩子和狗方能听到。不过,即便是孩子,听多了这箫声,耳力受损,之后也会渐渐听不到的。” 姜蔺双眼一亮,“我明白了,拥翠楼周贼一党皆为成人,是故他们才听不到这箫声。原先我还以为,这箫音能辨忠奸呢,原来竟是如此……” 李姐耸了耸肩,“就跟变戏法似的,说穿了,其实是很简单的,也就没什么可稀奇的了。” 仇锜从他爹手中将竹箫抢了回来,“那我能用这狗箫,召唤别的狗吗?” “那可不成,只有用这狗箫进行特别训练的,才能听懂指令,对野狗可没用。”说着,李姐又从仇锜的手中,拿回了竹箫。 仇锜从床上跳了下来,“你这人太小家子气了,你再做一个不成吗?干嘛拿走我的啊!” 李姐瞪了他一眼,“你拿着这狗箫也没用啊,难道天天夜里没事招我的大黄啊?幸好大黄性子温顺,不然啃了你都没人知道。” 仇锜觍着一张笑脸,指天发誓道,“我保证,绝对不在府里吹,你就留给我做个纪念嘛!” “好吧!”李姐松开了手,将狗箫给了仇锜,“拿去向你那群狐朋狗友卖弄吧!” 仇锜接过狗箫,小心地收了起来,“看你说我的,我像是那种人吗?” “很像,”李姐实诚地点了点头,对他眨了眨眼,“记得啊,秘密说出去,就不稀罕了。” 仇锜笑眯着眼,“知道知道!放心吧,即便人家求着我,我都不会说的,让他们心里痒痒的,好奇死他们。” 李姐扭头对仇钺告辞道,“既然是虚惊一场,姐儿就先回去了。姐儿肚子饿了,还急着回去烧宵夜呢!” 仇锜一听到“宵夜”二字,眼神亮了起来,忙抱了枕头,跟在李姐的身后,“正好,我的肚子也饿了,给我也弄一份宵夜!” 李姐看不懂了,“你去吃个宵夜,抱着个枕头做什么啊?” “没这枕头,小爷我睡不着!我决定了,吃完了宵夜,就在你的小院里睡下,明早起来正好吃你做的早膳,也不用来回跑了。” 李姐的脸一抽,“你把我当厨娘啦?”把她院子当酒店啦? “瞧你这话说的,我家的厨娘能和你比吗?她可没你这手艺。”仇锜理所当然道。 李姐就没遇到过他这么无赖的,找仇钺告状道,“仇叔你看他……” 仇钺腆着脸,眯着眼睛笑起来,和仇锜一模一样,“姐儿乖,明日做了早膳,记得给仇叔也来一份啊!”说完,都不给她拒绝的机会,转身便回房了。 得!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这一家子全是些厚脸皮的! 李姐没奈何,只得带着仇锜这个拖油瓶回去了。 三更半夜的,李姐也懒得做些复杂的,让狗蛋生了火,抹上一点羊油,就煎了几个荷包蛋,一人两个,免得那些熊孩子们吃多了积食。 虽说是普通的荷包蛋吧,但却是热乎乎出锅的,沾了锅气,淋了酱油,再撒上一撮她特意调至的五香粉,令人食欲大开。 仇锜三两口就将一个荷包蛋吞下肚,“在王府的时候,还以为你是自夸呢,想不到,你这五香粉的滋味还不赖,明儿个给我来一斤。” “一斤?”李姐的眉角落下了三条无形的黑线,古代的香料可精贵着呢,“你当这是面粉啊!” “你想啊!吃肉的时候撒一些,吃面的时候撒一些,喝汤的时候再撒一些,估摸着一斤还不够用呢!” 李姐拍了拍他的肩,“枕上你的枕头,早些睡吧!” 言下之意便是—— 做梦吧你! …… 因为突如其来的叛乱,仇府处于监控中,李姐的训练被暂时搁置了。 但是她的生物钟,依旧准时地将她给叫醒了,她合着眼也睡不着,索性从床上爬了起来,去弄些好吃的。 刚跨进小厨房,她便瞧见胡勒根蹲在灶台边,已经将灶火给生起来了,把洗漱用的水都给烧好了。 李姐从怀里掏出一根扯白糖,悄悄递给胡勒根,轻声道,“别告诉高升他们,只给你一人的。” 胡勒根微微一笑,将扯白糖掰了一小段,含在了嘴里,余下的则小心地收入怀中。 李姐洗漱完,打开橱柜扫了一眼,问胡勒根道,“你喜欢吃什么?主子给你做。” 胡勒根的脸上爬上了一抹红晕,“只要是主子做的,小的都喜欢。” “嘴真甜!”李姐莞尔一笑,从橱柜里取出了一罐面粉,又对胡勒根吩咐道,“你去大厨房跑一趟,给我取半斤新鲜的羊肉回来,有颈肉的话最佳,没有也凑合,给你们包饺子吃!” “诶!”胡勒根应了声,撒开腿,如同一阵风似的,飞奔了出去,不久便带着羊肉回来了。 此时,何关、高升等人,全让李姐喊了起来,一个个分配了工作,有的负责烧火添柴,有的负责揉面和面,有的负责操刀剁肉,拌馅的工作则由李姐亲自把关。 馅料里自然是少不了五香粉的,再加了一个鸡蛋,淋上料酒和酱油,最后撒了些盐,让力气最大的狗蛋,顺着一个方向拌匀了,搅打上劲。 仇锜见小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好奇地跟在姜蔺的身后来了,伸长了脖子瞅了一眼,“哟!这是要下饺子呢!” “错!”李姐竖起了食指,摆了摆。 仇锜指着灶台上已经成型的一个个饺子,“那不是饺子,是什么?” “自然不是饺子那么简单,等我做好了,你们就知道了!”李姐卖了个关子,指着姜蔺和仇锜道,“你们两个去洗洗手,一起帮忙包饺子。” 仇锜不乐意了,反驳道,“君子远庖厨,知道不?” 第64章 避难仇家6 李姐扯着嘴角笑了笑,“行啊!动手的有吃的,不动手的没吃的,这位君子,请你自个儿选吧!” 仇锜本想拉着姜蔺死扛到底的,他作为主人,不信就蹭不到一顿吃的。 谁料,姜蔺却是个不顶事的,立刻就向李姐缴械投降了,乖乖地捋起袖子,洗手包饺子去了。 他见众人都有事忙活,自己却被凉在一边,像是个外人似的,跺了跺脚,也将衣袖给捋起来了。 提前申明,他就是见李姐一个姑娘家下厨辛苦,才格外破裂一次的! 仅此一次而已! 不过,他好歹是将军府的小少爷,让他舞刀弄枪还行,包个饺子可就差得远了。 人还贪心得很,挖了一大勺肉馅,面皮怎么包都包不上,都被他给扯破了。 他也不管不顾的,将手中的饺子随便揉成了一团,就往桌案上一丢,交差了事。 李姐瞅着他做的破饺子,强忍着笑,道,“你这饺子做得好,辨识度高,大家可都抢不了。今天你做多少,我就给你烧多少,全是你的!” 仇锜一听乐了,那岂不是说,他包了多少,就能吃多少,没人能和他抢了? 难得李姐如此大方,他可得多包些。 不过,他瞅了瞅自个儿包的饺子,又瞅了瞅姜蔺包的,确实有些丑了。 不行,这些饺子毕竟是他自个儿吃的,得用心些包才是。 李姐见饺子的数量不少了,扯了一块羊皮,抹了一遍大铁锅,将饺子一个个贴在锅壁排好。 仇锜瞪大了双眼,“你下饺子不放水的吗?” “谁说不放的?这就放水了!”李姐舀了一勺水,倒入了锅中,把锅盖盖好。 仇锜听着噼里啪啦的爆油声,从锅中传了出来,挠了挠头。 虽然他没见过饺子是怎么下的,但总觉得李姐下饺子的方式不对劲。 不过啊,这香味倒是随着水汽,一阵阵透了出来,比他平时吃的饺子可香多了。 待李姐掀开锅盖的时候,仇锜焦急地喊了起来,“焦了焦了!都没水了!” “焦就焦了呗,有什么可急的!”李姐瞥了他一眼,在锅子里又浇了点油,撒上了一把胡麻和香葱,待饺子底部的面皮彻底煎脆了,这才出锅。 仇锜顾不得自己手上都是面粉,伸手抓了一只饺子,就往嘴里塞,一口咬下去,一股汤汁飞溅出来,将他的舌头都给烫到了,但是面皮的焦脆、羊肉的软嫩、汤汁的鲜香,让他根本听不下来,“太好吃了,这究竟是什么?” “这是锅贴,是开封的小吃。”姜蔺开口道。 李姐抓了一只,递到姜蔺的跟前,“那你尝尝,是我做的好吃,还是你在开封吃到的好吃。” 姜蔺顿了下,方才伸手接过锅贴,咬破了一个小口,吸了一口汤汁,肉汁的浓郁和香料的辛香顿时萦绕于舌尖。 “无羡,你在里面加了五香粉吧!” 李姐得意地点了点头。 “这味道,怕是在开封也是难寻的。”姜蔺赞道。 “喜欢就多吃些。” “嗯。”姜蔺莞尔而笑。 “大家忙活了一早上了,快去洗洗手,一起开吃吧!” 李姐一声令下,一群熊孩子忙冲去了水池,洗了手就往衣服上蹭两下,伸手抓了锅贴就往嘴里塞。 李姐完全不顾形象,同狗蛋他们一般,直接将手伸入锅里抓锅贴,对着姜蔺和沈钰两人笑道,“你俩这般斯文,可是抢不过我和仇锜的。” 仇锜点了点头,都顾不得开口说话了,又往嘴里塞了一个锅贴,吃得正香着呢,就觉得脑袋一疼。 他看着罪魁祸首李姐,一脸的无辜,他吃得好好的,为什么打他啊? “别光顾着自个儿吃了,拿些锅贴给你爹送去吧,不然,他该念道你了!” 仇锜这才想起他老爹,昨晚还特意同他提过的呢,赶快往食盒里装了一盘,“小爷我做的饺子,我可全认得的,你们可别趁我不在偷吃了!” 说完,他还不忘往嘴里再塞一个,急吼吼地跑了出去,还没出小院,就撞上了管家,管家的身后还跟着两个家丁,抬着一个大大的樟木箱子。 “你来的正好,这是李姐做的早膳,我特意给我爹留的,趁热的,你快给我爹送去吧!” 仇锜将食盒往管家手里一塞,转身要回小厨房,被管家给叫住了。 “大人病了,怕过了病气给少爷您,特意让小的将您的东西搬来,让您在这院里住一段日子,等他病好了,再接您回去。” 李姐听到了动静,和姜蔺一起出了小厨房,关切地问道,“仇叔昨晚还好好的呢,怎么病啦?” “就是啊!我爹得了什么病啊?要不要紧?”仇锜一脸焦急地追问道。 “就是昨晚病的,着了凉,感染了风寒,今早起来咳嗽个不停。”管家答道。 “我得去瞧瞧!”仇锜抓起下摆,就往小院外跑。 “等等我,我同你一起去!”李姐喊了一句,牵着姜蔺的手,一起追了上去。 三人一路小跑着,来到了仇钺所在的主院主屋,就见昨日方才来过的丁广,正在床边嘘寒问暖。 仇锜向丁广简单地行了一礼,便冲到了床边,见他爹双唇发白,脸颊却是爬满了绯红,蔫蔫地躺在床上,眼中不觉蓄满了泪水,哽咽道,“爹,您没事吧?” “没、没事……咳咳……我能有什么事……咳咳……”仇钺抬眼往外瞧了一眼,“姐儿和蔺哥也来啦?咳咳……别、别过来,别让病气过给你们了……咳咳……” 仇锜忙给他爹顺了顺气,“爹,看您这咳的,别说话了。” 仇钺瞪了他一眼,“还不是你小子!咳咳……要不是你昨晚瞎折腾,我能得这场病吗?咳咳……”说着,又是猛地一阵咳嗽。 仇锜抹了把脸上的泪,“爹,我不搬了,我就待在这儿照顾您!” “不搬也得搬!我这儿有你娘就够了,咳咳……你这两天就给我乖乖待姐儿的院里,别来碍我的眼,咳咳……” “可是爹……” 第65章 避难仇家7 李姐上前两步,扯了扯仇锜的衣袖,“仇叔请放心,仇锜就交给我,保证将他养得好好的,再胖上三斤都不成问题。您要是想吃什么,尽管让管家和姐儿说,无论是天上飞的,水里游的,还是地上跑的,姐儿都给您做出来。” 丁广像是来了兴致,开口道,“李小姐还会做吃的呢?” “是呀,姐儿今早亲手做了早膳,还是热乎着呢,丁叔要尝尝吗?” 管家闻声上前两步,将手中的食盒打开,给丁广递上。 “这饺子倒是长得稀奇!”丁广瞧了一眼,拿起筷子尝了一个,“味道不错,李小姐真是好手艺。” 李姐笑了笑。 丁广吃完一个,便放下了筷子,“这饺子我不白吃你的,我送你一个礼物,你保证喜欢!” 丁广拍了拍手,一个十岁大的少年闻声而至,低垂着头,朝李姐行了一礼,“小的芳官,见过李小姐。” “哟!这声音跟林籁泉韵似的,可真好听。”李姐这话虽是奉承丁广说的,但也不是夸夸其谈,这少年的声音确实是好听,若是放在现代,绝对是做歌星的好苗子。 “可不只是声音好听。”丁广对芳官吩咐道,“将头抬起来,给李小姐瞧瞧。” “是!” 芳官缓缓将头抬了起来,李姐只觉得有一道无形的聚光灯,打在了他的脸上,牢牢地吸引着她的目光,让他四周的一切都失去了光彩。 他的面容就如中秋之月,莹莹透着光华,更动人的是那一双眼眸,含春色,似秋波,万种情思悉堆眼角,美得雌雄难辨,穿上罗裙,比她还要像个姑娘。 愣是李姐见惯了沈钰的清冷高洁、姜蔺的温润如玉、仇锜的逗比傲娇、胡勒根的异域风情,也不禁被他的旖旎之色给迷了眼。 “不知这小美人,是否合李小姐的心意?”丁广问道。 李姐眨了眨眼,“这真是送我的?” “那是自然。” “丁叔可不能后悔啊!” 丁广哈哈一笑,“绝不后悔!” “以后啊,你就随其他人一样,叫我主子。” 芳官乖巧地点点头。 “你吃早膳了没?我院里的灶台上还热着好吃的呢,走,我带你吃去!”说着,李姐牵起芳官的手便出门了。 “嘿!我吃你一个锅贴,还要亲自动手包饺子,凭什么他一来就有好吃的啊,你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仇锜气得跺了下脚,抓起了姜蔺的手,赶忙追了出去。 李姐跨入了小院,芳官便指着地上的一块焦痕道,“主子,地上怎么脏了呀?” “咦?看着是烧焦的,该不是那帮子熊孩子在玩火吧?”李姐插着腰,横眉怒道,“看来得给他们收收骨头了。” 说完,她带着芳官来到小厨房,打开锅盖一看,锅子里全空了,“居然连一个都没给我剩下……” 她向芳官摊开了双手,无奈道,“来晚了一步,只得等午饭了。” 张平凑上前来,目光落在了芳官的身上,从他穿的衣服看,虽然是不错的缎子,但是一脸的魅相,不禁好奇地问李姐,“主子,您身边的这位是谁呀?” “是丁都指挥使送我的,叫芳官,从今日开始,他就同你们一起住了。”李姐介绍道。 沈钰瞥了芳官一眼,转过身正要离去,被李姐给拽住了,“去哪儿?留下一起玩啊!” “没兴趣。”沈钰淡淡道。 “不愿玩的吃白饭!”李姐威胁道。 “主子,您想玩什么呀?”高升问道。 李姐用手指点着下巴道,“蹴鞠吧!分两队,赢的我给加菜!” “好!小的要和胡勒根一队!”狗蛋叫道。 “不行!胡勒根得和我一队!”何关喊道。 胡勒根脚力佳、反应快,也没狗蛋自大,一时成了众人争抢的香馍馍。 “好啦!别吵了,我有公平的方法。” 李姐还未说完,何关便急着插口道,“主子,不能猜拳!” “对对对!不能猜拳!”柴胡忙点头附和道。 李姐苦笑了一下,“不猜拳,大家抓阄总行了吧!” 李姐点了点在场的人数,对张平道,“你去书房找黑白各五个棋子,放布包里拿来。” “领命!” 何关见张平跑远了,对李姐打小报告道,“主子,张平狡猾得很,您让他一个人去,不怕他作弊啊?” 李姐笑了笑,“不怕,咱让他最后一个抓,把挑剩下的留给他,这不就成了?” 高升拍着手道,“这个好!” 李姐扫了姜蔺和仇锜一眼,“你们这身衣服穿着蹴鞠可不适合,得换成短褐,不然跑动不便,一会儿准得输了。” 姜蔺略显尴尬道,“我不擅长蹴鞠,就不玩了吧。” 李姐带着几分撒娇,道,“大家一起玩才有意思嘛!” “你不会是怕没衣服吧?没事,我有好几套练功的衣服,都是新的,你来我屋里挑一套。”说着,仇锜也不管姜蔺答不答应,便将他往西厢房里拽去了。 李姐扭头对芳官道,“你这身衣服也不成,不然一会就得蹭破了。” 芳官微低着头,搅着手指道,“小的从没玩过蹴鞠……” “没事,世上总有第一次,才会有以后的无数次。”说着,李姐凑近了芳官,对他眨了眨眼,“刚才我叫去拿棋子的那个,叫张平,别看着他平时可机灵了,说不准蹴鞠的时候,还不如你这个新手呢!” 李姐扭过头,对柴胡道,“你和芳官身高差不多,先借你一套衣裳,带他去屋里换一身回来。” “领命!”柴胡带着芳官便下去了。 李姐刚搞定芳官的事,转身却见沈钰都快要走远了,忙追了上去,一把拽住了他的衣袖,“我的祖宗哟!您这又是闹什么脾气呀?” “不是有新人陪你玩了吗?少我一个不少。” 李姐听着这话,总觉得带着一丝的酸味,无奈地叹了口气,压低声音道,“我都说了,这是丁都指挥使送的人,这阵子什么都别做,就陪着他好吃好玩的,你明白了吗?” 第66章 避难仇家8 沈钰是多通透的一个人,顿时就明白了其中的深意,“你的意思是说,他是来……” “你心里明白就好,”李姐的目光冷了几分,“你和平时张平走得比较近,替我多盯着他些。他是我招来的,我不希望他在大是大非面前站错了队,白白丢了自个儿的小命。” “他……”沈钰本想为张平辩解几句的,但他自个儿也明白,张平自从得知李姐是女儿家后,心思便活络起来,抱着另觅高枝的打算。 此刻的局势,对李姐非常不利,还真说不准他会不会顺势投靠了丁广。 他为张平的说情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换口道,“你不怕我同他一起,把你卖了?” 李姐对他眨了眨眼,“你才不会呢!” “你就对我那么放心?”沈钰问道。 “那是自然。” 沈钰看着她眉眼弯弯,笑颜如花,心头突突几跳,脸颊不觉绯红,将自己的衣袖从她的手中抽开,垂着眸,别扭道,“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 李姐嬉皮笑脸道,“我不将你拽紧些啊,你指不定早就跑了呢!” 待她将沈钰重回带回院中的时候,张平取了棋子,姜蔺等人换了衣服,也全回来了。 抓阄开始! 取得黑子的是:狗蛋、胡勒根、高升、芳官、张平五人,为黑队。 取得白子的是:姜蔺、仇锜、沈钰、何关、柴胡五人,为白队。 何关看到这个结果,顿时哭丧着脸,向李姐诉苦道,“完了完了!狗蛋和胡勒根在一队,还有张平给他们出鬼主意,我们输惨了。” “怎么会完呢?你们这边不是还有蔺儿和锜儿呢!蹴鞠比的是什么?除了技术,还有默契!” 李姐对姜蔺和仇锜挑了挑眉,“拿出你俩的默契来,要是赢了,中午我给你们加菜!” 仇锜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有什么好吃的?” 李姐眨了眨眼,“秘密!” “这院里没有风流眼(即蹴鞠的球门),要怎么玩蹴鞠呀?”张平问道。 “都说你聪明呢,居然连这都想不到。”李姐拍了下他的脑袋,“你去小厨房拿两个竹筐来,这就是风流眼了。” “领命!”张平转过身,脚都已跨出去了,一想不对,又将脚收了回来,“主子,风流眼就一个,您为什么要我拿两个竹筐呀?” 李姐将现代足球的规则搬了出来,“今个儿,我们换一个玩法,将两个竹筐各放在院子的两端,各派一人守护。哪队若是踢进了对方的篮筐里,就算得一分。” “守风流眼的人有何规矩?”姜蔺问道。 “没有规矩,身体的任何一处都能碰触皮鞠,包括手。擅于防守的,可以将身手最灵活的,派去守风流眼;擅于攻击的,可以将身手最差的,派去守风流眼。其余的人则不能用手碰触皮鞠,其他如头、肩、胸、足则可以碰触,并可以用足劫走他人的皮鞠,就看谁的技术更高一筹了。” 两个队伍分别跑到院子的两端,各自开作战会议去了。 黑队拥有狗蛋和胡勒根这两个脚力非凡的,便将战术重点放在了攻击上,高升和张平助攻,最后留下一个毫无经验的芳官作为守卫。 白队则由耐力差、身手还行的姜蔺做守卫,仇锜和沈钰主攻,何关和柴胡助攻,防守兼备,属于平衡型战型。 毫无悬疑的,狗蛋轻松地拿下了第一分,乐得他蹦了起来。 随后,他与胡勒根又各得了一分,一下子就将比分拉开了。 李姐暂停了比赛,将白队招了过来,开了个临时作战会议,“你们这是怎么回事啊?都被人一连得了三分了。” 仇锜撇了撇嘴,“都怪那个胡……”他叫不出胡勒根的全名,便称他为“胡儿”,“都怪那个胡儿,他鬼着呢,好几次都将我的皮鞠给劫走了。” 李姐白了他一眼,“谁让你得了皮鞠,只顾着往前冲,沈钰、柴胡都来不及接应你,被人劫走了,怪得了谁?” “不是都丢了三分了嘛,我也是急着想将分数给追回来,哪里知道……” 李姐拍了下他的脑袋,厉声数落道,“你这么闷头乱撞,分数只会越丢越多。 “我之前说什么来着?蹴鞠不但要靠技术,还要靠默契、靠配合,可不是一个人的比赛! “学学人家胡勒根,皮鞠在狗蛋那儿的时候,就尽力护着狗蛋,防止被别人劫走。 “皮鞠在自个这儿的时候,若是有人来抢,就传给同伴,以保球为第一原则。 “最后的输赢,算得可不是你一人的得分,而是整个队伍的得分,谁进的皮鞠都一样,没有分别。明白了吗?” 仇锜被训得无话可说,乖乖地点了点头。 “黑队的狗蛋和胡勒根虽然厉害,不是还有张平那个拖后腿的吗?” 张平在另一正在开作战会议,突然听到李姐提到他的名字,立刻抬起了脑袋,高声喊道,“主子,我可听到您说我坏话了!” “就你耳朵尖!”李姐瞥了他一眼,继续对仇锜说道,“你们多派些人,将狗蛋和胡勒根拖住了,留下高升和张平两个就翻不出什么浪来了。” “还是你最奸猾!”仇锜竖了个大拇指。 李姐又拍了下他的脑袋,“沈钰之前跟在你身后跑了半天,该累了,你先调他去守风流眼,让他歇会儿。你和姜蔺两人好好配合,别总是想着自个儿出风头,要是最后连一分都得不到,中午你就准备吃白饭吧!” “别!我保证,要是不把对方的风流眼给你踢烂了,我就将他们的篮筐给啃了!” “得!我就将那篮筐洗干净,给你准备着。时候不早了,我得去给胜利者准备好吃的去了!”说完,她便留下摩拳擦掌的一众人,转身去了小厨房。 准备午膳,自然不可能就李姐一人动手,她将刘汉招来打下手。 中午,她要做的大菜是八宝酱鸭。八宝酱鸭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甜口的,一种是咸口的。 第67章 避难仇家9 李姐将小厨房里里外外寻了一遍,食材有限,只找到香蕈、春笋、咸肉、火腿四件,较为适合作为配菜,数量刚刚只够一半。 无奈之下,她只得掏出了鸭腹中的心、胗、肝、肠,凑在一起,勉强算作八样,配上香甜软糯的糯米和嚼劲十足的青稞,打算做一道咸口的八宝酱鸭。 糯米和青稞早上便已泡入水中,至此已经一个多时辰,上笼蒸至半熟即可备用。 然后,将鸭杂一一洗净,尤其是肠子,得用盐粒仔细搓洗一遍,去了腥味,切成小段,用开水焯一下。 随后,将所有的配料拌在一起,加盐、酱油、料酒、五香粉调匀,塞回去骨的鸭腹中,用牙签封住口子。 之后,将整个鸭子在开水中焯一下,捞出搌干水分,均匀地抹上化开的饴糖,一遍遍淋上滚烫的沸油,直至色泽变成柿黄。 最后,将八角、香叶、姜、葱、花椒煸炒起香后,倒入酱油、料酒、糖,加水,再将鸭子放入炖煮。 这是一道功夫菜,没两个时辰做不出来,李姐正好能得空,和刘汉单独聊聊。 “刘叔,有我爹的消息了吗?”李姐带着几分担忧地问道。 “小主子请放心,将军无恙,已护着副总兵杨英逃往了灵州。”刘汉答道。 “无恙便好,”李姐松了口气,“您给我详细说说,昨日都发生了些什么吧!” 刘汉答道,“昨日王府设宴,酒过三巡,何锦率人冲入了殿内,拿下了总兵姜汉。本是要劝降的,但是姜总兵硬气,奋起怒骂不屈,被逆贼杀了。之后他们又杀了镇守太监李增和邓广。 “宁夏巡抚安惟学和少卿周东因为公事在身,并未参加宴席。遗憾的是,仍未逃过一劫。宴后,何锦、丁广便带着一众爪牙前往公署,将二位大人给杀害了,夺取了镇、抚符印,焚烧了案籍,释放了重囚,城中乱作了一团。 “杨副总兵与我们大人,本在城外巡视敌情,得到消息后立刻出兵擒贼,可惜不敌,所统军队陆续溃散,逃往了灵州。 “逆贼封何锦为讨贼大将军,周昂为左副将军,丁广为右副将军,孙景文为军师,大小头目都授予了督护、总管等职务,又向宁夏诸王和将军勒索财物,大肆犒赏。 “此刻,逆贼已经控制了黄河上的渡船,把守住了关隘,草拟伪令,发往各镇,想与朝廷分庭抗礼。” “我从王府救出的那些衙内呢?都安全送回去了吗?”李姐问道。 “都让丁管家送回各家了,不过,此刻城中逆贼和重囚到处肆虐,不少富庶人家都遭了殃,一些官宦府邸都难以幸免。他们能否平安活下来,就要看各自的造化了。” 李姐此刻自身难保,能顾好自个就不错了。此事告一段落,她又问道,“仇叔呢?降了安化王没?” 刘汉冷哼了一声,语气中带着浓浓的不屑,“仇钺这鼠辈,说什么放心不下妻儿,别了杨副总兵和我们大人。哪知他回城之后,转身就投靠了逆贼,将手中的兵权都给交出去了。也是报应,才一场小小的风寒,就让他卧病不起了。” 李姐讶然道,“仇叔的兵权真的全上交了?” “是啊,不然逆贼能对他如此放心?小主子,依小的看,这仇府留不得,小主子还是尽早离开为好。”刘汉提议道。 “不可,”李姐摇了摇头,“宁夏卫本就不是我们的地盘,人生地不熟的,又被逆贼控制住了,高墙巍峨,守备森严,想要逃出去谈何容易。城中又有逆贼和重囚作乱,我们无处可躲,还不如在仇府继续住着,更稳妥些。” 刘汉担忧道,“万一那仇钺将小主子卖给了逆贼,该怎么办?” “只要我爹一天没被抓住,我就是安全的。再说了,仇叔都将他儿子送到我院中来了,就是他对我最好的交代了。你难道真相信,他一个做将军的,着个凉,就能病那么厉害?怕是做给逆贼看的。”李姐眼神定定,“他在示弱,暗中必有动作。” “那小的这边要不要……” “不要!”李姐立刻打断了他的话,“你什么都不要做,静观其变即可,别破坏了仇叔的计划。丁广刚给我身边安了个眼线,这些日子,切不可主动联系我爹。” 刘汉蹙着双眉,“可是如此一来,我们岂不是断了外界的消息?” 李姐淡淡道,“没有消息,便是最好的消息。” “索性让小的除了那个芳哥吧,一劳永逸!”刘汉提议道。 李姐打开了锅盖,用筷子戳了下鸭子,肉已炖烂了,便添了些柴,改用武火收卤,“除了一个芳哥,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塞进来,防不胜防。而且,丁广还会加强对我们的戒备,不胜其弊。这些日子,我们只要吃好玩好,便好,就当是给自个儿放个假了。” “刘汉领命!” 李姐将出锅的八宝酱鸭端出了小厨房,一阵香味飘散开来。 仇锜立刻弃了皮鞠,就像一只嗅到了好吃的小狗仔,兴奋地跑了过来。 李姐问道,“现在比分是多少了呀?” 仇锜仰着脖子,得意道,“我们进了7个了!” 李姐又问,“那对方呢?” 仇锜耷拉下了脑袋,“11个……” “可惜咯!煮熟的鸭子,要飞到别人的嘴里去了,没你的份儿咯!”李姐扭头对胡勒根几人道,“快去将碗筷摆好,准备开饭了!” 一群熊孩子欢欢喜喜地去小厨房取来了碗筷和烧好的菜肴,摆了满满一桌。 仇锜看着狗蛋、张平等人,一人扯了鸭腿,一人拽了鸭翅,瞬间就将一只香喷喷的鸭子分食了,馋得直流口水,“无羡,你做的这个叫什么呀?” “这叫八宝酱鸭,是用火腿、咸肉、春笋、香蕈等八样,配着糯米和青稞,一起塞入鸭腹。外层香脆,腹内鲜糯。” 仇锜舔了舔舌头,“那你晚上再做一只吧!” 第68章 避难仇家10 李姐耸了耸肩,“太麻烦了,我可懒得再做了。” 仇锜立刻苦着一张脸,“别啊,你看,我和文若还没尝过你的手艺呢!” 这时,刘汉提着一个食盒走了进来,躬身道,“小主子,您吩咐的都准备好了。” 李姐点点头,正要去取食盒,被仇锜抢先了一步,打开食盒一看,“这里面不是还有一只八宝酱鸭吗?你也忒小气了,居然藏着掖着。” 李姐瞪了他一眼,气笑道,“这是给你爹的!” 仇锜板着脸,对着刘汉一本正经地吩咐道,“我爹病着呢,吃不得这油腻的东西。你让管家给我爹,用枸杞炖个老鸭汤,这八宝酱鸭就归小爷我了。” 说着,他翘起嘴角,将食盒中的酱鸭取了出来,端到姜蔺的跟前,“文若,你也尝尝吧,这鸭子可香啦!”一边说,一边扯下了一个鸭腿,塞入了嘴里。 李姐给了他一个暴栗,“这次沈钰、柴胡也出了不少力,不然你这比分可就难看了。得了好东西,别只想着自个儿吃独食!” 李姐又瞥了狗蛋他们一眼,“还有你们,甭管是进球的,还是守门的,都是出过力的,就该一起分食。” “小的知错了。”狗蛋在余下不多的酱鸭中,扯了半个鸭架子给了芳官。 仇锜揉了揉脑袋,取出了嘴里的鸭腿,对着沈钰几人道,“你们也一起吃吧!” 何关立马起身,毫不客气地掰下了一只鸭翅,另一只鸭翅则被柴胡掰了去。 沈钰剖开了鸭腹,挖了一勺拌着八宝的青稞糯米饭。 说实在的,他一直吃不惯青稞这种东西,烧不透,煮不烂,嚼不动,但是在软糯的糯米中拌上几颗,配上爽脆的鸭胗、鸭肠,却是丰富了糯米的口感,再配上火腿、咸肉、春笋几样,调足了鲜味。 饶是姜蔺这般,从小吃惯山珍海味的,都不觉夸赞道,“无羡真是好手艺,那日的王府宴席,怕是未有如此之美味。” 李姐揉了揉鼻子。 仇锜的嘴里含着一口糯米饭,含糊不清地开口道,“晚上咱们吃什么呀?” 李姐摇头笑道,“你这一顿还没吃完,就想着晚上的啦?” 仇锜仰着脖子道,“这叫未雨绸缪,难道要临渴掘井吗?” “哟!成语学得不错呀!我手下的这一群熊孩子,也是学过不少成语的,下午我们就比比成语怎么样?”李姐提议道。 “无羡想要怎么比?”姜蔺问道。 李姐摸了摸下巴,“和猜谜差不多。两人一组,一人根据我给的成语做动作,另一人则根据动作,将我出的成语猜出来。” 仇锜冷哼一声,“蹴鞠上小爷我略逊一筹,但是论起猜谜,我和文若珠联璧合,一定横扫你们,所向披靡。你就把好吃的,给小爷我准备好吧!” 得!这家伙倒是学得快,那么快就摸清了李姐的奖赏制度了。 “小的给几位小主子请安。” “是翦叔来了呀!”李姐的目光落在他手中提着的木桶里,还有几条鲤鱼活蹦乱跳着,疑惑道,“这鱼是?” 管家恭敬地答道,“这是丁右副将送来的鲤鱼,说是给大人补身子的。大人便让小的,给几位小主子送些来尝尝鲜。” 仇锜双眼一亮,“您来得真巧,给我们送彩头了!无羡,晚上我们就炖鱼吧!” 李姐拍了下他的脑袋,“吃吃吃!就知道吃!都不知道关心下你爹!” 仇锜忙将嘴里的糯米饭咽了下去,问管家道,“我爹的身子可好些了?”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休息些日子就好了。”管家答道。 “晚上,我炖了鱼,您给仇叔送些去,吃点热乎的,发发汗,说不准能快些好。”李姐瞥了眼仇锜,“省得都被这个吃货都给私吞了。” 仇锜瞪着双眼,“你说谁是吃货呢?” 李姐指着他嘴角粘着的糯米粒笑了起来,“还说不是吃货呢,你嘴角上的又是什么?” 仇锜红着脸,用袖子抹了下。 李姐见他没擦干净,“我替你来。”说着,她便拿出帕子,在他那越发红了的脸上,将糯米粒给抹去了。 吃完午饭,睡了午觉,众人又玩起了游戏。李姐让张平取了一沓纸,裁成一张张小纸片,每张纸片上写下一个成语,一共写了几十张。 这些成语全是前些日子,钟叔在课上教过的,只要那群熊孩子认真上课,想要猜出来并不难。 分组还是根据上午的来,五人一组,两人商量着做动作,其余三人来猜。 白组有沈钰、姜蔺、仇锜、何关几人,个个都是人精,李姐便让他们先上场。 一行人商量了下,由姜蔺和何关表演,其余的人则来猜谜。 李姐将写好的纸,翻过了面,白纸朝上,如同扇形一般铺开,让姜蔺和何关来选。 姜蔺随手抽了一张,打开一看,纸上写的是“栩栩如生”,成语倒是简单,但是该如何表现就让他犯了难,和何关商量了好一阵,才开始了表演。 只见何关张开双手,站得和个木桩子似的,姜蔺则抬起手,做握笔状,围着他的四周勾勒了一圈,何关便动了起来,扑腾着手臂,围着姜蔺跑了两圈。 仇锜立刻开口喊道,“翩翩起舞!” “错!”李姐握着手中的那沓纸,毫不客气地砸向了他的脑袋。 “怎么会错呢?”仇锜学着何关的样子,道,“他甩着手臂,不就是‘翩翩起舞’吗?” 姜蔺的脸抽了下,对着仇锜摇了摇头。 仇锜握着拳头,砸在了掌心,“我想到了,一定是‘小鸟依人’,这次准没错了!” “错!”李姐握着手中的纸,再次砸向了他的脑袋,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李姐不明白了,平时看着他挺机灵的,怎么猜起谜来,智商就直线下降了呢? 李姐怕他继续乱猜,提醒道,“每队只有三回猜谜的机会,你们已经用了两回,这最后一回机会可得好好考虑清楚,别再猜错了。” 第69章 避难仇家11 可是,仇锜完全不长记性,不假思索,便又争着开口道,“比翼双飞!” “恭喜你——”李姐眼角的笑意停留了一会儿,方才收了起来,沉声道,“又答错了!” 何关对沈钰抱怨道,“你怎么不拦着他点啊!” 是沈钰不想拦吗? 愣是他都没想到,这位仇公子竟然那么没脑子。李姐方才警告过他,谁知他根本就不听劝,没想清楚就立刻答题了,都没给他拦的机会。 “答案究竟是什么啊?”仇锜问道。 姜蔺亮出了抽到的题目,纸上赫然写的是“栩栩如生”。 “怎么会是栩栩如生?”仇锜抓了抓脑袋,对着姜蔺嘟囔道,“你怎么让何关演了只鸟啊?” 姜蔺解释道,“这不是鸟,是蝴蝶。‘栩栩如生’出自《庄子》: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忘与。” 仇锜抱怨道,“我读书少,别弄那些弯弯绕绕的。演的时候,能不能简单点,直接点啊?” 姜蔺直接扶额了,他觉得,他们演得挺简单、挺直接的呀。即便不知道“栩栩如生”的典故,应该也能猜中才是,明明让他遇上了猪一般的队友了啊! 李姐眉眼弯弯,一改往日的飒爽英姿,笑得媚眼如丝,反而让人有些瘆得慌。 “你、你想做什么?”仇锜的声音都有些发颤了。 “猜错的队伍,可是有惩罚的哟!”李姐说道。 “什么惩罚?”柴胡弱弱地问道。 “噔~噔~噔~噔~”李姐从后背拿出了一颗蒜头,“一人拨一瓣,嚼了。” 仇锜一脸的嫌弃,捂着嘴道,“小爷才不吃呢,会有口臭的!” 李姐握着手中的纸,砸向了他的脑袋,“就是因为你这张臭嘴,才害得所有人陪你一起受罚。是男子汉的,就要愿赌服输,把嘴巴给我张开!” 仇锜皱着眉,不情不愿地微微张开了口。 “再张大些!”李姐道。 伸头一刀,锁头也是一刀,早死早超生吧!仇锜索性张大了口,“啊!——” 李姐掰下一片蒜头,去了外衣,丢入了他的嘴中,扫了其余几人一眼,“你们是要自个儿吃呢?还是我喂你们呀?” “小的自个儿吃!”柴胡上前,从李姐的手中取了一片,随即是何关。 沈钰挑了最小的一瓣掰下,仔细地去了外衣,方才放入口中,刚一咬下去,便是一股辣味自舌尖迷漫开来,呛得他眼泪都流出来了,一张脸皱得和包子上的褶子似的。 最后轮到了姜蔺,他倒是硬气,一咬牙,一闭眼,取了蒜瓣直接丢入了口中。 第二个上场的是狗蛋所在的黑队,他们派出胡勒根和高升表演,张平和其余的人则负责猜谜。 高升兴奋地来李姐这边抽了题,和胡勒根讨论了下,便开始表演了。 高升嘴巴张得大大的,将手插入胳肢窝下,做鸡翅状,一跃而起。 不远处的胡勒根,则瞬间躺倒在了地上。 狗蛋见张平摸着下巴,犹豫了半天,急着吼了起来,“你到底猜出来了没?” 张平微蹙着眉,“他们演的是‘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这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答案只有一个,究竟是‘一飞冲天’,还是‘一鸣惊人’,我有些拿不定主意。” “那有什么可犹豫的,总共就两个答案,你一个个猜过来,总有一个是对的。” “不行,我得一次过关。”张平的语气中带着几分倔强。 “答案是‘一鸣惊人’,”芳官开口道,“若是‘一飞冲天’的话,胡勒根不必躺倒在地上。” “对啊!”张平拍了下脑袋,惊异地看了芳官一眼,对李姐道,“我们商量好了,答案是‘一鸣惊人’!” 高升将他抽的纸亮了出来,纸上写的果然是“一鸣惊人”。 狗蛋兴奋地跳了起来,“主子,有奖励吗?” 李姐眨了眨眼,“答对的不用受罚,还不是最好的奖励了吗?” “就没些彩头吗?”张平问道。 “晚上不是有鲤鱼汤吗?这都堵不住你们的嘴?” 想到李姐的手艺,狗蛋不觉舔了舔舌头,傻笑了起来。 游戏继续进行着,这一回,白队这边对仇锜严防死守,可不敢让他随便说话了,答题的任务全交给了沈钰,别说,准确率获得了大幅度的提升。 两边的都答对了,那岂不是不分胜负了吗? 李姐可不会让这样的事发生,她还想看众人吃蒜瓣受罚的糗样呢! 既然两边都对,那就比速度呗! 她找了个香炉,插上两炷香,一炷香是黑队的,一炷香是白队的,自抽题开始点燃,至答对后熄灭。 最后,比一比残留的香的长度,哪一队的香短,哪一队便是输了,输了的那一队自然就得受罚了。 待晚上开饭的时候,一个个都吃了不少蒜瓣,一张嘴就是一股蒜味。 他们自个儿倒是闻着习惯了,已经辨不出味了,只苦了李姐,就她一人被熏得够呛,心下计议着,下一次的惩罚措施必须得改改,可不能再吃蒜了。 仇锜见李姐端着砂锅上来,知道盛的是鱼汤,兴奋地搓了搓手,“快让我瞧瞧,你做得如何!” 可是,待他打开了砂锅的盖子,眼中的光芒却是暗淡了下去,不觉撇了撇嘴,“你也太糟蹋那些鲤鱼了吧,就把鱼剁碎了,丢了些贫民吃的酸菜下去?” 李姐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嫌弃的话,你可以别吃呀!” 这次她烧的是酸菜鱼,鲤鱼刷过蛋清和生粉,肉质格外的软滑鲜嫩,用嘴一抿就软化在了嘴里。 淋上山西的陈年老醋,加上姜蒜、茱萸、胡椒、五香粉增味,放入过冬刚腌制的酸菜和冬笋一起炖煮,将鲜味完全释放出来。 沈钰本就偏爱吃鱼,都好久没尝过鱼的滋味了,立刻夹了一大块鱼肉,又用勺子撇去酸菜,舀了些笋干,盛了满满一碗汤。 姜蔺倒是没他那么讲究,将鱼肉连同酸菜一起盛入碗中。 第70章 避难仇家12 仇锜见姜蔺和沈钰两人,平日里吃东西斯斯文文、不争不抢的,这会儿越吃越快,都顾不得维持形象了,又各自添了一碗。 原本满满一大碗鱼汤,都快被人给瓜分完了,他这才心有不甘地拿起了勺子,给自己盛了些,不情不愿地夹起一块鱼肉送入了口中。 黄河鲤鱼虽说是远近驰名的美味,但他打小生于宁夏,品了不知有多少回了,蒸的炖的都尝过,早就吃厌了。 然而这一次的口感,却是比往日更滑嫩了几分,酸爽之中带着几分辛辣,刺激着舌尖的味蕾,让他的眼泪和鼻涕都快流出来了,可他就是停不下口。 李姐见他狼吞虎咽的,忙提醒道,“你慢些吃,小心卡了鱼刺。” 仇锜吃得正起劲,没工夫开口搭理她,刚刚抿了一口带了茱萸的鱼肉,又往嘴里塞了一大口白米饭,最后就连被他嫌弃的酸菜都给吃完了,怯意地瘫坐在椅子上,轻抚了一下微凸的小肚子,问李姐道,“晚上咱们玩什么呀?” 李姐眨了眨眼,装傻道,“晚上不该睡了吗?” 仇锜立刻坐直了身子,“这才刚一更天,睡什么觉呀?晚上我们再来一局猜谜,你给我们准备好彩头,这一次小爷我准能翻盘!” “就凭你?”李姐笑了起来,“全场一个成语都没猜对,还好意思翻盘?” 仇锜仰着脖子,嘴硬道,“那是他们眼红我,怕我抢了风头,捂上了我的嘴,没让我有答题的机会,不然,全得向我甘拜下风!” “得!我就给你个翻盘的机会!不过呢,一整天,单完一个游戏也腻歪了,”李姐咬了咬手指,双眼一亮,“我们晚上来玩狼妖杀吧!” “什么叫狼妖杀?”姜蔺问道。 李姐将现代狼人杀的游戏照搬了过来,“在场的十个玩家,通过抽签,分成两个阵营:一个阵营由四个村民、一个卦师(即预言家)、一个丹士(即女巫)、一个猎人组成;余下的三人则为狼妖。 “村民的目标:杀死所有的狼妖 “狼妖的目标:杀死所有的村民 “入夜后所有的玩家都要闭眼,只有狼妖、丹士、卦师可以轮流睁眼。 “作为狼妖:每晚天黑时,可杀死一个玩家。 “作为卦师:每晚天黑时,可为一名玩家卜卦,向我确认他的身份是好人,还是狼妖。如果我的大拇指向上,就说明是好人。如果我的大拇指向下,就说明是狼妖。 “作为丹士:有两枚丹药,一枚是金丹,可以让天黑时被狼妖杀死的人活过来;另一枚是毒药,可以在天黑时杀死一个玩家。 “作为村民:天黑时始终闭着眼睛,没有任何特殊能力。 “作为猎人:临死前可以猎杀一个玩家,但是,如果他是被丹士毒死的,则没法杀人。 “天亮的时候,大家轮流发言,谈谈你们各自怀疑的对象,被怀疑的也可自证清白。然后投票选出狼妖,一人一票,得票最高的被杀。 “最终,狼妖全灭好人赢,村民全灭狼妖赢。” 李姐介绍完规则,沈钰便问道,“那你呢?你做什么?” 李姐眨了眨眼,“我是县太爷(法官)呀!指挥整个游戏的进程。” 张平问道,“狼妖在天黑时可以睁眼,那他们不是就知道自己的同伴是谁了?” 李姐眯着眼笑了笑,“这个问题问得好!所有玩家之中,只有狼妖是相互了解身份的,其余人只知道自己的身份,即便是玩家死后,他的身份也是保密的。” 沈钰问道,“有三个狼妖,每个都能杀死一人吗?” “当然不是啦,要是这样的话,一夜之间村民就被杀得差不多了,这个游戏可就没法玩了。所以啊,所有的狼妖每一晚只能杀死一个玩家,至于杀谁,可以相互商讨决定。”李姐解答道。 姜蔺问道,“丹士呢?他手中只有两枚丹药,是否用完了就没了?” 李姐点点头,“是呀!无论是救人,还是杀人,都只有一次宝贵的机会。丹药什么时候用,给谁用,非常关键。用之前可得明察秋毫,不然,帮了狼妖、杀了同伴可就不好了。” 何关问道,“主子刚才说,丹士可以毒死猎人,可是他们不是一个阵营的吗?” “所以啊!你们一个个都得擦亮眼睛了,别让丹士毒死了猎人,或是猎人死后错杀了村民,让亲者痛、敌者快!” “听着就像是侦查细作。”仇锜说道。 “差不多吧!还有别的问题没?要是没问题的话,就要开始吧,玩上一局就什么都明白了。第一局,赢的阵营有奖,输的阵营没罚,大家可以玩得轻松些。” 说着,李姐准备了十张纸,写下不同的身份,打乱了之后,让他们一一抓阄,“不准偷看别人的身份哟!作弊可是要受到惩罚的。知道自己的身份后,都给我把眼睛闭上,第一夜开始了!” 待确认所有的人都合上眼睛后,李姐才道,“狼妖睁眼!” 只见姜蔺、何关、高升三人将眼睛睁开,相互确认了身份。 “狼妖开始杀人!想杀谁,不用开口说,用手势指出来就成了!”李姐说道。 何关和高升齐齐指向了张平,谁让平日里就属那家伙最奸猾了,不先灭了他灭谁。 姜蔺笑了笑,表示没有意见。 李姐再次开口道,“狼妖闭眼,丹士睁眼。” 过了半晌,仍不见有人睁眼,李姐走到傻愣愣的狗蛋身边,拍了下他的肩膀,“丹士睁眼啦!” “哦!”狗蛋这才反应过来,喊的是他,将眼睛睁开了。 李姐指了指张平道,“昨夜死的人是他,你要救吗?不要开口出声,想救就点头,不想救就摇头。” 狗蛋用力地摇了摇头。 李姐都快笑出声了,看来张平这家伙人缘可真不咋地啊! “你的毒药要用吗?”李姐又问道。 狗蛋再次摇了摇头。 李姐拍了拍狗蛋的肩膀,“丹士闭眼,卦师睁眼。” 第71章 避难仇家13 这次,睁开眼睛的是柴胡。 李姐翘起了嘴角,“卦师验人。想要验谁,指给我看就成了。” 柴胡咬着手指,犹豫了一下,指向了沈钰。 李姐走到沈钰身边,将他面前的纸张打开,看了一眼,对柴胡竖起了大拇指,表示沈钰是好人。 柴胡点点头,表示心中了然。 “天亮了,我宣布,昨晚死了一个人,死的人是——”李姐的手划了半圈,落在了张平的身上。 张平瞪大了双眼,激动地叫了起来,“怎么会是我?谁杀的我?我被狼妖杀了,说明我是个好人啊!哪个傻子做的丹士,竟然不救我?!” 李姐白了他一眼,“死人没资格说话,一边老实待着去。” 张平简直委屈死了,一脸蔫蔫的,趴在了桌上。 “现在开始发言,从张平的左手边开始,沈钰第一个,谈谈你的怀疑目标。”李姐说道。 沈钰的目光落在了高升身上,淡淡道,“张平死了,高升却是喜形于色,所以,我觉得他是狼妖。” 高升跳了起来,“你凭什么说我是狼妖呀?” “稍安勿躁,”李姐给他一个安抚性的眼神,“还没轮到你发言,先听别人说完,轮到你时再申辩。” 高升嘟着嘴,委屈地点了点头。 “下一个轮到姜蔺。” “此刻的信息太少了,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下一个仇锜发言。” 仇锜捋了捋衣袖,神秘兮兮地道,“之前天黑的时候,无羡让丹士睁眼的时候,我听到了狗蛋的声音,所以,小爷我能肯定,狗蛋就是丹士。” 姜蔺抿唇笑了笑。 李姐都要扶额了,这家伙简直就是个猪队友啊! 要知道,狗蛋可是同他一个阵营的,他替狼妖将狗蛋的身份掀了,岂不是作死的节奏吗? “下一个何关发言。” “仇公子当场揭露了丹士的身份,我怀疑他是狼妖。” 仇锜跳了起来,“嘿!小爷明明就是猎人,怎么就成狼妖啦?” 李姐白了他一眼,“你早就发完言了,给我安静地坐下!下一个胡勒根发言。” “我也看到高升笑了,所以我相信沈钰,高升是狼妖。” “下一个柴胡发言。” “啊?我……我觉得……胡勒根不会骗人。” 高升瞪了他一眼,“那我就会骗人了吗?” 柴胡缩了缩脖子。 李姐瞥了高升一眼,“游戏中不能威胁人哟!如果没什么辩解的话可说,就轮到下一个。” “下一个芳官发言。” “仇公子揭穿狗蛋的身份时,我看见姜公子笑了,所以我怀疑,姜公子是狼妖。” 芳官一语落地,全场哗然,谁都不相信,温润如玉的姜蔺会是狼妖,只有沈钰的目光沉了下来。 “下一个高升发言。” 高升将矛头直指芳官,“我看啊,那个芳官一脸狐媚,既然还敢怀疑姜公子,他一定不是好人。” “我……”芳官的眼中顿时冒起了莹莹的泪花,委屈地咬着下唇。 李姐轻轻拍了拍他的肩,道,“下一个狗蛋发言。” 狗蛋捏紧了拳头,“我就是丹士,谁敢杀我,我就把谁用毒药毒死!” 李姐晃了晃手指,“那可不成,丹士若是死了,作为一个死人,还怎么给人下药呢?” 何关和高升松了口气,张平却跳了起来,“好啊!就是你这家伙,对我见死不救的?!” 狗蛋仰着下巴,得意道,“死人是不能说话的。” 张平被他怼得哑口无言,只能负气地坐了回去。 “所有人都发过言了,”李姐将游戏进程引导至下一个环节,“现在开始投票,沈钰你先说,你怀疑谁是狼妖。” “我选高升。”沈钰答道。 “选高升的举起左手。”李姐话音落下,就见,胡勒根和柴胡随之将手举了起来。 “还有怀疑谁的?”李姐问道。 高升高声喊道,“我怀疑芳官。” 还未等李姐开口,就见姜蔺、仇锜、何关、狗蛋、柴胡一个个的,高高将手给举了起来。 “柴胡,你怎么举了两次手呀?每个活着的玩家只能举一次手哟!你可要考虑清楚了,究竟是高升可疑呢?还是芳官可疑?”李姐问道。 “小的……”柴胡望了望沈钰,又望了望高升,最后还是决定道,“小的选芳官。” 芳官像是个泄了气的皮球,无力地垂着脑袋,长长的睫毛,盖住了满眼的委屈与泪水。 “芳官出局。作为第一轮,给你们一个特殊福利,可以了解出局人的身份,以便你们下一局的安排。”李姐走到芳官身边,将他面前的身份纸翻开,纸上赫然写的是“村民”。 柴胡喃喃了一句,“怎么是村民啊……” “现在是在玩游戏,你们不要被平日的身份给局限了。”李姐指着姜蔺和沈钰笑道,“即便是他俩这般的谪仙呀,要是抽中了狼妖,也是会骗人的哟!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了呀!” 第二晚降临,狼妖睁眼,何关和高升一致指着沈钰,要将他杀了。 姜蔺却是摆了摆手,毕竟白天的时候,他可是与高升打擂台,此刻他若是死了,不就是坐实了高升的身份是狼妖了吗? 此刻最关键的,是先将丹士给杀了,丹士手中有金丹。有了上次张平冤死的教训,这次沈钰死了,丹士一定会出手救人的。 于是,他将手指向了自报身份的狗蛋。 何关咬了咬唇,改变了主意,将手指的方向转向了狗蛋,但是,高升还是固执己见,要杀沈钰。 2对1,狗蛋被杀。 第三天天亮,一场唇枪舌战开始了。 沈钰道,“很显然,昨夜被杀的狗蛋是丹士,所以他没被救活。至于杀他的,就是何关和高升,上一轮,我见他们在得知狗蛋口死后,毒药无法使用的时候,他们都松了一口气。他们必定是狼妖无疑。” 高升道,“从昨日开始,你就一直咬着我不放,我若是狼妖,第一个该杀了你才对。我怀疑,是你杀了狗蛋,诬陷于我,你才是狼妖!” 第72章 避难仇家14 柴胡抿了抿唇,开口道,“我是卦师。第一夜我验的就是沈钰,他是好人。第二夜我验的是姜公子,他是……” “他是什么?”仇锜问道。 “他是狼妖。”柴胡答道。 仇锜一脸的不信,“不可能!文若是我兄弟,我是猎人,他怎么会是狼妖呢?我怀疑柴胡,他才是狼妖呢,故意诬陷文若。” 胡勒根道,“仇公子忘了,芳官临死前说姜公子是狼妖。经过身份查实,芳官是被冤死的,如此说来,姜公子的身份就很可疑了。” 姜蔺将手举了起来,“既然柴胡冤枉我,我投票,柴胡是狼人。” 仇锜和何关也相继将手举了起来。 沈钰、胡勒根和柴胡三人则选的是姜蔺。 现在票数打平,只剩高升还没选了,李姐看向了他,“你打算选谁?” 高升看了沈钰半饷,无奈地将票投给了柴胡。他知道,此刻若是选沈钰,只有他这一票,选了也是白选,还不如先合力将柴胡踢出局。 于是,柴胡被杀,沈钰则是叹了口气。 “主子,快公布柴胡的身份吧!”胡勒根提议道。 “不可!”李姐晃了晃手指,“柴胡身份特殊,如果他是卦师,那么姜蔺就是狼妖,沈钰就是好人。如果他是狼妖,那么推论完全相反。如此一来,谁是狼妖不就知道了吗?游戏就没法继续玩下去了。所以啊,我将他的身份暂时保密,游戏继续。” 第四夜降临,何关和高升再次指向沈钰,要将他杀了。 这一回,姜蔺终于点了点头,杀了沈钰。 场上三个狼妖都在,好人就剩胡勒根和一个二愣子仇锜,还不是洗白了脖子,待人宰割的份儿。 最后,当仇锜还活着,却被告知他已经输了的一时,他还一脸的迷茫,“怎么会输了呢?不是还有小爷我和文若吗?” 张平实在受不了他那副蠢样,扶额道,“除了你之外,那三人全是狼妖!!” 仇锜还是不信,翻开了姜蔺跟前的身份纸一看,不禁让他傻眼了,纸上写的竟然真的是“狼妖”。 姜蔺只能对他无奈地笑了笑。 仇锜指着他,气得手都发颤了,“我俩可是好兄弟啊,你怎么能骗我啊?!” “牌桌之上不分兄弟!”李姐取出一个漆绘射猎的七格攒盒,打开放在桌上,对姜蔺三人道,“来领你们的奖励了。” 姜蔺看着攒盒中一个个半指长,白白胖胖,宛若老鼠般躺着的玩意儿,好奇地问道,“无羡,这是什么呀?” 李姐解释道,“这是将扯好的麦芽糖裹了豆沙馅儿,揪出一只只老鼠的模样,撒上一层松花粉,因而叫做老鼠糖球。一人一个,快来尝尝吧!” 姜蔺取了一个,咬了一口,外层爽脆,内层软糯,甜而不腻,也不粘牙。 仇锜在一边看着口水都快流出来了,“给我一个尝尝!” “行啊!”李姐对他眨了眨眼,“下一局你赢了,就能尝到了。” 仇锜捋了捋袖子,“那还愣着做什么,快抓阄呀,下一局铁定是小爷赢!” 李姐将纸牌洗了,重新让他们抓阄,这一回抽中狼妖的是沈钰、张平和芳官。 李姐勾起了嘴角,不觉笑了起来,这一局好人更是危险了。 第一夜是平安夜,被狼妖杀死的何关,被柴胡给救了。 何关直接拍身份,承认他是卦师,确认了姜蔺是好人。 张平随后悍跳卦师,展开了他那三寸不烂之舌,直指姜蔺是狼妖。 沈钰借此推波助澜,提出了姜蔺在上一局的表现,四两拨千斤,轻松就加重了大家姜蔺的怀疑。尤其是之前直接被他给冤死的柴胡,憋着一股劲,此刻还不趁机报仇? 全场只有胡勒根为姜蔺说了几句好话,可惜,最终难敌悠悠之口,就连仇锜都投了姜蔺的票,以压倒性的票数优势,将他给票出局了。 姜蔺摊开双手,对李姐露出了一个无奈的苦笑。 第二夜,狼妖将同姜蔺站在对立面的柴胡给杀了,更加坐实了姜蔺的身份。 卦师何关则占卜了和他抬杠的张平的身份,果然是个狼妖。 第二日白天,他忿忿不平地和张平又杠上了,两人唇枪舌剑,众人一时不知该如何站边。 沈钰又跳了出来,将矛头指向了胡勒根,毕竟姜蔺的狼妖身份被坐实了,而胡勒根又是帮过他说话的,他不是狼妖一伙的,还能是谁? 众人正头晕着,有了胡勒根这么个明确的选项,不用费脑细胞了,就是他了! 于是,胡勒根被票出了局。 之后,完全是沈钰在带节奏,指谁票谁,即便何关是个真卦师,也没人相信他了,狼人阵营再次获得了胜利。 张平总算是扬眉吐气了,无视一群鄙视他的目光,欢欢喜喜地来李姐这边领了奖励,将老鼠糖一口塞入了口中。 姜蔺叹了口气,对仇锜打趣道,“都是你,连自个儿人都不信,还把我给冤死了。” 仇锜耷拉着脑袋,“我又不是故意的,上一局你坑了我,这一局我坑了你,咱俩算是扯平了,下一局还是兄弟!” 姜蔺点点头。 第三局开始。 这次巧了,两人还真是在同一阵营,全都是狼妖。如果仇锜有尾巴的话,铁定要欢快得晃悠起来了。最后一张狼妖,则是被张平抽中了。 李姐觉得,这一局狼妖有点悬,即便有张平这个狗头军师在,多了仇锜这么个坑货,赢的道路也很艰难啊! 第一夜,仇锜直指沈钰,要杀了他,不过,张平和姜蔺都没同意。 上一局,沈钰将他的人品败得差不多了,这一局没多少人会信他,直接控制舆论,将他票出局就行了。 丹士手中还握着金丹,此时杀他,一定会被丹士救下,不但白白浪费一个杀人的名额,还会坐实了他是个好人,他的威信便能竖立起来,反而麻烦。 即便在下一局,再次杀他又能如何。凭他的聪明,至少能揪出两个狼妖,剩下的那个孤立无援,出局是迟早的事。 第73章 避难仇家15 所以第一夜,沈钰碰不得,最稳妥的打法,就是找一个聪明的,却又没人愿意救的先下手,先除去一个麻烦。 张平和姜蔺的目光,同时落在了芳官的身上。 第一局他的表现很亮眼,指不定这一局又会将谁给揪出来,可不能给他开口的机会。 而且他是新来的,一副娇柔做作、妖媚惑主的样子,没人看得惯他,丹士多半不会救他。 没有谁比他更合适的了! 就选他了! 果然,作为丹士的何关,见到被杀的是芳官,捏着手中唯一的金丹,没舍得用,任由他出局了。 天亮之后,沈钰将矛头直指一脸得瑟的仇锜,“第一局,仇公子抽中猎人,也没此刻这般喜形于色,这一局怕是抽中了什么特殊身份了吧,莫不是狼妖?” 仇锜的脸一僵,“怎么会?小爷抽中的是卦师!” 他的眼珠子滴溜一转,将污水直接泼向了沈钰,“昨夜我卜卦,卦象说你才是狼妖!” 姜蔺挂着一脸“我是好人”的笑容,继续脏沈钰道,“上一局,真如(沈钰的字)也是如斯捕风捉影,将姜某及众位给冤死了,这一局又要冤枉启元了吗?” 沈钰辩解道,“上一局是上一局,这一局是这一局,不可同日而语,何况仇公子确实有着非常大的疑点的。” 仇锜急得就快拍桌子了,“依小爷看,最大的疑点就是你了,小爷卜出你是狼妖,若是小爷死了,你就是刽子手!” 张平扫了众人一眼,将他们脸上的茫然与无措尽收眼底,嘴角不觉翘了起来。 只要他们心中对沈钰产生了怀疑,就容易控制舆论导向了。 接下来,就该如上一局沈钰做的那般,丢一个替死鬼出来,在众人摇摆不定的情况下,票数必然会全落在这个替死鬼的头上。 张平垂眸思忖了一下,决定先将胡勒根脏死。胡勒根有几分机灵,他一死,再想办法弄死何关,剩下的全是愚民,非常好控制,便没人能为沈钰说话了。 心下议定,他便向胡勒根开刀了,计划很成功,实施很顺利,一切看似很完美,然而,他失算了一点,胡勒根居然是猎人! 他在场上第一次使用了猎人的特殊技能,将洋洋自得的张平给带走了。 仇锜慌了,之前两局狼妖还没出现过死亡的情况呢,他不会那么点背吧,刚轮到他做狼妖,狼妖就出状况了。 天一黑,他就直指沈钰,想将沈钰杀了,但是姜蔺不同意。 这个时候,沈钰更不能死。 只要沈钰一死,仇锜必然成为众人的怀疑目标,被票选出局,剩下他一人孤立无援,还怎么取胜? 姜蔺扫了在座的一眼,犯了难,都不知该选谁好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李姐见他陷入了困境,打算帮帮他,悄悄走到张平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张平将眼睛微微眯了一条缝,迷茫地看向了李姐。 李姐朝着一脸纠结的姜蔺指了指,张平立刻心领神会,这是要他帮姜蔺出主意呢! 他早就考虑过此刻的局势了,想要破局,办法只有一个! 只见他伸手指了指仇锜,五指并拢,放于脖间,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 仇锜顿时瞪大了双眼。 张平这是什么意思啊?难道他自个儿死了,还想找个垫背的不成? 他又不是活腻歪了,干嘛要听他的自杀啊! 李姐的双眼却是一亮! 不错啊!张平不愧是个狗头军师,才刚玩了三局,就能想出自刀这种阴招了。 姜蔺也觉得此法可行。 如此一来,就能洗清仇锜的疑点了,明天天亮只要善加引导舆论,便可直接将沈钰票选出局。 剩下一个何关,虽有小慧,但无大智,没有能掌控全局的能力,不足为虑。 仇锜看着姜蔺指向自己的手,委屈地都快哭了,说好的要相亲相爱的呢! 李姐走到他边上,拍了拍他的肩,给了他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狼妖闭眼,丹士睁眼。” 她指了指仇锜,对着何关说道,“是否选择救人?” 何关犹豫了一下,便点了点头。 得!狼妖这一波赚翻了,不但自刀以证清白,连丹士手中的金丹都给骗到手了。 天一亮,还没等仇锜开口呢,何关就先跳出来拍身份了,“我是丹士,昨夜仇公子被沈钰杀了,是我用金丹救活他的。” 仇锜知道自己没死成,简直高兴得都要跳起来了,老虎不发威,还当他是病猫啊! 他指着沈钰,一脸激动道,“好啊!你这个卑鄙的家人,昨天冤枉了小爷我,晚上还要加害于我,我呼吁,大家一起票死他!” 仇锜振臂一呼,响应的一个接着一个冒了出来,沈钰自知大势已去,索性放弃了辩解,任由大伙将他票死出局。 接下来,仇锜完全掌控了全局,像是个小统领似的,领着一众人,指哪儿打哪儿,白天票狗蛋,晚上刀何关,轻轻松松地拿下了这一局。 可惜,何关即便到死的那一刻,都坚信仇锜是民及民以上,直到李姐翻开了他的身份纸,何关都傻眼了。 沈钰瞥了张平一眼,淡淡道,“让仇公子自杀骗金丹的注意是你出的吧。” 张平揉了揉鼻子,笑着默认了。 高升跳了起来,“狼妖死了不该是闭眼的吗?张平怎么能给姜公子他们出主意?他作弊了!” 李姐尴尬地揉了揉鼻子,“这个水是我放的,下不为例啊!” “咚!咚!——”二更的梆子打起。 “时候不早了,今晚先玩到这儿,大家早些睡,明天再继续吧!”李姐说道。 高升撒娇道,“可是……小的都没吃到主子做的老鼠糖球呢……” 狗蛋也喊了起来,“小的也没吃到!” “这一局就当是平局,”李姐将攒盒摆在了桌上,“盒子里的糖球大家平分了吧!只有一条哟,吃完之后都得好好漱口,不然牙可得坏了。” “领命!” 一行人欢欢喜喜地将糖球分完,便散了。 第74章 避难仇家16 李姐去了次小厨房,将明日早膳要用的东西都准备好,顺手取了一个鸡蛋,便回房了。 刚踏入里屋,就见被褥高高鼓起,里面像是藏了个人。 她也不说破,慢慢地踱着步子,绕过了床边,来到六脚雕狮葵架前,取了何关给她配置的豆粉,净了手,洗了脸,在脸上敷上一层蛋清。 等了两盏茶的工夫,再次洗了脸,拍上清露,抹上面脂,方才不疾不徐地回到了床边,将被子的一角掀开,顿时露出了一张娇媚如女子的脸蛋,不是芳官,还能是谁? “这么晚了,找我有什么事吗?”李姐说道。 芳官往被褥里缩了缩,“小的是来伺候主子,为主子暖床的……” 李姐揣着明白装糊涂,“现在都春日了,不冷了,就不必暖床了。” 芳官抿了抿唇,又道,“小的还会唱曲,给主子唱一首吧?” 李姐打了个哈气,“不早了,我困了,明天再听你的曲子吧,你也早些回去睡吧!” 芳官只得坐了起来,被褥滑落下来,露出了他穿的那身两经绞罗的里衣,轻如柳絮,薄如蝉翼,影影绰绰地透出了他一身如霜似雪的肌肤。 但李姐是谁啊,那可是来自五百年后的新时代女性。杂志上的内衣男模,不知见过多少。 芳官才是个多大的孩子呀,能比得上杂志上那些拥有八块腹肌的猛男吗? 即便此刻,他在她面前脱得就剩一条小裤衩了,也只当他是个没长大的小侄子。 李姐给他披上了衣服,“晚上露重,别着凉了。” 芳官紧紧抓着外套的衣襟,磨磨蹭蹭地下了床,一步三回首,都快走到屋门口了,仍不见李姐留他。 他顿时急了,扑通一声,向李姐跪了下来,“丁将军特意嘱咐小的,要小的好好伺候主子的,若是主子赶小的走,小的会受罚的……” 李姐叹了口气,走上前去,想将他扶了起来,他却仍倔强地跪在地上,长长的睫毛上挂着莹莹的泪珠,真叫是“露腾水雾云生雨,雨打荷花叶滚珠”,看着就让人心疼。 李姐取出帕子,替他吸去脸上的泪水,“对大点事儿,外间有床铺,若是想留下,就睡那儿吧!” 芳官用力地点点头,这才缓缓地爬了起来,刚站直,身体便一晃,眼看着又要倒下去,被李姐给扶住了。 “你怎么啦?”李姐问道。 “小的没事……”芳官淡淡地答道。 李姐见他微微蹙着眉,弯腰揉了下膝盖,便对他说道,“是膝盖磕疼了吧?我这儿有红花油,给你拿啊!” 说着,李姐便回到里屋,将红花油取了来,将芳官拉到了床铺上坐下,“将裤管撩起来,我给你抹抹。” 芳官双手扯着裤边,红着脸拒绝道,“不用劳烦主子了,小的自个儿来便成。” “你呀,刚才怎么没见你那么害羞呢?”李姐也不避讳,一把将他的裤管给掀了起来,只见他膝盖上青了一大片,中间透着乌紫色,“伤得还不轻呢……什么时候伤到的呀?” 芳官垂着头,没有答话。 李姐猜测道,“是上午蹴鞠的时候伤到的吗?”也就属那个时候,最容易磕磕碰碰,受伤了。 芳官仍是没有答话。 李姐也不追问了,将有些刺鼻的红花油倒在了手心,“一会儿,我给你揉的时候得用些力,不然淤血散不开。要是疼的话,就先忍一忍。” 芳官乖巧地点了点头。 李姐搓了搓双手,直至手心发热,才盖在了淤青的位置,用力地搓了一盏茶的工夫,方才停下来。 “明个儿,我们就不玩蹴鞠了,找些温和些的游戏,别让你的腿又受伤了。” 芳官随口“嗯”了一声。在他看来,仇公子他们对蹴鞠那么感兴趣,怎么可能为了他这么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改变明日的计划呢? 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李姐真的为了他,改变了计划。第二日早上没有玩蹴鞠,而是玩的“神笔马良”。 芳官听过这个成语,却是从没玩过这种游戏。 “游戏还是分为两队,五人一队,每队各有一支笔,绑上十根细绳,一人拽着两根,牵引着笔作画,哪一队画得最好,便是赢了。”李姐解释道。 姜蔺听明白了,“就和扶箕差不多吧!” 仇锜撇了撇嘴,一脸的不屑,“这有什么难的?” 李姐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那就试试呗!” 今日重新抓阄,用的依旧是黑白色的棋子。不知道是姜蔺的幸运,还是不幸,仍和仇锜一队。 黑队:姜蔺、仇锜、张平、狗蛋、柴胡 白队:沈钰、芳官、何关、高升、胡勒根 李姐让胡勒根打了一桶水过来,桶中的清水便是墨汁,脚下的青砖便是画纸了。 她又将笔和细绳都分配好,一切准备就绪。 “昨晚咱们吃了鲤鱼,”李姐砸吧下嘴,还有些回味,“第一轮我们就画一条鲤鱼吧!” 仇锜捋了捋衣袖,哼了一声,“你就把奖励给小爷我准备好吧!” 他便拽紧了细绳,本是要好好表现的,哪知用力过猛,笔都快被拽到他的脚边了,一笔画得太长,都不知道该如何补救了。 仇锜看着李姐笑得合不拢嘴的样子,气得直跳脚,指着狗蛋几人道,“你们怎么回事?早饭没吃饱吗?都用点力啊!” 狗蛋虽然碍于他的身份,敢怒不敢言,但是不碍着他暗中使坏,等到下一笔落下的时候,猛地使劲,将细绳扯向了他的那一边。 俩人拼命地拽着细绳,你来我往。看这架势,不像是要作画的,反而像是在拔河似的。 如此一来,这画更乱了,简直就和鬼画符似的,东一笔,西一笔,完全是看不下去了。 李姐笑得肚子都疼了,“小锜儿,你这是在画线团吗?” 仇锜将手中的细绳往地上一扔,“他们太笨了,拖累了小爷!” 李姐收了笑,点头应和道,“听着似乎有些道理的样子。” 第75章 避难仇家17 仇锜嘟着嘴,抱怨道,“本来就是嘛!” 李姐向他招了招手,“你先过来歇歇。”然后,她又对姜蔺几人道,“你们找块空的地方,重新画一副吧,这副就当是作废了。” 姜蔺点点头,带着张平几人另外寻了一处空地。 四人商量了下,由姜蔺出主力,一点点引导画笔的移动,其余人只需绷紧了细绳,不让笔掉下来即可。 在姜蔺的指令下,画笔缓慢地移动着,一炷香的工夫,一条鲤鱼便成型了。 虽然画得粗略,线条歪歪扭扭的,也不流畅,宛若出自三岁孩提之手,但至少能看出是一条鱼,有些模样了。 李姐用手肘捅了捅一边的仇锜,打趣道,“你不是才说人家笨嘛,怎么离开你之后,画得挺不错的啊?” “这是因为……”仇锜咬了咬唇,为自己想了个不错的托辞,“因为他第二遍练熟了,所以才画得好了。” “还敢狡辩!”李姐瞥了他一眼,“张嘴!” 仇锜不知所以,乖乖将嘴张开,被李姐丢了几粒茱萸进去,瞪了他一眼,“不准吐出来,这是对你的惩罚!” 仇锜只得苦着脸,强行将嘴里辣口的茱萸给咽下去了。 之后的两日,上午的游戏分别是憋笑挑战和盲人摸号,等到芳官腿上的淤青散开了,李姐方才改了斗鸡、抢椅子这一类运动强度比较大的游戏,每天变着花样玩。 许多游戏的玩法很新奇有趣,像是撕名牌、拔苗助长、占领阵地、仙人指路,就连姜蔺、沈钰都未曾见过。 下午的成语猜谜游戏也被升级了,加入了拷贝不走样的元素,之后几日又玩了数字抱团、叫七游戏、猜数字、数青蛙、算21点、言不由衷、真假难辨。 晚上的狼妖杀游戏虽然依旧,但是隔三差五地,变化新的花样。 第二日,李姐给狼妖增加了一个自爆技能。狼妖一旦选择自爆后,所有玩家的发言全部暂停,直接进入夜晚。 一次,仇锜在身份暴露后,自知难以翻盘,毅然决然地选择了自爆,及时阻止了沈钰的发言,以免被他揪出更多的狼妖。 当然啦,天黑之后,他的狼妖伙伴也替他报了仇,直接刀死了沈钰。 仇锜在这一局的当机立断,倒是让李姐有些刮目相看了,不愧是将军之子,虽然智谋有些欠缺,但是在处事的果决上,要比张平更胜一筹。 第三日,李姐加了村长(即警长)一职。村长不是抓阄决定的,而是到第一个白天由玩家投票选出。 作为最有威信力的人物,村长的手中拥有两票,死后可以指定一名活着的玩家作为他的继任者。 张平这个狡诈的家伙,抽中了狼妖,依旧臭不要脸地去竞选村长。可惜,由于形象和气质的关系,村长几乎是由姜蔺和沈钰包揽的,没他的份儿。 第五日,李姐撤去一个村民,改成了痴儿(即白痴)。痴儿被票死后,亮明身份可以免死,继续游戏,但却失去了投票资格。 痴儿这牌,要看是谁抽中了。 要是仇锜抽中了,那就是名符其实的痴儿,玩这游戏的时候,他的智商从不在线,无视他的发言即可。 要是何关抽中了,他可是个搅屎棍,没有太强的输赢意识,最爱搞些小破坏,将本就扑朔迷离的局面越搅越浑。 要是被张平抽中了,那可是狼妖的灾难,根本就没法堵住他那张嘴了,就等着全军覆没吧! 因为痴儿的出现,狼妖阵营的难度增加了,获胜几率大幅下降,不免抱怨声起。 第七日,李姐从善如流,将卦师改成了狐狸。每晚狐狸醒来,可以选择三个并排坐的玩家。 李姐会告诉狐狸,其中是否有狼妖。若是一个狼妖都没有,狐狸将永久失去验人的能力。 张平、沈钰这一类精于算计的,抽中狐狸倒没什么,若是被狗蛋、柴胡抽中了,绝对就是废牌一张了,指不定连验人的能力都保住不了。 好人阵营的实力被大幅削弱,在众人的抗议声中,李姐在第九日撤销了狐狸,恢复了卦师,但是她将痴儿改成了狼狗。 第一天晚上,狼狗会被叫醒,选择做狼,还是做狗(即村民),如此一来,狼妖的人数便是不确定的了。 李姐发现,沈钰这般道貌岸然的人,其实还是挺喜欢做狼的,毕竟做狼拥有的技能比狗强,而胡勒根则偏爱做狗。 李姐趁着别人闭着眼的时候,对胡勒根眨了眨眼,鼓励他选择做狼。 虽然他多数的时候,能够看穿狼妖的身份,但是在发言时,往往不够自信。一个不自信的人,又如何让别人信服他呢? 所以,李姐鼓励他做狼,不能总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 果然,做了狼之后,胡勒根的表现好多了,也自信多了,李姐给他竖了个大拇指。 第十一日,李姐又将狼狗改成了狼娃(即野孩子)。 狼娃从小被狼妖养大,在被好心的村民收养后野性渐渐平息。第一晚,狼娃醒来选择一个良师。在之后的游戏中,当良师死亡后,狼娃将成为狼妖,成为狼人阵营的一员,每天晚上和狼人一起行动,胜利目标也和狼人相同。 仇锜了悟,“听着像是个随时会反水的细作。” “差不多吧!”李姐眨了眨眼,“对于狼人阵营来说,如果能找出狼娃的良师,就能多一个队友了。” 在随后的几局中,李姐发现,当张平抽中这张牌时,简直就是如鱼得水。 每次,他会故意表现得张扬,引起卦师的注意。等他的身份被确认后,再弄死自己选的良师,热情地投入了狼妖阵营,之后,完全就是他们带节奏了。 不过,他的阴谋却被芳官给看穿了,还揪出了三个狼妖的身份。 一开始高升、狗蛋、柴胡几人都不信,依旧被张平耍得团团转,票死了他。 直到最后复盘的时候才发现,全被芳官言中了,他的才能这才被重视起来。 第76章 避难仇家18 之后,芳官被首票的概率越来越小了,众人对他的信任度也越来越高了。 不过,真正让他彻底融入队伍之中的,是李姐组织大家玩的另一个游戏——看谁嘴甜。 游戏时,所有的人围成一圈坐下,依次获得了李姐的果子,数量还不少,足有一把。 但是这些果子却不是给他吃的,而是让他分给赞美他的人的。 当轮到芳官时,他捧得李姐给的果子,尴尬地站在众人的中央,做好了受人白眼的准备了。 李姐见柴胡咬着唇,左右张望着,像是要开口又在犹豫着,便对他眨了眨眼。 柴胡得到了李姐的鼓励,这才开口道,“上次,我借了芳官的衣服,他是洗干净了,叠整齐后还给我的,他人挺细心的。” 芳官讶然了一下,他以为他做的事,没人在意呢,想不到还是有人记在心上的。 柴胡开口之后,大家一个个开始踊跃发言了。 胡勒根道,“每次吃完饭,芳官都是最后一个走的,帮着收拾餐桌。” 何关道,“我有看到,他天天在小厨房,帮主子一起做吃食,哼的曲子也好听。” 狗蛋道,“芳官长得好,人也聪慧,这几日狼妖杀,我都是听他的,好几次都胜了呢!” 高升也点头道,“不像张平心黑着呢,总爱使坏,骗我们!” 张平立刻跳了起来,“嘿!你夸人就夸人呗,贬我做什么?再说了,又不是单单我一人使坏的,还有沈钰呢?你怎么不说他啊?” 何关嬉笑道,“谁让你长得没沈钰好呢?颜值就是正义!” 这一句他是和李姐学得,不过用在沈钰身上非常合适,大伙全都笑了起来。 无论大家白日如何相互夸赞,和和美美,只要晚上狼妖杀一开局,便是硝烟四起。 由于,大家都觉得狼妖阵营实在是太强了,第十三日,李姐给好人阵营增加了守卫一职。 每晚守卫暗中指定一个玩家,该玩家当晚会受到保护,不会被狼妖杀害。 守卫不但能守卫别人,还能守卫自己,不过,不能连续两晚守卫同一个人。 不过,即便有了守卫之后,好人阵营的胜率也没提升多少,因为披着好人外皮的狼妖可是很具有迷惑性的,常常将守卫耍得团团转。 第十四日,李姐又增加了白狼的角色。 白狼痛恨村民,但也讨厌那些愚蠢的狼妖。每晚白狼和其他狼妖一起行动,并且白狼每两晚可以单独醒来杀害一个玩家。白狼的胜利条件是全场只剩下白狼。 仇锜摸了摸下巴,“怎么听着,像是个篡位夺权的奸臣?” 姜蔺微蹙着眉,“白狼想胜可不容易,等于是要将全场的玩家都给打败了。” 李姐对他眨了眨眼,“蔺儿有兴趣做白狼吗?” 姜蔺苦笑着摆了摆手,“我可不行,元晖(张平的字)倒是能试试。” 可是,真当张平抽中白狼时,好不容易坑了队友坐实好人身份,自刀骗取丹士的金丹,在两边不停地搞事情。 却在阴死猎人后,被他一枪给带走了,倒在了胜利的最后一步,功亏一篑了。 仇锜那傻缺也抽中过一次白狼,好人还没砍两个,就急着刀狼妖,弄得全场都站在了他的对立面。 玩了十来局,唯一获胜的白狼,只有沈钰一人。 那一局他想要获胜,其实并不容易,和他一派的张平精明着呢,高升也不是个傻的。而明眼的姜蔺、芳官、胡勒根全在好人阵营。 开局的时候,他利用多出的杀人机会先刀神职,然后悍跳卦师,忽悠村民。 姜蔺等人也不是好忽悠的,马上就揪出了他是狼妖。他借此,自刀骗金丹。 由于他表现得实在是太好了,没人怀疑他是狼妖,还得了守卫的守护。 之后,他又接着何关喜欢捣蛋的性格,让张平怀疑,何关就是白狼。两人一起联手,将何关给卖了。 最终,当场上只剩下他和张平两人时,张平才发现自己上当了,给他人做了嫁衣。 第十六日,李姐又去掉了白狼和狼娃的角色,新增了月老(即丘比特)。 月老在第一天晚上,可以为任意两个人连为情侣,也可以将自己作为情侣之一。情侣之中若是有一人死去,另一个也要跟着殉情。 当月老所连的情侣均为好人时,则为好人阵营;当所连的情侣均为狼妖时,则为狼妖阵营。 当所连的情侣为一好人、一狼妖时,月老与情侣形成第三方阵营,必须除掉其余所有玩家,才能获得最终的胜利。 当何关抽中月老时,他又要开始搞事情了,特意将仇锜和沈钰这对连为了情侣。 这两人,一个冲动,一个内敛,而且相互看不对眼。更巧的是,两人还分别在不同的阵营。 何关本想看着他俩相爱相杀的,但是杀着杀着,就觉得变味了,怎么场上的好人和狼妖一个个都死了,最后就剩他俩了? 靠!他俩就这么胜了?! 另一对获胜的真爱阵营,是胡勒根和芳官,两人的存在感都比较低。本觉得他俩是在划水的,但是划着划着,其余的人就都死光了,仅剩下他俩会心一笑。 当然啦,这些日子,李姐也没光顾着玩,隔三差五的,还会拽着乐不思蜀的仇锜去探望他老爹的病情。 一连十几日,仇钺都躺在病床上,盖着厚厚的被子,说起话来也是有气无力的,“听说,你们近来换着花样玩,每天的玩法都不带重样的?” 李姐揉了揉鼻子,她在现代好歹也负责了五年的公司团建,组织玩些小游戏还不是小意思。 仇锜仰着小脸,得意道,“昨日,我们玩了撕名牌。爹,您不知道撕名牌是什么吧?就是在背上贴着纸,那纸就是名牌了。分成两队比试,谁将对方的名牌撕得最多,谁就胜了。孩儿一人就撕了三张名牌呢,他们都不是我的对手!” 仇钺气得都将胡子给吹起来了,“是呀,玩得都快把你爹我给忘了吧!” 第77章 避难仇家19 李姐见他话中带着几分酸味,捂着嘴笑了起来,“瞧您说的,姐儿每日可都给您捎了好吃的呢!” “就是就是!”仇锜忙附和道。 仇钺瞪了他那傻儿子一眼,“瞧瞧你们都给我带了什么?酸菜鱼、剁椒鱼头、水煮肉片、香辣虾、毛血旺、酸辣汤、干锅鸡、口水鸡、辣子鸡丁、宫保虾球、辣菜塞肉、酸菜凤爪、麻辣肺片、麻婆豆腐……” 仇钺舔了舔舌头,板起脸道,“尽是些重口味的,是给病人吃的吗?!” 李姐觍着脸,睁眼说瞎话,“吃点辛辣的,才容易发汗啊!您看呐,您现在说话的时候,中气多足啊?” “就是就是!”仇锜继续附和道。 仇钺看到他那儿子的傻样就来气,挥了挥手,撵起人来,“都回去玩吧!” 仇锜得了令,立即催着李姐走人,头也不回地跑了。看得他老爹,没病都没被他给气出病来了。 他们就这么无忧无虑地玩着,小院里突然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一身的甲衣在暖暖的日光下,反射着慑人的寒芒。 来人正是周昂! “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吧?”周昂的唇角勾勒出阴狠的弧度。 李姐却像是忘了他们之间的恩怨,笑得人畜无害,“周将军到访,真是令小院蓬荜生辉呢!” 周昂冷哼了一声,举起了还缠着绷带的右手,“还得感谢李小姐,给我留下的纪念。但是李小姐似乎不知道,我最擅长使用的,其实是左手!”说着他便用左手,将腰间的佩刀拔了出来,动作如行云流畅,干净利落。 刀背的一面映着周昂微翘的唇角,另一面则映着李姐半张小脸,脸上的笑容瞬间淡去,只留下惊惧、惶恐与不安。 “今日本将军来,是想借李小姐一件东西。”周昂说得倒是客气,可是他的目光却是无比的森冷,宛若一只正在猎食的秃鹫,死死地盯着李姐。 李姐咽了口口水,说话都带着颤音,“周、周将军请讲。” 周昂上前了两步,低沉的声音透着阴鸷的气息,“本将军想借李小姐的手臂一用!” 胡勒根第一个就冲了上来,想要护主,被周昂一脚踹开了,姜蔺和仇锜紧随其后,可惜人小力微,全都不是他的对手。 废手之仇即将得报的笑容,让他的面目都变得扭曲起来。 他向李姐一步步逼近,一双利目贪婪地盯着她脸上的惊恐,享受着猎物垂死时的无力挣扎。 “你……你别过来……我爹不会放过你的……”李姐一边示弱,一边将右手藏在身后,轻轻一抖,落下了一包粉末。 这是她前些日子让柴胡给她做的睡圣散,本想带去王府宴席的,可惜王府的守备太严,就换成了寻常的五香粉。 此刻却是正好用上! 李姐偷偷将纸包扯开,猛地朝着周昂的眼睛,一把撒了出去。 周昂冷冷一笑,以为李姐撒的又是五香粉,同样的招数,他怎会中两次。 他立刻闭上了双眼,以为这样就没事了,哪里料到,这次李姐撒的却是睡圣散,吸入之后就会让人头晕目眩,五步之内就能将人给药倒了。 周昂靠着过人的意志,极力保持着清醒,心里那叫一个悔啊! 他真是太大意了,竟然将亲兵全留在了主院,看守仇钺,此刻身边连一个帮手都找不到。 难不成,他又得阴沟里翻船,死在这个无名小儿的手中? 李姐的衣袖中,还藏着一根细长的竹签,只有使用得当,就是很好的武器。 她早就盯紧了周昂的脖子了,可是却没料到,他竟然咬破了舌尖,强行用痛觉让自己暂时清醒了起来。 此刻的他,简直是将李姐作为眼中钉、肉中刺,不除不快。提起手中的雁翎刀,便向她劈砍过来。 无论是武艺,还是速度,李姐都远远不及周昂,在他大开大合的攻势下,根本难以找到近身下手的机会,反而在躲避之时扭到了脚踝。虽然没什么大碍,却是令速度慢了一拍。 你死我活的对决时刻,一息间的愣神便可决定生死。 眼看着刀刃即将要落在她的身上,她的心已经凉了个透彻,想着,这次是真要完了。 李姐已经放弃了躲避的念头了,而是将手中的竹签准备好,打算临死也要找个垫背的,与周昂一命换一命了。 生死时刻,她忽然觉得眼前一暗,一个身影窜了出来,挡在了她的身前,替她挨下了这刀。 为什么会是他? 李姐瞪大了双眼,一脸的惊异,但她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将手中的竹签刺了出去,准确地扎入了周昂的气管。 随着她将竹签拔出,一注鲜血飙了出来,溅了她一身。 “呃!——”周昂捂着脖子,忍着巨痛,还欲继续乱砍,脑袋却从脖子上掉落了下来。 他的身后,露出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仇钺,他终于带着人赶到了。 李姐松了口气,回到了舍身救她的人边上,将他抱在怀中,查看着他的伤口,只见皮开肉绽,都能见到胸口的白骨了,即便是华佗再世,也救不回来了。 李姐颤动着双唇,不解道,“为什么要救我?你那么玲珑的心思,该知道的,我一直都在提防你……” 触目惊心的刀伤,让芳官的每一口呼吸都带着无比的剧痛,但是他的嘴角依旧挂着动人的笑,“主子……无事……真好……” 李姐看着他胸口噗噗往外冒的血水,忙用手按住,然而那血仍是从她指缝之间流了出来,怎么止都止不住。 李姐不免鼻子一酸,眼眶浸满了雾水,让眼前那张清秀明艳的脸蛋,蓦地模糊了起来。 “主子……唱曲……芳官……想听……”芳官无力的声音微微传来。 “好!”李姐一口应下,这一次该轮到她给他唱安眠曲了。 芳官因为长得好,声音也好听,被卖后被调教成了**。他最擅长的便是唱曲,但是却很少开口,只有他和李姐两人独处的时候,才会唱上两段。 第78章 避难仇家20 李姐不喜欢古代的那些小曲,从调子到内容,都觉得烦闷得很,将芳官的曲子直接当成催眠曲来听了。晚上听上没一会儿便睡着了,让芳官闷闷不乐了很久。 李姐只得笑着哄道,“正是因为你唱得好,才让主子宛若梦入桃园,与仙女相会,若是换做了旁人啊,桃园可就成噩梦了。” 芳官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主子就爱逗人,芳官明白,主子不喜欢这些曲子。主子喜欢什么样的?说给芳官听,芳官可以学的。” 李姐会的都是现代的歌曲,大多是你侬我侬、谈情说爱的,真要是唱出来,还不成了淫词艳曲?她可还是个姑娘家,万万是不敢唱的。 即便是些内容和谐的,曲调和歌词也和众人熟悉的大相径庭,让她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唱出来,还不招人怀疑啊! 李姐可不想太过引人注意,做人还是低调些好,只得敷衍道,“以后有机会再唱给你听吧!” 想不到,他竟然是将此事记到了现在。 李姐见到芳官的生气,在一点点流逝,也顾不得什么男女之嫌了,想到了之前很火的一首古风电视剧的主题曲,歌词很适合此刻的情境,轻启双唇,缓缓开口道: 不愿染是与非,怎料事与愿违 心中的花枯萎,时光它去不回 回忆辗转来回,痛不过这心扉 愿只愿余生无悔,随花香远飞 …… 悠扬的旋律撩动着心弦,凄美之中带着难以言述的哀婉与悲凉。 李姐越唱,声音越发沙哑起来,泪水顺着脸颊滑落而下,流入唇角尽是一嘴的苦涩。 李姐一遍接着一遍唱着,直到怀中的人,嘴角甜甜地翘起,手却无力地垂下,在歌声中满足地合眼睡去…… 李姐抬起头,对着仇钺道,“姐儿有个请求,不知仇叔能否答应?” “姐儿说。” “姐儿想留下周贼的左手,给芳官陪葬!”最后几个字,是李姐一字一顿,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带着浓浓的恨意。 仇钺松了口气。 大明以首级记军功,俗称“首功”,周昂作为逆贼的左将军,首级可值钱着呢! 幸好李姐是个明事理的,没有谈及首级,只是要了周昂杀人所用的手臂,这个要求不算太过分。 李姐仇钺一口应下,“姐儿想要,仇叔还有什么不答应的道理。” 李姐轻轻将芳官放下,来到周昂身边,冷冷地瞥了他一眼,抓起了他落下的雁翎刀。 只见一道白芒闪过,周昂的左臂被齐肩砍断,断裂之处,血汹涌地往外流着,将地上的青砖都给染红了。 “仇叔必定有许多大事要料理,姐儿就不打扰了。”说完,李姐捡起周昂的断臂,抱起芳官的尸体,回了屋子。 染血的青砖上,落下了一个单薄而萧瑟的身影,被刺目的斜阳刻意地拉长…… 待众人再见到李姐时,她已经换了一身素雅的白衣,嘴角的笑容不见了踪迹,就连说话都少了许多。 热闹的游戏因为无人组织,被搁置了下来。唯有一日三餐,她仍照常做着,只是这味道,远不及前些日子,寡淡了许多,别说是茱萸和胡椒了,仇锜都怀疑,有时她甚至连盐都忘了放了。 仇锜知道她正伤着心,没有抱怨,悄悄去小厨房偷了一包五香粉,每顿饭的时候,偷偷在自个儿和姜蔺的菜肴里撒上些许,还是能勉强下咽的。 小院里平静地过着日子,外面可就热闹了。 仇钺刚斩杀周昂,便提着他的脑袋,披挂上马,率领亲兵壮士百余人,直扑安化府,生擒了安化王父子,捕杀了军师孙景文,及其他文武党伙。 紧接着,他假传安化王令,一边将何锦、丁广等残余逆贼骗回来,一边在其部曲散布安化王被擒的消息,士兵纷纷溃逃。 何锦、丁广独自骑马逃往贺兰关,被巡逻所俘。还没等京师的天使赶到,一场叛乱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被平息了。 第三日一早,李霸风尘仆仆地赶来,人还没进小院,就听到了他嘹亮的大嗓门,“姐儿,爹爹来接你啦!” 李姐一身缟素,从屋里跑了出来,一头扑进了李霸的怀里,抱着他的脖子,眼泪啪塔啪塔地往下掉,可把她爹给心疼坏了。 “怎么啦?是不是想爹爹啦?”李霸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都是爹爹不好,爹爹早就想着杀过来的,都是你那个仇叔,说是要什么智取,愣是拖了十多日。” 李姐憋了两日,终于哭了个痛快,心中舒畅了不少,也不矫情了,抹了泪,“爹,咱回家吧!” 她得把芳官早些带回去,他那么清秀明艳的一个人,可不能让他的尸身烂了臭了,他该怨她了。 “好!咱这就回家!” 俩父女在正厅向仇钺告别,仇钺还没说什么,仇锜却是一脸的不舍,差点要带上枕头,打算随李姐一同回去。 仇钺气得都扶额了,“你个凉怂,没能替我把人家女儿拐回来就算了,你怎么还想跟人家走了呢?” 仇锜答得理直气壮,“姐儿做饭好吃,游戏也好玩,咱家一个都比不上!” 尤其是现在,连姜蔺都被家仆接走了,府里连一个陪他玩的小伙伴都没有了,这日子简直是没法过了。 仇钺舔了舔嘴,李姐的厨艺却是是无可挑剔的,“不就是些游戏吗?爹爹找人陪你玩就是了!” 仇锜撇了撇嘴,“那能一样吗?姐儿玩的游戏,家中没一个会玩的!” 仇钺笑道,“你都说说,都有哪些游戏啊?” 仇锜掰着手指道,“像是占领阵地、拔苗助长、南水北调、仙人指路、桃花朵朵、言不由衷、真假难辨,花样多着呢,每天早中晚玩的都不一样,都有二三十个游戏了,” 仇钺年少之时,也是个爱玩乐的,游戏玩得不少,自认是个玩家,可是,这些个名儿却是一个都没听过,顿时来了兴致,“给爹爹具体说说,这些游戏都是怎么个玩法呀?” 第79章 想不通啊 仇锜仰着下巴,带着几分得意地向他爹卖弄道,“姐儿的游戏,大多是分成两队进行的,赢了有赏,输了受罚。 “占领阵地:就是取两床被单,放在地上,所有人都得站在被单上。两队相互猜拳,输了的就将被单对折,看谁的脚先落到界外,谁就输了。 “拔苗助长:就是一群人坐在地上,手不能碰地,只能相互挽着手,看哪一队先站起来,谁就获胜。 “南水北调:就是取五节竹筒,劈成两瓣,一人拿上一瓣,搭成一个水渠,将水运往二十步之外,谁先将水桶注满,谁就获胜。” 仇钺不解地问道,“单凭五节竹筒,如何能将水运到二十步之遥?” 仇锜白了他一眼,“爹,您怎么那么笨,不动脑子呢?第一个人运完水,立刻跑到队伍的末尾,不停接力,这样不就行了吗?” 仇钺拍了下大腿,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有些意思。还有什么游戏?你继续说!” “还有仙人指路:在院子中放上七八个竹篮,作为陷阱;再将麻绳缠成巨大的蛛网一般,作为阻碍。由一人蒙眼转上三圈,另一人为他指路,但不能说话,只能发出哼哈两种声音,让他避开竹篮,翻过麻绳。 “桃花朵朵:就是由姐儿报数,若是她报三,我们就三人抱成团,若是她报五,我们就五人抱成团,每场落单的人淘汰出局。 “言不由衷:就是快问快答。虽然只有‘是’和‘否’两种答案,但却很考验机变,因为所有的问题都得反着答。比如说,人家问你是男的吗?你得答‘否’,反应差些就会答错了。 “真假难辨:就是准备了一排杯子,看着杯中的都是白水,其实有些是加了盐的,咸得发苦。一队人一一喝水,另一队人猜,谁喝的是白水,谁喝的是盐水。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盲人摸号、兔子赛跑、两人三足、托球接力、你坐我坐、扭扭乐、撕名牌、萝卜蹲、抢椅子、看谁嘴甜、木头人、猜数字、数青鸡(即青蛙)、叫七、二十一点…… “真的是多了去了,单单是一个狼妖杀,她就变化出了六七种不同的玩法,凡是合作、定力、反应、思辨、算术差些的,都是玩不溜的。” 仇钺摸了摸下巴,不觉沉思起来。就连他这个凉怂的傻儿子,都能从中明白那么多门道来,可见,那些游戏全是经过精心设置的,不是拍一下脑袋就能想到的。 李姐才是多大一个小娃娃啊,她能想得到这些? 尤其是他听了狼妖杀的介绍,玩法复杂多变,需要细致入微的观察、抽丝剥茧的推演、处变不惊的胆识、运筹帷幄的谋略、颠倒黑白的口才,可不是一个小孩子的游戏那么简单了,非常适合用来培养细作,李姐的背后必定有高人指点啊! 那个高人究竟是谁? 李霸? 仇钺摇了摇头。 李霸这人,名字虽然霸气,却是个出了名的飞骑将军,别的本事不行,逃跑的功夫数他最强。 别说,他还真是走了狗屎运了,每一次随军出征,比他强的都死了个精光,就他这么个凉怂的,带着小命逃了回来,一路还从巡检升到了千总。 他这人,一生就硬气了两回。 一回是他婆娘被小王子部杀了,他带着一队人马,直接杀到了陇州,帮延绥的总兵吴江解了围,因祸得福,捡了个昭信校尉。 另一回就是小王子部侵犯花马池,将他的宅子给围了,想要抓他女儿要挟他。他真刀真枪地和对方干了三天三夜,得了个武义将军。 这也是他看中李霸的地方——重情! 难道是李霸之前,一直在刻意藏拙吗?但从这些日子来看,也不像啊! 他在杨英身边待了不少时日了,也没见他有什么建树啊,光带着杨英逃命了,一路从宁夏卫逃到了灵州,这本事他倒是玩得贼溜! 难道另有高人在指点李姐? 且不说,宁夏是否有这等绝顶聪明的隐世高人,即便有,指点李姐这么个女娃子做什么?又不能指望她上阵打战,不是? 想不通…… 完全想不通…… 仇钺也不费这心思多想了,如今他可是自身难保,哪有心情来关心别人。 生擒安化王,斩首周昂,分化叛军,平定叛乱,他本是出了大力的,坏就坏在他曾佯装投敌,难免被人诟病。 最终,对他是清算,还是褒奖犹未可知,愁得他连着几日食不知味,寝不遑安,终于将杨一清、张永等天使给盼来了。 索性,他们进驻宁夏卫后,对他的态度倒是非常和善,大肆褒奖了一番,总算是让他心头的悬着石头落了地。 杨、张二人还在安华王府大摆筵席,将平定叛乱的功臣都请了去,李霸及其女儿李姐在受邀之列。 李姐苦着一张脸,“爹,怎么又是那个王府啊?姐儿能不去吗?” 李霸揉着肚子,笑道,“这回不一样,是延绥副总兵曹雄大人下的帖,可是论功行赏。姐儿在王府救下那么多人,爹爹还是蹭了姐儿的光,才有资格出席这次的宴会呢!” “好吧……” 李姐勉强答应了下来,不过,令她别扭的是,出门的时候她被要求换上了女装,长长的濡裙拖到了脚下,看着仙气得很,走路却是极为不便,差点把她绊倒了。 沈钰瞥了她一眼,淡淡道,“今日一见,方才明白‘衣冠沐猴’的真谛。” 别欺负李姐读书少,她近来还是读了不少书的,完全能听明白他话中的嘲讽之意,不就是揶揄她,穿着裙子也不像个女孩子吗? 李姐轻哼了一声,“本来想带你一起去王府的,看来还是算了,你们全都留下吧,最近功夫和课业都落下了,一个个给我好好抓起来,不准偷懒!” “别啊!”所有人都露出一副哀怨的目光。 “抗议无效!”李姐拍了拍手,径直跳上了马车,留下沈钰一人,几乎被众人的迁怒目光所刺穿。 第80章 怒骂阁老(万更) 再临王府,管事的早已换了一副生面孔,远远瞧见李姐父女二人,觍着一张笑脸,恭敬地迎了上去,“恭候李将军、李小姐,不知这回李小姐可有带着五香粉?” 李姐回了一个人畜无害的笑脸,“这位管事的,是否喜爱香料呀?明个儿,我让人给你送一包来?” 那管事被弄得好不尴尬,他哪是喜欢什么香料啊! 上回李姐来,用一包五香粉眯了周昂的眼,还炸了拥翠楼,死了好些个府卫,毁了安化王的大事。 他的那个前任,就是因为督查不力,屁股被打了个开花,一命呜呼了,他可不想重蹈覆辙。 “李小姐说笑了,今日宾客众多,小的是怕哪位贵人受不了这五香粉的味儿,所以……您看……” 李姐自然是明白他的话外之音,摊开双手道,“我近来上火,碰不得香料,所以身上一点儿都没带。” “没带就好。”管事的放下心来,躬身做了个邀请的姿势,“您二位里边请。” 李姐跟着他爹来到了宴客厅,早就有不少宾客入座了,随意地扫了一眼,见到仇锜正欣喜地向他挥了挥手,却是不见姜蔺的身影,就连上次和她互怼的那个云锦少年也未曾见到。 她规规矩矩地入座后,轻轻扯了扯李霸的衣袖,低声问道,“爹爹,怎么不见姜蔺呀?上次宴会见到的好些个公子,也没见到,他们不会是出事了吧?” 李霸灌了口茶,“姐儿放心,人都没事,只是他们的爹不在了,所以在家戴孝,不方便出席宴会。” 戴孝? 说得倒是好听,怕是他们的父亲不在了,人走茶凉,所以论功行赏的时候,没人记得他们了吧…… 李姐暗暗垂下眸,看着眼前甜白釉花口八角瓷碟中摆放的精致菜肴,觉得心里有些堵得慌,没了任何的食欲。 耳边窃窃的私语声,突然停了下来,大殿里变得鸦雀无声。李霸将李姐拽了起来,向步入主桌的两人,端正地行了一礼。 李姐在低头前,匆匆瞥了一眼。 左边那人四十多岁,身穿织金蟒袍,头戴展角幞头,腰间系着玉带。脸上还涂着薄薄的脂粉,下巴光滑,显然是个太监。 右边那人则要老上一些,美髯飘摆,穿着五福捧寿纹大襟袍,头戴四方平定帽。 如果李姐没有料错的话,他俩便是太监张永和阁老杨一清了。 “公公请。” “阁老请。” 两人之间倒是气氛融洽得很,相视而笑。只是这笑意之中,带了几分真诚,几分套路,就无人知晓了。 待他们并肩入座后,众人躬身行了一礼,这才重新坐了下来。 先开口的是杨一清,往皇城所在的方向拱了拱手,说了一堆皇恩浩荡的官腔,像是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一点实际的意义都没有。 李姐听得眼皮子都发沉了,昏昏欲睡之时,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名字—— “听闻游击将军仇钺,肯堂肯构,将门有将。其子仇锜,敢与周贼生死相搏,当堂救下多位同僚子弟,真乃英雄出少年啊!” 仇钺起身向主位行了一礼,尴尬地应和道,“阁老谬赞了。” 杨一清捋了捋胡子,蓦地面色一沉,喝道,“副总兵杨英可在?” 一人起身行礼,“下官在。” 杨一清手中捏着一本折子,重重地拍在了桌案上,“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蒙蔽圣上,冒领军功!” 杨英的双手微微发抖,连声音都发着颤,“下官不敢……” 杨一清冷哼一声,语气越发冷冽起来,“我看你是敢得很,居然为了一个黄毛小丫头上表请功,不是冒领军功,又是为何?” 又一人起身道,“阁老请息怒,杨副总兵所表非虚。” “所表非虚?”杨一清挑了挑眉,“仅凭一个黄毛小丫头,就能当场斩杀数人?这是将吾等天使当做三岁小儿了吗?” 那人咬着唇,憋红了脸,一时无言以对。 杨英更是急得手心都沁出了汗,将身子躬得更低,连连道,“下官不敢……下官不敢……” 李霸看不下去了,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杨副总兵所奏之人,正是下官之女。” 杨一清的目光移到了他的身上,“你就是武义将军李霸?” “正是。”李霸抱拳道。 “既得女,应教习《女诫》,不求才明绝异,唯卑弱第一,犹恐其虎,更忌牝鸡司晨。此番你出走灵州,将叛军消息及时上报朝廷,虽无大功,尚有几分苦劳。谅你一时痰迷心窍,暂不追究冒功之过,去守赤木口吧!” 李姐心中一惊,那个杨一清居然让她爹守赤木口?! 赤木口位于贺兰山中部,东北距宁夏卫约九十里。鞑靼铁骑入境袭扰,往往取道此处为捷径,对宁夏卫威胁很大,是历代宁夏西边防线最重要的门户。 又因山势到此散缓,蹊口可容百马长驱直入,极难守备,就差在关口竖根白旗对人道,“我很容易打的,快来打我吧!” 守关的将领两年死仨,仨年死五,一听要被派去三关口,一个个都装起病来,在家躲着,有的甚至故意弄折了腿,情愿落下残疾,也不愿去那上任。 李姐早就受够了那个杨一清的叽叽歪歪,这会儿又拿她的事发难。说她也就算了,还让她老爹去守赤木口,岂不是摆明了叫她爹去送死吗? 那可是她亲爹! 她就这么一个亲爹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李姐拍着桌案,站起来了,“我就是您口中的那个黄毛小丫头,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就是你姐! “不知坐在高堂之上的大人,可否读过书、明过礼? “当日是谁与周贼生死相搏?是谁当堂斩杀数人?是谁救下多位同僚子弟?可是有不少人证的,众目睽睽之下,岂是三言两语便可捏造的?” 她的目光往仇钺父子那一桌扫了一眼,见仇锜憋红了脸,想要站起来,硬是被他爹给拽住了。 她明白,杨一清是天子使臣,位高权重。这个时候,谁为他们父女说话,谁便是自考苦吃,她不怪他们的怯懦,继续指着堂上的杨一清骂道: “您不问青红皂白,便以我是个黄毛小丫头为名,指责我爹冒领军功,简直就是一叶障目! “年龄小怎么啦?甘罗十二岁可拜相,论的是真才实干。 “身为女子又怎么啦?妇好为商王武丁打下半壁江山,梁红玉击鼓退金兵,花木兰替父从军。 “穆桂英替夫出征,年过半百依旧挂帅打头阵,深入险境,马革裹尸,以身殉国。 “真论起武力来,您堂堂一个七尺男儿,未必打得过一个拄拐杖的老妇人呢! “杨门女将巾帼不让须眉,保家卫国,一身傲骨。怎么传到您这代却是没落了,手中的一把银枪,换做了绣花针? “说什么‘卑弱第一’,不就是教人逞娇斗媚?一脸奴相,讨好于人,把一身的傲骨全给丢了!” “你、你……”杨一清气得手都发抖了,将指向李姐的手转向了李霸,“你可养出了一个好女儿,什么话都能说出口,怪不得能抱着歌僮唱艳曲!” 居然敢诋毁芳官? 芳官之死,本就是李姐心头的一根刺,谁都碰不得。 此刻的她,眼中的雾水顿时升腾了起来,却又倔强地忍着泪水,将脊背挺得直直的,火气蹭蹭蹭地冒了起来,怎么压都压不住。 “堂上的大人倒是如同市井妇人一般,喜爱打听人家的后院之事呢! “那您是否知道,我那童儿是替我挡下一刀,死在周贼的手中? “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一个侠肝义胆的忠仆,却被您说成如此不堪,平白遭受诋毁?” 李姐冷笑一声,继续说道,“怪不得人们总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书读那么多,不能明事理,读来何用?不如秦皇,一把火全给烧了干净!” 杨一清气愤地拍了下桌案,“住口!” “你敢做,就别怕被人说!”李姐梗着脖子道,“如若您早已明了整件事情的始末,为何要颠倒黑白,是非不分,诬陷我爹,诋毁忠良? “如若您只是对此一知半解,仅凭道听途说,便妄下断语,又与昏官何异? “幸好您不在督察院,也不在大理寺任职,不然,不知道要在您手底下冤死多少人呢!” 张永给气得脸色铁青的杨一清顺了顺起,指着李姐开口道,“你好大的胆子!” “小女子都死过四回了,胆子自然是比常人大些的!”李姐掰着手指一一数来: “第一回去岁九月,小王子部侵犯延绥,正遇上我娘省亲的马队。我亲眼看着我娘和我弟弟,相继惨死在贼寇之手。 “第二回去岁十一月,小王子再犯花马池,上百贼寇围困舍下,我与家丁和贼寇斗了三天三夜,留下一百多具尸身。 “第三回上月五日,我来此参加宴席,当场挑断周贼的手筋,将拥翠楼都给炸了,怕是此刻还没修好吧! “第四回上月二十三日,周贼提刀要借我的手臂,一来泄恨,二来威胁我爹。我赤手空拳和周贼对上。 “周贼一刀袭来,逼得我退无可退,被您口中的那个上不得台面的歌僮给挡下了,方才保全了性命。 “我的命是那歌僮救的,我若是不替他说两句公道话,岂不是成了忘恩负义的小人了? “此刻,脑袋就在小女子的脖子上,鞑子没取走,逆贼没取走,今日,堂上的大人是否有兴趣看上了,想要立刻取走?” “你真以为本官不敢来取?”杨一清一掌拍在了桌案上,“来人!将这狂妄小儿拿下,给杖责五十大板,本官要代你爹好好管束你这个没大没小的丫头,以儆效尤!” 眼看着一群壮汉拿着棍子冲了出来,李姐梗着脖子,一副英勇就死的架势。 她初生牛犊不怕虎,李霸的心中却是明了的。打板子很有技巧,打得是轻是重,全是上面人的眼色。 今日杨阁老正在气头上,执行者必然不会手下留情,说不定还会下阴手。五十板子打下去,即便李姐能活命,也得废了。 李霸挺着胸脯,高大的身躯挡在李姐的面前,把她护在身后,“小女是末将一手教出来的,没点虎性,如何能在逆贼的作乱下幸存?如何能在鞑子的围困下反扑?大人若是觉得末将教得不妥,要打要罚,也该由末将全权负责!” 说着,他一把将衣带扯去,将外袍摔在了地上,褪下了里衣,露出了身上一道道伤口。 粉色的新伤,叠着泛白的旧痕,如同蜈蚣一般,纵横交错,爬满前胸和背脊。 “爹……”李姐轻抚着李霸身上的伤,她只知她爹逃命的本事了得,如今方知,每一次逃命都是死里求生,从阎王手底下捡了条命回来。 她的眼泪再也没能忍住,啪嗒啪嗒地掉了下来,“这个官咱们不做了,保家卫国没落个好,还不如回家种地去。也不知道这堂上坐着的,是不是通敌卖国的细作,抓逆贼时跑得那么慢,残害忠良的时候倒是挺勤快的!” 她的声音虽然不大,却也清晰地传入了在座的每个人的耳朵里。 杨一清虽然风评不错,但他此刻的发难,根本就站不住脚,若要一意孤行,重罚李霸父女,就不免让人多想了。 “你!——”杨一清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气得呼呼地喘着粗气。 边上的张永却是展眉一笑,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又将他拉回了座位上,做起了和事老,“今日本是庆功宴,何必和一个小娃娃置气。李将军既然有伤在身,便先回去歇息吧!” 李姐恭顺地抱了个拳,“谢公公体恤。”说着,她弯腰从地上捡起了她爹的衣服,“咱家比不得那些穿华服的大老爷,连阡累陌,富得流油。咱一年到头都没几身好衣裳,可得省着点。” 随后,她也不管身后那个杨一清有没有被她给气吐血了,拽着她爹的手臂,哼着小曲离去了,唱的还是她给芳官送行的那一首《不染》: 不愿染是与非,怎料事与愿违 心中的花枯萎,时光它去不回 但愿洗去浮华,掸去一身尘灰 再与你一壶清酒,话一世沉醉 …… 待出了王府,上了马车,李姐的气势一下子弱了下来,后怕道,“爹爹,姐儿给您惹事了……” 李霸摸了摸她的发顶,哈哈笑道,“咱是将门,要的就是这一身骨气。都知道要去赤木口送死了,还不在嘴上骂个够本,岂不是亏大发了。” 李姐将头靠在李霸的手臂上,心沉到了谷底。虽说眼前这一关险险地过了,但却得罪了权臣杨一清。 听说圣上这次派他来,让他总制陕西延绥、宁夏、甘凉各路军务,怕是这赤木关非去不可了。 但是李姐有一点,却是不明白,“爹爹,咱们没得罪过那个杨一清,今日他干嘛针对您啊?” 李霸轻轻拍了下李姐的背,娓娓道来,“这里面道道深了,都怪爹爹来之前没提点你。这一次能那么快平定安化王之乱,除了你仇叔的功劳,还有一人,就是延绥副总兵曹雄。” 这个名字李姐有印象,“就是给咱们下帖的那个曹雄吗?” 李霸点点头,“姐儿在王府救了那么多人,曹雄送这帖子,本是想来示好的,谁能料到,咱们半分好处没捞到,却是被他给牵累了。” “他怎么得罪那个杨一清了?”李姐问道。 “那还要从安化王叛乱说起。当时曹雄获悉后,立马领兵直压境上,命都指挥使黄正率领三千士兵,进入灵州稳定军心,又与邻地相约限期征讨。 “同时,他暗中派人焚烧大、小二坝的积草,与守备史镛等人夺取了黄河西岸的船只,全部停泊于东岸,逼得贼党何锦率兵出守大坝,以防黄河决口。 “随后,他又命史镛冒死溜入宁夏卫,捎信于你仇叔,让他率兵举事,二人里应外合,方才顺利地擒拿贼寇,剿灭逆党。” “他做得不错啊!”李姐中肯地评价道。 李霸点点头,“这一战,功虽成于你仇叔,但在外布置,使贼寇不能内顾,曹雄功不可没。 “文士争名,武将争功,本是很正常的一件事。问题在于那个曹雄有些背景,他是西安左卫人,和太监刘瑾是同乡,他的儿子曹谧又娶了刘瑾的侄女。 “捷报上奏后,刘瑾将平贼之功归于曹雄,他因而被进升为左都督,曹谧也升为千户,你仇叔反而没捞到一点好处,为他请功的人还被责罚了。 “今日宴上,那位杨大人捧着仇锜,踩着咱们,归根究底是要以牙还牙,敲打曹雄,同刘瑾叫板,白白让咱姐儿受委屈了。” 李姐坐了起来,双手叉腰道,“凭什么呀?他们狗咬狗,干嘛平白无故地把爹爹给扯进去,咱招谁惹谁了呀?” “总得有人来做这个冤大头,不是?这不,在一堆萝卜白菜中挑来挑去,诶,就看中你爹我了。瞧着这人多适合啊,皮捏着软绵绵的,可不是最好下手了吗?” 李姐拍了下李霸的胳膊,“爹,都什么时候了,您还说笑呢!” “哈哈,咱不说笑了,咱说正事。”李霸收起了脸上的笑意,沉声道,“回去之后,姐儿收拾收拾,继续去你仇叔家住着。” 李姐顿时瞪大了双眼。 她爹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是打算将她托孤了吗? 她立刻拽紧了李霸的手臂,一口拒绝道,“姐儿哪都不去,姐儿要和爹爹一起去赤木口!” “胡闹!”李霸提着嗓子,第一次朝她发火,“这赤木口是你一个女孩子家能去的吗?多少好男儿都在那儿把命丢了,成了埋骨之地!” 李姐咬了咬唇,倔强道,“爹爹在哪儿,姐儿就在哪儿!爹爹若是不让姐儿去,姐儿就偷偷溜过去!” “你……”李霸本是要训她一顿的,但是看着她眼中莹莹的泪,却是下不了口了,语气软了下来,“别看你仇叔现在日暮途穷,那杨大人即便是为了和刘瑾叫板,也得保着他、向着他。 “你在宴上也听了,他是打算将你的功劳全算在仇锜这小子的头上。你仇叔翻身的日子指日可待,跟着他总比跟着你爹我强。 “你在这次叛乱中救了不少人,虽然功劳被人抢了,一个个趋利避害,不敢替咱说话,但大家心里都和明镜似的。 “等咱境况转好了,就不一样了,你攒下的人脉都会活泛起来,即便看在这一点上,你仇叔都不会亏待了你。” 李姐吸了吸鼻子,“姐儿不用靠任何人,姐儿靠自己,姐儿很能干的。前些日子,姐儿让高升重新改了火药的配方,加了蒙汗药进去。之后,还会让柴胡弄些毒药,混在里面,增加威力,到时谁来就叫谁死!” 李霸看着李姐认真的眼神,心里暖暖的,将她紧紧地抱在怀里,“好!咱父女俩不分开,一起去守赤木口,谁来就叫谁死!” 返回花马池的府邸,父女俩各自忙活起来。 她家本就底子薄,不富裕,赤木口更是比花马池还要破落,除了风景啥都没有,能带走的自然得全部都打包带走。 一群熊孩子们,也跟着一起准备起来,张平见人人都忙得团团转,却是无人支会他收拾东西,知道是要被抛弃了,忙抓了沈钰就去书房找李姐。 一进门,他便觍着脸笑道,“主子,您这书房的书可不少,我和沈钰认的字多,咱俩给您整理书籍吧!” 李姐停下了手中的事,坐在椅子上,难得一脸严肃道,“我正想找你俩谈谈呢,来得正好。你俩都是聪明人,该听说了我爹的事儿。 “我爹虽然是平调到赤木口,但那边是险境,说是九死一生也不为过。我在王府还将当朝阁老大骂了一顿,算是把人给得罪死了。 “你俩我会托付给仇叔,他本就是游击将军,此番立了大功,虽然一时时运不济,但是出头之日指日可待,他的儿子仇锜日后也会受到荫庇,前途想来也差不到哪去。 “宁夏受此大劫,皇恩浩荡,已有不少恩旨下来,说不准还会有赦书。到时候,你俩便是无罪之身了,也算是全了我当初对你俩的承诺了。 “回去收拾收拾吧,此番一别,该是后会无期了。” 张平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脑门重重地扣在地砖之上,磕了一个响头。 待他再抬起头来,眼眶已经红了,双手抱拳道,“张平不走,愿随主子同往赤木口!” 李姐一脸平静地劝解道,“赤木口不比别处,既无山川之险,又无关隘之守,我自个儿都不知道能否活命,你随我去,多半也只有送死的份儿。” “在仇府的日子,我知道主子故意让沈钰盯着我,不让我与芳官多接触,就怕我一时鬼迷心窍,投了反贼。如今,又为我等安排了出路。主子对我的好,张平全记在心中。当年,我爹就是因为跟错了人,才丢了性命。主子是张平此生见过的最好的主子,张平愿随主子一生,以效犬马之劳!”说完,张平又在地上重重地磕了个头。 李姐的声音沉了下来,“你要知道,我是一介女流,不比仇锜,日后可挣不了半点功名。你要做的还是军师,与狗蛋和柴胡他们不同,了解的全是我的机密。他日若再想离去,唯有一死,容不得你择木而栖,另觅高枝。此生此世,或许,你都只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幕僚,难有出头之日。” “张平明白,张平愿誓死效忠主子,无怨无悔,永无二心,请主子成全!”说完,张平第三次将头扣在了地上,额头已被扣得有些泛红。 张平虽不及沈钰娇惯,却是个不愿吃苦的,这次竟愿随李姐同去死地,足可见其诚意,不免让她心里一暖,“也罢,你起来吧,以后就跟着我吧!” “谢主子成全!”张平又磕了个头,方才破颜一笑,欢欢喜喜地从地上爬了起来。 李姐的目光移到了沈钰的身上,调侃道,“你呢?不会也想随我去赤木口吧?” 沈钰淡然地开口道,“近来,你让高升熟读《火龙经》和《火龙神器阵法》,是为了大力发展火器吧?高升做做爆竹还行,火器的门道多着呢,单单靠他可不行。因安化王叛乱,宁夏遭遇重挫,小王子必然乘虚入侵,我随你去赤木口,可以替你研发火器,抵御强敌。” 李姐看着他那一脸屌屌的,一副“你缺了我,可是莫大损失”的样子就想笑。 同样是想留下来,张平是跪着求她的,他倒好,反而挺直了腰板等她来求,要不是场合不允许,她都想为他点赞了。 李姐微微翘起了嘴角,“得!那就一起去吧!” 然而,待他们来到赤木口后,她的嘴角可翘不起来了。 无论心下做了多少准备,当张平望着眼前一片开阔的视野时,嘴角不觉一抽,“主子,这里……还真是一马平川啊……足以容纳千马畅通无阻,来不及备,去不可袭,简直就是鞑靼铁骑的天然马场。这种破地形,让人怎么守啊?不是为难人吗?干脆竖根旗子,投降得了!” 李姐给了他一个暴栗,“说好的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呢?要投降的话,主子要你这个军师干嘛?” 张平也不想啊,“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关口根本就没法守啊!” 李姐咬了咬牙,“那就不守了!” 张平一脸愕然,“主子您当真要投降啊?这可得三思啊!”壮士长枪横傲骨,投向的可是要被人用唾沫淹死的。 李姐又给了他一个暴栗,“主子我说了要投降了吗?我要以攻为守!” 张平的嘴角又是一抽,“主子,您还想在操场上和鞑靼铁骑一决雌雄?”那不是自不量力吗? “别忘了,我们还有火器。开阔的地域,不但利于骑兵,同样也利于火器的攻击。”沈钰答道。 李姐向他投去了一道欣赏的目光,问高升道,“你对此地有什么看法啊?” 高升捏紧了小拳头,“多做些强力爆竹,谁来炸谁!” 李姐也给了他一个暴栗,“主子我让你熟读《火龙经》,你就给我这么个答案啊?” 高升揉了揉被李姐打疼的地方,“主子您说怎么办啊?” “我记得《火龙经》中有这么个地雷,是埋土里的,叫什么来着?” 面对李姐的考校,高升支支吾吾地答不上来,沈钰却是立刻接口道,“叫炸炮。制以生铁铸,空腹,放药杵实,入小竹筒,穿火线于内,外用长线穿火槽,择寇必由之路。” “对!就是这个!”李姐再次给了高升一个暴栗,“让你给我背书,都过去四个月了,你就是这么个背法呀?” 高升尴尬地笑了笑,“早先是背好了的,前阵子在仇将军府待了快二十天,没碰书,又给忘了……” 李姐懒得追究他的懈怠,又与沈钰讨论起来,“赤木口地势平坦,正适合这种炸炮。我们可以在敌兵必经之路,埋上整整一片炸炮,内藏碎铁和毒药。” 沈钰白了她一眼,毫不客气地向她泼了一盆冷水,“这种炸炮可不是常备火器,别说是要连成一片了,能从库房里凑出十来个,就已经不错了。” 李姐对他眨了眨眼,“先去库房看看呗,顺便你替我掌掌眼,看看还能掏出什么好东西不?” 沈钰轻笑了声,“看你这可口气,当是去古玩街掏宝贝呀?” 李姐耸了耸肩,“可不就是得从一堆废铜烂铁里掏宝贝吗?” 说完,她便去找刘安要库房的钥匙。刘安也是给得爽利,丝毫没有避讳,带着一群熊孩子便去了库房。 推开门,两排大箱子便进入眼帘。每个箱子都是四尺多长,粗略扫了眼,足有二十多个箱子,整齐地排列在库房的两侧,内侧还堆了八门火炮。 刘安苦着一张脸,活像是被后娘欺负了的苦命娃,“这库房是原先留下的,东西忒少了些。” 高升吐了吐舌头,“这满屋的箱子还算少啊?” 最近几个月,何关跟刘安学了不少军务,带着几分卖弄,给高升解惑道,“没见过世面吧?以前咱在花马池的库房,可是有好几个呢,规模也比这个大,这才哪跟哪啊!” 李姐让高升打开了其中的一口箱子,只见里面堆满了牛尾刀,数量倒是不少,却是布满了锈渍。 连李姐这样的门外汉都能看出来,这些全都是次货,并且缺乏养护。 李姐不免皱了皱眉,“杂造局在干什么吃的?就没给咱拨些好点的兵器?” 刘安冷笑了一声,“墙倒众人推,大人被贬来这必死之地,那些杂造局的小人还不趁机多踩我们两脚,好在上面的人跟前得脸。他们说了,赤木口的兵器已经够用了,就不再拨给我们多余的了。” 刘安无力继续吐槽了。李霸刚调任此地,有许多军务要安排,可得忙正事去了,留下了李姐几人随意捣鼓。 李姐对这箱大刀,算是彻底放弃了,走到库房深处,对正在查看火炮的沈钰道,“我爹总说军器局给的不行,即便将自个儿自造的上品火药,替换了那些参了沙子的劣等货,还是会炸膛。” “新炮炸膛多因炮膛强度不够,不是在锻造时克扣了用料,就是偷懒省了工序。这般造的炮,看着样子和好炮没差别,但是根本就不经用。自从军器局军费消减、人员裁撤之后,这些问题就更普遍了。” “那这炮呢?怎么样?上得了战场吗?”李姐问道。 沈钰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用刀柄敲了下炮膛,仔细听了下回音,道,“恭喜你,两样问题都占全了,这炮能顺利开上三炮不炸膛,就已经不错了。” 李姐又问,“我们之前讨论的炸炮呢?这里有没有?” 她见沈钰摇了摇头,便知道,她就不该抱什么希望的。 “没就没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李姐就不信了,“我既然能将火药弄出来,就能将火器也给弄出来!” 沈钰冷笑一声,不是他看不起李姐,只是,“火器可与火药不同,制造时需要大量的生铁,好的矿源全掌握在地方豪强手中,背后又有朝中重臣照拂。 “你先前在王府,想给杂造局大使的儿子套麻袋,之后更是当众骂了总制陕西延绥、宁夏、甘凉各路军务的朝廷要员。 “现在,即便你花再多的钱,都未必有人愿将好铁卖给你,说不定还会趁机参上一本,说你居心叵测。不用等鞑靼的铁骑灭了你,就能被治个抄家灭门之罪!” 李姐发了狠,叉着腰,对着库房内的木箱,指了一圈道,“没有生铁,就把这满屋子的废铁都给我砸咯!” 沈钰摇了摇头,“这些废铁的纯度太低,即便回炉重造,还是废铁一堆!” “谁说我要回炉重造啦?”李姐微微扬起了下巴,“刘叔可替我寻了好些个陶匠,虽说称不上大家,做些个陶罐什么的,还是不在话下的。上次做清露用的甑桶,就是出自他们之手。咱们就用陶罐来装火药,然后参上这些生锈的铁屑。” 张平拍了拍手,“主子好主意,可算是将他们废物利用了。” “这铁屑的妙用还不止如此呢!”李姐对他眨了眨眼,“听过七日风吗?” 张平和沈钰均是摇了摇头。 柴胡却是眼睛一亮,这可是他的长项。 “小的知道,小儿出生断脐后七日左右最易得病,牙关紧闭,全身痉挛,所以称为七日风,也有叫四六风的。”柴胡答道。 “那你知道,小儿为什么会得此病吗?”李姐追问道。 柴胡答得理所当然,“既然带了个风字,自然是因吹风着凉而起的。” “不对,”李姐晃了晃手指,“真正的原因,是剪断脐带所用的剪子不干净。同理,若是被生锈的铁器所伤,即便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伤口,也容易得病。” 在李姐的提点下,柴胡立马就开窍了,“这个小的知道,若是治疗不及时,可令人窒息,甚至心力衰竭,很麻烦的。前汉医书《金创疭瘛方》便有论及此类外伤的,至唐代提出了破伤风一名,沿用至今。” “‘风’只是表现,‘破伤’才是关键!”李姐点了点他的脑袋,“所以啊,你以后给将士们挖骨疗伤的时候,可得把刀子洗干净了。” “小的明白。” 李姐笑了笑,“这下可好了,有了这生锈的铁器,倒是可以省下买毒药的钱了,能让不少敌兵得上破伤风。” 张平很狗腿地拍马屁道,“主子英明。” 柴胡却是缩了缩脖子,主子不愧是主子,没钱购置毒药,还能理直气壮地将人给阴死的,真真是太凶残了。 李姐对着沈钰挑了挑眉,“玩过鞭炮没?” “不就是一串小爆竹吗?过年家家户户都会放的……”沈钰的话说到一半,突然明白了李姐的意思,“你莫不是想将炸炮连在一起引爆吧?” “正是如此!”李姐点点头,“到时候,我们就将炸炮连成一片天罗地网阵,待敌人深入之后,只要引爆其中的一颗,整片区域的炸炮就会相继爆炸,让他们有来无回。”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沈钰继续向她泼起了冷水,“即便你能省下毒药和铁屑两项,要制作那么大规模的炸炮阵,所需的物力也是一笔不小的花费啊!” “就是就是!”何关在一旁猛点头。 沈钰继续道,“想要逼退敌兵,守住赤木口,可不是一两斤就能搞定的,朝廷拨发的军费有限,又被层层盘剥,到手的屈指可数,能让士兵吃饱穿暖就不错了,哪里够你这等花费的?” 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这可不是夸大的说辞。 第81章 绝境求生(万更) “朝廷拨的军费肯定是不够用的。”关于钱的问题,李姐早就想好了,“我不是捣鼓出了清露吗?一两清露,一两白银。先用咱们手上的存货,换取一批急需的物资。等以后何关和胡勒根,打通了西域的商贸渠道,财源滚滚而来,就不用再担心军费的问题了。” 张平竖起了拇指,“主子慧眼识珠,何关精通商贾之术,胡勒根精通多种番语,原来您早有安排了,真是深谋远虑啊!” 何关不乐意了,撇了撇嘴,“主子,原来你开铺子不是为了赚钱,而是要自掏腰包,贴补军费啊?那可是个无底洞……” 这不是白白浪费了他辛辛苦苦赚来的银子吗?和丢水里有什么分别啊? 李姐拍了拍何关的肩,“我贴补的不是军费,而是我爹。钱财都是身外物,目前最首要的是先保住性命。你将清露和胰子的配方都改良好了,打通了西域的商道,还愁以后没有银子赚吗?” 张平点着头,很狗腿地应和道,“主子说得有理。” 李姐又对沈钰道,“陶瓷炸雷最好能改良一下,不用人引燃,而是让敌军的马蹄踏中后自动引爆。这样,不但能提高炸炮引爆时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也无需派人看顾。在赤木口设下疑阵,对敌兵造成威慑,让他们不敢轻易进犯。” 沈钰低眉沉思道,“想要做到你说的这般,则需设置机索,牵引钢轮转动,与火石急剧摩擦发火,从而引爆炸炮。” 张平皱眉道,“这机索炸炮听着是不错,不过主子啊,敌军骑于马上,有马替他挡去了大部分的伤害,不就白搭了吗?” 李姐摸了摸下巴,灵光一闪,“可以参考投石车的构造,当敌人触发机关后,陶瓷炸炮便被弹起,在空中爆炸,马匹不就护不了骑兵了吗?” 沈钰思索了一下,道,“你说的是翻车吧?只要将翻车安置在炸炮旁,与罐内发火装置连接,便能达到你所要的效果。只是陶罐沉重,若是弹起的高度不够高的话,威力依旧有限。” 李姐弹了一个响指,“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将炸炮做成竹筒一般的上下两节,待敌人触发机关后,先引爆底部一节,将炸炮从土中炸起,随即才在空中引爆顶部那节的火药。” 沈钰双眼一亮,“如此一来,可将陶罐抛至七八尺高,方圆几十丈的敌兵将无所遁形。” “那不就和爆竹差不多吗?”高升说道。 李姐点点头,“从今日起,你就跟着沈钰研究这种……叫什么好呢?对了,它是跳到空中爆炸的,就叫它‘跳雷’吧!” 李姐正和沈钰探讨着跳雷的细节,离去的刘安又冲冲回来了,“大人找小主子去呢!” 李姐对沈钰和张平招了招手,让他俩一同前往。 李霸找她似乎是有要事,带路的刘安走得非常匆忙。她几乎是小跑着,才跟上了他的步伐。 到了白虎堂,李姐扑了上去,给她爹来了个大大的拥抱,甜甜地唤了一声爹,“这么急着找姐儿,有什么事呀?” 李霸坏心眼地用胡子蹭了蹭李姐细嫩的小脸,方才开口道,“那个不要脸的杨咩咩,太小心眼了,又给你爹使坏了,限令我在入冬之前将城营加高一倍,不然军法处置。” 赤木口原是按照标准城营来建造的,城身高五尺,阔八尺,女墙高四尺,阔二尺。每百步置一战楼,五十步置一风炮,每三尺置连枷棒。 可惜,三个月前刚被鞑靼的铁骑踏平过,西边的墙破了一个大口子,就剩下一堆残垣断壁了。 李姐顿时来气了,“这赤木口都破成这样了,余下几十个残兵,加上我们带来的人,也都不及两百人,重修营墙都困难,更别说要加高一倍了!” 刘安苦着脸道,“现在人多了,上头刚给拨了三百多,正好凑足五百之数。” 李姐不解了,“那是好事啊,你们为什么还一个个苦着脸,像是含了黄连似的。” 李霸呵呵一笑,“可不就是含了黄连吗?有苦说不出啊!” 刘安不屑地撇了撇嘴,“那群见风使舵的小人,能拨给我们什么好的?大多是卫所不要了的。不是在平乱中受伤的,就是做劳役得病的,干瘦干瘦的。不但干不了活,还浪费粮食,简直是把咱们这儿当成养济院了。” 李霸摸了摸下巴,“要不,咱还是收拾收拾,开溜吧?” 李姐可不看好这个馊主意,“那么多双眼睛盯着呢,指不定早就等着咱们开溜,好下手抓咱们呢!” “依姐儿看,该怎么着?”李霸问道。 李姐耸了耸肩,“还能怎么着?腾些营房出来,根据病情不同,安置下那些伤的病的,养好一个是一个呗。” “那营墙该怎么修呀?”刘安问道。 “身体康健的,共计有多少人手?”李姐问道。 刘安伸出四根手指,“算上咱们自个儿带来的都不足三百,想要把原先的营墙修补妥帖,再挖掘壕沟,设置陷马坑,就得大半年了。即便用鞭子天天跟在他们身后抽,也没法按期完成啊!” 李姐扭头望向张平,“当初你也参与过修城墙吧?平日想必没少偷懒吧?” 张平尴尬地笑了笑,“看主子说的,有工头看着呢,张平哪敢偷懒呀?” “少来忽悠我,做苦力的自有一套偷懒的法子。主子我又不是找你秋后算账的,就是想问问你,若是全力以赴地干活,能比平时提高多少速度?” 张平垂眸沉思了片刻,答道,“能有两成。” “那便成。”李姐扭头对刘安道,“将那二百人平均分作四组,约五十人一组,各自负责城墙的一段,作为对比。 “他们每日的工作量,参考着之前花马池的修缮速度,再加上一成半。完成目标的吃饭,没完成目标的喝粥。 “要是能再超额一成半,给那五十人加菜,再赏半只羊开荤。 “不过速度上去了,还得保证质量,出了问题全员得一同受罚。 “士兵配有军妇,那些军妇也可以发动起来,以自愿为原则,工作量同男的一样,不过发的是钱,每日结算。 “不过,男女不可混为一处。女人干活的地方,左右先空下一小块作为避嫌。等哪队男的完工了,便收了女队,让他们将女队剩下的工事完成。” “这法子不用工头盯着,能让他们自发地去干活,听着不错,”可是刘安依旧苦着脸,“就是这作为奖励的羊和钱,咱们军费紧张,可出不起啊!” “刘叔别急,姐儿这不是还有些清露吗?先拿去应应急,置换些山羊、草药、纱布、还有高纯度的白酒,顺带着再给姐儿再制备些香料回来。” 刘安好意提点道,“白酒易醉,容易滋事,小主子要犒赏的话,可以换些别的。” “这白酒不是用来犒赏的,而是用来给刀消毒,刮骨疗伤的。购置的酒不用挑好的,只要烈的,越烈越好。当然啦,后续还需要经过甑桶再度提纯。入冬之后,和鞑子打起来,指不定伤员还会暴增。刘叔您可多置办些甑桶,找些会酿酒的来,我们可以自个儿酿。” 自产自销最省钱,刘安听到这个自然是高兴的,只是,“酿酒太费粮食,上面拨的军粮掺了沙,怕是都不够吃了。” 李姐说是酿酒,其实真正要做的是酒精。现代人为了节省成本,所用的原料都不是好米,而是产量高、没人吃的木薯。 她用手比划了一下,“刘叔,您见过一种作物,和萝卜似的长在土里的,一拔一大串,个头圆圆的,有两个拳头那么大,皮是红红的,烧熟了之后囊是黄色的,可以吃的……” 张平激动地叫起来,“小的见过,听说是从吕宋来的,有叫朱薯的,也有叫番薯的。早年闽南大旱,野草无青,饿民遍野,就是种了这种番薯,尺许薯藤便可随栽随活,几个月后就能大获丰收,价格极贱。” 刘安眼珠子一转,“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以前跑单帮的时候曾见过。我认识些泉州的香料商。正好,同他们收购香料的时候,让他们顺带捎带些番薯和薯藤。” 这东西价格贱,同他们商讨商讨,说不准,还能免去买番薯的花费了。 李姐补充道,“还得招个会种番薯的人,在周边开垦些荒地种上。这东西没稻米那么精贵,照顾起来不费事,可以让闲着的军妇去干,收了粮,我们取三成。若是他们不愿意自个儿吃番薯,我们就以市价来收取。以后就用这种番薯酿酒,粮草不够的时候,还能当粮食吃,养活士兵应是不成问题的。” 沈钰对李姐道,“如果你打算大批量酿酒、制清露,需要用到大量的水,最好将作坊设置在河边,直接引入河水,对甑桶煮出的水汽进行冷却。” 沈钰不提,李姐倒是忽略了这一点,“作坊选址的事儿,就交给你和汤叔吧!顺便在河边再建一个水磨房,用来磨火药,这样可以加快火药的制造。” “小的见过水磨房,可以替主子将水磨房的结构都画下来。”张平道。 李姐欣慰地一笑,“终于是看到了你的干劲了!你同沈钰好好探讨下,尽快将作坊和磨坊的草图画出来,交给汤叔赶工。” 将沈钰、张平等人的工作吩咐完,她扭头抱着李霸的脖子,又恢复成了小女孩的模样,讨赏道,“爹爹,您看姐儿如此安排,可行不?” “可行可行!”李霸哈哈一笑,“这沈钰、张平都有事干了,姐儿做什么呢?” 李姐仰着脑袋,理直气壮道,“姐儿自然是得监督他们干活啦!” 其实,她要做的事情可不少,得找何关和柴胡列一份详细的清单,交给刘安去采购。 作坊和磨坊的草图画好后,自然也得让她亲自过目的,看看能否借鉴现代的理念进行调整。 此外,她还得了解下送来的病员具体情况,分好不同科室,一来方便整治,二来防止疫病的交叉感染。 诊疗室和伤兵营也得分开,用石灰彻底消毒后才能安排病员入住。 她还要列个伤兵营的章程出来,将军营的医者重新培训上岗…… 怎么那么多事?想想就头疼啊…… 她爹像是看她还不够忙似的,又给她布置了一个光荣而艰巨的工作,“姐儿既然闲着,就随爹爹上点兵台,给那些新来的激励下士气!” “好。”李姐随口应下,笑眯眯地跟着自家爹爹身后,本是去凑热闹的,哪知到了地方,竟然被抱到了台中央,她老爹则弄了把太师椅坐在了后边。 李姐心中升起了一抹不好的预感,“爹爹,您该不会是想让姐儿替您训新兵吧?” 李霸眯着眼,拿起手边的茶盏,悠闲地喝了一口,“姐儿不愧是爹爹的贴心小棉袄,说的正合爹爹的心意,去替爹爹讲两句。” 李姐立刻拉长了一张脸,“爹爹,姐儿才九岁,我说的,人家能听吗?” 李霸板起脸道,“谁敢不听?军法处置!” 李霸竖起拇指,指了指身后一排亲卫,一个个身穿铠甲,手握刀柄,神情肃穆,“看见没,爹爹特意拉来给你镇场子的,姐儿放心大胆地说就成!” 得!连狐假虎威的阵势都给她摆好了,看来她只得硬着头皮上了! 幸好,李姐当初做的是人事啊,每个月都有一次新职工入职培训,年年还要组织团建,当场发个言什么的,还是不在话下的。 李姐收起脸上的童真,摆出当初给新人训话的气势,淡淡地扫了台下一眼。 不对啊…… 人数怎么才这么些,粗略算一下,才二百出头些…… 刘安不是说,原有二百人,又新来了三百,即便其中有伤病的,起不了床的,也不该才这么点人啊! 李姐对身边的传令官道,“人都到齐了吗?” 传令官抱拳道,“没有,缺的都是新来的。” 得!她就想嘛,训两句话的工夫,她爹怎么连椅子都搬来了,茶都泡上了,原来还给她出难题了啊! 不过,这也难不倒她。要知道,她培训时遇到的那些个95后,可比新兵没组织、没纪律多了,她不是一样将他们给搞定了。 “传令下去,所有人,除了断了腿的,病得实在是爬不起来的,一刻钟内必须来点兵台集合。以鼓声为号令,鼓声停下,如若还未到者,军法处置!” “领命!——” 点兵台一侧便设有战鼓,直径三尺,鼓声震耳欲聋,气势磅礴。 李姐站在台上如苍松一般,挺直了腰杆,冷眼瞧着稀稀落落的零散士兵,嬉笑着,缓缓地往点兵台走来。 她也不多言语,只等鼓声停歇后,问传令官,“还有多少人未到?” “四十七人。” “军法该如何处置?”李姐问道。 “三十军棍。” “那就按军法处置吧!”李姐沉声道。 传令官深深蹙着眉,“目前正是急需用人之际,你这么做……” 李姐知道,传令官想说她是在胡闹,但是,今日这些人不得不打。 “正因为是用人之际,才不能让这些蛀虫扰乱了军心。他们不但要打,还得拉到点兵台,当着所有士兵的面打,以儆效尤!你不用顾忌什么,我爹还在后面坐着呢,我说什么他都听得清清楚楚。他既然没吭声,便是认可了我的做法,你只管放心大胆地传令下去!” 传令官的目光越过她,往她身后瞧去,见李将军真悠闲地翘着腿,喝着茶,便不再多说什么,火速去传令了。 不久,那四十七个刺头,便被押到了点兵台前,一个个被压在了地上,可怜巴巴地向将军求饶。 李姐双唇微启,只对传令官说了一个字,“打!——” 军棍应声而落,噼里啪啦地打在那些刺头的身上。 “你一个小丫头,凭什么打我们?” “就是,你以为你是谁?” “军营之中不得有女子!” “我们要去告你!” …… 李姐完全不为所动,只是冷冷地瞧着他们,待他们被打得喊不动了,方才让传令官给士兵传下话去: “军营之中,以鼓为令。违令则罚,有功则赏,没有二价。 “即日起,每日准时点卯,迟到者军法处置。谁改违令,之前那些家伙就是你们的下场。 “所有人五人为伍,十人为什,五十人为一队,伍长、什长、队长由今日最早到的担任。 “日后,干得好的提拔,干得差的免职,全看在场各自的表现。 “每队任务相同,完成任务的吃饱饭,完不成任务的喝稀粥,要是超额一成半完成的,该队加菜,再赏半只羊开荤。” 传令官听到此处,眼神之中尽是讶然,嘴唇微微动了动,见李霸朝他瞪了一眼,忙将到了唇边的话给咽了回去,一声都没敢吭,乖乖地传令去了。 李姐淡淡地瞥了他一眼,继续吩咐道,“大家都知道,这赤木口是什么地儿。修补营墙,可不是为了应付上头的命令,而是为了你们自个儿的小命。 “想要在此好好地活着,就给我好好地干,高筑墙,广积粮,没什么敌人是可怕的。 “台上坐的李将军,可是从一个普通的士兵做起,当的大将军。他赶走过侵犯延绥敌兵,打退过包围花马池的逆贼,功绩卓越,方才被朝廷委以重任,来到这赤木口。 “只要大家乖乖听令,有他在,一定能保大家平安。凡是将军有一口肉吃,就少不了大家的!” 说完,李姐还不忘让传令官带着大伙喊口号,一声声“将军威武”此起彼伏,挺有些大阅兵的声势,听着还是挺鼓舞人心的。 李姐笑眯眯找她老爹讨赏去了,“爹爹,你看姐儿做得怎么样?” 李霸点点头,“姐儿干得不错,你刘叔正催着呢,他要去采买了,让你快些将清单列好!” 李姐很没形象地翻了个白眼,赏赐没讨到,倒是又被她爹给安排上了活计。 伤员的救治是目前的首要任务,她立刻让刘安找来医官,又将柴胡一并叫来。 据刘安介绍,那医官姓傅,医术还不错。一次给人看病的时候,发现患者吃了药,非但没好,病情还加重了。 他研究了医书,又重新调整了几味药,见病人的情况仍未改善,到处查原因,最后发现是病人所抓的药材被掺了假,愤怒地揭发了那家药铺。 谁料,人家的后台比他硬,反而诬陷他医术不行,看不好病。 人言可畏,找他看病的人越来越少,他实在是混不下去了,就来军营做了个军医。 这阵子柴胡便是跟着他学了不少医理,两人谈话间,也说了李姐不少好话,故而他对李姐的印象还算不错,只是对李姐有一事不满。 “老夫已收柴胡为徒,是要教柴胡些真本事的,修补衣物这类的杂事,还请小主子找他人代劳。” 李姐笑了笑,“这阵子柴胡练习缝补之术,也练得差不多了,可以上场演练了。” “演练什么?”傅军医不解道。 李姐从怀中取出一个小布包,打开后,露出一排粗细不等的长针,奇怪的是,所有的针都是弯折的。 “傅军医可曾想过,士兵多是刀伤,是不是和破损的衣物一般,若是我们用羊肠做成的线,将破裂的伤口缝合起来,是不是能加速伤口的愈合?” 傅军医拿起一根曲针,端详起来,“这针就是用来给伤口缝合的?” “正是!”李姐点点头。 “此种方式老夫闻所未闻……” “傅军医怎会没听闻过呢?您忘了,当日华佗曾替患者破腹取出肠中患结,随后便缝合了肠子,岂不是和此有异曲同工之妙。” 傅军医双眼一亮,“小主子说的是,只是老夫行医数十载,从未尝试此类疗法,万一将人给……” 李姐含笑道,“我明白傅军医的顾虑,咱们自然是不能拿活人做试验的,不是?但我们有羊啊!把羊绑了,划几道口子,然后拿来练手,等熟能生巧之后,再给病人医治也不迟。” “这个办法好,老夫这就带着柴胡去试验。” 一谈到医术,傅军医便是个急性子,将李姐的布包取了,拉着柴胡转身要走,忙被李姐给喊住了。 “您先别忙着走,还有一点要注意的。给伤口缝合之前,必须做好全面的消毒工作,如同对待疫病一般。 “不过,传播疫病一方的不是伤者,而是大夫。您说话时不慎带出的一口唾沫,对于伤口来说,或许就能成为疫病的来源。 “所以,消毒非常重要。屋子得消毒,穿的衣物得消毒,针头也得浸泡在酒中,纱布叠成十六层,蒙住口鼻,手术的全程都不能脱下。 “双手的清洁更是少不了的,过会儿,我给您老弄些豆面来,做成硫磺皂。” 傅军医不解道,“何为硫磺皂?” “硫磺有驱毒的作用,将硫磺加在豆面里净手,这样手才能彻底洗干净。不过,得加多少硫磺效果最好,又不伤手,这个分寸您比我拿捏得更好,得给我个方子。” 傅军医拍了下手,“这个好办。” “过阵子,我再将硫磺加到香胰子里给您送来。” 傅军医连连摆手,“这个使不得……豆面本就够奢侈的了,更别说是香胰子了,老夫这把老骨头了,哪里使得那么金贵的东西。” 李姐笑道,“您老放心,这香胰子是我自个儿做的,供给您用来治疗伤兵,还是供得起的。待伤口差不多愈合时,便可将羊肠线拆了。 “我建议,分成两组羊作为试验,一组怎么随意怎么随意来,另一组严格按照我的消毒法子来。两组作为对比,让所有的军医在旁见证消毒的法子是否可行,这样也有说服力不是?” 傅军医捋了捋胡子,脸上的笑褶皱成了一朵菊花,“就照小主子说得办!”说完,又要带着柴胡闪人。 李姐急了,“您这一走,还有那么多伤兵,我找谁安置呀?” 傅军医指了指墙边站着的一个舞象少年,道,“找他就成了。”说完,便急冲冲地拽着柴胡出门了。 李姐露出一个苦笑,望向了墙边的那个穿着细布直裰的男子,约莫十七八岁,长相清秀,带着几分书卷气。 “不知这位哥哥该如何称呼?”李姐问道。 那男子低下头,拱了拱手,“不敢,我乃傅老之孙,叫我小傅便可。” “那我就叫你小傅哥哥吧!不知,安置伤病的营房是否安排妥当了?”李姐问道。 “已经根据小主子的要求,安排妥当。”小傅军医答道。 “成!那我们就去看看吧!”李姐从椅子上跳下来,跟着小傅军医,来到了营房的东隅。 “伤兵中有一百五十多是外伤,根据所伤程度不同,分配了四间大营房。另有三十多受了风热,分配了两间小营房。余下三十多因之前劳役过重,体虚咳喘,又分配了两间小营房。另分配了两间营房,一间作为诊室,一间用作刳割,各隔了四个单间。” 李姐一听小傅军医的介绍,便知道他是个工作细心的,赞道,“小傅哥哥用心了。” “此乃我分内之事。” “小傅哥哥给这些营房都消毒了吗?”李姐问道。 “若是要按小主子说的定期消毒,需要大批量的雄黄,怕是不够用了。药草本就紧张,匀不出那么多经费购置雄黄。”小傅军医答道。 “预防疫病时,有什么便宜好用的消毒方法吗?”李姐问道。 小傅军医沉思了下,开口道,“可用生石灰,1比1配水,待热气消散后,再1比9配水,搅拌后取上层清液,喷洒墙体和地面即可。” “那就照这个法子来。我们现在是穷了些,量力而行,药效差不多的草药,尽量捡着便宜些的用。谁的命不是命呢?能救一个就救一个吧!” 李姐接着交代道,“你爹这阵子怕是忙着折腾那些羊了,那些伤兵可全靠你了。 “病人的衣物、床单七日一换,染了血污的可换得勤快些,若是有新来的,得睡干净的。 “不同病人的衣物、床单得分开洗,尤其是那些染了风寒、疫症的,洗完之后也得消毒。 “不过,全用白酒可消耗不起,你有什么好办法吗?”李姐问道。 “最好的办法是用花椒煮水,浸泡衣物,不过就是贵了些。”小傅军医答道。 李姐咬了咬牙,“这个我来想办法,你给我盯紧了洗衣妇,别让些眼皮子浅的,贪了我的花椒,我赚点银子不容易啊……” 李姐见小傅军医盯着自己,不觉擦了擦脸,问道,“我脸上有什么吗?” 小傅军医笑了笑,“已经擦去了。” “你这边的草药,还有什么急缺的吗?刘叔今日会去大批采购物资,”李姐对他俏皮地眨了眨眼,“我可以给你开个后门,让他给你捎带些。” 小傅军医皱眉道,“药草什么都缺,最缺的怕是曼陀罗花了。这是用来做睡圣散的主药,各处军营都是急需的,分配到我们这边的就更少了,只能供给军官用上。” 睡圣散? 这个李姐知道,就是麻醉药,之前她让柴胡配过,本想混入火药中增加威力的,但因原料不足,就弄了些许防身。 外科手术没麻药,可是一大麻烦。 小傅军医犹豫了一下,开口道,“我知道有一处野地,产有罂粟,其果浆液乳白,也有止疼的功效。” “不可!”李姐一听罂粟的名字,便条件反射般地开口回绝了,“罂粟易上瘾,弊大于利,非到万不得已,不可使用。即便使用,也有斟酌剂量,慎之又慎。” 李姐咬唇沉思着,突然想到了一个奇物,“小傅哥哥可听闻过蚂蟥?” 她之所以会关注蚂蟥,是因为早些年前曾流行过蚂蟥美容法。将半饥半饱的蚂蟥放在脸上,随其吸血,说是能祛瘀、淡斑。 据说有些牙医,把水蛭放到牙龈上来消除肿胀,某些整容医生,把水蛭放到伤口上,能够减少疤痕的形成…… 反正吹得挺神的,她还看过一个关于蚂蟥的纪录片,就是专门说蚂蟥在手术中的用途的。 “这个药库就有,可逐恶血淤血,破血瘕积聚,还可……” 李姐见小傅军医说到一半停顿了下来,好奇道,“还可什么?” 小傅军医脸颊微红,“可逐月闭……” 李姐眨了眨眼,没明白,想来应该也是疏通淤血一类的功效吧,想不到古人那么早就能了解到了蚂蟥的作用,不过用法却是有些不同。 “小傅哥哥说的蚂蟥,怕是已经被晒成干,磨成粉了吧?我说的蚂蟥可是活的。” “活的?”小傅军医皱了皱眉,“那不是害虫吗?会吸食人血的。” “小傅哥哥有没有注意过,蚂蟥在吸食血的时候,人是不会感到疼的?” 小傅军医恍然大悟,惊呼道,“你的意思是说,要用蚂蟥来代替睡圣散?” “蚂蟥除了能止疼外,还能吸取血管中堵塞的淤血。但要注意的是,刚抓的蚂蟥可不干净,必须在清水中养上几天,让它将秽物排尽了才能使用。 “至于要用多少蚂蟥,才能达到止疼的效果,”李姐摊开了双手,“我就给不了什么建议了。 “不过,老傅军医这阵子要在羊身上施行缝合术,可以交由他先在羊身上试验一下,等成功了,再用于伤兵身上也不迟。” 小傅军医谈到医理,和他爹一模一样,也是一个急性子,“就照你说的办,我这就让人去抓一盆蚂蟥来。” “你的首要任务是安置病患,蚂蟥的事就交给我,我来替你搞定。”说完,李姐便找来了狗蛋和胡勒根,现在就属他俩最空了。 “我有任务交给你们。” 狗蛋见何关、高升一个个都得了差事,正显得蛋疼呢,一听有任务,立马兴奋了起来,“主子您说!” “去附近的河里抓一盆蚂蟥来!” 狗蛋和胡勒根,一个是生在山上的,一个是养在草原的,都没见过蚂蟥,此刻全都傻眼了,“什么是蚂蟥?” “见过蜗牛不?”李姐问道。 两人点点头。 “这个就和蜗牛差不多,不过头上没角,背上也没壳,凡是水泽之地就有,会吸血,抓的时候小心些。” 狗蛋一听就拉长了脸,“还会吸血啊……”好可怕的样子。 李姐给了他一个暴栗,“又不会疼的!主子我交给你些事,还那么啰嗦,快些去,每人至少抓五条回来,抓不到,别吃晚饭了。” 狗蛋苦着一张脸,只得拿着李姐给的布兜和陶罐,和胡勒根来到了水泽边,望着那波光粼粼的水面,小脸皱得更紧了,和个苦瓜似的,急得抓耳挠腮。 “让我上山逮十只兔子,不用半天就能手到擒来,可我不懂水性,在这河滩里钓个十尾鱼都困难,更别说是见都没见过的蚂蟥了,主子不是为难我嘛……”他能不能甩手不干啊…… 胡勒根安慰道,“别急,我有办法。” 狗蛋双眼一亮,“你有什么办法?快告诉我!” 胡勒根没回答他,而是脱了鞋,拔出了随身带着的短刀,在腿上划了一道口子。 狗蛋皱着眉,“你这是做什么?抓不到蚂蟥,大不了就被主子骂一顿嘛,主子又不会真的为难我们,你也不必为了逃避责罚自残嘛……” “我不是为了逃避责罚,你忘了,主子说过,蚂蟥是吸血的。”说着,他坐在了岸边,将受伤的腿放入了水中,血液自伤口涌出,顺着水流散去。 狗蛋看明白了,“你是要用伤口把蚂蟥引来?水泽那么大,你就这么些血,有用吗?” “先试试吧,要是没用的话,我再划一道口子。” 胡勒根在伤口处掐了下,又挤出些血来,狗蛋在边上看着都疼,咬了咬牙,道,“别挤啦,一会儿血不够用,用我的!” “没事,多挤出些血,效果好些。” 狗蛋知道他性子倔,多说无益,也不再阻止,而是专注地盯着水面。 “别动!”狗蛋突然高喊了一声,指着水中的一道淡淡的波纹道,“虫子……不,是蚂蟥,蚂蟥来了!” 胡勒根低头一看,那道深色的身影,隐秘于波痕之间,要不是狗蛋眼尖,还不容易发现。 胡勒根立刻停下了脚上的动作,静静地等待着蚂蟥的靠近。 时机到了! 胡勒根一手扎入水中,抓住了蚂蟥,谁知它身上滑不留手,没抓紧,居然让它逃了。 胡勒根正惋惜着,一个布兜扎入了水中,将那蚂蟥给捞了起来。 狗蛋得意地笑了起来,“哈哈!最后还得看我的吧!” 不过,他可不敢碰兜里的怪虫子,让胡勒根给弄到了罐子里。 胡勒根装完蚂蟥,将罐子递还给狗蛋,“这蚂蟥是你逮住的,算你的。” “这怎么成?”狗蛋不答应了,“这是你用血引来的,自然算你的。” 胡勒根又要谦让,被狗蛋虚了一声,“别吵,又有蚂蟥来了!” 水中的蚂蟥不少,不多久就逮住了十条。 “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快上岸吧,之后就看我的了!”狗蛋脱了鞋,也打算给自己脚上来一刀。 胡勒根阻止道,“我还能引些来,照现在的速度,马上就能逮住二十条了,你不用挨这一刀的。” 狗蛋咬了咬唇,“之前,我在背后叫你是狼娃,你别记在心上,我以后不这么叫你了。” 狗蛋拍着自己的胸脯,“你以后就是我狗蛋的兄弟了。” 说着,他握紧了手中的短刀,一刀下去,在自个儿的腿上划了一个口子,坐在了胡勒根的边上,“做兄弟的得有难同当,我不会让你一人挨刀子的。” 胡勒根侧着脸,朝他笑了笑,阳光之下那双眼睛就和碧波似的,看惯了,他也不觉得像咬人的狼了,还挺好看的。 第82章 古代医闹(万更) 两人超额完成了任务,勾着肩,搭着背,回去找李姐交差去了。 李姐往陶罐里瞄了一眼,攒动着一根根深褐色的蚂蟥,数量还不少,不禁讶然道,“才这么一会儿,就逮了这么多呀!” 胡勒根裂嘴一笑。 李姐见他唇色微微泛着白,没什么血色的样子,关切地问道,“你怎么啦?抓蚂蟥的时候,没受伤吧?” “他可傻啦……”狗蛋刚开了个头,衣袖就被胡勒根给扯住了,对他摇了摇头,让他别说了。 “狗蛋,别理他,说,究竟是怎么回事?”李姐板着脸,沉声问道。 “那个……胡勒根是我兄弟,他让小的别的,小的还是不说了……”狗蛋狡黠地一笑,闪身躲到了胡勒根的身后,“您还是问他本人吧……” “胡勒根!”李姐扭过头,定定地看着他,眼神严肃而认真,“你曾答应过我,不能用你的这双眸子,对着我说谎的,你还记得吗?” “小的记得……”胡勒根看了李姐一眼,又匆匆垂下了眼眸,“小的……真没什么……” “他瞎说,他腿受伤了!”狗蛋将脑袋从他身后探出来,揭发道。 胡勒根扭过头,眼神带着几分哀怨,“你不是说,不说的吗?” “还想瞒着我?!”李姐瞪了他一眼,双手叉着腰,语气冷了下来,“去椅子上坐下,把鞋脱了,让我瞧瞧伤口!” “诶!”狗蛋小跑着来到太师椅边,稀罕地用手摸了摸扶手,方才坐下。 李姐对他这个搅屎棍都哭笑不得了,“你怎么也坐下来了?” “小的也受伤啦!”说着,狗蛋脱下了靴子,将裤管撩了起来,小腿上果然有一道伤痕,看样子是被刀割开的,被水泡得有些发白了。 李姐皱起了双眉,关切道,“怎么伤的?” 狗蛋指了指胡勒根,“还不是他啊!主子让我们去抓蚂蟥,我们又没见过蚂蟥长什么样,无从下手,只知道蚂蟥是吸血的,于是胡勒根就在腿上划了一口子,用血将蚂蟥给引来了。小的是他兄弟,总不能见他一人流血吧,于是也给我自个儿来了一刀。” 李姐叹了口气,让身边的亲卫端了一盆清水来,给他俩仔细地擦拭了伤口,“你俩这伤口有些深,得找军医看看。” 狗蛋一听军医,立刻缩回了腿,“小的不治了。” 李姐不解了,“为什么不治了?” 狗蛋扭了扭屁股,往椅子里缩了缩,眼神躲闪道,“听说,柴胡现在正往伤口上缝针呢!想想就疼得紧,小的才不要被他扎针呢!” 李姐笑了起来,用手指点了下他的脑袋,“现在知道怕了?晚了!你俩必须去找军医,不但要找军医,还得在新腾出来的病营里好好养着!” “小的自小在山上打猎,比这更重的伤都挨过,过两天自个儿就好。那营房里洒了石灰水,有股味儿,难闻得很。”说完,狗蛋还撇了撇嘴,一副很嫌弃的样子。 “你俩附耳过来。”李姐勾了勾手指,在他们耳边嘀咕了一阵。 狗蛋双眼一亮,“原来是这么回事,主子早说啊,小的这就和胡勒根去找小傅军医。” 小傅军医做事还是挺麻利的,给两人上了药,包扎了伤口,立刻就给两人安排了伤兵营入住。 李姐给他的蚂蟥,也用清水养了起来,交给他爷爷做试验去了。 之后的十来天,他整日接待各种病人,忙得和个陀螺似的。 感染风寒的给开了祛风寒的药,体虚咳喘的给喂了羊胰磨成的粉。 余下的那一百多个受伤的,根据轻重缓急排序就诊,断手断腿的被接了骨,创口溃烂的安排了刳割之术。 伤兵众多,军医人手不足,早一些处理好伤口,就能少一分受感染的几率,时间争分夺秒,李姐特意安排了早中晚三班,一天十二个时辰轮流实行手术。 那小傅军医倒是个菩萨心肠的,主动提出加班,好几个晚上都没休息,将一双眼睛熬得如同兔子一般,通红通红的,布满了血丝。 哪知那帮子伤兵,却是些没良心的白眼狼,一窝蜂地冲入了他的诊室,揪住了他的衣襟,将他给提了起来。 “就是这家伙把胡六给弄死了!” “我亲眼看见他将胡六拉进了小黑屋里,然后胡六就躺着出来了!” “听说,他拿着刀子,在刘二身上刮了一大块肉下来,啧啧,连白色的骨头都露出来了,血淋淋的,飙了一屋子的血!” “他还用人血来喂蚂蟥呢!” “简直就是禽兽啊!” “呸!连禽兽都不如,他就是杀人凶手!” “我们要惩治杀人凶手!一命偿一命!” “对!一命偿一命!” “一命偿一命!” …… 一时间群情激奋,小傅军医被围在了中间,被激动的士兵推搡着,谩骂着,脸上甚至还被人吐了口唾沫,俨然成了众矢之的。 但是,他却无视了这一切,陷入了沉思之中。 胡六这个名字很特别,发音和“葫芦”很相似,所以印象尤为深刻。 胡六的脚上受了伤,与别人想比,病情较轻,他给他敷了些伤药,将他的就诊顺序挪到了后面。 想不到他的病况,突然急转直下,整个腿部都肿胀了起来,伤口溃烂流脓,血液淤积难化,需要再次进行刳割之术。 他听闻他爷爷那边,用蚂蟥诊治的效果不错。原先那些羊被割了刀子,疼得直蹦哒,被几只蚂蟥叮咬之后,便安静了下来,而且,创口修复得也快。 他便放心地在那胡六身上用了蚂蟥,手术进行得很顺利,当晚他还去伤兵营巡视过,并无发热的迹象。 这才过了一晚的工夫,照理说,他的病情即便有所恶化,也不至于那么严重才是。 他正不解着,脸上的纱布口罩,突然被人一把扯了下来。 “你看他,整日里用白布蒙着面,弄得和白无常似的,莫不是恶鬼派来勾魂的?” “他在营房里还撒了石灰,那可是用来封棺材的,你们说,他是不是想将我们一个个全给夺了性命?” “还有他那个爷爷,听说,在老家医死了人,混不下去了,才来的军营。真要是医术了得的大夫,谁会愿意来军营啊?” “你们不知道,他如今天天用刀割羊喝血呢,眼神就跟狼似的。” …… 小傅军医听着那些人的诋毁,气得脸都青了,“你们休要血口喷人!” 忽然,一道劲风袭来,人群之中不知是谁,竟然对他抡起了拳头。 他虽然常拿刀子救人,却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脸上被重重地挨了一拳。 他往后退了一步,又被身后的人向前推了一把,推搡之间,他的眼角瞥见一道寒芒向他袭来。 他心里一凉,此刻被人群围着,连个躲避的地方都没有,真是要完蛋了。 他不觉闭上了眼,哪知,预想中的疼痛没有到来,却听到啪的一声脆响。 他睁开眼一看,一把匕首落在了他的脚边,颇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诊室门口冲入了一群黑甲士兵,将闹事的人一个个反手绑缚起来。 “抱歉,我来晚了,让小傅哥哥受怕了!”一个小小的身影从人墙后走来,甜甜的声音带着安抚人心的魔力。 李姐捡起了地上的匕首,转身来到一个贼眉鼠眼的瘦子身前,用刀背拍了拍他的脸,“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在军营持刀行凶?此刻救人要紧,你的脑袋我先记下,待会儿一件一件同你算账!” 李姐收了脸上的寒意,对小傅军医抱了个拳,“胡六确实病入膏肓,希望你能不计前嫌当众替他诊治。” 小傅军医回了一礼,“医者父母心,我自当前往。” 李姐冷冷扫了闹事的众人一眼,“还有你们一群傻子,被人当猴耍了都不知道,你们不是要公道吗?今日我就给你们一个公道!一起去看看,那个胡六究竟是何原因病重,别被人卖了还在替人数钱呢!” 说着,李姐便让士兵压着众人,来到了胡六所在的伤兵营。 整个屋子空落落的,只有零星几人躺在床上,不是没住满人,而是因为大多数的人,都去诊室兴师问罪了,这会儿又被李姐给派人押了回来。 小傅军医来到胡六的病榻前,瞧了他的伤口一眼,只见创口处的肤色呈现出不正常的黑紫色,“不好!他的伤口有毒!” 那个贼眉鼠眼的行凶者,被抓了还不老实,又开始造谣惑众,“还说不是你害的人?人好好的,怎么会中毒?” 李姐向羁押他的士兵使了个眼色,那士兵便将一个薄薄的竹片,弯成了v字形,塞入了他的口中。 他的上下颚都被竹片回弹的力道给顶住了,呜呜地说不出话来。 小傅军医立马解下了袖口绑着的襻膊,缠在了那人的大腿根部,俯下头去。 李姐眼看着他的嘴就要贴上那人的伤口了,忙阻止道,“你这是要做什么?” 小傅军医焦急道,“不立刻替他将毒血吸出来,别说他的腿得废了,就连命都保不住了。” “你替他吸毒,你也会中毒的。” “顾不得那么多了,救人要紧。”说着,他又要低头去吸毒血,被李姐给制止了,“你傻啦?有蚂蟥啊!再不济还能拔火罐呢!” “对!对!” 小傅军医也是一时情急,便没多想,这会儿忙叫人去取了火罐和蚂蟥来。 蚂蟥是专门吸血的,他便先去陶罐里捡了两条出来。 众人看到他将扭动的虫子,放在胡六的伤口上,纷纷皱着眉,闭上了眼,不忍再看下去。 哪知平日贪血的蚂蟥,蠕动着纤长的身子,竟然纷纷往四周逃窜而去。 “这虫子也精明着呢!知道伤口有毒,都不愿意吸血了,怕送了小命。之前是谁诬陷小傅医生,说他用虫子毒害人的?”李姐故意提高了嗓门,让每个人都能听清楚。 众人纷纷睁开了眼睛,果真如李姐所言。 “虫子还真的怕毒啊,你看它绕着伤口走呢!” “虫子定然是没毒的,才会怕成这样。” “看来毒不是军医下的。” “我们被骗了啊……” …… 虽然舆论转变了,对小傅军医的部分疑窦得意化解,但他根本没在意,双眉依旧紧锁着,盯着病床上痛苦呻吟的胡六。 他立刻施针,将胡六的伤口四周的血脉封住,随即在伤口边轻轻划了一刀,取出了火罐,用火预热后覆在了新开的刀口上。 胡六旧伤未愈,经不住长时间留罐,他便采用了闪罐法。火罐吸附片刻后立即拔去,然后再次留罐,循环往复。 虽然这种手法费时费劲,但却最为适合胡六这种病重体虚的患者。 看着毒血一点点被火罐逼尽,他渐渐地放下了心口悬着的石头,直到流出的血由乌紫色,转变成正常的殷红色,方才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将血擦去,拔了金针,敷了止血的药。 他又让人给胡六灌了些解毒的汤药,胡六服下后缓缓转醒,人也清明了不少。 “你可好些了?”李姐问道。 “小的好些了。”胡六勉强应了一句,声音很是沙哑,苍白的脸上尽显病态。 “你可记得,你的病情是何时开始恶化的?”李姐又问。 胡六沉思了一会,道,“早上换药之后,伤口开始作痛,之后小的便晕沉沉的,一直昏睡着。” 李姐吩咐道,“把换药的找来!” 一名小兵领命而去,片刻之后,便将那换药的给押来了。 李姐扫了他一眼,就是一张大众脸,扔人群里也发现不了。 “是你给胡六换的药?”李姐问道。 “是小的。” 李姐冷冷地盯着他,像是要将他看穿一般,“老实交代,胡六的毒是不是你下的!” 换药的垂下了眼帘,避开了李姐毒辣的目光,“小的只是个换药的,不明白您的意思。” 李姐将目光移到了他的手上,“此刻离换药方才一个时辰,你还没洗过手吧?你若是没在药膏中下毒,手上必是干净的。为了证明清白,你就舔下自己的手掌吧!” 换药的顿时慌乱了起来,拼命将手掌蹭着衣服,“小的为什么要舔手掌?那药中本就是有毒的,与小的无关!” …… “你们看,他做贼心虚了!” “不是他做的,他慌个什么?” “我看这毒就是他下的!” “完了完了!早上我的药也是他换的,我会不会也中毒了啊?” “中毒能有你那么精神?” …… “报!——” 一名小兵跑入伤兵营,打断了众人的交头接耳,单膝跪下后,从怀中取出一个元宝,银光闪闪的,“这是在换药的屋内搜出来的。” 李姐接过元宝,颠了颠,“分量不轻呢,足有十两了吧?这么多银子,可不是你一个小兵能赚得了的,老实交代,银子是打哪儿来的?” …… “你们看,好大的元宝啊!” “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银子呢!” “呸!我看你这个穷鬼,怕是连银子都没摸过吧?” “不用审了,这人肯定是被收买了!”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 “小的……”换药的咬了下唇,往人群中瞄了一眼,又将嘴边的话给咽了回去。 李姐的声音柔了下来,诱哄道,“你只是个从犯,何苦要替人背下这杀人的黑锅。你所得的钱财被我收缴了,自个儿的小命也丢了,人财两空,何苦呢?不如愿老实交代,把幕后之人供出来,至少还能保下你的命来。” 送药的抬起头,双眼一亮,“小主子当真?” “当真!” 送药的忙举起手,指着之前行刺小傅军医的瘦子道,“就是他收买小的的!” 那瘦子嘴里被塞了竹片,无法言语,激动地踹起脚,打算朝换药的踢去,被押解的士兵按倒在地上,方才老实下来。 “报!——” 又一名小兵跑入伤兵营,单膝下跪,这一次,他从怀中取出的,除了元宝之外,还有一封书信,“这是在行凶者的屋内搜出来的。” 李姐没在意那元宝,而是取了那封书信,打开一看,“哟!这上面写的可是鞑靼的文字啊!” 说着,她将信纸举过头顶,展示给众人看。只见纸面上的字迹歪歪扭扭的,如同蝌蚪一般,确实不是中原文字。 …… “呸!吃里扒外的东西,居然勾结鞑子!” “怎么能昧着良心对同胞下手哟!” “我们这是被他当刀使了……” “幸好小主子英明,发现及时啊!” “可不是嘛!” …… 李姐收了书信,扫了参与闹事的众人一眼,“事情已经水落石出,你们可知罪?” 众人跪了下来,齐声道,“小的知罪!” “谅你们受奸人蛊惑,无心之失,此次一盖不予追究,仅捉拿主犯。” 众人喜笑颜开,对李姐拜了拜,“谢小主子!” 李姐继续训诫道,“赤木口地处要塞,鞑靼对我们虎视眈眈,随时可能来袭。希望你们能够以此为戒,莫要再听信小人谗言,扰乱了军心。 “军医治好一人,增加的便是我大明的军力,同时也是同你们一起冲锋陷阵的伙伴与助力。切不可听信谗言,阻碍军医诊治。 “军医的法子自有妙用,虫子可辨毒,石灰可去疫,你们不觉得,在这赤木口存活的伤兵,远比别处要多得多吗?” “是啊,我是从陇州来的,去岁刚被鞑子袭掠,受伤的根本没人管,十之七八都死了,我有个族弟就死了。” “我是个充军的,路上受了伤,全是靠硬挺的,没人要,被送来了这儿。现在想想也福气了,啧啧,不然怕是早死了。” “别处哪里像这儿,照顾得那么周全啊,别说,我腿上的腐肉被刮去之后,确实好得快了些,这两日都结痂了。” …… 李姐扫了众人一眼,将他们的变化尽收眼底,然后取了换药的元宝,对胡六道,“这个是从下毒者身上收缴的,给你作为补偿。” 胡六不敢收,忙拒绝道,“这个太多了……小的……” 李姐将元宝搁在了胡六的榻前,“他给你下毒,自然是要补偿你的,你就收下吧!” 李姐又取了行凶者的元宝,交给小傅医生,“那人用匕首行刺你,这是给你的补偿。” 小傅医生脸上淡淡的,没说什么,默默将元宝收下了。 李姐又对众人道,“没什么事了,大家继续养伤吧!” 说完,她让士兵押着两个主犯,离开了伤兵营,交由她爹处置。 她刚随着小傅医生,回到了诊室,就见他气愤地将手中的元宝砸在了桌案上,负气道,“你那么本事,将众人耍得团团转,还来我这个小小的诊室做什么?” 李姐觍着脸,替他收拾起被闹事者砸乱的诊室,“我替你摆平了闹事的人,又从刺客手中救下了你,你不谢我,怎么反而对我置气呢?” “救我?”小傅军医自嘲地一笑,“我问你,柴胡和胡勒根可是你的手下?你故意将他们安排进伤兵的营房,怕是早就知道有人要闹事了吧! “你为什么眼睁睁地看着胡六被下毒,要是我没将他救回来呢?他不就死了吗?那可是一条人命啊! “我本以为你关怀伤兵,是个心善的,想不到却是看走了眼!那张书信墨迹尚新,必是不久才写下的,你小小年纪,为何心思如此歹毒?” 李姐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脸上的笑容淡去,“你说我心思歹毒?不错!我承认,我就是故意袖手旁观,任由这一切越演越烈,等胡六中毒后再出手的。” 李姐的眼眶微微泛着红,心里冒着一丝委屈,“我爹得罪了权臣,被贬到鞑子的门口。一帮子打算讨好权臣的狗官,怕我们死得不够快似的,还故意派了人过来扰乱军心。我若是心思不歹毒些,早就被人给吃了!” 小傅军医对她父女俩的事有所耳闻,想到了他爷爷的遭遇,颇有几分感同身受,语气软了下来,“你、你既然知道了对方的阴谋,为什么不早点揭发,非要等到胡六中毒之后,他若是死了呢?” “你只看到了一人的性命,而我眼中的却是整个营寨五百人的生死。表面上他们闹的是军医,实则是想让伤兵罢诊,拖延工期。营墙若是无法按时修缮,可不是几人受罚那么简单。一旦鞑子侵袭,破损的营墙难以抵挡,会死多少人,你有算过吗?” 小傅军医咬了咬唇角,“那你也不能如此草菅人命……” 李姐觉得有些累了,身心俱疲,那种不被人理解的委屈,让她心里发酸。 道不同不相为谋,她懒得再同他辩驳,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自个儿的屋内,刚倒了一杯茶,就见两个小身影窜了进来。 她的嘴角不觉微微勾起,轻笑道,“怎么溜回来了?” 狗蛋觍着脸,讨赏道,“小的这次和胡勒根揪出了‘狼妖’,又控制言论,策反了‘村民’,让他们对军医大为感观,可是大功一件啊,主子该让我们回来了吧!” 狗蛋所说的“狼妖”即是细作,“村民”即是闹事的伤兵。 那日李姐在点兵台,见到那些刺头闹事,便怀疑他们中有人是被特意派来搞事情的。 这不正巧了,刺头被打了板子抬进了伤兵营,狗蛋和胡勒根也受了伤,索性就安排他们住在了一起。 狗蛋和胡勒根都是小孩子,不易遭人防备,最适合做潜伏工作,将背后捣鬼的家伙给揪出来。 狗蛋有好些日子没玩过了狼妖杀,心里怪想念的。得了李姐给的任务,便和和胡勒根一起,将这当成了真人版的狼妖杀来玩了。 他俩在仇府经过十多天狼妖杀的训练,无论是辨别狼妖的眼力,还是诱导舆论的口才,都练得杠杠的,非常顺利地完成了任务,这会儿自然是想着光荣归队啦! 但是李姐却一点都不着急,“你的脚伤还没好呢,在伤兵的营房再养两天。” “小的伤口都结痂了,您看,灵活着呢!”狗蛋怕李姐不信,还原地蹦跶了两下。 胡勒根也在一旁连连称是。 李姐笑着瞥了狗蛋一眼,直接揭穿了他的小心思,“我看你急着回来,是嫌伤兵营的伙食太差了吧!” 狗蛋挠了挠头,笑道,“还是主子了解小的,那伤兵营样样都好,就是伙食太差了些,天天喝稀粥,嘴都淡出味来了。” 李姐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委屈你俩了,再住上两天,主子还有任务交给你们!” 狗蛋双眼一亮,搓着手兴奋道,“主子,又有什么事交给小的?小的定当给您办得妥妥的!” “我要你们回去抱怨伤兵营的伙食,然后给那些伤兵说道说道修筑营寨的那些人,每天是如何如何地大口吃肉,馋死那些‘村民’。” 胡勒根一听就明白了李姐的意思,“主子是想让那些好得差不多的伤兵,主动申请回营地干活?” 李姐笑着点点头,“机灵,就是这个意思。” “主子,原来您故意将伤兵营的伙食弄得那么差的,就是为了早些赶他们走呀,您真是太坏了。”狗蛋说道。 “怎么是主子我坏呢?病人的饮食本来就该清淡些,若是天天大鱼大肉的,谁还干活啊,一个个躲在伤兵营装病,永远都别好了,你说是不?” 狗蛋想想也是,换做是他,但凡伤兵营的伙食再好些,怕是也会在里面躲懒吧! “主子放心,小的一定完成任务!” 李姐立刻鼓励道,“好好干,回来后我亲自下厨,犒赏你们一顿好吃的!” 狗蛋听了,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主子,您可不能食言啊,小的这就去策反那帮‘村民’!”说完,拉着胡勒根一溜烟地跑了。 两人为了吃上这一顿好的,做事还是很麻利的,没两天,就将一群好的差不多的伤兵给忽悠干活去了,营墙的修缮进度顿时加快了不少。 柴胡和老傅军医的缝合术也练习得差不多了,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是盼到了一个士兵,在修筑营寨的时候意外受伤,手臂上划了一道大口子。 在李姐的威逼利诱下,他勉为其难地同意进行手术。 李姐又将手术的地点,安排在了点兵台,在众目睽睽之下,让老傅军医用蚂蟥给他麻醉,又用羊肠缝合伤口。 别说,他的伤口愈合的速度,确实比简单的包扎快了不少。 打响了第一例真人广告,李姐又安排了狗蛋和胡勒根,在军营到处宣传。 众人对于这种怪异的疗法不再恐惧了,反而提高了不少士气。 上战场最怕的是什么? 不就是受伤丢命吗? 有了良好的医疗作为保障,士兵的胆子自然也会大上不少。 另一边,沈钰和张平也将作坊和磨坊的图纸画了出来,地点也选好了,水车不日完工,牵动着磨盘转了起来。 李姐甚至让人在作坊旁边,挖了两个沼气池! 李姐真心感谢自个儿小时候,在农村住过一段时间,见过沼气池的整个搭盖过程,了解基本的结构,口述给沈钰作图,让汤叔督工建造。 军营里多的是人、马、羊的粪便,又有酒糟作为发酵物,只要管理得当,全年都能供给沼气。 用砖石和糯米砌的沼气池,不亚于现代的砖块和水泥,顶部的盖子仿制了泡菜坛子,坛口围了一圈水,防止漏气。 生成的沼气,用竹子链接的管子,通往边上的作坊,源源不断地供给燃料。 一处用于青砖和陶器的烧制,一处用于清露和白酒的蒸馏,大大节省了砍柴、生火所需的人力。 此外,经过沼气池发酵的沼液,还是绝佳的肥料,可用于屯田的灌溉。 李姐安排了三班,日夜不停地赶工生产,烧制成型的青砖用来修城营的,陶罐用来做地雷的,蒸馏后的清露则交由刘安换取物资,可把他给乐坏了。 这一批清露,可不比上次李姐随意购置的香木,用的是娇艳的蔷薇为原料,芳香扑鼻,又具有美颜功效,极受贵妇的追捧。 刘安忙去进购了一批西域的玻璃瓶,将蔷薇清露给装了起来,装扮成番商的舶来品,抬高价格,奸商的本质显露无疑。 李姐又制了一批薄荷清露,驱蚊止痒,提神醒脑,很适合夏日挑灯夜读的士族。 然而,刘安却不看好薄荷清露的销路。薄荷是本地所产,并不稀奇,卖不上高价。但是,购买清露的主力消费群体,却是有钱人,他们追求的是名贵的香料,以标榜自己的地位,因此,对于价格亲民的薄荷并不待见。 但是,李姐给他支了一招,叫“学子的钱最好赚”! 她让刘安资助了一批贫困书生,赠以薄荷清露,然后找了一堆爱串门子的阎婆,让她们给广大的家长洗脑。 —别人家的娃为什么读书那么好啊? —因为有薄荷清露提神醒脑。 —你家的娃为什么读不进书呢? —因为没有薄荷清露为他驱赶蚊虫啊! 而且时值乡试,盛夏开考,一考便是半个多月。你想想,要是被蚊子咬得奇痒难耐,或是在考场中中了暑,还怎么能好到一个好成绩呢? 众家长一听,有道理啊! 赶紧勒紧裤腰带,买上一瓶薄荷清露。即便是苦了自己,都不能苦了孩子啊!更何况乡试在即,还指望他能高中,光耀门楣呢! 薄荷清露的销路,一下子就被打开了,简直就是赶考学子的必备神器,订单量突飞猛增,供不应求。 薄荷清露的销路好了,但是刘安又愁了起来,他的手里积压了一批甘松清露,怎么卖都卖不出去。 东西全是李姐的作坊出品的,质量有保障。制作时特意分隔了不同的房间,用了特定的蒸甑,绝不会出现窜味的问题。 所谓“青松在东园,众草没其姿”,松作为岁寒三友之一,深受文人墨客的追捧。 因为“甘松”带了个“松”字,爱屋及乌,在一众香料中较受名士的喜爱。 连薄荷都能卖得如此抢手,甘松却是乏人问津,全然没道理啊! 刘安特意派人前去打听,问下来,问题还是出在了李姐的头上。 因为李姐当堂辱骂了士族领袖人物杨一清,所以他们的生意受到了一批士族的强烈抵制。 解铃还须系铃人,刘安又去找李姐出主意。李姐勾唇笑了笑,既然那些名士要抵制她的生意,她还非得从他们头上赚钱不可! 这次李姐给刘安支的招,叫“名士难过美人关”! 她让刘安用两瓶蔷薇清露,收买了宁夏卫的几名头牌名妓,让她们帮忙在名士间做推广。凡能推销出一瓶,就给她们提成。 杨柳风总是抵不过美娇娘的枕边风,一时间宁夏士族人人喷洒甘松清露,以为风流。 之后,李姐又出了第三招,叫“信仰之力无穷大”! 她推出了沉香清露和檀香清露,以市价九折的优惠价销往各处名刹古寺,并给采购的和尚一成半的提成,销量迅速猛增。 你是不是想问,一群和尚哪里需要那么多的清露? 其实,那些清露不是给和尚用的,而是专门用来招待那些来自勋贵世家的香客,给他们净手用的,净完手后再礼佛,才更能显示心中的诚意。 香客净手后留有余香,无形之中,又是对李姐的生意做了免费的宣传。 作坊的进账源源不断,别说是日进斗金的清露,单单是杀羊所得的羊胰、羊脂等废料做成的香胰子,就能保证将士每日的吃用花费,还有结余。 荷包鼓起来了,再也不愁军费的事了,刘安每日笑得如同一朵花似的,对于李姐更是亲善,看着她的目光,就和看着银子差不多,不免让李霸提防起来,生怕他将自个儿的宝贝闺女给拐走了。 当兵的不少是贪酒的。李霸也不例外,因为嘴馋,偷偷寻觅了些蒸馏后的白酒,尝了一口。 好家伙!比烧酒更烧喉咙,冲得很,一点都不好喝,怪不得连毒物都受不了呢,还是留给那些个军医用吧! 他又溜到了沼气池口,偷偷打开了盖子往里瞧,一股难以言喻的恶臭顿时扑面而来,熏得他眼泪都流出来了,差点被臭晕过去,跌入了池子里,那可真是要遗臭万年了。 李姐翻了个白眼,“我的爹哟!这里面丢了那么多的秽物,臭不可闻,平日找人搅拌池水的时候,还得戴上口罩呢,您怎么敢直接将脑袋往里面凑啊!” 李霸揉了揉他的大肚子,“爹爹我这不是好奇嘛,这池子还真是稀奇呢,居然能将秽物的臭气当燃料。 “我们那几十亩屯田,有了这池水的灌溉,都成肥田了,番薯的长势也不错。 “昨个儿爹爹我,偷偷去地里挖了一个烤了吃,个头虽然还没长大,味道却是不错的,绵绵的,粉粉的,香着呢! “要不是过了播种的季节,爹爹我还想再开垦个几十田地,种上这番薯呢!姐儿都是从哪儿,学来那么多的好法子的?” 李姐随口扯道,“姐儿看书啊!这些都是从书上得来的。” 李霸眯着眼,呵呵一笑,“读书好,爹爹改明个也读书!” 李霸读书少,好打发,沈钰却是个不好忽悠的,“番薯先不谈了,这沼气池的建造法子,你是从哪儿得来的?别拿蒙你爹的那套来蒙我,我读的书比你多,司工、司农的也看过不少,可没见过有类似沼气池的玩意儿。” 李姐眨了眨眼,毫无羞愧之心道,“我聪明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必将名垂青史,成为神话!” “不愿说就算了,”沈钰轻哼了一声,话锋一转,“我和高升做了一批陶瓷炸炮,正要进行试验,你来吗?” “那必须的!” 李姐将她爹和一批高级将领全拉了去,试验的地点是早就划定好了的,就在羊马城外,本是预留做壕沟的位置,用来爆破正好省去了人力挖掘的工夫了。 第83章 来找茬的(万更) 沈钰和高升指导着士兵,将五个装满火药的陶罐,一一埋入土中,连上引线,取出火折子点燃。 一切准备妥当,李姐带着她爹和那批高级将领在远处躲好,身前还磊了三尺高的沙包作为掩护。 李霸蹲在沙包后,等了好一会,不见有丝毫动静,不免狐疑起来,将头探了出来,“咋回事啊?” 李姐来不及将她爹给拉回来,突然响起轰的一声巨鸣,如雷鸣之威,如狮吼之怒,耳膜几乎要被震裂。 几乎与此同时,一道白光在不远处乍现,耀眼的强光像是带着无上的天威,刺目得叫他睁不开眼来。 原来,沈钰为了安全起见,故意将火线做长了一倍,因而此刻方才引爆。 埋着陶罐的位置,被炸出了一个大大的土坑,地面瞬间开裂,四周的土块连同碎裂的陶片,宛若射出的流弹,朝着四面八方飞溅开来。 一股强劲的气浪狂涌开来,卷起的尘土与烟霾不住地翻涌着,将方圆十丈之内都给吞没了,遮光蔽日。 李霸一惊,直接瘫坐在了地上,还没待他站起身,第二个陶罐随即炸起,接着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接连爆裂。 像是有着一把无形的巨犁,被天神牵引着,在地面上扒开了一道巨大的口子,足有六尺多宽,一路向南,快速地蔓延而去。 一声声巨响回荡在耳畔,即便停止了爆炸,吵闹的嗡鸣声依旧不绝于耳。 马护卫第一个探出头来,挥了挥衣袖,驱散了些空中飞扬的尘霾。 沙袋上扎着一片异物,在乍现的天光下闪烁着淡淡的光。 马护卫伸手拔了下来,是一片铜钱般大小的陶片,扎得还挺深的,近乎四分之三没入了沙袋之中。 要知道,为了安全起见,李姐可是让他们躲避到了百步之外,想不到炸炮的轰击力居然如此猛烈,将这陶片炸飞了那么远。 李姐介绍道,“这次的陶罐炸炮,仅仅是作为试验用的,除了火药什么都没加。真正用于战场的,还会加上陶片、碎铁,攻击的效果还能更猛些。” “哈哈哈!鞑子若是真敢来,就让他们尝尝咱们这炸炮的威力!” 李霸笑得很得意,沈钰却是眉头紧锁。 李姐来到他身边,低声询问道,“怎么啦?有什么不对劲的吗?” “埋设的位置太靠近了些,难以发挥最大的威力,还需调整一下间距。” 李姐耸耸肩,“这块地随你试验,炸完了,还有棘城外的一重。” 沈钰的嘴角抽了一下,“你这是想让我用炸炮,给你炸出现成的壕渠和陷马坑吧!” 李姐觍着脸,笑道,“能者多劳嘛!再说了,军营人手不足,不是得赶工加高营墙嘛!” 沈钰沉声道,“这炸炮的爆炸威力过猛,近距离引爆容易受伤,距离太远又容易出现意外,万一被敌人发现灭了火线,便要功亏一篑了。最好还是能做出自动引爆的机关。” 李姐摸了摸下巴,“能捣鼓出延迟引爆的机关吗?让炸炮的引爆速度变慢些。” 沈钰的双眼一亮,“这个可以试试。” “炸炮引爆的迅速要注意下,如同包饺子一般,先从四周包抄,让敌人逃无可逃,然后再引爆中间的部分。” “这个好办。” “这个工程量可不小,你和高升两人,单单是挖土坑、埋炸炮,就能累死你们。先别急着试验,我让我爹给你挑些学徒来,给你俩打下手。你自个儿也要小心些,多堆些沙包作防护。万一遇上了哑炮,可别傻乎乎地冲出去查看。” “你放心,我又不是将军。” “你胆子是越来越肥了,敢揶揄起我爹啦?”李姐佯装嗔怒地瞪了他一眼,转而笑道,“你这次辛苦啦,要什么奖励尽管说,即便是要天上的月亮,我也给你摘下来!” “我要月亮做什么?”沈钰垂眸了片刻,道,“你给我唱个曲儿吧!” “唱曲?”李姐眨眨眼,“你喜欢听曲吗?” “不愿唱就罢了。” “唱唱唱!你沈公子都开口了,我哪能不唱啊?你等着啊!” 李姐清了清嗓子,绛唇轻启,一曲《但愿人长久》脱口而出,洋洋盈耳。 李姐觉得自个儿唱得还不错,哪知沈钰听完后却是板着个脸,转身离开了。 她又哪里惹到他啦? 她还特意挑了那么一首高雅的曲目,来配他这一身出尘的风姿呢! 李姐抓了抓脑袋,叫来了不远处的张平,问道,“沈钰不喜欢苏轼的《水调歌头》吗?” 张平的脸上堆着笑,“他那人,主人还不了解吗?就这德行,和一尊佛爷似的,得让人供着。” 李姐点点头,非常认同张平的评价。 前一刻还和她说说笑笑的,下一刻,莫名其妙地板起脸来,善变得很,就是和女人来大姨妈似的。 只不过人家是一月来一次,他可好,最多的时候一天能来几回。 “主子,东坡居士的词,那是铜琵琶、铁绰板,最适合边陲的战士吟唱。要不,你再谱一首斗志昂扬的曲子,教士兵唱着,也能鼓舞下士气,不是?” 张平的提议不错,不过李姐可不会谱曲,只能从现代搬抄一首了。 她双眼一亮,想到了一首曲子正适合用来做军曲,“晚些时候你来我营房,将词抄下来,空闲的时候将士兵给教会了。” “好嘞!” 营寨的修筑如火如荼地展开着,转眼间就到了验收的时刻了,宁夏卫那边特意派了几名特使来。 刘安早早地就候在了营门外,从鸡鸣朝盈等到了日向西斜,真真是望眼欲穿了,方才将那几名特使等来。 多年经商的经验,早就让刘安练就了一套招呼人的本事,管他是敌是仇,是憎是恶,脸上都带着三分令人舒心的笑。 “几位特使远道而来,真是辛苦了,快快入营喝口热茶吧!”刘安躬着身,打开了右臂,做了一个邀请的姿势。 一名三十多岁的副使下了马,将缰绳随手丢给了一旁的小厮,将一位稍稍年长的,从马车上迎了下来。 那老者胡须花白,头戴梁冠,穿着赤色罗衣,看样子应为正使了。 至于扶他下车的那位年轻的,若无例外的话,便是副使无疑了。 只听他不客气地开口道,“我等可不是来游览的,有要职在身,你耽误得起吗?” 刘安忙忙应是,“天色不早,几位大人仍如此尽心尽责,令卑职佩服。” 年轻副使扫了迎候的众人一眼,挑了挑眉,“李霸呢?怎么不见他来迎候?” 刘安的声音哽咽了几分,“将军因为忙着工程,殚精竭力,刚刚完工就病倒了,招待不周之处,尽请各位特使谅解。” 呸!别看刘安说得如此情真意切,似乎真有其事似的,实则却是李霸懒得搭理这些家伙,躲清静去了。 刘安也怕他话糙,一开口就将这群瘟神给得罪了,索性让他有多远闪多远,眼不见为净。 年轻副使冷哼了一声,不信道,“那么快就已经完工了?你们该不会是趁天快黑了,想要糊弄我等吧?” 刘安深深俯下身去,“卑职不敢。现今,城身、女墙皆已修缮完毕,根据要求加盖了一倍。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几位特使可亲自入营查看。” 几名特使对视了一眼,在刘安的引领下上了战楼。他们特意留了心,细数着脚下踏过的台阶,估测的高度确实达到了规定的要求,不觉心中一惊。 怎么可能? 无论是人力、物力、还是财力,赤木口都被克扣了不少,这李霸居然能在短短几月之间,完成这不可能的任务? 莫非是有天兵天将相助不成? 原先他们得了这个差事,还是挺高兴的,来这挑挑刺,寻寻错,骂骂人,就能回去领赏了。 如今却是刺也没挑出,错也没寻出,这下可如何是好? 另一副使皱起双眉,四下张望着,希望能寻到些不妥之处,借题发挥。 突然,他的目光落在了城外聚集的一堆人身上,“他们在做什么?是否还有工事尚未完成,在欺瞒我等?” 刘安抬眸望了一眼,从容地答道,“那是众将士优思为国,特意自发组织,去城外加建的防护工程。 “里里外外共有五重。 “羊马城为第一重,其外掘壕渠为第二重,其外阔三步立木栅为第三重,栅外布棘城为第四重,棘外陷马坑为第五重。 “现已完成了三重半,不日即将全部竣工。” 言外之意,这些都是额外的工程,不算是未完工的绩效。 正使捋了捋胡须,笑道,“众将士辛苦了,我等特受朝廷的托付而来,慰问一番,可否请众将士于点兵台集合?” 刘安挑了下眉,“此刻吗?快至晚膳时刻了,不如明日一早……” 年轻副使冷哼了一声,“我等替朝廷慰问将士本是好事,你在此拖拖拉拉的,该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吧?” 刘安躬身下拜,高高举起的衣袖,遮住了眼中流露的不屑,“卑职不敢,既然诸位大人如此坚持,请随卑职前往点兵台。” 点兵台正对着营门口,不多久便到了,刘安叫人敲响了集合的鼓声。 咚!—— 咚!—— 咚!—— 一声声浑厚洪亮,震耳欲聋,重槌之下,十里可闻。 方才两盏茶的工夫,点兵台下已经是人头攒动,聚集了四百多人,黑压压的一片,蔚为壮观。 正使不禁讶然道,“怎么会有那么多人?” 卫所给赤木口的那些个货色,他都是清楚的,不是负伤患病的,就是年老体弱的,全是些卫所淘汰下来,不要了的,既打不了仗,也干不了活,纯粹就是凑个数字罢了。 在如此繁重的劳役之下,如何能熬得下去,能活下三成都是一个奇迹。 可是看台下的人,一个个精神抖擞、精力充沛,不像是负伤患病的样子,难道是李霸偷偷招募了人手,将那些伤兵给替换了? 哼!必定是如此! 这下看李霸还如何逃脱罪责! 正使捋了捋胡子,对刘安笑道,“既然这是点兵台,可否取来名册,让老夫来点一回兵?” 刘安皱了皱眉,“士兵人数众多,天色即将暗沉,不知特使打算抽几人查点?还是全部查点?晚膳……” 年轻副使出声训责道,“你这人修得拖延,让你去取名册,取来便是!” “是是!”刘安躬身退下,不久就拿着一本厚厚的册子回来了,“请几位特使过目。” 那正使翻开第一页,随意扫了一眼,便跳至十多页之后,取了角落一个名字道,“谁是陈福。” “小的在!” “小的在!” “小的在!” 一时间三人同时出列。 正使不怀好意地笑了笑,“一个陈福,为何有三人应诺?” 可不就是找人来冒名顶替的吗? 连口径都没对好,才问了一个人,就蹦出了三个人,立马穿帮了。 刘安颔首垂眸道,“这个名儿普遍得很,有些个重名,也是很正常的。正使对上年岁、籍贯,便能辨别了。” 说完,刘安提高了嗓音,“你们还不将各自的名字、年岁、籍贯向大人一一报来!” 最左侧的上前一步,大声道,“小的陈福,耳东陈,福气的福,二十岁,小风口墩人。” 中间一人前一步,大声道,“小的陈福,也是耳东陈,福气的福,十八岁,独树儿墩人。” 最右侧的上前一步,大声道,“小的成福,是成功的成,福气的福,十八岁,沙壑字墩人。” 正使看了眼名册,名字、年岁、籍贯正与中间的那人对上了。一时无话,又翻过两页,报了几个名字。 虽然时有重名,但是报出年岁和籍贯后都能一一对上。 他又翻过几页,继续报着名字,就不信了,找不到一个有问题的? 突然,他瞧见页面上有两个名字被朱笔划去了,兴奋地指了出来,问刘安道,“这二人是怎么回事?” 刘安淡淡地瞥了一眼,答道,“不幸去了。” 他不谈那些人来时的病症,不谈高强度的劳役,避重就轻道,“大人也知道,咱们这儿是穷山恶水之地,生存恶劣,难免有些个水土不服,就这么去了。” 因为饭能吃饱,睡得干净,又没有歹毒的工头挥鞭伤人,故而,少有因干活而伤病的士兵。 前两月酷热难耐,李姐特意吩咐下来,避开最热的正午,早开工,完收队,又备足了盐水和避暑的凉茶,士兵中就连中暑的都不多见。 少数几个体弱的,倒了下来,也得到了及时的救治,因而无人在劳役中病故。 为数不多死了的,反而是遣来时就带着伤病的,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病入膏肓,药石无医,屈指算来也就十二人。 李霸仍觉得这个数字少了些,反而容易招致无端的猜度,又添了三十五人进去。 那些人是他特意筛选出来的,多是六亲缘薄,为人老实,口风又紧的。 他便消了那些人的军籍,派到李姐的私人作坊帮工,按月领取酬劳,但是比当兵时更安适些。 正使都快将那本名册给翻烂了,报得口干舌燥,愣是没逮住一个冒名顶替的,心里越发地烦躁起来。 “许大?” 他等了一会儿,没人应声,火气不免大了些,声音也拔高了几分,“许大呢?许大怎么不出来?” 一人忙上前一步,抱拳道,“小的是许大的什长,他昨晚受了风寒,病了,所以没来应卯。” “那么巧?”正使的嘴角翘了起来,对身边的年轻副使道,“你随这人去看望看望许大,毕竟是为我大明出力的,要将朝廷的恩泽带到。” 年轻副使心领神会,“大人方向,下官定然不负使命。” 说完,他便兴致勃勃地跟在那个什长身后离开了,一路向东而去,绕过了两排营房。 他见四周越走越偏,带路的什长依旧没有要停下脚步的意思,不觉谨慎起来。 那家伙将他带至如此僻静之处,不会是起了什么歹意吧? 不会吧…… 他好歹也是朝廷命官,领命而来,料那李霸再如何胆大妄为,也不敢对他下手。 可是,他的心中不免一阵后悔,早知道就该多带几个护卫过来,不怕一万,就怕个万一,不是? 他正踌躇着要不要开溜,鼻子不觉一皱,闻到了一股难闻的异味,有些像是落葬的棺材的味道…… 不好! 那李霸难道真是要对他下手了?! 兔子急了也是会咬人的,那名年轻副使虽是一介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此刻却爆发出了惊人的力量,一把将什长的衣领给揪住了,厉声喝道,“说!此处究竟是何地?前方是否有埋伏?我可要警告你,我乃朝廷命官,你若伤了我一分一毫,你全家都得给你陪葬!” 什长想要扭头,脖子却被紧紧扣住,根本无法转动,苦着脸解释道,“哪有什么埋伏,再向前几步即是伤兵营,那许大受了风寒,正躺在里面呢!” 年轻副使将什长顶在身前作为肉盾,“你在前方带路!” 什长此刻真是肠子都悔青了,这位大人看着文质彬彬的,怎么就是个疯子呢? 脸没露得,赏没讨得,倒是叫人当成了歹人给擒了。早知道,就不那么殷勤地来带路了,让伍长替他代劳得了! 他慢慢地挪着步子,进入屋内,正巧遇到了小傅军医带着几人在查房。 他忙扭动着身子,挣脱了年轻副使的束缚,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呼救道,“军医救我!” 因为之前出过医闹,李姐想给小傅军医配个护卫。胡六受了他的恩惠,得以保全了性命,病愈后便主动请缨,成了他的护卫。 这会儿,胡六立刻冲了上去,一个擒拿手,就轻松地将年轻副使给拿下了。 小傅军医看着他脸生得很,厉声问道,“你究竟是何人?为何在伤兵营逞凶?” 年轻副使挣扎了一下,没能挣脱胡六的辖制,为了自身的安全着想,立刻表明了身份,“我乃朝廷命官,是来视察赤木口的副使。你们竟敢伤了本官,难不成是想造反吗?” 小傅军医瞥了眼他身上的衣袍,确实是官员穿的补服。 他听李姐说过,今日上面派人来视察,应该就是此人了,便立刻让胡六放了他,躬身赔罪道,“之前冒犯之处,还请大人原谅。大人视察营墙,原何到访伤兵营?” 年轻副使整了整衣衫,向着东边拱了拱手,“本官是探望伤兵的,好叫伤兵沐浴天泽。” 小傅军医直起身子,指着躲到他身后的什长,“为何大人要扣住这位士兵?” 年轻副使的嘴角抽了下,狡辩道,“本官没扣住他,只是闻到了一股异味,拿他遮挡一下。” 他挥了挥衣袖,将鼻子捏了起来,“你们这里什么味儿?怎么那么难闻?” “这是石灰水的味道,今日刚淋的,明日便可散去了。”小傅军医答道。 年轻副使缩了缩脖子,往后退了一大步,“你为何要用白布遮面?又在屋内淋石灰水?难道说这里有疫症不成?” 说着,他的身子不觉抖了起来,朝着门外落荒而逃,越叫越跑,速度快得叫人追都追不上。 正使正悠闲地点着名呢,就见他一路跌跌撞撞地跑了回来,口中还高声呼喊着,“大人不好了!” 正使淡淡瞥了他一眼,“慌慌张张,如此失礼,成何体统?” 年轻副使的手心满是汗水,一脸紧张道,“大、大人……出大事了……军中爆发了疫症!” “什么?!” 正使忘了之前对别人的指责了,此刻,自个儿也慌乱了起来,退到了副使的边上,责问刘安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刘安的脸上堆着职业化的微笑,“其中怕是有什么误会吧!” 他的眼角瞥见小傅军医来了,脸上的笑容顿时真诚了几分,向正使介绍道,“这位是我们这儿负责伤兵营的军医。” 随后,他又向小傅军医介绍道,“这位是派来视察城营的正使。” 此时的小傅军医,已经摘去了脸上的素纱口罩,向正使恭敬地施了一礼,“误会一场,让几位大人受惊了。” 年轻副使梗着脖子,辩驳道,“什么误会?刚才你明明蒙着口鼻看诊,还在房中洒了防止疫症的石灰水,不是爆发了疫症是什么?” 一开始,小傅军医对李姐的这种要求,也是很抵触的,觉得是多此一举。 后来,他爷爷在给羊缝合时,做了对比试验,严格做好消毒工作的一组羊,术后肿疡的情况确实要少许多。 他这才奉为金科玉律,严格遵循,病患伤口化脓的概率大幅降低,病情反复的情况也少了不少。 小傅军医垂眸答道,“这是鄙人看诊的习惯,全营上下人人皆知,大人不信的话,可以问问在场的将士。” “是啊是啊!”住过伤兵营的士兵纷纷附和道,人数还不在少数。 小傅军医又道,“伤兵营每日均有痊愈离开的士兵,前两个月以外伤和中暑患者为主,本月入秋,天气转凉,又以伤风患者为主,并未发现疫症,有医案可寻,还请大人明察。” 正使见他说得如此凿凿有据,可见所言非虚,立刻收起了脸上的慌乱,笑道,“无疫便好,无疫便好。” 刘安附和性地笑了笑,打圆场道,“副使也是心忧将士,仁心厚德。” 呸!别看刘安话中透着十二分的敬仰,其实他真正想说的是—— 这些烦人的家伙,差点捅出大娄子。幸好前阵子李姐逮了个细作,杀鸡儆猴,军心稳固,不动如山,才没让他们扰乱了军心。 刘安看了眼天色,又道,“今日天色已晚,众位特使劳碌了一日,切勿忙坏了身子,还请早些用膳。” 呸!谁管他累不累,饿不饿,刘安真正想说的是—— 你这个老不死的,你不要吃饭,他还饿着肚子呢,台下的士兵还饿着肚子呢,凭什么让所有的人,陪着你一起挨饿啊! 吃饭的事没提还好,一提起来,那个正使还真感到腹中空空,饥肠辘辘。 他随即合上了名册,“也罢!老夫不饿,也不能让重士兵饿着不是,先散了吧,明日继续点卯不迟。” 众士兵这才如蒙大赦,一哄而散,宛若脱缰的野马,纷纷涌入了膳堂,终于能够吃上饭了。 在他们看来,这些个来视察的特使真是太讨厌了,白白耽误了他们宝贵的工程进度。 虽说刘管事的,已经降低他们今日的工作指标,想要完成不成问题,但是奖励也随之一起降了。 原先他们一队五十人,超额完成目标,就能分半头羊的,现在可好,每人就得两片肉,算是给那些特使的视察应个景了。 不知道那些个讨厌鬼,什么时候能够离开啊! 士兵们能毫无顾忌地对他们各种吐槽,相比之下,刘安就要惨多了,时时陪同在那些大爷的左右,脸上还得挂着得体的笑,好言好语地捧着,好吃好喝地供着,没有好处也就罢了,他还得倒贴出去! 红包就不塞银子了,那多俗气啊,要送就送点高雅的,而且还得是不花钱的,没什么比他们自产的清露更合适的了。 对于三位特使,刘安各送了一瓶甘松清露和一瓶蔷薇清露,又给正使添了一瓶薄荷清露。 那些个特使收了礼,立马和颜悦色了不少,将之前发生的不愉快都忘了,再看这赤木口,什么都顺眼了些。 当然啦,特使团也不尽是些讨人厌的,还捎带了一个让人完全意想不到的。 李姐瞪大了双眼,对着那人讶然道,“文若?你不是回老家了吗?怎么来我这儿啦?” 姜蔺看到眼前熟悉的身影,脸上的线条都柔和了下来,眉眼含笑,“我是来投奔你的。” “圣上下诏,赐予你爹祭葬,你也嗣职做了佥事,可是前途无量,官职可比我爹低啊!何须来投奔我呀?” 姜蔺自嘲一笑,“我这个佥事,和祀里的泥塑差不多,就是摆着给人看的,没有任何实权。这不,知道要派人来你这儿督军,我便争了这份差事,来蹭军功了。” 李姐白了他一眼,“几天不见,你这嘴怎么和张平似的,像抹了蜜似的,少说那些好听的。 “谁还不知道我们这赤木口啊,就跟流放之地差不多,两年死了仨总兵,其他人唯恐避之不及,哪会有人争着要来啊? “你给我老实交代,是你自个儿愿意来的,还是有人下了套,骗你来的?” 姜蔺笑得温和,“两者皆有。” “你啊!”李姐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他好,“现在回了这差事,还来得及吗?” 姜蔺摊开了手,“怕是不行了。” 李姐想想也是,哪有接手之后,撂蹶子不干的道理。再说了,他们这儿可是个烫手山芋,许了再大的好处,也没人敢接手啊! 她看了姜蔺一眼,脸瘦了好几圈,脸颊的骨头都凸出来了,“你家的人怎么照顾你的呀?都瘦成根细柳枝了,风一吹都能飘起来了。” 姜蔺尴尬地笑了笑,“哪有无羡说得如此夸张。” 哎!既然人都来了,还能咋办呢? “你带了多少人?我给你安排个独立的营房。” 姜蔺答道,“我就带了一个小厮,不用大费周章了,住在沈钰他们边上就行了,彼此相熟,也好有个照应。” 李姐点点头,“也好,不过这接风宴,是少不了的,你等着,今晚我亲自下厨,给你露一手。” “好!”姜蔺笑着应诺。 李姐立即吩咐人,去河田抓了几只青鸡,去皮后用黄酒去腥,裹上薄薄的一层生粉,用茱萸和花椒熬制的辣油煸炒出香味,加水,同莴笋一起炖煮,勾芡出锅,撒上胡麻,便是一道诱人的馋嘴蛙了。 之后,她又做了孜然羊肉、糖醋鲫鱼、桂花糖藕。 高升看了,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天知道,他最近忙得昏天黑地,都有多久没吃到李姐亲手做的美味了。 “主子是不是见我们最近表现良好,成果斐然,特意犒赏我们的呀?” 沈钰微微一笑,寻找着李姐的身影,待他看到她身后的人时,唇角瞬间垂落了下来,讶然道,“姜公子?” 李姐眨了眨眼,“惊喜不惊喜?从今天开始,蔺儿就在赤木口住下了,成为我们中的一员!” 狗蛋兴奋道,“这下我们就能凑足人玩狼妖杀啦!” 姜蔺颔首一笑,向沈钰和张平拱了拱手,“听闻真如、元晖沐浴天恩,已获特赦,如今已是无罪之身,可喜可贺。” 张平回了一礼,皱眉道,“姜公子不是恩荫了吗,怎么到赤木口?这边可不安生,敌兵随时可能进犯。” 姜蔺笑道,“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我是来建功立业的。” 沈钰扫了他一眼,淡淡道,“姜公子这体质,可得好好训练一番,伙头营刚进了一批羊,要不要试试我等的特训方式?” 姜蔺来了兴致,“是无羡想的特训方式吗?” 李姐尴尬地笑笑,“确切地说,是我爹想出来的。” 姜蔺笑道,“那我可得试试。” 张平看了眼沈钰,又看了眼姜蔺,满怀同情地给他夹了一大块羊肉,“特训很辛苦的,姜公子今晚可得多吃点。” 何关、柴胡等人,也纷纷给他夹了羊肉,把不明所以的姜蔺给感动坏了。 第二日,当李姐将他带到伙头营,将一把屠夫所用的屠刀交给他的时候,他方才明白,昨日宴席上众人的眼神和举动所含的深意了。 姜蔺没有退缩,只是苦笑了一下,问李姐道,“当日沈钰也是经历过这个的?” “可不是,”反正沈钰也不在,李姐丝毫没有心理负担地将他给卖了,把他的糗事如同倒豆子一般倒了出来。 “你不知道哟,当时他还吐了呢,吐得稀里哗啦的,差点连胆汁都给吐出来了,走路腿都打着飘。” 姜蔺含笑瞥了她一眼,“若是他知道你在背后如此埋汰他,该不高兴了。” 李姐忙摆摆手,“你可千万别告诉他啊,他可是尊佛爷,脾气大着呢,动不动就摆脸色给我看!” 姜蔺垂眸淡淡道,“不都是你给惯出来的吗?” 李姐反剪着手,叹了口气,如同一个老夫子,老气横秋道,“君纲不振啊!” 姜蔺忍不住又笑了起来,“我看你是舍不得整顿吧?” 李姐笑了笑,“我喜欢现在的样子,像是家人一般的感觉,轻松自在。” “是呀,真好……”姜蔺叹了一句,收回了心绪,言回正传道,“他们练杀羊,练了几日?” 李姐竖起三根手指,“三日!那时候恰逢年节,不然也没那么多羊,让他们来练手,条件可比现在差远了。” 李姐摸了摸下巴,“你说,要不要忙完了这阵,等他们歇下来了,再让他们来练练手,温故而知新?” “这个问题,我可不答,不然沈钰他们该记恨我了。”姜蔺收了笑,又问,“我呢?需要练到什么时候?” 李姐也收了笑,答道,“练到出刀时干净利落,夺命时坦然自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可不是说说而已的。 “菩萨也有闭眼之时,金刚也有怒目之刻。以战去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 “大敌当前,无谓的仁爱、怜悯与愧疚都是多余的。你刹那间的一个迟疑,都有可能让你自己或是你的战友白白丢了性命。” 李姐将屠刀放在他的手心,握着他的手,收紧了,“所以,握紧你手中的刀,为了你自己、为了你想守护的一切——毫不犹豫地——杀!” 之后的几日,姜蔺留在了伙头营,没日没夜地练习杀羊。而那些特使则优哉游哉,装模作样地到处闲逛着,刘安时时刻刻陪同在侧,如同防火防盗似的。 对不起,一不小心说漏嘴了,应该说是伺候祖宗似的。 几位特使实在寻不出什么错漏,又得了不少好处,只能作罢,悻悻而归。 临走之时,刘安又给他们稍上了李姐作坊出品的爆米花糖和琥珀胡桃,盼望着这些甜的能黏住他们的嘴。 将这群瘟神送走之后,全营上下全都是欢天喜地的,就差放爆竹庆贺一下了。 士兵终于能够大口吃肉了,李霸终于不用再装病了,刘安也终于不用像个龟孙子一般,鞍前马后地伺候人了。 只是回头他一清点东西,得,接待特使的营房里少了不少物件,连净手用的香胰子都给顺走了! 都是些什么人啊? 简直就是衣冠禽兽啊! 他就该给他们配上军医专用的硫磺皂,好好地给他们消消毒! 都是穿着补服的大员了,他们难道还缺一块香胰子吗? 明明他前日里,每人还送了两块,好不?那可是李姐在香胰子的基础上,新研制出来的香花皂,市面上还没开始售卖呢! 原先,李姐是打算在肥皂中加入精油,以增添胰子的香味。但是精油比较精贵,得来不易,她便没舍得放。 这时,何关出了一个主意,“从前,我家铺子做头油,便是将干花浸入香油之中,可获香油,只是香味没有精油来得馥郁。” 李姐听了,双眼一亮。 这可是个好办法,味道淡些就淡些呗,谁让它省花瓣呀! 用这种方式所得的成品,纯粹是油状的,非常适合做胰子,而且做法也很简单。 李姐改良了一下配方,用去了膻味的羊油,替换了较贵的香油,然后与同比例的干花配在一起,轻手拌匀,捺与瓷器之中。 再用厚油纸将罐口封上,放于锅内釜,煮上一饷后安置于干燥通风处,十日后便可倾出取用。 又因选用的是干花,收购之时也不用受到产地远近和运输条件的限制,本地的蔷薇、百合、金盏、菖蒲、薄荷自不必说了,即便是镇江的香草、扬州的琼花,甚至更远处,如浔州的木犀、广州的茉莉,只要想要,都能一一获得。 第84章 卖了自己(万更) 香胰子中有了这些花瓣作为点缀,颜值爆表,宛若一件精美的工艺品,更为受到贵妇的喜爱。 李姐又让刘安寻了一大批红蓝草、姜黄和艾叶来。 刘安不解了,“艾叶勉强可用来做香油,可这红蓝草和姜黄……您难道是要做染坊吗?” “差不多,我正是打算用这些来给胰子染色。”李姐答道。 “染胰子?”刘安觉得有些荒唐。 “嗯!”李姐点点头,“好看啊!” 刘安的额角落下三条线,只当李姐是小孩子的奇思怪想,各类稍许进了些,由着她胡闹。待她和何关捣鼓出成品后,不觉被惊艳到了,还真是好看。 李姐为了省钱(虽然她从未提及过,但是刘安的心底,就是这么认为的,并且坚信着),只将做好的染料,滴在尚未固化的胰子的上方,随其慢慢向下浸染,宛若墨汁入水,制造出一种渐变的视觉效果,产生了一种灵动的韵味。 每一种染料配的是不同的香料,红色的配蔷薇,绿色的配薄荷,黄色的配香草,蓝色的配茉莉。或相互渲染,或相互映衬。 李姐又找了沈钰,画了个蔷薇的印迹,刻了铅印,烙在刚成型的胰子上。 之后,寻了上好的松江谭笺,砑光用蜡,打上对应的花鸟纹理,包装起来。 刘安估摸着,现在清露和胰子的种类齐全,又添置了头油、香脂等数个品种,够开一个铺子了。 在何关的撺掇下,他咬了咬牙,托了仇将军的关系,在宁夏卫的泰合坊盘了一个不小的店面。 又找了姜蔺和沈钰做参谋,砸了大把银子,按照京师上铺的规格来装修。用现代的一句话来说,就是逼格绝对高! 李姐又提议,将前后街的铺面打通,两个街口各开了一个门面,用中岛柜将前后彻底断绝。 一侧招待男客,陈列品以男式的为主,另一侧则招待女客,陈列品以女式的为主。 两边就连伙计都分了男女,互不干扰,很得一些礼教甚严的士族欢迎。 店名是姜蔺取的,叫做“落英居”,取自《离骚》中的“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 最新出品的香花皂,自然是占据了最醒目的位置,半个巴掌那么小的一块,就要卖二两银子。 嫌贵? 呵呵,人家都供不应求了,早就卖脱销了,不差你这一个买家。 甭管是想买的,还是舍不得买的,都买不到了。想要的留下定金,半月后到货,再来店内自取。 单一的花原料有限,为了丰富店内的货品,李姐又让刘安购置了栀子、白兰等浓香型花卉,水仙、腊梅等高雅型花卉,海棠、荼靡等诗意型花卉,檐葡、瑞香等禅意型花卉,以迎合不同顾客的需求,每一种香味都有其中意的香粉。 李姐借用王十朋的十八香喻士,给不同的花香取了不同的雅号。 如素香丁香为佳士,梵香茉莉为贞士,嘉香海棠为俊士,异香牡丹为国士,韵香荼蘼为逸士,清香莲为洁士,寒香水仙为奇士,天香桂为名士,暗香梅为高士,阐香瑞香为胜士,妙香檐葡为开士…… 除了花卉之外,她甚至还收购了竹叶、佛手、柑橘用来制香。 那么多种香料,也非同时生产的,她的作坊可忙不过来。而是根据四季时令,推出不同品类的清露和胰子,堪称是古代的限量版。 若是谁来晚了,已经卖完了,对不起,明年请赶早儿。 如此一来,众人的购买热情更是空前高涨,一个个争先恐后的,不怕价格高,就怕买不到。 李姐对着她家的那几位,可是非常大方的,各自喜欢什么味的,尽管随意挑选。 姜蔺喜欢佛手的甘香。 沈钰喜欢竹叶的清幽。 张平喜欢沉香的风雅。 (呸!何关不满道:那小子明明就是挑最贵的拿,忒不要脸了!) 胡勒根喜欢薄荷的舒然。 何关喜欢金盏的口彩。 柴胡喜欢艾草的妙用。 高升喜欢柑橘的香甜。 各自都寻了心仪的清露,只有狗蛋苦着一张脸,可怜巴巴地找了李姐,“主子,有没有肉香味的?” 李姐笑得肚子都疼了,点头道,“你想要,主子就给你弄出来!” 何关的唇角抽了下,一脸紧张道,“主子,您不会真弄出一个肉味的清露吧?”那玩意儿可卖不掉,要蚀本的! 李姐自然明白他的小心思,用食指点了下他的脑袋,道,“看你这脑子,肉哪能做出清露来,主子我要是做的是肉干! “这不,我爹见着沼气池不错,打算将全营的黄汤都利用起来,再多盖几个。头一个,就是要将伙头营的灶台改良一番。 “除此之外,我还在营内寻了两处空地,引了水,烧热了,打算建一男一女两个澡堂子,你们冬天便有地方洗热水澡了。” “主子的主意好是好,只是刘叔会同意吗?”何关跟着刘安有一段时间了,深知他的尿性。凡是赔本的买卖,他可从来都不干的。 “这澡堂子,又不是免费开放的,三文钱洗一次。”李姐答道。 “三文钱也就是买几个包子的钱,能回本吗?”何关问道。 “怎么不能?”李姐给他算了笔账,“全营可有五百号人呢,先让他们免费洗两天,等他们洗上瘾了,保证日日人员爆满。 “澡堂的水池里加上硫磺,鼓吹养颜功效,女客也会络绎不绝。 “不过,想挣大钱是不可能的。但是积年累月,多少还是有些进账的。” 柴胡联想到李姐弄出来的硫磺皂,大胆猜测道,“主子,怕是要用这硫磺,给将士们做药浴,减少病症吧!” 李姐含笑点头,“不错,跟着老傅军医一段日子了,有长进。” 狗蛋见他们将话题越扯越远,着急道,“小的的肉干呢?” 李姐笑了起来,“少不了你的!另外一处沼气池,就是专门为你做肉干的。 “我已经找了汤叔督工了,不日就能开工,将烤肉的烤炉给盖好。 “到时候,将肉切成薄片用香叶、八角、桂皮腌制,撒上花椒、孜然、胡麻,烤成肉脯,保证你吃得停不下口。 “再给你弄一批完全没味道的,给你用来喂狗!” 狗蛋听到,连他的狗都能分到好吃的,乐得都快跳起来了,“主子,您可快些弄啊,小的和狗都等着呢!” “用沼气烤肉,每日的产量可不少,那么多的肉脯,您是不是打算拿来卖呀?”何关问道。 李姐点点头。 何关不解了,“您不是说,不做吃食的生意吗?” 李姐笑了笑,“近来,香胰子的生意不错,扩建了作坊,加大了产量。这不,军营每日宰杀所得的羊胰就不够用了。 “刘叔想要多购置些羊,获取羊胰和羊脂,但多下来的肉该如何处理,可愁坏他了,于是就逼着我卖羊肉了。 “肉脯全程的工艺,牢牢控制在我们的手中,做好了再运往铺子里售卖,既能保证品质,也不怕泄密配方。 “我们既然要做,干脆就做大咯!主子我打算多做几个烤炉,不但烤肉脯,还要烤番薯,做藕粉,将葡萄、桑葚、樱桃、杏子、李子都做成果脯。” 李姐摸了摸下巴,说不定还能烤饼干,一定能够大卖。 胡勒根却是忧虑起来,“烤番薯的味道虽然不错,但是运往最近的城镇,早就凉透了,可就不好吃了。” “你的担忧不错,不过,主子我要做的可不是你们平时吃的烘番薯,而是将番薯彻底烤成干,如同果脯一般。” 狗蛋好奇道,“干巴巴的,会好吃吗?” 李姐抬起下巴,自傲道,“主子我出品的,哪有不好吃的道理?主子我啊,还打算做个专做爆米花的作坊,过年时,你们就能吃到各式的爆米花了!” 一众人兴奋地欢呼起来,也就上次招待特使的时候,方才顺带着蹭了两块爆米花糖,那个味道,可是想念得紧呢! 李姐这边,如火如荼地扩充着生产线,之前因为她在医闹中展现出来的冷漠,对她生分起来的小傅军医,突然找上了她。 李姐抬头望了望天,太阳没打西边出来呀,难道是…… 李姐立刻紧张起来,“该不会是伤兵营真的出疫症了吧?” 那群特使简直就是乌鸦嘴,她该在给他们的爆米花糖里加些巴豆,拉死他们得了。 “你想什么呢?”小傅军医从怀里取出几张纸,咬了咬唇,有些不好意思道,“那个……听说你最近在盖烤炉,顺带替我也盖两个。” 李姐接过图纸,扫了一眼,画得还挺细心的,各个细节都标注好了,有些设计还挺精妙的,可以借鉴下,用来改善她的烤炉。 不过,问题来了。 “你要烤炉做什么呀?”李姐好奇道。 小傅军医答得斩钉截铁,“制药!我爷爷就是因为药堂制假,才落得如此下场。我要和你合伙开药堂,名字都想好了,就叫‘济世堂’!” 他这是要,悬壶济世,救死扶伤啊! 志向倒是不少! 李姐听了,嘴角却是抽了下,“我是半个商贾,在商言商,药材的水深着呢!真假掺半,以次充好,我完全是个门外汉,可做不来这生意!” “我们这儿出上好的苁蓉、枸杞、甘草、锁阳,又有葶苈、三棱、苦参、知母,还能熬制阿胶,有这么些药材,就能在药商那儿占据一席之地了。” 小傅军医瞥了眼李姐,见她兴致缺缺的样子,继续道,“我这儿还有好些美容养颜的方子,你可拿去做香粉、香脂。有了自家的药堂,你制作时,既能用上最好的材料,又能省去不少花费。” 小傅军医见李姐眼中,终于有了些兴致,再接再厉道,“军中本就需要大量药材,直接把控了上端的采购,你也能从中赚得不少差价。” 真正打动李姐的,还是小傅军医说的最后一点。她看中的不是倒卖药材所赚的差价,而是源头的把控。 这一次,卫所克扣了她爹不少药材,又送了一大批伤兵过来,让他们非常被动,万一打起仗来,更会死伤无数。 “要与我合伙开药铺也成,我只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 “你得给我将卖身契签下来。” 小傅军医的脸一僵,“要签卖身契做什么?” “对于药材我可是真的不懂,你万一哪天又同我置气了,一甩衣袖,走得潇洒,却是给我留下一个烂摊子,我找谁哭去啊?” 讲真,李姐的顾虑不无道理,之前他也是因为医闹的事,对她不理不睬的。 不过后来,他爷爷对他掰扯了道理,他也就慢慢想通了,只是一直没找到台阶,和李姐和好罢了。 “只是……”他作为大夫,虽然属于下九之流,不被人所待见,却也是自由之身,“一定得签卖身契吗?” 那样一来,可就是入了贱籍了,子孙读书仕进都会受到阻碍。 李姐点点头,“柴胡、何关都是签了卖身契的。我也不会用卖身契,端什么主子的架子,你看沈钰、张平他们就知道。我只是求一个保障,你可以回去和你爷爷商量下,考虑好了,再来答复我。” 小傅军医拿着图纸,转身便回去了,三天之后,他带着一份契书,再次找了李姐。 “我可事先申明,我是看中了你的人品,你若是要欺辱于我的话,我……” “你要如何?”李姐好奇道。 小傅军医梗着脖子道,“士可杀,不可辱!” 李姐勾唇一笑,“那就先见点血吧!” 还没待小傅军医,反应过来这句话的意思,便觉得手指一疼,被李姐割了一道血口子。 小傅军医的声音透着几分慌乱,“你……你到底想做什么?” 李姐邪肆地一笑,紧紧地抓住他流血的手指,往契书上一按,“大功告成!我不是没印泥吗?所以才出此下策,看把你给吓的。” 古人诚不欺人,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李姐还偏偏将两条都给占了! 小傅军医将伤口含在嘴里,留下一个气呼呼的背影——走了! 李姐的嘴角却是翘得高高的,笑得一脸的得意。如此一来,小傅军医彻底算是他的人了,赖也赖不掉了,她也放心让他参与自己的事业中。 伤兵营的病患差不多都痊愈了,工作清闲了下来,李姐便将他抓了壮丁,直接让他去敦促烤炉的建造。 他倒是挺上心的,每日起早贪黑地往工地跑,就差搭个帐篷,直接住在那儿了。没过多久,就将烤炉给盖好了。 之后,他又马不停蹄地跑了方圆百里的几处大药田。可惜,他们的药材早就被大药商给定下了,只有几个小药农,愿意卖他些捡剩下的次等草药。 他本是瞧不上眼的,刘安却是大手一挥,全收了。 为什么? 即便这些是次货,也比市价便宜了不少,制成药材后,可以给士兵们使用,自产自销,多少能省下一笔军费开支。 对刘安这个大管家来说,每天看着银子哗哗地往外流,恨不得将一枚铜钱掰成两瓣画,能省则省,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不过,这件事给小傅军医的热情浇了一盆冷水,让他清醒地意识到,本地药田的产出早就牢牢地把控在各大药商的手中。 他作为一个生人,想要插进去分一杯羹,难度可不小。 哼!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 他在进出贺兰山的路上,发现了几处地点,很适合种植草药。 山地草原气候温暖干旱,土层浅薄贫瘠,可种植耐旱的黄芪、麻黄、蕨麻、白首乌、百里香等。 疏林草原位于东坡,土层较厚,可种植甘草、黄芩、黄精、地丁、远志等。 针叶林带气温偏低,雨水丰沛,可种植金银花、红景天、龙胆、拳参、柴胡等。 灌丛草甸气候高寒,风力强劲,可种植耐寒的鬼箭锦鸡儿、珠芽蓼、鹿蹄草、点地梅、蚤缀等。 其中不少草药有止血、消肿的功效,是不可多得的军用药。 此外,金银花、紫丁香、百里香既可入药,也能给李姐制作清露和香油。 小傅军医可不承认,这是在关心她,只是投桃报李,省得她抱怨,种植药材的前期投入多、收益慢。 嗯!就是这样! 在伤残退役的士兵中,他亲自甄选了一批老实本分的作为学徒,向他们传授制药的方法。 现在,大部分的药材,还得靠刘安从别处收购。但是他有信心,给他十年时间,他一定能培养出一批娴熟的药工,真正在宁夏的药界站稳脚跟,竖立响当当的金字招牌。 秋季是丰收的季节,也是忙碌的季节,所有的人都在为自己的理想而忙碌着,直到一阵隆隆的鼓声,打破了城营的宁静。 李姐未曾听闻,今日有什么操练,那么鼓声所传达的只有一个意思—— 有敌袭! 该来的,终于来了! 李姐立马一个箭步冲了出去,三步并作两步,跑上了了望塔,就见他爹正闭着一只眼,对着一个单筒望远镜,在查看敌情呢! 这个望远镜,是李姐找人做的,用昂贵的水晶磨的镜片。 由于她只知道原理,对于镜片的厚度不甚了解,只能靠工匠不断摸索,不知报废了不少原料,才达到了她所要的成像效果。 巧妙之处便在于,铜质的筒身能够自由伸缩,调整可视距离,十里之外宛若近在咫尺,被李霸当做了宝贝,随身带着。 “爹,怎么样,是不是敌袭?”李姐焦急地道。 李霸的脸上溢满兴奋的笑容,激动地手舞足蹈,“太好了!盼星星,盼月亮,终于将他们给盼来了!” 安化王的叛乱,是四月下旬方才平息的,待消息传至草原,正是牧草丰美的时节,牧民可不愿意出战,怕糟蹋了马。 这么拖拖拉拉的,待小王子组织起兵力时,便已到了十月,足足过去四个多月,倒是给了李姐充足的时间用来武装城营。 李霸望着远处黑压压的一片人马,宛如洪水一般汹涌而来,气势磅礴,锐不可挡,不禁啧了啧舌,调侃道,“看兵力还不少呢,足有数万人马!” 李姐的嘴角抽了下,“爹,哪有盼着敌人来袭击的呀?人家还是数万,几乎是咱们的百倍呢!” “怕什么?咱们准备了那么多炸炮,他们若是不来,岂不是要浪费了吗?这帮鞑子,仗着人多,傻里吧唧的,竟然一点都不隐蔽踪迹,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跑来了,这次我可得威风一把,叫他们有来无回不可!” 李霸哈哈一笑,将手中的望远镜递给刚赶到的沈钰,“你给看看,现在能开火了吗?” 战事紧迫,沈钰省去了无谓的礼数,双手接过望远镜,仔细地查看起来,双眉不觉蹙起,“敌兵比预料得要多,埋设的炸炮仅有三百坛,可不够用。” 李霸抓了抓脑袋,脸上的笑容淡去了不少,“要不是那群酸丁瞎指挥,要咱们加高城墙,浪费时间烧制了不少青砖,以咱们作坊的产量,至少能将这赤木口的一半,埋上炸炮,现在还用得着怕那些小王子的人?” “爹爹,这就要看您想玩多大了?” “怎么说?”李霸问道。 “若是要退兵,就用那三百炸炮轰击先锋营,多数就能将后面的士兵吓得败退了。” “若是爹爹想玩大一点呢?”李霸问道。 “那就让他们先深入,咱们炸中间的主力,让他们无法首尾相顾,然后吞了他们所有的主力部队,来个瓮中捉鳖。”李姐收紧了小拳头。 沈钰担忧道,“炸炮用完之后呢?又该怎么打?咱们的箭矢也不多啊……” 李姐眨了眨眼,“不是还有大型弩弓吗?可以射击一里之外。让所有闲着的士兵赶制炸药包,绑在弩箭上,射向敌营,还不将他们送上西天。” 刘安皱眉道,“我们可没那么多陶罐,即便加班加点赶制,也来不及啊……” 李姐勾起了唇角,“不用赶制陶罐,只需要几张桑皮纸,用麻绳困扎实了即可。” “炸炮都是用石、木、陶、铁做外壳,桑皮纸并不牢固……”沈钰转念一想,不对,要牢固做什么,反正是用来攻击的,一次性的东西,只要保证在随箭射击的途中不散架就行了。 “这样的炸药包能做多少出来?”沈钰问道。 李姐估摸着,“一个时辰少说能做出一百。” “那好,这边有沈钰指挥炮兵攻击。刘安,你去作坊将火药全运来。马护卫,你助姐儿召集人手,赶制炸药包,做一批,送一批,急用!” 李霸一一吩咐完毕,各人领命散去。 营中的士兵本就不多,此刻敌兵来袭,大多集中在城墙上,时刻准备着迎战,可没几人是闲着的。 李姐索性将上次参与过修筑营墙的军妇给召来了,足有二百人之多。 李姐临时征用了膳堂作为作坊,挑了二十个聪慧手巧的分作两批,亲自示范,教会她们如何捆扎炸药包。 做炸药包只有两个要求—— 一是快,二是牢! 绳子可以多捆几圈,速度一定要快! 然后,由她们作为监工,每人负责两张桌子,每张桌子只坐一排,一排四人,各有一沓桑皮纸。 监工负责将学会的打包的技巧,传授给各自的组员,同时,严格把关成品的质量。 另选十五人,每三人一组,分别拎着装有火药、陶片、铁屑的木桶,分发至每人身前的桑皮纸上。 军妇将桑皮纸包裹完,由专人领取送往战楼,交由弩手绑缚与弩箭上,向敌军攻击。 若是有现代人来参观,一定会惊呼道:这不是流水线作业吗? 临时打包组刚刚忙活起来,就听到嗖的一声,一支焰火在营地的上方炸裂开来,红色的烟尘弥漫开来,宛若扎破了天际。 是沈钰的焰火令! 敌人已经深入了埋伏区了,他下令点燃炸炮了! 初始,敌方还以为城营有什么动作,勒马减缓了行进的速度,警惕地查看四周的情况。 让他们失望的是,竟然什么动静都没有,不觉放松了警惕,放声大笑起来。 “那群汉人就会虚张声势,真刀真枪,那里打得过我们草原上的英雄!” “听说守寨子的还是那个飞将军呢!” “什么飞将军?不就是会跑嘛,这一次,他就是变成草原上的鹰,都逃不过咱们的马蹄!” “可惜了,就是一个军寨,除了刀枪和粮草,没什么可抢的。” “你怕是第一次上战场吧?不知道这种军寨里,每个士兵都是配有军妇的。” “不知道将军的婆娘长得怎么样?滋味如何?” “哈哈哈!——” 敌兵们哄笑着,忽听一声爆裂响起,震耳欲聋的巨响自脚边传来,地上瞬间被炸出了一个土坑。 泥块被高高地炸飞起来,掺杂着炸炮中的碎陶、铁屑,宛若弹弓一般,向着四周齐齐发射,凶猛异常。 马匹从未见过如此的声势,害怕地嘶鸣起来,高高地抬起前蹄,不敢再向前进发。有些甚至失去了控制,乱闯乱撞,整个主力部队乱作了一团。 然而战场之上,只有你死我活,没有任何的怜悯存在。 轰!—— 轰!—— 轰!—— 还没待他们冷静下来,爆炸声一声接着一声,接连响了起来。 以炸炮为交点,以火绳为线条,勾勒出一个硕大无比的围棋棋盘。 一时间地动山摇,震荡甚至传至了十里之外,即便身在安全的城营内,都能清晰地感觉得到。 打包组全是些妇人,见着身前的桌子在微微颤动,一个个紧张起来,手上的动作不觉停顿下来。慌乱之中,颤抖的手指甚至戳破了打包用的桑皮纸。 李姐冷冷地扫了她们一眼,提高嗓音道,“慌什么?前些日子,你们不是还见到将军在城外演练火器,这是在炸敌寇呢! “火器的威力,你们也是见识过的,只要我们的火器够,敌人就能被我们打趴下! “一个个都给我将速度加紧了,多做一个炸药包,就能多炸死几个敌人,保住你们的汉子——时间就是生命!” 一个个军妇听了,立刻重新忙活了起来,手上的动作加紧了不少,竟是比之前还快上了几分。 妇人原本就比汉子手巧,不一会儿的工夫,就做了不少炸药包,速度比李姐预计的还要快些。 李姐忙多召了些人,给各处的战楼送去。 陶罐炸炮的声响渐渐平息了下来,接下来,就该轮到这些炸药包登场了。 幸好,刘安这个精打细算的,见李姐和小傅军医合伙开药堂,心下思忖着,包药的纸张和麻绳定是少不了的。 他见有人出手桑皮纸和麻绳,便以低廉的价格囤积了一大批,如今刚好派上大用。 李姐见这边的打包工作已经上了正轨,便转身出了膳堂。 她不是要去休息,而是去伙头营。 城墙上的士兵,怕是来不及吃饭了,饿着肚子可没力气打仗。 今日的午膳得改改,换成肉夹馍,不但能吃饱肚子,还很方便,三两口就能解决一顿了。 士兵们见到馍馍中夹着肉,心里不觉暖暖的,想不到打仗了,还能想到他们,没将伙食落下。 又见长官同他们吃得一样,顿时生出了一种戮力同心的激情来,这也是李姐没想到的。 此刻的她,啃完了肉夹馍,便马不停蹄地跑去了营房,召集了闲着的军妇,开起了动员大会。 “你们虽是军妇,无法征战沙场,但是在后方,你们也能尽到自己的一份力。” 一个吊梢眉三角眼的妇人,笑着开口道,“看小主子说的,我们就是些妇道人家,肩不能挑,手不能扛,能做些什么?” “就是就是!”一群妇人附和道。 李姐冷冷地扫了她们一眼,眼神中如掺了冰渣,“又不是让你们上战场,拼刀拼枪,就是扎几个纸包,全是力所能及的小事儿。 “敌人就在营外,攻破之后,作为军妇的你们会有什么下场,你们心里应该比我更清楚。 “不为了别的,想想在城墙上守护着你们的汉子,想想破营之后你们自个儿的结局,心里还有口热乎气的,就随我走!” 几个妇人被李姐说动了,相互看了眼,犹豫了下,终究还是迈出脚步,走向了李姐,在她的身后站定。 在她们的带领下,更多的妇人陆陆续续走了过来,最后仅剩了二十几人,随着那个吊梢眉三角眼的妇人,留在了原地。 每个地方总有些刺头,喜欢与人对着干。此刻战事吃紧,李姐可没工夫收拾她们,让人记下了她们的名字,打算秋后算账。 她则带着新招募来的军妇去了膳堂,如同先前那般,挑二十个手脚灵活,人也听话的,先教会了打包的技巧,然后让她们作为监工,教导各自的组员。 待所有人都教会之后,就将先前那批军妇替换下来,让她们轮流休息。 隆隆的炮火声,从朝食一直持续到了日落,敌寇的哭喊、战马的嘶鸣不绝于耳。 李姐再次登上了望塔,目力所及之处,被火药炸得焦黑的箭矢插在了地上,冒着星星点点的残火,宛若枯败的荆棘,尽显生命的萧瑟。 到处都是残肢断臂,鲜血深深地渗入了土中,将整个关口都给染成了红色,与日落的残阳连成了一片。 硫磺与死亡的气息,相互交织在一起,顺着风迎面吹来。书中的血流成河、尸横遍野,以一种最为直观的形式,展现在她的眼前,有如一幅人间炼狱图。 “敌兵已经逼近,这儿可危险着呢,小主子,您怎么来这儿啦?”马护卫着急道。 李姐淡淡地收回目光,“我就是来看看情况。我爹呢?他在哪儿?” “将军、姜佥事、沈护卫都去了战楼,亲自指挥射击。”马护卫答道。 李姐点点头,开口问道,“灭了多少敌寇?” 马护卫的笑容中满是得意,“至少有七八千,其中有一多半是被陶罐炸炮给炸死的!” 他们只有五百人的兵力,算下来,可是以一敌十的大胜仗啊! “敌寇还剩多少?”李姐问道。 马护卫收起了笑容,不复之前的意气风发,语气沉了下来,“至少还有三万多。” “还有三万多啊……”李姐喃喃了一句,又问,“以现在的产量,炸药包还够用吗?” “即将入夜,战事可能会稍作停顿,对炸药包的需求会少些,应该够用。” 李姐蹙眉沉思了一会儿,道,“你和我爹说,晚上换上火箭,士兵可分两批轮流休息,但是,攻击不能停下来,我们的兵力太少,不能给敌寇任何喘息的机会。我这边,会保障炸药包的供给,让他们放手攻击。” “领命!——” 马护卫匆匆离去,李姐也下了了望塔,回到了膳堂。晚膳得开始供给了,还有晚上打包组的轮班得分配一下。 待她安排好一切,给姜蔺他们送饭的时候,却是一个人影都没见到,只找到了张平。 “姜蔺他们人呢?怎么一个都没见到啊?”李姐问道。 张平的目光往左上方瞥了瞥,“那个……或许上茅厕了,您才没瞧见吧……” 李姐扯着嘴角,冷冷一笑,“会向主子我扯谎了?还不老实交代!” 张平忙摆手道,“我可不是想骗主子的,只是怕主子您担心,要追出去……” 李姐向张平逼近了一步,沉声道,“说!他们到底去了哪儿?” 张平咽了口口水,“敌兵往后退了,一般的弓弩射力不及。姜蔺与沈钰便向将军请命,带了一批人,趁着夜色去了羊马城,想于近处发射。 “同去的还有狗蛋和胡勒根。我原是不答应的,可是就两只手,拦不住他们四个人啊!主子,您可别同他们一起犯傻啊……” “你放心,我不会犯傻……”李姐揉了揉眉心,“之后,我会将新扎好的炸药包送来,你派人给姜蔺、沈钰送去,让他们务必活着回来!” “领命!”张平行了一个军礼。 李姐又匆忙回到了膳堂,亲自敦促着打包的工作。 这一夜是漫长的,李姐的耳边一直隆隆地响着炮火的声音,神经一直都紧紧地绷着,连一丝睡意都没有。 她也加入了打包的队伍中,总要给自己找些事情做做,不然空闲下来,反而容易胡思乱想。 平日里宝贵的羊油,此刻,被拿来做了灯油点上。微弱的火苗在风中摇曳着,忽明忽暗,模糊了视线,同时,也模糊了未来,让祸福变得难以预测起来。 李姐机械地重复着手中的动作,整个身子都坐得僵硬了,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只听到耳边的炮声渐渐平息了下来。 她站了起来,长时间的久坐,让她的双腿有些发麻,她顾不得这些,踉踉跄跄地就往外冲。 出门口的时候,正撞上了匆匆赶来的张平。只见他的嘴角高高地翘起,藏不住地喜悦,就连声音都带着狂喜,“捷报!捷报!敌人退兵了,我们胜利啦!” 张平几乎是欢愉地喊出声来,膳堂的军妇全都听见了,纷纷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相拥着欢呼起来。 李姐却是异常地冷静,“为防敌人的疑兵之计,继续赶工一个时辰。” 吩咐完各监工,她便与张平一同,奔赴了了望塔,正巧,她爹也在塔上,正用望远镜查看敌情呢! “爹爹,敌人真的退兵了吗?”李姐问道。 李霸笑着摸了摸肚子,“八九不离十了,就连望远镜都看不到敌人的身影了。” 李姐往四周望去,黎明的晨辉撕裂了云层,洒在了城头的士兵身上。 他们一个个兴奋地挥舞着手中的长枪,枪头反射着耀眼的光芒。 终于守住了! 四个月的忙碌,总算是没有白费。 她的目光回到了李霸的身上,看着她爹眯着眼,笑得眼睛只剩一条缝了,嘴角不觉微微勾起,自个儿也笑了起来。 她打了个哈欠,扑入她爹的怀里,合上眼,就这么睡着了…… 第85章 隐匿军功 睡着了的李姐并不知晓,她爹看着她的手的时候,眼眶都红了。 他是知道他的姐儿有多护着她那双手的,即便是练箭和格斗的时候,也要带着她的皮手套,以免将手给磨出茧子了。 每次净手的时候,她都要用带有护肤效果的皂豆,然后抹上香脂。 一双小手被在她精心养护下,即便是在这干燥多风的赤木口,依旧保持得白白嫩嫩的,就像是凝脂似的。他平时握着的时候,都怕太过用力,会将她给捏坏了。 如今,却是因为做炸药包,仅仅一个晚上,就被麻绳给勒破了。一道道狰狞的血痕,横贯于柔嫩的掌心和指尖,触目惊心。 李霸有时也想过,把姐儿当男孩养,会不会有些过了? 然而此时此刻,当他看着姐儿手的时候,除了心疼,更是庆幸。 若不是他的姐儿强似男儿,如何能够如此轻易,就将百倍于他们的敌人逼退? 在这个硝燕巢幕上的边陲,还有什么比保住小命更重要的? 好好地活着,才是最大的幸福! 李霸将他的姐儿打横抱起,如同捧着一个稀世宝贝,一路小心翼翼地,将她送回了营房,细心地给她盖好了被子。 李姐这么一睡,便是一天一夜,待她再次睁开眼时,五百号人的营地里安静得诡异,竟是一点响动都没有,悄无声息。 李姐的心咯噔一下,随手抓过一件衣服,披在了身上,冲出了营房,屋外空荡荡的,平日里巡逻的士兵全不见了踪迹。 他们去哪儿了? 难道是到了换班的时刻? 李姐按捺住心中的疑惑,蹙着眉继续前行。然而越往前走,她的心越发往下沉去。 她发现,地上有不少血印,参杂在沙土之间,隐隐透出一个脚印的轮廓。 越接近营门,这样的血脚印就越多,脚尖全是向着军营内侧,不知是谁留下的。 她加快了脚步,来到了营门口,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 本该守卫最严的营门,居然完全敞开着,连一个守护的人都没有!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敌人回来了,杀了一个回马枪? 她提着衣摆,一路小跑着,终于让她遇见了一个人。 但是这个人却是让她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那人一身低级士兵的打扮,戎服上沾满了血迹,远远看去,就似一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血人似的。 她匆忙跑了上去,紧紧地抓着那人的肩膀,指甲都快嵌入了他的肉中。 “将军怎么样了?他在哪里?” 往日沉着冷静的她,没有发觉,此刻她的声音竟是带着颤,透着难掩的慌乱与恐惧。 那人皱了皱眉,指向了远处,“都在棘城外。” 李姐立刻放开了他,朝外跑了出去,飞速翻过羊马城,涉过深壕,跨过木栅,穿过棘城,远远地瞧见她爹穿着铠甲,站在残骸中,一副中气十足的样子,指挥着手下干活。 她紧蹙的双眉,终于舒展开来,像个小兔子似的,跑到了她爹跟前,用小拳头捶了下他的胸口,语气中带着几分嗔怪。 “爹爹,你怎么带着所有人跑出来了,由着营门敞开着?多少也得留些人在营地看着呀。” 李霸呵呵一笑,甩锅道,“还不是那个军医给闹的,说什么尸体搁着容易发生疫情,最迟明日,就要放火烧尸。那么多的战利品,我一个人哪能收拾得过来,还得收割敌人的首级去领功。这不,只能将所有的弟兄,全部拉了出来。” 李姐瞪了他一眼,“姐儿还以为敌寇杀回来了,这心肝都要被您给吓出来了!” 刘安躬了躬身,道,“将军,这次请功,我们还是得匿着些数字,毕竟,我们才五百人,其中大半又是从各边调来的伤兵,数字多了,怕是没人信服,反而容易招惹是非。” 李霸频频点头,“说得有理!你看我们报多少数字合适?” 刘安伸出了三根手指,想了下,又收回了一根。 李霸挑了挑眉,“两千?” 刘安苦着脸,摇了摇头。 李姐的眉角跳了下,“不会是两百吧?” “小主子聪明。” 李霸挠了挠头,“会不会太少了些?我们这次可是灭了近一万多敌兵的,领功的数字才那么点,不好向弟兄们交代啊!” “不少啦!将军您算算,以五百人灭两百人,留下的全是尸体,已经是很不错的大胜仗了!而且,我们这边死伤的人也少了些,除了引爆陶罐炸炮的那几人,就没出现多少重伤的,上面能相信吗?” 李霸咬了咬唇,“还是老办法,你挑些忠厚可靠的,以牺牲报上去。人数多报些也无妨,反正姐儿这边的作坊要扩建,还要种植药田,缺不少人手。让他们除了军籍,给姐儿帮工。” 刘安点点头。 “至于将士这边的犒赏,咱们自个儿出,不能让兄弟们吃亏了。” 刘安像是含了黄连似的,眉头都皱成了一个疙瘩,“那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啊……” 李霸叹了口气,“你也说了,照着实际的战功报上去,反而会招来祸害。这笔就当做是买命钱了,花钱买个心安。” 李姐点点头,“钱是赚不完的,以后有的是机会,刘叔,你就放宽心吧,有姐儿在,保证给你挣个宁夏首富回来!” 刘安看着李姐,脸上的愁容立刻淡去,“有小主子在,别说是宁夏首富,即便是大明首富也是做得的。不过树大招风,咱们还是低调些好。我已经用不同名义,购置了好些铺子。以后即便是开设分号,最好还是用不同的招牌,小心驶得万年船。” “刘叔说得在理!” 大明开国第一首富沈万三,就是因为肥得流油,被朱元璋给宰了,充实了国库。 当初富甲江左,将所有身家送给沈万三的陆德源,反而避过了灾祸,寿终正寝。 可见,钱多了未必是件好事,财不外露还是很有道理的! 李姐甜甜地一笑,“以后咱们就闷声发大财!” 李霸揉了揉她的发顶,赞道,“姐儿真乖!” 由于要收割的人头缩减至两百枚,清理战场的工作量顿时减轻了不少,至日落时分便已提前完成。 李霸将小傅军医招了来,将余下的尸体一把火全给烧了。 火光连天,直窜云霄,即便是身处十里之外的作坊,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姜蔺自嘲地一笑,“人人都想多赚些军功,有多报的,有谎报的。想不到我们的第一战,却是要少报、瞒报。” “你觉得可惜吗?”李姐问道。 姜蔺摇了摇头,“只是觉得有些荒谬罢了。” 沈钰沉声道,“这一战的胜利,全仰仗了陶罐炸炮,将敌军主力打了一个措手不及,一下子就炸死了三四千人,士气全给我们打没了。战马也不受控制,慌不择路地逃窜时,相互冲撞踩踏,又死了数百人,胜得实数侥幸。下一次,他们可不会那么傻了,贸然深入我们的埋伏圈。” 李姐拍了拍沈钰的肩膀,“所以啊,自动引发的地雷和跳雷,还得尽快研发出来,到时候埋遍通往赤木口的各条要道,就连林子里也埋上些,让敌人永远也不敢踏入贺兰山一步。” 狗蛋挠了挠脑袋,“那以后,咱们岂不是赚不到军功了吗?” “等以后啊,咱们将火铳改良好了,就学卫青和霍去病,主动出击,让那群小王子也尝尝被人追着跑的滋味。” 狗蛋幻想着那副场景,哈哈大笑起来。 相比之下,沈钰对于李姐画的大饼并不感冒,更多的是着眼于当下,“这一战,火药的库存消耗得差不多了,得加紧赶制。还有陶罐,我估算了下,至少得做上一千。等将战场清理完之后,将营门外的这片山坳全都埋上。” “经过这一战,敌人不知何时还会再来咱们这儿。陶罐炸炮埋于土中,得对火绳做好防潮工作,别到关键时刻成了哑炮。”张平说道。 “火绳的连接方式,也可以改良一下,参照渔网进行布局,无论我们点燃其中的哪一坛,都能将四周的炸炮点燃,最终蔓延至全网。”李姐说道。 姜蔺双眼一亮,“如此一来,若是多派几人在四角点火,就能将炸炮的引爆速度加快不少。” 几人正说得起劲,就见狗蛋努了努鼻子,哈喇子都要流下来了。 “你这是怎么啦?”李姐问道。 狗蛋搓了搓手,“小的闻到香味了,从不远处飘过来的。” 李姐笑了起来,“你这鼻子倒是灵敏。” 高升的眼睛都亮了,兴奋道,“主子,还真有好吃的呀?” “走!一起去看看吧!” 劳逸也得相互结合嘛! 李姐带着一群人,去了新盖好的作坊。只见四个巨大的铁锅冒着热气,一个伙计拿着葫芦,舀了一瓢青稞倒入了锅中,又丢了一块羊脂进去,盖上了锅盖。 有意思的是,锅盖上还安着一个倒l型的粗铁丝,套了细竹筒做把手。 一个伙计正握着把手,不停地转动着。 哗啦啦!—— 一阵爆裂声传来,青稞在铁锅中变成了一粒粒米花,不停地撞击着锅壁与锅盖。 待动静停歇后,伙计方才掀开了盖子。 高升趁机探头望了一眼,“这锅子好生奇怪,锅底居然是平的,锅盖下还连着一个三角形的铁丝。” 李姐挑了挑眉,“这锅子可是专门用来做爆米花的。” 高升的目光移到了另一个伙计的身上,只见他将爆好的青稞和米花,倒入了一个长约三尺的巨大木框中,拌上了粘稠的饴糖,用擀面杖擀平,看得他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你!你!你就是这么糟蹋我熬了几天的饴糖的?!”一个清亮的男声自门口传来,夹杂着掩饰不住的怒意。 李姐闻声望去,就见小傅军医不知何时到了,一张脸气得通红,指着她的手指都在发抖。 李姐将他的手按下来,赔着笑道,“还是学医的呢,小心急火攻心。” “我已经在焚心了!”小傅军医气得跺了跺脚,“我说呢,整整一大缸子的秋饴糖,怎么一转眼全没了,原来被你用来做糕点了。这可是要入药的!” 李姐赔笑道,“药食同补,最后不还是得吃到肚子里吗?” 随着小傅军医赶到的老傅军医,捋了捋胡须,“饴糖性甘温,健脾开胃、消食化积而行不损元,确实适合作为食补之材。小主子别忘了给老夫也来上一斤。” 小傅军医顿时拉长了脸,“爷爷,您怎么也跟着他们瞎胡闹啊?” 李姐白了他一眼,“不就是挪用了你一缸秋饴糖吗?番薯已经在收割了,到时候再多做几缸,赔你便是了。” “番薯?”这个小傅军医知道,还尝过味道,无论是色泽、大小、还是形状,都和米相差甚远,“这玩意儿能做饴糖吗?” “怎么不能?你看,米能酿酒,番薯也能酿酒。米能熬饴糖,番薯自然也就能熬饴糖呀!” 李姐说得似乎有些道理,不过,小傅军医依旧双眉紧锁,总觉得哪里不对,却又说不上来。 姜蔺的注意力,落在了另一个伙计身上,只见他舀了一瓢橙黄色的薄片,倒入了油锅之中。 那薄片瞬间膨胀起来,向上浮起,漂到了油面上,被一个比张开的手掌还大的竹笊篱捞了起来,撒上了盐和茱萸磨成的粉,放在一边沥干。 姜蔺好奇地取了一片,端详着,“无羡,这个是什么?也能吃吗?” 李姐对他眨了眨眼,“你想尝尝,我再告诉你。” 姜蔺放入口中,牙关刚合上,那薄片便裂成了数片,十分的脆,咬起来咔嚓直响。刚入口时,是茱萸的辛辣,回味又有些甘甜。 姜蔺猜到了几分,又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番薯吗?” 李姐点点头,“正是,味道还不错吧?” 姜蔺笑了笑,“岂止是不错。” “我也尝尝!”高升伸出手,取了一片,哪知咬得太用力了,薯片碎成了好几瓣,不少掉到了地上,引得大家哄笑起来。 高升才没心思理会众人,舔了舔舌头,又取了一片,咔嚓咔嚓地嚼了了起来,“想不到番薯还能这么吃。” “只可惜,油炸的放一会就回潮了,不好吃了,没法卖,只能我们自个儿享享口福了。”李姐取了一片,递给小傅军医,“别板着个脸,尝尝看好不好吃,就当是我给你赔罪了。” “我不要赔罪,我要赔药材!” “好好好!等我手上的这些吃食大卖了呀,我给你多进两斤药材。” “两斤药材可不够。” “那就两石。” 小傅军医这才消了气,取过她手中的薯片,尝了一口,不觉挑了挑眉。 李姐卖苦道,“我现在不是手头紧嘛,你看啊,之前靠着清露和胰子,好不容易刚赚了些。这才打了一仗,全给赔进去了。” 匿报军功的事虽是机密,但是小傅军医也不傻,他知道军功是以首级来计的,可是刘管事才运了两百个头颅去领功,便让他火化了战场,数额明显对不上。 但是军营那边,犒赏却是一分不少,只等着年后足额发放。 中间的差价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要由谁来填补?不用想,只有李姐了。 他虽然不知她的生意,究竟做得如何,但若要补上这个大窟窿,想必也是很紧张的。 单单是日常犒赏士兵的羊肉,军医所需的草药,便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若是换做旁人,即便坐拥金山银山,都不够她这么贴补的,也是难为她这么个小女娃了。 别人有个将军做爹,穿金戴银,活得无忧无虑的,她却要天天愁着如何赚钱补贴军费,还得倒腾火器。 前番敌寇来袭,她在膳堂同那些军妇一起捆扎火药包,将手掌都给磨破了,到现在还没好。 这么想着,他觉得不用同她计较那一缸饴糖了。 “我之前给你的养颜方子,你能用上吗?”小傅军医问道。 李姐点点头,“就是方法复杂了些,人手不足,来不及大批量生产。” “那我再给你寻个简单的方子。” “先不急这个,你不是想种药材吗?我爹将人手拨给我了,匀你三十人,加上他们的军妇,便是六十人了。你看好了地面,收集了种子,来年开春就可以开始种植了。” 小傅军医提到这个,立刻来了兴致,“地面我早就打过眼了,整片贺兰山,可有不少适合种药材的。” “最好别隔着太远了,万一有什么状况,彼此间也好有个照应。” 小傅军医点点头。 转眼两个月过去,李姐出品的爆米花糖成了宁夏卫最紧俏的年货。 口味有两种:一种是青稞配白米,再撒上黑色的胡麻,另一种是白米配葡萄干。米花松脆,果脯甜糯,招待客人最是体面不过。 第二受欢迎的是粽子糖。这是后世的苏州特产,顾名思义,样子同四角粽一般,但是尺寸要小得多,才一寸高,由香甜的饴糖凝成,晶莹剔透。 糖里有的嵌松仁,走的是高档路线;也有什么都不加的,走的是平民路线。 颜色各分两种:一种是琥珀色的,原味;另一种是薄荷绿的,添加了薄荷液,清凉润喉,提神醒脑。 第三受欢迎的是羊皮糖,即后世的牛皮糖,色泽金黄透明,乃扬州一绝。因耕牛不可宰杀,怕犯了忌讳,故而改名为羊皮糖。 将饴糖、面粉和桂花香油拌在一起,熬煮一个时辰后,倒入铁盘,擀成半寸厚,切成半指长的一块,四周裹上满满的白胡麻,咬起来弹性十足,还带着桂花的香甜。 因为人气旺,连带着卖扯白糖、梨膏糖、桂圆糖、山楂糕、红枣糕、番薯干、肉肠、肉脯、果脯的生意都好了。进账源源不断,士兵的犒赏终于有了着落。 刘瑾伏诛后,仇锜他爹仇钺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不久便翻了案,晋升为代理都督佥事,充任宁夏总兵官。 随后论功行赏时,他又被封为了咸宁伯。有他照应,李霸这边的日子,终于是好过了不少。 所谓人情往来,可不就是说,得有往有来,经常维护,不然,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淡薄了。 年关的时候,李霸带了李姐,备了厚礼,亲自往仇府登门拜年去了。 李姐微微抬头仰望着仇锜,讶然道,“小半年不见,人长高了不少啊!” 仇锜没理会她,轻哼了一声,扭过了头去。 仇钺哈哈一笑,指着仇锜道,“这个凉怂,姐儿没来的时候,天天念叨着。好不容易人来了,他倒是闹起别扭了。” 李姐让人将准备好的一色漆素髹拼盘提盒递了上来,一层层打开。 第一层是装爆米花糖的,特意加了瓜子仁和胡桃仁,可比他们铺子里卖的还考究些。 仇锜眼睛一亮,忙伸手取了一块,“算你还有良心!” “看你说的,好吃的还多着呢!”说着,李姐又打开了第二层。 里面装的全是糖果,有时下铺子中卖得最好的山楂糕、红枣糕、粽子糖、羊皮糖、梨膏糖、桂圆糖、扯白糖,还有她亲手做的老鼠糖,凑成了八珍玉食。 仇锜笑眯眯地抓了一个老鼠糖啃起来,“你铺子里怎么不卖这老鼠糖啊?害我想吃都没处寻。” “这老鼠糖禁不得放,得吃新鲜的,没两天就坏了,卖不完岂不是亏了嘛!” 仇锜白了她一眼,“你铺子的生意那么好,怎么还那么小气啊!” 李姐没理他,又打开了最后两层,不过里面装的不是吃食,而是清露和胰子,各选了沉香、蔷薇、金盏、玉兰四种香味。 仇夫人笑眯着眼,用手轻抚了下蔷薇胰子,“怎么那么客气?还带了这些金贵的来?” 李姐笑道,“也不知道婶子喜欢什么味儿的,明年开春了还有新的香型,您若是有心仪的,直接让人来我的铺子取。” 仇夫人抓起她的手背,拍了下,“姑娘就是比男孩贴心,看我家锜官,整天调皮捣蛋的,连饭都不肯好好吃,都瘦了好几圈了,没一刻让我省心的。” 仇锜将嘴里的老鼠糖嚼了两下,咽了下去,反驳道,“娘,别被她的外表迷惑了,她可凶悍着呢!” 仇夫人瞪了他一眼,“别瞎说!” “我这哪是瞎说啊!不信您问爹,十月的时候鞑子去了赤木口,被她的火药炸得落荒而逃,死了几百号人呢!” 仇钺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让仇锜带着李姐出去玩了,又将左右伺候的仆役屏退,屋子只剩下了他同李霸二人。 “咱俩也算是兄弟了,你跟我老实透个底,你那火药到底炸了多少人?我可是听人说,那天炮声隆隆,从早上一直响到了第二天黎明,不可能才炸死两百人吧!” 李霸摸了摸肚子,“你也知道小弟我的情况,那时候多少人想踩我两脚。我不是怕树大招风嘛,于是就少报了些数字。” “究竟少报了多少?”仇钺问道。 李霸竖起了一根手指。 “一千?”仇钺惊异道。 李霸摇了摇头,“一万!” 仇钺差点咬到了自个儿的舌头,“居然那么多?你怎么办到的?” “姐儿从书上学来的法子,弄了几百个坛子,装满火药,埋在土里,连成一大片。等敌人来了全部引爆,杀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仇钺咬了咬唇,“这法子好是好,只是可惜了,只适合在荒无人烟的赤木口用。若是换做了宁夏卫,每日人来人往那么多人,万一走水了,可就要出大麻烦了。” 李霸呵呵一笑,“可不是,荒凉的地方也有荒凉的好处。” “你想调回来吗?杨大人已经回京述职了,以你之前的那场胜利,想要调回来,还是很有希望的。” “别!”李霸赶忙摆了摆手,“从前在花马池,上头还有个总兵压着呢。现在好了,在赤木口可没人管束我了,想躲懒就躲懒,想打猎就打猎。我还建了个澡堂子,每天泡泡澡,日子过得逍遥着呢!” 仇钺呵呵一笑,“你就不怕鞑子再来?” 李霸翘起二郎腿,抖了抖,“有啥可怕的,山坳里又新埋了几百坛火药。他们若是真敢来,就是给我送军功的。” “你的火药够用吗?需不需要我给你多送些来?”仇钺问道。 “军器局的火药你也是知道的,都是掺了沙子的,没法用,我自有办法摆平。你也别给我特殊照顾,根据规矩来就行,省得旁人在背后嚼舌根,让你不好做。” 李霸从果盘里抓了一粒薄荷味的粽子糖,往嘴巴里一丢,“这次鞑子至少派了三万多的兵马,想踏平我这赤木口,被我留下了三分之一。我估摸着,他们必定不会甘心,还会卷土重来,你可得小心着些。” 仇钺点点头,“我早有准备,你放心好了。只是这一次,你少报了那么多军功,手下的将士们没有怨言吗?” 李霸觍着脸,笑了笑,“小弟我这不是向你打秋风来了吗?” 仇钺思索了一会,沉声道,“我还有几千军饷,要不先借你救救急?” 李霸将嘴里的糖嚼得嘎嘣脆,“不用,我现在最紧缺的就是铺子。你也知道,我没啥家底,在宁夏卫一点基业都没有。之前要盘铺子,还是租的你的呢!” 仇钺的话语带着几分豪气,“咱兄弟俩,还有什么可计较的,你要用,这两家铺子就给你了!” “我现在手头紧,可没银子给你。” “我还能跟你计较这些?” 李霸嘿嘿一笑,“就知道哥哥你大方,不过我也不白拿你的,我给分红。刨去成本,五成的盈利归你,咱哥俩对半分。” 仇钺挑了挑眉。 李姐目前共计开了两家铺子,卖清露的那家说是日进斗金都不为过,就连卖吃食的也是生意红火。 做的粽子糖和羊皮糖,别处都没得卖,独此一家,想抢生意的都没法抢,每日的客人络绎不绝。即便是限量供应,去晚了都要买不上了。 李霸这不是明摆着给他送钱吗? “老弟,你这是……?” 李霸嘿嘿一笑,“兄弟俩有钱一起赚呗!有老哥你罩着,也没人敢对我眼红嘛!” 仇钺盯着看了他一会儿,哈哈笑了起来,“成!咱兄弟俩一起挣钱!” 两人利益挂钩,这才算是彻底绑在了同一条船上,彼此都安心了不少。 之后,李姐不知道他爹是怎么和仇钺那只老狐狸谈的,居然将他们在贺兰山屯的那些田地,以及小傅军医勘探的药田,全给买了下来。 对于相关的官员来说,反正都是些没人要的荒地,又是在边境,时不时会遭到劫掠,不太平得很。 李霸既然想要,给的价也是按照市价算的,没占半分便宜,还有仇总兵亲自发话,他们乐得做个顺水人情,办事效率快得没话说,当日就给备了案,发了契书。 另一边,仇锜拽着李姐问道,“文若在你那儿还好吧?” 李姐拍着胸脯,道,“有我罩着,你就放心吧!不过,到底是谁那么坏心眼啊,把蔺儿撵我这儿来了?” 仇锜撇了撇嘴,“还不是他家里那些糟心的亲戚,竟然托了关系,硬是将他送去了赤木口。等我知道了,缠着我爹想办法的时候,已经是板上钉钉了。” 李姐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自家人能做得出来的事吗?未免也太心狠了吧?赤木口是什么地方?我刚去的时候,都没信心能活下来,和让他送死有什么分别?” “可不是盼着他早些死嘛!” “怎么说?”李姐问道。 “他爹殉难,留了个嗣职的缺,成了香饽饽,被他叔叔眼红了去,已经说动了族中长辈,想要趁着文若年纪小,将他的位置顶了去。哪知道,文若先下手为强,找了人上述朝廷,申请给他爹正名立祠。圣上亲自下诏,赐了他爹祭葬,觉得他忠孝有佳,直接让他得了嗣职。” “这可是好事啊,没人能抢了去。” 仇锜瞥了李姐一眼,“你平时挺机灵的,怎么对这种事想不明白了?唉,还好你是个姑娘家,不用混官场。官场的人,心黑着呢,你的心思那么单纯,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怎么说?”李姐又问。 “就是因为赤木口危险,文若他叔才一定要送他去,就等着他和他爹一样,殉难了,再留了个嗣职。文若只十四岁,还没后嗣呢,这个嗣职的缺还不是他叔叔的囊中之物了?” 李姐听了后背一阵发凉,“这还算是亲人吗?” “这可是嗣职,要不是文若年纪小,寸功未立,他得的可就不止是都指挥佥事的缺了。你看看唐代,儿子逼老子,弟弟杀哥哥,亲娘杀儿子,啧啧,杀来杀去还不是为了个位置吗,什么事儿是做不出来的?” 李姐缩了缩脖子,“还好我爹就我一个闺女,我家没亲戚,事少。” 仇锜咬了咬唇,“文若不会是因为我没帮上忙,眼睁睁地看着他去了赤木口,生了我的气,所以这次没同你一起来吧……” “蔺儿才不是这样的人呢,你也知道,鞑子说不准啥时候又杀回来了,他正和沈钰一起加班加点做炸炮呢,实在是抽不出空来。等这阵子忙完了,一定拽着他来瞧你!” 李姐从怀里取出了两个纸包,“给!一包是我单独送你的,另一包是蔺儿省下来,特意让我带给你的,够兄弟了吧!” 仇锜的嘴角立刻翘了起来,接过纸包打开一看,一包是手掌大小的红白双色的波板糖,共有三个,另一包是半寸长的手工切片硬糖,中间还嵌有红色的大灯笼图案。 明代没有化学色素,红红的色泽是用红蓝草染色的,黑色的线条是用枫叶染色的。 红蓝草是壮族用来染无色糯米饭的,上色效果不错,也可放心食用。 叶形有两种,较圆的叶片可以染红色,较长的叶片可以染紫色。可惜,明代的紫色是禁忌,只能放弃了。 之后,李姐还打算用栀子染秋香色,草汁染青绿色,能配出更多的图案来。 “这个市面上还没有,我打算下个月再开卖,不赖吧?” 仇锜拿着一块切片硬糖,放在手中把玩着,“这个新奇,你以后有好东西,可得第一个紧着我。现在,我的小弟遍布宁夏卫,我替你去向他们宣传,保证你铺子的门槛都能被踏破了!” 李姐呵呵笑了起来,“我看,你是打算拿去显摆吧!” 仇锜被说中了,也不脸红,得意地往嘴里丢了一颗糖。 不过还真别说,有了仇锜的显摆,李姐的双色波板糖和切片硬糖还没上市呢,就有一大群衣着鲜亮的熊孩子,来她店里下订单,一买就是好几两银子,出手那叫一个豪气啊! 李姐的切片硬糖,采用的也是季节限定款,根据不同的节日和节气,制作不同的图案来。 例如:元宵时是灯笼图案的,立春时是梅花图案的,清明时是茶叶图案的,端午时是粽子图案的。 另有五种定制款,其中三种是文字的,分别嵌着福、寿、囍的图文,余下两种是图案的,嵌着寿桃和元宝的花纹,成为周边各镇红白喜事的必备佳品,哪家洗三、嫁娶、出殡,都会来此购置一批分发亲友。 李姐又做了一批*字的图文硬糖,成为*福糖。不对外售卖,特供各大寺院,赠送香客。 沈钰白了她一眼,“你做生意,连佛门的清净之地都不放过。前阵子兜售檀香味的清露和胰子,如今又售卖*福糖,引得香客络绎不绝,出手阔绰,那些和尚该将你画成财神爷供着了。” 李姐笑了笑,“菩萨普度众生,不正该对我这般缺钱少粮的伸出援手吗?” 沈钰信她才有鬼,“少在我这儿哭穷,犒赏的窟窿怕是早就填上了吧! “年前你还信誓旦旦地说,要赔小傅军医几缸饴糖的,如今怕是全做了硬糖了吧! “他心心念念地想要开药铺,你倒是拿着他的桂圆、红枣、山楂全做了糖果卖了。” 李姐揉了揉鼻子,“那些本就是吃食,老傅军医不就挺爱吃山楂糕的吗?说是每天来一块,胃口都好了,饭都能多吃半碗。” “你这两天盯着他新盖的阿胶作坊,是不是又打算做什么糖果呀?”沈钰问道。 “你怎么就这么机灵呢?”李姐朝他眨眨眼,“我打算将阿胶配着红枣、胡桃、胡麻,和了饴糖,做成阿胶糖。” “记得给我和钟叔各来一斤。” 李姐气得牙痒痒,阿胶很贵的好不?一开口就是两斤,败家啊! 李姐见胡勒根在一边,一副想说又不知该怎么说的样子,问道,“怎么啦?” “小的我近来和狗蛋,在膳堂听到些不好的传闻……” 狗蛋忙点头应和道,“是啊是啊!城墙修好了,炸炮也埋好了,士兵们没工事干,自然就没肉吃了,怨言不免多了起来。” 姜蔺淡淡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每日吃惯了羊肉,让他们再过回从前的日子,自然是难以适应的。 李姐将目光投向了张平,问道,“你可有什么对策?” 张平咬着唇,想不出什么好法子,只得摇了摇头。 “你们随我来,”李姐带着姜蔺、沈钰、张平三人,去找了她爹,正巧刘安也在。 李霸一见她,满脸便是笑,“哟!姐儿来了呀,带了什么好吃的给爹爹吗?” “爹爹,今个我来可是说正事的,”李姐开门见山道,“胡勒根和狗蛋听闻,不少士兵抱怨伙食变差了。” 刘安苦着一张脸,“可不是,但是现在工事停了,不可能让他们顿顿吃肉,这个花销可就太大了。小主子,您看能再弄些什么工程不?” 李姐摸了摸下巴,道,“此刻正是农闲的时候,可以召些熟悉水利的,在咱们屯的田地挖掘沟渠。如今我们不赶时间,不求速度,一切以最高的质量标准来建。” 第86章 神秘来客 刘安赞道,“这个主意好,我这就找人去安排。不过,即便将开春要开垦的地一起算上,工程量也有限,做完之后又该如何呢?” “自然是玩啊!”李姐道。 “玩?”刘安的笑容僵在脸上,“小主子,您不是在和我开玩笑吧?” 李姐道,“我可不是和您开玩笑,咱们这儿是军营,工事完成了之后,也该紧锣密鼓地操练起来了。” “那也不该是玩呀!” “寓教于乐嘛!”李姐解释道,“战场之上最强、最有效的攻击技能,便是弓马。咱们西边对着鞑子,东边正好可以开辟出一个马场。 “让士兵自由组队报名,每逢初一、十五举行马球比赛,进入三甲的队伍每天给他们杀一头羊,让他们连着五日吃肉。 “此外,初五、二十举行步射、骑射、马枪的比赛,初十、月底举行举重、负重、摔跤的比赛。 “这些是单人比赛,名次可以放宽些,前十名宰羊吃肉,连吃五日。 “这么算下来,一月只需宰杀三十头羊,单凭澡堂的收入,便能供养得起。” 沈钰的眉角跳了下,总觉得这个主意听着耳熟得很,貌似他们几个刚进李府的时候,便是被李姐如此训练来着。 姜蔺双眼一亮,“如此可谓一石二鸟,不但解决了膳食问题,连日常的训练都抓起来了。士兵为了在比赛中拔得头筹,不用敦促,便会自发努力训练。” 李姐这边的比赛,进行得如火如荼,东边却是急报传来—— 小王子在开春的时候出手了! 这回他们学乖了,没有碰赤木口这个硬茬,而是直接绕过了贺兰山,跑去了河套地区,沿边各堡都遭道了他们的报复性袭击。 有一种恶,叫见不得别人好,尤其是见不得别人比自个儿好。 当众人损失惨重时,唯有赤木口毫发无伤。这个时候,人们的第一反应不是为赤木口感到庆幸,而是生出了猜疑与怨怼。 流言蜚语顿时多了起来,甚至有人污蔑李霸投靠了鞑子,方才保得了平安。 简直就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虽然有仇钺罩着,但是一人一口唾沫,也是能淹死人的。 李霸愁得嘴上的燎泡都出来了,找来了李姐和刘安想办法。 可是,现在能有啥办法呢? 人家都被打得丢盔卸甲了,还不能让人过过嘴瘾,找个宣泄口吗? 正在李霸第108次唉声叹气的时候,有亲卫来报,“禀将军,营外有人求见!” 李霸的心里咯噔一下,该不会是仇钺兜不住了,上面要拿他来泄公愤吧? 他强作镇定,问道,“来者何人?” 那士兵将头深深垂下,“门卫说,腰牌没看懂,只见着上面刻了个‘枪’字,就被来人给收走了。” 李霸都无语了,竟然还有看不懂的腰牌?不过,这刻了“枪”字的可不多见,难道是…… 李霸打了个激灵,忙带着一队人马,来到了东门,只见营门外停着一辆再普通不过的黛蓝布棚车架,由两匹马拉着。 车边只有一个把式站着,看那人身姿沉着健朗,挺拔如松,显然是个练家子。 李霸忙朝着车厢拱了拱手,“赤木口千总李霸见过大人。” 一个尖细的嗓音,从帷幕后传来,“此处人多口杂,不方便露面,烦请李将军前面带路,去白虎堂详谈。” “哦、好……”李霸没瞧见正主的相貌,却也不敢怠慢了人家,忙应了下来,领着那辆马车,径直来到了他的营署前,再次向车厢恭敬地拱手道,“末将的营署已到,还请大人下车。” 车把式立刻端了一个脚凳,在下马的位置摆好。 帷幕徐徐拉开,一人缓缓跨步而出。宽大的兜帽垂了下来,将他的大半张脸遮得严严实实,身上的衣服也用披风裹住了,只有一只手露了出来,被车把式扶着下了马车。 李霸依旧没见着他的相貌,目光落在了唯一露出来的那只手上。 只见那手保养得很好,手背细嫩得很,和个养尊处优的少妇似的,骨节却是分明有力,显然也是一个练家子。 李霸领着那人进入白虎堂时,李姐正坐在座位上,晃着两条腿,和姜蔺、沈钰聊天。 见着她爹带了个包得像是西方吸血伯爵的神秘人进来,也不知道是谁,但看着不像是个小人物。 礼多人不怪。她的屁股下宛若安了根弹簧,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恭恭敬敬向那神秘人行了个礼,“爹爹有贵客,我先告退了。”说着,她便想带着姜蔺等人闪人。 “且慢,既然是李将军的爱女,便一起留下吧!”那人伸出了手,将遮着脸的兜帽摘了下来,方才露出了真容。 那是一张相当慈祥的脸,眼角的笑纹勾勒出和善的笑意,就和邻家的伯伯似的,只是脸上没有胡须。 李姐一愣,这人竟然是个公公! 这可是她穿越古代后,第二回见到公公。若不是那人脸上抹了淡淡的脂粉,和正常人也没什么两样。 那公公在手下的搀扶下,悠悠地踱着步子,直径来到主位的右侧坐下,“李将军坐吧,李小姐也坐,一起坐着谈。” “谢大人!”李霸躬身回了个礼,在主位坐下,李姐和姜蔺则在他的下手坐下。 沈钰和张平因之前退敌有功,分别得了个巡检和吏目的职务,但终究是不入流的小职,还没资格同他们一起入座,便绕到了李姐的身后站定。 刘安殷勤地吩咐下去,着人端上茶水和糖果,招呼贵客。 那公公瞥了眼茶水,汤色碧绿明亮,是宁夏独有的无果枸杞芽茶,有明目安神、除烦益智之效。 可惜芽尖已老,是端午后才采摘的,非上品,故而没了品尝的兴致,倒是边上果碟里装着的糖果有些意思,造型小巧别致,有如粽子一般。 他用手拈了一颗,丢入了口中,顿时一股沁凉在舌尖释放,滋润着咽喉,一路的舟车疲乏顿时消失。 他不觉赞了一句,“你这儿的果子不错。” 李霸呵呵一笑,“这是小女做的,公公若是喜欢,给您多备些,当零嘴吃。” “你倒是养了个好闺女啊!” 李霸见他心情正好,开口问道,“不知大人该如何称呼?” 那人拜拜手,“别叫什么大人,咱家是监枪董忠,刚调来补了邓公公的缺,你不认得咱家也不奇怪,叫咱家董公公即可。” “原来是董公公,末将有失远迎。”李霸起身行了一礼,脸上堆着憨憨的笑,“公公此番前来,不知所为何事?” “近日来,河套地区连番受到小王子部的侵袭,惟有你这赤木口安然无事,圣上深感欣慰。咱家出宫之前,特意嘱咐下来,让咱家来瞧瞧。” 李霸瞧着董公公,见他嘴角的笑意意味深长,咽了口口水,“其实末将这赤木口啊,年前也遭受过劫掠,损失也不小呢!或许是因为咱们这儿太穷了,没啥可抢的,所以小王子就不来了吧……” 董公公唇边的笑意扩大了几分,“李将军谦虚了,咱家可是听闻,年前小王子招募了三万多兵马,不但寸步未进,而且还让你给打跑了?” 他怎么就给忘了呢,内臣替皇上管着厂卫,消息灵通得很,这下可真是皮匠栽跟头——露了楦头。 李霸觍着脸笑道,“这不是承蒙圣上福泽庇佑嘛……” 董公公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语气低沉了几分,“少学那些酸不溜丢的,尽拿些不实的来忽悠人。 “你的事咱家早就打探得清清楚楚的了,前番你得罪了杨阁老,只得了五百兵卒来此驻守,而且还是些带了伤病的,根本就没战斗力。 “你该不会真如传闻所言,是投靠了敌寇,所以他们才会放过你的吧?” 说着,董公公抓着手边的茶盏,重重地砸在了桌子上,砰地一声,有如扣在李霸的心头。 吓得他立马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双手抱拳,将脑袋深深地埋在双臂间,讨饶道,“公公明见啊!末将怎敢啊……” 董公公冷哼一声,声音又冷了几分,“咱家看你是胆大得很! “过去这半年间,李将军共偷挖斥卤五十车,呵呵,这可是炼制硝石的重要原料啊! “此外,又购置了砟子炭和硫磺各三十车,做成的火药怕是也有五六十车了吧?” 得!看来这个董公公是有备而来,不止是小王子进犯时所率的兵力,连他们购置的火药原料,都打探得一清二楚,没什么能瞒得了他的。 李姐站了起来,对董公公行了个礼,道,“当日,杨阁老着我等来守此地,任务艰巨。 “我等也是没了办法,索性豁了出去,弄了一大批火药,装在了坛子里,埋在了营门外。足足装了五百之数,连成了一片。 “本想着和敌人同归于尽,与营地共存亡的,也算对得住皇恩了。想不到却是靠着这赤木口的特殊地形,侥幸存活了下来。” “哦?”董公公冷笑了一下,“赤木口山势散缓,地界开阔,咱家眼拙可看不出来这地形哪里好了?!” 李姐答道,“就是因为地界开阔,一马平川啊,敌人托大,傻乎乎地一股脑儿全拥过来了,深入陷阱,被埋在土里的炸炮一炸,主力损失惨重,这才侥幸将他们给击退了。” 董公公挑了挑眉,“小王子来犯之前,你们少说也能制成三十多车的火药,都能将座小山给炸平了。这一战,你们究竟灭了多少敌寇?咱家要听实话!” 李霸伸出手,也不知要摆几根手指好,索性将五根手指都摊开了。 “五……五千?”董公公的话脱口时都带着颤音,连他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 这可是十倍于己方的大胜啊,怪不得能将敌寇打得不敢来了,情愿绕了一个远路去河套。 李霸收回了手,“其实,具体歼灭了多少敌寇,末将也不清楚。因为是被炸炮炸的,多数的肢体都破碎不堪,难以计数,只得了两百个尸身完整的,就这么报了上去。” 董公公拿起手边的茶盏,喝了一口,定了定神,“咱家想亲眼目睹这炸炮的威力,不知李将军可否方便?” 这话说得虽然客气,却是带着一种上位者不容辩驳的威严。 李霸忙点头应道,“方便!方便!只是炸炮危险,演练的校场路途远了些,还得烦劳公公跟我们走一段路。” 董公公点点头,又将兜帽戴起,随着李霸一行人出了营门,上马车行了一段,方才到达。 董公公取下兜帽,扫了眼四周的乱石堆,咋舌道,“你这地儿找得可真僻陋的,怎么不在营地的西边放?” “营地西边不安全,全埋上炸炮了,但凡有些许火星子,能连绵好几里。嘿嘿,也不怕您笑话,末将平日里都不敢随意去那儿闲逛呢!” 李霸讪讪笑了下,带着董公公躲到了沙包后,引爆的工作就交给了沈钰,不久便传来轰轰三声巨响。 董公公只觉得地面随之一震,动静不小,和神机营的火炮差不多了。 他也是见过市面的,一脸镇定地从沙包后探出了脑袋,看见之前平整的地面,此刻出现了三个大坑,威力着实不小。 “能否取个陶罐炸炮,给咱家长长眼?”董公公问道。 沈钰早有准备,忙去取了一个没封口的炸炮来,“公公请看,罐中填装的是火药,接上火线,最后将瓶口用土封严,即可埋入土中。若要增加威力,还可在罐中加入碎陶、铁屑等物。” 董公公也是个懂行的,“这是《火龙经》上记录的法子吧?” 沈钰点点头,“正是。单个炸炮威力不足,连成一片后,破坏力便可大增。” 董公公收起了脸上的笑意,宛若三月的天说变就变,之前还是阳光灿烂,一会便阴云密布,阴沉得恐怖。 “既然如此,为何不及时上报推广,令河套地区白白蒙受如此巨大的损失?” 第87章 不合规矩 “这个……” 多说多错本就水官场的规矩,即便李霸有心想要推广陶瓷炸炮,别人会不会听他的,本身就是个问题。 因为那些目光短浅的家伙的怠慢与失误,让炸炮的成效打了折扣。诸多不是,最后还要算到他的头上,何苦来哉? 可是,李霸又不能这么明说,万般委屈卡在了喉咙口,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李姐却是笑了笑,替她爹解围道,“所以小女才说,赤木口地儿好,就是因为这里够偏僻、够贫瘠,才适合埋置炸炮,河套地区没法用。” 董公公挑了挑眉,“怎么说?” 李姐俯身抓起一把土,置于董公公的面前,“公公请瞧,这土经过炸炮一炸,都给烤熟了,别说是种粮食了,就连一根杂草都难以生长。 “河套地区土质肥沃,水草丰美,耕牧兼宜,哪肯如此糟蹋上好的肥田沃土啊! “再说了那边雨水充沛,土地湿润。火药埋在地下容易受潮,到了关键的时候,说不准就哑炮了,反而耽误了正事。” 董公公想想也是,不觉道了一声“可惜”,“依李小姐看来,河套地区该如何守,方能保全?” 李姐扯着嘴角,干笑道,“这是国家大事,哪里是我这个小女子说得的?” “这又不是朝堂,你就随便说说,咱家也是随便听听。” 得!这是赶鸭子上架了! 李姐只得硬着头皮,挑了一个中规中矩的回答,“小王子弓马娴熟,行军速度快。咱刚追出门去,他们就跑远了。不如高筑墙,广积粮,他们打不进来,自然就会退兵了。” “高筑墙,广积粮”本是太祖夺天下时的战略,自然是高明不过的。 董公公的眼神却是黯淡了下来,“如今各处在闹饥荒,想要广积粮,哪有那么容易啊……” 董公公叹了一句,话锋一转道,“卫所的军器局给各处配备了火炮,为何不见你们使用啊?” 李霸看看李姐,李姐又看看李霸,两人大眼瞪小眼,努力搜刮着肚肠,都想找一个冠冕堂皇的托词来。 不料,沈钰却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直指时弊,毫不避讳道,“卫所配置的火炮容易炸膛,不安全。” 董公公打量了沈钰一眼,问李姐道,“这位是谁?倒是个敢说真话的,比你说话实在。” 李姐觍着脸,尬笑道,“他叫沈钰,他爹原是兵部武库清吏司的主事,所以对火器异常熟悉。” 董公公的目光回到了沈钰的身上,“那你说说,卫所铸造的火炮都有些什么问题。” 沈钰很耿直地答道,“一为减料,二为偷工,做出来的火炮不够结实,自然容易炸膛。” 董公公冷哼一声,“嘴里喊着忧国忧民、心寄苍生的是他们,背后欺下瞒上、贪墨成风的也是他们。 “制造火器的款项一年比一年多,造出来的东西却是一年比一年差,其心可诛! “想我泱泱大明,永乐年间靠着神机营的火器所向披靡。到了如今,所铸的火器却是一代不如一代,才会被鞑子欺到了头上。” 董公公对沈钰道,“若是咱家让你来造火器,你能造好吗?” 沈钰双眉微蹙,“公公是想让末将去军器局?” 那儿可是卫所所属的,可不归他这么个监枪内臣管啊? 董公公不屑道,“军器局能做出什么好东西?!咱家看这赤木口就不错,人少,安静,你们在这儿制造火器便好。” 这算什么? 这里既非神机营,又非军器局,万一被人参了一本,说他们私铸火器,即便他们有一万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李霸赔着十二分的小心,道,“公公,这不符合规矩吧?” “规矩?李将军违反的规矩还算少吗?”董公公冷冷地扫了在场所有的人一眼,“单单是私造硝石,就够你们这些人死上好几回了!” “这……”李霸咬了咬唇,估摸着,要不要将这董公公杀了得了,反正他就带了一个人来,应该不难解决才是。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是征战沙场的将军? 董公公也不敢真将李霸给逼急了,语气随即软了下来,“你们也不必有所顾虑,咱家是受张永张公公之命而来。张公公对外督十二团营,兼总神机营,于内提督兵仗局,本就是掌管着火器的督造。” 李霸笑得一脸尴尬。 吹得那么牛,怎么不自个人造火器啊,为难他们算什么? 但是看这董公公的态度,此事不应也得应了,没得商量。而且,他还是受了张永的指示。 张永是谁? 之前安化王叛乱,他便是监军,统京营兵三万暨各镇军。出征前,圣上亲自到东安门给他送行。 除了刘瑾之后,他便是圣上跟前的第一红人,可不是他们能得罪得起的。 只是…… 让他们造火器,又不是做馍馍,随手就能捏出来,真的有些天方夜谭了…… 李姐抱拳道,“不是我爹有意推脱,只是没有金刚钻,不敢揽这瓷器活。 “您让咱们做个土雷炸炮还成,要做火炮,头一个得有上好的铁铅,这可是有配额的,您让我们上哪儿弄去呀? “二则,得建炉窑,找师傅吧?咱这儿尽是些大头兵,也没有那么多的人才啊! “只得一个沈钰,虽然懂得技术,但您看他细胳膊细腿的,可没法让他一个人将所有的活都揽了。” 简单一句,就是缺原料,缺设备,缺人才,啥啥都缺! “李小姐不用多虑,建造所需材料,咱家都会给你们送来。至于匠人……” 董公公又将目光落在了沈钰身上,笑得颇有深意,“听说沈巡检的令尊,生前在大裁撤中,曾施惠于不少匠人,余恩尤在。将他们都请过来,这不就有人手了吗?” 得!看来对方早就算计好了,连沈钰的身份都打听清楚了。 李姐和她爹对视了一眼,只得抱拳道,“末将(李姐)领命!” 董公公这才露出了笑容,从怀中取出一张纸,递给了李霸。 李霸接过一瞧,不觉讶然道,“这是整片贺兰山的地契?” 董公公笑了笑,“如此,你也好安心在此制造火器,不用受外界干扰。此刻天色尚早,可否带咱家去你们做火药的作坊瞧瞧?” “当然!”李霸小心地收起地契,将他带到了作坊。 董公公一下马车,便皱眉道,“你们怎么将作坊建在了水边,不怕火药受潮吗?” 李姐摊开双手,苦笑了一下,“这也是被逼得没法子了。刚来赤木口的时候,实在是人手不够,又要修营墙,又要做火药,只能搭了个水车,靠着水力日夜不停地赶工,才将火药给做了出来。” 董公公早就摸清楚了他们的底,对他们当时的难处深有体会,了然地点点头,“难为你们了。” 他随众人进入了磨坊,只见三个笨重的石磨排成了一排,由坚韧的榆木轮轴牵动着,一齐转动着。一个磨砟子炭,一个磨硝石,一个磨硫磺。 董公公笑了起来,“这倒是省力,连骡子都省了,怪不得你们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造出那么多的火药呢!” 出了门,董公公又指着上游的磨坊道,“那边也是磨火药的吗?” 李姐揉了揉鼻子,“那是我用来磨米面和番薯的。” 董公公点点头,“咱家听闻,你们种了不少番薯,这玩意儿产量高。近来多地闹灾,咱家正打算向张公公推荐这番薯呢!” 李姐忙摆手道,“公公可千万别向张公公提,不然,可得浪费了您的一片好心。” 董公公不解了,“怎么说?” 李姐解释道,“大明子弟吃惯了米面,不习惯番薯。偶尔来一个尝尝鲜还好,若是天天吃,就该腻歪了。 “又因番薯产量高,价格贱,卖不上价,无论是豪绅,还是佃农,都不愿意种。 “我们这儿的军妇肯种这个,是因为她们原本就有军粮,不愁吃的。收了番薯之后,我们按照市价回收,可以多一笔收入。” “你们的地可不少,收了那么多番薯,士兵吃得完吗?”董公公问道。 “番薯可以用来替代白米,做烧酒,做饴糖,我还做了粉丝。虽然没绿豆的粉丝嫩,不过嚼劲十足,别有一番滋味。” 董公公轻轻点了下李姐的额头,“你这小脑瓜倒是会做生意。” 出了作坊,董公公深深吸了一口气,“这个味道真香,前头是你做清露的作坊吗?能带咱家瞧瞧吗?” “公公这边请!” 李姐带他走了一小段路,便到了清露工坊,整整一排屋子,被隔了好几间,香味一阵阵飘来。 董公公随意进了一间,只见一个伙计将一缸冷水泡好的檀香倒入了陶甑之中。 他倒是眼尖,不去瞧那檀香,而是弯着身子去瞅陶甑下的火,“你这儿生火的器具倒是新奇,非柴非炭,就是一根竹子,居然还能将火烧得如此之旺。” “能燃的不是竹子,而是这竹子中通的气,类似于宁夏的黑水,可以点燃。公公若是喜欢这清露啊,尽管拿!”李姐很豪气地说。 “呵呵,就怕到时候,你该心疼了。” “孝敬公公的,姐儿不心疼。” “那……各个香味,给我三车吧!” 李姐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这个量未免太多了些,都可以放满一个小池子,用来游泳了。 董公公哈哈大笑一起,“逗你的,姐儿可想过,将这清露和胰子的生意,做到京师去?” 李姐摇摇头,“京师可是天子脚下,街上随便逮个人,可能都比我爹的官大。咱人生地不熟的,贸贸然去了,得罪了人都不知道。不如就待在咱们这一亩三分地,够吃够用就成了。” “你倒是知足。”董公公收了笑意,沉声道,“这火器的制造耽误不得,得尽快抓紧了,可别为了商贾的一点蝇头小利,耽误了正事。” “饭总得一口口吃,事得一件件做。咱们现在可是白手起来,单单是选个适合的地儿建工坊,便不是一天两天能完成的,还得招募人手不是。” 李姐既然将事应下了,就得好好规划一番,“什么时候交货?交什么货?交多少货?您得给我们个章程,我们心里也好有个底。” 董公公转动着左手的白玉扳指,“咱家也知道,一时半会儿,东西出不来。只一点你得注意,咱们做出来的东西,绝对不能比那军器局的差咯!” “这个必定,姐儿还指望着火器做出来后,能替我爹武装这赤木口呢!自个儿用的保命东西,质量怎么会差呢!” 李姐的这种私心,正是董公公喜闻乐见的,这可比什么赌天咒地的誓言更让他放心,眼底的笑意不觉真诚了几分。 “咱家也等着你们的火器来武装宁夏,在时间上,你们也不能太拖沓了。” 李姐听董公公说了半天,没见着什么干货,怕是他自个儿心里都没个章程。做生产的,最头疼的就是遇到他这种没个计划性的大领导。 到时候,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将东西生产出来了,不符合市场需求,难以派上用场,指不定都成了无用功了。 李姐得给他梳理梳理,“您造这火器,主要是用来守城的呢?还是用来剿灭贼寇呀?两者所用的火器可大相径庭。” “二者有何不同?”董公公问道。 “守城的话,自然是多生产些威力大、射程远的火炮,给贼寇迎头痛击。 “但是剿灭贼寇则不同,火炮移动不便,不如火铳携带便捷。 “这二者研制起来,方向不同,所需花费的时日都不少。您得给咱们先圈个重点,才好一个个攻破难点。” 董公公皱了皱眉,“火铳不是很容易炸膛吗?咱家听闻,就连神机营的人,都不怎么愿用了。” 李姐答道,“火铳易于携带,这是火炮没有的优势。鞑靼的强盛,靠的就是弓马的迅速,发展火铳更利于军事。” “那就做火铳!当初永乐爷,就是靠着这火铳杨威的,神机营人手一支,将鞑子打得落花流水,何等的辉煌?可惜,后来火铳的制造,落在了那群酸丁的手中,才渐渐地没落了……”说着,董公公的眼中还泛起了泪花。 “火铳的部件细致,研制所需的时日,怕是要更长些……” “慢工出细活,咱家给你一年的时间,可够?” 李姐望向了沈钰,见他点了点头,方才应诺道,“够了。” “那好,咱家回去后便着人,将铁铅给你们尽快送来。” 董公公似乎很忙的样子,商议完正事,没有要留宿的意思,趁着月色匆匆离开了。 临行的时候,李姐着人装了一箱子的清露和胰子,将人给笑眯眯地送走了。 董公公的办事效率很快,三日之后,上好的铁、铅,连同五千两白花花的现银便运到了,可见对此事十分上心。 不过,东西没送去军营,而是直接运到了李姐的火药作坊。 人家给钱给得大方,他们办事也得办得卖力不是? 李姐忙让沈钰和钟叔收拾了包袱,东去联系从前熟识的匠人。 她则留在了赤木口,紧锣密鼓地将工匠的住房搭建起来,准备好人员的安置工作。 住房就选在工坊边,每户一个带菜园的独立小院,厨卫俱全,各加了一排后罩房。无论是要住人,还是堆放杂物皆可。 等沈钰将人及其全家连哄带骗拐来的时候,看到了建好的新宅子,满意得不得了,顿时对背井离乡的顾虑消去了大半,欢欢喜喜地拎包入住了。 沈钰一刻也没闲着,路上就将工坊的图纸给画好了,一回来便找了李姐等人,探讨工坊的建造细则。 “炼制火铳的枪管,必须得有好钢,而好钢得由猛火来淬炼。我们之前用于烧制清露的沼气,怕是火力弱了些,得改用炭火,还得找些力气大的拉风箱。”沈钰微微蹙着眉,“以我们目前这些人手,怕是不足了,得再招募些……” “不是有水力吗?就和磨坊一样,借用水车拉风箱不行吗?” 沈钰听了张平的提议,双眼一亮,“此举可行。” 有钱、有人、有物、还有心,办事的效率就特别的快。即便在寻工匠和盖工坊二项上浪费了不少工夫,依旧按照原定的时间,将火铳给赶制出来了。 沈钰做的是火绳铳,本是永乐年间是从倭寇处缴获的西洋火器,因其枪机形似鸟嘴,故又名鸟嘴铳。 枪机可绕轴旋转,一端连着扳机,一端夹持燃烧的火绳,扣动扳机便可发射。 因为用上了好钢好料,又有手艺绝佳的师傅打造,质量杠杠的,炸膛的几率明显降低了不少,令董公公交口称赞。 要培养一个全能型的手艺人可不容易,少说也得有十年的工夫才能出师。相比之下,若只掌握集中的一项,就要容易不少。 李姐又将她的那套流水线作业思路搬了出来,将手艺最好的三个大师傅请来,经过集体探讨,将整个制枪的工艺拆分成了十道工序,每一道都分别定制了统一的工艺规范和质量标准。 如今各地灾荒不断,流民不少。李姐特意让刘安去招募了些舞象之年的成童,作为工坊的学徒。 这个年龄段,学东西最易上手。李姐将他们分作十个班级,对应十道不同的工艺,又挑出工艺最好的师傅,给他们开堂授课。 手艺人怕的就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哪个老师傅愿意倾囊相授? 但是李姐的学习班却不一样,学徒所学的仅仅只是拆分后的一道工序,给他们留了足足九手。 即便那些学徒学得再精,也无法撼动老师傅的地位,自然也就没了藏私的必要。 那些老师傅乐得做个顺水人情,又有优渥的劳赐,教得格外上心。 学徒每日上午习课,下午帮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如此一来,大大加快了他们的上手速度,同时,还提高了制枪的产量和效率,还防止了核心工艺外泄,一举多得。 她又借住现代的人事管理知识,给那些学徒安排好了一个晋升之路: 学徒——普工——工头——管事 至于薪资这一块则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绩效工资,占总体薪资的八成,以多劳多得为原则。 第二部分为工龄津贴,只占总体薪资的二成,每年的月钱涨个几文。虽然钱不多,但对小学徒来说是个盼头,对老师傅来说也是种恩泽。 第三部分为等级津贴,这个是额外的补贴,需要通过考核才能获得。 理论成绩占三成,实践成绩占七成,由沈钰亲自出题把关,每半年考核一次,分为圣、神、工、巧四个等级,逐级往上考。 即便是考核过关的,半年后也得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降级,并删减等级津贴。 李姐还给予了工匠良好的住房福利,所有学徒刚来工坊时,睡得全是通铺。 待及冠后可申请配妇,用积蓄换购一个一院八户的单间。 待孩子三岁时,可搬至一院四户的两居室,大人一间,孩子一间。 孩子住的屋子,设置的是一对上下铺的双人床,最多可安置四个。 若想住一院二户的,或是独立的院落,也行,又两条途径,其一是用积蓄换购,其二是通过考核,获得神级、圣级资质,即可免费申请。 工匠的孩子到了启蒙年龄,可以免费进入李姐开设的学堂读书。 经过三年的认字、算术、制图和拳法学习,根据他们各自的兴趣与专长,分专业进修技能。 再三年,即可成为学徒。 李姐还会同沈钰商讨一些技术性难关,由神级、圣级匠组织研究组。 这些研究组,是面向所有工匠公开招聘的,每个季度开设一次招聘会,择优录取。 若是能攻克难关,或是提出技术革新,每个组员都能根据各自的贡献,获得一笔优渥的奖励。 在一系列奖励机制的激励下,火绳铳的产能大幅提升,射击的距离和精准度也提高了不少,质量远超火器局,可把董公公给乐坏了。 李姐趁机向他申报,自掏腰包购置原料,生产了五百支火绳铳给她爹提升兵力。 虽说火绳铳的数量充足,却不是任意士兵都能获得的,得先通过严苛的考核。 考核内容有三项:即填装火药、拆装枪械和射击打把。全得获得甲等成绩,方才能够申领配枪的资格。 当然啦,作为获得配枪的奖赏,每日午膳可多得一块大肉,连领三日。 一时间,军营中人人以配枪为荣,练习起枪械时格外地认真。 李姐还增设了火铳比赛,参赛者需蒙眼将拆散的枪械组装起来,然后迅速填装火药,射击打把。 前三甲将获得一个特质的带钩,材质分别为金、银、铜,戴在腰间特别气派。 这个带钩如同流动红旗一般,谁是三甲就是谁的。想要保住它,可得勤加练习,不然下一次比赛,若是名次落后了,可就得拱手送人了。 即便是普通士兵,每月也会重新考核一次,考核过关的授予一张刻有睚眦的皮面具,失败的将被剥夺面具与配枪资格。 于是,让敌寇闻风丧胆、以睚眦面具为标识的狼煞军就此诞生了! 第88章 六年之后 转眼正德十二年(1517),无羡已是长成了碧玉年华的大姑娘了,衣橱里连一件濡裙都没有,妆奁上连一根步摇都没有,日常依旧是一副儿郎的打扮,曳撒和短刀就是她的标配了。 她常年习武,身姿挺拔,宛若玉树临风。一双丹凤眼微微上翘,总是含着三分笑意,迷倒了不知多少无知少女,人称无羡公子。 对此,沈钰冷哼一声,“李无羡,你无羡,不就是让人羡慕也羡慕不来吗?” 高升却是感到有些憋屈,“主子,您的字多雅致呀?可是我们呢?” 都怪那个狗蛋!别的不行,就会养狗,自个儿养了一大群不算,为了讨好主子,还给她也送了一只。 那狗漂亮是漂亮,据说是从瓦剌以北弄来的稀有品种。 身形和细犬差不多,毛发却是浓密纤长,微微带着卷儿。 端坐着的时候优雅得很,打猎的时候却丝毫都不含糊,速度比狼还快,称为猎狼犬。 无羡喜欢得紧,天天带在身边,他们几个也是跟在她身边的。 问题来了,在别人眼中,他们居然和那狗并列了在一起,“我们被人称作了八狗(仅有姜佥事幸免),多埋汰人啊……” 她悠闲地躺在凉榻上,手里捧着一本杂记,缓缓翻过一页,“那改称八虎,可好?” 八虎听着威风多了,高升刚想说好,被张平拍了下脑袋,“八虎那是皇上身边的八个太监,现在已经死了好几个了。” 高升缩了缩脖子,哀怨道,“主子,您又欺负我!” “行!不逗你了,”无羡合上书,从凉榻上坐了起来,“让你们收拾的东西,都收拾好了没?” 何关嘟着嘴,“主子,您每年都给那个董公公送那么多东西,加起来,都够买好几个铺子了,还认了他做义父,也没见他给咱们什么便利。 “咱们军营装备的火铳和火炮,还得自掏腰包购买原料呢! “现在他即将离任了,以后也管不到咱们头上了,为什么还要给他送那么多好东西呀?”不是白白浪费钱财吗? 无羡用书轻轻砸了下他的脑袋,“你呀,钱是赚不完的,咱们又不缺这点儿,就当是做个人情了。 “再说了,他虽然是离开宁夏了,却不是去别处,而是回京师。 “若是开罪了人家,在天子跟前说你两句坏话,就够你喝一壶的了。 “给他捎带的东西,可得仔细着,不能含糊了。” “是!主子!” 无羡将沈钰叫到了书房,“这次董公公回京,可能会将你要去,你愿意同他一起去京师吗? “如今,你也是个把总了,在同龄人中算是不错的了。 “可小王子都不敢来咱们这赤木口,捞不到军功,想要再往上升,可就难了。” 沈钰淡淡地瞥了她一眼,“你是觉得我碍眼,要将我赶走吗?” 无羡给了他一粒粽子糖,赔笑道,“我哪敢啊!我就是担心,你跟着董公公去了京师,就凭你这张毒嘴,还不把人都给得罪了个遍,也就我能受得了你。” “那你就继续受着吧!”沈钰将糖含在嘴里,微微勾起唇角,转身走人了。 得!六年时间,沈钰的脾气又长了不少,越来越像一尊佛爷了。 无羡抚了抚额,带上满满一车的礼物,跨上马,直往宁夏卫而去。 她对董府熟门熟路,这些年不知去了多少回了,唯有这一次,跨入垂花门后,觉得异常的冷清,连小厮都没见到几个。 她来到小院时,就见董公公正坐在竹榻上,悠闲地晒着太阳,嘴里咿咿呀呀地哼着唱词,手掌拍着大腿打着节拍。 无羡脸上堆着笑,“义父真是好兴致啊!” “哟!姐儿来了!”董公公刚想呼了小厮给无羡看坐,就见她一屁股坐在了他边上的石阶上。 董公公指着她数落起来,“你啊你,半分姑娘家的忌讳都没有,地上凉着呢!”说着,便让人给她拿了个八瑞相锦绣蒲团,让她垫着。 “还是义父疼我。” 董公公像个催婚的老母亲,焦急道,“别人家的在你这个年纪,早就议了亲了。你看看你,成天还穿着男装,整个宁夏早就忘了你是个姑娘了。” 无羡双手捧着脑袋,笑道,“正好,我爹不急把我嫁出去,想多留我两年呢!” “可惜咱家没儿子,不然就把你给娶回来!” 无羡抱着他的手臂,撒娇道,“您不都是我的义父了吗?您看啊,这次回京可得风风光光的。姐儿给您备了满满一车,有清露、胰子,还有果脯、糖果,不管是自个儿吃用,还是作为礼物,都倍有面子。” 董公公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就你还想着咱家,近来,咱家这儿可是门可罗雀了!哼,人心冷暖一比可知。” “义父,您回京之后自当是步步高升的,到时候门槛都能让人踏破了去。” “就你贫嘴!”董公公呵呵一笑,又开始数落起来,“你和你爹也是的,怎么对利禄就不上心呢?正德五年,你爹和仇钺还是同一品级的,看看人家,如今都封侯了。你爹呢,才得了个参将,也算是到头了。” 无羡歪着脑袋,笑了笑,“那不是多亏了义父的提携。咱那破地方,小王子好久都不曾来了,就差竖根牌子,邀请人家来此一游。可把我爹闲的,都快发慌了。前些年,主动领兵出击,还差点被声讨贬职呢!” 董公公瞪了她一眼,“你还说,你爹是将小王子赶跑了,但是人家一溜烟去了宣府、大同,攻入了宁武关,将忻州、定襄、宁化扫荡了一圈。要不是没人肯接替你爹去守赤木口,你以为你爹能保住官位?” 无羡讪讪一笑。 “还有你!别人家的生意是越做越大,你呢,却是越做越小。铺子倒是买了不少,全租给别人营生去了。别以为咱家不知道,你之前销声匿迹了好几年,是去打通了西域的商贸之路了吧!” 董公公没用问句,还是直接用了肯定语气,想必是对无羡的行踪了如指掌。 无羡揉了揉鼻子,“姐儿就是好奇,想去外面看看。你说这不是巧了嘛,给姐儿找到了回青,便从江西景德挖了些匠人,来做青花瓷。” “就知道你心大!如今,晋商巴结上了那些酸丁,出了大批的清露和香油,你有什么味儿的,他们就做什么味儿的,将你的生意都快挤兑出宁夏了,只剩下你那香花皂和嵌糖学不来。” 无羡晃了晃脑袋,“如今我多数的货物,都是卖于波斯商人的。我又不缺那些生意,随他们折腾去呗!” “人善被人欺,若是退得多了,人人都敢踩你头上!”董公公对她真是恨铁不成钢,无奈地叹了口气,“算了,咱家知道你不是一个贪心的。天道忌盈,人贵知足。” “还是义父懂我!” 董公公白了她一眼,望向了一边站着的沈钰,“此番咱家此番回京,你可愿意同去?咱家可荐你去神机营效力,多的不少,至少能让你连升两级。” 沈钰行了个礼,刚要回绝,无羡先一步拽着董公公的手臂,撒娇道,“他可是我的宝贝,您可不能将他给挖走了!” 董公公调笑道,“得!还心疼上了!” 无羡状似害羞地笑了笑。 董公公收了笑意,正色道,“你之前从西域带回来的弗朗机火铳,仿制得如何了?” 无羡勾唇一笑,“已经有成品了,刚出了十支,给义父装了一箱,让义父捎带回京。这种火铳比普通火铳大,威力也强,携带比大炮方便很多,却姐儿正在训练马匹,打算安上这种火铳,加强骑兵的力量。” “生意上的都是小事,火器的事才是国之大事,你必须得上心,知道吗?” “姐儿做事,您还不放心吗?这次啊,姐儿还得蹭了义父的车,一同北上去昌平。这一回,我让人弄了两台弗朗机后膛炮。” 董公公不解道,“这炮还能从后膛填装?” “先得来瞧瞧,若是好,咱就立刻仿制。” 董公公点点头,又问,“为何在昌平交易,不离宁夏卫近些?如此,路上也安全些。” “东西太重,从西域拉来不方便,这次我托的是琉球人,用海船运来的。那人混在了朝贡的队伍中,便将交易的地点,定在了京师郊外的昌平,路途再远,他们可不愿不来了。” “那你有想过,怎么将东西给运回赤木关吗?” 无羡眨了眨眼,“不是有义父吗?” “真是个孽债哟!”董公公点了下她的脑袋,从怀里掏出了一块令牌,丢给了无羡,“这个你拿去,路上万一遇到了盘查,可将此亮出来,就没人再敢拦你了。” 无羡拿着腰牌一看,眼睛顿时一亮,“哟!这可是东厂档头的腰牌!义父,您回京后要去东厂办事吗?” “咱家回京后,负责的还是兵仗局,这腰牌是咱家舍下脸面,同朱彬朱大人要来的。朱大人现在可是圣上跟前的红人,被圣上赐了国姓,兼管东厂和锦衣卫呢!” “还是义父疼我!”无羡稀罕地摸着腰牌,这下她以后无论去那儿,都能畅通无阻了。 两日后,无羡便随着董公公的车队出发了。 原本,所有人都想跟去的,但是李霸近来迷上了军事演练,带着一队人马去贺兰山操练去了,姜蔺和张平只得留下在营内坐镇。 而沈钰和高升,则要改装弗朗机火铳,实在是走不开,于是无羡只带着胡勒根、何关、柴胡、狗蛋四人,又挑了八名护卫上路了。 一行人走的是官道,住的是驿站,又有董公公这个回京述职的太监在,无人胆敢刁难,走得异常顺畅,一路到了广安门,跨过这道门便是京师了。 临别在即,董公公掏出帕子,抹了抹湿润的眼角,“这一别啊,也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才能再瞧见你这个不省事的。” 他从怀里取出一根羊脂白玉木兰花累丝叶鎏金发簪,给无羡戴上,“女孩子就该有个女孩子的样儿。你爹爹是个混不吝的,你可不能跟他学。 “你的年纪也不小了,自个儿的婚事得上些心了。你的性子太野,不适合嫁入诗礼簪缨之族、钟鸣鼎食之家,招个会心疼人的夫婿,日子方才过得惬意。” 董公公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但是每一句都说得中肯,站在了无羡的角度,为她设身处地在着想。 无羡觉得鼻子有些酸,视线变得朦朦胧胧,亲手扶着他上了车厢,挥手告了别。 待他的车架完全消失在了远方,方才调转了方向,往昌平折返。 上了马车,何关一直盯着无羡头上的簪子,啧啧道,“这簪子的手艺不错,只不过,主子穿了男装,戴在头上总有些别扭了。” “这簪子可不是用来看的。”无羡摘下了头上的簪子,交给了何关,“你颠一颠这分量。” 何关照做后,惊讶道,“董公公送您一个鎏金的簪子也罢了,分量怎会如此之轻?也太抠门了吧,送人的礼都能短斤缺两。” 无羡直接扶额了,将簪子给了胡勒根,“你来瞧瞧这簪子。” “是!”胡勒根接过簪子,仔细摆弄了一番,在累丝处轻轻拨动了两下,竟然将羊脂白玉雕琢的玉兰簪头给拔了下来。 何关正要笑话他手笨,将主子的簪子给弄坏了,却发现露出的簪杆居然是中空的,还塞了一沓叠了不知几叠的纸。 无羡将其取了出来,一层层仔细展开,小心捋平一看,竟然是三张矿契。 头一张是铁矿的,第二张是煤矿的,第三张是瓷土矿的,全都印有官印,拥有合法的开采权。 无羡觉得心头一暖,手中这三张薄薄的纸,所承载的又何止是纸面所标注的价值,更是一份难能可贵的情谊。 礼重!情更重! 无羡将发簪重新安回原样,掀开身下垫着的毯子,打开了一个暗格,将矿契和发簪小心收好。 第89章 男主登场 何关兴奋地搓了搓手,“主子这一程可是没白送,得了如此多的好东西,咱们以后制造火器,就不愁没好铁了。 “尤其是那瓷土矿,就在咱贺兰山的插旗口,原先都是偷偷去挖的,如今可是名正言顺算咱们的了,可以大幅提升青花瓷的产量了。” 无羡摇了摇头,“做生意和做人一样,该较真的时候得较真,亲兄弟也得明算账,账目明明白白,日后才不会有纷争。可是有时候呢,又不必太较真,不然人就掉钱眼里去了,失去了情分,你可明白?” “明白!”何关点点头,“主子的意思是说,账目必须得清楚明白。就像是咱们从前给营兵装备火器,所有原料都是自个儿掏腰包购置的,不占官家的一分一厘。但是,董公公这边的礼节,却是年年不落的,人情债该放也是要放的。” 得!他尽想着收益来了,将人情也当成了一笔投资。 无羡真是被他的说辞,弄得哭笑不得。 算了,何关毕竟是曾从炊金馔玉,落到破家丧产,留宿街头,朝不保夕,之后跟着她白手起家,因而深刻明白钱财的重要性,分外紧张些也是情有可原的。 一行人送别董公公时已然不早,此时紧赶慢赶,终于在入夜之前到达了昌平,来到了此次交易指定的客栈。 狗蛋一进门,就高声喊道,“小二,给咱们来一间天号官房,三间陋室,两间通铺。” 小二匆匆迎了上来,笑容中带着几分歉意,“几位客官对不住了,所有的官房都被包圆了。” 狗蛋傻眼了,“嘿!就你们这个小店,生意居然那么好?” 何关掏了五文钱,塞在了小二的手中,“烦劳您和那客人商量下,看能不能让一间官房出来,他的房钱就由咱们出了。” 小二将钱还给了何关,“不是小的不帮您,只是那几位爷出手阔绰得很,就连随从住的都是稍房,未必能看得上您的这些银子。” 何关苦着脸,扭头望向无羡,“主子,您看……” “如今空着的,最好的是什么房?”无羡开口问道。 小二尴尬地笑了笑,“连梢房都没了,就剩几间陋室了。” 狗蛋皱着眉,“这陋室怎么能让主子住得,要不我们换一家店得了?” “不成,约好了在这儿的。”无羡扭头对小二道,“陋室就陋室吧,四间陋室,再来两间通铺。” 小二没想到无羡如此好说话,忙应诺,“好嘞!” “这么个精致的妙人,如何能睡陋室呢?” 一道男音自上方传来,声音圆润清澈,煞是好听,可惜带了几分轻浮的味道,让人喜欢不起来。 无羡闻声望去,只见一个神采飞扬的青年拾级而下,头戴一顶直檐大帽,身穿一件琵琶袖曳撒,腰间系着一条铜葵花束带。一身的戎衣戎服,被他穿出了别样的风采。 他的唇上留着两撇小胡子,嘴角微微翘起,勾勒出三分笑意,却与无羡眉眼间的笑容不同。 董公公曾评说过无羡的笑,就像是阳光下的小猫,眯着眼,透着一股闲适与惬意,若是惹怒了她,便会挠上一爪子。 而那人的笑,却是纨绔子弟的标志性笑容。不信的话,你去瞧瞧浪荡公子调戏良家妇女的表情,便与他如出一辙。 他向无羡抱了个拳,“在下朱寿,有幸在此相遇。” 无羡笑了笑,“原来是朱叔叔啊!” 朱寿一脸的尴尬,那境况就是刚二十岁的你,在路上遇到一刚上学的孩子,管你叫叔叔。 虽然知道他叫得并没有错,但心里总有些别扭,觉得自个儿才比他大了没几岁,还年轻着呢,怎么就成人家口中的叔叔了呢? 朱寿揉了揉鼻子,“其实我只比你虚长了几岁。”能不能别叫那么老啊? 若以平辈而论的话,那就该称呼字了。 “你有字吗?”无羡问道。 “额……”朱寿咬了咬唇,微微思索了一下,神气十足道,“字无疆!” 无羡一听就知道,这个字是现扯的,还是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娘是不是姓万?” 朱寿附和着笑了起来,“还真巧了,我娘不是,再上一辈却有。” 无羡只是随口一说,想不到还真被她给说中了,看着他身后的侍从一脸的紧张,更觉得好笑起来。 “你这名和字连在一起,正好是‘万寿无疆’,霸气得很。不过啊……” 无羡话锋一转,“我本就是个心大的,倒是不觉得如何,就怕有人听了去,给你扣个罪名。” “你这话说得,老气横秋的,不像个孩子。”朱寿摇了摇头,问道,“你呢?叫什么?” “我姓李,人称无羡公子。” 朱寿赞道,“有志者事竟成,是以无羡无悔——好名字!” 无羡一愣,关于她起的字,仇锜、姜蔺和沈钰都曾掰扯过,但是他们每人只说对了一点,全差了那么点意思,只有那个朱寿说的,最为贴合她的心意。 朱寿向身边的一个青年道,“你和小无羡换一间房。” 无羡看了眼那个青年,穿了一身的锦服,通身的气派可不比姜蔺差,不像是个普通的随从,倒像是门客一类的,客气地回绝道,“那怎么好意思?” 朱寿笑了笑,“一场缘分,何必客气。小无羡吃过了吗?不如一起用膳吧?” 无羡确实觉得有些饿了,没再推拒,与朱寿一起并肩入座,招来小二点了一桌菜。 昌平比邻京师,菜肴不算粗陋,依旧难入无羡的眼,挑挑拣拣,夹了些勉强能下咽的。 那朱寿的胃口却是不错,吃得津津有味,一边吃一边还与无羡闲聊起来。 “小无羡不像是京师人啊!” 无羡觉得,这人怎么像是来查户口的呀,随口敷衍道,“我是来送长辈进京的。” “你那长辈住哪儿呀?我回京之后,可得去拜访一下。” 得!他倒是一点都不把自己当外人。 无羡委婉地拒绝道,“我那长辈爱清静。”不见闲客。你哪凉快,待哪儿去吧! “你还没及冠吧,你家人怎么放心让你一个人出远门?”朱寿又问。 “我爹不是让我带了一群护卫出来了吗?”无羡心想,不能总被他这么套着话,化被动为主动道,“朱叔叔呢?” 朱寿尴尬地揉了揉鼻子,“小无羡叫我朱哥哥即可,或是叫朱寿也行啊!你叫我朱叔叔,岂不是把我叫老了吗?” 朱哥哥就朱哥哥吧,反正她也不吃亏。 “朱哥哥此行去哪儿呀?”无羡问道。 “没什么目的,就是家人束缚得紧,好不容易出来了,想到处玩玩。要不,我随小无羡一起上路吧,路上我也能照拂下你。” 谁要他照拂啦?拖累还差不多。 无羡再次拒绝道,“不了,我要去的地儿,可没什么名胜古迹。” “小无羡要去哪儿呢?”朱寿继续追问道。 “我是要去大同,那边比邻河套,可危险着呢!” 无羡本是要将朱寿吓退的,哪知他的兴致反而更高了,一双眼睛像是汇聚了星光。 “我早就听说河套了,想要去看看。” 无羡刻意贬低道,“那儿没什么可看的,就是一堆杂草,论繁华不及京师,论景秀不及江南。” “小无羡去过江南吗?”朱寿又问。 “去过几回,走马观花,匆匆而过。”无羡淡淡道。 “我可喜欢江南的景致了,可惜,家里一帮子老顽固不让我去。小无羡什么时候再去,我们相约同游呀!” 这人怎么像是湿手捏了干面粉——粘缠得很。 “我吃饱了。”无羡搁了筷子,擦了擦嘴,懒得再与他继续虚以委蛇下去,打算拍屁股走人了。 “不再吃些了?”朱寿热情地给无羡夹了一块肉,“你看你,都长那么矮了,怎么还挑食呢!” 呸!她哪里矮啦? 她才十六岁,就已经一米六五了,而且还在长呢,以这个趋势下去,都能长到一米七了,在姑娘中算是很高挑了。 “不了,赶了一天的路,有些累了,我先回房了,多睡能长个儿!” 最后那几个字,她几乎是一字一顿地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搁下话,她便带着人上了楼,随意梳洗了一番,正要躺下时传来了叩门声。 “小无羡睡了吗?” 无羡翻了个白眼,那个话唠朱寿怎么都追到她屋里来了,刚要开口回绝,却见他厚着脸皮推门进来,手中抱着一副棋盘,“就知道你还没睡呢,特意来找你下棋。” 幸好,无羡在外都是和衣睡的,此刻身上穿戴整齐,一如之前在楼下时的样子,只是换了一套干净的衣衫。 她看着朱寿的唇角干干净净的,好奇地问道,“你的胡子呢?怎么没了?” “留着不是显老嘛,我就刮了。” 无羡的眉角不觉一跳。 古人不是很重视胡子的吗?很喜欢显示自己老成持重的吗? 这个朱寿看着也不小了,怎么还像个孩子心性,为了装嫩竟然把胡子都给剃了。 “这次离家匆忙,我只带了围棋,小无羡喜欢执黑子?还是白子?”朱寿问道。 她看着他兴致勃勃地摆着棋盘,真心想吼一句:你不想睡,老娘还要睡呢! 无论心中如何吐槽着,她脸上的笑容依旧,语气也很谦善,“我不善下棋。” “没事,就是随便玩玩,打发打发时间而已。那我执黑子,先行吧!” 无羡虽然不会下棋,却也知道基本的规则,围棋该是白棋先走的,这人还真是随性得很。 不过,她真的是不善下棋,只下了几步,朱寿便已看出来,她对于棋艺一窍不通,落子杂乱无章,完全就是一个门外汉。 无羡打了个哈气,道,“我真的困了,不下了,还是明日吧!” 朱寿倒也没坚持,乖乖地收了棋子,但是下一瞬,却是让无羡彻底炸毛了—— “小无羡,今晚我俩同睡吧!” 无羡能看出来,这个朱寿就是一个缺心眼,没有任何歹意,但是她的内心还是有一百只羊驼狂奔而过。 “我没有与人一起睡的习惯!”说着,她抓起桌上的棋盘,往朱寿的怀里一塞,将他推出了门外,砰的一声,毫不客气地将门给关上了。 赶走朱寿之后,总算是能安心睡下了。到了后半夜的时候,她迷迷糊糊听到了打斗声,立刻惊醒,翻身下床。 声响是从马厩传来的,车上还留有这次交易用的清露和胰子,可是万万丢不得的,不然此番交易就得泡汤了。 无羡出了屋,火速往马厩赶去,远远瞧见狗蛋带着两个亲卫,正与朱寿的人打了起来。 “住手!”无羡高喊一声,冷冷地扫了众人一眼,“怎么回事?” 狗蛋指着朱寿道,“他们半夜偷东西,被咱们逮了个正着!” 朱寿揉了揉鼻子,“误会,我只是对车里的东西有些好奇,你看,我也不像是缺钱的样子,不是?” 狗蛋直接呸了一口,“有些盗贼,就爱穿得光鲜亮丽的,好叫人放松警惕。” 别问他是怎么知道的,他爹以前就是干这一行的。想要蒙他?没门! 朱寿讪讪一笑,目光却是落在了胡勒根的身上。 之前入住客栈的时候,他一直看护着马车,所以无人留意,此刻,他的那双碧眸却是彰明较着。 “这一位的眸色,倒是特别得很。”朱寿一改之前的轻浮,嘴角的笑意有些意味深长。 胡勒根低下头,半垂着眼帘,想要盖住自己的眸色。 无羡淡淡瞥了朱寿一眼,语气中夹杂着几分不屑,“还是从京师来的呢,这些见识都没有。这种眸色在西域正常得很,他还是我重金礼聘的呢!朱公子若是没什么事了,是不是该各自回屋睡了?” “可惜了今晚如此美丽的月色,原先还想着与小无羡一同欣赏的呢!”朱寿叹息了一声,不再纠缠,带着他的人走了。 无羡也回屋休息去了。 胡勒根等人却是不敢有半分懈怠,反而加派了人手,轮流守在马车的四周。 第90章 被盘查了 第二日天一亮,无羡为了避开朱寿那个怪蜀黍,一睁眼就起了床,避开了人群,悄悄躲到胡勒根的屋里用早膳去了。 哪知谨小慎微了一上午才获悉,那个朱寿居然一大早就退房离开了,还给她留了一口讯:有事先行一步,勿念。 无羡用手枕着脑袋,问胡勒根道,“你觉得朱寿那人如何?” “有些看不懂。他这人飞扬却不跋扈,盛气却不凌人,纨绔却不淫逸。虽然出手阔绰,但是打扮随意。小的在马厩见过他们的马,全是千里良驹,可他对于吃食却是一点都不计较,处处透着矛盾。” 无羡转动着手中的茶盏,澄澈的茶水倒映着她眸中的虑色,“你觉得,他像是鞑子的细作吗?” “主子为何如此问?”胡勒根问道。 “从服饰上看,他穿着曳撒、戴着檐帽,衣着上偏向鞑子,又对我们的货物那么上心。用膳时同我交谈,像是刻意在套着话,不得不让我怀疑。” 胡勒根分析道,“从他手下的武功路数看,小的觉得,不像是鞑子。 “他手下的人个个武艺高强,使的都是名家刀法。既有少林的劈山刀、武当的八卦刀,也有名将的私家刀法。 “他们对刀法的掌握,也是相当精熟。我和狗蛋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若不是主子及时赶到,恐怕会输得很惨。 “可见,他们学的不止是皮毛而已,这可不是鞑子的细作能做到的。” “那是你们没拿出火铳。” 胡勒根知道这是无羡对他的安慰,心里一暖,又道,“最重要的是,那些人用的都是绣春刀。” “绣春刀?”无羡的手指敲击着桌面,“你觉得他们是厂卫的人?” 胡勒根点点头,“绣春刀可不是普通人能获得的,他们来自厂卫的可能性最大。” 无羡沉默了一会,又问,“他们是怎么盯上我们的马车的?” 胡勒根道,“据狗蛋说,他手下的人来马厩喂马,便盯上了我们的车马。之后,就带着他家主子来了。” “然后,你们就打起来了?” 胡勒根点点头,“最让人不解的是,那个朱寿既然对我们产生了怀疑,为何要如此轻易放过了我们?这一切,或许是他的迷惑之计,故意让我们放松警惕。这次的交易非常特殊,主子还是谨慎些好。” “我明白。”无羡拿起茶盏,喝了口茶,“你不必太忧虑,归根结底我们也算是为朝廷做事。 “我还有义父给的腰牌呢,必要的时候大可以亮出来。 “即便那个朱寿真是厂卫的人,也会给几分薄面,不会与我们为难的。” 胡勒根总觉得,此事没有表面看上去的那么简单,又不愿加重无羡的忧虑,淡淡道,“如此便好……” 砰!—— 屋门被人猛地推开,何关匆匆跑了进来,喊道,“主子,不好了!” 无羡给他倒了一杯茶,“都是个大掌柜了,手底下经营了那么多生意,怎么还一惊一乍,莽莽撞撞的。” 何关将茶一口喝下,“刚才,松本的人来了,捎了消息说,近日居庸关内查得紧,他们怕货物露馅儿,将交易地点临时改到了关外不远处的刘家沟。” 无羡捏着手中的茶杯,垂眸道,“捎信的人可靠吗?” 何关答道,“那人带了松本的信物,应该可靠!” “我来时,居庸关的守卫也没什么特别的,怎么突然间严查起来。有问那人,为什么吗?” “问了,说是出了一个大盗,凡是通关的,无论是人、车、还是货物,一律严查。就连住户,都在挨家挨户查呢!” 无羡搁下手中的杯子,“既然如此,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尽快赶往刘家沟!” 无羡让何关结完账,来到马厩,正要牵马离去,却是被一队官差堵了去路,一个个凶神恶煞的,手握在腰间的刀柄上,高喊道,“全部下马查看!” 无羡不想惹事,配合地下了马车。 几个官差提刀挑开了马车的帷幕,粗略扫了一眼,没发现什么异状。 忽然,一阵轻微声的哒哒声响起,细辨之下,是从第二辆马车传来的。 一群人一拥而上,将车厢围得水泄不通,可是仔细查了个遍,除了几只货箱之外,什么都没有。 “将箱子打开!”领头的官差发话道。 何关脸上堆着讨好的笑容,“我们是做生意的,箱中是一些易碎的货物。” 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了一块碎银子,塞到了领头的差役手中,“一点心意,几位差大哥拿去喝酒。” 那位官差颠了颠手中的银子,冷冷一笑,“给得不少啊,这几个箱子中不会有什么古怪吧?”说着,竟是将刀给拔了出来,“兄弟们,将箱子撬开!” “你敢?!”无羡将董公公给的腰牌亮了出来,沉香木上清晰地刻着“东厂”二字,没有刀剑的寒芒,却是比刀剑更为瘆人。 东厂的腰牌就是好使,一下子就将那群差役给震慑住了,一个个缩着脖子,往后退了一步。 无羡心中升起了一抹苦涩与无奈。 董公公说得很对,人啊,有时候一步都不能退让,不然就被人当做了软柿子,以为你好欺负,想捏就捏了。 这时,一个丰神俊朗的青年从人群后走来,冷冷地扫了一眼无羡手中的腰牌,“不就是一个东厂的小小档头吗?好大的气焰。今日搜的就是你的马车!” 无羡头一回见到不怕东厂的,看他年纪轻轻的,不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就是个官二代,身份背景够硬。 无羡也不会吃素的,“即便只是一个小小的档头又如何?东厂行事,可不受官府的束缚,这位大人可管不到我的头上,还请放行!” 那青年冷哼一声,“今日即便是东厂厂公在此,这箱子本官也得搜上一搜!” 领头的官差赔着几分小心,道,“可是杨大人……” 那青年反剪着双手,大义凛然道,“万事有本官担待着,你们有什么可怕的?正是东厂的车马,才更要仔细搜查!” 哟!听他这口气,感觉像是与东厂有仇啊! 无羡觉得自个儿今日出门没看黄历,第一次使用东厂的腰牌,想要狐假虎威一把,就遇上一个同东厂不对付的硬茬。 “你姓杨?”无羡好奇地问道。 杨大人的嘴角微微翘起,勾勒出几分自豪,“你认得本官?” 无羡揉了揉鼻子,“算命的说,我与羊犯冲,一遇到姓杨的就倒霉。” 六年前的那个杨一清,不也是姓杨的吗?将她爹贬去了赤木口这个死地,差一点点就为国捐躯了。 杨大人听了她的话,脸色瞬间不好看了,板着脸,指挥着手下的人速速搜查。 反正都已经亮明东厂的身份了,何关觉得没必要花钱疏通了,索性仗着东厂的权势,将语调拔高了几分,“各位差大哥,查的时候可得小心咯,都是精贵的东西,弄坏了东厂的东西,可不是你们赔得起的。” 领头的官差心里悔死了,怎么就那么倒霉,查个破客栈还能让他们遇到东厂的人?现在可好了,神仙打架,让他们这群小小的差役怎么办? 他的手心不觉冒出汗来,小心翼翼地打开了一个箱子,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箱子里放着的,还真是精贵的东西! 他又打开了其余的箱子,不觉向后退了一步,缩着脖子回来了,“回、回禀大人……箱、箱子里……没有可、可疑的人……” 杨大人的目光冷冷地落在他身上,如同锋利的刀子一般,“你为何如此吞吞吐吐?箱子里究竟藏了何物?” “箱、箱子里……”领头的官差偷偷地瞄了无羡等人一眼,不知该如何回答是好。 “哼!本官倒要亲自看看,东厂档头的箱子,究竟有何古怪!”说着,他便扒开了人群,一个箭步来到箱子前,顿时瞪大了双眼,愣住了。 只见一个箱子里放着10两一瓶的清露,足有48瓶之多。 一个箱子里放着3两一块的香花皂,源自波斯的舶来品。粗略估计,足有百余块。 单单这两个箱子的货物加起来,就有近千两了。 第三个箱子更是了不得,竟然全都是火铳,足有二十支,差不多够无羡这行人人手两支的,怪不得官差不敢回复呢! 杨大人心下惊疑道,“你们究竟是何人?为何带了那么多财物和火器?” “杨大人没看到吗?都是些用的东西,就是带得多了些,怕路上有闪失,才需要火器来防身。如果没有疑问的话,可否放我们通行?” 杨大人定定地望着无羡的双眼,想要从她的眼中瞧出些端倪,却只见到了几分嘲弄与戏谑。 他如今还有要事要办,可没时间与这帮东厂的人计较,便向她挥了挥手,“你们可以走了。” 无羡向他随意地拱了拱手,收起腰牌,上了马车,扬长而去,留下一路的烟尘与杨大人眼中的疑虑,久久难以散去。 无羡昨日奔波了一日,晚上又没睡好,这会儿在马车里颠着,倒是觉得困顿起来,眼皮子合了起来。 迷迷糊糊的,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忽然觉得身边多了个人,摸出了暗格中藏着的短筒火铳,对准了对方—— 待她睁开眼一瞧,正是早已离开的朱寿! “小无羡好机敏的反应,”朱寿轻轻地将火铳的枪口拨开了些,“火器无眼,危险着呢,走火了就不好了。” 此刻,坐在狗蛋这个车把式身边的胡勒根,听到了动静,立刻挑了帷幕,将腰间的短刀拔了出来,一副戒备的样子。 “我没事,你和狗蛋继续驾车。”无羡回了他一个安抚的眼神,沉声问朱寿道,“你怎么上了我的马车?” 朱寿笑了笑,“事儿办完了,我便回来找小无羡啦!” 信他才有鬼! 无羡冷冷地一笑,“我的护卫虽不及你的,但有二十多双眼睛看着呢,能让你如此轻易就上了车?” 编!倒是继续编啊! 朱寿揉了揉鼻子,“那群人查得紧,我差点被截住了,想到了小无羡,便借你的车一用。那个杨慎还自诩是个神童呢,眼高于顶,也不过如此而已。让我略施小计,一群人便傻乎乎地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你的货箱上,让我趁机躲到了你的车底下,这招金蝉脱壳,是不是很聪明呀?” 无羡无视了他那副“求表扬”的幼稚表情,问道,“你认得那个杨大人?” 朱寿点点头,“他爹有些古板,他继承了个全,年纪轻轻的,就和个老学究似的,无趣得很。” 无羡的眼神变得犀利起来,“你究竟是何人?居然认识京师的高官?” “我都说了,他是个神童嘛,年纪轻轻的便状元及第,很出名的,我认得也不奇怪啊!” 无羡想想也是,古代的高考状元,可是要骑马游街的。 中举的多为不惑之年,可是那个杨慎才刚及冠便高中了,稀罕得很,可比现代的大明星要出名多了,朱寿认得他倒也合情合理。 “他们为什么抓你?”无羡问道。 朱寿咬了咬嘴唇,有些不好意思道,“我调戏了杨慎的妹妹……” 无羡不信,“就为了这事,能惊动居庸关封城?” 朱寿苦着一张脸,“我也冤枉啊,就是捡了她的帕子,和她聊了两句,想不到他们家那么古板,非得逼着我娶了他妹妹,不然就要将我送去宫里做太监,我只能逃了……” 无羡总觉得像是话本里的桥段,“杨慎是状元,他爹又是阁老,那么好的事,你怎么不应下来?” “我不喜欢啊!要娶就娶一个情投意合的,一生一世一双人!” 无羡看着他那道分外认真的眼神,笑道,“朱叔叔,您都一大把岁数了,难道还没娶亲吗?” 朱寿哀怨道,“不要叫叔叔,我没那么老,好不?” “那你能说,你没娶过亲?”无羡问道。 “娶是娶过,”朱寿竖起三根手指,“还三个呢,一妻两妾。” 第91章 秘密交易 无羡带着几分调笑,“想不到你女人还挺多的。” 朱寿耷拉着脑袋,“那是我娘硬逼着我娶的。尤其是那个正妻,我不喜欢她,她也不喜欢我。 “一见面就数落我,从我穿的衣服,到我住的屋子,哪都看我不顺眼。你说,我是娶个娘子回来呢,还是娶了个老娘啊? “你不知道,将她的择夫标准罗列出来,妥妥的一个杨慎。我觉得他俩更般配些,让给他得了。” 无羡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哪里有将娘子让人的?” 朱寿叹了口气,“彼此相看两厌,不如相忘于江湖。” 得!这朱寿的婚恋观,倒是挺现代的,怪不得他的娘子要看他不惯呢! 朱寿的目光,再次落在无羡的火铳上,“小无羡,你这火铳虽无半分雕饰,朴素得很,但是枪筒笔直,工艺不俗啊!” “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行家!”无羡将枪口抬高了几分,再次对准了朱寿,“普通百姓,可是连火铳是什么,都没见过呢!” 朱寿挑了挑眉,一脸得意道,“我有朋友是在神机营的,我还摸过呢!倒是小无羡,你呢?是如何得来这火铳的?而且还是满满一箱的火器?” “我有东厂的腰牌,得了些火器,有什么可奇怪的?倒是你,从头到尾,都透着可疑,听说啊,敌国派来的细作就最爱穿你这一身的打扮。” 无羡勾起唇角,露出一个邪肆的笑容,“不如将你直接交给杨慎得了,还能卖他一个人情。” 朱寿急忙讨饶道,“别啊!强扭的瓜不甜,何况我都已经有一妻两妾了。我再养个闲人没什么,却是害了人家的妹妹。” “最后一句话啊,说得倒是有几分良心。”无羡暂时收了手里的火铳。 朱寿扫了车厢一眼,“小无羡有棋子吗?一路迢迢,光坐着多无聊啊?” “那咱俩玩个游戏呗!” 朱寿的双眼一亮,“什么游戏?我最擅长玩游戏了!” “这个游戏啊,就叫做‘一二三木头人’,谁先说话先动,谁就输了。” “这个简单!” “真要做起来,可没你想得那么简单哟!”无羡闲适地躺了下来,将书盖在脸上,突然道,“一二三,游戏开始!” 那朱寿果真不再言语了,一路上安安静静的,如同木头人一般。 待她一觉睡醒的时候,拿去脸上盖着的书本,就见朱寿一脸哀怨地望着她,像个受委屈的小媳妇似的。 他突然唇角勾起,欢快地说道,“小无羡动了,哥哥我赢了!” 想不到那么长时间,他还真的傻乎乎地遵守着游戏的规则呢! 无羡被他打败了,咯咯笑了起来,“是呀,我输了。” “赢了有奖吗?”朱寿问道。 无羡含笑点头,从四层五斗柜中取出了几个花纹青花瓷八宝盒。 “你这青花瓷的图案倒是别致,带着西域的风情。” 无羡笑了笑,没接他的话,将盖子一一打开,里面装的分别是原味的粽子糖、薄荷味的扯白糖、孜然味的羊肉脯和烘干的葡萄干。 朱寿的眼睛都亮了,“原来你这儿有那么多好吃的呀,怪不得你看不上客栈的吃食呢!” 他拈了一粒粽子糖,丢入了口中,“这糖果稀罕着呢,很少见的。平日里他们全都藏着不让我知道,怕我喜欢上了,让他们去置办,我只能从管事的那里偷些尝尝。” 无羡有些同情地望着他,“你这个主子,做得挺可怜的。” “可不是嘛,”朱寿含着糖,口齿不清道,“你都不知道,我家的厨子烧的饭菜可难吃了,咸得要命,每日的花费还高得惊人。” “以后我若是再来京师,就给你捎上几斤糖果,省得你惨兮兮的,还要去偷管事的。” “那可说好了,你不能骗我!”朱寿将嘴里的糖都化开了,又抓了几片肉脯啃起来,吃得正开心,马车渐渐放慢了速度,停了下来。 胡勒根隔着帷幕,禀报道,“主子,前方就是居庸关了,要接受盘查了。” 朱寿立刻紧张起来,压低了声音,带着几分恳切道,“小无羡,哥哥能不能过这关,可全指望你了,你不能卖了我啊!” 无羡竖立食指,立在唇间,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 朱寿立刻自觉地用手捂住了嘴巴。 无羡又将怀中的东厂腰牌,交给了胡勒根,“你拿去过关吧。” 索性这一次,倒是出奇地顺利,关口的守卫看了腰牌,未做询问,便将他们放出城了。 马车又悠悠地前行了起来,待城门缩小至碗口般大小时,无羡对朱寿道,“你已经安然出关了,也该下车了。” 然而让她无语的是,朱寿竟然像个八爪章鱼似的,死死地抓着车架不松手,“我不下车!天都快黑了,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身上还没银子,小无羡忍心让我饿死在路上吗?” 无羡取出一张中夹纸,将八宝盒中的肉脯全打包了,塞在朱寿的怀中,“拿去!饿不死你!” 朱寿依旧不松手,继续耍无赖道,“我就要和小无羡一起,是不会为这点美食动摇的!” “我还有办正事要办!”无羡感觉自己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了,正想着要不要把狗蛋叫进来,强行将朱寿拖出去,他却语出惊人道,“我知道,你不是要去刘家沟吗?我已经让我的人,去那边和我汇合了。” 无羡的脸瞬间冷了下来,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那个……你的手下收到口信的时候,我听到了呀!”朱寿答道。 无羡的脸色更阴沉了,松本是个倭人,身份特殊,为了保证这次交易的隐秘性,她杀了朱寿灭口的心都有了。 可是,他已经将消息透露了出去,说不定他的人早就到刘家沟候着了,此刻即便杀了他也于事无补。 松本该等着急了,还是先去刘家沟与他汇合,然后想办法避开这个朱寿,秘密交易! 无羡心下议定,也不和他计较了,将他当做了空气,让狗蛋加快了速度,紧赶慢赶,终于在戌时(晚上7点)赶到了刘家沟。 此刻,天色已经完全暗沉了下来,村子里静悄悄的,漆黑一片,只有村口的小客栈还亮着灯。 狗蛋的声音,透过帷幕传了进来,“主子,小的觉得有些不对劲啊!这村子未免也太安静了些。” 朱寿没在意,“这种小地方,天一黑,自然都睡下了。我之前经过的几个村子就是这样的,有什么可奇怪的。” 狗蛋皱着眉,“那不一样,这个村子没有狗叫声!” 朱寿反驳道,“指不定这里没人养狗呢?” “你和胡勒根都戒备起来!”无羡吩咐完狗蛋,挑开了窗幔,本欲将何关叫来问路的,却见一个矮小的汉子,在客栈门口提着个灯笼。 松本的人欢呼着跑了过去,看那个热乎劲,必是与那人相熟的,看来是松本的人。 无羡下了马车,大步迎了上去,用汉语道,“夜风冷着呢,怎么站在外面啊?” 那人的汉语说得很溜,“少主担心公子不认得地方,特意让小的在门口候着。您别看这客栈简陋了些,但是有一点好,能包一个独立的院子。快快里面请,少主正在院子里等着您呢!” 无羡吩咐狗蛋,将货箱都搬了下来,跟着那人进了客栈,穿过穿堂,来到了他们租下的小院。就见一个头戴大帽,身穿曳撒的汉子,正闲着无事在院中舞刀。 那人便是此次交易的对象——松本三郎。 “好兴致啊!”无羡拍手赞道。 松本立刻收了刀,将眼中的精光藏了起来,恭敬地鞠了一躬,“初次见面,请多关照。在下是……” 倭人的名字特别,无羡怕他暴露身份,忙打断了他的话,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递给了松本,“在下无羡,这是小号特质的糖果,给阁下作为见面礼,若是喜欢的话可以订购,量大从优。” 松本哈哈大笑起来,“无羡公子可真是会做生意。” 无羡回了个笑,“货物我已带到,还请阁下找个清静的地方交易。” 松本往无羡身后的箱子瞅了一眼,做了一个邀请的姿势,“请随在下进屋!” 无羡扭头对朱寿道,“我要同他们交易货物,你先在院里等我,过会儿我们再一起用膳。” 朱寿宛若被遗弃的小狗一般,可怜巴巴道,“我不能在一旁吗?我不打扰你……” 这事可没得商量,无羡断然拒绝道,“不行!” 朱寿没用再坚持,只是眼里含着委屈的泪光,“那我等着你,你可要快些回来啊!” 无羡点点头,又给柴胡使了个眼色,“你陪着朱公子,别让他一个人无聊了。” 柴胡应诺。 无羡这才同何关等人,提着笨重的货箱,随松本进了东厢房,留了一队人在门外守着。 这就是一间普通的厢房,进门处是一个八仙桌,无羡随松本进了里屋,只见正中央摆了一只大货箱,用厚木板随意拼装的,做工粗糙得很,长度却是比无羡的箱子足足长了一大截。 “这东西真心不好弄,我可是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得来的。”说着,松本便叫人将箱子打开。 无羡扒开了盖着的稻草,露出了一个黝黑发亮的炮筒。 “只有这一个吗?”无羡挑眉问道。 “阁下不是就订了一个吗?”松本笑着反问。 无羡勾起了唇角,“弗朗机炮由两个炮筒组成,每门母铳配4至9个子铳,至少还有3个子铳,您怎么只给我配了一个呀?” 松本被当场揭穿,一点也不尴尬,依旧保持着得体的笑容,“第一次交易,您就让在下来岸上,不免谨慎了些。不敢带得太多,怕引人注意。” 第一次接触,彼此试探的成分居多。无羡也不和他计较,“那你下次可得给我捎上啊,不然我可亏大了啊!” “好说,”松本笑着点头,“公子的货呢?能让在下瞧瞧吗?” 无羡示意狗蛋打开货箱,“一箱清露,一箱胰子,我可是一份都不少呢!” 松本随手挑了一瓶清露,打开盖子深吸了一口,又拆了一只胰子的包装,仔细端详了一下,竖了个大拇指,“斯巴拉西!无羡公子的货,果真是名不经传。” 无羡的眉角不觉跳了一下,心下想着,松本想说的应该是“名不虚传”吧! “松本阁下对我的货,可还满意?”无羡问道。 “满意!” 无羡给何关使了个眼色,何关立即从怀中取出一张纸递给了松本。 “松本阁下,纸上列的是我想要的货单,及其对应的置换价格。当然啦,位置最靠前的,我越是感兴趣。” 松本瞥见清单的第一项便是弗朗机火器,而且还特别注明了“新式”二字,不免露出了一副为难的样子。 “火器可不好运,这次在下可是冒了极大的风险,一路担心受怕的,还遇上了闭关……” 无羡的嘴角翘起,勾勒出一个罂粟般惑人的笑意,“风险越高,收益越大,这个道理您应该明白。” 松本并未轻易应诺,也未当即回绝,只道,“容在下考虑下。” 毕竟两人初次交易,无羡也不急着让他给个明确的答复。 她对自己的货有自信,只要松本的销路好,自然会扒着她,反过来求她交易的。 朱寿的人也不知何时会到,此刻钱货两清,交割完毕,她得尽快离开才是,正要开口告辞,突然听到屋外传来一声“有敌袭”!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松本想要黑吃黑? 无羡将狐疑的目光投向了松本,见他的手紧紧地握在了刀柄上,也在狐疑地望着她。 “松本阁下,一起出去看看吧!”无羡提议道。 松本点点头,打开门,与无羡一同出去,只见院子中多了一伙盗贼,一个个身高马大的,用黑布蒙了面,看不清相貌。 他们手中握着的,是最为常见的牛尾刀,从刀身的尺寸和装饰来看,看着还不是同一工坊出品的。 第92章 一波三折 朱寿退到了无羡的边上,目光中透着一股难掩的激动与兴奋,“小无羡,有贼寇来打劫呢!” 无羡白了他一眼,望向了松本,“阁下选的地方可不太平啊,连贼人都给招来了。” 无羡的声音不见半分惧意,反而夹杂了几分调笑的意味。 松本别有深意地回了一笑,“在下倒是觉得,打劫无羡公子,获利更多呢!” 无羡眨了眨眼,“地方是阁下临时选的,在您的地头遇到砸场子的,阁下总该出手清清场吧!” 松本客气地推诿道,“在下就是个生意人,对于这些打打杀杀的,可不在行啊……” 无羡的目光落在了松本的腰间,“阁下刚才还在练刀呢,刀法凌厉得很,就不必过谦了,也好让在下欣赏下阁下的英姿。” “哪里哪里,无羡公子才是人中龙风。” 要不是场合不对,两人说不准会彼此鞠躬起来。 他俩实在太没危机感了,连打劫的都看不下去了,嘴里嘟囔了一句,怒目圆瞪,挥刀冲了上来。 刀身在月光下泛着森冷的寒芒,无羡的手下像是没看见似的,一个个巍然不动,松本的手下却是有些慌了,齐齐望向了他们的主子—— 是打,是逃,就等他发话了! 松本见无羡确无出手之意,而对方却已紧逼过来,刻不容缓,只得咬了咬牙,对他的手下点了下头,示意他们全力迎敌。 双方立刻交战在了一起。 那批蒙面的贼寇个个勇武,宛若下山猛虎,牛尾刀在他们的手中舞得气势十足,一阵阵寒风袭面,刀光迷眼。 松本的人也不差,虽然身高与体型均不占优势,但是借着身法灵巧,没有吃多少亏。 无羡啧啧两声,“阁下的手下不错啊,不惧贼寇,忠心护主,勇气可嘉啊!” 松本笑了笑,“无羡公子谬赞了。公子的人才是人杰,不动如山,临危不乱。” 两人在一片刀光剑影的笼罩下,相互吹捧着。朱寿在一旁看得手痒痒的,拔了腰间的佩刀,也打算冲上去,被无羡给拉住了,“你上去做什么?” 朱寿的眼中闪着光,“自然是擒贼呀!”说着,便一个箭步冲了出去,找了一个威武的汉子,和对方干了起来。 松本的目光直勾勾地盯在朱寿的刀上,刀身较一般腰刀短小,全身带有弧度,月光之下莹亮非常,不觉赞道,“你这朋友的刀不错,刀鞘虽然没有鞘裙和排穗,却有几分看着像是绣春刀啊!” 无羡不置可否地淡淡一笑,“西北不太平,总得有好兵器防身,不是?” 她给狗蛋使了个眼色,让他带着人加入了战斗,尽量护着朱寿的安全。 有了他们的助力,那群贼寇在人数上失去了优势,渐渐出现溃败的迹象。 无羡突然眯起了眼,目光移到了屋檐上,只见挑山上不知何时埋伏了一群人,身子隐藏在夜幕之下,只露出一个个脑袋,头顶戴着宽大的檐帽,俯身搭弓上箭,正是要放箭的架势。 “退!——” 无羡高呼一声,抓着松本,急速后退,避入了厢房之内。 松本还未来得急反应过来,就见一排箭矢齐齐发射,宛若暴雨倾泻而下。 一支利箭飞速射来,如扑食的隼鹰,带着一股凌冽的杀意,在距离他身旁仅有两寸的位置,擦身而过。 要不是无羡拽着他躲避及时,此刻的他说不定已经中箭了。 “八嘎!”松本骂了一句,问无羡道,“这究竟是怎回事?” 朱寿也随狗蛋等人退了回来,抢着答道,“看样子是两拨人。墙头上的穿着鞑子的服饰,不论是咱们的人,还是那群贼寇,一同攻击,下手毫无留情。” 松本双眉紧蹙,“怎么会有鞑子?” “这儿离居庸关如此近,不该有鞑子才对,此刻也不是探讨他们身份的时候,”无羡的目光冷了下来,“管他们是来寻仇的,还是披着鞑子外衣的劫匪,一起杀了便是,不然出不了这个院子。” 松本皱了皱眉,“你不怕招来官兵?” 无羡冷冷一下,“咱们打了那么久,该来的早就来了,总得先把命保住了,不是?” 无羡打了一个响指,狗蛋等人火速将屋中装着火器的箱子开启,一人领了一把火铳,占据了窗边的有利地形,将窗板拉开一条缝,将枪口探了出去向外射击。 砰砰砰!—— 砰砰砰!—— 看着无羡的亲卫,训练有素地打出一排排子弹,松本的后背不觉出了一身冷汗,讪讪地笑着,“想不到无羡公子手中的武器如此了得,看着不比弗朗机的火铳差。” 无羡眉眼弯弯,得意道,“人生嘛,总要有点追求,骑最快的马,喝最醇的酒,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贼,娶最美的人,才不虚此生。” 朱寿拍了下手,“小无羡说得好!” 松本看着无羡的眼神也是一片欣赏。 这时,枪声停息下来,小院恢复了寂静。狗蛋喜滋滋跑来邀功道,“主子,外面的贼人都被咱们打趴下了!” “走,出去瞧瞧!”无羡在亲卫的保护下跨出厢房,先瞅了一眼鞑子打扮的弓箭手,身形瘦弱了些,不像是草原上的汉子。 他又将目光移到地上躺着的贼寇身上,利落地补了一刀,见他完全死透了,方才蹲在地上,扯下了他脸上蒙着的面巾。 只见那人长着一张大脸盘、高颧骨、低鼻根、斜眼睛,再配上那副壮实的身板。 “主子,这人看着像是小王子的人,怎么大老远跑这儿来了?”狗蛋问道。 无羡耸了耸肩,“或许是穷疯了吧,连咱们都敢打劫。” 砰!—— 院门突然被撞开了,一队人马举着火把,鱼贯而入,狗蛋等人条件反射般,立刻举起手中的火铳,对准了来人,待看清他们穿着的是衙役的官服,这才重新将火铳放下。 领头那人的补子是一对鹌鹑,是最低等的级别。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让人仿若置身于修罗地狱。 他心里虽然早有准备,还是被现场的惨状吓了一跳,又见无羡的人个个手持火器,很不好惹的样子,往后退了一步,躲在官差的身后。 “本官乃顺天府检校,得到密报,特来捉拿倭寇。尔等好大的贼胆,竟然敢在天子脚下行凶!” 不管怎么说,芝麻绿豆大的官,也是个官,总得给人几分薄面,不是? 松本向那人恭敬地行了一礼,“大人明察,在下只是本分的商人。” 那人冷哼一声,指着松本道,“还敢狡辩,早就有人揭发了尔等罪行,劣迹斑斑,还不快快束手就擒!” 无羡对着松本调侃道,“早不来,晚不来,偏偏等人死了才来。看来,有人给阁下设了套儿,还是大手笔呢!” 松本回了个苦笑,“无人嫉恨是庸才。” 检校见两人根本没将他放在眼里,气红了脸,对着手下的差役道,“站着做什么,还不快快将贼寇击杀!” 他说的竟然是击杀,而不是擒拿?! 无羡对着松本挑了挑眉,“哟!这是连活口都不想留呢!” 松本讪讪地笑了下,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了无羡。或许是因为她身上的淡定与从容吧,让他对于这个头一回打交道的合作伙伴,生出了强烈的信任感,觉得没什么事能难得倒她的。 果然,无羡没让他失望,只见她将怀中的东厂腰牌掏了出来,对着通判道,“看清楚了,还不速速退下。” 差役们畏惧于东厂的威势,刚打算将手中的刀收起来,便听那检校道,“别被他们骗了,那腰牌是假的,速速将他们击杀,必有重赏!” 差役们互看了一眼,又将手中的刀举了起来,慢慢地向无羡等人围拢而来。 看来此事无法善了了,无羡摸着下巴,想着要不要索性将人除了? 风险有些大啊! 杀了朝廷命官是大罪,若是逃了一个,就要麻烦了…… 她正犹豫着,却听嗖的一声,一声火光向上窜起,飞至十丈高处,砰的一声爆裂开来,在黑色的夜幕中很是耀眼。 是朱寿发射了信号弹! “何必急于动手?腰牌是真是假,一会儿人到了必然就知晓了。错杀了东厂的人,可是重罪啊!” 无羡怔怔地看着朱寿,第一回看到他收起平日的玩世不恭,露出如此凌厉的气势,就像是统帅百万之师的将军,鄙睨群雄,却又没有将领的那身肃杀之气。 无羡不禁疑惑起来,他究竟是谁? 不大的小院中挤满了人,空气仿佛都凝固了一般,紧张的情绪在每个差役中蔓延着,就连领头的检校,额角都沁出了冷汗。 他动了动唇角,想要再次下令格杀,最终还是将话咽了回去。 他知道,此刻差役手中的刀都在发抖,他们已经胆怯了。即便他下了死命令,他们也不敢下杀手了。 他咽了口口水,尴尬地笑了笑,“误会,都是一场误会。” “可不是误会嘛。”无羡笑道。 “误会解开就好。”松本也应和道。 “那么咱们就各回各家吧!”无羡提议道。 检校也赔笑道,“那下官就回衙门复命了。” “大人走好!”无羡和他作了个揖,又对松本拱手道,“在下还有要事,下次再聚!” 松本回了一礼,“下次再聚。” 本是剑拔弩张的几方,突然之间画风一转,变得其乐融融。正打算各自散去,门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得!朱寿叫的人到了! 来得还真快! 检校额角的汗再次沁了出来,低垂着脑袋,不敢去看来人。 那人却是无羡认识的,今早还刚见过面,是那神童杨慎,此刻正一脸愤然地盯着朱寿。 哟!救兵没搬到,倒是催债的先来了! 无羡颇有些幸灾乐祸地望向了朱寿,就见他耷拉着一张脸,几分无奈,几分苦涩。 杨慎正要抬手行礼,被朱寿挥手打断了,“我这就跟你回去。” “慎……”杨慎直起身子,刚要开口,朱寿再次打断他,道,“是我的不对。” 他的目光往那检校瞥了一眼,“这件事,你也不想把闹大,弄得人人皆知吧?” 杨慎指着地上的一堆死尸,声音带着几分慌乱,“是刺客?” 检校的心咯噔一下,颤着手向他行了一礼,“贼子已经全部击杀,请大人放心。” 杨慎立刻平展右臂,做了一个恭请的姿势,“此处不宜久留,还请公子速速上马。” 朱寿依依不舍地看向了无羡,“小无羡,这回我真得走了,你可不能忘了我啊!记得啊,吃饭不能挑食,不然会长不高的。” 这人会不会说话啊? 是!他是比她高那么一点点,可她是女的啊,根本就不用同他那般,长到一米八! 无羡按捺下心中的不服,调皮地对他眨了下眼,“下次来京师,我会给叔叔多备两斤喜糖的!” 哼!敢说她矮,她就说他老! 还要笑话他被逼亲! 她就是那么的小心眼,就是那么的睚眦必报! “……”朱寿被她弄得哭笑不得,哀怨地瞪了她一眼,一步三回首,直到绕过影壁,再也看不见她的身影,方才死了心,乖乖地随着杨慎走了。 检校拍了拍胸口,将欲要跳出来的心脏给按回去。他指了指地上的尸体,对无羡道,“您看,这些尸体该如何处理?” 无羡反剪双手,不置可否道,“近来鞑子猖獗,竟然假扮贼寇,实乃可恨!” 检校立马双眉舒展,心领神会道,“对!对!真是太可恨了!下官这就回禀府尹!” 无羡向他作了个揖,“大人有公务在身,在下与好友不便打扰了。” 检校回了个礼,不再阻拦。 无羡和松本各自取了货物,至客栈门口作别,各奔东西。 她将自己的车架腾出来,安置受伤的亲卫,让柴胡替他们包扎伤口,自个儿则骑马前行。 行了好一段路,狗蛋终于按捺不下心中的好奇,问道,“主子,今晚究竟是个什么状况啊?小的怎么觉得那么乱啊!” 第93章 紧急调令 无羡问何关,“你看懂了吗?” 何关皱眉道,“今晚有两拨贼寇,射箭的那些人虽然穿着鞑子的服饰,却未必是真鞑子。” “为何?”无羡问道。 何关习惯了她的考校,从容不迫地答道,“鞑子也不是傻的,哪有进了关,连身衣服都不换,就明目张胆地来劫杀的。” 无羡对他的回答不予置评,又问胡勒根道,“你怎么看?” “算起来,今日该是有四拨人。第一拨是蒙面人,虽然拿的是最常见的牛尾刀,但是挥刀的动作,却像是鞑靼的刀法。 “而且,其中曾有人嘀咕了一声,小的听得清楚,正是鞑靼语。 “此处临近京师,少有鞑靼人敢来作乱。他们的目标,很有可能是咱们,想在咱们势单力薄时下手。” 无羡觉得有理,“继续说。” “第二拨是躲在墙头射箭的,他们的箭术还行,但是弓力差了些。小的与何关的想法一致,觉得他们是假冒的。” “你觉得,他们的目标是谁?”无羡问道。 胡勒根思索了下,道,“小的觉得,可能是那位朱公子。” “为何?”无羡又问。 “这要从第三拨人说起。” 狗蛋不解了,今晚想杀他们的就两拨,“哪来的第三拨人?” 胡勒根解释道,“第三拨人是那个检校,显然是受人指使,要除了松本。听说沿海一带,地方豪绅常与海盗暗中勾结,黑吃黑的事情不在少数。松本的海船规模不小,觊觎他势力的定然不在少数。” 何关苦着脸,“这次之后,他必然不敢贸然在内陆交易,可是一时半刻,咱们的手也伸不到海边去。看来以后,咱们还得另寻稳妥的地点交易。” 狗蛋急了,“现在问的是那第二拨人,你怎么扯到他头上啦?” 胡勒根笑了笑,将话题扯了回来,“正因为第三拨人盯上的是松本,既然都买通了京官,又何必多此一举,找人去刺杀他? “而且,在天子脚下冒充鞑子,必然会受到严查,说不准就会穿帮,得不偿失。 “所以,第二拨人必然不是盯上松本的,他们也不是盯上咱们的,那么剩下的,就只有那位朱公子了。 “杨慎是阁老之子,又是少年成名,高中状元,身份非比寻常。虽然,他对那个朱公子非常不满,但是礼数一点不缺,可见朱公子的地位不低。” 何关不屑地撇了撇嘴,“依小的之见,他就是一个落魄的王侯。主子您看啊,他在吃穿方面都不怎么讲究,可不是败落了吗?” 无羡耸了耸肩,“管他是谁呢,反正也不会再见了。目前最重要的,还是要将弗朗机炮安然无恙地运回去,全给我打起十二万分精神。” “得令!” 无羡一路紧绷着神经,时时提防,刻刻戒备,总算是平安到达了赤木口。 李霸一见着大炮,和见了好酒一般兴奋,忍不住伸手摸起了炮膛,激动道,“快打一炮试试威力!” “不急。”沈钰怕松本给的是次货,容易炸膛,先着人仔细地测量了大炮的重量、长度、直径、厚度,记录下了各项数据,画完了精细的图纸后,方才安排了试炮。 只听“轰”的一声巨响,炮弹被炸飞了出去,宛如流星划过天际,落下一道弧度,直击一里之外。 李霸眼中的兴奋之情悄然淡去,摇了摇头,“射速还不错,但是射程太近了些,威力也弱,还不及咱们的虎威炮。有必要费了那么多心思,从倭人那儿买来?” 无羡虽说也有些失望,但却并未像她爹那般,对弗朗机炮全盘否定。 “射程近,威力弱,是因为这炮口径小,炮弹也小。但它也有特别之处,就在于它分子母两个炮膛,子炮可以事先填装完火药,随时更换。如此一来,可以大幅加快攻击的速度。同样的工夫,普通的炮打一炮,它至少可打三炮。” 李霸嘿嘿笑了起来,“这不是就跟多了三门炮差不多了?” 沈钰用手敲击了下炮膛,“在工艺上,此炮用的是锻铁拼接的技术,将炮口大幅加长,弹道更为平直,利于瞄准。 “制作过程中无需熔炼,易提取,易加工,便于批量生产,削减成本。 “同时,缺点也很明显,就是不牢固,易炸膛,加剧火炮的磨损,使用寿命低,有利有弊吧。” 李霸皱着眉,“那咱们还要不要仿制呀?” 无羡摸了摸下巴,给出了肯定的答复,“自然要仿。每一种炮各有特色。这炮比普通炮来得轻便,咱们索性将它再往小里做,装在二轮板车上,可以随军出征。甚至可以再做小些,装备在骑兵的坐骑上进行射击。” 姜蔺双眼一亮,“这炮即便威力再弱,也要比火铳凶猛。如此一来,正适合出征使用。” “而且此炮的火力小,倒是可以试试中空炮弹。”无羡又道。 李霸问道,“什么是中空炮弹?” 无羡解释道,“先铸两瓣中空的铁球,就和陶罐炸炮似的,往里面填装铅弹,待炮弹轰击出去后,铅弹四射而出,比实弹的杀伤力更大。” 李霸乐了,“这个好,怎么不早些弄出来?” 沈钰皱眉道,“这个工艺很难,已经琢磨了两年了。原先装载在虎威炮上时,火力太猛,不是因为炮弹没铸牢固,还没轰出去就将炮膛给炸了,就是因为炮弹铸得太牢固,落地之后才勉强炸开,威力大减。” 无羡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笑容,“这个不急,反正咱们有的是时间,工艺是慢慢磨出来的,迟早有一天能成功的。到时候,咱大明的火器可就威武了。” “嗯!” 众人正憧憬着大明的未来,刘安匆匆赶来,一脸愁容,“大人,紧急调令,让您抽调三分之一的兵力,火速前往大同!” “假的吧!”李霸的第一反应,就是阴谋,“我在赤木口待了都那么多年了,第一次来调令,还是叫我跨省去大同。” 他们在宁夏,大同在山西,相隔千里。再说了,自从他们这儿火力上去了,小王子就往大同那边跑了,都被骚扰了好些年了,也没见谁紧张到要调拨边军的,他才不上当呢! “大人,是真的,您看,还有兵符印迹呢!”刘安将手中的调令递了上去,李霸看了半天,“确实不像是假的。姜蔺,调令上还还有你的名字呢!” 被点名的姜蔺,心中也满是疑惑,“这调令来得蹊跷,今岁,小王子尚未进犯,那么急着调兵,难道是边境会有大动作?” “管他呢,咱们留着精锐驻守赤木口,随便带些兵去点个卯。真要调兵,也不差咱们这一两百号人。” “那我留下守营吧,我还要好好研究这弗朗机炮。”沈钰道。 “我让高升留下来帮你。”无羡道。 沈钰点头应诺。 “你想要什么?我去大同后给你捎带回来。”无羡又道。 沈钰倒是一点都不客气,一口气就报了一大串,“平遥漆器、大同炭雕、澄泥砚、连翘茶、桑落酒、官滩枣、斗山杏仁、历山木耳、阳高杏脯……” 无羡一边听,眉角一边跳。大同离他们这儿可不近,这位大爷怎么对他们的特产掌握得那么清楚,竟然张口即来。 末了,他像是仍意犹未尽似的,补充了一句,“暂时想到的就这些,回头我给你列一份详细的清单。” 得!这是直接将她当成跑腿的了! 哎,都是她给娇惯出来的,还能怎么着,找个专人替他采购得了,反正也不差这点钱,能得佛爷的满意也是值了。 调令催得急,李霸草草准备了一番,带着队伍,在第十日之内,火速到达了大同,与姜蔺一同去军营复命了。 无羡则成了一个无事人,与何关等人在城内入住。 因为生意的关系,她在大同早就置办了落脚的院落,是一座带着马厩的二进院。前檐玲珑,后墙高垒,饰有雕艺精湛的砖、木、石,雄浑中不乏精致,别有一番韵味。 院落一直有人打理着,只需稍做整理便可以入住。 无羡连日赶路,正打算早早歇下,见胡勒根和狗蛋还在安排人手,在院中严密巡逻,好奇地问道,“这里可是大同城内,又是上城区,治安没那么差吧?” “主子,您不知道,最近城里冒出来一伙采花贼,专挑高门大户下手,破门后索要财物和美人。” “如此猖狂,官府就没出面管管吗?” “可不是吗,说不准,还是同官府有交情的呢,官匪勾结的多了去了。” 狗蛋正说着,就见他训练的巡逻犬,咧着嘴,冲着屋檐狂吠起来。 无羡眯着眼,循声望去,看见一伙黑衣人,蒙着面,趴在了屋檐上。贼头贼脑的样子,一看就不像是好人。 都不用她下令,所有人立刻戒备起来,人手一支火铳全举了起来,对准了屋檐上的匪类,正要开火,一人突然扯着嗓子,兴奋地高喊道,“自家人!” 无羡做个了手势,让人暂时停止攻击。 在众人的戒备下,那人沿着屋檐滑落而下,伸手敏捷地落在地上,扯下了蒙面的黑巾,露出了一张熟悉的脸。 无羡傻眼了,“朱寿?” 朱寿挑了挑眉,得意道,“没想到吧?” 无羡让手下将火铳统统收了起来,无语道,“你怎么改行做梁山君子啦?” 朱寿幽幽地望着她,眼中闪过一抹哀怨,“还不是为了找小无羡你嘛!有了上回的经验,这次我很顺利就溜了出来。可是在大同寻访了好几日,都没打听到你的消息。” 朱寿指了指上次见过的那个锦衣青年,继续道,“文宜就出了个主意,带了人挨家挨户地找,找过的宅子就拆根窗楞下来做记号。这不,终于把你给找到了。” 无羡见过纨绔的,还没见过如此纨绔的,这回真的是开眼了。 他的胆子都不能用大来形容了,怪不得都敢调戏杨慎的妹妹。 她的眉角挑了挑,“既然是为了找我,为什么还要打劫人家的财物,问人索要美人?” 朱寿揉了揉鼻子,“破门入室,什么都不做,岂不是太奇怪了些?再说了,小无羡不就是我要找的美人吗?这么说,也没什么不对。” 无羡气得额角的青筋都要跳起来了,将他当做张平一般,一个暴栗打了上去,“你有没有脑子啊!因为你,大同都传出采花贼的谣传了!” 不好好教训他一下,不知道他还能闹出什么大乱子来! “大胆!”文宜拔出了腰间的佩刀,无羡眼尖,只一眼便瞧出,这又是一把锋利的绣春刀,在月光下泛着寒芒,映着他脸上的怒容,颇有几分庙中金刚的架势。 “小无羡也没歹意。”朱寿扯着笑,按着文宜的手,将刀给按回了刀鞘,对着无羡怨诉道,“你真是的,我千里迢迢来找你,连个好脸色都不给。” “你还想要好脸色?你知不知道,如今各处军防都被抽调到了大同,指不定会有大动作,你在城内闹事,被逮住的话可就遭殃了。” 朱寿被她训了一顿,心情反而好了不少,“原来小无羡还是很担心我的。” 担心他个头! 她真心担心的,是他被人逮住后,对人招供说,是为了找她而闹事的,拖她下水,无端让她遭了殃,到时她找谁伸冤诉苦去? “杨慎呢?他妹妹没和你拜堂吗?”无羡琢磨着,要不将杨慎找来,将他这个妹夫给逮回去,好好管束管束。 “我又不喜欢他妹妹,拜什么堂啊!”朱寿撇了撇嘴,突然饶有兴致地问无羡,“小无羡,你有未出阁的姊妹吗?” “我没有姊妹。”无羡狐疑地望向他,“问我这个做什么?” “真是可惜了啊,若是有个长得像小无羡的,性格也像的话,我一定娶回家去。” 无羡白了他一眼,“你都有一妻二妾了,我即便有姊妹,也不会嫁给你的。”那不是祸害了她吗? 第94章 赖上她了 “嫁给我怎么啦?我一定会将世上最好的宠爱都给她的!” 无羡看着朱寿眼中格外认真的神色,轻哼了一声,“那你家里的那几位呢?” “你又不是不知道,那是我娘逼我娶的,我不喜欢,赶又赶不走,休又休不了,只能好生养着了。” “那和守活寡有什么区别?”说到底,还不是个薄情寡义的人吗?“若是我真有个姊妹嫁给你了,有朝一日你不喜欢了,是不是也这么对待她啊?” “你的姊妹能同那些个一样吗?我早就给过她们机会了,只要她们愿意,我就给她们安排新的身份,另嫁颜俊也好,富翁也罢,不做干涉。是她们被富贵迷了眼,死活都要留下来的。”害得他还要浪费口粮养着她们,最委屈的明明是他,好不好? 无羡摇了摇头,果真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他家的那些女人也是够乱的了。 她打了个哈气,“我赶了几天的路困了。”送客的意思,已经表露得很明确了。 朱寿不知道是真没听懂,还是有意曲解,“正好,我也困了,小无羡的院子看着不错,我就在你这边留宿吧!” 留宿你个头! “我没多余的屋子!”无羡一口回绝。 朱寿指着东厢房道,“这边不是有两间上房吗?” “那都是有人住的。”而且还是特矫情的两个人,一个是姜蔺,一个是沈钰。 沈钰那尊佛爷直接翻脸,半年都未必会理人。即便碰巧遇到了,也会给你一个冷冷的眼刀。 至于姜蔺,别看他平时挺谦和的,那只是表面,骨子里的洁癖可不比沈钰轻。 真要是有人敢住他的屋子,他明面上不会说什么,看着大度得很,私下里却会悄悄将那些被人碰过的东西,全部人道毁灭。 说不准,还是让人将整个屋子都给拆了,重新盖个新的。 朱寿又指向了北面的屋子,“正房不是有两间吗?正好你一间,我一间。” 无羡瞪了他一眼,“另一间是我爹的。”虽然他爹得待在军营,随时听候调遣,没法和她同住,但是屋子必须得留,那是她为人子女的一份心意。 朱寿露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我历经千辛来找你,你就这般无情地把我赶出去啊?” 胡勒根道,“倒座房还有空的,我和狗蛋去那儿住吧,我们的屋子可以腾给朱公子。” “那怎么行?”无羡还没反对,文宜先出声了,“我家公子怎么能住下人的屋子?” 无羡本就是个护短的人,目光瞬间冷了下来,呵呵一笑,“鄙舍简陋得很,招呼不了娇贵的客人,两位还是住回广厦吧!” “别啊!没屋子也没关系,我住院子就行。”朱寿扭头对文宜道,“你去弄顶帐篷来。” 无羡看他这架势,不像是在开玩笑,“你不会真要住院子吧?” “那又如何?”朱寿神气地昂着脑袋,“当日我祖爷爷行兵打仗,风餐露宿,如今我住个帐篷,有什么可稀奇的?” 得!他想住就住呗,无羡也不拦着。 如今已是九月,更深露重,帐篷住起来可不舒服,对于他这么个公子哥来说,指不定到了半夜就打退堂鼓了。 无羡径直回了屋子,随他折腾去。 五更时分,正是睡得最沉的时候,无羡被一阵急促的叩门声给吵醒了,起床气顿时冒了起来,不客气地吼道,“谁啊?” 门外传来文宜的声音,透着十二分的急迫,“我家公子着了风寒,腹疼难耐。” 无羡立刻披上衣服,将发丝随意拢在右肩,拿了根穗子缠了几圈,便出了门,随着文宜进入朱寿的帐篷一看,冰冷的石砖上就铺了一层薄薄的毛毡,没受寒才怪呢! 无羡不免埋怨起文宜来,“你怎么不给他多弄一床厚被子垫着?” 这还真是冤枉文宜了,可不是他有意怠慢的,“是公子不让的,说是当日太宗行军时,也是如此安营扎寨的。” 无羡都无力吐槽了,这还真是朱寿能干出来的蠢事。 她见朱寿躺在地上,双手捂着肚子,脸色宛若白纸一般,疼得冷汗直流,像是从水里刚捞上来似的,讶然道,“就着了个凉,怎会疼得如此厉害?” “公子素来胃不好,想不到今夜又犯了……” 无羡立刻吩咐道,“快将他抬到我爹的屋子去,给他煮一碗热姜茶驱驱寒。” “诶!”文宜刚要去办,疼得半死不活的朱寿突然喊道,“我不要吃姜茶!” 无羡全然当他是个孩子,耐着性子解释道,“姜茶驱寒暖胃,对你的身子好。” 朱寿依旧耍性子道,“我讨要姜味!” “好好好,没有姜味。”无羡给文宜使了个眼色,“你先将他抬去我爹的屋子。”说完,她就跑去了厨房。 半炷香之后,她端着一个缠枝纹青花瓷盅,进入了右侧的正房,径直来到里屋,就见朱寿浑身裹着厚厚的被子,就露了一个脑袋出来,活像一只蚕蛹。 朱寿嘟着嘴道,“小无羡,你终于来啦,我还以为你不管我了呢……” 无羡在床沿做下,“好没良心,我亲自给你弄吃的去了。” 朱寿双眼一亮,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来,将瓷盅打开一看,热气氤氲之下,竟是如凝脂般白白的一块。 “这是豆腐吗?”朱寿问道。 无羡摇摇头,“是热羊乳。”更确切地说,是广东名吃——姜撞奶。 朱寿不信,“小无羡讹我呢,热羊乳怎会同豆腐一般呢?” 无羡对他眨眨眼,用勺子舀了一块,放到他的嘴边,“你尝尝不就知道啦?” 朱寿刚要张嘴,文宜急忙喝止,“等一下。” 无羡见他从衣襟处取下一根银针,插入了羊乳之中,她的眉角不觉一跳。 朱寿到底是闯了多少祸,惹了多少人,手下的人才需如此小心谨慎,将银针都别在了衣襟上,随时准备验毒。 过了好一会,文宜见银针没有丝毫反应,方才点头道,“公子可以用膳了。” “以后小无羡的东西,可以不用验。”朱寿吩咐道。 “别!”无羡立刻回绝道,“该验的还得验,不能省了。” 若是不验的话,万一朱寿出了事,追究起来可就说不清了,还是验一验稳妥,双方都能安心。 朱寿却是撇了撇嘴,“每次用膳如此麻烦,吃的时候都凉了。” 他张开双唇,将勺中的羊乳轻轻一吮,便滑入了他的口中,留下一嘴的奶香。 他皱了皱眉,“怎么还有些姜味?” “你不喜欢?”无羡又舀了一勺,放在他的嘴边,双眼微眯着,透着一股浓浓的威胁之意。 “小无羡亲手做的,我怎么会不喜欢呢?”朱寿挑眉一笑,低首吮去勺中的温润的羊乳。 朱寿一边品尝着羊乳,一边琢磨着,“为何羊乳能变成凝脂的样子?” 无羡解释道,“这就是姜的作用,热羊乳与姜汁相遇,便会凝结,如同卤水点豆腐一般。” “那么神奇,不就和丹士炼丹一样了?” “差不多吧!天地之间,奥妙无穷。无论是火药,还是豆腐,都是丹士在炼丹时发现的。只是丹士求的是虚无缥缈的长生之术,若是将目光放在更为实际的民生上,说不定会发现更多实用的技能。” 朱寿靠在无羡的肩上,将她随意扎的发束分了一缕,一圈圈缠在指上把玩着,“看不出,小无羡还是个心怀天下的。” “达者兼济天下,而我只能算个穷者。”她想要的不多,能够独善其身便好。 无羡将最后一勺羊乳喂完,见他的脸色好了不少,便要起身回房了。 朱寿看着指间缠着的发丝,一圈圈脱离而去,心头升起一抹不舍。 他觉得此刻无羡样子,慵懒之中带着几分难以言述的旖旎与魅意,分外的好看,想要多看一会,最好就这么一直看下去。 他忙拉住了她的衣袖,“我还病着呢,你就这么丢下我啦?” 无羡直接甩锅,“不是有文宜陪着你吗?” “那不一样,他的声音没你好听。” 想不到朱寿还是个声控,得,看来以后她还得备个优伶,才能从他这儿脱身。 “明日一早我还有事,得睡了。” “什么事呀?”竟然比他还重要?! 朱寿表示很不满。 “我要去马市,得赶早,不然就没好东西了。”无羡答道。 朱寿的双眼一亮,“我也要去马市!” “你去做什么?你不是病了吗?” “我已经好多了,睡一觉,明天就好了。” 无羡给他拉了拉被角,“那你早些睡吧,不然明天可没精神逛马市了。” “嗯。” 无羡见他听话地合眼睡去,赶忙闪身,回屋睡回笼觉去了。 想不到那朱寿折腾了大半夜,第二日竟是只比她晚了一步起的床,看起来精气十足,全然不见昨晚病怏怏的模样,真是祸害遗千年啊! 朱寿扫了餐桌一眼,笑道,“你这儿的桌子可真特别,别人家的都是一张方方正正的摆在中央,就你这儿的拼成了长桌,和亲卫一起用膳。” “我喜欢热热闹闹的,拼成了长桌,大家可以一块儿吃,多好。” 朱寿不置可否地笑了笑,紧靠着无羡坐了下来,见着桌上一盘没见过的面饼,伸手便想去拿,被她一掌给拍开了。 朱寿揉了揉手,委屈道,“这是什么宝贝,还舍不得让我吃了?” “这是蛤蟆含蛋,也叫锅魁,太油腻了,你胃不好,吃了又该闹肚子了。” 说着,无羡拿了一个瓷盅,递到了朱寿的跟前,“这是特意给你熬的山药枸杞碧梗粥,养胃的,趁热吃吧!” 朱寿看着一粒粒碧色的米粒,被熬成了软烂的米花,在枸杞的点缀下,簇拥着润白的山药,单单看颜色,就让人很有食欲。 他舀了一勺,粥已糊化成了浓稠的胶状,没一两个时辰的火候可熬不出来。算着时间,该是她在昨晚离开的时候,就安排人给他熬了。 他的嘴角微微翘起,碧梗米特有的清香,在舌尖恣意蔓延,“你这碧梗米哪来的?怎么比我吃过的还香呢?” 坐在他下手处的何关得意道,“这可是刚从玉田收来的,选了最好的品质,自然是香的。” 朱寿不服气了,“我家也是选的最好的,就是没这儿吃的香……” 文宜解释道,“兴许是公子吃的时候,凉了,香味就淡了。” “你家主子胃不好,你怎么还让他吃冷的呀?”无羡的话中带着几分责备,文宜无言以对,只能将头低了下去。 朱寿喝了一口粥,淡淡道,“你别怪他,我家就是这破规矩,早些年我想改来着,可惜没成功,一帮子老家伙跳出来反对,连我娘都不帮我……” 无羡看着他的目光多了几分同情,“没事,在我这儿待一个月,保准将你的胃给养好了。” 吃完饭,无羡便让人备了马,和朱寿一同出发了,出了大同府,往北行了五十里,到达了得胜堡。 朱寿对马市还是有些了解的,“不对啊小无羡,这得胜堡的马市,弘治时不就停了吗?而且只在五月开市,六月告毕。此刻都入秋了,时间早就过了。” “明面上是停了,私下里还热闹办着呢!只要有利润,就会有市场。再往北一里,有一个没名儿的小堡,便是特为马市建的。只要有一成的利润就可以让人疯狂,有五成的利润就可以让人不顾一切。” “若是有十成利益呢?” “有十成的利润,就可以让人挺而走险,有三十成的利润,就可以让人践踏人间一切法律!” 朱寿垂着眸,将无羡最后的那句话,一遍遍品味着,不觉间便到了地儿。 他往四周扫了一眼,就是借着地势,用高墙围了一个瓮城,只开了一个口进出,守门的居然还穿着一身杂役的官服。 朱寿皱着眉,“不是说私下交易吗?怎么还有官兵?” 狗蛋像是看个傻子似的看着朱寿,“哪儿的私下交易,没有官兵的参与?” 第95章 你养我吗? 朱寿被怼得哑口无言,情绪低落了几分,跟着无羡乖乖交了银子,进入了马市。 外面看着,就是孤凉荒原中,一个不起眼的土疙瘩,想不到进入里面,却是别有洞天。 卖家的吆喝此起彼伏,买家摩肩接踵,三尺宽的街道上人流如潮,热闹非凡,比起大同的市集来不逞多让。 如棋盘般分布的交通,横贯东西,直通南北,错落有致,道道相通。 街边鳞次栉比地摆满了各色摊位,单单是皮子,便有羊皮、牛皮、狐皮、鹿皮、豹皮、虎皮、旱獭皮、貂鼠皮、银鼠皮、青鼠皮等十多种,一张张磊着,堆得有半个人那么高。 还有制好的皮袄、靴帽、马鞍、马鞭、箭筒、弓囊等,有素面的,也有雕刻、压花的。 朱寿随手取了一条蹀躞,在身上比划了一下,觉得做工还是粗糙了些,又放了回去,受到了摊主毫无遮掩的鄙夷眼神。 他也没在意,目光立刻又被卖玉石的吸引去了。 只见摊主在地上垫了一块皮子,摆上一块块大大小小的原石,小如核桃,大如香瓜。 陈列品中既有不值钱的玉髓,也有上好的和田,优劣参半。是捡漏还是打眼,全凭看客的眼力了。 无羡好东西见多了,没一块看得上眼的,招来何关和胡勒根,交代完采购的清单,见朱寿都在玉石摊前趴了好半天了,问道,“有什么看上眼的吗?” 朱寿瞒了她刚刚买下了一块箸子般长短的白玉的事儿,故作东张西望道,“怎么不见马呢?” 无羡指着东北角,“活物都在那一边,马、羊、牛、驼、驴、骡样样皆有。运气好的话,还能见到海东青呢!” “走!”朱寿兴奋地拽着无羡,抬腿就走。刚到了活物的交易地点,就被一匹匹骏马给吸引住了。 个个都是蹄坚趾固,步伐矫健。引颈之间,长长的鬃毛高高飘起,在日光下泛着莹润的光泽,让他再也移不开目光。 无羡非常豪气地开口道,“随便挑,看中了什么,我送你。” 朱寿嘴角一翘,“若是我全看中了呢?” 无羡咯咯笑了起来,“那我包圆了送你。” “哼!好大的口气!” 无羡和朱寿循声望去,就见一个身着雪青色云雷纹漳缎的弱冠男子,头上插着蝉纹玉簪,腰间缠着蝉纹玉钩,配成了一套,都是上好的羊脂白玉,油脂光泽,看着好不气派。 可惜,蝉喘雷干冰井融,些子清风有何益。雷纹配蝉纹,配得有些尴尬啊! 朱寿不屑地瞥了他一眼,“你谁啊?” 漳缎男子微微抬起了下巴,“连我都不认识,还敢来马市混?!” 朱寿扭头问无羡,“你认识吗?” 无羡很配合地摇了摇头,“不认识。” 两人很有默契地将他当做了空气,直接和马主谈起了价格。 漳缎男子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对着马主叫嚣道,“不准卖!” 朱寿的脸沉了下来,“买卖自由,你凭什么说不准?” “就凭我是山西左布政使倪天民之子倪世杰!只要我一句话,你信不信,在这里没人敢和你们做交易。” 无羡不禁咋舌,布政使可是山西的一把手,分左右二使,其中又以左为尊,怪不得口气那么大呢! 朱寿可不买他的账,冷哼一声,正要开口,嘴被无羡用手捂住了。 这儿可是人家的地盘,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无羡见朱寿心中仍有不服,警告意味十足地瞪了他一眼,扭头对倪世杰笑道,“原来是倪公子,百闻不如一见,久仰久仰。” 倪世杰两指一弹,啪的一声打开手中的折扇,自认为潇洒地扇了扇。 “哟!这不是无羡公子吗?”这时,一名身穿潞绸直裰的弱冠青年,从倪世杰的身后走了出来。 别看他身上绣的是松绿色的竹纹,文质彬彬的像个读书人,却是个地地道道的商贾,是晋中张家的少主张遐龄。 他家原先是淮南盐商,因朝廷募商中盐输粟入边,来了山西。随着生意越做越大,举家迁徙至此定居。 平日里,与官府的关系处得非常不错,不但将家族中貌美的女子,送于高官为妾,还奉送丰厚的嫁妆。 胞弟张允龄是块难得的读书的料,已经顺利通过了乡试,打算科举入仕。 “原来,你就是那个将环采阁的头牌迷得神魂颠倒的无羡公子啊!”倪世杰这才正眼打量起无羡,“不过如此嘛!” 无羡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张遐龄将目光移到了朱寿的身上,“您身边这位眼生得很,不知是哪家的公子呀?” 无羡介绍道,“这是我新结识的朋友,叫朱寿。” “朱兄好!”张遐龄微微躬身,作了个揖,不料朱寿不怎么给面子,仅是冷淡地对他点了下头。 无羡怕他尴尬,解释道,“我这朋友正闹情绪呢,你别介意。” “不就是一匹马吗?”张遐龄对倪世杰笑了笑,“倪公子看在王某的薄面上,大人大量,就别计较了。这马我买下了,送给朱兄,尽一份地主之谊。” 朱寿轻哼一声,“不稀罕。” “这人越哄,气性越大。”无羡含笑瞥了他一眼,对张遐龄道,“张兄的生意可是越做越大了,交友更是广阔啊!” 张遐龄客气地笑了笑,“哪及得上无羡公子,身边全是俊秀之才。姜佥事呢?没同您一起来吗?” “和我爹在军营呢!”无羡耸了耸肩,“我早就听闻你们这边马市热闹,闲着没事,就来看看了。” “王某对贺兰山的风光,也是无限向往,可惜一直无缘得见啊!” 当然无缘啦,如今贺兰山四周都让她埋了地雷。除非由他们特殊训练的狗带路,不然休想安全进山。 前些年,有人挑唆山民进山打猎、挖药,见他们被地雷炸伤后,想要借此闹事,全被董公公宛若死神般冰冷的眼神给吓退了。 开什么玩笑?他们的火器工坊就建在贺兰山,他比无羡还紧张呢,谁敢私闯就弄死谁! 之后,大家都学乖了,纷纷退避三舍。 倪世杰收起手中的折扇,“七日后,在下将于御河画舫设宴,无羡公子务必赏脸。” “一定。”无羡本还想与他俩客气两句,见朱寿负气地走了,无奈一笑,拱手道,“无羡先告辞了,七日后见。” 说完,她转身便去追朱寿,走了两条街,见他一边走,一边气呼呼地踢着脚下的小石子,拿它们出气。 无羡看着他那副小孩子的样子,反而咯咯笑了起来,“好端端的,怎么生气了呢?” “那个姓倪的邀你去御河画舫,不用想就只知道,定是不怀好意,你为什么要去?岂不是白白折辱了自己?!” “好歹此刻,人家还管着此处的一亩三分地呢!又没什么深仇大恨的,何必落了人家的面子呢?” 朱寿冷哼一声,“不就是个贪官之子吗?指不定,明日就落败了。” 无羡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倒了一个倪大人,还会来个张大人、王大人。” 朱寿捏着拳头,“那些贪官,朕……真是可恶,早晚有一日,会被圣上除尽的。” “人说,水至清则无鱼,我倒是觉得,天然的环境下,本就没有至清之水。 “之前我不是还说过吗?有一成的利润,可以让人疯狂;有五成的利润,可以让人不顾一切。 “这儿可是马市,单单是入堡的人头税,便是日进斗金,更别提马贩的抽成了。整个大同,哪个官员没从这里捞到好处?” 朱寿咬牙切齿道,“那些老东西竟然还口口声声的仁义道德,阻碍重开马市!” “开马市难免混入地方的细作,时不时还有闹事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本就是为官之道,不开马市大家乐得清闲。再说了,正因为官家不开,私市一开,源源不断的银子,不就落到他们自个儿的口袋里去了?” 朱寿气得直瞪眼,义愤填膺道,“他们贪了公家的银子,你还笑得出来?!” “反正贪的也不是我的银子,”无羡见朱寿的脸都气红了,调笑道,“难不成是你的银子吗?” 朱寿气吼吼道,“你忘了?我姓朱!” 无羡挑了挑眉,真没想到,“你还真是个皇孙呢?” 朱寿别过脸,不想再理会她了。 “好啦好啦,别生气啦!又不是我贪了你的银子,对我撒什么火?”无羡从怀里取出一根白绿绞股的扯白糖,递给了朱寿。 朱寿一把夺了过去,含在嘴里,面子上依旧不愿理她。 “舍不得那些银子啊,就和圣上提提建议,让他重开马市不就得了。” 朱寿终于将身子转回来了,“你以为圣上不想吗?每次提起此事,就跳出来一大堆反对的。今日我才算明白,马市利国利民,还有利邦交,为何他们却会反对得如此激烈,原来原因在这儿呢!” 无羡摇了摇头,沉声道,“照你这么说,这马市可不好开,牵扯了那么多官员的利益。你也别和圣上提了,省得惹他烦心。” 朱寿撇撇嘴,“不开马市,圣上都没钱发俸禄了,你养我啊?” 无羡无奈道,“我养,总行了吧?” “真的?”朱寿终于转怒为笑,“我所有吃穿住行,都得你负责,没钱了就问你要,你可不能耍赖!” 无羡拿出了土豪的气派,“不就是养你吗?我还是养得起的。” 两人策马返回大同,朱寿看到街边炸麻花的,香味扑鼻,不觉有几分饿了,刚想来一个,便收到了无羡的眼刀,委屈道,“小无羡方才还说,要养我的呢!” “你胃不好,怎么能吃油炸的呢?”说着,她从隔壁的茶食铺,买了两个澄沙糕,递给朱寿,“这个是用上等的豌豆,脱了皮,磨成粉,加入蔗糖、柿饼、柿子霜制成的。绵甜可口,还益脾胃,你尝尝?” 朱寿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当真是绵软香甜,入口即化,不觉又咬了一口,就这么一口接着一口,吃得停不下来了。 那副一辈子都没吃过好东西的样子,看得他身边的文宜都不好意认他了。 无羡带着这么个吃货,在街上兜兜转转,晃入了一家山货铺。 朱寿见她拿起一个浅褐色的毛球状物体,停下了嘴里的动作,如同一个好奇宝宝,问道,“小无羡,这个是什么呀?” “这个啊,因为长得像金丝猴头,所以就叫猴头,是难得的鲜美山珍,最善健脾养胃,回去我用玉边鸡、官滩枣给你炖汤喝。” 朱寿笑得像个贪嘴的猫,眼睛都快眯成了一条线。 无羡让伙计给她称了两斤猴头,又挑了些松蘑、台蘑、木耳、黄花,一同打包,交给了胡勒根提着。 回去之后,她便亲自下厨,炖了一个猴头菌鸡汤,烧了个黄花菜扣肉。 晚膳的时候,狗蛋的口水都快留下来了,“主子,您都好久没亲自下厨了,您这是知道姜佥事要来,特意准备的吧?” 无羡双眼一亮,“姜蔺要来了?” 朱寿放下了筷子,原本上翘的嘴角垂落下来,“姜佥事是谁呀?” 之前,那个张遐龄也提起过,似乎经常跟在小无羡身边的样子。 无羡没工夫理他,因为她看到姜蔺进门了,欢快地迎了上去,“你来,怎么也不和我支会一声,我好多给你烧些菜。” 姜蔺温和地笑了笑,笑容如冬日的暖阳,让人心生舒缓,“你不是正巧去马市了吗?怎么样?热闹吗?比起哈密来如何?” “货物自然是没哈密的多,不过啊,我在马市遇到了山西左布政使倪天民之子倪世杰,同行的还有张遐龄,”无羡俏皮地同他眨眨眼,“他邀我七日后去御河画舫赴宴呢!” 姜蔺皱着眉,目光冷了几分,“怎么约你去那种地方!” 无羡咯咯地笑了起来,“或许因为环采阁的头牌心仪于我,吃味了,所以换了个男风馆,想将场子找回来。” 第96章 被撇下了 姜蔺随无羡坐了下来,目光落在了紧挨着她入座的朱寿身上,好奇道,“这位公子是?” “在下朱寿。”朱寿挑眉道,眼神之中挑衅意味十足。 姜蔺没在意他的失礼,眼角的笑容依旧如春风般温暖和煦,“原来是朱公子呀,无羡同我提起过你。” 朱寿顿时来了兴致,“小无羡是如何提起我的呀?” “那日她回来不早了,草草说了下你们在昌平的相遇经过,便睡下了。” 姜蔺的回答,乍听之下没什么问题,细细品来,却叫人浮想联翩。 什么叫困了,睡下了? 小无羡睡哪儿了? 是同那个姜蔺睡一起吗? 当日在昌平客栈,他想与小无羡同衾,却被她无情地赶了出来。 之后来了大同,历尽千辛才找到了她,却连间屋子都不舍得分他,害得他只能在院子里搭个帐篷住下。 朱寿越想越不是滋味,脸色阴沉得能挤出墨汁来。 无羡没注意到他的变化,和姜蔺欣喜地聊着天,“我爹呢?他怎么样?” “无羡放心,李叔好着呢!军中无事,他怕你无聊,便让我回来陪你了。” 朱寿哼了一声,小无羡明明有他呢,怎么会无聊,哪里需要那个姜蔺来陪? 他不是个佥事吗? 他得想办法将他调远些,省得总在他和小无羡之间碍眼。 姜蔺则完全无视朱寿的不爽,继续与无羡谈笑道,“在军营时,我还遇到了仇叔。” “真的?” 自从正德七年,仇钺被授为平贼将军,调至河南征讨盗贼,无羡便没什么机会拜会他了,“前年冬日,他不是因病解除营务了吗?” “此番仇叔作为特殊顾问,被请来了大同,仇锜也随他一同来了呢,约我们明日去甸顶山赛马。” “好啊!我一准让他跟在我身后吃土!” 朱寿见他们越聊越兴奋,不满地插嘴道,“小无羡,明日我想去万佛窟祈福,你陪我一起去吧!” “明日可不行,我都已经约好了。你想去万佛窟的话,我日后陪你去吧!” “我就要明日去!”朱寿将筷子往桌上一搁,转身走了。 姜蔺夹了一筷子黄花菜,淡淡道,“朱公子这莫不是生你气了吧?” “惯得他!”无羡嘴上虽是如此说,私下里依旧担心他,万一饿着胃病又该犯了,叫人用沁州小米,给他熬了暖胃的猴头枸杞小米粥,一直用文火煨着。只要他一饿,就能取来吃了。 第二日一早,无羡便与姜蔺一同,带了张平、胡勒根和狗蛋三人出了门。 无羡骑的还是她那匹枣红色的鞑靼马,恣意地奔跑在草原上,奋蹄扬鬃,御风而行,远远就瞧见仇锜,骑着一匹纯白无瑕的吐谷浑马,体大神骏,富有悍威。 无羡勒马而立,定定地打量他,人高了,也瘦了,脸颊上没了初见时的圆润,目光之中则多了几分锐芒,顾盼神飞,让她颇有一种“吾家有弟初长成”的感慨。 仇锜得意地挑了挑眉,“我的马怎么样?比你的高大多了!” 无羡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他这人啊,还是适合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一开口就原形毕露了。 她也不同他计较,长长地应了一声“是”。 仇锜瞥了眼姜蔺骑的骝毛伊犁马,也是同他的一般,属于偏高的马种,外形骏美,力速兼备。 他再瞅无羡的,不免嫌弃道,“你不是早打通了西域的商道了吗?西域的良驹也得了不少,怎么还骑着这匹矮脚马呀?” 无羡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赤兔,目光柔和了几分,“因为我长情啊!” 仇锜白了她一眼,“我看啊,你滥情还差不多。刚到大同,就收了一个男子住你院里,那人还比你大了一轮,老幼不忌,男女通吃,口味真是越发的重了。” 无羡轻哼了一声,“想当初,不知谁抱着枕头,哭着鼻子,要随我一起回家的?” 他那时不是年少无知,一时被美食诱惑了吗?他现在早就长大了,能不能别再提当年犯的蠢事啦? 话说回来,无羡的手艺还真是没得说,他这些年也算是吃遍大江南北的美食了,总觉得比不上她那年那月在他家做的那些。 “我家的厨子换了一批又一批,就连做个元宵,都没你好吃,你究竟是怎么做的呀?” 无羡朝他眨了眨眼,“你还想吃吗?” 仇锜点点头。 无羡抬起马鞭,指着前方道,“那咱们比一比,看谁先到那个山头。若是你胜了,我给你再做一碗元宵。” “一言为定?” “驷马难追!” 无羡夹紧马腹,高喝一声,赤兔便如闪电一般冲了出去,四蹄翻腾,长鬃飞扬,四周的景致都在她的身后迅速退去。 仇锜追了她一路,无论如何拼命甩着鞭子,就是追不上她的马蹄,只能对着她的背影兴叹。 他不解了,明明他的马更高大,腿更长,为什么就落在了她的身后呢? “你的马喂人参了吧?那么矮,还跑那么快?!”一点都不合理! 无羡得意道,“我爹给我选的。” 仇锜心里那叫一个憋屈,说得好似他的马不是他爹选的。 不行,他回去得同他爹说道说道,同样是亲爹,怎么选的马,差距就那么大呢? “可惜咯,到嘴的元宵吃不到咯!”无羡咯咯地笑了起来,笑声如银铃一般清脆。 仇锜气得拽紧了马鞭,他回去第一件事,就是换马,必须换一匹跑得比无羡的更快的,把场子给找回来! 无羡翻身下马,任由赤兔寻鲜嫩的草吃,自个儿则躺在了厚实的草甸上,嘴里叼着一根草梗子,用手掌垫着脑袋,闲适地看着天上云舒云卷。 仇锜学着她的样儿,躺在了她的边上,“我听说倪世杰给你下帖了,他可是找了一大帮子人,打算给你一个下马威呢!” “我又不是没见过这阵仗。” “也是。”仇锜回忆起,她当初才一丁点大,就敢指着杨阁老的鼻子,将他臭骂了个狗血淋头,还有什么能让她怕的? 她单挑反贼周昂,把安化王府给炸了的时候,他就在现场,简直是惊为天人。 她要不是个姑娘家,绝对是他心目中的偶像。若论第二,没人能排第一。 “那帮晋商的吃相越发难看了,处处学着你。你做清露,他们也做清露,你做糖果,他们也做糖果,就剩你那花色硬糖和香花皂学不来。他们在宁夏挤兑你的生意也就算了,这次还在背后煽风点火,就怕倪世杰弄不死你。” 仇锜坐了起来,恨铁不成钢道,“你也是的,被他们都欺负成这样了,还不反击?想当初,你的那股嚣张劲儿,都去哪儿啦?” 无羡淡淡地瞥了他一眼,“别人不知就罢了,你还不知道我如今的身家吗?何必同那些晋商一般见识。他们吞了的生意,只不过是从我手缝里漏出来的。反正以我如今的产量,根本没有余货供给宁夏。” 仇锜抓了一根野草,一节节掐断,“我就是看不惯他们那副嘴脸,以为赚了些小钱,就忘乎所以了,忘了自个儿的身份。你上次在京师遇到伏击,我猜,就是他们在背后捣得鬼,将消息透露给了鞑子!” “不用你猜,事实就是。” 仇锜的声音冷了下来,“查到具体是谁了吗?” 无羡的嘴角勾起,露出了一个危险的弧度,“懒得查了,总逃不过那几个想做边境生意的家伙。这是见董公公调任了,便急不可耐地想对我下手了。” 仇锜眯着眼,目光中闪过狠厉之色,“你想怎么教训他们?” 无羡呵呵一笑,“该怎么应对,你爹不是早就提点过你啦?” 仇锜将手中的碎草一把丢在边上,气愤道,“我爹那是因病解除了营务,失了胆识,你呢?” 无羡接口道,“我失了靠山呀!你看,你爹病退了,董公公调任了。现阶段,还是夹起尾巴做人比较好。” 仇锜看着她那副不温不火的样子,真是为她捉急,“若是他们在宴席上提出非分的要求,想插足哈密的生意呢? “你也知道,宁夏才多少富人,能赚多少?真正值钱的,是来自哈密的香料生意。如今七成捏在了你的手中,早就惹人眼红了,还不趁现在将你给分食了?! “这一次,明面上是倪世杰请客,实则是晋商给你准备的鸿门宴,就连右布政使陈逵、右参议孙清之子,也被他们一同请来坐镇。” 无羡耸了耸肩,“鸿门宴我参加得还少吗?不缺他们这一回。” 仇锜轻笑了一声,“你也算是个人物了,为了给你设下这鸿门宴,整个山西叫得上名号的晋商尽数出动。因为席位有限,想要来踩你一脚,还得论资排辈呢!” 姜蔺皱了皱眉,“要不,将那个朱公子叫上,他好歹是……” “不必,”无羡摇了摇头,“这事本与他无关,他不久该回京师了,没必要将他拖下水。”人情债最是难还。 “可是……”姜蔺还是有些担心她。 “如今我最担忧的,倒不是哈密的生意,哈密可不比大同,不是谁都能插上手的。” “那你还能担心什么?”仇锜问道。 “调兵!”无羡将嘴里的草梗子吐了出来,坐起了身子,问仇锜道,“这次调兵蹊跷得很,各方的边军都调集来了,把你爹这个卸任的大同总官都招回来了,究竟有什么大动作。你爹有什么内幕没?” 仇锜皱眉道,“这事我早就问过我爹了,就连他都想不明白。” “贺兰山才是我真正的底牌,那儿有我所有的心血,只要别让我爹调离贺兰山,其余的一切都不是问题,即便亏上一些,迟早也能夺回来的。” 仇锜叹了口气,“你心中有数即可,明日我同你一起去。在大同,我还是有几分面子的,想来他们也不敢太刁难于你。” 无羡用拳头捶了下他的肩胛,“好兄弟!” 仇锜不屑地瞥了她一眼,“谁和你是兄弟啦?你是男的吗?” “那就是闺蜜!” 仇锜一口老血都要喷出来了。 无羡被他的样子逗得咯咯直笑,笑累了又拿带着糕点去哄他。 一行人在草甸上,逮了几只野兔烤了吃,狗蛋的手艺加上无羡的香料,让仇锜食欲大开,吃完一只仍意犹未尽,要不是拉不下脸同姜蔺抢,他都能将姜蔺的那只给吃了。 仇锜剔完牙,提议道,“今晚,我也同你回去吧!” “你去我哪儿做什么?” 仇锜不满了,“你院里的男人还少吗?多我一个怎么啦?” “你都有娇妻美妾了,还让人独守空房啊?” “我都替我爹,将孙子生好了,他管不到我了。” 无羡也是奇了怪了,仇锜的妻妾加起来可不算少了,怎么就一点都不解风情呢?无语道,“你娶妻纳妾,就是为了给你爹生孙子呀?” 仇锜答得理直气壮,“不然呢?” 无羡也懒得同他争辩,将带的糕点全给了仇锜,总算是将他打发走了。 回到宅子的时候,正是晚膳的时候,没见到朱寿,便问起了柴胡,“朱公子呢?” 柴胡道,“早上,主子前脚刚走,朱公子就出门了,此刻还没回来呢!” “昨日熬的粥,他喝了吗?”无羡问道。 “没呢。” 无羡想来,他怕是不喜欢小米吧,一顿饭吃完,都到了要睡的点儿了,仍不见他回来,便吩咐了人,用刚收的晋祠大米,放上猴头菌和官滩枣一同熬粥,再切些腊驴肉,给他准备着,这才放心地睡下。 第二日无羡刚起床,开门就见文宜如同一个无头苍蝇一般,在她的门口走来走去,要是将青砖换成泥地,都都被他走出一个坑了。 她见他乱成这个样子,料来,必定是朱寿出事了,忙问道,“你家公子怎么啦?” 文宜苦着一张脸,道,“公子他昨日在万佛窟的佛像前站了一日,回来后喝了些酒,半夜方才睡下,这会儿正喊着头疼呢!” 第97章 闹别扭 无羡心中担忧,嘴上不免埋怨道,“他不是胃不好吗?怎能让他喝酒?!” 文宜有时也挺同情他家公子的,“昨日恰逢公子生辰,一个人孤单单地去祈福,无人庆贺,难免多喝了些……” “他怎么不早说呀?”生辰一年只能过一回,若是她早些知道的话,一定推了仇锜的约,陪他去拜佛了。 “昨晚我让人熬的药粥,他喝了吗?”无羡又问。 文宜尴尬地笑了笑,“您去了,就是公子最好的药了。” 人家都这么说了,还能咋办呢? 无羡随文宜去了朱寿的屋里,就见他皱着眉,由一名亲随不停地给他揉着太阳穴。 无羡来到妆奁前,取了一个猪油白的小瓷瓶,朝那手都揉酸了的亲随,轻轻地招了招手,将他换了下来。 朱寿见到无羡,神情淡淡的,没了往日的热乎劲儿,故意将身子背了过去,声音中透着一股难掩的酸味,“哟,穿得可真鲜亮,这是要出门吗?怎么还有工夫来看我?” 无羡真是无语了,她不就是穿了一身空色的杭锦吗?哪天不是穿成这样的? 她没理会这个闹别扭的家伙,打开了瓶塞,刹时一股沁凉扑鼻而来,仅吸一口便叫人溢舒心扉,难言的舒爽。 她倾侧瓶口,倒了些药油在手上,想要给朱寿按揉,却被他给侧头避过了,“这味道和你那个叫胡勒根的亲随一样,我不喜欢。” 无羡索性盖上了瓶盖,“得!你不要用,我还省了呢!这可是从薄荷里提取出来的,十斤才得那么小半瓶,精贵着呢!” “你还说要养我呢,如今就这么小小的一瓶薄荷油,都不舍得了?”朱寿一把将无羡手中的瓷瓶夺了过来,粗暴地打开瓶盖,将整瓶薄荷油都倒在手心,抹在了太阳穴上。 多余的薄荷油顺着额骨留下来,差点辣到了他的眼睛。 “小心别动,我给你擦擦。”无羡取了帕子,替他小心地抹去了多余的薄荷油,好气道,“都蓄须了,怎么还跟个小孩子似的。” 朱寿反驳道,“我早把胡子剃了!” “是~”无羡也不和他争辩,替他轻柔地揉着太阳穴,将薄荷油的药效挥发出来。 “你不是说,这薄荷油精贵吗?怎么你身边的一个小小亲随,也能用上?” “胡勒根不一样,他是同我出生入死的兄弟。” 朱寿越说越酸,“你对你的那些亲卫倒是大方,每个人都用着不同的香。” “反正都是自家做的,他们喜欢,拿去用着便是了。” 朱寿轻哼了一声,“我都和你认识那么久了,也不见小无羡送我一瓶。” 他没开口,她哪里能知道? 心里吐槽归吐槽,口上依旧安抚道,“都是我的不是,还不成吗?你喜欢什么味儿的,我立刻叫人给你送来。” “你有什么味儿的?”朱寿问道。 “你想要什么味儿的,我这儿都有。”无羡得意道。 “那你身上用的呢?是什么味儿的?闻着淡雅得很,我从没闻过。” “我用的是红景天,有理气养血、散瘀消肿之效。本是一味珍贵的药材,被我用来做成了香脂抹脸,身上便带着这个味儿了。” 朱寿凑近了她几分,在她的脖颈边深深地吸了一口,远远看去,犹如交颈一般亲昵,“我就要这个味儿。” 无羡大方得很,一口应道,“行,之后我着人给你送一罐来。” “之前你在居庸关交易的那些清露和胰子,也是你做的吗?”朱寿又问道。 无羡点点头。 朱寿皱皱眉,“那么好的东西,你怎么不去京师卖呀?要知道,如今在京师,一瓶西域来的清露,可要十两银子呢!香花皂更是紧俏,往往一面市就被抢完了,白白让西域来的商贾赚了去。” 无羡淡淡道,“京师的水深着呢,处处都是大官,我可没有门路。” 朱寿得意地挑了挑眉,“我就是你的门路啊,我在京师有好些个铺子,全都是上好的地段。你有多少货,我保准都给你卖出去!” “好啊!” 朱寿见无羡应得如此随意,瞪了她一眼,“我说认真的呢!” 无羡笑道,“知道你是认真的。不过,我暂时没打算去京师,树大招风,我的生意还没出宁陕这一块呢,这不就招人眼红了吗?” 朱寿半垂着眼帘,敛去目光中的锋芒,“你指的是那些晋商吗?你老实跟我说,上回你在居庸关做交易,遇到了伏击,背后是不是就有他们的手笔?” 无羡也没瞒着他,点了点头。 朱寿收紧了拳头,“早晚得收拾他们。” “别小看了他们,商贾能做大,背后少不了官员的扶持。他们收买地方官,地方官又拿他们的银子孝敬京官,彼此盘根错节,即便你是龙子皇孙,也无法将他们连根拔起。不然,也不会上面禁了马市,私下却开得如此热闹了。” 朱寿冷哼了一声,“那就将他们连根拔起!” “只要有利益的诱惑在,今日就算让你拔了一个,明日又会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生生不息。那得多费劲啊?还是留着吧,商贾的用处大着呢!” 朱寿不屑道,“商贾不事生产,有什么用?” “谁说,只有种地才是生产了?打铁、酿酒、织布、裁衣……三百六十行,凡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行皆是生产。” 朱寿激动道,“可是如今,河南、陕西各地连番饥荒,就连吃饭都成了问题,那些可恶的商贾还在哄抬粮价!” “朝廷扶持晋商,本就是为了边陲的民生。真将晋商都禁了,谁愿冒着艰辛与兵祸,千里迢迢地将盐米运往这儿呀?” 朱寿都对她无语了,“你怎么还替商贾说话呀?” “不要轻视任何人,你看啊,昔日孟尝君要不是养了一群鸡鸣狗盗之徒,哪里逃得出函谷关?每个人都有用处,关键在于你是如何用的了。” “那饥荒该怎么办啊?”朱寿问道。 “想要百姓吃饱饭,不该一味地压制商贾,而是得从根本上解决饥荒,开仓放粮、减免税收只是亡羊补牢,治标不治本。” 朱寿来了兴致,“小无羡觉得,如何才能治本呀?” “论起饥荒,最多的原因无法是洪涝和旱灾,这些都与水有关。饥荒时可征集流民做劳力,让他们修水渠、疏河道,来年才能国泰民安。” 朱寿双眼一亮,“好办法,如此可以降低不少赈灾的费用。” 无羡可没他那么乐观,“办法是好办法,只是空谈罢了,关键还要看如何施行。 “昔日王安石变法,全是利国利民的良策,最后因为施行不当,反而被污蔑成了奸相。 “若是官员在征召的过程中,贪了赈灾粮,没让灾民吃饱饭,让他们饿着肚子做苦力,便会造成大批灾民的病亡,那些御史又该跳出来骂人了。 “更甚者,官逼民反,发生叛乱,不是好心办坏事了吗?” “那小无羡说,该如何呢?” “清吏制是根本,只有办事的人牢靠,才不至于将好事给办砸了。不过,这吏制要清起来,哪有那么容易啊!” 朱寿一时无话,看起来蔫蔫的。 小厮叩门进来,端来一碗热腾腾的药粥,朱寿瞄了一眼,不觉撇了撇嘴,“怎么又是猴头粥啊。” “这次用的是玉田胭脂米,你闻闻多香呀,平日我都不舍得吃呢!” 朱寿翘起嘴角,张嘴尝了一口,就连寡淡的猴头,都带着一股特别的香味,说不清是胭脂米的香味,还是无羡身上的清香。 “这猴头真不好吃,我还要吃多久啊?”朱寿问道。 “谁让你胃不好。” “那也不能成天吃啊,还不腻歪了?” 无羡垂眸想了下,“那成,我让人磨成了粉,当成盐,给你撒在菜和汤里,你就不腻歪了。” “还能这么做吗?” “嗯。”无羡点点头,“我平日就爱将香蕈、干贝、开洋磨成粉烧菜,是不是觉得在我这儿吃的特别的鲜香?” 朱寿点点头,无羡做的东西,确实是别处吃不到的美味。 无羡朝他眨眨眼,“这个秘密我就告诉你,可别告诉别人去。” 朱寿得了她的秘密,心里美美的,高高地翘起了唇角。 “你呀,以后得好好吃饭,胃病多半是饮食不当闹的。”无羡扭头对文宜道,“最好是让他少食多餐,不能让胃饿着了,也别吃多了撑着。” 文宜忙点头应诺。 “吃东西是有讲究的,空腹的时候不能喝浓茶、饮烈酒,也不能吃柿子、山楂和枣。” 文宜惊异道,“空腹为何不能吃柿子?” “没听说过胃柿石吗?空腹时大量进食柿子、山楂和枣,胃里容易长石头,引起食欲不振,脘痞胃痛,反酸烧心,看着和普通的胃病差不多,若是治疗不当,继续恶化的话,还会呕血呢!” “有那么严重吗?”朱寿的脸色带着轻松的笑,可是没人知晓的是,他藏在被褥中的手,紧紧地抓着被单,因为太过用力,指尖都已经泛白了。 无羡瞪了他一眼,“这可不是吓唬你,华佗都死了一千多年了,吃出了事儿,可没人给你开膛破肚取石子儿。” “我吃饱了,想睡了。”朱寿的情绪又低落下来,身子滑入了被窝里,合上了双眼。 无羡替他盖好了被子,看了眼瓷盅中的粥,还余了小半盅。 她让文宜仔细照顾着朱寿,悄悄地退了出去。 用午膳的时候,她又没见朱寿来膳堂,问道,“朱公子还没睡醒吗?” 狗蛋道,“前不久,小的见他带着文宜出门了。” 这人才刚好些,怎么又开始折腾了呢? 无羡皱了皱眉,没说话,扒拉着碗中的饭,快吃完的时候,见柴胡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目光对上他道,“你怎么啦?” “小的……”柴胡咬了咬唇,最终还是决定老实交代道,“小傅师兄来大同了。” “他来了,怎么不来我这儿呀?” “他比咱们早到的,都来了三个月了。当日败坏师父名声的,就是这大同的德善堂,小傅师兄在他家对面买了个铺子,想同他叫板呢!可惜开张都小半个月了,抓药、问诊的没几个,凉茶倒是舍出去了不少,都快入不敷出了……” “怎么不早说?我得给他壮壮威去!” 柴胡为难道,“小傅师兄不让我说,很大一部分因素,就是因为他想靠自己,给师父讨公道。” 无羡不是看不起他,“就他那个直性子,能斗得过奸商?得!我不插手,就去看看他的笑话。” 柴胡的脸一抽,只能在心里替自个儿的倒霉师兄默哀一炷香了。 无羡回过头,对姜蔺挑眉道,“蔺儿要一起去吗?” 姜蔺笑得一脸温柔,“无论你想去哪儿,我都陪着。” 他的话才刚应下,一名亲卫匆匆跑来,呈上了一封军函,“佥事,军中给您的紧急调令!” 姜蔺打开一看,苦笑道,“看来,我没法陪你去了,军中将我调往了榆林,即刻出发。” “那我爹呢?也一同去吗?”无羡问道。 姜蔺摇摇头,“调令上没说。” “那你可得小心些。” “嗯。” 无羡又对他语重心长道,“你也有多年没回榆林了吧?趁机回去看看。 “当年你家里的那些人,伤透了你的心。他们若是有意悔改,主动示好,你心里有意的话,也别拿乔了,就原谅了他们吧。 “冤家宜解,还不宜结呢,何况你们原本就是一家人,一笔写不出两个‘姜’字来。 “若是他们还冥顽不灵,你也别委屈了自己。赤木口永远是你的家,我就是你的底气,谁都不能把你欺负了去!” “嗯。”姜蔺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像是要将她印入眼底一般。 在亲卫的催促下,他连东西也未来得及收拾,便匆匆离去,看来那调令很是急迫。 无羡看着他离去的背景,总有一种“儿去千里母担忧”般的挂念,不知道姜蔺知道后,会不会一口老血喷出来。 第98章 抢病人 无羡收起离愁别绪,叫上了胡勒根等人,浩浩荡荡地出了门,给小傅军医找场子去了。 远远瞧见他所开的济世堂,何关毫不留情地点评道,“铺子的朝向没选好,光线过于晦暗,看着死气沉沉的。 “又找死地开在了旺铺的对面,人气没人家好也就罢了,装修上也落了下乘,反而衬托了对方的气派来。 “作为一家新开的铺子,一没让利酬宾,二没伙计吆喝,生意不清淡才怪。” 可不是,无羡瞧了一眼,铺子里连一个抓药问诊的都没有,冷清得的,药童闲着没事,都快打瞌睡了。 反观对面的德善堂,抓药的抓药,问诊的问诊,忙得脚不着地。 无羡探头望了一眼,药堂里正在坐诊的,居然还是个熟人! 正是没吃饭就出门的朱寿! 难道他的胃病又犯了? 无羡微皱着眉,跨入了德善堂,悄悄来到他身后,咳嗽了一声,板着脸问道,“怎么来此看诊?” 朱寿被她吓了一跳,有一种被抓包的窘迫,“我就是……随便看看……” 无羡问道,“看出什么了吗?” 朱寿有些失望,“也没什么,就开了些养胃的药,都是惯常用的。” 无羡将他从椅子上拽了起来,“这家的医术不行,药也不行。你看看啊,铺子里抓药的那么多人,都不知来了多少回了,可见啊,他们家的药治不好病。” 这些话,表面上是对朱寿说的,声音却是拔得高高的,让药铺里所有的人都听到了,纷纷交头接耳起来。 “这位老哥哥,我都在药堂见过你不少次了,吃了多久的药啦?” “别说啦,我背上生了个疮,都吃了两个月的药了,时好时坏的,存的棺材本都快被掏空了。你呢?” “我给我家小孙子抓的药,感染了风寒,天天流涕不止,一个月了都没见好,把我的头发都给愁白了。” “您说,是不是这儿的药真的不行啊?不然怎么连个风寒都治不好?” “要不咱去对面试试?” …… 坐诊的大夫见人心浮动,急了,瞪了无羡一眼,“我可是大同最出名的大夫,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 “你胃不好,他还让人乱吃饭,这是做大夫该说的话吗?你看,对面的济世堂就不错,一个人都没有。可见,将病人都给治好了,咱们去那儿瞧瞧去!” 说完,她也不管朱寿同不同意,拽了他就往对面走。 刚跨入济世堂,她便瞄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往帷幕后躲,“姓傅的,我早瞧见你了,还不快出来接客!” 小傅军医将帷幕一把甩开,吼道,“接什么客,这儿是药铺,又不是那种地方!” “药铺不也是要招呼客人的吗?”无羡白了他一眼,将朱寿按在了座位上,“你别看他性子不好,医术还是可以的,这些年我得病都是让他瞧的。” 小傅军医反驳道,“我哪里性子不好了?” 他虽然平日话少了些,对待病人还是挺亲和的,当然了,无羡除外。 “再说,我也没本事替你看诊,别给我捣乱。”说着,他便对无羡甩了甩衣袖,如同驱赶苍蝇一般。 无羡赖在座位上不走,“我哪儿捣乱啦?他真是病人,胃不好,若是早知道你来了这大同,早就拉来找你瞧了。” 小傅军医得知来了个病人,脸上的表情认真了起来,说话的语气也轻柔了几分,“具体哪儿不舒服?” “就是胃不舒服。”朱寿答道。 “说详细些,越详细越好,不能讳疾忌医。”无羡道。 朱寿尴尬地扯了扯嘴角,补充道,“平日吃多了容易犯恶心,常常腹痛。” “腹痛的问题有多久了?”小傅军医问道。 “有三四年了,今年腹痛越发厉害,”朱寿悄悄地瞥了无羡一眼,道,“前些日子还咯过血。” 无羡皱了皱眉。 她一直知道朱寿的胃不好,没想到竟然是这般的严重,还咳血了,应该是那日他生辰,喝多了咳血的吧,怪不得将文宜着急成了那样。 “听小无羡说,空腹吃枣柿,会得胃柿石,故而来问问。”朱寿又道。 小傅军医低头沉思了一会,对无羡道,“柿子性寒,吃多了会引起腹痛。你所说的胃柿石,是石胆吗?” “差不多吧,空腹吃大量的柿、枣、山楂,就容易在胃里长石胆,放在牛身上便是牛黄,放在马身上便是马宝。” 小傅军医一脸受教,“原来如此。” 文宜看不下去了,“你是大夫吗?怎么全听李公子的,人云亦云?” 小傅军医白了他一眼,“你懂什么?无羡在医术上很有造诣,可惜就是分心过多,不然说不定都能成为圣手。” “难道能从你口中听出一句夸人的话,我得瞧瞧,今日的太阳是不是打西边出来的。”说着,无羡当真伸长了脖子,往铺子外探了一眼。 小傅军医就知道,她这人夸不得,一夸就得瑟,一口气憋着没处泄,撒向了她带来的朱寿,“去一边的榻上躺下,把衣服撩起来!” 文宜瞪大了眼,“你想对我家公子做什么?” “不让我摸摸,我怎能瞧出来,他腹里是否真有瘕症?” 文宜被怼得哑口无言,只能扶着朱寿乖乖躺下,幸好塌边安了帷帐,放下后外人瞧不见,私密性很好。 无羡见朱寿出来时,脸色都有些白了,担忧道,“怎么啦?” 小傅军医将看诊时撩起的衣袖放了下来,“刚才我摸到硬物了,就在在脐上三寸,足有鸽子蛋那么大,坚而不化,推之可动。如无意外的话,就是你说的胃柿石了。” “有治吗?”无羡问道。 小傅军医看向她,“你有什么好法子吗?” 无羡沉声道,“一劳永逸的方法,便是开腹,将石胆取出来。” “开腹?”文宜听得后背都发凉了,声音发着颤,“你们这是救人,还是杀人?” 小傅军医全然没理会他,继续与无羡商量道,“开腹之术,祖父已试验了四五年了。如何解决血崩,还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无羡皱着眉,“我也不赞同,太冒险了些。毕竟华佗之术,目前尚无法还原,还是用汤药吧,这方面是你的专长。” 小傅军医取了笔,在纸上匆匆书写了几笔,递给了文宜,“去抓药吧!” 文宜扫了一眼,方子上仅有鸡内金、焦楂、大黄三样,“药方怎如此之少?” 小傅军医白了他一眼,“方中鸡内金,乃鸡之脾胃,有破坚消积之力,能消五谷,化丹石,配焦楂消积聚,大黄荡涤秽浊通腹。坚者削之,留者攻之,结者散之,三者相辅相成。你倒是说说,还缺什么?” 文宜听他说得头头是道,就是觉得有些不妥,“不多开些养胃的药材?我看太……太多的方子上,都是列了十多位药材的。” “药多了,容易相互冲了药性,反而不美。你若想养胃,再给你添个良姜,这个暖胃健脾,温中散寒。” “我不要姜……”朱寿对着无羡,小声抗议道。 无羡直接给了他一个暴栗,“都病成这样了,还挑挑拣拣的。” “我不喜欢姜味……”朱寿委屈道。 小傅军医见那朱寿都快而立之年了,居然还摆出一副小孩的样子,撒娇给谁看啊? 当初他随无羡游荡西域,打过劫匪、失过方向、耐过饥渴、遇过沙暴,几次死里逃生,也没见无羡皱过一次眉,不觉对那朱寿生了几分不屑,“那就等药煎完后,冲红糖服用,这个味道好!” 他一把抓过药方,拍在了药柜上,对药童道,“按方抓药,记得问他们要双倍诊金,他们不差钱!” 说完,便反剪着双手,去了后院了。 无羡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了帷幕后,揉了揉鼻子,奇怪道,她第一次见小傅军医,他也没那么大的性子呀? 她心下开始反思起来,自己是不是真的对底下的人太过纵容了,将他们一个个都给养成了大爷? 抓完了药,她便带着朱寿回了宅子,文宜亲自给他煎了药,端上前去。 朱寿看着浓浓一碗褐色的药汤,习惯性地皱着眉,有种想要反胃的冲动,苦着脸对无羡道,“你喂我吧!” 无羡接过文宜手中的药碗,对朱寿道,“将嘴张开。” 朱寿眉眼弯弯,乖乖将嘴张开,想不到无羡取走了碗中的勺子,捏着他的鼻子,粗暴地将整碗汤汁,一口气,全灌入了他的嘴里,差点呛到了他。 “你……”朱寿刚开口,便被无羡丢了一粒糖果。 “好吃吗?” 朱寿点点头。 “吃药嘛,就得一口气干了,一勺一勺地吃,还不得将自个儿给苦死啊!” “那你也事先跟我说一声嘛!” “说了,你会乖乖喝药吗?”无羡反问。 “……”还真被她说中了,朱寿心虚地扯开话题道,“刚才你给我吃的什么呀?挺好吃的,还有吗?” 无羡将空了药碗递给文宜,从怀里取出一个纸包,对朱寿道,“全是给你的。” 朱寿兴奋地打开一看,包着的都是一小段一小段的硬糖,糖中间还嵌着一个红红的寿桃,带着两片翠绿的叶子。 无羡的声音透着几分歉意,“那日我不知道是你的生辰,不然,一定陪你去万佛窟祈福。” 朱寿拈了一粒,放在嘴里含着,甜甜的滋味在舌尖化开,将汤药的苦味全给驱散了,“那明年呢?后年呢?你会一直陪我过吗?” 无羡点点头,“若是那时我们没分开,我就陪你过。” “你可不能食言。” “不食言,”无羡继续对他诱骗道,“若是你这些日子乖乖吃药,等你好了,我给你做个大寿桃,保证是你这辈子都没吃过的人间美味。” “那我可得尝尝。”朱寿刚说完,双眉突然紧蹙起来,一手捂着肚子,另一手握成拳。 “你怎么了?”无羡问道。 “我……腹疼……” 文宜一把拔出了腰间的绣春刀,架在了无羡的脖子上,厉声问道,“你在我家公子的药里做了什么手脚?” “把刀……放下……”朱寿疼得说话都是断断续续的。 “可是公子……” “放……下……”朱寿疼得都快说不出话了,依旧勉力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还特意将语气加重了几分。 文宜无奈,只能照做,但是一双目光却如猎鹰一般,时刻盯着无羡的一举一动,“若是我家公子有个什么意外,我定要你全家陪葬!” 无羡可没工夫同他计较,“我人就在这儿,逃不了,你快去将小傅军医请来。小傅军医你认识吗?就是给你家公子开药的那人。” “那人是军医?你怎么找这种人给我家公子治病?”文宜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就该先查清那个大夫的底细,这下可好,他开的药吃出问题来了。 “军医也有医术好的,他可是救活了好几百人呢,不能一概而论,”无羡瞪了他一眼,“别傻站着了,快让人去请大夫啊!” “哦!”文宜匆匆忙忙赶到济世堂,将正在晒药的小傅军医直接绑了回去。 小傅军医还没受过此等的苛待呢,见了无羡便道,“你这是什么意思啊?” 无羡也傻眼了,无奈道,“朱公子吃了药,腹痛难耐,所以将你请来了。” “你就是这么个请法吗?”小傅军医想向她亮一亮身上的绳子,可惜身子被绑了个结实,完全动不了。 无羡忙给他松了绑,解释道,“这可真不是我的意思。他那个亲卫啊,刚才都拿刀架我脖子上了,你快些将人看好吧,不然,他都能杀了我泄愤。” “你会怕他?”小傅军医揉了揉被勒疼的手腕,来到床边,见那朱寿疼得脸色发白,直冒冷汗,却连一声都没哼出来,总算是有了几分男子该有的气概。 他握住了朱寿的手腕,刚刚找到脉象,就被他将手给抽了回去。 什么意思? 是不相信他,故而,不愿给他看诊吗? 第99章 古怪病症 小傅军医的脸一僵,心中有几分不快,但是本着医者父母心,依旧想要抓住他的手,继续给他诊脉。 不过下一刻,他便发现,他之前冤枉了朱寿。因为他并非是有意为难他,而是犯起了恶心,所以才从他指下抽回了手。 此刻的他,将手放在了唇边,紧紧地捂着,整张脸都憋得通红,看似难受得紧。 小傅军医忙对文宜道,“快拿唾盂来,他要吐了!” 一时间急急忙忙的,文宜如同个无头苍蝇一般,没找到唾盂,直接拿了一个面盆拿。 朱寿实在是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吐了出来。褐色的药汁,混合着浓稠的粘液,带着一股难以言述的腐臭,在屋内弥漫开来,让人忍不住皱了皱鼻子。 小傅军医却是不顾恶心,将手伸入了秽物之中,如同淘米一般,淘了淘,夹出了一粒绿豆般大小的石子来,“原来胃柿石长这样的啊!” 说着,他端着面盆就要出门,被无羡给叫住了,“你怎么走啦?不管病人啦?” “他没事,这是大黄的功效。他的病症比较重,因而我的药量下得重了些,等他吐完了,泻完了,喂些小米粥就好了。记得啊,他吐的、泻的秽物都给我留着,不能丢了,我要筛检胃柿石。” 得!医学狂人的热情,不是她这种正常人能理解的。 无羡也不拦着他做研究,一直照顾在朱寿的身边。 他前前后后统共吐了两回,泻了三次,折腾了整整一个多时辰,方才消停下来。 咕噜噜!—— 一阵突兀的声音响起,朱寿捂着叫唤的肚子,有些不好意思道,“小无羡,我有些饿了……” 他这么又吐又泻的,肠胃早就清空了,能不饿吗? 无羡忙让人,将早就准备好的小米粥端来,一口口给他喂下,“好些了吗?” 朱寿点点头,“觉得腹中舒畅多了,进食的时候也没有不适。” 这时,小傅军医欢欢喜喜地端着一只小碗进来,“你们看,这些都是洗出来的胃柿石。” 无羡瞥了一眼,只见清水中泡着七八粒大小不一的石子,似乎还能隐隐闻到一股淡淡的异味。 她一脸嫌弃地与他拉开了些距离,“你还真把这些给洗出来啦?” 小傅军医一脸认真道,“不但今日的得洗,之后的也得洗。得根据他洗出的胃柿石的量,酌情增减药量。你给我腾个屋子,这两天我就住你这儿了,我要好好研究胃柿石。” 他倒是完全不把自个儿当外人。 得!一个两个,都将她这儿当客栈了,幸好她的屋子还算多。 “你找柴胡,让他给你安排吧。” 柴胡的屋里正空着一个床铺,原是给高升留着的,恰好他不在,暂时让给小傅军医歇下了。 第二日,朱寿吃了药,依旧是又吐又泄,令人欣喜的是,洗出的胃柿石小了许多。 到了第三日,服药后的反应和缓了不少。洗出的胃柿石,没有结块的了,全都是细沙状的。 小傅军医立刻减少了药量,加了些健脾养胃的药材进去。 经过这些日子的调理,朱寿的胃口好了不少,人也恢复了精神,一边喝着红枣山药粥,一边饶有兴趣地看着无羡和小傅军医斗嘴。 “我着人给你送一车糖果去,放在铺子里卖,准保你的客人能多起来。”无羡提议道。 小傅军医不满了,“我开的是药铺,不是糖果铺,要糖果做什么?” “糖果怎么啦?薄荷糖润喉,梨膏糖止咳,补血糖补血,山楂糕开胃。对了,你还能将少量砒霜包裹在糖液中,给小儿打长虫。” 小傅军医看着她的眼神都变了,震惊中带着几分忌惮,宛若看着杀人狂魔一般。 她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凶残,居然连在糖果中加砒霜这种法子都能想得出来?! 小傅军医忙拒绝道,“驱长虫有使君子,味甘气香,直接嚼个一两粒就好。”最重要的是安全! 无羡揉了揉鼻子,有些尴尬,没想到古人对于驱蛔虫,那么有心得。 她小时候吃的那些添了微量农药的宝塔糖,岂不是都白吃了? “我还有别的揽客法子……” “别!”小傅军医忙拒绝了,换了个话题道,“和你说个正事,昨日我接诊了一个小儿,七八岁,感染了风寒。我看过药方,查过药渣,没有任何问题。可是一个月下来,他的病症不见丝毫好转,很是怪异。” “风寒?”那不就是感冒吗?“常见的风寒分两种,普通的不用吃药,七日左右便可自愈。严重的常伴有高烧,需要用些清热解毒的药物。那个小儿具体是什么症状呀?” “仅仅是流鼻涕、打喷嚏,别的一点症状都没有。”这也是让小傅军医,最想不明白的地方。 “鼻涕是什么颜色的?” “清水状。” 一般而言,流浓鼻涕说明有感染,清水鼻涕并不严重,怎么会流上一个月? 难道是花粉过敏? 无羡在读大学时,一个室友便对花粉过敏,一到春秋两季,就如感冒一般。 当然啦,两者也是有区别的。 “他的鼻子痒吗?喉咙是否干涩?”无羡问道。 小傅军医回忆了下,点头道,“他爷爷有提过。” “他是否在每年春夏秋三季,容易感染风寒,而且一病就是一两个月,但是到了冬季反而不易患上风寒?”无羡又问。 “确实!”小傅军医激动起来,“他爷爷也是这么说的。” “他得的可能不是风寒,而是花粉过敏。” “何为过敏?”小傅军医问道。 “就是不服。你看,我们到了陌生的地方容易水土不服,有些人对花草树木也会不服。你让那小儿戴上纱布口罩,看看有没有改善。若是有的话,多半就是花粉不服了。” “若真是如此的话,那小儿此生岂不是不能务农了?”朱寿插嘴问道。 “也不是所有的植物,所有的季节,都容易引发不服的。像是春日的树,夏日的花,秋日的草,特别需要注意些。” 第100章 生辰心愿 小傅军医拿了纸笔,追问道,“能说得具体些吗?” “春季树中的梧桐、榆、杨、柳等易于飘絮的,夏季花中百合、丁香、茉莉、野菊等香味馥郁的,还有草中的蒿、葎、藜、苋等,尽量远离些。 “只要多戴上几层口罩,隔绝了这些植物的花粉,就能好上不少。 “当然啦,最一劳永逸的方法,就是远离草木繁盛的地方,去城镇里学工,做个裁缝、铁匠什么的。” 小傅军医将她说的,匆匆记了下来,转身就往外走。 “你去哪儿呀?”无羡喊道。 “自然是去那小儿的家中看看,有没有你说的那些植物。他家住得偏僻,我最快也得两三日回来。” “那我家公子的病呢?”文宜问道。 “他的身子好得差不多了,按目前的方子继续吃,一日两副,吃足一个月便好。”说完,人便跑得没影了。 朱寿道,“那小儿住得偏僻,料来家里也不富裕,出不起多少诊费。傅大夫愿意跑那么远的路去出诊,倒没辱没‘济世堂’的招牌。” 何关听了,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朱寿疑惑道,“怎么?难道他不配‘济世’二字吗?” 何关答道,“那是您没瞧见他杀人时候的样子。” 文宜不觉瞪大了双眼,“大夫也杀人?” 无羡白了多嘴的何关一眼,解释道,“前些年我游荡西域,傅大夫随我一同前往。路上若是遇了贼寇,无论是谁,都得出手应敌。” 何关心里接上一句,“然后,他就同主子一起,将尸体开膛破肚,给他们上了一堂生物解剖课。” 那简直是他的噩梦啊,比起他第一次杀羊来更为可怕。 那傅大夫还有一本册子,细细描绘了人体的各种器官结构,还将其与牛、羊、猪、狗、兔、猴进行对比。对比下来,发现人与猴的最为接近。 这次诊治了朱公子的胃柿石,听闻,他悄悄养了一只猴,日日给它空腹吃柿子,就打算等它得病后宰了,好瞧瞧它胃中的详细境况,然后在他的册子上再添上一页,想想都不禁叫人打上一个寒颤。 “可不是,为了这‘济世堂’,他都把自个儿都卖了。”无羡接着道。 “怎么说?”朱寿来了兴致。 无羡便将他早年签卖身契的经过说了一遍,逗得朱寿哈哈大笑。 笑完了,他的眼中闪过一抹探究,“小无羡懂得真不少,是从哪儿得知花粉过敏的?”还有他得的胃柿石。 无羡随口道,“杂书上看来的。” 朱寿不信。无羡的书房他去过,讲真,她的藏书并不多,其中以兵书、野史、杂记为主,他少时全看过,可没对于花粉过敏和胃柿石的记载。 傅家世代行医,家学渊博。傅大夫又是个肯钻研的,连他都未曾听闻过的病症,无羡却能随口道来,说出的病名又是如此之生僻,不得不让人生疑啊! 无羡拈了一粒薄荷糖含下,“你的胃好得差不多了,可以不用喝稀粥了,有什么想吃的吗?” 朱寿觉得,这是无羡故意扯开话题,他也不点破她,心下倒真是有一件东西,特别想尝尝,“你说过的,等我好了,要给我做寿桃的。” 无羡想了想,她做的寿桃好消化,便应了下来,“做寿桃费工夫着呢,你等着,我这就去给你做。” 朱寿哪舍得与她分开,拉着她的胳膊道,“我也跟你一去。” “你在边上看着啊,可就没惊喜了,等着我啊,保准让你眼前一亮!” 无羡向他眨了眨眼,就离开了,找来闲着的狗蛋和胡勒根做她的下手。 狗蛋一看到无羡准备的食材,除了面粉,只有鸡蛋和蔗糖两样,但是数量却是不少,便猜到了她想做什么,立刻兴奋道,“主子,今个儿是谁的生辰啊?” 狗蛋这么问不无道理,因为这种吃食费糖得很,做起来又麻烦,无羡平日里懒得做,只有在他们几个生辰的时候才会露一手。 “是给朱公子补过的,你们全都沾了他的口福了。” “那主子,您可得做大一点,不然咱们几个可不够分的啊!” “想要大份的,就给我多出些力。能不能吃上好吃的,全靠你们俩了。” “主子,您就看小的吧!”狗蛋立刻将衣袖捋得高高的,为了美食,他可是拼了! 打蛋、筛面、搅拌、上笼…… 东西出锅后,还得放凉了,做好最后的装饰工作。 几人一起出力,从申时一直忙活到了天黑。待无羡踏出厨房时,见到了不知候了多久的文宜,便知道朱寿早就等急了,笑道,“快叫你家公子去膳堂吧,可以开动啦!” “诶!”文宜拔腿就跑,待他将朱寿领到膳堂的时候,只见膳堂里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小无羡呢?”朱寿皱着眉,正疑惑着,就见一道火光一闪而过,将桌案上细细的红蜡烛一根根点燃,连成了一圈,总共二十七根,正对应他的生辰之数。 火光之中是一个特大号的寿桃,比一个皮鞠还大上几圈,白净胜雪,顶端却像是染了胭脂,底部还衬了四片翠绿的叶子,越发显得寿桃鲜嫩无比。 “祝你生辰快乐! “祝你生辰快乐! “祝朱寿生辰快乐! “祝你永远快乐!” 火光伴着无羡的歌声摇曳着,散发着温暖人心的热度,映照着她那张明艳的脸,平添了几分柔美与娇媚。 无羡唱完一首改编的生日歌,带着所有人替朱寿鼓掌,“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在心里默默地许个愿,若是能一口气将所有的蜡烛都吹灭了,你就能实现这个愿望。” “好。”朱寿垂眸许了个愿,然后深吸一口气,朝着蜡烛吹去,烛光一簇接着一簇暗淡下去,待他力竭气微之时,终于将最后一根蜡烛给吹灭了。 黑暗再一次笼罩着膳堂,朱寿勾起唇角,望着熄灭的二十七根蜡烛满心欢喜。 哪知一阵风吹来,光影一动,最后一根蜡烛的火苗又窜了起来。 第101章 话不投机 耀目的火光倏然亮起,膳堂照明的灯被瞬间点燃,照亮了朱寿一脸的失落。 “寿星公怎么能哭丧着脸呢?最后一根蜡烛,就让我替你吹灭吧!” 朱寿看着她俯下身,轻轻吐出了一口清气,最后的烛光跃动了一下,终于熄灭了。 朱寿勾起了唇角,“小无羡,看来只有你,才能替我实现心中所愿。” 无羡笑了笑,突然将后背的手伸了出来,点在了朱寿的鼻子上,留下了一个白点。 朱寿用手抹了下,只见手指上沾染了一簇白白的物质,似雪非雪,似霜非霜,宛若凝脂一般,轻轻一捏便是一个印子,带着些许粘腻。 “这是什么?”朱寿问道。 “这叫奶油。”无羡得意地挑了挑眉,“没见过吧?我说了,要让你吃到从未吃过的人间美味。” 朱寿将粘着奶油的手指含在嘴中,怔怔地望着无羡,一股从未品过的香甜在齿间化开,甜进了心里。 狗蛋见他舔个手指,都能舔上半天,磨磨蹭蹭的,肚子里的馋虫都忍不住了,忙将一把竹刀递给了朱寿,“寿星公快给众人分寿桃吧!” 朱寿拿着竹刀,比划了两下,有些舍不得下手,破坏了这个精美的造型。 狗蛋在边上,见他如此磨叽,急得都快跳脚了,狠不得将他手中的竹刀抢过来,替他落刀得了。 无羡看他那副猴急的样子,咯咯笑了起来,轻轻握住了朱寿的手,将竹刀落了下去,把一个寿桃平均分成了八份,给在座的每个人都分了一份。 朱寿端着手中的那份,细细瞧了一圈,见奶油包裹下的,是一层层金色的糕点,软软的,弹性十足,表面还布满了不少孔隙。 每层糕点之间,还铺着一瓣瓣冰糖包裹的橘子,外脆里嫩,酸中带甜。 “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寿桃。” 狗蛋趁人不备,将一片奶油做的叶片偷偷刮下,盛在自个儿的碟子里,“小的也如此觉得,就是主子太躲懒了,寻常都不愿做。” 朱寿听了,越发觉得这寿桃难得,一口一口,细细地品,慢慢地尝,舍不得那么快吃完。 汪汪汪!—— 一串狗叫声打破了和谐的氛围,无羡循声望去,见到一个褐白相间的身影,宛若一道闪电,迅速地从门口窜了进来,向她直扑而来。 朱寿急得都忘了拔刀,一个箭步向前,护在了无羡的身前,想要替她挡下那恶犬的扑咬。 无羡却是一脸笑意地从他身后走了出来,亲热地抱住了那只狗,揉了揉它的毛发,“小玉儿,你怎么来了呀?” “哼,就是一个养不熟的,好吃好喝地养了它那么久,一见着人就跑了。” 这种讥中带讽的语调,不用抬眸看也知道,开口的必然是沈钰无疑了。 无羡无语了,什么叫“见着人就跑”呀?她能算是外人吗?她好歹是小玉儿的主人,好不? 只是因为她最近接连出远门,长途跋涉的,带着小玉儿不方便,才将它托付给沈钰照顾的。 这会儿,它看到她这个主人迎上来,亲热一些,也是很正常的嘛! 无羡给狗狗取名小玉儿,也是存了几分促狭的心思。 谁让沈钰冷傲得很,不像蔺儿,乖乖地让她叫昵称。 她干脆就管狗叫玉儿,比沈钰的“钰”少了个偏旁,但是音却是一样的。 哼,天天在他面前叫,故意气死他! 不过这会儿,看到沈钰一身风尘仆仆的样子,双目中似乎还泛着血丝,想必是日夜兼程赶来的。 无羡的心顿时软了下来,暂时放下要与他斗气的心思,“您可真是腿长,我刚做了好吃的,你便来了。” 沈钰的声音带着酸味,“这里还有我的份吗?” 无羡看了眼桌上的寿桃,得,一人一份全都分完了,没有余下的了。完了完了,这下这尊佛爷必然要发飙了。 沈钰淡淡地扫了一眼朱寿,又扫了一眼桌上的寿桃,明知故问道,“今日是谁的寿辰呀?” 无羡介绍道,“是朱公子,我跟你提过的,在居庸关遇到的。” 朱寿瞥了沈钰一眼,“小无羡,你这亲卫倒是长得不错。” 无羡的嘴角一抽,忙解释道,“他叫沈钰,是赤木口的把总,可是我爹的得力干将。” 沈钰朝他拱了拱手,“那日,劳您照顾无羡了。” 他的语气是如此的熟稔,似乎是在为自家的小弟道谢,反衬托出朱寿是个外人,不觉让他脸色一沉。 不过,朱寿也不是任人揶揄的,勾起嘴角,反唇相讥道,“我与小无羡投缘得很,倒是她照顾我更多些。” “是啊,她向来会照顾人,即便是对小玉儿,都是极好的。” 言下之意,你也没什么可得意的,在无羡的心中,就和一只狗差不多。 朱寿的脸色彻底不好看了,沈钰却是显得心情愉悦,伸手取了一份放在桌上的寿桃,挖了一勺含在了嘴里。 无羡没注意到,他看向朱寿的目光充满了挑衅,只注意到,他刚才吃下肚的可是她吃了一半剩下的! 这尊佛爷,平时不是最讲究的吗?不准别人进他的屋子,不准别人碰他的东西,与众人一同就餐的时候,必然得用公筷。 偶尔狗蛋、高升忘了,用自个儿筷子夹了菜,那道菜他便再也不碰了。 简直就是洁癖! 这会儿,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他怎么突然不嫌弃别人的口水了,连别人吃了一半的寿桃,都能吃得下去了? 难道是一路赶得急,顾不得吃饭,饿极了? 无羡看着他的眼神,多了几分同情,不好意思提醒他,免得他把吃下去的都吐了,赶忙转移话题道,“你怎么来了呀?” 沈钰挑了挑眉,“怎么?不欢迎我?” 无羡赔着笑道,“哪能呢?欢迎之至!” “文若给我来信说,他被紧急调离,怕是边防有变,让我日夜兼程,运一批火器来,以防不测。” “他不叫你来,我都得叫你来了。近日,边防的调动越来越频繁了,我看着都没底了,感觉大战一触即发。有你的这批火器,我这心里也能安定些。” 无羡往他身后瞧了一眼,“高升呢?没和你一起来吗?” “总得留一个看家。”沈钰答道。 朱寿见无羡同那个不请自来的沈钰聊得热乎,把他这个主角给冷落在了一旁,搁下了勺子,扯着无羡的衣袖,蹙眉道,“我觉得肚子有些不舒服……” 无羡担忧道,“是不是奶油吃多了?余下的别吃了,我让人给你熬粥去。” 朱寿有些不舍,“那可是你亲手做的……” “你若喜欢,日后等你的胃好透了,我再给你做。” 朱寿这才欢喜地点点头,“那你扶我回房吧,我好难受……” 无羡对张平吩咐道,“你让人给真如准备下热汤,让他梳洗一下,我先扶朱公子回房。” 沈钰见朱寿被无羡扶着,故意靠在了她的肩头,觉得嘴里的奶油甜得腻歪,顿时没了食欲,将手中的碟子放了下来,同张平一起回了屋。 张平关了门,一屁股坐在了书榻上,在人前压抑的火气冒了起来,“别拿你蒙主子的那套来蒙我,老实告诉我,姜佥事那么快把你叫回来,是不是为了那个朱公子?” 沈钰在他身侧坐了下来,没有回答,算是默认了。 “你傻不傻,为什么被他当枪使,若是惹恼了主子,还能有你的机会?” 张平觉得他平日挺聪明的一个人,怎么每次遇到主子的事,就变笨了呢?怪不得那么多年了,都没将主子追到手。 沈钰揉了揉眉心,“当局者清,姜蔺要不是看到了危机,能火急火燎地用飞鸽传书,催着我赶来?再说了,之前朱公子那副拈酸吃醋的态度,你也看到了。那个朱公子究竟是怎么回事?” “据他自个儿说,是个皇孙,就凭这一点,你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主子可不会嫁入皇家。何况,他家中早有一妻二妾。以主子的心性,哪里愿意给人做小?” 张平见沈钰还未将心全放下,给他泡了一壶茶,继续安抚道,“主子心里还是有你的,看看,这是你要的连翘。主子来的第一天,就吩咐人给你置办了,正好给你用来败火。” 沈钰看了眼手中的茶水,碧绿透亮,清香扑鼻,啄了一口,一股难言的苦涩在口中弥漫开来,不觉让他蹙紧了双眉。 张平取出一罐蜂蜜,给他的茶盏中加了一勺,“你看你这性子,专挑出名的,让主子给你捎带了一箩筐,也不先了解下这茶的特性。 “幸好,主子早就替你尝过了,知道你嘴刁,特意给你配了晋城的荆条花蜜。看看,主子待你多上心。” 沈钰喝了一口,这一次好多了,清香与甘甜缠绕于舌尖。 “前阵子,那个朱公子死皮赖脸地想要住下了,只剩下你和姜佥事的屋子,主子愣是没让他住。” 沈钰轻哼了一声,“那后来呢?他还不是住下了?” 张平瞪了他一眼,“人家可比你脸皮厚,直接在院子里搭了个帐篷,半夜三更还嚷着肚子疼,把主子给叫了起来。 “甭管他是真疼,还是假疼。主子的性子你还不了解吗?就是刀子嘴,豆腐心。这不,就将留给老将军的屋子让出去了。 “那人还天天仗着自个儿的病,缠着主子,又是要喂药,又是要吃食。” 沈钰对那朱寿的做派,一点都瞧不上眼,“尽是些后宅争风吃醋、不入流的手段。” 张平瞪了他一眼,“您别成天端着个大妇的架子,好不?会争风吃醋怎么了,哪家老爷不是更偏爱小妾些的? “你凭良心说,主子收了我们七人,最看中的、最纵容的还不是你?什么好吃的、好喝的都紧着你。 “当初做了千里镜,头一份给的是老将军,第二份便是送给了你。” 沈钰转着手中的杯子道,“后来还不是人人都有份了?” 张平又道,“还有呢!平日里,我们要得些她亲手做的吃食,还得亲自动手,出功又出力。只有你,什么都不用干,主子自个儿就巴巴地把好吃的给你送来,把你当成佛爷一般供着。” 沈钰反驳道,“还有姜蔺呢?他也什么都不用做,便有吃的奉上去。” “他的身份,摆在那儿呢!换成是你,你好意思让让堂堂的佥事动手吗?再说了,人家姜佥事多会做人啊,知道主子好吃,抽了空,还亲自为主子洗手作羹汤,投桃报李。你呢?你愿意吗?” 沈钰辩解道,“君子远庖厨,这本就该是妇人做的……” “主子那能是普通妇人吗?上得了战场,杀得了敌寇,若不是身份不许,她都能横扫西域,让万邦臣服,混个女皇做做。她肯为你做羹汤,你就知足吧!别成天尽给主子摆脸色看,我都快看不下去了!” 沈钰勾起了唇角,心里还是有些来气,“那姜蔺呢?她还亲亲热热地叫他蔺儿呢!” “主子从前可是叫过你钰儿的,你应了吗?气得主子都把这名儿,安狗身上了。” 沈钰的心里又泛起酸来,“她就跟那狗一样,是个养不熟的。” 张平白了他一眼,“不是我说你,你是最先遇上主子的,可比姜佥事早多了。 “本该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却让你白白浪费了如此好的机会。 “姜佥事可比你殷勤多了,当年得了圣上的封赏,放着安生的好日子不过,为了主子,冒着生命危险来了赤木口。” 沈钰不屑道,“换作是我,也能做到。” 张平对他简直就是恨铁不成钢,“你是能做到,但你脸色没人家好看啊! “看看人家姜佥事,对着主子笑得那叫一个含情脉脉,柔情似水,若我是个姑娘家,都能将我的心勾了去。 “而你呢?一张冷脸就跟块千年寒冰似的,呼呼地往外冒着凉气,捂都捂不热。每次主子靠近你一点,就被你给冻着了。 “你能不能放下架子,对着主子多笑笑啊?”能少你一块肉吗? 第102章 脑仁疼 沈钰反驳道,“我经常对她笑的,只是她看不到。” “你那能叫笑吗?”张平恨不得拿面镜子给他照照,“你只是微微勾了勾嘴角罢了,要不是我熟悉你的每个表情,我都看不懂,主子能看懂才怪!” “你能看懂,她为什么看不懂?那只能说明,她没对我上心罢了……”沈钰的话是酸的,心里也是酸的。 张平听了都想扶额了,这人怎么那么爱钻牛角尖,完全没法同他好好沟通,活该追不到他家主子。 与他同住的何关,见他气呼呼地回来了,调侃道,“哟!你这是被沈钰给气到了?” “除了那尊佛爷,还能有谁?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主子为何每次提到他都来气了,真是一句话能将人给噎死。” 何关磕着瓜子,笑道,“你挺聪明的一个人,怎么就将宝压在他的身上了呢?还不如和姜佥事多亲近亲近,我看啊,他做咱们姑爷的可能性更大些。” 张平坐在了他的身边,分析道,“那么多年了,姜佥事对咱主子那么好,主子还是待他如亲哥哥一般,可见没半分男女之情。 “但是沈钰就不同了,那么冷冰冰的一个人,经常给主子甩脸色,主子还巴巴地贴上去。 “要是主子心里没点意思,能对他那么热乎?我觉得,他的成算更大些。” 何关呸的一声,吐出了嘴中的瓜子壳,“对着他这么个冰块,再热乎的劲儿,也得给冻灭了。” 张平从他手中抓了半把瓜子,闲嗑起来“话说回来,你小子是怎么知道,沈钰喜欢主子的?” 何关得意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当初,他愿意冒着生命危险,随主子去赤木口,却一直未曾对主子宣誓效忠,也从未喊过一声‘主子’,可不就是存了心思了吗? “这些年来,他以军功得了官身,升了把总,也算是入流的品级了。年龄也快到了加冠之年,换做是平常人家,孩子都能满地跑了。 “钟先生早就盯着他的婚事了,都催了好几回了,可他却是一拖再拖。不是为了主子,还能是为了谁?” 张平摸了摸下巴,细细想来,还真是有些道理,“我还是前两年,看到他偷偷在画主子的肖像,这才瞧出了端倪。” 何关顿时八卦起来,“怪不得他不肯让我们随意进他屋呢,原来是偷藏了主子的画像啊!画了多少?” “闲得没事就会画上一幅,不过画完后,多数都被他自个儿烧了,只有几副画得惟妙惟肖的,他实在舍不得,留了下来。” 张平知道何关这人最爱捣乱,严肃地告诫道,“他这人脸皮薄,你可别传出去,不然准得与我翻脸。” 何关轻笑了一声,“我劝你,还是早些放弃他吧!真要论起成算来,最大的怕还是那个朱公子。” 张平好奇道,“此话怎讲?” 何关分析道,“主子从小同我们一块长大,对于男女之事还没开窍。 “所以啊,无论是姜佥事,还是沈钰,对主子来说,更多的是一份亲情。 “谁能最终获取主子的芳心,最关键的,就看谁能让主子开窍了。 “你看那姜佥事,和善得和个邻家大哥哥似的,好是好,可这身份呐,永远也就停留在大哥哥的份上,难以更近一步了。 “再看那沈钰,总爱给主子脸色看。即便主子对他生了些想法,也早就给他那臭脾气给磨光了。 “谁家不是爱善解人意的可人,弄个刺头回来,不是给自个儿找罪受吗?” 张平啧了两声,“你这些年经常出入青楼,对于男女之事,还挺有心得的啊?” 何关白了他一眼,“我那是生意需要,应酬客人去的。” “你能说你没招过姑娘?留过宿?” “我那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何关得意地晃了晃脑袋,“再说了,咱们的清露还要靠着那些姑娘做推销呢!” “得!我可没兴趣打听你那些风流韵事,”张平言归正传道,“我怎么感觉,你挺反感沈钰的。他同咱们是打小的情分,彼此知根知底的,做咱们的姑爷有什么不好?” 何关冷冷一笑,“你那么机灵的一个人,怎么就看不明白呢?就他那个小心眼的,若真是让他做了咱们的姑爷,你觉得,他能容得下咱们,让咱们继续留在主子的身边吗?” 张平的心一窒,宛若被人泼了一盆凉水,从头冷到了脚。 他不是没意识到沈钰性格上的缺陷,只是看在同他一起长大的情分上,刻意忽略了这一点。 被何关一语惊醒后,竟不知该如何看待沈钰了,索性转换了话题,道,“说说那朱公子吧,你为什么那么看好他呀?” “这就是人家朱公子的厉害了,人家还不知道咱家主子是姑娘呢,就天天黏糊着,不都说烈女怕缠郎吗? “你没跟主子去京师,不知道,他同主子刚遇上那会儿,主子对他可不待见了,几次剑拔弩张的,怕泄露了交易的事,还曾动过杀他的念头呢! “这才多少工夫,就让主子对他的态度完全转变了,几乎是有求必应,对他纵容得都快没边儿了。 “你看朱公子的闹腾劲儿,同样是给主子甩脸子,可他就高明了许多,骄横完后立刻装柔弱。 “他这一病啊,看着蔫蔫的,多招人疼啊!主子对他的气全消了,还反过来天天哄着他。 “又是喂药,又是熬粥,还给他补办生辰,那耐心可不比对沈钰的差。可不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吗?” 张平不敢苟同,“他家可是有一妻二妾的,咱们的主子是谁啊,怎能委身于他?!” 何关用手肘捅了捅他,“人家好歹是个皇孙,若是做了咱们的姑爷,可不是连带着咱们一起鸡犬升天,你不心动?” 张平怒了,声音也拔高了几分,“你把我当成什么人啦?我怎会卖主求荣?!” 何关笑了笑,“你还算是有些良心。” “你说,做官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权。为权又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财,为了享受。如今,我们钱财也有了,生活也挺享受的,当不当官还真没什么了。” 张平叹了口气,继续道,“如今愁的只有主子的婚事了,若她是个男儿就真的好办了,看中谁了,一并儿娶回来就是了,哪有如今那么多烦心的事儿。” 何关将瓜子收了起来,调笑道,“早点洗洗睡吧,明天还要看‘沈真如翻了醋坛子,为美人舌战朱公子’呢!” 得!何关还真是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 张平扶着额,感觉脑仁更疼了。 第103章 为何不跪? 第二日早膳的餐桌上,显得异常的诡异。朱寿和沈钰一左一右,坐在了无羡的边上。 一个热情似火,打扮得如同花孔雀一般张扬,热情地给她添着汤、夹着菜。 一个冷若冰霜,穿得就同出殡似的,还拉长着一张脸,不停地向周遭释放着冷气。 张平觉得他家主子的定力,可真不是盖的。夹在冰火两重天的中间,还能如此淡定地将饭给吃完了,不得不让人佩服啊! “小无羡,我早就听说玄空阁建得巧妙,可谓是鬼斧神工,还没机会去瞧瞧,你陪我去吧?”朱寿提议道。 “那可有些远呢,一来一回至少得三天,你的身子能吃得消吗?” “坐马车去,不就成了?” “你的身子还是再养上两天,等倪世杰的宴席结束了,我再陪你去吧。” 无羡见他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又道,“不如先去华严寺吧,就在城中西街,宣德、景泰年间刚重修过,有上下二寺,规模宏大,香火鼎盛。今日十五,正赶上了庙会,甭提有多热闹了。” 朱寿虽比她早几日到了大同,但是为了寻她,还未好好在城里逛过,听她这么一番介绍,顿时来了兴致。 汪!—— 就连她脚边的爱犬,也附和性地叫了一声,令她不觉笑了起来,“小玉儿也想一同去呢!” 于是,一行人,一只狗,还有一脸臭臭的沈钰,一同出门了。 华严寺不愧是大同城中最大的寺庙,神道两侧摆满了各色摊位,有卖香烛的、有卖吃食的、有卖农具的、还有杂耍百戏,连绵一里,十分热闹。 朱寿看着一个壮汉耍着三丈高的中幡,顶上有三层缨络宝盖。 绘制着吉祥话儿的锦旗,在空中迎风招展,悬挂的铜铃叮咚作响。 那壮汉不断地晃动手中的中幡,时而抛起,时而落下,一会儿用左肩顶着,一会儿又跳到了右肩。 啪!—— 突然他猛地用力,将沉重的中幡高高抛起,直接用额头接住,来了个霸王举鼎。 好!—— 耍的人卖力表演,看的人连连拍手。 朱寿让文宜看赏,文宜取了一个银豆子,丢在了那人的铜锣中,激动得那人说了好些吉祥话。 朱寿又拉着无羡去了卖糖人的摊子,让摊主照着自个和无羡的样子,捏了两个糖人。 他将照着自个样子捏的糖人给了无羡,又将照着无羡样子捏的糖人拿在了自个手中。 虽然那摊主的手艺差了些,连无羡的十分之一的俊朗都没捏出来,但他还是舍不得下口。 他偷偷瞄了无羡一眼,见她居然将糖人给吃了一半了,不满道,“你怎么将我的糖人吃了啊?” “你给我糖人,不就是让我吃的吗?”无羡又咬了一口,笑着道,“你的味道不错。” 朱寿突然破颜一笑,“你喜欢就好。” 他又欢欢喜喜地拽着无羡的手,继续往前走去,落在他们身后的沈钰,身上的寒意越甚,令他身边的张平等人,不觉打了个哆嗦,悄悄地退开了一大步。 众人跨过了山门,印入眼帘的便是巍峨雄壮的普光明殿,正中供奉毗卢遮那佛,佛语意为“光明普照”。 他的两侧,分别供奉着文殊、普贤二位菩萨,合称为“华严三圣”。 无羡见朱寿微微躬身,行了一个单手佛礼,好奇道,“你为何不跪呢?” 朱寿反问道,“小无羡不是也没跪吗?” “那不一样。我无求于佛啊,无欲则刚。你可是行了佛礼的,为何不一拜到底,做个全套?” 朱寿微微抬起下巴,“佛曰:一切众生皆具如来智慧德相。我既是佛,又何必向佛下跪呢?” 沈钰冷哼了一声,“好大的口气。叩拜既是一种虔诚,也是一种放下,放下色身假我,终得无我无相。” 啪啪啪!—— 清脆的掌声在静谧的佛堂里显得有些突兀,无羡循声望去,拍手的竟然是个颇为富态的胖和尚。 “两位施主身具慧根,佛缘不浅啊!” 无羡不满了,指着自个儿的鼻子道,“我也开口了呀,难道没有慧根吗?” 胖和尚直接拿她的话回道,“无羡公子无欲无求,又岂会在意这个?” 无羡挑眉道,“你认得我?” “贫僧曾远游宁夏,于海宝塔寺挂单,闻得无羡公子不少佳话。今日有缘得见,果真名不虚传。” 无羡揉了揉鼻子,没想到她的名号,还借着僧人传开了。 “当时,有幸尝得无羡公子的*福糖,令贫僧想念得紧。尤其是那薄荷味的,沁人心脾,唇齿留香。不知无羡公子,可否为鄙寺供给一批,也好让善男信女沐浴我佛恩泽。”说着,胖和尚还双手合十,行了一个佛礼。 他的说辞找得冠冕堂皇,讲白了,就是想买无羡的硬糖,招呼香客。 “宁夏与大同山高路远,怕是路上耽搁,坏了滋味,就不美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运费太贵,不划算。 “眼下即将入冬,易于存储,不妨事。无羡公子的檀香胰子和清露,也是信徒礼佛上香时必不可少的,多多益善。” 胖和尚笑得挺有一脸奸商相的,说实在的,他对檀香清露并不感冒,本地的晋商也能供给,质量尚可。 他最想要的,还是无羡公子的鲜花皂,不但色泽白润,胜似凝脂,净手时还有如蚕丝一般的拉丝,据说是从西域购置来的,有价无市,难寻得很。 何关有些忧虑地望着他家主子,要知道,若是应下了这笔生意,这可是在晋商的大本营同他们抢饭碗,这脸打得啪啪响,还不将人给彻底得罪死了? 无羡却是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与晋商本就水火不容了,近来他们更是咄咄逼人,正好借了这个机会,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扎根钉子,给他们个教训,也好叫他们知道,她不是任人拿捏的! 她一口应诺下来,向何关使了个眼色,让他与知客洽谈具体的事务去了,她则继续陪着朱寿参观寺院。 第104章 佛前解签 众人穿越回廊,往东南而行,来到薄伽教藏殿内,中央三世佛并列,其余弟子、菩萨、供养童子环侍两侧。 朱寿的目光,落在了最前方的一尊合掌露齿胁侍菩萨身上,只见她腰肢纤细、体态婀娜,宛若一位秋水盈盈、嫣然含笑的少女。 他回眸望了眼身侧的无羡,道,“你同这位菩萨倒是长得有几分相像。” 无羡对他的眼神无语了,她们哪里相像了?她的脸可没那菩萨那么胖,是标准的瓜子脸,好不? 胖和尚笑道,“关于这尊佛像,还有一个动人的传说呢!” 朱寿顿时来了兴致,“大师请讲。” “这要从本寺的修建说起。昔日辽代皇家崇佛,征调能工巧匠建寺。 “城外有个巧匠,雕造技术出众,在征调之列。他不忍留下独女一人在家,便拒绝了征调。 “不料,却因此惹恼了官府,被痛打了一顿。幸有众工匠的求情,方才免于更大的灾祸。 “他的女儿惦念父亲,便女扮男装,假充工匠之子,托人说通总管,前来照顾父亲。 “她见父亲和工匠们塑造神像时,常常陷入苦思,便在一旁或立或坐,做出双手合十、闭目诵经的姿态,为他们祈祷。 “雕工们受到启示,便依着她的身段、体形、动态塑造修饰。 “一日,监工发现老工匠的活没干完,欲责罚于他。此时,少女挺身而出,主动替父担责。 “监工似乎发现了她的秘密,勒令剥光其上身殴打。眼看身份即将暴露,她纵身跃入铸钟造塔的铁水中,化为一朵白云,飘向了天空。 “她临去之前的露齿一笑,令在场的一位年轻工匠难以忘怀,便照着她生前的身态、形体、眼神雕成了一尊菩萨像。” 朱寿叹息了一声,“可惜了。” “确实可惜了,”无羡啧啧道,“死了也是白死。要是我啊,就拽着那个监工一起跳。” 沈钰白了他一眼,“为女当以谦弱,你以为人人都是你啊?” 无羡自有一套歪理,“佛说因果,道讲承负,可不就是报应二字。与其等待虚无飘渺的来世,还不如自个儿动手实在一些,也省得佛祖忙活了,不是?” “你这就叫睚眦必报。” “我还一饭千金呢!” 胖和尚见他俩辩得激烈,道了一声阿弥陀佛,“其实啊,佛祖早已显灵。那日少女跳入铁水中,溅起的水花,便将监工给烫死了。” 无羡耸了耸肩。 万一溅起的铁水,没烫死监工呢?还不是白死了吗? 世人宁愿求佛祖显灵,却不敢自己动手,承担一丝风险,说到底,还不是一种懦弱的表现? 她还是觉得,靠自己报仇更实在一切。 朱寿看到香案上放了一个签筒,拿在了手中,“小无羡,要不要求一支签啊?” “好啊!”无羡随口应道。 朱寿先行。 只见他双手捧着签筒,贴着额头,默默祷告一番,看着还挺郑重其事的。然后,不轻不重地将其晃了起来。 啪!—— 一支竹签掉落在了地上,文宜俯身将其捡了起来,双手捧上,“回公子,是廿签。” 朱寿将那支签插回了签筒,递给了无羡。 无羡则是纯粹把这当做应景,既无诚心祷告,也无下跪叩拜,随手晃着手中的签筒。 啪!—— 又一支竹签掉落在了地上,胡勒根将其捡了起来,“回主子,是廿八签。” 无羡又将签筒递给了沈钰,“你也来测一个吧!” 沈钰没接。 “来嘛!试试你的运气。”说着,无羡将签筒塞在他的手中,他却不愿意接。 两人一推一拒之间,签筒左倾右倒,一支竹签掉了出来。 这回,无羡亲自弯腰,将竹签捡了起来,兴奋道,“你的数字比我们都靠前呢!是十五!” 胖和尚本就陪同在他们的身边,索性卖了个好,做起了他们的解签人。 头一个,他问的是朱寿,“不知这位公子想求什么?” “求前程。”朱寿道。 胖和尚查了签文,念道,“虎斗龙争势方张,杨威奋武逞刚强。万壑烟云忽一开,凯奏班师喜气洋。恭喜公子,是上吉。” 胖和尚又问无羡,“不知无羡公子求什么?” 无羡本是女儿身,无前程可言。她故意存了促狭的心思,指着朱寿道,“我同他一样。” 胖和尚将签文翻过几页,念道,“君命叩吾问是非,是非欲辨枉知机。待看舌战群儒后,奏凯洋洋得意归。” 张平忍不住笑了起来,“哈哈,主子,上一回您当堂骂了杨阁老,这一次您又打算骂谁呢?” “杨阁老?”朱寿眨了眨眼,“小无羡见过杨慎的父亲?”她不是连杨慎都不认识的吗? 张平解释道,“不是此刻在朝的那位杨阁老。” 不是杨慎他爹杨廷和,难道是杨一清? 可是杨一清去岁卸职,而无羡却是今年才进的京师,两人根本就没碰过面啊! 杨一清在卸职之前,倒是因安化王之乱,路径过大同,但是在时间上也对不上。那可是在八年前,算起来无羡还是个扎着垂髫的小娃娃呢! 朱寿觉得,她应该是在背后骂的。他有时受了气了,也会在背后骂上两句,没什么可稀奇的,就不知道小无羡何为看杨一清不顺眼了。 “小无羡,你是怎么骂杨阁老的呀?”朱寿好奇道。 “这事早就过去了,我就是年少冲动。”无羡揉了揉鼻子,指着沈钰对胖和尚道,“大师,给他解解吧,他是十五号签。” “我没什么好问的。”沈钰淡淡道。 “那就替他问问姻缘,他家老仆人想将他嫁出去,都急得白了头了。” “我是男的,何须用嫁?”沈钰微微红了脸,却是耐着性子,等待胖和尚的解签,却见他皱眉道,“暮雨朝云望长久,谁知云雨斩穹苍。襄王有意终辜负,枉作阳台梦一场。” 沈钰的脸色瞬间转白,那岂不是说,他的姻缘断了? 胖和尚念了一声阿弥陀佛,“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不如放下执念,得大自在。” 无羡见沈钰的脸色难看,知道自个儿好心办了坏事,扯着嘴角尬笑道,“随便算算的,不一定准的。” “你的签文就很准。” “我的签是求来的,而你的,却是刚才争抢时,无意掉出来的,不作数的。”无羡将签筒递到了他的面前,“要不咱们再算一次吧?” 呵呵,真的是无意吗? 有些无意,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沈钰如何都不愿再碰那签筒,负气地离开了。 众人顿时没了游玩的兴致,与胖和尚告了别,踏上了归途。 第105章 下马威1 回来的一路上,无羡同沈钰说了各种笑话,有趣的段子一个接着一个,都快成了郭德纲了,仍不见他的脸色有丝毫的转好,无奈地泄了气。 朱寿的心情却是不错,时不时在街边上买些没见过的吃食,还不忘给无羡手里塞上一些。 无羡索性化悲愤为食欲,和朱寿两人愉快地吃了起来,看得一旁的沈钰脸色更黑了,回到宅子后直接回了屋。 无羡亲自下厨,特意烧了不少他爱吃的菜,左顾右盼,都不见他来用膳,便叫小厮去请他。哪知小厮回禀道,他的屋内没人,只留了一张字条。 无羡匆匆扫了一眼,他竟然也被调到了榆林。难道不久之后,榆林要有什么大动作不成? 她没有细细思量的工夫,因为第二日,便是她与倪世杰相约的日子了。 她难得讲究了一回,换了一套苏州河西罗衣,颜色还是月牙白的,用净白的丝线绣以萱草。 轻裾飘飘,随着她每一步的踏出款款而动,色若月华流转,将她本就白净的皮肤,映衬得犹如珍珠一般无暇。 看得朱寿的眼中一派惊艳,“沈把总被调去了榆林,小无羡今日穿得如此鲜亮,又是约了谁呀?” “你忘了?今日可是倪世杰的七日之约。” 这几日事多,朱寿还真是将他给忘了,“你等等,我去换身衣裳,陪你一起去。” 无羡并不想将他牵扯入她同晋商的纷争中,找了个借口道,“酒宴上少不得喝酒,你的胃才好,去了只能干巴巴地看着,多可怜啊,还是让文宜陪你去城里逛逛,我晚上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你不让我喝酒,我不喝就是了。今日可是个鸿门宴,我不陪你去,你被那些晋商吃了都不知道。”说着,他便转身回屋换衣服去了。 无羡拗不过他,便在屋外等着,待他出来时有一瞬间的闪神。 她从未见过一个男子,能如朱寿这般,将一身明艳的绯红色,穿得如此惊艳。 彩丝精绣的蝙蝠祥云,在霞光下熠熠生辉,带着无比的张扬,尽显夺人的贵气。 朱寿朝她挑了挑眉,“看傻了?” 李姐收回眼神中的惊艳,苦笑了一下,“那倪世杰本是想在今日压我一头的,你这般打扮赴宴,夺了他的风头,估计该让他气得跳脚了。” 朱寿轻哼了一声,“我还用得着怕他?” 两人策马同行,宛若一对璧人,行至御河渡头,早已有倪世杰派来的人候着了。 “两位公子请上船。”那人躬身行了个礼,态度还算不错,可是准备的船,却是简陋得很,就是一个三尺宽的竹筏,连个护栏都没有。 稍稍来个风浪,别说鞋了,也衣衫的下摆都得湿了。 李姐眯着眼,嘴角微微勾起,“一上来就是下马威呀!” 朱寿对文宜吩咐道,“去找条维舟来!” 维舟是贵族乘坐的,一般人家哪有如此的规格,即便有钱也没处寻啊! “别让文宜白跑了,一会儿自然有人将维舟送来。”李姐一脸笃定道。 “小无羡早有了准备吗?” 无羡笑得别有深意,将目光投向了不远处,“维舟这不就来了嘛。” 朱寿顺着她的目光望去,还真是,波光粼粼之上,一艘装饰着绸缎的画舫正乘风破浪,向着他们徐徐驶来。 上了船,就见一个锦衣男子坐在玲珑精致的四角亭子里,懒散地斜依在美人靠上,脚则枕在婢女的膝盖上,由人捶着腿,好不惬意。 这人不是仇锜,是谁? 无羡在他的不远处坐下,拿了婢女递来的剥好的橘子,剥下一瓣,塞在嘴里,调笑道,“仇小爷越发懂得享受了。” 他蹬了一脚,将那捶腿的婢女踢开,直起身,往无羡边上挪近了些许,挑眉道,“落破得连船都坐不上了,还得靠小爷我来救你吧!” “可不是?你就是我的及时雨。” 仇锜将她手中的橘子夺了一半,扫了一眼朱寿道,“文若呢?怎么没同你一起来?” 无羡答道,“他收到紧急调令,去了榆林。” 仇锜撇了撇嘴,“哪个凉怂下的调令?不知道小爷我,难得同文若聚聚,居然将他给调走了。你爹呢?也一起去榆林了吗?” “没呢,倒是前两日沈钰来了,也被调去了那儿。” “沈钰?”仇锜皱眉问道,“他的调令是发到大同的?还是赤木口的?” 沈钰走得匆忙,无羡不清楚其中的细节,估摸着,“应该是大同发的调令。” “那就奇了怪了,”前些日,他同无羡赛马的时候,沈钰还没来呢,“他来了才几日,调令怎么会来得如此之快?” 朱寿的脸上,掠过了一丝不自然,但很快又恢复了常态,紧挨着无羡的身边坐了下来。 “你倒是越发的生冷不忌了,那么老的都能啃得下去。”仇锜这话是对无羡说的,目光却是盯着朱寿的。 谁让他靠无羡那么近,比他这个青梅竹马还要近上几寸,令他相当的不快,说话不免刻薄了几分。 无羡直接给了他一个暴栗,“你这嘴里,就不能吐出象牙吗?” “狗嘴里怎么吐得出象牙?”仇锜转念一想,不对,这不是承认他是狗嘴吗?立刻反驳道,“你才是狗嘴呢!” 无羡咯咯地笑了起来。 “你们的关系不错啊,小无羡,怎么不和我介绍一下?”朱寿道。 无羡抬起下巴,指了指仇锜,“他是咸宁侯仇钺之子仇锜,我同他是发小。” 朱寿讶然道,“他是仇钺的儿子?跟他爹长得不像啊!” 仇锜挑了挑眉,“你见过我爹?” 朱寿答道,“在京师的时候见过。” 无羡熟悉仇锜的每个表情,看出了他眼中的疑惑,解释道,“人家可是京师来的皇孙呢!姓朱,叫朱寿。” 仇锜不知道无羡是如何同这位皇孙结识的,但无羡说他是皇孙,便做不了假,忙直起身,抱了个拳,态度恭敬了不少,“原来是朱公子啊,之前多有得罪,勿怪。” 第106章 下马威2 朱寿没将此放在心上,他更在意的是,“小无羡,你的身边有很多男人吗?” 无羡还没开口,仇锜便接口道,“可不是!身边就有八个,同吃同住,索性哪天挑一个,收了得了!” 无羡将手中的橘子,一把塞在了仇锜的嘴里,“堵不住你的臭嘴!” 仇锜嚼了两下,将橘子一口咽下,“哟!恼羞成怒了,还不让我说了啊!今日啊,倪世杰特意包了莳花馆的花船来招呼你,害得小爷我只能自个儿带姑娘来了。” 说着,他在身边的姑娘脸上摸了一把,一副纨绔子弟的轻浮样儿。 朱寿不解道,“莳花馆的花船很烂吗?”竟然需要他自个儿备姑娘。 “那你就错了,莳花馆的花船,在这大同御河上,可是出了名的。”仇锜揉了揉鼻子,“不过,船上的都是小倌,不合小爷我的胃口。” 文宜听这么一说,便急了,“公子,您可不能上那种船,咱们还是回去吧!”若是喜欢的话,回去给您找多少小倌都行,在外面明着玩,被人看到多不好啊! 朱寿给了他一个眼刀,“有什么地方,是我去不得的?” 仇锜乐了,“朱公子的口气,倒是和无羡有几分相似啊!” 朱寿勾唇笑了笑,扭头对无羡道,“小无羡喜欢男人吗?” 无羡耸了耸肩,“我可没有龙阳之癖。” 朱寿眼中闪过一抹失落,继而生出一股怒意,“那个倪世杰什么意思?把你约去那种龌蹉的地方,岂不是让你难堪吗?” “就是!敢给你下马威,必须好好回击他们!”仇锜煽风点火道。 “仇公子觉得该如何啊?”朱寿问道。 “我这一船的姑娘可不是白叫的,到时候让莳花馆,直接成为残花馆!” 朱寿拍手叫好,两人沆瀣一气,兴奋地商讨着对策。 无羡扶了扶额,有些后悔叫这两人来了,都是不嫌事大的主儿,问题是,最后的烂摊子还得她来收拾! 当他们的画舫,靠上莳花馆的花船时候,仇锜让人架好了踏板,站起身,整了整衣衫,傲气地如同一个打算出征的将军。 八位罗裙女子鱼贯而出,分作两排,踏着凌波微步在前开道。 带队的两名,手挽盛满花瓣的竹篮,一边走,一边抛撒着花瓣,洋洋洒洒,宛若花雨一般落下,带着沁人心脾的芳香。 之后的六名,一个个手执玉箫,吐气若兰,动人的音律自乐孔流泻而出。 无羡听那曲调很是耳熟,眨眼想了下,不是《催花乐》吗? 看来,他们是要准备辣手摧花了! 无羡摇了摇头,随着仇锜和朱寿二人,跟在罗裙女子的身后,踩着踏板,上了莳花馆的花船。 莳花馆不愧是大同第一南风馆,所属的花船上搭着二层的小楼,抬头是雕梁画栋,俯首是花砖铺地,奢华而不失雅致,被暮色下的飘渺烟霏,烘托得有如仙境一般。 “无羡公子就是无羡公子,一出场就是好大的阵仗啊!” 无羡抬眼看去,开口的是介休范家的,做的也是边境的贸易,近些年将手伸向了宁夏伸,可不是生意上的死对头吗? “原来是范公子啊,要不是在山西遇到你,我还以为您是宁夏的呢!您在那边的铺子,开得可不少啊!” 范公子得意地扬起了下巴,“无羡公子楼上请,倪公子已经久等了!” 一行人缓缓上了楼。 船体的承重有限,楼层不可能建得太高,看着低矮得很。 莳花馆的馆主,索性将宴席改成了仿唐的式样,厅中围了一圈矮几,人人席地而坐,巧妙地掩盖了高度上的缺陷,可见是个心思剔透的。 无羡他们到得最晚,客席仅剩楼梯口两桌还空着,是最末等的位置。 靠!想他仇小爷,昔日在大同也是一霸,还没受过这般的鸟气呢! 他带着无羡来到主桌下最好的位置,管他原本是谁坐的位置,直接一个犀利的眼刀甩过去。 让?还是不让? 你自个儿掂量着办吧! 说实在的,虽然他爹没了实权,但是咸宁侯的身份还是摆在那儿的,在座的可没一个及得上他的。 即便是倪世杰,心里再如何鄙夷他,面子上也得恭恭敬敬地称他一声世子爷。 果然,那座的人立马蔫了,灰溜溜地让出了席位。 仇锜让朱寿和无羡先入座,自个儿又抢了紧邻他们的座位。至于他带来的那群莺莺燕燕,则立于他们身后,满满地站了两排,声势十足。 仇锜扫了桌上一眼,菜色还不少。 头一道就是蟠龙菜,以瘦猪肉、肥肉膘、鲜鱼片为主料,用蛋清、豆粉、葱白、胡椒、食盐等腌制后剁成肉馅,以蛋皮包裹,摆成蟠龙造型,入笼蒸制而成。 仇锜撇了撇嘴,这是一道地道的宫廷菜,做得花里胡哨的,看着精致,至于味道嘛,一般般吧,远远不及无羡烧的水煮鱼。那个滋味,真是吃上一口,便叫人停不下来! 第二道是烹虎肉。这虎肉可不是老虎的肉,而是一种特殊食材,可入药,主恶心,益气力,止多痰。 虎肉虽然难得,只是做法有些腌臜,要用新鲜的泥巴溺一晚,吃起来的时候带着一股难以言述的酸味。同样是用到泥巴,还没无羡做的叫花鸡好吃呢! 仇锜充满怀念地砸吧下嘴,勉强夹了一筷子水母烩,尝了一口。 “什么风把仇世子给吹来了?” 仇锜循声望去,就见倪世杰带着右布政使陈逵、右参议孙清的衙内上了楼。 “仇世子看着没什么食欲,是菜不合您的胃口吗?”倪世杰客气地询问道。 仇锜搁下了手中的象牙筷,客气道,“倪公子设宴,菜品自然是极好的,让我都舍不得下筷了。” 倪世杰将手中的折扇,啪的一声打开,得意地扇了扇,又将目光落在了无羡的身上。 别人都是毕恭毕敬地端坐着,只有她,将一条腿做盘腿状,另一条腿则高高地支着,同个鞑靼的蛮民似的。 第107章 画舫斗香1 倪世杰的语气中,不觉夹了几分揶揄,“无羡公子的坐姿,倒是特别得很啊!” 无羡笑了笑,“我恣意惯了,倪公子不介意吧?” 倪世杰倒是想说他介意,骂她不知礼数来着,可见仇锜也学着她的样子,将腿从身子底下抽了出来,便不好再开口了,不然,岂不是将仇锜的脸也一起打了? 倪世杰剜了她一眼,收起心中的不满,招呼着陈、孙二人入座。 靠近主位的都是官宦子弟,靠近楼梯口的则是商贾。 不过,也不是什么样的商贾,都有资格受邀的。 首先得够有钱,得是富甲一方的大贾,指不定这顿宴席,最后还是他们掏的腰包。 其次,肚子里得有些墨水,再不济也得会附庸风雅,不然拉出来,岂不是很丢脸? 让无羡觉得有意思的是,晋商被分成了两拨,一拨是凭借盐引发家的晋南张家、王家、沈家,一拨是从事边境贸易的晋中冀家、范家、翟家。两拨人隔着走道而坐,可谓是泾渭分明。 啪!——啪!—— 作为东道主的倪世杰,突然拍了下手,一列美貌童子应声而出,皆为束发之年,身着霓裳羽衣,盘着道髻,作仙童打扮。 一个个秀骨贞风,长眉翠浅,眉间点着一粒朱砂,手捧着仿制的成化斗彩葡萄纹酒壶,为宾客斟酒。 宛若宝石般透亮的琼浆玉液,自壶口流泻而出,缓缓落入胎薄釉润的酒杯中,散发出一股葡萄特有的清香与甘甜。 仇锜晃动了下手中的酒杯,“葡萄美酒,应与夜光杯相配。” 他向身后的佳人打了一个响指,“去,将小爷的西域琉璃盏拿来!” 佳人领命而去,半晌后带回一套酒盏,替仇锜几人换上。 荼白的色泽,如同羊脂白玉一般,又比白玉多了几分剔透,做成压手杯的造型,以斗彩技法,点上几朵似兰非兰的鸢尾作为装饰,满上紫色的葡萄酒,可谓相得益彰。 倪世杰流露出几分艳羡,“仇世子活得真是雅致得很。” “倪公子谬赞了。”仇锜嘴上说得客气,眼角却是难掩得意。 朱寿端详着手中的酒盏,不觉赞道,“这琉璃盏的工艺确实不错。” 无羡向他眨了眨眼,“你喜欢?我回头送你一套。” 他俩本就是在耳语,舞池中又有丝竹演奏着,完全隔绝了他俩的声音,只见着朱寿翘起嘴角,紧贴着无羡,玉颊相偎,说不出的亲昵。 倪世杰的目光,在他俩的身上来回打转,而对面的那些晋中商贾,则对他俩手中的酒盏更为在意。 在座的虽没听到无羡亲口承认,但是心里个个明了。无羡与仇家的关系非同一般,仇锜手中的琉璃盏,说不定就是她送的。 那么漂亮的酒盏,若是能寻到门路购货,必然能够赚上不少。 这可是一个发财的良机啊,真是便宜了那个无羡公子,怎么好事全让她给赶上了呢?不觉之间,看她的眼神又多了几分羡慕嫉妒恨。 朱寿放下手中的酒盏,瞧了眼台前演奏丝竹的乐者,疑惑道,“不是说莳花馆是南风馆吗?怎么不见小倌?” 无羡笑了笑,“方才给你上酒的,还有那些奏乐的,不就是了吗?” 朱寿像是吞了一只苍蝇,膈应得很,嫌弃地挥了挥手,将身边倒酒的童子给屏退了。 “无羡公子,你带的这位朋友醋意大得很,容不得你身边有别的男子啊!”说着,由倪世杰带头,引发了一阵哄笑。 他这话说得诛心,岂不是暗指朱寿是她的面首? 无羡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散发出淡淡的危险气息。 朱寿更是阴沉着脸,他身上的文宜已将手放在了刀柄上,只等他一声令下,就打算出手了。 倪世杰像是没看见似的,对着宴席上的小倌道,“今日,倪某可是特意为无羡公子包下这莳花馆,你们可不能怠慢了呀!” 两名仙童装扮的小倌应诺,正欲前往无羡所在的酒桌,被仇锜给赶回去了,“小爷我还是习惯被美女服侍着。” 说着,他十分孟浪地在身边的佳人脸上抹了一把,发出一阵恣意的笑声。 “环肥燕瘦各具特色,仇世子所带的皆是绝色佳人。今日机会难得,不如来比试一番,如何?”坐在倪世杰左手边的陈衙内提议道。 “好啊!”仇锜将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双眼绽放出兴奋的光芒,“是比弹琴?还是跳舞?”他特意挑了能歌善舞的艺伎来,绝对能够力压莳花馆的那些小倌一头。 “弹琴跳舞多没新意,听说无羡公子精通香料,今日咱们不如来斗香吧!”张遐龄提议道。 倪世杰来了兴致,“如何斗法?” “双方各派一人,着人猜测他身上所熏之香,并赋诗词一首,输的罚酒三杯。”张遐龄答道。 无羡摆了摆手,“那可真是难为我了,我出身将门,哪比得上倪公子诗礼簪缨之族。” 倪世杰怎会放过这么个踩无羡的好机会,“不学诗,无以言。无羡公子不必自谦,若是怕自个儿的诗词鄙陋,吟上一首前人的佳作,也是使得的。” 朱寿拱了拱手,“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无羡压低声音,小声道,“他们定然会弄些冷门的香料来,即便是吟诵前人的诗词,也不是好寻的。我和仇锜可没读过几本诗集,唐诗宋词也背不了几首。那个张遐龄还将他的弟弟张允龄带来了,他的书读得不错,可见是有备而来。” 朱寿朝她眨了眨眼,“你只管猜香,诗词就交给我了!” 好吧,既然朱寿有信心,就玩玩呗,大不了输了喝酒嘛! 第一个上场的,是一个衣着樱桃色的少年,眉黛春山娇滴滴,眼波秋水绿淘淘,若非提前知道是小倌,当真是雌雄难辨。 那少年围着席位转了一圈,有猥琐的,直接将勾着他的腰肢,凑近了,细细地嗅着他身上的香味,脸上还露出一丝银荡的笑容来,令人鄙夷得很。 第108章 画舫斗香2 待那少年走到无羡的跟前时,她方才了解,为什么之前那人要凑那么近了。 少年身上的味道实在是淡薄得很,只有贴近了颈间,才能嗅得真切。 不过无羡是谁呀,她本就是研香制香的,家中的香料堆满了库房,日日闻着香味,格外的熟稔。即便隔着一步之遥,也能识别得出香源。 朱寿见那少年刚来,便被无羡挥手驱走了,问道,“小无羡,猜出是什么了吗?” “是紫荆。”无羡答道。 朱寿的诗词张口即来,“忆昔蒙尘实惨怛,反覆势如风雨至。紫荆关头昼吹角,杀气军声满幽朔。” 无羡拍了拍手,“好霸气的诗,谁写的?” “本朝李梦阳的。” “名字有些熟悉。”似乎在前世上学时学过。 “此人以复古自命,倡言‘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与何景明、徐桢卿、边贡、康海、王九思、王廷相号称七才子。” 无羡点了下头,原来是明七子之一,怪不得耳熟呢! 仇锜见无人驳斥,便知他们答对了,得意地转了下手中空了的酒盏,道,“倪公子这边是否也该和诗一首啊?” 倪世杰将目光投向了张允龄,张允龄立刻心领神会,起身道,“鹤骨龙筋结寿枝,红绡紫绮曝仙衣。只应不奈麻姑爪,独领春风住翠微。” 他所和的诗中规中矩,虽无朱寿的霸气,却也是极尽儒雅的,赢得了满堂喝彩。 这回,该轮到无羡这边出题了,无羡同仇锜咬了下耳朵,那家伙立刻双眼一亮,揶揄道,“你可真够坏的。”不过他喜欢,立刻着人去办。 须臾,一名罗裙玉人上了楼,抬手围着席位转了一圈。 这回,可没人凑近她去闻了,因为这个味道实在是太有辨识度了,正是清凉入心的薄荷。 倪世杰再次望向了张允龄,见他双眉紧蹙,思索了好一会儿,方才开口道,“牡丹影晨嬉成画,薄荷香中醉欲颠。却是能知在从息,有声堪恨复堪怜。” “这是陆游的《题画薄荷扇》。”朱寿道。 无羡心里咯噔一下,完全没料到,那么冷门的植物,竟然也能让他寻到诗句。 倪世杰立刻落井下石,“该无羡公子这边作答了。” 无羡苦笑了一下,这下可好,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儿。 她都拿起了酒盏,打算愿赌服输了,忽觉手腕一重。 原来是朱寿按下了她的手,对着她勾唇一笑,嗓音带着成年男子特有的魅力,“薄荷花开蝶翅翻,风枝露叶弄秋妍。自怜不及狸奴点,烂醉篱边不用钱。” “好!”仇锜听不懂这诗的意境,反正含着“薄荷”二字,对上就是了,热烈地鼓起掌来。 到了第二回合,上来的是一位衣着铅白色的少年。无羡闻了下他身上的味儿,眉头不觉皱了起来。 “怎么啦?这味道很难猜吗?”朱寿倒是觉得这味道挺特别的,虽然算不上浓郁,却让人如痴如醉,还欲再吸一口,被一道淡雅的香味盖住了。 那是无羡身上特有的红景天的花香,她正用手掌遮住了他的口鼻。 朱寿只觉得她的手似柔荑,贴着他的唇瓣,娇嫩得让他想啃上一口。 无羡立刻驱走了那个少年,扯下手道,“这是曼陀罗,闻多了能致幻。” “哦……”朱寿还回味于之前与无羡亲密接触中,笑得一脸傻相。 无羡有些担忧,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怎么啦?”该不是曼陀罗的花香效果惊人,仅仅嗅了一口,就让他癔症了吧? “我没事,”朱寿收回神思,提声吟诵道,“一声霹雳霁光收,急泊荒茅野渡头。摩舍那滩冲石过,曼陀罗影漾江流。” 张允龄咬了咬唇,暗道不好。这首杨万里的诗,是他翻遍了诗集,方才找到的一首关于曼陀罗的诗。 对方不知是何方人物,竟然不假思索,张口即来。这下好了的,让他占了先机,一时之间他找不到替代的,急得汗都出来了,无奈之下,只得将求助的目光望向了他哥。 他哥能有什么办法,只能愿赌服输了,爽快地自罚三杯。 他瞟了眼主位的倪世杰,脸色可不怎么好看,心中苦笑了一下,带着胞弟,提着酒壶,端着酒杯,来到朱寿面前,“朱兄真是博闻强记,不知是否有心求取功名?” “暂无打算。”朱寿嘴上谦虚,心里却是得意得很,向无羡挑了挑眉。若不是碍于身份,他都能考个进士回来。 张遐龄给朱寿的酒杯满上,“一曲诗词酒一杯,小弟先干为敬!” 朱寿见他喝得痛快,也欲干了杯中的酒,被无羡给夺过了酒杯,“你胃不好,不能多饮。” 无羡转向张遐龄,道,“我替朱公子干了,张公子不介意吧?”说完,不等他拒绝便一饮而尽,向他亮了下空了的杯底。 张遐龄笑了笑,又给无羡将酒杯满上,“今日是宴席,张某本就欲与无羡公子饮上一杯。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两人又干了一杯。 张遐龄再次给无羡将酒盏满上,“一柄剑,一壶酒,世上如侬有几人?” 无羡看着手中的酒盏,脸色有些不好看了。这是斗香输了,打算斗酒的节奏吗? 不过,她还是仰着脖子,将酒饮下。 俗话说“事不过三”,三杯饮过之后,张遐龄乖乖退下了,但是他弟弟接着上了,原本坐着的那些晋商,也纷纷站了起来,拿着酒杯向无羡走来。 这是打算来车轮战吗? 仇锜看不下去了,知道她酒量不济,忙替她解围道,“今个儿小爷坐在这儿,冷冷清清的,怎么人都涌向了无羡,没人给我敬酒啊?” 众人尴尬地笑了笑,调换了方向,向他走去,“我等敬仇世子一杯。” 仇锜作为世子,自不必一一回敬,众人饮完后他只浅浅啄了一口,又让侍者给他们将酒杯满上,待他们每人灌了一壶下肚,方才放过他们,算是替无羡报了灌酒之仇。 第109章 仇锜发飙 “玉人歌,画楼酒,却成潇洒。光喝酒,没有歌怎么成?”倪世杰拍了两掌,一个歌僮抱着琵琶而来。空灵唯美的音律,自翻飞的五指下流泻而出。 不愿染是与非,怎料事与愿违。 心中的花枯萎,时光它去不回。 …… 他唱的正是无羡曾为芳官唱过的《不染》,无羡不觉抬起眸来,凝望着他的侧颜,明眸善睐,皓齿呈露,依稀有几分芳官的影子。 她收回目光,缓缓垂下眼帘,将酒盏中的酒一饮而尽。 仇锜气不打一处来,芳官的事都过去多少年了,但他们从不敢在她面前唱曲,就怕勾起她的伤心,现在可好,让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小倌给破了例。 他猛地站起身,一个箭步来到那歌僮的身边,狠狠地踹了他一脚。 哐当!—— 歌僮倒了下去,手中上好的鲤鱼戏荷纹漆绘梧桐面板,砸在地面,豁开了一道狰狞的裂纹。 “仇世子为何如此动怒?这曲子可是无羡公子所做的呢!难道除了无羡公子,没人能唱得吗?” 仇锜的目光像是淬了冰渣,冷冷地剜了一眼开口的冯盛。 什么玩意儿?只不过是一个代州商贾,不就是凭着盐引赚了些钱,近来又在边境搞了些走私的生意,真以为傍上了倪世杰就了不起了,也敢在他面前置喙? 他拿出侯府世子的气势,冷冷一笑,“确实,除了无羡,小爷我就是听不得别人唱!” 怎么着?谁敢不服? 即便不服,也得给他在心里憋着! “都是做爹的人了,还那么大的脾性!”无羡淡淡地瞥了他一眼,将倒在地上的歌僮扶了起来,柔声问道,“你没事吧?” 那歌僮僵直着身子,摇了摇头,指腹轻轻抚过琵琶上的那道裂纹。 无羡叹息一声,“真是可惜了,多好的琵琶啊,就这么被毁了。我替他赔你一把,虽不及你原先的,但也是一份歉意。” 歌僮唯唯诺诺地抬起头,望了无羡一眼,“谢公子……” 仇锜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还不下去?” 歌僮又将头垂下,慌乱地向后退去。 倪世杰阴阳怪气道,“无羡公子还真是如传闻一般,是个怜香惜玉的主儿。可惜,歌僮被仇世子给赶走了,这下可无优美的歌声欣赏了。” 冯盛接口道,“既然仇世子说,无羡公子的曲子,只能由无羡公子来唱,干脆就由无羡公子给大家来一曲吧?” 什么意思? 这是要把无羡当成歌僮了吗? 仇锜正欲发作,被无羡拍了下肩,“不就是唱个曲儿吗?你都没怎么听我唱过吧?今日的机会,可是难得的哟!” “你怎么能……”仇锜见她目光坚定,知道她心意已决,再劝无用,负气地甩了下衣袖,“真是好心当作驴肝肺,小爷不管你了!” 无羡待仇锜重新入座后,扫了众人一眼,“是处登临开宴,争看吴歌楚舞,沈醉倒金尊。有歌,怎能没舞呢?” 说着,无羡回到朱寿身边,“借你的绣春刀一用。” 朱寿自然允诺,拔出腰刀,递了给她。 无羡将刀拿在手中,耍了个刀花,刀面上映照着她微微勾起的唇角。 她顺手拿起了桌案上的酒壶,双唇轻启,对着壶嘴饮了一口,洒脱不羁的歌词脱口而出—— 醉过风,喝过茶, 寻常巷口寻个酒家。 在座皆算老友, 碗底便是天涯。 …… 她的嗓音嘹亮,少了几分少女的甜腻,多了几分铿锵之力,字字掷地有声—— 刀可捉,拳也耍, 偶尔闲来问个生杀! 没得英雄名讳, 掂量些旧事抵酒价。 …… 她偷了个闲,将壶中的酒一饮而尽,将酒壶随手一扔,滚落在了仇锜的脚边。 不知是不是喝多了关系,她的双颊爬上了淡淡的红晕,脚步晃晃悠悠的,凌乱之中却别有一番韵味—— 向江南折过花,对春风与红蜡, 多情总似我风流爱天下。 人世肯相逢,知己幸有七八。 邀我拍坛去,醉眼万斗烟霞。 …… 她微微地眯着双眼,使了一招回头望月。一双细长的丹凤,眼梢微微上翘,染上了几分醉意,魅眼如丝,顾盼生辉,反而比清醒时更妖娆了几分—— 向江北饮过马,对西风与黄沙, 无情也似我向剑底斩桃花。 人世难相逢,谢青山催白发, 慷慨唯霜雪相赠眉间一道疤! …… 刀势随着歌词急转直上,变得凌厉起来。只见她将手中的绣春刀,围着周身舞成了一团白光。刀光剑影之间,如有穿云裂石之势—— 当此世生死也算闲话, 来换场豪醉不负天纵潇洒。 风流不曾老,弹铗唱作年华, 凭我自由去,只做狂人不谓侠! …… 唱到最后一句时,她的手突然一松,绣春刀脱手而出,化作一道光影,嗖的一声,迎面飞向了正在自得的冯盛。 刀刃险险地擦过了冯盛的手臂内侧,幸好被他身边的桌案给挡住了,不然,可真是小命休已。 冯盛吓得身子往后一倒,见无羡踏着踉跄的脚步,向他径直而来,慌忙地向后退去。 无羡全无恶意,看着他那如临大敌的样子,咯咯地笑了起来,笑声清脆如银铃一般。 她伸出手,抓着刀柄,想将刀给拔出来。大概是醉了吧,力气变小了,刀没拔出来,反而不小心将边上的酒壶给碰倒了。 朱寿不知何时到了她的身边,搂住了她的细腰,在她的耳边柔声低语道,“小无羡,你醉了。” “没呢!”无羡嘴上虽是否认着,眼中的醉意却是更甚,人也站不稳当,被朱寿轻轻一带,便倒在了他的怀中。 朱寿搂着无羡,对主桌上的倪世杰告辞道,“无羡不胜酒力,我们先告辞了。” 倪世杰见无羡差点失手剁了冯盛,留下来不知要闹出什么幺蛾子来,能够立刻离去,自然最好不过,忙应了声“好”,想要速速打发了这个惹祸的。 朱寿也不留恋,搂着她的腰,想要带她走,哪知她的脚却像是黏在了地上,怎么推都推不动。 第110章 无羡醉了 “刀!刀还没拿呢!”无羡焦急道。 都醉成这样了,居然还没忘了他的刀? 朱寿不觉好笑,轻声哄道,“放心,刀丢不了。” 文宜很有眼力劲地替他家公子拔了刀,递到了他的手中。 朱寿给向她亮了亮手中的刀,“你看,这不就回来了吗?” 无羡笑了笑,接过刀,在文宜心惊胆颤的目光下,抖抖瑟瑟地替朱寿插回了刀鞘,这才任由他搂着往前走。 一下了倪世杰的画舫,仇锜便开口道,“无羡醉了,闹腾得很,还是不叨扰朱公子了,由我送她回去便可。” 朱寿带着无羡,不动声色地避开了仇锜伸来的手,“仇世子莫不是忘了,我可是同无羡住在一起,相反,仇世子反而不顺路呢!” “我同无羡那是青梅竹马。”说着,他伸手又要去拽无羡,被朱寿挥手拍开了。 眼看着两人交汇的目光中,似有火花飞窜,一言不合即将开打,张平觍着脸道,“还是交给我吧,我最合适。” 两人冷冽的眼刀,立刻甩向了他,让他不禁缩了缩脖子,往后退了一步,心里哀叹着:要是姜蔺在这儿就好了,仇公子必然不会同他抢的,还会同他一起同仇敌忾,回绝那个朱公子。 现在可好,他家主子醉得快不省人事了,被两个大男人抢来抢去,传出去算个什么事啊? 张平避忌这两人的身份,胡勒根可不怕,直接一个箭步上去,被文宜挡了下来,两人直接交起手来。 “住手!”无羡从朱寿的怀中挣脱出来,叉腰喝道,“谁敢打我的人?” 她的声音比往日少了几分冷厉,多了几分娇憨,显然是酒意还未消退。 张平不管这些,这可是个绝好的机会,赶忙把握住了,“你们看,我家主子好好的呢,就不用二位扶着了。” 无羡刚说完,腿便一软,向后倒在了美人靠上,脑袋枕在手臂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河面,目含春水,流露出难得的媚态。 若是碰到个不熟悉的,倒是觉得她同个没事人似的。 待画舫靠了岸,张平不待朱寿和仇锜反应,一个箭步上前,抬起了手臂,如同个太监似的,让无羡扶着他走。 她的神情看似淡定,但脚下的步伐还是踉踉跄跄的,犹如踩在棉花上一样,这样可骑不了马。 幸好渡头边就有雇轿子的,张平叫何关弄了一顶轿子来,将她给抬了回去。 仇锜放心不下,一路跟着她的轿子,到了门口。因避讳男女之防,不便久离,目送着她进了门,便离去了。 他是走了,另一位大爷还在呢! 无羡在轿子上被颠了一路,人更晕了,刚绕过影壁,朱寿便趁机将她拦腰抱了起来。 胡勒根可不是吃素的,直接动手抢人,张平也不拦着,反而将狗蛋等人全部叫上。 此刻仇世子都走了,没一人的身份能镇得住朱寿这位皇孙,索性开打,直接用拳头说话。 这些年,他们纵横西域各国,就从没怕过谁,先保下主子的清白再说! 朱寿淡淡地吩咐手下,“下手注意着分寸,别伤了小无羡的人。” 不是他看不起他们,虽然他们的身手确实不错,但也只是不错罢了,可没法跟他身边精挑细选的大内侍卫想比。 几人中身手最好的胡勒根,打得双眼都快冒火了,依旧被人当成一只老鼠般戏耍着,完全被人压制住了,绊住了手脚,难以脱身,连平日最趁手的火器,都没办法回屋去取。 朱寿翘着唇角,看着怀中的无羡抓着他的衣襟,闭眼酣睡着,乖巧得像一只小猫,可爱极了,让他舍不得放手。 他希望时间在此凝固,就这么一直一直走下去。因而,故意放慢了脚步,宛若闲庭漫步一般,穿行于一片刀光剑影之中。 无羡突然拽了拽他的衣襟,眉头一皱,道了一声“吵”。 朱寿笑了笑,吩咐道,“卸了他们的刀。” 亲卫立刻照办,将胡勒根等人的刀卸去,院子里顿时重回安静。 短短一段路,终于走到了尽头。 朱寿抱着无羡进了她的屋子,轻轻将她放在了床上。 他替她解了头上裹着的网巾,将她高高束起的发髻散开,一头发丝如瀑布般披散而下,有如绸缎般泛着莹润的光泽。 他又伸手去替她脱靴,哪知胸口蓦地一疼,竟是在毫无防备之下,被她踹了一脚。 他的身子向后倒去,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手中傻傻地抓着她的靴子,彻底呆了。 他的身份尊贵非常,从小到大都被人小心伺候着,可从未被人踹过,而且还是被踹得如此狼狈! “公子,您没事吧?”文宜赶忙来到朱寿身边,将他给扶了起来。 他愤怒地抬起手,正要教训下无羡,被朱寿给制止了,“小无羡喝醉了,只是无心之举。你先出去吧,由我留下照看他就行了。” “可是公子……” 文宜怕无羡对他的主子,再行无礼之举,不敢离开。 朱寿提高了音量,喝道,“出去!我不想再说第三遍!” “是!”文宜这才不情不愿地躬身退了出去。 朱寿回眸再看无羡,见她刚才太过用力,竟是将足衣都给蹬落了,露出了一只玉足来,白滑如脂,只比他的巴掌长了些许,当真是小巧得很,身子也轻,倒是能让他一手将她给举起来了。 但他却不喜女子裹脚,裹脚布上一股异味不说,有一次他见到解去布带后的样子,当真是吓了一跳,那脚完全变形了,丑陋不堪,哪里还是什么金莲? 他升起了逗弄的心思,手指在她的脚心轻轻刮了一下。 脚心本就是敏感的地方,最是怕痒。无羡立刻收了脚,双眉紧紧蹙起。 如此一只玉足,倒是让他想起了庙里的菩萨来,不觉将目光上移,细细地描摹起她脸上的柔美线条。 同样的甜美笑容…… 同样的灵动眼神…… 同样温润的樱唇…… 与他在华严寺中所见的那尊合掌露齿菩萨,交叠在了一起…… 第111章 两人决裂 朱寿也不知道,自个儿究竟怎么了,有如着了魔一般,鬼使神差地俯下了身子,想要在她的樱唇上印下一吻。 在两人仅剩最后一张纸的距离时,忽听屋外传来“砰”的一声巨响。 原本醉卧中的无羡猛地睁开了双眼,正对上朱寿那张近在咫尺的脸。 “你在做什么?”无羡沉声问道。 朱寿的眼神中,流露出几分慌乱,“我……我只是……我看到小无羡醉了,想帮你解了衣服睡下……” 朱寿觉得他不解释还好,一解释,无羡的脸色更难看了,宛若回到了他们在驶往居庸关前的马车上,透着明显的防备与疏离。 “我还亲自给你脱靴子来着,”朱寿慌乱地捡起床边的靴子,又指了指胸口上的脚印,“还被你个小没良心的,重重地踹了一脚呢!” 无羡低头看了一眼,见自个儿身上,除了网巾和靴子,一切皆穿戴整齐,尽如原样,松了口气,本打算就此作罢,哪料屋外又传来一声巨响。 砰!—— “屋外这是怎么了?”无羡问道。 “没什么,兴许是谁家放爆竹吧……” 呵呵,爆竹声吗? 无羡可不这么觉得,她对这声音无比熟悉,是火铳的声音! 她一把取了朱寿手中的靴子,重新穿回脚上,正要出去查看情况,只见朱寿横跨了一步,挡在了她的身前。 “小无羡,你喝了不少酒,还是早些休息吧,我替你将那些放爆竹的恼人家伙给赶走。” “不必了。”她冷着脸,将拦在身前朱寿一把推开,疾步来到门口,将门推开,院中的景象让她火冒三丈。 只见胡勒根等人被朱寿的亲卫捆缚了双手,一个个被按压在地上。 而张平则一手举着一把火铳,与三人对峙着。这会儿看到无羡从屋里出来,眼中升腾起一丝雾气,激动地都快哭了。 “主子,您可出来了……” 无羡扭头望向了朱寿,目光中的寒意更甚了几分,“朱公子,可是我的人招呼不周,惹恼了你?” “我……我并没有恶意……”朱寿都不知该如何解释才好,马上让手下将人给放了。 胡勒根一获得自由,立刻护在了他家主子的身边,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朱寿,时刻提防着。 无羡的脸上依旧带着笑,只是那笑容透着几分冷漠与疏远,“朱公子在府上住了不少时日了,身子养得差不多了,也该是回去的时候了。” 朱寿难以置信地瞪大了双眼,这是要赶他走的节奏吗? 是,他承认,他今晚是做得过分了些,不但拿了她的人,甚至还想轻薄她。 可是,他不是没轻薄成功吗?她的人也是好端端的。 “小无羡……”他如往日一般,亲昵地唤着她的名字,撒娇中夹着几分哀求…… “如果朱公子想要住下,也无不可。” “真的?”朱寿的眼中洋溢着喜悦,他从未对一个人的一句话,如此的欢喜过,可是下一瞬,他却被那人的另一句话打入了万丈深渊,如坠冰窟。 “我走!” 说着,无羡带着胡勒根等人出了门,走得竟是如此的决然,连一个眼神都不愿施舍给他。 那一夜,他没有离开她的宅子,乖乖地在她给他安排的屋里睡下。 他想着,只要自己乖乖的,她是不是就能消气了,回来和他言归于好呢? 可是,现实总是残酷的,就像是一个巴掌,打得人一脸生疼。 第二日,朱寿一睁开眼,就穿戴整齐,坐在膳堂里静静地等着他的小无羡将熬好的粥送来。 堂前的香一寸寸化作了灰烬,他紧紧地盯着门口,依旧不见熟悉的人出现。 他从未觉得,眼前的长桌会让屋子显得如此的空寂。他身边的座位是空落落的,就连他的心,也是空落落的。 他感觉手边多了一缕粥香,激动地扭头望去,见到的却是文宜。 “公子,都快晌午了,您多少用些膳吧……” “我不饿……”朱寿一脸的消沉。 文宜自知劝不动他,便将无羡搬了出来,“您的胃不好,若是饿坏了,无羡公子也会心疼的。” 是啊,她曾待他如此的好,不带任何目的、不求任何回报地待他好,不谦卑,不谄媚,和他身边的人完全不一样,用最好吃的来哄他,用最有趣的来逗他,让他完全沉迷于这种“好”里,无法自拔。 他将那些试图分散她注意力的家伙,一个个都给调走了,只想要成为她眼中的唯一,独占她的那份“好”,她怎么能狠心就这么收回了呢? 朱寿紧紧地抓着文宜的手,问道,“你说,他还会心疼我吗?” 他的心里一点底都没有,此刻的他,急需要得到别人的肯定。 “天下谁不心疼公子您啊!”文宜见他的安慰,让朱寿安心了不少,又继续劝道,“公子得乖乖吃饭,不然无羡公子回来该怪罪了。” “嗯。”朱寿快速地将一碗粥喝完,又开始等无羡。 他希望无羡回来的时候,能够快些见到他,便出了膳堂,来到了院中。 想了想,还是远了些,又出了院子,跨过垂花门,正对着影壁。 每一次门外传来的车马声,都能让他兴奋一阵。然而一次次的期待,换来的却是一次次的失望。 他从赤日当空,等到了日暮西斜,身后的影子被日光一寸寸拉长,一如他心中的孤寂与失望暴露于人前,无所遁形。 朱寿扭头问文宜,“你说,小无羡为什么还没回来呀?” 根据文宜这几日的观察,那无羡公子看得随和,骨子里却是个高傲的。两人都闹成这个样子了,能回来才怪。 可是他不敢照实说,只能扯谎道,“无羡公子好吃好热闹,您去大同最大的酒楼等着,说不定就能遇上他了。” 朱寿的眼中又燃起了希望,“那还等什么,即刻出发!” 文宜将他带到了大同最出名的酒楼,包了二楼的一间雅座,将招牌菜全部点上,摆了整整一桌子的美食。 第112章 一请无羡 文宜见自家主子,光盯着窗外的街道,对桌上的食物一点兴趣都没有。 他怕主子饿着了,又哄道,“无羡公子对吃的挑剔着呢!公子,您该先尝尝这些菜的味道,看看是否合乎无羡公子的心意。” “你说得有理!”朱寿拿起了筷子,将桌上的菜肴一道道尝过去。 “羊肉的火候不够,炖得不够酥烂。” “鱼片蒸过头了,肉都老了。” “这菜切得不够精致,都没用心。” “豆腐要加点茱萸,小无羡喜欢辣的。” …… 每一道菜他都细心地品着,耐心地尝着,挑了一堆毛病出来,让文宜着人重新烧过。 可是待菜再次端上桌后,热气渐渐散去,慢慢转凉,仍旧不见无羡的身影。 眼看着天色暗沉下来,都快要过了饭点,朱寿忍不住问文宜,“小无羡呢?他为什么还不来呀?” “……”文宜纵使有一万张巧嘴,都不知该如何回答了。 朱寿见他不回答,又自言自语道,“他是不是不认得路啊?” 文宜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违心地应和道,“兴许是吧……” “我要去接他!”说着,朱寿像是下定决心似的,猛地站了起来,往酒楼外冲去。 文宜忙抬步跟在他的身后,一边跑着,一边抱怨,这个无羡公子也是的,不知给他家主子灌了什么迷汤,都让他魔怔了。 朱寿不停地在街上跑着,看到同无羡身形差不多的背影,就会跑上前去拦下来,不知被多少人骂作了疯子。 “您是来找无羡公子的吗?” 经历过太多次失望的朱寿,以为自己幻听了,但是那“无羡”二字,就像是带着神奇的魔力一般,让他的脚跟黏在了地上。 他循声望去,开口的是一家药铺的药童,招牌上写的是“济世堂”。 按耐不住的狂喜之情,泛上了他的心头。他怎么就忘了呢?这家药铺便是无羡开的,她和大夫如此熟稔,说不定来了这儿。 “小无羡呢?他在吗?”朱寿激动地问道。 “在后院呢!昨个大晚上来的,沉着个脸,似乎不怎么高兴的样子……” 朱寿没心思听完药童的回答,只打听到无羡的位置,便兴奋地穿过了穿堂,远远地瞧见她在院中舞刀。 她出手时太过用力,反而显得刀法有些凌乱,但朱寿就是觉得,他的小无羡耍得最是凌厉、最是漂亮。 “小无羡!” 朱寿忍不住喊了一声,回应他的不是熟悉中的笑容,而是四把冰冷的火铳。 张平客气地送客道,“朱公子,时日不早了,您请回吧。” 朱寿觉得他脸上的笑容,怎么看怎么碍眼,但他是无羡的人,不能对他发火。 他没有理会张平,无视火铳的威胁,又向无羡走近了几步,抓住了她的手,道,“我点了一桌好吃的,全是给你的。” 无羡淡淡道,“你该回去了。” 朱寿感受着她的柔荑,带着她的温暖,从自己的掌心慢慢地抽离,慌乱地伸手抓住了她的衣袖,委屈道,“我都等你一日一夜了,别闹了,和我一起回去吧……” 无羡觉得有些好笑,他趁她酒醉做出了如此无礼之事,还对她的手下动粗,居然一句轻描淡写的“别闹了”,就能揭过了吗? 无羡提起手中的刀,白刃一晃而下,竟是将他紧拽着的衣袖给割断了。 朱寿的心一抽,仍是明知故问道,“小无羡,你这是做什么呀?” “看不出来吗?割袍断义!” 最后那四个字,就如四把锋利的刀子,扎在他的心口,让他疼得透不过气来。 “朱公子,请回吧。”张平表面上说得客气,暗地里却是喊了一群家丁来,个个举着火铳,只待一声令下,随时就能开火。 文宜见势不妙,忙拖着自家主子走了,“无羡公子正在气头上,等他消气了再来不迟。” 朱寿浑浑噩噩地在街上走着,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身边穿行而过的人,脸上所带的笑容,让他觉得刺目得很。 他漫无目的地晃了一大圈,又回到了那家酒楼,伙计忙着收拾着桌子,连眼都没抬一下,“打烊啦,客官请回吧!” “我要喝酒!”朱寿喊道。 伙计想着早些歇息,不耐烦起来,正要撵人,突然手中多了个重物,摊开掌心一看,居然是一锭银子,脸上不觉堆满了笑容。 “这家酒楼今晚包了,快去给我家公子上酒。” “诶!”伙计捧着银子,欢欢喜喜地跑去拿酒了,不久便端了一壶汾酒回来。 朱寿也不用酒杯,直接就对着壶嘴,猛地灌了一口,本是清香绵甜的滋味,却是说不出的苦涩,如同刀子一般剌着他的喉咙而下,灼烧着他的胸口。 一楼尽头的岛台上,一个说书的正在低头收拾着东西。 “你要去哪儿?”朱寿指着他问道。 “小的收工了,该回家了。”说书的加快了手上的动作,匆忙将最后一件物件塞在了袖子里,准备开溜。 对于这种心情不好来买醉的大爷,及早开溜才是上策。 “一个都不准走,都给我留下!”朱寿不满地吼道。 “这……” 文宜见那说书的为难,忙塞了一个银豆子在他的手中,“我家主子让你留下,你便留下。” 说书的也是个老实的,不好意思白白拿人钱财,问道,“公子想听什么?小的给你说一段平话。” “你最擅长说什么?”朱寿问道。 “《两晋秘史》。”说书的答道。 “那好,你就说上一段你最拿手的。” “诶!”说书的将手中的惊堂木拍下,说起了前秦宣昭帝与西燕威帝之间的爱恨情仇。 大明男风盛行,常有富家子弟单独请他说些香艳故事。他见朱寿出手阔绰,以为他也是同道中人。 文宜听了几句,便发觉了不对,心下暗道不好,怕他家主子将自己代入故事中,又想起无羡的事,急着叫那说书的换个题材,朱寿却是坚持道,“今日我就想听这个!” 第113章 二请无羡 朱寿拿着酒壶,坐到了第一排,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边听,一边喝。 他的目光渐渐涣散起来,模糊的视线中似乎见到了他的小无羡,就坐在了他的面前,化作了他的凤皇,美目盼兮,巧笑倩兮,与他说着笑,替他斟着酒。 然而,甜蜜的时刻总是短暂的,故事的情节直转之下,两人剑拔弩张起来。西燕威帝兵临城下,步步紧逼,将宣昭帝打得毫无招架之力。 说书的口才了得,竟是将两人的故事说了整整一夜,朱寿也听了整整一夜,桌子上满是空了的酒瓶,东倒西歪的。 朱寿趴在了桌子上,只觉得胸口一阵阵揪着疼,说不出的苦涩,突然张开了嘴,哇的一声,竟是吐出了一口血痰。 文宜一看那殷红的色泽,整个人都慌了,想要去找大夫,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哪个医术高明的,只得让店家找了一辆马车来,将他家主子又送去了济世堂。 开药铺的,为了方便晚上求医问药的,都是在堂里留人,彻夜守着的。 文宜砰砰砰地捶打着门板,立刻有人来应门,还是之前见过的那个药童。 他皱了皱眉,“怎么又是你们,我师父吩咐了,不让你们进来,你们回去吧!” 文宜见他要关门,旋即将手插入了门缝里,“我们不是来找人的,我们是来求医的。你也知道我家主子身子不好,刚才咯血了,快将傅大夫请出来。” 药童听着病情严重,不敢耽搁,忙将门敞开,把人迎了进去,放在短榻上安置好,转身去请他师父去了。 药童匆忙之中,没将话说清楚,只道来了个病人,咯了血,症状挺严重的。 小傅军医匆匆披了件衣服,赶来一看,见是朱寿,脸色迅速沉了下了。 之前,他问过张平等人,这人怎么惹恼了无羡,居然让她这么个整日里嬉皮笑脸的,都闹到了割袍断义的地步。 可是,无论他怎么追问,张平他们一个个支支吾吾的,一个字都不愿意说,就连他的小师弟也装起了哑巴。 他虽不了解朱寿,但对无羡还是很熟悉的,她不会无缘无故地发火,必定是朱寿先惹恼了她,而且还不是小事,不然也不会动此大怒。 此刻见了朱寿,便气不打一处来,“将我家主子气成这样,你们居然还敢来?”信不信他对他们下巴豆,拉死他们。 文宜只能赔着笑脸,道,“医者父母心,我家公子都咯血了,你对他的病情最了解,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小傅军医的内心经过一番天人交战,还是来到了昏睡的朱寿边上,刚近身,一股浓重的酒味扑鼻而来,如同刚从酒缸里捞出来一般。 小傅军医不免埋怨道,“你是怎么照顾你家主子的?他的病情才刚有些起色,你怎么能让他喝那么多的酒?” 文宜尴尬地笑道,“这不是同无羡公子闹别扭,心情不好嘛……” 小傅军医叹了口气,抓起了朱寿的手腕,所得脉微细弱,又观他面色苍白,口流清涎,问道,“他究竟喝了多少酒?” “十来壶总有的……” 小傅军医忙招来药童,吩咐道,“去取一斤萝卜,洗净捣碎,绞成汁端来。” 萝卜不是吃的吗?廉价得很。 文宜有些嫌弃,“傅大夫,就只有萝卜吗?不用加点丹参?” 小傅军医瞪了他一眼,“不是大夫就不要乱用药,丹参可是活血的,你还嫌他吐血吐得不够多,想让他再多吐些啊?” 文宜吓得连声音都发颤了,“吐血的时候,不能服丹参吗?” “废话!”小傅军医瞪了他一眼,将朱寿的手腕放下道,“他之所以咯血,全是因为酒喝多了,伤了胃。别小看了萝卜,现在正是吃萝卜的时候,俗称‘十月萝卜小人参’,不但能解酒毒,止消渴,还能利五脏,轻身益气,正适合他的病情,不用萝卜用什么?” 文宜被他怼得哑口无言,提着一颗心,在焦急的等待中,终于盼到了药童回来,将他手中的萝卜汁接了过来,递到了他家公子的嘴边。 朱寿只尝了一口,就嫌弃地吐了出来,皱着眉,将头给扭了过去。 “生萝卜味道辛辣,他必然是不喜欢的。” 那声音清亮悦耳,文宜循声望去,开口的竟然是无羡,只见她脸上的神情淡淡的,看不出喜怒来。 “把萝卜汁给我吧。” 文宜乖乖地递了过去。 无羡接过碗,并没有急着喂朱寿,而是加了两勺蜂蜜。 小傅军医一眼就认出了她手中的蜜罐,“这可是荆条花蜜,你就剩下这最后小半罐了。” 无羡淡淡答道,“荆条花蜜益气补中,开胃健脾,更适合他。” 她将蜂蜜和匀了,尝了一口味道,萝卜汁的辛辣感已经淡去,方才舀了一勺放在了朱寿的唇边。 蜂蜜的甘甜与萝卜的清香相得益彰,不觉令朱寿舒展了双眉,微微张开口来,嘴里喃喃低语着。 那口型她很是熟悉,平日里他总是这么唤她来着,循环往复只有三个字—— 小无羡! 无羡没有回应,只是趁他张口的瞬间,给他喂了一勺萝卜汁,见他咽下后没有拒绝,又接着喂了起来。 待一碗全喂完后,她用帕子给他印干了唇角的汤迹,对文宜道,“我那宅子的厨房,有一罐磨好的猴头菌,你给他备膳的时候,记得撒上些。” 文宜见她要走,忙挽留道,“无羡公子,您既然还在意我家公子,为什么不留下呢?” 无羡看了眼沉睡中的朱寿,道,“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我与他总是要分开的。即便不是今日,也会是明日。他醒来后,你也别告诉他我来过了,省得再添离别的愁思。”说完,她便转身离去了。 文宜不明白,她明明是在意他家公子的,又为何要如此绝情呢? 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了帷幕之后,他轻声叹了口气,取了药童抓的药,让人背起他家公子离开了。 第114章 堂前问佛 待他们返回宅子的时候,天色已经微明,朱寿沉沉地睡到了日上三竿方才醒来,人还有些迷糊,脑仁也有些发疼。 “朕是何时回来的?” 自秦皇开始,“朕”便作为帝皇的自称。如果无羡在这里,她一定会对此大跌眼镜,万万想不到她所认识的这个玩世不恭,甚至有些小孩子气的家伙,居然是高高在上的正德帝! 文宜也不是一个普通的门客,而是正德帝跟前的第一红人——江彬,被赐了国姓,而文宜正是他的字。 此时的文宜,赶忙取了薄荷油,学着那日无羡的手法,给他按揉起太阳穴来。 他刻意隐去了去无羡那儿就诊的一段,只道,“昨日圣上听了一晚的平话,天快亮时醉倒了,臣便将您送回来了。” “昨晚,朕像是听到小无羡的声音了……” “圣上许是太思念了吧,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文宜答道。 朱寿想想也是,小无羡还怨着他,怎么会如此温柔地同他说话呢?一定是做梦了吧…… 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慌乱地掀开了被子,到处翻找着。 “圣上,入秋了,别着凉了。您想要什么,臣替您寻来便是了。” “小无羡的袖子呢?朕放哪儿去了?”朱寿紧张地问道。 “在呢!在呢!”文宜走到妆奁边,暗暗叹了口气,打开一个抽屉,取出一截衣袖,双手捧到他的跟前。 朱寿忙取过那截衣袖,放在鼻端嗅了嗅,还带着她身上的淡淡的红景天的味道。 “圣上,再过几日便是药师琉璃光如来的圣诞。您不是想去玄空阁瞧瞧吗?此刻出行,更好能赶上。” 文宜见朱寿没什么兴致,又道,“无羡公子的气没那么快消,您去那儿散散心,说不准,分开几日,他反而会念起圣上的好来。” 朱寿觉得有些道理,“你将这几日积压的奏疏都带上,朕要在路上批示。” “是!”文宜领命而去。 待朱寿坐上马车的时候,一半的位置都让奏疏给占据了。 他随手拿起了一卷,一目十行地扫了两眼,奏疏上字如蝇头,洋洋洒洒上万字,看得他头晕眼花,完全可以浓缩成五个字:“请圣上回京。” 朱寿瞥了一眼奏疏的裱褙,用的还是上好的蜀锦,“真是白白糟蹋了好东西。” 他随手将这奏疏丢到了一边,又重新取了一道来看,内容皆是换汤不换药的,不觉让他昏昏欲睡起来。 “小无羡的薄荷油呢?”朱寿对着车外的文宜问道。 文宜忙取出怀里的瓷瓶,挑了帷幕,递了进去,方才长吁一口气。 他见那薄荷油好用,偷偷揣在了怀里,本想私自吞没了的,想不到圣上竟然问了起来,反而让他错有错着。 朱寿见瓶中的薄荷油所剩不多了,不舍得多用,仅仅在指腹倒了一滴,在太阳穴上轻轻地按揉着,精神瞬间好了不少,继续看起奏疏来。 看了大半日,终于让他看到了一道简洁干练的来,寥寥十八字,说的全是干货:“小王子率五万骑兵,扎营于玉林卫,意图不轨。” 他的目光落到了最后的署名,是太监张永奏禀的,立刻以朱砂批示: 大同总兵王勋、副总兵张輗、游击孙镇,驻军大同城; 辽东参将萧滓,宣府游击时春,驻军聚落堡、天城; 延绥参将杭雄,副总兵朱峦、游击周政,驻军阳和、平虏、威武。 以上诸将,须于十日内调兵完毕,随时听候调遣! 写完之后,他立刻掀开帷幕,将批复交给了文宜,“急诏,火牌晓谕,毋得迁延。” 文宜迅速扫了一眼,玉林可就在大同的边上,“小王子这是打算进攻大同?” 朱寿翘起了唇角,自信之余,流露出几分成竹在胸的笃定来,“朕等的就是他们!” 谕旨以最快的速度发了出去,马车的前行速度却依旧是不急不慢的,直至一日后方才笃悠悠地到达了玄空阁。 朱寿抬头仰望,寺院离地二三十丈,面朝恒山,背倚翠屏,上载危岩,下临深谷,宛若一幅玲珑剔透的浮雕,凌空而构,镶嵌于万仞峭壁之间。 朱寿拾级而上,攀悬梯,跨飞栈,穿石窟,钻天窗,走屋脊,步曲廊,更觉曲折出奇,虚实相生。 仰视一线青天,俯首峡水长流,有如置身于九天宫阙,上延霄客,下绝嚣浮,当真妙不可言。 “这位施主命逢印绶福非轻,年少从容享现成,旺相印多偏福厚,受恩承荫立功名。” 朱寿循声望去,是个和尚,不觉笑道,“你会看相?” 论身形,他可比华严寺的消瘦多了,可见此处偏僻,香火终究要比城内的差上许多。他怎么不给自己看一个,算算能得多少香油钱? 和尚双手合十,念了一句阿弥陀佛,“境随心转,相由心生。” “那你从我身上看到了什么?”朱寿又问。 “一个人,一件事,一缕优思。” 和尚的回答正中朱寿的心事,但是转念一想,所有的烦心事,难道不都是因一个人、一件事而起吗? “妙音观世音,梵音海潮音。于苦恼死厄,能为作依怙。施主为何不亲自问问菩萨?”说着,那瘦和尚给他递来一个签筒。 朱寿挑了挑眉,想想,反正来都来了,就抽个签呗,为小王子的事卜个吉凶吧。 他拿着签筒随意地晃着,过了好半晌,一支竹签方才掉落出来。 文宜躬身去捡,却是身子一顿。 “怎么啦?”朱寿问道。 文宜将竹签捡了起来,递到朱寿的面前,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公子,还是廿号签。” 那么巧? 朱寿呆了一下,之前与小无羡去华严寺,求的也是廿号签,问的也是前程。 和尚早瞧见了签文上的数字,殷勤地捧着册子,高声念了起来,“虎斗龙争势方张……” 呵呵,竟然连签文都是一模一样的,听了还有什么意思? 朱寿索性打断道,“大师且慢,我想换个别的算算。” 第115章 夹道伏击 “不知公子想算什么?”瘦和尚问道。 问签的无非是那几样,前程、姻缘、子嗣、寿元。他还年轻,对寿元没什么兴趣,子嗣也可暂时搁置,唯有姻缘—— 不知他与小无羡这般,算不算得姻缘? “就算姻缘吧!”若是算下来不济,也算是佛祖之意,长痛不如短痛,该断的,不如就断了吧…… 和尚的目光往下掠去,开口道,“才子佳人两相宜,如何心下苦忧疑。鹣鲽缔好皆天定,夙世姻缘自是奇。” 才子佳人?夙世姻缘? 朱寿苦笑了一下,“大师没有念错吧?” 和尚仔细查对了一下,“没错啊!” “如何心下苦忧疑……”朱寿在心中默默地念了几遍,看着眼前抱着童子的观音,那清秀的眉目,那温婉的笑意,越看越像他的小无羡,可不就是放不下吗? 既然放不下,索性便不放了,他要将他的小无羡紧紧拽在手里。 他心下豁然开朗,对文宜道,“向菩萨献些香油钱,我们即刻回去。” 回哪儿?大同吗? 得!本来他家主子,都快将无羡给放下了,被那个签文一撩,灭了的希望,又重新燃了起来。 早知道来什么观音殿啊,就该拉着他去关帝庙了! 文宜从怀里取出两锭银子,一脸哀怨地交给了那瘦和尚,赶忙追上朱寿的脚步,“公子,眼下天色不早了,夜路难行,不如留宿一夜,明日一早再启程?” “我一刻都等不及了,我要去找小无羡!” 朱寿说风就是雨,文宜只得苦着脸,跟在他的身后,备马启程。 行了六七里,天色渐渐暗沉下来,乌云中夹杂了夕阳的余晖,黑红乱绞。 两旁的树影婆娑,阴影有如鬼魅一般张牙舞爪。 文宜时不时地扫视着四周的一草一木,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呼呼!—— 已过十五,月象由盈转亏,泛着森冷的白光,刚刚从地平线升起,风势便陡然增强。 适才点起的灯笼,被高高地吹飞起来,火苗闪了两下,顷刻之间全都灭了。 云层如浪涛般翻涌着,迅速向四周扩张了,弥漫于整个天际。 浓重如墨的夜幕,顿时笼罩下来,如同来自幽冥的邪兽,渐渐吞噬了前行的道路。 一股难以言喻的不详预感袭来,文宜将手按在了腰间的刀柄上,紧紧地握着。 忽然,一道劲风迎面向他袭来,久经沙场的经验,让他捕捉到了夹杂在其中的一丝杀意。 他立刻拔出了刀,旋转一扫,竟是击落了一支射来的冷箭。 “有敌袭!快护驾!”他立刻召集了护卫,将朱寿的车架环护在内,展开了防守阵势。 一声声破空声传来,密集的箭矢如雨点般倾泻而下。幸好朱寿的车架,是用最结实的木料打造的,能够抵挡上一阵,但也只是一阵罢了,还是得想突围的办法。 朱寿见无羡爱玩火铳,也给自己弄了两支,这会儿正好用上。 他将火铳取了出来,对着箭矢射来的方向放了一枪,只听“啊”的一声,竟是让他射中了一人。 但是运气有限,待他拿起第二支火铳放枪的时候,却是什么都没击中。再要填装火药,又因光线昏暗,只好作罢。 “敌暗我明,如此下去只是等死,我们得突围,只要回到大同,就得救了!” 说完,他不待文宜反对,便带着弓箭,一头钻出了车厢,轻身一跃,跳到了马背上,将栓着车架的缰绳一刀砍断,弃了累赘的马车,打算轻装上路。 他用力地甩了下缰绳,双腿夹紧了马腹,喊道,“随着我冲出去!” 文宜虽知他此举太过冒险,但总比留下等死要强,让所有护卫紧紧护在他的四周,挡下射来的箭矢。 他们的坐骑本就是日行千里的良驹,速度非常,一瞬间就冲出了一里之遥。 伏兵的弓力不及,忙驱马追了上去。 朱寿弓马娴熟,比正规的骑兵还要强上不少,一边策马急驰,一边弯弓射箭。 嗖!—— 嗖!—— 嗖!—— 一支支箭矢纷纷朝他射来,其中一支穿过了保卫他的人墙,带着凌冽的杀意,正对着他的后腰飞速射来。 他坐在马背上,既不能左闪,又无法右避,叫他如何去躲? 眼看着那支箭就要射中他了,千钧一发之际,他迅速伏低身子,松开了一个脚蹬,收回了右腿,整个人紧紧地贴在了左侧的马腹上,仅靠双手抓着鞍头。 嗖!—— 他看着那支箭从右臂擦了过去,刚以为险险地避开了,耳边传来一声嘶鸣,夹杂着慌乱与恐惧。 千躲万躲,还是没能躲过! 他的坐骑被射中了! 受伤的马驹高高抬起前腿,猛烈地甩了甩脖子,竟是将他从背上甩了下来。 文宜看着他跌落在了地上,感觉自个儿的心脏也随之一起跌了下去,吓了个半死。 索性朱寿身手矫捷,在地上打了个滚,躲过了纷乱踏来的马蹄,抓住了文宜伸来的手,脚尖点地,飞身跃上了离他的马背。 轰隆!—— 雷声远不如平日的高昂,沉闷而压抑,宛若一只猛兽,在极力压制着内心的狂怒。 刺目的电光,如同腾龙一般,恣意地穿行于浓密的云层之间,时隐时现,散发出一股令人不敢直视的威仪。 突如其来的暴雨倾盆而下,狂暴地砸在了他们的身上,侵骨冷,透肌寒。 同时,也打湿了向他们射来的箭身,化减了不少力度和准头,无形之中倒是帮了朱寿等人一把。 敌人索性放弃了射击,勒紧了缰绳,向他们迅速逼近。 暗沉的夜色,模糊了视线,遮蔽了刀身散发的寒芒,却无法遮蔽凛冽慑人的杀气,宛若化作了实质,向朱寿的后背袭来。 他心中战意汹涌,立刻扭转身子,拔出了腰间的绣春刀,迎了上去。 啪!—— 兵刃相接之间,擦出了一道白色的火花。转瞬而逝的光晕,让他看清了来人。 穿着胡衣,戴着胡帽,握着胡刀,配着那张扁平的圆脸和高耸的额骨,非鞑靼人莫属! 第116章 谁是叛徒? 朱寿此行玄空阁,只有文宜与同行的护卫方才知晓,就连小无羡都未曾告知过,那些鞑靼人是如何掌握他的行踪的? 是巧合吗? 呵呵,世间哪有那么多的巧合,而且还能预先部署,设下埋伏,不是有人告密,还能作何解释? 此行是文宜提议的,告密的人会是他吗? 这个想法,让朱寿搂着文宜的手臂一僵,后背生出一股寒意,细密的冷汗都冒了出来。 文宜是他身边最亲近的人,如同左膀右臂。如今他远离皇宫,身边守卫薄弱,如果连文宜都背叛了他,结局可想而知,绝对可要比当年遭逢土木堡之变的英宗惨多了。 他按捺下心中的疑窦,目前最首要的,还是御敌突围。 他不用分心驭马,可以专注于迎敌,手腕一转,将绣春刀耍了个花样,朝着来人脖颈的动脉劈了过去。 那人也不是吃素的,急忙挥刀抵挡。 朱寿顺势一个横扫,劈向了他的坐骑,在马脖子上划了一道,温热的鲜血喷涌而出。 马匹吃痛,猛地向他们冲来,竟是撞在了一起,一时间人仰马翻,朱寿差点跌落下了马背。 那人趁机捉刀挥砍,向着朱寿凶猛劈来。 朱寿还未稳住身形,没有余力躲避攻击。眼看着锋利的刀刃,即将砍在他的身上,殷红的血飞溅而出,却无半分疼痛。 是文宜! 他替他挡了一刀! 朱寿的心中升起一抹愧疚来,他刚才不该怀疑他的,差点就让忠臣寒了心。 他的腰背同时发力,适才稳住身形,那人的刀再次袭来。 短兵相接之际,隆隆的雷声再度响起,雨势陡然增强,雨势磅礴如天倾塌。 那人的动作突然一顿,脑袋向右偏去。 朱寿趁机在他的脖子上来了一刀,用力之大,竟然将他的整个颈椎都被砍断了,仅剩些皮肉连接着脑袋与身体。 此刻他的人,全被刺客绊住了手脚,无法分身来救他,难道还有第三波人暗中相助? 不!救他的不是人!是天! 刚才击中刺客的,非刀非枪,而是天上落下的一颗寒冰,足足有鸡蛋般大小。 寒冰一颗接着一颗落下,散发着森冷刺骨的寒意。 天上居然下起了冰雹? 这可是难得的奇观啊! 朱寿灵机一动,用鞑靼语大声喊道,“长生天降怒于尔等,还不速速退去!” 那些鞑靼人相互对视一眼,果真心生敬畏,纷纷收了手中的刀子,调转方向,策马离开了。 朱寿暗暗松了一口气,却也不敢大意,让文宜快马加鞭,火速返回大同,累得身下的马匹都快口吐白沫了。 待到城门口时,方才四更,城门禁闭,尚未到开启的时候。 文宜带着伤,忙喊来了门卫,出示了随身带着的锦衣卫腰牌。 此时暴雨已停,夜色依旧暗沉如墨,门卫举着灯笼一照,方才看清那沉香木上刻着的是“镇抚司缉事旗卫”几字,顿时缩了缩脖子。 镇抚司可是专门拿人的,看那些锦衣卫身上都带着伤,想必是任务失败,不知道会不会拿他出气? 门卫不敢怠慢,立刻给他们开了一道小门,将他们放了进来。 “公子,咱们去大同总兵的衙署吧!”衙署有重兵把守,文宜觉得,此时就数那儿最安全。 “不!”朱寿的想法与他不同,在没有查出是谁暴露他的行踪之前,衙署反而不安全,“我们去济世堂!” 如果他没料错的话,济世堂应是小无羡的产业。她不了解他的身份,便无从出卖一说。况且济世堂的傅大夫医术不错,正好文宜等人受了伤,需要及时诊治。 文宜以为他要借此机会同无羡修好,不敢反对,只得暗中派人联系当地锦衣卫的人,在济世堂四周加强守卫,同时又联系大同总兵王勋,让他去玄空阁附近好好搜查一番,决不能放过一个鞑靼骑兵。 咚咚咚!—— 药童睡得正熟,被一阵急促的叩门声吵醒,急急忙忙开门一看,“怎么又是你们啊?师父说了,不接待你们,去别处吧。” 文宜亮了亮受伤的胳膊,皮开肉绽,刀伤深可见骨,衣袖上满是血污,散发着浓浓的腥味,看着就瘆人得很。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今日还是药师佛圣诞日,总不能见死不救吧?你就行个好,让我们进去吧……” 文宜的声音中,难得带着几分哀求,药童见他可怜,便将他们放了进去,“你等着,我去喊师父来。” “诶!” 文宜忙将朱寿请了进来,让他在榻上坐下,又安排了人,将疲惫的坐骑拉去了马厩。 朱寿看了眼他的伤口,“你受了那么重的伤,别忙活了,先坐下吧,不然一会儿血流得更多了。” “我不打紧……”更重要的是不敢。 哪有皇帝在边上站着,却让他一个臣下坐着的道理? “我让你坐,你就坐!”朱寿压着他的肩,将他按在了座位上,又对其余受伤的几人道,“你们也都去坐下。” 几人相互看了一眼,见文宜都坐了,方才大着胆子坐了下来,心里依旧是战战兢兢的,坐得如同雕塑般僵直。 另一边,药童急冲冲地去喊小傅军医,将门扉拍得咚咚直响,把边上的无羡都给吵醒了。 小傅军医披了件衣服来应门,“有病人吗?” 药童看了看东家无羡,又看了看小傅军医,支支吾吾的,不知该如何开口。 “有什么不方便对我说的吗?”无羡问道。 药童咬了咬唇,“是那位朱公子和他的人又来了,受了外伤来求治,看着挺严重的。” 无羡一个箭步冲了出去,来到药堂,便见朱寿一行人,一个个染了血,忙跑到他跟前,从上到下打量了他一眼,语气中流露出难以掩饰的担忧来,“你伤得怎么样?” 朱寿看着她披散了头发便赶来了,如此焦急,这几日的苦恼顿时全消散了,只留下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不觉嘴角翘了起来,“我没事,文宜替我受了伤。” 第117章 匪夷所思 无羡将目光移到了一旁坐着的文宜身上,见他手臂无力地下垂着,伤口狰狞恐怖,问道,“怎么受的伤?” “冰雹!”朱寿答道。 “强盗!”文宜答道。 居然还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版本? 编!继续编啊! 无羡的目光冷了下来,盯着朱寿道,“究竟是怎么受伤的?” “强盗!”朱寿答道。 “冰雹!”文宜答道。 呵呵,竟然还不老实?! 这一次不止是无羡的目光,就连她的声音都冷了下来,“欺瞒医者不治!” 朱寿见她要赶人,急了,“我没骗你,两个都给碰到了,就在我从玄空阁回来的路上,先是遇到了强盗,后来又遇到了冰雹,可惨呢!” 胡勒根盯着文宜手臂上的刀口很久了,皱眉道,“看着像是鞑靼刀留下的伤口。” 朱寿点点头,“那些强盗的打扮也挺像鞑子的。” 无羡问道,“有多少人?” 朱寿无法确定,“天太暗,看不清,三四十人总有吧。” 无羡扭头吩咐胡勒根,“天亮后派人去军营,通知我爹,玄空阁附近有鞑子出没,让他上心些。” “是!——” 无羡又对小傅军医道,“受伤的人不少,你把柴胡叫起来,准备准备,同你一起缝合伤口。” 小傅军医可有好久没有给人做手术了,手都发痒了。 这会儿双眼散发着兴奋的光芒,看着文宜的样子,就和饿狼看着猎物差不多,把他都给看得心里发毛了,直到他带着药童,消失在了帷幕后,方才松了一口气。 朱寿看着眼前的无羡,觉得他的整个视界都明亮了起来。仿佛所有的光芒,都汇聚在了她的身上,如同夜幕上镶嵌的月华,让他移不开眼。 只是,她为什么不看他呢?总是盯着文宜等人的伤势瞧,那些狰狞的伤口有什么可看得,早知道,他也挂个彩得了。 他偷偷地向她挪近了一步,又挪近了一步,不料无羡的目光突然向他射来,声音在他的耳畔突兀地响起,“你是怎么遇上鞑子的?” “哦……” 朱寿有着一种被当场逮住的心虚感,定了定神,便向无羡叙述起之前的经过。 从对她的思念开始说起,然后是文宜的提议,之后便出发去了玄空阁,用了大段的赞美之词,描述那儿的奇景…… 他的废话怎么那么多? 说了半天还没到鞑子出场? 无羡无比嫌弃地白了他一眼,对文宜道,“你来说!” 朱寿其实就是想和她多说一会儿话,让她的目光多停留在他身上一会儿,此刻见她恼了,连忙开口道,“你看,文宜都受伤了,还是少说话比较好。” 他继续叙述事情的经过,这一回直接切入了主题,跳到了返回大同的路上,陈述简洁扼要多了。 他的叙述刻意回避了很多细节,夸大了打斗的场面,“小无羡,当时你没看到,我可厉害了,一刀下去就将一个贼寇的脖子给砍下来了!” 无羡觉得,要不是他比自个儿高了整整一个脑袋,她真想一个手刀劈上去,“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懂不懂?要不是你连夜赶路,说不定就遇不上那么危险的事了。” 差点被贼寇给团灭了,居然还敢得意? 他的脑子是不是秀逗啦?! 文宜在旁听了,内心直为无羡拍手叫好,也只有她,能无惧圣上的威仪,说出了他想说而不敢说的话啊! “我就是想早些回来看你嘛……再说了,你若是与我同去,有你的火铳队护卫,还用得着怕那些贼寇?” 无羡想想也是,若是那日她未与他断得如此决然,他是不是就不会去玄空阁散心了?说不定也不会遇上鞑子了。 她的心不觉软了下来,看他的目光也多了几分愧疚与怜惜。 药童蹬蹬蹬地跑了回来,向无羡恭敬地作了个揖,“师父和柴师叔已经准备好了,让东家带着病人过去呢!” 他的脸上因激动而泛起了红晕,他早就听闻师父的包扎之术别具特色,今日终于有幸得以观摩了。 病情耽误不得,无羡立刻带着文宜等人穿过了穿堂,来到了准备妥当的手术室。 刚跨过门槛,文宜就被七八面铜镜反射而出的烛光给晃花了眼。 待他的双眼,适应了屋内的强光,便见两人头戴儒巾,口鼻裹着素色的纱布,脸上只透出一双黑黝黝的眼睛。 幸好,他对小傅军医和柴胡都算熟稔,一眼就认出了他俩,不然真要以为遇上了蒙面贼寇。 “为何要蒙面?”朱寿问道。 无羡觉得,他这个好奇宝宝,一定还会有许多问题要问,为了避免飞沫传播病菌,索性取了一个口罩给他戴上,又给自己戴了一个,方才答道,“说话时,唾沫带着病毒,飞溅到伤口上,容易让伤口化脓溃烂。” “佛经有曰:佛观一滴水,八万四千命。又说:身有八万四千毛孔,复有八万四千户虫。与小无羡所指的,是不是相同的意思?” 无羡点了点头,“唾沫中的虫子,自伤口中进入身体,便会引发伤寒。” 朱寿皱了皱鼻子,又问,“这屋子里为什么有股怪味儿?” “刚用石灰水消毒过,味道还没散去。”无羡答道。 朱寿心中了然,本想应一声的,又想到唾沫中带着病毒,还是尽量少开口比较好,于是改成了点头。 小傅军医扫了几人一眼,将伤口看似最严重的文宜按在了座位上。 朱寿睁大了一双好奇的眼睛,看着小傅军医从一个扁平的酒盅中,取出了一把剪子。 别问他是怎么知道那是酒的,那股冲人的味道直接告诉他了。 小傅军医拿着剪子,将文宜伤口四周的衣料剪去,又用纱布蘸了烧酒,简单地清理了一下他的伤口,可把他给疼得哟! 他也是久经沙场的,咬紧了牙关,硬生生地将这些疼痛给忍住了,让他目瞪口呆的是,小傅军医居然从一个陶罐中取出了一条蚂蟥,柔软纤长的身躯,缠绕在了他的手指上,黏黏腻腻的,别提有多恶心了。 第118章 闻所未闻 文宜常伴正德帝左右,什么场面没见过,还是被小傅军医这种古怪的诊治手段给怔住了,让他不觉头皮发麻起来,声音都带了两分恐惧与慌乱,“你……这是要做什么?” 小傅军医不满道,“这是我诊治的手段,如有疑虑的话,可以去对面的德善堂。” 朱寿好不容易借此机会,与无羡拉近了关系,怎肯愿意轻易离开? 再说了,他对于傅大夫的诊治手法还是相当好奇的,忙开口道,“没疑虑,请傅大夫继续诊治。” 说完,他给了文宜一个充满警告与威胁的眼神,让他乖乖地坐在椅子上,配合治疗。 文宜只得苦着一张脸,看着傅大夫将那扭动的蚂蟥,一一放在了他的伤口边上,又让药童分别用琉璃罩子罩着。 朱寿从没见过蚂蟥,好奇地问无羡,“这是什么虫子?” “这是蚂蟥,水泽地区非常多见,以血液为食。”无羡答道。 “文宜本就受伤失血,被蚂蟥吸食后,岂不是伤上加伤?” 文宜听出了他语气中的忧虑,心下甚是慰藉,想着,为了圣上能与无羡公子和好,他便是豁出去了,被蚂蟥叮了就叮了吧! 无羡一边举着铜镜,利用镜子的光线反射,给小傅军医照明,一边答道,“蚂蟥吸食的血量有限,相比之下,利大于弊。” 朱寿不解了,本是一条吸血的害虫,“有何利呀?” “蚂蟥吸血之时,人是没有痛觉的,所以,在治疗外伤时使用蚂蟥,可替代麻药止疼。” “真有如此神奇?” 不说还不觉得,被无羡这么一说,文宜方才注意到了,“公子,真的,被虫子咬了之后,我似乎不怎么疼了。” “用琉璃瓶将虫子固定的位置,是不是也有讲究?”朱寿又问。 无羡对他的观察力很是欣赏,点头道,“这是根据人体穴位定的位置,可以加强止疼的效果。” 之后,朱寿见那小傅军医,又从酒盅之中,取出了一根月牙形的钢针。 朱寿又问,“这针是用来做什么的?” 无羡卖了个关子,“你看下去便知道了。” 朱寿哀怨地瞥了无羡一眼,忙瞪大了双眼,仔细地盯着小傅军医的动作。 只见他将一条不知什么材质做成的线穿过了针孔,一针扎入了文宜的手臂,将他裂开的伤口当成了破衣一般,一针接着一针缝合着。 他看着都觉得疼,可是文宜却像是个没事人似的,双眉舒展着,大有一副关公刮骨疗伤的神勇气概,可见蚂蟥止疼的效果还是相当不错的。 小傅军医收拢了最后一针,打了个死结,然后将线剪断。将文宜的伤口边的蚂蟥一一取下,替他撒上金疮药,用纱布一层层缠上。 如此,一个患者算是治疗好了,小傅军医净了手,又叫来下一个伤者。 朱寿饶有兴致地看完整个过程,又问无羡,“为何要用针线缝合伤口?” “如此,方好让伤口更为紧密地贴合在一起,可以加速愈合。” “缝合用的线有什么讲究?我从未见过如此材质的。” 说着,朱寿伸手从酒盅中取了一根细看,受到了小傅军医满满地嫌弃,“不要用未经消毒的人,乱碰手术用品!” 得!一盅羊肠线,就这么被他的脏手污染了。幸好他准备充分,又取出了一盅干净的来。 无羡见他被训得一脸讪然,解释道,“所有手术用的东西,都得经过严苛的消毒,不然带了病菌,让伤口恶化就不好了。傅大夫和柴胡在进行手术前,都是要用硫磺皂净手的。” “硫磺皂是什么?”朱寿又问。 “就是用硫磺做的胰子,用来净手能够有效消除手上的病毒。” 朱寿双眼一亮,“每日都用硫磺皂来净手,不是就不得病了?” “是药三分毒。对于病患和体弱的人来多,用硫磺净手,利远大于弊。但对于年富力强的,就没什么必要了。” 朱寿又亮了亮手中的线,“那这缝合线呢?是用什么做的?”他扯了下,还挺有韧性的,却又不像牛筋那般老。 “这是羊肠做的线,柔软而有韧性,不易勒伤皮肉。”无羡答道。 “伤口愈合之后呢?这线又该如何处理?” “将线拆了便是。” 朱寿不觉咋舌道,“这种治疗手段真是匪夷所思,闻所未闻,小无羡是从何处学来的?” “怎能说闻所未闻呢?昔日华佗给人开膛治病,不就得将人的伤口再缝合吗?”无羡反问道。 朱寿勾唇笑了笑,未再细问下去。他知道,这只是无羡用来忽悠人的。 史书上虽然记录了华佗开膛的事,却是简略得很,可谓是一笔带过,并没有详细说明后续是如何处理伤口的。 他想到,傅大夫曾无意提到过,无羡在医术上很有造诣,便故意设了个局,直接问无羡是从何处学来的。 无羡并没有否认,可见,这种缝合术多半是她教给傅大夫的。 至于她又是从何处学来的,她既然不想说,那他便不问了。 他觉得无羡就像是一本传奇,每翻开一页都有惊喜等着他,比起开口闭口都是礼数和规矩的皇后要有趣多了。 她的眼界、学识和想法,也不是皇后这种平常百姓出身,连字都认不得几个的,能够比得上的。 待所有人的诊治完成后,天已大亮,朱寿小心翼翼地询问道,“傅大夫,受伤后的二三日易受风邪所侵,是不是在此住下,方便诊治呀?” 他一边说着,一边小心留意着无羡的神情,就怕她出言反对,再次将他赶走。 好在这一回,傅大夫倒是挺好说话的,立刻就点头应下了,“院中有安置病人的病房,你们暂且在此住下吧!” 朱寿没先急着高兴,而是看向了无羡,见她没有反对,方才松了口气。 “记得给双倍诊费。”小傅军医留下这么一句,就去净手了。 朱寿立刻应好,只要能让他留下来,别说是双倍了,就是十倍、百倍也没有问题。 第119章 违抗军令 傅大夫给他们安排的病房位于西厢,共有三个三人间,安置八个伤员,正好多了个床位。 朱寿作为主子,就有些尴尬了,照理不该与他的手下挤在一起的。可若要分开住单住,又没多余的屋子了。 他可不想给无羡任何理由赶他走,不就是和手下一起住通铺吗?大丈夫能屈能伸。 “我就和文宜他们住一起,也方便照应他们。”朱寿大义凛然道。 无羡对他多了几分赞赏,“你对你的手下挺不错的。” “那是,他们毕竟是为了我而受伤的。” 无羡故作可惜道,“原先我还想着,要给你腾一间屋子的,看来没必要了。” 啊?原来他有单间的呀? 早知道,就别死鸭子嘴硬了,现在可好,真是骑虎难下了。 朱寿一脸哀怨地跟着无羡去了膳堂,看着药童从砂锅中,舀出一碗碗红豆红枣红糖汤,给文宜等人分了,唯独没有他的份儿。 他也不计较。 俗话说得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没人给他盛汤,他难道不会自个儿动手吗? 他站起身来,取了一个空碗,刚要盛汤,便感到手背感到一疼,原来是无羡拍了他一掌,“那是给伤者补血的。” 朱寿一脸求疼爱的表情看向了无羡,可怜巴巴道,“我饿了……” “你的,药童去取了。” 原来他的早膳,早就特别准备了呀! 朱寿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少,看着药堂给他端上来的猴头菌长山药汤,嘴角更是翘得高高的。 看来,无羡还是很关心他的嘛! 淡而无味的猴头菌,也让他吃出了一股甜味来。 经过小傅军医的细心照料,文宜等人的伤势好得很快,两日后,伤口便不再渗血,至第三日表面的红肿逐渐消退,肉眼已然能看到生成的新肉了。 速度快得有些让朱寿不可思议,更有些不满,害得他整日里提心吊胆的,生怕无羡随时随地会开口撵人。 这不,就看到胡勒根偷偷对她嘀咕着什么,让她的脸色都变了。 朱寿从未见过她的脸色如此差过,惴惴不安地问道,“小无羡,怎么啦?” “我爹出事了,我得去军营看看。”说着,她便带着胡勒根几人出了门,策马急行,飞速地赶到了营地,直接去了营署。 哗!—— 一排护卫向她亮出了刀子,厉声喝问道,“来者何人?” 无羡懒得理会那些虾兵蟹将,一双犀利的凤目微眯着,扫了议事厅一眼,在坐的不是大同高官,便是从宁夏征调过来的高级将领,就连仇钺这个退休大佬都给请来了。 她的目光最终落在了主位上坐着的那人身上。只见他头上戴着乌纱帽,腰间束着青白玉带板,那身绯色的团领衫上,绣着一对仙鹤的补子。 他的身边站了年轻人,眼熟得很,正是居庸关见过的杨慎。 无羡的目光在两人的身上流转了一圈,竟有八分相似,多半是父子无疑了。 如此推算,厅上坐的岂不是杨廷和?他怎么跑来大同了?难道是要准备一场大战吗?那也不用牺牲她爹吧?! 无羡越想心里越气,随手抱了个拳,“我爹乃是赤木口总兵李霸,今日与大同总兵探查敌情,失去联系,下落不明,不知大人为何不派兵救援?” 杨廷和淡淡扫了她一眼,“此乃军机要事,也是你一个黄毛小儿能置喙的?” 无羡直起腰来,冷冷一笑,“我虽是一个黄毛小儿,杀过的敌寇怕是比你这个知天命的见到的还多!” “狂妄!” 说她别的,她还有些膈应,但若说她狂妄,她还真的不得不应! “我这狂妄之名,已经有一位杨大人替我名扬宁夏了,也不缺再来一个姓杨的。” 无羡就不明白了,皇帝找那么多姓杨的入阁做什么?而且全是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杨慎已经将她认了出来,喝问道,“你不是东厂的档头吗?如何又成了李将军之子?” “宁夏人人皆知,我爹是李将军。”你管她是怎么得来东厂档头的腰牌的,“如今,大同总兵不知所踪,杨大人代为管理军务,居然按兵不动,真是耐人寻味啊!” 仇钺忙给她使了个眼色,“如今小王子倾力而出,兵力足有五万之众。大兵压境,严守大同才是要事。不是不想救他们,而是无法救。” 无羡了解仇钺的性子,但凡有转圜的余地,他都不会将话说得如此死。 “令尊既然为将,你就该明白,军令如山的道理。”杨慎又道。 无羡觉得有些好笑,“我可没有军职在身,军令可管束不到我的头上。” 杨慎瞪大了双眼,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她爹是一方总兵,她又说自己杀过敌寇,为何没有一阶半职?这完全不合常理。 他将疑惑的目光,投向了仇钺,却见他眯缝着眼,半垂着头。 明明刚才还精神着呢,怎可能那么快就睡着了?明显就是在装睡! 怪不得能从一介继子,爬到了侯爷的高位,真是一只老狐狸! 杨慎拿他没辙,又劝无羡道,“军令不可违,此处是军机要地,你还是速速退下吧!” 无羡自知劝说无望,拂袖而去。不过她没有离开军营,而是去了点兵台。 “张平,咱们的人还有多少留在营中?” “有一百五十人。” “那么多?”她爹满打满算,才带了一百七十人来,几乎全留下了。 张平解释道,“老将军心疼着难得训练出的精兵,不想在大同白白折损了。所以随王总兵出任务时,只带了二十名亲随。” 无羡不觉笑了笑,还真得亏了她爹如此的节省性子,不然一时半会的,她还真找不到人去救他。 无羡立刻吩咐狗蛋,“把人都叫到点兵台集合!” 张平不免担忧起来,“主子,您这可是公然和阁老对着干。”后果很严重的! “顾不了那么多了,以我爹和王总兵的兵力撑不了多久,时间不等人。真要是降罪下来,救回我爹,咱们就去西域!” 第120章 军前下跪 张平的双眼,绽放出了兴奋的光芒。他早就想劝无羡去西域了,他们的兵虽然不多,但是西域的人少啊! 而且,他们的士兵训练有素,装备精良,要枪有枪,要炮有炮,打片地界,自立为王多逍遥啊! 再掌控住西域的商道,绝对能够成为一个与大食齐肩的强国! 无羡无视了他的激动,吩咐道,“你带人速去库房,取出沈钰捎来的火器。时间紧迫,我们直接在战场汇合,记得带上小玉儿,它能带你找到我的具体位置。” “是!”张平领命而去。 待无羡到达点兵台时,人都到得差不多了,齐刷刷地排成了方阵。 自从她十岁时,被她爹骗上点兵台后,训诫士兵的工作就都交给她了,只要出示她的那张脸,便是最好的兵符了。 “我爹——也就是你们的将军——在大同城外被敌寇包围,那些鼠辈居然不敢增援,躲在这大同城内不敢出门。 “今日,没有军令,只有个人的请求,请求众兄弟随我一起出征,去营救将军。” 说着,无羡单腿屈膝,弯下了她一身的傲骨,向台下的士兵跪了下来。 作为一个来自五百年后的穿越灵魂,无羡向来没有下跪的习惯,即便对着庙中的佛祖也是站着的,但是这一次为了救她爹,她不得不跪。 点兵台下肃然无声,那些士兵哪一个没曾受过她的训诫,哪一个没曾受过她的恩泽,不少还曾随她踏平过草原,深入过西域,全都将她当做了天神一般的人物。 此刻看到她在面前跪下,如何敢受她的一拜,全都弯腰屈膝,与之同跪。 一声声“愿随小主出战”脱口而出,气势磅礴,喊声震天。 虽然,他们一个个跪在地上,却是挺直了脊背,给人一种战骨不屈的倔强感。 那种发自肺腑的忠诚,震撼人心,流淌于血脉的激情,爆发出一股股强烈的战意,凝聚在一起,叫人心潮澎湃。 千人千面,有人觉得热血沸腾,也有人感到了隐隐的危机,正如此刻带着人匆匆赶来的杨廷和。 “你这是想干什么?”杨廷和冷着脸喝问道。 “我只是找人去救我爹罢了。”无羡站了起来,众士兵也随之起身。 杨廷和目光冷冽,厉声叱问道,“私自调兵,与造反何异?” 居然想给她扣大帽子? 她是不是该表示下害怕? 呵呵,可惜他遇上的是无羡,那个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她爹出事的无羡! 无羡指着他的鼻子,就道,“我爹就在城门之外,腹背受敌,生死未卜,阁老不愿出手相救,难道还不让我去救吗?” 杨廷和重生道,“这是军令!” “军令?”无羡冷笑一声,“你这个连君令都不理会的家伙,凭什么说我?前些年你爹死了,你倒是知道抛下国家大事,回家守了整整三年孝。将自己标榜成一个大孝子,却不让别人尽孝,简直就是虚伪!” 杨廷和的行为,本就于情于理不合,一时辨不过她,只得用军令来压她,“违抗军令者当斩!” 无羡直接对上了他的双目,眼神中迸发出慑人的寒芒,“那你就斩一个试试!” “来人!将他拿下!” 杨廷和一声令下,一队侍卫从的身后鱼贯而出,如大鹏展翅一般,将无羡给半包围起来。 无羡身后的士兵也不甘示弱,一个个有如护法珈蓝,将手放在了刀柄上,打算随时拔刀。 就在双方剑拔弩张之际,一位身着蟒袍的老者,在前簇后拥下款款而来。 哟!又是一个老熟人,正是当年与杨一清同来宁夏平乱的太监张永! 虽然之后数年,无羡都未曾与张永见过面,但是通过董公公的关系,还是对这位关心火器的公公带着几分敬意的。 无羡恭敬地作了个揖,“李霸之女李姐,见过张公公!” 随杨廷和一起来的杨慎,听到这一句,简直是一脸惊悚。 他的耳朵没出问题吧? 方才,那人可是自称李将军之女? 天啊!她竟然是个女的?! 怪不得她爹是一方总兵,她在军中却无一阶半职呢! 他不觉重新打量起她来,瞧得分外仔细,那秀丽的眉眼,那娇小的身段,如今看来,确实更像是个姑娘家。 可是她的言行呢? 这么多年了,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在他爹对视时,丝毫不惧,甚至在气势上不逞多让的。 这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姑娘家,能够做得到的。至少他妹妹就不敢,在他爹发怒的时候,早就吓得同个鹌鹑似的,缩着脖子瑟瑟发抖,更别说是顶嘴了。 但他还是觉得,姑娘家就该有姑娘家的样子,就像他妹妹那般知书达理、贤良淑德的,才是最妥帖的。 张永温和地笑了笑,“咱家记得你,当初还是个小娃娃呢,一转眼,居然长那么大了,怎么脾气还是如此暴躁呢?” 无羡听那张永的语气,便猜到他想做个和事老,没了继续硬杠的必要,态度随即软了下来,“我爹危在旦夕,我不是急坏了吗?公公您看,能不能让我带这一百多人去救人?也是全了我的一片孝心。” 说实在的,张永并不在意那一百人,军营里足有三万之数,也不差他们这些。 他从董忠的口中,听过她的不少好话,这些年给神机营的火器,全是她督造的,射程远,精度准,质量绝对上乘,可比兵部做的强多了。 他起了惜才之心,好言劝道,“外边可危险了,全都是凶残的鞑子,你去做什么?” 无羡婉拒了他的好意,“李姐心中挂念家父,还请公公成全。” 张永透过她的眼,看到了她拳拳赤子心,感慨道,“多有孝心的孩子呀,去库房多带些装备,若是不敌,不要恋战,速速回来。” “多谢公公!”无羡向张永行了个礼,怕有人跳出来反对,火速带人前往库房扫荡去了。 果然,杨廷和想要开口,可是无羡完全不给他这个机会,一眨眼的工夫就跑没影了,喊都喊不回来。 第121章 胆大妄为 杨廷和同张永回了营署,不解道,“张公公,何故纵容此等乱纪之徒?” 张公公目光和顺地笑了笑,“她也就带了一百人,无损大同的防卫,何不顺水推舟,成全了她的孝心? “再说了,我朝以孝治天下,阁老也是个孝子。您若是一味阻拦她尽孝,传出去对您的声名也不好,不是?” 杨廷和心中的怒意未消,“就让此女如此放肆?” 张永喝了口茶,“杨阁老大概未曾听说过她吧?她可是一个孝女,方才十岁,就因她爹受了无妄之灾,被派去守没人敢守的贺兰山,当堂指着杨一清阁老的鼻子,大骂了一顿。如今六年过去了,算是收敛很多了。” “这也算是收敛?”杨廷和冷哼一声,见仇钺偷偷笑了起来,点名道,“咸宁侯难道对此有什么意见?” “没有,”仇钺忙摇头道,“阁老说得对,此女真是胆大妄为。您不知道啊,当初宁夏叛乱的时候,她一刀挑断了逆贼周昂的手筋,还炸了王府的拥翠楼呢!” 厅内来自宁夏的将帅,七嘴八舌地应和起来: “此女尤善使用火器,八岁的时候就炸死了一百多贼寇,简直就是贪狼星转世!” “她在赤木口设下了雷池,连绵十里。有她守着,小王子都有六年,未曾敢踏入宁夏卫一步。 “前些年她闲得发慌,带着人跨过了贺兰山,追着鞑子满河套的跑,呵呵,比那草原上的母狼都不逞多让。” “听闻啊,她的军中有白无常相助,伤兵的死亡率极低,连阎王爷都不收呢!” “城镇的百姓,将她带着皮面的画像,贴在了门板上,魑魅魍魉皆不敢入,比挂钟馗像还好使呢!” …… 这些人一个比一个说得邪乎,杨廷和越听越不是味儿。 这些人损着损着,脸上怎么流露出了一种夸耀自己闺女的得意之情呢? 杨慎倒是同他爹的心思不同,他是亲眼目睹过,她在居庸关以十三人的劣势,便灭了四十多名贼寇,留下了一地的尸体,血腥味弥漫十日,久久不散。 听了她昔日的战绩,将二者联想在一起,便也不觉有什么可惊讶的了。 …… 话分两头。 无羡洗劫完营地火器库,将他们从赤木口带来的算在一起,共计神飞炮十尊,火铳三百余支,大小稍弓各一百五十张,羽箭万支,炮弹五百发,铅弹万余发,炸药包两车,火药两车。 无羡满载而归,披上锃亮的铠甲,率领众人出了军营,对何关道,“你先回大同,安定各处分号,以免生乱。” 何关习惯性地应了一声,刚要扭身离去,便发觉不对来。 此刻火速救援老将军才是要事,何需急着稳定分号呢?只要有主子在,分号就乱不了,除非主子出了什么意外…… 难道说…… 主子这是在对他交代后事吗? “主子……”何关的眼眶瞬间就红了,“小的要和您一起去!” “你的身手不济,去了也帮不上什么,管理铺子才是你的长处。” “有主子在,哪家分号敢乱?反之,若是主子不在了,小的为谁去守铺子啊?” 无羡定定地看了他一眼,当年那群被她带回来的孩子都长大了呢! “好,那就一起上路,黄泉路上也不孤单。” 何关朝地上啐了一口,“别说不吉利的话,即便小的死了,主子也得好好的。” 无羡笑了笑,虽然神态看似轻松,但她心里却比谁都明白,此行凶险非常。 这儿可不是赤木口,没有陶瓷炸炮布下的雷池,仅凭区区的一百多兵力,妄想与几万敌人交锋,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心里正愁着呢,就听斥候来报,“小主子,抓到几名细作!” “不是细作,是同袍!” 这声音清亮中带着几分轻佻,不是朱寿,又是谁? “你怎么来了?”无羡皱眉道。 朱寿答得理所当然,“当然是来帮你的呀!” 无羡觉得,他简直是在胡闹,“太危险了,你的护卫还带着伤,快些回去。” “只有你带的这么些人,当然危险啦!不过,有我在就不一样了。”朱寿得意地抬起了下巴,“你忘了我的身份啦?我已经让文宜去阳和搬救兵去了,那边调集了宣府的诸军。只要有我在,准保你没事。” 无羡可不看好他,“战事瞬息万变,文宜即便搬来了救兵,若是没能与你及时汇合,又该怎么办?” 朱寿对此胸有成竹,“我了解过你爹和王总兵的情况,他们最后消失的地点,在怀仁与应州之间。 “若我是敌寇,一定会切断回怀仁的道路,不会让他们与大同的兵力汇合。 “他们若是想逃,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南下去应州。所以,我就让文宜带兵去应州接应我。” 何关本就是精于算账的,正愁为敌我兵力的悬殊而发愁呢,这会儿瞌睡有人送枕头,岂有不要的道理? “主子,您看他就带了这么点人,一个个又有伤在身,万一回城的路上再次遇到流寇伏击,岂不是更加危险?不如与我们同行,也好彼此有个照应,不是?” 无羡还不知道他打的算盘吗?他哪里是担心朱寿,而是看上了他皇孙的身份和他调拨的兵马了。 朱寿前番刚遭遇伏击,此刻将他赶回去,确实有些危险。可是,跟着他们同行,多半将遇上敌军的主力,更是惊险异常。 无羡正陷于两难之境,胡勒根也帮腔道,“主子,就让朱公子留下吧!” 罢了,目前救出她爹,才是最首要的。她就当是欠了他一份人情,先将他安全护到应州,以后再慢慢还吧! 不过,就他那冒失的性子,得让他好好收敛一下。 “你若想留下来,可得紧紧跟在我身边。遇上敌寇时,可不能像上次在刘家沟似的,贸贸然就冲了上去,拉都拉不住。” 朱寿听了心里乐开了花,小无羡还是挺关心他的嘛,而且还有机会黏在她的身边,哪有不应的道理。 第122章 只求一败 刚过了十里河,无羡高声喝道,“全军听令,戴上面具!” 朱寿仔细瞧着她从怀中取出的面具,是一整张牛皮制成的,将整张脸都给罩得满满的。上面刻着一只头顶独角的龙首,呲嘴獠牙,怒目而视。 何关忧虑地皱着眉,“主子,才刚离开大同,您就让大伙戴上面具,岂不是过早地暴露了咱们的身份吗?” 不料无羡却是淡淡道,“我正是要暴露身份。” “鞑子早就对咱们的狼煞军,恨得牙痒痒了,想要一雪前耻。咱们这支百人的队伍,岂不是送羊入虎口?” “诱饵不够大,怎么将鞑子引过来?来的鞑子越多,我爹那边才会越轻松。” 狰狞的睚眦面具,挡去了她的出众容色,同时,也挡去了她嘴角挂着的苦涩与无奈。 这一次,她赌上了性命,不求胜利,只求一败! 朱寿好奇道,“小无羡戴的是神兽睚眦,为何却被称为狼煞军?” 无羡解释道,“睚眦虽为龙种,身子却似豺狼,鞑子不认得,却畏惧于狼,便将我军称为狼煞军。” “你的面具还有吗?我也要。” 无羡取出了一个备用的,抓在手中,犹豫着要不要给朱寿。 若是戴上了这面具,必然会成为敌寇的攻击目标。可他如今身在她的军中,即便不戴面具,一样躲不过敌寇的攻击。 此外,若是所有人都戴着面具,只有他一人不戴的话,反而显得突兀。 这般想着,无羡便将面具给了他。 朱寿接过她手中的面具,还带着她身上的余温,他用指腹轻轻描画着图纹的线条。 何为睚眦? 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 她是打算飞蛾扑火,换取她爹的一线生机吗? 他突然想起了他的父皇,那个尊享万人参拜,不能仰视,却愿与他匍匐在草丛,抓蛐蛐的父皇。 那个晨起视事,三更方歇,却为增强他的体质,从百忙之中抽出空来,亲自教导他骑马拉弓的父皇。 可惜,子欲养而亲不待…… 若是有那么个机会,能让他的父皇起死回生,他或许也会拼上一切,无惧生死、义无返顾吧…… 他不觉翘起了唇角,将面具戴在了脸上。 一行人沿着御河而下,急行三十里,日头渐渐偏西。复行十里,霞光万丈,有如殷红的血液染满天际。 狗蛋四处张望着,见不远处升腾起缕缕炊烟,禀告道,“主子,前方有个村子,今日不如就在那儿住下。不然错过了宿头,兄弟们就得露宿荒野了。” 无羡虽然记挂着她爹,却也不愿苛待了士兵,立刻点头应诺了。 行至大半,朱寿瞥见北方尘土大起,急忙提醒无羡,“有敌兵!” 狗蛋立刻从腰包中取出一个可伸缩的单筒望远镜,伸至最长。透过目镜,只见一队骑兵带着尖尖的檐帽,宛若奔涌的洪水,疯狂地席卷而来。 “是小王子的铁骑,足有三千人马,距离咱们五里,最迟两炷香的工夫,便能追上咱们。” 无羡立刻指挥道,“传令下去,迅速进村,准备伏击!” 一连的人立马加快速度,一炷香之后便来到了村口。 无羡扫了一眼,村匾上写着“绣女村”,应是以绣艺为生,还算富足。 村中仅有一条主路贯通南北,屋舍毗邻排列,虽为土墙,却也算得坚固,一会儿交战起来,倒是不怕鞑子的火箭。 此刻正值傍晚,村妇在灶头忙着做饭,村夫闲来无事,三五人聚在一起,立于门前闲聊。忽见百余名士兵闯入了村中,脸上全都戴着面具,凶神恶煞的,好不可怕。 领头的少年郎,将吓人的面具摘了下来,露出了一副清秀的眉眼,朱唇轻启,就连声音也是异常的悦耳。 “里长何在?还不速速前来拜见!” 狗蛋见那些愚民一个个望着他家主子全傻了眼,大敌当前,半分耽误不得,他心头火起,拔出腰刀,猛地一挥。 只见一道森冷的白刃闪过,一名村民头上的幞头,被他劈去了一半,断裂的头发瞬间披散下来,瞬间成了一个头陀。 狗蛋怒目圆瞪,满脸杀气地对他吼道,“耳朵聋了?还不速去?!” “是……”那人刚跨出一步,便跌了一跤,脚步不敢停歇,踉踉跄跄地往村里最好的宅子跑去。 不久,一个老叟被那村民拽着,一路小跑着回来了,跪在了无羡的面前,“老叟拜见将军。” “鞑子一炷香后即将来袭,想要活命的,便乖乖配合我们。”无羡沉声道。 “鞑、鞑子来了?”里长伸长了脖子,想往村外探上一眼,被狗蛋又给按回了原地。 “你们村可有地道?”无羡问道。 老叟的脸一僵,讪笑道,“我们都是本分的村民,哪有什么地道?” 他那副说谎的神情,就连狗蛋都看出来了,踹了他一脚,“死老头,在我家主子面前,竟然还敢不老实!” 里长匍匐在地,连连求饶道,“老叟不敢啊……” 无羡冷冷一笑,“大同常年遭遇鞑子袭掠,临近村庄多挖有地道。这般问你,本想让你带着村民进入避难,既然没有的话,只能让你们听天由命了!” 里长忙磕了个头,改口承认道,“将军菩萨心肠,老叟不敢欺瞒,村中确有地道,家家户户皆有。” 无羡懒得同他计较,“立刻带着村民去避难,我要在此布兵迎敌。若是尔等动作慢了,敌人刀剑无眼,自求多福吧!” 老叟见众将士神情肃穆,不像是在作假,小命要紧,忙招来了甲首,协同指挥村民,进入地道躲避。 “何关,给士兵分派火药和铅弹。” “得令!” “柴胡,着人安置将士的马匹,在村口用木牛搭起神飞炮的防护栏。” “得令!” “狗蛋,率二十名炮兵于村口迎击敌军。不必恋战,待敌军接近后,立刻回撤至村内伏击。” “得令!” “胡勒根,率十人搜寻村中的驴羊,全部绑上炸药包,尾部拴上鞭炮,作为敢死队。” “得令!” 第123章 迎头重击1 “余下五人一伍,避入村内,挑选带二层的小楼暗中伏击,不得点灯暴露位置。” “得令!” 朱寿见众人都有任务在身,唯独他没什么事可做,主动向无羡请命道,“我可以做什么?” 讲真,朱寿的人个个带了伤,无法指望他们拉弓射箭,对于火铳的使用也是生疏得很,此刻真没多大的用处,只能做做后勤工作。 “兄弟们都饿了,你带人去屋里找些馍馍和水,分发下去。” 那不是伙头军做的吗? 朱寿虽然有些嫌弃这份工作,一点挑战性都没有,还是乖乖地带着人去办了。 回来时,他兴奋地对无羡道,“我着人探寻了下地道,发现他们挖得挺长的,居然可以连通到村外!” 无羡双眼一亮,“你立刻将那十个甲首全抓回来,所有人分作十队,由一个甲首作向导,指出他们熟悉的密道。一旦不敌,就用炸药包殿后,借着密道逃离村子。” 朱寿立刻带着手下照办,还未等他们彻底准备妥当,敌人的身影已经出现在一里之外了,真可谓是万马奔腾,杀奔而来。 所过之处,大地随之战栗,杂草匍匐在地。马蹄声似千军震鼓,十里可闻,惊起了一大片鸦雀,拍打着翅膀,落荒而逃。 在这山呼海啸的声势面前,不禁让人升起一抹渺小而无力之感。 泰山压卵,谁能不惧? 大敌当前,谁能不怕? 赤木口已经安生了好多年了,那些炮兵又是新招募的,虽然被李霸带着参加了几回军事演习,却没见过什么大阵仗,此刻不免慌了神。 狗蛋拍了拍身边的炮兵,“怂什么?咱们赤木口,又不是没歼灭过强敌,好几万人马不也给咱们给灭了?昔日能做到,如今也能做到。那些鞑子在咱们的火器面前,完全不堪一击。全都给我瞄准咯,准备发射!” 那炮兵喊了一声“得令”,将手往身上蹭了蹭,擦去了手心的汗水,小心翼翼地从腰包中,掏出了一个一指长的单筒镜,安装在了炮膛上。 若是有现代人看到,不禁要惊呼,这不是望远式瞄准镜吗? 而且还用墨线画了十字瞄准线! “准备!——开火!” 狗蛋一声令下,只见炮火口冒出浓浓的白烟,震耳欲聋的炮声齐鸣,如雷公之怒,如火龙之吼,威震八方,气盖四野。 铁质的实心弹,重达三十多斤,宛若流星划过天际,一跃百丈之遥,以万夫难当之势,一路向前,所过之处血肉横飞,给予所有的生灵,平等的死亡! 不待敌人从死亡的恐惧中反应过来,第二轮炮弹已经上膛。 两轮攻击之后,敌方的前锋已经逼近百步之内。 狗蛋谨记着无羡的嘱咐,不敢恋战,将神飞炮搬上木牛,带着全体炮兵,准备撤离。 胡勒根作为殿后,带着十只骡子、三十只羊而来,一个个身上全都绑满了炸药包。 每十个一什,分批点燃了缠在它们尾部的鞭炮,将它们驱赶至敌军的马队中。 一连串轰轰轰的爆炸声中,夹杂着马羊的哀鸣。 狗蛋带着人与火器,沿着村道一路后撤,直至尽头,以木牛为护栏,再次架起神飞炮,准备下一轮的巷战。 朱寿随无羡避入了村屋内,看不到村口激烈的战况,只听得一阵阵炮声如雷,不免热血沸腾,向无羡请战道,“一会儿,我也用火铳吗?我的眼力很不错的!” 尤其是前些日子,他刚被伏击过,吃了教训,苦练铳术,装填火药的手势熟练了不少。 “你不是带着弓吗?用弓箭。” 朱寿有些委屈,“为什么不让我用枪?”明明小无羡的人,用的全是火器。 无羡解释道,“弓箭的上弦速度,比火器快得多。而且天色已暗,为了不在敌人面前暴露我们的身影,屋里不能点灯,这种情况下,不利于给火铳装填火药。” “如此说来,岂不是火铳不及弓箭了?” “不!”无羡断然否定道,“你知道培养一个熟练的弓箭手需要多久吗?” 这个朱寿知道,“至少三年。”即便他天资聪慧,也是学了半年才算出师的。 “那你知道培养一个熟练的火铳手需要多久吗?” 这次无羡不用他开口,便直接告诉了他答案,“只需三个月!而且使用火铳无需臂力,即便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弱妇孺,都能成为出色的战士,瞬间获得对战勇武鞑虏的武力,大大弥补了大明子民在体力上的劣势,这才是火器的最大作用。” 朱寿双眼一亮,之前他也与兵部侍郎谈论过火器的事,他只道那是奇伎淫巧,射程同弓箭差不多,换起火药来又麻烦,还浪费铅铁,不足挂齿,不如扎扎实实地让士兵练习弓马。 可是他却忽略了很关键的一点,鞑靼人人能骑善射。大明却连良驹都不够数,拿什么同他们比?能比的只有火器! 无羡又道,“火器的这些不足,只是暂时的。你知道吗?在大食以西,与弗朗机比邻的国度,已经有人发明了簧轮枪。” 她的双眼璀璨如星,声音不觉都带着兴奋与激动,“簧轮枪不用火绳点火,只需弹簧驱动旋转便可发射。技艺是日新月异的,若是我们放弃了火器,故步自封,百年之后如何同上膛更快的火铳、射程更远的火枪、威力更猛的火炮战斗?” 是啊!为君不能没有忧患意识! 朱寿想着未来,当一群弗朗机人,带着更厉害的火器而来,他又该如何抵挡? “杀啊!——” 敌人的喊声宛若警钟,敲响在了他的耳畔,将他吓出了一身冷汗,他忙搭弓上箭。 面对着几千人的猛烈冲击,他们这百人的箭阵,如同蚍蜉撼树,对于对方而言,根本就是不痛不痒。 眼看着神勇无敌的敌寇,已经冲入了村中,即将破门而入,朱寿要说心中一点不慌,那是假的。 他的手心都沁出了薄薄的一层汗,紧紧地握在了刀柄上,准备做最后的肉搏。 第124章 迎头重击2 就在朱寿神经高度紧绷着的时候,“轰”的一声巨响传来,着实让他吓了一跳。 村口的火枪队早已撤离,所有的人都换上了弓箭射击,这会儿又是谁在开炮? 他偏转头,循声望去,见是狗蛋的队伍撤到了村道的尽头,正对着如洪水般涌来的敌兵不停地开炮。 炮口冒起了一阵阵白雾,宛若暴怒中的神龙喷出的鼻息。 之前那些炮兵在村口,他没机会得见,这会儿可是瞧得真真的。 村道狭窄,非常适合炮火的攻击,简直就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神飞炮的炮弹,在空中飞驰而过,直接穿透敌人的骑兵阵,毫不留情地轰击着所遇到的一切,碰到膝盖即折,擦到手臂即断,砸到脑袋即殇。 朱寿甚至看到一个炮弹,从一个敌兵的胸口直接穿了过去,留下了一个坛口大的血窟窿,扑扑地往外涌着血。 炮火虽猛,击杀的敌兵依旧是九牛一毛,朱寿看到不少人,已然冲到了他们所在的小楼前,勒马扬蹄,正要踹门。 他心急如焚,却见无羡不紧不慢地拿出了一根火折子,放在嘴边轻轻一吹,火苗瞬间蹿了起来,照亮了她嘴角洋溢的自信。 “小无羡,你不是说,不能点灯的吗?”而且敌人都快冲上来了,躲在暗中伏击,岂不是更好? “谁说我要点灯的?” 无羡从手边的木箱中,取出了一个蓝色的粗布包,将露出的一根细绳点燃,火花迅速地吞噬着线头,待燃至四分之三时,将它从窗缝处轻轻抛了出去。 只听“轰”的一声乍响,那布包竟是在敌兵最密集的地方炸裂开来。 毫无防备的敌兵,便在惊慌失措中丢了性命,只有少数漏网之鱼冲入了楼内,举着弯刀,想要为死去的兄弟报仇。 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朱寿的护卫早就埋伏在了扶梯口,没几个回合,就将他们全部给解决了。 几轮轰击过后,敌寇和战马的尸体,高高堆积在一起,居然将门扉都给掩埋了,成了他们最好的防护。 朱寿这才明白,之前无羡进村之时,为什么要挑二层的小楼了。 一来位置较高,可借住地势之利,方便投掷炸药包。 二来离地面远,将炸药包扔出后,便将窗板合上,不易被炮弹和炸药误伤。 朱寿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从木箱中取了一个布包。 那就是寻常的夏布,早就洗得褪色了,像是从穿旧的军服上扯下来的。 布包的大小同一本书册差不多,但是厚了不少,比砖块还要厚两寸。 仔细地拆开布包,见里面还垫着荷叶和中夹纸,一层层打开后,最后才露出了黑色的火药。 他颠过分量,足有三五斤重,可不轻啊!单纯的火药,怎么可能如此之重? 他好奇地将火药拨开,果然让他发现了端倪,里面居然埋着上百颗豆子般大小的铁珠。 朱寿不解道,“为什么要用铁珠?若是换做铁片,杀伤力岂不是更强?” “铁珠易于生产,将融化的铁液滴入水中便是一颗。打一片铁片的工夫,至少能做几十颗铁珠了。你也别看不起铁珠的杀伤力,只要火药的威力够猛,照样能将铠甲击穿,将人打成一个马蜂窝。” 朱寿又依着原样,将炸药包捆好,“火药不都是填充在石、铁中的吗?再不济,也是用罐子和木匣,你怎么用布来包呢?多危险啊?” “反正最后都是要炸开的,包的东西越薄越省事,只要火药别漏出来就成。” 朱寿想想也是,之前,所有人都想着火药的可怕,恨不得用最坚实的材质来填装,反而误入歧途,反而在无形中削弱了火药的威力,还是他的小无羡看得通透。 朱寿的目光回到窗外,所见之处都是被击飞的断肢,血肉模糊。尸体越积越多,越垒越高,都快没过了小腿。 后续的骑兵踏着一路的尸体而来,身下的战马在隆隆炮火下,失去了前进的勇气,一个个匍匐在地,哀鸣之声不绝于耳,宛若身临无间的阿鼻地狱。 再看他身边的那些大内高手,一个个遍体生寒,心神早已被炮声打乱。 而反观无羡的手下,却是一个个淡然自若,拉弓、上箭、瞄准、射击,动作一气呵成,有条不紊。 这便是高手与士兵的区别! 高手可以一敌十,不敌则退。但是士兵,却要直面千军万马,而不能有丝毫惧色! 这一战打得有些轻松,敌人根本就是给他们送人头的,完全没有那群酸丁描绘得那么凶神恶煞、神勇无敌嘛! 一批接着一批,傻乎乎地冲入了狭窄的村道,脸部因极度恐惧而扭曲狰狞,慌乱地想要后退,却被身后的人流簇拥着向前。在神飞炮和炸药包的双重轰击下,一片片倒了下来,简直不堪一击。 这就是无羡用实战向他展示的,火器的真正威力吗? 朱寿的目光落在了无羡的脸上,昏暗的夜色下看不清她的脸,只有那双明亮的眼眸,绽放出夺目的光辉,让他移不开眼。 何关看着敌寇一个个奋勇争先,急得都爆粗口了,“他奶奶的,那群鞑子的脑子被驴踢啦,不要命了?还没进村,就被咱们灭了三五百了,这会儿加起来都快死了两千了,居然还不退兵?” 无羡淡淡道,“那叫视死如归,勇气可嘉,咱大明的士兵要都有这种精神啊,别说是草原的小王子了,就算是天上的四大天王也能灭得。” 何关冷哼了一声,“他们哪有主子说得那般高洁,明明就是财迷心窍。听说啊,在小王子那儿,您的人头可值百匹良驹,还能封个千户呢!” “你们几个呢?”无羡好奇道。 “小的榜上无名,倒是胡勒根和狗蛋值钱得很,也值五十匹良驹了。” 朱寿啧啧道,“想不到小无羡那么值钱啊!” 无羡对他眨了眨眼,“等到咱们弹尽粮绝了,你就拿着我的人头去请赏。” 第125章 见死不救 朱寿赶忙伸出了手,堵住了无羡的嘴,“不准乱说,我不会让你死的!” 无羡看着他的眼神,一扫往日的纨绔之气,分外的坦率与认真。 她轻轻扯下了他的手,眼角不觉染上了温柔的笑意,应诺道,“好,我不死。” 炮声一直不绝于耳,交战持续到了二更天,敌寇迫于伤亡,终于偃旗息鼓,带着仅剩的五百残兵撤出了村庄。 但是,他们并没有远去,而是退到了村外守着,如同一只只恶狼,潜伏于黑夜之中,只等着猎物失去防备之时,再次露出獠牙,发动猛烈的攻击。 无羡让柴胡给伤兵,简单地处理了一下伤口,又让何关给众人分发了吃食,安排了守夜的班次。 全部交代完毕,她才得了空,就着水,草草啃了一个馍馍,身子一靠着墙,眼帘便垂落了下来,就是粘住了一般,再也睁不开了。 迷迷糊糊之中,她觉得身边多了个依靠,倾斜的脑袋似乎抵在了一个宽厚的靠枕上。 她懒得去思索,墙边哪来的柔软靠枕,只想踏实地睡上一会儿。 均匀的呼吸声,在宁静的夜晚回荡,不知道撩动了谁的心弦。 待她再次睁眼的时候,天色更为深沉了,浓如墨,暗如漆。正是黎明之前,最为黑暗的时刻。 她立刻招来了胡勒根,“敌寇目前是何情况?” 胡勒根答道,“还剩了五百守着村口,像是在等待援军,准备再次攻击。” 无羡又问何关,“咱们的弹药还剩多少?” 何关答道,“铅弹几乎没用过,羽箭还有九千支,炸药包却是消耗得差不多了,仅存十分之一,炮弹也只剩一百发了。” 朱寿皱眉道,“此处虽有地利,但我们的兵力太弱,若是等到敌军的援军到达,不停消耗我们的实力,我们撑不了多久。” 无羡也不想再耽误下去,她爹还等着她去救呢,一锤定音道,“通知弟兄们,半炷香内吃完早膳,立刻带上馍馍,从密道火速撤离,南下与主力汇合。” 众士兵得令后,从各自所在房舍的密道撤离,在甲首的带领下,在村外一里外的隐蔽处集合。 朱寿见人都到得差不多了,问道,“我们的马和火炮怎么办?”他们可没法通过密道,难道就要这么白白送给鞑子了吗? 无羡向他挑了挑眉,取出一截短小的竹箫放在了唇边,长长地吹上了一口气,但那音孔却连一个音都没发出来。 朱寿不觉皱眉道,“小无羡,你的竹箫坏了。” “有没有坏,你一会儿便知道了。”无羡对他卖了个关子,带着集合好的队伍出发了。 每走出一段路,她都会拿着那个无声的竹箫吹上两口气,待他们走出百步之遥,身后突然有马蹄声起,尘土飞扬。 “敌兵追来了!” 无羡看着朱寿那副如临大敌的样子,笑眯了眼,“不是敌兵,是咱们的马和火炮来了!” 难道那马还能像狗一般,循着他们气味而来? 朱寿按捺下心中的好奇,定睛一看,一个枣红色的身影穿越了尘土,正向他们飞奔而来。 不是无羡的坐骑,还能是谁? 它的身后跟着一群马,马身上还捆着火炮,不正如无羡所说的,马和炮自个儿回来了吗? “小无羡,你是怎么做到的?”朱寿不禁好奇地问道。 无羡亮了亮手中的竹箫,“这是特质的,箫音只有耳力优于成人的孩童和犬马能够听到。我的马是经过训练的,能够听懂箫声的指令。” 朱寿接过无羡手中的竹箫,仔细端详着,“真真是神奇。” 他发现,她总能弄出许多神奇的东西来,就像是姜撞奶、缝合术、炸药包,还有狗蛋他们人手一个的千里镜,让他这个做皇帝的都艳羡不已,他得找个机会问她要一个来。 贼寇也不是傻的,没过多久便发现了马匹的逃逸。因为没见到马背上有人,便没放在心上。 他们不在意也就罢了,为何村中的狼煞军也不在意? 他们越想越觉得不对,派人悄悄地潜入了村子,一连翻入了七八户人家,发现早已人去楼空,这才知道上了当,赶忙循着马蹄的印迹追去。 刚跑出一里地,便听到“轰”的一声,宛若惊雷乍响。 脚下的地面剧烈震颤,土石飞溅中,一捆竹子应声飞起,猛地蹦起七尺高,在空中炸裂开来。 破裂的竹片,夹杂在狂暴的气波中,向着四面八方飞速射出,稍稍蹭到一点,便是一道皮开肉绽的血口子。 金光四射,宛若天神降下的神罚,妄想直视者,多被射出的铁珠夺去了双目。 战马嘶鸣着,同受惊的兔子一般,四散逃窜,前行的队伍顿时乱作了一团。 不少人从马背上摔落下来,被纷乱的马蹄踏碎了胸骨。 无羡的队伍得以喘息的机会,依旧不敢停歇,马不停蹄地赶路,一路南下。 虽然有地雷拖延了敌寇的脚步,双方的距离还是越来越近,至晌午时分,不用回头,都能听到那震天动地的马蹄声了。 火烧屁股之际,终于是让他们赶到了怀仁城下。 怀仁是重镇,守备的兵力必然不少,西边紧依洪涛山,这种地势最适合打守卫战,定能让那些鞑子吃个大亏。 狗蛋兴奋地跑上前去,对着城门上的守卫喊道,“我们是大同来的,后有敌兵追杀,速速开门!” 哪知,他扯着嗓子喊了好久,声音都快喊哑了,都没人应答。 本以为能入城暂避一阵,想不到却是城门紧闭,气得他一脚踹在了门板上,“城上的人,难不成是死的吗?” 无羡回头望了一眼,此刻不用千里镜,都能看到敌寇的身影了,“小王子来势汹汹,他们是不敢开城门的。” 何关冷冷一笑,“他们以为,将我们拱手送给了小王子,就能平安无事了?信不信我将城门炸开,谁都别想好活!” 无羡淡淡道,“城里的百姓是无辜的,别在这种人身上浪费炸药了,留着对付敌寇吧!” 第126章 战场表白 何关拿起了千里镜,匆匆望了一眼,密密麻麻的都是身穿皮袄的鞑子,如山呼海啸之势席卷而来,根本望不到尽头。 敌人在追击的过程中,兵力得到了大幅补给,根据他的估算,已从五百残兵,扩充了到了五千之多,竟是比之前在绣女村遇到的还多。 而他们所剩的弹药却是不多了,人困马乏,又能往哪儿逃呢? 朱寿心急如焚了,此刻也顾不得再隐瞒身份了,对着城门上的士兵,高声喊道,“我乃当朝天子,速速给朕开门,不然……” 无羡方才听到一半,冷汗都被他吓出来了,这人还真是什么都敢说。 她忙用手捂住了他的嘴,小声道,“别说你是当朝天子,就算你是天王老子,他们也不会开城门的。乱喊乱叫,信不信他们给你扣个冒充天子的罪名,直接射杀了你?” “可是我……”朱寿觉得有万般委屈与无奈,全都堵在了喉咙口,没法说出来,“鞑子怎么办?他们可是马上就要追来了。” 无羡带着所有人,来到了城门外的木栅后,“狗蛋,胡勒根,将板车横置,作为护栏,每隔三步设一门神飞炮,一字排开。” “得令!” “何关,柴胡,将剩下的弹药全部分发下去,让大伙儿准备迎战!” “得令!” 炮兵刚刚将神飞炮摆定,敌军已经冲入了射程,来不及瞄准,直接点火发射。 砰!—— 砰!—— 砰!—— 在一轮炮火的攻击下,敌兵仅仅损失了百余人,对于五千人的大军来说,只是太仓一粟,算不了什么。 神飞炮只能算是轻型炮,在狭窄的巷战中,劣势尚不明显,此刻放在城门外的开阔地界,火力就不够看了。 朱寿立刻从箭囊里,抽出了一支羽箭,搭弓便射。 嗖!—— 嗖!—— 嗖!—— 羽箭一支连着一支,朱寿一连射出了五箭,渐渐感到力乏。 再看无羡和她的手下,简直叫他目瞪口呆,只见他们在纷乱的战火中,十指如飞,迅速地填装着火铳的药膛。 那个速度,简直比他的神机营在演练时做的,还要快上许多。 他不禁问道,“小无羡,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对此,无羡只有一个字——“练”! 是的,没有任何秘诀,只有练! 如今,蒙眼填装药膛和障碍射击打靶,已经成为了赤木口将士的日常训练科目,每月还有严苛的考核。 日复一日的操练,可不就是熟能生巧了吗?在她的队伍中,即便随手挑一个人,趁着他睡得正香的时候,将他从被窝里拉出来。他在迷迷糊糊之中,也能凭着条件反射,熟练地给火铳填装火药。 因为连续拉弓射箭,朱寿的右肩已经开始发酸,弓力明显弱了不少。 对比之下,无羡和她的人,无论是速度,还是射程,依旧如前,体力消耗也比他少得多,火铳的优势立显。 朱寿放下了手中的弓箭,也给自己换上了火铳。 他本就有射箭的功力在,枪法精妙,一打一个准,只是装填火药的速度及不上无羡,时不时地还会忙中出错,手一抖,将火药装得太多了。 待他好不容易掌握了填装火药的技巧时,却发现炮火声早就停了下来,仅仅靠着弓箭和火铳,再也挡不住敌人前进的步伐了,鞑靼的铁骑越逼越近。 三百步…… 两百步…… 一百步…… 无羡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夕阳的霞光洒在了她的脸上,宛若给她罩上了一层无形的血色薄纱,透着一种苍凉的美。 “已经撑不了多久了,我怕是要对你食言了……” 朱寿的脑袋一蒙,也不知道自个儿是怎么想的,只是随着本心去做,凑近了她。 两人的鼻尖贴在了一起,近在眉睫,他都能感受到她的气息,如兰芬芳。 而他,则是带着几分珍视,几分忐忑,收敛了自己的气息,如蜻蜓点水一般,在她柔软的唇瓣上,轻轻地印上了一吻,“生未同衾,死亦同穴。” 无羡用手捂着他亲过的地方,一时之间竟然愣住了。 她看着他的眼眸,在他的眼神中寻不出一丝的旖旎与邪念。 他怕是还不知道她是姑娘家吧,就以如此郑重的语气,宛若宣誓一般,在战火纷飞的战场上向她表白。 她觉得鼻子有些发酸,千言万语到了唇边,就化作了两个字—— “傻瓜……” 他的心意,她或许永远都无法回应了。两世的岁数加在一起,她都快半百了,能在临时之前,听到有人如此真诚地向她告白,也算是填补了一个缺憾,不枉重活一世了。 她的嘴角重新翘起,展露出那让人熟悉的不羁的笑容,抓起了一把火药,熟练地装入枪膛中捣实,安上火绳,塞入铅弹,继续开始射击。 即便是死,也该是战死到最后一刻! 一百步…… 七十步…… 五十步…… 敌军以排山倒海之势,向他们汹涌扑来。铁蹄声声,如同踏在了他们的心口上。 沉沉的死气,弥漫于战场,气氛凝重得都快让人透不过气来。 突然,一道清亮的歌声,像是破开了云层的霞光,驱散了众人的惶恐、不安与绝望。 是无羡在开口吟唱! “星辰列作兵阵,山海驻为军营, “听将军一声号令。 “雕鞍玉勒红缨,横戈铁骑鸣金, “煊赫战功举若轻。” 无羡唱一句,士兵们便应和一句。歌声此起彼伏,铿锵有力。荡气回肠的旋律,伴着火铳发射的轰鸣,盖过了敌军战马的嘶鸣。 “忠者当忠,勇者当勇,忠勇自纵横。 “智者当智,谋者当谋,智谋可称颂。 “群雄争驰,肆志骋怀,跃马踏飞虹。 “便以手中三尺霜锋,劈千丈孤峰!” 士兵们几乎是在嘶吼、在咆哮,想用这一曲歌声,驱散心中的怯懦,证明他们的心还在跳跃,血还在奔流,他们还活着——至少在这一刻,还活着! “勒马下拜将军,虎啸当风。 “引明月落满弓,剑破鸿蒙。 “意气平万里云,烈酒千盅。 “画角声,连边城, “击剑酣歌写峥嵘!” 朱寿受到了歌声的感染,也跟着他们一起唱了起来,似乎是要将他还未实现的壮志、难以抒怀的豪情,一同留在这片无情的战场上。 五十步…… 四十步…… 三十步…… 看着越来越近的敌寇,士兵们在火铳上装上了刺刀,打算放完最后几枪,便于对方近身拼杀。 轰!—— 轰!—— 轰!—— 在敌军的喊声中,突然多出了几声炮火,震耳欲聋,不像是幻听。 无羡不觉疑惑,他们的炮弹早就用完了,这炮声又是打哪儿来的? 她循声望去,见敌军的北侧腾起了几缕白烟,那炮声便是从那儿传来的。 难道敌军也开始使用火器了? 不对啊…… 这炮火的位置摆得不对,都打在了他们自个儿的身上了。 不!这炮不是敌军放的! 是援军! 他们的援军终于到了! 只见两里之外尘土飞扬,连绵百丈,看着像有上万人之多。 “太好了!这回看敌寇还如何嚣张!” “我们终于得救了!” “打啊!给鞑子一个厉害瞧瞧!” …… 化作死灰的心中燃起了希望,士气也随之一震,手中填充火药的动作快了不少。 砰!—— 砰!—— 砰!—— 正面有火铳扫射,侧方有火炮轰击,远处还有大量的援军即将赶到,眼看着鞑子即将落败,怀仁的守备总算是雄起了,打开了城门,派出了一队由五百人组成的箭阵,加入了战斗。 在隆隆的战鼓声中,箭如雨下,遮天蔽日。敌军终于撑不下去了,露出了怯意,向着南方火速撤离。 “我们胜了!——” 一群铁骨铮铮的汉子,眼角都湿润了,带着劫后余生的激动,欢呼着,拥抱着,分享着彼此的喜悦。 朱寿也将手臂绕过了无羡,将她搂在了怀里,声音含着浓情,像化不开的蜜,在她耳边轻语,“我说过,我不会让你死的。” 无羡贴在了他的胸口,听着他强而有力的心跳,第一次感到,那个总爱耍性子的家伙,竟然比她高了那么多,看似单薄的肩膀也是可以依靠的。 她抬起了手,与他紧紧地相拥在一起。至少让她在这一刻,放下频临死亡的恐惧,放纵一回自己,好好地感受下死里逃生的喜悦,感受下他怀抱的温暖,感受下被人保护着的安心…… “主子,我总算赶来了!” 待张平丢下行进缓慢的队伍,兴冲冲地策马奔来的时候,惊讶得差点从马背上跌落下来。 那个被野男人搂在怀里,顺从得像个小猫咪似的,还是他那个骂得了阁老、揍得了狗蛋、逗得了姜蔺、撩得了沈钰,出入敌营如入无人之境,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英明神武、机智果敢的主子吗? 他不淡定了…… 简直是在风中凌乱了…… 难道真是被何关那个乌鸦嘴给言中了,这个朱寿就要做他们的姑爷了? 沈钰啊,这回可不是兄弟不想帮你了,是你真的没啥希望了。 张平收起了心绪,后方的大部队即将赶到,他家主子再这么抱下去,可有些不像样子了。 在他的一声轻咳下,无羡放开了手,脱离了朱寿的怀抱,让朱寿不禁恶狠狠地剜了一眼碍事的张平。 嗓子不好就该去看大夫,没事咳个什么劲儿?而且还带了一条狗来! 现在那条狗,非常无耻地占据了本该他待的位置,被小无羡亲昵地抱着! 张平揉了揉鼻子,全当没看见,兴奋地请功道,“主子,我来得还算及时吧?” “你遇上朱寿的援军了?”无羡问道。 “什么朱寿?那些可是本公子的家丁!” 无羡循声望去,不觉一愣,完全没有想到,带人来救她的居然是倪世杰?! 且不说,他俩之间有过过节,单单是他的身份,也不该仅带着一群家丁,就贸贸然地上战场了呀? 她不禁往天上瞧了一眼,太阳没打东边落下呀? “你怎么来了?” 倪世杰翻身下马,整了整身上耀眼的甲胄道,“还不是那个杨廷和,都不知道他做什么来的山西,鞑子都把我的马市给毁了,他不派兵驱赶,竟然闭城不出。 “我爹代表大同的大小官员,提了下意见。谁知,他小肚鸡肠得很,竟然给我爹扣了一顶贪墨的帽子,将我爹给抓起来了。 “小爷我就开了武器库,拿了些兵器,来这儿赚军功了,想不到,倒是救了无羡公子一命。” 张平简直对他的不要脸无语了,哪儿有他说得那么大义凛然呀,明明是他因为他爹下狱的事乱了方寸,被他随便忽悠了两句,就傻乎乎地盗了库房,带了家丁,投奔他家主子来蹭军功了。 不过倪世杰的能力有限,除了家丁和晋商之外,没能招募到一兵一卒。 还是他出的主意,让所有人折了树枝,拖曳在地上,弄出了滚滚尘雾来,谎作千军万马的架势,将敌兵给吓退了。 无羡朝他抱了个拳,“多谢倪兄仗义出手,赶走鞑子后,我做东,在御河上为你庆功贺喜。” 倪世杰对她的上道很是满意,啪的一声打开了折扇,扇了两下,勾起的唇角,显示了他此刻的好心情。 无羡的目光越过了他,落到了他身后的冯盛和张遐龄的身上,客气地赞了一句,“二位真是深明大义啊!” 张遐龄苦笑了一下,他可不是真心要来的,只是倪世杰的生死,牵动了他爹倪布政使的命运。 他若是一死,倪布政使翻不了身,他在山西经营了多年的官场关系都得断送了,只能无奈地带着所有的镖师前来助阵。 冯盛则比他更实在些,鞑子的主力纠集在应州,再往南便是代州了,他家的千亩良田可不想就这么被战事给糟蹋了。 所以,他放下了所有的恩怨与过节,带着能召集到的一切人马赶了过来。 他对无羡尴尬地笑了笑,“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 无羡对他抱了个拳,“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第127章 来得急吗? 此时,怀仁的总兵也在二十个亲兵的护卫下,姗姗来迟,对倪世杰行了个礼,笑得一脸谄媚,“下官拜见倪公子,令尊怎么能让您来战场以身犯险?” 倪世杰收起了折扇,大言不惭道,“精忠报国本就是我等的本分,我等还要迅速赶往应州增援,可否借调些兵力相助?” “倪公子开口,末将怎敢不应?即刻抽调八百精兵强将,听候倪公子的调遣!” 朱寿气得都想亲自动手,摘了他头顶上的乌纱帽了! 他这个大明皇帝,在城门口叫门,怀仁总兵闭门不开。来了个无一官半职的衙内,他倒是殷勤得很,借兵借得那叫一个爽快。 到底谁该是他效忠的对象? 真是用银子,白白养了一群胆小如鼠、狼心狗肺的东西! 无羡见他那副炸毛的样子,就知道他要发飙了,忙将他拉到一边,给他顺毛道,“知道你委屈,但如今是用人之际,咱们还得靠着怀仁总兵的兵马不是?” 一众人入城整休,怀仁总兵很识趣地提供了合口的饭菜,还宰了几只羊,给众人打牙祭。 无羡只夹了薄薄的一片,其余的全给士兵分发了下去,士兵大吃大喝一顿后,倒头就睡,一个个鼾声如雷。 战事瞬息万变,可没有太多的时间,让他们长久停歇。 天刚蒙蒙亮,无羡便召集队伍再次出发,连同怀仁的八百兵马,一路南下,待到达桑干河时,斥候匆匆来报。 “小主子,前方有交战声,大批敌军集结在河对岸。” 无羡着急地问道,“敌军在与谁在交战?是老将军吗?” 斥候为难道,“河道太宽,足有二十丈,一时难以越河查看。” 张平皱眉道,“主子,我们带着笨重的火炮,若是没有渡船,难以渡河,而且还容易受到敌人的伏击。” “那就不渡河了,直接开打!将火炮都架起来,沿着河道一字排开。让大伙儿都换上大弓,配合火炮射击。无论敌兵是同谁在作战,都是我大明的军队。” “得令!” 无羡又对冯盛和张遐龄抱了个拳,“能否借二位的人一用,替我军士兵执盾,筑立防御。” “但凭无羡公子吩咐。” 二人的手下扶着挨牌一字排开,连成了一堵木墙。士兵在木墙后,齐刷刷地躺了下来,用脚撑开弓,拉弦上箭。 脚的力道本就比手大,以脚开弓,无论是弓力、速度、射程,还是破甲的威力,均要强上不少。 嗖!—— 嗖!—— 嗖!—— 一支支羽箭穿越盾牌上的孔隙,化作密集的箭雨,飞跃了宽阔的河道,射入了敌方的阵营。 倪世杰第一次上战场,看着眼前炮火轰鸣、百箭齐发的架势,心中那叫一个激情澎湃,“射,射死他们,叫他们坏了本公子的马市。” 他捋起了袖子,一副要亲自上阵的架势,被张遐龄给劝回来了,“前方危险,倪公子是一军之帅,得在后方运筹帷幄,便可决胜千里之外。” 正说着,一支流箭射了过来,正落在倪世杰脚前一尺的地方,将他吓了一跳,忙随着张遐龄躲到了后方,一头钻入了为他安排的车架中。 这一次的交战,只持续了半个时辰,敌兵便在腹背受敌的不利情况下逃遁了。 无羡也不追逐,而是让人搭建了浮桥,将炮架在了流马上,与河对面的人汇合。 刚上岸,小玉儿便兴奋地叫了起来,朝着前方猛冲而去,拽都拽不住。 无羡跟着它的身后一路飞奔,就看到前方有个熟悉的身影。 “爹!——”她大喊了一声,扑入了他的怀中。 李霸见到她没有丝毫的欣喜,反而眉头紧锁道,“你怎么来啦?” “我听说您失去了消息,便带着人来找您了。” “带了多少人?”李霸问道。 “咱们的一百多赤木军,还在怀仁借了八百。” 李霸急得直跺脚,“你的胆子太大了,这可不是咱的赤木口,就带着这点人,你也敢来?” 朱寿追了过来,向李霸抱了个拳,“老将军何必担心,敌人不是都给我们打跑了吗?” “这位是?”李霸指着朱寿,疑惑地看向了自个儿的女儿。 “他是……” 无羡的话才刚开了个头,就见大同总兵王勋慌乱地朝朱寿跪了下来,“您怎么来了?” 朱寿眼珠子一转,道,“圣上封我为威武大将军,前来平寇,我已经调集了宣府和辽东的兵力,算着日子,明日也该到了。” 王勋苦着脸,“明日啊……” 朱寿不解道,“明日怎么啦?” 李霸不认得朱寿,没有丝毫顾虑地说明了目前的不利形势,“鞑子之前是故意撤退,好将你们引过河来。他们已经纠集了五万兵马,就驻扎在不远处,凭我们这点兵力,怕是撑不到明日了……” 正说着,斥候匆匆来报,“敌军正在三里外纠集兵力,打算再次进攻!” 王勋听了,心都沉到了谷底,忙对朱寿道,“圣……” 他收到了朱寿的警告的目光,知道自个儿说错话了,忙改口道,“大将军,您带着人马速速撤离,不然过会儿就晚了,想走也走不掉了。” 朱寿反对道,“这个时候,一个人都不能走,相反,敌兵来了我们还得全力出击,打出气势来,如此他们方才心生惧意,不敢贸然歼灭我们。” “可是……”他要是出个什么意外,让王勋如何对得起社稷江山? 无羡不知道,王勋的心中是如何天人交战,只要她爹不走,她必然是要留下来的。 她立刻召来了胡勒根和狗蛋,让他们背水架起了炮阵,准备迎敌,又让晋商的人举着盾牌,为枪手护卫,而怀仁的兵马,则全部收编入了王勋的军队。 朱寿说得很对,只有打出气势来,越是打得凶狠,敌人越是忌惮,他们才越安全。 张平的到来,给她带了不少弹药,安然度过今日,还是绰绰有余的。 关键就看明天了,是他们的援军先到,还是弹药先消耗完了。 第128章 诡异的静 但是,敌兵的反应,却是众人万万没有想到的。他们已经打得够凶猛了,敌人却是比他们还要疯狂,简直就是视死如归。 李霸抓了抓脑袋,“那些鞑子不要命啦?明知道是送死,还一批批对着炮火猛冲。”简直就是用血肉之躯,在给后面的人铺路! 王勋偷偷地瞟了朱寿一眼,估摸着,可能是这位的消息暴露了。 此刻再想让朱寿撤离已经完了,只能硬着头皮和敌人拼了。 朱寿低眉沉思了一会,突然开口道,“附近可有什么村庄?” “此处以北三里地,有个涧子村。”王勋答道。 无羡一听他这么问,就想到了,“难道你想复制绣女村的策略,和敌人打巷战?” “我们的兵力只有敌人的十分之一,村内道路狭窄,不利于骑兵,反倒是有利于我们防守。” 王勋对无羡吩咐道,“你带着人,护着大将军撤往涧子村,我与李霸殿后。”说着,便翻身上马,提着斩马刀,向着敌兵冲去,大有一种“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 无羡将目光,从他那萧瑟的背影上收了回来,一把拽住了想要跟去的朱寿,提着他的衣领,直接将他扔到了倪世杰的车架上,带着狼煞军迅速往涧子村撤离。 待敌兵兵分两路,一路围剿王勋,一路追击到涧子村的时候,完全傻眼了。 整个村子,家家户户冒着袅袅炊烟,平静得近乎诡异。 照理说,他们带着上万兵马,杀气腾腾,那么大的阵仗,对方不可能不知道,怎么连个反应都没有? 难道是情报有误,对方不在此村? 还是他们在村中设下的埋伏? 领军的不敢冒进,派了一名斥候,领了一队人前去查看。 哪知左等右等,都快对着村口望眼欲穿了,也不见那斥候回来。 难道村中真有埋伏,斥候已经遇害? 领军的想想也不对,对方可是狼煞军,最善使用的便是火器,但是村里一直都是静悄悄的,别说是发射火器的声响了,连个叫喊声都没有。 整整一队人马,不可能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没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心中持疑不定,又派了一名斥候,领了一队人入村再探。 历史再次重演这次派去的人也没回来,如同泥牛入海,一点反应都没有,急得领军的直抓脑袋,咬了咬牙,索性将探路的人数,从十人提到了百人! “都给我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来,一旦发现什么不对,不要迟疑,立刻火速回禀!” 百人领命而去。 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在了村口,领军的心里依旧惴惴不安,焦急地等待着,每一个弹指之间都像是在煎熬。 在他左顾右盼之下,终于有个人回来了,脸上没有惊慌、没有恐惧,反而唇角翘得高高的,勾勒出一副狂喜的表情。 “哈哈哈!哈哈哈!……”那人不可抑制地狂笑着,夸张的笑容让他的面部变得扭曲起来。 他这是抽风了吗? 还是这个村子,有让人疯狂的诡术? 领军的翻身下马,挥掌而落,重重地给了那人一个巴掌,声音响脆,足见用力之猛,完全没有丝毫留情。 那人一下子被打蒙了,用手捂着脸,眼神反而变得呆滞起来。 领军的扬起手来,还要再打,被身边的亲卫给制止了,“万户大人手下留情,再打下去,那人就真的要傻了。” 亲卫对那人使了个眼色,“还不速速将村中的情况报于万户大人。” “啊……”那人这才收回了神,“禀、禀告万户,大、大喜啊!” 万户气不打一处来,“有什么可喜的?!” 那人指着村子的方向道,“路……钱路……” 万户看他那个磨磨唧唧的架势就来气,“前路上究竟有什么?” “钱!” “你不是都说了是前路了吗?”万户觉得那人已经彻底傻了,又想打他,就见他将手伸入怀中。 一大把铜钱,哗啦啦地从他的领口掉了出来,万户这才明白,他口中的“钱”,究竟只得是哪个了。 “村里全是钱,小的从没见过那么多钱,哈哈哈!” 鞑靼士兵冒着生命危险,入侵大明是为了什么?还不是因为大明富裕,遍地是钱。 此刻,见到那人手中捧的、怀里揣的,满满的都是铜钱,一个个全都眼热了,恨不得从他手里抢过来。 万户觉得那人的神智有些失常,说的话不足为信,但那些铜钱却是实打实的,做不了假。 他还在犹豫中,手下的一个百户已经坐不住了,主动请命道,“请大人让我带兵前去查探!” 钱财就在眼前,不抢是傻子。最重要的是,之前已经有二十人去了,若是晚了,说不定好东西全让他们给私吞了。 另外几个百户也有样学样,纷纷向他请命。 万户随手点了一人,“阿拉坦,你带兵前去查探,无论什么情况立刻回报,不得有误!” “得令!”那人掩去眼中的贪婪与兴奋,带着麾下的士兵,火速地冲入了村子。 这一次,回禀的速度快了不少,方才一盏茶的工夫,便有人从村里跑了回来,却不是那百户的人。 原来,他是另一个百户巴图安排的,悄悄混入了阿拉坦的队伍中,前去查探情况,顺便监视阿拉坦,以免他私吞了钱财。 只见那人像只孙猴子,坐立难安,一脸焦急道,“禀告万户,村里全是钱,阿拉坦带着他的手下都在疯抢,去晚了可就没了。” 巴图一听就急了,他就知道那个阿拉坦有私心,可不就是被他给料中了吗? 大家明明是一起来的,都是将人头系在了裤腰带上,凭什么有了好东西,让他一人给吞了? 巴图立刻请命道,“万户大人,阿拉坦只顾抢钱,没将您的命令放在心上,请让我带人将他捉回来!” 其余的百户,也纷纷应和起来,就连几个千户也心动了。 万户没急着下决定,又问那个斥候,“村中可有埋伏?” 第129章 来打劫的 什么埋伏? 那人只顾着地上的钱了,别的都没在意,此刻被万户问懵了。 想来村里的人,一定是打算花钱消灾,不然没事将钱撒路上干什么? “村里没人。” 听他这么一说,请命的人更多了。 万户总觉得这村子诡异得很,不敢贸然将人全派了去,只点了三个千户,让他们带着人手去搜村。 想来那些狼煞军就一百多人,用三千人的队伍探路也该够了。真若是有个什么意外,他这边还有七千人,足以接应他们了。 只是让他没有预料到的是,在重大的诱惑面前,人心总是无比的脆弱。 不少人混在了那三千先头部队之中,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争先恐后地冲入了涧子村。越来越多的人,有样学样,不久,剩下的人反而不足三千。 众人入村后跑了百步,果然见到了钱,不是一点,不是一些,而是很多很多,多到不计其数。 真的是像那个斥候说的,整个村子全是钱,铺满了整条村道,近乎百丈之长,在日光下熠熠生辉。 一堆人蹲在地上,脱下了身上的皮袄,疯狂地往里面装着铜钱。 不用那三个千户下命令,他们的手下早就忍不住了,纷纷学着那些人的样子,将皮袄脱了下来去抢钱。 先到的自然拿的是最多的,后来的便少了,最后到的那拨人,只能被堵在村口,看别人抢钱的份儿了。 这怎么成?挡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 有人挡路,进不了村? 不怕!他们直接凭着一身的蛮力,用力扒开前方的人墙,开辟出一条前行的道路。 到了晚了,钱没剩多少了? 没事!不是有别人替他们捡好了吗?他们可以从那些人的手中抢啊!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完全没有同袍的道义可讲。人性的贪婪与丑恶,以最为直观的画面展示着。 所有的人都疯狂了,理智被欲望所支配,退化为原始的兽类,相互扭打在一起,你打我一拳,我踹你一脚。 士兵相互间都杀红了眼,就连他们的长官都制止不住,反而被人失手打了一拳。 “疯狂”已不足以形容此刻的场面,说是“入魔”更贴切些。 在一片混乱中,不少人被推倒,被人踩踏。无视那些倒地者的痛呼与哀求,一脚接着一脚,从他们的身上无情地踩了过去,再也没能见他们爬起来,哀呼声混在在一片喝骂中,被渐渐掩盖、吞没…… …… 时间回到一个时辰前,无羡与朱寿等人刚刚赶到涧子村,不免生出几分失望来。 涧子村的规模,比绣女村大了不少,道路纵横相连,四通八达。 屋舍位置分散,墙又矮,随便一跃便跃过去了,可不利于防守。 无羡咬着唇,一时没了主意。 朱寿勾起了唇角,“我有办法!” 无羡好奇道,“什么办法?” 朱寿卖了个关子,叫了一帮子人,径直往村中最大的宅子走去。 那是一栋三进的四合院,两层高的祭祖堂宛若鹤立鸡群一般,高高耸立着,与两厢的绣楼相互呼应,楼层叠院,隐隐组成了一个“王”字。 “屋里有人吗?” 朱寿见手下拍了好几下门,都没人应答,敌兵不知何时会追击到此,可没工夫磨蹭,直接抬起脚来,就将门给踹开了。 刚刚一脚跨过了门槛,就感到一阵劲风迎面袭来,朱寿本能地往左退了一步,一道白刃闪过,只见一把锄刃落在了他的脚边,将坚硬的石板都砸出了一道裂纹。 朱寿的那些手下,冷汗都吓出来了。 好几千敌军都没伤到他们主子的一分一毫,居然差点被个无知村民,用农具给砍死了,这算什么事啊? 他们大喊一声“大胆”,拔出腰间的绣春刀,架在了那人的脖子上,抬眸望去,院子中还站着十来个家丁。 他们手中都拿着武器,或是锄头,或是镰刀,一个个瞪大了双眼。 面对来人的凶悍,他们的内心却是怯懦的,纷纷往后退了一步,握着武器的手都在微微颤抖。 一名穿着细布直裰的,从人群后走了出来,看着像是个管事。 他向朱寿几人行了个礼,双手捧着两吊钱递上,“孝敬几位官爷喝茶的,不成敬意,还请笑纳。” 朱寿冷笑一声,“就这点也好意思拿出来?把你家老爷叫出来,敌兵即将到来,我要借他一半身家御敌。要钱还是要命,让他立刻拿决定!” 对有些人来说,要钱如同要命,两者又什么区别呢? 和谈失败,管家立刻向后退了几步,躲到了家丁的身后,打算拼命了。 眼看着两拨人剑拔弩张,无羡都无语了,这算什么事啊?! 她扯着朱寿的衣襟,将他拖到了一边,责问道,“敌军都快追来了,你却来骚扰村民,带着士兵打劫?”太不靠谱了吧? 朱寿一脸无辜道,“鞑子最贪财,我也是想向他们借些钱帛,撒在路上,作为诱饵,好引得鞑子哄抢,然后一网打尽。” 这个主意听着不错,只是他一上来,就做出一副强盗的架势,把人给吓坏了,哪肯好好配合他? “我还以为多大点事儿呢!” 倪世杰不屑地瞥了他俩一眼,来到那些家丁的跟前,将手伸入了怀中,吓得那些家丁纷纷抓紧了手中的“武器”,时刻准备迎击。 哪知,待倪世杰的手,从怀里掏出来的时候,既无刀,也无刃,仅仅多了一沓薄纸。 他将手中的纸抖了下,“这可是山西最大钱庄的票号,足够买下你们整个村子了。带着银票跑路,可比沉重的铜子方便多了。快让你家主子出来,拿了银票速速撤离!” 管事的大着胆子,从人墙后探出头来,仔细地瞄了一眼。 银票用的是特殊的桑皮纸,印刷清晰,票号上印章一应俱全,还有防伪的水印,做不得假。 银票的面额也是大得很,头一张便是五百两的巨额。他家老爷也算是村中首富了,还没攒过那么大的票据呢! 第130章 放长线 “误会!都是误会!”一个穿着绸衣的乡绅,从人墙后走了出来,想要去接倪世杰手中的银票,不料却被他收了回去。 倪世杰也不是傻的,只取了一张给他,“快将你们存的铜子全搬出来,洒在路上。你洒了多少,本公子就给你兑多少银票。撒出去的钱越多,吸引越多贼寇,越能为尔等争取逃命的时间。若是慢了,被敌兵赶来了,可就人财两空了。” 乡绅向他赔了个笑,立刻沉声吩咐管事,“还不照着官爷的要求去做!” 有钱能使鬼推磨,乡绅的办事效率非常快,搬空了库房之后,又叫人将院中的埋着的钱坛子挖了出来,一坛接着一坛往路上运,沿着村中的主干道洒去,真真是铺成了一条百丈长的钱途,在阳光下闪烁着夺目的光芒。 铜子落在地上,哗啦啦的脆响,引得四周的村民纷纷探头张望,若不是因为带刀的军汉太过凶悍,早就一拥而上哄抢了。 朱寿却像是觉得还不够,让那乡绅将家中的布帛都取了出来,随意地丢在地上,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乡绅粗略清点了下数额,找倪世杰兑换了银票,立刻带着一家老小,在家丁的护卫下匆匆撤离。 无羡向倪世杰竖了个大拇指,“倪公子当机立断,尚气疏财,此等胸襟与豪情,让无羡佩服。” “好说。”倪世杰得意地扇着扇子,也觉得今日的自己,简直帅得没法形容了。 “报!——”一名斥候跪地禀告道,“老将军与王总兵带着残兵往东面跑了,看样子是想冲破敌军的围剿,进入应州城。” 斥候不明白,无羡的心里可是清楚的。他们这哪是要逃往应州,明明是要引走敌人,为他们求得一线生机。 “他们还剩多少兵力?”无羡问道。 “仅剩两千。” 无羡心中急得就和一把火烧着似的,“即刻随我去与我爹汇合!” “主子不可!”张平跪在了她的面前。 在没来应州之前,他还不了战况的惨烈。此刻可是清清楚楚的,面对数十倍于他们的兵力,他们这群人又不擅长正面交锋。即便与老将军汇合了,又能如何? “主子千万别浪费了老将军的一片心意,老将军可是出了名的飞将军,您一定要相信他啊!” 无羡咬了咬唇,其实,她的心里比谁都更明白,她即便去了也是白白送死。 可那是她爹啊…… 正在她天人交战之际,斥候又匆匆来报,“大批敌军正往我们这儿来,一炷香之后便到!” 就连倪世杰这个第一次上战场的也看不懂了,“怎么会?人不是该被王总兵他们引去应州了吗?” 朱寿紧紧地捏紧了拳头,指尖扎着掌心带来的疼痛,都不及他此刻心中的疼痛厉害。 敌军为什么会来? 还不是因为知道他在这儿! 上次游玩玄阁寺是如此,如今逃亡涧子村又是如此。 究竟是谁暴露了他的行踪,一次次想要将他置于死地? 他定了定神,提高了嗓音,对着躲在门扉后探头探脑的村民喊道,“敌兵立刻便到,胆小的速速撤离,若是谁愿留下斩杀敌寇,地下的钱财便作为酬劳,分予你们!” 一个瘦小汉子,穿着一身破旧的短褐,从一个破院里走了出来,搓了搓手,“军爷,您说的是真的?” 他问的是朱寿,目光却是不安分地盯着地上的铜子。 他是村里出了名的光棍,他爹得了肺痨,在床上一躺就是十年,将家中的积蓄全都花完了,地也典卖了。 因为穷,他娘跟人跑了,他的妹妹卖于同村做了童养媳,两个弟弟则过继给了富户,就留下了他一人,年纪太大,没人愿意要,守着这个破院子,靠替人干农活,勉强过活。如今都过了而立之年,连个媳妇都没娶上。 反正都是孤家寡人一个,没什么可怕的,还不如搏一把,说不定就能翻身了。 朱寿指着地上的钱财道,“钱就在这里,只有你够胆,敢砍敌人的脑袋,这些任凭你拿!” 富贵险中求,瘦汉应了一声“好”,回到院里取了一把镰刀出来,打算拼了。 在他的带领下,又有不少人站了出来。无羡将他们混编入她的狼煞军中。 朱寿又高声道,“其余的村民,即便你们禁闭门扉,不敢出门也没关系,只要你们往外扔石头、泼沸水,无论用什么手段,杀了敌人统统有赏!” “真的?” 这次出门的是一个妇人,身上穿着一件零碎布料拼接的水田衣,早就洗得褪色了。 她的丈夫是个木匠,原本家中的日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哪想被征召去做了徭役,断了收入,留下三个还没成年的孩子,生活渐渐拮据起来。 若是要她拿刀与敌人面对面砍杀,她可没那个胆子,可就是泼泼沸水的话,还是可以做到的。 朱寿点头应诺,“帮我们,也是帮你们,若是敌军到来,有什么下场,你们应该比我更清楚。速速回去,将锅中的水都烧沸了,准备迎敌。” “诶!”那妇人忙回去忙活起来,将三个孩子都叫来搭手。 无羡则给士兵分了弹药,让他们进入没人的空屋,或是与那些愿意参与战斗的村民家中隐蔽起来,搬出橱柜等重物堵住门口。 片刻之后,即有十个带着胡帽的鞑子进入了村中。 一开始,他们还揣着十二分的小心,将手中的弓拉满了,步子也是迈得不大。 待看到地上的那条钱途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有的人还将铜钱放在嘴里咬了一口,生怕这是一场梦,只待将牙给磕疼了,方才信了真,傻乎乎地笑了起来。 他们从未见过那么多钱,一个个将万户的命令抛到了脑后,趴在地上哄抢起来,双手并用,抓起地上的铜子,一把把往怀里塞。 这一队人才十个人,仅仅是来探路的,无羡和朱寿自然是看不上眼的。 放长线,才能钓大鱼。 第131章 钓大鱼 无羡等人耐着性子,宛若伏击的猎手,静静地等待着,直到第二拨、第三拨探路的先锋到来后,敌军的大部队,终于卸下了戒心与顾虑,深入了巷道—— 大鱼上钩了! 倪世杰在晋商和家丁的护卫下,躲在了乡绅的豪宅里,登上了全村最高的建筑——祭祖堂。 在二楼的窗户纸上,戳了一个小洞,将张平递给他的千里镜,探出去查看敌情。 这一看,让他不觉倒吸了一口凉气,差点惊呼出声来。想不到居然来了那么多敌兵,怕是有上万之众了吧! 抽象的数字,总没有直观的画面让人震撼。看着源源不断的敌兵,如同奔涌的潮水,一波接着一波,疯狂地涌入了村子,犹有排山倒海之势。 他不禁萌生了退意,问张平道,“无羡那家伙,真的能挡住吗?” 讲真,张平的心里比他这个愣头青更慌更乱,但是在狼妖杀中,早已练就了一副处变不惊的淡定,声音中带着安抚人心的力量。 “富贵险中求,敌寇越多,功劳越大。令尊身陷囹圄,这是救他的唯一希望了。” 倪世杰想想也是。 若是他爹被扣了一顶贪官的帽子,即便能保下命来,抄家充军也是少不了的,全家上下没一个能逃得了的。他的弟弟还在进学,仕途尽毁,这辈子也是完了。 这一战是唯一的希望! 若是能胜,皆大欢喜。若是败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不过早死一步罢了。 说不定能看在他为国捐躯的情分上,放他弟弟一马,给他进学的机会,他家还有翻身的机会。 倪世杰捏紧了拳头,心中暗暗祈祷着。虽然他瞧不上无羡那个小白脸,总觉得她抢了自个儿的风头。但是这一战,一定要让她胜啊! 不止是倪世杰在祈祷着,就连张遐龄和冯盛,以及村中的每一个村民,都在虔心地祈祷着。 或许是所有人的诚心,感动了上天,还没待他们动手,那群鞑子便自个儿打了起来。 就连设局的朱寿都没想到,钱财的诱惑居然如此之大,让并肩作战的战友,瞬间变成了势不两立的仇敌。 他不禁又想起了无羡在马场说的那段话,果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性的贪婪比什么都可怕。 他就这么静静地旁观着,场面越发的混乱起来,已经上升到了一场乱斗。 那些鞑靼人,原本就是来自不同部落的,为了抢夺牧场、马羊和女人,常年冲突不断。往上数三辈,谁同谁没个仇、没个怨的? 此刻除了自己,四周的所有人都是敌人,拳头无论打到了谁的身上,都是赚的。 帽子被掀飞了,衣服被扯破了,箭囊被挤掉了,就连不少人脚上的靴子,都不知去了哪儿。 混乱之中,不知谁先动了刀子,一刀捅入了腹部,血溅当场。 战况再次升级。 处于村口的人,已经萌生了退意,想要撤离了。 无羡觉得时机差不多了,暗暗吹动了狗箫。埋伏在各个岔路口的狼煞军最先动手,点燃炸药包后,便往人群里一丢。 轰!—— 轰!—— 轰!—— 前一瞬还在相互斗殴的敌兵,立刻慌乱起来,知道自个儿中了埋伏。 可是,那又能如何? 整个村子被他们自个儿,堵了个水泄不通,此刻想逃只会让场面更为混乱,越来越多的人因为推搡倒在了地上,死在了同伴的踩踏下。 轰!—— 轰!—— 轰!—— 令人胆怯的爆炸声,自钱途的两端,渐渐往中间逼近。 成千上万枚铁珠,在爆炸产生的冲击力下,向着四面八方发射,打在身上就是一个血窟窿。 惊呼声、惨叫声、哭泣声、谩骂声、求饶声、祈祷声相互叠加在一起,在沾满血迹的钱途上回荡着。 爆炸声持续了整整一盏茶的工夫,方才停歇下来,他们以为总算是熬过去了,头顶上突然被淋了一盆水。 啊!—— 啊!—— 啊!—— 一声声撕心裂肺的惨呼,盖过了一切声音,在巷子里回荡。 仅仅是水,自然没有如此大的威力,这些都是刚煮沸的水,热乎乎的冒着热气。 此刻沸水就淋在他们的脑门上,整张脸都被烫成了剥了皮的红色,一粒粒燎泡瞬间冒了出来。 幸免于难的人,摸了摸光秃秃的头顶,这才想起,他们的帽子早在之前的混战中丢失了,想要弯腰去地上捡,却是被混乱的人群推倒在了地上,再也没能爬起来。 沸水一盆接着一盆被淋了下来,他们这才知道,之前看到的炊烟是怎么回事了,那是为了将他们送入地狱而在烧煮沸水。 最狠毒的是,向他们洒上沸水之后,又向他们泼了一瓢腌臜的粪水。即便他们有命逃过这一劫,也会因烫伤后的感染而病倒。 对于这些伤兵,无羡并没有穷追猛打,故意留了一个缺口,任由他们逃离。 她手中的炸药包本就不多,不足以将他们全部击杀,不如将他们放回去。 要知道,在战场上一个伤兵,至少要拖累二三个正常的士兵。伤兵所占的比重越大,军队的战斗力就越差。 待村外的万户听到爆炸声时,便知中计了,他想派兵增援,但是增援的部队却被堵在了村口,根本就进不进去。 想要放箭击杀,但是村中更多的是自个儿的部队,一旦放箭,没射死几个敌军,反倒是将自个儿的部下给射杀了一片。 无奈之下,他只能吹向了撤退的号角,先让部队撤出来再说。 队伍是撤出来了,却也让他傻眼了。 他的部下本是草原上最强悍的猛士,去的时候一个个高视睨步,回来的时候却是丢盔卸甲,惶惶如丧家之犬也就罢了,怎么一个个还被打得鼻青脸肿的? 难道村里还藏着上万明军,同他们贴身肉搏不成? 十之六七的人,还被铁珠打伤了,深深地嵌入了肉中,得用刀子挖出来。 更可怕的是,他们中有不少人,脸被烫成了重伤,身上散发着阵阵恶臭,都没法简单地用一个“惨”字来形容了。 第132章 机会难得 一名叫朝鲁的千户,与巴图是亲兄弟,见他整张脸都被沸水烫得没一块好肉了,气得手都在发抖。 “绝对不能放过那些狼煞军,叫上剩下的兄弟,全随我来。我就不信了,就这儿一个小小的村子,还不能让咱们给踏平了?!” 万户焦急道,“那些狼煞军狡猾得很,村中怕是还有埋伏,都给我回来!” 朝鲁正在气头上,哪里听得进去,反而夹紧了马腹,跑得更快了。 千人的兵马刚刚跑入村中,迎面便受到了炮火的热烈欢迎。 无羡早就命令狗蛋,带着炮兵等着他们了。 炮火的轰鸣声,与火铳的发射声,相互交错着,回荡在村庄中。 朝鲁不怕死,他的手下可是怕死的。之前见了那些逃兵的惨状,心中早就冒出了惧意,哪敢用血肉之躯,去抵挡凶猛的炮火? 这会儿,听到了身后传来了撤兵的号角声,他们哪里还愿再战,纷纷勒马,反身逃离了这个可怕的村子。 无情地丢下了他们的千户大人,及其几个忠心的亲卫,成了炮火下的亡魂。 “我们胜了?”倪世杰有些不确认地问张平。 张平也觉得,这一仗赢得太不可思议了,简直可以记录在《百战奇法》上了。 但是他的脸上,还是装出了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士有死志,天助以福。” 倪世杰的嘴角,都快翘到天上去了,可是无羡的心依旧悬着,向胡勒根确认道,“敌军退兵了吗?” “没退,在村外两里处驻扎了。主子,我们是否要突围?”胡勒根问道。 “不能走,”朱寿反对道,“敌人就在村外,就我们这点人马,出去便是送死,还不如在村里坚守着,等待援军。” 无羡也觉得不妥,“派人在村口埋上地雷,弟兄们也累了,该吃饭的吃饭,该休息的休息。即将入夜,你安排下晚上巡逻的班次。” 胡勒根领命而去。 无羡又让何关召集了所有村民,将众人今日的表现好好夸赞了一番,并当着他们的面,给了里长一张二百两的银票,作为奖赏,让他战后平均分发给每一户人家。 村民自然是个个欣喜的,纷纷拿出了灶上刚烧好的吃食,赠给了驻守的士兵。 饭桌上,倪世杰的双眼闪着兴奋的光,拽着无羡,一遍接着一遍,不厌其烦地描述着这一场战事,即便收到了朱寿无数的眼刀,依旧没有丝毫觉悟。 还是张平,怕那个醋坛子翻了,劝倪世杰回房歇息去了。 无羡吃完饭,正想歇下,见朱寿随他一起回了屋,疑惑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朱寿理所当然道,“我随小无羡一起歇息呀!” 无羡指着边上的一间,没好气道,“那才是你的屋子!”出门左转,不送! “外面围了上万敌兵,我们差一点共赴黄泉了,都是生死之交了,你怎么还那么别扭啊?”同衾一回,又怎么啦? 幸好最后一句,他没说出口,不然无羡能不客气地一拳招呼上去。 无羡觉得,他就是一个臭不要脸的,给他三分颜色,都能开染坊了。 对他不用讲道理,讲了也是白讲,直接暴力地将他推出了门外,将门重重关上了。 吃了个闭门羹的朱寿,无奈地揉了揉鼻子,逮住了何关,“你家主子怎么啦?白天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每次到了晚上,脾气就变得暴躁起来。” 何关的脸上挂着那副讨好顾客所用的职业性笑容,“人都有各自的脾性,不是?” 忽悠走了朱寿,他又将胡勒根找了过来,让他直接睡在了主子的门口守着,防贼防盗防色狼。 待朱寿后半夜悄悄摸回来的时候,就见胡勒根抱着小玉儿,对他笑得一脸和善,和善到挑不出一点不是来。 越是如此,就越来气! 他喜欢的又不是那个胡儿,对他笑什么笑啊?! 他只能憋着一肚子的郁闷,回屋将被褥裹成了一团,就当成是他的小无羡,抱着入睡了。 第二日初六,天还没亮,朱寿被一阵急促的叩门声给吵醒了,他让亲卫将门打开。 胡勒根一个箭步走了进来,抱拳道,“今早突起大雾,我家主子请您去膳堂相谈要事。” 朱寿立刻披上衣服,出门一惊,这雾还不小,就连对面的绣楼也看不清全貌了。 他匆匆赶到了膳堂,在门外遇到了打着哈欠的倪世杰,看来他俩是最晚到的了。 待他们一入座,无羡便开门见山道,“今日大雾,是走是留,大家一起拿个主意。” 张遐龄和冯盛自然是想走的,倪世杰有几分犹豫,既担忧大军压来,又舍不得即将到手的功劳。 朱寿却是一鸣惊人,“如此良机,我们更该主动出击!” 无羡来了兴致,“如何说?” 朱寿道,“大雾之中难辨方向,我们有村民带路,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可以在大雾的掩护下,消磨敌军的力量。” “若是他们派出所有的兵力,那可是上万的兵马啊?我们拿什么来抵挡?还不如见好就收。” 冯盛的担忧不无道理,朱寿继续论辩道,“从昨日的交战来看,对方的将领非常谨慎。我们的队伍仅有两三百人,即便加上村民,也达不到一千之数,他却先后拍了三拨探子来查看。今日大雾,他必然不敢贸然进攻,机不可失!” 无羡的手指不停地叩击着桌面,扭头问狗蛋道,“有问过村民吗?这雾常见吗?多久会退去?” 狗蛋回禀道,“问过了,此村临近水源,地势低洼,每年这个时节都会起雾。今日的格外大些,估摸着,至少要两个时辰才会散去。” 无羡一锤定音,“速速将昨日请战的村民都召集起来,带上弩箭,准备偷袭。” 张遐龄担忧道,“是不是太危险了些?” “确实,”无羡不否认这一点,“今日机会难得,两位可带着倪公子先行一步撤离,我等骚扰敌军,正好能为大家争取时间。” 第133章 这是天罚 无羡的话说得漂亮,张遐龄和冯盛听得舒坦,没品出半分被抛弃的意思。 倪世杰却是急了,他可是来挣军功的,那么好的机会,怎么能够错过? “本公子也要同你们一起出击!” 那怎么行? 张遐龄和冯盛立刻反对,好说歹说,也没能将这位二世祖给说服。 无羡可不想带上他这么个累赘,忙给他戴了一顶高帽子,“村中必须有人坐镇,这个人选非倪公子莫属。” 倪世杰挑了挑眉,“那我就当仁不让了,无羡你也要小心些,若是你出了什么事,本公子以大局为重,可不会带兵去救你的。” 无羡觉得他这人挺有意思的,看他的神情,明明是关心她的,愣是将话给反着说,真是傲娇得很。 “若是我不幸遇难了,记得替我向环采阁的头牌告别。” “我一定会的。” 无羡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刚才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那倪世杰,却是应得如此认真,看来也是个性情之中。若是能在此战后活下来,倒是能和他交个朋友。 她随意地挥了挥手,给他留下个潇洒的背影,带着胡勒根等人出了膳堂,刚跨出门槛,就见昨日那些请战的村民,已经候在门口了。 “今日大雾,机会难得,我要带着士兵偷袭敌营。此去危险非常,我不能保证将你们都活着带回来。” 无羡从怀里掏出了一张银票,在众人的眼前亮了亮,然后郑重地交到了里长的手中。 “富贵险中求,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这张银票价值一百两,就是你们今日的酬劳,搁在里长这儿了。 “无论我是否能活着回来,你们都能领到。即便你们不幸死在了战场上,你们的那一份,也会分文不少地交给你们的家人。 “里长大仁大义,又有在场的诸位作为见证,必定是不敢贪墨你们的卖命钱的。” 说着,无羡拍了拍里长的肩,手上暗暗加重了几分力道,投向他的目光中,带着满满的警告意味,“您说是不是呀?” 里长脸上的笑容,都僵硬了几分,忙应道,“是是!小的对天发誓,一文钱都不敢贪墨!” 村民交头接耳了一阵,最后留下了十五人,都是日子过得比较困苦的,其中便有昨日的那个光棍。 无羡将队伍平均分成了十五队,每队编入一名村民作为向导,悄无声息地潜入了大雾之中。 村外浓雾缠绕,能见度比村里还要低上一些,十步之外便被云雾所吞没。若不是有村民作为向导,根本难以辨别方向。 无羡带着人悄悄地摸近了敌营,为了安全起见,没有靠得太近,自然也看不清敌营内部的情况。 她没急着进攻,而是命人抬上十个麻袋,每个麻袋里都装有一截三尺长的竹子,头尾两端还绑着四节细小的竹子,看着像是个爬虫。 朱寿好奇地问道,“这是什么?” 无羡卖了个关子,“等下你就知道了。” 说完,她便让狗蛋着人,将这些竹子安置在不同方向,瞄准了敌营,然后点燃了竹子末端的引线。 看着引线一点点被火星吞噬,朱寿双眼一亮,立刻便明白了,这一定是无羡捣鼓出来的火器。 他深吸一口气,以鞑靼语大声喊道,“长生天降下天罚,宣告汝等死亡!” 无羡挑了挑眉,没想到他作为皇孙,居然会说鞑靼语,口音纯正,说得还不赖。 最重要的是,他还懂得心理战,利用了敌军的宗教信仰,试图在心理上击溃他们。 待他喊完,引线正巧燃尽,嗖的一声冲了出入,快如一道闪电,笔直地冲向了敌营。 敌军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便见一截竹子扎在了他们的毡帐上。 这是天罚? 他们正要嘲笑一番,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竹子猛地爆裂开来,百道圣光四射而出,带着难以计数的铁珠,凶猛而无情地射向了围观的人。 这真的是天罚! 而且还不只是一道! 一截截竹子,仿若带着上天的怒意,降临到了他们的营地。 从四面八方,不时响起的那一声声“长生天降下天罚,宣告汝等死亡”更是加重了他们心中的恐惧。 哭喊声、哀嚎声、怒骂声、乞求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无羡看不清敌营内的状况,只能从敌营中传出的那些声音中辨别,他们的突袭奏效了。 趁着敌营正乱,她又举起手中的弩箭。两轮箭雨过后,一阵急促的号角骤然响起,划破了营地的宁静。 无羡知道,那是对方在集结士兵,准备出兵的号角。贪多必失,她见好就收,立刻指挥众人撤离。 当然啦,他们一边撤离,一边继续为弓弩上箭,瞄准马蹄声传来的方向射击。射完一轮,旋即改变逃跑的路径。 胡勒根等人也学着朱寿的样子,每次射箭前,便高呼一声,“长生天降下天罚,宣告汝等死亡!” 在浓雾的掩护下,让敌军根本就摸不清他们的方位,简直是神出鬼没,待他们顺着喊声和箭射来的方向追去时,人早就不见了踪迹。 究竟是长生天降下的怒罚? 还是敌军的偷袭? 不少人心中不免犹疑起来,彷惶、胆怯与恐惧,瞬间交织在了一起。 带队的千户,还算是有些脑子的,勒马减速,顺着地上的脚印追踪。 他哪里料到,那脚印竟是将他们一步步引入了绝境之中。 原来那些脚印,是无羡在进攻敌营前,让胡勒根和狗蛋特意留下的。 看着像是样子慌不择路的样子,非常具有迷惑性。而脚印的尽头,则埋着威力猛烈的地雷。 待敌寇走近后,只听“轰”的一声巨响,地雷应声而起,蹦起半丈高,随着竹筒的炸裂,数十枚铁珠蓦地向四周发射。速度之快,避无可避。 “长生天降下天罚,宣告汝等死亡!” 恰巧在爆炸处附近的狗蛋高喊一声,举起手中的弓弩,朝着他们所在的方向便射。射完一轮,便又带人火速撤离。 第134章 瞬息万变 几名领军的千户,从未被打得如此憋屈过。那些可恶的狼煞军,简直太无耻了,装神弄鬼的,算什么英雄好汉。有胆的话,就真刀真枪地干上一场!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呐喊与乞求感动了上天,还真让他好运地遇上了一队狼煞军,只见他们一个个戴着皮面具,在迷雾之中更显得神秘诡异,不禁让人心生胆怯。 领队的千户却是一阵狂喜,因为那队狼煞军领头的两人,穿的是最优良的铠甲。如果他没料错的话,其中一人便是狼王无疑! 无羡作为狼煞军的首领,在草原上,她就被称为狼王! 要是能活捉了她,不但能获得百匹良驹作为赏赐,指不定,还能被大汗提拔为万户! 那可是万户! 在草原上拥有绝对的地位,大汗的手中总共才六个,他若是能够成为其中之一,做梦都能笑醒! 为了便于在迷雾中搜寻狼煞军的踪迹,他早就将队伍分散开来,此刻,他的身边只有一支百人的队伍。 即便如此,他们的人数也比无羡的多了整整六倍,拥有绝对的优势。 这是长生天赐予他的绝佳机会,他就不信了,还不能逮住那只狼王? 无羡迅速举起了手中的弓弩,嗖的一箭射出,带着一波箭雨,凶猛地袭向了敌军。 趁着他们尚未从箭雨的余威下回过神来,她又抽出了腰间的短刀,与朱寿一同冲了上去,直接杠上了领头的千户。 那名千户不觉倒吸了一口凉气,以前总听人,说那个狼王如何狠厉,他的心中却是不屑的。 不就是仗着火器的威力吗? 就以她那副小身板,拉不开大弓,挥不动大刀,如何能称得上是真正的英雄?! 可是今日一交锋,却被她的凌厉攻势镇住了,不仅快,而且又准、又狠,真是如同一头草原上的狼王! 无羡个子矮,手中的刀也短,砍不到马上的人,便砍在了马腿的上,不偏不倚,正砍在关节处,仅以最小的力气,直接砍断了连接关节的韧带。 韧带断了,还能如何飞驰? 马脚立刻打了个晃,连带着背上的千户,向着侧方倒了下去。 还未待他跌落在地上,无羡顺势补了一刀,直接划破了那名千户的咽喉,一气呵成。 她的刀法无招无式,看似粗陋得很,宛若随手甩出一般,却是带着一股凌冽的杀意,冷厉非常。 血液如决堤之水,从刀口处疯狂地喷涌而出,很快便堵塞了他的咽喉,彻底断绝了他的气息。 他瞪大着双眼,没有恼怒,没有恐惧,只有满满的惊诧,永远地停留在了他的脸上。 即便是在临死的那一刻,他都想不明白,那个看似瘦弱的狼王,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前前后后加起来,她只出了两刀,居然让他全无招架之力! 四周的敌军,更是看得遍体生寒,换位思考,若是他们身处千户的位置,他们可躲不过那两刀。 他们还处于惊魂未定中,无羡再次出手,又是两刀,简单利落,便将身边又一名骑兵斩于马背,而朱寿这边,也在护卫的帮助下,顺利解决了一名百户。 长官已死,群龙无首! 敌兵早已无心恋战,勒马调转方向,火速撤离! 开什么玩笑,那个狼王根本就不是人! 是人的话,根本就做不到她那般神乎其神的杀人刀法! 何关怎能错过了棒打落水狗的机会,早就找了两个箭法好的,将点燃的炸药包绑在箭上射了出去。 无羡忙抓了朱寿,拽着他后退了好几步,躲在了何关竖起的盾牌后。 朱寿终于无法按捺住心中的激动,赞道,“小无羡,你的刀法好生凌厉,却不像是名家刀法,你是和谁学的呀?” 何关好意提醒道,“你不会想知道的。” 即便是过去了那么多年了,他每次见主子动手,都会生出一种源自内心深处的震撼——真真是太可怕了。 无羡待动静彻底停歇后,拽着朱寿一边撤离,一边解释道,“也没什么特别的,熟能生巧罢了。” 何关听了,脸不觉一僵。 主子哟!您这解释,还不如不说呢! 杀人的本事,能够用熟能生巧来形容吗?不知道的,还以为您是杀人如麻的大魔头呢! 朱寿倒是没在意,又问,“你刚才射出的那些竹子,究竟是什么呀?” “竹筒中塞满了火药和铁珠,你可以将其看做是特大的爆竹,也可以将其看做是简易的火炮。” “那竹身两端的四节小竹子呢?又是做什么用的?”朱寿又问。 “那是助飞的,好让笨重的竹身飞得更远。” “一开始,只点燃了最后的两截,前面的两截呢?也是助飞的吗?” 无羡点点头,“单单两节的助力有限,所以又加了两节,用引线相连,等力竭之时便能引爆,再次为竹身加速。” “这种火器叫什么?” “叫火龙。” 朱寿觉得,真真是奇思妙想,“这是小无羡造出来的吗?” “我只是提出了想法,将它变成实物的是沈钰,你见过的,就是你吃寿桃那日来的那人。” 朱寿记起来了,原来是他啊! 看来还是有些能耐的,是个人才,怪不得小无羡会受着他那破性子,将他留在身边呢! 突然,前方传来马蹄声声。朱寿的眼中闪过一抹兴奋,看来又有送死的来了! 他举起了手中的弓弩,正要射击,被无羡制止了,“声音不对!估摸着足有几千人马。而且方向也不对,这声音不是从敌营传来的。” “我们的援军到了?” “也可能是地方的援军!” 常年刀尖舔血的经历,让无羡养成了小心谨慎的性子,凡事先做好最坏的打算。 无羡扭头问向导,“附近可有隐蔽的地点?” “有。半里之外有个灌木丛。” “我们先去灌木丛躲避,待看清来人究竟是谁后再做打算。” 无羡的计划得很好,却是赶不上变化来得快,就在他们往灌木丛撤离的时候,身后又传来了一阵马蹄声! 第135章 王者之战 他们被前后包抄了! 迷雾之后影影绰绰,尽是骑兵的身影,密密麻麻的,多到不可计数。 无羡几人背靠着背,围成了一圈,竖起了盾牌,举起了弓弩,摆出一个利于防守的圆阵,做好了迎战的准备。 包围圈越来越小,领队的骑着马,自迷雾之中现身。只见他四十多岁,毡帽下留着一小撮修剪整体的刘海,耳后则垂落着十来根发辫,编成了蜈蚣状。 他的目光如同苍鹰一般锐利,在无羡和朱寿的身上来回扫了一眼,像是要将他们脸上的面具看穿了一般,“谁是狼王?” 无羡将脸上的面具摘了下来,用鞑靼语答道,“我是。” 那人愣了一下,他身边的一个舞象少年更是目瞪口呆,脱口而出道,“狼王怎么可能才这么点大?” 无羡不卑不亢地答道,“大明有一句话,叫做英雄出少年。” 领头的爽朗一笑,“我乃孛儿只斤·巴图孟克,久仰狼王之名。今日一见,果然是让人刮目相看。” 朱寿再倒吸了一口气,眼前的那人竟然就是小王子——那个统一了鞑靼各部,连年入侵大明,让他如在危墙之下的人! “只要你愿意归顺于我,我可以封你为金帐勇士,为我组建怯薛歹!” 朱寿又再倒吸了一口气,巴图孟克真是好大的手笔。 怯薛歹可是昔日成吉思汗组建的直系部队,由他亲自从功勋子弟中挑选,相当于近卫军。 凡是成为怯薛歹,皆享有超乎想象的特权。即便是其中最为普通的一名,地位也在千户之上! 最重要的是,怯薛歹不但负责可汗金帐的安全,还能分管汗廷的各种事务,参政议政。 这意味着什么? 巴图孟克对无羡,不单单是笼络了,而是给予了相当大的信任,打算重用了! 他能从在场鞑靼骑兵的眼中,看到一道道艳羡的光芒,那是一种无限向往的眼神,狂热而炽烈。 他相信,若是换成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不会拒绝巴图孟克的邀请。 无羡爽朗地一笑,“想要征服雄鹰,就得拿出本事来!” “好!”巴图孟克哈哈一笑,目光中带着睥睨天下的狂傲,“狼王可敢与我一战?” 无羡抱了个拳,“这是我的荣幸!” 何关的声音透着浓浓的担忧,“主子,您不能去!” 朱寿则更为直接,拉住了她的手臂,“我替你出战!” 无羡对他眨了下眼,“你可是见过我的刀法的,要相信我,我几时让你失望过了?” 确实,她的刀法非常凌厉,有一种大道至简的超凡境界。 他就这么稍稍犹豫了一下,无羡便脱离了他的束缚,走上前去。 待他再要阻止,已被他的护卫死死地拦住了,按在了原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越走越远,感觉自个儿的心,像是被人挖去了一块似的,疼得厉害。 无羡来到了巴图孟克的跟前。面对面一站,两人的身形差异立显。 无羡只觉得,犹如面对了一座巨山,整个人都笼罩在对方的阴影之下。无形的压迫感袭面而来,连呼吸都像是被遏制住了。 她咬了下舌尖,借着疼痛感,让自己冷静下来,深吸了一口气,拔出了腰间的短刀,耍了一个花式,做好了迎战的准备。 两人之外,围了整整十来圈的鞑靼骑兵,举着手中的弯刀,为他们的可汗助威。一声声呐喊,声势震天,十里可闻。 然而,在无羡与巴图孟克之间,又是另一种奇异的状态,仿佛被一只无形的罩子,与众人彻底隔绝开了。 罩子内的一切都是静止的,就连风都刻意地放缓了脚步。 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下,无羡动了,宛若灵蛇出洞,蓦地冲向了巴图孟克,提刀便砍。 巴图孟克不躲不避,挥刀迎向了无羡。两把刀撞击在一起,发出如苍鹰般尖利的哨声。 巴图孟克不愧是草原上的王者,神力非凡。一刀劈下来,如有开山辟地、分江断浪之势,仅凭单手,便将双手握刀的无羡完全给压制住了。 “哈!——”他大喝一声,爆发出了一股惊人的力量,顶着无羡的刀,愣是将她给逼退了三步。 无羡差点摔倒在地,借着灵活的身法方才避过,收了刀,退到了三步之外。 围观的鞑靼骑兵,立刻给她发出了一阵倒彩。这个传说中的狼王,太让他们失望了,在他们的可汗面前完全不堪一击。 巴图孟克并不急于乘胜追击,他像是一只猎豹,在享受着逗弄猎物的乐趣。 无羡看着刀刃上留下的豁口,双手因为脱力,还在微微发着颤,不禁在心中感慨:她的力量,还是太弱了…… 这么打下去,她的力气只会一点点被对方消磨殆尽,别说是获胜了,就连活命都难! 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她收起了刀,解开了衣带,将身上的甲胄脱了下来。 难道狼王打不过他们的可汗,打算投向了? 鞑靼骑兵纷纷大笑起来,笑声狂妄而刺耳。 无羡却是毫不在意,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扭了扭脖子,转了转手腕,再次将刀提了起来。 朱寿的心,都快提到嗓子眼了。 她这是要做什么?背水一战吗? 没了甲胄作为防护,以她那瘦弱的小身板,根本就经不住巴图孟克的一击。 她这是找死! 他将手放在了刀柄上,打算局势不妙,立刻出击。无论如何,都要将她的命给保下来。 无羡的双眼微微眯着,眼神比之前更犀利了几分。 在众人鄙夷的目光下,她再次动了,这次没了沉重的甲胄作为累赘,她的速度又快了几分,迎面刚上了宛若副本boss一般的巴图孟克。 无羡的目的,自然不是同他真刀真枪地硬抗。两人的刀刚刚相撞,她便灵巧地往右边上一闪,避实就虚,以圆化直。 刀刃划过一道弧度,直接砍向了巴图孟克的左肾。 她的速度快如雷电,出刀疾如旋踵,令毫无防备的巴图孟克大吃一惊,立刻往他的右边一退,虽是险险地避过了要害,衣服却是难逃厄运,撕拉一下,被她的短刀给割开了。 看得众人不觉一声惊呼,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无羡的刀没有停下,一刀接着一刀,刀刀直逼他的脉门,招招直击他的死穴,一旦被她抓到破绽,立刻乘虚而入,全力出击。 他只觉得一道道劲风,带着阵阵杀气向他袭来,每一次的躲避与回击,都是与死神擦肩而过。 他已经很久没被人逼到这幅田地了,躲得惊险,却也痛快! 他对她的刀法很欣赏,完全没有明人那些花里胡哨的假把式,更像是出于野兽的本能。 正如众人对她的称呼一般,她就是一头狼,而且是狼中之王! 这样的她,不该被关在明人的城墙内,她更适合广袤的草原! 巴图孟克的征服欲,被彻底点燃了,手中的力量瞬间又加重了几分,拿出了十二分的气势! 一个如凶猛的巨熊! 一个如狡猾的贪狼! 一个以力量取胜,一个以速度见长,一静一动、一刚一柔之间,打得难舍难分。 众人看得目不转睛,血液中的好战基因都被彻底激活了,心中激情澎湃,甚至有人开始为无羡高声喝彩。 草原上的汉子,崇拜力量,崇拜强者,不看出身,只论实力! 何关也带着狼煞军,高声为无羡助威。他一改往日的圆滑世故,完全不顾形象,撕心裂肺地喊着,歇斯底里地吼着! 他想通过这一声声的呐喊,传达给他的主子—— 他就站在她的身后! 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放心大胆地去搏吧,无所顾忌地去战吧,他就是她坚实的后盾! 他原以为,他与她之间只是一纸契约的关系。她是东家,他是掌柜,仅此而已。 但是两日之前,当她打算留下他,带着胡勒根等人去营救老将军时,他彻底慌了。 他这才意识到,她对他来说,不仅仅只是东家,更是心中的信仰。 是她将他从街上带回去的,让他结束了留宿街头、食不果腹的苦难。 是她提升了香胰子的配方,带着他打通西域商路,让他实现了富甲天下的宏愿。 若是没有她,就没人如今人人口中念叨的何财神。 他享受着驰骋商场的乐趣与成就,渐渐忘了自个儿的初心。他如此努力赚钱,只是想让她承认他的能力而已。 他没有姜蔺的身份,没有沈钰的聪慧,没有张平的诡诈,没有狗蛋的勇猛,没有胡勒根的机敏。他能为她做的,只是赚钱罢了。 如今她生死一线,他守着那些死物,也没有什么意义了,所以,他同她来了战场。 她胜,他为她喝彩! 她死,他为她报仇! 若是报不了仇,他就陪她一起死! 战圈里依旧刀光剑影,无羡渐渐筋疲力竭,无论是跑动的速度,还是出刀的力度都弱了几分。 这时,巴图孟克突然一刀袭来,罡风冽冽。 朱寿握紧了刀柄,整颗心都为她悬了起来,心惊胆战。 巴图孟克的这刀太过狠厉,竟是将她的退路全给堵上了。 她若是退,必会受伤。 既然如此,又何必要退? 无羡握紧了手中的刀,抱着必死的决心,迎面冲向了巴图孟克,直击他的死穴! 她逃不过重伤,他则躲不过一死! 以重伤换一命,也算是值了! 巴图孟克的眉头紧锁着,不动如山的心境,终于被搅乱了。 久居高位者,无所畏惧,只惧一死。 他们享受着至高无上的权利,拥有着数不胜数的财富,掌握着他人的生杀大权。 拥有得越多,就越贪婪,越是舍不得放下,巴图孟克也不例外。 他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就是这么一步,化解了无羡的危机,她趁机向后退了三步,与他拉开了安全的距离。 两人都在相互戒备着,大口喘息着。 一个是力竭! 一个是后怕! 巴图孟克再次大笑起来,狂妄不羁的笑声回荡在战场。 “狼王,你不是我见过的最强悍的勇士,却是我见过的最无畏的战士。臣服于我吧,只有我配成为你的王!” 朱寿气得想跳脚,那个不要脸的巴图孟克,居然敢在他的面前,挖他的墙角,当他是死的啊? 他是王,他还是皇呢! 将“王”压在脚下的“皇”! 朱寿捡起了无羡脱下的甲胄,披在了她的身上,语气不容置否,“你回去,换我来!” 无羡真心是力竭了,再打下去,不用等多久,必得落败。 这一回,她没再拒绝,穿上了甲胄,乖乖地退回了何关的边上。 巴图孟克的目光,带着几分探究,移到了朱寿的身上,“我不杀无名之辈,你是谁?” 朱寿抽出了腰刀,一字一顿道,“我是你的对手!” 巴图孟克不认得他的身份,却是认得他手中的刀,那是大明锦衣卫的佩刀——绣春刀! 传闻,绣春刀由特殊精钢打造,吹发可断,极为难得。即便是锦衣卫中,也不是人人都有资格配上一把,更别谈是边军了。 那个在狼王身边的小子,究竟是谁? “哈哈,”巴图孟克仰天笑了一声,“口气倒是不小,就让我看看,你究竟配不配成为我的对手!” 朱寿耍了个起手式,脚尖一点,有如猛虎扑食一般,冲了上去。 他耍的是少林的梅花刀,刀法灵变敏捷,转动自如,左右突忽,进退迅速,有飞箭流星之快,有鬼没神出之奇。 两人正打得不相上下,忽听嗖的一声,一支冷箭带着一抹凌冽的杀意,向着战圈中的两人袭来。 相撞的两刀立刻分离,执刀的两人各自往后退了几步,反应不可谓不迅速。 面对迅速射来的冷箭,朱寿微微侧了身子,箭身从他的衣肩掠过,又向巴图孟克飞去。 巴图孟克一惊,没来得急防备,被扎了个正着。幸好箭头扎入的位置是他的肩膀,被他所穿的皮甲挡了下来,仅仅刺破了一点皮。 巴图孟克将箭拔了下来,双目圆瞪,怒吼道,“是谁放的箭?” 第136章 援军赶到 巴图孟克看得清楚,狼王的人带的都是弓弩,箭身比起射他的那支羽箭,要短小得多,不可能是她的人做的。 难道是他军中的人下的黑手? 也不对,草原上的人崇尚武力,怎会做出打断比试的事情? 他正蹙眉沉思着,只听“呜轧”一声,嘹亮高亢的号角声,穿破了重重浓雾。音色带着铜乐特有的铿锵之感,与鞑靼骑兵所用的兽角大不相同。 那是明军的号角! 呜轧!—— 呜轧!—— 号角一声接着一声,从四面八方传来,隐隐形成了一个包围的趋势,只有东侧尚存了一个缺口。 马上的少年对着巴图孟克,焦急地喊了一声“爷爷”。 巴图孟克无奈地望了狼王一眼,见她的人已经火速围成了一个战圈,竖好了盾牌,架好了弓弩,做好了死战的准备。 这块硬骨头,一时半会儿怕是啃不下来了。他们的援军立刻将至,多拖上一刻,对他的情势反而不利。 他不再恋战,退了回去,翻身上马,对无羡道,“狼王,只要你愿意投靠在我的麾下,草原任你驰骋——我等着你!” 说完,他勒马转身,带着手下,向着还未收拢的东侧突围而去。 无羡拿出狗箫吹了两下,随即也在村民的带领下,向着涧子村退去,在村口时遇上了等候她的胡勒根等人。 “主子,您没事吧?” 无羡摇了摇头,问道,“刚才的号角声,是你们吹的吗?” “一开始不是我们吹的,我和狗蛋听到时,应和了一声。”胡勒根答道。 “撤回来多少人?”无羡又问。 “一百二十四人,四人遇难,九人负伤,村名全活着,仅有两人受了轻伤。” 村民可是向导,没有他们,无法在迷雾中辨别方向,所以,是队伍重要的保护对象。 “带着负伤的兄弟和村民,回到乡绅的宅子疗伤。援军应该立刻就能到了,未免意外,让村名将火都烧起来,若是敌兵再次进发,绝不手软。” 胡勒根刚要领命退去,便听见马蹄声声自浓雾内传来,影影绰绰的,像是有不少人马。 一行人就近隐蔽入村民的家中,炸药包全准备好了,灶头上的热水也烧了起来。 在一百多支火铳的瞄准下,一队人马从迷雾中走来,进入了村子。 他们的身上穿的不是皮袄,而是甲胄。 他们是明兵! 援军终于到了!! 无羡放下了手中的武器,打开门,像是一只撒欢的兔子,冲了出去,兴奋地喊道,“爹!——” “诶!”李霸笑眯着眼,勒马而下,将她抱了一个满怀,真想同她小时候那般,将她高高地举起来啊! 无羡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地检查了李霸一圈,目光落在他左臂缠着的绷带上,“爹,您没事吧?” “你爹我是谁啊,那可是出名的飞将军,万军丛中过,片甲不沾身。就这点小伤,能有什么大碍?” 说着,他哈哈一笑,将左臂抬了起来,本想加强点说服力的,却是让自个儿疼得呲牙咧嘴。 无羡瞪了他一眼,忙叫来柴胡带他去乡绅的宅子包扎伤口。 同他一起来的还有大同总兵王勋、太监张永和朱寿的亲卫文宜。 三人见到朱寿前来,激动地翻身下马,跪在了地上,“参见大将军!” “都平身吧!” “谢将军!” “你们共带了多少人马?”朱寿问道。 “三万。”张永答道。 “还是差了些……”朱寿皱了下眉,又问文宜,“辽东参将萧滓、宣府游击时春何时能到?” “末将担忧将军安危,带着先锋部队先行一步,大部队还在路上,下午能赶到一万,还有两万稍慢些,最晚明日也能赶到。” “好!”朱寿双眼一亮,“留下一千人留守村子,其余的人随我出征!” “不可!”文宜反对道,“大将军切勿以身犯险,敌军足有五万之众。” 朱寿答道,“小王子巴图孟克就在附近,如今他陷入迷雾之中,还没与大部队汇合,机不可失。” 无羡也明白,这个机会可谓是千载难逢,朱寿怕是不会放过的。 那一千人,是他留下保护她的,但是此刻,他比她更需要人手。 “不必留下人来,我有我的狼煞军就够了。你将人全部带去,记得活着回来。” 朱寿定定地望了无羡一眼,将她脸上的担忧收入了眼底,唇角微微翘起,勾勒出一道自信的弧度,“等我回来同衾!” 张永的目光带着几分暧昧,在他俩的身上转了几个来回,把无羡臊得耳朵都红了。 那个朱寿还真是什么话都能说出口,幸好她爹已经被柴胡给带走了,不然,她都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了。 作为罪魁祸首的朱寿,留下了一串爽朗的笑声,策马消失在了迷雾之中。 那一日,各家的炊烟不绝,家家户户灶头煮着热汤,时刻准备着迎敌。 断断续续的厮杀之声,自村外传来,时而东,时而南,刀枪与剑戟铿锵不断,痛呼与惨叫不绝于耳。 村民虽然心中害怕,却对村中仅百人的狼煞军,抱着十二万分的信心,井然有序地忙着自己的事情。 激烈的喊杀声,一直持续到了入夜时分,朱寿方才回到了村子。 无羡见他身上没沾染什么血迹,想来文宜等人应该将他保护得不错,没让他冒着性命之忧,去冲锋陷阵。 “今日战况如何?”无羡问道。 “运气不好,刚追上巴图孟克,就让他与他的部队汇合了。幸好我的部队也来了,立刻下令,两面夹击,强行冲散了他的军队,打了整整一日的混战。就等明日,与剩下的两万兵马汇合,和小王子决一死战!” “小王子不会跑了吗?”无羡问道。 “跑不了,”朱寿勾唇一笑,“他可不知道,我还有两万兵马明日即到。他还等着收拢部队后,占着兵力优势,将我给一举歼灭呢!” “你心中有底便好,别冒进了。”无羡提醒了一句,将他带到膳堂,让人端上了丰盛的晚膳。 第137章 被赶出门 倪世杰本是坐在上座的,看见随朱寿进来的,有太监张永,有大同总兵,还有两人虽然他不认得,却是穿着将领才能穿的精致铠甲,可见一个个来头都不小。 他简直如坐针毡,忙站起身,给众人让座,自个儿乖乖地退到角落里站着。 无羡本来也是要避让的,被朱寿拉着,坐在了他的身侧。 朱寿看着桌上的菜肴,双眼一亮,“这些都是小无羡给我准备的?” 其实不用问,单单是从菜色上看,他就知道,一定是无羡掌勺的,让他心中生出了一抹小媳妇等待丈夫归家的温馨感。 张永有些嫌弃桌上的酸菜,哪能用这种平民才吃的东西,怠慢了万岁爷?目带埋怨地瞥了无羡一眼,想要叫人将那道菜给撤下去,被朱寿给制止了。 “小无羡辛辛苦苦烧的菜,怎么能撤了呢?”朱寿没见过酸菜,觉得挺新鲜的,夹了一筷子,问无羡,“这叫什么?” “这是酸菜,是用白菜腌制的,少量吃些养胃的。” 朱寿觉得,在这兵荒马乱的时刻,小无羡还能处处为他着想,让他心里暖暖的。 他嚼了两口,酸爽得很,配着一起炖的羊腩酥烂入味,瞬间打开了他的食欲。他又尝了一块糖醋里脊,皆是十分美味,只是对蒜香羊排中的大蒜很是嫌弃,夹起了一瓣,本打算是要丢掉的。 无羡瞪了他一眼,威胁的意味不明而喻:你倒是敢将她辛辛苦苦烧的菜丢一个看看?! 朱寿忙回旋了手腕,将要丢出去的蒜瓣放入了口中,赔了个笑,“真香!” 他这倒不是为了讨好无羡说的,蒜瓣经过油炸后去了辛辣,只留下了香味。 他觉得好吃,又嚼了两瓣。 张永在一旁看得下巴都要惊掉了,要知道,在他的印象中,朱寿可从来不碰葱、姜、蒜这一类味道重的,胃口也是差得很,饭能吃个小半碗就不错了。 想不到今日,不但吃了蒜,连饭都多吃了半碗,胃口竟然如此之好。 无羡看着张永他们一个个全站着,好奇道,“张公公、王总兵,你们怎么不坐下来吃啊?” 张永尴尬地笑了笑,“我们站着就好……” 朱寿笑道,“今日众将士杀得小王子铩羽而归,大功一件!这是庆功宴,不要拘束,一起坐下用膳。” 张永这才与众人一同小心翼翼地坐下,试探性夹了一筷子朱寿尝过的酸菜炖羊腩,还真是酸爽开胃得很。 这菜式简单,一看就会,回宫后可以让御厨试试。 他听文宜说,朱寿近来都住在无羡的宅子里,虽然喝了好一阵的粥,这脸色瞧着却是比出宫时要红润了许多。 他心里都有将无羡骗回宫里,掌管尚膳监的打算了。 无羡见众人的胃口不错,菜都被消灭得差不多了,起身道,“我再去给你们备些吃的来。” 朱寿抓着她的手,不想让她离开,被她拍了一掌,“别吃太多把胃撑坏了,注意少食多餐。” 她见他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悄悄附在他的耳边,轻声道,“给你晚上备了宵夜,你若吃多了,该吃不下了。” 朱寿这才破颜一笑。 无羡向站在墙边,只能看、不能吃的倪世杰招了招手。倪世杰立刻如蒙大赦,滴溜溜地跟在她的身后,去了隔壁的屋子。 只见张平等人全在那儿,围坐了一圈。他本是不屑同他们一起进食的,耐不住饿了,又见李霸将军也同他们一起,才勉为其难地坐了下来,夹了一筷所剩不多的羊腩,低头吃了起来。 “爹,您怎么不去隔壁屋子呀?”无羡问道。 李霸呵呵一笑,“一个个官都比我大,吃个饭都放不开,不如这边自在。” “您的手臂怎么样啦?” “柴胡给我缝了线,已经没事啦!话说那个朱寿,是你在居庸关遇见的那个吗?” 无羡点了点头,“就是他。” 李霸不解道,“他到底是什么来头呀?怎么圣上会封了他一个威武大将军?” 无羡好奇道,“您一直同王总兵在一块,他没跟您透露一二?” “甭提了,嘴巴封得死死的,像是被柴胡的线给缝过一般,一个字都不愿透露,可把你爹我给好奇死了。” “他是个皇孙,估摸着,圣上也是因为这重关系,才封了他一个将军吧!” “原来如此。” 之前无羡送别朱寿的时候,李霸不在,没听到“同衾”的事,何关也不敢多嘴告诉他这个女儿奴,不然非得将他给点炸了不可。 此刻,李霸心头的疑虑消去,对那朱寿没了好奇,朱寿却是心心念念着的,才一更,就去无羡的屋里讨宵夜吃。 他见了无羡给他煮的元宵,稀奇得很,“这颜色怎么是藕粉色的?” 无羡解释道,“普通的圆子,是用糯米做的,难消化,特意用健脾开胃的藕粉来替代,所以便是藕粉色的。” 朱寿舀了一个,比普通的圆子更富弹性,软糯滑润,带着藕粉特有的清香。 朱寿一个一个慢慢地品着,一共才六个圆子,愣是吃了小半个时辰。 无羡对于他的磨叽,简直无语了。他一吃完,就打算赶人了。 朱寿可怜兮兮地望着她,眼睛里都能挤出水来,“明日决战,生死难料,小无羡就如此忍心将我赶走,不愿与我多待一会儿吗?” 倘若无羡是个男的,也就可怜他一回了,可她是个姑娘啊,怎么可能让他留宿?没将他这个臭流氓一脚踹出门,就算是给他面子了。 朱寿被无羡赶出了门,心里正不快呢,就见胡勒根牵着小玉儿,对他咧嘴一笑,那一嘴皓白的牙齿,反着莹莹的月光,在夜幕中尤为刺眼。 更让他心中义愤难平的是,无羡居然把胡勒根给叫进屋里去了。 “凭什么胡勒根能留在你屋里,我却得离开?”朱寿扒着门框不愿放手。 “他是我的护卫,保护我的安全的。”无羡答道。 “我也可以保护你的。”朱寿反驳道。 第138章 胜负可分 呸!无羡觉得,整栋宅子的人算在一起,就数他最不安全! 无羡直接无视了他的抗议,将他的手从门框上扒了下来,把他丢给文宜领回去了。 撵走了他这么个麻烦,无羡没有就寝,而是带着胡勒根出了门,亲自督导,让村里每家每户赶制馍馍,作为士兵的干粮。 从今日交战的激烈情况来看,明日一战一时半会儿结束不了,得准备些吃食。 她将晚膳余下的羊肉,做了几十个肉夹馍,一直忙到了四更方才回屋。 看着想留在她门口守着的胡勒根,不解道,“累了一晚上了,你怎么不回屋睡去?” “反正天也快亮了,守在主子屋外安心些。” 无羡瞪了他一眼,“快天亮的时候最是冷了,你守在门外,着凉了怎么办?” “小的身子强健着呢,不会有事的。” 无羡见劝说无用,只能将他拉进了屋里,从衣橱里取出了一床被褥,“若是要守着我的话,就睡在窗边的绣榻上吧!” 胡勒根在大明生活了八年,也知道不少大明的习性,男女之防格外森严,“主子,小的睡在您的屋里,会不会有些不妥……” 无羡想想也是,“要不你还是回自个屋睡吧?” 要是朱寿半夜摸来了,怎么办? 他昨晚可是有过前科的! 胡勒根觉得,他还是坐屋外比较合适。 无羡简直想翻白眼了,“我让你睡,你就睡!不然,你就给我乖乖回屋睡去!” 胡勒根这才乖乖睡下,不过他一晚上都没睡着,而是望着对面床上的无羡。 她不喜欢沉闷的感觉,因而从不放下床幔,睡颜一览无余。 收起了白日的锋芒,她温顺得像只小猫,惹人怜爱,不觉想要伸手摸一下。 胡勒根的手指动了下,最终还是忍住了伸出手的欲望。他觉得,能那么近地望着她,守着她,已经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了。 无羡感觉才刚入梦,便被一阵号角给惊醒了。号声低沉,如困兽的呜咽。 是鞑靼的号角! 他们先一步发起进攻了! 无羡本是和衣而睡的,就连腰间的短刀都没解下,此刻翻身便起,迅速地冲出了屋子,就见朱寿早已穿戴整齐。 今日依旧是大雾弥漫,天色晦暗,他穿着一身莹亮的甲胄,淡然地立在她的门外,宛若这方天地间,最为耀眼的存在。 他的甲片上,沾着薄薄的水雾,像是已经等她很久的样子了。 她对于偷袭、游击、巷战很有心得,对于真枪真刀的近战,便帮不上他什么忙了。 她将昨夜做的肉夹馍递给了他,努了努嘴,不知该说些什么,最终脱口而出的,是一句非常大众的叮咛,“路上小心。” 朱寿淡淡地瞥了眼躲在角落没出来的胡勒根,将目光移到无羡的身上,对她露齿一笑。 在文宜的催促下,他的脚步往外移去,都快走到院门口了,突然一个箭步折返回来,将她抱在了怀里,深深地嗅着她脖颈间的红景天的清香,“等我回来。” “好。” 他松开了手,往后退了一步,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想将她印在眼底,方才随着早就等着急的文宜一同离开。 铁蹄声渐渐远去,村子又恢复了宁静,可是她的心却静不下来。 等待,总是最叫人煎熬…… 朱寿带着诸将出击,厮杀了几个回合。鞑靼的铁骑异常凶悍,明军渐渐不敌,往北撤离。 他们败了吗? 不!朱寿打算带着将士,与最后的两万人马汇合。 鞑靼军傻眼了,这明军怎么越逃越多,越打越强。他们与明军交战了多日,兄弟死伤了不少,半分好处都没得到,不禁心生了退意。 阿拉坦担忧地看了眼他的爷爷巴图孟克,别人不知道,他却是清楚的。他爷爷肩上的箭伤开始溃烂了,此刻是强撑着上的战场,就因为探子送来的一封密报—— 大明皇帝就在大同! 那探子是从马市得来的消息,也不知可不可靠。但这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的爷爷心动了,召集了全族之力攻打大同,想要成就昔日成吉思汗的霸业。 他本是不信那个密报的,在土木堡之战后,明军如何会傻到让他们的皇帝离开京师,来到这边关? 可是昨日,他见到狼王身边的那个男人,居然能够号令几万大军时,他不禁信了八九分。 他看着他爷爷强撑的样子,咬了咬唇,最终还是忍住了。他不开口,不代表别人没有意见。 第一个开口的是围攻涧子村的那名万户,“可汗,这次兄弟们伤亡惨重,几千人患了伤寒,急待救治。” 他急得燎泡都出来了。在草原上,谁拥有的骑兵与战马越多,谁的拳头越大,就越有发言权。 如今那些伤兵,多半是他的属下。若是全死完了,他岂不是成了一个光杆司令? 另一名与他不对付的万户,不觉嗤笑一声,“真不知道,你是如何带兵的?整整一万兵马,对付一百多人,竟然能死伤大半。若不是可汗及时赶到,说不定你就被人一锅端了。整个草原的脸,都让你一人给丢完了。” “那可是狼王!你行你上啊,说不定输得比我还丢脸呢!” 另一个万户中肯地说道,“如今我们的兵力本就不及明军,又有几千伤兵的拖累,不如保存实力。回草原休养生息,明年再攻大明也不迟。” 巴图孟克苦涩地一笑。 怎可能不迟? 昨日与狼王一战,他已经失去了活捉大明皇帝的绝佳时机。这是最后的机会了,绝对不能再错过了! 他取下了腰间的号角,想要吹响攻击的号令。然而,一口气刚刚提起,他便觉得一阵头重脚轻,眼前一暗,居然从马背上摔落下来。 “可汗!——” “爷爷!——” 一群人慌了地将他扶住,这才发觉,他整个身子宛若燃烧的炭火,烫得惊人。 “这可如何是好?” 阿拉坦转向了副汗济农,此时此刻可汗病重,唯有济农可作决断。 第139章 寻求安慰 济农皱了皱眉,在众人盼切的目光下,下令道,“库冬、博力斯保护可汗,准备撤退!” 士兵早就盼着撤退了,一声令下,立刻勒马,迅速往西遁逃。 棒打落水狗的机会,朱寿如何能够错过。他率军紧紧跟在他们的身后,边追边打,一直追到平虏堡和朔州附近。 忽然之间,刮来了一阵诡异的黄风,黄霆遮天蔽日,昏暗得宛若黄昏。 举目四望,四周的景物都隐没于厚厚的沙尘之后,只留下朦胧的轮廓,叫人难以辨别真容。 风声如鬼哭狼嚎一般,夹着战马慌乱的嘶鸣,飞起的砂砾打在了脸上,叫人生疼得很。 伴随而来的,是呛人的土腥味,稍稍呼吸一会儿,便会觉得鼻腔满是尘土,嗓子干涩难耐。 时不时地,周围响起两声咳嗽声,有人甚至流下了鼻血。 朱寿立刻叫来了一名斥候,“附近可有村庄躲避风霾?” “最近的村庄在十里之外,附近倒是有个沟壑,可用来避难。” “速速带路,让所有人跟上,别叫人在风霾中掉队了。” “得令!” 斥候所说的那个沟壑浅得很,只有半人高,蹲下身子,倒也能将风霾挡去大半。 明军个个疲惫困顿,幸好无羡给他们每人都准备了馍馍,此刻就着水咽下,暂时得以充饥。 朱寿打开他的食袋,里面装着的馍馍用荷叶包着,中间还夹了肉末。 朱寿还没下口,便见张永将他的馍馍递了上来,“大将军,您的馍馍上沾了尘霾,换老奴的吧!” 朱寿仔细瞧了瞧他手中的馍馍,上面确实沾了一粒粒的黄粉,那哪是什么尘霾,“那是猴头粉。” 猴头粉?猴子的头能吃吗? 听着就怪瘆人的。 张永想要阻止,被文宜在耳旁嘀咕了两句,这才放下心来。看着他家万岁爷,蹲在脏兮兮的沟壑里,啃着干巴巴的馍馍,却是一脸的满足,心中不免升起一抹心疼来。 他该是端坐于金銮殿上,享用着锦衣玉食,尊享着万人朝拜,却千里迢迢,跑来大同受苦。 想着想着,眼角都不觉湿润了几分。 这场风霾持续将近两个时辰,方才停歇下来。尘霾渐渐散去,天色重新明亮起来。 文宜欣喜道,“大将军!您在华严寺抽的签文应验了!” 他将那日的签文道来: 虎斗龙争势方张,杨威奋武逞刚强。 万壑烟云忽一开,凯奏班师喜气洋。 可不是都对上了吗? 张永带着一班将领跪了下来,高声喝道,“恭喜大将军凯奏班师!” 朱寿赐了他们平身,“应州大捷,众将士辛苦了,班师后必有厚赏!” 可是,待他带兵回到大同时,受到的并不是凯旋的欢呼,而是厉声责骂。 责骂他的不是别人,真是阁老杨廷和,“圣上,您怎么如此胡来,难道想要让土木堡之危重新上演吗?” 您可还不及英宗呢,好歹人家还有皇弟和皇子,您就光杆司令一个! 朱寿不在乎地笑了笑,“我不是都把鞑子给打跑了嘛!” “那是因为上天垂怜,庇佑我大明,降下风霾,驱散了鞑虏。” 朱寿心里想骂娘了! 这哪里是什么垂怜?简直就是添乱! 要不是那场破风霾,能让鞑子跑了吗?说不准,他就能俘获巴图孟克,血洗土木堡之耻了! 朱寿懒得同杨廷和争辩这些,又道,“这次,我随无羡的狼煞军,击伤贼寇六七千,战绩赫赫,不能亏待了将士。” 什么狼煞军?叫得那么威武,说白了,不就是赤木口来的那些残兵吗? 就凭一个小姑娘领的区区一百五十人,能击伤贼寇六七千? 鬼才相信呢!反正杨廷和是不信的,多半是被那个小妖精给迷惑住了,方才夸下如此海口。即便他是天子,也不能因为儿女私情而胡来。 “圣上,军中记功以人头算,此番狼煞军未带回一个人头,无法记功。” “鞑靼军有规矩,若是能带回战士的尸体,便能获得死者的牲畜和妻妾。所以,那些尸体都被鞑子给带走了,哪来什么首级?” “没有首级,无法记功,这是规矩。” 朱寿都明明白白给他解释了,他还是如此冥顽不灵,“朕作为九五之尊,金口玉言,难道还能骗你不成?” 面对朱寿的怒火,杨廷和依旧不为所动,“没有人头,恐难服众。” 朱寿觉得,他没法同杨廷和好好沟通,气呼呼地找无羡寻求安慰去了,路上遇到五个狼煞军,一个个手捧着银元宝,脸上笑嘻嘻。 朱寿好奇道,“赏银哪来的?” 那几人认得朱寿,老实道,“是小主子给的,每人二十两,还给咱们放了三天大假。正打算进城瞧瞧,给媳妇捎带些城里的稀罕货。” 他们指着前面排着的长龙,好意地提醒道,“申领处就在那边,你也快些去吧!” 朱寿顺着那队伍一直走到尽头,就见何关苦着一张脸,唉声叹气地在发银子。 “杨大人发赏银了?”朱寿问道。 何关的心头仿若有一千头羊驼奔涌而过,“什么杨大人?那是主子的银子!”全是他辛辛苦苦赚的,如今像撒豆子似的往外撒! 胡勒根扯了扯他的衣袖,“你也忙了一上午了,换我来吧!” 何关望了眼箱中的银子,之前还和一座小山似的,没过多久,便少了一半,心里酸意更浓,决定眼不见为净,拉了朱寿吐起苦水来。 “别看我家主子生意做得大,这些年给军营也填补了不少。幸好咱这狼煞军人不多,不然家财万贯都不够用的。 “还不如像晋商那般,做个纯粹的生意人呢!不用受军令的束缚,可比咱逍遥自在。 “算了,就像主子说的,这钱花了也就花了,也是为了救老将军、打贼寇,不能让将士们提着脑袋跟着咱们白干不是? “咱们也不是心疼这钱,赏赐没了就没了,怕只怕有心人想要借题发难。之前主子带人出军营的时候,没有调令,不知道那个杨阁老会不会来个秋后问罪。 “姓杨的都小心眼得很。当初安化王之乱,主子杀贼有功,救了不少人。那个杨一清愣是耍赖,夺了主子的功劳,还将老将军发配去守赤木口。 “您不知道哟!当初叛乱刚刚平定,鞑子虎视眈眈。赤木口真是一贫二白,主子和老将军是抱着死志去的,不知道,这次会不会又来一回。 “您是个大将军,又是皇孙,同圣上亲近。若是那杨阁老真怪罪下来,好歹替我家主子求个请,不能让边疆战士寒心,让人流血又流泪了,不是?” 第140章 对不住了 得!朱寿本是来求安慰的,反倒是先被何关给倒了一盆苦水。 何关说的这番话,信息量很大啊! 原来,无羡是这么同杨一清结的怨,“所以小无羡当堂骂了杨一清?” “可不是,都知道要去死地了,还不让我家主子出一口恶气吗?可惜啊,当初我没在场,没法看到我家主子指着阁老鼻子大骂的英姿。”何关每每想起,都觉得有些遗憾。 “小无羡呢?他此刻在哪儿?”朱寿问道。 “在视察伤兵营呢!”何关将朱寿带了过去。 朱寿看着她忙里忙外的,觉得很对不住她,“这一战,你同将士们九死一生,斩杀了如此多的贼寇,我却连犒赏都给不了……” 无羡瞥了何关一眼,“是他像你诉苦了吧?” 何关尴尬地揉了揉鼻子。 “我这狼煞军才百来人,倒是没什么,主要是大同的几万士兵,还有怀仁、宣府、辽东那些来助战的,你可不能亏待了人家。” 朱寿苦着一张脸,“不是我不想犒赏,是杨廷和卡着我,没有首级就不肯算军功,我也没办法啊……” 何关提议道,“要不让那倪世杰出钱,他不是要救他爹吗?让他花钱消灾,咱们这边的犒赏也有着落了,皆大欢喜。” 无羡给了他一个暴栗,“那岂不是用钱赎刑吗?” 朱寿却是摸了摸下巴,正考虑着这个主意的可行性,柴胡匆匆来报,“主子,张公公领了一大帮伤兵来,正在营帐外,叫您去交接。” 无羡与朱寿对望了一眼,跨步出了营帐,瞧见帐外的人还真不少,或瘸或拐,捂着伤口,哀声唤着。 张永见朱寿也在,忙上前行了礼。 “张永,这是怎么回事啊?”朱寿问道。 张永一张脸笑得和朵菊花似的,“老奴听闻李将军这边的军医医术高明,回营才几日,伤兵便无大碍了,伤口愈合神速。老奴便厚着老脸,将伤兵都带来了。” 朱寿双眼一亮,那小傅军医的本事,他可是亲眼见到的,神奇得很,“小无羡,就辛苦你了。” 无羡苦着脸道,“张公公,您这儿也有五百号人了吧?我这边人手、药材、绷带、帐篷全都不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帐篷、药材什么都好说,你要什么,给咱家裂个清单,咱家全给你弄来,你只管救人就成。”张永悄悄朝她使了个眼色,“你前阵子不是还说,贺兰山缺人手吗?治好了,这些兵就送你了。” 看来张永是打算将这些伤兵治好了,全送去贺兰山的兵工坊,无羡是不收也得收了。 “我们这儿军医救人的手法有些诡异,当初文宜受伤求诊,就被吓到了,要不是有朱大将军在,他可不愿就诊。若是那么多士兵闹僵起来,我这边的人手可压不住,公公得借些悍将,给我镇场子。” “你这个鬼灵精!得,咱家亲自给你镇场子,正好瞧瞧,你这儿的救治手段究竟是如何的诡异,能将文宜都给吓到。” 张永拉了一队人过来,一脸的凶神恶煞不说,手中还拿着军棍,齐刷刷地站在施行手术的营帐外。 谁敢闹事? 一律军法处置,绝不手软! 在张永的淫威下,不,应该说是在他的维持下,伤兵的秩序井然有序。 无羡这边人手不足,将小傅军医和他的药童都叫来了。 药童显得很兴奋。前阵子,他刚观摩了师父施行缝合之术。随后,他在师父的指导下,在羊身上开始练习,已经练了好些日子了,正想找个活人试手呢!想不到,机会那么快就来了! 第一名伤兵进入了营帐,见到军医穿了一身白衣,还蒙着面,手中捣鼓的又是虫子,又是针线,帐子里还弥漫着一股怪味,闻着像是义庄的味道。 他突然想起了军中的传言,说是这宁夏来的狼煞军中,有白无常坐镇。 难道传言竟是真的? 他的心里战战兢兢的,眼珠子时不时地往帐外瞟去,要不是有张公公的人盯着,早就打算开溜了。 药童头一回拿活人试手,激动得手有些颤抖,手背突然感到一疼,是小傅军医打了他一掌。 “手术之时,手怎么能够发抖?若是没准备好,就去一旁冷静下来,再回来手术!” 小傅军医的表情是严肃的,语气是严厉的,药童在他的训斥下,缩了缩脖子,手反而抖得更厉害了。 无羡白了他一眼,“还是个孩子呢,看你把人给吓的。” “跟我学着做,”无羡一边带着药童舒展十指,一边安慰道,“别有什么压力和负担,就照着平日练习时的那样来,把病人看成你养的那些羊就成了。” 伤兵听了不乐意了,“咋能把小的当羊呢?”鞑子才将人当做两脚羊呢! 他的心里咯噔一下,难不成,这些蒙着脸的怪人,要将他当成两脚羊? 无羡看出了他心中的怯意,安抚道,“就是打了个比方。放心吧,你是头一个来治疗的,必然会对你格外上些心。若是将你治好了,你给咱们去帐外宣传宣传,也省得那些伤兵多想。” 伤兵一听,这才安心下来。 伤兵和药童的手都不抖了,缝合术进行得还算顺利。待药童将羊肠线打完结,剪去了多余的线头,取走了蚂蟥。 待伤口被包扎完后,伤兵动了动受伤的胳膊,真神奇,明明瞧着那针扎入了他的手臂,居然感觉不到多少疼痛,就像是扎在别人的身上似的。 难道真是白无常显灵了? 那名伤兵不禁在心里默念了两句“白二爷庇佑”。 无羡赏了他一颗银豆子,让他去帐外宣传去了。他将白无常的那一套说辞,添油加醋地对帐外排着候诊的伤兵说了一遍。 有了他的现身说法,之后的伤兵不再一惊一乍的了,配合了不少。 张永旁观了半日,真是叹为观止,“想不到,竟然还有如此救治的手段。” 朱寿与有荣焉,语气中充满了自豪,“我的小无羡,可厉害了。” 第141章 捉拿刺客 几人出了营帐,无羡眯着眼,目光落在了不远处的一人身上,只见他穿着粗布短褐,提着个菜筐,一副送菜人的装扮。 然而,若真是个送菜的,为何不去伙头营,而是来了他们这儿? 又待四周没人时,悄悄将脑袋伸入了附近的营帐,贼头贼脑的。 无羡向胡勒根使了个眼色,胡勒根立刻心领神会,一个箭步冲了出去,逮住了那人,将他反手按在了地上。 搏斗之间,只听哐当一声,从那人的怀里掉出了一把锋利的匕首。 胡勒根的目光冷了下来,厉声喝道,“说!谁让派你混入军营的行刺?” 那人动弹不得,直呼,“我不是刺客!相信我,我真不是刺客!” 无羡觉得这声音熟悉得很,俯身一看,居然是倪世杰! 只见他脸上抹了泥灰,若不细瞧,未必能将他认出来。 无羡立马让胡勒根将人放了,问道,“你怎么做这身打扮,混进军营来了?” 倪世杰老实交代道,“我是来找杨阁老的,我爹还关在牢里,我是来求情的。” 无羡的嘴角一抽,“杨阁老可在营地的另一头呢!再说了,你找阁老求情,身上带着匕首做什么?你是不是傻?幸好遇到的是我,不然告你一个意图不轨,你爹原本能脱难的,也得被你给连累死了。” “那匕首是别人在营门口塞给我的,说是给我防身用的。军营重地,都是巡逻的士兵,万一被逮住了……”倪世杰越说越没底气,最后干脆没了声音。 “回过味儿来了?” 倪世杰又不是真傻,此刻冷静下来,仔细一梳理,还能想不明白,他这是中了别人设下的陷阱了吗? 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倪世杰咬了咬唇,开口道,“当日我在战场上救了你一回,就当是还我一个人情,能否带我去见杨阁老?” “我可是得罪过他的,若是带你去,可不是帮你,而是害你了。”无羡扭头问朱寿,“你能想办法,让他与杨阁老见上一面吗?” “既然是小无羡开口,自然是没问题的。” 无羡得了朱寿的应诺,又问倪世杰道,“你身上这身衣服也得换换,换回正常的,不然让杨阁老看到了,不多想才怪呢!你身上没别的利器了吧?”她可不想好心帮人,反受牵连了。 倪世杰用力地摇了摇头。 无羡又告诫道,“像是杨阁老这人,久居高位,你得把平日的嚣张气焰都收敛起来,顺毛捋。该服软服软,该认怂认怂,开口之前多想想你爹。” 倪世杰觉得鼻子酸酸的,一时间百感交集。他刚从战场回来时,向他恭贺道喜的络绎不绝,都道他爹出狱复职有望。 但是两日下来,杨阁老这边却无任何动静,连一句褒奖的话都没有,他家的门庭再次冷落起来了。 他跑了不少关系,之前那些来道贺的,一个个称起病来,就连往日那些跟在他身后溜须拍马的晋商,都开始对他冷淡起来,疏远了距离。 如今落了难,想不到唯一对他伸出援手的,竟然是他最瞧不上眼的无羡。 他不禁回忆着,他当初为何要厌恶她来。都要怪那些晋商,时不时就在他面前说她的坏话,说她是如何的张扬跋扈,如何的目中无人。 他心里怎会不明白,那些晋商是眼红她的生意,想要拿他当枪使,给无羡找不痛快。 但是恶言恶语听得多了,便也当了真,自然而然地开始厌恶起她来。 此刻的他张了张口,一声“谢谢”卡在了喉咙口,就是说不出来。 他记下了这份情谊,随朱寿的亲卫换了身直裰,往杨廷和的营署走去。 没过多久,他便回来了,不过不是走回来的,而是被人抬着回来的。 无羡瞧了眼他的屁股,被打得皮开肉绽,正疼得呲牙咧嘴呢! 无羡不解了,“怎么啦?不是让你顺毛捋了吗?为何被打成了这样?” “还不是那个杨廷和,气死本公子了。”这事说起来,倪世杰就觉得满腹委屈,“他不愿放了我爹就算了,还诬陷本公子冒领军功。呸,我冒着生命危险上的战场,那么多人亲眼见证的,本公子还能撒谎不成?” 朱寿看着他,升起一抹同病相怜之感。 “你不会还将他骂了吧?”无羡问道。 “没,本公子又不傻,只是争辩了几句,哪想他一点肚量都没有,说我擅闯军营,将我打了军棍。本公子很够义气的,没将你和朱大将军给供出来……啊……” 他惨叫了一声,扭头瞪了一眼替他上药的药童,“轻……轻点!” 无羡给他竖了个大拇指,“倪公子仗义。” 倪世杰趴在板凳上,疼得眼泪都快掉出来了,“本来下午,我还想去狱中看我爹呢!现在可好,我这副样子,别说是见他了,回了家还不得让我娘担惊受怕。要不,你匀个帐子让我住上两日,等我伤好些就走。” 无羡一口应下,“我这儿你尽管住,要我替你回去报个信吗?” “你就对我娘说,我去京师给我爹疏通,这几日暂时回不去了,让她别挂记。我弟马上就要秋闱了,让他别瞎想,专心读书,万事有我呢!” 朱寿嗤笑了一声,“你爹私开马市,你弟弟作为罪臣之子,还有什么资格考取功名?”这不是痴人说梦吗? 无羡瞪了他一眼,没看人家刚被打了吗?就别往他的伤口上撒盐了。 倪世杰的手指扣着身下的板凳,将替他上完药的药童屏退了,“我爹这些年私设马市,赚了不少,说是家财万贯也不为过。朱大将军若是愿意周旋一二,我愿将所有家财双手献上。” 朱寿提醒道,“你爹的案子,可是杨廷和一手办的,可不是那么好周旋的。” 倪世杰明白其中的困难,咬了咬牙,退让道,“我的要求不高,只要能将我弟弟从这件事中摘清,让他过继一个清白人家,明年得以参加秋试就成。” 第142章 晚了一步 朱寿好奇道,“你不救你爹了?” 倪世杰叹息了一声,“尽人事听天命。” “那你呢?你爹的案子万一定下来,你也难以幸免,说不定还得流放去河套那般的荒蛮之地,多少人的小命直接丢在了路上,还没到达就一命呜呼了。” 朱寿直直地盯着他的双眼,似乎要将她的心思全都看穿一般。 倪世杰勾唇一笑,“本公子这辈子钟鸣鼎食、丽酒香茗、声色犬马,什么没享受过,比起皇亲贵胄也不逞多让,没什么可遗憾的了。但是,我弟弟必须保下来,他才是全家的希望。” 倪世杰这是打算堵上一切,成全他弟弟的仕途啊! 朱寿不禁对他的果决刮目相看,“你给我个信物,我替你去狱里走一趟。你家的事,还得你爹应诺了才算数。” 倪世杰双眼一亮,“你真的愿意帮我?” “话真多。” 倪世杰见朱寿不耐烦起来,立刻从身上扯下了一块玉佩,交到了他的手中。 无羡跟在他身后,出了营帐,将他拉到了一边,“你真能将倪世杰他爹救出来吗?” 朱寿不答反问,“小无羡,你想帮他吗?” “倪世杰他爹确实是贪墨过银子,私开过马市,帮他是情分,不帮是本分,你不必有什么顾忌。只是一点,你若是没有把握的话,就别给他希望。” 朱寿看了她一眼,无奈地叹了口气,“你啊,总是对人那么心软吗?” “只求问心无愧吧。” 朱寿抛了下手中的玉佩,“只要是我想,这天下就没有我办不到的事儿,关键还得看倪天民上不上道了。” “你真要吞了倪家所有财产?” “可不是,不然我这六万兵马,去哪儿寻赏银呀?” 得!他还真将何关的话,给记在心上了。不过无羡转念一想,若是能用全部身家换得平安,也算是值当了,便不再拦他。 朱寿离了军营,来到了监牢。 牢头不认得他,将他给拦了下来,搓了搓手道,“上面有吩咐,倪天民是重犯,不得探监。” 他嘴上说得义正言辞,一双眼睛却是紧紧盯着朱寿身边的文宜,见他将手伸入了怀中,满是期待,哪里料到下一刻掏出来的,不是银子,而是一块沉香腰牌,腰牌上刻着“镇抚司”字样。 天啊!他们居然是锦衣卫! 那牢头吓得腿都软了,身子佝偻起来,不觉矮了几寸,“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几位大人饶恕则个。倪天民就在里面,请随小的来。” 朱寿跟在他身后,大摇大摆地进了大牢,沿着昏暗而狭长的走道,走到了尽头,就见倪天民趴在了地上,脸色发暗,双手紧紧地抓着脖颈。 “快开门!” 在文宜的催促下,牢头从怀里掏出了一大串钥匙,慌乱之中,连对应的钥匙都找不到了。 真是越催越乱,越乱越慢。 文宜好不容易待他开了锁,一个箭步跨了进去,来到倪天民身边,伸手摸了下他颈部的动脉,已经没了生气。 文宜一把抓住了牢头的衣襟,怒目圆瞪道,“这是怎么回事?” 牢头早就被吓傻了,“小的……小的不知道啊……” 朱寿冷冷一笑,“看押的重犯死了,你作为牢头难辞其咎,若是包庇幕后之人,一同受死吧!” 牢头见文宜将刀都给拔了出来,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彻底慌了,“他家里人方才来过,给他送了饭,那时他还好好的。真不关小的的事,求二位大人要相信小的啊……” 朱寿扫了一眼牢房,局促得很,没有一件大物件,在地上铺了些杂草,便算是床铺了。 牢房里除了他们几人的脚印外,便无其他人的了。也没有打斗的痕迹,仅有倪天民四周的杂草凌乱得很,看着,更像是他自个儿弄出来的。 朱寿的目光,落在了倪天民手边的瓷碗上。那碗个素青瓷的,没有半分装饰,乍看起来豪不起眼,却是仿南宋龙泉的,质比青玉,滑如柔脂。如此好的品质,可不是个破牢房能有的物件。 看来,牢头的话多半是真的,这必然是他的家人,给他送饭时带来的。 只是如今,倪世杰被打了个半残,他家里又是谁给倪天民送的饭菜? 朱寿从文宜的衣襟上,取了一根银针,插入了碗中尚存的一口饭菜里,才一眨眼的工夫,银针的颜色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暗沉下去,变成了黑色。 牢头见了,倒吸一口凉气,忙为自己开脱道,“定是他知道逃不过去了,自杀了。对!就是这样!” “他这两日,可有什么异状?”朱寿问道。 牢头死咬着倪天民是自杀的,就是不松口,“一个要死的人了,能有什么异状?” 朱寿冷冷一笑,“在镇抚司面前还敢狡辩?你是不想活了吧?若还不老实交代,阻扰查案,即刻便可要了你的小命!” 为了加强朱寿的威胁效果,文宜非常配合地在牢头的脖子上划了一道小口子。 牢头瞬间感到生命受到了威胁,哪里还敢再狡辩,“小的老实交代。这倪天民进了牢房后,还端着布政使的架子,挺嫌弃牢饭的,吃得很少,只吃他儿子亲自送来的饭菜。” “除了他儿子,还有何人来见过他?”朱寿问道。 “没了。” “今日他儿子可没来,又是谁给他送的饭菜?” “您这么一说,还真是。今日给他送饭的,是一直陪着他儿子的仆人。” 朱寿对文宜使了个眼色,让他松开了牢头,“回禀上面的时候,就照你刚才的说辞,说倪天民是畏罪自杀的。” “这样怕是不好吧……”牢头仔细打量着朱寿的脸色,想要琢磨出他的心思。 朱寿冷冷一笑,“若是你不怕担了监管不力之罪的话,也可以照实说。” 牢头忙摆了摆手,“这倪天民就是畏罪自杀的。”这么说,对大家都好。 朱寿出了牢房,深深地吸了一口牢房外的新鲜空气,依旧觉得心头沉闷得很,像是江南的黄梅天,憋得人透不过气来。 第143章 重开私市 “你立刻着人,将今日给倪天民送饭的仆人给抓起来,此事背后怕是不简单。” 朱寿见文宜正要离去,又补充了一句,“顺便仔细搜一搜倪天民的书房,尤其是账本、名册、信笺一类的,都给我拿来。” “是!” 文宜领命而去,朱寿则回到了军营。 倪世杰一见了他,就兴奋地问道,“我爹怎么说?他可同意了?” 朱寿感觉嗓子干干的,说不出话来。 倪世杰见朱寿的脸色不对,问道,“我爹不会是舍不得银子吧?你别放心上,等我的伤好了,我同他去谈。” 朱寿将他的玉佩还给了他,“你爹死了……” “死了我也得说服他!”倪世杰突然回过神来,“你说什么?我爹死了?” 他伸手抓住了朱寿的衣摆,“你告诉我,我爹是怎么死的?” “饭菜里被人下了毒,饭菜是平日随你一起去探监的仆人送去的。” “怎么可能?”倪世杰不相信,手上的力度不觉加大了几分,将朱寿的衣摆都给抓皱了。 “你爹很谨慎,狱中的牢饭都不敢多吃,只吃你送的饭菜。除了亲近的人,还有谁有机会下得了手?” 倪世杰咬着唇,强忍着眼中的泪。要不是他没用,中了别人的计,今日该是他送的饭,就不会让他爹出事了…… 这时,文宜进入了账内,对朱寿行了个礼。 朱寿道,“那仆人的事查到了?直接说吧,这儿也没外人。” 文宜答道,“我带人到倪府的时候,那仆人烧了倪天民的书房,此刻倪家正在救火呢!” “书房中的账册和书信呢?” “都没了,全成了灰烬。” “仆人呢?” “自焚了。” 朱寿沉下脸来,马市里究竟藏了什么秘密,居然又是杀人,又是放火。 之后的几日,朱寿在查,倪世杰也在查,但是所有的线索,都随着那仆人的死,断了。 无羡本是带着药童,给倪世杰来换药的,便见他扶着墙,慢慢地挪着步子,还没走出营帐呢,就给疼得满头是汗。 无羡忙同药童一起,将他给架了回去,“你的伤还没好呢!” 倪世杰挣扎着还想爬起来,“我要给我爹报仇!” 无羡将他按回了榻上,“想给你爹报仇,就得有报仇的本事,你现在有吗?给你把刀,你连只鸡都杀不了。给我老实待着,先将伤给养好了!” 倪世杰红着眼,吼道,“死的那个不是你爹!” “……” 无羡看在他痛失亲爹的份上,没同他计较,可这不代表,别人不会计较。 朱寿听到了响动,进了营帐,看着倪世杰的目光冷冽,“倪家如今是树倒猢狲散,人人避之不及,只有小无羡心软,愿意收留你养伤,你不领情就算了,同他置什么气?有本事替你爹报仇啊?” “我……”倪世杰哪里是不想报仇,正如无羡说的,他如今有什么能力报仇? 他甚至连谁是仇人都不知道! 简直枉为人子! 倪世杰捏紧了拳头,指甲嵌入了肉中,十指连心的痛感让他冷静了下来。 他望向朱寿道,“如今我是倪家长子,倪家所有财产,我可全权做主。你不是要倪家的财产吗?我可以都给你,条件不变,保住我弟弟,让他顺利参加科考。” 朱寿摇头拒绝道,“你差点被人陷害,做了刺客,你爹也被毒杀了,下一个指不定就轮到你弟弟了,这笔生意可不划算。” “危险越大,收益越大。真正大的收益可是马市,每月至少有上万两的抽成。你是大将军,如果你愿意重开马市,我可以帮你铺路。从前我倪家得的多少好处,今后都是你的。” 朱寿挑眉道,“你想要重开马市?”胆子可不小啊! “不错!我有人脉,没有人比我更熟悉大同的情况。” 朱寿的目光深邃,像是要将他看穿一般,“你想站在你爹曾经站的位置,将那个杀害你爹的人引出来?” 倪世杰的眼神无比的坚定,“那人必是为了马市,只要我重新掌控了马市,就一定能将他给逮出来。” 倪世杰越来越让朱寿另眼相看了,“好,我答应你,保住你弟弟,你替我重开马市!” “好什么好?”无羡觉得倪世杰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也就算了,连朱寿都跟着他一起胡闹,“杨廷和可还在呢,你就敢重开马市?不怕他在圣上面前参你一本?” 朱寿挑了挑眉,“我可是替圣上办事,怕他做什么。” 无羡讶然道,“圣上要开私市?” 朱寿无奈道,“开不了官市,只能开私市了,就指望着私市的利益,来填补我这六万人马的赏银了。” 无羡不禁在心里,给他竖了个大拇指。他的本事可够大的,为了赏银,居然能忽悠得圣上同意参和私市的生意。 “即便这私市是圣上要开的,方方面面打点银子也是少不得的,无论是山西的,还是京师的,都得将他们的嘴给堵上。不然,让他们将这层窗户纸捅破了,最后,说不准得拿你来顶缸,你可就成第二个倪天民了。” 文宜有些怨怼无羡的口无遮拦,朱寿却是知道,她是替他着想,笑道,“这里的道理我明白。山西的那些官员的利益不能全剥了,京师的官员也需要打点,你和倪世杰替我算算,一共得给多少钱。至于圣上的分红,自然不能过明面的,就记在朱彬头上,他带圣上收了。” 朱寿的算盘打得噼啪响,如此一来,就把他自己给撇清关系了,而且有朱彬这个皇帝身边的近臣做幌子,给大同官员一百个胆,都不敢轻易打马市的主意。 一旁的文宜,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成了背锅侠,这个贪官污吏的恶名,怕是洗不掉了。 他揉了揉鼻子,觉得不能单单自个儿背了污名,打算将张永也拖下水。 “一人得了太多利益不好,惹人嫉恨,要不将张永太监也算上。两人将数目一平分,就不扎眼了。” “这个提议不错。” 第144章 数额不对 “圣上得了大头,那你呢?想分多少银子?”无羡问道。 朱寿朝她眨了眨眼,语气中带着暧昧,“有你养着我,我还需要什么银子?” 他的语气是如此的暧昧,羞得无羡红了脸,带着几分娇嗔地瞪了他一眼,“这中间的利益分配,水深着呢,我可算不了。” 她看向了倪世杰,“之前你爹贿赂山西官员的名录和数额,你都清楚吗?” 倪世杰皱了皱眉,“那么多官员,我哪能一个个都记得啊?具体的数额,这些都是陈管家一手经办的——就是烧了我爹书房的那个家伙!” “那可难办了。这数额可不好拿捏,钱给多了,容易助长贪心,难免以后越要越多。给少了人家又不乐意,指不定会给你们使绊子。” “那该如何是好?”倪世杰问道。 无羡的双眉蹙了下,忽然舒展开来,“没事,陈管家没了,还有别人能办到。” “谁?”朱寿好奇道。 “冯盛和张遐龄。” 朱寿的眼中闪过一丝不屑,“为何是他们?” 行贿也是一门技术活,“哪家行贿的,有他们专业呀?”全都是熟门熟路的。 最重要的是,谁谁谁的胃口有多大,谁谁谁的底线在哪儿,谁谁谁有什么忌讳,他们门清! 被无羡这么一说,朱寿也觉得有几分道理,便叫文宜将他俩给叫来了。 得!这俩还真不愧是行贿的行家,人还不是空着手来的,非常上道地带了二十只羊来,美其名曰:犒劳将士的。 朱寿看他们的眼神,立刻随和了不少。 张遐龄先行作了个揖,“大将军找我等,不知有何差遣,只要是我等能办到的,必当鞠躬尽瘁。” 营帐内本就没有外人,朱寿无所避忌,开门见山道,“本大将军想要重开马市!” 冯盛心里简直乐开了花,但是立马冷静下来。他与张遐龄消息灵通,早就在第一时间得知了倪布政使的死讯。 银子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杨阁老可还在呢……”他可不敢顶风作案。 朱寿随意地扫了他们一眼,目光中流出了大局在握的自信,“你们放心,杨廷和待不了多久,等他一走,马市即可重新开起来。” 冯盛立刻喜笑颜开,“如此甚好。” “只是一点,”张遐龄揣着十二分的小心,一边打量朱寿的神情,一边谨慎地说道,“若是要重开马市,山西大小官员少不了一番打点,不然纸包不住火,篓子还得捅到杨阁老那边。” 无羡道,“就是为了此事,把你们召来的。倪家的账册烧了,管事的也随倪大人一起去了。该打点哪些官员,打点多少,大家心里都没个章程。你们对山西最为熟悉不过,列个单子出来,方才好将马市顺利开起来。” 冯盛和张遐龄相视一笑,立刻取了纸笔,相互商讨着,列出了一长串名录与数额来。许多官员还做了备注,有些得送字画、有些得送玉石、有些得送美女。 朱寿撇了撇嘴,“那得多麻烦呀?还得替他们寻这些来,为什么不统一送银子?” 张遐龄解释道,“银子是不能乱送的,对于有些官员来说,那是阿堵物,给银子是侮辱了他们,得随着他们的喜好来,称之为‘雅贿’。” 朱寿气得都想笑了。 雅贿难道就不是受贿了? 就如窃书就不是偷了? 那些酸丁不要脸起来,真是一绝! 朱寿继续浏览着名录,一共有两张,第一张是山西的,大小官员都榜上有名,列了满满一张。第二张则是京师的,大员的名字也有不少,头一个居然是杨廷和! 他不解了,“怎么还有杨廷和?” 以私开马市为名,抓倪天民下狱的,不就是他吗?这不是贼喊捉贼吗? 张遐龄解释道,“每次地方官员回京述职,都得给京官送礼,自然是绕不开几位阁老的,这都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事了。 “他们或许记不住谁送了礼,但却一定能记住谁没送过礼。 “当然啦,我等作为商贾,是没资格跨入阁老家的门槛的。平日都是送给他们的门人,再由门人转交给几位阁老。” “你们为了多得些盐引,也需要给阁老送钱吗?”朱寿又问。 张遐龄尴尬地笑了笑,算是默认了。 朱寿脸色沉了下来,他气的不是张遐龄,而是那些阁老的道貌岸然,张口社稷,闭口百姓,同那些贪官污吏有什么区别?大明的吏治,还不是他们带头给败坏的! 张遐龄看得心里有些忐忑,怕自个儿哪一句说错了,给无羡使了个求助的眼色。 无羡回了他一个安抚性的笑容,“朱大将军就是看了名录上要出那么多银子,怕替人白干了活。” 原来是担心这个啊! 张遐龄放下心来,“朱大将军不必担心,以我等的估算,您每月少说也有万两收入。” “张遐龄,你可有些不老实了。我爹在的时候,每月也就一千两罢了。”倪世杰揭短道。 张遐龄尴尬地往向了冯盛,冯盛替他解围道,“倪公子不管账不知道,以马市的利润,每月万两的收入是少不了的。” 张遐龄也道,“由于之前倪大人拿得多,有人不少人不满,不过被倪大人处理了几个刺头,便无人再敢多嘴了。” “不可能,”倪世杰反驳道,“我曾无意间瞄过一眼账册,每月只得一千两罢了。” 无羡打圆场道,“好了,多大点事儿。钱一定是能赚到的,至于到底能赚多少,等马市重开后不就知道了吗?在这之前还需要筹备不少事务,我想让冯兄和张兄再列一份马市日常的交易目录和数额来。” “不知无羡公子,要交易的目录有何作用?”张遐龄问道。 无羡解释道,“我想根据目录,重新调整下布局,尽量将相同的货物都归在一起,如此管理起来井然有序,买家挑选的时候也能方便些。 “对于交易量多的货物,给到的位置自然是最好的,摊位数也是最多的。 “当然啦,位置的好坏直接与抽成的数额挂钩。位置越好,抽成越高。省得摊主为了个好位置贿赂管事的,最后这些油水全让他们给占了。” 冯盛双眼一亮,“如此甚好。” 无羡又道,“我还打算给大明商人安排些位置,专门用来交易茶叶、布帛、梳篦、针线、糖果、铁锅等鞑靼人急需的物件。” 张遐龄不解了,“我等可挑着货物入市与商户交易,何必多此一举呢?” “摊位租费不低,数量有限,不少鞑靼人想要参与马市,都因一个摊位而退却了。若是让大明商贾设摊,一定能吸引更多的鞑靼行商。只要你们备上充足的货物,不愁生意不好。” 冯盛哈哈一笑,“怪不得无羡公子的生意能做那么大,真是令冯某佩服。我和张兄这就去罗列单子。” “不着急,时日也不早了,此刻回城怕是来不及了。已给两位安排好了营帐,可留下歇息一夜,明日还有许多细节需要一同商量。” 待冯盛和张遐龄行礼告退后,朱寿对着无羡笑眯了眼,“我的小无羡,你可真是我的宝啊!有你在,还怕马市不能财源滚滚而来吗?” 这人就不能好好说话,别动手动脚吗? 无羡看着他已然伸过来,想要抱住她的爪子,毫不客气地一巴掌拍了上去。 两人打闹了一阵方才停下,无羡见倪世杰在边上,一副愤愤的样子,问道,“你怎么啦?” “冯盛和张遐龄报的数字太过浮夸,不可信,你们不可太过信任他们。” “我相信你说的,倪大人每月真的只得了一千两。”倪世杰堵在心口的气刚顺了些,又听无羡道,“同时,我也相信冯盛他们说的,倪大人吞了万两收入。” 倪世杰瞪了她一眼,“你什么意思啊?我爹难道会无聊到,在自己的账目上作假?” “小无羡的意思是说,倪天民背后还有人,那人才是拿了大头的。”朱寿解释道。 倪世杰这才反应过来,“你们说,那个拿了大头的人,会不会是杀了我爹的幕后黑手?” “可能性非常大。”无羡道。 倪世杰感觉他的心口砰砰直跳,他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激动的情绪,“我一定得将那人给逮出来不可!” “无论那人是谁,他盯上的必然是马市的利益。我不可能天天管着马市,最终还得靠你自己。这阵子,我会将冯盛和张遐龄留在军营商讨细节。你有不明白的地方就问,争取在开市之前,将所有的事物都熟悉起来。 “冯盛和张遐龄这两人有能力,但也有私心,你得把握好了。以前,你是布政使之子,他们得对你敬着几分。 “但是如今你爹不在了,可不好说了,指不定暗地里耍些小伎俩。或是在账目上做些手脚,贪些银子;或是对你吹吹耳旁风,让你替他们排除异己。你可得把眼睛擦亮了,不能让他们其中的任何一家独大了。” 倪世杰这才领悟过来,“怪不得你将他们两人同时叫了过来。” 朱寿勾起了嘴角,“想不到小无羡还懂得平衡之术,若是从政,必有一番作为。” “别,”无羡忙拒绝道,“相比于那些虚伪的酸丁,我情愿与商贾打交道。” 无羡寻了空闲,头一个要教会倪世杰的,就是看账记账。 不过,倪世杰拿着账本翻了没几页,就被上面密密麻麻的项目给弄晕了。明明每个字都认识,连在一起,却是如同天书一般,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无羡索性借用现代的记账法,给他做了一套简洁的模板,将每日摊位的收入、每月管理的支出、每季打点的支出以及其它杂项支出,一一罗列出来,各自录入一本账册,然后汇至总账之中。 对倪世杰来说,只要根据模板,将数字填进去就成了。 倪世杰没了烦心的事,朱寿这边却是着急上火了。 前些日子冯盛和张遐龄送来的羊,竟然是一只都没分发下来,不知被谁给贪墨了去。 军营的伙食一日不如一日,即便是大同的兵都没法吃饱饭,像是赤木军这般借调过来的,就更不用说了。 已有人开始不满了,催要起赏银来,被杨廷和杖责了几人,才勉强压了下去。然而私下的怨言,却是越来越多了。 朱寿这阵子,都是在无羡那儿蹭的饭,与普通士兵吃得差不多,仅仅多了两个加菜。 这日见到端上来的,竟然是碗稀粥,撇去汤水,米粒最多只得半碗。这究竟是军粮,还是施粥啊? 他都想骂人了,将手中的碗一摔,直接找杨廷和说理去了。 杨廷和先他一步哭起穷来,“圣上,如今大同六万士兵,军粮捉襟见肘,微臣也是无奈之举。” “这些士兵是借调而来的,又不是新招募的,原先该拨给他们的军粮呢?都去哪儿了?”朱寿反问道。 “那都在原籍,一时半会儿难以调拨。而且在运输途中,也会有大量耗损,所耗之量至少在一半以上。” 军粮在途中竟然有一半的耗损? 朱寿就不信了,中间会没有谁中饱私囊?! “那就让士兵喝稀粥,饿肚子?” 杨廷和垂眸行了一礼,“恳请圣上,让士兵尽快返回原籍,方为上策。” “小王子刚刚败退,若是见士兵全调离了,再次进犯大同该如何抵御?至少还得留一个月,方才稳妥。”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微臣也是无计可施了。” 朱寿真想踹他一脚,当臣子的不想办法解决问题,整天竟将问题丢给他,要他们有什么用?真是白白浪费粮食,还不如省下来,供养士兵呢! 无羡见他气呼呼地回来了,将一直在灶上温着的粥递了给他,“你的胃才好了几日,怎么又不按时吃饭了?” “我刚才找杨廷和要军粮去了。”朱寿化悲愤为食欲,呼哧呼哧地扒了几口粥,不一会儿,一碗就快见底了,依旧没半分饱腹的感觉。 第145章 丢脸了 张永听到朱寿的肚子,都在叫唤了,那叫一个心疼啊,“大将军,咱家再给您弄些吃食去。” 朱寿梗着脖子,硬气道,“士兵们吃什么,我就吃什么!” 张永在心里直骂那个杨廷和,真是个臭不要脸的,他家万岁爷同士兵都饿着肚子,他倒好,在营署里大鱼大肉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好意思吃得下去吗? 无羡端上了一盘热腾腾的吃食,“我的兵还没到饿肚子的地步呢,这是给他们加的餐,你快吃吧!” 朱寿看着碟里的食物,和一截莲藕差不多大,好奇地夹了一个,分量还挺重的呢! “这是什么?” “这是番薯,去了皮就能吃了。” 朱寿听了名字便猜到,“是番外来的?” 无羡点点头,“原是弗朗机人带到吕宋的,我从泉州那边寻来的,在赤木口种了些,收成还不错。” 朱寿饿急了,不顾烫手,剥了皮咬了一口,双眼一亮,“这味道不错啊!又甜又糯,你的花费不少吧?” “花不了多少钱,这玩意儿价格贱得很。” 无羡循声望去,开口的竟然是倪世杰,没想到这个官二代也知道番薯。 “你吃过?”无羡好奇道。 倪世杰拿着筷子,仔细地挑去了外皮,挖了一小块,“早先有人骗本公子说,这是西域来的,还以为多金贵呢!后来知道真相了,便不再碰了。” “那你如今为何又吃了?”朱寿问道。 “此一时,彼一时。那时我爹是布政使,我作为他的儿子,当然得挑顶好的。吃这种廉价的东西,岂不是给他丢脸?如今我倪家败落了,自然没了这些避讳。说句实话,其实我还挺喜欢这个味道的,偶尔让人给我弄两个来,躲在屋里悄悄吃。” “这东西既然廉价,可以在军营推广啊,士兵就不愁吃不饱了。” 朱寿双眉舒展,感觉自己找到了解决军粮的良策了,正得意着,倪世杰便给他当头泼了一盆冷水,直言道,“不可能的。” “为何不可能?” “所谓,民以食为天。吃食的好坏,直接反应了生活的品质。士兵给你卖命,得到的仅仅是一个廉价的番薯,他还做什么兵,不如去要饭来得安生。再说了,军粮可是各处卫所捞油水的大头,你将白米换成了番薯,岂不是让他们的油水全缩水了?不同你对着干才怪呢!” 这话出自倪世杰这个二世祖之口,朱寿自然是不服气的,端着番薯又去找了杨廷和,果然,被对方给堵回来了。 说什么水土不同,大明不适合种植番薯,产量难以保障。如今各地连番受灾,万一番薯颗粒无收,岂不是要酿制重灾? 靠!中原都能种西域来的葡萄、石榴、核桃、胡萝卜,为何就不能种番薯? 全是托词! 小无羡都能在荒芜的贺兰山大面积种植,番薯的产量怎么会不高? 朱寿跺了下脚,突然感觉一股气流,自体内流泻而出,竟是放了一个闷屁。 幸好响动不大,趁着杨廷和还没发现,他立刻扯了张永和文宜迅速开溜。 无羡正和冯盛、张遐龄讨论着马市的细节,见朱寿昂着首出去,红着脸回来,问道,“怎么啦?杨廷和训你了?” “没呢!”朱寿没好意思承认实情,只道,“他将种番薯的提议驳回了。” 这时,只听“噗”的一声,朱寿的脸越发红了起来,他以为自个儿又放屁了,没料到冯盛开口道,“各位对不住了,今日多吃了些番薯。” “没事,”趴在榻上的倪世杰道,“刚才你们没来时,我也放了一个。这玩意儿同萝卜差不多,吃多了容易通气,以前本公子吃了,都不怎么敢出门。” 他又将话头转到了朱寿身上,“那群死要面子的酸丁,平日连萝卜都不怎么乐意吃,就怕当众出丑,能让你推行番薯才怪呢!” 朱寿揉了揉鼻子,感觉自个儿刚才,也做了一回迂腐的酸丁,真是怪丢脸的。 张遐龄向朱寿行了个礼,“张某与冯兄听闻军中少粮,决定为国出力,捐助一百石粮草。” 明代一石约为现代的一百多斤,一百石便是一万多斤粮食了! 听着似乎很多,但是要知道,军中的士兵足有六万之重,每人平分下来只得几两,省着点吃,也只够吃上两天,根本就是杯水车薪。 朱寿却是看到了其中的希望,“你们两人将上次倪世杰在莳花馆叫的那些晋商都约上,本大将军要找他们筹粮。” 军营缺的米粮,可是一个天文数字,叫他们去约人筹粮,不是明摆着让他们得罪人吗? 张遐龄不敢直接拒绝,向无羡投去了求助的目光。 这些日子他们是看出来了,只有她开口,朱寿肯听,别人说了未必有用。 “为商图的就是财,谁家的钱都是辛辛苦苦赚来的,哪有平白无故送你的份儿?” “总有例外的吧!”朱寿指着冯盛和张遐龄道,“他俩不就是慷慨解囊,为国为民吗?” 张遐龄第一次觉得,被人夸赞也是一件极其尴尬的事。他很想说,他没那么伟大,他就是一个非常市侩的商贾! 他同冯盛愿意出粮食,就是为了交好朱寿,说白了,就是行贿的一种形式。 无羡觉得朱寿也不容易,给他出了个主意,“你要找晋商筹军粮也不是不行,不过啊,得给他们找些甜头,让他们自个儿乐意将钱粮掏出来。” 朱寿觉得,找他们筹军粮,便是给他们天大的脸了,还得给甜头? 他心里虽不乐意,还是问道,“怎么给甜头?” “欲先取之,必先予之。你不是要办马市,用马市筹集将士的赏银吗?就以马市为由头,谁家出资多,就给他最好的地段,并且给他减免铺子的租金。铺子的数额有限,先到先得。如此一来,又得了脸面,又得了实惠,保准他们争先恐后给你掏银子。” 朱寿双眼一亮,“这个主意好。” 第146章 搞定军粮 无羡又对冯盛和张遐龄道,“到时候还得二位做个标榜。” “张某(冯某)自当尽力。” 张遐龄见朱寿正愁钱的事,心中早有一事想要托他帮忙。此时不问,更待何时? “舍弟好学不倦,可惜国子监的名额紧张,不知朱大将军能否替张某寻个门路捐学?” 捐学早有先列,自明代宗起,就有“纳粟纳马者入监读书”的规矩。 朱寿心中欣喜,脸上依旧维持着一副淡然的表情,想要坐地起价,“景泰年间,曾有人愿意缴纳八百石米入学,获得代宗特批,‘米八百石’遂成标准。” 朱寿说得虽然不假,但是这个标准非常之高,即便是在提出这项标准的景泰年间,也没多少人能付得起这个价,一番还价下来,三百石米便可入学。 之后的要求越来越低,到了成化年间,捐学的价格稳定在一百石米。 张家在晋南有千亩良田,不差这点米。再说,通过朱寿捐学,不必到处寻门路打点,还能卖他一个好,何乐不为? 他如此注重捐学的事,也是被逼无奈。明代的科举,可不是想考就能考的。只有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未入流者,国子监学生及州府县学生员之学成者这四类人,方有资格应考。 以儒士和未入流的官身参加科举,就别想了,那是官宦子弟的特权。 即便是州府县学的生员,也不是人人都能应考的,其中仅有一成半的人,有资格被举荐去参加科举,大部分的人,可能读了一辈子书,都没机会踏入乡试的门槛。 所以,若是能以援例入监,弄到一个国子监的名额,那可是敲开科举的开门砖啊,谁不想要? 张遐龄当即一口应下。 冯盛的心思也活络起来,愿意用八百石米换个监生的学籍。 朱寿摸了摸下巴,觉得这个生意不错,“晋商之中,还有想要捐学的吗?” “朱大将军手中有多少名额?”张遐龄带着几分试探性的问道。 他是皇帝,想塞多少人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不过,名额多了就不值钱了。 他估摸着军队所需的粮草,道,“还有五个名额。没有如此多的存粮,捐赠等量的财帛也可。若是人多的话,价高者得。当然啦,你们二人的价格不变,明面上得做得积极一些,多收的可私下退给你们。” 张遐龄得了好处,办事自然格外卖力,“晋南的商贾多有良田,存粮丰富,多的不说,五六百石还是能拿得出来的,再贴补些财物,也就差不多了。” 冯盛唯恐落后道,“晋北盐商虽说屯粮不多,但是财帛不少,鄙人这就去联系他们。” “那好,十日后将他们一起约至御河,一来助军捐学,二来公布马市重开的消息。” 倪世杰补充道,“将右布政使陈逵、右参议孙清的衙内也叫上,重开马市少不得他们。” “不请小爷我吗?” 一个突兀的声音插了进来,无羡循声望去,便见仇锜板着张脸,一副“我很不开心,快来哄我”的样子。 冯盛和张遐龄非常识趣地拱手告了辞,退出了营帐。 无羡赔着笑,立刻给就坐的仇锜倒了茶水,亲自给他奉上,“这不是八字才刚一撇嘛,还在讨论具体的细节呢!” 仇锜别扭道,“不会是因为这次你带兵去应州救李叔,我没帮上你什么忙,你记恨上我了吧?” 其实,他也觉得挺对不住无羡的。那么多年了,他爹的官越做越大,她爹却还是待在偏僻的赤木口。 如今,他家有一半身家,都是靠着无羡给他们的分红累积起来的。 可是他们呢,每次在无羡陷入困境的时候,却连伸把手都做不到。 换作是他的话,想必也会寒心的吧! 仇锜在想什么,无羡心里自然透亮,“仇叔与我爹都那么多年的交情了,他的苦衷我能明白。 “没在第一时间告诉你,是因为马市难开,倪布政使死得不明不白,其中暗流汹涌,水深着呢! “景程(倪世杰的字)重新来主持大局,不为钱,不为权,而是想要寻出杀他爹的凶手。 “你爹刚刚急流勇退,又不缺钱,儿孙绕膝,安享天年多好,何必犯这个险?” 仇锜反问道,“那你呢?最不缺钱的是你,你爹的官阶又不高,你又何必掺和进去?” “我可没掺和进去,”无羡指了指趴在病榻上的倪世杰,又指了指宛若二世祖一般的朱寿,“这两人都不懂生意,我充其量就是个客座,同你爹在军营的身份差不多。等他们上手了,我就该功成身退了。” 仇锜直接用手指,戳了下她的脑袋,“你是不是傻?还想着功成身退?你的生意做得又不小,有必要去掺和马市吗?这事儿,你从一开始就不该去碰!” 仇锜瞥了眼朱寿,见他眼神冷冽,警告意味十足,将许多心里话,又给咽了回去,只是有些话,却是不得不说的。 “你知不知道,如今大同早就传出了风声,都说重开马市,是你在主持?” 无羡愣了一下,旋即冷静下来,嘴角勾起一抹危险的弧度,“知道是谁传出来的吗?” 仇锜没好气道,“不知道。不过在这大同城,凡是长了耳朵的,都知道这事了。” 朱寿完全不明白,仇锜到底紧张个什么,“我本就是想让小无羡来主持马市的事,传出去了又如何?” 仇锜听他的那副口气,说得如此轻巧,顿时气不打一处来,“马市的利润那么大,多少双眼睛盯着呢! “即便是倪天民,坐到了左布政使又如何?还不是一夜之间,沦为了阶下之囚,最后连自个儿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他爹的官职,可比倪天民差得远了。她又刚得罪了杨廷和,真要是出了事,她就是替死鬼的最佳人选,别人还不将罪名全推在她的头上!” 朱寿放话道,“有我在,我不会让杨廷和,动他一分一毫的。” 第147章 掏心掏肺 “你护得了明面上的弹劾,能护得了私下里的黑手吗?万一她像倪天民那般,被人给毒死了,安个‘畏罪自杀’的罪名,怎么办?” 他从未想过,有人敢对他的小无羡下黑手。仇锜的反问,宛若一记当头棒喝,让他惊出了一身冷汗。 倪世杰淡淡开口道,“仇世子不必担心,十日之后,我约了右布政使陈逵、右参议孙清之子,及各大晋商。到时候我会当场承认,我才是马市的主持者。无羡则留在军营,大家未见他出席,一切流言蜚语自然不攻自破。” 仇锜挑眉道,“你爹才因马市而死,你不怕吗?” 倪世杰自嘲地一笑,“怎么会不怕?但我爹的仇必须报!除了我,没有人能做到!” 仇锜不觉对他改观了几分,“十日后,无羡的位置我来补。” “仇锜,不要意气用事。”无羡劝道。 仇锜翘起了二郎腿,又恢复了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仇家本就有参与马市的生意,重新参上一脚也无可厚非。越多人被拖下水,将水搅浑了,才好摸鱼啊!” 无羡还是有些不放心,“仇叔答应了吗?” “答应了。不过,宴席上我只能亮个相,我爹不让我开口。”仇锜拈了一粒粽子糖,丢入口中,“我爹那个狐狸,你还不了解他吗?早就做好万全的打算了,他已经打算越过我,将我儿子立为世子了。” 得!他爹也是够果决的了,这是打算直接放弃儿子、保孙子的节奏了。 “小爷我这次为你,牺牲大了。” 无羡都被他那一脸弃妇的表情给逗乐了,笑道,“我让景程多算你些红利。” 仇锜瞪了她一眼,“小爷我像是缺钱的人吗?” 无羡朝他眨了眨眼,“那给你包两斤糖果。” “就两斤糖果,你就想打发我了?” “多了,不是怕你蛀牙嘛。” 仇锜轻哼一声,摊开了五根手指。 无羡也不是小气的人,“五斤就五斤!” “我要五车!每月五车!” 小祖宗哟!您知道五车有多重吗? 无羡不禁咋舌道,“天天当饭吃,也吃不了那么多啊!” “谁说小爷我是当饭吃的?我是拿到马市上卖的。你的糖果,卖得肯定不会比茶叶差。” “既然是仇小爷开口,我哪有不应的道理?这就多雇些人,专门负责你的糖果。到时候啊,我根据鞑靼的喜好,做些弓箭、飞鹰、鹿角的图案,只供给你如何?” 仇锜的嘴角翘了起来,“这还差不多。” 朱寿不满了,像是个争宠的孩子,不甘落后道,“小无羡,我也要,我要十车!每月十车!” 无羡无奈地看向他,他怎么又起哄啦?“我可没那么多人手做糖果。” “那就多雇些人呗!我在京师有不少铺子,你的糖果一定能大卖。” “得!等我找到人手了,就给你俩做。” 仇锜将该说的说了,该办的办了,将茶几上余下的糖果一把全收了。 趁着无羡送他出去的档口,将她悄悄拉到了一边,低声问道,“你和那个朱寿到底发展得如何了?” “什么如何了?我和他仅是朋友而已。” 仇锜露出一副“你别蒙我”的表情,“普通朋友,他就敢混入你那近百人的队伍上战场?普通朋友,你那么怕麻烦的一个人,会为了他去淌马市的浑水?” 仇锜有时想想,还挺后悔的。这么多年他吃遍南北珍鲜,一道比一道用料讲究,一道比一道做得精致,却是尝了几口就腻歪了,总觉得不如无羡当年用廉价的酸菜,随便烧烧来得入味,吃得开胃。 如今,他的食欲越发差了,除了酸菜,似乎没什么能提起他的食欲了。他知道,他喜欢的并非是酸菜的味儿,而是当年用酸菜做菜的人儿。 他一直觉得,无羡太过强悍了些,娶妻纳妾该挑些柔顺的性子。可真当他将这样的女子娶回家,看着她们在他跟前低眉垂目的样子,就如那些精致的菜肴,没了食欲。 历尽千帆,这才看清了自个儿的真心,可惜为时晚矣。所以,他将希望放在了姜蔺身上,觉得他若是能同无羡在一起,算是弥补了他的一个遗憾。 哪里想到,姜蔺是个不得劲的,在无羡身边那么多年,依旧是一副温吞水的性子,至今都没将婚事给定下来。他在一旁看着,都为他着急。 现在可好,让个京师来的朱寿给截了胡。他就不明白了,无羡看上那朱寿什么了,还不如他呢! “他的家中可是有妻妾的,以他的身份,绝不可能休妻,你和他在一起,绝没好果子吃。” 无羡垂着眸,仇锜看不清她心中的真实想法,只听她淡淡道,“你想多了,大同的战事一旦平定下来,他就该回京师了。” 相处的日子,怕是过一日,少一日了。 “你毕竟是个姑娘家,别人在你这个岁数,早该议亲了,不能总跟男子走得如此近,要学会避嫌,不然谁敢娶你啊?” 无羡捂着双耳,“你怎么像个三姑六婆似的,絮絮叨叨的,烦不烦啊?” 仇锜白了她一眼,“你当我乐意多嘴啊!”还不是为了你! “我清楚着呢……” “你自个儿心里清楚最好!” 仇锜瞪了她一眼,走了,无羡的心却是乱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目光总会停留在朱寿的身上,或许是太闲了吧,该找些事情做做了! 她决定现在就找张平,让他去招募人手,扩充作坊的产量,顺带查一查,究竟是谁看她不顺眼,将她是马市主持者的谣言,给传遍大同的。 呵呵,老虎不发威,还当她是病猫啊?她非得给那人一个毕生难忘的教训不可! 文宜作为锦衣卫提督,查起这些事来,效率还是非常高的,没几日,就列了一份清单给了无羡。 无羡看都懒得看,直接给了倪世杰,让他将宴席的名单重新捋一捋,将那些造谣的人全都剔除掉,将他们边缘化。 第148章 人靠衣装 之后,无羡又向冯盛和张遐龄,抱怨了那些人一番。 这两人全是人精,有着能讨好无羡的机会怎会放过,而且还能明目张胆地打压竞争对手,何乐而不为。 两人强强联手,撬走了那些人不少的生意。 文宜在朱寿的示意下,做得更绝,花钱找了一帮地痞无赖,天天去那些人的铺子里,也不打架,也不闹事,就如金刚一般站在门口,谁还敢进门? 掌柜的找来捕快都没用,混在无赖中的锦衣卫悄悄亮出了腰牌,哪个捕快敢管,一个个的,跑得比兔子还快。 无羡都没亲自出手,就将那些人给解决了。不过,最让她高兴的是,杨廷和那个碍眼的家伙终于要走了,她都想买串爆竹庆贺一下了。 这个时间点选得也好,正巧在御河开宴前一天。如此一来,也能让大家安心探讨重开马市的事情。 无羡不会出席宴席,作为主持者的倪世杰,铁定是得到场的。 这些日子,他身上的伤势渐渐好转,已经可以下地行走了,只是挪动的速度有些慢,没比龟爬快了多少。 无羡还是有些担忧,“莳花馆的宴席,可是席地而坐的,你现在这个样子能行吗?” 倪世杰理了理他为今日的宴席特意换上的那身如意纹妆花锦的直裰,高傲得如同一只孔雀。 “就是因为席地而坐,才不怕呢!我又不是你,坐没坐相。端坐的时候,臀部是悬空的,碰不到脚的,不妨事的。” “至少得坐上一两个时辰呢!要不要给你带个软垫垫着?” “两个时辰算什么?当初我爹没少训练我的仪态,即便坐上一天也不在话下。”倪世杰想起他爹,心情不觉低落下来。 无羡立刻扯开话题道,“冯盛和张遐龄都向朱寿要了国子监的学籍,你为何不为你弟弟要上一个?” 倪世杰苦笑了一下,“我弟弟如今都不认我了,我即便给他求来了学籍,他也不会要的,何必浪费这个名额,留给朱大将军换军粮岂不是更好。” 这些日子,无羡同倪世杰的关系近了许多,聊天时也没了什么避讳,想问便问,“你同你弟弟怎么啦?” “他知道我要重开马市,以为我是财迷心窍,与我划清界限了。” 无羡为他有些不值,“你为了他,舍了整个倪家的财产,他怎么能这样待你?” “如今我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划清界限了也好,对他来说更安全些。” 无羡看他的眼神,多了几分怜惜。 他几乎是在一瞬之间,从一个不学无术的二世祖,蜕变成了一个撑起家族的顶梁柱,只是成长的代价太大了些。 “干嘛用那种眼神看着我?弄得像我娘似的。” 无羡微微侧着头,好奇道,“你娘这么看着你吗?” “是啊……”倪世杰目光越过了营帐,像是追寻着回不去的年华,“小时候我体弱,是个药坛子,隔三差五的就得病。 “我娘给我喂药的时候,就是这般的眼神看着我。”带着几分怜惜,“不过,她现在一心向佛,眼中只剩下了对佛祖的虔诚。 “从前我常怨我爹,发达之后讨了那么多小妾,其中有别人送的,也有他自个儿看上眼的,害得我娘伤了心。我便故意学着他的样子,放纵起来,想要气气他。 “现在想想,这或许是他保护我们的一种手段。表面上越是显得不在意,我们才会越安全些。” 无羡搜刮着肚肠,不知该如何安慰他,他倒是像个没事人似的,还与她讨要起东西来,“前些日,我见到你送了张公公一顶琉璃发冠,挺不错的,给我也来一顶。” “你要戴着出席宴会吗?” “正是。” 无羡自上到下打量了他一眼,嘴角一抽,“送你一顶倒是没什么,只是你这身衣服太鲜亮,琉璃冠是素色的。”不搭啊! “人靠衣装,要的便是贵重和稀罕,其他都是次要的。” 无法否认的是,他说的不错,尤其是对于今日的宴席来说。他穿得越是鲜亮,越证明了倪家的家底仍在,才不会被人给小瞧了去。 无羡让何关寻了五顶,随他挑选,他最终挑了一顶琥珀色的,戴上之后,身上的颜色都有五六种了,像个调色盘似的,杂乱无章。 倪世杰却是浑然不在意,得意地抬着下巴,在仆役的搀扶下出了营。 宴席的点地还是在御河上,选的依旧是莳花馆的花船,宾客也没换几个,却让人生出了一种物是人非的感慨。 无羡为了避嫌,没有出席。朱寿也不方便出面,不过,他找了个重量级的人物,给倪世杰撑镇场子,那就是太监张永。 巧的是,两人同是戴着无羡送的琉璃发冠,只是倪世杰的是素面的,张永的是镶了宝石的,看着更精贵些。 不过,完全能从造型上可以看出来,是出自同一家的。不禁让众人的目光,在他俩之间不停地来回打转。 “倪家真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居然那么快就抱上了太监张永的大腿。” “看来重开马市十拿九稳了。” “那位杨阁老昨日刚走,不知道还会不会再回来。别刚将马市开起来,又被人给一锅端了。” “怕什么?富贵险中求,张公公在此次战役中功不可没,深得圣上器重,有他主持,咱们怕什么?” “你看,咸宁侯、右布政使、右参议家的公子都在边上呢,天塌下来,自有他们那些高个子帮咱们顶着!” …… 在众人的窃窃私语中,一群精心打扮的小倌,端着菜肴上桌了。盛具全是玻璃的,还戗了金,看着精致得很。 倪世杰将宾客眼中的惊艳之色尽收眼底,嘴角不觉轻轻勾起,这可是他向无羡特意借来的,能不好吗? 别看她平日大多穿的是低调的松江云布,身上连个像样的配饰都没有,低调得很。他绝对怀疑,那家伙是怕人打劫,故意装出来的低调,以免钱财外露。 第149章 奋勇捐钱 倪世杰越是与无羡接触得久了,越是觉得她手上的好东西多,西域的琉璃酒具,上好的青花瓷碗,全是一套一套的,富得流油。 烧菜的时候,珍贵的香料不要钱似的撒。这是吃菜吗?明明就是吃钱!他家未没落的时候,他都舍不得这么败家。 就连她身边的亲卫,都用上了十两银子一瓶的清露,要不是他得报仇,他都想卖身做她的亲卫了。 怪不得仇锜说,她根本瞧不上马市这点生意呢! 在场的宾客们,虽然被这玻璃碗给惊艳到了,但是双眉旋即蹙了起来。 这么好的玻璃碗中,盛着的吃食实在是鄙陋得很,居然是一碗稀饭,而且还是清汤多,米粒少,这是唱的哪一出啊? 张永扫了众人一眼,见无人动筷,率先垂范,用勺子舀了一勺米汤,轻轻地吹了口气,抿了一口,“士兵为保卫山西奋勇杀敌,驱逐北虏,可惜军饷吃紧,只得一碗稀饭,食不饱腹,咱家看着真是心疼啊!” 宾客一听方才顿悟,他们眼前的这碗粥是在抛砖引玉,为捐钱的事做铺垫呢! 果然,与张遐龄结下姻亲的王家,第一个站起身来,响应号召,“在下愿贡献良米八百石,犒劳将士。” 八百石!不多不少,正是捐学的基础价。说句良心话,比起市价来高了好几倍,不过,若是能在张公公面前露个脸,这钱花得也算是值了。 张永笑眯眯地点头道,“你有心了,咱家会将你的义举禀告圣上的。” 王瑶得了夸赞,心中暗喜,待他刚刚坐下,与他家结亲的沈家便站了起来,同样捐了八百石粮食。 他们出手阔绰,心里想得更是透彻。这次朝廷的军队算是出了大力,不然,山西的局势就难说了,一旦鞑子打到晋南来,他们屯积的这些粮食,还不白白被人抢了去? 不如给朝廷卖个好,还能得个国子监的学籍,也算是光耀门楣了。 再说了,之后还有马市的交易呢,还怕这些钱赚不回来吗? 舍得了孩子,才能套得住狼! 随即,张遐龄和冯盛也纷纷站了起来,有了他们的带动,捐钱捐粮的很是踊跃。 早有风声传出来了,捐学的名额有限,价高者得,献粮的数额微微向上攀升着,平遥冀家的冀忠,甚至喊出了一千石的高价,不禁让人倒吸了一口气。 真是好大的手笔啊! 张永对他们的表现很满意,拍了拍手,让人给他们每人送了纸笔,“咱家的记性不好,诸位不妨将数额写下来,也好做个依据。” 这不是从明拍,变成暗拍了吗? 做生意的都是精打细算的,若是填多了,肯定是不划算的,但若是填少了,就更不划算了。出了那么多米粮,换不来一张学籍,岂不是白捐了吗? 众人拿着笔,踌躇了半天,决定以冀忠报的最高价来填,方才保险些。 他们的这种心态,早在张永的意料之中。看着纸上一个个千石良米的捐额,张永心里乐开了花,决定回去好好夸赞一番给他出来了这个主意的无羡。 搞定捐粮的事,另一个重头戏来了。 在张永的示意下,倪世杰开口道,“自从北虏来袭,边境的生意便停了,长此下去也不是办法,生意还是得重新做起来。” “倪公子觉得该如何是好?”榆次翟家问道。 “做生不如做熟嘛!地儿还是那个地儿,生意还是那个生意。开市的时间定为下月初一,以后每隔五日开市一日。” 倪世杰拍了拍手,两名小倌踏着碎步,步入席间,一人拉着天杆,一人拉着地杆,将一个五尺宽的卷轴缓缓打开。 卷轴的正反两面,画的都是相同的内容——马市的平面图! 在场的商贾一个个伸长了脖子,只见白色的画布上,用不同的颜色,划分了不同的区域,一目了然。 倪世杰忍着屁股上的剧痛,像是个没事人一般,起身来到画布前,拿出一把琉璃骨的折扇,指着平面图介绍道,“为了更有效地进行交易,此番做了几处小小的调整。 “原先仅有活物归为一处,其余货品混杂在一起,往往挑个物件要寻很久,极为不便。此后,会根据货物的种类划分区域,大家选购起来也能便捷不少。” 众人听到此处纷纷点头,为倪世杰增加了不少信心,他继续开口道,“其二,还为大家特别开辟了一块区域进行交易。” 倪世杰见人言啧啧,一点都没放在心上。他当初听无羡提议时,也觉得没这个必要,后来还不是让她给说服了? 他对众人做了个稍安勿躁的动作,“我知道诸位想的是什么。其实,想要同我们交易的人,远比在市场中摆摊的要多得多。 “其中许多人,出不起摊位的租金,但是他们一样有着交易的需求。 “给诸位设置常用的摊位,也是想将这批人吸引入市,扩大诸位的营收。” 右参议家的公子,摸了摸下巴,说出了大家的疑虑,“若是原有的行商有样学样,将摊位给撤了,全都逃避租金,马市岂不是少了很大一笔收入?” 倪世杰心中冷冷一笑,若是原先,一个参议之子,怎敢对他说的话提出非议,果然是落难的凤凰不如鸡。 他面上丝毫不显喜怒,耐着性子解释道,“大家多虑了,摆摊与否,所能携带的货物量是大不相同的。 “除了摊主,其余进入市场之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个竹篓。对于商贾而言,想要做大生意的,必然是要租借摊位的。” 几个衙内这才放下心来。 “最后的一个调整,应该也是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那就是摊位的选择。 “众所周知,靠着出入口和主干道越近的位置,人流量越多,生意必然是越好的。 “今后,将根据位置的好坏收取租金。普通位置租金不变,黄金地段租金略高些,边缘地带则会适当降价,各凭所需选择。” 众商贾觉得这个提议甚好,明码标价,可免去管事的刁难与暗箱操作。 第150章 观看比赛 正事谈完了,接下来便是放松的时刻,一群舞者鱼贯而入,宛若仙童降临,荷袂蹁跹,羽衣飘舞。 歌僮抱着一把崭新的琵琶缓步入场,那面板是由河南兰考的泡桐木制成的,绘制了清雅脱俗的兰花,弹奏起来富有金石音色,比他被仇世子踢坏的那一把,还要好上一些。 这是无羡公子替仇世子赔给他的,他格外珍惜,想要当面对她说声“谢谢”。 他听闻,她在战场上神勇非常,高歌了一曲《拜将军》,带着士兵将北虏给击退了,特意托人寻了谱子来,日日练习,想为她弹唱一曲。 可惜,他刚才偷偷往席上瞧了一眼,却未见到想见的人。 仇世子和倪公子都来了,为什么偏偏她就没来呢?该不会是生病了吧? 他的眉目之间不觉流露出几分担忧来,五指在弦上一扫,原定的《拜将军》,换成了《将军令》。 他的突然变卦,让伴舞的有些措手不及,幸好他们一个个全是训练有素的,平日里这首《将军令》也是常练的曲目,才没出太大的错漏。 宾客大多是附庸风雅之辈,对舞乐并不精通,怎能看出他的疏漏来。一场盛宴,便在觥筹交错间,圆满地落幕了。 话分两头。 倪世杰这个碍眼的终于不在了,朱寿难得有了与无羡单独相处的机会,本想做些亲密的事情。谁知刚进了她的营帐,就见她要出去。 朱寿扫了眼她身上的衣服,依旧是平日的打扮,想来不是去见什么重要的人。 他的心情顿时平复了不少,语气之中却仍免不了带了几分哀怨来,“你这是去哪儿呀?” “去看比赛。” “什么比赛?” “是狼煞军的内部比赛,今日比的是火铳。” 朱寿顿时来了兴致。战场上狼煞军的火铳术令他刮目相看,他早就想亲眼观摩他们的训练,如今正好一饱眼福。 他随无羡一同前往比赛场地,就在离将士营房不远的马场上,观看的人早就围了好几圈。 无羡作为他们的小主子,自然是享有优待的,纷纷给她让出了一条道。 无羡拉着朱寿的手,来到了最前面,只见场上站了五个人,排做了一排,一个个用布蒙着双眼。 他们前方的桌案上一字摆着火铳、火药、铅弹、木马子等物件。 当!—— 只听一声锣响,士兵们飞速地行动起来,往火铳的药膛中填装火药,再用木马子筑实,整个过程居然是在无法视物的情况下完成的。 “除了日常比赛,平日也会这般练习吗?”朱寿问道。 “当然啦,熟能生巧嘛!” 可不是熟能生巧吗? 朱寿终于明白,无羡的军队为什么能在战场上,如此迅速地填装火药了。 没有天赋可言,没有捷径可走,秘诀真的只有一个字——练! 参赛者填装完火铳后,立刻摘下了眼上蒙着的布巾,宛若离弦的箭矢冲了出去,穿过了独木桥,匍匐在地,钻过了百丈长的蛇形罗网,对着百步之外的靶子就是一枪。 随即,迅速折返回桌案,举着火铳做了三十个深蹲,然后,再次给药膛填装火药。 第二回的射击场地,在桌案的另一侧。稻草扎的靶子,悬在了绳索上,被左右两侧的人牵引着,不停地移动着。 朱寿双眼一亮,这次参赛者的目标,居然是活动的靶子! 砰!——砰!——砰!—— 参赛者这次得装三回火药,再射上三回。射击完毕后,每人的成绩被迅速统计出来,又换上了下一批参赛者登场。 朱寿大开眼界,“这比赛真有意思。” 他身边的一名士兵插嘴道,“这算什么,这儿设施简陋,换做了咱们的赤木口,有着整套的障碍跑道,那才有看头呢!” “什么是障碍跑道?”朱寿问道。 那名士兵得意地解释道,“全程含括了三十六种不同的障碍设施,水障、低障、高障环环相扣。 “水障之上,除了这独木桥外,还要架设浮桥,百丈凫水前行。 “低障就是你看到的蛇形罗网,在一尺高、百丈长的通道内匍匐钻爬。 “里面可是九曲十八弯,若是换作了普通人,早就给绕晕了,连一遍都走不下来。” 朱寿越听越有兴致,双眼闪着兴奋的光,迫不及待地问道,“那高障是什么?” “高障啊,就是登云梯、攀土墙、翻篱笆、越栅栏、划索道、跳梅花桩。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见不到的。” 朱寿扭头问无羡,“这些都是你设计出来的?” 无羡不想锋芒毕露,谦虚道,“这是参考了许多叔叔的意见后,根据战场的各种环境,演化而来的。” 领军的将领那么多,朱寿可没听过谁设计出了那么一套训练方式。 他凭着直觉,认定这一定是小无羡想出来的,她简直就是一个军事奇才! 他摸了摸下巴,打算寻着机会,一定得随小无羡去她的赤木口瞧瞧,将神机营的训练场,也参照她那儿的样子,好好改造一番。 参赛的士兵一共有十组,最后选了成绩最好的五人进行了最后的决赛。 “小无羡,最后那一轮参加的五人休息得最少,决赛时岂不是很吃亏?”朱寿问道。 无羡解释道,“参赛的顺序,是根据他们往日的成绩排的。 “成绩最好的一批,安排在第一轮出场,随后的场次根据名次顺延,作为对优异者的一种优待。 “这一次,最后一轮出场的看似吃了亏,但只要他们表现突出,下一回的比赛,他们的出场顺序就会往前挪。 “向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对于武者而言,气运什么的,只是失败者的托词。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 “说得好!”朱寿觉得,拿他那个没什么见识的皇后同小无羡比,都是在欺负皇后了,小无羡的很多见地,甚至连杨廷和那些老顽固都没法相提并论。 决赛结束后,三人将腰间的带钩取下,有的人迫不及待,有的人恋恋不舍。 第151章 闹了乌龙 最终,三人还是将手中的带钩,一一交给了李霸,由李霸重新颁发给本次比赛的三甲。 一甲是金的,二甲是银的,三甲是铜的,上面的纹饰全是睚眦,与他们戴的皮面具是同一款的,不同的是,睚眦的嘴中叼着一把火铳。 朱寿这才明白,为何有一次见着一个士兵,明明穿的是最普通的戎服,没有任何军阶在身,众人看他的眼神,却流露出浓浓的仰慕之情。 那人的腰间,就戴着这么一枚铜带钩。但他却不是今日摘下带钩的三人之一,难道他是别的比赛的三甲吗? “除了火铳,还有别的比赛吗?”朱寿问道。 “有啊!每五日是休日,设有不同的比赛,除了火铳之外,还有马球、射箭、掷枪、摔跤、越野跑等项目,过会儿便是射箭比赛了。”无羡向他眨了眨眼,“你想参加吗?我可以给你插个队。” “好啊!”朱寿扬了扬下巴,“我可不占便宜,我要在最后一组出场!” 朱寿虽然对自己的箭术很有自信,但在观摩前几轮的比赛时,依旧非常认真。 射箭比赛与火铳的差不多,比赛途中都需要跨木桥、钻罗网,然后分别射击固定靶子和活动靶子。 不同的是,火铳一共才射四次,而弓箭却需射十箭。 朱寿看了几遍后,便对整个流程了然于胸,整了整衣衫,在初赛最后一轮,雄赳赳、气昂昂地登场了。 当!—— 一声锣响,朱寿与另外四名参赛者,同时冲了出去。踏上赛场之后,他方才明白,做起来远比看起来要难得多。 尤其是那网道,忽左忽右的,之前那个士兵骗他,那何止是九曲十八弯啊! 他宛若一只无头苍蝇一般钻爬着,刚开始还有心思数呢,直到二十四弯之后,他自个儿都被绕晕了,完全数不下去了,只是凭着本能,继续向前爬行。 待他终于钻出了网洞,还没缓口气来,一阵眩晕感突然袭来,腿就像是踩在了棉花上,不住地在打漂。 在如此的状态下,他还得拉弓射箭! 他用眼角瞄了下旁人,已经落后了许多,没心思去多做瞄准,搭弓便射,嗖嗖嗖,射出五箭之后,立刻折返跑了回去。 他一路狂奔着,手心都沁出了汗水,抓着羽箭的时候,感觉都快打滑了。 面对移动的靶子,他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乱蹦的心跳平复下来。 拉弓!瞄准!放箭! 羽箭“嗖”的一声飞了出去! 他随即又从箭筒抽出一支,瞄准再射,一连射出了五箭,手臂像是脱力一般,无力地垂了下来。 无羡拿出帕子,给他吸干了额角的汗,“记分员来报,你的成绩不错,进决赛了!” 朱寿喝了一口水,问道,“我排第几?” “第十。” 那不是最后一名吗? 朱寿不觉有些失望。 无羡有一说一,“你之前没训练过,对第一次参赛的来说,这个成绩已经很不错了。” 朱寿歇了一阵,重新回到了赛场上。 决赛局开始了! 因为他的名次靠后,位置也被安排在了最边上。 当!—— 待一声锣响之后,前五名率先冲了出去,他看着他们的身影,如同离弦的箭,飞速地冲了出去,迅速地越过了独木桥,消失在了网道中。 十个呼吸之后,他迎来了第二声锣响,该轮到他出场了。 十名角逐者中,他是唯一一个由最后一轮晋级的,因而,他休息的时间是最短的,体力也是最差的。 刚跳上独木桥时,他的脚便一软,直接从上面掉了下来。根据规定,得返回独木桥的起点,从那儿从新开始。 幸好,他本就是刚上桥的,并没有因此浪费多少工夫。三步并作两步,他便将时间差给赚了回来。 接下来,又到了让他吃尽苦头的网道了。有了上一回的经验,他倒是没那么晕了,但是体力的严重下滑,让他的速度依旧提不起来。 他透过网孔,往边上看的时候,就见那些原本同他位置差不多的家伙,一个个全都跑到了他的前头。 他立刻加快了速度,手掌不觉磨破了皮,他只能竖起手掌,尽量不蹭着地面。 待他钻出网道,放完五箭,往回折返的时候,他觉得膝盖也有些疼了。 他管不得那么许多,咬牙努力追赶着,快速地赶到了下一个靶场。 拉弓时,免不了要蹭到手上的擦伤。他每拉一次弓,都是一阵钻心的疼。即便如此,依旧是咬牙坚持住了。 待射出最后一支箭的时候,他感觉整个人都快虚脱了,拖着腿,回到了无羡的身边。 “你怎么啦?”无羡的目光落在了他的手上,将他的手掌捧在手心,看着上面磨破的伤痕,鲜血与土渍混杂在一起,不觉有些心疼,“只是一场比赛罢了,那么拼命做什么?” 朱寿挺着胸,自豪道,“想当年我祖爷爷打天下的时候,睡过破庙,扮过乞丐,这点伤算什么。” 无羡瞪了他一眼,抓着他的手便走。 朱寿不想那么早离开,“比赛的结果还没出来呢!” “结果出来后,我让亲卫第一时间就来通报,成了不?” 无羡加大了力道,将他拽回了营房,用凉了的开水替他将手上的伤口冲洗干净,然后用烧酒给他消毒,疼得他倒吸了一口凉气。 “现在知道疼啦?”晚了! 无羡虽然嘴上不饶人,手上的动作还是轻柔了几分,给他上完了金疮药,又道,“将你的套裤脱了。” 近日来,文宜给朱寿送了些春宫图,图上描绘的人物全是男子。看的时候,还有些跃跃欲试的,此刻被无羡提及,倒是害羞起来了,“此刻还是白日,小无羡若想要的话,可等晚上,我自当如你所愿……” “等到晚上,说不定就晚了。” 朱寿见无羡那般的心急,向文宜使了个眼色,文宜很有眼力劲地拉着胡勒根和狗蛋退出了营帐,只剩下了他家万岁爷和无羡二人。 朱寿缓缓解开了衣扣,将曳撒丢在了一旁,又开始解内侧的绢衣。 “我让你脱套裤,你一直脱上衣做什么?你不怕冷啊?” “穿着衣服,做起来多碍事啊!” “如今天冷了,你脱那么多,别感染风寒了。你只要脱了套裤,让我看看你腿上有没有受伤就成。” “啊……你就想看我腿上的伤啊?” “不然呢?” 朱寿感到自个儿闹了一个大乌龙,脸上烧得火辣辣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将脱下的曳撒,重新披在了身上,背过身去,将套裤给脱了下来,露出了膝盖上的伤,不但磨破了皮,还青紫了一大片,看着比起他手上的伤严重多了。 他怕无羡担心,赶忙又将套裤给穿了起来,“我看过了,没什么大问题。” “没问题?你走路的时候,能一瘸一拐的?”无羡才不信他的那套,直接扯着他的裤管就往下拉。 朱寿系得匆忙,没有系紧,被她用力一扯,便给扯下来了,露出了膝盖上的伤口。 朱寿被当场揭穿,尴尬地笑了笑。 “胆肥了?居然还想瞒着我?”无羡瞪了他一眼,将他扶到了帐角,让他在短榻上躺下,给他净了伤口,上了药。 她故意加重了力道,疼得朱寿嗷嗷直叫,就是想让他吃个教训,省得他总是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然而守在帐外的文宜,听着这一声声喊叫,却是另一番想法,脑补了一堆旖旎的画面来。 他听墙角听得正带劲,忽见张永与倪世杰说说笑笑地回来了。 “今日你小子可是立了大功了。”张永拍了下倪世杰的屁股,疼得他嗷嗷直叫。 “公公,手下留情啊!” 张永讶然道,“席间看你面色如常,还以为你的伤早好了呢!” “这不是不想在外落面子,强撑着嘛!”倪世杰想要揉一下发疼的部位,哪知一碰就疼,走路的姿势都不觉僵硬了几分。 张永赞了一句,“今日方才显出了男子气概!” 两人来到营帐前,张永兴奋得不得了,对着文宜道,“这一次可是大丰收啊!大将军在里面吗?咱家得向他禀告这个好消息去。” 文宜可不想,也不敢让朱寿的好事给搅和了,忙将两人挡在了帐外。 倪世杰看着他的眼珠子一抽一抽的,担忧道,“你的眼睛不舒服吗?” 文宜心中叫苦不迭,他这哪是眼睛不舒服,明明是在向他们使眼色,好不? 倪世杰不明白,张永却是看懂了,忙要拉着倪世杰走。 倪世杰哪能乐意啊?他都强撑了好几个时辰了,屁股疼痛都快裂成十几瓣了。好不容易熬到了营帐门口,终于能让他了趴下休息了,怎愿意拖着伤再走上一段啊,亟不可待地就要冲进去。 文宜被他吓出了一身冷汗,忙敞开双臂拦着他的去路,张永也在一旁帮腔。 倪世杰急得都快哭了,对着帐内喊道,“无羡你快来救我啊!我快撑不下去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 倪世杰觉得,无羡简直就是他的及时雨,一喊她就出来了。 “你回来啦?” “是啊!” 倪世杰还没来得急向她告状,文宜便插嘴道,“无羡公子那么快就办完事啦?” 无羡点点头,不就给朱寿是上个药嘛,真不需要多少工夫。要不是他磨磨唧唧的,还要脱外套,指不定能更快些呢! 她打量了倪世杰一眼,见他双眉紧蹙,便知道他的伤口正疼着呢,忙叫边上的胡勒根和狗蛋,一左一右扶着他进了营帐。 文宜没了阻拦的必要,随着他们身后步入营帐,一眼就瞧见朱寿光着腿,躺在了短榻上,不免埋怨起无羡来,“您办完了事,怎么能让我家公子露着腿呢?若是染了风寒,可怎么办?” 说着,他忙寻了朱寿的套裤,想要给他穿起来。无羡忙提醒道,“他腿上受了伤,破了皮,刚上了药,你给他穿的时候下手轻一些。” 文宜捕捉到了话中的重要信息,讶然道,“您刚在同我家公子在里面,就是在上药?” 无羡眨了眨眼,不明白这些人到底怎么啦?为何一个个对上药那么大反应? 倪世杰看了看光着腿的朱寿,又看了看文宜的表情,他曾作为一个标准的纨绔,还能领会不到其中的猫腻吗?顿时捧腹大笑起来。 朱寿羞得用衣袖盖住了脸,坐起身子就打算离开,被无羡给按住了,“你的膝盖伤得不轻,不能随意行走。” 她记得,从前公司有个员工,家里地板太滑,在厕所门口摔了一跤,伤的也是膝盖的位置。 刚开始一点事都没有,不痛不肿,能跑能跳的,第二日还出去和客户见了面。 第三日,他的腿就渐渐疼了起来,强撑了一日,干脆就不能动了。 最后去医院拍了片子,说是骨头和韧带都没伤到,就是一个小小的发炎。 得!这样便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周,方才能顺利动弹。 他来人事部补假条的时候,被大家笑话了好一阵。 可见,膝盖若是受伤了,还是挺麻烦的。 “我让人给你找个担架来,回营帐之后至少得好好躺上十天,消肿了才能下床。” 朱寿一听要那么久,岂不是不能天天来见无羡了,顿时不乐意了,“我不走了,就在这里待着。” 最主要的是,无羡日日来此同倪世杰讨论马市的细节。他待着这儿,一来能见到无羡,二来还能盯着倪世杰,以免他对无羡生出什么非分之想。 他还为自个儿找了个不错的理由,“反正药童要为倪世杰上药,顺便替我一起上了,省得多跑一趟了。” “可是大将军,你怎么能睡这么一张短榻呢?”张永看着,还没他的宝座宽敞呢! 文宜倒是觉得没什么,当初朱寿为了赖在济世堂,都同他一起睡过几日狭窄的通铺,相较之下,如今的环境算是不错的了。 张永可看不下去,忙让人抬了一张大床进来,将朱寿身下的那个简陋的短榻给换了,将原本还算宽敞的营帐变得局促起来。 第152章 联合罢市 朱寿窝在了营帐里,下不了床,索性爱上了吃番薯。 无羡见他怪可怜的,便日日给他换着花样吃。早上是番薯粥,中午是番薯饭,晚上是番薯烙,点心是拔丝番薯。 今日裹番薯卷、明日炸番薯饼,后日烤番薯片,还用番薯做羊羹、凉皮、粉丝、元宵,把个馋虫仇锜都给招惹来了。 仇锜本是不屑于吃番薯的,奈何无羡做的番薯料理完全颠覆了他的想象,他一连吃了三个番薯馅的包子,仍没任何要停嘴的趋势。 问题是,他吃完了自己碟子里的也就罢了,还要趁无羡不注意,去抢别人的,可把朱寿和倪世杰,这两个行动不便的病患给愁死了。 仇锜没有半分不好意思,从倪世杰的碟子中拿了一只包子啃了起来,好奇地问无羡,“你没蒙小爷我吧?这馅儿真是番薯做的?” “如假包换。” “小爷我也是见过世面的,见过番薯长什么样。就那么个硬邦邦的疙瘩,你是怎么把它做成半生不熟的蛋黄那般流黄的?” 仇锜的问题,也是朱寿和倪世杰好奇了很久的。这会儿见他问出来,一个个竖起了耳朵,等待无羡的回答。 可是气人的是,无羡眨了眨眼,只轻轻吐出两个字,“秘密!” 仇锜吃了个瘪,倒是将朱寿和倪世杰给乐坏了。 仇锜剜了无羡一眼,将手中的包子啃完,拍了拍手走人了,临走前还不忘顺走了一包孜然番薯片,那可是朱寿的零嘴! 朱寿已经开始在心里算计着,要不要像对付姜蔺和沈钰那般,给那个无所事事的仇锜弄份差事,将他远远地调走,眼不见为净! 朱寿的体质原本就不错,在床上躺了一日,伤口便结痂了,三日后,就连青肿也都消退了。 无羡依旧不放心,让他多躺了两日,方才允许他下床,回到他自个儿的营帐去睡。 转眼便是腊月,各地的边军陆续返回了原籍,倪世杰见时机差不多了,将马市重新开了起来。 开市的消息,让冯盛、冀忠等常年经营边贸的,向鞑靼那边的行商散播了出去。 倪世杰作为马市的主持者,自然是要去现场坐镇的,但他心里没底,就将无羡给一同拽了过去。 到了现场,他见一队人扛着沉甸甸的箩筐,好奇地瞅了一眼,里面装的居然是陶片,一块块垒在一起,估摸着数量足有上百片。 倪世杰不解道,“你弄这些陶片做什么?”上面还刻着古怪的图案,字不成字,画不成画,既不能做碗碟,又不能做瓦片,鞑靼人可不会要的。 “送你的惊喜。” 无羡挑了挑眉,让人将陶片用糯米调和的糊糊,一片片粘在了入口的墙上,拼成了两幅六尺长的巨型壁画。 倪世杰这才看明白,那些字不成字、画不成画的图案,拼在一起,是马市的地图。 借用不同的色彩作了区域区分,并用简约的图案标注出不同区域的功能,即便是不识字的也能看懂。 就连地上,也嵌了不同颜色的陶砖,作为路标。 即便是第一次来马市的,只要看一眼脚下,跟着路标走,就能迅速地找到他们要找的货物。 陶片不怕风吹雨淋,养护方便,可以保存很久。 倪世杰对成品满意极了,还真是一个惊喜! 马市的新变化,令鞑靼商贾耳目一新。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改变的,原先那些贿赂了管事,抢占了最有利地形的,知道如今需要增加租金,才能保住原有的位置,非常不满。 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和纷争。 几个大商贾团结在了一起,闹了起来,用蹩脚的汉语直嚷嚷着,“把你们管事的叫出来!” 无羡担心倪世杰,跟在了他的身后,见他将双手反剪至后背,冷冷地扫了一眼那些闹事的,表现出了她第一次所见时的那副二世祖的蛮横架势来,“不满新规矩的,不强求,门就在南边,立刻走!” 一个穿着丝质夹袄的商贾开口道,“我们原先的铺位,可没那么贵的,你收你们多租金,我们就没法赚钱了。” “就是啊!”众人纷纷应和起来。 倪世杰冷冷一笑,“怎么会赚不到钱?鞑靼的市价我可是清楚着呢,单单是一根针,在草原上就能卖上一两银子。” “那你可以去草原上设摊啊,茫茫的草原,怕是连个人都寻不到吧!” 众人应声嗤笑起来。 倪世杰曾为布政使之子,何时受过这般的鸟气,脸上顿时挂不住了,和他们辩驳起来。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 无羡看了眼天色,都快日上三竿,这么吵下去,也吵不出个什么结果来。 她悄悄地从人群中退了出来,招了招手,叫来了何关和胡勒根,对着他们低声耳语了一番,两人立刻领命而去。 无羡开口道,“外面寒风凛冽,已经给大家准备了茶水果子,请到市署内继续商谈。” 无羡多与西域商人打交道,不曾与鞑靼做过生意,因而,那些商贾并不认识她,只当她是管事的副手,没将她放在眼里。 一个个傲慢地反剪着双手,跟在她身后,进入了市署的一间生了炭盆的屋子内,顿时感觉温暖如春。 这间屋子是根据现代的会议室布置的,一张长条的桌子占据了大半个空间,四周摆了十二把素木圈椅,简洁而不失典雅。 由于座位有限,只有最大的几个商贾入座,代表众人的利益谈判,其余的那些小商小贩,反正也听不懂几句汉话,索性都退出了屋外。 无羡给倪世杰递了一杯热茶,又给了他一粒薄荷糖。他润了润干燥的嗓子,瞬间回血,火力全开,继续与那些鞑靼商人争辩起来,争得那叫一个面红耳赤,口沫横飞,就差踩在椅子上,拍桌子了。 无羡在一旁,既不帮腔,也不劝架,反而往下缩了几寸,就这么窝在了舒适的圈椅上,合上了眼,将他们的争吵作为了催眠曲。 待她一觉睡醒,已过了午时三刻。 她给众人送上了肉夹馍。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吵架太消耗体力,倪世杰的胃口不错,抓起一个肉夹馍,大口啃了起来。 鞑靼商人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一人拿了一个,翻开馍馍一看,见里面夹着切碎的酱羊肉,觉得这种吃法挺有新意的。 不过,最让他们感兴趣的,还是桌上放的那盘薄荷糖,含在口中清凉无比。 不少人一次抓了一大把,只往口中丢一粒,其余的全都偷偷揣在了衣兜里。 无羡将他们的这些小动作看在眼里,也不戳破他们。全当是让他们免费试吃了,喜欢她的糖果最好,说不定吃着吃着,就成了她未来的主顾呢? 吃完午膳,一众人继续开战,从午时一直吵到了申时,倪世杰越战越勇。 他没有诸葛亮舌战群儒的口才,思路却是很清晰:“这儿是本公子开的市场,你们想在此做生意,就得按照本公子的规矩来!” 呵呵,对于那些商人来说,不需要同他们讲道理。谁把控了市场,成为规矩的制定者,谁就是道理! 眼看着日头渐渐偏西,鞑靼商人一方开始慌乱起来,相互交头接耳,用鞑靼语小声嘀咕起来。 他们本是打算团结在一起,通过罢市,向管事的施压,想要获取最好的位置,并且将摊位费给降下来。 可是如今,大半天都过去了,对方却连一点要松口的意思都没有,继续同他们耗着。 作为市场的管理者,原本便是无本买卖,即便一日没有进账,也是耗得起的。 他们则不同了,都是带着马队,驮着大包小包,千里迢迢赶来的。若是今日没法完成交易,便要等到五日之后,才能赶上下一回的马市,误工又误时。 有人已经开始打退堂鼓了,不料倪世杰很钢地来了一句,“此刻谁想设摊,得按一日的租金算。”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怎么行?太阳都快下山了,怎么能算全日的租金?” “这简直就是打劫!是强盗!” “我们绝不会答应的!” “对!绝不答应!” 两方人又吵了起来。 倪世杰底气十足,寸步不让。他可不是来讲道理的,他是来立规矩的。今日他若是退了一步,日后还怎么管那么大的场子? 鞑靼商人也是豁出去了,为了日后的长远打算,不惜舍了五日的工夫,同他杠到底了。 倪世杰翘着二郎腿,嘴里含着薄荷糖,慢慢同他们磨叽着。 眼看着夕阳西下,无羡可没留他们吃晚膳的准备,送客道,“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也该收市了,诸位若想继续合作的话,请五日后再来。” 鞑靼商人气得一个个拂袖而去,待出了市署,外面的场景让他们目瞪口呆。 只见整个马市,除了靠近入口的几个高租金的好位置还空着外,其余的摊位全满了,此刻货物都交易得差不多了,纷纷开始收拾起来。 带头闹事的气得牙痒痒,对着身边的几人吼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是让他们罢市的吗?” “不知道啊……” “是不是撑不下去了,所以妥协了?” “早知道应该派人盯着他们的。” 一个还算机灵的,恍然大悟道,“咱们这是上了汉人的当了,他们将我们都支走了,拘在了屋子里,表面上好吃好喝招待着,将我们尊为上宾,背地里却偷偷说服了那些小商贾叛变!” 能够带头闹事的,都不是省油的灯,对着倪世杰,冷冷一笑,“五日之后,我们再见分晓,看你这马市还如何开下去!” 怎么着?这是在准备五日后再战吗? “且慢!”无羡伸出手,挡住了那人的去路。 那人冷哼一声,“你们还有没有王法啦?打算扣押我们不成?” 无羡笑了笑,“当然不是,只是好意提醒各位,若是今日离开了,五日后可未必有铺位了。” “什么意思?” 无羡向何关使了个眼色,何关立刻捧了一本账册来,“马市歇了两个月,多少人盼着再次开市,真是一铺难求啊!有些人没抢到好位置,便拿出定金,打算提前预订好的铺位。倪公子不忍拒绝,便答应了下来。” 呸!那些鞑靼商人可不相信,小商小贩会有这个脑子,一定狡猾的汉人想出来的主意! “五日后的铺位,近九成都以租出去了,有些人一订便是一整个月。若是几位不早些下手的话,怕是下回来,就没位置摆摊了。” “你说什么,我们就会信吗?” 那些鞑靼商人,还真是死鸭子嘴硬,不过,无羡最爱做的便是当众打脸了。 “您不妨看看这市场,如此之热闹,我们怎会发愁,没人租铺位呢?” 无羡在他们的眼中,捕捉到了几分慌乱,唇角勾起一抹自信的弧度,继续打击他们的心理防线。 “几位能从一个小小的行商,做到如今的大商贾,靠的不就是一个好位置吗?不知道有多少人眼红呢!你们之前的位置,可都被人抢去了呀!” “谁敢?”他的背后可是有人撑腰的! “我知道,您背后的人是济农巴尔斯博罗特,但是草原上,可不只是他一个王子。” 无羡在他的耳边轻轻念了两个人的名字,他的心里一惊,那两人可是他的老对头,背后的支持者一个是大王子图鲁博罗特,一个是五王子阿尔楚博罗特。 虽然几个王子互不对付,但却不会为了他们这些小商贾出面,要抢生意,做马市的龙头老大,只能靠他们自己的本事。 无羡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耽搁了一日,损失不小,人家可是赚得盆满钵满,何苦和钱过不去呢?既然来都来了,就别空手而回了,我带你们去汉人的铺位看看,有什么需要的,换购一些。今日特例,抽成以行商的标准来算,大家都不吃亏,和气生财嘛!” 鞑靼商人有了台阶,也不再坚持,随无羡来到汉人的铺位前。 第153章 自荐入赘 无羡给冯盛打了个招呼,“冯兄,给你介绍生意来了,今日做得如何呀?” 冯盛的消息灵通得很,早就打听到了那群鞑靼商人的情况,与无羡一搭一唱道,“怎么来得那么晚?今日生意太好了,我的货可剩得不多了。” 冯盛这倒不是装的,他的货是真的不多了。 原本他想着,今日是开市的第一日,风声才刚放出去,不少人会选择观望。 即便是来交易的人,也会多留几个心眼,少量带些货物来试试水。 马市的生意,必然会比往日差些,他就没准备多少货物。 想不到,今日来了不少小行商,虽然才牵了两匹马,随便用羊皮扎了两个大包,驮着就来了。 但是,架不住人多啊,聚少成多。即便少了那几个大坐贾,生意也没落下多少。 “今日都有哪些买家呀?”无羡问道。 冯盛本就熟悉边贸,哪能不清楚那些鞑靼商人的关系,一收到无羡的眼色,立刻心领神会,答道,“是吉日格拉。” 跟着无羡的鞑靼商人听了,不屑地撇了撇嘴。 吉日格拉正是之前无羡在他耳边念叨的人名之一,是大王子图鲁博罗特的人。 哼,虽然他的主子,不会为了这等小事替他出头,但是,他可以说动主子派人劫了吉日格拉的马队呀! 这次鞑靼攻打大同,损失惨重,却连一个铜子都没抢到。他的主子必然心有不甘,正好拿图鲁博罗特的人出气。 那人摩挲着下巴,越想越得可行。 无羡又带着他去了张遐龄的摊位,得,东西也不多了。 鞑靼商人没了法子,有啥换啥吧! 绕了一圈,他见到一家铺子,店面不大,却是第一个打烊的,好奇道,“这家是卖什么的?” 无羡道,“这是在下的铺子,卖的货物诸位都见过,就是诸位在市署吃的糖果。” 那人眼睛一亮,立刻来了兴致,“如何交易啊?” “优先换马,其次换羊。”无羡答道。 “不知这位小兄弟该如何称呼?过去没见过你,想不到做的是糖果的生意。” “在下无羡,之前做的一直都是西域的生意,刚来的马市。” 那人了然,怪不得觉得无羡面生得很呢! 无羡让胡勒根,给诸位大坐贾分发了一小包糖果,“小号新出的,诸位尝尝,若是喜欢的话,可以预付定金,等到下次马市可直接取货。” 众位打开巴掌大的纸包,里面包着的糖果品种还挺丰富的,除了之前他们吃到的四角薄荷糖,还有新研制的花色硬糖,不但颜色丰富,图案也是他们那边很受欢迎的动物图腾。 张遐龄见当场就有五个坐贾下了单,订购了无羡的糖果,觉得这下订的主意不错,有样学样,将那些坐贾所需的货物和数量记录下来,既能提前锁定顾客,不怕被人给抢走了,也能让他们之后的备货有个底。 说实在的,倪世杰起先是有些埋怨无羡的,不该扯了他的台。就该让那些鞑靼人吃个教训,让他们什么都得不到,白跑一趟。 可是,见她不费吹灰之力,就将那些鞑靼人身上的货物都搜刮下来,还交了五日后的定金,又觉得她挺有些手段的。 不过问题来了,“若是他们下次来取货,商贾没履约,该怎么办?”倪世杰问道。 无羡瞥了眼冯盛和张遐龄,“不是有这两位南北行会的会长看着吗?商人最重的是一个‘信’字,下订时需要立有字据,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最后一份留在市署。若是有商贾耍赖,则由行会处罚。我想,二位也不会为了这么点蝇头小利,就坏了马市的规矩吧?” “怎么会呢?”二人立刻拍着胸脯保证道。 “还有一点,无羡希望二位在赚钱之余,尽量探听一些鞑靼的信息,向张公公的人报备。只要消息可靠,张公公对你们必有奖赏。” 冯盛尴尬地笑了笑,“我等只是一介小民,可搜集不来什么重要的消息。” “做生意的,哪有不闲聊的。论论天气,谈谈物价,甚至是抱怨哪个千户都成。消息报上去,自有人来遴选。 “生意人嘛,讲究的就是互惠互利。若是你们的消息管用,替张公公挣得了功劳,还怕马市开不稳当吗? “再说了,能够提前预警战局,国泰民安,大家才好做生意,不是? “这次的应州之战,算是打得快的了,可是马市一停就是两个月。若是年年如此,得少赚多少银子啊! “诸位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是是是!”冯盛和张遐龄连连应是。 日落后,无论是汉人,还是鞑靼人,所有的商贾都收拾完东西,撤走了。唯有无羡和倪世杰,留下来对账。 倪世杰看着最后的账目,双眼都放光了,“想不到今日来了那么多闹事的,最后还赚了那么多租金、抽成和人头税。” 何关得意道,“这才是第一日,不算什么。只要好好经营,日后的生意,自会越做越好。” 倪世杰对着这个数目,暗暗盘算了一下,看来他家原先真被坑了不少,每月至少漏出去六七万两。能有胃口吞了那么多银子的,他的身份绝不简单。 无羡看他赚了银子,依旧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问道,“怎么啦?” “没什么,”倪世杰扯开了话题,“就是觉得你这人挺奇怪的。” “我哪里奇怪啦?” “你爹是个将军,你却不从军,反而做起生意来,不是白白浪费了大好的资源。” 无羡懒洋洋地窝在圈椅中,拈了粒薄荷糖道,“我可没法从军。” 倪世杰露出一副“信你是傻子”的神情,反问道,“你带得了兵,上得了战场,怎么不能从军?” “可我是姑娘家啊!” “嗯,姑娘是没法从军的。”倪世杰突然觉得不对,身子差点从椅子上滑了下去,一脸的震惊,不,应该说是一脸的惊吓更贴切些,“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反正她的身份也不是什么秘密,他们之间日后少不了合作,刻意隐瞒反而会生了嫌隙,便大方地承认道,“我说,我是姑娘家!” 倪世杰从上到下,打量了她好几个来回,还是难以置信,“这个笑话可不好笑。” “之前在你耳边说我坏话的那些人,没告诉过你我的性别吗?”无羡揉了揉鼻子,“对了,我忘了,这些年来我也算是杀了不少贼寇,或许大家早忘了我是姑娘也不一定。” “你真的是姑娘啊?”倪世杰再次问道。 “如假包换。全宁夏的人都知道,我爹就我这么一个女儿。”无羡朝他眨了眨眼,“要验明正身不?” 倪世杰脱口而出,“好啊!” “验完身可得对我负责哟!” 这本是无羡的一句玩笑话,倪世杰却是当了真,一本正经道,“你若肯要我,让我入赘都成。” 无羡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家的娇妻美妾不要啦?” “哪还有什么娇妻美妾啊……”倪世杰自嘲地一笑,“我家不是落了难嘛,我便同我娘子和离了,至于那些妾侍,也被我遣散了,如今可是孤家寡人一个。” “你怎么同娘子和离了?是她提出来的,还是你提出来的?”无羡问道。 “我本来想提的,她比我先一步开口了。本就是一对怨侣,早些分开了也好。” 看来,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啊! 倪世杰早就憋了一肚子的无奈与委屈,这下终于找到了无羡这么个倾诉对象,“我不想像我爹那样,娶妻的时候,本打算收了心,对她一心一意好的。 “可是谁想到,她倒是大度得很,成亲方才一个月,就将我的通房抬作了姨娘,还将自己带来的陪嫁丫头塞给了我。 “我都不知道,她这是给人长脸呢,还是在打我脸呢! “我家得道时,她对我处处赔着小心,活像是我会吃了她似的。我家一落难,倒是跑得比兔子还快。” 倪世杰话锋一转,又绕回了之前的话题上,“我说真的,考虑考虑我吧!你爹就你这么一个女儿,肯定舍不得远嫁,我入赘你家多好,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男子入赘可是被人瞧不起的,连参加科举的资格都没了,堂堂官宦子弟,能受得了别人的白眼?”无羡问道。 “有什么受不了的,本公子这阵子受的白眼还不少吗?至于科举嘛,我又不是读书的料,参加科举也是浪费光阴。 “我可不是心血来潮的。如今危机四伏,不知哪天我会大祸临头,想要保住我弟弟,最好的方法有两个: “一是、将他过继给别家,从此与倪家撇清关系,一刀两断。 “二是、我给自己找户人家入赘了,我若是犯了事,便不会连累到任何人。 “我弟弟多数是不愿过继的,这事我娘也不会答应,所以思来想去,还是我入赘别家最好。 “我把大同所有的官绅之家都过了个遍,没找到一个合适的,想不到,最合适的居然就在我的身边。 “你看啊,我的爹虽然犯了事,好歹也是进士及第的。我也算是相貌堂堂,玉树临风,不会辱没了你。 “重要的是,咱俩都是做生意的。你不用逼着我进学,我也不会将你拘在家里,湮没了你经商的才能。夫妻同心,驰骋商场。往后的日子,一定能过得和和美美的。” 倪世杰看着无羡的目光,越发的炙热起来,活脱脱的恶狼看到肥肉的眼神啊!都快将她给看得心里发毛了。 “我的名声可不好,”无羡指着何关几分道,“你看,我手下没一个丫鬟,全是男的,人言可畏。” 倪世杰的目光,在何关几人身上一一掠过,摸了摸下巴,煞有介事地说,“长得还算过得去,你就算真将他们招了做面首,我都没意见。” 无羡的内心几乎是奔溃的,真想咆哮一句,“你没意见,姐还有意见呢!” 倪世杰话锋一转,问道,“那位朱大将军,知道你是姑娘家吗?” 无羡半垂下眼帘,“他应该还不知道吧……” “你不打算告诉他吗?” “人家一妻二妾,我和他不会有结果的,像如今这样做兄弟,就挺好的。” 倪世杰觉得她这是当局者迷,他才不信那个朱寿能把她当兄弟看待。 他的这双眼睛可是瞧得真真的,莳花馆的那些小倌也算是上品了,朱寿对他们向来没有好脸色,只对无羡这个假小子有兴趣,没事就爱往她身边蹭,看她的眼神那叫一个含情脉脉,都能掐出水来。 坏就坏在,人家早有妻妾了,以朱寿的身份,也不可能随意休了再娶,不然,无羡可是妥妥的王妃啊! 倪世杰看她的眼神,不免多了几分同情,“所以,你更要选我了!万一你们情到深处,干柴烈火,弄出个小皇孙来,我可以给你们打掩护啊!” 无羡差点将嘴里的茶水给喷出来,这可是妥妥的一顶绿帽子啊!他居然能戴得如何心安理得?! 无羡直接闪人了,何关倒是别有深意地看了倪世杰一眼,方才随着无羡离开。 无羡回了军营,李霸正在收拾东西。调令已经下来了,让他即日回赤木口。 李霸本是想带无羡一起回去的,可是她借口说,要照顾马市的事,晚些日子回去,让她爹先行一步。 李霸拉了刘安忙去了,无羡无所事事地在军营中闲逛着,看着士兵忙着收拾营帐、打包物件,心头不觉涌起一抹离愁别绪来。 突然,她感觉肩膀一重,扭头一看,是朱寿拍了她一下。 “你可让我找得好苦,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将士们的犒赏终于下来了,足有币银一百万两呢!” 朱寿兴奋地拉着无羡回了营房,只见张永含笑而立,双手捧着一卷圣旨,由七彩绫分段织成祥云纹饰。 张永在朱寿的眼神示意下,一脸恭敬地打开了卷轴,提声念道,“奉天承运皇帝,制曰……” 第154章 两个生人 无羡瞥了身边的朱寿一眼,这可是在接圣旨啊,怎能一副嘻嘻哈哈、吊儿郎当的样子,简直就是大不敬,小命不要啦?! 她贴在朱寿的耳边,小声提醒了一句,“跪下!” “……”朱寿没反应过来。 无羡看到张永的双眉微微蹙起,一着急,就在朱寿的腘窝处踢了一脚,压着他的双肩,直接将他给按在了地上。 吓得张永忙往边上退了两步,不然,他岂不是受了皇帝一拜? 给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受啊! 他颤抖地伸出手,本想将朱寿给扶起来,朱寿却是笑着摆了摆手,“还是小无羡机灵,提醒我了,接圣旨得跪着。” 反正这圣旨是他自己下的,自己给自己下跪也不吃亏。 张永却是不敢站在他的正对面,占他的便宜,悄悄地避开两步,清了清嗓子,继续念起圣旨来: “奉天承运皇帝,制曰: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朱寿,亲统六师,肃清边境,特加封镇国公,岁支禄米五千石。吏部如敕奉行。” 朱寿将戏做了个全套,俯身下拜,高呼,“谢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言毕,方才起身接过张永手中的圣旨。 “小无羡,此番得胜,你的功劳不小,你想要做什么官,告诉我,我让圣上封你。” “别,”无羡忙摆手道,“杨阁老说不定还记着我违抗军令的事呢!” 她可不想没事在他面前刷存在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朱寿觉得,她真是傻得可以,有他在,还需怕什么杨廷和? 别人都是抢着升官进爵,就连文宜都为他兄弟要了封赏,她却是什么都没要。 不过,他总有机会补偿她,到时候可以给她一个大大的惊喜。 “明日,我要去巡察宣府,你陪我一起去吧!” 朱寿一日都不想与她分离,她却是本能地回避着与朱寿的独处,将忽悠她爹的借口又给提了出来,“马市才刚开呢,乱七八糟的一大堆,我得留着镇场子。” 朱寿有几分失落,不过想想,无羡不同他一起去宣府也好。临近年关,群臣必定要来朝贺,到时候,他的身份就得穿帮了。 他也不是有意要瞒着无羡,只是喜欢如今这个样子,同无羡谈笑起来毫无拘束。 就像是刚才,她见他接旨时忘了下跪,直接一脚就上来了,张永和文宜可不敢这么干。 之后的两个月,朱寿在宣府全无消息,无羡也像是刻意回避着,没去打听,一直待在马市。 在她的照应下,马市一点点步入了正轨。当初张永给她的那些伤兵,在她请示同意后,拉了五十人来马市做城管。 倪世杰仿佛又回到了初见时的那副二世祖的样子,拿着一把折扇,得意地在马市里晃着。 “我跟你说啊,前两日,我那前妻哭着回来了,说她当初鬼迷心窍,想要与我和好。” 无羡往嘴里扔了一粒炒豆子,“你怎么个打算?” 倪世杰冷冷一笑,“世间哪有破镜重圆的好事?我派人查了下,原来是她的嫁妆给哥嫂吞没了,还想将她嫁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填房,她不愿意,见我重开了马市,心思就活泛起来了。” 无羡满怀同情地拍了拍倪世杰倒的肩膀,他这个当事人反倒是心无波澜,还趁机卖好道,“我的正妻之位,是留给你的,谁也夺不走,考虑考虑我吧?” 得!又来了! 无羡发现,最近倪世杰总会时不时地在她面前,刷一波好感。立刻收起了对他的同情,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 “你年龄还小,我不着急你给答复,多等你几年都行。你也好多看看,多比比,就知道招了我的好了。” 有进步!他经营了两个月的马市,都知道货比三家了,可见生意经学得不错,已经活学活用,搬到婚嫁上了。 倪世杰怕说多了,无羡反而厌烦,点到为止,知趣地换了个话题,“听说了没?吉日格拉的马队在回程的路上被劫了,啧啧,可谓是损失惨重,你说会不会是图鲁博罗特的人下的手?” “八九不离十。” “想不到啊,你之前在他们面前挑拨了两句,就让他们起了内讧。”倪世杰双眼一亮,“多来几回,说不定就能挑起鞑靼的内部纷争,解决鞑靼这个威胁。” 无羡可不看好这些,“说到底只是些纵横捭阖,这次能奏效,是因为巴图孟克受伤了,他的几个儿子蠢蠢欲动,下一次未必能进行得那么顺利。再说了,治国经商靠的不是阴谋诡计,而是实力。你想想,若是逛完马市后都被洗劫了,以后谁还敢来我们这儿做生意啊?” 倪世杰想想也是,见冯盛和张遐龄来了,打趣道,“你俩可是大忙人,不顾着照看摊位,怎么来寻我们两个闲人了?” 张遐龄赔了个笑,“倪公子抬举了,小可今日在马市上见到了两个生人,特来向二位禀告。” 倪世杰收起了笑意,表情严肃起来,“什么生人?” “是江右来的。”张遐龄答道。 倪世杰的神情,立刻松懈了下来,“江右来的,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无羡同他解释道,“江西是江南的粮仓,当初太祖开国,设立了十三承宣布政使司,头一个就是江西。 “明军两湖、两广、云贵,军需多赖以江西供给,加之朝中当官的又多出自江西,赣商便这么发展起来了。 “除了景德镇的瓷器外,樟树的药材、浮梁的茶叶、广信的纸张、宁都的夏布、河口的竹编、余江的木雕销路也很好。 “不过……他们之前大多在南方活动,北方的生意只集中在京师,怎么跑到大同来了?” “就是啊!”冯盛如临大敌一般,“他们带的货物已经抢了我们不少生意了,还刻意压低了价格,坏了市场的规矩。” “从前在马市,见过他们的身影吗?”无羡问道。 冯盛和张遐龄均是摇了摇头。 “他们租了摊位吗?”无羡又问。 “没有,不过带的多是茶叶和药材,背在身上,根本就不占地方。”张遐龄答道。 “而且他们坏得很,每个摊位前都逛了一遍,现在市场上都知道,他们的价格是最低的。”冯盛激动地控诉道。 无羡和倪世杰对视了一眼,对冯盛和张遐龄道,“稍安勿躁,把人请去市署,大家一起坐下来聊聊。” 两人听了会心一笑,无羡见到他们这副表情,便知道他们想要使坏,叮嘱道,“切不可莽撞,将人给冒犯了。先派去查查他们的底,看看他们来了大同后,都见过什么人,有没有人护着。”柿子也得挑软的捏,知道不?! 两人心领神会,立刻去办。 待无羡与倪世杰,慢悠悠地晃到了市署的时候,那两个江右商人已经入座了,傲慢得很,见到他们来了,没有丝毫要起身行礼的意思。 无羡心里呵呵一笑,这架子端得可不小啊!她的眉角轻轻一挑,与倪世杰入了座。张遐龄和冯盛,则在他们的边上坐下。 一名儒士打扮的赣商,慢慢地品了口茶,方才开口道,“不知两位管事的,找我等来所为何事?” “在下姓李,字无羡。我身边的这位是倪公子。”无羡自报家门,又问对方道,“不知两位该如何称呼?” “在下邓兆馨。” “在下卫学粹。” 无羡的嘴角,带着三分笑意,“往日里从未见过江右来的,得知两位到访,特意着人约来。若有招待不周之处,还请见谅。” “无羡公子客气了。”邓兆馨从桌上的碟子中,拈了一粒花式硬糖,含在口中,“贵号的糖果可是特别得很,在下很想换购一批,可惜没有马羊。” “那不是因为鞑靼商人东西少嘛,没什么可换的。咱们同是大明的商人,何须如此麻烦,若是有好药材,也是可以的,量大从优。” 邓兆馨又拈了一粒硬糖,“不知这糖,能存放多久?我等负贩各地,可别在路上就坏了呀!” “两位大可放心,此糖在避光、干燥的情况下,可存放半年,足以让两位将此贩至南方。只是在时间上,建议避开江南的梅雨时节,吃食存储不便,易于霉变。” 言下之意,要买趁早! 不然就快到江南的梅雨季了! “除了在下吃到的这薄荷味的,还有别的味道吗?”邓兆馨问道。 “除了薄荷味的,还有酸梅味、姜糖味、乳味和原味的,原味的就是甜甜的糖味。 “当然啦,酸梅和薄荷味的是时令产品,过了时节可就没了,能一直保持大量供应的,只有原味的。” 邓兆馨又问,“乳味的呢?”那总没有时令的限制了吧! 无羡解释道,“乳味的产量不高,您可别看这么小小的一粒糖果,一整盏的羊乳,经过彻夜熬煮,方得五六粒,费料着呢!” 邓兆馨吃了一惊,“这价格怕是也贵得吓人吧?” “物以稀为贵嘛!能吃得上糖果的,谁家在乎这个钱,再说了,越贵的才越有面子不是?” 无羡的手指叩击在桌面上,又抛出了一个诱饵,“江西的道友不少,小号还能为两位特供一批特定的图案,诸如太极、八卦、北斗、五行一类的,两位可以分下不同的图案,保证你们独此一家,绝无雷同。” 做买卖最讲究的,就是人无我有,这可是独家经营权啊,诱惑力大大的! 卫学粹的双眼一亮,“什么图案都能定制吗?” “您也看到了,就那么一颗小小的糖果,图案自然不能太复杂了。” 卫学粹与邓兆馨,用方言小声嘀咕了一阵,一脸为难地对无羡道,“一定得用药材换购吗?小号做的可是茶叶的生意。” “茶叶啊……”无羡吊了下他的胃口,方才应诺道,“也行吧!两位可画下草图于我,我让师傅做一批式样出来。只是小号设在宁夏,这一来一回,需要耽误些时日。” 卫学粹的态度,比从前好了不少,脸上带着三分笑意,“不妨事,我等在大同也会待上些时日。” 谈完了生意,无羡与两人唠起嗑来,“不过啊,两位怎么千里迢迢来大同返货啦?大同多的是皮子和马羊,在南方没有市场,原先都没赣商愿意来呢!” “我等……”卫学粹刚要开口,被邓兆馨悄悄扯了下袖子,接过他的话头,道,“大同德善堂是在下的老主顾了,听掌柜的说,马市开得不错,特来看看。” 无羡向他们眨了眨眼,“不是我自夸啊,南方多豪绅富贾,我这花式糖果的销路,可比鞑靼的皮货畅销多了。” 冯盛见无羡谈起生意来,兴致勃勃的,都刹不住车了,大半天了还没切入正题,急得频频给她使眼色。 无羡回了他一个安抚性的眼神,对那两个赣商道,“其实呢,今日找你们来主要是为了另一件事。 “你们才来了一日,就把马市的物价给搅乱了,看把这两位行会的会长给急得。 “大家都是大明人,何必在外藩人面前,拆自家的台呢?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呀?” 邓兆馨拱了拱手,“我等是头一回来,不懂规矩,还望见谅。” 无羡扭头对张遐龄道,“你待会儿列一份物价,给卫兄和邓兄参详参详。大家全凭品质说话,可不能以低价,恶意扰乱了市场,最后大家都讨不了好,便宜反倒让鞑靼人赚了去,何必呢?” 邓兆馨赔了个笑,“无羡公子说得是。” 张遐龄见势,忙着人取了纸笔来,唰唰两下,罗列出了茶叶与药材的兑换价目来。 卫学粹接过价目表,扫了一眼,不觉赞道,“这一手台阁体写得不错,端雅正宜,雍容有度。不知这位兄台,该如何称呼呀?” 张遐龄拱手道,“在下张遐龄。” 卫学粹问道,“张兄可进过学?” 张遐龄的语气中透着几分遗憾,“在下本是个庠生,无奈得继承家业,只能中途辍了学。” 第155章 目的何在? 卫学粹被触及了伤心事,感同身受道,“家父早逝,家母病弱,在下也是无奈辍学经商。幸得一个胞弟,颇有天赋,开春后可入国子监,指望着他能光耀门楣呢!” “那么巧?张某也有一位胞弟,已入了国子监,到时候可相互照应一二。” 张遐龄与卫学粹越聊越投机,直到日落时分,方才恋恋不舍地将其送出了市署。 待他回来后,无羡与倪世杰正围着火炉,各自抱了个河曲冻西瓜,削去墨绿色的表面,咀嚼韧甜的瓜皮。 无羡调笑道,“聊得不错啊,都交上朋友了。” “瞧无羡公子说的,”张遐龄揉了揉鼻子,尬笑道,“这两人就是来探探路的,只要守规矩,我们也没必要将人拒之门外。” “那么快就被人给策反了呀!” 无羡这话说得有些重,不觉让张遐龄打了个哆嗦,“无羡公子此话何意?” 无羡用帕子抹了抹手上的汁水,眼神深沉如海,“对方来者不善。” 倪世杰看不懂了,“你之前不是还跟人家谈了一笔大生意吗?怎么一转身,就将人说得那么不济。”难道女人都是善变的吗? 无羡没有解释,而是问冯盛道,“那些赣商今日用茶叶和药材换了什么?” 冯盛答道,“换了二十匹马,市场上的马几乎都让他们高价收走了。” 何关冷冷一笑,“我家主子从一开始就说得很明白了,对方是赣商,行迹大多在南方,千里迢迢来咱们这儿买什么马?” 倪世杰反驳道,“他们不是负贩吗?弄两匹马来贩货,不也很正常吗?” “一点都不正常。人有高低贵贱之分,马自然也有。鞑靼马是战马,朝廷想求都求不来,用来驮货岂不是大材小用? “而且赣商的行迹,遍布云贵川,弄些以耐力着称、善于翻山越岭的滇马、川马,岂不是更实在些? “退一万步说,即便他们真想在大同弄些驮货的牲口回去,市面上多的是广灵驴及其配种的良骡,那可比马价格低廉,还吃苦耐劳。” 经过何关这么一分析,倪世杰也觉察出不对来,“他们的目的究竟何在?” “不知道,所以得盯着。”无羡扭头对张遐龄道,“张兄既然同那个卫学粹一见如故,最近不妨多走动走动,套套交情。 “也请冯兄派些人,打探下他们的底细,尤其是近日见了些什么人,罗列个详细的清单出来。 “如今马市刚刚恢复,宁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不能出什么差错。” 张遐龄和冯盛齐声应诺。 无羡又道,“这次我与他们做了糖果生意,两位心里想必是有些不满的吧?” 张遐龄笑了笑,“无羡公子多虑了。” 有些话,无羡还是要解释清楚的,不然彼此心里存了芥蒂,就不好了。 “咱们都做了那么多年的对手了,你们应该是最了解我的,单是清露一项生意,便够我赚的了。 “所以,一直以来我都没怎么发展这糖果的生意,不但费人手,运输上也费工夫。若是不小心遇上个下雨天,受了潮,本钱全都折进去。” 冯盛不解道,“无羡公子为何要与他们做糖果生意。” 无羡无奈地耸了耸肩,“我要拿下赣商的药材,又不能抢了你们的清露生意,没法,只能用糖果来吸引他们了。 “从前,咱们这市场上没大药商,我也就没特意嘱咐。这次借了机会,得给你们提个醒,咱们这马市要想开得久,有些底线是万万碰不得的。 “头一个就是兵器,别说是铠甲、刀枪一类的,就是一把普通的菜刀不能卖于鞑靼人。 “第二个就是药材,尤其是治疗外伤的。 “要是被人逮住了,告你们一个通敌卖国的罪名,都没处伸冤去。 “目光要放远些,不要盯着眼前的一些小利。与鞑靼互换茶叶、丝绸和精巧的日用器皿,一样能从中谋得利益,细水长流,何必做那刀尖舔血的生意,你们说是不?” 两人频频点头。 无羡见他俩离开后,倪世杰一直盯着她瞧,好奇道,“我脸上有脏东西吗?” 倪世杰见她竟用手抹起脸来,噗嗤一笑,“就是觉得,你这人挺有意思的,明明是个商人,却不怎么在乎赚钱的事,反而天天担着朝廷大员的心。” 无羡的身子往下滑了几寸,懒懒地窝在圈椅内,“钱赚到我这个份儿上,就是一个数字而已。” 倪世杰的眼中闪过一丝火热,八卦道,“你的身家到底有多少啊?” 无羡很欠揍地叹了一句,“现银没多少,全都是些香料和物件,没处花去啊!” 简直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倪世杰直接给了她一对白眼。 几日之后,张遐龄和冯盛来回报道,“我等盯了那两个赣商好些天了,他们不是与德善堂的东家在一起,便是在市集上晃悠,查问物价,没发现什么异状,是不是咱们多心了?” 无羡又问倪世杰,“你从那些宦官子弟那儿,有打听到什么消息吗?” “不少人收了他们送的纸张、书籍和瓷器,这类的雅贿很常见,没什么稀奇的。”倪世杰指了指张遐龄和冯盛,“他俩每年也会送不少。” “那些赣商的背后,可有什么靠山?”无羡又问。 “说是和铅山的费家沾亲带故的。” 冯盛缩了缩脖子,“是当朝的费阁老吗?” “可不是。”倪世杰含着一粒咸味奶糖,不屑道,“不过,以他们的籍贯推算,即便有亲,也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了。” 作为商贾,哪个不想与朝廷大员扯上关系?即便是出了五服的亲戚,也会故意将关系说得暧昧不清,让人浮想联翩,好给自己长脸。 只要不是真的就行。 冯盛松了口气,“如此一来,咱们也好将心放肚子里,安安心心做生意了。” 无羡笑道,“冯兄这是做成了什么大生意了吧?” 冯盛尴尬地揉了揉鼻子,“什么都瞒不过无羡公子,我等用黄芪、党参、板枣、杏仁、山药同他们换了一批茶叶、瓷器和夏布。” 用山西盛产的药材,换购江西的特产,普通的买卖交易,没什么特别的。 无羡朝他们拱了拱手,“恭喜两位财源广进。” “谢无羡公子的吉言了,”冯盛回问道,“您的糖果生意怎么样了?” 无羡耸了耸肩,“对方小气得很,就定了些最便宜的原味硬糖,没什么赚头,还得白贴运输的人力,便回了他们,用宁夏的枸杞跟他们换了些药材。反正我就开了一间济世堂,也要不了多少货。” 张遐龄笑了笑,“您这间铺子也是的,怎么选在了德善堂的对面了,那可是大同的老字号了,这生意可不好抢啊!” “开着也不为赚钱。我那坐堂的大夫与德善堂不对付,所以才开在他家的对面。反正就一间铺子,养了个药童,也花不了多少钱,全当是为他争口气吧!” 冯盛不得不佩服她,“您对手下真是够大方的。”单单是盘一间街口的旺铺,就得赔进去多少钱啊? 无羡勾起嘴角,笑得意味深长,“对自个儿人,总得照顾些,不是?” 她将冻西瓜啃了个大半,见张遐龄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道,“张兄有什么事,不妨直说,这儿坐的都是自个儿人。” “这事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张遐龄尴尬地笑了笑,“就是最近,不少鞑靼商人要求以铜币交易,咱们的手头的铜币有些紧张,不知无羡公子能不能弄批铜币来。” 无羡握着杯子的手一顿,蹙眉道,“流出去了多少铜币?” “至少万贯,不怕您笑话,我给伙计的月钱都不够发了。” 无羡放下手中的被子,手指叩击着桌面,“出个新规矩,马市只能以物易物,不能再以铜币交易了。” 倪世杰不懂了,“铜币交易方便,因噎废食可不像是你的作风啊!” 张遐龄蹙着眉,也道,“许多商贾用惯铜币,未必会答应……” “小宗货物只能以物易物,大宗货物可放宽些,用金银交易。如果可以的话,尽量还是提倡以物易物。” 这段时间,张遐龄与无羡接触下来,知道她不是无的放矢的人,“其中有什么讲究吗?” 无羡解释道,“百姓本就有藏钱的习惯,加之年久耗损,可是如今圣上继位有十多年了,却未发行过铜币,如此一来,市面上流通的铜币一年比一年少。 “这也是为什么,承弘治以来,物价越来越贱,不是产量提高导致东西便宜了,而是铜币变少,令铜币的购买力提升了。” 倪世杰不解了,“这对百姓来说,这不是好事吗?” “一点都不好。一旦百姓手中的铜币变少,越发让他们觉得铜币稀罕,舍不得花了,存钱的欲望更高,消费的欲望更低,生意反而变得不景气。” 张遐龄茅塞顿开,“怪不得呢,我还奇了怪了,物价明明越来越低,为什么东西都卖不出去呢!要不是有了这马市,生意确实是越发难做了。若是朝廷多铸些钱,百姓手中的钱变多了,是不是就爱买东西了?” “话是这么一说,不过物极必反。一旦市面上流通的铜币变多,导致物价上涨,使得价格信号失真,容易使生产者误入歧途,导致生产的盲目发展,造成国民经济的非正常发展,使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发生畸形化,严重的话,将导致整个国民经济的比例失调。” 倪世杰撇了撇嘴,“有那么夸张吗?” “真实的情况,可比我说的还夸张。打个比方说,若是茶叶的价格飞涨,收益是种粮的十倍,商贾与百姓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他们会如何选择?” 倪世杰又不傻,“自然是种茶叶啦!” “但是问题来了,一旦种茶的人多了,供大于求,茶叶便不值钱了。商贾为了减少折损,会大量抛售手中的茶叶,从而导致茶叶的价格以断崖之势下跌。如此恶性循环,商贾与百姓都得遭灾,此时只有米价疯狂上涨,茶农家无存粮,缸无存米,可不就得沦落到贴妇卖儿的地步了吗?” 倪世杰不明白,“茶叶跌价,为何米价会涨?” “物以稀为贵,原本种粮的地,大片大片换种了茶叶,粮食的产量不就少了吗?万一不巧,再遇上个洪涝旱灾什么的,粮食颗粒无收,后果便是毁灭性的。” 倪世杰听得脊背发凉,“就是几枚小小铜币的事,居然能整出那么大的后果?” “在经济体系中,任一个体的变动,都会对总体造成影响,这便是所谓的‘牵一发而动全身’。” 倪世杰道,“废了茶叶,全民种粮,自给自足不就安全了吗?” “那不就成了因噎废食了吗?你即便会种地,锄头如何而来?自己打铁吗? “衣服如何而来?自己织布吗? “碗碟如何而来?自己烧窑吗? “桌椅如何而来?自己做木工吗? “鞑靼人可比咱们,更接近自给自足的生活,但是就是一枚小小的绣花针、一个普通的铁锅子、一把陈年的碎茶叶,就能让他们趋之若鹜,卖到我们十倍、甚至百倍的价格。 “即便是鞑靼的贵族,若是离开咱们的马市,也不是人人都穿得起丝绸,用得了瓷器。这样的生活,你愿意过吗?” 倪世杰想想那场景,简直就是流放莽荒,真是一天都过不下去。 “将行业分为三百六十行,织布的织布、打铁的打铁、烧窑的烧窑,各自钻研一项,精益求精,推陈出新,如此才能推动发展。同时,多元化的产业结构,也能减少对某些产业过分依赖带来的风险。” 张遐龄向无羡拱了拱手,“张某经商那么多年,还是头一回得闻这些道理。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倪世杰给无羡递了一粒薄荷糖,“以后没事你多说说话,小爷我发现,你每每能说出些惊世骇俗的言论来,比先生上课有意思多了!” 无羡白了他一眼。 啥意思?用她的糖,给她当学费吗?他可真够抠的! 第156章 烟花易冷 转眼之间,便到了年节。 马市从腊月二十三日开始,便歇了市,一停就是大半个月。 倪世杰和晋商各自回家,和家人团聚去了,无羡闲了下来,却是无处可去,窝在了济世堂。 没事可干的她,天天捣鼓着药材做吃食,早上蒸一笼沙棘茯苓糕,中午烧一道山楂陈皮骨,晚上做一道桂花糯米枣。 虽然味道做得不错,但是糟蹋了一堆药材,让小傅军医颇为心疼。 直到他看无羡弄出了一道拔丝白果,实在是忍无可忍,将她赶了出去。 无羡可舍不得出门,“我灶上还炖着当归羊肉汤呢,就快出锅了!” “羊肉汤我替你解决了,今日是上元节,有灯会,没看完不用急着回来。” 无羡看了眼天色,这会儿还没到酉时(17点),等到灯市结束,至少得晃上两个多时辰呢! 哼,当她不知道啊,不就是想独吞她炖的那锅当归羊肉汤吗? 无羡化悲愤为食欲,看到路边有卖吃的,就买上一些,边走边吃,边吃边逛,嫉妒死他! 所谓元宵灯市,既有灯,也有市,白天是闹市,晚上才放灯。 街上的节日氛围很浓郁,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皆穿上了白绫袄。 无羡自嘲式地低头看了眼她身上的那袭月牙白的曳撒,也算是应了个景了。 一阵锣鼓喧嚣,自后方传来,只见一队人拨开人群,跨步而来,脸上绘着浓浓的胭脂,身上穿着艳丽的戏服,脚下踏着细长的高跷。 后头则跟着一人,头上套着孩童式样的泥塑头罩,腰间束着彩带,手握一把葵扇,逗引着一对金毛“狮子”,从热闹的街市中穿过。 头顶红结者为雄狮,头顶绿结者为雌狮,应了红男绿女之意。 引狮郎的动作滑稽夸张,他身后的狮子或扑、或跌、或翻、或滚,时而抬起腿来,挠个痒痒,引人阵阵发笑。 不少孩童跟在他们的身后,趁着不注意,还去摸一把那“狮子”的尾巴。 人流最多的,便数桥上了。上元过桥是民俗的一种,有人的地方便有商机,负贩纷纷挤到了桥面上,鳞次栉比地排列在两侧,卖力地吆喝着。 “公子,买个面具吧!” 一名负贩许是见她身上衣料尚可,向她兜售起货物来。 她扫了四周一眼,看着人人脸上都戴着兽面,将虎的威猛、马的驯良、牛的朴实、猪的憨厚、狗的亲近、猴的淘气一一融入笔触,顿时来了兴致,“多少钱一个?” “七文钱。” 无羡不禁吐了吐舌头,这些面具花哨是花哨,可不便宜,平日里最多卖五文钱。 后世的节日可是打折季,哪像如今,负贩居然趁机涨价。 难得过个节,无羡为了应个景,也弄了一个面具,不过,她没有购买负贩手中那些面具,而是取出了她随身带着的皮面,戴在了脸上。 她缓缓地拾级而上,被密集的人流簇拥着,徐徐前行。 娇俏可爱的少女,妩媚动人的少妇,三三两两从身边擦身而过,无疑成了桥上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她们的出现,引来了不少单身男子的热烈目光,掩不住的内心悸动,瞬间产生了无限的遐思和期待。 随着那细柳般婀娜多姿的身影,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丝丝的伤感蓦地袭上心头,顿觉惘然若失。 无羡将这一段段的相遇与错过尽收眼底,像是一个冷漠的看客,感觉那些热闹都是别人的,与她没什么关系,抬步继续向前。 忽然,在一片浅淡的白绫中,出现了一抹绯色的身影,在霞光的笼罩下,烈烈如火一般绚烂夺目。 两人被人潮推搡着一步步走近,无羡怔怔地望着他戴着的睚眦面具,怒目圆瞪,龇牙咧嘴,与她脸上的一模一样。 她伸出手,将他的面具摘了下来,露出了一张熟悉的脸。 是朱寿! 他嘴角洋溢的笑容,让周遭的苍白都鲜活了起来。 他将她抓着面具的手,握在了掌心,“都是送了我的东西,怎么能收回去呢?” 他的手心贴着她的手背,又将面具戴上,进一步拉近了与她的距离,薄唇贴在她的耳廓,“想我了吗?” 低醇的声音带着蛊惑的力量,让无羡一时忘了应答。 “真是个没良心的小家伙!” 他哀怨地叹了一句,紧紧地将她的手,攥在了掌心,“街上人多,别走散了。” 两人宛若两条小舟,在人潮人间随波前行。 霞光渐渐被夜幕吞噬,天色暗沉了下来,一路的游人个个提着灯笼,汇聚成一条流动的星川。 朱寿也想给无羡弄上一个,来到了一个摊位前,只见摊主身后的竹篱笆上,挂着十多个灯笼,他挑中了一只绘着嫦娥奔月的纸灯笼,问道,“那一只怎么卖?” 摊主答道,“三文钱一次,猜中了对应的灯谜即送一个。” 文宜立刻在他的示意下,将钱掏了出来。 摊主收了钱,笑道,“一条小小虫,自己做灯笼,躲在灯笼里,变个飞仙女。打一虫子。” 这可难不倒朱寿,张口便道,“是蚕。” 摊主竖了个大拇指,“公子机敏。”说罢,便拿起一根长长的竹竿,将那花灯给挑了下来,递给了朱寿。 朱寿将花灯递给了无羡,“你也替我猜一个吧!” 无羡苦着脸道,“我可不擅长猜灯谜。” “你那么聪明一个人,怎么会不善猜灯谜。”朱寿不信,让文宜又给了摊主三文钱,指着一个绘着诸葛亮借东风的纸灯笼,道,“我要那个。” 摊主报了谜面,“小小诸葛亮,独坐军中帐,摆成八卦阵,专抓飞来将。也是打一虫子。” 虫子?还是个将领? 无羡皱了皱眉,无奈道,“我真猜不到。” 上元节哪有不猜灯谜的,“随便猜嘛!” 无羡当真随便猜了一个,“蟋蟀。”谐音有个“帅”字。 朱寿的嘴角抽了下,强忍着笑,挥了挥手,又让文宜递上三文钱,“再猜。” 无羡又道,“螳螂!”手上还有一对镰刀,感觉挺威武的样子。 朱寿哈哈大笑起来,一把拿过了文宜的钱袋,亲自摸了三文钱出来,“继续猜。” 无羡嘟着嘴道,“你都知道答案了,还要我猜什么?” “终于寻到了一个你不擅长的,多难得啊!” “我不擅长的多了去了,吟诗作对、琴棋书画一概都不擅长。你第一次遇见我的时候,不就见识过我的棋艺了吗?” 她不提,朱寿都快忘了,“要不改日我们下几局?我让你二十子,你若是能赢我,向我提什么,我都答应你。” 文宜心中了然,圣上这是要借着下棋,给她恩典呢! 无羡却仍不满意,撇了撇嘴道,“二十子怎么够,得让我三十八个。” 朱寿问道,“为什么是三十八个?” “正好横竖交叉,无论你下哪儿,都被我断了气。” 朱寿摇头笑道,“真是一个小无赖。 摊主见他们聊了半日,插了句嘴,“两位还猜吗?” “猜!”无羡瞪了朱寿一眼,“准备好赔银子吧!”说完,她对摊主报了一大堆虫子的名儿,从长翅膀的飞蛾,到长犄角的千牛,从没有腿的毛虫,到八条腿的蜈蚣,居然没一个是对的。 就连她身后的何关都看不下去了,附在她耳边小声道,“主子,是蜘……” “知了?” 何关直接一巴掌拍在了脸上。 朱寿笑得肚子都痛了,“今日这钱花得真值。” 他将手伸入了钱袋,发现铜子都掏完了,便取了一颗银豆子给摊主。 摊主没有收,而是用竹竿将那纸灯笼挑了下来,递给了无羡,“这灯就当是小老儿送几位的。” 无羡嘟着嘴,问朱寿,“谜底究竟是什么啊?” 朱寿故意卖了个关子,“旁观不语。” 无羡轻哼了一声,又去问何关。 何关揉了揉鼻子,装傻道,“主子都不知道的事儿,小的就更不知道了。” 无羡将灯笼往朱寿手里一塞,负气地离开了,朱寿忙拔腿追了上去,一边哄,一边笑,打打闹闹的,看着就像是一对欢喜冤家。 何关看着失魂落魄了好些日的主子,脸上终于有了笑意,用手肘捅了捅一边的张平,道,“我说什么来着,还是这位朱大将军有能耐吧!” 张平无奈地叹口气,“再有能耐,也是有一妻二妾的。” “不是有倪世杰吗?他都愿意替主子养孩子、做赘婿了,有什么可担忧的。” 张平可不看好那个倪世杰,“哪个男的愿意戴绿帽子的?如今说得动听,你不怕将来他心生怨怼?” “只要主子死死捏住了财政大权,还怕那家伙敢变心?” 这么一想,张平也觉得可行,只是,“主子能看得上他?” “主子现在不是还小嘛,急什么?说不定过两年,蹦出来一个更合适的呢!” 砰!—— 一声响炮乍响,一束火光腾空而起,在夜幕中绽放,如花似锦,璀璨夺目。 砰!—— 砰!—— 礼花一朵接着一朵,在空中怒放,将御河映照得有如白昼一般。 还有不少孩童在地上放花盆,蹿升至五六尺高,宛若一株株火树银花。 有个小儿在地上丢了一个地老鼠,飞速旋转起来,火星四射,嗤嗤作响。 忽然,它飞身蹿起,跃至四尺高,向着御河急速飞去。 小儿眼中闪着兴奋的光,正想看地老鼠施威炸河鱼呢! 哪知它飞至一半,却在空中拐了个弯,竟是向着无羡窜去,吓得她跳了起来,被朱寿抱了一个满怀,耳边尽是他聒噪的笑声,好不讨厌。 “想不到将横行草原无阻的狼王,居然会怕一只小小的地老鼠!哈哈哈……” “烟火很危险的!”无羡满脸羞红,幸好有面具遮挡。 “我要回京师了,今晚就得启程……” “那么快?”他不是才刚来大同吗?也没见他收到什么急报就要回京师了,想必是人在宣府时,就已经得到消息了。却偏偏朝着京师的反方向,绕来了大同,想必是为了见她一面吧! 朱寿道出了离别的缘由,“我祖母过世了,我不得不回去了,至少也得三四个月方能回来。” 三四个月吗? 那个时候,她也该回赤木口了吧…… 他既是皇孙,又是将军,会比普通的武将有着更多的限制,可不是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的。 这或许是他们之间,最后一次见面了…… 无羡的目光掠过他的肩头,看着夜幕中的礼花依旧绚烂,心境却是大不如前。 嗖!—— 嗖!—— 嗖!—— 那一声声的礼花声,听着就像是一声声的叹息。只为换得一瞬的流光溢彩,燃尽了一生的韶华,旋即迅速凋零,不知化作了谁的泪,划破天际,坠落而下,被一片漆黑所吞噬,消失得无影无踪。 “小无羡,朕真是一刻都不想与你分开,随我一起走吧!” 朱寿将无羡她从怀里推离了几寸,将她脸上的面具摘了下来。 两人拉开了距离,反而能让彼此看得更加真切一些。 朱寿信誓旦旦道,“做我的凤皇吧!你要驰骋沙场,我就让你统领六军。你要济世为怀,我就让你进入内阁。你想富甲天下,我就让你做第一皇商。只要是你的愿望,我都能替你实现!” 无羡看到了他眼中的真诚,听到了他话中的真挚,但是天下之事岂能尽如人意? 她听过凤皇与苻坚的故事,一个是战胜的帝王,一个是战败的皇子,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两人无奈的结局。 正如他与她之间,他无法休妻再娶,她也不愿委屈求全,被锁侯门深闺。 她半垂着眼帘,遮去了眼中的不舍,狠心拒绝道,“我更喜爱驰骋在草原与沙漠,像风一般无所拘束。” “真是一个狠心的小家伙!”朱寿恨不得再咬她一口,却舍不得下口,又将她搂进了怀里,就这么在火树银花间相拥着。 文宜见朱寿迟迟没有动身,揣着几分小心,上前提醒道,“公子,该启程了……” 朱寿埋怨地瞪了文宜一眼,方才恋恋不舍地松开了怀抱,牵着无羡的手往城门口走去。 他特意选了一条僻静的道路,本想着寻个机会再与无羡温存一下,若是能再啄一口她嘴上的香甜,便再好不过了。 哪知一路的女子渐渐多了起来,姨姨老老领着小姑,一个个穿着素净的白衣,若是将她们手中的花灯换做白灯,倒有几分百鬼夜行的赶脚。 朱寿无语道,“那些妇人没事来这么偏僻的地方做什么?不怕遇上坏人吗?” “这是上元的习俗,叫走百病,选的就是僻静的地儿,一路得跨过三座桥,一直走到城门口呢!” 得!那岂不是和他们同路了吗? 朱寿心中万般的不情愿,又绕了一条道,这次倒好,遇上了一队男子! 他都想骂人了,“不是只有女子的吗?男子来凑什么热闹?” “你都说了,是来凑热闹的嘛!反正他们家里的娘子都出门了,闲着也是闲着。” 还真是够闲的! 朱寿在心里吐槽了两句,怕无羡被人流给冲散了,换了一只手抓着她,将她紧紧地护在了怀中。 队伍前行的速度并不快,朱寿却还想再慢上一些,无论他心中是多么的不舍,还是到达了终点。 朱寿看着那些白衣妇人,一个个争前恐后地摸着城门上的门钉,不解道,“她们这是做什么?” “摸钉求子呗!” 朱寿本是个爱凑热闹的性子,但是此刻的他却嫌弃起来,“那些门钉被那么多人摸过了,也不知道沾染了多少病毒,你可别去碰啊!” “我又不是那些无聊的妇人。”无羡话脱出口,方才察觉不对,她也是妇人啊,只是没她们无聊罢了! 得!连她自个儿都快忘了自个儿的性别了,更不要说是别人了。 她不觉思忖起来,以后空闲的时候,是不会该换身女装了? 朱寿对她的回答很满意,他嫌弃的哪里是门钉,而是无羡的婚事。 他就是自私地不想要她娶亲生子,那可是他的小无羡,永永远远都是他一个人的。 分别的时刻近在眼前,朱寿无奈道,“我该走了。” “嗯。”无羡点了点头。 朱寿直直地盯着她的双眼,“就没什么要同我说的吗?” “你……”无羡张了张口,不知该说些什么,最后只化作了一句干巴巴的“一路走好”。 “记得想着我!”日日想,夜夜想,即便入了梦中也得想,绝对不能忘了他! 无羡还没来得急应声,便感觉握着她的那只大手,带着他身上的温度,迅速脱离而去。 她怔怔地望着他,骑上了文宜准备的良驹,匆匆回望了她一眼,夹紧马腹,策马远去,迅速地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文宜紧跟在朱寿的身后,保持着半个马身的距离,见他一路都是怅然若失的神情,问道,“圣上为何不将无羡公子一起带回宫去?” “宫里啊……即便是朕都不想待着,又怎么舍得束缚了他呢?他既然不愿随朕去京师,朕找了机会再出来就是了,下一次,朕要去宁夏卫,亲眼见一见他所打造的贺兰山!” 等着他!一定要等着他! 他们很快就能见面的! 朱寿甩了甩手中的缰绳,大喝一声“驾”,在身后留下一串飞扬的尘土…… 第157章 不如意 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即便是尊贵如九五之尊,也不例外。 朱寿觉得,回了宫就没一件让他顺心的事。 他的禁卫军,本是由心腹文宜掌控着的,想要何时出入皇宫,还不是他一句话的事。 可是,当他带着文宜离宫七八个月,大权旁落,统领之权竟然落到了崔元手中。 他觉得,这个鬼主意肯定是那些内阁大臣提出来的,故意为难他。 若是换了旁人,他立刻就把大权给收回来了,可是这个崔元有些难办。 别看他年龄不大,只比他长了十三岁,但是辈分大啊,娶了他二姑姑永康公主,真较起真来,他还得喊他一声姑父。 这家伙讨厌得很,他去哪儿都紧紧跟着,寸步不离,就怕他一转身又溜出宫了,偏偏挂着一副笑脸,还真不好对他发火,传出去一个不孝的骂名,他可担待不起。 他平时顶个虚职,养尊处优惯了的,腰上养了一圈肥肉,跟在朱寿身后跑了片刻,便虚汗连连,上气不接下气了。 朱寿无奈道,“姑父,要不朕叫人给您搬把椅子歇歇?” 别总跟着他成不? 崔元擦了擦额角的汗,“臣无碍,圣上身系社稷安危,不可有半分差池。” “朕出宫,也是为了社稷安危。”不然谁将那鞑靼小王子打跑呀? 崔元义正言辞道,“圣上待在宫里,才能保社稷永固。皇室子嗣单薄,万一出了事,大明岌岌危矣。” “怕什么?朕在宫外结识了一个很厉害的小家伙,他手底下的火器营可厉害了,有太祖神机营的遗风,连小王子都称呼他是狼王!” 崔元用衣袖当做扇子,扇了扇,可不信他那不靠谱的外甥的吹嘘。 “刀枪无眼,战场上哪有什么常胜的将军。您若是有个子嗣,臣也不必那么担心您啦!” 言下之意,你要是有儿子,他才懒得管你这个熊孩子呢! 朱寿真心觉得,跟他沟通有障碍,背过双手,转身就走。 崔元赶忙迈着步子追了上去,“圣上,您去哪儿呀?慢些,等等臣啊!” “朕给您生儿子去!” 崔元见他走的方向是去坤宁宫的,心中一喜,这个熊孩子总算是开窍了。 这种事,他这个姑父凑合进入就不美了,立刻停下了脚步,露出了老怀安慰的笑容来。 坤宁宫是皇后的居所,面阔连廊九间,进深三间,重檐庑殿顶上覆着代表了至尊无上的黄色琉璃瓦,在日光下反射着强光,叫人不敢直视。 跨过门槛,一阵幽香扑面而来,他上次见过的那些奇花异草,因为过了时节,全被无情地拔了,换上了应季的春兰,而且还是春兰中名贵的逸品。 若是换做了小无羡,见了这些极品兰花,怕是要摸索着下巴,打算将它们全摘了,做成清露吧! 想到这儿,朱寿不觉勾起了唇角,笑了起来。他还沉浸在美好的思绪中,被一声惊呼给拉回了现实。 “是圣上!圣上来了!” 一个冒冒失失的宫女,差点跌了一跤,急冲冲地往殿内跑去。 朱寿顿时失了兴致,慢慢地踱着步子,好给宫内的人充足的准备时间,省得再闹出什么失礼的事来。 朱寿都快到了槅扇门前,方才见到盛装打扮的皇后领着一群宫女姗姗来迟。 “臣妾拜见圣上,圣上万福。” 朱寿点了点头,跨过门槛,继续往屋内走去。 宫内的每一件摆设,都是皇城中最好最金贵的。墙角摆的是玉八出戟方觚,点香用的是玉雕花双龙炉,泡茶用的是玉卧莲云龙柄执壶,就连文房用的笔杆、笔架、砚台、水洗等等,均是用美玉雕琢而成的。 可是朱寿却是觉得,那些粗犷而厚重玉器,将整个宫殿装点成雪洞一般,冰凉凉的,即便烧着灼热的地龙,仍叫他直打哆嗦。 他在桌边坐下,见皇后依旧在门外跪着,不悦地皱了皱眉。 什么意思啊? 一定得让他开口喊“平身”,她才愿意爬起来吗? 朱寿懒得开口,给张永使了个眼色,张永顿时心领神会,躬身来到皇后身边,恭敬道,“皇后请起。” 皇后颔首垂眸,一副谦卑恭顺的样子,“圣上无旨,臣妾不敢起身。” 朱寿真是觉得可笑,她是哪来的自信,敢向他拿乔? “既然皇后不想起身,就继续跪着吧!” 皇后被他这么一句话,噎得心里发酸,眼眶顿时湿润了,依旧强忍着,没让泪水流下来。 她转向了朱寿所坐的位置,开口道,“圣上前番出宫,至社稷安危于不顾,臣妾恳请圣上,上以社稷为重,下以苍生在念,毋以荒游为乐,开经筵,还边兵,革宫市,省工作,减织造,则天下幸甚矣!” 朱寿冷冷一笑,“皇后居然也懂政事。” “此乃臣妾的肺腑之言。” 什么肺腑之言,不就是将杨廷和几年前提的重新说了一遍吗? 开经筵? 张口孔孟,闭口程朱,能够改善吏治,充盈国库吗?殊不知那些贪污受贿的,哪个学的不是孔孟之道,程朱之学? 张口仁义,闭口道德,能够教化蛮夷,驱走鞑虏吗?简直就是自欺欺人,拳头底下才能见真章! 还边兵? 若是当年听了杨廷和的,缩减了边兵,这次他连六万士兵都凑不到,拿什么来抵御鞑虏的侵略?是任由边疆百姓自生自灭,还是任由鞑虏畅通无阻? 革宫市? 那可是他最后的一点生利的渠道了,凭什么让他拱手交付?历朝历代,哪个皇帝没点私产的?凭什么他就不能有? 他还得靠着这些私房钱,好好地打造他的神机营呢!没有钱,他连让士兵练习打把的铅弹都买不起。 省工作? 小无羡的火器坊里的大匠,就是从当初杨廷和省去的那一批工匠中寻来的。至于留下的那一批,看看兵部这些年制造的兵器,就知道,尽是些会领饷银的酒囊饭袋了! 减织造? 这一条他最冤枉了,宫里的织造他能用去多少?呵呵,说句不好听的,怕是还没让他减织造的皇后多吧! “皇后居然如此深明大义,就从你开始身体力行吧,每季添两身新衣也就够了,让德妃、贤妃也一并照做!” 说完,朱寿便气呼呼地起身了,他觉得,他的脑袋简直是被驴踢过了,才会想到要与皇后繁衍子嗣。 走到院中时,看着那些珍贵的春兰,指不定没过几日,又得再换上一批奇花异草,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同样是爱花,他的小无羡是用来赚银子的,他那贤良淑德的皇后,却是用来糟蹋银子的。 他沉声对张永道,“皇后既然喜欢兰花,就让那些兰花永远留着,不必再换了!省下的钱,用来购置弹药。小无羡的士兵,平日是如何练的,你在大同也都看到了,让神机营的照着他的样子练!” 张永心里偷着乐,忙应了声“是”,要不是见朱寿正在气头上,他都能在面上笑出来了。 他早就看那个皇后不顺眼了。他身兼数职,每月看着各司呈交的账册,御用监的花费,反而比兵仗局这个亲儿子都要多,其中大半就是宫里的几个娘娘用去的。 他心疼银子,可又不敢克扣了皇后的用项。他就不明白了,皇后平日除了给太后请安,连坤宁宫都很少出去,哪来的本事花那么多的钱?真真是败家! 这下可好了,圣上都发话了,他的腰杆子硬了,得趁热打铁,立刻派人去贺兰山,下一批大订单。 无羡给的价格公道,即便他从中赚上一笔差价,也比兵部的报价便宜了两成,关键是用料和工艺过硬,只要养护得当,炸膛的情况几乎不会发生。 朱寿气鼓鼓地回了豹房,一路上,火气非但没平息,反而越烧越旺,都要冒到嗓子眼了。身边一个机灵的,立刻端上来一盏温热的红枣茶。 朱寿喝了一口,方才心下舒畅了些。侧目望了那人一眼,不觉心头一颤,向他伸出了手去,摸索着他那细滑的脸蛋。 那英气的双眉,那含笑的凤目,与记忆中的人交叠在一起,不觉喃喃了一声,“小无羡……” “圣上……”那人的身子一软,向他的怀中靠了过去。 朱寿立刻发觉不对来,他的小无羡几时有过这般谄媚逢迎的姿态? 待他再去看那人时,换了一个角度,与小无羡的相似度便低了几分。 是啊,他的小无羡还在大同等着他呢,他怎么能背着小无羡亲昵别人呢?差点就让那个可恶的家伙,伤了小无羡的心了。 他的心头顿时升起一抹厌恶,抬起腿来,将那人一脚踢开,“滚!谁让你来冒充朕的小无羡的?” 那人如同受惊的兔子,眼中含着不解与委屈,胆怯地望向了墙角。 文宜知道被发现了,立即从那儿跑了出来,跪在了朱寿的面前,“臣有罪。臣见圣上思念无羡公子,日渐烦忧,特意寻了个相似的人来,以解圣上的相思之苦。” “即便再像,他终究不是朕的小无羡……”朱寿摆了摆手,“让他下去吧,朕不想再见到他,以后不要擅作主张了。” “是,圣上!”文宜向那人使了个眼色,那人缩了缩脖子,立即向门口退去。 哎,那副畏畏缩缩的样子,就连他都看不下去,更别说是圣上了。 他都训了那人大半个月了,在教坊的时候表现得还不错,怎么一见到圣上,就原形毕露了呢?真是一块扶不上墙的烂泥! 文宜默默叹了口气,看来无羡在圣上心中的位置,暂时是难以动摇了。 朱寿拿起手中的杯盏,想到是那个冒充无羡的家伙递来的,气愤地将杯中的茶都泼了,差点泼到捧着奏疏前来的张永身上。 张永瞥了文宜一眼,见他跪在地上,一副认错的样子,明知故问道,“圣上,谁惹您生气啦?” 朱寿懒得再提那糟心的事,“把奏疏都拿来吧!” “是!圣上!”张永恭敬地将奏疏递上,顺序都按照急缓的顺序排列妥当,头一份便是礼部上书的关于太皇太后的丧葬事宜。 朱寿展开奏疏扫了一眼,太皇太后的谥号拟定为“孝贞纯皇后”,反正就是一个称谓罢了,他没什么意见,朱笔一挥,准了。 他又拿起第二份,是户部拟算的出殡费用,林林总总列了一大堆,他也懒得一一细看下去,直接跳到了末尾,被最后那个天文数字吓了一跳,居然比他犒赏六军的费用,还高出了许多! 那时候,他问户部要赏银的时候,他们是怎么说的?没钱! 回得那叫一个理直气壮! 他磨破了嘴皮子,一番讨价还价下来,才要了一点点赏银,最后还是靠着晋商的纳捐,堪堪凑足了数额。 他都觉得,他这个将军当得无能,他这个皇帝当得憋屈! 这会儿,轮到后宫死人了,还是个没什么存在感的太皇太后,他们倒是大方起来了,银子突然间就多出来了?花起来也不心疼了? 什么意思啊?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难道不比一个死人重要吗? 朱寿将那份奏疏重重地拍在了桌案上,越想越是意气难平,又将奏疏抓在了手中,对张永道,“摆驾文渊阁!” 文渊阁不是内阁办公的地方吗? 圣上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是要找谁问罪? 张永瞥了那份奏疏一眼,是户部拟算的出殡费用。数额与历代太后的出殡花费差不多,不知哪里惹了圣怒。 他赔着十二分的小心,准备了龙辇,一路急行,由西华门入了皇宫,穿越熙和门梢,向东至文渊阁。 朱寿见杨廷和、梁储、费宏三位阁老正与礼部、户部的人在议事,如无意外的话,讨论的正是太皇太后的出殡事宜,他去得还正是时候。 朱寿直接将手中的奏疏,往户部尚书手中一丢,喝问道,“四个月前,朕问你要犒赏六军的银子,你说没有,如今,怎么又有钱了?” 第158章 张永请罪 圣上不是从来不理朝政的吗? 怎么突然来了文渊阁? 问的还是他的政务。 “臣、臣……”户部尚书从官帽椅上滑了下来,跪倒在了地上,支支吾吾了半天,竟是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卡住犒赏六军的费用,确实是他没错,但那是内阁一致决议的结果。 收到了户部尚书的求助目光,杨廷和从容地起身,带着众人朱寿行了一个大礼,答道,“四个月前自然是没钱的,如今过了年节,各地的税银充盈国库,财政方才充裕了不少。” “哦?是吗?”朱寿信他才怪。内阁能刁难他,他就不能刁难内阁吗? “年节时两畿、山东刚遇水灾,不少流民涌入京师。既然国库充裕,那么每人救济米粮三斗,就当是为太皇太后积攒阴德。” 流民可不在少数,每人三斗得多少米粮啊,刚收上来的税银还没焐热就得花出去,后头还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盯着,哪个不得问他要银子,到时候他拿什么给? 总之,这个口不能松! “国库空虚,恐无力放粮啊……”户部尚书一脸的为难,再次看向了杨廷和。 朱寿冷冷一笑,“一个说国库充裕,一个说国库空虚,朕究竟该听谁的?” 梁储打圆场道,“两者都是实话,目前国库还算充裕,等筹办完太皇太后的后事,国库便又空虚了。” 朱寿看着这个梁储就来气,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之前见他文章写得还行,让他起草一篇《策封威武大将军敕》。 梁储不想写就罢了,文章写得好的多的是,他又不是非他不可,想不到他居然冒死泣谏,做给谁看啊?! 他倒是为自己挣得了个直谏忠臣的美名,把他这个当皇帝的搁在了什么位置?无理取闹的昏君吗? 朱寿打算新仇旧恨一起算,“梁爱卿不是常将社稷百姓挂在口边吗?此刻怎么就轻如草芥,搁在一旁了呢?是安抚灾民重要,还是标榜孝道重要,你们自己拿捏吧!明日之前,朕要看到内阁的回复!” 朱寿留下面面相觑的几人,潇洒地离开了文渊阁,吐出一口浊气,顿觉混身舒畅。 哈哈哈,他终于在那些个老顽固的前面,扳回了一局,洋洋得意而去。 哪知到了晚上,当他看到内阁给他的回复时,都想咆哮了! 他怎么就忘了呢,内阁最擅长的就是和稀泥了,流民的米粮要分发,出殡的排场也少不了,哪边都不能落下。 钱不够怎么办?拆东墙补西墙呗! 先给流民发了米粮,毕竟流民等不得,饿上几天,即便不死,也得闹事。 太皇太后的后事只能往后挪了,等什么时候国库有钱了,什么时候再安排下葬。 如此一来,他得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料理完太皇太后的后事,去找他的小无羡啊? 这回,真是搬起石头来,砸了自己的脚。 事情就这么拖拖拉拉的,从开春拖到了夏日,不知浪费了多少冰来保存遗体。 他穿着孝服送葬时,都闻到了一阵阵恶臭从棺木中弥漫出来,即便套了两层外椁,用了再多的香料都无法遮掩。 他不觉冷冷一笑。 将一具遗表安详的尸体放到腐烂发臭,变得面目全非、体态膨胀,肥至原来的二三倍,别说是穿上寿衣了,就连棺椁都快塞不下了。 腐肉如蜡脂一般,一碰就化。好歹是他名义上的祖母,是大明最为尊贵的妇人,他看了她的惨状,都为她感到可怜。 这就是那些酸丁提倡的孝道? 呵呵,真是不要也罢! 不管怎么说,太皇太后的事情终于处理完了,现在就剩应州功劳的计算了。 朱寿都给文宜封了平虏伯,怎么着都不能亏待了他的小无羡,想给她爹李霸也封个安边伯做做。 这一回,杨廷和倒是没什么意见,朱寿正奇怪他怎么不唱反调了,他便提出了一个苛刻的要求来。 李霸这个安边伯,必须解甲进京履职! 朱寿一惊,这不是明摆着是要夺李霸的兵权,收编他的狼煞军吗? 朱寿还没提出异议,张永第一个跳出来,表示反对。 开什么玩笑,贺兰山若是被别人接手了,他的兵工坊怎么办?全体搬迁吗? 据他所知,无羡在贺兰山招募了不少工匠,有挖矿的,有打铁的,有炼硝的,有调配火药的,有铸造火器的,林林总总都有上千号人了。 真要搬迁的话,可是一个大工程。而且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其他地儿,比那偏僻的贺兰山适合铸造火器的了,不但人少隐蔽,周边还有各种矿脉自给自足。 张永立刻找朱寿求情道,“圣上,能不能别让那安边伯离开贺兰山?” 朱寿见他那副着急的模样,起了逗弄的心思,“这事内阁自有考虑。” 哼,不是张永看不起他们,就那群小心眼的家伙,能考虑个什么? 不就是见不得武将受宠吗? “老奴都不知道那些酸丁到底在忌讳些什么,安边伯手下统共就三百多士兵,混了那么些年,也就混了个参将,为何执意要他解甲进京。” “贺兰山紧邻鞑靼,可不是那么好守的,进京不好吗?” 张永见劝说无用,只得跪了下来,不敢再作隐瞒,“老奴有罪。” 朱寿不解了,“说着安边伯的事,你怎么跪下来了?罪从何来啊?” 张永屏退了周围的人,苦着一张脸,老实交代道,“当初安化王叛乱,老奴总督宁夏军务,遇见个小娃娃,挺有意思的,就是无羡。那时候她才十岁,只到老奴的腰间,不过已显出不凡来。” 这段公案,朱寿曾听何关提起过,早就好奇不已,如今又听张永提起,立刻提起了兴致,“快与朕详细说说当初的事儿。” “是,圣上。”张永将当初的实情娓娓道来,“安化王在叛乱前,将当地不少要员及其子嗣邀去王府,无羡便是其中之一。 “听闻,逆贼周昂曾想交好她爹李霸,趁她娘过世后,送了个美女去,被她爹退回去了,交了恶。 “席间,逆贼周昂本想抓了她,去要挟她爹的,不料反被她挑去了手筋。 “后来,不知她用什么办法,召唤了一群狗来,和贼寇交战在一起。” 听到此处,朱寿双眼一亮,那些狗必定是无声的竹箫召来的。 “后来呢?”朱寿急切地问道。 “后来,她用狗捎来的炸药,将设宴的拥翠楼给炸了,将那些官宦子弟都给救了出去。 “可惜时运不济,请功的奏疏递到杨一清杨阁老那儿,杨阁老觉得那么个小娃娃,哪来如此的本事。 “不但将领功的奏疏给封驳了,还给李霸扣了一个冒功之罪。” “朕记得当时杨一清上奏说,是仇钺之子仇锜救了官宦子弟。” 朱寿可是见过仇锜的,就是一个典型的二世祖,小聪明有一些,大能耐就不谈了,无论是胆识,还是谋略,都不及他爹仇钺。 当时的他也才十二岁,更不可能有单挑反贼的机敏与勇气,“杨一清怎可如此一叶障目,夺了小无羡的功劳?” 怪不得他三番两次要给她请功,她的反应都是淡淡的,宁可做个商贾,都不愿意继承他爹的衣钵,原来是小时候被伤透了心。那时的她,该有多委屈啊! 张永尬笑道,“那就要说起另一段公案了,当时替无羡请功的,是抢了咸宁侯仇钺功劳的曹雄,他与刘瑾公公有姻亲,所以,遭了杨阁老的厌恶,连带着对李家有些不喜。” 想到那些往事,张永觉得眼角有些湿润,“老奴真是悔不当初,不该因私怨而中了离间之计,害了刘公公,使得如今西厂被关,东厂也是有名无实……” 朱寿叹了口气,“都过去了,何必再提。你要向朕请罪的,就是这事吗?” “不是,”张永继续道,“后来,无羡同她爹被贬去了赤木口,墙倒众人推,分拨给他们的士兵都是各处不要的伤兵。 “都以为他们必死无疑,想不到那一年,李霸却是提着一百多个鞑子的头颅来领功了。 “老奴经过多方打探,得知他们在赤木口用了火器,正巧,那时圣上命老奴掌管兵仗局,秘密督造火器。 “宫里的兵仗局早就破落了,老奴想问兵部调拨人手,受尽了冷眼,万般无奈之下,也是将死马当活马医了,老奴便派人去了赤木口,让无羡造批火器试试。” 朱寿的眉角挑起,连带着语气也拔高了几分,“所以,如今兵仗局出的火器,全是小无羡造的?” “是……”张永将头深深地埋了下去,“当初老奴也没想到,无羡真的能做到,而且还越做越好。 “兵仗局的火器,圣上也是见过的,比起兵部制造的,好了不止一点点,而且成本也更低廉。 “无羡还借着与西域商人的交易,购置了不少西方火器进行模仿,如今火铳长四尺五六寸的制式,便是从鲁密国学来的。 “去岁,她又秘密从倭商处购置了弗朗机火炮,如今正在仿制之中。” 如此说来,当日小无羡在居庸关外,与那倭商交易的,便是弗朗机火炮了。 他的胆子可不小啊,居然敢在皇城之外做兵器交易,若是被人发现,可不止掉脑袋那么简单。闹不好被人安上一个通敌卖国的罪名,株连九族都不为过。怪不得她一路上如此警惕,总想甩掉他呢! 朱寿的嘴角忍不住微微翘起,又立刻收起了笑意,沉声道,“朕在小无羡那儿见过一种火龙,将火药装在长长的竹筒中的,还有一种叫地雷,也是竹制的,埋入地下,碰触后即可引爆。这些火器,为何从未在兵仗局见过?” “火龙和地雷的制作图纸,她都上交给老奴了。只是那两种火器,均是用竹子制造,不易远途运输与长久存储。若是换做铁器,成本又太高昂,老奴便未让她批量制造。她仅制作了一小批,留作赤木口的守备。” “将图纸拿来!”朱寿道。 张永立刻叫人取了来,一共是三本,恭敬地双手递上。 朱寿一页页仔细地翻阅着,除了各类火器的制作图纸外,还有火器的生产账目,一笔笔,记得非常详细。 “你这账目不对啊,账册上记的成本,可比报价低了三成。” “那是按照兵部的报价呈报户部的,老奴将差价贴补了进去,账面上多生产了三成火器。要不是如此操作,户部那边拨款时,又得诸多刁难,不会给得如此爽利了。” “也是难为你了。”朱寿叹了一句,将账册合了起来,语气沉了下来,“朕可以理解你当时的为难,但是那么多年过去了,为何一直都没将赤木口的兵工坊迁回京师?” 兵工坊可是机密机构,怎能留在边疆,在鞑靼的虎视眈眈之下? 说起这个,张永就如含了黄连,从嘴角苦到了心里,“老奴不是不想迁回来,只是迁不了。如今朝中的局势,圣上也看到了。兵仗局能安生那么多年,就是因为表面上碌碌无为,不然早就被兵部的,给夺了实权。 “再说,赤木口虽然紧挨着鞑靼,但是安全得很,方圆百里都设了雷池,鞑子不敢贸然踏入一步。 “无羡这孩子,也叫人放心得很,全部按照老奴给的数额定量生产。她爹那边需要添置些什么,她也会提前向老奴报备。 “老奴在她的工坊安插了耳目,每季在提取火器时,也会派人盘查库中的数量,全都能与账册对上,分毫不差。” 最主要的是,李霸就无羡那么个闺女,那么多年了,也没有添丁的打算,还能怕他们父女反了不成? 朱寿对无羡还是放心的,但是,这毕竟事关重大,“若是那些工匠叛变了,逃去了鞑靼,如何是好?” “叛变了也没用。无羡将火器的制造技术,拆分成了十道工序,对于新招收的学徒,只教授其中的一道。除非所有人一起叛逃,不然仅凭几个人,造不了火器。” 第159章 准备搬迁 朱寿还是有些不放心,“能将兵工坊迁去南海子吗?让那些出宫的内官建造火器。” 张永明白他的忧虑,执意搬迁也不是不行,只是,“如此一来,至少得耽误一年的工期。” 朱寿完全没想到,“居然要那么久?” “当初,老奴就是给了无羡一年期限,她方才打造出了第一批火铳,不过产量并不高。待后来将新的工匠培养起来,方才逐步将产量提升了上去。南海子毕竟以老人居多,学习能力与体力都不如年轻人,怕是还得再耽误些工期……” 在南海子,不惑之年都算是年轻的了,别刚教会没两年,就撒手人寰了,白白浪费时间在授艺上。 “花再大的代价,还是得迁!”朱寿咬了牙,一年就一年吧,刚刚给了鞑靼迎头痛击,想来,短时间内他们不会有什么大动作。 “正好,内阁要让李霸进京,你叫无羡将工坊秘密迁到京师,若是有人问起来……” 朱寿看着张永头上插着的玻璃发簪,计上心来,“就称是制作玻璃的,对,就这么说!我们做戏也得做全套,不能让人瞧出了端倪。小无羡的手中,不是有制作玻璃的工坊吗?让他一起迁过来,把你手中的几个赔钱商铺交给他打理,对外售卖玻璃器物。”如此,还能赚点私房钱贴补军费。 得!大老板都这么发话了,张永还能怎么说呢?反正,他都为自己争取了一年时间,不至于因为延误了火器的制造而被骂。 朱寿再三叮嘱,“搬迁的事一定得做得周密,不能让任何人起疑。” 工匠足有上千人之多,都能从城东排到城西了,又不是小猫两三只。 “圣上,如此多人的迁徙,还是进入皇城,哪能一点风声都漏不出去?”内阁虽无厂卫,但也不是瞎的。 “近日不是有流民进京吗?就让那些匠人扮作流民不就得了,谁会注意到他们。” 张永双眼一亮,“圣上英明。” “少拍马屁。贺兰山那边,你可得派个可靠的人去,态度得好些。小无羡胆子小,别吓着他了,让他对朕产生什么误会,朕对他还是放心的。” 无羡拉着一百人就敢上战场,哪里胆子小了?还不是圣上心疼她,怕底下人捧高踩低,以为她失了圣眷,会欺负了她。 不过,无羡为兵工坊尽心尽力,张永看着也是喜欢的,何况搬迁之后,还要她出力呢! “老奴明白。只是如此一来,另一人也得随无羡一同进京。” “谁?” “沈钰。” 朱寿觉得这名字挺耳熟的,不就是小无羡身边那个脾气特臭的家伙吗?没待两天,就被他赶去榆林了。 张永介绍道,“其父原是兵部武库清吏司的,从小耳濡目染,对火器非常熟悉,又认得不少被裁撤的工匠,将他们一一寻了来,这才将工坊建起来的。” 怪不得眼高于顶呢,原来是恃才傲物,“那就将他一起招来吧,让他挂名在兵仗局下。” “兵仗局里可都是内官当差……”沈钰可还没成亲呢,您要断人的子孙根,人家肯来才怪。 “那就挂名在神机营。” 张永应诺。 朱寿继续吩咐道,“将无羡的狼煞军一并调来,正好让他们给神机营做示范。” “没了狼煞军,老奴怕贺兰山不稳,宁夏卫没了防护。” “不是还有无羡设置的雷池吗?将贺兰山给他爹李霸作为封地,若是贺兰山有事,立刻让李霸回去便好。” 朱寿的算盘打得再响,也是有人反对的,杨廷和直接将他的旨意封驳了,气得朱寿带了一群狗腿子,又冲到了文渊阁。 “杨爱卿为何要封驳李霸的封地?” 杨廷和义正言辞道,“李霸作为异姓臣子,不得拥有封地。若是开此先河,后患无穷。” 朱寿强压下心头的怒意,好声好气地解释道,“这可不是朕开的先河,太祖将牧地固原作为黔宁王沐英的封地,时至今日,他的子孙仍为大明守着固原。” 这可是有先列的,他是上行下效! 杨廷和跪在地上,连眼皮子都没抬一下,“黔宁王沐英有大功在身,李霸怎能与之相提并论?” “李霸上任之前,赤木口换了多少将领,没一个能守住的。宁夏卫有那么多年安生的日子,都是李霸的功劳,杨爱卿切勿寒了边疆战士的心啊!” “那也不可,”杨廷和依旧不松口,“如今国库空虚,分封土地,会缩减国库收入。” 朱寿冷冷一笑,“就贺兰山那个破地方,到处都是沙子,人都没几个人,一年能有多少税赋?” 那杨廷和简直就是为了反驳而反驳,说出来的理由丝毫禁不起推敲。 朱寿的语气冷了下来,“李霸即将卸甲进京,赤木口正好无人守卫。谁若是有意见,就让谁去守着赤木口吧!”说完,便气呼呼地拂袖而去了。 杨廷和也是个倔脾气,立刻召了兵部的人来,商量由谁接管赤木口。 杨廷和不晓边疆军情,兵部的可是了解的。众人一听“赤木口”三个字,如同听到了阎王殿一般,纷纷缩着脖子,扮起了哑巴。 讲真,就赤木口那破地形,实在是太难守了。真要有这个本事能守住,谁又愿意自降身价,去一个连像样点的城池都没有的破营寨呢? 官场上混的哪个不是人精,让他们将人举荐去赤木口,不是明摆着罪人吗? 看不顺眼的家伙,倒是能提个名字出来,可真要出了状况,连带着宁夏卫出事,还得追究他们识人不明之罪。 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谁傻谁开口! 看着兵部的人,一个个支支吾吾、装傻充愣,杨廷和气不打一处来,他就不信了,泱泱大明,那么多良将,就寻不到一个能守赤木口的? 他将兵部的名册寻了来,亲自点了一名履历尚可的,派去守赤木口。 调令下午刚发下去,第二日就传来消息说,那人从马背上摔下来,得将养百日! 那么巧?! 杨廷和不信了,又点了一人,那人做得更绝,直接报了丁忧。宁可荒废三年,都不愿意去守赤木口。 问题是,杨廷和还不能不批! 他可是刚守完丁忧回来的,若是阻扰别人丁忧,让旁人怎么想? 杨慎不解道,“爹,不就是一个百余人的小寨子吗?李霸既然能将赤木口守好,唯才是举,给他得了。您何必为了这个,同圣上置气呢?” 杨廷和气得连胡子都吹起来了,“这是一个小寨子的问题吗?一定是那杨家女挑唆圣上做的,分封异姓,此风不可长!” “可是如今无人接手,岂不是更为尴尬?” “罢了罢了。”杨廷和算是妥协了。 话分两头。 无羡在朱寿离开的第二日,就想离开大同的,倪世杰得知后怎能答应,就差抱着她的大腿跪下来,求她留下来了。 如此拖拖拉拉了四五个月,马市渐渐步入了正轨。倪世杰在无羡的指导下,对各项业务上了手,方才不情不愿地放她离开了。 临到送别之际,倪世杰的一双眼睛,水汪汪的,像是被遗弃的小兽似的,“马市可是你一手规划的,你没事得常回来看看啊!我等着你!” 无羡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放心吧,若是分红少了,我一定回来找你。”算账! 离了大同,无羡风尘仆仆地回到赤木口,屁股还没坐热,董忠便带着圣旨来了。 无羡谢完恩,一脸迷糊,“义父,圣上这是什么意思啊?前脚给我爹封了爵,后脚又给夺了兵权,还要将狼煞军全带去京师,不会是想卸磨杀驴吧?” 董忠淡定地拈了一粒粽子糖,“圣上的心是向着你们的,原本只是想给你爹封爵,夺兵权的事,都是内阁那帮人搞出来的。 “此番,最重要的事没写在圣旨中,圣上让我传了口谕,让你将兵工坊迁到京师的南海子。即刻启程,不得有误。” 无羡一惊,“那可是大工程啊!那么多工匠,加上他们的妻子,可有几千人呢!南海子能安置下那么多人吗?” “安置的问题你不用担心,张公公早已给你划拨了一块地儿。你先过去,将工坊和房舍先搭建起来,工匠则分批迁徙。” 无羡听明白了,“张公公这是要悄悄搬迁?” 董忠点点头,“防的就是兵部那群人,如今圣上的军权被夺了,制造兵器的大权也拿捏在了兵部和地方卫所的手中,圣上就剩一个兵仗局了,还不得小心看护着。” 无羡缩了缩脖子,“京师不比贺兰山,我在大同可得罪过杨廷和,他是首辅,不会找我和我爹麻烦吧?” 董忠白了她一眼,“你爹都是伯爵了,你怕他什么。凡事有张公公给你撑腰,撑不住了,还有圣上呢!圣上可发话了,让你在南海子再盖个玻璃坊,那儿上万号内臣随你挑,全给你做工匠都成!做出来的玻璃器皿,就在皇铺里售卖,少不了你的好处。” 肯定是朱寿那个家伙多嘴了,不然圣上怎么会知道,她还会烧制玻璃呢? 这回,不但要她迁兵工坊,还看中了她的玻璃生意,连制作工艺也得双手奉上。 赚来的那点利润,还不够付她的技术转让费,简直亏大发了! 但是面上却不能这么说,只能赞一句“皇恩浩荡”! “油水越多,人越眼红。就没有法子,让我爹留在赤木口吗?”无羡做着最后的垂死挣扎。 董忠点了下她的额头,“骂杨阁老的时候,可没见你如此胆小啊?这一回,是圣上亲自发的话,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沈钰还在榆林呢!您可得将他调去京师,没他,我可孤掌难鸣。” “看把你给急的,调令早已发去榆林了,沈钰会在神机营挂职,姜蔺回来给你守赤木口,这下你可满意了吧?” “满意满意!”不满意也得满意! 无羡在董忠的催促下,先召来了老师傅开了个高层会议,将搬迁的消息层层下达到基层,然后,又开个动员大会。 大家知道要从荒凉的赤木口,搬去繁华的京师,一个个都很高兴,动员的工作进行得格外顺利。 第一批人数最少,只有五十人,是沈钰当初挖来的老匠人,由董忠亲自负责护送进京。 第二批人是重点培养的青年骨干,扮作狼煞军,由李霸负责护送进京。 剩下的普通匠人,则化整为零,少则六七人,多则三五十人,或扮作流民,或扮作行商,或扮作镖师,由真正的狼煞军分批护送进京。 无羡将一切安排妥当后,先行一步,快马加鞭,火速赶往了京师。 再次来到翠峰重叠的居庸关前,无羡的视线一阵恍惚,仿佛见到了与朱寿初遇的场景。 客栈内的相互猜忌…… 马厩里的剑拔弩张…… 刘家沟的危机四伏…… 过了这道关口,便是皇城了,怕是又会见到朱寿了吧! 有时候,天意就是如此,明明想要当个鸵鸟避开,却让人不得不去面对…… 不知这一次想见,又会是如何场景? 百般思绪涌上心头,纷乱如麻,无羡深吸了一口气,将脑袋彻底清空,勒紧缰绳,下马前行,进入瓮城,钻入了深邃的券门。 跨入狭长的券洞,越是前行,越是幽暗,直至尽头方才显现亮光来。 一个绯衣的男子伫立于出口处,一层金色的光晕,勾勒出他周身的轮廓,他的身后都是光! “朱寿……” “小无羡!” 无羡看不起他脸上的表情,但是从声音中,能够明显地体会到他心中的欢愉。 他向前跨了两步,来到无羡的面前。他知道她面子薄,碍于来来往往的人群,没好意思将他搂在怀里,只能拉起她的手。 通过目测,他发现无羡已然超过他的肩头了,“小无羡,你长高了呢!” 好好的重聚场面,谈什么身高啊,多煞风景。她都一米六八了,在姑娘家中已经算是高挑的了,好不?! 第160章 光与影 无羡正在心里吐着槽,就听一个冷冷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尽长身高,不长眼!” 这种刻薄的语调,处于沈钰还能有谁? 循声望去,果然就见他立在三步之遥,一身新置的洒绣罩甲,因为赶路而蒙了尘土。 无羡不觉脑仁疼,那尊佛爷怎么也在啊? “这不是光线不好,没能看清的嘛……”真不能怪她! 无羡的嘴角抽了一下,尴尬地扯开话题,“你既然先到了,怎么不去南海子?匠人的屋舍还等着搭建呢!”赶时间啊! “怎么?嫌我在这里碍你事了?”沈钰的目光,从她的脸上移到了朱寿的身上,见着他如同挑衅一般,将她的手又捏紧了两分,心头泛起了一抹酸意。 男女授受不亲,除了当年营救姜蔺,被困火场的那一次,他都没曾牵过她的手! 那个朱寿凭什么?! 无羡见沈钰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完全无法理解,她不就是没能在第一眼看到他吗?至于那么生气吗? 哎,怪不得庙里的佛爷,都得塑个金身呢!闪闪夺目的,这样才足够抢眼! 朱寿拉着她的手,亲昵道,“小无羡,马车我都备好了,就在上次我俩住过的那家客栈歇一夜,快的话,明日就能到皇城了。” 无羡点点头,没有反对,沈钰却是转身就走。 无羡忙将手从朱寿那儿抽了出来,去拦沈钰,“你去哪儿呀?” “去南海子,匠人的屋舍还等着搭建呢!”沈钰将她刚才说的话,原封不动地还给了她。 无羡真是要扶额了,这人怎么说风就是雨呀,“你此刻再怎么赶路,也不可能在日落前赶到南海子到时候,就得露宿荒郊野外了。” “露宿野外,就露宿野外!”沈钰四周呼呼地散发着冷气,从无羡的身边绕了过去。 无羡见他翻身上马,正要去追,朱寿重新牵起了她的手,“无需担心,我着人‘一路护送’沈公子,定让他安全到达南海子,不会让他露宿野外的。” 朱寿刻意强调了“护送”二字,绝不让那个沈钰有机会打扰他与无羡的独处机会,哼,就是要酸死他! “你都赶了几天的路了,还有力气再跑?”朱寿替无羡理了理鬓角的发丝,“你不累,你的坐骑都吃不消了。” 无羡想想也是,看着沈钰扬长而去的背影,无奈地叹了口气。 她虽然接受了朱寿的提议,先去客栈歇息,但却并未进朱寿的马车。 她与她爹这回得在京师常住,还是得收敛些。毕竟是个姑娘家,不能落人话柄,让她爹难做了。 她依旧骑回了她的赤兔上,一路小跑着,至戌时方才赶到了那家客栈。 朱寿早就叫人打点好了,将官房都包了下来,重新收拾妥当。 无羡连续赶了几天的路,早就累了,草草地吃了一些,让人备了浴桶,打算洗完就睡。 舒适的水温,让紧绷的肌肉渐渐放松下来。一抹倦意袭来,无羡垂下眼帘,都快在浴桶里睡着了,忽听朱寿在门外叫喊,“小无羡,我来了!” 无羡打了个激灵,立刻惊醒过来,忙擦干了身体,换上干净的衣服,打开门,对门外守着的胡勒根道,“让小二将浴桶收拾了吧!” 朱寿看到她耳后垂着的发丝,还残留着没擦净的水迹,不知是沐浴的水,还是出的汗。 他不觉凑近了她几分,感觉她身上的红景天的香味更幽然了几分。 他俩之间的距离近得,都能让无羡感觉到,他的气息喷洒在她的脖颈上,带来的淡淡的痒,气氛不觉暧昧起来。 无羡红着脸,往后退了两步,与他拉开了距离,“时辰不早了,你也该去睡了。” 朱寿又逼近她身边,凑到了她的耳边,声音因为染上了情欲,而变得沙哑了几分,“小无羡说得正是……” 无羡看着他将手抬起,开始解起来系带,无语道,“你这是做什么啊?” “自然是准备就寝啊!” “哦,那你睡吧!”无羡的脚尖往屋外挪去,觉得,还是去胡勒根那儿,将这间屋子让给朱寿得了。 惹不起,她还躲不起吗? 朱寿看到她打算出门,忙停下手上的动作,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将她拽了回来,双手撑在墙上,把她禁锢在双臂之间,封住了她所有的退路。 “你知道这几个月来,我是如何过的吗?我口中念着你,心里想着你,日日对你牵肠挂肚,你这个小没良心的倒是好,一见我就想躲。” 他的目光是如此炙热,像是带着火,要将她点燃一般。 她觉得有些热,很没骨气地避开了他的目光,“我爹在准备我的婚事了……” 朱寿自嘲地一笑,“所以呢?” “我们之间该保持距离。” 朱寿伸出右手,捏住了她的下巴,强逼着她抬起头,对着他的双眼,“你舍得吗?” “我……”无羡想着要拒绝的,可是话都到了嘴边,却是卡住了。 她是真的有些舍不得…… 可是舍不得又能如何? 即便再舍不得,最终也得舍得…… 无羡犹豫着该如何开口,幸好胡勒根及时到达,喊了一声“主子”,替她解了围。 只有一个胡勒根倒也罢了,他的身后还跟了个小二,从两人间的姿势上,就看出了几分暧昧来。 他是个机灵的,恨不得自己是个瞎子和哑巴,缩着脖子,只顾低头干活,麻利地将屋内的水渍擦干,将浴桶给搬走了。 朱寿放开了无羡,带着几分气愤,又有几分失落,离开了她的房间。 第二日,无羡和朱寿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继续赶路。 只是…… 一个坐在车厢中…… 一个骑在马背上…… 一路上一句交流都没有…… 到了永定门,朱寿进了城,无羡则掉头往南,去了南海子,在凉水河边找到了正在勘查地形的沈钰。 沈钰往她身后望了一眼,“那位朱公子呢?没随你一起来吗?” 无羡的心情本就不佳,没理会他的揶揄,直接问起了公事,“工坊的位置几时能确定?” “你当是下饺子啊?哪有那么容易,至少也得三日,让我将附近都走上几遍。” “工坊一共要建两个:一个是铸造火器的,一个是铸造玻璃的,都得建造炉子,但是炉温不同。 “火器工坊是军事机密,要注意选址的私密性,对外则以玻璃工坊打掩护。 “两个工坊都要留有足够的空地,为以后扩建做准备。” 沈钰不满地怼了她一句,“这些我比你更了解。” 无羡对他的办事能力,自然是放心的。既然都了解了,她也没什么要叮嘱的了,省得被人嫌啰嗦了。 既然没事了,就该走了,还有一堆事等着她忙呢! 沈钰见她被怼了一句,抬步就走,气得脸色都快发黑了。 无羡没注意到,可不代表别人没注意到。何关将沈钰的表情尽收眼底,一脸的幸灾乐祸,用手肘捅了捅胡勒根,让他也瞧瞧。 胡勒根早就看到了,哪需要他来提醒,无奈地扯了扯他的衣袖,让他收敛些,别做得太过火了。 两人跟着无羡回到行署,一个给她端茶倒水,一个将张永给的花名册呈了上去。 名册厚得同一本书似的,一共记录了一万多名内监,来自十二监、四个司、八个局,合为内官廿四衙门,涉及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其中有不少人,参与过豹房的兴建。 无羡看着上面密密麻麻的人名一阵头疼,若是仔细看的话,即便看上至少得看上两三天,才能将名册看完。 她也不是一个埋头傻干的人,将名册的装订拆开,找了三十个识字的,每人分了四五百人的履历,让他们做初步筛分。 一共分作三类人: 第一类是熟悉土木工程的,由他们建造工坊和宿舍。 第二类是熟悉木匠活计的,由他们建造水车和家具。 剩下的那些人,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只能卖卖苦力。 年纪尚轻的被拉去干搬运、锯木等体力活,年纪较大的则安排些较为轻松的后勤杂役。 被贬出宫的内官,都是不得宠的,没什么背景,一个个听话得很,不敢对无羡拿乔。 而且对于他们来说,有活干,就意味着能吃得好一些。对于这份得来不易的工作,很是上心。 无羡先组织了第二类人,从中选了十名资历最老的作为工头,分发了图纸。 工头拿着手中的图纸看了半天,又与旁人的对比了一下,如同丈二和尚一般,全然摸不着头脑。 一个工头实在按耐不住心中的疑惑,开口问道,“无羡公子,奴婢手中的这沓图纸上,怎么尽是榫卯啊?林林总总,足有二十种之多……” 无羡解释道,“时间紧迫,一时无法召集那么多懂工艺的匠人,所以,每人只做一个部件,严格按照图纸上的尺寸来,最后由专人负责拼接。 “我是根据各位手下内官的工艺分配的图纸,榫卯是一个细致活,没技术、没经验的人做不来。 “我才将所有的榫卯活计都交给了您,希望您不要辜负了我的一片信任,要是做出来的榫卯不合尺寸,最后的物件可就拼装不起来了。” 无羡的这一番话,既有夸赞,也有敲打,工头立刻表态道,“无羡公子请放心,这个就交给咱们吧!保证给您做得分毫不差。” 待沈钰将工坊的位置定下来时,无羡已经将一辆水车的部件都准备好了,可以直接着手安装了。 之后,无羡又将熟悉土木工程的内官组织起来,砌火炉的砌火炉,盖工坊的盖工坊,干得红红火火。 由于人手充足,无羡在建造宿舍时,采用分段承包制,每个院落承包给一个独立的工程队来建造。 不到一个月,就见一栋栋院落拔地而起,已然初见其形。 速度之快,效率之高,让来视察的张永目瞪口呆,直呼,“无羡啊,你真是个人才啊!” 无羡揉了揉鼻子,“还不是因为公公给的人手充裕,办起事来自然事半功倍。当初我在赤木口建房子时,哪能有那么快的速度啊!” “你这张小嘴,就和抹了蜜似的。”听得张永很是舒心,“这南海子养着上万号人,一人一张嘴,每日都得花费不少银子,可愁死咱家了,你的地点子多,给咱家出出办法。” “最好的办法,还是让他们自力更生,自己养活自己。等玻璃坊建起来了,就能有些收入了。” 张永叹了口气,“玻璃坊的收入,得贴补神机营和兵仗局,南海子还得另想办法。” “要不公公在南海子种些番薯吧,这个产量高,养活人不成问题,就怕公公们不喜欢番薯的口味。” “都到了南海子,哪来那么多讲究?每年都有逃离的海户,能养活人就不错了。不过,”张永的眼中露出几分兔死狐悲之意,“他们毕竟是宫里的老人了,虽然没能得宠,混上好日子,也不能太苛待了。” 无羡也挺同情他们的,思索了一下,道,“等工坊的工程完工了,我和沈钰给南海子规划下沟渠,将凉水河的河水引过来,种上些经济作物。我再给教会他们用番薯酿烧酒、炼饴糖、做粉丝的方法,就能增收了。” 张永惊讶道,“番薯也能酿酒?” “能。不过,用番薯酿酒,出酒率不高,十斤番薯只能出四斤酒,只有大米的一半。” “番薯产量高,少就少些。教会了他们,也算是多了一门手艺。咱家可交给你了,做好了,也算是功德一件了。” 张永高高兴兴地走了,沈钰却是沉声道,“听说宫里的那位,前阵子一车车往豹房拉美人,男的女的都有,荒淫无道。他都不管那些出宫的内官,你为何要揽下这等吃力不讨好的闲事?” “主子无能,苦的可不是下人吗?看着那些公公怪可怜的,反正也是我力所能及的事,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沈钰都不知道说她什么好,“就你同情心泛滥。” 第161章 御赐宅邸 无羡没有反驳,继续投入了工作之中。待董忠带着第一批大匠,来到南海子的时候,已经可以拎包入住了。 无羡每天忙得像个陀螺一般,直到七月中旬,工坊的火炉终于烧了起来。 弗朗机炮还在研制中,张永也不急着催促,无羡便从工艺简单的铅弹开始生产,让工匠熟悉了新炉子的脾性,再着手生产复杂的火器。 琉璃工坊也是如此,一开始制作的都是工艺简单的玻璃珠子,然后交给心细的内官进行打磨。 无羡看着一群老人,光着膀子,只套了一件清透的无袖竹衣,围坐在树荫下,一边磨着手中的玻璃,一边聊着宫中的往日,脸上透着宁静与祥和。 若是不知道他们的身份,就与邻家的老爷爷差不多。 他们见到无羡来了,一个个恭敬地起身行礼,像是讨赏的孩子一般,将打磨得最好的成品递了上去,“公子,您看看老奴这个珠子磨得怎么样?” 无羡拿着那粒珠子,没有半分棱角,光滑得很,赞了一句,“公公费心了。” 那人憨憨地笑着,裂开嘴,露出了缺损的门牙,“公子,能同您商量件事吗?” “您说。” 那人颔首垂眸,不好意思道,“老奴到了天命之年,身无旁物,能否赠老奴一颗珠子?” 他怕无羡不愿答应,申明道,“只一颗就够了。下葬的时候,让老奴含在嘴里,也算是体体面面地去了。到了黄泉路上,也不怕被小鬼给看轻了去。” “是啊公子!”其余的几位老人,附和起来,一双双浑浊的眼睛重新泛着光彩,透着无尽的期盼。 “一颗怎么行?”无羡将那颗玻璃珠子,递还到了老者的手中,笑道,“您每磨完一百颗珠子,就送您一颗。到时候集满了108颗,就给您串好了,挂在脖子上。” “真的?”那人有些不敢相信。 “比珍珠都真,所以啊,您要活得长长久久的,这样积攒的珠子才更多。不过啊,可不能为了攒珠子,而偷工减料啊!到时候,我就选那一百颗珠子中,磨得最差的那颗送您,您戴在身上可就不体面了。” “公子放心,老奴一定会给您认真磨的,磨坏的不算。” 无羡转身离开了,没有见到那老者小心翼翼地捧着手中的珠子,稀罕得就像是捧着世上最珍贵的宝物。 澄澈透亮的珠子,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映照着他眉眼间的满足。 无羡回去后,免不了又被沈钰一顿数落,“那么多事都忙不过来,你倒是清闲得很,还有空去瞧那些家伙。” 说到底,就是些老人家,也是些可怜人。 无羡揉了揉鼻子,“我就是看看玻璃磨得怎么样了。” “你爹都来了,也没见你那么上心!” 无羡的双眼一亮,“真的?什么时候来的?” “李叔带的那批工匠已经到了,说是晌午入的永定门。” 无羡本来在看海户的花名册,打算从中挑些有手艺的,再给他们寻些门路。如今没心思看了,一股脑儿都塞给了沈钰,“我去见见我爹,明日回来,工匠的入住就交给你啦!” “替我向李叔说一声,我忙完了这边的事,就去府上拜见他。” “我爹都将你当半个儿子了,哪里会责怪你。” 半个儿子,不就是女婿吗? 无羡的话,让沈钰的脸红了起来,刚要反驳,却见她已跑远了。 无羡来了京师那么久,忙得脚不沾地,还没机会去过新宅子呢! 这会儿在小公公的带领下,进了内城,一路向北,来到一座奢华的宅子前。规模之大,比起仇锜的侯爵府来,也不逞多让了。 问题是仇锜的宅子在大同,而她的却是在寸土寸金的京师内城啊!而且三面环绕什刹海,堪称明代京师的无敌海景房了。 跨过一道道高高的门槛,她在心中数了数,啧啧,居然有五进,都赶上《红楼梦》中的贾老太太的院落了。 最难能可贵的是,还有东西跨院,面积一下子多了两倍,住上几百号人都没问题! 这份赏赐有些厚了,反而让她惴惴不安起来,别招人眼红,给她惹来了祸端。 待她进入正厅的时候,天色已经暗沉了下来,正厅里却是灯火通明。她爹那个没良心的,居然没等她回来,就已经喝起酒来了。 令她惊讶的是,她爹的边上还坐着多日不见的朱寿,两人的脸都喝得微红,一副相谈甚欢的样子。 无羡故意忽略了朱寿,对李霸道,“爹,您来了京师,怎么不早早派人通知我啊?” 李霸打了个酒嗝道,“朱大将军不是说,是你让他来接我的吗?” “是啊!”朱寿应声道,“小无羡忙着工坊的事,没得空闲,所以我就替他在城门口迎接伯父了。” 无羡绕到了李霸的右手边坐下,与朱寿隔着桌子,本是要拉开距离的,想不到每次抬头,总能对上他的目光,三分醉意间带着化不开的情愫。 朱寿见她一个劲地低头扒饭,嘴角似翘非翘,夹了一块糖醋小排,到她的碗里,“别只顾着吃白饭呀!” 之前与李霸闲聊时,他了解了许多无法从厂卫那儿打听到的事,比如说她的口味与喜好,又比如说她儿时的糗事。 想不到,她爹也是个狠心的,当初教她用刀时,直接丢给她一百具敌寇的尸体,让她一一解剖,方才练出了如此犀利的刀法。 怪不得当初何关谈及此事时讳莫如深,直言“别知道得好”呢! 也不知道她那时小小年纪,是如何熬过来的,真是难为她了,他不觉又给她夹了一块鱼香茄子。 无羡食不知味地吃完一顿饭,“时候不早了,该到夜禁了,爹,我送朱大将军出门吧!” “对对!这可不比咱赤木口,规矩多。”道是李霸再热情,也不敢留人了,起身想要送人。 朱寿忙将他按回了桌位,“伯父真是客气了,都是自家人,我和小无羡熟识得很,让他送我就成了。” 第162章 准备开业 “谁跟你是一家人啦!” 无羡在心里咆哮着,真想让小玉儿,将这个臭不要脸的给撵出去! 不过看她爹脸上真挚的笑意,知道朱寿定是用心哄着的。堂堂一个王爷,替她做到这个份上,也是不容易了。 她只不过是动动腿的工夫,将人送到门口。若连这也要回绝人家,有些不讲情面了。 她微微落后半步,跟在朱寿的身后出了正厅,刚跨过第三进门,便撞上了他的后背。 “走个路都这么不小心。”朱寿状似无奈地牵起她的手,与她并肩走着。 无羡揉着她那撞疼的鼻子,不禁吐槽道,这是她不小心吗?明明是他莫名其妙停下了脚步,才害得她撞上去的。 他这个肇事者,得负全责! “听闻,你将磨玻璃这类简单的活计,都包给了那些出宫的内官,还答应送他们玻璃珠子陪葬?” 无羡讶然,“我今日才答应的事儿,你那么快就知道啦?” 朱寿微微捏紧了她的手,“对你的事,我总会格外上心些。张永说,你还要交他们用番薯酿烧酒、炼饴糖、做粉丝?” “可惜今年晚了些,错过了种植的时节,要等明年开春才能播种了。我能为他们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我要替他们谢谢你。他们为宫里干了一辈子了,没法抱子弄孙,却要到南海子受苦。有了这些手艺,也能安享天年了。” “你道什么谢呀?真要道谢的话,也该是豹房的那位。听说,他最近往豹房里一车车地拉美人呢!有男有女。” 朱寿一脸紧张地看向了无羡,“其实,他不是你想得那样。他其实很专情的……” 无羡的嘴角抽了下,眼中写满了不信。 朱寿忙解释道,“真的,你要相信我。我……是他,喜欢上了一个有婚约的女子,不想她为难,就找了各种各样的人,想要忘了那个女子,可是,即便那些人长得比那个女子貌美、妖娆、多情,他还是放不下她。那些人他一个都没碰,全都遣走了。你说……那个女子会给他一个机会吗?” 无羡觉得,朱寿就是借着圣上的事,来说他自己的事,没有接他的话,“垂花门到了。” “那么快啊……”朱寿叹了口气,“当初给你选宅子的时候,应该再挑大一些的。” “原来是你选的宅子呀!”无羡瞪了他一眼,“已经够大了!” 都不知道给她拉了多少仇恨值了,再大就该有人弹劾她爹逾矩了! “再大些才好,就能牵着你的手,走上一辈子了。” 朱寿看着她微微泛红的脸,几分害羞,几分嗔怒,心里欢喜得紧,想要将她紧紧搂入怀中。又怕被府上的人见了,向李霸告状,再也不让他见无羡了,只能强压下心中的欲望,依依不舍地松开了她的手,“等你得闲了,我再来看你。” 第二日,无羡没有急着回南海子,而是去了朱寿的商铺。 他的铺子全是最好的地段,城东的在东安门外的东四牌楼一带,城西的在西安门外的西四牌楼一带,城北的在地安门外的钟鼓楼一带,城南的则正阳门外。 虽然东、西、北三市皆在内城,唯有南市在外城,无羡却是觉得,南市的位置最好。 为什么? 其一、正阳门是进出内城的要道,要入内城的人,大多会路过那儿。 其二、南市青楼酒肆最多,最适合做琉璃、清露这类的奢侈品推销。 不选南市选哪儿? 经过大半个月的装修,铺子里处处透着精致与奢华,用七个字来概括,就是“高端、大气、上档次”。 铺子内的格局,是仿照着宁夏的“落英居”来的。不过这一次,无羡用来间隔男女区域的,不是柜台,而是玻璃珠帘,整整六尺宽,用不同颜色的珠子串连而成,构成一幅喜上眉梢图。 辰时后,阳光缓缓移入店面,射在珠帘上,绽放出流光溢彩,宛若一帘幽梦。 珠帘的左边接待男客,专卖琉璃做的男性配饰与笔杆、笔架、笔筒、水洗、镇纸、灯罩等文房用具。 珠帘的右边接待女客,大到插花的长颈瓶,小到装香脂的胭脂盒,应有尽有,还有用玻璃做的各种精美珠花和首饰。 与玉石相比,玻璃有着更丰富的色彩选择,作为饰品最合适不过,并通过套色、搅胎、描金、珐琅等工艺,打破了单一色彩带来的乏味与沉闷,显得美奂美伦。 无羡让朱寿给铺子起名,朱寿懒惰得很,完全没动脑,就叫“琉璃居”。 “无羡公子,您看,小店装潢得还算满意吗?”掌柜问道。 无羡点点头,赞了句“不错”。 “开业的时间,就定在五日后,舞狮和爆竹都准备好了吗?” “都准备好了。” “我们这儿是新开业的,茶水和果子都得备足了,接待客人的时候要格外殷勤些,生意额达到指标,季度末的结算时给你分红。” 当然啦,分红是按照阶梯制的,生意额越高,拿到的分红也越多。 在良好钱景的诱惑下,掌柜的干劲十足,“公子把心放在肚子里,小的一定将开张的事,替您办得妥妥当当的。” 无羡点点头,又问,“我找人特制了几盏走马灯,都送到了吗?” “到了到了。”掌柜忙让伙计将走马灯搬了出来。 普通走马灯,内侧旋转的是纸像,而无羡用的,则是反光性能极佳的金箔银钿。 灯外罩着的,也不是纸糊的灯屏,而是晶莹剔透的琉璃,点上灯后,金箔剪影透过灯屏,团团不休,熠熠生辉。 饶是掌柜跟着张永,见多了宫里的奇技银巧,见了这几盏灯,也是喜爱得紧。 若不是价格贵得叫人咋舌,他都想给弄一盏回去,逗逗自家的小孙子了。 “将这走马灯摆在显目的位置,光线的强弱与角度得事先调试好,正好让映射而出的灯光打在珠帘上,彼此之间遥相辉映,却又不能叫人觉得刺目。” 掌柜将她的嘱咐一一记下。 第163章 不可方物 “即将到观莲节,第一批走马灯的花样是金鲤戏莲,七夕节前会再上一批飞天仙女的。之后,不同的时节,会上不同的新花样,我会着人将图谱给你送来,摆在店内,若是有人喜欢,可以提前预订。” 交代完后,无羡便不再多留,打开铺门,迎面撞上一个探头探脑的家伙。 “张兄,这么巧?” 张遐龄对着无羡脸上的笑意,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鼻子,“无羡公子手中的玻璃器物精美绝伦,如今你来了京师,碰巧这儿又有新开的琉璃居,张某正想着,说不定是你的分号,便来瞧瞧,还真是让我给猜中了。” 无羡对他眨了眨眼,“那你可是猜错了,我可没能耐在京师拿下那么大的铺子,最多只能算个寄卖。” “那这儿是……?” 无羡坦白道,“是朱大将军的铺子。” 张遐龄一脸了然地笑了笑,“我们也算是他乡遇故知了,今日一定得喝一杯,而且还是熟人熟地方,无羡公子可不要推拒啊!” 熟人熟地方? 无羡来了京师也有一阵了,基本就窝在南海子没出来过,怎么可能有熟地方? 她顿时来了兴致,“那感情好啊!”她对身旁的小公公吩咐了一声,便对张遐龄道,“张兄请带路!” 两人行了一小段,便到了地方,无羡看着那招牌,嘴角不觉一抽。 那招牌上赫然写的是“莳花馆”。 “这不是大同的南风馆吗?想不到东家如此了得,居然能在京师开分号。” 张遐龄摇了摇头,“不是分号,他将大同的那家转手了,来了京师发展。” “当初看那莳花馆的花船,装饰得不错,想来那位东家也不是池中之物。” 两人叫了一间雅间,点了一桌菜。就连弹唱助兴的歌僮,都是个熟人。 无羡的声音,带着几分他乡遇故知的兴奋,“你也来京师啦?” 歌僮的双眼像是装满星光的夜空般明亮,“公子还记得奴?” 无羡尴尬地揉了揉鼻子,她哪里是记得那歌僮,而是记得他手中的那把琵琶,正是被仇锜踢坏后,她出钱赔的那一把,还不便宜呢! “这琵琶你还喜欢吗?”无羡问道。 “喜欢……”歌僮红着脸,将脑袋垂了下去。 无羡扫了四周一眼。虽然,他们包的是最上等的雅间,但是桌椅板凳看着有些年头了,比起大同来,反而差了许多。 京师可不是好待的,一间铺子的价值是大同的好几倍。看来这是将手头的银子都花完了,没钱用来装修了呀! 无羡收回了目光,看向了张遐龄,“张兄何时到的京师?” “年后和你分了手,就来京师了。我弟弟不是得了国子监的名额吗?我这是送他来入学的,顺便走一趟皮草的买卖。” 哟!这是来探路的,看来,是打算在京师发展了。 “以张兄的本事,一定赚得盆满钵满。” “在无羡公子面前,谁人敢谈生意经?”张遐龄露出一个苦笑,“不怕你笑话,这次老哥我啊,真真是亏大发了。” 张遐龄行商可不是一年两年了,这人又长袖善舞,将家族的生意搭理得井井有条,能让他亏了的生意可不多。 “怎么回事呀?” 张遐龄给无羡倒了一杯茶,又给自己满上,“这京师的生意可不好做,头一个,铺子就难寻。我在正阳门租了个临时的摊位,打算在过季前,将手头的货清一清。想不到东西没卖出去几件,倒是被衙役和混混索要了不少财物。” “张兄卖得什么?” “就是马市上收的皮草。” 无羡笑了起来,“张兄,你这么个聪明人,怎么做出了笨事来。将皮草摆在地摊上卖,能卖出什么价啊?” “我也想寻个门面啊,可是好地段全都有主了。上个月难得遇上个卖铺子的,地段好、价钱也公道,我怕被人抢了,忙将定金付了下来,想不到,还是出事了……” 无羡夹了一口菜,“不会是遇上骗子了吧?” “倒不是骗子,但却比骗子更麻烦。那间铺子有些问题,被太后的弟弟建昌侯给看中了,招了一批市井无赖,天天去捣乱,弄得人家没法做生意了,只能将铺子转手他人,被我这个不知内情的给接手了。幸好,我留了个心眼,交了定金后找人细细打听,方才知道那铺子碰不得,早早抽身。不过,之前交了的定金,是铁定要不回来了,只能打了水漂。” “你手上的皮草打算怎么办?是打算出让给别家,还是继续寻铺子卖?” “如今已至夏日,皮草不好卖,我跑了几家成衣铺,压价压得厉害。” 无羡宽慰道,“再熬个两月,待入了秋就好了。” “可是时间不等人啊!我都在京师耽搁了好几个月了,还得回去照看马市的生意。” 这批皮草必然要尽快脱手,若是如此廉价卖出去,亏得只剩内裤了,叫他如何甘心。 真是卖也不是,不卖也不是。 张遐龄的脸上堆着笑,将主意打到了无羡的身上,“不知道朱大将军有没有成衣铺子,我这批货,价格绝对公道!” 反正都是亏钱了,卖给朱大将军,至少还能在他面前得个脸。 无羡笑了起来,“看来今日这顿啊,张兄可不是白请我的啊!” 张遐龄替无羡将茶满上,给她戴了一顶高帽子,“在大同,谁不知道您是一尊金菩萨呀!”不但会赚钱,背景还也够硬。 “谁让我吃人嘴软呢,巧得很,还真有家成衣铺子。”无羡扭头对胡勒根道,“一会儿,你陪张兄回去,只要皮草好,全要了。” 张遐龄向她拱了拱手,“无羡公子真是我的及时雨啊!” “先别急着谢,我还有一事,得请张兄帮忙呢!” “只要是无羡公子的事,张某一定义不容辞。” “张兄此次进京,给各位大员的礼物都送出去了吗?” “年礼早就送了。”张遐龄照实答道。 “可惜了……”无羡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你那弟弟长得不错……” 无羡与那朱大将军的关系暧昧得很,又有喜好**的传闻,张遐龄顿时紧张起来,“别的好说,我弟弟可是正儿八经的学子,可不能……” 无羡的眼中闪过一丝玩味,“可不能怎么着?” 张遐龄尴尬道,“你明白的……” 无羡咯咯地笑起来,“你还怕我吃了他不成?”她向胡勒根做了个手势,让他将准备的锦盒拿上来,打开一看,里面摆着十支笔,笔毛用的是紫毫,色泽光亮,锋颖尖锐,那笔杆更是不同凡响,均为剔透的琉璃所制,五颜六色,精美绝伦。 “这个你拿去,让你弟弟在国子监做个伴手礼。到时候,我再让胡勒根给你送一整套配饰来,让你弟弟没事就穿上显摆下,若是别人问起来,就说是在我这儿买的,也算是给我招揽些生意。” “这个好办,权当是我出手买的,给你做开张之喜。” “得!既然张兄如此盛情,我哪能不领情啊!那十支笔的价钱你来出,你弟弟身上的那套,是我送给他进学的礼物,这个你可不能推脱。” 张遐龄心里清楚,十支笔只是小钱,那套配饰才是大头,“这可如何好意思?” 无羡朝他眨了眨眼,“咱们是朋友,何必如此客气,以后啊,你来京师看你弟弟,再给我捎带些好皮子,你给我些优惠不就结了。” “这个好说!”同时他也相信,以无羡的人品,必然不会让他吃亏。 “冯盛的弟弟,也去了国子监了吧?”无羡问道。 “是啊,不过冯盛本人没来,托我一路照看的。” “那我也给他备一份,到时你给他一起送去。” “无羡公子……”一个弱弱的声音从她对面传来,开口的是那个歌僮,之前在他们说话时,一直低声拨弄着琴弦,没什么存在感。 无羡朝他笑了笑,“有事直接开口便是。” “奴也想要一支琉璃笔……不用您送,我买,奴有银子的,您等着!”说着,也不等无羡叫住他,抱着琵琶转身跑了。 待他回来时,手中捧着一个布包,抖开一看,东西还不少,有打赏的碎银子,还有别人送的玉佩。 “这些够吗?” 无羡看了眼那玉佩,成色一般,就是些世家子弟用来打赏的,一做就是十几块,不值多少钱的。 “不就是一支笔吗?我还能要了你的银子不成?你看看锦盒中那个颜色好看,我一会儿让人给你送来。” “有没有更好些的?这是奴送给馆长的,馆长最喜欢的便是书画。” 无羡笑了笑,让胡勒根回铺子里去取笔,顺便将送张、冯两家的配饰也带来。 幸好,这儿离铺子并不远,一盏茶的工夫,胡勒根便抱着东西回来了。 他先将两个大锦盒给了张遐龄,单单是包那盒子的锦缎,用的便是上好的云锦。 张遐龄打开一看,盒子里的东西更是不得了,一顶小巧的莲花小冠,配着雅致的鹭首发簪,取的是“一路连科”的好意头。 盒子里还有一对鹭鸶带钩和一个莲纹的瑗饰,四件合为一套。 一套是菫色的,一套是桦色的。颜色比玉石艳丽,色泽比瓷器透亮。 饶是走南闯北,见惯了好东西的他,也不觉咋舌了。一旁的歌僮,更是眼珠子都快黏在那锦盒上了。 无羡又拿出一套茜色的,小冠是荷花纹的,簪子是灵芝纹的,带钩是盒状的,杂饰是一块无字牌,意为“和合如意”。 “这是给倪世杰的,劳烦张兄,给他捎去,不然,他该埋怨我小气了。” 无羡又打开了一个扁平的锦盒,里面装着四支琉璃笔。 一支用的是搅胎工艺,蓝白相间的色泽,分外夺目。 一支用的是套色工艺,装饰的竹纹青翠欲滴,栩栩如生。 一支用的是描金工艺,在笔冠处描绘了流动飘逸的云纹。 一支借鉴了瓷器的上釉工艺,给笔杆绘制了冷艳的梅纹。 “挑一支喜欢的吧!” 歌僮看着那四支琉璃笔,各有千秋,心中犹豫不决,难以取舍。 “别逗他了,把他卖了,都不值其中的一支。”一个懒懒的声音,突兀地响起。 无羡闻声望去,只见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款款而来,宛若花神降临凡间,一瞬间夺走了所有光彩,美艳异常。 是的,就是美艳! 他的容色之美,甚至盖过了女子,一身无趣的涅色都盖不住他的芳华,只有美艳二字方能形容。 尤其是那一双眼睛,轻轻一挑,便能勾人心魄,让无羡都不禁看呆了眼。 歌僮立刻起身行礼,垂着头,恭敬地道了一声,“馆长……” 怪不得有如此的绝色呢,原来他便是莳花馆的馆长,想当初一定也是艳绝一时的人物。 无羡收回了心神,微微勾起了唇角,“这本就是送的,是他给馆长的一份心意。” 馆长在无羡的身边坐下,淡淡地扫了一眼锦盒中的琉璃笔,拿起那支绘了梅纹的,“虽然是大明的样式,看着更像是西域的工艺呢!听闻,大食的珐琅彩绘玻璃,颜色艳丽夺目,正如这支一般。” 无羡听他这么一说,就知道是个懂行的,呵呵一笑,“早年我游历西域,救了两个人,可巧了,正是大食的玻璃匠人。” “那还真是巧了!”馆长将笔放回了锦盒中,语气带着几分随意,“那么漂亮的东西,如果我都想要呢?” 无羡的回答豪气地很,“那都送你了。” “怪不得大同的姐儿都说,无羡公子风流多金,出手阔绰,是个托付终身的良人呢!” 无羡当他是逗趣,没放在心上,扯开话题道,“馆长在大同待得不错,怎么想到来京师发展了?” “人往高处走呗。” 无羡扫了一眼略显寒碜的家具,信他这话才有鬼。 “若是遇到了难处,尽管说,我可以帮忙。” 馆长的身体向她靠近了几分,“要以身相许吗?” 第164章 狮子开口 无羡正喝着茶,听了馆长这话,差点一口喷了出来,“别!”她可养不起! 馆长伸出了手,用指腹轻轻抹去了她唇边的水渍,眼中秋波流转,音色无酒而醉,“我不配吗?” 因为挨得近,他呼出的气息,带着几分温热,轻轻地喷洒在她的脸上。 似有若无的香味,自他身上散发出来,萦绕在她的鼻端,乍闻之下像是梅香,却又比梅香少了几分清冷,多了几分香甜。 无羡觉得,她之前真是看走了眼,他哪里是什么花仙,简直就是花妖,而且还是勾魂夺魄的那种! 无羡同他挪开了几寸距离,顿觉呼吸顺畅了不少,“馆长既然在青楼听过我的名号,应该也知道,我是如何同诸位姐姐做生意的。 “你盘下这个地儿,应该花了不少积蓄吧?我可以免费为你提供一批上好的琉璃摆件和饰品,保证让莳花馆焕然一新,成为全京师最瞩目的地儿。” 馆长收回了手,淡淡道,“如果说,我没兴趣呢?” “你可以没有兴趣,可你终究是一馆之长,你手下的人,都指望你过日子呢!难道,要因为你一时的任性,让他们跟着你受苦吗?” 馆长的眼神微微一闪,歌僮抬起头,急着为他辩解道,“不怪馆长,他也是为了帮人……” 居然是为了帮人? 怪不得呢,无羡就想,能设计出那么精致的画舫的人,必定是个心思玲珑的,怎么会冒冒失失来到了京师,将自己陷入如此窘迫的困境呢? 歌僮的话才说到一半,便收到了馆长的警告眼神,只得闭了嘴。 “无羡公子既然想送钱,那好,我这儿里里外外,共有三十六名小倌,都给他们备上一套琉璃饰品吧!” 那可就是三十六套琉璃饰品了,至少价值六千两,还不只是如此。 “我这儿的雅间,名字取自《诗经》的《蒹葭》、《关雎》、《桃夭》、《鹿鸣》,要有对应花纹的珠帘、花瓶和走马灯进行装饰,还要酒具、餐具各两套替换。” 张遐龄连连咋舌,如此算下来,没有上万两可置办不下来,真是狮子大开口。 无羡倒是没在意那些,她关注的焦点在另一个地方,“小店还没开张呢,馆长倒是对我铺子里的货物挺熟悉的。” 花瓶、酒具、餐具什么的,都是常见之物,不像是走马灯,可是稀罕玩意儿。 她也是在浏览海户的名册时,见到一个曾做过走马灯的,方才灵机一动,将这个技术运用到了琉璃的制作中。 她家的琉璃走马灯可是独一份,全京师都找不到第二家来,还没正式向外推出呢,这位馆长居然那么快就收到了消息,不得不让她惊讶。 “做我这一行的,哪个不是耳目聪明的?不过有一件事,我却是打听不到。” “什么事儿?”无羡问道。 馆长再次凑近了她几分,“无羡公子身上所用的清露,到底是哪一种花香?” 他的气息再次向她洒来,弄得她的脖颈痒痒的,忙避开了几分,答道,“是红景天。” 饶是馆长见多识广,也从未听过这个名儿,问道,“那是什么花?” “是一种长在高寒地带的花,常见于宁夏、甘肃与乌斯藏,可以入药,具有补气清肺、止血散瘀的功效。” “那岂不是很名贵?” 无羡苦着一张脸,“没法子,我的手下都用上了檀香,我总不能寒碜了去,是不?” 馆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无羡这哪儿是在卖惨,明明是变相告诉他,只要跟着她混就有好日子过。 “给我来两瓶清露。” 无羡耸了耸肩,“清露得用大量的鲜花才行,红景天难得的很,我可没本事寻那么多来。” “那你身上用的呢?” “那不是清露,而是用干花做的香脂。” “那便算了,你有什么味的清露,各给我来两瓶。” “那可多了去了,常见的就有二十四种。对应二十四个节气,每个节气我都会上一款新的。”无羡好奇道,“你要那么多,做什么呀?其实很多味道,都是差不多的,用多了反而容易窜味。” 馆长答道,“我用来调香的。” 无羡的双眼一亮,一改之前避如蛇蝎的态度,主动凑近了他几分,“你身上的梅香,也是你自己调的吗?” 馆长点点头。 怪不得香味如此特别呢! 无羡对他眨了眨眼,“打个商量不?你将调好的方子送我,想用什么换,直接开口便是。” 馆长倒是大方得很,“我手上有十种香方,你都拿去吧,尽快将我这儿的琉璃器皿置办好,我还等着招揽贵客呢!” 无羡无奈地一笑,“你这是将我当做神仙了,想要什么,说变就变啊?你一开口就是那么多的物件,总得给我工夫,慢慢雕琢。不然做得粗糙了,丢的还不是你的脸面,是不?” “正好,你铺子的式样我也不喜欢,根据我的设计来做,要独一份的。”馆长招了招手,让歌僮替他取来了文房四宝。 张遐龄见了不觉一惊,他也曾进过学,对文房四宝甚是喜爱,好纸好墨收集了不少,依旧无法与那馆长相提并论。 你道他用的是什么? 笔是鼠须的,性能坚挺,相传王羲之写《兰亭序》用的就是这种笔,笔杆上还有名家的刻字。 墨是以芙蓉花汁,调和了丁香、紫草、秦皮、苏木、白檀等各种香粉,与珍珠粉一同捣练成团,绘上彩金双鹤。 砚是澄泥的,不施彩釉,却呈现出鲜亮的朱砂色,泽若美玉,击若钟磬。砚额雕有鱼戏莲叶,意趣盎然。更为巧妙处在于,莲叶宽阔,可作一水盂,水珠慢慢落入砚堂,以待研墨,可谓是巧夺天工。 纸是仿宋的澄心堂纸,表面平平无奇,不及松江花笺精巧,细摸起来却是肤卵如膜,坚洁如玉,是南唐李煜的御用纸张,堪称是历朝历代所产纸中品质最好的。 单单是这一套,便值好几百两银子了。问题是,纸与墨可都是消耗品。 即便是朝中大员,都未必像是他这般,舍得用来随手作一张配饰图样的。 像是觉得他还不够震惊似的,歌僮打开了一个瓷瓶,在澄泥砚中滴入了几滴清液,慢慢地研起磨来。 张遐龄的鼻头微微一皱,顿觉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扑鼻而来。 他都要扶额了,那个馆长真心是败家啊,居然用五两一瓶的竹叶清露来研磨! 他就不信了,就连他这个外行都闻出来了,无羡本就是个制香的行家,她会没闻出来? 他是打心眼里佩服无羡的涵养功夫,那叫一个泰然自若,像是全然不知一般,将脑袋枕在手心上,静心地看着馆长作画。 寥寥数笔,一顶莲花冠便跃然纸上。虽然原形是她送倪世杰的那一顶,只在细微末节处,做了些简单的改动,变化了下颜色,便让那发冠多了几分脱俗的仙气来。 无羡朝他眨了眨眼,“我发现,你可真是一个妙人,这发冠设计得漂亮极了。你要是几时不想做馆长了,来我这儿,我养你。” 馆长白了她一眼,即便是这么个粗鄙的眼神,在他做来也是美得动人心魄的,带着几分媚态,叫人完全生不出半分厌恶来。 “你知道我一日要花费多少银子吗?”馆长问道。 张遐龄在心里频频点头,单单文房用具都如此奢侈,更别说是吃穿用度了。将养他的钱省下来,几年下来,都够铸一尊金娃娃了。 不料无羡却是道,“你值得。” 馆长看着她目光中的真诚,微微一顿,将作完的图纸递给了她,“先做这一顶吧,余下的容我再想想,想好了再给你送去。” “你直接送我府上,在什刹海边上,地儿你认识吧?” 馆长点点头。 “过不了多久,夏日就要过去了,你的人缺衣服不?要不要做一批?我刚从张兄那儿得了一批上好的皮草,最适合做冬装了。” 馆长一脸的嫌弃,“谁来做?南海子的那些海户吗?” “这你都知道?” 馆长挑了挑眉,“都说了,没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人家手艺好着呢!从前可都是替宫里的主子做衣裳的,多少人能享受到这种待遇?” 正好朱寿手上有一家成衣铺子,无羡打算好好发挥他们的余热,制备几套宫装来。中秋节在即,不少诰命夫人得去参加宫宴,宫装是少不了的。 那些海户的手艺尚且是次要的,关键是他们懂规矩,做出来了宫装不会犯了宫中的忌讳,这才是那些诰命夫人最为看重的。 馆长听了无羡如此一说,脸色顿时缓和了不少,傲娇道,“那就将就一下吧!” “不是我说你啊,你得好好改改,学学人家张兄,笑脸迎人准没错。别总是一副看不起人的样子,你是开门做生意的,容易得罪客人。” 馆长没应声,不知听进去了没,无羡又继续道,“以后啊,你缺什么同我说,我要是有的话,就给你送来。” 馆长的嘴角微翘,笑得意味深长,“你倒是真舍得。” “那也是分对象的。一个小小的歌僮,愿意拿出所有积蓄,只为你买一支笔,可见你对手底下的人是极好的,我欣赏你。” “我也不占你的便宜,账先记着,等我有钱了,慢慢还你便是。” “要不这样,”无羡提了个建议,“这钱你也别还了。”以他目前的财政状况,想要还清,估计得等到猴年马月了,“算是我入股吧,以后你每月的纯盈利,分三成给我就成。” “若是我亏了呢?” “那我同你一起亏呗!做生意哪有稳赚不赔的?”无羡向他挑了挑眉,“你若是过意不去,多给我设计两套衣服、饰品呗!” 两人的协议,算是初步敲定。无羡刚回到南海子,就收到了沈钰的白眼,“又去哪儿厮混了?” “遇到了张遐龄,他请我吃了顿饭。” 沈钰不信,“就这么简单?我可在你身上闻到了一股梅花清露的味儿了。” 无羡完全没有被人抓包的窘迫,坦然道,“他带我去了莳花馆,这是馆长身上的味儿。” 沈钰冷哼一声,将一堆图纸塞到了她的手上,“既然你如此空闲,不妨好好规划下渠道吧,这可是你自个儿应下的事!” 无羡不明白,她哪里招惹到沈钰的大姨夫了,怎么好端端的,又向她使性子了呀? 她看了看图纸,沟渠的路线和细节,都画得差不多了,之后只要按照图纸督工就成了,对她来说难度不大。 时间匆匆而过,转眼便是琉璃居的开张之日。 何关几人都带着剩余的匠人来了京师,无羡将他们一一安排入住,便带着何关和胡勒根去了皇城,直奔正阳门。 不过,几人没有出现在琉璃居,而是在对面找了一家茶庄,在二楼寻了一个视野开阔的位置,一边饮茶,一边凭栏远眺琉璃居的开业盛况。 何关对舞狮没什么兴趣,取出了千里镜,细细观看着店内的细节,语气里带着几分幽怨的味道,“主子,开张那么大的事,怎么都不等小的来再张罗啊?”岂不是少了让他大显身手的机会了? 无羡一边磕着瓜子,一边道,“谁让你在路上耽搁了这么久?” “小的还不是让狗蛋那家伙给连累的,我都快到居庸关了,又被那小子的飞鸽传书给叫了回去。他倒是挺会躲懒的,将几百号人装扮成了难民一起走,也不想想,人家能让那么多难民前往京师吗?结果被宣府的守备拦在了门外,差点以为鞑子又进犯大同了呢!我还得给他准备几百套各行各当的衣服,让他们重新装扮,一批批送入了京师。” 无羡噗嗤一笑,“真是辛苦你了。” “可不是嘛!”何关收起了千里镜,来到桌边,一脸暧昧道,“听说主子魅力无边,将那莳花馆的馆长都给迷住了,让他出了三成的分红。” 第165章 原来如此 无羡翻了个白眼,“人家可是有交换条件的,你没见到他给我的清单吗?整整一页纸,都是专为他特别定制的,不是最好的,人家可瞧不上眼。” “他不是还给了咱们十张香方了吗?那些人调香可厉害了,手中有许多教坊司传下来的宫中秘方,时间上可以追溯到唐宋,甚至两晋时期。小的已经开始试验那些方子了,打算做成混合清露,一定能够大卖!” 无羡还以为何关转性子了呢,想不到是看中人家的方子了呀! 何关抓了一把瓜子,八卦起来,“小的打听到,那个馆长也是个性情中人。他原来就是京师的,年少时也是名动京师的人物,不少朝廷大员都是他的恩客呢! “后来不知得罪了谁,将他卖了个五大三粗的晋商,去了大同。没两年,人家嫌弃他年纪大了,花费又多,就将他给遗弃了。 “他只得重操旧业,在御河上开了莳花馆,做到如此规模,也算是有些本事了。 “前阵子,豹房的那位不是寻了许多美人吗?虽然没惊动平民百姓,但是抢了不少乐户和小倌,没给钱。 “人家都是奔着花魁去培养的,大把银子投下去,这下可好,全都打了水漂,很多青楼的生意都差了许多。 “原先的那家叫兰芝阁,经营不善,没落了,高价买了一批**,本想借着他们翻盘的,哪想倒霉得很,刚将人调教完,还没正式接客,全被人给抢了去。 “他与莳花馆馆长关系不错,便向他求助。想不到他二话不说,将大同的莳花馆变卖了,来了京师。” “那兰芝阁的阁长呢?”无羡问道。 何关压低了嗓音,道,“听说啊,他想去豹房要回那些小倌,结果就被灭口了,抛尸荒野,被狼咬得支离破碎的,可惨了。钱折了再赚就是,何苦将命给搭上。” 无羡冷冷一笑,“不要被表象迷惑,人云亦云。” 何关双眼一亮,“难道主子有内幕?” “内幕嘛,算是有吧,据朱寿说,那些美人早就遣散了,事情应该不是豹房的那位做的。” “不是小的不相信朱大将军,只是……若不是豹房的那位做的,还能是谁?” “就事论事,即便没有朱寿的内幕,我也不相信是豹房的那位做的。” 和关不解道,“为什么?” 无羡瞟了胡勒根一眼,“你给他解释下。” 胡勒根将手中剥好的瓜子仁,全放在无羡的面前,开口道,“抢人时抢得光明正大,事后又何必遮遮掩掩的,这不是掩耳盗铃吗?做青楼这一行的,耳目聪明,必定是得到了消息,知道那些小倌的真正下落,所以才会被人给灭口了。” 何关觉得有些道理,问胡勒根道,“你说,那些小倌最终落到了谁的手中?” “如今只找到了兰芝阁阁主的尸体,没有报备其他人的,说明那些人还活着。能从豹房那儿劫人的,必然身份了不得。” 无羡给了何关一个暴栗,“看到兰芝阁阁主的下场,你还敢乱打听!” 何关吐了吐舌头,“这儿不是就咱们三个嘛!” “那么闲,交给你一个重要任务。” 何关立刻挺直腰杆,正襟危坐道,“主子请说。” “如今各大青楼遭此无妄之灾,必定急着挽回损失。这几日,你没事去青楼逛逛,许她们些好处,让她们卖力替咱们兜售琉璃器物。” 何关搓了搓手,“主子,这个交给小的,您就把心放肚子里吧!不过,不是小的说啊,这京师的生意真不好做,好半天了,全是来琉璃居凑热闹的,都没见人掏钱买东西。” 无羡勾起嘴角,笑得意味深长,“买东西的人很快就来了。” 何关忙弃了手中的瓜子,重新来到窗边,取出千里镜,再次看了起来。 果然见到不少人,或是头上插着簪子,或是身上挂着挂坠,或是手中摇着扇子,从琉璃里出来。 再细看,不少人围着掌柜,不是在询问货物,就是在掏钱付账。 “主子,您真是神了,真的出现了买家,人数还不少,掏钱的时候可利索了。” 胡勒根与无羡相视一笑。 “全是假的。” “小的觉得也是……”何关突然回过味来,“那些人是主子你请来的呀?” “托张遐龄寻的,他的人面广,保证这几日‘客人’络绎不绝。” 何关夸张地做出了一副受伤的样子,控诉道,“主子,您弄虚作假!” 无羡白了他一眼,“成语白学了,主子我这能叫弄虚作假吗?明明就叫抛砖引玉。” “主子,这招有效吗?” “人啊,总有一个从众心理,看见别人买了,心里一痒,就冲动消费了。”不然后世,也不会出现那么多在网上刷单的卖家了。 无羡将胡勒根给她剥好的瓜子仁一口吞下,拍了拍手,“走,咱们去店里瞧瞧,也去凑个热闹。” 一行人进了琉璃居,就见一个熟人拿着绘制着货品的册子翻看着。 无羡觉得,她挑的时机真是糟糕透了,怎么就跟这个人撞上了呢? 无羡正想着,要不要认一回怂,出门逛上一圈,等那人走了再回来,便被那人给点名了,“你怎么进了这儿?” 既然都被人抓包了,无羡索性厚着脸皮留了下来,“既然是开门做生意的,我为何不能来?” 那人放下册子,走近了无羡,压低声音道,“我的意思是说,你该去隔壁!”那儿接待女客! 无羡整了整衣衫,“我穿着这身,也不好去隔壁呀?小杨大人,你说是不?” 那个所谓的熟人,便是杨廷和之子杨慎! 杨慎皱着眉,不悦道,“京师可不比大同,容不得你放肆,穿成这样成何体统?” “我爹从小就是让我这么穿的,长者赐,不敢辞。你要是看不顺眼,同我爹说道说道去。” 杨慎觉得和她辩论,简直就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你爹就快大难临头了,还敢如此放肆?” 第166章 一言不合 无羡最近忙了工坊的事,一直在南海子,消息闭塞,“我爹又招谁惹谁了?” 杨慎道,“你的宅子,可是早就被建昌侯看上了,不弄死你爹,如何将宅子要过去?” 何关捏着拳头,忿忿不平道,“那是圣上赐下的,他也敢?” 杨慎不悦地看了一眼无羡身后贸然插嘴的何关,“建昌侯毕竟是太后的亲弟弟,这些年来,侵田霸产的事儿他做了不少,你自己小心则个。” 无羡感觉,被一盆冷水从上到下,淋了一个透彻,不禁打了个哆嗦。 她见杨慎抬步要走,忙将他给叫住了,“在下有要事相商,不知小杨大人可否赏脸,去面对的茶庄的雅座品茗?” 杨慎有些为难,“瓜田李下,怕是不妥吧……” 无羡凑近他耳边,轻声嘀咕了一句,杨慎的脸色刷的一下子变青了,咬牙切齿道,“算你狠!前面带路!” 两人行至门口,见一个带着帷帽的女子,穿着略显老气的正红褙子,从隔壁走出来,身后的婢女抱着好几个锦盒,看来是满载而归。 她对着杨慎恭敬地喊了一声“哥”,目光却落在了无羡的身上,问道,“这是你的朋友吗?” 杨慎可不想承认他同无羡有关系,扯开话题道,“选完东西了,就早些回去吧,我一会儿就回去。” 女子乖巧地给两人行了个福礼,转身离去,上了一顶绣工精美的绫罗锦轿。 杨慎见无羡的目光一路随着轿子而去,声音中带着几分警告,“那是我妹妹,你想打她什么主意?” 无羡翻了个白眼,“别人不知道我的身份,你还不知道吗?我还能对你妹妹打什么主意?”她又不是百合,对女人一点兴趣都没有,好不?! “我看的是你妹妹坐的轿子,”无羡啧了两声,“京师就是京师,连一顶轿子,都是如此华美。”她在边陲待得太久,真是限制了她的想象啊! 杨慎轻哼一声,“以你的财力,想要购置一顶,又不是什么难事。” “我赚的每一文都是血汗钱,不容易啊,可舍不得如此奢靡。就是觉得啊,可以做一批琉璃珠子,串成五龙五凤,装饰在轿顶上,四周挂上大小珠子串成的彩屏及长穗子,把四角的花灯换做琉璃的,做成婚庆的式样,一定会有不少大户人家感兴趣的。” 无羡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不错,“看你妹妹的打扮,还没出嫁吧?要不要订购一顶?咱俩都那么熟了,我给你打折。” 杨慎觉得,她简直是掉到钱眼里去了,俗不可耐,气呼呼地大步往前走,打算同她拉开距离。 “哎,你别走那么快啊!等等我啊!你认不认得地方啊?别走错了!” 杨慎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他在京师那么多年,比她这个初来乍到的熟多了,闭着眼睛都能认得,怎么可能走错地方! 如此想着,他又加快了速度,脚下生风,让无羡在他身后苦苦追着,心情顿时好了起来。 两人进的,就是之前无羡离开的那间雅间。因为杨慎是四川人,无羡特意给他点了一壶蒙顶甘露,自己则叫了一壶凤鸣毛峰,都是四川的茗茶。 杨慎也算是京中名人了,伙计自然是殷勤伺候着,上完茶后,便在门外候着,随时听候差遣。 也不知道两人在屋里究竟谈了什么,突然吵了起来。伙计大着胆子,将耳朵贴在了门板上,只听啪的一声,像是有人拍了桌子,随后又是哐当一声,像是茶壶落地的声音。 伙计正纠结着,是要进去瞧瞧,还是早些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叫掌柜的来善后,就见杨慎气呼呼地开门出来,指着雅间的一个俏丽公子道,“京师可不是汝等放肆之地,若是再出言不逊,定不相饶!” 伙计不敢拦杨慎,但是得罪杨慎的那人就不一样了,更何况,砸坏了东西还得赔呢! 他进了雅间,往雅间扫了一眼,只见一个茶壶被砸在了地上,已经碎成了渣子,可见当时两人吵得相当激烈。 他见那人想走,忙张开了双臂,将她挡在了雅间之内,“公子,小店小本经营,您弄坏了东西,可得赔偿啊!” 无羡怒了,“东西是杨慎砸的,你怎么不找他去?” “当初可是您点的茶,小的自然得找您了。要不,您将小杨大人叫回来?” 无羡懒得同他计较,让何关在桌上留了一块碎银子便离开了。 之后,无羡越想越气,没回南海子,李霸见她心情不好,直接将她赶出了门,让她去外面散散心。 无羡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看到一辆驴拉的板车,驴脖子上挂着一个铜铃铛,随着步伐,叮铃当啷,清脆悦耳。 无羡朝车把式挥了挥手,纵身一跃,跳上了车板,“附近可有什么好去处啊?” 车把式拉着辔头,边走边道,“今日恰逢观莲节,是荷花仙子的诞辰,不少人去什刹海西岸观荷呢!” 无羡来了兴致,“那你拉着我在什刹海逛一圈吧!” “好嘞!公子您坐好了哟!” 无羡躺在车板上,如卧佛一般,一手慵懒地支着脑袋,一手抓着何关买的甜瓜,一边啃着,一边欣赏着沿岸的荷景。 走到一个说平话的摊前,无羡见围了不少听众,听得兴致勃勃,让赶车的停下,就坐在车板上凑个趣,算是个高级加座了。 不过,才听了两句,她便没了兴致,连赏钱都没给,让赶车的继续前行。 无羡问赶车的,“近来,这种平话多吗?” “不知公子问的是什么?” “说当今天子的。” “说起那位爷啊,故事多了去了,比前朝的那些还精彩呢!放着好好的皇宫不住,他偏偏建了一座豹房,蓄满了虎、豹、象、鹰等猛兽,荒淫无度,一车车地那儿拉美人,男的女的都有,还有怀孕的孕妇呢!啧啧,作孽哟!” “之前说书的,说了应州大战的事,是怎么回事呀?”无羡又问。 第167章 帚打杨慎 “那位爷也知道自个儿的名声臭,想给自己挽回些声誉,于是谎报了军情,弄出了一个应州大捷,”车把式嗤笑一声,“真真是将人当成了傻子了,也不想想,杀了对方十六人,自个儿的死伤加起来都有六百了,真是够丢人的了!” “是啊,真真是将人当成了傻子了……”一场十多万人的大战,打了整整五日,居然有那么多人相信,只死了几十人? 还不是一群傻子吗? 无羡苦笑了一声,觉得口中的甜瓜都失去了滋味,随手扔了出去,感到没意思极了。 驴脖子上的铜铃,叮当作响,与蛙声、蝉鸣混在一起,叫人聒噪得很,搅得她心烦意乱。 “停车!——” 无羡喊了一声,从驴车上跳了下来,让何关摸出了几个铜板,丢给了车把式。 车把式笑着收下了赏钱,数了数,有五枚,满意地收入了怀中,指着不远处道,“那儿有座渌水阁,远眺莲景最是不错,公子可以去那儿瞧瞧。” 说完,他便拉着辔头,调转车架,快步离去了。 无羡沿着堤岸大步急行,似乎是要凭借拂面而过的风,将她心头的火气给带走,可惜适得其反,越走,火气越是呼呼往外冒。 走着走着,便离那车把式介绍的渌水阁不远了。到都到了,索性便去看看,她提着衣摆拾级而上,身后传来一道清亮的男音。 “无羡……您怎么来了?” 无羡转身望去,见到那人是张遐龄的弟弟张允龄,手中抱着几卷画纸,身后还背着个不小的包袱。 无羡向他拱了拱手,“好巧啊……” 一点都不巧! “公子的宅邸在什刹海,今日是荷花仙子的诞辰,很多人都来海边观莲,小生正想着,会不会遇上您呢……” 无羡见他双眉微蹙着,“你见到我,似乎不怎么高兴?” 她与他哥关系不错,不久前还送了他一套琉璃配饰,正戴在他的身上,不至于不受待见吧? “您误会了,”张允龄苦笑了一下,“只是今日不同,许多国子监的学子都来观莲,其中还有杨修撰。你们昨日才吵了一架……” 张允龄可是见过她耍酒疯的,一刀甩出去,差点就把冯盛给劈了,如今想来还心有余悸,真怕她一时火起,闯下了大祸,将杨慎得罪死了,就不好了,比较他爹可是当朝阁老。 无羡耸了耸肩,“我懒得见那个冥顽不灵的家伙,以免影响观莲的心情。” 如此就好! 张允龄松了口气,“小生送公子一程。”说着,他随无羡调转方向,踏上返回的道路。 “你的同窗可在前方等着你,你去晚了没关系吗?” “无妨,反正小生就是个作画的,早到晚到都差不多。” 无羡从他的话中,听出了几分苦闷,问道,“你在国子监过得不顺?” “没有顺不顺一说,小生来国子监本就是为了个学籍,便于来年参加春试。” “国子监有不少官宦子弟,若是能与他们结交,你日后的仕途,也能走得顺畅些。” “终究不是一路人,”张允龄叹了口气,“小生今日受邀,只不过因为一手工笔尚可入目,作为一个画匠,替他们将今日赏莲的盛景画下来罢了。” 无羡颇有几分同情地望向张允龄,张允龄却是看得挺开的,“为了这个学籍,家中花费了不少,所以小生不会自怨自艾的。” 能看开就好,无羡想要伸手去拍他的肩,不料,却被他给避开了。 “您的身份……还是避嫌些好……” 无羡挑了挑眉,“你知道我的身份啦?” 张允龄点点头,“近来国子监不少人在谈论应州大捷,不但提到了您的身份,同时也提到了您的父亲,说他……” “说他什么?” 那些话让人难以启齿,张允龄组织了下语言,尽量让话显得中肯些,“那些人说他是个奸佞,虚报战绩,夸大战功,以求升迁……” 无羡都被这话给气笑了起来。 “人言可畏,您还是要小心些。” “放心吧,我心中了然。” “您的事,我还没同我哥说……” “为何不说?” “我哥很仰慕您,”张允龄不知道,若是当他哥的仰慕对象变成了一个女子,会是什么样的反应,“所以,维持现状比较好。” “所有的困境都是暂时的,只要你们兄弟俩齐心协力,何愁家族不会兴盛?” “谢您吉言。” 张允龄的笑容还挂在脸上,忽见三个穿着国子监监生服装的学子,自从侧面的小径走来,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怪不得迟迟不见张允龄来呢,原来是勾搭了一个小俊生呀!”一人道。 “哎,捐学的就是捐学的,心思怎能放在做学问上面呢?”另一人道。 两人的话语处处带着挖苦与讥讽,听得张允龄满脸通红,捏紧了拳头,极力忍耐着。 无羡凑近他耳边,低语道,“记住,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所有的一切磨难,都是为了成就未来更好的你。” 张允龄松开了拳头,望向了无羡,“那您呢?” 无羡向他眨了眨眼,“告诉你一个秘密,那日在画舫舞刀时,我其实还没喝醉。” 张允龄笑了笑,“小生相信。” 不然,砍冯盛的那一刀,也不会拿捏得如此之好。 无羡对那三个国子监的学生挑了挑眉,“国子监的学子也不过尔尔!” “什么意思?今日杨修撰也在渌水阁,你可休得放肆!” “不就是杨修撰吗?他老子我都骂过,还会怕他?” 无羡以口型,对张允龄悄悄说了“回避”二字,便转身往渌水阁走去。 那三人并未阻止无羡,而是跟在她身后,一副看好戏的架势。 “哟!人还不少呢!”无羡跨入门槛,扫了一眼在场的众人,没找到杨慎的身影,继续往楼上走去。 到了二楼,方才见到他端坐在主位,周围围着一群学子,七嘴八舌道: “当今圣上昵近群小,从前有个刘瑾,之后来了个朱彬,如今又多了个李霸。”一人道。 “为了讨好圣上,他仅仅斩杀了十六个贼寇,就敢称为应州一战为大捷。如此小人,居然还被封了伯。”一人道。 “圣上不理朝政,不闻经筵,幸得杨阁老,文能治国,武能安邦,保得大同固若金汤。”一人道。 “君不君则犯,上天早有启示,连年天灾不断,圣上该下罪己诏!”一人道。 “就是就是!” 一群附和声中,突然混入了一声笑声。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位貌美的少年,交叉着双臂,懒懒地依靠在窗边,“读书人,就只会发发牢骚而已。” “何人如此无礼?”一名学子厉声质问道。 无羡扫了他们一眼,好笑道,“亏得你们天天念叨着我爹,居然连我的样子都不知道。” “你究竟是何人?”那名学子再次问道。 “我爹就是你们口中骂的那个在应州大捷中虚报战绩、夸大战功的李霸!” 那名学子扫了无羡一眼,冷哼一声,道,“有其父,必有其子!” 无羡对这么个虾兵蟹将没兴趣,和他争辩简直降低了她的格调,她直接将炮口瞄准了杨慎,“杨大人当日与其父身在应州,应该比在场的那些道听途说的家伙更有发言权,不知您是如何评价应州一战的?” 杨慎交叉着十指,垂眸道,“当时仅得敌寇首级十六级。” 无羡笑出声来,“所以,一场十万人参与的大战,打了整整五日,仅仅死了十六人?您不觉得这个数字太荒谬了吗?就连千人的街头乱斗,都不止死这些人吧? “你们不是推崇孔孟程朱吗?孟子曰: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程子曰: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 无羡指着杨慎道,“你敢摸着你的良心说,应州一战只杀了十六名敌寇吗?” 杨慎动了动唇角,却是连一个字都没说出来。 “君子之言,信而有征。大明以首级计功,何错之有?”一名学子替他争辩道。 无羡冷哼一声,“只是些埋头读书的井底之蛙,怕是从未抬头看过这个广阔的世界,了解过鞑靼军的情况吧? “鞑靼军很注重遗体,只要将遗体带回去,就能获得丰富的酬劳,所以与其交战时,很少能获得首功。 “没有首级为物证,可以找人证啊!当日在涧子村一战,便杀伤了几千名贼寇。村中的老弱妇孺都有参与,可比你们在座的这些人强多了!” “休得无礼!”杨慎终于开口了。 “他们不是夸赞说,你爹文能治国,武能安邦吗?虎父无犬子,今日就让我瞧瞧,杨家父子保得大同固若金汤的本事!” 无羡的脚尖一勾,身边的一柄笤帚不偏不倚,落到了她的手中,扭身一扫,带起一阵罡风,照着杨慎的面门打去。 原本围着他的学子,见笤帚袭来,一下子作鸟兽散了。 啪的一声,脏兮兮的笤帚,落在了杨慎的身侧,在他那身靓丽的锦服上,落下了不少灰尘。 无羡揶揄道,“杨大人,快拿出你喝退敌寇的本事来,不然,笤帚可不长眼啊!” 杨慎瞪了她一眼,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惹不起,他还躲不起吗? 不大的阁楼上,两人一个追,一个逃,一个躲,一个打,真真是将一个堂堂的朝廷官员,弄得灰头土脸,好不狼狈。 他的四周还围着七八个人,有的拽着杨慎跑,有的挡在无羡的身前,弄得同老鹰抓小鸡似的。 “既然都说天子不理朝政了,可见朝堂之事都是内阁在拿主意。朝政没处理好,该找内阁去,治他们的无能,同天子有什么关系?凭什么让天子下罪己诏? “各地凡有灾祸,天子便减免税收,凡有战乱,便免除徭役。该做的,都做了。但是各地官员呢?贪污腐败的,不都是些读书人吗?” 无羡虚晃一招,骗过了挡住她的那人,从他身边闪身晃过,再次击向杨慎。 “庄子是什么说儒士的?让我想想,对了,他的评价是:作言造语,妄称文武,多辞缪说,不耕而食,不织而衣,摇唇鼓舌,擅生是非,以迷天下之主,使天下学士不反其本,妄作孝弟而侥幸于封侯富贵者也。” 无羡呵呵一笑,“岂不是和在座的品性一模一样,还真是师承渊源呢!” “你、你简直是辱没圣人!”一人气得浑身发抖,若不是拉不下脸面,真想对着她破口大骂。 “辱没吗?”无羡一脸无辜道,“那可不是我说的,是庄子说的。” “哼,借着盗贼之口,辱没圣人!” 无羡的目光冷了下来,放弃了追逐杨慎,一把抓住了那人的衣襟,“那你告诉我,你身上穿的衣服,是你自己织的吗?你吃的米饭,是你自己种的吗?你家的连田阡陌,有为国家上缴过一个铜子的税赋吗?” “我是读书人,以匡扶大政为志,自然是不用做那些的。” “说得那么伟大,若是有朝一日,所有的人都成了读书人,天下会如何?” “自然是政通人和,国泰民安。” “呵呵,这是我听过的,最可笑的笑话!”无羡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然而眼底却不见半分笑意,“什么读书人?说白了只不过是一群眼高手低的蛀虫而已! “让我告诉你吧,若是有朝一日,全天下所有的人都成了你这般的读书人,那简直就是一个末日!” 无羡放开了那人的衣襟,指着他的胸脯道,“你知道,如今为什么比开国之时,多了那么多地方旱灾水祸吗? “不是因为天子失职,而是因为因为你们这群该死的酸儒!就是因为你们,自己不交税赋就罢了,还利用国家给予你们的特权,庇护了将大量本该交税的税农,让他们变成了不用交税的佃户。 “国家收不到税收,国库空虚,没有钱开挖沟渠,土壤缺乏灌溉,便易受到旱灾;没有钱兴修水力,淤泥阻塞河道,便易受到水祸!” 第168章 两道旨意 “你、你、还有你,”无羡举起手中的笤帚指了一圈,将在场的人都囊括在内,最后落在了杨慎的身上,“你们所有人,都是大明的罪人!” 她丢下笤帚,哼着小曲,大步离去,一路拾级而下,忽然听见有人在她身后唤着“无羡公子”。 她回头望去,是一个快而立之年岁的男子,面容俊俏清秀。 “虽然在下对阁下帚打杨修撰的行为不敢苟同,但是阁下的税收之说,如醍醐灌顶,令在下获益良多。” 无羡挑了挑眉,想不到那些酸丁之中,也不乏明事理的,“不知兄台该如何称呼?” 那人腼腆道,“在下严嵩,字惟中。” 无羡脚一软,差点从台阶上摔下去。 什么意思? 难得有个人欣赏她的理论,还是一个连她这种历史白痴都认得的大贪官。 这究竟是她做人失败呢? 还是儒士失败呢? 无羡不觉苦笑了一下。 严嵩朝她作了个揖,“若是公子不弃,我们找个地方继续聊聊,在下还有许多不解之处,想要向公子请教。” 一声突兀的笑声传来,“他都快自身难保了,你还向他请教,不怕丢官吗?” 严嵩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十来岁的小孩,故作一脸老成的样子。 无羡虽然本能地对严嵩有些反感,却也不想因她而连累严嵩,向他回了一礼,“我爹又该骂我惹事了,改日与严兄再聚!” 严嵩一脸的惋惜,“改日再聚。” 两人分道扬镳,无羡沿着什刹海往回走去,见那个孩子一直在她身后跟着她。 “你跟着我做什么?” 那孩子笑嘻嘻地加快了脚步,跑到她的身前,“你是我见过的最有意思的人。” 无羡不觉有些好笑,“你才多大点,见过多少人啊?” “反正,没一个敢指着那么多人骂,还将他们骂得哑口无言的。” 无羡从怀里取出一小包糖,塞在了那孩子的手中,“时间不早了,早些回去吧,不然你的家人该着急了。” 那孩子拿出一粒糖,含在嘴里,还是不愿离开,“你刚才走的时候哼的曲子不错,唱我一首给我听听。” 无羡觉得这孩子有趣得很,故意同他逗趣道,“你得了我的糖,不该是你给我唱一曲吗?” 孩子就是孩子,张口就唱了起来,曲子很熟悉,是无羡当军歌唱的《拜将军》。 “我唱完了,该轮到你了。” 额,看来不唱还不行了! 可是,无羡刚唱了一句,就被那孩子叫停了,“那是我刚才唱过的,你得唱一首新的,不然不作数!” 得,要求还挺高的! 无羡寻思了一下,唱了一首花粥的《出山》。 “这调子怎生如此古怪?不过,挺特别的,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曲子。”那孩子抬起头来,正要问无羡再唱一首,发现她居然跑没影了,气得他直跺脚。 这一次从表面上看,无羡是逞了威风,将人骂得狗血淋头,却是惹了众怒,弹劾她辱没圣人的奏疏,多到能将她给掩埋了。 没几日,降罪的圣旨便下来了,她爹被剥夺了爵位,贬为庶人。 无羡跟着她爹李霸,乖乖跪下,领旨谢恩。 传旨的张永,看着无羡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你就不能给咱家消停会儿。” 她刚来京师才几天,就给他捅了那么大一个娄子。 无羡从地上爬了起来,勾着张永的手道,“如今不好吗?反正我也不喜欢京师,正好带着我爹大江南北的好好逛逛。” 张永没好气道,“咱家的兵工厂呢?” “不是有沈钰盯着吗?有他一个,可比十个我还顶用呢!” 张永又道,“南海子的那些内官呢?” “您就放心吧,沟渠的图纸早画好了,过了盛暑,就能安排人挖掘了。来年春日,我派人将番薯运来,就能播种了。” 张永冷哼了一声,心里很不舒服,“看来你早就安排好了呀!”真是个小白眼狼! 无羡笑了笑,没有反驳。 “那朱大将军呢?你能舍得?这几日,咱家可是见他为你的事急红了眼。” “公公说什么呢?”无羡扯开话题道,“这一回,我打算将南方都逛一遍,公公喜欢什么,给我列个清单,我到了地儿,就给您捎来。” “美得你!”张永点了下她的脑门,“你走不了,收拾一下,准备入宫吧!” 李霸傻眼了,“入、入宫?” “圣上下旨选秀,遴选京师附近的适龄女子,以你的身份,本来是不必入选的,这下可好,把你爹的爵位给折腾掉了,正好符合选秀的资格。” 无羡甩着张永的手臂,撒娇道,“公公,您看我这坐没坐相,站没站相,第一轮就把我刷下来得了。” “是啊是啊!”李霸应和道,他就这么一个女儿,可舍不得她进宫呢! 张永捏了捏无羡的脸,“如今知道怕了?” 无羡揉了揉脸蛋,“怕了怕了。” “原先呢,这事也就是一句话儿的事。可惜啊,太后知道圣上要选秀,很是欣喜,亲自让皇后督办,连咱家都插不上手。” 李霸焦急道,“咱多使些银子都不成吗?” 太后过问,皇后督办,哪有那么容易就能插上手的? 无羡不想让她爹担心,宽慰道,“您别急,朱大将军说了,皇上有心上人的,他不会看中我的。” “这会儿才想到朱大将军啊!”张永白了她一眼,对李霸道,“李将军放心,无羡的事,朱大将军自有安排,不会让她受委屈的。” 无羡见李霸放下心来,将张永拉到了一旁,问道,“朱大将军知道我的身份了?” “你还说呢!咱家都不知道你俩在闹些什么,一个瞒着性别,另一个……” “另一个怎么了?”无羡好奇道。 “懒得理你,咱家的旨意都传完了,回宫复命去了。” 张永回了宫,立刻便向朱寿复命,便见朱寿拿着一个葫芦瓤做的木砣,正在细心地打磨着一个玉簪子。 “小无羡听了旨意,可有埋怨朕?” “没呢,正如圣上预料到的一般,李姑娘早已打包好,就等降罪的旨意一下,立刻离京。” 朱寿摩挲着手中已然成型的簪子,眼中流露出不舍,“可是朕舍不得她走啊……” 时间回到三日前,朱寿日日被蔡驸马盯着,出不了宫。 他正琢磨着,要不要给无羡封个锦衣卫千户,将她召进宫来,好解了相思之苦,张永匆匆来报,“一帮学子跪在太和门外,状告无羡辱没圣人,殴打朝廷命官,要治她的不敬之罪。” 朱寿来了兴致,“他们怎么招惹小无羡啦?” “近日坊间盛传,应州之战……”那些话太过诛心,张永真心说不出口。 朱寿见他期期艾艾的,追问道,“应州之战怎么了?” 张永垂着头,低声道,“应州之战只斩杀了敌寇十六人,是圣上冒功捏造的大捷,还要圣上下罪己诏……” 朱寿冷哼一声,“一群学子,不好好读书,妄议朝政!” “可不是!无羡听了不服气,就替圣上辩解了几句。说啊,他们不是说圣上不理朝政吗?朝政都是内阁管的,管不好该找内阁去,凭什么让圣上下罪己诏?” “也就小无羡能理解朕……”朱寿叹息一声,“你再给朕说说,她还说了些什么?” “这一回,无羡不但把国子监一群学生骂了,连带着孔圣人也没放过。不过她就是转述,原文都是《庄子》上的。”说着,张永就把无羡骂人的话原原本本重复了一遍。 “不错,想不到小无羡的书背得不错,一字不差啊!” 这是该骄傲的事吗? 她背哪一段不好,偏偏背了骂孔圣人的那一段,孔圣人能随便骂吗? 张永苦着一张脸,“圣上,此刻国子监那群学子还跪着呢,今日恰逢廷议,您若是不在,指不定越过了您,直接给无羡定下罪名了!” 朱寿深知那群老家伙的秉性,他刚登基的时候,都敢给他下绊子。他今日若是不在,不知得将他的小无羡欺负成什么样了。 他立刻吩咐张永摆驾,到了地儿才发现,今日参与廷议人还不少呢!不止是国子监的,就连礼部、吏部、兵部的都到了,同仇敌忾,全在数落小无羡的罪名。 这会儿见朱寿来了,一个个都瞪大了双眼。 怎么回事呀?今日圣上怎么来参加廷议了?难道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众人齐齐跪下,朱寿赐了平身后,见国子监祭酒仍匍匐在地,淡淡道,“爱卿为何不起呀?” 祭酒的回答掷地有声,“先圣受辱,朝臣被打,学子被骂,臣怎敢起身?请圣上明鉴,治罪那狂妄小儿之罪!” “依爱卿之言,该如何治罪?” 祭酒没听出朱寿声音中的冷意,继续拿乔道,“养不教,父之过。先剥夺他爹安边伯的爵位,然后杖责一百,跪在圣人像前忏悔,流放岭南。” “哟!罚得不轻啊,不知那人是何辱没先圣,竟让爱卿如此动怒?”朱寿问道。 祭酒握紧了拳头,“此语狂妄至极,即便复述,也是对先圣的辱没。” “你不说一说,朕怎么为你做主呢?” 祭酒无奈,只得将昨日无羡说的那段话,一字不差地复述了一遍。 朱寿皱着眉听完,“这话听着怎么如此耳熟呢?” 朱寿双眉忽然舒展,“对了,朕想起来了,这是《庄子》中的话,算起来,骂圣人的该是庄子才对。爱卿,你说呢?” 祭酒一时无话,频频向礼部侍郎使眼色,礼部侍郎避开了他的目光,将脑袋一垂,装作打瞌睡。 他又不傻,听圣上的口气,明显是要和稀泥的,这事本与他无关,他可犯不着去做这个出头鸟。 国子监祭酒拽了礼部侍郎两下,仍不见他有清醒的样子,只能自己硬着头皮上了! 他的学生都给人拿着笤帚追打了,还被骂成是“大明罪人”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要是不给学生出头,还哪儿有脸做这个国子监祭酒? “此子影响恶劣,应当严惩,以儆效尤!” “他爹是功臣,难免年少轻狂些,何须与一个晚辈计较。”朱寿的目光落在兵部侍郎身上,将这个烫手山芋轻轻抛给了他,“爱卿如何看啊?” 李霸是边军出身,若以六部划分,自然是归为兵部一派,照理说,他该表个态才是。 问题是,这个态不好表啊! 听说无羡与那帮国子监的人吵起来,就是因为军功的事,早就有不少边军对此不满了。他这个兵部侍郎若是再偏袒那帮学子,岂不是让边军寒心? 可是那无羡骂几个学生也就算了,干嘛拿着笤帚打人啊?其中一个还是杨首辅的儿子,他下半年的军费支出,还等杨首辅批示呢,让他怎么替李霸他们说话? 兵部侍郎秉持着“不说不错”的原则,又将这个烫手山芋给朱寿抛了回去,“一切全凭圣上定夺。” 这时,一名御史站了出来,义正言辞道,“朝臣被打,学子被骂,不可姑息!” 御史是做什么的?就是骂人的,而且还是奉旨骂人,骂的对象官职越高,越能博得刚正不阿的美名。 近年来,骂的基本是圣上,面子里子都给挣足了,但是天天骂,日日骂,早就没了新意,这不冒出来一个敢诋毁孔圣人的吗? 这次,终于让他找到了一个新的目标,还是新晋的安边伯之子,不觉斗志激昂起来。 “哪位爱卿被打了呀?”朱寿扫了众人一眼,见杨慎出列,躬身道,“是微臣。” 朱寿从上到下,仔细将他打量了一遍,“没看出有伤啊?” 无羡下手极有分寸,那日只是想灭灭杨慎的气焰,笤帚故意从他身边擦过去的,看似气势汹汹的样子,实则一下都没打到。杨慎的身上别说是明伤了,就连暗伤都没有一处! 杨慎没开口,那御史便激动道,“无论杨编纂受伤与否,此人的行径都是犯上之罪,请圣上责罚。” 第169章 阅选秀女 “犯上还不至于吧?” 朱寿笑了笑,打算开口封无羡为锦衣卫百户,正六品的官,职位不高不低,正好比杨慎高了那么半阶。 只要无羡有了官身,连“辱骂学子”一条也可推翻了。毕竟从身份上来说,官员总是在学子之上的,将“骂”变成“责”,就可以轻松替他揭过去了。 他的算盘打得好好的,但是杨慎接下来的话却让他措手不及。 “此女无状,微臣本不必计较,可那安边伯教女无方,挟强而骄,当夺爵。” 朱寿觉得自己幻听了,“杨爱卿刚才说什么?”他用的似乎是“女”字。 杨慎又重复了一遍,“安边伯教女无方,挟强而骄,当夺爵。” 朱寿的脑袋嗡的一声,一片空白,“你们闹了半天,议论的是个女子?” 杨慎点头道,“安边伯仅有一女,姓李,名姐。” 朱寿这才惊觉,无羡至始至终未曾向他提过她的名字,原来带了一个“姐”字,这一提,不就将她的性别给泄露了吗? 怪不得呢!她几次与他翻脸,都是因为他对她做出了逾规的事来。可是后来,他们共赴战场,历经死难之后,她也由着他抱了亲了,是不是意味着,她已经接受他了呢? 为什么她依旧要将身份瞒着他? 为什么他提议带她来京师,她没有答应,还骗他说,她爹已经在筹备她的婚事,让他死心? 朱寿心乱如麻,之后的廷议,那些朝臣说了什么,他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浑浑噩噩地回到了豹房。 张永着急地问道,“圣上,无羡是女儿家才好糊弄呀,您怎么就点头应诺他们,夺了安边伯的爵位呢?” 对了张永! 无羡方才十岁时,张永就认识她。她替他铸造了那么多年火器,张永不可能不知道她的性别! 朱寿的脸色一沉,“大胆张永,你可知罪!” 张永打了个寒颤,他真是晕了头了,怎能在圣上怒火中烧的时候为无羡说话,岂不是往炮口上撞吗? 再说了,圣上心里对无羡,也是紧张的,不用他多做置喙。 张永立刻跪了下来,“老奴知罪,老奴逾越了。” “朕说的不是这个,而是无羡!为何不将她是女子的事,早些告诉朕!” 若是他能早些知道,何必一次次压抑自己的情感,要不是在玄空阁求得的那支签,差点就对无羡放手了! “圣上不知道吗?”张永傻眼了,觉得自个儿冤枉极了,“圣上都与无羡同衾过了,还需老奴提点她是女子吗?” 朱寿这才想起,他在战场与见张永时,确实提起过,他要与无羡同衾的,可他不是没得逞吗? 朱寿想来想去,还是得怪那个张永!要是他多一句嘴,不就好了吗?他早就能抱得美人归了! 朱寿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香脂盒来,指腹轻轻地摩挲着,“好了,别跪了,去取纸笔来,朕要下旨!” “圣上,廷议上刚夺了李霸的爵位,您也没提出异议,此刻若再反悔……”君无戏言啊! “谁说朕要反悔了?李霸被夺了爵位正好!” 好个什么,无羡最是孝顺,要是知道您袖手旁观,还叫好,该要如何寒心啊! 虽然如此想着,张永还是将纸笔准备好,聆听朱寿的口谕。 朱寿打开了香脂盒的盖子,深深地嗅着红景天的幽香,略微上扬的声调,显示了他此刻的好心情,“朕要选秀。” 能在帝王身边服侍的,哪个不是人精?张永一下子就明白了。 根据大明祖制,妃后多采自民间,以免外戚做大干政。 李霸身为安边伯,其女无羡自然是不够格选秀的。但是此刻他被夺了爵位,一切就都顺理成章了。 无羡被选中后,封个娘娘,还怕她爹的爵位不能恢复吗?如此一来,可谓是两全其美了。 朱寿要选秀可是大事,毕竟自他与帝后大婚后,就没再扩充过后宫了。一后二妃的规模,无论与哪位帝王相比,都是少得可怜的。 当然啦,他爹明孝宗除外,孝宗可是史书上出了名的情种,一生仅有一后。 不过,他痴情归痴情,好歹是有子嗣的,朱寿就不一样了,他都二十好几了,别说是儿子了,连个女儿都没有,对宫里的那一后二妃完全没兴趣,可把众人给愁死了。 这回,他亲自提出来要选秀,不但内阁大臣激动了,就连太后都激动了,忙叫来了皇后商讨细节。 “这件事,你得亲自去办,多选些年轻漂亮的,早些诞下龙子来。” “臣妾明白。” 太后见她恭顺,想到她这么些年,谨言慎行,晨昏定省,伺候得她极为妥帖,也是难为她了。 她抓起了皇后的手,安抚性了拍了下,“只有你去办,方才能显得你母仪天下的大度来,你可明白哀家的良苦用心?” “臣妾明白。” 皇后恭顺地退出了仁寿宫,便着手张罗起了选秀的事宜。 她身边的尚寝女官不平道,“圣上怎能如此对待娘娘,一年到头未必踏入坤宁宫一步,上次好不容易来了一回,还将宫中的用度裁撤了不少,如今又要娘娘为他选秀,真是太欺负人了!” 皇后柳眉一簇,怒喝道,“大胆!” 尚寝女官立刻跪下,委屈道,“奴婢也是替娘娘不平……” “圣上也是你可非议的?” “可是这差事可不好接啊,如今家家户户都急着嫁女儿,应召在册的女子少了一大半,娘娘要如何向太后交代?” 尚寝女官说得不假,圣上选秀的榜文一出来,不少人家就开始张罗婚事了,定了亲的提前送嫁,没定亲的立刻物色,也不计较家世、前程、相貌、聘礼了,只要是个男的,人品过得去就成! 全城的媒婆都忙不过来了,有些人干脆去了大街上,看到相貌过得去的,直接抓了问庚帖。就连狗蛋那副土匪的架势,都不知道被多少人讨过庚帖了。 沈钰曾想入城,探望李霸父女的。刚入了永定门,就被一个群热情过头的家长给看中了,打算将他绑去拜堂。 这时,又有两拨家长冲了出来,他趁着几人相互争抢间,掉头就走。 虽然让他成功逃脱了,但也留下了心理阴影,躲回了南海子,再也不敢出来了。 如此高涨的热情,主要还得怪当今的正德帝,名声实在是太臭了。 前些日子,他还拉了几车美人进豹房,不止有美女,还有美男,荒唐得不行。凡是疼女儿的,谁愿意让她们进宫? 如今,日日都有送亲的,夜夜都有拜堂的,在这股氛围的影响下,李霸摸了摸下巴,思索着,要不要也给他女儿弄门亲事? 他女儿可比别人有优势多了,那么多面首,不,是那么多亲卫,可不是白养的,相貌也都过得去,随便拎一个就能上花轿了。 “姐儿呀,张平几人中,你更喜欢哪个呀?先弄个假结婚,逃过了选秀再说。” 无羡拿着笔,书写着玻璃房的生产计划,“爹,那些御史说不定还盯着咱们家呢,可别给他们落了口实!” “你爹我不是担心你吗?你若是被那皇上选中了,进了宫,爹可连见你一面都难了,找谁哭去啊!” 无羡放下笔,勾着她爹的手臂,撒娇道,“爹,您就放心吧!姐儿都打听过了,遴选秀女都要量足的,凭姐儿这双天足,定然会落选的。” “天足怎么啦?”李霸不服气了,他女儿自上到下,哪儿都好。 无羡咯咯一笑,在她爹身边腻歪了一阵,又继续忙着手头上的事。 如今正是结婚潮,她刚推出的装饰花轿的玻璃珠串成了紧俏货。 店内所有的现货都卖完了,连带着大红色的簪子、珠花、耳坠、禁步、灯罩都脱销了,订单堆了一尺高。 何关和胡勒根,已经被她打发到南海子做监工去了,她得趁着这个好机会赚上一笔! 照常理来说,选秀女的工序复杂,前期光是审核身份,就得好一阵子。 可是,当皇后看着宫令女官呈上的名录,不敢再等下去了。 每日都有不少出嫁的女子,睡上一觉,名录上就少了几百名适龄女子的名字,如今连三百之数都凑不齐了,再拖上一日,说不定名单上连一个人都不剩了。 皇后将名录递还给了宫令女官,“传本宫旨意,将名录上的人全部召来,即刻开始阅选!” 皇后一声令下,无羡便被叫去了宫里。她难得换上一身女装,鞋子是定做的加大版,还来不及绣上花样,保持着素面,加上她那身素净的云布,看着就同普通民女没多大区别。 无羡本是让她爹待在家等消息的,奈何她爹舍不得,硬是陪着她,将她一路送到了宫门口。 “爹,姐儿去西域闯荡那会儿,也没见您那么紧张。” 李霸白了她一眼,“那能一样吗?去西域,你带着人,带着火器,有什么可怕的,皇宫就不一样了。”人和火器都带不进去啊,若是被人欺负怎么办? “您就把心放肚子里。初选今日就能出结果,天黑前就能到家。等我回来,亲手给你一桌菜。” 李霸舔了舔舌头,“我让狗蛋去买食材,你可得早些回来啊!” “嗯!”无羡点点头,混入秀女的队伍中,跨入宫门前,回头望了她爹一眼,她爹仍旧站在原地目送着她。 她笑着挥了挥手,方才跨步向前走去,俏丽的身影不久就被深邃的券洞给吞噬了。 砖石垒砌的城墙,散发出一种令人压抑的厚重感,到处回荡着抽噎声,可见,不少女子是不愿入宫的。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正如此刻同无羡搭讪的那名女子,不见半分忧愁,反而一脸的紧张与兴奋,像是现代那些参与选秀的女孩。 “我姓王,叫王满堂,你呢?叫什么?” “我叫李姐。” 王满堂是个自来熟,缠上了无羡的手臂,亲昵得如同相交多年的好姐妹。 “你家境还不错,怎么没缠足呢?” “我爹舍不得我受苦。” 王满堂微微提起裙裾,露出一双精致玲珑的绣花鞋,鞋面上绣着一对芍药。 “我就惨多了,从小被逼着缠足,你没受过那个滋味,可疼呢!” 无羡从她的眼中看出了几分艳羡,同时,也看出了几分自豪。 缠足的过程自然是苦的,但是她吃的苦也算是值得了。那双脚小巧的很,还没一个巴掌大,真真是三寸金莲,不知叫多少女子眼红呢! 无羡突然回忆起她读书时,班上的女学霸也曾这般哭诉过她读书的艰苦。无论什么时代,小女儿家的心态总是差不多的。 王满堂一路上叽叽咋咋的,同个百灵鸟一般,一位女官瞪了她一眼,“懂不懂规矩?入宫之后禁止喧哗!” 王满堂没一点不好意思,待那女官转过身去后,朝无羡吐了吐舌头。 两人相视一笑,继续随着人流往前走,一段悠长的宫路倒是不那么寂寞了。 一行人在女官的带领下,来到了一处华美的宫殿前,歇山式顶上盖着黄琉璃瓦,在日光下熠熠生辉。 民间女子哪里瞧过此等的奢华,别说是王满堂了,即便是那些不愿入宫的少女,一个个都看呆了,忘记了哭泣。 女官的嘴角微微翘起,勾起一抹自得来,带着她们穿越隔扇风门,来到正殿内,让宫女监督她们五人一伍,整齐地排好。 女官冷冷地扫了众人一眼,不少人的脸上抹了黄泥,看着病怏怏的,有些还用碳粉点了黑痣故意扮丑。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的小心思,来人,打一桶水来,将她们脸上给我擦干净咯!” “是姑姑!” 宫女们领命照做,将抹布蘸了冰凉的井水,直接就往人脸上抹去。 也不知道那些宫女,是不是故意存了整治人的心思,拿给她们擦脸用的,是最粗糙的粗织麻布,颜色灰不溜秋的,已经看不出原本的色泽来。无羡怀疑,那就是平时用来擦地的脏抹布! 第170章 义父救难 碧玉年华的少女,即便是穷养的,皮肤也是处于一生中的最佳状态,娇嫩得很。 此刻,在宫女的用力摸搓之下,一个个都被擦红了脸。 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她们图省事,根本就没有换水,轮到无羡的时候,那块抹布早就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了,木桶中的水也已变得脏兮兮的。 无羡嫌弃地皱了皱眉,道,“姐姐,民女没有上妆。” 说着,她悄悄从怀里掏出了一粒金豆子,塞在了那名宫女的手中。 她出手大方,宫女自然没有为难她的必要,重新提起水桶,掠过她,往下一个秀女走去。 “等一下!” 女官的声音突然从她的背后传来,冷厉的目光如同刀子一般,落在了无羡的脸上,“她为何没有净面?” 宫女缩着脖子答道,“她未上妆。” 啪!—— 一个清脆的巴掌,落在了那名宫女的脸上,“把我的话当耳旁风了?” 宫女的脸上一阵火辣辣的疼,却不敢去揉脸,“姑姑息怒,奴婢不敢了。” 她立刻将手中的抹布进入桶中,蘸湿了,往无羡的脸上擦去。 匆忙之中,她根本顾不得将多余的水拧干,水珠子像是断了线的珍珠,不停地滴落在无羡的身上,将她胸口全都打湿了,黏在身上难受得很。 得!做了那么多年的生意,无羡头一回赔得如此之惨,不但损失了一粒金豆子,还遭了罪。 她在西域时,都没用过那么脏的水洗过脸,还被人如此用力地搓揉着,尖锐的指甲与粗糙的抹布一同刮在她的脸上,直接就刮出了血痕。 皇宫可不是能随便闹事的地方,弄死个把人,就如踩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死了都无处伸冤去。 无羡不会意气用事,她还等着出去后,给她爹烧饭呢! 她收起了一身的傲气,低眉垂眸,默默地忍受着眼前的一切。 待所有人的脸擦干净后,阅选正式开始了。女官板着个脸,手中拿着一把尺子,有如一个挑剔的考官,一个接着一个,细细地审视着她们。 那些民女哪曾见过市面,早被她的凌厉目光看得心里发憷,更别说,她还时不时地点一个人出来,让她们越发慌乱起来。 无羡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瞧了一眼被她挑出来的人,不是留疤长斑的,就是含胸驼背的,在相貌上都有明显的缺陷。 女官来到她面前时,用木尺量了量她两边手臂的长短,翻开了她的嘴唇,查看了一遍牙齿,又扯了扯她的耳朵,近身嗅了嗅味道。 那套动作与流程,看着是如此的眼熟,同胡勒根买马时差不多,无羡不禁勾起了唇角。 “笑什么笑?!”女官手中的木尺,毫不留情地落在了无羡的手臂上,啪的一声,清脆响亮。 要不是无羡先一步看穿了她的动作,早早压下了反击的冲动,此刻的她早在条件反射下,一拳打在那女官的脸上了。 怪不得,“忍”字的结构,是在心上捅上一刀,还在往下淌血呢! 此刻的无羡,真是深有体会! 女官轻蔑地一笑,继续阅选下一个。每走到一人的面前,就让那人开口报出姓名、年龄、籍贯等。 有些人一紧张,说话结结巴巴,又被她给挑了出去,又挑去几个嗓音粗哑难听的。 一遍阅览完后,女官又环视了两圈,根据姿容,将排在末等的一一挑了出来,一下子去除了四分之三,正殿里只剩下了五十多人。 女官又叫宫女将之前的脏水提过来,让所有人脱了鞋子,在水中蘸湿了,在地砖上印个脚印出来。 无羡亮出了自己的天足,看着自己在地砖上拓出的大大的脚印,觉得满意极了。 终于要结束选秀一日行了。 她心里喜滋滋的,正等着女官点她的名,让她出列,可是过了好一会儿,都不见半点动静。 不止是她,就连殿内另外十多名天足女子,都未被点名。 怎么回事? 大明不是流行缠足,以三寸金莲为美吗?她都七寸多了,翻了一倍有余,不该被淘汰出局吗? 无羡的脑门疼了起来,这双天足可是她最大的依仗了,不会失灵了吧? 下一轮,可就是初阅的最后一轮了,由老嬷嬷将众人一一带去小房间里检验初子之身,通过之后便得留在宫中学习礼仪。 她爹还等着她回去吃饭呢! 这可怎么办啊? 她若是回不去了,非得把她爹急坏了不可。 她正愁着呢,就听一声“李姐”,王满堂推了推她,轻声道,“轮到你了。” “哦!” 无羡进了验身的小房间,房间里很周到地用不透光的帷幔分割开了。 “快更衣吧!” 无羡解着身上的扣子,突然计上心来。她见四下没人,从怀里摸出了三颗金豆子,递到了那验身的嬷嬷手中。 嬷嬷眯着眼,颠了颠手中金光闪闪的金豆子,分量还不轻。 她故意板着脸,沉声道,“你这是做什么?” 无羡笑了笑,“这身啊,嬷嬷就不必验了。我身上有伤痕,不适合入宫侍奉,这三颗金豆子就是您的了。” 嬷嬷将金豆子收入袖口,“不知伤痕在哪儿?该走的流程,还是得走的。” 无羡将身上的衣衫退去,上身只剩下一件素罗主腰,指着左臂的位置道,“疤痕就在这儿!” 她露在主腰外的肌肤光滑无比,细如凝脂,却是被一条两指宽的红痕,破坏了美感。 嬷嬷虽说年纪大了,眼神可没问题。少女肩上的伤痕可是新伤,若是她没料错的话,正是刚才被女官打的那一尺而留下的! “这……” 嬷嬷摩挲着袖子中的金豆子,对少女道,“既然衣衫都脱了,就将最后一道程序走完吧,让老奴验一验你是否是完璧之身。” 这么麻烦? 无羡皱了皱眉,依旧配合嬷嬷的动作,任由她掀开了衣裙。 嬷嬷低下了头,正要探看她的下身,一声大喝突然传来。 “且慢!——” 只见一名内官挑开帷幔,闯了进来。嬷嬷吓得手一哆嗦,缩了回来,将声音拔高了几分,“何人如此大胆,竟敢阻挠选秀?” 无羡却是惊喜地瞪大了双眼,来人她太熟悉不过了,正是她的义父董忠。 好在她穿着主腰,就同个贴身马甲似的,该遮的地方全遮住了,没什么可害羞的。 只是场合有些不对,她不知董忠的来意,一声“义父”卡在了喉咙口,不敢同他显得太过亲昵。 董忠却是看懂了她的口型,目光越过她,移到了嬷嬷的身上,狠狠地剜了她一眼,拿着衣架上的衣裳,披在了无羡的身上。 他的眼中带着心疼,扫过她脸上的挫伤和手臂上的红痕,声音冷了下来,“谁干的?” “我干的。”女官挑开了帷幔,也进了房间,“民女不懂规矩,出手教训了一下。听说董太监得了赏识,荣升为了提督军器库太监,怎么,连皇后选秀的事也要插手吗?” “原来是何姑姑啊!”董公公的眉眼溢着笑,笑意却是不达眼底,“给咱家一千个胆子,哪敢干涉皇后娘娘的事啊!只是……咱家收了一个义女,听说在选秀的名单中,特来抽空瞧上一瞧。” “哟!董太监这是怕我欺负了您的义女吗?” “咱家收的义女,没人比咱家明白,这脾气啊,被惯坏了,不是怕她惹恼了哪位,特意来看着她点的。得,还是来晚了一步。”董忠啧了两声,“看这小脸伤得哟,怕是没福气伺候万岁爷了,还是由咱家领回去好生学学规矩。” 何姑姑捏着无羡的下巴,看了眼她脸上的伤,“这脸蛋倒是比宫里的还嫩呢!没事,我那儿还有皇后赠的愈肤膏,涂上些,没两日就好了。” 何姑姑的目光犀利,如同一把刀子,刮在了嬷嬷的身上,“她都验完了吗?” “验……验完了……” “既然验完了,那就留下吧!统共还要教习一个月呢,董太监有的是机会来看看。” “何姑姑客气了,咱家许久没见到干女儿了,可否让咱俩说会儿贴心话。” “好说。”何姑姑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将那嬷嬷给带了出去。 两人的身影刚消失在帷幔后,董忠一把扯了无羡的耳朵,“你这个让人不省心的!” “义父,疼……” “不疼你不上心!”董忠的手上又加大了几分力道。 无羡带着几分委屈,抬高了被打的手臂,“姐儿这次可乖了,被打了都没吱声呢!” 董忠松了手,心疼地替她吹了口气,给她将衣衫套上,一粒粒系着扣着。 无羡嬉皮笑脸,道,“就知道义父是心疼我的。” “你就嘴皮吧,要不是咱家到得及时,今日你的清白就被人给毁了!” 无羡一惊,“如何说?” “咱家听闻,有人要在今日验身时,使出腌臜的手段,破了你的身,立刻就赶来了。” 女子的清白是最重要的,这手段可够歹毒的呀! “消息可靠吗?”无羡的表情严肃了起来,将各种可能都在脑袋里过了一遍,“是有人真要毁我清白,还是想害义父,让义父与皇后的女官交恶。” “时间那么紧,咱家哪里顾得上这些。” 敢动他的义女,也要先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这个本事,承受他的怒火。 董忠冷哼一声,“咱家出宫外任那么些年,把咱家当成个软柿子捏了?你就安安心心待在宫里,义父一定替你将幕后的人给揪出来。” 回头先叫人查查那个嬷嬷,看看她最近和谁走得比较近,手头是否紧张,抑或是突然变宽裕了。 他跟着张永,多少了解些东厂的手段,全给她招呼上去,他就不信了,不能将她的嘴给撬开来? 无羡的脸却是垮了下来,甩着董忠的手臂,撒娇道,“我爹还等着我回家呢!义父能不能帮我想个办法,将我剔除选秀的名单啊?” 董忠了解她的性子,太直,不会玩那些阴损的手段,情愿以拳脚见真章,把人打到服为主。 她这样的,对付鞑靼没毛病,对付宫里那些笑里藏刀的,铁定得吃亏,真不合适进宫。 可是如今,他不是不想帮她,而是没法帮她…… “你也看到了,管着选秀的是皇后的人,咱家也插不了手……” 无羡理解他的为难,“那您派人通知我爹一声,说我一切都好,别让他挂心了。” 董忠点头应诺,暗道:真是个懂事的孩子,没叫他白疼一场。 无羡微微扯了下他的衣袖,眉眼间染上几分羞涩,“您再找下太监张永,托他问下朱大将军,他说过会替我安排的。” 董忠第一次见到她如此小女儿的情态,笑着逗弄道,“哪个朱大将军,让咱们的姐儿如此信任?” “就是这次应州大捷的那个朱大将军,当日太监张永来传旨时说,朱大将军对我有安排。那时我也没放心上,想着,就凭我这双天足,肯定是选不上的。哪里料到,量足就是走个过场罢了,看来只能靠他了。” 董忠的心里咯噔一下。 参加了应州大捷…… 又是一位姓朱的大将军…… 符合条件的,可只有一位啊…… 不会是他想的那位吧…… 那可是豹房的那位爷! 大明的九五之尊! 他之前还想着,万岁爷去大同的那段时间,无羡她爹李霸也在那儿。 凭借着作战勇猛的狼煞军,说不定,能入了万岁爷的眼。 他也能借个光,在张永面前得个脸。 看无羡之前的模样,那份少女怀春的娇羞之态,可见,两人不只是认识那么简单…… 他抓起无羡的手,因为紧张而加大了劲道,“你同咱家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你同那位朱大将军的关系,究竟如何?” “还能如何呀?”无羡垂眸道,“他早有一妻二妾的,我又不是一个安于内宅的。等我逃脱了选秀,就陪我爹游山玩水去……” 董忠气得点了下她的脑袋,“他若费了那么大的力气,帮你摆平选秀的事,就是为了让你游山玩水的?” 第171章 四个姑娘 无羡也觉得,自个儿有“过河拆桥”之嫌,“这个人情,大不了以后还他就是了……” 一个男的,费尽心思去帮一个女的,还能图什么,图的不就是那个人吗? 董忠瞪了她一眼,“他能缺你一个人情?” 每次提到朱寿,无羡的心里就像是一团乱麻,剪不清,理还乱。 “将来的事,将来再说,义父,您先替我去传话吧!” 既然,无羡不知道万岁爷的真正身份,想必是万岁爷故意瞒着她,早有安排了。 如此,他也不便将此事捅破,以免惹了圣怒。 “这个月,你就在这长春宫里好好接受教习,咱家会想办法托人照顾你的。你自个儿也上些心,若是今日那人是冲着你来的,必然还会找机会下手。” 无羡笑了笑,“义父放心,西域我都能闯荡,可怕一个皇宫不成?” 董忠瞪了她一眼,“皇宫可比西域可怕多了,杀人都不沾血。” 待董忠离开后,无羡低调地回到了秀女的队伍中,被分配到了西厢的通铺,一间屋子两张床,住了四个少女。 看来,得与人挤同一张床了。 王满堂拉着无羡,要与她同榻。 无羡没什么异议,反正和谁睡不是睡,不如找个熟悉的。 同住的另两人,一个是花农的女儿吴二丫。养花无需头顶烈日,脚踏泥地,活计比种粮轻松不少,收益也丰厚些。城里的富贵人家,谁家不要两盆花妆点一下。她家也算是个富农,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另一个叫刘三姐,她爷爷是个老童生,考了三年又三年,头发都白了,仍未通过乡试,又不善俗务,将原本殷实的家底给掏空了,日益没落。 她穿在外面的褙子还算过得去,里衣却是打了补丁的,还不如吴二丫穿得好。 吴二丫进了厢房,从未见过那么精致的屋子,衣橱是上好的紫檀精工细作而成,四扇柜门嵌了螺钿,并以四季植物花鸟装饰,随类赋彩。 吴二丫稀罕得很,伸出手想去摸一摸,又怕自个儿粗手粗脚的,将东西给碰坏了,忙将手给缩了回来。 “只有官老爷家,才有如此好的物件吧……” 王满堂轻哼一声,“什么官老爷?这里可是皇宫,整个大明最好的物件都在这儿。” 她将脚翘在了裹脚凳上,“看那做什么,以后有得你看的。你的脚不难受吗?快换了足袜吧!” 吴二丫这才想起,她之前量足时将足袜给弄湿了,此刻黏在了脚上,湿哒哒的,确实难受得很。 一群女孩子各自找了位置,将鞋子脱了,把足衣脱了下来,唯有刘三姐和王满堂比较麻烦,她俩是缠足的,要将裹脚布一圈圈解下来。 王满堂的脚踝上,还套着一个鎏金铜铃铛,用裹脚布缠了两圈,因而,之前走路时没露出一点声响。 吴二丫一脸艳羡地望着她的脚铃,“真漂亮啊!” 王满堂笑了笑,用手拨弄了一下,发出清脆的声响。 吴二丫又用手摸了摸她身上的衣料,“是丝罗的吧?真滑。” “我这身有什么可稀罕的?”王满堂用嘴努了努无羡,“她也不差啊,别看她穿的是不起眼的素色布衣,中间夹的可是上好的丝线,出自松江,名为云布,上身柔软,又不失挺括。” 无羡这身低调得可以,没什么可忌讳的,大方地承认下来,对她赞了一句,“好眼力。” “我家是开布庄的,对面料自然了解些。” 其实从价格上说,云布与一些下品丝罗差不多。买得起云布的,都买得起丝罗。 正因为如此,她爹曾经郑重地告诫她,爱穿云布的都是极度低调的人。往往越是低调的人,越是惹不起,切记切记。 她原先也是不信的,毕竟,谁会傻乎乎地放着光鲜夺目的丝罗不穿,去穿不起眼的云布?直到她看到了无羡,才是真的信了。 为什么? 她看到了无羡的里衣,竟然是蝉翼纱的,纱如其名,真真是薄如蝉翼,整件衣服叠在一起,可以揉捏至掌心,最适合做夏季的内衣了。 她一直想弄上一件,可惜怎么求爹爹都没答应,毕竟太过昂贵了,作为里衣只能图个凉快,又没人看得见。有这个闲钱,还不如去用一身锦绣实在些,穿在外面也体面。 可是无羡呢? 却是反其道而行之,明明买得起蝉翼纱,却将不起眼的云布罩在外面,当真是人不可貌相。 刘三姐看着无羡的一双天足,可惜道,“你家不愁吃穿,为什么不缠足呀?” “就是啊!”吴二丫也应和道,“小时候,我娘偷偷让我缠了足,说是将来好嫁个好人家。可是被祖母发现了,给解开了,说是缠足了,就不能干农活了。” “我长在边疆,我们那儿不兴这个的。”无羡一笑而过,趁机将话题引到了她关心的问题上,“原本我还以为,凭我这双天足,定是选不上秀女的呢,想不到最后竟被留了下来。” 王满堂神秘兮兮道,“你们想知道原因吗?” 吴二丫眨巴着一双好奇的眼睛,“当然想啦!快告诉我们!” 王满堂将窗户合上,压低声音道,“之前在验身的时候,我和嬷嬷聊了会儿,她告诉我啊,这是万岁爷的恩典。说是开国的马皇后,就是一双天足,所以无论是否缠过足的,全都能通过阅选。” 无羡简直欲哭无泪了,这个正德帝怎么不按常理出牌呀! 真是害死她了! 刘三姐道,“我记得,你说你是宁夏海城的,如此偏远的地方,你是怎么把皮肤养得那么好的?又白又嫩,连毛孔都看不出来。” “我娘生得好,我随她。” 吴二丫凑近了无羡,嗅了嗅,“你身上好香呢,涂了什么香脂呀?” “是宁夏特有的一种花做的。” “怪不得我从未闻过呢!”吴二丫的眼睛一亮,“那是什么花?好种吗?” 无羡耸了耸肩,“长在沙地里的,这儿可种不了。” “好可惜啊……” 无羡仿佛又回到了上学住宿时,几个女孩子兴奋地聊天,一声叩门声突兀地响起。 难道古代也有查寝的吗? 女孩们像是犯了错的孩子,一个个缩着脖子。 叩门声继续响着,节奏越来越快,显然,门外的人已经等得着急了。 无羡将鞋穿上,前去开了门。 门外站着一个比她大不了多少的宫女,手中捧着八套衣服,“一人两套,明日换上,统一梳双螺髻。” 无羡接过衣服,乖巧道,“谢谢姐姐。” “姑娘不必客气。”宫女摊开手心,露出一个小瓷盒,“奴婢是董太监派来的,照拂姑娘一二。盒子里的是白玉神膏,敷上后可祛疤生肌。” 既然是她义父给的,无羡自然是大方地收下。 “不知该如何称呼姐姐?” “奴婢叫夏莲。” “姑娘若是遇到什么难处,可来耳房寻奴婢。” 无羡谢过后,夏莲便离开了。 “哟,想不到你还认识宫里的太监和宫女啊!老实交代,你到底是什么人啊?不然我可不客气啦!”说着,王满堂挠起她的痒痒来。 无羡手中捧着一堆衣服,躲又躲不了,避又避不开,只能讨饶道,“快停手!我交代!董太监原是外放宁夏的,那儿才多大点地方,自然就认识了。” “今日我看到一个太监从你验身的小屋里出来,可是他吗?” 无羡点点头,将手中的衣服分给了众人。 王满堂的目光,落在她手中的白玉神膏上,“看着盒子就知道,这药膏可金贵着呢,董太监对你可真好啊!” “这不是看我的脸伤了嘛!你们今日也被抹布擦疼了吧?上些药膏,红肿消得快些。” “那你不是不够用了吗?”吴二丫道。 “我不用,留着这伤慢慢退,要是能留上一个月,最好不过了。” 刘三姐听出她话中的意思来了,“你不想被选中做秀女?” “是呀。”无羡摆明车马道。 无论她们原先多不想入宫,待看到宫内的繁华后,又有多少人能不被迷了眼呢? 无羡可不想因此招惹上什么竞争者。 刘三姐的目光带着几分狐疑,“为何你前些日子不准备出嫁?” “我不是有一双天足嘛,以为定会落选的,哪里知道居然能过了预选……” 吴二丫向她投去同情的目光,“我也不想来的,可是因为选秀,男方不愁娶妻,一个个漫天要价,我家出不起嫁妆,干脆就把我送宫里来了,也没指望我能被万岁爷看上,就算最终做个宫女,也能得不少钱呢!” 王满堂点了下她的脑袋,“你傻不傻,那钱又不是给你的。都被你家里人卖了,还替他们数钱呢!” 吴二丫摸了摸刚发下来的衣衫,“宫里吃得好,穿得好,卖了我也乐意。” 第二日起床,大家将衣服换好,无羡发现了一个大麻烦,她不会梳头啊! 准确地说,她不会梳女孩子家那些复杂的发饰,可是从今日起,得统一梳宫女的双螺髻,那可怎么办啊? 无羡只得求王满堂帮忙。 王满堂倒是答应得爽快,“等我梳完了,就来帮你盘发。” 可是,王满堂的动作太慢了,等她梳完后,刚刚替无羡扎到了一半,门外的嬷嬷就催促起来了。 无奈,无羡只能顶着半个发髻出了门,一眼就被负责教导她们礼仪的尚仪女官给发现了,厉声喝问道,“你的头发是怎么回事?” 无羡没有要狡辩的意思,老实地认错道,“我知错了。” “把手伸出来。” 无羡乖乖地伸了手,尚仪女官取出戒尺,重重地打了一下,“知道错哪儿了吗?” “衣冠不整。” 啪!—— 尚仪女官的戒尺又落了下来,“还有呢?” 还有? 无羡不知道了,“请姑姑赐教。” 啪!—— 尚仪女官又在她的手心打了一下,冷冷地扫了众人一眼,“我可不管你们在家是个什么样儿,来了宫里就得守宫里的规矩,一言一行,都得有模有样。在获得位分之前,你们都得自称‘奴婢’,懂了吗?” 无羡心里苦啊,她好歹做了十来年的主子了,想不到如今,居然混成奴婢了。 不过,人在皇宫里,不得不低头。 “奴婢明白。” 尚仪女官这才收了戒尺,“把头梳起来,梳好了才能吃饭。” 无羡尴尬道,“奴婢不会梳头……” “那就给我饿着!”尚仪女官将她晾在了一边,带着其余的女孩吃饭去了。 无羡又不傻,她让她饿肚子,她就不会自己去寻吃的吗? 她立刻去耳房找了夏莲,觍着脸道,“姐姐,能替我梳个头吗?顺便蹭点吃的。” 夏莲看着她一半披散的头发好笑道,“怎么弄成这样?” 无羡尴尬地笑了笑,“我不会梳头,就被罚了。” 夏莲有些哭笑不得,找了两块绿豆糕给她,将她的发髻拆了,重新梳理起来。 无羡一边啃着手中的绿豆糕,一边赞道,“姐姐的手可真巧啊!” “姑娘金枝玉叶,想必以前从未接触过这些吧?这一个月得多忍耐些。” “谢谢姐姐提点。” 无羡给夏莲留了三粒金豆子,离开了耳房,趁着其他人没回来前,将嘴擦干净,又回到原来罚站的地方。 尚仪女官见她发丝整齐,惊愕道,“你不是说,不会梳头吗?” “央求别的姐姐帮忙的。” 尚仪女官轻哼了一声,“人缘倒是不错啊!” 之后便是练习仪态了,从最基本的站姿开始学起。 尚仪女官给她们每人发了一只陶碗,让她们顶在了头顶上,只要脑袋稍有倾斜,陶碗就会从头上掉下来。 “若是这碗碎了,你们今日也别吃饭了。” 说完,尚仪女官让小宫女给她搬了一把交椅,在阴凉处坐下,摇着一把宫扇,目光时不时地往无羡身上瞟去,谁让她还没训练就出了岔子,不盯着她盯谁? 可是怪了,在所有的女孩中,就属她站得最是稳当。两个时辰下来,都有十多个女孩摔了碗,她的腰背依旧挺得直直的。 第172章 杨家姑娘 尚仪女官轻哼一声,让众人吃了饭,继续练习。 这一回,难度增加了,她们得头顶着碗练习屈膝。 “主子们问话时,你们可不能站着,得微微屈着膝。”说着,她让一个小宫女当众演示了标准动作。 做过深蹲的都知道,这可是一个考验人的动作,被称作是“力量训练之王”。 长时间的屈膝,可不比深蹲轻松多少,没过多久,就有不少女孩腿肚子打颤了。 尚仪女官拿着戒尺拍了拍一个女孩的后背,“给我挺直了。” 那女孩吓得一哆嗦,头顶的陶碗掉了下来。 完了…… 今晚吃不了晚饭了…… 尚仪女官又来到了无羡的面前,拍了拍她的肩膀,“再蹲下些。” 无羡往下矮了一寸。 尚仪女官再次拍了拍肩膀,“太低了,再起来些。” 无羡往上升了半寸。 就这么调整了半天的位置,陶碗依旧稳稳地顶在她的头上。 尚仪女官寻了个没趣,去树荫下磕瓜子去了。 嗑完了满满一碟,她拍了拍手,见才摔了四分之一的碗,一脸的不满,手中的戒尺如同指挥棒一般,一会儿抬起,让她们起身,一会儿降下,让她们屈膝。 来来回回折腾着,又摔了一大半的碗,直到夕阳西下后,方才让她们歇息去。 王满堂回了屋,往床上一躺,对无羡道,“累死我了,感觉我的脚都不是我的了。你和三姐真厉害,一点错处都没出过,你在家练过吗?” 无羡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我若是真练过,就不会一直被姑姑盯着了。不过,我长在边疆,从小骑马。骑马讲究的就是身子稳当,所以学起来快些吧。” “怪不得呢!我和二丫可就惨了,都饿了两顿了。”说着,她的肚子是非配合地叫唤了起来。 王满堂眼珠一转,“你和那个夏莲不是挺熟的吗?托她给我们弄些吃的吧?” 吴二丫的眼中也绽放出了希冀的光。 无羡却是一口回绝了,“早过了饭点了,人家又不是在厨房做的,哪里还有吃的呢!” 这才是第一日,她可不想做个老好人,将王满堂她们惯出毛病来,一遇到些小事,就托她去麻烦夏莲。 王满堂撇了撇嘴,不就是不愿意帮她们吗?说得那么冠冕堂皇做什么? 可是她自己呢?一看她今早梳的头发就知道,肯定是找夏莲帮的忙。 真是一个小气的家伙! 王满堂轻哼了一声,转到内侧睡了。 一夜无话。 第三日,就轮到无羡倒霉了。这一回,练的是走姿,要求踩着碎步,每一步的步距都得一模一样。 为了让她们快速找到感觉,尚仪女官特意找了五十条绳子来,绑在她们的腿上。 那绳子不及一尺长,绑在腿上瞬间又缩短了一半,对于无羡这个一步能跨两尺的人来说,简直就是刁难。 第一步迈出去,就差点跌了一跤。身子一歪,头顶的陶碗顺势滑落了下来,眼看着就要摔在地上了。 她本想凭借身手,用脚将碗接住的,却是忘了脚上的绳子。 这一脚踢出去,用力过猛,碗没接住,倒是将自个儿给绊倒了,整个人向后仰去,碰的一声倒在地上,差点将屁股摔成了四瓣儿。 得!今日,她也没饭吃了! 饿就饿着呗,就当是减肥了,她没拿这事去劳烦夏莲。 之后的几日,无羡的日子可不怎么好过,不是练下跪,就是练行礼,就连脸上的表情都得训练。 笑的时候,嘴角能翘多高都有标准,全得经过尺子量过,做到分毫不差。 往往一个动作,就得练上两个时辰,感觉将她两辈子缺的礼仪,全都给补上了。 那个尚仪女官也是的,她不就是第二日没梳头嘛,天天盯着她,一有错漏就打她手心,她的手肿得都和猪蹄差不多了。 就这么熬了十多日,王满堂嘟囔道,“三姐,我们几人中,就数您的家世最好了,见识也多。你说,我们还得练多久的礼仪啊?我都快撑不下去了。” 刘三姐的祖父仅仅是个老童生,又不是钟鸣鼎食出来的,哪里知道这些,又不想在她们面前落了面子,只得含糊道,“应该差不多了吧……” 王满堂挽着她的手臂,笑了笑,“我估摸着也是,说不定,明日我们就能学些新的了。” 吴二丫长长地叹了口气,“要是这般,就太好了。这些日子,我和李姐没少挨饿,还以为进宫能享福了呢,想不到比在家里还不如,连顿饱饭都吃不上。” 刘三姐并不赞同她的话,“往好处想,我们也学了许多东西,够我们受用一辈子的了。” 无羡用剩下的最后一点白玉神膏,给吴二丫抹着被打肿的手心,心里呵呵一笑。 都是些服侍人的规矩,即便学来了,难道要用来一辈子服侍人吗? 若是这样的话,还是不学罢了。 翌日一早,吴二丫被尚仪女官点了名,“昨日,你可曾说过,宫里还不如你家?” 吴二丫回头望了无羡几人一眼,道,“奴婢没有说过……” 这些日子,她天天被尚仪女官打手心,早就生出了惧意,这会儿,连回答的声音都带着颤音。 “还敢狡辩!来人,掌嘴!” 一个小宫女领命上前,啪的一声,手掌甩在了她的脸上。 这是尚仪女官第一回让人打脸,不一会儿,就泛出一个红红的手印来。 啧啧,果然是宫里训练出来的,出手还真够狠的! 吴二丫不明白,她只是说了一句实话,为什么就被打了,眼泪簌簌地落了下来。 “还敢哭?” 这回,没等尚仪女官下令,小宫女的手再次抬起,接连打了三下。 吴二丫怕了,强忍着泪,一抽一抽的,看着好不可怜。 尚仪女官冷冷地扫了众人一眼,“都给我记住咯!这儿是宫里,可容不得你们放肆,有天大的委屈,都给我烂在肚子里!” “谨听姑姑教诲。”众人垂首应道。 “散了吧!都去用膳吧!”尚仪女官叫小宫女领着众人去了膳堂,唯独留下了无羡,给她递了一盘豆沙糕。 无羡知道,早膳她是肯定轮不上了,此刻若是拒绝,必然是会饿肚子的。 她没有矜持,对尚仪女官道了声谢,拿起一块豆沙糕便吃了起来。 “怨我吗?”尚仪女官问道。 “姑姑是为奴婢好。” 尚仪女官来了兴致,笑问道,“怎么说?” “姑姑今日教得越是严格,日后奴婢出的错便越少。” “我刚罚了吴二丫,便把你留下来,所有人都会觉得,是你告的密,这可是把你放在火上烤啊!” 无羡吃完一块豆沙糕,又拿了一块,“宫中本无姐妹,不然,吴二丫的事也不会那么快传到姑姑的耳中。” “不好奇是谁告的密吗?”尚仪女官直直地盯着她的眼睛,像是要透过她的眼睛,望穿她的心底一般。 “姑姑若是想说,自会说的。” “你倒是个心思通透的,知道我为什么会看中你吗?”尚仪女官问道。 无羡的心里也是好奇,脸上却没有表示出来,淡淡道,“许是奴婢懂规矩吧。” 尚仪女官斜睨了她一眼,“你若是懂规矩,怎会被我罚得最多?” 无羡尬笑道,“那些都是表面的规矩,奴婢不多嘴,不多事,有错就认,有罚就领。” 尚仪女官冷冷一笑,“只是些奴婢罢了,挨打了,含着泪,做给谁看啊!这么一哭,岂不是显得主子打错了?” 她浅啄了一口手中的茶,“可惜,你的心不在这宫里。” 无羡双眼一亮,“姑姑可愿意助奴婢离开皇宫?” “刚刚你自个儿还说,宫中没有姐妹,这会儿就给忘了?在宫中,谁都靠不住,只有靠你自个儿。” “谨记姑姑教诲。” “我能教你的只有这些,之后,你要换个师傅了,学习《女诫》、《女训》和《女范捷录》。” 这不是让她学三从四德呢? 无羡听了就头疼,更让她头疼的是教她们的女先生,居然是杨慎的妹妹杨惜! 呵呵,她前不久刚用笤帚将人给打了,杨家姑娘不为她哥报仇,给她穿小鞋,她将李字倒着写! 唯一让她欣喜的是,授课的地点换了,改到了正殿,再也不用在庭院中盯着烈日了,可以去屋里躲凉快了。 可惜整个大殿之内,只有杨姑娘作为先生,有资格坐着,其余的人给她恭敬地行了一个拜师礼后,全得跪着听课! 太没天理了! 当初,无羡在她哥面前都没跪过,如今却要给她下跪,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你们中可有识字的?”杨姑娘扫了众人一眼,见没有人应声。 她目光落在了无羡的身上,“你也不识字吗?”骂她哥的时候,嘴皮子可是很溜的,还能引经据典呢,她就不信,她不认得字! “答先生,奴婢识得。” 众人听了无羡的回答,发出了一阵惊呼。要知道,即便是官宦人家的姑娘,会识文断字的也不多见,更何况秀女选自民间,不认字的就更多了。 无羡作为在场唯一一个识字的,自然受到了大家的瞩目。 她只想低调地混过这一个月的训练,对于众人火热的目光,有些难以适应。更何况在这些目光中,还有不少带着几分羡慕与嫉妒。 杨姑娘将她招到了身边,拿出一本《女诫》递给她,“带着大家读一百遍。” 无羡怀疑她,她这一手是不是故意在为她拉仇恨值呢? 相似的手法,尚仪女官想让她明白人心的险恶,而那杨姑娘,就是真心把她放在火上烤了。 得!往好处想,不用给杨姑娘下跪,也不算太吃亏。 因为众人不识字,无羡只能先高声念一句,众人跟着复述一句,没法混在人群中对个口型,滥竽充数。 她带着众人,将《女诫》的第一段颠来复去,读了整整一百遍,一个字都没得偷懒,直念得口干舌燥,方才停了下来。 “有人明白之前读的那段话的意思吗?”杨姑娘看了眼无羡,见她一脸的不情愿,就差在脸上明明白白地写上“别找我”三个字了。 讲真,她也没有让无羡在众人面前露脸的想法。若不是她找不到第二个识字的,又懒得亲自动口,也不会让无羡做了领读人。 她将目光移开,在众人身上扫了一眼,收到了一抹热切的目光,便点了那人作答。 那人正是刘三姐。 刘三姐带着几分紧张与激动,说话都有些磕磕绊绊的,将文意用白话复述了一遍。 “念得还算不错。”杨姑娘神情淡淡地赞了一句,刘三姐却是心花怒发。 这可是被杨阁老家的才女夸奖呢! 她的心中全被欣喜给填满了,完全没留意到之后杨姑娘的释义中,有些地方与她的解释是有出入的。 “回去后好好温习,明日考校你们。”上午的课就算是完成了。 无羡撇了撇嘴,不就是照本宣读吗?还真是无趣得很,还没小时候柴胡上的草药课有意思呢! 幸好下午换了课程,改成了茶艺,没再继续上《女诫》,终于可以让她的嗓子修养一会儿了。 茶艺是由皇后身边专侍茶点的尚食女官来上的,杨姑娘则坐在一旁旁观。 无羡本想蹭几口茶水,润润嗓子的,那两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商量好了的,水都没烧上一壶,只取出十种常见的干茶叶,摆在十个猪油白的小磁碟里,教她们茶叶的特性和辨别的方法,这是想让她望叶止渴吗? 晚上回屋后,刘三姐兴奋地拉着无羡,不敢置信道,“你竟然认得字?” “小时候学了《百家姓》和《千字文》。”无羡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你对《女诫》一定倒背如流吧?我有几处地方忘记了,你提点我一下。” 无羡还想继续做她的差生,哪能表现出积极的学习态度来,无奈地耸了耸肩,“我爹不喜读书,就让我识了字,我也是头一回读《女诫》,许多地方也不记得呢!” 第173章 捉弄升级 吴二丫冷哼一声,“三姐问她做什么?她这种惯会在背地里使坏的人,能好心教你吗?小心别故意教错了你几句,让你受罚,好叫你当众出糗呢!” 无羡本还觉得,几人之中,数她的心思最为单纯,看来真是纯得可以了,随便被人一挑拨,就反戈相向。 她懒得同她这么个小姑娘计较,正准备入睡,王满堂“呀”的一声叫了起来,对着二丫和三姐露出一个苦恼的表情。 “我手滑,不小心将席子、被褥全给弄湿了,没有替换的了,这该如何是好啊?” 无羡心里冷冷一笑,一大壶水,谁闲着没事提到床上去喝啊? 这不明摆着,是故意洒的吗? 当她是二傻子吗? 吴二丫提议道,“满堂姐,晚上同我们挤一挤吧!” 刘三姐也道,“就是,床宽裕着呢!” “这怎么好意思呢?”王满堂嘴上这么说着,人却是老实得很,往她们那边走去,脱了鞋,直接上了她们的床。 三人好得同亲姐妹一般,相拥着,轻声地温习着白日上的《女诫》。 无羡无视了她们那副你侬我侬的好姐妹戏码,将席子一把掀了,又用半干半湿的被褥,吸干了残留的水渍,和衣睡在了床板上。 索性是盛夏,没有被褥也不会着凉,反而还能凉快些。 翌日,一开堂便是考校课业。 杨姑娘目光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多数人都将头低垂着,唯有五六人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 她的目光并未在她们身上多做停留,而是落在了无羡的身上。只见她颔首垂眸,与皇宫中众多的宫女无二。 看来,她并不担心考校课业,但也不像是要在众人面前表现一番的样子。 是想保持低调吗? 她偏偏不让她如愿。 杨姑娘第一个就点了无羡的名,“将昨日学过的,背上一遍。” 无羡装模作样地背了两句,敷衍道,“后面的记不得了。” “真的不记得了?” 杨姑娘不信,当日她骂她哥的时候,可是口齿伶俐得很,《庄子》都能背上一小段,没道理换了《女诫》,就不会背了。 她一瞬不瞬地盯着无羡的双眼,想要透过她的眼睛,看到她的心底。 可是无羡的双眼平静无波,瞧不出任何的异样。 “真的不记得了。” “既然背不出来,就当受罚。” 无羡大方地伸出了手,手掌微微红肿着,像是经常受罚,旧伤还没养好的样子。 杨姑娘本是要趁此机会重罚她的,看她这个样子,有些于心不忍,戒尺落下来的时候不觉放缓了些。 罚也罚了,杨姑娘也不好再发作,将她搁在一旁,寻别人考校去了。 她没工夫听五十个人,一一将昨日所学背上一遍,就叫她们挨着顺序,以接龙的方式,每人背上四句。 吴二丫的运气很不错,轮到她的时候,正巧是一遍完结,由她重新开头。 开头几句总是背得最为利索的部分,因而非常顺利就过了关。 刘三姐的运气就背了些,本是想要好好表现的,哪知一紧张,脑子一片空白,竟是将背好的内容忘得一干二净。 刘三姐觉得委屈得很,难过得掉下泪来。 杨姑娘安慰道,“看得出来,你是仔细准备过的,无需紧张。”说着,她替三姐起了个头,“你接着背下去试试。” 刘三姐定了定神,平复了一下紧张的情绪,原本卡在喉咙口的篇章,一句句流溢出来,越背越顺溜,竟是将昨日所学,一个人全都背完了。 杨姑娘的目光多了几分赞许,“听闻你的祖父是进过学的,好好努力,大家也要向刘三姐学习。” 这可是杨姑娘头一回赞人,吴二丫与有荣焉地拍了拍手。 王满堂也对她投去一笑。 刘三姐的脸颊爬上了一抹红晕,颔首道,“奴婢定然不负先生所望。” 考校完后,杨姑娘又叫无羡带着大家读《女诫》的下一篇。 无羡苦着一张脸,无声地表示,“为什么又叫我来领读啊?我想偷懒啊!” 你不领读,难道让杨姑娘自己领读吗? 她的嗓子可受不了。 杨姑娘挥了下戒尺,眼中的威胁意味不言而喻。 无羡的手心还疼着呢,立刻认怂,乖乖地领着大家读起书来。 时光一晃而过,下午的茶艺课依旧从考校昨日的课业开始。 不知是不是杨姑娘授意的,无羡又是第一个被点名的。 桌案上摆着昨日所学的十种茶叶,尚食女官指着其中的一个,问道,“这是什么茶叶。” 无羡随口答道,“西湖龙井。” “错!伸出手来。” 尚食女官正要罚她,就听一声“且慢”,杨姑娘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走到桌案旁,看了宫女所指的茶叶一眼。 那是庐山云雾,茶芽肥绿多毫,条索紧凑秀丽,香气鲜爽持久,滋味醇厚甘甜。 对于小门小户来说,或许长这么大,都没机会尝上一回。 但是无羡是谁呀? 作为常年扮着纨绔子弟的人来说,闲茶浪酒本是家常便饭,应该不难辨认才对。 杨姑娘指着另一个磁碟道,“这个呢?是什么茶?” 无羡的眉角一跳,杨姑娘此刻指着的,不正是她之前开口所说的西湖龙井吗? 无羡继续装傻道,“六安瓜片。” 如果说,庐山云雾可能会认错,西湖龙井这种寻常百姓都在喝的茶,无羡不可能会认错。 让你继续装! 杨姑娘又指着六安瓜片问,“这个呢?” 无羡简直欲哭无泪了,她不就是想混个考校的末等,好逃避最终的阅选吗? 又要装傻,又要挨打,容易吗? 人间不拆,懂不懂啊? 无羡硬着头皮道,“这是信阳毛尖。” 杨姑娘将桌上十个茶碟都指了一遍,拍了拍手,“李姑娘真是厉害啊,居然一个都没答对。” 无羡脸不红,心不跳,装傻到底,“奴婢惭愧。” 杨姑娘的唇角含着笑,“错了自当受罚,错一个挨一下,把手伸出来吧!” 无羡低头看了下右手,早上刚被打过,还是让它多歇会儿吧,于是将左手伸了出去。 宫里的宫女打起人来,可不像那杨姑娘,一点情面都不留。 啪!——啪!——啪!—— 一下落下去,清脆响亮。用力之大,每一下落于掌中时,连戒尺都微微弯曲了。 无羡忍着痛,双眉都没蹙一下,倒是让杨姑娘高看了几分。 果然是上过战场的,受罚时依旧面不改色,全然不见寻常女子的矫情。 考校完后,尚食女官又取出了十种新的茶叶,教她们辨认。 课后,无羡找了杨姑娘,“能否借一步说话?” 想报仇吗? 她可是杨廷和的女儿,杨慎的妹妹,怎么会怕她这么个丢了爵位的武将的女儿。 杨姑娘挑了挑眉,将她带到了皇后给她安排的住处,就在长春宫的正房,屋里的摆设精致无比。 帷幔用的是质地轻软的霞影纱,远远看着,就似霞光氤氲,生出一种朦胧的美感,宛若置身于仙境一般。 “说吧,找本姑娘有什么事?” 无羡自顾自地拿起桌上的一块莲子百合糕,坐了下来,边吃边道,“就是同你打个商量,以后在课上别再刁难我了。你日日打我,传出去,别人会认为你是公报私仇,对你哥的声名不好,你说是不?” “本姑娘身正不怕影子斜,你的成绩可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谁敢说她公报私仇? “其实,今日你也看出来了吧,以我的能力,在这群姑娘里,混个甲等还不是唾手可得?不过,我对进宫没什么兴趣,想必令尊与令兄,也不希望我入宫得宠后,我爹父凭女贵,恢复爵位吧?” 杨姑娘的脸色沉了下来,不悦道,“你想要挟我?” 无羡指正道,“不是要挟,是合作。你给我评个末等,你呢,挣了脸面,我呢,也不用入宫,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杨姑娘不明白了,“入宫可是你家翻身的唯一希望。” 无羡呵呵一笑,“若是我稀罕这个爵位,当日也不会傻里吧唧地在众目睽睽之下,同你哥闹开了,我不会找个机会偷偷给他套麻袋吗?” “你!”杨姑娘气呼呼地瞪了她一眼,不过转念一想,她说得也有道理。 “既然知道此举莽撞,为何要当众辱骂我哥?” “因为你哥告诉我,太后的弟弟建昌侯,看中了圣上赏赐我爹的那栋宅子。建昌侯要的东西,太后必然会给。与其等着日后降下不知名的灾祸,还不如自己找个由头,辞了这爵位和府邸,保了平安,离开京师这个是非之地。” 杨姑娘怔怔地看着她,“你不可惜吗?如今宫内只有一后二妃,你若是得宠,妃位唾手可得。” “同时也伴随了杀机,”无羡向她摊开了手掌,两只手全都肿着,“我在宫外过得好好的,不愁吃,不愁喝,为何要进宫和一群怨妇钩心斗角?” 杨姑娘抓到了她话中的把柄,“你敢对太后不敬,说宫里的人是怨妇?!” “被整日关在笼子里,没有丈夫的怜惜,不成怨妇才怪呢!不过啊,我也不怕你说出去。”无羡朝她眨了眨眼,“我和你是什么关系啊?有仇啊!你说我的坏话,人家能信吗?” 杨姑娘被她噎得说不出话来,拿起一块莲子百合糕,把它当做了无羡,气呼呼地啃了起来。 无羡得意地翘起了儿郎腿,又拿了一块莲子百合糕。 杨姑娘一巴掌拍在她翘起的腿上,“你怎么能坐成这样啊?” 无羡抖了抖脚,那副痞性与她爹如出一辙,“男装穿习惯了,都忘了自个儿是姑娘家了,所以啊,我这种人怎么适合待在宫里呢?您就发发善心,快将我轰走吧!” 杨姑娘突然盯着她的双眼,揶揄道,“本姑娘倒是觉得,你和当今圣上挺般配的。” 无羡咳了一声,差点被糕点噎道,“杨姑娘,你就不怕圣上被我越带越偏吗?若是如此的话,杨家可是千古罪人了啊!” 被她这么一说,杨姑娘马上否决了这个主意。所谓“娶妻娶贤”,还真该为圣上选一位贤良淑德的,方能将他往正路上引。 无羡将桌上剩余的莲子百合糕全都一锅端了,拍拍屁股走了。 刘三姐见她回了屋,好奇道,“你同杨先生都谈了些什么呀?” 吴二丫翻了个白眼,“还能谈什么呢?无非又是告咱们的状呗!她惯会用这种小伎俩了。三姐你可得小心了,今日你表现得如此好,说不定她就是去告你的状的。” 刘三姐脊背一凉,看着她的目光多了几分防备。 无羡原先还觉得,吴二丫这丫头憨憨的,挺淳朴的,想不到让仇恨蒙蔽了双眼,同她说话时处处夹枪带棍,令人生厌。 无羡与人开骂也不是头一回了,吴二丫这种段位的,还真瞧不上眼,与她斗嘴简直是高看她了,不如将她当做了空气。 她坐在了床沿上,将脚上的鞋一蹬,打算休息了,哪想躺下时,后背忽然传来一阵刺痛感。 她抬起手来一摸,手指上多了一个血点,再看床板,缝隙间竟是插着一枚绣花针,只露出了一小截尖端! 口舌之争也就罢了,竟然做出伤人的事,这就有些过分了! 无羡将绣花针拔了下来,重重地拍在桌面道,“说!是谁干的?” 吴二丫梗着脖子道,“你别诬赖好人,谁知道,会不会是你自己做的,恶人先告状!” 无羡嘴角微微翘起,染了一层如寒霜般冰冷的气息,“我有必要弄伤自己来诬陷你们?”还真将自己当盘菜了。 “若不是你们一起做的可就要小心了,如此歹毒的性子,今日看我不顺眼,就扎我一针。保不齐明日看二丫你不顺眼,不知要怎么对付你了,好自为之吧!”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目光一直在刘三姐和王满堂的脸上打转,注意她俩的表情。 刘三姐咬着唇,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王满堂则如一只受惊的小兔子,躲在了她的身后。 第174章 夜深难静 无羡把玩着手上的绣花针,在烛光下反射着森冷的寒芒。 “你们都是个聪明人,像我这种读过书的,真的认为,我背不出《女诫》吗?无非是要得个末等,等待落选罢了。我既然无意选秀,自不会挡你们的道。” 吴二丫冷哼一声,“上次你告我的状,要怎么算?就当没发生过吗?” “你忘了董太监了吗?我被尚仪女官叫去,是因为她训我训得狠了,后来才得知我与董太监的交情,让我别放在心上。” 反正谁都不知道,她与尚仪女官之间说了些什么,随她怎么说都成。 她因为尚仪女官受了不少白眼,如今也该借她翻个身了。 “连尚仪女官都要与我示好,你们又何必为难于我,难道觉得自个儿的地位,比姑姑更高吗?” 她在几人脸上看见了一丝惧意,语气又和缓下来,“大家太太平平地渡过这个月,到时候好聚好散,岂不是更好?” 刘三姐和王满堂没有应声,不过之后的几日,倒是安分了不少,再未使出过那些腌臜的小动作了。 茶道学完之后,又换了一个女官,教她们学习香道。虽然是无羡的专长,却依旧混着日子,倒也乐得自在。 眼看着还有三日,就要结束训练,无羡的心情越发的舒畅。 多日没动机的夏莲,突然趁着没人的时候,将她拉到了一旁,悄悄给她递了口信,“董太监查出了谁要陷害你,今晚三更到垂花门,让奴婢带你去见他。” 无羡点点头。 能在出宫之前查出个结果,也算是解除一个安全隐患。 夜深人静,待到约定的时间,无羡睁开了双眼,望了一眼对面的三人,见她们睡得沉沉的,方才从床上爬了起来,蹑手蹑脚地出了门。 这一夜没有月光,夜色深沉如墨,稀稀落落的星光显得很是寂寥。 无羡来到垂花门口,见夏莲已经等在那儿了。 “你怎么才来啊?董太监得等得急了。”她的语气透着几分焦急,拉着无羡的手便往外走。 无羡突然蹙起双眉,捂着肚子道,“姐姐,我不行了,不知道是不是吃坏了,肚子好疼啊!我得去方便一下,您等我一下啊!” 说着,无羡便要往回走去,被夏莲给抓住了,“有什么事,等回来再说。” “可我真的忍不住了,若是在董太监面前失了礼数,可就不好了。” 夏莲担忧道,“宫里没有茅厕,你回屋方便,若是弄醒了别人该怎么办?还是去外面,找个角落解决吧!” “这个不太好吧……”太不文明了。 “你也不想被董太监怪罪吧?”夏莲抓着无羡的手,就往外拽去。 无羡跌跌撞撞地跟在她身后,可怜巴巴地喊道,“好姐姐,慢一些,我都快跟不上了。” “奴婢不是看你着急吗?”夏莲脚下生风,没有一点要放慢脚步的意思,弯弯绕绕了好几圈,指着一处角落道,“那儿还算隐蔽,你要方便的话,可以去那儿解决。” “姐姐想得周道。”无羡道了声谢,笑眸中寒光一闪,手蓦地抬了起来,一把卡住了夏莲的脖子。 “你这是做什么?”夏莲的眼中闪过一丝惊惧与慌乱。 “当然是问问姐姐,是何人指使你,要谋害于我?” “是董太监叫奴婢来的,你再如此无礼,休怪奴婢喊人了!” “只要你敢喊,我保证在你出声前,先要了你的小命,不信的话,你可以试试。” 无羡的目光冷厉,那种眼神,夏莲只在宫中那些掌事的姑姑太监身上见过,她不觉微微颤抖起来。 无羡抓起了她的手腕,找到了她的脉门,狠狠地掐了下去,顿时,一股钻心蚀骨的疼痛向她袭来,令她忘了呼喊。 这是刻在宫中之人骨子里的奴性,挣扎了无数次后的失败,让她们学会了认命,越是痛苦,越是不敢反抗。 无羡的目光如淬了冰渣,落在她的身上“说,是谁派你来的?” 夏莲咬着唇,用力地摇了摇头。 无羡又加大了手上的劲道,难以忍耐的疼痛,宛若海潮一般,一浪高过一浪,凶猛向夏莲袭去,疼得她冷汗直流,脸色煞白如纸。 夏莲只是一个普通的宫女,哪里受得了此般的痛楚,终究还是屈服了,“说……奴婢说……放、放过……” “早些交代,何必受苦呢?” 夏莲揉了揉被无羡松开的手腕,只留下一个浅浅的红印子,片刻就能褪去,到时候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还真是好手段! 她的嘴角噙着不屑的笑,突然如狡兔一般冲了出去,扯着嗓子大喊起来,“来人啊!快来人啊!” 真是大意了! 看来是没法从她口中,套出什么有用的消息了。 无羡一个箭步追了上去,劈出一个手刀,落在她的脖颈上,将她打晕了过去,拖到了她之前指的那个角落。 幽暗的巷道里,十几盏灯笼影影绰绰,由远及近,看来是早有人准备好了。 无羡没急着要走,而是踩着夏莲的肩头一跃而起,跳上了墙头,想要瞧瞧夏莲给她准备的好戏究竟是什么。 她的手刚碰到琉璃瓦,就对上了一张脸,在夜幕中看不清那人的相貌,只有两排白牙格外晃眼。 靠!无羡被吓了一跳,手一滑,没抓稳,人直直地往下掉去。 那人是谁? 难道是夏莲的同党,特意藏在了屋檐上,等着她落网? 她不会那么倒霉吧…… 如今敌暗我明,又是有备而来,不适合正面冲突。她顺势往下掉去,打算从幽暗的巷道撤离。 那人显然不想让她轻易离开,一只手蓦地伸了出来,牢牢地抓住了她,将她整个人提了上去。 无羡的身子刚在屋檐上落定,脚尖就朝那人扫了过去,一个回合就被那人困住了双手,拉入了他的怀中。 男子的气息混着几分暧昧,轻轻地吹拂在她的耳畔,“乖乖看戏。” 无羡认出了那个声音,是朱寿! 逗弄她很开心吗? 她气呼呼地瞪了他一眼,张开嘴,亮出尖尖的虎牙,咬在了他的下巴上。 她控制着力道,咬得并不重,反而叫他心里痒痒的,无奈回瞪了她一眼,又将她往怀中拉近了几分,紧紧地贴在了他的胸口上。 好戏正要上演,无羡懒得理他,白了他一眼,将目光移到了下方的夏莲身上。 夏莲三更半夜将她约出长春宫,这不像是义父的风格,所以,她寻了个借口想要拒绝。 夏莲越是想拉她出宫,她越是确定了心中的疑虑,同时,也萌生了几分好奇。 如今她倒要看看,是谁想要害她? 又想使出什么手段来害她? 只见一人穿着禁军的戎衣,自从拐角处出现,鬼鬼祟祟地往四周望了一眼,见没有人,方才直奔倒在墙角的夏莲。 他伸出了手,在夏莲的脸蛋上摸了一把,然后一路向下,滑至她的领口,猛地用力,把将她的衣服给扯开了。 朱寿不悦地皱起眉,抬起手,捂着了无羡的双眼。他可不想让他的小无羡,看到那些乌七八糟的事儿。 挡住她的视线,还让她如何了结剧情的发展啊? 无羡不满地抓着他的手,想要将他的手给扯下来。 朱寿自然是不让的。 无羡要抗议! 她扭过头去,双眼被遮住了,没法用来瞪他,只露出一双丹唇,微微地堵着,无声地表示不满。 无羡的脑袋一懵。 他怎么敢趁机轻薄她? 是看准了她此刻不敢声张吗? 简直要被这个无赖给气疯了! 哼,即便如此,也不妨碍她教训这个登徒浪子一番。 下嘴真狠…… 真是个不肯吃亏的小丫头! 却又叫他无可奈何…… 朱寿宠溺地刮了下她的鼻子,指了指下方。 无羡顺着他的手望去,就见十几盏灯笼如夜间的萤火,自左右两侧围拢而来。 是夏莲之前的呼喊,引来的巡逻内官。 时间上拿捏得刚刚好,不多不少,刚好够他们发生些什么了,又不会让人给逃脱了去。 带头的内官提起了灯笼,往墙角的两人照去,掐尖了嗓子问道,“你们是谁?竟敢在宫里行不法之事!” 禁卫吓得打了个哆嗦,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指着昏迷的夏莲,狡辩道,“是她先勾引我的!” “哼,将他们都抓起来!” 禁卫看着步步逼近的内官,慌了神,居然抽出了腰刀。 “你想做什么?还想持刀行凶不成?” 皇宫侍卫无数,岂是他能放肆的,想要逃都没门!这便是内官的底气所在。 那名禁军心里自然也是明了的,所以他不再做无谓的挣扎,叹了口气,竟是将刀往脖子上一抹,就这么在众目睽睽之下自尽了。 鲜血飞溅至三尺之外,领头的内官也被波及了。他嫌弃地抹了抹脸上的血污,指着墙角的夏莲道,“把那人给咱家抓起来!” 昏迷的夏莲被打了一巴掌,人虽然清醒了过来,但还未进入状况,整个人迷迷糊糊的,被一个内官给拖了起来。 “查一下她是哪个宫的,交由所属的管事姑姑处理!” 无羡一愣,内官这边出了事,不该报备司礼监吗,为何要找所属的姑姑? 是因为知道她与提督司礼监的张永交情匪浅,所以特意绕过了司礼监吗? 无羡自嘲地一笑,她究竟是何德何能,为了对付她,竟然布局了如此一个陷阱,还为此牺牲了一个禁卫? 朱寿的眼神冷了下来,收紧了手臂,将无羡抱紧了几分,轻轻地从另一边墙头滑了下去,从院落的另一边离开。 “他们马上就会查到长春宫,指不定还有后手,你得赶在他们之前回去。” 无羡担忧道,“你那么晚还待在宫里,不会惹来麻烦吧?” “放心吧!我早就安排了,只是可惜了,没有时间好好看看你穿宫装的样子……” 都什么时候了,他还想着这个,出宫之后让他看个够就是! 不对…… 这是关键吗? 都被他将话题给带偏了! “这件事与我义父董忠有关吗?” 董忠一直待她如晚辈一般慈爱,她不想他被牵涉其中。 朱寿咬牙切齿道,“我会让人查的。” 居然敢用如此卑劣的方式来对付他的小无羡,他不敢想象,若非他的小无羡身手不错,此刻的结局就同那名昏迷的宫女一般。 朱寿的心中本就压着一团怒火,无羡又扔出了一个劲爆的消息。 “秀女初选时,有人想借验身嬷嬷的手,破我的身,被义父及时赶到阻止了。义父说会追查,不过还没有结果。” 名节对女子有多重要自不必说,幕后之人想要做什么? 彻底毁了他的小无羡吗? 是他大意了…… 皇后虽然不招他喜欢,为人还是信得过的。因为是她亲自掌管的阅选,他就没有派人保护他的小无羡,居然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让她三番两次陷入了险境,差点着了别人的黑手。 他捏紧了拳头,即便是将皇宫翻个个儿,也得将幕后之人给揪出来。 竟然敢做,就得敢当,做好承受他怒火的准备! “无论如何,我也叫了那么些年的义父,在没有确凿的证据面前,不要主观臆断,冤枉了他。” “你啊,怎么总是如此心软。”朱寿将她重新拉入了怀中,在她的额头落下了一吻。 他还想再说些什么,可是时间不等人。张永凑近了,小声催促了一声,无羡立刻离开了他的怀抱,随着他抄了近道,悄悄潜回了长春宫。 她刚回到屋里脱衣睡下,就听到屋外吵闹声四起,想不到来得如此之快。 第175章 孰是孰非 砰的一声,屋门被人用力地推开了,几名宫女鱼贯而入,身后跟着一名老嬷嬷。 嬷嬷神态倨傲,命宫女将她们全喊了起来,“今夜可有人外出过?” 无羡将刚脱下的衣衫再次披上,偷偷扫了其余三人一眼,见她们相互对视了一眼,随即分开。 吴二丫露出了几分迷糊与困惑。 王满堂不安分地四下乱瞟着。 刘三姐咬了咬唇,指着无羡道,“之前奴婢起夜时,发现她不在屋里。” 无羡感觉到嬷嬷的目光,落在了她的身上,宛若刀子一般锐利,“你晚上去哪儿了?” 无羡垂首答道,“如今已是阅选最后的几日了,奴婢心中忐忑,在院里逛了几圈才回屋。” 民间女子会有这种紧张的情绪并不稀奇,毕竟三日后就是决定她们命运的时刻了,是飞上枝头变凤凰,还是被打回原形,全赖阅选的结果。 不过,单凭这个解释,并不能让嬷嬷彻底打消对对她的疑虑。 “正殿少了一截沉香,也不是什么贵重的物件,若是不小心拿了,就快拿出来吧!” 无羡有些莫名,她们难道不是为了夏莲的事来的吗,怎么查起了沉香? “奴婢未曾去过正殿。”无羡答道。 “敬酒不吃,吃罚酒。”嬷嬷冷笑两声,命宫女们把衣橱一齐打开,将衾袱、衣包,若大若小之物抖落了一地。 只听啪的一声脆响,一块圆形的玉勒子从衣包中掉了出来,被小宫女弯身捡了起来,递给到了嬷嬷的手中。 只见玉勒子的顶端雕有夔龙纹,女子不会选择此类凶兽,只有男子才爱佩戴,从所打的穗子的式样上看,像是挂在刀剑上的饰品。 嬷嬷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举着手中的玉勒子道,“这是何人的?” 她见四人均把头深深埋了下去,无一人敢回话,点了之前曾经开过口的刘三姐,“你说!” 刘三姐从未见过此等阵仗,被她眼中的狠厉吓到了,就连说话都说不利索了,“奴、奴婢不知……” 嬷嬷冷哼了一声,“刻意隐瞒,看来这玉勒子是你的了?来人,将她拿下!” 吴二丫见人要抓刘三姐,忙替她申辩道,“嬷嬷冤枉,玉勒子不是三姐的,奴婢们从未见过,不过包着玉勒子的衣包奴婢认得,是李姐的。” 嬷嬷顺着吴二丫指的方向看去,正是夜间单独出去过的那个姑娘,想来,不是个安分的主儿。 “玉勒子是你的吗?”嬷嬷问道。 “回嬷嬷,衣包是奴婢的,玉勒子却未见过,是有人栽赃的。” “哼,死到临头还不老实?”嬷嬷尖声喝道,“来人,将这个不安分的贱婢拿下!” 若是此刻无羡还想不明白,就对不起她的智商了。沉香被盗只是用来搜屋的借口,玉勒子才是给她安排的正戏。 聪明人该知道,无谓的反抗只会让自己多吃些苦头。在没找到翻身的机会前,无羡异常配合,乖乖由宫女将她拿下,押着出了屋子。 院中早就集结了不少的待选秀女,都是被搜过屋子的,此刻正怀着一颗颗好奇之心,将脑袋从屋内探了出来。 杨姑娘虽不在搜查范围之内,也被院中的动静给吵醒了。她穿戴整齐后来到院中,目光落在了被羁押的无羡身上,问道,“嬷嬷,怎么回事啊?” 待选秀女与人暗通款曲可不是好事,若是传扬出去,就连主持选秀的皇后都会脸上无光。 嬷嬷不动声色地笑了笑,依旧以沉香被窃的事做幌子,“抓到了一个手脚不干净的丫头,惊扰了姑娘。” 杨姑娘多少是了解些她的底细的,她可不是缺钱的人。那个嬷嬷若是说她与侍卫有染也就罢了,偏偏拿偷盗作为掩饰的借口,正是变相证明了她被冤枉的事实。 她是杨阁老的女儿,身份特殊,若是有她开口说情,可是一块上好的免死金牌。 送到眼前的机会,无羡怎么能放过?立刻向杨姑娘求救道,“姑娘救我,我怎需要偷东西,我是被冤枉……”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嬷嬷的一个巴掌给打断了,“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敢狡辩?!” 无羡不顾脸上火辣辣的疼,直直地盯着杨姑娘的双眼,“我若死了,你的良心能安吗?” 杨姑娘即便心中知道无羡是被冤枉的,又能如何?她扯了扯嘴角,终究是一句帮衬的话都没说,看来是打算置身事外,明哲保身了。 呵呵,与她爹一样,都是些道貌岸然的家伙! 无羡不再指望她,目光落在了另一人身上,在场所有人中,只有她的地位最高,最能说得上话。 那就是第一天主持阅选的宫令女官! 无羡宛若一只脱兔,灵巧地挣脱了宫女的束缚,一个箭步冲到了女官的面前,躬身跪下,“姑姑应该了解我的身份。” 她连“奴婢”的自称都不用了,她就不信,董太监前番在阅选上闹了一回,宫令女官会没查过她的底细! “我爹刚被夺爵,若是被人陷害,死在了宫中,怕是对皇后的声名有损。” 宫令女官蹙起双眉,不悦道,“你敢威胁我?” “只是实事求是。民女身份尴尬,熬过这三日,太太平平出宫即可,何必做出这种事情?难道姑姑甘愿被人利用吗?” 宫令女官早听了手下禀报了事情的始末,“人证物证俱在,何来冤枉之说?” 尚仪女官凑到她身边,“她既然自称冤枉,不若给她一个机会,让她自辩清白。” 宫令女官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好,看在你的份上,我就给她一个自辩的机会。” 无羡向尚仪女官投去了一道感激的目光,开口道,“此处人多口杂,还请姑姑与今夜当事的几人,一同至屋内细说。” 宫令女官扫了院中一眼,见不少待选的秀女,纷纷将头探出屋外,不觉冷冷一笑。 呵呵,看热闹之前也不掂量下自个儿有几斤几两,不怕把小命个搭进去。 相较之下,倒是觉得无羡更懂规矩一些,对她的印象分提升了不少。 无羡及其同寝的几位,一同被带至了内殿,宫令女官只留下尚仪女官与带人搜屋子的嬷嬷,其余的人全都被她屏退了。 “此刻没有旁人,你且说吧。” 无羡垂眸道,“今晚民女曾出过屋子,屋里多了些东西、少了些东西,都很正常。” 嬷嬷沉声道,“还敢狡辩,从你衣服里搜出的男子物件,该如何解释?” 尚仪女官尚不了解缘由,此刻听了心中一惊,作为待选的秀女,居然私自收藏了男子玉佩,那岂不是给皇帝戴绿帽子吗? 这可是大罪! 此刻,她有些后悔刚才一时心软,替无羡求情了。 无羡没理会那个嬷嬷,继续为自己申辩道,“世间没有什么能够逃过神明的眼睛,神明可为我作证!” 嬷嬷脸上的横肉一抖,“没有证据就搬出神明来了?老奴倒要瞧瞧,神明如何替你作证!” “唯有世间最黑之物,能够洗净我的清白。只需用研磨细腻的碳粉洒在玉勒子上,就能显现出到底是谁碰过了,姑姑一试便知。” 待选秀女与人暗通款曲可是大罪,无羡的身份特殊,不比寻常民女,处置起来必当慎之又慎。 虽然她说得神神叨叨的,但是鬼神之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妨便照她所说试上一试。 “去磨些碳粉来。” 宫令女官一声令下,嬷嬷即便觉得此举多余,依旧乖乖领命去办,将磨好的碳粉,小心地洒在了玉佩上,吹去多余的粉末后,显现出几个黑印来。 无羡的嘴角一翘,“神明显灵,将摸过玉勒子的人的手纹显现出来了。” 嬷嬷默默地念了声“阿弥陀佛”,不敢破坏了神明留下的印迹,寻来了柔软的羊毫,小心翼翼地在黑印上刷了两下,渐渐露出一个个漩涡状的印迹来。 居然真的是人的指纹! 宫令女官收起眼中的惊异,再去看无羡,见她至始至终都是一副从容淡定的表情,倒是一个人物,居然敢借住神明脱罪。 看来,玉勒子上必然没有她的指纹,但是,宫令女官也不会如此轻易就相信了她的清白。 “玉勒子光滑无比,不知印在上面的指纹,能否如拂去炭尘一般,被人抹去?” 能做到宫令女官这个位置,果然不是容易忽悠的,既然那么快就想到了这一点。 无羡老实答道,“可以抹去。” 嬷嬷迷茫了,神明留下的神迹,难道也能被抹去吗?还是说,这些指纹是那个贱婢耍的把戏? 她看着无羡的目光,再次冷了下来,“你既然知道,人摸过玉勒子后会留下指纹,若是事先将玉佩抹了个干净,寻不到你的指纹也很正常。” 无羡从容答道,“若是如此,玉勒子上不多不少,只会留有两人的指纹,一为搜出玉佩的宫女,一为拿过玉佩的嬷嬷。若是多出了第三人来,且能与我同寝的对上……” 无羡顿了顿声,目光带着慑人的寒意,在刘、吴、王三人身上扫了一圈,“那便是玉勒子的真正主人无疑了!” 宫令女官扫了那些人一眼,淡淡道,“来人,取纸和印泥来,将李姐屋中的四人指印全都拓印下来。” 嬷嬷立刻寻来了印泥和纸,由最边上的吴二丫开始,抓起她的手,十个手指一个不落,全按了指纹。 第二个轮到刘三姐,只见她的脸色煞白,宛若受惊的小兔,往后二丫的身后跺去。 嬷嬷越是见她害怕,越是觉得她有问题,一把拽住了她的手,将她从二丫的身后拖了出来。 三姐的右手握紧成拳,就是不愿意配合,“这只是李姐的片面之词……” “即是片面之词,对一下也无妨,你有什么可怕的?” 嬷嬷才不顾忌三姐的意愿,将她的手指一根根掰开,强行按在印泥上,拓下了她的指纹。 对比指纹是个细致活,尚仪女官怕嬷嬷老眼昏花,同她一起比对,足足花了半个多时辰,方才得出了结果。 “姑姑,老奴的指纹,同玉勒子上的对上了。四位待选秀女中,只有刘三姐的指纹可与之匹配。” 刘三姐听了这话,忙跪倒在地,额头几乎贴到了地面,看不出她脸上的表情,只能从她的声音中听出惶恐与惧意。 “奴婢与此事无关啊!今夜奴婢趁李姐出门,翻看她的衣物时,不小心发现了玉勒子,想必就是那时留下了奴婢的指纹,请姑姑明察!” 无羡的嘴角噙着笑,“是否与你有关,查看玉勒子上的指纹便知。 “如果真如刘三姐所言,她只是无意中发现并碰了一下玉勒子,应该只会留下一个拇指印才对。” 无羡扭头望向嬷嬷,“请问,刘三姐在玉勒子上留下的拇指指纹有几个?” 嬷嬷看了眼宫令女官,见她没有反对,方才答道,“拇指印有两个。” “这又该如何解释?”尚仪女官望向了无羡,觉得这场戏越来越有意思了,真是没白救她。 “以我的猜测,第一次是她从别人手中接过玉勒子时留下的,第二次是她将玉勒子放入我的衣包时留下的。” 刘三姐的心里咯噔一下,全被她说中了,不过她是不会承认的。 “不是这样的,”她激动地将头抬了起来,“当时奴婢一时紧张,玉勒子没拿稳,掉下来过一次,再捡起来时,就留下第二个印迹了。” “若是如你所说,玉勒子在下落时,所留的指纹会比较模糊,就像是这样,”无羡随手拿起桌上的羊毫笔,做了个示范。 “请问嬷嬷,刘三姐的两个拇指印中,是清晰的,还是模糊的?” 嬷嬷答道,“全是清晰的。” 刘三姐脸色发白,双手紧紧地抓着两侧的衣衫,让自己极力保持镇定。 无羡可不会如此轻易就放过她,继续一层层地剥开她的伪装,“想要证明刘三姐是否有罪,还有一个简单的办法。” 第176章 谁骗了谁 “什么办法?”宫令女官好奇道。 “还是看指纹!若是玉勒子上除了她、嬷嬷和宫女三人的指纹,还多出了不知名的第四人的指纹,那便说明无人擦拭过玉佩上的痕迹。留下指纹的,只可能是尖夫与银妇的了。听闻,凡是宫中的当值者,都会留下指纹,花些时间比对,就能知道尖夫是谁了。” 无羡的目光如同地府的判官,带着几分阴冷。 刘三姐脸白如纸,彻底瘫软了下来。 她这回算是栽了! 既然被逮住了,罪名不认也得认,与其被人安一个暗通款曲的恶名,还不如认了嫁祸的罪。 无论如何,女子的名节是第一位的,即便是死,她也不能背负了通尖之恶名! “奴婢认罪……”单单四个字,就像是被抽干了她浑身的气力,她深吸一口气,之后的说辞反而变得轻松起来,“李姐是一众待选秀女中唯一认得字的,家里条件又好,奴婢怕她得了圣眷,便栽赃嫁祸于她。” 吴二丫简直不敢相信,“三姐,你可千万别被那坏人的三两句话,就给哄骗了去。不是你做的,千万别认啊!” 刘三姐朝她露出了欣慰的一笑,想不到落到这个地步,昔日那个被她瞧不上眼的种花的泥腿子,居然还愿意相信她。 她俯首在地,“无人冤枉,罪奴甘心认罪。” 宫令女官怕在玉勒子上落下指纹,用手绢包了,端详起来,“这玉勒子是从哪来的?” “是……”刘三姐抬起头,眼神闪烁了一下,立刻又垂下头去,咬着唇道,“是罪奴捡的。”如此一来,上面无论留下谁的指纹,都与她无关了。 宫令女官追问道,“在哪儿捡的?” 刘三姐答道,“在院墙边上……” 宫令女官冷冷一笑,若是在院墙边上捡的,只可能是内官掉的。 内官所佩戴的物件,都是主子赏赐下来的。但是看这块玉勒子,质地一般,雕工也普通得很,哪个主子会赏下如此寒碜的玉佩,岂不是在打自己的脸? 除了内官之外,能在内宫自由出入的,就只有禁军了。今夜正好有个禁军犯了事,还被牵连到了此宫的一名宫女。 这一切,单纯只是一个凑巧吗? 还是有什么联系在其中? 可惜的是,那宫女已经被锦衣卫带走了,无处可查了。 能够确认的是,此事背后绝不简单,多半是盯着眼前这个董太监的义女李姐去的。 刘三姐有一句说对了,她获得圣眷的希望很大,怕是她挡了某人的道啊! 说实在的,李姐的生死与否,她不关心,但她若是死在长春宫,必然会牵连到皇后,她这个宫令女官也别做了。 只剩最后三日了,她还真得好好保下李姐。 宫令女官冷冷地扫了剩余几人一眼,眼神中警告意味十足,“宫里不需要多舌的人,我不想听到任何有关今晚的非议。” 王满堂打了个哆嗦,见吴二丫仍是一副呆愣的样子,忙用手按着她的脑袋,向下点了一下,应道,“奴婢们知道。” 宫令女官收回了目光,着嬷嬷将刘三姐押走了,又让两名宫女陪着王满堂与吴二丫回房,她则带着李姐扣开了杨姑娘的屋门。 虽然已近五更,屋里依旧灯火通明。 宫令女官见她站在案边,手中握着一支象骨管笔,正在练字,笑道,“姑娘真是好雅兴呀!” 杨姑娘见她身后跟着无羡,微微一愣,笑容显得有些僵硬,“睡不着便随手练练,姑姑那么晚前来,所为何事?” “李姐与同伴互生嫌隙,怕是不能继续住下去了,还望姑娘多多指点她些《女诫》,择善诚身,远离是非。” 这本就是杨姑娘的分内事,自然点头应诺。 “我便不打扰姑娘休息了。” 杨姑娘见宫令女官转身离去,而无羡还赖着不走,不悦道,“救你是情分,不救是本分。你难道还想报复本姑娘不成?” 无羡夸张地装出一副怕怕的样子,“我哪敢呢?” “那你还赖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快走? “之前宫令女官的话,杨姑娘没听明白吗?姑姑这是让你照看我呢!” 杨姑娘有些蒙圈,“今晚究竟发生了什么?” 无羡耸了耸肩,“有人看我不爽,所以将我除去。姑姑不愿被人利用,便将我这个烫手山芋扔给你了,若是这三日我出了差错,全算在你的头上。” 凭什么啊?! 杨姑娘指着无羡,没好气道,“你打哪来的,给本姑娘回哪儿去!” “晚了,姑姑塞了两个人去了我原先的屋子,除了你这儿,我可没睡的地儿了。” 无羡完全无视了她眼中的嫌弃,自顾自地去了内屋,在宽敞的拔步床上躺了下来。 “你给我起来!你占了本姑娘的床,让我还怎么睡啊?” 无羡往里面挪了挪,“床那么大,不是还有一半吗?” “本姑娘从不与人同床!” 无羡无奈地指了指脚下,“那只能委屈姑娘睡脚踏了。” 睡脚踏?她可真敢提! 她把她当做什么了? 只有丫鬟才会睡脚踏的! “哼!你得意不了多久了。”杨姑娘负气而去,在绣榻上将就了一夜,害得她第二日起来时腰酸背痛。 经过昨晚一闹,众人见了无羡,远远就避开了,像是她身上带着晦气,能过人似的。 无人理会,无羡反而显得更自在些,因祸得福的是,她还被特许与杨姑娘一同用膳,她的菜肴可比她之前吃的好得太多了。 杨姑娘仍为昨晚床铺被抢的事耿耿于怀,只要是无羡落筷的地方,必然抢先一步,将她看中的菜给夹走。 无羡看着她那副小孩般耍性子的模样,好笑道,“你哥明明让你入宫后好好照顾我的,昨夜你见死不救也就罢了,怎么连口菜都不愿让我吃了?” 杨姑娘瞪大了双眼,“我、我哥怎么可能让我照顾你,你可是羞辱过他的!” “因为你哥喜欢我呗!” 无羡说得如此理所当然,杨姑娘差点被她的话给噎到。 她真是太不知羞了,怎么连这样的话也敢说出来? 不对! 那日她进宫前,她哥确实怪怪的,对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待她要离开时,才吞吞吐吐地开口,托她好好照顾无羡。 完全没道理啊! 若是换作是她,被人当众又打又骂,才不会托人去照顾那人呢! 她哥不会是真的喜欢上那个无羡了吧? 她越想,越觉得有此可能,越想,越觉得惊恐难安,顿时没了胃口。 无羡趁机夹起一块驴肉,刚咬了一口,差点就给吐了出来,又油又咸,忙往嘴里扒了一大口饭。 她还以为只有宫女的吃食差呢,想不到所有人的都一样,真是如朱寿抱怨的那般,难吃死了,怪不得总想往外跑呢! 她吃着吃着,不觉就笑了起来。 之后的两日,杨姑娘一边避她如蛇蝎,与她至少隔着十步距离,一边又如影随形,时刻紧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一个月的时限终于到了,所有人天未亮就被叫了起来,仔细沐浴一番,换上了崭新的宫装,由宫女梳妆打扮。 看着镜中的自己,无羡觉得像是一件包装精美、待价而沽的货物,微微蹙起眉来。 配发给她,替她梳头的,是个末等的宫女,胆怯地问道,“姑娘不喜欢这个发饰吗?奴婢这就给您重新梳过……” “不用麻烦了,你梳得很好,我还从未梳过那么漂亮的发髻呢!” 她因为怕麻烦人家,从第一日央了夏莲替她梳完头后,就再没将发髻拆开过,都有股味道了。 这位宫女替她洗了好几遍,方才将头发彻底洗净,也是难为她了。 无羡赏了她一颗金豆子,宫女不敢置信地捧在手中,磕头谢了恩。 杨姑娘揶揄道,“你倒是出手大方。” 无羡苦着脸道,“我肉疼着呢,不过进宫时不方便带太多东西,身上只有金豆子。” 无羡朝她眨了眨眼,“你身上有零钱吗?给我兑换些呗!” 杨姑娘真想对她大吼一声“滚”! 无羡真的滚了,不过,不是自己愿意离去的,而是被嬷嬷叫出去的。 时辰到了,阅选到了最后一步。 圣阅! 所有待选的秀女,根据这些日子的表现,由优到劣排列了次序。 无羡被排在了队伍的末尾。 “这些就是本次待选的秀女?”一个低沉肃穆的声音响起,从音色上判断,最多三十岁,却是带着一股暮气沉沉的感觉。 “回禀皇后,正是。”宫令女官呈上名册,上面简略地记录了这些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出身、专长,以及这个月的表现评级。 皇后看着那些颔首而跪的少女,感觉回到了十多年前,她也是如此跪在众人之中。 时光如白驹过隙,一晃竟是那么多年过去了,眉眼间的青涩不再,被皱纹给取代了。 她合上了名册,递还给宫令女官,“将她们带去乾清宫面圣吧。” “是!” 宫令女官领命退下,将众人带到了乾清宫,浩浩荡荡的队伍排成了五排,整整齐齐地罗列着。 “皇上驾到,跪迎。” 公公一声令下,众人恭敬地跪倒了一片。这些动作,她们早已练习了无数遍了,此刻做起仍然有些紧张。 一列脚步声由远及近,至她们面前停下。 “都将头抬起来。”这次响起的是一个清亮的男声,带着几分张扬,几分轻佻。 无羡心头一颤,这个声音对她而言,再熟悉不过。 她随着其他人,一同缓缓抬起头来,瞪大了双眼,看着那个神采英拔的男子,一步步向她走来。 是朱寿! 竟然真的是他! 此刻的他,依旧穿着一身红衣,颜色确实正红色的,胸前绣着威武的五爪金龙。 在大明,只有一个人有资格穿戴如此的装束。 那便是当朝天子——正德帝! 他是皇孙,却不仅是个皇孙,而是皇室中最尊贵的存在! 怪不得他敢说自己名寿,字无疆! 怪不得他能随意使唤天子的近臣张永! 怪不得他能在大同调来那么多兵马! 怪不得他能向她担保,让她无需忧虑选秀的事。 只要他一句话,就能决定她的命运! 其实,还有许多蛛丝马迹透露过他的身份,只是她从未去深究罢了。 他对她,还有多少话,是真是假? 呵呵,她又有什么可怨的呢? 她不是也将自己是女儿身的事,一直瞒着他吗? 不觉间,所有人都退了出去,大殿里空荡荡的,只剩下了她与朱寿两人。 朱寿将她从地上扶了起来,“那晚走得匆忙,我都没好好看过你的样子呢!你知道吗?我曾无数次想着,你若是姑娘家,会是什么样的。” “觉得如何?”无羡问道。 朱寿细细地瞧着她,眉眼未改,只是换了一身女装,就多了几分娇柔来。只是她头上的绢花艳俗了些,看着叫人不喜。 他将那绢花摘了下来,随手丢在一边,又从衣袖里,取出一支素玉簪子,给她插上,越看越是满意。 “我的小无羡,自然是世间顶好的。” “是你下令选的秀女?”无羡又问。 “小无羡吃醋了?”朱寿抓起她的手道,“那四十九人全都是你的陪衬,至始至终,朕想选的只有你一人。 “那日在廷议上,群臣要处置你,我替你将罪名一条条驳了,最后,他们说你以下犯上,实在没了说辞,我正打算封你做锦衣卫百户,压杨慎半阶。” 朱寿自嘲地一笑,“想不到杨慎却告诉我,你是个姑娘家!居然是个姑娘家!你知不知道,那个时候我的心情?” 无羡避开了他灼热的目光,垂眸道,“和我此刻差不多吧……” 震惊有余…… 却没有他的那份惊喜…… “那你又知不知道,自从召你入京后,我就下定了决心,即便你是男儿身,我也不愿再放你离开了。哪怕你怨我、恨我,我都要将你留在身边,一生一世。” 无羡抬眸看着他的双眼,“若是此刻,我依旧要离开呢?” 第177章 深陷困局 “我知道你有你的骄傲,不愿与人共侍一夫,我也不愿你屈居人下。你给我些时间,皇后那边我会想办法的。若是她知趣,自愿离开,我就安排她死遁,给她一个全新的身份。到时候,你就是我唯一的皇后,就像我父皇那样。” 对于一个皇帝来说,能许下这般的承诺,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无羡看着他眼中的真诚,说不感动,是假的,可她还是狠下心来拒绝道,“若我还是想离开呢?” “为什么?” 朱寿一脸的不解。 是他的诚意还不够吗? 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他? “因为我不喜欢皇宫,正如那个总想逃离的朱寿一般。” 朱寿可以离宫,朱厚燳却不行。 困在高墙深巷之中,他只想有个喜欢的人,可以陪在他的身边,让他不那么孤单和寂寞。 朱寿的声音冷了下来,将自称都给换了,“如果朕不答应呢?” 两人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空旷的大殿,无言的寂静,让人压抑得透不过起来。 无羡率先打破了僵持,“圣上曾说过,要与我下一盘棋,让我三十六子的。我赢了,就许我一个愿望。” “朕不记得有说过这般的话。” 那是大将军朱寿说的,不是身为正德帝的朱厚燳说的。 “可我记得……” 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 “那你是否记得,朕想让你做我的凤皇?”那个时候,他以为她是个男的,都舍不得放手,如今又如何舍得让她离开? 宣昭帝对凤皇的痴念让人动容,然而故事的结局却是令人唏嘘不已。 “宣昭帝最终不也放了凤皇,让他离开了皇城……” “你就真的那么想离开我吗?” 面对一场没有结局的感情,最好的方式就是快刀斩乱麻,可是无羡终究是狠不下心来伤他太深。 她避开了他的视线,纠正道,“是离开皇宫。”不是离开他…… 朱寿抓着她的手臂,将她一把搂入怀中,紧紧地收拢双臂,宛若要将她嵌入肉里一般。 “只要是小无羡的愿望,我都会答应。” 他费了多大的力,才将这一句完整地从口中说出来,每说一个字,心口像是被人剜去了一块。 他高声喊了一声“张永”,把躲在门口听墙角的人给吓了一跳。 “拿副棋盘来。” “是。” 张永领命而去,不一会儿,就将棋盘给端上来了。 无羡从玻璃棋盒中,取了一粒白色的棋子,阳光下晶莹剔透。 朱寿挑了挑眉,得意道,“这是御用监新采买来的,四百两一副,不错吧?要不要送你一副。” 这个价格让无羡倒吸了一口凉气,比琉璃居卖的足足贵了三成多。 御用监可是归他管的,他不该傻到如此明目张胆地中饱私囊才对。 “这是琉璃居的?” “不是琉璃居的,”张永尴尬地笑了笑,解释道,“这是底下办事的内官,从国舅爷的铺子里买来的。” 怎么可能? 虽然国舅爷见他们生意好,也开了一家铺子,但是做出来的饰品含着不少气泡,可没那么好的工艺。 全京师能做到这个品质的,只有琉璃居一家! 同棋盘一起端上来的,还有茶水和果子。无羡看着瓷碟上摆着的红红的果实,不觉瞪大了双眼,居然是柿子! 朱寿取了一个,一边剥皮,一边介绍道,“这叫大红袍,以皮薄、绵软、细甜着称,盛产于河北元氏。国舅包了个柿子林,每年都会进献给太后。此外,河北的黑枣也是出了名的,肉厚味甘。太后挂念我,怕我贪玩误了吃饭,便着人送来让我解馋。” 柿子……黑枣…… 空腹解馋…… 原来朱寿的胃柿石,就是这么患上的呀…… 下手的竟然是太后…… 她为什么要这么对朱寿? 是无心之举吗? 不!太后生于河北,河北盛产柿子和黑枣,她真的对这些果子的特性,一点都不了解吗? 朱寿毕竟是太后的唯一儿子,又没有子嗣,于情于理,太后都不该伤害朱寿才对。 如果不是太后所为,那只有国舅了! 毕竟他还包了个柿子林。 国舅在外仗着皇亲的身份,欺行霸市,朱寿几次想夺了他的爵位,都被太后以强硬的态度压了下来,怕是心怀不满吧! 无羡不好明着开口提醒朱寿,见他已将手中的柿子拨完了皮,正要享用,怕他吃多了胃病又要犯了,心里一急,索性将他手中的柿子一把抢了过来。 “我从早上忙到现在,还没吃过东西呢!这个就赏我吧!” 她用了三两口,便将手中的柿子啃完了,又将剩余的全端到了自个儿的面前。 看着她吃得毫无形象,朱寿的目光却是柔了下来,“看把你饿的。” 他对一名太监吩咐道,“毕真,去取些点心来。” 无羡用眼角扫了四周一眼,除了张永,不远处还站着一个太监和几个小公公,颔首垂眸,看着很是谦恭的样子。 刚才那盘柿子,就是这名叫毕真的太监端上来的。 朱寿的拐弯抹角,张永的尴尬低语,可能就是避讳着那个人。就是不知,他背后的人是太后,还是国舅了。 待那毕真离开后,朱寿装作替无羡擦嘴的样子,凑近了她,在她的耳边轻声道,“我就知道,你是心疼我的。” “你也要会心疼自己。” “我又不傻。” 他一直谨记无羡的叮嘱,每日按时吃饭,两餐之间还会用些点心,不会再出现空腹食用柿子的情况了。 片刻之后,一碟枣泥糕端了上来,无羡尝了一口,滋味比普通的枣泥糕酸些,掰开一看,颜色也更显深沉。 如无意外的话,制作这碟枣泥糕的,不是红枣,而是黑枣。 如此刻意的安排,就不能用一个“无知”来搪塞了。 无羡默默地啃完手中的枣泥糕,又取了一块。此刻,她能替他分担的危险,怕是只有这个了吧。 朱寿只是想试试她的真心罢了,如今试出来了,哪里舍得让她再吃下去,万一像他一般,吃出了胃柿石,该怎么办? 上次喝完汤药后的滋味,他还记忆犹新,可不想让她的小无羡遭这样的罪。 他夺过了她吃到一半的枣泥糕,嫌弃地丢到了一边,“宫中的吃食难吃得很,就跟喂乞丐似的。” “哪有你这么说的。” 这些都是做给他吃的,经他这么一骂,岂不是把他自个儿给骂进去了吗? 朱寿义正言辞道,“我祖爷爷不就做过乞丐吗?” 得!还真是! 有这么埋汰他祖爷爷的吗? 无羡瞪了他一眼。 朱寿将取出的三十六个白棋,摆成一个交叉的十字,看了半天,无奈地叹了口气,“还真是叫人头疼的困局……” 他搅乱了棋局,“咱们还是来下五子棋吧,你赢了我,我就答应一个愿望。” “若是我输了呢?”无羡问道。 “输了……”朱寿很想说,让她留下的,可是他知道,她是不会答应的,至少现在还不愿答应。 “输了就答应我一个愿望,一个不违背你的意愿的愿望。” “好。”无羡应了下来。 两人各置一色,偌大的殿堂里,只听到清脆的落子声。 朱寿擅长下棋,围棋与五子互通,无羡如何是他的对手。 几盘下来,她一局都没胜过。 “你欺负我!”她嘟着嘴,不满地控诉道。 朱寿难得见她吃瘪的样子,勾唇笑道,“我哪里欺负你了?” “你是高手,与我这么个不入流的对弈,怎么不算欺负?” “要不,我让你一双眼睛。”朱寿提议道。 “如何让?” “我把眼睛蒙上,同你下盲棋?” 无羡记得上次御河斗香,他连描写薄荷的冷僻诗词都能背出来,记性一定好得过人,记个五子棋棋谱,还不是小意思吗? 她才不上当呢! “那多欺负你啊,还是这样吧,你不准主动进攻,只能防守。” 朱寿苦笑道,“单单防守如何能赢?” “你那么厉害,一定没问题的。” 朱寿的嘴角噙着笑意,“小无羡对我那么有信心?” 无羡垂下眼眸,没有反驳。 朱寿拈着手中的黑子,粲然笑道,“那就照小无羡说的,我只防不功。” 两人一来一往,轮流落子。 在朱寿的一番围追堵截下,无羡才下了十几手,便发现她的棋路全被困死了。 若是将五子棋换成了围棋,此刻朱寿都能将她的白子全部提走了。 无羡只能重新开辟了一块战场,“在我没有连成三子前,你不能堵住我的棋路。”如此一来,更加提升了朱寿的难道。 面对无羡的无理要求,朱寿宠溺地说了一声“好”,将手中的黑子落在了离她五格之遥的位置上。 棋盘上的子越落越多,四分之一的位置都被占满了,一条条白线想要向四周延展,却每每被黑子所打断。 无羡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机会,连成了一个四三阵,心情那叫一个激动啊! 这一回,朱寿无论如何堵截,都没法阻止她连成五子获胜了。 她心中暗暗窃喜,抬头去看朱寿,想要见他陷入困境的样子。 他用拈着的黑子,刮了下她的鼻子,啪的一声落下,点在了她连成四子的一端。 她兴奋地抓起一枚白子,就待她在四子的另一端补上一枚,就能胜了! 不对! 朱寿为何笑得如此淡定? 无羡低头再去看那棋局,心里不觉一惊,这才发现,那些散落在棋盘各处的零星黑子,不知何时竟然连在了一起,算上他断了她三子的那一枚,正正好好是五子! “你又赢了……” 天也暗了…… 小公公都开始点灯了…… 无羡将手中的棋子,放回了棋盒,“我该走了……” 再不走,钟鼓司就该敲响了暮鼓,落下宫门了。 朱寿抓起她的手,万般的舍不得,终究还是放开了,对张永道,“你送小无羡出宫,亲自送她出去。” 张永暗暗叹了口气,应了声“是”,领着无羡走了。 一步步远离了乾清宫,无羡没有感到半分轻松,反而觉得心口闷得慌,每迈出的一步都是无比的沉重。 不觉之间,她已来到了月华门前。 她忍不住回眸忘了一眼,朱寿就站在殿门前,在偌大的建筑前,他的身影显得那么的孤单与寂寥。 待到下一步,那一抹明艳的红色,便被巍峨的宫墙给挡住了,怕是再也见不到他了吧…… “既然舍不得,为何要执意走呢?”张永闹不明白,她究竟在固执些什么,“咱家是看着万岁爷长大的,小时候体质弱得很,隔三差五就宣太医。后来终于好了,可没想,才几年胃又开始犯病了。 “你也别怪咱家,没早些提点你万岁爷的身份。万岁爷身边多的是谄媚的、畏惧的,唯独少了一个真心待他好的。” 无羡讪讪地一笑,“不是有公公您吗?” 张永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咱家老了,总得有个知冷知热的,陪着万岁爷啊!” “不是还有皇后吗?” 说起那位皇后,张永就来气。四下瞟了一眼,空旷的宫道上,不见半个人影,方才大着胆子,继续说道,“刚开始,万岁爷也是想同她好好过的,可是她倒好,胳膊肘总是往外拐。 “万岁爷在廷议上受了气,她也不问问事情的来龙去脉,就帮着那帮子酸丁一起数落咱万岁爷。 “万岁爷要处置惹起民愤的国舅,太后还没发话呢,她就开始职责万岁爷的不孝来。那一回,气得万岁爷都胃疼了,她也没一句体己的话。 “还有一回啊……” 无羡一路上默默地跟着张永身后,一边走,一边听,他就像个多舌的老太太似的,絮絮叨叨地述说着朱寿的事儿。 蓦地,一个故作娇柔的声音响起,打断了张永的叙述。 “哟!这不是张公公吗?您不是陪着圣上吗?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御花园呀?” 张永直道一声晦气,早知道,就不贪图走近路,绕到午门,将无羡送出去得了,省得遇上这些麻烦的人。 第178章 贤妃太闲 张永的脸上挤出一个笑容,带着无羡躬身行礼道,“见过贤妃娘娘。” 贤妃早就过了花信年华,为了遮掩眼角流下的岁月痕迹,涂了厚厚的一层脂粉,一身绿色的缎纹夹衣,将她的肤色衬托得更为惨白。 她用染成艳色的指甲,在花茎上划了一道深深地口子,掐断了一朵菊中精品——瑶台玉凤,拈在手中,一片一片扯着花瓣玩,用漫不经心的语气说道,“本宫宫里正缺个可心的人儿,你身后的宫女瞧着挺机灵的。” 贤妃的意思,已经表达得很直白了,就差直接开口,问张永要人了。 张永可是连皇后都敢编派的,何况还是一个未得过宠的妃子,真把自个儿当盆菜了。 不过,表面上的功夫,他还得做足了,“是老奴疏忽了,哪能让娘娘宫里缺人呢?立刻给您送个机灵的来。” 大家都心知肚明,张永要送来的,自然不是无羡。 贤妃可没那么好忽悠,“本宫见你身后那个小宫女就不错,让她来伺候本宫吧!” 这一回,她直接点了无羡,没给张永任何打哈哈的余地。 张永是宫里的老人了,这点问题怎么能难得倒他,四两拨千斤,就将皮球给踢了出去。 “宫女可不归咱家管,这个您得问皇后。再不济,也得是宫令女官发话。老奴还领了圣上的令,不敢耽搁,先行告退了。” 说完,不等贤妃再度开口,他便带着无羡退下了,气得贤妃将手中的残菊扔到了地上,用脚碾了个粉碎。 无羡待走远了,方才低声问道,“公公,您觉得贤妃拦下我,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啊?” 张永冷笑一声,“无意如何?有意又能如何?就是个没脑子的,被人当枪使了都不知道,翻不起什么浪来。” “之前在乾清宫伺候的毕真是谁呀?”无羡问道。 “他是尚膳监太监,负责皇上的日常饮食。” “他掌管尚膳监有几年了?” “有七八年了吧!” 那么久了…… 所谓病从口入,饮食与健康的关联最为密切。胃柿石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患上的,朱寿会得病,与那个毕真脱不开关系。 无羡斟酌了下用词,提醒张永道,“尚膳监负责皇上的日常饮食,得找个信得过的才行。” 张永瞟了她一眼,眼角噙着的暧昧的笑,“可不是嘛,要是有人擅长厨艺的陪在皇上身边就好了。” 这不明摆着,说的是无羡吗? 无羡被揶揄了一番,垂下眼眸,没有接腔。 眼看着玄武口就在眼前了,张永停下了脚步,“董忠之前给你弄来的东厂档头的腰牌还在吗?” “还在。” 此刻张永提起那腰牌,是要收回吗?可惜进宫带着不便,不然倒是能还给他了。 不想张永却道,“还在就好。你此番出宫,说不定还会有人对你下手。若是遇上了歹人,尽管先下手为强。若是有人找你麻烦,就把腰牌亮出来。” 是她小人之心了。 无羡有些感动,又有些担忧,“不会给公公惹麻烦吧?” “怕什么?咱家还没怕过事呢!只要咱家管着东厂一日,这腰牌你尽管用!” “谢公公。” 无羡道了声谢,在张永的目送下,渐行渐远。 低沉的暮鼓声咚咚地响起,沉重的宫门缓缓地阖上,将她的身影完全阻隔在外。 张永回了乾清宫,就见朱寿仍站在殿门外,目光遥望着北方,那是无羡离去的方向。 “圣上既然舍不得,为何不将人留下?” 朱寿没有回答,而是问道,“那个陷害小无羡的宫女,审得怎么样了?” “老奴有罪。”张永跪了下来,“老奴看管不利,让宫女夏莲服毒自尽了,与李姑娘同寝的刘三姐也畏罪自杀了……” 朱寿问道,“董忠呢?” “老奴查过了,董忠派去照顾李姑娘的,并非宫女夏莲,而是尚仪女官。” 张永见朱寿一脸愕然,解释道,“尚仪女官刚进宫时,颇受由一名何女官的提携,那何女官是董忠的对食。” 根据朱寿之前获得的汇报,“尚仪女官没少处罚小无羡吧?” 张永尬笑道,“李姑娘不拘小节,仪态上难免出错,明面上也不好太包庇了,遭人嫉妒反而不好。” 那个时候,董忠说不准存了让无羡出宫的心思,所以故意让尚仪女官刁难她,给她评定为末等。 “那夜回宫之后,李姑娘的衣包里被人搜出了玉佩,也是尚仪女官帮着说了话,才有了自辩的机会。” 禁卫、夏莲、刘三姐全死了,岂不是说,线索都断了? 呵呵,能在皇宫里,将这个局布置得如此滴水不漏,手都伸到禁卫军中来了,看来他得提前将禁军的权利收回来,好好对此整顿一番了。 只是…… 为什么目标是小无羡? 难道是为了阻止她,被选为秀女吗? 或者还有一种可能,幕后之人的真正目标,并非是无羡本人,而是她爹李霸。 因为一旦她被选中后,她爹便能借此恢复原爵。 朱寿的目光冷了下来,“继续查,从小无羡身边查起,看看她结过哪些仇家,还有她爹李霸的对头,一个都不能放过。 “另外,派一支暗卫悄悄保护小无羡,一定得是最可靠的,绝对不能再让歹人混进去,害了她。” …… 另一边,无羡出了玄武门,远远瞧见一辆马车,边上站着个胖子,眼睛笑成了一条缝,都快看不见了。 无羡展露了笑靥,大喊了一声“爹”,便向那人跑了过去。 “诶!”李霸应了一声,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蹙眉道,“怎么瘦了?” 无羡不好意思说,她故意在训练时守愚,被罚饿肚子,便让御厨背了锅,“宫里东西太难吃了,爹,有没有给我准备好吃的呀,可把我给馋死了。” “早就让你汤叔备下了。”李霸瞧见她一只攥着拳头,摊开了她的手掌,见着红肿未褪的手心,心疼道,“姐儿的手又是怎么回事?” 第179章 杨慎拦车 无羡吐了吐舌头,“这是苦肉计,我不表现得差劲些,怎么被人赶出来啊?” 怎么说,都是李霸捧在手心疼了十多年的宝贝女儿,他都没舍得打一下呢,倒是被些个宫里的下人给打了。 这么个遭罪的地方,总算是离开了。 李霸红了眼,小心地避开她受伤的地方,将她扶上了马车,“走,咱们回家!” 由于无羡入了宫,什刹海的宅子暂时没有被收回。不过,李霸早就利索地将东西给打包好了,就等她吃饱喝足,休息了一夜,翌日一早就举家搬离。 待出了德胜门,无羡都没见到沈钰出现,“沈钰还在南海子吗?” 何关不咸不淡道,“他已被调入了神机营,成了枪炮厂和机器局的翼长,忙得很,哪里有工夫来送我们。” “升官是好事,看你这话酸的。”无羡笑着取出了早上刚做的鸡蛋布丁,上面覆着一层薄脆的焦糖,用冰镇着,冰凉凉的,“特意给你留的,还堵不上你的嘴!” 何关笑眯着眼,拿起银勺,挖了一大块,甜而不腻,入口即化。那么好的滋味,别处可是没有的。 无羡又取出一碗,递给了胡勒根。 何关含着勺子,目光落在了无羡的头上,“主子,您头上戴的簪子,做工也太粗糙了些。您要是腻歪了木的,想换成玉的,小的给您寻一根雕工好些的。” 无羡摸了摸头上的玉簪,有些棱角还没磨光滑,做工确实是粗糙得很。正因为粗糙,所以一眼就能猜到,是朱寿亲手做的。 这块白玉上,包了乌鸦皮子,还是之前在大同,她陪他逛马市时,他选中的呢! 也是难得他那么跳脱的性子,居然能静得下心来,费了那么多工夫,去打磨一根簪子。 “我挺喜欢的,就留着吧!” 何关看着她眉眼间笑意盈盈,又挖了一大勺布丁,将还没说出来的话,一同咽了回去。 他们这是举家搬迁,东西自然是少不了的,狗蛋还带着十来只狗,行进的速度慢得很,用了两日,方才到了居庸关。 何关递交了官凭路引,正打算通过关隘,就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自身后传来。 “且慢!——” 何关循声望去,眉角不觉一跳,那个杨慎怎么追来了? 无羡挑开了帷幕,纵身一跃,下了马车,脸上笑意敷衍,不达眼底,“小杨大人,这是专程给我来送行的?” “不,本官是带你回去的。” 无羡的心里咯噔一下,将他拉到了一边,轻声道,“咱俩可是有交易的,我骂你一顿,我爹被夺爵,放我们平安离开京师。你不会是反悔了吧?” 原来,当日他们在茶庄闹起来,是事先串通好了的。 无羡怕建昌侯盯上她家的宅子,给她爹下绊子。正巧,杨阁老也不愿她爹获得显爵。 她与杨慎一拍即合,做了一场交易,以一场闹剧,给他一个合理的借口,剥夺她爹的爵位,以此换取平安。 “君子一诺千金,这回不是我让你回去的。”杨慎也是无奈。 无羡不解了,连朱寿都放她出宫了,还能是谁要逮她回去? 况且,被使唤来跑腿的,居然还是杨阁老的儿子。 杨慎开口道,“万寿节在即,各国使臣即将入京朝觐,其中不但有吐鲁番和日本的使者,还有鞑靼的。” 无羡挑了挑眉,“被打怕了,来求和的?” 杨慎点点头。 “好事情啊!不过,和我有什么关系?不会是想起了我爹的功劳,觉得亏待了他,打算给他点补偿吧?” 美得你! “鞑靼使者提出了一个条件,说是想要见你。” 她又不是动物园的猴子,随便供人参观的。 “打个商量呗,你能当作没看见我,将我放走吗?” 杨慎表情肃然,“此事关系两国邦交,即便本官将你放走,到了下座城池,你也会被拦下的。” “不就是被人参观一下吗?瞧你说得那么严重。”无羡认命了,“得,我跟你回去吧!” 不过,她可不能吃亏,该要的福利,一个都不能少,“能包吃包住吗?” 杨慎为难道,“此次使团比较多,鸿胪寺怕是应付不过来了。” 她看了眼身后长长的车队,“我爹被夺了爵,没了俸禄,可租不起京里的宅子。你总不会叫我露宿街头吧?” 杨慎打听过她的底细,“你不缺钱。” 这是缺不缺钱的问题吗? “我好歹算是因公回京,食宿的钱可不该我出。” 杨慎只得退步道,“我在内城有一处私宅,你若是不嫌弃的话,可以暂住一段时间。” 有人包了食宿,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无羡与她爹解释了一番,调转方向,又回京了。 杨慎的宅子不大,不过地段不错,在文昌阁附近,离着午门很近,进出宫很方便。 无羡一大家子都搬了进去,立刻就塞了个满满当当。她也不把自己当外人,招呼着手下,按着自个儿的喜好拾掇起来。 算算日子,使团来京至少还得半个多月,时间可不短,她可不打算委屈自己。 她用新收的薄荷叶,做了两笼薄荷糕,见杨慎坐在院中的石桌旁品茶,便将薄荷糕装了一小碟,端到了他的面前。 好歹,她也占了人家的宅子,要是没点表示,也太说不过去了。 “别笑得跟个奸商似的。”看着瘆得慌。 无羡见他拿起一块薄荷膏,就往嘴里送,无语道,“那你还吃奸商给的东西?”快给她吐出来! 杨慎没理会她,将一块薄荷膏吃完,又取了一块,“你家厨子的手艺不错。” 无羡的嘴角一抽,“这可是本姑娘亲自做的。”当然啦,狗蛋和柴胡被她拉去做了下手。 杨慎一脸惊讶,“你还会做吃的?”他还以为,她只会打打杀杀呢! 关键是,这糕点的味道还不错,清凉入心,与京师最好的茶庄相比,都不逞多让了。 怪不得圣上在大同的时候,从不去营署用膳,一日三餐都是在她那儿用的呢! 第180章 蹭吃蹭喝 无羡在此住了三日,杨慎日日进宫前,特意从她这儿路过,顺走了早膳,出宫后又来蹭晚膳,同上下班打卡似的,准时准点。 他作为首辅的儿子,缺这点吃的吗? 明明是想就近监视她! 无羡都要翻白眼了,杨慎派了心腹跟随左右,又令十多人来护院,如此严密防护还嫌不够,非得看到她本人,才能放心回家睡觉吗? 终于熬到了休沐日,无羡想着,这位小杨大人总得回家陪着娇妻美妾了吧? 想不到他还真是够敬业的,一大早就准时准点地出现在了她的宅子里用早膳,那副理所当然的架势,就同他是宅子的主人似的。 呃…… 忘了,他还真是宅子的主人…… 杨慎咬了一口月饼,不觉一愣,豆沙馅中竟然加了羊乳,入口浓香醇厚,甜而不腻,叫人回味无穷。 他是四川人,本就嗜甜,可惜京师的口味偏咸,没一家好的川菜馆子。 想不到无羡的口味与他相仿,做的东西也特别,极和他的口胃。 以她这手厨艺,若是安分下来相夫教子,想来也会是个贤妻良母吧! 他被自己蹦出来的念头一惊,不觉噎到了,咳嗽起来。 主人不舒服,无羡作为借住的客人,总不能没点表示,礼貌性地问了句,“你没事吧?” “没事。”杨慎对上她的目光,耳垂都红了,喝了口茶,掩饰心中莫名的心虚。 无羡心里有些失落,为啥不能有些事呢?不然,就能正大光明地将眼前这个碍眼的家伙给赶走了。 杨慎尝着手中的美食,看着身边少女目光又回到了手中的《宋书》上,不觉对她高看了两分。 闺阁女子大多偏爱话本,像他妹妹这般的公认才女,也会在诗集下偷偷藏上一本话本,难得有喜爱读史书的,尤其还是官修正史。 正史取材雅正,言简意赅,说得好听些是保持严谨,说得直白些便是枯燥乏味了。 杨慎侧头望了她看的篇章,写的是《王安石》,反反复复,已经看了许多遍了。 杨慎微微蹙眉,“你喜欢王荆公?” 他的诗歌太过注重说理,失了韵味,吟诵起来瘦硬干枯,喜爱的人可不多见。 “熙宁变法,熙河开边,富国强兵,可惜毁于无脑的司马光。”无羡啧了两声,语气中流露出几分惋惜,“若是寻得一群能吏辅佐,再给他十年,北宋说不定还能再延续百年。” 一口茶入喉,杨慎润了润嗓子,“熙宁变法弊端诸多,司马温公主持编撰《资治通鉴》,博览古今,贯穿经史,眼光尤在王荆公之上。” 无羡放下手中的《宋书》,并不认可他的观点,“北方的辽金虎视眈眈,宋朝积弱多年,已到刻不容缓之境。司马温公死后四十年,便遭靖康之耻,温公难辞其咎。” 杨慎觉得无羡有些偏激了,女子就是女子,见识终究是浅薄了些。 两人就此争辩起来,互不退让。 无羡本就牙尖嘴利,杨慎辩驳不过,心里堵着口气,“听闻,圣上选中了一名王氏女,封为了美人。” 看看,人家大字不识一个,偏偏就便皇上给选中了,可见女子无才便是德! 不过,刚他得意没多久就后悔了,真想将自个儿的舌头给咬了。 他这是吃饱了撑的吗? 说什么不好,偏偏在她面前提起这个? 有戳人痛处之嫌,非君子所为。 但是,他的目光仍旧控制不住地往她的脸上瞟去,想要看看她的反应。 只见她脸上的神情淡淡的,可是内心却是涩涩的。朱寿那么快就收了一个美人,要说心里不膈应,肯定是骗人的。 无羡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头上的发簪,棱角之处有些膈手。 杨慎的目光,顺着她手上的动作,落在了素玉簪子上。 这支簪子是她出宫后方才戴上的,他曾怀疑过,是宫里的那位送她的。但是这个想法刚冒了个头,便被他一笑置之。 宫里多的是藩国进贡的上品籽料,相比之下,她戴的那支簪子,就显得逊色多了。尤其是工艺,一看就是一个尚未出师的新手做的。 无羡虽然素净惯了,浑身上下却没一件普通的货色。即便是原先戴的那支木簪,乍看起来毫不起眼,谁又知道,居然是用铁桦做的。 大部分人连铁桦是什么都不知道,此树产于女真部落,被当地人称为木王,据说比铁还硬三倍。 别看这么小小的一支发簪,取的是铁桦的树心,不知道要花费多少工夫,才能打磨成型。 联想到她平日的作风,他绝对有理由怀疑,她用那么硬的一块木料,不是用来做簪子的,而是用来做防身杀人的武器的。 如今她换上了一支的玉簪,却是为何?难道是觉得玉簪易碎,掰断后更便于杀人吗? “那人是叫王满堂吧?”无羡问道。 杨慎对上她那探究的目光,不觉喉咙一涩,收回了飘远的心绪,应了声,“大概吧。” 他是外臣,既没这个兴致,也没这个胆子,将后宫的事打探得那么清楚。 “令妹未曾告诉过你,我入宫的那个月,曾与王满堂同住一屋,而且,还有人悄悄在我的衣包里塞了一枚男子的玉佩。” 杨慎顿时瞪大了双眼,待选秀女与人私通可是大罪!想不到她在宫中,竟然会遇到这般危机。 他后背已然凉透,带着几分后怕,道,“你没事吧?” “本是求令妹替我说两句公道话的,可惜令妹不愿出手相救,幸好最终还是侥幸脱了险。” 无羡本就是个睚眦必报的,那杨姑娘既然做得出见死不救的事,就别怕她向她亲哥告状。 杨慎一愣,怪不得他待妹妹从宫里回来,向她问及无羡的情况,她支支吾吾的,眼神躲闪,透着几分心虚。 不过,作为他的妹妹,总是下意识地为她开脱,“她年纪尚小,许是怕事吧……” 杨慎这话本就说得心虚,又见无羡一副冷淡的样子,忙解释道,“其实,在舍妹入宫前,我曾让她照拂你一二的……” 第181章 掌柜求救 无羡轻哂道,“你确定,你有将意思向令妹表达明确了?” “如何说?” 在与杨姑娘的交往中,无羡隐隐察觉出几分敌意,“令妹似乎不怎么待见我。” 杨慎无奈地轻叹一声,“那还不是你自个招惹来的。” 无羡不乐意了,“我不就大众骂了你几句吗?”笤帚可是一下都没打到你啊! “而且那是咱俩事前商议好的。”你情我愿,被骂也是活该! “我爹还因此被夺爵了呢,怎么算,也是我比较吃亏。” “她怨你,并非全是因为你打我的事……” “不为这个,还能为什么?”她几乎没见过杨家的人几面,哪里得罪他们啦? 杨慎咬了咬唇,此事不算光彩,杨慎本不愿提起,又不想被无羡误会,“这事关系舍妹的清誉,我说了,你可别到处乱说。” “京师我也不认识几个人,想要乱说,没处说去。” “此事说到底,还是因你而起。”她作为当事人,知道其中的缘由,应该也无妨吧? “那日,舍妹在琉璃居见到你的男装打扮,对你一见倾心,向我打探你的消息。之后得知你当众羞辱了我,方才知道你是女扮男装的,觉得受到了蒙骗,所以才会对你有所偏见。” 边上的何关,不觉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立刻收到了无羡的一个眼刀,吓得他缩了缩脖子。 有什么可笑的? 入宫之前,她同那个杨姑娘就见了一面,不,连面都没见到,还隔着帷帽呢! 她简直是受了无妄之灾! 她生得好,有魅力,是她的错吗? 当然不是! 不过,在杨慎看来,好好一个姑娘家,总是作男儿打扮,就是她的问题了。 “如今,众人都知道你是姑娘家了,无需再做这副男装打扮了。” “我没女装。”无羡回绝得理直气壮。 “我给你送几套过来。” 无羡翻了个白眼,她缺的是衣服吗? “我不会梳女子的发髻。” “我给你找两个丫鬟来,你的年纪不小了,身边总跟着些男的不好。” 无羡觉得,杨慎真是讨厌极了,不就是蹭了他的宅子住吗?居然还对她管头管脚管衣服,过两天是不是还要她缠足读《女诫》?她爹还没这么拘着她呢,就连倪世杰那个纨绔,也比他看着顺眼! 两人之间的气氛,渐渐凝重起来。宛若夏日的午后,沉闷得叫人透不过气来,不知何时会降下一场暴雨。 这时,一名小厮匆匆前来,打破了院中的沉寂,“禀大人,门外有人求见。” 杨慎微微蹙眉,这可是他歇脚的私宅,从未带人来过,而且,此刻住着李霸父女,也不方便接待旁人,便一口回绝了,“不见。” 小厮颇有几分为难地瞄了一眼他身边的无羡,“来人寻的是李姑娘。” 面对主子冷冽的目光,他不觉头皮发麻,知道自己多嘴了,但是收了人家的银子,数额还不小,总得替人将口信传到。 无羡挑了挑眉,“来人是谁?” 小厮看了杨慎一眼,见他没有反对,才道,“说是琉璃居的掌柜。” 若是无事的话,断然不会贸贸然地寻到此处。 无羡偏头望向杨慎,“方便让我招呼下客人吗?” “李姑娘自便即可。” 杨慎说得大方,行动上却招人厌得很。 也不想想,琉璃居的掌柜找她,定有要是相谈。知趣的都该立刻回避才是,他倒好,坐在边上全无半分要挪窝的意思,这是要光明正大地监视她吗? 得!她如今不就同犯人差不多吗?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无羡对小厮道,“将人请进来吧!” 小厮松了口气,立马领命而去,不一会儿,就将人给带回来了,还真是琉璃居的掌柜。 无羡将书收了起来,给他递了一块月饼,眉眼含笑,“您的腿可真够长的,我这儿刚做了好吃的,您就来了。” 大掌柜苦着一张脸,伸出双手接过,却没吃的食欲,“小的真是走投无路了,方才寻了公……” 无羡的身份,他已从熟识的公公那儿知道了,再称“公子”有些不合适,但见她此刻依旧是一副男子装束,叫“姑娘”也不合适。 无羡看出了他的为难,笑道,“我穿男装的时候,还是叫我公子吧!今日找我所为何事?” 大掌柜望了一眼杨慎,欲言又止。 无羡知道,这个墙角杨慎是打算听到底了,索性向他卖了个好,“这里没有外人,掌柜的有话不妨直说。” 大掌柜叹了口气,“小的听闻公子回了京,原是不想打扰的,真的是被逼无奈了,才厚着脸求到公子这儿。” “是琉璃居出事了吗?” “公子真是料事如神。” 这恭维话说的,真是没有含金量。能让掌柜的急得如同一个热过上的蚂蚁,不是铺子出事了,还能有什么? “自从公子离开后,铺子的生意就一落千丈,如今都被人挤兑得不行了。” 无羡一脸惊讶。 大明做琉璃饰品的工坊不多,京师里寻不出一家,在工艺上能胜过他们的,怎么会被人挤兑呢? 难道是…… “有人来闹事?” “正是……” “谁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来你的铺子闹事?”他背后的主子可是当今圣上,即便朱寿不方便出面,将张永拉出来顶缸,面子上就够唬人的了。 大掌柜回道,“是建昌侯的人。” 建昌侯不就是国舅爷吗? 听闻,十分得太后的宠爱,说是拿她这个弟弟当亲儿子宠,都不为过。 何关恨铁不成钢,道,“他背后有人,你背后就没人吗?怕他做什么?” 无羡瞥了他一眼,轻哂道,“你激动个什么?先听大掌柜把话说完,他必然是有为难的地方。” “若是对方找些混混,小的自然不怕,”问张公公要两个东厂的番子,分分钟就把对方给搞定了。 “但是这次对方出了阴招,派了几人买了铺子里的东西,然后四处嚷嚷说,我们以次充好,将铺子的声誉都给败坏了。” 第182章 西贝货 琉璃饰品价格昂贵,买得起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世家子弟。对于他们而言,什么贵,买什么。佩戴琉璃饰品,就是为了彰显身份,如何愿与次货扯上关系。 这就同满大街仿冒的lv,即便你背了个真的,也被人怀疑是假的。 花了钱还被人笑话,多丢人啊! 建昌侯好歹算是皇亲国戚,在京师有头有脸,居然使出了这种手段,着实卑鄙了些。 “他的目的是什么?”无羡问道。 “起先,他就是看中铺子的货好,买了不少倒卖进宫里。后来,想必是尝到甜头,不满足于这般倒买倒卖了,想以低价买下铺子,小的哪能同意啊!不成想,他就做出了败坏铺子名声的龌龊事了。” 大掌柜真是将他恨得牙痒痒,原本铺子的生意好好的,每月的抽成都有上百两呢! 如今可好,都被毁了。 要不是对方的背景太硬,他早就请张太监出手,狠狠地收拾对方了。 无羡听到了话中的关键,“这么说来,对方还不知你的底细,为什么不向他亮出身份来?” 大掌柜瞟了杨慎一眼,见他如个泥菩萨一般坐着,干脆就将他当做个泥菩萨,视而不见了。 “建昌侯身份特殊,之前就有个铺子被他看中了,打算强抢,我们报了张太监的名讳。想不到,他直接找了太后,恶人先告状。最后圣上被逼无奈,只能将铺子白白送给他了。故而这次便不敢提了,张太监让小的自个儿想办法。” 没了张永的庇护,他就是个小小的掌柜,如何斗得过权势滔天的国舅爷,只有被人揉圆搓扁的份儿,无羡可是他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了。 杨慎喝了口茶,淡淡道,“与民争利,终究不妥,不如早早将铺子关了,还利于民。” 这番话,无羡就不爱听了。 什么叫与民争利呀? 哪位朝臣手中没个铺子的?别人不怎么清楚,杨家就有好几间! 凭什么他家能开得,朱寿就开不得了?又没有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本本分分地做生意赚钱,为何不让他开铺子? “杨大人真有见地,不若上个折子,让建昌侯将他手中的铺子都还利于民吧,保准满街都是放鞭炮的,大快人心!” 杨慎又不是个傻的,谁不知道,太后疼建昌侯疼得都没边了,没必要为了这些小事开罪他,找他的不自在,推脱道,“本官不是御史。” 大掌柜在心里呸了一口,就知道他们那些官员靠不住,骂他家万岁爷的时候,一个个像打鸡血似的,群情激奋,怎么轮到建昌侯这个上不得台面的,都没胆了? 还不是看着他家万岁爷脾气好,即便被参了,也不会真将他们怎么样。哪有建昌侯会恣行无忌,出了事直接向太后告状。 谁还不会卖惨? 此刻的大掌柜,也露出了一副委屈状,“公子,您看这事怎么处理?” 对铺子来说,声誉是最重要的,眼下最关键的还是要给铺子正名。 这件事还需从那些次品着手。 “派人去查查,那批诬赖琉璃居的次货,是从哪儿弄来的。” “是。”大掌柜立刻领命而去。 杨慎见他走远了,方才开口道,“如今你爹没了爵位,你何必蹚这趟浑水。” 是啊…… 她最是怕麻烦了,可是这件事牵涉到了朱寿,她就是看不得他被别人欺负了去。 她重新拿起《宋书》,继续看了起来,翻到了宋神宗的本纪。 用完午膳没多久,大掌柜就回来了,兴奋地搓着手掌,“回禀公子,查出来了。” 他借用的是东厂的情报网,查个消息自然是手到擒来。 “建昌侯盖了个工坊,找了几个匠人,想要模仿咱们的琉璃器皿,不过造出来的都是次货,容易碎裂,还有气泡。他就是拿了这批货,来替换了咱们的。” “工坊建在哪里?”无羡问道。 “在刘家窑。” 无羡对着杨慎勾起了唇角,盈盈一笑,“中秋快到了,国子监也该放假了,正好木樨园的花开得正盛,很适合吟诗作画。” 木樨园不就在刘家窑的边上吗? 杨慎立刻警惕起来,“你想做什么?” “我一个平头百姓,能做什么?就是觉得,中秋最适合赏桂了。”无羡朝他眨了眨眼,“赏完桂回来,请小杨大人吃蟹。” 杨慎的嘴角抽了抽,对普通百姓来说,螃蟹虽然稀罕,对他这样家世的来说,没什么可稀奇的。 “没兴趣。” 无羡继续诱惑道,“可是香辣味的哟!用十三种香料秘制而成。” 杨慎一听是辣味的,觉得还是可以尝尝的。中秋那日反正国子监都要放假的,去哪儿聚会不是聚呢?便勉为其难地答应下来。 十五那日,国子监学子照例请了杨慎等翰林院士雅集。中秋自古便有中秋赏桂这一习俗,地点毫无悬疑地选在了木樨园。 早早有人去那儿,占了最好的景致,围了八扇折山水画屏,搬了面心嵌大理石漆桌,摆上文房、酒水、茶果,列炉焚香。 一名寒门学子,本是抱着交集翰林院士的目的而来,想不到被分派了一堆粗活,远远地看着旁人觥筹交错,心里不免泛起酸来,对着同伴吐槽道,“我等可是拔贡贡生,在家乡好歹也算是个天之骄子,如今却连一个绢学的都比不上,成了个杂役。” 同伴无奈地耸了耸肩,“谁让人家得了杨修撰的青眼呢?你没见他的那身装扮,与那些官宦子弟别无一二,自然立刻就混熟了。我们穿得如此寒酸,哪有机会露脸,只能给人打打下手咯!” 那人不屑地撇了撇嘴,“不就是家里有些臭钱吗?要是我换上他的装扮,绝对不比他差。” “那可是琉璃居的珍品,单单是他头上的一根发簪,就要几十两,够咱们花销小半年的了,想想就得了。” 旁边一个穿着粗布短褐的,自听到“琉璃居”三个字,心里就活泛起来,嘿嘿一笑,猥琐地凑了上去,“公子,要琉璃居的饰品吗?便宜嘞!” 说着,他将肩上的包袱打开,里面竟然有五六支玻璃簪,还有几块勒子、带钩等配饰。 寒门学子挑了一块与张允龄戴的差不多的,问道,“这个多少钱?” “十五两。” “那么便宜?不会是偷来的吧?” 那人忙摆手道,“小的是本分的匠人,在琉璃工坊做的,因为东家拖欠了月钱,用货抵债。” 寒门学子瞪了匠人一眼,“我等可是国子监的学子,你若是骗了我等,定不饶你!” “原来是未来的文曲星啊,小的哪敢欺瞒,句句属实。若是买上三件,只要三十两,全当小的孝敬几位了。” 他的同伴听了,也来了兴致。 若是十五两买个饰品,真心有些肉疼,但是三十两买三个,算下来也就十两一个,咬咬牙,还是能够接受的。 他搓了搓手,提议道,“不若咱俩凑一起,买上三个吧!” 寒门学子拿着手中的配饰,爱不释手,可是二十两,对他来说还是多了些,买上一件,妆点下门面就成了。 “要不,你再去拉个人来?” “好。” 他的同伴兴奋而去,不一会儿就将人给带回来了。不过,不是一人,而是一群,全都是些寒门子弟。 谁说男子就不爱美了? 就没有攀比之心了? 众人早就对那些官宦子弟的穿戴眼红不已,无奈囊中羞涩。原先只打算来看个热闹,见同伴们一个个下手,心里按耐不住。 那些琉璃饰品玲珑剔透,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真真是漂亮啊,都舍不得放手了! 反正便宜,不如也挑上一件吧? 付钱的越来越多,匠人眉开眼笑地数着银子。 这时,一个捐学的富家子弟挤入了人群,拿起了一块佩饰,刚一上手,便觉得手感粗糙了些,再看那落款更觉不对来。 “这同琉璃居的落款,字迹不对啊……”说着,他取下腰间挂着的配饰,对比起来,“我这块可是从琉璃居买的,八十两一块。欧兄,你对书法的造诣不错,你来对比看看。” 那位姓欧的学子拿起一看,“果然有差别啊!” 又有一人拿起一根簪子,又对着阳光照了照,“里面有不少气泡呢!” “不好,我等上当了,这是西贝货啊!” “怪不得呢,我说怎么卖那么便宜呢,便宜没好货啊!” 仿得那么次,让人一眼就瞧出了真伪,戴着身上只有丢人的份儿。 每人十两银子,对于官宦子弟而言,不值一提,可能就是几顿饭钱,但对于他们这些贫寒子弟而言,却是一笔不小的数额。 “不能被小人白白骗了,得找对方将银子要回来!” “对!得要回来!” “快看!那个匠人心虚了,想带着我等的银子跑了!” “快追上他!” “这可是我抄了两个月的书,才赚到的银子啊,不能就这么被骗了!” 一群学子也顾不得形象了,提着衣摆,撒丫子就追,一路弯弯绕绕的,追到了一处高墙围着的院落前,见他麻溜地翻墙爬了进去。 学子们一拥而上,猛地扣起门来。 过了好一会儿,一个管事的才来应门,“几位有什么事吗?” “有人骗了我们的钱,快把他交出来。” “骗钱?”管事的呵呵一笑,“几位怕是有所误会吧?我们这儿又不是铺子,不做生意,哪来的骗钱一说?” “小生明明见那骗子,进了你的宅子,休得抵赖!” “你说看到就看到了?”管事的脸色冷了下来,脸上的横肉一抖,放出了狠话,“也不看看这儿是谁的地盘!快快回去,事情闹大了,小心吃不了兜着走。” 学子被气得不轻,嘴唇都在发抖,“朗朗乾坤,你们骗了钱,还敢如此嚣张?大家看,这里像是个窑坊,指不定那些西贝货,就是这里生产出来了!” “就是就是!” 一个性子冲动的,推开了管事的,打算往里冲,又被管事的给拦了下来。 围观的学子,足有四人,他才一个人两只手,哪能全都拦住? 一下子就让两人窜了进去。 刚进入院子,就见到大件大件的琉璃器皿,摆在了素木架子上。 在阳光的照射下,乍看起来熠熠生辉,走近一看,却是含着不少气泡,一看就是次品。 “大家快看啊!这里真是一个制假窝点。他们仿造的,都是琉璃居的东西。听闻,前阵子有人拿着次品,去琉璃居闹事,肯定就是他们干的好事!” 管事的斜睨了他一眼,眼神如同刀子一般锋利,“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 “事实就在眼前,小生哪有乱说?若是不把银子交出来,我等可得报官了!” “就是!报官去!还怕制不了这群刁民!” 管事的扫了他们一眼,衣着寒酸得很,料来,可见没什么背景,还想报官? 读书人,脑子就是简单。 他拍了拍手,应声来了十个壮汉,从屋内冲了出来,个个手持棍棒,面露凶相,一看就不是好相与的。 冲在最前面的学子,立刻往后退了一步,眼中闪过一丝慌乱,“你们想干什么?莫不是要杀人灭口?” 其余三人也怕了,相互依靠在一起,“这可是天子脚下,还有没有王法了?” “王法?”管事的冷哼了一声,“如今也不怕告诉你们,这儿可是建昌侯的产业。在这皇城,侯爷便是王法!” 管事的挥了挥手,“将他们全都拿下!” 面对一群壮汉的步步紧逼,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可是,此刻门扉早就被管事的给阖上了,退路已断。 “救命啊!有人杀人啦!” “建昌侯杀人啦!” “救命啊!” 四个学子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扯着嗓子大叫起来。 管事的冷冷一笑,死到临头还不老实,看来真的是留不得了。 “你们即便喊破了嗓门,也没人会来救你们!” 在他的示意下,那群壮汉抡起了棍棒,狠狠地向他们袭去。 第183章 父子争执 壮汉vs学子,结局毫无悬念可言。 学子哪里会是对手,身上被打了好几棍,嘴上依旧不停歇,高呼,“建昌侯杀人啦!” 啪!—— 门被打开了,却不是从里面,而是从门外被人踹开的,一队官差涌了进来。 管事的扫了一眼,连个未入流杂职官都没有,哪里会惧怕,一开口就以权压人,“这是建昌侯的产业,遇到几个小贼,被逮住了,就不劳烦几位差爷了。” 说着,他掏出了几粒银豆子,塞在带头的官差手上。 官差的听了建昌侯的名头,脊背早已弯了,此刻拿了银豆子,手也软了,脸上堆着谄媚的笑,打算开溜了。 被打的学子,好不容易盼来救兵,就如溺水者抓住了救命的稻草,哪里愿意放手,忙将身份亮了出来,“我等不是小贼,我等是国子监的学子!” 差役向管事的,投去了询问的目光。 管事的心里一颤,脸上依旧维持着镇定,又掏出了几粒银豆子,塞给了差役,“小贼的话,差爷如何能信?” 差役颠了颠手中的银豆子,分量不轻,正打算走人,几名学子从门外冲了进来,大呼道,“是韩兄!他们在这儿呢!” 管事的还没反应过来,忽地涌入了一群学子,足有三五十人,将院子塞得满满当当。在他们的身后,还跟着一大群看热闹的百姓,像是将木樨园的游客全拉来了。 “可把你们给找到了!” “你们不是找贼人去了吗?怎么被打成这样?” “太过分了,居然连国子监的学子都敢打!” 那些被打的学子,终于找到了组织,指着管事的,控诉道,“建昌侯仿冒琉璃居的东西,被我等发现了,就想要杀人灭口!” “原来是建昌侯啊……” “建昌侯怎么啦?朗朗乾坤,天子脚下,岂能容他如此猖獗?” “你刚来京师不知道,建昌侯可是太后的亲弟弟,仗着自个儿是皇亲国戚,在皇城里,简直就是横着走的。” “此番欺到了国子监的头上,是可忍孰不可忍?怕他做什么?找杨修撰去,为我等主持公道!” “对!找杨修撰!” 被点名的杨慎,本不愿掺和到建昌侯与琉璃居的私人纷争中,只答应了无羡将学子引到木樨园,即可抽身而退。 他瞥了那些不断往后缩的差役一眼,这些人是他找人专程叫来的。 本想借着他们,让那些窑坊的人收敛些,免得真让无羡将事情闹大了,最后将国子监拖下水,不好收场。 他也是从一名学子,一步步考上的进士,此刻见到学子被人打成这样,不免勾起一抹兔死狐悲之感。 建昌侯平日欺行霸市也就罢了,居然连士子都敢打,还想草菅人命,简直是无法无天了! “国子监是天子门生,被人打了,不知该当何罪?!” 管事的知道自个儿踢到铁板了,立刻求饶道,“小的不知道几位身份,冒犯了。” “我等刚才已经报过名讳,怎能以一句‘不知情’就能盖过的?”一名被打的学子疼得咧了咧嘴,朝杨慎恭敬地行了一礼,“请修撰为我等做主!” 杨慎心中不觉苦笑,看来,不但国子监被拖下水了,连他也难逃了啊! 罢了罢了,就当是为民除害吧! 也确实该给敲打敲打建昌侯了! 不过,他也不是傻的,避而不谈建昌侯仿冒琉璃居的事,这是民事纠纷,即便参了,也没人会当做一回事。 所以,他只咬死了一条罪状,那便是“纵容恶仆行凶,欺辱天子门生”! 为了增加奏疏的分量,他又找了当日在场的所有同僚和学子,联名上了奏疏,忽悠了国子监祭酒几句,就让他将奏疏给递了上去。 如此一来,将他自己给摘干净了,安安静静地做个看客。 他私下盘算着,无羡当初与建昌侯犯的事情差不多,相比之下,她的情节可没建昌侯恶劣,她爹却被夺了爵位,建昌侯即便有太后护着,惩罚应该也轻不到哪儿去。 他在翰林院等了整整一日,什么动静都没有,难道内阁还没看到奏疏吗? 他憋了一天,回到家,正想找他爹旁敲侧击一番,被他爹叫到了书房,只觉眼前一道黑影逼来,一卷奏疏打了他的脸上。 “你以为找了国子监祭酒上奏疏,找人重新抄录,对不上你的笔迹,别人就不知道是你写的了?单单看文笔,就知道是出自你之手!” 这是他大意了…… 不过,他不后悔干了这事! “儿子说的句句属实……” 杨廷和气得胡子都被吹起来了,“还敢狡辩!还不给我跪下!” 杨慎难得被他爹罚跪,心中难免不服。他年轻尚轻,还不懂得如何掩饰,心中的想法怎能逃过久经宦海的杨廷和的双眼? “真当你爹我瞎了吗?此事全因琉璃居而起,说到底,只是建昌侯与张永之间的利益纷争。张永不愿出手得罪建昌侯,便让李家孽女使诈,你何必去淌这趟浑水?” 杨慎梗着脖子,反驳道,“建昌侯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打了国子监的学子,若是儿子去晚了,说不定人就真的被他们打死了。” 这个儿子是杨廷和的骄傲,从小聪明绝伦,为何如今却被一叶障目? “你当那几个被打的学子,真是无辜的?其中必然有人,早与李家孽女串通好了。即便你不出现,也不会有事!” “建昌侯手下嚣张气焰,无论事情起因为何,也不该将天子门生往死了打。若不趁此机会,对他敲打一番,还不知有多少百姓会受其苦。” 这个傻儿子,若是真心为了百姓伸冤,倒也罢了。“你当我不知吗?你会出手,还不是被那个李家孽女教唆的?” “她没想拖儿子下水。”除了雅集的选址之外,她从未让他参与任何计划之中。 杨廷和瞪了儿子一眼,“她的身份特殊,我会派人看住石牌坊的宅子,你不要与她再有任何往来。”省得被人给带坏了。 他爹拂袖而去,他依旧跪在书房,冰冷的地砖让他清醒了不少。 动手之前,他曾试探过无羡,“若是到时候闹僵起来,仅凭几个学子和围观的百姓,哪里能搬倒建昌侯,可否要我替你在府衙递个话?” 他记得,她那时毫不犹豫就给拒绝了,“哪敢劳烦杨大人呢!” “我可是首辅之子。” 他难得连他爹的名头都用上了,可是,眼前的女子依旧不为所动。 “那就更不敢劳烦您啦,安安心心做个看客便好。” 当时,他只感觉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并未细心品味她眼中的深意。 如今想来,以她的聪慧,想必早就料到了他爹的反应了。 想不到最后,居然是因为他的贸然出手,搅乱了她的整盘布局…… 一位雍容端庄的妇人步入书房,细心保养的面容,依旧留下了岁月的无情。 “慎儿,你一向是最叫人省心的,今日为何惹恼了你爹?”她从未在家中,见他发过那么大的火。 杨慎不想多提,“都是朝堂上的事,娘就别问了。” 杨母冷哼一声,“你当我不知道,明就是被那个妖女给诱惑了!” 妖女? 杨慎一愣,“娘说的,可是李姑娘?” 杨母眼中流露出浓浓的鄙夷,“不是她,还有谁?诱惑了天子不说,还来诱惑你,一看就是个不守本分的!” 说无羡“不守本分”,杨慎觉得一点都不为过。她一向以男装示人,别说是抛头露脸了,就连杀人放火都没少做。 可是…… 若说她是个“妖女”,就有些过了,以她那身男装打扮,雌雄难辨,她还能诱惑谁呢? 诱惑天子吗? 若是她真有这个心,以天子对她的偏护,恐怕早就封妃了吧! 诱惑他吗? 每次他去石牌坊的时候,她眼中满满的嫌弃,可从未向他掩饰过半分,就差在脸上写着“不欢迎”三个字了。 她会欢迎他才怪吧! 他爹在大同的时候,置她爹的生死于不顾,若不是她冒死带兵去营救,已是凶多吉少了。 他自己也不是个受她待见的人,常常拿着名门淑女的那套教条来规劝她。 每每听了,她都会毫无形象地翻个白眼,还翘着二郎腿,那副痞性同她爹李霸如出一辙。 就这么个混不吝的人,即便有几分姿色,如何能与“妖女”扯上关系? 况且,他娘素处深闺,从未见过无羡,这些偏见又是从何处得来的? “娘,‘诱惑天子’这种话,可不能乱说的,以后别再叫她‘妖女’了。” 知子莫若母,杨母还不了解她儿子吗? 这话明着是避忌天子,实则还不是想要维护那个妖女? 看他如今被罚,当娘的哪会不心疼? “地上凉,快起来。”她将他从地上扶了起来,“最近你总不着家,峨娘亲自给你烧了螃蟹,快回屋去吧!” “是。” 杨慎回到屋里,妻子峨娘迎了上来,命人将炉灶上温着的饭菜端上来。 他的原配走得早,这是他的继室,工部尚书黄珂之女,尤善诗词。 本是一家女、百家求的才女,愿意屈就做他的继室,也是看中了他的才华,被人传作一段佳话。 可是,他与她相处下来,更像是一种诗友,少了一份悸动。 杨慎看着摆在正中间的一盘清蒸螃蟹,便想到了无羡答应过他的谢礼。 如今,他将她的事情给办砸了,估计是吃不到了吧…… 也不知道那十三香辣蟹,究竟是个什么味儿,肯定不会是眼前这般寡淡的便是了。 中秋总要配着螃蟹才应景,这几只是峨娘专为他寻来的,本是要在昨日吃的,可是等到半夜他才归来。 好不容易,今日他早早回家,立刻着人将螃蟹上了蒸笼,却见他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说不失落是假的。 “夫君不喜欢螃蟹吗?” “也没什么喜欢不喜欢的。”他更看重的是味道,原先喜爱甜食,后来在无羡那儿尝到了辣味,初觉舌尖灼痛,却是痛得爽快,叫人欲罢不能。 此刻再让他去尝些清蒸白煮的,便觉得淡而无味了。 杨慎草草吃完饭,便去了书房,留下了峨娘孤寂的身影。 翌日应卯,让他没想到的是,他爹居然派了人,将他一路护送进宫! 真是太过分了,当他是个学童吗? 还需要人护送去书院? 最失落的是,他没法去石牌坊,找无羡蹭早膳了。 腹中空空如也,饿得头晕眼花,他也不愿吃光禄寺准备的东西。 再精致的大锅饭也是大锅饭,味道只有两个字来囊括,那就是“难吃”,而且还是隔顿的,口感都不新鲜了。 “用修(杨慎的字),怎么看着恹恹的?国子监那边的事,你也尽力了,你也别自责了。好好一个佳节,被些糟心事搅了兴致,走,舒兄我,订了一桌席面,一起吃顿好的去!” 杨慎兴致缺缺,本是要推脱的,奈何对方盛情难却,在众人的簇拥下,来到一间雅致的小楼前,门旁站着两个衣着鹤裳的貌美童子。 杨慎的脸一抽,这不是男风馆吗? 可是来都来了,此刻再走,便是不给同僚面子了,只能硬着头皮进去了。 舒芬勾着他的肩,挑眉道,“这家莳花馆可是新开的,刚翻修过,啧啧,全是琉璃居的东西,这手笔,全京师都找不出第二家来。” 杨慎往四周扫了一眼,可不是,碗碟酒具什么的就不说了,单单是雅间那一面珠帘,由上千粒指甲盖大小的琉璃珠子串连而成,绘成一幅粉底的雪梅双鹤图。 “瞧把你看傻的,令妹不是在琉璃居,买了一套鱼伴荷影的珠帘吗?” “有吗?” 琉璃居男女宾是分开招待的,那日开业,他并未陪在妹妹的身边,只见她的丫鬟抱了许多锦盒出来,并不知道她具体选了哪些物件。 “令妹得了那串珠帘,可把舍妹给眼红的,回来哭闹不止,愣是缠着我娘,给她买了一幅‘香山红叶映朝霞’,折进去我的大半年俸禄呢!” 第184章 小厮求救 “国裳(舒芬的字)兄,瞧你说的,你还会缺那点俸禄不成?” 舒芬叹了口气,“当然缺啦,我看中了琉璃居新出的文房用具,一套十件,要不是被我妹妹这么一闹,就有钱买下了。” 杨慎讶然道,“如今琉璃居闹出了次货一事,国裳兄就不怕……” 京师的勋贵官宦,最重名声,断断是不会用声名受损的货物的,传出去岂不是叫人笑话? “用修不知道了吧,琉璃居这回可是被洗白了。” “弹劾的奏疏,不是被压下来了吗?”所有的布局功亏一篑,琉璃居又是如何洗白的? 舒芬拿起琉璃盏,品了一口葡萄酒道,“那日的事虽未闹到公堂,不是有许多百姓在围观吗?不到半日工夫,就传遍了整个京师。 “琉璃居当日就在店铺中央,摆了一对器皿,一个是刘家窑搜出来的西贝货,一个是琉璃居的正品。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高下都不用解说,自见分晓。如此一来,也无人胆敢再拿次货来给他们泼脏水,大家也能继续放心地在他们铺子里购买了。” 杨慎这才明白,无羡的出手看似来势汹汹,其实全是虚招。 怪不得她不想让他牵涉其中,甚至连报官的心思都没有呢! 因为至始至终,她根本就没指望过,能够通过学子去弹劾建昌侯。她只是想借助百姓的舆论,为琉璃居正名罢了。 毕竟谁都知道,建昌侯背后有太后护着,谁弹劾都没用,不然张永早就出面了,琉璃居的掌柜也不会走投无路,求到她那儿了。 至于为什么会选上国子监的学子挑这个头,想必也是看中了他们特殊的身份,即便最后将事情闹大了,也能安然无恙地全身而退,不会因此受到牵连。 他替她招来了官差,又拉着那么多上书弹劾建昌侯,算不算画蛇添足? 他的双眉微耸,嘴角勾起,露出了一副哭笑不得的样子。 此时,几位舞象少年玉质翩翩,端着一道道摆盘精美的菜肴而来。 舒芬的目光,落在了正中央的一盘菜上,“这道上错了吧?我可不记得有点过螃蟹啊!” 少年颔首垂眸道,“这是东家特意送给几位的。” 舒芬把握着手中的酒盏,“无功不受禄啊!” “莳花馆添置了不少琉璃居的物件,因为闹出了次货的事,时常受人指指点点。馆长是个爱物之人,舍不得一番精心布置受人诟病。几位大人宛若天神降临,明察秋毫,捣毁了制假的窝点,为琉璃居正了名,避免了药玉蒙尘。馆长的烦恼没了,自然得谢谢几位大人了。” 若要撤换这批琉璃饰品,可是一笔不小的花费。明明是馆长舍不得财物,却被少年的一张巧嘴,说得一点都不落俗气。 舒芬听得舒心,心情大好,拿起筷子,本想夹一个全的,却只得了半只。 原来那盘里的螃蟹,全被劈成了两瓣,蟹脚也都被敲碎了,卖相差得很,这还叫人怎么吃啊? 少年见他双眉微蹙,露出不喜的样子,忙解释道,“这道菜叫‘不令度外蟹横行’,是用十三种香料调制而成,香中带辣,吃着爽口爽心。” 舒芬抬眸再瞧那盘螃蟹,一支支蟹腿全被刻意敲断了,可不就是“不令度外蟹横行”吗? 一语双关,指的不仅是盘中之蟹,更是那横行无忌的建昌侯。 他拍手喊了声“好”,“你们馆长可真是个妙人,可否有幸见上一面?” 想见馆长的不胜枚举,馆长懒得见他们,又不好当面拒绝,拂了人家的面子,只得想了个办法雅拒。 “馆长留下一联,若是谁能对上,即可面会。” 舒芬来了兴致,“说来听听。” 少年给舒芬的杯中添了酒,“上联是‘氷凉酒,一点两点三点’。” 舒芬双眉紧锁,这对子可不好对,前三字的偏旁,正对应了“一点两点三点”。 就连舒芬这个上科的状元郎,一时都想不出好的下联,于是将目光投向了杨慎。 那家伙平日不是对这种雅事最感兴趣的吗?今日怎么两耳不闻桌边事,埋头啃上了螃蟹?看他吃得不亦乐乎,难道是被饿坏了? 舒芬将那对子抛到了脑后,夹起碗中的半只螃蟹尝了一口,十余种香料混合而成的幽香,层层叠叠,在舌尖竞相绽放。 他是江西人,本就偏爱浓烈的口感,这盘螃蟹正对他的口胃! 再说杨慎,他自踏入莳花馆起,就怀疑这家与无羡有些瓜葛。 毕竟想要置办下如此多的琉璃器皿,可是一笔庞大的花费,倘若真有如此雄厚的资本,都能再开两家莳花馆了。 当他听到“十三香”后,便猜到这盘螃蟹,多半是无羡送来给他的谢礼。 他心中一喜,立刻夹了半只螃蟹,搬开碎裂的蟹腿,剔出蟹肉,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还真是香辣入味,唇齿留香。 可惜数量少了些,在场的人又不少,一人勉强分上半只。 看来,她还是怪他多事了,不然也会如此小气,就送了这几只来。 无羡真有如此小气吗? 当然不! 其实,她送来的螃蟹可不少,一人一只绰绰有余,可惜,被某个小心眼的家伙给截留了。 此刻那人正躲在房中,一人独享一大盘螃蟹,他的贴身童子都看不下去了。 “馆长,无羡公子特意给您送了四只酥酪蟹煲,精心将所有的蟹肉,一丝丝地剔了出来,装在蟹壳中,盖上酥酪焗熟了。杨修撰的那份数量虽多,论起花费的功夫来,可比不上您的一半。”何必要将杨修撰的,贪了一大半呢?传出去多丢人啊! 馆长吃完一只香辣蟹,吮了吮手指,每一帧定格的瞬间,都是一幅绝美的画面,叫人食色生香。 尝完香辣蟹,他又拿起一只蟹煲,挖了一勺。浓郁的乳香,顿时盖过了舌尖的麻辣,唇齿间洋溢着浅淡的酒香,让人有一种微醺的迷醉感。 馆长眯着眼,笑得有如一只偷腥的狐狸,“我乐意。” 馆长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有些恶趣味。童子只能默默地为可怜的杨修撰,掬一把同情的眼泪。 他没注意到的是,馆长还特意点了宴席的人数,非常不厚道地多留了一只螃蟹,就是要看那些平日里自命清高的翰林,为最后的那只螃蟹不顾脸面,争抢起来。 可惜杨慎和舒芬的下手太快,将最后那只瓜分了去。他俩是状元郎,地位非常人可比,别人只有恭维的份儿,哪敢置喙。 无羡可不知道馆长玩的那些小动作,她不喜欢欠人东西,尤其是人情。将谢礼交付于杨慎,也算是心头的一件事落了地。 接连几日,杨慎都被他爹盯得紧紧的,活像是小学生一般,应卯、退班的时候由家长全程护送,别提有多丢脸了。 无羡倒是乐开了花,吃饭的时候没有杨慎在边上盯着她规矩,她的耳根子都清静了许多,连饭都能多吃半碗! 这晚刚刚撤了碗筷,小厮拿着拜帖,匆匆来报。 无羡翻开一看,署名居然是张允龄! 她方才借着他在国子监的人脉,设局封了建昌侯的仿冒工坊。建昌侯正在打探幕后的黑手,但凡是个有脑子的,就该懂得避嫌才是。 张允龄堂而皇之,选在此刻递拜帖,必然是有急事相求。 “把人带进来吧!” 人刚带到,还没等无羡开口询问,那人就跪了下来,“求无羡公子,救救我家公子!” 无羡令那人起身回话,一看,脸还挺熟的,“你不是遐龄兄身边的小厮吗?怎么递的是他弟弟的拜帖?” 小厮哽咽道,“我家少爷贩货途中遇上盗贼,不但货物被抢,还受了伤。一路缺医少药,强撑着到了京师。二少爷得闻公子手下能人辈出,特向公子借位大夫。” 原来如此…… 张遐龄与她私下交情尚可,既然求到她这儿,不能见死不救。 “我自然为尽力而为。” 无羡让柴胡带上医箱,刚出了垂花门,便被护卫拦了下来,“姑娘,此刻天色已完,该夜禁了。” 那护卫本是杨慎的亲随三省,被派来守护石牌坊的宅子。 她还不知道杨慎打什么主意吗?那护卫明面上是护院的,其实就是派来监视她的。 “晚上不安全,你陪我一起出门吧!救人如救火,别耽搁了。” 反正都得跟着她,不如光明正大地带在身边,权当是免费的护卫了。 看在救人的份上,三省也不好强行阻拦,只能随她一同出门。 此刻天色已晚,两边的铺子扣上了门板,街上只有三两人,个个步履匆匆,像是赶着回家。 无羡也加快了脚步,跟着张遐龄的小厮,一路向东,往崇文门而去。 外地商队都是由从水陆至崇文门,进城缴税,因此附近聚集了不少商户。 刚走到一半,就听临街传来了梆子的敲击声,一慢一快,连打三次,回荡在静谧的夜巷。 一更三点,夜禁了。 刚过了一个路口,无羡便被一队巡逻的官兵给拦了下来,领头的长着一对狗眼,从上到下,打量了她一眼,见她穿了一身云布,立刻将她划归在那种有些小钱,却没地位的一类,最适合榨取钱财的。 “那么晚了,去哪儿?” 何关见领头的摊开右掌,摆出了要钱的手势,忙赔了个笑脸,从衣兜里掏出一颗银豆子,塞在了他的手中。 “如今天寒露重,这是孝敬几位大爷的,买些酒,暖暖身子。” 那人颠了颠手中的银豆子,脸上的横肉一抖,“大晚上的,揣着巨资,该不是偷盗来的吧!” 那人多半是见他们出手大方,贪心再起,打算敲竹杠了! 何关的脸沉了下来,扭头看向了无羡,无羡则对杨慎派来的护卫眨了眨眼。 —兄弟,该你出马了! —小的只是个护卫! —真没办法? —真没办法! 领头的见他们眉来眼去的,迟迟没有动作,打算给他们点厉害看看。 “夜禁出门,一看就不是好东西,跟我回府衙走一趟吧!” 三省见那人都将锁链取出来,打算拿人了,而无羡依旧无动于衷,就连何关、柴胡等人,一个个都没什么反应。 差役只是贪财而已,他们又不差这点钱,有必要那么扣吗? 何关表示: 他就是这么扣! 他主子比他更扣! 人家明摆着贪得无厌,难打发得很,有杨慎那么好的招牌在,不用白不用! 三省叹了口气,无奈地上前两步,从衣袖里摸出一个物件。 领头的看了,眼神立刻变得恭敬起来,腿肚子都打哆嗦了,“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冒犯。” 护卫挥了挥手,那人便带着身后的兄弟乖乖地退下。 护卫掏出来的物件,被长长的袖子遮去了一大半,夜晚的视线又暗,无羡看不清是什么,也没兴趣追问,只要好用就成。 她让小厮继续在前带路,又走了两条街,进入了一家临街的商铺,前面是做生意的,后面连着个院落,地方不大,作为暂时的落脚地倒也够了。 门扉上的漆透着鲜亮的色彩,可见,院子刚被张遐龄盘下来,还被翻新过。 看来他还没死心,打算在京师发展,可惜出师未捷,差点连性命都给搭上了。 张允龄早早等在了垂花门口,一见到无羡立刻迎了上去,“公子可算是来了。” “令兄如何了?” “伤口溃烂,还发了烧,请了城中出名的大夫都未曾见好。小生方才厚着脸,请来了公子。” 事急从权,张允龄也顾不得男女避嫌了,直接带了无羡等人进了他哥的卧室。 刚跨入门口,无羡就闻到了一股伤口溃烂散发的恶臭,走近一看,更是虚弱得很,脸上都没有血色了。 张遐龄只穿了一件无袖的比甲,露出的手臂上缠着一圈圈绷带,渗出了黄色的脓水。 柴胡摸了摸他的额头,热得烫手,取出了剪子,剪开了绷带,只见皮开肉绽,一条刀痕触目惊心。 第185章 问题清露 柴胡伸手按了下伤口,皮下似有水在波动,蹙眉道,“张公子耽误了救治,伤口已经化脓,情况不容乐观。” 重伤之人,生死往往就在一线之间。 无羡得将丑话说在前头,“你哥伤得不轻,我可不能保证一定能将他给救回来。” 他哥的情况有多恶劣,他已经听之前请来的大夫说过了,早做好了心理准备,也是将死马当活马医了! 张允龄曾听过赤木军医的传闻,将他们比作了无常。说他们“活死人,肉白骨”有些夸张,但是传闻总不会空穴来风,多少有些别人比不上的手段。 “公子不必有所顾忌,只管放心救人便是。”再不济,总比京师那些只会用模棱两可的话语,来搪塞他的庸医强。 无羡得了保障,对柴胡点了点头,柴胡立刻着手救人。 张允龄虽然心中早已准备,见他利落地拿出了锋利的刀子,在他哥的手臂上划出了一道口子,心中不免慎得慌,脸色微微发白,忍不住扭过头去。 脓水混着血液,瞬间流了出来,伤口的腐肉被一点点剔去。 至于吸血的蚂蟥,这次柴胡没有用上。一来伤口溃烂成这般,连蚂蟥都要嫌弃了。二来他已烧得神智不轻,痛感本就不敏锐,稍稍上些麻药即可。 重新包扎完伤口后,柴胡开了些退烧药,强行给张遐龄灌下,又用高浓度的烧酒,不停地给他擦拭四肢退烧。 为免病情反复,无羡将柴胡留下照看。待她三日后再去探访的时候,张遐龄早就退了烧,神智恢复了清明,伤口也已结痂,正靠在榻上处理落下的事务。 无羡客气地安慰了一句,“张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张允龄苦笑了一下,“这回还得感谢无羡公子救命之恩,大恩不言谢,以后若是有用得着张某的地方,尽管开口。” 何关找了一把鼓凳,无羡坐下后,懒散地跷起了二郎腿,“你这是在哪儿受的伤,怎么拖延了那么久?若是再晚上一日,大罗神仙也救不回来了。” 提起这个,张允龄便恨得咬牙切齿,“就在居庸关内!万寿节在即,我原本装了五车清露来京贩卖,眼看着都快到皇城了,居然遇到了劫匪。” 敢在天子脚下作案,可不是普通的劫匪那么简单,无羡的神色凝重了几分,“知道是谁动的手吗?” “不知道……” 京中毕竟不是张允龄的地盘,他有心想查,苦于没有门路。 “为怕官匪勾结,我连官都不敢报,连夜赶回了皇城,方才耽误了病情……” 无羡唏嘘不已,又说了两句宽慰话,见他精神疲乏,便让他好好休息,知趣地离开了。 待她回了石牌坊,又收到了一封帖子,清雅的竹纹砑花笺,带着一抹沁人的幽香,是用上品沉香熏过的。 她在脑中,将认识的人全都过了一遍,能摆这个谱的,怕是只有莳花馆的那位勾人心魄的馆长了。 无羡看了眼天色,刚过酉时,正好去那儿蹭顿饭吃。 她刚要抬腿,身前多了一抹高大的身影,三省一脸尬笑道,“您才回来,怎么又要出去啊?” 无羡晃了晃手中的请帖,“不是有人请吃饭嘛!” 三省的眼神好着呢,早就看到了上面盖了莳花馆的印迹。 “您毕竟是位姑娘家,去那种地方不合适……” 不愧是杨慎的人,性子都同他一样,古板迂腐得很,动不动就爱管束人。 无羡摊开双手,“我穿着男装,谁能看出来是姑娘家?再说那家店,你家主子前不久才刚去过呢!” 要是若那地方不干净,就是打你主子的脸,将他一起骂进去了。 在论辩上,杨慎也说不过无羡,更别说是笨口拙舌的三省。 劝又劝不了,拦又拦不住,只能乖乖地跟了上去。 来到莳花馆,无羡沿着扶梯而上,踏着轻快的步子来到尽头,拨开了珠帘,见到馆长慵懒地斜依在美人榻上,头上的发髻松散着,胸口的衣襟也敞开了一条缝…… 真是个天生的妖精啊…… 可惜,无羡又不是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电视上的美男见得还少吗?免疫力杠杠的。 她呆了一瞬,就立刻收回了心神,来到桌边坐下,声音带着几分埋怨,“饭点时将我叫来,怎么也不替我准备些饭菜?” “无羡公子厨艺了得,上次蟹煲的美味,让我念念不忘,不知何时有幸再度一尝?” 馆长生就一双桃花眼,眼中似波光流转,潋滟生辉。 对上那双漂亮的眼睛,谁能忍心拒绝? 无羡就能! “馆长若是喜欢,早说嘛,害得我全无准备,两手空空而来。” 馆长的手指勾着垂落的发丝,“只要公子有心便可,我这儿的厨房多的是灶台,食材尽你挑选。” 得!她就不该应这个邀的,饭没蹭到,还得给人做厨子! 何关的脸色冷了下来,刚要开口,被无羡的眼神安抚下来。 “馆长如此垂爱,那就稍等片刻。” 何关跟着无羡来到厨房,看到她撩起衣袖,开始挑选食材,不禁撇了撇嘴,“主子,您还真要为了他烧菜啊?” 凭他是一个开楚馆的,他也配?! “他约我来,必然不会为了让我烧菜那么简单。”无羡的目光落在了砧板之上,只见上面早就摆了一条鱼,跳都跳不动了,已经出气多、进气少了。 这是将她比作“砧板上的鱼肉”吗? “用一顿饭换一个情报,不亏。”看来这段饭,她不做也得做了。 一旁的庖厨憨憨笑道,“白鲢味道鲜美,但是出水后极难活命,这一条可是馆长花了不少代价寻来的。” 何关撇了撇嘴,那人说得倒是好听,但是擅长厨艺的都知道,白鲢很难烹饪,一个处理不好,就会带着一股腥味。明摆着,就是馆长用来刁难他家主子的。 无羡虽然有办法盖过那股腥味,不过,调至香料是个细致活,懒得花费这个时间和精力了。 她抓起鱼尾,往边上的水桶一丢,寻了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这鱼都半死不活了,你家馆长那么金贵的人怎能入口呢?” 一句话,就将庖厨的嘴给堵上了。 无羡扫了一眼厨房的食材,倒是挺齐全的,无论死天上飞的,还是水里游的,应有尽有。 既然那个馆长想刁难人,他们也得回敬一下,才算礼尚往来,不是? 何关存了几分促狭的心意,目光越过了那些山珍海味,落在了一段满是淤泥的藕节上,“入秋了,正是莲藕上市的时节,这几节莲藕看着挺鲜嫩的。” “想吃莲藕了?” 何关揉了揉鼻子,将莲藕递给了无羡。 无羡对那些高档食材,本就没有多大的兴趣,毕竟,越是高档的食材,处理起来就越是麻烦。 不过,依照馆长那种挑剔的性子,即便是料理普通的莲藕,也不能马虎了去。 她不知道他的口味如何,索性每种味道都做了一道。 先取了面软的红藕,做了一道清淡的排骨炖汤,一道甜糯的桂花糖藕。 之后,她又取了甜脆的白藕,切片后塞上肉糜,煎至两面金黄,倒入调好的糖醋,加盖焖煮收汁,做了一道开胃的糖醋藕饼。 又用胡萝卜、黑木耳、莴笋,配着藕片,炒了一道香辣的什锦小炒。 四道菜一起上桌,馆长的眼中流露出了毫不掩饰的嫌弃,没上次的蟹煲有新意,刀工和火候也一般。 最关键的是,他的后厨多的是山珍海味,怎么一个都没选,偏偏就选了个莲藕?还给他做了一桌子藕宴! 莲藕是什么? 出自腌臜的淤泥! 难道她想用莲藕来隐射他的身份吗? 他顿时没了食欲,将手中的筷子搁了下来,却见无羡吃得津津有味,还招呼了身边的何关和胡勒根坐下同她一起吃。 “你在家也是如此没规矩的吗?” “你指的是同何关他们一起吃饭吗?”无羡浑不介意,“在边疆,我爹一直是和士兵一起吃饭的。”很正常的。 当然了,她可没有厚此薄彼,拉了三省一起吃,不过人家拉不下面子,依旧恪尽职守地站在她身后,尽到了一个护卫的本分。 馆长见何关和胡勒根一点都不拘束,吃得乐滋滋的,想来是早就同无羡一起吃饭吃惯了的。 能与仆役吃得如此开怀,想来也没必要拐着弯骂他,如此想来,心中的膈应减去了大半。 眨眼的工夫,桌上的菜就被消灭了一半,尤其是那何关,一边吃,一边还向他挑眉,挑衅意味十足。 他若是再矜持下去,可就什么都不剩了,于是重新拿起了筷子。 四道菜中,属糖醋藕饼销路最好,他夹了一片,咬了一小口。虽然是炸过的,却不觉得半分油腻。莲藕的孔隙间,还塞了肉糜、香蕈,口感丰富,又不失细腻。稍稍改良下摆盘,也能上得中品的席面了。 他用帕子擦了擦嘴角的酱汁,又夹了一片桂花糖藕。 同样是甜口的,同样是在孔隙中塞了食材,一个过了油,释放出米醋的酸爽,另一个则带着糯米的香甜,软糯进了心里。 馆长觉得有些意思,又尝了什锦炒素和排骨炖汤。前一道香辣爽口,后一道清淡宜人,与之前的配在一起,非常解腻。 馆长刚将四道菜尝了一遍,就发现桌上的菜又少了许多,全让那两个没眼色的家伙吃了! 有没有素养啊! 好意思和主人抢吃的吗? 他算是看明白了,同这些人一起吃饭,就不能客气,不然好吃的全没了! 馆长不觉加快了手上的速度,一顿饭吃下来,倒是比平日多吃了不少。 “你平日都不让手下吃饱吗?胃口真不错啊!”把锅底的最后一点汤全倒他碗里了,要不是他有涵养,真想大骂他一顿。 馆长问的是无羡,目光却落在何关的身上。何关看不惯他那副娇柔作造的做派,让他联想到了沈钰。 他悠悠地品着碗里的汤,“主子亲手做吃食,机会难得,当然得多吃些了。倒是馆长,将我家主子请来,难道就是为了做顿饭吗?”若是缺厨子的话,他可以给他送一打! 馆长斜睨了他一眼,不咸不淡道,“今日我的童子买来的清露味道淡了些,特意找公子来掌掌眼。” 何关要炸毛了,这家伙脑子有病吧!就为了这点破事,让他家主子给他烧了一桌菜? 问题是,他家主子还将这破事给接下了,“恭敬不如从命。” 童子领命将清露端了上来,用的是小巧的琉璃观音瓶装的,同她卖给西域商人的式样一模一样,然而打开盖子一闻,味道却是淡了些许。 她不觉皱了皱眉,刚解决了琉璃居的西贝货,那么快就有人来冒牌她的货了? “馆长这是从哪儿买来的?” “在西四牌楼的何氏胭脂铺买的。” 何关有一瞬间的愣神,“那家胭脂铺如何了?” “就是一间普通的铺子,不过,新进了一批番货,倒是便宜得很。”馆长朝无羡眨了瞎眼,笑谈倾坐百媚生,“你猜猜这瓶清露多少钱?” 这是木兰花做的,比她的蒸煮次数要多上几遍,因而味道淡了些。 不过盛装的瓶子倒买了她的,市面上总也要卖到八九两一瓶。 既然馆长都说便宜得很,她便往低了猜,“六两?” 馆长晃了晃食指,“多了。” 六两还多?“总不济才五两吧?” 馆长点了点头,“正是五两。” 无羡倒吸了口凉气,“单单是购置玻璃瓶加上鲜花的本钱,至少也得五两呢!” 他家脑子进水,不赚钱啦? 还得赔上人工费? 馆长自揭短板道,“我那童子贪了其中的差价,怕我发现,用旧瓶重装的。” 无羡看了眼他身后的童子,颔首垂眸,脸颊绯红,一副做错事的样子,不觉笑了笑。 “那原先的瓶子呢?” 产清露的大作坊,统共就那么几家,每家的瓶子各有特色,一看瓶子就知道是哪家产的了。 第186章 被赶出门 木兰花虽说花瓣大,产量高,一树的花瓣能得半斗清露,终究还是金贵的。 无羡可得瞧瞧,谁家有那么大的本事,能产出如此廉价的清露来。 童子将瓶子端了上来,豆青色的瓷瓶胎薄体轻,釉脂莹润,论做工算是上品了。 无羡将瓶子翻过来,看了看瓶底的落款,居然是“蒲州张氏”。 这可是张遐龄的商号! 她的心咯噔一下,这不会就是他为了打入京师市场,特意从江右订购的清露瓶吧? 最后那批货,还未运进皇城,就被打劫了,害得他差点丢了性命…… “你知道那家胭脂铺的东家是谁吗?”无羡问道。 “一个姓周的。” 周姓非常常见,无羡正在脑中细细过滤周姓的商贾,馆长就道出了答案。 “是建昌侯的管事。” 他的声音轻柔如羽,落在无羡的耳中,却似千斤之重,给了她沉沉的一击。 又是建昌侯! 想想也是,除了他这么个皇亲国戚,还有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在顺天府的地界打劫? 这顿饭换取的信息不亏! 翌日一早,无羡就带着何关和胡勒根,去了西市的何氏胭脂铺。 两开间的店面,铺子不算小,物件已经陈旧了,“看着是家老店啊!” 伙计生了一对三角眼,见无羡穿着布衣,态度不免有些轻慢,“也不去打听打听,咱们家可是百年老店了!” 无羡扫了一眼货架,最显目的位置上,摆的就是清露,数量还不少,足有二十多瓶,四周围了一群少妇和姑娘,如同麻雀一般,叽叽咋咋地吵闹得很。 无羡没去凑热闹,而是晃到了边上,拿起一盒乏人问津的香脂,正想用手试试颜色,被那小二一把夺了过去。 “没钱就不要乱碰,这香脂可是用五种名贵香料调至的,四两银子一盒呢!” 在他看来,连那么便宜的清露,都舍不得买的家伙,能消费得起价格差不多的香脂才怪呢! 何关向他呸了一口,“狗眼看人低的家伙,不就是四两银子吗?” 他摸出一粒银豆子,数额只多不少,抵在拇指上用力一弹,蓦地往那伙计的面门袭去。 伙计摸了下额头。 肿了! 龇牙道,“你知道这铺子是谁的吗?” “不知道,”何关的笑容不带半分温度,“我知道,刚才打了一条乱吠的狗!” 何关作为生意人,讲究的是和气生财,无羡从没见他发过那么大的火。 “余下的钱不用找了,拿去买药吧!” 铺子里的氛围有些紧张,充斥着一股浓浓的火药味,一点即燃。 无羡今日来是探个虚实的,可不是来闹事的,赔了个不是,拉了何关就往外走。 见他嘴里仍是骂骂咧咧的,调笑道,“今日吃火药啦?看你火气大的。” 何关嘟着嘴,“小的就是看不过他的那副德行……” 无羡的目光落在了他手中的香脂上,“都花钱买下来了,看看质量如何。” 何关刚端起香脂盒,就被手掌上传来的涩滞感,降了不少印象分。 盒上的图文印得也不清晰,有些模糊,一看就是小作坊产的,只有一个字来概括。 糙! 打开盖子,用指甲挑了一小块,发现香脂里居然有水渍渗了出来。 他的双眉微微蹙起,将指甲盖上的香脂抹在手上,手感有些硬,不怎么好推。凑近闻了闻,香味也有些杂乱,缺乏层次感。 “竟然破落成这个样子了……” 自从昨日听到这家铺子起,无羡就觉得何关的反应怪怪的。 她抬眸望了眼招牌。 何氏胭脂铺…… 与何关是同一个姓的…… 他不是说,他家的铺子就在京师,被人用不正当的手段占去了吗? 难不成就是这家铺子? “真看不下去,主子就替你将这家铺子给买下来,如何?” 无羡的语气,带着几分打趣,眼中却是一片认真。 何关知道,只要他应声,主子定会说到做到。他觉得眼眶有些沉重,把酝酿之中的泪水给逼了回去。 占了他家的铺子可不是阿猫阿狗,而是有太后撑腰的建昌侯!哪有那么容易买回来啊? 自从他家的铺子被夺了后,他就知道,别人的眼红是世间最可怕的祸端。 铺子只是死物,他不想因为这个,为主子带来麻烦,故意做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 “咱们的生意又不在京师,何必费那个心力盘铺子。” 无羡拍了拍他的肩,此时说安慰的话就有些多余了,还不如给他找些事情做做,分散些注意力。 “你既然闲着,替我办件事。” 何关来了兴致,“什么事?” 无羡从怀中取出一封密函,对他耳语了一番,“用最快的速度,尽快递出去。” “小的办事,主子就放心吧!” 何关带着密函,钻入了人群,如滴水入海,迅速不见了踪迹。 无羡则去珠市口,买了个一根羊骨,又去了南市找张遐龄。 他正在书房与几位管事商议,见无羡来了,忙屏退了众人,将她请了进去。 无羡打量了他一眼,气色恢复得不错,“张兄的伤口愈合得不错啊,已经可以下床了。” 张遐龄本想对她拱手答谢的,不料牵动了伤口,只得中途作罢。 “这还多亏了无羡出手相助。” “你我是朋友嘛!” 无羡在圈椅上坐下,端起茶盏,只见茶叶根根竖起,幽香扑鼻,是上好的太平猴魁。 她品了一口,滋味醇厚回甘,真是好茶。 “今日我来,是想同你说个买卖的。” 无羡在商场上口碑极佳,但凡是与她做生意的,有肉分肉,从未亏待过人家。 张遐龄顿时来了兴致,“什么买卖?” “我今日在西市的何氏胭脂铺见到木兰清露,只要五两银子一瓶,你说划不划算?” 张遐龄听了有些傻眼,他本就是做清露的,他还在山西种了一大片木兰林,对于制作成本自然是门清。 五两银子的木兰清露,若是想赚钱,得兑了多少水啊? 无羡见他脸上那副轻慢的表情,就猜到他在想什么,笑了笑,继续道,“你别看不起那清露,质量还不错,跟你的产的一模一样,就连瓶子,也是一模一样的。” 她刻意在“一模一样”上加重了语气。 世间哪来如此多的一模一样? 除非…… 那一批清露,就是他被歹徒劫走的! 不花本钱得来的,怪不得卖那么便宜呢! 张遐龄真真是要气得吐出血来了,抓着杯盏的手倏地收起,传来了一阵剧痛。 不知是牵带了尚未愈合的伤口,还是货物被劫引发的心痛。 “那家铺子的东家是谁?”做出如此卑劣的事,他非弄死那人不可! 无羡给他的茶盏满上水,让他去去火,“那人你可动不了,是建昌侯。” 她的宛若一盆冷水,从头到脚浇了下来,让他的心顿时凉了。 上一回,无羡借助他弟弟,将国子监和翰林院一起拖下水,端了建昌侯的制假窝点。事情闹得满城风雨,听说奏疏都递上去了,那人却连一点事都没有。 要知道,无羡背后站着的,可是朱大将军和太监张永,都不是建昌侯的对手,更何况是他这个没有根基的商贾呢? 无羡拖着椅子,往他身边挪近了一尺,“所以啊,我给你介绍生意来了。” 无羡指了指院外的门面,“你这铺子是新盘的吧?花了不少心思装修好了,这么空关着也不是事儿。 “不如将西市何氏胭脂铺的清露全买下来,五两银子进货,八两银子卖出去,一转手净赚六成,多少能减少些损失,不是?” 张遐龄的脸一抽,原来无羡说的生意,就是这个啊? 理是这么个理…… 可是叫人白白砍了一刀,无法报仇,还得双手把银子奉上,换谁心里都憋屈啊…… “这笔生意还是算了吧……” “张兄是缺钱吗?找我啊!”无羡朝他眨了眨眼,“给我一分利息,意思意思就成!只有一点,三日之内,必须将他们铺子里的清露全部买空,一件不剩!” “你想做什么?”那么大的手笔,说她没憋大招,谁信啊! 无羡凑近他耳边,低语了一阵。 张遐龄摩挲着手中的茶盏,“对方也不是傻的,能上钩吗?” 无羡耸了耸肩,“若是不上钩,咱们也没损失,不是?但若是成了,不但能赚上一笔,还能出一口恶气。” 张遐龄也是被气急了,当场拍板,“就听您的!”若是真能出这口恶气,让他倒贴银子都成! 无羡啄了一口茶,雾气氤氲了她眼底的促狭,“多找些人去铺子,换些不同的面孔,别让人瞧出端倪来。令弟的文笔不错,这几日若是闲着,就替我草拟一状纸。” “您放心,一定写得叫人拍案而起,群情激奋!” 两人都会属狐狸的,会心一笑。 别了张遐龄,无羡就见被她留在屋外的三省黑着一张脸,透过窗子,他可瞧见无羡故意将椅子搬到了张遐龄的边上,两人挨得极近,几乎贴在了一块儿。 两人交头接耳,虽然听不清说了些什么,但能从脸上的笑意看出来,相谈甚欢。 “您好歹是姑娘家,与外男同处一室,容易引人非议。” 难道说,仆似主人相吗? 杨慎手下的护卫,怎么同他一个德行,都那么爱教训人呢? 无羡指了指胡勒根,“他不是也一起在吗?” 三省很想大吼一句: 他也是外男,好不! “你这个性子啊,如此耿直,若是在顺天府做个父母官,一定力张正义,不阿权贵,能保一方平安,成为清官。” 想不到在李姑娘的眼中,他的形象如此高大。 三省红了红脸,“小的哪有那个本事,宛平知县李元芳,倒是个难得的清官,令人交口称赞。” 无羡的嘴角一抽。 李元芳? 这个名字怎么那么耳熟,同电视剧中那个跟在狄仁杰身边的护卫名字一模一样呢? 出来晃了一圈,时间也不早了。 无羡哼着不着调的小曲,回石牌坊给她爹做饭去了。 最近她爹缺乏运动,胖了一圈,肚子上全是肉,这么下去可不成,她得给他捣鼓些减肥餐了。 这可把李霸苦的,“朱寿那个臭小子不来看你,你也不必给你爹我成天折腾些萝卜白菜虐待我吧!” 无羡红了红脸,“这同朱寿有什么关系啊?” “怎么没关系?我看他在的时候,伙食最好,同一个番薯,都能变幻出十几种不同的花样来。” 哪像是现在啊,日日水煮的萝卜青菜,嘴里都淡出鸟来了。 不行,为了自己的口福着想,李霸不能让她继续在家里待着了,他一脚将无羡给踢出了门。 “爹,都快到饭点了,你怎么还把我赶出去啊?在外面吃饭,不用花银子吗?” 嘿,不把她赶出门,李霸怎么开小灶,给自己改善伙食啊! “你可以去找朱大将军蹭饭啊!夜禁不到,别急着回来啊!” 李霸摸着瘦了一圈的肚子,找汤叔去了,今晚他要炖肉! 一大锅肥羊肉! 好好祭祭他的五脏庙! 无羡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杵了好一会儿。朱寿那边是铁定去不了了,那个家伙,本就是她刻意要回避的,怎会送上门去。 她默默地叹了口气,索性去了莳花馆。馆长的手中拈着一朵菫色的通草花,洒了清露,香艳欲滴,芳香扑鼻,看着就同真的一般。 问题是,这么一朵娇艳欲滴的花,拿着他的手中,完全无违和感啊! 简直比她这个真女人,还多了几分妩媚,人比人气死人啊! 无羡在桌边坐下,拿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你看,我上回我给你烧了一桌菜,这回也该轮到你回请我一顿了吧?” 馆长的眼中带着几分哀怨,斜睨了她一眼,“你还说呢,我让厨子照着你的菜谱做,怎么都做不出那日的味儿,你是不是偷偷藏了一手啊?” 她就说嘛,那日她烧菜的时候,厨子怎么那么殷勤呢,主动给她打下手,原来是存了偷师的念头! 第187章 出大事了 馆长真是忒小气了,连学费都不愿付,还好那日无羡做的只是几道寻常菜,不然损失就大了! “其实啊,菜烧来烧去都差不多,最关键的还是吃菜的人。你看你,每日一个人吃菜,多没意思啊,有我陪着你,保证你能多吃半碗饭。” 馆长翘着唇角,轻哼了一声,踏着莲步来到了无羡的身边坐下,“说吧,你想吃什么?” 无羡立马报了一堆菜名,“烤全鸭、烧鹿肉、烹田鸡、烩泥鳅、炙蛤蜊。” 馆长看着她的眼神,满满的嫌弃,“你这是从哪儿逃难回来了?”点了一桌子的肉,天上飞的,水里游的,都占全了。 之前,她给馆长烧的那一桌,可是以素菜为主,没发现她那么喜欢吃肉啊! “从家里逃难来的,陪了我爹吃了几日的减肥餐,就被他给赶出来了。”做女儿容易嘛! 减肥? 只有富贵人家,才能餐餐吃肉,顿顿吃鱼,能吃肥可是一种地位的象征,只有青楼楚馆才会追求羸弱之美,博取怜爱。 馆长不禁好奇起来,“怎么想到给你爹捣鼓减肥餐呀?” “我爹原先在边疆,日日骑马,运动量大,如今闲了下来,都胖了好几圈了,过犹不及。再不减肥,连马都驮不动他了。” 馆长掩着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都烧了些什么来减肥呀?” “凉拌的萝卜,水氽的青菜,水煮的茭白,清蒸的茄子,最最清淡不过。” 最气人的人,她都陪着她爹一起受苦了,她爹居然背着她,偷偷煮了腊肠下饭,一口都没分她,真是气死人了! 堂堂一个武将,被她当成了羊来养。 馆长笑得花枝乱颤,招了招手,让童子照着无羡点的上菜,不久,就摆满了一桌。 深深地嗅了一口肉香,无羡忙抓起了筷子,夹起了一块烤鸭,一口咬下去,油脂在口齿间化开,都快叫她感动哭了。 她吃得如此开怀,不觉让馆长都给看饿了,平日吃腻了的烤鸭,今日尝起来,多了几分奇妙的滋味来,确实不错。 他决定给厨子看赏! 几人吃得正欢,就听楼下吵吵闹闹的,无羡往窗外瞥了一眼,只见一群人熙熙攘攘的,往正阳门而去。 “今日又不是庙会,街上好热闹啊!” 馆长往她的身边挪近了几分,从三省的角度来看,几乎是斜依在了她的身上,怎么看,怎么暧昧。 “宛平县出大事了,你没有听说吗?” 馆长口中的气息如兰,喷洒在无羡的脸上,有些痒痒的,撩人得很。 无羡却是不为所动,注意力全放在了眼前的菜肴上,夹了一块烩泥鳅。 这泥鳅饿了一日方才下锅,过了油,全无半分油腻感,吃得她停不下嘴。 “什么大事呀?” “一队押镖的,在城外的宛平县被打劫了,整整五车货全都不见了,价值高达上万两。镖局即便倾家荡产都赔不起,被逼无奈,一纸诉状告到了县衙,那状书写得是慷慨激昂,文采不错。” 无羡又夹了一块炙蛤蜊,抿一口,便将肉给吸入口中,鲜嫩无比,真是眉毛都要掉下来了。 “上万两可不是小数目,怪不得镖局要急得跳脚呢!” 馆长夹了一块田鸡,放在她的碗中,“那趟镖可不简单,你猜货主是谁?” “看你这副样子,一定是大有来头的,是哪个世禄之家呀?” 无羡的眼中只有美食,全然没注意,馆长给她夹菜用的筷子并非公筷,而是他自己的。 此刻,他正用那双筷子,又夹了一块田鸡,送入了自己的口中。灵巧的舌端在筷尖一舔,微微带着甜,让人回味。 他的嘴角噙着笑,“世禄之家还闹不出那么大的阵仗,告诉你吧,是西域使臣托运的,镖车上装的全是贡品。” “街上那么热闹,莫不是已经抓到贼人了吧?” 无羡口中嚼着一大口鹿肉,腮帮子鼓鼓的,就像是一只贪吃的松鼠,招人可爱,让馆长的手痒痒的,想要捏上一把。 “鸿胪寺卿正与西域使臣扯皮呢,他的手下来报,说是贡品找到了,就在西市的一家胭脂铺。鸿胪寺卿被他拉去抓贼人了,谁曾想,居然是建昌侯的铺子。这下事情闹大了,上升到了两国邦交的程度了,鸿胪寺兜不住了,直奔内阁去了。街上这些人,都去鸿胪寺看热闹的。” 馆长说得兴致勃勃,杨慎的护卫在一旁,却是听得冷汗淋漓,瞪大了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无羡。 前几日,她的好友刚在皇城外被劫了货物,赃物正是在西市的胭脂铺脱手的…… 还有那宛平知县李元芳,也是他向她提及过的…… 全都与她扯上了关系,哪有那么凑巧的事情?若说她没掺和其中,打死他都不信! 自从这个女人来了京师,真是一刻都不安生,挑事的本事真是太厉害了,还爱将事情往大里闹,件件轰动京师。 他觉得待在她的身边,他的小心脏有些承受不了了。他此刻同主子说,他能力有限,做不了李姑娘的护卫,不知道还来不来得急? 殊不知,这才哪到哪儿,真正惊天动地的事还在后面等着他。 …… 另一边,鸿胪寺卿坐着马车,找了顺天府尹,一同急急赶往了内阁。 文渊阁陷入了一片死寂,宛若梅雨落下之前,压抑得叫人透不过起来。 费宏的双眉紧锁,率先打破了沉寂,“确定被劫的贡品,是从建昌侯的铺子中缴获的吗?” “铺子的掌柜亲口承认的。”人证物证俱在,赖都赖不掉。 一边是建昌侯,一边是西域使臣,处理不好,便是两国的纠纷。 杨廷和揉了揉眉心,对顺天府尹道,“先将铺子封了,将掌柜羁押起来,细细审问。以免掌柜为了脱罪,随口攀咬建昌侯。” 顺天府尹立刻心领神会,这是要掌柜改口,让他一个人将事情给扛下来。 只要不牵扯到建昌侯,杀个小民给使臣泄愤,便能大事化小,轻轻松松将此事给揭过了。 可是…… 真实情况,哪里有他们想得这般简单? 鸿胪寺卿愁眉道,“铺子中只搜出一箱贡品,还有四车多,不明去向。那西域使臣来自天方,名叫巴迪亚,胡搅蛮缠得很。不将所有贡品找回来,誓不罢休。” 费宏问道,“丢的都是些什么贡品?” 鸿胪寺卿递上了一瓶清露,用玻璃瓶装了,瓶身上用珐琅彩,绘制了一朵娇艳的玫瑰,听闻是天方的国花。 “就这玩意儿?” 工艺倒是不错,比如今风头正盛的琉璃居更胜一筹,不过,说到底只是些奇银巧技,还入不了杨廷和的眼。 鸿胪寺卿答道,“那是天方国的特产,每年他们都是拿着这些来进贡的。说是今年为贺皇上御驾亲征,夺取应州大捷,特别研发了新的香型。” 为贺应州大捷? 呵呵,当他们是小孩子那么好骗吗? 天方与大明远隔万里之遥,怕是此刻,应州大捷的消息还没传到天方本国吧? 这些只不过是对方寻的借口,为了讨好皇上,抬高贡品的价值罢了! 杨廷和冷哼一声,“不就是个天方小国吗?”还真将自己当盘菜了,“此次多给他些补偿就是了。” 此事算是敲定了,顺天府尹和鸿胪寺卿正要退下,吏目来禀,“宛平知县李元芳求见。” 宛平县? 不就是贡品被劫的地方吗? 杨廷和将人招了进来。 李元芳深深地行了一礼,“下官所辖宛平县近日接到一桩劫案,因涉及西域使臣与贡品,兹事体大,下官特来禀报。” 还真是被他们给料中了! 杨廷和沉声道,“有查到什么吗?” “镖局受托押送五车贡品至皇城,在宛平县被劫。下官一路追寻,终于找到了丢失的贡品。” 鸿胪寺卿松了口气。 贡品找到就好,他终于可以向天方使臣交差了。 杨廷和却是一脸的不悦,“贡品是什么时候失窃的?” 李元芳答道,“两日前。” 杨廷和的脸色随即沉了下来。 居然耽搁了整整两日,若是早些获悉消息,他们也不至于陷入如此被动的局面。 “为何不早些来报?” “镖局事先并不知晓货主的身份,还当是个普通的番商,只因丢失的货物数额巨大,实在无力赔付,方才了报官。下官也是在缴获赃物后,在开箱查验时方才发现,居然是西域使臣的贡品。” 李元芳从衣袖中抽出了一卷奏疏,恭敬地递予杨廷和,“贡品是在宛平县的一处庄子找到的,为建昌侯所有。” 杨廷和的心一沉。 手中的奏疏以云锦装裱,泛着的光泽有些刺目,拿着也有些扎手。 “查清楚了吗?切不可污蔑了建昌侯!” 杨廷和在“污蔑”二字上咬字极重,明摆着是让李元芳放建昌侯一马,不要追究下去,可他仍像是没听懂一般,继续陈述着查获的案情。 “缴获的贡品只得四车,尚缺四箱。据庄中仆役招供,一箱抬去了西市何氏胭脂铺售卖,另外三箱抬去了建昌侯府。一查便见分晓。” 建昌侯府自然是搜不得的,那间胭脂铺被苦主逮了个正着,就更是不必搜了。 杨廷和的眼皮子跳个不停,总觉得背后有个人,在牵引着所有事情的进展。 不然,一切怎会如此之巧,苦主刚刚发现了赃物,宛平知县就找到了窝点。 而且两处地点,全都牵涉到了建昌侯! 也怪他平日行事太过张狂,仗着有太后撑腰,有恃无恐,完全不花心思遮掩一二,藏匿、销赃用的都是自己名下的产业,才会让人如此轻易就掌握了罪证。 铁证越来越多,是顺势将这个毒瘤除去?还是继续替他脱罪,卖太后一个人情? 杨廷和摩挲着手中的奏疏,一时拿捏不定。 这时,一名内官疾步入内,附在他耳边轻声低语了一句。 “几位稍等片刻,本官去去就来。”说完,他便匆匆离开了文渊阁。 那名将杨廷和喊走的内官,是太后身边的苇公公,因名讳中带了一个“苇”字,与早夭的蔚悼王同音,爱屋及乌,得了太后的青睐。 杨廷和偷偷从袖口,摸出一块和田白玉扇佩塞在他的手中。 东西不大,但是油性极佳,宛若凝炼的油脂,是上好的羊脂白玉,叫他有些心痛。 近来,琉璃居的饰物风头正盛,款式新颖,价格也还过得去,本是送人的上上之选。 可惜,太后的弟弟与琉璃居闹得不快,连带着后宫的人,都不敢收琉璃居的饰品,只得挑了一块玉饰。 “不知太后召见下官,所为何事?”杨廷和问道。 苇公公欢喜地将扇佩收入了袖口,“除了建昌侯,还有谁能令太后如此上心?建昌侯的人被宛平知县抓了,他正在太后宫中诉苦呢!” 得!建昌侯将贡品劫了,得罪了使臣,给他留下一个烂摊子,居然还有脸去太后面前诉苦?! 呵呵,烂泥扶不上墙的玩意儿,也就太后会毫无原则地庇护他! 此番召见,太后必然是要为建昌侯出头的。 这块扇佩送得不亏,知道太后所为何事,他的心里也有了准备,不用担心会触怒了太后。 …… 慈宁宫。 “臣恭请太后圣安。” “杨爱卿平身。” 太后笑着免了他的礼,接过建昌侯递给她的百合冬花茶,喝了一口,润了润干燥的嗓子。 “万寿节在即,鸿胪寺需做好各国的接待工作,尤其是这一回,北元使臣也将来访,一定得办得体体面面的,彰显大明的国威。” 杨廷和恭敬地应了一声“是”,不过,他可不会天真地以为,太后特地召他前来,是为了询问接待北元使臣的事。 果然,重点在后面。 “近来不少流民涌入京师,治安是越发差了,还出了一起劫案。那个宛平知县是个不顶事的,胡乱抓人顶缸。” 太后这是想要用流民,为她弟弟顶缸吗?流民中有不少亡命之徒,说他们打家劫舍,倒也合情合理。 第188章 当众火化 建昌侯在果盘里取了个橘子,去了果皮后,一根根去掉上面的橘络。 他的那份细心,被太后看在了眼底,真是比亲儿子还贴心。 她将目光移回了杨廷和的身上,眼中的柔和迅速被冷冽取代。 一个小小的知县,就敢对她的侄子下手,决不能让他被人欺负了去! “此案移交给顺天府尹吧,让他好好整治一番,该抓的抓,该放的放,早早结案,切不可在使臣面前,丢了我大明的脸面。” 大明的脸早就丢到国外去了,看来太后还不知道,被劫的苦主就是使臣。 杨廷和悄悄扫了一眼太后身侧的建昌侯,见他在太后没注意的时候,对他得意地挑了挑眉,想必对于被他打劫的商队身份,也是不知情的,真是蠢得可以。 杨廷和也不揭破,躬身道,“臣谨遵太后圣命。” “建昌侯特意寻了西域的清露孝敬哀家,哀家闻着香味特别得很。上次,你家的惜丫头入宫调教秀女,事情办得不错,其中有一位还得了圣眷,这几瓶清露是赏给惜丫头的。” 杨廷和看着苇公公给他递来的清露,瓶身上用珐琅绘了一朵玫瑰,娇艳欲滴,与天方使臣巴迪亚失窃的那批一模一样。 杨廷和的心一沉,这几瓶清露说不定就是下落不明的三箱赃物之一,拿着烫手得很。可是,太后的赏赐不得推拒,他只能硬着头皮收下谢恩。 他可没脸带着这几瓶清露,大摇大摆地回文渊阁,落人口实。 出了慈宁门,杨廷和对将他送出宫外的苇公公道,“下官还得回文渊阁处理公务,可否麻烦公公着人,替我将太后的赏赐送回家中,也算是一种体面。” 杨廷和的要求本是小事一桩,苇公公乐得卖他一个人情,笑着应下。 杨廷和独自回到了文渊阁,鸿胪寺卿、顺天府尹、宛平知县皆在。 杨廷和将袖子里的奏疏还给了李元芳,“既然赃物都找到了,劫案也可结案了。” 李元芳一愣,杨阁老这是要大事化小,以普通劫案结案吗? 自进入文渊阁后,他第一次抬起头来,稍显黝黑的脸上,透着一抹坚毅,“首犯尚未伏法,此案如何了结?” 杨廷和不悦地皱了皱眉,移开了目光,“顺天府尹何在?” 顺天府尹的呼吸一窒,乖乖出列。 “流民为寇犯乱,打劫贡品。此事关系两国邦交,由你全权接手,尽快给西域使臣一个答复。” 李元芳捏紧了手中的奏疏。 杨阁老这是何意? 只因为他不愿包庇建昌侯,就将案子移交给更为听话的顺天府尹审理? 还要将罪责退到流民的头上? 岂有此理! 他据理力争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为官者不畏强权,还是叫人欣赏的。 杨廷和不介意提点他一句,语重心长道,“万寿节在即,此刻接待各国使臣方是重中之重,切不可因小失大。” 李元芳冷冷一笑,“何为小,何为大?既然顺天府尹在此就该知道,这并非是近日第一桩劫案。前不久,一山西商队刚被洗劫,死伤数人。朗朗乾坤,天子脚下,杨大人怎可包庇行凶者,枉顾朝纲,草菅人命!” 这人是属石头的吗?怎么如此冥顽不灵,三番两次顶撞于他! 杨廷和的耐心全给耗尽了,语气冷了下来,大喝一声,“放肆!” “放肆的是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接连犯下两起劫案的劫匪,简直穷凶极恶,气焰嚣张。恳请缉拿首犯,以肃法纪。” 杨廷和气得吹了吹胡子。 若不是案件牵涉到了建昌侯,一个小小的宛平知县,连拜见内阁的资格都没有,知道什么是大局观?居然敢教训起他来! 他斜睨了一眼顺天府尹,“还杵在这儿做什么?西域使臣还等着结果,快去了结案件,顺带整顿一下流民,万寿节期间不可再出乱子!” “是!”顺天府尹快速向后退去,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他的办事效率很快,回到衙署立刻派遣心腹,前往宛平县,着令县役释放昌侯张的人,同时交接了赃物,将贡品运回了鸿胪寺,交还给使团,将结案陈词一写,交付上去。 大功告成! 至于西市的那家胭脂铺,在这个风头浪尖的时候,还是封了省心,等到万寿节之后,待天方使团离开京师,再开起来不迟。 他的主意打得很好,可惜事不尽如人意,半日之间谣言四起,宛若一阵狂风,席卷全城。 “西市的何氏胭脂铺你知道吗?” “怎么不知道,都是家百年老店了。” “他们是伙劫匪,专门打家劫舍,在铺子里低价销售赃物。” “怪不得呢,别人家十两一瓶的清露,他家就卖五两。原来是抢来的无本买卖,卖多贱都不心疼。” “这还不算呢,他们吃了熊心豹子胆,连西域使团的贡品都敢打劫,事情闹到了顺天府,想不到府尹居然将抓来的人给放了。” “这都能放?脸都丢到国外去了!” “谁让人家背景硬呢!” “能有多硬啊?” “太后的亲弟弟建昌侯!他将抢来的贡品,贿赂给顺天府尹,府尹自然就草草结案了。” “什么贡品那么稀罕啊?” “我今早在何氏胭脂铺见过,是清露,用玻璃瓶装了。那瓶子可好看了,绘了一朵殷红色的花,真真是漂亮。香味也好闻,听说用它洒在身上,能引来蝴蝶呢!” “那花的名字是不是叫玫瑰?” “是呀是呀,你也见过?” “我没见过,不过,我表姑的亲家的邻家侄子,在杨阁老家做事,府上新得了几瓶清露,说是建昌侯的夫人送的,就是长那个样儿的。” “哎呦喂,怪不得那么大的事,都能被压下来呢,原来这里面还有当朝的阁老的份儿啊!” 王婆与李婶聊得起劲,周围一群大妈听得更起劲,一转身,就将她俩的对话,同隔壁交好的婶子转述了一遍。 众人竖着耳朵,正想听听还有什么内幕,忽然一人跑来,“快去正阳门,西域使团被建昌侯打劫,死了人啦,尸体拉到了鸿胪寺门口,正要当众焚化呢!” 菜市口看人砍头都看腻歪了,还没见过当众火化尸体呢! 众人眼睛一亮,这个热闹一定要去凑一凑,拔腿就往正阳门跑去,生怕晚了一步,错过了精彩的部分。 到了地儿,就见一群黄毛番人,穿着白衣,裹着白巾,围成了一圈,跪着地上念念有词。 人群的中央躺着一个人,脸色煞白,身上挨了好几刀,衣服上都被鲜血染红了,好不可怜。 鸿胪寺卿苦着脸,“有话好好说啊,您不能在衙署前烧人啊……” 一名番人站了起来,梗着脖子道,“今日,我就是来讨说法的!作为友好邦交,我受命给你们国王送来贺礼,你们把贺礼劫走了,杀了人,不给个说法,王法何在?!” “案子还在审呢,”鸿胪寺卿因为心虚,底气明显不足,瞧了眼地上的尸体,“这位也得交由顺天府查验。” 番人一脸的络腮胡,瞪大双眼的样子分外吓人,和个金毛狮子似的。 “还有什么可查的?打劫,杀人,三岁小孩子都会判的案子,你们却将人给放了!凶手就是太后的弟弟,所有人都知道,你还要隐瞒!” “误会!其中一定有误会!”四周里三层、外三层,围了好些吃瓜群众,那个番人还是个超级大嗓门,众目睽睽之下,鸿胪寺卿怕他再乱说话,凑近两步,附耳低语道,“有什么要求,我们进衙署好好说。” “你不就是想塞我些钱,让我闭嘴吗?没什么可说的!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番人冷哼一声,做了个手势。 其余的番人立刻将手中的火把丢在了地上,哗的一声,火焰勾勒出一个圈,蹿起六尺高,凶猛无比,瞬间就将躺在地上的尸体给吞噬了。 鸿胪寺卿想要带着人去灭火,被番人给拦了下来,“在我国,火葬是神圣的,若是中途用水扑灭,是最严重的亵渎!不可饶恕!” 搞外交的都知道,尊重他国的风俗,是最基本的准则,若是违反,会导致严重的外交冲突。 可是,这场火真是烧不得啊! 这不是赤裸裸地打鸿胪寺的脸吗? 鸿胪寺卿想要赶走那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吃瓜群众,发现人实在太多,他手底下的人根本不够用,没奈何,忙叫人找了顺天府尹借人。 他本人,则急冲冲地去了内阁,一见到杨阁老,便大喊起来,“大人,大事不好了!” “大呼小叫的,成何体统。” 现在是讲体统的时候吗? 火都少到鸿胪寺门口了,什么体统都没了。 “天方使团死了人,此刻正在鸿胪寺门前烧尸呢!” 杨廷和气得脸都发青了,“他们要烧,你就让他们烧啊?”要你何用?! 鸿胪寺卿也不想的,但是他平日就是个闲差,手下没几号人,想拦也拦不住啊! “火葬是天方的传统,中途不能灭火,不然会引发使团更大的不满。下官已派人向顺天府尹借人,驱赶围观的群众。” 热闹都看完了,赶走了又有什么用? “好好的,怎会死了人?”杨廷和问道。 “贡品劫案中,西域使团有人受伤,不治身亡……” “之前为何不报?” “之前使臣只道有人受伤,”只当对方故意讹诈,作为谈判的筹码,就没当回事,“不知情况如此严重……” 出了事情问责起来,这个不知,那个不知,要他有什么用! 杨廷和反剪的双手,来来回回地走着,“天方使团那边,必须将他们安抚住,绝对不能丢了大明的颜面。” “是!大人!” 杨廷和坐回椅子上,见鸿胪寺卿杵在原地,不悦道,“还有何事?” “下官听到一个传闻,不知当讲不当讲。” 鸿胪寺卿一脸的犹豫,直觉告诉杨廷和,他说的准没好事,不过却不得不听。 越是坏的消息,越是要早做准备。 他端着茶盏,呷了一口,先灭灭火,“你说!” 鸿胪寺卿揣着几分小心地问道,“大人府上可有收到建昌侯送来的清露?” 建昌侯没送过清露,但是太后送过。 杨廷和眉角一跳,一股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你问这个做什么?” “大人忘了?被劫的贡品就是清露。市井传言,建昌侯用盗走的贡品贿赂了许多朝廷要员,顺天府尹便是其中之一,方才放了凶犯,草草结案。” 真是一刻都不叫人安生,“是谁传出的谣言?”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将他都牵扯进去! 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谁传出来的已经不重要了,“全京师都已传得纷纷扬扬,就连天方使臣都知道了。” 此事怕是不能善了…… 口中的茶香已经淡去,回味带着几分难掩的苦涩。杨廷和揉了揉眉心,觉得脑仁疼得厉害,“北元使臣还有多久能到?” “还有七日。” 只剩七日了啊…… “七日之内,一定要安抚住天方使臣,将这件事淡化下去,切不可让鞑靼小瞧了去。” “是!大人!” 鸿胪寺卿刚退出门外,杨慎给杨廷和的茶盏续了水,“下官想随鸿胪寺卿,一同前往鸿胪寺。若是有个什么意外,也能帮衬一些。” 已经乱成一锅粥了,确实不能再出什么意外了。 “去吧!”杨廷和无力地挥了挥手,声音透着几分疲惫。 杨慎得了准许,立刻追上了鸿胪寺卿,详细地追问了这两日发生的事情,将每个细节都给捋了一遍。 一路上,鸿胪寺卿都在吐着苦水,“往年天方的贡品有两种,一种是清露,一种是香胰子。幸好,他们这次没一起托运香胰子,不然损失更大。” 杨慎追问了那贡品的样子,居然同他妹妹昨日获得的赏赐一模一样! 东西是太后赏赐的,太后又是建昌侯的亲姐姐。看来,最后没找到的那几箱贡品,有不少落到了太后的手中。 第189章 重构案件 得!皇室成员成了最大的盗贼头子,人家恭恭敬敬地纳贡,不要,非得用抢。 还有他那个妹妹,定是拿着清露去要好的闺秀前显摆了,这才有了他爹受贿的传闻。 杨慎无奈地叹了口气,来到鸿胪寺前,火焰依旧猛烈,没有半分熄灭的迹象。 火中的尸体已经焦黑,黑得同一块木炭似的,看不出原本的面貌。 番人大多离开了,只留下四人,各自占了火堆的一角,嘴里咿咿呀呀,低声地念着叫人听不懂的经文,如歌如颂。 杨慎细心端详了几人片刻,他们的神色太过平静了,不悲不怒,不愤不怨,只有几分叹惋。 这可不像是同伴惨死该有的表现,难道是因为天方的生死观不同吗? 杨慎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火中的尸体,问鸿胪寺卿,“太医中不乏救治外伤的圣手,没能将那人给救回来吗?” 正德帝好武,常与虎豹搏斗,难免受伤,因而,太医对治疗外伤很有心得。 鸿胪寺卿哪是不想请太医,而是,“那人被派去押送贡品,同使团分开走的,被接回来时便重伤不治了,还没来得急请太医就去了。” 就这么死了? 杨慎隐隐觉得不对,又问道,“使臣的尸体是怎样一个状态,能同下官详细描述下吗?” 鸿胪寺卿瞥了眼仍在诵经的使臣,压低声音道,“说实在的,挺惨的,身上挨了好几刀,都是血痕。”他要是天方使臣,他也会闹。 杨慎又问,“血痕是什么颜色的?” 鸿胪寺卿理所当然道,“自然是血红色的啦!”不然还能是什么? 杨慎越听,眉头蹙得越紧。 他在大同见过受伤的士兵,若是真如鸿胪寺卿所述,流了那么多血,怎么可能撑上那么久,早就当场毙命了。 而且,从时间上推算,那名使臣是在几日前受的刀伤,再怎么说,血也该止住了。 血痕的颜色也不对,只有在刚受伤时,才是血红色的,此时应是暗沉发黑的才对。 那个尸体的伤痕,必然是假冒的! 他们这是着了道了! 可是如今,尸体已经烧成了黑炭,伤痕无法辨认,有理也说不清了。 就这么让人在眼皮子底下毁尸灭迹了!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既然尸体没了,就从死人身上查起。 若是那人是伤重而亡,没必要画蛇添足,弄出假的伤痕来。所以,多半是找了个病死的来顶替。 杨慎又问鸿胪寺卿,“近日天方使臣中可有病重过世的?” 鸿胪寺卿摇了摇头,“那些人说得好听是使臣,其实就是行商,打着纳贡的名头来交易的。他们常年穿行于荒漠,风餐露宿,身子骨好得很。别说生病了,就连水土不服的都没有。” 不对…… 若是使团中没有过世的,火中的尸体又是谁的? 杨慎望着火焰中的尸体,真想扒开那层焦炭,将他恢复原有的相貌。 突然,他打了个激灵! 他明白了! 怪不得对方要用火葬! 什么天方风俗?全都是借口! 对方的真正目的,是要毁尸灭迹! 尸体化作了灰烬,不但能掩盖伤痕和死因,还能掩盖样貌! 此人非但没有受过重伤,说不定根本就不是番人! 近日根本没有番人过世,想要寻个黄毛尸体难如登天,若是退而求其次,找个身形相似的,还是很容易的。 正好顺天府尹也在场,杨慎上前问道,“大人,近日顺天府可有人员失踪,或是命案?” 顺天府尹咋了咋舌,“这可多了去了,流民不断涌入京师,养济院哪里收容得下,每日饿死的、病死的不计其数。幸好,最近有人在招佃农,不过对方挑剔得很,只要年少的,还要考察人品。前前后后都收了几百号人了,流民少了,饿死的现象也少了。” 几百号人可不是个小数字,收了那么多佃农,至少也得有上千亩田地吧! 京师附近的农田,早就被分配完了,都是有人耕种的,不缺人手,他也没听说过,有人新开垦了荒地。 再说,招收佃农哪个不要有把子力气的,不要壮丁,却优选少年,完全没道理呀! 难道是要贩卖人口? “有查证过那些流民的去向吗?” 管他们去做的是什么呢?最不济,就是卖去山中烧炭炼铁。 “对于流民来说,能有口饱饭,能有个归宿,就不错了。再说了,万寿节即将到来,少些流民,面子上也能好看些,不是。” 杨慎想想也是,话题被绕远了,目前最为关键的还是尸体的来历,看来是无迹可寻了…… 除了伤痕的破绽之外,幕后之人的谋划可谓精密,时间上也拿捏得恰到好处。 并且接着火化将事情闹开,弄得人尽皆知,如此手段不禁让他想到了一个人。 杨慎扭头问随行的小厮,“今日李姑娘可去过何处?” 小厮不知道主子为何好端端地问起李姑娘来,难道是几日不见,思念得紧? 那可不行,若是主子迷上了李姑娘,他家夫人该怎么办?那么贤良淑德的一个佳人,哪是粗俗的李姑娘可比的? 他得给主子上些眼药,“李姑娘昨日去了莳花馆,与馆长很是亲密。”主子去过那儿,不用他多做解释,就知道那不是个正经地方。 果然,杨慎皱了皱眉,不过,他立刻收起了眼中的不满,继续问道,“其他地方呢?她还去过哪儿?我要知道最近十日她的详细情况,都和什么人有过接触。” 小厮继续给他上眼药,故意将话说得暧昧不清,“十日前,她在夜禁后偷偷见了晋商张遐龄,三日后又与他在书房私语了大半个时辰。” 杨慎的语气沉了下来,“所为何事?” 小厮没想到主子会刨根问底,撇了撇嘴,“张遐龄返货来京,在皇城外被劫,丢了五车清露,人也受了伤。” 大晚上的,不找大夫,而去找个姑娘家,要说两人清清白白的,谁信啊? 果然,杨慎的双眉皱得更紧了,“之后几日,她还去过哪里?” “她时常去张遐龄处探望,还去过西市的胭脂铺买过香脂,别的就没了。” 晋商与天方使臣一样,也被打劫了…… 西市的胭脂铺,是销售赃物的地点…… 他就不相信,她只是碰巧?! 可是…… 她又是如何迫使建昌侯,对使臣下手的呢? 找人进谗言? 他摇了摇头,立马否定了这个假设。 毕竟,能够说动建昌侯的人,可不是那么容易被收买的。 “走!去西市的胭脂铺!” 那儿是无羡去过的地方中,唯一与此案件有直接联系的,说不定能找到些线索。 到了西市,虽然铺子被顺天府查封了,门板紧扣,幸好伙计还在。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说得一点不假。得益于建昌侯,这家铺子的掌柜和伙计,该吃的吃,该喝的喝,生活一如平常。 不然涉及使团贡品的买卖,哪能如此轻易就被放了。 伙计一见来人身前有补子,知道是位官爷,恭敬地垂首而立。 “最近十日,铺子可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 伙计摇了摇头,“小店本分经营,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真是一个刁民,全京师的都知道他们家干出的丑事了,居然还敢抵赖?! 杨慎瞪了他一眼,“本官不是来追究责任的,而是来问问情况,老实回答!” “大人,真没有。”伙计的脑袋摇得和个拨浪鼓似的,就差对他掏心掏肺了。 杨慎见他不像是在作假,扫了一眼铺子,货架上空荡荡的,连个空的粉盒都没有。 “货物都去哪儿了?” 伙计苦着个脸,“西域使臣来的那日,都被砸了。”连他都遭了殃,被打了好几拳,身上的青紫刚刚消退没两天。 杨慎皱了皱眉,难道就没留下些线索吗?他不放弃,继续问道,“最近两日生意如何?都有什么人上门?” 伙计的脸上带着几分自得,“最近小店的生意可好了,都是来买清露的,三日内就卖了五车呢!” 又是清露…… 还卖了五车之多…… 不对…… 被盗的贡品只有一箱被运来了这家铺子,哪里能卖出去五车之多? 五车…… 这个数字好熟悉…… 晋商张遐龄被劫的清露,数量不多不少,不正是五车吗? 之前这家铺子卖的清露,会不会是张遐龄的? 杨慎越想,越觉得可疑。短短三日,就能卖出五车之多? 要知道清露可不便宜,即便是名流云集的京师,也只有少数人家能消费得起…… 杨慎双眼一亮,他明白了! 他让人备轿,急急赶往石牌坊,跨过垂花门,就见无羡正在院中看书。 她的手中还拿着一个藤条编的手鞠,在逗弄着她的爱犬小玉儿。 居然还有心情和狗玩游戏! 杨慎黑着一张脸,一把夺过了她手中的手鞠,拍在了她面前的石桌上。 好好的游戏被打断了,小玉儿非常不满,仰着脖子,朝他吠了两声。 无羡放下了手中的书,眉眼间满是揶揄,“哟,谁那么大的胆子,招惹了杨修撰呀?” 有本事,受了气回你自个儿家闹去,别拿小玉儿的东西撒气呀,那可是它最喜欢的玩具! 杨慎瞪了她一眼,“贡品被劫案,是不是你一手策划的?” 三省在心中暗暗给主子竖了个拇指,他的主子真是太英明了,他还在犹豫要不要将心中的猜测告诉主子呢,想不到主子自个儿就查出了端倪。 无羡眨了眨眼,“贡品被劫了吗?这几日,我基本都待在宅子里,都不知道外面发生了那么大的事呢!你说给我听听,让我解解闷呗!” 装!继续装! 杨慎才不相信她是无辜的,咬牙切齿道,“既然你想听,我就从头到尾,将整件事情给你细说一遍! “事情要从你那个晋商朋友张遐龄说起,他押着五车清露来京师贩卖,在皇城外被劫,受了伤,向你求助。 “你在西市的何氏胭脂铺,发现了他被劫的清露,可惜,背后的主使者背景太硬,你俩既无法告发他,也没法将货物要回来。 “你俩咽不下这口气,正好趁着西域使臣即将进京,就想借他们的手出气。 “你们先是派人买下了胭脂铺的所有清露,让主使者赚了不少,贪欲被勾了起来,又生出了打劫的念头。 “这个时候,只要有一块肥肉送上门,就不怕他不上钩! “西域使臣往年进贡的贡品有两种,一种是清露,一种是香胰子。为了吸引主使者,你们特意选了清露,弃了香胰子。 “但是,西域使臣的身份太过特殊,你怕主使者投鼠忌器,让西域使臣将贡品托给镖局押送,打扮成普通番商的样子。 “主使者得到消息后,果然上钩,将贡品都给劫了。 “你故意算准了时间,等到赃物放到西市的铺子贩卖时,让使臣带着鸿胪寺卿当场抓人。 “但是,这点证据还不够。即便是那家铺子与主使者有关,也能逃脱干系。 “于是,你故意留下线索,让宛平知县顺利找到了暗藏赃物的庄子,所有证据直指主使者。 “你之所以选上宛平县,怕是因为宛平知县顺天府少有的刚正不阿,即便知道主使者的身份,依旧敢上书直言。” 三省听到此处,真想为他家主子拍手叫好了,真真是全部都对上了,除了那宛平知县,是他被李姑娘套话套出来的。 不过这件事,他可没脸告诉主子。 杨慎都不知该说无羡洞悉人性,还是该说建昌侯财迷心窍。 他深吸了一口气,继续道,“即便人证物证都有了,你还找了整个京师的百姓做观众,事情还是被压下来了。 “于是,你又准备了后招,你要将事情的性质变得更为恶劣,让它严重到无法瞒混过去的地步。 “还有什么事情,比死了使臣更恶劣的呢?可是一时之间,你找不到一个死去了番人,你便让一个活人装成重伤不治而亡的样子,抬到了鸿胪寺门口,一把火烧了。” 三省脊背一凉,竟然将活人当众烧了? 他偷偷瞟了李姑娘一眼,微微上翘的眼尾,总是带着三分笑意,看着和和气气的,想不到一出手,竟是如此凶残狠辣。 以后,他还是与她保持些距离比较安全…… “近来,大批流民涌入京师,日日都有死去的,乱葬岗不缺尸体,你就寻了一具与番商的身形差不多的。 “西域番人有油锅打坐、火烧活人的杂耍技艺,天方使臣就是借用这种手段,在火中偷梁换柱,将西域活人换成一具汉人尸体。” 第190章 三司会审 三省松了口气,幸好烧的不是人,只是了一具尸体。 那李姑娘虽然缺乏礼教,但是对手下挺不错的,他就说,她不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这下,他晚上终于能安心睡了,不用担心自己因为知道李姑娘暗中坑过建昌侯的机密,被她杀了灭口了。 这年头,做个亲卫也不容易啊! 另一边,杨慎的案情分析还没结束,抽丝剥茧间,一步步揭开了无羡的布局。 “尸体在大火中烧得面目全非,根本辨别不出汉人的身份,也无法查证他的真正死因,如此一来,就成了铁案难以推翻。 “你再推波助澜,施加舆论压力,就能迫使内阁不得不对此事进行处理,惩处主使者。” 啪啪啪!—— 无羡拍了拍手,眼底波澜不惊,平静得就像是个置身事外的看客,“你的故事讲得真精彩,若是写成话本子,一定很畅销。” 杨慎说不出自己此刻,是愤怒更多些,还是忧虑更多些。 “别装傻,此事非同小可,稍有不慎,就会使得两国交恶,兹事体大,还不让那些天方使臣速速收手。” 他都将案情推演得八九不离十,怎么轮到这儿就拎不清了呢? “都已经死了人,你觉得还能有回旋的余地吗?解铃还须系铃人,解决此事的关键,还在主使者身上,只要他受到了惩罚,天方使臣自然不会再追究下去。” 谁不明白这个道理呢? 杨慎也想将主使者缉拿归案,“可他是太后的弟弟。”嫡亲嫡亲的那种,比亲儿子还宝贝几分,“太后是不会让建昌侯出事的。” 无羡耸了耸肩,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架势,“那就没办法了,只能让内阁头疼去了。” 杨慎觉得太阳穴突突地跳,头疼得厉害,“你就不能让使臣退一步吗?” “使臣也是要面子的,好不?都死人了,你让人家的脸往哪儿搁?” 无羡见他一脸的丧气,如同死了亲爹似的,至于吗? “好啦好啦,你也别太担心了。你爹的首辅之位也不是白坐的,和稀泥的本事可是一流的。放心吧,他总有办法解决的。” 杨慎叹了口气,一切只能寄望于他爹了。可是,他却忘了还有另一个不嫌事大的主儿,早就看建昌侯不爽了,如今那么好的机会送上门,怎会轻易放过? 翌日,杨廷和的案头收到了两卷: 一卷是李元芳的上书,弹劾建昌侯洗劫贡品,杀害使臣,违法乱纪,枉顾朝纲。 另一卷是正德帝的上谕,勒令大理寺缉拿建昌侯,审理贡品被盗、使臣被杀一案。 李元芳的弹劾,他可以当没看见,压下来,正德帝的就难办了…… 他将上谕递给另外两位阁老传阅,群策群力,不指望能想出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求一个跳不出错的法子。 正德帝与建昌侯之间,明摆着是神仙打架,无论偏帮哪一个,势必要得罪另一个,谁都不想掺和进去,又将问题踢回给了杨廷和,“此事关系重大,还是由首辅定夺。” 杨廷和的内心冷哼一声,他们将烫手山芋扔给他,他就不会再扔给别人吗? 他将正德帝的上谕细心卷好,递给了一名内官,让他转交给太后。 就让帝后两人吵去吧,吵出一个结果,他们照办便是。 …… 慈宁宫。 太后看到了这份送来的上谕,果然大怒,将拳头捏得紧紧的,精心呵护的指甲都被折断了,声音中充斥着毫不掩饰的怒意,“替哀家将皇帝叫来!” 苇公公领命而去,一个时辰后,方才将闲庭漫步的正德帝给带回来。 太后看到他嘴角噙着的笑就来气,“你舅舅被歹人诬陷,就要被害死了,你还笑得出来?!” 正德帝惊呼一声,“建昌侯又犯事了?” 太后抓着上谕,丢在了他的脚边,“你亲自写的上谕,还想在哀家面前装傻?” 正德帝捡起了上谕,扫了一眼,揶揄道,“母后的消息真是灵通呀!朕今早才拟的上谕,母后那么快就得到了。” “他是你的舅舅,你还有没有孝心?”太后猛拍了一下扶手,眼中冒着火,胸脯起伏不定,显然是被气得不轻,“你这是想把你舅舅往绝路上逼!”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朕可没将刀夹在他的脖子上,逼着他去打劫,去杀人。”这个锅太重,他可不背。 “当初父皇在世时,就想好好管束他了,是谁拦着的?他有今时今日,还不被纵容出来的?朕正是因为有孝心,才遵从父皇遗命,好好管束舅舅的。” “巧舌如簧!”太后冷哼一声,这哪是什么管束,明明就是要命,“哀家不管,允龄不能抓!” 正德帝的眸色诡谲,“如果朕一定要抓呢?” “你、你……”太后被他噎得上气不接下气,身边的女官忙端上一杯菊花枸杞茶,想让她降火顺气,被她一把拽在手中,蓦地扔向了正德帝。 他不躲不避,肩上被茶盏砸了个正着,茶水溅了他一身。幸好只是温热的,不然非得被烫伤了不可。 他垂眸瞥了眼摔成两瓣的茶盏,有些可惜,是建昌侯倒卖的琉璃盏,可不便宜。 “母后怎么连话都说不利索了?要不要朕给您请太医瞧瞧?既然身体不适,就当静心修养,不要被一些闲人闲事给打扰了。” 正德帝扯了扯黏在身上的湿衣,转身留下一个漠然的背影,脚步轻快地离开了。 太后的火气再次冒了起来,怎么压都压不下去,在她的胸口熊熊地灼烧着。 她随手一扫,打翻了身边的果盘,盘中的酥梨滚落了一地。 泪水氤氲了眼眸,让太后的视线有些模糊,仿若看到了襁褓中的次子,挥着藕节般的手臂,向她露出甜甜的笑。 “要是哀家的炜哥儿健在,一定是最乖巧懂事的,不像是那个逆子,天生就是来克我的,早知道就不该让他生下来……” 四周的宫女和内官,对此见怪不怪,但他们只是奴才,还没置喙主子的资格,一个个深深地将头低了下去,恨不得自己是个聋子,什么都没听到。 秋意凉,心亦凉。 …… 鸿胪寺外。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天方使臣纠结了所有人,举着横幅抗议,看热闹的百姓围了好几层。 梁储气得吹了吹胡子,“不就是个西域小国,竟然不依不饶的。” 鸿胪寺卿扶了扶松动的发簪,这两日束发时,掉了不少头发,发簪都快插不稳了,“吐鲁番和日本的使臣后日即到。”再让他们闹下去,可就不好看了。 几人正苦着脸,内官匆匆入内,双手捧着一卷谕书呈上。几人打开一看,同上一卷的内容差不多,不同的是,用词更为严苛了些。 费宏扭头问杨廷和,“这下该如何是好?” 杨廷和深吸一口气,下定了决心,“这件事必须立刻结案,着人将建昌侯请去大理寺,令刑部尚书、大理寺卿、左都御使会同审理。天方使臣既然要结果,我们就给他们一个结果!” 梁储担忧道,“太后那边怎么办?” “诸位不用担心,我亲自去慈宁宫向太后请罪。” 待杨廷和到达慈宁宫的时候,太后已经获得了消息,正在大发雷霆,四周的宫女一个个匍匐在地,吓得瑟瑟发抖。 太后收敛起脸上的怒容,冷硬的线条稍显柔和,语气中却还带着未消退的怒意,“杨爱卿来得正好,建昌侯是哀家的亲弟弟,哀家倒要看看,是谁如此大胆,敢捉拿他!” 杨廷和声音平平地陈述着事实,“吐鲁番、日本、鞑靼的使团即将入京,贡品被劫,使臣被杀,必须有个交代。” 太后的声音顿时拔高了几分,显得有些尖锐,“给使团一个交代,谁给哀家一个交代?”不就是一个番人吗?怎能比得上她的亲弟弟? 杨廷和直接甩锅给正德帝,“圣上下了谕书,已经着人提审建昌侯,令三司会审。” “这个逆子,真是要气死哀家才罢休!”太后在胸口捶了两下,在苇公公的搀扶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摆驾大理寺!” 太后想做什么,难道要去听审? 她若在场,官员不敢问案,使臣不会信服,审了也是白审。 “不可,”杨廷和立马出声劝阻道,“太后身份最贵,不适合出现在大理寺。” “哀家不去大理寺,哀家的弟弟被欺负了,该怎么办?” 建昌侯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谁人敢欺负他啊! 当然,杨廷和只敢在心里吐槽一下,不敢真的说出口。 “太后请放心,建昌侯只是协同审案,不是犯人,不会受到任何不公的对待。” 太后怎能放心得下,一颗心七上八下,迟迟难以下决断。 杨廷和垂着眸,想了个折中的想法,“太后不若由苇公公代表您亲临,在隔间旁听审案。” “罢了罢了!崔苇,你随杨大人去大理寺一趟!”她倒要看看,谁敢为难她的弟弟! 杨廷和好不容易将这烫手山芋丢给了三司,怎愿意再蹚入这趟浑水,出了慈宁宫,便寻了一个借口,想要开溜。 苇公公也是个人精,哪肯就这么放他离开,“如今什么事,能有建昌侯重要?杨阁老可是应下太后的嘱咐,要好好照顾建昌侯的。” 他只是一个内官,在公堂上可镇不住那些一品大员,若是放跑了杨廷和,“公堂之上一旦出了什么意外,谁也不好向太后交代,不是?” 杨廷和一看跑不了了,只能认命地陪着苇公公,一起去了大理寺。 不过他们没有进正堂,而是悄悄绕去了后堂,隔着一道屏风,别人看不到他们,他们却能将堂上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 大理寺好久没那么热闹了,正堂之上坐着大理寺卿,左右两边则坐着刑部尚书、左都御使作为陪审。坐在堂上听审的,还有鸿胪寺卿和天方使臣。 讲真,鸿胪寺卿一点都不想来。在座的就他的官职最低,审的还是太后的弟弟,简直如坐针毡一般。 他是被天方使臣硬拽过来的,人家说了,他的官话不好,听不懂的地方需要一个翻译。 他能说,他这个鸿胪寺卿是混来的,他的波斯语其实也不咋的。 若是缺翻译的话,找十个来都成,大哥,别拖他下水好不好? 偏偏那个天方使臣毫无自知,一边喝着茶,一边对大理寺评头论足,心也忒大了。 他真想对他吼一句,“大哥,您不是来秋游的!” 可是,那个天方使臣完全无法体谅他的苦衷,突然发难,将空了的茶盏往桌案上一拍,“我的茶都喝完了,几时开始审案子啊?” 时间就是金钱! 他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若不是无羡以一个不错的价格,将他这次偷偷捎带的货物都吃了,他才不愿意来呢! 作为本案主审的大理寺卿,拿起了案上的惊堂木拍了一下,大声喝道,“传西市何氏胭脂铺掌柜!” 两名差役立刻将人押到。 掌柜人虽跪在地上,身子却是挺得直直的,背后有人撑腰,自然是有恃无恐的。 大理寺卿:“本官问你,三日前胭脂铺中的清露从何得来?” 掌柜:“是杨二带来的。” 大理寺卿:“你可知道这货从何而来?” 掌柜:“小的见他价格报得便宜,怕被被人抢了,没问出处,就把钱都付了。” 两人一问一答,从容不迫,像是事先演练过一般。 天方使臣倏地跳了起来,“他说谎!我的清露是用玻璃瓶装的,独一份,整个京师的胭脂铺,一瞧就知道是我的货!” 苇公公不屑地冷哼了一声,好不遮掩眼中的轻蔑,“番人就是番人,大声喧哗阻扰办案,一点规矩都不懂。” 大理寺卿可没他如此大胆,敢直接怼使臣,权当没有听到,又拍了一下惊堂木,“带杨二。” 杨二上堂后,便没掌柜这般好的待遇,被差役用夹棍夹着,用力地按在地上。 第191章 当堂对质 大理寺卿正襟危坐,眉骨挺拔,眼含正气,“杨二,你可知罪?” 杨二的脑袋垂得低低的,老实得很,若是不知他犯的那些事儿,还以为他就是个普通的庄稼汉。 “小的知罪,小的见财起意,洗劫了车队,抢了货物。小的事先并不知道车上装的是贡品,不然给小的一百个胆子,小的也不敢动那歪念啊!” “你将赃物都藏哪儿了?” “事发地附近有个庄子,是小的姑父刘全看着的。小的就骗他说,是帮别人看管的货物,借他个地方,替小的暂存两日。” 能否追回所有的贡品,事关天方使臣的切身利益,自然得问个清楚,“贡品还少四箱,你弄哪儿去了?” “小的全卖给了西市的何氏胭脂铺。”杨二指着边上跪着的掌柜道,“就是他收的。” 掌柜承认得爽利,“小的一时贪心,悔不当初。” 大理寺卿又将刘全传唤至公堂,“庄上的五车清露是从哪儿得来的?” 刘全垂首答道,“外甥杨二骗小的说,他替人看货,借个地方存放两日。反正庄子大,地方空着也是空着,小的就让他放了。” “你可知道,车上那些都是贡品?” “小的若是知道,早就报官了,哪里还敢收下,请大人明鉴!” 人证物证俱在,案情已然明朗。按照之后的顺序推算,就该是结案陈词了。 事情会如此顺利吗? 当然不! 天方使臣再次开口了,“胭脂铺和宛平的庄子都与贱猴子有关,哪有那么巧的事?把那个贱猴子叫出来对峙!” 鸿胪寺卿都被他那声“贱猴子”吓得腿都软了,差点滑到了地上。 他说的莫非是建昌侯? 也就他敢仗着官话不好,如此口无遮拦了。 自古公堂就是一个是非之地,偏偏今日来旁听审案的天方使臣还是一根搅屎棍! 大理寺卿一个头两个大,恨不得将他给丢出去,脸上仍得违心地露出得体的笑容,“侯爷病了,难以上堂。” 谁都能听出来,这是推脱之词,天方使臣也不是好忽悠的。 “得了什么大病,都不能上堂了?若是大明没有好大夫,我有,保证让贱猴子立刻活蹦活跳的。” 谎话当堂被人揭穿,大理寺卿尬到无言。 真要算起来,这谎话可不是他撒的,是建昌侯撒的。建昌侯称病不起,他总不能将人硬拖来吧? 三司会审,苦主都到了,建昌侯作为主要嫌犯怎能不到? 有些过程,该走还是要走的。他若不来亮个相,案子没法完满了结。 杨廷和悄悄召来了书吏,让他给大理寺卿递话,派人再去请建昌侯。 书吏也是无奈,“大人早已请过,侯爷不肯前来。” 杨廷和望向了苇公公,“恳请苇公公陪同走一趟,让侯爷放心上堂。” 苇公公又不傻,若是建昌侯上堂受了责难,他要如何向太后交代? 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他才不做呢,索性揣着明白装糊涂,“侯爷病了,那是奴婢能请来的?” 杨廷和知道他在为难什么,“后日吐鲁番使臣就要到了,可不能让人看了笑话。所以,今日案子必须了结。公公放心,公堂之上没人想为难侯爷。” 若是定了建昌侯的罪,岂不是承认是大明国戚是杀害使臣、打劫贡品的真凶? 这个脸谁都丢不起! “杨大人,你可不能害奴婢啊……”若是建昌侯出了事,他即便有一百条命,都不够太后拿来消气的。 “公公放心。” 杨廷和说得郑重,苇公公得了他的保证方才起身,前往侯府,好说歹说,终于将建昌侯给哄来了大理寺。 建昌侯到了公堂,一脸的倨傲,反倒是堂上的三司起身,恭敬地给他行了个礼,让人给他看座上茶。 待他坐定后,大理寺卿斟酌了下用词,尽量以平和的语气开口,“天方使臣的贡品被劫,潜藏之地是宛平的庄子,销赃之地是西市的胭脂铺,两处都是侯爷名下的产业,不知侯爷是否知情?” “这还用问?本侯当然不知情啦!铺子和庄子自有管事的打理,问管事的就成,本侯哪里知道他们私下做的事情?” 大理寺卿被呛了一顿,用力拍了下惊堂木,掩饰脸上的尴尬,“此案已然明了,杨二见财起意,打劫镖车。后将赃物藏置其姑父所在的庄子,又去西市的胭脂铺销赃,罪证确凿……” “等一下!”天方使臣又跳了出来,“那个贱猴子呢?” 大理寺卿纠正道,“是建昌侯……” 天方使臣甩了甩手,无所谓道,“都差不多。” 差很多,好不好? 没看到你对面的建昌侯脸色都青了! “建昌侯都说了,他不知情,与本案无关。” “他说无关就无关了?城中那么多人还说是他下的手,你为何不抓他?” 大理寺卿从容应答道,“那些只是臆测,并无任何实据证明,建昌侯与此案有关。” 大理寺卿再次拍了下惊堂木,就这么结案退堂了。 天方使臣怒了,一把抓住了鸿胪寺卿的衣襟,“你们串供!” 这家伙不是说,他的官话不好吗?连“串供”这么专业的词,居然都知道?! “公堂上是讲证据的,一切以证据说话。”鸿胪寺卿试图掰开他的手,可是他的手就像是鹰爪似的,怎么掰都掰不开。 “难道我的人,就白死了吗?”使臣气愤地对着他吼道,口水都喷到他的脸上了。 鸿胪寺卿仍其干涸,连擦都不敢擦,“赔偿的事,我们可以坐下来慢慢聊嘛!” “怎么聊?你能让死者复生吗?” “死者无法复生,朝贡的数额却是可以增加的。” 外国使团朝贡与普通百姓不同,他们是有回赏的,而且回赏远高于朝贡数额。 大明严格限制外贸,番商想要做交易赚钱,最方便的形式便是纳贡。 为了抢夺这块蛋糕,明争暗斗从未停歇过,若是能获得明廷的允诺,无疑将获得巨大的利润。 鸿胪寺卿见使臣的脸色好看了不少,再接再厉道,“本官订了宴席,务必赏脸出席,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嘛,本官一定会为您尽量争取的。” “那毕竟是一条人命,可不能说算就算了……” 他虽然嘴上依旧强硬,但是口气已经软了下来。鸿胪寺卿双眉舒展,只要对方肯松口,万事都好商量。 一场风暴,就此平息,所有的人都松了口气,除了在石牌坊的无羡。 得到了结案的消息后,无羡低声呢喃了一句,“可惜了啊……” 何关扑通一声朝她跪了下来,“主子的心意,小的已经心领了。” 当年侵占他家铺子,害得他家破人亡的,就是建昌侯。无羡这次下了死手,很大因素,是为了何关出一口恶气。 无羡伸出手,揉了揉他的发顶。 当初的那群小家伙,如今一个个都长那么高了,像这样摸头的机会可不多了。 何关咬了咬唇,“主子,你不会怪小的没将建昌侯的事告诉你吧?” 无羡故作生气道,“当然怪啦!你是我的人,怎么能看着被人欺负而不还手?以后受了委屈,可不能再瞒着我了。” “那个恶人已经受到了教训,主子犯不着同他一般见识。”他怕再死咬下去,建昌侯会狗急跳墙,对主子不利。 无羡卷起了衣袖,“走,去厨房,主子今日给你露一手,想吃什么尽管开口。” 何关舔了舔舌头,“刚收了些杏仁,不如做杏仁羊乳冻吧!” 待杨慎来的时候,杏仁羊乳冻已经出笼了,用井水凉透了,刚好开吃。 杨慎一点都不见外,伸手取了一碟。 奶冻做成了梅花形的式样,凝结成豆腐一般,却无豆腐的腥味,而是多了一份清香。 杏仁特有的微苦,冲淡了炼乳的甜腻,入口鲜嫩爽滑,顶部还撒了一层脆脆的杏仁碎,丰富了口感的层次。 杨慎不觉又挖了一大勺,“这叫什么?” 何关没好气道,“杏仁羊乳冻!” 那是主子特地给他做的,他还没尝一口呢,就被个外人给抢了先! 翰林院那么闲,没事做吗? 天天来蹭吃蹭喝,忒不要脸了! 索性无羡做了不少,给何关重新递了一碟,将快要炸毛的他给安抚住了。 “建昌侯的案子到此为止,你不要再插手了。”告诫的意味溢于言表。 无羡眸中谲光一闪,淡淡问道,“内阁是如何定夺的?” 对关心此事的便是何关了,他紧张地捏着手中的勺子,竖起了耳朵,内心渴望着建昌侯恶有恶报,可现实终究是残酷的。 “行凶的杨二等人判了斩立决,建昌侯因为御下不严,被罚了一年的俸禄。” 无羡翻了个白眼,“他一年的俸禄才多少啊?”还不够她收买使臣给的好处呢! 惩得不痛不痒的,就是做个样子罢了! “你爹不是标榜是个忠臣吗?怎么尽帮着那个祸害呢?别以为我不知道,建昌侯这次能逃过一劫,你爹功不可没!” 杨慎觉得底部的杏仁冻,比上面的多了几分苦涩,“如今时机不对。” 不对吗? 多国使臣即将进京时,贡品被劫,使臣被杀。怕是没有什么时机,比这更令内阁上心的吧? 即便如此,还是动不了建昌侯啊…… “你要小心些,建昌侯迟早会查到你的身上。”是警告,同时,也是担忧。 “建昌侯再猖狂,也只是仗着太后撑腰,狐假虎威罢了。万寿节后,我会立刻离京,建昌侯再要下手,怕是鞭长莫及。”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建昌侯真要对她下手,她能躲到哪儿去?除非…… “你要离开大明?” 无羡没有否认,“天地其实远比你想象得要广阔得多,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见多才能识广,正因为如此,她才能有普通女子没有的见识和胆量吧? 杨慎将碟中剩下的杏仁冻一口吃完,不知为何,明明刚开始吃的时候,是如此的甜郁,却是越吃越苦,吃到最后仅剩难言的涩意,由口入心,挥之不去。 暮色苍茫,天色渐暗。 何关收拾着杨慎面前的空碟,“建昌侯的事情刚刚尘埃落定,令尊想必还要你商量后续事宜。” 言语之间的暗示不言而喻—— 你该滚了!好走不送! 杨慎端着茶盏,微微呷了一口,眸色氤氲在袅袅茶香中,看不清切,“我未入内阁,对此无权置喙。” 何关暗暗磨牙,正想着该如何送客,院外忽然吵闹起来,狗吠中夹杂着女子尖锐的叫嚣,刺耳得很。 一名女子在丫鬟的护卫下,跌跌撞撞地闯了进来,钗横鬓乱,一身狼狈。 杨慎讶然,“小妹?你怎么来了?” “哥哥能来,小妹我就来不得吗?”杨姑娘整了整衣衫,目光如刀子一般,落在无羡的身上,恨不得在她身上割出一道口子,“哥哥日日不着家,想不到竟是养了外室。” 杨慎扶了扶额,“我知道,你对李姑娘有些误会……” “误会?”杨姑娘的唇角勾勒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她住在哥哥置办的私宅里,难道还不是外室吗?真不要脸!” 杨姑娘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无羡的面前,举手就想打她,掌风落到一半,被杨慎给截住了。 若非亲眼见到,杨慎都不敢相信,如此市井泼妇一般的行径,竟是打小就知书达理,以名门淑女教养的妹妹做出来的。 杨慎气得直呼其名,“杨惜!看看你如今是个什么样子?!” 杨惜闻声望去,见她哥的神色冷得吓人,眼中却像冒火一般,让她不觉缩了缩脖子。一股难掩的委屈感,同时涌上心头。 她哥的性子内敛,沉毅持重,虽然不似别家的兄长那般同妹妹亲昵,可也从未对她说过一句重话。 想不到第一次凶她,居然是为了那个女人,“果然是个狐媚子!” “这些话,你都是从哪儿学来的?我不想再从你的口中听到第二次。” “难道我说错了吗?如果不是个狐媚子,哪里能勾引哥哥夜夜流连忘返,让我嫂子独守空房!” 第192章 全被骗了 无羡的目光,在杨慎兄妹身上来回打转。 这是未出阁的小姑,替嫂子打抱不平的戏码吗?真是比看戏还精彩,要是能再来一叠瓜子嗑嗑,就更完美了。 杨慎涨红了脸,不知道是被气的,还是被羞的,“杨惜,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李姑娘还未出阁,你如此说,会毁了她的名声的。” 杨慎的维护如火上浇油,令杨惜更加不满,“一个到处勾三搭四的,还要什么名声?她马上就要出嫁了,哥哥的心思还是尽早断了吧!” “你要嫁给谁?”杨慎扭头望向无羡,语气透着几分他都不明白的紧张与忐忑。 无羡一脸的懵逼,“我这个当事人,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杨惜眸色诡谲,笑得耐人寻味,“自然是有不告诉你的道理。” 无羡倒是很淡定,“婚姻当以父母之命。”她爹最宠她了,绝不会在她的婚姻大事上含糊,让人随意拿捏。 “此事可由不得你爹做主!” “什么意思?” 杨惜似笑非笑地睨了无羡一眼,眼中藏不住的幸灾乐祸,“你马上就要嫁去北元和亲了!” 什么?! 这个消息太过让人惊异,杨慎的脸色冷了下来,“小妹,事关两国邦交,你可不能乱说。” “我哪有乱说,礼部尚书的嫡次女是我的手帕交,前日我给她送清露时,她告诉我的,她爹正与内阁商讨出嫁的事宜呢!” 杨慎看着他妹妹的眼神,不像是在作假。如此说来,内阁居然真的是要将无羡送去和亲! 他当初就觉得奇怪,北元使臣好端端的,为何要见一个闺阁女子? 更蹊跷的是,如此不和规矩的事情,他爹居然同意了,还让他亲自出城截下无羡的车队,态度相当强硬,说是“即便是绑,也要将人给绑回来”。 如今想来,见人是假,娶人才是真的。 竟然连他这个儿子都给骗了…… 杨慎的脑子乱成了一团乱麻。 此刻,他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回去质问! 这件事关系甚大,他得听他爹亲口承认才能相信! 杨慎走了,杨惜也没留下的道理,朝无羡瞪了一眼,立刻追了上去。 不过她缠了足,步子慢,哪里追得上她哥,没多久就将人给跟丢了。 她隐隐感到自己闯了祸,忙召来轿夫,急急赶到家中,就见她娘一脸焦虑地在她爹的书房门口徘徊。 书房亮着灯,印出两个酷似的轮廓,激烈的争吵声,透过薄薄的蝉翼纱传了出来。 “爹!那么大的事,为什么要骗我!” 杨廷和气定神闲地端起茶盏,微微啄了一口,“我哪里骗你了?北元使臣确实想见李家姑娘。” “不止是想见,还想娶!”性质完全不同! “和亲是外交机要,未做定夺之前,哪能随意透露?” “竟然未做定夺,您何必要与礼部尚书讨论和亲的事宜?”明明都八九不离十了,居然还用这些场面话来搪塞他。 杨廷和的脸色沉了下来,“那是内阁的事,你如今还没有资格过问!” 下属没这个资格,做儿子的,总有这个资格吧?为什么连他都要一起瞒着? 当日若不是他将无羡给截了回来,说不定,她早就远走高飞,远离祸端了。 算起来,都是他的错…… 是他,亲手将她推入了火坑…… 他不想见她嫁去北元,她值得更好的归宿。 “爹,大明没有和亲的先例,我们刚刚击退小王子,何必示人以弱,牺牲一个姑娘的幸福?” 这个儿子是杨廷和的骄傲,可是他今日的表现,很让他失望,“凡事以大局为重,怎可妇人之仁?若是以一个姑娘,就能换取边疆的太平,何乐不为?” 他爹作为首辅,一旦下了决断,代表的就是整个内阁,若要转圜,只有一个人能做到。 “这事,圣上知道吗?” 且不说圣上对无羡是否存在男女之情,以他在军事上的强硬态度,他决无可能答应和亲这种服软的行为。 杨廷和被说中了亏心事,这事他确实刻意瞒着圣上。 在大同时,他见朱寿日日窝在赤木军的军营,就瞧出了朱寿对李家姑娘的不同寻常,都追人追到了战场上去了,简直就是一个祸害! 圣上的身边有一个佞臣江彬,就够叫人头疼的了,若是再寻了一个武将做国丈,那还得了? 所以,在封赏李霸一事上,他故意留了个心眼,夺了李霸的兵权,让他做个闲散爵爷。 想不到,李家父女进京没多久,就恃宠而骄,当众辱骂了他的儿子。 哼,他就知道,这种边陲来的粗人上不得台面。好不容易借着这事,将李霸的爵位给夺了,圣上便要选秀,还说,各地连年闹灾,国库空虚,不必派人至全国遴选秀女,仅在京师附近甄选即可。 一开始,他还老怀安慰,以为圣上将至而立之年,终于懂事了。待他看到了最终的阅选名单后,发现里李家姑娘的名字,他还能看不出其中的猫腻吗? 只是不知道为何,那姑娘最终还是被张永送出了皇宫,第二日就离了京。 离京了最好,最好走得远远的,永远都不要回来了。 哪知人算不如天算,鞑靼的议和书来了,其中的一条,就是要和亲,而且和亲的对象,指名道姓,要的就是李霸的女儿李姐。 自古,和议与买卖没什么大差别,一方漫天要价,一方坐地还价。 难道他们真的觉得,一个在落选的秀女,能对圣上有多大的吸引力,足够作为议和时讨价还价的筹码? 他心里是不屑的,可这毕竟是牵动两国邦交的大事,他不敢轻易试探。 万一圣上被鞑靼一激,又对那李家姑娘来了兴致,搅黄了议和的事,可如何是好? 他与几名阁老商量下来,决定先将此事瞒下,等到鞑靼的使团来了京师,摸清了他们的底细。 若是对方真心求娶,可多捞些好处。 若是以她作为和谈筹码,想要得寸进尺,也别怪他无情。 大不了直接应下要求,将李家姑娘打包去北元,看对方还能如何蹦跶。 此事关系甚大,他可不能让它坏在了自己儿子的手中,“这两日你给我好好待在家中,冷静冷静,翰林院那边我会替你告假的!” 杨慎这是被变相关了禁闭。 何关等了整整一日,都没等到杨修撰的到来,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主子,您说,和亲的事到底是不是真的啊?” “看来是假不了了,不然,杨慎早该来解释了。” 何关气得直跺脚,“应州战役,咱们明明打赢了,哪有赔人的道理?那群内阁全是软骨头吗?有没有点骨气啊?!” “你又不是不知道,内阁是属蚯蚓的,哪来的骨气?把自己标榜成一个地龙,擅长的却是断尾求生的把戏。一有事就钻到地底,没事了才探出头来。” 何关突然灵光一闪,“要不,小的安排人手,半路灭了鞑靼的使团?” 使团到不了京师,和亲只能作罢。 无羡用手指点了下他的脑门,“想什么呢?” 他不是病急乱投医了吗? “不然该怎么办啊?难道您真的要嫁到鞑靼去吗?” “着什么急。”无羡勾起唇角,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将一封写好的密函交到他的手中。 何关拿捏不定,“这么做行吗?” “先将书信送出去。”之后的,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这个时候,偏偏张平那个狗头军师不在,连出个馊主意的人都没有。 何关没有更好的办法,跺了跺脚,按照无羡的吩咐照办。 待他离开后,无羡的唇角垂落下来,勾勒出一抹苦涩。 怕是换作谁都会觉得,拿她一个烦人的小姑娘来换取太平,最是划算不过了吧…… 抬头望天,四合的院落连檐并壁,就像是一个囹圄,将她困入其中。 她默默地叹了口气,忽听门外传来几声“公子”,声音清亮悦耳,如黄莺出谷,却是带着几分悲切。 她此刻正需要一些事,来转移心中的烦躁,扭头望向胡勒根,“去瞧瞧怎么回事。” 胡勒根领命而去,不一会儿,带回来一个少年,身上的锦衣沾了个脏兮兮的脚印,半边的小脸泛着不正常的红晕,像是刚被人打过。 无羡一愣,他不是莳花馆的歌僮吗? 怎么跑来她这儿了? “是馆长派你找我的吗?” 歌僮一听“馆长”二字,眼眶立刻红了,朝着无羡跪了下来,重重地磕了个头,“公子,请您救救馆长吧,他被人抓起来了……” 那人的性子虽然算不上好,能将莳花馆办得有声有色,能为御河上的翘楚,绝非是个简单的人物。 “你先起来,将事情细细说来,我也好替你家馆长想个主意。” “谢公子大恩。”歌僮起身,将事情的缘由娓娓道来,“今日,府衙官差包围了莳花馆,说我们盗取贡品,不但封了楼,还将馆长给抓走了。管事的去府衙打探,却连门都进不去……”说着,他眼眶一红,凄凄哀哀地哭了起来。 不应该呀…… 贡品被盗案,不是已经完结了吗?怎么又牵扯到了他的头上? 无羡问歌僮,“官差抓馆长的时候,有搜走什么东西吗?” 歌僮回忆道,“就将公子新送的清露给取走了。” 无羡心里咯噔一下,难道是因为余下的三箱贡品下落不明,而馆长那儿正好有她送去的清露,和贡品是同一个味儿的,就被人抓去做了顶缸的对象? 千万别是受她连累了…… 无羡忙对何关道,“你立刻联系巴迪亚,让他出面,就说清露是他送的,让他将人给捞出来。” 何关把馆长看成一个金娃娃,无论是香方,还是设计的服饰,都让人眼前一亮,不可多得。他可不想馆长出事了,立刻领命而去。 歌僮抿着唇,对着门口望眼欲穿,等了足足两个时辰,方才将何关给盼回来。 歌僮往他身后望了一眼,没瞧见馆长的身影,焦急道,“馆长呢?怎么没随你一同回来?” 何关黑沉着脸,向无羡禀告道,“巴迪亚去了顺天府衙,承认清露是他送的,对方还是不愿放人,改口说,莳花馆僭侈逾制。” 僭侈逾制? 哪处销金窟,不是装修得金碧辉煌?若是说莳花馆僭侈逾制,整个京师的青楼楚馆,都可以关门歇业了。 “僭侈逾制”只是个抓人的由头罢了,莳花馆究竟是惹上了什么人,叫人如此不依不饶? “你们最近有得罪过什么人吗?”无羡问道。 “前日,工部员外郎的嫡子,要小的陪夜……”歌僮的脸颊爬上一抹飞红,怕无羡误会,忙解释道,“我等都是清倌,从不陪夜的。馆长自然没答应,将人给请走了。这个……算吗?” 工部员外郎虽有实权,但品阶太低。仅凭他一个从五品的官,在京师根本排不上号,哪里能指使得动顺天府抓人封馆? 无羡又问,“官差除了搜走清露之外,还带走了什么东西?” 歌僮答道,“他们别的都没拿,只将公子新送的清露给取走了。” 没道理呀…… 既然被人扣上一顶“僭侈逾制”的帽子,总得有实打实的物证才是。 只有找到了那个关键物证,才好见招拆招。 无羡见歌僮泪眼摩挲,犹如懵懂的小鹿,知道从他那儿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换了个切入点,“你再仔细想想,官差来抓人时,是个什么情形?” 歌僮微蹙着双眉,回忆道,“当时馆长正在用清露调香,好几瓶清露摆在桌面上……” 等等! 调香用的只能是单一香味的清露,如此说来,差役搜走的并不是与贡品同一批的。 果然是个阴谋,就连最初抓人的理由,都是一个托词罢了。 “之后,官差就冲了进来,将馆长连同他调香的瓷碟都带走了。” “那个瓷碟也带走了?”无羡讶然。 歌僮点了点头。 “什么样的瓷碟?”没有头绪的情况下,只能死扣细节。 第193章 顺天府牢 歌僮:“那个碟子也是公子送的,青花的,绘制的是春兰。” 无羡对此有些印象,那套碟子一共四件,图案是馆长亲手画的,绘制的分别是春兰、夏荷、秋菊、冬梅四时景色,没什么让人置喙之处。 物件则是由她的私窑烧制的,论起工艺来,只能算作上品,远不及景德镇的名窑。 那可就奇了怪了,馆长可是向她要了不少琉璃器皿,馆中单单是珠帘便有好几面,灯罩、酒具、配饰更是不计其数,哪一样不比那个瓷碟贵重? 既然给他们安了一个“僭侈逾制”的罪名,为何不挑贵的作为罪证? 无羡再次望向歌僮,见他一副戚戚然的样子,知道是再也问不出什么了,不如亲自去一趟府衙,直接问馆长。 “柴胡,带些金疮药、锦被和吃食,随我去探监。” 何关立马阻止道,“不可!巴迪亚刚去过顺天府衙,主子再去,不是让人知道了主子与天方使臣的关系了?” 但凡有脑子的都会联想到,她就是策划了贡品被盗案的幕后之人,还不被建昌侯给记恨上了? “不若找张遐龄出面。” 馆长说不定就是被她牵连的,还嫌不够,难道要再害一个张遐龄吗? 无羡望向何关,柔和的眸色安抚着他的忧虑,“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别忘了,内阁还要拿我去和亲呢,只有我去,才是最安全的。” “和亲?”歌僮瞪大了双眼,手指紧张地搅在一起,冰凉而苍白,“公子要去和亲?” 无羡朝他做了个禁声的动作,“内阁尚在商议,事情还没定下。你听过就算了,可不能出去乱说哟!” “嗯……”歌僮乖巧地点了点头,目光中流露出几分低落来。 东西准备齐全,无羡带着人刚出了垂花门,就被挡了下来。 无羡一愣,拦她的是杨慎的亲卫,“姑娘,此行怕是不妥。” 陪同在侧的歌僮再次傻眼,那个亲卫说谁是姑娘呢?这里哪来的姑娘?连个丫鬟都没有啊! “有何不妥?”回应他的是无羡。 这还用明说吗?好好的一个姑娘家,跑去探监本就不妥,救的还是个开南风馆的。 他见识过无羡的手段,就凭她对付的人人憎恶的建昌侯,在整件贡品被劫案中没牵扯进半条无辜的人命,他就得为她竖个拇指。 所以,即便他只是个小小的护卫,没有资格置喙,还是想劝上一句,“于姑娘的名声不好。” 无羡摊开双手,“你看我这身男装打扮,谁还认得我是个姑娘?” 歌僮瞪大了双眼,这才惊觉,那个护卫口中提到的姑娘,居然就是无羡! 怪不得,他先前同管事的提起,要找无羡公子帮忙,管事的神情古怪,一副为难的样子,最后他还是私自溜出来的。 歌僮把头低了下去,“小的不该来的……”怎能让一个姑娘家抛头露面,为一个楚馆馆长奔波?是他不明事理了…… 无羡的笑容温和,“要不是你来着一趟,我也不知道馆长出事了,何错之有?” 三省觉得,此刻的他就像是戏台上的恶人,但他不得不再次强调,“姑娘不该去的。” “杨修撰上次离开前,可有命你拘我,不准让我出门?” 无羡收敛起眼中的笑意,淡漠的语气带着几分疏离,让三省有些不适应。 “不曾,只是命小人好好看护姑娘。” 说得倒是好听,不就是防着她逃跑吗? 既然甩脱不掉,就不用费心思甩了。 “你随我一同去吧!” “姑娘真的要去?不先同令尊商量一下?”不被你气死才怪。 无羡知道,三省拦她是出于好意,解释道,“在京师我爹认识的人面没我广,我出面更合适。”说完,便不再给他出言阻止的机会,骑上马一路向北,往府衙而去。 临近万寿节,进京的负贩多了起来,一队队骡队擦身而过,胡勒根侧身替无羡挡开了人群,附耳道,“主子,周遭有不少盯梢的。” 无羡扫了四周一眼,目光落在一个提着果篮,却未卖出过一个梨子的小贩的身上,像是这样盯梢的还有不少。 她的唇角不觉微微勾起,就说嘛,杨家父子怎么会如此放心让她出门,原来是留着后手呢! 如此也好,人家巴望着拿她去和亲,怎会看她遭遇不测?权当是免费的护卫了。 到了顺天府衙,她并未急着去牢房,而是找了检校。 就会去年在刘家沟遇见的那位,算是不打不相识了,远远见到她,便语气熟络地打起了招呼,“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走,今日我做东,请您去南市喝花酒。” 不错,看来那检校还不知道她是女儿身,如此省去了不少麻烦,开门见山道,“我正是为了南市而来,听闻莳花馆被封了?” 检校往四周瞄了两眼,无视了三省的不满目光,亲昵地勾着无羡的肩,将她带到了一边,压低声音道,“看在咱们相交一场的份上,哥哥提醒你一句,此事千万碰不得。” 无羡的神情严肃起来,“有人故意要整莳花馆?” “可不是,而且还是大有来头呢!” “不就是个开南风馆的,能得罪谁啊?”无羡故意装出一副轻慢的口气,轻轻松松就把话给套出来了。 “是建昌侯亲自发的话,让人封的莳花馆,可不就是了不得的大人物吗?” 怎么又是他? 他是有多闲,为何要同一个南风馆的馆长过不去? 难道是因为她送馆长的清露,让他怀疑馆长和设计他劫掠贡品的人有关? 反正这件事,建昌侯早晚都会发现的,梁子都结下了,也不怕多这么一笔,先想办法将馆长救出来再说。 “找了什么缘由,抓馆长下狱?” “原先将他扯入了贡品被盗案,一抓回来,就被打了三十大板,一点都没留手,打得皮开肉绽的。”想到那个场面,检校不免啧了两声,继续道,“想不到馆长面子挺大的,天方使臣亲自跑来替他澄清,说是清露是送他的。偷盗贡品的借口站不住脚了,又换了个更绝的——僭侈逾制!这是想将他往死里整。” “他那家莳花馆,琉璃器皿是有不少,不过,京师之中的销金窟,哪家没个十来件的,说他僭侈逾制,有些过了吧?” “琉璃器皿倒是没什么,坏就坏在一同搜回来的瓷器上!” 无羡打趣道,“瓷器有什么稀奇的?难不成画春宫图了?” “春宫图算什么?”检校的眼睛瞟了一圈,见四周没有外人,方才开口道,“哥哥我可只同你说,你别说出去啊!那瓷器的颜色不对,青中泛紫,犯了大忌!” 无羡的心里咯噔一下,坏了,那瓷器的青料用的是西域的回青,发色菁幽,确实比市面上的要深沉些。 “能让我见一下馆长吗?” 检校朝她挤了挤眼,笑得有些猥琐,“他是你的小情人啊?” “好歹相识一场……”无羡没有辩解,索性将错就错,嘴角僵硬的笑容,让对方更加笃信不疑。 “想不到你年纪不大,却是一个痴情种。”不过回想起馆长的那撩人的眼神,确实有叫人痴迷的魅力。 “哥哥我也不是个冷心冷情的,就让你们见上一面,不过就你一个人,不能待太久。” “他不是被打伤了吗?哥哥再让我带个大夫进去,给他上个药。”说着,无羡悄悄往他手里塞了一块配饰。 检校瞄了一眼,居然是琉璃居出品的,阳光下流光溢彩,可是个好东西。 他快速收入了怀中藏好,笑得如朵菊花,“太见外了,不是?你多带一个人,哥哥我还能跟你计较?” “哥哥说得是。”无羡召来歌僮,对他安抚了两句,只带了柴胡一人,随着检校进了牢房。 虽然已是干爽的秋季,牢房里依旧充斥着一股霉味,混合在难闻的粪臭中,不觉让人用手捂住了鼻子。 四周关着的囚犯,一张张干瘦蜡黄的脸,在幽暗视线下显得脏兮兮的,裂开的唇瓣间露出一口腌臜的黄牙,笑声回荡的牢狱显得诡异莫测。 无羡蹙起了双眉。 进了牢狱还能笑得出来? 难道是关太久,将人给关傻了吗? 撕拉!—— 衣帛的撕裂声自尽头传来,在静谧的走廊中显得很是突兀。 那个方向,是所有人的目光汇聚之处。 无羡的心头,涌起了一抹不好的预感,她立刻加快了步伐,循着那声音的来源跑去。 只见一个猥琐的家伙,将身上肮脏的皂衣半褪了下来,骑在了馆长的身上,一掌打在了他的脸上,“也不看看你的身份,装什么贞节烈女?进了牢里,就是我说得算,给大爷我笑一个,把我哄开心了,赏你口饱饭吃。不然,哼哼,有你好受的!” 看着地上无力躺着的人,一身玄色的锦袍被扯成了碎片,仿若一朵曼沙珠华,在绝望的尘埃中等待着凋谢。 饶是再温和的人,也不由怒从心起。 虚掩的牢门,被无羡一脚踹开,一脸杀气地冲了进去。 随即,传来一阵杀猪般的哀嚎,狱卒被撂倒在地。 “你、你是谁?擅闯牢房可是……” 狱卒的话还没说完,又是一脚招呼上去,刻意避过了要害,不会致命,却能让人痛心彻骨。 无羡解开了身上的外衣,俯下身,轻轻地盖在了馆长的身上。 昏暗的光线下,眼前的人影渐渐与记忆中的相互重叠。 “对不起,我来晚了……” 馆长一个字都没说,垂下了眼眸。这个时候,他谁都不想见,尤其是无羡。 他将脸侧向了内侧,无意间,将他脸上的掌印突显了出来。 他的皮肤本就白皙,因为保养得当,就如十多岁的少年一般娇嫩。被打上一个巴掌后,立刻就浮现了红痕。 狱卒缓过了神,嘴里又开始不老实起来,“哟!又来了个娇俏的,衣服都自己解了,大爷我可得好好疼爱你一番!”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无羡眸色暗沉,表情冷郁。 对付这种混蛋,根本不用客气,一个箭步来到刚从地上爬起来的身影前,又给他补了一脚。 狱卒如同一条死狗,趴在地上哼哼唧唧地喘着粗气,直到看到了检校出现在牢门外,又振奋起精神,指着无羡告状道,“大人来得正好,这个歹徒擅闯监狱,意图不顾。” 检校觉得,这人怎么那么没眼色呢?没看到他俩是一起来的吗?告状都不会找对象。 “那是我兄弟!” 狱卒吓得一哆嗦,眼里全是愕然,这才识时务地往墙角退了一步,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无羡招来柴胡,“你替馆长看看伤口。” 馆长紧紧地抓着盖在他身上的衣袍,“我不想治,你们出去……” “现在不治,你的腿说不定就废了。”无羡故意说得危言耸听。 馆长不为所动,眼中一片死寂,“废就废了,反正我也没想过能活着出去。” “谁说你不出去的?我会替你想办法的,你可得好好配合治疗。” 馆长的唇角微翘,勾勒出一个凄然的笑容,“想要我死的是建昌侯,谁都救不了我。” 无羡从不轻言放弃,“有钱能使鬼推磨,我这人别的不多,就是钱多,多花些银子,总能把你给救出去的。” “这一次,就算你有再多的银子都没用。建昌侯本就看你不顺眼,上次就是他暗中派人,将你引去了渌水阁,与杨修撰吵起来的。你若是使了钱,不但救不出我,还会被扣上一顶‘贿赂’的罪名,把你自个儿都牵连进去。” 无羡早就觉得,上次的事太凑巧了些,出门随意上了辆驴车,就到了杨慎所在的渌水阁。她本不愿牵连张允龄,却在离开的时候被人给截住了。 她就猜到背后有人在捣鬼,没想到那个捣鬼的人居然是建昌侯。 她就不明白了,“我哪里招惹他啦?” “你没招惹他,只是你的宅子被他看中了,不弄死你,他怎么成为新的主人呢?” 第194章 他叫奚淼 为来为去,为的还是那栋宅子呀! 真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可惜,即便无羡主动放弃了那栋宅子,她与建昌侯之间的梁子也没解开,反而越结越大了。 想想,真是亏大发了,早知道就将那栋宅子死死捏在手里,即便空关着也不能便宜了建昌侯,活活气死他! “我的能耐你还不知道吗?只要是我想做的事,没一件能难倒我的。” 无羡从柴胡手中取过了锦被,将瑰丽多彩的织锦被面朝下,却将朝里的一面朝上。 这面用的是素净的光缎,触感细腻,光滑亲肤,作为床垫最合适不过。 “你打算怎么做?”馆长终于转过头来,望着她忙碌的身影,目露探究。 此处人多口杂,无羡索性卖了个关子,“秘密!说出来就不灵了。” “你当是许愿啊?” “求神拜佛,哪有求我灵验啊!” “也不怕得罪了佛祖。” “我脸皮厚啊!” “……”馆长哑然,还真没见过脸皮比她更厚的! 无羡对他眨了眨眼,“你还从没告诉过我,你的名字呢?” 馆长轻哼了一声,里面似乎还夹杂着些许酸意,“认识你那么久,如今怎么想来问我名字了?” “若是事情摆不平,我就给你送一斤砒霜来,到时候刻墓碑的时候,总得知道个名字吧?” “我不要砒霜,我要鹤顶红!”馆长怄气的样子,像是个讨不到糖果的孩子。 “我跟你说啊,这两样其实是同一样东西,鹤顶红就名字好听,纯度并不高,还不如砒霜毒,吃下去死得畅快。” 馆长固执地坚持,“我就要鹤顶红!” “好心当成驴肝肺,到时候吃了死又死不掉,活又活不了,难受死你。” “我乐意!” 检校看着他俩吵着没营养的架,像是一对欢喜冤家,趣味盎然。 虽然很想抓把瓜子,边看边嗑,到底还是场合不对。 上面下了命令,不准任何人探望馆长,他也是担了不少风险,才让他俩见上一面,不能逗留太久。 他暗示性地咳了一声,出言提醒道,“时间差不多了。” “还得托哥哥一件事。” 无羡的眼神真诚,语气恳切,检校乐得卖她一个人情,拍着胸脯道,“有事尽管开口。” “能否让我的人留下,照顾馆长几日?” 换作是普通的囚犯,小事一桩,可这人是建昌侯吩咐要拿下的,若是特殊关照,“怕是不妥吧……” 无羡看出了他的为难,早替他找好了冠冕堂皇的借口。 “我这小厮将狱卒打了,活该他被关上两日,哥哥说,是不是这个理?” 这个说辞好! 检校笑着点了点头,“是是!该关!” “虽说是犯了事,总归是我的人,不能让人欺负了去,还请哥哥托狱中的人照顾一二。” 说着,无羡从怀里掏出了一把金豆子,塞到了检校的手中,“这些是我的一片心意,请几位狱中的差役喝酒的。” “客气了,不是?”检校数了数,一共有五颗,他拿三颗,留下两颗给那群小兔崽子,就够他们乐开花了。 狱卒见无羡身着布衣,还以为只是个普通平民,想不到与检校如此熟识,一出手就是一把金豆子,叫他眼馋得很。 可惜晚了,他差点侮辱了少年的相好,将他给得罪死了,不知道他会不会借着检校的关系,来找自己的麻烦? 人生往往怕什么来什么,下一刻,他就对上了少年深邃的黑眸,像是两团黑色的漩涡,想要将他彻底吞噬。 他的嘴角挂着灿烂的笑,却不带一丝温度,反而有种诡异的阴森。 像是一个正在狩猎的豹子,一步步向他逼近,浑身透着危险的气息。 狱卒缩了缩脖子,想要逃跑,门口站着检校,身后是冰冷的铁栅栏。 对他而言,早已没了退路。 他的腿一软,向少年跪了下来,本打算磕头求饶,可是下一刻,一只纤细的手掌,落在他的肩膀上,骨节分明的手指一毫毫收紧,将他给提了起来。 哼,气势汹汹而来,想不到就是个纸老虎,这般容易就放过他了,害他虚惊一场。 藏起内心的轻蔑与不屑,他的脸上依旧堆着讨好的笑。 然而下一刻,他就笑不出来了。 只听啪的一声,锥心刺骨的痛意,如潮水般袭来,将他彻底淹没。 他的胳膊,被硬生生地卸下来了! 他甚至能清晰地感受到,手臂无力地垂落在肩膀下,仅靠皮肉勉强牵连着,关节却已分离…… 真狠…… 狱卒完全没想到,那个少年朗如秋月,纤尘不染,出手竟然如此狠辣无情。 恐惧渗入张开的每一个毛孔,汇聚成一张密集的网,笼罩在他的心头,连一丝反抗的心思都不敢生出来。 他真想给自己一个巴掌,让他利欲熏心,想要巴结建昌侯,给这贱民点颜色瞧瞧,哪知下手时,被鬼迷了心窍。 说真的,这个贱民的脸蛋比剥了壳的鸡蛋还娇嫩,眉眼比窑子里的姐儿还勾人,让他忍不住就硬了,一时犯了浑。 这下可好,惹来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她的眸色冰冷如霜,凉意瑟瑟,寒意沉沉,教人遍体生寒。 “好好照顾着我的人,若是少了一根头发,我就断你一根手指!” 是警告,也是威胁! 不知是被疼的,还是被吓的,他感觉呼吸都快凝滞了,嗓子干哑,每一个字都费尽了全力,才从牙缝里挤出来。 “小、的、不、敢……” 获得了想要的答复,少年满意地在他的肩膀上拍了下,正落在他脱臼的位置。 放在平常,只是一个最寻常不过的动作,此刻,却叫他疼得死去活来,恨不能当场死去,一了百了。 “这才乖嘛!” 少年的笑意不达眼底,五指再度收拢,啪的一声自耳边传来,他的手臂被接上了! 他试探性地抬起胳臂,绕了个圈,肩膀灵活自如,又能动了! 他的脸上没有劫后余生的喜悦,只有难以置信的困惑。 他不敢相信,那个恶魔一般的少年,如此轻易就放过了他? 突然,眼前金光一闪,他的手中多了一颗金豆子,是那个少年丢给他的。 “拿去给自己找个大夫吧!” 狱卒放在嘴里咬了一口,那颗金豆子上留下一个不浅的牙印。 是真金! 没想到大难不死,还有后福。那么大一颗,都抵得上他一年的俸禄了。 内心被巨大的惊喜所填满,就连肩膀的疼痛都感觉不到了。 “谢谢公子!” 脸上的笑意还没彻底漾开,下一瞬他就僵住了。 只听少年对着馆长低声的耳语,“下次遇到坏人,别傻乎乎地像根木头似的。谁敢给你气受,直接下手便是。伤了残了,由我替你兜着。” 少年的声音清润如泉,却是冰冷刺骨,将他当头淋下,浇了个透心凉。 狱卒顿时觉得手中的金豆子滚烫得很,拿着烫手。 看来这钱真是给他看大夫的,不过不是现在,而是以后。不知道有没有这个小命,将这颗金豆子花出去…… 无羡将该交代的都交代完,正准备离开,衣摆被人给扯住了。 她回眸望去,对上了馆长的美眸,柔柔带怯,“奚淼,‘奚’是溪水的‘溪’字去三点水,‘淼’是三个‘水’字叠在一起。” 一个缺了三点水,一个补了三个水,这个名字有意思得很,不像是小倌的花名,应该是他的本名了。 无论是谁,都不愿将花名留在墓碑上,想要清清白白走,所以,才将“奚淼”报给她的吧! “奚淼……”无羡喃喃地念了一遍,朝他盈盈一笑,“很好听的名字,我记住了。” 奚淼的目光一路追寻着无羡的身影,待她消失在走廊的尽头,方才收回心绪,问柴胡道,“她待人一向都是如此好吗?” “主子待自己人自然是极好的。” 奚淼抓着身上的衣袍,深深地吸了一口上面沾染的红景天的味道,轻声地哼着那日无羡在御河上唱的那首《不谓侠》。 多情总似我,风流爱天下…… 无情也似我,向剑底斩桃花…… …… 何关站在牢房门口,见主子出来时缺了外袍,不用想就知道,多半给了那个馆长。 “柴胡呢?怎么没同您一起回来?”他也是的,看到主子要脱外袍,怎么不主动点,把他自己的给脱下来呢?一点眼力劲都没有,还不如他跟着主子进去呢! 回石牌坊还有好一段距离,若是就这么让主子着了中衣回去,还不让人指指点点的,像什么话。他忙将身上的外袍脱下来,披在了她的身上。 无羡用腰带随意打了个结,系紧了身上的衣服,“馆长受了伤,我让柴胡留下照顾他了。馆长的事情有些棘手,我们得快些回去做安排。” 何关狱外在等待的时候,找了个衙役,将事情打探了明白。馆长的案子哪里是棘手?明明就是烫手! 虽说定了馆长“僭越”之罪的瓷器,是来自他们的,但明眼人都知道,这只是个借口,馆长是招惹了建昌侯,才获此牢狱之灾。 何关知道自己这话说了,主子未必会听,还是开口道,“主子,咱们对馆长也算是仁至义尽了,这事除非建昌侯松口,不然没法翻案。” 问题是,那个建昌侯哪里是如此容易就能松口的? 无羡看着歌僮那双泪眼汪汪的眼睛,安慰道,“放心吧,这件事我一定会管到底的。” 她让他先回莳花馆等消息,自己则带着何关等人回到了石牌坊,一绕过影壁就吩咐道,“将屋里所有的青花瓷器都搬出来。” “主子是要砸了吗?” 何关举起双手赞成,这批青花瓷器太烫手了,放在屋里就是一颗炸弹,谁知道建昌侯几时借着相同的由头,来找他们的麻烦,还是砸了一了百了。 “不!不是砸,而是献!” 何关不解了,这个时候献给谁去?官府吗?这不是自投罗网,告诉人家,他们手中也有犯了忌讳的青花瓷吗? “我要将回青献给天子,如此才能为馆长脱罪。”飞扬的眉眼,折射出自信的光彩,放肆而大胆。 “太危险了!”何关坚决不同意,若是献给官府,出了事,还有东厂的腰牌能吓唬下人,“一旦献给圣上,必然绕不开杨阁老。他的儿子都猜到主子在贡品被劫案中动的手脚,他自己会没猜到?他不会放过这个对您下手的机会的。” “不,他不会,也不敢。”无羡勾唇,上扬的弧度勾勒出成竹在胸的笃定,“你忘了,他还要诓我去和亲。放眼整个京师,最不希望我出事的,就是杨阁老。” “那还是太冒险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为了一个莳花馆的馆长,根本不值得她如此冒险。 何关还想再劝,胡勒根抓着他的衣袖,对他摇了摇头,遵从无羡的吩咐,将所有的青花瓷都找了出来,排了满满一个院子。 无羡换完衣服,从中挑了一个巴掌大的青花瓷盒,绘制了一只喜鹊,立在梅枝上,寓意“喜上眉梢”,用于献瑞最合适不过。 她将一块回青装入盒中,吩咐何关,“你和胡勒根将南市整条街的摊位都给我包下来!” “从正阳门到天桥街?” “连包三日,我要用来展示祥瑞。” 如此大的手笔,花费多少且不提了,“您将我们都分派去了南市,谁陪您去皇宫啊?”何关眼神凝重,关切与担忧并存。 无羡的目光落在三省身上,“不是还有他吗?” 三省苦着一张脸,恨不得自己就是空气,别人都看不见他。 这青花瓷可是犯了忌讳,弄个不好,可是要杀头的。他能不能不去皇宫啊,很吓人的好不好?! 无羡才不管他心里如何哭爹喊娘,给了他一个爱跟不跟的眼神,大步就往门外走。 三省领了主子的命令,不能让李姑娘离开他的视线范围,只得硬着头皮跟了出去。 何关看着两人的身影消失在影壁后,对胡勒根吼道,“刚才你为何不阻止主子?!” 第195章 击鼓鸣冤 虽然胡勒根很少发言,但是何关知道,主子向来在意他的意见,若是他肯劝上一劝,主子说不定就动摇了。 胡勒根眸色湛蓝如海,平静无波,“主子都说了,杨阁老会保住她,她不会有事的。”至少在使臣进京前不会有事。 他支持主子那么做,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么多年来,主子的心头一直留着一个心结,如今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彻底解开。” 主子的心结只有一个,“你说的是芳官?” 怪不得呢…… 主子这人虽然心善,但绝不是圣母,她对馆长的紧张,对歌僮的迁就,早就超出了应有的范畴…… 可是…… 为了一个心结,就让主子冒如此大的风险,值得吗? 何关不知道,他只知道,上一回随主子上战场,他眼睁睁地看着她同巴图孟克对战,一点忙都帮不上,他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所以,这一次他乖乖地听主子的安排留了下来。 他知道,他的价值不在战场拼杀,而在赚钱上。有钱能使鬼推磨,钱就是他最好的武器。 若是谁敢动主子分毫,他即便倾尽所有,也要血洗京师,为她报仇! 狗蛋第一回在何关那张娃娃脸上,看到了如厉鬼上身般狠厉的表情,用手肘捅了捅胡勒根,“那小子没事吧?” 简单的人,更容易获得快乐。烦忧的人够多了,胡勒根不希望他也愁眉不展,就这么一直被蒙在鼓里也好。 “估计是让他包下南市,开销巨大,正心疼钱呢!” 狗蛋不疑有他,一想到何关那个铁公鸡即将大出血,嘴角夸张地翘起,勾勒出幸灾乐祸的揶揄,忍都忍不住。 胡勒根提醒道,“我们也该出发了。” 狗蛋一脸的迷茫,“去哪儿?” 胡勒根解释道,“南市的摊主鱼龙混杂,可不是那么好打发的,少不得有人会闹事,自然得陪何关一起去。” “对哦!”好久没打架了,狗蛋的眸中藏不住的兴奋,捋起了袖子,将手下都叫上了,浩浩荡荡地出了门,打算大干一场。 …… 长安右门外。 这儿是放置登闻鼓的位置。 无羡作为普通百姓,是没有资格面圣的,若是上报顺天府,转由顺天府将回青献上去,中间不知要历经多少道手,指不定有人会从中阻挠。 所以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敲登闻鼓。 说实在的,登闻鼓的情况很尴尬。明明是用来被人敲的,却又设置的诸多限制,惩罚更是严苛,越诉者笞五十,申诉不实者杖一百,小命就给交代了。 所以,登闻鼓基本是被闲置的,负责看守的监察御史是出了名的养老的闲职,此时正垂着头打瞌睡。 无羡将手中的瓷盒交给三省。 前者,一派气定神闲。 后者,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姑奶奶哟! 登闻鼓可不是随便乱敲的,会被打板子的,弄不好,他也会受到牵累。 要不,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她打晕了扛回去? 正在他天人交战的时候,无羡伸手摸了摸鼓面,纤尘不染,可见打理得很是勤快。 可是,在没人注意的角落,那根静静躺着的鼓槌上,早就落满了尘埃。 这就是登闻鼓啊! 是不是很讽刺? 无羡轻嗤一声,随意抹了下鼓槌上的灰尘,对着鼓面猛地锤了上去。 她曾替她爹敲过战鼓,知道鼓点落在哪个位置上,使出多大的力度,能令鼓声变得更大,传播得更远。 咚!—— 洁净的鼓面上落下一个黑点,一阵震耳欲聋的鼓声骤然响起,宛若困兽的怒火,压抑再压抑,直至再也压抑不住,在顷刻间爆发,变得凶猛而狂暴。 监察御史从睡梦中惊醒,眼睑撑开一条缝,看了眼天色,日头刚刚偏西,申时才刚过半。 他的心中纳闷起来,入夜尚早,暮鼓声怎么就响啦? 咚!—— 沉实厚重的鼓声,再次在他的耳畔响起,距离如此之近,怎么可能是远在皇宫另一端的暮鼓声? 他的心中一骇,一个荒诞的想法浮上了心头,还没被他排除,就被下一记鼓声给证实了—— 登闻鼓被敲响了! 谁吃了吃饱了撑得没事干,居然敲响了登闻鼓?这不是给他找麻烦嘛! 年纪一大把的监察御史,打了个激灵,如同回光返照般,难得精神抖擞起来,从座位上一下子蹦了起来,目光搜索了一圈,定格在了一个俊俏的少年身上,只见他正拿着鼓槌,用力地敲打着鼓面。 御史的脸色沉了下来,语气中流露出长者的威严,“小儿不得胡闹!” 这可是登闻鼓,不是拨浪鼓! 不能随便乱敲的! 无羡见御史向她扑来,想来抢她手中的鼓槌,转了个身,灵巧了避过了他,“大人就不问问小民,为何要奏登闻鼓吗?” 有什么可问的,看他的年龄就知道,必然是在胡闹,“乱敲登闻鼓可是大罪,快快将鼓槌放下来!” 无羡哪会听他的,右手猛地发力,鼓槌再次落在登闻鼓上,发出咚的一声巨响,须臾之间,便传遍了大半个京师。 御史毕竟年纪老迈,哪里是身法灵巧的无羡的对手,抢了半天,连他的一片衣角都碰到,反而将自己累得气喘吁吁,只能将城门的守卫喊过来帮忙。 一共来了五个人,个个人高马大,虎背熊腰,气势汹汹地冲向了顽童。 本是想将他抓起来的,哪知他同一条泥鳅似的,滑不留手,一溜烟就给跑了。 跑了就好! 御史秉持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不想同一个不懂事的孩子计较,打算回去继续打盹,脚步刚迈出去,就听咚的一声自耳畔传来。 怎么回事? 他不是跑了吗? 登闻鼓为什么还会响? 御史眯着老花的双眼一看,就见那成童竟然将腰带解了下来,缠绕在了鼓槌上。 只要他一甩腰带,即便离开了七八步远,依旧能够奏响登闻鼓。 他还真是把登闻鼓,当拨浪鼓给敲了。 气急而败坏。 御史顾不得往日的形象了,仰着脖子对守卫大吼,“快把那个小畜生抓起来!” 京师十多年都没响过登闻鼓了,刚开始,百姓还没反应过来,还以为哪里要唱堂会了。 直到有人大呼一声,“登闻鼓响了,有大冤,快去长安右门!” 呼啦啦,一群人如同闻到了腐肉的苍蝇,齐刷刷地涌向了长安右门。 到了地儿,就见五个侍卫正追着一个少年,少年时不时地用腰带缠绕的鼓槌,击打在登闻鼓上。 那成童腰肢柔软,身法灵巧,将鼓槌耍的跟流星锤似的,将一群侍卫逗得团团转,比北京天桥下的杂耍还精彩,引得不少人纷纷鼓掌。 于是乎,本是庄严肃穆的登闻鼓前,宛若上演了一场闹剧,如此闹下去还了得? 御史气得直跺脚,又去找帮手了。 动静闹得那么大,怕是已经惊动了内阁,他得尽快将这个小畜生抓住不可,不然没法交代。 隆隆的鼓声,在京师的上空回荡,比邻的皇城占了地理优势,听得格外清晰,原本宁静的翰林院热闹了起来。 马汝骥看了眼漏刻,还以为自己幻听了,“还未散值,暮鼓怎么就响了呢?” 舒芬眼中闪过一丝耐人寻味的笑意,“这哪是什么暮鼓,从方向上判断,多半是登闻鼓。” 王廷陈嗤笑了一声,“那面鼓不是做摆设的吗?十多年都没人动过了,都是个老古董了,不怕一槌子下去,将鼓给敲破了。” “说不定人家有奇冤呢!”汪应轸拍了拍一脸呆愣的杨慎,“你说呢?” 自鼓声响起后,杨慎的右眼一直在跳,心中不觉浮现出无羡那张张狂的脸来。 若是这京师有人敢敲登闻鼓,只有一人有如此大的胆子,必定是她无疑! 他噌的一声从桌位上站了起来,抬腿朝外冲去,急得像是要去投胎一般。 马汝骥好奇道,“杨兄,你去哪儿啊?” 舒芬挑了挑眉,“那还用问吗?一定是去长安门了。” 汪应轸一脸的不信,“杨兄可不像是会凑热闹的人。” 舒芬心里痒痒的,“要不,我们也去瞧瞧?” 马汝骥摇了摇头,“我还有一篇习文要熟读,明日侍讲要考校的。” 王廷陈兴致高昂,勾了舒芬的肩膀,“走,咱们瞧瞧去!” …… 杨慎一路小跑着出了午门,就见众人的目光聚焦在一个俏丽的少年身上。 她在十多名侍卫追逐下,欢快地挥舞着手中的腰带,眉眼间笑意粲然,神采飞扬。 不是无羡,还能是谁?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旁的御史,一副暴跳如雷的样子,头上都快冒烟了! “抓住他!快给本官抓住他!” 周围的吃瓜群众,哪里愿意这场难得的热闹如此快就收场,身上没带臭鸡蛋和烂菜叶子,就将荷包掏了出来,摸出两枚铜钱,往侍卫的身上扔去,为那少年争取逃跑的机会,就当是给他的表演打赏了。 不过就她一个人,身单力薄,在不伤到侍卫的情况下,怎能是十多人的对手。 你追我逃的游戏持续了两盏茶的工夫,渐渐力不从心起来,一个不慎,被侍卫前后夹击,堵了个正着。 看这小畜生往哪儿跑? 终于逮住他了! 御史吐出一口浊气,有一种扬眉吐气的畅快感,“扒了这小畜生的裤子,杖责一百!” 无羡也不是任人揉捏的,趁着众人在场,高声喊道,“我有事面见圣上,你个昏官,不问青红皂白就要打人!” “昏官!——” “昏官!——” “昏官!——” 三省混在吃瓜群众中,遵照无羡事先给的指示,悄悄带头喊着口号。 一时间群情激奋,铜子如雨点一般,不要钱似的,往侍卫的脸上砸去。 三省有样学样,也摸出了一枚铜子,还没下手,就觉得背后似有一道目光射在他的身上,带着刺骨的寒凉。 他扭头一看,不觉打了个哆嗦。 居然是主子! 那目光看着一点都不和善…… 真是晦气,难得做个坏事,居然被主子逮了个正着,他的运气怎么就那么背啊! 杨慎的眼神很冷,声音更冷,质问中挟裹着冷冽,“我让你好好看着李姑娘,怎么让她跑来长安门,敲响了登闻鼓?” 三省也不想的啊! 那个李姑娘可不是常人,他哪里拦得住啊? 三省苦着一张脸,转移话题道,“主子快去救李姑娘吧,不然就被当场扒了裤子,清白可就没了……” 三省见主子脸色瞬间变了,在他身边伺候多年,怎能不知他的想法,立刻扒开簇拥的人群,给他开道。 终于在千钧一发之际,一声“住手”破口而出,及时制止了正要下手的侍卫。 御史望向了声音的来源,目光带着一丝探究,没有好奇,只有警惕。 杨慎怎么来了? 竟然还替闹事的少年求情?! 他虽然只是一个修撰,但他的背后是首辅杨廷和。他的举动不得不令人深思。 难不成那个少年是首辅安排的? 御史换了个含蓄的问法,提出了心中的疑惑,“杨修撰认得此子?” 杨慎没有直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义正言辞道,“她既然有事面圣,不妨听她说说。” 杨慎都为她找好台阶了,她哪有白白浪费的道理,立刻顺杆子往上爬,“我是来给圣上献瑞的!” 御史才不相信呢,就凭一个毛还没长齐的少年,能获得什么祥瑞? “欺君可是大罪,要掉脑袋的!”厉声呵斥间,警告的意味不言而喻。 无羡眉眼弯弯,笑容中有揶揄,有挑衅,就是没有丝毫惧意。 “所以啊,小民哪里敢欺君啊!”她的声音陡然拔高,清晰传入在场每个人的耳中,“圣上御驾亲征,奋勇无敌,击退鞑靼五万大军,获得应州大捷,天降祥瑞。大人阻扰小民献瑞,难道是不想见到在圣上治理这下,海晏河清,国泰民安吗?” 好一顶大帽子扣下来,他可担待不起! 身为御史,只有他骂人的份儿,几时被人骂得如此脸面无光? 第196章 当朝献瑞 御史的臭脾气一上来,就连杨慎的面子都不买了,“既然杨修撰接下此事,就由你带他面圣吧!” 管那少年是不是首辅派来的,他都不伺候了,冷着脸拂袖而去。 无羡从三省手中拿回瓷盒,向杨慎平摊左掌,“小杨大人,请带路吧!” 众目睽睽之下,杨慎就连拒绝的余地都没有,只得硬着头皮,领着她往午门走。 侍卫全被调集起来,将追上来看热闹的百姓堵了个严实。本应壁垒森严的午门,反而显得空荡荡。 杨慎蓦地转身,想要去拿无羡手中的瓷盒,被她灵巧地避开了,眼里是高高竖起的戒备,“你想做什么?” “祥瑞由我替你呈献给圣上就行了,你可以回去了。” 若是让无羡亲自面圣,道出了和亲的事,他爹压搁朝政、欺瞒圣听的事岂不是要曝光了? 无羡将瓷盒紧紧抱在怀中,“我得亲自献上去,不然登闻鼓岂不是白敲了。” “登闻鼓是用来伸冤的,不是献瑞的!” “我就是有冤情,才敲的啊!” 杨慎当她是狡辩,不想与她继续口舌之争,索性将话说开,“和亲之事,你即便闹到圣上面前,也难以改变结局。大明国库空虚,经不起大战的消耗,需要一场和亲来安抚北元,换取休养生息的时间。”她的牺牲无可避免。 无羡算是听明白了,原来杨慎担心的是,她将和亲的事给捅到朱寿跟前去呀! “你放心,我此次面圣为的不是我自己的事,而是为了救一个人。” 杨慎不解,以她同圣上的关系,想要救人只是一句话的事,何须劳师动众地敲登闻鼓。 他不免生出了好奇,“什么人?” “是莳花馆的馆长。” 无羡答得坦然。 杨慎听得大惊。 “他因为我送的瓷器色泽发紫,被人告了僭侈逾制,被关入了顺天府衙,我要替他伸冤。” 杨慎一边听着她的解释,一边看着她怀中的瓷盒,颜色确实比普通的要深上些许,偏近紫色,怪不得要被人说是僭侈逾制。 但那个馆长算个什么玩意儿? 从事的是贱业,连乞丐都不如! “以他的身份,闹到圣上面前,就是一个笑话!”怪不得不好意思,私下同圣上开口! 杨慎字字诛心,语气中的鄙夷毫不遮掩,让无羡很是不喜。 单论人品,馆长还是不错的,反倒是那些日日读着圣贤书的,薄情寡义、道德败坏的倒有不少,谁又比谁高贵到哪儿去? 无羡看着他的目光冷了下来,淡漠而疏离,“若是一个笑话能换回一条命,那也是值得的。” 她撇下了杨慎,手捧着瓷盒,大步地往宫内走去。 所有的侍卫都在二十步开外,阻拦围观的百姓,让无羡捡了个便宜,一路畅通无阻,顺利地进入了午门。 杨慎一个箭步,快速追了上去,想要再次阻拦她。 一个未出阁的姑娘,替一个楚馆的馆长伸冤求情,传出去,她还要不要名声啦? 他还没来得急开口,就撞上了前来看热闹的舒芬和王廷陈。 观莲节那日,两人没去渌水阁,所以并不认得无羡。舒芬将她由上到下打量了一番,赞道,“好个俊俏的小郎呀!” 杨慎更正道,“是姑娘。” 舒芬自诩风流,猎艳无数,今日算是看走眼了。 此刻得知了真相,再看那个姑娘,英气逼人,雌雄莫辨,未穿耳,未缠足,高视阔步,落拓不羁,依旧看着不像是个姑娘。 王廷陈微微蹙眉,“怎生做男子打扮?” 无羡听出了他话中的不悦,音色骤沉,“我爹子嗣死绝,就将我当男儿养了。” 舒芬啧了两声,眸色中闪过一丝揶揄,“好个嘴刁的小娘子。”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反之亦然。 对着那些道貌岸然的家伙,无羡没有虚与委蛇的耐心,口气越发地不善,“翰林院的都那么闲吗?”把她当耍杂耍的来参观啦?! “我等日日都要习文,还有教习考校呢!” 王廷陈有他骄慢的资本,无羡也有她的傲气,不会因为一个庶吉士多关注两眼而受宠若惊,反而透着一丝淡淡的鄙夷。 “一群只会死读书的家伙,却被作为栋梁培养,大明交到了你们手上,还有什么希望?” 王廷陈才华横溢,被人奉承惯了,今日三番两次在无羡面前碰了钉子,火气顿时冒了起来,反问道,“你又能做什么?” 无羡的目光冷了下来,带着几分难以言述的寒意,“我上得了战场,杀得了敌寇,带着一百号人,就敢对上几万鞑靼大军。对大明的贡献,你拿什么与我相比?” 王廷陈好笑道,“就你?细胳膊细腿的,还敢上战场杀人?” 舒芬作为旁观者,比王廷陈冷静许多,捅了捅杨慎,“你不是去过大同吗?她说的是不是真的?” 杨慎不想承认无羡的功勋,如此便是变相为应州大捷翻案了。 他斟酌了一下用词,刻意撇去了她的功绩,“应州一战,她确实只带了一百多人上了战场,在几万鞑靼大军中活了下来。” 那少女的话真假难辨,但是杨慎不是个会吹嘘的。 他的话让两人一惊,能以百多号人从几万的敌军中活下来,那得是什么本事? 两人不觉重新打量起无羡来,在她的身上确实寻不到半分普通女子的娇弱,怪不得能让人误认作是男儿呢! 无羡得了便宜,继续卖乖,“治国安邦最重要的是四样:一为农桑、一为税收、一为吏治、一为军事。小女子不才,占了第四样,不知道几位大人占了第几样?” 王廷陈立刻找到了场子,挑眉道,“这些我等以后都会涉及,哪是你能相提并论的。” “你知道一亩地能产多少米粮吗?” “……”书上没写,王廷陈不知。 “连这个都不知道,如何劝农课桑?”无羡冷冷一笑,接着又问,“你知道你生活多年的顺天府,有多少耕地,多少佃农,该交多少税收吗?” “……”这个怕是连顺天府尹都未必能立马答得上来。 “你知道一支千人的军队,每日能行军多远,需要多少后勤补给,需要消耗多少军粮?” 无羡没给他喘息的机会,问题一个接着一个,他真是连一个都答不上来。 王廷陈咬了咬唇,“本官尚未接手实政,等接手之后自然就明了了。” “等接手之手可就晚了。你知道,你如今的样子像什么吗?”无羡不待他回答,直接将答案扔给他,“你就像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婴儿去架车,既牵不住马,也辨不得方向!任何一个衙门的书吏,做得都比你好,要你何用?” 王廷陈不服气了,“本官饱读圣贤之书,高中进士,岂是书吏可比?” 他们可是连功名都考不上! “圣贤书告诉你一亩地能产多少米粮吗?告诉你顺天一府有多少耕地吗?告诉你军队每日能行军多远吗?” “……” 无羡讥笑道,“若是圣贤书什么都不能告诉你,读来又有什么用呢?不如多读些《齐民要术》、《农桑辑要》、《河防通议》更实在些。” 舒芬看着她的眼神多了几分趣味,“那么吏治呢?又该如何着手?” 无羡勾起唇角,有种莫名的讽刺,“几位大人问小女子吏治,不如先问问自己,每年年节收到了多少孝敬。” 王廷陈不屑道,“这是惯例,在朝为官的,哪个不是如此?” 无羡的面色陡然一沉,“小女子只知道,将欲取之,必先予之。别人若无所求,为何要给你们送礼?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吏治就是如此被败坏的。” 一群眼高手低的家伙,无羡觉得,同他们多说一句都是浪费人生,加快了脚步,与他们拉开了距离。 …… 豹房。 朱寿正在看奏疏,被一阵鼓声给打断了。 张永蹙着眉,不悦道,“宫里由太后执掌越发乱了,连暮鼓的时辰都不对了。” “那不是暮鼓的声音……”鼓声来自东边,从位置上辨别,应是午门那一块,“有人敲了登闻鼓?” 怎么会? “老奴进宫那么多年,从未听人敲过登闻鼓。” 朱寿静心听了一阵,确认道,“确实是登闻鼓!” 朱寿扔了手中乏味而冗长的奏疏,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走,去奉天殿,把击鼓的人宣来,朕要亲自审问冤情。” 皇帝都亲自问案了,内阁、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御史台更是一个都逃不了,全都到了到了奉天殿,就连礼部尚书也丢下了万寿节的筹备,来凑热闹了。 朱寿刚在宝座上坐定,就见西斜的日光拥着一个素衣少年徐徐而来,好似背后有光华万丈,光采夺目。 因为她的出现,整个视界都亮了! 是无羡…… 他的小无羡…… 比他上次见到时,又清癯了些,下巴都削尖了,掉了不少肉…… 她的头上戴着一根素玉簪子,是他亲手磨的。听张永说,自从那日他替她戴上后,她就没摘下来过。 她这么个挑剔的人,用的东西虽然不怎么起眼,却是最最讲究的,想不到,竟然一点都没嫌弃他手艺的粗鄙。 他就知道,她是在意他的! 无羡迈着从容的步子,穿过槅扇,款步而来,无视众人落在她身上的目光,目不斜视地端着手中的瓷盒,从一众大臣间穿行而过。 似乎守礼得很。 又似乎无礼得很。 她的脚步在御阶之前落定,挺直的脊背缓缓弯折,俯身跪下,声音清亮,不卑不亢,“小民叩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已经入秋了,地砖上凉着呢,她又穿得单薄,朱寿哪里舍得让她多跪一会。还没待她的身体彻底匍匐在地,就赐了平身。 他暗暗抑下心中的思念与激动,问道,“你为何奏登闻鼓?细细说来,朕为你主持公道。”谁若是敢欺负你,朕就替你出气! 无羡抬起头来,仰望着宝座之上的男子,正红常服前缂丝的金龙,张牙舞爪,一如他的张扬。 虽然是第一次见到这般的他,却是一点都不惊讶,仿佛一切理应如此,只有那身赤色龙袍才配得上他。 她收回目光,将手中的瓷盒举至齐眉的位置,“皇上披甲亲征,击退鞑靼,威震四海,紫气自天而降,落在青花瓷上。” 对此,杨廷和只有四个字来评价,那就是“妖言惑众”! 朱寿却是很开心,这是无羡在为他在应州的功绩正名! 看吧,上天都降下祥瑞了,叫他们那些不要脸的,还如何抹杀他的功绩! 只是,那个盒子太过碍眼了,将无羡的脸都给挡住了。 他挥了挥手,让张永将她手中的瓷盒递上来,以免影响他看人。 他都有二十四日没见到她了,相思如酒,隔了越久,越是浓郁,一口灌下去,宛若烧心一般…… “皇上,盒中放着的是一种来自西域的染料,名为回青,用于瓷器烧制,可令色泽浓重鲜艳,蓝中透紫。”无羡介绍道。 朱寿让张永打开盖子,瞧了一眼,就是一块不起眼的石头。 讲真,颜色没霁蓝明亮,不过胜在特别,谁让它沾了几分紫气呢? 朱寿龙颜大悦,正要看赏,梁储站了出来,“登闻鼓本为鸣冤之用,如今却被随意敲响,不可饶恕!” 这能算是随意敲响? 这是献瑞! 祥瑞者,圣人之应也。 哪朝哪代,对于献瑞不是喜闻乐见的? 凭什么到了他这儿,就不配有祥瑞了? 梁储想针对的,究竟是小无羡? 还是他本人? 朱寿正要辩驳,便见无羡躬身下跪,“登闻鼓却为鸣冤之用,小民此番击鼓,除了献瑞,更要替人伸冤,请吾皇圣裁!” 她怎么又跪上了? 地砖多硬啊,跪久了脚疼! 朱寿看着她的眼神,带着疼惜,语气也柔了几分,“有何冤屈,速速道来。” “小民告顺天府尹,不分青红皂白抓人下狱!”无羡一字一顿,掷地有声,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第197章 不是为他 众人将目光聚焦在了顺天府尹的身上,多了几分同情。 他这个官可不好当,在天子的眼皮子底下,还有那么多御史盯着,不至于对一个小民徇私枉法,多半是有人指使的,想要借他的手来泄私愤。 可惜动手之前,没将人家的背景打探清楚,碰上了这么一个刺头来告御状。 “回青自西域天方得来,小民烧制青花瓷后,赠给天方使臣,使臣又将其与清露一同转赠他人。 “不想顺天府尹先以劫掠贡品之罪将人抓拿下狱,待天方使臣当面澄清之后还不愿放人,又以僭侈逾制之名,判处了死刑。 “大人如此咄咄逼人,可是想将国法,作为您报私仇的工具?” 顺天府尹一直忙着贡品被劫一案,哪里还有工夫处理别的案子? 此刻听无羡道来,便想起今日刚接手的一个,是建昌侯点名要整治的人,与此人所述情况相符。 在顺天府尹这个位置上坐了三年,他也不会傻到落人口实,立刻出列,为自己辩解道,“请圣上明鉴,那人只是一个贱籍,却拥有天方使臣进贡的清露,下官只是依法办事。” 朱寿蹙着眉,对顺天府尹话中的一个词非常敏感,“什么贱籍?” 顺天府尹被朱寿森冷的目光紧紧盯着,如芒在背,斟酌了一下遣词,“就是乐户……”说白了就是小倌! 朱寿的心头一震! 无羡就为了一个低贱的乐户,敲响了登闻鼓?! 他还以为,她是为了来见他的…… 想不到堂堂天子,贵为九五之尊的他,也有自作多情的一天…… 监察御史找到了发光发热的机会,第一个跳了出来,“为一个低贱的乐户,以下犯上,该当何罪?” 无羡一脸淡定,心中料定:杨廷和为了拿她去和亲,必然不会见死不救。如此好用的一张保命符,不用是傻子。 “听闻杨阁老忠诚刚正,不知小民此举在大人看来,该当何罪?” 杨廷和吹了吹胡子,很想说一句—— 当斩! 但是为了大局着想,他说不出口。 “此人献瑞有功,功过相抵,不予表彰,也不予追究。” 无羡冷冷一笑。 杨廷和倒是打得一手好算盘,连她为朱寿正名的献瑞之举,也想一起抹杀干净。 她送他两个字—— 做梦! “谢大人赏识小民的献瑞之功。”她先将回青的祥瑞给坐实了,话锋一转,“既然天降献瑞于此人,顺天府尹要拿他下狱,岂不是与老天作对?” 监察御史嗤笑道,“上天怎会将祥瑞给一个乐户,岂不是笑话?” “乐户”一词,如同一枚无形的针,深深地刺入了朱寿的心口。 愤怒、嫉妒、失落、沮丧、痛心、悲凉…… 种种情绪如潮水涌来,将他淹没。 心,痛到麻木。 他从宝座上起身,脚步犹如千斤之重,一步步踏下了御阶,只想亲口问一句,“你来此,就是为了一个乐户?” 他的失望,她能理解。 他的怒火,她愿承受。 可是此刻,除了她,没人能救馆长。 无羡不敢与他对视,将头深埋下去,应了一声“是”,“无论高低贵贱,皆是圣上的子民。既然天降祥瑞,肯请圣上开恩,施与赦宥。” “好!好!好!”真是好得很! 一直以来,她都是宁折不弯的性子,面对当朝首辅,一言不合也敢开骂,想不到第一次在他面前如此的卑躬屈膝,只是为了一个乐户?! 若是谁告诉他,那个乐户不是个男的,他都不信! 她把他置于了何地? 他感觉受到了背叛! 被挚爱之人的背叛! 怒极而笑,只是这笑不达眼底。 “为何救他?” 他要一个答案! “他本无罪。”无羡答得坦然。 “无罪吗?” 若是他坐实了那人的罪名呢? 朱寿不得不承认,顺天府尹选的罪名很是不错,“僭侈逾制”本就是一个模棱两可的概念。 他说是,不是也是。 那人的生死,就是他一句话的事。 可是…… 就在他要为那人定罪时,无羡的声音再次响起,“圣上乃当事明君,自然不会冤枉一个无辜之人。” 明君吗? 这时,他宁可做一个昏君! 一个无所顾忌的昏君! 一个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昏君! “何况那人还是天方使臣的朋友!” 无羡的话,让鸿胪寺卿打了个激烈。他就知道,之前天方使臣找他准没好事。 即便知道这是一个坑,他也要往里面跳。 他在手中的象牙笏板上,匆匆写下了一串字,让人递到了杨廷和的面前。 杨廷和瞪大了双眼,一脸疑惑地望向了他,只见他郑重地点了下头。 他还是有些不可置信,刚才他在象牙笏板上看到了什么? 天方使臣竟然提出,只要那名乐户被释,就不再计较建昌侯劫掠贡品的事了。 这可是一个诱人的条件。 要知道,他们已经与天方使臣谈了一整日了,开出的条件不可说不优渥,对方就是得理不饶人,一直不肯松口,让他们头疼死了。 虽然,他不知道那个乐户是如此同天方使臣勾搭上的,人家既然愿意为了他松口,他还有什么拒绝的理由? 用一个低贱的乐户的性命,换取两国的友好邦交,再划算不过。 杨廷和将象牙笏板上的字迹抹去,甩了甩衣袖,一脸正气,“天降祥瑞,本是普天同庆之事,不可造下杀戮。臣恳请圣上留情。” 有他带头,一众大臣相继跪了下来,口中高声应和道,“臣恳请圣上留情。” 一开始,顺天府尹没将此事放在心上,毕竟处理的只是一个刚入京的乐户,本想借着此事在建昌侯面前得个脸。 想不到,居然会被人告到金銮殿上,更要命的是,就连首辅都站在他的一边。 首辅怎会为了如此一个贱民向圣上求情?其中必然是有什么他不知道的缘由。 他不觉慌了起来,悄悄望向了宝座之上的朱寿,见他的嘴角含着的笑意有些瘆人。 呵呵,说什么“臣恳请圣上留情”,倒像是他乱抓人似的,真把他当成是凶残暴虐的纣王了吗? 他们对他是个什么态度,他不在意,反正那么多年他早已习惯了。 他在意的只有无羡,他将她放在了心尖上,可是,她却让他一次次尝到了心痛的滋味…… 为什么? 就连一个低贱的乐户都能让她舍身相救,他却总是被她远远地推开? 她到底有没有心? 他捂着心口,感到那儿一阵阵的抽痛,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如在他心头剜下一滴血,“传朕旨意,释放人犯。” 如果这是她想要的,他愿成全。 万千情绪被他悉数收敛,目光再次落在了忐忑不安的顺天府尹身上。 “胡韶办案不利,降两级,罚俸一年,由宛平知县李元芳接任顺天府尹一职。” 顺天府尹是关系重大,不能如此草率。 杨廷和立刻提出反对,“圣上,胡大人兢兢业业,无端被罚,怕是不妥。” 哼,既想放人,又不想承担错判的恶果,天下哪有那么好的事? “是不是无端被罚,胡卿家的心里,想必比谁都更清楚。是否需要朕派人仔细核查此案,还你一个清白啊?” 圣上要查他? 派谁来查? 不是东厂,就是锦衣卫! 落在他们的手中,不死也得脱一层皮,还不如老老实实降两级,过不了多久他就能重新官复原阶。 胡韶能屈能伸,立刻叩首,“臣甘愿受罚,谢主隆恩。” 杨廷和淡淡瞥了一眼胡韶这个不争气的,圣上还没将他怎么着,他就主动退缩了。 即便他急流勇退,顺天府尹一职也不能落到李元芳的头上。 “李元芳只是一名七品知县,没有管辖一府的经验。如今一跃成为三品顺天府尹,怕是不妥,请圣上收回成命。” 一众大臣深以为然,纷纷附和道,“请圣上收回成命。” 朱寿把玩着帽缨,嘴角噙着似有若无的笑意,“照着杨爱卿的意思,一府的府尹卸职后,只有别的府尹能调任,别人都没资格吗?” “臣不是这个意思……” “那是哪个意思?” “臣只是以事论事,以李元芳的资历,不足以担任顺天府尹一职。” 资历算是个什么东西? 朱寿话锋一转,“不知杨爱卿是几岁中举?” 杨廷和被问得一头雾水,老实答道,“十二岁。” 朱寿啧啧两声,“杨爱卿真是年少有为啊!很多人考了一辈子,连一个举人都没考上。可见年龄和资历都在其次,最主要的还是能力啊!之前,李元芳迅速找到了被劫的贡品,足以可见其能力不凡,应当不拘一格降人才。” 杨廷和承认,李元芳确实有些能力,但是顺天府是何地,云集了多少钟鸣鼎食之家、诗书簪缨之族,各种势力盘根错节,错综复杂。 想要胜任顺天府尹一职,需要的可不仅仅是能力,还要长袖善舞,八面玲珑。 就像是这次的贡品被劫案,李元芳揪着建昌侯不放,将他得罪了个彻底,简直就是个愣头青。让他坐上顺天府尹的位置,没两日就会被人给拉下来。 “那你说说,谁合适接任顺天府尹一职?” 杨廷和眉头一皱,“此事还得从长计议。”毕竟得平衡各方的势力,不是一日两日就能决断的。 朱寿轻蔑地一笑,“杨爱卿就好好从长计议,在你有了决议之前,就由李元芳暂代顺天府尹一职!” 说完,他给杨廷和反驳的机会,便起身离开了。 张永看了看御阶下跪着的无羡,又看了看气呼呼离开的朱寿,拔腿追了上去。 一回到豹房,就见朱寿抬起腿,将一个看着碍眼的鼓凳给踹翻了,一路滚到了墙角。 “查!朕要知道,今日让小无羡如此费尽心思奏响登闻鼓的,究竟是何方神圣!” 张永虽有心替无羡说情,但是万岁爷正在起头上,此刻开口只会火上浇油,适得其反,还是等万岁爷息了怒,再提不迟。 …… 杨慎见无羡离开了奉天殿,顶着他爹犀利的目光,迎了上去,“你没事吧?” 无羡一脸笃定,“我能有什么事?如今最不想我出事的,就是你爹了。放心吧,将我嫁去鞑靼之前,你爹不会让任何人动我一根汗毛的。” 杨慎见她向恭敬地他爹拱了拱手,嘴角的笑意亲切得叫人诡异。 她想做什么? 故意在人前制造假象,让人误以为她与他爹关系密切,怀疑她是被他爹指使的,才来告的御状? 她这简直就是在撩虎须,找死的节奏啊! 他隔着十步之遥,都能感觉到他爹身上释放的冷气了…… “人都救了,你能不能安分些!”这几个字他说得轻声,却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 “我倒是想安安分分地离开京师,有人不愿啊,非得送我去和亲,我还有什么可顾忌的?” 不把京师搅个昏天黑地,她都对不起那些要将她送去鞑靼的臭不要脸的老家伙! “你这么做,对你的名声没有好处!” 杨慎极力想要唤醒她的理智,无羡却是破罐子破摔。 “反正我都是要去鞑靼的,鞑靼人又不会在乎这个,京师的名声好坏与否,于我有什么影响?” 赤脚不怕穿鞋的,谁怕谁啊? 杨慎被怼得哑口无言,无奈地叹口气。今日还没到散值的时辰,他将她交给三省,再三交代,一定得将她看牢了,可不能再闯什么祸了。 三省表示很无辜,李姑娘如此彪悍,连建昌侯都敢下绊子,还差点让她给成功了。 他也珍惜小命的,好不? 他哪有本事看得住李姑娘啊! 这不,一出了午门,她就径直前往了顺天府的大牢。 牢房中的奚淼惊讶地抬起头,没想到,无羡那么快又来了。 想想快要到用膳的时候了,她是担心建昌侯会对他下毒,特意给他送膳的吗? 奚淼的目光搜寻了一遍,没见到她手中拿着食盒,迷茫了,“我的晚膳呢?” 无羡摊开双手,“赶得太急,没准备,你想吃什么?” 第198章 接他回府 “你亲自下厨吗?”奚淼声音流媚如歌,撩人于无形。 无羡应得爽快,“自然是我亲自下厨。” 奚淼撇了撇嘴,这种旁人做来低俗的动作,在他做来,却生不出半分厌恶来,反而有着一种别样的风情。 “这儿可是牢房,等你做完端来,早就凉透了。” “那咱们就回去吃。” 无羡的话音刚落,就见检校匆匆跑来邀功道,“手续都办好了,可以将人给带走了。” 奚淼双眼一亮,“我能出去了?” 他简直不敢相信,让顺天府尹对付他的可是建昌侯,谁敢放他出去? “你是如何办到的?” “你可真是走了大运,能让他花了那么大的心思,甚至连顺天府尹都给处罚了。”检校替无羡在奚淼的面前刷好感,模样要多狗腿,就有多狗腿。 他算是看明白了,这件案子绝对没有表面所展现的那么简单,不然为救一个小倌,也不用闹到金銮殿上,将他的顶头上司,顺天府尹,都给干掉了。 幸好啊,他对无羡一直抱着结交的心态,没有得罪他,不然,不知道会不会同顺天府尹一同卷铺盖走人。 如果无羡知道他的内容想法,一定会说一句,“你想多了。” 顺天府尹被罚,完全是场意外,她最多就是一个导火索,为朱寿创造了一个机会,让他换掉了不顺眼的人。 检校自然不知道这些内情,对着奚淼挤眉弄眼,“他可是你的大恩人,回去可得好好伺候人家。” 无羡看着他脸上的那副猥琐笑容,尴尬得很,“哥哥忘了,他身上还带着伤呢!” 检校扫了眼奚淼的腿,绷带缠了一圈又一圈,渗出了血液殷红一片,看着就很瘆人。 当初打的时候,那些衙役可是下了死手的,真是可惜了这么个风华绝代的佳人…… 奚淼没在意检校的目光,他的脑中正千回百转着,推测了种种可能,依旧猜不透,无羡到底用了什么办法救他出去。 不过他是个心思灵透的,从检校之前的话语和语气中不难猜到,无羡毕竟花了不小的代价。 他自小沦落于勾栏,被人踩入泥中。有那么个人,曾愿为他拼尽全力,也是值了…… 无羡扭头对三省道,“奚淼的腿脚不便,帮个忙,你将他背出去吧!” 三省哪能乐意,他可是护卫,小杨大人的护卫!凭什么让他背一个小倌? 无羡指着自己的鼻子道,“难不成你让我背?” 三省的嘴角一抽,李姑娘自然是背不得的,传出去像什么话,作为一个姑娘家,还要不要清誉了? 他的目光落在柴胡身上,“不是还有他吗?” 柴胡又不傻,主子都替他找好了苦力,干嘛浪费不用? 他揉了揉鼻子,刚要拒绝,奚淼便开口了,漫不经心的语气中带着几分玩味,“你的手下架子可真大啊!” 三省挑衅地瞪了他一眼,他还真就不是李姑娘的手下,怎么着? 奚淼的眸光轻轻流转,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媚态,像极了魅惑君主的妖姬。 “那么不听使唤,留下来当菩萨供着吗?不如我给你找个机灵的,将他给换了。” 三省的心里一沉。 他打算怎么将他换了? 将他退回主子那里吗? 那是不可能的,主子不会同意。 唯一能换了他的方法,就是让他彻底从这个世上消失! 普通人没这个能耐,但是李姑娘有,李姑娘为了救他,连登闻鼓都敢击,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万一对她吹吹枕边风,想想后果就可怕! 怪不得都说,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 那个可恶的小倌,就是个实实在在的小人! 大丈夫能屈能伸,他不跟这般的小人计较,咬了咬牙,憋屈地在他的面前蹲了下来,由柴胡将他扶到了身上,离开了牢房。 一辆蓝帷马车早早候在了门口,他将背上的人给驮了上去,本想用力将他甩在车厢里,将他吃些苦头的。 刚刚起了一丝念头,就见到他嘴角含着的笑容意味深长。 被他发现了吗? 不会吧,那人难道有读心术不成? 算了,他同个伤患有什么可计较的,就当是日行一善了。 他搁下了那点小心思,将人搬入车厢,小心地安置好。 临别之际,检校凑到无羡的耳边,“你可得在新来的顺天府尹面前,替哥哥美言几句啊!” 美言是不可能的了,毕竟她与李元芳根本就不认识,提点两句倒是可以,“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李元芳这人比较耿直,必定会对顺天府整治一番,哥哥可别为一点蝇头小利,撞在了他的枪口上。” “那是那是!兄弟你看,李元芳在这个位置上能坐多久啊?” “风云万变一瞬息,哪是我等能揣度的。京中势力错综复杂,必然为了这个位置暗中较量。哥哥别傻乎乎地陷进去,像是上一次在刘家庄那般,被人当枪使便好。” 检校现在想来,依旧是一阵后怕。原本以为只是一桩小事,拿人钱财,抓人交差即可,想不到东厂、鞑靼、番商、贼寇全都牵扯其中,连小杨大人都来了,孰是孰非已经不是他能看透的了。若不是由无羡指导一二,他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他这么个不入流的小官,在那些大人物的眼中,顶多算是个小卒,何必冒着生命危险去蹚浑水,安安分分做他的检校就是了。 想到此处,他对无羡的感激之情更甚,对他抱了抱拳,“以后若是有用得着哥哥我的地方,尽管来找我。” 关键是觉得他重情义,连个小倌都愿救,与他交好准没错。 无羡翻身上马,伴在车侧,缓缓前行。时不时与行色匆匆的路人擦肩而过。 “今日有人包了整条正阳门大街,展示祥瑞,真是好大的手笔!” “啧啧,就连京中最出名的烧品轩售卖的瓷器,都比不过那一批祥瑞的花色鲜亮!” “祥瑞可是普通瓷器能比的?那可是御驾亲征,得了大胜,降下的紫气。” “听说祥瑞只展示一日,明日申时就会当众拍卖,所得款项全部交于顺天府救助入京流民。” “要是能得上那么一件,摆在家中,也能沾些紫气,保百年基业。” “做梦吧你,咱们哪里抢得过那些士族豪绅,还是趁着免费展示的机会,饱饱眼福吧!” “正是!快走快走,不然就得日落了!” …… 街上的对话,隔着车厢,传入了奚淼的耳中。 紫色的瓷器…… 说的不正是无羡送他的那些吗? 原来,她将那些为他扣上“僭侈逾制”之罪的紫色瓷器变成了“祥瑞”,如此便能正大光明地替他脱罪了。 真是亏她想得出来。 他的眉眼间溢满了笑意,直到车子停下后才悄然淡去。 三省再次充当苦力,臭着一张脸,不情不愿地将他背下车。 石牌坊的院落本就不大,塞了一大帮子人,地方显得局促得很。 即便如此,还是为奚淼特意腾出一间两人同住的厢房,好让柴胡陪着他,就近看顾他的伤势。 奚淼撇了撇嘴,带着几分嫌弃道,“我要回莳花馆!” “回什么莳花馆?”无羡在他受伤的地方拍了下,“你的命是我救下的,以后就是我的人了。” “你救我费了多少银子,我还你便是。” 何关刚安排好祥瑞的展览事宜,与胡勒根回来禀告,一进屋就听到了他那番混账话,气不打一处来。 “主子为了救你,连登闻鼓都敲了,后事都交代了,差点没命回来,你拿什么还?”拿你这条小命都赔不起! 奚淼抿了抿唇,“我又没让她救我。” 是他主子自作多情咯? 他才不在乎奚淼是不是个伤残呢,一个箭步冲了上去,要不是有胡勒根拦着,他的拳头已经落在了奚淼的身上了。 “呸,就是一个不知好歹的白眼狼!” 无羡无奈地扶额,“都做了好些年的掌柜了,火气怎么越来越大了呀?” 她向胡勒根使了个眼色,“你俩去换身衣衫,准备吃饭吧,南市的事办得不错,今晚我亲自下厨犒劳你们!” 胡勒根淡淡地瞥了奚淼一眼,将火气未灭的何关给拉了出去。 无羡留下柴胡照顾奚淼,去了小厨房,抓了一条新鲜的草鱼,做了爽口的醋溜鱼,开了一罐红色的腐乳,做了蜜汁的腐乳肉,宰了两只童子鸡,做了鲜嫩的白斩鸡。另加了酸辣藕片和鱼香茄子两道素菜。 各盛了些,让柴胡给奚淼端了去。 奚淼瞄了眼柴胡的身后,没见到无羡,目光闪过一丝失落,“你家主子在哪用膳呢?” “在正厅,同老爷一起呢!” 奚淼用筷子戳着带血的白斩鸡,“这鸡还没熟,叫人怎么吃啊?” “你别看上面带了血,其实已经熟了,这样才嫩呢!不信你尝尝?”柴胡用公筷夹了一块,放到他的碗中。 奚淼嫌弃地撇了撇嘴,又用筷子去戳醋溜鱼,将鲜嫩的鱼肉戳了个稀巴烂。 柴胡一脸疼惜地将四分五裂的鱼肉,一块块捡到了自己的碗中,“主子辛辛苦苦烧的菜,你不吃,也不能这么瞎折腾呀!” 哼,为了个管事和胡人烧的,又不是特意为他准备的。 奚淼将手中的筷子搁了下来,表示不吃了。 不吃就不吃,弄得像是谁稀罕他吃似的! 可不能白白浪费了主子特意挑选的中段鱼肉和鸡翅,柴胡乐呵呵地将碟子里的菜肴扫荡一空,收拾完碗碟,准备走人。 奚淼傻眼了,“我还没吃晚膳呢!” 柴胡摆着一张冷脸,是你自己不吃的,怨得了谁? 奚淼委屈道,“把你家主子叫来,我要回莳花馆!” 柴胡觉得,何关说得一点都没错,他就是个不知好歹的白眼狼,也不看看如今落到了什么地步,还敢继续拿乔? 心里虽然一万个不乐意,但这人是主子带回来的,如何处置还得听主子的。 他将奚淼的话,一五一十地禀告了主子。 何关撇了撇嘴,“这么个不知好歹的玩意儿,主子何必理会他?” “救都救了,哪有救一半的道理。”无羡让柴胡将厨房剩余的菜又盛了一份,亲自端到了奚淼的屋里。 奚淼瞥了一眼,都是些剩下的边角料了,不屑地扭过头去。 “干嘛饿着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呢?”无羡夹了一筷醋溜鱼,在他的嘴边点了一下。 酱汁顺着微抿的唇缝,流入了他的口中,酸酸甜甜的,开胃得很。 无羡趁他开启了贝齿,不管他是想说话,还是要做别的,将鱼肉一口塞入了他的嘴里,“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鱼肉上了一层生粉,柔嫩爽滑,微微一抿,就像是化在了嘴里一般,腴而不腻,酸甜的滋味打开了每一个味蕾。 无羡又给他夹了一口腐乳肉,精选了脊骨两侧的羊肉,脂肪沉积于肉质之中,形成了类似大理石的美丽花纹,经过小火炖煮,肥而不腻,软糯可口,带着一股腐乳特有的糟香。 无羡第三筷夹给他的是白斩鸡,看着带着血丝的骨髓,他又将头扭了回去,“这是生的!” 无羡夹着白斩鸡,凑到了他的唇边,“熟了,不信你尝尝,我几时骗过你呀?” 他回想了一遍,无羡确实没骗过他,撇了撇嘴,勉为其难地尝了一口。 嫩! 真的好嫩! 他从未尝过如此嫩的鸡肉,简直就同鱼肉一般,“你是怎么做到的?” “独门秘方!”无羡卖了个关子,又给他夹了一片酸辣藕片,“你若愿意留下来,还有更好吃的等着你呢!” 奚淼觉得口中的藕片辣口得很,回味涌起了几分心酸,“我不属于这里,总是该回去的……” 无羡道破了他的顾虑,“建昌侯早就盯上我了,你是否留在我这儿,他都会将我作为眼中钉、肉中刺。 “再说了,你有没有想过,你回去之后,建昌侯的怒火必然会烧到莳花馆,还是安安心心地留下养伤吧!” 是啊……他身上还有伤…… 第199章 他的倔强 奚淼作为一馆之长,平时惩治不听话的小倌时,也使过狠辣的手段,了解如何打人疼而不留内伤,反之亦然。 自第一下板子落在他腿上的时候,他就知道,他的那双腿算是废了,即便能够再站起来,也是一个瘸子了…… 奚淼垂眸吃饭,看似乖巧,不过,他只吃无羡喂他的,只要无羡的动作一停,他的嘴巴也同时停了下来。 站在一旁的柴胡,越看越来气。 这人怎么比沈钰那尊佛爷还矫情? 人家沈钰好歹是官宦子弟。 他呢? 只是一个最低贱不过的小倌! 他断的是腿,又不是手,凭什么让他家主子一口口喂他吃饭呀? 忿忿地瞪着他吃完一顿饭,柴胡替他收拾碗筷时,故意将碗碟弄得乒乓作响,以显示心中的不满。 “主子,您忙了一日也累了,小的该替馆长换药了。” 无羡正要起身,衣衫的一角被奚淼给抓住了,“换药很疼的,你给我唱一首曲子吧!” 柴胡面色骤沉,他怎么敢提出这种要求?怪不得连那个笑面财神何关,都被他给激怒了。 这人就是找打,之前,就该让何关狠狠揍他一顿,方才解气! “如此血污不堪的样子,怎能让主子入目?”柴胡找的理由很得体。 奚淼依旧坚持,“你不唱,我就不换药!” 柴胡才不买账,不换就不换,难不成还有人要求着他换吗? 他掰扯着奚淼的手指,想要他松手,可他就是紧紧地扯着无羡的衣衫不放。 一气之下,柴胡发了狠劲,加大了手上的力度,都能听到奚淼的指关节发出咔嚓一声。 无羡拍了拍柴胡的手,让两人都松开,“多大点事,不就是想听曲子吗?” 无羡望向了奚淼,“想听什么?” “就听你骂了杨一清后,唱的那一首。” 他挑哪一支曲子不好,偏偏挑了主子在芳官临死前唱的。 芳官的死是主子心上的一道伤,伤口好不容易愈合了,难道他想将结痂重新再撕开吗? 真是可恶! 眼看着柴胡又要跳起来,无羡给了他一个安抚性的笑容,“给他换药吧!” 奚淼完全无视了柴胡的不满,盯着无羡追问道,“我的曲子呢?” 无羡双唇轻启,凄婉的曲调,宛若一缕清泉,流泻而出。 奚淼退去了身上的芒刺,静静地将曲子听完,比他打听来的多了两句新词。 “这是完整的吗?” 无羡点点头,“其中有两句歌词,不适合当时的场合,便略去了。” “这曲子叫什么名字?” “《不染》。” 奚淼轻轻地呢喃了一遍,“名字不错,词曲均是怪异得很,尽是些白话。” “《诗三百》不也是古时的白话吗?” “曲子是你作的吗?” 无羡没那么厚的脸皮,将后世的歌曲占为自己的,大方承认道,“不是,唱那曲子的时候,我才多大啊?那是我听来的。” 奚淼好奇道,“从哪儿听来的?” “从梦里,一个仙女随口唱的。” 奚淼不信,“仙女会唱这种曲子?” “有个谪仙不就将这曲子给听完了吗?”无羡逗笑道,她所说的谪仙,不就是奚淼吗? 他听过无数的恭维,大半都掺杂了虚情与假意。唯有无羡的,虽将恭维当做了对他的打趣,却一点都不没让他生厌。 无羡莞尔一笑,“请问谪仙,还有什么愿望未了吗?” “陪我一夜。” 他还真有脸说! 柴胡气得又想跳脚了,不料主子不假思索就给应了下来,“好!” 别说是柴胡了,就连奚淼都没想到,她会应得如此之快。 她向来是个说到做到的,当夜果真留了下来。柴胡将他的床铺给让了出来,自己则去何关的屋子,与他同挤一张床铺。 他不是个爱嚼舌根的,却是说了一晚上奚淼的坏话,可见看他有多不顺眼。 银月当空,夜色醉人。 奚淼看着睡在对面的人,目光一遍遍勾勒着她的眉眼,想要将她印入心底。 被她亲自救出了囹圄…… 吃了她亲手喂的晚膳…… 还听了她亲口唱的曲子…… 似乎…… 也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他比谁都清楚自己的身份,哪里能配得上她?若是执意留在她的身边,只能成为她的污点。 他怎么忍心,让别人借自己来耻笑她? 何况背后还有一个建昌侯虎视眈眈? 其实,早在他被买主带到大同时,他就听过她的名号了。 一个愿为歌僮指责当朝阁老的小娃娃,当真是稀奇得很。 在那段被人冷落、嘲讽、直至抛弃的日子里,是她成了他心中的信念,让他相信,世间还是有人会对他们这些污秽之人留有几分真情的。 之后她以“无羡”为字,流连于青楼楚馆,花名越来越盛,不知让多少花魁又爱又恨,他对她的心思便越来越淡了。 直到那一日,她被倪公子请去他的花船,他在无人注意的角落,见她护着歌僮的柔情,见她高歌舞刀的不羁,他的心又再次沉沦了。 他以为,他俩只是匆匆相逢的过客,想不到竟然能够在京师再次相遇。 他故意起了逗弄的心思,想不到却将她吓得退避三舍,真是有趣得很。 再后来—— 她赠之琉璃。 他还之香方。 两条本不相交的线,就这么交缠着。 真想就这么永远陪在她的身边啊! 可惜…… 只能成为他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了…… 他拢了拢耳畔的碎发,缓缓地将手伸入怀中,掏出了一块金锞子。 这是他作为童子时,侍奉的魁首送的。 “做我们这一行的,就该留一块金锞子,走的时候,过奈河时也能有一份体面。” 说完这番话的当夜,那名魁首就带着一块金锞子,去了奈河桥。 那么多年,他从童子成了魁首,从众星捧月,到遭人遗弃,人生起起伏伏,这块金锞子一直陪在他的身边,即便是在他最落魄的时候,都没有拿去用了。 如今,到了该用上的时候了…… 他用袖口,将金锞子一寸寸抹干净,锃明发亮的表面,映照出他眼中的留恋与不舍。 似下定决心似的,他张开了口,刚要将它塞入口中,手腕上传来一股力道,将他给扣住了。 “吞下去很难受的,要疼上好些个时辰呢!” 不知何时醒来的无羡,站在他的床头,深邃的黑眸隐在夜色中,即便看不真切,依旧能感受到目光中的那份温柔。 奚淼展示了自己最后的倔强,“我不怕疼!” “可是会丑啊!金子重得很,你可是躺着的,吞下后会在你的肚肠上坠出个窟窿来,肠穿肚烂,屎啊,尿啊,血啊,相互混在一起,弄得身上都是污浊和臭味,擦都擦不干净……” 当日那位魁首是被人裹了席子,扔去了乱葬岗,奚淼并未见过他的死状。 他不怕疼,却怕死得丑,尤其是在她的面前,他希望能留下最美的一面…… 他正想着换个死法,无羡便将他的选项一一否决了,“上吊的话,舌头会吐得老长,塞都塞不回去。绳子得选一根牢固的,曾经就有人因上吊未遂,而摔成半身不遂的。” 那岂不是成活死人了? 还是算了。 奚淼想到她曾提过柴胡身上有不少毒药,说不定能顺些来。 下一刻,无羡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一般,给他浇了盆冷水。 “用毒的话就更惨了,七孔流血,眼歪嘴斜,身上都是呕吐物,最恶心的还是屎尿横流。” 想到那个场景,奚淼便不觉蹙起双眉。 “京师湖泊不少,你还可以选择投河。不过,过程可不短,得熬上一盏茶的工夫。尸体在水中会泡得面目全非,膨胀数倍,好好的一张脸就会变成猪头了。” 无羡撩起衣袖,露出葱白的手腕,以手为刀,比划着,“割腕难以掌握轻重,割轻了只会白白留下伤痕,必须在同一个位置,反复割上很多回,才能留下足够深的伤口,这样会很痛哟! “就算因此失血过多,陷入昏迷,多数人的伤口仍会自动凝结,被救回来后成个半死不活的活死人。 “你也可以选择自刎,不过,要砍动脖子边的肌肉,一定得用小刀反覆锯啊锯,这可是个体力活。” 无羡瞥了眼奚淼,语带不屑,“就你这细胳膊细腿的,握握笔也就罢了,当割肉还是太费力了些。” 见他要炸毛了,无羡依旧不依不饶,继续道,“如果你的死意已决,我还是建议你剖腹。当腹部剖开时,肠子会稀哩哗啦落了一地。如果接着的话,应该能装满一桶吧!然后,自己还得活生生地目睹整个过程。” 无羡啧了两声,继续道,“所以大部分的人会选择上吊,不过他们不知道的是,上吊会持续一炷香的工夫。 “在此过程中,会因剧烈的挣扎,导致裤子掉落,被人看光光哟!” 奚淼发现她的目光一点点往他下身移动,红着脸吼道,“你还是不是个姑娘家啦?!”真是够没脸没皮的了。 这才哪跟哪儿呀! 为了顾及他的面子,她还没说,在挣扎后,某个关键部位,会不可控制地翘起,已经很有口德了好吗? “你那么美的一个人,怎么能死呢?死后眼球突出,嘴唇外翻,短短一日,尸体上就会出现绿斑,开始腐败,脸上冒出如烫伤一般的气泡,连原先的模样都瞧不出来了。” 奚淼脑补了她所说的画面,不觉有些反胃,“你说得那么详细,见过很多死人吗?” 无羡挑了挑眉,“那算什么,我还与死人相处了整整七日呢!” 奚淼难以接受自己死后的惨状,却对无羡与尸为伴生不出半分厌恶的情绪,反而多了几分好奇。 “为何与尸为伴?” “小时候,我爹让我练刀法,先让我去砍羊,结果砍了半天,都没将羊给砍死。我爹觉得,让我拿羊练手,太让羊遭罪了,就给了我一百具敌寇的尸体。你知道,我那时练刀的唯一动力是什么吗?” 奚淼很配合地问道,“是什么?” “不是我先将那些尸体给剁碎了,就是那些尸体将我给臭晕了。” 奚淼看着她捏紧了拳头,一副耿耿于怀的表情,不觉轻声笑出声来。 无羡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拍了下他的脑袋,“笑什么?快给我签了!” 奚淼抓起纸一看,只能依稀分辨出一个个黑乎乎的小墨团。 屋内昏暗,视线很差,他连无羡的五官都看不真切,更别说是纸上的文字了。 “这是什么?” “你的卖身契呀!” 奚淼被她那副理所当然的语气给气到了,“我都看不清上面写了什么!” 这就让他签字,当他是傻的吗? “若是看清后,你不愿意签字,该怎么办呀?” 奚淼白了她一眼,“你给的条件是有多苛刻呀?”居然会怕他不愿意签字。 “卖身后,就连你身上的一根头发都是我的,不能随意毁坏,你的生死只能由我定夺。” 奚淼垂下眼睑,“若是有人想杀我呢?” “你的命是我的,与别人何干?”无羡的回答很霸气,让人安心。 可是,现实总是如此的残酷,迫使你不得不去面对。 “杀我的是建昌侯,权势滔天。” “他要对付的可不只是你,我也是他的目标。”无羡朝他眨了眨眼,“我们一起组队,把他干掉怎么样?” 奚淼用指腹摸着那张卖身契,虽然看不清上面的内容,还是心动了。 “养我很费钱的,每日的吃穿用度,就得好几两银子,够一个普通百姓,用上一年的了。” 无羡朝他眨了眨眼,“我从来不养无用之人,我相信,你能养活你自己。” 奚淼打算收回之前的感动,说了半天,“你是打算让我自己养活自己?” 那和他待在莳花馆,有什么差别? 无羡答得理直气壮,“你设计的服饰那么精美,如此才能可不能被埋没了,不然就是暴殄天物!” “我就是你赚钱的工具吗?若是哪一日,我再也设计不出精美的服饰了,你是不是就把我给遗弃了?” 第200章 所谓征服 在奚淼一脸紧张的注视下,无羡忽然笑了,“哎,那我可惨了,做了赔本的买卖了。” 说着,她作势要收回那张卖身契,“算了,我还是不买你了。” “晚了!”奚淼将契书一把抢了回来,身边没有笔墨、没有印泥,干脆就咬破拇指,糊了血迹,在契书的下方,盖上了一个血手印,重新塞回了她的手中。 无羡笑意加深,又将契书还给了他,“这是留在你这儿的凭证,若是有朝一日我始乱终弃,你就拿着这份契书找我算账。” “那可是你说的!” “谁抵赖,谁是小狗!” 奚淼轻哼一声,尾音上扬,尽显得偿所愿的喜悦。他仔细地将契书叠好,贴身收入怀中,如若珍宝。 无羡收起了脸上的调笑,正色道,“莳花馆你打算如何处理?” “你将莳花馆卖了吧。”虽然舍不得,但以他目前的力量,根本就守不住,还不如趁早放手,“若是愿从良的,便将所卖的银子分予他们。若是想继续做这行的,给他们安排一个好些的去处。” 无羡摇头轻叹,语带惋惜,“可怜我那些琉璃珠帘,你不知道,为了给你串起来,费了多少人力啊!” 不就是几串珠帘吗? 至于吝啬成这样? 奚淼气得咬牙,“你可以抬高价来卖!”亏不了你! “那么高的价格,也不是谁都能接手的,还是卖给张太监吧,将楚馆作为暗桩,倒也不错。” 奚淼知道,她嘴上说是卖于张永的,其实是为他背后的主子谋算,心里不觉涌上一抹酸意。 “你都要被他们卖给鞑靼了,还处处替他们着想做什么?” 无羡一怔,和亲的事她也才知道,还是杨慎那个妹妹不小心说漏嘴的。 “你的消息可真灵通,还知道什么内幕消息吗?快说来与我听听,赏你糖吃。” 哼,这是将他当小孩子哄啦? 他比她长了好几岁呢! 望着她的眼神满是嫌弃,语气却透着一抹忧虑,“和亲的事,你有应对方法了吗?” 毕竟,她的狼煞军灭了不少鞑子,若真嫁去北元,能有好果子吃才怪。 无羡挑了挑眉,眉眼间的笑意洋溢着耀目的神采,“放心吧,此事我早有安排。” 她的安排不会就是正德帝吧? 那样岂非刚脱苦海,又入火坑…… 有一句话,奚淼一直憋在心里,他知道,他没有资格说。但是,女子的婚事太过重要,选错了人,便是一辈子的苦难。 “无论那人待你多好,你都不能入宫。”那就是一个狼窝,掉进去后,想出都出不来了。 无羡知道,他说的“那人”就是朱寿。 “为何不能入宫?” “他护不住你,宫中的禁军由驸马崔元掌控,他的妹妹嫁给了建昌侯。你与建昌侯的梁子早就结下了,他是不会看着你受宠的,一旦入宫,必当危机重重。” 无羡的神色凝重起来,回想起之前在宫中,宫女夏莲与禁军联手陷害她,说不定背后的指使者,就是建昌侯。 除他之外,也没人有这个通天的本事,能将手伸入宫中了。 可是为什么呢? 她几次与他对上,都发生在出宫之后。在那之前,他俩之间还没结下仇怨,他根本没有理由弄死她才是呀…… 真的没有理由吗? 他们之间还是有利益纠葛的,那便是朱寿赐给她的那栋宅子,被建昌侯给看中了。 难不成,他是怕她被皇帝看上后,她爹重新恢复爵位,重新拿回那栋宅子吗? 若是那样的话,此人也太过轻贱人命了,为了一栋她本就打算让出去的宅子,将她置于死地,还搭进去了好几条人命…… 奚淼见无羡的脸色难看得很,担忧道,“你之前选秀时入过宫,没受到什么为难吧?” “有谁能难为到我,我可是数睚眦的,有仇必报!”无羡替他捏好被子,重新睡下。 翌日,怕他在屋里闷着,在院子里搭了一架躺椅,将他搬出去晒太阳。 他看她看的是《宋书》,大半天都盯着《司马光传》,反复看了好些遍,书页都卷了边。 “盯着一页看,你不闷吗?” 无羡朝他眨了眨眼,反问道,“盯着我看,你不闷吗?” 奚淼懒得搭理她这个无赖,将脸转了过去,只听得一声银铃般的笑声,伴着小玉儿的叫唤,在他的脑后响起。 “时间差不多了,我该走了。” 奚淼又将脸转了回来,“去哪儿?” 无羡站起身,整了整下摆,“去南市,有一场义卖得盯着。” 奚淼想起了昨日在马车上听到的闲语,她说的义卖,指的应该就是拍卖祥瑞,救助流民了。 如此,既为正德帝率军赢得的应州大捷正了名,又能解决京中的流民温饱问题。 他到底哪里好了,让她身在宫外,依旧处处为他设想? 奚淼的心里正泛着酸,手中不觉多了一个藤球。 “我不在的时候,陪小玉儿玩会儿,它最近动得少,都胖了。” 哼,他又是替她养狗的小厮,心里有了气,便撒在了手中的藤球上,用力扔了出去。 不想那只傻狗,竟然乐呵呵地追着藤球跑到了墙角,将它给捡了起来,晃着尾巴,一脸卖好地回到他的身边。 真是傻人养傻狗! 他负气地夺过小玉儿口中的藤球,又给扔了出去。 一人一狗就这么玩上了。 …… 南市。 何关已先一步到达,安排义卖的事宜。无羡则带着胡勒根和杨慎的护卫,慢慢地晃到了正阳门。 自正阳门到天桥,整条街上的小摊,都让她给包了下来,用来展示带有祥瑞的青花瓷器。 拍卖的地点,选在了人气最旺的天桥下,还特地雇了两个舞狮的,前来助兴。 在一片锣鼓声中,一对狮子摇头晃脑地舞了一阵,突然抬起前腿竖立起来,张开大口,两卷白绫瞬间垂落而下。 左边写着:祥瑞在吾君。 右边写着:苍生欣有望。 特意选用了颜体,心正笔正,透着一股浩然正气。 老百姓们多不识字,哪里懂得背后的深意,只觉得狮子舞得好看,个个拍手叫好。 “你怎么又出门了?”低沉的话音中,透着几分气闷。 无羡闻声望去,说话的是杨慎,身后还跟着鸿胪寺卿和一队官兵。 她的眼神不觉变得深邃,宛若寒冰玉潭,弥漫着幽幽的冷意。 “小杨大人带了那么多人,是来砸我的场子吗?” 杨慎皱了皱眉,很不喜欢无羡喊他“小杨大人”时,透出的那份疏离。 他走近两步,与她低声商量,“快让你的人撤了。” “义拍是好事,可以救助流民,大人为何要阻止呢?” “今日使臣进京,你闹这么一出,如何控制城中治安?” 若不是赶上使团进京,内阁多有顾忌,无羡也没那么大的胆子,闹上这一出呢! 无羡笑得同只小狐狸似的,“大人也知道使臣要进京呀,若是闹僵起来,可不好看啊!” “你是个聪明人,该认清现实才对。”杨慎向身后的鸿胪寺卿点了点头,官兵心领神会,立刻举起手中的棍子,冲了上来,打算强行破坏拍卖。 无羡的脸色沉了下来。 他能轻易调动官兵,不就是仗着老爹是首辅吗? 她也还有干爹呢! 董忠给的沉香腰牌,被她亮了出来,再次派上了用处,“今日谁敢动一下试试,等着去东厂的刑房逛逛!” 她的双眸射出一道寒芒,冷厉的眸光在官兵的身上扫了一圈。 所有的官兵打了个哆嗦,立刻停下了脚步,望向了鸿胪寺卿,鸿胪寺卿又很没骨气地望向了杨慎。 杨慎也是来气了,“不要胡闹!” 大家都知道你是个姑娘了,居然还敢用东厂的腰牌,简直就是胆大妄为! “冒充朝廷命官可是大罪!” 无羡盈盈一笑,“冒充谁,也不敢冒充东厂的人啊!大人若是不信我的身份,可以去东厂问问。” 杨慎心下千思百转:此次义拍,讲白了,就是为了正德帝正名,说不定还真是张永授意的。 这下可就不好办了…… 鸿胪寺卿尬笑了一声,“今日接待两国使臣,下官还有要事要忙,先回鸿胪寺了。” 是非之地,不宜久留。 他一说完,便提起下摆,脚底抹油了。 那些他带来的官兵,见情势不利,立刻跟在他的身后,一起开溜。 来时浩浩荡荡的队伍,转瞬之间,只留下了杨慎一个光杆司令。 无羡拿着腰牌,对着杨慎晃了晃,眼角噙着轻蔑的笑,“小杨大人,还想继续拿人吗?” 杨慎冷哼一声,“这块腰牌本可在关键时候保你一命,你如此一闹,明日便会被人弹劾,将它收回去。” 无羡将腰牌随手扔给了杨慎,“那就请小杨大人替我上交吧!反正以后离了大明,我也没有使用的机会了……” 她的语气骤然低沉,愁着几分无奈,几分落寞得。 杨慎摸了摸手中的腰牌,不觉想到,她如此贸然行事,是否是要搅乱和亲? 他默默地叹了口气。 罢了…… 后日,鞑靼使臣即将到达,今日,就让她最后放肆一回吧…… 他的目光移到了临时搭建的木质演台上,何关穿着一身缥色暗纹实地行衣,系着本色厢边经带,眼角带着三分笑意,满面春风地走了上去。 开场白是无羡特意交代的,让他好好地宣扬了一番正德帝在应州的英勇战绩。 自土木之祸后,大明国势日蹙,近来更是连年受到北元的欺辱。 百姓听到战事获胜,并且天降祥瑞,心中甚是扬眉吐气。 “早先听闻,应州之战不是才杀了十几个鞑子吗?” “你傻啊,十万人打了整整五日,才死十几人,你当是过家家啊?” “就是就是,若不是大获全胜,如何能天降祥瑞?” “哼哼,这下叫那些鞑子如何逞能!” …… 杨慎斜眄了无羡一眼,埋怨道,“北元使臣即将进京,你这不是公然拂了人家的脸,挑起两国争端吗?” 文人都是如此软骨头的吗? 骨气都去哪儿了? 被狗吃了吗? (小玉儿表示:这个锅它可不背!) 无羡的眸中划过一丝不屑,“怕什么?不服再打,打到他服为止。” “你是打得痛快了,你有想过边疆的百姓吗?连年受苦,何时是个头?” “不用小杨大人提醒,我娘和我弟弟便是死在鞑靼的手中,我比你更能深切地体会到他们的苦难与愤怒。曾经,赤木口连年遭受鞑靼入侵,如履平地,直到我爹打了一场大胜之后,敌寇才有所收敛。所谓征服,不‘征’如何肯‘服’?” 啪啪啪!—— 一阵掌声自无羡的背后传来,“好一个不‘征’如何肯‘服’!” 这声音有些生硬,带着奇怪的口音。 无羡扭头望去,居然是松本! 他头上戴了一顶黑纱唐巾,时下流行的搭配应该是道袍,可他却偏偏穿了一身圆领蓝绉纱圆领衫,藏色丝绦横围腰间,像是从唐代穿越而来。 可见在日本,盛行的依旧是唐宋之风,大明还入不了他们的眼。 无羡向他拱了拱手,“松本君,好久不见了。” 松本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目光转向了演台上,只见何关请了不少寺庙的高僧和道观的真人前来助阵。 参与义拍本是善举,没有拒绝的道理。 反而是何关这边,挑挑拣拣的,不是慈眉善目、鹤发童颜的,便是俊秀白净、神采飞扬的,挑剔得很,非仙风道骨的不要。 无论哪个时代都有颜控,相貌生得好些的,自然更易让人生出好感来。 和尚和道士本就适合为祥瑞代言,由他们端着的祥瑞瓷器,让一众善男信女争前恐后,竞相拍回家供着。 即便不是虔诚的信徒,也愿意掏个腰包,沾染些祥瑞之气。 无羡还找了张遐龄,寻了不少托,混入人群之中,哄抬价格。 她的本意倒不是贪财,毕竟是沾染了帝王紫气的祥瑞,若是卖得便宜了,让朱寿的脸往哪儿搁? 所以拍卖的价格,只能高,不能低! 第201章 一味四变 松本看着竞价一路飙升,单单是那个装过回青的同款瓷盒,就拍出了一百两的高价,整套的餐具更是高达五百两,溢出市价几十倍有余。 他摇了摇手中的折扇,眼底划过了一抹赞赏,“这些都是出自无羡的手笔?” 无羡没有否认,“松本君有意拍两件吗?” “再下要的可不只是两件。” 无羡一听,这是生意送上门来了,“边上有间茶楼,不妨坐下聊聊。” 松本笑意更甚,“恭敬不如从命。” 日本不时兴喝冲泡的散茶,盛行的仍是宋时的点茶。无羡之所以选那家茶楼,正是因为楼内有一名擅长点茶的茶博士。 一行人上了二楼,杨慎不请自来,同两人一起进了雅间,兀自在无羡的边上落座。 无羡嫌弃地瞥了他一眼,看在暂住他宅子的份上,给他留了两分薄面,没有出声将他赶走。 茶博士将水煮至三沸,注入放有茶粉的茶盏中,用竹筅环回击拂,直至着盏无水痕时,方才停歇。 松本一年中有大半时间漂在海上,许久没有尝过温润的茶汤了,双手捧起茶盏喝了一口,味道相当正宗,比寡淡的散茶好多了。 松本双眼一亮,“这儿的茶不错,回味中还带着一股花香。” 无羡得意道,“我特意让茶博士在茶汤中,加了一滴清露,味道自然香了。松本君,此次是否要多订几箱呀?” 松本哈哈笑了两声,“无羡真会做生意,听闻,你这次调制了新的香味。” 无羡点点头,“之前加在茶汤中所加的便是了。”说着,她让胡勒根取出了一个青花粉彩的小瓷瓶,在一指长的纸条上滴了一滴,递给了松本。 松本放至鼻端,嗅了一口,是一抹清新的果香,带着几分柑橘的香甜。 松本微微蹙了蹙眉,“这个味道,与再下喝的有所不同啊……” “别着急,喝完这一杯茶,你再闻闻。”无羡向他敬了一杯,两人悠闲地品完茶,松本拿起纸条再闻,吃惊地瞪大了双眼。 香味居然变了! 原先的果香已然稀薄,几不可闻。取而代之的,是白兰花的馨香,醇厚而不失雅洁,有种一种让人忘却烦忧的魔力。 松本的眼中满是惊奇,“之后还会有其他的变化吗?” “您将这纸条带在身上,每过一个时辰拿出来嗅一嗅,不同的时刻闻起来,会有不同的感受。” “每一次与无羡相见,都会给在下带来惊喜。” 杨慎的目光在他们的身上打了一个来回,他记得,第一次见无羡时,两人便在一起,看着关系不错。 杨慎扭头问无羡,“你与这位松本君很熟吗?” 日本国内深陷战乱,生产力大幅下滑,对海外贸易的需求巨大,是个不容小觑的市场。 对此,无羡自然格外重视,“松本可是我的重要客户。” 原来就是一个生意伙伴。 杨慎松了口气,见松本正盯着他瞧,嘴角噙着似有若无的笑意。 他感觉小心掩藏的秘密,就这么被人轻易地看破了。 为了掩饰尴尬,他拿起手中的茶盏,啄了一口,目光落在桌上的瓷瓶上。 他熟悉瓶中的清露,太后赐予他妹妹的,就是这个味儿的。因为能够变幻四种不同的香味,被他妹妹视为珍宝。 放眼全京师,乃至全大明,都是独一份儿,绝对是天方的贡品无疑! 他狐疑道,“怎么不是用琉璃瓶装的?” 大明以瓷器出名,所以对外贸易用的包装,无羡都以瓷器作为优先考虑的对象。 而卖于番商,用于进贡大明的货物,则由大明少见的琉璃装瓶。 无羡扭头问松本,“你想要用瓷瓶装的,还是琉璃装的?” 毕竟客户的需求是第一位的,她需要征询一二。 松本眉间带着的笑意别有深意,“南市新开了一家琉璃居,所售的琉璃饰品精美绝伦,不知是否出自无羡之手?” 万寿节过后,无羡打算离开大明,与琉璃居不会再有瓜葛,便道,“一个朋友的铺子,我照看了两日。不知松本君在哪儿落脚?我着人给你送本画册去,若有喜欢的,可以尽情挑选。” “我住在鸿胪寺。”松本答道。 那不是招待使臣的地方吗? 记得上一次,松本便是打着进贡的幌子,与她做的交易。 日本如此,天方亦然。 番商想在大明做贸易,有着诸多的限制,大多喜欢用这招暗度陈仓。 “上次的香胰子销路不错。”一运回国便脱销了,很受公主和御前的欢迎。 最重要的是,一块胰子最省只能用半个月,是典型的快消品。他运再多回去,都不愁卖不完。 “不知无羡手中有多少货?这次在下想大批采购。” 因为获悉这次万寿节,日本和吐鲁番的使臣都会进京朝贺。 这两国可都是来做贸易,无羡便加大了产量,分批运到京师,打算好好赚上一笔。 无羡拈了一粒韵姜糖,含在口中,“将阁下的货船堆满,是没什么问题的。松本君还有什么想要的?” 松本见她吃得美味,舌尖扫了遍唇缝,也取了一粒韵姜糖,“听闻无羡从西域获得了新的颜料,怪不得所制的青花釉色浓重鲜亮,蓝中泛紫,将市场上那些偏灰的色泽,全都比了下去。” 杨慎心中一惊。 无羡昨日献瑞,细节尚未透露出去,松本作为外使,是如何获悉回青的? 难道是鸿胪寺卿对他说的? 杨慎的目光冷了下来。 这次透露的只是青花的配方,也就罢了,若是换作了军政要事,岂不是要向敌国泄密了军情? 北元使臣即将到来,不得不防,得让他爹在朝中好好敲打一番,省得有些人的嘴太松了,把不住门! “在下对这装清露的青花粉彩喜欢得紧,不知无羡可有大件的花瓶和成套的餐具?” 无羡得意地挑了挑眉,“除了粉彩之外,我还有斗彩、五彩和珐琅彩的。” 景泰年间盛行珐琅,杨慎家中便有几件精品,因而对此有所了解。 “珐琅不是在铜胎掐丝做画的吗?” 杨慎自幼聪慧,年少成名,可惜让那些四书、五经把脑子给僵化了。 无羡轻嗤一声,反问道,“既然能在铜胎上作画,为何不能在瓷胎上作画?” 是哦…… 杨慎对这些奇伎银巧不感冒,了然后便作罢了,松本却是很感兴趣,兴致勃勃地问了好些问题,直到将茶果吃完,天色已暗,约了下次见面的时间,方才依依不舍地与无羡告别。 杨慎则一路跟着她回了石牌坊,无羡对他真是无语了,好好的一个休沐日,你不回家陪着娇妻美妾,整日像是防贼一般盯着她做什么? 他不嫌烦,她还怕他妹妹又来撒泼呢! “小杨大人,时间不早了。” “你可以叫我用修,这是我的字。” 朋友之间才称字,她同他又不熟! 无羡皮笑肉不笑,“你家妹子该喊你回家用膳了!” 对此,杨慎很是放心,“上次因为太后赐下的问题清露,被小妹拿去炫耀,引了不必要的麻烦。这两日,小妹都被拘在家中抄写《女诫》。” 当日在宫中,杨惜借着《女诫》,没少惩罚她,这才过了多久,就被她亲爹罚抄《女诫》,真是因果报应,想想便大快人心。 哈哈哈…… 让她得瑟,拿着被劫的清露,在闺阁间炫耀,岂不是落实了她爹的受贿之嫌吗? 遇到这么个坑爹的闺女,换作是无羡,也会将杨惜好好拘在家中。 没了杨惜的捣乱,杨慎又开始了在无羡这儿蹭吃蹭喝的日子了。 “这两日你不用当值吗?”用得着从早到晚,全天都盯着她吗?就差睡在她这儿了! 他爹呢?难道就没意见吗? 不怕她将他的宝贝儿子带歪吗? 让她没想到的是,杨慎这次来,竟然是经过了他爹的授意,蹭饭蹭得理直气壮。 “北元使团即将进京,我爹特意嘱咐,不能让你出现任何意外。” 请不要将监视,说得那么光明正大,好不好?! 无羡气呼呼地嘟着嘴,正愁着如何将杨慎呢,不想,又多了个蹭饭的。 是上次观莲节,在渌水阁外遇到的那个熊孩子。 杨慎微微一愣,对着那个熊孩子,恭敬地行了个礼,“拜见小王爷。” 熊孩子像个小大人似的,对杨慎点了点头后,朝无羡得意地挑了挑眉。 无羡皱眉,迷茫不解的眼神,像是在问: 哪位小王爷? 熊孩子自我介绍道,“我乃兴献王之子。” “兴献王?不是早就藩了吗?你怎么会留在京师呢?”无羡不解。 “本王参加完太皇太后的大殡后,在京师逗留了一个月。这次万寿节,替我父王进京朝贺。” 无羡嘴角一抽,觉得这熊孩子多半是趁机出来玩的吧? 难道朱家的基因都是如此,一个个都不爱在家安分待着,喜欢撒丫子往外跑? 远道而来即是客,无羡作为主人,端出了刚冻凉的桂花凉糕招待他。 这是用藕粉混合了豆粉,用沸水快速冲泡,然后倒入葵口碗,用长绳悬着,放入井中冷却,凝结成形,便成了葵花状的。 色泽晶莹剔透,中间嵌着香甜的桂花,顶部再缀上几粒枸杞,色香味形俱全。 熊孩子看了很是欣喜,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桂花的香甜与莲藕的清新,相辅相成,含在口中顺滑爽弹。 虽说,他爹是个实打实的王爷,但是国库空虚,就藩的时候没得多少俸银,母家也是小门小户,没什么根基,远没外表看得那么光鲜,连个好些的厨子都雇不起,只能从光禄寺挑了些免费的带走,由他们管理典膳。 光禄寺做的东西,可是出了名的难吃,没办法,谁让人穷志短呢? 这一回尝到无羡的手艺,双眼一亮,简直是惊为天人。 熊孩子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她,样子好萌,可惜说出来的话,一点都不萌。 “听闻,你前些日子参加了选秀,还被我那个皇帝堂兄给嫌弃了,宁可选了个卖布的,也没选你。” 古代的熊孩子,说话能别那么直白吗? 幸好,她是自愿离宫的,不是被朱寿嫌弃的。不然,都要被他这些无忌童言,将心窝子戳成了马蜂窝了。 熊孩子见她没应声,以为她暗自伤心了,大方地安慰道,“其实,你没被我那个皇帝哥哥选中秀女,该高兴才是。你看他都那么老了,怎么配得上你啊!” 一旁的杨慎的心里咯噔一下。 他都听到了什么? 有这么编派兄长的吗? 而且那个兄长,还是一国之君! 不能仗着你小,就口无遮拦啊! 让他无语的是,更过分的话还在后头。 “他都大婚那么久了,女人都没碰过几个,天天和那个江彬混在一起,可见喜欢的是男的。你若是嫁给他,还不得同我皇嫂一样,天天守活寡啊!” 无羡手中的动作一顿。 朱寿倒是没骗她,他真的没有碰后宫的那些女人…… 杨慎听不下去了,板着脸道,“弟不议兄之非,臣不言君之过。” 熊孩子放下了手中的勺子,笑容中满是揶揄,“朝中臣子在背后议论皇上的还少吗?为何你们能说得,本王就不能说得?” “那不一样,那是箴谏!” 去你的箴谏,明明就是狡辩! 熊孩子直接无视了他,继续向无羡努力推销自己,“你看本世子怎么样?我年轻啊,嫁给我之后,你就是王妃,王府随你横着走都行!” 他的想法很简单,也很单纯。 只要能将无羡拐回王府去,每天他就有好吃的了。 而且,无羡人也有趣,还会唱特别的曲子,比王府的那些长胡子长史有意思多了。 他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正是好奇心爆棚的时候,对新鲜的事物毫无抵抗力。 每一次接触,都能解锁新奇技能的无羡,对他而言就是一个不可多得的隗宝,自然生出了好感。 如何才能让她永远留在他的身边? 不就是嫁给他吗? 哈哈哈,他真是太聪明了! 第202章 背后捅刀 豹房。 某个媳妇被人惦记的家伙,突然连打了个三个喷嚏。 一旁的文宜目露担忧,“皇上,别是着凉了,要不要给您请吴太医来瞧瞧?” 朱寿吸了吸鼻子,“朕没事,那些庸医没将人给治死,就已经不错了,来了也没什么用。” 小无羡这个没良心的,竟然为了个贱民,将诉状告到他这儿,将他置于何地? 他轻咳了一声,声音中夹杂了几分别扭,“可有查到,小无羡为了何人告的御状?” 张永正要回禀,文宜抢先一步答道,“查到了,是莳花馆的馆长。” 莳花馆? 朱寿对那个名字有些印象,“不是在大同的吗?”倪世杰几次宴客,找的都是他们家的花船,设计精美,布置奢华,人也调教得不错,在大同非常出名,“他们在京师也有分号?” “那个馆长将大同的花船卖了,与李姑娘前后脚到了京师。听闻此人生得似仙似妖,一双眼睛最善迷人心魄。” 张永瞪大了双眼,望向了文宜。 他这刀捅得够狠的,就差直白地告诉万岁爷,莳花馆的馆长就是奔着无羡来的京师,而无羡则被他给迷惑了,方才为他出头。 “昨日出宫后,李姑娘立刻就去顺天府大牢,亲自将那个馆长接回了她的住处,与他同住一室,共度一夜。” 张永的心越发沉了下去。 文宜究竟想做什么? 话里话外,无不隐射了无羡与馆长关系密切,给万岁爷戴了绿帽子。 他是单纯对无羡不满? 还是觉得,他因兵工坊与董忠的关系,与无羡关系密切,想要通过打击无羡,进而对付他? 哼!也不掂掂自己几斤几两! 他才跟了万岁爷几年,就想一个个铲除他们这些老人了? 文宜继续火上浇油,“今日,李姑娘在南市拍卖瓷器,传得沸沸扬扬,算是坐实了祥瑞之事,无人再敢对那个贱民有所置喙。” “好!真是好得很!”心再次揪起来,说不出的疼。 文宜偷偷瞄向了朱寿,只见他的脸色黑如锅底,手中尚待阅览的奏疏,被他捏得皱褶不堪。 “李姑娘在拍卖会场,遇到了日本使臣。此人二十有余,如玉生烟,两人相谈甚欢,似乎早就认识。” 小无羡曾闯荡西域,与天方使臣交情匪浅,这点无可厚非。 但她又是如何认得日本使臣的? 说起日本,朱寿倒是想起一个人来。 小无羡曾与倭商买过弗朗机炮,说不定就是那么认识的。 哎,喜欢的人太过耀眼,也是件头疼的事,时时担心被人觊觎。 真想将她拘在身边,藏起来,只有他一人看到她的好…… 朱寿的目光深邃,如同寒潭一般,深不见底,“如今各国使臣相继入京,文宜,由你暂时提督东厂,亲自派人盯着鸿胪寺,不可出了任何有损国仪之事。” 张永顿时呼吸一沉,脸色煞白如纸。 他忧虑的事,那么快就发生了。 他被夺权了! 反观文宜,眼中则闪过一抹喜悦与兴奋,藏都藏不住。 锦衣卫原本就在他的手中,如今夺来张永手中的东厂,监督和稽查的权利,全都集中在了他的手中,是圣上对他的无比信任。 待文宜激动地离开之后,朱寿的目光移到了张永的身上,锐利如刃,“朕让你好好看顾小无羡,你就是这么给朕盯着的?” 他都未曾与小无羡同寝过,竟让一个低贱的小倌给抢了先。 他的眼神越来越冷,如同寒九的冰霜,让张永不觉打了个冷颤。 “有圣上这颗朱玉在前,李姑娘怎会看得上别人?” 若是别人,朱寿自然是对自己有信心的。可他是小无羡,无需依附于任何人,想要什么,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获取…… 她就像是雄长山林的猛虎,是搏击长空的飞鹰。这样的她,会喜欢一个强势霸道的人,来束缚她的自由吗? 或许…… 她更喜欢找个温柔知趣的,闲着无事的时候可以逗弄一下。 小倌不正是这样的角色吗? 朱寿第一次对自己失去了自信…… “那个莳花馆的,究竟是怎么回事?将你知道的,全部道来。”他要了解全部细节! 朱寿脸上的怒意已然收敛,不形于色,化作一股无形的威仪释放而出,将张永完全笼罩,气势逼人,压得他透不过气来。 “那个馆长与李姑娘,不,准确的是,是与琉璃居有生意瓜葛。” 他故意淡化无羡与莳花馆之间的关系。 如今,无羡与他可是一条船上的。 保住无羡,就是保住他自己。 “莳花馆的主顾,大多是京中的绅佩之士。李姑娘资助了莳花馆不少琉璃器皿,借此进行展示,为琉璃居招揽了不少生意。除了莳花馆之外,京中还有七家青楼楚馆,与琉璃居有着类似的互利互惠关系。” 在摘清无羡的同时,他也不忘将祸水往朱寿最讨厌的建昌侯身上引。 “此次指使顺天府尹,对莳花馆出手的,就是建昌侯。指不定就是看到了莳花馆与琉璃居的密切关系,想要敲山震虎,所以李姑娘才出手的。 “李姑娘如今孤立无援,也是迫不得已,才敲响了登闻鼓,以献瑞的名义觐见圣上。 “虽然明面上,她救的是莳花馆的馆长,可是圣上您细想啊,青花显瑞,承的是帝王紫气,为的是您的战功正名。” 张永感到来自肩上的威压减轻了不少,再接再厉道,“李姑娘在南市设了义拍,共计拍了一万两千两,一文未取,全捐给了顺天府,由新上任的李元芳安排救济流民。 “虽不是什么大钱,也是她对圣上的一份心意,以保万寿节期间,无流民挨饿,处处都在为圣上着想。” 无羡对他的好,朱寿怎会体会不到。 之前,听说无羡包下整条正阳门大街,弄出了义拍,他就品出了无羡的打算。 “她与那个贱民共度一夜,是怎么回事?” “那人在顺天府被打残了,仗着李姑娘心眼好,缠着她照顾。屋里不止他俩,还有柴胡在。” 不愧是楚馆出来的,苦肉计使得如此顺手。 他似乎忘了,当初在大同,他也是用了苦肉计,方才成功赖在无羡的院子里。 朱寿心中的怒意消去了大半,气势和缓了下来,见张永从怀中掏出了一块沉香腰牌,瞥了一眼,是东厂档头的腰牌。 档头只是一个役长,不起眼得很,共有百多号人。张永总督东厂,为何要给他掏一块档头的腰牌? 他心中的好奇更甚,仔细一瞧,见腰牌上的“头”字底下的一点,有一道小小的划痕。 他记得,小无羡曾经亮过一块档头的腰牌,上面的划痕位置,同这块一模一样。 “这是小无羡的腰牌?” “正是。” 朱寿不悦道,“你将她的腰牌收回来了,若是她遇到麻烦,岂不是少了一个依仗?” “这不是老奴收回来的,是杨慎修撰收的。”张永解释道,“今日,杨修撰与鸿胪寺卿带了一众官兵,说是影响治安,要取消义拍,被李姑娘用腰牌拦了下来,腰牌就这么被没收了。” 朱寿摩挲着那块腰牌,指腹一遍遍勾勒着刻纹,越发觉得其中透着古怪。 小无羡从不爱主动招惹麻烦,之前两次设计建昌侯,都是悄悄躲在幕后运筹帷幄。 这回竟然站在了台前,将自己做成了明晃晃的靶子,完全不像是她的行事风格。 弄出那么大的阵仗,搞得全城皆知,她就不怕与建昌侯正面为敌?不怕杨阁老的刻意刁难? 对了,还有杨阁老…… 他被气晕了头,差点将他给忘了。他当时在殿上的态度很怪异,似乎在片帮小无羡…… 完全没有道理啊…… 他看小无羡不顺眼,满朝文武皆知,在她爹李霸封爵一事上,也是处处刁难,为何突然转变了态度? 不止是他…… 整个杨家的态度都很暧昧! 小无羡当初都到居庸关了,是杨廷和之子杨慎,亲自将她拦了回来。 之后,他将无羡安置在他的私宅,又派了十多名护卫看守院子,其中一人还时刻不离无羡的左右! 别告诉朱寿,他是看上了无羡! 他同无羡吵了不止一回,以他那种一板一眼的性子,无羡能看得上他才怪! 何况,他连儿子都有了,夫人都娶了两房! 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在监视无羡! 其中一定有他不知道的缘由,或许,这就是小无羡想要借着这些怪异的举动,传达给他的信息。 杨慎遵规守纪,不会无故离京。 他去拦人的时候,还带了一队官兵,显然是上峰委派给他的任务。 不如从内阁着手调查! 朱寿吩咐道,“悄悄派人去内阁查查,有没有与小无羡相关的奏疏被扣押了。” 张永不明白其中的关节,但他伺候了朱寿那么多年,从小看着他长大。 他比谁都了解朱寿,朱寿绝不是那些大臣眼中那般的昏庸顽劣,他只不过是暗藏锋芒,蓄势待发罢了。 张永领命而去,派了两个认字的小公公,入夜后摸进了文渊阁,在堆砌如山的奏疏间,一道道阅览着。 果然不出朱寿所料,有一道关于无羡的奏疏,真的被藏起来了。 准确地说,那不是奏疏,而是北元的议和书,其中的一条,便是求娶大明贵女和亲,对方指名道姓要的是无羡! 从内阁这种隐瞒不报的态度来看,多半是同意了北元的要求,要将无羡送去和亲了。 这可如何使得? 北元使团即将进京,片刻耽误不得,不然议和书一签,生米煮成了熟饭,想要反悔就难了。 张永也顾不得是否会惊扰圣安,一获得这个消息,就将睡梦中的朱寿给喊醒了。 “圣上,大事不好了……” 朱寿睡眼惺忪,眯眼看了眼天色,依旧深沉如墨,“三更半夜的,咋咋呼呼的做什么?” 张永不知道和亲这事,文宜有没有参与其中。从他之前对无羡的态度上看,即便他事先不知情,事后也会乐得将无羡送去鞑靼,好切断他的助力! 所以,他不敢惊动任何人,连灯都不敢点,凑近朱寿的耳边,压低声音道,“李姑娘要被卖了……” 卖了谁?小无羡? 朱寿的睡意瞬间被赶走了,一下子坐了起来,“你说什么?再说一遍!”谁敢?! 屋内光线昏暗,张永看不清朱寿的脸上的神色,却能近距离地感受到,他身上散发的寒气,硬着头皮重复道,“李姑娘要被卖了……” 朱寿的声音平淡无澜,犹如暴风雨前的风平浪静,在平静的表面下酝酿着轩然大波。 “小无羡被卖给了谁?” “北元使臣递来的议和书,其中一条,便是求娶李姑娘的。”说着,张永将小公公抄录来的议和书呈给了朱寿。 朱寿就着昏暗的灯光,眯着眼,将条文逐字逐句,仔细地看了三遍,嘴角的笑容越发阴寒。 好!很好!非常好! 居然连使臣的议和书,这等军政要事,都敢瞒着他,将他这个皇帝当摆设吗? “圣上,李姑娘的事该如何打算?” “传朕密旨,加强宁陕等地防御。其余的将计就计,就当什么都不知道。” 朱寿吹灭了蜡烛,目光所及的一切,重新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 这两日,无羡的日子过得有些水深火热。杨慎如影随形地盯着她也就罢了,就连恼人的熊孩子也天天来报道,家里还有一个养病的奚淼,挑事的本事一流。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她倒是觉得,三个男人凑一起,夹枪带棒,戏份一点都不比女人的少。 奚淼咬了一口炸羊乳,热乎乎地烫嘴。羊乳浓稠如蛋黄,自破口处流下来,抿一口,满嘴的醇香甘甜。 他瞥了一眼日日蹭吃蹭喝的杨慎,眸中满满的嫌弃,“哟,翰林院真是够清闲的,令尊当年大裁撤,弄得风风火火,怎么没裁到翰林院头上?” 杨慎连一个眼神都不屑给他,同一个楚馆馆长争辩,简直就是拉低了他的身份。 第203章 大交易 熊孩子对奚淼很有兴致,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很久,最后故作老成地点点头,“长得还算可以,就是老了些。” 若是奚淼没受伤,此刻非得被他气得跳起来。楚馆中人最怕的就是衰老,即便是盛极一时的绝色,终究逃不过岁月的侵蚀,太多的人因年老而色衰,因色衰而爱弛,因爱弛则恩绝…… 更何况,无羡正当妙龄,与他相差半轮有余,她会嫌弃他老吗? 他揣着几分不安与忐忑,偷偷瞄了无羡一眼,见她夹着几块刚出锅的炸羊乳,添入他的碟中。 是他多心了。 她哪里会是如此肤浅的人呢? 他的嘴角微微翘起,漾开满足的笑靥。刚刚要去夹炸羊乳,却见熊孩子的筷子突然伸了过来,将他碟子里的抢去了一块! 抢病人的吃食,真是太没人性了,即便他还是个孩子,也不能忍! “杨修撰的孩子不小了呀,若是还没开蒙的话,可以从《弟子规》学起!” 一句话结果两个讨厌的人,直击要害,一击必杀。 奚淼毫不掩饰脸上的得意,一副小人得势的做派。 杨慎无辜躺枪,心中不禁火起。他都不搭理这人了,居然还敢对他挑衅? “这位是兴王之子。”可不是你这种身份的人,能够置喙的。 奚淼重新省视了一遍熊孩子,怪不得总爱仰着下巴,傲气得同一只小公鸡似的,原来来头不小啊! 无羡见他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不知在打着什么鬼主意,似乎捕捉到了一缕无形的硝烟,正在酝酿着爆发。 此地不宜久留。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无羡收拾好拜托奚淼所绘的画册,给他又端了一盘炸羊乳,火速开溜。 熊孩子见她要走,拔腿追了上去,“无羡,你去哪儿呀?” “约了人谈生意。” “等等本王,本王同你一块去!” “谈生意很无聊的。” 熊孩子才不信,有她的地方怎么会无聊?一定是想甩开他的借口。 想要丢下他,没门! 无羡见熊孩子一直缠着她不放,与松本约定的时间又快到了,只能将他一起带上,后面还跟了个不请自来的杨慎。 她真是去谈生意的! 商业机密! 这两人当她去玩的吗? 不过,这日上街的人还真不少,从永定门到正阳门,一路上都密密麻麻站满了人,手中准备了不少烂菜叶子,为了招呼即将进京的北元使臣。 无羡仍订了上次的茶楼,位置不错,就在临街,顺带可以观摩观摩北元使臣被群讽的盛况。 无羡跨入雅间时,松本已经到了,周到地将茶点准备好,待他们入座即可品尝。 团茶自太祖起被罢,熊孩子作为根正苗红的老朱家的一员,自然是没尝过点茶的。 漆黑如墨的建盏中,充盈着洁白如霜的粥面(浓茶表面凝结的薄膜),若非那股扑鼻而来的茶香,还以为是羊乳呢! 熊孩子看着新奇得很,迫不及待地捧起茶盏喝了一大口,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差点没吐出来。 “这什么味儿?”难喝得难以形容,“不会有毒吧?” 这倒不是他毒舌,生于皇室,多多少少总有些被迫害妄想症。 无羡很没品地哈哈笑了起来,“让你别跟来吧,你还不信!”这下遭罪了吧! 熊孩子撇了撇嘴,“什么破玩意儿,猪都不愿意喝。” 无羡收起脸上的调笑,揉了揉他的发顶,语调柔和了下来,带着母性的温柔,“茶道即是禅道,品的不是滋味,而是人生。” 熊孩子毕竟还小,领会不了其中的深意。 “哼,这样的人生不要也罢!”他咋了咋舌,伸手去拿桌上的果子,仅仅咬了一口,便嫌弃地丢在一边。 这脾气真叫人受不了,亏得松本与杨慎的涵养到家,没有同他计较。 无羡无奈地招来了茶博士,给他上了一杯桂圆红枣茶,又添了一大勺蜂蜜,香飘入鼻,甜蜜入心,这才堵住了他那张嘴。 坐在一旁的杨慎,有些不是滋味。 他也不喜点茶的味道,为什么不顺便给他也来一杯呢? 区别对待也太明显了吧…… 松本一直在边上,静静地观察着无羡带来的那个孩子,通身的贵气,一身奢华的云锦,绣工精湛,与无羡所穿的素色云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时摸不准两人之间的关系,索性开口问道,“这是你家的亲戚?” “不!”熊孩子更正道,“她是我的娘子!” 还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松本瞪大了双眼,望向无羡的眼神充满了震惊,弄得她好不尴尬。 不行! 她得同熊孩子好好掰扯掰扯这个问题。 “你看啊,你如今才十岁,我快二十了,咱们相差了近一倍。若是等你三十了,我该是多少了?” 让他算算,三十的一倍,“六十?” 那岂不是成了个老太太了? 熊孩子想到了后宫的那些太妃,便是差不多的年纪,脸上布满了褶皱,像是干枯的橘子皮,盖上了厚厚的粉,每次一说话,粉都能掉下来…… 画面太美好,让他不觉打了个冷颤。 他咬了咬唇,觉得这桩婚事还是算了,“我还小,婚事还需父母之命……” 站在无羡身后的何关,憋笑憋得很辛苦。 主子真是太坏了,连小孩子都骗。 松本勾起唇角,笑意舒展,将杯盏中的茶汤一饮而尽,“无羡上次说的画册,都带来了吗?” 无羡打了个响指,何关立刻将画册递上前来。 画册一共有四本,一本画的是琉璃的,一本画的是青花的,一本画的是彩瓷的,一本画的是珐琅的,皆以细腻的工笔,描绘出各个细节,栩栩如生。 松本一页页细心地浏览着,唇角的笑意渐深。尤其是看到那两本画着瓷器的,图案不似市面上常见的那些抽象的吉祥元素,而是以唐装侍女、歌舞艺伎、山川风月为主。 日本虽然推崇中原文化,但是对那些蝙蝠、螭纹的图案并不感冒,反而喜欢一些写实的,无羡提供的画册正符合他的需求。 “在下若要订购两船的货,不知何时能够交货?” 杨慎微微一愣,这两日,他特意找人去鸿胪寺,打听了这位松本的消息。 他的海船规模可不小,此次一共有十艘海船到达,拨出其中整整两船,用来订购瓷器,可是一笔不小的订单。 “制作彩瓷所需的时间,自然比青花要长。两船的货物,至少也得三个月。” 松本有些迟疑,“三个月那么久……” 无羡喝了一口茶汤,不紧不慢道,“若是松本君不挑图案的话,即日便可交货。” 杨慎心里一惊,两船的瓷器可不是个小数目,她的胆子也忒大了,居然囤积了那么多货物。 他刚才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瞄了几眼画册上的内容,可不是大明流行的图案,在国内难以出货。 她就那么有自信,松本会将她的货都吃下来? 松本的眼眸晦暗不明,“若是无羡没有给再下看过这些画册,再下倒是没什么意见……” 好比你想买一碗面,菜单上明明有十来种不同的浇头,下单时却被告知,浇头都卖完了,只剩素面了,爱买不买。 这不是掉人胃口嘛…… 无羡翻开画册,停留在页角印有梅花标记的几页,“这几种图案是有现货的,至于其他的,是用于预订的,松本君感兴趣的话,可以预付三成,作为定金,明年取货。” 是的,就是明年! 大明海域被禁,松本只能借着进贡的名义来此做生意,所以明面上,这次谈不成的话,只能等明年才能交易。 好不容易漂洋过海来京师一次,他自然不愿空手而归。 他看过那些做过标记的图案,都是画册中的精品,全部吃下来,倒无不可。 不过,无羡会无缘无故,丢几本只能看不能卖的画册给他吗? 恐怕她打的是走私的主意,毕竟她之前可是说过,制作周期仅需三个月。 三个月就能出窑的货,有必要等上整整一年,留着积灰吗? 一年一度的进贡,能做多少贸易? 她抛出这个诱饵,图的是他手中南方海岸的走私生意。 松本把玩着手中的茶盏,状似不经意地扫了一眼跟着无羡来的那一大一小,估计是顾忌到那两人,她才会用这种含蓄的方式开口。 只是如今,走私生意牢牢掌控在以刘氏一等簪缨门第的手中,他的手中即便有海船、有航道,只能乖乖听命才能靠岸交易。 她的胆子还真够大,居然将主意打到了海贸上,想从刘氏手中分一杯羹。 不过,他喜欢! 南方那些士族豪绅,仗着朝中有人撑腰,没少对他作威作福。 呵呵,还真当他是好拿捏的? 无羡有着东厂的腰牌,与张永关系密切,正好借她之手,撕开一条口子。 “对于无羡的眼光,在下还是很放心的。这两船的货,再下全要了。” 一旁的杨慎手一顿,面上维持着波澜不惊,内心已是惊涛骇浪了。 他知道无羡的生意做得不小,却不知道是如此之不小。 一船的货足有上万两,两船便是两万两,真是好大的手笔啊! 那个松本就对她那么放心,不验下货,就将两船的货全吃下来了? 两人的交易还没结束。 “至于预订嘛,再下倒是不急,三个月就三个月。只是再下的需求量比较多,不知无羡能否吃下这笔生意?” “松本君放心,只要您的船准备妥当,我的货一定能准时将您的船舱给塞满。” 两人一拍即合,看来是打算维持长久的贸易合作了。 杨慎不得不重新审视无羡了,拥有如此之大的财力与物力,若真将她送去北元和亲,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他正在权衡利弊,街上吵闹的声越来越响,甚是叫人心烦。 熊孩子从座位上跳了下来,趴在窗台上向外眺望,“北元的使团来了!” 无羡端着茶盏,来到了窗边,只见一名舞象少年一马当先,一缕长长的红缨,自金锦暖帽上垂落下来,肩上披了一张紫貂肩毛,衬得他越发唇红齿白。 熊孩子啧了两声,“还以为北元个个面如罗刹,想不到也有长得人模人样的。” 松本介绍道,“那是巴图孟克的孙子——阿拉坦。” 应州之战时无羡见过他,他就在巴图孟克的边上,想不到他小小年纪便被委以重任,居然是让他带领使团来大明议和。 “听闻,他此次入京打算和亲。”松本的语气淡淡的,就像是抛下一片轻轻的羽毛,却轻易地打破了河面的平静。 和亲本是机密,想不到连个刚到京师的番人都知道了,内阁的保密工作真是令人堪忧啊! 无羡的嘴角噙着笑,瞥了杨慎一眼,眼底尽是调侃之色,倏地收回了目光,又落回松本的身上,试探道,“大明的公主都已出嫁,不知北元看上谁来和亲呢?” 松本嘴角的笑意耐人寻味,“能让使团看上的,必然是大明最好的女子。” 熊孩子目露不屑,一声轻哼从鼻腔蹦出,“大明从未有和亲的先例,凭他们也配!” 随着北元使臣的到来,街道两边的百姓,脸上充满了愤慨之色,纷纷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烂菜叶子,向着他们招呼而去。 杨慎剜了无羡一眼,“看你前些日子做的好事,将百姓对北元的愤怒都激了起来,万一出了事,看你该如何收场?” 无羡笑得没心没肺,“不是还有你爹罩着吗?” 杨慎被她噎得说不出话来。 她是看准了,他爹在和亲之前,一定会保下她的安全,完全有恃无恐。 他负气地移开目光,紧紧地盯着进京的使团。 “滚出大明!” “滚出大明!” “滚出大明!” 一声声呼喊此起彼伏,毫不掩饰的愤怒与不满,眼中酝酿的敌意越发分明。 为了维持秩序,顺天府出动了不少差役,手中拿着长长的棍子,将群情激昂的百姓往后推,留出足够的空间让使团通行。 第204章 横生意外 阿拉坦虽然听不懂大明的官话,却能从人们的语气中,感受到浓浓的排斥之意。 他的双眉拧在了一起,甩了下手中的缰绳,加快了行进的速度,打算尽早抵达鸿胪寺。 差役平日横行霸道惯了的,下手没个轻重,为了逼退涌动的人潮,加大力度挥舞着手中的棍子,往不听话的百姓身上招呼而去。 挤在最前方的百姓,不少都被打得了,不禁让人怀疑:朝廷的官员,究竟是向着敌寇,还是向着百姓的呀? 他们的行为,激化了百姓的怒意,人潮非但没有向后退去,反而推搡着继续向前,一时间群情激昂。 忽然,差役的防线破开了一道口子,一名红衣女子被推了出来。 杨慎心里倏然收紧,“她怎么来了?” 无羡顺着他的目光望去,是一个带着帷帽的红衣女子。 那打扮、那身形看着很是眼熟,如无意外的话,便是杨慎的妹妹杨惜无疑了。 杨惜跌跌撞撞地向前跨了两步,仍未阻止跌倒的趋势,狼狈地趴在道路中央,正落在使团的马蹄之下。 原本跟着她的丫鬟,被困在差役的长棍后,无法上前搭救,焦急的呼声淹没在了嘈杂的喊声中…… 北元战马蹄质坚实,那么一脚踏下去,连狐狼的脑袋都能踢碎,更别说是娇弱的杨惜了。 帷帽滚落到了一边,露出了一张惊慌失措的小脸,如同一只受惊的傻狍子,眸中充斥着惶恐,傻乎乎地待在原地,就连躲避都给忘记了。 啪!—— 一根栗色马鞭,倏地飞出,宛若灵蛇出洞,飞速地向她袭去! 真是祸不单行…… 怎么办? 杨慎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慌乱之中,打算直接从窗口跳下去,被无羡给拉住了。 “淡定!” 杨慎就是个书生,没练过,即便茶楼不高,稍有不慎,也会将腿给摔瘸了。 无羡阻止他,本是一番好意。 杨慎却不领情:那人不是你妹妹,你当然能淡定了! 无羡没有理会杨慎眸中的怨怼,目光回到了杨惜的身上。 只见笔直的鞭子,在空中遽然打了个弯,灵巧地缠上了杨惜的腰肢,猛地用力回撤,将她给提了起来,险险地避开了使臣的马蹄。 “姑娘没事吧?” 温润的声音,宛若春风化雪,暖彻心扉,安抚了杨惜的慌乱。 路人听不清那人的轻声细语,只见杨惜红着脸,微微地点了点头,乖巧地退到了街边。 待杨慎赶到时,杨惜依旧痴痴地望着那人的背影,伊犁马上的俊年,如风淡雅,如玉生烟。 杨慎将她从上到下,细细打量了一遍,脸色还算不错,也没见到有什么外伤,仅仅是衣服沾了些尘土。 他依旧不放心地问道,“你没受伤吧?” 杨惜的心思早就跟着那位俊年飞走了,哪里听得到她哥说了些什么,压抑着心中的急切,故作平淡地问道,“刚才救我的那位公子,哥哥认识吗?” 杨慎点点头,“在大同的时候见过,叫姜蔺,刚升为指挥同知,此次护送使团一起进京的。” 说来那位姜蔺,也是从宁夏来的,与无羡交情匪浅。他的本事,无羡应是了解的,怪不得她之前如此淡定呢…… 是他错怪她了…… 杨惜轻声赞了一句,“如此年轻就是同知了呀……” 杨慎并不觉得有多厉害,“荫封得官,算不得什么。”有本事同他一般,靠自己的能力考取功名。 杨惜嘟着嘴,不乐意了,“那人的身手如此之好,即便未得荫封,也能坐上同知之位。” 要知道,同知可是从三品的,许多人在战场上九死一生,打拼了一辈子,都未必能爬到这个高度。 杨慎觉得,若是换作无羡,就不会说出如此天真的话来。 杨惜绞着手中的帕子,声音越说越轻,“他是我的救命恩人,哥哥一定得请他来府上,诚意道谢才是。” 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杨慎点点头,“是该好好谢谢才是。” 这边杨慎带着妹妹回了家,那边无羡看完热闹,也散了场。 一回到石牌坊,她便钻进了厨房,忙了整整一个时辰。 饭菜刚上桌,就见一道身影出现在了正厅,手中还提了两坛西凤酒,清隽之态恍若天人。 随行的小厮则背了整整一斗花椒、一石红香米,还有好几斤的狗头枣、柞水核桃、海红果脯,都是姜蔺从榆林带回来的。 李霸笑眯着眼,接过那两坛西凤酒,“我说姐儿怎么亲自下厨,烧了那么多菜呢,原来是你来了呀!” 他的目光落在了姜蔺身后的少年身上,左右手各拎着一条腊驴腿,眉眼间与姜蔺有六七分相似。 “这位是……?” “这是堂弟姜奭,随我一起进京历练的。”姜蔺介绍道。 李霸见那姜奭皱着鼻子,不知是被腊驴腿的味道熏得,还是对他家有些看法。 反正就是个小孩子,没有计较的必要,点了个头,应付过去就是了。 好久没见着姜蔺了,李霸热情地拉着他的手,将他带到桌边,夹了一块炖得酥烂的羊腩,放到了他的碗里。 “这是你最喜欢吃的,姐儿特地给你做的。”收回筷子时,他顺带吮了一口味道,明明暖心暖胃,却让他品出了一股酸味来。 前阵子,小丫头每日给他吃的尽是些青菜豆腐,把他当羊一样喂。 瞧瞧,姜蔺一回来,就整了一桌子肉。 真是女生外向啊! 姜奭随着姜蔺入座,见几名年近及冠的男子在边上坐了下来。 那几人他听他哥说过,是无羡的护卫,有商贾之辈,有山贼之子,还有胡人之后。 都是些什么人啊,也不用镜子照照自己,居然好意思与他们同桌? 靠!还敢抢他看中的羊肉? 谁给他们那么大的胆子?! 他都想开骂了,被堂兄一个眼神堵了回来。所有人都被堂兄那副温润如玉的外表给欺骗了,只有他知道,堂兄没有表面上看上去那么好相处,蔫坏蔫坏的,尽会给人背后捅软刀子。 堂兄刚到榆林时,他傻乎乎地被族内几个兄弟撺掇了,嘲讽了他一番,说他得官之后,一次都没回老家看望过,数典忘祖。 结果堂兄以历练为名,将他逮到了军营,好好地磋磨了他一顿。 那日子过得就如地狱一般,每日天未亮就得起床,和普通小兵一起负重越野、拉弓射箭、近身格斗,二更后方得休息。 有时,累得连衣服都忘了脱,一挨着枕头就睡着了,足足折腾了半条命。 即便过了好几个月,还是叫他不堪回首。 他曾偷偷溜出军营,一状告到他爹那里,原本以为能替他出口恶气。 想不到,他爹听了堂兄的几句辩驳,就调转了枪头,反过来训诫他贪图安逸、不思进取,还被硬架着给他哥道谢。 自此之后,他便彻底学乖了,在堂兄面前夹起尾巴做人。 堂兄指东,他绝对不敢往西! 这次护送北元使臣进京,他之所以能被堂兄选中,带在身边历练,也是因为众族人中,他最识相、最听话。 不过真看不出来,李霸的女儿一身男装打扮,举手投足利落洒脱,要不是事先得知她的身份,根本看不出来她是个姑娘家。 此次出门前,族老给堂兄选了不少姑娘,都是百里挑一的,要才有才,要貌有貌,彼此的身份也相当,全是当地的名门望族之女,连他都有些眼馋了,可堂兄连正眼都没瞧过一下,全都给推了。 他原本还奇怪来着,此刻看到堂兄对李家父女的态度那般殷勤,还品不出其中的猫腻,就是他傻。 他不觉又多看了李姑娘一眼,一双凤眼顾盼神飞,姿色确数上佳,却也不是无人能及。她究竟用了什么手段,将面善心黑的堂兄都给迷惑了? 堂兄自己提着礼物上门不说,还让他充当苦力,拎着两条熏人的腊驴腿。 最可恶的是,还让他换了身新衣服。 这下可好,腊驴腿的味道沾了上去,洗都洗不掉,白白报废一套上好的云锦。 到了李家也是,明明是她的护卫没规矩,与主子平起平坐,同席用膳。偏偏堂兄还要护着她,舍不得不让他教训两句,护得跟眼珠子似的。 难道堂兄口味独特,不爱娇滴滴的大家闺秀,就喜欢这种不阴不阳的? 姜奭想不明白,索性就不想了。 堂兄不让他多嘴,就不多嘴呗,照做总是没错。反正有一桌子好吃的,他大可化不满为食欲。 他的目光落在一碟黄渣渣的羊肉上,还裹着一层浓汁,浓稠如粥,色泽如雪。 李霸刚才给堂兄夹的,就是那一道。 他在夹完菜后,竟然还舔筷子! 没读过书的粗人,就算做过将军、封过伯爵又如何,骨子里依旧鄙陋不堪! 问题是他那个堂兄,平日里纤尘不染,连同他碰触一下,都觉得是亵渎了。 他居然能受得了别人的口水,还吃得一脸餍足,真是活见鬼了。 不过,这也激起了他的好奇。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菜,闻着味道挺冲鼻的,色泽更是不堪入目,有如秽物一般,看着就没什么食欲,这样的东西也能入口? 姜奭的脸一抽,看着堂兄大快朵颐,一口接着一口,根本停不下来,心中越发诧异起来,如同装了廿五只猫,真是百爪挠心。 要不…… 他也试试看? 反正堂兄都吃了不少了,想来也不至于难以下咽。 他伸出了筷子夹了一块,学着堂兄的样子,在羊肉上裹上黄白的酱汁,试探性地抿了一口。 黄色的酱汁辛辣香浓,白色的酱汁甜美香醇,明明是两种大相径庭的味道,却被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 真的……很特别…… “这道菜叫什么?”姜奭问道。 “酥酪咖喱羊腩。”姜蔺答道。 姜奭知道酥酪,用羊乳做的,在北元很盛行,“咖喱是什么?” “源于天竺的一种香料。” 原来是天竺来的,怪不得那么特别呢,闻所未闻。 姜奭又夹了一筷子,味道真是不错。待他第三筷落下去后,感受到一道冷厉的目光,剐在了他的身上。 他循着那目光扭头望去,就见堂兄对他笑得一脸……温和。 每次堂兄这般对着他笑的时候,他总会倒大霉,吓得他虎躯一震,连筷子都要掉了。 他从未见堂兄讲究过吃食,端上来的菜,每道夹上几筷子就住口了,一度让他以为,堂兄在练习辟谷,打算得道升仙。 如今看他那副护食的样子,还是他那仙风道骨的堂兄吗? 姜奭咽了咽口水,很有求生欲地改变了落筷的位置,夹了一个肉丸,咬了一口。 靠!他上当了! 哪里是肉丸,明明是软糯的芋头啊! 而且还是中空的! 一股汤汁流出来,浓稠如蜜,带着一股浓郁的乳香,弥漫于唇齿之间。 是化开的酥酪! 靠!他以前怎么没觉得酥酪有那么香、那么甜呢? 他又尝了两个,正打算再尝第三个时,发现堂兄的眼神又向他瞟来。 堂兄总盯着他做什么呀? 他吃顿放容易吗? 他又将注意力转移到了下一盘菜上,又是黄渣渣、黏糊糊的一坨。 摆盘真丑。 姜奭用筷子戳了一下,居然黏住了。用力往回一拉,带出了一条拉丝,越拉越长,怎么扯都扯不断。 这道菜到底是怎么回事? 太邪门了! 他感受到堂兄的目光如刀子一般,又向他袭来。 他不是故意给堂兄丢脸的,可是此刻,他的筷子就像是被盘丝洞的蜘蛛精缠上了一般,无论是进是退,都难以摆脱那道缠丝。 他该怎么办? 谁来帮帮他? 遽然,一双筷子伸了过来,压着那条恼人的缠丝,在一个瓷碗上轻轻一点。 居然断了? 让他没想到的是,替他出手解围的,竟然是无羡! “这道拔丝山药要趁热吃,不然一会凉了,结成块,就该扯不动了。” 她的声音如她的外表一般清越,有如烹雪煮茶,雅而不媚。 他看不见此刻自己脸上的表情,但也知道,一定傻得可以。 他含糊地应了一声,将那块拔丝山药塞入口中,合上牙关。 先是软嫩,继而爽脆,待咬到芯子时,又复绵糯,像是微微抿一抿,就能在舌尖上化开一般。 一口菜,尝出了三种滋味。 她似乎很爱将多种滋味,杂糅在一起,明明南辕北辙,偏偏又不会让人觉得突兀。 真是很新奇的体验。 让他大感意外的是,裹在山药上的那层黏糊糊的,居然是糖! 要知道,糖比盐还贵呢! 除了炖几道甜品,他家烧菜都不怎么舍得放糖的,普通百姓或许连糖都没见过。 为了这道菜,她究竟费了多少糖啊?总量都同山药差不多了,真是够奢侈的了。 不过…… 真心是好吃啊…… 居然将寡淡无味的山药,变得脆甜爽口,真是化在舌尖上,甜进了心坎里。 他感觉过去十几年,全白吃了! 他决定了,既然坐在了饭桌之上,就是来吃饭的。管堂兄射来什么眼神,一律无视,他要敞开肚子,好好吃上一顿再说! 真好吃啊! 怪不得堂兄在祖宅时没食欲呢,换作是他,天天这般好吃好喝的,将胃口给养刁了,再让他吃别的,他也没食欲啊! 第205章 可怜堂弟 厢房。 奚淼因为伤口未愈,无法坐着与大家一同用膳,只能在屋内趴着。 无羡想从莳花馆,找一个心细的来照顾他。原本优选的是他身边的童子,不过上回清露被劫案,他所表露的贪财,让无羡有些不喜,想换歌僮来。 歌僮为了送奚淼一根琉璃簪,将自己存的私房钱都拿出来了,忠心可鉴。 如今正值多事之秋,在身边留一个贪财的,远不如留一个忠心的叫人放心。 奚淼听到这个提议后,眸色一深,沉思了好半晌才道,“替他寻个好人家过继吧,脱了乐籍,也算是个好归宿。” 毕竟是五百年前,等级观念根深蒂固。所谓士农工商,农仅次于士族。在世人的眼中,跟着奚淼为奴为仆,即便吃穿不愁,还不如做个普通的农户体面。 以歌僮的性子,本就不贪慕富贵,或许对他而言,脱离乐籍,安贫乐道,或许是最好的归宿。 只是歌僮走了,“选谁来照顾你?” 奚淼将她的忧虑收入眼底,眼波流转间,昳丽非凡,“还是之前照顾我的墨竹,毕竟伺候了我两年,用起来较为顺手。” 人是来伺候他的,自然全凭他的喜好。 墨竹在馆内兄弟羡慕的目光中,打包来了石牌坊,签了卖身契,随何关等人尊无羡为主子,至于奚淼,则不能再称为馆长了,改称公子。 他见奚淼的心情不怎么好,一直用筷子戳着那道拔丝山药,都快要将它给戳烂了。 他不明白了,今晚府上来了客人,加了不少菜,一看就是主子亲自下厨,用心做的,公子为何不喜欢呢?他平日不是最爱主子烧的菜了吗? “今夜来了何人?”奚淼问道。 “姜同知和他的堂弟。姜同知原与主子相熟,听闻是一起长大的。此番护送使团进京,带了不少礼物登门拜访。” 奚淼本就对无羡存着浓郁的兴趣,早就打探过她身边的人,对姜蔺也有几分了解。 这人出身好,本事好,性子好,长得也好。但在他的私心里,仍是希望那些别人的夸大其词,想从墨竹的口中打听实情。 “姜同知长得如何?” 墨竹不假思索道,“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这八个字,就像是为姜蔺量身定制的一般,用在他身上最贴切不过。 奚淼握着筷子的手一紧,对着拔丝山药戳得更为用力,“他不是一介武夫吗?长得那么斯文,能够提刀杀敌吗?” “他可厉害啦,今日北元使团进京,一个姑娘不知怎么的,冲到了路中央,差点就被北元的铁骑踏中了。他用鞭子就这么一甩,就将人给救下来了。” 为了增强叙述的效果,小厮兴奋地甩了甩右手,演示着挥鞭的姿势。 “救命之恩……”奚淼细细品了品那四个字,勾唇一笑,“不该以身相许吗?” “可是……姜同知不是会娶主子的吗?”怎么能娶那位姑娘? 奚淼脸色骤沉,“谁说的?” “听府上的护卫说的,不然主子和老爷,为什么那么热情招待他呀!” 奚淼的脸彻底黑了下来,戳烂了山药,又去戳芋丸。 墨竹头疼得很,主子将他带回石牌坊,就是要他好好照顾公子的日常起居的,可是公子这般戳下去,这顿饭还怎么吃啊? 无羡不但是他的主子,同时也是公子的主子,他人微言轻,说不动公子,不如将无羡给搬出来。 “主子说了,让您好好吃饭,这样伤口才能早些好,以后就能去正厅一起吃饭了。” “无羡真的这样说的?”暗沉的双眸重新绽放出光彩。 “是啊!公子还画了一个带轮子的椅子,找师傅打造了。只要公子伤好了,就能坐着到处走了。” 他以为,她见了老相好,就把他给丢在一边了,还算她有些良心。 奚淼的心情顿时好了,夹了一块咖喱羊腩,吃得有滋有味。 墨竹松了口气,不管怎么说,公子总算是乖乖吃饭了。 看来还是主子最管用啊! 人又谦和,好相处,对手下也慷慨得很,这点看柴胡几人就知道了。 墨竹暗暗下了决心,一定得抱紧主子的大腿! …… 正厅。 酒桌之上推杯换盏,几杯下肚,话匣子就被打开了。 李霸给姜蔺夹了块肉,“听说你升官了?” 姜蔺给李霸斟满酒杯,“应州大捷时,我在榆林遇到了一股敌兵。托李叔的福,没抵御两日,对方便随主力一同败退,让我捡了个功劳,升了指挥同知。” “说话别同那些酸丁似的,同我还有什么可客气的,打赢了就是打赢了,是你自个儿的能耐!” 姜蔺扫了饭桌一眼,“怎么没见到沈钰?” 李霸不喜欢文人的字号,也记不住那么多名字,因而在他的面前,姜蔺从不提字,直接呼名。 “他如今很得张太监的赏识,入了神机营,成了枪炮厂的翼长,还兼了机器局的事。” 沈钰几人都是李霸看着长大了,将他们当做半个儿子,语气中带着几分老父亲的欣慰。 姜蔺高高举起杯盏,遮住了他眼中的幽邃,“还以为我到京师,能和他喝上一杯呢!” 何关撇了撇嘴,“人家如今可是大忙人,哪里有工夫陪同我们。” 无羡噗嗤一笑,给他的杯中满上了酒,“无论是枪炮厂,还是机器局,”全都属于军工单位,进出可比皇宫看得还严格,“哪里是那么容易就能出来了。” 而且,沈钰正在仿制弗朗机炮,得忙上好一阵子呢! “蔺儿呢?进京后有什么安排?” 蔺儿? 姜奭差点将嘴里的酒都喷出来,李姑娘就是这么称呼堂兄的? 两人果然有尖情啊! 他的八卦之心刚被点燃,堂兄的眼刀子便甩了过来,让他立刻怂了。 下一瞬,手中的酒杯也被夺了过去,换成了白水,“不会喝酒就别喝了。” 他错了! 他再也不八卦了! 堂兄能把酒还给他吗? 那可是三十年的陈酿,从榆林到京师,他都嘴馋了一路了! 看着姜奭那副委屈的表情,无羡咯咯地笑了起来,对姜蔺道,“你还是做哥哥的呢,平日就是这么欺负他的呀?” 姜奭用力地点点头。 对他来说,堂兄面慈心狠,将他爹和一群族长骗得团团转,令他几番申诉无门。 今日,总算有人一眼就瞧出了他的可怜遭遇,他感动得都快哭了。 “你不知道,堂兄总是欺负我,将我拎到军营,差点没将我脱去半层皮!”太凶残了! 无羡不由地好奇,“他都是怎么训练你的呀?” 姜蔺给他夹了一块羊肉,真想直接堵上他的嘴,“没什么,都是以前我们训练的那些,磨磨他的性子。” 那是磨性子吗? 明明是磨皮、磨骨、还磨命,好不好? 不过他收到了堂兄的眼神警告,什么都不敢说了,只能乖乖低下头,默默地啃他的羊肉。 无羡酌了口酒,朝姜蔺眨了眨眼,“你把他丢去伙头营了?” 姜奭将头抬了起来,好奇道,“你怎么知道?” 要知道,当日被堂兄丢进了伙头营,手上被塞了一把屠刀,面对一大群羊,就连他自己都傻眼了。 他去军营可是历练的,跑步、骑马、射箭、舞刀、练拳,苦些也就苦些了,这些都没什么可说的。 可是让他去宰羊? 这算什么事儿,他又不是来做厨子的! 于是,他又去找了他爹告状。 堂兄辩解说,他起得晚了,错过了点卯,这是作为他的惩罚。 得!他还真错过了点卯,堂兄连点卯的册子都带了,一点申辩的机会都没给他留。 之后,他又偷偷找了他爹,告了几次状,均被堂兄以各种理由,轻松揭过。 他爹不相信他就算了,最后一次,还用戒尺抽了他一顿。 到底谁才是亲儿子啊! 无羡笑得合不拢嘴,“从前年节,伙头营忙不过来,你哥也去帮过忙。” 姜奭盯着堂兄看了半晌,完全想象不出来,如此目下无尘的一个人,是如何拿起屠刀,做着宰羊的活计。 姜奭顿时来了兴致,“堂兄第一次宰羊的时候,是不是很神武啊?” 神武个头! 其实,他更想问的是堂兄的黑料,可是他胆子小,不敢问啊! 无羡抿了口酒,目光缱绻,氤氲了几分醉意,仿若穿越了时光,回到了童龇之时。 姜奭兴奋地等待着她爆料,哪知才一瞬,她的眼神又恢复了清明,狡猾如狐,“这个呀,你得问你哥去!” 姜奭垮下了脸,堂兄若是肯说,还用问她吗? 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一个个都蔫坏蔫坏的,把他的胃口高高吊起,结果卖了个关子,真是好气哦! 他撅起嘴的样子,就像个吃不到糖的孩子。无羡索性拿了根波板糖出来,塞在了他手中。 姜奭本是不屑于要的,但他没见过那么大的糖,足有巴掌大一块,颜色还艳丽得很。 人家盛情难却,就勉为其难收下了。 他内心的矛盾与纠结,全都写在了脸上,真是有意思得紧。 无羡被他逗得咯咯直笑,酒桌上回荡着她的笑声,如银铃一般清脆悦耳。 一坛酒有一大半进了李霸的胃里,抱着个空坛子,醉得脚步虚浮,被马荣给扶走了。 姜蔺带着喝了不少酒的姜奭,也起身告辞了。 无羡没想到他要走,都给他腾了屋子了,莫非,“还有公务吗?” 姜蔺点点头,“我要负责北元使团的在京安全,怕是得将他们送走后才能好好再聚了。” 何关撇了撇嘴,“一个个都是忙人。” “就你话多。”无羡弹了下他的脑门,将姜蔺一路送至垂花门,话锋一转,“知道今日被你救下的姑娘是谁吗?” 姜蔺出来京师,不熟悉那些世禄之家,不过他认得带走那个姑娘的人,是杨慎,便不难推测她的身份,“那人是杨慎的妹妹吧?” 姜奭一惊,酒全醒了。 那可是杨阁老的女儿啊,堂兄对她有救命之恩,可是傍上了一条粗大腿,他得将这个好事写信告诉他爹! 立刻!马上! 可他还没高兴太久,无羡一盆冷水便浇了下来,让他遍体生寒。 “杨姑娘的出现,多半不是意外。” 姜蔺也想到了这点,“以她的身份,不该只带了一个丫鬟出来,看来有人布了局,就不知道是盯着谁去的。” “这次的万寿节,看来不会太平。前些日子我惹恼了建昌侯,小心有人给你使绊子。” 姜奭知道建昌侯,那可是太后的亲弟弟,听闻很得宠。 她这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然敢在老虎头上拔毛?! 他得警告堂兄,离那个女的远些,简直就是一个祸端,想不到却在堂兄的眼中,看到了一抹宠溺,“斩草不除根,可不像是你的风格。如今我在京师,下次再想对他下手,支会我一声。” 堂兄哟!你知道对方是谁吗? 可别让美色冲昏了头脑,到时候,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无羡耸了耸肩,“这块骨头太难啃,算了,出了京师再想办法弄死他。” 姜奭此刻只想咆哮: 当他是个死人啊,那么机密的事找个没人的地儿,私下说不好吗? 为什么要当着他的面说啊? 他完全不想听啊! 更不想因此成了帮凶,英年早逝! 嘤嘤嘤…… 姜奭还在为小命担忧,便觉得脖子一紧,被堂兄拽住了衣领,往外走拖着走。 他都到了议亲的年纪了,再过两年要及冠了,堂兄就不能给他留点面子啊?! 走了两步,堂兄终于放开了他的衣领,不过,不是为了他的面子,而是无羡的一声“蔺儿”。 许是染了醉意,她的声音没初见时那般清冷,多了几分软糯来,如一片羽毛轻轻划过,撩得人心里痒痒的。 姜蔺转过头,声音也比往日更柔和些,“什么事?” “就是想叫你一声。” 无羡的脸颊因为喝了酒,添了几许诱人的红晕,宛若熟透了桃子,叫人想咬上一口。 “好好保重!” 姜蔺觉得喉咙有些干哑,轻声“嗯”了一声,便带着姜奭走了。 姜奭从怀里取出了无羡送的波板糖,绿白搅胎,看着就很诱人。 不过,他的心始终是向着堂兄的,可不会因为一块糖,就被轻易收买了。 “堂兄,不是我说啊,她爹被夺爵了,族长是不会让你娶她的,早些断了,对你、对她都好。” 姜蔺的眸色隐没在夜色中,看不出心底的情愫,“你别乱说。” “我哪有乱说?”姜奭早就瞧出来两人间的暧昧,“她若不是喜欢你,怎么会为你亲自下厨,还送我糖。” “她向来对谁都很好……” 对沈钰如此,对胡勒根如此,对那个莳花馆的馆长亦是如此。 让人爱着,也恨着…… 恨不能将她所有的好给独占…… “不是啊,她见到你笑得那么开心,临走时还特意叫住了你,一脸的恋恋不舍。”说没私情,谁信啊! 姜蔺皱了皱眉,将无羡今日的行为,细细地回忆了一遍,确实有些反常。 难道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 她一向不胜酒力,喝酒之后情绪要比平日外露许多,而他俩许久未见,不久又将再次分别,即便有些欢喜与离愁也很正常。 眼下最关键的还是建昌侯,他刚到鸿胪寺,就听说了他打劫贡品的事了,是个目无法纪的家伙,指不定今日杨姑娘的意外,就是他在背后捣的鬼。 “这几日,好好盯着北元使团,不能再出意外。” 姜奭随口应道,“放心吧!”完全没将他语气中的凝重放在心上,此刻他满眼都是手中的波板糖,沁凉入心,滋味真是不错。 可惜幸福太短暂,下一刻,他手中的糖就被姜蔺给抽走了。 “晚上吃多了会蛀牙!” 姜奭愤愤地咬了咬牙,他的牙口好着呢,才不怕蛀牙! 堂兄真是太讨厌了! 第206章 坦诚相告 翌日。 天色尚未露白,浓厚如墨。 穿着绯色的官员,一个个排着队,在下马碑前依次落轿,摸着黑,踩着一慢四快的更鼓声,疾步进了宫门。 今日大朝,本在讨论万寿节的事宜,一名言官突然出列,掷地有声,“李霸之女心怀叵测,挑唆百姓闹事,致使北元使团进京时遇袭。” 官员之间交头接耳起来,私语声被刻意压低,如蚊虫的嗡鸣,听不清说了些什么,却吵得杨廷和心烦意乱。 “怎么回事?” “还不是前两日南市的义拍给闹的,夸大了应州之战的成果,将百姓对北元的怒意都给激起来了。昨日使团进京时,不少刁民上街闹事,幸好顺天府尹早有准备,派了不少人维持秩序。” “呵呵,不就是那个又黑又胖的宛平知县嘛,不知怎么入了圣上的眼,顶了顺天府尹的缺,能有多少能耐?即便提前做了准备,还不是出事了。” “出什么事了?” “有人冲出了人群,拿刀要砍使团。北元人哪是好惹的,个个彪悍。行刺没成功,自个儿差点死在人家的马蹄下。” “我怎么听说,冲出人群的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 “啧啧,那个李霸之女真能挑事,连小姑娘都被煽动了。” …… 爱女被牵扯入是非之中,杨廷和头疼得很,揉了揉发涨的眉心,沉声道,“万寿节在即,未免节外生枝,此事稍后再议。” 越是难参的人,言官的兴致越高,好似这样才能显得他们的清高来。 无羡方才献瑞,也算是个名人了,正好踩着她扬名立万,怎肯轻易松口。 “此女挑起两国纷争,包藏祸心,若不严加惩处,恐将在万寿节生乱,后患无穷。” 杨廷和心里也苦啊,他不是不想处罚无羡,只是时机不对。 “此女本官会着人,将其严加看守。北元使团那边,也有专人安抚,诸位大可放心。” 杨廷和的处理天衣无缝,让他挑不出毛病来,早就拟好的义愤之词,全都给堵了回去。 哼,万寿节在即,就让此女多得意一阵,反正,也蹦跶不了几日了。 …… 朝堂上的一场风波刚刚平息,御花园中的好戏刚刚拉开序幕。 新晋的王美人,在凉亭里被贤妃给拦了下来,“见了本宫,为何不跪?”上扬的尾音,流露出上位者的气势,不怒而威。 王满堂咬了咬牙,将膝盖曲了下来,“参见娘娘。” 她的声音带着几分沙哑,眼下施了不少粉,仍透着淡青色泽,显然昨日被送去豹房,一夜没睡。 宽大的衣袖之中,贤妃紧紧地攥着拳头,青筋毕现,脸上依旧平静无波,像是什么都未看见一般,缓缓地在垫着软垫的石凳上坐了下来,接过宫女递来的芦根蜜糖茶,小口小口地抿着。 待一杯茶下肚,仍不见要让王满堂起身的意思,像是完全将她给遗忘了。 王满堂的运气,让后宫的所有女人嫉妒,一入宫就深受正德帝的宠爱。 一个月获得的宠幸次数,比其他人在过去几年间加起来的都要多。 同她一同参选的秀女,则没她那般幸运了,都没被正德帝看上。 相貌好又机灵的,被各宫的主子挑了去,留下的都成了下等的宫女。 吴二丫就是其中之一,被分配洒扫宫道,每日起早贪黑,有着忙不完的活,累不说,还处处受人刁难,谁都能踩她一脚。 她想回家,可惜回不去了,只能夜夜蒙在被子里哭,若是让人发现了,还得被扣上一顶帽子,受到一顿责罚。 在她最落寞无助的时候,王满堂出现了,将她收到了身边,救出了苦海。 她将王满堂视作恩人,自是看不惯贤妃的刁难,轻轻托着王满堂的手,将她给扶了起来。 “美人身上这条百花裙,是皇上亲赐的,沾了泥可就不好了。”往大了说,那就是对皇上的不敬! 如今的她,站在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王美人的身侧,早已不是昔日那个任人搓圆揉扁的低等宫女了。 即便面对高高在上的贤妃,她也敢挺直了腰杆,借着王美人获得的圣眷,开口怼人。 贤妃也是宫中的老人了,在张永那边讨不到便宜,并不意味着,她连两个初出茅庐的小丫头都斗不过。 “圣上所赐之物自当爱惜,既然如此,就不要去泥泞的地方了。” 吴二丫还为她之前的表现沾沾自喜,完全没听出贤妃话中的深意,但王满堂心里清楚,她被变相禁足了。 她向来懂得趋利避害,眼中的愤然不甘一闪而过,取而代之的是柔顺无害,乖巧得如同一只兔子,“娘娘教训的是。” 她恭敬地向贤妃施了一礼,带着吴二丫告退,将贤妃话中的意思向她分析了一遍。 吴二丫这才回过味来,愤然道,“咱们找圣上做主去!” 王满堂也想,可是,哪有她说得那么容易。圣上身在豹房,不是她想见就能见的。 她是获得了圣眷,可是谁又知道,每次圣上将她召去豹房,并非行恩爱之事,而是让她唱曲、打扇。 仅此而已…… “宫中如履薄冰,贤妃的地位仅次于皇后和德妃,不可正面与她冲突,我把你当做姐妹,不想你吃亏。” 吴二丫心头一暖,说不出的感动,“美人就是太心善了,才会让她欺负了去。她算个什么东西,都有好几年没见过圣上一面了,还不如德妃识趣,知道要讨好美人。” 王满堂忙不迭捂住她的嘴,“这些话可不能随便乱说,小心隔墙有耳。” 吴二丫扫了四周一眼,“美人放心,宫道上没人我才敢说的。” 王满堂点了下她的脑袋,“就你鬼机灵。” 两人说说笑笑地回了翊坤宫,刚进侧房,一名宫女端着燕窝粥前来,“德妃娘娘得了旧港宣慰司进贡的上品官燕,特意吩咐下来,熬了给美人美颜养肺。” 官燕用泉水洗净,盛入瓷盅炖熟了。 吴二丫盯着盅内一丝丝宛若鼻涕的玩意儿,觉得有些恶心。 不是说官燕吗?燕子去了哪里? 不怪她眸色中会流露出傻气,饶是家境殷实的王满堂,也从未见过这种吃食。 她家开的是布庄,每日面对形形色色的顾客,最会察言观色,一眼就瞥见了宫女嘴角勾勒出的鄙夷与嘲讽。 即便她眼拙,不知道官燕是什么,又如何?还不是得端到她的面前,供她享用? 如今获得圣眷的她! 享受着德妃的悉心照料的也是她! 这就够了! 她取了勺子,舀了一勺,放在唇边轻轻一抿,一丝瞬间滑入了她的口中。 一抹慌乱自她的眼中闪过,让她细心掩藏起的鄙陋暴露无遗。 然而下一瞬,她又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淡定从容,又舀了一勺放在唇边。 原来…… 这就是官燕的味道呀! 虽然没滋没味的,一点儿都谈不上可口,但她依旧一口一口,舒心地享用着,仿佛比她尝过的任何一道菜都要美味。 如今的她,要品的不是口感,而是这盅官燕所彰显的身份! 殊不知,被她视作珍品的官燕,此刻被端在了人人轻慢的乐户面前。 奚淼的双眸一亮,随即又暗淡下去,眼中的嫌弃不加掩饰,“这玩意儿难吃死了。” 无羡挑了挑眉,“你尝过?” “天南海北的美味,有什么是我没尝过的?”奚淼舀了一勺,微微一侧,燕窝化作一道水柱落下,“你也太小气了吧?炖得那么稀,就不能多放些?” 即便是炖一碗白粥,也不是越稠越好,不然就成浆糊了,“不是怕把你给噎到吗?” 别说,头一回吃燕窝的时候,他不知情,听着那人如何吹嘘珍馐难得,便舀了一大勺,那人还特意将眼窝炖得浓稠如粥,还真是将他给噎到了。 想起那时的遭遇,奚淼的脸色就臭臭的,逗得无羡咯咯直笑。 “这个能促进伤口愈合,尝尝,我做的保证好吃。” 无羡坐在脚踏上,捡起被他丢弃的勺子,舀了一口,喂到他的唇边。 扑鼻而来的是炼乳特有的香甜,甜入心扉,确实与上次吃到的迥异。 奚淼半眯着眼,像只喝奶的馋猫,一口口舔舐着。若是身后长了条尾巴,都能见到他欢愉地甩个不停。 “这东西只有海外有,每年进贡的也不多,你是从哪儿寻来的?” “合作的倭商送的,你若是喜欢,我让他以后多捎带些。” “味道也就一般。”奚淼用勺子戳了戳盅内的一粒粒透明物,只得豆子般大小,却是晶莹剔透,咬起来很有嚼劲,“这也是燕窝吗?”之前可没尝过。 “不是,这是我将绿豆磨成面,和了莲藕和百合做出来的。”古代版的西米露,将配比调整了很多次,才有如今的q弹。 奚淼舌尖轻轻滑过唇角,语气傲娇得很,“味道尚可。” 无羡喂完燕窝,将瓷盅交给墨竹端了出去,见他偏头看着她,眼睛一眨不眨,“你最近有些奇怪。” “哪儿奇怪了?” 无羡的眼眸平静无波,让他看不出任何端倪,殊不知,这才是最大的端倪。 “宁夏是你的地头,那些年还有咸宁侯罩着,你的行事都很低调。可是入京之后,在这块遍地都是高官显贵的地儿,你反而越来越张狂,这不像是你的风格。” “哦?是吗?”无羡不置可否。 “你的行为很奇怪,杨慎就更奇怪了。他与你不和,却日日来看望你,一待就是一整日,瓜田李下难免惹人非议,可他却无所顾忌。”这完全不符合他的教养与品性! 无羡状似漫不经心,“你觉得他为何而来?” 奚淼阅人无数,他看得出来,杨慎看着无羡的目光藏着情愫,不过还未浓烈到让他做出如此逾规的事来。 不为私…… 只能是为公了! 小小一个院子,却围着不少守卫,全都是杨慎派来的人,还有一个三省,无时无刻紧随无羡的左右,如影随形。 如此严密的护卫,不像是守护,更像是监视。 奚淼的问题直指关窍,“他到底对你打了什么主意?” 无羡坦诚相告,“北元使团提出和亲。” “对象是你?” 奚淼虽然早已料到了几分,但当无羡承认时,仍如遭雷击。 还真的是拿她去和亲! “北元想做什么?”奚淼的瞳孔骤缩,无羡与他们可是死对头,远的不说,应州一役中,单单在她的手中死伤的就达上万之数。 据说,那些伤兵回到北元后,大多染上了疫症,没几个活了下来,他能想到的只有…… “娶你回去泄愤?” 牺牲一个女人用来讨好北元,那帮子大臣倒是能耐得很! 奚淼的心中又气又急,语气自然也好不到哪儿去,“那位朱大将军呢?他知道吗?” “他还不知道……” “那还等什么?找人通知他呀?我不相信,以你的本事,连传个话的人都找不到!” 无羡看着他那副火急火燎,恨不得要从榻上蹦起来的样子,倏地笑了,灿若凌霄。 “都火烧眉毛了,你还笑得出来?”虽然他不想承认,但是,“为今之计,只有那位朱大将军能救你!” 无羡的眸中多了两分探究,“你知道他的身份?” “京师的皇孙能有几人?傻子都能猜到他的身份。” 无羡揉了揉鼻子,感觉她就是奚淼口中的那个傻子,一直以来只当朱寿是个普通的,甚至有些落魄的皇孙,还答应要包养人家呢! 奚淼看着她呆愣愣的,心下更慌了,“莫不是怕他不愿帮你?” 无羡心情低落,语气无奈,“若是找他帮忙,我多半得入宫,还不如去北元自在。” “北元可是个虎狼之窝啊!”相比之下,入宫算得了什么? “北元没你想得那般可怕,巴图孟克想让我组建怯薛,我若到了北元,就是他的座上宾。” 震惊一波接着一波,宛若骇浪袭来,让奚淼有些招架不住,“巴图孟克怎么会让你去组建怯薛?” 第207章 有人期盼,有人不耐 不是奚淼不相信无羡的能力,而是怯薛的地位在北元太过特殊,与大明的神机营差不多,招募的都是可汗的亲信,怎么会选中一个外族人? 他不由地怀疑,“消息可靠吗?” “绝对可靠,因为……是巴图孟克亲口说的。”无羡悠悠地呷了口茶,平静得就像是阐述一件与她无关的小事,“巴图孟克麾下兵强马壮,想一统北元,独缺威力强大的火器。而我最擅长的,就是使用火器。” 想想也挺可悲的,她作为大明子民,处处受到大明官员的打压,反而是敌国看中了她的才能,不惜以和亲的方式招揽。 奚淼怯怯地扫了四周一眼,一颗心都快跳出了嗓子眼。 幸好这番话是在屋里说的,此刻只有他和无羡二人在场,没被杨慎的人听了去。 “不能为大明所用,定也不能为他人所用!”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可不是说说而已,“若是被朝廷知道北元的本意,你都无法活着踏出大明的地界!” 无羡看着他的双手,紧紧地搅在一起,紧张得不知道如何是好,清冷的眸色染上了几分暖意。 “跟着我,一不小心就会丢了性命,你怕吗?” 奚淼下意识地捂着胸口,那里藏着她给的契书,“卖身契都签了,你不能丢下我!” 对上他那执拗的目光,无羡笑了,“好,绝不丢下你。你可得乖乖吃饭,把身子给养好了,不然逃亡的时候,可得拖后腿了。” 奚淼没有应声,不过之后的两日,他的性子好到出奇,给什么,吃什么,对食物半点挑剔都没有。 自墨竹伺候他以来,还是头一回见他如此好伺候,眼中不觉染上几分忧虑,“公子,您没事吧?” 这说得是什么话? 难道他就不能像姜蔺那般,做个谦谦公子吗?一日不训人,就不正常了? “今日的点心倒是特别得很。” 甜白釉的暗花瓷碟子上,一字摆着四个团子,分别散了白色的杏仁粉、黄色的蜂花粉、绿色的茶末粉、红色的砂糖粉,做成寿桃状,摆在翠嫩的竹叶上。 奚淼夹起其中一个绿色的,软软糯糯,散发着清新淡雅的茶香。 咬开冰凉的外皮,裹着青梅的馅料爆浆而出,充盈于齿间,酸酸甜甜的,入口即化。 奚淼的眼中充满了惊喜,“这叫什么?” “叫雪媚娘。” 皮如少女般娇嫩,馅如雪团般皓白,确实与这个名字贴切得很。 奚淼眯着眼,吃得津津有味,“味道不错,让厨房明日再做些。” “这个可是主子亲手做的,忙了整整一上午。听柴胡说,里面裹的叫奶油,做起来可费劲了,只有在府上哪位公子过寿时,主子才会露一手。” 过寿吗? 狗蛋和柴胡的生辰早就过了,何关和胡勒根的生辰还没到。 今日恰逢万寿节,正是那个人的寿辰,若是没料错的话,是做给他的吧…… 倏地,他觉得口中的团子,甜味淡了不少,被青梅的酸味彻底掩盖了…… 舌尖是酸的…… 心间也是酸的…… 是他贪心了…… 他清楚自己的身份,能够留在她的身边,已经是莫大的造化了,别说去争去抢了,就连吃醋的资格都没有…… 他与她的距离是如此之近…… 又是如此之远…… …… 屋外忽然热闹了起来,十来人分作两排,进入了院中。 领头的是一名上了年纪的嬷嬷,身着福寿如意纹的宫装,带着宫里老人特有的傲气,微微仰着下巴,拿眼睨了一圈。双眉之间的深沟,显示了心中的不耐。 “李家姑娘何在?” “我就是。” 无羡刚解下身上的围裙,还带着一丝烟火味儿。手中拿着一碟雪媚娘,款款步出厨房,直视着对方的眼睛,不卑不亢。 嬷嬷见她一副男子装扮,双眉蹙得更紧,“宫宴即将开始,怎生如此打扮?幸好咱家带了宫装来。” 两旁的宫女鱼贯而出,手中捧着的是早已准备好的华服,并有擅长梳洗的宫女替她重新绾发结鬟。 无羡被拥入闺房,手中的碟子被夺了去,由着宫女将她那身云布曳撒扒了,换上了鸾凤云纹鞠衣,腰间束上香缎大带,紧紧勒出她的蛮腰,再缠上一圈描金玉革带。 外侧,则罩上一件赤色纻丝大衫,以织金的凤纹霞帔装点,里三层,外三层,描金镶玉,缂丝饰珠,站在阳光底下都能将人闪花眼,真真是奢华得无以复加。 无羡趁着空隙,扫了四周一眼,之前被拿走的雪媚娘早已不见了踪迹。 心中像是被丢失了一块,空落落的。 突然,一阵刺痛拉回了她的心神。 一名小宫女正拿着一枚珍珠珥珰,用尖锐的插钉,点在她的耳垂上,不停地比划着。 这是要给她打耳洞的节奏吗? 无羡忙用手,挡住了双耳,“万寿节见血,怕是不妥吧?” 这顶帽子扣得有点大,宫女不敢做主,看向了一旁的嬷嬷,见嬷嬷沉着脸,没吭声,只得作罢。 捣鼓了近一个时辰,总算是拾缀完了,对着镜子中的那个云鬓高悬、铅华薄施、桃脸轻匀、樱唇深注的少女,无羡微微蹙眉。 美则美矣,却多了几分陌生感。 替她梳妆的宫女,对着镜中的倩影,倒是非常满意,“姑娘有哪儿不喜欢的,奴婢可以替您重新调整。” 无羡刚想说“不必了”,嬷嬷的冷嗤便从她的身后传来,“哪有时间再让她耽搁,如此便是她莫大的造化了。该准备出发了。” 嬷嬷的催促夹杂着不耐,急急催着宫女们收拾起来。 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 无羡站起身,顿觉一阵眩晕袭来,眼前一黑,继而又恢复清明。 这完全是因为坐得太久了,头上又顶着十多斤重的头冠给闹的。 一场盛大的宫宴还未开始,她就被折腾得够呛,想要尽快结束了。 一脚刚迈出去,嬷嬷的警告响起,清冷中夹着几分讥讽,“姑娘的步子大了。” 不就是想说她没规矩吗? 无羡愿意配合他们换装,但这不表示,她愿意被所谓的礼教束缚。 一个眼刀被她甩了过去,落在嬷嬷的身上,“嬷嬷怕是忘了我入宫的因由,北元使团可看不上这些做派。” 嬷嬷寸步不让,“宫中自有宫中的规矩,容不得尔等草民放肆!” 无羡有恃无恐,“我是草民,光脚不怕穿鞋的。若是将我惹恼了,毁了和亲,后果你可担待得起?” “你敢?”权威被挑战的恼怒,自话音中清晰流露,拔高的语调难掩底气的不足。 无羡拢了拢衣襟,唇角的笑意带着几分揶揄,“我连杨阁老的儿子都敢打,你说我敢不敢呢?” 嬷嬷的眸底闪过一丝顾虑,终究是怕了,不再坚持,但是看着她的目光,依旧带着高人一等的傲气,“宫宴即将开始,该出发了!” 无羡目的既已达到,懒得再与她计较,迈着大步出了屋子,见奚淼站在她门口,额角虚汗连连,单薄的身子轻飘飘的,像是风一吹就能倒了,看得她有些心疼,声音也随之软了下来,“身上还有伤呢,怎么不在屋里好好躺着?” “我想亲自送你。”奚淼牵起无羡的手,挠着她的掌心,眼中有缱绻的温情在流动。 “成何体统!”嬷嬷一掌拍开了奚淼,用力之大,令他的手背瞬间泛出了红痕,“来人,速速将此无礼之徒拿下!” 无羡眸色渐冷,语音森冷如冰,“想拿我的人,也要看我同不同意。” 一群人应声而出,个个手中持钢刀,在刀芒的映射下,看着凶神恶煞的。那种在沙场上磨砺出的戾气,直教人背后发寒。 嬷嬷只带了宫女出来,哪里是无羡的护卫的对手,像是只斗败的鸡,愤怒地瞪着双眼,却不敢吱声。 “好好歇着,等我回来。”无羡的声音纤柔,目光温婉,有一种安抚人心的力量。 奚淼向她微微颔首,目送着她在宫女的簇拥下一步步远去,直到那一身光华消失在了小院的尽头。 院外停着一辆马车,锦帷在风中飘荡,看着就很华美。 车旁站着一个肥硕的身影,背光而立,叫人看不清脸上的喜怒。 无羡表情一僵,有种犯了错,被当场抓包的赶脚,弱弱地喊了一声,“爹……” “你还记得我是你爹,那么大的事都敢瞒着我!”一双被肉挤压成缝的眼眸,睁大了不少,显示着他此刻的气愤,但心中更多的还是自责。 这个女儿太让他省心,每次出了事,总是她自己兜着,太不让他放心。 “爹,我心中有数。” “有数你个头!”京师的水太深,他真怕她一步踏错,万劫不复。 可是,很多时候身不由己,不是他们想避,就能避开的。 选秀结束后,他们便打算离京了,都快出了居庸关,还是被人被截了回来,还派了那么多人来看着院子,不是防着他们逃跑,是什么? 人在局中,进退全由不得自己。 “想做什么就去做,别有什么顾虑。咱不欺负人,但也不能被人欺负!” 所有的感动在唇边漾开,化作了一声甜甜糯糯的,“爹——” “回来再找你算账!”李霸佯怒瞪了她一眼,趁机将她此刻的装扮印入眼底。 十多年来,她从未做过女儿家的打扮,此刻盛装之下绽放出的芳华,让他想到了早逝的发妻。 那一年,那一日,也是一辆马车,将她给载走了。 这一回,轮到他亲自送女儿上马车,不知道她能否安然回来…… “小心脚下,别踩空了。” 他小心地扶着无羡上了马车,一声响鞭甩起,马蹄声声,车轮滚滚,碾压在青石路上,在模糊的视线中,渐行渐远。 李霸收起了离别的伤感,抖了抖身上的肥肉,转身回了小院。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刘安被无羡调走了,他身边只有一个马荣,看家护院还行,打探情报就不行了。 怕什么,无羡这边不是还留着何关和胡勒根吗?他们一定知道内情,将他们抓过来问一问就清楚了。 他也该行动起来了,出了事让女儿一人抗,还要他这个做爹的做什么? …… 皇宫。 作为招待各国使团的盛宴,一后二妃都得以盛装出席,唯有王满堂位份太低,照例是没有出席的资格。 谁让她得圣眷呢,正德帝一开心,赐了她一套只有妃嫔才有资格穿戴的大衫。 如此殊荣,怎能不受人眼红? “宫宴都快开场了,德妃都已经出发了,送衣服的怎么还不来呀?”吴二丫伸长了脖子,急切地望着宫外。可是宫道上空荡荡的,连一个人影都没有。 对于这场宫宴,王满堂期盼已久。筵席之上不但有多国使臣,还有朝廷要员及其女眷,这可是她露脸的绝佳机会。 她的心里比二丫还急切,面上却佯装着镇定,“别担心,若是耽误了宫宴,他们担待不起。” 这话表面上安慰的是吴二丫,实际上也是安慰她自己。 吴二丫一颗心等得忐忑难安,索性跑到了翊坤门外候着。在耐心快被磨光时,终于将人给盼了来,忙不迭上前,“都什么时辰了,怎么才来呀!” 一句话,有埋怨,有不满,也有责难。 相比于她的焦急,捧着大衫的宫女,却是淡定得很,“本来美人的大衫早已完成了,可惜被董太监给要了去。尚服局只得连夜再赶制了一套。奴婢也是刚领到手,茶都没来得急喝上一口,就给美人送来了。” 她话中的意思透露得很明显了,该给她茶钱了,但是急晕了的吴二丫,哪有心思细细品味这些弯弯绕绕,看着她那不疾不徐的速度就来气。 “妹妹也是辛苦了,之后就交给姐姐我吧!”说着,一把夺了她手上的衣服,火急火燎地往屋里跑。 宫女看着空空如也的双臂,顿时傻眼了,直到吴二丫进了翊坤门,她才回过神来,心中的不满化作了一声冷哼。 “不过是个小小的美人,真以为得了圣眷就了不起了?就如此迫不及待地想穿上妃嫔才有资格穿的大衫吗?穿上凤袍的猴子还是猴子,最后怕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她甩了甩衣袖,扬长而去。 这边的赏钱没了也就没了,她才不稀罕,反正另一头,自会有人给她双倍补上就是了。 第208章 宫中撞衫,美人心计 另一头,吴二丫像只喜鹊,欢欢喜喜地绕在王满堂的身边,一会儿给她穿衣束带,一会儿给她拾缀珠钗。 “皇上真是宠您呢,赐了那么多好东西,美人一定能在宫宴上艳压群芳。” “别那么说,还有皇后和别的娘娘呢!” 王满堂的轻斥不痛不痒,吴二丫根本没放在心上,继续道,“都是些半老徐娘的人了,哪比得上美人水灵啊!” 王满堂嘴上没有应声,心里却是欢喜的,略施胭脂,面色就已色若春华。 “时候不早了,美人该走了。” 若是到得太迟,难免被人说是恃宠而骄。王满堂不敢耽搁,急急往宫宴赶去,锥心的痛楚自金莲传来,仍不敢稍作停歇。 附近的内官与宫女,大多被调去宫宴伺候,宫道上反而冷清下来。 在一片清冷与萧瑟中,一名赤衫女子款款而来,宛若一树红枫点燃了秋意,让人移不开眼。 “美人,前面的是哪位娘娘呀,为何从未见过?” 不怪吴二丫奇怪,后宫的妃子统共只有两位,与那人相貌不符,年龄更不符,看她样子不会超过二九。 尚未晋升妃嫔,却能享受妃嫔的待遇,这本该是王满堂独享的殊荣,却让一个不知名的小丫头占了去,这让王满堂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感。 “走!瞧瞧去!” 吴二丫傲然地扬起了下巴,将狗仗人势演绎得淋漓尽致,本想大干一场的,却在走近后惊讶地连话都说不利索了,“怎、怎么……会是你?” 无羡也没想到会再见到她们,还真是让人无语的缘粪。 她的眉间漾开一抹笑,清浅得不达眼底,“是呀,真巧……” 当最初的惊讶过去后,吴二丫又恢复了来时的气焰。如今的她,可不再是一个鄙陋的花农之女了,而对方依旧是个民女。 呵呵,真是天道轮回。 报仇的时候到了! “大胆!见到美人为何不跪?”吴二丫拿出了平日教训人的气势,横眉怒目,哄哄别人还行,对无羡来说,却没半分威吓力。 还以为王满堂升为嫔妃了呢,原来是她想多了,对方还是个美人啊! 无羡指了指身上的大衫,又指了指王满堂的,都是相同的制式,没有高低之分,“你有什么资格让我下跪?” 吴二丫被问住了,愣了半晌,突然记起送大衫的宫女所说的话,“这身衣服是董太监送你的吧?也不看看你是什么身份,有没有这个资格穿得!” “怎么回事?”王满堂眸光流转,好奇之余,还藏着几分不为人知的情绪。 吴二丫简略地将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王满堂细细听着,心思百转千回。 她与德妃住在同一宫殿,照理说,若是圣上又赐下了一套大衫,她定能获得消息。 可是如今,一点风声都没听到,那身大衫必然不是来自明路的。 宫中那些太监,自身越矩的都有不少,更别说是弄套衣服送人了。 她不免对吴二丫的话,更信了几分。 “你的胆子也太大了,别怪我不顾往日的情分。”要怪只能怪你自己运气不好,被她给逮住了,“来人,快将她身上的衣服扒下,杖责三十,交由尚服发落!” 吴二丫早就想找无羡泄愤了,一直苦于没有机会。此刻机会自己送上门来,还不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她带着三名宫女,气势汹汹地冲了上去。 反观无羡这边,来时的嬷嬷有事离开,给她带路的宫女在发生冲突后,也悄悄溜了,身单势薄,孤立无援。 无羡又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名为“阴谋”。 出门时,奚淼冒着逾越之责,抓住了她的手,便是想在她手心写字,告诉她这套大衫的问题。 她的唇畔勾起一抹浅笑,举起双手,摘下了头上沉重的头冠,扭了扭酸疼的脖子。 “好久没动弹了,手都痒了……” 坠满珠翠的头冠,璀璨夺目,被抛至半空,划过一道亮丽的弧度,落在吴二丫的身上。 如此贵重的头冠,怎能被如此糟蹋? 她不由自主地伸出手,小心地护在怀中,还未待她仔细瞧上一眼,一脚落在了她的腹部,将她踹倒在地。 “大胆!竟敢在宫女行凶,还不快快将她拿下!” 王满堂横眉立目,气势迫人,脚步却是诚实得很,往后退了一步。 她也就这点出息了,每次只敢躲在别人的身后使唤。当初选秀的时候,就是如此,想不到都升任美人了,还是如此。 她身后的宫女,作为宫中最低等的存在,不知是不是被压迫久了,被注入骨髓的胆怯,反而变异成了一颗暴虐的种子,悄悄地生根发芽,在主子的一声命令下,瞬间破土而出! 无羡就像是一只慵懒的猫,饶有兴味地看着一群得意忘形的老鼠,在她面前欢快地蹦跶。 再强悍的老鼠,终究只是老鼠,还真以为自己是猫的对手? 只要一爪子拍下去,就能让她们看到实力上的差距,将她们彻底打回原形。 可是她偏偏不这么做,刻意收着手上的劲道,尽情地戏耍着她们。 “来人!快来人!” 最先耐不住的是王满堂,作为小主,她比任何人更早一步发现了败势。 所以,她要招更多的人来,一个不够就两个,两个不够就四个。 宫中可是她的地盘,她就不信了,还不能制服无羡那个丫头。 可惜,被叫来的不一定是她的帮手。 …… “怎么回事?” 北元使臣的目光,一直在席间搜寻,杨慎知道,他在找的是无羡。 从开始的兴奋难耐,到如今消磨了兴奋,只剩下难耐了。 人怎么还没到? 使团等不及了,杨慎也等不及了,寻了个借口出了奉天殿,刚出了右翼门,隐隐听到一声尖锐的呼救,自他的后方传来。 “来人!快来人!” 从方向上分辨,这声呼救来自后宫。 杨慎作为一个外臣,本不欲多管后宫的闲事,刚走了两步,又听到一阵清脆的笑声,笑得恣意、张扬、甚至有些放肆。 那是无羡的声音! 不是派了嬷嬷和宫女带她入宫吗? 怎么跑去后宫了? 杨慎也顾不得形象了,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恨不得化作一阵风,急急赶往笑声的来源,就见一名少女长袖簌簌,轻裙飘飘,手中的霞帔收放自如,逸态翩跹,不像是在恶斗,反而更像是在漫舞,美得如同敦煌壁画上的仙女。 躲在战圈之外的王满堂,虽未受到波及,却也是张皇失措,钗横鬓乱。 此刻见到穿着青色公服的杨慎前来,如同看到了一个救星,收起了眼中的戾气,睫羽轻颤,配上纤柔轻细的嗓音,令人怜爱,叫人心疼。 “大人来得正好,此女逾规越矩,身着只有妃嫔才能穿戴的服饰,还想对我逞凶,打伤了不少宫女。” 无羡看向杨慎的目光,带着几分揶揄,“小杨大人,人家可是以逾矩为由,要将我拿下,打上三十大板。我孤身一人在宫中,势单力薄,为了不被打残,只能奋力反抗了。您说该如何判罚呀?” 这套大衫是他爹亲自定的,比照的不是妃嫔的品级,而是公主的品级。 为的是抬高无羡的身份,以便与北元和谈时,体现足够的诚意。 此刻时间紧迫,杨慎急着将无羡带走,懒得与王满堂啰嗦,“失礼之处,本官在此同美人赔个不是。” 机会千载难逢,王满堂哪肯轻易放过这个惩治无羡的机会,向前跨出一步,霞帔倏然勾住了一根枝杈。 只听哗的一声,纳的线蓦地居然被挑了出来,应声断裂。 装饰的珠子连成了一串,如雨柱般掉落而下,滚得满地都是。 “我的霞帔!”王满堂近乎绝望,这是她好不容易盼来的露脸机会,一年仅此一次,如今霞帔破损,衣冠不整,让她如何参加宫宴? 吴二丫抓起那断了的线头,想要重新连上,可是慌乱之中越发显得手拙,又有两根线被她抽了出来,彻底没了补救的希望。 无羡凑近一看,明明只是勾住了几颗珠子,怎会坏得如此彻底?没人做手脚才怪。 不免啧了两声,一切嘲讽尽在不言中。 浓郁的恨意,瞬间在王满堂眼中堆积,将她的双眸染得越发深沉,阴鸷的目光直勾勾地盯在无羡的身上,像是要将她洞穿一般,“你身上的这身霞帔得赔给我!” “你自己将霞帔给弄坏了,为何要我赔?”无羡都被她的无赖给气笑了,对着杨慎道,“小杨大人,您看我该不该赔?” “请美人自重!”杨慎自然不能答应,王美人是否出席宫宴无伤大雅,但无羡却是必不可少的。 但对王美人而言,无羡身上的霞帔,却是她最后的希望! 只要她还想风风光光地出席宫宴,就一定得将那条霞帔抢到手。 她眼底的狠厉一闪而过,“宫内逞凶,服饰越矩,哪个不是大罪,这位杨大人如此庇护,莫非……”她的目光在两人身上打了个转,带着几分暧昧,“你们有私情?” 无羡的嘴角一抽,这个王满堂还真敢说。那可是杨首辅的亲儿子,前两届的状元郎,清贵中的清贵! 没摸清对方的底细,便随便扣屎盆子,啧啧,这回可是踢到铁板了。 无羡抱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火上浇油道,“小杨大人,有人说咱俩有私情啊,你要不要表个态?” 杨慎面色骤沉,语气重了几分,“李姑娘是使臣要见的贵客,还请王美人请慎言!” 王满堂难以相信,“她只是一个民女,怎么会是使臣要见的贵客?” “前朝之事,后宫不便置喙。”声音不怒而威,透着浓浓的警告。 无羡还等着看一场大战,想不到风向突然转换,将战火烧到了她的身上。 “还不快走?” “哦!” 无羡深知“见好就收”的道理,打算抽身而退,但是王满堂怎能让他们如此轻易离开,让吴二丫带人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杨慎作为首辅之子,又是前科状元,可不是任人揉捏的,目光立刻沉了下来,“王美人,大衫本就不是你如今的身份,可以穿戴的。” 什么身份? 不就是一个美人吗? 王满堂最恨的就是别人提这个,凭什么,她获得了圣上的独宠,却是后宫之中份位最低的,人人都拿着这个压她一头! “还不动手?!” 在吴二丫的指使下,两名小宫女张开双臂,一前一后困住了杨慎。 男女授受不亲,更何况是宫女与外臣。可怜一个七尺男儿,在两个娇弱的小姑娘面前,动都不敢动一下。 另一边,吴二丫则捋起了袖子,伸手直冲无羡手中的霞帔而去。 人在情急之中,往往能爆发出惊人的速度。吴二丫快得像是一道风,一瞬间就冲到了无羡的面前,将她的霞帔抓了一个正着。 霞帔本就是装饰之物,并不牢固,哪里受得住两人的用力拉扯。 “你若在不松手,这件霞帔可就要破了。”无羡隐隐带着警告。 破就破了! 王满堂的眼底掠过一抹狠厉之色,索性豁出去了,她去不成宫宴,无羡也别想去成! 撕拉!—— 精美绝伦的霞帔,在两人的手中裂成了两瓣…… 没了霞帔,也没留下的必要了,王满堂转身就走。 吴二丫狠狠地剜了无羡一眼,火速追了上去,“美人,您不去参加宫宴了吗?” “为什么不去?”王满堂加快了脚下的步伐,“只有立刻回宫换衣服,才来得及赶上宫宴!” 理是这个理,吴二丫心里还是为王满堂叫屈,“那个民女算什么呀?就这么放过她了?” 王满堂冷冷一笑,“圣上不是才送了我一身百花裙吗?”虽然不及大衫霞帔,但也算拿得出手了,“可是那个民女呢?她可没第二身衣服替换了。” 要么穿身破衣出席宫宴! 要么就黯然回家! 如此算下来,是她王满堂略胜一筹! 嘴角的笑意慢慢漾开,阴毒而狠辣,让人避如蛇蝎。 第209章 美人惑主,使臣挑事 宫女随王满堂离开后,杨慎得以重获自由,可是,他的脸色却一点都好看不起来。 无羡的凤冠,在之前的打斗中,不知丢哪儿去了,霞帔被扯成了两截,大衫上也沾了不少尘土。 让他以何颜面,带她去见使臣? 到时候丢的可是国体! 为今之计,只能拜托他的小妹了。 他匆匆地带着无羡来到奉天殿前,“你先在这儿等着,一会儿我让小妹出来,给你重新换套衣衫。” 无羡才不要! 前不久,杨惜才来石碑坊闹过事,她可不想承她的情,“令妹与我身材不符,即便将替换的衣物借予我穿,也是不合身的。” “那你说该如何?”杨慎气恼起来,不禁怀疑,无羡是故意惹怒了美人,好找个借口,推脱了宫宴。 他还真是小人之心了。 对于内阁来说,这场宫宴就是一场相亲宴,意义重大。只要无羡表现得够好,他们就能从北元那儿要到更多的好处,自然担心无羡会从中使坏。 而对无羡来说,北元本就看中了她这个人,志在必得,相不相亲都改变不了最终的结果。既然如此,她又何必要躲? “你怕衣衫不整,还不简单?” 无羡当着杨慎的面,伸手就去解开对纽,衣肩顺着圆润的肩头垂落而下,羞得杨慎立刻转过身去,用手遮住了双眼。 “还请自重!” 无羡一脸的无语,她里面还穿着衣服的好不好,而且还是从脖子包到脚踝的那种! 她将脱下的大衫揉成一团,往角落一丢,露出了内侧利落的鞠衣,“好了,就这般进去吧!” “鞠衣是不能单穿的。”杨慎拧眉,并不觉得这个是好主意。 无羡轻哂,“为何不可?” 那还用问,“没人这么穿过。” “外衣该有的,鞠衣全都有,与您身上的那身没多大的区别。” 被她这么一说,杨慎才发现,鞠衣确实与公服差不多,但他依旧觉得不妥,说不出缘由,只是习惯使然。 无羡才不会给他反驳的机会,一个箭步,跨入殿内,出现了众人的视线之中。 鞠衣本就偏向男性,配上无羡那副落拓不羁的模样,更是英气逼人,雌雄莫辨。 有惊异,也有惊艳。 其中,属阿拉坦的目光最为火热,一如捕食者发现了猎物,血液中流淌的兴奋已是蠢蠢欲动。 无羡完全无视了众人的打量,平静的脸上没有多余的情绪,“我坐哪儿?” 杨慎以目光为指引,示意女宾席最前排的一张桌案,“坐在我小妹边上,也可照拂你一二。” 杨惜没对她冷嘲热讽就不错了。 指望她来照顾她? 只能回以三个字—— 呵呵哒! 不过,无羡还是老实地在杨惜边上的空位入座。 没什么复杂的原因,只是因为女宾席位,就数那桌的位置最好,可以近距离观看歌舞表演。 同时…… 也离那个人更近些…… 今日他穿的是庄重的衮冕,各有一条金丝绣成的龙,盘踞于两肩。衣色即便换成了沉稳的黑色,也压不住他那一身的张扬。 綖板前后各有十二旒,五彩玉珠垂落而来,遮掩了他眸中的光华。 无羡愣愣地看着朱寿,众人却在愣愣地看她。 “那人究竟是谁?怎么由杨修撰亲自带入席中,还坐在他妹妹的边上?” “莫不是杨修撰新娶的继室?” “头一个年龄不符,太小了些,而且她所在的位置,坐的都是尚未出阁的贵女。” “说不定是杨家的哪个亲戚,要给她做脸吧!” “不像,你看她身上的衣服,那是鞠衣,该不是哪个天潢贵胄吧?” “那也该坐在主位,而不是与普通贵女同坐吧?” …… 众人的窃窃私语,断断续续地落入杨惜的耳中,说不膈应是假的。 凭什么让那个狐媚子坐在她边上,叫人猜疑? 扭头再看无羡,见她欣然自得,对着满桌的食物大快朵颐,双眉不觉拧得更紧,“你还有心情吃得下去?” “不然呢?我也就这点顾盼了。” 无羡将桌上的菜挨个儿尝了个遍:茶食烧炸凤鸡放久了,早就不脆了;大油饼油腻得很,夹着都能往下滴油;双棒子骨腌过头了,咸得可以下饭了。光禄寺的吃食,真是一如既往的难吃…… 无羡仅仅尝了一口,就不再碰了,索性拿起酒来微啄。 女宾席上的是菊花酿,加了地黄、当归、枸杞诸药,滋补倒是挺滋补的,就是多了几分药味,反而将原本的酒香盖了下去。 本末倒置了。 她捏着手中的酒杯,扫了大殿一眼,两丈宽的过道,将男女宾彻底隔开。 女宾席的上手坐着诰命妇人,下手坐着未出阁的姑娘。 相对而言,男宾席的人就比较繁杂了,除了各国使臣外,还有各部的要员。 姜蔺作为使臣的护卫也来了,他的位置紧邻着阿拉坦那拨人。脱去了平素的白衣,穿了一身绯色的官袍,将那冠玉一般的面容,映衬得更为白净。 无羡向他眨了眨眼,举起酒杯,隔空向他敬了一杯,仰脖一饮而尽。 姜蔺知她不胜酒力,此刻隔着太远,无法劝诫,摇头一笑,笑容中带着几分无奈与宠溺。 细菊浮樽酒正酣,重新换好装束的王满堂姗姗来迟。 朱寿见她上身是绿色丝绵夹衣,下身是嫩黄的百花裙。精湛的绣艺,将花的娇媚呈现得栩栩如生,穿在身上有如百花簇拥向前,步履生香。 美则美矣,却是不合时宜。 这仅是一套常服,平日穿着玩便罢了,如何能穿上万寿节的宫宴? 朱寿讶然道,“朕不是赐你大衫了吗?何为没有穿来?” 王满堂心中里燃烧着愤怒,脸上却流露出小白兔般的单纯与娇怯,“那套衣服毕竟与臣妾的位分不符,今日筵席来多那么多朝廷重臣,臣妾不愿让皇上为难……” 她说得如此体贴,朱寿怎能再责备于她,直夸,“爱妃真是懂事。” 若真懂事,怎会来得如此之迟? 怕是那套大衫出了问题,穿不了了吧! 皇后不但真相了,还捕捉到贤妃眼中一闪而过的幸灾乐祸。 她整了整身上的翟衣,赤色的褾口绣着五彩金龙,端庄肃穆。 金色的绣线熠熠生辉,想不吸引人都不行,纹理看着就与帝王身上的衮服是一对。 皇后夹了一块酒食入口。 嗯,滋味不错。 心情好了,吃什么都是香的。 反观王满堂,对光禄寺准备的宴席就什么兴致了。刚入宫的时候不知情,还以为有多好吃呢,一口吃下去差点没吐出来,真是连街上的食肆都不如。 此刻,见朱寿面前放着一叠四色团子,做成了寿桃状,妆点着翠嫩的竹叶,还算别致,难得生出两分食欲来。 可惜,她的面前没有这道果子,又扫了眼邻座的一后二妃也未见到,看来是独一份的,她的兴致不免更高了。 在众目睽睽的宫宴上,连一后二妃都吃不到的果子她能吃到,说明什么? 她独占圣宠! “好精致的果子。”眼中的馋涎,多一分太唐突,少一分太做作,将少女的娇憨表现得恰到好处。 说着,她便拿起手边的筷子,还没夹到那碟果子,就被朱寿不动声色地挪远了,放在了她够不到的距离。 “团子容易发胖,吃多了就不美了。”眸色中的宠溺不达眼底,朱寿将一盘桃子移到她的面前,“这是冬雪王桃,为着万寿节特供的,脆甜可口。吃了,皮肤就像是这桃子一样,红润诱人。” 王满堂笑得羞涩,红润的脸颊就如这桃子一般,娇艳欲滴。 “切,做给谁看啊!”贤妃嘀咕了一声,再不满,也不敢说得大声叫人听见。 她拿起自个桌案上的寿桃,一个用力,锐利的指甲便扎入了果肉之中,汁水瞬间流淌而出,黏黏腻腻,叫人生厌。 而且吃起来也麻烦,嘴巴开得小了,咬不下来,嘴巴开得大了,吃相就丑了。 怪不得杨贵妃喜欢吃荔枝呢,一口一个,那才叫一个雅致。 就啃了一个桃尖,便失去了兴致,悻悻地放在一旁,取出帕子吸干手上的桃汁。 一曲歌舞结束,阿拉坦代表北元使团,捧着一张貂皮上前,“这是我猎到的,送于大明皇帝作为寿礼。” 王满堂的目光,都黏在了那张貂皮上了。真是太漂亮了,通体紫色,没有一丝杂毛,在灯光下散发着莹润的光泽。 美丽的貂皮,谁不喜欢? 不止是王满堂,就连一后二妃的眼中,都流露出明显的渴求。 朱寿怎会没有看到,他从张永的手中接过那张貂皮,不假思索地披在了王满堂的肩上,“喜欢吗?” “只要是皇上送的,臣妾都喜欢。”王满堂娇羞地低下头,摸了摸那貂皮,顺滑无比,真是爱不释手。 她迷失在滔天的富贵中,享受着帝王的独宠,享受着后妃的嫉妒,享受着贵妇的羡慕,唯独忽略了她自己。 那身绿色的夹衣,配上紫色的貂皮,真是…… 丑得一言难尽…… 朱寿收起眼中的鄙夷,望向阿拉坦,“朕也猎到了一头,回赠北元使臣。”说着,给张永使了个眼色,张永立刻捧出了一张兽皮,递于阿拉坦的跟前。 这张兽皮铺在黄绸包裹的掌盘上,比阿拉坦送的要大上好几圈,可惜毛色灰败,参杂了不少杂毛。 “朕在猎鹿时,遇到一匹歹狼抢食,朕便把它射杀了,让人扒下了皮毛。” 朱寿目露揶揄,就差直言,北元就是一头与他夺食的狼,想要扒了对方的皮了。 阿拉坦的脸色不怎么好看,随手将那张狼皮扔给了身边的副使。 吐鲁番的使臣接着起身,献上一壶酒,“这是吐鲁番的葡萄酿制的,香醇可口,可比大明的酒好喝多了!” 大明哪会没有好酒? 只是想借着一壶值不了多少钱的葡萄酒,来暗讽大明的不济罢了。 如此倨傲,凡是有血性的都咽不下这口气,但是大半朝臣却像是没听到一般。平日里上书弹劾的时候,可没那么窝囊啊! 朱寿的嘴角噙着揶揄的笑,让张永替他斟酒。澄澈的酒液,化作一道水柱,徐徐注满酒杯。涟漪一圈圈漾开,触及杯壁后又荡了回来。 朱寿啄了一口,“滋味不错。” 不满声乍起—— “圣上怎能长他人志气,灭我大明威风?” “切,圣上贪酒好色,谁人不知?” “那也不能贪图吐鲁番的酒啊!” “不然,你还能指望他做什么?” …… 朱寿转动着手中的酒杯,看着杯中的倒影,如同蒙上了一层血色的阴翳,寒意沉沉。 “可惜了,吐鲁番有好酒,却没有与之相配的杯盏,不少人只能以头骨盛酒。张永,将朕的那套玻璃胎花葡萄纹琉璃盏取来,回赠吐鲁番使臣。” “是!——” 张永取来的琉璃盏出自琉璃居,精巧玲珑,色墨精妙。作为回赠,价值远在葡萄酒之上,真是赚大发了,可那吐鲁番使臣,却是阴沉着脸,悻悻地回到了桌位上。 之后轮到的是天方使臣巴迪亚,这家伙在贡品被劫案中,一副泼皮无赖的架势,不知这回又要出什么幺蛾子。 本是没人待见的人,献出了寿礼也是寒颤得很,就是一副卷轴。 小小一个天方,能有什么书画大家? 别弄出个信手涂鸦来丢人现眼,就已经不错了。 哪成想,当卷轴徐徐打开的时候,呈现的是两匹长鬃高蹄、方眼紫鼻的骏马,背上露出几丝汗血斑纹。 “天方进献汗血天马两匹,恭贺大明皇帝万寿无疆!” 朱寿的嘴角高高勾起,眸色带着只有彼此才能明了的笑意,投向了无羡。 从那幅画的画工就能看出来,是出自奚淼的手笔,墨迹很新,是近日所作。 如今能请动奚淼动笔的,只有无羡。 虽然画画的人,让他很是讨厌,但送画人的心意,却是叫他欢喜的。 那两匹天马,必然是无羡托了天方使臣之手,转送给他的。 他大手一挥,回赠给天方使臣彩缎五十匹,把天方使臣乐得合不拢嘴。 在他们的国度,大明的布料和瓷器是最热销,远比蟒衣、玉带什么的实在,又能大赚一笔了。 松本作为日本使臣,中规中矩,他本就是打着纳贡的幌子,与大明皇室进行交易,怎会学吐鲁番的那一套找不自在? 他献上的是一面彩绘描漆屏风,屏座及框架黑漆地,施以红、绿、银灰等色,禽兽亦施以彩,绚丽夺目。 朱寿回赠的也是五十匹面料,不过等级比天方使臣的要差一些,不是彩缎,而是纱绢。 对松本来说,这笔生意已经净赚不少,他心满意足地坐下了。 第210章 美人挖坑,杨惜补刀 使臣献礼完毕,乐声再度奏起。 王满堂杏眸流转,扫下了台下的席间,见无羡坐在了杨阁老的千金身边,与之相谈甚欢,亲密无间。 想当初,她对她们几人可是爱理不理的,还以为有多清高呢,说到底,只是因为她们的地位太低,看不起人罢了。 强压下眸中的阴鸷,换上了一片潋滟之色,迎上了朱寿的目光,脉脉含情。 甜糯的声音还染着几分撒娇的意味,伴着飘散的酒香,令人酥醉。 “圣上承天长寿宁,难得有那么多贵女在席祝寿,何不让她们展示下才艺?” “哦?”朱寿尾音上翘,眸光一闪,流露出几分意兴,“听着挺有趣的。” 王满堂的眼底,跃动着得逞的兴奋。 坑已挖好,就待埋人了。 她的目光在女宾席晃了一圈,落在了无羡的身上,还未待她行动,某人已经先行一步开口了。 “听闻,杨家有女才貌双全,不知今日可否有幸一睹姑娘的才艺?” 无羡举着酒杯,敬向了杨惜,微微翘起的嘴角,挂着放荡不羁的痞笑。 杨惜可不会天真地认为,无羡这是日行一善,真的是推崇她的才艺。 众女懵懂无知地羡慕着杨惜的好运,可以在圣上面前露脸,只有杨惜心里清楚,今日这场盛宴,是北元使臣的相亲宴,所有的女宾都是陪衬,只是为了让无羡的出现不显得突兀罢了。 对了!北元使臣! 无羡将她推到众人面前展示才艺,难道是希望她能吸引北元使臣,替她顶缸吗? 好歹毒的心思! 杨惜气得暗暗咬牙,凑到无羡的耳边,低声警告道,“别耍花样,想想你爹!此刻的他无官无爵,对付他,还不是同对付一只蝼蚁一般简单?” 无羡捏着酒杯的手一紧,眼眸幽黑,宛若无底深潭,暗藏着不为人知的危险气息,“杨姑娘大可试试!” 杨惜冷哼一声,并未将她的警告放在心上。她的心中正愁着献艺一事,此时已是骑虎难下,只能硬着头皮应下,“臣女不才,愿为圣上献上一曲。” “只有曲,没有词,岂不是太过单调?”王满堂的目光不时瞟向无羡,开始作妖了,“杨姑娘与身边的女子相谈甚欢,何不一起献艺,为圣上贺寿?” 将皇帝都给搬出来了,让人如何拒绝? 这就有些强买强卖了。 无羡不悦地拧着眉,又听一人起哄道,“听闻,李姑娘曾为歌僮献曲,歌技高超。” 开口的是一名少年,身穿织金云肩蟒袍,与正德帝的那身非常酷似,是蟒袍中最为尊贵的坐蟒。 无羡不认得他,若知道他是建昌侯之子张宗俭,便不会奇怪他的刻意刁难了。 不过,这人还不如他爹呢,傻得没有脑子。那番话虽然当众贬低了无羡,同时也打了正德帝的脸。 他这不是将正德帝与一个低贱的歌僮等同起来了吗? 杨惜虽然不喜张宗俭的做派,但是如今势成骑虎,索性做个顺水人情,卖张宗俭与王满堂一个好,同时也能显出自己的大度来。 “不知李姑娘擅长什么词曲?”她扭头问无羡。 无羡把玩着手中的酒杯,“我会的多了去了,只怕杨姑娘一曲都不会。” 杨惜本就是个心高气傲的,哪里受得了她如此明显的嘲讽,好胜之心被瞬间点燃,“李姑娘尽管开口便是,小女子不才,倒也收集了古今不少曲目,其中定有姑娘擅长的。” 无羡眼中的揶揄更甚,“杨姑娘听过《不染》吗?” “……”名字听着倒是不错,可是杨惜将脑海搜寻了一遍,根本就没找到这个曲目! “杨姑娘听过《拜将军》吗?” “……”《将军令》她会弹奏,《拜将军》是什么曲目? “杨姑娘听过《不谓侠》吗?” “杨姑娘听过《牵丝线》吗?” “杨姑娘听过《叹云兮》吗?” “杨姑娘听过《朱砂落》吗?” …… 这些都是什么曲目? 杨惜一头雾水,竟是一首都不会。 若是一二首也就罢了,可是无羡整整报了三十多首,别说是一纸残篇,就连词牌名她都未曾见过,这就不是她孤陋寡闻了。 “今日本是为圣上贺寿,李姑娘何必故意推托,随意找些没听过的词牌名来搪塞吧?” 这一顶帽子扣下来,可是大不敬之罪。 无羡微微一笑,“杨姑娘没听过,并不意味别人没听过。” “不知殿上有何人听过?” 杨惜自视甚高,就连她都没听过的,别人更不可能会听过。看着众人眼中的茫然之色,她越发坚信自己的观点。 忽然一人起身,“下官不才,听过其中的几首,愿为圣上献上一首《拜将军》,以贺应州之捷。” 众人循声望去,见出声的是一名还未及冠的男子,如此年轻,胸前的补子竟是一只花豹子,前途不可限量。 起身的是姜蔺! 杨惜一脸煞白。 他却一脸庆幸。 幸好,今日他陪同北元使团,一同出席了宫宴,给了他一个机会。 她身陷困境,他出手解围。 她歌声袅袅,他玉萧悠悠。 这样的画面,想想就很美好。 他眸中一闪而过的柔情,没有逃过朱寿的双眼。 他当初就爱用这种眼神,偷偷地望着无羡,让朱寿不喜。正巧当时要防范北元,就将他调去了榆林。想不到兜兜转转,又让他回到了无羡的身边。 姜蔺这是什么意思? 当着他的面,向无羡献殷勤吗? 哼!休想! 他偏偏不遂姜蔺的愿,“唱歌弹曲多没新意啊!” 王满堂原以为,无羡是从边疆来的,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才艺。如今见她一口气报了那么多曲目,想必唱歌唱得不错。 她可不想为无羡做了嫁衣裳,但又不想就这么轻易放过她,顺着朱寿的话道,“圣上不爱听曲,不如让李姑娘跳一段舞,如何?” 呵呵,上一次让她当众唱歌的人,倒是得览了一段她的舞,不过最后,他可是差点将小命都给送了。 无羡莞尔一笑,“王美女与民女同进同出整整一月,怎么不知道民女擅长的究竟是什么呢?在圣上寿宴展示,不觉得不妥吗?” “宴席之上就是图个热闹,即便姑娘才艺不济,也不会笑话你的。”话中暗藏贬低之意。 “民女就却之不恭了,请王美人准备一人配合,民女最擅长舞的就是……”无羡顿了一顿,眉眼之间的笑意加深,却是闪着寒芒,吐出一个字,“刀!——” 舞刀亦可算舞! 舒芬用手肘捅了捅杨慎,“你怎么把她带来了?”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王廷陈毫不客气地给出了四个字的评价,“狂妄无知!” 曹嘉好奇心起,“这人究竟是谁啊?” 王廷陈冷哼一声,“就是上次为一个贱民敲登闻鼓的。” “是她?”曹嘉瞪大了双眼,再次打量起无羡,“怪不得呢……” 当真配得上“狂妄无知”四个字! 舒芬没有参与讨论,看了看杨慎,又看了看女宾席,眼底闪过一丝探究的玩味。 …… 底下议论纷纷。 席上暗流涌动。 王满堂第一个跳了出来,怒目叫嚣的模样,颇有几分厉色,“万寿盛宴,岂容你如此放肆!” 这一回为无羡说话的不是姜蔺,而是一个大家都没想到的一人—— 北元使团的阿拉坦! 他不懂大明官话,却能从语气中辨别出王满堂对无羡的恶意。 一串北元语自他口中吐出,身边随行的使官迅速替他翻译成了大家都能听懂的官话。 “你这人好生奇怪,为何要动怒?她说得没错,她最擅长的就是舞刀,最拿手的就是杀人。” 要知道,无羡的凶名威震草原,死在她手中的勇士不计其数,“狼王”可不是白叫的。 王满堂被当众打了脸,一丝委屈袭上心头,望向朱寿的目光可怜巴巴。可惜往日屡试不爽的招数,今日却失灵了。 朱寿都瞧都没瞧她一眼,目光一直停留在杯中的酒液上,眼睑轻垂,不明所想。 王满堂将下唇咬得一片通红,眼中的委屈更甚。不过,她历来是个懂得分寸的。 明知不可为,何必为之? 就在她打算收敛蛰伏的时候,阿拉坦又给了她新的希望。 “我愿与她一起舞刀,与她比武!” 比武好啊! 让她之前逞凶作恶,正好借北元的手,给她一个难忘的教训! 这就叫做现世报! 内心的阴毒在不停地叫嚣,脸上仍维持着纯良无害的娇羞,“李姑娘身手了得,臣妾也想借这个机会,一饱眼福呢!” 王满堂杏眸扑闪,看着像个纯良无害的兔子,说出来的话,却叫众人脊背生凉。 身手再好又能如何,还不是个女子? 男女体力本就差异悬殊,更何况对战的还是好勇斗狠的北元人,胜负可想而知。 还是亲密同处过一个月的呢,什么仇,什么怨,要这么陷害一个娇俏的小姑娘? 有同情怜悯的,自然也有幸灾乐祸的。 张宗俭再次推波助澜,“李姑娘莫不是怕了吧?” 为了逼无羡迎战,他连激将法都用上了。 杨惜心中冷笑,王美人和张宗俭也不想想,李姑娘若真怕了又如何,比武输给男子,根本无人会对她有所置喙。 打蛇没打到七寸,段位也就这样了,怪不得混来混去,也就混了个美人。 杨惜眸中厉色一闪,“李姑娘代表大明比斗,怎么会怕了?” 她这招不可谓不狠,将问题上升到了一国的体面,直接断了无羡的退路。 在座心思透亮的,都能听出其中暗含的深意,更何况是擅长舞文弄墨的翰林。 舒芬一怔,“那姑娘招惹你妹妹了?” 这话让杨慎如何解释? 说他妹妹曾看上了无羡,知道她是姑娘后,恼羞成怒了? 那不是败坏了他妹妹的声誉了吗? 只得找了个理由,搪塞道,“小妹也是不愿大明落了下风。” 大明多的是好男儿,那也不至于将一个小姑娘逼上绝路呀! 舒芬也不点破他,只是叹息了一声,“不知道北元人会不会怜香惜玉,手下留情。” 杨慎心乱如麻,虽说知道无羡有些本事,但有多少吹嘘的成分在内,就不得而知了。 内心深处,他对女子有着根深蒂固的偏见,总觉得女子不如男,疑思着她在应州的战功,多半是靠着那群狼煞军得来了。 北元本就与狼煞军有血仇,这次一对一,对上的可是巴图孟克的孙子。 她没了庇护,还不得吃个大亏? 不行! 他得阻止这场比武! 杨慎猛地起身,屁股刚离开座位,就被舒芬给按了回来,“之前替那李姑娘解围的人都不着急,杨兄何须着急?再说,你拒了李姑娘的战约,谁人能替她出战?” 是啊…… 别说是巴图孟克的孙子了,即便是个普通的北元人,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李姑娘输了也就输了,谁都不会置喙,若是换个男子,可就有损大明国威了。 杨慎这么一动摇了,硬生生地错过了替无羡出头的机会。 只见她从容起身,唇角扬起的笑意,轻松悠然,完全看不出是要去比武的。 “王美人和杨姑娘一番盛情,连戏台都替我搭好了,我便却之不恭了。” 王满堂等的就是她这句话,“李姑娘既然擅长舞刀,那就上刀吧!”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看着王满堂的眼神,越发复杂起来。 都说,最毒妇人心,果真不假。 拳脚相搏,尚能点到为止,若是用上了武器,刀剑无眼,轻轻划开就是一道口子,破相了不说,连小命都可能会丢了。 席间议论声又起: “对方可是巴图孟克的孙子,这个李姑娘居然真敢应下。” “不应又能如何?等着被人扣上一顶大帽子吗?” “这次杨姑娘做得不怎么地道,可惜了那么个娇俏的小姑娘,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 “人不可貌相,将门出虎女。” “如何说?” “前两个月刚被夺爵的平虏伯知道不?就是她爹,据说立过不少功劳。” “无论如何,终究是个女子啊!” …… 第211章 短兵相接,徒生意外 “你用什么武器?”无羡望向阿拉坦,无所谓的表情,让人觉得她完全是在破罐子破摔。 草原上的男儿,除了射箭,便爱耍刀,他的回答不假思索,“用刀。” “就请上刀吧!”无羡也不客气,有要求,直接提了出来,“我要短刀,太重的可提不动。” 朱寿丢给张永一个眼神,张永立刻躬身离去,回来时端着三个掌盘,掌盘上一字摆着十二把刀,从小到大,各种尺寸、各种式样,一应俱全。 文人嗜书,武者好刀。 看着那一把把精致的宝刀,阿拉坦哪能不兴奋,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把拿在手中掂量着,尤其对其中的那把绣春刀爱不释手。 刀身乌黑铮亮,散发着阵阵寒芒,一看就是不可多得的好刀。 可惜刀身过于狭窄,不及三指宽,式样与他常用的大相径庭,使着不怎么顺手。 他偷偷地瞟了无羡一眼,见她不疾不徐地取了一对臂鞲,套于臂上,将宽大的衣袖束缚起来,细致地做着战前的准备。 他见过她与祖父的对战,如此本事的一个人,上阵前依旧不骄不躁,他更不敢大意,带着几分不舍地放下了那把绣春刀,转而选了自己最趁手的式样。 虽然不出彩,但是很实用。 等他选完,无羡也套完了臂鞲,正在拔去身上的坠饰,从腰间的玉带、结绶,到发后的簪花、鹣钗也给去了,一一摒除,只留下一支素玉簪子。 王廷陈的鼻腔里蹦出一声轻哼,“真是小家子气,难道还怕东西在比武时,弄坏了不成?” 她会小家子气吗? 杨慎不久前,还见到她将镶满珍珠的霞帔抽人,破损之后随手丢弃呢! 还是舒芬看得透彻,一语道破其意,“她不是舍不得那些玩意,而是嫌弃它们碍事。比武的时候,带着一大串叮叮当当的东西,岂不是束手束脚的?” 王廷陈依旧不屑,“只是垂死挣扎罢了!” 曹嘉一怔,“你们看,她选了一把最短的刀。只有一节手臂长,对战起来很吃亏的。” 舒芬与他的见解不同,“女子气力小,这种小刀更称手些。” 杨慎也是如此觉得。 他从未在她身上见过柳叶、雁翎、牛尾等一类的长刀,只有一柄小刀,同她此刻选的式样差不多。 “依我看,哪有那么多讲究,就是在自暴自弃罢了。”王廷陈啄了一口美酒,清香醇厚,坐等接下来的好戏。 只见无羡拨了下刀口,是钝的,还没开刃,向张永投去一瞥。 张永怎么觉得那眼神透着一抹失望,不对啊,这刀本是圣上专为她而打造的,只是没寻到机会送出去罢了。 形式参照的是她平日佩戴的那一把,选了最好的钢料,历经千锤百炼,打得一模一样,就连重量都差不多。 为何还有不满? 张永不知就里,朱寿却是看懂了,唇角漾开一抹笑,无奈中透着几分宠溺。 她若是想玩,就随她玩个尽兴好了。 张永收起挑剩的刀,留下了一炷檀香,用以计时。 无羡料到,这必定是朱寿的主意。 在场的那么多人中,除了阿拉坦,就只有他,见过她与巴图孟克的对决,知道她的短板在体力上,时间一久必然力竭而败。 他限定了时间,是怕她吃亏。 两人的视线,隔着五六张桌案不期而遇,继而匆匆分开。 点燃香头,比武开始! 无羡没有急着冲上前去,而是随意地甩了几个刀花,举手投足之间,透着一股江湖游侠的潇洒俊逸,配上她那身英气,吸引了不少女宾的目光。 一个字—— 帅! 王廷陈将一众贵女的灼热目光收入眼底,轻嗤一声,“装模作样!” 曹嘉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比武不都有个起手式吗?” 王廷陈反驳,“别人起手式就一招,她一连使了六七招,都能耍出花了。” 被他这么一说,曹嘉也觉得有些过了。 席间只有姜蔺这类习武的,又熟悉无羡性格的才知道,那几招刀花绝非是她故意作秀,而是为了尽快掌握新刀的脾性。 相比之下,阿拉坦就显得紧张许多,早早摆好了架势,肌肉绷得紧紧的,却迟迟没有攻击的迹象。 此刻的无羡没有任何防备,全身上下都是破绽,反而让他不敢贸然出击。 他越是谨慎,越是迟疑。 越是迟疑,越是失了锐气。 还未交战,就先输了一筹。 不能再犹豫了! 啊!—— 阿拉坦爆发出一声大喝,脚尖用力一点,宛若扑食的山猫,倏地冲了出去。 威猛有余,气势不足。 看着挺唬人的,其实徒有其表,被无羡一个飘逸的走位,就给轻松避过了。 阿拉坦一连挥出了十几刀,无羡一刀都没接,只是一味地躲闪。 身法灵巧,反应敏锐。 然而看在别人的眼中,便成了软弱与怯懦了。 王廷陈逮到机会,就踩无羡一脚,“女子就是女子,看到刀只会躲。” 不躲,难道任人砍吗? 曹嘉对此倒是赞赏居多,“避其锋芒,也算是以弱克强的一种战术。” 王廷陈嗤笑出声,毫不掩饰他的鄙夷,“你那是没听过她的大言不惭。”说着,便将无羡击鼓那日怼他们的话复述了一遍。 被辱之后,王廷陈便去打探过她的底细,“她爹就是个出了名的飞将军,看到敌寇只会飞奔逃命。想必,她是学到了其中的精髓,才能在北元的大军中活下命来。” 曹嘉不由拧眉,觉得王廷陈对那女子太过苛责了,失了君子应有的风度。 但他并未反驳,而是将目光回到了战圈的两人身上,继续观战。 阿拉坦再度挥出十几刀,见无羡依旧没有接招,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低吼道,“你看不起我?” 舞象之年的自尊心本就强,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证明自己的实力。能被他祖父赞不绝口的无羡,无疑是他最适合的对手。 可是,她的一味避让,让他非常不满,好似他不配让她出手似的。 无羡将刀架在肩膀上,趁机让手臂放松一下,“我从不轻视任何一个对手。”战场无亚军,轻视对手,就是轻视自己的生命。 “那就同我好好打一场!” 可惜了…… 无羡本想磨尽他的耐心,待他力竭之时,再一击必杀。 想不到,被他误打误撞,破坏了计划。 “打就打吧!”她叹息一声,包容中透着几分无奈,像是在安抚一个使性子的孩子。 越是如此,越是气人。 阿拉坦的一腔怒火,化作了一声怒吼迸发而出,气势陡然暴涨,握紧了手中的弯刀,向无羡猛冲而去。 仇恨值刷过头了,有些麻烦了啊…… 无羡往后退了一步,就在众人以为她想再次退缩的时候,她的身影一闪,竟是蓄势而发,直面迎上了阿拉坦。 两人接刃之间,激起一道火花,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肃杀之气,仿若将众人带到了硝烟弥漫的战场。 无羡一改之前的软弱之态,一刀刚刚收回,下一刀旋即挥出,战得凶猛非常,每一刀都带着凌冽的威势,向阿拉坦直逼而去。 “哟!兔子急了要咬人了!”舒芬没有讽刺的意思,反而是调侃的成分居多。 “勇气可赞。”曹嘉赞道。 “一点招式都没有,乱劈乱砍,同街头打架的混混似的。”王廷陈依旧不屑。 杨慎捏着酒杯的指尖已然冰凉,只有他自己知道,此刻心里究竟有多紧张,一对眼珠紧紧地盯着缠斗中的两人。 香柱青烟袅袅,越烧越短。 台上刀光剑影,越战越勇。 无羡看似战得气势汹汹,却是打得毫无章法,只听得刀刃相撞的脆响,竟连阿拉坦的一片衣角都没蹭到。 在多次短兵相接后,她的虎口已然发酸,看着眼前斗志激昂的少年,微微蹙眉。 怎么将那小子的战意都激发出来了? 好像越来越麻烦了…… 她寻了一个破绽,虚晃一招,率先退出了战圈,抓紧时间调整状态。 阿拉坦却是兴致昂扬,眸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畅快地喊道,“再来!” 无羡瞥了眼檀香,只剩一截手指的长短了。 让她等了那么久,终于快要结束了。 无羡放松了下手腕,再次握紧短刀,眼神坚定,气势突变,以难以置信的惊人速度,猛地冲向了阿拉坦。 挥出的刀势,变得越发凌冽。 攻击的角度,变得越发刁钻。 阿拉坦此刻方才真切地感受到,祖父与其对战时的真实状态。 前一刻,明明迎上了她的短刀,哪知下一瞬却是扑了个空,让她顺着他的刀刃一路划过,眨眼间转换方向,袭上了他的脉门。 狡猾如蛇,迅捷如狼,凶猛如虎。 阿拉坦觉得自己的眼睛根本不够用,浑身上下都在她的攻击范围内,完全无法预料到,下一刻她的短刀,会出现在哪个位置。 凉意席卷全身,后背已然湿透,冷汗涔涔,但是他不愿后退—— 他是巴图孟克的孙子! 他要成为草原的勇士! 意志使人爆发出惊人的力量,他将浑身的力气集中于手中的钢刀,用力挥出。 寒芒一闪! 他竟然将无羡手中的短刀击飞了?! 意外之喜,如有天助! 一时间惊讶、欣喜、兴奋……各种情绪涌上心头,激动得他无以复加。 同样激动的还有杨惜,让那个无羡嚣张猖狂,被人打脸了吧! 她忍不住要笑出声来,唇角漾开不加掩盖的幸灾乐祸,下一瞬,她的笑容就彻底僵住了…… 那把短刀在空中划过一道弧度,不偏不倚,正向她飞来! 视线中所有的一切都模糊了,只剩下那道冷冽的刀光,将她整个人笼罩在内。 脑袋一片空白,她连呼吸都忘记了,更别说是做出反应了,就这么傻乎乎地坐等着短刀袭来。 一股寒意自心底升腾,瞬间蔓延至全身,让她瑟瑟发凉。 她第一次感到,死亡离她如此之近,却连一丝反抗的勇气都没有。 她还如此年轻,刚找到了心仪的对象,还没来得急议亲,怎么能莫名其妙地死在这里? “杨惜!——” 杨慎高喊一声,想要扑上前去救人。可是,男女席位之间,隔着整整两丈宽的距离,即便他立刻生出一对翅膀,也是赶不及去救她了。 杨惜本能地闭上了双眼,一片黑暗之中,只感到一阵劲风从耳边刮过,当的一声,一阵撕扯的痛意传来,自头皮直达心底。 这就是死亡的感觉吗? 好疼好疼…… “杨惜!你……没事吧?” 耳边还能听到哥哥的声音,几分担忧,几分关切。 身子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她伸出手紧紧地抱住,就像是个被风浪肆虐的孤舟,急于要寻找一个避风的港湾。 “哥,我怕……好怕……” 杨慎轻拍了两下她的后背,沉稳的声音带着安定人心的力量,“你没事了,刀没扎到你。” “真的?”杨惜不敢相信自己的双耳,睁开了双眼,眼前美酒盈尊,佳肴满筵。 她还在宫宴之上,不是无间地狱! 她真的还活着! 活着! 她心头升起劫后余生的喜悦,还未溢满心田,就看到一个可怖的恶魔,向她缓缓走来,眼中笑意森冷,没有半分温度。 一步接着一步,慢慢向她逼近,伸出了魔爪。 “不!——”杨惜抱着脑袋,整个人埋入杨慎的怀中,她的惧意借着瑟瑟的颤抖,清晰地传达给了杨慎。 “李姑娘莫要欺人太甚,得饶人处且饶人。”不知谁在人群后开口,轻飘飘的一句,立马引来了许多审判的目光。 人们似乎忘记了杨惜之前的步步紧逼,只看到了无羡此刻的咄咄逼人。 人的同情心,总是偏向于弱者,更何况那个弱者,还是至亲之人。 杨慎早就对杨惜的惨状心疼不已,顿时将她抱紧了几分,望向的无羡的目光充满了提防和戒备,“你想做什么?” 杨惜都被吓成了这个样子,无羡的手却仍在向着杨惜逼近! 她什么事都没有,为何不愿放了杨惜? 那是他的妹妹! 亲妹妹! 第212章 杨惜露馅,四国求娶 心中的怒火被点燃,杨慎不顾男女之防,扣住了无羡伸出的左手,“还不住手?” 无羡一脸无辜,“比武结束了,我只是打算将刀收回罢了。” 收刀? 杨慎这才看清,无羡的手掠过了杨惜,正抓在她耳畔半寸的刀柄上。 是他错怪她了…… 杨慎松开了手,心头涌过一抹愧疚,可是怀中的妹妹颤抖得更厉害了。 作为哥哥,总是要对妹妹多些偏袒的,不是吗? “你既然没有受伤,就放过小妹吧……”简单的一句话,认定了无羡伤害杨惜的事实。 “我放过她,谁曾放过我?”无羡觉得可笑之极,这算哪门子的强盗逻辑,“威逼我接受比武的,可是你的好妹妹啊!” 她说的是事实,杨慎无可反驳,心虚地别开视线,“小妹性子率真,对你并无恶意……” 是,杨慎没恶意,她是善良的。 谁让无羡武力值强呢? 妥妥的恶人人设。 可是在场的所有人,似乎刻意忘记了一件事,“我的刀可是北元使臣甩出去的。”要算账找他去! 偏偏阿拉坦还老实地承认了,“是我失手了,抱歉。” 得!如此一来,无人再能指责无羡的不是。至于阿拉坦,也没人敢追究他的责任。 那些北元来的蛮夷,看着就凶神恶煞的,谁敢招惹? 无羡微微侧首,在只有杨惜才能看到的角度,目露揶揄,笑得嘲讽,“只能说,杨姑娘倒霉了,这个世上,意外可是很多的。” 这次的飞刀还不够吗? 她还有准备了别的“意外”? 然后用一句“倒霉”轻飘飘地揭过? 她不要! 杨惜从哥哥的怀中探出了脑袋,像是被逼入死角的兔子,收起了胆怯,亮出了牙齿,开始了疯狂反扑。 “这不是失手!” “你是故意的!” “就是故意的!” “你想杀了我!” 一声声控诉喊得撕心裂肺,双目通红的模样,全无平素的端庄优雅可言,如同在菜市场闹事的疯婆子一般叫人厌恶。 “哦?”无羡尾音上扬,笑意盈然,眼里散发着却是寒彻入骨的冷意,“令妹怕是得了癔症,得好好治治,不然耽误了亲事就不好了。” 今日宫宴,京师贵妇悉数到场,明日她有癔症的事,就能传遍全城。 即便她家世再好,才貌再佳,只要沾染了疯病,哪个好人家愿意娶回去? 无羡怎么可以那么狠? 不但差点要了她的性命,还想彻底断送她的姻缘。 “我没有癔症!说的都是真的!”杨惜急切地想要辩解,“你要杀我,是我拿你爹的性命相要挟!” 杨惜话一出口,就知道,上了无羡的当,可是为时已晚,所有人都听到了,全场哗然。 “怪不得见到人家那么害怕呢!” “这就叫做贼心虚!” “杨姑娘小小年纪,看着端庄有礼的,心思怎么如此歹毒?”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 无羡的目光穿越人群,与杨廷和的直面撞上,“不知这是令嫒的意思?还是杨阁老的授意?” “小女受到惊吓,口无遮拦,话不可信。”杨廷和不愧是做了多年的阁老,那份临危不乱的镇定,非常人可比。 “如此甚好。”无羡拨弄了下刀刃,刃口如犬牙参差不平,有些剌手,还不够锋利。 可惜了,若是能再借着阿拉坦的刀,磨些时候就好了。 “我就这么一个亲人,若是我爹少了一根汗毛,必然第一个找上李姑娘。” 她的语气听似漫不经心,可是杨家父子不敢轻慢,他俩比谁都清楚,当日无羡为了救她爹,带着一百号人就敢出城迎战几万敌军,可见其疯狂。 这样的一个疯子,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一场好好的宫宴,被彻底搅乱。 杨惜被她哥送出了殿外,众人虽然回到了座位,兴致已败,食不知味,舞难入目,寻思着会不会提早散场。 张永收走了无羡手中的短刀,留下了一个豆色瓷盒,小小一个,同粉盒差不多大。 张永用目光指了下宝座上的朱寿,立刻收回,笑着躬身离去了。 无羡掀开盖子,沁人的麝香扑鼻而来,细细辨别,还有夹杂着川乌、乌草、半夏等药香,调和成膏状。 是上好的伤药。 就连与她对战的阿拉坦,都不知道她受伤了,朱寿竟然看出来了。 难得以他毛毛躁躁的性子,还有如此细心的一面。 无羡摊开手,一大片红肿触目惊心,自娇嫩的虎口蜿蜒而下,横贯掌心。 若是不尽快上药的话,明日想必该起水泡了。 她用指甲盖,在药盒中挖了一勺,敷在红肿之处。药膏一丝沁凉渗入肌肤,与灼热的痛感交融在一起…… 手是疼的,嘴角却是翘着的…… 一曲作罢,舞姬离场。 天方使臣再次起身,向宝座上的正德帝行了个没多少人看得懂的额手礼,一口官话带着奇怪的口音。 “尊敬的大明皇帝,我代表我国国王,请求和亲!” 他的话音刚落,满堂哗然,正德帝一无姐妹,二无子女,整个皇室都没适龄的公主,若要和亲,只能从世家贵女中选取。 一时间,女宾席上未出阁的姑娘人人自危,见天方使臣瞟来,纷纷避开了他的目光,将头垂得低低的,可不想被他选上,嫁去蛮荒之地。 正德帝的眼中却是兴味盎然,“不知天方使臣看中了那家姑娘呀?” 天方使臣平举手臂,隔着过道,指向了对面。女宾席上的姑娘,看着他晃过来的手,一个个吓得面无血色,有些甚至惶恐地将头深埋在桌案上。 在一片惊慌失措中,天方使臣的手终于停了下来,不偏不倚,指向了正在抹药的无羡,“就是她!” 姜蔺呼吸一窒,突如其来的惊变让他不知所措,迎面撞上了无羡的目光,只有自信,没有畏惧,丹唇一开一合,无声地吐出两个字—— 放心! 她盖上药盒,端起酒杯轻啄着,云淡风轻的样子,毫无当事人的觉悟,好似此刻谈论的并非她的终身大事一般。 可是她眼中一闪而过的定见,被匆匆赶回的杨慎逮了个正着。 杨慎内心犹如翻江倒海,心绪难平。 无羡与天方使臣本就私交甚好,让天方使臣提出和亲,不用想也知道,是为了逃避去北元。 可是,一个相隔甚远的天方,怎能与虎视眈眈的强邻北元相提并论,大明根本不会为了天方拒绝北元的要求。 所以,她策划了贡品被劫案,让大明有愧于天方,如此才好提出和亲。 当初,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建昌侯身上,只想早早了解此案,想不到她竟然还留了一手,此刻方才露出最后的底牌! 真绝! 就连他都被骗了! 他不知道的是,当初鸿胪寺卿为了安抚天方使臣,许了他不少好处,其中之一便是和亲。 反正与北元也是要和亲的,与一个是和亲,与两个也是和亲,不差天方这一个。 而且天方使臣也知趣,没有强求士族贵女,只要双方看对眼即可。 鸿胪寺卿本想弄个貌美的女官充数的,想不到,对方竟然看上了李姑娘,那可是北元使团指明要的人啊! 他手中的筷箸,都给吓掉了,心里浮现两个字—— 完了! 他的心乱如麻,有个人比他更急,就是北元的阿拉坦,“一个月前,我国就已递交国书,求娶无羡!” 他话中的意思很明确—— 人,他早就定下了。 成人之美也要分场合的,在和亲一事上,天方使臣显然没有此意,“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鸿胪寺卿气得想跳脚,这个可恶的巴迪亚,官话讲得不错啊,连《诗经》都会背了。 当初三司会审的时候,何为还要谎称自己官话不好,将他拉去陪听? 忒不要脸了! 这边两人掐得火热,那边又有人按捺不住了,“我代表吐鲁番,求娶无羡!” 这就结束了吗? 不! 日本使臣松本也站了起来,“再下亦诚心求娶无羡!” 众人的目光纷纷落在淡然喝酒的无羡身上,完全不明白,让四国使臣争着求娶的姑娘,究竟有什么特别的。 难道……是能打吗? 舒芬招呼杨慎坐下,“你怎么那么快就回来了?你妹妹没事吧?” “小妹安好,已由婢女送回家了。”杨慎答得心不在焉,满脑子都是无羡被当众求娶的事。 “那些人求娶的不是李姑娘吗?为何称的是无羡?”曹嘉好奇道。 “她字无羡。”杨慎答道。 “人狂,字更狂。”王廷陈轻嗤一声。 “能让四国使臣求娶,必有不凡之处。”曹嘉中肯地评价。 “无羡无羡,果然是别人羡慕不来的。这个李姑娘,可不简单啊!”舒芬笑得意味深长。 “与多国使臣相交甚密,说不定有通敌卖国之嫌。”王廷陈这话,说得就有些重了。 杨慎不悦地皱了皱眉,下意识地为无羡解释道,“那些人说是使臣,其实都是番商。无羡的边贸做得不小,认得他们也很正常。” 能成为使臣的番商,在本国的地位不会低到哪去,很多都是皇亲国戚。 王廷陈不信,“一个女子,能经营多大的生意?” 杨慎道,“单单是那日本使臣,就与她定了两船的货物。” 那些还是当着他的面,敲定的瓷器生意。无羡手中还有清露和香胰子,私底下应该还谈了不少。 …… 席间的宾客在窃窃私语,台上的使臣争得面红耳赤。 鸿胪寺卿感到来自正德帝的视线,挟裹着一丝冷冽,落在了他的身上,不觉缩了缩脖子,向杨廷和投去了求助的目光。 考虑到大局,杨廷和自然是偏向北元的,但鸿胪寺卿还应下了天方使臣,这办得叫个什么事啊? 一家女许两家人,当面闹起来了不算,又多了两个凑热闹的,都乱成一锅粥了。 自古谈婚论嫁,总以彩礼见诚意。 对此,松本毫不吝惜,“我愿以十船海货为聘。” 杨慎心中讶然,之前他探过松本的底,他此番进京,只带了十船的海货。 他作为最后一个求娶之人,应该只是临时起意,来不及提前准备。 此刻,他竟是将进京所携,全部作为了聘礼,足可见求娶的诚意之足。 天方使臣淡淡地瞥了他一眼,淡定地开口道,“我愿意以千匹汗天宝马为聘!” 大明几番开设马市,对战马的渴求已久,对方一出手就是最名贵的汗血天马! 不是一匹! 不是两匹! 而是整整一千匹! 在座的文武大臣都激动了,在心里无声地叫嚣着,“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杨慎难以置信,再好的交情,都不可能让天方使臣白白出千匹良驹。 除非…… 那些汗血天马本就属于无羡的! 她究竟拥有多少财富? 为何要私藏着,不早些献给大明军队? 吐鲁番使臣自然也看穿了其中的猫腻,双眼满是贪婪之色,舔了舔舌头道,“我愿以哈密为聘,以求娶无羡!” 没有最惊人,只有更惊人! 这可是以国土为聘! 不,准确地说,哈密本就是大明的,刚被吐鲁番强占了去,让大明很是丢脸。 朝堂上为了是否出兵,以武力夺回哈密,争论了很久。最终因花费太过巨大,被内阁给驳回了。 若是能以一个女子,轻轻松松将哈密换回来,倒是非常叫人心动的一笔交易。 看着那些人脸上的贪婪,正德帝顿生烦躁,压抑下心中的厌恶,“既然是求娶,何不听听女方的意思?” 他望向了无羡,黑眸深邃,暗藏着不为人知的情愫,“你想嫁个什么样的人?” 无羡对上了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说出了自己的心意来,“嫁个爱我、知我,无条件地支持我,不会因任何原因、用任何理由束缚我的人。” 阿拉坦兴奋地表态道,“这个简单,随我去北元吧,草原之上任你驰骋!” 真的像他说得那么简单吗? 无羡摇了摇头。 “依照大明风俗,女方的嫁妆,男方无权染指,婚后不得干涉我的生意。” 第213章 她值得最好的 不染指女方嫁妆,对于在座的大明男宾觉得正常得很,但却让吐鲁番使臣彻底变了脸色。 他之所以临时起意要求娶无羡,看中的无非是她手中掌握的西域商道,如今又多了千匹良驹,如此大的一笔财富,让他只能看、不能动,还有什么赚头? 他动摇了,但又心有不甘,不愿轻易退出,便宜了其他人。 无羡竖起了第二根手指,“我远嫁他国,安危难顾。出于对我的人身保障,我要拥有自己的卫队,数量在千人以内。” 她想做什么? 组建独立的卫队吗? 九百九十九,也是千人以内! 别看数额只有一个卫所的五分之一,但是放在天方、日本这些小国,便不容小觑了。 “我同意!”阿拉坦应得异常爽快,他祖父本就是要让无羡组建怯薛的,封她一个万户都不在话下,自然是要给足信任,“你要一万人都给!” “一万人的卫队?我没听错吧?”舒芬简直难以置信,用手肘捅了捅杨慎,“她同那个阿拉坦究竟是什么关系?居然对她如此放心?” 对于北元来说,一万人的卫队是举国兵力的六分之一,若是心生异心,足以撼动国本,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他怎么敢如此允诺?! 王廷陈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讥讽爬上了嘴角,“我就说,她有通敌卖国的嫌疑了,你们还不信。” 阿拉坦对上无羡的视线,无比认真道,“来草原吧!你会成为第二个满都海!” “谁是满都海?”曹嘉低声问道。 杨慎几人目露迷茫,没一个都知道的,还是边上一名兵部的,向他们解惑道,“满都海原是满都古勒的侧室,丧偶后力排众议,下嫁给了七岁的巴图孟克,将他装在箭囊里,背在身上征战草原,统一了北元各部。可以说,巴图孟克能有如今的成就,满都海功不可没。” 王廷陈笑得轻蔑,“北元是无人了吗?居然被一个女人收复各部。” 那名兵部的皱了皱眉,不再搭话,将注意力全部放在无羡身上。 只见她依旧泰然自若,单以她的那份从容与镇定,倒是胜过了在场的多数贵女。 她对着阿拉坦,竖起了第三根手指,“最后一个要求,一生一世一双人。” 阿拉坦的脸僵住了。 草原男子以多妻为荣,妻子作为财产的一部分,父死之后可由儿子继承。 此番,他是替祖父巴图孟克求娶的,祖父除了祖母之外,单单生下子嗣的,就有三个哈屯。 祖父已过壮年,一旦归西,妻子将由下一任可汗继承,完全不符合无羡的要求。 王廷陈讥笑出声,“她以为她是谁?即便是公主下嫁,也不敢阻扰驸马纳妾!” 曹嘉憨憨一笑,“我倒是觉得,她这个提议挺有意思的。” 舒芬来了兴致,“如何说?” “你们看那阿拉坦的表情,就知道他答应不了,说不定几个使臣全都知难而退了。” “若是有人答应了呢?”杨慎捏紧了手中酒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紧张什么。 “怎么可能?”不是王廷陈看不起无羡,只是事态如此,“那些写落魄书生官小姐的话本子,都没这么写的,最后还不是在书生金榜题名后,给他找了几房姬妾。” 阿拉坦抿唇道,“不能改个条件吗?” “不能。”无羡答得斩钉截铁,一丝商量的余地都没留,“我可是狼王啊!狼是忠贞的,终身一夫一妻。” 阿拉坦尚未出口拒绝,大明的礼部尚书反而坐不住了,教训起了无羡,“不妒者妇德之本,替丈夫纳妾,为夫家添嗣,是为妻的本分。”还以狼自居,其心可诛! “大人莫是忘了,大明并非所有妇人,都得遵循这一点。” 对方嘴里传出一声冷哼,“本官身为礼部尚书,可从未听闻,妇人不必遵从三从四德的!” “那你这个礼部尚书当得可真不称职啊,连招赘都没听过。” “那能一样吗?”礼部尚书咬牙,“对方可是以国礼求娶。”你竟敢将对方视作赘婿?成何体统! “我爹只得我一个女儿,为何不能招赘?” 那还用问,“看中你的可是使臣!”怎能以庶民之风苟徇。 “使臣又如何?我要貌有貌,要才有才,要钱有钱,”无羡仰起下巴,冷眼睨视在场所有的人,第一次毫无收敛,犹如王者的气场尽显,“谁配与我共享一夫?” 礼部尚书气得说不出话来,却是有人替他开口了。 又是张宗俭! “杨首辅之女德才兼备,你怕她抢了你的风头,才一刀将她给吓走的吧?” 这是要借着杨惜来打压她,顺便替杨惜洗白,卖杨首辅一个人情,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可惜无羡可不是个软柿子。 “你说得不错,杨姑娘却是德才兼备,那么好的品性,不如让她替我和亲吧!” 这招祸水东引够狠! 杨首辅眉心一紧,对张宗俭的多嘴非常不悦,没事惹那个滚刀肉做什么,平白牵扯到他的闺女身上。 谁家的闺女不宝贝,又是他膝下最小的嫡女,自然舍不得远嫁,又是去北元那种虎狼之地。 但是,他身为首辅,以国事为重,不好亲口拒绝,只得望向了礼部尚书。 礼部尚书很有眼色地替他开了这个口,“使臣既已定下人选,怎可朝秦暮楚。” “是呀!”阿拉坦急切地表态,“无羡是独一无二的,除了她,北元谁都不要!” 杨首辅的脸上挂不住了,舍不得嫁闺女是傲气,没被人看上则是打脸了。 “此事我得与大汗商议后再做定夺,在那之前,请不要着急拒绝。” 阿拉坦表完态,悻悻地回到了座位,松本趁机上前一步,望向无羡时,不再遮掩眼中的情愫,“再下尚未娶妻,愿意答应无羡的所有要求。” 无羡一怔,算起来,松本与她才见过三回,每一回谈的都是生意。 他的求娶已经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完全没有想到,他会答应她的所有要求。 北元看中的,是她对火器战术的熟悉。 吐鲁番看中的,是她对西域商道的掌控。 那么松本呢? 他看中的又是什么,值得他以十船海货求娶呢? 她从未考虑过松本,自然不会应下他的求娶,依照事先说好的,向天方使臣递了个眼色。 天方使臣立刻心领神会,开口道,“我国国主愿意答应无羡的所有要求。” 吐鲁番使臣也随即表态,不过看他的神色便知道,诚意缺缺,纯粹是见不得别人好,来搅局的。 原本已成定局的和亲,多了七分变数,又引来三方的争夺,轻易应了谁都不好。 一直作壁上观的朱寿举起了酒杯,唇畔浮现一抹淡笑,“今日宫宴,杯酒言欢,不谈国事。”轻描淡写,就将一场四国抢亲的纷争揭过了。 对于吃瓜群众而言,总有新的热点,取代原有的头条,被人津津乐道。对于缺乏娱乐消遣的古人而言,更是如此。 众人像是得了遗忘症,将杨惜抛之脑后,兴奋地谈论起四国求娶的事来。 切切细语,宛若蚊鸣。 无羡将那些杂音都屏蔽了,旁若无人地按摩着手掌上早被吸收了的药膏。 一场盛宴终于落下帷幕,无羡留下了比武时解下的名贵配饰,只带走了那个看似普通的药盒。 杨慎匆匆与同伴告别,三步并作两步,来到无羡的身边,语气带着不容拒绝的强硬,“我送你回去。” “怎么?怕我跑了?”嘴角的笑意噙着一丝嘲讽。 杨慎一路无声地将无羡送出了宫,那张黑沉的脸,无论是谁见到了,都知道他在生气。 无羡坐上马车,见他也想随之上来,不解了。 这人不是最复己克礼的吗? 怎么连男女大防都不顾了? 他不忌讳,她可忌讳。 “男女授受不亲!” 若是杨慎不知道,她曾与家仆同乘一辆马车也就算了,可他偏偏知道,而且亲眼见过! 这算什么? 他堂堂君子一个,难道连她的家仆都不如吗?有必要对他如此避之不及吗? “我有正事要与你谈!” 杨慎怄着一口气,一跃上了马车。不过,他没有进车厢,而是坐在了替换了车夫的三省边上,隔着帷幕,质问道,“天方使臣手中的千匹汗血天马,是不是你的?” 什么汗血天马? 三省觉得,自己只不过错过了一场宫宴,却已听不懂两人的对话。 不久之前,他还见自家小姐中途离席,面色很不好看,像是个笔洗似的,惶恐、不安、懊恼、羞愤、怨毒……种种色彩都混在了一起。 脸色深沉,宛如墨色。 宫宴之上必有大事发生,可惜了,他没有机会凑个热闹。 只能在此刻装个聋子,光明正大地听墙角了。 淡漠的声音自帷幕后传来,如同此刻的夜风般清冷,“你既然都认定了,又何须问我?” 夜阑人静,落针可闻。 杨慎怕对话被有心人偷听了去,刻意压低了声音,也将愤怒一同压缩,一字一句从牙缝里挤出来。 “你知道大明多么渴望战马吗?甚至不惜与狼子野心的北元交易,与鄙陋不堪的女真通贸!那可是汗血天马啊!为何不早些献给朝廷?” 帷幔后的气息,陡然粗重起来,似在隐忍着怒意,过了好半晌,才得以平复下来,语气之间仍带着尚未散尽的火药味。 “那可得问问您的好父亲了!” “关我爹什么事?” 一声嗤笑传来,带着浓浓的鄙夷,“小杨大人博古通今,难道没学过地理吗?不知道,想从天方来到大明,必须经由哈密入境。 “两年前,我费劲千辛万苦,才打通了西域商道。你们倒好,坐看吐鲁番侵占了哈密,将入关的咽喉拱手送人。 “真真是大方得很啊! “马匹不是死物,难以掩藏,我即便有通天的本事,也难以运入大明。 “这一切,不怪你爹,怪谁?” 杨慎一时语塞,解释显得苍白而无力,“我爹不知道……若是早些知道,定然不会做此决议……” “早知道?”帷幕后的无羡,笑得讥讽,“当初内阁合力阻扰向哈密增军的时候,是张永没有言明失去哈密的危害?还是圣上没有同你们据理力争? “你们呢? “依旧漠视圣上的意见,一意孤行! “就这点见识,还想成天叫嚷着,让圣上重开经筵,妄图指导他如何治国。 “真真是笑话! “你们有什么能教圣上的? “鼠目寸光? “还是自以为是? “一群只会盯着手中芝麻的浅妄之徒,既没有容人的胸襟肚量,也不懂治国安邦之道,只会轻慢武臣,排斥异己。 “是不是觉得,我这番话让你很委屈?很冤枉? “怎么不看看这些年,灾祸不断,流寇四起,这就是内阁治理下的大明!” 无论是谁,被一通斥责,都没了好脾气,杨慎也不例外。 “若是换上圣上,只会更糟!” “你们何曾给过圣上亲政的机会?就连北元和亲如此大事都敢瞒而不报,谁给你们的胆子?” 杨慎暗道:那还不是因为你吗? 怕正德帝公私不分,爱美女不爱江山,直接撕毁合约,重新挑起战事。 “你们真以为,这些小心思能瞒得过圣上?只不过是仗着他的好脾气罢了,若他真是个昏君,你们有几个脑袋够他砍的?” “别想反驳!”无羡知道他不服气,将他来不及说出口的辩解,直接给堵了回去,“你们怎么不想想,应州之战的胜利靠得究竟是谁? “若不是有圣上在,就以你爹那个缩头乌龟,山西早就成了第二个哈密,将大片的国土拱手送人了! “你们这一桩桩、一件件的,做得算是人事吗?通敌叛国的贼子也不过如此!” 杨慎又羞又愤,一张脸涨得通红,“够了!” 可是无羡觉得还不够,“你们的底气究竟是从哪儿来的?不就是多读了几年的《四书》、《五经》吗?为了宣传空渺的理论,甚至不惜歪曲历史!” 第214章 夜遇刺客,三省遭疑 杨慎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怒火从齿缝迸发,“不要侮辱圣人!” 无羡迎上了他的怒目,“历史上,桀真有那么残暴无能吗?汤真有那么大公无私吗?宫中应该藏有《竹书纪年》吧,好好去翻翻,那是被你所谓的圣人掩盖的真相!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将弑君之臣粉饰成人贤,其心当诛!” 无羡这是什么意思? 将他爹比作弑君之臣吗? 这不仅是污蔑! 还是辱没! 杨慎已经被气晕了,完全将男女之防抛之脑后,转过身,一把掀开帷幔,打算同无羡好好理论一番! 未及开口,一道劲风猝然袭来,挟裹着冷冽的气息。 是杀意! 浓厚的杀意! 一只手从暗处伸了出来,倏地抓住了杨慎的衣襟,用力一扯,在千钧一发之际,将他拉入了车厢。 带着倒刺的箭头,在夜幕下闪着寒芒,从他的腿上掠过,勾着他的长裾,扎入了他方才坐着的位置。 真是好险! 若非无羡出手及时,此刻的杨慎不死也得重伤。 久居京师,他从未遭遇过此等不测,整个人都傻眼了,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无羡彻底拖入了车厢之内,将他压在了身下。 他本能地想要挣扎,却被一袭柔软,覆在了他的身上,带着少女特有的幽香,萦绕鼻端,似有还无。 “别动!有敌袭!” 紧张的情绪,自声音渲染于两人之间,仿佛是要验证她说的话似的。 嗖!—— 嗖!—— 嗖!—— 利箭一支接着一支,宛若密集地雨点,来势汹汹,从天而降,向行驶中的马车射来。 三省不愧是杨慎身边的第一护卫,身手与反应能力均属上乘。 只见他一手握紧缰绳,一手抽出了腰刀,手腕飞速扭转,在一片白芒中,化作一面刀盾,挡下了从暗处飞来的冷箭。 啾!—— 一声嘶鸣划破长空,突然出现的绳索,将拉车的马匹绊倒。 紧接着一阵天旋地转,车厢侧翻在地,一个车轱辘“啪”的一声断裂,飞掠了出去,另一个则连在轴上,飞速地旋转着。 痛意顿时袭遍无羡的全身,从强度上判断,没有伤及胫骨,只是些许轻微的擦伤。 如此,已是不幸中的万幸。 无羡一把推开了将她作为肉垫的杨慎,将头上的簪子拔了下来,紧紧地攥在了手心,轻轻地挑开了帷幔的一角,往外望去。 空寂的小巷,看着有些眼生,“这不是回石牌坊的路。” 杨慎答得心虚,“我想与你单独谈谈,所以让三省绕了些路……”还特意选了偏僻些的走,哪里知道会遇上歹人…… “我能否将你刚才的话理解为,是你故意将我引入的埋伏圈吗?”无羡的嘴角勾出一道冷锐的弧度,将簪子的尖端,抵在了杨慎的脖颈上。 杨慎气急攻心,“你怎能如此看我?” 嗖!—— 嗖!—— 嗖!—— 只得了片刻的喘息机会,又是一阵密集的箭雨,向车厢袭来。 都是杨慎那个笨蛋害的,没事大喊大叫个什么,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还活着吗? 真是猪一样的队友! 无羡将他支起的身子,用力按了下去,嘘了一声,“如果不想丢了性命,就给我轻点声,乖乖待着别动!” 杨慎也是怕了,声音轻如蚊吟,“如今怎么办?冲出去吗?” “冲出去被射成刺猬吗?”无羡白了他一眼,“乖乖等救援吧!” 等谁救援? 这条路,本就是他让三省随意走的,别人根本不知他们遇险。 闹出那么大的动静,竟无一人出现,可见是早就埋伏的,还有何人能够救他们? 此天之亡我! 杨慎刚在心底哀叹了一句,便听一阵喊杀声自四周传来,将他们彻底包围。 刀剑相互碰撞,铿锵作响,如在耳畔。 完了完了! 敌人已经杀到眼前了! 危如累卵之际,无羡宛若一只脱兔,突然一跃而起。 杨慎急急抓住了她的裙裾,“你要做什么?外面危险!” “不,已经安全了。”越是平淡无奇的语气,越是显得高深莫测。 杨慎不知她是哪来的自信,他是男子汉大丈夫,得有担当,怎么能缩在女子的身后,眼睁睁地看着她去送死? 杨慎从地上爬了起来,追着她的脚步,也冲出了车厢。 只见一群穿着青色曳撒的家伙,将他们的马车团团围住,领头的一身赤色,胸背用金丝绣着蟒纹补子。 竟然是张永! 是他带着内使赶到了! 无羡向他恭敬地拱了拱手,“多谢太监出手相救。” 张永笑得一脸祥和,宛若一位长者,“咱家也是凑巧路过。” 哪有那么凑巧的事儿? 没事谁跑到这寂静无人的小巷子? 看星星?还是看月亮? “禀太监,抓住一个活口!”一名内使用刀架着一人的脖子,将他押了过来。 那倒霉鬼不是三省吗? 身上中了两支利箭,可怜巴巴地朝着无羡狂丢眼色,“姑娘快救救我!” 三省尚有疑点,无羡没有盲目替他求情,只是陈述了一个事实,“他是小杨大人的亲卫。” “请张太监高抬贵手,放过本官的亲卫。”杨慎做不来虚与委蛇的那一套,一番话直白得叫人生厌。 “他将李姑娘带入了贼人的埋伏圈,又是现场唯一活着的人证,总得带回去,问问清楚才是。”张永唇角的弧度丝毫不减,笑意中却是藏了软刀子。 一个七尺男儿,急得都快哭了,“真的与我无关啊,我只是松了缰绳,让马随意走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就跑到这儿来了,姑娘一定要相信我啊!” 三省扭头转向无羡,就差向她跪下来了,那副样子不像是在作假。 今晚,无羡才与杨惜闹出了矛盾,杨廷和即便气到要杀她,也不会做得如此张扬。 他装惯了贤臣,爱惜羽毛得很,不会脏了自己的手,而是更坚定地将她嫁去北元,借北元之手,让她好好受到磋磨。 但这车确实是三省驾的,只有他能掌握方向…… 不…… 他说了,他是松了缰绳,让马儿随意走的,马能识途…… 难道说…… 这条路对方已经演练了许多次,所以马儿都记得了路? 无羡望向了张永,“原先的车夫得好好查查。” “这个必然。”张永总督东厂多年,一向尊崇的是“宁可错抓,不能放过”。 “太监还逮住了别人吗?”无羡又问。 “那群小兔崽子跑得忒快了,只逮住了三人,还服毒自杀了。”张永想想就头疼,差点让无羡在他眼皮子底下出事,一点头绪都没有,回去可怎么向圣上交代啊! “方便让我瞧瞧尸体吗?” 张永点点头,大方地着人将尸体搬了过来,摆在地上,一字排开。 三人穿着到处可见的蓝布短褐,遮脸的面巾已被扯下,七孔还在向外渗血,五官扭曲变形,永远定格在死前的痛苦状态。 无羡掰开其中一人的嘴巴,凑近闻了闻,双眉微拧。 “丫头,看出什么来了吗?”张永问道。 “他们中的是鸩毒,基本可以排除使臣的犯案嫌疑。” 杨慎不解,“为何不会是使臣干的?” 无羡坦然解释道,“四国使臣中,唯一对我怀有杀意的就是吐鲁番。各地分布的毒物不同,从此着手,基本可以排除吐鲁番所为。” “或许,他们故意寻了鸩毒来作案,也未可知。” “那可是鸩毒耶!不是寻常之物,得之不易。”无羡望向了张永,笑得意味深长,“此物一向是由宫中严格掌控,极少流落民间。” 得!绕来绕去,又绕回了宫里! 张永被她看得瘆得慌,迅速切换了话题,“杨大人的手下太不济事,丫头,还是给你换个地方住着吧!” 如今敌暗我明,若是继续待在杨慎那儿,难免再次着了别人的道。 为了安全着想,无羡也想挪窝了,便顺着杆子往上爬,“张太监可有什么推荐的?” “什刹海那栋宅子还给你留着呢,那儿地方也大,住着不局促,还能给你多安排些护院。” 看这意思,朱寿应该是找到了解决和亲问题的办法,想让她在京师安顿下,常住了。 又走不了了。 心中再如何无奈,无羡的脸上依旧笑意盈盈,开心地应下,“好啊!” 反正都与建昌侯撕破脸了,才不将那个难得的无敌海景房便宜他呢! 办妥了圣上交代的一件事,张永心情稍好了些,扭头对上杨慎那张铁青的脸,他的心情就更愉悦了,“小杨大人也受了伤,咱家着人送您回府修养吧!” 说完,也不给杨慎拒绝的机会,喊了两人来,一左一右,将他给架走了。 张永亲自陪同无羡回了石牌坊,将杨慎安排的护卫全部清空,替换上了他的心腹。五步一哨,十步一岗,丝毫不敢松懈。 “今夜太晚了,再将就一晚,明日一早,咱家就找人替你搬家。” “劳烦太监了。” “和咱家还客气什么。”张永瞥了眼奚淼住的屋子,“你啊,就不能让圣上省点心,别什么阿猫阿狗都往屋里带。”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对我来说,奚淼就同何关、柴胡一样,难不成,还要让我将身边的人都打发了?” “那哪能一样?你把这么个勾人的主儿放在身边,圣上他心里能好受?” “他不是还有个王美人吗?” 张永听出了她话中的酸意,反而笑了。 会为圣上吃醋,就说明心里还是在意的。 “圣上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丫头你。上次你参加阅选,差点遭人陷害。那名禁军、宫女夏莲、秀女刘三姐先后畏罪自杀,所有的线索都断了,只剩下一个王满堂。圣上刻意将她留在身边,一来想要保着她的小命,引出幕后之人,二来想要借后宫之手,捧杀她,将你之前受她的气,替你加倍还回去。” 无羡一愣,“他怎么知道,我之前受了王满堂的气?” “只要是你的事,无论大小巨细,圣上都是放在心尖上的。” 张永见她抿了抿唇,显然是将这番话听进去了。 如此便好! 也不枉费圣上对她的一片苦心! “之前排查下来,你的义父董忠未参与其中,你可以放心了。对于陷害你的人,你自个儿心里,可有怀疑的对象吗?” 无羡脑中,第一个蹦出来的人就是—— “建昌侯?” 张永不由揣度,“所以,你几次三番找他麻烦?” 无羡表示自己很无辜,“第一次是为琉璃居出头,可不是我主动要招惹他的。之后的贡品被劫案牵扯过多,只能说他倒霉,没有谁比他更适合给我用来做棋眼。” “罢了罢了,反正都撕破脸了,就不用留手了,往死里整,别同圣上客气。出了事,有圣上给你兜着。” 被人纵容的感觉还挺不错的,无羡咯咯地笑了起来,看着没心没肺。 “虽然阅选的事没有实证,所有的疑点都暗暗指向了建昌侯。不过圣上说,越是明显的疑点就越可疑,建昌侯没那个脑子,将所有的手脚都抹得如此干净,指不定背后另有他人作祟,你自己也得仔细则个,别又着了人家的道。” 无羡得意地挑了挑眉,“我在宫外,没有宫规束手束脚的,人家能奈我何?” 说到底,她还是不愿进宫。 张永叹息一声,“还有一个人你要注意。” “谁?” 张永报了一个她未曾想到的人名—— “文宜。” “之前在大同,我与相处不算特别亲和,却也没招他惹他,他为何要害我?” 还能为什么?争宠夺权呗! 刚开始,文宜不知道无羡与兵仗局的关系,对她自然没有歹意。 之后,得知她是张永麾下的人,便生出了芥蒂。 担心无羡得宠之后,连带着张永也会在圣上面前得脸,彼长此消,夺了原本属于他的圣眷。 提起文宜那匹中山狼,张永忍不住咬牙切齿起来,“他借着你与那倌长之间的纠葛,极力挑拨,想要离间你与圣上的关系。圣上一怒之下,将咱家的东厂提督一职都给夺了。” 第215章 你可以考虑下我 怪不得呢,今日张永带来的只是内使,而非厂卫。 无羡目露自责,“是我的不是,让您受连累了。” 张永睨了她一眼,那眼神怎么看,怎么哀怨,“真要是心疼咱家,就别再往家里带那些野猫野狗的,让咱家省点心。” “我又不是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哪里救得过来那么多,也就是奚淼一个。一来他是受我牵连,二来是欣赏他的才能。您又不是不知道,他画的花样制成的琉璃、成衣,式样脱俗,很受欢迎。这次大卖的混合清露,也是他调配出来的。英雄不问出处,留着他,也是为圣上赚钱嘛!” 张永没想到,她收人是为了圣上,脸色好看了不少,“你有分寸就好。” 聪明人点到即止,张永不再多言,将心腹悉数留下,匆匆回去复命了。 待他回到豹房时,朱寿早已等得不耐烦了。 石牌坊就在午门附近,“送个人,怎么回来得如此之晚?” “李姑娘出事了。”张永匍匐在地,刻意将衣袖上沾染的血迹,摆在了较为显目的位置。 朱寿见到张永安然回来,料定无羡必无大碍,可是当他对上那抹殷红时,依旧叫他心乱如麻,“小无羡她没事吧?” 张永将今夜的事复述了一遍,听得朱寿心惊肉跳。少顷,才恢复了冷静,沉声道,“查到是谁下得手吗?” “三名歹徒的服饰是最普通的,武器是军中统一的制式,暂时查不出对方的身份。只是自杀所服的毒药有些特别,是鸩毒,自古只有宫中收藏,极少流到民间。” 只有宫中才能获得的毒药…… 只有官兵才拥有的武器…… 难道又是建昌侯? 朱寿拧了拧眉心,迅速将这个想法给剔除了。 以他对建昌侯的了解,他想对付一个人,根本不必亲自出手,直接吼一嗓子: “我看这人不爽,你们看着办吧!” 多的是人想向他献殷勤,自会乖乖替他将人给解决了。 就像奚淼,他只递了个话,前顺天府尹胡韶,就替他将人给弄下狱了。 想要对付无羡,他无需冒着刺杀那么大的风险,让自己的双手染血。 究竟是何人,想要对付小无羡? “问过小无羡吗?她与何人结过仇?”朱寿问道。 “问过了,李姑娘起初怀疑是吐鲁番使臣,不过,他们应该弄不到鸩毒才是。” 朱寿又问,“她到京师后,与谁有过过节?” “与观莲节与杨修撰吵过一架,与杨修撰的妹妹关系似乎也不融洽。李姑娘被刺杀时,杨修撰也在场,还是他的亲卫,驾车驶入了刺客埋伏的小巷。” 所以,杨家的嫌疑最大。 而且杨廷和身为首辅,与太医卢志关系不错,想要弄些鸩毒,应该不是特别难的事。 朱寿目露沉思,半晌才道,“和亲的事还没定下,杨廷和父子可舍不得在这个时候对小无羡下手。” 退一万步说,要真是杨廷和出手: 第一、他不会使用刺杀的手段,而是在背后使软刀子,在和亲的问题上给她穿小鞋; 第二、他也不会傻到留下如此多的线索,而且还将他的宝贝儿子牵连进去,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 “李姑娘进京没两日,平日只与相熟的人往来,能得罪多少人啊?” 真没值得怀疑的对象了。 朱寿也头疼,“紧紧护着小无羡,决不能让他再出意外了。” “是!”张永领命。 此事暂且搁下,朱寿又问起另外一件,“鞑靼那边有消息了吗?” “圣上放心,一切已安排妥当,相信阿拉坦不日即将返回草原,无暇顾及和亲的事。” 朱寿点点头,“还有一事,朕要你去办。” 张永听了他的吩咐,一张脸纠在了一起,“圣上如此做……若是李姑娘知道的话,会不会生您的气?” 朱寿厉眸半眯,“你不说,朕不说,小无羡如何知道?” 可是,世间哪有不透风的墙? 自万寿节的宫宴后,杨惜得了癔症的事,如一阵风般,传遍了街头巷尾,之后又被无羡的传闻给压了下去。 四国使臣求娶,真是羡煞了众人。 传言总是夸大其词,传着传着就变了味,越传越妄诞,越传越离谱,从原本的艳羡变成了诋毁,甚至还传出了她面如罗刹、性格暴虐、豢养面首的谣言。 狗蛋气不打一处来,“哪个混账东西乱嚼舌根,让小的逮住了,非拔了他的舌头不可!” 何关怒极反笑,“谣言一开始是从杨府的婆子传出来的。” 那个杨府?“杨慎家的吗?” 何关撇撇嘴,“除了他家,还能是谁?” 狗蛋忍不住呸了一声,“杨慎那龟儿子,在咱们这儿蹭吃蹭喝那么久,居然敢在背后败坏主子的名声,真不是个东西,怪不得都说,负心多是读书人呢!” 胡勒根觉得未必,“杨慎这人还算是个正人君子,这事不像是他做的。” 何关听了不乐意了,“我得来的消息,还能有错?” “你的消息,自然是可靠的。”他探听消息的能力,胡勒根还是认可的,“关键是,谣言是从杨府的婆子传出来的。” “那又如何?” “如果这事是杨慎做的,他会找身边的小厮去干,而不会找个内院的婆子。” 对啊…… 像杨慎那般出身诗礼世家的男子,很少与内院有牵扯…… 何关回过神来,“指使婆子的,多半是内院的女眷。说不定,就是那个杨惜捣得鬼。” 不怪何关要怀疑她,谁让她处处为难主子,在宫宴上又吃了主子的大亏,心里没有记恨才怪。 “而且,这件事传出来后,众人的视线都关注在主子的身上,对她的闲言反而少了。” 就像主子常说的,谁是最大的得利者,谁的动机就最大! 狗蛋的脸沉了下来,“我去找那个女的算账!” 对方是个姑娘家又如何? 拳头底下只分敌友,不分男女。 是杨慎的妹妹又如何? 他可不怕她。 无羡向胡勒根使了个眼色,让他拦下狗蛋,“谣言若真是那个杨惜传出来的,我还得谢谢她。毕竟对我来说,名声越差,和亲的可能性就越低。” 狗蛋不懂这些弯弯绕绕的,就是觉得憋屈。他的主子英明神武,凭什么被人诋毁啊! 他正生着闷气,姜蔺来了。 姜蔺白日要陪在使臣身边,既是保护,也是监视,不得离开半步,只能趁着夜晚轮班时溜出来,径直就来了什刹海。 “听说你在宫宴后遇袭了?有没有事?” 无羡对上他担忧的目光,盈盈一笑,“我是谁啊?谁能伤得了我?” “到底不是在赤木口,还是尽量低调些,多个敌人不如多个朋友。”姜蔺仔仔细细打量了她一遍,方才放下心来,“鸿胪寺与几国使臣还在商谈,没那么快出结果,你得早做打算。”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姜蔺的目光落在了院中巡逻的侍卫上扫了一圈,不觉染上一丝苦涩。 她又搬回了圣上赐予的宅邸,四周巡逻的都是圣上的人。 她所谓的有数,难道就是将自己,交给圣上安排吗? 可是那日她在宫宴上明明说,要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圣上根本就做不到,他却是能做到的。 可是,他却无力阻止和亲,能做的只是安慰而已,“如今四国同时求娶,而且指明了要你,朝廷不好同意一国,而扶了其余三国的面子,此事多半会黄,你不必太过忧虑。” “我知道……” 天方的求娶,本就是无羡的布局,她怎会不清楚如今的局势? 如今的关键,还在北元的态度,若是他们求娶的态度强硬,以内阁的尿性,宁愿得罪其余三国,放弃千匹良驹,依旧会答应北元的要求。 所以,她还准备了后招,只是没想到,成效比她估计的显现得更快。 第二日辰时一过,便有人策马疾驰而来,那身紫貂肩毛依然是当初进京时的装束,让人装不认得他是北元使臣阿拉坦都难。 阿拉坦在门前勒马高呼,“我要见狼王,速速前去通报。” “请问有拜帖吗?”门卫笑得一脸客气,实则故意刁难。 阿拉坦作为番人,想来也不懂规矩,没准备拜帖。 阿拉坦眉间皱起,染上一抹不耐之色,没时间同他磨叽,抬起手,一马鞭挥了出去,扬起马蹄,直接闯入了宅中。 府上的护卫,一半是无羡培养的,一半是朱寿挑选的,个个反应敏捷,还没待府卫进入内院,就将他前后堵截,困在了垂花门外。 坐骑的嘶鸣混杂在府卫的呼喝中,剑拔弩张之下,说不出的紧张。 一个刚及冠的少年,从人群后阔步而来,眉眼之间笑意温和无害,却是不达眼底,“私闯宅邸,可不是为客之道。” 阿拉坦一怔,那人说的竟是北元话。不过他时间有限,必须立马见到无羡,“狼王!快出来!” 刻意拔高的声调,传遍了大半个院落,无羡闻声从门内而来,笑脸盈盈,“真是贵客啊,有失远迎。” 阿拉坦下马上前,又被那个少年给拦了下来,双眉不由地蹙起,显示了心中的不悦。 “你这手下没见过,新收的?” “是啊!”这人是张永留在她身边的,顶替了三省的位置。 他叫马哲,年纪看着不大,身手却是不错,刚来的第一日来,就与狗蛋交上了手。 十几个回合下来,狗蛋就败下阵来,毫无招架之力,轻轻松松就将狗蛋给收服了。 轮到与何关对战时,他则收敛了许多,相互喂了十几招,和平收手,非常照顾何关的面子,给他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一个颇有实力的人,还能拿捏有持,进退有度,已属难得。今日方知,他还会北元话,给她做个小小的护卫,真是屈才了。 这人表面上客客气气的,寻不出他的错处,阿拉坦的心里透亮,他就是个表里不一的芝麻汤团,表面看着白,心却是黑的,蔫坏蔫坏的。 阿拉坦瞪了他一眼,收起怒意,对无羡道,“我要回草原了……” 今早,他收到了一封急报,是他父亲写来的。 密函中说,祖父巴图孟克病危,怕是熬不过去了。更糟糕的是,身为济农的叔叔乌鲁斯博罗特也病倒了,膝下无子。 永邵布部首领亦不剌和鄂尔多斯部首领满都赉趁机发难,蒙郭勒津部首领火筛也在蠢蠢欲动。 鞑靼的情势危如累卵,父亲急召他回去,字里行间流露出浓浓的急切,刻不容缓。 他让手下速速安排返回的事宜,自己则策马来了什刹海,他想做最后的一次努力。 “你愿不愿随我一同回草原?” 他的眼神很真挚,态度很诚恳,可是双方的立场不同,即便有交集,也是兵刃相交。 “我……” 无羡嗓子干涩,话才开了个头,就被阿拉坦堵了回去。 “别那么快给我答复,”他不想听到她的拒绝,“等我,我会回来的。你值得草原上最好的汉子,若是不喜欢与人共夫,黄金家族的青年可以随你挑选。” 阿拉坦看着她的样子,认真而专注,少年纯真的爱慕自眸底漫开,声音因羞涩而弱如蚊吟,“我尚未娶妻,你也可以考虑我……” 不待无羡回复,他红着脸侧身上马,夹紧马腹,疾驰而去。 直到的身影消失在街角,马哲方才收回目光,着人替换被马蹄踏碎的青砖。 寒风渐起,冬已逼临。 枯叶落入什刹海,掀起一阵涟漪,又迅速恢复成了原样,什么痕迹都没留下,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然而海底早就暗潮汹涌,酝酿着可怕的阴谋。 朱寿在西市的铺子出事了! 那家铺子售卖的是清露、花胰子以及稀罕的番货。 无羡之所以挑中那儿,原因有二: 一是因为西市热闹,周围的住户非富即贵,购买力强; 二是因为何氏胭脂铺就在西市,上一回的贡品被劫案,没能整垮它,那就面对面地打擂台,与建昌侯一较高下! 第216章 惩治闹民,上堂申辩 此时正值饭后,吃饱后最为无聊的时候,只见几人围住了一间铺子,吵吵闹闹的,众人纷纷跑去看热闹。 带头的穿着一身葛布短褐,又脏又破,瘦得跟个皮包骨头似的,脸无二两肉,还脏兮兮的,能搓出几两泥来,好似很久没洗过了,看着像是个要饭的。 这种人,哪能有钱来铺子里消费的,来要饭的还差不多。 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难闻的味道,又馊又臭,多待片刻,都能将客人给熏跑了。 伙计自然不愿让他们破坏生意,刚见他们跨入门槛,就打算去撵人。 对方来势汹汹,可不是好相与的,从腰间抽出事先藏好的棍子,猛地一甩,一排清露掉落至地上,哗啦一声,摔了个粉碎。 香味瞬间弥漫开来,一室芳香,却无人有心情去欣赏。 伙计看着那些破碎的清露瓶,心都在滴血,几百两的货物,就这么没了…… 这个月的抽成,也随之泡汤了…… 伙计不由地怒气填胸,“好大的狗胆,敢来这儿闹事,也不去打听打听,这儿是谁罩着的!” 那人冷笑一声,“不就是东厂的阉狗吗?别人害怕,我可不怕!” 说完举起棍子,眼珠子滴溜溜转了一圈,专门盯着那些价格高、不经碰的东西砸。 伙计简直要被气疯了,伸手就去夺他手中的棍子。 两人你争我夺,互不相让,眼看就要扭打起来。那人瘦弱无力,手上没把子力气,哪里是伙计的对手,手一松,棍子就落入了对方的手中。 伙计抑不住脸上的得意,右手的棍子一下接着一下,落入了左手的掌心。 呵呵,风水轮流转。 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他举起棍子,猛地向那人挥去。 太祖曾经做过乞丐,大明乞丐的身份随之水涨船高。 虽然已经过了十代,很多人都不在意了,但是太监张永还守着老祖宗的规矩,若是让他知道自己欺负了几个乞丐,可就罪加一等了。 他不敢下死手,只想吓唬吓唬他,将他赶出门外可是对方像是吃错药了,不躲不避,反而迎着棍子,一头撞了上来。 另外两人更狠,脑袋对准了货柜撞上去,简直是不要命了。 两个人的脑袋瞬间就青了一大块,另一个甚至冒出了血来,顺着额角一直往下淌,看着怪瘆人的。 伙计完全傻眼了…… 那些乞丐究竟想要做什么? 伙计的口气软了下来,“有话好好说……” “咱们没什么可说的!”那人任由头顶的血流下来,随手抹了一把,将血抹得满脸都是,突然转身冲出了铺子,跑到门外,收起眼中的阴鸷,对着街上的众人哭诉起来。 “这家黑店,用乱葬岗的死人熬制胰子,我与弟弟逃难来到京师,不想他连个尸首都没留下,死无全尸……” 人心总是偏向于弱者,那人的声音哽咽,头上又流着血,凄凄惨惨的模样,不由地让人心生同情。 “那人看着真可怜……” “怪不得这家铺子卖的花胰子如此特别呢,搓揉的时候,还带着粘丝,原来是用死人做的……” “想想就恐怖……” “阿弥陀佛,佛祖饶不了那些畜生不如的狗东西!” “砸了那家黑店!” …… 怜悯之心瞬间化作了怒火,以星火燎原之势,烧向了番货铺。群情激奋的百姓,怒吼着,如蝗虫般涌入了铺子里。 一名伙计见势不妙,从后门早早溜了,向掌柜的求助去了。 另一人则躲到了柜台后面,仍被愤怒的群众给揪了出来,拳头如雨点般落下。 伙计抱着脑袋,蜷缩在地上,身上布满了被踹的脚印,求饶声渐渐无力,变成了痛苦的呻吟。 明明只是一群不相关的路人,却像是有着杀父夺妻之恨一般,争先恐后地上去踩上两脚,施暴于无辜的伙计身上。 此时,不知哪儿多出来一只手,伸出了罗袖,偷偷摸到了货柜上。 旋即,货架上多了一个空位,而衣袖中则多了一瓶清露。 有了第一个出手的,立刻就有第二个效仿的。 货柜上的物品越来越少,闹事者的衣襟却鼓了起来,好似一只只丑陋的蛤蟆,惦着大大的肚子。 人也打了,店也砸了,东西也顺走了。 大获全胜的路人,觉得自己做了件大大的好事,心满意足地准备鸣金收兵了。 脚刚出了铺子,就被一群楞眉横眼的官兵给堵在了门口。 方才气势汹汹的闹事者,此刻如软脚虾一般,嘴里喊着爷爷,就差给对方跪了下来,“咱们就是看个热闹……” “看热闹把人家的铺子都给砸了?” 一声冷嗤自官差身后传来,差役们让开了一条道儿,走出一位身穿练鹊补子的官爷,鄙睨的眼神,高扬的下巴,将狗仗人势演绎得淋漓尽致。 是检校那个家伙! 一名路人占了出来,“这是家黑店,用死人熬制胰子,丧尽天良,为何砸不得?” “就是就是!”附和声起,满腔义愤。 无羡也从官差身后走了出来,扫了一眼铺子—— 伙计伤得不轻…… 地上一片狼藉…… 货架被洗劫一空…… 原本含笑的双眸,窜起了一抹怒意,即便竭力克制,仍然难以维持平日的冷静。 面对众人的质疑,她不争辩,不解释,只是淡淡地吐出两个字—— “抓人!” 她得知铺子出事后,就将整个顺天府的官差都叫来了,加上她府上的家丁,足有六十多号人,将闹事的拿下绰绰有余。 不一会儿,伙计被送去了医馆,闹事的一个不落,被捆了个结实,押在了铺子门口,排成了长长的两排。 检校向无羡谄媚一笑,“小弟,你看接下来该如何?” 无羡神色沉凛,“搜身!” 官差应声照办,才一盏茶的工夫,就从那些人的怀中搜出不少赃物,摆满了了他们的身前。由专人负责记录,给他们认罪画押。 无羡的嘴角噙着阴冷的弧度,扭头问检校,“一瓶清露至少十两,不知该当何罪?” “杖责三十,流放千里。” 这不是要人命吗? 一名身穿罗衣的青年,吓得一哆嗦,“在、在下只是进店选购……尚未来得急付账……”说着,他想去掏银子,可惜双手被反绑着,根本动不了。 无羡低头拨弄着手中的短刀,“哪个买家会在未付款之前,将东西揣入怀中?这点趁火打劫的心思,谁看不出来?就看你们想要私了,还是公了了。” “如何私了?”罗衣青年问道。 “私了的话,偷一罚三,其中的两份用来赔偿铺子损失。公了的话,交由官差。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别指望你们家里人能将你们保出来。”无羡目露寒芒,落下狠话。 罗衣青年垂头算了下眼前的赃物,足有三十两,照着三倍算下来,就是九十两。 让自己这双手犯贱! 真恨不得剁下来! 他又不是缺钱买不起,只是看着铺子有人捣乱,伙计无暇顾及,想要浑水摸鱼。哪知鱼没摸到,倒是摸到一条咬人的水蛇! 这回亏大发了! 他还是赔得起钱的主儿,大部分人就没如此好运了,都被押回了大牢。 对于他们,无羡一点都不同情。 既然犯了错,就得付出相应的代价,不然要法律做什么? “主子,三个闹事的也逮住了。”马哲垂眸禀告。 “你的口才如何?” “……”无羡的跳跃性思维,让他一时没反应过来,怔了一怔方才应道,“尚可。” “你随何关一起上堂,告那些人造谣污蔑、恶意中伤。” 何关这人,有时不怎么靠谱,得找人盯着才能放心。 无羡的理想人选是胡勒根,他的心思玲珑,关键时刻能提点何关一二,不用担心他们会落入别人的设置的话术圈套。 可惜因为他的眸色特别,怕上堂的时候,有人会拿他的眸色做文章,恶意中伤他。是故,退而求其次,选择了马哲。 从他这几日的表现来看,八面玲珑不输何关。唯一的缺点,就是对花胰子不够熟悉。若是问到专业性的问题,怕是答不上来,交给何关便可。 “拿出气势来,别让人觉得咱们好欺负了,同时也不能让人觉得咱们欺负人。”这个度,要如何把握是关键。 “小的明白。” …… 顺天府。 李元芳连日忙得头头转,前任给他留了不少烂摊子,好不容易将流民都安排好了,府库差点火了,点了点库存,几乎是空的! 呵呵,这是给他留了个空架子啊! 他正头疼着,忽听外面传来沉闷的鼓声。 咚咚咚!—— 有人鸣冤! 他整了整官服,立刻升堂。 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他升堂审案时,都是任由百姓听审的。 今日一见堂外人头攒动,围着里三层、外三层,人数比之他在宛平县升堂时多了十多倍。 他不觉心头一震,这才刚上任没几日,莫非就让他摊上大案了? 再细瞧堂上几人: 原告是两个尚未及冠的少年,衣着鲜亮,眼眸透着一丝傲气,身份看似不低。 被告则是三个衣衫褴褛的流民,一个个鼻青脸肿,还有一人流着血,被捆得结结实实,押于堂上。 乍看起来,就像是富家子弟仗势欺人的狗血戏码。 李元芳不悦地皱了皱眉,拍了下惊堂木,“堂下何人,见到本官为何不跪?” 何关笑脸一僵。 他虽不像狗蛋他们,弄了一官半职在身,但是跟随主子那么多年,一直都很得脸,即便见了咸宁侯,只需抱个拳,未曾下跪过。 那个李元芳算什么? 他的顺天府尹之位,还是靠着他的主子得来的呢! 马哲的背景更硬,他是从宫里出来的,官职不高,仅仅是个长随,却是天子近臣,比一些三四品的高官更为体面。 此刻,反而是他先矮下身子,扯着何关,朝李元芳跪了下去。 “在下马哲何关,见过大人。” 李元芳的脸色稍好一些,“何事击鼓?” 何关看了马哲一眼,见他低眉垂目,无意启齿,便由他开口道,“小的暂代西市番货铺的管事,铺子的物件皆由番商购得,渠道合法。” 说着,何关将一瓶清露交给官差,呈到李元芳的桌案上。 李元芳对这瓶子再熟悉不过,这与天方使臣被劫的那批贡品一模一样。 看来,对方所言的番商,就是天方使臣无疑了。 何关这是以实物证明,铺子售卖的货物,来源绝对可靠。 “今日,有三个流民来铺子里,说是铺子售卖的花胰子是由流民的尸体制成的,打了伙计,砸了货物,鼓动百姓进店闹事,请大人还在下一个公道,还铺子声誉。” 何关口齿伶俐,三两句,就将事情都交代清楚。 李元芳看向那三个流民的眼神,少了几分同情,多了几分厌恶,“尔等刁民,该当何罪?” 跪在中间的那人,指着自己额角的伤痕,青中泛紫,看着凄凄惨惨的,“他们将我们打成这样,若不是我们机灵,早就被灭口了!” 对比何关两人的光鲜亮丽,人们心中的天平又偏向了这三个流民。 何关轻嗤一声,反驳道,“你等来闹事的时候,身上带着棍棒,而铺子里只有两个赤手空拳的伙计。三对二,如何能将你们打成这般惨状?” 就差直言,他们是来碰瓷的了。 “我等赶来的时候,其中一人已经逃了,另一人被你们打得倒在地上,爬不起来,送去医馆急救,不时就能将病案,呈送至大人的面前。” 何关目光如炬,移到了那三个流民的身上,“倒是你们几个,究竟受了多重的伤,要不要紧,让衙门的仵作当场一验便知。” 他们之中,受伤最重的那人,就是脑门上见了点血。撞上去的时候,掌握了角度和轻重,就是看着瘆人些,其实没什么大碍。 身上就更经不得验证了,连一点伤痕都没有,哪里敢给仵作详细查看? 流民自知理亏,索性死咬着花胰子不放,那才是他们今日来闹事的首要目的。 第217章 扭转乾坤,不忘初心 “用过香胰子的,都该清楚是个什么样儿。但是这家铺子卖的,却与别家完全不同。蘸水之后,会磋磨出涎液一般的透明拉丝,还保存着鲜丽的花瓣,就像是吸食了生气。不是用人做的,是用什么做的?” 鬼魅之说,向来被人津津乐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我小姨夫家的二表叔的堂弟,就是做香胰子的。也试过将花瓣加入胰子里。说来奇了怪了,这花瓣一混入胰子里,就枯黑了,哪有那般鲜丽的色泽啊!” “那几人言之凿凿,说不定是真的。” “你们说,若是我们用了这种花胰子,会不会也被吸走了生气?” “别吓我,我刚买了一块,还没用呢……” “别用了,作孽哟!快去退货吧,东西还不便宜呢!” “说得有理,我立刻就去退货!” …… 何关听着堂下的窃窃私语,知道风向又变了,事关铺子的声誉,由不得他们泼脏水,“休得血口喷人,咱们家的胰子,都是用羊脂做的。” “你说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你有证据吗?有本事,你当众演示花胰子的做法,让大伙儿瞧个明白!” 何关呼吸一沉,他算是明白了,那些人绕了一大圈,原来是冲着花胰子的制作秘方来的! 这可是他和主子研究了好久,才摸索出来的秘诀,是他们赚钱的依仗,怎么能白白向世人公开? 忒不要脸了! 胸中怒火升腾而起,对着那几个无赖就想开骂,被马哲给拉了回来。 “稍安勿躁,先听听主子的意见。” 堪堪将何关安抚住了,他扭头望向了混在人群中的无羡,见她摇了摇头,心中了然,对着堂上的李元芳施了一礼。 “既然上了公堂,自当将事情一件件掰扯清楚。这三人身上既然有伤,还是验一验为好,以免日后伤重不治,反而赖在我等的头上。” 李元芳觉得有理,叫人将三人带到后堂验伤。 待三人离去后,马哲又道,“刁民谤口,多有不实之处,恳请大人将三人分开,一一审问。 “本铺用了谁的尸体?姓什名谁?年龄多大?相貌如何?身高几许? “那人几时失的踪? “最后一次是在哪儿见着的? “何时、何地发现是我们的铺子所为? “当时具体情形如何? “相信将这些问题问完,真相即可大白于天下。” 李元芳望着马哲的眼神,骤然深邃了几分。这人跪在他的面前时,恭顺而不卑怯,处变不惊,条理清晰,一看就不简单啊! 能培养出这般的管事,身后的东家必然更不简单,非富即贵。 让他最为赞赏的是,对方没有以权压人,处处按照堂上的规矩来。 如此甚好。 三人验伤的时候,哼哼唧唧,口中不是喊着这儿疼,就是嚷着那儿痛,好似身上没一处好地方。 仵作是谁? 主业可是验尸,伸手往他们身上一摸,就知道骨头有没有断、脾胃有没有伤,哪里是如此轻易就能蒙骗的。 不久刷刷几笔,就将他们的验伤结果,呈现到了李元芳的案上。 李元芳看着结果,不觉冷笑。三人之中最重的一处伤痕位于脸上,那么明显的位置,明摆着就是被人看的。 验伤的时候,一个个还不老实,打算蒙蔽仵作,假装重伤。 不是碰瓷,还能是什么? 李元芳心下对马哲的话,信了八九成,让人将其分别关押,依次带到堂上问询,问的正是马哲之前提出来的那些问题。 三人答得磕磕绊绊,证词完全对不上,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啪!—— 惊堂木重重落下,“尔等刁民,诬陷西市番货铺,伤人性命,毁人货物,坏人名声,罪当恶极,重则三十大板,以儆效尤!” 何关对这个结果,已经知足了,岂料马哲再度开口道,“小民有个不情之请,还请大人恩准。” “何事?”李元芳问道。 “经商以诚为本,以信至上。如今小店的声誉被此等刁民败坏殆尽,若遇有心人散布谣言,无人再敢光顾,损失不免惨重。恳请大人将此三人游街示众,为小店正名。” 何关双眼一亮,这招妙啊,他比马哲多做了那么多年的掌柜,怎么就没想到呢? 张永派来的人就是不一样,本来还以为就是个武夫,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像那个三省似的,想不到处理事情来如此周到,真是捡到一个宝了。 对方的提议合情合理,李元芳没有拒绝的道理,一口应诺。 何关欢欢喜喜地从地上爬了起来,向主子邀功去了,“主子您看,这事咱们办得漂亮不?” “漂亮!”无羡不惜赞美之辞,“不过,首功当属马哲的,你啊,性子还得磨一磨,一点事就激动起来。” “哪是一点事?他们要的可是花胰子的秘方!”很重要的好不好,“若是公开之后,还让咱们如何独占市场啊!” 胡勒根拧眉,“对方有备而来,说不定还有后招,还是要小心为上。” 几人正说着,一名吏目前来,对着无羡躬身作揖,“这位想必是西市番货铺的东家吧?府尹大人有请,请您去后堂一叙。” 无羡挑了挑眉,那李元芳的嗅觉倒是敏锐。问案之时,她与马哲仅用眼神交流了一次,就被他给瞧出了端倪。 见见也好。 京师风起云涌,以后说不准还会经常与这位新上任的顺天府尹打交道,若是能交个朋友,最好不过。 “请前面带路。” 无羡带着马哲等人,跟着吏目一路来到后堂,见李元芳端坐于主位,板着个脸,不怒自威。 无羡的眼角带着三分笑意,作了个揖,“民女李无羡见过大人。” 李元芳眉角一跳,没想到对方是个姑娘,而且还是如今风头正盛的李无羡! 他身为父母官,经常通过市井流言了解民情。自从万寿节过后,她的大名,在一夜之间传遍了大街小巷。 无论是与北元使者比武,为小倌奏登闻鼓,还是当众怒怼杨修撰,都不是一名普通的闺阁女子敢做的,何况她还是琉璃居背后的东家。 李元芳目光微闪,“上回贡品被劫案,本官能以如此之快的速度,追寻到建昌侯的庄子,李姑娘想必出了不少力吧?” 他仅是从传闻中,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丝蛛丝马迹,靠着大胆的推测想要诈她一诈,想不到对方居然大方承认了,“协助大人破案,是每一个平民百姓应有的本分。” 李元芳目露精光,“李姑娘在此事中的作用,不仅仅是协助破案那么简单吧?” 无羡颇感无奈,“可惜所有努力付之东流,没能让恶人受到应有的恶报。” 她的坦诚让李元芳赞赏,不过光有坦诚,还不足以让他另眼相待。 如今他初任顺天府尹,明里暗里给他下绊子的不在少数,一个个都想将他拉下马。 内阁在贡品被劫案上的态度,让他失望透顶。他不想投靠京中的哪家势力,只能在夹缝之中艰难求存。 眼前的李姑娘,倒是让他看到了几分希望。虽然她背后站着的是太监张永,若是能借她之力,铲除建昌侯这个毒瘤,倒也不错。 无羡在他的下手入座,看着吏目给他端上了一个土罐,装着温热的汤汁,浇黄的色泽近似蛋液,调笑道,“大人好生小气,我来了那么久,都不赏一碗茶喝?” 李元芳是甘肃人,喝惯了家乡的油茶,即便入京之后,仍难以改口,每日都得喝上一罐,不然总觉得缺了些什么。 不过,油茶的口味独特,他轻易不招待客人,就是怕对方喝不习惯。 此刻无羡提起,他便着人给她上了一罐,“姑娘好奇,可以尝尝。” 无羡双手捧起土罐,豪饮了一大口。 羊油的馥郁在舌尖散开,却不觉半分油腻,茶叶和杏仁的清香慢慢释放,回味中又有几分花椒与姜末的辛辣。 米面和茶食的加入,增添了汤底的浓稠,饱腹的同时,给人带来一种清茶没有的满足感。 无羡不禁赞了一句,“好久没喝到那么地道的油茶了。” 李元芳来了兴致,“李姑娘去过甘肃?” “我生于宁夏,与甘肃临近,前些年游历过西北一带,喝了不少油茶。” “姑娘喜欢就好。” 如同每个背井离乡的游子,谈起家乡的美食,总能轻易地拉近两个陌生人之间的距离。 只是那张煤炭一般的黑脸,配上络腮胡子,同《西游记》中的黑熊怪似的,即便目光柔和了不少,仍是觉得凶恶得很。 “今日姑娘铺子损失惨重,凭着几个流民,怕是没有闹事的胆量,背后说不定有人唆使。姑娘心里,可有什么想法?” “我来京师时日尚短,讲真,得罪过人不多,至于那些敢给我下绊子的,就更少了。倒是大人,这个位置可不好坐啊!” 丢下这样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无羡捧着土罐,又喝了一大口油茶,滋味甚好。 李元芳苦笑,他难得做一回坏事,想要忽悠一个小姑娘给他当枪使,没成功就罢了,反而被人家拿捏住了七寸。 这算是自作自受吗? 李元芳索性将姿态放低,“姑娘可有什么赐教?”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无羡将罐中的油茶一口喝尽,留下若有所思的李元芳,躬身告退了。 李元芳抿了抿唇,问身边的吏目,“你觉得那位李姑娘如何?” “能令四国使臣求娶,背后又有太监张永支持,绝非池中之物。” “你对她的评价不低。” “连内阁都不敢直面对上建昌侯,差点就让她给解决了。就凭这一点,她值得晚生刮目相看。” 李元芳虽然对无羡的印象不错,终究有几分忌惮,“小小年纪,耍尽阴谋,终不是相交之人……” “顺天府尹这个位置想要坐稳可不容易,大人不若与其交好,总比依附其他势力靠谱些。” 李元芳挑眉,“你如此看好她?” “大人忘了,她最后说的那句话了?”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李元芳喃喃了一遍,“你觉得,她能在诡变的朝局中,守住本心?” “不,这句话不是她的表态,而是对大人说的,”吏目定了定心神,继续道,“或者说,是一种警告。” “就凭她?”李元芳一声冷笑。 无论是谁,被一个小丫头警告了,都会心生不悦,更何况是刚正不阿的李元芳。 “大人觉得,太监张永敢直面对上建昌侯吗?”吏目问道。 “自从刘瑾死后,八虎无首,气焰收敛了不少。”讲真,李元芳真不觉得,张永有那么大的胆子。 “可是那个李姑娘却敢?她爹可是被夺兵夺爵了的,谁能给她如此大的底气?” 李元芳心头一震,“你是说……”圣上? “大人如今的位置,是圣上力排众议给的,‘不忘初心’,可不就是让您一心拥护圣上。” 让他做个忠臣吗? 如此也好…… …… 流民的闹事,看似有惊无险地解决了,谁曾料到,更大风暴已在酝酿之中,不久便席卷了朝堂。 御史递上了一封的奏疏: 一告西市番货铺,为了逐利草菅人命,诱骗流民,以残忍手段,用人制作花胰子; 二告顺天府尹李元芳,好大喜功,为粉饰政绩,包庇不法商贾,枉顾人命。 失踪的流民,经粗略估计,至少有两三百人,多数还是成童和少女! 奏疏写得那叫一个义正辞严、慷慨激昂,宛若惊雷乍响,令满朝震骇! “胰子能用人做吗?” “怎么不行?既然羊能用来做胰子,为何不能用人来做胰子?” “为什么挑的都是成童和少女?” “那还用问,肉嫩呗!” “真是造孽哦,那群商贾满身铜臭,眼中只有利益,哪有法纪,千刀万剐也难抵其罪孽。” “哼,我还以为那个李元芳有多厉害,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安抚住如此之多的流民,想不到人都被他害死了,其心当诛!” …… 第218章 登闻鼓破,风云再起 群情激奋之下,西市番货铺被封,李元芳被捉拿下狱,关入了大理寺的天牢。 咚咚咚!—— 长安右门外的登闻鼓再次奏响! 不用猜便知道,敲鼓的还是无羡。 而看守登闻鼓的观察御史,也还是原来的那个老头。 不过,这一回他没了嚣张的能耐,被无羡带来的人围了个严实,只能对着击鼓的无羡干瞪眼。 咚咚咚!—— 鼓点一下接着一下落下,鼓面在捶打下,不住地低颤着。 午门外由重重侍卫把守,早该听到了动静,却是半天都不见有人来探个究竟。 这是打算装聋作哑吗? 行! 真行! 咚咚咚!—— 落下的鼓点加重了几分,心中的怒火借由一声声沉重的鼓声,响遏行云,传遍了皇城的每个角落。 敲鼓可是个体力活,胡勒根舍不得主子受累,打算接过她手中的活。 只是晚了一步…… 砰!—— 只听一声闷响,鼓槌穿破了牛皮鼓面,竟是将登闻鼓给击破了。 无羡将手中的鼓槌一丢,“破了也好,反正只是一个摆设,留着也只是白占地方罢了。” 回眸看向马哲,“你身上的腰牌,可以去大理寺提人吗?” “可以。”说着,双手将腰牌递上,竟然是东厂掌刑千户的象牙腰牌。 他表现得如此恭顺,倒是让无羡有些过意不去,“会替你惹麻烦吗?” 马哲垂眸答道,“圣上命奴婢来姑娘身边时,便交代过,一切但听姑娘吩咐。” 如今情势紧急,无羡没时间同他客气了,让他带着腰牌,同她一起翻身上马,直奔大理寺的天牢。 铁蹄铮铮,惴惴难安。 天牢本是关押朝廷重犯所在,守备却是松懈得很,除了门口的两个守卫,阻拦无羡的只有一名清冷俊逸的男子。 “你是何人?怎敢擅闯天牢?” 无羡扫了眼他身上的补子,是七品的官员,怎么不在衙署办公,反而像个牢头似的,守在天牢里? 无羡挑眉问马哲,“这人是谁?” “大理寺评事常伦,山西沁水人,正德六年进士,天性豪放,任侠有气。” 听到最后八个字的品论,无羡的嘴角翘起,决定就是他了! “将他带上。” “是!——”马哲领命,挥手而出。 常伦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练过几年剑术,也曾仗剑走天涯。 然而,业余的与专业的,终究不是同一个级别的。仅使出一招擒拿手,看似极简无华,便轻轻松松将人给制伏了,押着他径直往里走。 “你等究竟是何人?这可是大理寺,还有没有王法啦?” “呵呵,”无羡冷笑一声,“今日我就是来彰显王法的!” 马哲像是对大理寺的地形很熟悉,穿过幽暗的走道,将无羡带往李元芳所在的牢房。 还剩十来步的距离,就瞧见一个穿着皂吏衣服的人,将腰带缠绕在李元芳的脖子上,用力地收紧着。 常伦瞳孔骤缩,天啊,他看到了什么?居然有人敢在天牢行凶,真是太放肆了! 他想挣扎,却无法挣脱歹人的挟制。 他想呼救,却有人比他先行了一步。 只见几人之中领头的少年,眸色冷冽,一声令下,“救人!” 狗蛋兴奋地冲了上去,一脚将牢门踹开,抓起桌上的一个水壶,啪的一声,就拍在了皂吏的脑门上。 目光之阴鸷,下手之狠厉,看得一旁的常伦凉意瑟瑟,不禁庆幸,之前拿下他的人,是另一个俊秀的少年,不然他的小命难保。 行凶者当场就懵了,反抗的意识还没兴起,就被狗蛋迅速压倒在地。 双手被反剪在身后,就地取材,解下李元芳脖子上的腰带,绕在了皂吏的手腕上,缠了好几圈,紧紧束紧。 皂吏脚上的一只脏鞋,也被脱了下来,管他乐不乐意,一把塞入了他的口中。 一防、他乱喊乱叫。 二防、他咬舌自尽。 李元芳虽被救下,却是晚了一步,已经失去了意识,无力地滑倒在地。 胡勒根探了下他的鼻息,又探了下脉搏,“已经断气了。” 李元芳是本案的关键,若是这么死了,身上的污水可就洗不清了。 无羡拧眉,“替他做心肺复苏。” 那可是得嘴对嘴吹气的,狗蛋不乐意,冲着胡勒根歉然一笑,“兄弟,看你了!” 胡勒根对无羡的命令,从不会有半分推脱,立刻板正李元芳的身体,让他平躺在地上,又替他松了松衣领。 然后,双手交叠,十指相扣,用力地按压他的胸口,口中低声数着,“一、二、三……” 一直数到三十,方才停下。 继而,将他的下巴高高抬起,一手捏紧他的鼻子,一手掰开他的嘴巴,俯身对着他的口中,渡了两口气,才放开了鼻孔。 动作一气呵成,行如流水。 一套做完之后,探了探他的鼻息,见无反应,又重复了一遍。 周而复始,循环往复。 常伦见胡勒根这般折腾死者,看不下去了,“你们怎么连个死人都不放过!” “阎王让他三更死,我偏留人到五更。”无羡口气狂妄,嚣张至极! 常伦一愣,这句话他不是第一回听到。他的祖父是山西道监察御史,对比邻的宁夏军防多有了解。 听闻,宁夏有一支狼煞军,军中医士乃白无常化身,有起死回生之术。 外界对他们的评价,便是那少年所说的那句一模一样。 这是巧合吗? 常伦按捺下心中的疑窦,瞟向了地上的尸体,下一秒,眼底陡然涌现出惊喜。 只见李元芳的胸部倏地伏起,吐出了一口浊气—— 真的活过来了?! 京师之中与狼煞军有关的,只有李霸父女二人,从年龄判断,“你是李姑娘?” 无羡的身份早已公开,能被猜到并不令她惊奇,“你来自山西,或许该对我的另一个称号更熟悉——无羡公子。” 怪不得她与西域使臣的关系如此密切,怪不得她几次牵扯到商贾的纠纷中,原来她就是无羡公子! 如此便说得过去了! 西北一带,谁没听过无羡的声名? 马驰千里射百中,浩歌击筑喧高楼。 一曲《拜将军》荡气回肠。 一首《不谓侠》放逸不羁。 活成了他最渴望的样子! 简直就是他崇拜的偶像啊!!! 无羡公子成名颇早,他一直以为,她至少与他同龄,怎会如此之小? 而且还是个姑娘? 太让他震撼了! 一双眼珠子简直要黏在她的身上,从上到下,对她细细打量起来。 如刀削般分明的棱角,眉宇之间流露的英气,极易让人混淆她的性别,沉稳的气度也易让人忘了她的年龄…… 常伦投射的热切目光,直接被无羡给无视了,此刻,她关心的只有李元芳一人。 “我究竟是死是活?”他刚刚苏醒过来,双眼还带着几分茫然。 “若是还能喘气,就快些起来吧!”无羡的口气淡漠得几近无情,但对李元芳来说,却是世间最美妙的声音。 因为,这声音真真切切地向他宣告着: 他还活着! 心中的感激之情难以言表,俗套地道了一句,“多谢李姑娘的救命之恩。” “是你运气好,我原先是打算敲登闻鼓,召集三司会审的,可惜没人理会我。” “之前那登闻鼓,原来是无羡……”常伦习惯性地就要将“公子”喊出口,意识到不对,立刻改口道,“姑娘敲的啊!” 无羡对这个半路跳出来的倒霉蛋没多大兴趣,目光从未离开过李元芳。 “是啊,所以临时改变了主意,打算带李大人一起上金銮殿自辩。李大人刚逃过一劫,就得随我要去鬼门关走一遭了。” 无羡对他有救命之恩,李元芳义不容辞,更何况,“这本就是李某的职责所在。” “大人客气了。此案若非关系甚大,我会选择袖手旁观。” 李元芳自然明白,两人的交情淡薄如水。她此番出手,真正打算相帮的,另有人在。 “姑娘乃人中龙凤,太监张永值得你如此鼎力相助?”他有些为她不值。 无羡嘴角的笑意耐人寻味,“大人当真觉得,太监张永真敢肆无忌惮地纵容我,对上人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建昌侯?” 难道说,真被他的吏目说中了…… 张永如今的地位,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比他身份更高的还能有谁? 只有圣上! 即便李元芳心中早有准备,脸色依旧古怪起来,幸好他长得黑,看着并不显眼。 在他看来,圣上还不如张永靠谱些,至少张永这些年积累了不少军功。 圣上有什么? 连朝会都不上,经筵都不开,纨绔子弟会的,他一样不少,而且更胜一筹! 人家斗鸡遛狗,他搏虎饲豹! 人家调戏民女,他扮采花大盗! 真真是荒唐得很! 无羡明白,众人对朱寿的误解根深蒂固,她没时间在此辩解,“时间紧急,必须赶在退朝前上殿。” 常伦见他俩急急往外走,忙不迭追了上去,“将常某一起带去吧!” 金銮殿自辩耶,想想就振奋人心。若不能近距离旁观,他会后悔一生的! 他怕无羡反对,理由找得很充分,“常某对李大人的案子还是很熟悉的,或许能帮上些忙。” 无羡这才将视线转向了常伦,正眼打量起他来,“在大理寺,都有人敢杀了李大人灭口,常大人难道不怕吗?” 凌厉的目光逼射而来,让常伦生出几分怯意,最终被心中的浩然之气占了上风,梗着脖子道,“见义不为,无勇也。” 无羡正权衡着利弊,狗蛋忽然叫嚷起来,“行凶者死了!” 怎么会? 不是用鞋堵住他的嘴了吗? 无羡一个箭步来到尸体边,拔去了他口中塞着的鞋子,只见他脸色发青,唇边留有不少秽物,恶臭中夹杂着一股熟悉的味道。 狗蛋很自责,“小的见他一直在挣扎,以为他不老实,想跑,还踹了他两脚,想不到他居然翻白眼了……” 是他疏忽了! “行凶之前,他已服用了鸩毒,对方早就做好了灭口的准备。” “能救回来吗?”常伦问道。 中毒引起了呕吐,可惜他的嘴被鞋子堵上,无法顺利将秽物吐出,反而呛入了气管,加速了他的死亡。 “你可以照着之前的样子,给他做心肺复苏,等他恢复气息,再用清粪汁,给他催吐,或许有两成希望,将他救回来。” 常伦狐疑地望向无羡,“你既然知道如何解救,为何不立刻动手?” “他的秽物中含有剧毒,若让我的人给他做心肺复苏,有中毒的危险。”她可舍不得。 “可他是重要的人证,就这么让他死了,线索岂不是断了?” “人会说谎,尸体不会,从他的服饰上看,应该是天牢的杂役。马哲,派人查查他的身份,最近是否缺钱,或是陷入难处,又与何人往来甚密。” “是!——” 常伦看着她的目光更为灼热,“想不到你还善于破案。” 那也是托了看了几百集《柯南》的福,“先找到杀人动机,然后顺藤摸瓜,总能找到些蛛丝马迹。” “如今人犯死了,就剩我这么个人证了,你更得带我上殿。” “那就一起上殿,为李大人做个人证吧!”他撞破了凶案,成了重要的人证,若是不将他一起带走,无羡担心,等她离开大理寺,又会多出一具尸体。 因为多了常伦这个计划之外的人,马少了一匹,无羡让狗蛋与胡勒根同乘一匹,将他的马让了出来,问常伦道,“你会骑马吗?” 常伦挺着胸脯,“那是当然。” 他曾外出游历,尤其擅长骑射,自有他骄傲的资本。 李元芳来自陕西,更不用担心他不会骑马,但他迟迟却未上马。 “李大人是否有所顾虑?”无羡问道。 “李某不惜身命,只是一点要先问个明白。” “李大人请问。” “那些失踪的流民,究竟去了哪儿?” “好奇害死猫,李大仁真要知道?” “即便会被灭口,李某也要知道答案再做定夺。”若是那些流民真的被人残害,他宁愿背负骂名,也绝不成为帮凶! 第219章 消除疑虑,殿外舌辩 如果是在平时,无羡会对李元芳的品格赞上两句。可是如今时间紧迫,何况还有个眼中充满好奇的常伦在,有些实情,也无法对他坦诚相告。 无羡沉吟了半晌,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突然问起了今秋的税粮,“李大人有把握收上来几成?” “……”京师的佃农多依附于达官显贵,偷税问题严重,讲真,三成税粮都未必能收得上来,连府库都是空的。 “京师就是全国的一个缩影,如今国库空虚,可是发放军饷、安抚流民、兴修水力哪个不要用钱?” “所以……那些流民是去赚银子了?”话一出口,李元芳又觉得有些荒诞。 流民除了种地,还能做什么? 难不成…… 被指派去打家劫舍了? 别人有没有这个心思,他不知道,若是圣上,还真难说。 他连夜闯民宅,掳掠民女的事,都能做得出来,还有什么是他不敢做的? 何况今年来,各地的流贼日益猖獗,听说应州大捷,圣上自筹资金犒赏大军。 难不成…… 还真是圣上捣得鬼? 若是如此,他即便拼上这条性命,都要阻止圣上乱来。 无羡看他眼神由慌乱到镇定,再到毅然决然,就猜到他想歪了。 “赚银子的方法多了去了,圣上也是本本分分地做生意。京师刚开的琉璃居,虽是我出面打理,却是圣上的产业。日后想要扩大产量,便要培养足够的匠人。” 李元芳将悬着的一颗心放下大半,又问,“为何不直接招募手艺娴熟的匠人,而要招募流民?” “哪个手艺娴熟的匠人,不是从一无所知的学徒做起的?如今各地灾荒不断,流民问题严重,从中挑选本分的少年作为学徒,一举两得。” 这个主意当真不错,李元芳算是彻底放下心来,“此举可在各地推广。” “这个问题,我早与圣上聊过。其实,以我最初的设想,是征兆那些流民挖沟渠、修水利。” “这个主意甚好!”常伦激动得就差拍手了,哪知一盆冷水随即浇了下来。 “再好的主意,也要有可靠的人去施行才能成功。不然偌大的工程,交到一些狗官的手中,能贪的地方太过了,污吏坐吃空饷,流民卖了苦力,还得挨饿。” 无羡收起眸色中的冷意,看着李元芳的目光柔了几分,“不过,大人的人品我还是信得过的,倒是能在顺天府进行试点。此时秋收刚过,正好可以开工。白养着那些流民,不劳而获,时间久了,反而会让他们生出了惰性。” 李元芳笑得狗腿,“不知姑娘可有熟悉水利的,给李某介绍一个。” 无羡认识的只有一个沈钰,可惜如今沈钰要仿制弗朗机炮,无暇他顾,不过,他曾向她提过一个人,“李大人可听过白英之名?” 李元芳摇了摇头。 “纵横南北的京杭大运河,就是出自此人之手,可惜他年事已高,早已辞官归乡。听闻,他有个孙子名为白前,在工部任职。李大人若有心于水利工程,可找他请教一二。” 知晓了失踪流民的下落,又找到了安置流民的解决方案,李元芳双眉舒展,心情好得不得了。 常伦还有一点想不明白,“为何还要招募少女?” “招了几百号人,总要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洗衣做饭、结婚生子,哪样不需要女人?就连军中,也是要新兵准备军妇的。” 对哦……他怎么没想到呢? 常伦尴尬地揉了揉鼻子,接过无羡扔来的缰绳,翻身上马,跟在她身后策马急行,一行人蹄下飒然生风,不久便到了午门口。 金銮殿非比寻常,闲杂人等不能多带一个。无羡将胡勒根等人全部留下,只带了李元芳、常伦、以及一对没见过的少男少女。 不用想,那对少男少女必然就是“失踪流民”的代表了。 无羡脸色和善,声音轻柔,“一会儿,你们会见到不少大官,怕吗?” “不怕!”两人同时跪下。 少年有些腼腆,答话时轻声细语,“公子对咱们有再造之恩,没齿难忘。” 少女反而更为果决,一对剑眉显得英气十足,“即便刀山火海,只要是公子的吩咐,也敢闯上一闯!” 事关重大,一番表态还不足以令无羡彻底放下心来,该敲打的时候,还是要敲打的。 她特意在胆大的几人中,选了特别爱护弟妹的两人。 “如此甚好,不然工坊被查,所有招收的学徒可就没了着落,从哪儿来的,还得回到哪儿去……” 那不就是要他们,回到街上要饭吗? 啃野草、扒树皮、与野狗抢食的日子,他们真的是过怕了,哪里有工坊安乐,只要干活卖力,不愁吃,不愁穿,心里越发珍惜眼前得来不易的日子。 “公子放心,即便豁出这条命,也不会让工坊关了的。” 无羡点点头,这才领着他们走近宫门。有马哲带着腰牌开路,门卫都不敢上前盘查,非常顺利就进了皇宫,可谓是畅通无阻。 参加朝会的官员数量不少,金銮殿的空间有限,无法装下如此多人,所以早朝的位置并非设在大殿之内,而是移到了殿外,聚集于更为宽敞的奉天门前。 此刻日上三竿,该奏报的早就奏报了,杨廷和本就不看好李元芳,一个没有根基的知县,如何能坐稳顺天府尹一职? 看看,才没几日就给他捅出了如此大的篓子! 他的目光在朝臣上搜了一圈,最后落在了胡韶的身上。一时也找不到一个接替李元芳的合适人员,不如仍由原顺天府尹继续做下去。 “顺天府尹李元芳,包庇不法商贾,枉顾人命,责令……” “等一下!”一声清亮的嗓音自后方传来,及时打断了他的处置,“李府尹在此,何不听听他的辩解,再做定夺?” 群臣让开了一条道,果见一名黑胖汉子,带着一群人阔步而来。 众人之中,杨廷和一眼就瞧见了无羡,额角条件反射般突突地跳起,“此乃朝堂议事重点,怎容女子捣乱?” 无羡一脸无辜,“小民可不是来捣乱的,我可是李大人的人证,就在刚才,他差点被人缢死在了大理寺的天牢。” 大理寺卿跳了出来,“休得胡言!” 常伦向前跨了一步,“本官乃大理寺评事常伦,可为李府尹作证。” 大理寺卿狠狠剜了他一眼,“朝会之上不可胡言乱语!”言语之中警告意味十足。 常伦可不是吓大的,更何况,他还有证据呢,“李府尹的脖子上还留有缢痕,诸位大人若是不信,可以当场验证!” 众人伸长了脖子探去,饶是李元芳生得黑,仍盖不住脖子上那圈醒目的红痕。 可见对方下手之重,真是想夺了他的性命,立马对常伦的话信了八九分。 就连杨廷和,看向大理寺卿的目光也变了,责问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指不定是他畏罪自杀,自缢不成栽赃陷害。”反正,他决不承认有人在大理寺行凶,不然一顶“监管不力”的帽子扣下来,夺职事小,说不定还得被贬出京,远放蛮荒之地,再要回来就难了。 常伦再次强调自己的身份,“我乃大理寺评事,难道还能作假?况且,我与李府尹非亲非故,为何要片帮于他?” 大理寺专掌刑狱,常伦待了这些年,也不是白待的,一番话说得有理有据。 费宏垂眸沉思了片刻,沉声问道,“行凶者何在?” 常伦扼腕,“已服毒自杀。” 那便是死无对证了…… 费宏望向了李元芳,“既然你要自辩,那就说说,失踪的流民都去了哪儿?” “这个大人该问小民才是,”无羡将事揽到了自己身上,“毕竟那些流民,全是由小民招募的,入了琉璃居的工坊做了学徒。” 御史冷冷一笑,“真是大言不惭!你知道失踪的流民总计有多少人吗?” 无羡斜眄了他一眼,“同大人府上的仆役差不多。大人既然能养那么多的仆役,小民开着偌大的一家琉璃居,难道还养不起这些匠人吗?” 御史气得脸色铁青,一个满身铜臭的商贾,怎敢同他相提并论? “你既然招募工匠,为何只挑选少年少女?还不是用来做胰子的?” 御史觉得自己找到了抨击的要害,嘴角噙着得意的笑。 无羡看着他的目光,就像是看着个傻子,“小民都说了,我要招募的是学徒,自然是要挑些志学之年的少年了。至于少女,则是用来给他们做媳妇的。” 御史目露鄙夷,“即便你说的都是事实,乘人落难之时,低价买下如此之多的孤女,欺压妇孺,非君子所为!” 他的道貌岸然,让无羡觉得可笑而讽刺,“在我买下她们之前,她们可是在街上要饭呢!大人如此悲天悯人,不知可有为她们施过粥、捐过银?” “……”御史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怕是都没有吧?可小民有捐过,就凭这一点,你哪来的脸指责小民?再说了,他们与我签的可是卖身契,作为主子,将婢女指给仆役,何错之有?哪家大户人家不是这么做的?你身为御史,不去弹劾贪官污吏,盯着小民的家务事不放,是不是太闲了?” “你、你……”御史被她气得涨红了脸,连话都说不顺溜了。 一个不顶用了,另一个又顶上了。 “你说他们全都卖身于你,可有凭证?” 简单的一句话,从实际出发,凭事实说话,比只会捕风捉影的御史强多了。 说话的那人无羡认识,是因为她而被贬官的原顺天府尹胡韶,这回逮着机会了,还不使劲地踩她两脚。 无羡向左移了一步,露出了一对少年少女的身影,“这就是我带来的人证。” 少男从未见过如此大的阵仗,在百余人的注视下,难免心生怯意,深吸一口气,方才平复砰砰乱跳的心,跪下答道: “草民是菏泽鄄县人士,爹爹在逃难中将仅有的口粮,都让给了我和小弟,结果自己病倒了,撒手人寰。草民无力养活小弟,自愿卖身,并无胁迫。” 相比之下,少女倒是显得落落大方,口齿也更为伶俐,一连串话说下来,都不带格楞。 “民女是济宁巨野县人士,一路逃难入京,饥不饱腹。爹爹将姐姐卖于人贩,换了五张大饼。撑了五日,口粮再次耗尽,又将念头打到了民女和妹妹的身上,想要故技重施,将我俩卖了换取食物。幸得主子援手,免于流落腌臜之地。” 胡韶怪笑两声,“仅仅是两个逃难的流民,条理清晰,出口不俗,连‘撒手人寰’、‘故技重施’这类的词都会用。他们的供词,怕是别人教的吧!” 两人一愣,他们入了工坊的学堂,每天学习几个典故,新鲜得很,说话间便爱带上新学的词,显摆显摆,想不到竟然成了对方攻击的突破口。 少女急红了眼,指着胡韶道,“你血口喷人,这些都是我们的肺腑之言!” 被无羡怼得哑口无言的御史,这会儿缓过神来,也加入了论战,“看那两个少年少女,衣衫整洁,脸颊丰润,怎么看都不像是流民。” 无羡翻了个白眼,“都卖身于我半个多月了,若是不替他们换身干净的衣物,给他们喂饱了饭吃,几位大人是不是该说小民苛待家奴了?” “你随便找两个人来,就能冒充流民了?即便要找,也该找两个似模似样的来。红口白牙,如何教人信服?” 胡韶的话全凭主观臆测,毫无依据,却引起了朝臣的声声附和。 “那个少女出口成章,哪里像是个流民的样子?论起谈吐,可比一些大户人家的丫鬟还有教养,必然是悉心调教过了。” “可不是,看看这对少男少女,面容虽不出挑,看着也算清秀,你说会不会是卖去扬州的……嗯?” 扬州有什么出名的? 青楼!瘦马! 第220章 难保不被穿小鞋 那人尾音上扬,龌龊的心思尽在不言之中,引起一阵猥琐的哄笑,让那少女又羞又恼,“我们出口不俗,那是因为主子让我们在工坊的学堂读书识字!” 御史嗤笑起来,“区区一个琉璃工坊,招收了如此多的学徒,还让人读书识字,真真是笑话,还不是居心叵测?”说她不是拿来作瘦马养的,谁信啊! 无羡目露不屑,“心思龌龊之人,只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你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 “那你说,区区一个工坊,为何要教学徒读书识字?”要知道,很多大户人家的小姐,也不认识几个字呢! 无羡以看蚂蚱的眼神,看着那个御史蹦跶,充满了不屑与鄙夷,“有一种工艺,叫做玻璃胎画,需要善书善画的工匠。所有招募的学徒,小民都会让他们学习一段时间的书画,然后挑些好苗子,继续培养。” 少女得意地扬起下巴,“我家小妹就有作画的天分,将来可以成为一个画匠,工钱也会比普通匠人多很多。” 无羡轻哂,“御史大人对这个解释,是否满意?” 御史被怼得哑口无言,望向大理寺卿求助。 “不是只有你有人证,本官也有。”大理寺卿接手了此案,自然是掌握了确凿的证据,方才敢拿人下狱,“将人证带上来!” 众人闻声回望,只见侍卫带了三个邋遢的男子前来。 已近深秋,他们身上穿的,依旧是夏日的单衣,浑身上下都是脏兮兮的,已经看不出原先的本色,散发出阵阵难闻的异味。 脸颊向内凹陷,蜡黄的脸色,一看就是长期饥不果腹造成的。 那才是流民该有的样子! 三人扑通一声跪下,一个接着一个,哀呼起来: 第一人道,“各位青天大老爷,要替小民做主啊!小民的闺女只得十二岁,自小乖巧可人,本想许个好人家,哪想遇上了灾荒。听府衙的差役说,有人愿意收留,不用再挨饿了。小民没本事,不希望闺女跟着一起受苦,不料却是亲手将她交到了歹人手上,好日子没过上,反而断送了性命……” 第二人道,“小民三代单传,只得阿宝一个儿子,疼得跟眼珠子似的,无论再苦再难,即便舍了我这条命,也要将他好好养活。府库放粮那日,小民饿得头昏眼花,阿宝就替我去领米粮,从此再也没回来过……” 大理寺卿问第一人证,“府衙差役向你介绍的是哪一户人家?” “带我闺女走的,正是南市琉璃居的伙计!” 大理寺卿又问第二人证,“可有找到你儿子的线索?” 那人摇了摇头,低垂着脑袋一抽一抽的,像在压抑着哭泣,“阿宝失踪时,手中拿着一个老虎布偶,那是他最喜欢的。小民问了许多人,方才找了人证!” 那人指着第三人道,“快同诸位青天大老爷说出实情!” 第三人道,“小民在府库放粮那日,见到琉璃居的马车出现,将一个拿着老虎布偶的男孩,另及两个少年,拖上了马车。原先没怎么在意,后来才知道,那日失踪了十几个少年,从此再无下落……” 言语之中,那个“拖”字用得极为精妙,一听就知道,那些少年不是自愿的,甚至可能被下了药。 “那辆马车你可认得?”大理寺卿问道。 “就是一辆普通的马车,没有任何记号。不过,驾车的小民认得,是琉璃居的伙计,那日就是他给官府送粮来的,谁知道走的时候却带走了孩子。” 又是琉璃居啊! 而且几人的证词,都牵扯到了顺天府,难免引人浮想联翩。 “顺天府要是与失踪案没关系,为何处处都有他的存在?买卖姑娘,是差役牵的线。孩子失踪,又是发生在府衙放粮时。” “是啊,哪有那么凑巧的事!” “这不就成了牙侩吗?” “呸,什么牙侩,明明就是帮凶!” “可怜那些孩子哟,都成了香胰子了……” …… 无羡将众人的神色收入眼底,扬唇讥笑,都是些人云亦云的家伙,完全没有明辨是非的脑子,这就是用《四书》、《五经》选出来的大明栋梁! 李元芳走到第一个人证面前,一张黑脸看着便觉得凶悍,“你既然将闺女卖予琉璃居的伙计,可有契书为凭?” “契书?”那人愣了一下,缩着脖子道,“琉璃居的伙计留下钱,就把小民的闺女带走了,没留下契书……” 常伦冷哼一声,“你口口声声说自己如何疼爱闺女,却连契书都没签,就让人家给带走了,难道从未打算过以后将闺女赎回来吗?” 无羡给常伦点了个赞,这家伙的侦查嗅觉很敏锐啊! 她的目光又回到了对方的第一人证身上,只见他的眼神躲闪了一下,将头低得更低了,“小民就是一个农户,哪里还能想到这些……” “你怎么能确认,买下你闺女的,是琉璃居的伙计?”无羡问道。 “琉璃居那么出名,小民在他家门口要饭时,见过店内的伙计。” “你是在哪一日,什么时辰,什么地方卖的闺女?”无羡追问。 “……”那人抿着唇,默然无语。 常伦眼神骤冷,“可别告诉大家,闺女被卖那么重要的日子,居然都不记得了?” “小民自然记得……是、是在五日前,那伙计架着马车给府衙送粮,完事之后,就在衙门附近将闺女卖给他的。” “琉璃居的伙计可有好几个,买你闺女的是哪一个?身上有什么特征?”无羡又问。 第一人证指着右边的脸颊,“他在此处长了一粒黑痣。” “你确定?” “小民确定!” 像是要表示心中的笃定,连声音都拔高了几分。 无羡不置可否,又走到第二人证面前,“你呢?也是在五日前放粮的那日,丢的儿子吗?” 第二人证点头道,“就是那一日!” 无羡继续问第三人证,“你在五日前看到的拐走孩子的伙计,也是右脸颊有痣的伙计吗?” 第三人证一口咬定,“就是那个人!那人如此缺德,即便化作灰,小的都认识!” “你撒谎!”无羡嘴角的弧度拉高,目光冷冽,“七日前有人在铺子闹事,伤了一名伙计,掌柜又招了一人。你指认的那名伙计,是四日前刚从临县找来的,他的乡邻皆可为证。如何能出现在四日前的放粮日,买下你的闺女?” “……”三人同时无语。 大理寺卿瞪了他们一眼,“怎么如此重要的事,你们也给记差了,再好好想想。” 对方都递来梯子了,第一人证还不顺着往上爬?急忙应和道,“对!是小民记差了!那名伙计是在四日前,方才出现的。” 第三人证隔着第二人证,狂向第一人证使眼色,“错了,是第三日。” 第一人证一怔,随即改口,“是、是三日前。” 李元芳呵呵一笑,毫不留情地揭穿他们的把戏,“四日前府衙可未放粮,你们才该称是三日前的吧!” 常伦麻利地补上了一刀,“一会儿五日,一会儿三日,差别也太大了吧!才刚过去的事儿,卖的又是自己的亲闺女,怎会连日子都记不清楚,还需要一个不相关的旁人提醒?证词多次改口,反反复复,如何让人信服?” “是啊,卖了闺女才三五日,又不是三五月,怎么会连日子都记不清了?” “那几人长得如此猥琐,看着就不可靠。” “别说,前前后后还真有许多地方对不上的。” “上了朝堂还敢撒谎,胆子不小啊!” …… 大理寺卿淡淡开口,“即便证人的证词有误,有个事实总不能否认,但凡顺天府的放粮日,琉璃居的人总会出现,当日必有不少少年少女失踪。” 风向都已变了,他的声线依旧如此平稳,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难道…… 他的手中还捏着底牌,让他如此有恃无恐? “琉璃居本就在资助顺天府救助流民,店内的马车和伙计,在放粮时出现,再正常不过。至于那些失踪的少男少女,大多是被伙计招募的学徒。”无羡不动声色地见招拆招,等着他亮底牌。 果然,说大招,大招就到! “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大理寺卿冷哼一声,向几位内阁作了个揖,“昨日在乱葬岗,发现了一名女尸,真是卖于琉璃居的流民之女!” 无羡望了李元芳一眼,见他一脸茫然,又见大理寺卿笑得洋洋得意,忍不住嗤笑出声,“尸体发现在李府尹的管辖之内,李府尹尚未知晓,倒是先被大理寺卿寻了去,您的手伸得倒是挺长的。” 大理寺卿的笑容僵住了,立刻以怒意掩饰心中的尴尬,“此案牵涉官员徇私枉法,自然应由本官受理。” 无羡又不傻,“李府尹刚进了您的大牢,差点就没命了,这案子若是交给您审,小民都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日的太阳。” 杨廷和目露沉凝,“此案交由三司会审。” 三司会审,也就是表面上看着公平公正,还不是一群看人下菜的家伙,上次审讯贡品被劫一案,就看清了他们的真面目。 无羡不客气地出声反对,“大理寺卿有杀害李府尹的嫌疑,而小民与都察院的关系也不和睦。因为都察院,我爹的爵位都被夺了。前阵子我敲登闻鼓,又害一名御史的被罚。如今都察院再次参了我的琉璃居,这恩恩怨怨的,难保不给我穿小鞋。到时候别的不说,上了堂随便寻个理由,打我几十板子,啧啧,说不定我就得在床上躺一辈子,哪儿都去不了了!” 杨廷和不在意她残不残,他在意的是,她残了之后没法去和亲,“你想怎么样?” “自然是找些中立的人,去做陪审啊!不然,堂上一个个都是高官显贵,我一个草民还不任人搓圆揉扁了。” 话虽这么说,可这陪审也不是好选的,若是位置在三司之下,也就失去了陪审的意义。 纵观满朝文武,除了内阁,还有谁能压下三司一头? 梁储冷哼一声,“难不成为了你一桩小案,还得让内阁替你坐镇不成?” 无羡的笑容冷了下来,“堂堂顺天府尹差点死在了大理寺卿的天牢,大人还觉得,只是一件小案?” 费宏骤然抬眸,目光落在无羡的身上,带着几分审视,“你觉得如何妥当?” “几位内阁国事繁重,这种小案自然是入不了眼的,杨阁老的儿子不是在翰林吗?翰林可是培养未来的朝之栋梁,不偏不党的态度,明辨是非的能力,总该要有的。不如就从翰林院中选四人作为陪审如何?” 费宏捋了捋胡子,三位阁老商讨了一下,觉得这个要求不算太过分,便应允了下来。 消息立刻传到了翰林院,被点名的杨慎自然成了头号人选。 无羡之所以选上他,是因为他有秉持公正无私的心,也有秉持公正无私的能力。 再者,人家身份摆在那儿,既是杨首辅的儿子,又是个状元郎,他若是站出来为无羡说话,别人多少能卖他一个面子。 前不久,要不是他的护卫三省驾的车,无羡也不会进入歹人的埋伏圈,差点丢了性命。 他欠无羡一个人情,该是他还的时候了。 舒芬是个爱凑热闹的,知道有这等趣事,直接丢了手中的笔,兴冲冲地就去报名了。 王廷陈也凑了一脚,他看无羡不顺眼多时了,有这么个机会,还不去冷嘲热讽一番? 至于最后一个名额,许多人为此挣破了头。 翰林官不下百员,出头的能有几个?谁也不想永远做个修史编书的,这回可是三司会审啊,若是表现优异,说不定能入了三司的眼,将来也能多一个出路。 掌院头疼无比,目光最终落在了一名清隽的青年身上,就是他了! “曹嘉,你的字端正劲美,随杨慎他们去一趟大理寺陪审,做个记录。” 第221章 胡韶摆谱,殓房验人 掌院的理由找得很充分,让人挑不出错处。况且曹嘉还是李梦阳的侄子,让他去,别人即便心有不满,也只能噎着。 所有当事人,全部移步大理寺。 大理寺卿端坐于堂上,得意地仰着下巴,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堂下的无羡,重重拍下了手中的惊堂木,“堂下李氏,为何不跪?” 呵呵,在自个儿的主场就是不一样,那么快就摆起官威了。 马哲作为无羡的亲随,随她一同上了堂,薄唇不悦地抿起。 凭他也配让主子下跪? 他将手伸入怀中,想取出身上的令牌替她解围。 无羡对跪不跪的没那么多计较,反正又不会少一块肉,懒得在这些虚礼上,同那些自傲的官员进行无谓的辩驳。 一个眼神,阻止了马哲的动作,落拓地屈膝而下,就当是应个景,跪公堂上挂着的那块“执法持平”的匾额了。 杨慎等人的位置,安排在三司的下手。 王廷陈冷嗤一声,“还以为她有多大的能耐呢,想不到是个欺软怕硬的,来到大理寺,就老老实实跪下来了。” 曹嘉认识无羡的时间最短,因久习书法和刻工,性格纯而不争,反而是几人中看得最通透的,“我倒觉得,在没人招惹她的情况下,她还是挺规矩的。” 就像是那一回的宫宴,她即便受到了众人的瞩目,依旧是安安分分地吃着东西。 直到王美人与杨姑娘刁难她,她才开始了反击,虽然,反击来得有点凶猛,让人招架不住。 王廷陈挑了挑眉,“将亲随都带上公堂了,哪里规矩了?天潢贵胄也就是这个谱儿吧!” 舒芬瞥了一眼沉默无言的杨慎,淡淡道,“若不是她爹丢了爵位,带个亲随上公堂,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啪!—— 又是一声惊堂木敲响,正式开审了。 公堂之上,并没翻出什么新鲜的花样,只是将朝堂上的重新复述了一遍。 大理寺卿手中的惊堂木再次落下,“啪”的一声清脆响亮。 无羡目光骤沉,对方该不会打算就这么定案了吧? 那得先问问她,答不答应?! “等一下!”无羡淡淡开口,打断了他的后续操作,“大人不是说,有一具尸体吗?” “正是小民那苦命的闺女啊!”第一人证的身份瞬间切换,成了苦主,扯着嗓子哀嚎起来,“想不到被琉璃居给凌辱至死,大人要替小民做主啊!” 无羡冷冷地扫了他一眼,“一个口供不实的人证,如何能从他口中确认,人就是被琉璃居害的?” “她临死时抓着琉璃居伙计的荷包!”说着,苦主便向堂上的三司磕起头来,演得还提挺卖力的,每一下都重重地叩在了石板上,砰砰直响,不一会儿额头就红了一片。 无羡嗤笑道,“凶手傻不傻,人都死了,被扔在了乱葬岗,却留下如此明显的证据,仍由死者抓在手中。” “小民的闺女死不瞑目啊,抓了凶手的罪证,一直捏得紧紧的,拽都拽不开,想要让我们替她伸冤啊!” “小民好奇得很,凶手为何不将她的手给剁了,劈成几瓣,即便死者抓得再紧,也能将她手中的荷包取回来。”马哲用最平静的语气,说着最冷漠的话。 苦主被他吓得脸色煞白,颤抖得指着他道,“你、你怎能如此凶残?” 马哲又道,“依照大理寺卿的追查,凶手都弄死好几百人了,必然是凶残无比的。而且要将人做成香胰子,怎么想,都要将人给剁烂了吧!又怎会怜惜一具尸体,舍不得下狠手呢?岂不是自相矛盾吗?” 大理寺卿拍着惊堂木,大喝道,“那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只要是网,总有疏漏的时候。”在铁证面前,无羡依然笑得云淡风轻,唇角翘起的弧度,勾勒出自信的风采,“大人又怎么知道,那荷包不会是凶手故意留下,栽赃陷害他人呢?” 大理寺卿不明白,她的底气到底是从哪儿来的,“物证捏在死者的手中,拽不出,也塞不进,如何作得诬陷?” “人刚死的时候,身体是软的,很容易就能将荷包放入她的手中。等一个时辰后,尸体越发僵硬,就像是死者自己抓紧了荷包似的,做不得数的。” 常伦频频点头,看着无羡的目光更崇拜了,“想不到你对验尸,都如此有研究啊!” “我对验尸可不熟悉,”无羡更正道,“我只是对尸体比较熟悉,杀得多了,自然就了解了。” 无羡说得淡然,但是堂上诸人,看她的目光全都变了,惊悚中带着惧意。 怪不得,她的亲随如此狠厉呢,原来主子更狠,简直就是一个恶魔! “既然发现了尸体,几位大人是不是该让小民去看看呀?”无羡提议道。 “尸体早有仵作查验过了,身上布满虐痕,是被人活活掐死的。”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总得自个儿见见才是,说不定会有新的发现呢?毕竟仵作见过的尸体没我多,不是?” 得!她不以杀人为耻,反以为傲,还敢拿出来得瑟! 大理寺卿被她气得呼呼地往外吹着气,无羡权当他是默认了,对着杨慎等人道,“几位陪审,是一起陪小民验尸呢?还是挑两个代表随行?” 尸体有什么可看的? 又脏又臭…… 王廷陈可不想染上晦气,将杨慎和舒芬推了出去,“我等几人中,以杨兄和舒兄的官位最高,要不……你就代表我们几人去吧?” 讲真,杨慎和舒芬也不想去,可他俩若是不去,确实没有更合适的。 两人对视了一眼,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余下曹嘉一人,一双眼眸湿漉漉的,含着几分怯意,宛若一只受到惊吓的小麋鹿,让她不觉生出了一抹逗弄的心思。 “余下的就不挑了,索性一起去吧,人多些更好做鉴证,不是?” 杨慎毕竟是杨首辅的儿子,双方立场不同,而舒芬狡猾得像个狐狸似的,心思难以叫人看穿。 他俩防着无羡做手脚的同时,无羡也能利用人多眼杂的情势,防着他俩做手脚,不是吗? 曹嘉才不想去呢,向舒芬投去求助的目光,可是无羡说得冠冕堂皇,“此案审到此刻,什么实证都没有,只剩一具尸体,就指着这点替死者伸冤呢!几位大人十年苦读,不就是为了造福于民吗?想来,也不忍心看着死者,死不瞑目吧?” 对方都将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了,若是不去,好似真对不起死者…… 算了,就当是行善积德吧! 曹嘉僵着脸,不情不愿地点了点头。 王廷陈顿时觉得自己被孤立了,此刻再要加入其中,一来抹不开面子,二来对于验尸还是有所抵触的。 这么一犹豫,几人已经离开了大堂,去了殓房,早有仵作立于门前等候着了,卑微的笑容带着几分讨好,递上了姜片。 舒芬看着那仵作双手,即便洗得挺干净的,指缝中没有一丝污迹,但是一想到是经常碰触尸体的,不免嫌弃地拧着眉,拒绝之意不言而喻。 无羡却是觍着一张脸,客气地接过了仵作手中的姜片,“麻烦老伯了。” 姜片选的是隔年的老姜,用烈酒泡过,单单是味道,闻着就很呛人。 无羡给李元芳和常伦各递了一片,两人欣然收下,立刻含在了口中。 无羡又给马哲递了一片,马哲没接,“奴婢不惧尸臭。” “这可不单是防止尸臭的,尸体上带着尸毒,吸多了对身体总是不好的。”说着,不容他拒绝,一把塞入了他的口中,看着他五官皱在了一起,莹莹泪光中含着委屈与无奈,坏心眼地笑了起来。 那个人也是如此讨要姜味的…… 如此想来,不觉恶趣味地琢磨着,晚上要不要做一道姜丝排叉? 进入殓房,温度骤降,宛若一步入冬。明明窗户是关着的,总给人一种阴风瑟瑟的感觉,令汗毛根根竖起。 无羡眯着眼,迅速适应了昏暗的视线。 殓房的地方不大,一排置物架紧贴着墙角,上面摆着许多不知名的瓶瓶罐罐。 正中央则是一张素木桌案,上面铺着一张泛黄的草席,微微隆起。 无羡走向前去,将其一把掀开,顿时,一股难以形容的恶臭扑面而来。 杨慎等人,瞬间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一个个都是强压着胃部的翻涌,目露躲闪地移开了视线。 舒芬更是脸色泛白,一股恶心直冲喉咙,忙捂着嘴冲出了屋外,扶着墙角狂吐起来,感觉整个胃都要被他吐出来了。 突然,视线里多了一只纤纤素手,不同于一般的闺阁,指节根根分明,充满了力量感。 舒芬的目光,顺着那只手往上,落在一张清丽的脸上,目光淡然,没有同情,也没有厌恶。 目光再次下移,回到她略带薄茧的掌心,上面平躺着一片姜片,在酒精的挥发下,辛味更加浓烈。 舒芬吐得七荤八素,嗅觉反而迟钝了,已然闻不出什么味道。 这一回,他没有再拒绝,抿了抿唇,伸手取了那片姜片,塞入了口中。 顿时,一股辛辣直冲脑门,眼泪都快辣出来了,恶心的感觉却是好了不少。 “一会儿回了殓房,若是还觉得难受,就咬一口姜片。” 被触犯的自尊心在作祟,将那声“谢谢”卡在了喉咙口。 舒芬默默地跟着无羡回到殓房,见到李元芳和董忠胆大得很,直视着桌案上的尸体。 那女子螓首凌乱,蛾眉紧锁,流露出死前的痛苦之状,脸色透着不正常的青绿,看着有些瘆人。 无羡望向了李元芳,“李府尹可有验尸的经验?” 李元芳尴尬道,“京师境内出了命案,一般都是交由厂卫负责的,李某惭愧,从未接触过……” 无羡将目光移向了常伦,常伦立刻摇头道,“我读过宋慈的《洗冤集录》,不甚了了,难当大任。” 马哲卷起了衣袖,毛遂自荐道,“让奴婢来吧!” 杨慎头一回在无羡的身边见到这个人,目光中不禁多了几分审视与探究,“你会验尸?” 马哲老实承认道,“不会,不过奴婢从前掌过刑,对折磨人的手段,多少还是了解些的。” 舒芬听完这番话,刚对无羡生出的一丝好感就被掐灭了。 靠!这个女煞星,难道是贪狼星转世吗?周围跟着的,尽是些什么人啊! 他此刻说要走,还来不来得及啊? 无羡接过了仵作手中的记录,匆匆扫了一眼,只写了一句“身上多处虐痕,被掐而亡”,然后就没了…… 实在是太马虎了…… 无羡从新取了纸笔,交给了常伦,“马哲验尸,你来做记录吧!” 马哲从上到下,仔细打量了一遍尸体,方才开口道,“死者十四五岁,身高五尺,着百蝶穿花织金妆花缎,绣鞋三寸二分,以金线装饰花纹。” 常伦频频点首,迅速将他的话记录下来。 无羡嘴角勾起,“织金的呀,可不是普通人家可以穿戴的。”至少是个达官显贵,这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说完后,她在众人错愕的目光下,突然转身,离开了所在的位置,向着门口,一步步走近了仵作。 犀利的目光,带着一种上位者的威势,让仵作有些局促难安,惊颤地垂眸避开。 “老伯,能借你头上的簪子一用吗?”温和的笑意,让仵作对之前的失态尴尬不已,忙不迭拔下头上的木簪,双手奉上,“公子请用。” “多谢。”无羡接过木簪,又道,“屋里有些暗,劳烦老伯替我们掌个灯。” “额……”仵作微愣,方才应了声好,“小的这去给几位大人找灯油。”说着,就要一步向外走去。 曹嘉指着墙角的供桌,道,“这儿不是有蜡烛吗?” 仵作的脸色一僵,“这是供奉用的……” 无羡同情地望着桌案上的尸体,“这个姑娘死得可怜,给她点上供奉的蜡烛,说不定能沾一点福气,走得更安详些。” 第222章 七窍流血,死者含冤? 舒芬轻哂,“你不是最擅杀人吗?怎么?还相信这些?” “所以每一次,我都是怀着虔诚的敬意,送他们上西天的。” 无羡一脸正色,和善的笑意下,挟裹着冷漠的眼神。 用最轻柔的语气,说出最无情的话语。 矛盾,且诡异。 仵作不禁打了个哆嗦,不敢顶撞,乖乖地跑到供桌边,点上了一根香烛,来到摆放尸体的桌案前,高举着为众人照明。 屋里的视线明亮了不少,无羡满意地勾起唇角,用手中的木簪挑开死者的手心,之前看不清的地方,如今宛若开雾睹天。 “死者双手的指腹均有茧,生前应是练习弦乐的。” 舒芬见她总是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有意想刁难一下,“就不能是因为劳作而生的茧吗?” “死者可是三寸金莲,如何下地劳作?况且,皮肤又是如此柔嫩,可不是贫苦百姓之家能娇养出来的。” 无羡用木簪划了下死者的指间肌,继续分析道,“这一块是握锄头的位置,若是常年下地劳作的人,更容易在此处长茧,而死者长茧的位置却在指腹。” “也可能是绣花造成的。”杨慎在通房的手上,见过类似的茧。 “绣花只会用到拇指与食指,可是你看,死者除却小指,左右指腹都有茧。” 舒芬有意抬杠道,“说不定,她左右手都会用呢?” “即便她左右手都会绣花,也用不到无名指。”无羡将死者的右手翻过来,“值得注意的是,死者右手无名指的第二截位置也有薄茧。这是典型的笔茧,说明死者生前是习字的,而且惯用的是右手。舒修撰也是习琴的吧,可以对比下你自个儿的手掌。” 舒芬摊开手掌一看,所生茧的位置及其厚薄程度,确实与死者近似。 “想不到从一具尸体上,能看出那么多的名堂。”舒芬目光深邃,看着无羡的眼神,变得越发探究起来。 杨慎回想到那个流民,面黄肌瘦,指间肌的位置带着厚茧,“这具尸体不该是那个流民之女。” 曹嘉也道,“两人的容貌差异很大。”他可不信,一个长得如此埋汰的流民,能生出这般如花似玉的女儿。 “可不是,”无羡的嘴角噙着一丝揶揄,“不过,以那流民的刁滑,定然不会轻易承认的。” “要不要滴血验亲?”常伦提议道。 “这个主意好!”李元芳随即附和,杨慎等人也觉得可行。 众人兴致正高,却被无羡当头泼了一盆冷水,“滴血验亲可做不得数。” 常伦不解,“自三国时起便有滴血验亲,《洗冤集录》也有相应的记载。”如何做不得数? “滴血验亲太易被人利用作假了。” 常伦追问,“怎么个作假法?” “吃过鸭血吗?血中加盐,可以凝固。同理,加入些别的也会让血液产生不同的变化。比如说白醋,能让毫无关联的两人血液彼此融合,而白矾则能让至亲父子的血液相互排斥。” 光影遽然一晃,原来是仵作的手抖了下。 无羡自验尸开始,就觉得他有些问题,一直在悄悄留意他。 起初提出滴血验亲之法时,他脸上略微翘起的弧度,只一瞬,立刻恢复如常。 之后被无羡反驳之后,他的表情瞬间僵硬,脸色苍白得很。 李元芳沉思了半晌,双眼一亮,“既然知道如何动手脚,早些加以防范,不就没事了?” “防不胜防,因为滴血验亲之法,本就是不靠谱的。” 最震惊的当属常伦,“为何?” 后世的血型理论太过超前,哪里是五百年前的古人能够理解的,说出来,反而会被人认定为疯言疯语,无羡只得找了个易于让他们接受的说辞。 “因为滴血验亲,验出的不仅是至亲,还有远亲。中原之人向上追溯,均是三皇五帝的后代,血缘非常相近。即便是南辕北辙的两个人,也有小半的几率,血液能够交融。” 常伦身在大理寺,看过很多卷宗,此刻经她一提,立马想到一个案例,“有一母同胞的兄弟,彼此血液相互排斥。” “很正常,”无羡一副理所当然的架势,“三皇五帝的后裔彼此通婚,同一人的身上,很可能留存着几位皇帝的血脉,但是只有一种血脉占据了主导地位,由此决定了他能否与别人的血液相融。即便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若是哥哥继承的是炎帝的血脉,弟弟继承的是皇帝的血脉,彼此的血液也会相互排斥。” 曹嘉好奇道,“那又是什么,决定了主导血脉呢?” “那是随机的,”无羡耸了耸肩,“一如人的相貌,即便是一母同胞,有人随父,有人随母,有人随舅,有人随姑,真是说不准的。你们若是对此有兴趣的话,可以找些人试试。” 常伦的脸跨了下来,“那我们岂不是没法揭穿那人的谎话了?” 无羡在仵作的眼中,捕捉到了一闪而过的轻松,更加深了对他的怀疑,不过,她装没看见,继续看着马哲验尸。 死者是被掐死的,所以他从颈部开始探查,之后又撩开了死者的衣袖,“死者颈部有十个手印,左右小臂的内侧,各有一道三指宽的淤痕,斜贯而上。凶手多半是用腿压着死者的双手,让她无法挣扎,然后用手将她掐死。” 一番推论有理有据,无羡却是双眉拧起,沉声道,“等一下!” 常伦不解,明明分析得很有道理啊,“有什么问题吗?” “很有问题。”无羡走近一步,用木簪指着尸体左侧脖颈的指痕道,“你们看,这儿有一段两分宽的压痕。” 常伦伸长了脖子,“瞧着像是戒指的压痕。” 杨慎眼神一亮,随即又黯然下去,“戴戒指的不知凡几,仅凭一个戒痕,根本无处查起。” 无羡勾唇,“那倒未必,戒指的位置有些特别,戴的是右手食指,如此一来,就能大幅缩小排查的范围。 “继续验尸吧,尸体不会说谎,从她身上获得的证据,可比活人的供词,要靠谱多了。” “是!——” 马哲在验尸中的表现很亮眼,就连对他印象不佳的舒芬,也生出了几分赞赏。 只是下一瞬,他的赞赏又被厌恶所取代,“你想做什么?即便人已归西,也不能如此轻薄了她。” 他如此呵斥马哲,是因为马哲想要解开死者的衣襟。 男女授受不亲,何况还是脱衣? 舒芬立马移开了视线。 杨慎垂眸而立,眼观鼻,鼻观心。 曹嘉则用手挡了双眼,心中默念“非礼勿视”。 “不脱了衣物,如何查验身上的伤痕?”马哲答得理所当然。 舒芬沉着脸,愤然反驳,“男女有别!” 无羡最看不惯的,就是那些封建卫道士的臭德行,人都死了,不想着如何替人伸冤,却在纠结“男女之防”。 一声嗤笑出声,无羡道,“我不是男的!” 马哲随即附和,“奴婢也不是男的。” 无羡说她不是男的,这是实情,舒芬能够理解,她带来的亲随凑个什么热闹? “你不是男的,”难不成还是女的? 后半句话卡在他的嗓子眼里,倏地惊觉—— 不!还有第三种可能! 他既不是男的,也不是女的—— 他是公公! 对了…… 他自称“奴婢”,这本就是宫内内使常用的。 他还说过,他掌过刑,对待生死十分冷漠,说不定在东厂待过…… 此刻再次打量他的容貌,下巴上竟连一点胡渣都没有,肌肤细嫩,五官也偏阴柔。 不是公公,还能是谁? 他能想到的,其余的人也想到了,一个个瞧着马哲的目光带着惊异。 这倒不是对马哲有什么歧视,而是对无羡的重新估量。 一个东厂出来的公公,是什么让他心甘情愿地留在无羡的身边,做一个无品无阶的小小的亲随? 除非…… 那是圣上的安排! 看来圣上真是对她十分的上心了。 “诸位没有异议的话,奴婢就继续验尸了。”说完,他旁若无人地去解女尸的衣衫,眼神之中不带半分旖旎,就像是完成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任务。 衣衫一件接着一件被他除去,只留下最后一件贴身的里衣。 杨慎等人满脸绯红,一个个避开了视线。 无羡对他们那副做派,实在看不下去了,开启了嘲讽模式,“小杨大人,若是不睁眼好好瞧着,如何为死者伸冤?” 杨慎抿了抿唇,这才微微睁开眼睛,仍不敢正眼瞧着女尸。 此刻,女尸身上只留有一件单薄的主腰和小衣,他见马哲从女尸的胸口,一寸寸往下摸去,高喝道,“你这是做什么?” “自然是验伤了,”说完,继续往下摸去,突然,一道血泪自她的眼角流出,顺着脸颊往下淌,随即双耳、双鼻、唇角亦同时淌下了血痕。 仵作呼吸一窒,“侮辱尸体,七孔流血,死者这是发怒了……” 香烛在他的手中微微颤抖着,烛光烁烁之下人影幢幢,给本就阴森的尸体,平添了几分诡异。 曹嘉禁闭着双眼,双手合十,已经开始默念超度的佛经了。 “这不是死者发怒!”常伦激动地大喊,“你们看,她流出的血液颜色不正,是黑色的,她是中毒而死的!” 常伦对自己的发现很是兴奋,不料,随即被无羡泼了一盆冷水,“这也不是中毒,只是很正常的现象。人死之后,血色的颜色会逐渐便深,随即腐烂。死后二至三日内,乌血会渗出到体外,便是如今你们所见到的这副模样。” 无羡看到常伦一脸的沮丧,又补充道,“既然是验尸,每个可能都要考虑在内。马哲,取根银针,分别插入死者的喉管和胃部,看看有没有中毒的迹象。” “是!——” 马哲立刻照办,先测的是喉部,银针缓缓扎入,停留了十息方才拔出。 银针之上虽然染上了污血,却没有变色。 之后又测了肠胃,均没有发现异常。 “死者没有中毒的迹象。” 常伦有些小失望,立刻又恢复了平常心态,提笔将结果记下。 马哲擦去针上的污血,别在衣襟上,继续摸骨验尸,“左侧下方的第二条肋骨裂了,脾脏有些浮肿,是否破裂,需要剖开才能确认。” 古人对解剖尸体还是有很多顾忌的,“先不剖尸体。” 无羡的目光落在她身上那些青红交错的伤痕上,有些已经结疤。 她用木簪点着其中的几处泛白的伤痕,道,“这些是旧伤吧?” 马哲点头道,“死者长期受到虐待,右腿也被人打断过,从伤口的愈合程度看,还没完全好,是两个月前刚受的伤了。” “两个月啊……”无羡摸了摸下巴,眼中精光一闪,“这个时间倒是能拿来做些文章。” 舒芬双眼一亮,“你想好如何破解死者的供词了?” “一会儿在堂上,就看我的吧!”无羡得意地挑了挑眉,吩咐马哲,替死者重新穿戴好衣服。 一行人带着尸体,重新回到了公堂之上,正对上大理寺卿那张不耐烦的脸,“可有验出什么?” “验出了不少。”无羡走到苦主身边,眸色骤冷,“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确认,死者是你卖于琉璃居的闺女?” 苦主狠狠咬了下舌尖,疼痛刺激着泪腺的分泌,眼眶瞬间就湿润了,“我亲自将闺女交给了琉璃居的伙计,之后又是我亲自跟差役认的尸,还能认错吗?” 无羡目露轻蔑,“你才到京师多久?就能认得琉璃居的伙计?” “小的才到京师一个月,无权无势,自然认不得琉璃居的伙计,但那伙计是衙役介绍的,还能作假?” 无羡没有反驳,换了个话题,又道,“看你这一身葛布,逃难之前日子怕也好不到哪去,死咬着琉璃居不放,是来讹钱的吧!” 苦主梗着脖子道,“小的比不上大官人穿金戴银,家里只有几亩祖上留下的薄田,是穷,是没能耐,可也是本本分分的农户!” 第223章 步步紧逼,苦主踩坑 “本本分分的农户?”无羡眼中的轻蔑更甚,“你的父母妻子呢?如何没有见到?怕是被你弃的弃,卖的卖了吧?” 苦主脸色一僵,俯仰之间,立刻恢复了平常,“小的父母早就过世了,婆娘也去了,只有一个闺女在身边,同小的一起逃难到了京师。” “这么说来,不就是个光棍吗?那么穷,闺女跟着你真是倒霉,还得替你下地干农活吧?” 这话说得太过直白,让人难堪得很,苦主的眼眶又红了,“小的闺女多孝顺啊……呜呜呜……被你们这群黑心的给害死了……还小的闺女命来……” 啪!—— 督察御史重重拍下惊堂木,喝道,“大胆刁民,将人闺女害死,还敢如此狂妄,真是泯灭人性,罪大恶极,重则三十大板!” “等等!”杨慎出声阻止,“大人,被告只是例行问话罢了。” 堂上坐的三司不知道,可是他们几个的心里跟明镜似的,都想为无羡竖起大拇指了。 她提的每个问题,看似在贬损苦主,挖苦他穷,隐射他有讹诈之嫌,实则暗含深意,步步为营。 如今,所有布局都已完成。 可以收网了! 无羡俯身掀开了盖在女尸身上的草席,只露出她的脚部,“诸位大人请看尸体,死者一双金莲,只有三寸之长,走路都走不快,可不是下地干活的样子。” 苦主眼神滴溜一转,辩驳之词脱口而出,“那是小的想给她找户好人家,不让她吃苦,特意给她缠的。” “就是,”堂上坐着的大理寺卿随即附和道,“一双金莲,不足以说明什么。” 无羡冷冷一笑,又将草席掀开了三尺,露出了死者的双手,“诸位大人再看,死者双手娇嫩白皙,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家闺秀别无二致,可不像是一双农女的手。” 苦主继续狡辩道,“小的宝贝闺女,不舍得她干活,不成吗?” “可你刚才还说,你的闺女孝顺,替你下地干农活呢?堂上那么多人,可都听到了。”无羡眼神冷冽,宛若盯上盯上了猎物的猎手。 “小的……”苦主支支吾吾,恨不得将自个儿的舌头咬下来。 让他多嘴! 此刻若是还看不出来,之前无羡是在套他的话,那他就是个傻帽了。 如今,话都说出口了,还能怎么办?否认是不可能的了,只能尽量把话给圆回来。 “那是小的闺女孝顺,多次提出要帮小的做农活,可是小的心疼她,终究是没舍得让她干,家里的活都是小的一人干的。” “苦主说得有理。”大理寺卿又开始帮腔。 无羡嘴角的揶揄更甚几分,“诸位大人请看清楚,死者手上还有笔茧和琴茧,生前长期习字、练琴,花费巨大,可不是一个贫苦的农户能够教养出来的。” 明代注重的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即便是大户人家,也不是人人都有觉悟,要培养姑娘读书习字的,更何况是一个贫农。 “……”苦主被逼到了绝路,岂料急中生智,居然让他找到了托词,“小的闺女给一户老秀才家做童养媳,是那老秀才教她读书习字的。” 末了,不知是要说服堂上的三司,还是要说服他自己,又强调了一遍,“对,就是这样!” 曹嘉被他的无耻,都给恶心到了,一气之下,一撇用力挥出,横贯半张稿纸。 明明铁证就在眼前,怎么会有如此刁民,睁着眼说瞎话。 舒芬轻轻拍了下他的肩,“别急,那小丫头伶牙俐齿,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曹嘉稍稍安心下来,重新取出一张白纸,进行记录。 “那个老秀才姓什名谁? “家住何处? “几时收你闺女做的童养媳?” 无羡一连问出了三个问题,见那苦主又想扯谎,立刻堵住了他的口,“你可得想仔细了再说,秀才可是有功名在身的,容不得你污蔑。到时候,找来县老爷和里长,一问便知真假。” “……”苦主哑然。 这一回,他就是长了一千张嘴,都没法为自己开脱了。 假的,终究是真不了。 可是无羡的手中,还捏着一张至关重要的底牌,成了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死者右腿曾摔伤过,从伤口的愈合程度看,还没完全愈合,是两个月前才受的伤。死者还是缠足的,如何能跟着苦主长途跋涉,来到京师逃难?” “小的一路背她来的京师!” 呵呵…… 无羡粲然一笑,“之前我记差了,死者的腿不是摔伤的,而是被人硬生生地打断的。你身为死者的父亲,怎么会连她受的是什么伤,都不清楚?” 完了完了…… 他真是被问得哑口无言了,但是真正的杀招还在后面。 “是不是你见色起意,将死者杀了,然后嫁祸给琉璃居的?” 无羡将剩下的草席一把掀开,“你看,死者七孔流血,含冤而死,势将化身厉鬼,找你报仇!” 曹嘉瞪大了双眼,她不是说死者七孔流血是正常现象吗?竟然借此恐吓苦主! 太卑鄙了! 太无耻了! 不过别说,这招还真管用。 此刻苦主脸色苍白如纸,吓得都快尿裤子了。 七道血痕将一张清丽的面容,割裂得四分五裂。 诡异,阴森,而恐怖…… 苦主对着女尸,猛地磕起头来,“你可不是小的杀的,和小的无关啊!冤有头债有主,是有人给了小的十两银子,教了小的一套说辞,让小的找了两人来诬告琉璃居。你要报仇,找那人去……” 无羡眸色一黯,“那人是谁?” “是……” 苦主刚开了个口,就被一声惊堂木给打断了,“大胆刁民,竟敢诬陷良民,掌嘴三十。” 无羡脸色皱冷,“大人,背后指使者很可能是杀害死者的真凶,不该先问个明白,再罚吗?” “此等刁民,谎话连篇,不好好打一顿,如何会说实话?”说完不容辩驳,立刻让衙役掌嘴。 衙役手中握着厚厚的竹板,一板子打下去,清脆响亮,一道红痕跃然脸上。 不等苦主告饶,又是麻利的几板子打下去,将他的牙齿都给打碎了几颗,一口的血沫子含在嘴中。 等到三十下打完,他的整张嘴都快烂了,连喊都喊不出声,还让人如何开口? 这还没完,大理寺卿又以“诬告”为名,让人将他按在地上,杖责五十。 几下板子落下去,屁股上便已染满血痕,没过多久,人便晕死过去。 可是板子依旧没有停下,这是要将人打死的节奏啊! 常伦看不过去了,出声阻止道,“大人,人犯已经昏厥,可以住手了。” 大理寺卿笑道,“庶吉士有所不知,那些刁民狡猾得很,常常装晕逃脱受罚。” 啪啪啪!—— 板子打得更狠了,不久,只见三人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看来是凶多吉少了。 常伦几人怔怔地看着受刑的三人,心里堵得慌。 无羡则不然,对此既没有同情,也没有惋惜。 几个小喽啰,想来也不知道多少内情,即便开了口,也查不到多少东西。 当场打死,也算是杀鸡儆猴吧,以后有人再敢来琉璃居闹事,也该好好掂量掂量,自己的命够不够硬了。 无羡朝堂上的三法司行了个礼,“诸位大人,本案已经明了,该还李府尹和琉璃居一个清白了吧?” 大理寺卿一噎。 督察御史的脸色也不怎么好看。 一个人影,突然从阴暗的角落中走了出来,因为背着光,神色显得越发阴沉,一双眸子深邃幽暗,宛若会吞噬人的深穴。 那人是胡韶。 “三个刁民已然伏法,不过失踪的流民还未查实。” 问题绕来绕去,又绕回了原点,无羡都想翻白眼了,“大人究竟要如何查实,方才能证明琉璃居的清白?” “带人去工坊查一查,便知那失踪的几百人是否尚在人间。” 是啊! 常伦这才反应过来,他们何苦在堂上争辩不休,去工坊看看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可那胡韶笑得实在诡异,看着阴恻恻的,又觉得此事没那么简单。 胡韶的身板挺直,阴影投射在无羡的身上,势要将她吞没,带来一股无形的压迫感。 当日,他就是被这个小丫头,害得丢了差事,连降三级,如今轮到他报仇的时候了。 他急切地想要欣赏无羡眼中的惧意,可是,为何她还如此从容不迫? 难道她还有后招? 当然有! “哪里需要如此麻烦,小民自有证据。”无羡取出两本青皮册子,亮了亮,“第一本是小民收留的流民名册,共记录了三百四十七人,姓名、性别、籍贯、相貌特征都有记录。第二本则装订了他们所有的卖身契,一张不少。诸位大人若是不信,小民可以将名册上的人全部叫上堂来,当场一一核对。” 无羡望向三法司,目露揶揄,“因为人数众多,大理寺的公堂怕是太小,不如将集合的地点是选在寺外如何?” “好啊!”督察御史还怕她不敢应呢! “此案案情明了,不必再查!”杨廷和沉声步入公堂,瞥了眼杖责而死的三人,血腥之气弥漫于公堂,让他的脸色越发得难看了。 督察御史还想据理力争,“此案牵扯到数百条人命,必须谨慎……” “人都在东便门外,一个不少,不必再查!” “什么?”三法司面面相觑,没想到对方的下手如此之快,前一刻刚提出要查看工坊,下一刻人都到了城门之外。 杨廷和被气得不轻,看着无羡的目光,犹如看着一个祸害! 她可真会挑事啊,哪个门不选,偏偏选中了东便门,那可是漕运进出皇城的必经之路,每日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幸好他及时收到消息,将人给驱散回去,不然让几百号人围堵着,只消一炷香的工夫,就能沿着漕运传到十里之外。 北元和吐鲁番使臣走了,天方和日本的还留着,朝廷可丢不起这个脸! 流民聚集在京师,本就不是长久之计,既然她有本事安置,即便将他们都抓去做苦力又如何,总比成为流寇要强! 如今,她都将人给拉来了,自证清白,还有什么可追查的必要,再审下去,都要成笑话了。 于是当场拍板,将顺天府尹李元芳当堂释放。大理寺卿查案不力,戴罪立功,彻查谋害李元芳的凶手,至于无羡—— “在和谈的事宜确定之前,希望李姑娘不要擅自出门!”尤其是不要闹事! 杨廷和几乎是一个字接一个字,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咬字极重,其中的警告意味不言而喻。 目的达成,无羡也不作多留,带着原班人马原路返回。 常伦屁颠颠地将她送出了大理寺,看着她的眼神,就像是个小迷弟,崇拜之情溢于言表,“无羡,你真是太厉害了!尤其是之前审问那几个人证时,三言两语就抓到了他们的破绽,以后有什么事需要我的,尽管来找我。” “和我沾染上的,可都不是什么好事,一不小心就会丢了性命。”这可不是妄自菲薄,而是事实。 “我相信你的人品,只要是仁义之事,常某在所不辞。” 无羡眸色一深,“如今还真有一件事,要拜托你去做。” “你指的是李大人被杀未遂的案子吧?”常伦心中早就了然,“放心,交在我的身上吧,我在大理寺这些年,还是有些人脉的。” “我要你做的可不止如此。” “还有别的案子要我来办?” 常伦是大理寺评事,能拜托他的事,肯定是与案件有关的,但他没发现最近有什么特别的案子呀! “不是别的案子,还是李府尹的事。” “……”常伦被绕迷糊了。 “李府尹的事一定要查,而且还拜托常评事大张旗鼓地查。” 李元芳深感不妥,“对方行事心狠手辣,如此张扬,会不会逼得对方狗急跳墙,再次杀人灭口?” 常伦眼前浮现出李元芳被勒的场景,立马伸手摸了摸脖子,指尖冰凉。 第224章 生活需要点仪式感 无羡见常伦怂了,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只要没查出实质性的东西就成了。” 李元芳心下了然,常伦却是更迷糊了。 无羡解释道,“对方很谨慎,不会留下蛛丝马迹,无论你如何查,多半是查不出什么的。所以,我才要你大张旗鼓地去查,时不时装出一副似有重大发现的样子,就是为了打草惊蛇,看看哪些人对你的调查进程特别感兴趣,让他们自个儿露出马脚。” 经过这么一点拨,常伦也明白过来,“这个就交给我吧,一有消息,我就通知你!” 无羡对李元芳道,“之前忙着万寿节的事,不便将闹事的流民游街示众。等使臣离京之后,望大人将此提上议程,尽快替琉璃居正名。” 李元芳应得爽快,“李姑娘放心,这本就本官分内之事。” “琉璃居正逢多事之秋,怕是无法再继续招收流民了。” 李元芳深深地看了无羡一眼,总觉得琉璃居没有表面上看得如此简单。 御史虽然捕风捉影,但有一句话被他说对了,区区一个工坊,根本不必招收如此多人。 那些人真的全成了琉璃坊的学徒吗? 那是被秘密培养做了别的? 闹出如此大的动静,圣上怕是早就知晓了吧!若是有对社稷不利之处,以厂卫的能力,怎会查不到背后的虚实。 怕是那批人,是圣上要栽培的。 无论他想要那批人做些什么都行,李元芳对他的期望不高,只要别继续昏庸无为下去就成。 “流民的事交于本官即可,本官打算自西湖引一道水渠,用于周边地区的灌溉。将会组织剩余的流民,全部参与水利工事之中。” 引水开渠是好事,只是,“如今在外人看来,大人可是与我一条船的。对方如果找不到我的错处,说不定会寻到大人的头上,毕竟,工事是最容易发生意外的。” 李元芳经无羡提醒,郑重起来,“李某自会小心。” 三人在大理寺门口分别,无羡着人将作证的那对少男少女送回工坊,回到家门口,遇上匆匆返回的马哲。 无羡莞尔一笑,“不急着禀告,回家先跨火盆,去去晦气。” 虽然无羡不信这些,但是在生活中,总要有些仪式感。 火盆是狗蛋准备的,心忒大的他,加了不少木炭,说是火烧得越旺,去晦气的效果越好,结果就是,将何关的衣摆都给点燃了。 可让他心疼死了,“这套衣服我才做的,只穿了两回!”真是个败家子! 狗蛋幸灾乐祸道,“谁让你身手这般差,你看主子和马哲他们,不就没事吗?” “我是靠脑子赚钱的,哪像你啊!”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眼看着两人跟对乌鸡似的,即将斗起来,无羡真是哭笑不得,“不就是一套衣服吗?从松本那儿得了几匹倭布,正好扯了,让奚淼给你们画了花样,每人做身新衣。至于今日身上穿的那套,也不知有没有染上尸毒,不如烧了省心。” “真的?”何关对奚淼的设计可是很垂涎已久的,可惜这人傲得很,眼睛简直就是长在脑门上的,除非是主子开口,其余的人一概不爱搭理。 这回,他算是赚到了。 跨完火盆,无羡又让柴胡烧了花椒水,用来沐浴。 好好洗漱了一番,换上干净衣物,无羡就去了厨房。 神经紧绷了一日,总是要找些方式放松一下,做些吃食无疑是最实在的选择。 她打算磨些水磨粉,做成四色汤圆,寓意团团圆圆。 嗯!就这么决定了! 马哲和胡勒根见她在厨房忙活,也先后跟来打下手。 马哲从没做过这些,即便他心灵手巧,在磨糯米粉的时候,仍不免弄到了脸上。 无羡本想替他擦干净的,哪知手一抹,又多了个白印子,一张俏脸硬生生地被她弄成了京剧中的丑角,要多滑稽就有多滑稽,看得她自个儿都咯咯笑了起来。 马哲目露哀怨,委屈得同个小媳妇似的,“主子,您欺负奴婢……” 无羡朝他眨了眨眼,“一会儿吃汤圆的时候,带你玩游戏,怎么样?” “是狼妖杀吗?”狗蛋兴奋地眼睛都亮了。 “嗯。”无羡点头,“好久没玩了,如今多了马哲、奚淼和墨竹,终于能将人数给凑起来了。” 马哲好奇道,“狼妖杀是什么?” “很有意思的,”狗蛋嘴笨,解释不清规则,“到时候玩了,你就知道了。” 他搓了搓手,贱兮兮地道,“主子,要不要弄些芥末味的汤圆,作为游戏惩罚啊?”那个奚淼贼讨厌了,到时候联合何关和柴胡一起给他下套,还不玩死他! 哈哈哈!…… 想想那画面就很酸爽! 无羡见他嘴角都快翘到天上去了,也不戳破他那些小心思。 奚淼和马哲都是心思剔透的,到时候谁被欺负还说不定呢! 狗蛋哪里想到这些,兴冲冲地找何关和柴胡串连去了,厨房又安静了下来。 无羡一边搅着馅料,一边问马哲,“之前验完尸,我让你盯着那个仵作。在我们离开后,他可有什么异状?” “奴婢见他偷偷找人,支会了胡韶,他俩多半是一伙的。” 无羡的眸色一暗,“继续派人盯着他,看他最近和什么人接触。” “是!——” 无羡又问,“东便门的人,都安全送回去了吗?” “都送回去了,此刻已回了南海子。咱们走的是水路,速度快,多数盯梢的都被甩掉了,就留了两个,一路跟着咱们的人到了南海子,要不要将他们灭了?” 马哲面色如常地揉捏着手中的面团,淡然地谈论着杀人的勾当,就像是说一件稀松平常的小事。 “不用。那些几百号人,先别安排他们回工坊,秋收已过,规划的沟渠可以开挖了,正好让他们开工。” 马哲嘴角翘起,已然猜到了无羡的想法,怪不得当初让他从名册中挑选了几百个无关紧要的海户,原来是用来迷惑对方的。 对方花了如此大的周折,来探听他们的底细,却不知,偷鸡不成反而蚀了米。 “好好盯着那些盯梢的,撒了那么大的鱼饵下去,这回非得将他们背后的人给揪出来不可。” “是!——”马哲再次应诺。 半个时辰后,四色汤圆都搓好了。白色的是芝麻馅的,红色的是羊肉馅的,青色的是豆沙馅的,至于黄色的,则是芥末馅的,用料十足,绝对叫人毕生难忘。 不过,无羡才不会告诉大家,也不让胡勒根和马哲说出去。 谁让何关他们偷懒,不来帮忙的,吃到什么味儿的,全凭他们自个儿的运气了。 奚淼的伤好得差不多了,难得上桌同众人一同用膳,却见碗中的汤圆全是生的,嘟起嘴来,“这教人怎么吃啊?” “这儿不是备着炉子吗?一共八个人,正好一次下两碗,一人一个。我们来玩狼妖杀,赢的人先挑。只有一点,无论挑中什么,都得全吃了,可不能浪费。” 狗蛋挑了挑眉,“别说兄弟我没提醒你们,里面可有芥末味的。” 何关给了他一对白眼,看他那副得瑟样儿,馊主意一定是他出的。 就凭他那个脑子,呵呵,那些芥末味的汤团,指不定最后全进了他的肚子里。 无羡向马哲等新人详细地解释了一遍规则,就开始发牌了。 二名狼妖(狼人),三名村民,一名卦师(预言家),一名丹士(女巫),而无羡,照例做她的县太爷(法官)。 玩家一共才七人,狼妖处于劣势,所以采用的是屠边局,只要狼妖杀光所有神(或所有村民)即可获胜。 奚淼虽然聪明,奈何平日看他不顺眼的人太多了,第一轮就被票死了,毫无悬念地输了第一局。 一双水眸隐隐泛起泪花,可怜巴巴地望着无羡,让她不由地想起了芳官。 那一年在仇府,他也是一个被票死的…… “主子,汤圆要煮烂了!” 狗蛋的提醒,将她的思虑拉回了现实,淘了下锅中的糖水,将汤圆一一舀了出来。 奚淼虽然在第一轮出局了,但是仍在获胜方。四色的汤圆看着就喜人,他心里偏爱的是绿色的,可又担心选中芥末味的,一时拿不准主意,索性随了胡勒根,选了个最普通的白色。 一口咬下去,黑色的馅料爆浆出来,细腻顺滑,带着芝麻特有的香甜,盈润齿间。 何关的运气就没那么好了,挑了个金色的,眼泪鼻涕流了一大把,都想骂娘。 真是……忒倒霉了! 他给自己灌了半壶水,舌头还是辣的,泪眼汪汪地看着无羡,“主子,您明知道小的喜欢金色的,您还将芥末,裹在金色的汤圆里。”那不是明摆着坑他吗? 无羡点了下他的额头,“谈判桌上可不能随便露出自个儿的喜好,不然就会成了弱点。” 狗蛋看他吃瘪,笑得幸灾乐祸。 何关剜了他一眼,同盟瓦解,下一轮他若是拿了狼妖牌,第一刀就刀死他! 可是命运总爱捉弄人,下一局的首夜,当他睁开眼的时候,与他对视的正是何关。 两人相互嫌弃着,结局自然很不美好。 何关忍不住抱怨道,“狼妖这边才两人,太弱了,连输了两局,怎么赢嘛……” 无羡拍了下他的脑袋,“没本事的人,才会抱怨。” 狗蛋附和道,“就是,若是换作张平那小子,小的才不会输呢!主子,张平和高升什么时候回来啊?” 一个能带他躺赢,一个能给他垫底,牌局上怎么能少了他们两个啊! 无羡的眼角,瞥见了马哲打量过来的目光,不动声色地调侃道,“怎么?之前那个嚷嚷着,张平太阴损了,高升太扯后腿了,不要同他们一块玩的,是哪个呀?” 狗蛋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鼻子,“小的不是觉得人少了,玩不起来嘛!” 无羡睨了他一眼,将长勺递给他,“挑汤圆吧!” 狗蛋看了眼锅中,就剩两个黄的了,还有什么可挑的,给自个儿和何关各舀了一个。 何关欲哭无泪了,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两眼一闭,一口就将汤团给吞下去了。 第三局是马哲和奚淼拿到了狼妖牌,奚淼自知人缘太差,活不久,索性自刀。 丹士没有救他,他也不难过,见狗蛋那副幸灾乐祸的表情,直接脏他,“你为何对我笑得如此得意,莫非……你是狼妖,对我下的毒手?” 只是个爱耍性子的小倌罢了,狗蛋“切”了一声,根本没将他放在心上,“前两局你就是第一个被票死的,做狼妖的也不待见你,死了攀咬我做什么?” 奚淼扭头对何关道,“他对我笑完后,我见他又看了你一眼,你可得小心啊!” 何关心下骤凛,立马对他戒备起来。 毕竟,按照他们以往的套路,都会将这个傻蛋留着带节奏,除非…… 狗蛋是狼妖一营的! 奚淼一上来就攀咬狗蛋,令他不得不防。 狗蛋见大家的眼神变了,这才慌了,急得跳明身份,“你别听他瞎说,我拿的可是卦师牌,自然得意啦!我还卜过你的身份,是良民。” “何关是不是良民,我不知道,但狗蛋是狼妖。”马哲挂着一张人畜无害的脸,悍跳卦师,“因为我才是真正的卦师,卜过他的身份。” 墨竹第一个投票给狗蛋,之前他的公子被全员票死,他人微言轻,无力回天,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此刻不同了,他手中握着票,可以投给狗蛋,替公子报仇! 何关随即投上一票,不用马哲继续挑唆,狗蛋的票数便迅速超过了半数,愤然而死,而马哲的卦师身份也给坐实了。 第二夜,他自刀骗了柴胡手中的金丹,待柴胡的身份暴露后,一入夜就刀死了他,成功拿下一局。 墨竹咬着芥末汤圆,一张脸皱得跟包子上的褶子似的,委屈吧啦地望着奚淼,“公子,您怎么能骗奴婢呢……”害得他被这芥末汤圆,都要辣死了…… 第225章 蹊跷对手 还有那个狗蛋,墨竹带头投了他一票,害的他被无辜票死,这会儿正凶巴巴地瞪着他呢,不知道会不会报复他,想想就心儿直颤…… 之后又玩了两局,各有输赢,矫情的奚淼也吃到了一回芥末汤圆,哀怨地瞟了无羡一眼。 她到底是放了多少芥末啊…… 那滋味真心不想提了…… 散场之后,所有人各自回屋。 无羡住的是二进院的正房,左右厢房各有两间,一间住两人。 奚淼腿伤未愈,无羡原是安排柴胡与他同住一间的,方便照料他。 马哲与奚淼投缘得很,自愿搬去与他同住了,柴胡乐得甩掉这个矫情的家伙,却也不好丢下一个病患,便挑了奚淼隔壁的屋子住下,若是有事,只要喊上一嗓子,他就能立刻赶过去。 夜阑珊,月朦胧。 墨竹推着奚淼回了屋子,嘴嘟得高高的,可见心中的怨气还没消。 奚淼忍不住笑道,“嘴里还辣吗?” 其实早就不辣了,墨竹还是满含委屈地应了一声“嗯”。 奚淼取了几粒乳糖,塞给他,“拿着含在嘴里,就不觉得辣了。” 这可是主子特意给公子熬的麦芽乳糖,加了些盐,入口微咸,化在嘴里却是甜的,醇厚香浓,一粒可以含上小半日。 可惜公子护食得很,难得如此大方。 墨竹破颜为笑,开心地接在手中,“就知道公子疼着奴婢。” “明日我要用夜露磨墨作画,你去花园替我收集些来。”奚淼吩咐道。 墨竹早就习惯了他的各种心血来潮,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嘴里含着糖,欢欢喜喜地去了。 待他离开后,马哲沏了壶茶,在奚淼的身边落座,“有什么话,要同我说的?” 奚淼斜眄回去,“不该是你有话,同我说吗?” 马哲给他递去一杯泡好的茶,目光落在了他的双腿上,“你的腿是如何伤的?” 奚淼垂眸看着杯中的茶水,长长的睫毛盖住了眸中的神色,“众人皆知,因为青花紫器,被前顺天府尹打的。” 马哲把玩着手中的杯子,并不急着品茗,“胡韶与你无冤无仇,没必要找你的麻烦,明眼人都知道,背后的主使者另有其人。如今你待在主子身边,反而会给她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奚淼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话里话外的意思,不就是要让他走吗? 打他来的第一日,便试图笼络住所有人,装着替柴胡解围,其实,早就打了他的主意,要与他挤同一间屋子。 都是些楚馆里玩剩下的,他能看不出来他的小心机? 不就是想就近监视他,时刻阻扰他亲近无羡吗? 可惜……他打错了算盘。 若是他得罪的是别人,为了无羡,不给她带来麻烦,他自愿躲得远远的。 可是,他得罪的是建昌侯,两人共同的敌人,还有什么逼开的必要? 他直接把话呛了回去,“倘若真为了主子好,就该让你背后的人放手,以她的性子,根本不适合入宫。” 轻巧的话,谁不会说啊,就看你能不能说到做到了。 马哲眸色骤冷,“你不愿意离开,我有很多方式,送你走!” 奚淼轻嗤一声,显然没把他的警告放在眼里,“若是我突然消失不见了,你说,以主子的英明,第一个怀疑的,是谁?” 答案不言而喻,自然是与他同住的马哲,以及马哲背后的人—— 朱寿! “主子重情得很,若是有人为了私心,就想赶走她身边的人,无疑是踩了她的底线。我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为了我,毁了你家主子在她心中的形象,啧啧,怎么算都是得不偿失啊……” 马哲捏着杯子的手倏地收紧,深邃的眸底暗流涌动,“还是第一回有人敢威胁咱家,奚公子的胆子不小啊!” “无求者无谓……”奚淼自嘲一笑,不是他不想求,而是求不得。 “别忘了你说过的话,守好自个儿的心,不然,咱家第一个收拾你。”即便得罪主子,也在所不惜! 手中的茶已微凉,奚淼抿了一口,微微带涩,“你找我聊天,不只是为了警告我一番吧?” “今日琉璃居又出事了,还牵连到了李府尹,差点死在了大理寺的天牢,有如此通天本事的人可不多……” 奚淼一点就透,“你怀疑建昌侯?”他的神色凝重了几分,“将今日的事,仔细同我说说。” 马哲将今日发生的事,细细说了一遍,毫无保留。 奚淼听完之后,反而排除了建昌侯的嫌疑。他曾探查过建昌侯,以他对建昌侯的了解,“他虽然是个二世祖,可也不是完全没脑子,没必要为了一个琉璃居,将李府尹牵扯进去。” “所以,我才会从你的身上找线索。无论主使者是不是建昌侯,他都参与了其中,多抓些他把柄,有备无患。” 对于这件事,奚淼本想烂在肚子里,告诉无羡也于事无补,但是告诉马哲,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今日的事,你不觉得蹊跷吗?” “如何说?” “你是出自厂卫的,应该比谁都明白,只要是顺天府出的命案,全由厂卫亲自审讯的。可是这次的事,竟然牵扯到了主子的头上,让我如何相信你?” 马哲一噎,“我如今已脱离了厂卫,只效命于主子一人。” “圣上呢?若是他要加害主子呢?”审视的目光落到了马哲身上,像是要将他给看穿似的。 “圣上舍不得的……” 奚淼可没他那般笃定,“世间因爱生恨的还少吗?你在主子身边也有几日了,主子的性子你多少也该摸清了,她是不会入宫的。”只要那人不愿放手,两人之间,迟早得闹僵。 “若真有那一日……”手中的茶水,映照出心中的纠结,“我也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如今的我,不能向你保证什么,但有一点你可以放心,我绝对不会做出伤害主子的事。” 若是马哲此刻指天发誓,他会效忠主子,奚淼反而不信。 他的原主是圣上,此时他会摇摆不定,已经说明,他将主子放在了心上,摆在与圣上相同的位置进行衡量比较。 单凭这一点,已是不易。 奚淼放下一半心,不再向他隐瞒,“建昌侯之所以要除去我,是因为我知道他的一个秘密。此事说来,其实源于你的主子。” “怎么说?” “当初,他不是在青楼楚馆找了不少清倌,拉去了豹房,不久又打发了出来。” 这有什么问题吗? 马哲目露疑惑,耐着性子继续听下去。 “可是,那一批清倌却没有回到青楼楚馆,而是被建昌侯给截走了。” 虽说那些男女在明面上,算是正德帝的人,但毕竟是被他逐出宫的。 他不要,还能拦着别人接手吗? 只要没有胁迫之举,算不得逾越,有必要为了这点,将奚淼给灭口吗? 马哲不禁好奇道,“那些人到底有什么问题?” 奚淼叹息一声,“这事,其实是我的一个故友发现的,他得知调教的小倌从豹房放出来了,高兴地去领人,不曾想,人没能接到,而是送入了建昌侯府。 “做我们这一行的,获得消息的门路还是有不少的。他得知入府的那些人,除了被建昌侯自个儿受用的外,不少都被他女儿拿去讨好衍圣公了。” 马哲心头一震,衍圣公是授予孔子嫡长子孙的世袭封号,宋代时仅是一个八品小官,之后慢慢提升,至明初已是一品大员,为文官的表率。 这可是个大丑闻啊! 怪不得建昌侯想要弄死他呢! “张氏表面上装得大度,却难掩内心的嫉妒,一旦那些滕妾失宠,就会变着法子凌虐她们,以此为乐。 “旧人去了,才能获得新的补充。衍圣公对张氏的恶行心知肚明,为了得到新鲜的美人,反而对此听之任之。” 马哲神情严肃,“除了你,还有谁知道这事?” “只有我的那个故友,不过……”奚淼眼中的哀痛一闪而过,淡淡道,“他已经死了……” “这件事不要告诉主子。” “还用你说!” 长夜漫漫,两人各怀心事,全都无心睡眠…… …… 残害流民的事,看似有惊无险地过去了,之后便是些扫尾工作。 琉璃居的声名接连受损,拉几名闹事的流民游街示众,还不足以为西市的番货铺正名。 无羡又找了张遐龄,让他派了好些人,扮作顾客,日日来铺子买东西,让她意想不到的是,松本也来了,而且还下了一笔非常大的订单。 一箱箱清露和花胰子,直接从铺子里搬出去,运至鸿胪寺。搬运的队伍连绵不断,从西市一直连缀至了崇文门。 “这个人情,我可欠大了。” 松本望着无羡的目光温柔缱绻,很想借用一句中原的古话,“大恩无以为报,不若以身相许。” 可是他知道,这话一旦出口,两人的情分就淡了,他也不想挟恩图报。 “你我之间,不必言谢。再说,这些货本就是再下需要的。” 雪中送炭已属不易,松本还是按照市价给的现银,无羡不想占他的便宜,“我让人退你两成银子,就照我当初给你的报价算。” “不用退了,全部折换成货物吧!” 情意领了,无羡也不矫情,“那就照你说的。” 松本让小厮递上了一个豇豆红釉瓷瓶,“这是有人送于在下的样品,特予无羡一观。” 无羡啧了一声,“瓶子不错啊,釉色莹润如脂,光润如玉,一看就是景德镇出的。”果然,瓶底有景德镇的落款。 奇了怪了…… 卖的又不是瓶子,而是清露,凡是想打响声名的,就该印上铺子的名号才是,而非瓷瓶的出处。 无羡打开盖子,一股瑞香的馥郁扑鼻而来,香味倒是纯正得很,可见没怎么掺水。 “对方开价多少?” “八两一瓶。” “这个价格,你赚到了。” “多了如此一家竞争对手,无羡似乎对此并不在意。” 无羡自有她的底气,“在对方研制出混合清露之前,无法对我产生威胁。” “对方货源充足,在下一开口就要三船的货物,对方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无羡眉心一紧,对方一出手就是三船货,好大的手笔啊!可是她从未听闻,京中哪家铺子,能有如此实力。 “松本君,知道他们的铺子在哪儿吗?”出了个不容小觑的对手,她得去摸摸他们的底。 可惜,松本也不知道,“对方没有出面,而是找了牙人牵线,说是南方的行商贩来的货,在京师没有铺子。在下担心货源的质量,就没有订购。” 连个铺子都没有,就敢有如此胆识和魄力,备下那么多的存货? 要知道,清露和茶叶差不多,时间放的越久,越卖不出好价。对方就不怕货物积压在手上,血本无归吗? “无羡是否也觉得对方蹊跷得很?” “可不是,若是他们对松本君所言非虚的话,手中至少有三船的货物,他们究竟有何自信,能将手中的清露全部脱手?” 无羡趁着使臣进贡时节,敢大批量生产瓷器,却不敢大批量生产清露。 毕竟,北元、吐鲁番最渴求的是瓷器、布匹、粮食、茶叶等民生物资,而像清露这类高价快消品,销路差了许多。 天方则更不待见清露,终究路途太过遥远,待他们将清露带回国,香味都散去了大半,远不及没有保质期限的瓷器运输方便。 四国使臣中,只有松本有需求、也有这个财力,能吞下那么多的清露。 但是,他凭什么要买下一个连铺位都没有的行商的货? 到底是第一次打交道,肯定会对货物的质量生疑,慎之又慎。 不然货物出了事,远隔重洋的,等他下次再来的时候,连对方的影子都找不到,还如何讨要损失? “松本君回绝了对方之后,对方可有什么表示?”无羡又问。 “没有表示,自在下拒绝后,对方便未曾出现过,似乎并不愁卖。” 第226章 疑窦渐生 不卖使臣,还能卖谁? 难道打算在京师全部脱手? 刚出了贡品被劫案,京师许多豪门都不敢再买来路不正的清露。 三船的清露,数量可不少。即便对方愿意低价倾销,未必能够倾销出去。 对方的底气究竟何在? 疑问一个接着一个,坐以待毙不是无羡的风格,只要那人在京中,便不怕查不到他的蛛丝马迹。 松本既然卖了她如此一个情报,她也该投桃报李才是。 “松本君打算几时回国?”状似闲聊般问起。 “货物全部准备妥当,明日启程。” “日本国内群雄割据,许多势力都看盯上了朝贡贸易。刚收到消息,有一支新的船队抵达了宁波,却是空船而来,未带着货物,你可要小心了呀!” 赶着这个时节来大明,为的不就是争贡吗?为何却连一点货物都不备? 呵呵,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是打算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了。 也不怕把自个儿给吃撑了! 松本眸中谲光一闪,继而恢复了笑意,“多谢无羡提醒,在下还盼着三个月后的交易呢!” 两人告别之后,无羡便带着马哲等人,去了张遐龄的住所。 张遐龄立刻让人端上好茶,汤色明亮,温香如兰,眼中闪过一抹惊艳,“这是特品的西山白露?” “是呀,”张遐龄品了一口,回味无穷,真是难得的好茶,“这可是有钱,都买不到的,是卫学粹送我的。” 无羡讶然,“卫学粹?”不就是那个来马市贩卖茶叶的吗? 那时觉得他有几分可疑,上了些心思,不过什么都没查出来,就不了了之了。 “他来京师了?” “来了半个月了,他弟弟不是在国子监嘛,趁着万寿节休沐,兄弟俩可以聚聚。” “作为生意人,千里迢迢赶来了京师,没趁机贩些货物,岂不是亏大了?”无羡眸色微暗,意有所指。 “他这次来,除了茶叶,倒是真没听他说还带了些别的来。” 张遐龄的心思本就剔透,被无羡一提点,迅速回过味来。 有钱不赚是傻蛋,更何况卫学粹是江右人,作为行商,最擅长的就是将南边的东西,贩运到北方。 见弟弟和赚银子又不冲突,为何不捎些货物来京师? 细想之下,完全不合情理! 无羡将他的疑窦尽收眼底,抿了口茶,继续道,“有人向日本使臣松本兜售清露,一出手就是三船。” 张遐龄倒吸一口凉气,即便是他,一时之间也拿不出如此多的货。 别的不说,单单资本就不容小觑! 张遐龄好奇道,“日本使臣不是才买了你不少清露,收了他的货吗?” “海货生意,最注重的就是个品质,这种由牙人牵线的行商的货,可不敢随便要。” 张遐龄眉心一紧,使臣没要,那三船清露可不会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势必得在京师脱手。 如今在京师,无羡主打的是混合清露,垄断了豪门生意。 不过她做生意比较厚道,有了混合清露后,就不再涉及普通清露,将这一块留了给以他为代表的晋商。 两人各自瓜分了高低端市场,合作融洽,可不想有第三家插一脚,分一杯羹,而且对方财力雄厚,明摆着来势汹汹,不好对付。 张遐龄立刻警惕起来,“可有打探到对方的来历吗?” “说是南方来的行商,在京师没有铺子。” “怎么可能!如此多的多的清露,不找家好铺子,他打算如此出手?” “你也看出问题来了?做生意有竞争很正常,不过对方藏头露尾,太过神秘,让我心里没底。这不就想到了张兄,您可是山西商会的会长,生意上的人面比我广,我便来了你这儿,托你替我打听打听,省得到时候被人打个措手不及,连个防备都没有。” “无羡客气了不是,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不过目前线索太少,有对方的清露吗?” “有。”无羡让何关将清露递给张遐龄,刚见了瓶子,就见他变了脸色,“张兄可是瞧出了端倪?” “这瓶子我见过。之前我曾去景德镇订购过一批瓷瓶,其中一款就是这种豇豆红的。”张遐龄尴尬一笑,“不过价格贵了些,觉得不太实在,就选了次一等的豆青色。” “你去景德镇订货,是卫学粹替你从中牵的线吧?” 张遐龄本就是个老狐狸,怎么会听不出无羡的话外音,“你怀疑,这批清露是卫学粹的?” “打开盖子闻闻味道。不是我想怀疑他,而是很多疑点,都指向了他。” 张遐龄一打开瓶盖,脸色更难看了。 这是瑞香! 赣州盛产瑞香,被称为瑞香之乡! 装清露的瓷瓶来自景德镇…… 制作清露的鲜花来自赣州…… 对方是个财力雄厚的行商…… 卫学粹刚巧又来了京师…… 哪有如此凑巧的事? 别说是无羡了,就连他都开始怀疑卫学粹了。 敞开门做生意,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何必要偷偷摸摸的? 张遐龄一直将他视作知己,诚心相交,可是他呢?将他置于何位? 他的眸色冷了下来,“无羡打算怎么做?” “盯着他,先确认那批清露是不是他的,看他打算如何贩卖。如此多的清露,若是流到了市面上,清露的价格必然得大打折扣。” 张遐龄脊背都凉了。 无羡做的是高端路线,受到的冲击有限,但他就不一样了,到时候竞争加剧,降价不说,说不定还得滞销。 那是清露,可不是瓷器,一旦滞销,香味散去,价格只会越来越贱。 想到此处,不由地对卫学粹恨上了几分。他难道不知道,清露的生意一直垄断在无羡和晋商的手中吗? 他茶叶贩得好好的,想要多赚些钱的话,纸张、书籍、药材和瓷器都能做得,何必盯上他碗中的肉?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他心里不由地将卫学粹给记恨上了。 “你放心,就交给我盯着吧!”一定将他伪装的皮子扒下来。 “顺便查查他入京之后,与什么人有结交,会替他撑腰。”无羡补充道。 “这个我省得。”摸清了地方底细,才好有的放矢。 “他和邓兆馨的弟弟都是在国子监的吧?” “是。” “上回观莲节,我会与杨慎吵上一架,此事绝非偶然,而是有人故意将我引到了渌水阁。要拜托你弟弟,替我暗中查查,看看害我的人,是否与他们有关。” “下次休沐,我就去找允龄。” 别过张遐龄,无羡回到宅子,安静了两日,没等来他的消息,倒是等来了宫里的赏赐。 柴胡的脸都白了,“主子,那阿拉坦不是回北元了吗?难道还要将你嫁过去吗?” 无羡笑得高深莫测,“这赏赐可不是因为北元得来的。” 不是北元还能是谁? 柴胡茫然地看向了前来赐赏的大理寺卿,见他打开上谕,“李家有女李姐,巾帼不让须眉,武艺超群,胆识过人,性资敏慧,德才兼备,甚得天方国主青睐,认作义妹,请封为长公主,特赐凤冠霞帔,珍珠两匣,玉如意一对,清露二十瓶,锦缎二十匹。” 礼部尚书脸拉得好长,心不甘、情不愿地读完旨意,就闪人了。 柴胡被弄迷糊了,“巴迪亚不是代表天方,求娶主子的吗?怎么又把主子认为义妹了?” 何关解释道,“北元的议和书还没签,只要那边没有明确回绝,内阁是不会轻易松口,让主子去天方和亲的。如今主子锋芒毕露,得罪了不少人,他们随便挥挥衣袖,就能掀起一阵大风。有了天方长公主这个身份摆着,他们多少能忌惮几分。” 柴胡叹了声可惜,“要是能去天方就好了,可比京师自在多了。” “谁说不是呢!”何关撇了撇嘴,“那个礼部尚书也是的,在宫宴上倚老卖老,被主子怼了两句,小肚鸡肠的,到现在还记恨在心里。这次赏赐的礼单,说不定就是他拟定的。” 给的都是些什么破玩意儿呀,加在一起,还不及正德帝赏赐的这栋宅子中的一间屋子的摆设值钱呢! 礼单中居然还有清露,难道不知道他家主子就是产清露的吗?谁稀罕这个,还不如全部换成珍珠实在些。 蚊子腿再小也是肉,不是? 何关悻悻地收拾东西,打算入库,突然惊呼一声,捧着一个豇豆红的小瓷瓶,来到无羡面前,“主子您看这瓷瓶,装的是清露。” 狗蛋白了他一眼,“清露有什么可稀奇的?”要不是他怕身上有味,狗不喜欢,他也学张平那个小白脸,用清露来洗脸,将自己捣鼓得香喷喷的。 “你懂什么!”何关将眼白了回去,把瓷瓶递给无羡,“主子您闻闻,还是瑞香味儿的呢!” 无羡一怔,这不是要卖给松本的那一批货吗?怎么进了宫? 她扭头吩咐马哲,“去宫里查查,这批清露是怎么入的宫。” 马哲在宫中有不少人脉,没过多久,就将消息打探到了。 “那三船清露悉数被采买入了宫。” 无羡原以为,弄个一船半船的最多了,没想到对方这么能耐,竟然连宫中的采办都能搞定,全部销入了宫内,倒是让她刮目相看了。 宫中采办有个好处,就是把关严格,一进一出都有记录,很容易就能查到出处。 “那些清露是卫学粹的吗?” 马哲垂眸回禀,“奴婢查了进出城的记录,那三船清露是随卫学粹的商队一起进的京,不过入宫时登记的,却是建昌侯在西市那家胭脂铺。” “又是建昌侯……”无羡目露沉思,“卫学粹会是建昌侯的人吗?” “可能性不大。”马哲本就是从宫里出来的,对建昌侯非常了解,“建昌侯贪财,宫中的采办都拿捏在他的手中,清露由他转手采买入宫,能够捞不少油水。 “再者,他是兴济人。因为根基浅薄,偏爱培植同族之人。没道理不用河北人,反而重用一个江右人。” 无羡觉得,他说得有理,“你好好查查,他与卫学粹,又是怎么勾搭在一起的。把卫学粹盯紧了,我总觉得这人不老实。” 马哲应诺,又道,“如今主子是天方的长公主了,门匾也该换一块了。”索性做得张扬些,别人反而有所顾忌,不敢欺上门来。 “这事你看着办吧,顺便将后院改造成训练场,从明日起,你的人卯时准时点卯,分批随胡勒根和狗蛋一起操练。尤其是火器一块,作为我的人,可不能不通晓火器。” “是!——” 对于交由胡勒根操练,马哲心里没有半分芥蒂,反而很是期待,他听闻无羡训兵方式特别,早就想体验一番了。 让他没想到的是,每日的操练,无羡也会准时参加,同其他府卫一同训练,甚至一同对练。 狗蛋早已同马哲混熟了,好意提点道,“和主子对练,有两点一定要牢记。” “哪两点?”马哲好奇道。 “第一、不要放水。虽然你的身手不错,我很看好你,但是对上主子,不提起十二分的戒备,一定会吃亏的。哎,现在说多了你也不信,同主子对上的时候,你就能体会到了。 “第二、不能打脸。”狗蛋的神情变得异常严肃,这是主子作为姑娘家,唯一的矜持了,“切记切记!” 马哲摸着下巴,饶有兴味地问道,“上一次,打了主子脸的人,最后怎么样了?” “会死得很惨的!”这是他差点用生命,换来的血的教训,异常深刻! 想起他当初的糗样,何关不由地大笑。 狗蛋瞪了他一眼,有什么好笑的,笑得同个被卡了脖子的公鸭似的,难听死了。 他捋了捋衣袖,“咱俩也好久没切磋了,一会儿不用对我放水。” 笑声戛然而止…… 同狗蛋比试,还需要放水? 那岂不是个笑话吗? 谁不知道,他们几人之中,就数胡勒根和狗蛋的身手最好? 他下手还黑,打人从不手软,能用拳头解决的问题,从来不同别人讲道理。 第227章 常伦投奔,元芳有难 他们从小就是在他的银威之下,委曲求全长大的,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童年阴影。 “我突然想到,有两笔账还没算呢……”何关生出了一丝退意,脚跟往外挪了几寸,想要逃跑。 狗蛋哪里肯放过他,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襟,就往校场上拖,笑得奸猾无比,“对你来说,打打算盘比吃饭还简单,等比试完了再做也不迟。” 何关的衣襟被抓得紧紧的,扯也扯不开,逃也逃不走。 慌乱之中,向无羡投去了求助的目光,可却收到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啊!—— 一声哀嚎,随即响彻校场,不用看也知道,是何关被狗蛋完虐了。 另一边,马哲和无羡也交上了手。 真正到了一对一交锋的时候,马哲才深切体会到,狗蛋之前对他的提醒,为何需要如此郑重。 对于主子,真的不能放水…… 也不是说主子的身手,有多精妙绝伦,毕竟他自入宫后,便因资质过人,被大内高手悉心培养,学的是少林功夫,习的是武当绝学,一招一式尽显名家传承,自然不是无羡这般没系统学过武功路数的可以比拟的。 但是她的身上,就是有一种特别的气场,尤其是那一双眼睛,被她盯上的时候,感觉就像是被危险的枭狼盯上的猎物,四肢都透着一股凉意。 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招招对着他身上的死穴—— 快!准!狠! 不愧是狼王! 如今看来,她能与北元的阿拉坦,打得不相上下,可不是运气使然。 只有如此的奇女子,方才配得上圣上,不会成为他的拖累吧! 但愿他俩能走到最后…… 正感叹着,小厮来报。 常伦来了! 他可不是递着拜帖上门,还是抱着包袱上门的。 无羡看他那副有如弃犬一般的可怜眼神,忍不住逗弄道,“你逃难来了?” “可不是嘛,”常伦嘟着嘴,打起了小报告,“你都不知道,那个大理寺卿有多无耻,上次为顺天府尹翻案时,我让下不来台,回去之后他就给我穿小鞋了。” 无羡好奇道,“他怎么着你了?” “他不让我插手杀害李府尹的案子就罢了,还叫我五日之内,整理完各地提交的案宗。那可是全国各地提交来的,堆着像座小山那么高,都能将我给埋了。我即便一目十行,不喝不喝,也看不完啊!看着看着,我就睡着了,不想醒来的时候,卷宗被打翻的壶水淋湿了……” 那么巧? 要说里面没点阴谋的成分,无羡一点都不相信。 “大理寺卿借此发难,要革我的职。我一气之下,就不干了。”常伦提了提怀中的衣包,嘿嘿一笑,“这不就投奔你来了吗?你可不能弃我于不顾啊!” 无羡都被他那逗比的表情给逗乐了,“我这儿庙小,怎么容得下堂堂的大理寺评事。” “没事没事,我不嫌弃你。”说着,一点都不见外地就往里面走,正撞上趴在院中吃燕窝的奚淼,一双眼睛自上而下,将常伦打量了个遍。 一双硬朗的剑眉,显得英气逼人,眉角微微上扬,恣意而不张扬,可见家世和学识都是不错的。 “哟!这才几日啊,又领回了一个人。”话中酸意十足。 无羡翻了个白眼,这可不是她领回来的,是他自己跑来的。 常伦一点都没在意奚淼的冷嘲热讽,反而凑到了他跟前,盯着他手中的燕窝,稀奇道,“这是什么啊?” “没见过燕窝吗?”奚淼斜睨着他,自得中带着几分炫耀,全然忘了自个儿第一次见时,也是那副没见过世面的鄙陋之态。 “这是燕窝?”常伦瞪大了双眼,又凑近了几分,“燕窝不是白色的吗?与你杯中的可不一样。” 无色透明的琉璃杯中,上层的是蓝色的甘露,下层的是黄色的琼浆,宛若将天地囊入其中,璨若星辰,绚烂夺目。 常伦满眼惊奇,“怎么做到的?” “将蜂蜜做成的石峰糖敲碎打底,盖上炖好的燕窝,缀上几颗黑枸杞,染色后即刻取走,便是如此。若是滴上几滴白醋,上层的蓝色便会变成瑰丽的玫紫色。” 居然有那么好玩的方法,“你之前怎么没告诉过我?”奚淼不开心了。 无羡毫无负担地甩锅,“你又没问过我。” 奚淼嘟着嘴,让墨竹去厨房取了些白醋来,往杯中滴了些。 颜色竟然真的变了! 自上而下,一点点由蓝变红…… 绚烂多姿,叫人痴迷。 “好神奇!”常伦像个好奇宝宝,眼珠子都快黏在杯子上了,“这是变戏法吗?” “戏法本就是一种障眼法,只是不能窥见奥秘,才会觉得神奇。见过天师画符吗?在无色的黄纸上,喷上一口圣水,就会显示出血色的字来,同这杯燕窝的变色原理是差不多的。” “那岂不是说,鬼画符是骗人的?” 奚淼见墨竹一副愤然的样子,不用询问便已料定,他必然被人骗过,只是不知,“你被骗了多少银子?” “足足十两呢!那时候公子被衙役抓了,奴婢六神无主,就找了个半仙问卜,纸上凭空显字,说公子能逢凶化吉、否极泰来。奴婢觉得他高明,还给他介绍了不少生意,想不到他竟然骗我!”墨竹捏紧了拳头,“奴婢得去拆了他的招牌,将钱给要回来!” 奚淼直接拍了下他的脑门,“骗了你们那么多钱,还会傻乎乎地待在原地,等你去算账吗?人早跑了!” 墨竹心疼银子,委屈得都快哭出来了,无羡朝他招了招手,在他耳边轻声嘀咕了两句,这才破涕为笑。 常伦的注意力又回到杯中,“这颜色还能变回去吗?” “可以啊,而且很方便,放些草木灰或皂荚泡的水就成。” “我能来一杯吗?” “不行!”奚淼用衣袖挡住了他的燕窝,护食的意味很明显。 那是他独一份的,谁也不能跟他抢! 那副小气吧啦的模样,让无羡都没法看了,实在太丢人了。 端着酥皮月饼出来的墨竹,替无羡解了围。东西是新鲜出炉的,还冒着热气。 常伦取了一个,咬了一口,馅料用的是羊肉,鲜嫩多汁,“我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饼。” 只有一个字能形容—— 就是鲜! 鲜得眉毛都等掉下来的那种! 那可是无羡用六七种香料去了膻味,又将香蕈切成丁,混入其中提味,能不鲜才怪! 狗蛋左右手各抓了一个,吃得满嘴流汁,“这儿的羊肉还是差了些,比不得咱们的滩羊。” 何关轻哂,“就数你吃的最多,还塞不住你的嘴!” 无羡扭头问常伦,“这两日,有人盯上你吗?” 提起这个,本是兴致勃勃的常伦,瞬间就泄了气,“我还没开始动手,就被大理寺卿关起来看案宗了。刚得了空,便去服毒自杀的皂吏家晃了一圈,哪知一个人都没逮到,溜得真够快的,我托了人到处打探呢!” 马哲淡淡道,“不用找了,尸首已经在云蒙山找到了,被野兽啃得只剩骨架了。” “这么说……线索断了?”常伦像是霜打过的茄子,蔫蔫的,“怪不得我在街上晃悠了半天,都没人盯梢我呢……” “最近,大理寺还出了什么事吗?”无羡又问。 “之前验尸时遇到的那个仵作,你还记得吗?运气真不好,喝醉后跌入井里淹死了。” “知道,他也是被收买的。” “不会吧……”常伦咋舌,“那仵作看着挺本分的,都一大把年纪了,在大理寺的活不多,可是个养老的闲差,有必要为了这点小利被收买吗?” 何关更正道,“闲差意味着捞不到闲钱,再者,对方给的也未必是小利。” 他口中咀嚼着肉,口齿有些含糊不清,常伦还是听明白了,叹息一声,继而双眼再次亮起,“你既发现了仵作的问题,应该早已派人盯着他了呀!找到背后的主使了吗?” 无羡摇了摇头,“那仵作本就有喝酒的嗜好,年纪大了,又是二更视线晦暗的时候,没法断定是人为,还是意外。” 不过,其他的发现还是有的。 仵作有个资质不错的孙子,在他出事前,他孙子的户籍被改成了普通农户,可以参加科举了。 无羡让马哲顺着这条线,悄悄查下去,希望这次别再断了才好。 常伦虽然有些失落,还是死皮赖脸地在无羡这儿住了下来。 反正宅子里别的不多,就房间多。安排常伦住下倒也不算什么,只是,他毕竟是外男,住在她的院内可不合适。 无羡把马哲安排在了西跨院,单独腾了个小院给他住下。 他是个闲不住的,成天像个好奇宝宝似的,追着无羡问这问那。 无羡被他缠得头都疼了,忽悠道,“李府尹正在组织流民挖渠,缺少人手。” 言下之意:兄弟,该你去发光发热了! 常伦非常古道热肠,都不用她催促,立马将自己打包,投奔,不,应该说是助力李元芳去了。 到了地儿,看到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常伦心中激情澎湃,都想饮酒赋诗一首了。 李元芳可没闲情给他这个机会,迈着两条沾满泥泞的腿,直接将他拽到了工地。 “你可真是我的及时雨啊,我这儿什么都缺,尤其缺人。你要是不来,我都要问无羡要人去了!” “无羡提议的那个白前,没来吗?” “来了,也不知无羡用了什么法子,将人从工部调了出来。他人挺不错的,知道我这儿是利民的事,亲自带了人勘测地形,画了图纸,忙得没日没夜,一句怨言都没有。” 两人正说得火热,就听不远处吵吵嚷嚷起来,一群卷着裤脚的壮汉,手中举着锄头,将施工的流民围了起来,气势汹汹,看来来着不善。 “怎么回事?”常伦蹙眉道。 “是附近的农户。”李元芳眯着眼,看清来人后,神色不觉凝重起来。 常伦不懂了,“开渠引水,浇灌农田,收益最大的就是附近的农户,他们为何要反对挖渠?” 还不是因为眼皮子浅! “开渠必然要穿越耕地,耕种的面积变小了,那些农户觉得吃亏,天天来闹事。” 李元芳怒其不争,却又头疼得很,对于这种人,赶也赶不走,打也打不得,不然就是以官欺民。 忙不迭带着常伦上前,就听那群佃农梗着脖子嚷嚷着: “当官的了不起啊!就能平白挖了我们的祖田,欺负老百姓吗?” “我好好的一块田地,被他们捣鼓成了烂地,还让我怎么种地啊!” “我更惨,方方正正的一块田,多正气啊,就这么被人给拦腰截断了,都掉价了。” “我没什么能耐,就靠着两亩薄田养活一家子,上有老,下有小,被他们一下子挖去了半亩,这日子还怎么活啊……” …… 一时群情激昂,不知详情的,还真以为李元芳是个狗官呢! 常伦满怀同情地望了他一眼,正想替他解释两句,一个人就跳了出来,指着那群农户骂道,“你们这群刁民,府尹大人做事,岂容你们叽叽歪歪的,还不快快退下,不然让官差将你们抓回衙门,仔细你们的皮!” 那人如此嚣张,不但无法平息民愤,还给李元芳拉了不少仇恨值。 一名糙汉怒瞪着双眼,“你们倒是拿人啊!有本事将我们全抓回衙门去,我就不信了,没个说理的地方!” 说着,带着一大帮子人,迎着衙役的棍棒冲了上去。 争端不断升级。 冲突一触即发。 被步步逼退的衙役间,突然爆发出一声高喊,“府尹大人来了,就是穿绯袍的那个黑胖子。” 闹事的村民瞬间转身,若是目光能化作利箭,此刻的李元芳早被射得千疮百孔。 “兄弟们,千万别放过他!” “咱们也不是好欺负的!” “对!让那个狗官好好瞧瞧厉害!” “这种人就该打一顿!” “弄死他!” “弄死他!” “弄死他!” …… 第228章 势同水火 本该淳朴善良的农户,一个个眼中冒着火,嘴里不停地叫骂着,杀气腾腾的样子,如同厉鬼附身,凶恶地向着李元芳冲来。 不明就里的,还以为李元芳刨了人家的祖坟。明明是做好事来着,怎么就势同水火了呢? 常伦站出来解释道,“李大人一心为民,你们怎么能够恩将仇报……”他的话刚说到一半,一锄头猛地向他袭来。 常伦倒抽一口凉气,身子一扭,泛着冷芒的锄刃,带着一道劲风,从他的耳畔掠过。 幸好他练过,反应够机敏,不然小命休已…… 常伦还没来得急松一口气,就感到身上传来一阵剧痛。 他防住了眼前,却没防住旁边,真是大意了,让人寻了个破绽,拿着笤帚打在了他的手臂上。 “别被他三两句花言巧语,就给哄住了。” “官官相护,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打!” “打!” “打!” 面对一群不辨是非的愚民,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李元芳见势不妙,立刻拉上常伦,同行的还有一个浓眉大眼的青年,在一名吏目的保护下开溜。 那名吏目看着清癯,逃跑的速度倒是不慢,不知道是不是这几日被村民追得多了,练出来的。 而且,他对当地的地形也很熟悉,七拐八弯,竟然让他轻松摆脱了纠缠着刁民,熟门熟路地绕进了当地的一户民居。 常伦被那群刁民打怕了,下意识地警惕,“这里安不安全?” “安全!绝对安全!”回答的是一名庞眉皓发的老汉,脸上的褶子勾勒出和善的笑意,带着一家子从屋里出来迎接。 “去年小老儿的牛跑了,啃了邻村李乡绅家的菜地,对方扣了牛,要拿牛抵偿。幸得大人从中调解,才保住了家中唯一的耕牛,请大人受小老儿一拜。” 李元芳忙将人扶起,“这是本官应当做的,老人家无须多礼。” “要的要的!”老汉坚持行完礼,才在家人的搀扶下起身,“几位大人里面请,寒舍简陋,怕是招待不周。” 李元芳笑道,“老人家客气了。”此刻,能有人愿意冒着风险,让他们暂避风头,他就已经知足了。 老汉身旁站着一个青年,眉眼之间与他有七分相似,凑近他耳边说道,“爹,那么多乡民正在找他们,将他们留在家里不合适!” 农户普遍嗓门大,这番话虽然是压低声音说的,依旧清晰地传入了众人的耳中。 老汉瞪了他一眼,“大人有恩于我们,怎么能在这个时候,把大人赶出去?这还是人吗?” “可是爹……” 老汉不给他反驳的机会,踹了他一脚,“杵着做什么?还不快给几位大人倒碗水来?” 那人拉长着脸,不情不愿地走了,回来时端着几碗水,连一根茶叶杆子也没放,就是一碗冰凉凉的井水。 常伦跑了大半天,嗓子热得冒火,可把他给渴坏了,也不计较,接过了水,仰起脖子一口喝完。 “你们这儿的民风真是……”毕竟在人家家中避难,又喝了人家的井水,常伦没好意思说人家村子的坏话。 哎,一切尽在不言中吧…… 老汉讪讪一笑,“其实,这事也不能全怪村民……” 不怪村民,怪谁? 常伦的胳膊,现在还疼着呢! 连朝廷命官都敢打,下手一点都没留情,要是他跑慢一点,说不定连命都没了。 李元芳也是不解,问起了老汉,“这次阻止开渠,有利灌溉,本是好事,为何乡民的态度如此激烈?” 老汉的儿子撇了撇嘴,“那群流民到处乱挖,隔壁李家村还好些,咱们刘家村的损失可就大了,好好的耕地,都被破坏得不成样子了。”不怨你们才怪呢! 一旁的青年长得浓眉大眼,轻哼一声,“下官白前,沟渠是本官亲手设计的,”他可不管什么李家村、刘家村的,“按照最优路线规划,可以最小的工程,灌溉最多的田地。” 原来他这就是白前啊! 常伦不觉对他多打量了几眼,脊背挺得笔直,下颌微微扬起,隐隐透着倨傲。 老汉垂眸纠结了半晌,方才对李元芳道,“大人,开渠虽是好事,但是占了太多耕地,能不能改改,尽量从土地的交界之处走?” “不行!”白前严词反对,“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此一来,要改动的地方太多了。到时候,沟渠蜿蜒曲折,花费的人力物力更多,还容易积聚淤泥,隔三差五就得疏通,加大后续养护的难度。” 李元芳不由地皱眉,他在顺天府尹一日,倒是能处理好后续的养护问题,一旦他离任,可就不好说了。 他可不希望,花费了如此大的心血挖成的沟渠,用了没两年就给报废了。 李元芳的心,还是偏向了白前的方案,希望能够一劳永逸。 老汉之子冷哼一声,他爹都提出那么好的方法了,那狗官还有什么可犹豫,“胡大人说得对,你们收了李家村的好处,才在我们刘家村的地里乱挖。” “你说的是胡韶胡大人吗?”吏目问道。 胡韶? 不是在朝会自辩时,刁难他们的那个吗? 常伦嗅到了一丝阴谋的味道,低声问李元芳,“他不是原顺天府尹吗?因渎职而被贬谪的那个?” “就是他,他被贬之后,做了我的府丞,也参与了开渠的事宜。” “他是不是故意找你麻烦,想要借机报复啊?” 李元芳不想以小人之心去猜度对方,可对方明显不是一个君子。 之前在工地旁高声挑事的那人,虽然离得远看不清相貌,但是声音却是听得真真的,正是胡韶。 此刻听老汉之子之言,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胡韶必然在背后做了不少小动作,挑拨村民,破坏开渠。 常伦得罪了上司,被穿小鞋,在大理寺待不下去了。 李元芳被安了个不安分的下属,整日想着如何给他挖坑,好夺回顺天府尹之位。 两人对视了一眼,瞬间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惺惺惜惺惺,立刻建立起了深厚的革命友谊。 “那胡韶还说了些什么啊?”常伦问道。 老汉之子向他们丢了个大白眼儿,“还用胡大人说吗?你们做的事,自己心里不明白吗?” 常伦被个无知村夫给怼了,与他争辩两句都觉得掉份儿,一口火气憋在心里,烧得厉害,只能猛灌一口冰凉的井水。 突然,他灵光一闪,“要不然,咱们去找无羡吧,她一定有好办法的。” 李元芳也想过找无羡帮忙,可是一想到她的手段,却是头疼起来。 她行事太过乖张,就怕将事情闹大,不好收场啊…… 甘甜的井水,愣是被他品出了一丝苦味,真愁着呢,就听院外喧闹起来。 “爹,不好了!里长带着村民,将咱家的院子围了起来了。” 一名插着荆钗的村妇,匆忙奔入院中,提着裙裾的手紧紧地握着。 慌乱,无措。 李元芳与常伦对视一眼,刚刚起身,就听“啪”的一声,院门被人猛地踹开,手中提着锄头的村民,将众人层层包围。 老汉觍着一张老脸,向带头的行了个礼,“里长,有话好好说……” 里长沉着脸,还没开口,他身后的人却是一个接着一个叫嚷起来。 “说?怎么说?” “有什么可说的,招了一群手脚不干净流民来做事,昨天我家下蛋的老母鸡都丢了。” “你家也丢东西啦?我家也是,菜地的菜也少了好些,本来还指望着能去菜市口卖钱呢!” “我家晾在院里的衣服,也少了两件,其中还有我媳妇刚给我做的一套新衣呢,我都没舍得穿过几回……” …… 咳!—— 里长的一声干咳,让众人顿时安静下来,半垂的眼眸遽然睁开,厉光毕现,“李府尹大公无私,想必不会偏颇于任何人,请给咱们刘家村一个交代。” 李元芳不是一个遇事爱推脱的,“若是流民生事,本官必然给诸位一个交代,该赔的赔,该罚的罚,绝对不会姑息一个恶人。” 良好的态度,刚刚平息了些怒气,让众人对他的看法改观了一些,一个声音便突兀地响起。 “诸位放心,那群流民既然是咱家府尹大人招募而来,绝对不会纵容恶行,必然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代的!” 开口的那人,虽然在为李元芳说话,微翘的唇角,仍是透露出他心中的幸灾乐祸。 那人正是胡韶! 在他的煽动下,群情再度沸腾起来。 “什么破府尹啊,那群流民就是他招来的,怎么可能不包庇恶人?” “大家不要相信他!” “对!绝对不能相信他!” “还是胡大人高洁,请胡大人给咱们做主啊!” 说着,在那人的带领下,一群人朝着胡韶跪了下来,幸得李元芳生得脸黑,看不出丝毫尴尬。 常伦气不打一处来,“你们别让那个胡韶给骗了,指不定,事情都是他搞出来的。” “你怎么能诬赖胡大人呢!”一名络腮胡子的壮汉站了起来,带着几个农户,向常伦逼近。 常伦学过功夫,不怕他们,可若真将他们给打伤了,难免有“欺民”之嫌,到时候御史弹劾他的奏疏,多到能将他给埋了。 心有忌惮,常伦不便施展身手,只能往后退去,哪想背后遽然多了一双手,用力地推了他一把。 常伦向前冲出两步,一个趔趄,跌倒在了地上。 “哟!才半日不见,不必对我行此大礼吧?” 一声清亮的女声自门外传来,带着几分调侃,轻快的脚步由远及近。 人群向两旁分开,女子的眼梢微微上扬,含着三分笑意,踏着自信的步伐,款步而来。 “无羡!——” 常伦心里那叫一个激动,顿时感觉找到了主心骨儿,鼻子一酸,有种想要抱她大腿的冲动。 心头一动,手臂随之大开。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率先被他搂入怀中的,却是晃着尾巴的小玉儿,傻乎乎地冲着他咧开了嘴,添了他一脸的口水,黏糊糊的。虽然有些嫌弃,心里还是感动的。 他正要反手回抱,就听“叮铃”一声,自院门口传来。 银铃悦耳,清脆动听。 小玉儿耳朵动了下,循着铃声的来源跑去,一个扭身,尾巴正扫在了常伦的脸上。 常伦的心拔凉拔凉的,看着小玉儿,朝着坐在轮椅上的奚淼跑去,兴奋地去抢他手中的藤球。 藤球是中空的,中间系着一个银铃铛,就是那铃声将小玉儿给引去的。 常伦的鼻子中落了一根小玉儿留下的狗毛,痒痒的,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常伦揉了揉鼻子,从地上爬了起来,望着无羡的双眸泛着欣喜,“你怎么来了?” 讲真,无羡本是要窝在家里,撩撩美人,逗逗傻狗,享受难得的宁静。 谁曾想,她爹突发奇想,带了个人回来。 那人徐娘半老了,圆润的脸蛋下还带着双下巴,笑容温和,很容易让人产生亲切感。 李霸朝她招了招手,“姐儿快过来。” 无羡乖巧上前,盈盈一笑。 “这个就是姐儿?模样长得真标致,倒是同外面说的不一样。” 李霸与有荣焉,得意地仰着下巴,“那是,我闺女,自然是没得比的。” “爹爹,这位是……” 无羡目露探究,在两人的脸上来回打转,瞧出了几分暧昧来。 难道是她爹素了太久,见她长大了,想要寻找自己的第二春了? 这些年来,无羡在西域到处跑,一走就是两三年,忽略了她爹。 未来的事也不好说,说不定不能常伴她爹的左右,如此想来,若是真有一个人能够替她陪在她爹身边,倒也不错。 李霸摸着大肚腩,介绍道,“这位是京师最好的官媒,爹爹特意给你寻来的。你年纪也差不多了,该找户好人家了。” 不然,再来一出北元求亲,他百年之后都没脸去见她娘。 无羡的脸,瞬间僵住了。 原来,她爹不是给她找后妈,是给她找下家…… 第229章 最近不宜居家 那媒人有备而来,怀中抱着厚厚一叠宣纸,全都是适龄男子的画像,神形兼备,一张张翻给李霸看。 “您瞧,这位是礼部侍郎家的嫡三公子,长得多俊啊,最难能可贵的是,读书还是一等一的好,十六岁就中了秀才。” 李霸对读书人不怎么感冒,撇了撇嘴,“看着弱不禁风的,瘦得跟麻杆似的。” “可不是,”马哲笑着补刀,“听闻从小就是个药罐子,每年都要病两回,每回病上小半年,药不能停,最近正急着找人冲喜呢!” 李霸一听,那还得了,脸上肥肉一抖,匪气侧漏,“我的宝贝闺女,可不能嫁给一个病秧子!” 看对方那副病怏怏的样子,指不定一嫁过去,就得给人守寡了。 “读书的,身子骨都有些弱的。”媒人讪讪一笑,又翻到了下一幅画像,“您看,这是兵部主事的嫡次孙,自小习武,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兵部主事才正六品,三品满地走、侯爵多如狗的京师,真算不得什么。 而且媒婆也没介绍那人的父亲,可见是个白丁,第二代中没个能挑大梁的了,一旦祖父离任后,家族将会迅速败落。 李霸几经宦海沉浮,也不在乎女婿是否出息,只要对他闺女好就成。 从相貌上看,那人身板结实,比刚才那个病秧子顺眼多了。 马哲偷偷瞟了一眼,不咸不淡道,“这个啊,成过亲的。” 李霸脸色骤沉,他的宝贝闺女,疼都来不及,还有一个天方长公主的名号在,怎么能给人续弦呢? 马哲继续补刀,“听闻他嗜酒如命,一喝醉就爱打人。将怀孕的妻子打到流产,去年刚和离了。” “误传,都是误传……”媒人眼神微闪,“是女方家运气不好,自个儿不小心跌倒,将孩子给摔没了,后来没法怀孕,自求和离的。” 媒人翻到了下一幅画像,“看看这个,相貌堂堂,文质彬彬,是侯府二房的嫡孙,配你家闺女,可谓是郎才女貌。” 侯府二房难以袭爵,也就是名头上好听些罢了。等老侯爷死后分家,连个外放官员都及不上。 马哲轻哂,“画师找得不错,可这本人,脚步虚浮,精神萎靡,可是青楼的常客啊,庶子都生了两个了。听闻最近欠了一笔赌债,手头缺钱得很。” 这是让他闺女给人做便宜娘,还让她出钱替他还赌债吗? 李霸气得一双绿豆眼,瞪得都有黄豆般大了,望着媒人的眼神,像是淬了冰渣子,森冷森冷的,“我让你给我闺女介绍人家,你找的就是这些破烂货?” 媒人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有错,理直气壮道,“您也不想想,您家闺女的名声,被外面传成什么样了,”嫌她面如罗刹的,还能带着人家来相看,嫌她豢养面首的,再多两张嘴也解释不清,“能有人要就不错了。”居然还敢嫌这嫌那的。 李霸冷哼一声,“那也是天方的长公主。”还是他闺女自个儿凭本事挣来的头衔,谁家闺女能有她这份能耐? “你都说是天方的长公主了,真正有前途的公子哥,谁敢要她啊,不怕给人扣一顶里通外国的大帽子?” “……”李霸被怼得哑口无言,之前光顾着乐呵了,没想得如此之深,如今细细品来,还真是那么回事。 这可怎么办? 为了闺女的婚姻大事,李霸的态度不由地软了几分,“男方条件差些没关系,我和我闺女也不注重那些,只是,你也不能找些品行不端的啊!” 媒人抖了抖手中的画像,“您早说啊,我手上还有不少合适的呢!” 媒人一边翻着画像,一边替李霸介绍。做这一行的,本就一张巧嘴,舌灿如莲,说得那叫一个天花乱坠。 或是貌若潘安,或是富如邓通,或是才比宋玉,或是勇赛项羽,各有千秋。 李霸一时拿捏不定,向无羡招了招手,“姐儿来瞧瞧,喜欢哪一个?”毕竟是她未来的夫婿,还要她能看中才行。 无羡掐指一算,最近不宜居家—— 宜远行! 而且,越远越好! “爹,李府尹要挖沟渠,没经验,找我去看看。这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耽误不得,我得去盯着,估计要住上一阵。您没事溜溜马,练练箭,不用太念叨我啊!” 说完,没给她爹开口的机会,带着马哲等人立刻脚底抹油,溜得贼快。 经过二进院的时候,遇到了正在逗小玉儿的奚淼,看她一副逃难的架势,好奇道,“你要去哪儿呀?” 无羡直言,“去看挖渠。” 奚淼来了兴致,将手中的藤球丢给墨竹,“我也要去。” 讲真,工地泥泞得很,脏兮兮的,无羡不觉得奚淼会喜欢。 不过以他那位祖宗的执拗性子,她若是一走十天半个月的,作起妖来没人能制住他,不如将他一起带走。 田地里空气也好,也利于他疗养。 “那就一起去,胡勒根,给奚淼备一辆马车,速度要快,日用的东西之后让柴胡慢慢收拾,送去田间就成了。” 奚淼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跑那么急,有鬼追你吗?” “比鬼可怕多了!”无羡心有余悸地拍拍胸口,把她爹给她找夫婿的事,简单复述了一遍,“要不是有马哲在,我爹说不定就把我给廉价卖了。” 奚淼见她一副委屈而无奈的表情,强忍着笑,难得没去挖苦她,在墨竹的搀扶下,乖乖上了马车。 车轮滚滚,颠簸一路。 也是李元芳运气好,被村民围剿的时候,被无羡给赶上了。 无羡的目光落在了一名老者的身上,别看他只是一身细布,但是颜色鲜亮,一看就是新裁的衣服。 他的眼神之中,透着几分倨傲,身边还围着几个农户,隐隐以他为首。 无羡向他拱了拱手,“请问您是哪位?” 伸手不打笑脸人,老者向她回了个礼,“在下是刘家村的里长。” “李府尹好歹是朝廷命官,有话可以好好说嘛。手中拿着家什,有理也弱三分。若是伤了人,扣下一顶‘伤害朝廷命官’的罪名,您这里长之位不但保不住,说不定,命都留不住了,您说,是不是这个礼啊?” “你想要挟人?咱们刘家村,可不是被吓大的!” 马哲见里长身边的青年,朝无羡啐了一口,手握着刀柄,已经出鞘,又被她给按了回去。 “都快到吃饭的点了,有事饭桌上谈嘛!不知这院子是谁家的呀?” 老汉没见过无羡,一时拿不准,收到李元芳投来的安抚目光,方才大着胆子,上前一步,道,“这院子是小老儿的。” 无羡向他笑了笑,掏出一个银锞,丢在他的怀中,“借您个地儿,开个席面,替我杀一头羊,再弄些饭菜,招呼下大家。” 老汉有牛,在村里也算是富裕的,不过,还是第一回见到,能一下子拿出那么大块银锞,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忙招呼儿子,准备杀羊。 里长见无羡出手阔绰,脸上带着几分讨好的笑意,将流民在村里的恶行复述了一遍,“在下身为里长,自当为村民请命。” “里长大义,”无羡赞了一句,突然话锋一转,“如此,就更不该带着村民闹事,为村子惹来麻烦了。” 里长身旁的青年冷哼一声,“看着斯文有礼的,想不到也是同狗官一路的。” “稍安勿躁,我这不是给大家带来解决的方案了嘛!你们的事,我都听说了。其实啊,最大的问题还是沟渠占地,对大家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今日我来,就是奉府尹之命,根据市值,给大家折价赔偿的。如今里长和官府的人都在,趁着开饭之前,就能将地契交易的事都给办了,一手画押,一手交钱。里长觉得,如何?” 里长抿唇不语,向之前闹得最凶的那人使了个眼色。 那人立刻跳了出来,“有钱了不起啊!那是我祖上留下的地,我绝对不会卖的!” “挖渠之事,既然是府衙定的,便无商量的余地。”无羡收敛起脸上的笑意,口气不容辩驳,“不止是你的地,只要是沟渠经过的路线,全都挖定了!” “那怎么成?你们这是强抢!”好不容易因为盛宴平复的民愤,再次沸腾起来。 无羡一脸“抢了又如何”的傲慢,“你觉得,你能闹得过官府?” 她接过马哲递来的水,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继续道,“与其闹僵了,分文未得,还不如现在就将地卖给我。在一炷香之内,找我卖地的,多加一成地价。若是在上菜之前,所有人都与我签订了地契,我再给每人多加一成,作为奖励,也算是对大家这几日所受的流民之苦的赔偿。时间有限,请各位村民快些考虑。” 一群人呼啦啦地围在里长身边,你一言,我一语,争论得面红耳赤。 无羡也不参与他们的讨论,招呼李元芳等人在石桌边坐下,让胡勒根点上一炷香。 顺便,将胡韶这个不安分因子,从人群里拽了出来,扣住他的肩膀,将他一起带走。 “哟!胡大人可真够念旧的,丢官之后又回顺天府啦?” 胡韶悻悻一笑,“本官只是听候差遣。” “既然在顺天府了,就好好干。鼓励的话,我也就不多说了。”无羡让马哲亮了亮他的腰牌,东厂的掌刑还是很能唬人的,“要是让我发现,你在顺天府再弄出什么幺蛾子,你也没活着的必要了。” 胡韶脸色一僵,“你这是在威胁朝廷命官!” 无羡的手掌,落在了他的肩膀上,看似轻轻的拍了下,却是拿捏准了穴位,疼得他冷汗涔涔,“别以为我不清楚,是建昌侯将你安排进顺天府,挑唆你来闹事的吧? “你也不想想,当日你替他办事,搞砸了,他可有替你说过一句话?他既然能舍弃你一次,就能舍弃你第二次。 “乡野村民彪悍无比,械斗之时很容易发生意外。若是不幸死个四品的官员,内阁必然会大力镇压暴民。 “到时候,我连安抚村民的钱都省了。你说,这个买卖是不是很划算?” 胡韶忍着肩膀传来的疼痛,咬牙道,“本官若是少了一根汗毛,朝廷是不会放过你的!” 无羡凑近他的耳边,“别忘了,我可是天方长公主,大明内阁可管不了我。即便查到我的头上,最多也是将我驱逐出大明,我没有任何损失,可是某些人,死了就真是白死了。” 少女的气息喷洒在他的脖颈,明明是温热的,却叫人冷冽刺骨。 “你到底想做什么?”除了警惕之外,还有几分畏惧。 “学学庙里的泥菩萨,不该听的不要听,不该说的不要乱说,这样才能活得更久些。” 在他惊颤的目光下,少女终于收回了手,肩上的疼痛随之消退,可他的肌肉依旧紧绷着。 他缓缓挪着步子,不情不愿地站到几人的身后,缩着脖子,尽量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几人的对话,却是清晰无比地钻入他的耳中,不是他想屏蔽,就能屏蔽的。 “无羡,你可真是及时雨啊!”常伦偷偷瞄了那群村民一眼,见他们继续激烈地争论着,没注意到他们这边,压低声音继续道,“要不是你来了,我还以为要死在那群刁民的手中呢!” “不是我说啊,你们这次做得不厚道,怎么能白白挖了别人的地,不给补偿呢?”后世征地,即便用来建造没有任何收益的市容绿化,也是要给经济补偿的。 李元芳自知理亏,张了张嘴,辩解之词卡在嗓子里,没好意思说出口。 吏目瞪了胡韶一眼,“还不是他惹出来的,给咱家大人留了个空府库,哪里有银子补偿村民?” 胡韶没想到,这把火最后会烧到他头上,“这个锅本官可不背,交接的时候,府库明明是满的。” 吏目毫不忌讳地揭穿他的把戏,“那是你从附近临时调拨来的!” 第230章 财帛动人心 胡韶的内心憋屈,“谁不知道,京师的税粮是最难收的。本官上任的时候,接手的就是一个空府库,那么些年,能让衙署顺利运转,已经不错了。” “得,主意既然是我替李府尹出的,我便送佛送到西吧!”无羡凑近李元芳,低声问道,“这院子的村户靠得住吗?” 能在李元芳落难之际,给予庇护,他相信,“他们靠得住。” “那好。”无羡在何关耳边低语了一阵,对他道,“厨房人手不足,去给他们帮个忙。” 常伦有些踟蹰,“这么做,能成吗?” “能不能成,拭目以待。”无羡唇角含笑,兀自品着井水。 一碗见底,第一个按捺不住的村民,搓着手,来到了无羡的面前。 他偷偷瞄了一眼香炷,燃尽的香灰存了两指长,不堪重负,齐根而断,掉落下来,露出如荧微弱的火豆,在风中时隐时现。 时间所剩无几,语气中不禁透出几分急切来,“大人,您方才说,在香燃尽之前,找您卖地,能够多得一成的地价,是否当真?” 无羡从怀中取出一个荷包,随手丢在了石桌上,白花花的银锞子,从松散的肩口露出来,看得那人眼睛都发直了。 谈判策略,谁更急切,谁就输了。 所以此刻,无羡反而是拿乔的那个,“时间所剩不多了,若是不愿卖的话,不如让你身后的人先来。” 那人回头望去,身后还真站着一个村民,急吼吼地表态,“就是就是,让小的先来,小的愿意立刻就卖!” 那人火了,对着身后的人大吼道,“是我先来的,你插个什么队,后面排着去。” 一回头,脸上的怒容瞬间不见,换成了讨好的笑意,“小的这就卖地!” 无羡找来白前,“沟渠的图纸带了吗?让他在地图上找出属于他家的那块地,计算好面积。何关,你来计算地价。” “至于保人,”无羡双眸微眯,盯着胡韶,“就由德高望重的胡大人和里长一同担任。” 胡韶眉心一紧,“怎么还有本官啊?” 无羡笑得揶揄,“谁让村民信任您,不是吗?” 胡韶本就是个官场的老油子,哪能看不出来无羡的用意。 一方面是要借着此事敲打他,一方面则是要将他彻底拉下水。一旦买卖出了问题,他这个保人也逃脱不了干系。 他的心里一万个不乐意,不是不想反对,只是瞧见马哲在不远处,一双冷眸正直勾勾地盯着他,手中的腰刀比划着山羊羸弱的脖颈。 寒光一闪,手起刀落。 原本灵活无比的山羊,倒在了地上,扑腾着四条腿,可怜兮兮地咩咩直叫。 出手利落,眼神狠厉。 看得他脖子发凉,心里发怵,感觉那只山羊就是他不听话的下场,反对的话全卡在了喉咙口,只能赔着笑,点头答应了。 之前,无羡就让吏目和柴胡等人写了不少空白的契书,此刻只需填上卖家姓名、土地面积、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和保人签字即可,效率杠杠的。 立谈之间,那人就得到了钱款,实打实的现银在手,让其余的村民红了眼。 排队卖地的队伍,一下子多出了六七人,越排越长,都快排到了小院的门口。 会写字的全被召集起来,就连半残的奚淼都被抓了壮丁,无羡也亲自上阵。 即便如此,书写契书的速度,依旧赶不上排队的速度,排在尾端的人,时不时往前眺望一眼,望着即将燃尽的香炷,满是焦急之色。 “锄头哥,咱们可是亲戚,我的情况你最清楚了,同邻村的梨花提了两回亲,人家都没同意,就是因为我家拿不出聘礼。若是有了这笔钱,我就能将媳妇娶到手了。同您打个商量,能和我换个位置吗?到时候娶了媳妇,请您来喝酒。” 锄头哥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谁稀罕他那顿酒。 他装出苦恼的样子,“不是二哥不帮你,我成亲早,家里三个臭小子,最大的才五岁,最小的还在襁褓,没法下地干活,花费却是不少,我也难办啊!” 两人各自打着苦情牌,一人趁着他俩不注意,身影一闪,插到了他俩的前方。 嘿!想占便宜,这还得了?! 二哥捋起了衣袖,“你这混账东西,怎么敢插队,看我不打死你!” 那人也是个蛮横无理的,率先亮出了拳头,“谁看到我插队了?有本事给我站出来!” 锄头哥也不是好欺负的,怒目圆瞪,“我两只眼睛都看到了!” 眼看着三人快要打起来,无羡让人将他们拉开,给他们手中各塞了一根草梗,“只要在香炷燃尽之前,排在队伍中的,都能多得一成的地价。现在发给你们的草梗,就是凭证。若是有人无端生事,则别怪我无情,取消那一成的奖励。” 规矩立下,几人将心咽回了肚子里,不再争抢了,乖乖排着队。 也不知过了多久,无羡的手都写酸了,瞥了眼队伍,只剩最后五个了。 不用再急着写契书了,无羡搁下笔,来到里长的身边,问道,“除了排队的那五人,还有几人没卖地呀?” 无羡的声音清亮,清晰传入每个人的耳中。 里长瞥了眼白前手中的地图,凡是卖了的地,都做上了记号。如今,只剩下零星的几处尚且是空着的。 一作比对,心里立刻有了答案,“还剩六户人家。” 此时,老汉之子和几个村民哼哧哼哧地扛着长桌回来了,“向隔壁二叔借了几张长桌,菜都准备得差不多了,马上就能开席了。” 他的脸上溢着笑,别人可没那么高兴。 “咋那么快啊?” “不是说饭前将地都卖了,还能再得一成奖励吗?” “听说,只剩六户人家没去排队了,快快抓紧起来。” “就是,一成不是小数目,可别耽误了大伙儿发财。” …… 钱帛动人心,都不用无羡开口,自有人自愿替她出力,给那些没卖地的做起了思想工作。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都是乡里乡亲的,又是同姓宗族,劝解的效果自然比无羡好得多,没过多久,就将那剩余的几户人家都给说动了,带到了无羡的面前。 所有的地全交割完毕,何关计算了所需的奖励金,将数额禀报给了无羡。 无羡身上的现银,用得差不多了,抽出几张银票,交到了里长的手中,当着众人的面,高声喊道,“大家的奖励金,我都交给里长了,吃完饭,可以去里长家中,凭手中的契书领取。” 众人欢呼一声,一个个收好手中的契书,纷纷冲到了桌边。 别说,今天的饭菜还真是丰富,白水羊头、红焖羊杂、凉拌羊皮、爆炒羊肚、干锅羊肉、碳烤羊排、香糟羊舌、卤味羊蹄、清炖羊骨…… 整了一个全羊宴,放在穷困的刘家村,就跟大过年似的,光看着就叫人流口水。 村民好久没开荤了,拿起筷子,大快朵颐起来,一眨眼的工夫,就以风卷残云之势,扫荡起了桌上的荤腥,宛若饿了三个月的枭狼。 常伦不由地啧了两声,“幸好咱们是与村民分开坐的,不然,铁定抢不过那群村民,只能啃白饭了。” “这回多亏了无羡,”每个村民被占的田地虽然不多,但是加在一起积少成多,所需的补偿款可不是一笔小开支,“又要你破费了。” 李元芳满怀感激,想向无羡敬杯酒,奈何村里连最低等的茅柴都没有,只能以一碗井水替代。 无羡举起水碗,回敬道,“大人客气了。” 常伦殷勤地给她添满水,笑得很狗腿,“这群村民如此彪悍,想不到你一来,就轻松地将他们搞定了。” 白前想到之前,村民一直在观望,直到无羡悄悄吩咐了何关两句,便有村民开始卖地了,将心中的疑惑问了出来,“先前,你偷偷让人去厨房做了什么?” “所谓,擒贼先擒王。我让人暗中找了里长,给了他一百两银票。另外,又找了闹得最凶的几人,许诺他们,只要他们带头卖地,就多给他们一倍的地价。大部分的村民都是见风使舵的,只要有了第一个卖地的出现,就会立刻出现第二个、第三个。” 白前双眉拧起,“你这是花钱收买。” 既没杀人放火,又没讹人钱财,无羡不觉得自己有错,“白大人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吗?” “……”白前哑然。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但是……”无羡顿了顿,看着李元芳的眼神别有深意,“如何有钱,才是最大的问题。”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李元芳感觉,自个儿的伤口又被扒开,狠狠插上了一刀。 真心疼啊…… 李元芳苦着脸,“岁收在即,无羡可有什么好方法,能将岁粮收上来?” 无羡丹唇轻启,只说了简简单单的一个字“有”,但对李元芳来说,这个字却是世间最美的音符。 李元芳原先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的,想不到无羡真有办法,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喜,迫切地问道,“什么办法?” “变法。” 仅仅是两个字,却如巨石落水,在众人的心湖激起一片巨浪。 “之所以收不上岁粮,是因为太多的人借着功名,免去了赋税。你想要赋税,只能削减他们的利益。” “可是如此一来……” 李元芳喉咙干涩,无羡替他将话补完,“如此一来,自然是无异于虎口夺食,等同于得罪朝中所有的官员,与整个士族为敌。所以,历来参与变法者,都被史官描写成大奸大恶之徒,没有几个得以善终。” 臣子如此,帝王亦是如此。 因而,他才这般迫切地想要立军功、夺军权吧…… 枪杆子里出政|权,只有拳头够硬,才能在朝堂上,拥有足够的话语权,顺利推行变法。 所以,他才会乔装打扮,逃出京师,去大同打仗,如此才能名正言顺地掌握西北的军权。 他的成功,是冒着生命危险获得的,可是他的臣子呢? 无羡扫了一眼众人,忌惮、畏缩、彷徨、迟疑……复杂的情绪,从他们微闪的双眸中一一掠过。 苦涩爬上了她的嘴角,不觉替身陷朱墙的朱寿心疼。 他给自己选了一条最为艰难的道路,茕茕孑立,却连一个坚定的支持者都没有。 今日,她在这些人的心中撒下了一把种子,至于日后会不会生根发芽,在他羽翼丰满之时,成为他的助力,就看他们自个儿的造化了…… 这边味同爵蜡。 那头狼吞虎咽。 对于挣扎在温饱线上下的村民来说,多吃上一口肉比什么都实在。 吃饱喝足之后,村民们一脸餍足地抹了抹嘴,留下一堆光盘,连滴酱汁都没剩下,被舔得锃光发亮,都能当镜子照了。 朝着无羡所在的桌子行了个礼,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闹哄哄的院落,一下子安静下来,只剩下乌啼哑哑,烦躁中透着一抹冷寂。 常伦看了眼天色,对无羡道,“时候不早了,来不及回城了吧?” 无羡点头,“这儿景致不错,我打算小住一阵。”至于留下的主要原因,她是说不出口的。 常伦目露兴奋,就差没有吹锣打鼓来欢迎了,“你带着这么些人,总需要个落脚的地儿,你打算住哪儿?” 老汉提议道,“不如在小老儿这儿住下吧,隔壁是我二弟,与他们挤挤,可以将整个院落腾给几位大人。” 这不就成鸠占鹊巢了吗? 无羡有些尴尬,“怎么好意思呢?” 老汉连道“不妨事”,“几位大人尽管住下,能够招待几位贵客,是小老儿的福气。” 李元芳觉得,“如此也好。” 此地偏僻,为了便于施工,替流民搭了简易的窝棚。 可那窝棚太过简陋,他们几个大老爷们凑合凑合就算了,怎么能让无羡住呢? 留宿民居,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无羡再推脱,就是矫情了,“我便却之不恭了。”正好带着奚淼,体味一下难得的农家乐。 第231章 吃醋的朱寿 老汉在村里,也算是个排得上号的富户,但若放在城里,便让人瞧不上眼了。 一进的院落,以茅草铺的屋顶,用泥巴糊的土墙,无论怎么打扫,一转身就会落下一层灰。 明亮宽敞的主屋,自然是无羡住的,东西厢房各两间,屋子不多,一众人挤挤也能住下了。 无羡在此落了脚,常伦自然赖着不走了,就连白前也住了下来。 毕竟这儿的住宿条件,可比安置流民的窝棚强多了,刚好与回不了城的李元芳和吏目合住一间。 三人忙活了一日,明日还得起早,挨着枕头,便打起了鼾声。 一众人之中,就数奚淼和常伦的兴致最为高昂,两个难得体味回田园风情的世家子弟凑在一起,瞧哪儿都新鲜,一时诗兴大发,打算吟诗作对了。 马哲干脆将两人安排在了一起,连同伺候的墨竹,三人住一间,省得影响其他人休息。 至于他自个儿,则拉了狗蛋,一左一右,架着一脸煞白的胡韶,进了一间空屋,将他按在了炕头上,“忙了一日,您也该早些歇下了。” 他宁愿露宿荒野,都不愿意同一个杀人如麻的东厂刽子手睡在一起,想想就恐怖,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日的日出。 “怎么好意思打扰呢?”胡韶挂着一脸尬笑,就想从炕上爬起来,眼珠子时刻盯着门口,只想往外溜。 马哲怎会轻易放他离开,岂不是给他机会出去作妖吗? 手上一个用力,又将他给按回了炕上。 明明笑得温和无害,却令胡韶感到冷气森森,不觉后背生凉。 肩上的痛楚一分分加大,心中的惧意也一分分加大。胡韶只得觍着一张僵硬的笑脸,乖乖躺下。 那个狗蛋粗俗鄙陋,躺下之后立刻鼾声如雷,吵得他睡都睡不着。 他抡起一脚,还没踹出去,反而被对方的膝盖给顶了。 嗞!—— 一脚直中他的腰眼,疼得他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踹得真够狠的,男人的腰是很重要的! 那家伙绝对是故意的! 胡韶捂着受伤的部位,远离了他几寸,翻了个身,哪知贴上了阎王爷,正撞上马哲那双眸子,在黑暗的屋子里,更显得漆黑深邃,宛若能将人吞噬一般。 “马大人还没睡啊……” “胡大人也没睡,咱家怎么睡得着呢?” “呵呵……”胡韶讪讪一笑,立刻闭上双眼,躺尸。 这一夜,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记得梦境暗沉沉的,到处都是提着刀,想要他命的黑衣人,追着他跑了一整夜。 第二日,他顶着两个深深的黑眼圈起得床,腰酸背痛,精神萎靡,比入睡之前还累。 老汉之子,一大早就扣开了门扉,提着一个食盒,给他们送来了热腾腾的早点。 农家的吃食没多大讲究,窝窝头配小米粥,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常伦吃得津津有味,奚淼仅仅吃了一小口,就被干巴巴的窝窝头给噎住了。 本想就着小米粥下咽的,谁想那小米粥透着一股糊焦味,好看的双眉拧得紧紧的,强忍着咽了下去,却再也食欲吃上第二口了,嫌弃地将手中余下的窝窝头一丢,给了哈喇子流了一地的小玉儿。 无羡见他扁着嘴,就猜到这位龟毛的少爷,必定是吃不惯农家的粗食。 幸好昨日的全羊宴,灶上剩下些米饭,就地取材,加些盐和茶叶末拌匀,捏成一块块巴掌大小,下油煎至两面金黄,香喷喷的茶叶粢饭糕就出锅了。 又叫胡勒根,去鸡笼取了几个刚下的蛋来,煎成软嫩的溏心荷包蛋,撒上一把五香粉,淋上些酱油入味,端到了众人的面前。 奚淼喉结轻滚,明明是要流口水了,偏偏做出一副傲娇的样子,“连口水都没有,干巴巴的让我怎么下咽……” “茶早就准备好了。”无羡让胡勒根给众人上茶。看茶叶就知道,是比较次的二春龙井,一芽二、三叶,带着梗子,不少还碎了。 这种茶香味淡,冲泡时还带着一股涩味。稍好些的茶铺,都没脸端上桌的。 奚淼连杯子都没碰一下,扁扁嘴,倒不是嫌弃茶叶次,而是不满无羡的态度,“你就用冷茶来打发我啊!” “我哪儿敢啊!”无羡将杯子挪近他几分,“这茶就得放凉了喝,尝尝滋味,保证让你眼前一亮。” 既然她都这么说了,就给个面子呗! 奚淼放下架子,略带委屈地抿了一口。 其实他的心里也清楚,他们出门匆忙,没带上多少物件,就这些破茶叶,还是昨夜里长送来孝敬他们的。 平日里,他自然是看不上的,如今身在这种穷乡僻野,再挑剔,就是让无羡为难了,不过该表现的委屈,一分没少,全从眼神里透出来了。 只是下一瞬,眸中泛起惊艳之色。 没道理啊…… 以这种茶叶的品质,怎会一点涩味都没有,泡出如此甘甜的茶汤来? 香味也不该如此馥郁才是…… 简直就是将下等粗茶,泡出了中上等香茗的滋味来。 “你是怎么做到的?” 无羡对他眨眨眼,一副“你求我,我就告诉你”的架势。 “哼,不说就算了!”奚淼才不上当呢,专心啃起他的粢饭糕来,留给她一个傲娇的后脑勺。 胡韶见众人吃得香,也想夹一样来尝尝,只是拉不下这个脸,就这么矜持了一小会儿,碟子就空了,连一粒粢饭糕上掉下来的米粒都没给他剩下。 他愤愤地剜了柴胡几人一眼,都是些什么人啊,也不瞧瞧自个儿的身份,能与他同桌一起吃饭,本就是给了他们天大的面子了,居然还敢同他抢食! 胡韶苦巴巴地啃着手中粗糙的窝窝头,不断地催眠自己: 他这是卧薪尝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突然,他的碗中多了一个荷包蛋。 终于有人想到他了…… 顺着夹着蛋的筷子望去,让他没想到的是,替他夹食的居然是李元芳。 哼,以为这些小恩小惠,就能感动他吗?早晚有一天,要从他的手中夺回顺天府尹之位,到时候让他天天给自己夹菜! 收起心中刚刚萌生的一丝小感动,化悲愤为食欲,狠狠地咬了荷包蛋一口。 外,焦而不干。 里,嫩而不腻。 可比寡淡干涩的窝窝头好吃多了,三两口将蛋吞下,仍让他意犹未尽。 他偷偷用眼角的余光打量无羡,不愧是琉璃居的东家,真是会享受生活,再寻常不过鸡蛋,都能让她化腐朽为神奇。 可惜,粢饭糕没缘尝上一口,他正遗憾着,就听一道冷哼自耳边传来,“胡大人活得挺自在的,看来一点都没受到贬官的影响啊!” 如今一个不知名的小卒,也敢欺压到他的头上来了,官威摆得十足,“编派朝廷命官,好大的胆子!” “是吗?”尾音微微上扬,慵懒之中透着几分危险的味道,“看来连降三级还是少了。” 他被马哲那个阉党吓唬了一晚,已经够憋屈的了,如今什么玩意都敢威胁他,让他的面子往哪儿搁啊?! “那也不是尔等……”胡韶转过身,手指到那个刁民的鼻子上,刚要教训他两句。 待看清他的脸后,腿就软了,一个踉跄,直接跪了下来。 怪不得刚才觉得这个声音有些耳熟,可又想不起来究竟在哪儿听过了。 原来是他! 这位爷,不在豹房好好待着,怎么来了刘家村? 他想挤出个谄媚的笑容来,可是脸部的肌肉因为紧张变得太过僵硬,笑起来像抽筋似的,比哭还难看,“圣……” “剩下的借口,我一句都不想听,将皮收紧了,若是觉得如今的官职配不上你的能力,我不介意让你从检校重新做起。” 胡韶身形一颤,脸色都白了。 能将堂堂一名四品官员吓成这样的,除了厂卫,自然只有朱寿了。 朱寿常年不上朝,李元芳等人由科举入仕,只在殿试时见过一回他的真容。 过去多年,记忆早已模糊,何况他还换了一身普通的曳撒,并未被李元芳等人认出来,见他年近三十仍未蓄须,还当他是东厂的哪位公公,得到了正德帝的新宠,由张永小心侍奉着。 “你怎么来了?”无羡怔怔地望着他。 不见的时候,还能找一堆事儿,让自个儿忙起来,心无旁骛。 可当他就这么站着面前时,在心中建起的所有堤坝,便被心潮瞬间冲垮。 “想你了,就来了。”朱寿上前两步,将她头上的玉簪重新摆正。 他在豹房日日念着她,知道她出了城,还以为她想跑了呢,什么都顾不得了,心急火燎地跑来见她。 她倒好,身边的美男不见少,反而越来越多了。一个媚眼勾魂的奚淼还不够,又多了个英气逼人的常伦、才能兼备的白前,唯独不把他放在心上。 真是个小没良心的! 他拿起无羡咬过一口的粢饭糕,啃了起来,“这味道,没你之前给我做的香呀?口感也差了些。” 要想口感好,就得将粳米和糯米混一块儿,要想炸得脆,就得油多,四面才能炸透。 “来得匆忙,哪里能寻到好米、好油来?你胃不好,少吃些油炸的。” “为了早些见到你,我连早膳都没顾着吃呢……”语气中透着浓浓的委屈。 小米粥养胃,倒是极好的,可朱寿不爱那个味儿,何况东西还给烧糊了,更别指望他会吃上两口。 偏偏老汉家的鸡蛋,全让她给煎荷包蛋,下了众人的肚子了。 罢了罢了…… “让马哲去邻家买两个鸡蛋来,给你炖个蛋羹吧!” “我还要荷包蛋。”朱寿得寸进尺。 都要给他炖蛋羹了,也不差一个荷包蛋,“那你等着。” 无羡去了厨房,重新起灶。 朱寿坐在她的座位上,端起她喝过的茶盏,尝了一口,似是带着她的唇香,甘香如兰,幽而不洌,滋味甚好。 嘴角满意地高高翘起,眼角的余光则瞥着奚淼,挑衅之中带着几分不屑。 奚淼在胡韶下跪时,就猜到了朱寿的身份。 从前在大同,他就已经打听到,她对那位隐姓埋名的朱大将军纵容得很。 来到无羡的身边后,他便生了攀比的心思,刻意骄纵了些。 对比何关等人,无羡对他的容忍度确实高了不少,他原以为,他在她眼中是不一样的。 如今有了朱寿作为对比,方才知道,他才是那个最特别的存在,可以那般自然地拨弄她头上的玉簪,可以光明正大地坐在她的位置上,可以毫不顾忌尝着她吃了一半的吃食…… 就连平日嘴最碎的何关,对于他这种登堂入室的做派,都没言语半句,可见早就习以为常了。 他默默地啃着粢饭糕,蓦然觉得无味得很,硬邦邦的,同块石头似的,磕牙得很。 墨竹见自家公子被比了下去,心里不是滋味得很。不过公子没发话,他不敢开口,只能狠狠地剜了对方一眼。 哼,他家公子曾是京师楚馆的魁首,长得一等一的好,才能更是没得说,那个新来的拿什么与他家公子比? 量他也得意不了多久,主子的心,早晚会回到他家公子的身上。 一顿早膳,在几人的汹涌暗潮中用完。 李元芳几人起身告别,打算去工地视察。胡韶颤颤巍巍地向外挪着脚步,打算随他们一起离开。 这顿饭,还不够他瞧出猫腻来吗? 正德帝就是冲着无羡来的,而且还动了真情。 他原先只当她是张永的人,想不到竟然是正德帝的。 怪不得呢,她敢如此肆无忌惮地敲响登闻鼓,上殿告御状。 不对啊…… 他可是记得,无羡那次告御状,为的是一个楚馆馆长,此刻就坐在正德帝的对面…… 怪不得不惜自降身份,与他对上了呢! 他似乎闻到了两人之间,蔓延的火药味……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还是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省得成了被殃及的池鱼。 他刚走到门口,一脚还没跨出去,迎面就撞上了一堵硬邦邦的肉墙! 第232章 又出事了 谁啊?走路怎么都不带眼睛! 胡韶被撞得头晕眼花,后退一步才堪堪站稳,定睛一瞧,原来是老汉之子,咋咋呼呼的,口中还高喊着,“不好了,出大事了!” 李元芳与吏目对视一眼,生出一抹不好的预感,“出什么事了?” 老汉之子跑得急,喘了两口气,才道,“村民又来闹事了,你们快逃吧!” 开渠占用的土地,不是都花钱买了下来吗?何关不解道,“这次又是为了何事?” “这次,即便拿出再多的钱,都解决不了。听我一句劝,快逃!” 什么事,还是钱都解决不了的? 何关没放在心上。 猝然,一群人鱼贯而入,一个个拿着锄头,将他们团团包围起来。 闹事的,还是昨日的那伙人,全是熟悉的面孔,只是此刻眼中燃着怒火,宛若李元芳等人杀了他们全家一般。 “想逃?没什么容易!” 胡韶吓得双腿直打哆嗦,向朱寿跪了下来,“卑职什么都没做啊……昨晚是与马公公在一起的,他可以为卑职作证啊……” 马哲盯了胡韶一夜,非常确定,他没有机会做任何手脚。 那群村民昨晚离开时,还是高高兴兴的,一夜遽然变卦,究竟发生了什么变故? 何关脸上堆着笑,向村民拱手道,“以和为贵,大家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出来,好好商量嘛……” “没什么可商量的!” “就是就是,将他们全绑了,一个都不能放跑了。” “尤其别放过那个黑脸的(李元芳),他就是一个瘟神,自从他来了咱们村,就没一天太平的。” “将他烧了祭神!” …… 朱寿挑了挑眉,都闹到要烧人祭神的地步了,看来事情不小啊! 他移目望向无羡,见她临危不乱,处变不惊,与有荣焉—— 果然是他的小无羡啊! 无羡的目光扫过众人,有怨,有愤,有怒,有恨,神情真切,不像是在作假。 她向里长拱了拱手,“不知村中发生了何事,在下走南闯北,见过不少奇闻异事,也认识不少能人异士,或许能帮上一二。” “里长,别听他胡说,那个黑脸的就是瘟神,这个白脸的(无羡)同他一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灾祸都是他们惹来的,只要烧了他们,自然就能保住咱们村太平无事。” “是啊是啊,烧了他们!” “烧了他们!” “烧了他们!” …… 被愤怒冲昏头脑的村民,没有任何理智可言,与他们争辩,纯粹就是浪费唇舌。 无羡的目光越过他们,依旧停留在里长的身上,毕竟他的地位是最高的,也是相对最理智的一个。 “我等身份特殊,若是死了,非但不能给贵村带来平安,反而会到来浩劫。里长不若将难处告知于我,或许我能帮助贵村呢?” 无羡语气平平,说出来的话,却是分量极重,令里长心头一震。 是啊!李元芳的身份太特殊了! 无羡见里长已然动摇,再接再厉道,“试上一试又何妨?毕竟对你们来说,不会有任何损失,不是吗?” 里长抿了抿唇,终于松了口,“好,你们随我来。” 一行人跟着里长出了小院,前后左右都由村民紧紧盯着,像是怕他们会溜了似的。 紧张的气氛,四下弥漫着。 胡韶苍白着一张脸,时不时偷瞄一眼目光不善的张永,已为自己,在心里猜度了十数个不幸的遭遇。 李元芳与吏目悄悄咬着耳朵,一时也商量不出什么好的对策,神色越发凝重。 常伦想找无羡商量下对策,被马哲勾着肩,拉远了几步。 朱寿却是一点都未受到影响,牵着无羡的手,闲庭漫步着,恣意得像是在浏览山水一般。 众人沿着乡间小道,来到一栋四合院前。青砖黛瓦,明堂宽大,匾额上题着“刘氏祠堂”,彰显了它的超然地位,怪不得是村里修得最气派的建筑。 无羡一众是外姓人,自然是不能入人家的祠堂的,只能在门前驻足。 堂前的广场围满了人,常伦粗略扫了一眼,足有上百人,有老有少,几乎是全村的男丁都出动了。 “这是到了人家的老巢了。”可不好对付啊,他们这边还带着一个腿脚不便的奚淼,到时候逃起来也麻烦…… 无羡的目光,却是落在广场的中央,只见一字排列着猪、羊、牛三牲。 四肢未曾绑着,就这么直愣愣地趴在地上,气都没见喘上一下,可见已经死透了。 奇了怪了…… 用来祭祀的牺牲,要么是活物当场宰杀,要么是已经烧熟煮透的。 而这三牲之上,并无明显的外伤,显然不是当场宰杀的,也没有经过烹饪,怎么就这么摆在了祠堂外? 最为奇怪的是,祭祀一般只用猪、羊,不会使用宝贵的耕牛。 完全不合规矩啊…… 呼啦啦,一群人抬着张长桌出来,铺上一面绸缎,将三茶四酒、三荤四素、香宝蜡烛、米饭馒头摆了满满一桌。 无羡也不多话,就这么静静地站在边上,看着一大群人折腾,直到桌上的贡品一一摆放整齐,方才有人想起了他们的存在。 “里长,贡品都准备齐全了,就差那个黑脸瘟神了。您看,要不要将他绑起来,架在木架上?” 得!这是要将李元芳献祭了! 老汉忙不迭跳了出来,求情道,“里长,李大人好歹是顺天府尹,若是闹出人命,没人担待得起啊!” “顺天府尹又如何?若不是他弄来那批流民,挖了那些沟渠,咱们村能大祸临头吗?” “就是就是!半仙说了,只有拿他祭神,咱们村才能获得太平。” 老汉仍想据理力争,“他终究是朝廷命官啊……” 一个村民不满地抓住他的衣襟,“你这老头怎么处处替他说话,说,是不是被他收买了?” 老汉之子忙赔着笑脸,“我爹也是为大家着想,里长德高望重,这事咱们听里长的安排。他如何说,咱们就如何做。” 他倒是滑头得很,一句话,就将自家给摘了干净,要是真出了什么事,全是里长的责任。 讲真,里长也不想担上干系,但是全村老少全看着他,等他来拿主意,已然是骑虎难下了。 “这个……”他支支吾吾的,目光突然落在了胡韶的身上,决定将这口锅甩给他,“胡青天大仁大义,一定能替我们全村百姓做主!” 做你个大头鬼的主! 自个儿找死就算了,别拉着他一起下水,没看到正德帝正盯着他,一脸似笑非笑的吗? 他承认,他为了想挤掉李元芳,官复原职,在村民这边挑了不少事,但是他从没想过要取李元芳的性命啊! 到现在他还晕乎乎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呢! 无羡适时解围,“众位想要让胡大人做主,是不是该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胡大人,才好替你们定夺啊!” 里长不再隐瞒,“事情要从昨夜说起,村里猪、牛、羊三牲叫唤了一夜,没了气息。无病无灾的,死得莫名,而且位置还是正对祠堂的三个方向,正是太邪乎了。幸遇半仙解惑,说是咱们刘家村乱挖沟渠,破了地脉,断了龙气,上天震怒,要降罪于咱们,除非……” 无羡替他补充道,“除非将罪魁祸首献祭?” “正是!” “时辰差不多了,该准备祭祀了。”一名头戴纯阳巾,身披对襟敞口大袖的道士走了出来。 墨竹激动地瞪大了双眼,“那人是半仙!”骗了他十两银子的那个半仙! 就是靠着那副冠玉般的面容,骗得了他的好感,化作灰他都认识! 之前,主子替他将人揪了出来,将他受骗的十两银子给讨了回来。 还以为那个骗子受了教训,不敢再骗人了,想不到来了刘家村,还变本加厉了,不但骗钱,还要害人性命! 他捏紧了拳头,正想找那个骗子算账,他倒是机灵得很,一眼就在人群中瞧见了无羡那张似笑非笑的脸,呼吸一窒。 眼前的画面与记忆中的重叠,想到了第一次同她见面时,她也是那副笑靥,一身月色的曳撒,站在他藏身的破庙中,四周的碎瓦颓垣,像是只为映衬她的清风霁月而存在。 “你就是半仙?” “是啊!”半仙收回心神,干净如泉的嗓音很容易令人心生好感,“本仙上知五百年,下知五百年,只渡有缘之人。” 她将整整一锭银子,拍在了他的面前,“不知,我能否算是你的有缘之人?” 半仙眼神微动,那一锭银子至少二十两啊,他还是头一回见到出手如此大方的! 喉结轻滚,脸上仍维持着淡然的表情,“一切皆要看施主的诚意了。” 人生如戏,拼刺刀不如拼演技。 “可惜了,”无羡叹息一声,“看来我的诚意无法打动半仙,只能有缘再见了。” 难得遇上个冤大头,却要取回那锭银子。半仙急了,也顾不得再装清高了,急切地伸出手,将银子收了起来。 “本仙看这位施主眉舒目展,顾盼神飞,是个性情中人,可惜眉尾长了一粒恶痣,破了整体的格局,让人易于冲动,感情用事,需防范小人作祟,不然恐有厄运降临。” 无羡目光一定,别看他用的是算命常用的套话,都快烂大街了,倒是让他将自己的脾性摸了个八九成。 怪不得敢自称“半仙”,确实有两把刷子。 “半仙真乃神人!”无羡眼睛一亮,又摸出一锭银子,“最近,我确实遇到了个小人,不好对付。半仙若是能替我消灾去难,必有重谢!” “本仙居然与你有缘,自当为你渡过此劫。”半仙满意地收起银子,从衣袖中抽出了一张符纸,纸色泛黄,只画了“敕令”两字,中间是留白的,没有任何内容。 半仙薄唇轻启,艰深晦涩的咒语流淌而出,一唱三叹,如歌如颂。 念毕,端起供桌上的一碗澄澈的圣水,往那符纸上一喷。 本是空白之处,霎时渗出丹色,殷红如血,诡异得很。 起先仅是斑斑点点,继而迅速散开,相互聚拢勾连,于横平竖直之间,化作了一个“煞”字,现于“敕令”之下。 半仙捏着那张符纸,在香烛上点燃,化作一坯灰烬,落入水中,端到了无羡的面前,“喝了这碗符水,你就能逢凶化吉了。” 无羡瞥了眼水中的灰烬,不知道喝了会不会拉肚子,嫌弃地移开了视线,“不急,我也学了些仙法,今日班门弄斧,给半仙露上一手。” 无羡挑了挑眉,绕过半仙,从供桌上端起他曾用来喷洒符纸的圣水,往地上一洒。 飞珠溅玉,正落在半仙的脚下。 他此刻穿的这身道袍,用的是上好的光缎,费了不少银两,特意用来装逼的,可不想就这么被污浊了。 他猛地跳了起来,向后一跃。湿了的青石地面瞬间变色,泛出如符纸一般的血色,隐隐显出了一个“骗”字。 半仙像是见鬼一般,瞪大了双眼,撞入了无羡那道揶揄的目光中。 “可惜圣水少了些,不然还能多窥伺些天机。” 眼中的惊惧一闪而过,半仙立刻回过味来,“原来是遇上行家了呀!”讪讪一笑,从衣袖中取出那两锭银子,还给了无羡。 无羡抖了抖手,“我有个童子,在你这儿问卜,好不容易存了十两,都给你添了香油钱。后悔得不行,都同我哭鼻子了。” 到嘴的肥肉吐出来,已经很肉疼了,更别说再加十两。 也不知道她说的是真的,还是故意编个理由来讹诈他的。 半仙嘴一抽,真心舍不得,可那少年身后站了几名侍卫,都将刀给拔了出来。 寒光凛凛的,让他还有什么可选择的? 只要留得小命在,千金散去还复来。 还钱就还钱呗,他认栽! 手抖抖霍霍地伸入衣袖之中,又掏出了十两银子,交于那俊俏少年,“权当是交个朋友。” 嘴上虽是这么说,等那少年一走,他便收拾包袱开溜了。 第233章 法事惊变 把戏都让人给揭穿了,还不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想不到他东逃西窜,来到了如此偏僻之地,还能被那个少年撞上。 真是天要亡他啊! 看着少年那张人畜无害的笑脸,他就心里发怵,“怎么是你?” “不欢迎吗?” 无羡双目微眯,掠过一丝危险的光,阔步上前。 随着两人之间的距离拉近,气氛也越发紧张起来,暗潮涌动。 哪知,预想的交锋没有出现,却爆发出了一阵笑声。 一个是眉眼舒展。 一个是嘴角含笑。 像是相交多年的好友一般,热络起来。 “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呀?”麻蛋,从哪儿吹来的,给老子吹回哪儿去!好走!不送! “几日不见,半仙风采更甚啊!”看来上回吃的教训还不够,蹦跶得还挺欢的,就连骗人的段数也升级了,竟敢染指人命了。 “哪有公子如玉生烟。”送你三柱清香,纸钱管够! “半仙真是有兴致,来此闲云野鹤啊!”呵呵,算你倒霉,真好撞到我的枪口上。回你一首《凉凉》,每年的今日为你免费弹上一曲,不必谢我。 “本仙夜观星象,算到此处有血光之灾,特来解救一二。”要不是遇上你这么个瘟神,老子能躲到这个鸟地方吗? “听闻村里遭次劫难,我心堪忧。见到半仙在此,我也就安心了。”若敢不老实,我就把你的老底全兜出来。 里长的目光在两人的身上打转,完全没想到,“二位还是好友啊!” “可不是嘛!”无羡莞尔一笑,抬手拍了拍半仙的肩膀,明明看似轻柔地落下,却是使了暗劲,捏在了他的脉门之处,便疼得他冷汗涔涔。 输人不输阵。 半仙在心里,将她祖宗十八代全都问候了一遍,忍着肩部传来的巨痛,咬紧牙关,强迫嘴角往上翘。 无羡指着李元芳道,“我来给您引荐一下,这位是在下的好友,顺天府尹李大人,同时,也是本次法事的关键人物。”想要将人弄死,先掂量掂量后果。 半仙腿一软,差点一个趔趄摔了,“原来是公子的好友啊!”麻蛋,还是个三品高官,找他来之前怎么不说明白,这是把他当枪使吗? “李府尹乃文曲星下凡,有天道庇佑,必然能助半仙一臂之力,化解刘家村的厄难,您说是不是呀?” 对上无羡那双充满威胁意味的双眸,感受着肩部加大的力道,半仙除了点头说“是”,还能说什么? 两只狐狸达成了默契,法事照常进行。 朱寿将退回人群的无羡拉回身边,颌首微垂,一双薄唇几乎贴上了她的耳垂,慵懒而亲昵,“你认识的人倒是不少。” “前些日子墨竹给他添了十两香油钱,就这么认识了。还以为他离开京师了呢,没想到在这儿遇上了,还真是巧了。” 无羡的目光紧紧盯着祭台,让朱寿心中的酸意更甚,“他很厉害吗?” “行行出状元,他也算是这一行的翘楚了,”骗人的本事还是不错的,比天桥下的百戏精彩多了,“你就等着看好戏吧!” 居然给一个骗子,那么高的评价。 朱寿暗暗叹了口气,他的小无羡到底明不明白,当着他的面,夸赞另一个男的,还是一个长得颇有几分姿色的男的,会让他吃味的! “那我就好好瞧瞧!” 朱寿收回视线,继续关注法事的进行。 只见半仙拿着三炷香,借着燃烧的烛火,将其点燃,肃穆然然地拜了三拜,插入香炉之中。 “香!香出事了!——” 在一声惊呼中,袅袅轻烟一变,成了诡异的黑色,随即香炷的火焰一闪,瞬间窜起三寸高,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吞噬了整炷香,只留下一坯黑色的灰烬。 “这香是咋回事啊?” “还用问吗?一定是邪祟作祟!” “咱们村一直以来都是太太平平的,这是遭了什么劫啊……” “我长那么大,还从没见过那么可怕的事,这可咋办哟!” “快求求半仙!” “对!求半仙!” 半仙无奈地摇了摇头,叹道,“邪气太盛,不好办啊……” “半仙一定要救救咱们村,不然咱们就要遭殃了啊!”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求求半仙了,您那么厉害,一定有办法的。” “咱们给您磕头了!” 半仙看着脚下跪着的一众村民,只觉得他们真是拎不清。 他要他们下跪磕头做什么? 能当饭吃吗? 怎么不给他来点实在的? 难道一定要他直白地提出,他要银子,他们才能明白吗? 真是一点眼力劲都没有! 还是里长比较上道,摸出两颗银锞子,塞在了半仙的手中,“半仙神通广大,术法玄妙,必有解救的方法。” “办法……倒是有一个,不过有些难度,得请在场所有属牛、羊、猪的人配合,人数不得少于三十人。” 里长一听有戏,赶忙应下,“只要有办法就好,您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交给我来办就成!” 里长对村里的情况很熟悉,弹指之间就将符合要求的村民都召集起来,其中还包括了他的小儿子。 无羡见朱寿也要上前,将他给拉住了,“人家做法事呢,你去做什么?” 朱寿心里闷闷的,这是怕他去拆台吗? 可这话,他不敢问出口,到了嘴边话锋一转,“我也是属猪的,乖乖等我回来。” 半仙的手段,无羡多少还是了解的,样子看着唬人,其实没什么危险,索性由着朱寿玩。 上去的共有三十八人,正好满足要求。 半仙取出一把红绳,每根只得一尺长,让他们各自抓住其中的两端,绕着不明死去的三牲,围成了一个大圆。 待发至朱寿时,半仙目光微动。 只因他太出挑了,即便身着布衣,依旧难掩那一身上位者才有的气势,在一众卑躬屈膝的农户之中,简直就是鹤立鸡群般的存在。 “您不是此村的?”半仙说的虽是问句,心中却已笃定。 果然,朱寿点头应答,“今日刚来。” “可否报上你的生辰,让本仙算上一算。” 朱寿脱口而出。 半仙目露惊异,绽放出兴奋的光芒,连手指都没掐一下,便下批语道,“此乃日月夹命,命格贵重,一生大富大贵,万里挑一。” 赞完,半仙让朱寿换了位置,让他站在西北角,“此乃乾位,对于本阵至关重要,只有你能镇住此位,化解这场灾劫。” “好说。”朱寿笑着应下,他也想好好瞧瞧,这个半仙究竟会玩出什么花样来。 红绳被他捏在手中,仔细端详了片刻。这是由两股丝线拈成的,市面上一抓一大把,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味道有些古怪。 半仙看他皱着鼻子,一副不喜的样子,解释道,“别看着味道呛了些,可是由雄黄和多种名贵药物浸泡过的,具有驱邪之效,若是喜欢,待会儿送您一根手绳。” 半仙话中明显透着交好的意味,朱寿没领情,客气地拒绝了。 他不稀罕,旁人却是稀罕得很,纷纷找半仙讨要,尤以里长之子叫得最欢。 里长看不下去了,目光一沉,告诫道,“不看看什么时候,大事重要!” 那些村民一看就没多少钱,半仙懒得应付他们,端足了高人的架子,“时辰已到,法事不可耽搁。大家务必扯紧红绳,无论发生什么事,切不可松手!” 肃穆的神情感染了众人,一个个将手中的红绳捏紧了几分,连连点头应诺。 一切准备就绪,半仙举起一面八卦镜,低声念起咒来,呜里嘛里念了一堆,最后高喝一声,“镜神仙鬼,封入其中。急急如律令!” 此时已近午时,日光刺目,经过细致打磨的八卦镜,在半仙的手中反射着刺目的光晕,叫人不敢直视。 “啊!不好了!” 众人循着惊呼声望去,只见里长之子的手中,无端冒出了一缕轻烟。 还未待众人辨个明白,只听“哗”的一声,一团火焰窜起,竟是无火自燃了! 更瘆人的是,火焰的颜色怪异得很,非橙非黄,而是荧荧的绿色,自红绳悬浮而起,飘到了里长之子的肩上。 “啊!——” 里长之子被吓得面无血色,顾不得半仙的警告,将手中红绳丢了出去。 半仙双眉紧锁,低叹一声,“红绳已断,阵法被破,神镜怕是封不住邪祟了……” “这可如何是好?”里长苦着一张脸,惶恐而无措,偏偏坏事的是自个儿的儿子,责任全在他家的身上,不好发作,又从衣袖里掏出了两个银锞子,塞在了半仙手中,从哀求道,“您可一定得帮帮咱们村啊!” “哎,这事可难办啊……”半仙的手掌依旧摊开着,没有要收回的意思。 里长愤愤地瞪了一眼不争气的儿子,又掏了一个银锞子,凑足了三十两。昨日获得的好处,几乎都给赔了进去。 半仙这才满意地将手收起,眸光指向了角落里的无羡。 有那么一瞬,他想要叫无羡上场,然后使些小伎俩,让她当众出糗,以报当日之仇。 可是,想到她的手段,他所会的她也不逞多让,万一撕破脸,当众揭穿了他的把戏,可就得不偿失了。 最终,他还是无奈作罢,将目光移到了朱寿的身上,“算你们今日运气好,遇上了日月夹命的贵人,若能得借他一份福气,便可化解此难。” 无羡不悦地拧眉,她经历过穿越,对于这种怪力乱神之说,比寻常之人更迷信些。 半仙虽然是个骗子,但是万一上天有灵,真的将朱寿的福泽借走了,怎么办? 村中无端死了三牲,村民人心惶惶,想要安抚民心,这场法事必不可少。 朱寿不能去,总得有人要去。 这个人的身份不能低,不然无法服众,身为三品府尹的李元芳,无疑是最好的选择,而且还是借着此事为他洗白,改善村民与他的矛盾。 怎么看都是益处多多! “李府尹乃天上文曲星下凡,福泽亦是深厚,用他的便是极好的。” 无羡的提议合情合理。 张永立刻点头应和。 为了区区几个村民,让他家万岁爷损失了福泽,他们受得起吗? 张永目光温煦地看向李元芳,“李大人有劳了!” 这位笑面瘟神都发话了,李元芳还有拒绝的余地吗? 李元芳走上祭坛,将朱寿给换了下来。 “以后不准胡乱参加法事。”清亮的声音难得低沉下来,透着严肃。 朱寿黑眸渐深,不置可否,“小无羡入庙连佛都不拜,怎么还信这些?” “我不拜神,不是因为我不信神,而是我无求于神。但你不一样,不能轻易给人借了福泽。”无羡见他嬉皮笑脸的,似是没将此放在心上,在他的腰上拧了一把,郑重道,“不同你说笑!” 一个不拜鬼神的人,却对他的福泽如此在意。朱寿心里一暖,嘴角的笑意更甚,抓起她使坏的柔荑,应道,“小无羡说什么,就是什么。” 无羡对着他那缱绻的目光,脸颊微微发烫,红晕荡漾开来,像只六月的桃子,粉嫩粉嫩的,映入了朱寿的双眸,拨乱了他的心弦。 暧昧的情愫渐渐晕染,无羡越发觉得酷热难耐,避开了他的视线,“半仙要做法了。” 小家伙害羞了…… 可惜了,周围的人太多,不然定不会轻易放过她。 朱寿暗叹一声,目光重新回到祭坛之上,只见半仙取出了一张符纸,又念起咒来。 哗!—— 一团耀目的白光亮起,伴着浓浓的白烟,瞬间化作灰烬。 半仙道,“取无根之水来!” 一清癯的村民,恭敬地捧着一碗清水,自人群之中走来。 说来也巧,他爹上个月病了,需要以无根之水来做药引,存了不少。 不然,向半仙献水这般露脸的好事,也轮不到他的头上。 他得瑟地端着水,脚步轻快得都快飘了起来,“半仙请用。” 半仙对他颔首一笑,接过水碗,将符纸所化的灰烬丢入水中,口中念念有词。 第234章 邪祟现身 诵完一段经文后,半仙抬眸对李元芳道,“请李府尹口含符水,将福泽渡入水中,喷洒在幡旗之上。” 半仙的要求并不难,李元芳接过他递来的碗,非常配合地喝了一大口符水,猛地仰头喷出。 幡旗瞬间湿了一片,水渍如泪痕一般向下流淌。 “颜、颜色变了!” “我是不是眼花了,明明是一面黄幡,怎么变成红色的了?” “我也看到了,挺瘆人的,你们说,会不会是鬼血呀?” “快瞧!幡旗上出现了一个鬼影!” …… 眼前的景象匪夷所思,就连不信鬼神的李元芳都愣住了。 “不要停,让邪祟完全现出原形!” 半仙的话让李元芳收回心神,低头继续喝着符水,一口接着一口向幡旗喷洒,直到将其彻底打湿。 随着水痕的扩展,幡旗之上的鬼影,越发得清晰起来。 半仙大喝一声,从桌案之上取出一把木剑,剑柄是寻常的木色,剑身却是深沉如炭。 “这是雷击桃木剑啊!” “有什么说法?” “不懂了吧,天雷孕育了天道之力,强悍无比,在劈树时留下了强大的雷力,是世间至刚至阳之物,邪祟都怕它。” “那么神?” “可不是,不信你看!” 半仙耍了一个漂亮的剑花,动作恣意落拓,行如轻风,势如流波。 倏地剑锋一转,砍向了幡旗上的鬼影。 说来怪异得很,那桃木剑落下之后,鬼影随之拦腰断裂,分成了两半! 众人一声惊呼,惊异中带着几分兴奋。 半仙却是一脸的严肃,将幡旗从竹竿上扯了下来,“速速将火盆取来!” 自有狗腿的人,迅速按照吩咐行事。 半仙低声念了一段咒语,将幡旗丢入火盆之中,只听“轰”的一声,火焰猛地窜起一尺高,伴随着一阵凄厉的惨叫,宛若鬼泣一般,叫人毛骨悚然。 胆小的已经吓得瑟瑟发抖,里长也被吓得不轻,挪到了无羡的身边,讪讪一笑,“大人,这邪祟看着挺凶的啊……”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即便再凶,也逃不出半仙的手段。” 里长连连点头,幸好有半仙在,及时找到了化解的方法,不然,村民还不将法事的失败怪罪到他儿子的身上。 真是个没用的东西,嘴皮子利索,正事上一点都不靠谱,今日完事之后,得让他好好长些记性。 这边,里长的心下刚刚议定。 那边,半仙的法事大功告成。 无羡笑着上前道贺,“半仙就是半仙,什么邪祟都不是您的对手。” 高帽子谁人不爱,半仙也不例外,心里得瑟得不行,脸上依旧风轻云淡,装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气派,谦逊地回了一个道礼,“公子谬赞了。” “李府尹开挖沟渠,不慎破坏了风水,半仙法力通天,必有妙招化解一二,以保此地风调雨顺,安居乐业。” 四周的村民听了这话,纷纷向半仙跪拜,“半仙,求您救救咱们刘家村吧,咱们一定记得您的大恩大德!” 半仙哪里愿管这些,只想早些溜之大吉,省得好不容易得手的钱帛,又被无羡给讨要回去。 无羡见他想溜,哪里愿意放过如此一枚好用的棋子,“半仙心系苍生,怎会坐视不理呢?” 半仙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即便她嘴巴抹了蜜都没用,他走定了! 不过下一瞬,就被打脸了,迈出去的腿,又收了回来。 留下他的,自然不是那些冠冕堂皇的话,而是无羡掏出来的那张银票,数额足有一百两,够他逍遥大半年的了! 半仙的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手却很老实,将无羡的银票迅速收入了怀中。 “之前要改风水或许难办,如今邪祟所化之灰,正好可以以邪压邪,用来作为阵眼。” “那就太好不过了,已近午时,半仙也该用膳了,我让人宰只羊,咱们边吃边聊。” “这怎么使得呢?”半仙觉得自己就是那只待宰的羔羊,为了安全着想,还是远离无羡为妙。 哪里想到,里长和众人居然如此热情,将他给拦了下了,簇拥着他,回到了无羡暂住的院落。 他们不是不想请半仙吃饭,只是谁都没有无羡的手笔,说宰羊就宰羊。 为了不委屈半仙,去她那儿用膳,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半仙的心里有苦难言,还得装得超然物外的风范,接过无羡递去的冷茶。 无羡目露歉然,“此地偏僻,招待不周之处,请半仙见谅了。” 半仙回以一笑,“清水洗尘,足矣。” 朱寿看不惯他那副做作的样子,明明是个江湖骗子,却被无知百姓奉为上宾,而他亲自认命的朝廷命官,却差点被人祭神了。 什么事儿! 心头火起,斟满一碗冷茶,打算用来灭火,哪知手中突然一空,茶盏被无羡给夺走了,望向他的眼神关切而无奈,“早上趁我不在,就喝了不少了,你还要喝啊!” “这儿除了冷茶,又没别的了……” 他突然到访,没给她准备的时间,还怨上她了? 无羡将他的委屈眄了回去,“冷茶伤胃,我让人给你热了再喝。” “好!”朱寿应得欢快。 奚淼却是手一顿,入口的香茗,随之变得苦涩起来。 在场那么多人,喝的都是冷茶,也没见她担心一二,只对那个朱寿如此上心。 仰起脖子,往嘴里猛灌了一大口凉茶,一抹冷意顺喉而下,瞬间蔓延至全身,让心中的嫉妒一点点淡去…… 热乎乎的羊肉上桌,特意准备了一大盘清淡的白切羊肉。 半仙禁食五荤四辛,直接食用即可,其余的人则可选择用酱料蘸着吃,各取所需,互不干扰。 美食当前,半仙喉结轻滚,只是碍于众多村民在场,不便下筷,破坏了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脱俗形象。 无羡轻哂出声,让胡勒根去厨房切了十斤肉,交于里长,“大家忙了半日也该饿了,劳烦里长到祠堂,给诸位分发下羊肉,吃饱喝足了,未末寅初在村口集合,由半仙带着咱们去看风水。” “大人想得周道。”里长满脸堆笑,给无羡等人行了一礼,捧着一大盆羊肉,带着乐呵呵的村民离开了。 为了将人支开,就送出去十斤肉,半仙啧了两声,不得不佩服她的手笔。 看着再次清静小院下来,只剩下他和无羡的人,半仙顿时打了个激灵。 人全去了祠堂,四下安静无人。 不正适合打劫吗? 半仙紧紧捂着胸口藏钱的位置,“这回我可是替你办事的,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别想再将钱抢回去,不然我就去里长那里告发你!” “你放心,对于跟着我做事的人,我向来是大方的。你凭本事骗的钱,放心拿着便是,只是……”无羡眸光骤深,叹息一声,“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个命花了……” 难道…… 她还想杀人灭口,不成? 半仙吓得都快哭了,强装镇定道,“一会儿,村民可是等我去看风水的。若是我有什么闪失,你也不好向众人交代!” 无羡嗤笑,“看来你还是有些脑子的,怎么会傻到替人当枪使,设计陷害顺天府尹,也不怕被人灭口。” “我就是骗些钱财,为何要杀我灭口?”做骗子那么多年了,这点分寸,半仙还是有的。 无羡笑他看不清状况,“他让你陷害的人,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而是堂堂三品官员。” 半仙浑不在意地耸耸肩,“我就是做做样子,怎么会弄出人命呢?” 都要将人架在火上烤了,又不想伤人性命,还怎么做? 办法只有一个! 就是用燃点低的磷火! 他能想到,别人难道就想不到吗? “你准备的磷火,确实伤不了人,但若换成别的呢?不如说……火药!李府尹的性命可就难说了。” 半仙眼神微闪,“你可别吓我啊……” 无羡朝狗蛋使了个眼色,狗蛋立刻取出一个纸包,摆在石桌上。 半仙认得纸包上所画的道符,正是为李元芳做驱邪法事而准备的磷粉,不禁讶然道,“你几时偷来的?” “这个不重要,”无羡将纸包推到他的面前,“你先闻闻味道再说。” 半仙打开纸包,装着满满一包黑色的药粉,散发着呛人的味道。 他用指甲盖挑了一小撮,放在鼻端,又用舌尖舔了舔味道,吐了出来,“哪个混蛋将老子的圣粉换成的火药?”差点让他成了杀人犯,“老子非刨了他的祖坟不可!” 一直以来,半仙都维持着世外高人的脱俗形象,此刻宛若市井无赖一般,爆出粗鄙之语,形象瞬间崩塌。 无羡轻咳一声,提醒道,“注意点形象。” “老子差点被人坑死了,还注意个什么形象?”半仙双眼微眯,望向着无羡的目光带着几分狐疑,“纸包是你偷来的,里面的东西,该不会就是你换的吧?” “就为了套你的话?”无羡揶揄一笑,将马哲拉了出来,“何必如此麻烦,我这名亲卫,最擅长的就是问讯了,只要不是个死物,就能让他乖乖开口。” 马哲将东厂的腰牌掏了出来,指腹摩挲着上面“掌刑”的刻纹,“好久没活动筋骨了,手有些痒了,半仙可愿与咱家谈谈?” 那人明明笑得一脸和煦,却让半仙感到不到半分暖意,反而寒意森森,叫他脊背发凉,吓得说话都带着哆嗦,“不、不用了……” 一个东厂的大人物,竟然给那个少年做亲卫,怪不得三品的顺天府尹,只能坐在她的下手呢! 半仙若还看不认清楚状况,就白在市井混了那么多年了,立马老实起来,连称呼都换了,“大人有什么想知道的,尽管问,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我无官无职,你还是喊我公子吧!”无羡不同他绕弯子了,直入主题,“谁让你陷害李府尹的?” “不知道……”半仙感受到马哲投来的目光,如刀子一般锐利,不觉打了个激灵,指天发誓,“三清为证,我真不知道,连对方长什么样都没瞧见过。若是说谎,就让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无羡见他的眼神不似作假,换了个问法,“那人是如何找上你的?” 半仙撇撇嘴,“当日,你把我老窝给端了,我本是出城避难来的。路过这个村子借宿一夜,半夜听到牛棚里的牛叫个不停,吵得睡不着,就起来了。 “谁知道推门一看,地上放着一张纸,用几颗银锞子压着,足足有五十两,让我陷害一个黑脸的家伙,说他给村里带了灾祸。 “有钱不赚,不是傻子嘛!而且这事又不难,我自然就应下了。” 这么说…… 幕后之人还真是没露过脸…… 无羡问道,“那纸,你还留着吗?” “留着!”半仙从怀里取出一张纸来,叠得方方正正。 纸面呈褐色,还密布着斑点,是较为劣等的桑皮纸,表面粗糙,一般不用来写字。 不过,它也有不少有点,韧性十足,且不怕虫蛀,因而,常用来包裹东西。 桑皮纸在无羡的面前徐徐展开,众人伸长了脖子,想要一探究竟。 在一声惊呼后,目光由最初的好奇,转化了惊异。 只见上面空空如也,竟是一个字都没有! 常伦眉角一跳,“你没拿错吧?这纸上可没字啊!” 半仙傻眼了,“怎么可能?拿到的时候,我明明看到上面有字的,怎么会没了呢?” 他反复翻转手中的纸,无论正反,别说是字了,连一个墨点都没有。 “会不会被人暗中换走了?”胡勒根问道。 “不会!”半仙想都没想,就给否决了,“这纸是我贴身放的,没离过身。” “那只有一种可能,”何关的嘴角噙着揶揄的笑,“动手脚的,就是你本人!” 激动的情绪,自手端传染至纸端,以“颤抖”的形式外放着,“我若真想骗你们,直接说,将这张纸丢了,何必傻到拿张没字的纸来糊弄人?” 何关回了他一个“信你才怪”的表情,“说不定,你就是反其道而行之。” 第235章 骗术揭秘 半仙有口难辩,就差掏出一颗心来,以证清白了。 “或许,他说的是真的。”马哲取过那张无字的桑皮纸,放在鼻端仔细嗅了嗅,又挑了边角的位置,扯下一条,放入嘴里抿了一会,吐了出来,“写字用的是云烟墨。” 常伦拧着双眉,他虽不及杨慎出名,也算是个年少成名的才子了,对文房四宝之一的“墨”,并不陌生。 墨分两种:一为桐油烧烟加工而成的,名为“油烟”;一为松枝烧烟加工而成的,名为“松烟”。 这两种墨,他都有用过,前者色泽黑亮,后者则差了许多。 “这云烟墨是什么?”却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马哲解释道,“这种墨很特别,落笔之后缓慢挥发,半日便不见踪迹,常用来书写密函。” “世间还有那么神奇的东西啊!”半仙摸着下巴,一双眼贼亮贼亮的,琢磨着要不要厚着脸皮弄些来,运用到自己的骗术中,唬人的效果一定不错。 相比之下,无羡的关注点,全在消失的字迹上,“能恢复上面的字吗?” 马哲垂眸应道,“可以,幸好写的时间并不久,用的还是桑皮纸,吸水性好,纸张中还存了一丝墨迹尚未挥发。用特殊手法,配合药物熏蒸,便能重现字迹。不过时间很短,只能停留半盏茶的工夫,之后字迹便会永久消失。” 朱寿眸色渐深,“找个善于模仿字迹的高手,即便不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将纸上字迹模仿下来,也要记在心里,保证以后再次看到,能够辨别得出。” “你们即便找个模仿字迹的高手也没用。”半仙开口。 “为何?”无羡问道。 半仙撇撇嘴,没有明言,“到时候,你们看到上面的字就知道了。”此刻说了,也是无益。 饭桌上的氛围,因着一张无字桑皮纸而凝重不已。 很明显,对方是冲着李元芳来的,自他来刘家村开渠后,针对他的阴谋一个接着一个,手段越发毒辣。 半仙反而是桌上最轻松的一个,面对满桌的美食,食欲大开。拿起筷子,挑了一大块羊肉,塞入口中。 为了躲避无羡,他好久没开张了,穷得都没钱吃肉了。 这现杀的羊肉,即便没有添加任何佐料,依旧香味扑鼻,嫩得叫人舌头都能咬下来。 一口还没吃完,他又迫不及待地往嘴里,又塞了一大块。 何关斜眄了他一眼,“你还有心情吃东西?” 托了马哲的福,半仙的嫌疑可算是洗脱了,无事一身轻,“为何没心情?” “幕后黑手心思缜密,连墨迹都有办法隐去。你做了那么久的骗子,不会真的天真以为,那人没让你看到相貌,就会留下你这么个隐患吧?偌大个京师,少个把人,还是个行踪不定的江湖骗子,没人会在意的。” 半仙一噎,想想真有些怕怕的,“我知道的,可都告诉你了,你可不能过河拆桥,一定要护我性命啊!” 说着,就要去抓无羡的衣袖,被朱寿一个锐利的眼刀扫过,将爪子给缩了回来。 朱寿见他识趣,收回目光,给无羡碗里添了一块羊肉。 无羡将羊肉蘸了蘸酱汁,“这阵子,你就留在我的身边吧,肉管饱。” 胡勒根暗暗一笑,目光不觉迷离起来,仿若回到很久之前,第一次见到主子时,主子也曾对他说过相似的话。 还真是说到做到…… 肉管饱…… 半仙搓了搓手,“那我就不客气了,有什么要我做的,尽管吩咐。” 常伦双眼一亮,完全不把自己当做外人,不客气起来,“你之前做法事用的红绳能送我一根吗?” 无羡目露嫌弃,“你要那个做什么?” 常伦还记得当时自燃的场景,莹莹的绿火诡异而瘆人,不过最终还是好奇心占了上风,“我要好好瞻仰一下!” 半仙大方地从怀里取出一根红绳,“你拿去吧!” 无羡挑了挑眉,低头吃肉,没再言语。 墨竹本站在常伦的边上,见他接过红绳,心里有些怕怕的,不知道会不会再次自燃,嘴里念着“阿弥陀佛”,悄悄往后退了半步。 常伦如获至宝,饭也顾不得吃了,放在手上端详起来。 白前也凑了上去,与他一起研究起来,嘀嘀咕咕的,不时交换下意见。 无羡都快吃完了,见他俩还在琢磨呢,不想见他俩继续犯傻,好意提醒道,“那就是一根普通的红绳,在雄黄里泡过。你俩就算是看出花来,都不会自燃的。” 常伦对无羡有着迷之崇拜,自然信任非常,可是,“之前做法时,红绳明明自燃了啊!”脑中突然闪现出一个想法,“你是不是知道其中的奥秘?” 在骗术之中,这只能算是最初级的手法,“红绳有两种,他给你的是普通的。” 这回换半仙惊异了,他给常伦红绳时,无羡可是连碰都没碰一下,“你是怎么看穿的?” “简单啊,若是会自燃的红绳,你就不会贴身放了。”人体的体温有37度,一不小心就能将其点燃。 半仙揉了揉鼻子,“果然是个行家,真是什么事都瞒不住你啊!” 奚淼也好奇起来,“那根自燃的红绳,有什么特别的?难道真有鬼神吗?” “哪有……”无羡本想说“哪有什么鬼神”,可是想到她穿越了五百年,心中坚信了二十多年的无神论随之动摇。 万一真有呢? 想想还是不要得罪神灵了,于是改口道,“鬼神哪是凡人能请得的,红绳上应该是混了骨粉吧!” 半仙讪讪一笑,“正是。” 奚淼没想到那个看着仙风道骨的半仙,居然会用那么恶心的东西,顿时脸如菜色,没了食欲,将手中的筷子都搁了下来。 看着奚淼难受,朱寿的心情倒是不错,饶有兴致地问道,“骨粉有什么奇效吗?” 这可是吃饭的本事,半仙不想透底,无羡没他那么多顾忌,知无不言,“骨粉晒干研磨之后,温度一高,极易自燃,不过,火焰并不会灼伤人。坟地里常见的鬼火,就是这么来的。很适合在做法事的时候,增添奇幻的效果。” 可不是奇幻吗? 在场所有人,都以为是邪祟作祟了! 朱寿顿悟,“所以之前的法事,要选择接近午时的时候,又用镜子反射阳光到红绳上,就是为了增加温度。” “聪明。” 白前从事水利,从水手那儿听过很多怪谈,对鬼神之说很感兴趣,“半仙点的香呢?为何会烧得如此之快?” “香是特制的,除了顶端之外,都混了火药。所以一开始点燃时很正常,烧到后面火势就变得凶猛了。”无羡答道。 李元芳也加入了提问的队伍,“幡旗上的血色鬼影,又是如何来的?那无根之水是村民准备的,没法做手脚。” “水是没有问题,但是你忘了,水中化了一道符灰,符灰与泡过药水的幡旗反应,便会变色。” 奚淼拧起好看的双眉,不解道,“为何他用桃木剑,可以将鬼影砍成两半?” 半仙苦着一张脸,就差给无羡磕头求饶了,“你就给我留点秘密吧!” 奚淼嘟起嘴,“我就要知道!” 凭什么其他人的问题都答了,轮到他这儿就要保密吧! 无羡卖了个关子,“秘密就在半仙用的木剑上了。” 白前记得,那是一把雷击桃木剑,“难不成,其中蕴含了神力?” “给你们变个戏法。”无羡莞尔一笑,招来胡勒根,对他耳语了一番。 胡勒根笑着转身离去,回来时带了一根黑漆漆的小木棍,就是灶台生火留下的碳棒,家家户户都有,普通得很。 “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可不要眨眼哟!”无羡将那根碳棒放入茶汤之中,随着她的搅拌,掀起一道漩涡,原本金色的汤水在搅动下越发浅淡,最后,竟然变成了一碗澄澈的清水! “你……怎么做到的?”奚淼的语气充满了震惊,一把夺过那碗水,看了又看。 “只要有一根碳棒,谁都能做到。若是将茶汤换成了洗过笔的浊水,效果会更明显。” 奚淼一点就透,“桃木剑被雷劈过,与木炭无异,所以也具备了净化之力。半仙不是将幡旗上的鬼影给砍断了,而是将木剑经过之处的颜色给净化了。” “焚烧幡旗时的鬼叫声,又作何解?”白前问出了大家心中的最后一个疑问。 “我猜……那是腹语。” 半仙无力地趴在桌上,奄奄的,一副了无生趣的样子,“你将我的秘密都抖了出来,还让我用什么混饭吃啊!” 无羡不以为意,“一口饭嘛,我还是养得起的。” 半仙擦了擦嘴角残余的肉末,又将架子端了起来,“本仙可是要筑炉炼丹,得道飞升的,所废金石名贵得很,可不是寻常人养得起的!” 加入的骨粉,能浮于空中自燃。 加入的火药,令香炷燃而不爆。 这些可不是在市面上,能够轻易获得的。 “做法事用的骨粉和火药,都是你自个儿提炼的?” 半仙见她眼中涌动着兴奋的眸光,以为她想拿来忽悠人。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好歹无羡要罩着他一段日子,对于恩主,半仙还是很大方的,“你要的话,我可以给你配些,不过材料可得你自个儿找。” “除了这些,你还会配别的吗?” 半仙得意地挑眉,“我会的丹方可多了,还有长生不老的呢,你想要吗?” 无羡侧目问朱寿,“你对长生不老,感兴趣吗?” 朱寿没有秦王的执着,看得豁达,“方生方死,方死方生。生老病死,如同春夏秋冬,轮回交替,无可避免,强求不得。” 身为帝王,怕死,可以理解,但若沉迷丹术,则失了理智与基本的判断力。 无羡对他的回答很满意,赏了他一个笑脸,回了半仙,“我对长生不老不感兴趣。” “那你对什么感兴趣?” “更精纯的硝石,更坚韧的钢材,更清透的琉璃,更美艳的釉色。” 半仙嗤笑,“我只会炼丹,又不是打铁、烧窑的。”更何况硝石和钢材关乎战事,敏感得很,还是少沾染为妙。 “打铁、烧窑需要炉子和高温吧,炼丹也需要炉子和高温啊,道理都是相通的。” “你还是找个铁匠和窑匠实在些。”半仙继续推脱。 “卤水点豆腐,将几种不同的东西放在一起,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变化,你难道不敢兴趣吗?” 无羡不是随意向他抛出的橄榄枝,从之前法事上,她发现他提炼的火药和磷粉,精度不错,这才生出了招揽之心。 半仙有些被她说动了。 他出生时母亲难产死了,四岁时父亲也意外去世了,婶婶说他克父克母,是个不祥之人,村里的孩子都欺负他。 有一次,他同往常一样被欺负的时候,遇上了师父,随手招来一簇鬼火,就将那群孩子给吓走了。 面对着突然冒出来的绿色火苗,虽然当时他只是一个孩子,却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那是世间最美、最神奇的存在。 后来,他跟着师父学习术法,青出于蓝。每每见到那些愚笨之人,被他骗得团团转,他嘲笑他们的无知,同时也感到寂寞。 直到他遇到了眼前的少年,他看到她在谈论术法时,眼中的光芒是如此的璀璨,宛若星辰般耀眼。 无关得道升天,无关点石成金。 只是纯纯的一份痴迷与喜爱。 不染俗尘,纯粹无垢。 一如他。 “炼丹可是很花钱的。”他的唇角不觉翘起,还傲娇上了。 这个道理,无羡自然明白。 即便放到五百年后,无论是哪一项科研的成果,都是用钱堆出来的,而且,还伴随了相当大的失败风险。 “放心,我别的不多,就是钱多,养你还是养得起的。” 半仙嘴角一抽,她这话说的,真是豪气,不过他喜欢。 朱寿可一点都喜欢不起来,小无羡说好要养他的,可是如今呢?多了一个奚淼还不算,怎么又多了一个半仙啊! 一个个真是碍眼死了! 第236章 字迹显露 申时。工地。 吃饱喝足,该干活了。 沟渠的路线,是白前经过精密计算的,动不得,无羡提出了一个简单的方案: 就是修桥! 有那么多流民在,人手充足,所以沟渠挖得相当宽阔,想要在沟渠两边往来,必定是要架设石板。 至于石板具体架在哪儿,架多少块,这里面就有文章可做了。 方案自然由白前制定,半仙只需拿着个罗盘,装模作样地顺着沟渠的路线走了一圈,找了一堆风水堪舆的说辞,将村民唬得一愣一愣的,顺理成章,就将设桥的方案给定下来了。 “山管人丁,水主才。山有行止,水分向背,乘其所来,从其所会。经过本仙点拨之后,这沟渠的水势便活了,由死水变成了吉水,你们村必可借此潜龙腾飞。” 还有什么,比村子的前途,更能令村民激动和欣喜的吗? 这一回,村民对挖渠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反而一个个热情高涨,主动拿着锄头,同流民一起干起活来,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比他们干得还要卖力。村妇还蒸了馒头,送于众人充饥。 李元芳不免感叹,“早知道,我早早请个道士来,哪需走那么多的弯路……” 连续十来日,在日头底下督工,李元芳又黑了好几个度,大晚上走在路上,完全找不出来,撞上他都不知道。 无羡特意叫人给他煮了油茶,“你的出发点是好的,就是宣传的工作没做好,没有设身处地考虑过村民的诉求,才会让人钻了空子,引发了之后的冲突。” 虽然,疑似之间,不可家至而户晓。 她要表达的,怕就是类似的意思吧! 想不到,做了那么久的官,让一个小丫头给教育了。 李元芳倒没什么介怀,只是暗道一声“可惜”,若是她能生得男儿身,必然是个治世之能臣。 …… 回到小院,马哲小心地捧着那张桑皮纸,迎了上来。 纸张被药熏得发脆,颜色也加深了几分,由枯黄变成了黎色。 上面的字迹,倒是显露出来了,却像是沾上了水一般,晕染开来。模糊之间依稀能分辨,原先是一手漂亮的馆阁体。 常伦苦着脸,“这笔迹跟铅印的一般,让人怎么认啊?” 半仙耸了耸肩,“所以之前我才说,你们看了这字,也找不出幕后之人。” 朱寿侧目看着无羡,她的眼中没有众人那般失望,微微蹙着双眉,若有所思,只一瞬又回过神来,看了眼天色,已然不早。 无羡问朱寿,“今日你回城吗?” 朱寿哀怨地瞥了她一眼,“你不愿我留下吗?” 无羡不愿他走,可是,留下他又算怎么回事呢?索性实事求是道,“没有多余的屋子了。” 朱寿眯着眼,抓起她的手,捏了一下,“我可以随你回屋啊!” 屋里只有一张炕,两人同住,岂不是要同床共枕? 无羡眉角一跳,一声“不行”立刻脱口而出,“我给你再找个农户投宿吧!” 朱寿赖定了她,“别的地儿,哪有与你同住好啊!” 李元芳呵呵一笑,“我来此多日,也该回府衙处理公务了,这位……”貌似还未正式介绍过,怎么称呼都不知道,想必身份需要保密,“这位若不嫌弃,就住我那间屋子。” “也好。”总比被小无羡赶出去要强。 说归说,做归做。 李元芳前脚刚替朱寿空出了屋子,他后脚就厚着脸皮,跟着无羡进了主屋。 四下无人的时候,朱寿反而收起了轻浮的笑意,正色道,“桑皮纸上的字迹,你见过吗?” 无羡挑眉,“为何如此问?” 旁人瞧着桑皮纸,朱寿的注意力,却是一直在她的身上,“之前见你看着桑皮纸的时候,目露深思。” “即便是用了馆阁体,字体的大小,书写的间距,都有个人的习惯。我曾见过一人,他的字迹与桑皮纸上的非常近似。” “是谁?” “两个赣商:一个叫邓兆馨,是贩药的,一个叫卫学粹,是贩茶的。” “赣商?”小无羡多在西北一块,而江右属于南方,“你们怎么认识的?” “在大同的马市认识的。就在你离开的那段时间,他们来了,以低廉的价格,用药材和茶叶换了不少马匹。” 朱寿目光一沉,“只有马匹?没换玉石和草药?” 无羡确认道,“只有马匹。” 照理说,北元的物资中,只有玉石和草药,最适合贩卖到南方才是。 朱寿的政|治嗅觉,可比倪世杰那个纨绔要敏锐多了,“一个赣商,跑那么远来马市,就为了换马?怎么不去四川呢?不但距离近,用来驮物的话,川马也更实用些。” 除非…… 他要的不是普通马匹,而是战马!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就让冯盛和张遐龄盯了他俩一段时间,没发现别的可疑之处,这事也就放下了。巧的是,此番来京师,又同那个卫学粹对上了。” 朱寿注意到,无羡用的是“对”,而不是“碰”,可见两人有过交锋。 “你没吃亏吧?” “……”说出来,还真有些丢脸,“那人一直隐在幕后,我也是在不久前,才发现了他的马脚。还记得观莲节那日,我与杨慎发生了争执吗?就是他在国子监就读的弟弟卫学纯使的坏,”她本被张允龄拉走了,想不到走到半路,被人给截住了,“用激将法,故意将我引去的渌水阁。” “你就这么中了他的圈套?” 无羡揉了揉鼻子,没敢告诉他,她早与杨慎串通好了,要在众人面前演一出戏的。不然,他非气得跳脚不可。 朱寿见她没说话,还以为她心里憋屈,语气软了下来,“你怎么招惹他了?居然如此处心积虑,想要害你。” 无羡直感“冤枉”,“我与那人统共见了没两回。那时,我不是照看着马市嘛,在其位,谋其政,有人以低价坏了马市的行情,我总要出面,找他谈谈规矩吧,完全是公事公办。” 朱寿点名要害,“你派人查他了。” “那也是他身上有疑点……”无羡见朱寿笑得别有深意,回过味来,“你的意思是说,他做贼心虚,怕我深入查他,所以想先下手为强,弄死我?” “只有熟悉术法之人,才能猜到半仙会用骨粉来制造鬼火,秘密将其换成了火药,借机除去李元芳。而江右龙虎山,可是道教正一派的祖庭,方士数不胜数。甚至于有些村镇,全村村民皆以此为生。” 无羡又想到了那张书写用的桑皮纸,属于下等纸张,多用来包裹茶叶和草药。 卫学粹不正是个茶商吗?想必手边多的是桑皮子。 “问题是……赣商对上我,还可以理解,他为何要处心积虑,对付李府尹?” “顺天府尹可是一块肥肉,谁不想啃下来。李元芳没有根基,可不就被人给盯上了,都想将他给拉下来呢!”朱寿轻哼一声,眸底寒光一闪而逝,“就凭一个赣商,他的胃口倒是不小。” “你别小看他,前些日他偷偷找了日本使臣出售清露,想要抢我生意,没成功。后来那一批清露,大半进了皇宫。足足三船的货,可是大手笔,”无羡撑开五根手指,翻了翻,“至少能赚十万两。” 朱寿挑了挑眉,还没说什么,张永激动地跳了起来,“老奴就说,近日花销怎么那么大,银子像流水似的往外流,原来是买了清露。” 不用想就知道,一定后宫那些败家娘们作的妖。统共就一后二妃加个美人,外加太后和先帝留下来的,两只手都数得过来。居然进了三船清露,即便天天从头抹到脚,都抹不完,这是要用来泡澡吗? 害得他的经费都紧张了,若非无羡将琉璃居经营得法,每月收益颇丰,他连兵仗局的研究费都拿不出来了。 朱寿眼睑半垂,遮住了眼底涌动的暗潮,对张永道,“你暗中查查,那个赣商与宫里采买的,是如何联系上的。不要打草惊蛇,好好盯住他,看他究竟想要做些什么。” “是!——”张永嘴角微翘,暗搓搓地动着小心思,琢磨着怎么给文宜挖个坑,趁机将他牵连进去,让他将东厂厂公厂的位置给吐出来。 正事谈完了,无羡开始赶人了。 朱寿好不容易有机会同她独处,才不愿意离开,耍起了无赖,“此刻才一更,离就寝还早呢!要不咱们下两盘棋吧?” 一提到下棋,无羡就蔫了。她本就不善下棋,更何况对局的还是朱寿这么个高手,不是上杆子找虐吗? 她才不干呢! “我要攒局玩狼妖杀。” 朱寿双眼一亮,这个他听马哲汇报过,还向他详细介绍过规则,似乎很好玩的样子,“我也要参加。” 狼妖杀本就是人多热闹,有了朱寿的加入,再拉上常伦和半仙,至于白前,明日要早起督工,没闲情陪他们玩乐。 无羡没有强求,反正人也够了,刚好凑足经典的八人局,三个狼妖,两个平民,一个猎人,一个卦师,一个丹士。 朱寿本就聪慧,半仙精于骗术,常伦更是善于侦查,很快就上手了。 做良民,狼妖一逮一个准。 做狼妖,骗死人来不偿命。 狗蛋心大,输了也浑不在意。 墨竹快被虐哭了,“你们一个个太坏了,尽骗奴婢……” 奚淼白了他一眼,“谁让你笨,别人说什么都信。”不骗你骗谁。 墨竹委屈得不信,眼中含泪,心里泛酸,“公子,您还好意思说呢,别人骗奴婢也就算了,您怎么也骗奴婢啊……” 上一局,奚淼在骗墨竹的时候,顺带坑了朱寿一把,心情大好,扬唇笑道,“棋桌上无主仆。” 墨竹嘟着嘴,找无羡说理,“主子您看,他们个个都欺负奴婢。” 墨竹这只小白兔,混在一群豺狼里,不被拆骨吃了才怪呢! 无羡逗趣道,“那该怎么办呢?” 墨竹眼珠子滴溜溜一转,计上心来,“主子,您那么厉害,一定要替奴婢报仇。奴婢和您换换身份,来做县老爷(法官),换您下场,一定能将他们杀个片甲不留。” 那么多年,无羡一直做的都是县老爷,从没同他们一起玩过,何关顿时来了兴致,“主子,您就同我们一起玩吧!” 常伦随声附和。 奚淼也有心让无羡下场,只是碍于身份,没有出声。 朱寿就直接多了,用行动表明立场,将无羡拉到身边坐下。 “让我一起玩也行,可不能在第一个白天,无缘无故就把我给票死。”那就没什么意思了。 “这个必须的。”何关笑着一口应下,心下有些可惜,如此难得的机会,张平偏偏不在,不然就能联手,一起坑主子了。 不过…… 少了一个张平,不是还有一个半仙吗? 这个家伙在主子的手中吃过亏,说不定能够拉拢一下。 第二局开始! 无羡的运气不错,抽到的是狼妖。若是换了别人,就该夹起尾巴做人才是。 不过无羡是谁? 她可不是个安分的主儿,看到半仙悍跳卦师,直接对跳。 一开局,就是硝烟弥漫,两个卦师相互开撕,气势汹汹,互不相让。 奚淼和朱寿,各自又丢出一个水包。 轮到何关登场,悍跳猎人,将水搅得更浑了。 局面错综复杂,如隐没于层层浓雾之后,叫人看不真切。 狗蛋彻底蒙圈,他现在,除了对他自己的身份是清楚的,其余人的全部知晓。 最后,奚淼以一票的劣势,被无情地票出局。 这倒不是因为,污他的人有充足的理由说服了大家,而是他的人缘实在是差了些,在不知选谁的情况下,他就被拉出来顶缸了。 第二夜,半仙被刀死,之后又被丹士救活。与他对撕的无羡,成了首要怀疑对象。 从她的身上,完全感受不到一丝危机感,翘着二郎腿,闲适而自得,“我和他对跳卦师,他死了,岂不是说明我是狼妖吗?我又不傻,刀谁都不能刀他啊!要我猜,多半是半仙自刀博同情,趁机骗金丹。” 第237章 两村械斗 那么说来…… 似乎有些道理…… 之前张平在的时候,这一手可没少玩,就连刚上手没多久的奚淼和马哲,都会这个套路。 一群人接着上一轮的观点,继续唇枪舌战。众人身在云里雾里,反倒不好决断,最后投票时,两人获得的票数只有零星的一两票,少得可怜,而是将另一个被丢水包的胡勒根给票死了。 墨竹身为县老爷,自然知道在场所有人的身份,站在上帝视角,比局中之人更易洞察到其中的插圈弄套。 在众人投下票时,有谁知道,被他们票死的胡勒根,才是真正的卦师! 可是…… 场上已有两个卦师争执不休,即便胡勒根自暴身份,怕也没人相信吧…… 所以,他只能咽下这个哑巴亏。 而无羡,不仅是一匹潜水狼,半仙也是被她下手刀死的。 正因为这种行为看似太蠢,真做假时假亦真,反而更好地隐藏了她的身份。 令人想不到的是,她与半仙撕得如此凶狠,双双居然被留到了最后。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两人竟然是同一阵营的,全都是狼妖! 从一开始就是在演戏! 一个个全是戏精! 无论在场的人选择相信谁,都会掉入了他们设好的圈套。 何关也算有几分小聪明,最会察言观色,待到最终翻牌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被骗得有多惨,打击之沉重,都开始怀疑人生了,“不带这么玩的……” 之前玩的时候,何关没少给墨竹挖坑,如今风水轮流转,见他栽在主子手中,没憋住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同时,他也暗道一声“幸好”,自己没有下场,不然一群高手过招,他即便被人卖了,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狗蛋很有自知之明,明摆着自己的实力最弱,想要退出。 无羡回了他一个安抚性的笑容,“这个游戏可少不了你的存在,如何能取得你的信任,才是一局成败的关键。” 不然,玩的人一个个都太聪明人,等于是在玩明牌,还有什么意思? 狗蛋压力山大,正巧柴胡带着收拾好的物拾来了,将他拉了过来。 好歹他俩智商相当,有他一起垫底,也不会输得太难看,不是? 墨竹也被叫回局中,由胡韶顶替他的位置,做县老爷。至于张永,简直是无脑偏帮朱寿,不适合参与游戏。 无羡见墨竹一脸的不情不愿,抛出了大大的诱饵,“游戏有赏有罚,不过你和柴胡、狗蛋享受特殊优待,即便输了都有糖果,而别人,则得生嚼蒜瓣作为惩罚。” “主子说的,可不准后悔!”墨竹笑得像个偷腥的猫,感觉自己赚到了。 于是…… 他真的是一点负担都没有了,彻底放飞了自我,开启了自嗨模式…… 抽到狼妖时,自刀。 抽到强神时,自爆。 抽到平民时,悍跳。 没有他不敢玩的,只有他想不到的。 在场所有的人,都在发牌前默默祈祷,绝对不要同那个萌蠢一个阵营啊! 只要有他在,输的概率直接提升三成。更别提输了之后,他们苦逼地嚼着辛辣的生蒜时,那家伙却是得瑟地含着美味的糖果,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气人的吗? 为了增加难度,无羡将卦师换成了狐狸,并增加了一个角色。 月老! 场面更加扑朔迷离,简直杀得昏天黑地,不到最后亮明身份,都不知道死的那个究竟是敌是友。 玩上两日,腻一个角色后,无羡就换一个新的出来。 朱寿简直玩上瘾了,白天或是随白前一起视察沟渠的进度,或是带着小玉儿,去附近打个野味,打打牙祭。待无羡在厨房忙活的时候,他就批阅会儿奏疏。一入夜,准时攒局开杀,日子过得不要太逍遥。 期间,白前经不住常伦的各种安利,被他拉来,玩了一回狼妖杀。 互跳卦师,自刀骗药,反向金水…… 各种阴谋诡计,层出不穷…… 自此,他将无羡一众人等,与半仙划上了等号—— 全都是骗子! 大大的骗子! 说谎都不用打草稿的! 他自认是个正直的良民,还是早早与他们划清界限为好,以免近墨者黑。 ……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转眼之间,沟渠的工事已经接近了尾声。 在半仙的吩咐下,收治邪祟的幡旗,在烈火中焚烧了整整七日。所化的灰烬,被埋在坛子里,用符纸封印起来。 半仙拿着罗盘,兜兜转转了半日,方才停下脚步,取了一根秸秆,插在了地上,“此处乃龙眼之位,往下深挖七尺七寸,在吉时将邪祟所化之灰埋下,便能起到点睛之笔,将整个刘家村的风水盘活。” 自从半仙显露神通之后,村民早已将他当成了真仙,对他唯命是从,不敢有片刻耽搁,立刻着手照办。 坑挖了一半,安静的小玉儿,突然变得狂躁起来,咧开嘴,露出了尖锐的獠牙。 汪汪!—— 在一声犬吠中,一道白光迅速掠过。 哎呦!—— 挖坑的村民痛呼一声,身子一歪,捂着肩膀,倒在了坑穴里。 袭击他的,是一块泥巴,足有小儿拳头般大小,被捏得紧紧的,虽不至于将人打残,苦头也少不了,铁定得青了。 一个村民找了伤人的凶器,一脚踩了下去,愤愤地碾碎了,“哪个缺德鬼,居然暗中伤人,给我站出来!” “你爷爷就在这里,敢拿我怎么着?” 一个男子扛着锄头走来,生得一双吊梢眼,上翘的眼尾勾勒出几分凶相,一看就不是好相与的。 他的身后,还跟着一群气势汹汹的农户,浩浩荡荡,足有近百人。 “那不是李家村的光棍吗?怎么带着人,来咱们村闹事?” 李家村的? 怪不得无羡在村里待了十来日,仍觉得那群人脸生得很,未曾见过呢! 里长的目光越过那个凶汉,落在他身后的老者身上,“原来是李里长啊!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呀?” “自然是乘龙之风啦!”李里长端着一张笑脸,只是笑意不达眼底。 凶汉咳了一嗓子,带起一口浓痰,朝着刘里长身上吐去,“里长,还同他们废什么话,直接打得他们跪下来喊爷爷!” 刘里长不明白了,他平日也算行得正、坐得端,最多摆摆里长的威风,占些小便宜。 最多一次,就是贪了些无羡的一百两银,还没焐热呢,就供奉了半仙做法事。 与那李家村的关系,算不上和睦,也没撕破过脸,有什么可闹的? 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宗旨,刘里长没将朝他浓痰的事放在心上,赔着笑脸道,“怕是有什么误会吧?有话好好说嘛!” 可惜,对方正在气头上,根本无法沟通: “对于你们这群阴损的小人,还有什么可说的?!” “一群真正的缺德鬼,也不怕遭报应,天打五雷轰!” “今天,非得要好好给他们点颜色悄悄,不然就要骑到咱们头上来了!” 刘里长能忍,他的儿子年轻气盛,可忍不了,“想逞威风,到别处逞去。咱们刘家村可不是面团,由你们揉圆搓扁!” 凶汉抓紧肩上的锄头,猛地抡起,狠狠地砸在了地上,“嘿嘿,今日我偏不信邪,就是要来磋磨磋磨你!” “来啊!”刘里长之子随手抓起地上的一把锄头,带着人就迎了上去。 今日封印邪祟,他们村的村民,也是带着家什的,真的对上,还说不准谁会吃亏。 “谁怕谁啊?!” “是男人的就上!” “干翻那帮孙子!” 李元芳见识不妙,带着吏目冲上前去,试图将两拨人分开。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有什么,不能好好说的吗?” 凶汉打量了他一眼,黑脸的胖子,穿的是绯色的官服,眼睛眯了起来,宛若一条毒蛇,露出不善的目光,“你就是李元芳?” “大胆,竟敢直呼大人名讳!”吏目不满道。 “勇哥,同那狗官有什么可说的?上回刘老头的牛,啃了咱们村的麦粮,就是他偏帮的!” “什么叫偏帮?”老汉之子站了出来,“咱不是都赔了你们的麦粮吗?别得理不饶人!” “咱们李家村,就差你们这点破钱?”开口的是一个壮汉,说话的时候脸上的横肉一抖一抖,都快入冬了,只穿了一件无袖的马甲,露出胳膊上的肌肉。 “你们还讲不讲道理?” “跟狗还需要讲什么道理?” “你敢骂我们是狗?” “老子就骂来了,怎么着?” …… 愤怒的火焰,燃烧了理智。 两方人马全都红了眼,像是赛场上的两只斗鸡,凶狠地对视着。 呼吸…… 在紧张的气氛中,刹时凝固。 “打!——” 不知谁喊了一声,宛若一声号角,打破了平静,展开了厮杀。 李元芳还想再劝,眼前突然一黑,一块板砖对着他的面门袭来。 危急时刻,一人挺身而出,挡在了他的身前,替他受了一击。 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出手相助的那位义士,竟然是胡韶! 他原本是李元芳的上司,因为一场御状,被夺职贬官,两人的身份互换,梁子算是结下了。 若是问,有谁最想看李元芳倒霉,第一人选无疑就是胡韶。 在挖渠开始的前几日,胡韶被塞到了李元芳的身边,就是来搞破坏的。 此刻的他,说真的,真没想要救李元芳,不知道是哪个缺德的家伙,从后背推了他一把,莫名其妙地替他做了肉盾。 那一板砖拍下了,叫他瞬间眼冒金星,视线都模糊了。额头岑岑地疼着,用手抹了一把,触目的红染了一手,全是从额角的伤口流下来的血。 他虽然被贬了官,好歹还是从四品的,居然被一群无知的刁民给打了? 真是太可恶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胡韶捋起了衣袖,打算给让那些刁民见识见识他的厉害,被李元芳给拉住了。 “你别拦着我!”胡韶手被拽住了,脚还不安分,用力踹了两脚,可惜都踹空了。 “还是先走为妙吧!”李元芳不是看轻他,但他的年龄都摆在那儿了,都过了知命之年了,就该有自知之明。 拽着胡韶的胳膊时,都没摸到半分健肉。就凭他,都能轻松将胡韶制伏了,他凭什么同一帮年轻力壮的农户斗? 胡韶挣扎了两下,忽地一锄头袭来,带着一道猛烈的劲风,从他的耳边扫过。 他的虎躯一震,立马认清了现实,抱着脑袋,老实地由李元芳拖着,疾步往后撤。 前阵子经常被村民追杀,李元芳也算是逃出经验来了,在两方混战中,灵活地左闪右避,愣是让他找到了一条生路。 常伦不知从哪儿捡到一把笤帚,舞得虎虎生风,在人群中破开一道口子,向他们打着手势,“快!这边!” 李元芳向四周扫了一眼,没看到别的人,“白前和半仙呢?”他俩可是重要人物,可不能有个什么闪失。 至于无羡,则完全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能与巴图孟克的孙子,打得不相上下的,怎会在一群村夫中吃亏? “放心吧!”肯定比你安全! 常伦舞着手中的笤帚,且战且退,带着他俩撤出了战圈,向后退了近百步,见到一个草墩子,无羡等人一个不少,全躲在后面,观看战局呢! 只见两村的人战在一起,以肉相搏,以血相拼,有锄头的抡锄头,没锄头的挥拳头。 你给我一拳,我还你一脚,相互扭打在了一起。那副拼命的架势,完全不逊于战场上的猛士。 张永叹息一声,“若是我大明军士,上阵也能如此无畏,还愁北元不破?” 现在是感叹这个的时候吗? 今日封印邪祟,流民被放了假,差役也没带两个。李元芳人手不足,只能向无羡求救,“借我些人。”得尽快将村民分开,不然准得出人命,看那架势,死的还不止一两条! 无羡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我的人才几个,村民可有两百多。” 再说,她的人只会杀人,不会劝架,到时候畏手畏脚的,更容易受伤,她可舍不得。 第238章 半仙登场 常伦看着打斗中的两拨村民,估摸着,至少也得叫上差不多的人手,才能将他们平安分开,“要不,我将流民找来。” 白前拧眉,“等你将人叫来,他们都打得差不多了。”只能算作下策。 李元芳心里着急,脸上便愈发焦虑,“那可如何是好?” 无羡勾起一抹笑,潋滟的眸色,瞟向了半仙,“不是还有他吗?” 半仙急得直摆手,“就我这细胳膊细腿的,连一个村民都打不过,更别说是两百之众了。让我去,不是以卵击石吗?”还是饶了他这条小命吧! “谁让你去同他们硬拼啦?忘了你最擅长什么啦?” 他能擅长什么?不就是仙术吗? 或者,说得更直白些…… 就是骗术! “做法事的火药和骨粉,你都带了吗?”无羡问道。 “带了……”半仙双眼一亮,明白过来,“你是想让我……” “半仙显威的时候到了,你带上骨粉,火药留给我。给我一盏茶的工夫,我给你一场史上最华丽的登场!” 飞扬的眉眼,折射出自信的光彩。 傲,而不狂。 半仙想看看她能弄出些什么花样来,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将火药全给了她。 一包火药被分成两份: 一份给了胡勒根。 一份给了狗蛋。 两人抓起一把火药,从掌心遗漏而下,以此为墨,连绵成一条条蜿蜒的曲线,如祥云般流转。 或铺上草梗,或掩上土石,让人瞧不出个所以然来,就这么看着两人在地上捣鼓着。 说了一盏茶的工夫,还真是一盏茶的工夫,一息都没延迟,就将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做好了。 “半仙,该你登场了!” 随着无羡的一声响指,半仙甩了下衣袖,仰着下巴,傲然而去。 每一步落下,宛若踏于云端之上,轻盈欲飞,萧然有出尘之姿。 墨竹啧了两声,“走得真好看。”都快赶上他家公子了。 狗蛋撇了撇嘴,“走得像个鸭子似的,有什么可好看的。” 无羡对他的审美不予评论,拍了下他的脑袋,“你该干正事去了。” 狗蛋搓着手,一声憨笑,“胡勒根已经点上火了。” 滋滋滋…… 火星顺着火药绘制的路线,逶迤前行,烟霭随之升腾而起,随风扩散。 远远望去,盈盈袅袅,如梦似幻,美得让人感觉很不真切。 雾萦烟绕之间,半仙半隐半现,在一群的惊愕中缓步而来。 两村的人噤若寒蝉,只剩他的声音飘飘渺渺,似来自九天之端,又似近在耳畔,空灵中透着虚幻。 “尔等耽误邪祟封印,还不住手?!” 不仅是拜服半仙的刘家村人,就连咄咄逼人的李家村人,全部乖乖听话,停下了手上的动作。 也不是所有的村民,都是那么好忽悠的。 仅仅惊讶了一瞬,李家村的那名凶汉,就迅速地收回了心神,目光中带着几分打量,“你就是刘家村请来的骗子?呵呵,敢在你爷爷我的面前装神弄鬼,今日非得给你点颜色瞧瞧!” 说着,他弯腰俯身,从地上捡起了一块土块,用力捏紧,放在手心掂量着。 “本仙面前,还敢放肆!”半仙冷哼一声,气愤地甩了下衣袖。 凶汉还未来得急出手,只听“轰轰”几声,如雷霆之怒,如苍龙之吼。 俯仰之间,雾气由白转黑。 少了几分飘渺的仙气。 多了几分凌冽的杀意。 地面微微震动,灼热的气浪扑面而来,威势逼人。地上的土块猛地飞溅而起,射向三丈之外。 惊骇,畏惧,惶恐…… 不安的情绪笼罩着村民,装出来的淡定在瞬间崩塌。 这回,就连凶汉都怕了,看着步步逼近的半仙,腿肚子都打起了哆嗦。 半仙的俊眉拧在了一起,此刻的他,显得非常不满。 不过…… 他的不满,并非源自凶汉的忤逆。 而是源自无羡。 靠!队友太强,让人也很头疼啊! 将出场的排场,弄得那么大,比他这个半仙还要专业,让他完全无用武之地啊! 不行! 他手中还抓着一大把骨粉呢,他得好好表现一下,让他争回一点身为半仙的脸面,不然…… 他不甘心啊! 他从袅袅仙雾中走来,一步一步,不疾不徐。翻涌的怒意,随着衣袖的翻飞,化作阵阵破空之声。 “见到本仙,为何不跪?” “我为什么要跪你……”凶汉嘴上还在逞强,可是闪烁的眼神,已经暴露了他心中的怯意。 半仙似笑非笑,给了他一个死亡凝视。 一团火光随之窜起,带着一抹诡异的荧绿,悬浮于半空之中。 凶汉的心脏蓦地收紧,一滴冷汗从他的额角滴下,划入眼角。 他不由地眨了下眼睛,待他睁眼再看时,那绿色的火光已然消失不见,无迹可寻。 是他眼花了吗? 他暗暗松了口气,眼角瞥见身边的哥们,不停地向他眨着眼睛。 “你眼里进沙子啦?” 进什么沙子哟! 好心给他眼色,都看不懂! 那人真想掰开他脑壳,看看里面塞的是不是稻草。 “快看你肩膀……”那人小心翼翼地压低着声音,就像是身边躺着一只打盹的猛虎,生怕声音大了,会将它给吵醒。 凶汉扭头看了下右肩,眼底一片茫然。 什么都没有啊…… 让他看什么? “左……边……”那人的声音小得如同蚊吟,凶汉只能看到他的唇瓣一开一合,却听不清一点声音,最后还是从他的手势上辨别出,他似乎是让自己看左肩。 左肩难道有什么吗? 凶汉转过头去,这一看,差点让他哭着喊娘。 此刻在他的左肩上,停着一团诡火,荧绿色的火光,就映照在他的脸上,将他的惊惧染上了一抹森冷的鬼气。 令他惊悚的是,诡火熊熊地燃烧着,却是完全感觉不到,一丝的热乎气…… 这火怎么没温度啊? 怪不得,他事先没能察觉…… 这一回,他真的是怕了,腿都软得站不直了,不自觉地跪了下来,“小的有眼不识真仙,您大人有大量,绕过小的吧,小的再也不敢了……” 对于这种欺软怕硬的跳梁小丑,半仙连一个眼神都懒得施舍给他,目光直接越过了他,落在了李里长的身上,声音不怒而威,“你可知错?” “我、知错……”李里长紧挨着凶汉,跪了下来,“我不该打扰上仙做法。可是……” 收起眼中的惊恐,再次抬眼时,多了一分决然,“我身为李家村的里长,不能白白看着刘家村的风水阵,坏了我们村的运势啊……” 凶汉也收敛了一身的戾气,磕头求情道,“里长都是为了乡里,请上仙不要迁怒于他。责任全在小的,是小的鼓动村民闹事的,要罚就罚小的吧……” 原来是怕风水阵,坏了他们的运势啊! 为免贪多嚼不烂,李元芳仅将最靠近水源的刘家村,作为试点区域,挖渠灌溉。 若是效果好的话,再考虑进一步扩展沟渠,覆盖到附近的几个村庄。 既然这李家村自己凑上来了,不收下他们,岂不是对不起幕后黑手的成全? “众生平等,本仙不会厚此薄彼,将与李府尹商议,将风水阵(也就是沟渠)扩延至李家村,两村一起惠泽,永结通家之好。” 李里长大喜过望,都不知该如何表达心中的喜悦,带着村民不停向半仙磕头谢恩。 胡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就这么解决了?太简单了吧!” 朱寿全程看着胡勒根和柴胡,熟练地规划路线,引爆火药,煽风造雾,手法异常娴熟。完事之后,还知道迅速收拾残局,不留下一点痕迹,一看就不是第一回这么干了。 “想不到火药,还能这么玩。” 这是无羡借鉴了后世武侠剧,运用大量的精准爆破,呈现出令人震撼的视觉特效,“怎么样?唬人的效果不错吧?” “真是淘气,”浅浅带笑的语气,无奈中透着宠溺,“在西域,你也是这么玩的?” “怎么可能?”刚刚返回的狗蛋开口道,“那时要穿越大漠,轻装简行,能带上的火药并不多。何况还遇到了沙尘暴,丢了不少物资,哪能如此糟蹋火药。” 常伦才不在意火药不火药的,他的关注点全在“西域”上。 那可是西域啊! 因为太过遥远,而活在了传说之中,充满了神秘与奇幻的色彩。 他的好奇心被彻底勾了起来,兴致勃勃地凑上前来,“你们经过了多少个国家?都是什么样的?” “经过的国家确实不少,百八十个总有的。”至于什么样的,他完全没留意过,也没心情去留意,因为…… 是一路杀过去的。 西域商道可不是好开拓的,全凭拳头和实力。 那时断水断粮,被几股势力合力围剿,如今想来,仍叫狗蛋心有余悸,能捡回一条命,活着回来就不错了。 常伦缠着狗蛋,让他讲在西域的见闻,狗蛋特意挑出了自个儿的丰功伟绩来,像个说书人似的,讲得口若悬河,牛皮都快被他吹上天了。 白前也在一旁听着,越听越不对味,“三十六国合力围剿你们,那得多少人马?”这么都能被你们逃脱了,他们是眼瞎了,找不到人?还是没吃饱饭,跑不动路啊? “……”狗蛋哑然,他的话中的确掺了不少水分,不过当时的情势确实处于生死危急,说是四面楚歌、八面埋伏,丝毫不为过。 私下里何关同狗蛋如何死掐都成,在外人面前可不能拆他的台,“西域小国林立,有些国家同大明的一个府差不多。有上千人参与,就能算是一场大战了。” “你们把对方引入山谷,只用了一石火药,就引发了山崩?”白前又提出一个疑点。 “怎么?不信?”谈到自个儿的拿手绝活,狗蛋也是有傲气的,“改明个你找个山头,我将整个山炸了,让你开开眼。” 张永见他言之凿凿,信了几分,望向无羡的目光晦涩不明,“无羡几时琢磨出威力那么大的火药啊?” 无羡一愣,知道张永是误会了,忙解释道,“带去的火药只是普通的,不过是用的手法特别而已。” “如何特别?”朱寿也来了兴致。 “通常印象中,火药放的越多,爆炸的威力越大。其实在现实中,只要找到几个精准位置埋入火药,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无羡捡了根麦秆,在地上画了起来,“比如说一块巨石,只要找出几个关键位置,挖上小孔,就能让它由强变弱,凭借一个妇孺之力,也能轻而易举地将它粉碎。” 张永自认武力不俗,拼尽全力,都没信心将一块巨石击碎,以妇孺之力就能做到?真是越说越玄乎了。 白前却不这么觉得,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可见疏松的结构,确实能让原本坚硬之物,变得脆弱不堪。 “能将具体的图纸画给我吗?”有机会他要试验一下,说不定能运用到河渠的开挖中,削减人力。 这是无羡看《越狱》学来的,她只有理论概念,具体该如何寻找那些关键位置,还是靠沈钰带着胡勒根几人,不断在实践中摸索出的经验。 所以问她真心没用,“你问胡勒根吧!” 白前拉着胡勒根问个不停,其余人则缠着狗蛋继续问西域的事,他对风土人情知道并不多,敷衍了两三个问题,实在头疼得很,索性将那群好奇宝宝交给了何关。 朱寿将无羡拉到了一旁,“你是如何训练狗蛋他们使用火药的?” “义父给了我一个铁矿,没有足够的人手开采,我就拿来给他们练手。” “你就让他们用火药来炸铁矿?也不怕伤了人。”朱寿摇头轻笑,无奈中挟裹着赞赏。这般疯狂的法子,怕是只有他的小无羡,才能想得出来。 “不怕,我的势力范围内,没人敢来。”霸气一览无余。 想想也是。 张永同他提过,她最爱在所属范围内埋设火药,还很嚣张地竖了警告的牌子: 擅闯者,后果自负。 第239章 你是人吗? 朱寿将无羡当做了自己人,从不与她客气,“我手中也有几处矿脉,拨百八十人,让胡勒根和狗蛋,替我训练他们,如何使用火药。” “出人没问题,只是爆炸时动静不小。我那边地处偏僻,居民少得可怜,炸了就炸了,没人会闹事。若是换作腹地,人多口杂,一个处理不好,就如这李家村,容易生出事端。” 朱寿早就想好了办法,“让半仙同他们一起去,随便找个托词,唬住附近的村民。” 仔细想来…… 确实,没有谁比半仙,更适合来安抚民心了,简直比官府还管用。 当然,这话也就在心里想想,无羡可不会说出口,省得刺激了朱寿,让他觉得,他的指令还没一个骗子管用。 “你有西域的地图吗?”朱寿的嘴角勾起散漫的弧度,从远处看去,一副吊儿郎当的调调,只有身侧的无羡,才能用他的语气中,听出一分凝重来。 “有。”无羡应道。 狗蛋本就是被她当做斥候培养的,特意让他学了地图绘制,不过在这方面,他真没什么天赋,学了几年才学了些皮毛,倒是胡勒根掌握得不错。 后来随她去了西域后,所过之处都绘制了详尽的地图,又通过各种渠道搜刮了不少。 其中,有从交好的商队中获得的,有从对立的势力中抢来的,还有从地下黑市中高价拍下的。 可以说,她所收集的西域地图,比任何一个西域国主都要全面,是她掌控西域商道的重要依仗之一,属于最高级别的机密。 吐鲁番向明廷求娶,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看中了她手中的地图。 朱寿原先只是随口一问,没有想到,无羡给了他如此大的一个惊喜,激动地抓住了她的手,“我要吐鲁番及其四周的地图。” 无羡一听他这话,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你要取回哈密卫?” “哈密卫是连同西域的门户,”不得不收,“你费尽心思,为我寻了千匹天方宝马,自然得顺利运回大明。” 那些宝马只是无羡抛出的一个诱饵,虽然诱人,可是鱼儿太过胆小,她没有十足把握让他们上钩,“内阁会同意出兵吗?” “一群鼠目寸光的老家伙,会同意才怪,”朱寿早就不指望了,“等我彻底掌握了兵权,就不必再受他们的桎梏了。” 海上贸易被禁,哈密落入吐鲁番之手,丝绸之路也会受阻。 海陆、陆路皆被切断,放任下去,成了名符其实的闭关锁国,不利于大明的长远发展。若是能尽快夺回哈密的掌控权,自然最好不过。 “地图我没带在身边,下次柴胡回城补给,我让他将地图带来。” “好。”朱寿眼中的欣喜一闪而过,转瞬即被哀怨所取代: 他的小无羡,真是一个行走的宝藏啊! 真想立即将她抢回豹房去,省得总被人给惦记上。 …… 随后的几日,最忙的就属白前了,白日实地勘探,夜里挑灯画图,熬了三日三夜,终于将扩展后的沟渠,给规划了出来。 随着工程量的增加,无羡等人的假日计划被迫延长了,在刘家村多耽搁了十多日。 朱寿乐得窝在村中,与她黏在一起。 人心,总是越来越贪的,住进了同一个院子后,便想住进了同一间屋子,同她靠得更近一些。 对此,无羡自然是不会同意的,每天狼妖杀结束后,就将朱寿赶回了他自己的屋子。 她不邀请他进屋,他就不会自己想办法吗? 夜深人静,鸦雀无声。 正是私会佳人的绝佳时机。 朱寿蹑手蹑脚地摸到了无羡的屋子前,刚要推门,正对上胡勒根那双幽蓝的眸子,“朱公子真是好兴致啊,那么晚出来赏月。” “是呀!”朱寿尬笑着转身离开,头顶的天穹深沉如墨,连个月牙都没有。 之后,相同的情况上演了七八回,每一回都撞上了胡勒根。 有一次,他特意绕到了屋后,偷偷爬上了屋顶,想从屋顶进入屋内。 就这样,都能被胡勒根逮到。 真真是气死他了! 算了…… 看在他不日即将去矿山,培训神机营的份上,他大人有大量。 咬牙忍了!! …… 半个月后,被耽搁的封印法事,继续进行。地点经重新堪舆,选在了两村交界之处。 这一回,法事没人作梗,办得顺顺当当。 完事之后,每家每户将桌案搬了出来,首尾相连,弄了一个长桌宴,一眼望不到头。 各家备了一道菜肴,将两村的人都召集了起来,热闹得像过节似的。 朱寿自小吃饭,用的也是长长的桌案,美味佳肴摆满了一桌,可惜用饭的只有他一人,孤单得很。 即便身边有八个太监相伴,但是碍于身份,他们绝对不敢上桌陪他一同吃饭的。 品的是空虚,尝的是寂寞。 后来去了大同,有小无羡的陪伴,才感受到了几分温情,但是论起场面来,也无法与这场两村人都参与了的长桌宴相提并论。 张永嫌弃地瞥了桌上的那些菜,十道中有一道是豆腐,两道是萝卜,三道是白菜,四道是野菜,好不容易加了一道荤腥。 但是,那是无羡出的! 是的! 她很豪气地宰了一只羊,承包下了当日所有的荤菜! 张永不由地劝道,“公子,您的身份尊贵,怎么能同那些粗鄙的村民,一起用膳呢!” 朱寿的心情不错,随意地摆了摆手,“与民同乐,何必在意。” 张永怎能不在意,“那些菜也没验过,万一有人心怀不轨……” “这儿又没人知道我的身份,真有人下手,还不将两个村的人都给害了?” 朱寿眉宇间透着几分不耐,在无羡身边坐下,拿起了筷子,兀自吃了起来。 讲真,味道真心一般般,与光禄寺的厨艺半斤八两。 不过,他吃的又不是味道,而是热闹,是宫里没有的那份烟火气。 …… 回到小院,无羡屏退了旁人,单独找来半仙,“我在刘家村的事情也已经完结了,该回皇城了。你呢?有什么打算?” 半仙一愣,眼底一片茫然。 这阵子,他同无羡等人玩疯了,都快忘了,自己是个江湖骗子了。 自从师父仙去之后,孑然一身的他,难得交到了朋友,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群! 洒脱的常伦,耿直的白前,急躁的狗蛋,蠢萌的墨竹,矫情的奚淼,小气的何关,逊顺的胡勒根,内敛的马哲…… 一起用饭,一起嬉戏,每日欢笑不停。 这是他从未奢想过的。 哎…… 想不到那么快,就要分道扬镳了,不知道,他还能再习惯以前踽踽独行的日子。 “你有没有想过,要留下来?” “啊?” 无羡以为他没听清,耐着性子,又重复了一遍。 半仙眼神一亮,原来不是做梦,“我真的能留下来吗?” “可以,不过得签卖身契。”无羡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契书。 半仙本就是个农户之子,后来跟了师父,以行骗为生,对卖不卖身的并不在意,他好奇的是,“奚淼和何关也签过卖身契吗?” “自然。做我的人,都是要签卖身契的。”没有绝对的忠心,她可不放心将人留在身边,更何况,他还要随胡勒根,去矿山帮朱寿训练神机营,做的都是机密之事,可容不得他有二心。 “好!我签!”半仙取了笔,直接签下自己的名字。 无羡看他那副焦急的样子,不觉轻哂,“你不仔细看看契文就落笔,也不怕我将你给卖了。” 半仙扬了扬下巴,“本仙神通广大,谁请来我,不得好好供着。” 得!真会往自个儿脸上贴金! 无羡扑哧一声笑了,看了他的名字,只有“怀安”二字,诧异道,“怎么没写姓氏呀?” 半仙目光一黯,在名字前郑重写下一个“谢”字,“这是我师父的姓。” 至于他的亲身父亲,连一个模糊的印象,都记不起来了。 他被欺负的时候,是师父给他出的头,饿肚子的时候,是师父给他做的饭,一身的本事,更是师父传授的。 对他而言,师父不是生父,胜过生父。冠了师父的姓,也没什么不可。 “怀安也是你师父替你取的吗?”无羡问道。 “是啊!”半仙心头涌上一股暖意,唇角的弧度柔和了几分,“师父希望我一生无忧。” 至于他的本名,早就被婶婶的一声声“小扫把星”给取代,想不起来了。 “那以后,就叫你怀安!”无羡收好契约,“你对哪一类的丹士,比较敢兴趣?” 作为一名专业的人事,她得先摸清他的兴趣,才能对他之后的职业发展,做出有针对性的规划。 怀安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手指抵着下巴道,思索道,“我喜欢探寻神奇的事物……” 那就是化学反应比较明显的。 “神机营那边,会去矿山练习火药的使用。你随胡勒根等人同去,在附近的村子转转,帮他们掩饰下火药爆炸时引发的动静,别惊吓了村民。 “我会给你在矿山建个工坊,让你专心研究,大明需要更具威力的火药。 “除了硝石和硫磺的提纯外,你还可以研究一下铁矿的提纯。 “物资管够,你只要专心研究即可。” 怀安拉长了脸,明显不情愿,“那岂不是要与你分开了?” “怎么?舍不得我啊?” “我只是舍不得失去一个牌友,没人陪我玩狼妖杀了。” 这话说得言不由衷,无羡轻哂出声,朝他眨了眨眼,“有个秘密,是关于炼丹的,我只告诉你,想不想知道?” 怀安高傲地仰着下巴,“炼丹的秘密,还有我不知道的?” “是——”拖长的尾音,带着敷衍的意味,“人有活泛与沉稳之分,金属也是如此。纯净的铁是银白色的,活泛后变成了红棕色,称为生锈。” “那又如何?” 随便抓个铁匠来,都知道的事。 怀安单手支着下巴,淡无波痕的双眸透着一抹懒散,显然对此提不起兴致。 “除了金属会发生变化,别的东西也一样。”无羡用手指蘸了茶水,在桌案上写了个c,“这代表纯净的炭。” 隔了一寸距离,她又写了一个o,在右下角标了个数字二,“这代表空气中的一种物质,你可以称之为氧气。” 然后,她在两者间加了个加号,“将炭暴露在空气中燃烧时,就会变成二氧化碳。” 炭的燃烧反应,被她渐渐补齐。 她将干了的手指,用茶水润泽了一下,在桌案上写下了第二个化学方程式。 “但是在空气闭塞的情况下,氧气不足,二氧化碳会与炭继续反应,变成一氧化碳,这就是俗称的炭毒。” 怀安眼中的懒散尽数褪去,瞳孔骤缩,只剩下满目的震惊! 他第一次听人如此解释炭毒的成因。 那些奇怪的符号又是什么鬼? 他怎么从未见过? 那是天书吗? 在他惊异的目光下,无羡的书写仍未停下,“红色的铁锈,其实是铁与氧气缓慢结合后,生成的氧化铁。在高温后,与一氧化碳反应,氧被夺走,又恢复纯净的状态。” 用一氧化碳与氧化铁反应炼铁的方程式,随之跃然桌上。 “照你那么说,只要让铁矿与一、一氧化碳反应,就能获得纯净的铁,就不需要铁匠反复锻造了?” “木炭生成的一氧化碳,能让铁的纯度更高。但是铁中混入炭后,提升了硬度的同时也会变脆,很容易断裂。 “铁匠在反复捶打的时候,能加快铁中多余的炭与氧气反应,让铁中的炭含量,达到最理想的比例。 “除了炭含量之外,在铁的熔炼中加入适量的镍、铬、锰等,可以让铁强化为钢。 “我会给你寻来各种原石,至于比例如何调配,温度如何掌控,都需要你来摸索。” 怀安激动地抓住无羡的手,“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脑中突然蹦出一个荒诞的想法,“你到底是不是人?” “你在骂我?”高挑的眉梢,隐隐透着不悦。 第240章 找备胎 “不……我的意思是说,你是神仙转世吗?”怀安指着桌上的公式道,“不然,你怎会懂得这些天书?” “这个嘛……”无羡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故作高深道,“我曾死过一回,穿越阴阳之间,侥幸窥探了一丝天道。” “原来如此。”怀安点点头,接受之迅速,让无羡有些意外,还能举一反三,“那铜呢?是不是和铁一样?” “嗯。”无羡随即写出了铜的还原反应,谢天谢地,毕业那么多年,竟然还记得,没有还给她的中学老师,“这些你记在心里便好,天机不可泄露!” 怀安敛去笑意,神色肃穆,“弟子谨记在心。” 无羡伸手一抹,将桌上的水痕尽数擦去,“在矿山上好好钻研炼铁,我要你当做炼丹一样去研究,找出简单易行的方法,改善技术。即便是一个学徒,也能炼出最优质的钢材。” 怀安从座位上站起,郑重地行了一礼,“弟子一定刻苦钻研,不会让师父失望的!” 无羡嘴角一抽,这家伙脸皮倒是厚,都自顾自地叫上“师父”了。 之后的半日,众人都忙着打包行礼,只有怀安偷偷拉着无羡,在角落里咬耳朵。 他发现有些元素的下方是带数字的,有些则没带,便询问无羡。 无羡向他解释了化合价的概念,并将化合价的口诀背给他听。 怀安正听得专注,朱寿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在聊什么呢,说得如此投机?” 怀安打了个激烈,魂都要被吓了出来,“没、没什么……” 朱寿的目光凌冽,直逼而来,看得怀安越发心虚起来。 哼,眼神飘忽不定,行为鬼鬼祟祟,说话吞吞吐吐,越发让朱寿怀疑: 怀安与小无羡有秘密! 还是不愿意人知道的那种! 朱寿立马在心里,给他判了流放之刑,让张永速速安排他去矿山。 还有那个胡勒根,也是讨厌得很。白天时刻跟在小无羡的身边,让他没法偷香,夜里还守在她的屋门口,让他没法窃玉,像个看门狗似的。 那么喜欢看门,让他守矿山去! 明日一早,即刻启程! 一息都不能耽搁! 至于朱寿本人,则带着无羡回城了。没有碍眼的人打扰,他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拉着她的小手,进入车厢内说悄悄话。 见无羡要将他一脚踹出去,他瞬间收敛起不着调的痞笑,正色道,“同你说正事呢!我收到了北边来的密报,北元的内部打起来了,巴图孟克病危,没功夫惦记你了。” 无羡彻底松了口气。 之前,她暗中借用马市的渠道,买通了北元的行商,在几个部落间挑事。 原先只想牵制下北元使团,没想到…… 效果大大出乎她的预料! 她可不认为,仅靠几个行商的挑拨,就能在草原上,掀起如此大的风浪。 “你在背后推波助澜了?”无羡用的虽是疑问句,语气却很笃定。 朱寿抓着她的柔荑,算是间接承认,“我怎能舍得你嫁去北元?” 要嫁,也只能嫁给他! 别人,想都别想! 矜骄的语气,挟裹着几分霸道,炽烈的眸光灼灼如火,将无羡完全笼罩其中,宛若要将她一寸寸点燃。 心,在不知不觉中…… 早已乱了…… 无羡心虚地避开了他的视线,为了平复纷乱的心绪,换了个严肃的话题,“那么好机会,你打算主动出击吗?” 确认过眼神,是个不解风情的丫头。 扎心了…… 不知是怨她的没心没肺,还是怒内阁的畏首畏尾,朱寿叹息了一声,“内阁的政策一向偏于保守,一定会极力反对。更何况,如今国库空虚,无法筹措出征的军饷。” 想不到,一文钱不但难倒了英雄汉,还将他这个一国之君都给难倒了。 真是…… 憋屈得很啊…… “小无羡可是说过的,你会养我的!”委屈的腔音自耳畔传来,温热的气息喷洒在她的脸颊,在暧昧中不断地升温。 被刻意被搁置的记忆,再次勾起…… 原来,这家伙还记得呢…… 只是…… 说这话的时候,她并不知晓他的身份,不然哪有脸说出口啊!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世间还有比你更富的吗?随便开采个银矿,就富得流油了。”哪里轮得到她来养? 用开玩笑的语气,说着最正经的话。 掩盖着心底悄悄涌动的情愫。 “怎么没开过银矿?亏了……”朱寿的目光中,哀怨更甚。 无羡瞪大了双眼,简直难以置信,“开采银矿都能亏?” 那可是银矿啊! 开采出来,就是白花花的银子! 得到鸽子蛋大一块,就够一大家人花销一整年了,怎么可能亏? 说给谁听都不信! 朱寿将无羡拉近几分,下巴支在她的肩膀上,语气奄奄的,“账面上多记些花费,少记些产量,不就亏了吗?” 得!她还能说什么? 貌似只剩下安慰了。 “我养你……”轻轻的一声,让朱寿的心情瞬间好到飞起。 一股暖流涌上了他的心头,驱散了初冬的寒凉。 自李家村到什刹海的路,慢慢吞吞,晃晃悠悠,从日出走到日落,仍让朱寿感到路程太短、速度太快。 “我到家了。” “嗯……”低落的语气,满是不舍。 无羡的目光沉沉,落在了握着她的手掌上: 你是不是该松开了啊? “这回分开,也不知道何时能够再见了,你就没点舍不得我吗?” 舍不得,也要舍得…… 她无惧商场的弱肉强食,无惧战场的刀光剑影。她有着绝对的实力,给予对手迎头痛击。 只有朝堂之上,皇宫之内,是她避之不及的。一个个嘴上说得义正言辞,心里却是怀着鬼胎,背后更是笑里藏刀。 她不想卷入朝堂的漩涡,天天在阴谋诡计中挣扎,不是算计别人,就是被别人算计。 那样的日子,想想就让人压抑得透不过起来,即便斗赢了也没有丝毫的成就感。 所以,她退缩了…… 在他最需要支持的时候,自私地放开了他的手,避得远远的,留下他一人在群狼环视中孤军奋战…… “真是个小没良心的……”朱寿轻叹一声,捏了下她的手心,终究还是松开了,“记得要想我。” 因为我也会想你…… 很想很想的那种…… 无羡动了动唇角,还是将留恋都咽了回去,只留给他一个默然的背影,在凄冷的月光被拉长。 目送她消失在了侧门之后,朱寿收回了目光,声音清冷如夜风,“回豹房。” 啪!—— 一声响鞭落下,车轮再度转动,沿着官道绝尘而去。 …… 另一边,无羡踏过一道道门槛,越往里走,越是觉得氛围诡异。 家丁们对她的笑容太过灿烂,欢迎过太热情,总觉得,像是在暗戳戳地谋划着什么。 心中的警觉顿起,无羡收住了脚步,对何关道,“你代我去给爹爹问安吧!” 让他先去探探底,在事情没有明朗前,她得避开主力交锋,努力保存实力。 所以,先闪一步嘞! 脚还没迈出三进院门,便撞上了笑容可掬的刘安。 没那么衰吧? 那么快就被抓了个现行?! 无羡的嘴角不由地一抽,尬笑道,“刘叔叔,正巧啊!” “小主子一回来就让我遇上了,可不是巧了嘛!”刘安回了个无懈可击的笑容,“怎么不亲自去给老爷请安呢?老爷可是天天记挂着小主子呢!” 守株待兔,必没好事! 无羡捂着肚子,双眉拧起,打算接住尿遁,“坏了坏了,忍不住了……我得先去一趟茅房……” “那可不能忍,三进院的茅房更近些,小主子快随我去吧!” 哎,她怎么就忘了,刘安在她爹身边,就是一个谋士。 她这点小把戏,连柴胡都骗不过,早就被他给看穿了,但偏偏不说穿,留着逗她玩呢! 早死早超生,认命吧! “爹爹比较重要,还是先去看爹爹吧!”无羡放下了捂着肚子的手,一脸赴死的决然,乖乖随着刘安前行。 路经书房时,仍未见停留,拐了个弯,直往四进院而去。 那儿不是他爹的卧室吗? 无羡心生疑窦: 奇了怪了,平日她爹都是将她叫到书房议事,虽然他俩是父女,若是经常出入他爹的卧室,传出去也不好。 所以,除了刚搬入这儿时,为她爹收拾屋子的那一回,她从未进入过她爹的卧室。 今日是怎么了? 居然让刘安带她去他的卧室? 即便他爹大大咧咧,不在意这个,刘安也会提醒他才是啊! 若不是天色都暗了,她非得瞧瞧,太阳是不是打东边落下的。 心下正思量着,刘安掀开了帷幕,待她进入屋内。 无羡扫了眼空荡荡的外屋,内心疑虑更甚,“我爹呢?” “在里屋躺着。”刘安答道。 “那么早?爹爹还没同姐儿一起用饭呢!不会是病了吧……” 想到这儿,无羡不觉加快了脚步,进了里屋,就见她爹躺在床上,被子盖得死死的,眼睛微眯着,说话的中气比平日弱了不少,显得虚弱无力,“姐儿……回来了?” “爹爹怎么啦?姐儿好久没陪爹爹用膳了,让厨房准备了一桌菜,其中还有爹爹最爱的烤羊腿!” “爹爹吃不下啊……” 无羡没想到,她爹真的病了! 不过…… 不是真病,而是装病! 要不是看到他那油腻的嘴角,还残留了一粒胡麻,她还被蒙在鼓里了呢! 她从前怎么没发现,她爹的演技那么好,和仇叔有的一拼。 收起目光中的关切,在床沿上懒懒地坐下,翘起了二郎腿,语气中多了几分揶揄。 “爹爹刚吃了胡麻饼,自然是吃不下的。可惜了那只烤羊腿,还是我特意从刘家村,给爹爹带回来的,腌制了一整日,啧啧,烤起来可香了。” 无羡砸吧下嘴,像是在回味烤肉的香味,转身对柴胡吩咐道,“去厨房切一盘来,即便爹爹吃不了,闻闻味道也好的。” 李霸的口水都泛滥了。 能看,能闻,却不能吃…… 这不是折磨人嘛! 他的宝贝闺女,出去一圈学坏了…… 算了,他还有要务在身。 忍了! 李霸将口水咽回了肚子里,继续装病,“爹爹就是担心你啊,怕我有个什么意外,留你一个孤零零的,都没脸去见你娘……” 许是动了真情,眼中湿润起来,竟是泛起了泪花。 无羡牵起他的手,语气柔了几分,“爹爹想让姐儿做什么,尽管开口,姐儿见你的脸,又圆了一圈。”可见她不在的日子,没人监督着,敞开了肚子吃肉,胃口杠杠的,“捂着那么厚的被子,没病,都要闷出病了。” “还不是为了你,让爹爹我操碎了心。”李霸瞥了她一眼,让刘安取来一沓画像,“这些是爹爹给你精挑细选的,你瞧瞧,有中意的没?” “爹——”拖长的尾音酥软人心,带着几分撒娇的意味,“姐儿还小,还想多陪您两年呢!” 别说是留两年,就是十年八年,李霸都乐意得很,可是…… 先有皇宫的选秀,后有北元的求娶,全都都是虎狼之穴。 让他不得不做防备啊! “爹爹都想好了,咱先挑一个顺眼的,先将亲事定下来。这样,谁都没法再打你婚事的主意。至于大婚,过两年再办也不迟。” 这不是拿人家做备胎吗? “爹爹,若是两年后婚事有变,岂不是耽误了人家?” 无羡觉得有些对不住男方,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定亲,可不就是耍流氓嘛! 他闺女就是太善良,“如今,你的婚事才最是重要的!”不能再让人拿捏在手里。 无羡继续推脱道,“单凭一张画像,画人画面难画心,姐儿又看不出他们的真实品性,万一挑中一个斯文败类呢?” “不怕!”李霸嘿嘿一笑,抽出其中的一张来,“这是陈千户的三公子,爹爹约了他明日去茶楼喝茶,到时让你相看相看。” 看来,双方早就定下了,她是没有拒绝的余地了,嘴角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您开心就好。” 第241章 奇葩相亲事1 翌日一早,无羡与马哲对练完,刚在膳堂坐下,就被她爹给抓包了,“快去换身衣服,随我出门。” “那么早?”无羡的嘴里,还叼着一只热气腾腾的小笼包,吮吸着鲜美的汤汁,舍不得松口。 “别吃了,”说归说,李霸自个儿却用手抓了一只小笼塞入口中,“咱们去漱心斋喝早茶,听说,那儿的早点不错,去晚了,就占不到好位置了。” 无羡无奈,转身临走时,往嘴里塞了一只小笼,左右手又各拿了一只,方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坐位,回屋换了身衣服。 李霸看着她身上的曳撒,与离开前的那身一模一样,“你到底有没有换过衣服呀?”一看就是敷衍他。 “自然换过啦!”无羡抬起琵琶袖,凑到了她爹的跟前,“您瞧瞧,这身可是干净的,还带着皂角的清香呢!” 李霸瞧了半晌,没瞧出啥区别来,只觉得那浅淡的月白色,似幽泉,似夜雪,清冷间流露出几分疏离。 今日可是要带她去相看的,“太素了,换身鲜亮些的。” 她爹那是什么直男眼光,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好不好? 只有这个颜色,才能完美地衬托出她的冰肌玉骨,清隽着呢! 秦楼楚馆的姐姐,哪个见了,不是争着对她抛媚眼的? 无羡翻了个白眼,“爹,姐儿的衣服,基本都是这个色的。”她才不要换呢! 衣服鲜亮有什么好的,太过显眼,在战场上容易成为敌人的攻击目标。 若不是她的肤色属于冷色调,大地色的衣服穿在她身上真真是土气得很,实在不适合她,她早就将衣橱里的月白色,全换成萱草色了。 那才是最佳的保护色啊,混在黄沙漫天的大漠,谁都找不出来。 见李霸还在纠结,马哲开口劝解道,“老爷,主子毕竟是姑娘家,不适合与男方见面。不如穿得素净些,扮作您的小厮,暗中相看。无论最终婚事是否定下,都不会损了主子的名声。” 李霸想想,有道理啊! 于是对马哲道,“那你换一套和姐儿差不多的衣服,随我一起去。”多一个人,更好替她的姐儿打掩护。 “小的能跟着一起去不?”何关一脸希冀。 如此重要的时刻,他怎能不在主子身边陪着呢? 尤其是现在,胡勒根和狗蛋都不在,他可是随侍的第一人选! 李霸拍了下他的脑袋,“你去做什么?” 又不是去干架,要那么多人干什么? 万一吓到了人家,留下了一个坏印象,可咋办? “老实留下看家。” “是……”何关只能目送着他们出门,可怜巴巴地扒着门框,哀怨得像个弃妇。 “在街上掉金子啦?看把你给瞧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揶揄声自身后传来,何关扭头望去,墨竹正推着行动不便的奚淼出来晒太阳。 何关收回目光,继续忘向门外,“老爷带主子出门了……”没带我啊…… “又不是去了不回来了。”用得着摆出那副空虚寂寞冷的样子吗? “你起得晚,不知道,老爷正替主子物色姑爷呢,一大早就带她相看去了。” 竟是去相看了…… 奚淼的脸色骤沉。 何关将他的变化尽收眼底,促狭的笑意爬上嘴角,心情瞬间转好: 让你奚落我,知道真相的你,是不是比我更心塞? 没得意多久,奚淼的一句话,将他难得拾起的好心情,无情地击得粉碎,“那么重要的事,主子没带你去,却带马哲去了?” “那是马哲嘴甜,讨好了老爷。”若是主子开口,一定会带他去的。 何关还想回踩他几句,想不到那个小倌跑得倒是贼快,转身就走。 靠!他还没将场子找回来呢! 今日先放你一马,下回狼妖杀的时候,连本带利找你算账! …… 墨竹推着奚淼,回到了小院内。 前两日还嫌过分吵闹的氛围,如今骤然冷清下来,只有小玉儿晃着尾巴,热情地迎上来,更显得萧瑟孤寂,心里不觉空落落的。 有句话他憋在心里,不知当讲不当讲,扯了扯嘴角,还是开口道,“公子……若是主子有了姑爷,会不会……容不下我们啊?” 奚淼揉着小玉儿的手一顿,眼神淡然,目光平静得有些叫人心疼。 喃喃的低语,像是在回答墨竹,又像是在回答他自己,“她不会的……” 至少今日不会…… 因为马哲去了。他是朱寿的人,定然不会让无羡看中别的人。 至于以后…… 又何必在意呢? 如今的快乐日子,都是上天垂怜他的。即便日后注定要离去,也留给了他一段珍贵的回忆,够他藏在心底,回味一辈子了…… …… 漱心斋。 “哟!客官那么早到了呀,雅间早就给您备下了。” 小二一脸热枕地将他们迎上了二楼,“本店的雅间紧俏得很,若不是您提前定下了,可就没位置了。” 原来早有预谋了呀! 无羡嘴角噙着笑,瞥了她爹一眼,便收回了目光,打量起这间雅间来。 墙角摆着一盆文竹,虽算不得名贵的品种,搭配着小巧的假山盆景,也是让人赏心悦目,足见花了不少心思。 雅间的视角也是极好的,凭栏而望,正对着金鱼池,可惜错过了观莲的时节,莲花已经败落,只剩下了枯黄的根茎,一根根插在水塘上。 李霸翘起二郎腿,“将你们这儿出名的点心都摆上来。” 小二就喜欢这般豪气的客人,上点心的速度飞快。 马哲给他丢了几枚铜子,“我家主子爱静,不用你伺候了。” 出手大方,又不找麻烦。 小二揣着赏钱,笑呵呵地退出了雅间,留下一桌的花式点心。 漱心斋不愧是出了名的,各色点心看着就精致。单单是花馍,就摆了整整一盘,层次分明的褶子,宛如片片花瓣绽放,两边各摆了一只灵动的面鱼,遥相呼应,塑造出鱼戏莲花的热闹场景。 “姐儿,还站着做什么?怎么不坐下一起吃?”李霸道。 “爹爹忘了,我现在可是您的小厮,坐下来不就穿帮了吗?” 无羡立刻进入角色,给李霸夹了一朵莲花,“今日由我伺候老爷用膳。” 李霸笑眯着眼,对闺女的服务很是受用。夹起面花就往嘴里送,才咬了一口,就给丢下了,嫌弃地撇了撇嘴。 “什么嘛,就是一陀长得好看些的白面馒头,还没早上那笼小笼包好吃呢!”早知道,就不该浪费了,吃完再出门。 李霸是个典型的肉食主义者,无肉不欢,想找个肉馅的糕点,可惜小二不在,找不到人能问,只能自个儿找。 待相看的公子姗姗而来时,便见到他面前堆了一大碟吃过的点心,全都只咬了一口便给丢弃了。 没办法,没吃到肉馅,他根本提不起食欲咬上第二口。 但是外人不知道,看到他这副浪费的样子,便不觉蹙起了双眉。 哼,不愧是边陲小镇来的,即便发达了,也难掩骨子里的粗俗与鄙陋。 对方的吃相如此难看,他更要好好展示自身的涵养,方能在对比中,凸显出良好的家教来。 他以一个自觉优雅地姿势,抚平直裰的后裾坐下,先入座,再问候,“见过李员外。” 李霸本就不注重礼俗规矩,没觉察出他言行中的轻慢与疏远,热络地给他斟满茶水,“小侄就是陈千户的三公子吧?平时有什么爱好?” 陈三公子没吃早饭,举起筷子,本想吃些垫垫胃,怎料扫完满桌的点心,全叫李霸给动过了。 这副杯盘狼藉的样子,还让他怎么下筷啊? 若不是他家家教好,真想直接掀桌子走人了! 嘴上没说什么,心中的不满,依旧表现在了蹙起的双眉。搁下筷子,微微呷了一口茶水,垂下眼睑,淡淡道,“家父让我多看书。” 一个武将的后代,看哪门子书啊? “不习武吗?”李霸关切地问道。 千户是世袭的,可惜他排行老三,袭荫与他无缘,“家父想让我从文。”若是能以科举入仕,与他大哥一武一文,相互扶持,自是最好不过了。 可是李霸不喜欢啊! 他最讨厌的,就是那些手无缚鸡之力,偏又看不起武将的文人了,一个个都是酸丁。 怪不得长得白白净净的,身子单薄得跟个娘们似的。他的姐儿,让他一手一脚,都能轻松将他给撂倒了。 “小侄出身武将,平日不骑马射箭吗?” “家父平日督促我的学业,无暇玩乐。” “弓马怎么能算是玩乐呢?往大了说,能保家卫国,往小了说,能强身健体,很重要的。” 李霸想将他从歧路上拯救回来,哪知他完全不领情,俊眉蹙得更紧,显示了心中的不满,直白地回绝,“文亦能提笔安天下,家父早已为我请了儒士授业。” 以他这副性子,看来是扭不回来了。 李霸不死心地又问,“小侄平日都看些什么?我闺女平日也爱看书,收集了不少兵书、杂记,你俩应该有很多话题可聊。” “家父说,杂记都是闲书,耽搁时光,多读无意,让我多看些四书五经,那才是正要。” 无羡在边上站着,都快听不下去了,那个陈三公子真是一个话题终结者,只要一开口,就能将话给聊死。 嘴角刚漾出一丝笑意,突然对上李霸犀利的目光,又给硬生生地憋了回去。 笑什么笑! 你爹爹我舍下这副老脸,还不是为了你这个不省心的丫头! 李霸心里憋屈,无奈为了闺女,只能觍着笑脸,又找了个新的话题,“小侄那么好学,想必学业不错吧?有进国子监吗?听姐儿说,她两个朋友的弟弟,都是在国子监读书的。” 陈三公子脸色一僵,“国子监很难进的……” 对于白丁来说,进了国子监,便是拿到了科举的入场券。 对于他们这群官宦子弟而言,更是入仕的捷径。即便在学业上没有建树,只要顺利混到毕业,也能靠此补个官缺。 利益当前,国子监的名额被挣破了头,谁不想为自家儿孙寻一个。 他爹虽是官身,却只抢到了一个名额,给了他二哥,所以,他的学业只能靠他自己。 “国子监很难进吗?我家闺女有几个好友,家中子弟都进了国子监。”不过,都是捐来的名额。 李霸撇撇嘴,心里对那群酸丁更是不屑。 不是视金钱为粪土吗? 还拿银子捐什么学呀? 不是打脸吗? “那很了不得啊!”陈三公子羽睫一颤,心里有些明白,他爹让他来的目的了,“国子监的名额向来紧张,即便是认捐一个名额,也是极为难得的。家父原是想替我筹措一个名额的……” 可惜,出了些意外。 他哥与兵部侍郎的嫡女结了亲,算是高攀了,为了显示诚意,嫁妆上将就不得,几乎将家底都给掏空了,凑足了七十二抬,他捐学的银子自然就不够了。 但是这些,不足为外人道也。 “想到家父为我兄弟三人付出颇多,我不愿家父再为我的学业费心。” 这是今日同这小子谈话以来,李霸听他说得最顺耳的一句了。 之前他开口“家父说”,闭口“家父说”,什么都是照着“家父说”的做,还当他是个没主见呢! 这会儿听来,倒是误会他了。 “真是个孝顺孩子。”李霸赞了一句。 陈三公子嘴角扯出一个浅笑,“可惜了那个国子监的名额,托了不少关系,好不容易得来的,原本年后就该入学的。放弃之后,不知什么时候,还能寻到机会……” 李霸给他添上水,安慰道,“只要自个儿有本事,就不怕缺了机会。” 那可是进国子监的机会! 多少人求都求不得的! 他说得倒是轻巧! 陈三公子喝了口水,润了润干涩的喉咙,“家兄娶了兵部侍郎的嫡女,亲家在仕途上多有助力,仕途走得异常顺当,过不了多久,就能更上一层楼。 “家有如此贤妻与岳丈,也是兄长的福气。” 第242章 奇葩相亲事2 陈三公子捏着杯子的手紧了紧,“小侄也想同二哥一般,进入国子监,如此可少走许多弯路。日后只要学业顺利,兄弟三人便可同朝入仕,也是一段佳话。” 李霸原本抖着的小腿,顿时停了下来,他算是听明白了: 什么孝子悌弟啊,绕了一大圈,就是自己舍不得出钱捐学,找个未来丈人做冤大头啊! 心下了然,李霸的腿又抖了起来,“小侄,捐学要出多少呀?” 陈三公子一听有戏,眼睛都亮了,忙道,“不多,也就八百石,若是没那么多现粮,换成银子也是成的。” “哟!还不少啊!” “学问是不能用这些俗物来衡量的,怎么能算多呢?况且,这是景泰帝定下的规矩。” 这当李霸不懂行情呢! 姐儿当初同他谈论捐学的事情时,可是说过具体的价格。 “八百石只是官方给的定价,实际上没多少人能付得起,一番讨价还价,以三百石的价格,就能拿下来了。” 至于冯盛等人,愿意拿出八百石,完全是看在朱大将军的面子上,想要讨好于他,在马市中分一杯羹。 如今这笔投资,差不多也让他们给赚回来了。 被人当场揭穿,陈三公子尬笑了一声,遮掩道,“大多数人找不到直接的对接人,层层托关系,可不就得多花了冤枉钱,不是?想不到伯父如此熟悉,难道是有门路?” 李霸得意地挑了挑眉,“那必须的,不然我家闺女的那几个好友,他们家的子弟,是怎么塞进去的?” 李霸摸了摸下巴,眼中闪着精光,“小侄不是说,国子监的名额难弄吗?我有门路,你找下家,咱俩合作,三百石弄来名额,八百石倒腾出去,一进一出净赚五百石,这生意不错吧?” 陈三公子哪有脸应下来? 八百石的价格,是他故意抬高的,为的是让李霸多出些钱。毕竟入学国子监只是开始,之后结交大儒、孝敬学监、应酬同窗,哪一样不需要花费。 他堂堂一个千户的嫡子,未来前途无量,愿意娶他这么个被夺爵的白丁之女,名声又是臭到家了,本就是屈就了,这也是他们应该给他的体面。 不然,他图什么啊? 没想到,竟然遇到一个懂行的,而且还拆穿了他的把戏,用这种方式来揶揄他。 他的耳尖羞得通红,忙不迭起身道,“家父还要考校我学业,便不叨扰李员外了。” 李霸看着他,如败寇一般逃了,嘿嘿一笑,“老子还没将骂战的本事拿出来呢,才说了这么几句,他就待不下去了,不好意思地开溜了,真是小样儿!” “爹爹威武!”无羡忍着笑,给她爹添满了水。 这回,必须给她老爹犒赏一下,帮她解决了一个麻烦。 武将世家出了个不成器的书呆子,就已经够丢人的了,还是个装腔作势又贪财的爹宝,连仇锜那个二货都不如,怎能入得了她的眼? 哎,害她白白错过了早膳,都快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她招呼着马哲坐了下了,夹了个糍粑。 漱心斋的点心是京城出了名了,既然来了,怎能不尝上一尝? 将糍粑沾上蔗糖,入口香糯柔韧,绵软不散,可见糯米选得不错,揉得也筋道。 至于味道嘛…… 说句大言不惭的,没她做得好。 她喜欢在糯米中加入炼乳,出笼后带着一股浓郁的奶香味,不用沾糖,就能甜到心坎里。 填饱了肚子,无羡叫来小二买单,打算撤了,不料她爹让人收拾完餐桌,又上了一壶茶,“姐儿别急着走,一会儿还有客人呢!” “什么客人?”难道还有相亲? 她爹这是当面试啊? 一场结束,又来一场?! 无羡收回腿,站回了李霸的身后。 谁让她是个孝女呢,就留下当个人形摆件呗,省得她爹回去后又继续装病不吃饭,真的饿瘦了,心疼的不还是她吗? 令人庆幸的是,这回的相亲对象没有让她多等,准时到达了。 来人长得虽不及马哲,穿着宽袖道袍,倒也算是衣冠楚楚,风度翩翩。 李霸起身迎接,“小侄是侯千户的独子吧?喜欢什么茶,随便点。” “客气了。” 两人入座,侯公子招来小二,点了一杯玉叶长春,叶大而绿,悬浮于杯中,恰似朵朵兰花绽放,清新隽雅。 李霸是个糙汉子,从未见过形态那么漂亮的茶叶,又瞥了眼他自个儿点的西湖龙井,同样是一芽二叶,就是没人家的漂亮,不觉艳羡道,“小侄点的茶真不错。” 李霸扬起脖子,将杯中的茶汤一口干完,扭头对无羡道,“给你家老爷我,再点一壶茶来。” 他亮了亮手中的空杯,又用目光瞥了一眼侯公子的,挑了挑眉: 你爹我,要同他差不多的,不能被人比下去了,明白? 无羡看是看明白了,可是…… 什么茶到他爹嘴里,都是一个味儿,什么时候也讲究这个了? 无羡的嘴角抽了下,让小二上了一壶诸暨石笕,汤色嫩绿明亮,叶底细嫩成朵,看着就赏心悦目。 侯公子抬眸,投注到无羡身上的目光中,多了一分欣赏,“诸暨石笕可是难得的好茶,你的眼光不错。” 李霸听到自家闺女被夸赞,与有荣焉,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宛若庙里的弥勒佛,“我家闺女也爱品茶,各地的名茶全都了如指掌。” 主要是为了做生意,每年都在浙江、安徽、江西、四川收购大批茶叶,销往西域换取香料与回青。 不过,为了最求利益最大化,他们收来的都是次一等的二春茶。反正番人也不懂优劣,尝不出头春与二春的区别。 至于他们自己品尝的,则是茶农奉送的极品好茶。 有沈钰那个矜骄的家伙在,样样都要挑最出名的,几年下来,可不就尝遍了各地的名茶,成了茶道的行家了吗? 李霸喝了口自家闺女点的茶,觉得滋味甚好,“小侄除了饮茶,平日都做些什么消遣呀?” 侯公子答道,“与三五好友小聚,喝喝酒,听听戏。” 李霸心下生疑,“你不是侯千户的独子吗?未来可是要承袭他爹的武职的,日常不用练习弓马吗?” 连仇锜那个不着调的,没事都知道找些个狐朋狗友赛个马、打个猎,他怎么整得跟个士族子弟似的。 “我爹正当盛年,待我承袭职位,时间尚早。我所交往的,也都是同僚子弟,也算是交际的一种。” 李霸想到姐儿同仇锜,空的时候也会去酒楼小聚,如此比较的话,倒是与侯公子差不多。 心头的疑惑消除,李霸又热情地给他添水,“小侄已经及冠了吧,岁数不算小了,又是家中的独子,亲事为何定得如此之晚呀?” “早先是定过亲的,可惜女方命薄,婚事便被耽搁了下来。” “这样啊……” 李霸嘴上叹着“可惜”,心里却是高兴得很。若不是如此,也没法让他家闺女遇上了,不是? 听媒婆说,侯公子家教不错,屋里连个通房都没有,身边伺候的也以小厮为多,以后闺女嫁过去,也能省去不少糟心的事。 李霸心里正乐呵,哪知一盆冷水当头淋了下来。 “听闻,令嫒养了不少面首。”侯公子微微转动着手中的杯子,音色沉沉,似有不悦。 李霸忙解释道,“别听外面那些没事嚼舌根的家伙乱说,那些个都是我家闺女的手下。她手中有不少生意需要打点,自然是用男子比较方便,不是?” 侯公子抬起杯子,指了指无羡,“他也是令嫒的手下吗?” 李霸哪里知道,他会直接指了无羡,扯了扯嘴角,硬着头皮道,“是啊……长得不错吧?能力也是绝佳的。我闺女挑人的眼力,那可是一流的。” 侯公子喝了口茶,喉结轻滚,淡绯的薄唇微翘,染上几分意味不明的笑意,“眼力确实不错。” 两人又聊了一阵,侯公子皆是应对得体,李霸大有老丈人看女婿,越看越顺眼之感。 聊得正欢时,李霸突觉腹内胀起。 一定是茶喝多了…… 让人见笑了…… 李霸目露歉意,“我先去下茅厕。” “茅厕在楼下的走廊尽头。” “多谢贤侄。”李霸夹紧了大腿,小跑着出了雅间。 侯公子随即起身,将未阖好的门掩上,绕了桌子半圈,走到无羡的跟前。 两人的距离近在眉睫,无羡甚至能清晰地看到他眼下用薄粉遮盖的青痕。 “你叫什么名字?” 暗哑的嗓音,染上了几分情动,缱绻缠绵得很。 温热的气息,喷洒在她的脸上,裹挟着茶叶的清香。 嗓音是好听的…… 茶香是怡人的…… 换作朱寿来做,早令她心尖颤动了。 可是…… 由眼前的这人做出来,仿佛带着一种侵略性,让无羡觉得讨厌得很。 这算不算双标? 无羡不知道,此刻她只知道,自己迫切地想要避开那个家伙,她的身体也很诚实地那么做了。 然而,前路却被挡住了,“你还没告诉本公子,你的名字呢?” 雅间的空间不大,桌边的通道狭窄,无羡想要摆脱他,要么老实配合,要么打他一顿。 算了…… 应邀的是她爹,不能让他难做。 无羡开口道,“我叫高升。” 她选择了前者,但并不意味着她要妥协,所以小高升的名字被她拉出来顶缸了。 “高升?”侯公子喃喃了一句,“那么雅致的人,应该有一个雅致的名字才相配。” 无羡手上的汗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竖了起来。 这人什么意思呀? 无羡心中一百头羊驼奔涌而过,忙不迭将手给抽了回来,咬字因愠怒而加重了几分,“侯公子请自重!” 马哲更是危险地眯起了眼睛,凌厉的目光盯在了他的之前抓着无羡的那只手肘上。 思量着: 一会儿是砍了他一只手掌? 还是砍了整个手臂? 全无察觉的侯公子,还在继续不知死活地撩人,“害羞啦?以后我可会成为你的姑爷哟!跟着我,可比你那个面如罗刹的主子强多了。” 她这是被红果果地调戏了?! 眼底的厌恶更甚,将眸色染得更为深沉。 明目张胆地调戏议亲对象的手下,这就是人品的问题了,只想与他彻底拉开距离。 侯公子见她往后退了半步,嘴角噙着邪肆的笑意,又上前欺近了一步。 “啧啧,声音真好听!” 他抬起贱手,一寸寸向无羡欺近。 无羡感觉身上每一根竖起的汗毛都在叫嚣着,手好痒啊,忍不住想要狠狠地打他一顿,怎么办? 只差那么一点,那只咸猪手就要刮到她的脸颊了,突然在半空中停顿了下来。 一阵疼痛自手上传来,侯公子抬眼看去,原来是站在“高升”边上的少年抓住了他的手腕。 “你就不怕我们将你今日的行为,告诉小姐吗?”无羡眸光一沉,透着浓浓的警告。 “知道了,又如何?”侯公子轻哂出声,“她的名声都臭成这样了,我愿意娶她,就该烧高香了,她还能嫁给谁?” 马哲后悔了…… 之前说要砍他一只手,真是便宜他了,应该连他的腿也一起砍了。 反正,留着也是多余的。 第243章 奇葩相亲事3 雅间里的气氛剑拔弩张,侯公子感觉捏着他手腕的力度被加大了,痛感也随之加强,即便咬紧了牙关,还是忍不住叫了起来。 他俩以为自己是谁? 不过是个低贱的家奴罢了。 被他看上,是他俩的福气,居然敢弄伤他,真是不识抬举。 他出身将门,自小被他爹逼着练习弓马,即便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伸手总比常人强些。 背在身后的左手,悄悄攥紧了拳头,正准备出击,雅间的门被推开了。 “贤侄,原来楼上就有茅房啊,在走廊尽头的拐角处,比一楼的那个近多了,害得我之前绕了好大一圈,差点憋不住闹了笑话。” 李霸嘀嘀咕咕地跨门而入,狐疑地看着几人,有座位不坐,全挤在了墙角,“怎么回事?” 场面,一时僵凝了起来。 侯公子趁着马哲愣住的瞬间,抽出了自个儿的手,一点都没即将被揭穿的心虚,笑道,“正与两位打听小姐的事呢!” 李霸一听,这是对他闺女上心了啊! 看来有戏! 心里乐开了花,搓着手道,“贤侄有什么想问的,尽管问,我喝多了,要不要我再出去晃一圈?” “不用!”无羡与马哲同时开口挽留。 侯公子怕被揭穿,不愿多留,向李霸拱了拱手,“小侄有事在身,先告辞了。” 李霸有些惋惜,“不多留一会吗?” “改日必定登门拜访。” “好!好!”李霸目送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外,摸着肚子笑道,“姐儿,这小子看中你了!” 无羡翻了个白眼。 她确实是被看中了,不过不是女装的她,而是男装的她。 “若他来提亲,爹爹回了他便是。” “为什么啊?”看着还不错,他闺女正缺亲事做护身符,回了多可惜。 李霸的脾气本就躁,尤其是关于他闺女的事,像个火药桶似的,一点就着。 无羡不想他冲动,将自个儿被调戏的事瞒下,只道,“他是个断袖。” “又不是断胳膊断腿……”李霸后知后觉,眼珠子瞪得老大,“你说什么?!” “就是你理解的那个意思。”无羡坐下,拿了一只空杯,给她爹倒了杯水,压压惊。 李霸一口将水灌下,将之前的对话捋了一遍,发现了不少蛛丝马迹,“怪不得条件还不错,二十多了都没娶妻,连个通房都没有。”原来是对女的没兴趣啊! 亏得他之前还将这些视作了他的优点,以为他是个可以托付的人。 想不到…… 差点将他宝贝闺女推入了火坑…… 李霸将骨节捏得嘎吱作响,“若不是那小子跑得快,我非将他的兔腿打折了不可。” 还有那个媒婆也不能放过! 做她们这一行的,能不清楚人家的底细吗?明知道不是良人,还昧着良心给人牵线,这不是坑人嘛! “知道他是什么人就得了,”无羡不想多生事端,拍了拍她爹的肚子道,“咱是有肚量的人,和一个挑梁小丑计较什么?” 理是这么个理,可这事,无论换到谁的身上,心里都舒坦不了,就像是吞了只苍蝇似的,岂是一个“恶心”能形容的。 “咱不提他,换一个人洗洗眼睛。” “还有?”无羡讶然。 李霸嘿嘿一笑,今日不是休沐日嘛,朝堂与学堂双双放假,所以将所有的相亲,全集中安排在了这一日。 “看一个是看,看两个是看,看三个也是看,效率更高不是?” 得!您是我爹,您有理! 无羡认命地站回他的身后,等待下一场相亲。 只是这一回等的时间有些长,李霸都将一壶水都喝完了,对方才推门进来。 来人倒是长得曲眉丰颊,就是肤色黑了些,身上穿着的圆领青袍也有些脏了,染了些泥渍,看着有些邋遢。 李霸本就不拘小节,反而觉得他这身装扮更实在些,看着比那些过分讲究的小白脸顺眼多了,向无羡介绍道,“这是都水清吏司宋主事的嫡次子,他的祖上可是做到工部尚书,赠礼太子太保的。” 无羡讶然,“怎么是你?” 居然让她遇上了熟人! 李霸的目光,在两人的身上打了个转,“你俩认识?” 真是缘分啊! 都不用他细致介绍了! 无羡从李霸身后站了出来,在桌边坐下,让小二上了一壶巴东真香,另加一叠瓜子,嗑了起来,“你几时改姓宋了?” 坐在她对面的不是别人,正是昨日刚刚分别的白前! 幸好最近在工地忙活,被晒黑了不少,看不清他脸上的愧色来,“别笑我了,我是替人前来,哪知道会遇上你……” 李霸听出了不对来,“感情你不是宋二公子呀?” 白前尴尬地喝了口茶,掩饰着心虚。 李霸人憨,却不傻,一眼就瞧出了端倪,“乔二呢?怎么不来?” “他……”此事涉及上司的隐私,白前本不愿意透露,不过在刘家村,无羡帮过他不少,让他有些纠结,“我说了,你可别往外传。” 无羡露出可怜巴巴的小眼神,望着白前,“我作为当事人,无端被人放了鸽子,总有资格知道个理由吧?” 她真会在意吗? 白前可不信,毕竟相处了一个月,对她的性格多少有些了解。 尤其还从她那双莹亮的眼眸中,抓住了一闪而过的八卦意味,手中的瓜子也嗑得清脆响亮,非常带劲。 算了,她身边有着那位东厂的马哲在,即便他不说,人家也能查得到,还有什么可隐瞒的必要? “宋二喜欢他的表妹,不过宋叔反对,便安排他来相亲,他不愿来,负气出走了……” 无羡眼中的八卦更甚,“该不是同那位表妹一起出走的吧?” 白前低头喝了口茶,没有反驳。 无羡继续八卦,“他表妹长得如何呀?” 李霸心头火起,就算对方长得跟个天仙似的又如何?也不能埋汰他闺女! “嘿!这一家子,不是打算找你来骗婚吧?”他猛地拍了下桌子,颤抖的桌面,一如他对面的白前心中的怯意。 白前将头低得更低了,就快埋到了桌子底下。 祖父自小教他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这辈子,他就没做过那么亏心的事。 无羡给李霸递了杯茶,“嗓门那么大做什么?小心气极攻心,晕倒了,我可没力气将您拖回去。” “你这没良心的丫头,若不是为了你,你爹我能被气到吗?”话虽这么说,对于闺女递来的茶,还是很受用的。 无羡继续劝道,“结亲,又不是结仇。人家既然有心上人了,咱们也要有成人之美的肚量,不是?” 肚量!肚量! 今日他早膳没吃好,尽往肚子里灌水、灌气了,肚子反比平日还圆润了几分。 无羡的开明,让白前更不好意思,“这事我本不愿掺和的,只是,宋家于家祖有提携之恩,又一直照拂于我。 “昨日宋二找我喝酒,我不胜酒力,喝醉了。毕竟是因为我的错,让他不知所踪,宋婶求到我头上,让我临时顶替,实在不好拒绝…… “我没打算要骗婚,就想表现得差些,让你们瞧不上眼,婚事自然告吹,这样双方都不失体面。 “我事先不知道,宋二的相亲对象是你,不然我肯定会好好开导他的。” “别!”无羡立刻回绝,“我没有棒打鸳鸯的恶好。” 从对话中,李霸觉得白前这人还挺实诚的,今日这事也不能全部怪他,看着他的眼神柔和了几分,还夹杂着几分不明所以的热切,“小侄今年多大了?在哪儿高就?没事可以与你家中父兄一起吃顿饭。” 白前尴尬地望向了无羡。 无羡白了她爹一眼,“您别乱点鸳鸯谱了,人家早就娶妻了。”至于妻子难产过世的事,她是不会告诉她爹的。 李霸闻此,叹了口气,果然不再吭声了,说是喝多了,出去转悠一圈,让他俩慢慢聊。 少了李霸的炙热目光,白前顿觉轻松了不少。剩下的都是熟人,抿了抿唇,问道,“你同那位朱公子关系甚密,为何还要来相亲?难道你爹不同意?” 不该啊…… 宋二虽说是他朋友,有一说一,可比不得那位朱公子的龙章凤姿。 无羡没多做解释,只是淡淡道,“他娶妻了。” “抱歉……”白前觉得他多嘴了,“那位朱公子一看就知道家世不俗,你若是对他无意,最好与他保持距离。” 无羡明白,他的提醒是出于好意,只是话题太尴尬,不想多谈,“话说,刘家村的工程完工了,你在工部有什么打算?” 还能有什么打算? 白前的情绪明显低落下来,“我就是个司务厅的司务,负责抄目、出纳文书之事。”慢慢熬资历呗! 然而,他的眼底依旧有着几分希冀,“李府尹若是还要扩展沟渠,可以找我,反正我在工部的工作也不忙。” 无羡打趣道,“频繁将你调离工部,你不怕丢了官?” “不怕,”反正就是个从九品的官职,“丢了就丢了。” 他从小随祖父奔走于河道,一颗心早就投入了水务,相比于文书,他还是更喜欢整治水利,那些才是利国利民的实务。 无羡轻哂,“谁说工部不忙的?如今山东发生水灾,听闻要派人去治理。” 那又如何? 国库空虚,无力进行大规模的河道整治,每年的小修小补,终究是治标不治本,才酿成了去岁的水灾。 山东可是他老家,不少同乡在水灾中流离失所,他怎会不心痛? 白前扯出一抹苦笑,“我只是个司务,水务的事哪里轮到我来指点?” 更可叹的是,工部的人都是以科举入仕,四书五经背得滚瓜烂熟,《水经注》却没几人通读过,根本不通水务,能指望他们治出什么样来? 宋伯伯是都水清吏司的主事,这事多半会交给他来负责。 回头整理一些事要,交给宋伯伯,也算是全了他对家乡的一片情义吧! “你呢?想不想去?”无羡问道。 想!怎么不想? 可是…… 他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司务,没人看得起,“我能去吗?”瓮声瓮气,显得很没自信。 “只要有实力就成,问题是,你有这个实力,比别人做得好吗?” 白前目光灼灼,一声“当然”脱口而出,“山东是我老家,我比谁都熟悉那儿的。” “那你回去整理整理,等消息吧!” 白前立刻起身,恭敬地向无羡行了个礼,“李姑娘的知遇之恩,白某必当衔环以报!” “那你可谢错了人,我也只是向朱公子推荐你,此事能不能成,还得看他。” 不过,白前的能力朱寿亲眼见过,推荐他去多数能成。 “会不会……让你为难?”白前心中生出些许忧虑。 “不会。我的推荐只是给你一个机会,他能不能看中你,靠的还是你个人的能力。若是调令下来,你可得做出些成绩来,别让辜负了他对你的看重。” “白某自当尽心尽力。”回到座位,白前抿了抿嘴唇,开口道,“李姑娘见闻广博,不知对水患有何独到的见解?” “水利你可是行家,我也就参与过几次沟渠的开挖,具体规划的都不是我,最多算是个督工。不过,我在天方听过一个传闻,帮不上你什么忙,权当故事来消遣。说是在天方以西,一个比它更遥远的国度,有一条河流贯穿全国,每年定期泛滥,你猜,他们是如何治理的?” 白前沉思道,“历来防洪防涝,以加固堤坝为主。不过,若是李姑娘提出来的,必然没那么简单。” “不,他们应对水患的方法,比你所想到的一切都要简单。” 白前的兴趣被完全吊了起来,“什么办法?” “那就是……”无羡侧目一笑,“什么都不做。我们将水患视作天谴,他们却将水患视作恩泽。每年当河水变成绿色,便是水患的征兆,当地人会举办隆重的庆祝活动。” 白前一愣,继而不可置信道,“真是太过荒唐了!” 第244章 奇葩相亲事4 “何为荒唐?不就是世事,超出了你的认知吗?但对那儿的人来说,洪水不但润泽了土地,所带来的淤泥,还是最好的肥料。洪水泛滥时,他们以捕鱼为生,洪水退去后,他们就开始耕种,成为当地着名的粮仓。” 一杯清茶,捧在她的手中,缥缈的水汽氤氲了她的眼眸,像是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白前喃喃道,“这就是—— “无为而治。” 总结精辟,无羡给他点个了赞。 “治水不能一概用堵,而是因地制宜,道法自然。此番你若去了山东,办事还需稳妥些,可别像刘家村似的,与当地的百姓闹僵了,到时候可没半仙来救你了。” “白某明白。”上次的教训真心深刻。 两人又聊了一阵,分手告别。 无羡本想趁李霸不在时开溜,脚都跨出了门口,还是被她爹给逮了个正着。 “金鱼池也算是京师一景,爹爹我难得出来,姐儿不陪我逛逛?”眼中若有似无的笑意,似乎别有深意。 “哪能呢!”无羡嘴角扯着笑,站在她爹的右边,伸出手臂来,让她爹扶着走。那副狗腿的样子,同宫里的小公公似的,可把她爹给逗乐了,之前所有的不快,像似全都抛到了脑后。 两人对京师完全不熟,不过有马哲这个地头蛇在,不逊于任何一个导游,边走边介绍,一处处景致挨个儿带着他们逛过去。 围着金鱼池绕了半圈,李霸指着一个凉亭道,“爹爹有些累了,咱们去那边歇会儿吧!” 无羡不疑有他,到了地儿才发现,凉亭中早有一名衣着云纹襕衫的少年候着了。 “好巧啊!居然在这儿见到了贤侄。” 巧吗? 无羡看着她爹那副慈爱得有些过分的姨父笑,就猜到,一定是他特意安排的“巧”遇了。 反正都应付了三场相亲了,也不在乎再多那么一场。 随着她爹步入凉亭,拉近了距离细看,那人属于清秀型,脸庞的线条谦柔平顺,勾勒出一股淡淡的书卷气。 不惊艳,但很耐看。 不过…… 无羡总觉得那人的眉目之间有些眼熟,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了。 李霸介绍道,“这位是国子监生,书读得不错,是凭自个儿的本事,被国子监录取的。” 无羡目露赞赏。 国子监的报考难度,堪比后世的清华北大,问题是,人家招收的名额少得可怜,还没清华北大多。 能凭自个儿本事被推优录取,实力绝对不俗,日后考中两榜进士的几率相当之高,必然是各家争抢的香饽饽,怎么会被她爹给撞上的? 监生手掌向上,指向了无羡,“这位想必就是令嫒了吧?” 李霸哈哈一笑,一张肥脸凑到无羡的边上,并列在一起,“是不是同我长得很像?” 监生嘴角一抽,不好昧着心点头。 无羡的相貌随母,与李霸长得真心不像,只有眉宇间的那一抹匪气,倒是将李霸的继承了十乘十。 神似,也算似吧! 李霸将监生好一通夸赞,如今,他也想通了,京师的武将都没落了,子弟不习弓马,出门连马都不骑了,改坐了轿子,弄得像个娘们似的。 与其找个文不成、武不就的做女婿,还不如找个勤勤恳恳读书的。 反正,他家闺女的学问也不赖,骂人的时候引经据典,说辞一套一套的,贼溜,连当朝阁老都说不过她,可威风了。 嫁个士子就士子吧,大不了在议亲之后他亲自上阵,手把手,好好训练下未来的女婿。 他能培养出一个文武兼备的闺女,还怕不能培养出一个文武兼备的女婿来? 嗯!就这么决定了! 在心中定下了规模宏大的未来女婿培养计划,李霸抬眸再看监生,越看越顺眼。 与那些死啃四书五经的书呆子不同,监生并没有谈些叫人昏昏欲睡的经学,或是夸夸其谈的经纶,聊的都是些衣食住行和京中的见闻,充满了烟火气。 明明监生与她爹聊得很畅快,无羡却是抿起唇来,总觉得,他的身上透着一抹淡淡的疏离。 这种违和感是从哪儿来呢? 她的余光,瞥到了近在咫尺的美人靠,顿时明白了! 是座位! 两人足足聊了一盏茶的工夫,座位分明就在边上,可监生从来没请他们坐下过。 她爹本就是行伍出身,体力非常,让他站上一天都没什么反应,又是个憨憨,自然不会注意到这个问题。 既然心生轻慢,为何又要迎合她爹? 难道是看上了她厚实的嫁妆,想要靠她少奋斗三十年? 无羡双手抱胸,懒散地靠在边上的柱子,抱着看戏的心态,看他究竟想做什么,猝然对上了她爹的那双小眼睛,还朝她眨巴了两下。 “漱心斋的点心不错,就在这附近,姐儿饿了吧?我去买些来尝尝。” 饿个头! 她刚从漱心斋出来,胃里的点心还没消化呢! 明显就是拿她做借口! 她要抗议! 李霸可不管她愿不愿意,丢下一句,“替我好好招待这位倪公子。”一溜烟跑了。 对方目送李霸走远后,唇角的笑意蓦地收起,变脸道,“李姑娘,请你自重,不要再女扮男装,做出伤风败俗之事!” 他是扯着嗓子喊的,声音不小,将四周的人都吸引了过来。 “哟!看不出来,这个俊俏的小郎,居然是个姑娘家。” “怎么回事呀?” “这还看不出来?啧啧,肯定是缠着男人,让人厌烦了呗!” “下贱的胚子,就这么缺男人吗?追认都追到大街上了,还要不要脸?” …… 监生似乎没想到,言论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看着围观者脸上的鄙夷,他微微蹙了蹙眉,没有做任何解释。 马哲愤然跨前一步,用身躯挡去众人投向无羡的不善目光,“今日是我家主子第一次遇见你,倒想问个明白,刚才的话说得不清不楚,究竟是何用意?” “我说错了吗?她女扮男装,抛头露面,不算是伤风败俗吗?”监生冷哼一声,“敢做,就别怕人说!你那么护着她,怕是她豢养的面首吧!” “面首”两个字,再次引发了围观者的热议: “哎呦喂,真是伤风败俗啊!” “别说,就凭那张小脸,真要去青楼挂牌的话,说不准,我还会带人去光顾呢!” “她家里的也不管管?若是我家闺女,早打断了她的双腿,免得在外丢人现眼!” “打断双腿还是轻的,照我说,就该沉塘,以儆效尤!” …… 各种污言秽语,宛若一盆盆脏水,无情地向无羡泼去,气得马哲忍无可忍,吼了出来,“休得胡言乱语!” 无羡第一回见马哲那么激动,原本白净的一张脸涨得通红。 “诬陷闺阁女子的清誉,也是国子监的监生做得出来的?也不怕辱没了所读的圣贤之书!” 监生呼吸一紧,显然被戳到痛脚,仍是嘴硬道,“怎么?想要威胁我不成?这就是李姑娘的本事吗?哈哈,我忘了,当初李姑娘就是一言不合,便对弱女子动刀子,威胁人可是你的强项!” 无羡目露疑惑,她何时对弱女子动过刀子了? 别说,还真有一个! 是杨慎的妹妹。 杨惜! 监生不会是为了她出头的吧? 无羡轻轻推开了护在身前的马哲,嗤笑出声,“那日的事,只是一场意外。比武之时刀剑无眼,手中的刀被北元使臣击飞,将杨姑娘吓着了。索性人没事,北元使臣也已道歉,参加过国宴的人皆可作证。这位兄台为何一口咬定,是我害了杨姑娘?” 围观的人**头接耳: “什么国宴啊?” “就是前两个月的万寿宴,有个女子和北元的使臣比武,斗得不相上下。” “那么厉害?想不到大明出了个巾帼英雄!” “不对啊,传闻那名女子可是个面如罗刹的悍女,哪有眼前这人长得标致?” “传闻不是还说,那杨姑娘被吓得当场疯魔了吗?原本提亲的人都踏破了门槛,如今门可罗雀,怕是要嫁不出去咯!” “家世再好又如何,谁要娶个疯婆子啊,白送我都不要!” …… 监生没想到,无羡只用了三言两语,就扭转了舆论风向,让他心中的女神,成为众人非议的对象。 对杨惜的嘲笑与讥讽,不断钻入他的耳中,气得他捏紧了拳头,将愤恨与不满全部发泄在了无羡的身上。 “你欺辱了杨姑娘还不够,还要当众羞辱于她,真是蛇蝎心肠。仗着有东厂撑腰,作威作福,旁人畏惧于你,我可不怕你!” 众人一听“东厂”二字,对无羡的眼神遽然变了,不复之前的赞赏,而是被忌惮、鄙夷、厌恶、不屑所取代。 监生对众人的反应很满意,得意地挑眉,眸中的挑衅意味十足。 无羡却像是听了一个最好听的笑话,捧腹大笑起来,“读了那么多书,没长脑子吗?我要真有人撑腰,我爹能丢了官爵?再说了,杨姑娘的亲爹可是当朝的杨阁老,亲哥哥又是状元郎,若是我在国宴上真的伤了她,还能让我好端端地离开?” “你曾多次使用过东厂的腰牌,说没东厂撑腰,谁信啊?还有你身边的那人,就是一个阉狗!” 众人的目光纷纷投向了马哲,探究中带着浓浓的憎恶与反感。 这回,无羡上前一步,将马哲挡在了身后,不想让那些充满恶意的目光伤到他。 “你不是说,我仗势欺人吗?今日我就仗势欺人给你看看!” 对明理之人,才能好好说理。 对不明理之人,不如动拳头来得痛快。 初冬寒意沉沉,柳叶早已脱落殆尽,只留下光秃秃的枝条,无力地垂落在凉亭边,显得落寞而寂寥。 无羡懒得与他再辩解了,随手挑了一根,拦腰截断,抓在了手中。 有阵子没打人了。 手都痒了。 暗藏力度,反手一甩,手中的柳条如同一条灵蛇般,迅敏快捷,对着监生冲了出去。 作为一个文弱的书生,只有嘴皮子利索些,面对袭来的柳鞭,人像是被钉在了地面,忘记了躲避,只剩下被动挨打的份。 明明是一根纤细的柳枝,在无羡的手中,却如灌入了铁水一般,柔中带刚,在空中簌簌作响。 眼看着,就要缠上那人时,有人出手了,紧紧地抓住了柳梢。 无羡一怔,“你怎么来了?” “见这儿人多,来凑个热闹,想不到就见到你了。”语气中透着几分无奈,“你啊,还是如此风风火火,女孩子家家的,哪能做这种粗活? “交给我吧!” 来人接过了她手中的柳枝,隔空甩了一个响鞭。 监生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倪世杰!你想做什么?竟然帮着这个女人,你有什么资格打我?难道你也是她养的面首?!” 倪世杰眸色一沉,手上一个用力,将柳枝抽向了监生,“打你还需要资格?背的家法全都忘了?就凭我是你哥,今日你就得老老实实地受着这顿抽!” 原来那个监生,竟是倪世杰的弟弟倪世昌,怪不得无羡会觉得他有些眼熟呢! 啪!—— 一下抽在倪世昌的身上,力度虽不及鞭子,却也是疼得很。 倪世昌揉了揉伤处,气红了眼,“倪世杰,为了荣华富贵,埋没良心,投靠了阉狗。我们倪家可没有你这种败类,连大嫂都不愿与你过了,求了和离,你有什么脸继续做我哥?” “有本事,你将我的名字从族谱上划去,不然,名字留着一日,我就是你哥!” 倪世昌加大了手上的力度,柳条一下接着一下落在倪世昌的身上。 啪!—— 啪!—— 啪!—— 声音有多响,打得就有多重。 凉亭空间局促,倪世昌难以躲避,其中有一下,甚至打在了他的脸上,立刻就浮现出了一道红痕。 “为了这个女人,我看你真的是疯了!我回去就休书给族长,让他将你从族谱中除名!”倪世昌放下狠话,捂着脸上的伤,扒开人群,离去的样子带着几分狼狈。 第245章 马市出事 无羡带着倪世杰走出了人群,语带歉意,“没有因为我,让你难做吧?” 倪世杰想到就来气,丢了手中的柳枝,抽出腰间插着的折扇,啪的一声打开,呼呼地扇着风,为自个儿降温。 “这事即便不牵扯到你,就冲他被女色迷晕了头,当众找一个姑娘麻烦,就欠教训。”他做纨绔的那些年,都做不出这般的混账事,“要不是他跑得快,我恨不得多抽他两下。” 无羡拍了拍他的肩,安慰道,“你也别怪你弟,想来是有人在背后挑拨,他才会如此莽撞。” “就是因为被人挑拨才更生气。就凭他这脑子,装的全都是浆糊,那么容易被人当枪使,还想读书做官呢!我看,还不如在家种地太平。” 无羡轻哂,“你不是还指望他光耀门楣,舍得他当泥腿子?” “当泥腿子有什么不好?我现在后悔了,不该让他去考进士。你想个办法,把他赶出国子监,让他没法科考!” “你不会说真的吧?” “说真的。”倪世杰表情严肃,语气更严肃,没有半点玩笑的意思,“站得越高,死得越快!好不容易将倪家给保下来,我可不想废在他的手里。” 无羡挑眉,“他可是凭本事进的国子监,就这么放弃了,你不可惜?” “你不会真以为,他靠的是自个儿的本事?” 倪世杰不是说,他弟弟读书不错吗? 她爹也说了,他是凭本事进的国子监。 “难道不是吗?” 倪世杰冷冷一笑,“这世上,看的先是出身,而后才是能力。我弟弟即便读书再好,就凭我爹犯过事这一条,便能将他压到永无翻身之地,这辈子别指望有入国子监的资格。” “圣上不都赦了你爹的罪,对你弟弟进学还有影响吗?” 倪世杰嗤笑出声,“你做生意如此厉害,怎么遇到官场的事,就看不明白了呢?每年推送国子监的名额有限,成绩差不多的情况下,靠的不就是家世和关系吗?哪里轮得到我那个傻弟弟。” “那他是怎么进的国子监?” 倪世昌眸色一沉,“必然有人悄悄为他疏通了关系,只有将他培养起来,才能让他发挥更大的作用。针对的不是我,就是你,亦或者,二者皆而有之。先用他来挑拨你我的关系,然后逐一蚕食。” 扑面而来的党争既视感,让无羡打了个哆嗦,心虚地揉了揉鼻子,“怪不得仇锜总数落我,我不适合同人勾心斗角,不然,怎么给人玩死的都不知道。” “何关不是说,你玩狼妖杀的时候,挺厉害的吗?将他坑得怀疑人生,都写信找我哭诉了。” “游戏和朝堂不一样,游戏玩的是乐趣,朝堂争的是名利,我对名利不感兴趣,自然提不起半分兴致,与人虚与委蛇,钻研那些尔虞我诈的事情。” 所以,当初才会拉杨慎一起做局,想要早早摆脱京师这滩浑水。 想不到周周转转,到现在都没走成。 “不谈我的事了,说说你吧!你可是个大忙人啊,怎么撇下马市来京师了?” “我可是有重要任务在身的!”倪世杰得意仰着下巴,即便入了冬,手中的扇子依旧扇个不停,也不嫌冻得慌。 不是无羡看不起他,“你能有什么任务?”小事不劳他大驾,至于大事,自有张永呈报朱寿决断。 “我可是亲自押送这个季度的分红来京师的,那么大一笔银子,交给别人我不放心。” “得了吧!”就他那尿性,无羡还不了解吗?“我看啊,你就是想趁着北元大乱,马市的生意清淡下来,来京师玩吧!” 至于押送分红,简直就是骗鬼。 有山西的银号作为中转,朱寿可以凭借信物,在全国各地的任意一家分号取现,哪里需要他亲自来送钱? “人间不拆啊!”这词还是倪世杰从无羡口中学来的。 干笑一声后,他收起脸上的轻浮与不羁,正色道,“这次我来,还有一件要事,要你与朱大将军拿主意。” “什么事?”郑重到信中不能言明,需要他千里迢迢,亲自跑这一趟。 大街上人来人往,倪世杰扫了四周一眼,见没什么可疑之人,方才压低声音道,“北元不是内乱吗?几方势力来马市,购买武器、粮食和伤药。价格出得很高,我都要心动了。已经有人私下联系了北元买家,我不是来找你们拿主意吗?究竟是卖?还是不卖?” 那还用问吗? 无羡的态度,在重开马市的时候,就表明得很清楚,凡是涉及武器、伤药一类的,都不能碰! 无羡抱着双臂,揶揄道,“我看啊,你是怕我让你强硬反对,挡了别人的财路,索性来京师避难的吧!” “姑奶奶哟!财帛动人心,明里暗里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我,连睡觉都睡不安稳,您还有心情拿我寻开心。” 倪世杰是真的怕了,一路快马加鞭,愣是将行程缩短了三分之一,骑马骑得脚上都磨破血了,受了老大的罪。 这事确实耽误不得,无羡吩咐马哲,“马上联系张太监,请他老人家去北市的苏氏茶肆一聚。” 那茶肆本就是张永布置的一个暗哨,经营多年,安全绝对有保障。 茶肆的规模不大,也没什么特色,非常普通的一家,最适合做接头的地点。 两人一路悠闲地逛着京师的景致,先去城东绕了一圈,找来张遐龄,一路晃晃悠悠,待他们到达茶肆时,对方已经到了。 看着雅间的那一抹惹眼的红,就像九霄之上落下的天火,绚丽夺目,让周遭的一切都失去了光彩。 无羡眼前一亮,又迅速垂下眼睑,“你怎么亲自来了?” “想你了,就来了。”朱寿漫步而来,似笑非笑,“你呢?想我了没?” 空气中萦绕着暧昧的气息,倪世杰觉得自个儿的存在好尴尬,左右张望着,想要找个角落躲起来,减小自身的存在感。 眼角的余光,不慎瞥到了身边的马哲,不由地被他的淡定所折服。 不愧是无羡的手下啊! 那么窘迫的场面,还能做到不动如山,静得跟庙里的佛像似的。 张遐龄更是进入了老僧入定的状态,眼观鼻,鼻观心,默默地退到了墙角。 真是一个比一个有眼色。 朱寿随口给倪世杰和张遐龄赐了座,至于无羡,则被他拉到身边坐下,“想喝什么?张永这边可存了不少好茶,别同他客气。” 无羡今日都灌了一肚子茶了,真没什么胃口再喝了,随意点了一壶瑞龙茶,并叫人上了一叠瓜子。 瓜子是拌了花椒、大料、桂皮、茴香、香叶一同炒的,香味扑鼻。 无羡抓了一小把,刚嗑了没两粒,就听朱寿幽幽道,“怎么啦?今日陪着别人,喝茶喝得如此起劲,轮到我时,却连一口都不想喝了?” “哪有……”无羡立刻拿起茶杯,呷了一口掩盖心虚。 “还说没有?”朱寿的声音越发哀怨起来,“一日接连相看了四人,可有无羡公子满意的?” “咳咳咳……”无羡差点被呛到,“你都知道啦?” 淡淡瞥了颔首垂眸的马哲一眼,对她笑得如此心虚,一定是他向朱寿汇报的。 “那是我爹安排的,我不去,他就装病。”眼神无辜,语气无奈。 真不是她想要去的,别用一副看陈世美的眼神看着她,好不? 朱寿的嘴角重新翘起,伸手抓了一把瓜子,放到面前。瓜子炒的时候加了糖,甜甜的,滋味特别好。 无羡见他的神色恢复了正常,安心嗑起瓜子来,“你猜猜,今日我还遇到了谁?” 朱寿早就听了汇报,对她今日见的四人了如指掌,仍是顺着她的话,问,“谁啊?” “是白前。原本相亲的对象,同他表妹私奔了,就把白前拉来顶缸。对方对他有恩,他不好意思拒绝,就故意迟到,又装扮得邋里邋遢的,想给我留下个坏印象,让我主动提出拒绝。” “算他识相。” “他如今闲着没事,山东那边不是要治水嘛,能将他塞进去吗?” “只要是你开口的,我怎么舍得拒绝?”朱寿眸色温柔得能滴出水来,立刻吩咐张永,“回去拟一份任命书,让白前掌管这事。” 一旁的倪世杰瞪大双眼,目光挟裹着惶恐与不安。 他虽然不认得白前是何人,但能从他将要接手的水务猜到,必然是工部的人。 朱寿是大将军,又不是摄政王,将手伸到了工部,可是逾越! 这份任命书,是说写就能写的吗? 也不怕被人忌惮。 但是看张永与无羡的表情,对他的行为,似乎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朱寿不会收买了这两人,存了什么不轨之心吧? 倪世杰心里越发不安起来,偷偷瞥了眼张遐龄那个奸商。 靠!他怎么还是那副老僧入定的状态,全然不见半分惊诧。 闹了半日,该不会在场的全是知情者,而他,是最后一个被拖下水的吧? 别啊,他还是很爱惜小命的,不想上贼船啊!安安分分地让他做个市侩的马市主事,不好吗? 挪了挪屁股,脚尖朝外,想着要不要在他们没将话挑明之前,找个借口开溜。 目光偷偷地往门口瞟去,不料,正对上马哲那幽幽的眼神,似笑非笑。 倪世杰心下一沉,忙不迭收回了视线。 看来今日是走不了了,对方早就有所防范,守着门口了呢! 他这回真是嫌命长,跑来京师做什么?给人千里送人头来了! 他这边心都快凉透了,那边无羡与朱寿聊得热乎,旁若无人。 “不能让白前做主事。”无羡道。 “为何?”朱寿如此决断,并非是被美色冲晕了头脑,而是对白前能力的看好,相信他是主事的最佳人选。 无羡却是觉得不妥,“他的资历尚浅,又非科举入仕,没法服众。” “我认命的,谁敢不服?”朱寿目光睥睨,身为九五至尊,自有一番慑人的气魄。 “嘴上是不敢,可这心里呢?拦不住有人会悄悄下绊子,白前为人太过实诚,可应付不了这些事。” “我给他派一队人护着,看谁敢动他!” “你这是让他去治水,还是去打架啊?”无羡真想撬开朱寿的脑子看看,里面究竟塞了些什么?那一身的匪气,哪里像个皇帝,怪不得会被人污得那么厉害。 偏偏张永不劝着,还帮腔道,“不是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吗?对付那些酸丁,就要派不讲理的兵去!”真本事没个几人有,肚子里的花花肠子倒是特别多。看着就心烦,不如一拳头全撂倒,能清静不少。 无羡看着这对主仆,太阳穴突突地跳,觉得朱寿被带歪成这副样子,不是没有道理的。 “就这点事,也叫你愁成这样?”朱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之前是逗你的,不是有个现成的主事人选吗?” 无羡将心里认识的人都捋了一遍,沈钰懂得些水务,倒是优选,不过他还在研究弗朗机炮,走不开。 李元芳也尚可,可他去了山东,谁来接手顺天府呢? 全都不妥。 “你看中了谁啊?”无羡好奇道。 “胡韶。”朱寿的答案,让无羡一愣,完全在她意料之外。 “怎么想到他了?” “反正,他在顺天府闲着也是闲着,不如给他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让他好好表现。” 无羡仔细一琢磨,觉得这个可以有。 以胡韶的资历来做这个主事,完全不成问题。他这人长袖善舞,左右逢源,正好与白前互补,就是心思太活络,“你不怕他在山东再惹事吗?” 那儿天高皇帝远,他要真整出些幺蛾子,他们也是鞭长莫及。 “怕什么?让张永好好敲打他一番,若能配合白前,将事办成了,少不得他的好处。”打个巴掌,再给个甜枣,效果最好不过。 朱寿将剥好的一碟瓜仁,推到无羡的跟前,盈盈笑意中透着几分卖好,“如此安排,可还满意?” 第246章 被丢出门 无羡得承认,朱寿的主意确实不错。 胡韶是主事的最佳人选,假若换作旁人,要么无法平衡各方势力,要么不愿百分百配合白前的工作。 不过,看着他嘴角噙着的笑意,她偏偏不想让他得意,拈了一粒瓜子仁丢入嘴里,“味道不错。” 故意撇开他的主意,只赞了瓜子,一双凤眼微眯着,似慵懒的狸猫,又似狡诈的狐狸。 朱寿哀怨地瞥了她一眼,目光在不经意间扫过倪世杰,吓得他呼吸一窒,将脖子缩得更短了,恨不得变个龟壳出来,让他彻底躲起来。 就他那副小样儿,朱寿不屑多看一眼,立刻收回目光,又抓了把瓜子,继续剥着,“你把他和张遐龄带来,不单单是为了谈白前的事吧?” “马市出了些事。”无羡直入正题,“北元不是在内乱吗?几股势力来马市求购兵器、粮食和伤药,倪世杰不敢自作主张,让你拿个主意。” “不卖。”朱寿一口拒绝,语气中带着不容商量的强硬。 顶着他散发的低压,倪世杰喉头轻滚,吐字艰涩,“对方出价很高……” 张永不屑地眄了他一眼,目露警告,“倪公子难道忘了,令尊是怎么死的吗?” 贪夫徇财! 他的话直戳倪世杰的心窝,被重新扒开的伤口,淌着看不见的血,令他的脸上呈现出一片苍白。 无羡适时解围,“你就不好奇,北元出到了什么价?” 张永没想到无羡也被钱帛迷了眼,生出几分失望来,“那群鞑子出到再高的价,咱大明也不稀罕。” “对方出到了市价的五倍,而且……全部是黄金交易。”倪世杰补充道。 “这是十日前的价格,”张遐龄转动着手中的杯子,更正道,“以我所知,目前所出的最高价是七倍。” 张永依旧目露不屑,朱寿心下却是郑重了几分,他还记得无羡在马市上,剖析的利润与人性的关系。 为了一倍的利润,敢践踏一切法律! 为了三倍的利润,敢犯任何罪行! 那么…… 为了五倍…… 甚至七倍的利润呢? 他们的胆量,会被激发到何种程度? 在如此巨大的利润诱惑下,根本堵不住商贾的私下交易。 若是强硬阻拦,马市必乱! 朱寿剥着瓜子的动作顿了顿,迅速恢复了正常。眼神果断,语气坚定,淡淡地吐出了一个字: “卖!” “圣上三思啊!”张永一心急,说漏了嘴,都忘了在倪世杰的面前,隐藏朱寿的真实身份。 倪世杰顿时如遭雷击,而且还是劈得外焦里酥的那一种。 他没听错吧? 张永竟然喊朱寿为“圣上”! 整个大明,只有一个人配有这个称呼,那就是豹房的那一位! 难道说…… 朱寿就是……正德帝? 怪不得呢…… 张永与文宜这两个大权在握的宠臣,在他面前言听计从,甚至有些阿谀谄媚。 倪世杰心下一阵庆幸,还好早早抱紧了朱寿的大腿,他爹的仇终于有望得报了! 倪世杰的嘴角微翘,张永却是双眉紧蹙,“北元若是得了大批物资,万一窝里不斗了,反过来攻打咱们,可怎么办啊?” “不怕,”淡笑的双眸掠过一抹笃定,朱寿对此早有计议,“你不是抱怨,杂造局给到九边的武器,全是一堆废铜烂铁吗?索性废物利用一下,清理一批最差劲的给北元,所得的利润,让兵仗局出产一批利器,暗中换上。” 这个主意张永喜欢得紧,打心眼里赞道,“圣上圣明。” 倪世杰没有张永那般,对朱寿盲目崇拜,有一说一,“北元不傻,肯愿意花大价钱,买下一堆破铜烂铁?” 朱寿丢了个“爱买不买”的眼神,“再破铜烂铁的兵器,也是兵器。打起仗来,总比赤手空拳要强。不过,这笔交易只能掌握在少数几个商贾的手中。” 人一多,容易乱,就不好掌控了。 张遐龄听到有生意可做,像是捕食中的饿狼,嗅到了猎物的踪迹,两眼都泛着幽幽的绿光,“这事交给小民和冯盛去办。” 他不是不想独吞这笔生意,只是盘子实在是太大,单单凭他一个张家,怕成了众矢之的,不如拉上冯盛那家伙。 他常年经手边贸,认识的人面广,手段也狠辣,一些得罪人的事,可以交给他去办,至于他自个儿,唱个白脸就好。 他俩的野心昭然若揭。 实力有目共睹。 是最佳的接洽人选。 朱寿没有拒绝,“这件事就交给你俩去办,每月能卖什么货、能卖多少货,张永会给到你们相应的份额,所有账目定期交由倪世杰。” 想想,又担心倪世杰经验不足,怕他一人处理不了,朱寿又对无羡道,“将何关借我一阵,同倪世杰一起核对账目,不能出现任何纰漏。” 说道此处顿了下来,厉眸半眯,扫向了张、倪二人,“若是让我知道,谁敢私下交易,一顶通敌卖国的帽子,就够株连九族了。” 忽略朱寿剥着瓜子的动作,他的这番话责权清晰,分工明确,还真有些指点乾坤的意味。 倪世杰依然愁眉不展,“只有两家参与,”说得好听些是主持大局,说得直白些就是独吞利益,“若是有人不满,闹起事来怎么办?” 倪世杰管了近一年马市,商贾之间的明争暗斗见了不少,其中不乏一些见不得光的龌龊事,真担心自个儿挡了人家的财路,会被人悄无声息给做了。 好不容易得手的大买卖,张遐龄可不愿分给别人一块,眸中掠过一丝狠辣,“朱公子不是说了吗?谁家私自与北元交易,就是通敌卖国!” 朱寿这话可不止是针对他和冯盛,更是囊括了马市所有的商贾。 到时候有谁不识相,可不要怪他拿着鸡毛当令箭,杀鸡儆猴了! 倪世杰没想到,平日看着温文儒雅的张遐龄,也有如此凶狠毒辣的一面。 在座的都是芝麻馅的汤团啊! 就他一只实心的圆子。 幸好朱寿派了何关,同他一起管账,不然,他可没胆子回大同。 那可不是趟浑水那么简单。 是跳油锅! 而且还是烧沸的那种! 几人又深入商讨了一番,将交易的细节敲定下来。 知道了朱寿的身份,就冲他替无羡剥瓜子的那份殷勤劲儿,倪世杰更坚定了抱定无羡大腿的决心。 将她伺候好了,就是将朱寿伺候好了。 所以在散场后,他异常狗腿地跟在无羡的身后,回了什刹海,理由找得冠冕堂皇,说是要去拜见李伯父。 两人有说有笑地到了门口,就听见一声声狗吠此起彼伏,从院内传了出来。 怎么回事? 难道有人不长眼,来她家偷东西? 时间还选在了大白天? 两人面面相觑,就见一个披头散发的婆娘,同个衣着华丽的贵妇人,跌跌撞撞地倒在地上,边上还滚落了几个精致的礼盒,样子十分狼狈。 这个盗贼组合,有意思得很! 倪世杰打开了扇子,悠悠地扇了起来,摆出了一副看好戏的架势。 驱狗赶人的是马荣,朝着地上的两人呸了一口,“不长眼的东西,咱们没找你们算账,你们竟然还敢来咱们府上找打?!” 婆娘的脚崴了,起身后,顾不得拍去身上沾染的尘土,瘸着腿,先将身旁的贵妇给搀扶起来,仰着脖子,眉宇之间尽是讥讽: “侯夫人愿意上门提亲,是给你们天大的脸面了,也不拿镜子照照,你家姑娘是个什么德行!” 无羡这算看明白了,那两人不是贼,而是来提亲的。 不对啊…… 她爹不是急吼吼地想将她嫁出去吗? 看到提亲的,该大开中门,将人奉作上宾才是,怎么将人给赶了出来呢? “你那张嘴是吃过屎了吧,满嘴喷粪。我家小主子也是你能置喙的?拿好你们的破东西,有多远滚多远!” 言毕,马荣从属下手中接过一对大雁,解开了绑着翅膀的绳头,劈头盖脸地往两人身上丢去。 好巧不巧,一只大雁落在贵妇的胸口,沾了粪便的脏脚丫子,踩在了她的胸脯上,留下了好几个脚印。 一对肥硕的翅膀奋力地拍打着,在她的脸上不停地扑腾着,不但将她的发髻都给弄乱了,还落下了不少羽毛。 贵妇本想压一压亲家,给他们一个下马威,特意选了一套红宝石头面,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确实迷了人眼,就连鸟都看得眼睛发直了,一口啄了上去,顺带将头面边上的发丝,都一起挑了出来。 一旁看热闹的倪世杰,咋了咋舌。 这鸟够凶的啊! 李家家丁的出手更凶! 真是半分脸面都没给对方留。 他不觉暗暗庆幸,之前在大同的时候,没有一时冲动,上门提亲。 李霸连文武双全的未来千户都没看上,更别谈他这个不学无术的罪臣之子了。 不然,以李家那副护女的德行,丢在他脸上的,怕不止是一对大雁了…… 贵妇平日被人奉承惯了,哪里受过此等屈辱,气得快冒烟了,一掌拍开了脸上臭熏熏的大雁。 “我儿子文武双全,将来可是要继承千户之位,看中你家姑娘,是她前世修来的福分。” 马荣像是听了笑话,哈哈大笑起来,“你家那个烂泥扶不上墙的,还有脸说是文武双全? “比拳脚,就他那个大风都能刮倒的孬样,未必能我家姑娘手下撑过三招。 “比文采,我家姑娘能将状元郎骂得回不了嘴,你家的那个能行吗?” 倪世杰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用手肘撞了撞无羡,“你家真特别,就用骂人的能力来评判文采的?” 他当了半辈子的纨绔,别的本事不行,骂人还不会吗? 若是早些知道,他早跑去李霸那边刷好感了。 无羡一脸高深,“两军交战,最能体现文采的,除了战书,就是骂战。” 说到底,这两样都是用来骂人的。 只不过,前者是用文字骂人,斯文些。 而后者,则是用嘴巴骂人,更直白、更通俗些。 “交战双方,若是一方闭门不出,另一方就会派人叫骂挑衅。对方闭门几日,就得骂上几日。骂出口的话都不带重样的,肚子里可不就得有些墨水吗?” 倪世杰嘴角一抽,顿时觉得自个儿当个骂战的,都不够格…… 贵妇真是被气急了,平日里小心维持的高贵典雅都不要了,宛若市井泼妇一般,一手叉腰,一手指着马荣呵道: “将骂人的本事当做文采,不愧是乡野来的**,粗俗鄙陋,毫无教养!” 马荣嘴角勾起一抹极浅的冷笑,似不屑,又似嘲讽,“还把自己当个豪门贵妇呢?也不瞧瞧你现在的德行,说你是菜市口卖鹅的婆娘,都有人信。” 真有他说得那么糟糕吗? 贵妇眼中闪过一丝慌乱,手忙脚乱地理了理散落的鬓发,想要重拾形象。 哪里料到,却将落在头上的雁毛,一并别到了发丝之中,样子与卖鹅的婆娘更贴合了,引得众人一阵哄笑。 马哲冷眼旁观,接过属下递来的木盆,手一扬,一盆冰凉的井水倾泻而下,泼了她整整一身,将脸上精致描摹的黛眉,都给晕花了,黑漆漆的污水划过脸颊,显得丑陋不堪。 “送你一盆水,好好照照,省得有些人总是看不清自己,还真将自己当成个人物了。” 初冬的井水带着刺骨的寒彻,一盆水从头到脚,将贵妇泼了个透心凉,在几十双围观者的目光下,不住地颤抖着。 是冷的。 更是气的。 她以为,这已经是她此生此世,受到的最为屈辱的事了,不曾想,更丢脸的还在后面。 马荣无情地揭开了她想要极力掩盖的耻辱,“你家的儿子更不是个东西,与我家小主子唯一相似的地方,怕就是喜欢男人的。” 人群议论纷纷: “李家姑娘喜欢男人,有什么可炫耀的,谁不知道她在府上养了好些个面首,每次进进出出,陪在身边的人都不一样。听说,连楚馆的魁首都被她买了下来。” 第247章 给你撑场面 “啧啧,你连这都听不出来吗?人家哪里说的是自家姑娘,这是在骂男方呢!” “男方有什么可说的?” “男方喜欢男人!” “难道说……男方是个断袖?” “可不是嘛!” “怪不得呢,连名声如此狼藉的李家姑娘,都当成一个宝,巴巴地上门提亲,原来是要给自家的儿子遮羞啊!” “那位侯公子,别看着人模人样的,包了不少戏子。我听人说,四喜班里的几个名角,都是他的相好,常常被他请去府上唱戏,一唱就是一整晚,直到日上三竿才离开,谁知道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侯家这是欺负人家刚来京师,不知道他这断袖之名,想要骗人家闺女吗?缺不缺德啊!要是换作我,打他一顿还是轻的呢!” “要我说,这侯家公子与李家姑娘倒是天生一对,一个包戏子,一个养面首,以后将四喜班的名角请回家,说不定能一起玩呢!” …… 贵妇哪里受得了自个儿的宝贝儿子,被一群低贱的草民非议,将一腔怒火喷薄而出,连道三个“好”字。 一双阴鸷的目光,紧紧盯着李宅的匾额,眸中怨毒之色似要漫溢而出。 “不就是一个丢官夺爵的破落户,名声都臭到烂大街了,本夫人倒是要瞧瞧,谁会愿意娶你家的姑娘!” 狠辣的语气,加上狰狞的表情。 是威胁,也是诅咒! 倪世杰都没心情继续凹造型了,气得收了扇子,用扇骨点了下无羡的脑袋,“你平日那股嚣张的劲,都去哪儿了?” 一个千户夫人,还不至于被无羡放在眼里,都被她爹给赶出来了,懒得同她多作计较。 无羡能忍得下这口恶气,倪世杰可忍不了,“我给你撑场面去!” 他气场全开,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一步步逼近。 阴沉高癯的身影,挡住了落日的薄辉,将侯夫人的身影,完全笼罩在他的阴影之下,唯有一双眼眸闪着寒芒。 “谁说李家姑娘嫁不出去的?今日本公子就是来提亲的!” 他握着剔透的琉璃扇骨,在掌心拍了两下,一队人分开了人群,拉着一辆马车而来。 一口口箱子从车上抬了下来,木料选的是上好的核桃木,底座雕着《关羽擒将图》,人物生动,栩栩如生。 箱子不大,分量却是不轻,由两个壮汉抬着,依旧十分吃力,脸上的肌肉都紧绷着,牙关更是咬得死死的。 一看便知,箱子里被塞了个十足,就是不知道,究竟藏了什么好东西。 倪世杰对众人目光中的好奇很满意,今日,他就是替无羡长脸来的,可不得使劲地炫耀。 “开箱!——” 一声令下,箱盖被掀开,在众人的一片倒彩中,露出了六块白色的石头,每一块都有冬瓜一般大小。 “口气那么大,还以为会送上什么奇珍异宝呢,原来就是一箱子石头,他怎么送得出手?” “打肿脸充胖子的还少吗?” “什么石头?你们这些没见识的,这是籽玉!看这色泽,还是上好的籽玉!那么大的六块,可是非常难得的,比相同大小的金子都要值钱!” “我去!那岂不是说,他送了整整一箱金子?那可得多少钱啊……” “多的不说,至少能在外城,买下半条街了。” …… 众人的惊异,让倪世杰很受用,得意地朝无羡挑了挑眉,又让人打开第二只箱子。 这一箱的重量,虽不及之前的那箱籽玉,却也算不上轻。 众人一时猜不透,里面究竟装了什么宝贝,纷纷伸长了脖子,想在箱子打开的第一时间,一探究竟,哪知结果大出意料之外。 “怎么会是这么些玩意啊?” “这不是胡闹嘛!” “说不定是拿错了箱子。” 众人之所以会有如此质疑,是因为箱子里非金非银,而是一截截粗短的枝杈,塞得满满当当。 “这是什么名贵的木材吗?那么细一段,还有分叉,连个桌腿都做不了,最多只能当柴烧。” “你把这当柴烧?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难不成还是宝贝?” “自然是宝贝!这可是鹿茸!是很名贵的药材!” “这真是鹿茸?不是柴薪?” “每年我爹都要用鹿茸来泡酒,我能不认识?才一节手指那么点长,就要好十多两银子呢!” …… 倪世杰重新打开了扇子,得瑟地扇了起来,看着手下将最后一只箱子缓缓打开。 只见里面装的都是纸,一张张码得整整齐齐。 “哟!挺有浪漫的,求亲还送诗词。这用纸也讲究,还印着花纹呢!” “看清楚咯,这哪里是什么诗词?明明是银票好不好!” “银票?那么满满的一箱,都是银票?我不认得字,你可别骗我!” “山西银号的大印,盖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假?” “即便是一两银子一张的,装了这一大箱子,也得是几千两银子了吧!” “你没看面额吗?全都是一百两的,单单是顶上那一排,就值几千两了。这么一整箱至少得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两都说不准!” “怪怪,这是哪来的财神爷啊!” …… 此刻的倪世杰,笑得那叫一个风骚,就差在脸上写上“金主”两字。 幸好他此番来京早就准备好了见面礼,都是在马市上寻来的宝贝。 别说是给无羡撑场面了,就连他自个儿都觉得晒出来倍有面子! 在一声声惊叹中,谁都没注意到,一双怨毒的眸子,紧紧盯着那三口核桃木箱,神情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倏地,一个身影冲了出来,扑向了最后一口箱子,手爪如钩,抓向了箱中的那些银票。 “大庭广众之下,竟然有人敢偷银子!” “要偷银子也不可能是她啊,她可是侯家的当家主母,堂堂千户夫人,能缺这点银子吗?” “那你说,她想做什么?” “八成是恼羞成怒了!” 那人猜得没错,此刻的侯夫人,的确是恼羞成怒了。 被愤恨和怒火,蒙蔽了双眼。 第248章 丈人看女婿 李家的姑娘,明明是一个名声狼藉的落魄千金,能被她的宝贝儿子看上,就是祖坟冒青烟了。 竟然不识抬举,还将她儿子是断袖的事情,弄得人尽皆知。 如今,她儿子的名声被毁了,想要娶到家世显赫的名门淑媛就难了,那个臭丫头凭什么能获得那么好的姻缘? 假的! 一定是假的! 说不定是那个臭丫头找来的托,她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揭开她的伪装! 可是一时半会儿,上哪儿去找玉商,掌眼籽玉的优劣?找大夫辨别鹿茸的真伪? 她将目光落在了最后那个箱子上,显出几分沉思的神情。 她就不信了,一时之间能掏出如此多的现银,将银票装满整整一箱。 下面藏着的,一定都是白纸! 她迫不及待地扒开了最上面的一层,目光一定,没想动第二层还是银票。 倒是挺舍得下血本的! 不急,她继续扒! 上一次她只扒了半寸,太浅了,这一回扒得深一些,还担心不能揭穿她的谎言? 想不到一层接着一层扒下去…… 第三层…… 第四层…… 第五层…… 银票、银票、银票、还是银票…… 她的脸色越发难看,手都掏到了箱子的最底层,依然是印着山西票号的银票。 童叟无欺! 翻遍了整个箱子,竟连一张白纸都没让她找到…… 怎么可能? 这至少得有上百万两了吧?即便是将家底全都搬空,方才凑出的银子,也是不容小觑的巨富了。 她可从未在京师,见过这么一号人物! 究竟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正呆愣着,手中拽着的银票,被倪世杰一把抽了回去,薄唇轻勾,扯出一抹讥讽的弧度,“劳烦侯夫人,替我清点银票,不知数额可否满意?” 侯夫人的脸“刷”的一下白了,一口气憋在胸口,差点吐出血来。 倪世杰这分明就是在打她脸,可她却连一句反驳的话都找不到,还是媒婆机灵,给她找了个台阶: “不就是有点臭钱吗?夫人,咱们不同末富一般见识。” 媒婆上前一步,扶着侯夫人的手,刚准备离去,只听一声嗤笑自门内传来,“黑子,替我送送客人。” 一个黑影应声冲了出来,速度快如疾风,眨眼之间就扑到了侯夫人的面前。 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五尺高的猛兽,后腿站立的时候,能够够到人的肩膀上。 黑黄相半的毛发,根根竖起,密如鬃毛,看着就像一只炸毛的小狮子,威武得很。 一阵阵呜呜的低吼,自它的喉咙里发出来,皱着鼻子、龇牙咧嘴的样子,凶恶非常。 似在警告,又似威胁。 “怪物啊!”一声尖叫冲口而出,侯夫人吓得立马往后退了一步,脚跟没站稳,一个踉跄抓着媒婆,双双摔倒在了地上。 刘安觍着一张老好人的笑脸,从门内出来,脚下的步子却是被故意放慢了,愣是两步拖成了三步。 欣赏够了侯夫人的窘态,才缓缓地来到她的面前,捡起落在地上的铁链子,那链子的另一头,拴着的便是黑子。 “哟!看来咱家黑子挺喜欢您的呀,要不要留下陪黑子玩一会?” “不要……”侯夫人的头摇得像个拨浪鼓,吓得眼泪、鼻涕全流出来了,哭花了脸上的铅粉。 她将手撑在媒婆的肩上,挣扎着想要爬起来,腿肚子一直在打哆嗦,一点力气都没有,失败了两次,才勉强爬起来。 哪敢多做停留,带来的礼盒也不要了,转身拔腿就跑。 “哈哈哈……” 她的身后爆发出一阵阵笑声,有李府家丁的嘲讽,也有旁人的起哄,宛若一阵阵魔音,刺耳得很,时刻提醒着她,今日究竟有多丢脸。 她连带来的礼物都顾不得拿,用宽大的衣袖遮了脸,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李霸挂着一脸慈爱的姨夫笑,热情地搂着倪世杰的肩膀,将他迎入了府中,“贤侄几时得空来的京师呀?” 倪世杰受宠若惊,走路都像是在打漂,“今日刚到,特来拜望。” 哦?一到京师就来提亲了,看来对他闺女很上心啊! 李霸心下又欢喜了几分,“什么时候对我闺女有意思的?” 倪世杰回忆起来,或许,刚得知她是个姑娘家时就心动了。 那时他家落难,连结发妻子都抛弃了他,给他雪中送炭的,就只有她一人而已。 情,于恩始。 浓,于日久。 之前准备的两箱礼物,确实是以聘礼筹备的,搜集了整整大半年,就为了今日的提亲。 可惜了…… 爱的这颗种子,才刚刚冒出一段芽尖,就要被他亲手扼杀。 若是看上她的那个人不是正德帝,他还敢厚着脸皮,争取给她做个备胎。 如今是仅存的一点希望,都不敢有了,忙不迭解释道,“今日就是凑巧,被小侄撞见那个恶妇,借口提亲,为无羡出一口恶气。那两箱只是伴手礼,伯父千万不要误会。” “咋啦?你看不上我闺女?”李霸将脸上的笑容收敛起来,手上的力道也在暗中加大了几分。 倪世杰感觉,自个儿的小身板都快散架了,却不敢将“疼”字喊出口,“无羡郎艳独绝,世无其二,哪是小侄配得上的。” 若是换作从前,李霸万万是看不上倪世杰这个纨绔的,整日游手好闲,除了斗鸡走狗啥都不会,即便有再多的身家,也难掩败絮其中。 如今听说他浪子回头,将马市管理得井井有条,看着顺眼多了。 更何况,他闺女愁嫁啊! 好不容易有个倪世杰送上门来,李霸哪里肯放过,手上的力道一松,笑意重新回到了脸上,对他一阵猛夸,让人上了整整一桌酒菜,打算将这个女婿拿下手! 酒是好酒,菜是好菜,倪世杰却总有赴鸿门宴的赶脚,一点滋味都没尝出来。 尤其是对上马哲那对晦暗不明的眸子,危机感满满,屁股都坐不住了,立刻向李霸告辞,“小侄有要事在身,明日得立刻返回大同,就不叨扰了。” 第249章 不可貌相 时间那么赶? 李霸摸着下巴,思量着,要不要将他灌醉了,留下过夜,直接将生米煮成了熟饭,把闺女的婚事搞定了再说? 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可行,忙不迭让马荣再上一坛酒。 要最烈的! 三杯就倒的那一种! 倪世杰将求助的目光投向无羡,无羡知道他有要事在身,明日一早非走不可,可不能让她爹瞎折腾。 “爹,景程(倪世杰字)再不走就要夜禁了,您要是嘴馋想喝酒啊,让马哲陪您呀!” 李霸目光幽幽: 他要的是女婿,马哲能一样吗? 可闺女不给他拒绝的机会,拉着倪世杰就走,心里顿时生出一抹“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惆怅来。 待出了三进院,倪世杰拍着胸口,劫后余生般吐出一口气来,“在大同的时候,没看出你爹那么热情啊!”让他有些招架不住。 幸好溜得够快,不然今晚真要留在无羡那儿,瓜田李下,他怕被朱寿的妒火给烧成炭渣。 无羡也是无奈,如今,她爹都让她的婚事给逼急了,只要看到是个男的、活的,都能眼里发光,更别说来提亲的倪世杰了。 想到他带来的那三箱聘礼,“最后那一箱子银票,是你给圣上的分红吧?” 可不就是那箱分红嘛! 借花献佛被拆穿了,倪世杰眼中快速闪过一抹心虚,佯装愠怒地甩锅道,“那些个小厮笨得很,连分红和礼品都分不清楚。” 无羡回了他一个“早已看穿一切”的眼神: 编!继续编! “托你的福,最近宅子的守备,至少得增加一倍。”有那么多遭人眼馋的宝贝在,没贼惦记才怪呢! “我不是想给你挣个面子吗?” “财不外露啊,可懂?” 倪世杰张狂惯了,忘了这是京师,而非他们的地头,还真是得低调些。 尴尬地揉了揉鼻子,迅速换了个话题,“狗蛋呢?怎么没看到他?” “有事派他去做,近期都回不来了,你找他有事?” 倪世杰有些可惜,“想找他借条狗,之前刘安在门外赶人的那条就不错。” 叫什么来着? 黑子! 名字虽然俗了些,但是长得威武,霸气肆意,往身边一摆,绝对是居家旅行、镇宅辟恶的神兽! 无羡轻哂,“看上黑子啦?” 倪世杰激动地搓了搓手,“要不现在就让我带走?”有了黑子守在身旁,今晚一定能睡个安稳觉。 哪知向来大方的无羡一口拒绝,“黑子可不行!” 倪世杰顿时垮下脸来,“为何?” “黑子是獒犬,认主,即便送给你,没半日就得逃回来了。你若想要的话,等黑子下生崽子了,送你一只从小养。” “远水解不了近渴啊,我现在就想要条狗子贴身保护,防火防盗防暗杀。” “那么惨?” 倪世杰见她不信,一张脸皱得跟苦瓜似的,强调道,“比你想得更惨! “住的客栈半夜着火,喝的茶水被下迷药,一路上不敢吃、不敢喝、不敢睡,还遇上三拨打劫的,人手损失了一大半,能活着来京师就是命大了。” 无羡颇为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我派人将你送去张遐龄的住处,今晚保准让你睡个安稳觉。” ??? 就这么打发他走了? 亏得他千里迢迢送了两箱重礼来。 靠,太没人性了吧! 倪世杰委屈了一晚上,翌日,在城门口与无羡作别时,看到她手中牵着一条狗来。 看来她嘴上不说,心里还是惦记他的,替他将狗子寻来了。 他的心情瞬间好了,打算将昨夜吐槽她的话全部收回! 只是这狗…… “即便没有帅气逼人的獒犬,好歹给我弄条同小玉儿差不多的细犬,这狗长得也太寒碜了吧……” 一身的铁锈色,看着脏兮兮的,像刚从泥里捞出来似的。 脸上长满了褶子,皱巴巴的,同个小老头差不多。 最致命的缺陷是矮! 身高还没超过他的膝盖,从地里随便刨个冬瓜,都比它高! 矮、矬、丑都占全了,怎么配得上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他啊? 带出去好丢人的说…… 何关白了他一眼,“挑挑拣拣的,不要给我。” 对于何关这人,倪世杰还是了解的,眼界高得很,不是好东西不要。 难道说…… “这丑狗有什么来头?” “这是从川东寻来的,嗅觉灵敏得很,经过训练,能够分辨出火药和常见的迷药和毒物,将它带在身边,你就放心大胆地吃。” 这个优点很不错! 倪世杰有些心动了,只是还是迈不过心里的那道坎,眼中满满的嫌弃—— 颜值是它的硬伤啊! 无羡继续劝道,“你别看它长得矮小,打架凶着呢,一旦被它咬住了打死都不会松口,当地人用来防御野兽和盗贼的。” 倪世杰闻言,仔细端详起来,见它吐着舌头的样子憨憨傻傻的,一点都看不出来有多凶悍呢! 一时好奇心起,拿出扇子,趁着众人不注意,戳了下它的脑袋。 那狗子偏了偏脑袋,轻轻哼哼了一下,一副很好欺负的样子。 倪世杰不由地又多戳了几下。 何关眼角的余光,瞥到他的动作,一声“别……”刚说出口,就见那狗子猛然张口,一口咬在了扇骨上。 无羡也急了,对倪世杰吼道,“快松手!” 倪世杰心里委屈,那可是他的宝贝扇子,凭什么让他松手,给狗啃去了啊? 还大声吼他?! 二世祖的倔脾气上来了,加大了手上的力道,想要从狗子的嘴里,将扇子给拔出来。 啪!—— 无羡一掌拍在了他的手上,硬掰开了他的手指,扇子刚被狗子抢过去,就听“咔嚓”一声脆响,竟然硬生生地被咬断了…… 这狗子也太凶了吧…… “它不会记仇吧?”倪世杰后怕起来,往无羡的身后缩了缩。 “现在才知道怕了?”无羡瞪了他一眼,“若是刚才慢些松手,狗子指不定就顺着扇子,咬到你手上了。” 倪世杰一脸不舍地看着断成两截的扇子,“这可是你送的,不是舍不得嘛……” 第250章 人的世界狗子不懂 “再好的扇子,也没你的手重要!”无羡见他真的被吓着了,语气软了下来,“琉璃居出了新的式样,早给你备了好几套,都装车上了。” “真的?”倪世杰的双眼重新泛起光彩,身后若是有条尾巴,都能兴奋地甩起来,“总算你还记得我!” 余光瞥见那狗子,又恢复了一脸的呆萌,好似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能不能给我换一条狗?” 为了自个儿的小命着想,他可真不敢收下这条恶犬了。 “你以为训狗容易吗?狗蛋不在,训养好的只有两条,你一条,何关一条。” 总之没得挑! 倪世杰瞥见何关牵着的那一条,体型还比他的大上几圈,厚着脸皮道,“要不……让我同何关换换?” “何关那一条都一岁了,很难养熟了。你还是好好养你自己那一条吧,它才半岁,正是认主的时候。”说着,往他怀里塞了一包肉干,“这是狗子最爱吃的,给它起个名,路上好好培养感情。” 倪世杰心里真是悔死了,早知道就不逗那狗了。 现在可好,手上即便有美味的肉干,他也不敢喂了,谁知道那狗子会不会发起狠来,咬他的手啊…… 无羡看着他那副欲哭无泪的样子就想笑,拉了何关又细细叮嘱了一番,方才挥手向两人告别。 回到什刹海的宅子,就见一个身着石青色曳撒的男子,和奚淼在院子里大眼瞪小眼,欣喜的目光中带着几分惊诧,兴奋地加快了脚步,“沈钰,你来了?” 沈钰眸光一亮,随即又暗淡下去,神色也冷了下来,“还以为你有佳人相伴,早就忘了我呢!” “怎么会呢?”无羡嘴角一抽,几个月不见,这家伙的嘴还是如此之毒,一开口就能噎死人。 “弗朗基炮研究好了?”无羡换了个话题,嘴角刚扯出一抹笑,下一刻就因沈钰的回答,僵在了脸上。 “没研究好,就不能来了吗?” 这家伙今天吃炮仗了吗?怎么火药味那么大,无论她说什么都怼。 得!她不开口,还不行吗? 无羡刚送完人,从德胜门回来,早累了,在奚淼的边上找了个位置坐下,接过他递来的水喝了一口。 沈钰扫了院落一眼,目光微动,“圣上真是出手不凡,赐的宅子挺大的,怎么厢房只得四间呢?” 主要是当时也没想着要长住,无羡就没有动院子的格局,“一间两人正好。” 沈钰自嘲一笑,以前凡是无羡置办的宅子,都是五间厢房,他与姜蔺各得一间,余下的方才两人一间,“不知,我和姜蔺的屋子在哪一间?” 无羡:“……” 她自个儿都没打算留下来,哪里有安排沈钰和姜蔺的屋子呀? 完了,妥妥的一道送命题! 她心中有愧,只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了马哲。 马哲回了一笑,开口道,“西跨院尚有不少空屋,”之前常伦来时就住那儿,“地方敞亮,景致也不错,沈翼长必然能宾至如归。” 西跨院不是客院吗? 如今算是人走茶凉了吗?连主院都没资格住了,只能住进客院了…… 马哲的解围,非但没平息沈钰的怒火,反而火上浇油。 他的眸色沉沉,盯着无羡看了好一会,久到无羡觉得,身上都能被他的目光给洞穿了,他才收回了视线,冷哼一声,转身往李霸的院落走去。 一道白色的身影,从无羡身边掠过,化作一道风,追着沈钰而去。 是小玉儿! 成人的世界太复杂,狗子不懂。 它只记得,以前每次见到沈钰时,他都会喂它吃美味的肉干。 今日他忘记了,所以它得提醒他! 叮铃铃!—— 身后蓦然传来一阵清脆的铃声。 小玉儿循声望去,原来是奚淼在晃藤球,他的另一只手中,还拿着两片肉干! 口水不由地流了出来,小玉儿甩了甩尾巴,食物当前,毫不犹豫地返身跑了回去。 无羡:“……我没惹到他吧?” 奚淼:“谁知道呢?”悠哉游哉地端起杯子,品了一口加了蜂蜜的连翘茶,嘴角微微翘起。 甜度正好。 无羡与奚淼闲聊了一阵,见一人从院外信步而来,那一抹惹眼的朱红,让她目光一怔,随即暗淡下来,眉眼含笑道,“小蔺儿也回来了?” 今天什么好日子呀? 刚送走两个,又补回来两个。 只是…… 姜蔺的着装风格改变挺大的,一身正红色的直身袍,云肩通袖膝襕纹样。 少了几分清隽不染。 多了几分矜贵高雅。 乍一看,都没认出来。 一个“也”字,给姜蔺提了醒,“除了我,还有谁回来了?” 无羡忍不住吐槽道,“除了沈钰那尊佛爷,还有谁啊!你没到他那张脸,活像是谁欠了他二五八万似的。” “让他知道,你在背后这么说他,可不只欠二五八万,至少还得再翻上几倍。”浅笑中带着几分宠溺。 “将阿拉坦送回草原了?”无羡给姜蔺倒了一杯茶。 姜蔺接过,微微呷了一口,茶中加了蜂蜜。舌尖漫开的甜腻,让他有种别样的满足,嘴角不觉翘起,“如今北元内乱,北部应能安定不久。我此番回京述职,可停留一段时间。” “那真是太好了。” 姜蔺扫了院落一眼,无羡怕他也问起沈钰的那道送命题,殷勤地给他加了水,希望能堵住他的嘴。 幸好姜蔺比较贴心,没问她尴尬地问题,“怎么没见到胡勒根和何关?” 无羡很少将两人同时派出去,至少会留一人在身边,可是如今,只有那两个新来的,就连狗蛋都没看到,张平和高升貌似也失踪很久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几人做的都是绝密的事,无羡不便细说,搪塞道,“有事派他们去做,短时间内怕是回不来了。” “这样啊……”姜蔺微微呷了一口茶,目光落在了奚淼的身上,如今他坐着的,正是无羡给他特别定制的轮椅,“奚公子的腿受伤了吗?” 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第251章 做爹的心思 “是呀……”奚淼眼中的冷意一闪而逝,换上了浅淡的笑意。 论起虚情假意的客道来,谁都不及楚馆出身的他。 微翘的嘴角,勾勒出完美无瑕的弧度,“幸得主子悉心照料,每日用燕窝养着,伤口愈合得很快。” 他的手状似无意地抚过身下所坐的轮椅,坚硬的木制扶手,用细腻的小羊皮包裹着,里面还塞上了棉花,软软的,手感甚好。 “主子担心我在屋里养伤无聊,特意做了个带轮子的椅子,每一处细节都用足了心思,真是巧妙得很。” 姜蔺的语气淡淡的,让人听不出内心的情绪,嫉也好,妒也罢,全都深深掩藏在眸底,“无羡的心思,向来是巧妙的。就拿你手中的肉干来说,就是她弄出来的,给狗蛋训狗很是不错。” 奚淼嘴角一抽,奚淼嘴角一抽,这是拿他与狗做类比吗? 他不介意继续在他的心口上扎上一刀,“主子还在院中的台阶铺了坡道,想去哪儿都很方便。”妒忌不死你! 姜蔺喝水的动作一顿,捏着杯子的指节泛着白,声音依旧无波无澜,“奚公子的伤,养得如何了?” 这回轮到奚淼的心头挨刀了。 他的外伤已经愈合,柴胡每日都在替他做推拿,可是再也没法像从前那般信步自如。 他的腿算是废了…… 半垂眼眸,收敛起心中的低落,斗志再次点燃,“听闻姜公子文武双全,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有机会可以切磋一二。” 到时候非得让他输得无地自容不可! 两人的唇枪舌战,已经够激烈了,移步饭桌之后,有了沈钰的加入,空气中的硝烟味更为浓郁。 无羡食之无味地扒完碗里的饭,寻了个借口想要开溜,被她爹给逮住了,拉去了书房。 “爹,叫我来有什么事吗?” “姜蔺和沈钰都是从小同你一起长大的,彼此之间也算是知根知底。 “姜蔺性子温润,就是族里人太多,各有私心,糟心的事太多。 “相对而言,沈钰亲缘淡薄,性子也偏冷些。不过这样的人,一旦动情,反而是较专情的……” 无羡越听越不对劲,“爹,您究竟想说什么呀?” 李霸呵呵一笑,直白道,“今日他俩都向爹爹提亲了,你更喜欢哪个呀?” 她爹怎么又打算给她相亲了啊! 无羡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爹,我还小呢,不急着嫁!” “你究竟是不急着嫁,还是不想嫁?” “爹……”无羡的语气又软又甜,拉着她爹的衣袖,撒着娇。 李霸硬下心肠道,“撒娇也没用,老实同爹说,你心里是不是有人了?是倪世杰吗?” “爹,别给我乱点鸳鸯谱了,行不?” 李霸的眼珠子滴溜溜一转,“那就是喜欢朱大将军咯?” “……”这回无羡没有否认。 李霸眉心一紧,他闺女爱上任何人都行,只要她能看上眼,即便是绑也给她绑来,只有那朱大将军不行,“他都娶了妻妾了……” “我知道……我又没说,要嫁给他……” 他的闺女,他还不了解吗? 说话这般嗫嚅,越说声音越轻,一点底气都没有,必然是口是心非。 这事关系到她的终身幸福,做爹的可不能由着她的性子来,一定要快刀斩乱麻,断了她的念想。 “依爹看,姜蔺和沈钰都不错,你就从他们两人间挑一个。” “我把他俩当成是弟弟。”怎么能嫁给自个儿的弟弟呢?想想就别扭。 “他们都比你大,哪能是你弟弟?” 她爹的脑回路和二哈有的一拼,这是问题的关键吗? “反正我把他俩当成亲人,没有男女之情啦!”无羡强调。 “那就先将婚事定下来,省得总有人将主意打到你的头上。我都同他们商量好了,三年之后再完婚,若是期间双方遇到心仪的人,婚约就当作废。” “这怎么行?”无羡觉得不妥,撇开情爱不谈,单从理性角度分析,“他俩都有官职在身,若是被退婚多丢脸,还让他们在官场怎么混啊!” “舍不得啊?就挑个喜欢的嫁了呗!” 怎么绕来绕去,又给绕回来了啊! 无羡觉得,同她爹没法沟通,干脆直接回屋躲清静去了。 她是清静了,李霸可是一点都不平静,越想越不安心,思忖着,还是该将无羡的亲事快些定下来。 越早越好! 今日就办! 也不用定亲了,直接将堂拜了得了。 无论她选择姜蔺,还是姜蔺,都成! 反正都能与他俩一起生活八年,想来再与他俩生活个八十年,也没什么大问题,如此方能彻底断了她对朱大将军的念想。 说做就做! 李霸立刻召来刘安,“快去筹备两套喜服,将大红灯笼都挂起来。” 刘安一愣,“老爷这是要办什么喜事吗?” 李霸摸着肚子嘿嘿笑,“除了姐儿,还有谁的喜事啊?今夜就拜堂!咱在京师也没什么亲戚,将兄弟们都叫上,自家人开几桌席面,要弄得热热闹闹的。” 刘安是看着小主长大的,她的终身大事能定下来,比谁都高兴。 他的嘴角含着笑,刚要退下,又被李霸给叫了回来,“将马哲和奚淼两人给看住了,此事先不要告诉他俩,等大局定下来后再说。” “是!——” …… 府里忙活了起来,消息可不是轻易就能封得住的。第一个发现不对劲的,不是细思缜密的马哲,也不是心思玲珑的奚淼,反而是憨憨傻傻的墨竹。 或许正因为如此,才成了防御的漏洞,不会有人刻意去提防他。 他在第一时间禀告了奚淼,带着几分告状的味道,“哼,那个姜同知和沈翼长有什么了不起的,为了他们翻箱倒柜的,将红灯笼都给翻出来了,还让厨房准备了好多酒肉,都够摆上十几桌了!” 十几桌?那么多? 完全没道理啊…… 上一次姜蔺和他的堂弟来,也没有如此大肆兴师动众的。 除非…… 心头突然升起一抹不好的预感,正色道,“墨竹,马哲在哪儿?” 第252章 快去找他 对此,墨竹并不知晓,“马哲被刘管家叫去了,有好一会儿没见到他了。” 奚淼心中的不好预感更甚。 从近日来李霸对相亲的热衷程度来看,他多半是想将无羡与姜、沈中的一人定亲。 那么无羡呢? 她愿意嫁吗? 等等…… 若是无羡下的命令,前去调马哲离开的,应当是柴胡才对,而非刘管家,能使唤得动他的,只有李霸才是。 她应该同他们一样,也被蒙在了鼓里,可见她的心里是不愿意的。 不行!他得尽快找到马哲。 只有他能联系上张永,阻止一切。 可是…… 他此刻被刘管家支去哪儿了? 他该如何找到他? 眸光一闪,计上心来,立马吩咐墨竹,“即刻备纸笔来!” 墨竹不明就里,习惯性地照做。 奚淼草草写了两行字,将纸折叠起来,系在了小玉儿的项圈上,又道,“将马哲的枕头拿来。” 墨竹不解了,公子平日不是最嫌弃别人碰过的东西了吗?更别提,是别人睡觉用的枕头,如此贴身之物了。 他要马哲的破枕头做什么呀? 对上公子那双沉凝的眼眸,墨竹不敢有丝毫疑问,立马将马哲的枕头给取了过来。 奚淼难得没露出嫌弃的表情,甚至有些迫不及待地抓在手中,放在了小玉儿的鼻端之下,“快去找到他。” 寻人寻物,是府里每一条狗都训练过的本事。小玉儿应了一声,欢快地甩着尾巴,扭头跑了出去。 枕头上全是马哲的味道,它挺喜欢他的,因为每次见到他,都有香喷喷的肉干吃。 大半日没见了,它也有些想他了…… 想他给的肉干…… 顺带想他…… 不禁加快了脚下的步伐,从来来往往的家丁间穿过,这边嗅嗅,那边闻闻。 不是他…… 不是他…… 都不是他…… 哼,全都是些小气的家伙,身上明明有着肉味,却连一块肉干都不给它。 它还是继续找马哲吧! 他究竟在哪儿呢? 它可是正儿八经的狗子! 为什么要跟它躲猫猫啊? 兜兜转转的,将它自个儿都绕迷糊了,终于在一个小池子边,将马哲给找到了。 双眼闪着兴奋的光,它发现了个秘密! 原来马哲也会嘴馋,偷偷捞鱼吃啊! 给它两片肉干…… 不,三片! 它就替他保守秘密! 果然,马哲麻利地掏出了肉干,非常的上道啊! 小玉儿舔了舔舌头,立刻啊呜一口咬了上去。 滋味真是不错! 马哲见小玉儿吃得欢畅,揉了揉它的脑袋,目光微微下移,瞥见它的项圈上缠着一张纸条,被叠成了一指宽。 轻轻扯了下来,打开一看,一眼扫过秀逸的字迹,蕴含着灵气,应是出自奚淼之手。 字只得简短的两行: 【老爷在筹备大宴】 【疑似今夜为主子定亲】 怎么会这样…… 怪不得呢,没事让他来这个偏僻的角落清理池塘,怕是故意将他引开吧? 马哲心下骤凛,将手中的纸条捏成了一团,化在水中揉成糊,稀释之后彻底不见了踪迹,唯留下点点涟漪,随着他指尖的微动,向四周扩散。 …… 豹房。 张永急冲冲地往寝殿赶,差点撞上一堵人墙。待看清来人后,薄唇未掀,眼角已堆满了和煦的笑意,“哟!原来是朱都督啊!” 文宜回之一笑,“张太监如此慌慌张张,可是有什么要事禀告圣上吗?” “咱家不比都督案牍劳形,能有什么要事?还不是御用监那些个破事儿,虽不及厂卫的重要,可也得禀明圣上定夺。” “都是为圣上办事,哪有大小轻重之分,在下就不耽误太监正事了。” 带着虚情假意客道了一番,文宜向张永拱了拱手,转身而去。 走得如此干脆利落,反而让张永有些愕然。不过他赶时间,也没工夫细究。 两人背对背之际,同时收敛起脸上的笑意,一个朝着朱寿的寝殿,一个朝着指挥使衙门,渐行渐远。 待文宜的身影远离了视线,张永迅速加快了脚步,夺门而入,“圣上,大事不好了!”气息沉沉,尾音上扬,显示了心中的急躁。 朱寿斜倚在短塌上,手中握着奏疏,脚则翘得高高的,恣意中带着几分不羁,“北元入侵了?” “不是北元,是马哲。他传来消息说……说是……” “人老了,怎么连说话都变得吞吞吐吐的了?”朱寿抓了一块桂圆红枣糕,咬了一口,目光不离手中的奏疏,一心两用道,“马哲说什么了?” “说是……”张永不知,这事该如何开口。圣上为了李姑娘,花了多少心机,他全看在眼里,甚至让他暗中推波助澜,将她的名声毁了个彻底。 本以为,终于能有个知冷知热的可心人陪在他的身边,哪知最后,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朱寿见张永那副磨磨唧唧的样子,顿时失了耐性,“有事就说!” 眉心一紧,忽然想到,“不会是小无羡出事了吧?” 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张永喉咙一滞,只得照实禀告道,“李霸要在今夜,为李姑娘定亲……” 倪世杰已回了马市,小无羡的名声也被毁了,她和谁定亲? 除了他,还能和谁定亲? 见朱寿双眸晦暗不明,张永咽了口口水,继续道,“据探子禀告,今日姜蔺同知和沈钰翼长去了李府,多半是两人中的一人。具体谁会同李姑娘定亲,尚不确定。” 张永抬眸,揣着几分小心去瞧朱寿,第一次见他如此慌了神,连手中的奏疏掉了都不知道。 姜、沈二人与小无羡青梅竹马,又是人中龙凤,无论是谁,都是定亲的上佳人选。 小无羡呢?她是什么想法? 她真舍得弃了他,嫁给别人吗? 可是…… 他不甘心…… 一点都不甘心啊…… 若是说,这皇宫是一个噬人的深渊,那就拉着她一起坠落吧! “将人都叫上,朕要去抢亲!” 圣上终于下定决心了! 张永脸上掬着笑,一脸道了三个“好”字,立马去召集人手了。 第253章 抱鸡拜堂 李府。 夜幕降临,火红的灯笼被一一点燃,挂满了回廊,似为整个宅邸披上了一层红幔,喜庆而热闹。 李霸捧着一套通袖袍,亲自送到了无羡的房内,“姐儿快试试,看看大小合身不?” 他将成衣铺有的尺码都买回来了,即便这件不合身,总有一件是合身的。 无羡都不用抖开确认,单看那喜庆的大红色,与衣袍上摆着的凤冠便知,那是一套喜袍,太阳穴不觉跳了起来,“爹,您又要做什么呀?” 李霸将她拉到了窗边,目光穿过缝隙,落在屋外的两人身上,均是一身红衣胜火,衬得肤色更白,夜幕更黑。 “你看,他俩都换上衣服了,就等你了,你就选一个吧!” 她爹这是什么效率啊? 竟然连喜服和新郎都给准备好了! “爹,您该不会是让我今夜就拜堂成亲吧?” “有何不可?” 无羡越发头疼起来,“这可不是过家家,您怎么能拉着他俩一起胡闹呢?” 再这么放任他闺女下去,才是胡闹呢! 李霸难得对她沉下了脸,“今日二更就是吉时,你若是不换上这身喜服,就别出房门了,你爹我大不了拿只母鸡替你拜堂!” 亏她爹想得出来! 她就不信了,她爹还真会拿一只母鸡,替她来拜堂?! …… 院中。 刘安抱着一只母鸡,将红绸挽成一朵花,给它系在胸口上。这是他在做行商时,从东南沿海地区看到的习俗,新郎出海捕鱼未能赶回,男家便用公鸡代行拜堂。 轮到他家小主子身上,公鸡便被换成了母鸡。特意从鸡笼里选了一只养得最好的,肥嘟嘟的脖子都快看不见了,叫小玉儿眼馋得直流口水。 哼,平日里都不让它靠近鸡笼一步,这会儿一大群人围着一起,想要背着它悄悄吃独食。 没门! 它掂着腿,悄悄地穿过人群,挤到了刘安的边上,趁他一不留神,叼住了母鸡的翅膀,拔腿就溜。 刘安眉角一跳,这个小畜生,怎么这时候来闹事啊,忙不迭拔腿追小玉儿了上去。 自从来了京师,好久没人同它赛跑了。 来追我啊!快来追我啊! 比比看,谁跑得更快! 兴奋的叫唤声脱口而出,嘴巴才微微张开一条缝,母鸡就趁机扑腾着翅膀,成功从它的嘴里逃脱,脚尖才刚踏到地上,被它一个俯身,又给叼回了嘴中,撒开四条腿,围着小院不停地绕着圈。 刘安并非行武出身,追了两圈就没了后劲,呼吸开始急促起来,朝着四周的家丁喊道,“还傻站了做什么?快将鸡抓起来,别耽误了吉时!” 眼见一大群人,朝着它围追堵截,小玉儿跑得越发欢畅起来,见着人墙就闪,见着人缝就钻。 陪它玩的人越来越多啦! 它是主子麾下最受欢迎的狗子! 母鸡被叼在它的嘴里,一边咯咯地叫,一边拍打着翅膀,挣扎中落下了一地鸡毛。 此时此刻,用四个字来形容,最贴切不过,那就是: 鸡飞狗跳! 沈钰养了小玉儿许久,分别才没几日,它就背叛了它,将奚淼当成了半个主子。 心中有气,他的身上便没带着它爱吃的肉干,这下可好,没了哄它的吃食。 他微微抬起脚尖,碾过身旁一粒豆子般大小的石子—— 若是无法用软的,就来硬的吧! 脚尖一个用力,将石子踢了起来,弹至半空中,被他抓在了手中,刚刚对准了小玉儿,就被姜蔺给拦了下来,目露警告,“小玉儿是无羡的爱犬,你不能伤它!” 只是一只吃里扒外、喂不熟的白眼狼,偏偏她还当宝贝似的养着。 不伤就不伤吧! 沈钰向李霸提议道,“这只鸡被狗咬伤了,不吉利,不如换一只好的。” 李霸摸着凸出来的大肚腩,“钰儿说得有理,咱们这就去换上一只新的!” 小玉儿见没人追它了,嘴里的鸡翅膀都不香了,速度慢了下来,朝着院门外而去。 刘安急急忙忙,又叫人从鸡笼里找了一只母鸡回来。 “真是稀奇啊!”一名男子摸着小玉儿的脑袋,跨门而入,飞扬的眉角勾勒出不羁,“朕还是第一回听说,有人拿只鸡来拜堂。” 姜、沈二人对视一眼,心下俱沉。 这家伙怎么来了? 今夜,他身上穿着的依旧是一身红衣,与姜、沈站在一起,就如第三位新郎一般,只是各自的风情大相径庭: 穿在沈钰身上是疏冷。 穿在姜蔺身上是矜贵。 穿在朱寿身上则是张扬与招摇。 沈钰垂着眸,向朱寿行了一礼,恭敬的姿态叫人挑不出毛病,“圣上日理万机,怎么有兴来此观摩卑职的大礼?” 李霸的小心脏,突突地直跳。 怎么一个自称“朕”? 另一个尊称“圣上”啊? 他往姜蔺的身边凑近了几分,低声询问道,“这个朱大将军,究竟是个什么身份?” 还能是什么身份? 姜蔺的嘴角扯出一抹苦笑,“就是您猜的那样。” 那岂不是……当今陛下? 李霸的小心脏,跳得更厉害了,扑通扑通地似乎要跳出胸口,头晕乎乎的,脚步都虚浮了,只想找个地方靠靠。 人还没借到力气呢,朱寿的目光就扫了过来,“新娘未曾出席,礼怎么能算成呢?伯父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啊?” 久居上位,语气不怒而威,即便不是威胁,也让人品出了几分威胁的意味。 李霸:“……” 什么要问他啊? 他不想回答行不行啊? 可惜有人不愿意让他装傻。 姜蔺含笑开口道,“自古婚姻,便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李姑娘的婚事,自然是由李伯父做主。” “正好,”朱寿正愁没有机会挑破呢,顺着杆子往上爬,“朕想向李伯父求亲,求娶您的闺女——无羡。” 越是说到后面,声音越发洪亮,充斥着势在必得的自信。 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霎时汇聚到了李霸的身上,看得他火辣辣的,就如将他放在火上烤似的,额角的汗都流了下来。 第254章 让上天决定 “这个……”李霸吐字艰涩,真心不想答应啊,可这样,算不算抗旨不遵啊? 他这一身的滚刀肉,什么都不怕,就怕连累到自个儿的闺女。 应,是为了她。 不应,也是为了她。 沈钰将李霸愁眉不展,怕他退让,替他开口道,“无羡已有婚约在身,圣上贵为九五至尊,必然不会让她背信弃义吧!” 朱寿“呵呵”一笑。 一个拿“父母之命”来压他。 一个拿“背信弃义”来压他。 好! 很好! 非常好! “新娘只有一个,新郎却有两个,不知今夜娶小无羡的是哪一个啊?” 他倒是要看看,当收益不对等时,两人的同盟能不能再继续下去。 李霸顿时感受到两道咄咄的目光,同时落在了他的身上。他原先盘算得好好的,让自个儿的闺女来选,她看上哪个,就选哪儿。 可是闺女不配合啊! 有时候无法做出选择,是因为选项之间难以分出优劣,反正两者难分伯仲,不如就看老天爷的意思吧! “都说姻缘天定,就用抓阄来决定吧!”李霸对刘安道,“去取两颗象棋来,谁能摸到‘帅’,就是姐儿的命定之人。” “老爷,明明有三个人,您怎么才拿两颗棋子啊?” 众人循声望去,没有想到这个时候,为了朱寿说情的,竟然是柴胡。 那家伙不是只对医术感兴趣吗? 为什么要替朱寿说话? 难道是无羡的授意? 在十多道目光的逼视下,柴胡咽了口口水,不免心生忧虑,刚才自己没说错话吧? 可是,主子对那朱寿不错,如今人都来了,没理由不给他一个机会,是不? 李霸这下可犯难了,话都被柴胡那个多嘴的挑破了,此刻,怕是不给朱寿添个棋子也不成了。 可是在这三人之中,他最不想给闺女寻觅的夫婿就数他了。之前是嫌他家中有了妻妾,如今更是嫌他是帝王。 如果把闺女嫁给他,想要进宫见上一面都难,更别提她若受了委屈,也连为她撑腰的能力都没有。 哎,早知道,昨日就该抓着倪世杰,逼他先将婚书签下来。还有什么,比有一个远在大同的婚约者,更自由的吗? 按捺下心中的后悔,让刘安将棋子取了来,不多不少正好三颗,背面朝上,覆在棋盘之上,递到了朱寿的面前。 李霸呵呵一笑,觍着脸道,“圣上身份尊贵,理当由您先选。” 朱寿一眼扫过三颗棋子,敛眸浅笑,“朕是最后一个到的,还是由我最后一个来选。” “这怎么成呢?圣上身份尊贵,怎能位居人后?” “既然伯父如此说,小侄照做便是。”朱寿伸出手,手指在三颗棋子上一一点过,最后落在最近的一颗,缓缓翻开。 是个“兵”! 姜蔺暗暗松了口气。 沈钰那张千年不变的棺材脸,甚至露出了淡淡的笑意。 朱寿只当未见,他关心的是,“第二位,伯父打算由谁选呀?” 李霸目光在姜、沈二人身上打了个转,“二位贤侄自个儿决定吧。” “要不还是用老办法——猜拳吧!”姜蔺提议道。 “好,一局定胜负。” 两人同时将手放在了背后,顿了顿,几乎在同时出手。 两人从小玩到大,熟知彼此的性格,对于对方会出什么拳,猜得一清二楚。 第一局皆是石头,平局。 第二局皆是剪刀,平局。 第三局皆是石头,又平局。 一连五局平局,姜蔺暗忖,不能再这般下去,他得变换心思,伸出去的拳头迅速展开,切换成了布。 哪知沈钰出的拳头也变了,伸出了两根手指,切换成了剪刀。 剪刀对布,他输了…… “承让了。”嘴角翘起的弧度,难掩此刻的春风得意。 目光再次回到棋盘上,沈钰盯着余下的两颗棋子,犹豫了好一会儿,捏了捏拳,下定决心似的,抓住了离他较远的一颗棋子,猛地翻开,目光一定。 怎么会? 还是一个“兵”! 沈钰紧紧抿着唇,眼底涌动着的,除了失落,还是失落。 姜蔺成了天定之人,李霸望着他的目光,别提有多亲切了。这家伙从小性子就好,比沈钰那个榆木疙瘩会心疼人。 真是老丈人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伯父别着急啊!不是还有一颗棋子没有翻吗?”朱寿笑得别有深意。 “结果不都出来了吗?翻不翻没什么区别吧?”李霸悻悻一笑,眼角刻意挤出的笑纹,显露了几分心虚的意味,向刘安使了个眼色,让他速速将棋子给收起来。 刘安的手都快摸到最后那颗棋子了,哪里料到朱寿的速度比他更快,棋子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被抢去了,落在朱寿的指尖,灵巧地翻滚着,留下一连串的重影,最后字面朝上,啪的一声,重新掉在了棋盘上。 居然还是一个“兵”! 三颗棋子,全都是“兵”! 竟无一个“帅”?! 朱寿轻哂,“看来还真是没区别呢!” 把戏被当场揭穿,李霸尴尬地揉了揉鼻子。当初,他让刘安准备了三颗“兵”,是为了保证顺利将朱寿踢出局。 留下姜、沈二人,反正都差不多,就由他们自己决定谁先选、谁后选。 先选的二人必然落选,当留下最后一人时,那人就是他的女婿了。 原本一切都计划得好好的,只要撤走最后一颗棋子,就无人知晓他做的手脚了,谁想还是被揭穿了。 揭穿他的那人,是谁不好,偏偏还是朱寿,岂不是坐实了他的欺君之罪吗? 完了完了…… 会不会被拿去砍头啊? 谁能告诉他,该怎么办哪? 沈钰垂眸道,“既然抓阄无法作数,今日的婚事便作罢吧!” 朱寿抬头望了眼天色,月黑风高,正是打劫的最佳时机,怎能如此放过? 啪!—— 只听一声响指,张永带着两列人,从院门鱼贯而入,朝着李霸颔首一笑,“多日不见,李兄真是越发福态了。” 脸又圆润了一圈,一双绿豆眼都快快被肉挤着看不清了。 第255章 刀剑相向 张永可是朱寿面前的红人,李霸哪敢同他称兄道弟,更何况,对方带着十几号人,气势汹汹地冲了进来,一看就是来着不善。他刚刚犯了欺君之罪。真要论起罪来,即便被砍了脑袋也不冤枉。 他的脖子不由地缩了半寸,笑得比哭还难看,“张太监谬赞了。” 张永亲热地抓着李霸的手,“年轻人的事,自有年轻人自个儿糟心去,咱俩硬是凑合进去,反而遭到嫌弃,您说是不?” 李霸此刻还能说什么?只能连声附和着“是”。 “伯父不如坐下来,喝杯茶,朕去见见小无羡。”朱寿笑得一脸灿烂,阔步而前。 一提到闺女,李霸又硬气起来,一个箭步上前,挡住了朱寿的去路,“天色不早,圣上去见小女,怕是不合适吧?” “无妨,”朱寿嘴角的笑意不减,“朕今夜前来,本就是来提亲的,自该见见娘子才是。” 李霸咬了咬牙,反正为了自个儿的闺女,都犯了一次欺君之罪了,不介意再来一条抗旨不遵。 抱了个拳,垂眸沉声道,“圣上,小女已经定下夫婿,一女不得二嫁。”说着,忙不迭给姜蔺使了个眼色。 姜蔺心下了然,接口道,“今夜卑职与无羡即将拜堂,有幸得圣上亲临,还请喝一杯喜酒。” 朱寿目光骤冷,居然还敢让他留下喝情敌的喜酒,好大的脸啊! 就不怕他将他当场砍了? 上扬的唇角,带着未加掩饰的戏谑,“姜同知难道忘了,之前的抓阄可是作弊了。” 既然是作弊的,又怎能作数? 李霸觍着脸,笑道,“手下一时失误,拿错了棋子,再来一局便是了。” “还是三颗棋子?”朱寿问道。 “两颗即可,”李霸顶着朱寿变得慑人的目光,道,“小女名声有亏,恐……配不上圣上。” 朱寿没想到,他用来斩断小无羡烂桃花的手段,到头来被用作了拒绝他的借口。 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朕不介意,朕看上的是她的人,而非是她的名声。”朱寿抬起脚步,继续向前,刚刚绕过李霸,又被沈钰给拦住了。 “圣上不介意,无羡总是介意的!毕竟您是外男,夜会闺阁女子,传出去会令无羡的声名更糟的。” “是啊是啊!”李霸应和道。 “声名?”朱寿挑眉一笑,看向沈钰的目光,挟裹着调侃与轻蔑,“你觉得小无羡会在意这个吗?你会如此说,说明你一点都不了解她,根本就没有娶她的资格!” 最后一句,犹如一支利箭,插在了沈钰的胸口。 在这个问题上,他一直与无羡存在着分歧。他希望她能像个大家闺秀,做个相夫教子的贤惠妻子,而她则更愿做西域漫漫黄沙上的一道风,让他抓都抓不住。 即便如此又如何? 无羡她最孝顺,只要伯父不答应,她便不会忤逆他的意思。 他的手放在了腰侧,那儿有一把短铳,虽然只能发射一发子弹,但也足够起到威慑的作用了。 朱寿将他的小动作尽收眼底,淡淡收回了目光,不屑地扯了扯嘴角,毫无惧意地继续阔步向前。 李霸的心里不停地做着斗争,人是肯定不能放进去的,可是道理跟对方讲不通啊? 怎么办? 凉拌吧! 就如闺女所说的,凡是能用拳头解决的,就不是问题! “来人!将人给我拦住咯!” 管他是当今圣上,还是天皇老子,大不了将人给拿下了,捆起来。明日一早他们就出城,快马加鞭,从开平卫离开大明,进入北元地界。 到时候,天高皇帝远,看谁能奈他何? 决心已下,他也不含糊了,将所有的家丁都喊上了,三十来号人鱼贯而出,别看他们不是断了手指,就是瘸了腿,身上带着残疾,但是一个个都是退役老兵,刀口上见过血,勇猛难挡,又占了人数的优势,对付朱寿带来的护卫不在话下。 张永目光一扫,双眉微蹙。 马哲呢?他们这边都要打起来了,那么关键的时刻,他去哪儿了? 估计是被李霸给看押起来了。 真是个不顶事的! 张永挥了挥手,招呼着手下的内侍,抽出了腰间的刀刃,摆出了迎战的架势。 “圣上,老奴给您开路,您寻了机会,立刻去找李姑娘。” 今夜这个人,他替万岁爷抢定了! 小玉儿歪着脑袋,看着双方人马剑拔弩张的样子,双眼散发着兴奋的光。 啊呜!这是要打起来了? 它最喜欢打架了,血液都沸腾了! 可是问题来了,它该帮谁呢? 李胖子那边都是自己人,不可以伤害他们,可是朱寿对它也不错啊,总是给它带好吃的肉干…… 做狗子好难啊…… 朱寿瞥了眼李霸握着刀柄的手,“伯父这是何必呢?刀剑无眼,真的动起手来,伤了伯父的人就不好了。您是小无羡的父亲,您比谁都盼望,她能获得幸福。婚姻是她一辈子的事,为什么不让她自己决定呢?” “……”李霸竟无言以对,不过为了闺女好,他还是决定要做那个棒打鸳鸯的恶人。 “拔刀!” 李霸一声令下,三十把钢刀在夜幕下,散发着寒芒。 哐当!—— 不知谁将手中的钢刀扔在了地上。 这是打算弃械投降了吗? 哐当!—— 又是重物落地的声音,比之刚才的要沉闷许多。 这一回落下的不是一把刀。 而是一个人! 是家中的护卫,长得五大三粗的,身手不错,这会儿却同一只死猪似的躺在地上。 “怎么回事?”李霸问道。 就在他俯身探查的时候,身边的人一个接着一个倒下了,个个身子绵软无力,神志混沌不清,明显是被人下药了。 如此大批量中招,只可能是自己人做的手脚。 李霸怒目圆瞪,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了柴胡,毕竟他今夜帮着朱寿说了话,又会医术,身上带了不少迷药。 他的嫌疑,无疑是最大! 李霸的眼睛不大,目光还是很犀利的,带着杀伐果决的锐气。 第256章 压寨夫人 柴胡喉结轻滚,往后退了半步,“老爷,这可不是小的做的。没有主子的命令,小的不会药自己人的。” 当然,自愿给他试药的不算。 “那是谁做的?”李霸大声喝问道。 “是奴婢做的。”马哲从暗处走来,身后跟着一队人,都是他当初从宫里带来的。 没有叛不叛变之说,因为至始至终,他们所忠诚的对象,就是朱寿!只有朱寿! 如今李霸的人,只剩四五个还巍然伫立着,被马哲的人团团困住,双方实力相差显着,只能任由朱寿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从人群之中信步穿过,一步步走近无羡的闺房。 …… 房内。 无羡浑然没在意屋外的吵闹,她爹对着两个女婿人选,够他一番折腾了。 她手中拿着一册书,目光定定,嘴里轻声哼着一首老歌: 我的一生最美好的场景 就是遇见你 在人海茫茫中静静凝望着你 陌生又熟悉 尽管呼吸着同一天空的气息 却无法拥抱到你 如果转换了时空、身份和姓名 但愿认得你眼睛 …… 悠扬婉转的曲调,被突然插入的声音打断,那嗓音是如此的熟悉,轻佻中掩藏着几分压抑的情愫,“我的小无羡,你想拥抱的人是我吗?” 视线有些模糊,一时间让她分不清眼前的人,究竟是思念过甚而出现的虚幻,还是真实存在的。 朱寿的嘴角带着清浅的笑,走到她的面前,抽出了她手中的书,扫了两行,“看你一直盯着这一页看个不停,是对宋史特别感兴趣?还是对王安石感兴趣?抑或是…… “想做朕的王安石?” “就是闲着无聊翻翻书,打发打发时间罢了。”无羡从他手中夺回书,随手丢在了一旁。 “史书最是无趣得很。”朱寿轻抚着无羡身边摆着的那套喜服,叠着整整齐齐,别说是穿了,就连翻都未必翻过。 朱寿的嘴角翘得更高,目光移到她头上戴着的素玉簪子,伸手捻了下,“小无羡,跟我回宫吧!” 他再也不想听到她即将成亲的消息了,那一刻就像是心口上被人硬生生地挖去了一块,痛楚、慌乱、空虚全都交织在一起。 他不想再体验一次了。 无羡垂下眼眸,避开了他眼中炽热的光,“你知道的,我不想进宫……” “我也不想你进宫,但我更不想与你分开。”朱寿的声音,因情动而变得暗哑,“我的小无羡,你明白吗?” 无羡抬眸看了他一眼,又迅速移开了视线,“我爹还在外面呢,你再不走,被他发现了,可得驱狗赶人了。” 绵软的嗓音,一点也没有威胁力,如同一根羽毛,轻轻撩拨着他的心弦,弄得他心里痒痒的。 朱寿轻轻一笑,“今夜你爹可管不了我了。” “我爹怎么了?” 朱寿看着她紧张起来的样子,觉得可爱得紧,忍不住刮了下她的鼻子,“小傻瓜,他是你爹,我怎么会伤害他?” 心里没有一丝愧疚,就将马哲给卖了,“是马哲将你爹的手下给迷晕了。” “为了放你进来?”这家伙好大的胆啊,竟然敢对自己人下手,“你能来得那么及时,估计也是他通风报信的吧?” “那你可冤枉他了,马哲事先被你爹调走了,想要给我通风报信的是奚淼,是他发现了你爹的打算,又没法阻止,所以找到了我。” 只不过,他借助的是马哲之手。 虽然,最终通知他的依旧是马哲,他也不算说谎,不是? “小无羡,同我回去吧!” 一声“不”脱口而出,宛如条件反射一般,坚持着不想入宫,已然成了一个执念。 朱寿眼中的失落一闪而过,下垂的嘴角再度翘起,“那我就将你抢回去,做我的压寨夫人!” 这一回,他不给她拒绝的机会,俯身抱住了她的腿。 无羡顿觉一阵天旋地转,待身子稳定时头已朝下,被朱寿抗在了肩膀上。 他想做什么? 难不成真要将她抢回去吗? 她的双腿动弹不得,只剩手没被束缚住,捏紧了拳头,捶打在他的身上。 他的身板看似单薄,实则结实得很,拳头捶在他身上一点反应都没有。 亏他之前在大同,总是装出一副病弱的样子骗取她的同情,真不要脸! “朱寿!快放我下来!” “你可是我的压寨夫人!”朱寿的嘴角噙着笑,一巴掌拍在了她的屁股上,弹性十足,手感不错,顺手又捏了她一把。 “你!……”竟然敢轻薄她,真是气死她了,“朱寿,你再不放我下来,我就……” “你就怎么样?” “我……我就要你好看!”无羡奶凶奶凶的样子,像极了一只红了眼的小白兔,一点威胁力都没有,越发勾起了朱寿想要欺负她的欲望。 朱寿又轻轻拍了她一巴掌,“乖!跟我回了豹房,慢慢给我好看,浑身上下都看个遍。若是被看得不过瘾,还想要看我的,也没问题。” 这人真是没脸没皮的,竟然连车都开起来了。 她被朱寿背出了屋子,颠倒的视角让她有些头晕目眩。地上倒了一大片,都是家中的护卫,只有他爹、刘叔叔、马叔叔等零星几个还站着。 李霸看着闺女被如此对待,气得脖子都粗了,“快把姐儿放下来!” 其余的人也是义愤填膺,唯有小玉儿兴奋地甩着尾巴,伸长着脖子,舔了舔无羡的手指。 主人,您在玩什么游戏啊? 似乎很好玩的样子,要不要带着小玉儿一起玩啊? 无羡真想给这个二狗子一个爆栗:没看到你主人我都快脑充血了吗?居然还能蹦跶地如此脱欢。 真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 朱寿背上背着个人,没法向李霸见礼,只能朝他点了个头,“伯父可别气坏了身子,小婿这就带着无羡回去了。” 李霸看着他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子,火气噌噌噌地往上窜,又气又急。 眼见着他已经迈开了腿,往院外走去,腰间的刀被他拔了出来,“快把人放下!” 不然,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第257章 一点情面都没留 “那可不行。”朱寿打了个响指,“把人拦下来,注意别伤了他们,小无羡会心疼的。” 李霸的人手已然不多,都不用朱寿带来的人出手,单单是马哲的那些手下,就够制服他们了。 张永乐颠颠地跑出院子,去牵朱寿的马。 出去要经过两道门槛,圣上背着无羡,还不得累坏了,不如由马驮着省力。 临行之前,朱寿转过身,扫了眼姜蔺和沈钰,见两人狼狈得被困在人群之中,唇角不禁翘起,尽显胜利者的得意。 疏冷地收回目光,将无羡放在马鞍上,为免她挣扎,一个手刀劈在了她的脖颈,将她劈晕了过去。随即翻身上马,手绕过她的腰肢,将她固定在怀中。 搂着她的时候,胸口仿佛全被填满了,涌起一股欢愉的情绪,幸福而满足。 佳人在怀,风流得意。 “驾!——”一声吆喝而出,胯下的骏马四蹄飞扬,正要跨门而出,只听砰的一声火响。 沈钰的手,握着腰间的短铳。 收紧…… 再收紧…… 心中就像是有一团火,包含着夺妻之恨、漠视之辱,熊熊地燃烧着,怎么熄都熄不灭。 一把拔出短铳,对准了即将策马远去的朱寿,点燃了火绳。 火星在夜幕中泛着幽幽的光,衬得他的眼眸更加深沉。 眨眼之间,火绳即被吞噬殆尽,只听“砰”的一声,子弹自枪管发射而出,猛地向朱寿射去。 以他的反应,本可以避开的,但他一动不动,直挺挺地挨了这一枪。 因为只要他一躲,他不能保证,在他身前的无羡,会不会被误伤。 子弹击穿了他的贴身护甲,钻入了他的肉中。 火药爆炸带来的热量,令子弹灼热无比,灼烧着他的伤口,让痛感增加了数倍。 还真疼呢…… 张永勒紧了缰绳,“圣上,老奴这就去将刺客拿下!” “不必了……”额角的冷汗涔涔落下,连掀开嘴皮子都觉得费劲,“立、立刻回豹房……” “可是圣上……” “这是圣旨,不得违抗!”朱寿将怀中的无羡抱紧了几分,另一手甩了下缰绳,催促着坐骑加快速度。 …… 无羡是被一路颠醒的,睁开眼,就见到一片高台厚榭的宫殿映入眼帘,青砖黛瓦,檐牙高啄—— 豹房到了! 搂在她腰间的手忽然一松,肩头的重量随之加重,有个脑袋无力地靠在了她的肩上,耳畔传来了张永的声音,紧张而焦躁,“圣上……圣上……您怎么了?不要吓老奴啊……” 难道是朱寿出事了? 他身边那么多人,怎么会让他出事的? 混沌的大脑,还没从昏迷中彻底清醒过来,就觉得肩上的重物,一点点将重心往外移…… “快扶住圣上,抬回豹房!” 无羡回眸看去,刚才自她肩上倒下的,正是朱寿! 只见他的后背,留下一指宽的窟窿,四周染满了殷红的血。 她慌乱地从马背上翻了下来,脚步尚未踏稳,就去抓张永的手,声音透着难以掩饰的焦急,“太监,圣上怎么啦?” 张永冷哼一声,除了对罪魁祸首的憎恶,还有几分对无羡的埋怨,“还不是为了将你带回宫,你家的人想造反不成,竟然敢伤了圣上?” 难道是她爹下手的? 无羡只觉得心里一阵阵揪着疼,除了愧疚,更多的是心疼,“柴胡呢?快将他叫来,给圣上治伤。” 对啊…… 张永真想拍了下自个儿的脑袋,他之前急着将圣上带回宫,怎么将柴胡给忘了。 他是个大夫,医术不错,尤其是处理外伤的手段,可比太医强多了。 张永对着身边的一名内侍,就是一声吼,“还傻愣着做什么,快回李府,将柴胡给带回来。” “我陪着一块去,得让柴胡将治疗铳伤的东西都带齐全了,一件都不能落下。”无羡的脚刚迈出去,就觉得袖子一紧,被人给抓住了。 “小无羡……别走……陪着我,好不好……” 无羡本是想松开他的手的,可是看到他那因失血而变得惨白的双唇,又不忍心下手了,反手将他扶稳了,“我不走,陪着你。” 朱寿顺势将头枕在她的肩上,“这可是小无羡说的,不能食言。” “我不食言。”无羡见他唇瓣微启,又想开口,忙劝道,“你别说话了,好好养着精神。” 幸好当初朱寿挑宅子时,特意选了一处离豹房最近的,才半炷香的工夫,张永的人就将柴胡给带回来了。 朱寿趴在龙塌上,身上的衣物已被无羡尽数脱去,伤口被彻底暴露出来。 因为一路骑马,伤口没止住,一直在流血,里衣几乎被血浸透,深深凹陷的弹孔,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接过柴胡递来的睡圣散,投入酒中化开。为了不牵动他的伤口,拿着小勺,耐着性子一口口给他喂下。 无羡替他轻轻擦去嘴角的药渍,将张永递来的帕子叠着几折,递到他的嘴边,“咬住它。” 朱寿撇撇嘴,傲娇道,“这点疼算什么?我不怕!” 最重要的是,帕子不是小无羡的。 嫌弃! 无羡取了一块纱布,往上面倒了些酒精,敷在了朱寿的伤口上,顿时令他疼得龇牙咧嘴。 这敷的哪里是酒精? 明明就是敷火嘛! 宛若被灼烧一般,火辣辣的疼。 无羡趁机将帕子塞到他的嘴里,“这点疼,就熬不住了?待会儿还得割开伤口拔出弹头呢,乖乖给我咬着帕子!” 扭头对柴胡道,“准备手术,榻上这家伙不怕疼,下手不必留情。” 这话带着几分赌气的意味,朱寿不怕疼,并不意味着,他感觉不到疼啊! 可是此刻,他的嘴里塞着帕子,无论说什么全都化作了呜呜声,没人听得见。 双手双脚也被人给按住了,连挣扎的机会都没留给他,只能死死咬着口中的帕子干瞪眼。 柴胡换上净白的手术服,戴上纱布口罩,从酒精中取出柳叶刀,甩干后,一刀落在伤口上,正如无羡吩咐的那般,一点情面都没留。 第258章 腹黑的家伙 看得一旁的张永心疼不已,“您轻点。”即便万岁爷服了睡圣散,半睡半醒,这一刀剌在身上,总是疼的。 柴胡从善如流,恭顺地用镊子,换下了锋利的柳叶刀。这一回,下手确实轻了许多。 可他此刻是在拔子弹啊,不该出手快、准、狠吗?下手如此之轻、之慢,只会令朱寿更疼。 马哲算是看出来了,这柴胡平时看着老实巴交的,也是个腹黑的家伙。 凡是跟着他家主子的,就没一个真正面慈心善的。 这一类的手术,柴胡本就做了许多次,所有的步骤全都了熟于心,麻利地清洗伤口、缝合、上药,一系列操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写下一张药方,递给张永,“根据这个方子抓药,三碗水煎成一碗服下。今夜若是发烧,就用酒精给他擦拭四肢,再给他加几味清热降温的药。” “晚上若是有什么变故,太医院的那些庸医可不济事,”张永收敛起平日的跋扈恣睢,拉下老脸,打着商量道,“要不,您还是留下吧!” 柴胡看向无羡,见她点了点头,方才乖顺地应诺,“我可以留下,主子请回吧,老爷在府上该等着急了。” 这可为难坏了张永。 万岁爷折腾了一宿,不就是为了将无羡给抢回来吗?要是就这么将人给放回去了,岂不是白挨了这一枪了? 可是,不将人放回去…… 若是万岁爷的身子出了什么意外,柴胡不肯尽心救治,又该如何是好? “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圣上的性命才是最重要的。”低沉的嗓音,明显带着愠怒。 无羡闻声望去,见文宜神色不悦地跨门而入,识趣地打算离去,只是衣袖不知何时被朱寿抓在了手中,怎么扯都扯不掉。 是啊…… 她答应过他,要留下的…… 不能食言的…… 文宜一个箭步来到龙塌前,担忧地看向朱寿的伤口,已被细心地包扎好,血污全已洗净,状况远比之前要好得多得多。 微动的双唇一开一合,似梦中的呢喃,一声声轻声重复着“不要走”。 微蹙的双眉,透着心中的不舍。 文宜眸色阴郁,真不明白那个李姑娘,究竟给圣上喝了什么迷魂汤,让他如此神魂颠倒,意乱情迷。 既然圣上无法自拔,就让他帮上一把! 他举起手中的绣春刀,冷芒一闪,砍断了无羡被抓住的衣袖,声音如同被寒潭泡过一般,透着冷意,“你可以走了!” 终于能走了,却又放不下。 无羡伸出手,想替朱寿抚平眉间,却发现他的体温有些高。 她的手本就偏冷,无法确定,朱寿是否真的发烧,索性将自己的额头,同他的贴在了一起。 文宜的手向上一挑,将刀驾在了无羡的肩上,锋利的刀刃紧贴着她的脖颈,只需上前一分,就能让她血溅当场,“你想做什么?” “别吵!”无羡没工夫搭理他,声音透着几分不耐,用心地感受着朱寿的体温,过了好一会儿,方才确认道,“他发烧了,刚开始,尚不严重。柴胡,药方重新开,多加几味清热退烧的药,由你亲自抓药熬煮。” 宫中本就有人要加害朱寿,张永虽有忠心,却不懂药理,若是被人暗中做了手脚,换了一两味药,他也发现不了。 煎药的工作看似简单,却很重要。除了柴胡,无论交给谁,她都放心不了。 文宜微转刀柄,刀刃刮过她耳垂的发丝,一截发丝随即断落,威胁的意味满满。 “都什么时候了?还在圣上的龙塌前舞刀弄枪?” 张永捏住了文宜的刀柄,怕他下手没个分寸,真的伤了无羡,等圣上醒来后,还不得心疼坏了。 更何况,他与无羡还是同一阵营的,在文宜面前,更该相互帮衬着才是。 “如今,圣上的性命,才是最重要的。”私怨能先放放吗? 文宜刚才自己说过的话,被张永还了回来,没了反驳的理由,心下仍旧不爽,“若是圣上有个什么闪失,我让整个李府陪葬!” 话中透着三分凉薄、七分狠厉,在场的愣是谁都能听得明白,文宜这话不止是威胁那么简单。 若是朱寿真出了什么意外,他绝对会说到做到,不留半分情面。 “我不会让他有什么闪失的。”淡淡的语调,一字一顿,像是在安抚在暴怒边缘的文宜,又像是下一个极重的承诺。 “记得你说过的话!”文宜手中的绣春刀虽被收了起来,锐利的视线仍旧牢牢锁住无羡,像是盯着犯人的牢头一般。 无视他的目光,无羡重新拿了一块干净的纱布,叠成豆腐干大小,用兑过白开水的酒精蘸湿了,拧至半干,一遍遍为他擦拭腋下、肘部、掌心等位置。 朱寿的体温几度反复,折腾了整整一晚上,方才在天亮前降下温来。 无羡放下心来,一股困意席卷而来,眼皮子沉得很,倒头便睡。 待她再次睁开眼时,已是艳阳高照,而她不知何时,躺在了龙塌的内侧。 朱寿坐在了她的外侧,眉目浅笑,“小懒猫,终于醒了?” 那声音轻快无比,藏不住的喜悦,像是灌满杯子的水,就这么溢了出来。 无羡不满地瞪了他一眼,摸了摸他的额头,体温已经恢复正常,“可有什么不舒服的吗?” 朱寿应了一声“嗯”,神情凝重。 “哪儿不舒服?”无羡爬了起来,紧张地在殿内扫了一眼,“柴胡去哪了?快将他喊来,让他给你瞧瞧”。 凝重的神情装不下去了,朱寿轻哂出声,拿着手中的奏疏,轻轻刮了下她的鼻子,“逗你的,我一切都好,就是觉得肚子饿了。你呢?睡了那么久,饿了吗?我这就让毕真传膳。” 毕真? 不就是那个心怀不轨的尚膳监太监吗? 无羡轻轻扯了扯他的衣袖,附在他耳边,低声提醒道,“他不会趁机对你不利吧?” “除了昨夜带去李府的那些心腹,旁人不知道我受了伤。” 第259章 陪他演戏 朱寿很享受两人之间的这种亲昵,顺势将脑袋倚靠在无羡的肩膀上,“在外人看来,我又荒唐地抢了一个美人回来,色令智昏,沉迷于风花雪月,故意称病呢!” 她就这么莫名其妙成了迷惑君主的祸国妖妃了? 得!妖妃就妖妃吧! 在朱寿的伤势彻底恢复前,这场戏她得陪着他演下去,这样才能保证他的安全。 伸手夺去了他手中的奏疏,“美色当前,你还有心情处理国事?” “小无羡说得是。”声音因染上了情欲,变得低沉而暗哑,抬起手,还没拂上她的脸颊,就因牵动了伤口,疼得倒吸一口冷气。 无羡嗔怪地剜了他一眼,“让你乱动,吃苦头了吧?” 朱寿趁机表白,嘴像摸了蜜似的,“为你而死,我甘之若饴。” 无羡的脸蹭得一下就红了,染上了一层诱人的绯色,看得朱寿只觉得嗓子干得冒烟,舔了舔唇角,真尝一尝她的味道。 他是这般想的,也是这般做的。 拉近了两人间的距离,氛围变得更为暧昧,难得小无羡如此乖巧,没有避开,也没有反抗,就差这么一张薄纸的距离,他就能一亲芳泽了。 偏偏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只听得清脆的铃声由远及近,毕真率着十个内侍,脸上蒙着领巾,头上顶着食盒,鱼贯而入。 “圣上,该用膳了。” 好事被打断,朱寿的心里窝着一团火,嫌弃地瞥了他一眼,沉声道,“端上来吧!” 毕真揣着几分小心,几分忐忑,“圣上,塌上用膳,怕是……于理不合……” 朱寿故作轻佻地捏了下无羡的下巴,“朕今日就想同美人在榻上用膳。” “照规矩,该易服、洗手、端坐,然后由……” “吃顿饭还那么麻烦!”朱寿不悦地皱着眉,“是听你的,还是听朕的啊?” 毕真扯了扯嘴角,干笑道,“自然是听圣上的。” “那不就结了,传膳吧!” “是!——” 榻上自然是不能摆放菜品的,毕真只能着人移个桌案过来。 打开食盒,有鸡有鹅、有鱼有虾、有羊有肉,外加三道汤、五道主食,林林总总,共计二十四道,摆了满满一桌。 菜肴刚端出来时,还是热乎乎地冒着热气,待一圈人试过菜之后,便转凉了。 尤其是数量还少了一大半,看着就像是别人吃剩下的残羹剩饭。 无羡的食欲,顿时也同菜品一般少了一大截,拿起筷子寻找着摆盘还算完整的菜肴。 原本看中的是烧鹅,不过嫌它太过油腻了,换了一只鲜虾,夹起来之后才知道上当了,油都沿着脊背往下滴了。 得,看来也没清淡到哪儿去。 都已经夹起来了,不好意再丢回碟里,只能用力夹紧筷子,想要将虾肉中的油都挤出来。 朱寿看着她费劲的样子,轻笑出声,拿出几张纸,包裹住她夹起的虾肉,将油脂吸干净后,递回她的嘴边,“这是胡椒醋鲜虾,挺开胃的。” 听名字,应该是酸酸辣辣的,可惜盐放多了,将其他的味道都给盖过了,只剩下了满口的咸。 无羡扒拉了一大口米饭,刚将那小指长的一只小虾给咽了下去,发现自个儿咽得太快,米饭堆积成了一团,卡在了咽喉。 想吐,吐不出来…… 想咽,咽不下去…… 弄得不上不下的。 朱寿忙不迭给她递了一杯茶,打趣道,“才一顿没吃,看把你给饿的。” 这是因为她饿吗? 明明是被咸的,好不好! 无羡白了他一眼,“光禄寺很富裕吗?买油盐不用花钱的吗?放的时候,一点都不心疼的吗?” “这算什么?”朱寿给她夹了一筷子素的,“你尝尝这道菜。” “这不就是荠菜吗?”很常见的一种野菜,她喜欢用来包馄饨吃,单独炒菜太过干涩,味道不咋滴。 既然都夹到了她的碗里,就算是不喜欢,也不能浪费了。 她放入口中,本打算随便嚼上两口就咽下去的,“奇怪,怎么一点荠菜的味道都尝不出来,反而有股肉味……怎么做的?” “先给生鹅拔毛,去掉内脏,然后将菜塞进去,煮沸之后马上取出,再用酒洗干净,用麻油煮烹,斋菜便带着一股鹅肉的味道了。”毕真答道,一脸讨好的笑容。 无羡咋了咋舌,光听这步骤,就够麻烦的了,“有心情花费这个闲工夫,还不如一开始就选些味美的菜,尽心烹饪呢!” “那不一样,”朱寿解释道,“这是太祖传下来的规矩,每顿必得有粗菜。” 无羡挑眉,“这样的菜也能算粗菜?岂不是蒙骗太祖吗?为了烧这道菜,还得浪费一整只鹅,最后却连一口肉都吃不上,真够浪费的。” “人不就是喜欢自欺欺人吗?”朱寿眸光清湛,用着玩世不恭的语调,说着世间的至理箴言。 好有道理的样子…… 无羡一时竟无言以对…… …… 好不容易将饭扒完,朱寿状似轻浮地将无羡搂入怀中,一脸嫌弃地对毕真等人挥了挥手,驱赶的意味很是明显。 待人退出殿外后,无羡扭动着身子,想从他的怀中挣扎出来,“人都走了,不用再做戏了。” “怎么是做戏呢?”朱寿将怀抱收得更紧,“最好能让我这么抱着一辈子。” “油嘴滑舌!”利落的一记反肘,击在朱寿的腹部。 朱寿倒吸一口凉气,语气透着小媳妇般的委屈,“我都受伤了,就不能对我温柔一点啊?” 装!继续装! 她击中的是他的前胸,又不是后背,力道也刻意收敛了三分,疼个什么劲啊? “快让我看看伤口,若是真伤到了就不好了,顺便啊,再给你上个药!”无羡的眼睛宛若一只小狐狸般狡猾地眯起,笑得那叫一个居心不良。 联想起她昨日给他伤口消毒的场景,朱寿不禁打了个哆嗦,摸出之前藏在被褥底下的奏疏,大义凛然道,“朕身负社稷,当以国事为重。奏疏没有批阅完,绝不换药!” 第260章 无羡的秘密 说笑归说笑,当他真正翻开奏疏时,瞬间收敛起一身的吊儿郎当,目光变得专注而沉凝,流露出一种平日难得一见的淡定与从容。 怪不得都说,男人在认真做事的时候最有魅力。 无羡将被褥卷成一团,抱在怀中,就这么定定地望着他,心尖随着他每次羽睫的一起一落而微微轻颤。 好不容易见他将手中的奏疏都看完了,张永又抱着一大捧进来。 “怎么那么多啊?”无羡想到他背上的伤,心疼起来,“你都坐了好半天了,该歇息了。” “就是就是。”张永应声附和道,总算是有个知冷知热的,会心疼他家万岁爷了。 朱寿恍若未闻,从他怀中抽了一卷奏疏,继续翻阅起来,“不把今日的看完,留到明日,只会堆积得更多。” 无羡一把夺过他手中的奏疏,“什么都没你的身子来得重要。” 朱寿心头暖暖的,之前他病得都吐血了,那帮自称忠心不二的臣子,连句安慰的话都没有,整日不是数落他这个,就是数落他那个。 什么九五至尊,对他们而言,他只是一个为他们的无能背锅的提线木偶。 唯有张永他们,会真正担忧他的身子,如今又多了个小无羡。 只是…… “江山社稷,天下苍生,是朕的职责所在。”同时,也是他的父皇交给他的职责,他推卸不了。 “不就是要今天都批完吗?多大点事儿。你躺下歇着,我念给你听。” 张永目露为难,“这个……” 怕是不妥吧? 奏疏记录了不少军政机要,本就不是后宫女子能够听得的,而且在念的时候,若是念错了,或是念漏了什么重要信息。 该怎么办?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朱寿可不管这些,因着无羡对他的关心,满心都是欢喜,还有什么理由拒绝? 顺势趴了下来,望着她俏丽的侧颜,笑得傻傻的,“念吧!” 无羡打开手中的奏疏,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挤满了一整卷,光看着就叫人头疼,也不知道以朱寿这种跳脱的性子,怎么有耐心看得下去。 无羡开口念道,“臣本布衣,躬耕于江右,得先帝慧眼识珠,许以驱驰。至于今父老称弘治之盛,虽汉文、宋仁,何以加焉!……” 洋洋洒洒上万字,比她那些年所写的年终总结加起来都长。 用了几千字讴歌先皇的卓越功绩,又用了几千字批评朱寿耽于享乐、怠慢朝政。 本来还以为是要规劝朱寿的,待念到最后两百字的时候,方才明白那人究竟想要说什么。 原来是年事已高,想要告老还乡。 这是想在在职的最后一刻,向boss秀一把自己的文笔吗? 浪费笔墨不算,还浪费她的口水! 她真想骂人了! “挽留。”朱寿淡淡道。 “就这种废话连篇的家伙,你也要挽留啊?”话脱口而出,无羡方才意识到自己逾越了,有干政之嫌,干笑一声,“我就是吐槽一下,当我什么都没什么。” “没事,我看那个老家伙也不顺眼,只是出于规矩,得挽留三回,方能答应他致仕,不然是对老臣的不敬。这是他第二回上奏,下一次就能同意了。” “还真够折腾的。”无羡将奏疏交给张永书写批文,又抽出下一卷继续念了起来。 一下午嘴巴都没停,嗓子都快哑了,忙不迭让柴胡用罗汉果配着桔梗,给她泡了一壶茶。 茶水带着甘甜,润了润冒烟的嗓子,总算是有了种活过来的赶脚。 翻了翻剩下的奏疏,居然还有一半! 还有没有天理啦? 若是将剩下的工作量都算上,都超过八小时的工作制了,最主要的是—— 没!有!双!休! 不由地吐槽道,“当皇帝真够累的。” “可不是,”朱寿自嘲一笑,“可惜世人只看到了滔天的权势与财富。” “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获得的越多,付出的就得越多。” 朱寿的眼中充满了欣赏,“小无羡每每都能口出箴言。” 无羡揉了揉鼻子,瞎扯道,“我也是听别人说的。” “哦?听谁说的啊?”朱寿的眼中涌动着浓浓的兴趣。 无羡避开了他的目光,“我四处游历,遇到的人多,哪里记得是听谁说的呀……” 朱寿一边说,一边盯着无羡。 虽然她一直半垂着眼帘,长长的睫毛将她眼中的神情全给盖住了,但是他却发现,她握着茶盏的手,明显顿了一顿。 “小无羡八岁时,曾跨过生死之劫,之后便变得聪明非常,每每有惊人之举,可是因为——你是转世之人?” 那是他将无羡身上的事情清理后,得到了最为合理的推论。 无羡目光微闪,笑道,“世间哪有那么神奇之事?” 朱寿还想再问,张永带着柴胡,端着水盆和金疮药进来,“圣上,该换药了。” “是呀是呀,”无羡忙不迭应和道,“别耽误了换药。” 朝中以儒家为众,不喜这些怪力乱神之说,若被宣扬出去,还不知道要如何编派她呢! 不承认就不承认吧,只要他知道就好! 他都退了一步了,向她要些福利总不为过吧? “小无羡给我换药吧!” 无羡半眯,“我下手可重着呢!” 威胁! 赤果果的威胁! 朱寿毫无惧色,“只要你舍得。” 得!还会反威胁了? 不给他点颜色瞧瞧,她就不是让北元闻风丧胆的狼王! 粗鲁地去扒他的衣衫,朱寿忙不迭护住胸口,一副被女匪调戏的良家夫男的慌乱,怯生生道,“你可要对我负责啊!” 拜托!要演戏,就专业一点,麻烦将那副欲拒还迎的眼神收起来,好不? 第261章 不舍得 看着朱寿那副样子就心烦,无羡将他的身子扳过去,当目光落在他背上刚刚开始收口的伤口上时,她不得不承认: 她真的不舍得下狠手…… 算了,她大人有大量,不跟一个伤患计较。将帕子浸湿,搅成半干,小心翼翼地避开他的伤口,替他将身子擦拭干净,换了药,穿上了干净的衣物,问道,“晚上想吃什么?” 朱寿双眼一亮,“小无羡这是要给我烧吃的吗?” 无羡点点头,“光禄寺的饭菜太油腻了,口味又重,不利于你伤口愈合。” 提到吃食,朱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想吃燕窝。”那个奚淼逢人就拿着无羡给他炖的燕窝得瑟,他也要尝尝! 无羡不知道朱寿心里打的小九九,只是单从药理出发,觉得燕窝有助于伤口的愈合,便问张永道,“宫里有燕窝吗?” 张永赶忙应道,“有!” 圣上都开尊口了,就算没有,也得有啊! “豹房有个小厨房,老奴这就着人给美人收拾起来。” “美人?”无羡对自己的新称谓莫名得很,一脸疑惑地望向张永。 张永解释道,“您在圣上的宫里寝殿过了一夜,总得有个身份。不然,圣上不就真成了强抢民女吗?” 说得似乎有些道理,可是问题是…… 朱寿不是一直在有意无意地抹黑自己,他会在意多个“强抢民女”的黑锅吗? 而且,她有了位份之后,再想出宫怕是难上加难了。 算了,明天的事就交给明天头疼去吧,先替朱寿将伤养好了再说。 中午吃得太油腻,晚上自然是越清淡越好,不如弄个燕窝粥,再加上鱼蓉和火腿提味。 张永早对光禄寺准备的膳食嫌弃不已,对做饭的事最是积极,“刚进贡了鲥鱼,老奴这就去讨要来几条来!” 无羡讶然,“鲥鱼不是江南的吗?”可与京师远隔千里之遥,“宫里也能吃到?” 张永得意道,“八百里加急,从南京运来的。” 以马驹的速度,即便八百里加急,这鱼也得臭了,“吃食还是得选新鲜的,品种什么的倒在其次,不如就用鲫鱼吧!” “会不会太寻常了些?” “太祖不是提倡勤俭吗?再说,鲫鱼用来养身子,最合适不过了。若是吃了死鱼,反而对身子不利。” 凡是对朱寿有利的,张永自然鼎力支持,“老奴这就去办!”一定挑几条最活蹦乱跳的回来! 洗燕窝是个麻烦活,无羡做起了甩手掌柜,直接交给马哲来处理,而她只负责掌勺。 将米粥熬至七分熟时,先加切好的火腿丝入味,快出锅时再加入炖好的燕窝和鱼蓉。 再弄了一道蔬菜菌菇汤,有荤、有素、有菌菇,看似简单,但是营养搭配齐全。 朱寿抬眸瞥了眼燕窝粥,“怎么不是星空燕窝?” “那是当点心吃的,又吃不饱。” “可你给奚淼做的,就是星空燕窝,听闻美如星河,璀璨夺目。” 为何轮到他时,就成了普通的燕窝粥? 明显区别对待,他很不满! “你想要星空燕窝,明天给你做,今天先把燕窝粥给乖乖吃了。” 朱寿这才翘起嘴角,道了声“好”,“你喂我。” 无羡瞪了他一眼,“你伤的是背,又不是手。” “抬手用膳的时,会牵动到了伤口,疼……”委屈的眼神,晶莹闪动。 想到之前给他换药时,伤口确实有出血的情况,怕就是中午用膳时造成的。 那时有毕真在,想必他不敢声张,强忍着痛,坚持将午膳给用完了。 无羡的心又软了下来,舀了一勺燕窝粥,吹凉了,递到了他的唇边。 朱寿眉眼之间尽是笑意,张口尝了一口,火腿的鲜味完全渗入到了粥中,不用加任何调味,便已鲜香味美。 汤汤水水的,终究不耐饿。还没熬到二更,朱寿的肚子就开始叫唤了。 咕噜噜!—— 肚子叫得那么响,在场的人肯定全听到了,他还要不要面子啦? 朱寿忍不住脸红了,偷偷抬眸瞥向无羡,见她抿着唇,想要憋着笑,却又破了功。清脆的笑声自耳畔传来,如同银铃一般。 “还笑!”朱寿的语气又嗔又怨,“晚上就只吃了一碗粥,都没吃饱……” “是我的不是,这就给你做吃的去。” “我同你一起去。” “你去做什么?身上还有伤呢!” 之前无羡做晚膳,让他眼巴巴地等了半个多时辰,他可不想再与她分开那么久了。 “反正我就要陪着你去嘛!” 无羡那能真让他去厨房,只能让马哲取了个小炉子,放上半罐水,待煮沸后改成文火,打了几个蛋。 一盏茶的工夫,便凝结成了嫩滑的水铺蛋,再撒上一小撮糖桂花,香香甜甜的。 张永看着朱寿吃得欢畅,在一旁笑眯了眼。早知道,早该将李美人给抢进宫来才是。 之前在刘家村,朱寿养得就不错,脸也圆润了一圈。如今有李美人服侍着,一定能再长些肉。 唯有刚进殿的文宜一脸不悦,“天干物燥,在殿内贸然生火极易走水。” 朱寿吃完一个水铺蛋,不去陶罐里捞,偏偏从无羡的碗里扒了一个,笑得像个憨货,“入冬了,本就要生暖炉的。人又在边上看着,不碍事。” 文宜没再说什么,脸色却是臭臭的,目光如挟裹了冰渣一般,冷冷地瞥了无羡一眼,将一卷奏疏奉上。 无羡习惯性地去接,被文宜当场怒喝,“你是什么身份?怎可碰奏疏?!” 眼神是凶狠的,语气也是凶狠的,战场上历练出来的生杀之气全释放了出来。 幸好无羡不是一般的闺阁女子,不然非得被他吓哭了不可。 朱寿笑着解释道,“我不是受伤了嘛,小无羡心疼我,替我念了一日的奏疏呢!” 文宜凝眉劝道,“李美人终究是女子,让她摄政不合规矩。圣上若是觉得龙体欠安,可以让张永代读。” “小无羡可不是普通女子,说不定还能给我不错的建议呢!” 第262章 烫手山芋 别这么说! 无羡可一点都没有要干政的意思,那就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计。 “朱都督说得极是,张太监提督司礼监,奏疏还是该交由他念最妥当。”说着,立刻将这烫手山芋,塞到了张永的手上。 朱寿脾气上来了,“朕让小无羡念,小无羡便念得。怎么?难道朕说的话,连文宜都不听了吗?” 文宜立刻跪下,嘴里喊着“不敢”,却无半分要认错的意思,“微臣也是为圣上着想。” “朕看你们一个个都敢得很,都不把朕放在眼里!” 文宜将头低得更低,“圣上对臣有知遇之恩,臣铭记在心,没齿难忘。只是……这份奏疏特殊,李姑娘看不得。” “朕偏偏要让小无羡来看。”冷冽的目光投向了张永。 张永本就是站在无羡这边的,忙不迭将奏疏递回到无羡的手中,得意地瞥了文宜一眼,眼中的挑衅意味十足。 得!兜兜转转一圈,烫手山芋又回来了。而且看朱寿那个臭脾气,不念还不行了。 那就念呗! 不然,还真当她怕了文宜不成? 无羡打开奏疏,朗声念了起来,越念眉头蹙得越紧: “李霸教女无方,言词悖妄,幸得圣上宽宥开恩,仅以夺爵示贬。竖子不思悔改,倒卖国子监名额,辱没斯文,动摇国本……” 无羡嘴角一抽,居然是告发她爹的奏疏,怪不得说她看不得呢! 目光继续往下移,罪证来了,对方竟然牵出了山西冯氏、张氏、王氏、沈氏、冀氏、范氏、翟氏等几家子弟,说他们全是从她爹的手中购得的国子监名额,要剥夺他们的学籍,终身不得参与科考,以示公允。 这是告状,告到了大老板的头上。 事情的来龙去脉,别人不知情,在场的几人可是个个心知肚明的,都不用她花费唇舌澄清了。 无羡一脸幸灾乐祸地望向朱寿,想看他如何收拾那个诬陷她爹的家伙,哪知,朱寿的神色竟然凝重起来,沉声道,“文宜,这奏疏是如何得来的?” 文宜答道,“从监察院抄录而来,如无意外,明日即会上书弹劾李霸。” “买卖国子监名额的事,怎么会扯上你爹的?”朱寿问道。 无羡是真的不知情,“或许是因为张允龄兄弟与我走得比较近吧!” “那也该说,是你做的才是,怎么会牵扯到伯父?” 无羡也觉得奇怪,“我爹早就被夺爵了,除了忙着给我相亲,都没出过门!” 提到此事,马哲忽而想起,“有一位陈三公子,曾想老爷资助其进入国子监。” 无羡也想起来了,“那家伙还是个读圣贤书的呢,人不老实得很,明明只要三百石就能搞定的事,故意讹诈我爹八百石,当我爹是边疆来的,不晓得行情。我爹故意逗他说,有门路能以三百石的价格,将国子监的名额拿下,由他联系买家八百石出手。他自知羞愧,灰溜溜地走了。” 无羡见他双眉紧锁,探问道,“那家伙只个千户的三公子,很麻烦吗?” “麻烦的不是他,而是有人想利用这件事来做文章。” 无羡不懂了,“国子监的名额,不是一直都有买卖的吗?” 若真追究起来,国子监上至祭酒,下至教员,没一个干净的。 别人能卖得,他爹就卖不得? 这也太双标了吧! “问题的关键,不是你爹有没有买卖名额,也不是能不能买卖名额,而是朝堂上的文武之争。我刚获得应州大捷,在边军中获得声誉。此刻正逢北元内乱,内阁必然忌惮我穷兵黩武,会借机起兵攻打北元。” 无羡听明白了,这是要拿她爹开刀,儆朱寿呢!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张永皱了皱眉,“李大人如今无官爵在身,若被问责起来,怕是不好开脱。” 问题是,也不能明晃晃地告诉大家,这些名额是朱寿本人贩卖的,不然他在应州做出的功绩就全白费了。 老百姓又不知道,他是为了筹集军饷的无奈之举,还不知有多少污水,要往他身上泼呢! 张永提议道,“要不,由老奴将这事给顶下来,顶多就是罚上一年的俸禄,也就完事了。” 反正他就是个内使,也不怕名声有损。 朱寿原先是想让文宜来顶缸的,他本随他一同去了山西,说他受贿也说得过去。 如今他又监管锦衣卫和东厂,手中还有部分边军的调配,权利着实大了些,是时候该收回来一些了。 可是他就这么跪着装傻,让他怎么好意思开口? 还是张永贴心,看向他的目光过了几分愧疚,“委屈你了。” “能替圣上分忧,是老奴的本分。”表忠心的同时,暗戳戳地扎了文宜一刀。 言下之意:他如今位高权重,已经膨胀了,连身为臣子的本分都给忘了。 此事算是解决了,朱寿拿起余下的奏疏,直至亥时三刻方才看完,捏了捏发胀的眉心,打算歇下。 问题来了,床只有一张,无羡要睡哪儿? 她向张永不停地使眼色,可惜求错了人,张永巴不得她能与朱寿成了好事呢,当作什么都没瞧见,嘴角噙着姨妈般的笑,带着一概闲杂人等,躬身退了出去。 无奈,她只能向朱寿挑明,“你是不是该给我准备间屋子?” “小无羡不喜欢我的寝宫吗?”眉眼间流露出几分心疼,几分委屈,活像是无羡欺负了他一般。 吃定了她一定会心疼他吗? 她偏不! 冠冕堂皇的话,谁不会说啊? “我睡在你的寝宫,对你的名声不好。” 她如今虽被封了美人,可是根据宫里的规矩,是不得在皇帝的寝宫留宿的。 朱寿一副理所当然的架势,“可我如今是个昏君啊,而且还是一个沉迷美色的昏君,将小无羡留下过夜,再妥帖不过。” 妥帖你个头! 男女同床共枕能有什么好事? 盖棉被纯聊天吗? 这种骗人的鬼话,就连七岁的小妹妹都不会相信! 第263章 同榻而眠 一个借口不成,无羡又信手找了个另一个,“我睡相不好,你身上还带着伤,我怕翻身时弄伤了你。” “不怕,床大得很,你翻几个身都没问题。”朱寿走到她的身边,翘起的嘴角显示了此刻的好心情,“小无羡是怕弄伤了我,还是怕我弄伤了你?” 无羡心虚地避开了他的目光,“我为什么要怕你啊?” “是呀是呀,我都受了那么重的伤,还怎么能伤到你呀?”朱寿抓起了她的手,示弱道,“总得有人睡在我边上,不然半夜若是有个什么不适,也没人知道,不是?” 好吧…… 她被说动了…… 无羡暗骂自己太心软,“晚上睡觉老实些,最好离我远远的。不然,我将你当作偷袭的人,打了你,可别怪我。”说着,捏紧了小拳头,举起来亮了亮。 朱寿看着她那毫无威慑力的小拳头,配上一副奶凶奶凶的表情,只觉得可爱得很,憋着笑道,“知道啦!” “知道就好!” 无羡收起拳头,扶着他上了龙榻,因为他身子不便移动,就让他趴在了外侧,而她则爬到了另一侧,几乎是贴着床沿躺下的。 朱寿差点没忍住,笑出声来,“小心别掉下去了。” “我睡相好,不怕!” 刚才是哪个小骗子说,自个儿的睡相差,晚上会打人的? 一眨眼的工夫,怎么又成睡相好了? 朱寿也不戳破她,他有的是耐心,让她慢慢接受他。嘴角含着笑意,合眼睡去。 在陌生的地方入睡,身边又多了个人,而且还是明显对她不怀好意的男人。 刚开始,无羡脑子里绷着一根弦,一动不动的,睡相确实不错。 到了后半夜,瞌睡来了,睡熟之后,便彻底放松下来,将被子裹成了一团,滚到了床中央。翻了个身,又继续向朱寿滚去,紧紧贴在他的身侧。 鼻尖萦绕着熟悉的红景天的沁香,不禁让人意乱情迷起来。 腹下的邪火,噌噌噌地往上冒,都快一柱擎天了,可他的身子偏偏动不了,只能趴着,硬是靠着自身的体重,将这股邪火给压下去,简直就是给自己找罪受。 早知道,还不如给她另备一间屋子呢! 朱寿无奈地叹息一声,轻轻刮了下她的鼻子,“真是个磨人的小家伙。” …… 朱寿的一夜煎熬,无羡毫不知情,待她睁开眼时,身边的位置已经空了,只留下一套月白色的曳撒,看大小正是她的尺寸。 她向四周扫了一眼,正好殿内没人,趁机溜去了屏风后,快速换了衣服,出来时,恰逢马哲端着早膳进来。 两个刚出炉的菜包,配着几片白切羊肉和一碗豆浆,是她昨日定下的菜谱。 菜包咸淡适宜,完全是照着她的口味来,熟悉的味道尝一口便知,是柴胡的手艺,绝对不是放盐不计成本的光禄寺出品的。 这也算是做祸国妖妃的福利吧,可以理直气壮地无视规矩。 想撇开光禄寺,就撇开光禄寺。 想吃什么,就弄什么。 自在! 闲适将腿翘起,咬一口菜包,就一口豆浆,问马哲道,“圣上呢?” “今日监察院,不是要在朝会上弹劾老爷吗?圣上与张太监去了奉天门。” 张太监这是要替她爹顶缸呢! 又想到朱寿身上的伤,不知道这番走动,会不会牵动伤口。 马哲见主子双眉微蹙,以为是担忧她爹的事情,安慰道,“圣上早已打算好了,让锦衣卫揭发张太监倒卖名额的事,先发制人。一切尽在圣上的掌握中,老爷不会有事的,主子大可放心。” “你对圣上倒是信赖得很啊!”无羡看向他的目光,带着意味深长的笑意。 马哲双膝跪下,坚定的眼神透着真诚,“奴婢既然跟了主子,就是主子的人,绝无二心!” 绝无二心? 听到这个,无羡不觉笑了起来,眼底的冷意中裹挟着两分自嘲,“你在我身边也有一段时日了,应该了解我的性子。我散漫惯了的,最厌恶的就是礼俗和规矩,尤其是宫中的,可你做了什么?与圣上里应外合,药倒了自家人,将我抢来了宫中!” “主子不想入宫,难道就想稀里糊涂地被老爷抓阄定婿,用鸡拜堂成亲吗?” 什么乱七八糟的,又是“抓阄定婿”,又是“用鸡拜堂”,无羡越听越迷糊,“那日究竟是怎么回事?” “您也知道,老爷一直想要定下您的婚事,适逢姜同知与沈翼长来提亲,老爷便动了心思。他的脾性您也了解,在姜同知与沈翼长之间难以抉择,就用抓阄决定人选。您不愿拜堂,就抓了只母鸡来代替您。” 无羡听得脑仁突突地跳,她爹胡闹起来,真是比朱寿还令人头疼,“那你就通知了圣上,帮他把我抢回了皇宫?” “当时主子的人,全被老爷刻意支开了,奴婢被分配去偏院,处理湖中的杂草。”话里话外都透着无奈与委屈,“若非奚公子借小玉儿传递消息,奴婢还被蒙在鼓里。孤立无援之下,方才通知了张太监,只想借张太监之势,让姜同知与沈翼长知难而退,没料到,圣上会出此下策……” “你既然通知了张太监调停此事,为何还要下药?”还说不是与朱寿里应外合? 马哲真心冤枉,“药不是奴婢下的,是奚公子让墨竹下的,就下在老爷准备的喜酒中。” 这个时候,死道友不死贫道,马哲没有半分愧疚,就将奚淼给卖了。 “本是做了两手准备,若是奴婢这头失败了,没及时请来张太监调停,便趁着酒席之上,众人喝醉之时,救出主子的。是那些人贪嘴,提前偷喝了下了药的喜酒,方才打乱了原来的计划。” 无羡挑眉,“所以,是我冤枉你了?” “奴婢不敢……”马哲伏下身子,认错的态度很诚恳,“此事是奴婢考虑不周,办事不力,方才让主子陷入了此刻的困境。” “既然你一直都忠于我,到了表忠心的时候了。” 第264章 表忠心 “如何表忠心?”马哲头皮一紧,下意识地警惕。 无羡向他摊开了手掌,抖了抖,目光不怀好意地移到了他的腰间,“将你的腰牌借我用用。” 马哲眸色一沉,“主子想要出宫?” “不可?”无羡挑眉。 “不可!”马哲见她脸色不悦,忙不迭解释道,“豹房的守卫,比后宫更为严密,说是五步一岗、十步一哨,毫不为过。主子还没走出百步,早有人通知了圣上。即便有了奴婢的腰牌,也出不了宫门。” 看来,她要成功离开皇宫,只有朱寿点头才行。 “我不出宫,”退而求其次,“进宫都两日了,在豹房逛一圈,总没问题吧?” 朱寿伤口未愈,她也不放心在此时离开。不过可以先踩个点,了解下地形,指不定让她找到了守卫的漏洞了呢! 对马哲来说,只要主子不出宫即可,其余要求全都好说。 在他的带领下,无羡出了寝殿。 豹房不愧是豹房,还真有个养豹子的房间,除了豹子之外,还养了狮子、老虎、猞猁狲等猛兽。 只是猛兽都趴在铁笼子里,脑袋无力地枕在前肢上,“怎么看着病怏怏的,一点精气神都没有,可比我在西域见到的差远了。” 一双眸子凌厉逼人,身上的每一根线条,都勾勒出肌肉的力量感。 “圣上曾被大虫伤过,未免再出意外,这些猛兽都被喂了药,这些年陆陆续续死了不少,即便活下来的,也是风前残烛了。” “这可不像是他的作风。” “主子觉得,圣上该是如何?”马哲笑着反问道。 “自然是好好习武,将那头伤了他的大虫打趴下才是。” 马哲叹息一声,“可是他是圣上,没人敢让他再冒危险。所以,豹房中的猛兽,只有死路一条,却又不敢做得太明显。每日偷偷喂食微量的水银,等发现时中毒已深,药石无灵了。” 无羡感受到他话中透着的无奈,看似无边权利的背后,往往束缚也越多。 幸也?非也? 怕是只有当事人,才最有有体会吧! 心里装着事,不免走了神,待她重新回过神来时,已与马哲走散了。 无羡扫了四周一眼,每间屋子的格局看似都差不多,道路却是弯弯绕绕,曲折得像个迷宫似的。 一开始,无羡也没在意。不是说身在迷宫之中,如果不知道该如何走,遇到岔路时就一直往右,肯定能够走出来的吗? 可是她所在的这个迷宫是个什么鬼? 为什么老老实实地按照右手原则,还是绕回了原地? 幸好没有选择在今日出逃,不然人没跑成功,反而迷了路,这脸可就丢大了。 她索性不走了,慵懒地靠在墙上,等着马哲带她回去。 不久,一名内使小步紧跑而来,“可把美人给找到了,请跟奴婢走吧!” 彼此彼此! 无羡也算是将解救她的人给盼到了,这一回可不敢再走神了,紧紧跟在了那名内使的身后,亦步亦趋,兜兜转转,竟然出了豹房的地界。 抬眸望了眼头顶刺目的艳阳,无羡的嘴角噙着冷笑,“这可不是回寝殿的路,公公这是要带我去哪儿?” 内使甩了下手中的拂尘,躬身答道,“美人昨日受封,照理需向皇后娘娘请安才是,请随咱家走一趟。” 言辞寻不出错处,脸上也是笑意盈盈的,但在无羡看来,总觉得他不怀好意。 不然,遇到她的第一时间,即可禀明来意,何必要将她骗出豹房之后,再假惺惺地开口? 冠冕堂皇的理由,谁不会找? 无羡也会。 “圣上吩咐过,要我在寝宫陪他一同用午膳,耽误不得,此刻怕是去不了了。” 可惜,朱寿的名头在宫里并不好用,对方似乎一点都不惧怕,“后宫皆由皇后执掌,即便圣上问询下来,也得照着规矩办事。宫里的人是放是留,还不是皇后娘娘一句话的事吗?” 他是像她暗示,只要求得皇后开口,就能放她出宫吗? 他们就如此笃定,她不会被眼前的富贵迷了眼,一心想要出宫? 还是想借此机会,试探于她?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在与她对话间,一直暗戳戳地拨弄着手中的拂尘,散发出一股淡淡香味。 若是她没猜错的话,应该是蒙汗药的一类,虽然用量有限,不至于让人立刻失去神智,却能让人手脚绵软,四肢无力。 看来,她即便不愿意,也得跟着他走这一趟了。 与其最终被人药倒了带走,不如乖乖合作,去会一会那个“皇后”,看看对方的葫芦里卖的究竟是什么药。 “公公说得是。”无羡低眉颔首,微微弓着身子,老实中透着几分怯懦,乖乖地跟在他的身后,自西华门进入皇宫后,便一路向北而行。 从方向上看,去的确实是皇后所在的坤宁宫。难道想要见她的,真的是皇后? 无羡正在内心演绎着见到皇后后的应对策略,哪知带路的内使到了坤宁宫门口仍未停下步伐,而是依旧往北前行。 无羡顿住了脚步,提醒道,“公公,坤宁宫已经到了。” 内使解释道,“这边是边门,你第一次拜见皇后,得绕到御花园,从北侧的坤宁门入。” “这样啊!”无羡虽然以秀女的身份,进宫学了一个月的规矩,但是时间有限,习得的只是些皮毛,对于进一步的细则全无了解。 看来下次出来,还是得让马哲紧紧跟着她,不然两眼一抹黑,被人在规矩上寻了错处,最是麻烦得很。 御花园曲径通幽,草木繁盛,那名内使拐了弯,人便不见了踪迹。 对方终于出手了! 之前那名内使在豹房,四下昏暗,看不清他的相貌。出了豹房之后,又一直背着光,躬身颔首,五官隐没在阴影之中。 看来,早就做好了开溜的准备,防止她事后认人啊! 照此推算,想要见她的,不,准确地说,是要引她去见的,恐怕不是皇后了。 那又会是谁呢? 第265章 找茬的来了 无羡的嘴角不觉勾起,事情似乎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她将双手反剪于身后,放慢了步子,漫步于小径,悠然得像是个来赏景的闲客。 “大胆狂徒!竟敢私闯后宫!”一声暴呵响起,打断了她的雅兴。 哟!正主终于出场了! 她的双眼一亮,血液中的斗志沸腾起来,脸上却装出一副怯懦的样子,缩着脖子,衣袖轻颤,水雾氤氲了双眸,像是一只被吓到的小鹿。 “谁给你的胆子?居然还敢直视贤妃娘娘!来人,还不将她拿下!” 贤妃? 若不是那个狐假虎威的小宫女将名号报了出来,她早已忘了这号人了。 也不怪她健忘,她只在选秀结束后,由张永带着出宫时,匆匆见过一面。本以为此生都不会再见,便没关注她的相貌。 再次相遇,才有了兴致细细打量起她来。虽然才过三十,却已是徐娘半老,只能从惨白的铅粉后,依稀辨析出年轻时的如花容颜。 头上盘着一个繁复的牡丹头,发心用假发垫着,高高耸起,足有六七寸高。 再装饰上足金的宝石头面,包含顶簪、挑心、分心、满冠、掩鬓、小插。 一套下来至少十多斤,有一种泰山压顶的赶脚,真为她的脖子默哀。 想不到她与贤妃的缘“粪”不浅啊,第一个跳出来被人当刀使的就是她,还真是个没脑子的,怪不得张永看不上她呢! 无羡装作无措地交缠着十指,慌乱地解释道,“是、是一位公公,是他带我来的,我不是有意要冲撞娘娘的。” “那公公人呢?”宫女厉声问道,上扬的尾音,带着几分讥诮。 无羡左右张望了一眼,目光纯良而无辜,“我不知道啊……一眨眼就不见了……” 无凭无据,小宫女自然不信她的话,冷哼一声,“死到临头,还敢狡辩?快将这个登徒浪子拿下!” “等一下!”开口的是位于贤妃另一侧的宫女,已过花信年华,被岁月磨砺出来沉稳,给她带来一种别样的气质。 她躬身附在贤妃耳畔,轻声道,“娘娘,从此人的衣着看,不像是内使,也不像是禁军,怕是前朝的。咱们随意发落,恐引来麻烦。” 贤妃拨弄着刚染完色的指甲,艳红如血,“别担心,她不是前朝的。” 本来,无羡还想蒙混过关的,看来,对方这是瞧出她的身份了,再装傻下去,反而对她不利。 看着向她围拢过来的小公公,她不打算藏着掖着了,直接亮明了身份,“我可是圣上新封的美人,你们不能伤了我,不然圣上会砍了你们的脑袋!” 只是刻意拔高的语调,显示了底气的不足,依然透着一股子胆怯。 “美人?”小宫女嗤笑出声,“美人穿了一身男装?你哄谁呐!” 小宫女不信,那大宫女却是信了几分。她入宫比小宫女早得多,曾见过圣上身着常服的样子。 圣上不喜龙袍,偏爱曳撒,面料与款式,均与眼前的那位“少年”一般无二。 不同只在于,圣上偏爱朱红,衣身绣的是团龙,而“少年”穿的是一袭月白,绣的是蟒纹! 除非极得圣宠,谁能穿着蟒纹? 无论那“少年”是男是女,说的是否是实话,她都万万碰不得! “娘娘,既然她自称是圣上新封的美人,不如将她交给张永太监。” 若她说的是假的,自有张永收拾她。 若她说的是真的,也能趁机卖个好。 无论事实如何,她们都能从中摘个干干净净。 大宫女能看出来的,贤妃自然也能看出来,可她为什么要放过无羡? 她不是都被张永那老奴才赶出宫了吗?就该走得远远的,为何又要回来? 还让她得了圣眷! 那身曳撒穿在她身上,看得她刺目得很,比王满堂那身百花裙更令她心生嫉妒。 百花裙虽美,也就是一条裙子罢了,她自个儿花些银子也能弄一条来,哪里及得上那套蟒纹曳撒带来的体面。 就凭一个新封的美人,她也配! 夸大的广袖中,纤细的手指微微收拢,恨不得将其撕个粉碎! 收敛起心中的怨怼,语调被拖得冗长,摆足了贤妃该有的架势,“既然是新封的美人,该向本宫见礼才是,怎么一点规矩都没有?!” 小宫女接到贤妃递来的眼色,立刻屁颠颠地倒了一杯茶,端到无羡的面前,“还不给娘娘斟茶!” 那杯茶被斟得满满,水面与杯口齐平,稍稍晃一下,茶水便会洒出来,到时候,便可治那个狐媚子一个不敬之罪,狠狠地抽上一个耳刮子,只要用上些巧劲,毁了她的容貌都不在话下。 贤妃心里盘算得好好的,没想到无羡的定力如此之好,双手端着那杯茶,保持着半跪半蹲的敬茶姿势,身子稳当得就像是个石刻的雕像似的,一动不动的。 哼!看她能撑到何时! 贤妃抬起手,又开始欣赏起自己的指甲来,时间就这么在她的指缝间,缓慢地流逝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像是过了大半个时辰,又像是仅仅过了一盏茶的工夫。 幸好当初无羡在做秀女时,天天被罚,都已经练出来了,姿势标准得挑不出错来。 那又如何? 她没有错,就不能给她制造点错误吗? 贤妃轻哼一声,又给小宫女使了个眼色。小宫女心领神会,走到无羡的身后,抬起腿,就给她来了一脚。 无羡有功夫底子在,摔是摔不了的,只是手中的茶,终究是护不住了,洒出了将近三分之一,差一点就泼到了贤妃的身上。 小宫女兴奋地像是个登上擂台的斗鸡,高昂着脖子叫了起来,“好啊!让你给贤妃娘娘斟茶,你竟然心生不满,将茶都洒了出来!” 说着便抬起手来,向着她的脸上打去。挥动手臂的过程中,故意将五指勾起,竖起了尖锐的指甲,眼看着就要划向她的脸颊。 脸还是很重要的,万一破相了就亏大发了,无羡收起了角色扮演的兴致,眸底多了几分正色。 第266章 谁要害她? 无羡的双眼微微眯起,划过一抹犀利,迅速抽出了右手,截住了想要行凶的利爪。 小宫女的手腕被扣得死死的,尝试了好几次,都没从无羡的桎梏中挣脱出来,气得怒目圆瞪,“好大的胆子,犯了错,居然还敢还手?” 言毕,抬起了另一只手,向无羡的脸上招呼过去,非得将她给打怕了,才能顺了心中的这口气。 “住手!——” 又一声呵斥传来,小宫女不悦地皱着眉,望向了大宫女,以为又是她在多事。 不想却是猜错了。 大宫女站在贤妃的身侧,所站的位置,并不是话音传来的方位。 此刻的她低眉颔首,尽量减小着自个儿的存在感,比平日贤妃发火时更显谦顺。 小宫女顿觉不对,循着声源望去,身子不由地一颤,终于知道她在避讳什么了。 皇后来了! 小宫女立刻收回了手,慌乱地不知道该摆哪儿好,急冲冲地跪了下来,“恭迎皇后娘娘。” 贤妃也已起身行礼,嘴角堆着虚伪的笑,“皇后姐姐平日都在坤宁宫忙着正事,今日是什么风,将您给吹来了呀?” “刚从太后哪儿请安回来,太后直夸你绣的额帕精致。” “都夸得妹妹我不好意思了。”贤妃用帕子遮了翘起的唇角,“妹妹我没姐姐能干,将后宫打理得井井有条的,只会些女工,为太后尽一份孝心。” “妹妹有心了。”皇后含笑而答,一双凤目移到了无羡的身上,“这人怎么招惹妹妹了?” “刚进宫的,一点规矩都不懂,妹妹我正在教她规矩呢!” 皇后只在阅选时见过无羡,那时她拍在一大群秀女的最后面,毫不起眼,自然对她没什么印象。 她身边的宫令女官,却对无羡印象深刻,忙凑近皇后的耳畔,禀告了她的身份。 皇后微微蹙了下眉,旋即恢复了平日的淡然,“既然是圣上新封的美人,有妹妹教她些规矩,是她的福气。” 垂眸对无羡道,“还不替贤妃敬茶赔罪。” 这是给她解围来了? 无羡立马应声道“是”,将手中的茶递向了贤妃。 “不必了。”贤妃甩了下手中的帕子,“这茶算是本宫赐你了。” 她要不要喝呢? 无羡正犹豫着,宫令女官开口道,“贤妃赐茶是你的福气,还不快快谢恩!” 她故意加重了语气,希望无羡能够如那晚一般机灵,看清形式。 无羡果然没有令她失望,举起茶盏,敬向贤妃,“谢娘娘赐茶。” 说完,仰头将杯中的茶水一饮而尽,喝完之后,还朝贤妃亮了亮空了的杯底。 将门虎女的潇洒与利落,落在贤妃的眼中,只觉得粗鲁不堪。 “年节就快到了,妹妹正替太后绣一幅百寿图,就先行告退了。” 言毕,微微福了个身,便离去了。 无羡也想趁机开溜,尚未施行,被皇后率先开了口,“既然进了宫,该学的规矩,还得学起来,随本宫来坤宁宫吧!” 哎,又溜不掉了。 总有一种才出虎穴、又入狼窝的赶脚,一脸苦哈哈地跟着皇后去了坤宁宫。 院里的兰花早已枯萎,同路边的荒草一般,显露出一派衰败来。 宫内明明烧着暖暖的地龙,一大片玉器却是透着森冷的寒意,让她觉得冷飕飕的,不觉打了个哆嗦。 一个巴不得将金子都戴在了头上。 一个恨不能将玉器都摆在了屋内。 宫里的娘娘,怎么尽是些暴发户的做派? 还是说,她平日太过低调了,太不合时宜了,该学习学习人家,将贵重的都摆出来,显摆显摆。 不过,她手中最值钱的只有三样: 商道、火器、还有人才。 商道与火器是没法显摆了,她倒是有心要显摆人才来着,可是被人家当成了面首。 什么世道啊!!! 看来她这辈子,只适合低调了…… 鼻子微微一皱,一股淡淡的幽香飘散而来,萦绕于鼻端。 那香味有些杂,混合了多种不同的药香,引起无羡注意的是其中的一味,很是特别,正好与之前贤妃赐她的那杯茶相配。 两者分开时,皆是无毒的,只有混合在一起后,才会发挥药效。 至于药效嘛…… 是宫斗的老套路了,能使有孕者立刻滑胎,至于无孕者,以后也不要有指望了。 宫里的女人,明面上争的是帝王的宠爱,实则争的却是子嗣。只有成功诞下龙子,才是她们的依靠。 一个没有子嗣的后妃,即便艳压群芳,宠冠六宫,也是没有未来的。 对方为了掩盖茶中的药物,还特意加了许多佐料,反而有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赶脚,才让她心生了警觉,趁着众人不注意,将茶水全倒入了衣袖之中,之后又顺着手臂的垂落全倒了。 茶是贤妃赐的,香是皇后点的。 要害她的人,究竟是谁? 是两人合伙作案? 还是背后另有其人? 无羡心中一连串的问号,垂眸沉思着。 另一边,皇后已端坐于凤座之上,音色沉沉,带着上位者的威严,“你就是李霸之女,李姐?” 无羡收回心神,恭顺地颔首应“是”。 “你既然进了宫,就该谨守宫里的规矩,怎生如此不伦不类的装扮?”审视的目光中裹挟着几分犀利。 无羡本想将朱寿拉出来顶缸的,只要他喜欢,谁敢说个“不”字? 但是转念一想,还是不要在深宫怨妇的面前撒狗粮了,免得刺激了人家。 她什么都没做,就有人想着法子给她下药了,要是触怒了皇后,还不知道会怎么死呢! 做人啊,还是要低调! 再低调! “谨遵皇后教诲。”无羡低眉垂目,答得恭顺而谦卑。 一拳打在了棉花上,皇后无处发作,又说了许多宫里的规矩,从衣着到言行,无羡乖顺地垂首跪着,一一应诺。 皇后呷了口茶,又道,“我等伺候圣上,该时时规劝,不能让圣上沉于玩乐,耽于美色,疏于朝政,重开经筵,广开言路,裁撤厂卫,近贤臣,远佞臣……” 第267章 你是谁的皇后? 无羡一边听,一边在心里不住地翻着白眼。 一群迂腐之人开设的经筵,早已失去了初设时的意义了,反而成了权臣压制帝王的手段。 至于言路,那些御史参的最多的,不是谁家庶子不敬主母,就是谁家长辈死了,还在喝酒撒欢,全是些鸡毛蒜皮的家事,比菜市口的婆子还八卦,却没见他们正儿八经地挖几个贪污腐败的贪官污吏出来。 最可怕的是看人下菜,见你不爽就往死里参,往往无凭无据,风闻奏事,无形之中加剧了党政,败坏了朝纲,手中的冤假错案比锦衣卫还要多。 问题是,人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觉得自个儿清高得不得了,走路都不正眼瞧人,就差将眼珠子安在脑门上了。 一遇到天灾人祸,不想着如何解决问题,就知道逼着朱寿下罪己诏,仗着他的好脾气,越发蹬鼻子上眼了。 真是有病! 换做是她,早就摘了他们的乌纱帽,让他们滚回老家种地去了。 至于厂卫更是撤不得,那是朱寿的耳目,同时也是他与内阁抗争的底牌。撤了厂卫他就是内阁的提线木偶,谁还会将他放在眼里? 简直愚蠢! “妾身书读得少,不敢非议朝政,朝廷大事自有圣上定夺。”无羡答得义正言辞,让皇后挑不出错。 皇后没想到她敢拒绝,掀了掀眼皮子,不悦道,“善相劝,德皆建。过不规,道两亏。” “皇后是觉得,您比圣上更聪慧?还是比圣上更博学?”无羡反问道。 “本宫……”脸色一僵,“自然不比圣上。” “那您又有什么资格,评判圣上做的是对,还是错呢?” “本宫比不得,但阁老就不同了,哪一个不是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古人云:妻贤夫祸少。你陪侍在圣上左右,自当劝圣上多多听从阁老的劝诫才是。” 无羡冷笑出声,“阁老就一定是对的,没有私心了吗?” 皇后眼中闪过不悦,“阁老一心为国,怎会有私心?” “自古文人相轻,武人相重,有争斗的地方,怎会没有私心?” 皇后将手中的茶盏,重重地扣在桌案上,“诽谤阁老,该当何罪?” “妾身就事论事,不知何罪之有。倒是皇后,处处为阁老说话,不知是圣上的皇后,还是阁老的皇后?”嘴角翘起的弧度,勾勒出了揶揄。 “放肆!”皇后气得重新抓起茶盏,往无羡的身上扔去,被无羡侧身避过。 看着一只浅绿飘花的上品独山玉盏,就这么摔落在她的脚边,虽然没有碎,却有一道裂纹贯穿杯壁,算是报废了,无羡就觉得心里一阵揪着疼。 全都是银子啊! 现在是该关心茶盏的时候吗? 她该多关心下自己接下来的命运才是! 皇后指着无羡的手指都在发颤,命令身边的女官道,“给本宫掌嘴!” 宫令女官抿了抿唇,低声劝道,“她是圣上新封的美人,接连两日宿在豹房。” 之前那个王美人,都没如此得圣上青睐,若是罚她,必然会触及圣怒。 可是她的一番话,没能劝动皇后,反倒是起到了相反的效果。 向来理智的她,无法理解深宫弃妇的思维模式。在弃妇的面前,说她丈夫如何宠爱另一个女子,她不发飙才怪。 火气没压下去,反而烧得更旺了,都能透过她那双圆目,看到她心中熊熊燃烧的怒火,“给本宫重重地打!” 宫令女官还想再劝,尚寝女官上前一步,“姐姐对她心软什么?让我来!” 无羡就不明白了,宫里的女人怎么那么喜欢掌嘴呀? 哎,也是怪她多嘴,每次遇到朱寿的事,便会失去理智。反正都应付了贤妃,也不差再应付一个皇后,干嘛要和她争辩呢? 看着尚寝女官一步步逼近,无羡心里盘算着,是要反抗呢?还是乖乖挨打呢? 坤宁宫里里外外加起来,足有七八十号服侍的,虽然不善拳脚,胜在人多,真与他们打起来,想要从中脱身也很麻烦。 更别提从这边跑回豹房,用最快的速度,至少也得一盏茶的工夫,途中经过的岗哨不可计数。 若要反抗,根本就没胜算。 无羡一咬牙,一闭眼。 好汉不吃眼前亏,这顿打她挨了! 预计中的疼痛没有如期而至,倒是传来了一道熟悉的声音,张扬而恣肆,“朕的人,看谁敢打!” 朱寿来了! 一身帝王之气全开,随着他的一步步抵近,尚寝女官的凌人之气早被压制得死死的,“啪”的一声跪了下来,俯首帖耳,连仰视都不敢奢望。 “奴婢不敢……” “朕看你是敢得很!”言毕,也不等她解释,抬起一脚就往她身上踹去,用力之猛,直接将她给踹翻在地。 皇后忙跑上前去,将人给扶了起来,同她一起跪在地上,“臣妾的人犯了何罪,惹得圣上如此盛怒?” “皇后何必明知故问。” “臣妾只是按照规矩办事罢了。” “规矩?”朱寿一声冷笑,将无羡给扶了起来,“皇后如此懂规矩,难道就看不懂,朕给她的这身蟒服,是何意吗?” 无羡低头看了身前的纹理一眼,她穿的是蟒服吗? 因为平日张永、文宜、甚至马哲,穿着与她这身差不多的服饰,早就看习惯了。 朱寿放在她的床头,又是她的尺寸,她便拿来换了,不会穿错了吧? 无羡心里没底,皇后的腰杆却是挺得笔直,理直气壮道,“蟒服只得赐予有功之臣,一名新晋的美人,有什么资格穿着?这是逾矩!” “皇后莫不是忘了,她是天方国长公主,自然有资格穿朕赐予的蟒服。论起身份来,她代表了天方皇室,不必向大明后宫的任何一人下跪,其中也包括皇后你!” “皇后”二字咬字极重,宛若千金之重,压在她的肩上,压垮了她最后的尊严,煞白着一张脸,无力地瘫坐在了地上。 受后宫众妃的请安跪拜,本是皇后的尊荣。为了一个不懂规矩的野丫头,圣上竟是要连最后一份体面,都不给她留了吗? 第268章 豹房的设计者 无羡没注意到皇后眼底的悲凉,她此刻只想给自己的脑门来一巴掌。 朱寿不提,她都快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重好用的身份了。 真是笨死了,白白受了那么多的罪,实在是太对不起自己的膝盖了! “皇后既然那么喜欢规矩,就留在坤宁宫,多抄袭几遍宫规,好好温习一下。” 朱寿搁下话,拉着无羡的手,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去,留下心已凉透的皇后,和一旁期期艾艾的尚寝女官。 “圣、圣上怎么能够这么对您啊?您才是皇后啊!她算是个什么东西?!” 皇后眉眼一沉,冷冷开口,“她是天方长公主,不得无礼!” 尚寝女官一脸的不服气,“奴婢就是为您鸣不平啊!她就是一个妖媚子,不知使了什么手段,迷惑了四国使臣,得了天方长公主之名,还将圣上迷得神魂颠倒,早晚祸乱天下!” 宫令女官听着尚寝女官对无羡的各种编派,在一旁垂眸而跪,一句都没附和。 选秀时她见过无羡,那时候,她只是个父亲被夺爵的平民,没有任何倚靠,在被人诬陷的情况下,依旧能够脱困。那一份聪慧与从容,便是常人比不上的。 可是,皇后输给她的,并非睿智而已。 今日遇到她,她身边连一个侍女都没有,显然是被人骗来的。 没有圣上的维护,对她最有利的作法,便是伏低做小,从御花园到坤宁宫,她也是如此做的。直到皇后说了圣上的不是,她才露出了锋芒。 她的心里,是真的装了圣上,才会在明知该沉默的时候,仍出言维护。 正如她质问皇后的: 不知(您)是圣上的皇后? 还是阁老的皇后? 可惜皇后入宫十年来,都未曾懂得这个道理,处处站在了圣上的对立面,如此一来,只能将圣上越推越远,如何又能抓住圣上的心呢? …… 出了坤宁宫,无羡狠狠捏了下朱寿的手心,不悦道,“你刚才为什么要踹那个女官啊!” “怎么?怜香惜玉了?”还不是为了她出气,算他多管闲事咯? 无羡白了他一眼。 怜香惜玉也是分对象的,好不? 请不要侮辱她的眼光! “我就是担心你扯动了伤口,崩了线,到时候还得重新缝合。”无端端地再受一次罪,“那么大幅度的动作,你让马哲来做就是了。”亲自踢一个小宫女,简直就是给她长脸了。 朱寿的心情,这才好了起来,询问起此事的起因,“马哲带你在豹房逛,怎么跑后宫来了?” 后宫的女人别的本事没有,最爱搓摩人了。要不是他及时赶到,还不知道她要被怎么欺负呢! 无羡无奈道,“我是被人连骗带吓,拐来的。” “怎么说?” 无羡将她遇到的那个公公后的事,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朱寿目露揶揄,“哦,原来是迷路了,才被人给拐走的啊!” 这事说来,确实有些丢脸。 无羡梗着脖子,想要挽回几分面子,“那人在拂尘中混了蒙汗药,不然我也不会跟着他走这一趟。” 朱寿难得看到她吃瘪,光看着她嘟着嘴,一副气呼呼的样子,就觉得有意思。 一声“是”出口,故意拖长的尾音,带着几分宠溺的味道。 无羡剜了他一眼,想起一件事来,“你一直没有龙子,是不是有人不希望你有子嗣啊?” “怎么说?” “贤妃让我喝的茶,与皇后宫里点的香,混合在一起,正好合成一味毒药,能让女子不孕。” “那你有没有事?”朱寿看着她,眼神比上了战场还要紧张。 “放心吧,那茶我都吐了,没事的。只是下毒的人手段很高明,只有混合后才会产生毒素。若是分开查验,均是无害的,有些还对身体有利的补药,你平日里可要小心些。若非我经营香料生意,怕有人做手脚,刻意研究过哪些香料会对健康不利,不然也会着了对方的道。” “以后不管是谁找你,都不用理会。有什么事,让他们找我就好,我给你顶着!” 无羡内心呵呵一笑,今天她还真用过朱寿的名号,可惜人家不买账啊! 不过,也算是他有心了,霸道中带着温柔与体贴,瞬间感觉内心被填满了,生出一种暖暖的感觉。 “平日你若闷了,在豹房逛逛就好。宫里有的,豹房都有。宫里没的,豹房也有。” 无羡撇撇嘴,“你找工部的谁,设计的豹房啊?” 朱寿得意地挑了挑眉,“那人你一定猜不到!” 听他这口气,设计者肯定是她认识的。可是工部的人,她统共就认得白前一个,那家伙只擅长水利,可不懂得建筑啊! 心底突然升起一抹不好的猜测,难道说…… “豹房是你设计的?” “除了我,还有谁能设计出如此巧妙的结构来?我可是从窗棂中得到的启发,廊腰缦回,盘盘囷囷,还在暗角处设计了很多机关和暗道呢!” 原来害她迷路的设计师,就在眼前啊! 无羡嘴角一抽,看着他一脸“快夸我”的得意样儿,拳头痒痒的,就想狠狠地揍他一顿。 “是呀,真厉害!”无羡简直是咬牙切齿,设计的什么破迷宫,都把她给绕晕了,连右手法则都用上了,居然也没用,真不知他是如何做到的,“回去将豹房的地方画下来,我要好好研究下。” 兴趣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不能再迷路了,不然又被人着了道,不一定有这次那么幸运了。 对于无羡的要求,朱寿自然点头应诺。 文宜却不赞同,“圣上,豹房的布防关系您的安危,不可轻易将地图外露。” 无羡也不知道,究竟哪里招他惹他了,用得着没事就踩她两脚吗? 她也不是面团,让人随意搓扁揉圆。 眉眼之间漾得笑意,只是那双看着他的眸子寒意沉沉,“朱都督说得极是,不知今日将我骗出豹房的人,是如何获悉豹房的布局的?又是如何撤走豹房的守卫的?我在豹房绕了那么久,竟连一个哨卫都没遇上。” 第269章 没靠山的好欺负 朱寿目露沉思,半晌,对文宜道,“如今你肩挑厂卫两头,难免兼顾不暇,有所疏忽,豹房的守卫就交给张永负责吧!” 明明是无羡任性妄为,引来的祸端,为何要他来买单? 他与圣上乃杵臼之交,伯乐之恩,生死之情,终不及美人一顾吗? 文宜动了动嘴唇,心中的酸涩终究化作了一声“遵命”。 朱寿满意地点点头,又吩咐张永,“务必将所有守卫重新排查一遍,朕不想再看到有人混进来。” 能从文宜手中抢到实权,还能趁机拔除他的人,张永就有一种小人得志的得瑟,忙不迭向朱寿表忠心,“老奴定不负圣上厚望!” 朱寿带着无羡回到豹房,便让张永取了纸笔,要给她画地图,无羡反倒是不急了。 “你的伤还没好呢,别又扯到伤口了,让马哲多带我走上两遍,我自然就记得路了。” “那怎能一样?”朱寿凑近无羡的耳畔,低声道,“豹房有些暗门,除了我,连张永和文宜都不知道。” 无羡被他勾起了兴致,转念想到他的伤情,最终,还是对他的担忧占了上风,“等你将伤养好了,再带我去玩吧!” “好啊!我一定好好养着身子,快些好起来,到时候,亲自再带你回门,去看你爹好不好?” 无羡见他满眼的笑意,心内有些内疚。他因她而受了铳伤,什么都没计较,还想着带她回去探望。 可她呢? 却在算计着,等他伤好之后借机离开,是不是太对不起他了? “傻丫头,看你都高兴傻了。” 谁高兴得傻啦? 明明他才是那个高兴得傻了的,好不? 真想拿镜子给他照照,那副傻样同小玉儿不遑多让了! (打了个喷嚏的小玉儿:谁想我了?狗子我可不是谁都能随便肖想的,给我多带些肉干就好!) 无羡若是知道它的内心想法,一定会翻个白眼,直白地告诉它:你想多了! 此刻的她,气呼呼地瞪了朱寿一眼,换了个话题,“今日的朝会如何?那群言官没为难张太监吧?” 朱寿叹息一声,“这回可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他们一口咬定,你爹参与了学籍买卖,不但不肯放过你爹,连张永都一起参。” “他们无凭无据的,凭什么咬着我爹不放啊?” “他们不就是靠骂人成名的吗?谁最出名,他们最爱骂谁,谁让你是我新收的美人,你爹不就成了皇亲国戚。参倒了他,可谓是名利双收。” 无羡来气了,“当初建昌侯劫贡品一案,铁证如山,怎么不见他们吭一声啊?说到底,不就是看我爹没靠山,好欺负嘛!” 朱寿挑了挑眉,“谁说你爹没靠山的?我不就是你的靠山吗?” 无羡斜睨了他一眼,半是嫌弃半是怜,“朝堂上被骂得最惨的,就数你了。” 可不是吗? 朱寿尴尬地揉了揉鼻子,“你不知道,国子监祭酒拉着一大群学子,还在奉天门外跪着呢!这一回可热闹了,连衍圣公那个狗腿子,和孔、颜、曾、孟四氏的教授司,都被他们给搬来了。给他们一顶乌纱帽,是看在他们老祖宗在儒学上的地位,呵呵,真当朕怕了他们。就他们那种做了廿朝贰臣的软骨头,连北元人都瞧不上。见朕让人拿出了棍子,就被吓得跟个鹌鹑似的,瑟瑟发抖了。” 无羡讶然,“打了?” “想打来着,”可惜没成功,“被杨廷和拦下了,好人全让他给做去了,我反而成了个大黑脸,被御史指着鼻子骂,可惨了。” 说着,靠在了无羡的肩上,本想趁机揩油的,忘了身上带着伤,福利还没捞到,倒是扯到伤口了。 无羡将他的身子板正了,脱去了他的上衣,接过柴胡递来的药,轻柔地替他拆了纱布换药,“后来呢?你怎么溜回来的?” “小瞧朕,”朱寿不服气了,“朕就不能是斗赢了,回来的?” “若是在战场上,真刀真枪地拼杀,自然是不怕你吃亏的。可是面对那些老臣,你无视他们,他们骂得来劲,你处罚他们,他们骂得更来劲,简直比虱子还要闹心,可不得躲着吗?” “你的形容真贴切,可不就是虱子吗?”朱寿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又扯到了伤口,被无羡惩罚性地拍了下伤口,疼得嗷嗷叫,“你这是谋杀亲夫啊!” 连天地、高堂都没拜过,就敢自称“亲夫”,脸皮还真够厚的。 无羡再次加大了手上的力度,疼得朱寿直求饶,“娘子饶命啊!” 嘴上嗷嗷叫得可怜,偏偏脸上笑得更欠揍了。 无羡真是被他气得哭笑不得,“跟你说正事呢!” “好好好,说正事!”朱寿收起了脸上的调笑,“那时候,不知谁在我背后说我坏话,害我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幸好此刻的他,是背对着无羡的,看不到她眼中的心虚。 该不会是她在豹房迷路的那会儿,心里不停地抱怨设计者的时候吧? 她的舌头也太灵验了吧! “估摸着,那群糟老头子这会儿还在太阳底下晒着呢!我打喷嚏的时候,非但不关心我的龙体,还嫌我弄脏了他们的官袍,以为我看不出来?哼,爱晒多久晒多久,我可不奉陪了,借机称病就回来了。对了,咱俩中午吃什么呀?陪他们折腾了半日,我都饿了呢!” 无羡让柴胡将东西端了上来,头一道便是鸽子炖的药膳,放了党参、当归、黄芪、红枣补气补血,又加了火腿和笋干提鲜。 无羡洗净手,扯下最厚实的胸脯肉,撕下几丝,递到朱寿的嘴边。 朱寿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差点吐了出来,“怎么那么腥啊!” 仔细再瞧无羡手中的肉,得,殷红殷红的,“没烧熟吗?” 有失小无羡平日的水准啊! 无羡解释道,“这是因为肉里带着鸽子血。杀的时候特意闷死的,一滴血都没放,这样炖的时候,血就全留在了肉里,最适合给你这样的伤患补身体了。” 第270章 没有挑食的权利 朱寿撇了撇嘴,满眼的嫌弃,“可是……不好吃啊……” 无羡瞪了他一眼,“伤患没有挑剔食物的权利,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再受伤了?” 朱寿闭着眼,任命地张大了嘴,任由无羡将鸽子肉丢入了他的嘴中,那股哀怨而无奈的样子,让张永忍俊不禁。 真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这位打儿无法无的主儿,总算是有人能制得住他了。 朱寿皱着眉,嚼都懒得嚼,本是要一口咽下去,哪知舌尖之上并未传来预想中的血腥之气,反而有种熟悉的甜味。 “是烤番薯!你还加了酥酪!” 惊喜地睁开眼,就见无羡又挖了一勺烤番薯,果然,上面覆着厚厚的一层酥酪,如雪如霜,奶香四溢。 无羡将番薯与鸽子肉混在一起,喂到朱寿的唇边,“这样是不是就不觉得腥了?” 朱寿觉得酥酪的香味,整个儿都甜进了心里,笑着“嗯”了一声。 吃完午膳,抹了抹嘴,朱寿招来了张永,“国子监那群老家伙怎么样了?还跪在奉门前吗?” “跪着呢!老奴照您的吩咐,不准送水、送食、送衣、送手炉,这会儿一个个在寒风中打喷嚏呢!” 哼!当初他家万岁爷打喷嚏的时候,那副嫌弃的表情当他没看见? 这会儿也让他们尝尝味道! 对于那群家伙,朱寿生不出半分同情,想要踩着自己博得好名声,不让他们付出点代价怎么行?! 用浓茶漱了漱口,淡淡道,“倒了几个了?” 张永轻哂出声,“衍圣公头一个倒了。” “他没比朕大几岁吧,怎么还没一群老头子顶用?”惊异中带着几分不屑。 “早被酒色掏空了身子,哪能同万岁爷比啊!”这孙子他是真看不入眼,“七分是真受不住了,还有三分是装的。老奴派人将他救醒了,抬回去了。” 无羡好奇道,“衍圣公是谁?” 张永讶然,“您不知道?” 无羡一脸懵逼,“我应该认识他吗?” “认识他,还是给他长脸了。”朱寿目露轻蔑,“他是孔子的嫡派后裔,自西汉开始就给他家封了爵,好吃好喝地养着,底下没人比他家更不要脸的了。国难当头之时,就数他家投降投得最利索,还不如养条狗忠心呢!亏得孔子有脸写了那么多大道理,生出的尽是些趋炎附势的不肖子孙,怎么没从棺材里爬出来,清理门户?” 对于这个衍圣公,无羡算是有些了解了,白了,就是古代的形象大使。 “他倒是挺机灵的,先一步回去歇着了,苦了跟他闹事的那群傻子,现在还在奉门前吹着冷风呢,心里不定还赞着他的高风亮节。”要不是人品太不咋滴,无羡都要替他点个赞了。 “哪有那么便夷好事!老奴根据万岁爷的吩咐,凡是晕聊,都用银针扎了手指。装晕的就自不必了,受了罪也是活该。即便是真晕的,也能立马给疼醒咯!” 张永得眉飞色舞,无羡却是染上了愁容,“你这么做,会不会火上浇油呀?” 朱寿的眼中划过一抹冷冽,“我都将张永推出来了,那些家伙还是不依不饶的。火既然浇不灭,干脆来些油也不错,看谁先熬不住。” “和他们硬碰硬,损失最大的还不是你,声名都快烂大街了。” 朱寿抓过无羡的手,凑近她的耳畔,举止亲昵,“无羡有什么好主意?” 无羡抽了几回手,都没从他的掌中抽回来,索性任由他握着,“你同那些老家伙斗了那么多年,经验丰富,都没什么办法,我哪有办法啊!不过……我总觉得,幕后有一双推手,在策划这一牵得把那人揪出来,擒贼先擒王。” 张永立马狗腿地表态道,“老奴一定将豹房的守卫仔细排查一遍,将细作给万岁爷揪出来!” “不,这件事你得重拿轻放。”朱寿道。 “万岁爷的意思是……让老奴打草惊蛇?” “草不动,蛇不动。”朱寿一语道破。 “我有一个更好的方法,能不能成功,关键就在于你了。”无羡挑了挑眉。! “什么办法?”朱寿来了兴致,把玩着无羡的手指,十指相扣间的轻轻摩挲,勾得人心里痒痒的。 “正事呢!”无羡瞪了他一眼,翻过被他抓住的柔荑,拍了下他的手背。 “好,正事。”眼神溢满了宠溺。 无羡凑近他,低声耳语了一番。 朱寿听完后,直接拒绝,“不行,我不答应。” “除了这个,难道你还有更好的办法?”无羡反问。 “办法再好也不行,这是你就别管了,交给我来处理。”态度强硬,不容辩驳。 “这事还牵扯到我爹呢!到底,你就是不愿意帮我,故意拿我爹的事,将我困在这里!”无羡将手从他的掌心抽了出来,出不了寝宫,只能负气地上了龙榻,背对着他躺下。 张永往榻上瞟了一眼,目光又回到了朱寿的身上,“万岁爷,您看……” “由她去吧!”一句话就将张永未来得及出口的劝慰,全给堵了回去。 两人似乎陷入了冷战,朱寿兀自批阅着奏疏,而无羡则躺在榻上,本是等着朱寿开口服软的,想不到等了大半日,别是软话了,就连气话都没等来一句。 哼,心眼的家伙! 既然他不理她,她也不理他。 谁先忍不住开口,谁就是狗! 一片寂静的无言中,只有奏疏的翻动声,枯燥得宛若催眠之音,让人眼皮子发沉。 不知何时,无羡合上了双眼,沉沉地睡去,待她再次清醒过来时,已是酉时,撒入室内的夕阳,带着玫瑰色的迷醉。 桌案上堆着看到一半的奏疏,却不见了朱寿和张永的身影,整个寝宫中只有马哲侍奉在榻边,静得有些冷清。 无羡问道,“圣上呢?去哪儿了?” 马哲答道,“奴婢不知……” “是圣上让你瞒着我的?”微蹙的双眉,明显带着不满。 第271章 决议死诫 “奴婢是真不知道。”马哲躬身答道,“圣上走时,只让奴婢好好伺候主子,其余一概未提。” 无羡知道再问下去,也问不出什么来,挥了挥手,“我饿了,给我弄些吃的吧!” “是!——” 待马哲退出门后,无羡勾起唇,得意地抛了下刚刚从他身上摸来的腰牌,踮着脚来到门边侧耳细听,等再也听不到他的脚步声后才跨出门去,纵身往豹房外溜去。 她随着朱寿两次进入寝殿,虽然不知豹房的具体布局,但对寝殿通往外侧的道路还是熟悉的。 高昂着头,反剪着手,迈着“我是大爷我怕谁”的步伐,大摇大摆地往外走。 正是这份矜娇,让路上遇见的守卫根本没有怀疑她是偷溜出来的,一路畅通无阻地让她出了豹房。 到了偏僻之处,无羡方才松了口气,猛地切换了行进的速率,加快了脚下的步子。 让她没想到的是,她在巷道兜兜转转,绕了大半个时辰,眼看着天色都黑了,居然连一个可疑的对象都没遇到。 对方怎么一点都不按剧本走啊?! 之前朱寿去奉天门处理学籍贩卖的事,对方寻了空挡,故意将她引去了坤宁宫。 可见,国子监幕后的推手,与给她设局的家伙,多半是同一人。 所以,她才向朱寿提议,让她独自离开豹房,将幕后的人给引出来。这样,可比从守卫中找寻细作高效得多。 对方都对她设了连环局和混合毒,如此大费周章,没道理见她落了单,不抓住如此良机,对她下黑手啊! 难道是她猜错了? 这下可糗大了,朱寿一定是早料到对方不会上当,才没答应她的计划,等她回去之后,指不定怎么笑话她呢! 不行,演戏演全套,她可不能就这么自个儿走回去了。 要么朱寿派人将她找回去,要么被守备逮住,被人给“押”回去。 不然下一回,她再以自个儿做饵,更是没人会上当了。 她即便再急着回去,也不愿是朱寿来接她,不然,岂不是送他一个笑柄,让他笑话自个儿呢? 看来,还是得引起守备的注意,让他们“送”她回豹房! 此刻天色已暗,她可以借用马哲的腰牌出宫。腰牌上清清楚楚刻了马哲的职位,可与她身上的服饰毫不相符。 若是如此还不能被人拦下盘查的话,宫里的守备真的是该大换血了。 心下议定,脚下的步子顿时变得轻快起来,高视阔步地往宫门走去。 才刚走到一半,就感到身后一道黑影向她逼近,随即后腰上多了几分力道,被一把暗刃给顶住了。 有人偷袭! 无羡双眼一亮,抑制不住的兴奋,借着上翘的嘴角,勾勒在她的脸上。 终于没白跑一趟,把人给引出来了! 她扭头望去,待看清威胁她的人时,一张激动的笑脸瞬间垮了下来,“怎么是你?” “怎么不能是我?”舒芬梗着脖子,一脸大义。若是能将他那副因慌乱无措而褪色的脸色修饰一下,会更有威慑力一些。 “你这妖女,迷惑圣上,倒卖学籍,扰乱朝纲,人人得而诛之!” 得!这是打算“诛妖女,清君侧”了。 她进京之后,也就是同杨慎一家吵了几架,怎么就从大女主,切换成大反派的剧本了呢? 无羡不禁翻了个白眼,“圣上若真有你说得那么昏庸无知,能逼退五万北元大军,拿下应州大捷吗?” 舒芬眸色微闪,心中有了几分动摇,嘴上却未妥协,“你爹倒卖学籍,总有其事吧?” “别听风就是雨的,国子监可是士族的根基,我爹就是一介武夫,说他‘吃空饷’、‘冒军功’还合理些,说他‘倒卖学籍’,他的手伸得进去吗?还一下子拿到那么多的名额,你当国子监的人是纸糊的?” 说得似乎很有道理的样子,舒芬差点都被她忽悠了,“你爹是不行,但是张永行啊!为了讨好你,他都出面将罪责全给揽了下来,你可真是能耐啊!” “你好歹也是个状元,有点脑子好不。张永是谁?凭我一个刚封的美人,能指使得动?” “你再巧舌如簧也没用,那些罗列的监生名额我查过,全是与你交好的山西商贾小辈,凭他们的资质,根本无法入学国子监!” 无羡觉得身后的暗刃又欺近了几分,定了定神,继续与他掰扯,“临近岁末,你的数术不错,被拉去帮着户部算账了吧!” 舒芬不明白她为何突然转换话题,提高了几分戒备,“是又怎么样?” “国库空虚,很多漏洞都没法补上吧?尤其是军费一项,总是被克扣得最多的。”文官把持朝政的弊病就是如此,“应州大捷过去都一年了,该发的犒赏还缺了一大块吧!” 是有不少,将近上万石呢! 当初圣上封赏时,手笔如此之大,也不考虑下国库有没有这个能力兑现。 幸好那些边军还算识大体、顾大局,朝廷欠了他们那么久的犒赏,也没为了此事闹僵起来,不禁让舒芬高看了两眼,但是,“这与你爹倒卖学籍有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算一下山西来的那匹生员购买学籍的花费,你就知道,究竟是谁在倒卖学籍了。” 山西那群人也是真有钱,最少的都花了八百石,多的甚至上千石,加起来足有上万之多。 这个数额…… 岂不是同犒赏将士所缺的窟窿对上了? 难道说,背后的主使者是…… 圣上??? 只有他能从国子监,一下子获得如此多的名额,也只有他能指使张永,让他心甘情愿地去顶罪。 关窍之处都想通了,舒芬的心里还有疑虑未消,“国子监为什么一口咬定,是你爹在倒卖的学籍?” 这还看不明白? “还不是要挑个软柿子下手。 “圣上那儿铁定不行的,毕竟他是为了填补犒赏不得已而为之。若是深挖下去,就是为他洗白。内阁想要继续把持朝政,就不想君王树立起威望。 “张永也动不了,人家好歹做了多年东厂厂公,手里不知道捏着多少大臣的见不得人的私密,不想被公布于众,就不能将人给得罪死了。 “挑来挑去,不就是我爹最好欺负吗?屎盆子不扣在他头上,扣谁头上啊?” 舒芬:“……” 他竟然觉得很有道理! 一定是妖女道行太深,将他都给迷惑了! “你现在该考虑,不是我爹的问题,而是你自个儿将要面对的困境。” 舒芬捏紧了手中的暗刃,“本官这次来闯豹房,就是做好了死诫的准备。” 第272章 好一个把柄 无羡对舒芬冲动的无语了,“你想过没有,杨慎的父亲是当朝首辅,本身又是学富五车的大才子。说句你不爱听的大实话,他在天下士子心中的威望,远在你之上。而且,他与我又有过节。怎么算,都是他比你出面更为合适。为什么他没来,来的却是你呢?” “你看不起我?” 舒芬作为状元郎,本就是心高气傲的性子,他佩服杨慎的才学是一回事,被人拿来与杨慎比较,而且还被比了下去,又是另一回事。 “不,只是同情,毕竟你也同我爹一样,也被人当作软柿子挑了出来。” 舒芬握着暗刃的手,不由地一颤。 她的意思是说,杨慎的背景太硬,所以别人不敢设计杨慎,就让他来做这个弃子吗? 夜幕沉沉,他的眸色更沉。置于漆黑的阴影中,就像是踏入了一个泥沼,不知泥沼之下潜伏着的,究竟是危,还是机? 可是真待火光将黑影逼退后才发现,他早已陷入了难以逃脱的囹圄,无望而悲凉。 “美人,奴婢终于找到您了!” 无羡看着跑得满头大汗的马哲,嘴角不觉一抽,这家伙演得有些用力过猛啊! 舒芬心下一沉,自知被守卫发现了,跑不了了,手中的暗刃向无羡顶了顶,厉声道,“快让他们退下,本官即可就要面圣!” 他要最后博上一博,即便被人设计而死,也要在死后给自己留个好名声。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马哲根本就没将他给放在心里,语气自然是不屑的,“圣上岂是你说见就见的?” 舒芬见马哲不为所动,将威胁的对象转向了无羡,“快让他们退下,不然,本官就对你不客气了!” 无羡的嘴角依旧含着笑,揶揄的语气中裹挟着几分讥讽,“怎么个不客气法啊?” 这还用问吗? 没感到她后腰的暗刃吗? 他不介意提醒她一下,手中的暗刃又向前顶了几分,凌冽的语气透着红果果的威胁,“你不怕死吗?” “怕啊!谁会不怕死呢?” 三分感慨、七分调侃的语气,怎么听,都听不出半分惧怕的意味。 舒芬正想着,要不要给她些厉害瞧瞧,猛地感觉手腕一疼,还没反应过,手中的暗刃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被夺了过去,落在无羡的手中,啪的一声,被潇洒地打开。 原来只是一把折扇。 “你这好事的性子该改改了,人家随便画个圈子,就自个儿钻进去了。”无羡将手中的折扇合上,扔回他的手中,“不过,还算你有些脑子,没带兵刃来,不然给你扣一个刺杀的罪名,都没处喊冤去!” 这算是夸他?还是骂他啊? 此刻舒芬的脸上,只剩下苦笑了。 “舒修撰擅闯豹房,给他留个深刻的教训,让他在床上躺个十天半个月的,好好反省反省。” 马哲含笑应了声“是”,指挥着手下将舒芬拿下,两人舞着长棍,将他夹在地上,沉重的板子一声声落下。 饶是打得如何凄惨,也不是无羡关心的了,此刻的她,已经跟着马哲回了豹房。 朱寿的嘴角噙着一抹笑,“玩够了,知道回来了?” 无羡瞪了他一眼,不想与他继续这个话题,没脸! “马哲说,你找到细作了?审得如何?” 朱寿抓住她的手,将她拉到身边坐下,“还能如何?自尽了呗!”脸上除了三分自嘲,看不出半分懊恼与失落来。 “倒卖学籍的事没解决,对方还送了个修撰让我打。明日一早,怕是翰林院都会加入进来,越闹越厉害了。” 朱寿浑不在意,“怕他们做什么,随他们闹去!” 无羡不担心朱寿会降罪她爹,只是如此一来,在世人的眼中,他便是包庇罪人。 声名受损还是小事,反正朱寿本就没什么名声可言,关键是,“你在朝中会彻底失去科举入仕的文臣支持的。” 朱寿感受着她掌心传来的温暖,“如今朝中支持我的文臣本就不多。”也不在乎再失去一些,所以,他才会将重心放在培养武将上,试图与文臣抗衡。 无羡目光凝重,总觉得他这么硬碰硬,决非上策,但一时又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此番国子监请命,由衍圣公带头。若是能将他搞定,就好了。” “倒也不是没有办法。”马哲开口道。 “你有什么方法?”无羡双眼一亮。 “圣上曾往豹房拉了不少俊男美女……” 这都是多久之前的老黄历了,怎么还在提啊? 朱寿怕无羡误会,忙不迭解释道,“这些人早被我遣散出宫了,一个都没留下。” 摄人的目光扫向马哲:傻站着做什么,还不替他说两句好话! 马哲头皮一紧,头垂得更低,“那批人并未归家,而是在半路上,被建昌侯给截走了,其中一半进了侯府,另一半则被送给了衍圣公。” 朱寿勾唇一笑,“世人都说我沉迷酒色。”天知道,他的日子过得比和尚还素。美人在侧,偏偏看得到,就是吃不到,语气不免带了些艳羡,“衍圣公过得才是真逍遥啊!” 无羡瞪了他一眼,“怎么?羡慕了?” 朱寿讪讪一笑,立马表态道,“我有小无羡就够了,其余皆是红粉骷髅。” 无羡这才满意地收回目光。 马哲继续道,“圣上从未对外公布过,放了那些人出宫。故而名义上,她们仍是圣上的人。衍圣公的行为,便是强掳宫内女子,欺君罔上,罔顾廉耻。” 这么好一个把柄,不用岂非可惜? 朱寿吩咐张永道,“今夜,你去衍圣公府上,替朕去看望看望那些女子。” 张永心领神会,含笑应诺。 无羡目露不解,“你不是看那个衍圣公不顺眼吗?为何不趁机治了衍圣公的罪?” 朱寿把玩着她的手指,“孔家又不是只有一个男丁,治了一个衍圣公的罪,立刻就有另一个衍圣公顶了缺。不如将把柄抓在手中,让这个衍圣公为我所用。” 第273章 夜探衍圣公 果然是玩权谋的老手,深得“兵不血刃”的真谛。不像无羡,看谁不爽,一巴掌直接拍死对方。 简单!直白!粗暴! …… 二更时分,张永带着几名好手,偷偷摸入了太仆寺街的衍圣公府。 人还在正房外,就听到一声声让人脸红心跳的声音由门内传来。 张永内心嗤笑:整个衍圣公府,怕是只有门外的那对石狮子是干净的吧! 推门而入,就见到一张黄花梨攒接福寿纹罗汉床上,绑着一名妙龄女子,宛若抽走了灵魂的木偶一般,眼神空洞而木然,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死气。 她的身上则压着一名华服男子,在兽欲的驱使下,做着不可描述之事。 “还以为今日在奉天门外那一跪,衍圣公伤了身子,想不到精神头挺不错的啊!” 衍圣公正在兴头上,被这突然冒出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循声望去,身下的老二立刻就软了。 慌慌张张地从那女子身上爬了下来,跌跌撞撞间,差点被褪下的亵裤绊了一脚,“张、张太监……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怎么都没人通报一声,门外的守卫都死了吗? 张永含笑未答,目光越过他,落在榻上的女子身上,正是当日朱寿放出宫的一个。 啧啧,原本如花似玉的美人,如今发丝散乱,眼窝深陷,裸露的手腕上布满了青紫色的勒痕。 原本早已绝望的她,看到有人闯入,还是圣上面前的红人,双目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不住地向他呼救。 可惜嘴上蒙着布条,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听到期期艾艾的呜咽声。 张永招来两名内使,给她松了绑,撩开遮挡在她脸上的散发,仔细端详着,“这小娘子的脸熟得很啊……” 衍圣公的亵裤穿了一半,动作一顿,差点两条腿穿入了同一个裤管中,干笑两声道,“世间貌美的女子,不都长着柳眉杏眼,楚腰蛴领的?自然看似差不多的,哈哈!” “此言差矣,环肥燕瘦,各有风韵不同。尤其是眉端这粒痣,咱家越瞧越眼熟,这个小美人像是在哪儿见过啊?”手指摩挲着下巴,眼神一亮,“对了,咱家想起来了,就在豹房见过!” “怎么会呢……”衍圣公眼神飘乎不定,一副作贼心虚的样子。 张永可不给他蒙混的机会,大喝一声“大胆”,凌厉的目光直逼衍圣公,“竟敢将手伸入豹房,偷人偷到圣上身边了。你这个衍圣公若是不想做了,不是还有一个弟弟嘛,可以重新举贤任能!” 他从七岁起,就袭了衍圣公之位,享尽了荣华富贵,怎舍得轻易放弃? 没了衍圣公之名,他什么都不是,还不被赶回曲阜祖宅,同一大群人挤一个院子。 更别提他那个弟弟,还是个庶出的,同他不是同一个娘生的,还能指望他发达后善待自己?没对他落井下石就阿弥陀佛了! 想到未来的悲惨下场,衍圣公连亵裤都顾不得穿了,跪在了张永的面前,哭得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这人是我内人,也就是建昌侯的女儿送来的,我也是被蒙在鼓里的,全不知情啊,太监一定得救我啊!” 张永拨弄了下打磨得光滑透亮的指甲,“一个女人嘛,圣上多这么一个不多,少这么一个也不少,圣上哪会将这些小事放在心上。” 衍圣公怕他反口似的,立刻连声应了三个“是”字。 张永叹息一声,继续道,“如今圣上愁的是国子监买卖学籍的事,听闻这事还是衍圣公牵的头?”高高上扬的尾音,裹挟着几分责难。 衍圣公的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似的,“奉天门请命,全是那帮子学子的主意,真正牵头的是一个叫卫学纯的,口才不错,居然让他说动了国子监祭酒,求人求到了我府上,我就是去凑个人头的。” 卫学纯…… 张永呢喃了一遍这个名字,记在了心里。身为学子不好好学习,瞎掺和什么朝政,事后非得给他点教训不可。 衍圣公算是明白了他此番的来意了,很有眼色地保证道,“我这就联系祭酒等人,一定将此事办得妥妥的,请圣上将心放在肚子里。” 张永脸上的神情,顿时柔和了几分,将衍圣公搀扶了起来,兀自坐了下来,接过手下递来的茶,微微呷了一口,“咱家就敬候佳音了。” 得!看来不将此事搞定,休想将这尊瘟神送走了。 当夜,衍圣公将身边的小厮全都派了出去,火急火燎地找来国子监祭酒和颜、曾、孟三氏的教授司,劝他们大事化小。 旁边的耳室里,坐着悠闲品茗的张永,听得颜教授司一脸正气道,“只要我等站在大义的一方,即便面对圣上,何惧之有?” 衍圣公的额间,不知何时缠上了一条水獭皮子的抹额,靠着一个云锦大迎枕,装出一副病弱的样子,“本公听闻,圣上得了这笔孝敬,拿去犒赏边军了。虽然方法有欠妥当,本意却是好的。” 曾教授司冷哼一声,“犒赏边军自有国库筹集,怎能行此伎俩扰乱朝纲?” “话虽如此,就怕我等急于矫枉,圣上生出逆反之心,以后行事更为荒唐不羁,反而不美。张太监请罪的奏疏也上了,就给圣上一个台阶下得了。” 国子监祭酒颔首,“衍圣公言之有理,只是那些花钱买入国子监的监生该如何解决?留着他们,怕是会干扰一心求学的士子,于他们不公啊!” 颜教授司提议道,“依在下看,可在国子监进行一场考校,将那些不合格的剔除出去,还国子监一个清明。” 其余几人纷纷点头,觉得“此法甚好。” 众人散去后,张永从耳房内踱步而出,含笑道,“衍圣公办事如此利落,圣上很是慰藉。既然衍圣公如此喜爱这个美人,就送给衍圣公吧!人呐,好歹是宫里出来的,不得怠慢了。” 张永对女子身边的两名内使使了个眼色,“你俩就留在她的身边,好好服侍着。” 第274章 这是亲娘欸 衍圣公的脸一抽,“那怎么好意思呢……” 张永的心思昭然若揭,这是想变相监视他,让他连毁尸灭迹的机会都没有,以后怕是得永远受制于圣上了。 罢了罢了,只要能保证他的荣华富贵就行了。 “咱家还有另一事,需要衍圣公的帮忙。”张永又道。 衍圣公不敢拿乔,将姿态摆得低低的,“太监请讲。” 张永拍着他的手,笑得慈眉善目,“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待国子监将考校的试题确定后,给咱家送一份来。” 那些山西的商贾,好歹花了那么多钱粮支持圣上,不能让他们的子弟赶出国子监,不然多叫人寒心啊! 这事对衍圣公来说,简直是小事一桩,立马应下卖他一个好,“太监放心,一定在第一时间给您送来。” …… 翌日一早,朱寿得了张永的回复,笑道,“这个衍圣公做人不地道,办事倒是挺利索的。” 张永可看不上他那副欺软怕硬的窝囊相,“还是圣上圣明,运筹帷幄。” “少拍马屁!”朱寿赏了他一个烧卖,面皮混合了碧绿的菜汁,如荷叶边一般袅娜蹁跹,真真是皮薄馅绿,色如翡翠,故而名曰“翡翠烧卖”,看着就让人心生喜欢。 “这烧卖瞧着就漂亮,咱家得让人将李美人的食谱,都给记下来。”本是谄媚的恭维,从张永的嘴里说出来,偏偏叫人听得十分顺耳。 “您这可是偷师啊!”无羡调笑道。 “为了这一口,让老奴叫声‘师父’也是值的。” “我可不敢当,”无羡又给他夹了一个烧卖,“想吃什么,您尽管开口便是。” 张永脸上笑得别提有多灿烂了,“老奴就却之不恭了。” “国子监算是消停了,御史那边有什么反应吗?”朱寿问道。 “就一个新晋的小御史,为了博得名声,还在咬着不放,不足为惧。” 朱寿点了点头。 张永献宝似的开口道,“老奴从衍圣公的口中,还获得一个重要消息。” “什么消息?”朱寿问道。 “最开始组织国子监闹事的,是一个叫卫学纯的监生。李美人曾让老奴查过一个叫卫学粹的赣商,这个卫学纯正是卫学粹的胞弟。” 无羡眉心一紧,怎么又是卫学粹? 这都是他第几次针对她了? 她可不觉得自己脸大到,能让一个钱途似锦的赣商,放着正儿八经的生意不做,处处设计她,“他究竟要做什么?” “不管做什么,此人都十分可疑。”朱寿分析道,“商贾最是擅长趋利避害。他初识你时,你是马市的实际管事,如今你更是最得宠的妃子,照理说,他该想方设法与你套近乎才是,没道理与你过不去。你仔细想想,到底做了什么,让他如此记恨于你。” 无羡觉得自己挺无辜的,“我真没招惹他啊!就是觉得他来马市挺可疑的,派人盯了他一阵。”其余的,一概没做啊! 张永道,“他不是巴结上了建昌侯,将好几船的清露销往宫内吗?”无羡与他没过节,可与建昌侯结下了大梁子,“会不会是建昌侯在背后唆使他这么做的?” “这倒是有可能。”朱寿的眉头紧蹙,“若是有建昌侯在背后捣鬼,你可得提防着一人。” “谁啊?”无羡问道。 “太后!”她可比建昌侯的亲娘,待他还要亲厚。 说曹操,曹操就到。 几人正说着,太后的亲信苇公公便步入了殿内,向朱寿请安,“奴婢见过圣上,见过李美人。” 朱寿的目光一直在无羡身上,连一个眼神都懒得施舍给他,“母后叫你过来,有何事啊?” 苇公公作为太后面前的大红人,走到哪儿不都是被人捧着的,就连内阁首辅也卖他几分面子。 只有面对朱寿,硬气不起来,即便被冷脸对待,依旧笑容不减,至于回去后会不会向太后嚼舌根,就不得而知了。 “太后得知圣上新封了一个美人,甚感欣慰,特赐了一匣紫河车,一匣阿胶,一匣当归,一匣党参,一匣丹参,还有些红枣、桂圆、荔枝干给美人补补身子。” 无羡立刻起身受礼谢恩,礼仪上做得非常到位。 “太后听闻美人善厨,艳羡得很,念叨着什么时候能尝一尝美人的手艺。” “能得太后青睐,是妾身的福气。”无羡附和一笑,既没应下,也没推脱。 将人送走后,朱寿招来柴胡,“你查查,这些药材中有没有下毒。” 亲娘送的东西也要检查吗? 柴胡一脸迷茫地看了无羡一眼,见无羡点了头,方才细心地检查起药材来。 率先查的是党参和丹参,虽然名贵不及人参,年份也不算浅了,每一根都有食指般粗细,很是难得了。刚打开匣子,就有一股沁人心脾的参香扑鼻而来。 之后查的是阿胶。端起后对着光照了照,色泽黑如翳漆,透亮近乎琥珀,质感却是硬得同一块砖似的。 他也不客气,用细纱布裹上两圈,拿出一个小锤子。一锤子利落地落下,敲下一小块来,泡入沸水化开,胶香渐渐散开。 端起茶盏,品了一口,吧唧下嘴,一脸享受地将余下的一饮而尽,“是上品的驴皮阿胶。”熬制得不错,半分腥味都没有。 而后那些红枣、桂圆、荔枝干,都随手挑了一粒尝了下,滋味都不错。 最后查的是紫河车,通俗些说,就是婴儿的胞衣。即便经过处理,仍旧带着一股淡淡的血腥之气。 这回,柴胡没有尝味道,仅仅放在鼻端闻了闻,便放下了,“这些药材都没问题。” “你与建昌侯势不两立,太后能如此好心,送你名贵的药材?” 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朱寿才不信呢! 无羡也奇了怪了,“太后的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啊?” 柴胡倒是觉得这些药材送得不错,“都是给女人用来调理身体的,如今正是冬令进补时,主子平日煲汤时加上一些,倒也无妨。” 第275章 暧昧升级 朱寿的眸色沉了下来,“防人之心不可无,张永,将这些东西全都收起来。” 无羡微微蹙眉,太后挑选礼物,放着素有“药王”之称的人参不选,而是选了药性相差甚远的党参和丹参,其中之深意不得不让人探究。 她这些年随着小傅军医和柴胡,接触了不少药理,也算是半个大夫了。 党参是补气养血的,丹参更是对女性调理月经有着不错的疗效。 再加上紫河车和阿胶,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就是给她用来备孕的。 朱寿为何要对此如此排斥? 甚至能从他的神色和语气中,隐隐感觉到一股怒意。 联想到他登记十载,连一男半女都没诞下,只有两种可能: 要么他不能生。 要么他不想生。 他不能生便罢了,若是不想她生,留她在身边又是什么意思? 转念一想…… 她之前告诉他,她差点中了混合毒的时候,他明明显露了担心来。 一时又拿捏不准,他的真实想法。 算了,他现在还是个伤者,等他伤好之后,她就该出宫了。 他生不生孩子,与谁生孩子,都不该是她关心的了…… 想到此处,心不觉被揪了起来,隐隐作痛。 看来还是舍不得,放不下啊…… 她这么算不算自私呢? 之后的几日,无羡心里装着事,又与朱寿疏离起来,一日日掰着手指,算着日子,好不容易熬到他拆线的那日。 柴胡利落地处理完伤口,“养得不错,即日起不用再趴着了,可以仰睡了。不过,还不能拉弓上马,尚需慢慢将养。” 无羡收到柴胡后半句瞟向她的那一眼,意味深长,严重怀疑他在开车。 但她没有证据! 朱寿目露兴奋,“那我能沐浴了吗?”幸好如今入了冬,不易出汗,不然他觉得,自己都要发臭了。 饶是如此,小无羡这几日,仍刻意与他保持着距离。不行,他要尽快沐浴,将自己拾缀得香喷喷的! 柴胡点点头,“注意别让水碰到伤口即可。” 张永最会察言观色,见朱寿一脸的迫不及待,便指挥手下,“老奴这就给您准备汤水去!” 池子就在寝宫的边上,面积不大,阔半丈,长八尺,深五尺,四面与底部全由大块的汉白玉砌成。 东端雕了一只龙首,怒目圆瞪,尖牙毕现,威仪之态尽显。 清澈的泉水如龙涎一般,从张开的嘴里源源不断地流入池中。 张永将人领入池边,留下一个暧昧不清的笑意,便带着手下默默退了出去。 朱寿扯了扯无羡的衣袖,“他们都走了,我一个人够不到后背……” 言下之意,不就是让无羡替他搓背吗? 她才不上当呢! “我可以替你将人叫回来。”想叫几个都行! “他们都是内使,哪有女子心细啊!”朱寿声音低落,说得越发委屈,“万一弄湿了我的伤口,就不好了……” 他身边确实一个婢女都没有,只有她勉强算是半个。 好吧…… 看在他还是伤患的份上,给他特别优待了。 哪知朱寿得了便宜还卖乖,竟然敞开双臂,连衣衫都要她亲自脱。 无羡咬了咬牙,忍了下来。 就当日行一善,为伤残人士服务了! 刻意粗鲁地去解他的腰带,反正位置在腰部,牵扯不到他的伤口,怎么粗暴怎么来,不然难消心中之气。 朱寿却像是玩上瘾了,抱着胸口,一副欲拒还迎的架势,害羞道,“小娘子怎生如此猴急?” “不喜欢吗?”声音凉凉,简直就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如果朱寿敢说一个“不”字,她当场就甩手不干了! “就不能对我温柔一点吗?” 温柔个头! 他要不是个伤患,此刻无羡一定垂爆他的脑袋,撬开来瞧瞧,里面装的是不是豆腐,不然怎么会那么腐! 将他彻底剥了个精光,只剩下最后一条裤衩,就将他赶入池子里泡着。 沿着台阶拾级而下,至池水的深度漫过他的腰部,至伤口下方两寸,方才停下,对远离水池的无羡招了招手,“小无羡,你离我那么远,怎么给我搓背啊?” 无羡拿着一块面巾,走到池边,刚弯下腰,就被他一把抓住,猛然发力。 “啊!——”无羡猝不及防之下,被拽入了水中,成了个名副其实的落汤鸡。 水位瞬间漫过了她的胸口,本能地抓住了离她最近的人桩—— 只有朱寿了! 纤巧的柔荑轻绕,环上了他的脖子,四目相对,呼吸在眉睫之间纠缠。 亲昵,缱绻,缠绵…… 朱寿的目光在她的身上,一寸寸向下游弋。 霸道,贪婪,而灼热。 此刻的她,全身衣服都在落水的那一刻被打湿了,紧紧地贴在身上,勾勒出曼妙的曲线,让人心猿意马。 无羡气呼呼地瞪了他一眼,狠狠踩了他一脚,趁着他吃痛之时,瞬间收回手,向后退了一大步,双手和成一个碗状,捧起一捧水,直对着他的脸上泼去。 “别泼了,”朱寿用手挡着,笑着讨饶,“再泼下去,伤口就该弄湿了。” “你还知道怕啊!”无羡顿时收了手,也顾不得湿透的衣衫了,一个箭步回到他的身边,将他的身子板过来,查看他后背的伤口。 可不是弄湿了吗? 眼中闪过一抹疼惜,用手中的面巾,轻轻印干他伤口上的水渍,“看你以后还敢再胡闹不!” 朱寿选择性忽略了她的凶狠语气,只感受着背后传来的动作,轻柔而舒适,眯着眼趴在池壁上,“我就是看你俯着身子,累得慌,是不是觉得站在我的身后,能轻松不少啊?” 轻松你个头! “我浑身上下全湿了!”狼狈得要死! “那就脱了吧,不然湿衣服黏在身上,多难受啊!” 朱寿说得理所当然,无羡只觉得一只狐狸尾巴,从他身下露了出来,不停地晃着,手中的力度瞬间加重了几分,在朱寿的背上留下一道道红痕。 朱寿倒吸了一口凉气,缩了缩脖子,“我背对着你,什么都看不到,你有什么可担心的?” 第276章 如临深渊 你就是最叫人担心的那个! 无羡磨着牙,正琢磨着整治他的方法,没料到他突然转过身,一把将她给搂在了怀中,一双手如同铁打的一般,挣扎了几次,都没挣扎出他的桎梏。 无羡不禁怀疑,他的病弱,至少有一半是装出来的吧? 但真若要她加大力度反抗,她又舍不得了,怕害他的伤口崩裂。 “别乱动……”朱寿将怀抱收紧了几分,暗哑的声音染上了几分情动。 热气氤氲的水池中,两人只隔着几件衣衫,暧昧逐渐升温,将她的两颊熏得滚烫,红艳迷人。 心跳怦怦加速,在慌乱中抬眸,正好撞入他那双深如幽潭的黑眸中,宛如要将她吞噬一般。 “热……”无羡嘤咛着避开他的视线,却不知难得露出的娇羞,更加引人馋涎。 “谁让你穿那么多呀!” 她那里穿得多了? 开口想要争辩,刚到嘴边的话, 活色生香。 …… 无羡抿着红肿的双唇,闷闷不乐地回了寝殿,身后跟着心情绝佳的朱寿,从食碟里取了一块八珍糕,掰成两半,一半自己留着,一半递到无羡的跟前。 “一直在水里折腾着,容易饿,吃些东西垫垫胃。” 好好的一句话,怎么从他口中说出来,总觉得是老司机在开车。 迎上马哲那道暧昧的目光,无羡羞得脸色绯红,自鼻腔里溢一声轻哼,扭过头,不打算再理朱寿那个大尾巴狼。 越是如此,朱寿越想逗她,故意坐在她的对面,拿起手中的八珍糕,咬了一口。 末了,舌尖轻扫唇畔,带着几分挑逗,让她再次回忆起水池中那个缠绵悱恻的吻,让人脸红心跳。 她的对面,朱寿啃着手中的糕点,只觉得干涩得难以下咽,远不及她口中的香津同玉液。 怎么办? 方才结束一段旖旎,又想吻她了。 沉迷着,贪婪着。 他怕是再也戒不掉了。 再次看向她的眼神,都像是带着钩子一般,别具诱惑。 还没待他做出进一步的动作,一名小公公破门而入,声音中带着掩饰不住的慌乱,“圣上不好了。” 张永斜眄了他一眼,不悦道,“圣上好得很,一点规矩都没有。” 最主要的是,一点眼里劲都没有,破坏了万岁爷的好事。 小公公被张永的犀利眼神,盯得心里发毛,不由地打了个哆嗦,但是该汇报的,还是得汇报,大着胆子开口道,“衍圣公被抓了。” 朱寿忍不住笑出声来,“谁那么大胆,敢抓衍圣公?” 小公公躬身答道,“是顺天府尹李元芳。” “怎么将他给抓了?” “从他府里逃出一个美姬,去顺天府敲了鸣冤鼓,未及衙役赶到,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当街诉冤,说是被衍圣公抢撸至府上,前前后后有四名姊妹被害。她好不容易逃了出来,希望李大人能替她伸冤,说完一头撞死在了衙门口,当场毙命。” 被抓入衍圣公府的美姬,都是受到严格看管的,哪有那么容易逃出去。 张永顿时生出了一抹不好的预感,“那名美姬,是不是眉端长了一粒痣?” 小公公思索了下,“似乎是有这么一粒痣。” “坏咯坏咯……”张永的一颗心猛地往下沉,“老奴拿住要挟衍圣公的那名女子,眉端便是长了一粒痣的。他不会认为,是圣上将他给卖了吧?” “此刻说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朱寿眸色骤沉,问小公公道,“李元芳是如何应对的?” “李大人立刻带人闯入了衍圣公府,根据美姬留下的信息,从后花园的枯井里捞出了四具尸体,又从后罩房解救了十二名女子,罪证确凿,已将衍圣公缉拿下狱。” 无羡轻哂,“对方倒是会选人,满朝文武怕是只有李元芳那个愣头青,敢拿衍圣公下狱。” 朱寿目光暗沉,“重要的是,李元芳还是我的人。” 无羡与他对视了一眼,暗道不好,“衍圣公不会认为,是你过河拆桥,给他下的阴招吧?” “告发他的人由张永看管着,捉拿他的人又是我一手提拔的。我不背这个锅,谁背这个锅?” 为臣者最忌讳的,就是兔死狗烹的弃义之君。如此一来,还有谁会愿意站在他的一边,替他效力? 朱寿自嘲一笑,笑容中只有他才能体会到的苦涩与无奈。 张永很是自责,“是老奴御下不严,办事不力,让圣上白白担此污名……” “你手下的人,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怎会连一个长期受到凌虐的弱女子,都看管不住?”话中没有半分责难之意,只是指出了一个被忽略的事实。 “圣上的意思是……” 他们的人已经靠不住了…… 从之前无羡选秀时被人设计,到她入宫后被带出豹房,再到这一次。 他身边的人究竟有多少被收买了? 张永是不是也背叛他了? 朱寿已经不想再深究下去了,他怕看到的真相,比他想象得更加无情。 手掌无力地覆盖在双眼上,就像是身处黑暗的深渊。 濒临绝望。 突然,一道光穿过了浓密的黑暗,投入了他的眼帘。 是无羡! 抓着他的手掌,从他的眼上移开了。 “没有什么事,是过不去的坎。即便有,不是还有我这个祸国妖妃,给你顶着吗?” 朱寿反手抓紧她的手,几分忐忑,几分惶然,吐字艰涩,“若有一日,我众叛亲离,小无羡会离开我吗?” 张扬恣意的他,从未如此怯懦过,害怕得到一个并不想要的答案。 “若有一日,你众叛亲离,”无羡重复着他的假设,目光定定,“我就抢你出宫,抢个山头,占山为王,让你做我的压寨夫君。” 朱寿的双眼一亮,随即又垂下眼睑,盖过了眼中希冀的光。 第277章 撕破脸吧 “小无羡之前还说,要养我呢……”朱寿语气沉沉,神色蔫蔫。 不报希望,或许就没有失望。 “我哪有食言?”无羡朝他眨了眨眼,“琉璃阁的工艺,是我提供给你的吧?那可是日进斗金的买卖!” 就是日进千金,他也不稀罕! 至始至终,他要的只有她而已。 他对她掏心掏肺,什么好的都紧着她。她这个小没良心的,还不是三番两次想离京,无情地要将他撇下? 掰弄着她的手指,“记得你说的话,不要离开我……” 不然他不知道,他会不会崩溃,会不会疯狂,会不会不顾一切折断她的羽翼,将她永远捆在身边? 他是高高在上的帝王,本该坐享安富尊荣,却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身边连一个信得过的人都没有,急切地将她作为最后一根稻草,想要将她抓在手心。 这样的朱寿让她心疼,“你若不离,我便不弃。” 朱寿这才翘起嘴角,将无羡的双手都拽在了手心,开心地像是获得了整个世界。 正是浓情蜜意之间,张永不想打破如此好的氛围,但是衍圣公的事迫在眉睫,“圣上,您看……要不要给李府尹发个话,让他将衍圣公放出来?” 朱寿又恢复了往日的从容与自信,落拓地翘起腿来,“衍圣公倒了就倒了,反正他都认定这事是我做的,解释也没用,索性撕破了脸,让李元芳将他给办了。” 衍圣公毕竟是孔子后裔,在士族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好不容易将他拿捏住了,如此轻易舍弃,张永觉得有些可惜。 朱寿岂会不懂他的顾虑,“他不是还有一个庶弟吗?以他的身份,在孔家已经不怎么受待见,派人同他暗中联系,将他推上衍圣公之位!” 张永愁眉舒展,“圣上英明!” “别急着拍马屁,想过找谁联系对方吗?这回可不能再出意外!” 想到这个,张永就感觉肝在冒火,“老奴一定严格帅选可靠之人!” 不把细作揪出来,誓不罢休! “别折腾了。前不久因着小无羡,刚排查了一遍,此刻再来一波,恐怕人心不稳。暗中筛选出可疑之人,将他们监视起来即可,顺藤摸瓜,将幕后的人给揪出来。” 朱寿唇角轻勾,话锋一颤,“顺便再给将被夺爵的衍圣公透个消息,就说…… “那名女子是他妻子悄悄放走的。” 张永睁大了双眼,随即了然,圣上这是打算祸水东引。 衍圣公娶的,是建昌侯的女儿。自从太后唯一的女儿太康公主早夭后,便移情到了侄女身上,将她抱到身边,当作公主一般抚养,因而心气格外得高。 在太后身边九了,多少学了几分太后的手段,比她爹有些脑子。 样子装得很不错,是京师出了名了淑媛,表面上一副端庄贤惠的样子,暗地里不知让她的太后姑姑,打压了多少声名在她之上的闺阁的家族。 嫁入衍圣公府后,又怎会突然改过自新?说不定,李元芳在枯井中找到的那四名女子,就是死在她的手中! 她与衍圣公之间,早已貌合神离,将人故意放跑的事说她干的,衍圣公绝对会信! 如此一来,原本集中在朱寿身上的仇恨值,会被她拉去不少,还能将她背后的建昌侯一起拖下水。 可谓一箭双雕! 待张永笑着领命离去后,无羡道,“卫学粹兄弟二人,要不要派人盯一下?” 哪儿都有他的身影,若说他与幕后之人无关,无羡一万个不信! 朱寿也觉得他有可疑,“我的身边必然还有细作潜伏,为免有人向卫学粹通风报信,就得找个与皇宫全无干系的人。所以,还需向你借个人。” “谁?” “奚淼。” 这个回答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你那么看好他?” “奚淼本就生于京师,对京师熟悉得很,又有特殊渠道打探消息,让他盯着卫学粹最合适不过。” 衍圣公的私密,就是他探听出来的,可见能力不俗。 卫学粹三番两次给无羡下绊子,她早就想摸清他的底细了,便对马哲道,“幸苦你跑一趟了,顺便向我爹报个平安,让他别为我担心。” 马哲自然不是空手而去的,诚意十足地拉上了一车的酒,是御酒房酿造的金茎露,清而不洌,醇而不腻,味厚而不伤人,是有钱都买不到的佳酿。 李霸虽然好酒,但是看到这一车的酒,就想到之前被药倒的事,嘴角不觉一抽。 “姐儿在宫里还好吧?” “主子尚好。” 李霸叹了口气,千方百计想让闺女绕开皇宫这个火坑,想不最后,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她入了宫,他却无能为力。 瞥了眼那一车的酒,嘴角扯出一丝苦笑。 得,这些怕不是闺女送给他,让他借酒消愁的吧?! 马哲躬身告退,来到无羡所住的小院,原本人满为患的院落,如今只剩下奚淼和墨竹二人,顿觉冷清了不少,叫人有些不习惯。 刚跨入院门,就听到叮叮当当的铃声传来,奚淼拿着手中的藤球,专心逗弄着小玉儿,连正眼都没施舍给马哲一下。 马哲也不尴尬,自顾自找了个位置,在奚淼边上坐下,给他手边空了的杯子蓄上了水,示好的意味很明显。 奚淼抿唇扫了马哲一眼,从鼻腔发出一声冷哼,“你还有脸回来?” 奚淼不愿给他好脸色,小玉儿倒是开心得很,晃着尾巴就往他身上凑。 怪不得沈钰总说它,是一只养不熟的白眼狼呢! 奚淼心中郁结,将气撒在了手中的藤球上,往院角远远地以丢。小玉儿纠结了一瞬,就舍了马哲,屁颠屁颠地去追藤球了。 马哲讪讪一笑,解释道,“当日我急着救主子,搬来张永做救兵,也没料到会是如今这个结局。” 当他是三岁的孩子,一句“没料到”就能搪塞他了吗? 奚淼连一分薄面都不愿给马哲留,无情地扯下最后一张遮羞布,“若是你知道今日的结局,你会如何做?” 第278章 他要进宫 马哲嗓子一涩,还是老实答道,“我依旧会找来张永。” 他毕竟是从宫里出来的,心自然是向着宫里那位的,对此结果,奚淼早就预料到了。 “你我之间还有什么可说的?” 道不同,不相为谋! 马哲不想他误会太深,耐着性子解释道,“那日不找来张永,就凭你我二人,皆是最晚入府的,人微言轻,在老爷面前,还不及柴胡说话有分量,能阻止他将主子嫁出去的决议?” 奚淼平心而论:不能…… “就凭姜同知和沈翼长,一个家族满是吸血的蚂蝗,一个性格别扭得尽给主子脸色看,你觉得他们配得上主子?” 奚淼无力反驳:不配…… “可是,豹房的那位也没好到哪儿去!” 不用指名道姓,马哲就知道,奚淼口中的“那位”指的就是圣上,“至少主子喜欢他,不是吗?” “可他护不住主子!”奚淼看朱寿,那是一百个不顺眼,“进宫才几日,老爷就被御史弹劾售卖学籍,若不是闹出了衍圣公的丑闻,这会儿指不定已经下狱了。这样的人,要来有什么用?” 摆着看吗? 论相貌,还不如看他养眼呢! 在奚淼面前,马哲也不替圣上辩解,不然,无异于火上浇油。 他是来求人的,可不是来惹怒人的。 话锋一转,先卖了个好,“主子估摸着,你这边的燕窝吃得差不多了,让我捎带两斤回来。” 说着,将一个纸包递给了墨竹,“去小厨房,给你家公子洗了炖上。” 洗燕窝费工夫得很,想要将里面裹挟的细毛挑干净,考验的不止是眼力,还有耐心,一时半会儿可回不来。 奚淼见墨竹傻乎乎地跑去小厨房了,脸色更冷了,“你把我的人支走,想说什么?” 马哲也不绕弯子了,和盘托出,“据张永查实,国子监学子跪在奉天门外,威逼圣上降罪老爷,是卫学纯在背后搞的小动作。” 甭管有仇没仇,奚淼将与无羡有交集的人,全都捋了一遍,对其没有一点印象,“卫学纯是谁?” “当初主子替圣上重开马市,来了两个赣商,其中之一叫卫学粹,卫学纯就是他的弟弟。” 奚淼挑了挑眉,“无羡在马市的地位,可是非比寻常。” 倪世杰虽是名义上的管事,却是她扶上位的,经营之法更是她一手教出来的,就差喊她一声师父了。 “一个外来的赣商,若想在马市得利,夹着尾巴讨好她还来不及,为何要与她结仇?” 居然拿一些无稽之谈哄骗他,难道他长了一张好骗的脸吗? “照理来说,确实该是如此。可是那人行迹可疑,刚到马市就被主子给盯上了。主子想要挖出他的私密,派人去盯梢他,不就成了他的眼中钉了吗?” 奚淼可不是好忽悠的,“这些只是你的臆断,可有实据?” “没有,所以更要查上一查。你总不想留下一条毒蛇,伏击于暗处,随时可能咬上主子一口吧?” 奚淼不为所动,抿了口茶,一脸淡漠道,“不是有豹房的那位吗?打探消息可是东厂的看家本领,我只是区区一介贱民,哪能比得上啊!” “东厂如今由朱都督掌管,他与张永分歧日甚,一有机会就借主子来打压张永。将事情交给他去办,必然查不出什么结果。” 谁的锅谁背! “不是还有张永吗?坐了那么多年的东厂厂公,手下不会连个把探子都没有吧?” 马哲心中暗叹一声,看来若是不摊牌,奚淼必然不愿帮忙,只能老实相告,“张永的手下出了细作。” 奚淼将手中的杯子一搁,气道,“那还有什么可说的?还不将主子接出来?万一被人陷害了,怎么办?” “你也知道主子的心最软,圣上如今处境堪忧,主子忍心抛下他吗?” 奚淼:…… 一时无力反驳,重新捧起茶盏,茶雾袅袅氤氲了他眸中的神色,“我可以答应你,出手查这件事,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只要他愿意出手就好,其余的都好商量,“什么条件?” “我要进宫!”奚淼一字一顿道。 马哲瞪大了双眼,他可真敢想! 这是将圣上当成没脾气的泥偶了,他会答应放任这么一个勾人的情敌,在自个儿的女人身边晃悠才怪! 马哲希望他能认清现实,“你以什么身份入宫?” 锦衣卫? 就他这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弱鸡,腿还被打残了,人家可不收瘸子! 翰林? 他倒是有翰林之才,可是身份尴尬,连科举都没资格考,人家可不要贱民! “你是什么身边,我就是什么身份。”奚淼淡淡道。 他是什么身份? 说白了,就是一个阉人! 马哲心下一沉,“你要做……内使?” 就为了让圣上对他放下戒心,他对自己真够狠的啊,竟连子孙根都不要了?! “如此一来,你可是连男人都做不成了,即便能陪在主子身边,又有什么意义呢?” 马哲家里贫苦,自小被家人卖入宫中,没得选,但是奚淼与他不同,没必要走上这么一条不归路。 他对奚淼安利的一堆净身后的各种不便与痛苦,全都出自他的肺腑之言,就换来一句,“我心甘情愿。” 得!这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了! 什么倔脾气! “我知道你求的是什么。”不就是想待在主子身边吗?主子身边的人,有几个没对她动过心的,又不差他一个。 “可你想过没有,你若真的净了身,就连爱慕她的资格都没有了,只能在她的身边看着,你能甘心?” 奚淼抬了抬眸,眸色仍旧淡淡的,“我心甘情愿。” 马哲自知,即便他费劲唇舌,奚淼也不会听他的,索性将主子搬了出来。 “主子是不会答应的。我出宫之前主子就吩咐过,此事答不答应,全凭你自个儿的意愿。她连这种涉及她安危的事,都不会强求于你,若是知道你为了进宫不惜净身,你想要她自责一辈子吗?” 第279章 算我看走眼了 “不若如此,豹房的那位又怎肯让我留在她的身边?”奚淼无奈又颓然。 马哲劝道,“你可别冲动,万一主子过不了多久就出宫了,那一刀岂不是白挨了?” 奚淼眼底闪过一抹希冀,随即黯然下去,“主子都被封为美人了,还有机会出宫吗?” “主子身边的人,你应该有过了解。除了我们这些新收的,一共有六人,智囊张平、财神何关、鬼医柴胡、炮王高升、狗帅狗蛋、胡人胡勒根,都是自小跟在主子身边的,亲如家人。可是自从主子进京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张平和高升二人的踪迹,这不正常。” 对此,奚淼心中早有疑虑。 高升是最早跟着主子的,他对主子的依恋最深。张平则是作为主子的智囊,在边陲时几乎与主子形影不离。 这半年来,主子接连遇到了多少难关?削夺爵位、入宫选秀、贡品被盗、使臣求娶、宫外遇袭、老爷逼亲、倒卖学籍…… 可是至始至终,高升和张平,连个人影都没出现过,完全不合情理。 奚淼推测道,“高升和张平各有过人的才能,会不会被豹房那位派去做什么了?” 何关、狗蛋、胡勒根、谢怀安都被朱寿征用了,就连沈钰也被拉入了神机营。 这么推测,似乎合情合理。 马哲却是摇头否定,“若是被圣上借走的,我多少能收到些消息。” 奚淼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或许是派去做秘密的事了。” 之所以没告诉他,自然是一种不信任的表现。 这话裹挟了几分离间的味道,马哲却是听罢一笑,“那你也太小觑我的能力了。” 奚淼重新打量起马哲,见他眉眼间洋溢的自信,比平日少了几分谦卑与内敛,多了几分摄人的气场。 “看来,是我看走眼了。” 马哲收敛起外放的气势,又恢复到了令人熟悉的谦恭,“你看没看走眼,没有关系。你只要记得,我永远是站在主子这边的,就行了。” 奚淼讥笑出声,“那你还为豹房那位来做说客?” 马哲的指腹轻轻划过杯口,冷静地分析当前的情况,“对于圣上来说,卫学粹只是一个小人物,查也可,不查也可。但对主子来说,却是一个极度危险的人物。主子已经受到了对方的算计,如今她入了宫,得了圣宠,地位今非昔比。对方若是狗急跳墙,再下阴招,吃亏的还不是主子?” 马哲费了半天唇舌,就这最后一句说动了奚淼,“这件事我应下了。” “你再找个和张平有七八分相似的,在城中巷角亮个相,做得越隐蔽越好。” 奚淼品出了几分阴谋的味道,“你想做什么?” “让对方忌讳一下,省得觉得主子手下无人了。”浅浅的笑意,温煦无害,宛若一匹披着羊皮的狼,让人完全看不出,他是在算计。 “算你有心,能顾及到她的安危。”奚淼对他的脸色好了不少,“我会着人安排。” “需要我给你留两个人吗?” 马哲纯粹是一片好意,不想却受到奚淼的冷眼,“你的人可靠吗?” 马哲顿时感觉,心窝上被捅了一刀,讪笑道,“我的人绝对可靠。” 张永身边的人都出了问题,奚淼不知道他这是哪来的自信,“我无需你的人。”宫里出来的人,他还嫌招摇呢,“你护住主子便好。” 马哲的任务完成,也就没必要再坐着受奚淼的冷眼了,茶过三巡便起身告辞。 待墨竹从小厨房出来时,早就人走茶凉了。 燕窝珍贵着呢,他可没准备马哲的份,走了正好,不然多尴尬啊! 屁颠屁颠地将冒着热气的瓷盅,端到了奚淼的面前,“公子您瞧,主子即便进了宫,还是惦记着您的呢!” 自从主子离开后,公子就变得阴沉得很,周遭三尺内自带凉气,连带着在他身边伺候的墨竹,整日如履薄冰,生怕一不小心,就掉入冰窟窿里去,冻成了冰雕。 这两斤燕窝来得真是太及时了,总算能将公子的心给暖和起来了。 奚淼舀了一勺,送入口中。 燕窝还是上品的燕窝,烹饪也是惯用的手法,只是少了那个总爱拿他打趣的人,所有的味道都变了。 将瓷勺随手丢在一旁,摸了摸小玉儿的脑袋,目光飘去了远方,“我想她了,你也想她了吧……” 小玉儿扒在他的膝盖上,目光灼灼地盯着瓷盅,心里想的完全同他是两码事。 看着它嘴角挂着的哈喇子,就快滴在他的身上,聚起的愁思瞬间跑了个没影。 心里除了嫌弃,还是嫌弃。 拿起桌上的藤球,远远地丢了出去,将那贪吃的蠢狗给支开了。 眼不见为净。 “墨竹,着人去查查两个人。” 墨竹的双眼闪着八卦的光芒,“谁啊?” “一个是赣商卫学粹,做茶叶生意;另一个是他弟弟卫学纯,在国子监就读。尤其需注意,他俩与何人秘密往来。” 墨竹对于挖人私隐的事,他最感兴趣了,兴奋地搓了搓手。 公子都发话了,一定将他们的老底全扒出来,就连他们小时候偷吃过谁家孩子的糖果,长大后偷看过谁家媳妇洗澡都不放过! …… 倒卖学籍的事,因为衍圣公的丑闻,热度被压了下去,但是山西商贾子弟,在国子监还是受到了严重的排挤。 冷眼与冷语、明嘲与暗讽自不必说,还特意为他们准备的考校,也以最快的速度被排上了议程。 蒲州王氏的王现,抱着厚厚一摞书,轻轻撞了下张允龄,“国子监都在传呢,今日考校孔、颜、曾、孟四氏的教授司都到齐了,亲自下场作为考官,就是冲着我等来的。” 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啊,吓得他瑟瑟发抖,“这回我等的面子,可真是大了去了。” 同样来自蒲州的沈廷珍,也凑了上来,“张兄,看你气定神闲的,必定是胸有成竹了吧?” 张允龄目露淡然,“尽人事,听天命罢了。” 第280章 被问懵了 沈廷珍的脸上就差写上“不信”二字,对张允龄挤眉弄眼道,“圣上新收的李美人,与你哥私交甚好,就没向你透露些什么吗?” 张允龄眉心一紧,“这话可别乱说,我哥只是同何财神有生意上的往来,与李美人之间可是清白得很。” 沈廷珍一连应了三个“是”字,笑得那叫一个银荡,怎么看,怎么觉得,这是越描越黑的赶脚,“我们仨都是来自蒲州的,巨浪当前更该同舟共济才是。若是你得了什么提示,可得别忘了我和王现啊!” “是呀是呀!”王现随声附和。 张允龄两手一摊,“那你们可问错人了,我可没得到任何提示。” 沈廷珍才不信呢,“看你一副稳操胜券的架势,怎么可能没得到提示?吃独食可不地道啊!” “凭我们几家的交情,真有提示,何须瞒着你们?” “真没提示?”沈廷珍再次确认道。 “真没提示!”张允龄就差指天发誓了。 王现的脸瞬间垮了下来,“完了完了,今日的考校要怎么办啊……” “凉拌呗!” 王现都快哭出来了,“张兄还有闲情调笑。” 张允龄拍了拍他的肩,“既然四氏教授司都冲着我等来了,今日必然无法顺利过关。横竖都是死,且放宽心吧!” 这算安慰吗? 还不如不安慰呢,至少心里还能抱着些许希望,现在倒好,彻底玩完了! 为了今日这场考校,可是连经筵讲席都腾出来,做了考场。 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不少人。那些人的嘴角,挂着揶揄的笑,就像是菜市口看行刑的似的。 王现戚戚然地步入考场,夹着风霜的北风,刮得他心里拔凉拔凉的,鼓起的衣袖瑟瑟有声,大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凉。 教授司先抽了六人进行考校:其中的一半是会试落地的,由翰林院选送入监就读的举监,另一半是从地方儒学选拔入学的贡监,全都是国子监的翘楚,个个应答自如,题解精妙,引得教授司的大加赞赏。 榜样展示完了,接下来就轮到他们这些反面教材了。 王现被第一个点了名,顿时哭丧着一张脸,手下意识地放在了腹部。 不知道这个时候,装病还来得及吗? 他的心思还在神游中,曾教授司已经出题了,“君夫人阳货欲。” 这是什么鬼题目?! 王现傻眼了,感觉大脑一片空白。每一个字他都能听懂,连在一起,愣是没弄明白是个啥意思。 偷偷瞥了眼带来的那摞书,四书五经都全了,即便此刻将闭卷改成开卷,他都不知道要从哪一本翻起…… 额角冷汗涔涔,心中寒意沉沉。 曾教授司瞪了他一眼,不满地催促道,“还不答题?!” 王现如遭当头棒喝,吓了一跳,连话都说不利索了,“学、学生……不、不知……” “连题目都听不懂,还来上什么学?朽木不可雕也!”曾教授司冷哼一声,将排在下一位考校的沈廷珍叫了上去。 沈廷珍头皮一紧,自知伸头一刀,缩头一刀。与其退缩,还不如硬着头皮上呢! 这一回的题目,是颜教授司出的,题目是:王速出令反。 沈廷珍也被问懵了,傻愣愣地站在原地。这句话他从未听闻过,读起来也不通啊! 再懵,他也不能像王现那个二傻似的,什么都不答吧? 从大意上猜度,应该是闻令而动、令出行随的意思,便以《孙子·九地》之“兵之情主速”破题,以三国的郭嘉作为典故入手,洋洋洒洒说了一大通,也不求褒奖,只要能让他顺利过关就成。 哪成想,却得了一句: “不知所谓!” ??? 他自认为,他答得不错啊!简直超水平发挥了,这题目才是不知所谓呢! 反正无论如何答,都是要赶他走的,他不伺候了! 捏紧了拳头,愤愤地拂袖而去。 “下一个张允龄!” 张允龄应声上前,作了个揖,躬身听候出题。 孟教授司对这个学子的印象不错,学识扎实,不比贡监差多少,还有一手精妙的画技,可惜出自晋商一派,终究是要被剔除出去的。 暗道一声“可惜”,出题道:“二三子何患乎无君我。” 题目一如既往的莫名其妙,他们几人进国子监就是要混一个科举的敲门砖。 乡试还没资格考呢,给他出会试的题目,不是难为人吗? 沈廷珍被血虐了,如今看到多了个难兄难弟,笑得有些幸灾乐祸,看张允龄如何破题。只见他直起身板,垂眸沉声道: “第一题‘君夫人阳货欲’,是以《论语》季氏第十六‘邦君之妻’章末句‘异邦人称之,亦曰君夫人’,与阳货第七十首句‘阳货欲见孔子’隔篇截搭而成。影射皇后红杏出墙,不免过于戏侮。” “君夫人”是“异邦人”的称法,曾教授司的本意,是想借此暗讽圣上新收的那个李美人的,谁让她被使臣求娶,关系不清不楚的,可没想要牵扯皇后啊! 但是转念一想,皇后多次劝诫圣上重开经筵,悦慕儒学之心自不必说,私下还收集了不少杨慎的词曲,将“欲见孔子”套在她头上,似乎更合适些…… 曾教授司一时脸色煞白。 张允龄没给他们留下喘息的机会,乘胜逐北,“第二题‘王速出令反’,是由《孟子》中的‘王速出令,反其旄倪’截搭而成。” 本意是:大王赶快发布命令,(把被抓的老人和孩子)遣送回去。 “颜教授司搭哪个字不好,偏偏选了个‘反叛’的‘反’字,不知颜教授司是何居心?” 这个帽子扣得有点大,可谓是大逆不道之罪,颜教授司被他说得后背凉透。 张允龄从他身上收回目光,又望向孟教授司,“第三题‘二三子何患乎无君我’,是由《孟子》中‘二三子何患乎无君,我将去之’一句割裂而成。” 本意是:你们何必害怕没有君子,我(准备离开这里)。 第281章 刻不容缓 “孟教授司,您这题出得就更狂妄了,”张允龄目光凌凌,双手抱拳,敬向皇城所在的方向,“题中无君而有我,您这是要将圣上置于何地啊?” 张允龄这话说得,就差指着他的鼻子大骂:你这是要谋朝篡位吗?! “三位教授司的题目,截取自圣贤之书,但题意却有悖于圣贤之道,究竟意欲何为?是学术不精,还是胆大妄为?” 孟教授司被问得身形一颤,扭头望向其余几人求助。 经过了最初的骇然,曾教授司已经回过神来,用拔高的音调掩盖心虚,“竖子无状,怎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意?” 他们也配自称君子? 天下岂非人人都是君子? 张允龄想到无羡两次三番指着首辅的鼻子大骂,曾经无法理解的过激行为,如今设身处地,方才体会到她当时的心境。 反正都被置之死地了,心中憋着一口气,为何不能让他痛痛快快地骂出来? “即便是竖子也能看得出来,三位教授司今日的小人之举。如此不臣之题,恕学生无法作答。”张允龄拱了拱手,即刻退了出去,大步离开考场。 沈廷珍拉着王现,立马追了上去,至无人处方才对他竖起了拇指,“张兄今日的这份胆识,令在下五体投地!” 王现将他的手压了下去,紧蹙的双眉流露出心中的担忧,“会不会太冲动了些?你既然都猜出了题意,好好作答便是,何必惹怒三位教授司,难道就不怕被赶出国子监吗?” 沈廷珍向王现使了个眼色,继续赞道,“这是张兄的高义!” 张允龄扯了扯嘴角,自嘲一笑,“我哪里是什么高义?我等早已被归为亲皇一派,无论如何作答,都是要被赶出国子监的,又何必对那帮人的面前示弱?正面痛击回去,反而能在圣上和李美人面前落个好。” 话虽那么说,王现依旧心有不甘,“就这么被赶出了国子监,颜面丢尽不说,昔日家中出的那份钱粮,岂不是白白打了水漂?” 沈廷珍也叹息一声,为了供他进学,他家掏出了一半家底,谁家的钱粮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让他哪有脸面回家面对父兄…… “不会白出的。”张允龄可没忘了初衷,“资助军饷,本就是参与马市的敲门砖。国子监的入学名额,只是附带的利益,切莫本末倒置。这一年来,我等家族从马市中获利匪浅。最多一两年,就能将当初的这笔资助赚回来。这是长久的买卖,哪里会亏了?”最主要的是,与无羡接触了那么久,他相信她的人品。 张允龄的一通分析,让王现的心里宽慰了不少,但是他仍觉得,张允龄之前的行为太过意气用事,“许多优质人才都是出自国子监的,多到不计其数,其中不乏科场考官。你今日让他们落了面子,就不怕日后在举业上被刻意刁难?” 简直是逞一时之勇,得一世之悔。 张允龄倒是真的不怕,他比他俩看得更为长远,“如今圣上在朝中势微,正是用人之际。我等蛰伏一段时日,待圣上大展经纶之时,必然能够凭借所学,受到启用。” 沈廷珍的学识,虽说在族学中出类拔萃,但是,放在才子云集的国子监,就没得看了,又是作为捐钱的例贡进的监,贡监不屑于他为伍,又巴结不上荫监,处处受人排挤,日子别提有多憋屈了。 虽然明知张允龄是在给他俩画大饼,还是有些心动了,一刻都不想留下来了,拉着王现,道,“我等这就回去收拾东西。” 王现苦着脸,心中那是一万个不想走,“离开国子监,我等要住哪儿啊?” 这倒没什么麻烦的,“我哥在京中有个小院,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可容几位暂住,然后安排车队,一起回山西。” “张兄安排得极为妥帖。”沈廷珍赞了一句,便去窜联剩余的冯、冀、介、翟几家了。 待到集合的时候,却只看到了冯、冀两家,王现狐疑道,“介、翟两家呢?怎么没来啊?” “人家路子广着呢!被国子监留了下来。”沈廷珍目光复杂,说不出是讥讽多一些,还是羡慕多一些。 “怎么办到的?”王现好奇中带着几分懊恼,早知道他就去他们那边套套消息,也省得被赶出国子监丢脸了。 冯茂冷哼一声,“还能怎么做?叛变了呗!”那种小人行径,他可不屑去做。 他们的根基在边陲马市,对此,朝中文臣的态度一直很明确,那就是关停马市。 明明是他们管理失当,硬是推卸责任,夸大了马市的弊端。 好似办一个马市,就能毁了大明似的。 边防稳不稳,靠的是国力与兵力,而不是关起门来,做个缩头乌龟! 那些只会之乎者也,连兵书都没读过两本的酸丁,有什么资格置喙? 说话都不怕闪了舌头! 若是投靠他们,刚刚恢复的马市,一定得关门歇业,无异于自断营生。 真是一群鼠目寸光的家伙! 张允龄眉头紧锁,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如今北元内乱,急需一批武器,开出的价格高得惊人,各家蠢蠢欲动,圣上眼看边商将乱,好不容易开了金口,同意在马市上向其私售卫所的次品。一来加剧北元内耗,削弱他们的实力。二来赚取银两,暗中为边军替换优质装备,稳固边防。此事本是一件好事,若是泄露出去,恐怕……” 好事会变成祸事! 冀诚提议道,“我与范、翟两家有些交情,与探探他们的底,若是尚未泄露的话,也可向他们提点一二。” 冯茂没他那么乐观。向敌国倒卖武器,可是大罪,一旦被人检举揭发,等待他们的就是满门抄斩,绝对不容有失,“今日我就离京,回大同告知兄长,做好做坏的打算!” 沈廷珍急了,这时候还哪里在意丢没丢国子监的学籍,在家族的生死存亡面前,一切都是浮云,“我等随你一同回去!” 第282章 演戏演全套 “不行!”张允龄提出了异议,“所有的人一起走,还走得那么急,难免引人猜度。不如冯兄先行一步,我等在京中停留些许日子,迷惑对方,以争取更多的时间。” “张兄思虑周密,京中就拜托你了,小弟先行一步!”冯茂向张允龄拱了拱手,立刻招来了马夫,将普通驮马换成了耐力持久的鞑靼战马,自安定门飞奔出城,打算尽快赶回山西。 其余的人则随张允龄回了南市,进入一家铺子,“这是家兄在京师的落脚点,因是临街的铺子,吵闹了些,还请诸位将就则个。” 王现推开了二楼的窗户,探头望向了楼下的街道,牵着骆驼、骡子的商队川流不息,吆喝之声不绝于耳,“张兄,你这儿好热闹啊!买下这间铺子,怕是不便宜吧?” “京师寸土寸金,地段好的铺子难求。每次有人出售,必然遭到哄抢。我哥也是守了小半年,才寻到这么一间带院子的铺面。”至于价格倒在其次。 “做戏做全套,咱们要不要进一批货,顺便带回山西啊?”沈廷珍提议道。 冀诚觉得,“这个主意不错。”随即望向了张允龄,“令兄在京师做了那么久的生意,必然比他们熟悉京师的市场,可有什么推荐的?” “京师的锦缎向来很吃香,即便运到马市上也是紧俏货。如果有余力的话,琉璃居出品的文房用具和男女饰品,也可购置些。” 毕竟是奚淼亲手设计的,式样精美不说,独此一家,别无分店,运回山西销路,不怕遇到竞争对手。 而且,通过无羡的关系,还可以拿到较低的折扣,利润丰厚。 沈廷珍笑着搓手,“我听说,琉璃居即将推出一批佛具,其中的莲花灯晶莹剔透,美不胜收,不知道张兄可有门路订购一批?” 张允龄眼中的惊讶一闪而过,随即笑道,“莲花灯还未正式对外出售,沈兄倒是消息灵通得很。” “琉璃居的货物向来抢手,每次新品推出之前,都会绘制图册以便订购。我也是看了这份图册被吸引的。” “张兄若有兴趣大批订购,还需眼见为实。稍后我找琉璃居的掌柜问问,看能不能让我们瞧上一眼。” 沈廷珍激动地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真够兄弟的!” 张允龄回以浅笑,该提点的,还得提前提点一二,“琉璃易碎,不便运输。从京师到山西路途遥远,张兄在订购之前,得将此情况考虑进去,以免路上颠簸,遭受损失。”! 冀诚哈哈一笑,“我家贩过瓷器,这个我有心得。” 沈廷珍向他做了个揖,“如此便拜托冀兄了。” 接下来的日子,几人忙碌起来,各自进了一大批云锦,琉璃居更是跑了好几趟,在张允龄的牵线下,终于见到了莲花灯。 尺寸与真莲别无二致,颜色是一尘不染的白,比玉多了几分清透,比冰多了几分和煦,完美地呈现了佛莲的清雅与高洁。 工艺更是精美绝伦,每一片花瓣都是轻薄莹润,细蕊分明,边缘微微卷曲,尖端稍稍下垂,带着些许娇俏。 瞧得久了,看上去越发的灵动,仿若真有一株芙蓉绽放于眼前,在微风拂过间,送出阵阵幽幽的冷香。 沈廷珍喜爱得紧,可惜那十四片花瓣,实在娇弱得很,真的是一碰就碎的那一种。 冀诚耸了耸肩,语气透着十二分的无奈,“沈兄,饶是我家运货经验丰富,对于此物,也是束手无策啊!” 沈廷珍抱着不愿意放手,“我娘爱佛,我不管了,这一盏莲花灯即便是我亲自抱着,也得抱回山西去!” 冀诚还能说什么,只能投给他一个敬佩的眼神。 王现倒是对装饰花轿飞檐的珠串很感兴趣,这东西颜色只得朱、黄两种,工艺相对简单,找几个手艺好的工匠,弄个小作坊就能仿冒。 难就难在,要将珠子串成凤凰的图样。 这个就不简单了…… 沈廷珍见他一直盯着花轿瞧,朝他挤眉弄眼,“你家妹子该议亲了吧?要不要弄一套回去?保证体面。” “别!”王现立刻摆手,“这玩意儿拆开了可没人会装,得整个儿运回去。我没你那么有毅力,能一路抱着回山西去。” 况且,这还是女子出嫁用的,让他一个大男人抱着回家。 那场面想想就尴尬。 “你可千万别对我家妹子说,在京师见过此物,省得我家妹子埋怨我。” 沈廷珍撇撇嘴,他不开口,难道就没人告诉他家妹子了吗? 到时候,不一样得埋怨他? 而且还是罪加一等! 到时候可别怪他,没提醒过他。 冀诚见张允龄与掌柜结了钱款,揣着几分好奇,凑近两步问道,“张兄看中了哪些?可有推荐的?” 反正,当这些货物装箱的时候,随意瞄上一眼,就一目了然了。此时藏着掖着,反而显得小气了。 张允龄将单据移到他的面前,大方地展示道,“琉璃居的簪花、珠翠精美绝伦,裹上两层丝绒,用匣子装着,即便是长途运输,也不易破损。” “那我就订些扇骨、镇纸、毛笔、笔筒、笔山、笔洗、印盒等文房用具。” 大家购置的物品错开,到时候倾销时,竞争与纷争也能少些,和气生财。 王现将头凑了过来,“张兄觉得,我买些什么好?” “你嘛,可以购置些平安扣、无字牌、带钩等配饰等,琉璃饰品颜色丰富多样,远胜于玉器。这些饰品在琉璃居,卖得也是不错的。有余力的话,还可以购置些发冠。” 张允龄扭头又对沈廷珍道,“至于沈兄,不是对佛具感兴趣吗?可以购置些佛珠、烛台。琉璃遇到高温容易开裂,本是一个缺陷,但是用其制成的礼佛烛台,可以作为挡灾化煞之用。” 将缺陷变成优点,又能提升报废率,增加购买的频次。 沈廷珍觉得这个提议非常不错,给他竖了一个大拇指。 第283章 两条路 张允龄等人,将所需的物品全部采购完毕,返程的车队与镖局也已安排妥当。 明日就要启程离开京师了,一时之间,离愁别绪涌上心头。 有些不舍,也有些无奈。 沈廷珍勾着王现的肩膀,“今晚我在酒楼订了一桌,别同我客气,大家不醉不归!” 沈廷珍还带了两坛蒲州的桑落酒,采挹古井之水,酿成芳酎,清香醇纯,入口绵甜,余韵悠长。 不知是他劝酒劝得好,还是酒桌之间弥漫着的伤别,以及对前路的怅惘,感染了众人,一个个全都喝高了。 就连一向克制的张允龄都醉倒了,昏昏沉沉间,被人扶上了车厢。经过一路颠簸,越发觉得眼皮子发沉,怎么睁都睁不开。 也不知睡了多久,一股难以忍受的恶臭钻入他的鼻端,直冲入他的脑门。 真是上头! 忍不住打了个恶心,刚刚掀开眼帘,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此刻的他,哪里是回到了他哥的院落,而是躺在了一处雕梁画栋的桂殿兰宫内。 总有一种刚清醒过来,却发现入了另一个梦境的感觉。 “睡得如何?” 一声男声自前方传来,尾音微微上扬,懒散之中带着几分不羁。 张允龄抬眸望去,桂殿的尽头摆着一张宝座。宝座之上坐着一个矜贵的男子,他的脸他只见过一回,就在倪世杰攒的酒局上。 那时,他自称为朱大将军,穿的也是一身曳撒,红色的底子,张扬而不羁。 不同在于,今夜穿的是绣着纹理的,以金线勾勒出一条威武的金龙,与宝座左右扶手透雕的金漆盘龙遥相呼应。 龙爪锐利,神武有力。数量不多不少,正好五只,显示了它独一无二的存在。 俗称:五爪金龙。 为龙中王者! 张允龄立刻支起身子,摆出一个标准的跪姿,俯身在地,“草民张允龄,拜见圣上。” “不必拘礼,平身吧。” 张允龄从地上爬了起来,见一人端着盘子进来,音色清婉,染着落拓的笑意,“你醒了?” “无羡……”意识到宝座上的朱寿,散发出了阵阵冷意,张允龄很有眼色地改口道,“见过李美人。” 无羡递给他一杯茶,“这是桑菊茶。”用桑叶、菊花、桔梗、甘草四味冲兑,加了点蜂蜜,“解酒最是不错。” 张允龄瞥了眼朱寿,感觉周遭的温度又低了些,咽了口口水,求生欲满满地推辞了,“多谢李美人,草民不渴。” 无羡也不强求,走到朱寿身边,给他递了一碟萝卜糕,张允龄方才感到室内的温度恢复了正常。 “不知圣上召草民过来,有何吩咐。” 朱寿斜倚在迎枕上,支起一条腿,踩在扶手上,从碟子里抓了一块萝卜糕,就往嘴里送。 萝卜丝经过腌制,配上肥瘦相间的腊肉,很是入味。 朱寿刚吃完一块,又拿起了一块,“明日你要离京了?” 张允龄垂首,恭敬地应了声“是”。 “这回让你们受委屈了。” 之前不提还好,这么一提,张允龄心里一颤,顿时升起一抹酸涩,又被他强行压了下去,“能为圣上分忧,草民不委屈。” “冠冕堂皇的话就不必说了,之后有什么打算吗?” “草民打算回大同,帮我哥打理家族生意。” “不打算参加科举了?” 张允龄悻悻一笑,笑容中带着几分难以言述的苦涩。 “打算进马市帮你哥吗?”朱寿又问。 张允龄双眼一亮,兴奋道,“草民可以进马市吗?” 如今仕途已断,若能进入马市,即便只是做个小小的管事,也是个不错的出路。 “别高兴得太早,”朱寿一盆冷水浇下来,“马市如今的情况,你听你哥说过了吗?” “听说了。”还有更糟糕的,“介休范家和榆次翟家,被国子监留下来了。” “他俩倒是会给自己找退路,”对于他俩的叛变,朱寿没有表示丝毫的怒意,以半讥半讽的语调话锋一转,“你呢?你的学识可比他俩出色很多,若是向几个教授司服个软,说不定也能留下来。” “草民这回,可是将国子监的三位教授司得罪死了,此生怕是与科举无缘了。” 张允龄舌辩教授司的事,朱寿都听张永汇报过了,并将他当时说得话,一五一十复述了一遍,就连表情都复刻了出来,惟妙惟肖。 朱寿瞟了无羡一眼,将她拉到身边坐下,挑眉轻笑,“是不是同你处久了,就会染上你的暴脾气?”~ 无羡嘴里叼着萝卜糕,不满地嘟着嘴道,“我的脾气可好着呢,谁让老有蚱蜢喜欢在我面前蹦跶,嫌自己命太长,催着我把他们一掌拍死。” 朱寿捏了下她的鼻尖,趁她不备,叼走了她手中剩余的半块萝卜糕,在她控诉的目光下,享受地咀嚼着,“路都是自己选的,可惜了他们之前捐赠的钱粮,全都打水了漂。” 他的目光重新回到了张允龄的身上,威严之中带着几分审视,“朕给你准备的路有两条。一条,是去马市辅佐你哥。如今马市岌岌可危,北元、内阁、以及被财帛迷了眼的晋商,都是不安定的因素。” 张允龄躬身作揖,“草民选第二条路。” 朱寿挑了挑眉,眼神中满是兴味,“朕还没说第二条路是什么,你就下决定了?” “马市已有何财神亲自坐镇,又有倪公子和我哥等人在旁辅佐,多草民一个不多,少草民一个不少。圣上既然为草民准备了第二条路,想必那条路更需要草民尽一份绵薄之力。” 朱寿忍不住赞了一句,“你很聪明,那你有没有猜到,朕给你的第二条路是去哪儿?” 张允龄沉凝了片刻,依旧毫无线索,“草民不知。” 朱寿揭晓了答案,“朕给你的第二条路,是去江右。” 江右? 这个答案着实出乎张允龄的意料,偷偷抬眼,瞄了一眼朱寿身边的无羡,瞬间想到,她从马市到京师,一直盯着赣商卫学粹。 第284章 回门了 难道说…… 朱寿该不会是为了博佳人一笑,打算以权谋私吧? 参考他之前的名声,越想越有可能。 “别用那种眼神看我,”无羡一看就知道张允龄想偏了,立刻为自己澄清道,“卫学粹确实招惹了我,但是,我是那种小心眼的人吗?” 张允龄很想说“是”,在西北,谁不知道无羡公子最是锱铢必较,睚眦必报。得罪她的人,没一个有好下场的。 想当初第一回见她时,是在倪世杰的酒宴上,冯盛在言语之间冒犯了她,她便借着酒醉,差点一刀砍了他。 即便贵为太后弟弟的建昌侯,背景硬得如同铜墙铁壁,京中无人敢惹。得罪了无羡,照样敢在他身上,咬下一口来。 “我让奚淼查了下卫学粹兄弟,他们入京之后,与京师高官多有接触。” 张允龄不觉得,这有什么奇怪的。 卫学粹是赣商,想要在京师混得开,无可避免,就要与高官打交道。 很多商人皆是如此,他哥也不例外。 无羡突然话锋一转,“卫学粹的弟弟卫学纯,你认识吧?” 张允龄点头。 “他的学识如何?”无羡问道。 张允龄有一说一,“在纳捐的例贡中,算是上游的,但是在千里挑一的拔贡面前,就不值一提了,连最后一名都差得远。” “你觉得以他的能力,能通过会试吗?”无羡又问。 “再苦读几年,能勉强通过乡试,至于会试……”那可不是好通过的,毕竟会试中的就是举人了,拥有了做官的资格。 张允龄皱着眉,实话实话,“多半是没多大希望的。” “卫学粹在那些高官的身上,可花了不少钱,足足是你哥的二三十倍。且不说,他从哪儿获得那么多的利润供他挥霍。若我是他,就会从中匀出一部分来,先给自家的胞弟捐一个官身,如此对家族来说,才是长久发展之计。” 是呀! 用钱维持的关系是脆弱的,一旦资助断了,关系也就断了。还不如分出一部分,投资在他弟弟的身上呢! 更何况,他弟弟都进入国子监了,已经有了捐官的资格了,一旦得到了官身,才是家族发展的正途。 他…… 为何要舍本逐末? 张允龄想到此处,也对那个赣商生出几分疑惑来,“草民愿为圣上分忧。” 朱寿点点头,“你可想过,如何查访卫学粹?” “草民如今被赶出国子监,无奈之下弃士从商。可通过家兄的关系,与卫学粹攀上交情,去江右贩货,暗中摸清他们的底细。” 无羡提醒道,“别忘了,你哥与我的关系也不错。卫学粹可不会轻易相信你,说不定还会故意露出破绽,引你落入陷阱。进入江右之后,没人能够照应你,你的安危全靠自己,切不可急功近利。” 被人关怀着,尤其是一位上位者,即便只是一句话,也是让人感动的。 张允龄真诚感激,拱手作揖道,“谢李美人提点。” 朱寿虽然明白,无羡的好意只是习惯使然,对张允龄并没有丝毫意思,但看到他那副少男倾慕的模样,心里仍然不免泛起酸意来,挥了挥手,让张永将他带出宫去。 张允龄的离去,就如一滴水落入大海,激不起半分的波澜。京师的一切,依旧在一成不变地运转着。 朱寿刚能灵活地走动了,就带着无羡回了一趟什刹海,美其名曰: 回门! 李霸见到了久别的闺女,自然是发自内心的高兴,眼睛都笑成了一条缝,找都找不出来,但是余光瞥见她身旁的朱寿,心里就不是滋味了。 毕竟是抢走自家闺女的臭男人,本不想给他好脸色的,可他的身份偏偏尊贵非常,连岳丈的架子都摆不得,不得不给他笑脸。 还真是憋屈…… 幸好,朱寿还是很上道的,姿态摆得低低的,抱着一坛内醪,主动给李霸添酒。 李霸嗅了嗅,一股沁人的香味扑鼻而来,不禁赞道,“这酒好香啊!” 张永介绍道,“这叫满殿香,加入了白檀香、藿香、木香、丁香等多种香料酿制而成,自然香啦!” 两杯酒下肚之后,尴尬就被打破了,氛围热络了起来。 李霸打了个酒嗝,闺女也不要了,揽着朱寿的肩膀,称兄道弟起来。 无羡对两个酒鬼没有兴趣,转身回了从前住的小院,找奚淼去了。 一脚刚跨进院门,就见一道身影,迎面向她扑来。 是小玉儿! 无羡兴奋地揉着它的脑袋,问道,“有没有想我啊?” 小玉儿回之一吠,身后的尾巴晃得都要飞起来了。 “你再不回来,它都该忘了你了。” 奚淼以字带声行腔,流露出几分唱戏的韵味,如歌如颂,很是悦耳。 只是这话的内容,就不怎么入耳了。 无羡被沈钰那张臭嘴,吐槽了十年,脸皮早就练得厚厚的,免疫了各种冷言冷语。 脸上的笑容不减,坐到了他的身边,目光落在了他搁在轮椅脚托的双腿上,“你的伤养得如何了?” “就那样呗。”奚淼一副无所谓的架势,眼神无波无澜,宛若一潭死水。 “墨竹有按时给你做推拿吗?”无羡又问。 “懒得做。”奚淼垂眸,兴致缺缺。 “那可不成。你整日坐在轮椅上,肌肉容易萎缩,推拿可少不了。不然时日一久,你那双腿就像是干尸一般。” 到时候,想要再站起来,也做不到了。 无羡的目光,撞入他眼中的那片死寂。此刻同他说这个,他又怎会在意呢? 她只能对准他的死穴,狠命地扎下一刀,“那样的话,可丑死人了。” 果然,一听到“丑”字,奚淼的眼中终于有了波澜,嘴唇发颤,“真……的吗?” 无羡煞有介事道,“当然是真的啦!我几时骗过你啦?” 奚淼还想进一步探问细节,一个慵懒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聊什么,兴致如此之高啊?” 无羡见到朱寿的身影出现在眼前,讶然道,“你不是在陪我爹喝酒吗?” 第285章 无羡的计划 朱寿紧挨着无羡坐了下来,拿起她喝过的茶盏,呷了一口,“你爹喝多了,被马荣扶回了屋子,我便来找你了。” 无羡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她好不容易见到她爹,他倒好,先是拉着她爹喝酒,之后还将他给灌醉了! 她这趟回来,还有什么意义吗? 朱寿讪讪一笑,给她将茶满上,递回给她,再次探问道,“你们之前在聊什么呢?” 奚淼淡淡道,“向主子交代生意上的事。”赶人的意思不言而喻: 没看到他要向主子汇报机要了吗? 识相的,就该主动避嫌才是。 如今,何关和胡勒根都不在,无羡就将各处的联络方式,全交给了奚淼。除了对他的能力认可,更是表现了对他的信任。 奚淼每日都会收到来自各地的秘信,其中有她的私兵部署,也有她的商贸汇报。 多了解她一些,他就更诧异一些。 她的财力与势力,远比她所展露出来的要大得多。原先他所窥见的,仅仅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陕甘宁的顺风镖局,就是她一手建立起来的。别看在它仅限于西北一隅,排名也不靠前,刚刚挤进第五。 然而没人知道,镖局建立目的,只是为了她的千人私卫,找一个掩饰的身份罢了。 其中的三成镖师,是从军队中退役下来的老兵,其余七成是她从流民中挑选的孤儿,从小开始培养,拉出去,都能成为一支正规军。 加上为她效力的工坊匠人、矿脉矿工、药田农户,足有上万人之众,全都与她签下了契书,其中不少签的还是死契,对她忠心不二。 那些人所育的后代,无论男女,从小进入她设立的族学就学,除了习武、识字、算数之外,每人都要掌握一技之长。 更令他更惊异的是,他收到了不少西域来的密信。从中他才了解到,她与天方的真正关系。 天方根本就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个商盟,是她在西域闯荡时建立起来的,收编了数十个西域大行商,垄断了从西域到中原的主要商道。 怪不得她身边的人,没一个真正将朱寿放在眼中,更别说是畏惧了。就连存在感不强的柴胡,亦是如此。 因为在他们看来,无羡的真正实力,根本不亚于朱寿,又何需忌惮于他? 至于消失了许久的张平和高升,则被她派去沿海造船,第一艘船已快成型了。 虽然他不明白,无羡既然掌握了西域商道,为何还要花费巨资建造海船,冒险涉足海贸。 但是他清楚,她一定是在下一盘大棋,看那海船的建造计划,便能窥知一二。 海船的龙骨选用的是南洋铁犁木,坚韧非常,足以撞碎普通海船。 船型采用的是广船,长近九丈,阔二丈半,设有三桅五帆,共有八个舱房,十六个铺位,需五十人合力才能起航。 左右的甲板上,各安装了一排火炮,火力堪比战船。初步计划建造三艘,所载人数,正好她摆在明面上的人数相合。 她早就在做撤离的准备! 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没有料到,她会被朱寿直接抢进了豹房。 想到此处,奚淼看向朱寿的目光,又冷了几分,宛若数九寒霜。 朱寿偏爱撩蜂剔蝎,挑衅味十足地抓起无羡的手,笑问道,“生意上遇到什么困难吗?需要我帮忙吗?” 奚淼的音调浅浅淡淡,不假辞色地拒绝道,“主子的生意没有问题。”即便有,也不需要他帮忙。“只是近日收到了一则消息,是关于日本使臣松本的。” 无羡来了兴致,“他被伏击了?”问的虽是问句,心中早已笃定。 果然,奚淼点头道,“他在宁波受到了伏击。” 朱寿目露愕然,问张永道,“你可有收到消息?” 奚淼道,“伏击者也是日本人,许是因为内讧,宁波卫闭门未出,作壁上观。没有上报,也在情理之中。” 这算是什么理由? 好比是两个人打架,都打到你家里来了,作为主人一声不吭,反而躲起来了。 这不是典型的缩头乌龟吗? 脸呢?都不要了吗? “这种孬种的行为,也只有我大明官员做得出来!”朱寿怒极反笑,笑意却是不达眼底的冷,“张永,去查查宁波总兵的底,朕不想再见到他,给宁波卫换一个硬气的。” 奚淼的嘴角漾开揶揄的笑,“哟!那可难为人了。放眼大明,就没几个硬气的总兵。即便有,也该放在边疆,更显稳妥些。” 朱寿一个冷眼扫了过去,若是眼神可以化作刀子,此时的奚淼已被腰斩。 冷静下来,他也意识到,奚淼说的是实情,强压下心中的怒意,无奈地挥了挥手,“这事暂且搁置吧。” 等他发现了好苗子,一定在第一时间,将那个窝囊废给换了。 多看一眼,都叫人窝心! “松本呢?他还活着吗?”无羡问道。 “没发现他的尸体,从双方的火力看,是松本一方占了上风,多半安然无恙。” 无羡松了口气,“那就好。” 朱寿不开心了,刚消散的醋意又冒了起来,“你很关心那个松本?” “当然啦,他可是我刚结交的生意伙伴。” 朱寿撇撇嘴,不屑道,“如今日本内乱,物资奇缺,很多势力都在觊觎与大明的海贸。你想拿下日本的贸易,未必非松本不可。” “松本只是他的化名,他可是平户松浦家的人。松浦家以水军骁勇着称,虽然势力不大,却占据着西九州的优质港口,地理位置极佳,远洋贸易的经验丰富。日本市场虽然诱人,但我真正想要的,是借助他们打开南洋与西洋的贸易!” “不就是洋贸嘛,有什么可愁的。兵部保留了太宗派遣七宝太监出使水程的原始资料。等回宫之后,我就将兵部刘大夏招来,让他将当初的船队编制和所绘海图找出来给你。” 无羡都大方地将西域商图给了他,他还她一幅海图。 这样,算不算是交换信物? 第286章 另辟蹊径 朱寿心下正美着,被奚淼一盆冷水,当头浇了下来,“海图怕是没那么好拿的。” 朱寿不以为然。 他是谁啊?当朝天子! 想要一份海图,还不是手到擒来! 本是信心满满的他,想不到将刘大夏招来后,居然被奚淼那个乌鸦嘴给说中了。 刘大夏虽是匍匐在地,脊背却是挺得直直的,不卑不亢道,“圣上突然想要郑和海图,不知有何用意?” 朱寿不悦地挑眉。 怎么? 他要几分海图,还要向自个儿的臣子,提出书面申请吗? 朱寿拨弄着指甲道,“好奇,拿来看看。” 刘大夏半垂着眼眸,音色沉沉地“哦”了一声。 什么态度啊? 活像欠了他二五八万似的,朱寿也是有脾气的,语气刹时沉了下来,“还不快些去取了来!” “烧了。”淡漠的语气,就像是在说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 “烧了?”朱寿觉得自己听错了,“海图放在兵部,怎么能烧了呢?” “天干物燥,难免走水。” 如此事不关己的态度,浑不在意的语气,气得朱寿从宝座上站了起来,若不是看在他年过古稀的份上,真想狠狠地踹他一脚,“那可是太宗的海图!” 刘大夏的脊背依旧挺得笔直,如苍劲的老松,清修刚介,“太宗派个太监七下西洋,劳民伤财,就得了一些华而不实的奇珍异宝,于国于民有何之益?烧了也就烧了,圣上何必动怒。” 怎么能说是劳民伤财呢? 他不会算账,朱寿可是算过的。 郑和七下西洋,所率船只造价不过百万两。航行中的官员俸禄与各种消耗,加在一块,约有六百万两。 但是,他带回来的却是整船整船的香料,价值堪比黄金。若是折换成白银,至少价值千万两之多。 扣除成本尚有不少结余,不知要比如今入不敷出的朝贡,省下多少花费。 全是一些目光短浅的老东西! 真真是气死他了! 刘大夏倒是潇洒地告退了,朱寿却是坐在宝座上,气呼呼地生着闷气。 无羡给他递上一杯热茶,朱寿心里窝着一股火,正是口干舌燥的时候,扬起脖子灌了一大口,差点全喷了出来。 那滋味…… 真是从喉咙,苦到了心里。 朱寿眼中含着水雾,看着委屈巴巴的,“小无羡,你怎么也欺负我啊……” “苦的才能清热降火,这叫连翘,最适合现在的你。”无羡给他加了一勺蜂蜜,用瓷勺调匀了,递还给他,“想要拿到海图,还得将奚淼召来。” 朱寿不满了,他的女人有麻烦,为什么要找另一个男的来解决啊? 而且还是一个对她心怀叵测的男的! 朱寿将口感改善的连翘茶一饮而尽,“这事你放心,我一定能替你办妥的!办法我都想到了,太宗时编撰了《永乐大典》,汇集了七八千种古今图书,其中说不定就有海图!”就是翻找起来,得费不少工夫。 “你有没有想过,海图未必被烧了。” 朱寿平日被那群臣子气习惯了,未做深究,此刻想来确实有些奇怪,不由地问道,“刘大夏为什么要骗我?” “他在害怕!” 是的就是在害怕,将害怕藏在决然的态度之下,虚张声势。 朱寿越发不解,“我就是问他要几张海图,有什么可害怕的?” “他害怕的是你取得海图的目的。” 朱寿揉了揉鼻子,“我能有什么目的?”不就是想博美人一笑吗? 拿几份海图,又不是烽火戏诸侯,有必要如此如临大敌、严加防范吗? 这也太夸张了吧! 无羡挑眉道,“若是他认为,你想重开海禁呢?” 朱寿摸了摸下巴,“说真的,我还真有考虑过。目前国库空虚,想要增加收入,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提升税收。但是大量的土地,归于士族的名下,根本收不到田税,想要从他们嘴里挖一口肉来,实在太难。” 无羡对于此策也不看好,“即便你以雷霆之势强力推行,那些无良的官员不敢找士族收税,只会将多出来的税额,转嫁在普通的农户身上。且不说增收的田税少得可怜,你还得替那些讨好士族的虎官狼吏背黑锅。” 更糟糕的是,还容易引发农民起义,动摇国本。 这些,都是无羡近来研读前朝改革,总结出来的失败经验。 朱寿怎会不知其中的厉害关系,早已剔除了这种办法,又道,“另一种方式,就是增加商税。商人日进斗金,却只对其通课、牙行、工坊收税。父皇在位之时,一年只能收到八万两,连国库的半成都不到。若是能扩大征税的范围,直接对商铺收税,收益远在田税之上。”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商人想要立足,大多投靠了高官。”无羡刚涉足商贸时,也是找了仇叔做保护伞,“官商相互勾结,想要从他们身上收税更加不易。” “所以,我才要另辟蹊径,重开马市。但是马市的利润终究有限,远不及海贸。我打算先开设宁波一个港口,向停靠的商船收受税银,以货船的大小用以贴补国库。小无羡觉得如何?” 实在太如何了! 新设的税收,不会牵涉既得利益集团,因而在推行时,受到的阻力是最小的。 “你的想法很不错。港口的位置,我建议你设在松江上海。” “宁波是非常成熟的港口,有什么不妥的吗?为何要选择上海?” “宁波没什么不好的,只是上海的位置更佳。上海位于扬子江的入海口,连通了浔阳江、川江、金沙江,水系发达,横贯了大明东西腹地,还可通过运河,到达北京。” 朱寿茅塞顿开,这种商贸的事,还是要跟懂得商贸的人聊,可比他一人瞎捉摸强多了。 “若是要在渤海与南海设立港口,小无羡觉得,选在哪儿合适?”朱寿虚心求教。 “渤海的话肯定首选天津卫,对外便于往来高丽和日本,对内毗邻京师,可借由运河南下。” 第287章 奚淼进宫 朱寿越听,兴致越发高昂,兴奋地追问道,“那么南海呢?” “至于南海……”无羡竖起了两根手指,“有两处不错的选择。 “一处为泉州府,离琉球相当之近,本就是成熟的通商口岸,只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口子即可。 “另一处则为广州府的香港,位于西江的入海口。港内水域宽深,无论是多大的海船都不用担心会搁浅,是不可多得的良港,便于往来南洋与西洋各地。” 朱寿一拍手,打算就这么定了。这说是风就是雨的性子,让无羡无奈一笑,“你还没提出要重开海禁,人家就把你的海图给烧了,想要决了你的念想。你有想过,怎样才能顺利重开海禁吗?” 朝里一群老顽固,脑子像是被浆糊给糊住了,除了四书五经,什么都听不进去,可不好说服的。 若是用强的,他们能在奉天门外跪倒一大片,再给你来个死谏,好似只有他们才是对大明披肝沥胆的忠良之臣似的。 那么有觉悟,怎么不见他们交田税的时候,表现得积极些啊? 明明他才是大明的天子,好不? 他能害了大明吗? 一想到他们,朱寿就像个打了霜的茄子,蔫蔫的,“小无羡你说,该怎么办啊?” “商贾既然能为了利益,疏通官员反对征收商税。他们也能为了海贸的利益,鼓动官员重开海禁。海禁的事,就交给商贾便可。” “小无羡想要借力打力?”朱寿俊目含笑,刮了下她的鼻尖,“这招用得不错,还是小无羡的鬼主意多!” “何关远在马市,分身乏术,如今我能用上的人,就只有奚淼了。”无羡适时开口要人。 “不就是将他给弄进宫来吗?你等着,最多一炷香的工夫,就能见到他了。” 朱寿说到做到,一炷香之后,真的将奚淼给弄进宫里了。 只是对待这么个妖媚的情敌,一张嘴比他的相貌更叫人讨厌。朱寿若不做点小动作,杀杀他的气焰,怎么可能? 你猜他是如何打算的? 根本就想象不到! 他竟然将奚淼,打扮成了一个舞姬,别说,装扮后柳腰花姿、娉婷婀娜,配上奚淼那双勾人夺魄的魅眼,真是一位不可多得的美人,竟是让人看不出一丝违和之处。 即便对上奚淼那对恨不得杀人灭口的凶狠目光,无羡还是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奚淼一脸愤然地向朱寿发出责难,“宫里缺一套内侍的服饰吗?” 为何一定要将他打扮成舞姬的模样? 用脚趾头猜也知道,一定是朱寿为了捉弄他,出的馊主意! “宫里自然是不缺内侍的服饰,”朱寿早就找好了借口,“只是有腿疾的,是没资格做内侍的。你若扮作内侍,难免令人生疑。不如扮作舞姬,让人扛着你,装作强掳进宫的样子。一来可掩饰你的腿疾,二来不会引人生疑。不是两全其美吗?” 美你个头! 在奚淼看来,朱寿就是故意让他在无羡面前出丑! 玩弄权术的,心都是脏的。 蔫坏蔫坏的! “好了,别生气了,嘴巴嘟得都能挂油瓶了。”无羡收了笑,正色道,“此次把你叫来,想必你也猜到了,是为了海图的事。” 奚淼的余气未消,冷睨了无羡一眼,“刘大夏说,他将海图烧了?” 宫里的人最忌多嘴,一个个嘴巴严实得很,派去接奚淼的内侍,绝对不会向他提及刘大夏的事情。 朱寿目露讶然,“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还不好猜吗?”奚淼抿了口茶,润了润喉,“圣上刚登基之时,刘大夏仗着是托孤之臣,请旨裁撤镇守太监和传奉武臣,合计七百余名。 “圣上没同意,他便托大请辞,不料这一回,圣上居然同意了。吏部要求挽留,圣上也没理会,让他将老脸往哪儿搁? “当年九月,刘谨以激变罪,将其逮捕下狱,差点判了死刑。得李东阳、焦芳等阁老从中调停,改戍肃州。至刘瑾被诛后,方才官复原职,心中岂能无怨? “此刻让他交出海图,能同意才怪呢!不过,那个老头狡猾得很,可不敢公然抗旨。唯一能找到的冠冕堂皇的借口,就是说海图被毁了。没有什么,比火烧更彻底的了。” 无羡没有想到,其中还有如此纠葛,“我还以为,他是为了阻止重开海禁,才故意将海图藏起来的呢!” 奚淼嗤笑出声,“他可没如此大义。当初他身为兵部郎中时,出了纰漏,让吏目替他背了黑锅。整整三日,看着无辜之人被打,一直秘而不言,直到被人揭穿后,方才承认。可见人品之低劣。” 朱寿以前只觉得那老头是个孬种,怎么好意思做兵部尚书的,一遇到战事就怂了。 安南的黎灏侵占城池,西略土夷,他不愿出兵就算了,还指责说,当初拿下安南的太宗启衅! 太宗六师屡出,漠北尘清,威德遐被,四方宾服。雄武之略,同符高祖,乃一代之英主,岂是他能置喙的? 后来大同遇难,被俘走了十数个妇稚,都被人欺负到头上了,他还将此视作小事,不愿出兵。 如今听奚淼说起他的往事,重新刷新了对他的感观。 奚淼最看不起这种又当又立的,不撕下他那层伪善的外皮,手就痒痒,“这个老匹夫年届七十,却未让子孙袭荫,入朝为官,而是让他们全部返乡,隐于乡野。其实暗自迁移至海边,偷偷在建造海船。兵部遗失的那些海图,必然是落到了他的手中。” “好啊,亏我还看在他是父皇信任的老臣,给他留了三分薄面,想不到竟是如此无耻之徒!张永,派人将他拿下诏狱。” “都入冬了,怎么火气还那么大?”无羡给他递了一杯茶,还是清热降火的连翘,“人家好歹是兵部尚书,你以什么名义拿人下狱?” “私匿太宗的海图,无视太祖禁令,偷偷建造海船,这些还不够吗?” 第288章 怅然若失 朱寿久居上位,想要给个官员定个罪名,还不信手拈来。 要定罪,自然是怎么大,怎么定。 瞧瞧,把太祖、太宗都给扯进来了,看来怒气不小,想要一巴掌将刘大夏给拍死啊! 奚淼不屑地撇了撇嘴,一点都不看好,“太祖制定的海禁,早就被太宗给破了。沿海的土绅,哪个手中没几份海图,哪个没曾偷偷造过海船?在那些官员的眼中,算是什么大事?再说,刘大夏都七老八十了,你将他抓起来,万一死在了狱中,立马就有一顶‘逼死老臣’的帽子扣下来。到时候海图没找到,反惹得一身腥。” 朱寿仰起脖子,灌下一整盏茶,火气仍未降下来,“就这么放过他了?” 那老匹夫将他当猴耍,他可咽不下这口恶气。 “给他留一口气,他也活不了几年了,何必与他较真。不过……”无羡摩挲着下巴,眯缝着双眼的样子,像一只想要使坏的小狐狸,“海图还是要拿回来的。” “小无羡有好主意了?” “刘大夏油盐不进,可不好下手。不过嘛,他的子孙就不一样了,总有那么一两个败家的纨绔。”无羡扭头对奚淼道,“找人下个套,或诱以美色,或诱入赌局,务必将他家的海图‘借’出来,拓印一份。” 奚淼不解,“反正都大费周章设局了,直接将海图收入囊中不好吗?为何还要将海图还回去?” “刘大夏老奸巨猾,若是直接拿走海图,必然惹他怀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奚淼了然,“我这就着人安排。” “还有一事,让人在沿海地区的茶楼、酒肆、戏院、楚馆等地放出消息:海运获利颇丰,若能说动内阁重开海禁,必然财源滚滚。” 无羡动机如此明确,奚淼若还看不懂,便是个傻子了。 她这是要为朱寿重开海禁铺路! 饶是看懂了,又能如何? 心里依旧忍不住酸酸的,却又没有泛酸的资格。 议定了具体的细则,奚淼并未留在宫中,毕竟,宫中人多眼杂,不如宫外方便。 最终,他怎么被人抗进豹房的,又怎么被人抗出了豹房。 之后的部署,无羡都是通过马哲,与宫外的奚淼书信往来。实在信上说不清的,就拉着朱寿回一趟什刹海。 奚淼经过一番深入调查与细致筛选,将突破口定为刘大夏的嫡次孙。 此人自幼聪慧过人,五岁开蒙,六岁入塾,手不释卷,颇有风儒之气。 朱寿不看好他,“这家伙能上当吗?不如换二房的那个庶孙,走马斗鸡什么都会,出入楚馆更是常态。” “精于走马斗鸡,便难对他下局。经常出入楚馆,便难对他色诱。不如找个正人君子,更容易诱惑些,就算因此吃了大亏,都没脸说出去。再说,一个不学无术的庶孙,与一个前途光明的嫡孙想比,显然后者离家族机密更近,更易获得海图。” 张永不由地想给他竖个大拇指了。 不愧是楚馆的馆主,洞悉人心的本事,就连他都望尘莫及。 “你打算怎么诱惑他?”朱寿问道。 “安排一个被人追债的娇弱姑娘,让刘公子英雄救美。等他俩互生情愫之后,姑娘获悉她唯一的亲哥哥出海了无音讯,苦求刘公子,想借海图寻找她哥的下落,必然能将海图手到擒来。” 套路虽然老了些,好用就行。 几人围在一起,进一步细化各个细节。 比如说债主的长相,一定要选个尖嘴猴腮、鸢肩豺目的。 比如说姑娘的遭遇,一定要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比如说救美的当场,一定要哭得梨花带雨,楚楚可怜。 比如说…… 千里之外的刘公子打了个喷嚏,不知道他已经被人当作了肥鹅,给盯上了。 有了奚淼的助力,事情被有条不紊地安排下去。无羡倒是闲了下来,看着朱寿的伤口已经结痂,嚷嚷着要去校场练箭了。 朱寿已经不需要她的照顾了,被搁置的逃跑计划又被重新拾起,进入了规划。 方案信手拈来: 她可以找个借口回门,为了讨好贪杯的老爹,每次朱寿总要带上一坛酒,与她爹喝上几杯。 她可以利用这一点,偷偷在酒里加些蒙汗药,将朱寿给药倒了,然后带着她爹一起跑。 只要出了京师,一路向北出关,横穿北元去西域,还不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只是…… 经过这阵子的相处,她似乎习惯了每日睁开双眼,就能看见他那灿烂得有些傻意的笑容。 习惯了他一边吐槽药膳的清淡,一边吃得心满意足。 习惯了他一些小动作,带着几分暧昧,一点点拉近与她的距离。 习惯了…… 真是一件可怕的事,竟让她觉得,就这么一直待在豹房,也没什么不好的。 忽觉脑门一疼,竟是朱寿握着朱笔,敲了她一下,“傻傻呆呆地看着我,是不是爱上我了?” 无羡揉了揉脑门,愤愤地瞪了他一眼,“真能往自个儿脸上贴金!” “真没对我动心?”朱寿用笔杆挑起她的下巴,上扬的尾音像是带着钩子,扯着她的心弦。 若是无羡说不心动,那是假的。 可是心动了又能如何? 无羡半垂的眼帘,遮盖着眼中的黯然,用着开玩笑的语气,在状似不经意间,说着心中最担忧的事: “江山与美人不可兼得。古之帝王,不是滥情的,就是孤独的。你放着三千佳丽,独宠一人,不怕那些老臣的奏疏将你给埋了啊?” 朱寿浑不在意,语气中带着与有荣焉的自得,“父皇一生,就只钟爱一人。” 无羡:“……” 对于这个她无力反驳,只能说,明孝宗是个比大熊猫还珍惜的存在。 问题是…… 朱寿能像他爹一样,不被后宫那些莺莺燕燕迷了眼,一生只钟情于她一人吗? 张永在朱寿耳边嘀咕了两句,将他给叫走了,无羡却还想着之前的对话,陷在了自己编织的愁绪中。 踌躇,怅然,彷徨…… 无法自拔…… 第289章 校场试炮 无羡将脸埋在了双掌之间,都快看不起自己了。 她可是无羡啊! 醉卧美人膝、醒掌生杀权的无羡啊! 这种怅然若失的标签,不该独属于林妹妹吗?怎么能用在她的身上呢? 一定是大姨妈即将到来的前兆! 一定是的! 无羡将自己埋在一堆纷乱的思绪中,至于朱寿,则带着张永去视察神机营的枪炮厂了。据禀告,沈钰已将一台弗朗基炮,成功仿制了出来。 朱寿本想拉着无羡一块儿去的,但是心里难免有些小疙瘩。 沈钰就在枪炮厂,那家伙可是差点同小无羡定了亲,说不定此刻还没死心呢! 他没给沈钰穿小鞋,已经大度得让他自个儿都钦佩了,想让他牵线让情敌与小无羡见面,他又不傻。 等下一回找个借口将沈钰支开了,再带小无羡来试炮也不迟。 至于今天嘛,他可以趁小无羡不在,尽情地向情敌耀武扬威! 反剪着双手,踩着八字步,摆足了帝皇的威仪,神气十足地踏入了机器局。 嘴角挂着春风得意的笑意,眼神透着睥睨一切的傲气,用漠然掩饰着心中的兴奋,冷冷地扫了一眼脚下叩迎的众人。 文宜统领神机营,试炮的当日,自然也是陪同在场的。他的身后是坐营内臣,及其率下属四司的监枪内臣一字排开,位列于第二排。 沈钰作为技术主干,则排在第三排,率一班大匠匍匐在地,额头低低地贴在地面,看不清他的脸色,料来也好看不到哪儿去。 朱寿得意地挑了挑眉,得瑟的样子,颇有几分小人得志的模样。 赐了众人平身,言归正传,“弗朗基炮仿制成功了?” “成功了,请圣上视察。”坐营内臣的嘴角高高地向上翘起,都快扯到了耳边,声音微微带着颤,显示了心中的激动。 在他的手势下,四名炮手领命上前,将一辆承重的板车,缓缓地推到朱寿的跟前。 坐营内臣一把揭开了车上盖着的红绸,露出了细长的炮身。 不知经过多少道工序,多少次锤炼,色泽乌黑发亮。 与敦厚的虎蹲炮相比,它的炮膛细长,口径狭窄,显得精致而小巧。然而厚实的管壁,依旧彰显了一抹难以忽视的力量感。 这就是弗朗基炮! 朱寿见过沈钰描绘的结构图,但远没有实物来得真切,忍不住向前两步,伸手轻抚着炮膛。 坐营内臣很会把握机会,借着介绍新炮的机会,向朱寿刷好感,“这是根据弗朗基的火炮仿制的,外观类似大型火铳,由母铳和子铳两部分组成。 “母铳长约二尺八,重约三百斤,身后所开的长形孔槽,就是用以装填子铳的。 “一个母铳,配有四个子铳,可以提前装填弹药,大大提升射击的速度。 “母铳配有准星和照门,能对远距离目标进行瞄准射击。 “铳身两侧还设有炮耳,可将铳身置于支架上,能俯仰调整射击角度。” 坐营内臣明显是提前准备过的,将弗朗基炮的优点背得详尽而顺溜。 这些特点,朱寿早就听无羡说过了,她便说得实诚得多了,不但提了优点,也提了缺点。 “子铳与母铳之间缝隙公差大,造成火药气体泄漏。因此弗朗基炮与传统火炮相比,威力较小,射程较近,而且容易炸膛,是否?” 坐营内臣没想到朱寿对弗朗基炮如此了解,一语道破弗朗基炮的缺点,而这些缺点都是致命的,不利于九边的守备。 看来,朱寿并不看好弗朗基炮啊! 坐营内臣心下一沉,自觉将马屁拍到了马脚上,讪笑着点头,应了两声“是”,心下暗暗思忖着,要不要暂停弗朗基炮的研发,将主要精力放在威力更猛、射程更远的传统火炮的研究上。 朱寿不知道他想偏了,将他凉在了一边,将说话冲人,但却实诚的沈钰招上前来,“你觉得这弗朗基炮如何?” 面对朱寿,沈钰真心没法像坐营内臣那般笑脸相迎,一张脸冷得同冰雕似的,面无表情地答道,“若作做个类比,臣认为,更近似大型的火铳。至于炸膛,这是设计上的缺陷,难以避免,不过,只要制作精良,操作规范,便可大幅降低风险。” 朱寿点点头,“既然弗朗基炮配有四个子铳,就立四个距离不等的靶子。朕要看看,这个大型火铳究竟能射多远、多准、多快、多强!” 沈钰应了声“是”,让人将试炮专用的靶子竖了起来。 用普通稻草扎成的草靶,由七个作为一组,排成一列。 如此设置,可根据炮弹所击穿的草靶数量,直观地感受到炮火的威力。 朱寿有些不放心,担心靶子所在的位置,说不定早被炮手练习了许多回。他可不想因此,影响了试炮的成果,便对张永吩咐道,“让人重新调整下靶子的位置和距离。” 张永是个人精,哪会不了解朱寿的用意,立马招来亲信去办。 这人蔫坏蔫坏的,不但叫人横向移动了靶子,连距离都调整了。 有的左移两丈、后退一丈。 有的右挪三丈、前进半丈。 虽然整体上动幅并不大,但却给人一种打乱重来的感觉。 沈钰嘴角一抽,对朱寿的小心眼真是无语了,但他身正不怕影子歪。 推着炮车前来的四名炮手,可是从几百个炮手中脱颖而出的,说是百里挑一,一点也不为过。 量朱寿如何调整靶子,他都有足够的信心,能够准确地命中靶子。 炮手们眼中熠熠闪着光,紧张与兴奋并存。 今日可是圣上亲临试炮,若是表现好的话,赏赐自然少不了,说不定还能升官呢! 屏气慑息之间,身上的肌肉因为紧张而绷得紧紧的,宛若一张拉满的弓弦,积蓄着力量,只等一声令下。 沈钰在香炉中插上一根香,拿出火折子点燃,火星一闪,升起一缕青烟。 “准备试炮!” 沈钰的声音刚刚出口,炮手立刻应声而动,彼此之间分工明确而有序。 第290章 心有灵犀 填充弹药的,填充弹药。 安装子铳的,安装子铳。 瞄准草靶的,瞄准草靶—— 准星,铳孔,草靶。 三点一线! 炮长捏紧了手中的火把,不知是激动,还是紧张,掌心微微沁出了汗。 他顾不得去擦,火速点燃火绳。 跃动的火星,一寸寸吞噬着引绳,钻入了炮膛之内。 然后…… 时间在这一刻宛若凝滞了一般,火炮寂静如石,一切似乎都停顿了下来。 在众人焦灼的等待中,蓦地爆发出了一阵震耳欲聋的巨响,如天神之怒,如雷霆之吼。 脚下的大地,似乎在隐隐发颤,然而在场的却没有一人目露惧意,有的只有兴奋与激昂,就差手舞足蹈了。 炮身在后作用力之下,猛地往后退去,炮弹却在一团白雾中,向前射了出去,在空中划过一道黑色的弧线。 第一炮瞄准的,是距离最近的草靶。 炮弹以破竹之势,“碰”的一声撞向了靶子,在巨大的火力推动下,须臾之间,就将一指宽的草靶给击穿了。 右侧被硬生生地挖去了三分之一,草屑纷飞之间,残存的草靶摇曳在木架上,看着颤颤巍巍的,随时都会散架似的。 炮弹威力十足,在击穿了第一个靶子后,没有被拦下来,而是继续前行着,威武地往第二个靶子袭去。 迅猛难当! 炮长的眉头却是紧蹙起来—— 他们打偏了! 根据如今的轨迹,最多再击穿两个靶子,炮弹就会飞出靶子,比他们平日训练时的成绩差远了。 炮长咬了咬牙,收起懊恼,将精力放在了下一炮上。 他没有对瞄准手责备半句,怕给他施加不必要的压力,他相信以瞄准手的能力,一定能够很好地处理下一炮的。 果然,这一回瞄准手更细致地瞄准准心,更细心地调整炮口,不容自己有一丝一毫的偏差。 随着第二声炮响,震彻校场,瞄准手的额角淌下了一滴汗珠,落入了眼眶,模糊了视线。 一片水雾的朦胧中,他隐约瞧见炮弹稳稳地击中了草靶,以所向披靡之势,在正中央破开了一个大口子。 然后袭向第二个…… 第三个…… 一连击穿了五个草靶,方才被第六个挡了下来,滚落在了地上。 有了这个成功的例子,圣上应该能够感受到弗朗基炮的真正威力了,也不枉他们辛辛苦苦操练了那么久。 炮长微微松了口气,抓着火把的手也松了几分,将精力继续投入下一个目标。 填充弹药的炮手,早已准备好了替换的子铳,手脚麻利地交给同伴换膛。 当初,弗朗基炮刚仿制了一个子铳,他便被挑选出来,与另外九个装填弹药速度最快的炮手开始了没日没夜的训练。 填火药,装炮弹…… 再填火药,再装炮弹…… 枯燥而乏味的动作,每天都得重复上无数遍,多到他数都数不过来。 在那段疯狂的训练中,他无论看到什么,都习惯性地想要抓起来,往子铳里塞,才有了如今的得心应手。 整套操作如同行云流水一般,一气呵成,中间不会出现任何的停顿,即便闭上眼睛都不会出现差错,方才击败了其余九名劲敌,被选为试炮手之一,站在了今日的校场之上。 朱寿从他的身上,看到了无羡的狼煞军的身影,不由地对沈钰赞了一句,“这个换弹药的炮手速度不错。” “臣只是照搬狼煞军的训练方式,进行训练罢了。”沈钰有一说一,不居功,不自傲,倒是让朱寿高看了几分。 随着第四声炮声响起,朱寿扫了一眼香炷,连三分之一都未燃尽。 “速度确实很快,准确性也不错。”至于威力和射程,还真是差了些许。 即便是距离最近的靶子,一次只能打穿五个。若是换做传统的火炮,轻轻松松就能击穿七个。 “可以给虎蹲炮装上炮耳,用以调节射程吗?”朱寿问道。 “办不到。”沈钰解释道,“虎蹲炮炮身短,且笨重,木架支持不了炮耳。” 有失也有得,看来这就是炮身轻便的弗朗基炮的特有优势了。 “若是换做铁架呢?” “除非为每个火炮配一个大力士,不然,以普通士卒的气力,无法调整炮耳。” 沈钰的话如一盆冷水浇下,若是换做普通人,希望之火早被浇灭了,放弃了尝试,但朱寿是普通人吗? 他的眼底闪过一抹异光,立刻计上心来,“若是不需要精细的瞄准设备,只需根据射程的远近,做三个的固定炮位呢?先由大力士,将炮位统一调整在最远的射程,然后由机械操控炮位,逐渐缩小射程。” 沈钰的眼睛也亮了,“这个可以有。” 射程越远,炮位越高。 根据这个原理,先让大力士统一将炮位调整到最高。然后,借由火炮本身的重量,以齿轮运转,即便是个普通的小卒,也能轻而易举地将炮位由高调整到低。 朱寿思如泉涌,“另将弗朗基炮做成三种不同的尺寸: “小号的安于战马之上,重要要控制好,不能压垮了马匹,也不必设置炮耳与准心,只需将火炮与马鞍结合,安装牢固即可,追求的是轻巧灵便。 “中号的安于板车之上,进可攻,退可守,追求的是随机而动。 “大号的安于城墙之上,追求的是更远的射程、更强的火力。” 沈钰目露惊异,“这些是无羡……” 不…… 如今的他,再也没有资格在人前这么称呼她了,忙不迭改口道,“是李美人的提议吗?” 她也曾这般,对他述说过对弗朗基炮的畅想。他记得那时的她,眼中像是揉碎了星光,璀璨无比。 如今,站在她身边的不再是他,换了一个他无论如何都比不过的人…… 而那个人,让她如此的掏心掏肺,将所有的武器规划,都对他言无不尽。 “小无羡也曾这么提议的吗?”朱寿挑了挑眉,一脸的得瑟,“这就是传说中的心有灵犀,看来我俩真是天生一对啊!” 第291章 太后召见 留下情绪低落的沈钰,朱寿得意得像是一只斗胜了的花公鸡。若是他身后长了尾巴的话,此时一定能翘到天上去了。 朱寿乐颠颠地往回走,刚走到半路上,就遇到了前来传旨的苇公公,向他微微躬身,行了一礼后道,“太后有请。” 朱寿眼底的笑意散去,多了几分漠然,将双手反剪在身后,不咸不淡道,“前面带路吧!” 一行人一路向北,来到了仁寿宫。 延寿堂内,太后身上穿着繁复的缂丝宫装,头上戴着高耸的金丝鬏髻,脸上贴着名贵的北海珍珠,手腕缠着夺目的琉璃佛珠,雍容典雅地端坐于主座之上。 原本阖着假寐的双眸,直到朱寿进殿后,方才微微掀开了一半,淡淡地应了一声,“皇帝来了。” 朱寿草草行了个礼,开门见山道,“不知母后召朕前来,有何要事吩咐?” 太后手中拨弄着佛珠,“哀家听闻,你找兵部尚书刘大夏的麻烦了?” 朱寿自顾自地找了就近的一张椅子坐下,翘起二郎腿,斜倚在扶手上,嘴角挂着与身份全然不符的市井痞笑,“母后的帽子扣得有些大啊,朕可不敢戴。” 太后停下了拨弄佛珠的动作,声音带着薄怒,反问道,“你是皇帝,谁会冤枉你?谁敢冤枉你?” 朱寿撇了撇嘴,世间冤枉他的人还算少吗?排在一起绕皇城一圈都不止了。若是给史上最憋屈的皇帝排个名次,他就算进不了三甲,也绝对能进前十。 耳畔,太后依旧喋喋不休地指责着,“刘尚书明识治体,忠诚廉洁。你父皇在世之时,最是倚重于他,君臣明良相契,荃宰一心,造就弘治之治,传为一代佳话。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 朱寿抖了抖脚,这副浑不在意的样子落在太后的眼中,更是叫她气夯胸脯,指着他的手都在发颤,“你、你……真真是气死哀家了!” 苇公公踮着脚尖,轻轻地迈着小碎步,来到朱寿的身边,手中端着一盏茶。 茶料早被捞出来了,依稀能从香味和汤色中辨别出,这是蜜梨绿茶。 腌制过的糖水蜜梨,将茶叶的清香全给盖住了,闻着齁甜齁甜的,让人发腻,也就只有上了年纪、味觉退化的老女人才会喜欢。 朱寿虽然嫌弃得很,但今日在校场,他顶着烈日站了半天,确实有些口渴了。 他端起那盏糖水蜜梨,正准备润润嗓子。身边的苇公公,依旧躬着身子候着,脸上挂着尴尬的笑,用目光指了指他手中的茶,又指了指上座的太后,向他眨了眨眼睛。 “哟!你这是眼睛出问题了吗?”关怀的语气中裹挟着揶揄。 苇公公这是眼睛出问题了吗? 明明就是在给朱寿使眼色,让他给太后端茶认错,好不? 他的眼睛才出问题了呢! 苇公公腹诽了朱寿无数遍,知道他是故意揣着明白当糊涂,只能将话挑明了些,“蜜梨绿茶最是清心降火。” 没看到太后都快气得冒火了吗? 奴婢都给您准备了歉礼,为你,为我,为大家,快些将您手中的茶端上去吧! “正好,刘大夏烧了太宗的海图,朕被他气得上火了,这杯蜜梨绿茶正好给朕降降火。” 这性子,简直就是一活祖宗! 苇公公都要喊他爷爷了! 对着他那一脸的哭丧,朱寿笑得很是欠扁,仰起脖子,宛若骆驼饮水一般,灌了一大口。 末了,还将空了的盏底,给苇公公亮了亮,丢回了他的托盘上,“这茶滋味不错,给太后也来一杯,降降火。” 他这哪儿是要给太后降火啊?明明是嫌火还不够大,又浇了满满一盏油啊! 苇公公还能说什么,一张笑脸像是刷了浆糊似的,干硬得很,快步退出了这个不知何时会爆发激烈一战的是非之地。 一个个他都惹不起。 干脆脚底抹油。 开溜! 美其名曰:领旨沏茶! 苇公公离开之后,屋里的两人反而静了下来,只是气压低得很,像是夏日雷雨之前,闷得叫人透不过气来。 在旁服侍的婢女,一个个垂着头,尽力缩小着自己的存在感,就连呼吸都刻意地放轻又放轻,心里全都羡慕起了苇公公。 怪不得他能做太后跟前的红人呢! 还是他机灵,溜得快啊! 屋里的气压越来越低,正中心之处,帝后二人正大眼瞪着小眼,一个怒目而视,一个斜睨不羁。 不像母子,更似敌人。 最后,还是太后率先打破了沉默,“说吧,你找刘尚书拿海图,到底为了什么?” 朱寿把玩着手中的茶盏,嘴角勾起一个玩世不恭的弧度,“就是一时心血来潮。” 太后微微掀开眼睑,浑浊的眼底闪过一道锐利的冷芒,“别以为你不说,哀家就不知道,是你新封的那个李美人,给你吹的枕边风!” “瞧母后这话说的,不就是一副海图吗?又不是边防布阵图,既非绝密,也非机要。她既然想要,就给她看看呗!” “就为了一个女人,你就去为难刘尚书?他可是四朝老臣,为大明鞠躬尽瘁!” 怎么不“死而后已”呢? 他要的是海图,太宗的海图! 不是他刘大夏的海图! 他凭什么私匿? “你是皇帝,是一国之君,怎么能为一个女人去为难老臣?你这是要学宪宗,怠于政事,与民争利,沉迷美色,宠信妖僧,放任宦官专权,设置做个被人唾弃的昏君吗?” 幸好张永在殿外候着,没听到太后的痛斥,不然,不知道有多憋屈呢! 不让圣上将兵权交给他,难道要交给那群贪生怕死,只会闭城不出,当缩头乌龟的文臣酸丁吗? 那才是大明真正的悲哀呢! 另一边,朱寿也觉得憋屈。细细想来,宪宗还真与他有几分相似的。 起初都想成为一个明君,做出一番功绩,可惜诸多利国利民的政策,都受制于目光短浅的朝臣阻扰,尤其是在加强边防、解开海禁、增加收入几项上。 第292章 大意了 无奈之下,两人都选择了借助宦官之力压制文臣,借助佛教信仰压制儒教。 可惜…… 全都以失败告终…… 一谈及子嗣问题,太后也变成了一个寻常的老太太,一改往日的冷淡,呶呶不休起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充实后宫,雨露均沾,诞下皇嗣,为皇族开枝散叶,这是你身为大明皇帝的责任所在。切不可学宪宗,独宠万贵妃一人。” 这话,朱寿就更不爱听了,“说到独宠,母后怎么不提父皇呢?当年父皇可比宪宗更甚,弃了三宫六院,三千宠爱集于一人。” 而那人就坐在他的面前,忘了曾经的琴瑟和鸣,伉俪情深! “即便母后入宫后多年未育,父皇也未曾考虑过充实后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朕只不过是效仿父皇罢了!” “你能同你父皇相提并论吗?”激动之下,太后的声音拔高了几分,“你父皇在位之时,体貌大臣,开广言路,节用爱人,德泽上昭天、下漏泉,而有弘治之盛!” 有一说一,父皇在位之时虽然勤勉为政,但是国事日趋衰微,好不容易开了马市充盈国库,没多久就停了,给他留下一个空虚的国库。 边防战事更是吃紧,被小王子当成了他们的“牧场”,年年来收割一回。 什么弘治之盛? 都是文臣吹嘘出来的! 相对于大展宏图的圣君,他们更喜欢无为而治的仁主。 而他的父皇,就是这么一个仁主。 在朝堂上,什么都听朝臣的。 回到后宫,什么都听妻子的。 说他仁善也好。 说他懦弱也罢。 这般言听计从的国主,试问有哪个臣子不喜欢的? 这般百依百顺的家主,试问有哪个妻子不欢喜的? 朱寿作为嫡长皇子,而且还是唯一顺利长大的皇子,生来就是执掌天下、发号施令的,他可不想活得像他父皇那般憋屈,想要抗击侵犯的敌寇,救援被掳的子民,还得征求臣子的同意,三言两句就被人给驳回了。 他有他的理想、憧憬和抱负! 他要重开马市,完成他父皇没有完成的政绩。他还要撤海禁、富国库,铸火器、固边防,种番薯、抗天灾…… 他相信,在他的治理之下,大明能够重回永乐大帝的辉煌! 可是,为什么这些人就不明白呢? 而且还要处处阻扰于他。 其中,也包括本该支持他、鼓励他、作为他最坚强的后盾的母后! 望向她的目光,不免染上了几分失望。 两人的视线交错在一起,太后抿了抿唇,“你喜欢那个李姑娘,即便她再如何张狂无礼,惹是生非,哀家也由你封了美人,给了她应有的体面。” 随着太后的语气放柔,朱寿的内心也放柔了几分。两人之间间隔的冰川,刚刚融化了些许,又被太后的一个“但是”,冻回了原样。 “关于皇嗣一事,绝无丝毫商量的余地!”太后以不容争辩的语气命令道,“现在,立刻就去皇后的寝宫,尽你的本分,给皇室开枝散叶!” 靠!这是将他当作了什么? 种|马吗? 朱寿的心凉了个透底,牛脾气上来了,“要生你生,对着皇后那张脸,朕可提不起半分兴趣!” “圣上……就是如此看臣妾的吗?”皇后从屏风后缓步走了出来,不知听了多久。 朱寿看着她一双动人的水眸,微微泛起了泪花,本是惹人怜爱的模样,却让他生不出一丝爱怜,反而有几分憎恶。 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 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厌恶。 朱寿给过她很多次机会,想要让她为他做出改变,可是她偏偏站在了他的对立面,变成了他所厌恨的样子。 目光中毫无掩饰的嫌弃,灼伤了皇后的自尊,她再也无法承受那样的伤痛,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珍珠,掉了下来。 期期艾艾地哭声,让朱寿烦躁不已,心头像是有把火在烧似的,加上地龙烧得有些热,觉得有些透不过气来,将领口扯开了几寸,仍未觉得有丝毫的改善。 这个地方,他是一刻都不想再待下去了,他想他的小无羡了,想要马上见到她。 心中的急切化作行动,蹭的一下,从座位上起身,还没站稳,一股无力感便席卷了全身,双脚像是踩在了云层上,绵软而无力,一个踉跄又要倒下来。 皇后眼明手快,向前一个箭步,扶住了他的手臂。 一股女子的幽香,从她的身上传来,让朱寿心头的那把火燃得更旺了。 这不正常! 他这是被下药了! 他使出全身的劲,一把推开了皇后,自己也踉跄了一步,向后跌坐在了椅子上。 带着疑惑的目光投向太后,他在她上翘的嘴角上,捕捉到了一丝浅淡的笑意。 他这是着了她的道! 如何发生的呢? 他突然想到那盏蜜梨绿茶! 自进入仁寿宫后,他就只喝了这个! 药必然是被加在了茶中,用那股齁甜的味道,遮盖了原本的药味。 一定是这样的! 因为之前太后送来的柿枣,让他得了胃柿石,从大同回京之后,他对太后给的吃食格外提防,不敢再沾上一口。 想不到他进屋之后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全都落在了对方的算计之中。 先是用刘大夏的事将他招来,故意在言辞上激怒他,让他做出负气的事来,将苇公公递给他赔罪的茶,自个儿喝了。 他还奇怪,太后今日怎么话变多了,像个啰里啰唆的老太太,原来是在刻意拖延时间,等待药效发挥作用。 他就这么被人一步步地引入了局中而不知! 是他大意了! 他的手紧紧地抓着扶手,盯着主座之上大明最为尊贵的妇人,想要从她的眼中找到哪怕一丝的疼惜、愧疚、或是懊悔。 可惜,什么都没有…… “为何要如此对朕?”压抑着的怒火,令朱寿的嗓音变得低沉而暗哑。 双目布满着的血丝,既是药物的作用,同时也是愤怒使然,宛若一头受伤的凶兽,时刻处于爆发的边缘。 第293章 怎么办? 太后挺直了脊背,义正言辞道,“哀家这也是为了大明的社稷!” 朱寿像是听了莫大的笑话,忍不住嗤笑出声,笑着笑着,眼角都挂上了泪水。只是那水光潋滟的眼底,氤氲着难以言述的悲凉,“好一个心系社稷的太后!” 而非他朱寿的母后! 太后垂下眼睑,又拨动起手中的佛珠,对着还在自怜自艾的皇后吩咐道,“皇帝困了,还不将他扶到寝殿休息。” 皇后这才回过神来,想起了正事。藏在袖中的双手捏得紧紧的,因为紧张,手心全是湿漉漉的汗。 待她再度松开拳头时,眼神已变得坚定而决然,向朱寿伸出了双手。 今日是她好不容易盼来的机会,或许,也是她最后一次机会了。 所以,她必须牢牢把握住! 随着皇后的趋近,她身上的幽香让朱寿越发灼热起来,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只在笼内蒸熟了的包子,热乎乎地冒着热气,被心存歹意的人觊觎着。 强烈的灼热感,让他的反应变得迟钝起来,目光渐渐涣散,视线渐渐模糊。 眨眼之间,眼前的皇后蓦地变了,化作了无羡的样子,对着他笑意盈盈。 他看到她诱人的丹唇一开一合,呢喃软语之间,即便他听不清她在说什么,也知道那是绵绵的情话。 不对…… 小无羡那么害羞,怎么会对他说情话呢?更别说是像此刻这般,主动对他投怀送抱了。 那人不是小无羡! 他要克制! 他要保持冷静! 可是皇后的手,却在一寸寸向他欺近,他浑身绵软无力,连阻挡一下的气力都没有。 突然,他放弃了反抗,像是任命了一般,顺从了内心的欲念,向皇后伸出了手,顺势抓住了她的手腕。 他的迎合,让皇后无比的欣喜,没有心思去留意,他真正抓住的,根本就不是她的手腕,而是她手腕上戴着的玉镯。 那镯子细腻油糯,一看就知道是用上好的和田雕琢的,娇贵得很,磕不得也碰不得。 朱寿却是狠下心来,用尽身上仅存的气力,将那娇贵的镯子,一把砸向了茶几的棱角上。 只听“啪”的一声脆响,玉镯碎裂开来,裂成了两瓣。 “啊……” 皇后轻呼出声,那可是她最喜爱的手镯,早知道会弄成这样,就不戴出来了。 如今又能如何呢? 弄碎她镯子的是皇上,还是在他意识模糊的时候,她也只能认栽了。 此刻,最重要的还是皇上,镯子什么的,全是次要的,以后再添置就好了。 她迅速收敛起眼中的惋惜,继续伸手去拉朱寿,没有注意到其中的一瓣碎片,在碎裂的那一刻,就被他给顺走了,将断开的裂口藏在了手心。 下一刻—— 一道血光闪现,鲜红的血液带着浓浓的腥味,自朱寿的指缝间流淌而下,一滴接着一滴,落在了皇后那身绿色的百子衣上,如梅花般朵朵绽放。 “啊——”皇后如受惊的小鹿,惊呼着往后退了一步,随即再次上前,扑到了朱寿的身边,眼中满是担忧,“皇上,您受伤了?” 手心传来的痛感,刺激着朱寿,让他暂时恢复了清醒,也恢复了些气力。 猛地皇后推开,已是用尽了他的全力,无力再同她多说一句废话,心底的厌恶与怒意交织在一起,破口而出,只化作了一声—— “滚!” 皇后失落地倒在地上,胸口印着半指长的一道红印,是朱寿丢还给她的断镯留下的。 那截断了的镯子,血淋林的,被他的鲜血染成了红色,已然看不出原来的色泽,就这么滚落在她的裙裾上,四周晕染了一圈血色,刺目得很,像是在嘲笑着她此刻的狼狈。 她抬起头,目光撞入了身前男子的眼眸,那个曾经目光璀璨,像是揉碎了满天星河,让她为之迷恋的眼神,如今只剩下对她的冷漠与嫌恶。 他的视线在与她接触的瞬间,就立刻移开了。好似多看她一眼,都会污浊了他的双眼。 他撑着扶手,勉力站了起来,踉踉跄跄地扶着椅子前行。 太后不惜撕破脸,布下今日的局,怎会让他轻易离开? “来人!皇帝醉了,快将他扶入后殿!” 两名内侍领命上前,齐齐走向了朱寿。 若是换做平日,朱寿根本就不会将他们放在眼里。别说是两人了,就算再多个三五倍,他也有把握将他们轻松撂倒。 可是此刻,他只能借着伤口传来的痛楚,勉强维持清醒罢了,又谈何反抗? 但在他的辞典里,从来就没有“束手就擒”这个词! 操起手边的一只粉彩花瓶,往摆放的高几上狠狠地砸去,将破碎的裂口对准了那两名内侍,厉声道,“我是当朝天子!谁敢拦朕去路?不想活了吗?” 十年登帝树立的威仪,和自战场磨砺而出的杀气,被完全释放出来,光从气势上都已让人镇服,更别说是处于皇宫最低端的内侍了,只剩下颤栗与退缩了。 两人从对视了一眼,心中很是纠结。 一个是圣上。 一个是太后。 没有一个,是他们惹得起的。 相对而言,他们更惧怕太后。毕竟他们是在太后的殿内做事,他们的生杀大权全掌握在太后的手中。 两人咬了咬牙,最终,还是选择听命于太后,迈开了步子,继续向朱寿逼近。 朱寿向后退了半步,后背贴在了墙上。 他已没有退路了…… 太后的嘴角翘了起来。 朱寿的嘴角也翘了起来,漾起了完败敌人后的轻蔑的笑。 因为他瞧见张永来了! 他之前敲碎花瓶,不止是为了借用碎裂的瓷片自卫,更是为了制造出动静,引起门外的张永的注意。 张永进来时,脸上依旧挂着和煦的笑,只是瞥见朱寿煞白的脸和手上的血迹时,笑意刹时冷了下来,跌入了冰点。 能在仁寿宫,将堂堂天子给伤了,除了太后,还有谁有这么大的胆量? 只是…… 仁寿宫毕竟是太后的地盘,他只带了八名护卫,人单力薄。 第294章 非她不可 若要硬来的话,指不定他与圣上都走不了,不如先礼后兵。 他抬起双臂,恭敬地向太后行了个礼,将姿态摆得低低的,“圣上龙体欠安,且容老奴将其送回豹房。” 他的举止恭而有礼,口气却是不容置辩。 太后抬眸瞥了他一眼,停下了手中拨珠的动作。 事到如今,她已失去了将朱寿留下的机会。 输了就是输了。 她没有做无谓的挣扎,拿得起,也放得下,“既然如此,就带皇帝回去,好好休息吧!” “太后……”皇后却是心有不甘,可是,才刚开了个口,就收到了太后警告的眼神,乖乖地合上嘴,退到了一旁。 朱寿连礼节都无力敷衍,在张永的护送下步出仁寿宫,走出一段距离后,紧绷的神经方才松弛下来,倚靠在张永的身上借力。 张永抬起朱寿的手,一指宽的口子赫然在目,还在往外不停地渗着血。 张永忙不迭取出一张干净的帕子,替他简单包扎了下伤口,“圣上,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来自伤口痛楚的刺激作用越来越小,无力、眩晕与燥热感卷土重来,朱寿的意识再度模糊起来,连话都说不顺畅了,“是太后……给朕……下了药……” 张永可不是不谙世事的少年,见朱寿面部潮热,染上了不正常的绯红,四肢无力,肌肉却是紧绷着的,心下就已猜到了他被下了什么药。 他们怎么敢用这么腌臜下作的手段,来对待万岁爷? 简直无法无天了! “老奴这就给您找个宫女。” “不!带我……找无羡……”他只要无羡,除了她谁都不可以! “好!好!好!”张永满口应下。 反正就是找个女人,只要能给他家万岁爷解了药,无论是谁都成。 无羡本就是他的人,可惜两人同床共枕了那么些天,一点进展都没有,简直急死他了。 真是应了那句俗语:皇帝不急太监急! 说真的,连他都想下些药,促进一下两人的进展。 不过下药的对象,自然不是他家万岁爷,而是无羡。 若是能让无羡来做解药,促成两人的好事,他自然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只是豹房远了些,回去得耽误不少工夫,让他家万岁爷多受些苦了。 此刻,他们所处的位置,又是空寂的巷道,找不到龙辇代步。 张永将朱寿扶稳了些,加快了脚下的步伐,若非怕被人看到,传出朱寿重病的不利谣言,他恨不得背起朱寿,飞奔回豹房。 待无羡看到朱寿回来之时,他几乎是被张永架回来的。 无羡疾步上前,帮着张永将朱寿扶到了龙榻上,目光落在了他手掌上缠着的帕子上,血迹都渗了来处,印在素白的帕子上,红了一大片,可见伤得不轻。 无羡的脸色,瞬间冷了下来,声音像是结了一层冰渣,透着寒意,“马哲,快去将柴胡叫来。” 朱寿手上的伤,张永见过,看着瘆人,其实都避开了血管和经络,伤得并不严重,忙道一声“不急”,将打算领命而去的马哲给拦了下去,“此刻最急切的,还是替圣上解了药。” 无羡的脸色又冷了几分,目光移到朱寿的脸上,确实透着不正常的红晕。 他的呼吸也很急促,身上的肌肉绷得紧紧,像在忍受着极大的痛楚。 “他被人下毒了?” 他这个大明天子当的,待在自己的皇宫里,居然还能三番两次被人下毒?! “谁做的?”无羡咬牙思忖着,朱寿先前是去校场试验新炮的,能够接近于他,让他毫无防备地中了毒,只有一人能够办到。 那就是文宜! 该不会,就是他对朱寿下的毒手吧? 由于她是张永的人,文宜总是对她怀着几分敌意,暗中使过不少绊子。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层关系,近来朱寿给文宜找了许多事情,都是些陈谷子、烂芝麻的小事,将他支离了豹房。 别说是文宜了,即便在无羡看来,也有一种被发配了的赶脚。 文宜不会因为这个,怀恨在心,对朱寿下手吧? 可是…… 如此鲁莽行事,风险高,后果又严重,除了解恨之外,对他完全没有任何好处啊! 无羡相信,文宜能爬到今日的地位,绝不是个傻子。 即便他被恨意蒙蔽了理智,冤有头,债有主,也该找她来泄恨才是,根本没必要得罪朱寿,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蠢事。 朱寿不愿无羡想歪了,解释道,“是太后……下的药……”他眼中的怒火很淡,更多的是失望与自嘲。 无羡讶然:怎么会是太后? 她刚入宫时,得了太后不少赏赐,还以为她是关心朱寿的,爱屋及乌给她长脸。 即便太后与朱寿有什么嫌隙,从关系上说,他们之间仍有难以分割的血缘纽带。 太后是朱寿的亲生母亲,而朱寿也是太后唯一存活下来的孩子。 虎毒尚不食子,她怎么下得了手? “她给你下了什么毒?你放心,我不会让你有事的!”坚定的眼神,依然难以掩饰无羡心中的慌乱,用微颤的声音对马哲吩咐道,“去,准备牛乳来,越多越好。” 她要给朱寿灌肠,帮他催吐,将他胃里的毒物全都吐出来! 马哲领命而去,张永随他一起退出了寝殿,临走之时,顺便将殿内的内侍全给带出去了,贴心地阖上门,给朱寿和无羡腾出亲密的空间。 无羡完全没留意到他的小动作,所有注意力全在朱寿的身上,眼中盈盈地带着水光,溢满了心疼与忧虑。 朱寿哪会读不懂她的心思,捏了捏她的手心,嗓音因欲望,染上了几分沙哑,“没你……想得那么严重……你就是我最好的解药……” “乖,别任性,一会儿马哲将牛乳取回来,有多少,你就喝多少,吐了也没关系,最好能将胃里的毒物一起吐出来,你就没事了。” 朱寿嘴角翘起,替她抹去眼角的湿润,“别担心……我中的不是毒药,是春|药……” 第295章 如何选择 ??? 谁能告诉她,这是个什么情况? 亲娘给儿子下药?而且还是春|药! 这未免也太刺激了些吧?! 无羡感觉有点懵,“我该怎么办?要不要给你找个女人来?” 朱寿见过她风流不羁的样子,见过她杀伐果决的样子,还是第一次看到她如此傻傻愣愣的样子,还带着几分慌乱与无措,嘴角不觉漫上了笑意,提醒道,“小无羡不是女人吗?” 是…… 她是女人不错…… 可是…… 她之前还在纠结着,要不要偷偷溜出宫去,没做好与朱寿更进一步的准备啊! 朱寿将她的迟疑尽收眼底,“小无羡不愿为我解药?” “我……”无羡掀了掀唇瓣,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才好。 “你不用说了,我明白了……”朱寿的眼底闪过一抹受伤,笑意尽敛,换上了深深的自嘲。 之前心中有多欢喜,此刻就有多失落,宛若蹦上万丈高空,踩在了云朵上,又直直地落了下来,摔得血肉模糊,尸骨无存,远比太后对他的冷酷与无情,更叫他感到失落、沮丧、甚至于绝望! 窗外丹霞成绮,射入寝殿,将床幔四周的霞影纱,晕染得更为艳丽夺目。 明明是光彩溢目的绮丽之色,落在朱寿眼中却是黯然无光,仿佛整个世界都失去了色彩,只剩下了暗沉死寂的一片灰。 “小无羡……我对你的心意,难道你一点都没有体会到吗?” 朱寿全身的力气像被抽干了一般,无力地合上眼,“让张永准备冷水。” 他这是想要用冷水来抵抗春|药的药效吗? 如今已然入冬,气温本就低得很,光着身子都会打颤,更别说是泡在冷水里了。 他的旧伤才好,又添新伤还受着伤,若是如此乱来,不得病才怪呢! 无羡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要不……将皇后叫来?” 好歹是他名正言顺的妻子,替他解个药,不为过吧? “你就这么……想将我推给别人吗?”朱寿睁开眼,定定地看着她的双眼,感觉自己的心,像是被她丢弃在了地上,狠狠地踩着,无情地捻着,疼得他难以附加。 “你知不知道,太后给我下药,就是要送到皇后的床上。” 他好不容易保下清白,逃了回来,她倒好,又想将他送回去! “你的心……究竟是什么做的?” 即便是一块石头,那么久了,也该让他给抱暖了、捂热了…… “如果这就是你想要的,让张永给我找个女的吧……” 无论是胖是瘦,是美是丑…… 即便是只母猪都成! 反正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区别。 “我……”无羡动了动唇,真要去叫张永,嗓子又像是失声了,硬是开不了这个口。 她知道,她办不到…… 想到他被自己亲手送到另一个女子的怀中,搂着她做着最亲密的事,她就像骂自己一顿! 她到底在纠结什么? 她可是21世纪的新女性了,难道是穿越明代太久了,思想被礼教给固化了? 管他呢! 既然是她看上的,舍不得让别人染指,那就给朱寿烙上她的烙印。 即便明天就会分离,那又如何? 至少爱过,试过,努力过,不会给自己留下任何的遗憾。 明天的事,让明天再纠结吧! 一把抓住朱寿的衣襟,眼中的冷厉与决然,让朱寿的声音有些发颤,“你、想做什么?” “睡你!”回应的语气霸气侧漏,让朱寿一愣,继而眉宇间像是化开了什么,嘴角复又翘起,笑得有些傻。 还真是小无羡的风格。 朱寿轻轻抓着领口,语带羞怯,“你……就不能温柔点吗?” 中了春|药的,不是他吗? 欲|火焚身的,不是他吗? 别以为,她没注意到他眼中的急不可耐。在她面前,还装什么纯情少男的矜持啊! 像是故意赌气般,无羡慕加大了几分力道,强行去扯他的衣襟。也不知怎么的,扯了半天就只扯开了一小半。 “看你心急的,要先解腰带。”朱寿粲齿而笑,手沿着衣襟,一路往下移,滑到腰间,轻轻解开了扣着的带钩。 腰带一松,衣襟像是解开了禁制,瞬间敞开了一大半,从肩部两侧往下滑去,呈现出他的肌肉线条,宛若汉白玉雕琢的一般,柔润而不失力量感。 作为现代女性,无羡也算是阅男无数了,无论是在沙滩、泳池、还是水上乐园,穿着裤衩的男的摩肩接踵。 她以为,她早就对男人的胴体免疫了,可是此刻在她面前衣衫半露的朱寿,却让她大脑一片空白,紧张得忘了下一步该做什么…… 朱寿被她压在身下,一脸坏笑地抓住她乱摸的手,“小无羡,你是在考验我的毅力吗?” 考验个头! 她又那么无聊吗? 她是没经验啊! 中学的生理课,生|殖系统这一章,老师是直接跳过的,根本就没教过! 她能不能投诉她的中学老师啊! 那些*****是怎么演来着? 对了! 吻! 貌似从嘴唇开始,吻遍女主身上的每一寸。 不过,她面对的是男主啊? 两者有没有区别啊? 算了!不管了!照做便是! 粗笨地堵上了朱寿的嘴,然后移到他的耳根、喉结…… 朱寿眼神迷离起来,急切地催促道,“小无羡……我难受……” 无羡愣了下来,他怎么会难受呢? 难道是她做错了什么吗? 她不知道,她的突然刹车,让朱寿更难受了。 这种事,哪有做到一半停住的啊? 这不是折磨人吗? 他只感觉被她吻过的地方,像被点燃了一般 他只想紧紧贴上他的小无羡,只有她,才能给他带来沁凉。 他下意识地伸出手,勾住了她的腰肢,将她拉近了自己,一个翻身,与她互换了上下位置,再次覆上了她柔润的丹唇。 四周的床幔散落下来,红艳得宛若洞房,飘逸之间,遮住了一室的绮丽…… 第296章 躲什么呀 待无羡醒来之时,天色已经大亮。 她怎么都想不明白,朱寿昨日明明是被张永架着回来的,脚步绵软无力,像只软脚虾一般,怎么到了床上,就跟完成变了个人似的,力大无穷。 难道之前的虚弱,都是装给她看的? 她不知道的是,为了让朱寿乖乖就范,太后除了在茶水中加了春|药,还加了些迷药,发挥速度快,药效也很强,短时间内就能让他完全失去抵抗能力。 不过,药效持续的时间并不长,随着春|药的发作,迷药会渐渐失去效用。 不然,将朱寿彻底迷晕了,像条死鱼似的,皇后一个人也成不了事。 待朱寿回到豹房后,迷药的药效正在逐渐衰退,无羡就这么被逆袭了。 她咬着下唇,愤愤不平地瞪了身边的朱寿一眼。 一个精神抖擞。 一个萎靡不振。 完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无羡强打起精神,支撑起身子,抬眸去瞧他的左手,“你手上的伤怎么样了?” 朱寿向她亮了亮新换的绷带,“之前你睡着的时候,让柴胡给我缝合了伤口,已经止血了。” 无羡的嘴角抽了下。 柴胡该不会就是在寝殿,在她的身边,给朱寿缝合的伤口吧? 那样的话,她岂不是全被看光了? 即便脸皮再厚,她的老脸都不由地一红,身子往下滑去,用被褥遮去了整张脸。 她十年来积攒的威仪啊! 这下全都给毁了! 以后还让她怎么号令属下啊! 朱寿轻哂出声,将她从被褥里捞了出来,“看你脸红的,也不怕将自个儿给闷坏了。” 若真把她给闷坏了,还不都是他害的! 无羡瞪他的样子,像只炸毛的小奶猫,毫无威慑力可言,倒是娇嗔得可爱,朱寿忍不住捏了下她的鼻尖,笑问道,“饿了吗?” 那还用问吗? “当然饿啦!” 她昨晚错过了饭点,还陪着他! 不争气的肚子,适时发出了一阵咕噜声,像是在高声抗议一般。 “哈哈哈!”朱寿爆发出一阵大笑,向伺候在侧的张永招了招手,让他将早就备好的小米粥端了上来。 一粒粒清晰可见的开花小米,散落在柔和的黄晕中,最上层还浮着一层黏稠的米油。一看就知道,至少熬煮了一个时辰,火候很到位。 端上来的时候,还冒着袅袅热气,摸着却不烫手,显然是一直用热水温着的,便于随时食用。 朱寿看着无羡一副气息奄奄的样子,生出一抹心疼来,亲自拿起勺子,舀了一勺,吹去热气,喂到了她的嘴边。 当初父皇感染风寒,他想去侍疾。就像此刻喂小无羡这般,给他喂药喂食。 但是他的一片孝心,被太后用大义给堵了回来,说他不分轻重,他身为太子,肩负着天下社稷,有更重要的事做,让他好好随太傅学习,不要以侍疾为借口躲懒。 他哪里是躲懒? 只是想如寻常百姓一般,给他的父皇尽一份孝心罢了。 不过太后都这般说了,他也不好回嘴,此事只能作罢。 没曾想父皇竟然一病不起,没多久就去了,给他留下了终身的遗憾。 如今也算是弥补了一个缺憾吧! 说来,这是很新奇的感觉。 平日都是别人伺候他,如今换做他伺候别人,好似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帝王,只是一个侍奉双亲、呵护妻子的平头百姓。 少了几分孤寂清冷。 多了几分烟火之气。 无羡这一边,刚尝了一口小米粥,就皱起眉来,“怎么有一股子药味?” 朱寿道,“我叫人在粥里放了些桂圆、红枣、胡桃和一些补气益血的药。” 无羡砸砸嘴,尝出了一丝藏红花的味道。 这玩意儿不是活血的吗? 还能用来补血吗? 无羡正疑惑着,又听朱寿开口道,“你的身子骨太弱,需要补补。” 无羡不服气了,搁下了藏红花的事,张口反驳道,“我身子骨好着呢,骑马猎狼都不成问题!” 真是色中恶狼! “是!是!是!”朱寿也不同她争辩,一勺接着一勺,耐心地将一整碗粥都喂入了她的口中。 “吃饱了吗?要不要再来一碗?” “饱了。”一大碗粥喝下去,胃早就撑满了,怎么还会饿? 朱寿将空了的碗交给张永,“小无羡是饱了,可我还饿着呢!” 怎么可能?! 朱寿明明醒得比她早,从时间上算,早该吃过了才是,不该还饿着肚子呀? 无羡的心中,突然升起一抹不好的预感,身子刚想往后倾,就被朱寿给搂住了腰肢。 “小无羡躲什么呀?”他舔了舔唇角,忍不住回味起昨晚的滋味。 似乎…… 还有些意犹未尽…… 转身覆上无羡的丹唇…… 她的抗议尚未出口,就被他尽数吞入了腹中,化作了软糯的嘤咛 …… 朱寿倒是精神得很,拿着手中的奏疏,刮了刮她的鼻子,笑道,“醒了?” 无羡怕他又乱来,立刻闭上了眼睛,蒙上了被褥,装死道,“我没醒!” 朱寿轻哂出声,“正巧,我也困了,陪你一起睡。” “你还得批阅奏疏呢!睡什么睡?!” “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 那可是用来批判昏君的! 你的理想和抱负呢? 都被狗啃了吗? 无羡还没来得及反驳,嘴又被堵上了。 朱寿将手中的奏疏随手一丢,反正内容已经被他扫了个大概,就是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言官,为了刘大夏打抱不平。 前因后果都没搞清楚,便妄下判断,将他比作了夏桀,满腔义愤流诸笔端,好似他怎么欺负了老臣似的。 这种奏疏纯粹就是给他添堵的,还是他的小无羡最可爱。 朱寿放下了床侧的纱幔,遮住了一室的旖旎…… 第297章 她的不甘 无羡很无语。 朱寿那家伙究竟是素了多久啊?自打开了荤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看着她的目光,就像是盯着一块行走的五花肉,随时随地都想啃上两口。 根本不分场合,不分地点。 这会儿,她瞅着他在看奏疏,好心给他端了一碗黑芝麻糊。 因为添加了胡桃粉,口感香浓。 冲兑之后,用细密的纱布,经过三次过滤,细腻顺滑。 最后,借用咖啡拉花的技巧,用白色的杏仁牛乳,在上面绘制了一朵最为经典的花瓣图案。 朱寿看了双眼一亮,“这是什么?” “杏仁胡桃芝麻糊。” 朱寿笑着颔首,“小无羡真是心疼我,胡桃和芝麻用来养肾,最是不错。” 这是一言不合就开车的节奏吗? 她之前怎么就没发现,他如此精通药理呢? 还养肾呢! 她正捉摸着,什么食物适合修身养心,忽觉脚下一空,人被抱到了书案上。 朱寿双手撑在她的两侧,将她禁锢在怀中,笑得一脸不怀好意。 现在还是大白天,好不? 而且还是在办公的地点! 四周还有人看着呢! 无羡觉得,她这辈子加上辈子的脸,全在这几日丢尽了。 幸好马哲识趣,带着屋里的内侍,低头退到了门外候着,不然,她真是没脸见人了。 唇瓣被朱寿覆上,舌齿之间的纠缠难舍难分,让人贪婪、沉沦、痴醉…… 蓦地,门外传来一声高呼,“皇后求见!” 刻意拖长的尾音,如同警报一般。 无羡忙不迭将朱寿推开,想要整理下凌乱的鬓角,手刚抬起来,就落在了朱寿的手中。 “别捣乱!”无羡一把拍开他的爪子,又被他反手抓了回去。 “在意她做什么?”轻描淡写的语气,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人在外面呢!那可是皇后!” 朱寿浑不在意,“皇后又如何?” 前不久还与太后合谋,妄想对他做出如此龌龊之事,看她一眼都觉得恶心。 “她想等,就让她在外面等着呗!”他才不想见到她呢! 可惜,世事往往事与愿违。 皇后并没有老老实实地候在屋外听宣,而是气势汹汹地闯了进来。 作为她的第一心腹,尚寝女官冲在前方开路。小小的个子爆发出惊人的气势,一把推向了挡在她面前的内侍。 被选入寝殿伺候的,都是精通武艺的,自然不会如此轻易让个小丫头撂倒,身子微微一侧,就轻松地避开了。 可是对方毕竟是皇后的人,打狗也得看主子,不是? 他不敢下狠手,对方可是无所顾忌,连打带踹,向他身上死命招呼。 内侍被惹怒了,给她留了三分脸面,还开起染房来了。 去她娘的! 她是伺候皇后的,他还是伺候皇上的呢! 皇后只是个不受宠的摆设,皇上可是大明的九五至尊! 真论起来,也是他的地位更高些! 人想通了,手上的力度也加大了几分。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小丫头身手不怎么样,心眼却是不少。 知道敌不过他,索性避其锋芒,往侧面一闪,露出了身后的王美人,让她做出头鸟。 上一回选秀,只有这么一位,从几百名秀女中杀出重围,一度获得皇上的独宠。 这可不是个简单的角色,而且,她的位分摆在那儿。 看着她直直往自己的身上撞来,内侍不敢与她有肢体上的接触,只能一退再退,一身的功夫无处施展,显得束手束脚的,就这么被她轻易突破了防线,冲到了朱寿的面前。 如今后宫里人人都在传,圣上又封了一个美人,让她夜夜宿在他的寝殿,宠爱非常。 王满堂也曾获得过这样的殊荣,可是只有她心里明白,那只是表面上的风光。 谁都不知道,圣上只是招她来唱曲的,至于别的,什么都没做过。 那个新封的美人,是不是也同她一样。 她很好奇,就如猫爪挠心一般,派了吴二丫,花了不少银子,去打听那个人,可却连她的高矮胖瘦都没打听到。 因而,在皇后着人来翊坤宫,唤德妃去豹房请命时,她便厚着脸皮跟过来了。 哪成想,但她看到了那名美人的时候,完全愣住了。 怎么会是她? 为何会是她! 不!她早该想到的…… 当初她在参加选秀时,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她,即便穿着一身素衣,依旧如鹤立鸡群一般。 她试着接近她,与她交好,并且顺利成了她的室友。 在之后的接触中,她了解道,这位姓李的姑娘竟然会识文断字,而且与宫中的太监关系密切。 于是,她将这位李姑娘列为头号劲敌,即便她言明,她无意选秀。 有什么好的条件,岂会不想入宫? 她才不相信呢! 就像是经常来她家铺子光顾的何姨娘,嘴上对着她家老爷说得好听,“奴家什么都不要,只要老爷的疼惜。”其实,眼睛直勾勾盯着最贵的锦缎不放。 哼!就是个又当又立的贱|货,这种人她见得多了去了。 同她耍小心思,她也不傻。 于是,她极力挑拨李姑娘与另外两个室友的关系,想要孤立她、排挤她。 甚至,故意将她的被褥弄湿,在她的床板上插入绣花针,想要给她点颜色看看! 可是对于这些挑衅,这个李姑娘都浑不在意,宛若她是个跳梁小丑般可笑。 即便在那一夜的大搜查中,她被查出了男子的刀佩,依旧处变不惊,冷静得吓人。 在一个必死之局中,她竟然为自己寻到了一线生机,用碳粉显现了看不见的指印,将陷害她的刘三姐给扳倒了。 这般的心智与谋略,作为对手,真真是太可怕了。 到了最后阅选之时,李姑娘被圣上单独留了下来,就在她已经放弃希望的时候,册封的圣旨下来了,她在一众秀女中脱颖而出,成了唯一一个入了圣上眼的,并且得了美人的位分,而李姑娘则悄然离宫而去。 这个胜利来得如此侥幸,宛若是偷来的一般,让她喜出望外,欣喜若狂。 同时,也让她惴惴不安。 第298章 清君侧 她害怕如今所获得的一切,都是镜中花、水中月,有朝一日全会成为一场空。 于是,当她在国宴上再次遇到李姑娘的时候,看着她身上的那身与她位分相当的宫服,她彻底慌了。 既然她当时选择了离开,为什么还要回来,难道是后悔了? 凭什么? 美人的位分是她的! 圣上的宠爱也是她的! 统统都是她的! 是她的! 不是谁想放弃就放弃,谁想拿回就拿回,把她当作了什么? 一个免费的寄存处吗? 不!她不甘心! 反正有吴二丫替她冲在了前头,有那么好的打手,不用白不用。 正好趁着四下无人,解决了李姑娘,让她永远消失! 她就不该出现在皇宫! 出现在她的面前! 哪成想,她竟然藏得如此之深,她与她同吃同住一个月,都不知道她的身手如此了得,一群人一块上,都不是她的对手,反而闹出了动静,将旁人给引来了。 来的是个阿猫阿狗,一起除了倒也罢了,偏偏是杨慎! 论家世,他是杨阁老的爱子。 论身份,他是当朝的状元郎。 可不是她能招惹的,于是,她打算先下手为强,先给李姑娘扣了个罪名。 想不到杨慎居然与她相识,为了保护她,甚至将她安排在了自己妹妹的身边! 从权宦到俊杰,为什么全都偏帮于她? 她究竟有什么魅力? 她眼红!她嫉妒!她不甘心! 于是,她在宴席上再次向李姑娘发难,让她如低贱的优伶一般当众献艺,借此折辱于她,将她狠狠地踩在脚下。 连老天爷都在帮她,杨慎的妹妹似乎与李姑娘并不对付。 也难怪,她平日里的性子清傲张狂,自然容易树敌。 哪成想,她与杨姑娘一唱一和,也没能将李姑娘给扳倒,反而成全了她,让她在席上一鸣惊人,获得了四国使臣的垂青。 如今她再度入宫,难道是在国宴上看到了她的风光,后悔了,打算回来与她争宠吗? 她绝对不会让她得逞的! 膝下一屈,扑通一声跪在了朱寿的面前,一张莲脸微微向上扬起,以最美的视角,在他的面前呈现出一双水光潋滟的泪眼,如同浸润在泉水中的玻璃珠子,美丽动人。 只可惜,湘女有意,洛神无情,朱寿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无羡的身上,未曾移动过一分一毫。 在她们进门前,他故意扯开了衣襟,将胸膛半露半掩,配上痞性十足的笑,完美地诠释出一个落拓不羁的浪荡子。 在女人的眼中,坏男人总是更具吸引力些。 正是这个形象,深深吸引了王满堂,让她沉迷、深陷、无法自拔。 眼底闪过一抹冷厉,越发坚定了她要除去李姑娘的决心。 “李美人魅上惑主,陷害老臣,我等恳请皇上,诛狐媚,清君侧,以儆效尤!” 略带哽咽的语气,要多真诚有多真诚,要多恳切有多恳切。 朱寿却是嗤笑出声,“诛狐媚?” 他捏着无羡的下巴,将她的小脸微微抬起,指腹在她的唇瓣上,轻轻扫了一下,柔嫩的触感让他一时没忍住,低头啄了一口,“朕就喜欢她这样的。” 王满堂瞪大了双眼,完全没有想到,皇上竟会当众做出如此亲密之事。 她在他身边那么久,他连她的手都没碰过一下,那个女的凭什么能获得他的垂爱? 凭什么?!! 真是一个狐媚子!!! 皇后更是羞红了脸,垂下了眼睑,没脸再看下去了。 一后二妃,外加一个美人,全都跪在了朱寿的面前,“恳请皇上,诛狐媚,清君侧,以儆效尤!” 声音整齐得就像是排练过的一般。 无羡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她这是招谁惹谁了,都收敛起了性子,乖乖地待在豹房里,尽心尽力地伺候朱寿那个伤患,哪儿都没去,够安分守己了吧? 就这样,还被人扣上一顶“魅上惑主,陷害老臣”的帽子。 这是把她当成苏妲己了? 她明明是英姿飒爽、风流倜傥的女版楚香帅,好不好?! 还不及奚淼妖艳动人、魅惑人心呢! 她们一个个全都眼瞎了吗? 真真是气死她了! 反正帽子都被人扣上了,不做点“魅上惑主”的事,岂不是吃亏了? 一双凤眸含着笑,调皮地向朱寿眨了下眼,抬起手,在朱寿的胸口画了个圈儿。指尖滑过肌肤的轻柔,让人从胸口痒到了心尖,声音更是难得的酥糯,“皇上,您打算如何处置妾身呀?” 朱寿被她勾得心痒难耐,感觉自己用三十年磨练出来的定力,在她面前脆弱如纸糊的一般,根本不堪一击。 抓住了她那不安分的小手,偷偷瞪了她一眼,嘴上却是配合着她,继续将戏演下去,“朕就喜欢你魅惑朕的样子,怎么舍得处置你呢?” 皇后将手缩入衣袖之中,攥得紧紧的,悉心养护的指甲都被折断了。 都说十指连心,可这断甲之痛,却远远及不上她的心疼。 入宫十余寒暑,她敛色屏气,刻苦学习各种礼仪,一念、一言、一行皆秉节持重。 遇到好吃的菜肴,都不敢多吃两口,怕别人说她家世微薄,没有见识。 遇到欢喜的事情,都不敢畅快而笑,怕别人说她轻浮无状,不知礼数。 终于,她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女,蜕变成了一个雍容娴雅的皇后。 谁成想…… 却与他渐行渐远,形同陌路…… 为什么她的付出、她的努力、她的牺牲,他全然看不到呢? 她将脊背挺得直直的,维持着最后的体面与倔强,“李氏以色惑主,留下必生祸端。皇上若不除去,臣妾便长跪不起!” 有了皇后的带头,其余二妃一美自然指哪打哪,齐声附和道,“我等皆长跪不起!” 自来帝皇最讨厌的,便是受人胁迫,朱寿自然也不例外,眸色瞬间冷了下来,“如此爱跪,就跪着吧!不过,别跪在朕的面前,影响朕与美人的心情。来人,将她们拖到殿外去,朕倒要看看她们会跪多久!” 第299章 谁在造反 最后一句话,加的可谓诛心。 如此一来,皇后等人即便想要中途开溜,都没这个脸溜了。 不然,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殿内的侍从都是近身伺候朱寿的,自然熟悉他的脾性,从他脸上的细微表情就能判断,他这是要动真格了。 他们的底气随之硬了起来,一个个将收敛的气势都释放了出来,不必再委曲求全,忍受皇后等人的鸟气了。 尚寝女官见内侍来势汹汹,跪着向前三步,挡在了皇后的身前,恶狠狠地瞪了一眼领头的内侍,尖声喊道,“你们这群狗奴才,竟然敢对皇后动手,这是想造反吗?” 朱寿音色沉沉,挟裹着一股凉气儿,“何时听朕旨意行事,成了造反了?” 这是要将他这个做皇帝的,置于何地? 说这话的人,才是真的要造反呢! 真要论起来,罪名可不轻哟! 皇后反手将尚寝女官护在身后,辩解道,“杏儿性急,一时口不择言,圣上何必与她计较。” “既然是口不择言,就该好好管住嘴才是。” 都不必朱寿使眼色,张永便已心领神会,来到尚寝女官的面前。 嘴角挂着的笑意,依旧和煦如春风拂柳,手上的力道却是一点都不含糊,一巴掌打在她的脸上,清脆响亮。 尚寝女官只感到脸上火辣辣的疼,耳朵嗡嗡嗡的响。一时之间天旋地转,脚像踩在了棉花上,踉踉跄跄,刚刚站稳了身子,下一巴掌又落在了她另一侧的脸上。 皇后在后宫形影相吊,早将娇憨而不失贴心的尚寝女官,当作了妹妹一般看待,怎能受得了她被人如此欺凌,对着张永厉声道,“够了!杏儿是本宫的人,即便要处置,也该由本宫发落!” 张永置若罔闻,手上的动作丝毫未作停留,又一记巴掌接着落下。 “啪”的一声脆响,打的不止是尚寝女官的脸,更是皇后的脸。 皇后怒了,拔高了声调,大声喝道,“狗奴才,你想抗旨不成?” “抗旨?”朱寿呵呵一笑,“人,是朕示意张永打的。” 皇后下的是懿旨,他这个做皇帝的,下的难道就不是圣旨了? 真要论起来,也该是皇后抗旨在先才是。 皇后的语气顿时弱了下来,“臣妾……不敢……” “朕看你是敢得很!”朱寿也是动了真怒,一字字咬得极重,有一种咬牙切齿的感觉。 他虽然给不了她对于妻子的疼爱,但是身为皇后该有的一切,可是一样都没亏待于她,单单是每月吃穿用度的花费,就比他这个皇帝的还要多。 她倒好,拿着他给的权势与地位,带着人闯入了他的寝殿,反过来胁迫于他。 谁给她的胆子?! 养条狗都能衷心为他看家护院,不至于这般反咬他一口! 他指着尚寝女官,眼神凌厉,毫不掩饰他心中的怒意,“这人既然是你的人,如此口不择言,便是你御下不严之过,罚你抄写《女戒》百遍,年节之前不得踏出坤宁宫半步,好好静思己过!” “臣妾认罚,但是,”皇后的眸底深处,闪过一丝决然与倔强,“为江山,为社稷,更是为了皇上,李氏不得不除!” 朱寿扫了其余二妃一美一眼,语气透着几分威胁的意味,“你们也是如此想法?” “是……”她们不敢对上朱寿冷冽的目光,将脑袋埋了下去,紧紧地贴着地面。 她们是随皇后前来的,早已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此刻若是退出,两面都得不了好,不如跟着皇后一条道走到底。 如果能将李氏除去,最好不过。 即便失败,也能博个深明大义的美名,怎么都吃不了亏。 “既然决意请命,就去外面跪着吧!”朱寿懒得与她们做无谓的争辩,挥了挥手,让人一左一右架住了她们,强行将她们拖到了门外,搁在了一块视野开阔的空地上。 一群娇滴滴的女子,上无片瓦遮身,下无地龙取暖,跪在冷如冰霜的地砖上,刺骨的寒意透过衣物,直沁入骨。 腊月的京师滴水成冰,凌冽的寒风迎面刮来,如同刀子一般割在脸上。 没过多久,好不容易维持住的娇嫩肌肤,就变得干巴巴的,像是糊了一层干透了的浆糊,绷得特别的紧。 而朱寿,则搂着无羡,倚靠在栏杆上,一边悠闲地剥着胡桃,一边惬意地欣赏她们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窘样。 “你打算让她们跪多久?”无羡问道。 “这个不该问我,”又不是他要罚她们跪的,是她们自己请命的,他可不背这个锅,“你得问她们自个儿。” 无羡倒是没想到,那些平日里看着一阵风都能吹倒的娇弱女子,居然能在数九的寒风中坚持了将近两个时辰,还真是让人刮目相看了。 她的目光扫向了最右侧的王满堂,不禁咋舌道,“这身跪的功夫不错啊!该不会是特意练过的吧?” 她记得,王满堂与她一起接受女官培训的时候,跪了没多久可就喊累了啊!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 朱寿嗤笑出声,“这个你也信,她们来请命,事先怎会不做好准备?之前在殿内跪下的时候,那声音听着又轻又闷,可见膝盖上绑了垫子,自然跪得久了。” 无羡双眼一亮,“这个好,改明个我也去弄一副来。” 朱寿将剥好的核桃仁,挑了一个最完整的,喂到了她的唇边,“你要这个做什么,我还能让你跪着不成?” 无寿自然知道,朱寿是不会让她下跪的,“保不齐又像上回那般,被人带出豹房了,我得有备无患啊!” “我给你刻个‘免跪’金牌,这样,你见到任何人都不用跪了。” 无羡只听说过“免死”金牌,那个“免跪”金牌,一听就知道是朱寿突发奇想的,忙不迭阻止道,“你可别。” 她什么都没做呢,就让人扣了一顶“媚上惑主”的帽子,哭着喊着要除了她。 她若是再得了一块什劳子“免死”金牌,还不知道要被怎么闹呢! 第300章 分化瓦解 “我不是还有个天方长公主的头衔吗?那个用起来就够了。”至于“免跪”金牌,还是免了吧! “也是。”朱寿点点头,打消了主意。 “不过……”无羡的目光,再次落在了那群后妃的身上,“她们再这么跪下去,若是病倒了,还得怪在你头上。要不找个借口,将她们赶回去得了。” 朱寿眼底闪过一抹深深的厌恶,“她们就是太精神了,才敢来作妖的。病了才好呢,就能在床上安安分分地躺着了。” 说他冷酷也好,说他无情也罢,谁让他每次刚露出一丝丝出于教养的善意,她们就会像狗皮膏药一般粘上来,怎么甩都甩不掉,烦不胜烦,还不如就这般冷漠到底,好让她们彻底死心。 朱寿不在意她们,还是有人在意的。 这不,话音落下没过多久,替她们说话的人就来了。 来者是太后身边的韦公公,脸上挂着得体的笑,既不高傲,也不谦卑,既不告饶,也不求情,只道,“年节在即,太后宣皇后等人商讨除夕家宴的事宜。” 语气平淡得就像是在汇报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公务。 他既然淡然相对,朱寿也回之以淡然,“除夕家宴的事宜,往年确是由皇后协助太后,一同操办的。” 人家找了那么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他不好扣着人不放,不是? “那你就叫皇后去吧。” 不过,让朱寿老老实实将人都放了,也没那么便宜的事。 “家宴的事,有太后和皇后拿主意就够了,至于其余几人,就让她们继续留着吧。” 轻描淡写的语气,就像是在说,“反正也没事,让她们留下吃饭吧!” 韦公公嘴角一抽,觉得他这招够狠。 来的时候是一起来的,走的时候却只有皇后一人,让继续跪着的二妃一美如何想? 他这是要瓦解皇后与后妃的同盟。 韦公公低眉颔首,正思忖着对策,眼角忽然瞥见朱寿从手边的瓷碟里,抓起两只胡桃,蓦地将手收紧。 耳边顿时传来“啪”的一声脆响。 待他再次打开手掌时,坚硬的胡桃壳,已经裂成了好几瓣。 韦公公怎么看…… 怎么带着浓浓的威胁意味…… 罢了,能将皇后摘出来,他的任务也算是完成了。至于其余的人该如何安抚,就让皇后头疼去吧。 待韦公公躬身退下,消失在廊道尽头,无羡对朱寿咬起了耳朵,“你觉不觉得,皇后她们来得有些迟吗?” “怎么说?” “我在你寝宫都住了那么久了,要闹的话,早该来闹才是,她们的动作也太墨迹了吧!”这是无羡不解的地方。 难道闹事也要选个黄道吉日,占个天时,成功的几率比较大? 朱寿细心地将胡桃仁外的薄衣去除干净,喂到她的嘴边,“你不知道,那日太后给我下了药,本是要便宜皇后来着,但是我宁死不从。兴许她恼羞成怒,就带人来闹事了。” “那她前两日她怎么不来?难道兴师问罪,还要先酝酿下感情?”讲究一个厚积薄发? 一旁的张永抿了抿唇,开口道,“老奴觉得李美人说得有理。一直以来,皇后还算安分守己,无事不出慈宁宫半步。像今日这般擅闯豹房,可是头一遭。说不定,是遭了什么人的唆使。” “唆使她?”朱寿语含不屑,“除了给我添些堵,还能做什么?” 朱寿突然意识到不对! 若皇后真是被人唆使的,对方弄出这么个阵仗,不可能只为给他添堵来着,这未免也太小题大做了,一定还有别的图谋! 朱寿扭头问张永,“今日的奏疏,有什么特别的吗?” 张永已经年过半百,每日送到豹房的奏疏堆积如山,没有精力一一过目,便从一众小公公中挑了个机灵的,收作了徒弟,随他姓张,叫作张简。 张简收到师父投来的询问目光,摇了摇头,嘟囔道,“没有啊……” 今日所有送来的奏疏,他都有扫过一眼。奏报的不是天灾,就是人祸,要不就是年老的官员要告老还乡,年轻的官吏要回籍丁忧,都是些再寻常不过的了。 每日皆是如此,真没什么特别的。 “将今日的奏疏都给朕拿来!”肯定有他们没注意到的。 朱寿没了闲谈的兴致,将手上余下的胡桃碎,都丢回了瓷叠里,拍了拍手,转身就往回走。 张简收到师父扫来的眼刀子,缩了缩脖子,立马加快了脚下的步伐,迅速将整理好的奏疏都抱到了书案上,根据轻重缓急,分门别类,一字摆在朱寿的右手边,越是紧要的,离他越近。 朱寿随手拿起一卷打开,大致扫了一眼,说的是小王子又进犯边疆了。 不过,只有一小撮人马,最多只能算作是流寇,根本无法同往年的规模相提并论。 毕竟在应州一战中,对方的主力部队被他击垮了,如今巴图孟克又病倒了,北元处于内乱之中,自顾不暇。 若非这些年来寒潮肆虐,草原食物匮乏,急需补充物资,用以过冬,怕是连这些人都未必能调拨出来。 朱寿对张永道,“让倪世杰和何关备些粮食,贩卖于北元商贩。” 哪有向敌方卖粮食的呀? 圣上这得多糊涂啊! 张简心中泛着嘀咕,将疑惑的目光投向了师父。 在这个吃人的宫中,少说多做才是安生立命之道。必要的时候,甚至要把自己当瞎子、聋子和哑巴。 张永本不愿多嘴,万一触怒了朱寿,可不值得。无奈这事关系到边防,他本是半个武将,掌过京营,督过边军,骨子里流着一股热血,又战过肃州,保过大同,对边陲的感情自不必说。 双眉不由地蹙起,心中的忧虑甚浓,终究还是战胜了明哲保身的中庸之道,没能忍住,开口问道,“圣上,不怕他们故意囤粮,反过来攻打咱们吗?” “不怕!”朱寿眉眼飞扬,折射出自信的光彩,“朕问你,在战场之上,为何北元士兵如此勇猛无敌?” 第301章 三份奏疏 张永斟酌了一下用词,找了一个既不妄自菲薄,又不失客观的答案,“北元以肉食为生,故而人人生得魁梧剽悍,体格健硕。即便是女子,也是个个勇武过人。” “你说得不错,但你忽略了一个很关键的因素。”朱寿唇角勾起,在关键之处,卖了个关子。 张永好奇道,“什么因素?” 朱寿没有直接作答,而是望向了无羡,“小无羡觉得呢?” 关于这个,长在边陲的无羡很有发言权,回答脱口而出,“因为穷!” 张简不免在心中吐槽:这算什么回答啊!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北元到了冬季,食物短缺,与其等着饿死,还不如来大明搏一把。 “运气好的话,还能抢到不少财物,发家致富就靠这个了,自然勇猛难当。 “反观我军,士兵大多出自军户和罪籍,本就不是自愿从军。好不容易用命换来的一点军饷,又经常遭到克扣。 “想要马儿跑得快,又想马儿不吃草,换谁,谁乐意啊?”又不是傻子。 “他们又不能通过抢劫北元士兵增收,自然不愿与敌军以命相搏。”没做成逃兵,那已经算是军纪严明了。 无羡的解释,让张简豁然开朗,再次望向她的目光少了几分轻慢。 果然是圣上看上的人,就是比普通的闺阁女子有见地啊! “小无羡说得不错!”朱寿打了个比方,“北元就好比一群饥饿的贪狼,当他们吃饱喝足之后,就失去了破釜沉舟的勇气与狠劲,根本不足为惧。” 所以,他要给他们粮食。 “当然,卖他们多少粮食,这个数字很讲究,得好好捉摸一下。张永,你着人估算下北元的兵民数量,让他们刚好饿不着,就够了。不能卖得太多,给了他们囤粮备战的机会。” “是!”张永应道。 “同时,让细作在北元百姓间散布消息:只需带着羊皮,就能在马市交易到粮食。” 能用和平方式解决生计问题,有一口安生饭吃,谁会傻到冒着生命的危险上战场啊? 在心理上瓦解他们的斗志,如此才能确保边疆的安宁。 这个计谋听起来不错,却有一个很大的漏洞。 “若是北元士兵扮作普通百姓,来马市囤购粮食呢?”张简好奇地插嘴道。 张永瞪了他一眼,忘了他给他上的第一课,就是:谨言慎行! 那么多嘴做什么? 圣上即便有缺漏,需要你这个毛头小子来指出吗? 怎么办呢? 自己选的小徒弟,哭着也得护着。 赶忙向朱寿请罪道,“这是老奴刚收的小徒弟,不懂规矩。” 朱寿没将他的冒失放在心上,反而耐心地解释道,“若是这样,最好不过。把北元军方囤粮的消息,大肆散布出去,将北元百姓的怨念,由大明转移到他们自个儿的军队身上。若是能挑起个牧民起义,就更好了。” 无羡嘴角不觉一抽:真是个芝麻馅儿的白汤圆,这心黑着呢! 张简小公公看着朱寿的目光,却是炽热中含着万分崇拜,妥妥的迷弟一枚! 朱寿放下这份奏疏,又拿起下一份,不觉掂了下,感觉手感异常厚实,打开后才发现,两道奏疏被卷在了一起。 张永心肝一颤,忙不迭压着张简,跪下请罪道,“老奴失职了。” 他这边提心吊胆的,盼着朱寿能够从轻发落,张简却是一副还要争辩的样子,吓得他后背的白毛汗都冒出来了。 他这哪是找了个小徒弟啊? 明明就是个小祖宗! 还是要命的那一种! 朱寿没吭声,面无表情地扫视着这两道奏疏,整个殿内安静得让张永都能听到自个儿的心跳声。 咚咚咚!!! 咚咚咚!!! 心跳之快,就像是要冲破胸口,跳出来逃走一般。 等待像是一场凌迟,痛苦而漫长,让张永备受煎熬。 他都一把年纪了,经不起这样的折腾了。 这个张简真是的,平时看着挺伶俐的一个小家伙,怎么那么不靠谱,尽给他惹祸啊! 真是嘴上无毛,办事不牢! 呸!都被他给气糊涂了。 他都净了身了,这辈子都没指望嘴上能长出毛来了。 正在他思忖着,要不要换个小徒弟的时候,朱寿终于开口了,“你这个小徒弟,干得不错啊!” 是不错啊! 若不是在收徒弟之前,将张简的祖宗十八代都查了个遍,他都要怀疑,张简是哪个仇敌派来的,专门来坑他的! 他浮浮沉沉这么些年,也算是阅人无数了,想不到临老了,却是看走了眼,给自个儿挖了这么大一个坑,可不得将敌人的肚子给笑破了。 朱寿完全没注意到张永那张宛若便秘一般的脸,注意力全在奏疏上。 这两份虽是不同部门的负责人上奏的,说的却是同一桩事—— 山东的水利工事。 工部的在催债:再不给他们拨款,别说是购置建造河堤的石材,连锅都揭不开了,工匠们饿着肚子,都没力气干活了。还没熬到工程停工,说不定,工匠就先罢工了。 户部的在哭穷:这边水利在催款,那边军饷还没发,国库真是一个铜板都掏不出来了,穷得叮当响,即便是耗子钻进来了,都得被饿死。 “将两道奏疏放在一起看,各方的苦楚清晰明了。”朱寿放下奏疏,望向张永身边的小公公,“你是叫张简吧?” 张简激动地直点头,能让圣上记住他的名字,可是获得重用的第一步啊! “干得不错,比你师父机灵。” 张简终究是年轻,脸皮还是比较嫩的,面对朱寿的夸赞,不好意思地红了红脸,羞涩道,“奴婢怎能与师父相提并论,要向师父学的还多着呢!” 受到赞扬,能不骄傲。 受到抬举,能不忘本。 不错! 朱寿目光中的赞赏更甚,收起那两道奏疏,对张永道,“既然国库空虚,除夕家宴自当从简。光禄寺的那些把戏,朕也了解,让他们缩减开支,就能给朕整些臭肉烂叶子来恶心朕。” 这也是他上次削减膳食开支,得出来的血的教训。 张永无力反驳,尴尬地陪了个笑。 “既然是家宴,就不用充什么场面,反正往年也是吃不完的,许多菜都倒掉浪费了。今年的菜肴,在保障质量不变的前提下,数量减半。朕倒要看看,这回光禄寺的那些家伙,还能使出什么幺蛾子来!” “皇上圣明。”张永赞道。 “宫中其余的开支,你看看,没必要的花费尽量省些。” 缩减开支可是个得罪人的差事,毕竟事关切身的利益,吃进去容易,让他们吐出来,可就难了。 再说,后宫的主子有限,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再怎么省,又能省到哪儿去。 真正的大头,是那群得宠的奴才,人数众多,足有主子的数十倍。 平日各项细碎的开支,看着不起眼,林林总总加在一起,数额可就惊人了。 这一刀若是砍在他们的头上,一转身就能到他们的主子跟前给你上眼药。 真应了那句俗话: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哎,圣上都开了金口了,圣旨不能不遵,张永只能硬着头皮,接下了这个烫手山芋。 “不过,光是这般节流,也省不出个金山银矿出来,还得想办法开源。”朱寿叹了口气,“看来,得将海贸快些提上议程了。” 他先前只是要一份海图,一个刘大夏就敢给他脸色看,还跑去太后那边告状! 可见,海贸不是那么好开的。 朱寿拧了拧眉心,又拿起下一份奏疏,也是厚厚的一卷,由两道奏疏叠在了一起。 这一回,都是来自南赣的地方官员的。 知府说:夏季刚遭洪涝,颗粒无收,入冬之后又遇寒潮,请求减免税收。 御史说:浰头有池大鬓,肆虐乡邻,闹得人心惶惶,请求派兵征剿。 “出事的,怎么又是江右!” “江右怎么了?”无羡将脑袋凑了过去,一目十行,迅速将奏疏的内容阅览完,倒没觉得异样,“江右连年受灾,不少人日子过不下去了,便落草为寇。往往一波盗贼刚被剿灭,一波又起,都闹了好些年了。” 要派兵,没有军饷。 要赈灾,没有钱粮。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绕来绕去,又绕到了这个“钱”字上,朱寿想想就头疼,暂且将这两道奏疏压下。 朱寿算了下时间,之前的三份奏疏,共计用了一炷香的工夫。 这个速度可不行,得提高些效率了。 对于之后的那些奏疏,他就不是每一道都细看了,大致浏览一遍后,仅仅挑出些重要的稍作批示,其余的暂且搁在一旁。 待他将所有的奏疏看完,已经月上柳梢了。 他重新将最早浏览的三份奏疏挑了出来,在桌案上一字排开,将无羡拉到身边,问道,“你觉得,若真有人唆使皇后闹事,他最有可能是冲着这些奏疏中的哪一份来的?” 无羡道,“唆使皇后闹事的,以‘清君侧’为名,明摆着是针对我来的。感觉上,这第三份似乎都与我有关。” 张简一脸迷茫,那三份奏疏他都看过,甚至比李美人看得更仔细。 一份说的是边防。 一份说的是水利。 一份说的是南赣。 怎么看,都与李美人无关才是,她为什么会扯到自己的头上呢? 朱寿见他愁眉紧锁的样子,故意逗他道,“你知道其中的缘故吗?” 张简搜刮肚肠也想不明白,只得老实承认,“奴婢不知。” 朱寿又问无羡。 无羡没有回答,而是将问题抛给了马哲。 相比于张简,马哲的政|治眼光要老辣得多,不假思索,答案张口即来: “第一份说的是边防,敌军数量不多,只能算是小打小闹。看着不算大事,不过,圣上很有可能会借此机会调整边防,启用李美人的父亲李霸。若是此时将李美人出去,李霸自然会失去复起的良机。由此着眼的人,即便不是边军中人,也是想往边军中安插嫡系的权臣。” 无羡摸着下巴,脑中突然浮现出杨廷和的那张老脸来,耳边马哲的分析还在继续: “第二份明面上说的是水利,实际上说的却是财政。国库空虚也不是一日两日的事了,其中若有猫腻,早该爆出来了。唯一的变故,就是前些日子,圣上借着李美人的名义,问兵部尚书刘大人索要海图,欲借海贸充实国库。若是此时将李美人出去,圣上说不定就能搁置海贸之事。由此着眼的人,多半是沿海的官宦与土绅。 “第三份说的是南赣,连年遭灾,盗贼横行,似乎与李美人扯不上什么关系。但是,李美人一直盯着赣商。保不齐,他们趁着天灾哄抬粮价,或是与盗匪勾结,怕李美人深挖下去,揭露他们的勾当,索性先下手为强,借皇后之手,将李美人除去。” 朱寿目露赞许,又问,“那你觉得,哪一份奏疏与教唆皇后之人的关系最大?” 马哲沉思了片刻,最终选择了第二份,“圣上问及海图,刘尚书反应激烈,还告到了太后那儿,可见海贸利益牵连甚广。为了阻止圣上,必然不择手段。” 朱寿不置可否,又问张永,“你觉得呢?” “老奴觉得是第一份。虽然财帛动人心,但是兵权才是最遭人忌讳的。想当初,圣上想给李将军封爵……” 说到此处,张永顿了下,偷偷瞄了无羡一眼,见她面色如常,方才继续道: “杨阁老也是死咬着兵权不松口,非得让李将军卸甲后,才能受封爵位。” 朱寿未予置评,又问无羡,“你觉得呢?” 无羡不知道,当初他爹进京受封,中间还有这么个周折,正处于讶然中,被朱寿这么一问,愣了愣,方才道,“出于女人的直觉,我觉得是第三份!” 就靠直觉? 他们讨论的可是事关社稷的大事,她也太过儿戏了吧! 在他看来,她与那些赣商有私怨,看他们不顺眼,无论出了什么事,都觉得他们在背后搞得鬼。 第302章 偷溜出宫 如果张简生于现代,一定会用一句心理学的专业术语来形容无羡,那就是: 被迫害妄想症! 不过他有分寸,知道自己的身份,凭他一个不值一提的小公公,怎么有资格当着圣上的面,批评他宠爱的美人呢? 更何况,那个美人还是他师父一派的。拆谁的台,都不能拆自己人的台,只能咬着下唇,强忍住嗤笑出声的冲动。 但他嘴角上翘、目露轻哂的样子,没有逃过无羡的眼睛。 虽然两人的年纪差不多,但是无羡可是活了两辈子了,加在一起,足足大了张简将近三轮。 在她看来,他与高升等人一样,就是个尚未及冠的孩子。 他又不了解她,对她不可能像胡勒根等人那般,对她百分百信任。相比之下,甚至连马哲和谢怀安都不如。 这点可以理解。 无羡没有与他计较,解释道,“我这可不是与赣南过不去。别看三份奏疏中,赣南的事与我关系最是牵强,可疑性也是最低的。”以她看了上千集柯南的经验,“可疑性越低的,往往越有可能是隐藏在幕后的黑手。” 张简一听,觉得似乎有那么些道理。 如此一来,三份奏疏都有可疑。三人之前的分析,岂不是白忙活了吗? 朱寿陷入了沉思,指尖一下接着一下,轻轻地敲击着桌面。本是细小的声音,在静谧的殿内却被无限地放大,催得人心里越发焦躁不安。 过了好一会儿,朱寿方才停下手上的动作,吩咐张永,“你去将文宜找来。” 找文宜做什么? 张永眼中闪过一抹讶然,但圣上没有解释,他就不该多问。 张永立刻恢复了常态,领命而去。 文宜见到张永来访,板着个脸,不想给他好脸色看,一听是圣上要召见他,平静的表面之下,那颗沉寂已久的心,突然颤栗起来了。 这阵子,他尽被差遣做些鸡毛蒜皮的琐事,让他有种被打入冷宫的赶脚,好不容易盼到被朱寿召见,怎么能不兴奋、不激动? 忙放下手上的政务,整了整衣衫,立刻心急火燎地赶到了豹房,望向朱寿的目光含着三分哀怨,三分委屈,更多的是孺慕之情。 本以为苦日子终于熬出头了,还没给他机会开口诉苦呢,一盆冰凉凉的冷水,冷不防向他泼了下来,将他淋了个透心凉。 “小王子又来犯了,朕令你去北方督军,回去准备一下,尽快启程。” 这是刚从冷宫里捞出来,就要将他发配边疆吗? 作为锦衣卫的都督,他掌握着来自全国各地的一手情报,比内阁还要消息灵通。 别当他不知道,今年来犯的敌兵数量并不多。如此小打小闹,即便是卫所那帮子窝囊废也能解决,何需他亲自去坐镇? 他的目光扫过无羡,满含怨念与恨意。 是不是她,在圣上的面前嚼了舌根? 难道她就如此容不下他,让圣上给他塞满杂事还不够,非得将他远远地支开,远驻边疆,才能彻底安心? “别看小无羡,她与你一样,刚知道这个消息。让你去北边是朕的主意。”朱寿没有要瞒着他的意思,老实相告,“今日朕收到几份奏疏,分别说的是北元来犯、山东水利和赣南贼寇。朕总觉得其中有鬼,又不知出在哪一份。思来想去,只能三份一起下手方才稳妥。你有督军的经验,对边军也熟悉,派你去守边防,朕才能安心。” 文宜没想到,被圣上冷落了那么久,他还是如此信任自己,心中不免生出一抹感动来。 所谓“士为知己者死”,立刻接下了圣命,跪下抱拳道,“臣必当不辱使命!” 文宜告退后,朱寿拽着无羡来到屏风后,丢给她一套曳撒。 无羡抖开一看,面料不错,用的是大红的云锦妆花罗,胸前以金线绣了一只龙首鱼身的异兽,尾部蜿蜒至左袖。 竟是一套大红织金飞鱼通袖罗! 无羡可不认为,这是朱寿看蟒袍看腻了,想要换换口味,让她改穿飞鱼服。 眉角一挑,向他投去了询问的目光。 朱寿催促道,“迅速换上,咱们出宫。” 无羡真是对他无语了,“你也不看看天色,宫门早就锁了,这个时间怎么出得了皇宫?” 若是亮出他的身份,或许还有戏。从他给的衣服就知道,他要微服私访,门卫能放他出去才怪呢! 对此,朱寿早有准备,信心满满道,“我查过换防的时刻表,咱们扮成禁军的样子,就能溜出去了。” 无羡目露狐疑,“你的样貌,不会被人认出来吗?” “所以才要趁天黑嘛,黑灯瞎火的,哪里看得清楚。”只要不带上张永这张人尽皆知的脸,绝对不会穿帮。 “再说了,皇宫的守备就是做做样子的,没你想得那般严密,只要令牌没问题就会放人通行。放心吧,我又不是第一回这么干了。” 看来,上回他溜出皇宫去大同,多半用的也是这招。 不过,让无羡没有想到的是,他做起来,可比她想象得还要娴熟,还勾着门卫的肩膀,一副哥俩好的架势,热络地讨论起哪家教坊的行首貌美多情,哪家勾栏的姐儿腰软活好,配上那一脸猥琐的笑容,妥妥的一个浪荡子弟。 无羡在旁边听得一脸黑线,拽着张简悄悄问道,“你家爷,平日也是这么个德行吗?” 张简哪敢说“是”,眼神躲闪着推脱道,“奴婢随身伺候爷的时间尚短,这个您得问奴婢的师父。” 朱寿与门卫闲扯完,笑眯眯地回到了无羡的跟前,“在聊什么呢?” 无羡调笑道,“在聊你哪儿学来的这一套纨绔的习气。” “当初学武,与我陪练的大内高手功夫好归好,但是碍于身份不敢使出全力,处处让着我。 “这样多没意思。我就乔装打扮,混入了禁军,与他们打成了一片。整整两个月都没被他们发现端倪,自然熟悉他们的言行举止了。 “我跟你说啊,禁军选的大多是官宦子弟,别看他们穿得光鲜亮丽,都是些银样镴枪头,没几个有真本事的。 “所以,才会被家人塞进宫镀金来的,身上自然带着这么一股纨绔之气。怎么样,我扮得是不是很像?”说着还扬起下巴,得意起来。 “像!”无羡眉眼弯弯,笑靥之下却是暗含着一股泼辣劲儿,“你不止对禁军熟悉,我看啊,对窑姐也挺熟悉的,还知道哪家的腰软活好,经验倒是很丰富啊!”一边说,一边揪起了他的耳朵,拧了个花。 张简在旁看着,一颗心都颤了起来。 这可是皇上! 大明最尊贵的人! 姑奶奶哟,您这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怎么敢下得去手?! 朱寿倒是浑不在意,脸上还挂着嬉笑。 对他来说,被揪耳朵是一件挺新奇的事儿,早就想试试了。 之前他在禁军中,总听人拿陈三说笑,说他家娘子如何如何剽悍。 一次,陈三在青楼门口被他家娘子逮到,就是这么抓着他的耳朵,将他一路揪回家的。 朱寿觉得,这就是民间夫妻的相处之道,比张口是社稷、闭口是礼教的皇后有人情味多了,反而乐在其中。 不过,该做的解释,还得解释。若是被小无羡误会,那就不好了。 “我的经验,只同你积累。至于那种污糟的地方,我就去过一回,还是被那群禁军拉去的。全程就喝了点酒,别的什么都没做。真的!不信我发誓!” 说着,竖起三根手指,这也是他在禁军中学到的花样。 “我跟你说啊,别看那群酒纠脸蛋白皙,全是用铅粉抹出来的。多说上两句话,就能掉下一层粉来,我还嫌弃她们将我衣服蹭脏了呢!” “暂且信了你!”无羡瞪了他一眼,撤去了手上的劲道,言归正传,“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呀?” “自然是去见岳父大人。”朱寿道。 “见我爹?”无羡倏地想起那三份奏疏。文宜被调去了北疆,国库增收的事一时半会儿也急不来,剩下的只有赣南贼寇了。 难道说—— “你要我爹去赣南平定寇乱?” 朱寿点头。 “事情有那么紧迫吗?需要大晚上去见我爹,就不能等明天天亮再召见他?” “此事宜早不宜迟,若是等明天召见,你身处后宫,就没机会同你爹道别了。” 原来竟是为了她…… 无羡还以为朱寿偷偷溜出皇宫,又要胡闹呢,看来是冤枉他了。 心中不免多了份感动,不过,她还有一点想不明白,“我爹本就是边军出身,为何不让他去守北疆,而是去赣南平寇?” “你虽然聪明,也有谋略,但却不屑于参与到勾心斗角的朝局中,自然忽略了各方势力的暗中角逐。你都说了,你爹是边军出身,若是让他去了北方,重掌边军,岂不是纵虎归山,让外戚做大?无论哪个朝臣,都愿意看到这个结局。所以,只有让你爹去南边,文宜去北边。” 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 虽然,无羡前世是管人事的,却对制衡之术并不感冒,“真是没意思。” 她还是喜欢列考核指标,做得好就上,做不好就下,大家凭实力晋升。 夜幕沉沉,晚风猎猎。 当初给无羡挑宅子的时候,朱寿刻意挑了栋离豹房最近的,路程并不远,索性弃了马,肩并着肩,手牵着手,在灯火阑珊的街道上漫步而行。 两人感受着来自对方的温暖,驱散了更深的寒意。氛围正好,一个突兀的声音自前方传来,对着无羡喊“小弟”。 朱寿觉得这人越看越眼熟,似乎在哪儿见过…… 对了!他想起来了! 这不正是他第一次遇见小无羡时,到刘家沟来抓人的检校吗? 两人之前不是敌对的两方吗? 几时化敌为友,称兄道弟了? 朱寿狐疑地望向检校,见他向无羡拱了拱手,热络道,“好久不见了!小弟这是升官了?这套飞鱼服还是新的吧,穿在你身上,真是英姿飒爽啊!大晚上的,哥哥我都不敢认了呢!” 无羡笑着还了一礼,“运气好,得了圣上的赏赐。” 朱寿扫了眼检校身上的补子,“两年不见,你怎么还是个检校啊?” 他这可不是贬低检校,而是真的讶然。 那家伙要能力没能力,要脑子没脑子,在京师这种随便扔个面饼,都能砸到一个三品大员的地方,被人当了枪使都不知道。 长袖善舞的顺天府尹都被换掉了,他居然还好好地干着他的检校。 这运气还真不是盖的,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的“傻人有傻福”? 检校也认出了朱寿,当日,就是他用烟火招来了杨慎。 杨慎可是当朝首辅的爱子,本身也是学富五车,年纪轻轻就高中了状元。 这么一个前途无量的才俊,本该恃才傲物才对,却在朱寿的面前毕恭毕敬的。可见,朱寿的身份定不一般,不是他能惹得起的。 忽略了朱寿语气中的不屑,检校状似不经意地扫了眼两人交缠在一起的食指,朝无羡挤了挤眼,“小弟真是艳福不浅啊!” 家中养着一个魅色撩人的馆主,外头又勾搭了一个佩金带紫的显贵。 看这副样子,还将对方吃得死死的。 绝对的人生赢家啊! 真是让他不得不服! 他得改口叫她“哥”才对! 豪气地一拍胸口,“好不容易遇上了,走,请你们吃宵夜去!” 朱寿目露讶然,“这会儿早宵禁了,还有酒肆开着吗?” “酒肆有什么好吃的,刘老头的卤味那才叫一绝呢,保证闻着就叫你们流口水!”说着,还砸吧了下嘴,似乎在回味着什么绝世美味。 什么刘老头,一听就是路边的小摊。 朱寿本是没兴趣的,听检校这么一介绍,倒是来了几分兴致,打算去瞧上一瞧。 一行人跟着检校拐了几个弯,远远就闻到一股卤香飘散而来,勾得人顿时觉得饿了。 众人循着香味继续往前,来到一条狭窄的巷子口。 第303章 又遇检校 只见墙边停靠着一辆小推车,车板上搭了个三开门的橱柜。 车边则摆着两个火炉,炉火萧萧,在寒风之中忽明忽暗,宛若也会畏惧寒冷一般,像在瑟瑟发抖,看着随时都会熄灭。 两只火炉上各架着一口大锅,正温着卤味,香味就是从那锅里飘来的。 检校一个箭步向前,用脚踢了下板车,大声吼道,“老头!快起来!大生意来了!” 朱寿这才发现,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叟,身上裹着一件掉毛的羊皮袄子,将身子蜷缩成一团,依偎在炉火旁。 若无意外,他便是刘老头了。 原本他眯着眼,正在打瞌睡,被检校那一嗓子给惊醒了,没来得及打个哈欠,便堆起了讨好的笑容,招呼起了检校,“官爷,您来了,还是照老样子吗?” 检校竖起拇指,向后指了指无羡,“今日带了兄弟来招呼你生意,你看着人数上,差不了你的钱。” “好嘞!”刘老头脸上的笑容更甚,动作也利索了几分,从锅里抓起一柄大铁勺,捞出满满一勺干料,装在了碗里,再淋上一勺香浓的卤汤,用干瘦如柴的手端着,一一摆在桌面上,由众人自行选取。 碗里装的大致分为三种: 一种是符合大众的常规口味:卤蛋、豆干配羊肉。这肉可讲究着呢,精选了半肉半筋的腱子肉,炖得酥烂,即便牙口不好的也能嚼得烂。 另一种是羊蹄子。碗里装了整整一只,分量十足,感觉可以啃上小半天。 最后一种就重口味了,是由脏器切碎了,做成的羊杂。五脏六腑之中,除了实在难以下咽的胆囊与脾脏,其他的都全了。还有羊耳、羊舌和羊血呢! 无羡取了第一种,用勺子捞了下碗里的干货,共计一只卤蛋、两片豆干、外加五片羊腱子肉,不禁对刘老头赞道,“您这生意做得挺实在的啊!” “那是!”刘老头呵呵一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来光顾的都是常客,可不能怠慢了。不然,岂不是砸了自家的招牌?” 朱寿从未见过羊杂。 想来也是,羊杂属于下脚料,而他则是尊贵非常的帝王,给他做膳食的庖子,选的都是羊身上最精贵的部位,谁敢给他呈上这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岂不是嫌命太长了? 朱寿瞧着新鲜,便端了一碗,直叫一旁看着的张简急得抓耳挠腮。 爷!那可是羊杂,乌七八糟的一堆,哪里配得上您的高贵身份? 就连有些家当的富户,都不屑吃的。 张简的脸皱得同苦瓜似的,正纠结着要不要冒一次大不敬的风险,将皇上手中的羊杂给夺过来,就见无羡先出手了。 不过,她可是不是去护主的,而是去夺食的! 只见她拿起勺子,就这么肆无忌惮地伸到了皇上的碗里,舀了满满一勺卤味,大大咧咧地往她自己嘴里送…… 张简的眼珠子,都要掉下出了,又惊又吓,嘴唇一直不住地抖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无羡没有半点自觉,吃完朱寿的羊杂,又舀了一口卤汤,状似享受地舔了下舌头,方才想起了正主,慢悠悠地在碗里挑了半天,挑出两片大片的整肉来,舀了起来,递到了朱寿的嘴边。 张简真是无语了,她的心得有多大啊,挑两片羊舌都能挑那么久,居然让皇上这么干等着…… 不对! 张简突然灵光一闪,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她并不是在夺食,而是在试毒,所以才要故意拖延时间。 若是时间太短,即便卤味中有毒,也未必能及时发现。 这种事,该由他这个近身侍奉的,先想到才是…… 是他大意了! 张简心里满满的自责与内疚,再次看向无羡的目光,多了几分赞许。 朱寿可没工夫,去在意一个小公公的内心变化,就着无羡递来的勺子,将肉叼入嘴里,嚼了两口,不禁赞道,“这肉滋味不错啊!肉质紧致,很有嚼劲,又不会觉得老。” 靠!光禄寺的那些家伙,以前怎么从未给他烹制过那么美味的肉来? 还不如一个摆摊的小贩呢! 尽是些吃干饭的! 无羡对着他笑而不语,又给他舀了一勺。这一回,肉的口感鲜嫩无比,就同豆腐似的,轻轻一抿就碎了。 之后又尝了两块带着毛边的,真叫一个爽脆弹牙。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混杂在其中的一些卷曲的薄片,有如肥肉一般嫩,但却没有肥肉那般腻,咸香入味。 朱寿特意挑出来两片,用勺子盛了,递给无羡看,“这是什么肉呀?” 无羡嘴角一抽,不答反问,“你喜欢这个?” “喜欢啊!”朱寿不知所以,满脸写着兴奋,“口感很嫩,烧得非常入味!” “不是小老儿我自夸,能像小老儿这般,将这肥肠处理得不带一点腥臭之气的可不多。” 肥肠? 那岂不是羊用来……排泄的? 朱寿脸色一僵,刹时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泛起了一阵恶心,望向无羡的目光,顿时充满了哀怨,“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啊……” 害得他竟然吃了…… 吃了如此不洁不净之物…… 没吃屎,也跟吃了屎差不多了…… 也不知道嘴里会不会染上臭味,他回宫后非得好好漱口才行! 至少一百遍! 不!一千遍! 啊!!! 他要疯掉了!!! “人生啊,总得亲自尝试一下,才能知道喜不喜欢、适不适合自己。”无羡看他这副样子,都不好意思笑话他了,“不就是肥肠嘛,我陪你一起吃,还不成吗?” 说着,拿起勺子,在他碗里舀了些,当着他的面塞入了自己的口中,吃得津津有味。 有无羡作陪,朱寿的抵触情绪不如之前那般浓了,从碗里又挑出两片肥肠送入了口中。 这一回,他可不敢大快朵颐了,揣着几分谨慎与小心,嚼完一口先顿一顿,见没什么异样,再继续嚼下一口。 之前他吃得太快没注意,貌似这肥肠,确实带着些臭味…… 不过,并不算太臭,味道怎么说呢?挺特别的,就跟臭豆腐似的,臭中带香。 总的来说,还能勉强接受吧! 他这回的牺牲可不小,也算是体验了一把民情了! 好东西,不能一个人独占。 傻事情,不能一个人独干。 朱寿豪爽地让刘老头再来六碗,给随他出宫的内侍,一人分了一碗。 点名要的就是羊杂! 只要羊杂! 刘老头见他如此喜欢,还自作聪明地给他们的碗里加了不少肥肠。 这下,换作张简、马哲等人在心里偷偷哀嚎了—— 他们可不好这一口! 问题是,吃食是皇上赐下的,他们怎么敢拒绝?真是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无羡给他们默默掬了一把同情的泪,与刘老头闲嗑起来,“您这肥肠处理得确实不错!之前,我从不在外面吃这个,从今以后就要为您破例了。” “官爷喜欢就好!”刘老头满脸堆笑,拿着大铁勺捞了一勺肥肠,添在无羡的碗中,“这玩意儿想要吃着香,处理起来可费劲着呢!” 无羡深有同感,“我在家的时候,都是将羊饿上两日,摆上一大桶水。羊饿了只能狂灌水,就自个儿将肠胃清理得差不多了。待宰杀之后,再用盐和碱搓洗好几遍,才敢下锅。” “您活得可真讲究。”刘老头奉承道。 “民以食为天嘛!” 朱寿越吃越有味,不再顾及了,吃完碗里的,又叫刘老头给他添了一勺,也加入了闲聊之中。 “你这一大把年纪了,怎么不见家人来帮忙?” 刘老头的笑容一僵,“小老儿没那个福气。” “怎么说?”朱寿没在意刘老头神色的不自然,好奇地追问道。 “都是自个儿年轻时作的孽,”刘老头叹了口气,陷入了苦涩的回忆中,“原本啊,我也算是生活美满,有个娇美的妻子,有个乖巧的女儿,还有个闹市的铺子,卖的就是这卤味。 “想当初,我那铺子的生意可红火了,每日的客人从巷口排到了巷尾,就为了尝一口我这卤味。” 刘老头突然停了下来,叹了口气,“可惜啊,交友不善,结识了一些狐朋狗友,将我拉去赌场,从此迷上了赌|博,输了不少银子,连采买羊肉的费用都支付不了了,只能进了些便宜的,以次充好。 “本想着将肉卤过后,味道再差,也差不到哪儿去,呵呵,这种事哪里骗得了人,熟客一尝就尝出来了,砸了招牌。 “铺子的生意一日不如一日,我又想到了赌坊,想要试试运气,盼着能够翻本。 “想不到那一日的运气特别差,像是老天爷故意同我作对似的,买什么输什么,最终输红了眼,收不住手,将铺子都给压上了。 “结果……” 心中堆积的懊恼与悔恨,压抑得他透不过气来,最终化作了苦涩的泪水,蓄满了眼眶: “结果什么都没了…… “妻子也带着女儿跟人跑了…… “就剩我一个人了…… 刘老头吸了吸鼻子,微微抬起头,让即将夺眶而出的眼泪,又流了出去,“幸好还有这一手艺傍身,得几位官爷照顾,在这巷子口摆个小摊。累是累了些,也够小老儿我糊口了。” 有些伤痛,只能独自承受。 说完,刘老头一个人跑去板车后窝着,像是偷偷抹眼泪去了。 朱寿对他的遭遇唏嘘不已,动了恻隐之心,扯了扯无羡的衣袖,轻声道,“这老头看着挺可怜的,要不,让锦衣卫替他找找失散的妻女?” “别!”检校突然插了进来,悄悄瞥了眼刘老头,见他又窝着打起瞌睡来,没注意他们这边,方才低声道,“那刘老头的妻女不是自个儿跑的,而是被他卖了的!” “你可别瞎说!”朱寿不信,哪有卖自家妻女的,换谁,谁舍得啊? “下官哪敢骗您啊!是真的,他妻儿是一起被卖的,卖给了一个路过的客商。” 朱寿见他言之凿凿,不像是在作假,顿时气得瞪大了眼睛,“那他怎么说……说他妻女是自己跑了的?” 检校不屑地撇撇嘴,“还不是想要博取同情呗!若是妻女主动跟人跑了的,错不在他,大家看他一把年纪,怪可怜的,在能力所及之处,自然会照拂他一二。 “若是让人知道,是他将妻女卖了的,没吐他两口唾沫就不错了,谁还来光顾他的生意?” 怎么能有这样的禽兽? 不对,连禽兽都不如! 朱寿目露愤然,“他就不怕被人拆穿吗?” “他的妻女被卖给了路过的客商,不知住址,不知籍贯,去哪儿寻去?知道当年来龙去脉的,只剩下几个年过半百的老邻居了。再过上两年,就连那些老邻居都不在了,真相被带进了坟墓里,更是没人知晓他曾经犯过的错了。 “再说了,大多数的人纯粹就是当个故事来听听,谁真会花心思去找他的妻女?”也就会他,真是吃饱了撑的,难得发一次善心,为他去找家人,却是得来这么个结果。 真是糟心啊! “朕……”朱寿气得差点穿了帮,忙改口道,“真是太可恶了!就这样一个人,你还光顾他的生意?” 检校叹息一声,“不管怎么说,都是他年轻时犯的错,那么多年了,他也尝尽了苦头。如今一大把年纪了,靠这点手艺过活,难道还要断了他的生计不成?” 朱寿想想也是。 但是,怎么说呢,就是觉得心里憋屈,原本吃得有滋有味的卤味,也没了吃下去的心思。 无羡见他情绪低沉,换了个话题,对检校道,“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在街上巡逻啊?”之前可没看出来,他是那么恪尽职守的一个人。 检校立刻拉长了一张脸,“这是我愿意的吗?我也不想啊!都是那个李元芳,你不是同他关系不错吗?帮哥哥我求个情呗?我都连续三个晚上,没有好好睡上一觉了,现在即便将醉红楼的头牌,剥光了放我床上,我都提不起半点兴致了。” 第304章 一事不能二主 张简翘起了兰花指,指着检校呵斥道,“你怎么敢……” 李美人的身份不便透露,只能谈及她明面上的身份,“敢在无羡公子面前,如此污言秽语?” 检校无语,“都是大老爷们,有什么可避讳的?” 不对,跟着无羡的那些公公,可不是大老爷们,难道说,他们受到刺激啦? 他是不是睡眠不足,脑子也变迟钝了,居然在一群公公的面前谈女人,岂不是在人家的伤口上撒盐? 怪不得对方气得跳脚呢! 他不会将他们给得罪了吧? 检校抿着唇,恨不得将自个儿的嘴给封起来,只盼着对方大人有大量,别同他这么个不入流的小人物计较…… 无羡不解了:巡逻看着事小,却关系到城防治安,以李元芳的性子,应该找个细致认真的人来做,难道说,“李府尹没有人手了吗?不然怎么派你来巡逻了?” “他这是刻意在罚我呢!” “你做什么了?” 检校提起这事来,就懊悔不已,“前两天,我在街上晃悠的时候,遇到一个生人,鬼鬼祟祟地摸入了一个院子里,一看就不是好东西,说不定是个流寇。 “我能让流寇在我眼皮子底下犯事吗?立马就找了一群差役来。想着,逮住他怎么也算是功劳一件,哪成想,竟然抓错了人。对方不是去偷窃的,而是去私会的。 “这事被李元芳知道了,脸上笑嘻嘻地夸我机警,背地里阴险着呢,连觉都不让我睡,把我派来巡逻了。我怎么就那么倒霉啊!” 说着,抓起碗里的羊蹄,狠狠地啃了一口,不知将它当作了谁来泄愤。 无羡半是安慰,半是开导道,“我觉得,李府尹不像是这样的人,他是真心赏识你的机警,才对你委以重任。” “我谢谢他全家!他这府尹的位置,都不知道能坐多久,我才不要他的赏识呢!” 不然,换上一个新府尹之后,还不将他视作前任的心腹,拿他杀鸡儆猴。 他才不傻呢! “我现在就想有个温暖的被窝,让我安安稳稳地一觉睡到大天亮,那才惬意呢!” 朱寿不开心了,李元芳是他相中的,能力和人品都是可圈可点的,做个顺天府尹当之无愧,“你为何说,他的位置坐不长?” “顺天府尹的位置,本就不是那么好坐的,能力还在其次,关键还是要看人脉。李元芳在朝里有人吗?” 谁说李元芳在朝里没人的? “他可是皇上提拔的。”朱寿挺了挺胸,他就是李元芳最大的靠山。 有他罩着,谁敢动李元芳? “那又如何?碍不住他作死啊!就拿这巡逻的事来说吧,自有五城兵马司和团营负责,轮得到他来管吗?这不是狗拿耗子嘛!而且啊,大晚上的不让我们睡觉,弄得自己人的心里都是怨声载道的,谁会替他好好办事,都找地方躲懒去了。事情没办好,人也得罪完了,他就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根据无羡的接触下来,李元芳可不是那么没分寸的人,“他手中的人力有限,不会做无用功,除非说,京师的治安真到了不得不管的地步了。” 检校撇撇嘴,“别说,近来京师还真是有些乱。东南一带连年受灾,无籍之徒和流寇大量涌入京师,群聚生事,能不乱才怪呢!夜袭居民都见怪不怪了,那些盗贼狠起来,连兵马司的人都敢杀。” “真是胆大包天了!”朱寿气得一拍桌子,吓得刘老头惊醒过来,从板车后微微探出半个脑袋,如惊弓之鸟一般。 检校朝他摆了摆手,“我兄弟心情不好,没你的事。” 刘老头讪讪一笑,又躲回板车后打瞌睡去了。 检校啃着羊蹄,继续道,“当兵的又没几个月钱,谁不惜命?兵马司的自然出工不出力了,这般一来,京中的盗贼更是猖狂起来。” 天子脚下,竟然发生这样的事,还有没有王法了? 朱寿越发气愤,“不是有锦衣卫监督缉拿盗贼吗?他们也敢偷懒?” 无羡咬了一口豆腐干,悠悠道,“就是负责的人太多了,才造成了如今的局面。” 朱寿不解,“由锦衣卫督管不好吗?” 无羡不答反问,“听过三个和尚的故事吗?” 朱寿摇了摇头。 “话说有座庙,建在了高山上。庙里只只有一个和尚的时候,为了生存,他只能认命地去挑水。但当多了一个和尚之后,谁都不愿意吃亏,两人一起抬着扁担,下山取水。问题来了,若是再增加一个和尚,又该如何?” 检校混迹于三教九流之间,最善洞悉人性的劣根性,“一根扁担,最多只需要两个人来挑。三个和尚中,至少有一个人能够躲懒。除非是个傻子,不然,谁都想做那个躲懒的人。” “所以啊,”无羡总结道,“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可不就没水喝了吗?京师的督管部门亦是如此。五城兵马司、团营、锦衣卫全都有巡查之责,民间还有坊厢、巡警铺、保甲等协同抓贼,看着就晕了。彼此之间分工不明确,职责没落实,才会出现出工不出力的状况。一事不能二主,只有将职责落实到具体的个人,明确职责和赏罚,才没法相互推诿。” “小无羡说得有理,可以单独设置一个机构,让他们专门负责京师的治安和贼寇的抓捕,”朱寿摩挲着下巴,纠结起来,“叫什么好呢……” 无羡脱口而出“巡捕”二字,说完忽然发觉,那不就是明代版的巡捕房吗? “巡捕……”朱寿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不错,不过,‘房’字听着总像是个消遣的地方,还是叫‘巡捕营’吧!”一锤定音。 此时坐在一旁的检校,只当他们在闲扯淡,完全没有想到,不久之后便出了公文,朝廷真的设立了一个叫“巡捕营”的营所! 这说明什么? 那个叫“朱寿”的家伙,能够直接影响政令! 他的身份不止不简单,而是很不简单! 妥妥的一条粗大腿啊! 麻烦的是,对方看起来,有些看不起他的样子。 没关系,不是还有无羡吗? 只要交好了无羡,向他吹吹枕边风,还怕他不能升官发财吗? 不过这一会儿,他满脑子想的却是另外一件事,“无羡,你脑子好,帮哥哥我分析分析。我越琢磨着,越觉得这事不对啊!” “哪件事啊?”无羡问道。 “还不是那个害我来巡夜的家伙,这人是个行商,没有妻儿在身边,难免孤单寂寞,养个外室再寻常不过。你说,他做什么要偷偷摸摸的去私会?” 被他这么一说,朱寿也好奇起来,望向了无羡,见她喝了口卤汤,随口答道,“说不定,他去私会的那人,本就是被人包|养的,所以见不得光。” “不可能!”检校一口否决,“那人我认识,叫臧贤,是个伶人,以演花旦出名。那身段扭起来骚得很,啧啧,真是比女人还女人。” 当然啦,比起无羡收了的馆主来,还是差了一截。 不过在朱寿面前,他可不敢提那个馆主半句,省得朱寿吃醋。 这点分寸,他还是有的。 再说那个伶人吧,“打他主意的公子哥不少,但他清高着呢,没听说他被什么人包|养了呀!” 朱寿不以为然,“这有什么奇怪的,或许是哪个家世不错的,不敢让家里人知道他养伶人,只能偷偷摸摸地养在了外面。” “那个臧贤傻吗?有高门子弟不要,跟一个行商纠缠不清。即便那个行商打扮得确实衣冠楚楚、人模人样的,但是,行商就是行商,跟着他能有什么前途?” 一个是天上的凤凰。 一个是田间的麻雀。 再好看的麻雀,能比得上凤凰吗? 是人都知道该选哪一个。 不是那个臧贤眼拙,就是那只麻雀非同一般。 无羡的好奇心,顿时被勾了起来,“查过那个行商的底细吗?” 校检也不卖关子,将打听到的消息都与无羡共享,“那人叫卫学粹,是个赣商,在京师连个铺面都没有,也没见他正儿八经地谈什么生意。倒是有个弟弟挺出息的,在国子监就学。” 无羡心下骤凛,与朱寿对视了一眼。 又是卫学粹! 怎么哪儿都有他啊! 检校没注意到他俩的异样,继续道,“最近从赣南来的流寇不少,依我看啊,他指不定与流寇有什么关系!” 无羡嘴角一抽,没想到他的想象力如此丰富,能将卫学粹和流寇扯上关系,心中不免好奇,他如何得出这个推论的。 “怎么说?” “你不知道,很多贼寇得手之后,都会去青楼,或是找伶人销赃。那日我之所以会盯上卫学粹,就是因为他抱了一大包东西,偷偷摸进了臧贤的私宅。” 打从听到卫学粹的名字后,无羡就像是发现了猎物的猎人,精神头一下子就来了,“知道那包东西里装的是什么吗?” 第305章 半夜到访 “我让差役拿下他的时候,就打开来瞧过了,里面装的全是字画。”检校啧了两声,“其中,还有一副米芾的墨迹呢!不但印章、落款齐全,边上还有名家的题字。若是真的话,至少价值好几百金。就凭一个赣商,哪来那么多名贵的字画?” 不是他偷来的,难道还是祖上传下来的不成? 这种宝贝做传家宝还来不及,怎会舍得送给一个伶人? 怎么想都可疑! 无羡不置可否地挑了挑眉,问道,“之后,你打算怎么做?” 检校捏紧了拳头,目露愤恨,“当然是一查到底啦!” 无羡好笑起来,“你这是打算与对方死磕到底啦?” “那是!”检校傲娇地扬起了下巴,他可不甘心白白跌那么大一个跟头,非将对方的尾巴揪出来,狠狠地踩上两脚不可。 “既然如此,做兄弟的总要帮你一把,若是你在调查中遇到了什么难处,就来我府上找奚公子。” 奚公子? 该不会就是那个楚馆的馆长吧? 检校瞥了眼无羡身边的那位贵人,不争不妒,不怨不怒,那般端庄大气的架势,很有掌家主母的气度啊! 真是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 活得如此风流潇洒,真是羡煞旁人,简直就是他的人生楷模啊! 这一顿宵夜虽说花费不小,检校掏钱掏得却是异常爽快。若非嫌弃卤味太寻常了些,拿不出手,他都想给他们打包带些回去。 分别之后,朱寿对无羡道,“我们查了那么久的卫学粹,都没查出什么有用的线索,好不容易有些头绪了,为何交给那个检校去查?”不是朱寿看不起他,“就他那副不靠谱的样子,能查出些什么?” “所以啊,卫学粹自然也想不到,我们会用检校去查他。正是因为不靠谱,才更靠谱些。再说了,这两人本就有过节,检校盯上卫学粹,即便被发现了,也不会引人怀疑。” 对于那个检校,朱寿总有些不放心,“我们要不要在暗中派些人手一起查?” “不用,人多容易打草惊蛇,先让检校查一阵子,若他一无所获,我们再派别人接手也不迟。” 此事就此搁下,两人携手来到什刹海,应声开门的门卫见到他俩,既兴奋又惊讶,连人都忘了迎了,扯开嗓子就喊,“小主子回来啦!” 李霸听到通报,披了一件羊裘,就从被窝里爬起来了。 “爹爹着什么急啊,小心着凉了!”无羡目露担忧,忙不迭上前替他整理衣衫,之后,又替他将披散的头发绾好。 “你爹我身子硬朗着呢!”李霸呵呵一笑,连带着肚子上的赘肉跟着一抖一抖的。 待拾缀得差不多了,向朱寿屈膝而跪,行了一个大礼,“草民接驾来迟,望圣上恕罪。” “是小婿叨饶了。”朱寿赶忙赐了平身,将李霸迎上了上座,“岳父大人在上,不必遵循那些俗礼。” 谁能被称为皇帝的岳父? 只有皇后的老爹! 无羡即便再得宠,终究是个妾室。李霸作为她爹,可没这个资格,更别说是坐在皇帝的上座了。 这明摆着是朱寿在抬举他。 问题是,他敢受吗? 李霸看了闺女一眼,见她向他点了点头,便大着胆子地坐了下来。 刘安抢来小厮的工作,亲自侍奉在侧,利落地将提神的浓茶端了上来,尤其是李霸的那一碗,汤色浓郁得像煎药似的。 李霸一口干下,抹了抹嘴,“圣上深夜驾临,不知有何吩咐?” 他可不认为,这是他闺女的主意。他的闺女他了解,最是体贴不过,即便再想念他,也不会做出这种半夜扰人的冒失之举来,这主意必定是朱寿出的。 朱寿是什么人? 当朝天子! 大晚上不睡觉,来找他聊天? 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是不可能的,必有要事相商。 朱寿怕李霸担心,没有提今日皇后带人请命清君侧的事,只道,“小婿想请岳父大人往南赣一趟,提督军门,协助都御史王守仁,清剿匪寇。” 这是要他出山,重掌兵马? 他的闺女如今正得宠,他若得胜,必然会被那群文臣忌惮。他若失利,那就更惨了,弹劾他的奏疏不知会有多少。 如此吃力不讨好的事,他才不做呢! “草民很久没碰弓马了,都生疏了,您看,腰间的肉都长了好几圈。”说着,李霸抓着肚子上的肥肉抖了抖,憨厚的笑容中呈现出几分无奈来。 之前,为了防止无羡开溜,朱寿曾在宅子的四周布置了不少眼线。李霸有没有练习过弓马,能瞒得过他吗? “岳父大人,您就不要过谦了。这事只有交给您,小婿才能放心。” 李霸甩锅道,“朝中能人多着呢,兵部尚书刘大夏就不错。想当年他在广东任职时,剿匪成绩斐然。虽说如今他的年纪是大了些,但是姜越老越辣啊,经验这个东西,可是别人比不过的呢!” 一听到“刘大夏”这三个字,朱寿就不待见,嘴角忍不住抽了下,推脱道,“他如今身为兵部尚书,公务繁忙,哪里抽得出空来,去南赣剿匪。” “他不行,不是还有咸宁侯仇钺嘛!”为了自己脱身,李霸真是没脸没皮了,都将多年的老友拉出来顶缸了,“他做过总兵,平过叛乱,剿过贼寇,凭此资历去南赣,当仁不让!” 朱寿讪讪一笑,“咸宁侯以疾解甲。”说白了,就是个病号,他好意思让人再次披甲征战吗? 但凡仇钺多咳嗽两声,他都能被御史的唾沫星子给淹了。 李霸在心里直骂仇钺那只老狐狸,明明比他儿子还壮实,上山打虎都不成问题,竟然不要脸地装病! 早知道,他也装病得了。 多好的借口啊! “咱不急啊,草民再给您推荐两个!”李霸掰着手指数了起来,一连报了五六个名字,连带着对方的履历、优势全都一一道来,如数家珍一般,直说得他口干舌燥,拿起茶盏来,对着苦不唧的浓茶撇了撇嘴,嫌弃地放了下来,对无羡挤出一个笑,“好闺女,给你爹爹我弄碗红豆西米露来,甭小气,多加先炼乳。” 无羡一直以来,都严格把控她爹的射糖量,“你都胖成这样了,糖吃多了,容易得消渴症。” 李霸装起可怜来,“你爹我就好这一口,你还不容易回来一次,还不给你爹我弄点好吃的?” 无羡想到,她爹若是同意去南赣剿匪,还不知道要多久回来呢,到时候,真没机会亲自为他下厨了,“罢了,仅此一次,下不为例啊!” 第306章 美食攻略 李霸嘿嘿一笑,趁着闺女好说话,继续提要求道,“我还要双皮奶,做成双拼的样子!” 要求还真多! 无羡不禁翻了个白眼,还有比她爹更得寸进尺的吗? 吐槽归吐槽,还是起身去了厨房。 双皮奶做起来本就不费什么工夫,厨房里的东西也齐全。 西米露是事先就做好了的,红豆也是熬制好的,用糖水腌制着,软糯入味。 无羡用襻膊卷起衣袖,在马哲和柴胡的帮助下,开始了制作。 嘎吱嘎吱—— 一阵轮子碾过石板发出的沉吟,自厨房外传来,带着几分压抑的情愫,在寂静的夜里荡开。 无羡循声望去,只见冷清的月光之下,坐在轮椅上的男子似雪清傲,在墨竹的推动下,缓缓进入厨房。 冷睨的目光落在无羡的脸上,微微一震,即便是在昏暗的夜里,仍清晰地感觉到了她的变化。 怎么说呢…… 就是觉得秀发更浓密了,如丝绸般莹亮润泽。眉宇之间,也比往日少了几分飒爽,多了几分女子特有的娇媚。 奚淼作为楚馆的馆长,又不是不经人事的少年,自然明白她的这些变化因何而生。收起了眼中的惊艳,冷嗤之声自鼻腔而出,“这是做贼呢,大半夜偷偷摸回来。” 听听这调调,妥妥的一个怨妇! 不,是怨夫! 惹不起啊,惹不起! 无羡眼角漾开一丝笑意,展开了她惯用的美食攻略,“我正在做吃的呢,你来得正巧,可有口服了。” 可不是巧了嘛! 若非墨竹起夜,听到了动静告知于他,他都不知道她回来了! 不用想也知道,这份吃食原先可没他的份儿,只是“正巧”被他撞见了,不得不“顺便”给他多做了一份! 奚淼伸长了脖子,往灶台上斜眄了一眼,“光禄寺的人都是白养的吗?那么晚还让你做吃食。”简直将她当厨子使了。 “这是给我爹做的,说不准,他就要去南赣了……” 奚淼感受到了她话中流露出的淡淡低落,声音不觉软了下来,裹挟着他自己都没注意到的关切,“怎么突然要去南赣?” 无羡没有任何隐瞒,将皇后请命和那三份奏疏都告诉了他。 奚淼蹙起了好看的眉,“这事背后不简单,你在宫里小心些。” “你觉得,这三份奏疏,哪一份与皇后请命的关联最大?” 再缜密的推理,也难免出错,最保险、最安全的做法就是一网打尽! 这一点,他赞同朱寿的做法,“何必费脑去猜,三处一同下手便是了。” 不过,就这么附和朱寿的提议,他似乎落了下风,于是加了一句,“我会多加留意北边和南赣的动向。” 如今无羡的情报网,全都掌握在奚淼的手中。楚馆本就是三教九流的汇聚之处,他做了那么久的楚馆馆长,早就掌握了如何从得来的各种信息中,筛选出真实而可靠的情报来。 这事交给他做,无羡很是放心,手上打蛋的动作都加快了几分,放入锅中隔水蒸炖。 突然,她想起一件事来,“你可认得伶人臧贤?” 奚淼的脑海浮现出一张桃羞杏让的脸来,话音中染上了几分酸味,“怎么?想收回府里?” “我要个唱戏的做什么?”无羡翻了个白眼,将之前遇到检校的事挑了重点告诉了他。 “臧贤……”奚淼拨弄着修剪整齐的指甲,思索了一会儿,道,“听你这么一说,这人倒真是有些奇怪。” 伶人与小倌同属于乐籍,奚淼的信息又灵通。无羡就知道,这事问他准没错。 “怎么说?”无羡好奇地追问道。 “臧贤是花旦中的闺门旦,演的都是未出阁的少女,如《梁祝》中的祝英台、《西厢记》中的崔莺莺、《拾玉镯》中的孙玉姣,俏丽有余,端庄不足,这与他平日表现出来的性子并不相符。” 一个是乔装男子。 一个是私会外男。 一个是私定终身。 全都是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的代表。 无羡想起校检对臧贤的性子评价,只有“清冷”二字,确实与他的角色性格不同。 “不过戏里戏外反差极大的,也不是没有。”比如说星爷,虽然演的都是喜剧人物,但在银幕背后,却是一个沉默寡言、性格内向的人。 奚淼没有反驳,继续道,“臧贤身上还有一个怪异的地方。他虽是戏班的台柱,但是收入有限,完全支持不了他的日常开销。 “之前,我还以为他背后有个大金主,这在梨园是常有之事,谁都不会去在意。如今看来,似乎另有蹊跷。 “以我近来对卫学粹的了解,他的生活相当节俭,为人也很理智,可不像是个会被伶人迷得神魂颠倒,砸钱如流水的冤大头。 “他与臧贤必然有别的不可告人的关系,要不要我派人去盯着臧贤?” “不必,”无羡摇头拒绝,“俗话说‘傻人有傻福’,此事交给检校来查,说不定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闲话之间,红豆西米露已经出锅了。无羡舀了两勺,小心地淋在双皮奶做的底胚上,给奚淼递了一碗,其余的让马哲端了出去,送于她爹和朱寿。 奚淼拿起勺子,舀了一口。浓缩牛乳的香甜、糖渍红豆的甘甜、以及刚采收的百花冬蜜的醇甜,如同花瓣一般,在味蕾上一层层绽放,让直白的甜味富于层次与变化。 爽滑的双皮奶完全不用咀嚼,就随着炼乳一起滑入食道,只留下炖得软糯的红豆与口感弹牙的西米露,随着牙关的开合,在唇齿间跃动。 若要用一句话来概括,那便是: 幸福的满足感。 无羡又给他递上一块香脆的杏仁瓦片,清香中微微带着一点苦味,恰好中合了红豆西米露的甜腻。 墨竹也得了一份,学着主子的样子,一小口西米露,配上一小口杏仁瓦片,吃得细致而优雅,停顿的每一帧都可入画。 反观柴胡,像个粗俗的下里巴人,一咬就是一大口,掉落的碎屑如雪花纷飞。 第307章 只求安稳 柴胡倒也不浪费,用盛着西米露的碗兜着杏仁瓦片的碎末,最后一股脑儿全扒拉进了嘴里。 墨竹目露不屑,“粗俗!” 柴胡懒得同他计较,他就粗俗了,怎么着? 在进食的时刻,没有什么比速度更重要的了。与狗蛋等人一同抢食的经验告诉他,主子一向会多备两份,吃得最快的往往能吃得最多。 加快了吞咽的速度,将手中的杏仁瓦片全消灭完,打开锅盖一看,果然里面还有好几块呢! 嘿嘿一笑,激动得像是在大街上发现了别人掉落的银子似的,抱着几分紧张,迅速出手,从锅里又抓出了一块。 对于他那幼稚的行为,无羡无奈一笑,“别贪吃了,我们该回正厅了。” 柴胡“哦”了一声,将锅内剩余的杏仁瓦片,全盛在了碟子里。 哼!谁让墨竹鄙视他,一片都不给他留下,悔死他! 奚淼停下进食的动作,抬眼看向无羡,将失落的情愫隐藏在冷漠的语调中,“这就要走了?” “说得我好似不会回来似的。”无羡嗤笑出声,在他的眸底留下了一个转身离去的背影。 柴胡坏心眼地抬起手中的杏仁瓦片,向墨竹亮了亮,屁颠颠地跟在无羡的身后出了厨房。 …… 李霸在无羡离开后,捏紧了手中的茶盏,将茶一口饮尽,似是下定决心道,“南赣这一趟,我去了。” 朱寿双眼一亮,“真的?” 讲真,他都在思索备选的人了,毕竟对方是无羡的父亲,他不能以皇权压人。 没想到,之前表现得如此滑不溜手的李霸,竟然同意了。 真是大大的惊喜啊! 李霸的眼中却不见半分喜悦,难得板起脸来,连眼角的笑纹都浅淡了不少。 他做了个手势,招来刘安道,“你去将这些年的账册取来。” 刘安一愣,随即恢复常态,躬身而去。 朱寿放下手中的茶盏,“我对岳父大人自是放心的,这账册就不必……” 李霸摆了摆手,打断了他之后的话,双眼迷离,陷入了自己的回忆: “当初,我是花马池的总兵,虽说手握兵权,可是成天提心吊胆的,不知啥时候小王子大举来犯,落个马革裹尸的下场,留下姐儿一人孤苦无依的。 “所以,听说她与何关捣鼓出了清露,打算开一家铺子,我的心里是一万个支持。好歹是个营生的路子,即便哪天我不在了,也不用担心她会流落街头饿肚子。 “哪成想,她的生意越做越好,铺子越开越多,从宁夏一路向西,开到了肃州和哈密,甚至打通了西域的商贸。 “这些年她确实赚了很多钱,说是富甲宁夏也不为过,但是她花得也不少,没见她添加几件衣衫、几套头面,所有赚来的钱几乎全花在了我的身上,花在了赤木口。 “在各处要道埋下了上千坛陶瓷雷,给所有的士兵配备最精良的火器,还给退役的老兵安置生活……” 李霸突然收回思绪,话锋一转,“我同圣上说这些,并非倒苦水,也非求功劳,只为求一个安稳。 “我这闺女自小长在边疆,骑烈马,猎豺狼,擒贼寇。对她来说,习惯用拳头来解决麻烦,学不来酸丁的那些弯弯绕绕的,最是容易得罪人。 “我去南赣的这些日子,没法照拂到她,若是她遇到了什么过不去的坎,求圣上看在这本账册的份上,给她留一条活路。” 说着,他接过刘安取来的账册,双手捧到了朱寿的跟前。低垂的脸隐没在阴影中,藏起了他泛红的眼眶。 “无羡是我所爱之人,我自当用尽一切之力护着她。” 朱寿边说边起身,想将李霸扶起,但是李霸固执地保持着跪姿,将手中的账册举过头顶。 朱寿无奈,只能先将账册接过来。 账册是用磁青纸做的书皮,厚度足有两节手指那么厚,拿在手中沉甸甸的,每一页都承载了一位父亲对女儿浓浓的爱意。 朱寿翻开扉页,自正德五年开始记载,那一年李霸为女请功,被诬冒领军功,贬去了赤木口,给的都是周边卫所不要的伤残士兵,仗还没开始打,就支出了一大笔药费。 那群卫所的人,为了讨好被无羡得罪了的杨一清,调拨人手不积极,布置任务却是很积极,要求赤木口在三个月内加固营地。 面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李霸父女为激励士兵改善了伙食,每日烹杀十来头羊,一笔笔看着数额不大,一个月累计下来也不少了。 之后是各种工坊的建造费,有用来生产火药的,有用来烧制陶罐的(那是用来做陶瓷雷的),同时还有各种原料的购置费。 为了省钱,硝石是偷偷去附近的盐碱地挖的土,运回来后自行提炼。所以,账面上没有记录采购费,只记录了人力和运输的成本。 与兵仗局合作之后,太监马忠大方地给了铁矿和炭矿,采购费是省了不少,但是矿产需要自行开采,招收了不少流民,人力成本大幅地提高了。 随后的几年,研制各式火器,给士兵替换精良的装备,更是令开支暴涨,花钱如流水一般。 世人只看到了狼煞军神勇难当,却不知在背后,他们用了多少银子,砸在了精良的装备与优渥的待遇上。 别的不说,单单日日宰羊吃肉这一点,就不是其他军营能够办到的,即便是朱寿的亲儿子——神机营——也办不到。 朱寿合上了账册,看着匍匐在地的李霸,觉得鼻子有些发酸。 虽说李霸父女俩做的这一切,并非是为了守护大明,而是为了在敌人的银威之下,努力地活着…… 很卑微的一个诉求,却胜过了那些经常将“忠君报国”挂在嘴边的文臣与武将,谁都不能指责他为大明做出的贡献。 “李爱卿的账册,朕已经收下了。”朱寿肃着一张脸,脸上从未流露出此等的真诚与郑重。 这一刻,他与李霸不是翁婿间的托付,而是君臣间的陈诺。 第308章 半个熟人 “只要朕在一日,一定保你女儿一世无羡!” 言毕,朱寿再次俯身去扶李霸,这一回,李霸没再拒绝。 朱寿像是个晚辈,恭敬地搀扶着他重新入座,“此去南赣,不知是否是敌人设下的陷阱,岳父大人须得多加小心,所需人马与装备,尽可在神机营中调拨。” 李霸也不客气,兵马、粮草和装备,趁此机会,一个不落地全都提了出来。待无羡回来时,就听他俩在讨论出兵的具体事宜,朱寿几乎是有求必应。 无羡一愣,之前她爹还找了各种托词,想要赖掉这份吃力不讨好的差事。没想到她才离开了一会儿,居然改变了主意,莫非她错过了什么? 被她猜中了! 只是,无论是李霸,还是朱寿,都不会将之前那番类似临终托孤的承诺告诉她。 那一夜,无羡宛若回到了儿时,没心没肺地搂着她爹的手臂,尽情地撒娇,说着体己的话。一直到四更多,才恋恋不舍地离开,赶在大臣朝会之前,混入了交接班的禁军中回到了豹房。 李霸闲了好一阵,终于有仗可打,手早就痒痒了,领了兵马和装备之后,就迫不及待地出发了。 几乎是前后脚,文宜也领兵去了北边。锦衣卫都督的位置随即空了出来,朱寿交由钱宁暂时接管。 钱宁本就是文宜的前任,对锦衣卫的内部运作非常熟悉,由他暂管最合适不过。 怕就怕,他做得太好了,让他重新获得了朱寿的青睐。 权力放出去容易,再要收回来可就难了。 文宜留了个心眼,在临走之际,提拔了他的外甥朱澄,以免让钱宁趁他不在时,在要职上安插亲信,排除异己,彻底掌控了锦衣卫。 他妹妹的婚事是他做主的,嫁给了他最得力的下属。可惜那人福薄了些,死在了剿匪的作战中,让他妹妹年纪轻轻就守了寡,不久也跟着去了。 他心有亏欠,就将这个外甥留在身边,当作亲身骨肉来养,亲自教授武艺。 他得宠之后,认了朱寿为义父,让外甥一同改了国姓,名为朱澄。 都说外甥似舅,别说,朱澄和文宜真有七八分相似。 文宜将豹房的保卫工作全权交由朱澄负责,让他在朱寿面前日日晃着,朱寿才不至于将他给忘了。 文宜考虑得周全,可是他没料到的是朱澄的性子,实在是太闷了。 看着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本该是活泼好动的年纪,哪成想,整日里却是故作老成,脸上像是刷了厚厚的浆糊似的,表情寡淡得很,话也少得可怜,三拳打不出一个闷屁来,就同一个不会说话的人偶似的伫立着,存在感极低,很容易让人忽略。 无羡倒是对他饶有兴致,观察了他几天,故意逗他道,“你整日不说话,不会闷吗?” “寝殿之内,不敢喧哗。”朱澄答得一板一眼。 “你不闷,我闷啊,陪我聊会儿天呗!” “卑职不敢逾越,请美人恕罪。” 同她说两句话会死吗? 看看人家张简,整日里叽叽喳喳的,跟只画眉鸟似的,聒噪到张永都想把他的嘴给缝上了。 朱澄这种性子…… 真是古板到不讨喜啊…… 虽然朱澄年纪尚小,朱寿见无羡对他如此感兴趣,仍是有些吃味的,但见她碰了个软钉子,又觉得好笑起来,“终于有你搞不定的人了!” 无羡如同小孩子负气一般,瞪了朱寿一眼。 好吧,既然人家只谈正事,她就同人家聊正事呗! 收起眼中的轻浮,正色道,“查到是谁在背后教唆皇后来豹房闹事的了吗?” “没有……”已经过去两天的时间了,却未有丝毫有效的进展,让朱澄感到一阵羞愧——是他失职了! “此事,怕是只有皇后身边亲近的几人了解,暂时无法将其买通。”朱澄微微抬眸,往向无羡的目光带着询问,“是否从中挑个人,寻个错处,将其拿下诏狱细细审问?”如此效率最高。 无羡望着一本正经要织罗罪名、扳诬良人的朱澄,嘴角不由地一抽。 本以为他是个有原则、有底线的好少年,行事手段之毒辣,同那些臭名远扬的酷吏没有任何区别,不愧是锦衣卫出来的。 “如此大动干戈,怕是会打草惊蛇。我倒是有个主意,你可以试试。” “什么主意?”朱寿来了兴致。 “皇后身边的宫令女官,与我算是半个熟人,到时候只要……” 当朱澄听完无羡的整个计划后,原本肃穆的神情不禁龟裂了,多了一抹不自然的红晕,“这怕是不妥吧……” “有什么不妥的?”比起你动不动抓人回来严刑拷问,她的手段已经温和许多了,再说了,“完成任务才是首要目的。你加入锦衣卫的时候,难道没有接受过关于暗探的培训吗?” 这个真没有…… 他是由他舅舅引荐的,十岁时就挂职锦衣卫,一开始就任的就是高职,起点远非常人能比,对于这些基础的培训,真的从未涉及过。 毕竟谁都不会傻缺到,让一个空降的太子爷去做危险的暗探吧? 但是在圣上面前,他不敢承认,不然便是承认他的无能,说不定还会牵连到他舅舅,给圣上留下一个“识人不清,任人唯亲”的坏印象,只能硬着头皮将这个任务给应了下来。 朱寿见他迈着沉重的步子离去,忍不住笑出声来,“以朱澄的性子,真不适合这个任务,多半得办砸了,还不如让马哲去呢,再不济张简也行啊!” 马哲垂眸而立,状似未闻,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张简却有些跃跃欲试,想要请缨,被张永甩了个凌厉的眼刀,已到喉咙口的请辞又给咽了回去,老老实实地垂下头,眼观鼻,鼻观心。 无羡挑了挑眉,“别说,这事只有朱澄最合适不过,像他这种直来直去的性子,才不会有人怀疑他会使出什么手段来。” 朱寿翘起了二郎腿,“小无羡竟然如此说了,那我就敬候佳音了。” 第309章 朱澄请人 朱澄离了豹房,根据这几日收集到的情报,梳理了一下宫令女官每日的行程。 每日大部分的时间,她都得伺候在皇后的身边,协助她料理后宫诸事。 此刻年节在即,她有许多事宜要与各司交代,离开坤宁宫的机会自然多了起来。 朱澄在她的必经之路上,选了最为偏僻的一段候着,看着她的身影自转角出现,越走越近,他的心跳渐渐快了起来。 第一步,让手下引开宫令女官身边的小宫女,这个很简单。 可是,第二步就有些困难了…… 他真的从未做过啊…… 不过…… 为了完成任务,没有做过也得做! 朱澄咬了咬牙,扯下了刀柄上装饰性的穗子,扔向了宫令女官,不偏不倚落地在了她的怀中。 宫令女官本能地将其接在手中,定睛一看,居然是一串刀穗,心里咯噔一下,一股凉意顿时袭遍全身。 宫里的女子都是皇上的人,得为皇上守身如玉,万万碰不得外男之物,不然,即便长了一百张口也说不清了。 是谁想要祸害她? 宫令女官的脑中闪过一个又一个人名,来不及一一筛选,对于此刻的她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她像是躲避瘟疫一般,立刻将手中的危险物品扔到了墙角,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躲在角落观察的朱澄,嘴角不由地一抽。 这人怎么没按照李美人的剧本来呀? 之后该怎么办? 眼看着宫令女官,即将走出这条僻静的巷道,再拖延下去,即将措施下手的机会了。 朱澄急不暇择,从躲藏的角落里窜身而出,拦在了宫令女官的身前,将毫无防备的她吓得冷汗涔涔,张嘴就要呼救。 朱澄的速度比她更快,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捂住了她的嘴巴,将她扯到了墙角。 随即脚尖一勾,将地上的刀穗勾了起来,塞到了她的手中,低沉的声音透着浓浓的威胁意味: “刀穗上已经印下了你的指纹,你若不老实,将人喊来,便落实了勾结外男之罪!” 宫令女官收起眼底的慌乱,让自己冷静下来。虽然她表现得相当配合,朱澄仍未放下戒心,依旧紧紧地捂着她的嘴,保持了警惕,“李美人要见你,让你找个借口去豹房一次。” 原来是李美人要找她,怪不得要用刀穗作为引子,只是这个办法实在卑劣得很! 宫令女官捏紧了拳头,硬压下心头的怒意,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朱澄见目的达到,做贼心虚的他不敢久留,立刻放了宫令女官,一个闪身消失在了巷角,飘忽的身法连一个浅淡的脚印都没留下,像是从未出现过一般。 宫令女官摊开空了的掌心,苦笑了一下:那只印了她指纹的刀穗,也随着那名锦衣卫一同不见了。 那可是她的把柄! 看来那个李美人,不见也得见了! 幸好最近忙着年节的家宴,其中不少事宜需要与御用监太监张永沟通,很容易就能找个正当的理由去豹房。 待无羡接见宫令女官的求见时,她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以标准到无可挑剔的仪态,恭顺地行了一礼,“奴婢见过李美人,不知李美人召见,有何吩咐?” 神色是恭敬的,态度是顺从的。 至于语气嘛…… 虽然掩饰得很好,还是藏着一丝让人不易察觉的薄怒。 无羡毫无羞愧地将锅甩给了此刻正站在她身后的朱澄,“我让朱澄来请你,若有不周之处,还请见谅。” “奴婢不敢。” 是不敢,而非没有。 虽然她低垂着头,让人瞧不出眼底的神色,但仍能从她挺直背脊的傲气中,品出一抹淡淡的抵触的情绪。 这便是身为女官之首的底气吧! 无羡在心里呵呵一笑,也不戳破她,直接道明了意图,“我此番找你来是想了解,前几日皇后来豹房请命,到底是收了谁的唆使。” 宫令女官一愣,随即将头垂得更低,“奴婢只是一名女官,不敢随意揣度皇后。” 哎,在宫里待久了的人,胆子都有些小,得先让她放下戒心,才能有效地进行沟通。 “那个躲在背后唆使的人,将皇后当成了棋子,可见其用心之险恶。你顾左右而言他,是不是在包庇那个教唆者?” “奴婢不敢。” “我看你是敢得很,说不定啊,那个教唆者就是你!” 无羡一边说着,一边用着特质的铜夹,夹着手中的胡桃,随着“卡”的一声脆响,坚硬的外壳瞬间碎裂,化作好几瓣剥落下来。 不是威胁,胜似威胁。 “美人冤枉!”这回,宫令女官真的是怕了,额头几乎贴到了地面。 “冤不冤枉,可不是由我决定的。我同你打个赌,若是我继续追查那个教唆者,陆续会有证据跳出来,全都指向你,你信不信?” 不用打赌,她信! 宫令女官只觉得后背的衣衫,都被冷汗浸湿了,被风一吹,冷彻心扉。 “在坤宁宫,能影响皇后的统共就这么几个人,说实话,你是第一个被我排除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宫令女官动了动唇,咽下了一道无声的叹息,没有吱声,无羡替她回答道: “你在一众女官中的地位是最高的,却也是最尴尬的。距太后将你赐给皇后已有十年,十年足以慢慢侵蚀一个人心。 “对太后来说,你已经是皇后的人了,不可信了。而对皇后来说,你仍是太后的眼线,也不值得信任。 “你想两面都不得罪,却两面都不得信任。在坤宁宫,你甚至没尚寝女官更得皇后的宠爱。” 她也曾嫉妒过憨傻的尚寝女官,如此轻易就能获得皇后的信任与宠爱。 可她是宫令女官,她的身份,她的职责,不允许她对皇后说出天真无邪的话,做出憨傻无脑的事。 纵是被人误解,心有万般的无奈,又能如何? “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奴婢既然身为宫令女官,辅佐皇后,便不会做出出卖皇后的事来。” 第310章 想出宫吗? 无关信任,无关宠爱。 这是她身为宫令女官所恪守的原则。 以及…… 最后的倔强! 无羡欣赏有原则的人,“我无意与皇后对着干,只是,想在这后宫好好地生存下去,就得揪出藏在幕后的对手。你是个聪明人,应该明白,那人对我、对皇后,都是一个威胁。” 宫令女官紧紧抿着唇,依旧一言不发。 无羡眉头微拧,不明白她还在顾虑什么,不过通过分析,不难缩小范围,“不引人注意,就能影响皇后的,怕是只有她最信任的尚寝女官了吧。” 话音刚落,便见宫令女官的手指,几乎不可见地颤了一下。 看来被她猜对了! 宫令女官虽然不喜尚寝女官的做派,但也不愿看着她蒙受不白之冤,“杏儿为人耿直,此事怕也是受人挑唆的。” 无羡对她的解释不置可否,突然以闲聊的口气,换了个话题,“你的年纪也不小了,坐在女官之首的位置上看似风光无限,却是步步如履薄冰,稍有不慎,就能被人寻出错漏,取而代之。” 自古成王败寇,被拉下马的,哪一个能有好结局? 这是宫令女官埋藏在心底最忧虑的事,此刻被人说破,身子不由地一僵,再也傲气不起来了。 风光的从来不是她,而是她所处的高位。有多少羡慕她的人,就有多少想她死的人,其中有躲在暗处的敌人,也有与她状似亲昵的密友,一不留神就会落入对方设置的陷阱,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突然,她觉得有些累了,“这是每个宫令女官的结局。”她也不会例外。 “如果我说,我能助你离开皇宫呢?” 宫令女官被这么一问,一愣,“真能离开皇宫吗?” 无羡没有整面回答,而是问道,“离开皇宫后,你想去哪儿?” 是啊,她能去哪儿? 她自小被卖入皇宫,早已忘记了双亲的模样,即便联系上了又如何,他们早已有了自己各自的生活,又怎么会收留于她? 说不定会迫不及待地给她张罗一门亲事,收一笔不错的彩礼。 以她的年纪,早就过了适婚的年龄,最好的结局,也就是给一个糟老头做填房了。 在宫内待了那么多年,她住惯了桂殿兰宫的气派,穿惯了妆花云锦的华丽,吃惯了凤髓龙肝的珍贵,喝惯了化雪煮茶的雅致,更是做惯了发号施令的人上人。 即便这些不是她心中真正想要的,也已成了她身上难以割舍的一部分。 离开这一切,她真能甘于平庸吗? 呵呵,是她奢望了…… 无羡将她低落的背影收入眼底,“其实,你可以跟着我混。” “奴婢终究是皇后的人,一仆不侍二主。”宫令女官音色浅淡。 无羡的嘴角一抽,犹豫着:自己是不是该夸奖下对方的忠臣? 可惜,皇后不知道…… “我没有让你背叛皇后的意思,我指的是离开皇宫后。” 宫令女官第一次抬起头,望着无羡的目光带着几分迷茫。 无羡的目光投向窗外,望着宫外的方向,继续道,“我一直想办个织坊,将农闲的妇人召集起来,给她们的生活多一份收入,同时,也给在灾难中流离失所的女子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你知道,我手下的管事都是男子,男女毕竟有别,这事交给他们多有不便,所以一直都没办起来。你若是出宫了,愿意替我办事吗?” 喁喁的语句,织成了一幅美好的画面,让宫令女官沉浸其中,未及细想,便脱口而出,“奴婢愿意!” 虽然,只是让她做个普通的管事,远不及她在宫中有权有势,但却不用整日提心吊胆的,像个刺猬似的,竖起一身的尖刺,提防身边的每一个人。 遇到不顺心的事,可以肆无忌惮地抱怨两声。 遇到不顺眼的人,可以无所顾忌地嘲讽两句。 偶尔任性一回,恣意一回,放肆一回,就像是杏儿那般,活得随性而自在。 她的眼中充满了希冀的光,如同孕育着新芽的枯枝,整个人都多了几分生气。 无羡看着她的变化,勾唇一笑,“那就将那个挑唆她的人找出来,同时培养一个人,代替你,留在皇后的身边。” 还是要让她在皇后做细作吗? 宫令女官打了个激灵,瞬间从美梦中清醒了过来,将自己拉回了残酷的现实。 无羡知道她在顾忌什么,澄清道,“我不是让你出卖皇后,只是让你在有人利用皇后,对我做出不利的事情前,对我预先提个醒。” 幽幽一声的叹息,充斥着难言的无奈,“不是每一次皇后想对我下手的时候,皇上都能及时护着我的。我也只是想求自保罢了……” 宫令女官看着眼前遥望宫外碧空的女子,这一刻,她从这个在令人羡慕的宠妃身上,仿若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一个在漩涡中努力挣扎的…… 可悲而无奈的人…… 出于同情也罢,为了自己也罢。 这一回,她没有再推脱,恭顺地应了一声“是”。 待她离去之后,朱寿从屏风后走了出来,无语道,“何必如此麻烦,将她拿去诏狱关上一阵,保证她老老实实的,想让她做什么都成。” “皇后是个没主见的,那么些年能将后宫管理得井井有条,靠得就是此人。除了能力之外,她的秉性也是我所欣赏的。这人我可是向你定下了,等她查清是谁教唆的皇后,就想办法替我将她弄出宫去。” “你还真要将她弄出宫去啊?” “不然呢?”无羡公子言必行,行必果。 朱寿揉了揉鼻子,不敢承认自己之前真的以为,无羡是拿出宫为诱饵,哄骗那个女官的,毕竟要放宫女出宫,可比想象中的还要麻烦。 “你若真的欣赏她,为什么不把她留在身边。以你如今的身份,是时候给你安排一个女官了。” 无羡摇了摇头,“她都说了‘一仆不侍二主’,与其在身边留下一个摇摆不定的人,不如让她去宫外,做更有意义的事。” 第311章 检校出事 更有意义的事? 是指建立织坊吗? 与香料和瓷器的生意相比,织布得来的利润低了不少,除非…… 朱寿双眼一亮,“你想将布匹贩卖到海外?” 无羡点头默认,“相比于瓷器和茶叶,处于战乱中的日本急需的是布匹和粮食,即便是最普通的,都能赚取不错的收益。” 不止是日本缺布,北元也一样。 朱寿不解,“既然利润颇丰,你从前怎么没做呢?” “不是有规定,民间织机,机户不得逾百张吗?若是规模发展不起来,投入多,收益少。与其花费这个精力,还不如做别的营生。若是从江南收购布匹赚取差价,单单是运费上的支出,就划不来了。” 朱寿挑眉,“那么现在呢?” 无羡轻哂,“现在不是有你做我的靠山吗?” 她的依赖,极大地取悦了朱寿。能让自己的女人,尤其是如无羡这般能谋善断不让须眉的女人开口求他办事,是极富成就感的一件事。 他一把搂过无羡的腰肢,将她抱了起来,放在了腿上,“小无羡是不是该支付些报酬?” 无羡笑得眉眼弯弯,“你要什么?” 朱寿勾了勾唇角,刚刚拉近两人的距离,马哲垂着脑袋,疾步而入。 好事被人破坏,任谁的心情都好不了。朱寿不悦地沉下了脸,凌冽的目光如刀子一般落在马哲的身上。 若是他没有要事禀报,他就死定了。 马哲盯着摄人的目光,回禀道,“奚淼来信,说检校被抓起来了。” “就是那个请我们吃卤味的?” 朱寿对他有些印象,这人意懒心慵,好逸恶劳,还有些仗势欺人,身上的缺点不少。 不过,看他对无羡的态度转变就知道,他这人能屈能伸,趋利避害,真要说他会犯什么大事,朱寿却是不信的,不觉好奇起来,“他怎么了?” “他杀了武成卫的一名士兵。” 朱寿无语:怎么杀了人了?还是个士兵!这人究竟是有多不靠谱啊?! “如今检校羁押在哪儿?”无羡问道。 “在顺天府。”马哲答道。 朱寿顿觉怪异,“京师出了命案,理应由锦衣卫或是刑部拿人才是。”更何况,李元芳作为他的上司,更该避险才是,怎么掺和进入了? “刑部的人确实是去拿人了,只是李府尹觉得此案疑点甚多,将人给留下了。”马哲答道。 “有何疑点?”朱寿问道。 “检校与被杀的士兵并不相熟,事发之前仅在酒楼外吵过一架,杀人的理由不够充分。”马哲答道。 朱寿品出了一抹阴谋的味道。前几日,他与无羡才让检校去查伶人和赣商的关系,没几日他就出事了,不明不白地杀了人,其中必有蹊跷,不觉正色起来,“此事你与朱澄一起私下查访,务必将来龙去脉查个清清楚楚。” “是!——” 两人领命而去,刚出了西华门,马哲见朱澄走的并非顺天府衙的方向,狐疑道,“你要去哪儿?” 朱澄理所当然道,“自然是去锦衣卫着人调查。” 马哲无语,“锦衣卫如今可不是由你舅舅都督,你调用人马,不怕钱宁暗中给你下绊子?” 朱澄虽然有些愚直,却非全然不懂人情世故,对他舅舅与钱宁之间的过节比旁人更明了。 之前,他舅舅是被钱宁引荐给圣上的,却过河拆桥,抢了他的宠,夺了他的职,心里不知怎么嫉恨着呢! 这次钱宁重掌锦衣卫,必然会排除异己。舅舅在临走前便慎重交代过他,让他小心身边的人被钱宁收买,平日尽量待在豹房,少回卫署,省得被找麻烦。 看来,锦衣卫的人是用不得了。 “那该如何查访?”朱澄问道。 “先去了解案情。” …… 顺天府。 李元芳的案前堆了不少文书,但是他一本都看不进去,满脑子都是检校的事。 他观察了这人好一阵,虽然仗着官身,没少收受贿赂,但那也是别人自愿给的,倒也没主动敲诈勒索过,更别说是杀人了。 难道是得罪了什么人,被陷害了? 他不过就是个不入流的芝麻官,放在高官云集的京师,根本就没眼看。想要捏死他,还不是跟捏死只蝼蚁一般轻松?谁会如此大费周章,去陷害他? 怎么想,李元芳都想不通,直到马哲的到来,方才抓到了一些关窍。 检校并非问题的关键,他只是一个饵儿,幕后之人真正想要对付的,说不定是无羡公子。 李元芳将马哲请到了客堂,让吏目奉上茶水,望了眼马哲身边的生人,见他年纪轻轻,尚未及冠,便已穿上了飞鱼服,可见在锦衣卫地位不低。 李元芳开门见山,“两位此来,可是为了检校之事?” “正是。”马哲没有提朱寿的口谕,只是借着无羡的名义道,“检校与我家主子走得亲近,主子想弄明白,他是否因此受到连累。” “此案确实有诸多疑点,索性人尚在顺天府,具体的还需问他本人更为明了。”说着,便带着两人去了大牢。 关押检校的是一件独立的牢房,收拾得还算干净,地上铺的稻草是新换的,马桶也特意清洗过了,没有闻到别的牢房那股子粪臭与霉味混合的恶臭。 可见,在能力所及的范畴内,李元芳还是给予了检校一定的关照。 马哲扫视了一圈,才在墙角的阴影中,发现了目光呆滞的检校,即便听到了牢门的开启声,依旧无动于衷,低垂着脑袋的样子,像极了一只丧家之犬。 他的脚边放着一碗早已凉透的牢饭,洁白的米粒上盖着白菜炒肉丝。虽说肉丝是少了些,总算是见了荤腥,比隔壁牢房的馊饭馊菜,好了不知道多少。 “无羡公子让我来看你了。”马哲道。 检校这才抬起头来,在昏暗的光线下,认清了来人确实是无羡身边的亲随,瞬间跳了起来,一把抱住了马哲,比见到了自己的亲爹还要激动,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你可一定要救救我啊,我真没杀人,是被冤枉的啊!” 第312章 牢房探监 马哲脸一僵,忍着想将检校一脚踹开的冲动,耐着性子安抚道,“是主子让我来探望你的,主子是相信你的。” 检校心里一暖,“我就知道,无羡小弟最是重情重义。” 想当初,他能将一个楚馆馆长救出来,还救不出他来吗? 他的眼中顿时充满了希望。 马哲见他情绪稳定了下来,立马掰开了他缠在身上的手爪,不动声色地同他拉开了安全的距离,正色道: “将你与那死了的士兵发生冲突,到被人抓获之间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于我听。任何一个细节,都有可能是你翻案的关键,切不可有遗漏,或是隐瞒。” 检校郑重地点点头,陷入了回忆之中,“那日,我跟踪那个伶人臧贤到了酒楼,见他订了一间雅间,弄得神神秘秘的。 “我想啊,他肯定是要见什么重要的人物。于是,装成醉酒的样子,冲入了雅间,想要瞧个究竟。 “想不到踹开门一看,臧贤居然不见了,只有一个衣着破旧的大头兵,坐在那里吃东西。 “我本想借着醉态,将这事敷衍过去就得了。谁料到那个大头兵脾气大得很,不依不饶了,我俩就吵了起来。 “我又不傻。论起拳头来,肯定不是那个大头兵的对手。索性越闹越大,惊动了酒楼的掌柜才得以脱身。 “本以为,这件事就到底为止了,哪成想,居然有人借机陷害我! “当天晚上,我带人巡夜的时候,一时尿急绕进了一个巷子里。刚方便完,就觉得脖子一疼,被人给打晕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就看见身边躺着那个大头兵。他的脖子上被人砍了一刀,噗噗地往外喷着血,身上的衣服都被染红了。 “我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时,五城兵马司的人就把我给围起来了,说我杀了他们的人。 “就我这细胳膊细腿的,怎么会是那大头兵的对手。我俩若是真刀真枪打起来,他杀我还差不多。 “可是,当时杀人的凶刀就在我的手上。我真是百口莫辩,这让我怎么说得清啊!” 说着说着,又一把抱住了马哲,“我与那个大头兵又不认识,放着好好的检校不做,去杀他干什么? “我也是读圣贤书的,怎么会杀人呢?你说,是不是啊?!” 别以为马哲不知道,他不知道做了多少违背圣贤之道的事了,居然还敢拿这说事,亏不亏心啊! 不过除了这一点,检校所说的还是比较可信的。 马哲正要细问,突然听到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抬眸看去,来者穿着差役的青衫,腰间别着大刀,却非顺天府衙的人,心里已有八九分猜测,拱了拱手,依旧以探寻的口气问道,“不知几位是……?” 领头的斜眄了他与朱澄一眼,冷哼道,“顺天府的牢房里,都是些什么玩意儿!” “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朱澄从未被人如此轻慢过,又是年轻气盛的年纪,脾气瞬间就上来了,正要掏出怀中的腰牌,手被马哲给按住了,对他摇了摇头,让他稍安勿躁。 领头的将他俩的隐忍看在眼里,心里愈发不屑起来,“不就是两个锦衣卫的走狗吗?手倒是伸得挺长的。” 说着,他取出一张文书,在马哲面前亮了亮,“看到没?这是刑部抓人的文书,还不闪一边去,别妨碍咱们办公!” 马哲和朱澄对视一眼,没想到刑部的人出手如此之快,竟然连拿人的文书都办下来了。 领头的仰着脖子,得意地将文书收好,对着手下使了个手势,“拿人!” 检校立刻慌了,像是一个溺水者,将马哲当作了唯一的浮木,紧紧地抱着不愿松手。 顺天府有李元芳,断案公正严明。 锦衣卫有无羡,那是他兄弟。 刑部有什么?啥都没有! 论起屈打成招的手段,却不比锦衣卫差多少。他去了那儿,岂不是死定了? “我不去刑部!不去刑部!”检校发疯似地吼了起来,眼中充满了绝望。 他不想去,又能如何? 刑部的人已经冲上前来,一左一右,以强硬的态度,架住了他的双臂。 检校本就不善拳脚,又一日一夜没吃过东西,身子虚得很,哪是那群差役的对手,被人一扯,就从马哲的身上扯开了。 他仍不愿放弃,手无法动弹就用脚,一脚勾住了牢门的柱子,被对方狠狠地踹了一脚,疼得他眼泪直流,这才老实了些。 在他即将被拖出牢房的那一刻,马哲提醒道,“绝不能承认没犯过的事,不然谁都救不了你!” 检校含泪地点了点头,这个道理他懂,问题是,刑部的刑具不是摆着给人看的,就他这小身板,熬不住啊! “一定要来救我!!——” 检校的呼喊回荡在静谧的大牢内,听得朱澄很是闹心,“就这么让人,将他从我们的眼前带走了?” “不然呢?对方是拿着文书来的,难道让我等亮出身份,以权压人吗?” “有何不可?”朱澄憋着一肚子的气,“锦衣卫何时如此憋屈了,还需怕了刑部那群家伙不成?” “别忘了,锦衣卫如今由钱宁执掌!” 马哲的提醒,如一盆冷水泼下来,让朱澄冷静了不少,但是向来顺风顺水的他,依旧咽不下这口气,“我们背后还有……” 想到边上还有李元芳的人,圣上要他们暗中查访,不能暴露了,立刻改口道,“还有主子呢!” 钱宁算什么东西? 纵使他有心阻碍,只要圣上金口一开,还不得乖乖听命! “钱宁自然不敢造次,但是然后呢?他必然会将此事,算在你和你舅舅的头上。而刑部的人,也不会白白让我们将人带走,势必上书弹劾。你这不是为主子分忧,而是给主子找麻烦!” 朱澄抿了抿唇,无力反驳,只能收起气焰,“那我们之后怎么办?去刑部探监?” 幸好该问的,都问到了。 马哲沉声道,“下一步去义庄,死人是最诚实的,不会撒谎。” 第313章 义庄 义庄位于城郊,两人披着霞光,快马加鞭,赶在了日落之前到达。 朱澄往四周望了一眼,入目的尽是萋萋的荒草,看着一派萧条清冷的样子。 都已经到了晚饭的点儿,却连炊烟都没见到几缕,只有一间破屋孤零零地伫立着,还真是渺无人烟。 从匾额上看,那间破屋就是义庄了,斑驳的外墙上,覆盖着青色的苔藓。 一根槐树枝从墙内伸了出来,光秃秃的枝干如同干尸的手爪,枯瘦枯瘦的,带着几分难以言述的鬼气。就连迎面吹来的寒风,都比别处多了几分凄冷。 总觉得这风声中,夹杂了嘤嘤的低泣,似有还无。不知来自于远处的村庄,还是游荡的鬼怪。 两人下马进门,就见一个老汉坐在槐树下。也没个像样的桌椅板凳,捡了个木疙瘩,权当是杌子了。 他的本名叫什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只记得小时候闹灾荒,跟着爹爹逃难时失散了,迷失在了林子里,被前任仵工捡回了义庄,收作了养子,传授了手艺。 老仵工过世后,他顺理成章地接过了他的衣钵,一干就是一辈子。 此刻的他,手中拿着一叠黄纸,正眯着眼在剪纸钱,突然感到一片阴影笼罩下来,将他的视线给遮蔽了。 抬起眼眸,一时被耀目的霞光晃花了眼。待双眼适应过来后,方才看清来者,竟是两个矜贵的少年。 两人都不用亮出身份,单单是身上的那套精美的飞鱼服和配的绣春刀,就足够有威慑力了,不是他这么个卑贱的仵工,能得罪得起的主儿。 他忙站起身来,将手里的纸钱和剪刀随意搁在了木疙瘩上,理了理身上的衣衫,勉力挤出了一个僵硬的笑容来,“有失远迎。小老儿是此处的仵工,不知有什么能为两位大人效劳的?” 朱澄讶异地看着马哲,第一回见他收起了那如同拓印在脸上,万年不变的笑意。嘴角下垂的时候,多了几分肃然,显得官威十足,“被检校所杀的那个士兵尸体,是不是在你这儿?” 老仵工老实答道,“刚入木,就在里面。” “带我们去瞧瞧。” 老仵工望了眼天色,纠结道,“如今快入夜了,根据规矩,是不能开棺的,会打扰它们安息的。” 朱澄将手移到了刀柄上,“锦衣卫办事,你敢违抗?” 老仵工忙摆手解释道,“小老儿不敢,只是规矩是这么……” “你的规矩大?还是锦衣卫的规矩大?”朱澄的眼神冷了下来,他在刑部的面前折了面子也就罢了,若是连个仵工都摆不平,他这个锦衣卫千户也不用再当了。 老仵工抿了抿唇,没奈何,只能苦着脸,不情不愿地应了声“是”,领着两人穿过两排神像,毛发根根竖起,金刚怒目、跐牙裂嘴的样子,非鬼胜鬼。 一行人来到摆放棺木的地方,迎面是三排灵位,沿墙摆设着。各种姓氏的皆有,多半是无人认领的死者。 朱澄扫了眼屋内所摆的棺木,只有四口,狐疑道,“整个顺天府,就这几个死者?” 老仵工讪讪一笑,“送来这儿的,都是涉嫌人命案子的。对面还有一间,安放的是客死的异乡人,等待家人认领。” 忽悠人呢? 朱澄掌握着锦衣卫,别的不说,对顺天府每日死了多少人,还是有个数的,“就这么两间屋子,单单是每日死的流民,怕也安置不下吧?” 老仵工解释道,“如今李大人做府尹,招收了不少流民做工,死的人已经少了很多了。” 不过限于财力,招收的流民有限,还是有不少冻死饿死的。 通常确认死因无疑后,便用草席子一卷,直接抬去乱葬岗了。 留下的都是衣着讲究的客商,等待家人前来认领,好赚些赏钱。 当然,这是老仵工的小心思,就不必对两位官爷说了。 他径直走向了其中的一口棺木,木色是浅淡的黄,可见是新打造的,凑近了,还能从尸臭中辨别出淡淡的木香。 只见他工双手合十,向那棺材拜了三拜,那副样子比见着马哲等人时更为恭顺。 这是发自内心的敬畏,自然不可与对官爷的畏惧一概而论。 拜完后他推开了棺盖,一股血腥与腐臭混合的味道,刹时扑面而来,让人忍不住冰系蹙眉。 马哲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罐子,这是他出宫前,无羡特意吩咐了柴胡,给他制备的。 马哲打开瓶塞,倒出一片姜片,递向鼻头紧皱的朱澄,“含在嘴里,会好受很多。” “不用。”朱澄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在他看来,连这点味道都受不了,还做什么锦衣卫? 马哲没有再劝,将姜片丢入自己的口中,收好罐子,又取出一副肠衣手套,仔细地为十根手指,挨个儿套上,看得朱澄嘴角一抽。 这家伙不是东厂的吗? 怎么弄得比仵工还要专业? 看来,那些说东厂剥皮、削骨的传闻并非空穴来风,不然随身携带的器物,怎会如此齐全? 他不觉往后退了半步,给马哲腾出了验尸的空间。 时值隆冬,天气寒冷,人又是刚死的,尸体保存得还算良好。 马哲从上到下,仔细打量了棺材里躺着的死者一眼。只见他两鬓霜白,不算年轻了,估摸着,过了天命之年。 老仵工在旁介绍道,“脖子上的刀伤,是死者的致命伤,因为要入殓,被小老儿用线给缝上了。” 他的手艺真不咋地,针脚粗糙得很,缝得同个蜈蚣似的,横贯脖子,虽然擦去了血污,依旧显得狰狞可怖。 “死者还有别的外伤吗?”马哲问道。 “没了。” 马哲不置可否,从死者身上所穿的里衣看,只有领口一处染上了血迹,血量还不少,一直蔓延至胸口的位置,倒是与老仵工断言的死因相吻合。 马哲没有轻下断言,伸出手,从死者的头顶一直摸到脖颈,没有发现外伤。 接着,又剥去了死者身上的里衣,仔细查验了他的身躯。 第314章 打探消息 老仵工候在一旁,看着马哲查完前胸查后背。 当背部的衣领撩下的那一刻,入目的是一片颜色深沉的斑纹,赤中泛紫,从颈部一直蔓延至腰部。 老仵工忙不迭解释道,“这不是生前造成的伤痕,是死后留下的,叫做尸斑,每个人都会有的。” 这点常识,马哲还是有的。点了点头,表示明了。 他将死者的尸体重新摆正,套上衣服,又抓起了他的手,仔细查看起来。 只见死者的指甲平整,指如鹰爪,虽然不够粗壮,但是给人一种力量感。 虎口至掌心覆有茧,从位置上看,是舞刀弄枪留下的。只是如今不常练习,茧已变薄,可见武艺已经荒废了。 马哲的目光,又落在了他的指节上,有好几处肿了,还破了口子,都化脓溃烂了。 “从溃烂的样子可以判断,这不是外伤,而是冻疮。”老仵工道。 “那么冷的天,他作为一名巡逻士兵,不该只穿着一件里衣才是。他的外套呢?”马哲问道。 “染……染血了,下葬不吉利,小老儿就给他脱了下来……” 马哲的视线,落在了他领口的大片血渍上,落在白色的里衣上,显得特别醒目,“里衣也脏了,怎么不一起脱了?” 老仵工惺惺一笑,“总不能让他光着身子下葬吧?” “脱下的衣服呢?在哪儿?”马哲追问道。 “扔……扔了……” “真的扔了?”上扬的尾音,明显透着不信。 老仵工不敢与马哲的眼神对视,撇开了目光,刚想点头,只觉得眼前冷芒一闪,脖子一凉,朱澄的钢刀已然出鞘,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冰冷的触感透过了肌肤,感觉死亡近在眼前。 恐惧终究战胜了贪婪,老仵工咽了口口水,忙改口道,“没、没扔……在小老儿的屋里……” “带我去取衣服!” 老仵工不敢再欺瞒,被马哲与朱澄压着,来到了他的屋子,颤颤巍巍地走到墙角,打开了一个破旧的樟木箱,深躬着身子,将手探到了底部,费力地掏出了一件血衣来,恋恋不舍地交到了马哲的手中,求饶道: “小老儿一时迷了心窍,见这衣料不错,舍不得扔。想着,反正也是没人要的,打算洗洗,自己留着。小老儿知错了,两位大人看在我这把老骨头的份上,请饶了小老儿一次吧。若是失去了这份工作,小老儿就无处可归了……” 说着说着,声音都染上了几分哭腔,人也跪了下来。 马哲眸色淡淡,对他没有半分同情。抖开手中的外衣,在昏黄的第光下,对比了下血渍所在的位置,与死者里衣上的相吻合,确认是死者的无疑,只是…… 这面料着实好了些。 马哲的指腹,轻轻摩挲着死者的血衣,纹理相当的精致,可见是上等的缎子。 怪不得都脏得不成样子了,老仵工还是生出了贪念,想要私吞。 从未染血的地方可见,颜色鲜亮,多半还没浆洗过,是新做的,可不像是那个生着冻疮的破落老兵,能够穿得起的。 “你还贪了别的吗?”马哲沉声问道。 “真的没了。”老仵工苦着脸道,“即便他身上真有什么值钱的,也早就被衙门里的人摸了去,哪能留给小老儿啊!” 这句倒是大实话。 马哲对衙门的那群衙役还是了解的,最擅长的就是雁过拔毛,死者怀中的荷包自不必说,就连嘴里镶着的金牙,都能被他们撬下来,私匿了去,自然不会给老仵工留下什么值钱的东西。 这件外套之所以能留下来,一方面是因为扒了死者的衣服,太过显眼,明面上说不过去。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太脏了,洗不干净了,即便拿了去,也换不了几个钱,这才便宜了老仵工。 此时已经入夜,屋里的光线完全暗了下来,摇曳的烛光映照出窗棱上印着的槐树枝。婆娑的树影,如同正在招手的鬼影,阴森很很。 马哲无意与一个老仵工为难,该查的都查了,便收起了外套,离开了义庄,连夜去武成中卫军跑了一趟,找了熟悉的人,将死者的身份打听明了。 整整忙活了大半夜,待天亮城门开启后,立刻回城,又去了案发现场。 命案发生在城西,住的都是小康之家,不像城南那般聚集了众多商贩,相对清静,夜禁后基本见不到什么人了,倒是个杀人越货的好地方。 朱澄走到离案发现场最近的一户人家,正打算敲门,被马哲给制止了,“你就打算穿着这么一身飞鱼服,敲门问话?” 朱澄愣然: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马哲叹息一声,“这是一起人命案,为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人们大多都会选择隐瞒真相,置身事外。” “那我们该如何问案?” 马哲如同变戏法一般,弄来两身洗得泛白的粗布短褐让他换上。 他自个儿则弄了一堆价格低廉的梳子、镜子、针线、帕子和胭脂水粉,看着零零碎碎的,种类倒也齐全。 将货物全部铺在筲箕上,挑在肩上,马哲没有半分不好意思,扯开嗓子吆喝起来。 那副顺溜的样子,看得一旁的朱澄都傻眼了。若非知晓他的真实身份,还真当他是个走街串巷的返货郎呢! 一道道目光,被马哲的吆喝声吸引过来,朱澄站在他的边上,自然分得了不少的瞩目。 他的耳尖顿时红了起来,扯了扯马哲的衣袖,压低嗓音道,“要问案情,多的是办法!” 实在不行,将人拿下诏狱,将所有的刑法过上一遍。他就不信,撬不开他们的嘴。何须如此掉份儿,做那么丢脸的事儿! “这就是最简单的办法。”马哲淡淡一笑,继续吆喝起来。 陆陆续续有不少人被他的吆喝声吸引过来,其中以出嫁的妇人为主,也有正值妙龄的小姑娘,做丫鬟的打扮。 马哲就像是个地道的返货郎,笑容满面地向她们热情地推荐起货物,耐心地与她们讨价还价,一上午卖出去不少东西。 第315章 卖力表演 朱澄对于马哲这种自贱身价的行为很是不齿,装作不认识的样子,远远地退到了巷子的另一端,找了个小摊,要了个馍馍。 馍馍干硬,难以下咽,摊主特意送了碗茶水。但是,白送的茶水哪会用什么好茶叶,都是茶庄不要的茶梗子,不知道冲了多少道了水了,味道淡就不说了,用来盛茶的还是一只破了口的陶碗,差点将朱澄的嘴唇都给割破了。 他这是倒了什么霉啊? 朱澄愤愤地搁下茶碗,狠狠地咬了馍馍一口,冷眼看着马哲卖力地表演。 时间一晃而过,日头已上三杆。 一名眼圈发黑的妇人打了个哈气,推门而出,走到了马哲的跟前,随手翻看着筲箕里的货物。 懒散的目光显得有些无神,在那些做工尚算精致的梳子、绢花上一掠而过,突然停留在了一张帕子上。 那帕子绣着一朵荷花,用的是最普通的面料,最普通的绣线,最普通的绣工,没什么特别的,随意地丢在筲箕上,一脚掀起,露出了一枚铜镜,竟然是带着棱角的! 有什么铜镜是带棱角的呢? 妇人掀开帕子一看,是一枚八卦镜。 “大姐好眼力,”马哲见她感兴趣,极力推销起来,“这枚八卦镜可是我特意去玉皇阁,找道士念过咒的。” “灵吗?”妇人将这面八卦镜拿在了手中,细细端详起来。镜面打磨得还算细致,在阳光下泛着金色的光泽。 “玉皇阁的道士念过咒的,怎么会不灵?”马哲扬了扬下巴,那副自卖自夸的神情,像极了兜售货品的小贩。 “那我要请上一面。”妇人没说“买”,而用“请”,显得诚意十足。 “我这儿还有神像呢!”马哲从筲箕下侧的箱笼里,又掏出了一张画像来,画像中人身披道袍,手举宝剑,座下一头威武的吊睛猛虎张牙舞爪,正是擅长抓鬼的张天师! “大姐,我看你眼袋发青,昨夜怕是没睡好。将这神像一同请回去,贴在正对屋门的位置。有天师庇佑,保证您睡得安稳!” 妇人将神像一同收起,“你倒是准备得挺齐全的。” “前两日出了那么大的事,谁不想求个平安嘛!”马哲讪讪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个平安符,在妇人的眼前亮了亮,“如今流民多,乱得很,我也是被吓到了,一入夜就早早收了营生,都不敢出门了。听说府尹大人刚加强了巡逻,怎么没将那个歹徒给逮住?” “死的那个就是个巡逻的,自己都保不了,还能指望他们能保护咱们?”妇人拍了拍胸口,心有余悸,“你是没看到,那个人的脖子差点被人砍断了,流了一地的血,洗都洗不干净,血腥味一路飘到了巷子口!” 马哲沉下脸,煞有其事道,“听说枉死的人怨气特别重,会一直徘徊在死去的地方,直到害死他的人受到惩罚,才会离开!” 妇人的眼神微闪,声音也在不知不觉间染上了几分怯意,“凶手不是被抓起来了吗?那个……”妇人不敢将“鬼”字说出口,怕招来邪祟,只用口型表示了下,“怎么还在啊?” “没道理啊……”马哲沉思起来,突然右手握拳,捶了下左掌,“我知道了!一定是抓错人了,真凶逍遥法外,所以他才心有不甘!” “你不是认识玉皇阁的道士吗?要不要找他们来做场法事?” 马哲见那妇人穿的是旧衣,戴的是包银的素簪子,可见手头并不宽裕,故意刁难道,“那可得花不少银子,尤其是给这种冤死的厉鬼超度,少说也得五两!” 妇人一听,就被数额给吓退了,心里更急了,“那可怎么办啊?” “我听那些道士说啊,想要驱鬼,最好的办法不是做法事。” “那是什么?” “是替冤魂了却心愿,它没了牵挂,自然老实投胎去了。” 妇人看了四周一眼,见旁边没什么人,将马哲拉到了偏僻的角落,终于吐露了实情,“那一夜,我说不准真见到了真凶……” “怪不得那冤魂要找上您呢!” “还不如没见到呢!”妇人苦着一张脸,“你说我怎么那么倒霉,这种事就被我给赶上了?” 马哲学着神棍的口吻道,“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妇人叹息一声,继续道,“那一夜我听到窗外有动静,还以为是谁又在我家边上方便呢!你知道,这种事最讨厌了,我就准备了一盆洗脚水,想给那个家伙一个教训。哪成想,看到的不是随地方便的小贼,而是、而是……” “而是什么?”马哲追问道。 “就是那个死去的士兵!”妇人不安地绞着手指,继续回忆道,“那时候他应该还没死,黑灯瞎火的,连他身上的军服都没看清,还以为就是个流民呢! “见他躺在了墙角,怪可怜的,我便收了洗脚水,打算继续睡了,想不到眼睛刚合上,就听到一声惊呼。 “我忙爬起来打开窗子一看,就看到原先那家伙的边上,又多了一个人,有个黑影往巷子深处跑去了。 “那个黑影多半就是凶手! “躺着的那两人,我以为全死了呢,吓得我一晚上都没睡好。后来才知道,其中只有一个死了,另一个被当作了嫌犯。” “您看清那跑了的人长什么样吗?”马哲见妇人抿着唇,讳莫如深,继续忽悠道,“逮住了他,冤魂能够超脱,功德一件。不然,一个连士兵都敢杀的杀人犯在街上晃悠,谁能安心啊!” “可不是嘛!”妇人拍了拍胸口,又道,“可是,那夜真是太暗了,我就看见一个背影,或许只是一个被吓到的流民呢?谁知道呢……你说,我该怎么办啊?” 马哲表现得挺为难的,将手中的护身符给了妇人,“今日也是与您有缘,将这符纸一起收下吧!回头,您买些纸钱给那士兵烧去,多念几遍往生咒,慢慢化解他的怨气。” 妇人叹息一声,“也只能这么办了……” 第316章 再次返回 朱澄在锦衣卫学过唇语,即便离得远,听不懂马哲与妇人的声音,仍能了解他们所谈的内容。 待妇人离开后,朱澄将手中剩下的馍馍一丢,扔下几枚铜子,立刻上前与马哲汇合。 “照那个妇人所说,检校很有可能真是被冤枉的。可惜了,她自己都弄不清楚,看到的究竟是不是真凶。” 马哲缓缓收拾起了筲箕里的货物,神色淡淡,“那倒未必。” 朱澄不解,“怎么说?” “你还记得,那妇人在谈起她刚发现那个士兵的时候,错把他当作了一个流民吗?” 朱澄不觉得有什么问题,“那时候正值深夜,天色暗沉,看不清晰实属正常。” “不,她看清了死者当时所穿的衣服。” 马哲说得笃定,朱澄却是不信,“她就是个普通的妇人,没受过专业的训练,如何能在那么暗的环境中,看清死者所穿的衣服?” “她那时刚睡醒,没有点灯,夜间辨物的能力并没有她说得那么差。” “你怎么就知道,她没点灯呢?你别忘了,她还顺利地将洗脚水提到了窗口。”朱澄的反驳带着少年特有的倔强与逆反心理。 马哲竖起了两根手指,“原因有二: “第一、她在提到死者的衣服时,带着明显的不安情绪,说谎的可能性非常大; “第二、若是她当晚点了灯,在天色暗沉的深夜,必然会被藏在暗中的凶手发现,早该被灭口了,根本无法活到现在。” 马哲顿了顿,又提出了一个疑点,“一个打算拿洗脚水泼人的悍妇,突然收了手,你真相信她是出于同情?” 朱澄觉得自己被一个市井妇人戏耍了,不觉心头火起,立刻就想找回场子来,“我这就去将她抓了!” “你又打算严刑拷打?”马哲摇了摇头,“锦衣卫抓人,必然引动各方注意,是下下之策。不急,我有更好的方式。” 还有什么能比刑讯逼供更简单、更迅速、更便捷的办法吗? 朱澄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出来。看着马哲将扁担挑了起来,做出了收摊的架势,朱澄快步跟了上去。 他倒是要瞧瞧,那个马哲能翻出什么花样来。 …… 是夜,月黑风高。 两人再次回到了妇人的门前。 朱澄看着再次变装的马哲,嘴角不由地一抽,往边上挪了两步,一副嫌弃的样子,“这就是你想到的办法?” “好用就行。” 看着马哲嘴角勾起的笑容,朱澄觉得后背一凉,再次往边上挪了两步,与他进一步拉开了距离。 锦衣卫中有不少人,是从东厂调拨来的。朱澄细细回忆着他所认识的人,行事都规规矩矩,没一个像马哲这般不着调的。 这性子,倒是让他想起了一个人来。 没错!就是李美人! 至今他仍记得,李美人让他去找宫令女官时的情形,简直是无比的尴尬。 果然是近墨者黑,她身边的人也没个正形的好东西,心都是黑的! 就连那个看似老实本分的柴胡,都不是个正常人。有一次他去厨房,看见他在杀鱼,那冷漠的眼神与犀利的刀法,愣是让他感受到了东厂动用极刑的既视感。 怪不得李美人麾下的狼煞军所培养的军医,虽然各个都是医术高超,但是很少被称作是“神医”,人们更习惯称他们作—— 白无常! 心里下定决心,一定要与李美人及其手下,保持安全的距离,朱澄再次远离了马哲半步,往墙角的阴影中缩了缩,目光锁定在妇人家那扇紧闭的大门。 也不知等多久,眼皮子都开始发沉了,忽听得“吱呀”一声,紧闭的双门终于裂开了一条缝! 门开了! 妇人出现了! 只见她举着一根白色的蜡烛,烛光在微风中摇曳,将她的脸照得如蜡惨白。 她先是探了个脑袋出来,左右望了一眼,确认没人之后,方才迈出了一只脚,从门缝里侧身而出,走到了墙角的位置。 她的头顶正对着一扇窗,那儿正是士兵被害的地点。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祟,她总觉得地上透着一股暗沉的红。 明明那些血迹早被清洗过了,此刻看着却是深了几分,隐隐约约,还散发着一抹淡淡的腥味。 她向后退了半步,融化的蜡液沿着蜡身而下,溅落在她的手背,锥心的疼痛感瞬间袭来,宛若警告。 无声,却异常严厉! 妇人顿时冷静过来,咬了咬牙,像是下定了决心似的,将之前往后退却的脚,又给收了回来,蹲下身子,将肘窝处夹着的竹篮搁在了地上,翻出了厚厚的一叠白纸,外圆内方,正是剪成了铜钱的样子,俗称纸钱。 她抓起几张纸钱,放在烛火上点燃,嘴里轻轻念叨着,“南无阿弥多婆夜,哆他伽多夜,哆地夜他,阿弥利都婆毗……” 仔细辨别,这是在念《往生咒》。 妇人烧上一叠纸钱,便念上一遍咒文,待她准备念上第三遍时,风突然变得猛烈起来,“呼”的一声,卷起了她手中的纸钱,全刮在了她的脸上。 那阵风来得无名,力度却是不小,微弱的烛火在风中摇曳了一下,如同砧板上的鱼,垂死挣扎了一下,便扑腾不动了。 妇人掀去脸上的纸钱,恢复的视线,让她倒吸了一口凉气,顿觉一股凉意袭遍全身,牙齿都在打着颤。 只见她的面前站着一个人,不,已经不能算是人了。 他的脸煞白煞白,一点血色都没有,只有一张嘴,唇色红得吓人。 他的身上穿着一件锻子,精美的花纹已经被血迹染成了红色,几乎看不出原貌。 但是,妇人仍是认了出来,此刻站在她面前的,就是那晚死了的士兵。 她将剩下的纸钱夹在双掌之间,向那士兵拜了又拜,“冤有头,债有主。你可不是我杀的,别来找我啊……” 他向着妇人步步逼近,目光如淬了剧毒一般狠厉,声音如破的风箱一般沙哑,“我死在你的门前,不是你杀的,是谁杀的?” 第317章 她在撒谎 “我真不知道!” “不!你知道!你在撒谎!” 士兵的鬼魂怒了,喉咙里发出的声音,如野兽般压抑的咆哮,充斥着愤怒与杀意。 他摊开了手掌,只见荧光一闪,掌心之上冒出了一团火,非红非橙,呈现出妖异的绿色。 那火苗就这么悬空漂浮着,轻盈得如同一团柳絮,慢慢飘向了妇人,将她脸上的惊惧与恐慌,映照得分外诡异。 妇人一个趔趄倒在了地上,顾不得身上的疼,拼命地摇着头,否认着,“我没撒谎……我真的不知道……” “你明明看到他了!看到他了!” 呼!—— 呼!—— 呼!—— 诡异的绿色火苗,一团接着一团,出现在了妇人的四周,将她团团包围起来。 感受不到一丝火的温暖,只觉得一股凉意升腾而起,穿透心房,直达心底。 妇人吓得连话都说不利索了,“我、我没看清啊……天那、那么黑……我真的没、没看清……” 鬼魂继续向她逼近,从腰间抽出了一把钢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同我一起回地府,到判官的面前对峙吧!” “我不去地府!不去地府……” 从没有如此近距离地感受过死亡的逼近,妇人吓得眼泪都掉下来了,眼看着刀光一闪,就要向她砍下来,一声“不要”惊呼出口,忙改口道: “我说真话!我看到了!看到了他的背影,他穿了一套军服!是五城兵马司的军服!别的我真的不知道了!我向天发誓,但凡有一句虚言,让我不得好死!” 鬼魂轻轻抖了抖手,一团小纸包从他的袖口滑落,沿着手臂,落入了他的掌中,被他的拇指轻轻一戳,就给戳破了。 指甲深入破口之中,挖了一撮药粉,弹向了妇人所在的方向。 黄褐色的药粉,在夜幕的掩饰下悄然散开,弥漫于空气之中,被妇人吸入了体内。 她的眼皮渐渐发沉,视线渐渐模糊,最终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绵软地晕倒在了地上。 浓厚的云层散开,一个人影从幽暗的角落里走了出来,清冷的月光照在了他的脸上,露出了一张稚嫩的脸。 紧抿的唇角微微下垂,勾勒出一个严肃的弧度,让他少了几分青涩,多了几分老成。 正是之前躲在暗处的朱澄。 只见他抬起脚尖,踹了妇人一脚,试了试对方的反应。 妇人就像是一个巨型的布娃娃,在外力的作用下,微微晃了一下,又不动了。 看来,晕得还挺彻底的。 即便如此,朱澄依旧不敢大意,压低着嗓子道,“那些鬼火,你是怎么弄出来的?” “主子收了个半仙,有不少装神弄鬼的玩意儿,还挺有用的。”鬼魂的声音骤变,宛如幽谷之泉击打在岩石上,清冽而干净。 那是马哲的声音。 他轻轻搓了搓手,不小心又弄出了几团鬼火来。只是这一次的鬼火,比之前的规模要小上了不少。 将手上的药粉清理干净后,马哲将手插入了妇人的腋下,将她抬了起来,对着朱澄道,“还不快来帮忙。” 朱澄抿了抿唇,不情不愿地挪着步子,抓起妇人的双腿,将她抬了起来。 两人一个往巷内拖,一个往巷口拽,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方向。 幸好马哲给妇人撒的蒙汗药够多,即便是在如此大力的拉扯下,依旧晕得死死的,没有要醒来的征兆。 “你要带她去哪儿?”马哲问道。 “当然是回锦衣卫啊!”朱澄答道。 “她知道的,都已经说了,带她回锦衣卫,也是浪费地方。” “那你要抓她去哪儿?” 马哲无语:锦衣卫出来的,杀气都那么重的吗? “将她抬入院中就行了。我下的药重,她至少要睡到明天早上才能清醒。晚上指不定遇上什么鸡鸣狗盗之徒,就这么放任她躺在外面,容易出意外。” “你倒是心善。” “举手之劳罢了。若是让主子知道你我罔顾人命,会挨训的。” 归根究底,是怕那个李美人怪罪啊! 他就说嘛,一个无权无势、无依无靠的小公公,若是一个心思纯善的,在东厂那种地方早就被人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哪里还能爬到如今的位置。 朱澄没有计较这些。 正如马哲所说的,反正也是举手之劳,就当是积累阴德了。 两人抬着妇人进了她家,跨过门槛便是一丈见方的空地。 角落里挖了一口水井,旁边摆着一张小板凳。除此之外,什么家什都没有,更别说是养花种树了。 如此局促狭小的空间,都不能算作院落,只能算是个天井。 马哲随手将人丢在了青石板铺就的冰冷的地面上,随手关上了门,用纤细的钢丝栓住门闩,将门闩闩上,好让妇人觉得,她是被神力带回来的。 “之后再去哪儿?”朱澄问道。 “该查的都查得差不多了,只剩一些细节需要查证,交给底下人去办就成了。我们是时候该回宫复命了。” 总算要回宫了。 朱澄却没有尘埃落定的安然,总觉得像是走入了一团迷雾之中,越发看不清真相。 马哲没有急着回宫,而是找了个地方,洗去身上的血腥之气,换回亮丽的飞鱼服,待晨光熹微,方才回宫,正遇上无羡端着热腾腾的早膳,从厨房出来。 朱澄躬身行了一礼,立刻回禀,“卑职查到……” “不急在这一时。”无羡笑着打断了他的话,朝他和马哲眨了下眼,“你俩还没用早膳吧?厨房的灶头上,还留了不少烧卖,你俩先去吃吧!慢慢吃,不用急,等圣上用完了早膳再来也不迟。” “是,主子。”马哲的唇角含着淡淡的笑,躬身退下,按照无羡的吩咐,等朱寿用完膳后,方才进殿回禀。 朱寿专注地盯着面前摆着的棋盘,左手执黑子进攻,右手执白子防守,独自对弈着,玩得不亦乐乎,像是浑然没将马哲的回禀放在心上,倒是无羡开口问道,“你觉得,人士检校杀的吗?” 第318章 杏儿告状 “可能性不大。”马哲分析道,“死者虽然年已老迈,但是手指骨节粗壮,孔武有力。就校检的身手而言,无法做到将对方一刀毙命,说他被对方制服还可信些。” 无羡又问,“查过那个死者的底细吗?” 马哲答道,“死者姓郑名旺,是武成中卫军所属的一名军户,负责夜间巡逻。案发当夜,他就是在巡逻期间被人杀害的。” “他的家人呢?” “早先曾娶过一任妻子,因疾过世,留下一女,自小被他卖入宫内,做了宫女,几十年都未曾联系过,如今孑然一身。” 无羡喃喃着,“妻子过世,无儿无女。”倒是作为鱼饵的绝佳人选。 无羡又问,“还有什么特别的吗?” “死者生活窘迫,死时身上却穿着一套精美的缎子,想必是被收买了。” 无羡怎么听,怎么怪异。 即便再怎么没分寸,也不会穿着华丽的锦缎上街巡逻吧? “查过他穿的那身锦缎的来历吗?”正在下棋的朱寿,突然开口问道。 “奴婢查过了,那块缎子织的是五螭纹,出自南京的锦绣织坊。因为织艺精湛,纹理吉祥,销路很好,京师中至少有二十多家布庄进过他家的货,买家少说也有上百户,没有两个月,没法一一排查清楚。” 竟然要那么久? 无羡等得起,检校可等不起。 朱寿将手中的黑子落下,“啪”的一声,敲击在棋盘上,“无需如此麻烦。检校既然是因盯梢伶人臧贤而惹祸上身,那就着重去查臧贤,看看他,或是与他相关的人,是否买过这种缎子。” 无羡这边,因校检的案子而伤神。 皇后那边,因年节的事宜而忙碌。 刚将一篇《女戒》抄了两行,皇后便听一串沉重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抬头就见尚寝女官嘟着嘴,气呼呼地从她跑来,笑道,“谁得罪了你啦?看把你给气的,嘴上都能挂两个油瓶了。” 尚寝女官跺了跺脚,“还不是张永那个老家伙!您不知道她有多过分,奴婢照您的吩咐去要纸,明明看见他身后的架子上,搁着上好的云燕纹的粉笺,他就是舍不得给,就用一沓高丽毛头纸来打发奴婢。” 宫令女官笑着劝道,“高丽纸也是上好的贡纸,色如白绫,坚韧如帛,用以书写也是极为不错的。” “高丽纸怎么能与粉笺相比啊?再说了,给不了和不肯给,能一样吗?娘娘,当时您不在,没看到他那副狐假虎威的嘴脸,说话可气人了。” “他说什么了?”皇后问道。 “奴婢不敢说……” “本宫让你说,有什么不敢的?” “老家伙说,那沓高丽纸,您用来抄写一千遍《女戒》都够用了。” “如今竟是连个阉人,都敢不将本宫放在眼里了!”皇后将手中的鼠须笔,重重地拍在桌案上,墨汁四下飞溅,污了费力抄写的篇章。 宫令女官蹙了蹙眉,“张太监是个八面玲珑的人,”说白了,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应该不会说出如此放肆的话来。” 尚寝女官剜了她一眼,“难不成,还是奴婢冤枉了他不成?” 谁说,没有这个可能呢? 尚寝女官喜欢添油加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相比之下,宫令女官更相信张太监,能在这个位置上坐了那么久,早就活成了一个人精,即便再怎么看不起皇后,也不会摆在嘴上,被人拿住了把柄。 “张太监他……”宫令女官还想再劝上一劝,直接被皇后打断。 “好了,这么点儿事,何必吵吵嚷嚷的,像什么话?”皇后揉了揉发胀的额角,问尚寝女官,“本宫拟好的菜单,给圣上确认过了吗?” “没呢!张永那个老家伙,扫了一眼,就给退回来了,说是今年年宴的花费减半,置办不了您定的菜。” “只给一半的费用,难不成让本宫准备粗茶淡饭吗?皇室的脸面还要不要了?” “就是就是!”尚寝女官使劲地煽风点火,“依奴婢看,一定是张永那个老家伙从中作梗。年头,他断了咱们宫的花草,将好好的一个坤宁宫,糟践得都快变成冷宫了……” 宫令女官急得直给尚寝女官使眼色,“怎么能如此说呢?”再如何,也不能用冷宫来打比方,多不吉利,“年宴的花费是大事,若是没有皇上的旨意,张太监断然不敢为难娘娘的。” 尚寝女官不服气了,“谁不知道,他将手下的干女儿召进宫内,将皇上哄得团团转。皇上日理万机,哪里顾得上这些琐碎的杂事,还不是那个老阉货说了算的? “对李美人,什么好的都紧着她。她穿的那缎子、那纹理、那式样,全都是比对着皇上身上的做的,她一个小小的美人,担得起吗?也不怕穿了折寿! “对娘娘呢? “先是克扣了草木,将宫里的景致便差了,如何留得住皇上? “再是克扣了纸张,写在素白纸上的,哪有写在粉笺上来得漂亮?如何引得皇上的注意? “如今连年宴的费用都给克扣了,少了一半的费用,如何能将年宴体体面面地办起来?这事儿要是办砸了,还不都赖在咱们娘娘的身上,说娘娘无能? “他这么做的目的,还不明摆着吗?不是要为难娘娘,给那个李美人铺路,是什么?梨儿姐姐,你怎么总将胳膊肘尽往外拐呢?” 此话诛心,宫令女官忙要为自己辩解,刚刚开口,提了“奴婢”两个字,就见皇后将桌案上污了的纸张,往她的身上丢去,“你既然觉得张太监通情达理,年宴的事,就由你去同张太监谈吧!” 这差事可不好当。 张太监既然敢将皇后亲自列的菜单退回来,就说明,他有退回来的底气。 在宫里,能给他底气的与皇后对着干的,就只有皇上了。 只要皇后不愿意换菜单,无论换了谁去,都是没用的。 只是懿旨难违,宫令女官不敢争辩,乖乖应了声“是”,退出了坤宁宫。 第319章 姊妹情谊 张永本就是一个大忙人,待宫令女官拜访之时,他已去兵仗局巡视了。 宫令女官也不心急,将心放得宽宽的,就这么坐在花厅里安安静静地候着,给茶水就喝,给瓜子就嗑,给点心就吃,倒是比她在坤宁宫的时候还要悠闲自在些。 眼看着日落西山了,也该是回宫复命的时候了。谢过了耐心伺候了她一下午的小公公,方才起身走人。 差事没办成,回去自然是没好脸色看的,况且,还有尚寝女官在旁添油加醋。宫令女官挨了一顿训,连晚膳都被罢了,让她好好反省。 幸好,她的胃里填了一下午的甜点,倒也不觉得有多饿。不过样子总得做做的,便去平日相熟的尚仪女官那儿讨吃的去了。 “你呀,如此通透的一个人,何必要在娘娘面前多这么一句嘴?看吧,如今这份苦差事,落在了你的头上,白白挨了一顿罚。饿着肚子还没吃了吧?我这儿给你留了点心,给你垫垫胃。”说着,尚仪女官叫人端来一盘红豆糯米糕,还热腾腾地散发着热气。 宫令女官兀自提起水壶,给自己倒了一碗水,“我在张太监那边坐了一下午,可吃了他不少点心了。” “得!是我白操心了。”尚仪女官叫人撤了糯米糕,换上了一盘瓜子。 “这瓜子的味道可真香。”宫令女官嗑了两粒,一股熟悉感油然而生。 尚仪女官也抓起了一把来,显摆道,“这是用大料、桂皮、茴香、花椒,蒸煮整整六回,方才入味,可不香嘛!” 怪不得宫令女官尝着熟悉呢!这不是下午时,她才在张太监那儿嗑过的吗? 在吃上如此讲究,又舍得用名贵的花椒来给瓜子添味的,在宫里,也就只有豹房的那位李美人吧! 看着尚仪女官拿出来的量,少说也得了她两三斤的瓜子。 虽说她与李美人义父的对食关系密切,中间到底也是隔了几层关系的,能得那么多的瓜子,足见李美人的宽厚了。 宫令女官从果碟里又抓了一把子,“还是姐姐这儿的好东西多!” “哟!你可别寒碜我!我就捣鼓了些吃的,真正的好东西啊,在杏丫头那儿呢!你又不是没瞧见,她头上插着的,脖子上挂着的,手腕上戴着的,都是娘娘赏赐下来的,屋子里摆着的就更多了去了。” 宫令女官笑了起来,“看你这话酸的。” 尚仪女官睨笑着怼了回去,“你就不酸?” “到了我这个位置,还有什么可酸的?都是别人来酸我的。” 尚仪女官伸手去捏她脸,“哟!让我瞧瞧,你这脸怎么那么厚呢?真不知羞!” 两人闹得正欢,门突然被人从外猛地推开,走进来一个衣着华丽的女官,已快过了花信年华,脸上仍带着少女般的娇俏。 来的是尚寝女官杏儿,自顾自找了张椅子坐下,身边还跟着尚食女官,一点也不客气,伸手抓了一大把瓜子到自己跟前,“两位姐姐好自在啊,躲在这儿逍遥快活。可怜我和杏儿姐姐,被娘娘派去盯着年宴的筹备,摆了满满一桌子的瓜子,不是甜死人,就是咸死人,都没姐姐这儿的香甜可口呢!” 尚仪女官笑道,“瞧妹妹说的,许是好东西太多了,挑花眼了吧!” “姐姐们可真有口福,我掌管尚食局那么久,都没吃过那么好的东西呢!”尚食女官挑了一颗瓜子来,置于牙间轻轻一咬一捻,用舌尖挑去瓜仁,吐出外壳来,“哟!这里面还放了花椒呢,量还不少。花椒贵比黄金,姐姐还真会享受,娘娘平日里都没那么讲究呢!” “瞧妹妹说的。”尚仪女官眼角依旧含着笑,只是目色冷了几分,“娘娘母仪天下,能把这几粒瓜子放在眼里?妹妹若是喜欢,多捎一些回去就是了。” “说得妹妹贪你这些瓜子似的,”尚寝女官叹息一声,“姐姐一身清闲,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年宴花费被张永那老阉货克扣了一半,为了保全皇家的体面,娘娘只能拿出体己钱,贴补用度。但是那么大的窟窿,哪里是填得上的?如今啊,连一碟瓜子都制备不起来了。” 尚仪女官算是听明白了,尚寝、尚食二位女官来她这儿,可不是来联络姊妹情谊的,而是看她富裕,要放她的血呢! “妹妹要呢,做姐姐的哪有不给的道理?我啊,没什么本事,年宴的事帮不了什么忙,瓜子还是能拿出些的。”尚仪女官提起嗓子,叫来身边的小宫女,“去,将我屋里的瓜子都给两位妹妹包上。” 小宫女手脚利索,不一会儿就将东西打包好了。尚寝女官打开荷包一看,统共就得一小包,都不够她和尚食女官分的,嘟着嘴道,“姐姐也忒小气了些,就用这些打发我,哪够宴席上用的?” “妹妹嫌不够啊?”尚仪女官停了嘴,将跟前的瓜子都推到了尚寝女官的面前,“姐姐这些也都归你了。” “这杯水车薪的,也不济事啊!要不,姐姐把那个煮瓜子的给找来,教教那些尚食局的,省得弄出来的东西,叫人下不了口。” 她们倒是有脸开这个口,尚仪女官可没脸去请煮瓜子的人,那可是独得皇上盛宠的李美人,能想到她昔日选秀时的照拂,隔三差五地让人给她捎些吃用的来,已经算是有心了,她也不能不识好歹,不是? “这瓜子就是个远房的亲戚来看我时,给我捎带的。我以为就是些土货,没放在心上,哪会顾得问她,是从哪儿得来的?恐怕是帮不了妹妹了。” 尚寝女官直接堵住了她的退路,“既然是谁送的,那就好办了。姐姐找到了人,替我问问,不就知道了吗?也就是一句话的工夫,想来姐姐也不会拒绝的。” “妹妹开口,姐姐怎会有不依的道理。我啊,这就写信让人往浙南寄去。” “浙南?可真远啊!”尚寝女官才不信,怎么不说是闽南呢? 第320章 栽赃陷害 “是啊,我那亲戚问我借了些本钱,去浙南跑生意去了。”尚仪女官的话说得滴水不漏,让人寻不出一点错处来。 别以为这样,尚寝女官就拿她没辙了,骄横的人自有骄横的法子,她拍了拍手上的碎屑,“没瓜子就没瓜子吧,我瞧着,姐姐这儿的好东西多了,都给藏起来了。” “瞧妹妹这话说的,我这儿随你找,找着什么都算你的!” 尚寝女官对尚食女官眨了眨眼,“妹妹你可都听到了,咱俩一起找,将她的屋子翻个遍,就不信找不到好东西!” 两人当真认真地翻找起来。凡是个抽屉,尚食女官都拉开了看上一看,尚寝女官更是爬到了床上去翻找,突然“呀”了一声,从枕头底下摸出了一个青玉扳指来。 “我就说,姐姐这儿藏着好东西,可不就被我给找着了?平日只见姐姐穿针引线,收着这玩意儿,难不成这是用来顶针的?” 尚寝女官拿起扳指,套在了自个儿的大拇指上,显得松垮垮的,都能再塞一个指头进去了,“这也忒大了些,看着更像是男子用的。姐姐,你说呢?” “……”尚仪女官能说什么?她见都没见过那个扳指,明摆着就是被栽赃陷害的。 尚食女官跟着,“瞧着姐姐平日里最是讲究礼数,总拿这些来教训人,哪成想啊,竟然私藏了外男之物,如此伤风败俗,如何担得起尚仪之职?” 她的目光瞬间冷了下来,叫来了一群粗使婆子,“将他给我绑了,押去见娘娘发落!” 宫令女官劝道,“大家都是好姊妹,有话可以好好说,何必动起手来,伤了和气。” 尚寝女官冷冷一笑,“大是大非之前,别怪做妹妹的没法袒护姐姐了,还请姐姐原谅则个。” 说着,让人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麻绳来,将尚仪女官的双手反剪到了身后,结结实实地捆成了一个粽子,押到了皇后的跟前,将搜到扳指的事情细细说了一遍。 皇后正在抄习《女戒》,被尚寝女官这么一闹腾,额角的青筋都跳了起来,丢了手中的笔,抓起尚寝女官递过去的扳指,就往宫仪女官的脸上砸去,“你就是这么掌管尚礼局的?你让本宫的脸往哪儿搁?” 扳指是玉的,砸在尚仪女官的额角,嗑出了一个血痕,摔在了地上。 宫令女官对尚仪女官的品性还是了解的,她不相信,尚仪女官会做出这样的糊涂事,“娘娘,其中想必有什么误会……” 尚寝女官冷笑一声,“东西是从她枕头底下摸出来的,还能有什么误会?” 尚仪女官的额角疼得厉害,心里反而异常的冷静。如今,罪证是从她的枕下翻出来的,她即便浑身上下长满了嘴,都辩解不清了,瞬间觉得自己掌管尚仪,为了服人,处处谨小慎微,以身作则。想不到,到头来糟了陷害,成了一个笑话。 尚仪女官不由地笑了起来,微翘的嘴角像是经过精细丈量过的,勾勒出了一个完美的弧度,优美而典雅。 然而,只有她自己心里知道,此刻的笑容中包含了多少悲凉,“没错,这扳指确实是奴婢的。” 宫令女官不信她会如此之傻,狂向她使眼色。可话已说出了口,就如泼出去的水,收都收不回来了。 “你承认便好!卸了她的女官之职,”皇后喊来几名公公,“将这个贱婢给本宫拿下,拉出去杖毙!” 宫令女官心下一沉,皇后这是要了尚仪女官的命啊! 她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要行刑的宦官,向皇后求饶道,“娘娘,梨儿服侍了您这么些年,勤勤恳恳,如今一时糊涂,您总得听她辩白两句。” 皇后被气得不轻,哪里听得进她的话,“物证俱在,还有什么可辩白的?给本宫打!狠狠地打!” 宫令女官知道再说无益,立刻换了个方向,来到尚寝女官的跟前,握着她的手,打起了感情牌,“大家一场姊妹,你忍心看着桂儿这么被活活打死吗?” 尚寝女官甩开了她的手,“姐姐这错儿,犯得实在太大,你让妹妹怎么救啊?” 这一边劝不动,那一边板子已经打下来了。 啪!—— 啪!—— 啪!—— 一下接着一下落下,宫令女官在旁听着,如同打在自己身上一般,感同身受,顿时生出一抹兔死狐悲之感。 没两下,尚仪女官就见了血,渗透了衣衫,印红了一片,疼得她冷汗淋漓,依旧死死咬着牙,一声都没吭。 宫令女官看在眼里,比她这个当事人还要心急,“桂儿,你求求娘娘,娘娘最是宽厚,向来体恤宫人,何况你与娘娘那么多年的情分在,一定会对你宽大为怀的。” 尚仪女官目光森冷地盯着尚寝女官,嘴角勾着嘲讽的笑,牙关都快咬碎了,依旧不吭一声。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更何况,只是宫中的一个女官? 宫令女官看着今日的尚仪女官,仿佛就看到了明日的自己。 在这宫里头,她早就看透了生死。谁没个死呢?老死宫中也好,杖下毙命也罢,她不怕死,就怕死得不明不白。 纵使她平日心性如何坚定,此时也不觉泪目,生出了一抹悲凉来。 谁来救救桂儿? 谁来救救她? 上天像是听到了她的呼喊,派来了救星。 “住手!——” 一声高喝伴着急促的脚步声,自远处传来。来者是一个刚刚褪去青涩的少年,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看着温润无害,却无端给人一种脊背生寒的凉意来。 是马哲。 宫令女官往他的身后望了一眼,竟连一个随从都没带,刚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 李美人这是什么意思? 若说是来救人的,却连一个帮衬的人都没带。 若说不是,他又犯不着只身前来犯险。 “李美人的手倒是伸得够长的,本宫正在管理六宫,怎么,连这都要插手不成?”皇后将六宫之主的气势全拿了出来,上扬的尾音透着浓浓的不满。 第321章 权宜之计 相比之下,马哲的姿态摆得低低的,颔首而答,语带恭敬,“奴婢此番前来,并非受了美人之命,而是为了自个儿的私事。” 尚寝女官冷哼一声,“一个奴婢的私事,也敢闹到我家娘娘跟前,李美人就是如此御下的吗?” “寻常的小事,自是不敢惊扰娘娘的,只是……”马哲瞥了一眼趴在长凳上受刑的尚仪女官,迅速收回目光,“此事涉及桂儿。” “怎么?难不成你还是桂儿的尖夫不成?”这话,本是尚寝女官拿来噎人的,想不到马哲竟然觍着脸,一口应下了。 “奴婢确实与桂儿情投意合,不过‘尖夫’一词并不恰当。为表心意,奴婢赠了一枚扳指给桂儿,愿与她结为对食。” 宫女无夫,官宦无妻,彼此结为对食,在宫中非常常见。开国之初曾遭到严禁,然而收效甚微,屡禁不止,渐渐就被默许了。 眼看着尚仪女官即将脱罪,尚寝女官急了,“你说是,就是了?扳指都是武官戴着的,你一个公公,戴什么扳指?” “奴婢自小习武,弓马娴熟,自然是戴得扳指的。桂儿温婉贤淑,奴婢甚为心仪,想给她些最好的东西。不想却因奴婢之失,让桂儿受了此番之灾。”说着,马哲向皇后跪了下来,叩首道,“奴婢恳请皇后,让奴婢代替桂儿受罚!” 皇后的脸色难看得很,在她这么一个空闺怨妇的面前,上演一场伉俪情深的戏码,简直就是在她的伤口上撒盐,恨不得立刻叫人撕碎了他俩。 但是她不能! 马哲虽是无羡的人,却是皇上拨给她的。罚了他,就是打了皇上的脸。 所以,她不能罚,也不敢罚。 哼,对方就是抓住了这点,逼得她不得不放人! 真是好谋划!好手段! 入宫那么些年,心思再单纯的人,也学会了掩饰自己的情绪。 皇后深吸一口气,压下了心头的怒火,换上了端庄的笑容,“原来是这样啊,桂儿怎么不早说呢?不然,也不用受了这番皮肉之苦。如今伤成了这样,便好好休养吧。年节在即,诸事耽搁不得,尚仪局就暂由梨儿暂代。” 被夺权,早在桂儿的意料之中,但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她被夺走的职权没有交给最得皇后信任的尚寝女官,而是交到了宫令女官的手中。 桂儿正捉摸着皇后的心思,忽听她高喝一声,“杏儿,干愣着做什么?还不将桂儿带回去。” “杏儿姐姐诸事繁忙,怎能劳烦于她?”马哲再度向皇后俯身叩首,“奴婢想向娘娘讨个恩典,希望能带桂儿回去,好好照顾于她。” 这副痴男怨女的样子,做给谁看啊?! 皇后的脸色越发难看,差点维持不住笑容。双目冷冷落在桂儿的身上,等着她表态,“你呢?想随谁走?” 桂儿被打得不轻,嘴里一股子腥味,一张嘴全是血沫星子,即便吐字艰难,仍是一字一顿道,“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还请娘娘成全。” “好!好一对苦命鸳鸯!本宫若不成全你们,都要天理难容了。那就好好珍惜你们在一起的日子吧!”皇后甩了下衣袖,愤然而去。 尚寝女官跟了两步,一回头,见宫令女官还站在原地,阴阳怪气道,“怎么?羡慕了?姐姐也想找个对食吗?” “妹妹请慎言。”宫令女官成功将尚寝女官的话给堵了回去,但也不便多留,朝桂儿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 待人都走完了,马哲凑近桂儿,附在她的耳边轻声道,“回豹房尚有一段路程,我将姐姐抱着回去,更能坐实我俩之间的关系。若有得罪之处,还请姐姐原谅则个。” 之前的二十年,桂儿给别人做着规矩,同时,也将自己束缚在规矩之中。如今,她在鬼门关外走了一圈,历经了生死大劫,对于这些已然放下了,“我俩是对食,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不是吗?” “姐姐说得极是。”马哲轻手轻脚地将她从长凳上扶了起来,将她背在背上。 一路上,两人没少被人指指点点,但是谁都没放在心上,反而兴致勃勃地聊着天上降下的雪花,聊着脚下青砖的历史,聊着明天想要的吃食。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儿,却是让人感觉多了几分鸳侣之间特有的亲密来。 到了豹房,无羡第一时间赶来看她,特意给她收拾了一间屋子出来,“如今你受了伤,怕是要在床上趴上一阵了,特意给你铺了两层被子。” “美人费心了。” “你是被我牵连的,若非因为我的这层关系,你也不会被人用这种腌臜的手段给陷害了。在皇后娘娘的面前,为什么要把这事应下,不为自己辩白呢?” 若是马哲没有及时赶到,将计就计,将她救下,她可就要成了一抹冤魂了。 对此,桂儿看得很开,“局已做下,我辩不辩白,又有什么意义呢?” 无羡见她一副心灰意冷的样子,暗叹一声,“不聊这些了,你瞧,我把谁给你带来了?” 只见,一个竖着双丫髻的小宫女,双眼哭得同个小兔子似的,从张简的身后跑了出来。 宫女名叫春燕,是服侍桂儿的小宫女,跟在她身边都有四五年了,一声“姑姑”喊得情真意切,真是将她当成了自己的亲姑姑。 无羡将柴胡调配好的金疮药,递给了春燕,“这个药一日换三次。若是有不适的就找柴太医,缺什么就找马公公。别不好意思开这个口,最重要的是把你姑姑的伤给养好了。” “奴婢知道了。”春燕目送着李美人离开后,就要替姑姑上药。 伤口的血都干涸了,黏着衣衫,即便她在扯开时如何小心谨慎,依旧疼得桂儿倒吸一口冷气。 看着血肉模糊的伤口,春燕眼眶都湿了,直为桂儿打抱不平,“姑姑掌管尚仪局那么些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娘娘怎么能那么狠心啊!” 第322章 原来如此 “不得非议主子!”桂儿语气严肃地教训道。 春燕也是豁出去了,“如今咱们身在豹房,姑姑还有什么可顾忌的?” “将我平日教你的那些都给忘了吗?想在宫里待得安生,就得谨言慎行。” 春燕看着姑姑身上的伤,替她感到不值,“姑姑最是谨言慎行的了,可是结果呢?” 桂儿不想再提这些糟心的事,只是默默捏着手中的几粒糖果。 糖果只得指甲盖那么一小截,印着一个喜庆的“福”字,是马哲端药来时,一并塞给她的,说是含在嘴里,就不会觉得药苦了。 这是将她当作小娃娃哄呢! 她让春燕将汤药端来,一口喝下,再丢一粒糖含在嘴里,别说,还真不觉得药苦了。 …… 寝殿。 朱寿批阅完奏疏,等到二更方才见无羡返回,替她弹去肩上散落的雪花,捂着她的双手给她取暖,“左右是个奴婢,还用得着你亲自去安排?”马哲这些人都是死的吗? 无羡怎能听不出他话中的怜惜,笑了笑,“她终究是因我而受的伤,总要将她安排妥帖的。” 接过朱寿递来疏风散寒的姜苏茶,饮了一口,温度不冷不热,刚刚好。 “你觉得,桂儿被人下套,是皇后的手段吗?”无羡问道。 “应该不是。” 他与皇后虽没多少情分,但是她的性子还是了解的,她可没有这个心机。 “那你觉得是谁的手笔?”无羡又问。 “多半和先前教唆皇后来这儿闹事的是同一个人。” “我让宫令女官去调查此事,说不定,下一个被设计的就是她了。我得让马哲去提醒下她,让她多加小心。”说着,无羡放下手中的茶盏,就要去喊马哲,被朱寿拉了回来。 “那人必定是在暗中盯着人呢,你让马哲一去,岂不是打草惊蛇了?” “那要怎么办啊?” 今日,差点折了一个尚仪女官,总不见得,再折一个宫令女官吧? 无羡正愁着呢,朱寿反而笑了起来,“出事了更好啊!” “我头都疼了,你还幸灾乐祸!”气得她伸手就要去揪朱寿的耳朵。 朱寿截住她的手,反手画了个弧,勾住她的腰肢,将她搂入怀中,附在她的耳边,也不知说了什么,将她给哄高兴了。 朱寿俯身含住了她圆润的耳垂,热气喷洒,散发出一种无形的诱惑。 一夜春宵,朱寿刚睁开双眼,就见张永跪在床边神色凝重,好奇道,“一大清早的,这是出了什么事了?” 张永回禀,“御史台、刑部、五城兵马司联名弹劾顺天府尹李元芳御下不严。” “这事不是有蹊跷吗?先让他们闹一阵,打脸的时候在后面呢!” 朱寿见无羡睡得熟,从她的耳畔挑了一簇头发抓在手中,用发梢轻轻划过她的脖颈,逗得她直皱鼻子。 张永垂眸,装作什么都没看见的样子,继续禀告,“检校已经画押认罪,在刑部的大牢畏罪自杀了。” “什么?”无羡原本睡得迷迷糊糊,听张永这么一说,瞌睡虫全跑了,“蹭”的一下坐了起来,“人是怎么死的?” “说是在牢中用腰带投缳而死。” “是受不了大刑自杀的?还是被人灭口的?”无羡又问。 “……”刚收到消息就来回禀,哪里查过这个,不过,他也是老油子了,“他得了美人的许诺,自不会傻到认了罪再寻短见,多半是被人屈打成招,然后杀了灭口。” 朱寿的目光骤冷,“绕了一大圈,他们这是看上了顺天府尹一职,打算利用检校之失,将李元芳给拉下马啊!” 张永蹙眉,“如今三方联名弹劾,来势汹汹,必然不会善罢甘休。” 朱寿叹息一声,“李元芳的位置是保不住了,不过,朕也不会让他们那么轻易得逞。你在刑部找个与五城兵马司结仇的,将他提拔为顺天府尹。” 张永为难道,“那五城兵马司能答应?” “就是让他们不答应。朕看他们就是太闲了,给他们找点事做做,真吵起来才热闹呢!” 一群玩弄权术的家伙,无羡对他们无感,只是同情检校,“一条生命,就这么成了权谋的牺牲品。” “他死得可不无辜。” 无羡听了朱寿这话,心里酸酸的,“他哪里不无辜了?” 检校是有诸多缺点,但他也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他本可以逍遥自在地活着,却被莫名其妙地卷入了一场纷争之中。 她又何尝不是如此? 或许就在明日,她也会如检校一般,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原因,被人拿下了。 张永见她情绪低落地下了床,披了件衣衫就出去了,对朱寿道,“美人她……” “检校原本是她要保的人,结果没能保下来,一时内疚罢了。她太容易心软,做事还不够狠。若是这条命能让她明白权势纷争的险恶,也是好的。”言毕,将朱澄招了招手,对他附耳吩咐了两句。 当日,李元芳就被夺了职,朝堂上为了顺天府尹一职争得不可开交。 张永挑人的眼光真是绝了,选的人,人品、能力皆是可圈可点,无可挑剔。 可在刑部待久了,经手的案件多了,哪有不得罪人的? 犯案的人是被流放了,但他的同窗、同乡、甚至同族,还在朝中身居要职。 朝上两极分化,看好他能力的极力赞扬,被他得罪过的则极力反对。 在张永的故意引导下,先将吏部拉了进来,之后又将户部拉了进来,吵得不可开交。 朱寿乐得在旁看戏,看完了还点播张永两句,“听说礼部尚书有个得意门生,原本仕途一片坦荡,结果犯了事,落在他的手中,被判了戍边。他就没说两句? “还有工部侍郎,他提督易州山厂,承办专掌御用柴炭之时,任人唯亲。结果山厂着火了,死了不少炭工。他虽然大义灭亲,押着自己的亲侄子去了刑部,心里就没嫉恨过?” 张永立刻心领神会,找人去教唆礼部尚书和工部侍郎去了,将一滩水搅得更浑。 第323章 年宴1 无羡原本因着校检的死,情绪低落得很,听着朱寿给她讲六部那些老家伙争来吵去的样子,竟是一点感伤的情绪都酝酿不出来了,“看着朝堂吵得比菜市口还热闹,你还得意了?” “我怎么不能得意了?”朱寿高昂着下巴,“你看最近几日,他们吵得都没工夫骂我了。” 得!难得耳根子清静了下来,无羡也不扫他的兴了。 转眼就是除夕家宴了,无羡第一次正式与朱寿那般后宫妃子见面,早早妆扮起来。 朱寿命人给她安排的宫装,可比上次杨慎给她的那身复杂多了,里三层加外三层。幸好是数九寒冬,不然非热出一身汗不可。 看着那边朱寿连衣服都没换,还悠闲地在坐着那儿翘着二郎腿,拿着一块桂花松糕啃得正香,不免被气笑了。 “都什么时辰了,怎么连衣服都没换啊?让你那一后二妃等着也就罢了,还有太后呢!” 那群御史才刚消停两天,他就找了个不敬不恭不孝的罪名,亲手送到人家面前。 依她看啊,他就是皮痒痒了,不让人骂上两句,浑身不痛快! 张简早早捧着衣衫,在旁候着了。见朱寿在吃点心,也不敢打扰。 这会儿见无羡开了口,如遇救星,顿时松了口气,忙上前给朱寿更衣。 朱寿人虽配合,嘴上一刻都没要停下来的意思,手上仍拿着桂花松糕啃着,碎屑如同雪花般往下掉,沾得衣服上到处都是,让无羡都快看不下去了,帮着张简一起给他拾缀,“一会儿家宴就开始了,你还缺这一口吃的?” “我减了光禄寺一半的花费,中午那顿宫宴就没让我吃好,连猪食都不如。” 无羡被他都给逗乐了,“哪有这么埋汰自己的?岂不是把你自个儿都给骂进去了?” “猪怎么了?我姓朱,我还属猪呢!”朱寿的拗脾性上来了,“改明个,我就发布一道诏令,让全天下的人都不准吃猪肉!” 无羡啧了两声,“原本明日还打算烧梅干菜扣肉的,看来是算了。还有东坡肉、回锅肉、叉烧肉和腐乳肉这些,只有用猪肉做出来才好吃,可惜了,以后都没机会吃了。” 朱寿被她说得口水都流出来了,喉结轻滚,硬是装出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民以食为天,也不好断了百姓的吃食。那个……明日,你还是给我做梅干菜扣肉吧,叉烧和腐乳肉也不错。这两日又是祭祀,又是宫宴的,光禄寺的菜推都推不掉,吃得我都要吐了。本来就没什么食欲了,那群老家伙在席上还夹枪带棍的,为顺天府尹一职争论不休,看他们吵架都看饱了!” 无羡无语了,“这都从年末争到年头了,还没将人选给定下来啊?” “那么急着定,做什么?让他们继续争!争的时间越长,李元芳在任上托的时间才越长。” 无羡被他这种孩童般无赖的手段弄得哭笑不得,“你也不能让李元芳这么一辈子赖在任上吧?” “如今正值寒冬,总得让他将流民的事都安排妥帖了才能卸任。不然换个府尹,交接之时不知要多出多少推诿的事来,苦的还不是黎民百姓吗?” 无羡没想到,他那看似胡闹的行为背后,还有这么一层考量在,看着他的目光不觉多了几分敬仰与疼惜。 世人都在指责他的荒诞,从未真正想要去了解过他。 朱寿见她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还以为是瞧着他嘴上的碎屑,忙停下了进食的动作,匆匆用手擦了擦嘴。 这人啊,就是有破坏气氛的本事。 无羡无奈一笑,替他将唇角残留的碎屑擦了干净,手刚收回去,就见他又拿了两块桂花松糕。 “中午的宫宴,我可是饿着肚子回来的。趁这会儿,得多吃些垫垫胃。”朱寿不但自己吃,还分了一块递给无羡,“你也吃些,不然晚上要挨饿了。” 无羡想想也是,上一回使臣来朝,可是达到国宴的规格了,几乎是最高级别了,酒菜也就那样了。 于是,毫无心理负担地与朱寿一同啃起松糕来,边走边吃,碎屑掉了一路,刚整理完的衣襟又给弄脏了。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视笑了起来,相互清理着衣襟,被站在乾清宫外候着的贤妃看了去,心里比这飘雪的天气还要寒凉。 她入宫这么些年来,从花一样的年纪熬到如今都快歇菜了,从未得过皇上的一个笑脸。那个没规没矩的野丫头,凭什么一来就入了圣眼? 说话不免阴阳怪气起来,“太后、皇后和诸位姐姐早早地都在殿内候着了,体恤着皇上国事繁忙,没敢催,想不到在这儿给绊住了呢!” 朱寿被朝臣摆脸色也就罢了,还能被一个哄他开心的后妃摆脸色吗? 脸色瞬间就沉了下来,“贤妃既然那么喜欢候着,那就在殿外多候一会吧!” 多候一会,是候多久? 等到家宴结束吗? 言下之意,岂不是取消了她参与家宴的资格?明天,她就能成为整个后宫的笑话,这让她将脸往哪儿搁? 贤妃跪了下来,一双水眸隐隐泛起泪花,“皇上,臣妾也是关心您的,不然,也不会在那么冷的天,冒着风雪,在殿外候着您了。” 朱寿连一个眼神都懒得给她,抓着无羡的手往殿内走去,刚进门,就迎来了太后的责问,“皇帝为何来得如此之迟啊?” 借口贤妃都替他找了一个了,朱寿也懒得再想别的了,直接挪来用了,“朕忙着国事,故而来晚了。” 这件事这么揭过去就得了,没想到,太后居然深究起来,“今日除夕,六部都得了闲,皇帝哪来的国事啊?” 皇宫里论起演戏来,朱寿也不遑多让,苦着脸答道,“六部是得了闲,南赣的匪寇可没得闲。朕在阅览南赣都御史王守仁发来的奏报呢!” 朱寿搬出了冠冕堂皇的理由,太后也不好再责难于他,“皇帝真是辛苦了,开宴吧。” 第324章 年宴2 无羡作为一个美人,位分是最低的,入宫的时间更是最晚的,位置本该排在最末尾的。 朱寿不愿她离得那么远,牢牢地牵着她的手,想要拉她同自己一起入座。 皇后的脸色瞬间沉了下去,话中透着浓浓的不满,“皇上身边的位置,岂是一个刚入宫的美人配入座的?” “朕觉得她坐得,她就坐得!” 朱寿的维护,让皇后更显难堪,放在桌案下的手攥成了拳头,“尊卑有序,皇上怎可任性妄为,坏了规矩?” “难道朕说的话,就不是规矩了?” 一个拿规矩说事,一个拿皇权说事,争个三天三夜都争不出个结果来。 太后笑着解围,“看皇帝这腻歪的,一刻都不能分开似的。李美人就坐在王美人的边上吧,听说,之前选秀时你俩是同寝的,正好姊妹俩能叙叙旧。” 无羡不待见王美人,但她还能说什么? 总不能当场驳了太后的面子吧? 给了朱寿一个安心的眼神,无羡向太后做了个福,就朝着王美人的座位走去。 王美人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朝她热情地打着招呼,“姐姐入宫那么久,怎么不来看妹妹啊?”说着,伸手就要拉她入座。 无羡真是服了她的厚脸皮了,将手背到了身后,避开了她的爪子,捋了捋被她激起的鸡皮疙瘩,干笑道,“我可不敢去看在后背捅我刀子的人。” “我一直将您视作自己的亲姐姐一般,姐姐怎么能这么说呢?叫我多寒心啊……”王美人的泪水说来就来,绞着手中的帕子,一副受人欺负的模样。 无羡怜香惜玉,但也是分人的,王美人显然不在此列,“大过年的,王美人这么一哭,多晦气啊?” 是啊!别说是皇室,就连普通的人家,也忌讳在年节时抹眼泪的。 王美人悄悄瞟了眼上座的太后,脸色果然不怎么好看,心中暗恼,是她太心急了,只顾着给无羡使绊子,竟连这个都给忽略了,白白让对方寻了不是,忙不迭收起眼眶中打转的泪水,恢复了脸上的笑意,“姐姐说的是,过年啊,就该高高兴兴的。” 王美人拿起案上的酒盏,隔空对着朱寿敬道,“妾身祝皇上早日平定南赣之寇,天下安定,社稷无忧。” 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朱寿却是个意外。别以为他没看出来,她之前对付无羡的那些小动作,没为无羡出头打她的脸,就够给她面子了,还想从他嘴里听到什么好话,简直就是做梦。 “若是祈福有用,还要兵将做什么,都去庙里拜菩萨不就结了。” “皇帝又说胡话了,怎能连神灵都给编派上了?”太后扫了殿内一眼,发现有个位置空着,“贤妃呢?不是出去迎皇帝了吗?怎么没见她人呢?” “是来迎朕的吗?”朱寿装傻道,“朕还以为她爱看雪呢,便让她在殿外多看一会儿。” “那么冷的天,还不将人给冻坏了!”太后忙让身边的韦公公去殿外,将人给叫了进来。 贤妃一张脸冻得通红,谢恩的时候牙齿都在打颤,又不敢怨恨朱寿,将一腔怒意都撒在了无羡的头上,狠狠地剜了她一眼,方才在宫女的搀扶下入了座。 人到齐了,该上菜了。 太后一声令下,早就在殿外候着的宫女鱼贯而入,端着各色佳肴、美酿、鲜果、小点,一盘接着一盘递了上来,摆了满满一桌子,琳琅满目。 朱寿抓了一块茯苓糕,也不吃,一掰二,再掰四,就这么掰着玩,“朕记得,国库空虚,流民居无定所,心中甚感忧虑,特令年宴费用减半。皇后真是个本事的,这么点钱,还能将宴席办出如此之规格!”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哪里是本事,而是皇后用自己的私房钱贴补的,即便如此还是入不敷出,最后还是抹下面子,找了她的娘家哥哥,才将席面体体面面地办了起来。 但她能说出口吗? 不能! “臣妾……只是尽了自己的本分。” “皇后过谦了。依朕看,户部的那些大员都不及你。改明个,将户部交给你得了,省得唐尚书天天向我哭穷了。” 皇后心里咯噔一下,怎能听不出话中的埋汰之意,心中越发委屈起来,“臣妾只是想要为皇上分忧……” “好一个分忧!”明明就是阳奉阴违,呵呵,如今竟是连一个有名无实的皇后,都不将他的话放在心上了。 太后的脸沉了下来,“皇帝这是做什么?皇后为了这场家宴,忙前忙后,还得受你的埋怨?难道你非得让好好一个家宴,弄得上不得台面,才肯罢休吗?” 好好的一块茯苓糕,已被朱寿捏成了碎渣,“城外的流民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了,朕的台面算什么?” 德妃笑着打圆场,“皇上体恤百姓,是百姓之福,可以让顺天府尹设粥棚施粥救民。” 救急,难救穷。 无羡暗叹,明朝的妃子选自民间有利有弊,虽然眼界浅薄了些,没能提出有用的建议,但是,也没说出“何不肉食糜”这般愚昧的话来。 “德妃真是贤德啊!” 朱寿的一句夸赞,让德妃受宠若惊,红晕瞬间爬上了脸颊,低垂着头,怯怯地起身做了个福,“皇上谬赞了。” 都是徐娘半老的年纪了,硬生生装出了少女般娇羞的模样,让皇后都要看吐了,阴阳怪气道,“妹妹的贤德,自是没人比得上的。” 贤妃今日受了气,没处发泄,见德妃出了风头哪能服气,“姐姐既然想到了施粥这个法子,前阵子流民饿死街头的时候,怎么没见姐姐施行啊?听说,还是李美人向府尹捐了粮呢!” 无羡刚才还乐呵呵地隔岸观火,想不到一转眼,火就烧到了自己的身上。 后宫的人,果然个个都是人精,踩一个的同时还不忘捧一个,真是拉的一手好仇恨。 看着德妃眼中一闪而过的狠厉就知道,这是将她给嫉恨上了。 第325章 恭喜皇上 恨就恨吧,以无羡如今受宠的程度,即便她再如何委曲求全、伏低做小,人家的心里依旧恨不得将她除之而后快,何不活得潇洒些? 无羡将德妃的嫉恨抛到了脑后,将注意力放在菜肴上,纠结了半晌,最后选了一道黑鱼汤,名为茧儿羹。 之所以选这道汤,倒不是因为她有多喜欢吃鱼,只是觉得汤羹的做法简单。 想要炖出人间美味,很难。 但要炖得难以下咽,就更难了。 所以,鱼汤是最安全的选择。 哪知,她还是低估了光禄寺那群家伙的破坏力,一口鱼汤喝下去,愣是没忍住,瞬间全给喷了出来。 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腥”! 她从没吃过那么腥的鱼,从口腔直冲入鼻腔,真是服了他们了,即便拿一条生鱼上来,做成生鱼片,怕也不会比这更腥了。 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炖出来的,若说没有秘方,她绝对不信! 朱寿见她这副样子,还怎么坐得下去,宛若离弦之箭,冲到了她的面前,忙不迭给她抚背顺气,“你怎么样了?” 无羡尴尬得不行,红着脸道,“我没事。” 不只是嫌弃她吐出的东西污秽,王美人夸张地用帕子捂着口鼻,语调高高上扬,刻意做出兴奋的模样来,“姐姐莫不是有了吧?恭喜皇上,贺喜皇上!” 有了吗? 无羡这个月的月事确实晚了些,不过,她的小日子向来是延迟的,也就没放在心上。 不会是真有了吧? 她向朱寿望去,见他眸色平静得异常,“满堂多心了,无羡近来脾胃不适,这才失礼了。朕先带她回去了,今日的家宴,太后与皇后继续享用吧。” 太后极为通情达理,没表露任何不悦,只道,“身子要紧。” 朱寿行了个礼,半扶着无羡一同登上了仅有帝后才能乘坐的龙辇,由八个壮实的力士抬着,稳稳地前行着。 一路上,无羡轻轻抚摸着自己的小腹,心里想着,若是真的有了,是男是女呢? 她与朱寿都不是个安生的性子,无论男女,怕都是个调皮捣蛋、让人头疼的吧! 想着想着,嘴角不觉翘了起来,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去,找个太医来瞧瞧了。 不过有人可比她还心急,她前脚刚回到豹房,后脚太医院院首背着药箱就来报道了,“太后得知美人不适,特令微臣来给美人诊脉。” 朱寿板着脸,冷冷道,“朕脾胃不适那么多年了,你都没瞧好,想必美人这儿,你也瞧不出个所以然来。” 院首被怼得好不尴尬,向张永投去了求助的目光。 张永笑着替他解围道,“院首开的药还是不错的。美人仅仅是被鱼的腥味给熏着了,开一付益气健胃的药即可。” 院首苦着脸,“恶心分为多种:或因胃阴不足,胃失濡养;或因外邪所伤,侵犯胃腑;或因饮食不节,停滞不化;或因痰浊内阻,胃气上逆;或因情志失调,肝气郁滞……没有诊过脉,切不可胡乱下药啊!” 朱寿的眉眼里透着不耐烦,“不明所以,那就回去多读写医书!” 张永对太医无奈一笑,客气地将人给请了出去。他这么一走,无羡的心底没了着落,“太后也是好意让人来诊脉,你怎么就将人给赶走了呀?” 她到底是不是怀孕了,总得找个专业的瞧瞧,心里才能有底。 “太后找来的人不可信!”朱寿正色道,语气中透着无比的郑重。 无羡知道,太后曾给他送过柿枣,还他得了胃柿石的事,但是一码归一码,“太后曾送我不少利于怀孕的药材,想必对皇嗣非常上心,应该不会在这事上做什么手脚。” “你知道什么!”朱寿突然发起怒来,相识那么久,这是他第一次对她发火,让无羡吓了一跳。 朱寿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态度问题,忙向她道歉,“对不起,只是太后这人,你不得不防。” “我知道了。” 马哲提议道,“要不要找柴胡来?” 张永不赞成,“柴胡只善治伤,妇科非他所长,别误了美人的病情。” 讲真,柴胡还真没探过喜脉,无羡也觉得有些不靠谱。 这也不行,那也不成,无羡索性破罐子破摔了,“那就谁都别找了。若是鱼汤惹得祸,无需汤药也能好了。若真是怀了身孕,再等上几日就能见分晓了。” 就这么熬了两日,仍不见有动静。她的月事一般会晚上三至七日,可是这一回,都已经到第十日了。 每个人的目光,都紧紧地盯着她,时刻留意着她的一举一动。 张简更是成了无羡的影子,无羡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伸手虚扶着她,简直把她当成了一个瓷娃娃,就怕她磕着碰着,恨不得她天天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才放心。 无羡本来没什么的,该吃吃,该睡睡,也被他们弄得紧张起来,走路都不敢迈着大步,要多别扭就有多别扭。 豹房内弥漫着一股无形的紧张感,但是豹房之外,比他们紧张的多的是。 年宴的当夜,后宫的各位主子就借着姐妹情谊,给无羡送来了各种补品。 无羡照单全收,不过,没一样敢吃的,也不好都丢入库房积灰,多浪费啊,索性将前脚贤妃刚送的人参,原封不动地给德妃做了回礼,又将德妃送的阿胶转手给了贤妃做回礼,让她们内部流通消化。 可惜,她们像是没看懂无羡的意思,非但没歇了送礼的念头,反而送得愈发勤快起来。天天都有小宫女排着队来豹房,搁下礼物后还拉着小公公闲嗑,如此拙劣的手段,当人不知道她们是来打探消息的? 马哲笑脸盈盈地将朱澄放了出来,有他这么一个锦衣卫的千户冷脸对着,谁还敢多待一刻,一个个告了退,拔腿就逃,活似身后有恶鬼追着一般。 耳根子是清静了下来,但是紧张的情绪却越来越浓郁了。 无羡掰着手指,数着日子,小日子足足晚了快一个月了,难不成…… 真的有了? 第326章 特意等待 无羡想到,自己前世也有过两个月没来月事的情况。 那时正值高考,她妈让她随便考个高职,得了。 她明明有能力上一本,为什么非得让她报高职?就为了少交一年的学费,早一年工作,给她弟赚钱? 她不甘心! 无论她妈如何威逼利诱,她都咬紧牙关,死活不肯答应。 回想那段日子,真是水深火热。每日,受着她妈的冷嘲热讽,还要熬夜刷题,没有一日是早于两点睡的,腰酸得都快直不起来了,月事愣是拖了整整一个月都没来。 她各种心急,也没顾得上去医院检查,直到高考最后一场开考,葵水才如血崩一般席卷而来。 尘埃落定,让她松了口气,下一刻尴尬随之而来,因为,她什么准备都没有,只能任由裙子脏着,硬着头皮考完了最后一场。 最终还是影响了发挥,虽然上了一本线,却不是理想的专业。 后来她才知道,人在精神紧张的情况下,月事会被推迟的。真是血的教训啊! 那么现在呢? 她究竟是怀孕了? 还是太过紧张了? 这一世,无羡的体质被锻炼得太好了,来月事的时候就如往常一般,别说是痛经了,连腰都从未酸过,来时一点征兆都没有,弄得她此刻心里越发没底。 思来想去,还是得找个专业的来问问。她身边算得上专业对口的,只有柴胡了。 她让马哲去找人,但是让马哲找了半日,都没找到柴胡的影子,问了一圈才知道,他被派去神机营,指导那儿的军医了,没个十天半个月怕是回不来。 无羡病急乱投医,只能向马哲问起了经验,“怀孕除了孕吐之外,还有哪些症状啊?” 马哲涨红了脸,像火烧似的,“奴婢没有姊妹、兄嫂,哪里知道这些……” 找公公问怀孕的经验,也是够够的了,无羡都想骂自己傻缺了。 知道这事急也急不来,她索性去了厨房,找些事情让自己分分神,省得整日胡思乱想的。 在张简看来,无羡八成是有了,哪敢让她做这些劳力的事情,“今日是上元佳节,宁王献的宫灯漂亮着呢,圣上让人挂在乾清宫。别人没这个福气瞧的,美人就不一样了。” 乾清宫作为皇帝寝宫,只是朱寿不喜欢,建了一个豹房,如今有名无实,被空置着。但也不是谁想去,就能去的。 除了帝后二人,只有无羡是个特例。谁让她是后宫最得宠的呢,只要她想,没有朱寿不答应的,更何况,只是去乾清宫看个宫灯这种小事而已。 “去看看吧!”马哲跟着撺掇道,“美人总在豹房待着,该闷坏了。” “皇上呢?”无羡问道。 “皇上今日又同朱千户去了神机营。”张简早做好了打算,“美人可先去乾清宫关灯,奴婢派人候在豹房,等皇上回来了,便通知皇上来乾清宫,与美人一同观灯,如何?” 无羡望着两人殷切的目光,跟小孩子向母亲讨要糖果一般,不由地笑了起来,“好似你们比我更盼着去瞧那宫灯似的。” “奴婢听人说,宁王献的那一对二龙戏珠灯,连在一起足有两丈长,好不壮观!”张简做出一副惋惜状,“过了这两日就该收起来了,美人不去瞧瞧,真的可惜了。” 无羡看他那副可怜相,不忍拒绝,“那就去瞧瞧吧!” “欸!”张简破颜微笑,高兴地应了一声,生怕她后悔似的,忙不迭给她换上厚实的绒衣,披上石青深丝灰鼠披风,戴上昭君套,套上鹿皮靴,手上再捧一个暖烘烘的手炉,将她从头武装到脚,催着她出门。 几人说说笑笑的,刚走到养心殿前,就遇上了王美人。 无羡正是佩服她了,在她手底下吃了那么多次亏,还能对她笑脸相迎,不知道的,还真以为她们是好姐妹呢! “妹妹正想去关灯,那么巧遇上了姐姐,咱们一同去御花园关灯吧!” 巧吗? 无羡眯着眼,看着王美人那张冻得红扑扑的脸,也不知道在冷风中等了多久了,才等到了她路经养心殿,这份心性也是常人不及的了,可惜,没用在正途上。 无羡叹息一声,“我没打算去御花园。”让她同一群怨妇凑在一起,不是自找没趣吗? “那姐姐这是要去哪儿啊?”王美人厚着脸,做出亲昵的样子,想要去勾无羡的手臂,被张简侧身钻入了两人间的空隙,硬生生地将她给挤开了。 张简也是坏得很,挤进来的时候,用肩膀悄悄顶了王美人一下,害得她差点摔了一跤,偏偏还装出一副关心的模样,“天雪路滑的,王美人你可要小心啊!” 言毕,瞪了她身旁的吴二丫一眼,责备道,“怎么伺候你家小主的,没看见美人走不稳当,不会扶着点吗?一点规矩都不懂,可别把我家小主也一起连累了,到时候万岁爷怪罪下来,你可承担不起!” 这话,可就带着指桑骂槐的意味了,告诫王美人不要想着拉无羡一起摔倒。 吴二丫没听懂,只知道自家小主受了委屈,红了眼,对着张简“呸”了一声,“你才是个没规矩的呢!都把我家小主撞倒了,还敢拿万岁爷出来压人,来人,拿下他杖责三十!” 张简瞪大了双眼,算是见识到了,在皇宫里还有敢打他的,而且,还是一个失宠的美人身边的宫女。 谁给的胆儿?! 若是就这么被人给欺负了去,面子丢了不说,让他以后如何在底下人面前立威? 不觉扬了扬下巴,将自家的师傅搬了出来,“奴婢是司礼监掌印太监张永的小徒弟,规矩自是师傅教的。王美人的宫女若是觉得奴婢的规矩学得不好,大可找奴婢的师傅,就不必越俎代庖了。” 张简是新提拔上来的,脸生,所以吴二丫误认作是无羡的人,没有根基,可辱可欺,王美人也没有阻拦。 此刻听说是张永的小徒弟,后背都惊出了一身冷汗。 第327章 一言不合 张永作为司礼监掌印太监,可以说,是皇上最为信任的人。谁敢得罪他的徒弟,那不是嫌命太长了吗? 王美人讪讪一笑,给张简送了两顶高帽子,“宫里谁人不知道,张太监是个大度的,带出来的徒弟必然也是大度的。我这宫女刚进宫没多久,口无遮拦的,多有得罪之处,还请公公海涵。” 一个做主子的都给奴才道歉了,甭管她是真心还是假意,面子上总是给足了的。张简若是得理不饶人,便显得小气了,只能一笑揭过。 但这不代表,无羡愿意与王美人虚与委蛇。在下一个路口,她停下了脚步,对王美人道,“妹妹要去御花园,便径直往前吧!” “姐姐呢?” 无羡没有搭腔,只道,“我俩不顺路。”还是分道扬镳的好。 王美人心思转得飞快: 往左是西六宫,人都跑去御花园看灯去了,自然不是去哪儿的。 往右是帝后的乾清宫和坤宁宫。皇后恨死了无羡,她自然不会去自找没趣。 剩下唯一的选择,就是去乾清宫。可是,皇上又没住在乾清宫,她去那儿能做什么? 王美人微微一愣,答案就呼之欲出,忙不迭追上了无羡的步伐,“姐姐是要去看宁王送的龙灯吧?都说做得栩栩如生,妹妹早想瞧瞧了。如今得了姐姐的福,能够一饱眼福。” 无羡:这人怎么这么自说自话呢,她有答应带她去看灯吗?都已经明说了,让她去御花园了,怎么还能没脸没皮地跟上来呢? 王美人可不管这些,以皇上对无羡的宠爱,一定会陪她关灯的。今日只要缠上了她,就有机会见到皇上了! 打定主意后,她笑嘻嘻地跟在无羡的身边,如影随形。 无羡甩脱不掉,只能随她去了。 乾清宫虽说没人住,但是妆点的宫灯一盏都没少。廊道下的宫灯连成一线,勾勒出巍峨的宫殿,夜幕之下灯烛辉煌。 最显眼的,就数那一对龙灯了,张牙舞爪的身姿跟人差不多高,蜿蜒两丈之长,真如张简所言,壮观得很。 只是,无羡瞧惯了后世的那些巨型花灯,真人等高的都是小意思了,有些甚至高达几层楼。对眼前这种五六米长的规模,自然是无感了。 倒是张简,兴奋得像个孩子似的,不停地向她赞这龙灯的妙处。 王美人看出她兴致缺缺,阴阳怪气道,“面对如此美景,姐姐为何如此郁郁寡欢?难道是听说了什么?” 无羡反问,“听说了什么?” 王美人用手挡了嘴,“瞧我,多嘴给说漏了。姐姐怕是还不知道吧?如今姐姐身子重,难以服侍皇上了,身边又全是些太监、公公,连个宫女都没有。太后和皇后正商讨着,要给皇上找个贴心的,好好服侍皇上呢!” 无羡连自己有没有身孕还没确定,就有人急着给朱寿塞女人了。 她不咸不淡地“哦”了一声,听在王美人的耳中,补脑了几分哀怨的味道来,心中顿时生出了一抹畅快来,继续落井下石: “姐姐也不要心生怨怼,即便是普通人家,妇人有了身孕之后,也是要安排侍寝的,更别说是皇上了。” 等她十月怀胎之后,皇上早就有了新人,还能想到她这个旧人吗? 无羡依旧不咸不淡地“哦”了一声,看在王美人眼中,就是心如死灰了,继续拿话来刺激她: “花无百日红,就如这眼前的宫灯,即便制作得再如何精致,描绘得再如何漂亮,当下再如何喜爱,过了时节,也要收进库房,等着落满尘灰。这就是后宫女人的命啊! “姐姐总要给自己留一条退路。既然大势所趋,无法避免,姐姐何不自己提出来,也好得一个贤惠的美名。” 无羡不由地好笑起来,“我还有美名吗?” 全京师谁不知道,她面如罗刹、性格暴虐、豢养面首,名声早就被败坏得一点都不剩了,何须为了一些虚名,给自己找不痛快呢? 游说不成,王美人的脸冷了下来,“姐姐这是要违背太后和皇后的意思吗?”上扬的尾音,透着浓浓的威胁意味。 “这个罪名,我可担待不起。”别以为后宫之中,太后和皇后就是最大的,“我听皇上的。”他才是真正的九五至尊,太后和皇后在他面前都得让道。 王美人真叫一个能屈能伸,须臾之间,话又软了下来,开启了怀柔模式,“姐姐心里敬着皇上,我懂,可是别人哪里知道这些,只会觉得姐姐心生妒意,对姐姐不利啊!” 无羡真要佩服起王美人了,明明想要分她的宠,愣是做出了一副为她着想的样子来,好似她不答应,便是不识好歹了。 她才不管对方说什么,以不变应万变,全都以一句“我听皇上的”给顶了回去,噎得王美人口才再好,都没了发挥的余地了,嘴角忍不住直抽抽。 吴二丫更是气得跺了脚,“说到底,你这个狐媚子就是想霸着皇上不放!” 哟!这是软的不行,又来硬的了。 无羡笑了,眉角微微挑起,仿若那个恣意大漠的无羡公子又回来了。 她不怕对方来硬的。 就怕对方硬不起来。 都不用她给张简使眼色,张简立马冲了上去,挥手就是一个耳刮子,狠狠地扇在了吴二丫的嘴上,“以下犯上,规矩怎么学的?” 张简本就是个练家子,特意跟着张永学过打人的手法。这一掌打下去,不红不肿,看着并不重的样子,实则用上了巧劲,牙已经被他给打崩了。 吴二丫捂着脸,可不是一个和着血沫子往肚子里吞的软懦性子,立马就要回手。 但是她回手的对象不是张简,而是无羡。一双目光含着深深的恨,恨不能化作利剑,直接戳在无羡的身上,十指内勾如爪,如饿虎扑食一般,向着无羡身上扑去。 看来,她对无羡积怨颇深,即便知道她怀了龙嗣,还敢将她作为目标,并且用尽全力,不留丝毫余地。 第328章 火烧宫灯 吴二丫不要命了,张简却是被吓坏了。她自己烂命一条,作死就算了,为什么要拖着李美人啊? 提议观灯的可是他,无羡若是因此伤了一根毫毛,他难辞其咎,切成八段都不够万岁爷泄恨的。 张简一个箭步挡在了无羡的身前,将自己作为肉盾,迎向了疯狂的吴二丫,抱着她一起往旁边滚去。 被扑倒的吴二丫还不死心,想要挣脱张简的束缚,再次往无羡的身上扑去。 但她毕竟是个女流之辈,力气没有张简的大,挣扎了半天都没挣脱开。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的手扯到了身旁的龙灯,抓住出了灯上用金绸裁制的龙鬃,用力一甩。 威武的龙灯,被她扯破了一道口子,一粒火星自裂口处飞掠而出,落在了糊灯的轻纱上,瞬间将其点燃,在风势的助长下向两端蔓延而去。 火焰越烧越旺,宛若一缕缕飞扬的金鬃,在风中恣意地摇曳着,眨眼之间,就覆盖了龙灯的全身,将它化作了一条凶猛的火龙,被吴二丫甩向了无羡。 这一招恶毒得很。 冬日里所穿的衣物厚实得很,都是极易引燃的。火苗若是粘在了无羡的身上,不但会留下难以恢复的丑陋烫伤,毁了她的容貌,说不定在灭火的过程中,一不小心,连腹中的孩子都会保不住。 无羡眼疾手快,微微一个侧身,火龙带着一股如炽的热浪,在她身侧擦过。 虽然险险地躲过了,但她鬓边散落的发丝,却被炙烤得卷曲起来,散发出一抹淡淡的糊味。 张简看得胆战心惊,顿时恶向胆边生,抬起脚来,一个跃空回旋,踢中了火龙,重新将它踢回了吴二丫那一方。 她不是想烧李美人吗? 就让她自己尝尝被火烧的滋味! 火龙在空中划过了一个弧度,绕过了吴二丫的身侧,又从背后再次缠上了她,仿若巨蟒捕食,将她缠绕在了中间。 “二丫!”王美人惊呼出声,手忙脚乱地指使身边的人去救火。 宫女胆小,纷纷向后退去,只有两个胆大的内侍,将外衣脱了下来,作为扑火的工具,往吴二丫的身上扑去。 但是火势太过凶猛,每次待他们掀开衣服后,火焰又重新窜了起来,甚至比之前窜得更高更旺。 几个来回之后,火星落在了他们的衣服上,化作了一簇火苗,迅速向四周蔓延。眼看着就要顺着衣料,烧到他们的手上了,内侍慌乱地弃了衣服,害怕地往后退去。 “没用的东西!”关键时刻还得靠自己。 王美人丢了手中的暖炉,伸手去解披风的系带,那结不知怎么打的,越扯越紧。 她索性不解了,双手紧紧扯住绳结,往两边拉。勒得手都红了,指尖发胀,终于将绳圈拉长了一寸有余,将头从中套了出来。 绳圈刮过精心梳理的云鬓,发丝散乱下来,显得凌乱不堪,金钗也勾落了一支。 王美人顾不得这些,抓着手中的披风,就往火场中冲,想要亲自去救吴二丫。 在熊熊燃烧的火光中,吴二丫看着一个娇俏的身影向自己跑来。 一滴泪滑落脸颊,落入她的嘴角,味道是咸的,她的心里却是甜的。 入宫之后,她受尽了白眼与奚落。她明明是最早爬起来的,最晚入睡休息的,但是那些人还是挑她的错,连饭都不让她吃饱。 无论是品级比她高的,还是入宫比她早的,都可以随意打骂她,没人把她当人看,只有王满堂不一样。 一个是正得宠的美人。 一个是最卑微的宫女。 王满堂却将她视作了姐妹,将她救出了深渊,还让她做了女官,惩治了之前那些欺侮过她的人。 如今,她怎么能看着她为自己,陷入如此的危险呢? 泪水模糊了视线,氤氲了王满堂为她舍身扑火的身影,却深深印在了她的眼底。 她扭头望向王满堂身边那些吓傻了的宫女,恨不得踹她们一脚,“快带美人走!” 宫女这才反应过来,一左一右架着王美人,将她往外拖。 双拳难敌四手,王美人争不过她们,急得眼都红了,平日装出来的端庄贤良的形象也不要了,气急败坏地冲着她们大声吼道,“拉我做什么?快去救二丫!” 怎么救?拿命去救吗? 宫中的人最是惜命,谁都不愿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以身犯险,还不如带着王美人出去,打着护主的旗号,正大光明地逃离火场。 没人理睬王美人的话,越发加大了手上的力道,拽着她往外逃。 王满堂屈起手肘,使出了浑身的力气,撞向了右边的宫女,终于撞出了一个缺口,逮住机会就要往回冲。 刚跑了两步,只见一道耀目的火光闪现。不知何时,灯火已以燎原之势,蔓延至了她所在的回廊,本是妆点节日氛围的绸缎,成了最好的导火索,将火苗从一盏宫灯引到了另一盏宫灯。 花团锦簇的灯纱,被烧得面目全非,一盏接着一盏掉落下来,落在了王满堂的身前,连成了一道火线,切断了她返回的道路。 火焰将近三尺高,对于身娇体弱的王满堂来说,根本跨不过去。 她只能远远地望着被火龙缠绕的吴二丫,望着她的嘴巴一开一合,从嘴型上判断,像是在对她喊“保重”二字。 即便在如此危险的时刻,吴二丫依旧顾着她的安危,而她,却什么都做不了,无能、无助又无奈…… 熊熊燃烧的火焰,宛若一道泾渭分明的界限,分割了生与死、离与别。 吴二丫身处重重火焰的中央,眼中没有半分的恐惧与慌乱,反而高高地翘起了嘴角,勾勒出一抹扭曲而诡异的弧度。 她在笑! 笑得放肆而癫狂! 张简在心里嘀咕着:这人莫不是疯了? 下一刻,像是要印证他的猜测,吴二丫竟然无惧被灼伤的风险,蓦地冲向了火焰筑就的围墙。 刹那之间,凶猛而无情的火焰,将她整个人一口吞噬,连她的脸都看不真切了,只能透过一片橙色的火光,模模糊糊看到一个扭曲的身影。 第329章 烈火焚身 待吴二丫冲出火墙之时,从头到脚都包裹着炽热的烈焰,彻底化作了一个燃烧的火人。 没有痛苦的呻吟,没有急切的呼救,只有一串桀桀的笑声从她的口中发出来,尖锐而刺耳,宛如从火山地狱中爬出的厉鬼,让人头皮发麻,汗毛竖立。 张简暗道不好,可是为时已晚。吴二丫带着一身的复仇之火,向无羡冲了过来。 什么仇?什么怨? 竟然临死都要找她来陪葬?! 尚未烧尽的龙灯骨架,还缠在吴二丫的身上,犹如张开的龙颚,凶恶而贪婪,打算将无羡一口吞下。 张简已经懵了,脑袋里一片空白,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往前挡? 只要被吴二丫粘上,自己也要成为一个火人,逃不过被烈火焚烧的下场。 往后退? 身后的火也不少,等他找到一条退路,吴二丫早就冲上来了。 怎么办? 千钧一发之际,马哲摸向了腰间,只见刀光一闪,绣春刀铮鸣出鞘,蓦地刺向了吴二丫。 吴二丫真是疯了,不闪不避,奋不顾身地迎刀而去,任由刀尖刺入了她的胸口,咬牙忍着疼,继续往前冲去。 刀身一寸寸没入了她的胸口,她仍不为所动,脸上的笑意越发癫狂,势要拽着无羡一起下地狱不可。 面对着她的疯狂,马哲松开了手。 他是怕了吗? 不! 他只是换了另一种方式,改手为腿,抡起右脚踢向了刀柄。 用力之猛,劲道之大,看那刀身就明了,整个儿都没入了吴二丫的胸膛,刀尖从她的另一端贯穿而出,依旧势不可当,连带着她一起向后飞去。 吴二丫踉踉跄跄地退了两步,一个趔趄仰倒在地,被刀尖钉在了火海之中。 她本就是强弩之末,再也无力从地上爬起来了。血液从刀口渗了出来,在烈火的炙烤下,比任何时刻都要灼热。 她挣扎地抬起手,望着王满堂离去的方向,像是要抓住什么,终究什么都没抓住,虚弱地垂落下来。 血沫子填满了她的口腔,噗噗地往外冒着血水。只是这一回,再也没人会关注她说了些什么。 双眼的瞳孔放到了最大,贪恋地想要最后望了一眼这个世界,映入眼中的除了火焰,还是火焰。 最终在不甘与绝望中,她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摆脱了吴二丫的无羡,处境依旧艰难。整个宫殿都笼罩在一片火光中,木质的举架在高温的炙烤下噼啪作响。 火焰的热浪一阵阵扑面袭来,让人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张简与马哲捂着嘴,紧紧地护着无羡,焦急地在火圈中寻找着退路。 就被吴二丫耽误了这么点工夫,火势已经无可抵挡,将他们团团包围起来。 更要命的是,头顶悬着的宫灯,如同一个个燃烧的火焰弹,不知何时会掉落在他们的身上。 这么下去不是办法。 马哲双眉紧锁,对张简道,“皇后的坤宁宫就在隔壁,火烧得那么大,都不见有人组织灭火,可见早有预谋。你想办法先冲出去求助,我护着美人尽力突围。” 张简不敢留下无羡独自逃命,但在当下,想不到比这更妥帖的办法。 “你可一定得护住美人啊!”郑重地嘱咐完马哲,张简寻了一个破绽,立刻往火圈外冲去。 马哲见他的身影,消失在火圈之后,迅速解下无羡身上的披风,翻了个个,盖在她的脑袋上,顾不得什么礼数,拉起她的手就跑。 无羡的披风是用皮草做的,极易着火,这么盖在身上在火场乱跑,岂不是找死吗? 除非…… “这披风有什么讲究吗?”无羡问道。 “内侧缝了火浣布,烈火难侵。”马哲答道。 “你早有准备?”无羡讶然。 “前日奴婢发现,有人将火油偷偷运入乾清宫。乾清宫空置着,只有龙灯可观。近日来,皇上日日早出晚归,忙得不见踪迹,最有可能去关灯的,只剩主子了。料来,那人多半是冲着主子来的,所以,奴婢做了些准备。” 无羡相信马哲不会害他,但是…… “既然知道有危险,应当避开才是,你怎么还同张简一同,撺掇我来关灯?” “乾清宫着火,宫内必然大乱,主子不觉得,这是个出宫的最好机会吗?” 留下一具烧焦的尸体,造成假死的假象,趁乱离了宫,便是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了。 不可否认,这是最好的脱身法子。 若是在刚入宫之时,无羡必然会紧紧抓住这个机会,义无反顾地跟着马哲走,可是如今,她与朱寿有了夫妻之实,“我不能抛下他一个人走。” 马哲明白,她口中的“他”是皇上,可是,“皇上不可靠!” “不可能!”无羡不信。 “主子想想,您疑似怀孕,皇上为何坚决不愿让太医诊脉,甚至将柴胡带去神机营看着,不让他回来?” 无羡心里有些动摇,嘴上依旧替朱寿辩白,“太医是太后派来的,不可信。至于柴胡,是去培训军医的。” “可是您不知道的是,他派人去太医院偷偷抓了保胎药,制造了您怀孕的假象。” “你怎么知道是假象?”除非他已确定,她没有怀孕! 马哲抿了抿唇,这个秘密一直被他藏在心里,若是可以,永远都不想告诉无羡,此刻却不得不说了,“您第一次与皇上同房后,皇上偷偷在您的粥里加了红花,以免您受孕。之后,皇上一直趁您在厨房忙活的时候,背着您吃避子药。您是不可能有身孕的。” 无羡身在火场,却像被淋了一盆冰水,透心凉,“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皇上被太后不喜,被大臣诟病,想要不被替代,就不能有子嗣。” 朱寿没有兄弟,若是从旁系过继子嗣,人家可是有亲祖母孝敬的,太后难保如今的风光。 朝堂也会为大统之争拉帮结派,社稷难免陷入动荡,不是内阁所愿见到的。 所以,即便朱寿如何失德,如何胡闹,不到万不得已,谁都不敢取了他的性命,让他下台。 第330章 她不能走 这一切,朱寿明明可以告诉她,与她一起面对的。为什么要瞒着她,偷偷地服用避子药? 无羡心中起了疙瘩,但仍难下离去的决断,“我……还是不能走……” 马哲急了,“宫中危机四伏,为了取主子的性命设了如此大的局,不知道以后还有多少后招等着您。此时不走,怕是以后都没机会了。” 无羡停下了脚步,“我对他说过,他若不离,我便不弃。”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目光含着笑,明明看着马哲,却仿佛越过了他,在看她口中的另一个“他”。 马哲捏紧了拳头,恨不得将她打晕了扛走,终究还是无奈地叹息一声,松开了拳头。 罢了…… “奴婢全听主子的。即便不出宫,总得先脱离了这火海,不是?” 无羡不再磨唧,跟在马哲的身后,从廊檐退到了正殿外的宫道。 宫道两侧原本置着竹篾编织的架子,不知何时倒了下来,架子上挂着的宫灯,悉数掉落下来,滚得到处都是。 摇曳的灯火忽明忽暗,随着宫灯的翻滚,稀出一粒粒微小的火星,向四周散去。眼看着就要熄灭了,却沾上了灯纱,重新复燃了。 一盏盏宫灯化作了一团团火焰,或聚拢,或分散,将偌大一个露台,割裂成了一个火焰迷宫,怎么绕都绕不出去。 象征着江山社稷万代相传的铜龟铜鹤,被烈火烤得发烫,浓烟滚滚,将底部的汉白玉熏得漆黑。 无羡被呛得连连咳嗽,这么下去,就算没被火烤死,也会被烟熏死。 她扫了眼四周的火势,横冲直撞是行不通的,“着火的多为宫灯,分量不重,你用腰带将那些灯甩开,开出一条道来。” “好办法!” 马哲立刻照办,扯下腰间的鸾带,对准离他最近的一盏宫灯,甩了出去。 带端的排须缠上宫灯的骨架,绕了两圈,轻松将其勾住。随着他的手腕一转,被甩脱了出去。 原本它所在的位置被空了出来,连绵不绝的火墙上破开了一个缺口。 真的有用! 马哲再次甩动手中的鸾带,渐渐地,一条逃生通道在他的努力下,被清理了出来。 然而火势太过凶猛,沾着就着,蹭着就燃。不觉之间,马哲手中的鸾带被烧去了大半,只能无奈收了回来。 一股淡淡的气味飘散而来,无羡皱了皱鼻子,“这带子上沾了桐油,看来宫灯被人做了手脚,怪不得这场火烧得那么快呢!” 鸾带是没法再用了,被马哲收入了怀中,往前望去,距乾清门还有一大半的距离,“主子,您用披风罩紧了,用最快的速度往前冲,兴许能冲出去。” “那你呢?”无羡目露担忧。 “只要主子无碍便好。”马哲的嘴角挂着浅浅的笑,看着却叫人心疼。 无羡不喜欢这样伤感的表情,用手指在他的脑门上弹了一下,“我不会丢下你的。” 说着,她将头顶盖着的披风扯了下来,慌得马哲连忙阻止,“万万不可!” “为何不可?”无羡“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了悟,“你以为我要与你一起死啊?” “不是吗?” 无羡没看到马哲黯然的眼神,此刻的她,正低着头捣鼓着手中的披风。 精美的绸面早就被火烤焦了,遍布焦痕,轻轻拨弄两下,就露出了里面衬着的火浣布,真如传闻所言“洁白如雪”,即便在烈火之中仍了无所损。 无羡得意地抖了抖手中的火浣布,展示在马哲的眼前,“用这做成的腰带,可不怕火烧哟!” 原来是这样…… 马哲眸光微动,在火光的映照下,看着无羡奋力地扯着火浣布,睿智而专注的眼神让人着迷。 下一刻,却又稚气得像个孩子,因火浣布太过牢固,怎么都扯不破,急得打算用牙去咬。 马哲不由地轻笑出声,从她的手中接过火浣布,“还是让奴婢来吧!” 马哲的力气比无羡大,轻轻松松就扯出了一个缺口,顺着布面的纹理,撕下了一条三指宽的布带来。 有了这条火浣布带在手,再也不怕染了桐油的宫灯了,开道变得简单了许多。 为了加快速度,无羡让马哲从披风上又扯了一条布带下来,同他一起开路,前进的顿时速度加快了不少。 离乾清门仅剩两丈的时候,他们终于听到了救火的呼喊,其中,似乎还夹杂着张简的声音。 看来他成功逃了出去,还把救兵给搬回来了。 无羡双手合拢,做喇叭状,对着张简疑似的位置高喊道,“张简是你吗?我和马哲在这儿!” 门外的张简激动得双手合十,都快哭了。 幸好让他及时赶上了! 幸好全都无恙! 真是神佛保佑啊! “美人安心,奴婢这就带人来救您!” 无羡与马哲相视一笑,生存的希望就在眼前,不由地,手上的动作也加快了起来。 离乾清门越近,看到人影就越多,全都围在火圈的另一边,影影绰绰的,像是在相互传递着水桶,从殿外的水缸舀出水来运入火场。 因桐油而起的火,可是无法被水扑灭的。一众人忙活了半天,仍没见多少成效,反而在风势的助威下,火势更显凶猛逼人。 无羡与马哲有火浣布带在手,心里一点都不慌乱,按部就班地往外拓进。 眼看着乾清门近在眼前了,忽然听得“噼啪”几声脆响,檐牙上的瓦片滑落下来,砸伤了不少宫人。 救火的阵型被彻底打乱,人们纷纷抱头鼠窜,相互踩踏、推搡,有些还被不慎推入了火场,哀呼声此起彼伏。 马哲迅速护着无羡往后退了两步,脚跟刚刚落地,随即传来“轰隆”一声巨响,燃烧的门梁整根掉了下来。 幸好他们退得及时,不然此刻说不定就被砸了个正着。不过,前进的道路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给阻断了。 火焰沿着木制的门框爬上了门楣,将乾清门变成了一个凶险万分的火门,同时又有随时坍塌的风险,想要从中通过可不安全。 第331章 生机被断 马哲衡量利弊,“主子,我们还是在这儿等救援吧!” 无羡也觉得安全为上,救援的人近在咫尺,乖乖在原地等着救援就好,没必要继续冒进,以身犯些,“我们将四周的宫灯清一清,空出一块地来吧!” 之前突围,重在前行,而非清理。只要开辟一条容人的道路,以最快的速度通过即可。因而,四周还留了不少宫灯,几乎将他们给包围了。 此刻选择留下,周遭的宫灯自然得清理干净,不然被风一吹,都能刮到身上。 无羡正忙活着,脚下忽地一滑,心里大骂:那群笨蛋,泼了那么多水,把火越浇越旺也就罢了,还把地面给弄湿了,害得她滑跤! 眼看着她的身子往后倒去,就要栽倒在地,马哲忙伸出手来,托住了她的腰肢。 手上传来的触感轻柔而绵软,就像是捧着一团棉花,与粗糙的汉子大不相同,不由地叫人生出一抹怜惜来。 看着无羡对他莞尔道谢,更叫他不好意思起来,满脸飞霞。幸好四周都是火光,没让她看出来。 无羡扶着他的手,站稳了身子,鼻子不由地一皱,“你有没有觉得,桐油的味道越来越浓了?” “怎么会?” 宫灯烧了那么久,桐油应该越来越少才是。 马哲深吸了两口起,发现桐油的味道确实浓了。皱着眉,循着味道的来源,俯身蹲下仔细一瞧,只见地面的水泽上飘着大片大片的油花,油味就是来自这儿的。 马哲的眉头皱得更紧,目露凝重,“水里掺了桐油,数量还不少。” 无羡探身望去,只见油花随着水波的流动,变换着绚丽的色彩。美则美矣,却让人生不出半分欣赏的心情。 一道热风倏地从身后袭来,无羡忽觉身心口一缩,一抹危机感爬上心头。 在西域游荡的几年,让她对危险的嗅觉越发敏锐,头都没回,身子本能地做出了反应,抓起马哲就往边上跃去。 脚尖刚刚离地,就见一条火舌紧贴着地面,一路追寻着桐油而来,从他们的脚下掠过,所到之处漫起一片火海。即便隔着厚厚的鞋底,依旧能感受到灼热的温度。 将宫灯上抹的桐油悉数榨干,也弄不出那么大的阵杖来。 马哲推测,“必是有人混入了救火的队伍,往火上浇了油,想要趁乱烧死主子。” 不能坐以待毙了,得尽快冲出去才是。 可是掺着桐油的水,是从外侧泼进来的。越靠近出口,火势就越凶猛,根本逃不出去。 两人脚尖点地,被逼着连连后退,但是依旧没有火焰追逐的速度快。 要命的是,鞋底也沾上了桐油,稍稍蹭上一些火星,立刻就会燃了起来。 马哲感觉,火舌已经舔到他的脚后跟了,忙不迭将无羡往前推了一把,“主子,您披着火浣布先走!” “要走一起走!”无羡将他的手拉得更紧,不愿松开,“我不会丢下你的!” “能走一个是一个!” “总有办法的……”无羡喃喃着,往四周扫了一眼,入目之处全是熊熊燃烧的烈火,哪里还有出路? “主子,再不走就来不及了!”马哲的话中透着浓浓的焦急。 “你要相信我啊!” 无羡给了他一个安抚性的笑容,再度往四周望去,入目的依旧是一片肆虐的火海,狂肆地吞噬了周遭的一切生机。 就连铜亭这一类的死物,也没幸免于难,褪去了一身鎏金的色彩,在浓烟滚滚下黯然失色,变得黑不溜秋的。 幸好底下的汉白玉基座够高,不然,还不知道会烧成什么样子呢! 无羡双眼一亮:对了!基座! 这场火势并不高,只要爬上基座就不怕了。 只是那亭子是铜铸的,真要爬上去,还不成了现成的北京老火锅,将他们烫成熟肉干了? 同理,铜龟铜鹤也被排除了,唯一顶用的只有东西两侧的日晷和嘉量,基本是用汉白玉打造的,够大够高够结实,两人一同站在上面,完全不成问题。 虽说玉石在烈火的烘烤下,温度也不低,总比铜亭、铜兽要好上不少。 无羡决定:就是它了! “我们往回跑,爬到嘉量上去等救援!”她就不信了,对方还能手眼通天,将桐油从天上淋下来? “好!” 两人相视一眼,拔腿就跑。好不容易从廊檐下跑出来,又被逼得再度携手折返。 掺了桐油的水,是从外围漫进来。而散落各处的宫灯,都烧得差不多了,就剩一个骨架了。相比之下,往回跑的路上,火势反而要小上不少。 即便如此,两人还是被火追得狼狈不堪,白净的脸蛋蹭了不少烟灰,脏兮兮的。 感受着身后越发逼人的热浪,无羡忍不住在心里吐槽: 她到底是招谁惹谁了,让对方准备了那么多桐油来招呼她。想当初,她在西域搅风搅雨的时候,十几国联合围剿,也没见人家出手那么阴狠啊! 偏偏老天爷也来添乱,两人都跑到日晷的跟前了,蓦地风势大起,将四周分散的宫灯全都聚拢了过来,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宫灯足有七八盏之多,若是一一清理,太过耽误工夫。 马哲打算放弃,“主子,去西边的嘉量吧!” 无羡无语凝噎,“来不及了。” 风不仅聚拢了他们身前的宫灯,还将他们身后的宫灯也给吹来了,堵住了退路,去不了嘉量那边了。 他们这是被彻底困住了! 硬着头皮上吧! 至少往前的距离,比折返的距离要短得多得多,没有时间让他们继续耽搁了。 无羡甩出了手中的火浣布带,勾住了最近的一盏宫灯,往回一扯,竟然连带着将三四盏宫灯一起扯了回来,携着一股灼热的火浪向她逼来。 这可怎么办? 进又进不得,退又退不了。 身后的宫灯燃着火,在风势的驱赶下,向他们紧逼而来。 简直就是天在绝人之路! 望着不远处的日晷,无羡捏着拳头,真是不甘心啊,扭头问马哲,“你的轻功好,能跳上去吗?” 第332章 他来了 马哲估摸着距离,至少需要两步才能越过去,“中途得找一个落脚点。” 可是四周哪有落脚的地方,只有那些堆在一起的宫灯,烧得就剩一个虚空的架子了。 即便马哲不怕火,强行跳上去,那些烧焦的宫灯也无力支撑他的体重,瞬间就会散架,让他跌入火海之中。 马哲沉思着,或许还有一个办法,“我托着主子,将您抛到日晷上去。” 如此一来,她是上去了,“那你呢?” 马哲笑而未答,然而,答案已写在那凄然的笑容中,不言而喻了。 无羡用手指,又弹了下他的脑门,“都说了要一起走的,谁都别抛下谁!” 试问:谁又甘愿成为被舍弃的一个呢? 只是目下,除了宫灯只有宫灯,对着他们摇曳着身上的火苗,像在嘲笑着他们的无能为力。 真的没有一块地方,能够作为落脚点了。 二人若是无法一同脱难,他宁愿作为那个踏点,助她寻求最后的一线生机。 但这不是无羡想要的,她扯下了身上的火浣布,猛地抖开,往前一扔。 马哲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块珍贵无比的火浣布,落在了一堆宫灯上,瞬间就将它们的火给压力了下去。 如此好的避火神器,保命还来不及,怎么能扔了呢? 无羡可没半分的不舍,对他挑眉一笑,指着那堆哑火的宫灯道,“现在不就有踏足之地了吗?” 是啊! 马哲立刻领悟过来,抓起她的手,带着她一起踏上那块火浣布,纵身一跃,攀上了日晷的基座。 刚刚站定,松了口气,马哲忽觉手上一空,身侧一道白影闪过。 无羡竟然松开了他的手,放弃了好不容易到达的安全之地,再度跳入了危机重重的火海之中! 她疯了吗? 或许吧! 她只是看到了一个人,狂奔于汹涌的火海之中,漫天的火光衬得他身上的红衣胜枫,脸色若雪。 让她不由地想到《大话西游》中的经典台词: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本是如此矜贵的一个人,却为她舍了性命,冲入危险的境地。 本是如此骄傲的一个人,却为她淋了湿透,跑得这般的狼狈。 即便没有披金甲圣衣,没有驾着七彩祥,他也是她心中的英雄,无可取代的英雄。 他来了。 所以,她迎了上去。 …… 马哲站在高台上,看不清他们相拥的样子,因为无羡将火浣布重新捡了起来,盖在了他俩的头上。 原来,一块不大的火浣布,也是可以为两个人避火。 明明是如此的简单方法,他与无羡都不是愚笨的人,之前逃命的时候为什么就没有想到呢? 或许不是想不到,只是一个没去想,一个不敢想。 劫后余生的好心情瞬间消散,即便他不想承认,也不得不承认: 只有那个丰神如玉的人,才有资格站在她的身边,离她如此之近,与她分享同一块火浣布。 他所求之不得的,却被朱寿一把嫌弃地扯开了。 拿一块白布盖在头上,多不吉利,只有死人才盖着白布呢! 他要她好好的! 将她抱在怀中,紧紧地收拢了手臂,贪婪地感受着她身上的每一缕温暖,感受着她跃动的每一次心跳,仿若如此,才能真切地感受到她的活着。 真好! 天知道,他在殿外看到这熊熊的火焰,这漫天的火光,被吓成了什么样。 想当初,面对十倍于他的敌军,他都从未如此恐惧过。不顾旁人的劝告与阻拦,拼命地冲入了火海,慌乱地寻找她的身影。 双目布满了通红的血丝,入目的都是艳红的火焰,茫茫一片,怎么都望不到尽头,有如暴虐的浪潮,汹涌澎湃,无情地扑面而来,疯狂地吞噬了所及的一切…… 冲入火场前淋的那一桶冷水,让他四肢冰凉,心更凉,即便身在火场都无法让他感受到一丝的温暖。 他害怕,害怕自己找到无羡时,见到是一具面目全非的尸体,再也无法对他长裙当垆笑,再也无法为他洗手作羹汤,那是他在冷漠的宫中,唯一能得到的慰藉与温暖…… 当他看到了高台之上的她,平安无事的她,安然无恙的她,那一刻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幸好…… 他及时赶到了…… 无羡抬起手,用袖口印干他发丝上的水滴,半是担忧,半是责备道,“你怎么冲进来了?多危险啊!” 朱寿的声音委屈得像个走丢了的孩子,“我怕……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无羡嗤笑出声,轻轻骂了他一句“傻瓜”,“我这不是好好的?” “可是……我一点都不好……” 非常不好! 手指冰凉,心在颤抖…… 他还在后怕! 无羡双手捧着他的脸,踮起了脚尖,印上了他的唇,一点点温暖他的冰凉,驱散他的恐惧。 朱寿呼吸一滞,愣了一瞬,方才反应过来,低下头,加深了这个吻,回应着她难得的主动。 暧昧的气氛愈演愈烈,他兀然收回手,看着指尖的殷红,瞳孔一缩,“你受伤了?” “没有啊……”无羡茫然地顺着他的目光摸向了身后,感受到一片湿润,一张脸红得像煮熟的虾子。 这下丢脸丢大发了…… 她的葵水终于来了,只是来得太不是时候了…… 掰过朱寿的脸,将他的目光强行移开,声音娇中带嗔,“别看了……” “好,我不看!”朱寿宠溺地一笑,扯下了头顶的火浣布,挡住了污迹的位置,托着她的腿窝,将她一把抱了起来。 无羡轻轻捶了下他的胸口,挣扎着要下来,“还在火场呢!” 生死时刻,要严肃,要庄重! 朱寿右眉单挑,目露不羁,“哪还有火?” 无羡:…… 他这个做皇帝的,都亲自冲入火场了,在场的谁还敢不拼命?一个个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来救火,又有张简调度得当,撤了水桶,改成用笤帚和衣服扑打,成效肉眼可见。几乎是在须臾之间,火势就弱了下来。 第333章 一度求情 身着节日盛装的皇后,在禁卫的重重保护之中,来到了刚被扑灭的火场。 残留的烟灰如同黑色的柳絮,四处飘散,一不小心就被吸入了鼻端,呛人得很。 皇后用帕子扇了一下,冷不丁撞上了朱寿目光,冷得如同冰渣,手顿时一僵,就像是在值夜时被抓到打哈欠的宫女,尴尬地改作了挡着口鼻的姿势,干咳了一声,掩饰了自己的失态。 救完火的现场,地上全是水渍,湿漉漉的,混了黑漆漆的烟灰,显得污浊不堪。 皇后所传的衣衫和鞋面,都是为了今日的上元节新做的,绣着的金线兔子灵动可爱,让她喜欢得紧,不想就这么弄脏了,小心翼翼地提着裙裾,踮着脚尖,来到朱寿的面前,浅浅福下身,“臣妾救驾来迟。” “不迟!”若是来收尸的,这个时间刚刚好,“善后的事,就交给皇后吧!” 朱寿冷睨了半跪的皇后一眼,就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抱着无羡漠然地离去。 人都走了,还跪给谁看啊? 尚寝女官搀着皇后的手臂,将她扶了起来,本想啐李美人一口的,回眸瞥见她身上的一片殷红,双眸顿时泛起兴奋的光,上扬的音调透着难以掩饰的兴奋,“李美人受伤了!” 皇后兀自泛着酸:受伤就受伤了呗,就他最宝贝,就她最矫情,在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之中,让皇上亲自抱着,赖着不肯下来,像个什么样! 尚寝女官见皇后没明白,扯了扯她的衣袖,不断地向她使眼色。 德妃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立刻注意到了无羡下身的血渍。 难道说…… 孩子没有了? 德妃想要探究她的表情,可她的脸深埋在皇上的怀中,看不清。 想来,必定是伤心欲绝了吧! 德妃的唇角也不觉翘了起来,只是用帕子遮了,没人瞧得出来,只能看到她眼中映照着的火后的凄然。 …… 一回到豹房,无羡立马从朱寿的怀中跳了下来,跑去了屏风后面,将脏了的衣服换了下来,出来时就见马哲和张简正跪在地上请罪,而朱寿,则端坐在榻上目光慑人,不用想也知道,他这是打算严惩了。 无羡于心不忍,为两人求情道,“火场中,若不是有马哲拼命护着我,我也不会安然无恙。张简更是冒死冲出了火场,及时搬来了救兵。两人也算是将功补过了,要不,你就判一个留候察看。” 还留候察看?亏她想得出来! 朱寿依旧冷着脸,沉声道,“做错不罚,如何服众?” 看来这顿罚,是逃不过了。 不过怎么罚,就很有讲究了。 “要不……就罚他们每日晨昏去校场跑上十圈。”无羡见朱寿抿着唇,不置可否,立马竖起三根手指,补充道,“连续三个月!” 连续三个月跑十圈? 轻是轻了些,好歹也算是一种惩罚了。 朱寿微微侧头,看着无羡以撒娇示弱的姿态,轻轻扯着他的衣袖,似将他的心弦都一同撩拨起来,语气随之软了下来,“好,就听你的。” 无羡展颜而笑,忙给跪着的两人使眼色,“还不快向皇上谢恩!” 磕了头,这事就算揭过了。 两人立刻心领神会,齐呼,“谢皇上不罚之恩!” 朱寿嘴上绕过了他们,心里还憋着一股闷气。要不是他们撺掇无羡去观灯,也不会惹出这么一场祸事来。 他故意晾着他们,没道“平身”,两人只得老老实实地继续跪着。 殿内烧着地龙,虽然不至于让他们的双腿冻着,但长时间磕在坚硬的地砖上,依旧是种折磨。 无羡佯怒瞪了他们一眼,“还傻杵着做什么?快去煮些姜茶来!” 两人机灵得很,知道无羡表面上是催他俩做事,实际上是给了他们开脱的借口,立马抓紧机会,起身而去。 她的维护,让朱寿有些不是滋味,“他们把你害成这样,你还向着他们。我为你拼死闯了火海,也没见你关心两句。” “哪有?”无羡紧挨着他坐了下来,故意蹭了蹭他,“让他们去煮姜茶,还不是给你喝的?你淋了冷水,得好好暖暖身子。” 作为待罪之身的二人,速度很快,立谈之间就端着热乎乎的姜茶回来了。 张简见朱寿脸色不善,缩着脖子,迟疑着不敢上前。姜茶凉不得,马哲将他手中的姜茶接了过去,递到朱寿的面前。 朱寿见他就来气,哪里愿意喝他端来的茶,直接泼了,对无羡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讨厌姜味了,不喝姜茶!” “那也得泡个热水澡。”无羡脑子转得灵活,将生姜水混在洗澡水中,一样有暖身的效果。 “不用!”朱寿转过身,背对着她,负气道,“早在火场里烤干了。” 无羡无视他的气话,下巴枕在了他的肩膀上,“厨房刚得了琯溪蜜柚,我让柴胡摘了几片柚子叶来,用来泡澡可以去晦气。” 有没有染上晦气,朱寿不知道,耳背处倒是被她喷了不少鼻息,轻柔得如同一片羽毛拂过,痒到了他的心里。 朱寿轻哼一声,与她拉开了一点距离,“你都不拜神佛,还信这个?” 好记性可不该用在翻旧账上,“都过去那么久了,你还记得这个啊?” “你的事,我都记得。” 无羡抬起手,轻柔地替他解下发冠,松开了发带,“那时心无所求,自然无需拜佛。” “如今呢?” 朱寿转过身,看着她的目光尤为的认真,反而将无羡看得不好意思起来。 “如今想求你的平安。” 朱寿终于露出了笑容,傲娇道,“那就洗吧!”不过怀着一丝坏心思,“你得同我一同洗!” 无羡无语,“我来葵水了,怎么同你一起洗啊?” 来得真不是时候! 朱寿的脸垮了下来,退而求其次,“你要亲自替我洗!” 无羡原本就是打算亲自替他洗来着,一口应了下来,谁知道洗着洗着就变了味,被他趁机吃了不少豆腐。上了床都没放过她,一直闹到了半夜。 被浪翻滚,满室生香。 第334章 申讨檄文 翌日,无羡这个刚从死里逃生的,神采奕奕地起了床,朱寿这个英勇救人的却病倒了,额头滚烫,身重恶寒。 “早知道,昨晚就该将那一盏姜茶给你灌下去!”无羡嘴上说着狠话,心里还是软了下来,忙让马哲找了个皮囊,灌满冷水,冻成了冰,做成了简易的冰袋,搁在了朱寿的额头给他降温,又让柴胡取来高纯度的烧酒,正给他擦拭着四肢,张永抱着一大堆奏疏来了,数量多到顶到了他的下巴,让无羡气不打一处来,“刚过了上元,就不让人休息了?人还病着呢!” 张永垂着眸,径直来到榻前,将奏疏放在了朱寿的枕边,“这些都是弹劾圣上的檄文,指责圣上失德,上天示警,复有乾清宫之灾。” “什么上天示警?”无羡为朱寿叫屈,“昨日的火灾明明是有人故意纵火,凭什么怪在你的头上?!” 朱寿从奏疏中随手挑了一卷,抖开后粗略地扫了一眼,便丢回给了张永,“朕病了,就没一份请安的奏疏吗?” 这个真没有…… 不过,张永可不敢这么答,太伤人了,只能垂着头保持沉默。 朱寿坐了起来,额头的冰袋滑落下来,被他随手丢在了一旁,“告诉那群老家伙,朕病了,万事容后再议。” “老奴已经说了,这会儿,人都跪在了奉天门外,要求……” 朱寿冷笑一声,追问道,“要求什么?” 张永瞥了眼无羡,再次将头垂了下去,“要求圣上除祸妃,下罪己诏。” 无羡愕然,没想到乾清宫这把火,最后居然烧到了她这个受害者的身上。 这也太冤枉了吧! “我和马哲在火灾现场发现了桐油,只要抓住了凶手,他们自然无话可说了。” 朱寿捂着发疼的脑袋,“这事,我已让人去查了。害你的宫女已经烧死在了火场,还剩一个王满堂,你打算怎么处置她?” “……”无羡没想好。 朱寿替她决断道,“那就打她三十大板,将她贬去浣衣局。” “那么狠?”无羡讶然,抿了抿唇,道,“昨日看她的样子,怕是不知情的,不如从宽发落吧……” “你为马哲和张简求情也就罢了,”好歹是两个忠心护主的,“怎么,对一个三番两次要害你的人也如此心软了?” 对待敌人最忌心软,斩草不除根,必留后患生。 朱寿恨不得撬开她的脑袋,将她之前她对付巴图孟克的那股子决然与狠劲找回来。 平心而论,无羡真不是心软,只是考虑到,“王满堂涉及我选秀时所受的冤案,还没找到幕后的黑手呢,万一她被折腾死了,线索岂不是断了? “再者,昨夜吴二丫的举动太过疯狂,回头细细想来,多半是受人唆使,抱了与我同归于尽的想法。留着王满堂,说不定能查出些什么。” 只要不是心软就好! 朱寿松了口气,“能查的,早就查出来了,不如将她置之死地。就像是落水的人,只要给她一根稻草,她就会拼了命去抓住。身处绝境之中,说不定,她会主动联系那个幕后之人。” 朱寿的谋略和心计,均在无羡之上。无羡觉得有他在,她都懒得动脑子了,“就听你的。” 朱寿懒散地靠在无羡的身上,将下巴枕在她的肩上,“我替你处理了王满堂,你是不是该犒劳我一下啊?” 无羡想着他因高温而变差的胃口,思忖了一下,“我给你去熬粥吧!” 朱寿双手缠上她的腰肢,任性地不让她离开。无奈之下,她只能叫马哲将炉子搬到屋里来,又对柴胡道,“你瞧瞧厨房有碧梗米吗?若是没的话,寻常的梗米也可。再取菊花、薄荷、桑叶、淡竹叶各一钱来。” 无羡在炉上架上砂锅,将药材熬成汤汁,去渣后加入粳米,换成文火慢慢熬煮,在轻柔的搅拌间,米汤渐渐变得浓稠起来。 看着翻滚的米粒,听着沸腾的水声,心在这一刻,反而沉淀了下来。 随着蒸腾的炊烟轻送,整个殿内弥漫着一股沁人的香味。 朱寿探着头,深吸了一口。有别于汤药的苦涩,这股味道更接近于茶香,清新宜人,与碧梗米的米香搭配在一起,相得益彰。 朱寿忍不住咽了口口水,理直气壮地讨要作为病人的特权,“喂我吃嘛!” 无羡无奈地一笑,谁让他是个病人,而且,还是因为她而得的病,不忍心将拒绝说出口,只能顺着他的意,一口一口喂他吃完。 …… 奉天门外。 雪还在继续飘着,人还在继续跪着。 许是受了上次的教训,这回请命的大臣都学乖了,做了充足的准备: 身上穿着厚厚的夹袄,手里捧着暖暖的手炉,腿下垫着软软的蒲团,怀里还揣着耐饿的馍馍和提神的人参片。 从清早一直熬到了入夜,仍没有要走的意思,摆出了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然。 都是些上了年纪的人了,又是四体不勤的文人,即便做足了准备,也受不了冬日寒风的凛冽,一个个的鼻子底下挂着长长的鼻涕,就像是屋檐下悬着的冰棱。 严寒没有将他们逼退,反而激发出了他们骨子里的傲气,觉得自己正在做一件极其忠勇无畏的事情,越跪越来劲了,甚至有人慷慨激昂地咏诵起了自己写的檄文,引得满堂喝彩,弄得同一场雅集盛事似的。 “他们既然爱跪,就让他们跪着。”朱寿是个吃软不吃硬的,倔脾气也上来了,“让他们也尝尝朕感染风寒的滋味!” 双方就像是斗上了的乌眼鸡,谁都不肯让一步,就这么僵持着。 过了两日,朱寿的烧退了,请命的队伍却壮大了。 翰林院有一个来一个,跟点卯似的,都察院更是全员出动,一个不落。一眼望去,黑压压地跪倒了一片,好不壮观。 平日那些惯爱诈病的老油子,都不窝在家里躲懒了,一个个弹冠振衿,结伴而来,出勤率从未如此之高。 第335章 噩耗传来 国子监的学子,打着要名垂青史的主意,也想去凑个热闹。可惜席位有限,只能从中挑选几个代表出席。一时之间,皆以选上为荣,落选的哀叹不息。 朱寿刚康复没多久,气得又要病倒了,心里的郁闷没处发泄,只得在寝殿里来回地踱步,都快要将脚下的青砖踩碎了。 回首间,突然望见朱澄在门外傻站着,手中抓着一份奏疏,讥笑道,“怎么?弹劾朕的檄文,都递到你那儿去了?” “不是,是急奏。”朱澄径步直入,双手捧上那份急奏。 朱寿去了封口漆,抖开奏报,只扫了两行就僵住了。 无羡见他的脸色都变了,担忧道,“是北元的局势出现变化了吗?” 朱寿看着她,一瞬间眼神复杂,似有自责、内疚、悔恨、疼惜相继闪过,最终垂下眼脸,心有不忍地将视线移开了,“是南赣来的奏报……” 无羡对“南赣”异常敏感,那儿不就是她爹所在的地方吗? 她顿时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嘴角抽了一下,努力将僵硬的脸部肌肉放松下来,勉力挤出一个看似轻松的表情,探问道,“南赣怎么了?” “岳父大人……牺牲了……” 没用官职和虚衔去称呼李霸,朱寿顺着本心,选了民间最通俗的称谓,以此表达自己最真诚的敬意。 无羡感觉整颗心都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地拽着,呼吸都变得粗重起来。 抬起头,将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又给逼退了回去,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追问道,“我爹是怎么死的?” “说是……贪功冒进,中了埋伏……”朱寿只觉得嗓子干涩得很,每一个字从他的嘴里吐出来都是如此的艰难,头始终是低垂的,不敢去看无羡此刻的表情。 贪功冒进? 无羡笑了,觉得无比的讽刺。 说她爹临阵脱逃,她信! 说她爹贪功冒进? 她不信! 绝不相信!! 谁不知道她爹是出了名的飞将军,逃跑“飞”快的那一种,比谁都要怕死惜命,上了战场头一件事,不是鼓舞士气、冲锋陷阵,而是寻找撤退的路线。 这样的他,会贪功冒进? “我不相信奏报上写的,刘叔呢?你把他调回来,我要听他亲口说!” “刘安也牺牲了……” “他一个军师,又不用他冲锋陷阵,也死了?”无论是她瞪大的双眼,还是上扬的语调,全都透着不信,抓着朱寿的手臂道,“还有谁活着?把他找回来!” “全军覆没,无一幸免于难……” 朱寿的每一个字,都如重锤落下。无羡身形一颤,向后踉跄了一步,跌坐在榻前的踏板之上,沉默无语。 朱寿走到她的身边,手悬在她的肩上,迟迟没有落下。这一刻,所有的安慰都堵在了他的喉咙口,即便说出来,也是如此的苍白而无力。 李霸是他派去南赣的,他的死,他难辞其咎。他想为他们父女俩做些什么,即便是最微不足道的补偿。 他收回了手,匆匆离开了豹房,将内阁召集起来。 杨廷和原本以为找他们来,是朱寿打算让步了,愿意下罪己诏了,哪里想到竟是被妖妃所惑。 “李将军为平定南赣盗乱,身先士卒,马革裹尸,特追封为宁国公,其女李氏提升为宁妃。”朱寿道。 “不可!”费宏第一个出列反对。内阁已经收到了来自南赣的奏报,对李霸的死因清清楚楚,“李霸贪功冒进,至全军覆没,不但不能赏,还得罚!” 朱寿目似剑光,射向费宏,“依费阁老之见,当如何?” 费宏义挺直脊梁,正言辞道,“仆碑夺爵,籍没其家。其女李氏贬为宫奴,收入浣衣局。” “好一个籍没其家!”朱寿从案头抓起李霸给他的账册,砸在了费宏的面前,“他早就把大半的身家,都贡献给了大明,方有贺兰山十年之安,如此也算无功?还要将他留下的孤女贬入浣衣局,不觉得良心有愧吗?” 费宏打开账册,挑着翻了几页,“为将者,私自出资武装军队,其心不轨,当诛!” 真是可笑至极,李霸若真有异心,也不会在风沙漫天的赤木口,兢兢业业地守了那么多年。 “为大明出钱出力的,到了费大人的口中,就成了奸佞之人!”朱寿难以理解他的这种畸形心理,“不知,像费大人如此忠心不二的,在年前流民涌入京师的时候,有否搭过粥棚,施过一碗粥?在得知自己家乡盗乱四起的时候,是否彻夜难眠?” 朱寿看他想开口辩白,率先抢白,“怕是都没有吧!倒是听说,费氏的族人趁着盗乱,放了不少印子钱。”说完,就留下一脸菜色的费宏,拂袖而去。 然而,事情没有就此揭过,之前一直保持中立的武臣,突然加入了请命的队伍,要求处置无羡的呼声一日高过一日。 甚至有说书的,编排出一段段她与朱寿之间的艳情。 骂她魅君也好,骂她祸国也罢。 无羡都不在乎。 无心理会那些恶意的中伤,她一个人,独自离开了温暖却让人透不过气来的寝殿,坐在了坚硬的阶陛上,茫然地望着远方,双目放空,任由冰凉的雪花打在脸上,孤单的背影融在寂寥的雪景中,透着一股无言的悲凉。 突然,头顶的苍茫被一抹嫣红所取代,马哲打着一把红色的绢伞,来到了她的身侧,为她遮去风雪。 “我爹死了,我没有亲人了……”无羡依旧看着远方,嘴里喃喃着,像是在对马哲倾诉,又像是在对自己低语。 “主子还有奴婢,还有柴胡、奚淼、胡勒根、谢怀安、何关、张平、高升他们,我们每个人,都将主子当成了亲人。” “可是,他们都因为我,散落在了各地……” 她不是一个称职的主子…… 更不是一个称职的女儿…… “主子不必妄自菲薄,”马哲目光定定,“只要主子一声吩咐,无论天涯海角,他们都会回到主子的身边。” 第336章 空了的心 “还是别回来了,京师没什么好的。都是我的错,若是当初我没有来京师,爹爹或许还好好的,没事遛遛马、打打猎。山上的那些羚羊都认得他了,一见他就掉头跑……” 仿若又看到了爹爹对她憨憨地笑,抱怨那些羚羊跑得太快,让他跟在后面吃了一嘴的沙…… 无羡的嘴角微微翘起,泪水却不觉流了下来…… 马哲递上了一个瓷碗,碗中如云朵般轻柔的水铺蛋,被红糖水托着,暖暖地冒着热气,连带着,他说话的声音也被氤氲上了几分暖意,“主子说过,胃离心很近,人吃饱了,胃就会变得暖暖的、满满的,挤在心的旁边,再冷清的心也能焐热,再空寂的心也能塞满。” 这句话,是无羡很久之前拿来安慰姜蔺的,久到她都已经忘记了。 无羡微讶,“是谁告诉你的?” 马哲目光含笑,“主子说过的话,大家都记在心里。” 过去安慰别人的话,现在反过来被人安慰了,可见世事无常。 无羡接过马哲手中的水铺蛋,冰凉的指尖贴在温热的碗壁上,瞬间就回暖了。 拿起勺子,舀起水中的鸡蛋,轻轻咬了一口,糖心破口而出,溢满舌间。 马哲默默地站在她身旁,静静地看着她吃完,“地上凉,奴婢陪您走走吧!” “不用了。” 空了的碗,须臾间就被刺骨的北风,带走了最后一分暖意。无羡从地上爬了起来,抖落了肩上的雪花。 被高高的宫墙禁锢着的她,又能走到哪儿去呢? 收回了视线,对马哲淡淡道,“回去吧!” …… 此刻的豹房,安静又热闹。 因为皇后来了。 这一回,她没带着另外二妃,身后依旧浩浩荡荡地跟着一队人,除了被贬的宫令和尚仪女官,其余的全都到齐了,安静地随她跪了一地,有如简化版的奉天门。 从跨入殿门的那一刻,无羡就收到了来自皇后的目光,如冰锥一般森冷而锐利。 算不用猜也知道,皇后是为她而来的,而且来者不善,带着满满的恨意。 宛若于己无关一般,无羡从她身边漠然地走过,径直来到桌边坐下,给自己倒了杯热茶用来暖手。 “放肆!”尚寝女官指着无羡道,“皇后跪着,哪有你坐的资格?” 一个爱蹦跶的蚂蚱罢了,搭理她都嫌掉价。无羡把玩着手中的茶盏,任由袅袅茶香氤氲了思绪,将她无视了个彻底,但这并不意味着别人会放任她的无状。 朱寿的目光冷冷地落在尚寝女官的身上,将一声“放肆”还给了她,“在朕面前也敢大声喧哗!” 话音刚落,张简便行使了一个狗腿子的义务,立刻来到尚寝女官的面前,一掌打在了她的脸上。 这一回,他不仅将尚寝女官的牙给打落下来,就连面子也没留,在她的脸上留下了一个清晰的掌印。 没过多久,她的脸就高高地肿了起来。左右两边明显的不对称,让她显得尤为狼狈,没个三五天根本消退不了。 尚寝女官脸上火辣辣地疼,但是当着皇上的面,却连用手捂一下都不敢,心有不甘地咬着下唇,愤愤地剜了张简一眼。 这个仇,她记下了! 下一瞬,她迅速将眼中的恨意收敛起来,聚起了一层薄薄的水雾。微微侧过脸,将红肿的一边对准了皇后,一个字都没说,便道尽了她心中的委屈。 皇后将这笔账,记在了无羡的头上,“皇上!昔有末喜,美于色,薄于德,乱孽无道。女子行丈夫心,佩剑带冠。桀听用其言,昏乱失道,骄奢自恣,维乱骄扬。” 无羡被比作末喜,朱寿岂不成了夏桀?无论哪个做皇帝的,都不喜欢别人拿来与一个以暴虐着称的昏君等同起来。 而且,还是一个亡国之君! 朱寿的目光骤然冷了下来,“皇后抄了几日的《女戒》,竟然连《列女传》都会背了,看来成效不错啊,不如再多抄个几年,说不定就能成才女了!” 吵架时说的话,总是最伤人的。 哪儿痛,就往哪儿戳。 皇后的父亲也是饱读诗书的儒生,却因为她是个女儿身,只能艳羡地看着弟弟们一个接着一个,由父亲亲自指导开蒙,而她却连《三字经》都识不全,入宫之后闹了不少笑话,后来借着学习《女戒》之名,方才认了不少字。 所以,她此生有二恨:一恨别人讥讽她的学识,二恨有人拿《女戒》说事。 偏偏朱寿两样都占全了,每一个字都戳在了她的心窝上,让她极力忘却的不堪,又给重新翻了出来了。 皇后瞬间耳尖通红,脸色泛白,将自己的受辱再次算到了无羡的头上,“前车之鉴,不可不防。李氏魅主,不可不杀!” 朱寿不明白了,他只是找了一个喜欢的人,为什么全都容不得她,一个两个非要杀她不可? 一个额角青筋直跳,眼中冒着盛怒的火。 一个脊背挺得笔直,眼中含着倔强的泪。 谁都不愿退让一步。 剑拔弩张之间,张永匆匆而来,“圣上,礼部尚书石大人在奉天门外晕过去了。” 朱寿漠然,“晕就晕了。”又没人让他在冰天雪地跪着,晕了也是自找的。 张永劝道,“石尚书门生遍及朝野,圣上还是去看看吧,不然只会激化矛盾,让事态越发不可收拾。” 朱寿揉了揉发胀了太阳穴,被说服了,“罢了!就听你的!” 说罢,由着张简给他披上一件厚厚的披风,便跨出了殿门。 皇后忙不迭起身跟了上去,“臣妾同您一起去!” 朱寿嫌弃地瞥了她一眼,想将她撵走,张永凑近他的耳边,低声道,“帝后一同前往奉天门抚慰老臣,‘末喜配桀,维乱骄扬’的谣言便能不攻自破,李美人也能少受些诟病。” 朱寿抿了抿唇,没再阻止,任由皇后跟着。无羡看着两人远去的身影,颇有几分夫唱妇随的意味。 将手中的茶盏举到唇边,因为拉近了距离,茶烟更盛,彻底氤氲了她的视线…… 第337章 太后有请 无羡不知道自己发了多久的呆,刚将心思收敛回来,便听到一声尖细的嗓音自门外而传来,“李美人在呐!” 开口的是太后身边的第一红人韦公公。不知宫里的内侍,是不是同一人调教出来的,凡是爬到了公公这个级别的,脸上全都带着职业性的笑容。 不同于张永的春风和煦,韦公公的笑意中流露出几分因年少而难以掩藏的得意,探头望向桌上的一盘糕点,赞道,“都说李美人这儿吃**致,今日算是开了眼界。瞧瞧这颜色,粉嫩嫩的,味道闻着也香。不知叫什么?” “叫桔红糕,加了糖渍的玫瑰花和桔饼末。公公若是喜欢,可多拿些去。” “奴婢谢过美人了。”韦公公当真不客气,从怀里取出一张帕子,平铺在桌上,将食碟里的桔红糕,一股脑儿全都倒了上去,简单包了下,又塞回了怀中。 无羡处于丧父之痛中,没有心情像往日般与人虚与委蛇,开门见山道,“不知公公此来有何贵干?” 韦公公道,“太后让奴婢来请美人。” 无羡指着自己的鼻尖,一脸诧异地确认道,“太后请我?” 不怪她会愕然,只是这个时间选得不怎么恰当。 “美人刚历大劫,受了不小的惊吓,又逢父丧,悲痛交加,身心俱疲。太后仁德为怀,必能体谅美人。” 言下之意:这一趟就不必去了吧! 马哲的话说得漂亮,给了太后一顶高高的帽子,韦公公也不是吃素的,笑着将这顶帽子接了下来,“太后自然是体恤美人的,所以才要把美人叫去慰问慰问,还给美人备了些养身体的补品呢!” 真是送补品的,像上次那般由韦公公带来即可,何必要无羡这个“病人”亲自去取? 一看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 没安好心! 马哲一招不灵,将朱寿搬了出来,装出为难的样子,“圣上让美人在殿内等着……” “从豹房到仁寿宫,又不是隔着千峰万岭,立马就能回来了。” “可是……” 马哲想要再寻托辞,被韦公公瞪了一眼,语气透着不耐,“太后请美人,是美人的福分,怎么还推三阻四的?” 这不,狐狸尾巴露出来了—— 软的不行,来硬的了! 张永上前两步,附在无羡的耳边道,“如今奉天门外跪着一众大臣,礼部尚书石大人又晕了,圣上不能再多一个忤逆太后的罪名,望美人体谅。” 他的声音压得很轻,语气却是郑重得很。 无羡定定地望了他一眼,“那我便去一趟吧!”说完又对马哲道,“我许久没吃水铺蛋了,你给我烧一碗,记得加些红糖。” 那不是他才为无羡煮过的吗? 怎么说是“许久没吃”了呢? 马哲立刻心领神会,应了声“是”。 无羡身为“病人”,就该有“病人”的样子。她给自己披上素色绣金缎面披风,戴上一个珍珠毛昭君套,从头包到了脚,方才随韦公公出了豹房。 一到仁寿宫,无羡便给太后行了礼,姿势本就是在选秀时练过的,标准得像用尺子量过似的,无可挑剔。 太后见她一身缟素,目露满意地赐了平身,“哀家听闻你爹的事了,真是个苦命的孩子哟,天可怜见的。” 说着话锋一转,“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你可知何意?” 无羡垂眸答道,“这段出自《论语》。孟武伯问:什么是孝。孔子答:做父母的一心为儿女的疾病担忧。看似答非所问,实则表述了,子女除了生病无法避免外,不要让父母担忧其它事情。” “说得好!可是如今,满朝文武跪在奉天门外请命,让哀家不得不对皇帝深感担忧。你可懂?” 这话让无羡怎么接? 君臣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她只是一个导火索。即便没有她的出现,也会因为一个张美人、王美人闹起来。 对长辈而言,解释就是顶嘴,无羡只能保持默然了。 “哀家知道你是个好耗子,可是为了皇帝,有些牺牲不得不做,有些委屈不得不受,你不要怨哀家。” 言毕,太后将韦公公递来的果盘,狠狠地摔向了地面,果盘裂成了好几瓣,装着的点心也滚落了一地。 随即,就有一队孔武有力的甲兵冲入了殿内,一个个手握钢刀,气势汹汹,将无羡围困起来。 来得如此之迅速,看来早有准备,那一声摔碗就是他们定下的信号。 韦公公一改惯常的笑容,肃着脸,厉声喊道,“李美人心怀不轨,在献给太后的糕点中下了毒,快快将她拿下!” 无羡望向地上那盘打翻的糕点,一粒粒造型小巧,颜色粉嫩,正是韦公公从她那儿得来的桔红糕! 呵呵,看来自从他进入豹房找她,就一步步为她设好的陷阱了。 这种构陷的手段,简单粗暴,看着不怎么高明,却是挺管得很。这不,就让她百口莫辩,乖乖地束手就擒了。 你问她为何不反抗? 请先看看四周的那一队全副武装的禁军,对方就等着她反抗,然后顺理成章地对她下死手。 到时候等着她的,说不定就是当场斩杀的脚本,连屈打成招这一步都省了,直接给她盖棺定论了。 “将她关入宗人府!”太后垂下眼眸,解下右手缠绕的念珠,缓缓地拨动起来,双唇一开一合,声音听不真切,从口型上看,像是在念诵着佛经。 …… 奉天门外。 皇后让人备好了热汤,分给诸位大臣暖身子。朱寿则在一旁反剪着双手,看着一群老家伙在那儿拿乔,脸上嫌弃得很,手上却是接得快得很。 在场人员繁杂,朱澄的手一直放在刀柄上,时刻戒备着,尽着护卫的本分。 突然,他的眼角瞥见一个人影,从远处飞奔而来,竟然是马哲。 朱澄从没见他如此狼狈过,耳鬓的发丝在狂奔中散落下来,胸前印着几个鞋印,衣服也被划开了两道,像是被人伏击了,不由地讶然,“怎么了?遇到刺客了?” 第338章 殿内密谈 马哲没有理会朱澄,径直来到朱寿的面前,跪了下来,“李美人有难,如今在仁寿宫。” 无羡有什么难? 为什么会去了仁寿宫? 这些话说得不清不楚,正因如此,才更叫人着急。 朱寿听了拔腿就跑,让刚对他的慰问生出些小感动的大臣顿时心生不满: “就这样……将我等给丢下了?” “谁让美色当前呢?” “色令智昏到此地步,难怪上天要降下警示,烧了乾清宫了!” “圣上听闻乾清宫走水,还拍着手说,好大一棚烟火!” “圣上真这么说的?” “可不是嘛,我那三子的好友,在御前做侍卫,是他亲耳听到的。” “祸妃误国,大明危矣!” “谁说不是呢!” …… 皇后见朱寿为了李美人跑了,面色本是气得铁青,听着大臣对她的不满与非议,下垂的唇角又翘了起来。 皇上被她劝来了,老臣也慰问过了,她该做的都做了,抬起了手臂,在尚寝女官的搀扶下,心情愉悦地回了她的坤宁宫。 …… 另一边,朱寿迈着匆忙的步伐,愣是在这数九寒日,跑出了一头的汗。 待他来到仁寿宫的时候,还是晚了一步,早已不见了无羡的身影,只有几名宫女在做打扫,从中挑了离他最近的一人,逮着就问,“李美人呢?” 这个宫女是刚换班的,完全不了解情况,被他慑人的皇威吓傻了,“奴、奴婢……不知……” 朱寿一把将她推开,“要你何用!” 其余的宫女见他伸出手来,又是一副要抓人逼问的样子,吓得纷向后退去。 “皇上何须为难她们。”韦公公从内殿缓步而出,嘴角挂着得体的笑,“太后正在内殿等您。” 朱寿冷冷扫了他一眼,抬腿刚走了两步,发觉身后的马哲等人被拦了下来,不悦道,“这是何意?” 韦公公颔首答道,“太后身体抱恙,人多不利于太后休养,还请圣上体恤。” 朱澄目露不满,“我等护卫圣上的安危,怎可离开圣上一步?” 韦公公眸中的笑意淡了下来,“那就等太后康复后,圣上要带多少人都行。只是时间不等人,到时候李美人会怎么样,可就没有人能保证了。”说到最后,就是直白的威胁了。 真是好得很! 朱寿反剪着双手,对朱澄几人道,“你们在此等我,若有事,我自会呼唤你等。” 内外殿就隔着一道帷幔,朱澄听到呼救可以在几息之内赶到,完全来得及营救。 这才放下心来,目送着朱寿在韦公公的带领下,消失正在帷幕之后。 进入内殿,朱寿看到了头上裹着抹额,无力地斜依在罗汉榻上的太后,装得真有那么回事似的。 朱寿目露讥笑,“下一回,太后记得在脸上和唇上多抹些铅粉,不然气色如此之好,哪里还像个病人?” “孽障!”太后气得直起了身子,病也不装了,精气十足地训斥道,“哀家如此劳心劳力,还不是为了你的事!” 朱寿可没心情与她演母慈子孝的戏码,开门见山道,“不知太后将朕的美人藏哪儿去了?” “哀家身体抱恙,圣上漠不关心,倒是为了一个美人跑得满头是汗。难道你的眼中只有美人,没有母后吗?怎么不先问问,她对哀家做了些什么?” 朱寿撇了撇嘴,“那太后说说,朕的美人对您做了些什么?” “哀家不想同这个逆子说话。”太后揉着发胀的太阳穴,对韦公公道,“你替哀家说!” 韦公公应了声“是”,道,“太后听闻李将军过世,好意请来李美人,本想宽慰两句。谁料她竟包藏祸心,呈给太后的吃食外裹了毒粉。幸好太后没用,方留得性命。”说完,双手捧着一个小食碟,走到朱寿的面前,举至齐眉处。 朱寿瞄向食碟,里面盛着五六粒桔红糕,这种糕点光禄寺没人会做,整个后宫只有豹房才有。 其中一粒的上面,还插着一根银针,针尖像是被烟熏过一般,颜色已经变成了炭黑色,确实是被下了毒。 朱寿却是笑了,“朕的美人正受宠,没事跑来给太后下毒,不是很可笑吗?” 根本就找不到杀人的动机! 谁说没有动机的? 太后眼神阴鸷,将早已备好的托辞背了出来,“她的父亲追封不成,她自个儿也提不了妃位。哀家只是敲打了她几句,想不到她就怀恨在心了。”之后自然是不言而喻了。 “听太后的意思,朕的美人是临时起意的。”朱寿继续反驳道,“可是,下毒得提前做好准备,两者完全矛盾。” 而且她用的,还是如此拙劣的方式,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当场抓了个现行。 若说不是陷阱,谁信啊! 太后不悦地将声音拔高了几分,“人证物证俱在,难道哀家还要诬陷她不成?”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 “所谓的人证,全是仁寿宫的,还不是太后说什么就是什么。孰是孰非,大家心里都明白。”朱寿扫了内殿一眼,平日伺候的宫人前呼后拥,挤得满满当当,如今只有他、太后和韦公公三人,冷冷一笑,“太后究竟要如何才肯放了朕的美人,尽管提!” 太后垂下了眼帘,正色道,“请皇帝下《罪己诏》。” 这就是她的目的吗? 让他作为天子失去威严,在臣子面前低头,在世人面前丢脸? 好! 真是他的好母后! “朕答应了!立刻将朕的美人放了!” 太后没想到他应承得如此爽快,从小到大,他都是一副桀骜不驯的性子,她说一句,他能顶上十句,想不到如今竟然为了一个女子做到如此地步。 太后也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个什么滋味,捏紧了手中的念珠,“李美人放不得!” “为何?” “夏亡以妺喜,殷亡以妲己,周亡以褒姒。美女者,皆为亡国之物,王不可受。” “她不一样!”朱寿眼神坚定。 太后亦然,“上天示警,本就是因此妖女而起,不得不除!” 第339章 他的维护 “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两人都不肯退让一步,如同两座冰山,水面上对峙而立,水面之下早已撞击在了一起,暗潮涌动。 韦公公近距离地承受着两人施放的冷气,觉得地龙都白烧了,比站在屋外的寒风中还要叫他瑟瑟发抖。 为了不被冻成个冰棍,他只得觍着脸打圆场,“太后也是为了圣上着想,李美人是绝不能留在圣上身边的。圣上若是舍不得,就贬去浣衣局吧?” 韦公公见太后未出声反对,而朱寿则抿着唇,似乎在思考着此举的可行性,多了几分自信与胆量,“李美人妄图毒杀太后,留着她的性命,已然是太后的仁善了。” 此话恩威并施,明明含着威胁的意味,却还要让人心存感激。 朱寿捏紧了拳头,感受着指甲刺入掌心带来的疼痛,却抵不过失去她的心痛。 他知道,这是太后最后的底线了,即便他再如何不愿,也不得不答应! 他深吸了一口气,每一个字仿佛都是硬生生地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说得艰难无比,“《罪己诏》可以下,她也可以被贬出宫,不过,不能以谋害太后之名!” 她没有做过的事,他不会让她担上这个污名,被人无端指责。 “这个……”韦公公无法决断,向太后投去了询问的眼神。 “还真是一个情种!”太后冷嗤出声,“那你想以什么名义?” 不都说他贪色吗?“朕厌弃了一个美人,还需要什么名义吗?” 他愿意为她担下污名。 太后停了手中转动念珠的动作,沉思良久,终于应了一声“好”。 得了她的应诺,朱寿转身就走,一见到马哲,就给他狠狠地来了一脚,“朕让你看个人都看不好,要你何用?革去他的职位,与他主子一起贬去浣衣局,眼不见为净!” 什么意思? 李美人被贬去浣衣局了? 张简一脸同情地望向了马哲,宫中的人说白了,就是凌霄花,外表看似风光无限,实则都是一株攀附而生的藤曼。 主子得势,他们就攀上枝头,夤缘直上。 主子失势,他们就落入尘埃,任人踩踏。 连他的主子都自身难保,更别提是他这个做奴婢的了,只能自求多福了。 张简望着他一个人跪在地上,身影孤寂,想要给他求情却是有心无力,暗自叹息一声,跟着朱寿离开了。 朱寿的脚步刚跨出宫门就停了下来,回眸望了一眼头顶的宫匾,金漆描绘的“仁寿宫”三字端正劲美,在一片皑皑白雪的反光中显得尤为刺眼。 他收紧了身上的披风,感觉这个冬日的寒风尤为刺骨。 回到豹房,他立马让张永草拟《罪己诏》。虽是他用来应付的,张永写得依旧很上心,整整花了一炷香的工夫,由乾清宫走水入题进行反思,看似态度良好,实则避重就轻,在无形中淡化了朱寿的错误。 朱寿扫了底稿一眼,将张永手中的笔拿了过来,亲自修改。 张永在一旁看着,越看越是心惊,你道他写的是什么? 雷霆雨雹之非时,地震天鸣之迭见,水旱相继,饥馑交迫,黎民困穷,盗贼充斥,兵马之调发,骤动远近,刍粟之转输,役及妇女,疲羸饥殍,身膏草野,勤劳或未尽甄赏,义烈或未尽褒扬,邑井萧条,室庐焚荡,征者无以寄命,归者无所安居,加之奸吏舞文,贪官赎货,优恤之旨每下,而废格不行,蠲免流于纸上,而催科如故。朕处深宫之中,念虑有所未周,见闻有所未及,以致民隐不能上达,官民乖隔,道路怨咨,祸变可虞…… 被逼着下《罪己诏》,不遮遮掩掩,用些似是而非的词汇掩饰也就罢了,还将所有的弊端与矛盾直白地讲出来。 从中抽取任何一条,都是衰世亡国之兆。若非出自朱寿本人之手,换个人来写,就够让厂卫请他去诏狱坐坐了。 张永揣着几分小心,道,“圣上,要不要再润色一二?” 但朱寿就是要写得如此直白! 水旱相继是他的错吗? 不是! 他早已下了优恤之旨,可是奸吏舞文,贪官赎货,才会令好好的政令废格不行,催科如故,害得黎民困穷! 盗贼充斥是他的错吗? 不是! 他派出了自己的岳父去了盗贼最为猖獗的南赣,奈何死于敌营,义烈未尽褒扬,就连他的独女也没能保住! 他恨自己的无力! 更恨自己的无奈! 他将这些情绪全写在了这份《罪己诏》中,为自己不平,更要在天下所有人的面前,为自己申诉! 洋洋洒洒加了好几百字,末了还觉得意犹未尽,添了二十五条之前被废格的优恤之旨,看那些奸吏还如何欺上瞒下! 他要让所有人看看,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皇帝! 将整份《罪己诏》看了三遍,确认无误后,他刚将笔搁下又提了起来,在那二十五条优恤之旨前又加了一条: 自正德十四年正月二十八日昧爽以前,官吏军民人等有犯,除谋及叛逆,子孙谋杀祖父母、父母,妻、妾杀夫,奴婢杀主者不赦外,其馀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罪无大小,咸赦除之。 张永目露不解,“圣上,一般不是在举国大庆之时(像是登基、改元、立后、立嗣),才会颁布大赦吗?” 如今您下的是《罪己诏》,连寻常的喜事都谈不上,更别说是大庆了。 朱寿将手中的笔丢下,心意已决,“就这么着吧!将这份《罪己诏》重新誊写好后,立刻交由内阁。明日一早,朕就要见到它张示在午门之外!” 至于大赦这一条,是他特意为无羡加上去的。他无法将她救出浣衣局,那就为了她一人,赦免天下所有人的罪。 只有如此,才没人再有理由阻扰他了吧! 这也是他如今,唯一能为她做的了。 遥望窗外,雪花带着彻骨的寒冷翩翩落下,用一片望不到尽头的素白,将所有的色彩都覆盖了。 第340章 浣衣局 浣衣局位于德胜门以西,是二十四衙门中唯一设在皇城外的。从位置上看,就有被嫌弃冷落的意味吧! 宫人之中,凡是年老无为的,以及获罪被贬的,都被发配到了这里。 无羡刚进了浣衣局,就看了一个熟人—— 王满堂! 只见她的右腿无力地勾起,拄着一根拐杖,昔日的娇俏全然不见了踪迹,被阴鸷所代替,“李美人,我们又见面了!不,你已经不是美人了,只是一个最低贱的犯婢!哈哈哈!” 她忍不住大笑起来,笑得脸都快抽筋变形了,“想不到你也有今天啊!” 她以为,她能在无羡的眼中看到惊恐、慌乱、彷徨、无助,可是什么都没有,一如她初次见到她时那般,淡然得仿佛谁都入不了她的眼。 恨恨的目光落在了她身上精美的裘衣上,“一个贱婢哪里需要穿那么好的衣服,给我扒了,给她换上犯婢该穿的!” 话音刚落,一个婆子就如走狗一般,从她身边冲了出去。这人一看就是做惯了体力活的,粗壮的手臂不缺力气。 手狠,心更狠。 若是由着她动手,不知道会不会趁机下黑手。 “我自己会脱。”无羡避开了她,自己解下了披风,将身上的华服一件件脱去,有如一枝枯梅,傲然地站在冷风中。 王满堂故意拖了她一阵,让她吹够了冷风,才叫人扔给她一件布衣。 无羡抖开一看,是一件褙子,还是半袖的,单薄得很,作为秋衣尚可,在这个寒冷的冬日根本难以抵御寒风的侵袭。 上面还散发着一股恶臭,感觉就像是从粪坑里捞出来的一般,臭得都不能算是难闻了,而是熏人了。 对于站在寒风中的无羡来说,有的穿总比没有好,面不改色地将那件发臭的薄褙子套在了身上。 不是说,落魄的凤凰不如鸡吗? 明明是如此破旧的衣服,为什么披在她的身上,王满堂看不到半分的落魄? 心中的恨意更甚,跺了跺手中的拐杖,王满堂厉声道,“将她押去井边干活,什么时候将衣服洗完,什么时候吃饭!” 井口在小院的一角,四周的地面被水打湿后给冻住了,覆着一层厚厚的冰,走路时得格外小心,一不留神就会掉进井里去。 井边堆着一堆脏衣服,数量并不算太多,努力些的话,还是有希望赶在吃饭之前完工的。 不过…… 王满堂有那么好心吗? 当然不! 除了一个洗衣盆外,无羡什么工具都没有。欺负她没用过古人的方式洗过衣服,什么都不懂吗? 她有在军营见过军妇洗过,棒槌是必不可少的,此刻她的身边就有一根,正被抓在看押她的婆子手中。 面对无羡的讨要,婆子没有要给她的意思,反而抓紧了手中的棒槌,拍了下另一只手的掌心,扯起嘴角冷冷一笑,“哪来那么多的要求?快快干活,不然甭想吃饭了!” 看来,是没得商量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更何况,此刻的无羡还是一个阶下之囚! 认命吧! 无羡无奈地耸了耸肩,托着脚上的镣铐,走到井边,抓起手边的水桶往井里扔去。 水桶是木制的,浮力不小。她捣鼓了半天,都没让它沉入水中。 这要让她如何打水? 无羡拽着井绳,将空空的水桶收了回来,翻了个个,桶口朝下,再次丢了下去。 哪成想,当它落下去的时候,转了个180度,位置又给翻了回来,依旧是底部朝下,浮在了水面上。 呃…… 白折腾了…… “你是不是蠢?连水都不会打!”婆子举起手中的棒槌,就往无羡的身上打去。 依着无羡的身手,即便脚上戴着镣铐,只要她想躲,也是能够躲开的。 可是,她根本就没有动,像是吓傻了一般,愣在了原地,硬生生地受了这一棍子。 婆子目露得意:昔日宠冠后宫的美人又能如何?到了她的地盘,还不得乖乖听她的。她想打就打,她想骂就骂。 婆子找了个小杌子,坐在暖暖的阳光底下,对着无羡催促道,“快快干活,就没见过你那么惫懒的货,光吃不做,若是换做我家的闺女,早就被我打折腿了。” 那岂不是更没法干活了吗? 无羡无力吐槽,将婆子的恶言恶语当作了耳旁风,吹过立刻消散。 不知失败了多少回,她终于摸索了窍门,成功地将井水给打上来了,倒入了装满衣服的木盆之中。 一不小心,手背就被溅了不少井水,温度没有预想中的那般寒彻入骨,相反,在温差下多了几分暖意。 但是,对她这么一个处于月信期的女子来说,仍是不太友好。这么洗上一整天,到了晚上,估计就该肚子疼了。 她有罢工的资格吗? 身后有着手拿棒槌的包工头盯着,她连说个“不”字的资格都没有。 无羡伸出两根手指,从木盆底下选了一件浸湿了的衣服拎了起来,提到了木盆的边缘,暂且将其当作了搓衣板。 婆子用棒槌敲了敲地面,语气刻薄得很,“没吃饭啊?力气都去哪儿了?用力搓啊,搓不干净全都得重洗!” 甭管乐不乐意,态度必须好。 无羡应了声“好”,在手上吹了一口热气,用力搓暖,继续洗起盆里的衣服来。 还没待她洗完一件,婆子又提起了手中的棒槌,用力地敲了敲地面,“没看到盆里的水脏了吗?重新换一盆干净的!” 还不是因为衣服太脏了,也不知道是谁穿过的,沾满了黄泥巴,脏得不成样子的,转眼之间,就将一盆清水染成了泥汤水。 实木的盆子原本就沉,装满水后就更沉了。幸好无羡自小习弓,臂力不错,若是换做了王满堂这般娇养大的,估计连盆子的一角都提不起来。 重新换上了干净的井水,无羡继续与脏衣服奋斗着。 随着日头偏西,盆里的衣服渐渐减少,眼看着就快见底了,再次抬眸,竟然又被脏衣服给堆满了。 第341章 下手了 无羡陷入了一片阴影之中,只见一个小宫婢手中端着一个空木盆,站在了她的身前,挡住了原本属于她的阳光。 不用想也知道,她多出了的那些脏衣服,就是这个小宫婢倒给她的。 明明是碧玉年华的小宫婢,愣是摆出了一张晚娘脸,目光像是要吃人一般,狠狠地瞪了无羡一眼道,“看什么看?还不快些干你的活!” 话要说清楚啊!这究竟是谁的活? 无羡扫了婆子一眼,只见她坐在太阳底下,下巴搁在棒槌上,舒服地眯着眼,无论是真睡还是假睡,都不可能替无羡出头的。 要不要将小宫婢的衣服扔回去呢? 估计这么做的话,下一瞬,婆子就能醒过来,拿着手中的棒槌打她一顿吧? 之前无羡就觉得,王满堂给她准备了脏衣服不多,不正常,原来在这里憋着大招呢! 先给她点希望,然后在迎接胜利的那一刻再夺走。 啧啧,还会玩弄人心了。 这折磨人的手段,待在浣衣局真是屈才了,应该去诏狱,那儿才是她的用武之地。 无羡暗暗叹了口气,还是得认命啊!按着发酸的右肩,画了两圈,活动了下僵硬的肌肉,继续埋头洗起衣服来。 小宫婢像是掐好了时间,每当她快要洗完的时候,就抱着一盆脏衣服过来,比皇城的鼓楼还要准时。 无羡做得越快,给到她的工作量就越多,索性破罐子破摔,开始偷懒了,渐渐地放慢了手上的动作,看似一副干不动了,强撑着的样子。 就这么磨唧到夜幕降临,又磨唧到更声响起,没有暖暖的阳光,气温骤降,冷得刺骨,无羡的十根手指,冻得跟胡萝卜似的,又红又肿,小宫婢又及时地抱着脏衣服来了。 无羡抬眸瞄了一眼,又是满满的一盆,看来是不打算让她吃晚饭了,至于能不能睡上觉,还得看王满堂的意思了。 无羡可不会将希望寄托于敌人的良心上,再次放慢了干活的速度,争取磨蹭到三更洗完。 除非,王满堂真不打算让她睡觉了,不然,见她忙到这个时辰,也差不多该收手了吧? 不知过了多久,银月悄悄地爬到了她的头顶。月光洒在脚下的石砖上,反射着皎洁的光,倒也不觉得视线昏暗。 小宫婢已经很久没在她的面前出现过了,但愿今晚别再来了,这样,她还能好好睡上一觉。 视线渐渐模糊,困意阵阵袭来,无羡打了个哈气,伸了个懒腰,舒展着僵硬的四肢,就听得王满堂的声音,蓦地在她的背后响起,“死到临头了,居然还如此悠闲。” 她的声音少了几分娇脆,多了几分尖锐,阴鸷的眼神中闪着兴奋的光,给人一种厉鬼上身的感觉。 “那么快就迫不及待地想对我下手了?”无羡原本还以为,她要多折磨自己一阵,好好享受这个过程,再弄死自己呢! 王满堂拿出一把匕首,指腹轻轻拨过刃口,试了试锐利的程度,“二丫一个人,一定很寂寞,去陪她吧!” 从王满堂出现的那一刻起,婆子就从杌子上站了起来,做好了准备。 此时收到了她使来的眼色,气势汹汹地冲了上去,企图从背后包抄无羡,将她制伏,方便王满堂下手。 坐以待毙就是个傻子,无羡抬起后腿,想给婆子来个后旋踢,动作只做到一半就顿住了。 糟了…… 她忘了脚上还戴着镣铐呢! 婆子嘴角勾起一抹冷酷的弧度,趁机举起了手中的棒槌,朝着无羡的腿上狠狠地打去。 想躲,肯定来不急了…… 只听“啪”的一声,臆想中的疼痛没有到来,无羡啥事都没都,反倒是婆子惨叫了一声,捂着眼睛,疼得弓气身来,向后退了一步。 怎么回事? 是谁在暗中帮助无羡? 王满堂来不及思考,她顾不了这些了,她刚刚得到了消息,明日赦令就会下达,浣衣局内所有的罪婢都将被释放,其中也包括了刚进来的无羡。 错过了今夜,无羡又会回到重重保护中,再难找到下手的机会了。 成败在此一刻,她一定要取了无羡的性命,用来祭奠二丫,以慰她在天之灵! 等着她,二丫! 王满堂收紧了手指,握紧了手中的匕首,爆发出了惊人的速度,向着无羡冲去。 她快!有人比她更快! 一个身影从阴影中现身,月色照在他的身上,勾勒出一个清隽俊逸的轮廓。 是马哲! 往日的温煦笑意不见了踪迹,被一抹冰冷的厉色所取代。 他的身形如同鬼魅一般,瞬息之间,就冲出了一丈之遥,离王满堂尚有三步之遥,可是王满堂手中的匕首,距无羡仅有一臂之距。 以三步之遥,追一臂之距,即便马哲能够追上王满堂,也来不及阻止她刺杀无羡。 看着刀尖离无羡越来越近,马上就能替二丫报仇雪恨了,王满堂的嘴角高高翘起。 仅剩一尺…… 仅剩半尺…… 仅剩一寸…… 刀尖刺入了体内,贯穿了胸膛…… 噗!王满堂吐出一口鲜血,她的匕首还留在掌心,背后却是被扎了个窟窿。 剧烈的疼痛感,瞬间袭遍全身。血液疯狂地涌入破裂的肺部,让她的呼吸变得困难起来。 她的刀尖距离无羡只有最后一寸距离,明明已经那么近了,为什么老天爷不再多给她一点时间? 只要一点点时间就好! 好不甘心啊! 身子无力地倒了下去,结冰的地砖带走了她最后的一丝生气。 妈呀!杀人啦! 婆子抱紧了手中的棒槌,扭头就跑。此刻她的心里又慌又苦。 为了提防下手时无羡呼救,她知道值夜的那些婆子最爱喝上两口御寒,特意送了她们一壶加了料的黄米酒,如今,怕是早已醉晕过去了吧。 她亲手断了自己最后的生机! 脖子上突然感到一抹冰凉的触感,不祥之感顿时袭上心头。婆子回头望去,正对上无羡的脸。 初见时觉得她木讷可欺,就是一团面,随她揉圆搓扁,此刻再见她唇角的笑意,却是感到瘆得很。 第342章 大赦天下 无羡的一双纤手,就搭在婆子的脖颈上,强掰着她的脑袋对着自己,之后又迅速移开,继续向右转去。 只听“啪”的一声,颈椎脱臼,然后就再也没有然后了…… 第二日风和日丽,是个久违的好天气。 衣着精美的织金妆花飞鱼服的天使,迎着初升的旭日来到了浣衣局。他抖开了手中的圣旨,神色肃穆地宣读起来,声音字正腔圆,透着股难以言说的韵味。 浣衣局的罪婢大多低贱得很,没念过什么书,听不懂他念的是个什么意思,但是她们知道,从今往后再也不用将手浸泡在冰凉的水中,再也不用面对洗都洗不完的衣服—— 她们自由了! 释放的罪婢名单长长一串,除了无羡之外,还有原先的宫令女官梨儿。她因筹备年宴不利,被皇后夺了职,贬做了二等宫女。后来乾清宫起火,皇后的坤宁宫没能及时援救,这个锅就落在了梨儿的身上,一贬再贬,就被贬到了浣衣局。 她一来到这儿,就被关在了柴房里,断了和外界的联系,所以并没见到无羡。此刻两人隔着人群望了一眼,就各自收回了目光。 所有被叫到名字的人都出列了,只有一个人除外,那就是王满堂。 天使不悦地皱着眉,询问监工,“人呢?” 监工答道,“那王氏胆大包天,买通了一个婆子,昨夜将几个看门全的给药倒了,卷铺盖逃了,小的已经派人抓她去了。” 天使不耐地挥了挥手,“不用了,反正都被圣上赦免了。若是无人伤亡,就由着她去吧!” “天使仁慈。”监工觍着谄媚的笑脸,极尽讨好之意。 被释放的罪婢们,欢天喜地地回屋收拾东西去了,独独留下无羡一人。 她本就是孑然一身而来,自然也是孑然一身而去,没有什么可收拾的。 走到天使的跟前,她的眉眼间带着过尽千帆后的淡然,“想不到还能再见到你。” 被指派来的天使是张简,他掀起唇瓣,习惯性地想要喊一声“美人”,但这位分已经被剥夺了,若是换成“李氏”就显得疏远了,依照年龄喊她“姑娘”也不合适,一时竟不知道该唤她什么了。 无羡抬起手,将头上的玉簪拔了下来,指腹轻轻拂过还没打磨光滑的棱角,“把这个还给他吧……” 张简听师父说过玉簪的来历,这可是圣上亲手做的,如同定情之物。 无羡要把簪子还给圣上,岂不是要同圣上断情断义? 这怎么能成? 他忙不迭将手背到了身后,拒绝的意味非常明显,“其实,圣上心里还是有您的,今日这赦令就是专为您而下的!” 无羡前脚刚进浣衣局,后脚赦令就下来了,意图自然不言而喻。 心里是感动的,眸色却已然平静无澜。 “他有他要做的事,我也有我要做的事。没有我在他身边,他或许能更顺遂些。” 至少,可以少个色令智昏的恶名。 “不是的……” 张简急着要辩白,无羡却已没了再听的意思,俯下身,将玉簪搁在了地上,绕过张简往外走去。 没有高墙的阻隔,阳光正好,明媚得如同获得了新生。 门外杵着一群人,一张张全是熟悉的面孔,有腿脚不便的奚淼、过分安静的墨竹,有隐于人群的马哲、不善言辞的柴胡,还有温润如玉的姜蔺、清冷俊逸的沈钰,一个个披麻戴孝,目光中有哀伤,也有担忧。 沈钰第一个开口,“李叔不在了,跟我回去吧,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奚淼冷笑一声,“沈大人与醉仙楼的莺莺姑娘情谊正浓,我等就不便打扰了。” 沈钰气得手都抖了,“你胡说些什么,本官怎么可能与青楼女子纠缠不清!” 多日不见,姜蔺依旧风姿卓绝,声音和煦如春风拂面,“什刹海的宅子被封了,我已为你准备好了新的住处。” 奚淼眸色如霜,“怕是外宅吧?主子可住不得!” 外宅可是养外室用的。 奚淼这话说得更是难听,让姜蔺的笑容瞬间僵在脸上,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奚淼说话虽然刻薄,但却不会恶意中伤别人,此刻的无羡没有心情深究两人的仇怨,对着姜沈二人道,“都回去吧!你们身为臣子,收留我不合适。” 她毕竟曾做过皇帝的女人,即便出了皇宫,也不能随随便便与男子住在一起,这让皇家的脸面往哪儿搁? 姜蔺与沈钰对视了一眼,“那我们先回去了,若是有什么难处,就来找我和沈钰。” 无羡什么也没回答,默默地目送两人离去后,收回了目光,望向了刘叔和汤叔。 刘叔捶打着自己的瘸腿,“都怪我们无能,没能陪着老爷去南赣。即便豁出这条老命,也不能让老爷出事啊!” “别这么说,”无羡反过来安慰道,“若是我爹还在的话,也希望你们能活得好好的。” 汤叔抱着李霸的灵位,抹了抹眼角的泪水,“现在什刹海的宅子没了,所有家什都被没收了。张氏兄弟也不在京师,鞭长莫及。如今咱们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该去哪儿啊?”想到这个,汤叔更觉心焦。 “宅子本就是身外之物,”又不是家,“没了就没了。”对此,无羡看得很淡,她望向了奚淼,语气定定,“你找到落脚的地点了吧?” “他能找到什么?”汤叔目露不屑,眼神中还带着几分责难。 这个家伙除了长了一张魅惑人的脸,什么本事都没有,还骗着小主子,将她大半的势力都交付到了他的手中。 如今小主子遭逢大难,他整天坐在轮椅上,能有什么办法?就只会拈酸吃醋,将好意相助的姜公子和沈公子给赶走了。 可怜的小主子,刚刚经历丧父之痛,抄家之祸,就要露宿街头了…… 汤叔的恶劣态度,让墨竹都看不下去了,想要上前争辩,别奚淼一个眼神扫过去,立马就蔫了,心不甘、情不愿地退回了奚淼的身后。 第343章 落脚地 奚淼拿出了少见的耐心,对汤叔解释道,“主子即便失了势,也是天方国的长公主,她的居所理应由鸿胪寺负责。” “鸿胪寺?”这可是官府的地盘,去了岂不是送羊入虎口?汤叔连连摇头,“不成,太危险了。” “未必,”马哲走出了人群,“如今找不到一个地方,比鸿胪寺更安全的了。若是主子在鸿胪寺出事,会挑起外交纷争,即便是内阁首辅,也没有胆量承受这个风险。” 汤叔冷哼一声,“你是从宫里出来的,当然向着那些当官的说话了。” 上了年纪的人难免有些固执,对此,无羡也有些头疼,“别争了,我心意已定,就去鸿胪寺!”语气带上了几分强硬。 汤叔愤然地瞪了奚淼和马哲一眼,不情不愿道,“就听小主子的。” 奚淼将早已准备好的麻布丧衣,交给墨竹,将他递给无羡。 自见到她的那一刻起,他就对她身上的褙子嫌弃不已。隔着几步之遥,都能闻到上面散发的臭味,也不知道如此爱干净的她,是怎么忍受下来的。 看着她解下那件褙子,露出她身上仅存的薄薄的单衣,他的呼吸一窒,捏紧的拳头上青筋凸起。 无羡将脱下的褙子,随手扔在了路边,披上丧衣,系好衣带,“出发吧!” 一行人走在路上,浩浩荡荡,引来大量路人的注目,早有好事者跑去通知了还在熟睡的鸿胪寺卿。 “这个瘟神怎么来了!”鸿胪寺卿刚从床上坐起,又迅速躺了下去,将被子蒙在头上,“速速告之少卿,本官病了,让他全权处理接待事宜。”这个烫手山芋他也不接! “老爷,不行啊,少卿已经早您一步告假了。” “那就找左丞!”鸿胪寺卿继续推脱。 “左丞在衙署门外摔了一跤,将脚给扭了,疼得走不了路了。” 派一个瘸着腿的左丞,去接见天方长公主,这个脸面谁都丢不起。 “不是还有右丞吗?” “右丞拉了左丞一把,一起摔了。” 那么巧?谁信啊! 鸿胪寺卿苦着一张脸,磨磨唧唧地重新从床上爬了起来,利索地穿戴整齐,叫齐了人马,在鸿胪寺门外候着,一见到无羡领着队伍到来,立刻目露惋惜之情,“李将军忠君爱国,丹心可鉴。可惜了……” 这话听着挺煽情的,深挖其意,却是故意忽略了无羡天方长公主的身份,将她视作大明将领之女。如此一来,无羡的事就不必归他这个鸿胪寺卿管了。 鸿胪寺卿揣着明白装糊涂,无羡可不是好糊弄的,“我作为天方长公主,就麻烦鸿胪寺卿替本公主安排食寝吧!” 虽然大家都知道,这个长公主的名头来得蹊跷,但有天方国使臣亲递的国书为凭,谁也没法质疑她的身份,还得好酒好肉伺候她,将她奉为上宾。 鸿胪寺卿也是老油子了,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如今既非朝贡之时,他国公主无故踏入本国国土,不知可有外交文书?” 天方在千里之外,他就不信,对方临时起意,还能拿出国主的文书来? 名不正则言不顺,她就没有理由要求鸿胪寺接待,说不定还能给她冠上一个细作之名,正大光明地将她驱逐出境,被内阁记上一功。 他的嘴角刚刚翘起,就见无羡从一个坐在轮椅的少年手中接过了一卷锦书,递到了他的跟前。 这不会就是国书了吧? 不会吧? 鸿胪寺卿抱着几分侥幸,打开锦书一看,嘴角的笑意瞬间石化。 奶奶个腿的,还真是国书! 精美的锦面上绣着天方的国花,工整的锦书上印着天方的国玺。 真得不能再真了! 国书上只有几百字,内容简单得很:说是天方长公主仰慕大明风采,特来大明游学,增长见闻。 荒莽小国受到大明感化,怀着景仰之心而来,本是一件令人乐道的美谈。若是将人赶走了,大国风范何在? 看来,今日这人是赶不走了。 鸿胪寺卿暗暗叹息一声,只能僵着笑脸将人留下,派人腾了一个院落出来,作为安置之所。 奚淼完全没有在人家地盘上做客的觉悟,一会儿嫌弃仆役手脚粗笨,要将闲杂人等全给撵走,一会儿嫌弃炭火烟味呛人,要换成了上等的银丝炭,一会儿嫌弃屋里不够暖和,要来了一件上好的银鼠裘衣,一会儿嫌弃饭菜味道不好,要在院落改造一间小厨房,将鸿胪寺卿折腾得够呛。 无羡披着柔软的银鼠裘衣,喝了一口温暖的茶水,无奈一笑,“你倒是一点都不客气。” “你越是不客气,对方就越恭顺。人性不正是如此吗?” “也是有例外的……”无羡的话说到一半,就见马哲领着梨儿进了屋,她的身后还跟着尚仪女官桂儿。 “我曾承诺过你,让你做个女掌柜。只是今时不同往日,对你的承诺怕是要食言了。”为表歉意,无羡提出了一个弥补的法子,“你若是愿意离开京师,我倒是可以给你一封书信,你带着去投奔山西蒲州的张氏兄弟,虽无法保你大富大贵,却也不必为衣食忧虑。” 梨儿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蓦地跪在了无羡的面前,低眉颔首,显得谦卑而恳切,“奴婢愿意跟随在主子身边。” 无羡有一说一,“如今我处境堪忧,这一点,你应该比任何人都要清楚,你若是跟着我,日子可不好过。” “即便如此奴婢,也愿意跟随主子。”梨儿垂下头去,额头贴到了地面。 “为何?”宫中之人最是趋利避害,她的态度如此坚定,倒是让无羡生出了几分谨慎来。 “士为知己者死。主子赏识奴婢的才能,愿聘奴婢为女掌柜,奴婢也愿意与主子共患难。请主子给奴婢一个效忠的机会。” 无羡不置可否,将目光移到桂儿的身上,“你呢?又是为何而来?” “奴婢早就被皇后视作主子亲信,宫里自然是待不下去了。” 第344章 卖身契 呃…… 无羡没想到,一个锅无端甩了过来,她背得还不冤。 桂儿微微一笑,自荐道,“主子如今身为天方长公主,难免要与官府方面的人打交道,这些繁文缛节,没人比奴婢更为熟悉。” 说得好有道理,她竟然有些心动了。 无羡向奚淼投去了询问的目光,后者没有反对,“你身边也该留几个丫鬟,方便贴身服侍。” 无羡无语:人家原先可都是宫中女官,地位不低,不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百人总是有的。你倒好,让人做丫鬟。 大材小用了,好不? 这还不算什么,他又摆出了一副后爹脸,将两份卖身契丢在了桌上,“这是效忠主子的规矩,不签就走!” 留人啊,不是结仇!懂不懂说话的艺术啊?口气就不能稍稍客气些吗?这不,就把梨儿和桂儿吓得脸色都变了。 这可与她们之前设想的完全不一样。一旦签了契约,便入了奴籍,从此,就是一件会行走的物件,主子说往东,绝不能往西。 若是哪天惹怒了主子,被卖到哪里去都不知道,生死全不由自己。 无羡将她俩的担忧与犹豫尽收眼底,放下了手中的茶盏,正色道,“这确实是我的规矩,无论是最早跟着我的张平、何关等人,还是去年新收的奚淼、怀安,都是签了卖身契的。” 只有一个例外,就是马哲。 当初他是官身,又是朱寿派来的人,指不定哪天就回朱寿身边去了,无羡就没要求他签卖身契。 此刻,马哲也在边上,扫了眼桌上的两份契书,“还少了奴婢的一张,今日一同签了吧!” 奚淼像是早有预料,又拿出了一张卖身契,“你的早就准备好了。” 三份契书都是统一的格式,只要在末尾签上名字、按上手印即可生效。 马哲未作犹豫,就签下了契约。 人总是有着从众心理,有了一个带头的,梨儿和桂儿对于卖身契,也没当初那般的抗拒了。 待两人签完字,奚淼就不客气地给她俩指派起了任务,用的还是命令的口吻,“你俩倒桶热水,给主子沐浴更衣。” 那样,岂不是要被人看光了?即便是同性,无羡也觉得别扭得很,笑着婉拒道,“我可以自己来的。” 奚淼冷眼扫向她那双在浣衣局冻得红肿的手,“就凭你那对猪肘,能洗得干净?” 无羡嘴角微抽:你见过哪只猪的手,有她那么细、那么长的? 她刚想辩驳两句,就对上了奚淼的眼神,严厉得同私塾先生似的,不由地缩了缩脖子。 惹不起! 梨儿和桂儿目对视一眼:在宫里,圣上都没忍心说过无羡一句,这个奚公子倒好,说话如此难听,就差指着无羡的鼻子骂了,半分敬意都没有。 再看四周人的神态,一切如常,似乎对此见怪不怪了。 他到底是什么来头? 桂儿压下了心中的不解,笑着打起了圆场,“主子如今是天方长公主,身份尊贵,该有的排场是少不了的。” 换作平日,无羡是不会将这些放在心上的,只是此刻觉得手上痒痒的,估计是长了冻疮,确实碰不得热腾腾的洗澡水。 就连学医的柴胡,都没奚淼那么细心,他就是嘴巴毒了些,明明是关心人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愣是能将人气得跳脚。 无羡没有拂他的好意,乖乖做个会动的人偶,由着梨儿和桂儿摆弄。 但她还是太小瞧了宫内的那一套,实在太过讲究,单单洗头就有许多道工序。 将发髻散开之后,先用宽齿的梳子梳通,再换上密齿的篦子篦去头垢,然后用木槿叶泡过的水浸润去油。 这还不算完,还要用鸡蛋清和芝麻叶依次给她护发,再次洗净后烘干水分,上一层桂花头油。 折腾了大半日,无羡在浴桶中睡了过去,梨儿和桂儿没叫醒她,而是将她扶上了床,盖好了被子,随后悄悄地退了出去,去找了马哲。 她俩找到马哲时,马哲正在收拾屋子,从衣物上的绣纹上,还是那个叫奚淼的东西。 桂儿有些为他叫屈,“以你的能力,足以做主子身边的第一人。那个断了腿的算什么,呼来喝去的,倒像半个主子似的。” 马哲垂下眼睑,叫人看不清他眸中的神色,“坊间传闻,主子为了一个小倌,敲响了登闻鼓。” 桂儿惊异地捂住了嘴,“他不会就是那个小倌吧?主子怎么能将这样的人留在身边?”也不怕有辱了身份! “准确地说,他是楚馆的馆长,若非碍于身份,当有经世之才。” 桂儿目露不屑,“再能耐,也是个断了腿、不干净的东西。凭什么与你比啊?” “就凭他的忠心。”马哲至今都还记得,他为了进宫护主,甚至愿意舍去作为男人最宝贵的命根,“这种话,以后就不要再提了。奚淼是受了主子的牵连,被人下了大狱,打断了腿。主子为了救他,才告的御状。” 这一段情谊,可是写成话本了。 “豹房的那一位,能忍得了他的存在?” “所以,他甘愿一辈子坐在轮椅之上,成为一个废人。” 马哲的语气平淡无澜,却令桂儿瞬间变了脸色,“这个人……对自己也能那么狠……” 就连梨儿,都感到了几分可怖。 “他就是刀子嘴,别将他的话放在心上,还是不难相处的。”这一点,他作为舍友是最有发言权的。 桂儿走到他身边,一边帮着他收拾,一边问道,“我和梨儿人生地不熟的,你同我们说说主子身边的人呗?” “他们中间,柴胡应该是你最熟悉的。之前你被打伤,就是他治的,擅长医术,人称鬼见愁。” 对于他,桂儿的印象颇为深刻。除了和病症相关的事,都没见他多说一个字,就是个闷葫芦,是挺让人愁的。 马哲继续介绍道,“除了柴胡,还有智囊张平、财神何关、炮王高升、狗帅狗蛋、胡人胡勒根,都是自小跟在主子身边的,亲如家人,不能怠慢了。” 第345章 再次选择 桂儿大惑不解,眼神中还含着几分鄙夷,“怎么还有胡人?” “不受世俗浸染,用人不拘一格,这便是主子的胸襟。不日,胡勒根就该与何关一同回来了。他天生一对蓝瞳,见到时不要太过惊讶。接触下来你们就会发现,他的性子和善,是几人中最好相处的。”马哲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整了整凌乱的衣衫,“时间尚早,我带你俩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桂儿好奇道。 “去了,自然就知道了。”马哲卖了个关子,嘴角含着淡淡的笑意,带着两人沿着廊道,一直走到了底,又转了几个弯,来到一处偏僻的角落。 桂儿看着眼前用茅草搭的草棚子,满脸疑惑,“你带我们来马厩,是要出门吗?” 马哲没有回答,带着两人继续往里走,只见一道黑影突然飞扑而来,速度奇快,一眨眼就来到了几人的跟前。 这才看清,是一只怒发贲张的猛兽,四肢粗壮,站立时与人等高,猛如熊,凶如狮,悍如狼。 倏地扑到了桂儿的身上,张开了血盆大口。粘稠的涎水沿着尖锐的獠牙,滴落在了她的脸上,吓得她瞬间花容失色。 惊呼声中,车轮碾过杂乱的草芥,戛然停下,一个清冷的男声响起,“这是从乌思藏寻来的獒种,自小驯养,矢忠不二。用来处罚怀有二心的奴仆,最最合适不过。” 他的发音像是特意练过的,悦耳动听,说出话却如冰棱上滴落的冷露,叫人凉意瑟瑟,寒意沉沉。 桂儿循声望去,见到来的是奚淼,心中越发发怵,急着为自己辩白,“我对主子,自然是忠心的,不信,你可以问马哲啊!” 马哲却像是没有听到她的求助一般,眼神清冷而疏离,如同看着一个与他毫不相关的路人。 怎么会这样…… 他不该是如此冷漠无情的啊…… 难道说…… 曾经的温柔与关切,全都是装出来的? 他和奚淼是一伙的? 她被算计了! 桂儿顿时如坠冰窟,遍体生寒,双唇颤瑟得说不出话来。 梨儿双手紧握成拳,压下心中的焦急,强装镇定,拿出了昔日司宫令的气势来,大步走到奚淼的跟前,“我等是主子的奴婢,即便有错,也该由主子发落!” 奚淼冷笑,宫里的女官也不过如此,到了此刻,还不能放下往日的身份,认清形势,“别忘了,你俩的卖身契在我的手中。”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拿捏住了两人的要喉。这一回,她俩连半分反抗的情绪,都生不出来了。 奚淼目光紧锁二人,眼角眉梢都透出一股凉薄,“我不管你俩是被人派来的,还是自愿的,都给我记住了!想要跟着主子,就做好奴婢该有的本分,绝不容有二心!” 桂儿从獒犬的爪子底下,挣扎着伸出手,去够马哲的下摆,声音中透着无助与惊惶,“救我……” 马哲捏着衣角,将下摆从桂儿的手中抽了出来,往后退了小半步,与她拉开了距离,“我可以给你们,最后一次选择的机会。如果不愿意一心一意侍奉主子,就拿着你们的卖身契和五百两银子,立刻离开。如果想要继续留下来,就好好守着这儿的规矩。” 桂儿收回手,紧抿的双唇颤瑟地打开,一字一顿,说得异常坚定,“我、留、下……” 马哲与奚淼对视一眼,又望向了梨儿。 梨儿眼神微闪,十根手指不安地交迭在一起,相互摩挲着。犹豫了半天,才下定决心道,“我也留下……” “记住你们今日的选择。”奚淼勾起小指,含在唇间,吹了一声口哨。 压着桂儿的獒犬,扭了下脑袋,随即吐出一截短短的舌头,凶相尽收,露出一副憨傻的模样,屁颠屁颠地朝着他跑了过去。 马哲留下惊惶未定的两人,走到奚淼的身后,握着他靠背后的手把,将轮椅调转了个方向,推着他离开了马厩。 走出好长一段距离,待四周空无一人,马哲方才开口道,“老爷身经百战,带着亲卫的全是上过战场的老兵,装备精良,火器威猛,却死在了一群匪寇的手中,全军覆没,其中疑点重重。为了主子的安全,不得不多加小心。” “桂儿明显目的不纯,留着她必有后患。可惜最后,你还是忍不住为她求情了。”奚淼啧了两声,“怜香惜玉了?” “主子最是念旧。桂儿毕竟与主子的义父相熟,总得留几分情面。” 奚淼目露不屑,“想当初主子进宫选秀,马太监托她照拂主子。可是,当主子遭人诬陷,差点被害时,她为了明责保身,选择了袖手旁观,有什么资格收下这个情面?” “就是一只鸡罢了,留着她,是拿来儆猴的。” “为了梨儿?”这是奚淼能想到的唯一答案,“她做过女官之首,能力虽然不俗,但是如今,主子身边危机四伏,忠诚远比能力更为重要。她值得你如此看重?” 马哲的眼底一片淡然,“她是主子要招揽的,自有主子的用意在,我只是遵照主子的意愿行事罢了。最终,梨儿能否留在主子的身边,就看她自己的选择和造化了。” 将梨儿的事搁下,不再理会,马哲换了一个话题,“汤叔、刘叔这些老人,对你很不待见啊!” “我怎么在你的语气中,听出了几分幸灾乐祸的意味啊?”奚淼语调轻扬,不嗔不怒,倒是调笑的意味居多些。 两人相互调侃了一阵,马哲收起了笑意,正色道,“他们都是看着主子长大的老人了,即便有时说话难以入耳,尽量让着点他们,别闹到主子跟前,让主子左右为难。日久见人心。相处久了,他们会像接纳胡勒根一般,接纳你的。” 马哲说到前一半的时候,奚淼还能听得进去,待他提到胡勒根的时候,奚淼的心里就不乐意了,扬着的嘴角瞬间垂了下来,“你拿我同一个胡人比?” 第346章 换个目标 “我只是想告诉你,出身不重要,重要的是性子。你总是摆着一副欠你二五八万的表情,别人能喜欢你才怪。” 奚淼撇了撇嘴,脑海里立刻跳出了沈钰那张臭脸,他可比自己过分多了,动不动就摆脸色,跟粪坑里的石头似的,“也没见他们说沈钰什么……” 马哲反问,“那你说说,是喜欢沈钰的人多,还是喜欢姜蔺的人多?” 不用想,自然是姜蔺。 但奚淼嘴硬,就是不愿意承认。 马哲知道,之前他说的话,奚淼都听进心里去了,只是需要一些时间慢慢接受。眼下最急迫的,还是将人都召回来,“给胡勒根、何关、狗蛋等人的信,都发出去了吗?” “发了,不日就该回来了。想来豹房那一位,也没脸再扣着他们,给他卖命了。” “张平呢?”马哲又问。 “信写了。不过我在信中劝他,暂时别急着回来。他是主子的谋士,只要他不现身,潜伏在暗中的敌人多少会忌惮几分。” “冷清了那么久,终于能热闹起来了。主子知道他们回来了,一定很开心。”言毕,停下了脚步,松开了双手。 奚淼扭过头,对着转身离去的马哲,眼中满是难以置信,“你就这么把我丢下了?” 马哲勾起了唇角,“你不是还有黑子吗?让它将你拉回去吧!我得去收拾屋子了。” “……”真的就这么走了? 奚淼看了看马哲远去的背影,又看了看黑子吐着舌头的傻脸,气着气着,反而笑了起来。 这一回,真是要热闹起来了,仿佛已经能欲见无羡脸上的笑脸,真好…… …… 另一边,桂儿可是一点都笑不起来,还处于惊魂未定之中,在梨儿的搀扶下,身子还止不住地颤抖着,嘴里轻轻地呢喃着,“他怎么能那么狠?怎么能那么狠……” 两人回到主屋时,无羡还没醒来,卷曲的身子,弓得像只虾,睡得有些不踏实。 柴胡守在屋子里,正拿着一本没有书名的书册,看得目不转睛。 桂儿将鬓角散落的碎发勾到耳后,踏着莲步走到他跟前,放柔了声音,“你看的是医书吗?” “不是。”柴胡答道。 桂儿伸长脖子,目露好奇,“那你看的是什么啊?” “画册。” 柴胡的回答,大大出乎桂儿的意料,完全没有想到,他这般木讷无趣的一个人,居然也会喜好风雅之事。 “你喜欢谁的画呀?我最爱的是谢环,山水、杂画、人物皆能。他的雅集图画工精细,笔法淳丽,用色鲜艳而不失古拙,苍松掩映、杏花吐芬、小桥流水、假山屏石、桌椅杯盏一一具现,如临其境。可惜,我只得了两幅墨竹小品,改日拿来与你一同欣赏,可好?” “不懂。”柴胡翻至下一页,目光始终黏在手中的画册上,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真有那么好看吗? 桂儿心如猫抓,对他所看的画册越发好奇起来,“能借我看看吗?” 柴胡这才掀起眼皮,抬眼看向桂儿,语气中带着几分讶异,“你想看?” “是呀。”桂儿忙不迭点头。 “只能看,不能借。” 名家之作,她在宫里见得多了去了,搞得谁稀罕他那籍籍无名的画册似的。 桂儿心里暗骂柴胡小家子气,脸上却是半分不显,投向他的目光带着激动,紧紧盯着他手中画册,徐徐转向了自己。 上一瞬还处于兴奋之中,下一瞬就转化为了恐惧,化作一声尖锐的叫声,冲破喉咙,脱口而出。 啊!—— 叫声响彻了整个屋子,将床上的无羡从梦中惊醒,蓦地坐了起来,眼中迸发出一道锐光,扫了四周一眼,都是熟悉的身影,没见到生人的面孔。 再细看,见到桂儿脸如白纸,畏缩在梨儿的怀中,沉声问柴胡,“怎么回事?” “没事,”柴胡带着憨憨的笑,走到床边,“师兄给我寄了一本画册,桂儿姑娘好奇。我给她看了一眼,就被吓到了。” 无羡也被吓到了,还以为是敌袭呢! 不止是她,就连负责巡查的刘叔都给惊动了。 见他拖着一条残腿,火急火燎地冲进来,无羡生出一抹愧疚来,“让刘叔担心了,虚惊一场。” 刘叔将她从上到下打量了一边,确认无事后方才放心离去,带着人继续巡逻去了。 刘叔作为一个糙汉子,粗心得很,走的时候连门都忘了关上了,北风携着刺骨的寒意,呼呼地刮进来,吹在穿着单衣的无羡身上,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马哲进屋后,忙将门给带上了,目含责备地瞥了一眼正在安抚桂儿的梨儿,立即收回了目光,箭步来到床边,寻了一件厚实的裘衣给无羡披上,目光移到了柴胡的手上,“奴婢能看看这本画册吗?” “你也想看啊?”抿着的双唇含着笑,无羡将目光移向了柴胡,“你说呢?” “看就看吧!”柴胡将画册递上,对比之前对桂儿的态度,可是大方多了。 马哲接过画册一瞧,怪不得能将桂儿吓成这样呢,是够恐怖的。 只见页面左右两侧,各画了一条盘踞的蛇,长着一大一小两对眼睛,颈部还有着一对肉翼。 最诡异的是,画像上的蛇被一分为二,左半边的尚且是正常的,右半边的被剥去了外皮,露出了血淋淋的肌理,看着就怪瘆人的。 右侧的蛇像就更可怖了,左半边肉身完全腐化了,只剩下一堆森森白骨,右半边则是悬空挂着的脏器。 这哪是正常人会画出来的? 胆小些的,确实会被吓得不轻,马哲却是看得津津有味,好奇心起,指着画中的翼蛇道,“这是传说中的应龙吗?” “不是。应龙有角,这只是蛇。”无羡指着蛇颈两侧的弧状物,“这也不是肉翼,飞不起来,只能用来虚张声势。上面的那一对也不是真的眼睛,只是近似眼睛的纹理,也是用来吓唬对手的。有剧毒,不过用以适量,可治风湿痹痛。” 第347章 太不靠谱 马哲翻到下一页,指着一只体态如狼、背鬣如龙的异兽道,“这个呢?是主子刀上刻着的睚眦吗?” “这叫鬣狗,生于西域,性情似豺狼。”无羡的手指点着下巴,“可能,这真是传说中的睚眦,被古人当作了龙种,传着传着,就成了神兽了。” 奚淼探头瞥了一眼,就失去了兴趣。 当初他的腿刚被打断,柴胡受无羡之令来照料他。谁知柴胡小心眼得很,只因受了些气,便拿了不少此类的画像来吓唬他。 那时,画的只是些马、驴、骡等寻常牲畜,想不到他的师兄段位更高,竟是寻了一堆西域异兽,解剖作画。 无羡一页接着一页给马哲介绍,有四趾如蹄、耳短如熊的兔子,有巨耳长尾、四肢如兔的老鼠,有身高七尺、日行百里的黑鸟,令人咋舌不已。 在两人热切的谈论中,桂儿逐渐平复了情绪,来到桌边,倒了杯茶,端到无羡的跟前,“主子说了那么久,该渴了吧,喝口水润润嗓子。” 被她这么一说,无羡确实觉得渴了,含笑接过被子,喝了一大口,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水有些凉了。 不好意思吐出来,只能硬着头皮咽下去,凉意猝然渗入肺腑,手掌下意识地按着腹部,感觉隐隐有些疼。 “怎么了?”奚淼见她神色不对,目露担忧。 “没什么……大概是昨日洗衣服的时候,水太凉了……”之前还没什么感觉,这会儿提起来,觉得肚子越疼越厉害了。 “主子着凉了?”马哲立马退开,给柴胡让出了位置,让他给无羡诊脉。 “不用了吧……”无羡讪讪一笑,将杯子往边上一搁,手缩到了被子下面。 柴胡身为医者,最见不得这种讳疾忌医的幼稚行为,即便是主子也不成。一脸正色地掀开了被子,就瞧见她捂着腹部的手,推测道,“腹疼?” 被拆穿了,无羡也没什么可瞒的,附到柴胡的耳边,小声道,“是痛经。” 不知是无羡说得太轻了,还是柴胡少不更事,没反应过来,“哪根经痛?人体脉络复杂,经痛可大可小。” “不是经痛,是痛经啦!”无羡一激动,吼出了声。 这一回,所有的人都听明白了,一群男的窘到不行,连年纪最大、见识最广、阅历最丰的奚淼都不好意思起来,白皙的脖子透着一抹粉色。 马哲提醒柴胡道,“快给主子把脉吧!” 柴胡收回了手,尴尬道,“我不善妇科。” 奚淼开怼,“连妇科都不会看,还好意思称神医?” 柴胡更正,“我不是神医,是鬼医!” 之所以得了这个称号,是因为他救人的方式非常特别。人家是拿刀杀人,而他则是拿刀救人。 至于他的医术,则用不着奚淼来评判。 两人之间的火药味越来越浓,将边上的无羡都给呛到了,真想给他俩一人一盆水,让他俩好好冷静一下。 无羡自诩底子好,没将痛经放在心上,“给我冲个汤婆子,再煮些红糖姜茶,暖了胃就好了。” 奚淼转动轮椅,上前两步,拿起无羡搁下的茶杯,眉头蹙了起来,手臂猛地一甩,将杯中的水泼向了桂儿。 茶水落在她的脚边,溅起了一串水花,打在她的鞋面上,印上了一块水渍,迅速向四周扩散。 凉意随之袭来,比脚更凉的是她的心情。她做了那么多年的女官,从来都是被人奉承着,从未如此难堪过。可恶的是,给他难堪的还是一个低贱的小倌。 他算个什么东西! 桂儿眼中一闪而过的愤恨,被眼尖的奚淼逮了个正着,他的嘴角勾起了一抹讽刺的弧度,将空了茶杯交给墨竹,对桂儿道,“那么冷的天,怎么能给主子端凉茶?” 桂儿掀着嘴皮,在心里嘀咕:也不是太凉。别人喝得,她就喝不得了? 墨竹也是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嘴角的笑意人畜无害,说出来的话却像一根刺人,专挑最软的地方扎,“姐姐若是不懂怎么伺候人,可以请教奴婢的。除了泡茶,奴婢对梳妆、焚香、伺墨、铺床皆有心得,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堂堂一个女官,还需要向一个小倌的仆役请教? 桂儿的脸再也挂不住了,跺了下脚,愤然地冲出门去。 梨儿下意识地将脚尖转向门口,就要去追,但是她明白,她如今是无羡的婢女,将主子伺候好才是第一位的。若是撇下主子,去追同为婢女的桂儿,像什么话? 之前签卖身契的时候,奚淼就提醒过她们:对主子忠诚,做好奴婢的本分。 这两点,是对奴婢最为基本的要求,即便是用五六两买来的粗使婆子也能做到,并不过分,怪只怪,桂儿的心气太高,忘了自己的身份,才会被奚淼如此奚落的。 算是她咎由自取。 悄悄将脚尖给收了回来,梨儿走到距离床榻不远的地方,颔首而立,随时听候差遣。 对于桂儿的离去,奚淼浑不在意,倒是认真思考起了墨竹之前的话。 相比于消极怠工的桂儿,由他一手调教出来的墨竹,更懂得如何将人照顾好,倒是伺候无羡的不二人选,“从今日开始,你就在主子身边吧!” “那你呢?”无羡立马反对,“你身边可少不了人,墨竹又是你用惯了的。我没你想得那么娇弱,有梨儿和桂儿应付场面上的事就成了。” 她嘴上说得硬气,身子诚实地倒了下来。到了晚上,体温骤然飙升,幸好守夜的梨儿及时发现,让睡在外屋的马哲,把柴胡从被窝里拖了出来。 虽然不想闹出动静,还是将浅眠的墨竹给惊动了,墨竹又将奚淼叫醒了,一堆人涌入了无羡的屋内。 柴胡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热得烫手,又抓起她的手腕,三根手指按在寸口处,脉象浮紧,正是伤寒之症,“立刻得用冰敷。” “可是……”马哲目露忧虑,“主子的月信未断,若是冰敷,会不会加重痛经啊?” 第348章 麻烦上门 无羡将怀里的汤婆子取了出来,交给了梨儿,“事有轻重缓急,先得将体温降下去。” 在现代看来,发烧只是一件小事,一片泰诺林就能解决了,但是搁在古代,还是很危险的。相较之下痛经算是小事,可以放到以后慢慢调理。 奚淼不看好柴胡的医术,“要不要让鸿胪寺卿,找个太医来?” “别!”无羡吸了吸鼻子,“先帝就是因为风寒,被太医给治死的。”她可不想成为第二个,年纪轻轻的就死得那么冤。 柴胡头一回如此懊恼,自己平日只关注于外伤,对于妇女病症几乎没有涉猎。在这一方面,怕是连个行医都不如。 “还是将我师兄召回来吧,他的医术远在我之上。”最重要的是,他会看妇科。以前在军营,那些军妇生了病,都是找他医治的,基本上药到病除。 奚淼没给无羡拒绝的机会,直接应了下来,“我这就去写信。” 之后的几日,无羡安安分分地待在床上,做她的病号,喝药比喝粥还勤快,总算是将体温给压下去了,不过伤寒的症状没有完全消退,头一直昏昏沉沉的,像是塞满了鼻涕。 在现代用惯了纸巾,她可受不了用手帕来擤鼻涕。用完洗,洗完用,想想就觉得脏。 她让墨竹给她弄来一堆便宜的粗纸,颜色驳杂,用肉眼就能看到里面参杂的黄色草梗,质量相当低劣,不过胜在厚度够厚,手感也软,拿来擤鼻涕最为合适不过。 足足用完了一箩筐,无羡的伤寒才开始好转。但是头疼的问题还是没能解决,因为杨惜来了。 凭借阁老之女的身份,鸿胪寺卿拦不住,也不敢拦,只能无奈地看着这位小姑奶奶带着丫鬟闯了进来,第一万零一次后悔,自己怎么就睡了懒觉,让三位同僚比他早一步得了消息,请了病假。 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之前在国宴上,那李姑娘就敢对上北元的使臣,气势丝毫不逊于对方,借此机会,还对杨姑娘甩了刀子,可谓是胆大妄为。 即便被撵出了皇宫,依旧没有收敛。听说前几日纵容手下放犬咬人,将一个娇滴滴的丫鬟给吓得不行。 没有什么,是她不敢做的。 一个蜜糖窝里长大的千金小姐,连骂人都没什么新鲜的词,还不是由她揉圆就揉圆,由她搓扁就搓扁了? 鸿胪寺卿在心里,默默给杨姑娘点了一根蜡,随即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无羡,时刻做好灭火的准备。 再蠢再笨,也是杨阁老的掌上明珠,不是? 惹不起啊!惹不起! 即便拼了自己这把老骨头,也得将她给照看好了,若是让她少了一根汗毛,可没法跟杨阁老交代了,他这个鸿胪寺卿也就做到头了。 这边鸿胪寺卿如临大敌,那边无羡才懒得理会一个不懂事的小丫头。一场风寒让她积压了一大堆的事没有处理,年前的账册需要她查对,年后的规划需要她审核,还有她爹的死也需要她着手调查,恨不得将自己分成三个用。 见无羡的目光,一直黏在账册上,连正眼都没瞧过自己一眼,杨惜感觉自己被无视了。从小到大,她一直是众人瞩目的焦点,还没有人敢如此轻慢于她。 想看账册是吗? 哼!她偏偏不让她如愿! 杨惜一把抓起无羡手中的账册,蓦地往身后一扔,看得鸿胪寺卿都傻眼了。 姑奶奶哟! 您知道,您在干什么吗? 人家没打算对您出手,您就该烧高香了,居然还主动去招惹人家。 真是嫌命太长了! 汪!—— 汪!—— 汪!—— 果然,连狗都看不下去了,露出一口尖牙,对着无理取闹的杨惜狂吠起来。 杨惜该庆幸,黑子的武力值太高,被关在马厩里,只有小玉儿跟在无羡的身边。不然此刻她要面对的,就不是两声犬吠那么简单了。 即便如此,还是吓得她哆嗦了一下,又不愿就这么灰溜溜地走了,往身边挪了一步,躲在了丫鬟的身后,用拔高的嗓音掩饰心中的怯懦,“李姐!你是什么声名,自己不清楚吗?若你还念着往日的情分,就离文若远一些,别毁了他的仕途!” 无羡停下打着珠子的手指,抓起算盘竖了起来,只听“啪”的一声脆响,凌乱的珠子瞬间恢复原位。 一双凤眸含着凌厉的光,冷冷地睨向杨惜,“不知道杨小姐以什么身份,同我说这番话?” 杨惜微微扬起下巴,用炫耀的语气道,“文若已经与本小姐定了亲,换了鸾书,不日就要纳徽了。你不知他对这件婚事有多重视吧?特意请了族中的长辈,千里迢迢从榆林赶来下聘。” 无羡眼中闪过一抹了然,为什么上次奚淼暗讽,姜蔺给她安排住处的行为是在安置外室了。 原来,他与杨惜定亲了啊! 即便如此,杨惜也没资格来她这儿耀武扬威,“一个尚未出阁的闺秀,张口闭口的就将未婚夫婿挂在嘴边,不知道的,还以为杨阁老如何亏待了你,让你如此急着要出嫁呢!” “你……”杨惜涨红了脸,指着无羡,一句有力的辩驳都整不出来。 看到杨姑娘吃瘪,鸿胪寺卿反倒松了口气—— 动嘴多好啊! 能用嘴解决的,就不必动手了! 和谐! 鸿胪寺卿紧抿着嘴角,在一旁憋着笑,让杨惜觉得自己被嘲笑了,气不打一处来,竟是连鸿胪寺卿都一起记恨上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随即收回目光,对无羡道,“今日本小姐来,就是要你起誓,从此不再见文若。” “杨小姐,就只有这么个要求吗?”开口的是奚淼,一声冷嗤出口,似不屑,又似嘲讽,“在下替公主应下了。不过……要是姜大人对我家公主纠缠不休,又当如何?” “你胡说!我家文若要家世有家世,要相貌有相貌,文才武略,前途无量,才不会稀罕一个弃妇呢!明明是她勾引的文若!她不要脸!” 第349章 以下犯上 “小妹!怎么能够这么说李姑娘?” 杨慎一得到鸿胪寺卿的消息,就急急告了假,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一进门,就见自家小妹赤口毒舌,名门闺秀的矜持与修养都不要了,像个市井泼妇般咄咄逼人。 杨惜也意识到,自己这副样子失了身份,又被最重礼数的哥哥撞见,不免心虚起来,气势瞬间弱了下来,旋即委屈上涌,“哥,你怎么总向着这个狐媚子?是不是也被她给蛊惑了?” “够了!”竟然在大理寺卿的面前,连他这个亲哥都一起编派上了,真是一点分寸都没有了。 “我有说错吗?”杨惜陷在自己的委屈中,无法自拔,“之前,你就把她安置在自己的私宅,日日散值后就去她那儿,让嫂子独守空房……” 鸿胪寺卿瞪大了双眼,震惊地望向了杨慎,照他妹妹的说法—— 杨翰林的外室被抢了,如今又想再续前缘。若是被说书先生编成话本,绝对是一折催人泪下的佳话。 问题是,抢人的是皇上啊!他碰过的女人,即便不要了,也不是他人能够染指的。 鸿胪寺卿觉得,自己貌似听到了了不得的事情。他就是一个正四品的,放在玉带遍地走、犀带多如狗的京师,根本就不够看的。 姑奶奶哟,在说这类私密之前,请先注意下场合,他可什么都不想知道啊! 他缩着脖子,脚偷偷地往门外挪了挪,又挪了挪…… 此刻的杨慎涨红了脸,不知是羞的,还是怒的,五指并拢成巴掌状,对准了杨惜,高高举了起来。 杨惜没有躲避,反而将脸迎了上去,“你打啊!你倒是打啊!我才是你的亲妹妹啊,从小到大,你都没凶过我一句。如今为了一个外人,竟然要打我?” 说着说着,她的眼眶红了起来,泛起了泪光,委屈中透着倔强。 杨慎的手停在了半空,不住地颤抖着,想起了她小的时候,甩着他的手臂娇怯地笑,捧着凋零的花哀伤地哭,扯着纸扎的鸢欢快地跑,天真而无邪…… 一幕幕回忆化作画面,在他的眼前飞速掠过。 是啊,那是他的妹妹…… 最疼爱的妹妹! 最终,还是兄妹的情感占了上风,将五指收拢成拳,收了回来,舍不得打下去。 杨惜以胜利者的姿态,得意地望向了无羡,翘起的嘴角仿若在说: 妹妹,终究是妹妹。 外人,终究是外人。 她的耀武扬威,再一次被无羡无视了,“想要教训妹妹,回去慢慢教训。”她的语气中透着不耐,赶人的意思很明显。 高傲的心再一次被践踏了个粉碎,杨惜真的是怒了,瞪向无羡的目光像是淬了火,越发口不择言,“你算个什么东西?只是个来自蛮夷的莽夫之女,被圣上玩腻了,不要了,就是一只破鞋!” 失去了父亲的庇佑,失去了圣上的宠爱,至亲死了,家被抄了,人被赶出了皇宫,从天上跌入了尘埃,明明什么都没有了,却丝毫不见败者的颓废,依旧端着那副高高在上的架势,看着,反而比她这个天之骄女更显得高傲矜贵,让她哥对她另眼相待,让文若对她恋恋不忘。 所以她嫉妒了,疯狂地嫉妒,经营多年的淑女人设也不要了,如同一个疯妇般冲了上去,想要撕了无羡,撕了她脸上一尘不变的从容,看她还如何在她面前傲气! 她仿佛都能看到,无羡被她踩在了脚下,卑微求饶的样子。将她拉回现实的,是一声清脆而响亮的巴掌。 啪!—— “你哥下不了手,我替他教训你。” “你!”杨惜被打傻了,满眼的不敢置信,“你怎么敢打我?” “我怎么不敢打你?”无羡反手又是一个巴掌,落在她的右脸上,凑成一对红手印,在对称间展现和谐的美。 无羡向前迈进一步,身影渐渐逼近,将身材娇小的杨惜笼罩在内,一股无形的压迫感袭来,势如泰山压顶,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冰凉的气息喷在她的脸上,激得汗毛根根竖起,“疼吗?” 怎么能不疼? 杨惜从没被人如此欺侮过,揉了揉疼痛的脸颊,怒气就如沸腾的水汽,呼呼地往外冒,猛地举起手来,就要向无羡反击。 这两位姑奶奶可别打起来啊! 伤了哪个,鸿胪寺卿都担待不起,但他怕遭了池鱼之殃,又不敢上前劝架,只能寄望于杨慎。幸好杨慎给力,将发飙的杨惜给拉了回来。 一时间,无处发泄的怒气,全部涌向了她哥,“她打了你的亲妹妹,你还向着她?我没有你这样的哥哥!” “我……”杨慎不擅长安慰人,面对怒目切齿的妹妹,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转向无羡埋怨道,“惜儿言辞有失,确实不妥,你也不该打她啊!” 无羡眼神冷漠,语气戏谑,“她是你的妹妹,是阁老之女,生来高人一等,即便仗势欺人,依旧有恃无恐,而我,只能乖乖受着,不能还手了?” 那还用说?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卑高以陈,贵贱位矣。 所谓的“君子”与“小人”,并非以道德之分,而是身份之分。 士人以上者,为“君子”。 士人以下者,为“小人”。 商贾再富,不准盖庑殿,不准穿绸纱,不准坐轿子。 民若要告官,即便真有冤屈,也得先打上二十板子,这便是贵贱,是尊卑,是难以逾越的等级! 杨慎的默认落入无羡的眼底,一声轻哼自她的口中发出,“今日,我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恃强凌弱!”将退缩在角落里的鸿胪寺卿揪了出来,厉声问道,“大明以下犯上是何罪?” 鸿胪寺卿讪讪一笑,打着太极,“本官掌管鸿胪寺,对刑部律例不甚了解。” 他不敢得罪人,马哲却敢,上前一步道,“杨姑娘之父虽贵为首辅,却无诰命在身,只能算是庶民。而我家主子是一国长公主。她出言不逊,以下犯上,当杖责三十。” 第350章 小事闹大 马哲的声音如一泓清泉,清洌中带着甘甜,沁人心脾,说出来的话却是充满肃杀之气,让人心瘆。 可杨惜是谁? 首辅之女,状元之妹,京中闺秀挨个数过来,哪一个的家世有她显赫?即便是大明长公主来了,她都有叫板的底气,更何况,无羡的身份有着不小的争议。 “你真以为自己是个长公主了?不过,就是一个刚刚被赦免的罪奴,还敢打本小姐?”杨惜的目光也落到了鸿胪寺卿的身上,“你给本小姐打她,不然,本小姐去我爹那儿告你一状!” 鸿胪寺卿苦着脸,他只想安安分分地做一个人形摆件,怎么无端端地将他给拉入战火了?他好冤啊! 杨慎的太阳穴突突地跳,无奈地叹息一声,“惜儿,不要胡闹了。” 他正想劝和,无羡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告状好啊!小水,给本公主捉刀,本公主也要告状!就告她爹杨廷和,身为首辅,纵女羞辱邦国长公主,是否代表了大明内阁,想要破坏两国邦交,与我天方一战?” 骂人什么的,奚淼最擅长了。他翘起了嘴角,恭敬地领命。 “打就打啊!”杨惜也不怕呢,眉眼之间尽显不屑,“就你们一个在地图上都找不到的蛮夷小国,也敢与我大明为敌?简直就是蚍蜉撼树,自不量力!” “那要打过才知道!”无羡又不是吓大的,“小水,再给北元休书一封,就说本公主被大明羞辱了,若是他们愿为本公主出气,就送一千匹汗血宝马!” 鸿胪寺卿吓得腿都在打颤了,好好吵个嘴,怎么就上升到两国开战了呢? “公主,小姑娘不懂事,您别放在心上,以和为贵啊!” “那就要看,是小姑娘不懂事,还是她爹在背后刻意教唆了。”无羡的意思很明确,文人不是最爱惜羽毛的吗?她就是要杨廷和在闺女和名声之间做出选择。 杨慎皱着眉,看着无羡的眼神多了几分怨怼,“惜儿小,不懂事,你又何必这般斤斤计较,闹到如此地步?” 是她斤斤计较吗? 人言可畏,若是换做一个脸皮薄的,说不定早就被杨惜给逼死了吧! “我就是这般斤斤计较!”无羡的眉眼明明含着笑,却透着一抹彻心的寒,“回去告诉杨廷和那个老家伙,别以为我不知道,我爹的死,有他在暗中推波助澜!” 怎么又从他妹妹身上,扯到了他爹? “我爹没有……” “他有!”无羡冷漠地打断了杨慎的辩白,“我爹带去南赣的个个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即便是在北元的铁骑下,也能全身而退,怎么会被一群装备简陋的乌合之众灭了,连一个活口都没逃出来?除非——有当地官员与匪寇勾结!” “即便官匪勾结,与我爹有何关系?” “当初我可是独揽圣心的宠妃,若非有朝中高官授意,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动我的亲爹?” “我爹不会的!”杨慎不信,“他没有理由害你爹!” “怎么没有理由?”无羡的嘴角勾起一个冷峭的弧度,“我已独冠后宫,我爹若以武功再次受封,必然压了以内阁为首的文臣一头。” 杨慎依旧不信,“我爹心怀天下,怎会是如此狭隘之人!” “自土木堡惨败之后,内阁便将兵权牢牢掌握在手中,怎会情愿看到我爹所代表的武将的复起?更何况,我所拥有的财富,早就让人谗涎不已。若是我爹出师不利,便可借机抄了我家。既除了心头之患,又填补了国库亏空,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啊!可惜,他千算万算没有算到,整座府邸除了圣上赏赐的物什,连一块金子都没找到,真正值钱的从未被我带入京师,而是被我变卖了,让亲信带去了天方。若是我出了什么意外,我留下的财富都会支援北元!”无羡的语气是如此的严肃,不带任何玩笑的意味。 杨慎眼中涌现慌乱,“你不能这么做……” “鱼被捕入网中,甘愿冒着生命危险,拼个鱼死网破,我为何不能?我留在大明,就是要替父报仇。倘若我报仇失败,不幸步了我爹的后尘,我的财富就是最后的底牌。我不会雇佣杀手,杀了你爹,这样太便宜他了。我会是让他看着,他牺牲了我和我爹守住的大明,最终会因他的失策,为我们父女俩陪葬!” “百姓是无辜的啊……” “我爹就不无辜了吗?他为了大明的安定,放弃了舒适的生活,披甲跨马,却死在一群玩弄权术的小人手中!别跟我谈什么大义,你们不配!未来,我是与北元为友,还是与大明为友,全看你爹的选择。” 还有什么比这更直白的威胁? 杨慎后退一步,扭头看向杨惜,他那单纯的妹妹对自己即将到来的命运全然不知,依旧磨牙霍霍,想要继续挑衅无羡。 杨慎感到从未有过的疲惫,连说服妹妹的精力都没有了,直接用蛮力将她拖走了。 鸿胪寺卿也想走,可惜走不了,只能认命地站在边上,偷瞄着奚淼捉刀。 啧啧,这家伙平时说话就够毒舌的了,想不到文笔更是犀利,对于杨惜的挑衅避轻就重,全然不提两人的私人恩怨,只提她对天方的鄙夷与不屑,将其上升至国辱。 而这背后的指使者,就是杨惜的父亲——当朝首辅杨廷和。 若是杨廷和护着杨惜,便是默认了他是纵女破坏两国邦交的行径。 若是内阁护着杨廷和,便是承认了大明恃强凌弱,目空四海,还如何配称为天朝上国、礼仪之邦? 无羡的威胁自然也少不了,一字不漏地写了上去,不然,可没人将她的这封弹劾当回事。 为了提升弹劾的威力,她还让奚淼取了一个刺绣精美的锦盒来,打开盒盖,里面用紫色的绸缎包着一刻四寸见方的大印,通体晶莹剔透,竟是用整块琉璃烧制而成的,顶端则雕着一只睚眦,怒发贲张之态尽显杀气。 第351章 不能善了 无羡从锦盒中捧出印章,染上赤色的印泥,落在公文的末尾。 印文有两排,线条歪歪扭扭如同天书,刻的不是汉字,而是波斯语。 鸿胪寺卿呼吸一窒,那是公主印! 天方的长公主印! 在她盖下印信的这一刻,她所递交的那封弹劾文书,就不再是普通的公文了。 而是具有外交影响力的国书! 李姑娘的父亲战死,家产抄没,自己又是刚被施放的罪婢,如今唯一能够依仗的,就是这一个天方长公主的身份了。 但是,她却这般鲁莽地动用公主印,一旦惹恼了天方国主,她的最后一道护身符很有可能不保。 冒了如此大的风险,杠上了强国的首辅,看来她爹的死真的与杨阁老脱不了关系! 鸿胪寺卿后背一凉,觉得自己又知道了一个不该知道的惊天秘密。 手中的国书越发滚烫起来,就如一块烧红的炭,膈手得很。 鸿胪寺卿拖拖拉拉了半日,才在黑子利口之下,逃命似地出了鸿胪寺,不情不愿地来到了内阁,抖抖霍霍地将国书递了上去,然后迅速开溜! 梁储年纪大了,看东西早就模糊了,眯缝着眼,好一会儿才看清了国书上的内容,一脸不解地望向杨廷和,“介夫,这是怎么回事啊?” 幸好杨廷和先一步从儿子杨慎处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不然今日就被问懵了。 对此,他也头疼得很,“都是小女无状。”他没有提及无羡与他的恩怨,只是以不痛不痒的语气说,“小女议亲的对象,是那位天方长公主的秦梅竹马。” 不死不休的杀父之仇,就这么轻描淡写地扯到了儿女情长上。 “什么天方长公主?沐猴而冠,她还真蹬鼻子上脸了!”费宏冷哼一声,从梁储的手中抽出了那封国书,随手一丢,“管她作甚?!” “一个天方不足为惧,只是……”梁储向杨廷和投去了一道担忧的目光,“有钱能使鬼推磨,若是真的将她惹急了,给北元送去千匹良驹,强大的北元军队,大明可如何是好?” “她敢?!”费宏怒目圆瞪,火气呼呼地往外冒,梁储给他递了杯茶,让他泻泻火,“至亲战死,九族尽绝,她还有什么不敢的?当初我就说了,人死为大,给个追封,慰问一下,也不至于闹到今日的地步。你偏不听,非要将人往绝路上逼。” 费宏手中拿的是上好的贡茶,此刻却连一点喝的心情都没有了,“拒绝给她封妃,是我一人决定的吗?她爹降罪抄家,是我一人拍板的吗?” 如今出了事,倒全赖在了他的身上。 杨廷和捧着浓艳如血的霁红釉盏,袅袅茶香氤氲了他的眼神,让人看不出他的情绪来,“天方递交的是国书,自然得交由一国之主来定夺。” 得!就这么办! 三人想要甩锅,朱寿可不愿替接下来,将国书退了回去,“谁惹下的祸,谁收拾!” 还能是谁惹的祸? 不就是杨廷和的闺女吗? 梁储和费宏齐齐望向了杨廷和,意思再明白不过了:女债父偿。 杨廷和回到家,将自己关在书房里,在冷硬的官帽椅上兀自坐着,连晚膳都没用,将杨夫人都给急坏了,匆忙找来儿子,“慎儿,你爹莫不是出了什么事了?当初阉贼刘瑾擅权乱政的时候,都没见你爹如此……” “朝堂的事,娘就不要多问了。”杨慎揉了揉眉心,“杨惜呢?” 想到乖巧懂事的女儿,杨夫人的紧绷情绪霎时放松下来,脸上浮现出母性的慈爱,“这两日,都窝在屋里绣嫁呢!真是女大不中留了,不过姜蔺这孩子,长得一表人才,我看着也喜欢得紧。” “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杨慎的喃喃低语,飘散于摇曳的烛火间。 杨夫人没有听清,“你说是什么?” 杨慎狠狠咬牙,仿佛下定了决心,眼神也变得坚定起来,“娘,趁着惜儿三书六礼还未过完,将这个亲退了吧……” 杨夫人瞪了他一眼,“好好的,退什么亲啊?像姜蔺这般才貌双全、前途无量的姑爷,打着灯笼都找不到。” 杨慎承认,这个妹夫确实无可挑剔,“可惜再好,杨惜也守不住。” 啪!—— 门扉被人猛地推开,本是带着绣到一半的嫁衣,来向母亲求教的杨惜,在门外听到了杨慎的提议,瞧着的嘴角瞬间垂落下来,怒气冲冲地闯了进来,“哥,那个狐媚子究竟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啊?你居然要亲手断了妹妹的姻缘,真是好狠的心啊!” 原本一张甜美娇俏的脸,因愤怒变得狰狞而扭曲,看得杨慎心下骤凛。 这还是他那知书达礼的妹妹吗? 为什么越来越让他陌生了? 杨慎对她失望透顶,“事到如今你还不知错?你知不知道,闯了多大的祸事?” “不就是一个被撵出宫的罪婢吗?若是惧她,岂不是失了爹爹当朝首辅的脸面?怕就怕……”杨惜顿了顿,望向杨慎的目光锐利起来,“哥哥舍不得动她吧?” 咄咄逼人的语气,更是坚定了杨慎的决议,“娘,为了惜儿好,还是给她退亲吧!” “你就那么护着她?”杨惜的眼中含着泪,目光冷到了冰点,“明日我就带人,将她赶出京师,看她还如何作妖!” “你、你、真是让我太失望了!”杨慎举起手来,这一回,他真的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越大越不懂事的妹妹了。 杨夫人看着势如水火的兄妹俩,不明白了,他俩为何会闹到如此地步。 都是那个李姑娘惹出来的,真是个狐媚子,怪不得大家都这么说。空穴来风,未必无因。看看,连她那引以为傲的儿子都被迷住了,对自己的亲妹妹都敢下手。 杨夫人忙不迭上前一步,挡在了杨惜的面前。 随杨惜进屋的黄氏,则拉住了杨慎的手,“一笔写不出两个‘杨’字来,亲兄妹之间,有话不能好好地说吗?” 第352章 那就退亲 兄妹俩的目光隔空相接,剑拔弩张,气氛有如消失在炮膛外的火绳,感觉随时随刻都会引爆火药,“轰”的一声开火。 黄氏绷紧了身子,像是拉满的弓弦,时刻做好了拉架的准备。 让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是,杨惜蓦地从杨夫人的身后闪身而出。 她没有冲向杨慎,而是出了门外。 黄氏忙不迭跨出脚步,正要去追,见杨慎黑着脸站在原地,伸手去扯他的衣袖。 将惜丫头气成这样,作为亲哥哥,无论是对是错,总该追上去劝上一劝。 眼色还没丢出去,她就觉得手心一空,抓着的衣袖已经被杨慎抽了回去。 这一刻的黄氏,比杨惜还要失望。 风夹着夜的寒凉,从敞开的槅扇外刮进来,扑打在她的脸上,让她禁不住打了个哆嗦。 看着夫君的背影渐行渐远,模糊而让她熟悉,仿佛每一晚用完晚膳,都能看到他这般离去的样子,留给她的只有等待,漫长得叫人煎熬的等待。 杨夫人没注意到儿媳的失落,此时的她,眼中只有受了委屈的女儿,早已着跟她出了屋子。 石子铺就的曲径清幽淡远,平日闲庭漫步时很有意境,让人流连忘返,此刻跑起来却觉得异常硌脚。杨夫人忍着疼,紧紧追着女儿,不敢有一步落下。 一路穿过内院,过了穿堂,就是正院了。看着杨惜拐了弯,一路向西,越走越偏僻,越走越幽静,路的尽头只有一栋屋子,那就是杨廷和的书房。 杨夫人经常来送点心,对此很熟悉,但杨惜就不同了。 她出生之时,杨廷和刚入内阁不久,为了树立威信,总是沉着脸,刻意摆出浓浓的官威,回到家中仍然习惯性地不苟言笑,即便面对最为疼爱的小女儿,说话的语气像在发号施令。 一见到他来了,杨惜就会下意识地往后退,一见到他开口,杨惜就会忍不住地打个激灵,怕得不得了,从未主动亲近过她爹。 而她爹的书房,对她来说就是禁地一般的存在,从未踏足过一步。 她是在匆忙间跑错了方向? 还是要找她爹? 她爹明显心情不好,无论有意还是无意,打扰到他,都没什么好下场。 杨夫人加快了脚步,想要将女儿追回来。然而下一刻,就看见女儿连门都没敲,直接闯了进去。 杨夫人的心瞬间凉了…… 完了…… 杨廷和从沉思中惊醒,放下手中早已凉透的茶盏,眉心一紧,抬眸望向了杨惜。 他的目光夹杂着疑惑与茫然,即使没有往日的严厉,依旧让杨惜下意识地往后退去,萌生了一丝怯意。 想到她哥的态度,杨惜将后退的脚步收了回来。她知道她不能退,一旦退了,她的命运就由不得她了,为了她自己的幸福,她要拼一把! 她绞着手中的帕子,故作镇定地开口,“李姑娘被贬出了皇宫,可是哥哥还与她藕断丝连,追着她去了鸿胪寺。女儿觉得,这样不好……” 她的话成功激起了杨夫人的怒意,“慎哥绝对不能毁在这个妖女的手中。” 近日,京中传闻最多的就是她了,说她养了一大群面首,其中之一就是姜蔺。 杨夫人自然是不信的。 姜蔺是什么人? 官至从三品的指挥同知,前途无可限量,京师之中什么样的闺秀配不得,何必做一个妖女的面首。 可是众口铄金,当她的耳边不断有人同你说着这件事,即便知道这是谣言,心里也会动摇的。 怪不得慎哥要逼着惜儿退亲呢,一定是那妖女得知了姜蔺与惜儿的亲事,不愿意放手,想要从中捣鬼。 一定是的! 绝对不能让她得逞! 杨夫人目光坚定起来,“那个妖女要破坏惜儿的亲事,老爷,要不将惜儿的亲事提前吧?” 杨廷和从夫人的身上收回了目光,移向了女儿杨惜,“这是你的意思?” 杨惜不敢回答,眼神宛若怯懦的小鹿,望向母亲寻求帮助。 杨夫人立马护短道,“你瞪她做什么?看把她给吓的。主意是我出的,如此方能断了妖女的念想,绝了后患。” 杨廷和摩挲着扶手,立刻就猜到了整件事的缘由,“是慎哥的意思,要退婚吧?” 提起这个,杨夫人就来气,“慎哥如今是越来越不像话了,女儿家名声最为重要,退亲也能随便说的?一定是受了妖女的蛊惑!要不……给他纳个美妾,让他收收心?” “女儿的家名声啊……”杨廷和轻声喃喃着,觉得嗓子有些干,抓起桌上的茶盏,喝了一大口。 顿时凉意入喉,直灌入胃,冻得他打了个冷颤。在感官的刺激下,人反而无比的清醒。 他凝眸望向了杨惜,突然惊觉女儿长大了,已经不是刚出生时小小软软的一团,再也无法将她抱在怀中了。 蓦地生出一抹惆怅,他深吸了一口气,做出了一个无比艰难的决定,“退就退了吧,在祖籍成都重新给惜儿寻户人家。那儿远离京师,无人了解惜儿的过往,替她议亲难度应该不大。” “好好的,为何要给惜儿退亲?”杨夫人难以置信地瞪大了双眼,再说了,“成都哪有京师地灵人杰,再怎么挑,能及得上姜蔺?这孩子真是没话可说,那么好的姻缘,断了多可惜。我不答应!” 杨惜从第一眼,就爱上了姜蔺。他的英勇、他的温柔都让她缱绻迷恋,此生此世认准了他,非他不嫁。 父亲在朝堂上说一不二,但是回到家中,还是非常尊重母亲的意见的。看到母亲的态度如此坚定,她的心放了下来。 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父亲竟然完全无视母亲的意见,对她如此绝情。 “这个亲必须退!” 杨惜当场就奔溃了,她敢同她哥争,但是她绝对不敢同她爹争。 一时之间,整个世界都为之暗淡。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闺房的,找回意识的时候,手中紧紧地抓着绣到一半的嫁衣,眼泪扑扑地往下掉。 第353章 妥与不妥 咚!咚!咚! 屋外的敲门声一直没有断过,节奏越来愈急、越来越快,中间还夹杂着杨夫人的催门声,焦躁中透着浓浓的关切。 然而这一切,杨惜都听不到。她被自己的哀伤彻底吞没了,沉浸在无尽的悲戚中,难以自拔,自怨自艾。 黄氏尽显嫂子的关怀,刚从奶娘那儿得了消息,便匆匆赶了过去,“听说惜丫头闯了老爷的书房,被老爷训了?” 杨夫人不想谈这事,张头往黄氏的身后探去,“慎哥呢?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他在忙呢……” “有什么事,比自己的妹妹更重要?”杨夫人的语气中透着埋怨,“他在做什么?” “我不知道……”黄氏垂下了头,手指搅在了一起,不确定道,“许是在书房吧……” “做妻子的,连自己的官人在哪里,怎么都不知道?”真是够没用的,怪不得笼络不住慎哥的心,害他被妖女迷惑,毁了惜儿的大好姻缘。 如此想着,杨夫人便将黄氏给怨上了,语气越发冷硬,“快去将慎哥找来!” 解铃还须系铃人,退亲的主意是他提出来的,只要他去劝老爷,说不定还有回旋的余地。 “可是……”黄氏颇为为难,近来她与杨慎关系紧张,几次踏足他的书房,见到的都是他紧蹙双眉的不耐。待不过一盏茶的工夫,就被他以忙碌为由,让她独自回屋了。 后来,就连她的面都不想见了,让三省将她拦在了书房外。即便她特意煮了夜宵,亲自给他送了过去,也被三省给收走了。 黄氏不想惹杨慎嫌弃,但是婆母发了话,她又不能违背,只能转身往杨慎的书房走去,远远就瞧见三省站在了门外,身姿挺拔,如同陵墓外伫立的松柏。 看着窗棱上映着的人影,黄氏顿时生出了一抹怯意,不敢上前,将迈出去的脚步又给收了回来,将身影缩在了竹林里,徘徊着,踌躇着,纠结着,来来回回之间都能走出一个小坑来。 她身边的奶娘都看不下去了,“奶奶,既然是太太的意思,您直接敲门进去就得了,何必为难成这样?” 怎么能不为难? 杨慎明显不想理杨惜的事,即便黄氏去书房叫他,领的是婆母的意思,他不能责怪自己的母亲,难保不会将气撒在她的身上。 奶娘从小看着她长大,还不知道她心里担忧的究竟是什么?看着她那副磨磨唧唧的样子,心里真是替她着急,“老奴替您去!姑爷要怨,怨老奴就是了!”说完,跨出了她们所在的小竹林,径直就往书房走去。 黄氏比谁都清楚,今日这个门她必须敲,只是一时难以付诸行动罢了,如今有奶娘替她出面,不必直面杨慎,反而少了一份尴尬。 三省履行着身为门神的职责,在见到奶娘的第一时间,就将她给拦了下来。 那副架势看在奶娘的眼里,就跟防贼似的,让她心里非常不爽。 她身为黄氏的奶娘,谁见了她,不得恭恭敬敬地称一声“妈妈”,哪像那个三省,都敢给她甩脸子。 她的语气霎时冷了下来,“惜姑娘找了老爷之后,就将自己关在了屋子里。太太担心得很,让爷过去。” 传完话,也不等他反应,扭头就走,回到了黄氏身边,“奶奶,太太的话都递到了,咱们回屋吧!” 杨慎还没答应去不去,杨惜还没从屋里出来,倘若她像个没事人一般,就这么回屋了,婆母会不会怨她? “这样不妥吧……” “爷见了惜姑娘,多半又没好脸色。到时候,太太难保要怪你办事不利。反正都讨不得好,奶奶何苦苦了自己,还不如早些回屋休息,由他们自个儿闹去!” 黄氏也是心累了,不想再参和进去了,叹了一声“罢了”。 对于她的离去,三省并不知情,此时的他已经进了书房,将奶娘的话向杨慎转述了一遍。 杨慎毫无反应,抓起了桌上的酒壶,只想给手中的空酒杯满上,扬起脖子一口灌下。 酒没有温过,触感冰凉,入喉之后却如一团燃烧的火。 烧胃,更烧心。 杨慎还想再续一杯,忽觉手中一空,杯子被三省夺了过去,“爷喝得够多了,凉酒伤身。” 杨慎觉得,三省跟了无羡一段日子,胆子养肥了,居然没大没小,敢教训起他来了。 也是,她最不喜欢的就是规矩和束缚了,对身边的人也是宽厚得很,没什么主仆之分。和她在一起,总是叫人很放松,不会有什么负担。 三省没发觉杨慎走神了,继续絮絮叨叨地说个不停,“平日里,姑娘见了老爷连话都不敢说,这回真是受了刺激了,居然闯入了老爷的书房。听说,回来的时候哭得可委屈了,妆都哭花了,应该是挨了训。” “那是她自找的!” “爷真的要退了姑娘的亲事吗?姑娘是真心喜欢姜同知,才会将李姑娘视作情敌,做了出格的事。至于李姑娘吧,同姜同知未必像外人传得那样。两人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若真是郎有情、妾有意,早该定亲了。她就是觉得姑娘太烦,给姑娘点教训,等她气消了,这事也就揭过了,没必要为此断了姑娘的姻缘。” “那你觉得,此事该如何解决?” 问他吗? 那么重要的事,爷居然问他的意见! 三省有点小激动,挺了挺脊背,道,“与其让姑娘退亲,不如早些将亲事给办了。姑娘成了名副其实的同知夫人,没了吃醋的必要,自然不必再去找李姑娘的麻烦了,皆大欢喜。爷,您觉得呢?” 哪有那么简单。 惜儿无理取闹的样子,连他这个做哥哥的都会厌烦,更何况是同她没有感情基础的姜同知。 以惜儿如今的疯魔,即便成了婚,也学不会收敛,反而会变本加厉,闹得家宅不宁,被姜同知所厌弃。 结亲不是结仇,杨慎不希望她毁了自己,趁现在还有后悔的机会,“这亲还是断了好。” 第354章 为了她好 三省的嘴巴张得大大的,都能塞个鸡蛋了。他没想到,自己说了那么多,杨慎依旧坚持要退亲。 “那姑娘可得伤心死了。”三省倒不是同情她的遭遇,只是担心她那性子,“爷,您可得好好劝劝姑娘,别又跑去李姑娘那边闹。您也是知道的,李姑娘可不是吃亏的主,真要惹急了她,可不会手下留情,说不定啊,会放狗咬人呢!” 她家可是有传统的,他记得,当初李霸对待一个不靠谱的求亲者,就放过一次狗,更何况,“她养的那条獒犬可凶了,跟头狮子那么大,惜姑娘若被咬上一口,不死也残,到时候可真要嫁不出去了。” 三省这嘴贱的,说得杨慎的心里越发担忧起来。终究是疼了那么多年的妹妹,怎能真的忍心对她放任不管,捏了捏发胀的眉心,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待他来到杨惜的屋前,杨夫人激动地抓住了他的手,就像是抓住了救命的稻草,目露急切,“慎哥,你爹不但要退了你妹妹的婚事,还要将她嫁回成都!” “爹要将惜儿嫁回成都?”杨慎讶然。 “是啊,那可是成都啊,与京师远隔千里,到时候天长路远,连见上一面都难。你妹妹都伤心死了,将自己关在了屋里,怎么叫都不愿意出来。” 杨夫人不清楚,身为翰林的杨慎却是了解的,他妹妹惹来的这场麻烦可不小,必定会牵连到他爹。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三省所提议的,尽早将惜儿的婚事给办了。 到时候,将两国的外交纷争,扯到儿女私情的纠葛上,纯粹当作一件风流韵事来处理,自然就不了了之了。 他爹久居首辅之位,当然明白怎么做,才是对他最为有利的。但是他却放弃了,反其道而行之,偏偏要将惜儿的婚事给断了,将她远嫁成都,就是想将她从这场纷争中摘出来。 这一刻,他不再是朝堂上说一不二的首辅,而是一个普通的父亲,只想保护自己的女儿。 杨惜若是一意孤行,非要嫁给姜蔺不可,这件事必然会被他人拿来取笑,甚至会成为姜蔺一生的污点,影响他的仕途,甚至让他心生怨怼,破坏了两人的夫妻情分。与其让她一生为情所苦,不如嫁去成都。 成都的儿郎不比京师,惜儿算是低嫁,又有宗族照看着,夫家必然不敢欺负她,说不定,还要把她当作祖宗一般供着,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糟糕。 他爹真是费尽了心思,为她的未来铺平了道路。可惜,这份心意惜儿不懂,杨夫人也不懂,她抓着儿子的手又收紧了几分,目露焦急,“你说该怎么办啊?” 杨慎没有回答,而是反问,“娘觉得呢?” “要不……”杨夫人斟酌了下用词,“你替惜儿去说说情吧!你懂的道理多,在你爹面前说话也管用,你去说一定能成的!” 杨慎垂下眼睑,遮去了娘亲殷切的目光,淡淡道,“父亲既然同意退亲,那就退吧!” 杨夫人就不明白了,“退什么啊!姜蔺这孩子多好,关键是惜儿喜欢。你不知道,她平日最不屑于女工了,为了准备婚事,竟然拿起了绣线,亲手绣起了嫁衣,手指都给扎肿了……” 杨慎只觉得眉心发胀,不想再听下去了,“再喜欢也没用,这件事是她自己闹出来的,没有商量的余地。” “怎么就不能商量了呢?怕是那个妖女对你说了什么吧!那是你的亲妹妹,打断骨头都连着筋!你偏偏胳膊肘要往外拐……”杨夫人失望地松开了儿子的手,脸色冷了下来,语气强硬得如同下达命令,“你现在就去找你爹,说这婚事不能退!” 杨慎被磨走了最后的一丝耐心,“娘若执意如此,那就亲自去找爹商议吧!相信在爹的面前,娘的话比我管用。” 杨慎是彻底不管了,杨惜却不愿意放弃,收起了眼泪,用绝食来表明心迹。 杨廷和怕见了杨惜,忍不住心软,就派了一个妇人过去照顾她。 那妇人是他奶娘罗妈妈的媳妇,早已出府多年,随着她那口子管理庄子。这一回为了女儿,被他特意召了回来。 罗家媳妇身份特殊,别人碍于主仆之别,不敢管束杨惜,但是她敢,一来就端起了长辈的架子,开始训诫起她了: “姑娘认得字,读过书,应该比奴婢明白事理才是。自古婚姻大事,都得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里容得姑娘自个儿拿主意的,像个什么话儿。传出去,岂不是让外面的人,笑话老爷连个家都管不好,让他如何管理手下的一帮大臣?老爷是做大事的,咱们做女人的,纵然不能为老爷分忧解难,也不能给老爷拖后腿,不是?” 老爷!老爷!老爷! 全都是老爷! 那她这个小姐呢? 就是她爹仕途上的铺路石吗? 她明明有着一段上好的姻缘,有着心仪的郎君,就该为了她爹牺牲自己的幸福? 她不甘心啊! 不是要把她嫁去成都吗? 好啊!那就嫁一具尸体过去吧! 杨惜转过身去,留下了一个傲娇的背影,对着罗家媳妇。 罗家媳妇管着一个庄子上百号人,倚老卖老的、狐假虎威的、搬弄是非的、笑里藏刀的、装哭卖惨的、撒泼耍横的……什么样的她没见过,不都被她收拾得服服帖帖的。 罗家媳妇轻哂了一声,拿起了筷子,插入嘴里啄了一口,目光将桌上的菜肴全都扫了一眼,最后落在了正中央的那一道龙井虾仁上。 世禄之家就是不一样,人家一辈子都没资格喝上一口的名贵茶叶,就被他们用来炒菜。 罗家媳妇暗道一声“奢侈”,眼中却是露出激动的神色,伸长了手,用筷子去夹。 虾仁上了浆,滑得很,罗家媳妇试了几次,都没能夹起来,索性换了勺子去舀。 呲啦—— 勺子刮过碟子的声音有些刺耳,让杨惜忍不住起了鸡皮疙瘩。 第355章 全都完了 罗家媳妇抖了抖手,从勺子中抖落两只虾仁,掉在杨惜跟前的碟子里,“这一桌子的菜,够一个普通农户一年的花销,浪费了多可惜。” 不就是一桌菜吗? 或许对于普通农户来说稀罕得很,但是,对于吃腻了山珍海味的杨惜来说,只是最寻常不过的一顿午膳罢了,又怎会让她放在心上,依旧斜依在大迎枕上,背对着罗家媳妇,不屑瞧上一眼。 罗家媳妇像是料到了她的反应,没再浪费虾仁,将勺中剩下的全都塞入了自己的口中,一脸满足地咀嚼了起来。 “嗯!滋味真不错!”吃完后,罗家媳妇餍足地舔了下唇角,又去舀鲫鱼豆腐汤。 厨娘的刀工真心不错,将一捏就碎的嫩豆腐,切得比筷子还要细,在汤中一根根散开来,有如一朵绽放的菊花,美丽不可方物。 这锅汤的火候也很讲究,文火慢炖,耐心熬煮,才能炖成那么漂亮的奶白色,鲜得没法形容,嘴巴停都停不下来。 最令杨惜受不了的是,她一边吃一边还吧唧嘴,吵闹得很,一点教养都没有。 杨惜向窗外探了一眼,“我娘呢?今日怎么没来瞧我?” “夫人啊……”罗家媳妇拿着勺子的手顿了下,“后宅那么多事要处理,忙着呢,得了空自然会来看姑娘的。” 杨惜听了越发气闷,还有什么能比她这个女儿更重要的?除非…… “娘是不是去退亲了?” 罗家媳妇放下勺子,换了筷子,去夹酸辣菜薹,“姑娘想开些,没什么是过不去的坎。”算是间接默认了杨惜的猜测。 杨惜的心,瞬间凉了半截。 为什么那么快? 不是昨日才说要退亲的吗? “我不要退亲!”念头如同火油,一旦被点燃,便熊熊燃烧起来,难以熄灭。 杨惜的情绪猛地激动起来,弃了手中的迎枕,站起身来就要往屋外冲去。 幸好罗家媳妇的反应够快,一个箭步,就追上了半只脚跨出门槛的杨惜,将她给拽了回来。 杨惜饿着肚子,哪里有反抗的力气,挣扎不过,怒了起来,“你算什么东西,也敢碰本小姐?” “奴婢自然算不得什么,老爷让奴婢看着姑娘,姑娘还是乖乖在屋里待着。”说着,加大了手上的力度。 杨惜被抓疼了,对着罗家媳妇的脚,狠狠地踩了下去,就像是碾臭虫一般。 可是,缠过的小脚怎么踩得过天足? 没将罗家媳妇的脚踩疼,反而感受到了翻折的脚趾嵌入脚心的疼,钻心剜骨。 罗家媳妇虽然没有吃亏,但也不能让杨惜再胡闹下去。老爷将她召回府上,就是让她好好看着姑娘的,她可不能失职了,继而影响了老爷对她那口子的信任。 “虎妞,快来帮我一把!” “哎!”一个穿着秋色夹袄的丫头应了一声,跑了过来。人如其名,长得虎头虎脑的,若非梳着女子的发式,还以为是个小子呢! 虎妞是她娘家表叔的孙女,因为吃得多被家里人嫌弃,五岁的时候就强塞给了她,让她带去庄子上干活。 虎妞饭量大,力气也大,一个人就将杨惜的双手反绑到身后,将她压在了床榻上。罗家媳妇怕弄伤了她,抓起一床被子,将她卷了起来,用腰带捆紧了。 杨惜被裹得严严实实,双手动弹不得,气得直蹬腿,越发像一只蝉蛹。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她的心也渐渐凉了下来。 一切都迟了! 饭点一到,罗家媳妇照例又摆了一桌好菜,随便夹了一筷子,放在杨惜的嘴边。 杨惜气得扭过头去,她也不劝,反正意思到了就成了,拿起筷子,将筷尖对准桌面上敲了下,理齐长短,自顾自吃了起来。 或许是为了激发杨惜的胃口,晚膳比午膳更丰富些,还炖了一锅老鸭汤,加了不少陈皮,不但能解油腻,还很开胃。 香味飘散至虎妞的鼻端,让她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她长那么大,还没见过那么多好吃的,而且每盘菜里都有肉! “瞧你那副馋样!”罗家媳妇用手掰下一只鸭腿,递向了她,“这是赏你的,今天表现不错。” “哎!”虎妞憨憨一笑,怕手不干净,还往身上蹭了蹭,才接过鸭腿啃起来。 “吃完记得把嘴擦干净。这可是内阁首辅的府邸,乱说话可是要被打的,知道吗?” “婶子放心,无论别人问我什么,我只管笑就是了。” 罗家媳妇见她听话,又赏了她半块鸭胸肉,将她乐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两人吃完,将桌子收拾干净,留下仍被裹着的杨惜,锁了门离开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只听咔哒一声脆响,门锁被人打开,一个身着碧色夹衣的小丫鬟推门进来,正是杨惜的心腹丫鬟。 只见她蹑手蹑脚地摸到了床榻边,看到杨惜被被子裹着,气红了眼,忙不迭替她解开,“那个罗家媳妇怎么能这么对姑娘,奴婢要去夫人那儿告状去!” “没有父亲的授意,她哪有那么大的胆子?”杨惜对此看得透彻,唯独一件事,怎么都看不穿,“今日,娘是不是去退亲了?” “夫人还是向着姑娘的。”丫鬟从怀中取出一个布包,兴奋地打开,露出六块绿豆糕,献宝一般递到她的跟前,“您瞧,这些都是夫人让奴婢带给您的,就怕您饿坏了。您都一日一夜没吃了,多少吃些吧!” 杨惜伸展了下四肢,自嘲一笑,“真要向着我,怎么会替我去退亲……” “姑娘冤枉夫人了,”丫鬟急切地辩白,“夫人也不想退亲的,为此还装了病,原以为能拖上两日,等老爷消了气,再劝劝的。可惜,被老爷瞧出了端倪……” 杨惜打断了她的话,没心情理会母亲的境遇,她更关心的是,“我的亲事呢?” 丫鬟自小陪着杨惜一起长大,情同姊妹,不忍心伤害于她,但更不愿让她活在虚假的希望中,只能老实交代,“老爷让少爷亲自去退的。” 那可是她的亲爹和亲哥! 真是好狠的心啊! 杨惜的手指紧紧收紧,此刻除了绝望,就只剩下了恨意,“你去替我找个人。” “谁?”丫鬟讶然。 “一个李无羡不想见到的人。”杨惜的嘴角勾勒起一个上扬的弧度。 第356章 闹事女子 无羡不知道自己又被人惦记上了,今日的她心情很不错,因为何关等人要回来了,早早让柴胡去城门口迎接。 桂儿的眉眼之间也漾起了笑意,“主子,何关喜欢吃些什么?奴婢好提前准备准备。” “那可多了,一本菜谱都记不下,就怕你一道都不会做。”奚淼的话中明显透着嘲讽。 桂儿幼年进宫,哪里学过厨艺,连最简单的煮饭都不会,讪讪一笑,“不是有光禄寺吗?主子作为友邦的公主,可以让他们提供筵席。” “回来了,自然得吃家常菜。”无羡对桂儿吩咐道,“你去菜市挑些新鲜的鱼肉回来,我亲自下厨,好久没同桌一起吃饭了。” “不可!”桂儿出声反对,“您是公主,身份贵不可言,怎能亲自下厨?更何况主仆同席,本就不合规矩。” 无意间在语气中透出的轻蔑,顿时得罪了奚淼,“是啊,我们都是低贱的仆从,哪里有资格让主子下厨?” “还是奴婢去买菜吧,”马哲打起了圆场,“何关他们的喜好,奴婢比较了解。” 桂儿像是忘了之前与马哲的不快,主动黏了上去,“那我陪你一起去,帮你提菜可好?也好了解一下大家的喜好。” 无羡想着,能多一人提菜也不错,省得让马哲一人辛苦。 桂儿得了她的默许,提起裙摆,快步跟上了马哲的步伐。 目送两人出了门,无羡摇了摇头,拿起账册继续核账。 梨儿作为宫中女官,日常也是接触账册的,但是无羡的账册是用波斯文记录的,她在旁伺候了两日,除了巨大的数额,连一个进出项都看不懂。 她也没有探究的心思,如今她只是一个奴婢,做好奴婢的本分就是了,颔首垂眸,安静得如同一樽木偶,心无旁骛,只有在无羡手边的茶盏将要见底时,才会动上一动,为她续满水杯。 无羡刚翻了两页账册,提笔改了一个数额,就听桂儿的喊声带着几分急切,从门外传来,“公主,不好啦!马、马哲……在门外……” 桂儿跑得气喘吁吁,话说得断断续续,让人听得心里焦急。 无羡等不及她说完,将守在院门外的鸿胪寺侍卫都叫了过来,出了所在的院落。 刚出了鸿胪寺,就见马哲被一群人围在中央,脸色阴沉得像是要吃人。 马哲给她的印象,向来是得体的,无论见到谁总是带着三分笑意。不知遇到了什么事,能将他惹怒成这样。 由鸿胪寺的侍卫开路,无羡顺利地挤入了叫嚣的人群,来到了马哲的身边,探问道,“你没事吧?” “只是些刁民罢了,奴婢能应付。”马哲伸出右手,挡在无羡的右边,对领头的侍卫道,“主子身份金贵,请将她安全护送回去,别让刁民冲撞了。” 无羡作为友邦的长公主,是大明的贵宾,若是在鸿胪寺门口出事,所有在场的侍卫难辞其咎,甚至丢了差事,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何况马哲恭而有礼,几人更是上了几分心,招呼手下排作两排,将无羡护在了中央。 一行人正欲离去,一名女子突然从他们的身后绕出,冲到了他们的跟前,正对着无羡跪了下来。 她低垂着头,脸色陷入一片阴影中,只能看见她头顶挽着的发髻,乌丝拧旋盘叠,状似流动的云,精致而优雅。 发鬓没有插贵重的金钗,也没有插繁复的翠翅,而是戴了一朵娟秀的绒花,衬得她越发娇柔可人,让人生出几分怜惜来,“请小姐高抬贵手,成全奴家吧!” 马哲冷眼一睨,“我家主子也是你能拦的?” 女子扬起了脸,任由阳光洒在她的脸上,双眼中薄雾聚拢,粼粼间氤氲出浓浓的无奈,“奴家只是个苦命人,与小姐云泥之别,小姐何必容不得奴家呢?” 无羡停下了脚步,仔细打量了她一眼,细心描摹的眉色,如望远山,薄施粉黛的脸际,娇若芙蓉,真真是个美人。 无羡的记性向来不差,更何况是如此一张姣好的面容。她搜索了一遍记忆,确认没有见过这么一个人,“我不认识你吧?何来容不得一说?” 马哲附议,“就是个不相干的人。”说完上前一步,就想绕开她,带着侍卫继续开道,被愤怒的民众给拦了下来。 马哲表现出来的强势,与女子的娇弱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人心总是偏向于弱者的。 “身份高贵的小姐怎么啦?就能随便欺负人了吗?” “什么小姐?京师里谁不知道她的底细,就是一个被丢弃的破鞋,还真把自己当成金凤凰了不成?” “人家这双破鞋,好歹是皇帝穿过的。即便是臭的,多的是人稀罕呢!” 人群中随即发出一阵哄笑,带着猥琐的恶意,如同嗡嗡鸣叫的苍蝇,让人恶心不已。 无羡眯着眼,双目迸发出两道冷厉的光,在笑得最欢的几个人的脸上一扫而过,就吓得他们禁声了。 最后,她将目光落回到女子的身上,“说吧,你来找我到底为了什么?” “奴家出身寒微,远远不及小姐,不敢奢求什么,只求小姐大量,让奴家服侍在钰郎身边,即便为奴为婢,奴家也是心甘情愿的。” 回话的时候,她的双手紧紧地拽着,紧张得轻颤,带起衣袖瑟瑟。言毕,弱如垂柳的身姿深深地伏了下去,额头紧紧地贴在地面上,显得谦恭而卑微。 玉郎是谁? 无羡懒得理会这些,冷哂出声,“你要我为你做主,总得先告诉你姓什名谁,家在何方。无论是为奴为婢,还是为妻为妾,都该由你的父母出面才成。” 女子唇瓣微微一颤,“奴家父母双亡,亦无兄弟可依……” 凄哀的声音极具渲染力,愣是将七分悲苦提升出九分来,引发了众人新一轮的同情: “啧啧,真可怜啊!何必要为难一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嫁,就当是做个善事,快把人给收了吧!” “是啊是啊,两女共侍一夫也算是一桩佳话啊!” “我看啊,她是怕人家比她貌美,比她温柔,抢了郎君的心,心生嫉妒了吧?” “女子就该体贴大度,主动为夫君张罗妾室。妒妇什么的最讨人嫌了,怪不得要被人嫌弃,成了破鞋呢!” …… 第357章 生父是谁 “请小姐成全!”女子抓住时机,再次恳请。声音如浴火青鸾的嘶鸣,柔美中透着一股子倔强,不由地叫人动人。 周遭的看客,纷纷跟着起哄: “收了!” “收了!” “收了!” 这哪是恳请? 分明就是煽动舆论,逼迫无羡点头。 马哲气得嘴唇直颤,却连一句辩驳的话都说不出来。因为他只道,此刻的他即便舌如灿花,也无法说动那些自诩正义之士。 他们就像是戏台前的座儿,等待着完美的大团圆结局,台上拆散姻缘的恶毒配角,都是要被丢臭鸡蛋的。 “收了!” “收了!” “收了!” 兴奋的高呼一浪盖过一浪,就像是夏日的蝉鸣叫人厌烦。 一个唇红齿白的少年挤出了人群,走到女子的身边,蹲了下去,像是逗弄小狗一般挑起了她的下巴,惊呼道,“这不是醉仙楼的莺莺姑娘吗?最近你可是大红人啊!先是哄得户部、工部两位侍郎的衙内为你大打出手,之后又哄得年逾六旬的礼部郎中要为你休妻,真是好本事啊!这般还不消停,又闹到鸿胪寺来了。你这是为了一个月后花朝节上的花魁之争造势吗?” 开口的是墨竹。 奚淼见无羡许久没回来,不放心,便让墨竹出来瞧瞧。 别说,还真是派对人了。 对于京师青楼楚馆的人和事,把无羡身边的所有人全部加在一起,都没墨竹一个人门清,倒豆子一般,将那莺莺姑娘的事情都给揭了出来。 众人一阵哗然,群情因为受骗而激愤起来,“居然是个婊子?!” 舆论的风向立马来了个大转变,之前对她有多少同情,如今对她就有多少嘲讽。 莺莺的身份被揭穿,脸色顿时煞白,别过头,脱离了少年的手,“奴家的出身确实不好,却也是个清倌,只卖艺,不卖身,休要侮辱奴家!” 说着,她向无羡爬近了两步,“小姐看不上奴家的身份,奴家认了,可是奴家腹中的孩子是无辜的。奴家求求你,让孩子认祖归宗吧!” 这叫什么事啊! 谁弄出来的人命,谁来认领,关她什么事啊? 无羡真是无语了,偏偏那女子就是认定她了,一路爬到了她的跟前,抱住了她的腿。 无羡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想要挣脱。人还没用力,蓦然觉得脚上一松,那女子自己往后倒了下去,面朝下趴在了地上,手移到了腹部,紧紧地捂着肚子,哀嚎起来。 伴着一阵撕心裂肺的喊声,殷红的血液从她的身下渗出,缓缓地向四周蔓延,霎时间,洁白的雪地被染成了触目惊心的红,让人不忍直视。 “你即便容不下我,也不该对孩子下如此狠手啊,那是钰郎的骨肉啊!把奴家的孩子还给我!”女子拍打着地面,哭声期期艾艾,惨惨戚戚,像是咿咿呀呀拉着的胡琴,说不尽的苍凉。 人们还沉浸在她的悲痛中,忽听得一道男声突兀地响起,“要还你一个狗胎吗?” “什么狗胎?” 众人被问懵了,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相貌平平的男子,不知何时,出现在离女子一步之遥的地方,手指上蘸着她身下流出的血,放在鼻端轻嗅着,“流的是狗血,可见落的是狗胎。”恍然大悟,“原来玉郎是只狗啊!” 男子将脏了的手指,往雪地上抹了两下,擦去污迹后再次勾起手指,放到唇边。 随着嘹亮的哨声响起,一道白色的身影从角门窜出,钻入了人群之中。 定睛一看,跑上前来是一只狗,瘦瘦长长的,兴奋地甩着尾巴。 “我家主子养的狗,刚巧就叫玉儿,姑娘认认,是不是你怀中胎儿的父亲。” 没有什么,比用一本正经的语调,说着让人难堪的话语,更叫人无地自容的了。 莺莺的脸色瞬间由白转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偏偏那只蠢狗一点眼色都没有,一脸蠢萌地往她身上凑。 “看来玉郎真的挺喜欢你的。”男子一语双关,又给她心口上补了一刀。 真狠! 啪!—— 一滴口水从蠢狗裂开的唇角流出来,滴落在了莺莺的脸上。黏乎乎的触感,沿着滑嫩的肌肤一路往下滑去,恶心得要死。 “你是何人?为何要污蔑于我!”莺莺气得双目冒火,抬起袖口,用力地擦去脸上的口水,顺势挥出手臂,猛地推向了小玉儿。 小玉儿顿时狗脸懵逼:明明它在小母狗中很受欢迎的呀?为什么在母人类这儿就不吃香了,一个个都那么讨厌它呢? 前两天来的小姐是个狗来疯,见到它就乱吠,新收的丫鬟是个狗来癫,见到它就发抖,面前的这个更凶狠,直接对它动武了。 不能爱了…… 她们不喜欢它,它还不喜欢她们呢!身上一股子脂粉味,刺鼻得很,呛得它都忍不住要打喷嚏了。 还是主子好,身上没怪味道,也不会凶它,还会给它带小肉干,陪它玩藤球。 它要去主子身边求安慰! 小玉儿一刻都等不及了,隔空对无羡诉苦:您最喜爱的狗子被母人类欺负啦,您要为狗子做主啊! 站在小玉儿和无羡中间的莺莺,还以为小玉儿是对着她吠叫的,再次向它挥动了手臂。 小玉儿只觉得一道劲风袭来,吓得脖颈上的毛发都竖起来了,拔腿就跑。 母人类真是太可怕了! 主子,快来救您最爱的狗子! 小玉儿的呼救得到了回应,莺莺的手臂被柴胡截了下来,“小可不才,是个大夫,平日看得最多的就是羊马牲畜。” 那个相貌平平的男子正是柴胡,他将两指移到了莺莺的脉门处,“看姑娘的脉象,短而有力,绝非喜脉之象,更像是气急攻心之兆,回去多念几遍《太上感应篇》,不履邪径,不欺暗室,修身养性,自可痊愈。” 莺莺藏起了眼底萌生的慌乱,甩开了柴胡的手,倔强地争辩道,“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你同那个毒妇根本就是一伙的,想要加害奴家的孩子!” 第358章 谎言拆穿 “在下也是一名大夫。”一个中年人走出人群里,穿着大夫常见的巾帽,下巴上蓄着一指长的山羊胡子,看着就比嘴上无毛的柴胡要靠谱多了。 “这位姑娘,可否让在下把下脉?”中年大夫问道。 莺莺犹豫了一下,将手伸了出去。 中年大夫从怀里掏出一张薄如蝉翼的纱帕,盖在莺莺的手腕上,随后才将手搭了上去。 看看人家多专业啊! 这才是真正的大夫呢,可不是刚才那个年轻兽医能比的! 众人对他的诊脉更期待了几分,可惜,听到的却是一个悲伤的结果,“姑娘请节哀,你的孩子没了……” 莺莺举起了双手,人们只听到一声声嘤嘤的哭泣,痛苦而绝望,却看不到手掌遮盖下的唇角,微微地翘了起来。 她赢了! 能将京师的几位权贵玩弄于股掌之间,莺莺靠的不只是聪明,还有谨慎。 为了布下今日这个局,她早就贿赂好了一个妇科大夫,正是刚才为她诊脉的中年。 此人医术不错,就是好赌,偏偏赌运极差,十赌九输,欠了赌场老板一大笔银子。为了早日还清债务,有诊必出,即便是别人唯恐避之不及的青楼,他都愿意接诊。 青楼姑娘没有男女之防,得了病不会避忌男大夫,日日都有叫诊的。只要疗效好,不耽误她们做生意,出手格外的大方。 只要他还想继续做青楼这块生意,就不能得罪莺莺这个醉仙楼的头牌,这也是莺莺敢收买他的重要原因。 舆论的风向再次转换,无羡轻抚着小玉儿的毛发,承受着毫不相干的人的无端责难与肆意辱骂。 每个人都站在了道德的至高点上,披上了卫道夫的外衣,说出口的,却是最为不堪的污言秽语。 无羡之前的传闻,又被重新翻了出来,添油加醋了一番。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声讨,谁都没有注意到莺莺的哭声,越来越低,渐渐都被众人的谩骂给盖过了。 她的指间裂开一条细缝,向外窥视,犹如退入后台的优伶,在帷幕后偷偷欣赏着座儿对她表演的反响。 她的戏份已经完成了,该是她退场的时候了。迈着轻盈的云步,悄悄地往后退去,再走两步就能退出人群了,身后突然冲出了一个不长眼的莽汉,又将她给撞了回去。 “吵什么吵?给爷让开!”莽汉挤入了人群,将背上的老头给放了下来,介绍道,“这是和春堂的大夫,被爷给请来了。” 莽汉与大夫所站的位置,正好堵住了莺莺的退路,气愤道,“你们这是要做什么?找了一个兽医来诬陷奴家还不够,还要再找一个吗?” 老大夫不乐意了,“姑娘这是什么话,在下是和春堂的坐馆大夫,若是连有没有怀孕都诊不明白,立刻摘了招牌!” 人群中交头接耳起来: “那位老大夫什么来头?好牛啊!” “我认识,是和春堂的赵大夫,都说他的手可神了,肚子里怀的是男是女,让他一诊就知道。” “这有什么可稀奇的,普通的大夫不也能诊出来。” “单胎自然不稀奇,但要是双胎呢?南市赵员外家的三奶奶,就是怀了双胎,那肚子圆得跟个球似的,都说她怀的是一对千金,就这赵大夫说是一男一女,欸,生下来果真是鸾凤胎,你说神不神?” “不过,他最擅长的是安胎。我表舅娘的三堂侄媳妇,先后落了两胎。待她怀上第三胎的时候,千般小心,万般提防,最终还是见了红,本以为又要保不住了。天可怜见,请来了贾大夫,两帖药吃下去,终于将胎给坐稳了。” “那还等什么?莺莺姑娘,快让这两位大夫瞧瞧吧,说不定肚子里的孩子还有救呢!” 如此名医,一诊不就穿帮了吗?莺莺哪敢让人瞧,“小姐有钱有势,怎会真心为奴家请来名医诊治?奴家听说,名医多的是手段,能让人落下病根,从此再难生育……” 尾音渐弱,配上那一脸的怯懦与忧虑,还真像有那么回事似的。 “你、你血口喷人!”贾大夫从未被人泼过如此污水,气得脸都红了,“在下行医数十载,有口皆碑,怎可受你的污蔑!” “赵大夫莫生气,名医可不是好污蔑的。”又一人钻出了人群,他也带了个大夫,“这是再春堂的大夫,也是一位妇科圣手。” “咦?那位再春堂的,不是黄大夫吗?人称送子神医。我小姑子就是吃了他开的药,去年生了个大胖小子。” “这算什么,三和坊的赵家娘子知道不?都四十岁了,人家吃了他的药,还老蚌怀珠了呢!” “那么厉害?” “可不是嘛!” “再春堂的黄大夫与和春堂的赵大夫,都是京师中看妇科最有名的。由两位名医同时会诊,绝不会出错。”带黄大夫来的男子,从怀里摸出两个银锭子,“若是姑娘还不放心,在下可以将全程所有的大夫都请来,给姑娘一一诊断,如此总能服众了吧?” “你、你……少以权势压人!”莺莺底牌尽出,再也无计可施,只剩下了跑路一条。 脚尖点地,刚刚转过身,就撞上了一道冷峻的目光,无声地扎在她的身上,比屋檐挂着冰棱还要叫人寒凉。 “钰、钰郎,你怎么来了?” 他不是日日住在神机营,每月最多只有两日空闲,今日不是他的休沐日啊! 不管他来了多久,看到了多少,扮得可怜一些总是没错的,说不定对方一心软,就能原谅她了呢! 莺莺的眼中薄雾骤聚,隐隐又要泛起泪花来,可惜一番精彩的演出,她的郎君根本就没看到,此时他的注意力全在无羡的身上,嘴唇掀动了好几回,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沈翼长啊,官阶升了,品味怎么反而变差了呢?不但逛起青楼来了,还与妓子纠缠不休。”何关从背后推了莺莺一把,将她推入了沈钰的怀中,“快将你养的疯狗牵回去,别让她乱咬人!” 第359章 没良心的 沈钰想都没想,下意识地就将怀中哭得梨花带雨的莺莺推开了,“我没有……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对于何关的冷言冷语,他可以不理会,但他不希望无羡误会半分,脚步蓦地迈出,刚想追上去解释,肩头倏地一重。 马哲的手搭了上去,“这位莺莺姑娘的恩客不少,怕是不久就要找上沈翼长了,还需早些应对才是。” 户部、工部两位侍郎衙内的事传得满城风雨,沈钰早已听说了。两人下手挺狠的,各领了一群家丁当街互殴,若非两人身份特殊,五城兵马司的人不敢出手,两人早就被拿下大狱了。 礼部郎中也是个小心眼的。曾有一个年轻官员在雅集时作诗赛过了他,就被他记在了心里。 当时孝帝在位,力排众议推行马市。他收拢了对方不少诗词,特意挑出两句吟诵商人无信、番人无义的,一纸告到了圣上面前,告他对重开马市心怀不满。 孝帝仁德,没有治他的罪,但是在之后的十年之内,那人再未获得升迁的机会。 好好的仕途就这么被毁了,那人心如死灰,最后以丁忧之名辞仕,彻底退出了官场。 沈钰不得不引以为戒,向马哲匆匆道了声谢,便拽着莺莺离去了。 何关向来看不惯沈钰那副清高样儿,“养的表子都欺负到主子头上来了,他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仕途,真是个白眼狼!也不想想,当初要不是主子,他还在花马池搬石头呢!” 无羡能说什么,何关明显是带着怒气回来的,不让他将火气发在沈钰身上,就该发在她的身上了。 此刻明哲保身最重要,只能在心里默默对沈钰道一句:请节哀。 原本何关抱怨两句就完了,偏偏奚淼凑了一脚,“她看男人的眼光,向来是有问题的。冒了性命救回来的,不也是为了自己的前程,向高门大户求亲去了。” 何关将他给的信息,与所认识的人一一对照,只有一人符合的,“你说的是……姜蔺?”上扬的尾音透着不确定。 奚淼目露讥讽,“除了他,还能是谁?人家求的还是杨首辅的千金呢,那可是一根高枝啊,立马就能鱼跃龙门了!” 狗蛋怒了,说话的语气中都带着戾气,“杨廷和就是个奸佞小人,当初要不是他,主子和老爷也不会被发配去赤木口了。” 柴胡也是愤愤难平,“他家的那个千金也不是个什么好货色,前两天还来闹过事,像个泼妇似的,姜蔺怎么能娶她?” 胡勒根还是信得过姜蔺的人品的,“别是误会他了。” 奚淼冷笑,“就在今日,他带着一队挑夫,抬着礼物去了杨府,都用红色的箱笼装着,足足七十二抬,延绵了几条巷子。除了求娶,还能是什么?” 奚淼还真没冤枉姜蔺,此刻的他正在杨府的正厅里,将一张红底洒金的礼书,递到了杨夫人的手中。 杨夫人打开扫了一眼,其中有一大半是琉璃制品,一对一尺高的花瓶就是算作一抬,有点凑数之嫌。 不过,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凑出这些聘礼来,也算姜蔺这孩子有心了。 再说,那些琉璃制品也不是寻常的货色,而是琉璃坊出品的,抢手得很,订单都排到下半年了,有钱也未必买得到。 总得来说,杨夫人对这份礼书还算满意,要是让她知道,她所稀罕的这些东西,其实是无羡在选品时淘汰了的样品,不知道会不会气得吐出血来。 当时,李霸觉得毁了可惜,便装了好几箱送给了姜蔺,让他带回榆林老家做人情。 姜蔺也不是没有好东西,这些年他攒了不少珍品,但是那些,都是根据无羡的喜好,一件件收罗的,花了不少心思。 即便换了一个求娶的对象,他也不舍得将那些给无羡备下的,转手送给另一个女子,宁愿留作一个念想。 杨夫人对此全然不知,还乐呵呵地翻出了黄历,圈了几个黄道吉日,同他商议着婚期,“三月初五是个顶好的日子,错过的话,就要再等上大半年了。” “谁说惜儿要出嫁得?”杨廷和沉着脸,带着杨慎步入正厅,“姜同知,老夫若是记得不差,昨日已让犬子将聘书退还给你了。” “爹!你怎么能这样啊!”杨惜激动地从藏身的屏风后冲了出来。 一开始,她从丫鬟那儿得知姜蔺来正式提亲的消息,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呢! 如果这真是一个梦,她宁愿永远都不要醒来。为什么她爹一回来,就让她从天堂回到了地狱。 “女儿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爹要如此绝情,再三破坏女儿的亲事?” 杨惜含泪的质问,让杨廷和哑然,良久,一声叹息出声,“夫人,你先带着惜儿出去,我要与姜同知单独谈谈。” 杨惜不想走,“有什么事是女儿不能听的?” “我与姜蔺谈论李氏的事,既然你那么想听,就在旁听着!” 杨惜站定身子,真的打算听下去,被她娘给拉了出去,“男人们说事,你在旁听什么?” “娘!那是李氏的事!” “是又如何?” “我要听听,姜蔺对那个李氏究竟是怎么想的!” “知道了又如何?姜蔺娶的终究是你,你才是正头娘子。” 杨惜放不下心,“若是姜蔺的心里,还放不下那个狐媚子呢?” 杨夫人反问,“如此你就不嫁了吗?” 杨惜舍不得说“不”。 杨夫人瞪了她一眼,“那不就结了。很多事,就得在结婚之前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个婚才不会结得昏头昏脑。但是真的结了婚之后,该糊涂的还得糊涂,这样才能把日子过得长长久久。” 杨惜目露茫然,“女儿不明白……” 杨夫人抓起她的手,拍了拍她的手背,“如今不明白,结了婚之后你自会明白的,每个女人都是这么过来的。” 两人的身影渐行渐远,渐渐消失在了走廊的尽头。 第360章 赌上一生 正厅。 杨廷和坐在了主位上,拿起了杨夫人留在茶案上的礼书,扫了一眼就放下了,“当初这门亲事,是姜奭受了姜家族老的意应下的,其实,你的心里并不情愿。犬子来退亲,本该顺了你的意才是。可你今日违背本意,大张旗鼓地来提亲,究竟是为了惜儿,还是为了李氏?” 杨廷和的问题一阵见血,姜蔺也没有刻意回避,而是直白地袒露道,“我是为了李氏来的。” 真有敢说! 杨廷和捏着茶盏的手紧了紧,真想砸在这小子的脸上,“那你来做什么?我杨廷和不愁嫁女儿!” “杨姑娘冲入鸿胪寺,挑衅天方长公主。此事可大可小。若是受人教唆,挑起了两国事端,杨阁老身为其父难辞其咎,罢职都是最轻的处罚。但是……”姜蔺顿了顿,继续道,“若是作为一场争风吃醋来看待,便可当作一场笑话,一笑了之。” “你这是在要挟老夫?” 尾音骤扬,让坐在姜蔺下手的姜奭缩了缩脖子,顿时感到压力山大。明明对方只是个脊背微佝的老头,身高不及自己,就是觉得自己矮了一头,气势完全矮了下去。 躺在屋里睡觉不香吗? 去醉仙楼听小曲不香吗? 他为什么要跟着姜蔺来提亲,还要在太岁头上动土? 不愧是当朝首辅,那身气势无人能比,感觉就像是狂风卷起的万仞鲸波,在他的面前,姜奭只是一叶孤舟,一个浪头打下来,就能叫他粉身碎骨。 他的小心肝都受不了了,快要跳出胸口了。刚才杨夫人走的时候,怎么不把他也一起带走啊?他什么都不想探究,什么都不想参与。请将他当作一个屁,放了吧! 相比于坐如针毡的姜奭,姜蔺始终保持着从容与淡定,说到一半,还有心情停下里呷了口茶。 “只要结下此亲,所有对阁老的无端臆测,甚至于恶意抹黑,都会不攻自破。这不是威胁,而是双赢。” “双赢?恐怕不见得吧!”双目凌厉逼人,像是能将人心看穿了一般,“老夫确实能够借此抽身,而你,则会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笑柄。为官最为重要的声名,声名受损,仕途也会受损。” “凡事必有代价。”眼中的淡然瞬间消散,化作一片坚定,“李将军待我如亲子,他的仇我一定要报。他的女儿对我更有救命之恩,她的命我一定要保。” “为了让你报恩,就要搭进去小女一生的幸福?”杨廷和目露不悦,茶盏中芽头一根根竖立着,明明是透亮的茶汤,确如垓下之地,刀剑林立,杀气腾腾。 姜蔺从座位上起身,对着他躬身拜下,神情肃穆,语气郑重,“姜蔺在此承诺,若是娶了令爱,此生不会纳妾,白首一人,相敬如宾。” 讲真,杨廷和为女儿找夫婿,最不担心的就是对方的前程了。有他这个做首辅的岳父铺路,还怕女婿没有一个顺遂的仕途吗?能不能对他女儿好,才是他最在意的。 他的儿子杨慎,在官场中算是洁身自好的了,婚后也收了两个通房,一个是他送的,一个是元配的陪嫁。 即便是不入流的芝麻绿豆官,不乏妻妾成群的,更别说是像姜蔺这般拥有荫袭资格的,一入仕就是四品大员。他能给出“白首一人,相敬如宾”这个承诺,足够分量了。 杨惜心思单纯,若是能有一个清静的后宅,再好不过。况且姜蔺自幼父母双亡,没有姑母立规矩,一入门就是当家主母,这般的日子才是真正的舒坦。 不过…… “李氏可不是个消停的性子,自她入京之后惹了多少事端?老夫可无力给她一一善后。” “阁老请放心,只需放她入赣,等李将军的仇一报,她自会离开大明。” 杨廷和挑眉,“你怎么保证?” “大明已经没有让她留恋的了。”即便装得如何淡然,仍不小心流露出了一丝淡淡的落寞来。 “她若是去了北元呢?”杨廷和对她可放心不下。 那么多年朝夕相处,姜蔺对无羡还是十分了解的,“她的母亲和弟弟,都死在北元的铁蹄下。只要大明不背弃她,她是不会背弃大明的。” 杨廷和垂眸,安静陷入沉思。 姜蔺也不催促,静静等候。 良久,他抬头应诺,“老夫答应你!” 被卡在内阁的通关文牒,顺利地盖了章,迅速下发到无羡下榻的鸿胪寺。 派来给她跑腿的还是个熟人——舒芬,只见他像个被同窗拉去春楼的学子,眼中明明闪着兴奋的光,脸上愣是要摆出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 典型的口正体嫌! 舒芬整了整衣衫,显摆了下官服上的新换上的补子,“本官暂代鸿胪寺少卿一职,护送公主前往南赣,领略大明风华。” 这家伙究竟明不明白自己所处的境况啊?看着挺聪明的一个人,怎么做的总是糊涂事。无羡真想戳开他的脑子,替他洗一洗。 “南赣可是个险地,你这是得罪谁了,好好的修撰不做,让你来陪我送死。” “你以为如今的朝堂之上就太平了吗?”舒芬找了张椅子,自顾自坐下来,从碟子里捻了一粒糖,丢入嘴里,“圣上又开始折腾了,吵着要南巡,京师的官员有一个算一个,全跪在了奉天门外。” 舒芬啧了两声,“一百多个人全都挨了板子,东厂的人亲自动的手,看着都疼。可见,圣上这回真的是发狠了。若非我补了这个缺,此刻又得躺在床上养伤了。” 无羡扭头转向马哲,“那么大的事,怎么没告诉我?”讶然的语气中,夹杂了她自己都没留意到的复杂情愫。 马哲像是忘了功课,被先生抓包的学童,垂着头,无可辩驳。 奚淼替他怼了回去,“怎么?你都被人抛弃了,还放不下呢?” “……”她不就是问一问,至于火气那么大吗? 无羡揉了揉鼻子,扯开了话题,“将东西都收拾好,明日一早动身。” 第361章 两个脑袋 因为是远行,除了衣物被褥之外,锅碗瓢盆都得准备齐全。不然,队伍行进到荒山野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连一口热汤都喝不上,岂不是尴尬了。 众人忙活了一整日,将行李装箱搬上马车后,就累得回屋睡下了,都没顾得上安排人手去看管。 夜如墨,院静澜,只有地上的积雪,反射着微弱的月光,惨白无色。 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猫着身子,踮着脚尖,摸进了马厩。 只见不大的空间里,紧密地排列着六辆马车。无论规格,还是式样,甚至连装饰用的帷幕全都一模一样,从外形上看不出任何的区别。 一阵风吹入半敞开的马厩,穿堂而过,带来一股难以言述的异味。 来人皱了皱鼻子,想要去辨闻。无论如何努力,却是再也寻不到那股味道了。 是幻觉吗? 压下心头的恐惧,来人迈着步子,继续朝里走去。 身后的影子被月光拉长,再拉长,在扭曲中变形,影影绰绰,如同诡秘的魍魉,蛰伏于黑暗之中,蠕蠕而动。 脑袋像是正在吹气的猪脬,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倏地一晃,居然一分为二。 多出了一个脑袋! 甚至比她原有的那个更大,形态更是诡异,犹如一个畸形的肉瘤。 头发只有一指长,凌乱地披散着,像是邋遢的头陀,亦像是…… 狠厉的恶鬼! 来人呼吸一窒,拽紧了手,利用指甲钻入手心的疼痛,让自己冷静下来。 再放眼细瞧,哪里还有什么古怪的脑袋,身前的影子端端正正,完全是一副正常的模样。 是他多心了吗? 来人抬起脚,继续往前走。越往里深入,光线越幽暗,如同步入恶魔的巨口,将他一点点吞噬。 夜晚静谧无声,仿佛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还有肚子里发出的咕噜声。 不对! 他晚上吃得不少,足足一碗饭全都吃完了,根本就不饿,肚子怎么会叫? 咕噜!—— 又一声肠鸣声传来,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腹部,非常确认。 那根本就不是他发出来的声音! 更像是…… 从他的身后传来的。 难道是它? 不敢惊动了对方,肩不晃,头不动,只将目光偷偷下移,再次去瞧地上的身影。 那个诡异的脑袋又出现了! 肌肉因为高度紧张而紧绷着,脚下的步伐不由地加快了几分,急急如风。 但是那个鬼头,依旧紧紧地黏在他的影子上,像是沾了胶水一般,成了一个整体,怎么甩都甩不掉。 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难道……真的是鬼物? 是与不是,总要亲眼瞧瞧才能确认! 扭过头,将视角旋转至他的身后,视野没有任何阻碍,一眼就能望到尽头。 空空如也。 连一只耗子都没有…… 是他眼花了吗? 回过身,再次确认身前的影子。 两条腿轮换着向前迈进。 两只手交替着向前摆动。 一切都很正常。 除了肩膀之上,那个多出来的脑袋依旧,诡异得叫人毛骨悚然。 它还在! 一股气息喷洒在他的脖颈上,既非来自隆冬的酷寒,也非鬼物带来的幽冷,却叫人四肢冰凉。 那股气息是热的! 带着温度! 在他身后的是一个活物! 还带着一抹臭味,越闻越熟悉,就在几息之前他才闻到过,像是透着死亡的腐朽,充满了危险的气息。 恐惧瞬间袭遍全身,后背冒出了一层白毛汗。他捏紧了拳头,猝然之间再次转身。 本该是空着的位置,蓦地多出来一个庞然大物,形如犼,壮如狮。 是黑子! 无羡圈养的那条恶犬! 他从怀里掏出了一大叠肉干,正是无羡等人平日用来喂食黑子的,搁在了厨房的坛子里。在他来之前,顺了一大包,此刻全都扔给了黑子。 黑子低头嗅了嗅,确认是它熟悉的味道。口水从裂开的嘴角流出来,滴落在了肉干上。黑子也不嫌弃,低下头,大口大口地啃了起来。 来人试探性地挪了一步,黑子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只顾着吃它的肉干,咀嚼声回荡在寂静的马厩内,看似满足得很。 来人松了口气,注意力重新回到了那六辆马车上,来回地扫视了一圈,锁定了第四辆马车,走上前去,一把掀开了帷幕,足尖踏地,钻进了车厢。 只见里面堆满了三尺多长的箱子,全是素木的,没有雕刻过任何纹饰,也没上过漆,只做过一层防火处理。 他搬开了最外围的箱子,只见内层空荡荡的,明明能同时垒放三口木箱的位置,却只存放了小小的一只,与外层的拥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箱子的八个角,都用铜皮包裹着,尤为讲究,还安了一把精致的花旗锁。在一堆工艺简单的素木箱子中,无疑是相当特别的,必然是装了非常要紧的物件。 他掏出了怀中的火折子,放在嘴边吹了一口,将暗灭的火星重新吹亮。随即,拔下了头上的一根簪子。 簪子是常见的祥云纹,看着没什么稀奇的,若是剥去外层的鎏金就会发现,这是一支少见的铁簪,几乎无人会用来做头饰。 毕竟铁易生锈,生锈后又易勾发。往头上插根铁簪,同插根荆棘没有什么区别,不是自找苦吃吗? 但是论起韧性来,铁要比铜强,又没有银子那般软糯,更便于弯折塑形。 簪身更是摒弃了常见的筷形,打造成了扁平状,厚薄大小正好与锁眼相匹配,用来开锁最合适不过。 那人借着火光,将簪尾插入了锁孔之中,捣鼓了一阵,就听“啪塔”一声脆响。 锁开了。 火光生辉,将他眼中的兴奋映衬得灿亮。激动地解下锁扣,打开了顶盖,瞳孔蓦地扩大了一圈。 他原本以为,那么紧要的箱子里,即便装的不是账册、密函一类的绝密之物,也该是地契、珠宝一类的重要财物。 万万没想到,见到竟然是木头! 全都是木头! 被分割成两指宽、两寸长的小块,整整齐齐地排列着,铺满了整整一面。 第362章 失望了吗? 他不信! 箱子的主人可不是泛泛之辈,而是无羡公子,富可敌国! 她手中握着的那些清露、瓷器、琉璃的工坊,少说也有十几处,售货的渠道更是遍及陕甘宁,还有她义父送她的好几处矿产。 那些地契呢? 一定是被她藏起来了! 那人不死心,将箱子里的木块,一块块巴拉出来。 第二层是木块! 第三层是木块! 第四层是木块! …… 一直探到了木箱的最后一层,手掌都触碰到了底部的木板了,依旧是木块! 怎么可能? 来人瞪大了双眼,简直难以置信。 谁没事往箱子里塞满了没用的木块? 又不是昂贵的沉香! 他无力地瘫坐在木箱前,手中的火折子忽明忽灭,将他的半张脸打上了阴影,让他的脸色显得越发暗沉。 眼角蓦然瞥见脚边的几块木块,光滑的表明上分布着十几条刻痕,或是交错,或是接壤,或是分离。 是字纹! 木块上是刻着字的! 难道说…… 木块本身就藏着秘密! 他顿时兴奋起来,抓起离他最近的一块木块,指腹轻抚过上面的刻纹,线条略显生硬,就像是出自习字不久的蒙童手笔。 上面的内容更是简单,只有两个字: 四黄! 天地玄黄,黄排第四。 指的是否是顺序? 他又抓起了另一块木块翻看,这回刻的内容是一个纯粹的数字“十二”。 看来他猜得没错,木牌上刻的很有可能就是某个顺序。 他曾在奚淼浏览密信时,经过他的身边,偷偷瞄过一眼。 上面写的字他全都认识,可是连在一起,简直就是莫名其妙,感觉就像是被人打乱了顺序。 说不定木牌上刻着的,就是阅读密函内容的关键所在。 他激动地将脚边的木牌,全部翻到了刻字的那一面。随着越来越多的木块内容映入眼帘,反而让他越发疑惑起来。 包子、果果、大柱、斧头、二月、长三、尖七、幺六、小小…… 上面刻着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 有食物,有器物,有月份,另一些看着像是牌九的牌面,完全没有规律可循。 他有些后悔,刚才翻找木箱的时候,不该将里面的木牌弄乱了。这些木牌的摆放顺序,或许是特定的,彼此之间有着一定的关联,对解开谜底非常重要。 如今只能寄望于之后的木牌,看看能不能从中找寻出一些线索了。 木牌上的文字越看越叫他迷茫,直到他看到了“二黄”二字。 心头一凌,目光在一块块木牌上迅速扫过,不久就凑齐了四张木牌,刻的分别是: 大黄、二黄、三黄、四黄。 显然是完整的一套! 看来“四黄”指的并非“天地玄黄”中的“黄”,所代表的又是什么意思呢? 不远处,黑子还在欢快地吞咽着肉干,吧唧声吵得他无法思考,真是烦死人了。 对了! 脑中一道灵光闪过。 黑子…… 大黄…… 都是与颜色相关的,狗蛋起名字的时候,就喜欢用那些狗的毛色! 难道说…… 他脚边的根本就不是木牌! 而是灵牌! 而且还是死狗的灵牌! 暗骂一句“晦气”,将落在脚边的灵牌踢了出去。 “如此大费周章,只找到了一箱灵牌,让桂儿失望了吧!” 一队人将马车团团包围,帷幕被钢刀挑开,火光射入车厢,正是桂儿! 她扯了扯嘴角,找了个拙劣的借口,“奴婢有件物件忘收拾了,是来放东西的。” “什么东西如此重要,就不能等到明日再放吗?”尾音被无羡刻意上扬,显得意味深长。 桂儿讪笑,“奴婢怕明日忙中出错。” 奚淼觉得好笑,“放东西还需要用到开锁的技艺?桂儿姑娘真是让人无法小觑。” 桂儿的脸上,瞬间爬上了一抹红,一半是羞的,一半是怒的,“你们根本就不信任我,对我设下了圈套!” “桂儿,你快向主子认个错。” “梨儿?”她的目光移向了出声的女子,她就站在无羡的身后,“就连你也出卖我?” 这话透着一股恨意,既是恨对方的无情,更是恨自己的天真。 “我没有!”桂儿用力地摇头。 今夜轮到她去无羡的屋内值夜,一切都如往常一般,直到后半夜无羡突然醒来,起身穿戴整齐,也不说出了什么事,只让她跟着。直到到了马厩,她才知道桂儿做出了背主的行径。 别忘了,她俩的卖身契还在无羡的手中呢!对于叛主的奴婢,主子拥有责罚,甚至发卖的资格。 她想不通,那般通透的一个人,怎么能做出如此糊涂的事来? 桂儿不愿认错,正好,奚淼也不愿宽恕于她,眼角的余光瞥向墨竹,“莳花馆是怎么对付叛主的奴婢的?” “拔了舌头,发卖到最低等的窑子去。”墨竹没有半分吓唬她的意思,他曾亲眼见公子处理过一个叛徒。 那人是莳花馆的老人了,仗着自己的资格老就不服管束,被公子训诫了一番后,居然联合对手给莳花馆下绊子。 敢于叛主,就得付出惨痛的代价。 梨儿于心不忍,想要求情,被无羡先一步堵住了嘴,“在签下了卖身契之前,我已经给过她后悔的机会了。如今,我的每一步都如履薄冰,若是换作是你,你敢在身边留下一个叛主之人?” 梨儿的嘴唇动了一下,终究是没脸再将求情的话说出口,眼睁睁地看着桂儿被人捆住,押去了柴房。 狗蛋的目光落在了刻着四黄的那排灵牌上,“主子,咱们此去南赣,多半是回不来了……” “怎么说话的,什么叫回不来了?”那不就是死翘翘了吗?柴胡不满地瞪了他一眼,“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难道不是吗?老将军带着几百号人,都遇到了不测,我们才多少人啊?” 才刚抓住了一个叛主的,想不到又来了一个。桂儿看着就不是个安分的,让她洗个衣服都要摆脸色,叫都叫不动,手指养得白白嫩嫩的,比主子还像个小姐。 第363章 送别 他们与桂儿相处的时日尚短,对他们而言,并不比陌生人熟悉多少,没什么情分可言。 但狗蛋就不一样了,他可是同他们一起长大的,情同手足,跟了主子那么多年,怎能说出这般话来? 柴胡的怒气不由地上来了,“你若是怕死,就走!” “我什么时候怕过死?”狗蛋像是被触怒的野兽,红了眼,指着散落了一地的灵牌,“我只怕遇上歹徒的追杀,无暇顾及它们,让它们沦落在荒郊野外!” 柴胡意识到,自己先前是小人之心了,语气软了下来,“有主子在,你怕什么?” “咱们可不是去南赣玩的,而是上战场,就要做好最坏的打算。在战场上,只有武器和补给是必需的,其余的……”狗蛋顿了顿,捏紧了拳头,继续道,“都是累赘。” 何关心头一凛,“你该不会是想……” 尾音在上扬中戛然而止,之后的话何关没有继续说下去,在场的众人心里却是明白的。 狗蛋没有反驳,“还记得咱们刚进西域时,被十几国联手围剿,像是耗子一般东躲西藏吗?” 何关等人当然记得,那时候他们的处境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狼狈”,无比的“狼狈”。 每天不是在逃命,就是在逃命的路上。随身携带的东西,根据紧要程度的高低,一件接着一件被舍弃。先是扔了沉重的炊具,之后又扔了换洗的衣物,最后连大部分的食物都扔了,仅剩下能够维持最低生命限度的水和干粮。 狗蛋弯下腰,在一堆灵牌中捡起了属于大黄的那一块,轻柔地拂去沾染上的尘土。指腹划过上面的名字,一笔一划,都是他亲手刻下的,“与其到时候让它们流落在荒郊野外,还不如在今晚,由我亲自送它们最后一程。” 外人不清楚,柴胡几人可是了然的,那些灵牌对于狗蛋有多重要。 “可以寄放在庙里,等咱们给老将军报完仇,再回来取也不迟啊!” 柴胡的提议,不在狗蛋的考虑范围内,“这个破地方,还回来做什么?” 尽是些杨廷和那样的酸丁,眼睛长在了脑门上,看不起他们这群边陲来的。 他家主子怎么了? 能将北元的铁骑撵得像群狗,能将西域的联军打得没了脾气。凭她的能力,什么样的男子配不上,如今只不过是做个小小的妃子。表面看似光鲜亮丽,说到底,还不就是个妾室。别说是皇后了,就连那个德妃和贤妃,都能爬到他家主子的头上作威作福。 他还为主子憋屈呢,那群酸丁竟哔哔上了。谁稀罕呢! “主子您可别舍不得,豹房的那位连护住您的能耐都没有,有什么资格做您的夫君。您要是喜欢脸白体弱的,我给您抢一个回来,保证比那个家伙强一百倍!” 这都哪跟哪儿啊! 怎么突然间就扯到了她的身上? 现下要考虑的,还是那些灵牌该如何处理。无羡扭头望向了胡勒根,想听听他的意见。 胡勒根揉了揉黑子的脑袋,碧蓝的双眸沉静如水,包容如海,却在回波牵浪时,悄悄卷起了几分缱绻,“让它们早些进入轮回,才能得到真正的解脱。相信它们在天有灵,也能保佑我们此行一切顺利。” 无羡叹息了一声,“那就在今晚,送它们最后一程吧!” …… 舒芳借口说,为了便于明日一早出发,赖在了无羡的院落暂住一晚。至于真正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就近监视吗?反正大家都心知肚明了,也就懒得揭穿他了。 三更时分,正是睡意正浓的时候,舒芳听到了屋外传来的动静,打了个激灵,一下子从梦中醒来。 待他从床上爬起来,将自己拾缀完,桂儿早就被拿下了,押去了柴房。被夜幕笼罩的马厩前,只剩下一堆篝火在燃烧着。 灵牌是以难燃的木材雕刻的,火焰微弱,散发的热量甚至难以抵御夜风带来的寒冷,却被众人拢在了最中央。 人群围围成了一个不大的圈,坐在主位的便是无羡。 他见过她比斗时的英气,见过她骂人时的泼辣,却从没见过她像此刻这般娴静温婉地坐着。 目光下移,落在了她手中的那叠白纸上。在她灵巧的十指下,一张白纸变成了一只纸鹤,小巧而灵动。 只是场合不对。 试问:谁家的闺秀,是在一堆大男人的围拢下作女红的? 此刻的气氛,也是诡异得很。每一个人都很安静,只是这样的安静之下,多了几分压抑的沉闷,透着难以言述的死气。 舒芳抓起衣裾,故作帅气地一甩,盘腿坐在了无羡的边上,“大晚上的,怎么叠起了纸鹤?” “这不是鹤,而是鸡。”无羡纠正道,左右两手各捏住纸鸟的一支翅膀,轻轻往外一扯,纸鸟的腹部瞬间鼓起,胖嘟嘟的,哪儿还有仙鹤的纤美风姿,配上高高翘起的尾巴,看着还真有几分鸡的模样。 舒芳的嘴角不由地一抽,“人家折纸,都是什么高雅折什么,你倒好,怎么尽捣鼓这些俗气的。” “那是它们最爱吃的食物。” 谁会爱吃纸做的鸡,除非…… 是鬼! 舒芳呼吸一窒,强装镇定道,“它们是谁?”微微发颤的声音,早已出卖了他,透露了他心中的惊惧。 “它们是我们养的狗。”无羡用目光,指向中央的火堆,“那儿正烧着的,就是它们的灵牌。” 灵牌? 还真是在给鬼烧东西! 舒芳打了个哆嗦,故作轻松地调笑道,“你还是重感情,连狗都刻灵牌。” “它们不只是狗,更是朋友,是家人,是英雄。” 狗也能做英雄? 舒芬目露轻傲,忍着笑反问,“难不成它们还能上战场杀敌吗?” “通过训练的狗有许多用途,可以传递情报,可以追踪逃兵,可以揪出细作。必要的时候,甚至牺牲自己,背上点燃的火药,冲入敌人的军营,用自己的生命换取我们的生机。” 第364章 悲歌 无羡手指不停,叠完一只纸鸡,扯开翅膀,投了出去,继续叠着下一只,“有时候狗比人更勇敢、更忠诚、更懂得情义。” 落入火堆的纸鸡,瞬间就被火焰吞噬了,化作了火光的一部分,照亮了孤寂的夜。 无羡:“舒大人可是状元郎,读过的书必然不少,会念《往生咒》吗?” 舒芳:“……”这个真不懂。 “子不语怪力乱神。”舒芳揉了揉鼻子,不愿承认自己的鄙陋,将问题重新抛回给了无羡,“你不是挺会唱曲的吗?不如来一段《打墓调》吧!” 狗蛋不乐意了,怎么一个个都让他家主子唱曲啊,他家主子又不是歌姬,“既然是你提议的,你怎么不来一段呢?” 舒芳:“……” 他这算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吗? “还是由我来唱吧!”无羡手腕一甩,又将一只叠好的纸鸡丢入了火中,“曲可安魂,可抚灵,就让我亲自送它们最后一程吧!” 唇瓣一开一合之间,悠扬的旋律如同早春的小溪,潺潺流过,虽然冰已开始消融,但仍带着令人瑟瑟的寒意。 “昨夜梦又去,商台末子添新衣,旧曲又一局。北雪踏典狱,洒盐纷飞惑朝夕……” 她挑的是《典狱司》,无论是词曲都与她此刻的心境相似。 曲调期期艾艾,有如二胡的弓毛划过心弦。被割开的伤口,流下的不知是温热的血,还是冰凉的泪。 “那年红雪冬青,一袭水袖丹衣。君还记,新冢旧骨葬头七。宿醉朦胧故人归,来轻叹声爱你。君还记,铁马将军哽咽如孩提……” 悲伤明明没有任何重量,萦绕在人的心头,却如千斤之坠,叫人无比的沉重。 院内气氛压抑,舒芳感觉都快透不过气来了,“那些狗好歹也是战魂,是不是该唱点战曲?” “《往生咒》不会念,《打墓调》不会唱,要求怎么就那么多啊?”狗蛋斜睨了他一眼,觉得这小白脸屁用没有,还异常欠揍。 “明日我们就要去南赣了,是该来一首激昂奋进的。”无羡曲风一转,好似百溪汇流,融聚成海,激荡起磅礴之势,“贪痴念多烦忧,情若浅墨未浓,朱颜焚香落地成灰,三千水东流……” 一曲刚了,舒芳便忍不住开口问道,“这首曲子叫什么?” 无羡答道,“《西东》。” “人间的道总有路迢迢,纵然河西河东水涨潮,哭泣的叫不如大声笑,摘下月光拂袖唱离骚。”舒芳喃喃地品着歌词,“有柳七的落拓,却没有沾染上他的柔软,豪迈如苏轼,激昂如稼轩,该用铜琵琶、铁绰板来伴奏,才能配得上此曲。这是你作的?” “不是。”无羡只是借用,可没脸将他人的作品冠上自己的名字。 “那是谁写的?”舒芳越发好奇起来。 “说了你也不认识。” “你不说,怎么知道我不认识呢?”舒芳抬杠道。 无羡真是败给他了,随口忽悠道,“做梦的时候,听一个行船的唱的。” 舒芳捏着下巴,琢磨着曲词,却有提到“河”、“水”、“舟”等内容,由西向东也是最为繁忙的水道,说不定,还真有可能是个行船的做的。 舒芳真的信了。 奚淼则是摩挲着轮椅的扶手,用眼角的余光瞥向了无羡。火光为她的脸颊上了一层娇色,艳若桃花,灿若云霞。 微微掀起削薄的双唇,无声地跟着她的调子吟唱,“苦也好,乐也好,陪你走一遭。” 火光在歌声中摇曳,至五更天时灵牌方才焚尽。舒芳打了个哈气,抬眸见天色已然破晓,“得,也不用睡了,直接出发吧!” “不急,我还要等一个人。” “谁?”舒芳的脑海浮现了一个人影,“你不会是……在等豹房的那位吧?” 这两人怎么还没断啊? 可别再凑在一起了! 朝堂上已经为皇上南巡的事闹翻天了,她就别再添乱了。 “不是。”无羡否认道,淡然的神色不像是在作假。 舒芳不觉讶然,那会是谁? 她来京师没多久,认识的人还没得罪的人多,如今又是落了难,谁会来找她啊? 舒芳想不出来,干脆就不想了,随着无羡进了饭堂,径直在主位的右手坐下,“来人,去南城庆源坊余老头的铺子,给本官买一碗牛肉烫粉来。” 无羡眉头微蹙,“你怎么能吃牛肉呢?” “为何不能吃?”舒芳理所当然道,“孔圣人半生颠沛流离,还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呢!我自然不能差了。” “再穷不卖看家狗,再富不宰耕地牛。你可是当官的,更当以身作则,保护耕牛。” “京师的世禄之家,哪家的三餐没有牛肉的?即便是首辅家也不例外。”舒芳就不信了,“你没吃过牛肉?” 狗蛋挺起胸膛,理直气壮道,“我家主子就没吃过牛肉!” 无羡见舒芳依旧不以为意,对端着早膳前来的马哲和胡勒根道,“舒大人叫了牛肉烫粉,就不用给他备早膳了。” “这就记上仇了,女人就是小气。”舒芳伸长脖子,瞥了眼两人端着的托盘,各摆了四个大碗,碗中装着一粒粒指甲盖大小的小圆子,白糯如玉,四周漂浮着酥烂的米饭,醉人的酒香随着袅袅热气扑面而来。 舒芳立刻就认了出来,是酒糟汤圆! 那可不是宁夏的做法,而是他家乡的小吃。不用问了,一定是为了他做的。 “谁说我要吃烫粉了?”舒芳讪讪一笑,自行取了一碗。刚拿到跟前,就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 虽然不及他娘做的地道,但是用料十足,加了不少米酒,酒香浓郁。 增味的糖,用的不是普通的蔗糖,而是腌制的桂花糖,带着桂花特有的甜香。 真心不错! 舒芳一口接着一口地吃着,对于在他身边落坐的奚淼等人,只是挑了下眉,倒没说什么斥责的话。 历史上不少名将,都是与士兵同盘而食的。无羡作为将军之女,有此习惯也不稀奇。 第365章 来人到 无羡之所以想到做酒糟汤圆,确实如舒芳所料,是因为他的关系,但是,最终让她选定这道早膳,只是因为手边有现成的原料,而且做法简单,为图省事而已。 舒芳若是知道了这一点,不知道会不会因为自己的自作多情,郁闷到气结。 此刻的他心情大好,也不计较奚淼等人的逾矩了,权当是体验了一回体恤下属的将军的生活了。 喝完最后一口汤汁,他取出了一张帕子,吸了吸嘴边残留的汤渍,像个大爷似的,等着马哲来收拾空碗,却见他端着一个精致的食匣出来。 “还有好吃的啊!”舒芳忍不住就伸出手去,手指都快碰到食匣了,被眼明手快的马哲给躲了过去。 “这是送人的。”马哲颔首而答,语气恭顺,却让舒芳更为不满。 装模作样! 他以为他做过东厂的掌刑,就能忤逆他了?说到底,不过是个奴才罢了。 一声冷哼出口,语气中带着蔑视与不悦,问道,“送谁?” 他倒要看看,还有谁比他这个翰林更重要的。 “主子,人到了。”家丁禀报道。 哦?终于登场了。 舒芳不觉伸长了脖子,想要探个究竟,被奚淼一个冷眼扫过,“接待私客,舒大人该避让才是。” “京师还有本官见不得的人吗?”舒芳摆出了一副“你不让我看,我偏要看”的架势。 无羡拿他没辙,“想见就见吧!”说着,让整了整衣衫,出门迎接。 看她这副恭敬的架势,还是个大人物呢! 舒芳的心理越发好奇起来,随她一同出了饭厅。来人已在何关的引领下进了院子,只见他穿着正红色的妆花罗袍,肩胛处用金丝绣着飞鱼纹,系以鸾带。 能穿上飞鱼服的,身份定然不简单。但是让舒芳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的身份竟然如此特别。 因为无羡向他跪下了! 而且还是双膝下跪的那一种,最为正式,最为恭敬。 舒芳差点惊讶得咬掉了自己的舌头,要知道,无羡自从进了宫,可是连圣上都不跪的,如今却是跪了一个生脸老头。 他究竟是谁? “这是做什么?折杀老奴了。”老头忙不迭上前,想要将她扶起,她却倔强地继续跪着,“您是我的义父,自然是受得的。” 原来是义父啊! 看那老头年纪也不小了,连胡须都没蓄,想必是个内侍。 让舒芳不理解的是,以无羡在宫内受宠的程度,即便拜掌印太监张永做义父,也是屈就了,怎么拜了个名不见经传的老头? 如今她虽失宠了,好歹还顶了个天方长公主的名头,意思意思就得了,何必要向那个老头下跪? 无羡俯下身去,额头额头贴着手背,叩在地面,“今日一别,姐儿恐再也见不到义父了,还望义父保重身子。” “咱家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只是可惜了……”马忠的心顿时揪了起来,眼睛也跟着湿润了,“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你是个姑娘家。雪才刚开始化,地上凉着呢,别跪了。”说着吸了吸鼻子,将无羡扶了起来。 被人关心的感觉,真好。 “义父说得是,别冻着了,咱们去屋里说。”发自内心的笑意溢出眉眼,无羡像是回到了宁夏,亲切地挽起他的手,拉着他进了正厅。 马忠的目光裹挟着锐利,移向了跟着他们进屋的舒芳,“咱家与义女有些体己话要说,还请舒大人行个方便。” 赶人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但舒芳为什么要卖他这个面子啊? 即便是当朝第一太监张永来了,他都不会给对方好脸色看,更别说是一个连蟒袍都没混到的了。 舒芳的双臂交叉在胸前,高傲地抬着下巴,以轻蔑的目光无惧地回击。 他就不走了,怎么着? “他想留就留着吧!南赣多盗寇,指不定,在路上就遇害了。”无羡扶着马忠入座,漠然的态度就像是在谈论谁家的破衣服在晾晒的时候被人偷走了。然而傻子都能听得出来,这是威胁! 好男不跟女斗,舒芳的脚尖移向了门外,给自己找了个台阶,“本官公务繁忙,还得去马厩看看他们准备得如何了。你们快些聊,别误了出发的时辰。” 随着他的离去,马哲等人也识相地退到门口守着,给他俩留下了独处的空间。 无羡将马哲临走时交给她的食匣,递到了马忠的跟前,“这是我前两日,亲自做的一些果子,都是您惯常爱吃的。” “花这个力气做什么,你还怕咱家在宫里没得吃吗?”瞥向她的目光看似嗔怪,却带着内敛的关怀。 “那能一样吗?”无羡将食匣交给了跟在马忠身边的小徒弟,“义父,姐儿这厢还得给您认个错。” 马忠:“怎么啦?” 无羡:“桂儿是义母的人,我没能照顾好她……”渐渐弱下去的声音染上了愧意。 “死了?”马忠打开食匣,捻了一粒薄荷糖丢入口中,语气平淡,显然没将此事放在心上。 无羡:“……”能不能戾气别那么重啊? 嘴角不由地一抽,无羡道,“没呢,只是她心不在我这儿,还请义父给她寻个归处。” 一记冷哼出口,马忠的眼中闪过一道寒芒,“只有主子挑奴婢的,哪有奴婢挑主子的。心不能向着主子,还有什么可留的?” “终究是有义母的情分在。” “你啊!”马忠用手指点了下她的脑门,“真是白长了一张聪明脸蛋,你爹可要比你果决得多了。” 提到李霸,马忠又是一声叹息。 那家伙看着憨傻,实则滑溜得很,同条泥鳅似的,说话、办事全都滴水不漏,怎么就折在南赣了呢? 他抓起无羡的手,拍了拍,语重心长地告诫道,“南赣的水深着呢,可不好趟啊!” “姐儿省得。” “你省得什么?”马忠又点了下她的脑门,“咱家问你,此去南赣最要提防的是什么?” “南赣的地方官员?” 马忠摇头。 “南赣的土匪?” 马忠继续摇头。 无羡实在想不出来了,直接问道,“那是什么?” “离开京师后,你必须得小心宫里的人。”刻意压低的声音,透着谨慎与小心。 南赣贼寇肆虐,需要提防。 能够横行多年,未被剿灭,必有官员暗中勾结,也需提防。 可是,为什么要她防着宫里的人? “义父此言何意?”无羡不解。 “张永可能会在南赣对你下手。” “张永?”无羡更不解了,“借着义父的关系,我向来是被归入张永一派的,入宫时他对我也很照顾。为何要对付我?” “你确实是因着咱家的关系,被归入了张永一派,但是,让他对你另眼相待的,可不是义父我。”马忠有自知之明,他可没那么大的脸。 “那是因为什么?” “自然是因为圣上。” 无羡的惊讶只停留了一瞬,随即恢复了平静的表情,心里一片了然。 在宫里,圣上的宠爱就是一切,得宠的后妃自然是被众人巴结的对象,就算是身为太监之首的张永也不例外。 “张永即便要攀高踩低,也不至于要对我不利吧?难道说,是因为我之前参与了火器研究,知道的太多,要杀我灭口?” 狡兔死,走狗烹。历史上类似的事并不少见。 马忠赞许地点了点头,“能够想到这一层,算是有点长进了。不过,早在你被贬出宫之前,他就已经对你下手了。” “什么时候?” “若非有他支开了圣上,你以为能有那么巧,太后的人早不到晚不到,偏偏在你落单的时候,召你去她的宫里?” 原来,她被太后设计,还有张永的手笔。若非义父点破,她竟无从察觉。 一股凉意涌上心头,眼中闪过惊异与不解,“他为何要害我?” “自然也是因为圣上。圣上蛰伏十载,好不容易掌握了北方的兵权,收回权柄指日可待。朝堂之争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候,你的出现却成为了圣上最大的弱点。” 所以留不得。 “呵呵,”无羡自嘲一笑,“想不到我这个假儿郎,也有资格成为红颜祸水的一天。” “你的性子太野,本就不适合入宫。还记得当初咱家复职,你陪同咱家一同回京,短短几日,就惹了不少麻烦。”说到此处,马忠摇了摇头,有无奈,也有宠溺。 无羡目露郑重,“义父放心,此去南赣的路上,姐儿会收着性子的。” “不!”马忠道,“你完全不必收着性子。圣上对你的感情,是一把双刃剑。张永想杀你,却不敢摆在明面上,只能借助别人,暗中对你下手。记住,你不是任人宰割的无名小卒,而是友邦高贵的长公主,这是你最好的护身符。不必拘于大明的礼数与律法,你越是张扬越是没人不敢动你,明白吗?” “姐儿明白。” “明白就好。”马忠起身摸了摸她的脑袋,看着她的目光,带着长辈对晚辈特有的慈爱,“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第366章 他要骑马 舒芳本以为,他得等上一阵了。对于女人的磨叽他可是深有体会,他那妹子就是最好的例子,每次她与闺蜜聚在一起,都能聊到天昏地暗,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多的话题,没想到无羡是个例外。 “都什么时辰了?再不出发,今日就要在野外露宿了。”强烈的催促意味,将嫌弃表露得异常明显。如此刻意,反倒是显得心口不一。 无羡以催促,回应催促,“上车吧!” 马厩里的车一早就拉到门口候着了,简略到几近粗糙的式样,令舒芳很是嫌弃。 几块木板拼在一起,就能算是车厢了吗?而且用的全是素木,都不知道雕些花草虫鸟装饰一下。 边陲小地方来的莽夫之后,即便侥幸得了个长公主的名头,不过是沐猴而冠罢了,还能指望她能有文士的风雅? 舒芳撇了撇嘴,踏上脚凳,下一脚就要进入车厢了,身后的无羡却没跟上来,脚步声反而与他背道而驰,越来越远。舒芳扭头回望,她竟是往前面的马匹走去了。 就她置办的那辆破马车,连她自己都不愿坐,他凭什么坐啊? “本官也要骑马!” “你一酸丁也要骑马?”狗蛋不是看不起他,而是他确实没什么可让人看得起的,“就你这腿肚子上的赘肉,别说是去南赣了,就连昌平怕也骑不到。到时候乏了、病了,还不得耽误行程?” 嘿!敢瞧不起他? “昔日本官被钦点为状元,也曾骑马游街的。”舒芳少年得志,几时受过这般的辱蔑,不觉与他杠上了,“今日这马,本官还就骑定了!” “哟!状元公要骑马,自然得挑最好的。”狗蛋嘿嘿一笑,对手下道,“将前阵子咱们得的那匹宝马牵来。” 马即刻就被牵来了,体格健壮,身姿矫健,每块肌肉都彰显出了力量感。 果然是一匹好马! 舒芳一看就喜欢上了,他不知道这马的来历,胡勒根却是了解的。这原是主子从西域弄来的马种,在贺兰山圈了一块地放养。 山间地势陡峭,将马养得同羚羊似的,性子野得很,可不是一个坐惯了轿子的读书人能驯服得了的。 这是狗蛋故意在使坏呢! 胡勒根扯了扯他的衣袖,“换一匹马吧,若是伤了舒大人,还得怪到咱家主子头上。” 狗蛋有些犹豫,“要不,换匹拉车的母马来?” 舒芳才看不上那些矮脚马呢,比他这一匹整整矮了半个脑袋,长得像是被人压过的泥塑似的,又粗又壮,怎么配得上他? “本官就看中这一匹了,不换了!”舒芳一把拽住缰绳,不松手了。 既然有人想要自找苦吃,狗蛋何必拦着,抱起双臂,等着看好戏。 胡勒根还想再劝,被马哲拍了下肩膀,附耳道,“去南赣的路还长的呢,不能次次都由着他折腾。总得让他撞上南墙,才能彻底死心,不是?” “若是伤了呢?” 马哲一点都不担心,“不是有柴胡吗?若是能让他残伤一路,之后也能安生些。” 一劳永逸。 果然,舒芳就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试了两次,连马都没爬上。 这马实在是太高了,够上马镫就很吃力了,更别说是爬上马背了。 舒芳就不信了,连一匹马都搞不定。 左手抓紧桩头,右脚用力蹬地,真是连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终于能够上马鞍了,哪成想,这马故意同他作对似的,不好好站着,竟然动起来了,而且还抬起了前腿,直立起来。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舒芳根本没有防备,就被它给甩下了马背,要命的是,他的右脚还挂在了马镫上! 马儿感到身上有个拖累,极力想要甩脱他,扬起马蹄跑了起来。可怜挂在它马镫上的舒芳,似个拖把拖着走了。 “哈哈哈!”狗蛋带着一群人哄笑起来,“舒大人,您这是骑马,还是拖地啊?” 收到了无羡瞥来的目光,他方才收起笑容,对手下道,“快把舒大人给救下来。” 一群人手忙脚乱的,终于将舒芳的脚,从马镫上解了下来。 惊魂未定的舒芳,发丝散乱,发簪也歪了,新置办的官袍上染满了尘土,被人从地上狼狈地提了起来。 人刚刚站定,一声哀嚎随即出口,自脚腕传来的疼痛钻心刺骨,让他难以忍受,人一崴,差点又要倒下来了。 “哈哈哈!”又引来一阵哄笑。 舒芳臊得满脸通红,气得跺了跺脚,哎呦,他真是被气晕了,居然踹的是受伤的那只脚。一脚踹到了伤口上,真是伤上撒盐,疼得他脸都抽筋了。 狗蛋啧了两声,“看舒大人这样子,连站都站不稳了,怕是去不了南赣了,还是回家好好修养吧!” “谁说本官站不稳的?”丢了差事不打紧,但是丢差事的理由,让舒芳丢不起这个脸。 一把推开扶着他的小厮,强装镇定地向前走去。甩开双臂,阔步而行的样子,真像是无事一般,然而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 真他娘的疼啊!!! 愤愤地瞪了傻站着的小厮一眼,“一点眼力劲都没有,还不快给本官备上脚蹬,本官要坐车!” “之前不是还说,不要坐车的吗?怎么才一会儿就变卦了?变脸变得比女人还快……”这话小厮只敢在心里嘀咕,可不敢大声说出来,憋着委屈,忙不迭将脚凳给搬了过去。 舒芳不敢动伤了的左腿,只能抬起另一只脚。踏上脚凳是没事了,但是下一脚逃不过了,必须得用到他的伤腿了。 一脚落下,真是疼得他冷汗都冒出来了,脚一软,身子向前一冲,直接跌入了车厢,双手趴地。 幸好帷幕已经落下,如此狼狈的样子没有被看见,不然无羡手下的那些家伙,不知道又要将他笑话成什么模样了。 舒芳刚松了口气,一声冷笑自前方传来,“大人不必对我行此大礼吧?” 刻薄中带着嘲讽的语气,不是奚淼还是谁? 舒芳傻眼了,“你……怎么在这儿?” 第367章 就是要招摇 奚淼伸出两根手指,从棋盅中夹起一枚冷滑如玉、暗沉如墨的琉璃棋子,嘲讽的目光中夹着一丝凉薄,“这是我的车厢啊!” 答得如此理直气壮,让舒芳异常不爽。他能忍受粗拙的马车,反正所有的都一样,没得挑。但是,凭什么要与低贱的小倌同挤一辆马车? “本官好歹也是从五品的官员,连一辆专用的马车都没有吗?”舒芳摆足了官架子,清了清嗓子,隔着帷幕,对外面外喊道,“给本官安排一辆车来!” 帷幕随即被挑开,露出了一张女子的脸。梳着丫鬟的发髻,但是气度不凡,行礼的姿势谦而不卑,不似丫鬟,倒更似教养得体的大家闺女。 出行前,舒芳特意找了一趟杨慎,毕竟他与无羡走得近,比较清楚她的情况。 通过他,舒芳对无羡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她的手下基本都是男子,女子相当少见,只有新收的两个,将眼前那名女子的容貌对号入座,应是宫里出来的女官梨儿。 梨儿颔首答道,“余下的马车全都装满了货物,只得这一辆可坐人,还请舒大人体谅。” 什么? 舒芳立刻收回了之前的评价,这位前女官做事怎么也那么不靠谱啊,怪不得犯了事,被贬出宫呢! 舒芳目露不满,“就不能多备一辆车吗?” “主子出行,从没有做车的习惯,车厢都是载货的。就连这辆车的空位,也是尽量匀出来的。” 良好的态度,得体的应答,并没有让舒芳消气,“鸿胪寺还能缺了一辆车?”要真是缺的话,大不了他出! “呵呵!”一声冷笑自奚淼的嘴角泄出,“鸿胪寺自然是不缺车子的,但那些车子的式样可与我们的大相径庭。若是路上遇到了贼寇的伏击,说不定会成为最先下手的对象,到时候舒大人因公殉职,我一定会替公主捉刀,给大人写一篇声情并茂的悼词的。” 奚淼说得有理。歹徒行凶的时候,不是挑防守最严密的,就是挑最尊贵的下手。 鸿胪寺的马车是用来接待使臣的,自然是怎么华丽怎么来。他作为五品官员,身份摆在那儿,配给他的守卫肯定比那个小倌要严密得多。 两样都占全了! 他若是坐了那般的车子,说不定真会成为一个行走的靶子。 “啪”的一声,奚淼手中的棋子落下,黑色的点连在一起,化作一个圈,将白子困在了中央。 若是以为,这样就能困死舒芳,舒芳这个状元可就白考了,“公主是金枝玉叶,怎么能同侍卫一同骑马?还不去借调两辆马车来。” 一辆是给公主的,另一辆则是给他自己的。 公主的身份是在场所有人中最高贵的,她坐的车架必须是最好的,守卫也是最严密的。 如此一来,他这个使臣坐的车架就不是最出挑的了,安全性自然就提升了。 奚淼看遍世间百态,舒芳那点的小心思哪里逃得过他的法眼,当即给他浇了一盆冷水,“主子是不会坐车的。” “本官知道,公主自小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但是如今她的身份不同,代表了天方皇室的体面,怎么能够骑在马上抛头露面?” 梨儿觉得有理,但是经历了桂儿的教训,她不敢随意应合舒芳,目光移向了奚淼。 这位爷虽说身份不好,性子更差,一张嘴像是刀子做的,利得很,连主子都敢怼,但是主子从未对他动过怒。 在梨儿看来,能将分寸拿捏得如此之好,必然对主子的性子非常了解。 她悄悄抬眸,将目光移向了奚淼,想先听听他的意见。 奚淼的注意力依旧在棋局上,下一手该轮到白子了。此刻的白方已被团团围住,四面楚歌,八方受敌。 奚淼没有选择退避,反而奋不顾身地杀入了黑子的腹地,“不招摇过市,怎么给躲在暗中的敌人出手的机会?” 以自身为饵,引蛇出洞吗? 舒芳可不想自己的任务出了意外,夺了的奚淼手中的棋子,指责道,“你怎么能由着她胡来?南赣乱得很,就连她爹李霸,带着强兵利刃都栽了。她难道以为,她比她爹还厉害?” “公主如此做,正是为了老将军。”奚淼从棋盅中重新捻了一粒棋子。 啪!—— 啪!—— 啪!—— 棋子一粒接着一粒落下,白子在十面埋伏下一次次突围,即便被不断地拦拆、切断、打劫,依旧毫不退后,奋勇冲杀,显得孤勇而倔傲。 舒芳挑了挑眉:想死就死吧,谁也救不了一个自己找死的人! 梨儿见他收了声,知道没她什么事了,便放下了帷幔,回到了车板上,授意车夫启程。 车夫领命,挥动马鞭。马蹄扬起,车轮滚动起来。 舒芳靠着车壁,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了没多久就闲不住了,对奚淼正在下的棋局好奇起来,偏偏奚淼一点眼力劲都没有,只顾着落子。 对方没有开口诚请,舒芳拉不下脸,自降身价,主动与一个小倌对弈,转而挑剔起车内的装饰来,从木料到雕饰,从窗棱到帷幔,总之就是一个字——素! “你家公主真是怪得很,舍不得花银子好好置办一辆配得上公主身份的銮驾,倒是舍得给你用贵重的清露来熏香。” 自他进入车厢后,他就注意到那清露的味道了,有雨打青竹的清新雅致,又有海南沉香的远引笃厚,久闻不腻。 这个味道太特别了,是混合清露的香味。市面上只有北市的一家铺子有货,专门供给达官显贵,一两清露卖到一两金,即便价格高到令人咋舌,依旧让人趋之若鹜,供不应求。 他妹妹从杨姑娘那儿得了一瓶,宝贝得跟什么似的,连闻都舍不得给他闻上一闻。他托了几层关系,至今都没弄上一瓶,想不到却被拿来熏洒车厢! 即便这清露来自天方,无羡作为名义上的长公主近水楼台,得来要比旁人容易得多,也不是这么浪费的,真是暴殄天物! 第368章 磨叽 不止如此。 舒芳冷睨了一眼奚淼。瞧瞧!人家头上戴的是琉璃发簪,喝茶用的是琉璃茶盏,就连消遣用的也是琉璃棋盘,他这个当朝翰林的行头,都没他这个瘸子气派! 说不上来是羡慕多些,还是嫉妒更多些,话中不觉杂糅了几分酸味,“李府不是才被抄了吗?怎么还有那么多稀罕的琉璃制品?私自隐匿,该当何罪!” 舒芳的问责可唬不住奚淼,“身为天方长公主,自然有索回私产的权利。” 毕竟,被搜出来的财物并不多,无法充实国库。想要早点打发他们走人的杨廷和,乐得做个顺水人情。 “倒是大明朝廷,见着些好东西就移不开眼了。当初清点库房,少了的财物有167件,被登记在册的只有127件,最终取回来的仅剩46件,连原先的三成都不到,而且品相全是最次的。” “不对啊!”舒芳掰着手指算起来,“登记在册的不是有127件吗?取回了46件,余下还有81件呢?” “其中46件并非清露,也非琉璃,无法说出与天方国的密切关系,没能要回来。” “还有35件呢?” “搬运的时候弄碎了。” “弄碎了???” “弄碎才好私匿啊!” 舒芳这才后知后觉,怪不得当初抄没李家的时候,一个个的挤破了脑袋想要参一腿呢,早知道他也托关系去了。 瞧瞧奚淼此刻落子的琉璃棋盘,细刻纵横十九道经纬,工艺规整,胎体厚重,棋子落在楸枰上,有金石之声。 四角以飘渺的流云为纹撑起,流动的线条感,勾勒出一缕缕仙气,似要升腾而起。 八只仙鹤穿越于云纹之间,虚虚实实,是难能可贵的三层花浮雕,手法堪称绝妙。 就算是京师的世禄之家,也没几家能凑上那么一套的,连他也要眼馋。 可惜了,落入了污秽之人的手中。 改明儿个,他一定要从无羡手中弄上一套来。如今,还是眼不见为净吧! 闭上双眼,耳边隐隐有箫声传来,哀婉的曲调越听越耳熟,“这不是你家公主的《不染》吗?”情在无言中氤氲,心在曲调中沉醉,舒芳不禁赞道,“吹得不错啊!” 奚淼没有应声,仅仅回以一记冷哼。 舒芳不明白,这人又怎么了。真是如杨慎所言,是个阴晴不定的家伙。 乐声渐渐远离,车队渐渐远去。 城门前无羡回首顾詹,隔着半座城,被林立的建筑遮挡,看不到朱红的宫墙,也看不到高啄的檐牙,只能看到光润的琉璃瓦,在日光下反射的那一片耀目的光,如梦如幻,怎么伸手都够不着。 只一瞬,黑暗在猝不及防之下笼罩下来,她的身影被城门的幽暗吞噬了。待她的视野再次恢复光明时,已是身在皇城之外了。 车轮滚滚,渐行渐远。 午膳是在一家客栈中用的,讲真,桌面上布满了刮痕,又破又旧,菜色也不怎么样。舒芳顿时不满了,“都未时三刻了,错过了饭点,就为了吃这么一顿啊?” 无羡吃得也不多,对这儿的菜色似乎也看不上眼,只是不愿承认自己的失误,“不在客栈用饭,舒大人是打算在车上啃干粮,还是找个村子蹭一顿?” “一路上那么多客栈,多的是宾客满盈的。”舒芳若是不知道也就罢了,可是他透过车窗,全都看到了,“随便找一家,肯定比这儿的好吃!” 无羡继续嘴硬道,“不是想多赶些路嘛,快些吃完上路,不然,赶不到下一个驿站了!” 舒芳怎么算,这个行程安排得都有问题。走得慢也就罢了,一顿饭还磨叽了大半个时辰,喂完人还得喂马,天黑之前铁定是赶不到下个驿站了。可是在这家客栈歇脚,为时尚早,太过耽误行程。 “还是军户出身的呢,怎么连个行程都不会安排?” “行军打仗讲究的就是一个奇变。在敌方猝不及防之下疾速突进,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在敌方严阵以待之时避其锋芒,打打太极,消消磨磨他们的锐气。若是按部就班地一步步来,早就在安营之地被人埋伏了。” 无羡说得头头是道,舒芳就是感觉哪里不对劲,“甭说你那些歪理了,就说说今晚我们住哪儿?” “自然是驿站啦!”无羡讪讪一笑,“赶一赶,时间还是能追回来的。” 舒芳可不想露宿在荒郊野外,催着无羡立刻启程。让他意外的是,传闻中比刺头还能惹事的无羡,接触下来挺好说话的,只要是合理的要求,他说什么她就应什么。头疼的是她的那些手下,太散漫了,让他们去牵马,能在马厩里磨蹭一炷香。 看着那些断胳膊瘸腿的家丁,舒芳简直无语,“怎么尽收些残疾的?” 同样瘸腿的奚淼冷冷道,“那些是因伤退役的老兵,被老将军收留,他们身上的每一道伤都是荣耀。” 舒芳没想到是这么回事,一时哑然,不好意思再责难那些老兵,只能转身去催无羡,磨磨唧唧的,总算是在申时启程了。 舒芳看着逐渐西斜的日头,纠结着,要不要破罐子破摔,在这家客栈里歇下得了。 还没等他纠结出一个结果,一声吆喝响起,车轮滚动起来。 颠簸了一个时辰,天色暗淡下来,晚膳是在车上吃的,将冻着的肉臊子简单热了下,塞入馍馍的中间。每人分到了一只,便是一顿了。 舒芳瞧着新鲜,想知道这叫什么名儿。可是车厢里只有碍眼的奚淼,真心不愿搭理他,便挑开帷幔问梨儿。 梨儿跟了无羡没几日,也是头一回见到这种吃食,哪里答得上来,一时陷入了尴尬。 一声嗤笑自车厢内传来,奚淼的嘴角挂着讥讽的笑,“舒大人不是状元郎嘛,怎么连这种粗陋的吃食都不认得?” 舒芳就等着他开口,他才能接话,“那你认得吗?” 奚淼:“……”他也不认得,但是他可不愿在舒芳的面前承认。 第369章 夜袭 奚淼端详着手中的吃食,肉夹于馍,不就是“肉夹馍”吗? 简单直白,一听就懂,正符合无羡的起名风格。 对!就叫这个名字! 舒芳觉得这名字太俗了,不过味道尚可。肉臊子里不但加了八角、桂皮、茴香腌制,还用了昂贵的孜然和胡椒调味,鲜而不膻,香而不腻,比刚才那家连粗盐都舍不得放的客栈强多了,“刚才就不该进店,吃这肉馍多好。” “再好吃的东西,天天吃也会腻的。” “但是节省时间啊!当初若是吃了这肉馍,此刻说不准就能到驿站了。” “慢有慢的好处。”奚淼加快了吞咽的速度,将手中的肉馍吃完,随即开始收拾棋盘,将棋子一粒粒归入棋盅,放入紧靠厢壁的柜子内。 最让舒芳气闷的是,他还拿出了一把锁,将柜门给锁上了。 这是把他当贼防呢! 他是谁啊?钦赐的珍品也见过不少,用得着顺他几粒棋子?要顺也顺棋盘啊! 奚淼像是听到了他的心声,下一刻就拿出了一块三尺见方的棉被,将棋盘严严实实地盖上了。 舒芳忍不住想:若是柜子够大的话,舒芳相信,他一定会将棋盘一并锁进去。 他对奚淼很无语,奚淼对他也无感,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躺下了,合上了双眸。 天才刚黑,他就要歇息了吗? 舒芳对此没意见,睡了正好,省得彼此大眼瞪小眼。他有意见的是,奚淼占据了车厢的一半位置,严重压缩了他的空间! 虽然他很想将奚淼拽起来,但是以他的修养,干不出来欺负老弱病残的事。 但是,他也不想让奚淼好过,清了清嗓子,开始吟起诗来,故意将音量提得高高的,看他怎么睡! 在两人极其幼稚的抬杠下,月亮缓缓爬上了半空。 京师的远郊算不得荒野,可也与热闹的内城无法相比。远处零星散居着几个村户,一入夜就睡下了。拮据的生活,让他们舍不得在门外挂上灯笼,一切都被埋入了夜的黑沉,仅剩下马蹄声声,还有狂躁的犬吠。 舒芳唱了半天独角戏,感到无趣,歇了声,打起了瞌睡。这会儿被吵醒,心里自然不爽:还真是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狗。平日看着闷声不响的,一旦吠起来,凶猛得很。 他正要吐槽两句,黑暗中有一只手向他伸了过来,拽住了他的肩膀,随之一股向后的力,将他拖往车厢的深处。 在车厢里的只有他与奚淼,出手的不可能是第三人。 他想干什么? 趁着天色暗沉,偷偷对他下黑手? 他也不是好欺负的,对付不了车外那些家丁,还对付不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瘸腿小倌? 攥指成拳,反手一个肘击,给了奚淼一个回击。脚也不闲着,狠狠地踩上了他的脚背,趁他吃痛挣脱了桎梏,拔腿就跑。 一口气跑到厢门口,眼前的帷幔被人从外掀开,钻入了一个小厮打扮的少年。 那人背着光,舒芳眯着眼,在暗夜中努力分辨,仍看不清他的容貌,只能从身形和衣着上判断,是奚淼的侍从,叫墨竹。 就算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他铁定会偏帮他的主子。 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一个人,身形与他差不多,梳的却是女子的发式。 是梨儿!一定是梨儿!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 她是从宫里出来的,顾大局,识大体,肯定不会让他这个少卿,在别国的车架上出事的。 “你来得正好,有人要谋害本官!”舒芳告完状,扭头转向奚淼,也不管他在昏暗的车厢中是否看得到,得意地向他挑了挑眉,等待梨儿替自己主持公道。 哪成想,梨儿一句话都没说,抿着唇,上前一步,挡住了他的出路。 什么意思? 难道她还要帮着那个贱民吗? 我去,还真是! 下一瞬,舒芳就见她拨动了手边的一个木轮。舒芳还以为是个装饰呢,原来竟是一个机关! 随着机关的开启,厢体微微颤动,耳边传来“哗啦”一声,一道帘子落了下来,挡住了唯一的出口。 那帘子非竹非苇,而是由数十根一指粗、一臂长的铜条链接而成,坚固程度不会比牢房的栅栏差。 这是要关门打狗的节奏啊! 舒芳气氛非常,“如此对待本官,还有没有王法了?” 墨竹撇撇嘴,阴阳怪气道,“舒大人的脸可真大,贼寇来袭,要谋害也是谋害的我家公主。” 纯粹是狡辩! 舒芳觉得最大的贼寇,就是奚淼那个贱民,“朗朗乾坤,天子脚下……” 舒芳说到一半,就听到震耳欲聋的响声相继响起,碰碰碰,一声接着一声。 这声音听着耳熟。去年北元大败,来使的气焰依旧嚣张,圣上为了给他们一个下马威,当众展示了火器,就是这个声音。 难道…… 真的遇到了贼寇? 舒芳悄悄往车厢内侧挪了一步,“这才刚出了皇城,他们好大的胆!” “这有什么稀奇的,”墨竹不以为然,“前阵子天方的贡品,不就是在皇城外被打劫的?动手的还是建昌侯呢!” 这次该不会也是建昌侯下的手吧? 无羡几次三番坏了他的事,肯定是将她给记恨上了,要将她置于死地。 舒芳提议,“这儿离驿站不远,快马加鞭很快就能赶到,快派人去求救吧!” 奚淼不以为意,“敢在驿站附近动手,可见有恃无恐,即便派人去了驿站也是徒劳,说不定驿站的人也被买通了,去哪儿求救无异于送羊入虎口。” 回城搬救兵,肯定是来不及的。舒芳头一回外任,就遇上了性命之忧,不免心焦,“那该如何是好?” “怕什么?”墨竹真心瞧不上这些大人,平时衣冠禽兽,人五人六的,一遇上事屁用没有,“主子说了,刚见咱们出了皇城,就被人唆使下手的,定是个傻子,没多大本事的,就是给咱们用来练胆的!” 需要练什么胆? 难道此番劫杀,还有第二波、第三波? 第370章 咋舌 舒芳越想越怕,瑟缩着身子,拖着扭伤的腿,不由地往后退。 一阵罡风蓦地袭来,舒芳扭头望向车窗,就见一道耀目的光华,划破暗如黑幕的夜空,直奔他的面门而来。 是箭!敌寇的利箭! 那道光华就是箭头燃烧的火光! 猝不及防之下,舒芳被吓呆了,一时间竟忘了躲避,木楞地站在了原地,傻乎乎地等待那支火箭的到来。 瞳孔在惊惧中放大,倒映着箭头上燃烧的火光。他甚至能感受到利箭所带来的阴冷的死亡气息,正在飞速向他逼近。 前一息,两者还有一丈之遥,下一瞬,就到达了他的跟前,距他仅有一尺之距。 那就是生与死的距离! 舒芳认命地闭上了双眼,耳边传来“啪”的一声,心脏随之一缩,腿一软,往后踉跄了一步。 预想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舒芳睁开了眼,只见那支火箭停在了他的跟前,被窗棱挡了下来。 原来箭头没扎入他的身上啊…… 舒芳拍了拍胸口,还未安抚好狂乱跳动的心脏,便感到脖颈一紧,领子被人给提了起来,拽向了车厢的深处。 “不想死,就离车窗远些。”还是中了状元的人呢,这点道理都不懂。奚淼忍不住向这傻子吼道。 舒芳瞧着厢门垂挂的铜帘,“这门帘子不错,”箭头刺穿不了,结实得很,“怎么不多做两个,将窗户也给遮上。” “遮上窗户还怎么反击?”墨竹给了舒芳一对大白眼,随即望向奚淼,双眸闪烁着期待的光,“主子,能给奴家一支火铳吗?” 对手不济,正是练手的好机会。奚淼掀开脚下铺着的羊皮,撬开一块木板,露出了一个暗层,非常浅,仅一指深,却是密密麻麻摆满了火器。 那么多的数量,无羡想做什么,踏平南赣的山寨吗? 舒芳不禁怀疑,她是故意撺掇手下将他弄伤,好将他丢在这个车厢里,借着他的身份,逃避城门口的巡检。 幸好守卫没仔细检查,不然,若是搜出了这些火器,坐在车厢里的他,铁定脱不了干系,他连喊冤的地方都没处寻。 真是忒坏了! 舒芳目露愤恨,看着奚淼取出两把火铳。其中的一把自己留着,另一把则给了墨竹。 墨竹接在手中,眼中的光芒在黑漆漆的车厢里特别显眼,就像是夜幕下探寻猎物的狼眼,透着兴奋与贪婪。 他迫不及待地装填起火药来,不用点灯,就能在昏暗的环境中,精准地将火药塞入铳膛,不撒出分毫来。看他那熟练的程度,就知道,练习的时间短不了。 可他不是莳花馆出来的吗? 他的手该是握笔作画,或是拨动琴弦才是,来无羡的身边才几日啊,画风就从清流化作了泥石流。 在舒芳讶异地目光下,墨竹将铳口塞入了窗棱的空隙间,像是计算好了似的,尺寸不大不小,正合适。 向外眺望,只见一簇簇火光,在百步之外的树丛中幢幢而动。 那是贼寇架在弓上待发的火箭。 火光不大,甚至可以说是微弱,但在夜幕的衬托下,却显得非常显眼。 “还真如主子说的,来人就是个棒槌,”墨竹嘿嘿一笑,“怕我们打不中他们似的,还给我们指路呢!” 说着,就将火绳点燃了,还不忘提醒众人一声,“快将耳朵堵上!” 梨儿第一个响应,迅速堵上了耳朵,瑟缩着身子,退到了车厢的另一边。 舒芳随着她举起手来,眼角瞄见奚淼,见他正举着火铳,透过铳杆上设置的瞄准器,照准目标。双手得不了空,自然无法堵上耳朵。 他都能做到,自己为何要失了风度,如女子般胆怯? 舒芳不想被比下去,举到一半的双手顿了顿,垂落下来,顺势抱住了胳膊。 之前车厢外传来的响动,已经够大的了,让他没想到的是,近距离的声响更是叫人震撼。 双耳被震得嗡嗡响,身子不由地一颤,如同面对雷霆之怒。 火光中倏地冲出一颗铅弹,向着窗外飞跃而出,袭向了敌方所在的树丛。 黑不溜秋的,难以判断是否打中了目标。主仆二人也不在意,收起火铳,火速清理铳膛,再次装填起火药来,准备下一轮攻击。 无羡这方准备充分,又有精良的火器,对方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对手,在绝对的火力面前,迅速露出了败势。 狗蛋发现敌寇射来的箭矢突然变少了,立刻警觉起来,“他们打算溜了。” 无羡不以为意,“一群乌合之众,溜了就溜了,留下两个活口问话就成。” “好嘞!”狗蛋嘴上应得好好的,手下一点都没留情,给对方的阵营扔了一个火药包。 一声炸响,将对方最后一丝抗击的念头轰成了齑粉。赏金什么的都不要了,保住小命才最重要。 小玉儿兴奋地撒开四条腿,甩下它的狗僚,独自冲了上去。 就它那细脖子细腿的,像是特意给敌寇送狗头去的。 宰不了人,还宰不了一只狗吗? 好歹不是空手而归,不是? 抱着这样的心思,一个贼寇放慢了脚步,将箭搭在了弓上。刚瞄准,手便抖了下,箭头随之掉落在了地上。 好歹也是刀口上讨生活的杀手,自然不可能被蠢萌的小玉儿给吓到,真正吓到他的,是小玉儿身后的巨大黑影。 形如狮,猛如熊。 似山精,如鬼魅。 这还怎么打? 他的脊背不由地佝偻下来,朝着那黑影,一声“大仙饶命”抖抖瑟瑟地喊出口。 可惜他遇上的不是真仙,而是无羡养的獒犬黑子。别看它平日温顺得很,经常被无羡当作大号抱枕,枕着它睡。但是对于生人,它却有着强烈的敌意,更何况还是袭击它家主子的生人。 想求饶?没门! 露出尖锐的獠牙,黑子就向那人扑了过去。那人还傻乎乎站着,不敢反抗,闭上了眼,念诵起了文殊菩萨的心咒来。 文殊菩萨的坐骑,便是一只金毛犼,形象上与黑子有几分相似。难道他觉得,能够借着菩萨的神威,驯服黑子吗? 第371章 人仗狗势 无羡被逗乐了,觉得那人有些意思,如此敬神怕鬼,居然做了杀人的买卖。 不过…… 倒是可以利用一下。 她让狗蛋从黑子的爪下,将人给救了下来,带到了面前。 舒芳见战局已定,彻底安全了,胆子也大了起来,从车厢里跳了下来,也来到了无羡的跟前,当着俘虏的面理了理衣衫,亮了亮象征官阶的补子,沉声道,“本官乃鸿胪寺少卿,从五品。刺杀朝廷命官可是杀头的死罪,还不速速老实交代,是谁派你来的?” 若是忽略了他瘸着的腿,只看那张沉着的脸,倒是有几分官家的威仪。 那人虽成了俘虏,还是谨守着杀手的操守,梗着脖子,做出一副视死如归的架势,“要杀要刮,悉听尊便!” “真是不打不老实!”舒芳冷冷一笑,“来人,将他绑去锦衣卫的诏狱,将所有的狱具都过上一遍,看他还如何嘴硬!” 在普通人的眼中,锦衣卫的诏狱等同于阿鼻地狱,有去无回。 那人自是怕的,却更怕来自雇主的报复,祸及家人,只能紧咬着牙关不开口。 “何必如此麻烦,本公主这儿就有擅长审讯的人才。”无羡扭头对马哲道,“把你的看家本领都使出来吧!” “是!主子!”马哲领了命,来到那人的跟前,抓起他的左臂,往上一掰。只听得一声脆响,待马哲松手时,他的手臂无力地垂落下来,竟是被掰扯脱了臼。 那人疼得直嚷嚷,连冷汗都淌下来了,见马哲又抓向了他的右肩,强而有力的五指如同鹰爪,扎入他的肉中,速速求饶,“大人高抬贵手!小的愿招!” “还不快招!”马哲捏着他左肩,一个用力,疼得那人再次哼哧一声,脱臼的肩膀却是复了位。待那股子劲头过去后,肩上的疼楚倒是消失了。 那人抹了把额头的冷汗,垂首道,“道上规矩,拿钱办事,不能过问缘由,更不能过问顾主的身份。” “看来还不老实。”马哲抬起脚,踩在了他脚踝上三寸之处。 他是练过功夫的,不比常人,这一脚下去用了十成十的劲道,竟是将对方的小腿硬生生地给踩折了。 这还不算,踮着脚尖来回转了两圈,碾上了他的伤口。 撕心裂肺的疼痛,自小腿处传来,那人倒吸了一口凉气,再次告饶,“大人饶命!小的老实交代!” 这一回,他的声音要多恳切,就有多恳切,“小的没骗大人,道上的规矩确实如此。只是这一回的雇主出手委实阔绰,足足给了五百里黄金,可见这趟买卖不好做。小的不放心,特意留了个心眼,偷偷跟着那雇主,见他……见他进了……” “进了何处?”马哲在那人的伤口上又补了一脚。吃痛之下,那人老实交代道,“见他进了建昌侯的宅子。” 舒芳忿忿道,“即便有私怨,建昌侯也该以国事为重。”皇城之外劫杀外使,岂不是要挑起两国纷争?“本官这就上报朝廷,绝不能就此作罢!” “激动什么,还不知道这贼寇说得是不是真的呢!”无羡向黑子招了招手,向那人介绍道,“这是本公主所得的神兽,不但有文殊菩萨坐下的金毛吼之威,还有地藏菩萨麾下的谛听兽之能,能辨世间善恶,能断话中真伪。” 黑子听不懂这些,只当是主子在夸奖它,乐呵呵地裂开了嘴。一口獠牙露出来,看着怪吓人的。 它迈着威武的步子,一步步走到了那人的身边,在他的身上嗅来嗅去。 那人跪在地上,脖颈就暴露在黑子的嘴畔,无比清晰地感受着它的鼻息,喷洒在他的肌肤上。 鼻息虽是温热的,却叫他遍体生寒。 之前,狗蛋踢了他一脚,他才乖乖地跪了下来。此刻倒是对黑子恭敬得很,对着它双手合十,连连求饶,“大仙饶命!小的知错了,小的老实交代,雇主进的不是建昌侯的宅子,而是杨阁老的宅子。” 既然都交代了,索性交代了个彻底,“那人说了,若是有人被逮住了,就报上建昌侯的名号,定然不敢将小的如何。到时候,她自会想办法将小的给救出来。” 一旁的舒芳咽了口口水,今夜这个瓜有点大,得让他有些消化不良。 “雇主长得如何?”无羡问道。 “那人戴着帷帽,看不到脸,小的实在不知道,只听得声音,挺好听的,像是个年轻的小姐,最多不过双十年华。” “她身上的穿戴可认得?”无羡又问。 “她穿着对襟袄裙,领子及袖口镶貂皮,外面裹着正红色的料子,小的说不上名,一看就是极好的,上面绣着的牡丹像真的一般。” 舒芳听着,怎么那么像是杨慎妹妹的穿戴呀!前两日他被授予鸿胪寺少卿一职,找杨慎探寻关于无羡的消息,恰巧见过他妹妹一眼,当时她身上穿着的,就是这么一身行头。 坏了坏了,她该不会是为了姜同知争风吃醋,想要除了无羡这个情敌吧? 舒芳禁不住摇了摇头,没想到平日看着温婉贤淑,内心竟是如此歹毒,啧啧,怪不得圣人都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无羡从那人口中,再也问不出什么来了,将记好的供词给他画了押,扭头对奚淼道,“替本公主捉笔,书写国书一封。本公主刚出皇城便遭刺杀,若无优良的武器傍身,性命堪忧,影响到两国的邦交就不好了。” 无羡摸着下巴,踱步思忖着,“到时候,将贼寇的供词与国书,一并交给杨首辅。鸿胪寺的办事效率太低,直接去杨府送信,务必尽快将信交到他的手中。” “你傻不傻?”舒芳真想戳戳她的脑门,将她给戳醒,“你把证据交给了杨首辅,岂不是给了对方毁灭证据的机会?” 无羡:“舒大人认为,当如何做?” 舒芳:“自然是呈交大理寺啊!” 无羡:“大理寺敢接手这案子?” 第372章 同甘共苦 舒芳:“……”但凡是个长脑袋的,还真没人敢接手这个案子。一来杨首辅位高权重,不想得罪了他;二来若是坐实了杨首辅的罪名,便是承认了大明官员谋害友邦公主,可是会引发外交纠纷的。 “人证呢?”舒芳指着被俘的贼寇,问无羡,“你打算怎么处理?” “物证都不要了,人证也就不用留了,将人绑了,交由杨首辅一并处理了吧!” 这个人情,无羡送得够彻底的。 舒芳第一次发现,这个出了名的刺头,也有深明大义、顾全大局的一面。 这么想着,不觉向她瞧去,目光中带着几分探究,想要看个清楚,她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她却给他留下了一个背影,打算上马启程了。 心可真够大的啊! 倏地,目光触及一滩殷红,在她那身孝衣的映衬下,显得触目惊心。 舒芳惊呼,“公主受伤了?” 无羡茫然,“没有啊!” “怎么没有?你衣服上都染血了。” 无羡顺着他指的方向,摸向了身后,指尖感到了一抹湿意,不大,只得指甲盖大小。收回手一看,已然染上了血迹。 她有没有受伤,自己会不知道? 今夜交战隔着好一段距离,贼寇的血又不是高压水泵,根本溅不到如此之远。 她身上的血,又是从何处来的呢? “主子怎么了?”柴胡闻言,急冲冲地跑了过来,看了眼无羡流血的位置,把正在收拾火器的马哲喊了过来。两人一左一右,将无羡架了起来。 无羡无语,“你们这是做什么?我又没受伤,能自己上马。” “上什么马?”柴胡摆出了大夫的架势,“病人就该有病人的样子。” “我哪有什么病啊!”无羡已经琢磨出根由了,凑近柴胡的耳边,小声道,“我就是葵水没干净,只是小事。” “疾病无小事。”之前主子痛经时,他了解过主子的情况,往日只消五日葵水就该结束了,这回已经延迟到了第八日,非常反常,肯定是那日在浣衣局受了寒,得好生调理,不然容易落下病根。柴胡无视了她的抗议,将她强行塞入了车厢。 身处荒郊野外,用于消肿止血、辟秽利窍的行军药材备了不少,用于女子调经的却是一样都没有,索性药食同源,烹饪用的老姜可以拿来将就一下,弄了一碗红糖姜水。 他也是个实诚人,煮了整整一块老姜。为了让药效完全释放出来,还将老姜切成了碎末子。 无羡一口喝下去,就觉得喉咙火辣辣的,像在烧似的,差点喷了出来。 “你这是要谋害主子我啊?”一边说,眼泪一边哗哗地往下流,忍都忍不住。 柴胡将无羡搁下的药碗,重新递回到了她的跟前,“良药苦口利于病。身为病人,没有挑剔的资格。” “凡事过犹不及。”无羡伸出手,将药碗推回给柴胡,“昔日神农氏尝遍百草,方才能够察辨咸苦之味。作为医者,你也该尝尝这姜水的味道。” 不就是一碗姜水嘛,喝就喝! 柴胡端起药碗,扬起脖子,一口干了。上一瞬还是豪气凌云的架势,下一瞬就脸色骤变,双唇抿不住了,破开了一条缝,将入口的姜水全都吐了出来,吐完了还止不住地咳嗽,将脸都给咳红了。 无羡打开身边的抽屉,取出一盒糖果,挑了一粒,塞入了柴胡的嘴里,“这下,你可体会到了我刚才的感受了吧?” 柴胡含着糖,仍难以祛除口中的那股子辛辣,一张脸皱得同包子上的褶子似的。 舒芳看着他那副窘样,忍不住笑了起来,被他冷眼扫过,“深寒露重,易感风寒。舒大人也来一碗姜水驱驱寒吧!” 舒芳尬着脸,推脱道,“我又不是女人,喝什么姜水。” 无羡眯起眼,笑得像是只使坏的小狐狸,“还是喝一碗比较好。”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嘛。 舒芳算是秀才遇到兵,只能认了栽,不过,他也不会让奚淼白白看笑话,装作好心地提醒道,“奚馆长体弱,也该喝上一碗,暖暖身子。” 相互捅了一圈软刀子,车厢里的四个人全都喝上了呛人的姜水。 舒芳皱紧了双眉,抿一小口姜水,嚼一粒糖果,方才将老姜的那股子辛辣给压下去,“情之一字,最为难解。想不到啊,京师第一闺秀,也会由爱生痴,由爱生嗔,由爱生恨,做出这般的糊涂事来。” 无羡从上到下,仔细打量了他一眼,啧了两声,“就你这个脑子,都能考中状元,大明堪忧啊!” 舒芳在内心翻了个白眼,懒得同她口舌之争,他关注的是今夜的刺杀,“难道雇主不是杨姑娘?”那会是谁?莫非其中还有蹊跷,“是建昌侯想要嫁祸给杨首辅?” 建昌侯算不得什么,但是他身后站着的人,却不得不让人重视。 那可是太后啊! 这是否意味着,杨首辅在朝堂的威望让太后开始忌惮了,想要将他除去? 此番动作,是否预示了朝堂即将动荡,内阁会重新洗牌? 舒芳越想越惊,忽觉额头一疼,被无羡的食指重重地弹了一下,“你想到哪儿去了?建昌侯嚣张惯了,天不怕,地不怕,用得着嫁祸他人?” 舒芳被弄懵了,“到底是谁雇的杀手?” “当然是杨姑娘咯!” 舒芳还以为会有新的嫌犯呢,想不到绕了一圈,还是杨姑娘啊! “既然你与我的想法一致,为何要鄙夷我的论断?” “你只看到了事情的表面。”无羡将事情掰扯给他看,“从俘虏的口供看,这事是杨姑娘做的。她既有杀我的动机,也有雇佣杀手的财力。” “那还有什么问题吗?”舒芳问道。 “当然有,杨姑娘是闺阁女子,鲜少出门,你有想过,她是如何和杀手联系上的?” “……”舒芳还真没想过这一点,仔细琢磨下,倒也不是难圆其说,“杨姑娘办不到,并不能说明别人办不到,她可以找手下去做啊!整个杨府总不会全是庸人吧?” “杀手肯定是别人替杨姑娘找的,放眼整个京师,也就她没长脑子,跟蛐蛐似的,经不起挑唆,就急不可耐地对我下口了。” “谁是背后的主使?” “我要是知道,还坐在这儿?早就杀到人家的老巢去了。”糖吃多了,无羡觉得嘴里有些腻,从果盘里取了一把咸口的椒盐瓜子。 舒芳都想喊她“姑奶奶”了,“人家都派杀手来了,危如累卵,你还有心情嗑瓜子?” “急什么?我不是向杨首辅写了国书,以他女儿的事作为交换,向他讨要了使用武器的权利吗?有一整车的火器在,无需担忧几个蟊贼。” 哪来的一整车火器? 之前马哲等人在收拾东西时,舒芳也在现场。倒不是他有心窥视,而是作为这次陪访的总负责人,敦促他们干活。 他可是看得清清楚楚的,装上马车的只是些普通的生活用品和药材。即便每辆马车都如他所坐的这辆一般设有暗层,为了不被人发现,暗层设得极浅,就这点空间能藏下多少火器? 除非…… 舒芳挑开帷幔,探出脑袋,往后瞧去。夜幕笼罩之下视野很差,只能看到个大致的轮廓。 不过,已经够了。 舒芳数着身后马车的数目,一二三四五六,加上他所坐着的这辆,一共是七辆马车。 这个数字不对啊! 他记得出鸿胪寺的时候,明明只有六辆的,“怎么多出来了一辆马车?” “你记差了吧,本来就是七辆啊!”无羡道。 “是啊!就是七辆。”奚淼跟着附和。 十岁时,就能一字不差地背下四书五经,舒芳的记性可不差,不会记错的。 “绝对多了一辆马车!” “听说,人在受到惊吓之后,记忆容易出现混乱。”无羡扭头问柴胡,“有没有恢复记忆的药,给舒大人开两贴。” 柴胡随即补刀,“人脑非常复杂,记忆不是那么好恢复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毒攻毒!” “攻毒”是假,对他“下毒”是真,他们这是想要让他彻底失去记忆呢! 看着无羡加大了手上的力度,舒芳觉得,自己就像是她手中的瓜子,只听“啪”的一声,外壳碎裂,让他不禁打了个哆嗦。 识时务者为俊杰! 舒芳赔着笑脸道,“本官想起来了,就是七辆!”至于多出来的那一辆装满火器的马车,反正于他们有利,无羡不愿说,舒芳也就不追问了,如今问题的关键是,“保护你的人就这么点,如若再遇上两拨劫杀就危险了。本官得立刻上报朝廷,调拨一支精锐护卫保证你的安全,绝不能让你在大明境内出事。” 不然,不但会与天方交恶,在其他友邦眼中的形象也会大打折扣。 “那个杀了我爹,还想杀我的人,在朝中必定有着不小的人脉。”无羡担忧,“若是让他的人混入护卫之中伺机下手,岂不是更加危险?” 有道理啊! 舒芳越想越不放心,“如今步步危机,南赣又乱,你还是别去了。” “父仇不报,何以生为?若是我俩易地而处,舒大人,你会为了保命,放弃父仇,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逃跑吗?” 站在大明的角度,舒芳自然是希望无羡这个麻烦尽早离开大明,但是看着无羡微微泛红的双眸,他不忍心开口了。 即便失去了帝王的宠爱,失去了父亲的庇佑,她也没有像寻常女子那般自怨自艾,甚至还能为了父仇奋不顾身,拿自己做饵。 说起来,也是不容易了。 但在家国大义面前,个人的私怨又算得了什么呢? “回天方吧!你爹在天之灵,也不希望你为他以身涉险。” 无羡将剩余的瓜子,扔回了果盘里,拍了拍手上残留的碎屑,“舒大人,我们谈个合作吧!” “什么合作?”话题切换得太快,舒芳有点反应不过来。 “您是江右人,南赣盗乱持续了那么多年,受苦的都是您的同乡,甚至同族,你也想为他们做什么吧!” 舒芳将身子坐正了几分,目露严肃,“你想怎么做?” “南赣盗贼如此猖獗,必有官员与之勾结,官官相护,朝廷无论派谁前去,都无法将贼寇剿灭干净。只有我,与朝中各方势力均无瓜葛,而且,也只有我有这个胆量敢去南赣闹腾。” “你要我怎么做?”舒芳没有自称“本官”,用的是“我”,说明他抛开了官务,仅以私人的身份,与无羡谈论此事。 “首先,关于我的任何事,都不能向人透露,即便亲密如妻子也不行,除非是我故意想要透露出去的事。” “这个没问题。”舒芳一口应下。 “其次,我要你与我演一出双簧,我演黑脸,你演白脸,打入敌人的内部,暗中借用你在江右的人脉关系,打探出与贼寇勾结的官员信息。” “然后呢?你还能杀了他们?” “有何不可?官场上的那些龌龊事,你见得太少吗?那些贪官污吏为了私利,违背了为官之道,以百姓为鱼肉,靠着得来的钱财,谋得更高的职位。他们走得体面,却留下了一个千疮百孔的江右,只有江右人自己心疼。” “收集到他们的罪证后,可以交给大理寺断夺。”一个女子,总是喊打喊杀的,不太好。 “建昌侯劫掠贡品一案,不是也交到了大理寺吗?三司会审,铁证如山,结果呢?还不是走了一个过场罢了。即便你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拿到了罪证,他们也能靠着贿赂逃过制裁,甚至东山再起。他们付出了多少贿财,到时候,又会加倍地从百姓头上搜刮回来。这是你想见到的吗?” 舒芳蹙着眉,仍觉得此事不妥,“南赣大半个官场都可能牵涉其中,你爹带了那么多兵马去,不也是折在那儿了吗?” “所以你作用的至关重要,有你给我通风报信,我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373章 赣州 别的都好说,只是演戏这一块,舒芳真的不擅长。 无羡鼓励道,“这一路长着呢,可以慢慢学。我还有一个小游戏,你可以在这个小游戏中寓学于乐,轻松掌握演戏的诀窍,以及如何辨别信息的真伪。” 这个小游戏的名字,就叫做狼妖杀。 自从学会了玩法,舒芳便上了头,天天拉人攒局,玩得不亦乐乎,演技直线飙升。 至于刺客,再未出现过。一路风平浪静,让舒芳差点都要忘了这一茬。直到过了武昌,盗贼渐渐多了起来。 几番劫杀之下,就连从未接触过火器的舒芳,都成了一个娴熟的火铳手,蜕去了书生的羸弱,多了一股锐气。 …… 二十日后,终于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赣州。 一个小男孩蹲在地上,可怜巴巴地盯着酒肆门口拴着的狗,津津有味地啃着一根骨头。 看到一个衣着华服的男子向他招手,他的双眼一亮,噌的一下就站了起来,滴溜溜地跑了过去。 大了好几号的衣服,几乎盖过了他的膝盖,像个大麻袋似的,套在他的身上,更显得他身材的瘦弱。 向他招手的是舒芳,看着他可怜,从怀里掏出荷包,掏出了几个铜板。 小男孩伸出手,脏兮兮的,同个幼年版的小济公似的。他没有接舒芳递来的铜板,而是在他毫无防备之下,将他的整个荷包都给抢过去了,得手之后转身就跑。 舒芳觉得自己的一颗好心喂了狗,不行,不能就这么算了,非得追上他,给他一个教训不可! 要打入敌人内部,首要的保命本事就是逃跑。待舒芳的扭伤好了后,无羡每日让他随着车队练习步力。 舒芳安逸惯了,刚跑上两步就想偷懒。无羡才不给他这个机会呢,悄悄在他的身后挂了一串肉干。 小玉儿瞬间化作了最尽职的监工,跟在他的身后。只要他慢上一步,爪子就会招呼上去。 舒芳不傻,马上就发现了端倪,扯下身后的肉串,全都丢给了小玉儿。可是小玉儿得了肉串,还是追着他不放。 为什么啊? 难道是因为它觉得,他还偷藏了肉干吗? 舒芳顿感冤枉,朝它摊开手掌,表示自己身上真的没有肉干了,但是小玉儿还是死命追着他。 这蠢狗,简直没法同它沟通! 舒芳认命了,踏踏实实地练习步力。别说,一段日子下来,效果真不错。 从前他出门都是坐轿子的,用两条腿,自己走完两条街都嫌累得慌。而现在,连续跑个三四里都不带喘气的。 小孩子腿短,速度没有成人快,追上他还不是小菜一碟。结果人是逮住了,却不老实,想要挣脱他的桎梏。 小孩子的力气能有多大,抓住了舒芳的手指,掰了几次都没掰开,发狠了,“快放开我,不然小爷给你好看!” 抢了他的荷包,还敢向他耍狠? 舒芳将拽住小男孩的手,收得更紧了,“我倒要看看,你打算怎么给我好看?” 小男孩的脸上,露出与他年龄不相符的凶恶,张开嘴,咬在舒芳的手腕上。 这一口咬得真够狠的,幸好隔着衣服,不然肉都要被他咬下来了。 舒芳吃痛,下意识地松开了手,让小男孩趁机逃脱了。跑之前,还向他做了个鬼脸。 舒芳从没吃过那么大的亏,若真让那小男孩这么跑了,怎么咽得下这口气。也顾不得平日里维持的形象了,甩开膀子,拔腿就追。不一会儿,就与小男孩拉近了距离。 眼看着又要被追上了,小男孩索性不逃了,躲到了一个壮妇身后。收起脸上的凶恶,挤出两滴泪水,换上一副可怜的表情,“我不小心撞到了那位公子,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已经道歉了,可他还是追着我打……呜呜呜……” 嘿!真相是这么的吗? 竟然敢倒打一耙! 看来他不仅是个小偷,还是个小骗子! 舒芳还没来得及辩解,被那个壮妇迎面啐了一口,“看你仪表堂堂的,怎么连小孩子都欺负,还是不是人了?” 舒芳抹去了脸上的口水,耐着性子解释道,“我没欺负他,是他抢了我的钱!” “嗳看你才是个强盗呢!”又有一个汉子插了进来,将手中的锄头砸在地上,“嗳家的地,就是被你这种人给强占了去。都是上好的肥田啊,一亩地就给了一两银子,简直就跟白抢没什么两样!嗳爹不肯,就被打成了重伤。家里能当的都当了,还是没能将嗳爹给救回来……” 舒芳觉得冤枉,“占你田的又不是我!” 可惜没人听他的辩白,反而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申讨他的队伍。 “为了让田界看着规整些,嗳家的地也被豪绅夺了去。有冤没处伸,反而要赔着笑脸做了佃户,给那帮龟孙子种地!” “去年遭了洪水,嗳家的田被淹了,连下锅的米也没了。管事的带人来收租,但凡值点钱的都给搜刮走了。” “抢些东西算什么?嗳家的闺女还被抢走抵债了呢!可怜哟,如花似玉的年纪,本打算给她找户好人家的,却给糟蹋了,再也没能见上一面。” …… 都是一群可怜人,舒芳不打算同他们一般见识,只要揪出那个偷钱的小男孩,真相自然就能明了了。 小男孩生得矮小,四周又围了七八汉子,一挡,就将他的身影给挡住了。舒芳踮起脚,仍没瞧见他,只能找之前护住他的那个壮妇,“偷我钱的孩子呢?快把他交出来,不然你就是帮凶!” “怎么?威胁嗳?”那妇人双手插腰,往前逼进了一步,“欺负完一个孩子,还要欺负嗳一个妇人?” 又一个汉子帮腔道,“别以为穷人就好欺负了,今天,就让你瞧瞧穷人的厉害!” 在他的煽动下,周遭的看客纷纷举起了拳头,向舒芳挥了过去。 舒芳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了。三十六计,还是走为上计! 头一件事,就是用双手抱紧了他的脑袋。照狗蛋的说法,“断手断脚都不打紧,”说到这儿,目光还向奚淼所在的位置瞟了一眼,那位就是最好的例子,瞧瞧人家,即便坐在轮椅上,依旧活得还像个大爷,“若是脑子被打傻了,这辈子就真的完了。”主子还能将他留在身边吗?想想也不可能啊! 这话遭到了奚淼的白眼,但是舒芳却深以为然,以一个标准的“抱头鼠窜”姿势,冲出了围殴他的人群。 不过,对方可没那么轻易放过他。他在前面跑,一帮子人在后面追。追了整整一条街,待拐入了一个僻静的小巷后,所有的人才停下了脚步,放弃了追逐。 糟了!中计了! 这是一条死巷,巷子的尽头是一面青砖砌的高墙,墙边站了七人,排成了人字形,像是早就埋伏好了的。 人数与刁民相等,不算多,但是一个个腰间挂着利刀,手上还牵着狗,呲牙咧嘴,一看就不是好对付的。 而舒芳,颇有几分狐假虎威的架势,从腰间抽出一把折扇,得意地扇了起来。 带头的刁民,就是拿着锄头的那个汉子。别看他长得人高马大的,胆子却不大,一看情势不妙,锄头都不要了,拔腿就跑。 一路跑回了巷子口,就不敢跑了。狗蛋蛋带着六个人,将巷口堵了个严实。 人手是对方的一倍,又是经过训练的,轻轻松松就将人给拿下了,用绳子栓在一起,像是一串螃蟹。 舒芳回到马车的时候,身上还留着几个脚印,好不狼狈,看着无羡就来气,“你忽悠我,让我施舍那个小家伙,害得我荷包都被抢了,还被一群刁民追着打。你倒好,与奚淼在这儿品茗!”真是太过分了! 无羡取了个空盏,给他倒了一杯茶,“我不是派狗蛋去接应你了吗?” “你还说呢!”舒芳将茶一口灌下,给自己压压惊,“要不是我机灵,看到了狗蛋给我的暗号,让我往巷子里跑,你就见不到我安然回来了。” 每次特训完,舒芳都是这般傲娇地抱怨的,直接被无羡无视了,“这是你出师前的最后一次试炼,琢磨出什么名堂了吗?” 舒芳放下茶盏,坐直了身子,“那个小东西,别看他可怜,就是个偷儿。拿着锄头带头闹事的汉子,多半是同他一伙的,还有三个在人群里起哄的,一个驴脸孤峰鼻,一个狗眼吊梢眉,还有一个眉头有粒痣,都与锄头男有眼神交流,打我的时候也是下手最狠的。至于那个壮妇,”舒芳摩挲着下巴,“虽说护住了小东西,但没有动手打过我,应该就是个局外人。” “有长进。”无羡赏了他一块龙井茶糕。 这是把他当成小孩子哄呢! 舒芳撇撇嘴,最终还是接过了那块茶糕。别说,用上品的龙井磨成的茶粉,色泽青翠淡雅,入口之后,清新的茶香瞬间溢满齿间,味道真心不错。 无羡:“你有一点说错了。” 舒芳:“什么?” 无羡:“那个妇人也是他们一伙的。” 舒芳:“有何依据?” 无羡:“小男孩躲在她身后的时候,将荷包悄悄交给她了。如此一来,即便你逮住了小男孩,只要没能从他身上搜出荷包,就没有抓他的证据,最后还是得放了他。” “真是狡猾。”舒芳将最后一口茶糕咽下,问道,“你抓了那些人,打算如何处置?” “自然是依法论处了。”无羡答道。 “你费了那么大的劲,就为了抓几个刁民?”舒芳觉得,这不像是无羡的风格。 “我要用他们来钓大鱼。” “就是一群刁民,能钓什么大鱼?” 无羡没有回答他,而是话锋一转,“听说过马贼吗?” 这有什么可问的,就算没听说过也能猜得出来,将字拆开来解释,不就是“骑马的贼寇”吗? 奚淼憋着笑,斜睨了他一眼,“所谓马贼,说的是上马为贼,下马为民。” 舒芳明白了,“你的意思是,那群刁民就是藏在市井的贼寇,他们同作乱的贼匪是一伙的?”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贼匪之间,大多是有联系的。顺藤摸瓜,即便抓不到杀害我爹的那伙人,抓几个普通的贼匪,为民除害,也是功德一件。” 车轮停止了转动,无羡向舒芳挑了挑眉,“府衙到了,帷幕已经拉开,该是我们表演的时刻了。” 迎接无羡等人的,只是个年老的仆役,眼角布满笑纹,看着挺和善的,佝偻着背,恭敬地行了一礼,“恭迎天方长公主大驾,下榻之处早已为您准备好了。” 无羡四下扫了一眼,连一个穿官服的都没见到,挑眉问道,“你家大人呢?怎么不来迎接本公主?如此怠慢,是看不起我天方吗?” “公主误会了,”老仆役解释道,“大人公事繁忙,正与巡抚大人商讨平寇的事儿,真心不得空。” “呵呵,”无羡冷笑一声,“如此鞠躬尽瘁,为何在他的治理下,赣州城内依旧匪寇横行?” 老仆役的笑容僵在脸上,“赣州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哪来的贼寇啊?” “巧了,本公主一进城,就撞上了一群匪寇。”无羡让狗蛋将人提了上来,“人,替本公主转交给你家大人,好好审问,他们与南赣的贼寇必有勾结。” 老仆役打量了他们一眼,讶然道,“看着就是些普通的百姓,其中是不是有误会啊?” “本公主说是贼寇,就是贼寇,还能冤枉了他们不成?”言毕,无羡懒得再与他辩驳,“本公主乏了,带我去下榻之处。” “是!”老仆役不敢再多话,急忙安排人手,将抓获的匪寇押去牢房后,便给无羡等人带路。 安置无羡的是四堂西跨院,镂花的木格窗棂垂着如雾的白纱,装饰得极为雅致。 老仆役介绍道,“这儿原是小姐们的居所,木格雕饰,瓦檐镂花,是府内最为雅致之处,特为公主腾了出来,还望公主能住得舒畅。” 第374章 分工 “幸苦老人家了。”马哲取了一个银锞子,赏了老仆役,“公主连日奔波,乏了,有事的话咱家再麻烦您。” 老仆役得了赏钱,喜笑颜开,“公公客气了,有事尽管吩咐。” 待老仆役退出去后,舒芬找了个位置坐下,摸了摸桌上的茶壶,不冷不烫,温度刚好,便提了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赞道,“还是咱江右的茶,茶香馥郁,甘醇润喉啊!” 奚淼还道是什么好茶呢,探头一瞧,茶色低闷混浊,茶汤也不够清透,不用尝就知道,这是去年的陈茶了,冷嗤一声,“就你会拿来当宝贝!这个赣州知府也是够怠慢的,至今连个人影都没出现,倒是个大忙人!”最后三个字被他有意加重了语气,讥中带讽。 “可能真的忙呢!”舒芬压低了声音,小声道,“据可靠消息,横水、左溪、桶冈三寨接连被灭,仅剩浰头山一处久战不下。赣州作为战事的补给点,知府邢珣绕必然忙得脚不沾地。” 无羡的指尖叩着桌面,“赣州如此重要,贼寇到了生死存亡之际,必定会派细作前来。赣州中的各大官员就交给你了,没事与他们作作诗、喝喝酒、吐吐苦水。将之前特训的内容全忘了,就照你平日的样子来。切记!不能急功近利,以免露出马脚,激起他们的防备,即便套出了话,也未必是实话。” “放心吧!”舒芬拍着胸脯保证,“绝对将他们有几个外室都给你套出来!” “那就看你的了!”无羡瞥了他一眼,继续分配任务: “何关,你暗中联系张允龄,从他那儿获取赣州的情报。 “马哲,你借着公事多去同知署、经历署逛逛,以你的眼力,筛检出行迹可疑的吏目。 “柴胡和梨儿,你俩分别负责府中的仆役和丫鬟,打听下最近两个月,府中可有新添的?有没有欠债、好赌、病重、急需用钱的?或是近来发了一笔横财? “狗蛋,你让留在城外的一队人,扮作沦为盗贼的流民,混迹市井之间,摸清最近赣州来了哪些生面孔,城内又有哪些贼窝。其中再挑几人混入牢房,将今日抓住的那群人盯紧了,尤其要注意谁去探过监。” 大明最出名的探子,便是出自厂卫。 “这些布局,不会是你从厂卫那儿雪来的吧?”舒芬望向马哲,想从他这个前东厂一家的脸上看出些端倪。 马哲浅笑,“奴婢只是个掌刑,从未管理过探子。”言下之意,这些皆是出自无羡的部署。 “人人都有分工,你给奚淼安排了什么?”舒芬本就看他不爽,自然见不得他得空。 “他啊……”无羡坏坏一笑,“不是说我好养面首吗?他就是我新收的面首。”转眸望向胡勒根,“而你则是我的旧人,使劲地给我闹腾。将后院的火烧得旺旺的,才好将心怀不轨的人给引出来。” 胡勒根扮过牧民、扮过乞丐、扮过盗贼,从未扮过面首,双手紧张地绞在一起,生怕耽误了主子的大事,怯怯地问,“小的……要做些什么?” 无羡道,“你什么都不用做,只要露出一副失落的样子,由着奚淼闹腾就行了。” 奚淼一个冷眼扫过去,“公主的意思是……奴很会闹腾?” 无羡哭笑不得,“这是你自己说的,我可什么都没说啊!” 奚淼瞬间进入角色,当场就闹腾起来,吵着要吃茶糕。 这本不是什么稀罕的物儿,街上就有买,但他嫌弃人家用的茶粉太次,不够香,要胡勒根亲手磨出来的。 胡勒根只能乖乖去了厨房。 厨房烹饪用的茶叶,也就比路边的茶肆好上那么一丁点,哪能入得了奚淼的眼? 胡勒根又去找老仆役,“给公主备着的茶叶,您还有吗?” “公主要喝茶吗?”老仆役问道。 “不……”胡勒根摇了摇头,眼帘半垂着,遮住了好看的蓝眸,显得有些怯懦,“是奚公子,他挺喜欢的,说是要磨成茶粉做糕饼。” “请随老奴来。”老仆役在前引路,带着胡勒根来到了供用库,从货架上取下了一个紫砂净水坛,坛上贴着一张纸,纸上写着“庐山云雾”。 打开盖子,一股馥郁的香味扑鼻而来,正与之前堂间喝到的一模一样。 只是茶色失了翠意,略显暗沉,显然是去年的陈茶了。 胡勒根不由地蹙起了双眉,“有没有今年明前的新茶?” “有,您等着。”老仆役将手中的陶坛放好,又打开边上的一个。 这回,茶色是翠了,但是样子不对。原先那个是条索状的,还有许多白毛。而此刻的这个,是扁平型的,再看坛上的标签,写的是“攒林云尖”,果然是不同的两种茶。 胡勒根喃喃道,“这不一样啊……” 老仆役表示无奈,“刚才的坛子您也看到了,茶只剩小半斤了,而且都是陈茶。您要新茶的话,就用这一坛吧!” 胡勒根愁了,“这攒林云尖,我听都没听过。奚公子最是嘴尖,让我没法交代啊……” “别看此茶名声不显,却非人莳,而是天生地养,生于森林苍苍、秀雾茫茫的云居山上,吸取精华,饱食云雾。”老仆役竖了个大拇指,“真真是好茶。” 胡勒根难以决断,“要不……两种茶您都给我一包吧,我去问问奚公子。” “好嘞!”老仆役取出桑叶纸,分别将两种茶叶包好,递给了胡勒根。 一炷香后,胡勒根又来了。因为跑得急,有些气喘吁吁的。他将之前拿去的两包茶叶还给了老仆役。 “那位奚公子都没瞧上?”老仆役问道。 胡勒根悻然一笑,取出一张纸,递给他,“这单子上的茶,有今年明前的吗?” 老仆役眯着眼,扫了一遍,只见纸上罗列着:婺源方茶、麻姑云雾、上饶白眉、洪州鹤岭…… 全是出了名的好茶,啧啧,真是什么出名挑什么。平民百姓一生未必能闻上一闻,就被他用来做糕点,真是够奢靡的。 胡勒根见他没反应,细声探问道,“一个都没有吗?” “有!有!”老仆役将清单还给胡勒根,找出了装着麻姑云雾的坛子,抱了下来,给他包了二两。 胡勒根谢过,拿去厨房磨粉去了,足足磨了一下午。 经过这么一番折腾,府中人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位奚公子,不好伺候得很。 另一边,梨儿等人也将府内的人摸了个七七八八,“邢知府有四位姑娘,这院儿原先就是她们住的,如今同几位姨娘搬去了郊外的庄子暂住,只剩夫人一人留了下来,料理事务。此外,知府还有两位公子,尚未及冠,在濂溪书院进学,也未住在府内。” “江右的好书院多的是,依邢知府的地位和人脉,怎么不送去白鹿洞书院,那儿可是天下书院之首!再不济,也能去白鹭洲、鹅湖、豫章啊!”舒芬道。 “白鹿洞之所以如此出名,是因为它是朱子的道场……” 马哲刚开了一个话头,就被舒芬打断了。他可是江右出来的进士,在他面前谈论江右书院,岂不是关公面前耍大刀嘛! “白鹿洞不但是朱子修复的,其学规也是朱子修订的。而白鹭洲、鹅湖、豫章,也曾由朱子多次莅临讲学,并立有祠堂,以示敬意。” 对于这些书院,舒芬如数家珍,但他没不了解的是,“赣州知府邢珣绕,是巡抚王守仁一手提携的,而王守仁倡导的是心学,被宣扬朱子道学的四大书院所不容,所以就把公子送去了王守仁修复的濂溪书院。” 濂溪书院的重建,是在舒芬高中之后,他不知情也在情理之中。他忍不住啧了两声,“听说那邢珣绕,为了筹备平寇的物资,经常忙到深夜。我还道他是赣州官场的一股清流呢,原来也是个谄媚逢迎之辈,竟拿自家儿子的前途来讨好上峰。” 这些在官场上,都是见怪不怪的了。无羡并没在意,她注意到的是“心学”,这个她在前世上学的时候学过,还留着些印象。书上不是说,心学是王阳明创立的吗?难道说,“王守仁是王阳明?” “阳明是王巡抚的号。”马哲道。 “这你都不知道?”舒芬白了无羡一眼,鄙夷之情不言而喻。 无羡干笑了下,言归正传,“赣州其他的官员呢?这两天你接触下来,有无可疑之人?” 舒芬摇了摇头,“南边战事吃紧,他们还在歌舞升平,一个个纸醉金迷,钱像花不完似的,一定收了贼寇不少好处,该把他们都抓起来才是。” “就没有让你瞧得上眼的?”无羡问道。 “前都御史李士实倒是不错,”舒芬叹了声“可惜”,“他看不惯官场腐败、国君昏聩,愤而致仕了。” “自圣上登基以来,政令多出自内阁。治理不善,也该找内阁才是。”无羡对何关道,“你联系下张允龄,好好查查那个李士实,看他都与那些人往来。” 舒芬看不下去了,“你偏袒圣上,看李士实不顺眼,我能理解。但是,你也不能是非不分啊!” “我可没那么小气。”无羡解释道,“你想想,那群贼寇都是些什么人?全是对圣上有不满,对有朝廷有怨怼的,不正与李士实一路的吗?如今他又要来拉拢你了。” 无羡见他一脸的不认同,又道,“是与不是,试了便知。从今日起,你将他人的邀约全推了,只会那个李士实的,多向他抱怨下你这个状元郎是如何的怀才不遇,对圣上和朝廷如何的不满,还要被我这个荒银无度的公主调戏,看看他是如何反应的。” “若是他并无不轨之心呢?”舒芬问道。 “你说如何?” 听狗蛋等人说,无羡厨艺一绝,舒芬早想尝尝了,这不,机会自己送上门了,不客气道,“我要你亲自下厨,给我做一桌子好吃的!” 奚淼冷哼一声,“公主这是在教你如何识人呢,你还蹬鼻子上脸了!” 舒芬摇着头,还真蹬鼻子上脸了,“输赢之间,总要有个彩头。” “若是你输了呢?”无羡问。 舒芬不认为自己会输,但是彩头总是要出的,“要不……我给你做一桌菜?” “你做的菜能吃吗?”不是奚淼看不起他,像他这样的读书人,信奉的是“君子远庖厨”,连盐长什么样都不一定见过,更别说是生火炒菜了。 无羡倒是觉得,让一个不屑于下厨的人来炒菜,是一件挺有意思,不,是挺有意义的事,于是一口应下,“好!” 赌约就此成立。 何关也没闲着,除了完成无羡交代的事情,还找狗蛋夜夜攒局开赌,一个做庄,一个揽财。 狗蛋和何关都是赌场的老手,骰子是专门练过的,想摇几点就摇几点。 手头是否宽裕,还有什么比在赌桌上,最能看得清楚的? 何关挑了几个急着用钱的,让他们赢了几回。有他们做活招牌,参与赌局的仆役越来越多。 羊养肥了,就可以薅毛了。 输钱的人多了起来,都想着翻本,于是找到何关,向他借钱。 何关也不要他们签什么字据,只要用好东西来换就成。 若是他们没有好东西,怎么办呢? 这个不用担心,输钱的人都是经过何关精挑细选的,肯定有好东西。 这不,一个家生子将何关悄悄拉到了一边,神秘兮兮地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布包。 打开一看,是串珠串。 那珠串的质地非常特别,既非珊瑚,也非玛瑙,而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玉石,宛若孔雀羽毛上的斑点,绿得璀璨,绿得耀目。 何关目露不屑,“这玩意儿不值钱。” 那家生子急了,“这可是从我爹那儿摸来的,您看看这成色,这水头,小姐戴的头面都没这漂亮,怎么会不值钱呢?您别是想压我的价儿!” “哟!居然还知道水头!”何关嗤笑出声,“不是所有好看的东西都值钱的,还要够珍贵。你手里的叫青琅玕,原是一种药材,跟琥珀差不多的价儿。不信的话,你去药铺问问。” 家生子看何关说得信誓旦旦,不再怀疑,“您说,给个什么价吧!” “十两。” “才什么点儿?小姐打根银簪子,也不止这个价儿。” “嫌少?你去当铺吧,能给你当个七八两就不错了。” 对于这一点,家生子是信的。之前就有人嫌何关开的价太低,去当铺问过价,对比下来,确实不及他的高。虽说也没能高多少,能多一个铜子也是好的。 第375章 疑点 见何关要走了,家生子急了,忙不迭将他唤住,“十两就十两。”换了钱,两眼泛着光,又回赌桌上去了。 何关嘴角勾起,小心收起了珠串,这会儿拿来给无羡献宝了。 舒芬见惯了好东西,哪里瞧得上这青琅玕,“你也是个大掌柜,怎么还如此小家子气,拿这种货色来哄骗你家主子。” “舒大人误会了。正是因为这珠串不及珊瑚、玛瑙珍贵,少有人佩戴,才更容易寻觅源头。”何关笑着从袖筒内取出一张写满字的纸,“这份是狗蛋收集的赣州大户被盗的物品清单,其中正有青琅玕珠串一串。” 无羡核对了下,确实是赃物,“这是从哪儿得来的?” 何关答道,“府内的一个家生子,他的父亲您还认得呢,正是第一日接待您的那个老仆役。” “有些意思。”无羡将珠串还给了何关,“这东西太扎眼,若是被那老仆役发觉,东西被他儿子顺出来了,必会提高戒备,再想从他身上得到线索,就难了,想办法将东西还回去。” “小的明白,明日就让那个家生子赢些钱,让他将东西赎回去。” 奚淼见何关立了功,也来献宝,“奴这儿也有件稀罕物,给公主献上。”说着,拿出了一个荷包。 这荷包是用上好的妆花杭锦做的,上面的竹纹栩栩如生。 舒芬探颈去瞧,之间封口的绳子缓缓解开,露出了一片苍翠。 舒芬大失所望,还以为是什么宝物呢,“这不就是你前日拿来问我的茶叶嘛!连名字都不认得,还是我告诉你的,这是阳岭茶。” “但是,装茶叶的坛子上,写的却是庐山云雾。”奚淼道。 “庐山云雾和阳岭茶,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是绿润多毫、香凛持久、醇厚味甘,但是前者声名赫赫,后者名不见经传,价格也是天差地别。一些无良的商家,就会用阳岭茶充当庐山云雾来卖,你们这些北方人被人蒙骗也不奇怪,其实,想要分辨并非难事。” 舒芬故意卖了个关子,端起架子,等着奚淼向他请教,可是奚淼没接他的茬,而是道,“舒大人对阳岭茶如此熟悉,必然了解其产地。” 那还用问吗,“阳岭茶自然是产自阳岭的。”舒芬道。 他这不是白说嘛! 这般的白痴,奚淼懒得搭理他,向胡勒根使了个眼色,让他接了他的话茬,如此也可在无羡面前分些功劳。毕竟,能发现茶叶中的问题,胡勒根功不可没。 江右茶叶以庐山云雾最为出名,用它来招待宾客最是体面。凡是讲究些的人家都会备上一些,本地的高官更不例外。 那日胡勒根找老仆役要茶叶,发现装着庐山云雾的坛子里只剩下了小半斤。看着不少,但对娶了一妻三妾、生了二子四女的知府而言,连自家人都不够分的,更别说是招待客人了。 而且这茶,还是隔了一整年的陈茶。主子是瞧不上眼的,用来招待宾客更是失礼。照理,应当及时换成今年刚上市的新茶才是,可是那老仆役未作添置,而是购置了麻姑云雾。 虽说麻姑云雾也是好茶,但是比起庐山云雾来,还是要差上一截。 老仆役为何不愿添置庐山云雾呢? 是收不到茶吗? 怎么可能! 借着知府的名头,江右本地的茶商还不尽力巴结着他,他想收什么样的茶叶收不到? 那就只剩一种可能—— 就是他不愿收! 至于为何不愿,这就是胡勒根想要弄明白的事了,于是他将茶叶带了回去,请教奚淼。 奚淼是开楚馆的,庐山云雾是馆内必备的茶,每年都要购置不少,熟悉得很,一看就知道胡勒根取来的是假货。 家有仆役欺上瞒下,鱼目混珠,中饱私囊,不是什么稀罕的事儿,墨竹就干过。 但那老仆役为何不继续以次充好呢? 除非…… 是他办不到了! 冒充庐山云雾的茶并不好收,今年他没能买到新的,又怕换了别的茶,会让主子看出端倪来,索性就搁置了,换上了同为云雾的麻姑茶。 问题来了,什么样的茶是知府家的仆役都买不到的呢? 这种茶并非名茗,奚淼从未见过,就找了江右土生土长的舒芬来认,果然,他一眼就瞧出了名堂。 这茶是产自阳岭的,“阳岭位于横水。” 胡勒根这么一说,舒芬立刻就想通了其中的关窍,“横水不是被匪寇所占吗?今年年初刚被剿灭,老仆役的茶必然是去年从匪寇手中得来的。如今横水茶田在剿匪中被毁,没了新茶,老仆役想补也补不上了,于是就剩了这些陈茶。” 无羡之所以选择赣州知府的府邸入住,就是因为这儿是当初李霸将军的落脚地。说不定就是这老仆役为了这些好处,暗中给匪寇报了信,最终害得李霸将军在横水剿匪中出了事。 之前他怎么没想到呢? 明明他才是对江右最了解的那个,白白便宜了奚淼那个讨厌的家伙,让他得了功劳。 “看来这个老仆役的疑点不少啊!”无羡对何关道,“你手中的青琅玕珠串也不用还回去了,直接动手,将老仆役连同他的儿子一起抓了,不怕问不出来匪寇的消息。” 舒芬觉得不妥,“这儿毕竟是知府府邸,你抓了人家的仆役,问起来,如何解释?” 这还不简单? “就说那老仆役与匪寇勾结,被发现了,于是带着儿子匆忙跑路了。”无羡重新接过何关递来的青琅玕珠串,“贼证也到手了,还怕知府不信?” 若真不信的话…… 呵呵,无羡冷冷一笑,那只能说明这个知府也有问题,一并抓起来就行了! 因为是秘密抓捕,人在精,不在多,不然闹出大动静来,反而容易坏事。 无羡从身手最好的几人中,点了马哲、狗蛋和胡勒根三人,带上柴胡配置的强效蒙汗药,等到三更敲过两刻,就出发了。 趁着夜色,一行人绕过巡逻的家丁,摸黑到了老仆役的居所,屋里点着灯,昏黄的光透过窗棂,投射在了地上。 无羡等人观察了好一会儿,没有在窗棂上见到半个人影。 奇了怪了,除非人睡下了,不然窗纱上总会透出人影的。 若是睡下了,又为何不将灯熄了呢? 难不成…… “屋里没人?”这话不是胡勒根说出来的,而是向无羡打出的手势。 无羡没在意:有没有人,进去看了就知道了。 她竖起了两根手指,指向了屋门,下达了“进屋”的指令。 狗蛋领命,蹑手蹑脚地摸到了门边,蹲着身子,透过门缝往里瞧。 视线一路畅通无阻,并没被门闩阻碍。 可见门没落闩。 狗蛋没胡勒根想得那么多,还因省了撬门的麻烦,心里偷着乐呢!站起身子,猛地发力,推开门冲了进去。 无羡等人跟在他的身后,跑了没几步,就被他挡住了去路,就见他像根柱子似的,傻愣愣地站在屋子的正中央。顺着他的目光瞧去,老仆役歪着身子,倒在了桌边,双眼瞪得都要凸出来了,脸色暗沉发紫,脖颈上印着红红的指印,明显是被人给掐死的。 马哲探身摸了摸他颈部的动脉,已经没了脉搏,但是体温尚在,“人刚死没多久。” 狗蛋一脸无辜地举起双手,“人不是我杀的啊!” 无羡怎能不知,人是要留着审问的,别说他没有杀人的理由,就算有,他们是前后脚进的屋,他也没有杀人的时间。 怎么就那么巧呢? 他们刚到,人就死了。 “不好!”无羡的心中顿时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中计了!快撤!” 一行人刚退出屋子,迎面就撞上了老仆役的儿子,走路打着漂,被两个人架着,像是酒喝多了。 但是他的脑子还是清醒的,一眼就认出了狗蛋,眉眼间的笑意顿时散去,推开了扶着他的朋友,踉踉跄跄地上前一步,质问道,“不就是欠了你些钱嘛,等我手气好了,连本带利还你便是,还能欠你不成?你怎么找到我爹这儿了!” 得!这是以为狗蛋是来要赌债的! 这下尴尬了,人一进屋就能见到他爹的尸体,即便狗蛋如同张平那般能言善辩,也解释不清了。 要不…… 干脆将他们全灭口得了。 反正一共就三个人,胡勒根、马哲和他,一人解决一个刚刚好,这样就没人知道他们来过了。 这般想着,狗蛋索性与老仆役之子唠嗑起来,“赌桌之上,有输有赢,指不定明天你就能翻本了。” 他的眉眼之间虽然含着笑,眼底却是一片冰凉,右手背在身后,悄悄向胡勒根和马哲打起了手势。 无羡也看到了,但她不认同狗蛋的做法。 此事绝不简单! 怎么就那么巧了,他们刚见到了老仆役的尸体,他的儿子就出现了? 说不定还有后手。 所以,绝对不能贸然将老仆役的儿子及其朋友灭口,不然就真的说不清了。 众目睽睽之下,无法开口叫狗蛋停手。 怎么办? 情急之下,她蓦地伸出手,一把揪住了他的耳朵,将他给拽了回来,瞪着他道,“都出了人命了,还有心情谈论赌钱的事?快去把知府叫来!”既然瞒不住了,索性主动报案,以示清白。 老仆役之子见她神情严肃,都闹到了要惊动知府大人的地步了,不像是在开玩笑。 他扫了四周一眼,没见一个是躺着的,都是大活人啊,到底是谁死了呢? 一个怀疑闪过他的大脑,他的酒刹时醒了大半,匆匆忙忙地跑进了屋子。 转瞬之间他又冲了出来,一把拽住了何关的领口,痛楚与愤怒交织在一起,让他的双目染上了一片赤色,如同一只受伤的凶兽,对狗蛋吼道,“欠你钱的是我,一人做事一人当,你、你怎能害了我爹!” “我没有!我进去的时候,你爹已经没气了。就你欠的那点钱,你爹能还不上?我有必要杀了他吗?” 狗蛋的解释,仔细琢磨的话,还是挺有道理的,但是老仆役的儿子被仇恨蒙蔽了双耳,一个字都没听进去,“走!见老爷去!”他家老爷是全赣州最大的官,办案刚正不阿,一定能为他爹做主的。 老仆役之子的两个酒友,忙不迭上来,看着像是来劝架的,实际上,却在不经意间缠住了狗蛋的双手,让他无法反击老仆役之子的拳头。 狗蛋在明面上的身份,同他们一样,都是仆役,又是暂住在府上的,没权利管到他们的头上。 再说了,他家主子也就是借了一个公主的名头,而且还是个听都没听过的小国的公主,老爷连客道都懒得同她客道,他们又何必将她当回事儿。 而老仆役就不同了,有如他们的长辈,是自小看着他们长大的。小时候给他们吃过糖,长大后他们也请他吃过酒,两者的亲疏之别显而易见。 两人一边帮着老仆役之子拉偏架,一边扯着嗓子,大声连呼,“狗蛋杀人啦!” 仆役们的居所紧邻着,隔音的效果也没主人房的好,很快就有人闻声而来。 全都是自己人,听了两人的简述哪有不信的,一个个义愤填膺起来,叫骂的叫骂,动手的动手。 场面变得混乱起来,越聚越多的人将无羡与其他人冲散开了。有几个不老实的,伸出了咸猪手,想要趁乱揩油。 胡勒根和马哲原本是帮着狗蛋的,此刻也顾不得他了,冲出了人群,一左一右护在了无羡的两侧,抓住那些咸猪手,狠狠一折,给了他们毕生难忘的教训。 被孤零零留下的狗蛋,一人扛下了几乎所有人的仇恨,拳头如雨点一般,不停地落在他的身上。 即便他夏练三伏,冬练三九,练出了一身腱子肉,在一群人的围攻下,也没讨到半分好处,没多久就被打得眼冒金星了。 幸好无羡带着胡勒根和马哲,分开了暴怒的人群,冒着被打的危险,从新挤了回来。 第376章 成子 即便三人一起,与狗蛋分担伤害,也不是长久之计。 无羡的目光移到了老仆役之子的身上,手按在了刀柄上,一寻到破绽立刻出手。 只见一道冷芒闪过,无羡的短刀已经架在了他的脖颈上,对着围攻的人群大喝一声,“全都住手!不想他死,就给我后退十步!” 老仆役就留下这么个儿子,为了他的安全,众人只能收起了拳头,乖乖照办。 一个黑脸络腮胡的壮汉,长得跟李逵似的,指着无羡的鼻子道,“你这个恶毒的女人,杀了成子他爹还不够,连他儿子都不放过。快放开成子,老爷马上就到了,到时候没你的好果子吃!” 说曹操,曹操到。 只见六七个仆役,簇拥着一个男子而来。那人年过不惑,蓄着飘逸的长髯,身着绯色的常服,卓立鸡群。 不用问,一定是知府了。 无羡放下了刀子,放开了成子,重重推了他一把,将他推到了黑脸壮汉那边,对着知府道,“您来得倒真是及时啊!”明明早就到了,见她的人被围着打,就是迟迟不现身,非得等到她动刀子了才出场。 知府没有查证,就定了她的罪,“纵容恶仆杀人,按大明律:造意者斩,从而加功者绞,不加功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谅你身为天方之人,不习教化,不沐圣德,本着宽惠仁厚之意,免去死罪,但是活罪难逃。收拾行囊,明日就离开赣州,回天方去吧!” 一通恩威并济,不就是想要赶她走吗? 没门! “知府大人有何证据,说是我的手下杀的人?”无羡反问。 “那么多人、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你还想抵赖?”黑脸壮汉道。 “所有人都是在出事后才出现的,并没有亲眼目睹行凶的过程,不足为证。”无羡反驳。 “大半夜的不睡觉,来我爹屋子做什么?”成子问道。 “……”这个无羡真没法解释。 说是因为珠串,发现了老仆役与匪寇之间的勾结。那便是彻底弃了这条线索,无法顺藤摸瓜,继续往下查了,叫人可惜。 说是因为陈茶,感到被怠慢了,来找老仆役算账的。这不是给人送去现成的杀人动机,被人诟病吗? 成子见她不答话,以为她心虚了,逼近一步,继续质问道,“我爹死的时候,就你们几个在场,不是你们杀的,是谁杀的?” “……”无羡要是知道答案,早去拿人了,还需如此憋屈吗? 此刻再多的辩白也是苍白的,无羡懒得白费唇舌,甩锅道,“那是知府该查的事,还请大人早日破获此案,还本公主一个清白。” 言毕,将短刀插入了腰间,带着狗蛋等人走了。 她走得如此理直气壮,倒是没人敢拦了,但是民愤难平,一个个指着他们的背影,嘴里骂骂咧咧的。 回到四堂的西跨院,早已等得不耐烦的舒芬,兴奋地迎了上来,目光不住地往他们身后探,“老仆役和他儿子呢?怎么没逮回来?” 狗蛋气闷道,“别说了!说来就一肚子气!” “怎么了?”舒芬见他的手,一直捂着右脸。之前在院子里,光线暗,看不清。如今进了屋子,亮堂了,就见他的手掌边缘,露出了些许红印子,“被人打了?” 一路上遭遇的几番劫杀,让舒芬见识了狗蛋的实力,能让他吃那么大的亏。 莫非…… “那个老仆役是个高手?” “不是。”马哲悻悻道,“我们被人设计了,到的时候老仆役刚断气没多久,被人当成了杀人凶手。知府念在两国邦交,没有抓捕我们入狱,但是赣州却是待不得了,让我们明日就走。” 线索明明就在眼前了,却要被人赶走了,舒芬不甘心,“我去找知府谈谈。” 无羡没拦他,因为她清楚,去了也没用。但是,人总要撞了南墙才会死心。 果然一炷香之后,舒芬就蔫蔫地回来了,更让他郁闷的是,西跨院的灯全熄了,不等他回来就睡下了。 靠!他那么奔波,到底是为了谁啊? 正主都不急,他急个什么劲! 谁爱管谁管去,反正他是不管了! 舒芬甩了下衣袖,也去睡了。 翌日,府里的仆役全都留意着西跨院,可是无羡等人一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该干嘛干嘛。 眼看着日头西斜,再不走就走不了了。有好事者找到了墨竹,试着探问口风,“你们今日不是要走吗?怎么不见你们收拾行囊啊?” 墨竹将手中抱着的被子挂在竹竿上,一边用藤拍拍打,一边答道,“我们不走了。” “老爷都发话了,他可是言出必行的。你们若是硬赖着不走,惹怒了老爷,将你们赶出去,里子面子全没了不说,到时候天黑下来,连个落脚地都找不到,说不定还会遇到匪寇呢!” 墨竹不以为意,继续拍着被子,“公主已经同知府谈妥了,不会赶我们走了。” 好事者又去找成子,成子正跪在他爹他爹的身边守灵呢,心里本就悲切,被人一挑拨,哪里忍得住,噌的一下就从蒲团上爬了起来,跑去找管事的。 管事的解释道,“老爷吩咐下来,你爹的案子另有疑点,天方公主作为嫌疑人,还走不得。” “还能有什么疑点?昨晚不是已经定案了吗?我爹一条人命,难道就这么白死了?” 管事的念他丧父,劝了几句,见他一句也没听进去,性子被磨完了,找了个借口脱身走了。 成子越想,心里越是难平。但他不敢去找老爷,便从柴房摸了一把柴刀,就去找事主。 一口气冲去了西跨院,在庭院里见到与面首嬉笑的无羡,顿时怒从心中起,化作了一团火焰,腾腾地往上窜,将他的双目都给染红了。霍地抽出了藏在后背的柴刀,对着他俩冲了上去。 狗蛋翘起嘴角,牵动了浮肿的脸颊,看着有些凶恶,活脱脱一个话本中的恶霸。 好小子,昨天打了他好几拳,最气人的是,拳拳都往他脸上招呼,害得他被何关嘲笑了一整天! 丢了那么大的脸,狗蛋还想找他报仇呢,没想到他自己主动送上门来了。松了松肩膀,一个箭步就迎了上去。 昨夜他被人污蔑是杀人凶手,不敢全力反击。不然伤了人,岂不是更加遭人诟病?此刻没了忌讳,还不放开来打。 论起单打独斗,好吃懒做的成子哪里是狗蛋的对手,仅仅一个照面就落了下风,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狗蛋也不急着拿住他,昨夜他被打了几拳,如今一一还给了成子,而且还是加大了力度的。 欠了别人的,还的时候总要加点利息,不然多失礼啊! 才一盏茶的工夫,成子就被揍成了一个猪头。他爹的仇也不敢报了,扯着破裂的唇角,就要求饶。 刚喊了一句,就见一道黑芒朝着他的面门射来,落入了他的口中,舌尖瞬间弥漫着一股子药味。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他想要呼喊,哪成想却起到了反作用,那玩意儿反而顺势落入了他的喉咙。 他的双手被狗蛋反绑着,动弹不得,急红了脸,拼命地咳嗽,想要将它吐出来。可是来不及了,那玩意儿已经顺着吼道滑入了胃囊,吐不出来了。 那玩意儿是从无羡那边射来的,一堆人中只有她的手做出了弹射的动作,一定是那个恶毒的女人下的手! 急切与愤怒交织在一起,成子恨不得挣脱桎梏,冲上去,狠狠地揍她一顿,“你给老子吃了什么?” 无羡嘴唇微动,淡淡道,“毒药。” 只两个字就让成子大惊失色,有如一只被逼入了绝境的兔子,乱了阵脚,慌乱地喊道,“我不信!” 无羡冷冷一笑,让狗蛋放开他,“你用力按下乳下四寸的期门穴,就知道本公主是不是在骗你了。” 成子不懂穴位,瞎摸了好一阵,突然一股钻心剜骨的痛楚袭来,明明没用多大的力,却如同挨了全力一击,疼得他倒吸了一口凉气,想不信都不成了。 怕到了极点,反而冷静了下来。他撸了一把脸,问道,“你想做什么?” “我想杀你,就跟捏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我没有必要跟一个将死之人撒谎,你爹不是我杀的,害死你爹的,是你从你爹那儿偷来的一串蓝色手串。” 成子听了就来气,“照你说的,还是我害死我爹的?” “那串手串可不简单,是匪寇打劫富户得来的赃物,而你爹用来敷衍本公主的陈茶,也只有匪寇所占的茶田产得。其中的关联,你不会想不明白吧?” 这不是明摆着的嘛,他爹能得到匪寇打劫的赃物,能得到匪区茶田的茶叶,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爹与匪寇有勾连! 他爹确实贪财了些,靠着采购之便刮了不少油水,那也是因为他不成器,想攒些棺材本。但是背主的事,是万万不敢做的。 成子不愿意相信,不住地摇头,“不、不可能……你骗我,我爹不会与匪寇勾结的!” “你爹藏了多少好东西,没人比你更清楚了吧?这些东西都是哪儿得来的?你就没有怀疑过吗?” “那是……”成子想说是主子赏的,但他骗不了自己,那些东西他从未见过哪位主子佩戴过,根本就不是府上的。 “你爹死后整理遗物,那些东西还在吗?”无羡又问。 成子茫然,这段时间他尽顾着悲伤了,就连寿衣的购置,灵堂的摆设,都是忠叔帮忙搞定的。 似乎…… 真的没再见到过那些东西了。 “昨夜,我本想找你爹询问匪寇的情报,谁料晚了一步。匪寇留在府上的眼线,看到你将珠串给了何关,怕事情败露,先下手为强,杀了你爹灭口,将所有的赃物都拿走了,清理了证据。你家老爷就是查明了这些原由,才洗清了本公主的嫌疑,让本公主继续留在府上查明匪寇的眼线。为了不惊动对方,你家老爷没法说清原由,希望你也不要声张出去,不然,杀你爹的凶手逃走了,想要再抓就难了。” 信息量有些大,但成子还是听明白了,点点头。 “本公主的爹你也认识,就是前阵子住在府上的李将军,他也是因为匪寇而死的。本公主与你有着相同的杀父之仇,本公主希望你能帮助我,查明藏匿在府内的匪寇眼线。” 他们有着相同的敌人,帮无羡就是帮他自己,不成问题,但是他也不傻,“公主给我下毒,太没诚意了吧!”如今可是无羡有求于他,腰杆子不由地硬了起来,“先把我的毒解了,别的再慢慢谈!” “不成!”无羡一口否决,“你太不济事了,刚才狗蛋打了你一顿,你就求饶了,连你爹的仇都不敢报了。若是被匪寇抓住了,还不是什么都招了?不但坏了本公主的事,连你爹的仇也没机会亲手报了。这毒药还是留在你体内的好,好时刻提醒着你,有着比性命更重要的事要做。以后每隔七日,本公主会将缓解毒素的药给你,等到匪寇被抓,你爹大仇得报,便是彻底解毒之时。” 这么一说,成子的斗志被激了起来,当然,心里对无羡还是有些怨恨的,但是小命拿捏在这个恶毒女人的手中,敢怒不敢言啊…… 成子就是个普通人,想要他探寻匪寇的情报,不被人看穿,还需掌握一些细作的技巧。这不,又有修理成子的借口了。 狗蛋搓了搓手,摆出一副师长的架势,亲昵地搂住成子的肩膀,将对未来毫无所知的成子带了下去,进行强化训练。 待他俩彻底消失在视线里,舒芬的好奇心再也忍不住了,迫不及待地问无羡,“你给那个仆役吃的,究竟是什么药啊?” 无羡从怀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观音瓶,从中倒出一粒黑色的药丸,正是与之前喂给成子吃的那种一模一样。 第377章 忠叔 “你要不要来一粒?”无羡问道。 谁没事吃药啊? 而且还是毒药! 舒芬才不要呢,脑袋立刻摇得同个拨浪鼓似的。他以为无羡会将那粒毒药倒回瓶子里,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她竟然趁着自己不备,丢入了他的嘴里。 那可是毒药啊!!! 会吃死人的!! 玩笑不是这么开的!!! 舒芬被吓坏了,抓着脖子,拼命地咳嗽,原本白皙的一张脸,被他咳得通红通红的,仍然没能把毒药给咳出来。 他……会不会中毒啊? 立马想到之前提到的期门穴,在什么位置来着? 对了!乳下四寸! 舒芬在胸口寻觅起来,找准位置按了下去。 完了完了! 疼的! 他还没入阁拜相呢,不会就这么英年早逝了吧? 对了!还有解药! 面对舒芬急切的讨要,无羡答得没心没肺,“这种药,哪有解药的?” “你不是答应那个仆役,七日给一回解药,等事成之后再给他彻底解毒的吗?” “那是唬他的。” 这回彻底完了…… 舒芬的脸垮了下来,见无羡打开了瓶塞,又从里面倒出了一粒。 这一回,她没有再喂他吃,而是丢入了自己的嘴里,有滋有味地嚼了起来,好似吃的不是毒药,而是蜜饯一般,“其实味道不错的。” 舒芬:你爱吃,吃一瓶都没问题,别拉上他啊!他找谁惹谁啦? 看着舒芬都快哭了,无羡忍不住笑了起来,“不逗你了,喂你吃的不是毒药,而是补药。” “你骗我!”舒芬不信,“我摸过期门穴了,疼的,而且只有那一处疼,别的地方都不疼。”补药能有这个效果吗? 无羡解释道,“那是因为你的肝不好,平日要少喝酒,让柴胡给你抓两剂疏肝散,透邪解郁,疏肝理脾,包好!” “那仆役呢?他的肝也不好吗?”舒芬问道。 “可不是!你看他面色萎黄,唇舌淡白,打架的时候筋脉拘急。劫持他的时候,我还搭过他的脉,脉象弦细,是典型的肝虚症状。而肝不好的人,按期门穴就会疼。” “原来是这么回事。”舒芬松了半口气,又问,“那你喂我吃的,到底是什么啊?” 无羡道,“是柴胡给我配的乌鸡白凤丸。” 听着不像是毒药的名字,名字还有些耳熟,像是在哪儿听到过。 舒芬努力回忆着,突然想到小时候见他娘吃过。 那不是女人吃的吗? 刚好了些的脸色又变成了菜色,虽然不用死了,心里却是别扭得很。他可是纯爷们啊,不知道吃了会不会变得娘气。 找了个借口回了屋,舒芬一口气给自己灌了三壶水,跑了两趟茅房,只盼着能够冲淡些药性。 …… 另一边,好事者一直盯着西跨院的动静,见成子鼻青脸肿的回来了,免不得要上前关心一番。 “那个女人太欺负人了,掐死了你爹不说,怎么还把你打成这样?”忠叔道。 成子立刻警觉起来,想到之前狗蛋罗列给他的嫌犯标准,第一条就是: 谁爱挑是非,谁就可疑! 成子对此深信不疑。想拿他当枪使的,能是什么好东西吗? 他揉着肿起来的脸,故意晒出了自己的惨相,照着狗蛋教他的话,说道,“我去找了周管家,周管家也不管。就因为她是个狗屁小国的公主,就不让我们说理了?” 他才突击训练了一个时辰,演技拙劣,幸好他的脸被打成了猪头,五官挤在了一块儿,即便表情处理得不到位,也看不出端倪来。 “你爹在的时候,给周管家孝敬了不少的好东西,两人称兄道弟的,如今人走茶凉咯!”忠叔叹息一声,“周管家见老爷都避让着西跨院住着的那位,知道是个不好得罪的主儿,为了讨好她,不但检举了你爹,说他贪墨了采买的费用,还要将你赶出府去呢!真是翻脸不认人了!” 别看平日里,成子在外面路子挺广的,进进出出的时候总是前呼后拥的,被人“成哥”长、“成哥”短地喊着。 他自个儿心里跟个明镜似的,那可不是人家真心把他当成哥,而是将他的主子当成了爷,他的地位自然水涨船高了。 没有了老爷,他什么都不是。 这些年来,他的吃穿用度都是府上的,老了还有老爷养着,不必为银子发愁,常常刚领到月钱就花了个精光,荷包里根本存不住钱。倘若离开邢府,别说是住的地方了,连一日三餐都没了着落。 这一回,他不是照着狗蛋给的剧本演的,而是真的怕了,焦急地抓着忠叔的衣袖,“叔!您可是从小看着我长大的,您不帮我,可没人帮我了啊!若是被赶了出去,我只能去街上要饭了。” “别急!看在你爹的份上,我也不能不管你。”忠叔拍拍他的肩,“我这张老脸还是有几分面子的,已经向周管家替你求过情了,好说歹说,才让你留了下来。不过,想要留着原先那份肥差,是不可能的了,从今日开始就去三堂值夜吧!” 定下心后,成子对忠叔的疑点,又多了一条:谁对他示好,谁就可疑! 要知道,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性。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看看他这两日的境遇,就是最好的例子。 昨日老爷替他出头后,来嘘寒问暖的人络绎不绝,如今知道无羡不用被赶出去了,一个个唯恐对他避之不及,好似他带着晦气似的。 成子是个泼皮,自然是不信“人性本善”那套论调的,看人也是多往坏处想的。 忠叔为什么要冒着得罪西跨院住着的那位的危险,拉下脸来帮他说话? 图什么呢? 平时向他示好的,不是想从他这儿蹭吃蹭喝的,就是托他办事的。 忠叔管着南边的一片租佃,逢年过节,送礼的排成了队,络绎不绝。全是些土产,有自家养的鸡鸭、地里挖的田螺、上山寻的鲜笋、下河捉的泥鳅,还有炸的鱼饼、榨的茶油、磨的豆腐、打的麻糍、蒸的糖糕……多得数都不清。不收还不成,人家会以为他要涨佃租。 自家的东西都吃不完,忠叔会惦记蹭他的?想想就不可能。那么结论只剩一个:忠叔想找他办事的。 可是他啥也不会啊,只会好吃懒做,好逸恶劳。原先倒是有些人脉,随着他爹的死,也都断了,怕是指望不上了。 忠叔能找他办什么事? 正想着,忠叔拍了拍他的肩,语重心长道,“你爹给你取名‘成’字,就是希望你能有所‘成’。三堂是老爷处理公务、接待贵客的地方,得脸的机会多。好好干,翻身指日可待。” 忠叔见他脚下一踉跄,及时伸出了手,将他给扶稳了,三分责备中夹杂着七分关切,“多大的人了,还如此冒冒失失的,高兴坏了吧?” 成子点点头,脸上堆着尬笑。他哪是高兴的,明明是慌的。他感到自己被推入了火坑,浓浓的危机感涌上心头。 府内的寻院分作三班,每班四个时辰,晚班自三更开始(21点),主子早睡下了,露脸是别指望了,夜深人静的,倒是挺适合监守自盗的。忠叔这是要他当内贼啊! 成子在心里把那个老乌龟骂了个狗血淋头,表面上还得觍着脸道了谢,“等下个月我领了月钱,给叔打酒喝!” 底头哈腰地将人送走,成子想着晚上要熬夜,打算先睡上一觉,养精蓄锐。可是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 稀里糊涂中,听到一慢两快的打更声,一个激灵从床上跳了起来。 完了,三更了! 第一天巡夜就迟到了! 中班的伍长因为他,没能准时下班,将他当作龟孙子一般,狠狠地训了一顿。 也算他脸皮厚,平日里被他爹训惯了,全然没放在心上,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还能觍着脸,给对方赔笑。 值晚班的都是些老油子,刚开始还能老老实实地巡夜,等到四更一到,就找地方躲懒去了。 成子趁机也溜了,不过他不是去躲懒,而是去找狗蛋了。 从三堂进入西花园,翻过一堵墙,就是西跨院了,离得极近。 成子是爬狗洞进去的。这个狗洞的位置极为隐秘,出口被假山给挡住了,即便是府里的老人都不一定知道。他还是去年夏夜,在西花园逮蛐蛐的时候发现的。 他正为自己的小聪明得意着,就感到眼前骤然暗了下来,抬头一看,正对上,竟然被一个高大的黑影笼罩着。 乖乖隆地冬!这是什么怪物啊? 鬃毛浓密如狮。 骨骼健壮如熊。 牙齿锐利如狼。 随着它的逼近,一阵温热的鼻息,喷在成子的脸上,却是让他脊背发凉,差点吓尿了裤子。 “嘿嘿!”一声笑声自怪物身后传来,成子听出了那人的声音,是狗蛋,忙不迭开口呼救,“狗哥,是我!” 狗蛋自黑影后走出来,身上披了一件外套,腰带只缠了一圈,胡乱地打了一个结,显然是刚从床上爬起来的。 冷冷的目光将成子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狐疑道,“你这家伙,三更半夜摸进来,该不会是想偷解药的吧?” “哪儿敢啊!”成子急得直摆手,“我是来汇报的,有情况!” 狗蛋瞪了他一眼,“什么情况白天不能汇报,非要等到三更半夜悄悄摸进来?” “我刚被调了职,去三堂巡夜。您不是说,让我来汇报的时候,要悄悄的,避人耳目吗?我寻思着,白天人来人往的,太容易被发现了,还是晚上来比较好。”说着,成子揉了揉鼻子,傻乎乎地笑了起来。 狗蛋想想也是,“以后你有发现,就在这个时候来吧!” 马哲睡得浅,也被黑子的动静给惊醒了,与狗蛋是前后脚到的,不过,在穿戴上比狗蛋要齐整多了。 “你发现了什么?”马哲问道。 成子没有丝毫隐瞒,将忠叔卖了一个彻底,说完还不忘拍狗蛋的马屁,“都是狗哥教得好,全都符合您说的疑点,这个老家伙肯定有问题!” 狗蛋拍了拍他的肩膀,夸奖道,“干得不错!” 成子搓了搓手,一脸讨好道,“您看,能不能赏小弟我一颗解药?” 本来就是忽悠他的,哪来什么解药?白天的时候,主子倒是提过,让柴胡给舒大人制一批疏肝散,顺便给成子当解药用。只是时间紧迫,哪能那么快制好? 不过,他可不会露怯,反而倒打一耙,责怪起成子来,“还不是你,大半夜地摸进来,害我急急忙忙下的床,哪能随身带着解药啊!反正你明晚也得来,我给你准备着。” 心下决定,明日他什么都不干,就盯着柴胡,务必让他将那疏肝散给制出来,不然没法应付成子。 成子心里虽然不满,但是小命拿捏在人家身上,也不敢多说什么。 马哲却是在寻思另一件事,“三堂巡夜的人,晚上都躲懒去了?” 成子点点头,心却是往下一沉。这位爷打听巡夜的做什么?不会也与忠叔打了相同的主意,要他去三堂偷东西吧? “你不是喜欢赌两手吗?反正晚上也闲着也是闲着,拉了那些巡夜的赌两把,顺便从他们嘴里探听消息,找出其余可疑之人。” 成子松了口气,只要不是让他去偷东西就好。可是转过头一想,他又犯起难来,“小的手头有些紧,万一输了怎么办啊?” 马哲淡笑着,给他支了个招,“输了就找忠叔借钱,他若是真有问题,一定很乐意借给你的。到时候,赢了的钱算你的,输了的借忠叔的,对你而言只赚不赔。” “要是忠叔不肯借呢?”成子又问。 “那就多借两次,真不行,就来我们这儿闹一回,咱家给你还了。放心,不会让你被人追债的。” 那就好! 成子将心放回了肚子里,这下,做起巡夜的差事积极了不少,每晚准时点卯。拉了一帮人赌赌钱、吹吹牛,日子倒是过得比之前在库房打瞌睡的时候更逍遥了。 第378章 手印 成子连赢了两日,漂了,在旁人的教唆下,压了两把大的,不但将赢来的钱都输了回去,就连他爹给他留下的家当,也给赔了个底朝天。 没了法子,他只得按照马哲的指点,去找忠叔。本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想不到忠叔居然真的答应了,而且答应得极其痛快。 要知道,他可是一个赌徒啊!借他钱,还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可忠叔呢,掏钱如此爽利,他不可疑谁可疑? 成子笑着收好钱,拍着胸脯保证道,“叔,您放心,等我翻了本,一定连本带利还给您!” “你小子,我还不了解吗?十赌七输,翻本是不指望你了,趁机交好几个管事的亲戚,才是正事。” 嘿!这话里话外的,不是让他故意输钱给人家,好拉近关系吗?都是狗蛋用过的招数了。 心里吐槽归吐槽,成子的脸上还得掬着笑,拍马屁道,“还是忠叔有见地。” 对于成子的听话,忠叔满意地点点头,话锋一转,“近来你要小心些,听说西跨院的那位一直往老爷书房跑,说不定是想对付你呢!” 老乌龟又来挑拨是非了。 成子在心里大骂:对付你大爷的!也不看爷是谁的人,即便对付你全家,都不会对付我,嘿嘿,看我怎么耍你! “我听大麻说,”大麻小时候得过天花,虽然命大,逃过了一劫,却是落下了一脸的麻子,怕被主子嫌弃,就被安排来巡夜。 别看他长得寒碜,但是他的亲弟弟却是一点都不寒碜,人也机灵,入了周管家的眼,让他在三堂伺茶,因而小道消息特别多。 “他说什么了?”忠叔急切地问道。 “他说,最近那个毒妇日日都会来,每次谈话的时候都会将书房的门关上,谁都不让进。他本是要去伺茶的,也被堵在了门外。” 这不是说了跟没说一样,什么信息量都没有。唯一能够确定的是,两人的谈话内容一定是机密。 忠叔皱着眉,沉思了一会儿,才故作关心道,“成子啊,看你眼圈那么黑,这阵子巡夜怕是没睡好吧!” “可不是嘛!”成子吐起了苦水,“刚开始的两天是最难受的,白天睡不着,晚上又直打瞌睡,太折腾人了。” “可别把身子给弄垮了。叔替你找管事的疏通疏通,让他把你调到早班,在老爷面前得脸的机会也多些。你可不能丢了叔的脸,起不了床,点卯迟到啊!” 能不用熬夜,自然是最好不过的。 成子嘿嘿笑了起来,“忠叔,您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干的!” 忠叔语重心长道,“既然要调到早班了,对于西跨院的那位要多上些心,别被人阴了都不知道,知道不?” 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吧! 什么怕他身子垮了? 什么让他多得些脸? 说到底,不就是要他当探子,去探听西跨院的那位的消息吗? 为了这个,连之前借他的钱都不要了,甚至还替他倒贴钱。 成子心里鄙夷,脸上却是露出一副感动的样子,拍了一箩筐的马屁。 忠叔的效率很快,当晚,成子就收到了伍长的通知,今夜不必巡夜了,从明日开始就去值早班。 所有巡夜的,几乎都盼着能被调去值白班。成子这小子才值了几天晚班,就咸鱼翻身了,让他们这群干了五六年的老人,心情复杂起来。 沐浴着各种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成子不免得意起来,走路都带着风,可是干了没两天就不得劲了。 在忠叔的有意安排下,他被安排在了书房门口,时不时有人经过,其中有端茶倒水的小厮,有打扫卫生的仆役,还有来请示的衙署吏目,被那么多双眼睛盯着,别说是偷懒了,就连站歪些都会被伍长训斥一通,哪有巡夜自在啊! 一天班值下来,腰酸背痛腿抽筋。幸好吃着公主给的药,别说,药效那是真的好,胸口的疼痛比之前好多了,不然,他都不知道能不能撑下去。 一回到屋里,他就蹬掉了鞋子,如同一滩烂泥般瘫倒在了床上,一动都不想动,想不到还有不长眼的来敲门。 成子一点要起身的想法都没有,不耐烦地喊了句,“谁啊?” “是我。”忠叔推门而入,瞧见瘫倒在床上的成子,嗤笑着摇了摇头,“天没黑,怎么就躺下了?” 若是别人,成子才懒得搭理呢!一见是忠叔,方才爬了起来,殷勤地给他倒了杯水,“叔,您来了啊!” 来得还真勤快啊! 忠叔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差点没吐出来。这茶倒是好茶,毕竟成子他爹以前就是管着茶叶采买的,家里怎会没有好茶? 可惜成子是个懒货,这壶茶都不知道泡了几天了,茶汤都变味了。 忠叔撇了撇嘴,将杯子放下,切入正题,“换到了早班,还适应不?” “别说啦!这一整天站下来,人被晒黑了不说,我的腿都僵了,不会打弯了。”说着,煞有其事地捶了捶腿。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忠叔勉励了他两句,不动声色道,“今日,你见过西跨院的那位没?” “有啊!”成子大大咧咧的,一副心无城府的样子,“进了老爷的书房,足足待了半个多时辰才出来。” 忠叔的语调骤然拔高了许多,神情变得激动起来,“他们说了些什么?” “偷偷摸摸地关着门呢,我又没顺风耳,哪能知道啊!” 忠叔一听这话,正失望着,就听成子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的,继续说道,“不过,我觉得那毒妇与老爷有一腿!” 忠叔瞪了他一眼,训诫道,“这话可不能乱说啊!” “那毒妇的名声,谁不知道啊,裙下之臣无数,西跨院就藏着好几个呢!而且,我可是有证据的!” 成子在狗蛋的特训下,演技突飞猛进。那眼神,那语气,就跟真的似的。忠叔不由地信了几分,追问道,“什么证据?” “她进书房之前,衣衫干干净净的,出来的时候,腰侧多了个黑色的手印。您想啊,书房里就她和老爷俩人,这手印不是老爷印上去的,会是谁印上去的?” 为奴为婢的想要爬得高,首要的本事就是摸清主子的秉性。对于老爷,忠叔是了解的。别看他表面上摆出一副刚正不阿的样子,私底下为了讨好上峰,连自己的亲儿子都卖,将他们送去了上峰重修的小书院。 没有名师授课,能不能考上春闱不说,即便考上了,连个帮衬的同窗都没有,真真是将前程都给断送了。 不过,若说与西跨院的那一位有什么苟且之事,他是不相信的。毕竟西跨院的那一位,可曾做过皇帝的妃子,他若与她有了首尾,让皇帝的脸往哪儿搁? 连忠叔都不会干那么傻的事,像他家老爷这般眉眼通透之人就更不会了。 那么问题来了,她身上的手印,到底是怎么来的? “那手印是什么样的?”忠叔想多问些细节,说不定会有线索。 成子回忆起来,“就是普通的手印,干巴巴的,不像是墨渍,倒像是锅底灰。” 在那个时代,不止是君子远庖厨,有身份的妇人也不会亲自下厨,不然身上沾染了一股油烟味,还得浪费熏香去味。 无羡却是一个例外。但是她的这个喜好,只有自己人知道,外人是不晓得的,忠叔自然不会往那方面想。 突然,一个大胆的想法闪过他的脑际,让他的脸色一变。叮嘱了成子一句,让他继续盯着西跨院的动静,就急冲冲地走了,径直来到了三堂,顺着西跨院到老爷书房的那条路,低着头,慢慢地走着。 “哟!忠叔啊!”一个护院热情地向他打招呼,“掉了什么呢?要我叫上兄弟们,一起帮您找吗?” 忠叔本就是偷偷来寻线索的,哪里肯让人参合进来,笑着婉拒道,“别在衣襟上的耳挖勺掉了,小东西一件,能找到是缘分,找不到也没什么,不妨碍你干正事了。” 一听是个不值钱的,护院没放在心上,客气了一句,就去别处巡查了。 忠叔又寻了一阵,在这条路上来来回回跑了三趟,蚂蚁倒是见了不少,至于别的,就没有发现了。 如今只有一处地方没找过,那就是老爷的书房了,要不要冒险去瞧瞧呢? 忠叔纠结了半晌,还是抬腿进了书房。 邢知府放下手头的公文,问道,“是忠叔啊,有什么事吗?” “是佃户的事。自打横水的匪巢被剿灭后,漏网的成了流寇,洗劫了周边不少的村落,好几家佃户都遭了殃。小的想,要不要给他们减免些佃租,以示老爷的恩泽。” 忠叔躬身答着,颔首垂目的样子看似恭顺,却是在偷偷寻觅无羡留下的痕迹。 飘忽不定的目光,在地上扫了一圈,悄悄上移,最终落在了桌案的一角,只见留有一小撮黑乎乎的粉末,若无意外的话,就是成子所说的无羡身上的黑手印的来源了。 他正琢磨着,要怎么将那些粉末弄来呢,一道威严的声音传来,“你考虑得不错,就照你说的办吧!” 忠叔被吓了一跳,立马收敛心神,上前两步,拱手作揖,“小的代那些佃户谢过老爷了。” 他的声音带着颤,听着十分激动的样子,长长垂落的袖口,却在不经意间擦着桌案而过,蹭过了那撮粉末。 东西得手,他也没有继续留下的必要了,躬身退了出去,加快步伐,如风一般回到自己所住的屋子,将门紧紧关上,这才将抓在手心中的那块沾染粉末的袖口放开,小心地将粉末拍下来,收拢到一张白纸上。 时至酉时,太阳快落山了,光线差了不少。忠叔点上了灯,对着灯光仔细瞧着。那粉末似碳非碳,闻起来还有一股子刺鼻的药味。 难道是…… 火药? 忠叔能认得这个,是因为他会算账,去年年末被调拨去清点署库,就见过这玩意儿。不过,署库的库存不多了,只剩下没几斗了,倒是听说西跨院的那位善用火器,手上说不定有不少火药。 莫非…… 她就是用火药说动了老爷,将成子他爹的案子给压下去的? 忠叔越想越有可能。 那位的据点在宁夏卫,离赣州可有四五千里呢,火药要如何运过来?几时运过来?运多少过来?若是数量多的话,说不定会扭转浰头的战局。 那可是大事啊,必须要探听详细! 成子就是个护院的,没有资格进老爷的书房,探听不到什么消息,幸好他多埋了几个暗桩。 一个与狗蛋成了牌友,每晚都会积极参与狗蛋攒的局,赌上两把。 狗蛋好吹嘘,时不时能从他的嘴里,听到那位的消息,像是她收了几个面首啊,各是什么来历啊,都有哪些喜好啊…… 细微末节不胜枚举,但是对于紧要的事,狗蛋却是口风紧得很。 那人正头疼着,该如何向狗蛋探听火药的事呢,就见他急冲冲地从外面回来,鞋面上沾着的湿泥还未干透。 他刚打了个招呼,狗蛋就摆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我还有要事向公主回禀呢,这两日的局就不参与了。等忙完了公主的要事,再同你们赌个尽性。” 狗蛋这头,算是这么断了。 胡勒根那头,也没什么进展。亏得忠叔在他身上投了不少心血,特意派了个人,打着安慰他的旗号,想要挑拨他去争宠。 可惜,是个烂泥扶不上墙的,让他给那位去送吃食,中途还能被墨竹给截了胡,怪不得被奚公子踩得死死的,翻不了身呢! 不过,却从他的嘴里听到了一个消息:奚公子如今正得意着,说是后日他诞辰,那位要送他礼物。 奚公子的性子,府里的人都知道,吃个茶糕,都得用最上等的茶叶现磨而成的茶粉,讲究得很。 能让他喜笑颜开的礼物,肯定是顶顶好的东西。可也没见那位的人,进出城内的珍宝阁啊,礼物又是从哪儿捣鼓来的呢? 第379章 下套 忠叔想到了一种可能,给奚公子的礼物说不定是随火药一起来的。 从狗蛋鞋面的湿泥看,他去过河边,估计火药会从水路来,只要将他盯紧了,就一定能找到卸货的码头。 至于时间,肯定就在这两日,不然就赶不上那位奚公子的诞辰了。 时间紧迫,耽误不得。当晚,忠叔就借着关系,疏通了门房,偷偷溜了出去,联系上了浰头寨,让他们多派些人手来。只要能劫走这批火药,不但能解除浰头寨的危机,说不定还能将赣州给打下来,到时候他便是大功一件! 贼首池大鬓正愁着呢,王守仁找来的狼兵鸷悍非常,若非借着地形优势,固守山头,他的寨子早就丢了。 横水、桶冈诸寨的下场就在眼前,他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想不到瞌睡有人送枕头,真是求之不得。 即便忠叔的消息是来自猜测的,最多只有一半的把握,为了寨子,他也要赌上一把。当即派出最得力的干将金巢,在忠叔的引领下,紧紧盯住了经常出府的狗蛋。 赣州三面环水,水系繁杂。即便知道这批火药走的是水路,没人带路,也很难找到卸货的地点。 让金巢没想到的是,狗蛋贼得很,出了邢府就开始绕圈子。若是换了别人,说不定早就让他甩掉了,可这儿是赣州,是金巢的地界,就算是闭上眼睛,狗蛋都无法逃出他的掌心。 狗蛋在城里绕了两圈才偷偷出了主城,沿着梅川而下,悄悄来到一个小型窑坊。 江右盛产瓷器,赣州自然也不例外,虽然比不上景德镇有名,但是窑坊数量众多,多临水而建,方便货物运输。 这座窑坊的门口就有一个渡口,用木板搭了简易的船埠,站着四个壮汉,虽然打扮得像力把式,但是他们的脸,却是忠叔熟识的,全是老爷的护卫,而且还是近身护卫。 这与成子所做的护院完全不同,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只负责老爷的安危,若非必要,绝不会离开老爷一步。 看来,就是这地方了! 金巢心头一喜,急急派了手下,将能调集到的人手全都调了过来,共有五六十号人。在他看来,凭借这些人手,拿下狗蛋他们几个,绰绰有余了。 一行人趴在蒲苇丛中掩藏起来,从艳阳高照等到夕阳西斜,终于见到了一艘艚子迎着余晖缓缓而来。 这就是一艘普通的艚子,长仅三丈,带个货舱,河道上随处可见,用来运输沿岸工坊生产物料和出产货物。 水面离船舷只有一掌之距,看这吃水的位置,必定装了不少货物。 照理说,这种停靠在瓷坊门口的艚子,运的多半是烧制瓷器的胎土。胎土与火药差不多重,从吃水上看不出差别。 金巢心里没底,只能猫着腰,继续观察。只见艚上的艄公,嬉笑着同狗蛋打了个招呼,将一捆缆绳丢给了他。 缆绳由苎麻编成,足有手腕般粗。狗蛋叫来那四个乔装打扮的护卫,一起将艚子拉向了渡口,拴好缆绳后以口哨示意。 艄公架好栈桥,两人一前一后扛着一口大箱子下来。狗蛋打开盖子,映入眼帘的是满满一箱黑色的砂砾。 金巢看得眼睛都直了,生于赣州的都见过胎土,颜色是白的,长得像石头那般,一大块一大块的。 这艘艚子所运的,显然不是胎土,也不像是瓷器上色所用的染料。 染料贵着呢,一般都是用小匣子装的,即便是景德镇的官窑,也没有如此大的手笔,用得了大箱子。 箱子里装的,必然是火药无疑了! 这才是第一箱,从吃水看,船舱里少说还有十几箱,若是再配上几箱火器的话,还愁攻寨的那些狼兵吗?就算是吃下赣州,都不算什么难事。 金巢就像是孙猴子看到了仙桃,哪里还能按捺得住,立马招呼手下,冲出了蒲苇丛。手中挥舞的大刀,反射着落日的余晖,倒是应了那句成语“气势如虹”。 然而再美丽的虹光,只存在于一瞬之间,下一刻,就听得一阵轰鸣声响起,随即鸟惊飞,人哀嚎。 金巢一惊,吓得顿住了脚步。只见正对面窝着一群人,一个个头上顶着个蒲苇编的鸟巢,身上穿着葱青色的衣衫,与他们躲藏的蒲苇丛融为了一体,要不是放铳时冒出的白烟,根本难以发现他们。 金巢扫了一眼,估摸着有三十号人,人数虽不及他的手下,但是耐不住人家使的是火器啊!用大刀对付他们,还没来得及靠近,就被打趴下了。 金巢气得牙痒痒,眼前明摆着是个套儿,真是被那个忠叔给害死了。一双利眼如鹰,从人群中找出了抱头鼠窜的忠叔,一把拽住了他的领口。 质问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又听到一轮铳声响起。忠叔不幸中了一铳,正中他的后脑勺。若是从他的后背看,就像是一只裂开的西瓜,还没来得及哀呼,人就软了下来。 金巢脊背一凉,顿时后怕起来。若非他抓着忠叔,无意中将他做成了肉盾,之前那一铳就该打在他的身上了。 面对必败的结局,他不会傻乎乎地留下送死,紧紧地抓着已经没了气息的忠叔,废物利用,继续将他作为肉盾,在两个心腹的保护下,向后退去。 又挨过一轮火铳齐发,铳声停息下来,金巢还没来得及庆幸,就见狗蛋带着一大群恶犬冲了上来,亮出利爪,见人就扑,扑上就咬。 场面霎时一片混乱,耳边传来的都是痛呼与哭喊。生死时刻,谁都顾不得上下尊卑了,相互推搡着,就怕落在了后面,被恶犬追上。没人给金巢让路不说,甚至还有人粗鲁地撞开他,逼得他让路呢! 金巢的心腹被人群冲散了,他也被撞得晕乎乎的,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一不小心被人撞翻在地,手中抓着的忠叔顺势压在了他的身上。 金巢索性不跑了,伸出手,绕到忠叔的后脑勺,在他的伤口上蹭了一把血,没工夫甩脱混着的脑浆,一股脑儿全抹在了自己的脸上,躺在地上装起死来。 金巢带来的那五六十号人,死的死,残的残,活下来的只有十几个,全都弃械投降了。 对于倒在地上的那堆“尸体”,狗蛋懒得一一检验他们是生是死。那得多费劲啊!马上就要天黑来,他可没这个工夫。只要在致命处补上一刀,即便没死,也能让他们彻底死透了。 金巢的双眼留着一条缝隙,一直偷偷留意着四周的情况。眼看着对方的利刃就要向他刺下来,躲是躲不过的了,他立刻推开身上的尸体,大呼,“官爷饶命!” 狗蛋不认得他,邢知府的亲卫却是从那张糊满血污的脸上,辨认出了他的身份,“他是浰头贼首池大鬓的得力干将——金巢。逮住了他,就能断了池大鬓的一臂。” 只断一臂吗? 狗蛋跟张平、何关混得久了,深谙“利益最大化”的道理,可不会满足于此。他要可是要拿下整座浰头山,向主子邀功的。 狗蛋抬起手中的火铳,用铳口对准了他的脑袋,居高临下道,“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 “官爷请讲!”金巢就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黯然的双眼一亮。 他的神情落入狗蛋的眼中,引得他心中冷笑。这种人他见得多了,别看他平日里横得很,却是比谁都怕死,只要能让他活命,就是让他卖儿卖女都不会犹豫。 “带我们去浰头寨,只消抓住池大鬓,你所犯的事可以既往不咎。” 狗蛋满以为,金巢会欣喜地应下,想不到他却摇起头来。 怎么?卖主之前,还要先装一回义气? 这一招,狗蛋以前陪何关采购的时候,见他使过好多回了。心里明明想要得紧,脸上却是装出一副“我就随便逛逛,买不买无所谓”的样子,好跟货主讨价还价。 狗蛋才不吃这一套呢,继续在心理上向金巢施压,“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你不要,留着也没什么用,去黄泉路上等你的寨主吧!” 金巢见狗蛋拿出火折子,打算点燃火绳,吓得脸色煞白,“别啊!不是小的不愿意,只是上山的路都有哨兵把手,只要官兵一出现,就会推落山石,碾人就跟碾蚂蚁似的。无论去了多少人,都是送死的命。” 为了保住寨子,池大鬓可不会讲什么兄弟情谊,即便他与官兵站在一块儿,照样往下推山石,连他一起杀,金巢可不想死得那么冤枉。 “原来你怕的是这个啊!”狗蛋收回了火铳,“将心放在肚子里,照我说的去做,不但保你没事,还能得到一场大富贵呢!” 金巢还能怎么样,带狗蛋等人上山,只要不被发现,他不一定会死。若是不带,他立刻就会毙命。 没得选啊! 当夜鸦默鹊静,金巢带着十来个幸存的手下回了寨子。寨主池大鬓等在哨亭,在看到金巢的第一时刻就迎了上去,“金兄弟,辛苦啦!” “托大哥的福,幸不辱命!”金巢半跪下来,行了一个军礼,“那个狗官借了一批狼兵来押货,若非杀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还拿不下这批火药。” 说着说着,金巢的声音哽咽起来,就连眼眶都湿润了,抬起抹泪的手臂上缠着几圈绷带,绷带上还染着一大块血污。 “小弟侥幸捡了一条命回来,可怜了我的那些手下,去了五十号人,才回来那么几个……” 池大鬓这才发现他受了伤,忙不迭走上前去,将他扶了起来,“那群该死的狗官,差点害了我的兄弟!” 他这番话可比刘备摔阿斗时说得还要高明,不但笼络了人心,还给官家拉了一波仇恨。 金巢在心里“呸”了一口,张口闭口都是兄弟,眼里只有他身后拉来的那批火药。若非他亮出受伤的手臂,池大鬓怕是根本没注意到他和他的手下受了伤。 死了那么多人,抚恤金一个字都没提,还想骗他死心塌地地给他卖命?做梦去吧! 心里骂骂咧咧的,脸上还露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往边上让了一步,露出了十二辆牛车,每辆牛车上装着两口大箱子。 金巢打开了离他最近的一口箱子,黑色的火药装得满满的,几乎漫上了箱口,“这些便是小弟冒死得来的火药,共计二十四箱。” 池大鬓抓了一把,摊开手掌细瞧,只见掌心的火药并非是粉末状的,而是一颗一颗,宛若砂砾一般。 池大鬓难掩失望,“怎么成这个样子了?” 抢火药的时候,金巢只在远处瞧过一眼,此刻细瞧之下也傻眼了,支支吾吾道,“许是通过水运,受潮了吧……” “火药在咱们手中,总比在狗官的手中强。”这番安慰兄弟的话,也是池大鬓用来安慰自己的。他将火药丢了回去,拍去手上残余的灰尘,换上一副笑靥,亲热地勾住了金巢的肩膀,“走,回聚义堂,哥哥我让人准备了好酒好肉,特意给兄弟们庆功!” 这顿酒金巢无疑是主角,他在腋下夹了一个酒坛子,逢人就倒上一海碗,池大鬓自然也不能落下。 他的酒量不错,平日里喝个半坛子都没问题,可是今日怪得很,才喝了两碗就开始犯迷糊了,眼皮子就像是灌了铅,怎么睁都睁不开。 待他再次醒来时天已大亮,鼻尖传来一股浓郁的血腥之气,而他的双手反剪在了身后,被绳子捆得紧紧的,身边还站着两个看押他的汉子。 别看个子不高,同十五六岁的少年似的,却给人一种危险的感觉,浑身散发着锐气,像是一把出鞘的利剑。 他们身着黑色对襟窄衫,扎头巾,缠绑腿。只有广西来的狼兵,是如此打扮的,身份不言而喻。 再看四周,都是同他一般捆得跟个粽子似的山寨头目。每多认出一张熟悉的脸,池大鬓的心就往下沉一分。 第380章 不值 待池大鬓的目光,扫到正在对官爷溜须拍马的金巢身上,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必定是这个家伙勾结狼兵,在酒中下了药。 他的猜测与实际相差无几,唯一没猜到的是,狼兵不是从山下打上来的,而是藏在了押送火药的箱子里。 等金巢把集中在聚义堂的大小头目药倒之后,又给站岗的、巡逻的送了好几坛加了料的酒。待他将躲藏的狼兵放出来后,寨子里横七竖八躺着的,几乎都是被迷晕的贼匪。 狼兵本就是以人头计功的,看着地上躺着的贼匪,就跟看到地里熟了的西瓜似的,拔出腰刀奋力收割。所有的人头被聚集起来,垒在聚义堂的正中央,铸成京观,用以威慑。池大鬓闻到的血腥味,便是由那儿飘散而来的。 如果目光能杀人,池大鬓早已将金巢撕了个稀巴烂了,“你这个表子崽,亏我将你当作亲兄弟,竟敢背叛大家,关二爷绝饶不了你!” 他奋力地挣扎着,奈何绳索捆得太过紧实,根本挣脱不了。气愤之下,直接蹦了起来,抬腿就往金巢身上踹去,被身边的狼兵按回了原地。随即脖子一凉,一把弯刀架在了他的肩上。 握刀的是一个男装打扮的女子,立体的五官让她比寻常闺秀多了几分英气。 正是无羡。 “你就是池大鬓?”无羡问道。 若是换作被狼兵簇拥着的那个补子绣着云雁的大官,池大鬓不敢放肆,但是此刻问话的是个女的。他好歹是一寨之主,即便败了也不愿掉份儿。面对无羡的问话,他连嘴皮子都没掀一下。 随即他就后悔了,刀面拍在他的脖颈上,随之寒光一闪,一块肉被对方削了下来,平铺在森冷的刀面上,薄薄的一片,掀下来后还能透着光。 如此狠辣的手段,让池大鬓当即想到了“凌迟”之刑。行刑之时,将一张网覆在犯人的身上,每个网眼剐上一刀,整整三千六百刀,每一刀都不会下死手,却叫人生不如死。 那是比“斩首”更恐怖的刑法。 切肤之痛顿时袭遍他的全身,清晰无比地提醒着他,如果他敢继续顽抗,接下来的三千五百九十九刀,将会一刀不落地落在他的身上。 待无羡再次确认他的身份时,他不再、也不敢再继续嘴硬了。 “罪、民、池、大、鬓。”即使每说一个字,都会牵扯到脖子上的伤,但他还是忍着疼,结结巴巴地将话给答完了。 “去年年底,从京师来剿匪的李将军,是怎么死的?”无羡问道。 涉及到她爹惨死的真相,她的声音在不经意间低沉了几分,犹如暴风雨前的气压,平静的外表下酝酿着盛怒。 “李将军?”池大鬓回忆了好半晌,才想起这么号人,“他死在横水寨那群人的手中,罪民什么都不知道啊……” “通风报信靠的是你在邢知府安插的眼线,你敢说什么都不知道?”无羡握着刀,拍了下他的伤口,冰冷的刀面触及还在淌血的伤口,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 池大鬓大喊冤枉,“邢府那老仆役不是罪民的人,他原是被谢志山收买的,谢志山死后怕东窗事发,才来投靠罪民的。” 这话含了不少水分。 照理说,横水贼匪出了事,那个老仆役的身份没有败露,该趁机洗白是,怎么会傻到再与浰头贼匪扯上关系? 多半是这池大鬓,知道了老仆役与横水贼匪的勾当,以此将他拿捏住了,让他为自己做事。此刻为了给自己减罪,就换了一番说辞。但是这些,不是无羡关心的。 “李将军是怎么死的?”无羡继续追问。 “李将军的兵太强了,平日里都是官兵看到我们跑的,他来了之后,就是我们看到官兵跑了。谢志山慌了,就买通了邢府的一个老仆役,不但获悉了李将军的战略部署,还通过那仆役给军队的补给做了手脚,听说是下了药。” 无羡扯着嘴角,露出一个凄凉的笑。她爹在北元的铁骑下活了下来,在首辅的打压下活了下来,在荒凉的贺兰山活了下来,最终却因为一个不起眼的老仆役送了性命,如何不叫她唏嘘? 池大鬓时刻留意着无羡的表情,注意到她的悲戚,想来她与李将军关系一定不会简单,立马拍起马屁来,“那个李将军也是个英雄,知道必死无疑,不愿便宜了谢志山,就引爆了随身携带的所有火药,半个山头都被炸平了,死得轰轰烈烈。” 之后的事无羡不愿再听了,收回了刀,走出了聚义堂。清凉的山风一阵阵吹来,依旧驱不散鼻尖萦绕的血腥之气。 她不知道,王守仁会不会放池大鬓一马,将他招安,以匪治匪。但是南赣的贼首,她一个都不想放过,所以她用抹过秽物的刀,给他留下了一个伤口。在没有抗生素的古代,足以致命了。 果然,当夜池大鬓的伤口便感染了,发起了高烧。王守仁给他找了三个大夫,都是城内的圣手。 解决感染的最好方法,就是切除。然而伤口位于脖颈的位置,让他们有什么办法。连药方都没留,就歉然离去了。 王守仁只能将他放弃了,由他自生自灭。幸好结局是美满的,贼首被俘,群龙无首,只剩些漏网的虾兵蟹将,再也成不了气候。虽然多费了一番周折,浰头寨还是被他彻底拿下了。 对于无羡这位功臣,王守仁还是抱着交好的心思,在赣州最好的酒楼订了一个雅间,摆了一桌庆功宴。 在府里窝了几日的舒芬,骨头早就发痒了,也要跟着去蹭酒喝。看到席间还坐着一个来自田州的狼兵,亮如绸缎的发丝在头顶打了个旋,用提花黑巾细致包好,竟是个水灵灵的姑娘。 营中多伎,酒桌之上更是少不了美女助兴。舒芬理所当然地将她视作了章台,耍起了风流,用扇柄挑起了她的下巴。 拉近了一看,虽然肤色偏黑了些,但是眉眼尚算精致,透着一种汉家闺秀没有的灵气,别有一番风情。 人总有猎奇的心理,舒芬也不例外,对她产生了兴致,问道,“会些什么曲子?” 回答他的是一声重重的“呸”,舒芬没想到对方是个泼辣货,在他脸上狠狠地啐了一口。 舒芬少年成名,向来都是青楼楚馆的座上宾,多少花魁排着队向他自荐枕席,还是第一次碰到了钉子。 舒芬的脸色顿时不好了,“啪”的一声,将扇骨打在了左手掌心。 眼看着两人之间的气氛剑拔弩张,王守仁忙不迭站了起来,趁着背对着众人的时候,向舒芬使了个眼色。 舒芬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了女狼兵的右手,此刻正放在刀柄上,刀已拔出了一半,要不是被王守仁挡在了身前,早已对他刀剑相向了。 舒芬脖颈一凉,这年头女子都如此彪悍的吗?无羡就不说了,与巴图孟克的孙子都能打得不相上下,想不到遇到个营伎也是个不好惹的。 舒芬自认为是个好男人—— 不跟女斗! 王守仁讪讪一笑,向众人介绍起那位女狼兵,“这是田州狼兵首领、岑氏土司之女岑青,你可以称她岑首领。” 舒芬讶然,“女人也能带兵?” 这话将无羡一起鄙视了,狗蛋不服气了,“谁说女人不能带兵打仗的?还能领一群兵呢!” 岑青也白了舒芬一眼,将他一把推开,来到无羡的身边,“我在聚义堂见过你出手,刀法利落。你也是领兵的吧?” “那是自然!”狗蛋抢着答道,挺起胸膛,与有荣焉,“北元的铁骑厉害不?见了我家主子,照样夹着尾巴跑!” 岑青一听那么厉害,兴趣越发浓厚起来,直接在无羡的身边坐下,看着无羡的眼神亮晶晶的,像个小迷妹,“听说你的手下很厉害,以一敌二,将金巢带来的人全部打趴下了。你平时是怎么练兵的?有没有什么诀窍?能不能教教我?” “所谓‘练兵’,无非就是一个‘练’字。”无羡抓起筷子,夹了一块小酒炒鱼,“就拿这道菜来说,小酒放放少没有味,多了就酸了,第一回铁定是拿捏不准了,多做几回就知道了。” 赣州人将“醋”称为“小酒”,不过相比于“小酒”,岑青显然更喜欢真正的“酒”,抱了一坛上桌,扯去封口的顶花。她嫌汉人用的酒杯太小,直接拿了一只大碗来,“大明女子,岑青就服公主一人,干!” 无羡看着那满满一碗酒,嘴角不由地抽了下。她是真的不善饮酒,这么一碗下去,必醉,义正言辞地推脱道,“军中不得饮酒。” “今日又没打战……” 无羡见岑青还要再劝,忙不迭将酒碗推向了舒芬,祸水东引,“舒大人还没喝过广西的酒吧?” 文人嘛,哪有不好酒的,尤其像舒芬这种好奇心重的,酒虫瞬间就被无羡吊了起来,端起酒碗,一改往日的优雅,改啄为饮,颇有入乡随俗之意。 岑青见他喝得爽利,很是高兴,没等他喝完就积极地给他添酒,一激动,酒坛子倾得太厉害,只听“扑通”一声,一根长长的尾巴落入了酒碗中,溅起一朵酒花。 舒芬被吓了一跳,“这是什么东西?” “蛤蚧啊,也有叫仙蟾的。”岑青没注意到舒芬转白的脸色,怕他不明白,还热情地用手比划了一下,“就像是长了一条尾巴的蛤蟆。这可是好东西,我守了好半日,才从石缝里揪出来的,足有一尺长呢!” 岑青还没介绍完,舒芬就忍不住了,感到胃部一阵阵翻腾,捂着嘴巴急冲冲地跑出了雅间。 岑青不明所以,“他怎么啦?” 岑氏土司之女的面子不能抹,无羡只能对舒芬说抱歉了,“虚不受补吧!” “大明男人真没用!”岑青刚对舒芬升起的几分好感瞬间消弭了,抓起碗中的蛤蚧尾,嘟起嘴巴一吸,长长的蛤蚧尾便被她吸入了口中,津津有味地吮吸起尾中所含的药酒。 尾骨上的肉都被啃完了,还没见舒芬回来,岑青道,“那家伙掉茅坑里去啦?” 无羡也觉得舒芬去得有些久了,叫狗蛋去看看情况,哪知这一去,没把舒芬找回来,狗蛋也不见了。 这是怎么了? 无羡蹙着眉,就听一阵吵闹声自楼下传来,乱哄哄的,其中还夹杂着狗蛋的大嗓门。 看来出事了…… “走!咱们去瞧瞧!”岑青抓起无羡的手臂就往外走,那一脸的激动,活脱脱一个急着去吃瓜的群众。 王守仁倒是不怕她俩出事,就怕她俩惹事。无羡就不说了,连当朝首辅都能指着鼻子骂,状元都被她当众打过,还有什么是她不敢做的? 岑青更是彪悍,在田州有她那个土司阿爸罩着,比京师中的那些衙内还要横,一言不合就开打。问题是她的手中还有一群狼兵,武力值杠杠的,赣州城真没人能打得过她。 王守仁露出一个无奈的苦笑,只能叫上邢知府紧紧跟着。果然,一下楼就见岑青与人起了冲突。 若在平时,王守仁定然不会让岑青及其狼兵在赣州乱来,但是对方的身份很特殊,身覆一件轻薄的白衣,衣袂飘飘,纤尘不染,有出尘脱俗之态。 邢知府目露慌乱,“那是大乘教徒……” 大乘教并不是大乘佛教,而是由一个姓罗的创立的,故而又称罗祖教,明明崇尚的是佛教的弥勒佛,偏偏做的是道家的打扮,弄成一个四不像。可是人家嘴皮子厉害,将那些无知的信徒唬得一愣一愣的,在赣州比他这个做知府的还要有威望。若是惹怒了他们,那些疯狂的信徒分分钟能冲入府衙,将他这个知府拉下官椅暴打一顿。 王守仁回了邢知府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且看吧,那两位祖宗可不是好惹的。” 邢知府提着心,再往人群中央瞧去,见岑青双手叉腰,已与对方吵起来了。 第381章 荒谬 “谁给你的脸?”岑青第一个不买账,“南赣的匪窝是姑奶奶我带着手下,一刀一枪打下来的,关你们破罗教什么关系?居然敢抢姑奶奶的功劳,比盗匪还不要脸!” 舒芬忘了之前与岑青的不快,只觉得她此刻说得极有道理。若非她的话糙了点,真想为她拍手叫好。 “真空家乡,无生父母。”对方做了一个似是而非的道礼,“当今国主贪图享乐,昏聩无能,气运黯然,当失天下。灵山菩萨命座下的青狮下凡,化作南赣贼首大鬓,本是顺应天命,却因尔等倒行逆施,坏了大事。” 他的双目微垂,用最恭敬虔诚的语调,说着最忤逆不道的话语。 好事的群众,不管是否是罗教的信徒,都像是窥见了天机,一个个露出了“原来如此”的表情。 “呸!”岑青可不信那人的说辞,往他的脸上啐了一口。谁来做皇帝她并不在意,只是纯粹看抢她功劳的破罗教不顺眼,“你算个什么东西,居然敢扯着神灵的大旗,也不怕触怒神灵,掀起江浪淹死你!” 没有胜负的争辩,纯粹是在浪费时间,不如以实例说话。 人群中一名长相憨厚的男子,收到那人的眼神示意,立即站了出来,拿着一张黄符,目露虔诚,语气激动“无极圣祖心怀悲悯,赐我神符,法力无边。自从贴在门外,我家获得圣祖庇佑,再未受过贼寇的骚扰。” “我家也是。” “我家也是。” “我家也是。” …… 应和的人越来越多,那人见群情被调动起来了,继续煽风点火,指着岑青道,“大鬓是受天命下凡的,只会打劫那些不敬圣祖的家伙。你们杀了大鬓,就是杀了神佛在人间的圣使,该当何罪?!” 最后四个字被咬得极重,显然带了斥责之意。 岑青真是被气笑了,那家伙说的是什么歪理,“若是贼匪能够成为天神使者,姑奶奶我就是花王圣母!” 没成想,三岁娃娃都懂的道理,那群信徒竟然全都想不明白,大呼道: “不敬圣祖,就是罪人!” “打她!” “打她!” “打她!” 盲目的崇拜使人愚昧,喊着喊着,有人真的抡起了拳头,无视岑青是个娇滴滴的姑娘,恶狠狠地向她挥了过去,那架势就像岑青是他的杀父仇人似的。 岑青可不是任人揉捏的软柿子,当即拔出了腰间的尖刀,迎了上去,猛地一挥,削向了对方的脑袋。 那名信徒见到一道冷芒在眼前一闪而过,速度实在太快,动作完全赶不上思想,来不及躲闪,就觉得头顶一轻,一团黑物落了下来,竟是他的发髻被削去了一半,另一半则因少了束缚,散落下来,垂至双肩,与武松的行者打扮有九分相似。 那名信徒摸了摸头顶,空空荡荡,没有受到任何阻碍。 “臀婆哩,我戳你娘!”他的双眼似要冒出火来,从桌上操起一个酒壶,就向岑青冲了过去。 岑青眼睛都没眨一下,抬起脚来,正中那名信徒的心窝。 啪!—— 酒壶摔在了青石铺就的地面,裂成了好几瓣,被削去发髻的汉子也被揣翻在地。 一个信徒刚倒下,又有一个信徒冲了出来。只可惜威武不过三息,就被岑青给踹倒了。 有了一群四仰八叉倒在地上的前车之鉴,众人不敢再轻易出手,有些胆小的,甚至往后退了几步,求助的目光纷纷集中在了他们的师父身上。 那人在罗教的身份不低,是一位香长。能坐到那个位置,总有些过人的手段。只见他大喝一声“放肆”,双手合十,揉搓起来。 他要做什么?求饶吗? 但是他的神态却是无比高傲,全然没有求人的样子。 岑青正迷茫着,就见那人的动作骤变,突然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打开了合并的双掌。 摊开的掌心捧着一堆纸片,看着像是普通的白纸,被剪成指甲盖大小,有三四十片之多,随着他的手腕甩动,如雪花状四散开来,纷纷扬扬,飘飘洒洒。 飘着飘着,纸片的颜色兀然变了,化作了荧荧绿色,带着光…… 不,那不是光…… 是火! 没用火镰,没见火星,就这么自燃了,上不沾天,下不着地,浮在空中自燃了。 只有仙法才能做到啊! 信徒纷纷跪倒在地,口中念叨着“真空家乡,无生父母”,一遍接着一遍,虔诚而狂热。 岑青的胆子不小,此刻也被震住了。自燃的诡火超出了她的认知,面对未知的事物人们总是畏惧的,岑青也不例外,她向后退了一步,悄悄扯了扯无羡的衣袖,撤退的意思很明显。 无羡却是向前迈进了一步,嘴角勾勒出一抹玩味的笑,“就这点小把戏,也敢在本尊面前卖弄?” 只见她扬起右手,每一条指缝间均夹着一根细长之物,随着她手部的发力,蓦地射了出去。 那人一惊,没想到无羡竟敢反抗。君子动口不动手,有什么可以好好理论嘛,干嘛要用暗器啊,多危险啊!他只是肉眼凡胎,可没有铜皮铁骨,做不到刀枪不入。 眼见暗器越逼越近,小命要紧,那人有心想躲,可惜左右都是信徒,而且都是狂热的信徒,狂热地相信他无所不能。 所以,没有一个想过要替他挡灾。 怎么办? 抓个信徒做肉盾吗? 若是这么做,会让他失去信徒的信任与敬爱,那可是他捞钱的根本。而那些与他不合的香长,也会趁机向他发难。 正在他纠结的时候,暗器已然逼近他的面门,仅距半丈之遥,一头扎入了被他召唤而来的圣火之中,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居然…… 燃烧了??? 虽说火能克金,但是金属打造的暗器,根本不惧只有黄豆大的火势。 那人不是那些无脑的信徒,不会对自己召来的圣火盲目迷信。 为什么会燃烧了? 莫非…… 她射出的根本就不是金属! 那能是什么? 木钉?藤刺?还是竹签? 无论是其中的哪一种,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也不会被火点燃,除非…… 是草! 但是草软趴趴的,一点杀伤力都没有,除了傻子,谁会傻乎乎地拿它来做暗器? 对方是傻子吗? 看她那笃定的笑容,泰然的气度,显然不是。 对方必有后招! 果然,下一瞬就见那些被圣火吞噬的细物,生出一团团烟雾。 烟雾飘渺而起,瞬间拉长,盘旋升空的样子很是怪异,根本不像寻常的烟雾,而像是…… 蛇! 那蛇的体型不断地膨胀,与此同时,诡火的火势却在不停地变小。其中一个最弱的,状似不甘地挣扎了一下,灭了。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一个接着一个相继熄灭了。 信徒不懂术法,但是他们知道,心中无所不能的师父败了! 彻底完败了! 信念如洪水冲击下的河堤,裂开了一条狭长的裂缝,恐慌与不安的情绪迅速蔓延。 何关学着香长之前的模样,做了一个道礼,“无生老母在此,众生还不快拜!” 香长的嘴角不由地一抽,无生老母是什么鬼?难道是因为他们捏造了一个“无生父母”,对方依样画葫芦,认了“无生老母”的名号吗? 香长真相了,何关就是这么想的。 信徒是香长掌握的最大力量,可是此刻,他的力量却拜服在对方的跟前。 这还怎么斗? 收起眼中的慌乱,香长换上了一副和煦的笑容。大丈夫能屈能伸,既然斗法斗不过,他索性借坡下驴,顺着何关的话道,“原来是无生老母啊,失敬失敬!” 客套的话语,看似带着“敬”意,却是将两人摆在相对平等的位置。 大部分的信徒,只是些质朴的百姓,说话从来不会绕弯,自然不会去深思话中的弯弯绕绕,而是从字面上理解。 “无生老母”兴许就是“无生父母”中的“母”啊! 对!一定是这样的! 她亲自下凡救度众生了! 匍匐在地的信徒,即便拿出了十二分的虔诚,也没能获得无羡的垂目,她的傲然反而让那些人觉得理所当然。 因为她是神啊! 神就该目下无尘! 他们将头低得更低了,表现出更为卑怯的姿态。 “当今国主乃真龙下凡,奉天承运。大鬓倒行逆施,已被本尊废了修为,打入轮回。谁若敢继续妄议国主,本尊必将他打入拔舌地狱。” 匍匐在地的信徒,看不到无羡的神情,却能从她的语气中,感受到无形的威压,笼罩在他们的身上,他们的头紧紧地贴着地面,仿若低入尘埃里,他们的声音因恐惧而颤抖,“信民不敢。” “切记此谕!”无羡挥了挥衣袖,被她召唤而来的蛇影,轮廓变得模糊起来,重新恢复了飘渺的雾态,随风消散,像是从未出现过一般。 真是神迹啊! 因惧而畏,因畏而敬。 就连站在香长身边的最为虔诚的信徒,此刻也抛弃了最后的一丝疑虑,不再对无羡的身份质疑了,谦卑地恭送她的离去。 第382章 舒芬 刑府。西跨院。 岑青用怪异的目光盯着无羡,“你真的是破罗教的无生老母?”和寻常人一样,都是一双眼睛一张嘴,没什么特别的呀! 无羡“嗯”了一声,掐了一个手决,煞有其事道,“本尊还是西方摩尼教的神使。天方行商队穿行于荒漠之间,都要默念本尊的名讳寻求庇护。” “真的假的?”听着玄乎得很,岑青反倒是怀疑起来,“那不是一人吃两家饭吗?两家神主对你没意见?” “你信她!”舒芬给无羡投去一个鄙夷的眼神,无羡笑了笑,没有被人揭穿的尴尬。 岑青将还想吐槽舒芬挤到一旁,好奇地问无羡,“那个抹泥教的神使,你是怎么做上的?” “我不是善用火药嘛,引爆时光芒万丈。摩尼教崇拜光明,就把我当成神使了。”无羡答道。 岑青兴奋起来,“若是我带几石火药去天方,岂不是也是神使了?” “这个志向很不错。”无羡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岑青反倒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又问,“酒楼里的那些烟蛇,你是怎么召唤出来的?” 舒芬对此也很好奇,在无羡的另一边坐下,目光灼灼地期待着她的回答,无羡反而卖起关子来,“那可是秘密!” “告诉我嘛!”岑青勾着无羡的手臂,整个人像没有骨头似的,倚靠在无羡慕的身上,柔柔糯糯地撒着娇。 与平日的极度反差,让无羡忍不住怀疑,她是不是被鬼上身了。忙不迭抽出了手臂,将她扶正,“怕了你了。” 她翻开手掌,掌心躺着三根一指长草绳,由灯草捻成,“将其丢入烛火里,燃烧的烟雾就会幻化出蛇影。蛇影能够停留多久,取决于灯草燃烧的时间。” “那么神奇?”岑青欣喜地一把抓在手里,像是得到了稀奇的玩具的孩童。 至始至终都被晾在一旁的舒芬不满了:论起关系来,岑青与他们认识没多久,而他就不同了,一路上与无羡可谓是风雨共济、肝胆相照、生死与共,那是铁打的情谊啊! 凭什么岑青有,他却没有? “我也要!”舒芬申诉道。 无羡摊开空空的手掌,一副无奈的样子,“我就剩这三根了。”此刻全在岑青的手中,还特意举在舒芬的面前晃了晃,明显是在显摆! 看到她那副得瑟样,舒芬心里更不舒服了,趁岑青没有提防,伸出手来,从她的手中抽走了一根灯草。 “你怎么抢人东西啊!”而且还是抢女孩子东西,忒不要脸! 岑青气得牙痒痒,目光紧紧地盯着舒芬手中的灯草,想要将它重新夺回来。 攻与守,护与夺,隔着无羡展开。舒芬的速度没有岑青快,只两个照面,手中的灯草就被岑青抓住了。 舒芬立马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不敢再动了,紧张道,“你别用力扯,会断的!” “我放手,岂不是便宜你?”岑青越发加大了手上的力度。 这个时候,谁在意谁就输了。已经拥有两根灯草的岑青显然更有底气,但是舒芬依旧不愿放手。 用草芥捻成的灯心,能有多少韧度,下一瞬就不堪重负,在他俩的拉扯中断成了两段。 岑青瞪了舒芬一眼,气呼呼地走了。她怕再待下去,手中剩余的两根灯草也会被舒芬抢走,就让舒芬留着那仅剩一半的灯草当宝贝吧,姑奶奶她不奉陪了。 感受到身后紧紧盯着她的目光,不用想也知道,一定是来自舒芬的。岑青可不会给他下手的机会,忙不迭将自己的灯草收好,加快了脚下的步伐,几乎是以小跑的速度,消失在了走廊的尽头。 她在防备舒芬,舒芬也在防备她,待她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视线后,舒芬方才开口,将声音压得极轻,只有坐在他身边的无羡能够听清,“那些灯草,你真的没有了吗?” 不是无羡小气,“真的没了。所用的灯草没什么稀奇的,但是用来泡制灯草的秘药与工序很复杂。重新调配的话,至少需要一个月。” “那么久……”舒芬低声喃喃着,“等不及了……” 狗蛋无语,“就是一个骗人的把戏,用得好像性命攸关似的。” 舒芬沉下脸,不似在生狗蛋的气,更像是在探讨一个异常严肃的话题,神情肃穆得很,“在酒楼的时候,那道人召来的诡火也是骗人的吗?” “那不是什么诡火,只是磷火。照主子的话说,磷火不热,所以很容易燃烧,用手搓几下,就能燃起来了。”狗蛋一边解说,一边做着手势,带着几分卖弄的成分。 “因果不分!”何关白了他一眼,纠正道,“不是因为磷火不热才容易燃烧,而是因为容易燃烧才不觉得热。” “不都差不多嘛,”狗蛋依旧嘴硬,“反正不热就对了。” “可它是活的,是活的!”舒芬激动地站了起来,说话的语气有些神神叨叨的。 狗蛋再怎么直肠子,也看出了舒芬的不正常。以他这阵子了解下来,舒芬的好奇心虽重,但也重不过他对形象的注重,即便是为了一根不同寻常的灯草,也不至于让他连脸面都不要了,从一个姑娘手中强抢。 狗蛋指了指脑袋,对何关道,“他不会是中邪了吧?” 言毕,就遭到了无羡的瞪眼。 即便是大实话,也不要当着人家的面说,好不? 而且以他那个大嗓门,即使压低了声音,十步之外也能听得清清楚楚,更别说是站在附近的舒芬了。 若在平日舒芬定会反驳,可是此刻却一言不发,不会真被狗蛋说中了,中邪了吧? 无羡没有去安慰舒芬,她知道,没有实质的安慰,再暖心,也是苍白而无力的。 “本尊的手段多着呢!我能解决酒楼的诡火,自然也能解决其余的诡火。”她微微地扬起下巴,那种胸有成竹的自信,反而更能让人放下心来。 舒芬显然被说动了几分,无羡见势,又继续增加了砝码。只见她从怀里拿出一张符纸,在舒芬的眼前晃了晃。 这张符纸是半仙随手涂鸦的,上面的符文被画得歪歪扭扭,似字非字,似画非画。 偏偏半仙还得意上了,“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舒芬身为状元之才,没有市井的愚民那么好忽悠,却因对未知的恐惧,将平日不屑一顾的符纸没有半分的怀疑。 不是因为他的智力降到了谷底,而是因为,他需要一个希望。 即便只是虚假的希望。 “你跟我来!”舒芬迈开步子,匆匆走了一丈,见身后没人跟上来,回过头,挥手催促道,“还愣着做什么?快跟上啊!” 无羡“欸”了一声,带着一行人,跟在他的身后来到一栋绣楼前。 原先住在这儿着的,是刑府尚未出阁的两位姑娘,是整个西跨院最精致的建筑,每一扇门上都雕着花鸟纹理,屋里挂满了少女心溢满的纱幔。无羡嫌其不够大气,大方地让给了舒芬及其仆役暂住。 “带我们来你屋子做什么?难道……”何关顿了顿,道,“冒诡火的是你的屋子啊?” 舒芬的脸瞬间白了,即便站在烈阳之下,仍觉得遍体生寒,脚步顿在了门外,不敢往屋里迈进一步。 他扭头转向无羡,正色道,“我知道,你在酒楼里与对方斗法,用的都是些江湖上的骗人把戏,但是有些事困扰着我,怎么都想不明白。” “详细说说。”无羡也正色起来。 “事情得从前晚说起。”舒芬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下心绪,继续道,“我遵照你的嘱咐,接受本地官员的邀约。那日去的不是楚馆,而是赌场。见过你们下局给府上的仆役下套,我就想啊,那些官员是不是也想借此对我下套?我表面佯装风轻云淡,心里却是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一个大男人说话如此啰嗦,无羡忍不住将他打断,“说重点!” “别急啊,重点不是来了吗?他们带我在厅里逛了一圈,就去了一间包房,那包房挺大的,足以容纳三四十人,装修得也气派……” 无羡再次打断,“说重点!” 如今无羡是舒芬的救命稻草,他可不愿得罪了她,只能无奈地抛去一些稍显次要的描述,快速切入了重点。不过,对他来说的重点,听在别人的耳中,仍是啰嗦得很。 “何关他们不是用赢钱来诱人上当吗?我就故意输。雅间里只有一张赌桌,赌的是色子,我故意押选的人最多的数字。你想啊,赌坊若想赢钱,肯定不会让多数人押中。”说着,他得意地扬起下巴,等着众人对他的表扬,却惹来狗蛋的白眼,学着自家主子的口气道,“说重点!” 舒芬不满了,被无羡说就算了,毕竟好男不跟女斗,狗蛋仅是一介草民,有什么资格说他? 舒芬正要辩驳几句,眼角瞥见无羡不耐的眼神,立刻转口,言归正传,“当我要下注的时候,奇怪的事发生了,你们猜怎么着?” 见没人应和他,他也不觉得尴尬,自问自答,“几乎所有人都将赌注押了小!” “这有什么奇怪的,很显然,他们与赌场的人串通了嘛!” 狗蛋刚将自己的推测说出口,就遭到了何关的鄙夷,“谁会设那么明显的局?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他家开的赌坊有问题吗?” 舒芬趁机白了狗蛋一眼,继续道,“经过我的细致观察,并非所有人收到了庄家的提示,而是跟着一个赌客下注的。那个赌客穿着一身白衣。” “那人的穿着很奇怪。白衣太过丧气,好赌的人多少有些迷信,不会选择这种颜色。即便他自己不忌讳,也会被别的赌客忌讳。不少赌坊都有不成文的规矩,入场的赌客可以衣衫不整,甚至破烂不堪,就是不能身着白衣。”奚淼分析得头头是道,但他从未出过府门,不了解此地的特殊性。 “别处兴许如此,但是南赣不同。罗教在南赣非常盛行,崇尚的就是白衣。”马哲解释道。 何关联想到之前的遭遇,“会不会和我们在酒楼里遇到的那帮人是一伙的?” 舒芬捏着下巴,“如今回想起来,可能性很大。罗教拜的是弥勒佛,那人手中就抓着一个黑色的弥勒佛像,每次下注前都念念叨叨的,从口型上看,有些像是‘真空家乡,无生父母’。神奇的是,接连十把,把把都是小,全被他给押中了。” 奚淼不禁怀疑,“莫不是同赌坊沆瀣一气,一同坑人吧?” “那可是雅间,每次下注至少一两。连续十把,加上陪注,”何关掐指一算,“其中涉及的银两少则几千,多则上万。若真是与赌坊勾结,可是大手笔啊!” 舒芬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他与赌坊是否有勾连,但那个白衣人肯定有问题,尤其是他戴着的那个黑色的弥勒佛像。” “怎么说?”无羡问。 “我不相信,世间真有那么好的运气,把把都与他反着来。他不是押小吗?我就押大。接连输了三把,那人就注意到我了……” 何关在心里吐槽:作为一个新来的,这么与人家作对,换作是他们,第一把的时候就会注意舒芬了。 狗蛋也有同感,两人对视一笑,继续听舒芬道: “他说,我的气运着实差了些,想要将他一直抓在手中的弥勒佛像送了给我。我正好对他的佛像感兴趣,就接了过来。 “我曾听人说过,一种出老千的方法,就是用磁石,佛像正好又是黑色的。我推测,那个佛像是用磁石雕刻的。 “我悄悄垂下手,将佛像靠近我的带钩,我的带钩是鎏金铜的,但是预期中的吸力并没有产生。 “我不死心,又拿出一个银锞子,装作要下注的样子,悄悄从佛像旁,依旧没有产生吸力。” 看着舒芬困惑不解的样子,狗蛋忍不住笑了起来,“亏你还是个状元呢,难道不知道磁石只能洗铁,吸不了金银铜。” 第383章 诡火 “这样的吗?”舒芬还以为,只要是金属磁石都能吸起来呢!他不由地懊恼起来,“早知道,我就好好留着那个佛像了。” “你把那个佛像还给白衣人了?”无羡问。 “我本是想还的,可是那个白衣人没收,说是‘既然送我了,就是与我有缘。’说完人就走了。一开始,我并没有将其放在心上,随手收入了怀中,回了刑府。想不到当晚,就发生了……”舒芬叹息一声,只说了两个字,“怪事……” 话说到一半就断了,不是吊人胃口吗?狗蛋急切地追问道,“什么怪事?” 舒芬紧紧抿着双唇,好半晌才鼓起勇气似的,继续道,“那晚回府时时辰尚早,我本想读一卷诗再睡的,但是那日觉得特别累,读着读着眼皮子就垂了下来。 “迷迷糊糊中,我梦见了那个白衣人问我讨要佛像。我将手伸入怀中摸了半天,都没找到佛像,只能无奈地告诉那个白衣人,东西丢了。他当即就发怒了。”说着,他将手提了起来,一边比划一边道,“他就这么一抹,竟然变成……变成了一副异常凶恶的模样! “只见他裂开嘴,露出四颗尖锐的獠牙,原本俊俏的脸,一下子变成了青色,眼眶四周却是毫无血色的白,一直向上延伸至额角,额头正中央则印着一只金色的印记,似神,又似鬼……” 无羡摩挲着下巴,“从那人的手法看,倒似川剧的变脸。” “竟是变脸!”舒芬右手握拳,懊恼地锤了下自己的脑袋,“我早该想到的!用修(杨慎的字)的祖籍便是四川的,我曾听他提过川剧。那时就当奇闻,听了也没放在心上,想不到竟被人用来吓唬本官,用心真是险恶!” 何关呵呵笑了起来,颇有几分幸灾乐祸的意味,“你就这么被吓到了?” 舒芬瞪了他一眼,“当然不止如此!我从梦中惊醒后,走到葵架前洗了一把冷水脸,人清醒了不少,一抬头,却见到铜镜里有一团模糊的绿色影子。” “绿色的啊……”无羡轻声喃喃着,继续听舒芬道,“刚开始,我以为是镜子锈了,用脸帕擦了两下,镜面平整光滑,别说是锈纹了,就连污渍都没有。 “正在我迷惑之时,那团绿色的影子动了!原来它不是污渍,也不是锈纹,而是真实存在的!并且就在我的身后!” “那团绿色的影子就是诡火?”狗蛋问道。 “嗯。”舒芬重重地点了下头,“我回头一瞧,终于瞧清了那影子,竟然是一团火,不但颜色诡异,还悬浮在半空之中,就像是长了眼睛似的,无论我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 “我怀疑自己还在梦中,并没有睡醒,就躺在床上,蒙上被子,一觉醒来时什么都没了,甚至没有着过火的痕迹。 “我以为,这一切都是一场梦,都已经结束了。可是到了第二日夜里,那团诡火又凭空出现在了我的屋里,数量也随之变多了,由一个变成了两个。” 舒芬指着自己的黑眼圈,对无羡道,“我已经连续两日没睡过好觉了,若非今日看到你在酒楼露的那一手,今夜我就打算去别人的屋子蹭睡了。” 他真是不敢在自己的屋子睡了,谁知道今晚还会遇上什么。 无羡的目光移到门上的扣板,正挂着一把分量不小的铁锁,不知是不是想锁住屋里的诡火。 无羡凝眉,“诡火每次出现,都是在你的屋子吗?” 舒芬点头,“是的。” “开门吧,去你屋里瞧瞧!”无羡装模作样地掐了个手决,“本尊替你将那些装神弄鬼的把戏揪出来。” “还真当自己是神使啦?”舒芬嘴上习惯性地吐槽着,心里的怵意却消退了不少,从腰间摸出钥匙,插入了锁洞。 啪!—— 锁扣弹开,舒芬解下了锁头。随着户枢转动,屋门缓缓开启。 胡勒根和狗蛋率先进入屋子翻找,两人对找东西很有经验,专门往那些易被常人忽略的犄角旮旯里钻。 舒芬跟在他俩的身后,本想瞧瞧他俩有什么发现,忽见趴在窗户前的狗蛋,随手扯下窗棂上糊的一块玉山纸。 舒芬看不下去了,“你是来找线索的,还是来搞破坏的?” 狗蛋不以为然,“撕你一张破纸,看你小气的。” 舒芬气得想咆哮,这是一张纸的事吗? 那可是他的窗户纸! 现在好了,他的窗户上破了一个大洞,灌风漏雨,还让他怎么睡啊! 无羡了解狗蛋,这家伙虽然鲁莽,却不是无的放矢,走上前去问道,“有什么发现吗?” “窗台被人擦过,不过没擦干净。”狗蛋将扯下的窗户纸,叠成锥形,将窗台角落嵌着的灰尘全勾了出来,拢在纸上,凑到鼻端细细嗅了一口,“隐约有磷粉的味道,可惜隔的时间长了,已经很淡了。应该是有人悄悄打开了窗户,将磷粉吹了进来。晚上屋里点着灯,温度高,磷粉自燃,化作了诡火。” 舒芬也不计较那扇破损的窗户了,接过狗蛋手中的窗户纸,用指腹摩挲着上面的灰尘。虽然看不出什么门道,心中却是落下一块石头,如今就剩一个疑问了,“那个白衣人是怎么进入我的梦中的?” “说不定,是正大光明走进来的。”何关道。 舒芬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我又没睡死,有没有人走进我的房间,我会不知道吗?” 狗蛋听得有些晕,“你到底睡着了,还是没睡着啊?” 舒芬也讲不清,那晚他迷迷糊糊的。说睡着了,可是他的神智尚存。说没睡着吧,那么之后被吓醒了,又该如何解释呢? 可他又不愿承认自己的茫然,白白让狗蛋等人笑话,只能继续嘴硬道,“当然是睡着了,但是我很清醒!” 这话不是前后矛盾吗?睡着的人会清醒?这不就跟喝醉的人,拼命强调“我没喝醉”一样的道理吗? 何关呵呵一笑,没信舒芬的胡话,胡勒根却信了,“他说得没错,他并没有完全睡着,因为,他被人给迷晕了。” 站在书案边的胡勒根,将鱼藻纹的绢丝灯罩摘了,露出了灯罩内的素陶灯盏。 灯盏内盛满了灯油,色泽浑浊黑沉,还散发着一种淡淡的臭味,像是最下等的劣油,明显与刑府的身份不符。 上前查看的柴胡鼻子旋即一皱,立马用袖口捂住了鼻子,拿起灯盏,塞到狗蛋的手中,“快倒掉!” 无需细问原由,从小培养的默契,狗蛋立马照办,用衣袖将灯盏匆匆一包,迅速冲出了屋外。 那副如临大敌的样子,让舒芬心里咯噔一下,喉头一滚,后怕道,“灯油里加了什么?该不会是…… “毒药吧?” “不是毒药。”柴胡道。 舒芬刚松了口气,就被他的后半句吓到了,“但比毒药更毒。” 见柴胡将无羡带出了屋子,舒芬忙不迭跟了上去,明明心急如焚,话到嘴边又怯懦起来。 无关胆识,在生死面前谁都会心生怯懦,那是对生的留恋。 “我……会死吗?”舒芬问道。 柴胡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这两日,你坐在灯旁看书时,是不是觉得精神非常,思如泉涌。白日却又感到身子乏力,提不起精神,哈气连连,却很难入睡?” 完了完了,每一点都被柴胡说中了! 舒芬的心里拔凉拔凉的,感觉自己命不久矣,“我……还有救吗?” 无羡见舒芬的脸色都吓白了,心里指不定正在捉摸着该如何笔下生辉,给世人留下一篇流芳千古的遗书呢! 她瞥了柴胡一眼,知道这是他在使坏,故意吓唬舒芬呢! 柴胡没有被看破的尴尬,转而安慰起蒙在鼓里的舒芬,“别担心,你就吸食了几日,还有的救。刚开始会有些不适,像是不安易怒,食欲不振,便秘腹泻,流泪流涕,发抖打颤……我给你开张解毒的方子,多喝水,熬过这阵子就好了。” 语带关怀,一副医者仁心的样子,只是他没告诉舒芬的是,这个过程可能会比较痛苦。看舒芬那副文弱书生的模样,很难靠自己的意志力熬过去,估计得被捆成一个蚕蛹,强制解毒了。 无知者无畏,对自己的未来全无所觉的舒芬彻底放下心来,对自己所中的“毒”好奇起来,“灯盏中的究竟是什么啊?” 他也算是读万卷书了,对医书略有涉及,从未听说过有这种“毒”。 柴胡回了他一个“没见识”的眼神,“此物古已有之,《唐书》中就有记载,叫做‘底野迦’,为拂菻(古罗马)进贡的神药,其中的主药便是在你灯油中所添加的,叫做莺粟。其花妍姿妖艳,果壳形如枣核,鸽蛋般大小,壳内多籽,小如胡麻,与五石散类似,食之让人飘飘欲仙。想必是有人借其药性,对你设局。” “莺粟……”马哲喃喃着名字,倒是想起另一样物品来,“听着倒与乌香类似。” “乌香是什么?”柴胡没听过。 这个舒芬知道,将“没见识”的眼神还给了柴胡,“这是由三宝太监(郑和)自西洋带回,是重要的贡品之一,能够镇痛、止咳、治疟疾。” 说着迷惑起来,“乌香不是做成吃食的吗?加入灯油之中,也有相同的药效吗?” 无羡眉头微皱,捕捉到了他的话外之音,“你吃过?” “鄙人什么没吃过啊!”舒芬微微抬起下巴,还自得起来了,“京师便有寺庙,以乌香入粥,富有盛名,寻常香客想吃还吃不到呢!” “真是人傻钱多。”柴胡忍不住吐槽。 “这可是苏辙流传下来的食谱,可是大补之物,京中那么士大夫都在吃,也没见人吃出过问题。”舒芬看向柴胡,目露狐疑,“你之前说得那么吓人,该不是是故意吓唬我的吧?” 也不怪他如此揣测,柴胡作为一个平民,对他这个翰林,从未有过应有的敬重。 之前他腿崴了时,给他上药时,下手那叫一个重啊,疼得他冷汗都出来了,这回逮住机会,指不定又给他下绊子了。 而柴胡的懒得辩解,看在他的眼中,更是心虚的表现,越发相信自己的推测了。 舒芬顿时不爽了,越想越气。 死生大事,能随意拿来说笑吗? 真是太过分了! 舒芬拢了拢衣袖,打算一巴掌呼他脸上。 柴胡全然不介意,手反而有些痒痒的。平日他对上狗蛋等人,都是挨打的份儿,难得送他一个弱鸡一般的舒芬,还不让他显显威风? 只要舒芬感动手,他就做好了接招的准备。这是主子教他的,叫正当防卫! 气氛刹时凝重起来,两人就像是被丢入了赛场的斗鸡,一触即发。 何关和狗蛋自然乐得在一旁看戏,若非无羡在场,说不定还要开赌,看看舒芬这个弱鸡能在柴胡的手中撑多久。 眼尖的他俩都看到,柴胡的指间悄悄夹了一根银针,若无意外的话,应该是泡过迷药的。只要在人身上扎上一针,那一处就会瞬间麻痹,失去抵抗的能力。 这种时候只有马哲站出来做和事老,“舒大人误会了,柴胡所言非虚,乌香确有大毒。只是因为乌香的价格昂贵,寺庙舍不得在佛粥里多加。食客又不是经常食用,用量不足,自然无碍。” 舒芬一副“你当我是好骗的吗”的表情,“许多药典也有描述乌香的奇效,传言辛弃疾曾患顽疾,遇到一异僧,以陈年乌香加人参等制成败毒散,吞下威通丸十余粒,方才好了。” 读书人就是如此。书读得多了,傲气地认为世间只有自己最有见识,别人都是浅薄之辈,故而听不得劝。 好歹相识一场,无羡不想他被乌香所误,“只要计量得当,砒霜也可入药。反之亦然,能治病的也未必是药,更何况,乌香并不能治病。” 舒芬:“怎么说?” 上扬的语调,不知有几分好奇、几分不信。 第384章 王妃寿宴 “世间没有可主百病的神药,乌香之所以被神化,只是因为它有止疼之效。病人感觉不到疼痛,便误认为病已经好了,不过是饮鸩止渴,自欺欺人罢了。” 柴胡作为医者,最恶乌香祸人,“罗教以卑劣手段掌控教众,我们要不要管管?” 要怎么管? 灭了他吗? 从酒楼中的民众对罗教香长的尊敬态度来看,罗教在此地已成气候,岂是说动就能动的。 马哲一改之前劝架的热心肠,一副事不关己的淡漠态度,“主子来赣州是为了老将军,如今大仇得报也该离开了。” 言下之意,就是不要节外生枝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道理柴胡明白,“但这是莺粟啊!若是放任不管,后患无穷!” 无羡半垂着眼眸,她制作清露、香油用的干花、香料,都是在闽地收购的,对此地的情况比柴胡要了解得多。 暹罗、爪哇等地所产的乌香,就是通过闽地的港口进入大明的,当地富绅将此视作珍贵之物,皆在食用,甚至有人在街市售卖。 而紧邻闽地的赣州,自然也不例外。即便没有罗教,人们依旧会食用乌香。 民情即是如此。 她管得了赣州一地,还能管得了闽地吗? 即便管得了闽地,还能管得了皇城吗? 要知道,朝廷每年召贡的乌香,足有三百斤。数量如此之多,依旧不够分。可见嗜食乌香的风气之盛。 即便是以“治国平天下”为己任的舒芬,对此都不以为然。她只是一个人微言轻的平头百姓,怎么管得过来? 但是…… 没有遇到也就罢了,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恶事,不能当作没看到。 “既然罗教是以术法来操控人心,那就让他败在最为得意的术法之上。”无羡吩咐狗蛋,“找些手脚麻利的,凡是在门外贴了罗教符纸的人家,在他们的符纸上涂上磷粉。同时着人散布言论:罗教倒行逆施,有违天意。入罗教者,必遭天罚,及早回头是岸,与罗教撇清关系,才能保以平安。” 上兵伐谋,诛人诛心。 怪不得圣人要说:女子难养。 舒芬忍不住缩了缩脖子,“这招也太阴损了吧……” “哟!还同情起人家来了?”柴胡白了这个没记性的家伙一眼,“不知道是谁被下了药,吓得夜难安寝,连屋子都不敢回了。” 马哲也道,“罗教诱骗信徒,大肆敛财,且野心不小,散布邪说,动摇社稷,该除。” 一个于私,一个于公,都说到了舒芬的痛脚。对于乌香,他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罗教就不能忍了,只不过,“百姓愚昧,受人蛊惑,他们也是无辜的,不该将其牵涉其中,以旁门左道唬人。” 何关斜倚在廊柱上,一脸调笑,“舒大人觉得该如何是好?” “自然是交给官府了。”舒芬越想越觉得,这才是正道,“本官这就去找刑知府,让他剿灭罗教。” 说着,一转身就往前院走去,衣袖甩得霍霍生风,尽显慷慨之气。 何关嗤笑一声,不知道该笑他天真,还是愚蠢。要知道,当初他在赌坊里遇上那个白衣人,可是由当地官员带去的。罗教能发展那么顺利,说没官员扶持,谁信啊! 更有甚至,官员之中就有不少罗教的虔诚信徒,让那些官员去剿灭罗教,岂不是秋天剥黄麻,就等着相互扯皮吧! 何关打着帮舒芬助阵的旗号,挑唆无羡跟上去看热闹,果然见到刑大人一脸为难,“罗教积毒已久,本官早有铲除之心,奈何罗教信徒众多,遍及各行各业,甚至公署衙门。几番剿捕,都遭到了阻挠。可怜了南赣百姓,受其蒙蔽,不少人家将一生积蓄都献了出去,教众穿金戴银,自己却是吃糠喝稀,若是有朝廷的禁令就好办了……”说完哀叹一声,扭头忘向了无羡。 无羡:“……” 看她做什么?内阁视她为眼中钉,只要她开口,铁定站在她的对立面。 难道说…… 是想借她的枕边风,向朱寿进言吗? 呵呵,想得倒是美! 无羡45度角仰望书架,那副专注的模样,好似书架上开出了一朵花似的,就是不接刑知府的话茬儿。 刑知府混迹官场多年,最擅察言观色,一个眼神就领会了无羡的意思,也不觉得尴尬,讪讪一笑,从桌案上拿起一张请帖。 无羡站在三步开外,淡淡瞥了一眼,帖子以金纸包装,明晃晃地亮眼。 再看刑知府,则是毕恭毕敬,用双手捧着,呈上来的。 可见规格不低啊! 无羡打开一看,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扑面而来,嘴角不由地一抽。 何关见主子的反应怪怪的,好奇心起,伸长脖子探头一看,是宁王妃的生辰贴。 记得上回有王爷邀请他家主子赴宴时,可是差点小命不保。 无羡的心里也有点怵,不得不找刑知府确认下,“王妃生辰在即?” “是呀。”刑知府颔首答道,“本还有半个月的,不过,困扰南赣多年的匪患得以解除,王爷想要一同庆祝,就将生辰宴提前了。” 听着倒也合情合理,不过,当日安化王的宴席,给人留下的印象,实在太过深刻。万一再来一个安化王,该怎么办? 何关不想主子冒险,脱口而出便是“不去”二字。 无论他在外有多风光,回到府里,还是无羡的奴仆。主子尚未表态,他却擅自拿了主意,而且还是在知府的书房,显然是不合规矩的。 刑知府不快地睨了他一眼,道,“王爷是天潢贵胄,亲自下帖,是旁人求都求不来的体面,怎可拒绝?” 重要的是,不敢拒绝! 不然,岂不是打皇家的脸吗? 这话表面上训诫的是不懂规矩的何关,实际上也是说给无羡听的,就怕她胆大妄为,为了一个面首,真的拂了宁王的面子。 只听她道,“宁王妃生辰,想必江右大员及其内眷都收到了邀请了吧?” 刑知府忙不迭点头,“那是当然。” “届时,我就同夫人一同前往,也好相互作个伴儿。” 刑知府微作沉吟,便应了下来,“如此甚好,拙荆就有劳公主照拂了。” 这边笑着说定,何关却是沉着脸回到西跨院,找胡勒根等人串联去了。 别看平日里,就数胡勒根的性子最好,最听无羡的,这会儿却是第一个跳出来反对的,“王爷之宴去不得!” “王爷不一定都是一个样的……”柴胡的话说到一半,就被狗蛋一巴掌呼向了后脑勺,“当日的宴席你没去,没资格开口!” 同样没经赴过王宴的奚淼,在听了何关添油加醋的普及后,也觉得不妥,“老将军的事已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无羡的手指点在桌面上,以指作笔,一个圈接着一个圈,不停地画着,“刑知府是个七窍玲珑的人,既然他能舍得将夫人送去,应该没有大碍。咱们就去瞧瞧呗!” 何关还欲反对,可是无羡已经拿了请柬,将马哲叫了出去,走没影了。 他索性闭了嘴,忍到半夜,偷偷摸去胡勒根的屋子,又串联去了。 奚淼也被何关请来,至于宫里出来的马哲,则被排除在外。谁知道,他会不会向宫里的人告密啊! 何关:“依我看啊,主子已经品出了危险,要不然,也不会特意拿刑夫人,去试探知府了。” 奚淼:“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你们说,主子会不会仍未对宫里的那位死心,特意为他去试探宁王?” 何关茅塞顿开,“就是如此!每次遇到那位的事,主子的脑子就不好使了。” “可我们劝不动主子的。”胡勒根担忧道。 “你傻啊,劝不动就别劝了。”何关打算来硬的,“我们将主子绑了,沿河之下入梅州,再由榕江入潮州,直接从海上离开大明。” 奚淼皱眉,“出海需要大船。海禁多年,可不是那么好寻的。” 何关抖着二郎腿,得意道,“别人或许难寻,可却难不倒我们主子。她早就联系好了张平,让他备了海船在潮州候着,想来,本就打算出海的。” 奚淼微愣。 之前何关被调离,他接手了何关的部分工作,与张平常有联系,却不知他人已到了潮州,更不知他手中拥有海船。 难道…… 她没打算带他一起走,所以才让张平瞒着他吗? 摸了摸胸口的位置,他给无羡的卖身契带着他的体温,好好地藏着。 压下心中的失落,他继续与何关讨论着强行带走无羡的可行性,“你联系上张平了?他能同意?” “之前离宫后,主子召我回来,就让我清理各地的生意,能卖的都卖了,不能卖的也都处理了。不瞒你说,各地的管事和作坊的匠人,已经先一步离开了,全都迁往了西域。主子是真的下了决心,要离开大明了。”怕就怕,为了某人的事生变。 但是张平这个人,何关还是能做担保的,“咱们这群人中,就数张平对大明最无留恋。 “他同沈钰、姜蔺那两个忘恩负义的可不一样,才不稀罕大明的官爵呢,巴不得主子早些离开大明,在西域开疆扩土,好封他一个丞相当当,他一定会站在咱们这边的!” “沈钰和姜蔺,知道无羡的落脚地吗?”他俩毕竟在大明为官,奚淼担心他俩迫于正德的银威,出卖无羡。 “这个可以放心,当年我们随主子远征西域的时候,沈钰和姜蔺一个都没去,全留在了赤木口。所以我们要去的地儿,他们根本就不知道。” 站在奚淼身后推着轮椅的墨竹可不关心这些,嘟着嘴,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西域黄沙漫天,有什么好的?” 奚淼垂眸无言,一颗心也随之沉了下去。对于西域这个全然陌生的地方,他的内心也是有抵触的。 他的前半生都在漂泊,从一个地方被卖到另一个地方,有时候,还没来得及熟悉就要离开。 原以为他遇到了无羡,在她身边,从此就能安定下来,谁知道,面临的依旧是漂泊的羁旅…… 不同的是,这次走得更远,或许…… 再也不会回大明了…… 所以,无羡才没考虑带上他吗? 就因为…… 他的追随之心,没有何关他们的坚定…… “没见识了吧,西域也有芳草如茵、绿树成荫的,成为绿洲,不比大明差儿。主子说了,那儿再不会有贱民,无论是商贾、工匠、还是仆役,只要有本事就能当官。” “奴婢可没本事当官。”对于何关画的大饼,墨竹并不感冒,但是,他可以给他家家公子谋些福利,“你瞧我家公子,学富五车,能写会算,当得了官吗?” 奚淼的思绪,被墨竹的话拉了回来,右手从扶手上滑了下来,落在残破的腿上,“我这样子,还是算了吧……” “我不在的那段时间,主子能将生意交给你,就是对你能力的认可。你要相信主子的眼光,她觉得你行,你就行!” 听了何关的话,墨竹激动起来,“公子,您听到了吗?您也可以做官了!” 顿时,墨竹变得比奚淼更积极,踊跃加入“如何绑架无羡”的规划中,献计献策。 每一个环节都被反复推敲,何关认为,已经将计划完善到没有缺漏了。 何关从柴胡那儿骗来了迷药,量不多,但是药效够猛。只要一小撮,连黑子那般的体型都能药倒。 药被下在胡辣汤里,浓烈的香料足以掩盖迷药的味道。 简直就是完美! 然而,计划还是赶不上变化,原本挺爱喝胡辣汤的无羡,突然肠胃感到不适,吐了。 而马哲,已经被药倒了,处于昏迷中,不省人事。就算在他耳边敲锣打鼓,都没法将他叫醒。 得,穿帮了。 无羡双手抱胸,难得肃着脸,沉声道,“说说吧,为什么在汤里下药?” “……”何关抬眼看着天花板。 “……”胡勒根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奚淼专心数着碗中剩余的米粒。 第385章 宁王 无羡望向柴胡,“别告诉我,你什么都不知道?” 柴胡:“……” 他还迷糊着呢,明明好好吃着饭,马哲怎么就晕倒了。 他也想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好不? 无羡瞅着昏睡中的马哲,完全没有要醒来的迹象,“他没事吧?” 柴胡抓住他的手腕,高高抬起,放开,随即传来“砰”的一声,毫无阻力地捶打在了桌面上。 然后…… 就没有然后了…… 鉴定完毕: “死不了,等他睡到自然醒就好了。” 马哲刚被抬走,刑府的管家就来了,“王府位于洪都,行船最快,只需半日即可到达。大人特意为公主备了一只画舫,如今已停在了渡口。” 无羡颔首,“有劳刑大人了。” 何关想要抓住最后的机会再劝,但是碍于管家在场,不能明说,只道,“主子,今日您都没用早膳,身体不适,就别强撑着赴宴了。若是过了病气给贵人,反而不美。” 管家听了这话,也担忧起来,“公主的身子不适?” “今日天气骤然转凉,肠胃有些不适,没什么大碍。”无羡将目光转到何关的身上,语气透着半分纵容、半分无奈,“闹了半日,不就是想陪我一同去吗?想去,就去吧。” “我才不是……” 何关还要再辩,被无羡及时打断,“再闹,就给我留下,好好思过!” 眸光微沉,语气也重了几分。 成功将何关压了下来,无羡又对梨儿道,“你也随我一同去。” 退居墙角的梨儿,微微一愣,本以为有奚淼等人在,怎么轮都轮不到她的,想不到竟然还有她的份儿。 她算是被认可了吗? 心中顿时漾起一丝激动来。 “你就这么把我丢下了?”一直保持沉默的奚淼开口了,话中泛着酸,“若是我不想让你去呢?” 无羡还没教训他呢,倒先委屈起来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今天的事也有你的份儿。给我好好学学马哲,他可比你懂事多了。” “既然觉得我多事,我就不留着继续碍你的眼了。”说着,奚淼就让墨竹推着他的轮椅出了屋子。 同被留下的胡勒根,没有如奚淼那般闹别扭,而是体贴地为无羡着想,“王府虽有府医,总是不及柴胡了解您,把柴胡带上吧。” 无羡颔首应下,带着梨儿、何关、柴胡三人登上了甲板,想不到舒芬已在船舱里等候多时了。 照例穿着那套代表官身的常服,织锻的色泽鲜亮得很,可见是新做的,还是头一回穿。 头上则插着一支琉璃发簪,配上一把琉璃骨扇,尽显京师名士的风流。 “你也去?”无羡讶然。 “我怎么不能去呀?”舒芬不服气了,整了整衣襟,“我好歹也是鸿胪寺少卿,天方公主出席的盛宴,怎么能少得了我的陪同?” “你开心就好。”无羡懒得同他争辩,合上眼,一路睡到了洪都。 船刚靠岸,就听舒芬叽叽喳喳的吵闹声,“听闻宁王有贤名,果然名不虚传。” 无羡挑眉,“你哪只眼睛看出他有贤名啦?” “看看渡口停靠的船只,仅仅是王妃的生辰,南赣的大官全都赏脸来了。”舒芬反问,“这还不能说明他深得人心吗?” “王巡抚和刑知府不就没来嘛!”无羡反驳。 “刑知府同我说了,他要协同王巡抚,处理剿匪的后续事宜,实在得不了空,礼物都托我带来了。” 无羡听明白了,“原来你是被刑知府坑过来的。” “什么叫坑过来的?我跟你说啊,王妃的生辰宴,可是以宫宴的规格办的,山八珍、海八珍、禽八珍、草八珍一应俱全,五品以下都没资格来。”舒芬的语气中透着几分显摆,大阔步地往前走,直到王府的府卫将他拦了下来。 “怎么啦?”无羡问道。 “没请帖。”何关本想憋着笑,最后还是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柴胡不解,“舒大人怎么可能没有请帖呢?” “你忘了?五品以上才有资格拿到帖子,而鸿胪寺少卿只是从五品。” 何关特意在“从”字上加重了音,不解释还好,这一解释反而让舒芬脸上挂不住了,梗着脖子怼上了府卫: “天方公主出使南赣,由本官全程陪同。公主在哪儿,本官就在哪儿。就凭你一个小小府卫,也敢将本官拦在门外?” “像你这种想要蒙混过关的,见得多了去了,什么玩意儿。”府卫的态度很强硬,“没有请帖,不得入内!” 无羡啧了两声,“看来,那些山珍海味与舒大人无缘了,此刻回去,说不定还能赶上刑府的晚膳。” 舒芬怒了:他是缺一顿饭的人吗? 他缺的是面子! 饭可以不吃,但面子绝不能丢! 将衣袖往上撸了撸,他就不信了,皇宫他都能进得,还进不了王府了? 眼看着越闹越僵,典仪正急步而来,对着府卫一顿呵斥,“公主是王爷请来的贵客,她带来的人你也敢拦?” 无羡淡淡一笑,“府卫也是公事公办,不必苛责。” “公主大量。”典仪正打开右臂,与肩部持平,“公主大驾光临,有失远迎,王爷早已等候多时,里面请。” 这还差不多。 舒芬自认为风流地甩了甩衣袖,紧跟在无羡身后,大摇大摆地跨入了王府的大门,迎面就是三座红石卷成的拱桥。 舒芬越瞧越眼熟,柴胡也认出来了,“这桥同皇城一模一样,就是数量少一了座。” 不止如此。 脚下的汉白玉御道,也是按照皇宫的式样,一比一高仿的。所雕的盘龙张牙舞爪,威风凛凛。就连脸部的鬃毛,都与宫里的如出一辙,一根不多,一根不少。 无羡徐步向前,“前方还有奉天殿呢!” 一个王爷的住所,仿造了皇帝的制式。 这是想做什么? 就连没进过皇宫的何关,也品出了不对味儿,向前急走了小半步,凑近无羡的耳边,低语道,“这宁王野心不小啊,咱们还是尽早撤吧!” 无羡扫了眼周遭,五步一哨,十步一岗,严密程度不下于皇宫,“你觉得,我们还有机会撤吗?” 何关顿时泄了气,“我就说不要来了吧……” 闲聊间,一行人步入正殿。前来赴宴的众官员早已入席,有的相谈甚欢,有的阴沉着脸。 而此次宴席的主角宁王,正端坐于全殿的最高位置——髹金漆云龙纹宝座之上。 见人都到得差不多了,宁王身边的府使抬起双手,恭敬地捧出了一道文书,徐徐打开,露出了背面的黄稠,上门赫然绣着精美的龙纹。 他还真将自己当成皇帝了? 舒芬看不下去了,“这是越矩!” 说着,就打算冲出去,被无羡给拉了回来,“姑且先听听他想说什么。” 内宦特有的嗓音响起,又尖又细,刺耳地回荡于大殿之内。 一堆华丽的辞藻堆砌,吧啦吧啦,听得无羡直想打瞌睡,总结起来就两句话。 第一句: 太监李广欺骗了先帝,混淆了皇室血脉,而当今圣上,只是一个平民之子,没资格当皇帝。 第二句: 太后密诏宁王,拨乱反正,还政于皇室正统。 这道诏书一出,就像是油锅中溅入了沸水,引起了一片哗然。 “我说呢,为什么圣上如此不孝,多番忤逆太后,原来不是亲生的呀……” “呸!什么圣上,他也配?就是一个西贝货!” “龙生龙,凤生凤,怪不得闹出了那么多的荒唐事来,江山社稷在他手中岌岌危矣!” “可不是嘛,太祖打下的江山,绝不能被此种贼人窃取了!” …… 信息量太大,舒芬都听傻了,如同往他的脑袋里塞入了一大堆的苍蝇,嗡嗡嗡的,闹得他没法好好思考。 这时,一名胸前绣着孔雀的官员出列。明明只是一个人的步伐,却如领兵出征的将军,走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本官想请太后诏书一阅!” 何关附耳介绍,“那是右副都御史孙燧。” 无羡不吹不黑,“御史里难得也有明白人。” 一声冷笑自府使口中传来,“孙大人,怕只怕您不是想看诏书,而是想要趁机毁了诏书吧!来人,将逆贼朱厚照的爪牙拿下!” 一列卫队全副武装,气势汹汹地从门外冲了进来。 孙大人倒是个有骨气的,即便被团团围住,依旧不愿低头,“尔等才是逆贼,假冒太后诏书,必将……” 府使哪能让他继续说下去动摇人心,只听“砰”的一声巨响,他的胸口出现了一个窟窿。殷红的血液捂都捂不住,带着他的生气一同流失于体外。 身体渐渐变得无力,再也支撑不住一身的傲骨,绵软地向后倒去,被一名官员及时扶住,“孙大人,您没事吧?” “我……”才刚张口,一口血就涌了出来,堵住了嗓子。呼吸变得越发艰难起来,仅仅只是几息,便再也没法提起气来。 孙大人死了…… “当众击杀朝廷命官,还有王法吗?” 又有几人站了出来,然而迎接他们的,是硝烟未散的火铳。 “尔等乱臣贼子休要猖狂,待王大人的大军一到,旦夕擒耳!”一人怒道。 “呵呵,”府使的笑声响起,“南赣的贼匪已除,王大人已将兵符上缴,如今,南赣所有兵权都在王爷手中。既然是贼党,就不用留了。” 府使的话音刚落,就听“砰砰砰”一阵铳声响起,殿内又多了五具尸体。 所有敢站出来的,都被王府的卫队射杀了,血腥味浓重得刺鼻。 余下的人,不是暗中投靠了宁王,就是些墙头草,此刻,哪里还有敢反对的,反而表起了忠心。 “王爷杀得好!此等贼子,助纣为虐,死不足惜。” “我等向来是心系大明的,必然遵照太后诏令。” “就是就是!” 到地的死者被拖了出去,只留下一道道拖曳的血痕,证明了他们曾经的存在。 殿内弥漫的腥味,让无羡倍感恶心,忍者反胃的不适,转向高位上的宁王,“一殿的血污,想来王爷也没心情将生辰宴继续办下去了,不介意本公主先行告退吧?” 宁王倒也没有为难,“公主可是本王的贵客,早已安排好了住处。近来南赣有些乱,望公主乖乖待在屋里,不要贸然外出。若被误伤,就不好向圣上交代了。” “多谢王爷提点。” 客客气气的对话中,有多少暗潮涌动,只有两人各自心里清楚。 宁王安排的住处,是一处小楼。 窗外无假山,想找个隐蔽的地方都没有。 楼下无湖景,没法借水遁离去。 还真是精挑细选的好地方啊! 无羡收回审视的目光,落在舒芬的身上,“你怎么也跟着来了?作为男宾,你该同其余的官员待在一起。” “本官可是负责接待公主的,自然得待在公主的身边,以防宁王对公主不利!” 舒芬说得大义凛然,何关却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我家主子需要你来保护?整个宁王府,就数我家主子最安全了。” 只要宁王想用无羡来要挟圣上,就舍不得动她一根毫毛。 “倒是那些倒戈的墙头草,一旦京师搬来救兵,灭了宁王,必然受到追责。若是舒大人与他们待在一起,怕是有一千张嘴都说不清了。” 舒芬完全没被揭穿的尴尬,在桌上找了一块糕点,想要安抚为吃大餐而空了一天的胃,东西到了嘴边又突然没了胃口。 “无羡你说,太后的诏书,是不是真的?” “这话不该问我,还是要问梨儿。” “奴婢?”被无羡点名的梨儿一脸茫然。 “正是你!”无羡可不是乱点名的,“你侍奉了皇后那么多年,没有谁比你更了解宫中的情况,太后说话的语气与用词,只有你熟悉。依你看,那封诏书是不是真的?” 梨儿不敢妄下定论,“诏书多是由人代笔,奴婢无法行文的用词遣句确认,是否出自太后,倒是见过太后的凤印,可是没见过诏书,无法确认凤印是不是真的。” 第386章 真相 无羡:“宁王不敢让孙大人看诏书,诏书上的凤印多半是假的。” 舒芬:“那就是没法确认了?”语气中透着失望,又有些庆幸。 梨儿:“也不尽然,诏书所用的黄绸是真的,而且有些年头了。” 何关:“那能说明什么?” 梨儿:“圣上未亲政之前,由太后垂帘听政。从黄绸褪色的程度看有些年头了,多半是太后当年垂帘听政时所用的那批剩下的。” 舒芬的心沉了下去,“所以说……圣上很可能、并非出自正统?” 梨儿却不如此认为,“奴婢见过先帝的画像,同圣上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像是假冒的……” “我得到一个消息。”舒芬探头望了眼窗外,没见到可疑的身影,方才继续道,“是在我们离京后,宣扬开的,我也是在驿站里听说的。 “说是有个老兵,因为家里穷,将女儿卖入宫中,当今圣上就是他的外孙。 “传得那叫一个有鼻子有眼的,因为你同圣上的关系,我就没告诉你。 “没两天,那个老兵就被一个巡检给杀了,而那个巡检关入刑部大牢,莫名其妙死了。都说,是圣上下的命令,想要杀人灭口。” 柴胡提炼出了话中的要点,“老兵、巡检、刑部大牢。” 何关摸索着下巴,“那不就是巡检的案子吗?” 舒芬的心里就像是关了一只猫,好奇死了,“什么案子呀?” 反正被关着无事可做,闲着也是闲着,何关就将巡检的事从头到尾同他说了一遍。 “那么说来,你们发现一个南赣商贾有问题,让巡检去跟踪,结果巡检却陷入了杀害老兵的案子,关入刑部大牢后就死了。” 到底是考中状元的,这点归纳的能力还是有的。何关说了一大段,他用一句话就将事情总结完了,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造反需要什么?一是钱,二是兵。”无羡分析道,“赣商卫学粹去马市购马,为的是兵;将清露卖入宫中,图的是钱。两样都占齐了。他背后的人,说不定就是宁王。” 梨儿补充道,“太后虽然还了政,依旧把持了后宫的大权。奴婢记得,前阵子皇后还曾抱怨过,太后突然心血来潮,高价购置了一大批清露,花了不少钱,不然,办年宴也不至于如此紧巴巴。” 所有断了的线索都被串起来了,“两人在那个时候,说不定就串通上了。太后之所以花了大价钱够买清露,就是为了给宁王筹钱,助他成事。” 宁王的造反已经是铁板钉钉了,没什么可分析的了,只是有一点,舒芬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若是真如你们怀疑的那般,卫学粹是宁王的人,那么老兵就是宁王杀的。可是,他是质疑圣上身份的最有利的人证,宁王该留着他才对,为什么要杀了他?” “除非……老兵的证词不是宁王想要的。” 无羡扭头转向声音的来源,开口的竟然是梨儿。 “你知道什么内幕?”无羡问道。 “也不算是内幕,就是宫中的一些传闻。”梨儿抿了抿唇,也不知道当说不当说。 无羡道,“有什么尽管说,反正咱们也不回宫了,太后远在京师,没法拿你治罪。” 梨儿放下心中的顾及,继续道,“太后入宫多年,方才诞下一女一子,可惜相继夭折。奴婢也是听宫里的老人闲聊时说起的,说是太后身子骨弱,诞下大皇子后更是伤了身子,无法再孕,所以……圣上很有可能,不是太后亲生的。” “那就对了!”无羡右手捏拳,捶打在左掌掌心,“老兵从未否认过圣上不是龙子,只是宣称圣上是他外孙。如果他没说谎的话,圣上的生母并非太后,而是一名宫女。 “圣上是先帝唯一的子嗣,只要确认了这一点,无论他的生母是高贵的太后,还是普通的宫女,全都无关紧要,他的龙位依旧能坐得稳稳当当的。 “老兵的口供帮不到宁王,所以他选择杀了老兵,之后,他想要如何断章取义、扭曲事实,都已死无对证了。” 何关撇撇嘴,“怪不得帝后总是不合呢,原来不是亲生的呀!” 柴胡不懂,“就为了这个,要将自己亲手养大的孩子废了,转而扶持一个没见过几面的旁支?” 何关嗤笑出声,“你懂什么?想当初太后无子,群臣向先帝谏言纳妃,太后一哭、二闹,就差上吊了。 “如此善妒,她能容得下先帝跟一个低贱的老兵之女有了孩子?岂不是打她的脸,说明先帝对她的宠爱全是假的吗? “更何况圣上与她不合,反正都不是亲生的,选谁都无所谓,不如舍弃不听话的那一个。” 也就是圣上。 “完了完了!”舒芬像是个泄了气的皮筏,无力地平贴在桌面上,“圣上本就不得民心,有了太后的支持,宁王有九成的胜算能成事。” 而他们,就是两人争斗的牺牲品。 何关忍不住懊恼起来,“我早说了,这是一场鸿门宴,劝主子不要来,可您呢,铁了心就要来。” “好啊!原来你们早就知道宁王要反,却不告诉我!” 舒芬这话就冤枉无羡了,“下船时没见到刑府女眷,我就说你被刑知府坑了吧?你还不信。还有在王府门口时,你被门卫拦住了,我也让你回去了,是你自己硬要留下来的。这可不能怪我啊!” 舒芬怎能不怪她,他没帖子,“你要是中途走了,我能跟着来吗?” 何关却是觉得,“最该怪的是圣上,若不是他,宁王也不会大费周章设了这么个局,抓了我们作人质。” 主子也不会看穿了人家的阴谋后,傻乎乎地往人家的陷阱里钻。 “要是您有个什么损伤,我哪有脸去见老将军!” “我就是为了我爹,才一定要来赴宴的。”无羡道。 何关听不懂了,“这同老将军有什么关系?” “你没留意到那些卫队手中拿着的火铳吗?”柴胡愤然地捏紧了拳头,“上面全都刻了‘赤’字,是咱们赤木口的,一支都没流到外面过,除了老将军出征时带的那一批。” 无羡继续道,“我让马哲偷偷查了官府的记录,我爹带出来的火器数量,同他临死前销毁的数量对不上。 “但是在剿灭贼寇时,却没从贼巢中找到失踪的火器。我就怀疑,贼寇的背后还有人。 “火器又不是金子,普通官员不会有兴趣,除非想要造反。所以,宁王的这场鸿门宴,我一定要来。” 舒芬能理解她想查明父亲死因的心情,但是,“你也不用冒着危险,亲自深入虎穴呀!” 何关没法向老将军交代,他还没法向朝廷交代呢! 他不知道,无羡在天方国主的心中究竟占了多少分量,即便只是一个完成利益交换的可有可无的生意伙伴,只要她被冠上了天方公主的头衔,死在了大明的地界,天方就能理直气壮地向大明索要高额的赔偿。 舒芬的目光在人群中细细搜寻了一遍,没找到熟悉的身影,“马哲呢?你怎么没带他来?” 无羡的几个手下,就数马哲的身手最好,以一打五绝对没问题。 更重要的是: “他是东厂出来的,说不定认识府上的公公,有他在,我们想逃出王府能够容易不少。” “原先是这么打算的。”无羡睨眼望向何关,“可惜临出门的时候,被某人给药倒了,如今还昏迷着呢!” “是奚淼干的?”不怪舒芬要怀疑他,就他那个拈酸吃醋的性子,都从刑府传到府外了,半个赣州的人都知道。只是没想到,他连马哲这个算不得男人的都容不下了。 “对!就是奚淼!”何关怕舒芬猜到他头上,立马附议。 药倒马哲的事,奚淼确实参与其中,这可不能算是冤枉他。 “真是天要亡我!”舒芬在心中打起了腹稿,弹指之间就起草了千八百字,将奚淼从头到脚,骂了个体无完肤。 “亡不了。”无羡睨了眼没出息的舒芬,从怀里取出了一支短哨,放在了唇边,一串没有声音的音符,悄无声息地飘散到了王府之外。 视线埋伏在墙角的暗桩,将音符记录下来,焦急地赶回了刑府,呈交给了胡勒根。 音符很简单,只有长音与短音两种,曲不成曲,调不成调,乍听起来无从下手,掌握诀窍后却是相当简单。 这是无羡借鉴摩斯密码与五笔输入法编的,胡勒根一边看,一边就将密文译了出来,“太后暗助宁王勾结贼匪叛乱,刑眷未至。” 狗蛋一拳捶在桌面上,“主子果然出事了!” 奚淼后悔了,“不该把马哲迷晕的,有他在主子身边,能多一份助力。” “主子临走时说,让你好好学学他,”胡勒根猜测,“是否是在暗示我们,马哲知道该如何应对如今的状况?” 墨竹也懊恼起来,“为了成功药倒马哲,还特意加了量,想要醒过来至少得三天。” “想要马哲醒来,未必要等三天。”胡勒根道。 “您有办法?”奚淼的眼神亮了起来,望向胡勒根的目光充满希冀。 胡勒根没吭声,而是从领口取下了一根针。那针不同于行医用的银针,也不同于绣花用的细针,更像是订棉被用的钢针,又长又硬,寻着痛穴扎下去,看得一旁的墨竹眼皮直跳。 胡勒根扎的那些穴位他都熟悉,当初在莳花馆时,对付那些不听话的新人,也会用上这招,再硬的骨头也能立马叫他服软。 墨竹倒是没受过罚,但他手贱,曾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在自己身上试验过,那可不是一般的疼。 他连半针都扛不住,针尖刚入肌理就拔出来了,而马哲,前前后后都被扎了五六针了,针针没入穴位深处。 实践证明,痛感的效果还是不错的,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把马哲叫醒了。 甩了甩脑袋,依旧处于迷离的状态,就连看到的事物都带着叠影。 马哲让人打了一盆井水来,将沾满冷水的脸巾盖在了脸上。 狗蛋见他这副磨磨唧唧的样子,心里就着急,“主子临走前都吩咐什么了?有什么后手吗?要不要我们再调集些人手?” “这个先不急。”马哲淡淡道。 “这个不急,什么急啊?”狗蛋一把扯去了他脸上的脸巾,调侃道,“要不要再给你准备些吃食?” 马哲当真考虑起来,“饿了许久,不易多食,可以先弄些稀饭来。” 嘿!主子在的时候,这小子端茶倒水,忙前忙后,伺候得比谁都殷勤,将胡勒根的位置都给挤掉了。 主子被俘,他就立马换了一张嘴脸。 都说,表子无情,戏子无义。 他看,不尽然。 奚淼为主子的事茶饭不思,一天都没吃过东西了,他倒好,一醒来就忙着拾缀自己,还要来一碗稀饭! 哼!依他说,稀饭没有,烂泥倒是可以有。 狗蛋撸起衣袖,露出结实的手臂,打算将他打成一滩烂泥,让他吃自己去吧! 原本,几个照面马哲就能将他拿下的,但他体内的药效还没散去,手脚也没恢复劲道,来不及避让,被狗蛋一拳打在了脸上。 胡勒根忙将人拉开,“主子还等着我们救呢,自己人打自己人有什么用!” 狗蛋跺了下脚,跑到门口蹲着生闷气去了,马哲揉着发疼的脸颊,反而笑了。 主子总是那么贴心,即便遇到突发状况,也将爱挑事的何关带走了,给他留下了好相与的胡勒根。 要不然,这群人他一个都摆平不了。 汪汪!—— 犬吠声突然响起,伴随着的是一阵哀嚎。胡勒根率先跑出去一瞧,只见一人被狗蛋按在地上打,衣服上都沾满了土,显得狼狈之极。 不知道这小子怎么撞到狗蛋的手中,只能怪他倒霉,正巧遇上狗蛋憋着一肚子气没出发泄呢! 来人见到胡勒根等人,如同见到了救星,“小的、是来求药的……” 马哲看清了来人的脸,还是个熟人。 成子! 第387章 天师 “放开他!”马哲语气肃然,带着几分命令的口吻。 他不开口还好,这一开口,狗蛋不但没停手,反而打得更凶了。 凭什么他说放人,就得老老实实放人啊? 主子不在,就当自己是他们的老大了? 谁给的脸?! 眼看着再打下去,事情要闹大了。胡勒根再度出手,将狗蛋拉开。 狗蛋心里窝着火,嘴上没了忌讳,“哪有什么药?那是主子……” 话说到一半,收到了马哲甩来的眼刀子,三分警告,三分威胁,剩下的四分都是森森的寒意。 狗蛋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明明是上过战场的人了,为什么也会感到了脊背发凉,不自觉地收了声。 马哲则让人从柴胡的屋里取来了药瓶,“这些药你先对付着吃着,主子带着柴胡一同赴宴,也不知何时回来,府上女眷有消息吗?” 不同于之前的森冷,语气如冬日的暖阳,将成子感动得不要不要的,被套了话也不知道,一五一十地老实交代,“府上女眷没去王府,听说太太娘家出了事,带上几位小姐省亲去了,没个十天半个月回不来呢!” “府上的消息总比我们快,多留意些府里的动向。”马哲目光扫了奚淼和胡勒根一眼,压低声音道,“就怕回来晚了,这两位得打起来,我可架不住。” 成子露出一个“我懂”的猥琐笑容,“若有什么消息,小的一定马上通知您!” 看着他兴冲冲离去的背影,狗蛋越发不理解马哲的做法,“刑府的内鬼都给揪出来的,还给他弄什么药呀?现在最重要的是主子的安危。” “你觉得我在浪费时间?”马哲问。 “这不是废话嘛!”狗蛋道。 “我倒是觉得,成子带来了一个重要的信息。”马哲道。 “什么信息?”狗蛋问。 “还记得主子带出的消息吗?一共只有十六个字,竟用四分之一提及刑府的女眷,你们不觉得奇怪吗?”马哲道。 “按照原计划,主子是同刑府女眷一同赴宴的,人没去成,说明宁王没有抓住刑大人的软肋。”墨竹茅塞顿开,“主子这是在提醒我们,让我们向刑大人求助!” 奚淼觉得不对,“刑府有三位千金,都没出阁。王妃的生辰宴云集了南赣所有名流,正是物色夫婿的绝佳时刻,刑府女眷绝不会错过。” “说不定就是凑巧。”他们这边的马哲,不也是凑巧没去成吗? “不,这绝不是什么凑巧。如若真是凑巧,刑夫人没必要将三个女儿都带走,彻底失去赴宴的机会。”想明白的胡勒根吓出了一身冷汗,对马哲道,“幸好主子临走时留了话,由你来主事。我们忙着叫醒你,还未来得及与刑知府商议,不然,可要害了主子了。” 墨竹越听越迷糊,“为何不能找刑知府商议?他可是背靠王巡抚这颗大树啊,有他帮忙,想救主子不是事半功倍吗?” 奚淼解释道,“刑府女眷一个都没去,反而走了亲戚,一去就是十天半个月,这哪是什么省亲,明明是去避祸!刑知府很有可能提前得知这是一场鸿门宴,但他独独没有通知主子,反而给主子备了船,将她送去了宁王府,为什么?” “难道……他想借宁王的手,除了……主子?”墨竹的声音带着颤,自己都被自己的猜测吓到了,“可是为什么啊?主子都帮他揪出了府内的内鬼,又平定了贼寇。他为什么要害主子?完全没理由啊!难道说……他同宁王是一伙的?” “不,”奚淼摇头道,“如同他同宁王是一伙的,他更该将女眷送去王府。毕竟宁王一反,南赣必将大乱,最安全的反而是王府。同时,此举还能向宁王表达忠心,一举两得。” 所以,刑知府是忠于圣上的。 就因为他忠于圣上,所以才要借着宁王的手除了无羡。 是不是可悲…… 又可笑…… “如今我们该怎么做?”胡勒根问。 “助宁王。”马哲目光定定。 “奴家没听错吧?”墨竹觉得自己的脑子完全不够用了。 “你没听错,我们就是要助宁王!”马哲道,“从目前的局势看,宁王不但掌控了王守仁的兵权,还勾结了当地贼匪,又得太后暗中助力,与他硬拼根本没有胜算,所以我们得智取。” “智取也不用帮着宁王,这不成造反了吗?”狗蛋可不想成为逆贼。 马哲冷笑,“只要能救出主子,造反又如何?” 他的话让狗蛋无力反驳,烦躁地抓了抓头发,“我听胡勒根的,你说该咋办?” 胡勒根眼神坚定,“救出主子是第一位的,我相信马哲不会真的帮助宁王谋反,毕竟,宁王勾结贼匪,说不定是害死老将军的真正主谋。” 狗蛋惊愕地瞪大了双眼。 老将军不是被贼匪害死的吗? 不对! 既然宁王勾结贼匪,那么害死老将军的事,宁王多半也插了一脚。 “这样,就更不能放过宁王了,怎么还要帮他?”这不是助纣为虐吗? 狗蛋想不明白,胡勒根和奚淼却是一点就通: “王守仁的兵权给宁王夺走了,以他的精明不会同宁王硬拼,最为稳妥的做法,是等待朝廷派兵。 “但是太后是站在宁王一边的,必然暗中阻扰,派兵的事怕是不会顺利。 “此时,若是宁王做大,王守仁不会放任宁王吞下南赣,动摇社稷。所以,他一定会出手。鹬蚌相争,我们就能从中得利了。” 混过官场的,弯弯绕绕的就是多。狗蛋不懂,也懒得懂。 都说,三个臭皮匠能顶一个诸葛亮,他们这儿可有三个聪明人,费脑子的事全权交给他们就行了。 之后的半个多月风起云涌,宁王集结了十万兵匪,以破竹之势从江西沿江东下,破九江,下南康,所到之处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长江南北为之震动,王府上下却是一片喜气洋洋,就连被关许久的无羡也被请出了屋子。 远远就瞧见宁王一身庄重的青黑,金丝钩织的章纹,从肩膀至下摆,共计一十二处,在底色的反衬下熠熠生辉。 他所穿的,竟是帝服中的最高规格——冕服。无羡也只在冬至祭天那日,见朱寿穿过一次。 走近细看,抑制不住的笑意在宁王脸上漾开,声音更是愉悦地扬起,“公主住得可还习惯?” “尚好。”无羡一如往日的随性,颔首回了个礼,“劳王爷费心了。” “大胆!”一声训斥传来,无羡皱了皱眉,循声望去,呵斥她的是站在宁王身边的一位官员,头戴梁冠,身穿赤罗,亦是相当隆重的打扮。 无羡目指对方,询问左右,“这位是……” 舒芬摇头,“本官不认识。” 何关忙不迭补刀,“小的亦不认识。” 无羡笑了,“什么时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也敢在公主面前造次了?” 那人冷冷地哼了一声,“本官可是圣上亲封的右相。圣上奉太后懿旨,拨乱反正,匡扶社稷,公主该改口了。” “我是天方公主,不懂这些。邦交上的事,我听皇兄的。” 无羡的皇兄,自然是天方国主,想要得到他的认可,就得递交正式的国书。 从大明到天方,再从天方到大明,一来一回至少也得一年了。 那么长的时间,她若还没逃出王府,没脸再称“无羡”了。 能成为叛党右相,岂是个傻子,早就听出了无羡话中的推脱之意。 明明就是个俘虏,天天端着架子,还真当自己是公主了? 他打算拿无羡给宁王立威,而宁王则是装出一副大度的模样,“天方公主不通大明国情,不必计较。” 红脸和白脸都被这两人唱了,无羡懒得看他们继续做戏,迅速切入正题,“王爷今日盛装出席,可是有大事发生?” 宁王剑眉微拧,“如今祖制荡然,朕奉太后诏书拨乱反正,大军到处,老宜相迎。叹只叹,深受疾苦的百姓过多,是先救助南京,还是北上渡江,让朕难以决策。” 无羡忍不住要翻白眼了。 宁王说了半天,不就是在纠结,是先去南京称帝,还是北上占据更多领地吗?扯什么百姓啊! 既然人家都不要脸了,无羡也没要脸的必要,附和着他的话道,“王爷如此怜惜百姓,是百姓之福。” “朕乃太祖正统血脉,必当以江山社稷为重,黎民百姓为先。幸而得天眷顾,降下天师指引。” 无羡的好奇心被吊了起来,“不知本公主是否有幸得见天师一面?” “吉时已到,天师来了。” 顺着宁王的目光望去,只见一群貌美的白衣童子踏着莲步,姗姗而来。手中各执一只竹编的花篮,每走一步,便洒下一把花瓣。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就连走在队伍末端压轴登场的仙师也是个熟人。 何关讶然,“那不是……” 无羡接口,“无为教。” “非也非也。”宁王笑道,“天师乃大妙相菩萨下世,寻找弥勒的转世。” 不必问,所谓的弥勒转世,就是眼前的宁王无疑了。 还真敢编啊! 何关都快忍不住发笑了。 吉礼的程序很繁琐,又是献祭,又是献舞,还有冗长的祭文,不比天子祭天简单多少,无羡站得腿也僵了,腰也酸了,总算是等到了重头戏。 只见天师让弟子们扯起一面白布,整整三尺宽、三尺高的布面上素净如雪,什么都没有。 舒芬一声嗤笑,“好歹是请示天意,至少也该画个符吧?就扯了一面白布,太没诚意了。” 宁王的手下也是议论纷纷: “这人行不行啊?原先不是罗天师吗?怎么换人了?” “罗天师上次在酒楼斗法,在众目睽睽之下输给了那位天方公主,大量教徒退出罗教,令圣上大失所望,这不,又召了个新的天师。” “听说,这个新天师刚来的时候,罗天师很不服气,约他斗法。两人斗得那叫一个昏天黑地,日月无光。” “最后谁赢了?” “那还用说嘛,当然是这位新天师啦!罗天师再无颜面留下,听说,已经离开洪都了。” “真有那么厉害吗?我看很一般嘛!” “子不语怪力乱神,依本官看,都是些江湖骗子的把戏,登不得大雅之堂。” “圣上居然让个术士来决定军政大事,简直就是儿戏之举。” “王大人慎言!” …… 何关“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凑近无羡的耳边道,“看来那位新天师要凉。” “哪来那么多话,”无羡拍了下他的脑袋,“继续看下去吧!” 视线移回至祭坛,只见天师端起装着圣水的缠丝连纹玉碗,一口灌下,旋即猛地喷出,水珠四溅,瞬间打湿了面前的白布。 明明是无色的水渍,颜色蓦然变得深沉起来,竟是化作了一滩滩墨迹,以之为节间,勾连出一条条委婉的曲线。 宛若有一支无形的笔在作画,线条向两端延伸,分叉,交错,再分叉,最终的成图让人忍不住惊呼出声。 是地图! 大江以南的地图! “真是天师啊!” 众人被天师的手段折服,就在他们啧啧称奇间,天师又喷了一口圣水。 这回出现的线条有些特别,并非是黑色的,而是醒目的红,如同皇帝亲批的朱砂御笔。 线条以洪都为起点,沿赣江一路向北,路经九江、安庆、铜陵,最终停在了南京,并被朱笔圈了起来。 “这是天降神谕,要我等先取南京!” “我早说了打南京吧,南京为龙潜之地,当初太祖就是在南京建都的。” “南京前据大江,南临重岭,凭高据深,进可攻,退可守,形势独盛。” “你们懂什么?如今咱们占尽先机,应当趁着朝廷尚未反应过来,一鼓作气打到皇都。” “皇都有重兵把守,岂是咱们这点兵力就能拿下的?” “名不正则言不顺,想要赢得民心,不如先在南京即位,获得南方士族的认可与支持,集结大军之后再北上,方才稳妥。” …… 第388章 措手不及 “攻南”、“攻北”两派人马再度争执起来,互不相让。 自从拿下了南康,这一幕每日都要上演一回,祭台都快成了菜市口,热闹得很。 无羡被他们吵得脑仁突突地疼,只觉得眼前的视线蓦地暗淡下来,脚随之一软,整个人软了下来。 待她再次睁开眼,已经回到了被拘禁的小楼,躺在了床榻之上。 不远处站着宁王,语含关切,“朕听闻,公主近来胃口欠佳,今日又晕倒了,特意请来天师的师兄,乃药师菩萨在世分身,医术非凡。” 管他是药师分身,还是华佗转世,说到底,都是不同阵营的,哪能让他随便乱瞧? 无羡自然是不愿意的,悄悄移动手臂,藏到被窝底下,“吉礼冗长,我就是站得久了,体力不支。” 她是武将之后,上过战场,杀敌无数。这话说出来,连她自己都不信,更别说是将她底细摸得一清二楚的宁王了。 “公主乃千金之躯,既有不适,还是让天师把个脉为好。”说着不容无羡拒绝,所谓的药师分身就在宁王的示意下,强行将手探入无羡的被窝之内,将她的手腕抓了出来。 见他探了半天的脉象,仍无结论,宁王急切地问道,“公主的身子到底如何?” “公主……”神医望向无羡慕,踌躇着,不知该如何开口。 无羡冷笑,“难不成,本公主得了绝症?” “那倒不是。”神医道。 “那就照实说。”无羡道。 神医抿了抿唇,如实相告,“公主有喜了。” “哪来什么喜?”何关撇了撇嘴,鼻腔酝酿的冷哼还未发出,突然意识到不对,眼中布满惊诧,“怎么可能有喜?!” 神医不悦地蹙眉,“喜脉我还能诊错吗?” 宁王哈哈笑了起来,“这是大喜之事,朕还道公主初到洪都,水土不服,哪想竟是害喜,烦请神医开一副安胎的方子。” 宁王的礼遇,让神医的脸色好看了些,“治病救人,是我分内之事。” 柴胡接过神医给的方子,送走了宁王一行,仍处于呆愣状态,“怎么就有了呢?” 无羡轻抚着小腹,对于这个突然降临的小生命,同样也是措手不及,完全没做好心理准备。 何关气得要跳脚,“你不是人称‘鬼见愁’吗?怎么连主子有喜了,都不知道?” 柴胡冤枉得很,“出宫前不久太医才诊的脉,那时还没呢……” “孩子是谁的?”舒芬插话道。 这话问的,惹得何关的火气蹭蹭蹭地起来了,“还能是谁的?” 马哲是废的,奚淼是残的,剩下一个胡勒根,连贼心都不敢有,更别说是贼胆了。 何关笑得不怀好意,“舒大人同主子一路相伴,算来也有两个多月了,有谁比您的机会更多啊?” “我?”舒芬完全没想到,这把火会烧到他自个儿的身上,“我可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不!话不能这么说。 应该说, “我与公主之间清清白白,日月可鉴,你可不能乱说啊!” 何关就是逗逗他,看把他给吓的,“给你一万个胆子,谅你也不敢。” 柴胡放下无羡的手腕,他已经详细诊过了,“孩子已经三个月了,算起来,是在宫里怀上的。因为主子害喜害得厉害,吃得少,所以没有显怀。” “真是圣上的?” “嗯。” 得到柴胡的明确肯定,舒芬目露狂喜,“太好了,圣上终于有后了。” 喜不过三息,又被愁云再次罩过,“你们说,宁王会不会对龙子不利?毕竟圣上无后,总要找个朱氏子孙来继承大统,宁王的身份正合适。支持他即位,还能避免一场纷争,两全其美。” “这不是重点。”无羡语气凝重,“谁都不能向外透露我怀有身孕的事。” 她的目光扫过柴胡、何关、梨儿几人,最后落在了舒芬的身上。 被重点关注的舒芬很无语,“宁王都知道了,透不透漏还有什么分别?” 无羡以手为刃,划过舒芬的脖子,“若是不想被我灭口,就守好你的嘴。” “呵呵!”舒芬有恃无恐,只要他能将这个消息捎出王府,禀告圣上,妥妥的大功一件,还怕被无羡灭口吗? “与其防着我,你还不如想想,如何防着宁王吧!我跟你说啊,那个神医开的药,你一口都不能喝,知道不?” 正说着,药就被神医端了过来,毫不客气地摔在了无羡的面前,一副“爱喝不喝”的架势。 三碗水煎成一碗的药汤黑漆漆的,散发着一股苦味,看着就难以入口。 偏偏无羡收起了平日里那副怼天怼地的气势,老老实实地将药给喝了。 看着空了的碗底,连一滴药汁都没剩下,舒芬的心都凉了,一声“完了”刚要呼出口,就见无羡脸色都变了,急急让梨儿拿来痰盂,将药汁悉数吐了个干净。 舒芬拍拍胸口,刚松一口气,就见神医又端出一大缸汤药来。 这可不是夸张,真的是用缸子来装的,看得无羡脸色都变了,“我就吐了一碗,不用那么整治我吧?就不能配些止吐的药?” 神医的眼刀子立马甩来,“是药三分毒,如今你胎位不稳,还敢乱吃药?你该庆幸,之前柴胡将你误诊为月经不调,给你用的是温补的乌鸡白凤丸,而非活血的益母草,不然,你腹中的孩子早就化作了一滩血水。” 神医将药缸丢到了无羡的跟前,“仔细算着你没吐出来的量,喝足一碗。少一口则药力不济,多一口则过犹不及。” 说完,便留下一个背影,让无羡自个儿拿捏去了。 “他就这么走了?”舒芬觉得机会来了,忙不迭伸出手,还没碰到药缸,就被无羡一掌拍了回去。 舒芬要疯了,“你不会真打算将这些药都喝了吧?” “不然呢?” “可他是宁王的人啊!” “舒大人大可放心,神医医术远在我之上。照他说的,主子必然不会有恙。”柴胡取了个勺子,将药缸中的药汁盛入碗内,端到无羡的跟前。 舒芬越听越不对劲,无羡对那个神医全无防备,已经很奇怪了,柴胡对那个人似乎也是相当信任。 难道说…… “你们认得那个神医?” 无羡点头,“他是我的人。” “那个神医可是天师的师兄!”舒芬嗤笑,“你别告诉我,天师也是你的人?” 无羡莞尔,“你猜得没错,他就是我的人。” “你那几个手下,谁不知道?”舒芬挑了挑眉,“没听说过有精通道术之人。” 天师正是半仙谢怀安,“是我新收的,没几人知道他的存在。” “那他降下神谕,攻打南京,也是你的授意?”舒芬问道。 无羡没有否认。 舒芬怒了,“南京可是辅京,六部独立。宁王一旦攻下南京,登基称帝,就有与皇都叫板的底气!” 无羡倒没觉得有何不妥,“只要不是傻子,都会功下南京作为据点,我让天师推他一把,也只是顺势而为,博取他的信任罢了。” 舒芬目露忧虑,“南京易守难攻,真让宁王占了南京,怕是一年半载都难以平定。” 对无羡来说正好,“以我目前的情况,不易到处奔波,一年的时间,足以让我安心将孩子生下来了。” “你还想留在王府生子?”舒芬不知是该说她心大,还是该说她狂妄,“宁王会让你安然诞下龙子吗?” “为什么不?相比一个被抛弃的宠妃,龙子的分量无疑要重得多,他绝不愿丢了这个筹码。” 言毕端起碗,将药汁一口干了。 连着喝了三天的药,无羡的嘴里尽是一股药味,吃什么都是苦的。 气色没见养好,反而又掉了半斤肉。 无羡倒没说什么,急得舒芬找梨儿想办法,“宫中可有什么妙方?” 梨儿心里也急,只是宫中后妃多年以来没一个有孕的,要问魅药的配方倒是有一大堆,治疗孕吐的经验却是一条都没有。 舒芬又将矛头指向神医,“你的医术到底行不行啊?要不,换个人来试试?” 神医望向柴胡,不屑地挑眉,“换他?” 柴胡忙不迭赔笑,“师兄深得师父真传,医术远在我之上。” 舒芬撇了撇嘴,“连个孕吐都治不好,还敢妄称神医?” 神医眸色淡淡,“不就是孕吐吗?哪个孕妇没吐过?”有什么可一惊一乍的。 “你说得倒是轻巧,没看她胆汁都快吐出来了?一天天的,不是药汤就是清粥,换成我也得吐了,好歹给她弄些果脯什么的。”舒芬依稀记得,他家嫂子怀孕时就买过果脯。虽说不知道有什么用,吃着就对了。 神医用关爱傻子的目光,睨了他一眼,“果脯味重,被人加了料也尝不出来。” 舒芬对着无羡,以手背拍掌,“我说什么来着?宁王心怀叵测!你偏不信,硬要留在王府,若是龙子有个三长两短,我有何颜面回京师见圣上?” 这话何关不爱听了,“说了半天,你不就是想借着我家主子升官吗?” “你懂什么?圣上多年无子,这个孩子意义非凡,说不定就是未来的太子!” “吵够了没?”无羡脑仁都疼了,一声怒吼,终于让耳根清净了下来,扭头问神医,“宁王想对我下什么药?” “莺粟。” 两个字,让柴胡气得咬牙切齿,“他竟如此恶毒!” “幸好你孕吐厉害,对气味尤为敏感,在我没有接手你的药膳前,宁王下过几次手,东西还没入口你就先吐了,才没让他得手。” 这事还是神医心细,发现端菜的婢女鬼鬼祟祟地往汤里加料,叱问之下才知道,是授了宁王之意,往饭菜里洒莺粟粉,想要控制无羡。 他知道后,也是一阵后怕。 “这个宁王府,我看是留不得了,还是尽早通知圣上,寻求东厂的庇护方为稳妥。”舒芬道。 “不行!”神医坚决反对,“她的胎还没坐稳,以她目前的状况,还没跑出王府就得落胎。这个后果,你负担得起吗?” 舒芬倒是想硬气地怼回去,但这这个后悔,他还真负担不起,“这么吐下去不是事啊,总得弄些什么补补吧?” 神医也想给她开些补药,只是“人参太补,怕她承受不了药性。当归又是活血的,更是碰不得。”实在是没找到合适的。 “给我弄些燕窝吧,一日一顿,每顿一钱。” 开口的是无羡,面对众人投来的目光,尴尬地揉了揉鼻子。 吃燕窝又不是奚淼的专利,“不但能治久病虚损,还能治噎膈反胃,比人参、当归什么的好使多了。” 神医瞪了她一眼,“你倒是会挑!”不知道洗燕窝是个极麻烦的差事吗?为了她的安全,还不能假手于他人。 算了算了,谁让她是孕妇呢,还是个越养越瘦的孕妇。 他可不想让人怀疑他的医术,疾步回了药库,取燕窝去了。 前脚刚走,后脚来了个小公公,脸上带着讨好的笑,“主子听闻娘娘不适,特让奴婢带了首饰来,定能讨得娘娘的欢心。” 说完,不容无羡拒绝,就打开了手中的匣子,只见丝绒的绸面上摆了一支簪子。 什么嘛,不就是一支素玉簪子,玉料不是最顶尖的,就连雕工都粗糙得很,没有纹饰也就罢了,连棱角都没磨平。 舒芬刚要吐槽两句,突然觉得有些眼熟,往无羡望去,“这不是你之前戴的玉簪吗?” 他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起来,直指小公公,厉声喝问,“你究竟是何人?” 小公公跪了下来,额头紧贴地面,“奴婢是圣上派来的。圣上得知娘娘被俘,夜不能寐,特令奴婢潜入敌营,营救娘娘。” 无羡伸出手,取出匣子里的玉簪,指腹轻轻抚着。上面的每一个棱角,对她而言都是如此的熟悉,即便闭上眼睛也能画下来。 “他还好吗?”无羡的声音染上了几分自己都没察觉的沙哑。 对于那个人,终究是放不下的。 第389章 出逃 “圣上的心里一直挂念着娘娘,得知娘娘有难,立即给江西巡抚王守仁下了口谕,即便丢了南京,也要让要拿下洪州,将娘娘安全救出来。” 小公公的答复,让舒芬直皱眉。 什么叫“就算丢了南京”啊? 南京可是非常重要的! 虽然圣上一如既往的昏聩,能来救无羡,也算让舒芬松了口气,不能对他要求太多。 “王大人打算何时动手?”何关问道。 “如今逆贼正在攻打南京,无暇顾及洪州,正是下手的最佳时机。时间就定在今晚寅时(凌晨3点至5点),守备最为薄弱。”小公公答道。 “我们在王府也有人,要不要里应外合?”舒芬献的策,让小公公眼睛一亮,“那自是最好不过,不知是何人?” 抢在舒芬开口前,无羡忙不迭答道,“是神医身边的药童,花了我好一番心思,终于被我用重金收买了。可惜……” 无羡秀眉未蹙,“对于攻陷王府,应该帮不上什么大忙。若是王大人能等上一日,我让胡勒根备些火药,定能保王大人拿下洪州,万无一失。” “娘娘想得周到,只是,”小公公目露为难,“娘娘多待一刻,就会多一刻危险。王大人已经做好了万全之策,娘娘就请放心吧!” 无羡点头表示了解,“有劳公公了。” “这是奴婢分内之事。恐遭反贼怀疑,奴婢无法待得太久,这就要离开了。寅时一到,奴婢再来接应娘娘。” 待小公公躬身退出屋外,舒芬望向无羡,语气半是不解,半是埋怨,“人家都拿着信物来了,你还信不过吗?编出个药童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不将神医的事,告诉那个小公公?” “神医是天师的师兄,他的身份一旦暴露,天师岂能独善其身?我还需他留在宁王身边做内应呢!” 无羡的解释听起来合情又合理,舒芬却没完全相信,“你不会还想着要替你爹报仇吧?都什么时候了,确保你自己的安全,才是重中之重。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舒芬的劝解,也不知道无羡听进去了没,只听她道,“我心中自有计较,你且好好休息,养精蓄锐,今晚可有一场硬仗要打,可别给我拖后腿了。” “你放心吧!”舒芬拍着胸脯保证,“别的不好说,”但他跑得够快,还是来南赣的路上,被无羡训练出来的,“绝对不会拖你后腿。” 话虽这么说,舒芬却比任何人都紧张,指挥着梨儿收拾起东西来。 本就是空着两手来的,也就没什么可带走的,哪里用得着收拾,纯粹是在瞎忙乎,好借此舒缓下内心的紧张与压力。 舒芬本打算不睡了,直接熬到寅时。不知是收拾东西累到了,还是等得太无聊,打了个呵欠,眼睛就眯上了。 感觉刚睡了没多久,梦都没来得及做一个,就被何关给推醒了。 瞧了眼窗外的天色,暗沉如墨,伸了个懒腰道,“那么快就到寅时了吗?” “子时(午夜23点至1点)还没过呢,计划有变,王大人提前动手了。” 听何关的语气,明显带着不快。舒芬没傻到往他的枪口上撞,用手肘悄悄捅了下柴胡,“如今情况如何?” “城门没破。” 柴胡的回答简单到敷衍,没包含多少信息量。舒芬只能竖起耳朵听何关的吐槽,从中掌握了大致的境况: 王大人招募了一批义士,让他们扮作普通百姓,趁着门卫换防之时,打算夺取城门的掌控权,里应外合,将洪州一举拿下。 然而,让他没有料到的是,宁王对老巢相当重视,守门的全是精锐,岂是临时招募的虾兵蟹将能比的? 打了一个时辰,义军就露出了疲软之态,无奈地退出了城外。如今,正隔着城门与叛军对峙呢! “那个王守仁还是剿过贼匪的呢,怎么一点打仗的经验都没有,随随便便招了几个人,就敢来攻城了?这下可好,打草惊蛇了吧!要不是宁王知道主子怀了孕,受不得折腾,你信不信,王纶的人能将主子绑了,驾到城门上给他们挡箭!” 在一旁听着的舒芬,也觉得不靠谱,“那个公公呢?他怎么说?” 何关撇撇嘴,“人影都没见到,还能说什么?” 无羡让梨儿将藏起来的糕点取出来,给每个人都分发了一块,“吃点东西垫垫饥,过会儿跑的时候才有力气。” 舒芬一点都不觉得饿,还是拿了一块干涩的糕点,像是完成任务一般,机械地啃了起来。 等待的时间总是过得格外的缓慢,越发显得长夜的漫长。 紧张,焦虑,彷徨,不耐…… 各种负面的情绪,相互交织在一起,弥漫在几人的心间。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听到窗外传来了三声鸮鸣,这是他们与小公公约定的信号。 “终于来了!”悬着的心被放下,舒芬像是获得解脱了一般。 小公公摸着黑,从树荫后探出身来,“奴婢来迟,请娘娘恕罪。” 刚露面就主动认错,反倒让何关没法冲他发火了,压下无处发泄的郁闷,语气依旧带着薄怒,“主子已经等候多时了,快带路吧!” “府卫有不少都被调拨去守城门了,咱们正好趁此机会溜出去。只是灯光……恐暴露行迹,”小公公也知道天黑路滑不好走,有些为难无羡这个孕妇了,还是得硬着头皮道,“为了安全起见,还请娘娘将灯熄了。” 无羡表示理解,让梨儿熄了手中的灯笼,搭着她的手臂,紧随在小公公的身后小步紧走。 为了安全起见,他们不敢正大光明地在廊道下行走,只能沿着靠阴的台基潜行。 走了好长一段路,都没遇到一个接应的,倒是巡逻的府卫撞见了三两拨,吓得舒芬一直捂着心口,好似一松手,心脏就会蹦出来似的。 舒芬低着头,将整个身子都蜷缩在阴影中,待府卫的脚步声彻底远去,才敢开口说话,“王大人的人呢?” 没来接应吗?怎么办事的! “来了来了。”面对不满的舒芬,小公公陪着小心,解释道,“全都是精挑细选的,身手一顶一的好。只是…… “一时半会儿的,若是出现了许多的生面孔,怕引起府卫的怀疑。为了娘娘的安全,就让他们留在府外接应。” “你怎么混进来的?”何关好奇道。 “奴婢本就在府上当差,熟悉府上地形,正适合营救娘娘,就被派来了。”小公公道。 无羡了然地点了点头,继续跟在他身后,弯弯绕绕地走着。 她在府上住了快一个月了,还是头一回离开屋子,到达如此之远。 幸好之前,神医给她画过王府的地图,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从方向上看,前面就是王府的东北角。离膳房不远有一扇门,是给送菜的走的,此刻连个把门的都没有。 舒芬兴奋地加快了步伐,刚跨出两步忽觉肩头一沉,被何关拉回了阴影之中。 突如其来的一下急刹车,让他差点摔了一个屁股向下平沙落雁式。若非时间、地点都不对,真想对何关怒吼一声,“干嘛啊?” 好心被当作了驴肝肺,何关的语气也跟着不善起来,“没瞧见门口拴着一只黑狗吗?这么傻乎乎地走过去,是要将府卫都招过来吗?” 舒芬眯着眼望去,嘿,门口还真有一只狗,用绳子拴着。因为毛色是黑色的,和阴影融为了一体。若不仔细去瞧,根本就发现不了。 舒芬不敢再贸然行动,“怎么办?” 何关不知道,之前那么长的准备时间,小公公都在干什么,“你没踩过点吗?就没弄些迷药,把这狗给药倒?” 小公公的声音透着几分委屈,“奴婢试过了,还准备了一块上好的羊腿肉呢!偏偏这狗认生得很,旁人给的食物根本就不吃。要不是奴婢跑得快,差点都要咬上来了。” 搞不定不狗,也不能坐以待毙。 舒芬估算了下墙高,足有七八尺。在没梯子的情况下,肯定是爬不上去的。 目光四下打量着,倏然瞅见墙边靠着的一张板车,上面还堆着几个菜筐。若无意外的话,是用来运菜的。 舒芬计上心来,指着那张板车,倒,“将车横着立起来,踩在上面,就可以翻墙出去了。” 梨儿觉得不妥,“万一没立稳,把主子摔了呢?”孕妇最忌讳摔倒了。 明明门就在眼前,却没法出去。舒芬变得烦躁起来,“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们说该怎么办?” 小公公也愁啊,思来想去,“只能破釜沉舟,一鼓作气冲过去,把那只狗给打晕了。只要动作够快,在府卫赶到前及时逃出去,就安全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问题是, “派谁去呢?” 何关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 无羡这个孕妇,肯定是被第一个排除的。 舒芬就是只弱鸡,派他出场,别狗没打成,反而被狗给咬了。 那个公公看起来,也是个不顶事的,比舒芬好不到哪去。 手无缚鸡之力的梨儿,更是从未进入过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剩下的, 只有他和柴胡了。 “我俩猜拳决定?” 柴胡白了他一眼,直言,“我去。” 何关看不上别人,他还看不上何关呢!让他动嘴还成,动手还是罢了吧。 犬卫是狼煞军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狼煞军从上到下,都会随身带着肉干,既可果腹,又可训犬。 柴胡从怀里取出一片,拿在手中,缓步靠近门口的黑狗。他没有选择使用暴力,那不是他的行事风格。 随着距离的拉近,肉干的香味飘散到狗黑的鼻端。皱起鼻子深深嗅了一口,确认真是肉香,黑狗咧开嘴,口水顺着齿缝,不由地滴了下来。 从梦中睁开双眼,眼神从迷离到锐利,只用了短短半息的时间。 陌生的气息夹杂在肉香之间,被敏锐的嗅觉捕捉到,黑狗再度皱起了鼻子。 这一次,为的不是嗅闻肉香。 而是要吠声示警。 何关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他当自己是狗蛋吗?哄什么狗啊,一棍子下去,不就完了吗?”早知道,还不如他自己上呢! 柴胡也知道情势不妙。平时见狗蛋训狗,明明挺简单的,让往东不会往西,让坐着不会躺下,想不到轮到自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为今之计,只能拼了! 柴胡咬了咬牙,脚掌发力,猛地冲向前去。黑狗也露出了尖锐的獠牙,激战一触即发。 站在不远处的何关,眼见着黑狗的齿尖即将刺入柴胡的手臂,来不急寻一个趁手的武器,空着双手,就从躲避的阴影中冲了出去,迎向了那只恶犬。 刚刚跑出两步,让他意想不到的是,恶犬突然停止了攻击,呜咽了一声,向着柴胡跪了下去。 何关讶然,“你这是……向半仙偷学术法了?” “我有这个!”柴胡亮了亮指尖夹着的银针,在夜幕之下即便看不真切,也能隐约感受到针尖泛着的寒芒。 上面还抹了特制的迷药,两针同时扎下去,能在瞬间将一个成人放倒,更别说是体型不及成人一半的狗了。 危机解除,小公公从躲避处跑了出来,一脚踢掉顶门棍,双手抱住门闩,一点点,从插孔里抽了出来。 随着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没了围墙的阻隔,豁然入眼的是院外的巷子。褪去了白日的喧嚣,只剩下一片深沉的静。 小公公揣着小心,将头探出门外,低声道,“没有守卫。” 舒芬大着胆子跨出门外,往左右两边各张望了一眼,皱眉道,“车呢?” 没车,光靠两条腿跑出城吗? 他尚能忍着,无羡这个孕妇可经不得累。 “奴婢早想好了。”小公公返回,来到墙边,将板车推了出来,搬出一个菜框,拨去上面覆盖的一层薄薄的菜叶,露出几套粗布衣服来,“委屈娘娘将衣服换上,扮成送菜的。离王府不远就有一个渡口,咱们从水路出城。” 第390章 换装 本就是在逃命,没有挑剔的资格,只是衣服的数量委实少了些。 “怎么才两件啊?” 无羡最为重点保护对象,必须变装,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她的安全。 而小公公呢,得带路,他那一件也是少不得的。 余下的人,可都没份儿了。 何关强烈抗议,舒芬也表示不满。 “一起走目标太大,更何况就这么一辆小板车,同行的人太多,恐惹人怀疑。”小公公解释道。 “我们这些余下的人呢?”柴胡问。 “为了娘娘的安全,咱们兵分两路走。奴婢带着娘娘走水路,其余人走陆路。” 小公公这话,乍听起来没啥问题,细细一品,却是把他们当成了诱饵,暗示他们去引开城中的守卫。 何关不怕以身犯险,只是不放心无羡一人跟着小公公走,“主子怀着身孕,一路上没大夫陪着,万一出了点什么差池,连个救治的都没有,你担待得起吗?” 小公公抿了抿唇,“只是一小段路,到了渡口自有接应的人。” “遇上高手围攻,一息之间人头即可落地。”何关直言,“我不放心。” 无羡摸了摸小腹,心里也有些忐忑,“柴胡给我一起走。” “可这衣服……”小公公面露难色,他也没法再变出来一套,不是? “他可以穿我的那套。”无羡道。 “那你穿什么?”舒芬问。 无羡让柴胡搬走车上的菜筐,“我就躺在板车上,用菜叶覆盖住,不用换装。”这么就能省出一套衣服了。 听着有些不靠谱,小公公目露担忧,“这么成吗?” “不成也得成!”无羡一锤定音。 “主子还是换身衣服好,您这身白衣在夜色里太过醒目。”梨儿一边说着,一边解扣子,显然是要同她交换外衣,这样就更容易引开追兵了。 何关觉得不妥,“都知道主子的身份,巡查的守卫肯定会特别留意女子。为了安全起见,主子不能穿女装。还是换我的吧!我的衣服是靛青的,在夜里也不显眼。” 舒芬难得站何关一边,支持他的建议,“我看行。” 几人利索地换完装,换下来的衣服不能随手乱扔。心细的梨儿,就将衣服铺在了无羡的身下。 “如今赣州也不安全,王大人将重兵部署在袁州,咱们就在袁州汇合吧!”小公公抓紧最后的时间嘱咐完,就与柴胡一同推动板车,向着巷子的深处离去。 经此一别,不知能否活着再见,梨儿悄悄拭了拭湿润的眼角,没有工夫留给她感伤与悲切,就被何关拽着,跑向了另一个方向。 饱受孕吐之扰的无羡,闻什么都带着一股腥味,就连菜叶也不例外。 胃部不住地翻滚着,一阵阵恶心涌上喉咙。无羡只能用手紧紧地捂着嘴,死命地往下压制。 身子下意识地弓起,稍稍一动,就会带动身子上覆盖的菜叶,掀起一波菜浪。 柴胡发现后,立马从怀里取出两片新鲜的生姜,塞入菜叶底下。 生姜被喻为“呕家圣药”,含在嘴里可以止吐。最重要的是,孕妇也能安全使用。 最近几天,无羡都是靠它来续命的,刚要伸手去取,就听一声厉呵从头顶传来。 “你们是干什么的?” 看着近在咫尺的姜片,即便心里再不甘,无羡也不敢再动一下,只能无奈地放弃。 被菜叶盖着,看不清外面的状况,想来,多半是遇到了城卫。从菜叶的缝隙间,对方的对话清晰地传入她的耳中。 “额们系给王府送菜的。”仅仅换了当地的方言,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无羡差点都没听出这是小公公的声音。 小公公带着王府的腰牌,身份不容置喙,但对方也不是好唬弄的,“大半夜的送菜?方向还是朝着渡口的,不对啊!” “大晚上的,额们也不想有觉不能睡。这不是在打仗吗?趁着水路还算通畅,管事的就让额们多送些米粮,回府囤着。” 城卫用手夹起一片菜叶,“还新鲜的呢,就要运出去扔掉吗?” “不是要给囤的米粮腾地方嘛!”小公公撇了撇嘴,“就是因为这些菜还算新鲜,管事的才让额们连夜运出去,能换不少钱呢!” 中饱私囊的事哪儿都有,不用问也知道,这些钱最后全会落入管事的荷包。 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更别提王府了,而且还是打算谋朝篡位的王府。 城卫将心中的疑点一一排除,再为难人家就是在为难自己。刚打算放行,无羡却在这个时候掉链子了。 恶心感实在是压不下去了,直冲喉咙口,秽物从指缝间涌出,一股难言的酸臭之味瞬间弥漫开来。 城卫捂着鼻子道,“什么味儿?” 小公公挤出一个尴尬的笑容,“额们这车送鱼送鸡,什么都送,这不,就带上了味儿。” “刚才可没这个味道!” 怀疑的种子一旦被种下,就会不可抑制地生长。 城卫拔出腰间的刀,对着味道最的位置,就要扎下去。 柴胡可不敢拿无羡的安全冒险,蓦然抬手,一把药粉撒向城卫,正中照面。 城卫早有提防,第一时间就憋了气,不想,还是中招了。 柴胡使的不是迷药,而是痒粉。根本不必吸入体内,只要皮肤沾上一些,当即就会发作,奇痒无比。 城卫忍不住抬起手来,就想去挠。柴胡趁机夺过他手中的刀,反手一挥,抹向了他的脖子。 气管被割开一道长长的口子,呼吸都透着风,更别说是大声呼救了。 城卫已经废了,柴胡没有恋战,推动板车拔腿就跑。 碎石铺的路本就不平,车速一快,更是颠簸得厉害。无羡哪里受得住,再次吐出了口。 那股味道,真心难以言语。 反正都穿帮了,无羡也不用再藏了,拨开头顶的菜叶,深深地吸了一口新鲜空气。 终于活过来了! 还没舒坦两息,就听一阵紧促的锣声骤然响起。 是刚才被砍翻的那名城卫。 他在示警。 巷子的宁静被彻底打破,临近的城卫都赶了过来,其中,也包括了王府的府卫。 情况危急,柴胡顾不得上下尊卑,一把按住无羡的脑袋,又将她给按了回去。脑袋刚磕到菜叶上,耳边随即传来“嗖”的一声,一支利箭飞来,几乎是擦着她的头发,从她的头顶掠过。 好险! 柴胡的冷汗都快惊出来了,恨不得再长两条腿,将速度加快一倍。 柴胡:“接应的人呢?” 公公:“都在渡口等着呢!” 柴胡:“闹出了那么大的动静,都没赶过来。他们这是聋了吗?” 公公:“兴许在来的路上呢!” 柴胡:“……” 他觉得何关说得对,这公公就是个不靠谱的,这么下去可不行,“你带着主子先走,我来殿后。”说着就要松手。 无羡不顾颠簸,爬了起来,一把抓住柴胡的手,“我不准你去冒险!” 身后的追兵越来越多,留下垫底,只有死路一条。 “一人冒险,总比所有人一起冒险强。”柴胡将自己的手,从无羡的手中一寸寸抽了出来,卯足力气,猛地将板车向前推了一把。 两人之间的距离,瞬间就被拉开了一大截,隔着夜的黑,依旧能从他的眼中看到诀别。 无羡扒着车板,右手还保持着与柴胡分别时的动作,对着小公公大喊“停车”。 好不容易身后的追兵被绊住了,小公公哪里敢停,反而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看着柴胡被城卫困在中间,四面受敌,手中只有一把夺来的刀,痒粉与迷药轮换着撒,好不容易药倒一个,马上就有新的补上。一招不慎,手臂上就挨了一刀。 无羡觉得,不能再拖下去了,撑起身体,打算翻身下车。 不知是因为她的擅动,导致车身重心不稳,还是因为路面不稳,小公公跑得太急。 总之,翻车了! 幸好无羡身手利索,一个翻身,稳稳地落了地。板车则侧翻在地上,一个车轱辘飞了出去,独留下光秃秃的车轴。 不能用了…… “你去渡口找救援,我去接应柴胡。”无羡一脚踹向车板,用了十成十的力,一抓一掰,利落地将车板卸了下来。 “武器”到手,无羡迅速折返,一上场,抓着车板就往一名城卫身上砸,下手之狠,一寸厚的车板都没挨住,啪的一声就断成了两截。 这倒不是因为那名城卫身材消瘦好下手,而是因为她瞧得真真的,柴胡身上的那一刀,就是那名城卫下的手。 仇报完了,手中的半截车板没用了,被无羡扔到了一旁,上前一步,夺过柴胡手中的刀,一并也给扔了。 空着的右手支起腰,将小腹一挺,“我乃宁王的座上宾,堂堂长公主,谁敢伤我一根毫毛,不怕宁王要了他的脑袋!” 城卫不会轻易相信无羡的一面之词,但她主动缴了械,没了威胁,也不急着将她拿下。 王府府卫不是在吗? 先瞧瞧他们的态度,准没错。 果不其然,所有的府卫全都停了手,可见那名穿了男装的女子所言非虚,城卫更不敢妄动了。 和平,就这么诡异地达成了。 位于最中央的府卫,率先打破了沉寂,“那么晚,公主不在屋里待着,这是要去哪儿啊?” 无羡指着头顶道,“今晚月色好,本公主就是来赏月的。” 府卫抬头望了眼天色,别说月亮了,连颗星星都没有,“月色赏完了吗?” 无羡收回手,干笑了一声,“月赏完了,这不就打算回去了吗?” 人群旋即分开,给她让出了一条道来。 械都缴了,也不差束手就擒了。无羡迈着步子,徐徐往前走。仅差最后两步之距,谁知突变又起。 只听“轰”的一声巨响,如天神之怒,如雷霆之吼,地面也随之剧烈颤动起来。 无羡脚下一个踉跄,身子向前倒去,幸好伸来柴胡的手臂,有他的搀扶,才堪堪站稳。 利箭再次袭来,方向依旧来自无羡的身后,但是射箭的人却是换了阵营。 接应的人终于来了! 夜黑风高的,箭头也没长眼,万一被误伤就太冤了。柴胡忍着手上的疼,以身为盾,护着无羡往边上躲。 然而躲哪都没用,密密麻麻的箭雨旋即而来,就连墙角也不安全。无羡咬了咬牙,索性拽着柴胡,往府卫的阵营遁去。 接应的人随即跟上,两拨人马杀到了一起,打得难舍难分。 反倒是府卫,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还分出了两人,一左一右,将无羡护在了中间。 无羡扫了两人一眼,“身上带锣了吗?快叫增援啊!” 左边的府卫老实得很,“城门被攻破了,哪里顾得上额们这儿啊!” 无羡和柴胡的视线在空中交汇,无声地用眼神交流起来。 无羡:刚才那声爆炸,应该是胡勒根他们弄出来的。他们动手了。 柴胡:府卫快挡不住了,咱们要不要趁机出手? 无羡:出手帮谁? 柴胡:自然是帮王守仁的人了。 无羡:他都占了上风,还用得着我们锦上添花? 柴胡:也是。 两人心安理得地当起了观众,正等着王守仁的人扫清战场,又一阵嘶喊声传来。 柴胡:胡勒根带着人来了? 无羡:胡勒根又不傻。 柴胡:也是。有王守仁的人顶着呢,他们只要负责最后清场就行了,没必要消耗我们自己的兵力。 两人安安心心地等着王守仁的胜利,想不到这家伙一点都不顶事,城门都帮他攻下来了,就剩这几个残兵败将都解决不了,反倒是被他们拖到了援军的到来。 柴胡:宁王不是在打南京吗?怎么又杀回来了? 无羡:老巢都快被端了,当然急了。不光他自己回来了,还把所有的兵力都带回来了。 柴胡:如今怎么办? 无羡:凉拌! 几十人的营救队对上几万人的正规军,简直就是以卵击石。 只要不傻,都知道要逃。王守仁的人自然不例外,第一时间放弃了营救计划,瞄准了退路,跑得比兔子还快。 第391章 提前动手 宁王不愧是天皇贵胄,即便遭遇了重创,依旧保持着一贯的儒雅与从容,“许久不见,公主的身子可还好?” 身为俘虏,无羡还是有身为俘虏的觉悟的,完美复刻了小二迎客式的微笑,“幸好王爷及时赶到,只是受了些惊吓。” “公主无碍就好。”宁王也没有要追究她逃跑的意思。 王守仁的民兵已经打进城了,王府必然是保不住了,当务之急得迅速撤离。 无羡在重重护卫的“保护”之下,登上了宁王的战船。 想不到周周转转,还是从渡口离开的。 逃亡比不得在府里,条件艰苦,即便身份特殊如无羡,也只分得一个狭窄的船舱。论面积,还不及她在王府住的一间屋子大,放下一张床、一张桌,再无多余的空间了。 索性舒芬他们都逃了出去,剩下她和柴胡两个,一人睡床一人打地铺,倒也凑合。 小傅军医照常来就诊。这回,诊的不止有无羡,还有柴胡。 咔擦两下,剪开了他手臂上的衣料,瞥了眼伤口,“幸好穿着软甲,不然手就废了。” 柴胡忍着疼,不忘提醒道,“别缝合,小心被人瞧出端倪。” “还用你说?”小傅军医轻哼了一声,“就算你想缝合,手边也没工具。” 小傅军医打开药瓶,将高浓度的烧酒倒在纱布上,猛地覆在柴胡的伤口上,只见他的脸色“刷”的一下就白了。 无羡站在一旁,看着都疼,“能轻点不?” 小傅军医非但没减轻手上的劲儿,反而加大了力度,“现在知道要轻点了,之前干什么去了?明知道那个公公有问题,你倒好,一头扎进了人家的陷阱里。” “不下饵,怎么将鱼钓上来?”无羡反驳道。 “现在是鱼没钓出来,倒把鱼饵给蚀了。”小傅军医说到气头上,下手时又多加了一分劲儿。 看着柴胡额头上的冷汗都冒出来了,无羡忙不迭拿出帕子,替他将汗擦去,“我不是让你通知了宁王,让他来截胡了吗?” 柴胡傻眼,“宁王是您通知的?” “不然呢?他能那么及时赶回来救你们?”看着自家师弟这个傻样,小傅军医恨不得再多使点劲,让他脑子清醒些,别让人卖了都不知道。 当他目光对上狰狞的伤口时,又狠不下心了,放松了些手上的力道,枪口转回无羡的身上: “你真是好本事啊!耍了一招围魏救赵,把南京的危机解除了,替那个狗皇帝消除了心头之患。可你自己呢?差点被他的人射成个刺猬,还不如待在宁王手里安全呢!” 这家伙看着挺聪明的,脑子也没比他师弟好使到哪儿去。 放下纱布,小傅军医一边给柴胡上药,一边继续道,“宁王现在是丧家之犬,不知道什么时候狗急了跳墙,拉着你一起死。我准备了条船,你跟柴胡尽快走,别再碍我的眼!” “我还不能走。”无羡眼神决决,在大明,她还有一桩心事没了,那就是找宁王报仇。 小傅军医自知劝不动她,只道,“我能做什么?” 无羡也不客气,直接道,“通知马哲,照计划行事。我要让这片水域,成为宁王的葬身之地!” 柴胡再次傻眼,“还有计划?” 他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小傅军医被他那副蠢样气得脸色更差了,跟攒了十年的锅底灰似的。 无羡怕他再下狠手,主动接过他手中的活儿,给上完药的柴胡缠起了绷带,“你主子我是谁啊,能打没准备的仗吗?” 接下来的几日,王守仁表面示弱,钓着宁王,让他舍不得离开赣州。暗地里,却令赣州知府邢珣,悄悄绕至叛军背后,又叫袁州知府徐琏、临江知府戴德孺为左右翼。 风起云涌,大战一触即发。 此时不撤,更待何时? 无羡跟在小傅军医的身后,带着柴胡,叫上半仙,避开卫队,偷偷摸到副舟的右侧,那儿正停着一艘他备好的舢板。 小傅军医刚想招呼众人上舢板,就听到半仙惊异的声音,“活了!” “什么活了?”柴胡顺着他的目光瞧去,只见一片芦苇浮在水面上,朝着他们慢慢逼近,“真的……活了?” “活什么了?”无羡白了一眼这两个没见识的家伙,“就是一条小舟,上面插满了芦苇。今日风大,顺着水流漂过来了。” 夜幕下的视线本就不佳,远远瞧去,同四周的芦苇荡一般无二,看不出什么区别。 半仙无语,“谁没事往舢板插芦苇?” 无羡捂着嘴,压下心头的恶心,“你们有没有闻到什么味儿?” 柴胡深深吸了一口气,皱了皱鼻子,“这味道还挺熟悉的。” 几人正说着,一道光刺破长空,朝着他们的照面袭来。 是箭矢! 柴胡忙不迭拉着无羡,刚将身子缩到船舷后面,箭矢就落了下来,插在了他们身前两尺的假芦苇荡上。 箭头包了火棉,一插入芦苇,就冒起了一条火舌,一窜三尺高。 柴胡出了一头汗,不知是被吓的,还是被烤的,“这船上浇了火油,怪不得有股怪味呢!” “不止如此,”眼尖的无羡瞄到芦苇下方,“底下铺的全是稻草,一点就着。” 这是想学周瑜,火烧赤壁呢! 小傅军医不悦地皱眉,“不是说,一个时辰后再动手的吗?这是打算打个措手不及,连着我们一起,一锅端了吗?” 无羡耸了耸肩,“就许我们利用人家,不准人家反利用我们啊?” 小傅军医瞧了眼他好不容易弄来的舢板,被那艘火船撞了个正着,沾着火油的稻草落在舢板上,将火星子也一同带了过去。 得!遭了池鱼之殃了! 小傅军医沉下脸,“我们的船被烧了,如今怎么逃?” “能再弄一艘吗?”柴胡问。 “再弄一百艘都没用。”无羡指向不远的前方,密密麻麻的一个个小黑点,就像是饼上撒的胡麻,全是隐藏在夜幕下的小舟,铺了稻草,洒了火油,简直就是一个个移动的油桶,撞哪儿,燃哪儿。 半仙焦急道,“我们得尽快撤离,一旦被包围,就跑不了了。” 柴胡心里也急,只是,“没船怎么撤?” “没有船,不是还有手吗?”无羡目光决绝,“我们游水游出去!” 小傅军医瞪大了双眼,“你疯了?离岸边可有半里呢!且不说遇上暗流、溺水什么的,你的胎还没坐稳,不想要这个孩子啦?” “你不是刚给我弄了一瓶安胎的药丸吗?”无羡莞尔,“正好用上。” 小傅军医坚决不同意,“夜间的河水那么冷,有药也扛不住!” 无羡:“那么多艘火船,就算结了冰,也能将它烤化了。” 小傅军医:“那也不行,我是大夫,不能看着我的病人如此冒险!” 无羡:“冒险,至少还能搏个一线生机;不冒险,只能留下等死。无论大的,还是小的,全都保不住。” 小傅军医:“这……” “哪来那么多这个、那个的!”无羡不猛地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不再给他犹豫的机会,将他踹出了船舷,一头栽入了河里。 看都不看狼狈的小傅军医一眼,无羡取出药瓶,倒出四粒药丸,每一粒都有黄豆般大小,嚼也不嚼,和着口水直接往下咽。 重新收好药瓶,凌厉的目光扫向还杵在身边的柴胡。 柴胡打了个机灵,相当自觉地攀上了船舷,还给自己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托词,“师兄不善水性,我这就下去帮他。” 说完,主动松了手,扑通一声下了水。 如今,就剩半仙一人了,只见他双手紧紧地抱着船舷,“我不会水啊!” 无羡伸手就去掰他的手指,“不是有我吗?淹不死你!” 半仙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就是不松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正在两人较着手劲时,一道陌生的声音插了进来,“天师,您怎么在这儿?” 被卫兵发现了! 无羡与半仙对视了一眼,迅速移开目光,迎着走来的卫兵,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敌人来势汹汹,天师这不是想向天祈福嘛!” “这里太不安全,圣上正在找您呢,先移步官厅吧!”卫兵道。 “这就去!”无羡拽着半仙,迎着卫兵走去,离他仅剩一步之遥时,背在身后的手蓦然抽了出来,抓着一根削尖的筷子,刺入了卫兵的颈部。 鲜血顿时喷涌而出,半仙感觉,整个视界都是血红一片的。头一回见到如此血腥的场面,忍不住泛起了恶心,惹得无羡一脸的嫌弃。 她这个孕妇还没吐,堂堂一个七尺男儿倒是先吐了。 “再不走,卫兵就要包围这儿了,到时候就真的来不及了。”说着,无羡拽起他的衣领,就往船舷外跳去。 激起一串特大号的水花,两人同时入水。半仙就像是一只猫,感觉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想要抓住一切能抓的东西,拼命地甩动着手臂,差点将他身边的无羡给拽入了水里。 不会水的人,真是太可怕了。 为了半仙,同时也是为了自己,无羡不能放任他如此下去了,抬起手,一掌劈在了他的脖颈上,力道用了十成十,直接将他给劈晕了过去。 其实,人在昏迷的时候,肌肉处于完全放松的状态,体积肯定比紧缩时大,浮力也会随之增大。这就是为什么呛晕过去的人,一动不动,反而自己浮起来了。 无羡用手肘勾住半仙的脖子,带着他一起往岸边游。游着游着,无羡发现右手边突然冒出来个脑袋,从穿着的盔甲可以辨认: 是反军的士兵! 两人的目光在水面撞上,无羡心中一紧,从怀里取出剩下的一根削尖的筷子,对方的手中也多了一把锋利的匕首。 时刻警惕着,相互防备着。 轰!—— 又一艘战船被火船点燃,十丈之外,都能感受到火船点燃后掀起的热浪。 逃命要紧! 两人的目光刹时分开,各自往两边偏移了两寸,默契地拉开了彼此的距离。 井水不犯河水。 咚!—— 咚咚!—— 咚咚咚!—— 跳水的逃兵越来越多,有被迫弃船的,也有主动逃命的,方圆一丈之内,至少挤了四五个人。 都是逃命的人,谁也别为难谁。即便发现了无羡和半仙,也都未作理会,默默地往前游去。 静谧的逃亡路上,不知谁扯着嗓子喊了起来,“完了!完了!” 前方的人停了下来,乍看之下,水面竟被挤满的人头染成了黑色。 他们是被火挡下的。 不知道是临时赶制的小舟质量不佳,还是王守仁故意使的坏,火船的舢板没打紧实,都是漏着缝的。 装的油渗了出来,浮在水面上,沾上一点火星就能被点燃,连成了一条长长的火带,灼热逼人。 河岸明明就在眼前,偏偏游不过去。咒骂声响彻在河面上,各种恶毒的、污秽的话语,将王守仁的祖宗十八代招呼了个遍。 骂完了,出了气,还是得面对现实,转头另寻生路去了。 无羡肚里揣着一个小的,手臂勾着一个大的,早就将体力耗得差不多了,无法像其他人那般,有希望能绕过眼前的这片半里长的火带。 为今之计,只剩下一条路可选。 就是从火带底下潜过去。 无羡抬了抬手臂,将鼻孔快要没入水中的半仙往上提了几分,“你拜三清拜了那么些年,也该让三清显灵,保佑你度过这一关了。” 深深吸了一口气,将肺部全部填满,不落下一个角落。随即捏紧半仙的鼻子,捂上他的嘴,一头扎入了水中。 火就在头顶烤着,离水面越近温度越高,逼得无羡只得往深处潜去。 游着游着,身边的半仙变得越发沉重起来,拖都拖不动。 难道他醒了? 生气了? 无羡硬着头皮,回头望了一眼,半仙的眼皮好好地闭着。 人没醒啊! 为什么会拽不动呢? 无羡正迷惑着,兀地感到了一抹阴鸷的寒意,自她的脚踝上传来,彻底缠上了她,将她往水底拽去。 第392章 黄雀在后 下手的是谁? 反贼?还是杀手? 无羡来不及细想,先将后腿收拢起,连着向后用力地蹬了好几下,好不容易摆脱了那只诡手,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眼角的余光瞥见更多只手向她袭来,密密麻麻的,数量多到数都数不过来。 颜色…… 竟然是暗绿色的…… 这显然不是正常的人手,而是一根根水草,伫立在水底,随着水浪不住地摇曳着,怀揣着怨念与恶意,想要将水中的生命全部拉入深渊,化作它们的养分。 拖不动的半仙,也是被它们缠上了。 无羡狠不下心丢下他不管,抓着手中仅剩的一根筷子,就往那簇水草游去。 手刚松开半仙的嘴,耳边当即传来“噗”的一声,一串气泡冒了出来。 半仙呛水了…… 而她的耗氧量,也快到了警戒线…… 无羡咬了咬牙,继续往下潜,游到半仙的脚边,抓起他腿上的水草,戳、绞、扯连番上,一顿操作猛如虎,实际效果太离谱,而她也因憋气憋得太久,开始犯晕了…… 没时间了…… 无羡无奈地放弃了手上的动作,为今之计,只能上口了。 水草的表面裹着一层粘液,就像是鼻涕虫流出的那层涎,滑腻中透着一股咸,别提有多恶心了。 无羡磨了磨牙,拿出了黑子扑食的气势。 拼了! 猛地一口咬下去,三下五除二,将水草断了个干净,托着半仙就往水面浮去。 七尺…… 五尺…… 三尺…… 一尺…… 终于探出了水面…… 活过来了…… 将肺里的水咳出来,换上一口新鲜空气,顾不得多贪恋几口,哼哧哼哧地拖着半仙,继续往岸边游去。 出了水面,踏上滩涂的那一刻,失去的浮力让她感到一阵头重脚轻。吸足水分的衣物,更是让半仙变得沉重异常。 “你这个吃货,这些日子到底吃了宁王多少山珍海味啊?重死了!回去之后,天天清水煮白菜,非得将你好好饿上几天,把你瘦回来不可!” 无羡一边在心里吐槽,一边将郁闷化作动力,连拖带拽,将半仙拉到了浅滩上。 用手拍了拍他的脸颊,不见他有半分醒来的趋势,脑袋却是顺势倒向了另一边,无力地垂了下去。 不会死了吧? 无羡伸出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心中一凉。 既没进气,也没出气。 再探他的颈动脉,暗暗松了一口气。 幸好脉搏还在。 无羡恨不得将手指放在嘴里含一下,学着一休的样儿,在脑袋上画圈圈。 让她好好想想,当初她爹打着教她游水的名号,将她丢入湖中心,把她呛了个半死,是怎么把她救回来的? 貌似…… 拽着她的脚踝,将她整个人倒挂过来,抖两下,水自然就吐出来了。 无羡瞧了眼身边的半仙,立马放弃了这个念头。 想当初,她就是个孩子,没长几斤肉,她爹拎着她,还不像拎小兔崽子一般轻松。 但是换作半仙…… 六尺多的大高个儿,光论骨头就不轻了更别说最近又增了肥,抗都抗不起来…… 幸好,还有另外一种方式,要比这个简单许多。 只见无羡单膝跪地,掰开半仙的嘴,扯开他的领口,将他翻过身子,支起的膝盖顶住他的腹部,将他支了起来。 两只手,一只拖着他垂下的脑袋,一只使劲按压他的背部,甭管他听不听得见,嘴里碎碎念着: “你可得给我撑住啊!我花了那么大的力气救了你,差点把自己的小命都给搭上了。你若死了,我可就亏大发了!” 不知道是他将无羡的话听进去了,还是拜了十几年的三清,舍不得丢了这么一个虔诚的信徒。半仙张大了嘴,“啊”的一声,将呛进去的水都吐了出来。 半跪起身,紧紧抓着无羡的衣袖,那委屈的小眼神,像只被亲妈踢下枝头的雏鹰,好不容易飞了回来,找狠心的亲妈申诉,“你怎么能这么对我?” 无羡以标准的中国式家长的口吻回答道,“我这是为你好,要不是我拽着你下了水,你现在已经被烤成人碳了。” “那你也不能这么对我……” 半仙委屈得想哭。想他为了她,上矿山,入贼营,水里来火里去的。 她倒好,明明知道他怕水,也不哄两句,一上来就对他下死手,他的脖颈到现在还疼着呢! 无羡一脸嫌弃地从他手中,将衣袖抽了回来,“好好擦擦,鼻涕都流出来了!” 半仙感受到人中传来的湿润。 得!还真的是! 吸了吸鼻子,再次抓住无羡的衣袖,“我冷……” 无羡打了个冷颤,搓了搓发冷的胳臂。 她还冷呢,找谁哭诉去? 两人就衣袖扯来扯去,一道声音自不远处传来,“咱家等候娘娘多时了。” 声音虽然苍老,却不失浑厚。 还是个熟人! 无羡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他,起身,颔首行了一礼,“张太监怎么来了洪州?” 难道是跟着朱寿来的? 不对啊…… 杨廷和不会在同一个坑上栽两次,不会让朱寿再次溜出皇宫的。 若是御驾亲征,走得也没如此快啊! “咱家是专门来送娘娘上路的。”张永半眯着眼,依旧难掩眼中浓浓得杀气。 无羡冷笑一声,算是想明白了,“之前拿着玉簪来讹我的小公公,就是您派来的吧!” 张永没有否认,“可惜是个不顶事的,中了娘娘的驱虎吞狼之计也不自知,咱家只能亲自跑这一趟了。” “大胆!”半仙站了起来,挺起胸膛,狗腿子的架势摆得相当标准,“我家主子可是怀了龙种,谋害皇子可是死罪!” 张永眸色沉沉,“正因娘娘有了,更是留不得了。” 半仙咽了口口水,悄悄瞥了无羡一眼,“难不成……这个孩子不是圣上的?” “……”无羡后悔了,早知道就将他丢水里了,省得惹她生气,还不如张永明白呢! “这一点,咱家还是相信娘娘的。正因为这个孩子是圣上的亲骨肉,才更留不得。” 半仙缩了缩脖子,感觉后背一阵阵发凉。这可比他师父给他说的那些恶鬼吃人的故事要恐怖多了。 无羡淡然一笑,“我知道他担心的是什么,今晚我就会离开,此生此世不会再踏入大明地界一步。” “毕竟是圣上的第一个孩子,咱家也舍不得。只是如今,朝堂风云诡谲。为了圣上,咱家不能,也不敢冒一丝风险,还望娘娘能够谅解。”张永叹息一声,垂下眼眸,竖起两根手指,往无羡一指,“动手!” 看着张永带来的那些个东厂鹰犬,拔出了腰间的刀,一个个虎视眈眈的,半仙张开双臂,挡在了无羡的身前,“我们的人就埋伏在附近,人人都带着火器,谁敢上前一步,小心他的狗命!” 就他那副战战兢兢的怂样,声音还带着颤,能唬住人才怪。 只听张永发出一声冷笑,“咱家怎么听闻,娘娘的手下被王守仁给绊住了。一时半会儿,怕是赶不过来了。至于柴胡和傅大夫,也被咱家用火带隔开了,估计这会儿啊,还在往河对面游呢!” 半仙忍不住“啧”了两声,“这死太监够狠的啊,把咱们的退路都给堵死了!” 无羡往后退了一小步,“人家可是把司礼监掌印太监都拉下了马,提督尚膳、尚衣、司设、内官诸监及十二团营,兼总神机营,能不狠吗?” 半仙跟着往后退了一步,“要不,咱们游到对岸,同柴胡他们汇合?” 毕竟人多力量大嘛! “你不怕水啦?”无羡可不想扛着这个死沉的家伙,再穿一次火带。 半仙倒是想硬气一回,但是嘴巴诚实得很,一声“不怕”堵在喉咙口,怎么都说不出来,最后换成了“拼了”! 捋了捋衣袖,灵活的手指不知何时夹住一个纸包,用指甲划开一道口子,随着他手腕一甩,浅褐色的药粉弥漫在空中,散发出一股刺鼻的气味。 前一刻还磨刀嚯嚯的鹰犬,这一刻全都装起了孙子,一个个顿住了脚,用手捂住了口鼻。 半仙掐了个手决,唇瓣一开一合,晦涩难懂的咒语,以一种悦耳悠扬的调子,被他念诵出来。 只是…… 风照吹,云照涌,一大段咒语都念完了,一点反应都没有。 一时间,气氛陷入了沉凝的尴尬。 半仙努了努嘴,低声问无羡,“怎么不管用了?”照往常,他散出去的磷粉,早该燃烧了呀! “你傻啊,在水里泡了那么久,能管用才怪呢!”无羡抓起他的手就跑,刚跑出两丈,前方的路就被张永的人堵上了,只得退回了原地。 夜幕下的张永黑衣黑冠,如同勾魂的阴差,“娘娘还有什么招,不妨一起使出来。” “我还真有一招。”无羡从怀里掏出一根短哨,放在了唇边。 等了半晌,都没听到一丝声音。 半仙的嘴角不由地一抽,“你的哨子,不会也被河水泡坏了吧?” “你以为我是你啊!”无羡竖起手指,做了个禁声的手势,“听,援兵到了!” 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犬吠由远及近,随即出现了一伙人,数量足有两三百。个个穿着青黑色的衣服,打扮与中原地区大相径庭。 向来从容淡定的张永,都不禁露出了愕然之色,“娘娘真是好手段!” 去掉在王府幽禁的日子,她在南赣待了仅仅月余,居然就能请动狼兵。 到底提督内监多年,见惯了大风大风,张永立马恢复了冷静,对狼兵的首领,喝问道,“没有朝廷调令,私自出兵。岑青,你作为狼兵首领,该当何罪?!” 岑青拍了拍胸口,佯装害怕道,“我胆子小,您可别吓我。我就是听说来了个大官儿,这不,带着手下的人来要钱的。” “要什么钱?”张永目露茫然。 “要军饷啊!”说起这个,岑青就来气,“朝廷让我们来剿匪,吃的是参沙的稀粥,住的是简陋的窝棚,到了冬天连件棉衣都穿不上,这些都不说了。如今帮你们将匪剿干净了,拖欠的军饷总该给我们发了吧?” 张永气得想将杨廷和骂一顿,都是他惹出来的麻烦。唯一庆幸的是,把根结弄清楚了,“娘娘花了多少钱收买你,咱家付你双倍!” 有钱赚,岑青自然不会拒绝,摊开手掌,“您先把拖欠的军饷结清了吧,加上死去兄弟的抚恤金,诚惠两万七千三百四十八两。” 一个铜子儿都不能少! 问题是,谁会在身上带那么多钱啊? “你现将人拿下,军饷的事,等咱家回京后再付给你。”张永道。 “那可不成!”岑青不乐意了,“必须给现银!” “咱家还会欠你的不成?” “那可难说了,我们已经被拖欠了两年的军饷了,你一走我找谁要去?”岑青明摆着,不见免子不撒鹰。 张永感觉自己就是老鼠拉乌龟,无处下手。 两边人数差不多,真要打起来,一时半会儿难以分出胜负,肯定会让无羡趁机溜走。 若要治她的罪,她找的理由又充分得很,他倒成了理亏的一方。 完全拿她没办法! 正纠结着,又有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太监是遇上了什么麻烦了吗?” 张永抬眼望去,顿时松了口气。 是朱彬! 两人虽然不合,暗中互捅刀子的事没少做,但是对于圣上,都是一心一意的。 “你来得正好!”张永的嘴角挂起了胜券在握的笑容,“咱家拖住狼兵,你送娘娘上路!” 虽然江彬带的人不多,仅有三十来人,但对目前的境况来说,已经足够了。 半仙觉得,这是天要亡人! 扭过头,对身后的无羡道,“你的水性好,只要游到对面,与柴胡他们汇合,谁都拿你没办法。” 他的计划中,似乎还漏了一个人。 “你呢?”无羡问道。 “我?”半仙拍拍胸脯,“我可是半仙,有天神附体,得镇住这帮牛鬼蛇神!” 得意的笑眸中,覆上了一层水润,看着有些凄然,让人说不出的心疼。 第393章 古怪 无羡将手搭在半仙的肩膀上,将他往后一拽,交换了两人的位置,反身护在他的身前,“要走一起走,要留一起留。我就不信了,刀山火海我都能闯得,闯不出这小小的黄家渡!” “娘娘确实留不得了。”朱彬带着手下,杀入两方人马的中间,队伍中还绑着两个人,正是与无羡失散的柴胡和小傅军医。 何关等人被王守仁绊住了,岑青带来的狼兵与张永对上了,柴胡他们又被朱彬俘虏了,这下可连一丝希望都没有了。 半仙心里凉凉。 然而令人惊异的是,朱彬竟然将柴胡他们…… 放了…… 半仙看不懂了,难道这人也吃错药了? 面对围拢过来的朱军,张永的语气带着怒意,“你这是什么意思?” “请借一步说话。”朱彬打开双臂,态度显得很客气,语气之中却透着几分不容拒绝的霸道。 “不可。”张简上前一步,挡在了自家师父的面前。 张永摆了摆手,冷哼出声,“咱家倒要听听,朱将军有什么要说的!” 人群自动分开一条路,两人寻了一个僻静的角落,嘀嘀咕咕说了半天。 即便隔着夜幕的黑,半仙依旧能看到张永的脸色变了又变,不由地讶然,“什么事情能把那个死太监吓成这样?” 无羡又不是他肚里的蛔虫,哪里猜得到,有这个工夫浪费脑细胞,还不如给柴胡他们松绑来得实在。 待角落里的两人嘀咕完,张永换上了一张笑脸,给无羡行了个礼,“之前老奴多有冒犯,望娘娘大量,饶恕则个。” 态度转变得实在太快,让半仙忍不住嘀咕,“他吃错药啦?” 嘴上虽是这么说,但在心里,半仙觉得他更像是在憋大招,身上的毫毛都竖了起来,保持着高度的警惕。 张永虽然老了,耳目依然聪明,将半仙的嘀咕听得一清二楚。 若是换作平时,早就喊人,将他拉下去杖毙了,然而此刻,却未表露出任何生气的样子,脸上的笑容不变,甚至带着几分讨好,“老奴这就派人,护送娘娘离开大明。” “狗皇帝这是后悔了?打算认回龙子了?”半仙越想越觉得有可能。 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他见过狗皇帝与无羡相处时的模式,眼中的浓情蜜意做不得假的。 无羡却是推翻了这种推测。 如果朱寿真想认回龙子,该接她回宫才是,而不是送她离开大明,其中处处透着古怪。不过,现在不是细究的时候。 夜风寒凉,无羡几人浑身上下都湿透了,衣服还在淌着水,当务之急,还是换一身干衣服,喝一口热汤。 翌日,无羡是在船舱里醒来的,从船舱的规格和布局看,就是一艘普通的商船。 如此也好,扮作普通的商贾,不易引人注目。 床畔坐着奚淼,眼下泛着淡淡的青,像是一宿没睡。 见她醒来,眼皮都没抬一下,继续用镊子,一根根挑着碗中燕窝的毛,语气一如既往的刺人,“你倒是睡得舒坦。” 这是吐槽她没心没肺呢! 无羡揉了揉鼻子,往窗外扫了一眼,两岸的景色如画,飞速往后退去,“这是要去哪儿?” 奚淼:“往岑首领的故乡田州去。” 无羡颔首。 岑青的老爹是土司,到了她的地盘,还不是横着走,张永和朱彬能奈她何? 怕只怕,他俩不会让她安然到达田州。 无羡:“张太监和朱将军呢?”不会憋着什么坏吧? 奚淼:“昨夜,与我们打了个照面就走了,那时你已睡下,就没告知你。” 无羡:“他们的人都走了?” 奚淼:“怎么可能?各留了二十人,不过老实得很,只有张简、朱澄等少数几人登了船,其余人与我们坐了两外一艘,尾随在我们的身后。需要甩掉他们吗?” 无羡:“不必。真要跟的话,凭他们的本事,没那么容易甩掉。且看他们,究竟打算做什么吧!” 之后的两个月,张简和朱澄显得格外老实,即便不受待见也不来气。 何关:“他们到底想干啥?” 柴胡:“稀罕主子肚子里的龙子呗!” 狗蛋:“会不会就等着主子生了,把孩子抢了去?” 众人对视了一眼,纷纷提高了警惕。 何关更是找了无羡,“如今您的胎坐稳了,我们也该启程了。将张简他们药倒,彻底甩脱他们。” 无羡觉得不妥,“我们来岑青的寨子避难,偷偷摸摸地走了,留下张简他们,岂不是给岑青带来麻烦?” “这好办啊!”何关不觉得有什么为难的,“我们先上路,远离了岑青的寨子再下手。”反正张简他们听话得很,给啥吃啥,想要药倒他们,不要太简单哦! 无羡还在犹豫,张简觍着笑脸,殷勤地来请安。知道自己不被信任,从不给无羡递吃食,就连茶都不敢倒一杯,就怕遇上什么,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只有在无羡不适的时候,端痰盂端得最积极。 惹得众人都不好意思苛责他,反倒是与他同行的朱澄,对他这副行径很是看不上眼。平日里对他,都是拿白眼瞧的。 不合归不合,两人常常同进同出,如影随形。每一回来请安,都是一起来的。 这回也不例外。 张简:“娘娘的身子可还好?” 无羡:“尚可。” 张简:“咱们在田州耽误了许久,此地瘴气重,对胎儿不好,还是尽快启程为好。” 这话别人能说得,就是张简和朱澄说不得。毕竟,岑青的寨子远离中原,地形复杂,又有瘴气作为屏障,京师的手伸不到这儿,最是安全不过。 劝无羡离开,他俩能安什么好心? 何关故意抬杠道,“我觉得此处甚好,山清水秀,养人得很。” 小傅军医却是一反常态,站在了张简他们一边,“养人个鬼!瘴气聚集之地,多有疾疫。再待下去,孩子迟早保不住。” 何关觉得他这是危言耸听,“照你这么说,田州的孕妇都不用生孩子了?” 小傅军医拿出对付蛮不讲理的病患家属的耐心,解释道,“我们生于西北,能跟当地人相比吗?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然哪有水土不服一说?狼煞军已经倒了好几个。” 说着,目光落到了无羡的身上。 “像她这般怀有身孕的,身子比常人还差了些。下一个病倒的,或许就是她了。” 何关起初并未上心,去营地转了一圈,情况当真不容乐观,立刻找来胡勒根等人商议。 “你们说,主子的肚子都大出来了,依旧吐个不停,跟营地里那些得病的病况差不多,会不会是瘴气闹的?” 刹时,众人的目光集中在了柴胡的身上,弄得他好不尴尬。 他究竟要申明多少次,他们才能明白: 他的专长是外科! 不懂妇科和产科! 当即推脱道,“对付疾疫,师兄比我内行。听他的没错。” 奚淼不再犹豫,“那就走吧!” 之后的几天,众人轮番给无羡洗脑。 讲真,田州的闷湿环境,确实让她挺不习惯的,身上总是粘着一层汗,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都泡在水里才爽利。 众口一辞下,她也动了心。 道别的时候,岑青撅着嘴,甩着无羡的手臂道,“我这儿多好啊,怎么不多待两个月?留我一人在寨子里,多无聊啊!” 无羡还在思忖着,该怎么回复岑青呢,张简抢先提议道,“岑首领不如送咱们一程?” 岑青眼珠子一转,她早就对那个让无羡放弃天朝上国,也要去的天方好奇死了。到时候,她就借着送她的名头,一路护送无羡到天方去! “好啊!”岑青立马应了下来,一手包办了启程的大小事宜,张简跟在边上鞍前马后,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岑青的手下呢! 何关看不懂了,“你们说,张简单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岑青跟我们家主子可是铁兄弟,不,是好闺蜜。他不想着怎么摆脱岑青,反而哄她一起上路,不怕给他的任务失败,没法同张永交代啊?” 半仙拿着一只不知名的果子,往身手蹭了两下,边啃边道,“他的任务不是早就变了嘛,那个死太监临走时,可是让他好好照顾无羡肚子里的龙子。况且,还有朱彬留下的人看着他。给他一百个胆子,他都不敢动坏心思。” 奚淼微微蹙眉,“你们觉不觉得,近来张简和朱彬走得越发近了吗?” 马哲摩挲着下巴,道,“张永和朱彬是多年的死对头,张简和朱彬分属两方阵营,一直水火不容。两人近期的状态,确实让人生疑。” 这种合纵连横的把戏,墨竹在莳花馆见得多了,以专家的口吻道,“关系差,那是在宫里。就他们两拨人,不是西风压到东风,就是东方压倒西风,当然斗得像乌眼鸡似的。但是到了我们这儿,就大不相同了。他们若想分宠,就得紧紧抱成一团,不然,没机会赢得了我们。” 虽说是歪理吧,听着还挺有些道理的。 胡勒根退出了几人的谈话,没有发表任何看法,只是在私下里,将张简和朱彬盯得越发紧了些,还真让他瞧出些了门道。 “张永和朱彬像是在谋划什么,常常避开人群说悄悄话,表情十分凝重。” 何关:“我就说他们没安好心吧!” 奚淼:“管他们安的是什么心,将他们甩脱了,一劳永逸。” 墨竹:“奴家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半仙:“就这么办!” 决议得到全票通过,刹时,众人的目光汇聚到柴胡的身手,让他倍感莫名:“都盯着我做什么?” 众人:“等你去下药啊!” …… 翌日,待无羡起床时,没瞧见每日雷打不动,如同点卯一般准时来请安的张简,疑惑道,“人呢?”不会是病了吧? “连着朱澄一起,被咱们甩掉了。”何关端着刚出屉的燕窝,献宝似的摆在无羡的跟前。 无羡讶然,“怎么甩掉的?” 说起这个,何关甭提有多得意了,在无羡边上找了个座儿,翘起了二郎腿,“我让柴胡弄了两包迷药,别说区区四十人,就是四百人,都能被药翻。” 无羡追问,“人呢?怎么处理的?” 何关嘿嘿一笑,“摸走了他们身上的钱物和路引,绑结实了丢下船。” 无羡瞪大双眼,“沉河了?” 何关回瞪了她一眼,“您把我当什么人了?好歹相识一场,我能忍得下心,对他们下死手吗?放心吧!让人给他们找了个破庙,能遮风,能避雨,睡上三五天就能醒了。等他们找到咱们的踪迹,咱们早就出海南下,离开大明的地界了。” 无羡觉得如此也好,好聚好散,省得再次兵戎相见。 世间的事,往往与意愿相违。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刚过了南宁,无羡就被盯上了,趁着他们靠岸补给的时候,动了手。 无羡是秘密来的广西,为了不造成更大的动静,引来当地的官兵,只能放弃威力猛烈的火器,改用传统的武器迎敌。 来人虽然穿着黑衣、蒙着黑巾,完全看不清长相,但从走路时扭捏的姿态就能瞧出来,全是净了身的公公。 “张简这帮孙子,我当初就不该心软放了他们!”何关举起弓弩,拨动悬刀,火气随着箭矢,一起射了出去。 “后悔有什么用?干翻这帮孙子!”狗蛋上完弓,接替何关的位置,发动下一轮的攻击。 对方的身手虽然不俗,但没上过战场,不像无羡这边训练有素,配合默契,又会借用地形,对着对方所在的下风口撒药。 原本,无羡这方已然显露了优势,半里之外突然人头攒动。 又来了一拨人! 数量接近半百,虽说不多,足以影响胜负的天平了。 胡勒根双眉紧促,“对方的增援到了。” 奚淼恨死了自己这双无用的双腿,拉不动弓,拿不得刀,只能与半仙等人负责装填弓弩的任务。 然而,就连这个简单的任务,都难以继续下去了。 第394章 坦白 弩箭不多了,最多只能再撑半个时辰。 柴胡咬了咬牙,“继续拖延下去对我们不利,让胡勒根护着主子上船撤离!” 胡勒根觉得不妥,“我们人少,不易分兵,会被对方乘虚而入,逐个击破。” 半仙心里一着急,弓弦没扣稳钩牙,差点弹到了自个儿的眼睛上,“那该怎么办?” 正说着,新入场的那拨人,已经将箭搭在了弓上,准备发射了。 胡勒根忙不迭招呼人手,给无羡加强了护盾。等了好半晌,预想中的箭雨,并没有落下来。 难不成…… 对方一支箭都没射中? 不会啊…… 即便换上半仙,准头也没那么差吧! “对方打起来了!”马哲眼力好,隔着百步之遥,依旧瞧得真切,“看着不像是对方的增援。” “还真是!”半仙寻出千里眼一瞧,兴奋道,“你们猜猜,来的人是谁?” “能是谁?”何关抢过千里眼细看,来人没有蒙脸,样貌暴露无遗,“怎么是他们……” 狗蛋追问,“谁啊?” 何关答道,“张简和朱澄!” 柴胡晕了,“他们怎么同东厂的人打起来了?这算是窝里反吗?” 狗蛋将嘴里嚼烂的草茎吐了出来,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反就反呗,只要不是来打咱们的就成!” 激烈的交战,持续了整整一个时辰。弓箭用完,就拼白刃。那可是岑青的强项,杀起敌来比狗蛋还上头。 对方见败局已定,起了逃跑的心思。朱澄完全没给他们这个机会,好似杀红了眼,带着人以伤换命,硬是将人全都留了下来。 地上横七竖八,倒了几百具尸体,未凝结的血液由伤口流出,染红了周遭的土地,空气中充斥着浓重的血腥之气,让无羡忍不住反胃,忙不迭找了姜片,含在嘴里。 何关双手抱胸,斜眼睨着朱澄,“来得挺及时的。” 朱澄的手臂挨了一刀,刀口还不浅,皮肉往外翻卷,鲜血不住地往下淌。顾不得包扎一下,正在给满地的尸体挨个补刀。 本就在勉力支撑的,再无多余的气力开口,张简觍着脸,替他答道: “娘娘身子不便,必是走了水路。南宁是水系交汇之地,咱家和朱将军就寻到了南宁,正巧遇到东厂的人,鬼鬼祟祟的,就跟着来了。” 何关抬起脚,冲着一具尸体,试探性地踢了一脚,死得透透的,“怎么不留个活口?该不会是怕他将你们供出来吧?” “你、休得血口喷人!”朱澄气得血气翻涌,提起刀,就要向何关冲去。 张简忙不迭将他拦下来,“瞧瞧你的伤口,都不知道包扎一下,怎么保护娘娘?” 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条汗巾,塞在他的手里,将他推到了一边,扭头对何关解释道: “这些人,没啥可问的,都是毕真的人。得了太后的命令,来刺杀娘娘。一旦逃脱,必定再次召集人马,不如杀了干净,还能趁机混淆对方的视听,给娘娘争取时间。” 无羡觉得不对劲,“太后为什么要杀我?” 张简笑道,“太后与圣上不合,如今为了宁王造反的事闹得更僵了,知道娘娘怀了龙子,自然是容不下的。” 这话不对! 宁王败落,太后若想赶朱寿下台,必然要准备好皇储,她肚子里的龙子可是不二之选,应该好好保下她才是。 反之,若想继续留着朱寿当皇帝,就该与他修复关系,更不该对她下手了。 无羡音色沉沉,“说实话,太后究竟为什么要杀我?” 她见张简与朱澄对视了一眼,仍未有要回答她的意思,只是一个劲地催促她快走,越发觉得事有蹊跷,“圣上是不是出事了?” 两人紧紧地抿着唇,依旧不愿开口。 “不说是吧?”别以为如此,无羡就拿他俩没办法了,“让人去京师走一趟,总能探听到消息。” 京师离此处,隔着几千里,一来一回可得好几个月,如此拖延下去,对无羡来说,反而更加危险。 反正有些事瞒也瞒不住,由他亲口说出来,还省得被有心之人恶意扭曲。 朱澄权衡利弊,选择了坦白。一开口,就扔出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兴献王薨了!” 兴献王是朱寿的叔叔,就藩湖广安陆州。此人无心政事,一心扑在诗词书画上。 若是宁王没败落时,得知此讯,说不定会趁机占了他的藩地。 如今嘛…… 倒是无关痛痒了。 无羡不懂,朱澄为何要提这件事,耐着性子继续听他说下去。 “太妃伤心过度,哭瞎了双眼。太后心生不忍,召兴献王嫡长子入宫,陪伴太妃。” 完全是答非所问嘛! 无羡问的,是朱寿。 朱澄答的,尽是兴献王的事儿。 两者之间,真的毫无无关吗? 未必! 无羡见过兴献王的那个儿子,还是个没长大的熊孩子。如今没了依靠,对于太后而言,可比宁王好拿捏得多,是替换朱寿的最佳人选。 只是…… 短短数月之间,亲爹死了,亲奶奶又瞎了,还撞上宁王的败落…… 这个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偶然? 有的,只有必然! 精心布局,步步为营。这是铁了心,要废了圣上。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 也不对啊…… 再怎么说,熊孩子都十四岁了,头一年大婚,第二年生子,再熬个几年就能亲政了,哪有她肚子里怀着的这个零岁的好拿捏,起码能让太后多掌权十四年! 她为何要对自己下手? 难道正如梨儿猜测的那般,朱寿不是太后亲生的,让她的幸福婚姻成了一个笑话,恨屋及乌,连带着连朱寿的孩子都不厌恶了,宁可放弃最优选择,也要将朱寿的孩子给除了? 啧啧…… 女人疯狂起来,完全不讲道理。被她盯上了,朱寿的境况必然好不了。 分别了半年,在无羡封闭的内心深处,依旧留着他的位置。 “他……没事吧?” “圣上御驾亲征,出宫时还不忘带着娘娘的簪子。张永怕他被美色所误,让张简偷了簪子,换了一根假的,投入了永定河。本想毁尸灭迹,不料圣上不肯离开,让全军就地驻扎,亲自下水,寻了三天三夜。” 说到此处,朱澄捏紧了拳头,刚包扎好的伤口,再次渗出血来。 无羡的目光冷了下来,扫向了一旁的张简。后者还没来得及解释,朱澄的下一刀就补了上来: “张太监作为先锋,拿着娘娘的簪子快马加鞭去了南赣,给了歹人下手的机会,害得圣上差些溺水而亡。” 这刀捅的,半分没留情面。 这让张简怎么解释啊? 感觉怎么解释都是错,而朱澄的坏消息还没说完: “宁王伏诛,圣上班师回京,途中被人撺掇去捕鱼。您也知道,圣上一直伪装成荒诞不经的样子示敌以弱,自然不会拒绝。哪知渔舟倾覆,再次落入了水中。” 同一种手段,连着使了两次。 可见…… 太后已经孤注一掷,不死不休了。 “如今他怎样了?”无羡急切地问道。 “圣上的体魄原本很强健,奈何底下的人故意拖延着,让圣上着了湿衣,在秋风中吹了半个多时辰,终究还是病倒了。杨廷和召了太医刘文泰,给圣上诊治。” “刘文泰?”这个名字,无羡听着好熟悉,“他不是把先帝治死的那个庸医吗?” 一个感冒都能治死人,死的还是九五至尊,这在历史上也没谁了。 朱澄也不待见他,“医死了先帝,原本该将他处死了,是杨廷和替他求的情。” 无羡闻到了阴谋的味道,“怎么不把他给换了?” 张简忍不住跺了下脚,插嘴道,“提了,还是圣上亲自提的,杨廷和这个老东西,愣是没同意!” 他这是几个意思? 让个庸医来治病,是嫌朱寿病得不够重吗? 还是说…… 他已经被太后收买了? 不对! 未必是太后收买了杨廷和,也有可能是杨廷和撺掇了太后。 毕竟,对于身处深宫的太后而言,接管了后宫已然知足,对于前朝的掌控欲,远不及那些内阁大臣。 不行! 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朱寿陷入绝境坐视不理,“我要回京师!” “娘娘不可!”在这个问题上,张简和朱澄的意见出奇地一致。 “我必须回去!”见无羡心意已决,跨步离去,众人怕伤了她肚子里的孩子,想拦又不敢拦,唯有一人站了出来。 既不是何关,也不是马哲,而是小傅军医。不过他动的,不是手,而是口: “老将军尸骨未寒,如今只剩下你一个后人,你就这么不珍惜自己的性命,让李家彻底绝后吗?” 张简无语:这叫什么话啊? 李家不是早没男丁了吗? 讨论绝不绝后的问题,还有意义吗? 该不会…… 他是打算将圣上的骨血,记在李家的名下吧? 这可不成! 张简化作护崽的母鸡,刚打算亮喙,就见无羡的脸色,霎时白了下来,捂着肚子不做声了,小傅军医却是越说越来劲了。 “你挺着一个大肚子,回去能有什么用?就这么急着给人送人头吗?你信不信,你前脚刚踏入皇宫,后脚就能被人逮起来,质疑你肚子里的孩子的身份,诬陷你与人私通,不守妇德,赐你一杯毒酒,将你连同你肚子里的孽畜一起除了。正好,一家人死得整整齐齐!” 这话,张简可不爱听。 那可是龙子! 怎么能叫“孽畜”呢? “你简直大逆不道!”张简直指对方,愤怒的眼神很到位,只可惜,被他那翘起的兰花指失了气势。 小傅军医连一个眼神都懒得给他,继续对着无羡道,“你给我好好安胎,京城,我替你去!” “你?”无羡挑眉,目露质疑。 “我是大夫,能治病,你能吗?”小傅军医反问。 这一点…… 无羡无力反驳,时下朱寿病了,身边最缺的就是大夫了。 小傅军医医术高明,连瘴毒都能治,更何况是落水后引起的风寒。 这么想,他去的作用确实比她大了许多。 柴胡却是慌了,“师兄一走,主子由谁来接生?”他可不懂产科! “有我啊!”岑青兴奋地站了出来。 “你行吗?”柴胡的目光带着怀疑,从上到下,将她打量了个遍。 “小看我不是?”岑青仰着下巴道,“我们家,可全是由我来接生的。再说了,傅大夫的医术再好,也是个男的,能进女子的产房吗?留下也没用。” “……”这话扎心了。 柴胡无言以对。 小傅军医郁闷得想立刻启程,连马都备好了。 无羡知道,这一路上必然设下了层层埋伏,让小傅军医去京师,可谓九死一生,但她还是自私地抿着唇,没有阻止。 朱澄忍着伤口的疼,向无羡抱拳道,“娘娘放心,在下以性命担保,谁敢伤傅大夫一根寒毛,先得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保小傅军医,就是保朱寿。 无羡相信,朱澄一定会说到做到。 “你舅舅都被发配去了边疆,如今,锦衣卫全在钱宁的掌控中。”张简用手指戳了戳朱澄,与伤口隔着一寸,还没用力,就将他疼得呲牙咧嘴了,“你都伤成了这样,怎么保护傅大夫?咱家好歹有师父撑腰,由咱家去,比你安全得多。” “你……”劝说的话堵在朱澄的喉咙口,转了一圈,最终还是没能说出口。 并非是他贪生怕死。 而是他的死,没有任何价值。 张简说得对,他俩之中,由张简送傅大夫上京,安全性更高些。 “将我的手下都带去吧!” 朱澄难得对他大气一次,张简反而拒绝了,“你的人,咱家可使唤不动,还是留在你自个儿身边吧!” 不是他扭捏,而是用兵讲究一个令出行随,逃亡途中更是如此。 不听话的手下,还是不如不带呢! 朱澄哪里不知他的顾忌,“不用你使唤他们,让他们兵分四路,替你混淆视听即可。” 张简听了一惊。 这哪里是多了四路? 明明是多了四条命! 第395章 噩耗 朱澄这是打算破釜沉舟了,牺牲自己手下的命,给张简和傅大夫铺路。 “他们可是你一手培植起来的,”平日里,张简没少见朱澄与他们一起喝酒吃肉,亲如兄弟一般,“经过今夜一战,只剩了二十多人,你真舍得拿他们当饵?” 那可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 朱澄闭上双眼,心如刀绞。 他怎能舍得? 但是…… 再如何舍不得,也得舍得! 被点名的二十多人齐齐下跪,“我等愿为圣上、为将军,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多一个助力,就多一份保障。 张简没有拒绝。 时间就是生命! 上京之事,宜早不宜迟。 张简带着小傅军医立马启程,临别之际,湿润的双眼含着光,忍不住对着无羡碎碎念叨,“奴婢这一去,说不准,就看不到小皇子的出生了,娘娘一定要保重凤体啊!” 无羡注意到,他在说话的时候,一直低着头,垂着眸,这不是出于做奴才的自卑,而是在看她的肚子。 她知道在他的眼中,她只是朱寿宠爱的女人,一旦被朱寿厌弃了,或是对他造成了妨碍,就会同前两个月那般,立刻变脸,下手绝不留情。 此刻,他的不舍与留恋,全是对她怀着的龙子表达的。 那又如何? 反正孩子是她的,母子之间还需要斤斤计较吗? 相反,她该高兴才对。 孩子还没生下来,就能获得这份忠心,是他的福气,她该替他惜福才是。 “孩子会动了,刚才他还踢了我一脚,活泼得很,你要不要摸摸他?” 无羡的提议吓到了张简,双手无措地绞在一起,颤声道,“奴婢、奴婢是不全之人,怎配碰触龙子?” 嘴上拒绝得坚决,内心却是忍不住躁动起来。 若是真能让他碰一碰龙子…… 即便死了…… 也值了! “平日你在宫里,扶圣上登楼、下辇的事可没少做。连老子都能碰得,为何碰不得他的孩子?” 无羡最烦这副磨磨唧唧的性子,一把抓起他的手,覆在隆起的小腹上。 刚碰触上去,张简就如触电了一般,迅速将手缩了回来。 下一瞬,又在众人迷惑的目光中,再次将手贴了上去。 他的眼角挂着泪,嘴角却是高高翘起,对着朱澄道,“小皇子动了,踢了奴婢,踢了奴婢!” 一句话重复了两遍,语气半是激动,半是炫耀。 无羡莞尔一笑,因为怀孕,语气染上了几分母性特有的温柔,“他会保佑你们的。” 张简重重地点了下头,依依不舍地缩回手,身子矮下去,低低地拜伏在地,哽咽道,“奴婢给娘娘和小皇子跪安了。” 无羡伸出手,将他虚扶起来,“一定要安全回来,我和孩子一起,在钦州等着你们!” 岑青依然是没心没肺的样子,摆摆手,不厌烦地催促道,“好啦好啦,再磨叽下去,天都要亮了!” 送走了张简等人,无羡也行动起来,按照计划,继续往南潜行,走的依旧是水路。 为了不引人注意,换了一艘不起眼的小船,一路小心翼翼,避开追踪,最后在一个偏僻的小渔村落了脚。 这个渔村原本被海盗占据了,海盗的规模不大,狗蛋都没来得及出手,就被岑青带着手下一锅端了。 无羡安安心心住了下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若说有什么别扭的,就数朱澄的目光了,总是盯着她肚子瞧,弄得她心里毛毛的。 其实,朱澄心里也没多想,就是有些不甘心,头一回对张简那个阉人,产生了那么一丝丝的小嫉妒。 若他是个阉人,他就不用避讳了,也能感受一下龙子的胎动…… 呸呸呸! 想什么呢? 他怎么能自甘堕落,成为阉人呢? 说起来,张简那家伙,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能不能躲开太后的爪牙,顺利回京。 他不敢去探听消息,甚至连这个渔村都不敢踏出一步,就怕暴露了行迹,非但帮不了张简,反而让娘娘和龙子陷入险境。 将担忧埋藏在心底,看着无羡的肚子一点点大了起来,纠缠了她许久的孕吐不治而愈了。 她终于能放开胃口,享用美食了! 何关几人比她还高兴,变着法子给她弄好吃的,遭到了柴胡的严厉训斥,“主子的饮食必须控制,不能吃太多东西!” 半仙:“之前是吃不了,没办法,如今能吃了,怎么还不让吃呀?” 奚淼:“看看她,都瘦成什么样了?” 墨竹:“就是就是!” 岑青:“我们寨子的孕妇,可没她那么瘦的。” 狗蛋:“还没我养的母狗壮实呢!” 众人:“……” 理是这么个理,但这话怎么听得那么别扭呢? 何关调转矛头,指回柴胡:“你不是不擅长产科吗?”有什么资格瞎指挥? “……”扎心了的柴胡,辩解不过最会耍嘴皮子的何关,只能拔高语调,强调,“这是我师兄交代过,听师兄的准没错!” 两拨人就此斗了起来,一方以何关为首,偷偷摸摸给无羡塞吃的,另一方只有柴胡一人,奈他如何严防死守,依然防不胜防。 无羡的小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圆润起来。肚子则如吹起的皮筏,越来越大,走两步都显得吃力。 两方又为无羡是否该卧养争执起来,吵得不可开交,就连持中立态度的马哲和胡勒根都无法幸免,被拉去做了裁判。 一帮子人吵得火热,靠着墙角的朱澄突然开口,“吵这些有什么意义?该启程去天方了。” 被众人围攻了好些日子,柴胡的心里早就憋屈一股气,朱澄的言论就像是滴入油锅的一滴水,彻底将他炸了起来,“师兄还没回来呢,怎么能走?” 半仙:“还有十多天,无羡就要临盆了。这个时候启程,你让她生在海上啊?” 何关:“我看啊,他就是不待见张简。催我们离开,趁机抛下他!” 舆论的风向当即偏了,一致对着朱澄开火,一人一句,如同滚动的车轮,将他碾压得完全没用回嘴的机会。 马哲举起手,做了一个静音的手势,目光自上而下,将朱澄打量了一遍。 不同于旁人,他的鞋底不止沾了黄沙,还有些许尘土,呈现紫色,别的地方很少见,只有通往镇上的那段小路才有。 “你偷偷去了镇上?”马哲用的虽然是疑问句,心里已然认定了。 “你疯了?”奚淼心里的火,蹭蹭蹭地冒了起来,语气也变得尖锐起来,“前日还有官兵来附近查探,这个时候你去镇上,就不怕惹来官府的怀疑?你到底有没有将无羡的安慰,放在心上?” 瞬间,朱澄成了众矢之的,就连不怎么敢插嘴的墨竹,都数落了他好几句。 “你们只会吵吗?”朱澄的突然发飙,让所有人都傻了眼。 没见过做错事,还敢那么嚣张的。 一时间,气氛安静得让人压抑。 马哲沉着脸,再次打破了僵局,“你去镇上得到了什么消息?” 以他对朱澄的了解,不应该如此莽撞才是。 朱澄抿了抿唇,低沉的声音染上了一丝喑哑,“圣上……病危了……” “你这是蒙谁呢?”何关一声冷笑,“前两个月才从京师传来消息,小傅已经顺利入了宫。不就是溺了水,着了凉吗?凭他的医术,还能把人给医病危了?” 朱澄也希望这是假的,抬起头,将即将掉落的泪水逼了回去,“前日官兵来,我偷听到了他们的闲聊,说是圣上……在南郊祭祀天的时候,吐了血……” 胡勒根迅速冷静下来,将朱澄透露的信息分析了一遍,“只是听了些闲聊,并不可靠。” 朱澄再次垂下头,眸色沉沉,“所以我去了镇上,潜入了府衙……” “你进府衙啦?”何关像是受了惊吓的猫,差点跳了起来。都不知道,该说朱澄这人胆力过人,还是该说他胆大包天。 朱澄长长吸了一口气,压下情绪,尽量以平静的语气,继续道,“我在府衙的仓库里,找了好几箱白布,全都是新购置的……” 不言而喻…… 这是在准备后事了…… 府衙的官员可没有这个资格,让整个府衙装点白布的。 能让他们这么做的,只有大明最为尊贵的人。 朱寿! 气氛再次陷入了沉默,没人继续开口,就连呼吸都变得轻缓起来。 “他……真的出事了?”一道嗓音突兀地响起,清中透着冷。 朱澄循声望去,怎么是她? “娘娘?” 为了避开无羡,他特意挑了她和梨儿去海边散步的时候,找何关等人商议。 想不到最终…… 还是让她给听了去…… 无羡的手捂着肚子,眼中含着泪,“我想……” 又想回京? 想都别想! 这么危险的想法,必须扼杀在萌芽里! 何关立马打断了她的话,“都开始准备后事了,若非救不了了,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敢这么咒他?连小傅都救不了,你去能有什么用?给他披麻戴孝,料理后事?还是打算共赴黄泉,一起合葬?” “此处的海盗存在了那么久,当地官员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前日突然派人来此搜查。”马哲的双眉,拧在了一起,“可见,太后想要斩草除根,永诀后患。主子更该好好保护自己才是,即便不为了您自己,也该为了您肚子里的孩子,他可能是圣上留下的唯一的血脉了。” 胡勒根也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无羡无语,“你们都以为,我要杀去京师?” 众人:“……” 难道不是吗? “我没那么蠢!”知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道理,不会白白去送死。 无羡一手捂着肚子,另外一手搭在梨儿的肩膀上,脸色变得越发差劲,“我这是要生了!” “原来是要生了呀!”何关拍了拍胸口,刚刚把心放下,猛地又提了起来,“什么?要生了?” 双眼瞪到了最大,扭头转向柴胡,紧紧地拽着他的手臂,“怎么就要生了呢?不是说,还有十多天才临盆的吗?你这个庸医,怎么连个时间都不会算啊!” 柴胡感觉很委屈,“孕妇生孩子,时间本来就很难算。”更何况,那是他师兄算的,出了错,错了也不该算到他的头上。 “吵什么吵!能吵出孩子吗?”岑青拿出河东狮吼的神功,成功镇住了众人,叉起了她的小蛮腰,摆出了平日里指挥小弟的架势,“幸好本姑娘有先见之明,早早就将熏蒸产房的香料准备好了。还杵着这儿做什么?都给我动起来,将产房准备好!” 众人如醍醐灌顶。 马哲:“我去点熏香。” 柴胡:“我去清洁产房。” 狗蛋:“我去烧水。” 何关:“我去切参片。” …… 每说一条,岑青就点一次头,直到听到胡勒根说要去拿剪子,惊愕地瞪大了双眼,“拿剪子做什么?又不用缝合伤口,需要用剪子剪衣服。” 受到质疑的胡勒根,陷入了自我怀疑中,“我就是听说,生产需要用到剪子,就……” 就什么就啊! 岑青摆摆手,盖住了他的话,“我家的狗都用不到。” “关狗什么事?”奚淼嗅到了一丝丝的不对味儿。 “怎么没关系啦?我家的狗,都是我帮接生的,一个都没到过剪子!” “你所谓的接生经验,指的就是你家的狗?”奚淼半眯起眼,声音几乎是从牙缝里,一个字一个字挤出来的。 “是啊!”岑青这个缺根筋的傻大姐,完全没注意到自身的问题,“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大了去了! “狗能跟人比吗?”以前这句话,都是别人冲狗蛋吼的,他还觉得特别不服气,头一回,发自内心的,他想要用来吼别人。 “狗自己叼两根草,搭个窝,就能生了。有没有人搭手,都一样,人能一样吗?” 就同在鬼门关前走一遭似的。 他娘就是生在他弟弟的时候去的,也是早产,那时候他跟着他爹去打猎了,连最后一面都没见上! 第396章 大结局 狗蛋捏紧了拳头,眼中闪着凶光。 要不是岑青是个姑娘,对他家主子没存什么坏心眼,早就一拳打在了她的脸上。 无羡额角的青筋突突地跳,不知道是疼的,还是被几人烦的,“都什么时候了,还吵?该干什么,干什么去,柴胡、马哲、梨儿……” 目光扫视一圈,最终还是加上了“岑青”的名儿,“随我一起进产房!” 何关第一个站出来反对,“她去有什么用?”可别帮了倒忙。 无羡扶额,“你要是能进产房,我就让你换了她。” 这话正中何关下怀,可是转念一想: 不对啊! 他是男的,哪有资格进产房? 柴胡之所以能进去,那是因为他是在场唯一一个大夫。 看着产房的门在他的面前合上,利落得不带一丝犹豫,何关捏着手中的杂草,一用力,扯了一小段下来。 “傻了?”狗蛋撞了下目光哀怨的何关,“若是没傻,就去切参片,主子还等着它来提神呢!” 何关郁闷地撇撇嘴,扔了剩下的草芥,拍了拍手。 得!切参片去吧! 众人全都忙活了起来,讲真,需要准备的事项并不多,没一会儿就忙完了,不自觉地排成了一排,回到了产房门口,继续守着。 听到一声声低吟,带着压抑的隐忍,从产房里幽幽地传出来,声音从清亮,变得低沉,再到喑哑。 何关的心越揪越紧,“主子受伤的时候,最多也就吱几声,也没听她喊成这样,莫不是……” “呸呸呸!你少乌鸦嘴!”半仙忙不迭打断他的话,合起双掌祈求道,“三清在上,别听他胡说。好的不灵,坏的灵!” “反了!”马哲睨了他一眼。 “对对对!”半仙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赶忙更正道,“刚才的话,三清就当没听到,坏的不灵,好的灵啊!” 然而世间之事,往往就是: 好的不灵,坏的灵。 啪!—— 门被人从内打开。 何关匆忙走向前去,伸长了脖子,往里面探了一眼,可惜,视线全被柴胡挡住了。 “怎么样啦?”何关目露急切。 “还能怎么样?”奚淼从他那副沉重的表情,就能看出来,不像是有好消息。 果不其然。 “主子难产了。”柴胡沉声道。 “好好的,怎么会难产?”狗蛋一把抓住了柴胡的衣领,“你这个大夫怎么当的?” 扯开狗蛋的手,柴胡的火气也冒了出来,“还不是你们给闹的!我让主子控制饮食,可你们呢,是怎么做的?背着我,偷偷塞吃的,别以为我不知道!现在可好,胎儿养得太大,主子生不下来了!” 何关哪里懂得这些,双手绞在了一起,像个犯了错的孩子,“我就是看主子瘦了,心疼,想给她补补,不知道会那么严重……” 愧疚有个什么用? 要的是解决的办法! 为今之计,还得靠柴胡,“你不是大夫吗?有办法治吗?” 柴胡再度声明,“我是外科大夫,不擅产科!” “那该怎么办?” 众人陷入了慌乱之中,朱澄将手搭在刀柄上,目光决绝,“我去镇上,绑个稳婆来!” 何关:“太后正在到处找我们,一旦暴露了行迹,主子更加危险。” 朱澄:“那也得先过了这关!” 何关也明白这个道理,只是,“这种小镇,哪有什么好的稳婆?” 所冒的风险,比收益大得多。 身为一名优秀的商人,绝不会做此等鲁莽的决策。 马哲提出了另一个让人糟心的问题,“还要提防稳婆被人收买。” 墨竹应声附和,“稳婆的心黑着呢!之前奴家在莳花馆的时候听人说过,有些人被主母收买了,在给妾室接生时动了手脚,造成产妇大出血,一尸两命。” 朱澄吼道,“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倒是说个行的办法啊!” 柴胡思索再三,“还是得找个稳婆,再怎么说,也比我们这群一点经验都没有的强。我会守在主子旁边,全程盯着她,不让她在暗中使坏。” 如今情况危机,也没更好的办法了。胡勒根咬了咬牙,“就照柴胡说的办!” 朱澄和狗蛋都是行动派,拽上岑青,点了两个身手好的,就出发了。 两人商量好了,由岑青假扮孕妇,骗出稳婆堵上嘴,绑结实了抗回来。 简直完美! 一行人刚出了村口,还没过界碑,就听到犬吠声响起。 岑青好奇道,“怎么回事?” 狗蛋都不用细瞧,光听犬吠的调子就知道,“逮住探子了。” “好大的胆子,竟敢闯我们寨子!”岑青的手痒了,就要冲过去抓人,被朱澄拽了回来。 “用不着你出手,自有巡逻的去处理,给娘娘找稳婆要紧!” “对对!”岑青一兴奋,就把正事给忘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本想向两人认错来着,见两人完全没有要搭理自己的意思,只得收起了讪讪的笑容,加快了脚步,紧跟在两人的身后。 还没跑出两步呢,就见探子好死不死地往他们这边撞。 那人抱着脑袋,低头乱窜,跟只过街老鼠似的,别以为身后带了个老妪,就能装成好人了。 论起装扮来,她岑青可是行家,过会儿,还要扮作孕妇呢! 他们这点小把戏,怎能逃过她的法眼? 正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就别怪她岑青了! 抬起一脚,就往领头的那人踹去。 这一脚用了十成十的力,直接将对方踹了个仰面朝上,脸蛋暴露在月光之下,舒眉入鬓,目若朗星。 岑青笑了,“探子的手段不错啊,找的家伙同舒芬那个傻子好像啊!” “骂谁傻子呢?”来人从地上爬了起来,理了理发鬓,“我就是舒芬!” 岑青凑了上去,距离拉近得几乎脸贴着脸,“嘿!还真是舒芬!你怎么来了?” “你们还好意思问我?”提起这个,舒芬就倍感委屈,“我们好歹是过命的交情了吧?你们倒好,连个信儿都不留,把我一人丢下走了! “你们可知道,我看着上千具尸体漂在黄家渡,一个个捞上岸查看,是个什么心情吗? “就怕看到你们的脸!” 这事,是他们做得不地道。 狗蛋抓了抓脖子,“我们也是为了你好。留下你,你还是前途无量的鸿胪寺少卿;带你走,你说不定已被打上了反贼的标签,被人一路追杀了。” 舒芬撇了撇嘴,“你们把我舒芬当什么人了?有福能同享,有难也能同当!” 区区一个鸿胪寺少卿,还入不了朱澄的眼,只是有一点,让他很在意,“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 “这人谁啊?”舒芬瞧着眼生,心里更不是滋味了。 这帮人太没良心了,宁可带个生人,都不带他! 朱澄哪有闲心同他磨叽,一把抓住了他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说!是谁派你来的!” 舒芬本就是个吃软不吃硬的,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你知道本官是谁吗?胆敢对朝廷命官不敬,该当何罪?” 狗蛋拨了拨手指,算了下,“舒大人,你的官比人家小多了。” 就别摆官威了。 丢人! 朱澄目色冷峻,“你一个鸿胪寺少卿,无权无兵,怎么可能找到我们这儿?说!你是不是被太后收买了?” “这跟太后有什么关系啊?”舒芬都被问懵了。 狗蛋了解他的性子,害主子的事不会做的,怕就怕,他遭人利用还不自知,“你知道什么,就快快说出来!” “我能知道什么啊!”舒芬简直一头雾水,“我没找到你们的尸体,想着,是不是顺着水流,漂到下游去了。 “这么一路找啊找,找到了南宁,听说有商队遇到劫匪,死了好些人。我就是好奇瞧瞧,不想让我发现了一根弩箭。 “箭头用朱砂点过,一眼就被我瞧了出来,这是你们的记号,心里一下子就燃起希望了。” 朱澄听他罗里吧嗦说了一大堆,愣是没说到重点,不耐烦地打断到,“你到底是怎么找到我们的?是不是有人暗中给你提示?” “什么暗示?全凭本官的聪明才智,好不?”舒芬傲气地抬起下巴,“我知道无羡孕吐得厉害,需要服用燕窝。我就装作卖燕窝的,寻了好几个月,才寻到这处穷乡僻壤。” 朱澄还是不放心,“可有人跟踪你?” 舒芬睨了他一眼,“我可是受过训的。” “他是我教出来的,”承认舒芬的无能,就是承认做师父的无能,所以,狗蛋必须力挺舒芬,“他没那么容易让人盯上的。” 有了狗蛋的背书,舒芬的嫌疑被洗脱了大半,但是为了龙子的安危,朱澄不敢掉以轻心,特意留下一人盯着他们。 至于他和狗蛋,“正事要紧,已经耽误了不少工夫,赶紧上路吧!” “对对对!”狗蛋忙不迭点头。 “怎么才来就要走啊!”舒分不乐意了,感觉这是狗蛋寻的借口,想要再次丢下他,抓着他的衣服不撒手了。 “都这时候了,添什么乱啊?主子难产了,我们得赶去镇上寻稳婆!”说着,狗蛋就去扯舒芬的手,不料他却抓得越发紧了,“嘿!让你松手,你还来劲了!” 人命关天,没工夫再磨叽下去了。 “跟他废什么话!”朱澄一脸凶神恶煞的,拔出腰刀,就要往舒芬的手上砍去,吓得他赶忙将手缩回来。 “你们怎么不识好歹啊!”舒芬将他带来的老妪拉了出来,“别去镇上找稳婆了,我都带来了!” 朱澄双眼微眯,目光如刀刃般冷厉,像是要看穿舒芬的心底,“你怎会带着稳婆?” 不怪他要怀疑,据舒芬自己说,他是来寻尸体的,带个稳婆,这是想给死人接生吗? 舒芬算是秀才遇上兵了,扁了扁嘴道,“她是徐嫂,是我在赣州遇到的,家人全都死于宁王之乱。我见她无依无靠,挺可怜的,就带着一起上路了。” 狗蛋乐坏了,“那可真是巧了,主子正缺一个稳婆呢!” 朱澄想不通,无羡精得同狐狸似的,身边怎么会有那么缺心眼的,“你知道,这人靠谱吗?”就敢让她给龙子接生? “怎么不靠谱?”舒芬感觉自己就是吕洞宾,一片好心都喂了狗,“我们那儿的产妇,十个中有七个,找的都是徐嫂。不说别的,就说我的两个侄子吧,也是她给接生的。 “后来,她儿子找了一份跑船的伙计,她舍不得与儿子分开,就洗手不干了,跟了儿子所在的船队,当了一个厨娘。 “谁知那么不凑巧,船在赣州被宁王征收了,儿子也被拉了壮丁,尸体还是我帮了埋葬的。” 狗蛋连称“不错”,瞧着徐嫂的目光越发满意,“技术好就成!只要我家小主子能够平安生下来,保你下半生衣食无忧!” 朱澄不满地瞪了狗蛋一眼,“人家说什么,你就信什么?” 狗蛋可比他要想得明白,“我们都想给主子挑个最好的,可是没时间啊! “再说了,就算让我们到了镇上又如何?在这种边陲小镇,能找到靠谱的稳婆吗? “舒芬好歹是个状元,给他家接生的能差到哪儿去?总比我们瞎逮的,更让人放心些。 “进了产房,还有柴胡这个大夫守着呢!这位徐嫂有几分本事,出了几分力,还不瞧得一清二楚的。 “干得好,官老爷家怎么赏的,咱们翻倍给,绝不会亏待了人家。 “干得不好,害了小主子,”狗蛋嘿嘿一笑,笑容一如既往的憨厚,“将她卖到最低贱的窑子里去也不迟,折磨人的办法还少吗?” 朱澄打了个激灵,发现之前真是小觑了狗蛋这个人,看着老实厚道,切开白皮的外衣,内心同何关他们一样,也是个芝麻馅儿的,黑得很。 朱澄不再反对,带着徐嫂急急返回。 徐嫂不愧是专业的,一进产房就指出了问题,“产妇怎么能躺着呢?” 无羡懵了:她看过的电视剧,没一千也有几百,剧中的产妇都是躺着生的呀! 不然呢? “难道要站着生吗?” 本是无羡的一句调侃,想不到,竟被她给蒙对了。 “当然啦!就是要站着,才更容易使出劲儿。” 梨儿用帕子擦着无羡额角的汗,目露忧虑,“我家主子已经生了四个时辰了,哪里还有力气站着?” 在见惯了生产场面的徐嫂看来,“四个小时算得什么?不少孕妇,都得生上一整天呢!” 说着,搬来一把椅子,让梨儿将无羡扶下床,扒着椅背借力,而她自己,则俯下身去查看宫口。 “情况如何?”柴胡急切地问道。 “胎儿太大,怕是不好生。”徐嫂一脸的凝重,想起之前狗蛋的威胁,嘴唇不由地打起了颤,不敢下手了,就怕无羡出了事,全怪在她的头上。 相比于众人的担忧,无羡反倒是最镇定的一个,反过来安慰起了旁人,“不必为我担心。死生有命,非人力可逆。只要徐嫂尽了力,不必因为我而为难人家,知道了吗?” 这话听着,这跟交代后事有什么区别? 偏偏柴胡身为大夫,什么忙都帮不上,只能忍着泪,点头应下。 反观徐嫂,倒是放下了心头的一块石头,捋了捋袖子,干劲十足,“夫人放心,我有多少本事,一定全都使出来。” 从呼吸节奏,到用力方式,都对无羡进行了指正,教会她如何以最小的力气,使出最大的劲儿。然而,她也有教不了无羡,那就是如何减轻用力时伴随而来的痛楚。 每一次,都像被绑上了刑场,五马分尸般的剧痛,几乎让她痛晕过去。 从额头到发鬓,都被汗水打湿了,仿若溺水者想要抓住一根稻草,她的手指紧紧地拽紧了椅背,指甲在搭脑上留下一个个月牙。 印记由浅入深,以最为直观的形式,展露了她所承受的疼痛。 而她,却连喊一声疼的权力都没有,因为她要将所有的劲儿,留到下一次用力。 疼痛如同潮水般,一浪高过一浪,将她一点点拉入了深渊。 从站着,到蹲着,再到跪着…… 身子渐渐往下沉去,直至坠无可坠,压到了最底部,恍然一轻,被黑暗彻底吞噬…… 她想抓住个什么,却如一片无根的浮萍,被水浪推搡着,起起伏伏,飘向不知名的远方…… 也不知道努力了多少回,她终于睁开了双眼,天光已然大亮,刺得她再次微眯起眼帘,透过缝隙,依稀瞧见一名男子坐在她的床沿,怀中抱着一个襁褓。 明明距离如此之近,却因对方背着光,身子隐没于黑暗之中,怎么都瞧不清他的容颜。 只知他穿了一袭红衣,胜枫似血,被阳光镀了一层金色的边,矜贵间透着张扬,让她移不开了眼…… 番外 舒芬身为鸿胪寺少卿,办事不利,没有保护好天方公主,导致她在大明香消玉殒,本应获罪入狱。 算他运气好,恰逢新帝登基,大赦天下,又有杨慎从中周旋,方才得以幸免于难。 不过,他的官位是保不住了,贬去了遥远的田州,做了个不大不小的知州,一做就是三年。 杨慎多次来信劝慰,想要替他疏通关系,调回京师,都被他婉言拒绝了。 别说,这个知州他做得挺自在的,即便让他回京他都不干了。 别的京官被调往地方,十个中有九个,被下阶的恶官刁吏耍得团团转,只有他是个例外。 至于秘诀嘛…… 靠的并非聪明才智,而是家有悍妇! 敢偷奸耍滑,放夫人! 敢倚老卖老,放夫人! 敢消极怠工,放夫人! 至于欺上瞒下、欺压乡里、收受贿赂,根本不存在的,完全逃不过他家夫人的法眼,因为,整个州的人全是她的耳目! 上至一县之长,下至看门小吏,没几个看她顺眼的,直呼她是河东狮,但是拿她没办法呀! 人家的背景实在是太硬了,乃是田州土司的掌上明珠岑青,每次出行都带着一伙狼兵,比当地的指挥使还要威风。 即便越级告上上峰又能如何? 土司涉及地方问题,只要没闹出人命,上峰连训斥都懒得训斥。 几番下来,舒芬行事越发肆无忌惮了,“请”来辖下的几名知县,让他们抓阄选出两个倒霉蛋,在他们的地界大量种植番薯。 番薯是什么? 在场的知县听都没听过,瞧了一眼实物,就是个丑不拉几的疙瘩,这玩意儿能吃吗? 知县们没有一个心里是乐意的,但是知州的夫人带着狼兵守着门,谁敢说一个“不”字,只能盼望自己的手气能好些,别抽中就成了。 夏日遭逢难见的旱灾,附近的州县都报了灾,别人都愁着仓内无粮,就舒芬与众不同,愁着番薯太多,都要放不下了,惹来了一波羡慕嫉妒恨。 岑青依旧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在府衙的后院搭了个篝火,用来烤红薯。 深吸一口气,记忆中熟悉的味道飘散开来,“熟了!” 岑青迫不及待地收回烤叉,刚要去剥番薯的皮,就见小吏来报,“大人的故人求见。” “故人?莫不是杨慎那个小人吧?”岑青丢了手中的烤叉,将刚烤好的红薯赏了她那位只会傻笑的相公,拔出了腰间的短刀,“来得正好,姑奶奶我要替你割了他的衣服,这叫什么来着?” “割袍断义。” “对!就是割袍断义!” 舒芬被她弄得哭笑不得,“用修(杨慎的字)对我俩真心不错。当日无羡产后晕厥,渔村被围,我俩不敌被捕,还是用修替我俩求的请。” “你怎么不想想,我们的渔村为什么被围的?就是因为杨慎和他妹夫!”岑青用手指戳了下舒芬的脑门,真不明白,就凭他这脑子,怎么考中状元的。 舒芬为好友辩解道,“他来,总比别人来得好,不然无羡哪能顺利乘船离开?” 岑青懒得同他浪费唇舌,提刀去了前厅,看到坐着喝茶的陌生男子,顿时傻眼了,“你谁啊?” “是岑头领吧?”那人忙不迭放下手中的茶盏,起身行了一礼,自报家门道,“在下常伦,在京师与无羡一见如故,可惜天妒红颜……” 岑青心中立刻警铃大作,“你来的目的是……” “听闻您与舒大人曾与无羡一同剿过匪,游历至此地,特来拜会。”常伦表面来意,目光显得特别真诚。 “说起当年剿匪啊,那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舒芬拉起他的手坐下,找回了他被封尘多年的口才,从日上三竿一直讲到日落西山,才将常伦给打发走。 岑青回忆着见到常伦的每个细节,越想越觉得可疑,“不会是太后还不死心,派探子来了吧?” “不会。”舒芬当即否定,“今时不同往日,经过大礼议之争,杨廷和告老还乡,内阁被重新洗牌,太后已经失势,根本无力再追查无羡的事。” “说不定,她想起无羡怀的龙子,打算将现在这个不听话的皇帝换掉。” 这话将舒芬吓的,忙不迭捂住了岑青的嘴,“我的夫人哟,你怎么什么话都敢说出口,小心隔墙有耳!” 岑青扒开他的手,白了他一眼,“怕什么?府里全是我的人!” 舒芬目光一沉。如今,他怕的不是太后,反而是当今圣上,虽然年纪不大,手腕却是让人不敢小觑,连先帝都束手无策的太后和杨廷和,全都败在了他的手中。 “此事暂且搁下,休要再提,容我先去查查那人的底。” 舒芬派出去的人查了整整半个月,刚查到些眉目,就带回来一个噩耗: 常伦醉后落入水中,死了。 “那么巧?”岑青才不信呢! “世间哪有那么多的巧合?”舒芬将手指伸入杯中,蘸了些茶水,在桌面上画了一条曲线,并一个点,正是常伦落水之处,“就在今日,天方的船队从地经过,往海岸去了。” “他这多半是假死啊!”岑青蹭地一下站了起来,“不行,咱们得通知何关,不能让他混入了船队!” “怕什么?”舒芬抹去了桌面的水渍,端起茶盏,安心地喝了口茶,“他的情况,我已经查到了,确实与无羡有过交集。生性耿直,不善阿奉,因此忤逆了上司,弃了大理寺的官职不干了。” “大理寺不是查案的地方吗?”嫁了一个官员做相公,这点基本的常识,岑青还是了解的,“他莫不是查出了什么,打算找出无羡和那一位吧?” “上了何关的船,飘荡在海上,你还担心他能翻出浪来?”舒芬丝毫不惧,拨了个烤番薯,递给岑青。 “也是!”岑青接过番薯,啃了一大口,脸色突然变了,抬手捂住了嘴,一副想吐又吐不出来的样子。 舒芬双眼一亮,“你不会有了吧?” 岑青后背一凉,“怎么就有了呢?我不要孩子……” 说着说着,竟是哭了起来,一双大眼睛湿漉漉的。 舒芬头一回看到她如此委屈的模样,倒是觉得有几分…… 可爱! 对!就是可爱! 舒芬忍不住伸出了手,抚上她的脑袋,摸了摸,“为什么不想要啊?你不是总馋无羡的闺女吗?如今好了,我们自己生一个。” “孩子是很可爱,可是怀孩子的过程多可怖啊!你又不是没瞧见,足足半年,一口好吃的都没吃上,多遭罪啊!最后好不容易能吃了,胎儿太大,还难产了。要不是有徐嫂在,命都得丢了。” 越说,越看舒芬不顺眼,退去小兔子的外衣,变回张牙舞爪的花豹子,一脚踢向舒芬,“都是你给害的!我不管,我不要生孩子,要生你自己生去!” “无羡遭了那么多的罪,都是柴胡没用!”反正柴胡不在,舒芬甩锅甩得相当顺手,“我给你找来妇科圣手,比柴胡强一百倍。” 岑青嘟着嘴,“我们这儿都是土大夫,哪有妇科圣手?你说你,当初怎么没把徐嫂给留下来?” 舒芬反问:“以当时的情况,我们留下了徐嫂,让刚生产完的无羡飘在海上,你能放心吗?” 岑青不是个不明事理的,但是,“我怎么办啊?” 这点小问题怎能难倒舒芬,“我们这儿没有好大夫,我就去京师请!” 岑青一口拒绝,“京师的人最坏了,你看那些太医,肠子都是黑的,我不要!” “好好好!”舒芬如同撸猫一般,顺着她道,“不要京师的!咱们去西北找,去无羡的老家找,好不?” 岑青终于收起了泪,笑了。 新的生命,新的开始。 至于上一代人的故事,终究消失在历史的尘埃里,被世人给遗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