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T恤衫》 第1章 相遇 小说分三部分:1恋爱之中2抽身之后3五年之后。 无不宜内容,积极向上。 正文: 你是真的真的爱我, 我也曾慎重慎重考虑过, 考虑慎重还有错, 缘由却是两种心境两不和, 不见你的唇给过人几个, 惟见那一串串的红花随风抖落…… 1 中国航天城西昌。 “一串红”卡拉ok火锅城。 夜幕缓缓地下来了,“一串红”的卷帘门大开。华丽的拱形门前一左一右地置放着两个巨大的花盆,盆里是两株花红叶茂的一串红花。 中秋,又是一个飘雨的,无月的中秋,小雨斜飞入卷帘门内,飞到那两株一串红花上。它的枝干更加晶莹剔透,它的叶儿仿佛要淌出浓汁,它的花儿艳得赛过落日中的云霞。 那一串串的红花就像一个个清脆的风铃,传递着风的信息,示意着一串红生意的红火。一串红,一红就是一串嘛。 门边的公用电话响了,一个戴红帽子的女孩披着迎宾带,拔腿向后门跑去,边跑边冲门里欣喜地大叫道:“郗湘潇,电话!是冼锐打的。” 冼锐和郗湘潇,相识于两个月前的7月末。 深夜零点一刻,大热的天,火锅店已经下班休息了。那一晚,也不知已经洗漱完毕,准备安寝的湘潇,为何要独自一人鬼使神差地直往楼下窜? 楼下,好像有一块奇怪的磁石,在莫名其妙地召唤着她,使她的脚步轻快,然而又有些不能自已。 就在楼梯口,湘潇撞上了小柳和冼锐。 “郗湘潇,你们里面有小姐要出场吗?”小柳含笑而问,露出两排白白的牙齿和一个浅浅的酒窝。她是与火锅店毗连的招待所的老板娘,湘潇的朋友,最普通的那种。 “有哇。”湘潇猛地一抬头,睫毛一闪,抿嘴一笑,傻傻地道。 “小姐,那你帮我问问吧,我给你小费。”这句话是冼锐对湘潇说的,三分玩笑,七分认真。 也许是一种最简单的条件反射,湘潇忍不住转移了视线,目光循声向冼锐望去。她细细地打量着小柳身后的他—— 方方的眼镜,带金边的。 不太齐整的头发如珠帘子般盖到镜缘上方,就是李宗盛那种。 横条t恤,白色短裤,脚趿一双大拖鞋。 t恤是圆领的,亮蓝,粗横条,蓝白相间。 湘潇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恰当的蓝。太亮了,闪眼。太暗了,沉闷。而那种蓝,刚刚好。 他是那么地——朝气而又睿智,沉稳而又干净清爽。 分明是个朴实而友善的大男孩,怎么会呢?不过,人不可貌相哦。现在的人啊,越来越开放,找小姐早就不是什么稀罕隐讳的事了。 看着冼锐,湘潇的记忆忽然转回到昨天,昨天晚上,她好像见过他。当时她在大厅里收拾碗筷,他独自一人静静地从吧台前走过。步子不紧不慢,冷峻的嘴角和锐利的目光,使他显得很机敏,很成熟。还有,他玉树临风的样子。因此,她便在无意之中将他记下了。 这样的男孩找小姐,实在让她费解和难以想象。不管思维跑多远,这个干净清爽的男孩,都休想和那些不洁的交易并联到同一组电路之中。 回忆终止,湘潇果然只把冼锐的话当做玩笑,窃笑着,恶作剧地跑到依旧生意红火的卡厅里,去找那位最丑最风流的小姐。没什么,开个不大的玩笑而已。 没想到她真的是俏货,早被人包走了。除此之外,她存心不找别人,便折回了楼梯,故作歉意地谎报军情说:“出场小姐全出场了。” 18岁,即将19岁的湘潇,是一串红里面较大的女孩子。可她刚从学校步入社会,一举一动都像个十六七岁的孩子,稚气未脱。 小柳一听,便顺水推舟说:“那你跟我们出去玩玩吧。” 湘潇面有难色,她在火锅厅老老实实地做服务员,她又不是出场小姐。 “走吧,跟我们出去玩玩。”冼锐对湘潇说,极其友善,外加一本正经地。 此时,冼锐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绝不会让人往深处想。也许,刚才本来就只是一句玩笑话。湘潇想到,再不思索,嫣然一笑,爽爽地说:“那好吧,我上楼去换上鞋就去。” “不用了,我们都是穿的拖鞋。这么晚了,天气又热,谁会注意到?”小柳说。 不经小柳和冼锐的多少游说,湘潇就这样跟他们出去了。有小柳一同,没有给老板交出场费,不是出场,只是出去玩玩而已。玩的地点是滨河路,方式是吃烧烤。 两辆三轮车一前一后地载着他们往滨河路驶去,悠悠转动的车轮带来夏季里的几丝凉风,轻拂着肌肤,直沁入心脾。它使人如咂了两口低度酒般兴奋,湘潇的精神也陡然增涨,倦意全无。她神情专注地观览着身旁的车辆,来来往往的人群。 小柳和湘潇坐在前边,她附在湘潇的耳边说悄悄话,取笑冼锐的唇很薄,很有轮廓,很——性感。湘潇不以为然,淡淡地跟着她傻傻地笑,性感,早不是什么新鲜词了。 滨河路。一盏盏日光灯连成一片空中的街市,如同白昼。市场上人声鼎沸,小老板们既要细心照顾摊点,又要热情招揽生意,忙得不亦乐乎。烧烤桌上的人们用心地看护着自己的食物,娴熟地翻烤着这夏日里的情趣,怡然自得。 三人在几百张烧烤桌中挑了一张落座,湘潇坐冼锐对面,小柳坐湘潇的左边。只见那桌面发亮,连凳脚也洁无纤尘,难怪被冼锐一眼识中,小柳和湘潇都一口认可。这里白天是菜市,晚上是夜市。 “喜欢吃什么?你们随便点吧。”冼锐说话了,话声里有笑容与热情相随。 菜是小柳点的,小肠是吃烧烤必不可少的。另外又点了腰片,裙片,牛肉,五花肉,毛肚,鸡翅,鸭翅,藕片,土豆片,金针菇等等。 “喝点什么呢?”冼锐又问。这次,他的脸朝向湘潇,他的眼睛也含着微笑。 “我喝矿泉水吧。”湘潇不假思索就说。这是她的惯例,就像她这个人一样清纯,透明。 说完之后,她突然微微地低下了头。她忽然觉得,刚才那不经意的目光,那不经意的问语,轻轻地,轻轻地牵了牵她的心尖,使它不由得“咚咚”地猛跳了两下,脸上也有些火辣辣的。 小柳也要了一瓶矿泉水。 冼锐喝啤酒,他自己离了桌到老板那边去拿。于是,小柳便轻声对湘潇道:“他有钱得很,是个千万富翁!你喜欢吃什么尽管点。” 难怪,初见的第一眼,她便发觉这个衣饰普通的男孩与众不同。那锐利的目光,那冷峻的嘴角,都是身边的男孩所不具的。 湘潇淡淡一笑,点了一份自己喜欢的饵块。小柳又点了一份香肠。何必呢?小桌子已经没有任何空隙了,多点几份也吃不穷他,相反,只会影响她的肠胃和身段。 冼锐拎着啤酒过来了,同时还拿了两听水蜜桃汁。他将它们拉开,分别递到小柳和湘潇手里。 湘潇接过来轻咂了一口,甜甜的桃汁使她神经质地想起了崔护的诗:“昨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啤酒是山城啤酒。湘潇看见,便借题发挥说:“山城啤酒,知心朋友。我挺喜欢那个广告的。” “是呀,入乡随俗,到了四川还能不喝山城啤酒吗?”冼锐开着啤酒说。 老板拿来啤酒杯,他连说不用了,就这么就着瓶子喝。湘潇觉得,他和她所认识的男孩子并没有什么两样。甚至比他们还更不拘小节,更容易相处。 据说,古代的国王出行,穿着华丽的衣袍,站在大路两旁的平民是不会有什么感觉的。但是,当他穿着牛仔裤的时候,他们会觉得,他跟他们一样。 他们甚至觉得,这个,我也能行。 也许,更好。 第2章 冼大哥 时光流逝。 刷了菜油的小肠和饵块,经过通红的炉火炙烤,在带孔的铁盘中散发出阵阵诱人的香味。时不时窜起的火苗映着湘潇的脸,使它更加白里透红。同时,也映着冼锐和小柳的脸。微风徐来,油烟四处飘荡开来,直呛得人热泪滚滚如黄河。 湘潇并不怎么动筷,她的方便筷像连体婴儿般的放在打好佐料的小碟子上。作为地主,她断断续续地给冼锐讲述一些她所知道的西昌。她最先讲的是火把节的来历,现在它都叫“国际火把节”了。她也讲彝族风俗,泸山,邛海,甚至他身后那条干涸的东河。 “小姐,你的普通话讲得真不错。”冼锐由衷地称赞道。 “先生,你可别这么说,火锅店的顾客都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郗小姐说普通话。’可见,我的普通话讲得是,多么地‘不错’。”湘潇笑着说,是句编造的玩笑话。 “小姐姓什么呢?”冼锐紧追着问。 “希望的‘希’右边一个‘阝’。” “这个姓真的很少见。不过我在昆明认识一个姓郗的经理,他每年都给我好几十万的生意做,对我特别好,所以我对你们姓郗的人都很有好感。这是真的,我不骗你。你们姓郗的人,虽然很有成就,但是却很沉稳,很低调。”冼锐认真地说,认真得恨不得嘴里没有那片刚放进的小小饵块,以免它阻碍了他的谈话。 “没想到我这么荣幸。”湘潇笑了笑说。 “我叫冼锐,冼是冼星海的‘冼’,锐是锐利的‘锐’。”他连名带姓,一并托出。 湘潇一听,饶有兴趣地说:“锐作为人名,就意为‘头脑聪明’。真是个好名。” 顿了顿,又找出一句话来说:“你刚才告诉我,说你是个做生意的。可是我觉得你看上去,一点也不像生意场上的人,倒像个——大学生。” “我本来就是个大学生嘛,我19岁就从大学里毕业了,都整整三年了。”冼锐笑了,很开心地。这的确是他在许多人面前都可以用来炫耀的资本,许多人19岁才高中毕业呢。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先生像— —一个正在大学里上学的学生。”湘潇认认真真地纠正他说。 反正,他离她挺远的。她的身边没有一个把大学上完的人,包括她高中时的老师。唯一一个上过大学的,就是她初中时的语文老师。但是他是一个黑五类,仅仅只上了一学期,就被迫退了学。 “别先生先生的,听起来别扭,叫大哥好了。也许是我从小就跟比我大的人在一起玩,早熟了吧。”冼锐微笑着说,再次看了看眼前这个女孩子。真纯!就像她的白t恤一样,有几丝稚气,也有几分固执。 大哥,冼大哥?湘潇觉得有些好笑,但是强忍了下去,并没有笑出来。叫大哥,真的有点好笑啊,好多年都没有听见这样至淳至朴的叫法了。 为了让她了解自己多一点,冼锐又补充说:“我家是南昌的,但是我在昆明上班。我在南昌念的大学,念的是法律系。” “我不行,我只念了高中。”湘潇苦笑。大学,仅仅只是一个梦而已,今生也许都不能够实现。 “没考上啊?” “不是。根本就没考。” “为什么?”冼锐有些惊奇。 大学一年也就只招五六十万人,考不上大学的人很多,可是念了高中却不考大学的女孩,却就在他的眼前。他真不希望她告诉他说,她是中途辍学。 “我念的是职高。”看着他那股认真劲,湘潇笑了,连忙解释说,“因为我妈妈和我都分不清楚有什么区别,后来才知道。不过也没什么,我们这里好多女孩子,都只念到初中就不念了。只念小学的,也很多。” “职高也不错嘛。”冼锐恍然大悟。但这句话使他心口不一:职高,有什么不错的呢? “学的是什么专业?”他又问。 “铁道运输,以后就在火车上跑来跑去。不好。” “列车员呀!到时候我坐你的车,你可别叫我买票呀。” “你不说则已,一说呀,偏查你!”湘潇俏皮地说,笑容在她脸上格外灿烂鲜艳。 吃完饭,冼锐又在旁边一个衣衫褴褛,驼着背的大爷那里买了十块钱的石榴。两块钱一斤,一共五斤。石榴偏小,价格偏贵。 塑料袋要两毛钱,冼锐递过去一块钱,大爷说没有零钱找。 冼锐笑道:“我买了你这么多石榴,塑料袋就算你送我好了。” 湘潇心里咯噔一下,心里想道:“他与大爷,真是天壤之别。” 原来,他不但没有一掷千金,不但没有石崇斗富,反而想要从这个衣衫褴褛的驼背老大爷这里,找回他的八毛钱。或者,让他白送他一个塑料袋。 她又想:如果不出来,她哪里能见到这样的场景!转而又想:不对!他再有钱,也不可能一到菜市场就说,八毛钱,不用找了。那样的举止,更奇怪。菜市场,本来就是一个让人正大光明地斤斤计较的地方。 大爷一听,很快去旁边的杂货店换了零钱,然后折转回来,利索地找给了他。 她也像那大爷一样很快,飞快地得出了她的结论:他很平易近人,很好相处,和她所认识的人,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 他们依旧坐三轮回去,她忽然明白:在不同的场合,对钱的方式,原来是天差地别。 从滨河回来已是凌晨3点,湘潇依旧毫无睡意,又与女孩子们喧闹了一阵才迟迟睡去。 这一夜,对她来说,是快乐而又难忘的一夜。 3 第二日。 湘潇坐在火锅店走廊上的红沙发上值班,手中捧着一本精美的散文集。 冼锐就住楼上招待所,上下楼自然都会看到她。早晨9点他出去吃了早点回来,一眼就看见了坐在红沙发上的湘潇。她斜在沙发上,暗淡的光线略略地勾勒出她脸部的轮廓,柔柔的,如初晨的云霞。 “小郗。”他站在离她只有几步的楼梯口,轻轻地叫她。 湘潇眼睛不好,又背着光,她并未看清是谁。但楼上住的人她就只认识冼锐,所以她判定那一定是他了。 “冼哥。”她凭着判断叫了一声,微微一笑,从红沙发上站了起来,合上书向冼锐跑去,并向他解释说,“我眼睛不好,看不清楚。” “来,吃石榴。”冼锐笑吟吟地说,将塑料袋打开。“昨天晚上我就发现你是近视眼了,但是我没有说。”昨天晚上他没有说,但是今天早上一见到她,他就迫不及待地说了。 “我不要,刚吃过早饭。”湘潇推辞了。吃石榴太麻烦,她就嫌麻烦。而且石榴皮还会将手指染得黄黄的,像吸烟的人一般。 “你拿几个吧。昨天晚上我买了那么多,我们全吃完了。跟我一起的那个小王,也特别喜欢吃石榴。” 盛情难却,湘潇再不好拒绝,伸手拿了一个,道了谢,将它置于掌中细细观赏。他今天买的石榴比昨天晚上买的大一些,但是也并不太大。 “那我上楼去一下,马上就下来。”冼锐说,三步并作两步地上了楼。 不知为什么,他对她,有一种无形的吸引力。特别是他的声音,非常柔和,像磁石轻击着铁块一般。听他这么说,她很乐意地点了点头。 不到两分钟,冼锐就下来了。他在她身旁的红沙发上坐下,一直到正午才起身。并不是起身离开,而是买来八宝粥,葡萄,苹果,与她共进午餐。 不久,门外路过一个卖凉粉的。他竟然到厨房里去找到了一个不锈钢的碗,那上面竟然贴着一个大大的“郗”字,那正是她吃饭的碗。他竟然端着碗为她买来一碗,也不问她喜不喜欢,也不问她是否还能够吃下。 这么一天,冼锐都陪着湘潇。他喜欢她说话时的文静,他喜欢她看书时的专注与投入。他的话并不多,更多的时候,他们都只是安安静静地坐着。但是看得出来,他的内心是知足与愉悦的。直到下午4:30,一串红员工吃晚饭时,他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晚饭后,他又来了。此时有了客人,需湘潇去服务,他又不得不离开。但是他并未走远,他就在招待所的门口。也就是离火锅店半丈远的地方,时而站着,时而蹲着。这样,他一回头,就可以看见湘潇在服务时,托着盘子远远地朝他微笑。 本来,她可以这样一直把他当朋友待;本来,他们相处得很好;本来,一切都风平浪静。可是,冼锐却在暗地里深深地伤了湘潇,使肤净如瓷,心清如水的湘潇,伤心到了极点。 客人已走,湘潇打扫了清洁,如往常一样在红沙发上坐下。这时,小柳嘻笑着,神神秘秘地跑了过来,她附在她耳边低低地道:“我给你讲一件事啊,你不要生气。” 湘潇合上了书,轻轻地拧起了眉毛,用心地看着莫名其妙的小柳。继而,方才放松了身体,笑了笑说:“我,生气?不至于吧?” 小柳再次看了看湘潇,又望了望周围,确定无人。方才压低声音说:“我给你讲嘛,昨天晚上回来以后,冼锐让我叫你出去,他给你300块钱。你这么纯,这么老实。我想你绝对不会干,就对他说你已经睡了,不愿意出去。他听我这么说,也说你太纯了,他于心不忍,别的小姐他嫌又黑又丑。不要对他说,我没去叫你啊……” 后来的话,湘潇记不得了,只知当时头“轰”地一声炸开了。连小柳什么时候从红沙发上离开的,她也全然不知。如果正在服务,她一定会托着盘子跌倒的。 难怪,冼锐说西昌气候干燥,唯她的肤色好;难怪,他取笑她说自己没事时,总喜欢看过往的行人和车辆,还说她真的太纯。还记得她当时误将“纯”听成了“蠢”,他纠正了她。 但这些都是她周围的人,给她的最普遍的评价,她根本就没有想到过要去介意。她也知道他们指代的是什么意思,但是却从来没有人像今天这样,完全针对于她,并且离她这样近。因此,她从未去深想。 今天,他之所以对她那么好,之所以从早到晚都形影不离地陪着她。原来,是有目的的啊。那她今天的表现,他也一定看出,她的浑然不知了。什么叫幸福?无知才会幸福? 这还不算,尤其令湘潇气愤的是:他居然在小柳面前,给她开了价。难道,她在他心中,就只值300块钱吗?她真心真意地把他当朋友,可他却心怀叵测地把她当一件廉价的商品。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甚至还可以公开拍卖。 尤其令湘潇气愤的是:除了他们两个,连小柳也知道了。 迎宾时,湘潇还老想着这些,她站在其中一株花红叶茂的一串红前,盯住马路上的行人车辆,半天都回不过神来。来世快19载,还没有人如此侮辱过她,还没有谁对她这样无礼过。没想到,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人却是给她第一印象极好的冼锐。 冼锐此时就在她身后的公用电话旁打电话,她连眼珠子也不转一下,她装做什么也没有看见。她再也不愿意搭理他。 汉代政治家桓宽在《盐铁论》中说:“欲不廉者先之身,欲影者端其表。”像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洁白的t恤,一点点浅粉的图案。素花的裙子,束成小马尾的黑发,连淡妆也没有施。饱满的鹅蛋脸,白里透红的肌肤。她不是双眼皮,双眼皮仅仅代表美丽。她的眼睛是杏仁眼,单眼皮,眼波流转。单眼皮是倔强的,独立的,傲然的。 湘潇越想越生气,越想越难理解。这样的自己,在冼锐的眼中,怎么竟会是那种人?外表朴实而友善的冼锐,又怎么竟会是那种人? 早知如此,她真不应该鬼使神差地下楼。更不应该为了开玩笑,而非要为他找那位最丑最风流的小姐不可。最不应该的是,居然草草率率地就跟他去了滨河。是谁叫她,偏把他的七分认真,三分玩笑;当做是三分认真,七分玩笑的? 湘潇就这样木怔地站了一个小时,想了一个小时,肺都快气炸了。 一个小时之后,她披着迎宾带,跑到后面的火锅厅去找人换岗。冼锐就靠在门市上的玻璃柜上,她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她再不想理他,希望这辈子都别再见到他。 火锅店今晚尤其清冷,第一桌客人在8:00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第二桌光顾。于是湘潇又坐在红沙发上捧起了书,盯着书,她仍在发神。 她心烦意乱地抬起了头,目光正好与门外的冼锐相碰。她忽然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她轻盈地走了过去,强笑道:“冼哥,吃火锅吗?”非常强调,只把他当哥。 “请你,怎么样?”冼锐一听,很高兴,微微一笑道。 湘潇这时方才发觉,他很丑。简直太丑了!特别是他咧开嘴笑的时候。什么敏锐的目光,什么冷峻的嘴角,简直是混账到了极点。 “你不是还有朋友吗?请他们啊。”湘潇浅笑。他可以请她,但最好不要单独请。 像这样的想法,难怪不得要上钩。要么同意请,直截了当。要么不同意,不请,什么“最好不要单独请”?本来不贪吃,却让人觉得贪吃;本来已经不想与他来往,却还不趁早与他一刀两断。并且,还以为自己很聪明,很爱惜自己的羽毛。 不带上自己,怕他不来吗?为老板拉生意而搭上自己?老板又没有让她拉生意。真的是糊涂之至。 “不请他们,就请你。”他又笑,笑得湘潇心里发怵。 “是呀,今天就请你。”旁边的人也笑着附和道。 其中一个是老广,她已经认识了。 “那好吧。”湘潇想了想,同意了。 他们一前一后进了火锅店,湘潇选择了大厅,然后上楼去换下了制服。 白衬衣,粉色套裙。 第4章 矿泉水 待她下楼时,冼锐却坐到南亚式雅间里去了。 湘潇在他的旁边,轻轻落座。片刻,当好友云托着茶进来时,她便婉言问冼锐说:“冼哥,这是我的好朋友云。我可以请她吗?” 进来的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啊?首先,没有头发。剃光了的亮头上戴着一顶鲜艳的红帽子,帽子其实很好看,但戴在一个光头上,却很滑稽。妆化得很好,只可惜让人想不起这是一张女孩的脸。白色t恤上印着正唱英文歌曲的唐老鸭和米老鼠,黄底黑点的百褶裙。这是刚刚使用的卡厅制服,模仿国外的啦啦队或者是夜场服务生。 这已经够可笑的了,她的脚上居然还穿了一双全高的白色高跟鞋。 整个人看起来不伦不类,与湘潇的文静清纯,构成一种巨大的反差。她是不会带她去见同学见长辈的,但是既然大家彼此彼此,湘潇并没有觉得有任何的不妥。 冼锐看在眼里,心里有些不舒服。但是因为湘潇,他掩饰了内心的不快,很高兴地邀她入座。 如果有头发,这样穿,其实也不错。这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那些长得不好看的人,同样也爱打扮自己了。 云极其大方地坐了下来,问冼锐道:“湘潇叫你冼哥,我可以叫你冼哥吗?” “可以,怎么不可以?”冼锐勉强地道,微微一笑。他的心里还是有些不是滋味,脸上差一点就挂不住的样子。 接下来,他点了鸳鸯火锅。湘潇偏点了白味,说是江南的人都怕辣。其实,南昌人很能吃辣,她像全国的大多数人一样,并不知道这一点。 其实,鸳鸯火锅有红白味之分,她忌的是它的名字。鸳鸯,那是情人,那是夫妻,怎么会是她跟冼锐呢?所以,她拒绝,一想起小柳的那番话,她就心里窝火。 但是冼锐很快就依了她,一个火锅的名字而已,何至于此?! 云长着一双大手,既吸烟又喝酒,比男孩子还男孩子。她接了冼锐的塔山点燃,自嘲道:“冼哥,我吸烟很厉害。但是什么烟都能吸,有钱吸好烟,没钱吸凉烟。” “我一直吸塔山,焦油含量比较少,对健康危害不大。”冼锐说着,将脸转向湘潇问,“小郗,你来一支吗?”他想像得出她不会,他也希望她不会,可还是想跟她说说话。 “她,算了。她是一串红里面唯一不沾烟酒的女孩子,最文静,最纯,是里面最好的女孩子。” 湘潇本想自己回答说不要,哪知云却抢先说了她一长串。末了,云抖着烟灰,摇摇头,苦笑道:“不像我。” “像你,像你就不叫郗湘潇,而叫云了。”湘潇倪了云一眼,皱了皱眉,方才浅笑。她沉浸在她自己的世界里,她并没有完全弄懂云的痛,她也并没有去努力地想云的痛。 “算了,我不跟你胡扯。”云不战而败,将话搭到冼锐那边,“冼哥,喝点什么?来点白酒吧。” “我不喝白酒。咱们一人先来一瓶啤酒怎么样?”冼锐婉言道,看看云,又看看湘潇。既然请她,自然时时刻刻都不能忘记她,即便是没有量,也一定要拉上她助助兴。 “我喝矿泉水就够了。”湘潇向他申明。 “一点也不喝吗?”冼锐又问了问,心想:这简直是两种鲜明的对照。 “不喝。”湘潇仍说。 “那咱们一人来两瓶啤酒怎么样,冼哥?”云问。 不待冼锐开口,湘潇便制止云道:“反正是劝者尽其份,饮者尽其量。你们都不要喝醉了就是了。”她最讨厌她喝得烂醉如泥的样子。 “喝醉了你扶我上楼啊。”冼锐转向湘潇,嘴角露出几丝笑意。 如果是昨天晚上,她不会觉得这句话有什么问题,顶多是他对她有一点点心意。但是今天晚上,她觉得他简直是恶心到了极点。 她冷笑了一下,什么也不言,而心里却想:千万怎么样?亿万又怎么样?咱们之间没什么,就如这白味火锅和矿泉水一样。人,并不都如《史记。货殖列》传中所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冼锐见湘潇有些不快,跟云闲谈道:“我以前喝酒很厉害,有一次一共喝了14瓶啤酒。” “没有醉?”云睁大了眼睛,惊奇地问。 就他么?她很怀疑他这句话的修辞手法是夸张。 “怎么没醉?”冼锐笑道,“喝得酩酊大醉。” 湘潇不言,她本想跟他开个玩笑,问他是不是因为失恋?还有,他的胃究竟有多大,能够装下它们吗?但是,没有,没心情。 冼锐继续说:“后来就再也不能喝了。不过,喝两瓶啤酒还是没有问题。” “冼哥,吃点菜怎么样?比套餐便宜,而且不浪费。”云建议说。因为他们店里的套餐量太大,太大气,太丰盛了。 “你们点,喜欢吃什么就点什么。” 还是昨晚那句话,还是昨晚那样的笑容。但湘潇怎么听,都找不回昨晚的那种心情,那样美好的感觉。 菜全是云和湘潇点的。云点了几个,但都不贵,而且很实惠。几句交谈,她已不忍心再宰冼锐了。一个能将自己的弱点坦坦荡荡地说出来,揭示给人看的人,怎么让人忍心宰他呢?况且,她又看出了冼锐对湘潇的那份真情。 而湘潇却不然,点的菜极少,只有四个,但每份都是店中最昂贵的,大家都还不怎么习惯吃的海鲜。她还沉浸在一个半小时以前小柳的话里面,她已经忘了,冼锐和云都已经快速地翻页了。而他们的翻页,都仅仅只用了几分钟。这是她想都没有想过的问题,这也是她从来都没有遇到过的问题。 片刻,菜就被陆陆续续地送上来了,三人边吃边谈。云的话最多,冼锐的也不少。湘潇却极少言语,只是一口接一口地喝矿泉水。 云既然看出了冼锐对湘潇的那份心,便有意撮合。一会儿说她今天晚上真漂亮,一会儿又再说了一遍;一会儿说她是一串红里面最好的女孩子,一会儿又说她的眉毛虽然长得不怎么好看,但是却很有个性。 虽然故作醉醺醺,虽然说话颠三倒四,但是目标却是很明确的。就是要在冼锐面前,尽她的最大可能去赞美湘潇。拿人的手软,吃人的嘴软,她可是很懂的。 她的眉毛,不是不好看,而是它作为一个女孩子的眉毛,它太硬了一点,太有个性了一点。它不柔和,它需要修一修。但是,她还没有学会修眉。 湘潇听了,哭笑不得。 云甚至对冼锐说:“湘潇属兔,最喜欢吃脆生生的兔耳朵。” “哪有同类相残的道理?”湘潇说。 但冼锐却好像真信了,烫了一只兔耳朵,笑着夹到她的油碟里。 湘潇嗔怪着,将兔耳朵毫不客气地夹到他的碗中,明告他,别信云的胡说八道。口里虽这么说,心里却是愉悦欣喜的。渐渐地,她开始怀疑小柳的话。 也许,那是骗人的鬼话。这样的一个男孩,一直如此地对她,怎么会呢?就算是说了,人家也补了一句:“于心不忍。”也不过是,一群狐朋狗友之间的闲扯。 冼锐见了,趁此对湘潇说:“白天我们聊了一天,迎完宾以后,你却连理都不理我。我就靠在门市上的玻璃柜上,郗湘潇,你这人好绝情呀!我什么地方得罪你了?”冼锐动情地说着。说完,方才发觉自己,真有些陷进去了。大多数人都喜欢步步为营,而不是见好就收。 听毕,湘潇的心猛地一沉,笑容一下就没有了,遮遮掩掩地道:“我是近视眼,你是知道的。” “总不至于,连眼皮子底下都看不见吧?我就是个近视眼。”冼锐摇着头苦笑,自己认了真,也希望她把这当真。 他也知道了:小柳昨天晚上并没有去叫她,而是今天晚上才把话传到她耳朵里的。回忆起这整整一天的幸福,真正的是幸运。 湘潇无言,咬住唇望了他一眼,然后低下头说:“冼哥,我错了,我自罚。”说完,提起酒瓶,往杯里一阵猛倒,然后端起来,一口气喝下。心中如吃了黄连般,又苦又涩。 其实,她会喝酒的,至少也能喝两瓶啤酒。 第5章 云和冼大哥 记得,学校告诉他们这一届职高不包分配的时候,她就和同学在宿舍里喝了酒。两瓶啤酒下肚之后,居然一点也没醉。她也曾抽过烟,就是喝酒的那天晚上,一口气抽了七根,差点上了瘾。 听到那个噩耗,她们真的是全身无力,不能够做任何别的,而只能够抽烟喝酒干嚎一下。 但到一串红以后,她却变乖了。在她的眼中,在男孩子面前肆无忌惮地吸烟喝酒的女孩儿,永远是傻的。容易糊涂,容易学坏,容易失算。 “郗湘潇,你果真像你的名字一样。”冼锐又摇头,又苦笑。 “是吗?”湘潇微微一笑,向他解释说,“湘与潇,本是湖南二水名,在零陵县合流。一般都称潇湘,而我却偏叫湘潇,与传统不合,总爱与世抗争,是不是?‘郴江幸自绕郴山,为何流下潇湘去?’” 冼锐点头认可。这女孩,居然固执到这种地步!“明知固执道固执,道完固执还固执!” 这一餐,就这么白白无味。当她去吧台接矿泉水喝时,收银的林姨,老板的嫂子,笑着悄悄告诉她说,花了两百多。 真的有点贵。当时绝大多数人的月收入300,不包吃住。西昌城里生意最好最累,天天爆满的重庆“小天鹅”火锅店,300元包吃住。效益很好的电池厂,累,有毒,月工资400,不包吃住。 虽然对钱没什么概念,湘潇还是觉得自己有点过了,比昨天晚上的小柳还不堪。如果不是她的任性,他至少可以少花一百元。 小柳至少是开朗的,而她却是在使小性子。唯一相同的是,昨晚和今晚,都浪费了好多。并且,都是她们在浪费。 从火锅店出来,云约了湘潇和冼锐去逛街。湘潇和云在前面又追又闹,冼锐跟在后面一言不发。 云忘了冼锐了,湘潇虽然没有忘,但也对此视而不见。刚才的所作所为,似乎都还没有让她发完气。小柳的话又重新萦绕在她的耳边,那阴影,始终挥不散,抹不去。心理学上说,不要去想白色的大象。越暗示,越情不自禁。 也许,她太纯了。也许,她太真了。真和纯,使她学不会伪装自己。又或者仅仅只是,她太傻了。她再也无法将冼锐,当做大哥或者是朋友来对待。 她高中有个同学,都高三了,男生给她写纸条,还哭,她们就是被保护得太好了。 云在突然之间回头看见了闷闷不乐的冼锐,自己穿过马路,一个人走去了。湘潇成了一只单飞的雁,连轻声叫她,但她说什么也不肯过来。 她明白了她的意思,再不叫她,放慢了脚步与冼锐一同走。虽然他们只相隔数尺,然而心却相隔无穷远,彼此一句话都没有说。 冼锐觉得有些伤心,湘潇觉得实在无聊。无聊得眼睛也没有地方可以去,只好盯着脚尖,走着碎步。 火把节快到了。虽然已经是深夜12点多,街上却依旧灯火辉煌,行人如织。刘伯承与小叶丹结盟的塑像前,有不少人在忙着拍照,闪光灯闪得人睁不开眼睛。 云走了过来,怂恿湘潇也和冼锐拍照一张。冼锐也正有此愿,这种希望,直接来源于他看湘潇的眼神。她没有说话,望了望冼锐,算是默认。而心里却想:看在初相识那天晚上的份上,给他一个面子。 于是,冼锐便小心翼翼地扶住她的肩照了一张。瞧着他那笨手笨脚的样子,湘潇不得不再一次怀疑小柳的话。也许,自己真听错了话,冤枉了他了。可转念又想,怎么会呢?分明是亲耳听见的,分明是人不可貌相的。涉世之初,头脑最好不要太简单了。 此后,云和湘潇留了一张,他们三人又合了一张。 在回来的冷饮摊上,云对湘潇说:“湘潇,我看得出来,冼哥真的很喜欢你。” “但是,根本就不可能。”湘潇马上接过她的话,冰冷地道。 “南昌和西昌,的确太远了。”云说。 云误会了,像湘潇这种女孩,所在乎的往往只是感觉,而绝非“距离”。 湘潇不言,眼中盈满了泪却不能诉说。此时,她只注意到自己受了伤害。而丝毫也未曾感觉到,曾经的幼稚,曾经怎样地伤害了一个真心对她的好男孩。 “你的心是心,难道我的心就不是心了吗?”宝玉对黛玉说。心里有什么话不可以摆到台面上来说呢?但是,没有人教过她。更何况还是这种,根本就不好意思摆到台面上来说的话呢? 当她们说这些话的时候,冼锐已经被她气到旁边的电子游戏室里去了。有话说不出来,使小性子,是女孩子的护身符。而电子游戏室,则是男孩子的保护神。 冷饮送上来以后,湘潇起初没有动,但想了一想,还是过去叫了他。第一,放久了,会影响口感的。第二,她到一串红还不到一个月,她还没有发工资。第三,这个地方是冼锐选的,并不是她选的。 这也恰恰说明,她的内心既向善又矛盾还短视,既是妇人之仁,又是善良的羔羊。 他们都记不得,那一夜,都喝了什么水果的汁了。时光,就如水一般,被各人用吸管吸进了自己的肚里,再也无法抽出来…… 喝完冷饮,冼锐只叫到一辆三轮。云把湘潇往冼锐身上推,湘潇说:“你是不是朋友啊?”她直将云往座位上按,然后自己坐到她腿上。 三轮飞驰,两顶“小红帽”随风轻笑,湘潇的裙裾根本按制不住,直扫到冼锐的手上。 冼锐的心是愉悦而知足的,比她直接坐在他腿上,更让人欣慰100倍。 6 第三日。 冼锐好像忘记了昨晚的一切,依旧早早地在湘潇身旁的红沙发上坐下。但湘潇已不再是前晚他初相识时的湘潇,他们一见面就已经无话可谈了,她不时地低头去看手中的书。 由于他的存在,她只好打破了沉默,问冼锐道:“冼哥,我看书你不介意吧?”仅仅只是出于礼貌。 冼锐回过神来,含着笑说:“你看吧,我喜欢看你看书时的专注与投入。”他并不知道,他所守候的,已是一团不能融化的坚冰。 她果然低头看书。当她抬头时,她果然看见他的目光,从那厚厚的镜片后面透出来,柔柔地看着她。 昨天也是他,昨天也是这样的目光。但此时,湘潇却再也无法回到昨日。于是,便想起身逃避,她真的到卡厅里去了十分钟。可当她再回到火锅厅时,冼锐还坐在红沙发上,手中端端正正地捧着她的书。 那位最丑最风流的小姐,穿着红色紧身衣裤,好几次从他们眼前闪过。她夸张的胸部和丰满的臀部,都毫无保留地被勾勒了出来。红色,狼见了都会扑上去的。 湘潇对着那小姐的背影,笑着对冼锐说:“这位小姐要出场的,几乎天天晚上都出去。” 冼锐摇摇头,不语。 于是,湘潇在心里说:“你也不是潘安,陈平,王衍,裴凯呀,还嫌人家丑了。丑是丑,可是点是点,线是线,是一串红的俏姐。” 又走过一位浓妆的小姐,高挑的身材,淡黑的皮肤。她再次跟他开玩笑:“冼哥,这位小姐也是要出场的。” 终于,他再也无法忍受她的玩笑,为自己辩解道:“小郗,你真把我前天晚上的话当了真?其实我这人不坏的,跟你在一起,我觉得比跟任何女孩子在一起都快乐。这是真的,我不骗你。”一语之误造成这样的尴尬,他如何才能向她表明自己的心呢? 都这样了,还“不坏”!湘潇的心里真是困惑。他的这句话,没有几个人能够真正地理解得了。 湘潇不言。她不知冼锐所说的,“前天晚上的话”,是指在楼梯口,他们刚刚相见时他让她帮忙找小姐呢?还是后面他对小柳所说,然后又由小柳转达给她的那些话? 她不想问,更不好意思问。反正,他在她的心中,已经被狠狠地打了折扣;反正,他们已经更不可能了,所以她也就更加不在乎。使劲地折腾吧。 接下来,他们都不再言语。就这样默无声息,就这样一瞬间莫名其妙地四目相对然后又很快躲开。湘潇觉得尴尬,冼锐也觉得没趣,最后还是决定回到楼上去。不过临走时他告诉她说,他的楼上有书。 一听说有书,湘潇便高兴了,跟着他上了四楼。是肖建国的《野渡》,刚买的,但他已经看完了,所以便送给了她。送别的东西她也许不会要,但是书,她毫不犹豫就收下了。 她坐在床边同他聊了几句,都是关于书的。忽然,他猛地想起了什么,将名片给了她。他又找出通讯录来,让她留下她的地址,还说他会给她写信。 湘潇留了,但是却在心里道:现在都不能够好好地相处,以后还能够派上什么用场吗?他本想留她再多坐一会儿,但她却如一阵风般飘走了。她所做与她所想,并不是同样一回事。而他,也同样,有话却说不出来。 他之所以让小柳托话给她,以至于让别人都知道了他的想法,使她非常难堪。也是因为他,有话却说不出来。如果仅仅只是他们两个人知道,无论如何她都不至于会这么气愤。 湘潇刚下楼,休班的云就从二楼宿舍里下来陪她。她将《野渡》递给她看,无意之中说出一句:“他上面还有别的书,只是我不喜欢,所以就没拿。” “那你陪我上去看看好吗?”云道。 她拗不过云,同她又上了楼。上楼的速度很快,几乎是两步跨做一步。两人飞速地爬上四楼,冼锐正从房间里出来,身上只穿了一条裤衩,肩上搭着毛巾,手上拿着盆子,盆子里放着香皂和洗发水。 湘潇一见,脸上顿时飞上两片薄薄的云霞,连忙害羞地垂下了眼皮。 云可是无所谓,大声问道:“冼哥,你洗澡啊?” 虽然没有戴眼镜,但冼锐还是看清了她们,连说:“哦,是你们呀!等我一下。”说完,转身推门进去了。 “来的真不是时候。”云嘟哝着道,一把拉起湘萧往楼下跑。 云是手脚反应快,湘潇是心里翻腾得快。 刚到四楼与三楼的楼梯转角处,她们就听见冼锐在楼上叫:“你们上来呀!”他已经穿好了长裤,戴好了眼镜,站在她们头上的扶手边了。 想到冼锐在房间里急急忙忙地穿裤子的情形,云再也忍不住,“噗”地一声大笑了出来,道:“冼哥,你穿裤子的动作好快呀!” 湘潇也觉得那一定很滑稽,站在一旁吃吃地笑。 他们进了房间。冼锐在左面的床上坐下,他连忙提醒她们说:“那张床快塌了,你们小心啊!” 两人都起身转头去看那张床,是木头做的,靠门的这边,果然有些倾斜了。湘潇并没有坐到冼锐那边去,而是轻轻地向窗边移了移。 “放心吧,我们把它坐不塌的。”云笑道,也和湘潇一样,向窗边移了移。 接下来的谈话在云和冼锐之间进行,谈的内容是话别。冼锐再过两天要走,云马上就要走,她是一朵没有根的,漂泊的云。 要走的人送要走的人,湘潇只是反反复复地翻着桌上的书,武侠小说。很难插口,又变得金口难开。 临行前,冼锐目送云下了楼,而湘潇却一直送云上了三轮。她就这么两手空空地走了,昨天都还没有说,今天却来得这么突然。 相处这么久,相逢一场太不容易,湘潇舍不得云,云也舍不得湘潇。两个都想哭,但是两人都不愿意哭着送行。 三轮远去,戴小红帽的云被三轮载着,从一串红飘走了。 第7章 邛海如画 第四天。 冼锐又约了湘潇去离城只有7公里的川南胜境邛海,昨天他约湘潇,她借故要值班而没有去。今天,她再也找不到借口推辞,于是便答应了,并让他明天早上9点在对面的汽车站等她。 她的内心一面告诉她,她不应该去;而另外一面又告诉她,她想去,她就是想跟他在一起。她就这样恋恋不舍,她就这样犹犹豫豫。从前她一直是一个很果断的人,但是这一次,却不是。 “为什么要我到汽车站去等你啊?冼锐疑惑地皱起了眉,不解地问她。 “在汽车站坐车去呀。”湘潇道,她并未道出真正的原因——她成天跟他在一起,让小柳怎么看她呢? “我就在一串红门口等你不行吗?我又没干什么。”冼锐有些生气了。 湘潇以为自己的心事被他猜中,不禁微微一怔,连改了口说:“那你明天早晨9点在一串红门口等我。” 谁知,晚上云又回来看湘潇了。她一高兴,便不经冼锐同意,就对云说:“冼哥明天约我去邛海,你和我一起去好吗?” “好哇。咱们还从来没有一起到邛海去玩过呢,这次又有人请,当然要去。”云欣喜地说,却不明冼锐和湘潇各自的心思。 湘潇想的是有人陪,云想的却是有人请,她既想见他又怕见他。 早晨9点,冼锐果然准时出现在了火锅厅门口。只见他穿了白色短袖衬衣,浅灰色的裤子与鞋子。腰上是一条淡黄色的皮带,手上是一块亮眼的大手表,手里拿着一个从朋友那里借来的相机。人很是精神。 见湘潇不经他的同意,又带上了云,他很不高兴。 湘潇看出来了,昨天晚上见到云的兴奋劲也过了。而现在,却要自己收拾这场面。但是已经无力挽回,只好自己安慰自己说:“同学谈恋爱,女孩子不都找个伴儿陪吗?有什么不可以?”虽然如果云不在,她也可以有勇气自己一个人去。 云却没有看出来,依旧喜笑颜开的。三人路过一串红的大门,两株花红叶茂的一串红迎风点头,随风摇落几朵艳红的小花,它们紧紧地贴在了泥土之上。 湘潇也有一顶漂亮的红帽子。只是她和云不同,云是为了遮住她的光头,除了睡觉,她时时刻刻都带着。而湘潇却只在外出时戴它。 湘潇和云两个,两顶小红帽,手牵着手在摩肩接踵的人流中穿行。一个穿着t恤裙子,一个穿着t恤短裤。 冼锐掉在她们后面一丈远,有好几次她们都以为他走散了,停下来等他。等他不紧不慢,不慌不忙地挤到她们面前时,他们又开始往前挤。最多只是礼节性地一笑,没有任何言语。 湘潇见了,也开始不快,拎着几听饮料在人流中横冲直闯。塑料袋都被她撞破了,一听饮料滚了出来,滚到地上,被一个孩子拾去了。 云去买了塑料袋,将它拎到自己手中。冼锐跟在后面,将这一切看得一清二楚,但却丝毫不予理会。 云终于受不了这样的沉默,便告诉湘潇说她不去了。“我求你了。”湘潇居然这样说。 三人终于到了南桥。过了这最挤的一段,终于可以坐车了。坐三轮的时候湘潇跟冼锐坐了一辆,云单独坐了一辆。 微风轻拂,公路两旁风景如画。想到这是他第一次来西昌,也不知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来,她便给他详细地讲起了泸山,邛海和安宁河平原,讲她自己胡诌的传说。 冼锐的情绪终于有了好转,轻轻地拉了湘潇的手,开心地说:“这次能来西昌我很高兴,希望下次还能来。起初我不敢来的,我听人家说西昌人很野蛮,抢东西特别厉害。眼见为实,原来不是的,你不也挺文静秀气吗?我回南昌以后,一定要给西昌平反。” 到公园后,湘潇又忙着去帮云寄放行李。她们把它从一个杂货店寄到100m远的另外一个杂货店,因为上一个不让她放了。难怪不得她昨天空手就走了,原来她的行李全部都在这里。云的行李太多了,大约有20包,她们大约去了十来分钟。 回来以后,冼锐又不高兴了:好不容易约她一次,她却如此对他,如此事多。他的心中时刻有她,她的心中曾经有过他吗? 而湘潇却并不这么想:云是事多,可也就十分钟。如果他对她有意,难道不应该耐心一点点吗?再说,连她自己也不知道,竟会是这样!直到今天她才知道,云原来有这么多的行李,她一直以为她像她一样,一个包足矣。 进公园以后,冼锐独自拿出一个馒头来吃,他对湘潇说:“我喜欢吃馒头,我已经吃了一个了。” “多少钱一个?”云不屑地问,对他刚才的袖手旁观大为恼火。 湘潇只是希望他等待,云还指望他干活?初见的第一眼,她就知道他不是个干活的。 “3毛。”冼锐回答说。 “给我半个。”云道,伸手向冼锐要他手中的馒头。 冼锐将馒头全给了她,自己走到前面去了。 “谁吃馒头?”云向湘潇低嘀道,随手将它扔进了路旁的草丛中。反正湘潇也说了,他们之间不可能。 一串红的早餐,不外乎就是面条,稀饭,包子,馒头。怎么不吃馒头呢?馒头在哪里都只是馒头,在冼锐手里也一样。 冼锐回头见云手中的馒头不见了,心中更加不高兴。云是有些过分了。 来到海边,他们首先坐快艇去海对面的吊脚楼美食街,一百五一个小时。在谈价的时候,云想的是,都吃馒头了,太贵了,请得起就请,请不起就不要死撑;而湘潇想的却是,坐船也一样,都是转一圈,然后到海对岸。 快艇开动啦!速度越来越快,如离了弦的弓箭,贴在海面上飞。艇尖破开水面,激起两排巨大的波浪,在他们身后,极速开拓出一条宽阔而波澜壮丽的海之路。 云觉得刺激,站在艇中嘻嘻哈哈的,身子左摇右晃。冼锐和湘潇的心情也渐渐好转,冼锐甚至自己开起了快艇,并且说:“我每次去滇池玩,都会开快艇。” 云会想,快艇好贵。而湘潇却会想,既然是玩,有的是时间,如果价格相同,选快艇;如果价格不同,当然选船。让别人划,是享受;让几个人一起划,岂不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三人又说又笑,用去了不少的胶卷。 “正好有人帮忙照相。”冼锐说,心中终于释然。 午饭是在美食街上吃的,气氛也还算不错。酸菜鱼很有名,肉细而汤鲜。 云夹了她最喜欢的鱼头,湘潇便道:“吃了鱼头,万事不愁。”说完,又夹了鱼尾到冼锐的碗中,道:“吃了鱼尾,顺风顺水。你经常出门在外,给你吃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冼锐很香甜地笑,将其中超过2\/3的鱼尾夹到湘潇的碗中,深情地望着她说:“你吃。”话语虽少,却让人感动万分。 湘潇忽然想哭:其实,他还是很真的。他与别人并没有什么两样,同样就着瓶子喝酒,同样喜欢吃石榴,同样喝稀饭,啃馒头。同样,也会有让他心仪与心怡的女孩。 但她终于没有哭,对云说:“你知不知道?旧时候土匪绑了人之后,首先给他吃鱼。如果他先吃了鱼头,那定是富人家的子弟,就要被加倍地敲诈了。”云的所知所受,当然是超过了旧时候的富人的。 三人齐声大笑。冼锐饶有兴趣地问她:“那你最先吃什么呢?” “鱼皮,我最喜欢吃鱼皮。”湘潇告诉他说。 “从前有个周扒皮,半夜三更来偷鸡。现在有个郗扒皮。”云笑着说。 “郗扒皮,扒谁的皮?就扒你的皮。”湘潇卷着舌头说,伸手去抓云的衣服。 吓得她向后仰去。 长条木凳很窄,她差点跌倒。 8 之后,他们上了船。 一坐到慢悠悠的小船上,船夫一桨一桨地击起碧绿的水花,太阳直射到船上,云便趴在船舷上睡着了。 冼锐舍不得任何一寸光阴,又跟湘萧开起了那个龙太子准备了八抬花轿来娶她的玩笑。还说水面上浮起的死鱼,就是海龙王派来的轿夫。 这个玩笑是他在吃饭时跟她开的,现在还讲,她有些腻了,便不理他,自己支了下巴观海。他试图将水浇到她身上,她也完全不理。 他只好和船夫搭讪了几句。船夫问他,这样玩一次要多少钱,他回答说是四五百。 船在前行,水在后退,碧绿的波痕如起伏的丝缎般晾晒在一面大镜子上,于是镜中便有了它清灵灵的倒影。小船驶过荷花丛,莲叶何田田,有花朵怒放,更有花苞喜人。 船靠了岸,云就借故去看一个出了车祸的朋友,离开了。于是冼锐便让湘潇陪他,到他向往已久的凉山奴隶博物馆去。 登山不到几步,湘潇就直叫走不动,冼锐含着笑,伸出手去拉她。她将手给了他,他们一同向山上爬去。只要心情好,他们的话就多一些,心旷神怡地走着脚下的路。 这样又爬了一程,湘潇又叫走不动,连叫冼锐坐下来歇歇再爬。冼锐也有些微喘,回头望着气喘吁吁的湘潇,笑道:“要不要我背你呀?” “虽然路遥知马力。不过我还是自己爬。”她笑笑说。 她拭了拭额头冒出的细汗,艰难地抬起了沉重的双腿。自从离开学校,一个月都没有锻炼了,还天天晚睡。她所说的锻炼,其实非常单一,就是每天早晨到操场上去跑800m。不过能够坚持下来,也还是不错。 又爬了一程,她实在爬不动了,干脆赖在地上不动。冼锐无法,掏出一张纸,细细地展平铺好。然后双手扶起她,让她坐到那块垫好了纸的草地上,以免弄脏了裙子。 而自己却穿着浅色裤子,直接坐到了她身旁的草地上,依旧轻轻拉过她的手,没有松开。他的裤子是浅灰色,她的裙子是深灰色,他首先想到的却是爱护她的裙子,而不是自己的裤子。 “哎呀,累死我了。我每次爬山,都只能爬到山脚下。”湘潇坐在地上直喘着粗气,摘下帽子,扇着风。 “那这次咱们爬到山顶上去。”冼锐笑道,顺手拔了一根青草衔在嘴里。 “爬到山顶至少也要半天,我爬不动了。”湘潇道,摇摆不停的头好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 冼锐继续说:“那我下次来西昌,你一定要陪我爬到山顶啊。我母亲挺信佛的,每年都要到庐山上去拜佛,我想到山上去为我们抽个签,许个愿。” 她再次有些感动,顺了他的话说:“那好吧,下次一定舍命陪君子。” 她只想得起他,想不起佛。没有信仰,并不是一件好事。甚至连对他,她都并没有什么是非要坚持到底的目标。 为什么是下一次,而不是这一次?因为这一次明明是太累了,而且最难的是,它就在眼前。她只是幻想着,逃过了现在,未来也许会轻松一点点。怎么会呢? 冼锐拿过她的红帽子,戴到他的头上, 小了。他将扣放到最后一扣,戴好后转过头来让湘潇看。帽沿紧紧地压住了他的头发,它们从帽檐后面直垂下来,盖住了他的眼睛,使她只看到了两片玻璃镜。 湘潇不禁哑然失笑,笑声烙在了松林里。她抬头望着松林,说:“泸山上的松挺有名气的,与邛海的水,建昌的月,共称西昌三绝。你看它们,虽然各不相同,但棵棵挺拔,像不像——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说完,赶忙扭头去寻找冼锐的眼睛,很希望能得到他的赞同和认可。 冼锐笑笑,情不自禁地将手搭到她的肩上,然后又高兴地摇了摇。 湘潇嫣然一笑,继续说:“要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泸山上终年无雪,泸山上的松一年四季都是高洁的。我就喜欢高,就喜欢洁;只要不高,不洁,我就讨厌!”她在含沙射影地说他,但愿他人如其表,清清爽爽,洁洁静静。 “你的歪道理,怎么那么多呀?”冼锐大笑道,拉起湘潇,向山上奔去。 第9章 惹怒湘潇 你喜欢历史吗?”湘潇靠在博物馆门上,问正在掏钱买票的冼锐。 “不喜欢。”冼锐不假思索地说。然后又道:“不过,还是想让你带我进去看看。”本来扫兴,前后相连却相当狡猾。 “我喜欢。由历史可以借古看今,还可以比较科学地预见未来。”湘潇说,酸味特重,不知从哪里照搬下来的。 “那你喜欢的我都喜欢。”冼锐连忙改口说。 可他对那些历史文物真的丝毫也不感兴趣,他很少走近去看,要么远远地看几眼,便将视线转向湘潇;要么干脆就不看,手中反反复复地玩弄着湘潇的红帽子。 但湘潇却很感兴趣,走到橱窗边一个一个地仔仔细细地看,并且还在兰昭王出巡图,彝族民居等好几处留了影。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对于湘潇来说它是不知不觉,可对于冼锐来说,却并不是。终于他走不动了,一屁股坐在展览馆外面的长石凳上不动。继而,更是将双脚带着鞋子抬了上去,并且将头靠在了柱子上。 他疲惫不堪地说:“你自己去看吧,我不去了,我走不动了。” 她走不动了,那是因为她文弱。难道他正当盛年,也很文弱?湘潇忽然很想她的身后有他的身影,哪怕他一言也不发,便伸手去拉他。 他还是不动,他确实对历史不感兴趣。但是,她都恳求他了,他还是不感兴趣。由此可以推断出,他对她的精神世界,他对她这个人,也并没有什么兴趣。湘潇想。 于是,她自己进去了。进去转了一圈,也觉得没趣,出来对冼锐说:“时间不早了,那咱们回去吧。” 她不会想到他已经花了门票钱了,她虽然渴求了解新知识,但是也并没有那么渴求,非要不达目的不罢休。他更不会想到别的,他只要自己高兴就好。 冼锐一听,这才感觉时光的流逝,恋恋不舍地说:“陪我多玩一会儿吧。一个小时,一个小时都不行吗?” “5:00上班,我必须回去了。虽然说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但我还是要把它撞好。”她说。 她真正想说的是,跟他在一起,一点都不好玩,并且他也并没有说出来,如果再玩一个小时,到底又怎么玩?又到底好玩不好玩?大概也是这么无趣的。因为该玩的都玩过了,甚至只会更无趣。其实一串红的要求不那么严的,只要她没有回去,店里自然会有其他人帮她照看一下。 冼锐不解其意,只是坚持地说一句话:“就一个小时,难道一个小时也不行吗?” 湘潇还是摇了摇头,欲从冼锐手中拿回红帽子,自己下山。 冼锐抓住帽子不放,湘潇便因此而道:“果然是上山容易下山难啊。”说完,连帽子也不要了,自己一人向山下走去。 “那好吧,我依你。”冼锐无可奈何地说,起身向湘潇追去。 湘潇已走,他不依也得依了。 走到山下的岔路口,她若有所思地说:“每次遇到两条路的时候,我总不知道该选哪一条。总觉得这条可以走,那条也可以走,这次,咱们该走哪一条呢?” 她所指的,并不是现在眼前下山的道路,而是指人生之路。她是在试探他。 “走这条现在有人走的路。”冼锐笑道,笑她的天真和傻气!并将手握成拳头,轻打她圆润的臂膀,说:“我打你,我就喜欢打你。你不知道:我在家天天练拳击的。” 冼锐觉得她那副愁眉不展的样子真是可爱,又打了她。含着笑,轻轻地打。 湘潇并没有反抗。 下山之后,冼锐觉得自己打够了,也打高兴了,便去给她买了冰淇淋。两人一人要了一块娃娃冰淇淋。 “我今天晚上不回招待所了,我去仙客来宾馆,你自己回去。”他忽然对湘潇说,说完,若无其事地叫来一辆三轮。 仙客来宾馆?西昌城的人谁不知道:那里很贵,那里的小姐最出名?商业街和服装城里最好的衣服都是她们买走的。既然如此,那他还约她做什么?挽留她做什么?生她的气做什么? 他私下里去做他的仙客,便也罢了。偏偏还要在她面前,堂而皇之地提起。这是什么意思?初见第一眼,她以为他就是一个翩翩好少年,没想到,他终究只是一个徒有其表的混帐脓包。 一股无名之火窜上湘潇的胸膛,使她不由得怒火中烧,脸刷地一下由晴转阴。她一言不发地上了三轮车。 坐在三轮车上,冼锐侧头问湘潇:“你什么时候结婚?”这个女孩,不知为何偏系了他的心? “我还没考虑过。”湘潇淡淡地说。心里却道:关你什么事呢? “……那你现在考虑考虑。”他认认真真地说,目光盯着她,盯得有些急切。 她想了一下,说:“25吧。” “这么晚呀!”他笑了,有些欣慰。 “不晚,现在不是提倡晚婚吗?”湘潇也觉得好笑。这怎么可以问她呢?这要问缘分。 在三轮车上,湘潇老是不由自主地看表。“跟我出来玩还老看表呀?”冼锐笑着拥了拥她的肩,然后伸手摘下了它。 湘潇低垂着头,不言。 冼锐又说:“我把我的表给你。”说着,真的摘下了自己的大手表。 她深深地凝望了他一眼,仅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不!” “难道我的表不如你的表值钱吗?”他轻轻地说,拉过她的手来,细细地看。 她摇了摇头,仍不言:也许,她真的有些自作多情,她何必这么在乎呢? “哦,是你妈妈给你买的。”冼锐若有所思地说,他还是取走了它,他将它放在衬衣的口袋里聆听他的心跳。 这种气氛,这种沉默,真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半晌,他才小心翼翼地望着她说:“郗湘潇,以后我想你怎么办呀?” 不说这句话还好。一说,便令湘潇更加怒不可遏,她真的快被他——气死了!心想:今晚去仙客来的人,会想我吗?她猛力地咬着唇,仍不言,依旧低头弄着白皙纤巧的手指。 冼锐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深深地凝望着她。他伸手去弄她束成马尾的黑发,柔声地问她:“你告诉我呀,以后我想你了怎么办?我再来西昌,你欢迎我吗?” “欢迎。西昌的大门向世界敞开,怎么会不欢迎你呢?西昌欢迎你来!”终于,湘潇冷冷地说,比刚刚下口的冰淇淋还凉。 冼锐并没有生气,依旧痴痴地说:你还没有回答我问你的问题呢,你一定要回答我:以后,你如果不在一串红了,我到哪里去找你呀?” “到仙客来吧,我再过几天就要去仙客来了。”她气鼓鼓地说,厌烦地拨开了他的手。 “你真的要去仙客来呀?”冼锐果然当了真,眼睛里有了几丝希冀。 “既然你这么不相信我,那还反反复复地问我干什么?”湘潇冷笑。 “那好!下次到西昌来,我一定去仙客来找你。”冼锐高兴地说。又说:“你可以把今天照的相片给我一张吗?以后我想你的时候,就看你的相片。” 他真不知仙客来是何地,还是故意装疯?像我这样的人,会去仙客来吗?湘潇心底纳闷,半晌,才一字一顿地说:“这个故事,我好像在哪本书上,清清楚楚地看到过。” 自己的一片真情,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相嘲,冼锐气得有些说不出话来:“你,你怎么这么说呢?真的,以后我想你的时候,我就看你的相片。”说着,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 “……” “告诉我,你家有多远?我到你家该怎么走?” “……” 到一串红了,冼锐到附近的相馆去充相片,他叫湘潇等他一下,可湘潇却扔下一句:“你不是要去仙客来吗?我先回去了。”说完,便迈着轻盈的步子,扬长而去。 冼锐呆呆地望着她远去的身影,恨不得将胶卷,用心中这把烈火焚烧了。他的一份真心,一份苦情,她竟这样对他! 湘潇啊湘潇,肤净如瓷,心清如水! 10 矛盾积久了总会爆发的。大家都只是一个没有进化得好高级的动物,装不了好久的。 下班的时候,冼锐拿了相片去宿舍找湘潇。别的女孩正施浓妆准备出去,湘潇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捧着书嚼口香糖。 他在她身旁坐下,告诉她说,相片只洗出了14张,其余的全曝光了。他想要其中的两张,一张正面,一张侧面,都是她的单人照。 而湘潇却坚持只给他那张侧面的,她将其余的全藏到了被子下面,让靠在被子上的小叶压住。然后笑容灿烂地对他说:“不要动我们的小姐哟!”说完,便起身出去了。 冼锐趁机将相片拿了出来,装进了裤兜里。看热闹不嫌事大,小叶也正等着看他们的好戏。 这下可惹恼了湘潇。她回来一见相片不见了,就问冼锐要。冼锐不给,她便一把拉开门冲了出去。冼锐跟着她出来,她又直往厕所里冲,回过头来,冷冷地道:“我上厕所,你也上厕所吗?” 冼锐愣愣地望着她,不动。 她并没有含着口香糖上厕所,她停了下来,依着栏杆发神。 冼锐看了看她,动了动唇,说:“你这人好自私呀!吃口香糖都没想到过我。” 也许有时曾经想过,但此时,真的是一点也没有想到。湘潇因此说:“你又没有告诉过我你要吃,我怎么想得到那么多?” “那我现在告诉你。”冼锐笑着说,醉翁之意不在糖。 “可惜大门早关了,都1点多了。”湘潇冰冷地说,一点也不会说话。继而,又说:“要不要我分一半给你?” 冼锐居然说:“要。” 湘潇反倒窘迫起来,双颊绯红,吐了口香糖扔到房上。 “到我楼上去坐坐好吗?”冼锐说。说着,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拉她。 他真的喜欢她,从见面的第一天起。正因为喜欢,所以才怕错过,所以才叫小柳……一见钟情,这就是一见钟情么?他被这情所煎熬。 “我想睡了。”湘潇无力地摇了摇头,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他。 冼锐用力地拉了拉她。湘潇无处可逃,直往楼下窜,心中充满了恐惧。他的口中散发出几丝微微的酒味,他有些醉了。 楼梯,想起这楼梯,真叫人心寒,心碎。若不是这楼梯,她不会认识冼锐,也不会有今天这样的烦恼。但是,这怨楼梯吗?是她自己要去滨河,要去邛海的。去了之后就后悔,后悔之后,又去了一次。 她猛力甩开冼锐的手,在楼梯上停了下来靠着扶手,白皙小巧的手被拽得通红。“小柳就在楼下。”湘潇轻声地道,抬头望着冼锐,眼中盈满了泪。她的意思是她不想被人看见,而不是特指。 不能忘记,她又不能忘记小柳对她讲的每一句,每一字,他伤她太深。这还不够,还在约她的同时堂而皇之地跟她讲仙客来。即便是一串红的小姐,也是有所忌讳的,更何况是她?是有闲阶级闲得无聊,戏耍她,拿她取乐吗? “你不是要去仙客来吗,怎么还不去呢?该去了,去了对大家都好。” “你什么意思?”冼锐靠在墙上,皱着眉头质问湘潇。 湘潇无言,依旧只有低头,弄手。 一切,一切的一切,冼锐都明白了。他垂着头,走上了二楼。他拉开铁门,向三楼,然后向四楼走去。 一步一步地走去…… 湘潇也往楼上走,旁边宿舍的门是掩着的。只见一个瘦弱的男孩赤裸着上身,对着大红色“喜喜”字盆吐个不停,厨师在说话,在拍他的背。 她知道,是来一串红之后就喜欢她的音控师,喝醉了。她赶紧从门口跳了过去,既害怕,又厌烦。她明明给他说过,她不喜欢他。因为他只有一米五六,而她想穿高跟鞋,她想找一个高大的,能够保护她的男孩。 当然,她没有说这些。 第11章 楼梯表白 湘潇轻手轻脚地回了宿舍,和衣躺到床上。宿舍里,就她和小叶两个人。 她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望着隐隐可见的天花板发神。均匀的呼吸声从小叶的床上,毫无保留地被传了过来,捣得她更加心神不宁。她猛地一翻,床板啪的一声脆响。还是睡不着,再翻,床再一声巨响,愈加难以成眠。 她甚至想捂住被子大哭一场,然而却怎么也挤不出,半滴可以流淌的泪。悲哀的人流泪,悲愤的人是流不出泪的。她抱着枕头微喘着,头痛得快炸开了,转而又是一片绝对的空白,什么都不曾记得了。怒气充斥了胸膛,直逼全身,于是全身都在痉挛。 不可否认。在冼锐给她夹鱼尾时,在他牵她的手爬泸山时,在他陪她参观奴隶博物馆时,她都曾动了心。但一提到仙客来,一想到他给小柳讲的话,她便心气狭隘,对他丝毫也不能饶恕了。 “郗湘潇。”楼上有人在轻声地叫。 湘潇仔细地听,听出这声音是从四楼传下来的,一定是冼锐在叫她。湘潇没有做声,屏住气躺着。 “郗湘潇。”楼上的声音大了起来。 湘潇还是没有动。 “郗湘潇!”楼上的声音大得整栋楼都可以听见,近乎是在咆哮。 湘潇有些害怕。因为小柳的老公胖子曾经对她说过,冼锐从邛海回来以后就一直很生气,说是花了钱不说,却没有玩好。 她之所以答应跟他去邛海,是因为她有点依恋他了,想跟他在一起。再说,大白天的,逛个公园而已,怕什么!她没有想到最不缺钱的他,却是那样想的。 她也知道,她不要随便去花一个男孩子的钱。但是,她见他如此地喜欢她,她自己也有心于他。她想与他忘掉过去,重新开始呀。她是很慎重地考虑过的,她并不是那么“随便”的。再说他在三轮上面所说的那些混帐话,实在是让她忍无可忍,没有忍住。 可是!像他那样的人,无论好与坏,都是不可以随便交往的,这样的常识,她却完完全全地不知道。 隔壁有人小声说话,湘潇竖着耳朵听。听见管家林姨说:“这郗湘潇简直全变了,楼上天天有人找。” “就是呀,才来的时候多老实,多纯。”厨师也说。 “嗯。话又说回来,来这里的女孩都这样。”连跟她最要好的墩子也这么说。 保镖甚至说:“久走夜路要撞鬼。” “来这里的女孩都这样,来这里的女孩都这样!”湘潇在心底歇斯底里地狂叫,痛苦地闭上了双眼。可怕的冼锐,可怕的流言。 “郗湘潇!”冼锐还在楼上狂叫,叫声似乎要将整栋楼都震倒。 “看来今晚我不出去,他是不会罢休的了。”湘潇想着,猛地从床上一跃而起。 她迅速趿上拖鞋,三步并作两步地赶到宿舍门前,一把将门拉开。人皆所知了才想起来要去见他,真是愚钝之极!可是,难道一开始,他轻轻一叫,她就冲到楼上去吗?怎么可能!她还不确信。 可是,难道他叫第二声的时候她就冲到楼上去吗?怎么可能!她可没那么内心欣喜并且主动。 此刻,她窝着一肚子的火,怒气冲冲地向铁门边冲去,脚步声急促而响亮。夜晚,本来像死一般地沉寂,却被叫喊声,拖鞋声打破,在空空的楼道里回想。 透过长着密密长臂的绿色铁门,湘潇望见冼锐只穿了那条白色短裤站在门后,他的手中捏着一块湿毛巾,身上还残留着水珠。如果她再晚一点点,他就已经到了她的宿舍门口了。 “你找我有事吗?”湘潇的火一下就发不出来了,她的心猛地一动,睁着大眼睛,低低地问道。 “我这人在你的眼中,真那么坏吗?其实我不坏的。”冼锐深深地凝望着湘潇,真诚地道,内心充满了苦楚。他的声音很温柔,与刚才简直判若两人。 “我没有说过。”湘潇说,在嘴里,她真的没有说过。 在楼梯口,初次相逢,他对她说。在楼上,当着许多人,他对小柳说。在三轮车上,从泸山上下来,他又对她说。有整整三次,不都是他自己说的吗?难道,这还叫“不坏”? “你上来我们聊聊吧,这样让人看见不好。”冼锐柔声地说。的确,他也并没有无休无止地吼叫下去,他已经非常及时地止住了情绪。说着,他已经为湘潇拉开了沉重的铁门,那使他们相隔的铁门。 湘潇低下了头,站在原地没有动。 “你上来啊!我又不会吃了你。”冼锐又说。他的眼睛依旧看着她,希望她的脚步在他的目光中移动。 湘潇走进了铁门,跟着他向楼上走去。“就坐这儿吧。”湘潇指了指三楼的第四级楼梯,也不管干不干净,在靠墙的那边一屁股坐下。 冼锐回头看了看她,退下两步,与她并排而坐。 “郗湘潇,我在上面叫了你那么久,你为什么不理我?你这人好绝情呀。”冼锐柔和地道,怒气虽灭,但仍有余怨。 “我不是上来了吗?”湘潇也在无形之中受到感动,笑了笑说。 “现在才上来。”冼锐说,边说边摇头。 “你刚才在上面做什么,又喝酒了吗?”因为拿相片给她看的时候,他就曾喝了些酒。是壮胆吗?还是发泄愤怒? “没有,我冲凉水澡了。”冼锐说。 夏季里卷来的风,有几丝凉意,湘潇不禁想起《半边楼》里那个恋上黄小歌的范志远。一盆凉水倾出,一腔爱火,熄灭又点燃。 她的眼眶有些微微发热。“冷吗?冷就上楼去加件衣服。”湘潇关切地问。不知是出于真情,还是出于本能。也许,二者都有。 “不冷,有你在我就不冷。”冼锐说,害怕光阴好似流水。而她,又会随流水飘逝。 “你为什么不直接下楼去叫我?”湘潇又问。 “我怕你,我不敢。”冼锐居然这样说。这是真的,怕总是得到她的排斥。 “是吗?”湘潇问。 这她倒没有想到,走南闯北的他,竟然会——害怕她? 她只知道,她曾经害怕过他,害怕自己的简单,应对不了从外面世界里走来的,复杂的他。但后来,那种害怕,却转换成了那满腔的愤怒。 “嗯,我喜欢你。”冼锐点着头,认真地说。“在我上大学的时候,家里条件很优越,每个月都给我500块钱,那是八几年吧。那时候我有一个女朋友,我们常在一起玩,但是过了以后,却常常觉得没有什么意思,她的学历虽然比你高,但在我的心中却不如你。那些女孩都不如你。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我就喜欢上了你,可是你却这么绝情,连理都不理我。” 也许这是许多世家子弟的通病,有的有药可治,而有的却无药可医。湘潇一时不能判断他是哪一种,只是说:“你远在几千里之外,离我太遥远了,我没有想过。” 她并没有说出自己的心里话,那个年代,很少有人会直来直去地表达清楚自己。除非是云和小柳,还有胖子。云是社会上混的。小柳和胖子是做小生意的,每天跟来自全国各地的不同的人打交道,也算是在社会上混的。 初相识不久,他便对她讲这些,也太直了吧?她这样想。她并没有忘记,文学作品里那些女孩子,都是被这种笨笨的情话所迷住的。讲这种话,真的是百无一失。 其实,男儿有志在四方,她欣赏有事业心的男儿。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她更不在乎,两人距离的遥远。只要心不遥远,再遥远的距离,也可以浓缩为紧紧的一点。她所在乎的,是爱的本质,爱是自私的,绝不能如此博爱。 书本上就是这样说的。但是,她并没有留意男儿既然在四方,那会不会寻花问柳,找小老婆呢?高中的课本,纯洁无瑕,又怎么会讲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直白一点,她就是在说:“你太脏了,我不喜欢。你就像个公共痰盂一样,任随别人往你身上吐痰。” 而那个“别人”,就是那些,她从来都不会正眼去看的那些人;就是那些,她们从厨师的眼前经过,他都要嫌弃地翻一下白眼,认为她们比厕所还脏的人。 上个月,她都还在教室里帮那些自己以为那是在勇敢恋爱,大胆表白的男孩子传纸条。而现在,仅仅只过了一个月,她却要和这样的他在一起。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她的心脏,实在是受不了。 听她这么说,冼锐笑了,疑虑全无。继续说:“原来你是这么想的。其实现在好多男孩子都在外面跑,在外面跑更能做点事情。就说我吧,大学毕业后分到厂里,我们厂的效益相当不错,我坐办公室,刚去的时候就能拿四五百块。后来想想没意思,这么年纪轻轻就闲着,还不如出去闯闯。又听人家说外面好玩,所以没多久就出来了。我这次本来不想来西昌的,但后来不知怎么搞的,还是来了。来了以后也不觉得好玩,只是很荣幸地认识了你,我很高兴,觉得不虚此行。我们虽然相隔千里,但是可以慢慢调动,要不我来西昌,要不以后你跟我去南昌。我喜欢你,我会尽力而为的,这不是个很难的问题。”说着,拉过湘潇的手来,紧紧地相握。 湘潇没有说话,转过头看他。他的目光是那么地,真诚而炽热,柔和而坚定。因此,她断定他是前一种世家子弟,还有药可医。倘若他曾有过什么过去,她也不再计较,而只重注重他的现在和将来。 冼锐又说:“小柳说,你是一串红里面最好的女孩子,最纯,最文静。小柳这么说,胖子也这么说,认识你的人都这么说。能够认识你这样的好女孩,真是我的荣幸。是上苍把你赐给我的,做我女朋友好吗?” 12 “嗯。”湘潇只说了一个字,扭过头去支着下巴羞涩地笑。她的芳心,已经微微开启。 冼锐见她笑得如此娇憨可爱,便趁机说:“我可以吻吻你吗?” 男孩子说这种话,就基本上等于被拒绝。更何况,这弯转得这么快这么急呢?湘潇含着笑,摇了摇头。 冼锐见了,又动情地说:“你并不漂亮,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却偏偏只喜欢你。” “其实,你给我的第一印象也蛮好的。”湘潇由衷地说。恨不得这段情感,只有现在和未来,而没有那些,让人心塞的小插曲。 冼锐就这样拥着湘潇,一往情深地说:“说来咱们真是有缘啊。你在西昌,我在南昌,相隔几千里。这次本来我不打算来西昌,也不打算住这个招待所,连热水都没有,蚊子又多,环境简直太差了。可是城里所有的宾馆都住满了,只好住到了这里。认识你的那天晚上,那是我来西昌整整一个星期,和我一起来的那几个人都在玩麻将,我不想玩。胖子他老婆就说,那我陪你出去逛逛街。刚刚走到楼梯口,就碰到了你。真是好巧啊!人家说有缘千里来相会,咱们就是。时间过得真快,今天转眼就是咱们相识的第四天了。” 湘潇也说:“那天晚上,我本来已经洗了脸脚,准备睡觉了。可是却不知道为什么,要一个人鬼使神差地直往楼下窜。一下楼,就遇到了你和小柳。” “为什么?因为我在楼下等你呀!”冼锐开心极了,咧开嘴大笑。 湘潇觉得,他笑得很真,很可爱。是潘安,陈平之流,所不及的。 继而,他又说:“缘分,真是个奇怪的东西。” “……” “今天去邛海,玩得高兴吗?”冼锐问湘潇。“反正,我是高兴的。”他在撒谎。因为此时高兴,那时也沾着高兴了。 “高兴。”湘潇也在撒谎,尽管她是窝着一肚子火回来的。 其实,他们都不是故意在撒谎,他们都只是只习惯于那样的表达。 “只是到了博物馆却没有到一殿,我觉得有点可惜,胖子告诉我说,只有几步路了。我本来想去为我们抽个签,许个愿的,可是你却急着要回来了。下次来西昌,我一定要去,而且一定要让你陪我去。好吗?”冼锐说,既有失望,又满怀希望。在胖子面前,他好像总是在说真话,那好像更像是两个男人之间的平等对话。 “那下次我们一定爬到山顶。”湘潇高兴地说。是真情的化音,真希望还有下次。 当时,她为什么没有那么急切的愿望,要去抽签? 一是她根本就不相信。 二是他们刚刚相识。 三是她累了。 四是她从来没有爬过泸山。 她只在上小学的时候,折了一朵纸花放到山下的烈士陵园里。老师带他们去过邛海公园,而爬山,却是不好组织的。 她跟父母一起去,也只是去逛逛公园,去看看灯会,而不是去爬山。大山,他们见得太多了,他们真是受够了,不感兴趣。能在平地上走一走,多好!她从来都没有,成功地爬过任何一座山。 再后来,湘潇觉得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隔阂了,便毫不忌讳地跟他讲了她的家庭,她在文学路上的坎坎坷坷。 在很小的时候,她是一个只有二十多人的铁路小站站长的女儿。但是她13岁便没有了父亲,没有了父亲的宠爱,因此她的性格有些孤僻古怪。 她17岁那年,一个编辑写信给她,让她到出版社去一趟,他告诉她说,她写的长篇很有出版的价值。可后来,当她好不容易去邮局打通了电话,当她满怀欣喜地偷偷一个人,从西昌赶到成都的时候,他却说政策突然变了,不能了。除非自费。而这,仅仅只在一夜之间。 如果自费,需要两万多块钱。这对她来说,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于是便放弃了。后来就屡投不中了,现在她的枕头下面都还放着一封退稿信。 湘潇说着说着,泪已流满了双颊。 虽然,她觉得她已经把自己的故事,全部毫无保留地告诉给他了。但是,她却并没有告诉他,背后的真相。她不是有意的,因为,这实在有点说不出口。 因为在美女如云的成都,她并不漂亮,而且还有点胖乎乎的。因此,那个四十多岁,长得像竹竿一样的出版社副社长,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然后送给了她几本书,打发走了她。他告诉她说政策突然变了,她是不相信的。 当年,她凭着铁路家属证,没有买票。但是,列车严重超员,而且还有很多小偷,一串又一串地在车厢里晃来晃去,到处乱窜。爱干净的她就在满是垃圾的车厢连接处,熬了一夜才到了成都。 因为当时副社长有事出去了,其他热心的编辑老师还把她带到了另外的一栋楼,那里负责后勤和印刷,不需要什么文化。 她还见到了他老婆。他们同是下乡知青,她又矮又胖又丑,穿着一套象征高贵的紫色的裙子,化着浓妆。不过人却非常好,完全把她当孩子。 所有的人都以为她很无知,但那只是她的外表而已。她有一颗敏感而聪慧的内心,她什么都知道,她知道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但是,对于成年人的世界,她又没有足够的理由和足够的力量,来反对他和反击他。她的心里完全知道,但是她的口里却完全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只有软弱无力地接受这个现实了。 但是奇怪的是,她的心里却并未多生气,她把他送的那些书全部都看完了。手中这本散文集,她看了好几遍。 甚至后来,连她自己都觉得,她并没有那么有才华。当年,她的书并没有出版,那是对的。她还稚嫩着呢,她还担当不起那样的名声。 可是现在,她已经减肥成功了。她的体重已经从110斤下降到了95斤,腰围一尺八寸五,苗条有致,婀娜多姿。她已经知道了,一个女孩子,外貌甚至比才华更重要。更何况在这个小城里,连大学都没有上过,又能够有多少才华呢? 冼锐用心地听着,找不到话来安慰她,他只是悄悄地递过手中的湿毛巾让她擦泪。他怎么也不能想象,这样的一个女孩,用削弱的双肩,承受了这样的苦难。 “你听了以后怎么看我?”她问他。 “我更尊重你了。”他说得那么真诚,“你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孩。” 第一次在男孩面前落泪,而这男孩又是如此地体贴入微,湘潇再次被冼锐感动,深深地喜欢上他了。 片刻,她自己拭干了泪痕,说:“不提这些了,现在不是挺好的吗?我现在坚持写,以后还会继续写。一串红的老板是前两天才换的,以前我来的时候不是她。是一个从国营企业下海的厂长,人很好,很传统,不然我也不会到这里来了。但是她失败了,客人说她太古板,就只是唱唱歌和吃吃火锅,连小姐也这么说。不过云挺好的,从来不出场,不然我们绝对不会成为好朋友。我以前也应聘过其他工作,要不要求太高了,要不就太累了。宾馆要刷马桶,纯火锅店跑得腿都快断了。我们学校是包分配的,分回铁路。坐火车不要钱,待遇将就,什么都发,制服洗衣粉和肥皂,大米和油,锅碗瓢盆,月饼和粽子之类。一个月,拿六七百吧。所以现在这就算是,找个事情做吧。现在的老板,还好吧,家里有11个姐妹,她是九姐。歌唱得挺好,就是《山路十八弯》,《青藏高原》那种,很多人都是慕名而来的,我们里面也有很多人,也只是来听听她唱歌的。她很会穿衣打扮,一会儿端庄,一会儿又很媚。很狡猾,很会来事,对我也还好吧,反正也需要有人干活,不可能全都唱歌跳舞去了。” 冼锐听后,沉默了片刻,说:“你跟我去昆明好吗?我在那边有个公司。昆明的气候好,我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待在那里。你跟我过去好吗?楼上跟我住一起的那个小王,我每个月给他500块钱,而且包他吃住。你如果过去,我每个月给你1000块。昆明那边旅游,药品,鲜花,烟草,还有矿产,边贸,都做得很好,很有发展前途,你可以多锻炼锻炼。你在一串红又苦又累,每个月工资才150,我不忍心。” 湘潇有些吃惊:他怎么知道她一个月拿150?小柳的嘴真的是,什么也留不住。但是,她的劳动低价,而身价却无价。湘潇不以为然,笑笑道:“1000块?我的劳动价值可没有那么高。” “公司是我开的,你是我女朋友,这都是应该的。”冼锐说。顿了顿,又说,“你去吗?” “现在不去。”湘潇不假思索就说。 “好吧,我依了你。不过以后你一定要跟我去昆明啊,我对你是真心的。”冼锐说。 相处几天,他已经略略见识了她的固执。正因为这种固执,这种不随风倒的秉性,才得到了他对她的格外钟爱。 湘潇点头同意,说:“为了看到你,我肯定会去昆明的。” “我听胖子说,楼下有个人为了你喝醉了。”冼锐又说。 听冼锐说起音控师,湘潇既痛苦,又有点冷地说:“我已经跟他说过了,可他就是不听。那怎么办呢?总不可能每一个追我的男孩,我都同意他。” 冼锐没有说话。他们都一言不发地坐了一会儿。 “你的眼睛挺大的。”湘潇抬眼看他,冼锐便趁此赞美她说。本来应该到此为止,可他却偏偏不忘补上一句。“就是没有光泽。” 湘潇灿灿一笑:冼锐这人,居然直到这种地步!她曾听过很多赞美,但都是没有后一句的,有了后一句,就不能叫做赞美了。她笑着说:“我有一点冷!” “那上楼去坐坐好吗?”冼锐满怀期待地问她。这一次,他想她会同意的。 湘潇点了点头,冼锐拥着她上了楼 第13章 床上的小王 冼锐推开了虚掩着的房门,按开了电灯开关。一下从光线暗淡的楼梯,走到这满是光明的房间,湘潇的眼睛有些适应不了,被刺得火辣辣的。 待她的眼睛可以看见东西的时候,她看见靠右边那张她和云曾经坐过的那张倾斜了的床上,还趴着另外的一个男孩,他的身上只穿了一条三角裤。这一定就是和他一起的小王了。 她心中一慌,连忙抬眼看了看刚转过身来的冼锐,关切地对他说:“刮风了,你把衣服穿上吧。” 听见她说话,男孩从睡梦中惊醒,连忙一声不吭地扯过被子来,将自己严严实实地盖上。 冼锐甜蜜地笑了笑,从包中取出一件外套。他轻轻地给湘潇披上,然后自己才穿了衣服,又是一件t恤。 “爱是什么?天冷了给你加件衣服。”湘潇陡然想起这样一句,她拉了拉衣服,身上倍感温暖,心上倍感温馨。而且,她还很细心地观察了他。他是先将衣服披到她的身上,然后才自己穿上的,尽管他穿得比她还少,比她还更冷一些。 作为回报,她侧头对他嫣然一笑,柔情似水。湘与潇,本是湖南二水名。 冼锐转身取出相片说:“你看这相片……真的只洗出了14张,其余的全曝光了。我们不是在快艇上照了一张合影吗?可惜也给曝光了。那一张最可惜。”说着,他从桌上拿起底片拉开。他在向她证明,自己并未说谎。 “不用看了,我相信了。”湘潇并没有去看那些胶片,而是嗔怪地看了看他,伸出手去,将他的手拨开。 “把你的相片给我两张好吗?”冼锐又道,痴心不改。 “给你一张,反正都是一个人。”湘潇说着,将那张在邛海边照的侧身照挑给了他。“我觉得这张照得还算不错。”好看的左脸定律。并且她还没有说的是:如果只有一张,你会更加珍惜。 “干嘛只给我侧身的?”冼锐不解地问。 湘潇解释说:“只要你心中有我,就是一个背影你也不会忘记;如果你的心中没有我,就是将正面放大十倍,你也不会记得。” “那好吧。”他又妥协了,他总是依着她,他总是容易妥协,并且说,“你的歪道理简直是一条一条的,告诉我:谁教你的?” “琼瑶,还有许许多多的爱情小说。”她坦言相告。 “饿了吗?我给你泡康师傅吃。” “不饿,真的不饿。”她说,可不会找由头。虽然那时候,康师傅还很稀罕。 面馆里加很多肉的面条,一大碗也只要两块钱,而康师傅却要五块钱。 “你怕长胖呀?其实你不胖的。琼瑶告诉过你:为了爱情,要节食吗?”冼锐笑道。他还是很幽默,很风趣的。 “不饿,我真的不饿。”湘潇说的是真话。她根本就不懂,他这是在用食物表达他的爱。 冼锐可不理她,已经起身从桌上拿了康师傅。他已经揭开了盖,然后蹲到地上,拿起了水瓶,倒了开水将它泡上。 她神情专注地看着他,同时她还看见,她的表被端端正正地放在桌上,连表带都被摆放得一丝不苟。她再也不想在这个时候取走它,她愿意把这象征生命的小东西,寄放在她深爱的他这儿。让真爱她的他,好好保存,好好把握。 还有,她明明发现他拿走了她在摇船时拍下的那张相片,却并没有追问,她装作不知。 三分钟之后,冼锐揭开了盒盖,他将盒子连同叉子一并递给了湘潇,说:“时间不早了,你吃完以后下楼去休息,明天还要值班呢。” 湘潇接过叉子,挑起面条送入口中。方便面和面条就是不一样:面条是煮好了就可以吃了。而方便面却是,明明当它还装在盒子里,还是干面条的时候,它都是熟的。烫半分钟就可以吃了。甚至,干的就可以直接吃。 而说明书上,却写着:“请等待三分钟。”因为,等待三分钟是最美妙的。时间太长,或者太短,你都不会觉察到它的美味。 爱情,也是如此吧! 但是湘潇,她不是一个好的美食家。 窗外起风了,丝丝凉意从天空中飘摇着,飘进了屋里。然而,他们此时的心,却好像这刚烫好的面条一样,热气腾腾的。 冼锐起身为她关好了窗,然后又坐回到她的身旁,专注的看着她。看那盈润光滑的面条,从盒子里慢慢地滑入她微微张开的小口之中,然后又用牙齿精心地切断,咀嚼。他喜欢看她,只要他是醒着的,他就希望时时刻刻都能够见到她。 湘潇敏锐地感觉到了他温情的目光,回过头来,向他微微一笑。冼锐见了,高兴地摇了摇头,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甜蜜的对她笑笑。 “你挺爱笑的。”湘潇说。 “是你说的,笑一笑,十年少。所以我就爱笑了。现在看见你,就更爱笑了。”冼锐道,盯着地板笑。 面条吃到一半,湘潇感觉到胃已经被填满了,就放了叉子,转头对冼锐说:“我吃不下了。” 冼锐瞧着她那一副天真的傻相,也不勉强,说:“时间不早了,你下去休息吧。明天我要出去办事,不能陪你了,我昨天不是送了一本书给你吗?就让它陪伴你。多看点书,以后我还会给你买很多。” 湘潇点了点头,脱下了冼锐的外套。她站了起来,向门外走去。 冼锐也起身送她。床上的小王,在这一瞬间忽然转过头来,睁眼看着湘潇。 “对不起,打扰你了。”湘潇一见,马上非常警觉,然后迅速地说了这么一句。 她居然这么说!说出口以后,方才觉得自己真的有点可笑,难怪不得人家取笑她“日本小姐”。 “你怎么会给他说——对不起呢?”冼锐笑道,轻轻拍了拍她的头,两人相视而笑。 湘潇没有说话,因为她也说不出来,她为什么会这样。哦,她想起来了。那是因为她觉得,小王是和冼锐一样的,她应该尊敬他。 至少,也是和她自己是一样的。 而冼锐,却并不是这样认为的。 回到宿舍后不久湘潇就进入了梦乡,她睡得很安稳,很香甜。 这一夜,她梦见红绳了,是一根又鲜又亮又长的红绳。 14 第二天,湘潇值班。她果然没有见着冼锐那对于她来说,早已经熟悉了的身影。 老板之所以让她们每天留一个人值班,那是因为楼上的宿舍太小,她们都不是城里人,没有地方可以去。正好把卡拉ok和火锅厅,都敞开给他们蹓跶,不愿意出门的,都可以留下。只是为了节约成本,白天不会开灯。而且,万一有生意呢?虽然从来都没有在白天有过生意。 反正湘潇的生活就这么简单,她要么在宿舍,要么就在值班,偶尔去逛街。店里有三百多平方供她四处闲逛,足够了。 “小郗,我的眼镜兄弟呢?你把我的眼镜兄弟藏到哪里去了?”一个声音在湘潇头上说。 她抬头一看,原来是老广,是本家,也姓郗。她连忙起身道:“哦,是郗哥,请坐。冼锐出去办事去了。” 老广边往红沙发上坐,边对湘潇说:“你不跟他去昆明吗?昆明好玩儿得很呢!” “好玩?好玩的地方多的是,为什么偏偏只说昆明好玩?”湘潇笑,故作不知。 “那可不一样哦,那儿有眼镜啊!你不知道:我们眼镜兄弟天天都跟我们谈起你,一天到晚谈好几次呢!”他偏盯住不放。 “以后去。”湘潇又笑。 “什么以后呀,以后就错过了。这么绝情呀,眼镜兄弟听了一定会很伤心的。”老广道。末了,还重重的叹上一口气。 “他伤心你怎么知道呢?你又不是他。难道他像女孩子一样哭哭啼啼吗?”湘潇又说。“他所说的,不一定是真的哦。” 一个女孩子,又在最好的年纪,怎么能够不——孤芳自赏呢? 这怎么能够难倒老广?他马上就说:“我怎么会不知道呢?你看他为了你瘦多了,一天到晚茶饭也不思。” 湘潇一听,捂着嘴笑。 “你们谈什么呀?这么热闹!”湘潇听出是冼锐的声音。扭头一看,果然是他夹着公文包,从门外走进来了。 “我给她讲,你为了她瘦多了,一天到晚茶饭也不思,她居然觉得好笑。”老广抢先说。 “郗哥,你真是好笑。你不是说他为了我吗?我不笑,他为何笑得出来?这样就更瘦了。”湘潇朝着老广说,说完又转脸问冼锐:“还算顺利吧?” “有你在,怎么会不顺利呢?”冼锐回答说,挨着她坐下。 “瞧,都快成一家子了。我想我还是离远一点好。”老广笑道。说完,果然起身举起红沙发,将它往后搬动了一米。 但是他搬出去的空地方,真是惨不忍睹,一大堆瓜子壳露了出来。 “有老鼠。”老广笑道。“但是我知道不是小郗,小郗肯定没有这个爱好。” “是小叶。”湘潇说。 老广的口才特好,三人坐在一起,偏只听得他一人讲得唾沫横飞。 湘潇再也忍不住,蠢蠢欲动地道:“人家说见缝插针,我看到了郗哥面前,是再厉害的针也休想插进去一点点。所以我实在是忍不住,要打断你一下啦。” 话刚落音,又说:“我只是想打断你一下,还是你说吧,你说的更有趣。” 湘潇的插话,并没有影响他的情绪,他又噼里啪啦地说个不停。 几分钟之后,冼锐又起身出去了,他还有一点事情没有办完,只是想中道回来看看湘潇。冼锐走了,湘潇和老广仍然坐在红沙发上。但是好似他的话说完了,他安静了下来。 忽然,湘潇眼前的光线,似乎被什么给挡住了,一团漆黑的影子,向这边一路走了过来。她抬起了头,虚着眼睛向黑影看去,没有想到,竟然是她母亲!她母亲是从卡拉ok厅的前门,走过来的。 “妈妈!”湘潇叫着,离开了红沙发,离开了老广,欣喜地向门里奔去。继而,她亲热地挽了母亲的手,扭头对老广说:“郗哥,我上楼去了。”等她再次下楼去给母亲倒水时,红沙发上已经空无一人。 老广走了,冼锐还没有回来,湘潇很担心他会如程咬金似的,再半路杀回来。 她刚刚从学校毕业,还没有固定职业。在母亲眼中年龄又还太小,她一定会反对她交男朋友的。 半个小时左右,湘潇送母亲到对面汽车站乘车回家。途中,也一直没有碰到冼锐。完成了这么一件巨大的使命,湘潇终于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从汽车站回来,她又坐到了红沙发上,静静地捧起了书。一切皆如故。但她的心,却不能如故。 她觉得心燥如焚,连忙起身到前面卡拉ok厅的冰箱里,取了满满一大杯冰块。又冷又硬的冰块,被她放在口中咬得啪啪直响。响声清脆悦耳,跟炒胡豆一样动听。 即便如此,她还是觉得燥热。于是,她开始怨起这红沙发来,是这火红的颜色惹得她心烦意乱,让她发热,使她从头顶一直烧到了脚心。 带着这样一身火气,湘潇从南亚式雅间里搬了一张厚重的椅子出来。她到厨房门外的小木桌旁边坐下,口中仍然咬着冰块。其实,她也想告诉她,她也想听听她的意见。 但是她觉得,她除了骂她,让她听话以外,并不能够给她什么好的建议。相反,如果她知道了冼锐的复杂。那就是再有钱,再喜欢她,也是万万不行的,也是不稀罕的。她一定会一把把她,拽回家去。 还好,她并没有在几天以前,在她和冼锐坐在这红沙发上的时候,突如其来地来看她! 片刻,湘潇感觉身后有人。扭头一看,原来是冼锐回来了,连忙欣喜地道:“是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才。我在你身后少说也站了半分钟了。”冼锐说,将手放到她身后的椅背上,低下头,弯了腰问她。“你在想什么?” “想我自己。明知故问。” “听郗哥说你妈妈来了,人呢?” “刚走,是我送她上的车。” “你这做女儿的,怎么这么没孝心?你妈妈好难得来一次,你也不留她多玩一会儿。说真的,我也很想见见她。怎么这么巧?刚走。” “不是我没孝心,而是她急着要回去。” “恐怕不是她急着要回去,而是你怕她见着了我。”冼锐还在说个不停,对她毫不留情。 他干嘛要戳穿她呢?其实,她也有她的难处。其实,两种原因都是有的。 湘潇听了以后,不再跟他争论这个,轻声对他说:“你吃块冰吗?” 冼锐也不说话了,将头低了下去,张开了口。他让湘潇用拇指和食指夹起一块冰块,温柔地送到他的口中。“好凉。真佩服你怎么能够吃下那么多,伤胃的。” “我心里乱,需要冷静冷静。” “别胡思乱想,好不好?”冼锐说。说着,从公文包中取出名片放到她面前。 又说,“我明天就要走了,你写信给我啊!本来我不愿意离开你的,但是昆明那边打电话来说,有许多事情等着我去办,我不得不走了。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别忘了给我打电话啊!我明天去昆明,8月底回南昌开会,这两个号码都是我家里的,打到我家里绝对有人接。不过你最好打这个,我家比整个一串红都还大,打这个容易打通。”说着,他掏出笔来,在它后面划了一个勾。 划完,又说:“我家现在又装了一部电话,我自己也有大哥大,随身携带的,打这个最方便,我把号码也写给你。” 说完,他便在名片上认真地写,写了一个电话号码和一个大哥大的号码。写完,又将名片再次递给了她。 他之所以将他的所有联系方式,一个不留地都给了她,那就是因为他希望她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可以最快地找到他。 湘潇接了过来,看了看名片,然后又抬头看冼锐,轻轻地问他:“昆明的呢?” 不得不说她真的很聪明,很会提问。 她也很清楚,她是不会主动给他打电话的,她只是想告诉他说,你还是说一个最关键最容易的吧。至于大哥大,电话费死贵,只是老板在做生意的时候用,还是算了吧,她要尽可能地为他节省一点点。 冼锐一听,笑了。他将手搭到她肩上说:“我到昆明以后,马上就打电话给你,到时候我再告诉你。” 湘潇不言,用力地咬了咬唇。 第15章 开心果 天气真是燥热。 湘潇提了水桶,去漆黑的厕所里冲凉水澡。水温不低,对着水龙头也不会承受不住。相反,凉丝丝的,带来好一个清凉的夏日。 冲完澡出来,她回到宿舍,借着烛光,找了根干毛巾擦了擦湿漉漉的头发。然后又对着墙上的镜子迅速地梳头,她将头发一梳又一梳地从前往后梳。 梳好之后,她一口气吹灭了那根很小的蜡烛。她带着钥匙,捏着粉红色的梳子出了宿舍,头发湿得滴水,待会儿还需要梳理。 她反身锁着门,门外走廊上刮过的几缕冷风,使她有了一丝微微的凉意。小春城的夏日,其实不热。于是她又打开了门,从床上抓起一件暗紫色的高腰外套套上。 既然回来了,她便在黑暗之中,又借着对面楼上的灯光,又去照镜子。又对着镜子,将已经梳好了的头发,又梳了梳。镜子模糊不清地将她的脸部轮廓,勾勒了出来。灯光昏暗,她根本就看不清镜中人的面容,但她还是想去看看。 到哪里去呢?这时她忽然困惑了。四楼也一定停电了,不过,她看见胖子拿了蜡烛上去的。不知道他下来了没有?这已经有好一会儿啦。 湘潇想着,梳着湿漉漉的头发,悄悄拉开了铁门,向楼上走去。这是她第一次,自己一个人走到楼上去。 她正走着,刚走到二楼与三楼的转角处。忽然,一阵拖鞋声,噼里啪啦地从楼上传了下来,杂乱而毫无节奏。 可把湘潇给吓坏了,抬头一看,原来是胖子。拐着外八字,抖着一身赤裸裸的肥肉下来了,那对铜铃般的大眼,仿佛要将娇小的她吃了似的。 今晚的湘潇,的确娇小,娇小的个头,黑发遮盖的圆头,小巧的双手,小巧的细格百褶裙。穿着一双淡紫色的拖鞋,鞋中两个大脚趾翘的老高。 “胖哥!”她怯生生地叫道。 自从到一串红以后,她其实谁都不怕,她就有些怕他。怕他那副如高音喇叭一般的好嗓子,如铁塔一般的身材。那动不动就瞪得像铜铃似的两个眼珠子,还有那一身一动就抖个不停的肥肉。 “嗯。”胖子懒洋洋地应道。看见是湘潇,他瞪大的眼珠子缩小了,放慢了脚步,向楼下走去。 如果是发现别人上楼,他非将她从楼上活活地甩下去不可。他讨厌一串红所有的女孩子,认为她们全是猫(出场小姐)。但这是湘潇,这女孩又柔又纯,话又不多,他实在是找不到什么火可以发。 她继续向楼上走去,不到几步,正碰到冼锐也下来了。冼锐一见到她,惊喜地道:“我正说下去叫你,没想到你竟上来了!” 湘潇嫣然一笑,没有说话。是呀,她干嘛自己上来呢?胖子吓了她一大跳。但是她却身不由己,她的目光,因为失落了什么而寻找。 “上楼去陪我说说话,我好想你。”冼锐一往情深地说。 他用手拥住娇小的湘潇,任她发梢滴落的水珠,融化在自己的衬衣上。然后直渗手臂,浸入肌肤,凉凉的。顿了顿,他又说:“跟你在一起,比跟任何女孩子在一起都快乐。” 湘潇不语,尴尬地扭头朝着他笑,不知道:他这是叫成熟呢?还是叫——不成熟? 他们上了楼,楼上的房间空无一人。小王好像事先知道她要来,早早地离开了。 虽然这一栋楼停电了,但前后楼里的灯,还有大街上的路灯,都依旧还亮着,争相着从窗外,从门外射了进来。它们给了这间小屋充足的光线,朦胧而温馨。 “你坐啊。”冼锐笑笑,抓住她的香肩,轻轻地将它按到床沿上,让她与他并肩而坐。 “你穿这么多衣服,热不热呀!” 他只是说了说,并没有努力地鼓动她,把它脱了。 “不热,我刚才冲凉水澡了,现在觉得有一点冷。”湘潇望着他说。想起昨日,如果不是那份滴水的痴情,他何至于此呢?世界太五彩,能够遇到这样的男孩,她是万幸的。 冼锐一听,连忙爱怜地说:“冲凉水澡了?你怎么这么傻!小心生病了。” “没事,我的身体不差,昨天你不也冲凉水澡了吗?”湘潇说,心里甜丝丝的。 “我是我,你是你,不同。下次可不许这样了呀!”冼锐深深地凝望着她说。 “不,我热。”她倔强地说。 “热!热!热!下午你吃了那么多的冰块,伤胃。晚上你又跑去冲凉水澡,伤身。到底是为了什么呀?你一定要告诉我。”冼锐说。轻轻理了理她湿漉漉的头发,又说:“别这样,让我看着好伤心。来,吃开心果,我特地为你买的。” 说完,起身从桌上拿了开心果。撕开袋子,从中挑出一粒给她说:“这颗,最大的。” 湘潇从来没有听说过开心果,更没有吃过,黑暗之中又看不清楚。她将它直接送到了唇边,却不知道那是要剥壳的。 “傻瓜,要剥壳的。”冼锐笑道,从她唇边取回了开心果,放在手心里,指着它对她说:“看,这儿有一条裂缝,就从这儿剥开,只吃里面的果仁的。” 说着,将剥了壳的开心果,再次递到了她的手心里。他看着她将它放到唇边,然后又轻轻地滑到口中,而不是直接递到她的唇边。 湘潇也笑了。 马上!她从袋中取出另外一枚,边剥壳,边对冼锐说:“你看它笑得口都合不拢了。开心果,其实开心果并不——怎么好吃。取的只是,它的名字的意义而已。意义好了,再食之无味,也胜山珍海味了。”马上!她就不但学会了剥开心果,而且还赋予了它特殊的意义。 开心果剥开了,她翘着兰花指,想将它轻轻送到送到冼锐的唇边。 冼锐微微一笑,支开她的手说:“我不吃,我专为你买的。这儿还有芒果汁,渴了就喝这个。”说着,他又为她拉开了拉罐。 屋外的灯光,将坐在写字台边的湘潇的侧影,勾勒得楚楚动人。冼锐坐在她的身旁,入神地看着她。 猛然,她转过脸来说:“开心果,祝你开心。”说着,已经将它送进了冼锐的口中,给了他一个意外的惊喜。 冼锐笑着,香甜地咀嚼着,品尝着这份难得的炽爱。 湘潇自己又吃了一粒。 “既然你喜欢,那我以后天天给你买。”冼锐道。 他将垂下来,遮住她脸庞的秀发,轻轻地弄到她的耳后,说:“来,我给你梳头。你不知道,我妹妹小的时候老叫我给她梳头,还说我扎的辫子漂亮。” “你妹妹,你有个妹妹?” “嗯。14岁啦!我还有个弟弟,今年也19岁了,开了一个酒楼,生意做得也挺大,挺好的。” 说完,他果然从桌上拿了她的梳子,跪到床上去,轻轻地为她梳头。先梳左边的,然后慢慢地从左梳到右。秩序井然,有条不紊。每梳完一梳,就伸过左手去摸摸,看看是否平整,是否一丝不乱了。还时不时的问她:“疼吗?” 这情形,多像小时候奶奶给她梳头啊。只是时光流逝,奶奶已经不在人世,她也早已不再扎羊角辫了。 “张敞会描眉,李笠翁会设计头饰。没想到你竟这样会梳头。”湘潇叹道。 写那酸腐小文章的人,觉得那是文人的雅趣,而不是荒诞和无聊。她也没有辨别能力,她也是这样认为的,并没有觉得有任何的不妥。 “你的头发还没有干,不然我给你扎辫子,扎郑智化歌里所唱的麻花辫子。”冼锐说。顿了顿,又说:“你穿这件衣服真漂亮。你妈妈给你买的吗?” “不,我自己买的。”自从上了学,识了字之后,她的很多衣服都是她自己买的。她可是很有主见的。 “我很想见见你妈妈——我未来的岳母大人。”冼锐真真地说。 16 湘潇一听,双颊顿时有些微红,不过在朦胧之中是看不见的。 “我可以吻吻你吗?就一下。”冼锐忽然说。说着,情不自禁地伸手去扶住她的肩,将温热的唇凑了过去。 “不。”湘潇的脸更红更烫了,柔声地拒绝道。 她有些害羞。她伸出手去,轻轻地挡开了他的唇。那两片,被小柳说做是——性感的双唇。“性感。”现在想起这个词,真让她心跳。 “一下,就一下也不行吗?”他附在她耳边,痴痴地说,只说给她一个人听。 “不。”她的声音更低了,低得可能只有她自己才能够听见。 冼锐笑了,为她不染纤尘的清纯而笑。他坐直了倾斜的身子,说:“那好,我不了,我尊重你。我一定会在征得你的同意之后,才敢。” 但他并不绝对老实,他顺手拉过了她的小手,轻轻地吻着。他将它放到唇边,故意用浅浅的胡须去刺它,直刺得它微微地发痒。 湘潇偷眼看他,没有拒绝。 片刻,他松开了她,躺到床上望着天花板说:“我以前有一个女朋友,你知道不知道?” “你又没有给我讲过,我怎么会知道呢?湘潇淡淡地说。她扭过头去深深地看他,她预感到他将给她,讲述一个伤感的故事。 果然,他讲道:“我给你讲啊——两年前我在阆中宾馆住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她对我很好,每天都给我叠被子呀,洗衣服呀。总之,很好。后来我就喜欢上她了,她还带我去了她家,她爸爸妈妈都对我很好,都很喜欢我的。一个星期以后我要走了,她哭了,(他笑了)她送了一个好大的洋娃娃给我。有这么大,我抱都抱不下。(用手做拥抱状)不过,我还是把它抱回了南昌,在飞机上,人家都笑我。过了半年以后,我再去阆中找她。她爸爸妈妈告诉我说,她去广州了,连家里人都不知道她的地址。我知道她现在比我还混得好,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而已。她只比我小一岁,跟你一样,高中毕业。反正我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了,我衷心地祝她幸福。” 冼锐低沉地讲着,心中酸酸的。 听完这个有头而无尾的故事,湘潇居然想哭。沉默了半天,方才说:“其实你们应该继续的,漂亮而又能干的女孩子,实在太少。”她说的是真心话。 但是他为什么要半年之后,才去找她呢?因为她是服务员?她很想问,但又很怕伤了他的心。终于没有问。 在那个时候,女孩子很难很难得到发展的机会。属于女孩子的机会,很少很少。广州就那么好混吗?半年就可以,“混得很好。”如果哪一天他们分手了,如果她相信了他的话,她是否也会“混得很好”? 他明明可以与她父母保持联系,他明明可以等她回家呀!到底发生了什么?以至于他会说:“反正我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了……” 还有,对他太主动,是不是反而没有结果?那么漂亮,那么主动,那么张扬的爱,竟然都没有结果。才认识几天,她就急着将他带回家去,是不是太着急了,反而让他有了戒心? 这样的故事,知道又有什么用?不知道也罢。 湘潇的心里好乱,无数个的想法,从她的心底喷涌而出,止都止不住。但是她却没有把她的任何一个想法,说出来讲给他听。 “怎么,你吃醋了呀?”见湘潇半晌才讷讷地说出这么一句,冼锐笑了笑道,又伸手去理了理她的头发。 男孩子总是觉得这样的举动很正常,女孩子却总是觉得这样的举动很怪异。她认为,他这只是在想抓住过去的尾巴,这很像修辞手法里的“移情”,在恋爱里让人觉得这像是“移情别恋。” 虽然已经过去两年了,但还是让她非常难受。她又没有谈过恋爱,她又没有尝到过失去一个恋人,到底是什么滋味。反而,她对这段迟来的恋爱,寄托了太多的美好。对她而言,两年前与刚刚发生,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这样的故事,好像更适合在大白天里,两个人隔着桌子,面对面地很正式地讲。而不是像现在,刚刚对他有一点点好感,而且是在这朦胧美妙的灯光下讲。就算是讲了吧,也应该说再见了,让她自己回去整理一下情绪之后再说。 湘潇摇着头说:“不,我说的是真心话。你应该找一个比我好,比我漂亮的女孩子。” 刚刚勉强过了小姐这一关,马上又来了个漂亮的前女友,这简直比看恐怖片,还更受刺激。幸好,她的心脏功能——尚好。 “你坐过来一点。”冼锐说。 湘潇看了看冼锐,起身向他挪了挪。 “再坐过来一点。”冼锐又说。 湘潇又起身挪了挪。 冼锐一把抓住了她的手,问道:“你跟你妈妈提起过我吗?” 湘潇笑而不言。 接下来彼此都找不到话说,于是便沉默了片刻。 “我可以吻吻你吗?我明天就要走了,连吻吻你都不行吗?”冼锐再次请求,他真的很想吻吻她——她的小唇。 “不。”湘潇摇着头说,秀发直扫到冼锐的眼镜上,脖子上,和脸上。 起初拒绝他,仅仅只是因为害羞。而现在,她的心情因为听了那个伤感的故事而复杂。 他又拉了拉她,这一下比上一次更有力气,湘萧倒在了他的胸膛上,耳朵贴着了他的衣服。 “你以为你是张学友呀?还需要《吻别》?”她俏皮地说,像泥鳅般地从他的怀里滑脱了。 他的手中,只剩下一缕清风。他失望地看着她。 “你知道吗?我吃过大力神的。再加上手中又有这有力的武器,所以……”湘潇朝着他咯咯地笑,得意地向他扬了扬那把粉红色的梳子。 冼锐一听,苦笑着,借题发挥说:“你的梳子划伤了我的脸了,我本来就丑,这下就更丑了。” 湘潇不理他,坐到桌边,又剥了一粒开心果放进口中。这一粒开心果,真是无滋又无味。片刻,她转过头去看冼锐,他正望着天花板出神。 他也忽然转眼看她,四目相对。他因此说:“你坐过来吧,我再不碰你了,我尊重你。” 湘潇坐着不动。 冼锐又说:“你坐过来我跟你说话。” 湘潇依旧不动。 冼锐终于有些微怒了,道:“我这人其实不坏的,我又不吃了你。” 此时她并未多想,她只是想这样静静地待着,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湘潇听了,真是伤心,于是便真的不动了。他就不能安静片刻,他根本就不懂得尽情享受,这静谧而美妙的好时光! 冼锐也真的生气啦,厌厌地说:“那好吧,你坐着,我躺着。我们谁也别理谁。” 他可不吃这一套。她的小花招,是失效的。 第17章 白蜡烛 湘潇一愣,心中酸楚得直想掉泪,决定起身离开。 但她听见二楼好像有人讲话,是女孩子们压马路回来了。于是她便没有动,支着下巴坐着,眼睛盯着窗外,她得再等两分钟再下去,不然迎面撞上可不太好。此时此刻,她无论在哪里,都如那阳光照耀的玻璃一样刺人眼。 灯光从对面楼里和马路上争相着,射进小屋。忽然,她感觉到一只大手环住了她的脖子,然后一股巨大的力量,使她向后倒了去,一直倒到了床上。接下来,一阵急骤的热雨,狂热地打在了她娇嫩的脸上。 她没有一点防备。直到这时,她方才有些明白了,她觉得她的肌肤被严重的灼伤了,有些发麻。她也有些生气,想挣扎,但一点力气也没有。她只好泄下了气,无力地躺在床上,任随雨点直往她脸上乱打。 过了一会儿,冼锐也觉得有些累了。微喘着气,抬起脸来,醉醉地看着她。他的眼镜早已被摘去了,他用他柔和的小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 “够了吗?……这不是我愿意的。”湘潇睁眼看着冼锐,硬邦邦地扔出一句。说完之后,便将脸扭向了一旁。她想坐起来,但他压住了她,使她不能动弹。 “不够。将来你做了我太太,我一定要好好惩罚你。”他咧开嘴来,很可爱地笑。 说着,他轻轻托起了她的头,将她倔强的头扭了过来,再将唇凑了过去。当他触及她的唇的时候,他伸出了舌头,欲用它去抵开她紧闭的双唇。 但他失败了,湘潇死死地咬住了唇,使它们如贴了胶似地严实。他笑笑,又用手去做钥匙,但还是没有能够将它开启。他并不气馁,将她脸上的每一个部位又热烈地亲吻了一遍,一直吻到了脖子根。 终于,他满足地松开了她。事实证明,他仅仅只是想吻吻她而已,仅此而已。吻在他的心中是圣洁的,并没有玷污纯洁的她。 湘潇气急败坏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拖鞋还在她的脚上。她一把抓起他的毛巾,拉开门,冲了出去。 冼锐担心她出事,连忙起身奔到门口去看着她。只见她拿着毛巾直往卫生间里冲,她冲了进去,一把拧开了水龙头。冼锐的唇印早被她洗净了,娇嫩的脸庞也快被她揉碎了,火辣辣地疼。 听见水“哗哗”地响,冼锐这才放下心来,回到房间里。他垂着头,在门边的沙发上落座。 从卫生间里出来,湘潇并未马上离开,而是拿起桌上那支长长的蜡烛,用火机点燃。洁白晶莹的蜡烛在她手中慢慢融化,烛火燃烧,烛油顺着烛身慢慢流淌,一直流到了她的手心里,使她的手心也微微发热。她的眼圈也开始发热,居然又想哭。 “琼瑶说,可以看见星星和白云。而我却只是觉得做了一场噩梦。”湘潇手持蜡烛,喃喃地道。 她不过只是在,照着书“念经”。而冼锐却认为这是她,内心最真实的感受。让他的心里,极为难受。 这是她从床上坐起来以后,所说的第一句话。幼稚,幼稚得可气又可笑。在念书时,这句话是同学中最流行的。 毕业前,她们在黑灯瞎火的宿舍里开“爱情专题讨论会”。只有这样的黑灯瞎火,才看不到每个人脸上的微表情,才能够壮胆,才能够说出其他任何时候都说不出来的狂话。 还说,“初吻一定要给自己今生最爱的人。”那时候有很多人谈恋爱,但都还没有一个人有过初吻。因此在没有想好之前,在没有确定之前,她没有同意他。 今生的最爱?难道就是身后这个有着一双性感之唇,为了她而半夜冲凉水澡的冼锐吗?她想着,脸庞更加发烫。 那些胆大的同学,甚至讨论“新婚之夜谁先脱衣服。”她肯定是不会参与发言的那一个,这对她没有任何影响。那是结婚时候的事了,都还是学生,还早得没谱呢。 白蜡烛在默默地燃烧,滴下一滴又一滴的热泪。很小的时候,她曾看过一部片子,名叫《流泪的红蜡烛》,讲述的是一个与她完全不同的故事。 女主本来是有心上人的,却被错配给另一个村子里的致富能手。“心上人。”这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最让人心驰神往的词语了。但是后来的结局却是美好的,女主嫁给了心上人,男主娶了女主的妹妹。 是后来很出名的倪萍和傅艺伟早期的作品,傅艺伟是淳朴的,没想到居然可以出色地演狐狸精苏妲己。一个优秀的演员,必须是多面的。 正因为不同,所以红蜡烛陪伴的,是洞房花烛夜的新嫁娘。而白蜡烛陪伴的,却是朦胧的灯光之下,受了委屈的湘潇。 白蜡烛啊白蜡烛,你象征纯洁,今晚你明亮地照耀着,肤净如瓷,心清如水的湘潇就站在你的身旁。是你用你的光亮,神圣地守护着她和让她怦然心跳的人。 她也隐隐地感觉到,冼锐就坐在她身后的沙发上,一言不发地猛吸烟,烟雾从她身后轻柔地袭了过来。她上楼这么久,他还从未吸过一支烟。于是,她便愈加分辨不出,这到底是在现实里,还是在梦境中。 白蜡烛燃烧得太慢了,她迫不及待地将它倒立了过来,让烛心燃起的烛焰直接焚烧烛身,让烛身快快融化。这种做法马上就奏了效,烛身飞快地融化着,烛泪一串紧连着一串,像一粒粒断线的珠子。 她似乎平静了一些,转移了视线。她抬起头来愣愣地望着窗外五彩的灯火,虽然一串红停止营业了,但其他歌舞厅却依旧歌声阵阵,灯光闪烁。 那个年代真是奇特,在最繁华的大街上嚎叫得最厉害的,竟然是那种人,仿佛一年365天,每一天都是春天。也只有这种店铺,才付得起这样昂贵的租金。 想到这些,再想到身后如此陪伴她的冼锐,心中已经释然。她的视线良久地停留在了窗外那闪烁的灯光上,她完全忘记了手中燃烧的白蜡烛,连烛焰灼伤了她娇嫩的小手,她也全然不知。 手被烧疼了,湘潇在心中暗暗地叫了一声,皱着眉头想将它甩开。经过一抖,烛焰熄了,烛心灭了。灭了的烛心飘出一缕青烟,在黑暗里惟留一点点嫣然的艳红。 窗外吹来几缕微风,湘潇只好蹲到地上发着火机,小巧的细格百褶裙洒了一地,似出水的荷叶。由冼锐喷出的烟雾,袅袅地托着。 地上满是开心果壳,不知它是怎么从桌子上跑到地上去的,是那微风吧。就在这时,她看见了她的手表,还是那么端端正正地被摆放在桌子上。 她的心猛地一动:坐在她身后的,是一个她曾想将生命交给他的男孩。只要他在此时走到她的身旁,哄哄她,安慰安慰她,她便会立即忘记这份少女的羞涩和矜持了。纯洁,只属于少女,它因无知而导致。试想:谁还会对一个缺了牙的老太婆,说她“纯洁”呢? 发了许久,火终于从火机里冒了出来,湘潇用它点燃了手中仅剩的半支蜡烛。她将它倒立过来,想让它快快地燃烧,让它悲伤地流泪。 没多久,烛心便又附在了蜡身上,一瞬间就又熄灭了。房间里静极了,听不到湘潇的呼吸声,也听不见冼锐的呼吸声,只听见火苗从火机里冒出来的“啪啪”声。静夜,如死一般的静夜。 这一次湘潇没有将蜡烛几乎是直着倒立,而是倾斜得多一点点,这样做虽然蜡烛燃烧不快,但是却不容易熄灭。因为,她的心已释然。白蜡烛继续默默地燃烧着,烛泪一滴又一滴滴落到地板上,冷却,最后凝固。 腿都蹲麻了,她从地上站了起来。她矗立在桌旁,双眼一直凝视着那忽明忽暗的烛光。她在等待。 不知过了多久,蜡烛只剩下一寸来长了。她不再折腾它,她将它插到那一大滩尚在流淌的烛油上,直立好。她的等待还是没有结果,她所守候的还是一枚酸涩的青果。 她终于彻底地绝望了,她放弃了这种等待,她抓起桌上的手表,怒气冲冲地说:“冼锐,只有昨天晚上你让我感动过。今天晚上,希望你把它——忘了。” 说完,便冲出了房门。情急之中,她完全忘了自己应该用普通话,不然说了也等于白说。冼锐根本就听不懂,她讲这么快的四川话。 湘潇低着头向楼下奔去,用拿着梳子的手捂住口。忽然,她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紧跟着从身后响了起来,是一阵快跑的声音。 “郗湘潇!”是冼锐在叫她。 湘潇在楼梯边停了下来,她扶着扶手看着他,双眼含着泪。 “……你刚才说什么啦?”冼锐轻声地问她。 自他惹恼了她之后,她就只说了两句话。第一句是她的纯洁幼稚,他原谅了她。那这一句呢?爱她爱得这么深,他一定要问个明白,他不能让她这么含含糊糊地就飘走。 “我说……”湘潇猛地一惊,但还是将原话扔给了他。“只有昨天晚上你让我感动过。今天晚上,希望你——把它忘了。” “什么意思?”他拧着眉毛,不解地问她。 顿了顿,湘潇苦楚地说:“也许,我们的相识,本来就只是一个美丽的错误,本来就只是——有缘而无份。” “你这样认为?” “……” “难道我们就这样分手,就这样结束,就这样——完了?!” 湘潇猛地愣住了,再次抬起了头。但是,她只看见了冼锐渐渐离去的背影,他正一步一步地向楼上走去。 他的理解是:她不是已经答应了,要做他的女朋友了吗?难道她不明白,做女朋友是什么意思吗? 这仅仅只是恋人之间的一个小小的亲密,他并没有过分。既然他都没有过分,那他为什么还要去哄她呢? 有她这样做女朋友的吗? 第18章 石榴和小船 而湘潇的理解却是:她答应做他女朋友了,就是从此以后,她要关心他,温暖他。要陪他出去玩,如果他送花给她,她再也不会一把将它扔了。 她不明白,自己刚才都说了些什么,到底怎样地伤了冼锐的心。他真的已经成了,一个烙在她心上的印。她干嘛这么孩子气呢?! 半晌,她回过神来,向楼下走去。她轻轻拉开了,那道曾经隔断他与她,也曾连起他与她,而如今又将隔断他与她的那道绿色铁门,一声不响地回了宿舍。 湘潇和衣躺到床上,睁着眼睛发呆:完了……就这样完了?昨天才刚刚开始,今天却已经说——完了! 整整一夜,湘潇都无法入睡,第二天起床后,她便发觉头有些沉。整个人却如一团云彩似的,在原本明净的天空里胡乱地飘。 宿舍门前的房顶上满是开心果壳,门口的走廊上也横七竖八地躺着一些,还有两瓣孤苦零丁地依偎在门角里。 湘潇悄然而至,轻轻地蹲下了身,从地上拾起了那两瓣开心果壳。她将它们重新组合成完好的一粒,然后起身放在窗台上,痴痴地望着,望着。 天空里荡来几缕风,从缝隙里钻了进去,于是它便将他们分开了。湘潇再伸手去合,可任她怎么合,也合不上了。她忽然明白:剥开的果壳,是不能再合拢的。这不正如——她和冼锐吗? 打扫完卫生后吃早餐,又是面条。她不想吃,又到卡厅里,去取了冰块。她一块接着一块地咬着,咬得清脆悦耳。 大早的天,她的心却已燥得如团团烈火在猛焚。都是自残,都是伤身又伤心,她和那些借烟酒浇愁的人,又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呢? 整整一上午,湘潇都没有再见到冼锐,她预感到他们之间,真的就这么完了。她很伤心,在怨自己的时候,也有那么一丝丝怨他,他为什么不懂女孩的心呢? 想着想着,她忽然觉得心口有些痛,她不想让人看见她东施效颦般的苦痛,自己躲到吧台里去按住心口偷偷地哭。 正午的阳光,苍白而刺眼地炙烤着大地,街上白花花的一片,似乎要燃烧起团团火焰。而火锅店内却一片清冷,漆黑一团。 湘潇斜坐在火红的沙发上,一点也看不进书。只是觉得自己仿佛马上就要被这黑色的魔鬼所吞噬,胸中闷得透不过气来,于是她开始在火锅店里急躁不安地走过来,又走过去。最后,终于请假走到大街上去了。 街上怎么全是t恤短裤,怎么全是成双成对的情侣?甚至连空气里,也满是爱情的味道!触景生情,湘潇的心里更加苦楚,她将红帽子的帽檐压了下去遮住眼睛,低着头走。 “缘,这就是缘吧!”湘潇在心里无可奈何地说。想到冼锐这几天一直待她不薄,今天晚上他就要走了,走了以后也许今生都再也无缘相见。她忽然想买点东西送他,哪怕只是作为一个普通的朋友。 她这样想着,到礼品店里精心地为他挑选了一艘漂亮的小船。帆上镌刻着四个艳红的字,“一帆风顺。”连桅杆也是红丝线做的。“他常年出门在外,讨个吉利吧。” 包装纸和装饰花,也是经过精心挑选的。代表收获的金色包装纸配着如大海般的,宽阔深远的蓝色小花,不但漂亮,更寄托了湘潇的一腔深情与一片美好的祝福。 售货员从货架上将小船取了下来,将帆一片片收好装入盒中,然后包好包装。她问她:“送同学的吗?”她的天真无邪,使她自然而然地想到了中学生。 湘潇点头承认,泪水已经盈满了双眼。她干嘛这么孩子气呢?想到冼锐特别喜欢吃石榴,她又跑到水果摊上,一买就是一大袋。 她拎着石榴,抱着小船上了楼,她轻轻地拉开了铁门。难道她是小孩子吗?难道她把他们的感情当成儿戏吗?她忽然觉得自己太好笑了,话是她自己说出口的,她还是放不下那份少女特有的矜持。她再不想往楼上走了,她在楼梯转角处停了下来。 片刻之后,她还是向楼上走了去。“就当他是普通朋友吧,普通朋友要走了也是该送送的。”“也许命中注定,我们应该有这一段缘,也只能有这样的一段缘。” 就算留作一段回忆吧,只是不是粉红色的,伤感而不浪漫。好不容易开始,却又匆匆结束,夏天也才只过了一半…… 门是敞开着的,冼锐和几个朋友在房间里闲聊。也未必是闲聊,也仅仅只是她眼里的“闲聊”。这些人除了小王,湘潇一个也不认识,见了她,都一哄而散。 她有些不知所措,将石榴和小船放到桌子上说:“你不是喜欢吃石榴吗?这些你拿着,在车上吃。”说完,情不自禁地用眼睛去寻找那早已经熟悉了的身影。 “谢谢你!”冼锐垂着眼睛说,他有些不敢看她,“你坐吧。” 进门右边那张原来已经有些塌了的床已经修好了,她顺着冼锐的目光,在靠窗户的写字台边坐下。他是有深意的,他就这样默默地护着她,让她离门远一些,离这间屋子近一些,而不是让他觉得她随时都可能跑掉。 “从外表看,石榴的外表一点也不美丽,但它的内心却是晶莹剔透的。而且,吃石榴特别讲究,石榴里面不是有很多的薄膜吗?要慢慢地,一层一层地剥着吃,跟其他水果不同。还有,石榴挺沉的,别看它个头不大。”思索了好久,湘潇才决定把这番话在此时对冼锐说出。这已经是她最大胆,最直白的话了。 冼锐一听,凝望着她,深深地说:“你的话,我懂。”懂什么呢?冼锐知道,湘潇用了石榴来象征她自己。 顿了顿,湘潇指着小船说:“你猜这盒子里面是什么?” “我猜不着。”冼锐看着她说,心情仍然无法好转。怕只怕,这场甜梦,逝得如烟。 “你再猜猜。”湘潇又说。 想了想,冼锐还是摇了摇头。 湘潇告诉他说:“是一艘小船。你经常出门在外,祝你在人生道路上,在事业上,在旅途上——一帆风顺。” “谢谢你给我这么好的祝福。”冼锐看看小船,又看看湘潇。 “……” “昨天晚上你发那么大的火,今天我都不敢见你了。”冼锐有了笑容,但是很苦。 “今天早晨我起床的时候看见好多开心果壳了,房顶上有,我的宿舍门口也有。讨厌的胖子!他往楼上扫,老板就让我们扫。” 她这是故意说的,她知道胖子是一个很爱整洁的人,不会那么邋遢,故意将垃圾往房顶上扫。来一串红那么久,胖子也从来没有这样做过。 在她的眼里,那是开心果壳。而在别人眼里,就只是垃圾。她也想过,可能是冼锐发脾气了,往房顶上撒的。 “不是胖子扫的,是我放的。昨天晚上我坐在你的门口吃了那么多的开心果,你都不知道。”冼锐说。 19 “你说平常我不知道,我还相信,昨天晚上?我不相信。”湘潇摇着头说。 湘潇的心被他看见了,冼锐含笑而说:“真的,不信你去问小王。” “我才不问呢,我信。”湘潇马上改口说。望着他笑了笑,然后低下了头。 顿了顿,冼锐爱怜地问她:“昨天晚上你哭了吗?” “没有。”湘潇笑笑说,自我解嘲,“在天塌下来之前我是不会哭的。” “你为什么不打我?”他问她。昨夜,他一夜都在心里自责。 为什么?因为常言道: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才是怪。况且,怎舍铅做的拳头落在他的血肉之躯上呢?湘潇摇摇头,不语。 “把你的红帽子给我看看,好吗?” “不。我送你的东西虽然并不贵重,但也算是千里送鹅毛吧。”湘潇道。说着,一把抓住自己进屋以后就扔在桌子上的红帽子。 帽子里只剩几块钱了,要是冼锐见了,准要问她:“今天这些东西,又花了你几天的工资了?”记得她买凉鞋时,冼锐就曾笑她:“花去了今天的全部工资,还预支了明天工资的1\/5。”她买红帽子,冼锐也曾笑她:“又花去了你俩天的工资。” 但她却并不这么想,她想的是:这些东西又便宜又好看,而且她很轻松地就可以买到。一个月挣的钱,足够她花了。 她给了母亲50块,自己留100块,都足够了。而且她没有告诉任何人,顾客因为她礼貌又服务好,她的小费比工资高。那些人总喜欢在前面卡厅做坏人,在后面火锅厅做善人。 “不,你送给我的是一份厚礼。”冼锐摇摇头说。又想起昨晚,真是既感动又伤心,难道爱——就此一瞬? 有了湘潇这份别致的情意,昨晚的干戈顿时化为了玉帛,他们之间没有了隔阂,有的只是轻松而愉快的交谈。 几分钟之后,湘潇拿起红帽子,起身对冼锐说:“我要下去值班了。再见。” “今天你又值班,你怎么天天值班,你不是隔一天值一班吗?”冼锐依依不舍地说,真想留她多坐一会儿。别说她隔一天值一班,就是她天天休息天天陪他,在此时,他也嫌不够。 “昨天没有值,昨天停电了,你的记性可真好。”湘潇纠正他说。说着,又睁着眼睛去用心地看他,她想将他的影子装进眼睛里,带到下面的火锅厅里去。 “那是我记错了……你的表呢?我今天早上问胖子,他说没看见,我就冲他吼:没看见怎么不见了呀?”冼锐率真地说。因为情真,本性全现,难免暴躁。 他竟然敢这个样子对待那个让她忌惮的,凶恶的胖子?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他? 他在这里已经给她讲过了,他是有着很火爆的脾气的,只是她沉浸在幸福之中,并没有仔细地去听,并没有仔细地去想。 而且男孩子和女孩子,真是完全不同的。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女孩子都不会,连她拿走了桌上的表都没有觉察到。 “我拿走了,昨天晚上我拿走的。昨天晚上我的火气太大了,打火机里的火都被我压住了,蜡烛好不容易才燃完。”湘潇羞涩地笑,只笑自己的幼稚单纯,而绝无半点责怪显锐的意思。 而且她还有点奇怪的是:胖子的脾气那么大,昨天晚上她失去理智,不计后果地把烛油滴在了桌子上,不知道留下印迹没有?胖子居然没有发火。而在此时,她又不好意思起身亲眼去看一看,那个就在她对面一米远的地方,那个被两瓶矿泉水挡住的地方。 到底是并没有留下印迹,还是胖子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见?还是,就算是留下了印迹,冼锐也会说,你拿蜡烛给我点,难道蜡烛不滴油吗? 但是,它又被矿泉水瓶拦住。到底是,为了美观而拦住。还是,冼锐并没有说,也并没有被胖子所发现呢?胖子可不会因为他这个房子是租的,而饶过她。 她自己的发怒,真是好可怕,幸好还没有带来什么严重后果。花了冼锐的钱,有后果;在桌子上和地上滴下烛油,同样有后果。之前,她可是从来就没有想过的。 “我一点也没有注意到,你也不给我说一声。我吓了一大跳,我想啊:糟了,把郗湘潇她妈妈买给她的表给弄丢了,她一定会哭鼻子的,我怎么担当得起呀!”冼锐激动地说着,嘴角冲着她笑。 他居然把她当孩子。因为他自己,就只是一个大男孩啊! “好哇!你这么小看我,我才不会哭鼻子呢!”湘潇嗔怪着他,不好意思地向门外逃去,“再见!”她虽然只是一个小女孩,但是她渴望长大啊! “嗯,我晚上去找你。”冼锐的目光牵着她说。说着,他起身送湘潇下楼,看着她的裙子如 荷叶般地飘。他送她到栏杆处,目送她下楼。 她多像水中那婷婷的清荷啊,鲜艳的红帽子,是待放的花苞。 第20章 三轮驶过金桥大酒店 在一串红门口,冼锐伸手叫了一辆人力三轮车。 “我本来打算今天晚上走的,但是为了你,我明天晚上走。明天晚上,是无论如何也要走了,昆明那边还有好多事情急着等我去办,真烦人。说句实话,我真不想离开你。”冼锐恋恋不舍地说,说着轻轻地拉过湘潇的手来细细地看。看完,又抬起头来,深深地凝望她的眼睛。 湘潇的心猛地一动,既感动又心疼。顿了顿,还是说:“男儿有志在四方。可不能为了我,而耽误了你的大事。” 冼锐摇头,笑笑又说:“跟我一起来的那个周哥,就是那个胖子,他把房间都给我在w宾馆定好了,叫我今天晚上搬过去住一晚上。” 他只说出了其中之一的原因,他并没有说因为他们昨天晚上的不快,他自己也有搬出去住的意思。既相见又相怨,既尴尬又煎熬,他并不喜欢那样的日子。 湘潇倒是明白,是自己赶走了他,但她不愿意再提。她因此说:“难怪不得今天胖子在门口骂周哥,说你们没地方住的时候,住招待所。一有地方了,就都搬到宾馆去了,太不够朋友。还说你们住招待所的钱,还没有他陪你们玩麻将所输的钱多。” “招待所的环境太差了,没有热水,长脚蚊子特别多。”冼锐解释说。 最初对它不满意,别时对它还是不满意,其实胖子和小柳都是很整洁的人,他住的房间比她的宿舍好多了。同样的面积,一个小小的房间,她住的实际是上下铺,六个人,只是经常只有她自己。 但是她却丝毫也没有觉得,和冼锐的交往,有什么不对劲,有什么不合适。而那时,冼锐也并没有那样觉得。 “长脚蚊子特别多?那一定是因为你的皮太厚,短脚的蚊子还盯不进去。”湘潇哑然失笑,她常常将某些字眼钻的活灵活现。 她和他所说的,并不是一回事。冼锐也笑,捏了拳头去打她,但还没有落到她身上便已经情不自禁地松开了,他用它去搂住了她的肩。 “奇怪!我的宿舍并没有蚊子。难道,都飞去咬你了?难道,都是你帮我挡住了?” 冼锐没有再说话,总是说蚊子,没有意义。路过w宾馆时,冼锐笑着对湘潇说:“今天晚上,你到w宾馆去给我洗衣服。”说着,将她拥得更紧了一些。 “……”湘潇无言。她感觉到了他的体温,比她的热一些。她感觉他在想念阆中女孩,但是又很明显,并不是。她的世界,是未成年人的世界。 “今天晚上咱们去什么地方?”冼锐问湘潇。 “绕西昌城转一圈。”湘潇建议。 “绕西昌城转一圈?你要把人家师傅给累死呀,你这人好没良心。” “你才没良心,西昌城其实不大的,不信你看。” 冼锐不言,得意地笑笑,将湘潇的小手举了起来,用脸上浅浅的胡须去刺它。 “你才没良心,你欺负我。” “怎么啦?就欺负你。”冼锐又笑,将它放了下来,和他的手交叉在一起,手心向着手,心心相印。 湘潇感觉到一股巨大的热流,从他的手心传了出来,直奔到她的心窝。她低头看了看两只紧紧交叉的双手,又抬起头去看冼锐,四目相碰,碰出一团灼人的火花。湘潇的脸上顿时飞霞,本能地避开了。 看着她那可爱的样子,冼锐的心不由得猛地一动,痴痴地说:“我不想回去了,我想在三轮车上待一夜。” “你看你,别把师傅累着了。”湘潇说话了,声音很低。 “我给他钱。”冼锐说。 “你怎么也这么没良心了?还说我呢!正人先正己。”湘潇笑道,声音终于恢复了常态。 “要不今天晚上,咱们把西昌城所有的三轮都坐遍。”冼锐道,依旧不改痴心。 三轮师傅一听,回过头来呵呵地笑着,望着他们说:“不累,这么慢悠悠地蹬着,蹬一晚上都不会觉得累。” 三轮车价格合理又极富人情味,因此它的市场遍布西昌城的每一条大街小巷,成为市里一道必不可少而又井然有序的风景。 三轮车驶到金桥大酒店。几十上百串的满天星从高高的楼顶上一直倾斜下来,给人一种“疑是银河落九天”的遐想。大门口停满了各种小轿车,都擦得干干净净的,比那镜子还亮。门口戒备森严,草坪上绿草如茵,喷水池里喷起一根根巨大的洁白的水柱。 “下次到西昌来,我一定住这儿。”冼水盯着水柱说,锐利的目光象征了他的自信。他相信自己的眼力,不会有错,他本来就应该属于这里。 他并没有说:“郗湘潇,还有你。”他并不是不愿意,他只是怕她误会。 而湘潇,她也并没有把自己带入进去,好像这一句话完全与她无关,她仅仅只是在此时此刻与他在一起。至于未来,好像还是要在一起的,但是她又想象不出,到底会是什么样子?又好像并不是,要一起住到豪华的酒店里去。实在是想象不出,到底会是什么样子?! “这是西昌现在最豪华的酒店。”三轮师傅解释说,扭头问他们。“就从这儿回去吗?” 湘潇并不明白,他这是在回头看他们。看车上坐的,究竟是怎样的两个少男少女。 “那边还有一条横街。”湘潇提醒他说。 “你啊你。”冼锐笑道,轻轻摇了摇她的肩。 湘潇嫣然一笑,依旧不语。冼锐又摇了摇她。 三轮车在微黄的路灯的照耀下,在“叮叮”的车铃声的伴随下,向商业街驶去。深夜的街道,店门紧闭,空无一人。车轮行驶在凹凸不平的街面上,颠沛的声响,时时都可以清清楚楚地听见。慢悠悠的三轮,清凉凉的小街,深深爱的男孩。这种美好的感觉,浪漫的情调,恨不得没有绝期。怎舍轻弃,怎忍轻弃? 不久,三轮车驶过了商业街,接下来的所经之路,就变成了他们来时的路。路上有了三三两两的行人,灯火也不住地闪烁,甚至还可以依稀地听见,一串红里面飘出来的歌声。 “西昌城怎么就这么几条街?”冼锐惋惜地道。 “你啊你!”湘潇学了他的话说。 第21章 丰田车和过桥米线,两个都想要 三轮车在一串红门口稳稳地停了下来,冼锐付了车钱,又拉着湘潇到旁边的广寒亭去喝冷饮。他们精心地挑中了白色栅栏边,大树下面的那张小桌子,面对面地坐下。 “这儿的环境真不错呀!有风有树。”冼锐将双手放在桌上交叉,目光投向栅栏外,入神地说。说完,又扭过头来,不解地问湘潇:“西昌不是美其名曰月城吗?今天怎么偏偏不见月亮出来?” 湘潇噗嗤一笑,向他解释说:“农历6月24~26的火把节都过了,这该是农历的月底了,怎么还会有月亮?苏东坡不是说‘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吗?难道你忘了? “忘了。”冼锐笑笑,低头吸了一口芒果汁。 “西昌是月城,你看连这亭子,也叫‘广寒亭’。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广寒宫,桂花树,桂花酒来了。你说奇怪不奇怪?平时每个月十五,都是明月空间照,清风四处流。可偏偏每年的八月十五却都没有月亮,不是阴天,就是雨天。”湘潇说。 她先是对着冼锐说,然后又望着天空说:“我这移民,到西昌过了快十个中秋了,却连一次月亮的影子,也没有能够在中秋的时候看到,不知道今年能不能看到?很想。平时再圆的月亮,都比不上中秋时的月亮;平时再好的朋友,都比不上患难时的朋友。你说是不是?” “今年一定能的。”冼锐告诉她说。 “你知天命呀!”湘潇佯装不解。 冼锐看着湘潇,笑着说:“这倒不是。因为往年的中秋,你的身边没有我。今年的中秋,你的身边有了我呀。” “但愿如此吧。”湘潇浅笑。明天,谁又能未卜先知呢?未必天下有情人都能成眷属,只能“但愿”而已。 “什么但愿如此,本来就如此。”冼锐纠正她说。此情此景,应是绵绵无绝期的。 湘潇不语,将目光投到栅栏外,倘若老天成全有情人,他们应该是能够走到一起的。 她在无意之中,看见了树影婆娑的栅栏外面,停着一辆崭新的丰田车,光洁的车身,散发出诱人的光亮。“丰田。”她支着下巴,淡淡地说,语气淡如一抹青烟。 冼锐曾经取笑她,喜欢看街上的行人和车辆,她其实只是在观看他们表面的活色生香,她并没有更深地去思考:这些背后的故事与人,到底是什么?又是谁,在支配着这社会?又是谁,在支配着这人世间的转动?而有的人,怕连这也没有看到。 冼锐接着她的话说:“我家里也有这么一辆,现在的丰田车不行了,最多值40万,下次你去南昌啊,我开车带你到井冈山玩。你知道不知道?我会开车的。有一次我和两个朋友开着车上高速公路,我们在车上开玩笑,差一点就出了车祸。可把我妈妈给吓坏了,再也不让我开车了。不过你去南昌,她一定会让我开的,你是我女朋友嘛,心一定跟她一样细。有你在我身边,她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你叫我忆苦思甜,饮水思源呀?”湘潇含笑问冼锐。 他们说的,其实不是一回事。她并没有很好地接他的话,花两万多块钱自费出书,就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她都已经接受不了。在她所生长的地方,女孩子的命运就像草根一样,让人轻视。把一个人简单地养大,也仅仅只需要花费不到一千块,男孩子也并没有好到哪里去。 她根本就不知道,人和人之间,有那么巨大的差别;她根本就不知道,她的命运,到底有多重要。而且,能够做转折的机会,少之又少,漫长一辈子,两万多天的日日夜夜,最多两三次。 但是,冼锐却告诉她说:“现在的丰田车不行了,最多值40万。”她所表达的意思,怎么能够和他一样呢?她不过是挑了其中的一个,她所熟悉的词语过来,借题发挥一下。只是此时,她还没有来得及感受到什么叫做尴尬,什么叫做天差地别。 “你说应该不应该呢?如果没有先烈们昨天的流血牺牲,哪有咱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冼锐也笑了。 “哟,看不出来呀!”湘潇笑道。“听人说到了北京才知官小,到了上海才知心眼小,到了南昌才知胆子小。南昌人,真的很胆大吗?” “我不觉得。”冼锐看着湘潇说。 “为什么不觉得?南昌是座英雄城,你看南昌起义,井冈山起义,中国红色革命的首都瑞金。甚至连刘和珍那么一个弱女子,也是你们南昌的。” 冼锐恍然大悟,笑道:“幸好是褒义的,不然我会在大街上就打你。(胆大啊!)你知不知道?我以前上初中时好爱打架的,往大街上一站,人家都怕我。我母亲只好给我请了家教,在家里上学。但是上高中以后,我就再也不打架了,大学是我自己考上的。继而又说,南昌好玩的地方不多,就是井冈山,庐山。” 湘潇连忙补充他说:“好像还有八大山人朱耷的故居。他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后裔,诗书画三者都有很高的成就,特别擅长花鸟山水,而以花鸟成就为最高。课文里都学过的。” 想了想又说:“还有江西的地名,好多都悦耳动听,像诗一样美,临川,鹰潭,上饶,萍乡,新余,婺源……哦,对了,南昌还有滕王阁,它与洞庭湖岳阳楼,武昌的黄鹤楼,共称江南三大名楼,王勃还有一篇《滕王阁序》。楼也许就只是普通的楼,但是它们三个都因为诗文的传唱而出名。其实,阆中的玉华山,也有一个滕王阁,与南昌的滕王阁齐名。” 她几乎就是把她所知道的,课本里东西搜肠刮肚地,全部都照搬了出来,她好像是在面对一场严肃的考试。 “我怎么不知道呢?冼锐问。 “你整天待在阆中宾馆里,怎么可能知道?”湘潇戏谑道。 冼锐转移了话题,说:“昆明好玩的地方才多,石林,西山,民俗村,滇池,黑龙潭,抚仙湖,阳宗海……我每次去滇池都玩快艇,我开你坐,绝对保险。哦,还有过桥米线。昆明到处都是过桥米线,但是过桥都的过桥米线最有名。” “关于过桥米线的传说,挺有趣的啊!”湘潇顺口说。 冼锐便因此而道:“那你讲讲。” “你讲吧。”湘潇推辞说。 “我听你先讲一下,你刚才讲得挺好的。”冼锐鼓励她说。 他的一言一行,湘潇都是极其在意的。听了此话,她吸了一口芒果汁,自信地讲道:“不是从前有一个秀才吗?他在桥那边攻读诗书,他妻子每天都从桥这边,送米线过去给他吃,而且味道又特别地好。天长地久,那米线就叫过钱米线了。顾名思义嘛。” 冼锐笑笑说:“只说对了一点点,你是望文生义,我讲的,绝对没有你讲的那么简单。” 湘潇一听,脸上微微发红。她的自信,也到此为止。 22 冼锐继续讲道:“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秀才,他在桥那边苦读诗书,他妻子每天都从桥这边,送饭过去给他吃。夏天还好一些,一到冬天,从桥这边送到桥那边,每次都冻硬了。这秀才就不喜欢吃,身体就渐渐地消瘦了,读书也没劲了。这做妻子的看着好心疼啊,就把家里的老母鸡杀了,给丈夫补补身子。家里不是还有米线吗?妻子就顺手抓了米线,烫进了滚烫的鸡汤里。鸡汤在上面,米线在下面,鸡汤不是有很多的油吗?有油的东西就不容易冷。所以他妻子将米线从桥这边送到桥那边,还是热气腾腾的,而且味道也相当好,秀才就非常喜欢吃。这做妻子的看着好高兴,就经常做这种米线给他吃。不久,秀才的身体就长好了,读书也相当用功,后来秀才金榜题名,高中了状元。这中了状元之后要请客呀,家里太穷,拿什么东西招待皇上呢?这下可把秀才娘子难住了。但是秀才没有被难住,他对他妻子说:‘你做的米线不是很好吃的吗?那就做给皇上吃吧。’于是秀才娘子就做了米线招待皇上。皇上吃了这米线啊,大加赞赏,就问他叫什么名字。叫什么名字呢?秀才说不出来,就把这米线是怎么来的,全讲给皇上听了。皇上听了以后,想了想就说:‘干脆就叫它过桥米线吧。’皇上嘛,说话是很有威信的,于是,‘过桥米线’这名字,就这么叫开啦。过桥米线就是这么来的。我这个故事,是我们去过桥都的时候,那里的小姐讲的,绝对原版正宗。” 他讲得是那样地深情并茂,完全把自己融入到故事里去了。好像他就是那个秀才,对面的湘潇,就是那个秀才娘子。特别是那一句:“这做妻子的看着好心疼啊,就把家里的老母鸡杀了,给丈夫补补身子。”谁不向往,那样的爱情呢? “古时候的皇上是语出即法,人命也不当回事,何况只是一个米线的名字呢?”湘潇附和着说。 碰了一鼻子灰,好尴尬呀!但是这个尴尬并没有往心里去,在面上就止住了。她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是冼锐对这个故事的体会,是很深很深的。那可能是,他父母的感情很好吧。 湘潇也有体会,但是好像不深。以前父亲在世的时候,很辛苦,她好像从来不知道她母亲,这样对待过她父亲。倒是外婆对父亲很好。母亲是那个年代绝无仅有的独生子女,非常任性。 那她以后的爱情,就不会来自于,对母亲的模仿。而只能完全来自于,小说里的幻想了。但是这幻想终究不会像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亲身所感的那样那样深刻。她与冼锐,连在情感体会这一方面,也是不同的。 “对。过桥米线不但好吃,而且还有同甘共苦,感情执着之意。你到昆明,我一定要带你去过桥都。”冼锐用情地说。一个美好的心愿,一个真心的祈祷。 此时此刻,他们都醉心于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美好传说之中,谁都没有怀疑过它的漏洞百出:秀才直接就可以考状元吗?难道连取个名字,都要皇上劳神伤脑吗?既然都中状元了,不是比皇上还更能取名字,现场编也能编一个好的。穷秀才的一只鸡,到底能吃几天,还能经常吃?能经常吃鸡的,还是穷人吗?秀才经常吃,就不腻吗?既然能吃鸡,那用别的招待皇上,也一定不难了。 …… 已经说了嘛,那是——传说。 “你喜欢景德镇的瓷娃娃吗?”湘潇忽然饶有兴趣地问。 “喜欢。就像你。” “像我,为什么?” “很纯。”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瓷娃娃好是好,可惜太容易碎。外面烧得很硬,里面却很柔软。” “这倒很像我了。”湘潇说。既然他知道这个道理,那么为何昨天晚上偏不明白她的心呢?湘潇不解。也许理论和实践,有时候完全是两码事。 “但是我会做一个护花使者,好好地呵护你,绝不会让你,被人碰碎了。”冼锐真真地说,这是他此时的心情和心愿。 湘潇没有说话,她陷入了沉思。 片刻,冼锐也陷入了沉思。然后,他边想边说:“70年以前,中国共产党成立的时候,肯定谁也想象不到,他们所打下的江山,所开创的未来,竟然能够如此地繁荣昌盛。” “南昌是英雄城,其实,我们四川也有一座英雄城——攀枝花。建得比较晚,是三线建设的时候,才从不毛之地上面建立起来的。它的市花就是攀枝花,又叫木棉花。红红的,好大一朵,有拳头那么大,我七八岁的时候看见过。小学四年级,老师教我们唱过一首歌,就叫《相会在攀枝花下》。好像是一部一九八0年的电影的插曲,讲越南反击战的。什么电影,记不得了。说它是青春的花,是英雄的花,是不灭的火焰,是胜利的火把。我觉得它更像电影《英雄儿女》里面唱的‘为什么战旗美如画,是英雄的鲜血染红了它。’我觉得它一大片一大片地盛开,就像一面很大很大的,巨大无边的战旗。” 冼锐又说:“我曾经很多次都路过攀枝花,但是却从来都没有见过攀枝花开花,大概是过了季节了吧。” 叹了一口气,又说:“《游击队之歌》里面唱的:‘我们都是神枪手,我们都是飞行军,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没有吃,没有穿,敌人为我们送。没有枪,没有炮,敌人为我们造。’直到你今天这么一说,才发现,竟然是真的。” “可是以前我们在唱歌的时候,那些男生,除了激动,就是好笑。我虽然没有笑,但是也并没有明白,那是因为太艰难了,每一颗子弹都太珍贵了。我们没有吃,没有穿,连火柴都造不出来,叫‘洋火。’我们造不出子弹和枪炮,只有拼命打赢了敌人,俘虏了敌人,才缴获了可怜的一点点。全部都是用一条一条的命换回来的,因此特别珍贵。不经你这么一点,我也没有弄懂。”说着,眼角潮了。 “这十几年,变化好快,以前又红又专,而现在,人们却什么也不相信了。”冼锐说。顿了顿,又说:“幸好,我还有你。” 沉默了片刻,湘潇又伤感地说:“那你想象一下,70年以后的我们,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冼锐没有说话,含着笑,望着她。 他将她的双手拉了过来,用自己的大手,紧紧地围住了它。 第23章 浪漫的玫瑰花 冼锐拥着湘潇上了楼,带她到房顶上去吹风。苍穹很矮,在黑漆漆的天幕里,稀稀疏疏地点缀着几颗小小的星星。 “你妈妈见到你以后说了什么?”冼锐问湘潇。 湘潇凭栏远眺马路上闪烁的灯火,没想到她母亲昨天已走,他今天还在探问。他的心中真的有她,一定有她的。有她,才会有她母亲,才会屡次三番地问及她母亲。 “我妈妈说我终于瘦了一些。你不知道:我原来好胖的。”湘潇笑道,又俏皮了。 “就这些?”冼锐不信,难道就没有一点关于他的? “嗯。一串红就在我们在脚下。” “以前上来玩过没有?” “没有。我怕胖子,从来不敢上来。我还不知道,上面有这么一块风水宝地呢。” “怕胖子,那怕我吗?” “你觉得呢?”湘潇百般不解地看着他。简直想不明白:他干嘛把自己跟胖子,扯到一块儿?他们两人在她心中,简直就是两种反差,两种形象。难道,他只是随口说说? “……” “闪电,要下雨了。”湘潇发现他在呆呆地看着她。连忙望着黑漆漆的苍穹,打破沉默,傻傻地说。 “笨蛋,天上还有星星呢!”冼锐一听,噗地一笑。 “你才笨蛋,闪电了!”湘潇坚持道。 冼锐也不跟她争论,因此而说:“我有一点冷,我们到房间里去吧。w宾馆12点关门,我回不去了,胖子在楼上给我留了房间。” 湘潇被冼锐轻轻地推到了房间门口,一等他开门,她就伸出手去按墙上的开关。 “你坐床上。”冼锐拦住了她,说,“别开!我喜欢朦胧的灯光。” 湘潇也喜欢,她依了他。她在靠门的沙发上坐下,天气本来很热,她可以对着门吹吹风。再说,有沙发就不要坐床上。危险! 她扫视了一下床上的被子,不满地对冼锐说:“这间房间挺整洁的,哪像你原来那间房间?从来不叠被子,跟狗窝有什么两样?”说完,大笑。 “有胖子,我叠它干嘛?”冼锐笑道。说着,他坐到床边,脱下了脚上的袜子,笑着冲湘潇道:“你帮我洗袜子,洗我的臭袜子。” “肥皂呢?”湘潇起身问。 “没有。”冼锐回答说。 “我下楼去拿。”湘潇又说。 “不用了,就对着水龙头冲一下,我刚才出门时才穿的。”冼锐说道,生怕她会借此溜走。其实他只是想让她履行一下,有那个意思就行。 湘潇拿着他的袜子,向门外走去。走出房间之后,她偷偷地将它凑到鼻子边闻了闻,果然一点也不臭。顿时,她也明白了他的心意。她将袜子对着水龙头揉了几下,回来将它晾晒在床头上。然后擦干了手,依旧坐回到沙发上。 冼锐躺到床上,闭着眼睛跟湘潇说话:“我跟你讲啊,我生病的时候,最喜欢吃八宝粥了。每次我生病,我妈妈都给我熬八宝粥吃。以后我生病了,我要喝你给我熬的八宝粥。你会熬八宝粥吗?” 湘潇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他的母亲一定非常伟大,非常贤惠能干,非常疼爱他。他常对她讲起她,说不定此时此刻,正深深地想念着她。 想到这些,湘潇想撒谎。但是她没有,她老老实实地告诉他:“我不会做饭,也不会熬八宝粥,但是我可以学呀。不就是将花生,蜜饯,糯米,桂圆,薏米,百合,红豆,砂糖,八种东西,放在锅里,用水一阵地煮吗?跟熬粥一模一样的。火锅店天天都熬,我都吃腻了。” 她讲得好粗鲁,好粗糙,一点也不细腻。因为,她从来都没有体会过这种感情。因为如果她生病了,她只会得到她母亲的责骂,怪她自己不小心。 只有唯一的一次父亲正好有空在家,他很有耐心地给她熬了一次白米粥。因此当她长大成人的时候,讲梦想,她可以不着边际。讲实际,她连熬个粥都不会。而且连体会这种情感,都非常非常地难,都非常非常地不容易。 “等你学会,我都快病死了。”冼锐睁开了眼睛,边跟她说话,边望着天花板笑。他双手枕着头,腿往上翘着二郎腿,一副正在幻想,一副正在做白日梦的样子。 “那你就别生病,永远都别生病,这样最好。”湘潇重重地说,这是她永久的心愿。 沉默了片刻,冼锐忽然又想起了什么,说:“你这人好自私,吃八宝粥都没有想到过我。” “火锅店好几天都没生意,这几天都没熬了。”湘潇向他解释说。也许,是老天有眼,故意将她的时间都留给了冼锐。短短的几日,难得的相逢,千里的情缘,化作几时的相知? 还是因为母亲吧。母亲从来不知道,原来食物可以表达爱,她不会偏好任何食物,她不会喜欢吃任何食物。吃饭,就只是为了不被饿死。 八宝粥,也没有那么好好吃的。冼锐什么也不缺,他不过只是在口头上说说而已。湘潇在心里这样想。因此,她一直以为最能表达爱的是心意,然后就是行动,就是为对方去做点什么,除了吃。吃,太俗了。 母亲从小就告诉她,一个人不能太贪吃,贪吃是罪过。食物,只要吃饱了就可以了,不要过多,也不要太复杂。她母亲就从来没有给她熬过八宝粥。 她们虽然有时候早上也吃粥,也顶多就是放一些应季的时候,随时可以得到的玉米或者红薯,南瓜,四季豆,随手丢到锅里煮好就行,而不是要花去不少心思的八宝粥。 她母亲要干活,她宁肯吃面条和前一天的剩饭,她也不爱吃粥的。父亲倒是会做很多很好吃,很丰富的食物,但是父亲早就离她远去了。 哦,好了,这些,都已经过去了,永远永远都过去了。父亲一定是希望她幸福的,而不是永远沉浸在悲伤之中。既然冼锐都这么说了,那从此以后,她可要长个心眼了。那从此以后,她无论吃什么,都一定要想到他了。 冼锐因此说:“一串红一点都不红,看来并不如其名。” “谁说不如其名了?前面的卡拉ok厅天天都爆满。”湘潇反驳说,嘴角轻轻地笑。 “靠什么,靠小姐?”冼锐淡淡地问。此时一个湘潇,就已经霸占了他,全部的身心。 在一个成熟的女孩子,或者男孩子面前,是可以很庄重地跟她(他)谈生死,谈性的。这些,都是人生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完整的人生,是什么都可以谈,并且能够勇敢地去面对的。哪怕她(他)并没有经历过,她(他)也可以正确地去面对,去主动地探讨。它是自然而然的,它是人生怎么也无法避开的事情。只是,别在夜里,别在封闭的环境里,只有两个人的时候谈。 冼锐只是起了头,然后就没有再说下去。这,这到底要怎么说呢?这,湘潇不好说,也不愿意说。她不会谈,她也不愿意谈,她在逃避,没有几个女孩子愿意主动去谈。初中的《生理卫生》课,老师也从来不会去讲,直接跳过,连考试也不会去考。 冼锐也没有再说下去,只是略带遗憾地说:“来西昌这么久了,我还没有请你唱过歌。”说完,又问:“一串红的音响怎么样?” 湘潇告诉他说:“还可以吧,雅马哈的。我没有去唱过。”然后坦言说:“我只喜欢听歌。我唱歌唱得一点都不好,声音太低,许多地方都高不上去。凡事都是两面的吧,人家都说我说话很柔很好听。但是,唱歌真的很不好听。”末了,又问:“你呢?” “我也是喜欢听歌,不喜欢唱歌。我喜欢听轻音乐,小提琴,钢琴曲之类。”冼锐也说。但是又说:“不过流行的歌曲,都可以哼几句。” “那你唱一支给我听。”湘潇睁着眼睛,饶有兴趣地说。 冼锐很高兴,马上就说:“好哇,那我给你唱《驿动的心》。我觉得它是专门为我们,这样流浪的人写的。 “《驿动的心》?好。”湘潇乖巧地点了点头说,准备洗耳恭听。 瞧着她那副认真的样子,冼锐望着她笑了笑,方才唱道: “曾经以为我的家, 是一张张的票根, 撕开后展开旅程, 投入另外一个陌生, 这样飘荡多少天, 这样孤独多少年, 终点又回到起点, 现在才发觉, 哦, 路过的人, 我早已忘记, 经过的事, 已随风而去, 欲动的心, 已渐渐平息, 疲惫的我, 是否有缘和你相依? 驿动的心, 已渐渐平息, 疲惫的我, 是否有缘和你相依?” 冼锐唱得不错,不错是因为有情。有了情,便有了声,声情都并茂了。 湘潇入神地听,有一种怪怪的感觉,仿佛他就附在她耳边,轻轻地对她说:“路过的人,我早已忘记,经过的事,已随风而去。”正因为如此,两颗心便相系了。 “你也给我唱一支吧。”冼锐对湘潇说。 “我不会。”湘潇回答说。 “总不至于一首都不会吧?”冼锐不相信。 想了好久,湘潇才抬眼看着冼锐,说:“那我给你唱《999朵玫瑰》。”因为这支歌不但适合高音,也适合哼唱,容易蒙混过去。而且仅仅是哼唱,就能有很强的画面感,很浓烈的感情。 说完,一字不漏地低声唱了。记歌词,倒是她的强项。唱完两人相视而笑,她很不好意思,连说:“得罪听众了。” “你喜欢玫瑰花?”冼锐问她。尽管她唱得不太好,但他还是喜欢的。 “有一点,但不特别。上高中的时候,文科班有个男孩追我,他每天都送一支玫瑰花给我。文科班的嘛,比较浪漫。” “真的好浪漫呀!我上大学的时候耍女朋友,也不过是请她看看电影,逛逛公园而已。我还从来没有,送过玫瑰花给她呢。你想他了,所以想起了玫瑰,所以给我唱999朵玫瑰是吗?”冼锐锐轻声地说,语音很柔。湘潇的话带他入回忆,他的和她的,都有。 “没有,我根本就没有同意过他。”湘潇说。 心想:真是笨死了的两个人,一下就把天聊死了。 “为什么?”冼锐问。 第24章 前一秒畅想未来,后一秒惊慌下楼 “我欲乘风归去,唯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我上小学四年级以后,就一直有人追,总是在逃避,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我总觉得很圣洁,很美好,不想很轻易地就开始。”湘潇喃喃地说,眉宇间透着几丝淡淡的哀愁。 她想起了他的母亲,他的家,想起了金桥大酒店,还有丰田。她的心中陡然升起了,一种莫名的悲哀。 “你吸烟吗?”冼锐听后,沉默了好一阵才道,他坐到她右边的沙发扶手上,抽出一支红塔给她。 “不……”湘潇摇着头说,伸手推开了他的手。 “吸一支吧。”他又说。 他看到她的心中很愁,很苦,然而又找不到话来安慰她。他也不知道这结局如何,怎么舍得编造出一些好话,来哄骗她?这么真的女孩子,这么真的心,怎么舍得呢? 湘潇依旧摇了摇头,她又长大了一些了,更加不会像念书时那样借烟酒浇愁。 冼锐也不再勉强她,自己点燃了香烟,他深深地吸了一口,口中吐出一团团浓浓的烟雾。出去玩了那么久,湘潇上楼也这么半天了,他还是第一次吸烟。他的烟瘾本来就不大,有湘潇在,他吸得更少。此时,他的心中也有一些——苦了。很想借这烟雾来倾吐倾吐。 冼锐吸着烟躺回了床上,烟头在窗外和门外挤进来的,朦胧的灯光下明灭可见。“你坐过来。”片刻,他说,声音很轻,很柔。 “门口有风,凉快。”她拒绝了他,心中又有些发躁。 “……你知道不知道?我挺会做饭的。以后你到南昌,我亲自下厨做好多好吃的给你吃。以后我娶了你,我不要你做饭,我做,我只要你天天给我洗衣服。”冼锐换了一个,他认为轻松的话题。他想告诉她说,他是一个可以依靠的港湾,而不是那种,高处不胜寒的胆怯。 除了儿时过家家,还没有人跟她谈到过家庭。听到冼锐讲这些,她果然觉得新鲜,她顺着他的话说:“洗衣服?这可难不倒我。” “我的衣服可不是一般的衣服,全是名牌,不好洗的。你知道不知道?我好喜欢买衣服的,光是南昌的家中,就有好几万块钱的衣服。给我洗衣服,不简单的。”冼锐笑道,无意之中将这些话脱口而出。因为,这就是他的日常啊。 这下,湘潇又没有了笑容,淡淡地道:“那,拿到洗衣店去洗吧。”此时,她倒没有想起那个爱洗衣服的阆中女孩,她倒没有想起他到底是不是,在她的身上寻找她的影子。 但是,冼锐这样讲,还是让她难受。唉!他不管怎样讲,好像都会让她难受。她明明知道他这是在开玩笑,可是,还是难受。因为他的玩笑,总是让她觉得自己很无力,干什么都不行。而金钱所带来的冲击,倒是其次。 “自己家里有太太,我为什么要拿到洗衣店去洗啊?”冼锐一点也没有觉察到湘潇的异常,偏说。 她总是误解他的意思。距离,使她忽然不能依恋他,也忽然无法理解他。她还是说:“洗衣店洗的大家都放心。” “我不放心,我偏要让你给我洗。我每天都换五次衣服。”冼锐并没有理会她,仍然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之中,心里美滋滋地说。 “每天都换五次衣服。那你还上班吗?你不上班了?”湘潇问冼锐道,浅浅地笑,心里稍稍明朗了一些,释然了一些。 “我把衣服拿到公司里去换,下班以后就给你提一大堆脏衣服回来。”冼锐得意地笑,充分地发挥着他的联想。那是他对,美满爱情的想象啊! 湘潇被他逗笑了,故意说:“哦,你每天上一个小时的班,就躲到更衣室里去换一套衣服出来?人家不认为你是妖怪才怪。”末了,又说:“你每天换五次衣服,我给你洗就是了。不过,我每天要吃十顿饭。” 冼锐大笑道:“每天吃十顿饭,那你不知道要长多胖?” “难道我就不知道每顿只吃一点点吗?人家书上说的,胖子要少食多餐。”湘潇开始觉得他很有趣,心情又开朗了起来。她很认真地跟他说话,寸步不让地跟他较着牙劲。 “好哇,你故意折磨我。” “是你先为难我的。” “……你坐过来好吗?” “不好,门口凉快,我喜欢吹风。”湘潇摇着头笑,一只手托着下巴。 “现在不热了,你坐过来吧,我有话跟你说。”冼锐又说,他的话语,还是轻柔的时候居多。 “你说吧,我洗耳恭听。”湘潇嫣然一笑,坐在沙发上依旧一动也不动。 “……你站起来,让我看看你有多高。”忽然,冼锐有了借口,他从床上爬了起来,然后从床边走了过来,轻轻地拉了拉她的手,说:“我身高1m75,体重118斤,你呢?” 湘潇一听,咯咯地笑道:“我身高1m60。体重,保密!” “我想吻吻你……”绕了半天,冼锐方才低低地说,柔情似水地凝望着湘潇。因为真爱,而有些情不自禁地去想。 “不,以后吧。如果我们有缘,时间和机会都还很多。”在忽然之间,湘潇又没有了笑容,坚决地摇了摇头,极其严肃地对冼锐说。 她猛然想起:昨天,他将他在南昌的一长串电话号码全部都告诉给了她,而他却是常常待在昆明,极少回家的。即便回去,也是8月底了。什么意思?这不分明只是,短短的一瞬吗?她一丝不苟地想着,偏偏忘记了他的大哥大,那个年代的初代手机的号码。 那时候,用砖头大的大哥大的人还很少很少,她甚至都只在香港的电视片里面见过。一万多块钱一个,并且打电话和接电话的双方都要钱,她也只听他说过,而从未见他使用过。那时候,连装个电话都要5000块钱,而且除了每个月有月租费之外,一打就是1块二一分钟。 这些他所说的,她连见都没有亲眼见过。她已经被她的忧思冲昏了头脑,根本就不记得,他把家里所有的电话都给她了,本来就是最真的真心。 他之所以告诉她很多很多的电话,就是想让她在任何时候,通过任何渠道,360度无死角,都可以毫不费劲地找到他。只要她愿意。总之,他把她的思维,弄得太乱了;总之,她的生活太有限,她的词汇量太有限了。 还有,刚才她给他讲起那个送玫瑰花给她的男孩,她说,“我欲乘风归去,唯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他为什么半天不说话?他的家里难道不反对吗?他到底是怎么想的?他那么爱他的母亲,他会违背她的意愿吗? 她甚至想到了《霍小玉》,《家春秋》,《半把剪刀》,《水仙花》,歌剧《蝴蝶夫人》……这些因为差距而悲惨的,古代和现代,中国和外国的爱情故事。好不容易有个近代的《金粉世家》,家里虽然开明了,但是也最终以离婚作结。 她没有任何生活经验,她就只有在书中去寻找答案了。而那些书,为了让人记住,通通以悲剧收场。他们只要写得惨,而从来不教人怎样去获得幸福的生活。还有,她本来就读得半懂不懂的。 给他洗衣服也是不简单的,也许人一走,茶就凉了。他凭什么吻她,她为什么让他吻他?她就没有想过:他之所以不回答她,是因为他不想给她轻易的许诺,轻易的发誓。他宁愿先做到。 他第一次认识她,然后去滨河的时候;他坐在红沙发上,陪伴她整整一天的时候;他跟她到邛海,去玩了一天的时候;他都从来没有吸过一支烟。 他只在应酬的时候,心里有事的时候才会吸烟。昨天晚上他吻了她,她生了气,他吸了一支烟。而今天晚上,他也同样是因为,不知道如何回答她,不知道怎么回答她,才吸了一支烟。可见,他是多么认真地对待她。 一场恋爱,对女孩子来说,绝对是一场难度极大的冒险。对男孩子来说,更是。稍稍说不好,就是送命题。浅水才喧闹,深潭必无波。他是把她,深深地放在了心窝子里的。 哦!就像男孩,可以把身高体重全都告诉女孩。而女孩却总是要对体重保密一样。尽管,她的体重相当相当恰当。 同样,尽管他的头脑中已经想到了她,他的心中已经有了她。那一定也是要到了合适的时候,她才会把她的体重告诉给他;那一定也是要到了合适的时候,他才会把他的想法和做法告诉给她。是男子汉的只字千金,是男子汉的铁肩担重任。 她本来仅仅只是想看看大街上的车辆和行人而已,她哪里知道那个车辆里的人,却如此猛然地将车开到了她的面前,并且撞上了她。速度太快了,她还没有看清楚,他究竟是长什么样。 她必须得看清楚了,那个车牌号和那个人,她才好做判断啊!就算是出了车祸,也要弄清楚其中的原因啊!因此,她必须对他足够了解,他才可以吻她,而绝对不仅仅只是,心里的爱与不爱。 她是那个走路的人,她肯定不如他快。除非,她成了一个坐车的人。可是,她也是不愿意随意地去搭一个她不太熟悉的人的车的,她宁肯很辛苦地走路,无论日晒还是雨淋。 可是他,仅仅只是想吻吻她,他并没有那么复杂的心思,去想别的。他并没有想到要去故意制造,那伤人害已的车祸啊!既然是车祸,他不也同样要受伤吗?甚至可能是车与人,两个都受损。因为速度,因为车更不容易刹住,他甚至可能伤得比她还更重。 他就是那个开车的人,他肯定比她快,他肯定是受不了她的慢吞吞的速度的。在楼梯上的时候,他已经邀请过她去昆明了,她不是已经拒绝了吗?她是不会去搭一个,不太熟悉的人的车的。 “让我吻吻你吧,就吻一下……我喜欢你,我对你是真心的。”冼锐一点也想像不到湘潇那颗敏感而多愁的心,仍是那么一往情深地说。 “不……”湘潇轻声地拒绝道,坚决地摇了摇头。 她用力地挣开了冼锐紧拽着的手,跑出了开着的房门。 第25章 楼梯上的撕心裂肺 湘潇拔腿向楼下跑去。因跑动而带来的夏季里的风,轻轻掀起她的裙裾,使它如一片生机勃勃的荷叶一般,轻撒在小春城温热的空气里。 冼锐在后面紧跟了下去,一把拉住了她,直往上拖。湘潇心里害怕极了,连用另一只手死命地抓住楼梯扶手。 “跟我上去吧,我不了,我尊重你。”冼锐深深地凝望着湘潇,真真地对她说。这样的女孩,真让他既爱又恨。结果就是,欲爱不能,欲恨也不能。 “不,时间不早了,你回去休息吧。”湘潇摇头说,既爱他,又怕他,更怨他。此时如此这般多情,别后却如此无情。 “我睡不着,你再陪我坐坐。” “我累了,想早点休息。”湘潇还是说。 冼锐不再说话,猛力地将湘潇直往楼上拉。湘潇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反抗着,死死地用两只手紧抱着楼梯扶手不放。 冼锐急了,最先是张开口想咬她的手,然后就直往她怀里钻,使她的手不由地松了松。湘潇吓坏了,在楼梯转角处蹲做一团,让胸脯紧紧地贴住膝盖。 冼锐也累了,苦笑着,轻轻地松开了她的小手,无力地靠在了墙上,两眼痴痴地望着楼顶发呆。“爱,分明是真心而投入的爱,她为何偏不解?” 这一切,湘潇都偷偷地看在眼里。她趁他不注意,从地上猛地站了起来,转身拔腿就向楼下奔去,脚步声脆响。 靠在墙上的冼锐发现了正在逃跑的湘潇,连忙追了下去,又拉住了她。两个拉拉扯扯地到了,三楼的走廊上。 “你上去陪我说说话吧,我有好多话要对你讲。”冼锐望着湘潇说,只差没把心血淋淋的掏出来给她看了。 “就在这儿讲吧,这儿也没有人。”她淡淡地说。 从来没有一个男孩,如此地走进过她的心,她是那样地深爱他。但是,她不能再去上面了,如果烈火再燃,会将他们活活烧死。她没有再跑掉,就已经是她对他的,最大的尊重,最深的爱了。 “楼上去吧,小柳就在隔壁。”冼锐几乎是在乞求。在此时,除了爱,再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装进他的心。 湘潇向左移了整整5m,然后道:“你讲吧。” 冼锐无奈,看了看她说:”郗湘潇,你别把我想象得那么坏。其实我这人不坏的。” 世界本来就复杂,世界本来就不可能像她所经历的那样简单。他希望她能够理解,能够原谅他的过去。并相信他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以事业为主,而并非常常在风月场中,寻求寄生的。 而她,只是今天晚上心情杂乱,不愿意而已。她只是很单纯地爱着他,只想着眼前的事,她根本就没往那上面想。在和他相处之中,只要他不提,她从来想不起啊。 他为什么,要往这件事情上扯?他为什么,什么事情都要往这上面扯?他就不能够,说点别的理由吗? 她本来很想向他直吐心中的疑虑,但又觉得十分不妥。心里倒是千头万绪,而口里却根本就不知道,如何将那些千头万绪,梳理出一个像样的条理来,并且有条不紊地将它表达出来,不愠不怒地,心平气和地,说与他听。 于是她将口中的话,犹犹豫豫地吞回了肚里,而只是轻轻地问冼锐:“我这样说过吗?我没有啊。” 通过几天的相处,她已经渐渐感觉到,他真的是一个不错的男孩,也真如他言语所说。相反,她还惊喜地发现,他有一些别的男孩所不具备的优点:坦诚直率,成熟干练。 听见楼下有人说话,冼锐又说:“我们上去吧,下面有人。” 湘潇也看见灯光将走动的人影,映照到了楼下宿舍门前的房顶上。四周都是密密麻麻的房子,这栋楼挨着那栋楼,这个窗挨着那个窗。但是她仍然没有动,只是一个劲儿地低头弄着手指。猛然间,她的腿像灌了铅似的,抬不动。 冼锐又看了一眼湘潇,沉重地说:“明天我就要走了……”心沉得,如系了巨石一般。 “我知道了……”湘潇有些哽咽,声音小得像蚊子。她的眼中,早已盈满了泪。明天深夜两点的车,她连到火车站去送送他,都不可能。 “我想吻吻你,只一下……我求你了。”冼锐说着,真的双膝弯曲,欲向地上缓缓地跪下去。 他在偷偷地看她的表情,她的反应。他只是做给她看,以他的尊贵,倒不至于。但是说这些话,做这样的动作,已经够伤他的面子了。 泪水险些从湘潇的眼中滚了出来,这样的爱,真的是让人太难受了,真的是让人太窒息了。但是,她还是忍住了。她记起了“男儿膝下有黄金”的古训。她轻声地对他说:“你不必这样……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如果我们有缘,时间和机会都还很多,我们才相识几天……我还要在一串红呆一段时间的,你要记得下次一定来看我。” 这分明是在暗示他,她因为爱而感动,因此考验他的方法也极为简单了。只要下次他还惦记着她,还没有忘却小小的她,还能够来一串红看看她,她便对他深信不疑了。别像对阆中女孩一样,一去半年竟然杳无音讯。 冼锐怎么能够理解,她如此复杂的心理?他只是觉得她纯,她固执。他只是说:“面对自己心爱的人,连吻一下都不能,我心里难受,也不能安心地离开。”他所提的,仅仅只是,一个小小的要求而已。 “昨天晚上你不是……” “你自己说的,那不是你愿意的。”冼锐竟也是,如此地固执。 “……”湘潇再也找不到话说。她只是在心里说:她是喜欢他的,不愿意也是愿意的了。昨天,她在口里欺骗了他,却无法在心里欺骗自己。 “我喜欢你,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你就让我在临走前吻吻你吧。”他还是痴心不改。 “不,以后吧。”她还是那么固执。 太快了,她好害怕,她好紧张,她得一步一步地来。哪怕即便是这样,这都比她所想象的,已经快了很多很多了。比如说牵手,倒是可以随便牵的。 心情不好的时候,她更需要以自己为中心。不然她就会觉得,她把自己弄丢了,她找不到自己了。她的内心就会更加地慌乱。 “你这人好绝情呀。”终于,冼锐绝望了。 明明只是她的不知所措,明明只是她在不知所措之下,情不自己的一点点自我保护,却被他解读成了“无比冷漠”。 无数次的希求,无数次地被拒绝,耐心再好的人,也会被推向无望的底渊。他再也没有那个耐性。他好像觉得自己被推向了绝望的边缘,马上就要掉到悬崖下去了。 “只有绝情的人才懂得什么是真情。”湘潇偏说。 今天下午,她不是对他说过了吗?她像石榴,她的节奏比较慢一点点。他说他懂的。而现在……他明明不懂。他这么聪明,他居然不懂。 “郗湘潇,你知道,我这人自尊心挺强的。长这么大,我从来就没有像现在这样,祈求过任何一个女孩子……你就答应我这一次吧。” 湘潇相信冼锐的话,他确实是真心地对她。但是她却怎么也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把恋爱谈成这样?才刚刚相识几天,一个女孩子不同意,不是很正常吗?她也弄不明白,自己并没有怎么样,怎么就把他急成了那样。 因此,她沉默了。半晌,才缓缓地说:“我不好,我是个古怪的人。” 26 “我喜欢你,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不知多少次的请求,最后还是抱了一点点希望。 湘潇还是不言。 冼锐终于发怒了,赌气说:“我今天晚上就去找别的女孩子。” 他明明是一头困兽,而他却降低了要求,他只是想吻吻她,就像昨天晚上一样纯洁而美好。他用这么高级的方式来爱她,可见,他是多么多么地爱她。 他并没有告诉她:周哥之所以选择w宾馆,那是因为,w宾馆的楼顶上,有一个隐藏的歌舞厅,比一串红还好。他们都选择了去玩,而他却选择了,留下来陪她。 她当然理解不了,因为她从来都只是隔岸观火,她又没有被火烧过!湘潇万分惊讶,她就说了这几句,而且还是客客气气地对着他说的。 她的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字,她都仔细又仔细地斟酌过,她都没有过分。她想的是心疼他,即便不同意,也不要恶语相向,伤害他。 她就将他的希求,转移到了下一次,他就以这样的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改变了目标。何至于此呢?!难道,这就是他所说的,“真心喜欢”吗?那他这样的“真心喜欢”,真是廉价得荒唐! 半晌,她才回过神来,故作漠然地道:“我管不着。” 他只是想刺刺她,让她在吃醋的时候,本能地想到,要紧紧地抓住他,不让他离开而已。可是他的表达,任何人听了都会很生气啊! 听到湘潇这样的回答,冼锐便真的很失望了,质问着她:“你凭什么管我?” “我才不 ——咸吃萝卜淡操心呢。”湘潇的声音,在不经意中变大。 她也怒了:名门淑女倒也罢了,那是正恋。别的女孩,别的女孩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一只只搔首弄姿的野猫罢了。凭什么与她相提并论?风流,只不过是一种,发生在高贵人身上的,低贱行为而已! “小柳就住在302。”冼锐小声提醒她说。 “你怕小柳听见,你就别逼我了。”湘潇的神智开始有些不清,脑中一片空白,胡说八道地回应着他。他无情,她也无义了。 冼锐一听,伤心透了,噎了半天才说:“好,我不逼你。”说完,将手伸到包中去摸着什么。 之后,他抓起湘潇的手,将他从包中摸出来的东西,放到她的手心里说:“我本来打算明天陪你上街,去买件漂亮的衣服的,看来我不能去了。这点钱,就权当是做哥哥的一点心意,明天你自己上街吧。钱虽然少了一点,但是是我的一片心意。” 他很忙,他本来是打算昨天晚上就走的。但是他却为了她,整整地多待了一天。 而且他都计划好了,他要完成自己的心愿:今天晚上好好地吻她一次,明天陪她上街去买件漂亮的衣服,然后高高兴兴地离开,开开心心地等待着下一次的相逢。 多么周密的计划,多么完美的安排,多么甜蜜的恋爱。没想到,竟然是这样!一切,都打乱了。他是一个好强的人,凡事皆有目的,万事皆有计划。所以,他能够成功。而现在,真是让人懊恼不堪。 但是,他也并没有把这些说出来,她又怎么能够知道,他竟然会有这么有心的安排呢?而他,他之所以不把它说出来。那是因为他觉得,如果说出来,那么,爱情不就变味了吗?说出来,那就没意思了。再说,她也未必相信。 他就没有想过,就是跳过今天晚上,他也一样可以明天和她一起到街上去走一走,逛一逛。她并不一定想要什么漂亮衣服,有他的陪伴,逛一逛也是好的。 而他却非不,他觉得,是她负了他的心。他那颗,连表都没有表达出来的心;他那颗,一定要先满足了自己,然后才能够有其他别的安排的心。 湘潇什么也听不去进去,因为清纯而一味地倔强:“不,我不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怎么能够,随便要别人的钱呢?我是那种人吗?难道我在你心中,就是那种人吗?” 冼锐苦笑,伤感地说:“别人,什么是别人!这是做哥哥的一点心意。这次来西昌,能够认识你这么一个好妹妹,我很荣幸,你收下吧。” 说完,将钱硬塞到湘潇的手心里,转身上了楼。随即,从楼上撕心地传下来一句:“我再也不来西昌了!” 冼锐最后的那句话,震得湘潇完全失去了知觉。她是深爱他的,她不愿意伤害他,更不愿意失去他。今天晚上,谁让他对她说这些呢?爱是互相让步的,爱是自私的,是唯一的,难道他不明白吗? 她伤了他,他更是伤了她。哥哥,妹妹。昨天晚上要说“完了”,今天晚上又要说“完了”。她的爱,干嘛这么苦楚呢? 为什么?因为他们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 一个觉得太慢了,而另一个却觉得太快了。而且都不善言谈,都只愿意让半步,却都不愿意再多让半步。如果一个人怕热,要穿衬衫。而另一个人怕冷,要穿外套。 那他们怎么统一服装呢?那就各让一步,在衬衣外面穿一个毛线背心,或者西背吧。热的不至于太热,冷的也不至于太冷,而且还精神抖擞。 但是这年头,谁会穿毛线背心呢?太土了。谁会穿西背呢?太不伦不类了。呵呵!当初夏来临的时候,同样的温度,有的人赤裸着身子,有的人穿着衬衣,有的人穿着外套。甚至,还有的人穿着防寒服。 湘潇转身看着冼锐离去的背影,心中难言。直到那背影完全消失在她的眼帘了,她方才缓缓地蹲下了身去,拾起了地上的钱。是五张崭新的百元券。 马上,她又极其厌恶地,将钱扔回到了地上。真情之所以付出,是因为它从来不用任何东西包裹。他伤了她,伤得那么深,是不可以用金钱来弥补的。 “谁撞着就让谁捡去吧。”她在心里说,转身下了楼。 第27章 半个西瓜 可刚走了几步,她又折了回去,蹲下身去从地上重新拾起了钱。钱不是纸,冼锐再有钱,也不会把它当纸看。她不要,白白地让人捡去,冼锐不知道,就绝对不会认为她没有拿走。还不如拾起来,明天亲手交给他。 湘潇回了宿舍,宿舍里空无一人。这一夜,对无泪的湘潇来说,又是一个无眠之夜。 冼锐的判断是对的,那一夜,并没有下雨。 他好像,总是对的。 第二天早晨,湘潇打扫楼梯。胖子见了她,就朝她嚷:“小郗,把我门口的垃圾扫了。” 她差点没被他气出病来。各人自扫门前雪,他就这样恶狠狠地对她,她凭什么要给他扫?但她怕胖子,只好忍气吞声地提着扫帚,默默地扫干净了。 胖子其实并没有别的意思,他已经将它打扫到一处了,看见了她,就顺口叫了她。她也想到了这一层,但是她父亲并不是一个体力劳动者,对于她自己的本职工作,她虽然会十分殷勤地去做完,她却是不太乐意帮胖子去做的。就算是云,她也不太乐意。 上午,湘潇坐到红沙发上陪小叶值班,整个上午她都没有再见到冼锐的影子。她开始不安起来,她想他一定是到w宾馆去了,再也不会到招待所来。她心里悬着,燥得又吃了不少冰块。 下午的太阳很大,小叶倦得在红沙发上睡着了。她把两个沙发拼起来围成一圈,稍微蜷一下腿,她就正好那么长。 湘潇也坐在红沙发上打起了盹。连连几夜都没有睡好,已使她疲惫不堪,本来还算健康的身体,也因此而变得不堪一击。 “眼镜,你怎么不去找小郗玩啊?”是老广的声音。他看了看湘潇,又说:“小郗睡着了。” 湘潇闻声睁开了眼,然而她只看见了冼锐的背影。他匆匆地向楼上跨去,两步并作一步。相反,她的目光与老广的目光相遇,他很和善地朝着她笑了笑。 又过了半个小时。冼锐还没有从楼上下来,湘潇只好自己到楼上去。刚到三楼,她便听到了清脆悦耳的麻将声从楼上传了下来。走到三楼楼梯转角处,湘潇抬头向上望,她望见小柳正依在栏杆上,对着她笑。她也对小柳笑了笑,然后上了四楼。 “你找冼锐呀?他在玩麻将。这圈完了,我帮你叫他。”小柳热心地道,一双小眼睛转得溜溜圆。 “嗯,谢谢你。”湘潇点着头说,垂眼看着那双放在白色塑料凉鞋里,没有穿长筒丝袜的脚。 怎么感觉这么奇怪呢?找个人,还需要小柳去叫。她好像从来就没有走进过这一群人,她好像像个外人。她转念又想:人家小柳也是好心,她本来就跟他们不熟,免得那堆没皮没臊的生意人,一见了她就起哄。 “你的大脚趾翘得真好看,要走远路的。”小柳说,目光也投到她的脚上。顿了顿,又问:“你不跟他去昆明?”并再次提醒她:“他有钱的很,是个千万富翁。” “不。”湘潇摇着头,苦笑。 倘若为了爱,她会不假思索。倘若能够相处,又能够做老板娘,那倒是十全十美的事。倘若只是为了做老板娘,那倒未必。况且这老板娘,还未必做得成呢。这明明已经走不下去的爱,她能够熬到做老板娘吗?她对物质没有那么高的要求,就是再有钱,天天都吵架的日子,有什么好过的呢? 小柳又说:“昨天晚上我好像听见你们吵架了。你下去以后,都3点多了,他还发疯地叫胖子给他开门,说他要出去。胖子不给他开门,后来又劝了他很久,他才没有出去。都3点多了,到哪里去呀?他一个外地的,小心出事。” 湘潇的心猛地一怔:没想到冼锐竟如此地对她,她在他的心中竟占了,这样的位置。她后悔极了,假如老天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一定会好好地对他。再不敏感,再不多疑,再不固执,再不倔强,再不如此伤害他…… 他们都太年轻了,都没有分清楚:到底是因为爱,还是因为自尊?但是,如果不是因为爱,谁还能够伤害到如此强大的他的自尊呢? 而且,湘潇还没有学会一个本事,就是没有问清楚小柳。胖子到底是怎么劝说冼锐的,他又是怎么劝回了他?她自己要不要,从中学习点什么。 小柳看了看湘潇,笑了笑,不以为然地说:“吵架算什么?难免的。以前我跟胖子也常常吵,常常打。后来不知道怎么的,竟然不吵了。吵完了就不吵了。” 小柳跟胖子,湘潇始终不知是何关系。胖子瞧不起一串红的人,说一串红的人全是婊子。一串红的人也瞧不起胖子。说又高又熊的胖子,不就承包了一个破招待所吗?居然离了老婆,养了一个又矮又小的情妇。还,更不值一提。 “我跟你讲啊。”小柳忽然看了看四周,附在湘潇的耳边,神神秘秘地说,“他们里面有一个人逮猫得了淋病,睡在床上爬都爬不起来了。” 她总是有那么多惊天骇地的爆炸新闻,她总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她是一个已婚妇女,而不是一个小姑娘,她什么都知道。 湘潇的心猛然一跳,她不想再听下去。因此,她对小柳说:“那你帮我叫叫冼锐,说我只耽误他两分钟时间。我下去了。”说完,便蹬蹬蹬地下了楼,回了宿舍。 她都是成年人了,一听到这些,心就咚咚咚地跳,本能地想要逃跑。她一点也不想知道,别人是怎么看这些事情的,她根本就不想,在这淤泥潭里打转。 她也根本就不愿意去想,因为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冼锐是觉得,他们之间再也不可能了呢?还是从此以后,会更珍惜她,会更珍惜他们之间的爱了呢? 湘潇坐在沙发上搬了镜子照,照见自己近几日来忽然变得憔悴苍老的容颜和由于严重睡眠不足而血红暗淡的眼睛。人说18无丑女,她还19岁都不到啊。 忽然,听见有人敲门。 “哪个?”她用四川话粗声地问道,钉在沙发上没有动。 门外,没有任何动静。 “哪个?”湘潇本来心情不好,现在更是怒火中烧,疑心自己是大白天遇上了鬼了。 门外,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她将镜子重新摔回到原处,起身一把将房门拉开。开门一看,是冼锐端端正正地立在门口。她丝毫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是他,她并未告诉过他,她在宿舍里。不,应该是她想到会是他,但是却不敢相信那就是他。她也一点也没有想到,他竟然会这么快地就从四方城中走了出来。 在曾经深爱的人面前,将自己的野性暴露的淋漓尽致,她有些不好意思。昨天,他们曾那样伤心地争吵过。今日相见,更是余悲未尽。她垂下了眼皮,用它去看地板,而不去看他。 但是,马上她又抬起了头,领他到屋子中间的破旧沙发上坐下。 “你准备把相片还给我?”冼锐也一下找不到话说,因此便借了这一句话来问她。 他也曾把相片给了她,那是湘潇在奴隶博物馆的凉山之鹰前面给他照的。他还清楚地记得,眼尖心细的湘潇,当时就发现自己被映到光洁的大理石里面去了。真是一张奇特的双人照。 她还说,她也会在想他的时候看它…… “不。”湘潇摇着头说。说着,起身从枕头下的钱包里,取出了钱。又说:“昨天晚上,我捡着你的钱了,现在让它完璧归赵。” “这次来西昌,能够认识你这么一个好妹妹,我很高兴。你收下吧,这是做哥哥的一点心意”。冼锐坚持说,将钱重新放了回去。然后,又细心地将刚才被他弄卷了角的枕巾拉好。 “你的心意我领了。可是这钱我不能要。真的。”湘潇也坚持说,说完,又站起了身。 冼锐望了望了她,一把将她按回到沙发上说:“我已经搬到w宾馆去了,我本来再不想过来的,可他们却偏要拉我过来玩麻将。”他有些不高兴了。末了,又低低地问湘潇:“难道你叫我下来,仅仅只是为了这件事?” 28 想倒是什么都想,可是想得再多她也什么也做不了,可是想得再多她也只能望洋兴叹。 “……”湘潇无言,此时纵有千言万语,也难出她的口。 她不知道,真的不知道。这些天以来,只要一刻没有见着他的身影,她的心中就总觉得少了什么似的,目光总是要去竭力地寻找。然而她又怕见他,怕两人互不理解,而又互相争吵。不愿争吵,却又总是争吵。 想着想着,湘潇的心中酸溜溜的,坐在沙发上,没有跟他再争论下去。 冼锐也坐回了沙发,语音沉沉地说:“我会忘了你的。一年不行两年,两年不行三年。总之,我会忘了你的……以后我会一直把你当妹妹看。” 这个他深深爱的女孩,从来不会讨他的欢心,也极少给他带来甜蜜和欢笑,却常常让他窝了一肚子的气,常常让他欲恨不能,欲爱也不能。 这是为什么呢?这是为什么呢?叩问苍穹良久,他竟然一点也找不到正确的答案。于是,他只好绝情了,他只好无可奈何地放弃了。 正因为他们之中有人发生了小柳所说的那件事。他更加觉得,原来他们之所以争吵,是因为他的世界太复杂了,她理解不了,更接受不了。一旦走出,他再也无法回到那个和她一样简单的世界里去了。 他虽然很爱她,但是,他们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啊,非常非常之遥远,甚至无法望到彼此。他不配得到那样真诚而纯洁的爱,她的内心,可能也从来从来就没有真正地接受过他。换做是他自己,他也不可能真正地去接受,那样的他。 忽然,热泪涌上了湘潇的心头,通过双颊,直奔下来。“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昨天和前天,她都没有能够在他面前哭出来。而今天,刚一听到他说这句话,说得那么低沉而伤痛,她再也禁不住泪如泉涌。 过了好一阵,她方才盈着热泪,对冼锐说:“冼哥,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送给你,就只送了一艘小船和几个石榴。你常常出门在外,祝你在人生道路上,在旅途上,在事业上一帆风顺。”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当初,他为何偏选择她?当初,她为何偏钟情于他? 冼锐沉默了片刻,扶了扶眼镜说:“我会带上你送给我的小船和石榴的。小船,是你对我的祝福,谢谢你给我那么好的祝福;石榴则像你,虽然并不漂亮,但是却有一颗晶莹剔透的心。谢谢你。” 听完此话,湘潇更想起了自己精心挑选小船和购买石榴时的那份苦心,哭得更为厉害了,几乎泣不成声。连忙起身拿了手绢,边哭边试着那怎么淌,都流淌不完的泪水。 冼锐一言不发地拿起她那把粉红色的梳子用力地摆弄着,它的细齿弯曲了,形体也扭曲了,原本漂亮的身躯被他折磨成了丑八怪。前天晚上,他就是用这把梳子给她梳头。前天它还是爱的媒介,今天却已经成了恨的发泄。 可是,湘潇一点也没有觉察到,依旧泪如泉涌。冼锐感觉到她在抽搐,她的热泪直接灼伤到他的心里。 他找不到话来安慰她,只好弄着梳子说:“到昆明以后,我一定要买一个钻石戒指送给你。买一个最大最漂亮的。” 说着,他放开了被他折磨得变了形的梳子,最后拉过湘潇的手来,深深地凝望着,动情地赞美道:“你的手长得这么好,戴戒指一定很漂亮。” 如果老天让他变做一个女儿,他一定会抱住她,跟她一起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这么难得的缘分,这么相爱的两个人,这么真挚的一段情,这么渴望贴近的两颗心,却偏偏要争,要吵。然而,他是男儿。 他们为什么要吵呢?他们其实都没有能够弄明白。就是两个人都太自我了,都太坚持自我了,谁都很害怕失去了自己,谁都很害怕把自己弄丢了。甚至与害怕失去对方相比,更害怕失去自己。 因此,都只会让对方半步。让了半步以后,就再也不能够相让了。他害怕她太骄横,她害怕他太霸道。可是他们不知道这个啊,都还觉得自己明明爱得撕心裂肺,明明已经让了很多很多。 冼锐刚才那一句,他以为他是在给她台阶下,他以为他是在给她递橄榄枝。但是,湘潇却并没有听明白。 即便是听明白了又如何?她就是那么偏执地认为,就像爬泸山一样,她明明已经用尽了全力,即便再和好,他们也已经再也走不下去。而不是,即便是答应他,愉快地做他妹妹,只要他还是单身,就还有的是机会。 湘潇依旧还在流泪,摇了摇头,不语。她的双唇已经麻木了。而且,就算是哭成了这样,她的潜意识仍然让她保持了很好的仪态。它告诉她,任何时候都不要太失态。她从来就不会“忘我”,因此,也就无法去“忘我地爱。” “你是我妹妹呀,傻丫头。”冼锐苦笑,轻轻地拍了拍湘潇的头。 “也许,他做她的哥哥,还更称职吧?他不也有一个14岁的妹妹吗?”湘潇想到,终于止住了泪。也许,她真的是,比他14岁的妹妹还要幼稚。 冼锐忍不住又抓住了她的手,他想再握握它。也许,这是最后一次了,今生的最后一次了。他毕竟深深地爱过她,她已经在他的心房上,不知不觉地挖了一个大洞,一时难以用别的任何填料去填补。 “希望你以后给我找一个好妹夫,比我更懂得关心你,体贴你。我不好。”他说。当他说这一句话的时候,才是他终于明白了,她并没有听懂他的话,他这才是真的,真的放弃了。 又或者是她不管不顾,只是死心塌地地永不放弃,也还可以。 把超过2\/3的鱼尾给了她,把全部的开心果一个不留地给了她。一梳一梳地为她梳头,细心地为她泡好方便面。精心地珍藏她给买的小船,无声地为她披好衣服。宁肯让自己先冻着,也要先为她披好衣服。 相处的每一个细节都涌上心头,如此难忘。他怎会不关心她,体贴她?只是,他对她理解不够,误解太多。想着这样的一个好男孩,她却即将永远失去,湘潇哭得几乎断了肠。 过了许久,方才忍住泪水说:“冼哥,谢谢你。希望你给我找个好嫂子,人比我更漂亮,心比我更细,对你比我更好。”不堪想象,数年之后,两人各自带着家眷重逢。 “谢谢你,我走了。”冼锐起身说。再不走,再不走该热泪成河的就是他了。 “我不送你了,出门在外,望你多保重。”湘潇含着泪说,说完,仍然只知道没命地哭。 “嗯,再见。”他说。说完,然后赶紧离开了她的宿舍。 宿舍的门紧闭,独留湘潇一个。湘潇狠狠地哭,趴在床上听他关门的声音,听他从这个屋子里,永远地离开。她的眼睛里,将再也找不到他的影子。 冼锐走后两分钟,小叶就抱了半个大西瓜上来,对湘潇说:“他买给你的。” “人呢?”湘潇慌忙拭干眼泪,抬起红肿的眼睛,急切地问。 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要问这么一句。都分手了,他还这么对她,她能不问吗? 他对她说:“我会忘了你的。一年不行,两年,两年不行三年。总之,我会忘了你的……”然而,她却是一辈子都无法,让她的心说——忘却的。 “上楼去了。”小叶告诉她说。 湘潇彻底地绝望了。顿了顿,还是说:“我吃不了那么多,我们抱到厨房里去分了大家吃吧。” 她和小叶果然将西瓜抱到了厨房里,大家分了。并且对人说,那是她哥哥买的。 她居然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 凉山是直接从奴隶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前一秒,还是刀耕火种。后一秒,却已经进入了,现代文明社会。并没有经过封建社会,这个非常有效的缓冲,这个非常必要的缓冲。 多少人都在讴歌这个胜利,却并不知道,多少彝族同胞,从大山上搬下来以后不识字,找不到工作,融入不了城市。只有去偷去抢才能够生存。 所有的人都只看到了他们的坏,却并没有看到他们的惨烈。甚至,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建国初期,全国很多地方都有土匪,这其实是一个道理。 而湘潇,所有人都羡慕她,和冼锐谈起了恋爱。却并不知道,从一无所知的零,到一开始就高速旋转的这次初恋,是多么地惨烈。 别人只想长好身体,而她却想长出灵魂。无奈,功力却不够。也许,正如她母亲所说,“从小没有饿得好。”她母亲总是用最简单的方法养她。她一超出了她对她的设计,她就这样,将她所有的不合理需求,将她任何一点点自己的想法,扼杀在摇篮里。 但是,如果没有一点点灵魂。冼锐又怎么能够,在万千女子之中,识别出外表并不是,万里挑一的她? 同样,也没有人能够看得懂冼锐,以为他占尽了人世间的所有。却,并不是。 苍天,又饶过了谁? 第29章 w宾馆重聚 又到了晚上。客人走后,湘潇和小叶开始收拾碟子碗筷。 将碟子里的剩菜回收到厨房以后,湘潇开始打扫卫生。她弯着腰扫完了地,然后准备将垃圾全扫进撮箕里面,一扫没扫完,再扫了几扫。 老广站在门口远远地叫她:“小郗,跟我们到w宾馆去玩。” 湘潇提着扫帚走了过去,甜甜地笑了笑,说:“郗哥,我正在打扫卫生呢,不能去了。”她去w宾馆干嘛呢?已经没有人要让她给他洗衣服了。 “哎呀,打扫完卫生后再去嘛。”老广又说。觉得这女孩很可爱,笑起来像个甜点心似的,很好玩。 湘潇不语,默默地看着老广身旁的冼锐,有些眼不由己。看了以后,方才后悔道:她不去就是了,干嘛要去看他,要去征求他的意见呢?他们已经再也不再可能了,是他们亲手放走了缘分,放走了再相知的可能。 “你去吧。”冼锐看着她,居然这样说。他的目光仍然与她相牵,他说过,他会将她当妹妹看待的。 “那你们等我一下。”湘潇道。她还是不明白,从来不爱凑热闹的自己,为何偏偏今晚,就想凑凑这热闹? 她回头利索地将垃圾倒了,又抱了一大抱橘红色的口布到厨房里去洗。今晚洗口布可不比平常,先要用洗衣粉洗去油渍,然后再用清水慢慢地清洗。今晚,她只将它扔进水池里去,打了一个滚就提了起来。 然后,迅速地将它一张张湿淋淋地晾晒在坐凳的靠背上。大夏天的,一晚上就干了。接下来,拖地和洗杯子该是小叶的事了,她上楼去换衣服。 老板绝对想不到一向手脚勤快的湘潇,在今晚也偷了一个小小的懒。不到五分钟,她就又出现在了老广的面前了。她只换了t恤和裙子,匆匆梳了个头。既没有洗脸又没有化妆,还忘了——穿袜子。 冼锐在前面的商店里买东西,她不好过去,她只得跟了老广走。沿街摆开一个个烤羊肉烤牛肉摊,老广见了,侧脸问湘潇:“小郗,你吃牛肉串吗?”又说:“咱们到前面烤牛肉串吃,不管他们。” “我不想吃。”湘潇摇摇头说。她从来就不贪吃,更何况此时,她的心里惦记着冼锐,哪有胃口? “我知道,小姑娘都喜欢这个。走,郗哥给你 烤去。”老广热情地说,开心地说。 盛情难却,她再不好说什么,抬头再次看了看冼锐的背影,然后跟着老广去了烤牛肉摊。今天晚上,虽然他并没有穿着那显眼的横条t恤与白色短裤。今天晚上,他穿的是白色的衬衣。但她还是在人群之中,在一大堆t恤与短裤之中,一眼就望到了他。 来到摊前,老广比划着说:“小姐呀,我们要烤很多很多的牛肉串啦!一块钱六串,怎么样?”不等对方回答,马上就抢着说:“一块钱六串。” 烤肉串的姑娘笑道:“一块钱五串,你们老广有的是钱。” “小姐,我们要烤很多很多的啦。一块钱六串怎么样?”老广仍然道,一口咬住薄利多销的好处不放。他并不是吝啬,他只是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的玩闹啊。 “好吧。你们要多少串?”姑娘果然中计。 “我给你说啦,先烤的这六串,给这位四川的小妹妹吃,要又麻又辣。” 湘潇听了,立即纠正他说:“辣点无所谓,不要太麻了,我不喜欢吃麻的,舌头受不了。” “小姐,你听见没有,这位小妹妹说,辣点无所谓,不要太麻了,她不喜欢吃麻的,她的舌头受不了。”老广卷着舌头,非常夸张地说。老广就是老广,常常逗得小女孩子,直叫肚子疼。 原来一块钱的快乐,也可以是这么地快乐,冼锐就不会这么深入浅出地寻找快乐。 但是,她跟别的女孩子有一点不一样,她会尝试着用脑子去思索,她会尝试着通过文字去寻找意义,她只相信她自己的亲眼所见。尽管她的理解不一定正确,但也并不仅仅只是“呵呵”两声笑,就能够把她蒙混过去的。 虽然粗浅,但是她已经养成了自己独立思考的习惯了。 “听见了。”姑娘笑道,扇起了通红的炭火。只见她左手拿牛肉串,右手扇火,动作娴熟而优美。烤到一定程度,再刷上菜油再烤,直烤得油烟四起,满街飘香。 趁此,老广低声对湘潇说:她听我叫她小姐,一定很高兴。内地没有多少人叫她小姐吧?” 湘潇一听,觉得很有趣,明知他是故意的。她背过脸去偷偷地笑,并且说:“不少的,要不你就站在这里听听?”生活本来就是有滋有味的,她也有她与生俱来的“皮”。 是啊!“小姐”!历朝历代,古今中外,都是一个多么文雅,多么有趣的一个称呼。那种隽秀的书香气,那种浓淡相宜的高贵典雅,隔着历史的屏风都能够跃然纸上,并且呼之欲出。 “你每个月工资多少?”他忽然问她。 湘潇不假思索就坦言说:“150,老板包吃住。” “哎呀,150还不够一顿饭钱。”老广脱口而出。 湘潇的心中真个不是滋味。但是,她转念又想:工薪阶层那么多,不也同样要活下去吗?并且,许多人还要用它养家糊口。 如果一家人在一起快快乐乐的,那也比吃着鱼翅燕窝却天天吵架,天天掉眼泪强。当然,快快乐乐地吃着鱼翅燕窝,那也是人人向往的生活。 “那,体验生活吧。”湘潇想了想说。 这时,周胖子从后面走了上来,一听湘潇的话,便嘲笑她说:“体验生活?怎么不我坐三轮,你提着我的行李,跟在后面跑呢?这也是体验生活嘛。” 老广完全没有恶意,而他却是明枪打鸟,故意狗眼看人低的。 湘潇轻轻一笑,毫不留情地还击他说:“别人不会以为我是疯子,而只会认为是你吃了东西,想赖账。” “郗妹不愧是郗妹,回答得好!”老广哈哈笑道,将烤好的牛肉串递给她以做奖励。并且说:“这六串辣的你先吃。”又问周胖子:“你吃牛肉串吗?” “不吃。”周胖子回答说。 湘潇看见他的奶油小脸,更加发白。 她在心里,得意地笑道:“念书时同学老说我,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你可别惹了我。” 24 到了w宾馆,他们坐电梯上七楼。“我和周哥住八楼,冼锐和小王住在七楼。”老广进了电梯,递给湘潇一瓶矿泉水,给她介绍说。 四人进了房间,小王正躺在靠窗户边的那张床上看电视。这是一间双人客房,两张席梦思床,两个床头柜,一台14寸的长虹彩电。 梳妆台上凌乱地堆放着盐煮花生和几瓶矿泉水。花生壳剥了一大堆,香皂盒和牙具,横七竖八。和在小招待所里面一模一样,都是那样,让人熟悉的风格。 湘潇在靠墙那张床上坐下,老广上卫生间去了。周胖子和小王用南昌话交谈,咿里哇啦的,她一句也听不懂。 看见冼锐收拾行李,湘潇开始没话找话说:“冼哥,东西都收拾好了?” “嗯,差不多了。今天晚上就走,1:00有车来接。”冼锐忙乎着,淡淡地说。 像是对一个陌生的女孩子。而不是,他曾经深深爱过的。或者如他所说的,可能把她一辈子,都永远当妹妹来看的女孩子。 湘潇听了,心里多少有些苍凉。有些不敢相信,在下午的时候,她居然那么伤伤心心地哭过。为的竟然是现在对她,如此冷淡的他。她想着,再也没有心情找话跟他说。 这时,周胖子忽然叫她。她没有说话,将目光从冼锐的行李转到了他的脸上。 周胖子笑着问她:“小郗,小柳是胖子的什么人呀?” 湘潇一听,直在心里骂道:“你的狗嘴里也能吐出象牙来?我猜八成就不会是什么好事。果然,据很多人所说,商人就没有几个是好东西,满世界乱跑,满世界乱混。”便一口咬定说:“不知道。” “情妇呗,怎么会不知道?”说着,眼睛里竟然放出亮光来。 那他怎样看待,她和冼锐的关系呢?难怪不得他这么不尊重她。 “你知道还问我?”湘潇睨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道。 老广终于从卫生间里出来了,他蛮有兴趣地对湘潇说:“小郗,跟我们去泸沽湖玩,怎么样?” “要去多久呀?”湘潇将话搭了过去,再也不想理会那个让人恶心的周胖子。 “你给你们老板请一个星期的假,足够了。”老广告诉她说。 周胖忙插进去一句:“小郗,工作算什么呀,跟我们到泸沽湖去找你妈妈。”一开口就是这些,老没正经的。 湘潇生气地说:“我妈妈就在西昌,不用找了。” “那你爸爸呢?你爸爸还在泸沽湖呢。” “也在西昌!” “西昌的老彝胞呀!” “是又怎么样?老彝胞又怎么样?” “你妈妈是汉族,而你爸爸却是彝族,你不成了杂种了吗?”周胖子终于大笑。这小女孩子,怎能敌过他这只闯荡江湖多年的老狗?他终于报了一箭之仇。 “你才是杂种!”在不知不觉之中就落入了,他精心设置的圈套。 湘潇气得半天都说不出话来,泪水在她的眼眶里不住地打转,打转,真恨不得马上离开。但是为了面子,她还是留了下来。若不是为了再看一眼那个即将永别的身影,何至于此呢?! 可是现在,他到哪里去了呢?为何在此时此刻,偏偏不见了他?她搜寻了很久,仍然没有看到冼锐。 接下来,湘潇又从他的口中听到了一些似懂非懂的词语。他的南昌话真让人费解,不过还不算蠢的她,还是从中推出了飞机=大炮=猫。这些足够刺激的词语,使他眉飞色舞。 终于说够了,周胖子拉了老广和小王上楼去玩麻将。小王不去,他回过头来便说他:“不懂事。”小王只好跟他上了楼。 西昌城的人为什么把小姐叫做猫,而不是狐狸?他们一定看见过一种白色的猫伸懒腰时的媚态吧?它的毛全是白色,然而它的爪子和嘴唇,鼻子,却是粉红色。 第30章 冰释前嫌 房间里只剩下冼锐和湘潇两个人。 她本来以为老广会一直都在的,她没有想到他们不但说话快,反应快,闪得竟然也是同样地快。 在小招待所的时候他们见了她会一哄而散,在任何时候他们见了她都会一哄而散,她还只经历过仅仅的一次,她还没有来得及总结出什么经验与教训出来。 她想去看一看他们的世界,她想去经历一下他们的世界,一只无知的小羊,却想去看看狼,没有想到,她自己却成了那个热闹。 她很想离开,但是她又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还是没有起身?究竟又是什么,在诱惑着她。 她静静地看着电视。冼锐也躺在另外一张床上,看电视。她被电视里的女主人公的悲惨遭遇所感,差一点就又是热泪盈眶。 女主人公所说的一段话,她记忆尤为深刻:“女人就像一个穿着漂亮外衣的玩偶,管钱的是外衣,而不是她本身。一旦外衣被脱去,玩偶就成了干尸,一文也不值了。法官先生,被告席上的那个禽兽玩弄了我十年,现在我老了,他找了别的女人,就想抛弃我了。”女主人公哭诉道。 冼锐走到湘潇身旁,拍拍她的头,笑笑说:“她在教你们女孩子,不要上那些坏男人的当。” 湘潇的心如止水,盯住电视说:“自古红颜多薄命,恹恹无语对东风。电视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 “惨吗?”冼锐又问。 “那当然。”湘潇回答说。 “那咱们不看了。”冼锐说着,走过去,将电视啪地一声,关了。 这真是个左右逢源的问题。说“不惨”吧,他一定会说,“不惨还有什么好看的?”说“惨”吧,他一定会说,“那惨还忍心看?”问话者可以左右逢源,而被问者,却两头为难。 湘潇说不出话来,默默地低头坐着,心中怅然若失。片刻,她抬起头来看了看默默站在她身旁,已经注视了她良久的冼锐。 她张开了口,微微地将心中那仅有的几丝遗憾从胸中吐了出来。她的心是宁静的,不求别的,只求今夜能够这么默默地相守。昨天晚上她以为她不能送他,而今天晚上,她至少可以送他到w宾馆的楼下。 “你没有穿袜子?”冼锐垂眼凝视着她说。他喜欢她支起下巴时的神情,很专注,很文静,这是他最喜欢的。 “走时太匆忙,忘了。”湘潇并没有抬头,盯着脚尖说。 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只要没事,她有时候也懒得穿袜子,又热又难受。再说,她的裙子总是长到膝盖,并不会让人觉得不雅。今天晚上,她当然只是因为——匆忙。 “你怎么每件衣服都是t恤?” “我喜欢t恤,看上去很大方,而且便宜。还有,干活的时候不用挽袖子。你不也喜欢吗?” “你的裙子边上有一点油。”湘潇听了,用心去寻找,好不容易才在裙子边上找到了一点小小的油点。她笑笑,说:“没注意到。在火锅店干活,免不了沾汤带水的。” 不对呀,现在她所穿的,并不是制服。她连想也没有想,就这样回答了他。 她回答着他的话,心里却还有几丝另外的苦恼。她就只是最后来送送他,而他,不但没有表扬她,反而一下子挑出了她这么多的毛病。他就不能够帮她掩饰一下,不从嘴里说出来吗?听他这么一说,她倒是真的觉得,她原来是有那么多的瑕疵的,她这时候方才发觉。 好吧!他所说的这些,她都是欣然接受的,因为她也是追求完美的。只是以往她被淹没在人群之中,和他们一样,她自己并没有发现自己的不完美。别人也并没有像他这样仔仔细细,一丝不苟地发现她的不完美。 “我可以吻吻你吗?”绕了半圈弯子,冼锐终于说出了此时此刻,他最想说的这句话。 原来,他并没有什么别的意思,那只是他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还是他自己自创的——如何跟一个女孩子搭话。 说着,他拥着她的肩坐到了床沿上。他深深地凝望着她,目光炙热,空气里传来了他微急的呼吸声。 湘潇被他看得不好意思,连忙避开他的目光,将眼睑垂了下去,两颊飞霞。 她在今夜,竟如此乖巧动人。冼锐的心中一动,伸手轻轻拉开了她支着下巴的手,不费吹灰之力就让她向床上倒了去。她忽然没有了力气和理由反抗,娇躯软做一团云彩,在席梦思床上,轻轻地飘。 他顺手灭了灯,屋内一片朦胧,窗外依旧闪烁着五彩的灯火。他先是吻她温热的唇,继而,又得心应手地将舌头抵进她的小口中云游了一番。 她再也无法将双唇精心守护,轻闭了双眼,任他放肆地攻取。而后,他又狂热地吻遍了她的脸。 终于,他累了,他放下了住她的头的手,将下巴软软地靠在了她的肩上,让他的脸朝下,紧贴着她的脸。有几根不听话的头发,拂到了她的鼻子上,有些微微地发痒。 “破镜能圆,破瓜能圆吗?”她静静地躺着,柔顺地问。她又动情了,忽然又有了重好之意。 他朝她笑笑,不言,又低下头去狂热地吻她。吻够了,方才含情地凝视着她,说:“我不是从你宿舍里出来吗?我觉得好热,好燥,就到街上去买了个西瓜。太大了,我吃不完,就叫小叶把另外的一半给了你。” “我也吃不了那么多,我把它分给大家吃了,可以吗?” “我是送给你的,随你怎么办。就是拿去扔了,我也没意见。” “你想我会吗?”她嫣然一笑道。 他一听,心中特别感动,又凑过去吻她。接着吻下去,一直吻到了脖子根。之后,他又将下巴靠到了她的肩上,他不敢看她那双,过于纯洁的眼睛。 他就这样将他的脸朝下,紧贴着她的脸。他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痛定思痛地说:“你知道吗?我原来是打飞机的。打飞机是南昌话,在西昌,就是他们所说的逮猫。自从遇到了你,我才发现,自己简直太混蛋了,常常不敢面对你洁无纤尘的目光。湘潇,我以后再也不逮猫了,我要娶你。” 就像《童爱》里的艾伦一样,在外面流浪久了,好想有个家,想找一个像苏莎那样纯洁的女孩。当然,她得比苏莎聪明。费心寻觅了那么久,他终于找到了,他想停靠。 别人都把他当做一块肥肉,只有她把他当做一个活生生的人。 “我知道。在从邛海回来的三轮车上,你不是对我说你要去仙客来宾馆吗?”她说。 在一串红,她见得太多了,就当他是现时的杜牧,柳咏吧。哪个才子不风流呢?商界的才子,更是。只要以后,他能够真心地对她。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西昌城的人都知道那里的小姐很出名。”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不然我就绝对不会在你面前提起了。难怪不得那天你很伤心,我只是以为:你怪我不住招待所,不陪你了。”冼锐恍然大悟。顿了顿,又笑道:“我要娶你,要你给我生三个儿子。” 湘潇的脸又红又辣,恼怒地睨了他一眼,羞涩地转过了头去。 冼锐一见,更高兴了,继续道:“我喜欢儿子,我奶奶也想抱孙子,给我提过好多亲。你一定要答应我。” “你奶奶的孙子不是你吗?”湘潇忽然转过头来说。 冼锐这才发觉自己说错了话,哑然失笑,伸手去掐她的脖子。说:“你这讨厌的小东西,看我不收拾你。” 他只是将手在她的脖子上放了放,便不忍心加害于她了。他握住她的手,温情脉脉地问她:“假如你以后遇上了比我好的,你会怎么办?” 这难道不是一个普通人才会问的问题吗?他也想问一问。原来他的内心,竟然也有这样的困感。 “那要看你怎么对我……只可惜,他晚来了一步。”她不假思索地回答了他。一个冼锐,就已经填满了她的心,让她消化不良了,哪里还能够再容下——其他的人? 他更觉得她的可爱,多好多纯的女孩,又情不自禁地去吻她,吻她的额头和嘴角。窗外五彩的霓虹灯闪烁,如跳动的星星的眼睛。 片刻,冼锐坐起来戴上了眼镜,靠墙半躺着。他拉过湘潇,让她将头靠在自己宽阔的胸膛上,听他跟她说话:“下次我再到西昌,你一定要跟我去昆明。好吗?我喜欢你,我对你是真心的。” “嗯。”湘潇点点头,她贴在他胸膛上的耳朵,倾听到了他的心跳。 “我8月底回南昌开会,9月中旬,大概在十日~15日期间就能过来。他们还差我一笔款子,我跟他们关系相当不错,我本来可以寄函来催的。但是为了你,我要亲自来一趟。”冼锐边想边说,对未来,充满了憧憬。 湘潇不语,沉浸在幸福之中,殷切地期望着冼锐下次的到来。 “不管哪一天,我都会来的,你相信我。好吗?”在黑暗之中,他再次握紧了她的手。他的热量,经过他的手心,迅速地传递到了她的身上和心上。 “嗯。”湘潇柔顺地点着头,她相信他。 “你知道不知道?”冼锐从心底笑了笑,抚弄着她的黑发说。 “你又没有给我讲过,我怎么会知道?”湘潇笑了,抬起头来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抢白道。 相处几日,她发觉冼锐最爱说这一句:“你知道不知道?”然后就是:“我给你讲啊。”听起来特富磁性,温馨极了。 她并没有想到,这是一句男孩子专门用来对女孩子讲的话。她以为这是一句,只有他对她,一个人讲的话。 就算知道又怎么样?难道他们的声音,能够讲得比他还要更加动听? 第31章 还算平静的送别 果然,冼锐讲道:“我给你讲啊,在上大学的时候,我耍过一个女朋友。她是我高中时的同学,后来上了上海外贸学院,学习比我还好。我们耍了整整两年,有一年放寒假,她写信要我去上海接她,我没有去,只在南昌火车站接了她。她生了我的气,于是,我们就分手了,她后来到我家去找过我,我也没有再理她。我们本来挺好的,挺谈得来的,但是就因为这件事,分手了。” 他的声音倒是特富磁性,但是他所讲的事情,却一点也不温馨。 “为什么?因为你太忙了?”湘潇问,从心底抽了一口冷气。 “不忙。南昌到上海那么远,我凭什么要从南昌,大老远地跑到上海去接她?她又不是找不着路。耍朋友,总不能事事都依着她吧?我在南昌火车站接了她,就算不错的了,她还生我的气。那就算了吧。” 湘潇的心猛地紧缩,她好不容易长好的心,此时又被老鹰狠狠地啄了去。她只是想拥有现在,哪管什么前女朋友,哪管什么野草闲花。简直是,太累了。 她就是那样的女孩,她就是希望寂寞旅途有自己心爱的男孩作伴。当然,如果实在是太远了,他不来,也行。但是如果是初次遇到这样的问题,也是很有可能要吵架的。 依冼锐的性格,他心里有什么打算,他是不会说出来的,就像他在楼梯上的所作所为一样。他一定不会几次三番地说,太远了,他不想去。很有可能的是,接到信以后,他一声不响地就直接选择了不去。然后,他在南昌火车站接了她。 本来,恋爱中的人,从相识到相处,都是在悄悄地试探对方的容忍程度,到底是在哪里。同样的问题吵一次,情有可原。同样的问题吵无数次,那真的是就应该果断地放弃了。难道,正如他在楼梯上所讲:我们总在一起玩,过了以后却觉得没意思,那些女孩子都不如你?是在那之前,就已经厌倦了。只不过,她自己又添了一把火。 两年的情感,就为了那么一件事,而且那女孩还主动去认错。并且,她还只犯了一次错。以后如果她错了,他会原谅她吗? 她念上海外贸学院,而她却只念了职高。那可是,明显地不如她的。因此,她忽然害怕:在某一天,她终究会失去他。半晌,她才小心翼翼地问他:“上次去泸山,我坚持要回来,你还怪我吗?” 女孩子,本来就比男孩子更容易情绪冲动,感情用事。知道自己错了,然后马上就去认错,这不是很好吗?想到这些,她更加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而男孩子,只讲现在。过去,那不过只是一段回忆。冼锐听了,笑了。将她搂进怀里,说:“你是对的,我不怪你。” 因为,员工既然在老板那里领了工资,那就 应该按时上班,好好上班。他也是一个老板,感同身受,所以,她是对的?还是因为,她现在是他的眼前人,所以她是对的? 又说:“昨天晚上我本来很想给你讲这些的,但是你下楼去了。” 那她,幸好下楼去了,反正也是不愉快。其实那天去泸山,她就是晚回来一个小时,也没有问题。她不过是因为他的无趣,而早早离开。 此时,冼锐的内心很平静,他并没有给她讲,昨天晚上,他像发了疯似的,叫胖子给他开门,说他要出去。另外,胖子是怎么劝说他的?他们俩应该从中,汲取什么教训? 他讲了一个,跟现在的关系,不那么大的前女友。却并没有讲昨天晚上,那件更关键的事情。都要分别了,还要让她难受一下,在现女友面前讲前女友。难道,他是在告诉她,不要耍脾气?难道,它的意义更大? 但在前女友面前,他好像是一个胜利者。而昨天晚上,他更像是一个失败者。他怎么可能去讲,一个失败者的事情呢? 而湘潇,她母亲就是一个不善言谈的人。因此,她本来就不擅长谈话,更不善于发问,她也没有问他。更何况这还是,她从来就没有遇到过的,让多少人棘手,甚至是痛心疾首的恋爱问题。她很善良,她很善解人意,更不会去揭他的伤疤。 这时,电话铃响了,冼锐起身去接了电话。之后,他坐到床边,拥着湘潇说:“周哥打电话下来开我们的玩笑。” 湘潇以为自己能够猜得出来,他会在电话里说些什么。于是,便对此只字不提,只是问冼锐道:“周哥,他多大了?” 她其实并没有想到,他说的话,可能更露骨。冼锐的生活环境,其实跟她是完全不一样的。她只是隔岸观火,而他却已经走到了火中央。 “30好几了吧,孩子都这么高了。”冼锐一手拥着湘潇,一手示意给她看。他的手,离了地面约1m左右。 “是从地下到我的手这么高。”他补充说。 “你放心吧,我不会认为,是从天花板到你的手那么高。”湘潇笑,转而又说,“孩子都这么大了,还老没正经的。” 她虽然知道一些,但也仅仅只知道一些表面的。也只有这一些了。她也最多只是替他老婆,难过一下。至于他的孩子,她都不知道该不该也要难过一下。如果是儿子,有其必有其子;如果是一个女儿,那就难过一下吧。 “他是这样的,在外面跑惯了。”冼锐解释说。 此时,他们之间谈的这个,并没有让他们觉得尴尬,因为他们都没有往心里去。湘潇不再做声,坐在床沿上看电视,刚才的电视剧已经完了,是广告。 “以前我们班的班花追过我,但是,她的头发没有这么黑。也没有你的这么黑,这么亮。”电视里开始放洗发水广告,冼锐看着电视,漫不经心地说。 湘潇真的又好想叹气了。但是,没有。也许,他这是在夸奖她呢! 忽然,一阵敲门声急速响起。冼锐起身开了门,原来是老广他们从楼上下来了。周胖子嘻嘻地笑着,用南昌话伊里哇啦地说。冼锐回答着他,也笑。他在电话里开的玩笑,还没有完。小王也不时地在旁边搭上两句。 “小郗,咱们遇上老外了。”老广笑道,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时间不早了,五个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一同下了楼。老广和周胖子不走,湘潇顺便搭便车回一串红。冼锐为湘潇拉开了车门,然后拥着她坐在一起,生怕她离开他。 车启动了,面对即将离别,湘潇无言,只是侧过头来含情地望着他。她要将他的身影,他的面容,他的声音,更深地烙在她的眼睛里,心灵上。 到一串红门口,他们下了车。已经拉下了卷帘门的一串红,还在营业。卡厅里传出一阵阴阳怪气的歌声,是一个男人,在扯着嗓子唱《卡门》。湘潇叫了门,是管家林姨为她拉开的卷帘门。 “再见!”冼锐挥着手,恋恋不舍地说。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望你保重,祝你旅途愉快……再见!”湘潇道,最后深深地望了冼锐一眼。说完,猫着腰进了门。 接着,“哗”地一声,卷帘门再次拉下了。 隔断了一个回归者,与一个远行者的足迹和眼神。 第32章 云和神经病 凑巧的是,冼锐走后的第二天晚上,云就又飘回了一串红。 “也许是老天怕我寂寞,所以特地的把云给吹回来了。”湘潇想。 见了云,两人又拥又抱,高兴得眼泪都快掉出来了。 云海告诉湘潇说:“我这次回来,还在一串红上班,已经给老板打好招呼了。” “真的?那太好了。”湘潇更高兴了。 “我还回火锅厅,都说好了,让小叶依旧回卡厅。”云说。说完,忽然忍不住噗嗤一笑。 “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湘潇不解地望着她。 顿了顿,云方才抬起头来,说:“湘潇,我觉得自己太傻了。那天你和冼哥上泸山,我不是去医院看一个出了车祸的朋友吗?我喜欢上那个男孩了。走后这几天,我一想起他,坐立都不安,所以我又回来了。还不知道人家喜不喜欢我呢,不要我是落花有意随流水,而人家却是流水无心恋落花。那就糟了。” “不要开口就是什么落花,什么流水。你可要抓住,一切时机。”湘潇笑道。说服自己很难,张口就来的教育别人,却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难道不是吗? “那还用说。”云妩媚地一笑,说。 顿了顿,又说:“湘潇,今天晚上见着你,我真是太高兴了,我们出去逛逛街,吹吹风怎么样?” “好哇。”湘潇爽快地答应道。上了楼,从墙上取了红帽子戴上。红帽子旁边刚刚插上了三枝鲜艳的红玫瑰,虽然是绢花,却也生机盎然,美丽夺目。 两个小红帽出了一串红,从胖子的门口走到了大街上,街上人来人往,冷饮摊上更是热闹非凡。因为,连她这个月收入150的,都要出来凑人数啊。 两人继续向前走着,忽然从冷饮摊上站起一个人来,他面色乌红,操着一口浓重的西昌口音。他问她们:“两位小姐,上哪儿去?” “神经病!”湘潇的脑海中,马上冒出这三个字。 所有一串红的人都认识他,说话颠三倒四,身无分文,却总爱在那些习惯了高档消费的小姐们面前佯装阔佬。所以,她们轻蔑地叫他“神经病”。 湘潇没有理他,是云开了口:“出去玩玩。” “二位小姐,我请你们吃烧烤。”他讪笑道,又发病了。 “真的吗?”云的眼睛往向上翻着,嘴角泛着甜甜的笑意,完完全全是一种挑逗的神情。 他一听,马上道:“那还有假?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云侧头向湘潇笑了笑,低声问她:“去吗?有人请客了。” 这么快就搭上了?湘潇皱起了眉头,望了望云,摇了摇头,不语。心想:她怎么跟这种人开玩笑呢?她开始后悔今天跟云出来,他没钱是小事,倘若是个流氓,可要有大麻烦了。 “去吧,没事,有我呢。”云怂恿湘潇道,天不怕,地不怕。不就是小小的西昌城,不就在近近的的滨河路上吗?有什么好怕的? “好吧。”湘潇无可奈何,同意了。 要不然,她会取笑她胆小如鼠的。就在大街上,应该没有什么危险吧?她已经忘了,她跟冼锐相识只去了滨河,同样有后果,她简直是不会吸取教训。但是,如果连这都不敢,不就是这也不敢那也不敢了吗,不就是寸步难行了吗?这和死人,又有什么区别? 神经病一听,受宠若惊地跑到马路中间拦了一辆人力三轮。 云问他道:“三个人就坐一辆?”也有些发觉:太唐突了,怎么会跟这种穷光蛋开玩笑?连三轮车费都不能付了,还烧烤呢。 他没有回答她,招呼三轮师傅说:“兄弟,干脆这样,我来拉三轮,你跟在我们后面。你不要怕,我原来就是拉三轮的,拉了两年多哩。”于是,他在前面蹬三轮,湘潇和云在中间坐三轮,三轮师傅在后面看三轮。 本来两顶漂亮的小红帽一起在人前出现,就已经足够打眼。再加上举止奇特,前呼后拥,很快就吸引了路人的目光,纷纷驻足观看。 云觉得滑稽,够刺激,自己先笑了。湘潇觉得少见,可笑,也笑了。但同时又害怕被人认出来,慌忙拉低了帽沿,盖住了脸,掩耳盗铃。 她猛地想起了《茜茜公主》的片段:宫廷礼法森严,因此皇后十分不满太具野性的茜茜公主,婆媳关系总是处不好。她今天这样荒唐的举动,别说不合大家的礼节,即便是她小家里的母亲,也希望她做个乖巧的女孩子,也对此招摇过市,难以容忍。想到这些,她一点也不觉得好笑,一点也不开心了。 云越想越觉得好笑,捂住肚子,一直笑到了滨河。开着桑塔纳上高速公路,是潇洒;骑着小毛驴走乡间小路,是潇洒;这样,不也同样潇洒么?有钱很开心,没钱也穷开心。 也是晚上12:30,也是这条路,也是这张烧烤桌,也是这个老板,也是喝的矿泉水,湘潇也是坐的这个位子。可惜,那是八天以前的事了。那时,她通过小柳,刚刚与冼锐相识。 触景生情,她不由自主地想到了他,他不止一次地说过,到昆明以后马上就打电话给她。整整一天,她哪里都没有去;整整一天,她都在痴心地守候,耐心地期盼。相思,是如此地漫长,可电话机里面,根本就没有传来过他的声音,他的音息。 早晨,胖子与老板发生口角,胖子叉着腰,理直气壮地站在门口,对着大街骂:“西昌城的猫儿,原来只值二三十块,现在被我们楼上的客人把价格抬高了,难怪不得你们里面的那两只猫儿,(湘潇和云)天天往楼上跑。一串红的人,全成猫了。” 湘潇当时气得眼泪直转,真想冲出去与他分庭抗礼。但后来看到老板都退却了,便只能将一肚子的苦水直往肚子里吞,转身上楼避开了。 只是她没有想到,冼锐跟他关系不错,她也并没有什么地方得罪过他,他一恼羞成怒,竟然翻了这样的一副脸孔来对她。 一个原因可能是冼锐已经走了,更重要的原因却是他听小柳说他们吵架,便认定他们的关系还没有确定。那么,她跟他,又算是什么关系呢?既然不是女朋友,既然并没有沾上人家的有钱有势,那么乱说一通,也就无所谓了。 难怪不得冼锐曾对她说:“我要赚很多的钱,为咱们以后的家,挣很多很多的钱。” 她当时不合时宜,傻傻地说:“我不在乎这个,我只在乎:当咱们只有一个苹果的时候,你还会不会分一半给我?”因为她觉得,他已经足够优秀了。而且,如果换一种说法,她也不会。 但是冼锐却明告她说:“你不懂,你太纯洁了。假如我没有钱,周围的人就绝对不会对我这么好,我也没有能力呵护你,让你跟我在一起。” 想着想着,湘潇出了神。 云发现了她的反常,忙招呼她道:“湘潇,你在想什么呀?”说完,夹了一段烤脆的小肠,放到她还没有动过的碟子里。 “不吃白不吃。”她还是那句玩世不恭的话。在三轮车上,她曾经犹豫过,后悔过自己的唐突。但是现在,既来之,则安之吧。 听见云的声音,湘潇终于回过了神来,摇摇头,说:“没想什么。”随即,又说:“你跑了这么远的路,你一定饿了,你吃吧。你别管我,我不饿。” 云不信,揭她的老底,说:“你别骗我,骗得了别人骗不了我。下午4:30吃的饭,你竟然会不饿?” 湘潇笑笑,不语。在小肠上打好了佐料,然后轻轻地将它送入了口中。 烧烤桌上,只有云和湘潇。神经病一到滨河,就极不安分,甚至脱了上衣,到处东走西窜。他几乎跑遍了每一个烧烤摊,他肉麻地与食客们称兄道弟,得意地说他是某某长的某某人。狂妄地叫人家有事就去找他,还说可以打包票的。原来就是个臆想症患者,在现实中无法满足的愿望,在白日梦中去把它实现。 他在这个摊主那里提瓶啤酒,到那个摊主那里拿两听饮料,东家炒盘田螺,西家散支烟。逛了一大圈回来,又对她们说些客套话,叫两人好好吃,吃好吃高兴,然后又马上转身离开。 入座已经十来分钟,湘潇简直就没有看见他停下来过。他异常的举动与乌红的面容,赤裸的上身,引来了不少好奇的目光。最后,这些目光都聚集到了云和湘潇的身上。 湘潇无地自容,脸红到了脖子根。甚至云也想起身开溜,但这已经不再可能,只好埋着头,只好伸长了筷子在铁盘中乱翻。小肠,土豆,五花肉,饵块,在炉火上的铁盘中,冒着呛人的油烟。 “他是不是不准备付账了呀?咱们俩都没有带钱。”云忽然想起什么,抬头道。说完,抽出一支烟点燃。 “那怎么办呢?”湘潇也问。这个问题她早就开始忧虑了,只是一直都没有说出来而已。 如此一来,她更为尴尬了。 第33章 暗无天日的盘丝洞 “管他呢,大不了借钱付账。”云想了想,铁了心说。因为她忽然看见,她们的老板就在那遥远的地方。她猛灌了一口啤酒,然后使劲地抹了抹嘴,依旧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酒壮人胆,这一口啤酒下肚,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了。 见湘潇总是很少动筷,云又说:“你动筷子呀,咱们付账,更应该吃。吃,全吃了,别浪费!你怕什么呀,有我在呢。” “嗯。”湘潇点着头说,也安心了。夹了一片自己最喜欢的饵块,放进碟子里翻着,让用花生米干辣椒做的蘸料,满满地沾了它一身。她笑了,对云说:“跟你在一起啊,死人都要变成活人,笑话实在太多。” “是吗?”云满足地问。她向湘潇抛去一个可人的媚眼,然后又将头缩进脖子里,开心地一笑。 她又说:“冼哥的话一点也不多,跟他在一起绝对没有跟我在一起好玩,是不是?那天去邛海,大家的心情都不怎么好,花了那么多的钱却没有玩高兴,真扫兴。湘潇,我知道他喜欢你,但是很可惜,他有时侯肚量太小,也不会逗你开心。以后你找男朋友啊,一定要找一个像我这样话多,而且不拘小节的。只有那样的男孩,才会喜欢你,容忍你,让你幸福。唉!我为什么不是个男孩子呢?” 也许,云说得对。他们之所以常常不和,绝对不能只怪其中一个。她太小气,心眼儿太多;他也胸无大量,非要跟她认真到底。更别说什么宽容,什么劝解。 她看一件事情,她看一个问题,总是会从一联想到二,从二联想到三,从三联想到万物。如果没有经过教化,她就是一个小心眼儿;如果经过引导,那就转化成了她的聪慧。那个年代,教育资源极其有限,即便是冼锐,也并不知道怎样去劝解她。 湘潇又开始沉默。但是,她已经深深地陷进去了,已经不能自拔。她觉得她已经把她的心,一点也不保留地,全部都给了他。此时,她的心,是沉浮不安和矛盾的。 还有,她是很温柔的,同时也就是很“瘟”的,在社会上混起来,是没有云那么厉害的。那她到底是应该找一个哄她的男朋友,还是应该找一个能够保护她的男朋友? 她已经知道了,哄人需要耐心,保护人则需要霸气。并且,一个人谈恋爱,也绝对不是云所说的那样,仅仅只是觉得好玩就可以。一个人不可能两全其美,她只能够选一个。 如果社会太平,仅仅只是满足温饱,那个哄她的男朋友倒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她想更上一层楼呢?那个男朋友,连自己都不愿意上楼,或者根本就上不了楼,就更别说带她上楼了。那可怎么办呢? 难道她可以永远不懂事,永远只是 像现在这样,带着她的儿女,嘻嘻哈哈地快乐地一辈子吗?如果她的骨子里像她母亲,好像就是这样的。但是,她却越来越发现,很多事情,云能够笑出来,而她却觉得一点也不好笑。不但不好笑,甚至心酸。 老一辈的人说一个人有本事,他们会说他官做得大或者是钱挣得多,很有手艺或者是很有文化。但是他们又嘲笑官大的人假,钱多的人坏,有手艺的人贱,有文化的人酸。 她这个年纪,虽然也已经知道很多人都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了,但是具体到底是什么样的,还要依靠父母的言传身教。她还没有,完全的清醒。 那个能够保护她的男朋友,为什么能够保护她?那就是因为他的能力很强呀!那种霸道,是智慧上的优胜,而绝对不是黑社会的那种霸道。冼锐虽然挣了钱,但是却动不动就阴沉着脸,她还并没有看出来他智慧上的优胜到底又在哪里? 既然他的能力很强,那她就应该好好向他学习。最终,还是要靠她自己的独立。让人永远扛着一个大包袱,谁受得了呢?如果她的骨子里像她父亲,好像就是这样的永远前进,不休不止。 正在这时,神经病回来付了账,又客气地叫她俩慢慢吃,要吃饱吃好。她们等的只是他回来付账,既然账已经付了,哪还有心思再坐?等他一转身,两人拔腿就跑。 身无分文,只好气喘吁吁地在马路上跑,边跑边笑,一直跑回了一串红。累也累够了,笑也笑够了。 后门还开着,胖子蹲在门口,阴阳怪气地问:“明天晚上还出去吗?” “还要。”云冲着胖子,没好气地道。在一串红里,就她不怕胖子。 胖子听了,也并没有吭气。 第二日清晨。下雨了,雨还有点大。雨滴从天空中倾斜下来,拍打着檐下的走廊,直扫一串红集体宿舍的房门。 湘潇和云都还没有起床,朦胧中就听见神经病在拍打那道千疮百孔的木板门和那被报纸 糊住的窗户。他大声地叫着:“云,云的女朋友出来。”叫了两声,忽然觉得在他面前没有一句言语的湘潇太没趣,便不叫她了,只踢着门大叫:“云,出来。” 云起初并不理会,后来被他叫烦了,穿衣下床开了门。他们出去谈了。 湘潇躺在床上,竖着耳朵听。她有些害怕,很担心会出事。但是,她什么也没有听见。过了好一会儿,云才和神经病又吵又闹地上了楼,湘潇听见神经病在骂她,说她不日毛,骗了他的钱,白吃了他一顿,要她去帮他提货作为补偿。云当然不去,翻了脸跟他大吵,吵得整栋楼都可以听见。 宿舍里的女孩子们,今天可是难得的齐全,她们开始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此事。有人说,那货一定是白粉。也有人说,神经病一定是吸毒的,而且已经开始打针了。不然,脸绝对不会那么又肿又乌,那么黯恶难看。说云也是,有那份闲心,多贴几个阔佬得了,干嘛要去惹着那穷鬼?说虽然都是挥霍青春,好歹也要找一个值价一点的啊! …… 一堆女孩子,声音闹喳喳,让人头昏脑胀。湘潇越听越觉得可怕,越听越觉得心烦意乱,感觉自己简直就要被吞噬掉了,真是又痛苦又迷茫。为了一顿20块钱的烧烤,何值呢?于是,穿衣下了床。 宿舍里的女孩子们也都陆陆续续地起来了,有一个胆大的女孩噗的一声,从上铺直接跳到了沙发中央。云原来睡湘潇的上铺的时候,她几乎天天都这样不顾一切地直往下跳,常常会把她从沉睡的梦中惊醒。 湘潇拿着洗漱用具往卫生间里走,顺便探听一下云的动向。她发现神经病和云就坐在隔壁的屋子里面,他们已经不吵了,不过还带有很浓的火药味,湘潇 正在考虑要不要端着盆子往里面走。 她们这间屋子里住的还只是贪玩,有时候和男朋友,有时候和情人出去鬼混的女孩子。而那一间屋子,全部都是小姐,她从来都没有走进过那间屋子。 云连忙用眼神示意她,让她走远一些。一个女孩子,她总是觉得她是水,她温柔得像温水,她泼辣得像开水,所以她就想四处去扑灭那大火。但是,她却不知道,她只是一块柴,她除了烧尽自己,根本就不起任何作用。不过是让那把火烧得更旺,烧得更恼羞成怒而已。 34 等她洗漱完毕,从卫生间里出来,神经病已经走了。云冲着她大笑,连道自己遇上鬼了。 见云平安无事,湘潇也笑了。她这个女孩,有时候很独立,有时候也总受着别人感染。因为以她的年纪和见识,她还并未真正地长醒。 云还告诉湘潇,神经病到她们宿舍里来过。别的什么东西他都不拿,偏偏只拿走了她放在枕头下面的冼锐的名片,而枕头下面还有许多比那更漂亮,更精美的名片。他的那张名片,真真是朴实而无华,白底黑字的小纸片上面,就仅仅只有一个名字,头衔就是“某厂业务员。”云觉得奇怪,湘潇也倍感蹊跷。 以后几天,神经病几乎天天都来。有时候白天来,有时候深更半夜才来。他也再不找云,而是直接找老板,指着她的鼻子骂。骂她不日毛,用糖衣炮弹,花花票子,去诱惑好端端的女孩子做猫。要做,干嘛不自己做呢? 每次来,他都不拿别的东西。每次,他都从卡厅的吧台上,抱走好大的一大抱玫瑰花,什么颜色的都有。 白天没有生意,从来不点灯。女孩子们在幽暗的卡厅里抽烟,老板当着她们的面说:“不是我叫她们去卖的。习惯了挣快钱,不在我这儿卖,也会到别处卖,说不定,还不如我这儿呢。” “少说也有999朵了吧?他要999朵玫瑰干什么呢?”湘潇怎么想都弄不明白,她睁大了眼睛,愣愣地看着他。 她的心紧缩,她的唇紧闭。 由于冼锐的离开和神经病的到来,湘潇在一串红男孩子们眼中的地位一落千丈,还算正直的他们,开始对她刮目相看。尽管他还是原来的那个她,一样的言谈,一样的衣着,一样真诚的笑容。而且,她非常有心思的是,她也没有因为冼锐的到来,而添置过任何一样东西。 但他们也再不认为她清纯,她圣洁。他们认为,是她自己没有爱惜自己的羽毛。甚至当着她的面说:“有钱真好。有钱的花心,可以包住任何一支含苞欲放的花苞。”好像,她背叛了他们这个阶级似的。 湘潇痛苦极了,常常暗自饮泣。 一串红一天只开两次饭,上午9点,下午4:30。小姐从来不在店里吃饭,每天都有人请大餐,晚上也有人请宵夜。但是,服务员没有。厨师总在厨房里给大家做,不管是厨师还是墩子,总是有人会给她留下最好最足的那一份,因为她对每个人也是那么真的。 但是现在,再没有人像看小妹妹,小天使一样,边做着事情边看着她把它们吃得干干净净的。这份饭菜,吃起来已经没滋没味。 神经病屡次光临一串红,老板终于发了怒,请了两个打手,日夜等候他的到来。可怜的神经病又在半夜三更的时候来了,他被打得呜呜直叫,跪在地下哀声求饶。然后,又被七手八脚地扔到了,让他辨不清东南西北的小巷子里。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来过一串红。 冼锐一去无音讯,神经病一走无影踪,湘潇忽然觉得生活中好像缺了一点什么似的,空荡荡的,情不自禁地想找点什么来填补。如果是云和别的女孩子,她们可能会很快地去谈恋爱。而她呢,是,也不是。不是,也是。 之后,云把自己的时装借给了不情不愿的湘潇,带着她去了音控师张远的家。并且说,他可是从来不轻易带别人到家里去的,他家可是有祖传的800平米的豪宅的。 冼锐看来是不会来的了,那么这一辈子还要不要考虑一下未来呢?难道,是她对爱情不坚定,不坚贞吗?她不知道。爱你1万年,她觉得她可以做到。但是等你1万年,也太虚空,太没有意义了吧? 她都忘了,她曾经对冼锐说过,在他们这里,铁路上的女孩子一般要成熟了,要25岁才会出嫁。而现在,她天天跟云在一起,她在一串红已经呆了两个月了。没有书没有电视没有报纸,只有卡厅里面的糜糜之音和几本拣来的杂志和她的散文集。她也像农村里的女孩子一样,一副小小年纪就很恨嫁的样子。并且,她也遂渐忘记了:考虑未来,难道不是她母亲所说的先有工作吗? 怎么现在,未来却只是为了唯一的一件事,却成了要急着出嫁?她母亲知道了,一定会打断她的双腿的。别说什么新一代,她甚至还不如她母亲那一代。革命的一代,是自立自强的,爱情是平等,而不是依附的。 于是,她们去了市中心。那是一栋上下两层楼,有精美的雕花的老房子,凹下去的一层带花园,整洁的院子里月季绽放。她们还看了他的书房,有三柜子的书。 他是家中独子,他的父母也和蔼可亲,饭菜也很可口,而且25岁,只谈过一次很纯很纯的恋爱。可是她还是接受不了他的瘦弱单薄,他的书也很一般。 不管现在是怎么样,她所受过的教育,她所吃过的米饭,却在她内心的最深处默默地影响了她,默默地唤醒了她。它们根基牢固地决定着她的判断,她的判断终于帮她冲出了那暗无天日的盘丝洞。 他也看出来了,都放大招了,还是没有效果。从此,他再也不住一串红宿舍了,天天回家住。半个月之后,云对湘潇说张远告诉她,他做了一个梦,梦见小静成了他的新娘。湘潇当然不相信这个梦,只是他的小心思罢了。不过,挺好的。 从此,他直奔小静去了。没过多久,两个人就住到了一起。小静家是附近农村的,身高1m68,两个人走在一起,她总是自信满满地穿着比湘潇还高的高跟鞋。 当然,张远也是有小心思的,总离她一米远。笑得,也蛮开心的。 小静初中毕业,也很崇拜他读书。 第35章 云失恋了 只要不上班,云总是往医院里跑。 终于有一天,她取了红帽子,摸着半寸来长的头发,傻傻地问湘潇:“你觉得我是不是有毛病呀?一天不去,就跟丢了魂似的。” “相思本来就是一种病,你看你,苗条多了。”湘潇取笑云,也取笑自己。干嘛都做了,多情的种子了呢?一想到冼锐,她便觉得,心尖尖儿疼。 大约过了十天,云喜欢的那个男孩出院了,不过手上还绑着石膏,缠着纱布。一向大大咧咧的云,羞涩地将他介绍给了湘潇。他果然是个出色的男孩儿,眉清目秀,斯文十足,与云简直就是两相对照。 “你觉得他怎么样?”男孩走后,云在私下里问湘潇道。 “挺不错嘛。”湘潇真诚地赞赏道。 难怪,那些自己条件不出众的男孩子在追女孩子的时候,总要加一句:“我家里条件很好。”原来,他们也害怕自己会败给这样的男孩子! 他们既会败给那些长相出众的男孩子,也会败给那些满嘴甜言蜜语的男孩子。但是,他们却是矛盾的,又说:“那些女孩子,就只喜欢我的钱。”他们是既想让女孩子知道,又不想让女孩子知道,他们的钱。 那时候,女孩子们的选择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喜欢帅哥,有的喜欢被人哄着,有的喜欢物质,有的喜欢才华。很多女孩子,宁肯喜欢空有外表的帅哥,宁肯喜欢甜言蜜语的骗子,也不喜欢那满是铜臭味的钱。更不喜欢能力,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 现在这个社会,多好啊,人人都过上了好日子。青春只有一次,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快快乐乐地谈恋爱,今朝有酒今朝醉,难道它不好吗? 至于湘潇,她从来就不喝醉,她只是虚无缥缈,因此她喜欢“能力”。甚至可以说,她只是喜欢能力所带来的外面的精彩开阔的世界,能力所带来的精气神。 末了,湘潇仍不忘戏谑一句:“你勾魂有方,什么时候也教我两招。” 云并不欣喜,反而制止她说:“别乱讲,八字还没有一撇呢。”想了想,又皱起眉头,愁苦万分地问:“你看他喜欢我吗?” “我看一眼就能够看出来啊?我可没那么高明。”湘潇直言说。在w宾馆时她一口咬定冼锐的真心绝对没有错,可是现在,不也错了吗?人一走,茶就凉了。书信没有半封,电话没有半个。 这八字,果然是没有一撇的。第二天晚上那男孩便带了一个漂亮文静的女孩来找云,意思再明确不过。云气得昏了头,但还是极其大度地花去了工资的1\/3,请他们到卡厅唱歌。爱情不在友情在嘛。 爱情不在友情在,湘潇也曾这么故作潇洒地对待过冼锐,别致地为他送去小船和石榴,送去她最最良好的祝愿。但是,她绝对大度不到让他带着另外一个女孩子来见她,她不但不想见她,甚至连她的相片,也不想见。 女孩子总觉得自己可以做唯一,但其实,根本就做不了。不但散了会重新找,甚至也有背后脚踏几只船的。甚至还有,当面也会和另外一个眉来眼去的。像云这样的还非常非常少,还没有入场,还没有互相对峙。 云笑着送走了他们,然后回火锅厅陪坐。她喝了很多的酒,湘潇扶她上楼时,她竟还把她当做了他。 第二天,云没有吃早饭,冲了一杯苦苦的纯咖啡躲到卡厅的角落里猛烈地吸烟。一支接着一支,烟雾缭绕,烟蒂在小小的烟灰缸里,堆了尖儿。借酒浇愁愁更愁,借愁浇愁愁白头。湘潇自己的心情都不好,更不知道如何去劝说一向活泼开朗的云。 她默默地离开了卡厅,上楼去取了钱,然后到门市上去买了一大袋开心果放到云面前。她在她身旁坐下,边剥开心果边劝慰她说:“想开一些吧,也许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东西。”说着,将那粒剥好了的开心果,放到了她的手心里,说:“来,吃开心果,祝你开心。” 云听了以后,忽然倍感兴奋,跳起来拍着桌子道:“你说得对,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东西!就像你和冼锐,当初冼锐追你,你一直对他不理不睬。所以他临走时都还认为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最值得他喜欢,还叫你跟他去昆明。假如你对他太好了,他倒会认为你太平常,太容易上钩了呢。” 湘潇明明只是想劝劝她,没想到,却又扯到了自己。云的话,正中了湘潇的心事。她的心,更加苦楚。 她苦笑着说:“以前我并不知道有开心果,是他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买给我的,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深深地喜欢上他了,就在从邛海回来的那天晚上。正如你所说,他话不多,也不会讨女孩子欢心,我们在一起,老吵架的。不过还好,吵过以后还能够和好。可是和好以后,还会吵。临走的时候他说他到了昆明以后马上就打电话给我,都二十多天了。可能他发现我们不和,不适合,也可能他就是像你所说的那样,认为我太平常,太容易上钩了,不好。” 在这之前,湘潇在她面前只字未提,云哪里能够想得到呢?不然,她绝对不会像刚才那样冲动,一口气给了他们那么多的评价了。 但是话已经说出口了,无法再收回,只好改口说:“难怪不得你虾子这几天闷闷不乐的,还告诉我说,把喝剩下的矿泉水,椰子汁,随意倒在地上,都会变成心形。原来,是有心事呀。我怎么一点都没有想到呢?” 想了想,又说:“一串红的电话挺难打的,老占线,他一定是打了没打通。” “鬼知道,白天总不会老占线吧?”湘潇不相信,白天她很少看见有人打那个公用电话的,白天它常常躺在太阳底下睡大觉。 “那你再等等吧。”云也说不清楚了,但是,她还是违了心地去安慰了她。顿了顿,又说:“我觉得,他不是一个花心的人。” 冼锐在云的心中,真不是一个坏男孩。也许,为了现实吧,人是不能够脱离现实的;在现实面前,梦想往往只有投降的份。西昌离南昌那么远,他那张印着某厂业务员的名片,就注定他是不能够带她远走他方的。云想,两个人其实都很痴的。 湘潇无言,低头不语。 “湘潇,你也吃开心果呀,别这么闷闷不乐的。”云说。 “云,你要多吃点,我专门为你买的。”湘潇说,又想起了冼锐。这句话,也是冼锐对她说的。 云猛然大笑,道:“你以为我真的那么想不开啊?想不开,想不开我早跳邛海去了。妈的,他算老几?比他好,比他帅的男孩子多的是。”说完,灭了烟头,起身离开。边走边闭着眼睛狂叫:“是,是我配不上他,我祝他幸福好了。妈的!” 不一会儿,云再次坐了下来,她扔给湘潇几页点歌单,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歌名。她对湘潇说:“我想录一个磁带寄给我原来的男朋友,看我们能不能重归于好。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是你给我讲的。耍了几个男朋友,我还是觉得他对我最好,最爱我,最体贴我。湘潇,你帮我把上面的歌名全串起来,我想用它做个独白。” 叹了一口气,又说:“湘潇,你不知道,我以前也有一头跟你一样黑,一样亮的头发。就因为我们分了手,我喝醉了,跑到理发店里去逼着人家把它全剃光了。我从前也不吸烟的,就因为这件事,我现在一天得抽三包了,早上不抽根本就起不了床。湘潇,我太傻了,你以后可别跟我学,用情也绝对不可以太真,要给自己一点保留。” 用情真,是指对人好,而不是自虐。这个,她并没有分清楚。 说完,又开心地笑:“哈哈!你看我的头发都这么长了,快半寸了,我天天都用啤酒洗它。长发为君留,我要把头发留长了才去见他。唉!我们分手,转眼就快一年了。” 因为分手而剃发,又因为上瘾而剃发,又屡次三番地剃发。 为什么每一个分手的故事都那么伤感?为什么每一段真情的付出都只换得了满腔的哀怨,一肚子的愁绪?但是,她这又可太像动物在捕食了啊,这一只吞不下,马上换做下一只。 36 湘潇开始盯着歌名苦想,想好之后对云说:“干脆,就这样串吧。” “别急,你念我写。”云急忙道,起身从吧台里拿来纸和笔。又说:“念慢一点。” 云准备妥帖了,湘潇这才缓缓地念道:“《亲密的爱人》: 《人在旅途》,有许许多多的《选择》。《在雨中》,我《千万次地问》,《为何偏偏喜欢你》? 在《飘雪》的《橄榄树》下,在《朝云暮雨》的《山楂树》下,让我《轻轻地告诉你》,《每天爱你多一些》,直到《爱你1万年》。 我的《真情难收》,我愿与你《常相依》。但是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我《祈祷》,你能在《梦开始的地方》,《为了爱梦一生》。你的心,也不再是一颗《驿动的心》。 曾经《滚滚红尘》,曾走《365里路》,能做《梁山伯与祝英台》,《一生何求》? 《北国之春》也有《红梅花儿开》,无论《天涯海角》,无论《天上人间》,我的《唇印》都会紧随你《漂泊》的《脚印》,你《难忘的身影》,我的心都深深吟唱《平安歌》,祝你《一路顺风》! 《再回首》过去,又展望《未来》,我觉得《我的未来不是梦》。因为,《999朵玫瑰》,每一朵都《恰似你的温柔》。 不知道,《我这样爱你对不对》? 念完了,湘潇这才发觉:一点都不像是帮着云策划着写给男朋友的,倒像是自己亲笔写给冼锐的,只是她的用词是含含蓄蓄的而已,不会如此淋漓尽致。但是,既然是从她的口中说出来的,那她就一改从前的含含蓄蓄,淋漓尽致一回吧。 想到这些,冼锐的身影变得更加清晰,如刻在了她的眼眸里一般。方形的金丝眼镜,几丝头发不太齐整地盖到了镜缘上方,眼虽小,却极柔极锐利。两片薄唇,常显冷峻,但也时喜时怒。横条t恤,白色短裤。 一切,都那么清晰如旧。仿佛,他就站在她的面前似的;仿佛,他就站在她的面前,频频地对着她微笑。然而,当她揉眼睛时,方才发觉这一切,都仅仅只是梦。 “我最欣赏最后一句:不知道,我这样爱你对不对?只能对着他的耳朵,我才能够说出来。”云高兴地道,收好了纸和笔,又将用过的点歌单揉成一团扔了。 可是湘潇却觉得,这样的爱,好卑微。我只知道我的心,我不一定知道你的心,我到底对不对,你得告诉我呀。我如果不对,你要告诉我,我到底不对在哪里,什么才是对的呀。而不要,互相猜测。 马上,云就拿着串好的歌名去音控室录了,放出来的效果相当不错,声情并茂,惹得带了水的湘潇差一点就又掉泪了。接着,云又将上面的歌曲录上,每一首都只录了其中的几句精华,唱得阴阳怪气,歌词之间也没有一点连贯。 放出来两人听了,肚子都快笑破了,湘潇说:“不要这么乱七八糟的,还不如只选两首,然后全部唱完整。” 云偏觉得那样才有趣,偏不听。 “走,咱们到邮局寄磁带去。”云很激动,也很急躁。说完,就伸手去拉湘潇,想让她一同前往。假如可能的话,她恨不得用卫星发射基地的火箭将它发送出去。 湘潇不动,望着她说:“我说句实话,录得一点都不好,连我这么没水平的听了都觉得刺耳。” 云根本就不理会,偏说:“不管它。如果他喜欢我,就是我学鬼叫,他也会觉得好听;如果他不喜欢我,就是我唱得比周旋还动听,他也不会觉得好听。” 与她对冼锐所说的那句话,简直是异曲同工。“只要你的心中有我,就是一个背影,你也不会忘记;如果你的心中没有我,就是将正面放大十倍,你也不会记得。”好朋友,总是心境相通的。 但是她们就从来没有想过,在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唯一。她们 这样阴阳怪气的,这样作妖作怪的,哪来的自信?这样的自信,可真让男孩子,为难啊! 到邮局以后,云花了昂贵的20块钱寄走了磁带。 第37章 有点累了,陪坐吧 转眼已到了9月。 这一天,云以前的男朋友来信了。信是值班的湘潇亲手交给云的,那时云正取了红帽子,对着镜子看头发。湘潇相信云看了信以后,一定会笑的。 云看完信后,果然大笑着,对她说:“他告诉我说他已经有了女朋友了,祝我好,还说爱情不在友情在。” 又是一个爱情不在友情在,老天可真会捉弄人。 “嗯,算啦,我再也不找男朋友了,上山当尼姑去。”云起初很急躁,继而又开怀大笑。笑过了,又对湘潇说:“我再也不写信了,我把前几天买的邮票和信封全给你。”当时她可是买了十个信封,十张邮票,准备大干一场的。 “太多了,我也用不了那么多,我只要两张邮票和一个信封。”她说。 云将它们从床下的箱子里面全部都翻倒了出来,原来,还远远不止十个。湘潇果然只在一大堆邮票信封之中,拿了两张邮票和一个信封。 邮票上是一种叫鳇的鱼类,信封是密不透气的牛皮纸信封。那可是有人专门有爱好,从那些薄薄的透明白色信封里面偷窥信的内容的。白色的信封,就像穿着半透明的衣服一样,字迹稍微重一点,就可以若隐若现地看见里面的内衣。 “你要一个信封,两张邮票做什么?寄在信封里,让冼锐给你回信吗?” 湘潇苦笑道:“我才不自作多情呢,以后告诉你。”说完,才怕伤了云。是不可以说她自作多情的,是不应该说她自作多情的。但是,已经无力回天了,只得听之任之。 云一听,也变得多愁善感了起来,长叹了口一口气,大声地唱起了《迟到》。“你到我身边带着微笑,带来了我的烦恼,我的心中,早已有个她。哦,她比你先到。”今天云不值班,她便这样唱着歌儿,在宿舍里蒙头大睡。 唱完了,又仰天长叹:“唉!人到情多情转薄,而今真个不多情。多情自有多情的烦恼,钟情自有钟情的煎熬。” 湘潇知道,云是一个万事全靠自己想,能想通则通,别人是怎么劝也劝不回的女孩儿。便不去劝她,自己拿了大头针,下了楼。“钟情自有钟情的煎熬。”说的不正是她吗? 湘潇先去门市上买了开心果,然后方才坐进南亚式雅间里,给他“写信”。她在信封上写好了他家里的地址和她自己的地址,昆明的地址她是不知道的,她就只知道这个地址。 而她的地址,却成了民航站,也就是他们楼上代售机票的地方。生意也不是太好,每天都会有一些稀稀拉拉的人到这里来买机票,然后隔两天早上会有一个小中巴将这些人送往机场。 除了少得可怜的国营企业,比如烟厂,电池厂,邮电局之类。西昌好像也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大公司,甚至还不如她自己家所在的火车站,上得了台面。 除了天上飞的和地上跑的那个庞然大物之外,确实没有什么了。也只有那个天上飞的,才勉强配得上那个地上跑的。在他的家人面前,她始终有一种怯弱之心。况且,他也未必会给她回信。 然后再贴邮票,第一张正贴,第二张倒贴。等胶水晒干以后,再用大头针一针一针地刺出,一颗千疮百孔的心来。刺好了以后,她将信封拿起来对着亮光看,发现这颗心真的很形象,很逼真。 外面的内容就到此为止。接着,她打开了信封,往里面装入了他的名片和一枚硕大饱满的开心果,它是经她严格挑选的,是一大袋里面最大的那一颗。 信中也没有一个文字,信的内容全部都在邮票,名片和开心果里。他说过,他懂贴邮票的含义的,她绝非莫名其妙。再说,就是被他家里的其他的人拆开,反正也没有文字,也不会觉得尴尬。 一切完毕,湘潇封好了信封,并到邮局去寄走了它。当它滑入油筒的那一瞬,她觉得自己的心,也像那枚大大的开心果一样,随之下沉。 “我8月底回南昌开会。”冼锐曾经对她说过。 这句话绝对不会有假,因此她断定他此时一定在南昌的家中。 晚上,卡厅的小姐和服务员都陪坐去了。前面总是灯火辉煌,而后面又总是冷冷清清,老板便到火锅厅叫湘潇和云到卡厅里去服务。 湘潇可是从来就没有想到,同在一条船上,她也是可以轻易地转换角色的。什么也不需要,就老板的一句话。完全不需要什么门槛,是个模样周正的年轻女孩子就可以。 在客人都快散尽的时候,从门外走进了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独自一人在角落里落座,然后点了一支烟,默默地抽着。烟头在朦胧的灯光下,和灯光串成了一片。 湘潇走了过去,送上小吃和点歌本,点歌单说:“先生,请你点歌,请问你喝点什么?”对来一串红的每一位客人,她都很得体而主动。 “来一瓶啤酒吧,山城。”客人没有看她,眼睛望着舞池说。舞池里面的灯光比大厅里更暗一些,更柔和一些。两对舞伴翩翩起舞,伴舞的,都是穿了便服的一串红小姐。 “先生,请稍候。”湘潇说,片刻之后,她便为他送来了啤酒和啤酒杯。 她先将它们放在桌上,然后转身打开了瓶盖,娴熟而优美的往杯中倒酒,最后稍稍收口。啤酒在晶莹剔透的杯子里呈现出一种惹人的橘黄,满而不溢。顿了顿,湘潇又问:“先生,需要请小姐吗?” 因为她手脚勤快,因此老板容许她不做小姐。但是,在客人面前推销小姐,却是她义不容辞的职责。她也确实意识不到这跟她有什么关系,反正有没有她这些交易都照样进行,她也并没有推波助澜。 她也从来就不觉得她们跟她是同类,都只是一些普通人家的孩子。她觉得,她和她们是不同的,她们就是好吃懒做,不可救药,自甘堕落。 “不用了。”客人正色地拒绝了。 见他郁郁寡欢的模样,湘潇又尝试着问他:“先生有心事,来袋开心果怎么样?” 这开心果在门市上卖十元钱一袋,一墙之隔,在卡厅里就翻了倍,卖到20元一袋了。她之所以向他推荐,是因为她对它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她想把它介绍给另外一个印象不错,但是心情不好的人。而且她看出,他完完全全能够消费。 “开心果?”客人一听,也有一些新奇。开心果对小城里的人来说,本来就是个稀罕物。但是,他却并没有多少兴趣,只是很勉强地说:“好吧!” 见他不冷不热的样子,湘潇突然有一种挫折感。心想:自己真是闲来无事,问了不该问的话,做了不该做的事。再说,开心果是冼锐专门买给她的,她怎么可以随便推荐给一个陌生的人呢?而且,还是在卡拉ok厅里面。 想到这些,她很快地从吧台取了开心果,送到桌上,然后准备马上就转身离开。她再也不要在这里,多嘴,又多事。 “小姐,你陪我坐坐,可以吗?”忽然,客人文雅地开了口。 多嘴必没有什么好事。但是又很奇怪,今天晚上,她又控制不住自己不多嘴。有些人,有些事,它完全不需要理由,它总是会让人失去理智,变得莫名其妙。半夜下楼跑到楼梯口遇到冼锐是,今天晚上也是。 湘潇有些犹豫了,来一串红这么久了,她可是从来不陪坐的。但她看他穿着讲究,举止不凡,谈吐文雅,不像是个无理之人。相反,那满脸的愁容,却暗示着他有着满腔的心事,想找个人倾吐倾吐。 再说,不就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坐一坐吗?而且还是坐在他的对面,单独的一人一个小沙发。于是湘潇再次看了看他,在他身旁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她倒很想听听他的故事。 灯光暧昧,她居然忘了,她到底是怎么认识冼锐的,不也只是吃吃烧烤,逛逛公园吗?不管外表看起来多么文静秀气,她也有掩饰不住内心深处的胆大包天。 她也知道卡厅可不是一个随便就能够坐下来歇歇的地方,虽然白天她没有事的时候也在这儿闲坐,可是晚上有人了就完全不一样。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动物。道理都懂,但她却不能够每时每刻都保持清醒,尤其是在这样氤氲的灯光之下。 “你喝点什么?”她刚刚坐下,云便麻利地走了过来问她,大家的工资可都不是白拿的。 “来瓶矿泉水吧。”湘潇回答说。 听她这么说,客人对她更有了好感。他忽然笑了,热情地道:“小姐,这儿有西瓜籽和蜜饯,还有虎珀桃仁,你用不着客气。” “嗯。”湘潇点点头,拿起碟子里的西瓜子磕了一颗。 她开始还有一点拘束,后来竟大方起来了。她听他给她谈人生,讲他的事业和家庭,原来他竟然是西昌城最大的广告公司的老板。而且,还这么年轻!她对他的崇拜之心,油然而生。 他讲他的家庭。他说他的家庭是名存实亡的,他刚刚跟他妻子吵了架从家里出来,协议书都写好了,只等明天一早上民政局。 他妻子虽然漂亮能干,但心胸却极其狭隘,只要看见他跟公司里某个女员工多说了几句话,回家准有气受。甚至三天两头地跑到他公司里去闹,让他在员工面前都抬不起头。起初他还能够容忍,觉得那是因为她很在乎他,还能够好好地劝说她。后来,就心烦了。 再说,他也并非闲人,每天都事务缠身。外面忙了还要忙家里,实在是身心疲惫,忍无可忍,只好提出离婚。他们曾经真心相恋过,他也不是绝情的人,也并没有什么移情别恋。只是实在受不了了,想解脱。 也许,她妻子的担忧也并非没有道理,她一定是想到了他们当初是怎样相识的了吧,她只是想把一切的危险因素都扼杀在摇篮里。她只不过是打老鼠偏弄碎了玉瓶儿。谁叫那老鼠偏围着那玉瓶儿转,谁叫那玉瓶儿偏不懂得她的担忧,偏要围着那老鼠转呢?他也并没有说他再也不和女员工说话了,他只说了他曾经劝说过她。 “你看它笑得口都合不拢了。开心果,其实开心果并不怎么好吃,取的只是它名字的意义而已。意义好了,再食之无味,也胜过山珍海味了。开心果,祝你开心。”这是她对冼锐说的,她至今记忆犹新。 “既然你喜欢,那我以后天天给你买。”这是冼锐对湘潇说的。 他,可还记得?走了快一个月了,连电话也没有一个。也许,真如客人所说,在事业上忙碌的人,往往更不愿意再被家庭所累。她这样的女孩,往往不是忙人所选择的目标。倘若如此,她一点也不怨他,她会在心里默默地为他祈祷,为他祝福。 但是,她并不是无理取闹的呀。她和他的争执,每一次都是因为出现了——大事故。她可并没有想到,她眼睛里的大事故,在别人,在冼锐的眼睛里,又算不算得上大事故。 倘若不是,倘若是因为,昆明的女孩好的太多,他花了心呢?湘潇又想,心中起伏难定。如果真的是那样,那他和她,就更没有什么关系了。 38 听着客人的诉说,望着桌上的开心果,睹物思人,她总想起冼锐临别时的深情和许诺,泪水不住地在她的眼中涌动。 “小姐芳龄?”湘潇忽然听见客人在问她。 “快19岁了。别叫我小姐,叫我小郗好了,希望的希右边一个‘阝’。”她抬起头来,嫣然一笑说。 “那你也别叫我先生,叫我李哥就行了。19岁,花季啊。” “李哥,你喜欢一串红这种花吗?”湘潇忽然问他。 他一听,马上就说:“非常喜欢。哪一天我带你到我家里去,你会看到我家的阳台上,全是一串红。这种花不但漂亮,而且好养,花期特别长,一年四季都久开不败。用在生意场上,象征意义也特别好,一年四季都红,一红就是一串串嘛!你们老板挺会取店名的,其实一串红的音响设备和环境,都不是很好。以前我公司里来了人,我都带他们到别的卡拉ok厅去了。我今天还是第一次到这里来,是听我朋友讲起的,他们说这里的小姐很善解人意,说你们老板唱高音很好听。” 难怪不得前老板的生意做不下去,挑剔刁钻的客人多,竞争对手也多啊。又难怪现在的老板生意火爆,真是拼了命的啊。也难怪不得他老婆怀疑他,哪有第一次见一个女孩子就说“哪一天我带你到我家里去”的?要么本身就不稳重,要么就是情感表达上有欠缺。 临走前,客人掏出一叠崭新的百元券付账。之后,他马上就要离开了。卡厅里反正也没有什么人了,再说他人还不错,湘潇就想送送他,她一直将他送到了大门外并向他道了别。 忽然,他借了几丝酒气,轻声对湘潇说:“小郗,今天晚上你陪我出去好吗?我在公司里有一套房子,我每天加班都住在那里。”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神情有些不太自然,他的语气也有些生硬。 在一串红呆的女孩子,是何其的敏感,湘潇马上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她连忙收敛了笑容,说:“李哥,我叫你李哥,是把你当大哥看的。以前我一直在火锅厅端盘子,今天晚上卡拉ok厅的生意太好,而火锅厅又没有一个客人,所以老板把我叫过来了,以前我是从来不过来的。” 是呀,她不过是一颗棋子,要下棋的时候,她可以被放在火锅厅,也可以被放在卡拉ok厅。至于变不变,在于她自己,也并不完全在于她自己。人总是受环境影响的,不要把自己想得太高。 他举止不凡,谈吐文雅。她坐到这张桌子旁边已经有两个多小时了,他没拉过她的手,没动过她一根汗毛,连盯着她看的时候都不曾有。哪知临走时,却提出了这样无理的要求。 她猛然地想到了冼锐,也许,冼锐就是这样的人。因为生意上的往来而邀狐朋狗友去卡厅坐坐,顺便找个档次不低的小姐聊聊天,聊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有时甚至是正正统统的话题,甚至是天文地理,国家大事! 临别时,忽然有了一些感觉,于是就带她出去。此后,便再也认不得了。“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 冼锐真如他自己所说,真的一点也不坏。他从来不会对她动手动脚,就算是热吻,也从来只吻脸和脖子,更不会像风月场中老手那样挑逗女孩子。 当然,这一切都只是因为没有经历过多少世事而头脑简单的她的猜想。如果他们要相处下去,到底要不要开诚布公地谈一谈这个问题。以免,总是心存芥蒂。 然而,她又实在不好意思问。也许他就是讲了,她也未必能够真正地懂他。一切都在迷茫之中摸索,又没有任何人可以指路。或者是用她,在初中时就梦到过的,科学测试法,测试一下也行。但那也只能在学校那种封闭的环境里才可以测试,对外面的花花世界,无能为力。 唉!简直没有任何办法,能够对他进行测试一下。 如果她还是个正常人。不,任何一个正常人。都只有,边看边想,一步一步地来了。这既然是终身大事,那她肯定是不敢轻易地相信他的。除非,她的脑子坏掉了。 虽然冼锐没有来,虽然他负了诺言,但她也并不至于要找一个情郎来报复他。她从小到大都这么清醒,她并不会在都快要19岁了的时候,还要去糊涂。她跟别的女孩子,还是有一点点不一样吧? “小郗,你太老实了。”客人居然说。 “不知在李哥眼中,何为老实,何为不老实?”湘潇故意问他。她知道他这是在说她,见了那么厚厚的一沓钱,居然不动心。 客人一听,呵呵地笑道:“老实,就是纯洁得像个幼儿园的孩子,像孩子一样,天真无邪。” “幼儿园的孩子,是吗?”湘潇一听,在心里有些不高兴。 客人连忙解释说:“小郗,你不要以为这是坏事。好多女孩子,一到了这种地方,一经物质引诱,就容易变。而你却没有变,实在是难得。跟你在一起很放松,很开心,不用讲假话,不用带面具,真的很好。” 说着,又从百元券中抽出一张,放到她手中道:“小郗,你虽然不陪我出去,可是这钱我还是要给你。但是,我就只能给你一张了。今天晚上我一见到你,就从你的言谈举止看出来了,你是个纯洁的好女孩,所以才会让你坐下,我被你的纯洁所感动。但是你要记住:李哥不是坏人,你不要以为这钱不干净。这钱是干净的,也是你应该得的,所以你一定要收下。” 湘潇看了看,被塞到手中的钱。然后,又抬头去望望客人,有些为难。 “小郗,收下吧。下次到一串红的时候,李哥希望见到的还是现在的你,希望你还能够出淤泥而不染。”他看着湘潇,真诚地说。 “嗯。”湘潇点了点头,收下了钱。 这是她到一串红两个多月以来,第一次在卡厅里面得到的小费。在火锅厅里的小费一般是10,20,而这一次,却是整整的100。 她在他身边,什么也没有做,就只是听他讲了两个小时的话,她就得到了她一个月工资的2\/3的小费。甚至还吃了零食,喝了水。转身回去,在吧台里,还会领到一个小时20元,两个多小时,一共60元的陪坐费。也就是,比她一个月的工资,还要多了。 这钱挣得也太容易了吧?她是应该高兴呢,还是应该惶恐呢?在这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里,诱惑实在是太多了,这里面的女孩子,谁也不是一步到位地堕落的,而是一步一步地向下滑落。 比如今天晚上,第一步,从火锅厅到卡厅端盘子,反正都只是端盘子;第二步,夜深客人少了,我也累了,有人请,并且是个文明人,那就坐下歇一歇吧;第三步,坐下必要说话,老男人的故事又总是又多又感人,必要吃点东西,有吃有喝有故事,身心愉悦;第四步,坐都坐下了,如果心情更好,那就要跳舞和喝酒,身体小小一接触,酒精一催化,心情更好;第五步,今天晚上到此为止,付款,得到小费和陪坐费,更眼红的是他的成熟和他钱包里故意露出来的厚厚的一大沓崭新的钞票;第六步,想都不想就坐下去,周而复始;第七步,处成恋人或者是情人;第八步,合不来,失恋;第九步,已经习惯了高消费和好吃懒做并且有几分姿色,堕落,陪坐都太慢,直接要来钱快的。 倒不是他故意要甩她,而是因为他是老板,能力本身就超群,而她却始终没有长进,不配! 湘潇想了很多很多,发誓自己再也不会再在这里坐下去!这些道理,连“神经病”都知道,他说的是糖衣炮弹,花花票子,而不是其他。 客人的身影渐渐远去,最后化成了一团小黑点,消失了。也许,她懂了他的意思。也许,她并没有懂。他是一个社会人,而她,却还并不是。她并未懂的是:他确实是个好人,对她很好,但是他也是在用小小的一百元,给他自己一个台阶下。他是一个做广告的人,也是一个非常老辣的人。 至于他和他老婆,他是有办法的,他只是不想,耗尽心力,连连退让。 正在这时,云跑过来叫她说,小叶的企业家来了,要请她们去吃麻辣烫。 轿车驶到南街。宋代古老的大通门,清代古朴的木板屋,里面住着许许多多的现代人。表面上看很有历史感,只有住在里面的人自己才知道,没有卫生间,没有许许多多现代生活的便利,是多么地不方便。 清风伴着细雨。他们和司机,一共五个人,临街而坐。这种情调,就是念书时同学们常说的“浪漫”,非要闭了眼睛,披散着满头的长发,仰疼了脖子,才能够对着天说出来。 可惜,它不幸被破坏了。小叶跟他,不知道为什么吵了起来。小叶的话总是那样含含蓄蓄,连湘潇这样含蓄的人,都完全听不懂。她为什么会是这样?难道因为她们是同学,她们真的是一个老师教出来的吗? 她还以为自己很独特,很古怪。原来,并不是。都是在流水线上,被批量生产出来的。只是,她还是未成年人的思维。而小叶,这几个月,已经飞速地,越来越有点像一个成年人了。 吵到最后,企业家摔了筷子,冲她嚷:“你总不可能,叫我离婚吧?”以前为了事业,而忘了爱情。而现在,他又不能为了爱情,而丢了家庭。做男人也是很难的,小女孩子们,怎知? 小叶的大眼睛一眨,泪水双流,离了座位冲进了雨中。 云和湘潇望了望了小叶,又回过头去看他。他将一大片毛肚塞进口中,生气地说:“别管她,什么烂脾气!” 他不管,但她们却不能不管,两人叫着小叶,向她跑去。 “要真情,要专一,就不要做第三者。”云低声对湘潇说。语气很淡,淡中又有几丝飘渺的烟愁。 湘潇知道,她曾经沧海,因此对感情渐渐看淡。而且她还知道,她也有一个一枝红杏出墙来的孙哥。她不求别的,只求有事的时候有人帮忙,寂寞的时候有人说话,没钱的时候有人赞助。 小叶一直在哭,低着头走出了大通门。但她却走不出,古代与现代,她始终在门里与门外徘徊。欲进不能,欲退还罢。 在回去的车上,依旧是云抱着湘潇坐前排,他们两人坐后排。透过车内的玻璃,湘潇看见企业家拥着小叶的肩,温柔地为她擦着,还在流淌不停的眼泪……小叶对她说过,只要他爱她,她并不在乎他的家庭。 就不要去管什么过眼云烟了,就不要去管什么露水情缘了,而冼锐,却还没有家庭。趁现在,他们都还年轻,他还没有他们那么奸滑,岂不是,比什么都强?她还在纠结他的那一点点情感经历。而那些,另外的优秀的男人,早就被别的各种各样的女人,拐跑了。 她不过是一颗刚刚冒出来的芽,而泥土之上,早已变成了水泥大马路。等待她的,可不是什么和风细雨,可不是什么茁壮成长,可不是什么自由绽放。而是,车轮滚滚碾过。 难道,那些成熟的男子与女子,就是这样,在生活这口炖肉的锅里,被猛火煮熟的吗? 第39章 再也不敢陪坐 由于云的小红帽,由于云的活泼开朗,云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客人,得到了老板格外的喜爱。因此,她成了服务领班。 在这之前,湘潇和云,一直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云活泼开朗,湘潇文静纯洁,两人的性格两两相反,互为补充,从未发生过任何争执。可是有一天晚上,她们却闹了矛盾,原因是这样的。 那天晚上,卡厅和火锅厅的生意都出人意料地好,火锅厅一下就来了五桌客人。而日本式雅间里的那一桌客人,又要求云一定要为他们找三位小姐陪坐。 卡厅里还剩下的五位小姐全部都到了火锅厅,希腊式雅间陪了两个,大厅里陪了两个,就只剩下一个小叶了。再加上云自己,一共也只有两个。叫云到哪里再去找一位呀,云迫不得已叫了湘潇。 “都去坐了,谁来服务呢?”湘潇有些不高兴地问她。她明知道她是从来不陪坐的,别以为她前几天在卡厅里陪了李哥,从此以后她就可以坐下去了。一串红的管理并不那么严,特殊情况,谁都可以把盘子里的那些食物,端到桌子上去,客人也不会那么计较。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地坐下去。但是,坐下去的是身体,站不起来的却是灵魂。甚至连云都以为,她从此以后就要开始坐下去了! 看来,那一天她真是不应该坐下去。但是不亲自坐下去一次,她就不会有那样深刻的体会,她又怎么会像今天晚上这样坚决地拒绝呢? 更何况她上次就听云说过,那桌客人特别不老实,手脚特别不干净,一坐下来就关上门到处乱摸。这一桌客人,是她来一串红之后的客人里面,最不讲规矩的一桌。 “管他呢,有林姨,还有一个打杂的呢,就你一个人服务吗?累不死你。何必呢,都只是逢场作戏而已。”云说。 万一人家因为这个,不吃了呢?那可是一桌成本200,实际上却可以做到两千的大生意,老板可是要怪罪的。就是老板不怪罪,云也挺想逞这个能的。 湘潇不语,心想:生意是很重要,但是我自己也很重要。在我的心里,生意就是没有我自己重要。 见湘潇不语,云又说:“你怕什么?有我在呢。他们只是嘴巴不干净,其实也没什么。” 真的没什么,不就是在无关紧要的地方,摸了两把吗?难免的,云已经习惯了。但湘潇却偏不领情,她宁愿一个人服务,她宁愿累死,也不愿意去松松闲闲地坐着。更何况,还累不死呢? 有云又怎么了?云虽然有着一双大手,虽然常常叼着香烟,烟酒俱来。但她毕竟也是个女孩子,自己都难保,还管得了她吗? 湘潇曾经记得:有一次云喝醉了,客人又特别无理。云当时一点也没有知觉,酒醒以后才记起自己受了侮辱,气得躲到宿舍里大哭。但哭过以后,她依旧妩媚地对着人笑,照样陪酒,照样喝得酩酊大醉。这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几个臭钱么? “即使流着眼泪,也要对人笑嘻嘻。啊,脚步开始摇动,就不管他人是谁。”这是歌曲《舞女》里的歌词,也是云最偏爱的一支歌。云毫不掩饰地,将自己称作舞女。还说,现在这社会,挣钱太难,做女孩子就只能这样,才会攒起一笔钱。还说,有了这一笔,靠原始积累的资金以后,她就再也不干这一行了。她想开一个小店,自己做个小老板。 都什么年代了,还舞女?湘潇开始有些看不惯她,虽然她承认她命苦,她很现实,承认老天对她太不公平。但是,这种方式让她反感。而且,她根本就存不下钱。她的钱,都在她嘻嘻哈哈的时候,她伤心烦躁的时候,花掉啦!她永远都在拼命地挣钱,但是却永远都在缺钱。 “你爱坐,你去坐好了,我不坐,我给你服务。”湘潇冷冷地说,托着盘子进了希腊式雅间。 “你……”望着湘潇离去的背影,云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扔了手中的烟头,使劲地往地上踩了两脚。 没想到日本式雅间里的客人却如此挑剔,他们看中了肤净如瓷的湘潇,但湘潇心清如水,死活不去,便婉言推辞。他们看不上小叶,嫌她是个黑娃。他们掏出一大把钱来扔到桌上,一定要云到外面去找两个,好一些,白净一些的。 云为难了。 街上找吧,虽然穿黑色紧身衣,染了头发,浓妆艳抹的,多半是。但也有不是的,万一那只是一个乱爱时 髦的普通女孩子,不知分寸地乱打扮自己呢?万一被人赏上两句,多尴尬。再说今天下这么大的雨,难道她们还站在屋檐底下吗? 去别的店里找吧,她本来对逛夜店也不感兴趣,她只是把它作为一个谋生的手段。她对那些地方,并不熟悉。 其中一人见了,笑道:“那我们自己去找吧。小姐,下次有好的,给我们留着就是了。”说着,从坐垫上站了起来,穿上了雨衣。又拉了一个同伴,一同冲进了滂沱的大雨之中。 那急匆匆的脚步,那焦急若渴的眼神,让湘潇觉得既可怕,又可笑。丢开香味扑鼻的火锅不吃,冒着滂沱大雨自己到大街上去找小姐,真的是秀色可餐吗?孔老夫子说:“食,色,性也。”果然如此。 又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可不知这位圣贤,养了多少女子,养了多少小人?难道是一样多吗?以至于从内心,如此由衷地感慨。 在外面的小姐找来之前,云和小叶还是坐了进去。 半个小时之后,浑身是雨的两人冲回了火锅店。从他们的雨衣里,猛地跑出了两位漂亮的小姐,染着红头发,黄头发,穿着红色和黑色的紧身衣。一个大眼睛,一个的眼睛不大不小。都苗条丰满,肤色白净。 小叶一见,马上退了出来,依旧回卡厅去了,高跟鞋在空空的走廊上脆响,经久不散。原来在这里,人就只是一件商品,而且只是一件廉价的商品,随意地被人,挑来挑去。 那人将雨衣挂回了衣帽钩上,边挂边得意地对众人说:“怎么样?大眼动人,小眼勾人。不大不小,爱人。” 小眼,指的是云。云的眼睛虽然有些小,但五官却很精致。从整体看去,她也可以算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甜,美,俏,很招人喜爱。 趁此之际,做东的那人抢着拥了那个穿着黑色紧身衣的小姐到怀里。她是三人之中,最漂亮最动人的一个,有着一双勾人魂魄的大眼睛。他得意地说:“嗯,不错。肥而不腻,瘦而不塞牙齿,不肥不瘦正合适。” 跑腿的两人有些不服气了,一个说:“现在可爱算什么,要到了床上可爱,那才算是真有本事。” 另一个也说:“你这两团这么大,不会是泡沫的假东西吧?” 湘潇听着恶心,一声不响地添了两套碗筷。这个日本式雅间,不过是个洋为中用的仿制品,座位抬高,凹下去的地方放桌子,客人坐着舒服,服务的时候也只需要稍稍弯一下腰,并不需要跪下去。 一串红怎么也算是个中高档消费的地方,老板的穿着,所唱的歌曲,还有她所想吸引的人,都大有讲究。前老板太古板做不下去,但她也并不想太乱,太乱了,一样会死。所以她很狡猾,很圆通。 小姐的衣服并不露肉。这里除了xo,五粮液以外,也不卖高度酒。因为xo让人觉得这里很上档次。而且,贵得上天,喝不醉。还有他们的保镖,一身肌肉,看起来 像个特警。一切的一切,都说明这里是井然有序的,在这里,最多干嚎几句《卡门》。要浪,得到外面另外找地方浪。 来这里的人,绝大多数都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就迫不及待地撕下面具。看外表,他们个个都是这个城市里最文雅的人。老板其实已经给了湘潇,也给了她自己,很多的保护。 有了小姐作陪,桌上的菜也渐渐地减少。而且,又增点了几份昂贵的,和一些莫名其妙的菜。什么牛鞭,羊鞭,还有古怪的啤酒冲鸡蛋。在这之前,可是只有火锅汤,在锅中热腾腾地翻滚的。 秀色可餐,秀色真的可餐吗?湘潇觉得这世界真可怕,这世界里的男人更可怕。 40 五桌客人,而且还有三个是大的包房,需要走进去,然后再关上门走出来。而且并没有手推的送菜车,一下就能够把菜送完。 她就只有一个托盘。 厨房里不停地洗菜,切菜。她不停地端菜,送菜。她一个人服务,实在是有点够呛,累得她满头大汗。整整四个小时,都没有沾一下凳子。瞻前顾后,就只看见脚板儿,在光洁的大理石地面上,不停地翻转。 客人陆陆续续地离开了,陪坐的小姐紧接着又跟着出了场,生意做得跟老板一样红火热闹。只剩下日本式雅间里的那一桌了,湘潇拖着疲惫的身子,在红沙发上坐了下来,她用手轻轻地捶打着酸痛的双腿。 小柳从门外走了进来,跟她说着话:“她们都出场了啊,怎么就你一个人服务?” “我是服务员嘛。”湘潇浅浅一笑,没有半句怨言,半点后悔。 厨师解下了围裙,也走过来说:“咱们一串红陪坐的陪坐,出场的出场,就只剩下一个服务员了。” 因为她的顽固不化,她坚决不肯去坐着,老板差一点就失去了一桌大单客人。林姨作为老板的嫂子,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也并没有说什么。她其实是个知心阿姨,很得人心。 胖子也不再说:“”一串红的人,全是猫。”而改了改口说:“一串红的人,90%都是猫。” 听着这些评价,湘潇从心里高兴。一分劳动总会有一分收获,她今天晚上辛苦的劳动,并没有白白付出。 最后一桌客人 也走到了吧台边,也要结账了。云从雅间里走了出来。云从来不出场。这一点,湘潇还看得惯,还认为 她:可以交往。 她递给她一听柠檬凉汁,又转身去吧台拿了吸管。每次陪坐,云都只点柠檬凉汁。这是为什么?还不是因为它,是那个出了车祸的男孩子,所属的公司生产的。爱情不在友情在,云就这样默默地,为他推销着他们的产品。 湘潇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抬头看着云。云就像大哥对待小妹一样对待她,她还能够说什么呢?刚才,云也是出于无奈,才叫了她。她已经不再怨云了。有什么可以怨的呢?她有她自己的原则,但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朋友还是朋友。 “好喝吗?”云轻声问她,目光如水般地看着她。说着,吸了一口烟,烟雾缭绕,烟头在明亮的灯光之下闪烁。 湘潇忽然想哭,假如老天对云公正一点,给她一个温暖的家和一份真挚的爱。她会这样去谋生吗?但是,湘潇自己就可以啊。但是,小静就可以啊。 小静家是附近农村的,其实很穷。因为她的眼睛好,所以她在卡拉ok厅做服务员。因为那边面积很大,灯光又要暗一些。她的眼睛好,她能够在客人一唱完歌以后,马上就将玫瑰花送过去。她可以看见任何一个客人,哪怕他是坐在最遥远的角落里的。 她在这里正正规规地上班,没有 酒醉鬼会 强迫她,对她动手动脚。她就在张远的眼皮子底下和人打交道,张远也没有任何不放心和任何反感。张远甚至自己还经常从音控室里走出来,和他们聊天,听取他们对他的建议。 那份工资,在当时并不低,完全够用。老板 包吃住,连香皂,洗发水都提供,几乎可以不花钱。12点以后加班,一个小时还有两块钱。 她其实就只是一个普通的,正常的女孩子,她并没有冼锐眼中那样高尚,那样另类。只有云和小叶那样的女孩子,为了多多地挣钱,才会主动地去投怀送抱。 至于云的爱,她是曾经找到过的,被她自己折腾没了。云,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云?! “好喝。”湘潇点点头说。想了想,又说:“刚开始的时候,我觉得柠檬凉汁好难喝,但后来受了你的影响,居然爱上它了。刚喝的时候有点涩口,但入口以后,却格外地清凉爽口。不同于其他的饮料,喝了就喝了,没有什么回味。” “你说的对。生活也是如此吗?”云忽然问湘潇。 湘潇马上便迷茫了,心中甚至苦涩,直直地说:“我不知道。但愿吧。”又说:“你也喝点吧。” 云接过去喝了一口,然后又将它递回给湘潇,说:“时间不早了,你上去睡吧,我今天晚上去看录像。” “你又去看录像,还是少看一点吧。”湘潇说。她真想留住云。每天晚上宿舍里就她一个,她感到寂寞。 “三级片,我还看不上呢。我要看就看二级,一级。”云转头笑道,“放心吧,我到录像厅的沙发上去睡觉。宿舍里太安静了,我怕,我睡不着。”说完,红帽子便伴随着云,一起消失了。 湘潇的眼前,一片空白。原来,云也跟她一样,害怕寂寞。只是湘潇比她更能够正确对待,更能够忍受一些而已。而云,却忍受不住一丁点儿。 也许,社会就是如此。一串红对面的录像厅,好似已经不再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而是“圣主朝朝暮暮情”了。一串红的小姐爱去,厨师他们也隔三差五地去。 湘潇想着,上楼去睡了。 厨师有一个谈了半年的女朋友,在广州打工。偶尔会给他写信,经常会有错别字。墩子和保镖都是单身,小姐们也单身。相同年龄的男男女女,却在两条完全不同的路上走着,婚恋市场,是如此地不匹配。 婚恋十市场,这个用词是多么地绝配。你把它当“婚恋”,所以很难。你把它当“市场”,就很容易。你把它当婚恋,遇到困难,有人会与你风雨同渡;你把它当市场,遇到困难,就怨不得对方只认得金钱。 可见张远很快地就放弃了她,找了小静,是多么地明智。 但是,人家也是高中毕业,有技能在身,而且家里有800平米豪宅的呀。 湘潇今天晚上,有了点小心情。 有一个很帅很高大的男孩子,最先在火锅厅吃饭。他大学毕业以后在青岛的一家大国企上班,第一次出差,连说话都脸红。陪他的五金公司的经理开玩笑说,他很喜欢湘潇。 不到两个小时。他从卡厅里走过来,走过红沙发,到楼上去上洗手间。却满嘴酒气,搂着一个性感的女子,得意地向她挥手。与她的极尽妖娆相比,湘潇觉得她自己简直就像一个没有完全长开,发育不良的孩子。这些人,让那些朴实的,任劳任怨的老婆们,情何以堪! 他们那里产青岛啤酒,而现在,他喝的却是山城啤酒。他喝了那么多年的青岛啤酒都没有把他喝醉,而现在,几瓶山城啤酒一下肚,一下就把他,灌醉了。 湘潇真是厌烦极了,想离开。她第一次有了这种想法,想离开。 难道她来一串红,就是为了看这一台人肉搅拌机吗?往日是隔岸观火,如今却是被火烧。完全是两回事。 本来她来这里,仅仅只是图这里比纯粹的饭店和火锅店,轻松一些而已。她在这里,不但遇到了冼锐,更是遇到了新鲜出炉的他。看来这世上,从来没有白捡的便宜。 她第一次见到冼锐,她在大厅里收拾碗筷。冼锐也是绕了一大圈,从卡厅里走过来,从火锅厅的吧台前走过。而不是,从招待所的后门,直接走到楼上去。 那一天。他既没有撞见这个妖娆的女子,也没有看见在角落里收拾碗筷的她。 到底是一串红太邪恶,还是那些没有经过锤炼的人性,太脆弱?明知苹果有毒,却还要去咬。如果人性不锤炼,怨一串红又有何用? 其实一串红的装修很正,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歌舞厅,灯光算是比较明亮。层高很高,很正统,并不算太暧昧。有歪歪心的人,只不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所有这些,都是前老板,那个守旧的国营厂厂长留下来的,有些像大户人家的客厅。现在的老板对此很满意,改都没改过一点点,她在这个高大敞亮的房子里唱高音,简直是再合适不过。 湘潇倒不是有多喜欢他,只是见他健康阳光,有些好感而已,觉得他有点可惜而已。 那么,她为什么一见冼锐,感觉立即就不一样了呢? 这个,会在后面讲到。 有秘密。 第41章 三个小傻瓜 “湘潇,你起来!小叶高兴地叫道。她从楼下叮叮咚咚地跑了上来,一把推开了门。 湘潇睁开了朦胧的双眼,莫名其妙地看着气息微喘的小叶。 小叶见了她那副半梦半醒的模样,哈哈地笑着,跑到床边去摇她。她笑着说:“湘潇,快起来吃烧烤。”之后,她从床下拿出一双平跟鞋换上,而将高跟鞋扔了进去。 好不容易早睡一天,再说,今晚又的确好累。湘潇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暖洋洋地半睁着眼睛问:“谁请客呀?” “我请客,有个老板给了我50块钱。你快点起来呀,云在下面等我们,咱们三个人一同去,我们就在楼下吃。”小叶告诉她说。 不是老板直接请客,而且云也要去。最重要的是,就在楼下吃。听了这一句,湘潇决定非起来不可啦!于是,咬了咬牙,从床上猛地翻了起来。 “外面还下雨吗?”湘潇问,弯下腰去穿鞋。还是那双白色的塑料凉鞋。 “下雨怕什么?下雨才有情调。你快点啊,我上个厕所,你好了就先下去。”小叶催促她说。说完,又转身匆匆忙忙地向厕所冲去。 还有情调呢,她完全忘记了,在那个斜风细雨的夜晚里,她在南街的麻辣烫摊上,跟她的企业家大吵了。 湘潇穿好了鞋,揉了揉惺忪的眼睛,缓缓地下了楼。 云坐在红沙发上吸烟。冷冷清清的红沙发上,就她孤零零的一个人。见湘潇下来了,她站起来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笑道:“你还没睡醒呀?” “还没睡醒,你什么话嘛?”湘潇嘟嘟哝哝地说。她坐到红沙发上,用手捂住嘴,直打哈欠。然后,又揉了揉眼皮。揉了好几下,方才完完全全地睁开了眼睛。 她对云说:“我刚刚睡着,今天可把我累坏了。咦,小叶是怎么找到你的?” “找我还不容易吗?她也陪她的老板看录像呀。小叶好难得请客,不吃白不吃。”顿了顿,又说:“上次跟她到南街去吃麻辣烫,我还没动筷子呢,她就跟她情哥哥吵架了。这次,非叫她补起来不可。所以我明确告诉她说,只能咱们三个人去。有了别人,我跟你,都不去了。”说完,大笑。 正说着,小叶也下来了。三人走过卡厅,猫着腰,从卷帘门下钻了出去。都深夜两点多了,卡厅里还有两大桌客人,人声嘈杂,笑声阵阵,歌声阵阵。看来,一时半时还不会走。一串红果如其名,是门口那一串串的红花,带给了它好运。 她们就在一串红旁边的一个小摊上选了一张烧烤桌坐下。这里白天卖水果,晚上摆烧烤,多种经营,挣钱的宗旨却不变。小本经营,成本只要几百块钱。本来一毛钱的东西,做成烧烤,可以卖到五毛钱。本来一块钱的东西,可以卖到五块钱。只要勤劳肯干,收入还是不错的。是的,只要勤劳肯干。 天还在下雨,摊主在桌子上方拉起了好看的塑料布。 “你们喜欢淋雨吗?”小叶左顾右盼,兴致勃勃地问云和湘潇。触景生情,她又想起了那个,让她欢喜让她忧,给她平添许多愁的企业家了。真情难舍,至少一下难舍。 “我喜欢。”云笑笑说。 她告诉湘潇说,这两天她又花心了,她的心中又有了一个戴眼镜的教书匠。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大男孩,他们是在公用电话旁边认识的。但是她的心是极其矛盾的,因为她自己不够淑女,很难让好的男孩子接受。她又怕,扑了个空。 湘潇从来就不喜欢淋雨,每次都只是陪陪她们。她喜欢下雨,更喜欢在下雨的时候,还有伞可以打。刚从被窝里出来,穿的又是薄薄的,不抵风寒的短裙,湘潇觉得实在有些凉爽过人。 但是,既然两人都话已出口,也只好舍命陪君子了。再说,她此时,也有些被她们杂乱的心绪所感染,也觉得有些心烦意乱。 “那咱们把桌子抬到雨里去吧。”湘潇起身说。 云和小叶也站了起来,三人齐心协力地将桌子抬到了风雨之中。现在的雨,已经比她睡觉的时候小多了。但也还是不算小,小雨飘飘渺渺地落到烧烤盘上,都能够听到噗的一声响。一响又一响,然后再一响。 通红灼热的炉火,却也禁不住这几番苦痛残酷的折腾,火光渐渐地暗了,透过烧烤盘,已经可以看出碳的颜色。朴实无华的,红中带黑的颜色。 望着炉火,看着雨滴,湘潇忽然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冼锐。岁月便如这雨滴,再红的炉火,也能被它浇灭。相处时的真情,临别前的许诺,在他的心中,恐怕早就已经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他的世界那么大,远远不止她一个人。可在她心中,却依旧还在苦苦地惦记。 一星期,她忽然想起了那个阆中女孩,他与她,不也是一星期之缘吗?他对她,是找了没找着。对自己,却是忘了寻找了。没有什么不同,就这一点点不同。不同的原因是“她很漂亮”,而自己却“并不漂亮。” 继而,湘潇又想,他不会忘记她那张侧身照,不会忘记那顶小红帽。他不会忘记那艘小船,不会忘记她的真挚,她的一颦一笑的。他不会忘记,她有一个好听的,独特的名字的。 他不会忘记他的身边,有一个对他很好的她的本家,那个与她同姓的郗经理。他们姓郗的人,都是沉稳低调,有着良好的品格的。当他见到他的时候,他又怎么会,记不起她? 这些,都是她不同于其他女孩之处。她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没有人能够代替她。再想想那一句:“你并不漂亮,但是我却偏偏喜欢你”。是有一定内涵,有一定深度的。如果没有真心,岂能够说出,这样的真心话? 他收到了她那封无字的信了吗?他明白了其中的含义了吗?他会打电话来询问她,到底是什么意思吗?电话打不通,信总不会写不通吧? “小郗,你怎么不跟眼镜兄弟去昆明啊?”老老广曾问她。 “下次去。”她说。 “下次就错过了。”他说。 现在想来,真的是这样。 她知道,在许多男孩子的眼里:感情就只是那一时的冲动。很多都是不值得再回过头去抓住的,错过就错过了。但是她还是没有去,这是她在有意为之。 她在给自己时间,他们之间差距那么大,她一定要让自己想清楚,她是否扛得起与他交往的重担。她可能需要面对很多很多,与现在完全不同的未知,她需要从心里,完全接受这件事。太快了,会让她精神错乱,内心不安。 她需要的是,一段走得远的感情。而不是那种,来得快,去得也快的。她需要的并不是钱,而是爱,她急什么呢?既然是爱,那就一定不是稍纵即逝的,是可以放开一下下的。没有钱她也愿意,有钱她也不拒绝。 她也是在给冼锐时间,这才是更重要的。她就怕,他的感情仅仅只是一时冲动,冲动之后马上又后悔,后悔遇到的是平庸的她。 那么,那时候最后悔的,就该是她,而不是他了。他是男孩子,他输得起。她是女孩子,她虽然可以输,但也不能输给那一种,一看就会一败涂地的输。因此,他一定要让他想清楚。 他身处富贵,阅美女无数,从今以后,他愿意把她当做唯一吗?她的倔傲,就是在告诉他,她只愿意做唯一。无论她是多么地喜欢他,但是如果这段感情不如意,那她的选择也会是——放弃。是心心相印,而不是飞蛾扑火。一棵小树苗,一看八九成,都活不了啦!要它,又有何用? 42 其实,从昆明到西昌,也就相距500km,坐火车,仅仅只需要十个小时。他真的就有,那么忙吗?湘潇出神地想着,雨水淋透了她的背,她也全然不知。雨水也淋透了云的红帽子,小叶前额的短发,也已经开始滴水了。 摊主见了,心疼自己的炉子和煤球,走过来笑道:“三位小姐,火都快熄了,你们吃生的呀?” 三人相视而笑,都回过了神,都拿了筷子去翻烤着小肠。小肠在积了雨水的铁盘中,滋滋地响。响了两声,又活蹦乱跳地向天空里跑。最后,还是落回了铁盘中,冒出一股股呛人的油烟。 “我们把眼睛放尖一点,看见哪位老板从这儿走过,就让他下次请我们吃烧烤。”小叶说,边说边往小肠上刷着菜油。另外,还要抬眼直往湿漉漉的街面上盯。吃着碗里,想着锅里。而她却并不觉得丢人。 有一次,小叶说请吃烧烤。她们三人吃到一半,她却跑到旁边去缠录像厅的老板付账,说是他答应过的。而他却一脸的冷笑。就在这时,被周胖子和几个朋友撞上了。湘潇觉得真是丢人,赶快把钱付了,花了一个月工资的1\/3。然后,她们很快就跑掉了。 如果他把这件事情讲给冼锐听,冼锐会怎么看她?他是不是因为这件事,而不再打电话给她,不再来看望她了呢?就算不是她自己,但那也是她的朋友啊!她成天跟她们在一起,又能好到哪里去呢?也许她和冼锐,他们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吧。 但是,她是有骨气的,而且她并不认为自己穷。烧烤,又不是非吃不可的必需品。在当时,下馆子吃饭本来就是奢侈和浪费钱的败家子行为。 她之所以不贪吃,是她母亲刻意管教的结果。在姐姐很小的时候,邻居家切腊肉,她眼馋地看着。母亲正好路过,还什么也没吃到,就被拉回家狠狠地打了一顿。母亲甚至用了一句很毒的话来骂了姐姐:“吃下喉咙三寸屎。”而她们所穿的小裙子,她们的小手,小辫子,都是很洁净的。因此,姐姐就是做不到,也一定能听到和记到。 母亲的理由是,女孩子不能贪吃,贪吃会出大问题。在姐姐上班以前的很多年里,有限的两块钱零用钱都是不能乱买吃的,买了什么要汇报。但那好像是她的天性,天性是压制不住的,她就是有点馋。自从上班以后,她的钱绝大多数都花在了小卖部里,街上的卤肉摊上了。直到很多年以后,才有了一点点好转,不过她算是长大了,花的是她自己的工资。总比她,在小的时候误入歧途好。 小时候,她的胃口不好,很瘦。母亲也并不会给她买开胃药。都直到十五六岁了,才开始抓药吃,才长好了一些。她恐怕是故意的吧?她宁肯让她吃不下,也不能让她太贪吃,也不能让她太能吃。 铁路上的收入虽然不错,父亲是小站站长,收入更高。但也仅仅只是相对于其他的人而言,但也仅仅只够合理的开销,但也不够每天放开了肚皮吃,尤其是肉类。鸡鸭生长周期比较长,比较贵,煮炖起来也非常麻烦。鱼倒不贵,但是太费油了。母亲说的是,大吃当小赌,是罪恶。 附近农村里有不少女孩子就不一样了,很多女孩子都是一副永远也吃不饱的样子。其中有一个,就因为十块钱和几本小人书,被一个退休老头骗了,怀了孕。那十块钱巨款,她都买了糖和零食。她当时只有13岁,家里却把她嫁给了一个三十多岁的老光棍,很快就生了个女儿。 这样的例子并不在少数,有些家庭为了几百块钱,就将初中都还没有毕业的女儿,乱嫁了人。 母亲的管教是有道理的。虽然她就像龚自珍《病梅馆记》里面所说的那种梅花,被按要求生长。但是她终于还是长成了梅花,而不是死去了。 母亲让她懂了:我自己很重要,比钱,比吃和穿都重要。(她以为那个“我自己”,是她自己的全部,但是在母亲眼里,却仅仅只是她的名声)母亲也从来不提家里穷,总是理直气壮地说:“比农村里和老彝胞好多了。”特别是父亲去世以后,母亲和她,更有骨气了。父亲去世了,她们更不能让别人看笑话。 在初中的时候,她的家境,即便是父亲去世了,在同学之中都还是数一数二的。可是在高中同学之中,却是倒数一二的。 但是母亲的话,已经像刀一样刻在了她的脑海中,不时地响起:“比农村里和老彝胞好多了。”看同学穿新衣服,看他们吃香喝辣,玩各种好玩的。她竟然从来都不觉得,有什么值得难过。看见冼锐,那就更遥远了,她就更不会难过了。 现在在一串红,她的家境也算是很好的了吧。一个单亲家庭的小镇姑娘,能够上完高中,能够长成这个样子,已经算是万幸了。是的,吃和穿。很多女孩子,都会栽在这两件事上,这最简单的两件事上。 “我有一点冷。”云噗嗤一笑,酸酸地道。说着,将双手抱在胸前,瑟缩成一团,望了望湘潇,又看了看小叶。 “我不冷。”湘潇笑道,偏不与她同谋。 “我也不冷。”小叶也笑道,并不对自己的话感到汗颜。 雨更小了一些了,如绢如丝地从天空里斜斜地飘落了下来。三人继续在雨中烤着烧烤。最先烤小肠,然后再烤土豆,牛肉,腰片,还烤湘潇最爱的饵块。清风徐来, 油烟四散,呛得人直掉眼泪,她们边用手扇着边扭头避开。 湘潇在不知不觉之中又走了神,云见了,问她:“湘潇,你在想什么,想李哥?”怀疑她也小女恋大男,偏偏喜欢上了那种具有成熟魅力的出墙红杏了。 “哪里?李哥一直把我当妹妹看,我也一直把他当哥哥看,怎么会呢?”湘潇摇着头说。她可是没有那么容易动情的。 “想昆明?”云继续追问。 “他说他十日~15日期间会到西昌来,鬼知道呢!”湘潇听了,茫然地说,她并没有隐瞒她们。海水尚有涯,相思渺无涯。一个多月都没有打电话来,而她却还在挂念着他,真的只有恋爱中的女孩子才会这么笨。脑子已经坏掉了。 “我觉得他会来。不瞒你说,我看人还是比较准的。冼锐一定会来的。”云自信地说。 一是因为她相信冼锐。二是为了安慰湘潇。既然她还在做梦,就圆她一个美梦吧。人的一生,最最的真爱,往往只有一次。过了这一次,便再无大悲,再无大喜。得到无所谓,失去也同样无所谓了。等到某一天,她不再做梦了,再轻轻唤醒她吧。 不但湘潇很可笑,云一样也很可笑,她并没有看准前男友和前夫。她也看不准,卖柠檬凉汁的男孩子。甚至连刚刚从学校里出来的男孩子,都让她心烦意乱,吃不定。她还自信满满地对她们说:“不瞒你说,我看人还是很准的。”不过,那也是姐妹的真心一片啊。 湘潇想了想,终于狠下心来说:“其实不来也不要紧,既然他都无情了,我迟早也会忘了他的。只是迟早而已。” “湘潇,你怎么这么说呢?虽然我和冼锐只说过几句话,但是我觉得他对你,真的非常真心,不像是那种负心的人。真的,我不骗你。你看那次他送西瓜给你,你们都分手了,他还送西瓜给你。”小叶也说。 他居然有这种超能力,让云和小叶,对他的印象都那么好,都在努力地为他说好话。这是湘潇万万没有想到的。 末了,小叶又说:“他不会对你不负责任的。” “他为什么要对我负责任?”湘潇抬起头来问,小叶的话让她莫名其妙。 “也许——是我听了一面之词。”小叶连忙推说。 真的是三个温柔得胆怯懦弱的小傻瓜。 如此这般恋爱,又怎么能够成功 第43章 上房揭瓦,上楼探密 “你听见别人说我什么了?小叶,你没有必要对我保密的。”湘潇轻声说。 小叶低头想了想,终于开口说:“……他们说,他们说你跟冼锐,出去挣了不少小费。” 湘潇一听,凄然一笑,说:“既然都挣了小费了,那他还要对我负什么责任?封得住坛口,封不住人口。身正何愁月影斜?管它呢。” 她愁的是她的精神无法安放,而他们却都是俗世凡身,却还停留在议论她的肉体。她与冼锐的相恋,自始至终都是有争议,惹人是非的。听得太多了,神经都有些麻木了。 “湘潇,你也别在意,总是有人说闲话的。”小叶安慰她说,她也经历了太多。 “是啊,总是有人说闲话的。你前几天晚上不是出去了吗?也有人说闲话的。这些人一天不胡说八道,嘴巴就会长蛆虫。”湘潇气愤地骂。 别人说小叶,仅仅是胡说八道,仅仅是说闲话吗?并不是吧?至于她,别人怎么可能知道,她这么能扛呢?因为小柳最先知道,最先在背后议论她,所以他们说这些,很正常。 她有点生气,但也并没有多生气。小叶也不向她追问,别人到底说了她什么。反正说什么对她来说,都已经无所谓了。反正,也翻不出什么新花样来。反正就是人多口杂,你议论我,我议论你。 小叶起身付了烧烤钱,又回头对云和湘潇说:“还剩四块多钱,酸辣粉一块二一碗,咱们一人吃一碗,把这点钱吃个干净。” “我不想吃了。”云道。调皮地摸了摸肚子,吆喝道:“呃,卖西瓜嘞。” “我也不想吃了。”湘潇也道,她可不会像云那样,用自己开玩笑。 “那这样吧,我一人吃一碗,你们两人合吃一碗。”小叶建议说,“瞧你们俩的小肚皮,就装这点货!” “好吧。”云和湘潇都同意了。主人盛情,不吃还不行。 酸辣粉端上来了,是两个大海碗。量特别足,汤都快溢出来了。 小叶又用剩下的钱去烤了几串牛肉串,50块钱果然花得一文也不剩。这样,她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一次,是某某请的客,而绝不牵扯到下一次。再说,既然手里还有钱,为何不充分利用,多吃一点,吃好一点呢? 小叶动筷子开吃了,她好像永远也吃不饱的样子。 云低声对湘潇说:“咱们分开吃吧,我想吃酸一点。”说完,果然对着摊主叫道:“老板,麻烦再拿一个碗来。” “老板,我再要一点黄豆,你的黄豆真好吃。”湘潇也开了口。 “老板,把你锅里的青菜全挑给我吧,我可是你的老熟客了。”小叶也说。 “好嘞!”老板爽快地应道,将三个人的要求一一满足。 有女孩子的地方,就多了一份忧愁,一份欢笑。三个女人就是一台戏。生活尚苦,且笑且甜。 上楼以后三人都毫无睡意,兴奋地跳到宿舍门前的房顶上去踩瓦片。老一辈的人形容一个人顽劣淘气得无法无天,说得就是“上房揭瓦”。说的就是她们三个。 残破不堪的水泥瓦上有一个大洞,为了避免雨水渗进屋里,被人用一块 塑料布,粗粗陋陋地遮掩了一下。然后,再用大石头压住。这就是火锅厅的房顶,里面富丽堂皇,房顶上却破烂不堪。 可湘潇的眼睛不好,看不见。差一点就落入深渊,掉到下面的火锅厅里去了。 走在前面的云,忽然听见一声巨响,赶忙回过头来看她。她的眼睛特别好,一眼就看见了那个大洞。她吓坏了,连忙低声叫湘潇快回去。为了防止她撵她的路,又说自己也不走了,掉头就向宿舍这边走了回来。 湘潇自己倒没有被自己的调皮所吓着,蹲在大洞旁边,吃吃地笑个不停。 小叶最胆小,只跨过了栏杆,便扶着它不动。更不敢走到,中央的大洞旁边去。 云走回来了。三人回了宿舍睡觉。 想到小叶在烧烤摊上对她所说的话,湘潇口里虽说不在意,但还是有点直往心里去。 她躺在床上,翻来翻去都睡不着。又听见对铺的云,也在床上翻腾得吱嘎作响,她便轻声问道:“云,你睡着了吗?” 云一听,从床上坐了起来,裹着被子说:“湘潇,你也睡不着呀?”脑袋一转,便又有了主意。说:“那咱们到楼上去吹吹风吧。” “心有灵犀一点通。好,走吧!”湘潇低声说道。咕噜噜地爬了起来,神速地穿上了衣服,下了床。 两人生怕惊动能吃能睡的小叶。云抱起毛巾被,蹑手蹑脚地出了宿舍。湘潇紧跟其后。 铁门是云轻轻地拉开的。拉得那样地小心,那样地神秘。她们仿佛不只是要上楼,而是要去探索一个深不可测的迷宫。仿佛不是去吹吹风,而是要去偷盗一件稀世珍宝。 在冼锐到来以前,湘潇从来没有上过楼。自冼锐走了以后,湘潇也再也没有上过楼。今晚,她也披着及肩的头发,上着暗紫色的高腰外套,下穿小巧的细格百褶裙,脚上穿着淡紫色拖鞋。 上次穿外套,是因为冲了凉水澡。这次穿外套,是因为一雨成秋,夏天的确已经过完,天气真的凉了。 楼梯。 曾记他们在楼梯上谈心表迹。 曾记他们在楼梯上相识相恋。 曾记他们在楼梯上拉拉扯扯,争争吵吵。 曾记他们在楼梯上,分手又和好…… 一切,都是那么熟悉而陌生,遥远而逼近。它仿佛就发生在几秒钟之前,又仿佛发生在某个世纪的开初。 他的身影,依旧如昨。 横条t恤,白色短裤。 常常在她的面前反反复复地闪现,像着了魔幻一般。因为,它本身就具有魔性作用吗? 如果那一天,他穿的是白衬衣呢?而不是那个横条条,印象是不是会,很模糊? 触景生情,湘潇岂能将这段真真切切的恋情,轻轻易易地忘却?但,思念已成痴念,岁月跨不过我们之间的峰峦,我们之间的罅隙。于是,湘索性什么也不去想了,跟在云的后面,低着头,轻轻悄悄地摸索着脚下漆黑的路。 “从哪儿到一串红的楼顶上去呢?”云自言自语地说,在四楼的走廊上停了下来。原来她仅仅只是发现了铁门没有上锁,原来她仅仅只是看见了楼顶上有人,并没有自己上来过。 湘潇笑了,走到前面去为她领着路。说:“从这边下去,这儿有一段很窄的楼梯。” “你跟冼锐上来过?”云问。冼锐以前就住在四楼,如果不是他带路,湘潇也绝对跟她一样,车到山前不知路。 “嗯。”湘潇点点头,什么也不想多说。 “今天都14号啦。”云依着栏杆道,叹了一口气。 她有些为湘潇不平:这么真的女孩子,他竟忍心欺骗她?即便是现实阻隔了他们的爱,那也总该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告诉她一声。别自己一个人缩在千里之外呀,别让她老抱着那颗太痴的心呀。 “云,别提这个好不好?他不会来了,再也不会来了。”湘潇笑笑说。说着说着,热泪涌上心窝,直奔眼睛。但她并没有让它,流淌出来。它在她的两个眼窝,两口深潭里,盈着盈着,很快就又忍了回去。 云依了她,说:“好,我不提这个。”她向她讲起了自己:“我跟眼镜发生关系了”。 她讲得淡淡的,眉宇间藏着几丝淡淡的喜悦,还有忧伤。喜的是,他也真心喜欢上了她。忧的是,这可能又是一个,无言的结局。 “你们才认识几天?”湘潇惊奇地问,觉得简直不可思议。《魂断蓝桥》,《廊桥遗梦》,都是有的,但那是在美国。 因为中国的电影里面没有放,或者是她并没有特别地注意,她就不敢相信,他们会那么那么地快。 在来一串红以前,她的周围的人都是很保守的,她们把它看得比生命还更重要。她的思想,就算是已经足够开放。而这里面的人,简直颠覆了她的认知。她们看它,比吃饭喝水还更廉价。 云笑笑,不以为然的说:“认识半个多月了!我爱他,他也爱我,我们彼此相爱,这就够了。”幸好,她还没有告诉她说,那是他们相识的第二天的事。不然,她会被吓得半死。 这是典型的男人式的思维。并不是女孩子要为自己的人生做打算要进行的缜密思考,因为男人不用害怕别人议论。反而会很得意。 雨停了,房顶上刮起几缕风,湘潇和云紧紧地裹住了毛巾被。接下来,两人都没有说话。 过了好久,湘潇才真诚地对云说:“就算方便面是熟的,也要等到三分钟以后才能够吃,也要等到三分钟以后再去吃,才会香。你真傻,爱他不一定就要,马上就把什么都给他。总还要有一点保留吧?难道是你怕,拴不住他吗?但是,你现在拴住他了吗?” 她猛然记起了那个在w宾馆所看的电视剧,还有女主人公那句让她记忆犹新的话。她付出了她的一切,在人老珠黄的时候,不是同样也被抛弃了吗? 她总觉得,好的男孩要找的,必定是稳重的女孩。好的女孩应该像石榴一样,绝不会让人,一口吞下。冼锐那么爱吃石榴,不知道他到底明白了没有? 她总觉得,大脑的结构比身体的结构复杂得多。而人与人之间的外形,大同小异,其实相差并没有那么大。所以用身体换来的爱情,也很容易被另外一个相似的身体所取代。而如果有一个,与众不同的,让人欣赏的大脑,则不容易被取代。它主要包括个性与智慧。 湘潇是明白“以色侍君,色衰而爱驰。”这个道理的。但是,她的道行太浅。她以为,她在w宾馆里面所看的那个女主人公,付出了一切。她并没有看出来,她虽然不在娱乐场所勾引他。但是,她也仅仅只是那个男人的地下情人,也仅仅只是付出了色相,而不是“付出了一切。”所以“色衰而爱驰”,也就很正常了。 电视和周围的人都总是误导人,总是告诉人说,那就是女人的一切。青春和美貌,就是女人的一切。那么,女人的脑子呢?脑子又在哪里呢? 云并没有听进湘潇的话,反而说:“我觉得,我对不起他。” “你还对不起他?”湘潇更不解了。今天晚上,她是来把她的脑花,搅拌得稀烂的吗? 第44章 被胖子吼下楼 云顿了顿,低沉地往下说道:“我看得出,他是第一次,而我却不是。我17岁那年,我一个人从大山里的老家到千里之外的重庆去探望我生病的父亲,可是我到重庆时,我父亲却已经火化入葬了。我举目无亲,流浪到了街头。一个男的收留了我,他对我很好,我为了报答他,我们就同居了。后来没多久,我就发现我们合不来,他天天都打我,每次都往死里打,打得我浑身都是伤。后来我逃了出来,逃到了攀枝花,听说他在到处找我,我真怕他有一天,会找到一串红来。这些,我都给我寄磁带的那个男朋友讲过,可他还是对我那么好,所以我实在忘不了他。” 这实在是有点复杂,一串串几个。 湘潇想起了自己的17岁,虽然到出版社去白白地走了一趟。但是她所见到的,毕竟也算是个文化人吧,终归要好一些。所以,人往上走,总归没错,坏人总归要少一些。 他终归是一个有身份的人,他要么成全她,要么保全她,他是不会这个样子的。他宁肯让她受内伤,也不能够让她受外伤。因为,那会公开地败坏他的名声。 而冼锐的17岁,在读大二了吧? 湘潇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沉默了片刻,才说:“云,你每天都笑得那么开心,没想到你却活得那么痛苦,你爱眼镜,你绝对不能把什么都对他讲。这样对你有利,对他也好,爱都是自私的。只要有了阴影,是很难抹去的。相处融洽时还没有什么,只要出现了矛盾,他就什么都记起来了,不是他心胸狭窄,而是爱本身就是自私的。男孩子还好一些,但是你是女孩子,不然,你就真的会失去他了。你千万千万要记住啊!” 湘潇说得极其简单,极其幼稚,一心只想着为了云好。因为,最初她就是怎么也无法原谅冼锐的。他讲与不讲,她都很难过。 她宁愿他不讲,她不想知道得那么清楚,也不想让她那个心爱的人难受。但是如果不讲,那对于他来说,就是连最起码的诚意都没有,肯定会很内疚的。他讲与不讲,她都很懊恼。 她一个根本就没有恋爱经验的人,竟然也会 , 教人谈恋爱?她这样谈恋爱,根本就遇不到什么好人,只能够遇到没有诚意的骗子。 她只是认为他没有讲,她甚至连这个就是骗子都不知道,都傻傻的分不清楚,她以为,骗子的脑门上有字?她以为,至少骗子是脸谱化的,骗子的脸一脸奸滑,眼歪口斜。她的老师就是这样教他们的,因为书上就是这么描写的。而他们却从来都没有见到过,就像鬼一样,都听过,没见过。她就这样毫无常识,她就这样毫无辨别地踏入了社会,再小心翼翼,又有何用? “那我会内疚一辈子的。”果然,云不安地说。 原来,老师竟然是对的!云都经历了那么多了,冼锐都经历了那么多了,还是做不了骗子。 “时间久了就会淡忘一切,你千万千万不要,什么都对他讲啊!”湘潇又把她的观点重复了一次,甚至自己也不知道,如果云不说,云就也是骗子。 云刚才不是也已经说了吗?“我看得出,他是第一次,而我却不是。”难道她偏偏听漏了?她就只是一张白纸,她居然敢教一个情场老白菜谈恋爱。 “嗯。”云终于点了点头。 顿了顿,又说:“我这人真是奇怪:比如吃水果吧,我喜欢吃生的,半生不熟的可以尝尝,熟了的反而不想吃。难道,我做人也是这个样子的吗?真的有点可悲。”说完,又叹了一口气。 也许,她只把她的故事讲了一部分,她并没有把那男的为什么打她,讲得更彻底一些。难道是因为她,不再想吃熟的水果了,而去尝了生的水果? 湘潇不知道。她接了她的话,说:“我和你恰恰相反。生的绝对不吃,半生不熟的可以尝尝,熟透了最喜欢吃。”又想起冼锐,心中涩涩的。 他们之所以争吵,不就是因为一个简简单单的问题,该在什么时候吃水果吗?那他,又喜欢吃什么样的水果呢?以他那样的神速,吃石榴一定都比别人吃苹果还快。 云又说:“今天晚上我陪坐那个客人摸着我的手,说我的经脉混乱,问我是不是怀孕了?我心里很怕。这几天我又特别喜欢吃酸的,是不是……湘潇,咱们俩的假期好像是挨着的,你的来了没有?” “我还有几天。”湘潇告诉她说,然后又问,“你没吃药?” 湘潇又想了想,觉得不对,她跟眼镜认识才半个月。哪有那么快? “怕是孙哥的吧?”她想。她并没有说实话。她以为,她什么也不懂。她还是,懂一点点的。因为,太混乱了,她自己都不好意思说。湘潇也没有去揭穿她,她收住了话,看了看漆黑的天空。 “我没想到过。那天晚上,我们都喝醉了。”云摇着头说,这才想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卡厅那些小姐真可怕,随时随地都带着药。听说,还有人得了病,是晚期了。”湘潇说。平时对她们极其厌恶,她们坐过的凳子,她都不会去沾一下。此时,却有了几丝怜悯之心。所有的女孩都处于花季,有的含苞欲放,而有的却已经过早凋零。 云用毛巾被紧紧地裹住了湘潇,并关切地问她:“湘潇,你冷吗?……打工一两百,就是把自己卖了,也就值这个价……我也是。” 她感觉到,她的全身都在发抖。 片刻之后,与一串红毗连的住宿楼上人影绰绰,在之字形的楼梯上晃来晃去。 “小红帽,过来玩。”一个声音挑逗道。 “你过来吧,从楼上跳下来。”云道,嘻嘻地笑,。顷刻之间,满血复活,与刚才简直判若两人。 “你过来吧,我接着你。”那声音又说,那影子却已经晃到屋子里去了。 云和湘潇默默地站立着,雨已经停了,天空挂起了几颗闪亮的小星星。忽然,云看见那位最丑最风流的小姐,在她们下面的街上陪客人吃烧烤。 湘潇没看见,是云告诉她的。 “你别叫,不然让胖子听见了,就麻烦了。”湘潇扭头看见她的喉咙在动,便事先给她打了一支预防针。 不过云还是扯着嗓门叫了,她叫那位小姐上楼来。还说,她拉她上来。说着,果然趴到栏杆上,伸长了手。 湘潇预感到要出事,忙叫云暂时避避。湘潇甚至觉得,那小姐的声音始终很温和。她跟云相比,都还要更稳重一些。她这个朋友,简直让她难堪。 她以后,再也不要和云一起吹风了。上次遇到了神经病,这次,又是这样。一吹风,就要出问题。 她忽然觉得,她跟冼锐,冼锐跟她,好像!从来就不会安安静静地度过任何一个晚上!她是白天动,晚上静。而他们却是,一到夜晚就兴奋。 云说她不怕胖子,让湘潇躲到小楼梯旁的水泥瓦下面,而自己却一动不动地依旧裹着毛巾被凭栏而站,尽情地欣赏着这美丽的夜景。 胖子沉重的脚步声,渐渐逼近。见了云,他站在走廊上就冲她大吼:“要当猫出去当。跑到楼上来干啥子?都3点多了,影响我们楼上的客人休息。” “就喜欢在这儿当,凉快。我把被子都带上来了。”云轻蔑地笑道。人不荡,但她此时的这句话,却十分放荡了。 胖子气得七窍出血,找不到话可以还击,只好冲她一阵狂吼:“滚不滚下去!到我们楼上来干啥子?你信不信,老子把你甩下去,死不要脸的。” 云刚才那一声声的嘶叫,在胖子听来,就是那春天里的一声声猫叫。在寂静的夜空里,在空旷的街道上,听起来特别刺耳。 整个一串红发出来的任何声音,在场外的人,在周边的小区居民,在路边的行人听来,都好像是来自另外一个与人类迥然不同的动物的世界,都特别地刺耳。 当冼锐站在绿色铁门后面的时候,他说的是:“你上来吧,别人看见了不好。”他们在楼梯上争吵的时候,他说的是:“我们到楼上去吧,小柳就在302”。还有,“我们上去吧,别人听见了不好。” 正是因为他处在两个世界的边缘,两个世界的人在想什么,他都懂。他之所以与她相识,不过是厌倦了那个世界罢了。厌倦了一个世界就去另外一个世界,他不来,那也就毫不意外了。 云不再做声,裹着毛巾被 ,离开了房顶,向着小楼梯走来。 湘潇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凶恶的人。从来没有听见过这样粗暴的嗓门。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惊心动魄的场面。她蹲在水泥瓦下面,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连忙示意云,别告诉胖子,她也在楼上。 没想到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在云向水泥瓦下面看时,早被胖子发现了。等她一走上走廊,便怀疑地问:“就你一个人吗?”声音比刚才平缓多了,那样歇斯底里地狂叫,实在是太消耗体力。 “还有郗湘潇。”云马上告诉他说。 “她在哪儿?”小柳也上来了,笑着问。 一是担心胖子太粗鲁。二是觉得她俩,实在是有些滑稽。 “在水泥瓦下面。”云笑了笑,抓了抓耳朵说。 云的话刚落音,湘潇便听到了小柳拖着拖鞋,啪,啪啪地从小楼梯上面下来了。她正准备出来,却被她先看见了。湘潇羞得满脸通红。为什么,她的身体,总是比她的脑袋慢?而别人,却不是。 小柳望着水泥瓦下面的湘潇,哈哈笑着,探着头对她说:“郗湘潇,你怎么躲在这儿?没事了,快出来!”说着,便去牵了她的手。 湘潇出来了,心想:她干嘛怕他呢?他不过是比她高大一些,粗野一些罢了!想着想着,越想心中越不平,越想越不服气。 胖子先下楼去了,人已不见了踪影,可楼梯上仍然还能听见那重重的脚步声。小柳走在前面,湘潇和云跟在后面。 “胖哥的声音好吓人,像发生了特大地震似的。”湘潇对小柳说,因为冼锐,湘潇与她倒越来越熟了。 “你怕他呀?”小柳扭过头来看湘潇,笑着问她道。 湘潇不语,三人同笑。 45 湘潇真不明白,真是越来越不明白:娇小玲珑的小柳,怎么会喜欢上虎背熊腰的胖子?做他情人,不被他活活压死才怪。再说,情人。永远都是个浪漫的词语。浪漫……跟他么?嘻嘻。 事后湘潇对云说:“你怎么给胖子讲我在上面呢?他没发现我的。” “我怕他们把你锁在上面挨冻。”云老老实实地说。 湘潇噗嗤一声大笑,说:“我给你讲啊,(什么时候学会的,湘潇不知道。)那铁门,从来没有锁过的。” “那下次吧,下次我一定不给他们讲你在上面了。”云也开怀大笑。又怪罪湘潇说:“你事先又不给我讲一声,我可是从来没有上去约会过的。” 第二天,胖子仍在追问昨夜之事。他大声质问正在吃早餐的云道:“昨天晚上,你们两个上楼去干啥子?” “郗湘潇上去玩,我上去找野老公。”云咬了一口包子,埋着头,不慌不忙地说。胖子已经很尊重她了。但是,她还是没有好好地跟他说话。 在她身旁的碟子里,还有一碟泡菜和一个馒头。 “以后找野老公,少到楼上去找。要找,就在你们一串红里面找。”胖子知道云也绝非等闲之辈,将火气强压住,好容易心平气和地说完了这句话。 以他的愤怒,以他的体型,他完全可以把云痛揍一顿。 但是,他没有。 他知道,虽然有点难堪,但是他已经达到了他的效果。他不仅仅只是四肢发达,他的头脑也不笨。 “喜欢。”云喝了一口稀饭,抬起头来,仍执拗地回答道。 胖子也不再理会她,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摇摆着一身肥肉,没趣地走开了。 湘潇将洗好的碗筷放好。 她昨天晚上,在一串红男孩子,和小柳,胖子心中,卖命才重新树立起来的形象。在今天早上,就彻底地全部地垮台了。像小孩子砌积木,好不容易堆好,又被轻易地推倒。 一串红的男孩子告诉她,胖子其实很看不起她的。他之所以一句也没有骂她,仅仅只是因为她话少,没有惹着胖子而已,胖子还是认为,她是一只小猫猫。(只有中间一句话是胖子说的,前面和后面,都是他们根据胖子的表情,自己添加的)。 胖子,她干嘛在乎胖子,怎么看她呢?她干嘛为了胖子的评价,而活着呢?湘潇越想越不服气,将吃饭时用过的凳子,摔回原处。 啪地一声巨响,倒了。 她弯下身去扶凳子,又想:胖子!胖子和小柳,他以为他是个什么东西?对小柳,百分之百地暴力征服。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终于,她想出这句话来安慰自己。然后,她一步一步地走出了火锅厅,向楼上走去。 但是在她的心里,她又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如果再跟云这样混下去,她真的迟早要垮掉。如果换了她是招待所老板,她也一样会把云从楼上撵下来。那么晚了,还在别人的地盘上,还叫。 门口,胖子总爱端着一张小凳子,坐在门口看大街。 小柳总爱小鸟依人般的,蹲在胖子的身旁,也看大街。 有一天,在上楼的时候,胖子将湘潇叫住。问她知不知道,云很不要脸,单独带着一张留着长头发的相片,去找过冼锐。幸好门没有关,她很快就出来了。 冼锐真的有一种超能力。 她在胖子面前,无论她怎样表现,胖子当着她的面都可以蔑视她。 而他,都走了那么久了,胖子却极力维护他。 湘潇不说话。 她听一串红里面有人说过。当时有点不相信云竟然是这样,现在完全相信了,现在一点都不惊讶。 云也曾经当着她的面,肯定地评价冼锐说:“我觉得他不是个花心的人。” 原来,她是亲身经历,有事实根据的。 云本来疯疯癫癫,所以她从来不跟她去私人场所,偏僻场所。 她本性如此,再看到冼锐虽然在追她,但是她好像并没有多喜欢。 自从一起吃过火锅之后,一起压过马路之后。自从她在冷饮摊上含着眼泪说,他们之间永远也不可能之后。她就打起了他的主意。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处处危机重重啊! 而且,她们上楼去借书。她又看到了冼锐为了她,烦躁得光着身子去卫生间冲凉水澡。 在她眼里是害羞,而在她的眼里却全然不是。她不过是看他是个少年郎,她不过是馋他那,比周围人都年轻鲜活,有朝气的身体而已。那时候她并不知道,他是什么富翁,不富翁。 她看他,就是一个他名片上所写的,某厂业务员,和她差不多的同类,因此逢场做戏一回,又何妨? 只是对冼锐,湘潇是又惊又喜。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为什么她看冼锐,就和别人看他不同呢?她一看他,就不是个凡人。难道,是因为她,从小就自命不凡? 原来胖子是这么好的一个人,一个像张飞一样的人,一个胆大心细又善良正直的人。 难怪不得小柳喜欢。 而现在,冼锐再也不会来了,在一串红里面,她也没有别的玩伴。装作不知吧。又何妨? 明明有这件事,胖子却还见她跟她那么亲密,当然看不起她了。 难道她应该像电视电影里演的,去质问她:“你这个死三八,你为什么抢我男朋友啊?” 一是,那时她跟冼锐本来就不明确。再说,去邛海之后,云就再也没有再见到过冼锐了。 二是,能抢走的男朋友,要他干嘛? 没必要嘛。 也许,她对云的了解,永远都只是表面上的那一点点。 就像那一次,她以为她只是两手空空地走,并没想到她却有那么多的行李。而且在亲眼见到那些行李之前,她是从来,听都没听说过的。 原来,冼锐的生气,是对的。 他总是对的。 那时候,就只有她一个人,还蒙在鼓里了。 还有,她所傍上的孙哥,也是一个相貌堂堂的人。说不定老婆还是个美女。哦,太小看她了。 嗯,也许连太小看她,都不是。 是这世间的人,太容易被一个眼神,所勾引。 她的生长环境不同,她不但比自己,甚至比小叶,都要复杂得多。 云虽然嘴硬,云虽然嘴上不服软。但是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拉开过那道大铁门,到招待所,到胖子的地盘上去过。 胖子的目的,如他所愿。 第46章 电话铃响了 眼镜已经好多天都没有来了,云开始变得烦躁不安,便时常请假带湘潇上街。为了赶时间,每次上街都潇洒地坐三轮。尽管一串红离商业街,只有十分钟的路程。 两个小红帽一起上街看衣服。她们对着试衣镜大笑,既然你说了我这儿不合适,那我一定要说你那儿不好看,这样相互公平,大家的心里都平衡。人无完人,上帝总留给她们一些细微的缺陷,让她们去相互品头论足。 从小在家里,总被母亲说这儿不是那儿也不是,在学校里老师也从来不会表扬人。被朋友说一说,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又有什么关系呢?谁也不会当真,谁也不会往心里去。 去看地摊上的小玩意儿。趁人多,摊主不在意,云便随手拿走笑和尚开心,拿走十字架,愿上帝保佑。往扎进短裤的t恤里,装进两盒盗版磁带。顺手牵羊不算偷,——本来也不想偷,只是好玩,图刺激而已。 湘潇最初还劝劝她,说这些东西,值不了两个钱,但是这样的行为很不好。但是她不听,她也没有再坚持下去。 她还是要跟她玩,只是心里想道:又不是她自己的所作所为,怕什么呢?再说云的手脚极快,是不会被老板发现的,是不会尴尬的。 反而因为,从小在被约束的环境里长大,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刺激。更何况,它又是安全的呢? 她总是会想很多很多。但是只要没有危险,她在很多的时候倒是很愿意,很乐意这样快乐的生活,这样从表面上看,无忧无虑的生活的。她和极时行乐的母亲太像了,和吃苦耐劳的父亲,太不像了。 逛够了,也逛累了,肚子也饿了,便去小店里花几块钱吃小吃。花钱不多,而且吃得肚皮回回都说舒心。担担面,带丝汤,芙蓉蒸饺,钟水饺,赖次圆,龙眼包子,翘脚牛肉,宜宾燃面,汽锅排骨,珍珠枇杷…… 小摊上还有几毛钱的奶油包,卷粉,凉粉,水晶饺……这里也延续了天府之国的饮食文化,特别发达,反正不愁没吃的。 饭后吃水果有益健康,买点石榴吧。两人吃一个一斤左右的大石榴,足够了。 快过中秋了,有了石榴,还应该有月饼。两人吃一个,也够了,云想家的时候总买月饼。虽然中秋还迟迟未到,但两人却已经吃了快一个月的月饼了。而且百吃不厌,越吃越喜好。 她们并不知道吃了月饼这样的甜食,很容易长胖。她们和其他的人一样知识匮乏,只知道吃了很多的肉,尤其是肥肉,会长胖。不过还好,她们也并没有长胖。 云特别喜欢吃,湘潇现在也喜欢吃了。身体肉眼可见地结实了,即便没有灯光和火光的映衬,脸色也有一些红润了。 冼锐走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怀着期待的心情,主动不吃。可是,自从云失恋之后,她最先只是被动地陪她吃,不吃就是看不起朋友,不吃就是把朋友的邀请当成了毒药。如今,虽不主动,却也拒绝不了这些外表多姿多彩,内里甜蜜蜜的糖衣炮弹了,却也绝对不是多么被动的了。 这样边走边吃,不知不觉地就到了一串红门口。两株花红叶茂的一串红,立在卷帘门里向着两个小红帽,频频地点头。 当然,基本上都是云请客,是云挣的钱。 她大概月入2000,跟眼镜在一起,也总是她请客。本来眼镜 觉得自己的收入不错,刚刚毕业就能每个月拿七百多。 他本来要付账的,却总是被她抢了先。她总是觉得,自己还更行。是不是因为,这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他不再来了? 他本来以为自己可以忽略她以往的复杂,而那些钱的来历,却总是像那皮鞭一样,一鞭又一鞭地抽打在他的心上。 甚至可能如果他劝说她,她是不是还会说:“我又没有做什么,我只是去坐了一下。” 湘潇忽然想到这些,心里猛地一惊。她本来以为自己有多清高,她不也同样在花,那些钱吗?她自己挣的钱,只够偶尔买一袋开心果。她买开心果,是为了云,同时也更是为了她自己。 吃了开心果,其实并不开心。因为吃开心果的时候,总免不了要去想:我为什么要吃开心果呀?因为我不开心。我为什么不开心呀?于是,就越想越不开心,想着不开心,吃着就更不开心了。 不过两人还是照样买,照样吃。希望总有开心的时候,也相信总有开心的时候。 今年的雨特别多,这几天,天天都下雨。云和湘潇,还有小叶,不时地跑到街上去淋雨。三人在雨中嬉笑,追逐,奔跑,浑身上下都挂满了晶莹透亮的雨滴。 小叶比湘潇更易伤感。她才是她们之中,最发自内心的,最想淋雨的那一个。小叶是想抒发和发泄心情。云只是觉得好玩,想玩闹。而她自己,只是陪陪她们。小叶常常告诉她们说,她闪亮的眼睛,是天上飘下来的雨。 有时,忙完生意时已经雨过天晴。各怀心事的三人便跑到树下,拼命地去摇撼树梢上停留的雨珠儿。 残留在树梢上的雨珠儿飘落下来了,纷谢的花瓣儿也飘落下来了,纷纷扬扬,从头飘到脚,扑得满街都是。这便是,名副其实的花瓣雨了。 于是三人又同唱童安格的《花瓣雨》,凄凄惨惨,哀哀切切,声声低诉一个随花随雨飘逝的爱情故事…… 爱情。爱情真的就这么重要吗? 除了最简单的上班,最勉强地够自己生存之外。爱情,基本上都成了她们每个人的全部全部。花费了多少多少的好时光。浪费了多少多少的好时光。 那个时候的男孩子,是最幸福的。在感情上,比较容易娶到一个真心真意的女孩子。在工作上,除了端盘子和进工厂那些简单劳动之外,基本上所有最高级的脑力劳动和最繁重的体力劳动,都是男孩子的广阔天地,都只是同性之间的竞争。 男人,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家庭中的地位都非常高。好吃的留给他,好穿的留给他,好机会留给他。男人,就是家里的顶梁柱。 这样的年代,一去不复返。 什么?粑耳朵?在她生活的小站上,家庭的结构都是男人是退伍军人转业到铁路成为铁路工人,铁骨铮铮,是全家力量的象征,更是全家智慧的象征。女人是农村的,大字不识几个,头发长,见识短,不挣一分钱,没有任何收入,跟随男人从大山里出来享福。男人就是家里的一言堂,怎么可能是粑耳朵? 不过她看班上那些男同学,越长越白净,再找一个有工作的老婆,倒是以后很可能成为耙耳朵。至于其他地方,不知道,只在电视小品里面看见过被女人扯着耳朵,被迫听话。 而她们这一代,基本上念完了初中,学历好一点点的念完了高中。她们知道了卫星上了天,她们知道了核电站投产,她们甚至还见到了西部大开发,但是绝大多数,还是只会端盘子,还是只能进工厂。能够看到的天很高,但是能够够到的地却很矮。 所以,简单的上班,能够养活自己之后,就等着嫁人了,最迟也要在二十七八岁之前嫁出去。至于嫁一个什么人呢?和上一辈的媒婆说媒或者是组织介绍全然不同,现在是自由恋爱的好时代,当然是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啦!倒不一定要有钱有势,但一定要有一个正当的职业。工作,就是一个人的天,工作就是一个人能够够得到的天。工人和军人都还是比较受欢迎的。那她又到底要嫁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又到底能够嫁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和别人家不同,父亲早已经不在,家里掌舵的是外婆。父亲在的时候基本上是父亲说了算,但是因为母亲是独生女,又一直都能够干活能够挣钱,母亲也从来不甘落后。 和冼锐家里,一定也不同。 47 中秋,又是一个飘雨的,无月的中秋,去年的中秋无月,今年的中秋依旧。月儿躲在乌云的身后,低低地啜泣。眼泪横天飘洒,飘过了一个又一个月城的中秋。 音控师张远和小静在昨天辞职了,说是带要带小静回老家过中秋。然后,准备结婚了。湘潇藏在红沙发里的散文集,也突然不见了。 “我这移民到西昌过了快十个中秋了,却连一次月亮的影子也没有能够在中秋的时候看到,不知道今年能不能够看到?很想。”在广寒亭的冷饮摊上,湘潇曾经这样满怀遗憾,然而又满怀希望地对冼锐说。 “今年一定能的。”冼锐告诉她说。 “你知天命呀!”湘潇佯装不解其意。 冼锐看着湘潇,笑着说:“这倒不是。因为往年的中秋,你的身边没有我。今年的中秋,你的身边有了我呀。” “但愿如此吧。”湘潇浅笑。明天,谁又能够未卜先知呢?未必天下有情人都能成眷属,只是“但愿”而已。 “什么但愿如此?本来就如此。”冼锐纠正她说。此情此景,应是绵绵无绝期的。 她总是不够坚定。但是每当他很坚定的时候,她的内心是多么地欣喜啊!也坚定了不少呢。 她是女孩子,而他是男孩子,难道,不应该这样吗? 难道,她应该比他还要更坚定吗?她不但做不到。而且,她也不愿意这样去做。一唱一和,男强女弱。不正是他们俩都认可的,理想的爱情吗? ……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 晚上7点,火锅店里没有一个客人。湘潇正坐在红沙发上,边剪指甲边想心事。 忽然,云从外面一阵风似地跑了进来,边跑边兴奋地叫道:“郗湘潇,电话!是冼锐打的。”身上还披着迎宾绶带,金黄的丝线被风卷起。 刚才还在苦苦思念,痴痴等待。临到现实的到来,湘潇却不敢相信了。 ”你说什么?”她不可思议地问,眉头皱成一团,定在红沙发上,连动都没有动一下。 “你快点呀!再不快点,门市上的老板就挂了。”云催促她道,急得在她跟前狠狠地跺了两脚。 湘潇这才在忽然间猛醒,从红沙发上站了起来,拔腿向门市上跑去。这时,她方才发觉,原来自己的心,一直跳动得很快,很快。 湘潇一把抓起电话,静了静心情,轻声地对着话筒说:“喂!”这可是她今生以来,第一次有人给她打电话。 “喂,是郗湘潇吗?我是冼锐,我在成都。”话筒那边所传来的,果然是冼锐那柔情似水的声音,如磁石轻击在铁块上一般。 “嗯,我是。”湘潇点头应道,忽然找不到话说了。她只是觉得,眼圈有些微微地发热,直直地灼到了她的心底。 “我是冼锐呀。”话筒那边的声音,变得有些急躁。但是,马上就又柔和了下去,轻轻地问:“中秋过得好吗?” “很好。”湘潇欺骗了自己,淡淡地说,泪水已经开始在眼眶中涌动,涌动。她好不容易稳住自己,然后问:“你呢?” 冼锐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告诉她说:“我今天晚上坐331,明天中午到。”声音由柔和,变成了平和。 “你是来西昌吗?”湘潇觉得自己不应该问这一句,但是还是情不自禁地问了。不是用口,而是用心。 “嗯,你的信我收到了。”话筒那边的声音很高兴,很激动。 “……”想到无数日的相思,无数日的企盼,终于有了一种结果,湘潇的心,既苦涩又甜蜜。泪水从她的脸盘上,悄悄地滑落,直奔双颊而来。 话筒那边的声音告诉她说:“我该检票进站了。郗湘潇,我正一步一步地向你走近。”又叮嘱她说:“明天你别出去啊,哪儿也别去,你等着我。” 最后,又欢喜地说:“再见。我们明天见。”话筒里,果然传出了他的笑声。 “明天见。”湘潇也笑了,高兴地说。对明天,充满了希望和向往。转瞬之间,她的眼中已经没有了泪,双眸含了光亮。 湘潇放下电话,回了火锅厅。云见湘潇回来,吸着烟,高兴地问:“他都说些什么了?” 湘潇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然后对云说:“先问我,中秋过得好不好。然后,让我代他向你问好。最后,告诉我说,他明天中午来西昌。” 她撒了谎,不过是极其善意,极其友好的。云关心她一场,是应该的。此时,她已经占满了他的心了,哪里还能够顾及到旁人?如果还能够顾及到,那才奇怪呢! 云听了,再次肯定了自己的判断力。她对湘潇说:“我说他要来嘛,他对你绝对真心。他一个在外面跑的人,能够这样对你,真的很不容易,真的很难的。湘潇,你也是个好女孩,你一定要好好地对他哟。” 湘潇也知道,这份感情来之不易。这种不易,来自于遥远的空间和家庭。 她重重地点了点头。但是,她又真正地听懂了几分呢?她读书,并没有完完全全地读进去,并没有深解其中意。她在社会上生活,也不像云和小叶一样,是深陷其中,完全融入的。 而她,就像一个旁观者一样。她只是站在生活的边缘上,伤心的时候哭一哭,高兴的时候笑一笑——而已。并没有割肉之痛,并没有涅盘之喜。 “你去接他吗?”云又问。 “不去,他让我等了这么久,让他自己来。”湘潇想了想,笑着说。 他让她在这里等他,她便只在这里等他。而绝不,热情非凡地去做另外一件事。除非,别后没几天他便来了。除非,他一直跟她有着联系。 云为她感到高兴,她的真心,终于有了一个好的回报。但与此同时,又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湘潇的眼镜要来了,可自己的呢? “云,你在想什么?”湘潇问她。 云笑笑,摇着头说:“湘潇,说来奇怪,我喜欢戴眼镜的人。我觉得,戴眼镜的人不会太鲁莽。” 为什么?因为,她受尽了鲁莽的前夫的虐待。因为,她自己没有读多少书,她在心里渴望知识。 湘潇一听,马上反驳她说:“那可不一定。从邛海回来的那天晚上,冼锐在楼上冲了凉水澡,然后趴在栏杆上大叫我的名字。还是,挺吓人的。”话刚说完,便觉得自己有些错了。那天晚上,分明是自己惹他不悦。 其实大多数时候,他还是温和,爱笑,寡言,柔情的。 第48章 跟我去昆明,好吗? 第二天中午,湘潇 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坐在红沙发上,而是,偏偏跑到了南亚式雅间里面。她在做着梦,她在精心地构想着他们相见时的情形。 至少,冼锐会亲自跑到火锅厅里面来找她。不能让他一下就找到,至少要让他多走几步路。 雅间的布局很雅致,窗外的风景也很好,是一个居民小区的院子。有一棵大大的芭蕉树,和一个精致的小花园。有一次一个小朋友趴在窗户上看她,她也曾经到那个院子里面去找她玩过。门口有一个年老的门卫,但是看见她的模样,都没有任何盘问。虽然她是一个外乡人,她的家并不在这里。 他们还可以坐在这里谈心,一同回忆往昔那些美好的时光。相识的第二天,他曾在这里请她吃过火锅的。一切都那么美好,如诗如画,就只等他的到来了。 她甚至还特意地,为他准备了一个烟灰缸。虽然他很少抽烟,但是如果他要抽,她也为他——准备好了。 正在这时,小柳站在火锅店门口叫她:“郗湘潇,有人找。” 既然是小柳叫她,她一听,心中便明白了八九分。但是为了圆那个心中的梦,她装作什么也没有听见。 “郗湘潇,有人找!”小柳又叫了一声。紧接着,一阵杂乱的拖鞋声,啪啪啪地传进了火锅店。 “谁找我?”湘潇终于无法再坐下去,走了出来,站在雅间的门口问。 “你过来嘛。”小柳笑道。她神神秘秘地冲她笑,拉着她直往外走。 “你看是谁?”到了她的值班室,小柳又对湘潇说。顿了顿,又笑了笑,道:“没想到吧?” 要不是他事先告诉过她一声。不但小柳没想到,就连湘潇自己,也不会想到。在他一去无踪影之后的两个月,他却会如此出乎常理地出现在她的面前。 她追求理想化的爱情,也希望不时有一些出人意料的情节。但眼前,未免太戏剧化! “冼锐!”湘潇这才朝着冼锐的背影,欣喜地叫道。 前些日子对他的恨,对他的怨,对他的疑虑,皆在顷刻之间,化为了飘渺的烟云。无形地被抛到了她的脑后,在不知不觉之中离了她千丈远。此时,她再也绷不住了。 “郗湘潇。”冼锐也猛地转过身来叫着湘潇,并将做好了登记的身份证放好。他的嘴角挂着甜蜜的笑意,连厚厚的镜片后面的眼睛,也沾上了喜气,也挂上了笑意。 小柳一见,忙拿了钥匙,兴冲冲地说:“走,到楼上去,我给你开间房间。” 虽然原来的计划落空,但是竟然有人主动地参与进来见证他们的幸福,也挺好。 三人向楼梯口,然后向楼上走去。小柳走在前面,湘潇和冼锐走在后面。 冼锐一手提包,一手拥着湘潇的肩。一股微微的热流,从他的手心里,直传达到了湘潇的心里。此时,他们都有同一份真情,同一种心愿。此时,他们的心是紧紧相连,相互相通的。 “中秋过得好吗?”湘潇看着冼锐,含笑而问。 “在车上过的,不好。”冼锐笑笑,坦言道。 在成都给她打电话的时候,他正孤零零的一个人。天上正飘着雨,除了永远严重超员的列车,永远排不完的长队之外,四周冷冷清清的。 “你好像说过,今年要陪我过中秋的。”湘潇见他高兴,便趁机提醒他说。 “本来想的,但是来不及了。明年吧,明年一定的。我接到你的信以后,马上就赶过来了,我妈妈让我过了节再走,我也不了。但是,还是晚了一步。郗湘潇,明年好吗?”冼锐对她说,满含了歉意。 既然如此,既然他母亲都没有留住他,那她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她乖巧地点了点头表示认可。她是很好说话的,她不会再就此纠缠下去。更不会撒娇说:“不嘛。那你买个礼物给我,算是赔礼道歉。” 上楼以后,小柳打开了靠楼梯右手边的那间房间。她对冼锐说:“你住这间,这间干净。”说完,拖着拖鞋,啪啪啪地下楼去了。 湘潇环视了一下四周,笑笑对冼锐说:“这间果然比你上次住的那间干净,还有一台黑白电视呢!” ”对我特别照顾吧。”冼锐回答她说。 湘潇笑而不言。她仅仅只是在评说这间房间。而冼锐,却对她说,是特别照顾。她和他所看到的,不一样。她只看到了表面。 冼锐关上了门,拉着湘潇坐到沙发上,轻声地对她说:“这次我是专程来接你去昆明的。”柔声地问她:“跟我去昆明。好吗?” 湘潇躺在他怀里,柔顺地点着头,不假思索就将这件事情定了下来。 也许,是她盼他,盼得太苦太苦的缘故。也许,在这之前,她就已经早早地深思过了。 这两个月以来,她想了很多很多。她觉得她想去,她可以去,她承受得起。别的其实都不重要,其中,最重要的是:她想去。 “今天晚上就走,我到西昌本来就没有什么事的,只是专程来接你去——昆明。”他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将她紧紧地搂在怀里说。 在他的心中,充满了甜蜜和向往。他要带着他心爱的,内涵深刻的女孩,去那个四季花开,四时果香的美丽城市。他还会娶她,与她共筑一个幸福温馨的小窝。相别两月,相思太长,他恨不得立即马上就带走她。 湘潇在他宽阔的怀里,轻轻地靠着。听见此话,抬起头来问他:“今天晚上就走?”然后,马上就自己做了回答:“好吧!” “你只要带上洗漱用具和两件换洗衣服就行了。”冼锐告诉她说。当然,还有她这个人,这颗心。 “那我得回家去一趟。”湘潇说。 “你家远吗?”冼锐问。 “我给你讲过的,不远。”她说。然后,轻轻地抽出了被他拉住的手,抬起来看了看表,道:“现在一点多了,我大概5:00能回来。” “我忘了。”他直直地说,连一个小小的弯也不拐一下就如此脱口而出。 她并不在意他的健忘。他在外奔波忙碌,不一定能记住,她的每一句话。这一句,是无关紧要的。她也不希望他记下她的这些废话,如此的话,只要他能够听进去,她还可以再对他讲上成百上千次。他总会记下的。 “你说巧不巧?明天是我的生日,你今天就来了。”湘潇高兴地说。 以前的生日,都是家里人给过的。这一次,她非常希望他给她过,场面可以小一些,但情调一定要够。 这可是一道比较难的考试题,冼锐 一下就感觉到了它的难度。他接着她的话说:“好巧,明天到昆明去我给你过生日。我在昆明那边有好多的朋友,他们都很关心我的。”末了,忽然看着她,问:你过多少岁的生日啊?” 49 湘潇一听,真是哭笑不得,脑中难免闪出几丝不快。他弟弟跟她同龄,他居然连这都,记不得了。他的心中,还有她吗?顿了顿,仍柔柔地回答他说:我给你讲过的,19岁。” 自从认识了李哥以后,自从听过李哥和他老婆的悲剧以后,她总在脑海里告诫自己:要大气,要大气,不要吵闹。一无所有,一无所知的自己,要吸取别人的经验和教训。 冼锐一听,连忙望了望她,满怀歉意地道:“我忘了。忘了就是忘了,我这人不会说话,有什么就说什么。”想了想,又说:“19岁,跟我弟弟同岁。”又顿了顿,又说:“比我小三岁半——还有多。” 听他这么呆呆地一说,湘潇更宽心了。倒是她忘了,他是个直人,常常会说出,诸如:“你的眼睛很大,就是没有光泽。”“你并不漂亮,可是我却偏偏喜欢你。”之类的混话来。人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但是在他的眼里,她却差点没成丑八怪。 好在她本来也是这样的女孩,也偏好听这种淡灰色情调的话。尽管当时有些想不通,但是事后略略一想,总是能够原谅他。 况且,她也并没有告诉过他,她不喜欢他这样讲。甚至,她还会用了独特的眼光,去暗暗地欣赏他,认为:也许,那就是有深度,而不是肤浅的爱吧。 “那我回家啦,咱们回头见。”湘潇起身说,也恨不得插上翅膀,马上跟他一起飞。 她念过一些古诗,古诗里,常常这样描述理想的爱情:“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愿为双鸿鹄,奋翅起双飞。”“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鸳鸯戏水影相随,春燕衔泥比翼飞……”爱情,总离不了飞的。 “别忘了给你妈妈说一声。”冼锐再次叮嘱她说。 “嗯。”湘潇点头说,又问他,“昆明现在的气候怎么样?” “我不知道,我记不得了。你少带点东西,咱们到昆明去买。”冼锐再次提醒她说。 他已经说了,两遍了。 “哎,我走了。”湘潇应道,拉开门,向门外走去。 “你到哪里坐车,要我送送你吗?”冼锐也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湘潇回头看了看他,笑笑说:“不远,就在对面的汽车站。” 那一颦一笑与一言一语,分明是在无声地暗示他。但是又怕长途旅行让他的身体,有些吃不消。 冼锐也笑了,将门拉了过来关好。他将手放在她的肩上,他们一同下了楼。 他们出了一串红,到了汽车站商场。看着琳琅满目的食品,冼锐问湘潇:“你妈妈喜欢吃什么?” “我妈妈喜欢吃的东西,这儿没有。”她回答说,她的意思是不要他破费。 “你妈妈喜欢吃什么呀?”他再问了一次,坚持要买一些以表他的心意。爱屋及乌。更何况是她的母亲,他未来的丈母娘呢? “水果。”湘潇随口说,她分明看见商场里只有包装食品。 冼锐果然向四周看了看,方才发觉没有,原来是上了湘潇的大当。他笑笑说:“没有。”想了想,又说:“那买点月饼。”然后,问售货员:“小姐,有月饼吗?” 回答说:“没有了,中秋已经过了。” “哦,我又忘了。那买点别的什么吧,你给选一选。”冼锐说,说着,拉过了湘潇的手。 这可难为她了,她也从来就没有注意过她母亲喜欢吃什么,除了经常吃水果和米饭以外,好像她并不挑食。至于零食,那就是浪费钱,从来就没有见她吃过。当然,她也绝不会像她那样,钻够了字眼才说,她喜欢开心果,喜欢半个西瓜。 连这么简简单单的一件事,都让她为难。她简直就是,根本就没有办成过什么事。 于是,冼锐叫售货员拿了一盒奶糖,是大白兔牌的。什么都忘了,偏偏没有忘记湘潇是属兔的。他曾听信了云的胡说,将兔耳朵夹进了她的油碟里。往事太美好了,记忆太深刻了,所以没有忘。 湘潇偏不,偏拿了一盒米老鼠的。因为,冼锐是属鼠的。甚至,还得意洋洋地说:“你不是想见我妈妈吗?我带你见我妈妈去。” 冼锐无奈,只得依了她。他大笑着,伸了手去轻轻地拍了她一下。 接下来,她实在找不到什么东西可以挑选,都是些甜腻了的食品。连她自己都不喜欢,她想她母亲,也一定不会喜欢。便懒洋洋地说:“够了。如果我妈妈问我哪里来的钱,你叫我怎么回答?我前天才回了家的。冼锐,够了。” “那你就给她说,是我买的呀。”冼锐自豪地说。真希望这一次,她能够在她母亲面前提起他,以便为他以后进入她的家门,打些根底。 好事成双,他又挑了一大听好奶粉。 即便是在这些并不如意的商品之中,他居然还是买好了他的礼物。他就是比她高明。如果换做是她,在挑不到合适的东西的时候,她会放弃,她会什么也不买。 她又何尝不想告诉母亲呢?但是,她怕她反对。 湘潇认认真真地看着他从皮夹子里掏钱的样子,不是局促与尴尬,也不是财大气粗。而是自信与珍惜,是一种与众不同的唯美。 付完账以后,冼锐又递给湘潇一张崭新的百元券,道:“给你买车票。” “要不了那么多,只要1块5毛钱,我自己带了的。”湘潇纯纯地道。她还没有养成这个习惯,她也从来没有想像过,跟他去昆明,其实就是要常常从他的钱包里拿钱。 她太年轻了,她不会像成年人那样,很油条。看问题,一下就能够赤裸裸地看到问题的本质。她想象得极其简单,她只是想天天见到他,天天跟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 冼锐不听,坚持要她收好。 湘潇上了车,拉开窗户,含情地望着车下的冼锐,轻轻地说:“其实,我有好多话要对你讲的。” 冼锐笑了,早知她会说这一句,那他当初就不该放她回去了。片刻,他安慰她说:“那晚上讲吧。”说完,心里像抹了蜜似的,感觉很好,很凉爽。 她果然,就更加讲不出来了。她果然,就再也讲不出来了。只是默默地凝视着他。半晌,才想起一句来对他说:“我下午5:00回来。” 这句话,她在楼上就已经讲过了。 “好的。”冼锐应道。又说:“我有点头痛,我先回去了。再见。” 湘潇一听,忙心疼地说:“晚上还要坐车呢,那你先回去好好休息。再见。”而心里,却十分活跃地想道:他刚才还好好的,恐怕是听了我的话,才头痛的吧?但是,她并没有把这个,说出来。 说完,她扬起手来向他挥了挥。 司机到点了还没来。冼锐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小中巴才引擎启动。慢节奏的小城,慢节奏的生活。 每个人,都慢吞吞的。甚至,还不如冼锐在她上楼的时候穿裤子的动作快 第50章 爱情的力量,让乖乖女离开家 一跨进家门,湘潇就向母亲撒谎说,天气凉了,她请假回家拿几件稍厚一点的衣服。 她将她所有的衣服全搬了出来,扔得满床都是。她几乎带走了她认为可以在秋冬两季穿出去的所有衣服。当然并不多,也就十来件。 书上说,昆明和西昌,都是冬可不着棉,夏可不着纱的。只要西昌能穿上的衣服,她认为昆明都可以穿上。她并没有什么怪怪的想法。她只是将她生长的西昌,完完全全地照搬到了,她心中的昆明。 她平时一直是个乖乖女,但是一遇到事情却喜欢撒谎,并且面不改色。因为父亲已经不在人世了,她不能让她母亲担忧。她母亲是承受不住,一点点担忧的。 虽然她并不知道,但是她却做到了,那就是父母的养育之恩一定要记得,那就是要把母亲当做开国元勋,该退位时就要退位。长大之后对母亲,是孝敬而不是孝顺,是敬而不是顺。 不必在乎母亲的每一句话,每一点一滴,只要大方向对就行。正确的听,不正确的就要以自己的为准,去想母亲不让去想,去做母亲不让去做的事情。勇于开拓,而不被母亲的旧思想所束缚。只有这样,才会跟上同龄人一点点,才会强于母亲一点点,一代比一代强。 母亲的想法也是周围大多数人的想法,她没有力量去纠正她,也没有必要去纠正她。 包括,她自己跑到一串红去打工。她母亲总说外面的世界太复杂,她是希望她待在家里的。还有,17岁那年,她自己偷偷跑到出版社去。 另外,很多有一点点冒险的行为,都需要她偷偷地去做。并且她偷偷去做的很多事情,她到现在都还认为是正确的,值得的。她的人生,因此而丰富多彩。 不然,如果全听她母亲的,她觉得自己会变成一块木头。虽然她母亲并不是木头,但是按她理想化教出来的女儿,却一定是一块木头。她甚至觉得,她母亲的脑袋之所以没有她外婆的好用,就是因为她太听话了。当然,这些离经叛道的想法,她是不敢说出来的。 但是,她也因此落下了一个很大的毛病。她遇到事情,她不会去与人商量,总是自己就做了决定。她也并没有,去倾听别人的想法的习惯。因为如果她有什么想法,别人总是会告诉她:那很危险,不要去做。 别人都好好地呆在那里,为什么她,竟然会有“想法”?别人的不安分,最多只是调皮捣蛋一下,为什么她,竟然会有“想法”? 对于冼锐说过两遍的话,她知道对于他来说,一定是很重要的了。但是她并没有按照他说的去做。她完全按照的是她自己的想法。她并不是故意的,那只是她的习惯而已。她无法控制住自己的内心,她简直就没有办法按照他的说法去做。 母亲相信了她,母亲对女儿的话,总是深信不疑。并叮嘱她在夜里盖好了被子,天凉了,要注意多加衣服。她都忘了,她都快19岁了,早就不是一个三岁的孩子了。 想起到昆明以后,她将再也难以听到母亲如此充满爱的话语,她不禁热泪盈眶,她不想找衣服了,甚至不想跟他走了。 但片刻之后,她又横下心来想:母亲再好,也不能一辈子待在她的身边。她迟早都是要离开她的。再说冼锐对她那么真,专程到西昌来接她,他们会幸福的。她母亲见了,也会高兴的。 想到这些,她的眼中根本就没有了泪了。甚至,还从心底欢喜。 临行前,湘潇又换下了刚刚买的鹅黄色毛衣和黑色包裙,她将它们也放进行李包中一并带走。她换上了好看的,宽大的,桃子色的底子,印着稍浅一些的,浅桃色花纹的蜡染外套和合身的牛仔裤。 这样,也可以向母亲证明,她确实冷,确实是请假回来拿衣服的。这样,在旅途上也方便。 她望着鼓鼓的行李包,实在想不出自己还应该再带点什么,该带的好像都带上了,就是再带,也实在是装不下了,一串红还有两件衣服呢。于是,她又带了两双棉袜。 她完全忘了,自己答应过冼锐,要少带一点东西的。她这不是口是心非吗?她怎么一点也没有觉察到? 她不告诉母亲,是怕她担忧。而她忘记了冼锐的叮嘱,却是因为母亲和老师都管得太多,要求总是提得太高,而执行起来,却并不严格,却又无法正确地估计出它执行起来的难度。 她就只有这样应付他们了。先答应下来再说,就算没有做到,他们也并不会太责怪她。因为她总是知道分寸,总是能够揣测他们的尺度,她并没有太过分。 她确实是没有达到他们的期望。但是他们好像是早就知道,他们的期望不一定就能够百分之百地达到。就好像是明明考卷是一百分的题,却没有任何人能够得到一百分一样,甚至连九十分都是优秀。所以往往也就不了了之,对她也不会有任何的责怪与惩罚。反正到最后,他们都会原谅她。更何况,现在是正在恋爱之中呢? 他们也不会对她说:“孩子,你答应过我的,你要遵守自己的诺言,你要说到做到。”她根本就没有那样的概念。 那时候,不过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很多人的思维都是混乱的,理不清头绪。更没有听说过“精确,精准,精良”,这样的词语。甚至他们自己对自己的要求都并不严格,一件事情,刚开始的时候会说,我一定会做到。但是一遇到困难,就有头而无尾了。是怎么消失得无影无踪的,谁都说不清道不明。最多感叹一句:唉,太难了。 她站在衣橱前想,想了片刻,又记起自己还有一件很漂亮的淡绿色外套没有带上。送玫瑰花的那个男孩,就是在她穿那件衣服时,决定送玫瑰花给她的。班上的同学也都说她穿那件衣服好看,肤色更加白里透红,她们甚至叫她小乖乖。 于是湘潇便又找,半天都找不着,只好跑到另外一间房间里去问正在织毛衣的母亲:“妈妈,我那件淡绿色的外套呢,怎么不见了呀?” “好像放在箱子底下了,急着要吗?”母亲抬起头来问她。她对她也真是放心,一直坐在隔壁的房间里,连她在做什么都不知道,连看也不过去看一下。 “嗯。”湘潇点头说。可想了想,又改口说:“算了,我该走了。都4点了,5点还要上班,我只请了半天假。” “那哪一天找着了,我给你送进城去。”母亲说,哪里知道女儿的心事?母亲说的是“哪一天”,而不是具体的某一天,就是模糊而不精确的。 她一听,连忙摇着头说:“不用了,下次我自己回来再拿。” 母亲也不再说什么,只叮嘱她别贪玩,该学习的时候不要丢了书。是什么书呢?她们都不知道。 湘潇点头答应,往塑料袋里装了许多大石榴。 “别忘了给你妈妈说一声。”冼锐叮嘱她说。“嗯。”湘潇点头说。 她答应过他,要给她妈妈说一声。但是,她也并没有给她说。一是少带东西。二是跟她母亲说一声。她沉浸在幸福之中,她回家以后,她就完全把这些抛到了九霄云外。 她的思维方式,跟他完全不同。但是,又好像一模一样。他说他要给她打电话,不也没打吗?他说他要给她写信,不也没写吗?他说本来打算第二天带她上街去买件漂亮的衣服,不也没有实现吗?他说他十日~15日之间会来,不也没来吗?她也并没有怪他。 所有的人,不都这样做人做事,不都一个样吗?说一套做一套,才是人的本能,才是聪明的人。那些说什么就做什么的人,并不会被人称赞他一诺千金,反而会被人嘲笑太老实,太傻了。 在现实之中,如果一诺千金的话,那就会像那个等待约会的尾生一样。不但没有见到那个答应前来约会的女子,反而会抱住柱子,被大水淹死在蓝桥。会像刻舟求剑一样可笑。她并不是在耍小聪明,她只是深陷其中而不自知。 从家里出来,湘潇一手提着沉沉的行李,一手拎着重重的石榴,一拐一拐地跨过了铁路。 铁路两旁,夹竹桃花随风摇摆。白的,粉的,相互交映,无比娇媚。夹竹桃花是有微毒的,但是,谁在乎呢?如果在乎,就不会被种在这里了。它之所以被种在铁路两旁,就是因为它微毒,牛羊不吃,它不落叶,又耐水耐旱,好看又好养。铁轨本来冷冰冰,除了运货运人之外,危险勿近,不宜观赏。铁路两旁,本来就是行人不应该靠近的地方。 可是,作为铁路人,谁又不爱带给他们衣食的铁轨,谁又不观赏铁轨,谁又不在铁路两旁行走,谁又不爱守护铁路的夹竹桃呢? 她跨过了她所熟悉的小溪,到公路上坐车,上了路。家园,熟悉的家园。小镇,熟悉的小镇。渐渐地从她眼帘浓缩为一团,最后消失…… 天是阴的,而湘潇的心却是明朗的。如石榴籽一般晶莹剔透。 第51章 冷脸相迎 中巴在南桥停下。 离一串红还有老远的一段路,又提了这么多东西,湘潇实在走不动。于是,便伸手叫了一辆三轮。 现在已经是4:50了,她跟冼锐说过,她5:00回去的,她又怕他等得心急。即便坐了三轮,也还嫌速度太慢。 一串红终于渐渐地离她近了。其实,就只需要三分钟。 在三轮上,她远远地就看见一个人站在招待所门口。凭着衣服和身影,她认出那是冼锐。那一定是在盼她了,湘潇想道,心里喜滋滋的。这可是在她,意料之外的! 她故意叫三轮师傅在离他一丈来远的一串红的前门停了下来。她拎着行李下了车,又想:等他看到她的时候,他一定会欣喜万分地向她走过来。而且十分尽力地,为她将行李拎到宿舍里去的。因为中午他送她时,他就曾把帮她拎包,当做了他的义务。 冼锐并没有看见湘潇拎着沉重的行李从三轮车上下来,他的视线,始终停留在与她相反的方向。没人没有人知道,他到底在看什么,在想什么? 湘潇越走越近了,又看见他冷峻的嘴角,她有点失望了。他为什么要在这个点,站在这里呢?难道,他不是在等她吗? 她也没有叫他。她忽然感觉到,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塞住了。它在暗中告诉她,她最好不要去叫他,不要打断他的目光,不要打断他的思绪。 湘潇自己提着包和石榴走了过去,一直走到他跟前了,方才甜甜地叫了他一声。 冼锐听见她的声音,将头扭了过来看她。一低头看见她手中的行李,就不冷不热地问她:“你回来了?”与中午相别时,简直判若两人。 “嗯。刚到。”湘潇点着头说。天是阴的,她的心,顿时也阴了。她又看了看他,咬了咬唇,厚着脸皮又说了一句:“我给你带了你最喜欢吃的石榴。”说着,低下头去看拎在手里的,沉沉的行李包和重重的石榴。这意思,再明显不过。石榴,此时她的心,便如这石榴了。不是晶莹剔透,而是累而沉重。 平常锐利过人,此时此刻在她面前,却一点反应也没有。冼锐面无表情地将身子转了过去,一声不吭地走进了小柳的值班室。 值班室里面空无一人。他没有说一声谢谢她的苦心,他没有问她回家可好?他没有对她说只言片语,更没有跟她上楼。 他就这样对她,既不会到火锅店里去找她,也不会站在门口迎接她。她明知道的,这都是她自找的。想着想着,湘潇的眼角,不知不觉地就有了泪水。天稍稍放晴一些了,而湘潇的心却更阴。片片乌云,笼罩了心头。想着想着,她自己拎了东西往楼上走。 走不到两步,她转念又想:他生病了,又刚从床上起来,大概是心情不舒畅吧。将心比心,她生病的时候,也是烦躁不安,也是不喜欢说话的。这样一想,她心里便好受多了。他,还是她心爱的他。 还有,她回家的时候洗了头发,因为还没有干,所以是披散着的。 再说,她本来打算先到宿舍,放了包,扎好了头发再去见他的。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他这么殷勤地一回,却把她在从小妖变回人形前的丑样子,撞了个正着。 他是一个很讲究的人,从来不会在大白天里穿着t恤拖鞋。她不应该在这大白天里,披头散发地出现在他的面前。她本来并不随意,在他面前,就更不应该这么随意。那以后,她可要注意了。 至于没有去火锅店里面找她,那也只是因为小柳太好了,太殷勤了,抢了先。她是知道的,她不能拿这个来说事。 但是不管怎么想,湘潇的心里都多少有些不快。他太直接,太伤人了。 到宿舍之后,湘潇将行李和石榴放到床下用床单盖住。不然,女孩子们上来,准要遭洗劫一空。 她很快地梳好了头发,然后搬了镜子照。照自己那张虽然白净光洁,但是今天却怎么看都不够美丽,不够生动的脸庞。她的双眼,更是惘然若失,黯淡无光。 ”我可以跟他去昆明吗?现在他都对我这样,那以后呢,那以后呢?他的心中,还会时刻有我,还会与我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吗?”湘潇心中矛盾极了,又开始沉浮不定。 她算过一卦,那卦上说,她对感情易冲动,一切爱意皆用行动来表达。善于求爱而又矛盾重重,引人遐思,常在梦幻神游的情况下倾诉情感。 她今天的所作所为,就是冲动。她对他的爱,就全部都是在用行动在表达,言语并不多。她的心,也总是矛盾重重,遐想纷纷。他们之所以相恋,也全仗了那些朦胧灯光下,那种梦幻神游般的境界。说来说去,简直就是活生生的她。 这个卦是她在临近毕业的时候,在校门口的算命先生那里算的,因为同学都在那个白头发老头那里算着玩。一群高学历的高中生,却公然在校门口搞迷信,堪忧堪忧!她们在高一就开始算了,而她就只在高三毕业的时候算过那唯一的一次。 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她们最渴望的却不是工作,而是爱情。连自己都还无法养活自己,却渴望爱情。 她们可不知道,她们眼睛里的“算得准”,其实就只是将人群简单地分类,总有一些是某一类人的共同点。比如湘潇那一支,青春期的少男少女,谁又不是如此呢?并非只针对于她。不止是她,所有不成熟的神神颠颠的男男女女,莫不如此。与年龄和性别,学历无关。 正在这时,冼锐推开了虚掩的房门,站在门口轻声地问她:“你吃饭去吗?” 湘潇看见他的神色好像不太好,眼睛也没有什么力度,脸色也有些苍白。 “你有些不舒服吗?”她站起了身,跑到门口,睁大了眼睛问他。 冼锐摇了摇头。他既没有告诉她,他为什么不高兴。也没有告诉她,他到底是不是不舒服,又是哪里不舒服。 既然如此,她便放下心来,回过头来还继续跟他赌气。她居然告诉他说:“你去吧,我吃过了。”说着,又朝屋里走去,又在沙发上落了座。 “你去吧。”冼锐又说。他听出她在撒谎。现在才5点钟,她来去都匆匆,她会吃过了吗? “我不去。”湘潇还是轻声地说。她在跟谁赌气呢?冼锐从她的言语里,一点也听不出赌气的语句和语气。她在跟自己赌气,跟自己的身体开着玩笑罢了。 他已经说过两遍了。冼锐也不再说什么,关上门离开了,他的身影随着门的关闭,而消失在湘潇的眼前。 下楼之后正巧遇到胖子,就顺便请了他。他又带上了小柳,他们三个人一同出去了,久别重逢,气氛也还算热闹。 明明是想时时刻刻见到他,才决定跟他去昆明的。而现在却是,宁愿饿着肚子,也没有心思跟他一起吃饭。这不是,极端的反差吗? 是她自己曾经两次说过不去的,这怨她,她自己知道。但是马上,她又极其聪明地想道:他就站在门边上远远地说话。他就不能坐到沙发上来,拥住她的肩,温柔地说一句:“那你陪我坐坐,好吗?” 他从站在门边到离开,所说的两句话。一句五个字一句三个字。一共八个字。他就是这样表达自己的吗? 52 女孩儿的心,他真不懂。既然他是男孩,不说万事依顺谁。至少,他应该稍稍学会怎样去揣摩女孩的心理,在必要的时候能够主动那么一点点去劝劝她,安慰安慰她。 她忽然想起上海外贸学院的那个女孩子,两年的情感,而且她还主动上门去给他道歉,竟然被他说吹就吹了。在他面前,原来是不可以撒娇,不可以耍耍小脾气的。而她却是样样具备,一点也不够完美的。 想到这些,湘潇一次又一次地质问自己:我可以跟他去昆明吗?我们合得来吗? 继而又想,我怎么这么傻呢?那都是过去了。如果他们不分开,她又怎么会认识他呢?她唯一能做的,就是通过那件事去反思,就是不要去再犯那样的事了。 她总是对自己说,要大气,要大气,不要吵闹。今天,她还是对自己说,要大气。但是,他这样转身就走,直接就甩给她一个冷脸。她真的是千想万想,都没有想到的。 还有,他到底是为了什么而生气?他为什么不说? 他好像是为了她拎了那个沉重的包而生气。但是,她带的是她自己的东西,并没有让他破费半文。至于吗? 他不是不喜欢贪财的吗?她这不是在送财吗? 再说,她带的是她最好的衣服,她都精心挑选过了的。现在穿,还挺美的。再过两年穿,就不好看了。太浪费了,太可惜了。是母亲的辛苦劳动,她会很伤心的。 他不是不可以生气,但是生气总要有一个生气的理由啊。她拎着她的包回来了,然后他就生气了。他真的是——莫名其妙。 湘潇 想着,放下了镜子。她还像往日一样,简单地将黑发梳成马尾。然后,还下楼去服务,还去端盘子。 她去昆明吗?她实在是矛盾!去吧,矛盾。不去吧,苦苦等候了这么久,还矛盾。 闲下来的时候,云拉着湘潇在红沙发上落座,她神秘地告诉湘潇一个她以为她一点也不知道的好消息。她对她说:“我听小柳说冼锐在昆明有一个规模不小的公司,他还对小柳说,等你去了以后,他就准备再招一些人,再开一个分公司,他还说要好好培养你。” 那一定是刚才吃饭的时候说的了,小柳的嘴可真快。前半句,湘潇早知道了。但她却同样跟他争吵,怄气,把感情当做最真的信物。 如果没有感情,那就不知道他的心归何处。那他的一切与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可是很贪心的呢,她要的是他整个人。她并不是要去控制他。而是要在不控制他的情况下,他都还可以很自觉地向着她。虽然他拔根汗毛也许就比别人的大腿还粗,但她可是看不上的。 因为,她母亲从小就告诉她,她也是很金贵的。把她养大,很不容易呢。既然她是一个完整的人,那她所追求的一定也是一个完整的爱,而不是支离破碎。 后半句,湘潇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甚至怀疑,他有那个耐心吗?她的数学和经济学虽然也不错,但她只对文学感兴趣。甚至她还会如林黛玉那样,写出一些无比哀愁的文字来。 然而,冼锐却非宝玉,他可没那份闲情,也没那种好心情。贾宝玉不是她喜欢的,甄宝玉,又是她受不了的。 哦,那都是她的过去了,她现在已经比过去开朗多了。只不过,还是有一些忧郁的残渣和残根,还停留在身体里面。 “你说我跟他去昆明吗?”湘潇问云。也许旁观者清,因此她想问问云。 “难得他一片诚心,你去吧。他会对你好的,我祝福你。”云望着湘潇,真诚地说。她也听湘潇讲过他们不和。她也知道两个人的性格,都有些倔强。但是她相信,真心可以通融一切。况且冼锐来都来了,难道她叫她不去不成? 说完,她点燃了一支烟,目光深邃难懂。她想到了自己的那个眼镜了。 也许,真如湘潇所说,爱需要一些必要的保留,是她自己太轻率了,她应该学学湘潇的稳重。她一直认为冼锐不错,而冼锐喜欢的,就应该是湘潇那样的女孩。也许,所有的好男孩喜欢的都是这种类型的女孩,而不是像她这样的。 湘潇不语,低头弄着服务证。 “月亮出来了吗?”沉默了片刻,云又问湘潇。 湘潇猛然记起了什么,高兴地道:“哦,对了,我还有两个月饼。走,咱们上楼去,正好一人一个。以前咱们一直是一人半个,今天是最后在一起吃月饼了,就一人一个吧。” 她从盒子里取出了月饼,然后拿起空了的月饼盒念道:“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念完,抬起头对云说:“这是白居易《琵琶行》里面的两句,本来讲的是琵琶女的悲惨遭遇。年轻的时候只知道欢笑一年又一年,虚度了光阴,最后却只有嫁了个商人。因为商人重利轻别离,明明嫁了老公却独守寂寞。可是如果只选了这两句用在这月饼盒上,断章取义,含义却截然不同了,居然是天天都很快乐的意思。” 云选的是印在月饼盒上的快乐,她贪钱,却也并没有那么贪钱。可是在湘潇的心里,她仍然选的是那个联系上下文的意思。是啊!在一串红这三个月,她的长进并不大啊。真的是虚度了光阴。 老板发这个月饼,看上面的字了吗?就算是看了,可能也会像在卡厅里当着女孩子们的面,和对神经病说话那个样子说:“你们就是看了,也不懂吧。” 湘潇其实也并没有读懂,一个文人高官和一个琵琶高手,当然看不起商人。但是,跟一般人又有什么关系呢?自己每天为五斗米折腰,却误把自己当作王子与公主,反而去同情被贬的江州司马和嫁作商人妇的琵琶女。可叹可叹! 只有那些卡厅里混社会的女孩子,才真正地知道:都只是普通人,想得美呢,想嫁商人! 她懂的只是字面意义,而她们,如果懂得了这个字面意义,却能够懂得那个背后的意义。遗憾的是她和她们这两种人,都没有能够懂得一个完整的意义。这也是老师都没有讲明白的。 歇了一口气,湘潇又说:“以前念书的时候,我总是只从学校到家,从家再去学校。总是两点一线,性格还是比较内向的。但是一跟你,跟大家在一起,竟然改变好多了。到昆明以后,我也不知道我会不会令他大失所望。其实,我的心里,很矛盾的。” 明明高中因为内因因为外因,各种各样的原因,都学得稀里糊涂,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考的却是大学里的题,甚至课本都不知道在哪里,就更别说什么参考书了,怎么可能不慌慌张张? 云一听,对她说:“湘潇,难道你忘了那个在庐山上抽的签了?它会带给你好运的,只要你好好把握。” 一想起冼锐站在招待所门前时对她的冷漠,前程在湘潇的眼中,并不如那签上所说的那样明朗。 “去年运不佳。今年阴历8月要交好运,有贵人相助。这贵人不是别人,是情人。跟了他,你的全家都不愁衣食。” 是的,跟了他。怕只怕,跟不了他。 这支签,就是她跟云十天以前一起去泸山上抽的。 记得那天老道长给她看完签,又为她相了相面,连说是个贵相。还说,那是个难得的上上签,三十三签。要她备上香蜡纸钱和五斤猪油去感谢菩萨。 当时她和云都大笑。云笑的是她的情人,并不是什么贵人。 而她自己却笑老道胡说八道,分明是一去两月无音讯。分明寺庙里不进猪油的,分明是看见她的愁苦相,想逗她乐一乐吧。因此,她根本没有把这个放在心上。 再说,老道长所说的香蜡纸钱,好贵。差不多需要她,整整半个月的工资了。 即便是现在,她也还是不相信什么菩萨开恩。分明是想骗她的香火钱,分明是她寄去了开心果,分明是她用自己的真心去打动了冼锐。怎么可以说,这个是与什么菩萨相连呢? 她就是这么倔强,从小捧着书本长大的,才不这么容易上当呢。甚至连书本她都不会全信,她又怎么会去信那泥做的菩萨呢? 所以,她并不打算讲给冼锐听,她并不会对他说:“我们明天上午去泸山,明天晚上再走。”好奇怪。 尤其是在一串红,在那么多人的众目睽睽之下再多呆一天只是为了去还愿,好奇怪。 53 但是,她并不知道:冼锐本来就信。如果他们去还了愿,那他就会更加相信他们的缘分,更加珍惜他们的缘分了。这个“信”,不是迷信,而是一个信仰,一个许诺。 西昌泸山,江西庐山,那就是他们的娘家啊。得到娘家人的祝福,有什么不好?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第54章 像石榴一样,钻到你的肠子里去 你跟我来。”湘潇招呼冼锐道,嫣然一笑。 冼锐笑着走了过去,就是她不叫他,他也是朝着她去的。 “你跟你妈妈说了吗?你妈妈怎么说?”跟胖子和小柳吃完饭以后,冼锐的心情好极了。他大步地走了过去,一下拥住了湘潇,盯住她的眼睛,柔声地问。他担心她又失了诺,他想看看,她的眼睛会不会撒谎。 他跟她想的不一样,他想的是:如果她对她妈妈讲了,那就是她对自己的信任和肯定了。如果她妈妈同意了,把辛苦养大的女儿交给了他,就是她妈妈对他,也非常信任和肯定了。是信任和肯定的无限升级,是无比荣耀的了。 那自此以后,为了她和她妈妈的双重信任,他就有了照顾好她的重大担子在肩上了。是幸福的祝福,是光荣的责任,是把他当做一个成熟的男人来看的了。那他,就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他的想法是向上的,进取的。 湘潇一听,忙将脸扭了过去,将头微微地低了下去,娇嗔道:“你为什么老问我妈妈怎么说?我还没问你妈妈怎么说呢。” 她的想法是停滞的,害怕的,躲闪的。的确也是,如果讲了,那么她现在,就应该被关在家里了。 与冼锐相识以来,他常常问起她的妈妈。既是找话题,更是真正地关心她。 而湘潇,却从来不会问及他的家人,她的心中总是奇奇怪怪地认为,他问她是出于关心,要是她问他,便更显得自己的渺小了。 如果问:“你爸爸还好吧?”听他讲了以后,是说“好厉害”,还是“……”呢? 如果问:“你弟弟还好吧?”如果他说:“我弟弟的酒楼,现在生意越来越好了。”那她还是说“好厉害”,还是“……”吗?他弟弟跟她同岁。她是应该羞涩呢,还是应该羞愧呢?生而不同,她为什么要羞愧呢? 如果问:“你妹妹还好吧?”如果他说:“被保送上大学了”,或者是“数学竞赛得了全省一等奖。”那她又说:“好厉害”和“……”吗?人家才14岁。 当她和他坐在三轮车上路过金桥大酒店的时候,她并没有多少慌张和不适。但是现在她却发现他们好像,不太合适。 也许那时候,还在试探,还仅仅只是简简单单的喜欢。而现在,却是要正式地,去面对了吧。原来此时此刻她的心里,竟是那样地难受和尴尬。 她好像也有点明白,5:00的时候,冼锐站在招待所的门口。一见她那个样子,为什么会冷眼相看了。 以前,那也仅仅只是简简单单的喜欢。而现在,却是要正式地去面对了。却发现,和以前,是那样地不同啊。他也不得不将她,重新做一个审视。 她特别不敢问及他的母亲,她很怕她知道她只是一个火锅店的服务员。她很怕从他口中听到他说出,他母亲不喜欢小家里的女孩子这样的话来。 不然,她绝对不会极其虚伪地违了心。在信封上,她所写的地址是西昌市民航站。就是他们楼上那个代售机票的地方,而不是一串红卡拉ok火锅城。 她曾很多次地想像过他母亲,虽然冼锐也曾经在她面前说过:他母亲拜佛,给他熬八宝粥,制止他开车上高速。她也并不会因此而觉得她会对自己慈善,温良,疼爱。 “那都只是对她的宝贝儿子吧。”她甚至这样可恶地去想。她对她想来想去,都离不了她在影视文学作品里,看到的那些傲慢威严的阔太太。 眼见为实。她的小心眼儿,竟使她可恶到了这种地步。不凭借别的,只凭借小脑袋瓜子去胡思乱想。 但是,她又在心里觉得:也许,并不是这样的。可怜她又实在想象不出,别的什么来。那就暂且这样吧,以后眼见为实了再说吧。 她的现实生活基本上就是一片空白,基本上她所有的经验,都来自于影视剧和那些正经的或者歪门邪道的书本之中。 虽然她经常思考,但是以她的阅历,她是不可能把它们全部消化,或者总是能够正确地做出判断的。但是还好,她总是会迅速地做出调整。 其实除了感情,她从来都不与冼锐争论别的什么。比如走哪条路下山,开心果怎么剥,你怎么这么没有孝心之类。她是圆通的。 为什么要在感情上争论?因为她在理头绪,因为当地民风保守,这既然是终身大事,那她就必须弄清楚,这个人到底值不值得一生托付,容不得任何差错。 然而,冼锐却并不理解她。他以为她只是还没有完全信任他,肯定他。 当地满大街的娱乐场所,他以为那是因为当地人都很开放。娱乐场所多,也仅仅只是因为经济落后,没有别的方法可以赚钱。 并且,有钱人的质量也不高。从最原始的吃喝玩乐中挣钱,当然也只会用最原始的吃喝玩乐去把它花掉。并没有找到更好的玩法。 西昌毕竟是一个州的首府,管辖区内有着几百万人口。并且正好在成昆线正中间,离昆明,离省会成都都是五百公里。公路条件差,还是泥巴路。铁路也只有成昆铁路一条,运力十分有限,每天的火车都暴挤。交通非常不方便,底下距离一二百公里的各县份,各乡镇的人都来此消费,卖土特产的,卖药材的,挖矿的,各个企事业单位的。几百万人支撑几条街的繁华,还是可以的。 她母亲上次来看着一串红富丽堂皇,而不是纸醉金迷,以为那只是一个唱唱歌和吃火锅的正当的高档的地方,所以,也并没有将她叫回家去。 冼锐也不知道,在她那些天天自称开放的同学之中,她都是多么地胆大包天了。他们,最多只敢在嘴上说一说。 他们现在都还老老实实地在家待业,好吃好喝的蹲着,被爹妈栓在裤腰带上怕出事。她居然敢来这种地方,并且在没有给母亲讲的今天中午,她自己一个人就做出了跟他去昆明的决定。 而他,不但不知道她的勇敢,甚至还觉得她没有完全肯定和信任他。他是个商人,他必须被信任。 她以为这是两个女孩子之间的交流,给一个眼神,猜一猜就能够猜到。更何况,她都说了那么多了。她跟他说过,但是他笑着,很委屈地说:“我对你是真心的,而你却不信任我。”他都还是要说:“不要忘了,跟你妈妈讲一声”。 他这个19岁就大学毕业的聪明人,比她聪明多了,肯定是知道的。难道,她要向他标榜说:“我好勇敢,我好疯狂吗”?她这样的行为,哪怕是放在全世界,都是如此吧? 他恐怕不是不明白,而是不知足,为了圆自己的完美,丝毫也不考虑她的难处吧。 “我妈妈不会说什么的。”冼锐笑笑说,就这么一句。言简但不意赅。他的心中,有了阴影。 55 他就不能够对她再说详细一些吗?湘潇心里想道,也没有再深问下去。她常常猜得到他的内心,但她却常常无能为力。 她带着他进了宿舍,从塑料袋里捡出一个石榴留给云,然后把其余的交到冼锐手上,说:“把这个带上去,我知道你喜欢。” “我买了。你不是说石榴的外表虽然并不美丽,而内心却晶莹剔透,像你吗?所以一到西昌我就买了好多,我要吃了你。”冼锐笑,开心地道。 原来,在她回家以后,在他早早地站在招待所门口,等待她归来之前的三个小时里,他已经买了石榴吃了。可见,他是多么地在意她!他为什么生气?已经一点都不那么重要了。 他可能就是因为看见她拎着重重的行李,而没有听他的话。那是她自己已经答应过他,要少带一点东西的。明明是她自己错了,他的生气是有道理的。 他冷脸转过身去,一定是在努力地调整自己的情绪。原来,他竟然适应得这么快,他竟然这么快就已经原谅了她了。他不但上楼去叫了她吃饭,而且还这样热情洋溢地向她走了过来。 只要他有笑容,只要他对她还有些柔情蜜意,湘潇就觉得自己无论做什么都值得,就觉得他并不陌生,两个人的心,还可以贴在一起飞。 现在,她固执地对他说:“你买的是你买的,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你拿去尝尝,味道怎么样,跟你买的究竟一样不一样。” 说完,莞尔一笑,又告诉他说:“每逢佳节倍思亲,每当过中秋节的时候人们总喜欢边吃石榴边赏月,所以它又叫相思籽。秋天的水果那么多,人们为什么偏偏要选石榴呢?因为它头顶有“皇冠”,不但装在盘子里好看,剥开更好看,红艳艳的,多子多福。它籽多心眼多,特别适合慢慢地品。中秋过了,月饼没有了,你就多吃石榴吧。” 说完这一大段,湘潇又深深地望了冼锐一眼,然后得意地冲他笑:“你这么喜欢吃石榴,而我又偏偏像石榴。看来,你今生注定没法把我忘了。我要钻到你的肠子里去,任你怎么怨我,我也不出来。” 冼锐忘记了刚才的一丝丝不快,也笑。他将塑料袋接过来拎在手上,他一手拎袋,一手拿起一个大石榴,问湘潇:“这么大的一个,多少钱一斤?” “别问我这个。钱可以买到许多东西,但也买不到许多东西呀。” 冼锐一听,用手轻轻拍了拍她的头,拉着她的手上了楼。房门打开了,房间里的灯也亮了。 “你帮我拎把毛巾来。”他对她说,自己拿了牙刷挤着牙膏。 湘潇如是照办了,到卫生间里去将毛巾打湿,然后轻轻拧干。等她回来的时候,冼锐正蹲在地上,对着脸盆刷牙。红色囍字盆里,果然装着好多石榴壳。 牙刷完了,这时,他可以腾出口来跟湘潇说话了。他边在茶杯里涮牙刷,边抬起头来对她说:“这次运气一点都不好,第一次坐车生病了。先是牙疼,现在胃又疼,很难受的。” 说着,将杯子里的水全倒入了盆子里,站了起来。然后,再将杯子跟牙刷一并扔到了旁边的小茶几上。 “啊?”湘潇听完,暗地一惊。难道,她应该告诉他说:“要不我们今天晚上就不走了吧,明天早上到庐山上去拜一拜。”这不成了封建迷信了吗? 再望了望冼锐。还好,只是小有不适而已。人生点小病,不很正常吗?如果真有菩萨,那也是菩萨的一个,小小的考验吧。他可以吃一点药,他能够挺过去的。 一是她不相信佛。还有, 她不想承认:她喜欢上他,是因为金钱与富贵。所以,她不想告诉冼锐那个关于抽签的一切,更不会告诉他那支签上面到底写了什么。她宁愿把它,全部都归结于爱情。 没有人教过她如何去正确地看待金钱,她也不知道该怎样去坦然面对。这可真让她难为情!菩萨都能够正视,既不贪婪,也不忌讳。可是,她却很难为情! 普通人家的女孩子,见识有限。要不像她一样唯恐避之不及,要不就像小叶一样,直把欲望写到脸上。两种极端。而极少极少,再有其他。如果只有二选一,她还是选择做她自己吧。 “胃疼,你都吃些什么啦?”湘潇将毛巾递了过去,关切地问。 冼锐接了过去,边洗脸边道:“中午没吃饭,晚上和胖子他们吃的麻辣烫,又喝了一瓶啤酒。” “空着肚子吃麻辣烫,你说你的胃怎么受得了?下次可不许这样了啊。”湘潇心疼地说。 看嘛,这都是有原因的,并非无缘无故,所以,不需要拜佛,拜了也没有用。自己常常不吃早饭一点也不觉得,可是换了她的冼锐,就大不相同了。 说着,她起身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又说:“我下去给你买点药。” “不用了,我刚吃了药。”冼锐制止她说,有她这份真心便已足够。 “那牙疼呢?”湘潇站在原处问,并没有返身的迹象。 “不知道。我吃了药了,我还是第一次牙疼呢。”冼锐用毛巾擦着脖子说。 湘潇好像一下没事做了,见了盆里的垃圾,又问:“把石榴皮倒哪里?” 冼锐一听,将毛巾放好,拉了她的手,说:“不用倒,胖子会倒,我又不用盆子洗脸。” 湘潇这才不再言语。也许,这才是对胖子的正确态度,既不太过分,又提醒他做自己该做的事情。胖子可是个聪明人,不像她,不识时务,跟他在一起却老想着要去倒垃圾。 冼锐看着她低垂的眼睑,笑笑,拥着她坐到床边说:我到昆明以后给你打了起码不下20个电话,他们不是说你不在就是说你正忙,好讨厌。在上次走的时候,我还以为打个电话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哪里知道?” 他们见面都这么久了,都整整十个小时了啊,他终于提起了这件事,这一个整整两个月以来,每天都让她坐卧不安的牵挂。既然他都没有提,她也就这么不急不徐的,也并没追问,更没有述说和表达自己的心情,她只是在等待他自己说出来。 她一直以为是因为他在犹豫,他并没有打过电话。如果他连选都没有选择她,那还需要去问吗?问就是自找没趣。没有想到,他给出的答案却是这样的,他一直都是喜欢的,他从来就没有犹豫过。 “我几乎每天都在的,怎么会不在?忙,再忙也能够抽出时间去接电话呀。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老板管得不严,接个电话还是可以的。”湘潇说,她有些不相信他的话,总不可能那电话的使用频率,连1\/20也没有吧?一串红有女孩子从那里接到过电话,云也曾经接到过。 接电话是要付一块钱的,老板什么都不想,也不可能不想挣钱。那电话,白天常常躺在太阳底下睡大觉。到底打没打,只有老天爷知道了。 难道,是她跟云逛街的时候打的?这也仅仅只是最近半个月的事情。 就算电话打不通,那信呢?一去整整两个月了,在这整整两个月里,没有任何音讯。难道,信也写不通吗? 就算电话打不通,信也写不通,西昌和昆明,也仅仅只隔了500公里,坐火车十个小时就可以到达。而且,还有航班。 这都不是好难的事。难道,他有那么忙吗?两个月都不来看她一次。难道,他一个月也不休息一天吗? 但是,既然他来了,而且现在跟她坐得这么近,她也不再追问:他为什么没来?他为什么没有打电话?他为什么没有写信? 本来,这些最最重要的原因,她都没有问清楚,他都没有向她解释清楚。因为他们都觉得,这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现在他来了!这世界上,比这还稀里糊涂的爱,多的是! 也许,是因为他做出这样的选择,太不容易,太艰难了吧。他跟她不一样。 “门市上的人太可恶了。”冼锐又说了一次。 湘潇不言。 第56章 我们把家安在南昌 她很少看见过老板,老板娘的脸上倒是常挂着笑容,跟她关系不错的。难道是老板娘一片好心,不想让她招惹那些乱七八糟的人?一听他的外地口音,就挂了他的电话?也许,这也是有可能的。 也许,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写信的习惯的。她想起了她的同学,其实从小到大,他们的生长环境更好,他们看的书比她更多,但是却只有她一个人有写点什么的习惯。 反正,原因太多太多了,太复杂太复杂了。她总是很会这样自己安慰自己。 冼锐也不再将这个话题继续下去,拉了湘潇的手说:你的信我收到了,收到了以后我马上就赶到西昌来了。我还以为你不理我了呢,连我妈妈叫我过了中秋节再走,我也不敢了。”说完,自己先笑了。 湘潇一听,眼睛忽然有些潮了,苦笑道:“我还以为你不来呢。今天都几号了?我准备这个月过了就回家了。” “我怎么不来了,我这不是来了吗?”冼锐的心中有了几丝歉意,低声地道。 这句话听起来,怎么像从邛海回来的那天晚上,他在楼上叫她。叫了好几次,而且一次比一次的声音更大。她实在忍不住了,才打开门去见了他一样。 那时候,她是多么地不情不愿啊。那时候,她对他说:“我怎么不上来了,我现在不是上来了吗?”一模一样啊! 难道,他也是这样不情不愿地来的吗?说话听声,锣鼓听音。但是,又只因那话语中的几丝歉意,又很明显的不是。以他的自由之身,他完全掌握着主动权,如果他不想来,谁也无法。他一定不是不情不愿的,他一定是心甘情愿地到来的。 冼锐说着,将脸凑了过去,轻轻地吻了吻她那轮廓分明的小唇。问她:“你怎么不打电话到我家里呀?我不是告诉了你,我家里的电话号码吗?还有我的大哥大号码。”这个话题就这样,又被绕了回来。 顿了顿,又沉沉地说:“我对你讲了那么多,而你却连一个电话也不给我打!我还以为,你早就把我给忘了呢。”说时伤感,说时依旧。 那,到底是他认为,她手握一大堆电话号码却不给他打电话,是把他忘了。所以他也就不给她打电话了,他一个电话也没有打。还是,他打了20个电话,一个也没有打通?还是,最先还是打了两个电话的,后来打不通,也不见她的电话,渐渐地失去了耐心,就不再打了? 他也还是没有把它说清楚。 她同时也有很多很多的想法,并且也很想问问他。但是,她也并没有紧追不舍地问他。 她只是在心里大吃一惊:两个人的心境,真是奇巧地相同,真是令人费解。都在互相怀念,却都在互相等待,互相埋怨。如果不是那一枚开心果。真是白白地断送了这段真挚的千里之缘,这段奇异的楼梯之恋了。 但是他是男孩子,他应该主动呀。而且,他又是强得让人仰止的那一方。如果他不主动,她又怎么知道 他的想法,他的心意?怕只怕,一腔热血去填了冷坑,还惹人烦。 况且她这辈子,就从来没有对哪个男孩子主动过。哦,好像冼锐也是,也从来没有对哪个女孩子主动过。 这可怎么办? 但是,她在口里,仍然说:“你不是说一到昆明,就给我打电话吗?我在等你啊。如果我打电话到你家里,如果你家里人问我,你是谁呀?你叫我怎么回答?你都没有承认,没有向他们提起的。再说,感情是双方的事,我不是那种一厢情愿,死缠烂打的女孩子,我有点被动。被人爱是幸福的,爱一个人是痛苦的,我怕做那种女孩。我相信缘,一切都认缘。有缘,总会有缘。无缘——再强求也是无缘。唉……” “你的歪道理还真不少。”冼锐笑了,摇摇头说。 她虽然很喜欢他,却真的还没有完完全全地信任他。 她的逻辑是,信任是建立在经历了一件又一件的事情之后的。他们在一起,还没有经历过什么事情。所有的人之所以谈恋爱,而不是直接就结婚,不就是这个道理吗? 她并不古怪。在这背后暗藏的是:她只做过少量的事,因此她很害怕这件事情会失败。并且她主要是看他打不打电话,主要是看他怎么做事,而不是自己主动地去做事,主动地去打电话。现在还为时太早,都还不是需要她主动的时候。 而商人的逻辑却是,他在选择一个人的同时就选择了信任,信任的建立是在做出选择的时候就已经成立。而不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大量的精力,再去一一验证。不然,一个又一个的合作人,一笔又一笔订单,大单小单都需要去做,无论大单小单都需要费时费力地去考证,这生意简直没办法做下去。 在这背后暗藏的是:他做了大量的事,就是失败了一两件,也无关紧要。如果失败了,他需要训练的是他识人断事的眼光,让它更精准狠,而不是忙着去后悔说了不应该说的,做了不应该做的。 他深情地看着她,抚摸着她的黑发,怜爱地问她:“上次我走的时候,你哭了吗?” 在他的印象中,她就是一个爱哭的女孩,像景德镇的瓷娃娃一样。外面烧得不硬,内心也许——更柔软。在他们短短的相处之中,她也是在他面前哭过的。在楼梯上哭过,在她的宿舍里哭过。 可是,上次他走的时候,她当时真的并没有哭。因为当时太甜蜜,能够让她看到无数的希望。然而,后来却是哭过的,她的泪,成了花瓣做的雨。 现在,她摇摇头,自豪地说:“没有哭。”然后向冼锐解释说:“西方有句格言,好像是‘为爱而爱的是神,为被爱而爱的才是人。’如果你不来了,我再哭又有什么用?我是人,而不是神。”说完,心里酸酸的,只有低头弄着短短的指甲。 冼锐听了,心中涩涩的。又转眼见了她低头的模样,一时找不到话来为自己辩白,便问她:“你怎么不留指甲呀?” “你喜欢女孩子留指甲?”湘潇笑笑,抬起头来问他。 她只知道大明星潘虹为了大导演老公米家山的“长发为君留。”却不知道他要,“指甲为君留。” “嗯。”冼锐点着头说。说着,将她的手拉了过去仔仔细细地观看。边看边说:“我喜欢女孩子留长长的指甲,然后涂上漂亮的指甲油。指甲油的颜色要淡一些,不要太浓。”对感情,他好像不太懂。对这个,他倒蛮懂。 “人家说人闲留头发,心闲留指甲。留指甲,做事不方便。” “那到昆明以后不做事了,你可要为我留指甲呀。”冼锐依旧痴心不改地说。 她只是随口找话说,而他却将她的手翻了过来,望着她的掌心说:“你每天都拖很多的地,你看你的手心,都磨出老茧了。” 其实,只有一点点小茧。火锅店那么小,一共也就十张桌子,能有多少地可以拖? 忽然,他发现了什么,惊奇地说:你的手心里有一颗红痣!听我奶奶说,这是文曲星下凡,她一定会喜欢你的。”说完,将她的小手,紧紧地握在自己的大手里。然后又抬起头来看她,将她搂在怀里,高兴地笑。 湘潇被他看得很不好意思,低着头,羞涩地笑。她忽然想起了一句,便轻轻的对他说了:“我跟你说,我不做月亮的啊。” 冼锐微微一笑,轻轻一用力,让她向床上倒了去。雨点般的热吻之后,他托住了她的头,仔仔细细地看她。“我这次接你去昆明,就是要让你跟我一起去——吃苦的。”他笑道。 57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那我乐意!”湘潇很迅速地说。可见,他是向上的,生机勃勃的。他们两人,都是向上的,生机勃勃的。 “你为什么每次都这样啊?”湘潇望着冼锐,傻傻地问。 “因为我喜欢你啊。”他甜蜜地笑。 湘潇嫣然一笑,想起了那句有人给爱情下的定义:“吻了一次,还想再吻一次。最后,竟想一直吻下去……于是,便有了爱情这个——东西。”不经意地想起。顿时,两颊有些微微泛红,火辣辣的。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越看越觉得可爱。最后,他拉过她的手紧紧相握,用眼睛凝视着她,说:你知道不知道?我的手心里也有一颗红痣,比你的大一些,颜色淡一些。小的时候,人家都说我是神童。我五岁就上学了,高中时还跳了级。念书的时候我的议论文从来都是得三十八分的,我生意场上的朋友也都说我极其雄辩。看来真是巧得很,两颗红痣系住了两颗心。你的痣虽然小,但颜色深,说明你常常着眼于小事,常常把细微之处做得轰轰烈烈。而我呢,恰恰相反,我偏偏不是个生活的细心人。对吗?但是,我会慢慢地为了你而改变自己。” 说完,还是只顾着握住她的手,而忘了摊开手心,也让她看看他的红痣。 她也很想看看,但是她却并没有提出这个要求。 果然如此啊! 她只是信服地点着头,说:“嗯。在念初二的时候,有一次上物理课我不听讲,在书上用铅笔涂了一首小诗。被老师发现了,直说,小小年纪,莫名其妙。我写的是:花开无声,花落铮铮。落红扫街,寒蝉微惊。劳燕空影,寒蛙凄怜。我心渐冷,深秋将临。劲风卉行,黛玉拾零。捱尽今秋,明秋可晴?前程未展,已成狂人。休笑痴诚,魂牵梦萦。” “你喜欢林黛玉?”冼锐笑道。 “对呀。敏而多思才有好文章,聪慧善变才会让王熙凤也喜欢,让薛宝钗也害怕。真性情,也才会有真朋友,真感情。比她更小气,更不讲理的人,多的是!” 冼锐笑笑,说:“那以后,你也一定要改变一下自己,心境放开一点。好吗?有写给我的没有?”他知道,那一定是有一点悲伤的,但是他又忍不住好奇。 湘潇一听,念了一首给他。那是她在两个月漫长等待的时候写下来的:“‘前世的情缘,今世的恩怨。自从错过后,再也难相见。茫茫的人海,偶然的回眸,惊鸿一瞥的永恒。你的身影,是我心永久的烙印,但求一生一世都留存! 命里不能相伴,梦里不能相依,只忆那瞬间的相随。匆匆的聚合又分手,这就是缘分,天生注定。执手,执手。分手,分手。相忆到永久。心悠悠,恨不能相守!’还有,相思几斗,煎得人心瘦。浅情人不知,问相思果知否?”相思果,就是 他们俩都喜爱的石榴。 真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啊!冼锐听完,长叹一声,笑笑说:“不好,不好。明明是天设一对,地造一双。却是一个雄辩,一个那么伤感,都要好好改改。不然,都该挨鞭子。” 说完,又凑过去吻她温热的唇角和洁白光洁的脸庞,一直吻到了脖子根。末了,他抬起头来,轻轻地问她:“以后跟我去南昌,好吗?”说完,好像被她那些稀奇古怪的诗,吸去了氧气一般,状态大不如刚才。 “我听不懂南昌话。”湘潇笑,眨着眼睛,认真地说。又说:“就是写着玩玩的,并没有当真。以后我改,还不行吗?绝大多数古诗词,包括现代诗歌,不都是这个调调吗?不是悲愤出诗人吗?瞧,正是因为我还不够悲愤,所以还没有能够成诗人。”说完,又笑。 “那你听得懂西昌话吗?”冼锐笑问,总有一些是他没有忘记的,他还没有忘记,她的故乡——在远方。 “太正宗的有些听不懂。”湘潇告诉他说。 分别两个月,魂牵梦萦地想他,但也仅仅只是想见见他,想听听他的声音而已。她的头脑,竟然简单得从来就没有想到过,他们的以后,他们以后会有一个家。她哪里有那样的野心,胆敢去构想:以后,他们会有一个家? 冼锐认真地想了想,说:“那你跟我去南昌,我们把家安在南昌。”顿了顿,又问:“你给我的那封信,是什么意思?” “你说呢?”湘潇反问。 第58章 千疮百孔的心和无字的信 冼锐摇头说:“我不知道。我想:糟了,郗湘潇把我的名片都寄回来了,一定是不理我了。所以我接到你的信以后,马上就从家里赶过来了,连中秋都不敢在家里过了。”末了,又盯住她的眼睛问:“你告诉我你什么意思呀?你为什么一个字也不写?你不会写字呀?” “我没念过书,我不会写字。”湘潇笑道。 “那你告诉我,你给我的那封信到底是什么意思?”他盯住她的眼睛,紧紧地追问。 湘潇扭过头去,羞涩地笑,然后再娓娓道来:“既然你来了,那我就给你讲第二种解释:我的心中有你,而你的心中却没有我,因此我的心满是伤痕。名片上满是你的字迹,你还记得你送我名片时的真诚吗?你还记得你给我买的开心果吗?你说你懂贴邮票的含义的,我绝对不是莫名其妙。” “郗湘潇啊郗湘潇!”冼锐叹道。22年以来,他何曾遇到过,这样用心和用脑的女孩呢?片刻,他又问:“那你的另外一种解释呢?” “不告诉你了,你已经到西昌来了。”湘潇笑,俏皮地闪着眼睛。 “假如我没有来呢?你告诉我。”冼锐问。 湘潇笑而不语。 冼锐见了,急躁地威胁她说:“你不告诉我,我抓你痒痒。”他只是说说而已,他并没有动手去抓她,他并不习惯动手动脚。 湘潇拗不过他,咯咯地笑道:“如果你不来西昌,而只是打电话,或者写信问我是何意?那我就对你说,前面是一样的:都是我的心中有你,而你的心中却没有我,因此我的心满是伤痕。你言而无信,你伤我太深了。后面有些不同,后面是:既然如此,那你的名片我是用不着了,我把它还给你,祝你一生幸福开心。” “那就是,你再也不理我了?”冼锐拧着眉毛问。缘分,差一点就在交臂之间错过。 “你都不理我,我还理你?我哪儿的皮都厚,就是脸皮不厚。”湘潇一脸傲然,一脸稚气地说。 冼锐听后,又长叹了一声,果然凑过去吻她的脸。 “你看见第二张邮票上面,有一颗心吗?”她睁大了眼睛问他。 “没注意到。没注意到就是没注意到,我这人就是不会说话,有什么就说什么。”冼锐直言道。 他真的是那么直。本来很好回答的问题,却被他搞得如此复杂。本来很好编织的谎言,却因他的过于直率,而大家尴尬。原来湘潇最用心,最看重,最故意,最弄得明显的东西,他竟然说“没有看到”! 但是这已经再也难不倒湘潇了。相处数日,她已经学会了,要对此类回答,置之不理。她只是说:“平着看,也可以看出那是一颗心,如果对着亮光看,那就更清楚了。那是我用大头针一针一针地刺出来的,是一颗满是伤痕的,千疮百孔的心。” 原来再苦的一片苦心,对他这样的男孩子来说,其实是,根本就不管什么用的啊。 冼锐心中一动,满含深情的对她说:“我给我妈妈讲了,我说我在西昌认识了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她虽然长得并不漂亮,但是很喜欢文学。人很好,很文静,很纯,我很喜欢她。” “你妈妈没有问我是干什么的?”湘潇小心翼翼地问道。 “问了。我给她说,是在饭店里干餐饮的。”冼锐告诉她说。 湘潇想了一下,冼锐的话,得到了她的默许。反正,都是服务员。 其实她并不知道,冼锐对女孩子的心思可能不太懂,但在这个问题的回答上,却是很巧妙的。是把她,往上提了不少的。是差很多很多的。但是,他又并没有说谎。他真对得起他那个“神童”的称号啊。 在这个上面,湘潇并没有懂。他们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她不可能懂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是那样地巨大,她不可能懂的。任她,多么自以为是地聪明。 甚至,连饭店里的服务员,不用打扫卫生,她都不懂。再甚至,打扫卫生和不打扫卫生的区别,她都不太懂的。她只懂得轻闲还是累,却并不懂得这就是等级。 她父亲是懂的。可是,父亲早已经离去。 而她母亲却会认为,打扫卫生这么轻松的事,都可以拿钱。还嫌弃? 她的心跳微微地加速了,又问:“那你妈妈怎么说?”听他说话,看他表情,她猜他母亲是同意了的。但是,她就是想听他,亲口说出来。 “我妈妈说,只要我喜欢。”冼锐高兴地说。 提心吊胆了两个月,哪知道她母亲却用这样的一句话就回答了他。他的家一直很民主,他白操心了一回。还害得他,不敢回应湘潇的“高处不胜寒”,又不忍心欺骗她。当时,他抽着烟,用沉默回应了她。她对他的回应很不满意,他们还在楼梯上吵了一架。他为母亲的民主而欣喜,这是连他自己,也万万都没有想到的。 湘潇一听了,心中卸下了一块大石头。 至于他父亲,她根本就不用问了。冼锐曾经对她讲过:“我父母相当喜欢女孩子,所以给我取了个女孩名。我现在的名字,都是后来我自己改的。”所以,她自作聪明地做出了这样的推断:因此可见,他父母的感情相当好。他家里的这些事情,自然是由他母亲做主了。 他母亲都如此说了,他父亲只会更开明。他的家,并非如她以前所想象。只要他们彼此相爱,是很容易走进的。 然而她却不去想,她也想不出来,他母亲为什么能够做主?在她自己的家里,是因为她母亲能干活能挣钱,在她父亲面前争着要做主,而他母亲却好像并不挣钱,而只管家。 想到这些,湘潇告诉冼锐说:“下午回家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家的钥匙上,刻有江西两个字。这么多年了,我竟然都不知道。” 冼锐笑了笑说:“冼和郗,开头都是同一个字母。我的姓带水,你的名带水,说不定500年前咱们就是一家。”顿了顿,又说:“很早的时候我就想,一定要娶一个念过大学的女孩做太太。” 这才是一道送命题。 很早的时候,他就很有想法。难怪不得,他放弃了阆中女孩,不管她有多漂亮。也难怪不得,他两个月都迟迟不来。但是,他干嘛要去招惹人家呢?他干嘛要来招惹她呢?直奔目标,不就行了吗? 湘潇一听,心中有些失落,说:“那我不够条件。” 她只是有些失落,她只是知道,这有很大的差距。但她并不知道,这其中的差距,到底到底有多大。 可见,他这次能来,是下了多么大的决心。他是那么地清醒,他可不是一个,情虫上脑就迷糊的傻瓜。 他的肩上,有着家族的使命。他母亲从小看着他,就相信他的脑袋。她的同意,她的“只要你喜欢”几个字,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说出来的。首先,这个喜欢,并且一直喜欢,就是一个地狱级别的难。这一家人,都有着很强大的大脑。 59 冼锐听后,哑然失笑,马上就安慰她说:“以后我送你回南昌念书,其实你的功底不差的。”又戏谑道:“我还要你给我生两个儿子。你知道不知道,我好喜欢儿子的。” 说着,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凝望着她说:“江西是个才子之乡,光临川一个县,就出了一百四十多个博士。我要把你送到那里去做妈妈,我喜欢你,我对你是真心的。你这么年轻,真是大有可为呀!” 她的真心, 万里才能挑一,比学历更难获得。因此,他想了一个两全之策。真心才是最宝贵的,其它的对他来说,都是可以办到的。 可是她,却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为未来做计划”。她想的只是要看见他,她只是凭着直觉,傻乎乎地喜欢着他。而他,却为了他此次的行程,做了那么周密的安排,那么周密的计划。在这简单的行动背后,是有强大的支撑的。可见,他是多么地有心啊。可见,他对她,是多么地有心啊。 “不,我要像文天祥和王安石那样,改变你的思想,反抗你的统治。”湘潇偏说。 “用什么,用曾巩,欧阳修,黄庭坚,杨万里,那样的笔吗?”冼锐大笑。 “哪里,还差十万八千里呢。”湘潇说,“不过我喜欢的还是陶渊明,晏殊,晏几道,汤显祖那样的浪漫派。” 只有没有野心的人,才会喜欢浪漫派。而那些有野心的人,都会喜欢豪放派。 “写小说只能当业余爱好,不能填饱肚子的。”冼锐信口说道。在湘潇,他心爱的人面前,他总是不懂得什么叫忌讳,总是喜欢直来直去。 湘潇听了以后,心中忽然觉得好苍凉。闭着眼睛,轻轻地叹息了一声。 见她这样,冼锐忙说:“那好,我不惹你生气了,我睡觉。你别走,在旁边陪陪我,快两个月没见着你了,我好想你。”说着,起身将被子拉了过来,然后用脚蹬开。 “若没有痛苦分别时刻,你就不会珍惜我。是不是?”湘潇嫣然一笑道,这是歌曲《人在旅途》中的两句。 “你说说,我怎么不珍惜你了?”冼锐反问。然后,又对她说:我好冷,你把那床被子也抱给我。” 湘潇说不出来。因为她所用的,也不过是它的表面意思。对他所说的这句话,难道她又说他没有给她打电话,难道她又说他没有及时来看她?就算是,她也已经说过了,她也不能老是喋喋不休地说这个了。这也是她比其他女孩子好一点点的地方。 她没有说话,起身到旁边的床上抱了被子,轻轻地给他盖好。边盖边说:“我下去一下,我想把工资领了。”他不是要睡觉了吗?那她说这一句,很正常啊。 冼锐一听,微微皱了眉头,说:“别下去了,也没多少。”又望了望那只漏在被子外面的手,笑笑说:“这儿还没盖好。” 湘潇明知是计,但还是奉命而行,她抬起他的手说:“你呀你……(真像个大少爷)” 她并没有把括号里的话说出来,她收得很好。她这是故意在营造,他们是平等的。哦,不,她本来就是这么认为的。 因此他看她,比看那些故意讨好他的女孩子,要高看一眼。他果然趁此将她一把拉到怀里,说:“你就坐在床边陪我说说话,你不是说,有好多话要对我讲吗?” 她温柔地躺在他的胸膛上,深情地凝望着他说:“我真的有好多话想要对你讲,但是面对你的时候,却一句也讲不出来了。也许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吧。再说,自从见到了你以后,我也已经讲过了好多了啊。” 冼锐听后,摇摇头说:“别对我说此时无声胜有声,我喜欢听你说话。有话你就讲啊,我好好地听。” 湘潇想了想,闪着眼睛问冼锐:“你还记得,你上次给我唱的那支歌吗?” “不记得了。不记得了,就是不记得了。”冼锐不假思索就说。 “好好想一想。”湘潇收敛了笑容说。这一下,她不打算饶过他。 “好像是姜育恒的《驿动的心》。”冼锐终于说。其实他并未将此忘却,只是他的口头禅惯养了他的惰性而已。 “嗯。”湘潇点头说,对他的表现比较满意。又说:“我最喜欢里面的这么一句:‘驿动的心,已渐渐平息,疲惫的我,是否有缘和你相依?’” 冼锐笑而不言,他果然只是“好好地听。” 又想了片刻,湘潇又道:“今天刚见到你的时候,我差不多都不会讲普通话了,现在都好多了。上次你走了以后,我跟人家讲话,常常时不时地冒两句普通话出来,害得人家都笑我。” 这段话,一听就是编的。说完,觉得自己简直是没话找话说,废话废得全身冒着傻气。以她的伶俐,她才不会这么转不过弯呢。她这一辈子,哪里曾有这么傻过? 冼锐仍然是笑而不言,他果然又只是“好好地听。” 这话题好难找,湘潇绞尽脑汁,仍然无话可说。她想说她的日常,又怕他嫌她琐碎。她想说她看的杂志,小说,又怕他嫌她没水平。这可不像她跟云,小叶,小柳,可以想到什么就扯什么,总有怎么说也说不完的话。她可是知道,这是要有所筛选的。 抬头看见冼锐刮光了的胡子,她忽然有了话题。她傻傻地对他说:“记得上次我说你的胡子扎人,你竟然马上就用电动剃须刀,把它刮去了。周哥,郗哥还有小王,他们都在场。你知道不知道,我躲在背地里偷偷地笑,真好笑。” “什么时候,我怎么就不记得了?”冼锐笑道,动了动身子,终于开了口。 “你临走前的那天晚上,我去w宾馆送你。当然,我说你胡子扎人的时候他们都不在,可是当他们从楼上下来之后,你却都没有忘记,却开始刮胡子了。”湘潇仰头看着他,提示他说,“你想起来了吗?” “哦,我记起来了。”冼锐恍然大悟,高兴地道。原来,他的记性竟然这么好。原来,每一件事情,他都能够记起来。他裂开嘴笑着,伸出手去搂住她的脖子说:“这次我要扎你了。” “可惜你忘了留胡子啦。”湘潇说,一边娇笑,一边挣脱。 “没有胡子也照样扎你,我不仅要扎你,而且还要吃了你。”冼锐说,此时他的心中已经燃起了一团火。他更紧地抱住了她,不让她离开,半步也别离开。 “你不是说,你不会吃了我吗?”她偏说。 “我什么时候说过?”他偏不承认。 她告诉他说:“从邛海回来的那天晚上,你站在楼梯上的铁门后面,对我说,‘你怕我干什么呀?我又不会吃了你。’” 同是一句话,彼时伤心,而此时却用以博得一笑。就如白居易那一句,“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放在《琵琶行》里与放在月饼盒上,大不相同,大相径庭一样。 冼锐大笑着,吻着湘潇,得意地说:“我就要吃了你。郗湘潇,我就要吃了你,咱们两个一起——融化掉。”他喃喃地说:“我喜欢你,我对你是真心的。” 湘潇不再说话,他吻得太狂了,她有些害怕。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关于“胡子”的话题,不但让他联想到了“吻”。还有,其他。 她的心跳很快,她的双颊绯红。 他要她跟他说话,她能跟他谈什么呢? 谈工作,谈事业? 她的工作,有什么好谈的呢? 她的生活,又有什么好谈的呢? 谈文学谈音乐,谈经济谈社会,她都只知道一点点皮毛。 谈感情,他们也只相处了短短几日。就是把过去说过的话,经过的事,全部都翻过来再说一遍,也没有那么多好说的。 明明是从此以后她要依靠他来做引导,明明是他的生活比她更丰富多彩,更有意义许许多多,而他却偏偏要她谈。 她的本意,只是想微微地,触动一下他的心。她的本意,只是想略略地展示一下自己的情趣,只是想微微地触动一下他的心,只是想轻轻地拔动一下他心上的那根琴弦,让他动一下情。 她本来只是想点一根小小的蜡烛,她本来只是想寻找一点点爱情的光亮。没想到,每一次,都好像惹火上身一样。 那个初恋,就是你盼他来,又怕他来。 明明谈的是情,惹来的却是欲。在成年人的世界里,难道不都是这样的吗?只有在学校里的小孩子的眼里,谈情说爱才只是纯粹地谈谈情,纯粹地说说爱。 “我冷,你躺到床上来,我跟你说话。”冼锐道,声音很轻,很柔,低得只有两个人才能够听见。 60 见她不动,他坐了起来,用被子将她裹了进去,让她靠墙躺着。他要将她严严实实地围住,不让她逃跑。然后,他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看她的眉,看她低垂的眼,含笑的嘴角。尤其爱看她,柔和的小鼻子和富有线条的小唇。那白洁光润的脸庞,在此时已被羞红了。被他的唇印,润泽得如同玫瑰花瓣一般娇艳动人。 “你换了一副眼镜了啊?”湘潇发觉自己的脸更红更烫了,连忙转移了话题说。 “嗯,以前那副太沉了。冼锐说。 上次,他还一个劲地夸那副眼镜是多么地贵,是多么地好。说它的价格,是两千元。他还拉过她的手来让她戴了戴,还说他从来不让别人碰它的。这次,竟然这么快就换掉了,并且用“太沉了”三个字,就 彻底地否定了它。 湘潇竟然,好怀念它。他喜新,然而她却在怀旧。他想的是,东西用旧了就换掉,不是很正常吗?又不是人。可是湘潇为什么总神经质地,想到了人呢? 物品虽然是物品,它是不哭不笑,不喜不怒的。但是,如果他们对物品,对所有的物品,都有截然不同的看法。那就会影响到他们的喜和怒,就会有分歧,就会影响到他们的感情。进而,就成了人的矛盾。 湘潇又说:“云耍了一个男朋友,也是戴眼镜的。别人见了云的眼镜,老问我,你的眼镜呢?我和云真好笑,我们两人,各有一顶小红帽,各有一个眼镜,连生日也在一块儿过。” 这个,也是半真半假的。 云的恋爱,没几天,没人知,就结束了。因为,眼镜不想让别人知道。不像他们俩,人人皆知。因为,冼锐恨不得敲锣打鼓地让天下人都知道。同时,更有小柳这个大喇叭,随时报道他们的最新状况。 虽然云单独找过冼锐,但她并不禁忌在他面前谈云。她就像个假小子,他不可能对她有感觉的。就算是他对她那张长头发的照片,还有点感觉。但是也比不上,如今这个躺在他怀里的她呀。再说,他们马上就要走了。 她可真傻,她以为自己 就是唯一。 但是在男孩子的心中,却从来都不是。 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脚踏几只船的人,多的是。一个好并不代表另一个不好,另一个也可以很好啊。 她也并不是拿她取乐,她只是在找话题啊。 冼锐是何等聪明的人,他马上猜中了她的用意,哈哈地冲她大笑道:“你怕我干什么,我是你老公啊。” 湘潇一听,更加害怕,心都快跳出胸膛了。半晌,方才羞涩地道:“没这么早吧?” 冼锐并不回答,只是说:“我们真应该感谢胖子和小柳,有了他们,我们才得以相识。他们是我们的媒人啊。” “为何而得藕?有幸不需媒。”湘潇说,浅浅地笑。 也许是这样。但是却让人觉得很孤傲,很决绝。不像一个人,而像一个怪。 “怎么啦?”冼锐不解地问她。胖子到底如何,让她动气了?他不知道。 湘潇 没有说话,只是痛苦地摇了摇头。在这一点上,她真的是个小心眼儿。很多次,胖子都在冼锐面前说了她的好话,在其他人面前也对她表示欣赏。还给她讲真心话,给她支招。他仅仅只是表面上,喜欢骂骂咧咧的而已。 就算是胖子对她不好,小柳也是很好的。人家本来就是媒婆啊。 但愿,这些都过去了。湘潇想。 冼锐也猜出了几分,可能是胖子议论了他们俩的关系吧。他更紧地抱住了她,安慰她说:“不管别人怎么说,只要我们真心相爱。”话语真诚而有力度。 冼锐的厉害,不在于言语的多少,而是他具有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他看透了,他知道应该舍末逐本,他知道应该抓大放小。而且,他还是个重情重义的人,知道应该去感谢。 但是湘潇却看不透,没人教她,她也还没有经过锤炼。她只看到了胖子表面的可恶和她现在所拥有的,表面的,暂时的幸福。她的生长环境就决定了,她不东家长西家短,不信谣言不嚼舌根,就已经相当不错。 此时,湘潇选择了沉默,她并没有噼噼啪啪地对着冼锐将胖子数落个不停。她及时收住了,她知道,冼锐不可能喜欢听她的这些闲言碎语。 这就已经是,她聪明之极限了。至于冼锐所拥有的这种能力,是绝大多数人,一辈子也不会有的。 听了冼锐的话,湘潇从中看到了无限希望。 继而,他的手开始不安分起来,穿过蜡染外套,伸到了她的背上去。他在轻轻地拉着,她紧扎在蓝色牛仔裤里的红色秋衣。 “不,我不。”他刚轻触到她的肌肤,她便敏感地叫了起来。声音虽然小,但却十分坚决。 他规规矩距地将手退了出来,紧紧地握住她的手说:“好,我尊重你。”但是,他的胸中却如一团火在焚烧。 片刻,他松开了她的手,用它抓住了被子。他的手不可以任意动她,他用它牢牢地抓住被子不动。他的眼睛也不可以再看到她,他将脸埋在了床上。这样,他就可以无视她的存在。 湘潇见了,心猛地一惊,既心疼,又感动。她慢慢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将枕头移了移,塞到他头下,缓缓地下了床。 她又为他将被子盖好,心疼地说:“你累了,好好休息一下。胃还疼吗,牙齿呢?”这句话就像,“你多喝点水吧”一样。有用,但是却无用。 “嗯。”冼锐的心中平静了一些了,迎着她的话,认真地回答她说,“胃不疼了,牙齿还有一点痛。”他的全身都一动不动,但是却听见他的声音,随着喉咙,从嘴里,坚定而清晰地传了出来。 “你睡吧,我下去一下。”湘潇将鞋往脚上套着,又说。 “好,一点钟你叫我。”冼锐柔顺地道,仍然扑在床上没有动弹。 湘潇再次看了看他那对着墙的背影,很快地穿好了鞋。她再次为他拉了拉被子,然后拿起桌上的梳子,梳着凌乱的头发。 “湘潇!”是云在叫。 接着,楼梯上响起了,她奔跑上楼的脚步声。 第61章 和九姐告别 湘潇扎好了头发,又摸了摸微烫的脸庞,方才关了灯,小心翼翼地掩上了门出来,轻声地应道:“哎,有事吗?” “没事,我想陪你说说话。”云依在门前的栏杆上笑道,口中叼着半截香烟。 湘潇释然地笑了笑,说:“咱们到楼下去吧,冼锐睡着了。” “你下去把工资领了吧。”云对湘潇说。 “嗯。”湘潇点头答应。 这个叫九姐的老板,长着一双黑葡萄一样的滴水大眼,说话娇滴滴,短发,时而妩媚多姿,时而庄重而有气质,一身神秘的黑衣黑裤。 湘潇只见过她的帅老公和帅儿子一次,那是在庆祝儿子钢琴过11级的时候。他13岁了,已经初长成人,老板就更不会让他们到这里来了。 这个月老板生意特别好,无论卡厅还是火锅厅,都常常宾客盈门,全沾了门口那两株花红叶茂的一串红的光。 “跟你男朋友去昆明?”她问湘潇。她发给她两百块钱的工资,说她辛苦了,她是个不错的雇员,温文尔雅。顾客对她的服务很满意,她自己也舍不得她的离开。还说,如果她能够留下来,这个月的工资,将会升到300块。 再后来,又说了一些祝福她的话,叫她别忘了一串红,一串红随时欢迎她回来看一看。是真心话,也是成年人的世界里约定俗成的客套话。 没想到老板的耳朵居然也这么长,湘潇不免惊讶。自己当老板的女人和老板娘,就是不一样。听了她那番动人心弦的话,湘潇真有些感动,谢谢她两个多月以来对她的关照。这个,她也学会了。 领了工资以后,湘潇对云说:“云,明天是我们的生日,可是我要走了。我想买点东西送给你,告诉我,你喜欢什么?” 云听了以后,也感慨道:“是啊,咱们真是巧,虽不同龄,但是却同月同日生。另外,咱们还各有一顶小红帽,各有一副眼镜……我说了好几次要走都没走,我很想留下来和你一起过21岁生日。咱们都没钱了,前天晚上我还跟孙哥说好,让他明天给咱们过生日,哪知你今天却要走了。你去吧,只要你幸福,我不留你。脚下是个旧码头,你应该寻找新的港口,找到了,就停靠你的小舟。”说完,云笑了。 可湘潇,却并不那么急着要停靠,她还没有浪漫够。是不是,人都要经过这样的一个阶段?她和小叶一样,人生才刚刚开始,而云和冼锐一样,方才会有一点点想要停靠。 湘潇挽着云的手到了门市,问她:“你喜欢什么?” 既然她坚持,云想了想,指着一支笔说:“那你送我这支笔吧。” 湘潇看了看价格,才三块钱一支,因此说:“我送不出手,你另外选点别的吧,咱们好朋友一场,而且我刚刚领了工资哦,你不用客气。” 云听了以后,偏说:“我就要这支笔,礼轻情意重。还有,每当我用它写字的时候,我就会记起你,一辈子都忘不了。湘潇,就这个好。” 云原来是这样的云,难怪不得她会喜欢戴眼镜的人,她会喜欢上“眼镜”。 “那好吧。”湘潇说,“再来一袋开心果怎么样?以后咱们就难得在一起吃开心果了。”说着说着,别离的情绪,萦绕上了心头, 忆起与云相处的美好时光,湘潇真有些依依不舍。但是无论如何,女孩子都不会将友情看得比爱情更重要。因此,她在为云买笔,买开心果的时候,又为冼锐买了两听八宝粥。再说一串红,她也迟早是要离开的,她不能够永远沉溺在这里。她也该离开了。 然后,湘潇和云回了楼上的宿舍。 宿舍里怎么会有人?原来是那个住隔壁的小姐,化着浓妆坐在沙发上抽烟,烟雾弥漫了整个宿舍,她正对着镜子边吐着烟圈,边认真地照着自己年轻漂亮的脸。见了她们,她解释说:“丽丽在我们的房间里办事情,几分钟就好,我上来拿个东西就下去。你们不要告诉九姐,她可是要喊到外面去,不准在这里的。丽丽最近可是越来越疯,一定是太缺钱了吧?”笑了笑,又说:“人家急得不行了嘛,只有做做善事了啰。” 湘潇一听就明白了,脸有些微红。 “听说你要跟一个千万富翁走?”她又问。 对于一个舞小姐来说,趁着年轻,靠上一座大山,是她们最大的福分和愿望。以至于以后如何,是否被人抛弃,那似乎无所谓。她们会利用青春,抓住一切机会,攒足够的钱。这笔钱,最好要够她们享逸一生。却不知钱和青春的贬值一样快,那需要一直一直马不停蹄地挣下去。青春根本就跑不赢。 旧时代的观念,在新时代这些十七八岁的少女身上萌生,不能不说是她们莫大的悲哀。 湘潇笑而不言,笑容很浅,淡如夏日里掠过荷叶上的一缕风。 那小姐一见,大笑。然后,又急急忙忙地嚷道:“哎呀,你隐瞒什么嘛,老子又不跟你抢。妈的,还真有点看不出来,平时不吭声不做气的,竟然勾了个千万。老子专干这一行的,居然还不如你狗日的。妈的,人家说踏破铁鞋都找不到,而你狗日的却是得来一点功夫也不费。以后不要忘了老子,帮老子也找一个呀。” 她本来想说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可她不会那些文绉绉的句子。不文也就算了,反倒引出一大堆不堪入目的脏话来。 湘潇知道她文化低,而且又着急坏了,故意逗她,跟她开玩笑,故意说出更多的脏话,来发泄自己。便也不在意,只是笑笑说:“卡厅里多的是,还用得着我吗?你每天换几个,还不知足啊?” 原来她自己竟然也是这样的人,说别人,怎么说都不难受。 “人家结了婚的,能拿几个钱出来?老子还不愿意呢。还不是拿了公家的钱打肿脸充胖子,还不是背着老婆的面存两个可怜的私房钱。一句话,你帮不帮老子嘛?” 奇怪!那些找小姐的,基本上都是中年的结了婚的人,年轻的倒很少。婚姻,这么可怕吗?要结婚,是不是,既要和同龄的女子比才能,又要和小姐比姿色?可见,非常之不容易。 湘潇沉默。 她并不知道,那是因为中年人虽然钱包鼓了一点,而处理感情的能力却并未增长。面对家庭琐事和巨大压力,年轻时谈恋爱的时候所用的甜言蜜语,在越来越清醒的老妻,就是那个中年女人那里,根本就不再管用。她不但越来越不好骗,而且还越来越丑。 男孩子和女孩子可以只谈恋爱,而男人和女人却不行。柴米油盐酱醋茶,上有老下有小,样样烦心,样样都是比他挣钱还难,每一件都是连钱都解决不了的。 他没有去学习如何去面对,他逃跑了。就像科学技术需要攻坚一样,在情感技术上,在处理问题上,他没有办法攻坚。他的眼界有限,他并不知道,办法总比困难多。 而在这里,他不需去面对那么多,他只需要有钱就够了。他想说他的甜言蜜语就说,他不想说他的甜言蜜语那他就听女孩子们说她们的甜言蜜语。总之,他就只想这个样子,他宁愿一辈子发射他的糖衣炮弹,他宁愿一辈子都只接受糖衣炮弹,也一点也不想吃那情感上的苦。他只需要保持他的原始与幼稚,他只需要一辈子都只像一个孩子似的。 至于,那些纯粹只是猎奇与猎艳的,本身就只是动物,又另当别论。 平时,湘潇从来不跟她们打交道。因此她为了避免她再胡扯下去,她选择了沉默,她再也不说话。 那小姐反而觉得有趣,继续道:“没结过婚的青勾子看老子不上,老子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唉,找个离了婚的也可以。喂,把你的李哥介绍给我,不然,告你啊。” 湘潇见她越说越离谱,搪塞了两句,挽着云下楼去找小叶。 其实,在和湘潇第一次认识以后,李哥就只来过一次。那天晚上,也是他自己一个人来的,说是要请她到前面的卡拉ok厅唱歌。 湘潇告诉他说:“火锅厅的生意还没有结束,不能去。”其实,当时她和云两个人,就只守着一桌客人,都闲得在红沙发上聊天了。 李哥听了,什么也没有说,就自己到卡厅里去了。听人说,他只唱了几支歌,只喝了一瓶矿泉水,就走了。也没有再过来,跟她告别。 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来过。 后来,他的五六个朋友到火锅厅吃火锅。他们说,李哥可是一个从来不好色的人,怎么居然会喜欢上了一串红里面的一个女孩子? 他们还说:“经常来一串红,怎么就没有一点点印象呢?”“哦,原来是藏在后面的火锅厅里面的呀。”所以,他们今天就来吃吃火锅,来帮他把一下关。 他们说了他一大堆好话,还说他已经离婚了,可以开始新生活了。还问她,有没有什么话,要带给李哥?见她除了客气话以外,没有任何反应。之后,也就再也没有来吃过火锅,而只在前面的卡厅里面逗留。 那些无休无止地纠缠一个女孩子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在她的身上,也没有发生在任何一个一串红女孩子的身上。如果它真的发生了,那可能就是那个女孩子太有魅力了,或者是她所遇到的那个男子太无赖了。都是两个极端。 湘潇想起了一本杂志上面的一个小故事:凡人取笑商人,说:“你们商人,真是无利不往啊。商人也取笑凡人,说:“你们凡人,真是像无头苍蝇一样啊。”时间那么宝贵,繁忙的商人,怎么会像没事的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呢? 而这两个月,甚至可以说这十几年,她倒像个无头苍蝇一样,浪费了很多时间。对现在,她有些腻了。 难道,这是一种暗示吗? 又暗示着什么呢? 冼锐,就是一个商人。 第62章 我们在课堂上看小说 湘潇和云在卡厅里找到了正在陪坐的小叶。 “小叶,我要走了。”湘潇拉着小叶的手,恋恋不舍地说。 “是不是跟冼锐去昆明?我知道了,我刚才听林姨讲的,恭喜你呀。”小叶笑道。原来,片刻之间,所有的人都知道了。 “嗯,今天晚上65次走。”湘潇低低地说。 “湘潇,我真舍不得你走。”转瞬之间,小叶悲哀地道。说着,两只大眼睛一眨,两行热泪就刷刷刷地滚落了出来,一边一行。她含着热泪而道:“咱们同学三年,同桌三年,又有幸在一串红同事三个月。我真舍不得你。” 湘潇奇怪地想起了高三的时候,她们在一起看《废都》的日子。一个很着名的严肃作家,出了一本轰动天下的奇书。有露骨的描写,还有连露骨的描写,都解决不了的一大片囗囗囗囗。卖到脱销。 湘潇好不容易才在她经常光顾的书摊上,买到了唯一的一本。别人好奇的是囗囗囗囗,她所好奇的是当时一个作家的稿酬,能够拿到10万,就已经是顶天了。他是怎么拿到百万稿酬的?一百万,可真多啊!原来,是利用了人类的好奇心。 她在宿舍里看,被小叶看到了,借去看。小叶看完之后,直接不还了,红着脸说:“写的太好了,能不能卖给我?” 湘潇惊奇地问:“小叶,你想做什么呀?”又说:“一点都不好看,我准备扔了。”那是因为她跑马观花地看过了,如果留下来,放在哪儿都烫手。 小叶将50元钱塞给了她,然后就跑了。她正心疼自己的35元高价钱,而她又那样急切,并且坚决不要她找钱。因为,她发现了人世间的秘密,她找到了宝了。湘潇只好请她吃了一次很贵的冰淇淋。 着名作家庄之蝶和她的情人、老婆,死的死散的散。在所有的小说里,老婆都无趣,情人们都是狐狸精。难道,就不能两者兼顾?好困惑。 当时陕西派魔幻主义流行,下的雪是黑的(《黑雪》),猫一天到晚叫(《疯狂的活牛院》),男老师老梦见女学生的胸部像乒乓球一样小(《红尘》),都是当年获过奖的作品。全是一些香艳情事。 甚至连茅盾文学奖作品《尘埃落定》那样,正儿八经地写一下老土司的衰落,小傻子新土司的崛起,顺带夹带一下小傻子土司的情史。却是因为描绘还远远不够,都是不入流的。就是别的什么派,也疯狂如是。 冼锐送的那本《野渡》。大学生们在学校里,并没有学到什么。一对在澡堂里为爱偷情,而另外一对在海边的岩石后面为利益交换。在毕业分配的时候,有着落的洋洋得意,没着落的鬼哭狼嚎。 那一年的电影,直接叫做《燃情岁月》。那一年,琼瑶亦舒三毛,抢占了流行。琼瑶曾经师生恋,高中就怀了老师的孩子。亦舒十八岁生下儿子。三毛和丈夫去了撒哈拉。直接把生活过成了小说,甚至比小说还要精彩。 不过,还是有区别的。琼瑶的全身心恋爱已经有点往下走,亦舒的恋爱要谈,事业至上,刚刚抬头。最火热的还是三毛,有情有爱有事业还满世界闲逛。 在高中的课堂上,男生看武侠,女生看名着,看通俗,老师不带管的。男金庸女琼瑶,不男不女看三毛。三毛的流行和亦舒的抬头,是否昭示着,女子越来越不柔和,越来越趋向于男性的刚直?没有升学压力,看看正规出版物,也无妨。 只是看名着和看通俗也差不多。都只看看故事情节,并不看其中的描写,并不看其中的思想。感兴趣的就多看两眼,不感兴趣的就快速地跳过去。 在课堂上,在课桌下的抽屉里,一片哗啦啦的翻书的声音。那就是他们在快速地阅读,名着和通俗,都一个待遇。别一听说看名着的修养就有多高,没有其他娱乐,纯粹是无事,纯粹只是一种消遣。 他们也从来不在一起交流读书心得,都是自看自的。要看得深,要有体会的才能够交流,既然只是消遣,又有什么好交流的呢? 班主任是一个川大教授的女儿,长得无比美丽,不幸下乡。她正在省城里读电大,为了学习,每个星期都要去一次成都上课。真的是 老的学习,少的玩。她甚至鄙视那个和车辆段工人谈恋爱的女生,说:“我们班的女生,怎么也得找个大学生。” 她推荐她们看《阿甘正传》,《肖申克救赎》。根本就无视那些一心只看武侠小说的男生的存在。她养女儿的办法,也是很超前。从来不存钱,从三岁起就周游全国,初中开始开小课,最后上了南京大学。 湘潇是不相信小说里的故事的。小说是小说,看看就过了,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至于生活嘛,得自己用心地去看,隔岸观火和被火烧,肯定完全是两回事。 至于那些囗囗囗囗,她和她的同学,总是分成截然不同的两种。一种是像她这样,根本不看,很快跳过。一种是像小叶那样,入了迷。两种都没有能够正确地对待它。但是,据她所知,只有小叶才那么入迷。别的,没深交,不知道。 她觉得,自己不是不看,至少是现在不应该去看。还没有到结婚的年龄,一天到晚想入非非,并没有什么好处。如果快要结婚了,看看也没有什么。 她和她同种类型的女生,如果别人不知道,一听说她看了不少名着,看了不少带色彩的小说,一定会认为她很厉害,或者很非同凡人。其实他们根本就不了解,她们只是在悬崖边上站了站,并没有去看那悬崖下面的风景。又怎么可以说,她们是有危险的,或者是邪魅的呢? 她和小叶,还有她的同学们,就是在这各种各样杂乱的书里面,了解这社会的。只等一个个粉墨登场了。人与人,天生不同。后天,更不同。 着名作家爱上无业游女,自家的保姆,同行的老婆,甚至还要去招妓。然后发现下面溃烂了,用二十块钱把她支开。乱七八糟的关系。这样的故事,她实在欣赏不来。李清照与赵明城,卓文君与司马相如,难道不多情?怎么也要会填个词,会写个诗。或者像杨贵妃,赵飞燕一样,谱个曲,跳个舞吧。 那个“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少女,难道不性感?一代才女,十分自恋,甚至根本就用不上别人,亲自泼辣大胆地描绘自己的美貌。《浣溪沙。闺情》 “绣面芙蓉一笑开,斜飞宝鸭衬香腮。 眼波才动被人猜。 一面风情深有韵,半笺娇恨寄幽怀。 月移花影约重来。” 恐怕是世间的人,对“性感”这个词,有很深的误会吧?难道,人类与动物之间的最大区别,不应该是拥有一个性感的大脑吗?情郎,情哥哥,情妹妹,难道不就在一个“情”字吗?是感情的“情”。谁又知道,真实的历史又是什么?是不是这样,天真而美好的呢? 没有深入的延展阅读,历史在课本上就是这样天真而美好的。也许,通俗的才是大众的。在大众的眼里,情并不是感情的情,却是情欲的“情”。“少年强则国强。”“儿女情长,英雄气短。”转眼百年过去,梁启超先生真是恨铁不成钢。曲高必定和寡。好困惑。 那些中老年男作家,好像也并没有什么天赋。只是写了几十年,成了树精。长得也许跟那个出版社副社长差不多,文化不高,而且老婆也不好看吧?所以才对男女情欲,充满了幻想。反正,普罗大众也喜闻乐见。反正,都是出版社,都是国家出钱在养着。 到底是他们有点文化他们在引领大众,还是他们弯下腰来倾听大众,并且夸张和放大了大众的需求?她是看过他的文章的,跟他的人一样,虚弱而无力。 因为见过那个写书的人了,所以她不会去迷信。她已经知道了,不是所有的书都很好,不是所有书里所写的,都是正确的。虽然那是一次失败的旅行,但是却为她打开了另外的一扇窗,让她看到了另外的一个世界,让她对那些神圣的,神秘的写书人,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她是愿意去探寻外面的世界的。 那个能把农村里最普遍的琐事写得惊天动地,写了《人生》和《平凡的世界》的路遥。已经仙逝! 第63章 我们的生活,轻松而有趣 除了正常的学习和看闲书之外,他们最大的爱好就是观察每个老师的生活。 语文课基本上排满,语文老师就是照着书念,就是让他们查字典认生字,也要把它上满。有一堂课讲断句,老师在黑板上写下“长春市长春药店。”调皮的男生们一齐拉长了声音念:“长春市长——春药店。” 老师说:“原来你们懂这么多呀!我们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才是什么也不懂。”他们从来都是文质彬彬地讲话,从来不开黄腔,这是他们唯一暴露了自己的一次。那些文学作品,不就是在给广大的读者猛开春药吗?正常的文学一定是让人警醒,催人上进,而不是沉迷和堕落。 老师和他们,不过相隔二十年。上一代人的感情还是“纯粹的革命友谊”,而这一代人却已经被春药灌晕。可能是要灌晕之后再好好地沉淀,才会是正常的理智十情感=爱情。 末了,老师还语重心长地说:“你们这些娃娃呀,不好好读书,将来会后悔的。”听到这一句,所有人都愣了一下。但是,又能怎样呢?难道一个照着书念的老师能够大力出奇迹,教出一个社会栋梁来?他们又不是没有看过电视和电影,不知道别人的水平有多高。 语文老师的座右铭压在办公桌的玻璃下面,是“铁的纪律,金的人格。”她女儿考上了北方交大。当时,他们都嘲笑她,都上高中了,老师还在课堂上教查字典。直到现在才深刻体会到,除了查字典学会的字,除了课本上的字,还真是有很多汉字都不认识。 他们在背后议论她:“人是好人,就是死板,下乡耽误了,没啥水平。”然而对他们自己,他们的说法是:”反正又不当老师,不需要水平。”他们也议论她女儿:“长得跟她一模一样,一点都不好看。” 他们从来只说谁是校花班花,而从来不说谁长得丑,他们说的只是她长得不好看。他们很遗憾地说,从来没见过她爱人,不知道是哪个单位的。总之,他肯定是受不了她的婆婆妈妈的。 但是他们在背地里的议论,却并不会影响到见面时对她的尊重。他们照样礼貌地称呼她,被她扔粉笔也只是顽皮地笑笑。其他同学,则哄堂大笑:“好准!”一点都不叛逆,倒像个油滑的社会人。因为他们知道,那是她在向他们表达爱。 生活比较富足,父母又很民主,进校的时候就说了工作要包分配,还有什么理由去叛逆呢?如果有什么小小的不如意,那也是无足挂齿的。他们的生活,简直就像是一个童话般的世界。日子越过越好,连她母亲都在不停地变着戏法,让全家都吃得更好一些,穿得更好一些。 既然他们都知道春药店了,而且还有那么多人在谈恋爱,湘潇还是很好奇他们到底在谈什么。 她宿舍里的三个就不说了。 一个异地恋,喜欢上一个二十五岁的社会人,他在新疆上班,每星期准时一封信。她常常给她们念他的信,通常要写三页,上千字。没有什么要隐藏的,就是他每天在干什么。还有,祖国的大好河山,壮丽风景。除了最后那句,“很想你,很牵挂你”除外。他的文采很好,字很漂亮,她读他的信很开心,惹得她们好生羡慕。 她们问她:“那么遥远,结婚怎么办啊?”她回答说:“结婚?只是在一起看了几场电影就要想结婚?如果哪一天真的结婚了,我可以过去。新疆好远啊,坐火车好慢啊,要整整一个星期。 因为她谈的是社会人,她们老是缠着她问:“你们打kiss没有?”那是她们认为最浪漫,最想去做,而又不敢去做的事情。她们所说的,是指吻额头或者脸颊,而不是其他。她回答说:“真的没有,骗你们是小狗。” 她们又怂恿她,带过来看看。因为社会人有工资,这不是个好难的事。高三的最后一学期,他真的来了,穿着运动鞋,而不是皮鞋。看起来,和她们差不多大。 他买了一个大大的蛋糕,在宿舍里给她过十九岁生日。中间,他们到走廊上说话,然后小声地争吵了几句,然后他不辞而别。她拎着一个酒瓶子,絮絮叨叨地说着话,摇摇晃晃地从走廊这头走到那一头。最后站在窗户边,仰着头一口喝光,一把将酒瓶子轻飘飘地扔了出去。 紧接着,楼下传来物理老师不大的声音:“干什么!”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他都懒得上楼来理论。没有什么坏与不坏,就是处理不好自己的情绪而已。他们只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才喝酒,抽烟更是少有,并不上瘾。 半夜,她酒醒了,她们很后悔怂恿她带过来。她回答说:“见面死,见面就得死。晚死不如早死。” 她们都是新时代的独立女性,以后都是要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的。不装怪就是原则,她们是不会撒娇,不会去乞求和好的。现代社会赋予妇女劳动的责任的同时,她们也为自己争取到了选择的权利。那个要和自己共渡一生的人,她们一定要选中又选。 从此,她们四个的关系更铁了。 另外两个的恋爱,她们最多在校园里转转,然后就着急地回来互相汇报工作。不时带回来一些水果和零食,大家都有,不过分给她的好像要少一些。她也并不难受,她所付出的,本来就要少得多。 有一个同学的苦恼竟然是,那男孩子老给她讲他小时候的事。他觉得太有趣了,必须讲给她听。她实在不好意思打断他。不过,即便是她的苦恼,等她讲完,直说:“快笑岔气了,肚子都笑疼了。” 同年龄的男孩子女孩子,女生会比男生成熟许多。但是,又还没有成熟到知道正确答案的程度。再说,这世界变化这么快,谁又真正地知道答案呢? 湘潇从来不主动打听别人的事,也并不参与议论。但是她对他们的生活还是很感兴趣的,只要有人讲,她都会津津有味地听下去。 她的座位是倒数第二排,她竖着耳朵听后排斜对面,班上那对最成熟的男生女生是怎样谈恋爱的。 那女生看起来像二十二三岁,眉目清秀,身形矫健。那男生看起来像二十四五岁,胡子很粗,很显老。 她竖着耳朵听,听见他说,他姨妈从北京来了,送给他姐姐很多发卡,他打算明天送她一个。有很多同学的亲戚都在大城市,他们的衣服都是亲戚寄过来的,他们的穿着总是最时髦的。 有一次,他带给她一些卤鹅。他母亲是家属,没有工作,在菜市场卖卤鹅,生意非常好。她平静地说:“味道太大了,下次不要带这个,带点别的东西。”其他的,也全是些家长里短。但是,却从来不见他到她宿舍,也不见她出去约会,他们只在教室里谈。 后来一毕业,他们就分了。现在想来,他们真的是好成熟,情绪好稳定。小叶胜过她自己,而她又胜过小叶。 那时候住校的男生经常会到女生宿舍去串门,即便不谈恋爱,大家也会正常地平等地交流。跟她初中时候男女生之间不但不说话,反而男生还要在桌子中间画条三八线,要么就是在教室不说话,在背后却早恋,完全不同。 男女生之间多说几句话,谁也不会吃醋。大家都是有原则的人,况且大家都差不多,谁也没有魅力四射到那种程度。根本就不存在谁抢谁的男朋友,女朋友,谁抢谁的工作。反正,最后都会谈恋爱的,都会有工作的。 班上有十几对吧,有和同班同学谈的,也有和普高班男生谈的。身高和气质占第一,帅不帅倒不那么要紧,学习至少要中等。优生和差生都不会谈恋爱,优生很忙,差生没有人看得上。 班上有几个男生的父母,在单位都是领导,长得也还不错。也并没有哪一个女生,因为这个而去喜欢他。如果她们要接近他,她们会很大大方方地,以好朋友的形式。而不是,以女朋友的形式。 这个年龄,连男生的父母都不着急,女生的父母就更不着急。更没有不好找婆家,不好娶媳妇的说法。只有农村里才那样,只有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地方才那样。 他们的父母觉得,自己那代人还是比较苦的,孤孤单单地从大城市来建设荒凉的大凉山,他们这个年龄,就应该无忧无虑。学一学,玩一玩,不要过早谈感情。他们说的是“这世上有剩菜剩饭,没有剩男剩女。”反正,都要组成家庭共同抵御风雨,都要结婚生子,养儿防老。 他们也并不娇生惯养,他们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他们都会洗衣做饭,扫地拖地。她们甚至在宿舍里用小电炉煮鸡蛋蒸鸡蛋煎鸡蛋,下面条,烫火锅。偶尔做大餐时,各个宿舍之间,还会互相借锅借碗。他们的脸上总是挂着幸福的笑容,他们无比地热爱生活。他们对父母,父母对他们,都是很满意的。 现在,班上还剩下唯一的一对。其他的,好像都仅仅只是为了给室友挣零食,为了稍稍地体验一下而已。除了喝醉的时候,好像也并不见得他们有多伤心。 他们议论班主任,捏着嗓子学她说话:“我哥在成都当教授,小朋友都叫他叔叔,见了我都叫婆婆。” 第64章 我们的老师都有外号 因为生活太闲适,她发福了,她越来越慈祥,而不是精干。她不过四十来岁。 他们说她爱人是电务段的技术员,很黑,有点瘦。据她自己所说,她教他们的《机械制图》,全部都是她爱人教她的。 头天晚上学,第二天早上教,热炒热卖。他们评论说:“难怪不得讲那么差。”不过,他们也很佩服她的胆大,敢教,而且还敢自己笑着说出来。 他们评论她上初中的女儿:“身材像她爸,五官像她妈。如果皮肤再像她妈,不知道有多美。不过,很有特色。” 早晨九点,班主任坐在讲台上守他们自习,阳光从窗户外金灿灿地照进来,照到她的眼角眉梢,他们会有人说:“好美!” 他们都知道,她在他们这个年纪,在下乡之前,在成都念书的时候,是“校花”。校花和班花的区别可不要太大,就像大家闺秀与小家碧玉那么大,眉眼一定要大气,可是要压得住场面的。而且,还是在全国都少有的,专出美女的省城成都。 她听了,温柔而又有一丝腼腆地笑一笑,她不说一句话,然后继续看那本厚厚的,大开本的《机械制图》。他们也是,只会笑,而不会说话。用他们自己的话说,他们在班主任的课堂上,是“内外皆修”的,“只有那么乖了”。 他们的很多书都是大开本的,摆在桌子上看起来很有学问的样子。再加上经常要用三角尺,干干净净地,装模作样地画图的样子,那感觉“简直是不摆了”。让家长,让地方上的孩子,觉得真是太厉害了。 他们也评论所有教他们的老师,学校里所有他们认识的老师,他们都竭尽所能地给他们取外号。他们可不是嘴碎,他们这是在学习着,怎样去生活。 他们叫中间没有头发,将边上头发梳理过去遮盖的老师叫“地方支援中央”。叫教《钳工》的老师叫“扳手”,因为社会上钳工是小偷的意思。 烧锅炉兼管男生的叫谢开水。叫有狐臭的老师叫“李狐臭。”叫长得白的老师小奶油。叫又高又瘦的老师叫王竹杆。叫又矮又瘦的老师叫田冬瓜。叫姓杨的老师叫老绵羊。实在找不到叫的,四十岁以上就叫张婆婆,刘奶奶。 体育老师太完美了,无论是外貌,是性格,还是教学,因此没有外号。他们只好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地叫他戴老师。他爱人教普高,他经常和她一起到锅炉房打开水,到面包房买面包。他们评论说,他和他爱人走在一起好般配,好恩爱。神仙眷侣,亦不过如此! 每天晚饭后,从宿舍的窗口就能看见穿白衬衣的小奶油,站在对面的篮球架下面。他手里拿着个饭盒,和一个穿黑裙子的年轻女老师谈个不停。夕阳西下,映着周围红砖黑瓦的建筑,格外壮观。有时候,卫星正好迎着夕阳飞过。 她们给她取名易拉罐。没什么含义,就是要和小奶油相对应。易拉罐刚刚流行,又顺口,又时髦。这些词都不是他们所创造发明的,但是他们一定要把它用得妥妥当当的。 她们讨论他们是不是在谈恋爱,结论是肯定没有,谈恋爱不会总是端端正正地站在大庭广众之下谈,连手都不牵一下。她们都知道男女之间可以做知己,但她们都表示,绝不容许自己的男朋友,有那样的一个知己。 他们都是很传统的,和他们的其他老师一样。他们穿得很新潮,但是不离规矩。他们也谈恋爱,但是一心一意,从不出格。小奶油站在篮球架那一头会被看到,如果站在篮球架这一头,则会被听到。看来,听到比看到更重要。 果然,很快,小奶油调走了,易拉罐也结婚了,新郎是本校老师。她们对自己的判断感到很满意,对这个结果,也很满意。 她们非常看不惯她们的三个生活老师,两个偏要结婚,一个偏要离婚。 张婆婆早就离婚了,现在正忙着和谢开水准备结婚。张婆婆四十八岁,妖艳爱打扮,她们甚至数过她的衣架,上面晒有十二双连裤袜。不但妖精,而且懒得要死。谢开水四十二岁,朴实勤劳。她们为他鸣不平。她们不明白,其实这才叫相配的一对。 另一个叫李狐臭,工农兵大学毕业,要离婚。她结婚很晚,三十五岁了,女儿才五岁。只要幼儿园一放假,她一上班,她就把她一个人关在屋子里,哭也没有用。她们讨厌她为了离婚而不让她爱人见她女儿。她们不明白学校上班不准带小孩,她们不明白夫妻之间的争斗,只是认为她虐待儿童。 她们甚至不明白,明明住校生不到一百人,却有三个生活老师。学校也从来不给他们解释,这只是在给那些不能讲课的老师,一个岗位。 张婆婆的女儿从台湾回来了。她念过大学,她长得很像张婆婆,比她高一个头。脸上画着浓妆,穿的却是t恤牛仔。她女婿也很高大,至少比她女儿大十岁,三十多岁,有点胖,头都有点秃了。 他们在一起交谈,他们的语言很丰富,他们好像知道很多。他们在楼下对着食堂的墙打垒球,如果不小心打到旁边的的煤炭堆上,总是她女儿去捡回来。她先是跺几下白球鞋上面的煤灰,然后再抬头向她女婿笑一笑。然后,再继续打。这就是一个小镇姑娘,嫁到大城市之后的生活状态吧。 她们亲眼看见她女婿,塞给楼下住的老师一岁的小孩一百元大钞。那时候,她们的生活费是一百元,用起来相当阔绰。不但可以吃很好,还可以随便看电影和随便吃零食。然后,那个老师的爱人,就跟他做生意去了。 一学期之后回来了,说是发了。但是他们还是住在这个一楼住老师,二楼一半住老师一半住男生,三楼住女生的筒子楼里。再后来,老师也辞职了,他们搬到西昌城里去了。 终于,她们开始不懂了。 说住在这里多好,食堂就在旁边,想做饭就做,不想做就不做。每天还可以想吃面包就吃面包,想吃蛋糕就吃蛋糕。另外一个也说:“如果是我,这么轻松的工作,我就在这里吃一辈子。”燕雀焉知鸿鹄志吧。 再后来,他们离婚了,说是“没有共同语言。”他们曾经关系那么好。老师都是比较有文化的人,怎么也会“没有共同语言?”好困感。她们说是那男的有钱了,变心了。他们看见了那些从外面走来的人,但是他们很少出去,他们感知不到外面的世界。就是偶尔出去,也只是去买一点东西,玩一玩。 在短暂的惊讶之后,他们继续观察他们其他的老师和他们的生活。 《钳工》老师总是在其他老师一下课就到教室里面来,他会用课间十分钟迅速画出一幅机械图,内容之复杂。他画得比美院学生还好,许多同学下课都舍不得出去玩,留下来看他迅速地变魔术。他自己也很沉迷在自己的画中。 但是,他讲课却没有画图好。明明是动手课,却上成了美术鉴赏课。明明以后要成为一个工人,却只有毕业前才下了两次车间,象征性地锯圆了一块铁块。比小资产阶段还懂得美,比大资产阶段还清闲。 有一天,他们像发现了新大陆般地在班里大声地说,他们看见扳手老师和他女朋友了。她女朋友很漂亮,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开心地笑。老师也在笑。这可是他们第一次看见他笑,原来他居然会笑!两个人竟然穿着刚刚兴起,别人都不好意思穿的情侣衫…… 难怪不得化学老师也是,每天都只是很冷酷地在黑板上写下一串又一串的公式,讲完课以后马上就离开。在这些二十多岁的年轻老师眼里,这些自以为已经长大成人的人,不过只是一些顽皮的孩子。他们可不想让他们胡乱议论。 而年纪大的老师是不在乎这些的,张婆婆在二楼的家,甚至可以随便出入。如果撞上她正在吃饭,她还会夹一块放到他们手里。她是很得意自己的厨艺的,食堂那么近,她时不时都自己做。 他们评论物理老师说:“他肚子里有货,就是讲不出来。”因为他毕业于名校。 他们常常忘记,从高三起,学校已经来了好几个名校毕业生了。不知道是刚来教学经验不够,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反正,与他们想象中的大学生,完全不一样。只有他们在黑板上写下的那一串串弄不懂的公式,表示他们很厉害。他们这才想得起来,他是大学生。他们大多来自农村,很腼腆。 他们的知青老师,可能是自己都没有弄懂。而这些年轻老师,也可能只是他自己弄懂了。反正,讲出来,都是听不懂。但是在考试以前,他们都会主动地划范围。基础的照着书背,难的他们会再讲了又讲,试图讲懂。 《铁道概论》是他们最喜欢又最伤感的一门课,老师经常带他们去铁道上认钢轨,认各种各样的火车车厢。可是,这是他们从小,他们几岁的时候就认识的呀。他们许多人,甚至能够背出成昆沿线各个小站的名字,那些稀奇古怪的名字。既然是书上的内容,而且要统一考试,那肯定就要从零开始。喜欢,是因为可以出去放风,并且最多二十分钟,大家就都认完了,然后自由活动。 此外,他们还关心数学老师肚子里的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 他们说:如果是弟弟,那不要紧。如果是妹妹,那嘴巴小一半就好了。他们真的是操碎了心。 第65章 翻过围墙去医院洗澡 他们还和食堂打饭的师傅相处融洽。星期天回校,吃饭的人很少,师傅就叫他们到窗口里面去,还说:“想吃什么,自己舀。”他们也是不会多舀的,衣食足而知礼仪。 他们也评论他们的哥哥姐姐的感情,一般他们会有一个哥哥或者是姐姐,家里一共两个兄弟姐妹。也有几个是独生子女。 有一个同学的姐姐,她见过,长得比仙女还美。嫁了一个很有才华的人,但是他家里是农村的。 她父母本来想给她介绍一个门当户对的,但是这年头,年轻人哪里会喜欢介绍的?反对了一下下,也就不反对了。现在,他们都结婚了,有小宝宝了,很幸福。他的父母四十多岁,年富力强,家里养鸡养鸭种果树,过得比城市里还好。她还给他们带回来一些橙子,很甜。 谁也没有远见,去想三十年四十年以后,他父母不能劳动了,万一生病了,全部都没有单位,没有退休金的事情。那时候的人寿命没有那么长,医院的条件也不够好,是不会这么算计的。 他们不认为那只是计算,而把它说成是算计。只有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才会这么功利,这么算计。 她母亲念叨了一下,也只是说:“还早呢!到时候再说吧。”有些人,现在都过不好呢。一切,还是以现在的幸福为重吧。 听听那些同学评论他们父母就知道了,他们的口头禅是:“我爸对我妈,只有那么好了。”据他们所说,整个班级,他们的父母,没有吵架,打架,更别说离婚的了。因此,像她这样的单亲家庭,都算是残缺的异类。 那些同学也不打架。 每到冬天,他们还有一个乐趣。就是副课老师都会提前十分钟放学,让他们提前到食堂排队抢饭吃。而普高班,却要正点下课。虽然不太冷,但是因为正在长身体,还是比其他季节饿得快。说是抢,也只是玩,并没有谁真的会为了先打到饭,而早早地把饭碗带到教室里面去。 因为排队,谁先跑到一步,会有一点小小的争论。女生就不说了,淑女们总是有人自己会让一步。男生也最多赤手空拳地挥舞两下,最后也都是要和好的。因为,到了单位,也是会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只要对方不太嚣张,完全没有必要。更不会动棍子,动刀子。 都说男生不善表达,在他们这里,也是不存在的。既没有滔滔不绝的男生女生,也没有说话结结巴巴的男生女生。大家所思所想所说,都差不到哪里去,沟通起来是很容易的。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学校的锅炉太小,只可以打开水,没办法洗澡。夏天就洗凉水,不收钱。冬天还是有男生继续洗,而女生却不行,铁路一家亲,只有翻墙到旁边的医院澡堂去洗。 食堂外面就是煤堆,堆得很高。她们就端着个盆子,直接从煤堆上一脚踏到墙上,然后跳下去。很容易的。 医院的澡堂很大,水很好,单单是女浴室,一次就可以容下好几百人。一次收费三毛钱,随便洗多久都可以。而且,是对外开放,是赚钱的。这就是说,每次都可以同时看见,好几百个肉体。 一般三四个人共用一个龙头,打洗发液的和打肥皂的,会主动让那些冲头发冲澡的。如果两个人同时都想冲水,还会互相谦让。那个冲水的,也会很快冲好,绝不会久久地霸着不让。每一个人,都配合得如此之好。难怪,收费三毛钱,也赚钱。社会主义社会,就是大家共同维护出来的。 那些医生,医术未必有多高明,但是道德绝对一流。被称之为“白衣天使”,当之无愧。就算只是上体育课擦破了一点皮,去看校医,她也是笑容满面的。她坐在高大明亮的办公室里面,好不容易有人来,有人来陪她说说话。 各行各业皆如此,只要足够敬业,哪怕水平不是最高的,那也一定不是最低的。即便水平不行,人也是可爱的。更何况还是半军事化性质的铁路呢?人们都是严肃的,认真的。 而且,谁也不会去盯着别人看。或者对自己的长相和身材不好意思,怕被别人看见。都大同小异,无非是高矮胖瘦略有不同,没有什么好奇怪的。美术课本里,不是已经看过很多了吗?老的少的,都是和课本上,一模一样的。更不会有人,无耻地在澡堂里洗衣服。 而且,她们议论人,也从来不会议论一个人在澡堂里,或者是在宿舍里换衣服时是什么样的。她们只议论一个人,穿着衣服时的样子。她们只善意地议论一个人的五官,眼睛大小,鼻子挺还是塌,嘴巴有没有曲线。她们只善意地议论一个人的身材,是太高还是太矮,是太胖还是太瘦。 男生也是如此。他从澡堂里出来,就是天气再热,他也必定会穿上衣服,遮住身体。他也从来不说一个女生长得丑,更不会去议论一个女生的身体。他们可是很有教养的人,说话很有分寸。 如果一个男生喜欢一个女生,他会当面给她说,或者会给她传纸条,或者找一个好朋友去说。总之,他会告诉大家,让所有人知道,他在乎她。而且他的喜欢,是因为她的面容好看,或者是品质好。而不是其他。他们都是革命军人的后代,五官端端正正,没有一个人长得像妖精。 那些上班的人也是如此吧,不然绝对不会99.9%的人,一生都只会有一个伴侣。那些小说只不过是在哗众取宠,绝对没有那么夸张的。普通人,不可能玩得那么出格。 但是后来,因为有社会青年顺着很高的厕所的栏杆,爬到了旁边的一个女生宿舍里。而且,出了事。所以,学校所有的围墙都加上了铁丝网,煤堆边的围墙也被围上了。虽然,与煤堆无关。从此,她们去洗澡,需要从学校大门走出去,需要走很远的路。 有时,她也会自己一个人登上煤堆,眺望远山。是不是,只有像希腊人一样,当肉体美成了雕塑。然后,雕塑见多了,才可以真正地去谈精神谈感情?才会认为,断臂维纳斯那样中规中矩的,才是最美的? 微胖,残缺。 而不是其他。 也才不会,再有人去写去读,那样的小说。 第66章 去了金桥大酒店,看了录像 这个月,她还经历了两件事。 一件是小柳带她去了最豪华的,冼锐和她曾经坐三轮经过的金桥大酒店,她同学在那里做领班。 她们在一个二十多人的大包间里,吃了一顿饭。包间里金碧辉煌,菜肴精美。除了她和小柳是穿的t恤以外,所有的宾客都衣着华丽。男的穿着衬衫,打着领带,女的化着得体的淡妆。 小柳有些局促不安,湘潇倒并不觉得有什么,举止恬淡。她吃得了饭店里的山珍海味,也咽得下路边的烧饼。 在回来的路上,小柳兴奋极了,为第一次见到了那样的场面而高兴。并且问湘潇,愿不愿意到那里去当服务员?她可以去跟她同学说。400块钱一个月,吃得好,耍得好,穿得好。还说,要不是自己太矮了,她都想去。确实,西昌城并不是没有美女,而是美女都到好地方去了。 湘潇并没有去,她知道,那里肯定没有一串红自由自在。并且,她以后是要做一个拿工资吃饭的普通人的,而那里的诱惑却更多。 另外一件事是—— 有一天晚上胖子不在,小柳忽然心血来潮,要云带她去对面的录像厅看看歪录像。还说,胖子从来不要她看,她还从来没有去看过呢。并且,怂恿湘潇也去。 湘潇竟然答应了,因为她本来也有点想去看一看,录像厅那些“普通人”到底在看什么。然而她却并没有分清楚,这和金桥大酒店一样,同样也是诱惑。 物质的诱惑还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正当地达到,并且它高在云之巅,可能遇到的是乌云,也有可能是光芒万丈的太阳。而录相厅的诱惑却仅仅只是万丈深渊,完全不值得任何探试。 她是不会和云一起去的,但是可以和小柳一起去。因为在她心里,小柳是个良家妇女,而云却不是。并且,小柳也是想好了的,要云带她们去。因为她像个男孩子,而且抽烟。 胖子三十五六岁,小柳20岁。胖子不看歪录像,一是因为胖子传统,怕小柳太野。二是因为他真心对小柳,不玩花招吧。 她们三人进了录像厅,买的是三块钱的半场票,可以看到凌晨两点。 录像开始了。 香港,两个工人,下班累极了。一边在澡堂里洗澡,一边相约今天晚上去快活一下,解解乏。于是,两人去了夜店。接下来,光线全暗了,完全只有声音。男的好像很狂野很快乐,女的好像很痛苦。 湘潇躺在长沙发上蜷曲身子,眯着眼睛看,半梦半醒。很紧张,心跳很快。 这时,从后排的沙发上站起来一个黑影,手缓缓地向湘潇伸来。她们都专门挑选过位子的。云坐外面,湘潇和小柳在里面,云抽着烟,保护她们。所以,她和小柳,就放心地躺下了。 没想到那只手,却从后排座位上伸了出来。 湘潇并没有发现。云坐在那里,很快就发现了。他还没有碰到湘潇,她就快速地用火红的烟头,去烫了他一下。 他一声惨叫,却又不敢大声地叫。这时,湘潇也发现了,也完全清醒了。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惊出了一身冷汗,难怪不得,云从来不叫她来看。 正在这时,那个镜头过去了,光线亮了。小柳也坐了起来,说:“没意思,我们走了吧。”于是她们就出来了,也就20分钟左右。 出来以后,小柳笑了,说:“难怪不得那些男的,要给那些女的钱。” 其实,三级片的画面并不黄。洗澡是背对着人的,激情戏也只能看到黑影。 但是,它毁三观。 一,男人累了,就该去发泄? 二,女人是什么,是商品,是物品,并且还是玩物。 三,男人为自己的快乐,为女人的痛苦买单,天经地义。 真的快乐,真的痛苦,真的吗? 什么是男人的快乐?男人的快乐,就是这样低级的吗?男人,都是这样坏,这样可怕的吗? 而当时的审查,可能就只看画面露不露,而不懂这些的。就像明明世界上有很多动画片,是拍给成年人看的。而我们,却只要看到小人在跳,就以为那是给孩子看的一样。 因为刚刚在发展的起步阶段,因为不懂,而吃了许多许多的亏。歪录像就这样教育着全世界的胡涂的男男女女。 女孩是痛苦的,但所有的女孩,又都是要去承受这个痛苦的。方才能够,“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既然李清照,卓文君,都要去承受这个痛苦。为了得到爱情,为了得到所爱。那她,也只有去承受,去做那样的牺牲了。有失,才能有得,不是吗? 她不好意思去问云问小柳,不好意思去问任何人,但是她却去看了歪录像。她和云认识三个月了,云身边的男人也换了好几个了。但是,她却从来不会向她提起这个。 就算是她在评论她和眼镜的关系的时候。她也只会说:“因为我爱他,所以我们发生关系了。”而不会说:“因为我有欲望,所以我们发生关系了。”她把它说得那么斯文,因为她很羡慕湘潇,她也想像她一样,做个淑女。 小柳就更不会说她和胖子了,她只会叽叽喳喳地议论别人。把别人讲得绘声绘色,而自己又不知所云。 现在的社会跟以前真的很不一样,因为交通的便利,因为管制的放松,因为影视出版业的发达,普通人可以看到很多很多自己够不到的世界。因此快乐的更快乐,痛苦的更痛苦。是安于现状呢,还是阳光向上呢,还是不择手段呢?必须好好地做出一个判断,以免不知不觉地就把自己走失。 好吧,金桥大酒店和录相厅她都去过了,最高的和最低的,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之下,她都粗浅地看到了。也许,很多人都是如此,总是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 并且,冼锐也是如此。 向上好奇的,成了人尖。向下好奇的,成了人渣。全部都好奇的,妄想黑白通吃。 第67章 安全岛 湘潇为小叶擦去泪水,笑笑道:“你别哭好不好?这是小别,又不是生离死别。我跟你讲啊,再过两天学校就要拿毕业证了,我让我妈妈去帮我拿,见了她,你就跟她说我还在一串红。到昆明以后我会在信里跟她讲的,你可千万别现在就讲啊。不然,说不清楚。不过你碰不到她的,不会有那么巧的。” 小叶点头答应。 湘潇叹道:“唉!毕业,毕业。职高三年,我真不知道,是怎么熬出来的。” “我也是,白混了三年,什么也没学到。”小叶也叹道,“其实咱俩的成绩都那么好,早知道,还不如念普高呢。” “又下雨了。”湘潇望着漆黑的天幕道,心中几许忧愁,几许感慨。 怎能忘记她和小叶,还有云,在雨中一次又一次地为情而伤?那也不仅仅只是为了情,还有那迷惘而未知的前程。心里想得太多,而在行动上又无从下手,不知所措。 又下雨了,又是一个飘雨的,无月的夜。十六没有月儿,月儿躲在乌云的身后低低地啜泣。眼泪横天飞洒,飘过了一个又一个月城的寂寞的夜。 飘渺的小雨斜飞入卷帘门,将门口那两株一串红淋透了。那一串串的红花,好似一串串的风铃,传递着风的信息,示意着一串红生意的红火。一串红,一红就是一串串嘛。 “湘潇,咱们去淋淋雨吧,这也许是咱们最后一次在一起淋雨了。”小叶依在湘潇的肩上道,泣不成声,身子在微风中微微摇摆。 湘潇依了她,和云一起站到了雨中。 小叶还在哭个不停,泪水也不知可以串成多少串像一串红那样的的花串了。 “叶小姐,你哭什么呀?”一个男人从卷帘门里闻声而来,就是小叶刚才陪坐的那一位。今天晚上,是他第三次来。。 “她要走。”小叶娇滴滴地道,望了望湘潇,又望了望男人,哭得更为伤心了。 “谁要走?”他问她。 小叶指着湘潇说:“今天晚上坐65次走,你开车送送她嘛。”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双眼含情地凝视着他。 “好,不难。好了好了,别哭了,又不是生离死别。”男人笑了,爽快地答应了。 “就是生离死别。”小叶撅着小嘴道。 湘潇谢了他,转身看着一串红门口那闪烁的灯火。一切,皆如梦如幻。依现在的情形来看,她既然已经决定,无论她答应不答应,她都会坚持送她的。 与以前相比,小叶竟然越来越会表演了,忽然之间,她感觉有些不妙,她非常不想让冼锐参与进来,她就不应该来跟她道别,而只是让云带话给她。 但是,同学三年,她做不到。但是,话已出口,已经无法收回。人的异化总是在某个时刻的某个瞬间,谁知道呢! 其实也不是,她一直都是这个样子,仅仅只是在以前,她把冼锐当做是某厂业务员,而她又是她的“好朋友”,不值得去表演而已。 她竟然连这个都分不清楚,她还好意思混社会?角色转换太快,她完全来不及适应。 人啊人!在今天晚上之前,在小叶知道冼锐的真实身份之前与之后,甚至连她自己的心境都是不一样的,在忽然之间,她也本能地开始担忧与警觉。 然而,她就是她,片刻的困扰之后她还是安之若素,心里想道:随它去吧,防不胜防。如果时时刻刻都要提心吊胆,那她的智商恐怕不够。她这是随性,也是懒惰。 这时,云拿着两听柠檬凉汁,两支吸管走了出来。云见了小叶,说:“这是喜事,我们应该笑着送湘潇走。你要哭,尽管哭好了,我可哭不出来。” 她给小叶一听,又递给湘潇一听,说:湘潇,你看你的眼睛都红了,可不许哭啊。” 湘潇一听,也觉得她不应该这么晦气。哭什么哭啊,明明是一件好事,一件值得高兴的事。还是云比她们俩都老道,都高出一成。 三人又在雨中默默地走着,走向未知的前方,又前方……前方是路也漫漫,夜也茫茫……前方又前方。 “你的呢?”湘潇接过柠檬凉汁,然后问云。 “你喝吧,我喝够了。你忘了,一串红所有积压的柠檬凉汁,都被我推销完了。这是最后两听了。” “那你喝这最后一听的最后一口吧。”湘潇说着,将它递了过去。 云果然接过去,深深地吸了一口,道:“但愿生活也如此吧。一串红卖的其他饮料我都不喜欢,偏偏喜欢这柠檬凉汁。就因为它入口时苦涩,入口后却格外的清凉爽口,有独特的回味。和其他的饮料,大不相同。” “唉!云,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湘潇安慰她说。然后,又问她说:“云,今天晚上眼镜来了没有?” “没有,他不会来了。”云摇了摇头,痛苦地说,抬头望着从乌云身后飘落下来的小雨。马上,她侧过脸来,对湘潇笑了笑,说:“没什么,我为你感到高兴。” “湘潇,冼锐对你那么好,我真羡慕你。”小叶插话道。 湘潇这才发觉,她只顾了云,而冷落了小叶。于是,她走到中间去,一手挽住云,一手挽住小叶。 三人的手挽在了一起。 湘潇听了,笑笑说:“羡慕我,羡慕我做什么?你的那位企业家,对你不也很好吗?” “算了,别提了。他有家室,我不计较。他对我好,我也知道。可是,我们两人一见面就吵,常常吵得天翻地覆。我生气,他也烦躁。既然合不来,还是早一点分手好。强扭的瓜,不甜。也许,是我太认真了。” 看来《废都》里的邪术,对那个有脑子的企业家,并不管用。 钱钟书说,一个人不识字,他会上不识字的当。一个人识了字,他还会上那,识了字的当。谁,又能分得清真伪呢? 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够分清。 “这样也好,别自己折磨自己。”云接了她的话说。 接下来,三个人都不说话,默默地向前走着。小雨轻抚着,少女们花一般娇嫩的脸庞。 “一串红就我们三个怪物喜欢淋雨,还记得我们在一起边淋雨边吃烧烤吗?”小叶一往情深地回忆着往事。 “怎么不记得?咱们差一点就把炉火给浇灭了,老板哭笑不得,都快被我们给气死了。”云道。 “不过我们还是把生的东西烤熟了,而且还吃得津津有味。最重要的是,第二天,居然没有一个人拉肚子。”湘潇道。 小叶顺手将喝空了的拉罐扔到马路中间,用脚踢着着玩。 “别踢它,让它静静地躺着吧。对拾垃圾的人来说,它还是有用的。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财富。”云连忙制止小叶说。她讲的是她自己。但那到底已经是,折价了多少倍的财富了呢?她并没有想过。 “对,别踢它。”湘潇也道,她想到了那天在w宾馆的电视里看到的那个女主人公。她很理解云的艰辛苦涩,人都是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的。 既然年轻的时候选择了贪图享乐,不劳而获。那么老了的时候,就一定要还回来。这才是正常的,并不是什么可怜。 正常的世界总有一个正常的游戏规则,不然叫那些辛辛苦苦地劳动的人,该怎么办?不但社会有它的自我调节机制,决策者一定也会有一个考量,一个平衡的。这,她倒并没有想过。 她忽然神经质地这样想:单独的饮料,它成吨卖,不值钱。空的易拉罐,它也成吨卖,也不值钱。只有当易拉罐装着饮料的时候,它们都值钱。 但是当饮料被喝光的时候,但是当易拉罐被卖掉的时候,它甚至连它的成本也收不回来。这倒有点像爱情,这倒有点像爱情中的两个人了。 “你们两人今天晚上,到底怎么了?”小叶不解地问。 “没什么,到安全岛上去玩玩好吗?安全岛上绝对安全。”云笑道。 于是三人一同转身,一同向马路中间的安全岛走去。在三个漂泊在城市里的少女的心中,在这个城市里,真的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马路中间的安全岛更安全的了。 云甚至有一张照片,她坐在安全岛上,化着浓淡相宜的妆容,旁边摆放着一束灿烂的鲜花,她的笑容是那样地放松。 那是湘潇在任何时候,都不曾看见过的。 第68章 她喜欢戴眼镜的人 凌晨一点钟的时候。 小叶今晚陪坐的那个男人,果然将他的车开来了,是一辆半新的北京吉普。小叶坐在车中,探出头来叫湘潇,并告诉她说,让她两点钟在一串红门口等她。说完,车轮滚滚,吉普车向街下的烧烤摊驶去。 “冼锐让我1:00叫他,而我们要两点钟才走,太早了。”湘潇说。 云笑道:“早什么早?以后就难得再见到你们了。再说,一上火车就又可以睡觉,明天下午才到。” 难道,是云想见冼锐吗? 那就让她再见一次吧。 她说她喜欢戴眼镜的人,因为戴眼镜的不会太鲁莽。那是因为她自己没有读多少书,她在向往知识。而且戴眼镜的人,不会像她的前夫那样,他们即使再生气,也不会动手打人。 那个时候能够有本事把自己弄近视的人,就是真正的知识分子。哪怕他是因为看小说,看电视把自己看近视的,他也斯斯文文,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比较少见。如果他再有个大学文凭,更是足以让人仰视。 她只是对戴眼镜的人有好感,而已!而她的“眼镜”,却再也不会再来了。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都要走了。 但湘潇还是觉得,太早了。 于是,两人又在楼下,晃来晃去地晃了半个小时。好不容易磨到了1:30。 湘潇和云上了楼。 在三楼楼梯转角处,两人遇到了小柳。 小柳一见湘潇,便问她:“你今天晚上要跟冼锐去昆明?”说完,又神神秘秘地嘻笑了两声,是一种不可言说的声音。 而湘潇却不明白,她在笑什么。 呵呵!她在笑,从她介绍他们相识到现在,原来他们俩,还是要走到一起了。只不过是以谈恋爱的方式,只不过是换了一种名义。 湘潇有些莫名其妙,被她笑得不知所措。顿了顿,笑笑说:“小柳,你是属耗子的。”这是在夸奖她的聪明。这样说,再恰当不过。 湘潇可不傻。 湘潇上楼推开了门,拉开了灯,叫醒了冼锐。接着,云也进了房间,在另外一张床上坐下。见冼锐起来,她又忙着去叠被子。 “不用了,胖子会叠。”冼锐睁开惺忪的眼睛,再次告诉湘潇说。 是呀,她干嘛老记不起这些呢?湘潇想着,在心里告诫自己:下次一定不要再犯这种让冼锐头疼的错误了。但是,整洁一些。不是更好吗? “睡好了吗?”湘潇又问。 “睡好了。”冼锐平静地说,说着,拿了毛巾出去。 他这样说,倒跟她很亲,像自己人。但他没有招呼云,好像根本就没看见她似的。云特意上来向他道别,他却这样。湘潇还是有点尴尬。 是不是他好想骂她傻? 如果是蒙在鼓里这样做,那她不傻,谁的背后又长了眼睛呢? 那她就是识人不贤,没有判断力。她这么 嫩,她可能有其他的判断力,她也不可能有这个判断力。 但是,就算是她没有这个判断力,她也不应该在谈恋爱的时候,随时都拖着一个大尾巴。而且,是让他讨厌的大尾巴。让人看了好心烦。快两个月都没有见到她了,他只想跟她独处。她就不能自己独立一点,像个成年人吗? 如果她知道真相了,还这样做。那她更不傻。在那之后他就走了,而云却在这两个月里,照顾了她,陪伴了她。但是,这个要怎么处理嘛,难道马上就要走了,还要撕破脸皮? 她也不太想这样啊,但是她摆脱不了。她们已经在楼下,多晃了半个小时了。她真的从来都没有处理过,这么复杂的关系。 那一次,云也仅仅只是表达了一下自己而已。那还不是,要看他自己的心在哪里。如果以后再遇到什么莺莺燕燕,那也只能看他的心了。只要他不说,她就很难知道。这世间的男女,背后有小动作的,还少吗? 他是有点护着她的意思了,她应该高兴才是啊。如果不是因为她,他才不要和这些人打交道。他为什么要招呼她?费神。 但是,他与两个小时以前,简直又是判若两人。他的脸色时阴时晴,他的心情时好时坏,叫她简直摸不着底,简直无法去讨好。 想到这些,湘潇的心中猛地一沉,再也没有了刚才在楼下时的愉悦的,期待的心情。 其实,她想那么多干嘛?时间匆匆,她还来不及了解他,他就只是刚刚起床,他不想理人而已。以他的贵公子脾气,只要不是他所看重的,他想理谁就理谁,想不理谁就不理谁,并没有那么多为什么。他跟她说了话,就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她就是见识太少,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人而已。在她眼里就是傲慢无礼,就是个天大的事。而在他眼里却不是个事,每天要见的人,要处理的事太多了,一个大脑疲劳过度或者是还没有苏醒的时候的一个小小过滤而已。 云见了,也有些闷闷不乐,对湘潇说:“以后你可要多说点话。” “嗯。”湘潇点头说。“你对我说过,我自己也觉得,我应该找一个活跃一些,开朗一些,话多一些的男朋友。”顿了顿,仰天微叹了一声,道:“可是,我却偏偏喜欢上了他。以后,我会多看书,多说话的。” 云见了,有些不忍心,笑着安慰湘潇说:“他对你是真心的,而你又温柔体贴。你会做个好妻子,你们会幸福的,我衷心地祝福你们。”说着,哈哈地笑了,伸出手去摇了摇她的肩。 湘潇勉强地笑了笑,说:“谢谢你。” 正说着,冼锐捏着毛巾回来了,她们的谈话声,戛然而止。 “冼锐,你的脸怎么是肿的?”云问。 “他牙疼。”湘潇抢先替他回答了,心想,免得他又爱理不理的。说完,又后悔自己刚才的语气来:他生病了,自己何必事事认真,事事苛求完美呢? 冼锐坐到沙发上,接着湘潇的话说:第一次出门生病,好讨厌。几点钟的车呀,我上次是1:00就走的。” 那是因为,上次是他的生意伙伴送的他。他们是地方上的人,喜欢早早地去等车。而他们铁路上的人,知道成昆线的火车从来都不会早点,而只会晚点。他们会卡着时间去。 “我问过了,正点2:40,还早。”湘潇说。“小叶听说我们要走,叫了车送我们,她两点钟在楼下等我们。” 接下来,是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湘潇觉得可怕,云也觉得浑身不自在。 “你的脚好漂亮。”云没话找话说,他们都不说,她说。 于是,六只眼睛都往湘潇的脚上看。那双只穿36码平底皮鞋的脚,果然饱满而圆润,如两艘张满帆的小船。是一双 漂亮得可以去做鞋模的脚。 湘潇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附在云的耳边,羞涩地笑道:“穿高跟鞋不那么好看。” “别那么自卑嘛。”云望着湘潇说,小眼睛旋转了360度。 接下来,又是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 “冼锐,你怎么不说话呀?”云问。 冼锐终于开了口,说:第一次出门在外生病,好讨厌,不想说话。我听你们说。” 他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睡眼惺忪,眼睛都还没有完全睁开。片刻,又怂恿湘潇说:“郗湘潇,你说话呀。”就跟那一句,“你们随便点吧,喜欢吃什么就点什么。”一模一样。 “我找不到话说。”湘潇直言道。“云,你说吧。”说完,又有些后悔这么早就叫醒了他。既让他没有休息好,又让大家坐在这里无话可说,万分尴尬。 他不想说,本来想派个代表来说,谁知道那个代表却说她也找不到话说。她跟他们两个都熟,她竟然也找不到话说。他们二对一,竟然却还是要指望那一个单的来说。 也就早了半个小时而已。早吗? 这半个小时,怎么跟半年一样长? 云望着湘潇,也不知所言。半晌才说:是呀,马上就要分别了,纵有千言万语,也难说出口。干脆,我给你们唱一支歌吧。”说完,轻声地为他们唱了吴奇隆的《祝你一路顺风》。 唱得还不错。唱完,又对湘潇说:“你长相不差,皮肤又好,以后要天天记着化点淡妆,好好打扮一下自己。”顿了顿,再说:“还有,到了昆明以后,不要睡懒觉,也别把你这张白脸晒成了黑脸——丑!” “本来就不漂亮,还怕什么丑?”湘潇笑道。 湘潇自己知道:她的头发乌黑发亮,她的脖子颀长,皮肤白里透红。牙齿洁白整齐,五官棱角分明。无论正脸还是侧脸,都很有线条感。她的手脚都长得好看,腿也很直,腰也很细。她哪儿都长得,比较好看。就是眉毛看起来有点刚,但是只要稍微修理一下,画一画,描一描,就会很妥当的。 她并没有听明白:云明明知道她从来不睡懒觉,为什么却要对她说,到了昆明以后不要睡懒觉?这是一句成年人的话,她并没有听懂。 云这是在告诉她:不要和冼锐一起睡懒觉,感情要适可而止。自己不要太懒,也不要在很多很多方面,太缠绵,太迁就冼锐。 过了一会儿,湘潇又说:“到昆明以后,我马上就打电话给你,别忘了我。” 听了此言,冼锐终于开了口,说:“云,我把我在昆明的地址写给你。” 云刚才的一番表现,居然再次赢得了他的好感。说着,他起身拉开行李包找纸和笔。找不着纸,便顺手撕了一本杂志的底页。 他伏在小茶几上,边写边道:“你照着这个电话号码打,整天都有人在的。我经常在外面跑,但小王随时都在,你有事就叫他转给郗湘潇,或者转给我。你和郗湘潇是好朋友,欢迎你去昆明玩。我在昆明有很多的朋友,他们都挺好玩的。真的,我不骗你。” “嗯,有湘潇在,我一定会去的。”云笑道,“就是你不说,我也会自己找上门去的。” 冼锐将写好的地址递给云,然后对湘潇说:“你下去把行李收拾好。” “已经收拾好了,还有一些东西放不下。”湘潇回答说,又问他,“你的包还能放下吗?”她本来以为是能装下的,谁知道却装不下,并且还有几本书。全部都是崭新的衣服,敝帚自珍,她一件也舍不得扔下。如果实在装不下,她就去买个塑料袋装它。她分明看见,他的包是空空的。 她弄错了,她不应该这么没有界限感,居然盯上了他的包。他是独立霸气的个体,他是王者独尊。并不是浆糊一样的普通人,一谈恋爱,就不分彼此,就可以糊成一团。 冼锐一听,又有些不高兴,皱着眉头对她说:“叫你少带点东西,咱们去昆明买,你偏偏不信。”顿了顿,又说:“你去把它拿上来吧。” “我没带什么,就只带了几件我比较喜欢的衣服。”湘潇望着他,小心翼翼地道,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她忘了,她那些漂亮衣服,都徒有外表,绝不够品牌的。而且,都是她上高中时买的衣服。但是现在,她早就不是学生了。 她是不知道这些的,她周围的人也是不知道这些。那些在田地里干活的人,照样穿着校服。他们都是人在长,衣服却并没有长。至于云和小叶的穿着,那只是为了挣钱才穿的。 她也是一点也不知道要穿品牌的。当时,流行着一句嘲笑富人的话:穿名牌,吃名牌,连裤腰带都是金利来。那是嘲笑富人,傻得乱花钱,而且又喜欢装。连穿件衣服,也那么浪费。那不过是腐朽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是毒瘤。 所有的大众媒体,所有的正确言论,都在嘲笑富人,甚至还在流传着,长工的碗里会变出美食,而富人却被碗里的石头磕坏了牙的民间故事。 第69章 再见,胖子 要不就是,普通人只对富人的钱感兴趣,而不管它从哪里来,是怎么来的。反正不是靠投机倒把来的,就是靠关系骗来的。富人与普通人到底有什么区别,有什么优点,没人知道,也没人会关心。 最常的一句话就是,哎呀,人家是老板。就眼看着好事,让别人去做,而自己却放弃了自己。他为什么成老板,自己可不可以成老板呢?没人想过。 她的亲戚朋友,全部都是上班的和务农的,没有一个是做老板的。据说,那些做老板的,家里本来就是做老板的,是继承,是遗传。当时,连成功学都没有流行。 也许,她不知道,而九姐却知道。 湘潇并不相信这些,但她也并不了解真相,所以,她要自己亲眼去看看冼锐。 想到这些,她有些伤心,高处果然不胜寒。 云陪着湘潇将她放在下面宿舍里的东西,全部都搬上了楼。云如果知道,云一定会劝她的,但是云如果知道,她自己也就不可能会有二十个包了。 除了那个鼓鼓的行李包以外,还有一件衣服和两条裤子,几本书和刚买的两听八宝粥。它们都装在一个塑料袋里。早知道会得到他的拒绝,她就这样把它们装在塑料袋里就是了。一样可以拎走!她把它理解成了独自旅行,而不是去异地他乡投靠他。 “你不是喜欢吃八宝粥吗?我给你买了两听。”湘潇将塑料袋放到另一个沙发上,将八宝粥取了出来,温情地对冼锐说。 下楼和云闹了几句,她马上就把刚才的不快抛到脑后去了。 “我什么时候告诉你喜欢吃八宝粥啦?”冼锐望了她一眼,冷冷地道。 她连买的粥和熬的粥,都分不清楚。甚至还觉得,买的粥比熬的粥,水平更高,味道更好。那年头,穷人是多么地渴望水果罐头,生病了才能吃。 以前在父亲生病的时候,她吃到了很多的水果罐头,她甚至还有点高兴。可是,她很快就发现,父亲生的不是像她那样的小病。她宁愿不吃那些罐头。 她可真会过日子。他给她说,希望她给他洗衣服,她马上就说:“拿到洗衣店去洗啊,洗衣店洗的,大家都放心。” 他给她说,他生病的时候想吃八宝粥,她马上就为他买了两听。难道她不知道,什么叫情感表达吗?用食物表达情感,用洗衣服表达情感。 以前父亲在世的时候,父亲 是很会做饭,很会用食物表达情感的。但是,他早就已经不在了,而母亲又不太擅长这个。 她都忘了。 “上次你给我讲,你生病的时候最喜欢吃八宝粥。”湘潇提醒他说,她才不怕他,她只是有些委屈。什么熬的买的,现在不是条件不允许,只能吃买的嘛。 “我生病的时候,什么也不想吃。”冼锐被湘潇的可爱逗笑了,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柔声地道。 这是云上楼近 20分钟以来,第一次看见他的笑容。 冼锐也不再有怨言,满怀欣喜地将塑料袋里和桌子上的东西,全部都放进了自己的行李包里面。 一切收拾妥当以后,他们又面对面地坐了几分钟,断断续续地谈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气氛轻松了许多。 时钟终于指到了两点差五分。 “快两点了,我们走吧,小叶在下面等我们呢。”湘潇起身道,不知道自己为何这样着急。是为了逃避眼前吗? 冼锐点了点头,起身提了自己的包。 湘潇和云抬了她的包,关上房门,下了楼。 来到楼下的值班室,冼锐拍了拍窗户,朝着黑漆漆的屋子,叫了一声:“胖子”。 而不是,她和云所叫的“胖哥”。 屋子里没有一丝响动,冼锐又叫了两声,方才听见里面有人问道:“眼镜,要走了呀?不耍了呀?”说着,屋子里的灯亮了,接着门也打开了。 “不耍了,我忙呢。下次来吧,我还来西昌常住呢。”冼锐说,笑容灿烂。 他身后的湘潇听了,心中涌出几丝温馨与甜蜜,更有几丝向往。刚才由于沉默而产生的不快,在转瞬之间,化为了烟云。 “楼上的灯关了吗?”胖子又问。 “关了。没关你跑一趟又怎么了?你帮我把号退了。欢迎你以后到我南昌的家中玩,我包你玩得高兴。”冼锐爽爽朗朗地说,心情好极了,浑身也轻松了许多,好似病痛全无。 他这是,短短的四句话,漂亮的四连撞啊。难怪不得 身材魁梧,年纪一大把的胖子,在他面前,也只有“哈哈哈”了。 “好好好。那你慢走啊。”胖子讪笑道。 回头见了云,又眯起眼睛,故作惊奇地问:“你也去昆明呀。”可以很明显地听出来,胖子是喜欢湘潇,而不喜欢云的。一个是正常恋爱,而另一个,却是歪门邪道。 云极其厌烦,冷冷地回答他说:“我不去,我送他们。” 湘潇听了,回忆起胖子插着腰,站在门口骂大街。她和云,总是不能分开,胖子老把她俩摆在一块儿谩骂。想起往事,湘潇的心中酸酸的,极不情愿地叫了胖子一声。“胖哥,再见!”他作为一个老大叔,他就把她们当猴耍。 而冼锐,却是这样与他对话的。虽然他在笑,但是,他的气势却摆在那里。也许,这就是人家所说的:谈笑间,杀伐果断。 湘潇在仔仔细细地观察着他,暗暗地为自己而高兴。 “我怕胖子,从来不敢到楼上来。”在四楼的楼顶上,湘潇曾对冼锐说。 “怕胖子,那怕我吗?”冼锐曾问她。 当时,她并没有想到,她以为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原来并不是,原来是这样的。原来胖子对她们是俯视,而对他,却是两个聪明人,两个同一类人之间的惺惺相惜。 胖子为他们开了后门。 湘潇站在门口对云说:“这么晚了,你不送了吧,你回去好好休息。” 云说:“小叶今天晚上绝对不会回来了,我又叫不开门。那我就不送了呀。再见,多保重,一路顺风。”说完,紧紧地握了一下湘潇的手。然后,又抬眼对冼锐道:“冼锐,再见了啊!” “再见。”冼锐也道。 湘潇向云挥了挥手,嫣然的笑容如一支含苞欲放的花蕾。 云进了门。 门又上了锁。 第70章 卫星从宿舍窗外飞过 湘潇和冼锐在如绢如丝的小雨中默默地站立着。冷雨,凄风,街上没有一个行人。 一串红今晚的生意居然收得出奇地早,卷帘门早已紧闭。而门市又主要做一串红的生意,也已经关门了。 湘潇走到街边去,翘首观望,看车来了没有。冼锐站在门市边,抬头望天,看雨停了没有。他们中间,放着两个大行李包,两人相隔数尺远。 他的包,是一个黑格子和红格子相间的皮质包。沉稳,低调。她的包,是姐姐买的,小虎队三个帅小伙的海报,红色,喜气洋洋。 在他们身后,是一大片铁皮做的卷帘门。在凄风冷雨的衬托之下,显得更加冷冰冰的。 两点过了五分钟了,车还没有来。 冼锐的性子又开始发急,又有些等不及了。他皱了皱眉头,说自己有点冷,问湘潇是否坐中巴过去。街面上没有其他任何车辆,就只有一辆小中巴在斜对面热情地拉客。 湘潇回答说:“小叶说好了的,她不会失信,还是再等一会儿吧。” 她是她高中三年的同学,又是同桌,而且又在一串红一起呆了三个月。因此,她不能就急这几分钟,她不能失信。 这可真是个两难的问题。 她既不能让冼锐受罪,她又不能失信于小叶。虽然她知道,冼锐已经很不满了,但是她还是坚持了下来。他总是这样,动不动就对她不满,那就随他去吧。 她也就这一点,小小的事情。如果他连这都容忍不下,那她恐怕与他,相处不下去。如果是处处都需要,弯躬屈膝的男朋友,不要也罢。 她就没有想到:冼锐已经迁就了她许多。她就没有想到:她的这些事情,很烦,很难缠,很过分。并不仅仅只是几分钟,而是接下来的,一系列。一系列人,一系列事。 她总是在到底是谁在迁就谁这个问题上面反复横跳,沉于其中的时候,她总是认为是她在迁就他。事过之后又方才领悟,原来却是他在迁就她,他总是对的。反反复复,反复又反复。 而现在,她没有办法顾及到冼锐,她没有办法顾及到他还正在生病,他站在雨中有点冷。她必须等着小叶。 第一,她注重名声。如果失信,就这样走了,传出去也不好。第二,她念旧情。第三,她对未来害怕。第四,她也是喜欢热闹的人,希望走的时候有人送一送。 她躲过了去抽烟去陪坐陪酒,这种明傻。却躲不过,这许许多多的暗傻。她也喜欢人聚人散的热闹,不想一个人孤孤单单地走。 她好似觉察到了,然而又好似并没有觉察到,小叶为什么要来送她?是因为冼锐啊。 如果她失去了冼锐,她一个人走,她最多只是站在大门口,跟她说声“再见”。这大半夜的,就算她们关系再好,就算她是她三年的同窗。反正就是,并没有那么好。 她甚至都觉察不到,即将来送她的,是一个舞女和她的新欢。有些人,不见也罢。平静的水面之下,暗潮涌动。 太复杂啦! 就像在学校宿舍里,一探头就经常可以看见卫星发射,他们把它当做了寻常一样,认为自己一伸手就可以触到高科技。一起相处了这么多年,那小叶来送送她,也就见怪不怪,再正常不过了。这明明是混淆了高低。 她的思维就是这样跳跃的,就象是四十年前凉山还是奴隶社会,而现在却可以发射卫星。织女是王母娘娘的女儿却嫁给了牛郎,一个簪子可以划出一个银河,一座鹊桥却可以鹊桥相会。 而她,却可以与冼锐在旧楼梯口相遇。至于他们之间的不和,是因为有差距,更是因为他没有耐心,脾气不够好。 湘潇一边说,一边又翘首去观望。望车望雨,又望望身旁直叫发冷的冼锐,心中焦躁不安。“唉,又没有电话。”湘潇叹了一声。 冼锐同意了,面无表情地紧裹着浅黄色的皮夹克,一言不发地沿着街边踱着方步。 正在这时,那辆拉客的中巴车绝尘而去,尾巴上冒出一股黑烟。冼锐抬头望了望它,不言也不语。 “湘潇!”是小叶在车上叫。 这时候,时间是2:10。 湘潇听了,忙转过头去叫冼锐。 冼锐听了,拎着自己的行李,上了车。 吉普车在黑暗中前行,车轮发出沙沙的噪音。湘潇此时心静如水,她的心里,怎么也荡漾不起美丽的涟漪,更别说汹涌的浪涛。她和冼锐之间,仍然隔着两个大大的行李包。 十几分钟以前,她听他对胖子说他要来西昌常住,她还曾经欣喜过,快乐过。可是现在,好似一切都成为了过去。 她所面对的,仅仅只是一个一言不发的冼锐和另一个无字的未来。她所在乎的,并不是他的一言不发,而是他在上车时的一举一动。他拎着空包走在前面,她拎着重重的行李,被他远远地甩在身后。这一定被小叶看见了,真丢脸。 她的包果然只是她的包,而他的包里,却是装着黄金的。他是他,她是她。她与他,又有什么相干?想着想着,湘潇越想越不安。以人家的高贵之驱,隐忍了她整整十分钟都没有发作,她自己倒先敏感多愁,她自己倒先难受起来。 小雨开始嘀嘀嗒嗒地下,拍在车窗上啪啪作响。难道是的那刮雨的雨刷,一刷又一刷地刷去了湘潇心中那份原有的欣喜兴奋吗?小雨不愿意说。沉默,令人窒息的沉默,这样的气氛足足维持了五分钟,憋得湘潇直想对天狂叫。但是,她是文静的,她的睡意来了。 “时间还早呢,你把车开慢一点。”小叶对曾哥说。 此时,吉普车已经绕过了长安街心花园,直向前逼去。从一串红到车站,最多十分钟。顿时,车速慢了下来。 小叶回头看了看冼锐,问他:“冼锐,你怎么啦?脸是肿的。” “我牙疼。” “怎么会牙疼?” “我不知道。” “吃了药了吗?” “吃了。” “你为什么不说话?” “……” “听说你在昆明有一个很大的公司?” “嗯。有空到昆明去玩啊。” 听到这样的对话,湘潇忽然记起了一个电视小品,男女主人公就是这样有问才有答,言简意赅的。后来,他们吵架了。再后来,就到法院去离婚了。 当时,湘潇觉得那简直是天方夜谭。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那么奇怪的人?现在才发觉,这是可能的。世上真的可能有这样的人,也可能有这样的事。 她的心中,猛地升起几丝不祥,令她有些惊恐。但是,她除了等待明天,除了等待冼锐的下一张扑克牌以外,她别无他法。她是轮子,她做不好轴。 小叶听后,灿烂地笑了笑说:“好。”又说:“我把湘潇交给你了,咱们是同学,又是好朋友,她既温柔又体贴,还有点老实。你可要好好照顾好她,别欺负她呀。”然后,望了望湘潇,问她:“湘潇,你怎么也不说话,你在想什么?” 湘潇睡眼朦胧,只是摇了摇头。 沉默。吉普车在平直的公路上前行。只要一沉默,湘潇就觉得这夜很可怕,与她相隔了两个大行李包的冼锐,很陌生。她身前的路,很遥远,很未知。但是她却既不想说话,也不想听别人说话,她只是想来一点轻音乐舒缓一下。 “冼锐,行李多吗?能不能拿走?”小叶又扭头问。 湘潇猛觉她的讨厌。就摆在他们中间的座位上,难道,她看不见?没话找话,也不至于如此。湘潇想道,又不好言语。 只听冼锐说:“不多。我每次出门带的行李都不多,这次就只带了一套换洗衣服和一点洗漱用具。你不知道,我跟我公司里的另外两个,常常是提个塑料袋就坐飞机,还坐的是头等舱。人家都觉得奇怪,心想:提塑料袋的还坐飞机,还坐头等舱呀。” 这一次,他的话居然这么长。小叶的这一句提问,他好像很受用。 好奇怪! 云刚才的一番表现,他好像也很受用。 而现在,他好像又很受用。 第71章 现在的卧铺票不好拿 罢了罢了!男朋友和好朋友,他不理她你难受,他理她你更难受。她之所以是你的好朋友,她也并没有比你差到哪里去。是她自己不说,是她自己不主动去说,是她派他去说的嘛。 虽然也可以四个人都一起闷着,然后下车以后说一声:“谢谢,拜拜!”但是她又不是不知道小叶的话多,她应该做的是自己赶紧地去回应她。她就是那种懒惰得连话也懒得说的人。 她知道小叶所使用的这一招叫“搭话”,“找话题”,但她而并不知道她跟云在神经病面前所使用的其实是一样的,她并没有看到它们其实是一样的。只不过云是用动作(抛媚眼)更明显地表示了,让她讨厌她的动作。 而小叶却只是用语言硬搭,因此更让她反感她的语言。如果不是有所约束,有所顾忌,小叶对男人,恐怕也会用上抛媚眼,挽手那样的基本操作,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可是相当受用的。 而冼锐的回答,却已经向她巧妙地表明了他是跟那些人不一样的,他是不吃那一套的,他是她攀不上的。 而湘潇在此时,却很怀疑自己。是呀!昆明到西昌是有航班的。他打20个电话都打不通,难道他就没有想过,花一个小时飞过来看看她? 她每次跟云,跟小柳小叶她们谈话,她其实都只是在对等说话,甚至是附和说话,她都没有掌控主动权,而她却不自知。怎样主动去谈话,并且有趣,什么时候主动,什么时候又需要被动? 她都还完全没有学会,她只是认为自己的语文不错,考试总是得高分,作文也还行,说话这么简单的事情,难不倒她。却不知道,纸上得来终觉浅,况且,她也并没有读过多少书,她也并没有读透过什么书。 比如冼锐,他是很会掌握分寸,很得体的,他现在的谈话就很被动,也只能被动。但是他却被动得没有任何一句闲话,每一句都很谦虚,但是每一句却都是在展示自己的实力,不容人轻视。 本来她应该为他而自豪,为那样的他选择的是自己而自豪的。只可惜,她却根本就听不懂。 她只是听见了字面上的含义,并且还直把鸡毛当令箭而去怀疑他,埋怨他。他跟胖子的对话她是听懂了的,因此她欣赏他,她欣赏到了语言的艺术之美。而且,她之所以能够听懂,也是因为聪明的胖子做了积极的回应。 而现在,小叶并没有去接他的这一段话,她并没有去回应。即便是有回应,她现在也很反感她,也欣赏不来。因为,即便是回应,她也是不如胖子的。 表面上看人人都在说话,而实际上却只有极少数人能够把话说好。她还浅得很呢。她都忘了,冼锐曾经说过,给他洗衣服也是不简单的。她以为,就只是洗衣粉或者是肥皂或者是拿到洗衣店?她还浅得很呢。 “票买好了吗?”顿了顿,小叶又问。 “没有,到车上去买。到车上很好买的,只是多几块钱手续费。”冼锐说。 小叶听了,转过头去对曾哥说:“喂!你姐姐不是在卖票吗?你帮咱们同学弄两张卧铺票怎么样?”见他只顾开车,并无什么反应,又道:“喂,你听见没有?” 冼锐听后,连忙递上一支烟。 “我看看吧,现在的卧铺票不好拿。”曾哥点燃了烟道。 是的,就算是始发站,票也难买。沿途车站的预留票,一个车站也就那么几张,更是僧多粥少。车次那么少,卧铺票那么紧俏,真不是好拿的。 “你骗谁呀?我昨天才拿了两张,要不是现在太晚了,我才不求你呢。”小叶说。又嗔怪湘潇道:“你们也是,不早说。” 湘潇还是没有说话。早一点说,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今天晚上要走。不可能。再说她以为冼锐经常出门,她就是指望着冼锐把一切都安排好。 其实她无所谓,只要能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她就是坐硬座,也可以。如果给她足够的钱,如果让她来安排,就是拎包,出门,买硬座。因为没有途径买卧铺,有钱也买不到。没有座票站着也行,站累了就找个报纸垫地上将就一下,反正也就十个小时,谁也不认识谁。 就算是互相认识,绝大多数人也分不出站着坐着和躺着的区别,只会认为太挤了,只会认为卧铺是要舒服一点,但是太贵了,而不会去联想到什么尊严不尊严。只要不是跪着,就无关尊严。 铁路职工免票,无论出差通勤还是探亲,都只管硬座车厢,只管无座。小叶竟然梦想卧铺票,真的是贼胆大,真的是异想天开。而湘潇,真的是没有经过什么事,也完全不会处理什么事。 她可以坐硬座,只是冼锐不会。那就,随着他吧。再说同学三年,她还真不知道,以前跟她一样老实本分的小叶,居然练就了这样的一身本事。以前不知道,现在还是有几分怀疑。 她就是没有注意到别人的变化,她还以为,在学校里的时候,大家都差不多,考试成绩差不多。她就没有注意到小叶才见了曾哥三次,连他姐姐是卖票的,是有用的,都知道了。就凭她能够不着边际地说出这些,她连想都不敢去想的话题来,她就是比她有本事。 而她现在,可能仅仅只是凭运气。别看小叶现在非常笨拙,只要她有胆,只要她不断地试错改错,她总会弄出点什么名堂出来。而湘潇,她就只注意到了自己内心的情绪,在她的心中,它比天还大。 “马后炮吧。”她居然这样想。有些人就喜欢,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但是,好像又不是。从今天晚上小叶的表现来看,她的确已经比她老辣多了,能说会道多了。最近小叶每天晚上都不在,她已经好久没有跟她这样说话了。难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还有,她真没想过火车票,或者是别的任何问题。她以为,冼锐是经常出门的,他会安排好一切。她的经历就这么简单,从老家到西昌,都是坐硬座。她也没出过什么远门,她也想不出什么问题。 “比农村里和老彝胞好多了。”她母亲常常这样说,因此她母亲也一直都很节俭。别人家动不动养四五个在家待业,她家里只有上了班的姐姐和已经开始挣钱的她。除了温饱之外,就没有别的开支了,是很容易存下钱的。母亲告诉她说,家里现在已经有三万块的存款,在小镇上都算是比较富裕的了。 一是父亲去世了,花钱会招人说。再说都养成节俭的习惯了,不能够比别人好太多。最多就是她特别喜欢吃鱼,母亲会舍得经常买刺少的花鲢鱼给她吃。它比刺多的白鲢鱼,贵两块钱一斤,一条就要贵四块钱。 另外,家中的水果,从来没有断过。 还有,母亲还会给她买一些稍微贵一点的衣服。她最多就是,比小镇上的其他女孩子,悄悄地吃得好一些,穿得好一些。因此,她虽然从来不觉得花自己的钱有罪,但也从来不高调。她是恬淡的。 二是父亲去世了,也没有花钱的底气,得存着。 那几年通胀很厉害,老百姓有感觉,却没有任何办法。他们的办法不过是到供销社去抢购十个水瓶,十个尿壶,二十个陶瓷大红囍字脸盆,三十袋盐。却并不知道,如果花钱让女儿见见世面,才是最好的抗通胀的方法。 干嘛要花钱坐卧铺?别人都不坐,你去坐,太招摇啦!坐一晚上就要多花去差不多比硬座贵一倍的价钱,到达的却还是同一个地方。还不如买件衣服,可以穿很久。另外的人也会觉得,还不如买两只鸡,可以吃两天,大补一下。 干嘛要花钱去旅游?别人都不去,你去。故意打眼吗?把眼睛看花了,在自己的地方待起来,就会很无味。却并不知道,出去旅游并不仅仅只是去看看风景,而是去见天见地见众生,见得多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就多。再说那点钱,一旦花起来,也确实不经花。只是存着,看着那数字,心里挺有底气的。 每天都有好几趟火车,在固定的时间里从家门口飞驰而过,一趟又一趟地拉着那些坐着硬卧软卧和硬座的人们去远方。 而他们却对此无动于衷,每天都只是按步就班,周而复始,几十年如一日地过着自己的生活。那些,都只是别人的世界。小镇上面的人们,总是这样知足而常乐。 在她与冼锐相识的初期,她对金钱的恬淡与不争不抢,赢得了冼锐无限的好感。但是从今以后,她就要为了只满足了温饱,而没有见识过其他的以往经历,开始吃亏了。 第72章 醪糟蛋 她所见过的,别说是云,肯定是连小叶所见过的,都远远比不上的。吉普车和中巴,卧铺和硬座。在她的眼中和在小叶的眼中,是完全不一样的。 “那我看看吧,我尽力而为。”曾哥被小叶一激,只好说。她真的像,一只叽叽喳喳的麻雀。 “咱们不理他了。”小叶赌气说。又从座位下取出月饼问冼锐和湘潇:“你们吃月饼吗?” “不用,谢谢了。”湘潇说。 “15的月儿16圆。来,吃一点吧。”小叶又说,她变得比云还好说了。初入社会,她好像就已经找到了自己的舞台。她好像在这个舞台上,已经找到了非常好的感觉,想要竭尽全力地表现自己。 湘潇听小叶这么一说,拿过来分了一半给冼锐。“两个一半合在一起,是圆的。”湘潇想。 冼锐却说:“我不想吃。刚起床,没胃口。” 湘潇只好自己一个人吃了。 又五分钟之后。吉普车在车站广场上停了下来,第一道预备铃都还没有响。 “唉!晚点了,又晚点了。咱们吃点东西吧。”小叶说道。说完,向曾哥伸了伸手。曾哥会意,从钱包里掏出一张绿色的50元券给了她,然后拉开车门下了车。 他是不是有点烦她?她真的就像一只聒噪的麻雀。不过,50元也已经很不错了。湘潇想。 在她缠着录像厅老板请吃烧烤的时候,在她们在一串红旁边淋雨吃烧烤她却盯着路上的老板的时候,她就应该警觉了,她不应该让这个样子的她出现在冼锐面前,这样的朋友,真的是在狠狠地打自己的脸。但是她却总是认为,她那只是针对别的男人,而不是她,她对她还是很不错的。 因为她还没有学会,将以往的经历在大脑中联结,并且正确推导出它会对现在与未来会有什么影响,然后迅速地做出决断。当她提出要送她的时候,她就已经开始有点知觉了,但是她却没有果断地拒绝,因为她拒绝不了。 当小叶迟迟未到,冼锐提出要坐小中巴离开的时候,她本来又还有一次机会远离她的,但是她还是没有离开。 而现在,她的朋友却是一如既往地是这个样子的,为了五十块钱而不失一切时机,完全不顾及她的脸面。难道她就是故意让冼锐看见,故意让她下不了台的?原来,冼锐是对的。因为她的蠢,她让他白白地多淋了十分钟的雨,也让他们两个现在都一起难受。 好像也不是,她是观察了小叶的,她就是只盯着曾哥手里的钱,既没有看她,也没有看冼锐的。“既然如此,也只有随遇而安了,全当是对照吧。”她在心里居然这样安慰自己说。 哪怕她的心里已经明白,最初的时候一串红卡厅里面的女孩子可以成为远景,成为对照。云和小叶这样的朋友,这样的近景,只会时时刻刻都在向别人证明是她自己的傻。就像是拍照一样,她离你很近,动作还不好,到底是你在照相还是她在照相呢?她又哪里为你增姿添彩了呢? 哪怕只是去吹吹风,哪怕只是让她送一下火车站,都会惹上神经病和胖子,都会伸出贪婪的手,她们的行为都完全不能够预料,她们都会或者是癫狂或者是疯狂。哪怕她的心里其实已经有点明白,她仍然做不了决断,她仍然不好意思做出决断。她好像是太文静,太不活跃,力量太小,软弱无力,她好像是被人推着前行似的。 冼锐也下了车,看了看湘潇,说:“那我们先去买票。” 湘潇应了一声,笑了笑,对曾哥说:“曾哥,拜托了。” “小意思。”他说。假如能够买到,当然只是小意思。 两个男的买票去了,湘潇和小叶在广场外的一家小吃摊上落了座。摊主一见,热情地向她们介绍说:“二位小姐来点什么?有 醪糟蛋,有肥肠粉,排骨粉,牛肉粉,还有包子,面条。” “我吃粉,你呢?”小叶道。 “我来碗醪糟蛋吧,蛋是圆的。不知为什么,我总喜欢吃圆的东西。”湘潇说。 “果然,圆的代表好兆头。既然如此,那我也来一碗。”小叶说。说完,叫道:“老板,来两碗醪糟蛋。” “这里晚上比白天还热闹。”湘潇环视了一下四周耀眼的灯火,川流不息的人群说。说完,又叮嘱老板说:“老板,我的要少要一点糖。” “老板,帮我们烤点牛肉串吧。”小叶说,又扭头问,“湘潇,你要几串?” “我?我不喜欢。”湘潇告诉她说。 “来几串吧,以后咱们就难得在一起吃牛肉串了。”小叶道。 湘潇听了,笑了笑道:“那好吧,我来五串。” “哎,干脆点,来十串。”小叶痛快地说。“老板,帮我们烤20串牛肉串。” 曾哥和冼锐也过来了,曾哥说他什么东西都不想吃。小叶因此便马上就道:“他不想吃算了,别管他。”又转头问站着的冼锐:“冼锐,你来点什么?” “我想吃稀饭。”冼锐说。说着,插着手,走到锅边问:“老板,有稀饭吗?” 他得到的回答是:“没有了,有粉,有包子,有面条,还有醪糟蛋。” “你也来一碗醪糟蛋吧,醪糟蛋是圆的,圆的代表好兆头。”小叶捡了湘潇的话,又加了她自己的话说。 “那好,要多放一点糖。”冼锐说。说完,走到湘潇的对面落座。 三碗 醪糟蛋依次端了上来,每次都端到了湘潇的面前。 她将第一碗给了小叶,第二碗给了冼锐,最后一碗留给了自己。 小叶用调羹舀起来,用嘴吹了吹,凑到朱唇边,轻咬了一口。 冼锐喝了一口汤,然后不断地往碗中添加白糖。 湘潇见了,将调羹支在碗边,问他:“你的糖放少了?我的这碗,怎么这么甜啊!咱们换换吧。” 她就是不懂,不要越界。刚才把东西放到他行李包里,现在又要交换他的东西。还好,她并没有犟到底。听他说了不同意,她很快就知趣地放弃了自己的想法。 “不,我喜欢吃甜的。”冼锐拒绝了她说。 湘潇收回了视线,将醪糟蛋凑到唇边轻咬了一口。“不好吃,还不如妈妈做的好吃。”湘潇想,但她还是将它全吃下了。蛋是圆的,圆的代表好兆头。 两个,代表好事成双。蛋白裹着蛋黄,代表紧紧相依,永不分离。这么好的意义,她在临行前,能不吃吗?如果只是她和冼锐,她会边吃边给他讲她的这些歪道理吗?他离她那么远,她能够讲出来吗? 当初,她之所以想让小叶送送她,更多的是念旧情,念三年同窗之情。而现在,很奇怪。就在刚才,她已经很明显地感觉到了,小叶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小叶了。已经,完全变了。 那么现在,她也好像仅仅只是为了让她,在自己走后,她不要说她的闲话。不要对别人说:“那个郗湘潇,攀了高枝就不认老同学了。本来要送送她,她却不领情。” 还有,万一她跟冼锐成不了,她还要回来呢?她还是要再见到小叶的,小叶是她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那个人。此时此刻,她好像觉得自己也变了,变得心里不得不去装这么多的人和这么多的事了。 在这个大喜的日子里,她怎么会想到这个?而不是,她非常非常喜欢他,他也非常非常喜欢她。而不是,他们一定能成?是那冰冷的连绵不断的小雨,浇得她的心都凉了。 冼锐吃得最快,然后他忽然离开了。他沿着广场边上走了一走,看了一看。到了任何一个地方,他都要四处走一走,看一看。 他觉得自己很正常啊。她对他的难受不管不顾,她倔强地坚持不坐中巴先走,他都忍了。在他的世界里,从来都是别人以他为中心的,他都忍了。那么,他只是在肚子里生一下闷气,而没有迸发出来,就已经是十分地宽容与大度了。况且,在上了吉普车以后,他马上就好了。他已经翻页了。 随后,湘潇和小叶也吃完了,他们一共花了14元。 就像冼锐那次喝了14瓶啤酒,喝得酩酊大醉的那个数字一样,又是14。一遇到这个数字,好像就要发生一点什么故事。 湘潇正在犹豫着,要不要付账?如果这一次,冼锐到西昌来了以后,他们一直都没有不愉快,那她会毫不犹豫地把钱付了。 她和云,和小叶吃烧烤,小叶去缠录像厅的老板付账。她为了面子,连50块钱那样的巨款,她都毫不犹豫地付了。她在送他石榴和小船时,花得甚至更多,她也并没有丝毫吝啬。而现在,她竟然很珍惜她的钱,她忽然觉得,她其实什么也没有。 她就只有身上的三百多块钱了,冼锐其实还根本就不属于她。他虽然已经说了要娶她,他们要把家安在南昌,他要让她给他生两个儿子。情话已经说了一大箩筐。但是,他却这样对她。所以,也别太当真。 她以为她从小就很努力,很自律。她以为自己是美丽多情,善解人意,几乎十全十美的。看来,在他眼里,却并不是。 他似乎测算过她们的速度,很快,冼锐回来付了账,又扔给曾哥一包红塔。不知道他发现了她的举动,和她轻微的犹豫没有? 曾哥正准备收下,小叶连忙制止了他。 天有些冷,上得车来,小叶又问冼锐:“买的硬座呀?”问这句话时,曾哥下车倒水去了。 “嗯,上车再补。”冼锐说。 “那个傻儿,还想要长塔。”小叶冷笑道,鼻中轻轻一哼。这些话,可是当着湘潇和冼锐的面说的。 2:40了,预备铃还没响。车中又沉闷。 冼锐又开始坐不住,便拉开车门,走到小雨中去了。他的脸侧对着湘潇,湘潇看不到他的目光,她只能看到他冷峻的嘴角。 小叶顺着湘潇的目光,看了看冼锐,回过头来说:“湘潇,冼锐这人不简单。可那傻儿,却太简单了,什么都想要,买两张硬座票还想要长塔。幸亏我制止了他。” 湘潇沉默了片刻,抬起头来淡淡地说:“他19岁大学毕业后就在外面跑,都三年多了,不可能连这个都不懂。” 她跟小叶想的不同,她认为冼锐,还可以吧。而且其中有很大的一部分,是他父母的原因。如果不是家里条件有限,她也能够念大学。他是很好,那她也不差。因为,她连字也不认识几个,就胆敢写长篇,并且自己一个人跑到出版社去。 她想错了,她以为那很简单。她认为,就算是为了曾哥开车送他们,冼锐也应该给他那包烟。而小叶,只是在挣表现。却不明白:如果把对方当朋友,那就是不能收。或者是先收下,然后再回赠一点别的,就像父亲当年那样。 小叶听了,提醒湘潇说:“他现在喜欢你,以后可说不准。总之一句话,出门在外,你自己当心。” “嗯。”湘潇点头不语。 小叶继续说:“既然他现在喜欢你,肯为你花钱,那你就安安心心地花他的钱,把自己的钱存着。万一以后怎么样,你就是离开了他,也不会太吃亏。男人,都是花花肠子,口是心非。你现在到昆明那边去以后,如果不适应,马上就回来。发的工资,你不是带着的吗?千万别乱花,留着做路费。” 第73章 你真的这么急着要跟他走? 湘潇的心猛地一惊,好似她的弱点,全被小叶所窥。所窥之后,她又将她的心全部掏去了一般。 她明白,这是小叶的一片好心。但她不明白,念书时跟她一样老实巴交的小叶,不知为何变得这么精明,这么有心计了?在南街吃麻辣烫时,她还那么真,那么纯呢。 唉!也许,人如弱草,经不起几番苦难,几番风雨。她自己之所以纯,也仅仅只是因为她的经历而已,也仅仅只是因为她还不曾有过什么经历而已。 有一句话叫做:“成熟的捷径,就是和老男人打交道,特别是那些成功的老男人。”因为,他们都是老狐狸,在他们身上,能够学到浓缩的人生精华。 但是在这之后,她还嫁得出去吗?她怕是,看谁都不顺眼了吧?便宜从来没有白占的,迟早都要还回去的。 以后,她自己也会变成她那样吗? 想想都后怕。 “我觉得我做不到。你看我带了这么多东西,我就是希望自己不做月亮,能够独立。”湘潇说,在这些问题上,她与小叶有了分歧。就算是现在冼锐对她的行李有很大的意见,但她还是要坚持,她不能够失去了自我。 “你就是做不到,也得慢慢去做。这社会就是这样。” 接下来,小叶为了表明她的真心与判断,又啰啰嗦嗦地开导了她一回。湘潇一句话,也没有听进去。 说完了,她又问:“假如明年分配,你还回来吗?” “我不知道,到时候再说吧。”湘潇懒洋洋地回答。对于明天,她都想象不到,更何况明年呢?因此,就不愿意去多想了。 列车 正点是2:40到。可是2:50了,预备铃还没响。 湘潇在吉普车中,也开始坐得有些烦躁不安,叹道:“哎呀,怎么搞的?”她比冼锐,就只多安静了十分钟。十分钟之后,她也沉不住气了。 “你真的这么急着要跟他走?”小叶笑问。都半夜了,她倒不困,倒精神抖擞,倒蛮有耐心。 “我不知道,我想睡觉。”湘潇也笑,趴在小叶座椅的靠背上,闭上了眼睛。 “湘潇,你真幸福。”小叶叹道。 正说着,这时冼锐上了车,裹着皮夹克直叫冷,神色也不太好。 “你是不是有点感冒了?”湘潇含情地看着他,关切地问,语轻语柔。 冼锐摇了摇头,道:“这车怎么还不来?”又低头看了看表,说:“都2:55了。” 话刚落音,第一道预备铃清脆的响起了,萦绕在耳边,经久不散。 “还早,车下冷,再坐一会儿下去。”小叶说。车上有空调,所以她穿着透风的毛线裙,才不至于美丽冻人。顿了顿,她问湘潇:“湘潇,真不知道当你站在昆明车站的广场上的时候,会有什么感觉?” 一提到这个,湘潇马上就回答说:“我会感到陌生,我会想你和云的,还会想月城那又大又圆的月亮。”说着,抬头望天。她回答得太快了,所以她的感受是表面的,肤浅的,并没有切肤之深。 她并没有看见月亮,却只看到了,飘洒到车窗玻璃上的雨滴。她将目光收了回来,又对着小叶说:“其实我对西昌也并不熟悉,只是分得清楚东南西北,叫得出是哪一条街,找得着回家的路而已。”她的家,在一个很小很小的小镇上,比西昌城,更小一百倍。 冼锐听了,伸出手去搂了搂湘潇的肩,微笑着对她说:“我会让你慢慢熟悉昆明的。” 湘潇的心豁然开朗,她的心极容易满足。只要冼锐开口说话,不管他说什么,她都觉得欣慰。只要冼锐不开口说话,不管为什么不说话,她都觉得他无比陌生。她将去的城市,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她将拥有的,是一种完全陌生的生活。 第二道预备铃响了。 “好,咱们下车吧。”小叶说,伸手推开车门,跳了下去。她的腿没有车高,因此,她跳了下去。 三人一同向检票口走去,湘潇还是自己一个人提着自己的行李。她甚至都怀疑,在她走后,小叶和曾哥一定会猜测,他们到底能不能成。 小叶很熟练地从旁边的缝隙里钻了出去,而冼锐和湘潇,却老老实实地跟在人群后面,规规矩矩地排着队。前面大概有十个人。 等他们走过检票口,再次与小叶汇合时,小叶笑了。说:“冼锐,你怎么这么老实呀?湘潇,你也是。” 他不是老实,他是在守规矩。湘潇想,笑了笑,没有说话。 不久,列车缓缓地驶进了站台,湘潇和冼锐上了车。等他们将行李放好了以后,湘潇下了车。 小叶已经在车门囗和列车员打得火热,正张姐长张姐短地叫个不停。湘潇也和小叶一起同她神吹,问她到西昌来玩过没有。湘潇告诉她说,西昌有好多好玩的地方。还说西昌有泸山,是“泸山”,而不是江西的“庐山”,不一样的。泸山上的松很有名气。 不知不觉发车铃响了,小叶又说了一些请张姐多多关照的话。既然这么熟了,以后免不了算好她的上班时间,托她带点东西。在那个没有手机的年代里,只要用心,照样可以办成很多事。 “小郗,怎么不跟眼镜到昆明去呢?昆明好玩得很呢!”老广曾这样对她说。现在小叶差不多,也是这样说的。那她学会了。在见到人没有话说的时候,就海吹一顿当地的名胜古迹,地方特产,总是没错。她的心很细,她随时都在观察和学习。 小叶虽然还不那么老辣,虽然一看她就是在找舞台练手。但她还是比自己,能言会道多了。看来通俗小说里也有乾坤,它就是普通人的日常。 可是湘潇,是看不上通俗小说的,她总是跑马观花地将它掠过。她更愿意背下那些浓缩的精华,那些流传千年,朗朗上口的古文古诗。她更愿意沉浸在那些优美而不食人间烟火的文字里,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好,你先上车吧。”张姐对湘潇说,又与小叶道了别。 “小叶,再见,欢迎你以后到昆明去玩。”湘潇挥着手说。说完,她踏上了从西安始发,经由西昌开往昆明的165次列车。她也只是在客套地说着这句话,她还并不那么确信,她连他的地址都不知道,小叶也不知道。 列车驶出了站台,张姐指着他们行李包对面的那一对空铺,说:“你俩就睡这儿吧。”说完,拿着活动顺号牌到乘务室去了。 湘潇道了谢。 这个地方是冼锐选的,正好在车厢中部,离两边的厕所和连接处都最远,最干净也最安静。他为什么选这里,这个她是明白的。 冼锐从塑料袋中取出两个一斤多重的大石榴递给湘潇,湘潇不解其意,连连摆着头说:“我不要。” “给阿姨拿去。”这是最简单的人情世故,冼锐很不耐烦地教导湘潇。她与小叶,虽然是同学,但两人却是天壤之别。一个太好表现,而另一个,又如此木讷。 他真是好笑!他怎么拿她,跟云和小叶相比呢?她们的经历,完全不同啊。他所喜欢的“纯”,不就是没有任何经历,不就是“很无知”的意思吗? 第74章 我们像兄妹 再说这节车厢,一过西昌,一大半的铺都是空的。根本就没有必要送石榴。车站买不到票,车上却那么多空铺,只能说明信息不畅,车站与车上沟通不畅。 况且这石榴,是她特意辛辛苦苦地从家里,带来送给他的。他就这么随意地送人,这么不珍惜吗?是嫌它太沉了,不想带走了吗?他这样对她,就像做父亲的对三岁的小女儿。 她并不知道,这其实只是利益分配的不同,两家都想拿最多的,吃最好的,反而会失去一部分客流,因为很多人并不知道车上很容易补票。 一上车发现并没有挤得太难受,即便是列车广播一遍又一遍地宣传,也不会去补。又不是什么精致的小公主,一个个大男人,将就一下就算了。 湘潇的表情全僵了,一手拿着一个石榴,向张姐的乘务室走去。她将它们放到桌子上,笑容满面地道:“张姐,这是咱们西昌的特产——石榴,你尝尝新。” “你坐啊。这么大,这么漂亮的石榴,咱们西安没有。”张姐一见,非常高兴,喜笑颜开地说。 “张姐,跑车好玩吗?我们家也是铁路上的,以后我上班了,也跑车 。”湘潇说,她开始硬着头皮,学着搜肠刮肚地找话题。 “不好玩,要熬夜,很苦。你以后也跑车呀?那咱们是同行。” 两人似乎找到了共同语言,接着又聊了两分钟,湘潇的心中又豁然开朗。最后,她起身说:“张姐,你忙吧,我不打扰你了。”说着,离开了小小乘务室。 她并不擅长家长里短,因为她认为,那没有太大的意义。她并不知道,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被连接在一起的。一旦形成一张网,可以办成天大的事情。她跟张姐的解释是,她这是跟她哥哥去昆明。而不好意思说,她是跟她男朋友私奔。 私奔,多不好听的词。再说,从外形上来看,他们还真有几分像是兄妹俩。而且,举止也并不亲密,一点也不像是恋爱中的男女朋友。 湘潇从乘务室里出来以后,就直往厕所里奔。冼锐坐在床上,见她从他身旁走过,以为她笨得连铺也找不到了,连道:“在这儿。” “我上卫生间。”湘潇回头道。 待她从卫生间里出来时,冼锐已经躺到铺上去了。见了她,淡淡地对她说:“你睡上面。” 别人一般让女朋友睡下铺,自己睡上面,以方便围着女朋友转。甚至下来牵一下手,来擦一下油。因为她从乘务室里走过来的时候,有一对小情侣就是那样的。 而他,却是这样。由此可见,他们之间的关系了。她从来都没有坐过卧铺,但是这种感觉,她很敏锐地就觉察到了。 九岁的时候,她住在一个只有十来个人的小站上。 有一天晚上,她发烧了,要去大站的医院看医生。父亲打电话给调度,要了一个“点”,一趟快速列车,在小站上停了一分钟。 列车长让他们上了车,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了两个字:“边凳”。于是父亲把那张纸条,交给了列车员,他们坐到了卧铺车的边凳上。 那个车厢里面有上中下三层,全部满满的,有很多的人。有的人坐着,有的人躺着。有的人醒着,有的人睡着了。有的人在看书,有的人在听收音机。有的人坐在凳子上聊天,有的人在打扑克。有的人提着热水瓶打来了开水,有的人在车厢里走来走去。 他们的动作多姿多彩。 有的人穿着裙子,有的人穿着裤子,他们的衣服五颜六色。还有的人,像个猴子一样,在梯子上爬上爬下。而且全是大人,没有一个小孩子。 基本上都是男人,连女人都非常非常少。那年头,出远门去工作去见世面的基本上都是男人,女人是不会被派出去出差的,不安全,不方便,工作能力也不行。 真的是一个奇妙的世界,一个好玩的世界。和硬座完全不一样。硬座的人就只能坐着,或者站着,挤得根本就走不动。硬座的人都穿着裤子,没有人穿裙子,衣服的颜色也很单调。 她第一次知道,火车上原来还有被子,坐火车原来还可以躺下睡觉。很多年了,她都记忆犹新。她一直都对那一次的奇遇,感到新奇和高兴。 至于生病的难受和输液的疼痛,反而一点都不重要了。好长一段时间,她都在想:为了看到那些奇奇怪怪的人,就算是再生一次病,也是值得的。 上高中的时候,她和她同学,有时候会凭着学生证坐边凳。这都是七八年之后了。她好像有一点点明白了,什么人会坐硬座,什么人可以坐卧铺了。 人长大了,她再也不觉得 ,那些人怕爬梯子有什么好玩的了。见得多了,也不再觉得他们,有什么奇奇怪怪的了。但是还没有觉得有多难受,坐短途车,无论是坐边凳,还是坐硬座,一会儿就到了。 只要有火车坐,她都是很满足的。 直到现在,她都还没有来得及明白:只坐在边凳上,和可以躺到铺上去睡。到底有多么大的区别? 她是知道,是有区别的。 但是她不知道,到底有多么大的区别。 对情感,对人,她可以感觉得到。对身份,对地位,她却感觉不到,因为她的见识太少,她所接触到的,都是跟她同一层的人。老师总告诉她说,人人平等。父母总告诉她说,我们并不比任何人差。 直到去出版社的那一次。 她在连接处坐了整整一个晚上,腿都发麻了,脖子都酸痛了。想打一下瞌睡,却害怕小偷。她才真切地感受到了,原来成年人坐火车,是那样地难受。 而再也不能像小的时候坐硬座一样,因为有父母照看行李,困了就可以躺在他们两人的腿上,拉直了身子,一觉睡到天亮。据说,即便是坐卧铺,也不能睡得太沉,也有小偷。成年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只能够自己照顾自己的财产。 那时候,让她有一点点怀念曾经坐过的边凳了。但是边凳,也不是随便能坐的。 现在她想的是:她不是一直想找一个比她强的人吗?当然是像他这样稳得住,立得起的男子汉。而不是,围着女孩子转的好色小男孩了。 第75章 一条没有变成蝴蝶的毛毛虫 “嗯。”湘潇点了点头。她一句话也没有多说,脱了鞋,爬上了中铺。她打开了卧具,毛毯和白色的单子,然后静静地躺下了。 曾经看见过别人躺下许多次,而现在,自己终于躺下了。但是现在,躺都躺到这床上来了,而且还盖上了卧具。为什么却一点也不高兴,一点也不新奇了呢? 甚至也并没有觉得,有多舒服。所谓的心情,真的就有那么重要吗?如果是小叶,怕不是这样的吧? 冼锐忽然起来,穿上鞋子到十号车厢列车长办公席去补了卧铺票。回头又是倒下就睡,侧着的脸还有些发肿。 湘潇探头看着冼锐,看他睡得很香甜。“他累了,又生病了,让他好好休息吧。”湘潇想道,心中的愁结,化为了对他的一腔热爱与关怀。 是呀,她上车以后就只需要躺着,而他却还需要去为她补票。她躺在铺上,难以成眠。尽管在吉普车上,她都开始打盹了。但是现在躺在铺上,却难以成眠。 一个小时之后,列车驶过了她家所在的那个小站。在茫茫的黑夜之中,她仿佛看到了家园,看到了妈妈,还有姐姐。还有,她以前念初中时的那所学校。 此时,她真想有个人陪她说说话。她好似有几匣子的话语,需要找个人来,倾吐倾吐。 可是冼锐睡着了,他睡得那样香甜,让人不忍心惊动他,吵醒他。况且,他也并不适合于谈话。 难道,自己就要离开熟悉的家园,离开熟悉的生活,跟眼前这个熟睡的男孩子,一起走吗?到昆明,到一个对于她来说,只有石林西山,滇池阳宗海,过桥米线,油炸香蕉和小馒头…… 再不,就是云南白药,红塔山。 甚至,罂粟花,海洛因的陌生城市。 到了昆明,她唯一认识,唯一能够依附的人,就只有他了。而他们却是经常不和,共同语言极少的。 湘潇心里胡乱地想。 下午那些走时匆匆,来不及想的问题,此时此刻,都一股脑地涌了上来,涌到了心里来。不知不觉,她的眼中已经盈满了泪。 片刻,她将泪水悄悄拭去,她忽然有些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冲动,为什么要跟这样一个陌生的,只相处了短短几天,而且还常常又吵又闹的男孩子,去一个陌生的城市? 她真的有那么喜欢他,他真的有那么喜欢她吗?她又有些后悔了,后悔自己当初不应该这样草率。不就是,他专程来了一次西昌吗?不就是,如此么? 湘潇在背地里偷偷地哭,泪水浸湿了枕套。周围的旅客全部都睡着了,一点也没有发觉。那时,已是凌晨5点了。 哭了一阵,她转念又想:他以前一直对她不错,不就是这一次,稍微冷了一些吗?他生病了,又坐了那么多天的车。凌晨3点多才上的车,一定很累了,她对他,也太苛刻了。于是,她尽量地不去想,那些不快乐的事。 而是努力地去想,那超过 2\/3的鱼翅,开心果,三轮车,半个西瓜……想着想着,湘潇的心中宽慰多了,再也不去流那伤心而迷茫的泪。 她想啊想啊,又想到了今天到昆明以后,冼锐会让他的朋友们给她过19岁的生日。 那是她企盼了好多年的,因为19岁在她心中是最美好,最幸福的,比18岁还要好。比18岁更成熟,更长长久久。如果能在19岁这个恰当的年龄里,收获美满的爱情,那人生真的是再圆满不过。 可见,冼锐的心中,是有她的。既然这样,那她还担心什么,疑惑什么,忧愁什么?她不再悲伤流泪,不再多愁善感。 她索性趴在铺上,用双耳去静静地聆听咔嚓咔嚓的车轮声,用双眼去凝望路旁不时闪烁的灯。 有话不说出来,不聒噪,不唠叨,那是她的优点,也是她的缺点。其实她和云,和小叶,都一个样。表面上都很快乐,笑得都很灿烂。 但一遇到事情,并不会完全说出来。而选择在脑子里,在肚子里,不停地不停地化学反应,然后把它消化掉或者是烂掉。 那是因为,她们都读了一些书了,都经历了一些事情了,都有一些解决问题的能力了。她们也都明白了,这世界,终归要靠自己,像祥林嫂一样,不但解决不了什么,还惹人笑话,惹人烦。 但是又有很多问题,是她们所解决不了,并且也找不到任何人可以指点迷津。那么也只有先吞在肚子里,要么积在那里,要么烂掉。 多么像神话故事里的半人半马,而没有脱胎换骨成为神。 多么像一座修到一半却没有再修下去的房子,多么像一只没有蜕掉壳的蝉。 多么像一条没有变成蝴蝶的毛毛虫。 第76章 想家,想回去 不知不觉到了7:30。 天已大亮,云彩布满了湛蓝的天空,太阳马上就即将要从云霞中冉冉地诞生。风也起床了,准备借助云彩一把力气,将太阳从地平线上,向天空抛去。不久,太阳便从地平线上跳跃了出来。 阳光透过云彩,再透过车窗,射进车内,直洒到冼锐的脸上,身上。 他还在一动不动地沉睡,丝毫也没有感觉到天已大亮。他侧着脸睡得正香,双腿微曲,双眼轻闭。一只手漏在毛毯外面,照耀着金色的阳光。 马上就要到攀枝花了。 过了攀枝花就是云南而不是四川了,她就进入了另外的一个陌生,就再也不熟悉了。她想多看几眼,多看看窗外的风景,多看看窗外的一草一木。 这时,餐车工作人员推来了早餐,边推边叫卖:“稀饭,馒头,小菜。”张姐也打扫完了清晨的卫生。车厢里的喧哗声,丝毫也未影响到冼锐。他太累了,他对身旁的事物,一点知觉也没有。 湘潇默默地看了看他,目光里满是柔情和希望。她走到窗户边轻轻地为他拉上了窗帘,然后自己踩到边凳上,从行李包中取了洗漱用具向洗脸间走去。 她对着镜子梳头,梳好之后又拧开了水龙头,涓涓细流从水龙头里流了出来,如一根细细的线。她赶紧用杯子接了一杯,等她将毛巾凑过去准备打湿时,水停了。 她就用这一小杯水,勉强地刷了牙,将眼睛和脸擦了一下。 这时,她方才从镜中看清了自己,一夜未合的双眼布满了血丝。由于没有休息好,皮肤也有些泛黄,而且干燥。嘴唇也毫无生气,一点也不红润。整个人在一夜之间,变得如此憔悴,仿佛一下苍老了十岁。 她一伤心就是这个鬼样子,已经反反复复很多次,而她却并没有汲取任何教训,仍然一如既往地任意地挥霍着自己的青春。 洗漱完毕后,她开始化妆。修过的眉毛无须用心地画,只需将它略略勾长,加深,便已经很具特色。画眼线,然后画唇线。只有先画唇线,然后再涂口红的嘴唇,才会更加轮廓分明,生动而形象。 唇线画得不错,恰到好处。该涂口红了,橘红色的口红,衬着她光洁白净的肌肤。鲜艳夺目,尤其逗人。 经过微微修饰,她比刚才精神多了,比平日,更增添了几分动人的颜色。女为悦己者容,女为己悦者容。 一切完毕之后,她又回到了车厢里。 冼锐还在沉睡不醒,湘潇又有些失望,便坐在他对面的铺上,支着下巴,凝望车外。但愿,他一睁开眼睛就能够看见她。 列车驶入了云南境内。 这里的一草一木,对于她来说,都是极其陌生的。正因为陌生,才需要她用她的眼睛去认识,去观察。 她每次坐车,都喜欢坐在窗边观赏风景,这一次也不例外。即便窗外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她也喜欢倾听车轮下那铁轨的清唱。 她就这样看着看着,看山看水,看草看树,尤其爱看那伸向密林深处和大山顶峰的崎岖小路。因为它是未知的,通向远方又远方,它给人无限的遐想。没人跟她说话不要紧,她会自己看风景。 湘潇不知自己这样投入地看了多久,只知道眼睛都看疼了。她将目光收回了车厢,离开了窗户,爬上了自己的铺。 她平躺在铺上,用手枕着头,睁着眼睛胡思乱想,又想了许多许多。列车驶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小站,但她依旧在发着神,没有一点点知觉。 11:00的时候,冼锐终于醒了,拿了洗漱用具直往洗脸间走。 他真是与众不同,他可真能睡啊。湘潇见了,忙告诉他说没水了。他居然不相信她,还是去了。 其实他并没有不相信她,他只是本能地想去寻找那一点点希望。他是积极的,向上的。片刻,他又折了回来,用半干的毛巾擦了擦还有些肿痛的脸。之后,他坐下来,打开一听八宝粥埋头吃着。 吃完了,才抬头问她:“郗湘潇,你吃八宝粥吗?”他只是向着正前方,抬了一下头,连正眼看她也没有。更没有注意到她今天为他,特意上了妆。 都吃完了才问她,才想起她,还空着肚子。 在冼锐的心里,他怎么想得起来,忽然多了一个人?而在湘潇的心里,想的却是:明明这么一个大活人,他都可以,视而不见。难道他连吃八宝粥的时候,都想不起来那是谁买的吗? 湘潇又使起了小心眼,不快地说:“我不想吃。” “你吃点吧。”冼锐又说了一遍。这已经是他,最好的关怀了。 “我不想吃,我每次坐车都不想吃东西。”湘潇坚持说,坚持要把自己刚才那句已经说出口的话再圆下去。 不管怎么想,不管怎么大度,她都还是有点生他的气。而且对于她来说,她常常不知道什么是饥饿,吃不吃都无所谓,那么就不吃吧。 说完之后,她终于还是想让他靠近她,看一看她。又说:“你把水递给我吧。” 冼锐并没有听出她的不快,她的声音很柔,如果不仔细地听,根本就听不出她的不快。她常常没有脾气,好像脾气常常只对自己发。 他将桌上的矿泉水递给了她,他看见她抹的口红了。但他觉得这很正常,许多女孩子都用的。他只是将水递给了她,他一句话也没有跟她说。 喝完水以后,湘潇又开始望着窗外胡乱地想:他对我太冷漠了。 他再也不会坐在红沙发上,看我的眼睛。 给我扎郑智化歌里所唱的麻花辫。 让我留长长的指甲了。 想着想着,湘潇的心中有了气,掏出纸巾来将口红全部抹去。然后将纸团,从冼锐的头上扔了下去。 冼锐只看见地上多了一团纸,多了一个垃圾。她居然随处乱扔垃圾。他这样想。他并没有发现那纸上,有湘潇精心为他涂抹的橘红色口红。 片刻,湘潇忽然觉得自己太孩子气了,太无聊了,便取出一本书来翻。 他连她用大头针,一针一针地刺出来的,千疮百孔的心,都看不到。又怎么能够看到她抹的口红呢?她又怎么能够指望他,看到她抹的口红呢? 算了算了,不要跟这种马大哈,这种不长眼睛的人计较了。 看了一会儿,又觉得眼睛疼痛,就扔了书看窗外。看够了窗外,又拿起书来,再翻翻。这样反反复复,时间在车轮下慢慢地,慢慢地滑走。 列车向昆明渐渐驶近。而湘潇却觉得昆明离自己,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他不想跟她说话,他觉得她没趣,她也觉得他——没趣。 望着窗外,想着时光流逝,她忽然又很想家,想回去。 第77章 你为什么,偏偏要跟这样的人走啊? 下午两点钟。 湘潇从铺上下来去上卫生间。上完卫生间之后,她终于发觉自己在上面闷得快要发疯了,因此她没有立即就上去,而是走到冼锐的铺边坐下。 她侧过脸去问他:“你睡醒了吗?” “睡醒了。”冼锐靠在铺上说,有问必答。问什么答什么,绝无多余的半句废话。 湘潇听后,泪水在眼中打着转,转了一转又一转。她在心里骂自己道:“你为什么要跟他走啊?你为什么,偏偏要跟这样的人走啊?” 但她不露声色,又问了一句:“病好了没有?” “好了。”冼锐说。 湘潇真想冲他发火。但是,没有。 她再问了一句:“你坐车最大的爱好是什么?” “睡觉。”冼锐用手枕住头,眼盯着杂志,不冷不热地道,仍然没有多的一句话。 湘潇晃了一眼他所看的杂志,是一本侦探凶杀类纪实文学,名字叫《全国大案要案》,封面上有两个铁面铮铮的警察。 湘潇听了以后,更发觉他们之间无话可谈了,她被他那两个不冷不热的字哽得半死。半晌,方才苦笑道:“可以看出来。” 他一定是在梦里梦见仙女了,一睁眼,见到的却是一个,连眼睛都有些肿的平凡女子,真是索然无味。他已经在杂志上,已经在电视里,小说里,看见过世界上最美最美的美女了。 这是一个大白天,再也不是以往所有的灯下看美人,朦胧得晶莹剔透,效果完全不同。 此外,湘潇便再也找不到别的什么原因,来解释他的怪异了。 昨天下午他站在招待所门口,见她提着行李回来时也是这样的。那是因为他对她的行为,她的表现不满。 而现在,难道是对她昨天跟云,跟小叶相比。还有上火车之后,送石榴时的表现不满吗?以她那一点点有限的经历,她怎么能够跟云,跟小叶比? 他真是奇怪! 她已经开始在慢慢地学习了,不至于吧? 哦,她真是找了一个厉害的男朋友。不但不围着她转,还让她围着他转,让她猜,猜得不好还不行。不但不说话,她一说话还不耐烦。 她也同样如此。她已经在杂志上,已经在电视里,小说里,看见过世界上最甜美最甜美的爱情了。但是,眼前她所面对的,却是一个如此自以为是,如此狂妄冷漠的人。 她怎么能够,继续恋爱下去?她怎么能够受得了他?她宁愿,不要这样的爱。这样的爱,有什么好稀罕的? 又是沉默。 她也并没有小叶那份耐心,她再也不想跟他这样一问一答地说下去。于是,他半躺在铺上看杂志,她坐在他身边,用手托住下巴看窗外。 他的眼里,完全没有她。 她的眼里,也同样没有他。 “你就陪我多玩一个小时吧。一个小时也不行吗?”在奴隶博物馆的时候,他这样恳求她。 “上楼去陪我说说话吧,我好想你。”在楼梯上的时候,他这样恳求她。 而现在,却是这样。物以稀为贵。现在,是时间和机会,都太多了吗? 算了算了,不要再跟这种人说什么了,他还是睡着了比较好。她并不知道,对于冼锐来说,能够这样平平静静地回答她,就已经是对她最大的喜爱,最大的客气了。 这样一直过了好久,列车风驰电掣地向昆明驶近。 忽然,她看见窗外的莽莽大山上,有许多大大小小的石洞,她又禁不住好奇,她不顾一切地问他:“冼锐,那些洞是干什么的?我在电视里看到,云南山上的石洞里面竟然还有人居住,有的洞竟然还可以容下一个村子。” 因此,她想证实一下。 她就是要问,她是18岁,又不是80岁,有什么不可以问的?再说旅途这样无聊,问一问又怎么了?如果有这样的书,她就不问了 ,她会自己去看。但是,没有!因此为了求知,她准备借用一下他的脑袋,她准备再一次——铤而走险。 冼锐依旧埋头看着手中的杂志,没有半点表情,他好像什么也没有听见。 好吧!在经历上,她比不上云和小叶。那么在书本知识上,她是不是也比不过?她竟然问出了这样的问题来。 “怎么全是山?”过了很久,湘潇又自言自语地道。这句话,她并不想说给他听。 可是,他都听见了,接了她的话,厌烦地道:“云贵川,尽是山嘛!”他的眼睛,仍然没有离开杂志。 湘潇 并没有被他打击到,她眼盯着青山,想起了冼锐曾牵她的手共攀泸山。她因此说:“前几天,我和云一起去爬了泸山。那天我们去拜访一位作家,结果他不在,我们就爬山去了,我们一直爬到了山顶上。这是我第一次爬山爬到山顶上去,我从来都不知道,我竟然这么厉害,居然可以爬到山顶上去。上去的时候没找着路,有点难走,下来的时候找着下山的石径了,还是挺好走的。” “跟我在一起,没时间去看作家就有时间了?”冼锐冷冷地道。 “人家是名人嘛。”湘潇也动了气。说完,转念又想:也许冼锐在心里会说,他自己比他,还更有名气。 虽然她与那位名作家,相识在卡厅的ktv包房里,当她端着茶水进门的时候,看到了他与某小姐不堪入目的动作。因此,她始终很警觉,要云陪她去见他,但她还是这样回了冼锐。 她和冼锐爬泸山,都是他们刚刚认识 的时候的事了,都整整两个月过去了,他居然都还可以为了这个而生气。是因为他太在乎她了吗?她不这么认为。以他和她这近一个小时以来所说的仅仅几句话来看,他就是个小气鬼,他就是莫名其妙。 她并不认为是自己引出的话题有问题,强烈地刺激了他的好胜心。他跟她同样睡一米八长的床,体重也一样不过一百来斤,她也知道他很强,但是她没有想到她所面对的是一个跟她相差巨大的人,一个跟她相差多少倍的人。 他之所以强于他人的动力与源泉,就在于他强烈的好胜心,一件没有做成的事,无论时间过了多久,也会刺激到他。 还好,她还没有糊涂到底,告诉他说,那时候,她还没有决定选择他。 此后,他们又不说话。 他望了她一眼,什么也没有说,也没有发火。他居然——这么能忍? 要怎样描述,湘潇所说的“我们”呢?他们一共四个人。她和云,云的眼镜,和眼镜的同学兼同事朝阳。他高大而魁梧,有一双会笑的,弯弯的眼睛。 也就是在半个月以前,爬完泸山,天已发黑,月亮已经升起。他们买了卤菜和香槟,去他们的宿舍提前过中秋,他们的宿舍离一串红居然只有500m远,是一个老居民小区里的两室一厅,没有卫生间的那种。云只喝了一点就装醉,瘫倒在眼镜怀里不省人事。 湘潇和朝阳真是尴尬极了,只有到外面阳台上去看月亮。月亮弯弯的,星星也不少。但天气有点凉,湘潇穿着裙子很冷,朝阳提议进屋子里去。 湘潇还是有点害怕,本来是计划吃了饭就回去的。她想跑回一串红,但十点钟院子的大门就已经锁了。 他们只好折回去,和朝阳挤在隔壁的一张小床上。 第78章 一枚硕大的戒指 房间里,云和眼镜并不知道他们又回来了,已经发出了奇怪的声音,只是并没有像录像厅里那样地夸张。 爬山累了,湘潇盖了朝阳的衣服,一觉睡到了天亮。从 相识到离开,他一直都用欢喜的眼神看着她,他看她的眼睛,一直都是愉悦欣喜的。然而,他却没有碰她一根手指头,更没有拉她的手。 湘潇既高兴又难过。 他是圣人,更是一个清醒的人。而她太漂泊,没有正式工作,仅仅只是在一串红里打着零工,并不是他所要选择的和所能承担的。 虽然他们的收入不错,刚刚大学毕业,一个月就能拿七百多,而且学校里还分了住房,但是这也不是他所要选择的和所能承担的。 因此,绝不游戏人生。 而云又继续像以前一样,努力地为他们配对。她总是觉得自己和很多人都合适,湘潇自然也是。 现在想来,她自己并不是清醒的,而仅仅只是朝阳是清醒的。 此后,他们又不说话。 下午3点。 冼锐将那本看完了的杂志放到桌上,穿好鞋坐了起来。他拉过湘潇的手,含笑而问:“要到昆明了,你有什么感想?”这是上车整整,12个小时以来,他第一次露出的笑容。也是上车整整12个小时以来,他第一次这么热情而主动地与她谈话。 湘潇倍感异样,想了许多话都说不出口,也不想再次惹来他厌烦的目光。她甚至觉得,他们根本就没有说任何话的必要。就这样,挺好。最后,她选择了沉默。她苦笑着,猛力地对着他摇了摇头。 “晚上写一篇感想给我看,这是我给你布置的作业。”冼锐笑道,在她的手上轻轻地拍了拍。 “不写。写了也不给你看。”湘潇浅笑,眼盯着两只放在一起的手。 湘潇看见他的手上有一枚硕大的戒指,戴在中指上,表示“正在热恋之中。” 放在左腿上的左手上,是一块金灿灿的大手表。不是最亮的那一款,并不招摇,却很打眼。在从邛海回来的三轮车上,他曾将它取下来给了她。 正在热恋之中?她从心底直抽了一口冷气。 他牵她的手已经很多次,而以前,她却从来都没有注意到他的戒指。到底是特意刚刚买的,还是以前本来就有的? “要写,这是任务。”冼锐坚持道,依旧笑容灿烂。 于是,湘潇便多说了一句:“你给跟我讲讲昆明吧。” “你自己去看吧。”冼锐淡淡地说,忽然之间,又没有了笑容。他说得很对,自己去看,什么都可以看到,无需他劳心费神地赘述。 她也真是,给她一分好的颜色,她就得寸进尺,想要自己开染房。而且,是一间很大的染房。 过了一会儿,湘潇又看见冼锐躺在铺上发神。她实在又忍不住,又去问他:“你在想什么?” 冼锐回过神来,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她,皱着眉头道:“你怎么老问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 “湘潇,你在想什么?”云和小叶,不是随口就这样问她吗? “云,你在想什么?”“小叶,你在想什么?”她也经常这样问她们。 这不是了解一个人的捷径吗?不用去绕弯。而且想说就说,不方便说就不说。有什么问题吗? 就算男孩和女孩的思维不一样,那不说就不说吧,至于这样大动肝火吗?她喜欢他,她看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喜欢。他这样,看她什么都烦,是喜欢吗? 在英国历史上,曾有一个始于残酷终于浪漫的红白玫瑰之战,是两个以红白玫瑰为族徽的家族之战。它起于1455年,结束于1485年。贵族兰卡士打的外孙亨利刀陀,在成为国王之后,娶了约克的女儿为皇后。于是,这场长达30年的红白玫瑰之战,才终于以和解告终。 她失去了玫瑰,便失去了浪漫与柔情,便失去了那份为浪漫而言语的激情。湘潇这样想。 她的玻璃心,被冼锐狠狠地摔碎了,再也无法缝合。她再也不再言语,她在心里告诉自己说:“没有必要跟这样的人说话,不值得。”有人为了钱而讨好他,而她,却连钱也不爱。因此,也就没有讨好他的必要了。再说,他是那种能够让人讨好的人吗?越讨好,他就越心烦,越高傲。 她支着下巴,望着窗外发神。泪水在她又红又肿的眼睛里涌动涌动,却始终没有滚落出来。 冼锐依旧躺在铺上发着神,丝毫也没有注意到湘潇的异样。也许,具有雄性激素多的人,更有魄力和行动力,更能够有大手笔,更容易成功。 但他们也更直来直去,不但和女孩子的微小细腻差距更远。就是和一般的男人相比,也更不具有丰富的情感。甚至连理解丰富的情感,都很困难。 又过了许久,冼锐又从铺上坐了起来,点燃了一支香烟,说:“大概还有半个小时就到昆明了。” 湘潇只是听见了这一句话,她连哼都没有哼一下,她再不想去回应他。 这是他上车以后抽的第一支烟。 他好像并不是因为烟瘾发了而抽的,而是因为无事可做,才想起了吸一支烟解解闷。烟雾从他的口中倾吐出来,向上升腾,然后向四周慢慢扩展。 湘潇不禁记起了,他第一次吻她的那天晚上。那天晚上,她对自己大发脾气,她拿了火机,点着长长的白蜡烛。 蜡烛总是点不燃,她就蹲到地上去点,小巧的细格百褶裙撒了一地。她在桌旁点蜡烛,冼锐坐在她身后的沙发上,一言不发地吸着烟。 那时候她是小巧轻盈的,他喷出的烟雾,轻轻地就将她袅袅地托了起来。然而如今,她穿了这身衣服,使她显得笨重而繁杂。列车驮不起她,他这一点点薄薄的烟雾,更无法托起她。 哦,即便是当时那样的情形,他很喜欢她。他已经很着急了,他也没有说话。可能是他真的是不喜欢说话,也可能是他认为,只要不是非常合适的话,不如不说,说了反而更糟。 烟吸完之后,冼锐将烟头扔进了吃尽的八宝粥筒里。红红的烟头马上就灭了,在它生命的最后一刻,冒出了最后的一抹青烟。是从深深的八宝粥筒里,幽幽地冒出来的。 第一支烟吸完之后,冼锐接着又点上了第二支。 这一支,已经纯粹不是为了吸它,而是为了吐着烟圈玩。他任随着烟雾从自己口中诞生,扩散,消失,等着着这难捱的时光,在这点点的火星之中,在这缭绕的烟雾之中,慢慢流逝。 如果心情好,湘潇会觉得这烟草味是香的,他的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也是淡淡的烟草的香味。但是此时,她有些反胃。她没有制止他,她懒洋洋的,不想说话。她也怀疑,她的话在他的心中,是否有分量。 第二支烟吸完之后,冼锐停了下来,和湘潇分别看着窗外。昆明快到了,市郊的房屋已经隐隐约约可以看见。甚至连垃圾,都猛然地多了起来。甚至连垃圾,也是西昌的许多倍。 周围的旅客,开始七嘴八舌地谈起了昆明。所谈的,也无非是它的风景气候,交通运输和风土人情等等——闲话。 冼锐又认为自己无事可干,又觉得无聊之至,于是又点燃了第三支烟。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恋爱时光?一年只在一眨眼之间的,美妙的时光?古时候的包办婚姻,只要是郎才女貌的,也不至如此吧? 呵呵!想什么呢? 就是因为,郎有才,女无貌,才是这样的啊。 哪怕那是他,自己的选择。 这一支,吸得比前一支还要更慢。他根本就不去吸它,纯粹只是看着它自己慢慢地焚烧。一直看到它不能自焚,眼看就要灭了,才凑到唇边去吸一吸,救一救它的命。 这一支烟,足足吸了十分钟,一直吸到列车马上就要进站,他不得不起身到行李架上去拿行李的时候。 他终于发了善心,把湘潇的行李也拿了下来。 哦,昨天也是他放上去的。他可能碰它一次,就生一次气。在她有些费劲,但是还行的时候,他会任由她去。在他感觉到她费劲得不行,眼看就要出丑的时候,他还是不会袖手旁观的。他会毫不犹豫地去帮她一下。 而且,他的动作就是不一样。他是那么地潇洒流畅,一气呵成。 他的个子有那么高,即便是他站在原处。他一伸手也就完成了她需要脱了鞋,然后爬上梯子,然后再踩在边凳上才能完成的一连串动作。 就像那个看着姗姗学步的孩子的父母,在她要跌倒以前,他会很机敏地提前阻断。 他为什么要这样,是让她有深刻的记忆,让她记住,让她自食其果吗?让她以后,再也不敢这个样子了吗? 在他第一次吻她的那天晚上,也是如此。 她在他身旁点蜡烛,他很放心。一旦她冲出了房间,离开了他的视线,他立即就像豹子那样迅速地起了身。 直到他看到她只是去了水龙头,直到他看到她只是用了毛巾猛地洗脸,他才坐回了沙发,继续吸烟。并且,当她下楼时,他也敏捷地叫住了她。 原来,他是这样的他。 她是该哭还是该笑,该感到痛苦,还是该感到幸福呢? 第79章 昆明车站到了 列车缓缓地停靠在了站台上——昆明车站到了。 站台上的高音喇叭昂然响起,人头攒动,纷纷向车门口涌去。冼锐和湘潇也提了行李,向车厢外走去。 冼锐在前,湘潇在他的后面。下车以后,湘潇向站在车门口的张姐道了别,脚踏上了昆明的土地。 “再见,你们走好啊。”张姐站在车门旁边,笑盈盈地说。 待湘潇和她道完别时,冼锐已经离她两丈远了。 她终于明白了自己为什么没有能够,在他将石榴放到她手上的时候,立即就反应过来。而现在,石榴送过了,车也坐过了,他就不用再道别了。 他的脚上,像安了弹簧一样,一弹两丈远。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而她却还在原处磨磨蹭蹭,他不得不停下来等她。 但是,她如果不跟过去相处好,不跟过去庄重地道个别。湘潇觉得,那么她未来也走不好,太突然了,没有过渡,会栽跟头。 再说刚才,她也是得到了张姐的祝福的。因为短短的一个停留,不但得到了一个笑容,而且还得到了一个祝福,又有何而不可? “我真的是跟不上他的节奏。”湘潇想。 “冼哥,你穿裤子的动作好快呀。”云说。那一次,她们上楼去找他借书,正巧遇到他只穿了裤衩去卫生间洗澡。见了她们,他赶快穿好裤子追了出来。 她以为他是为了留住她才那么快的,她当时羞红了脸。原来是,也不是。这,也许就是他自己所说的,他从小就被称为神童,天生反应快,他本来就是在任何时候都那么快的。 唉!好像也不是,倒好像她是他派出去的代表,她代表他们俩去送石榴,去道别。他自始至终都没有跟张姐说过一句话,他很有可能就是把她派出去做代表。 他身边总是带着小王,也许他本来就是这个样子使唤任何人的,琐碎小事从来都不会自己亲自出马。 唉!原来他需要她完全重新解读。就好似她使用的是简化字,而他使用的是繁体字一样,时时刻刻都需她完全重新解读。 最简单的繁体字她认识两个,她恐怕在绝大多数时候都不认识,都读不懂。 反正,她根本就想不到还可以查字典,再说那样的字典在世面上早已经绝迹,身边唾手可得的那是简化字字典。 在江南才子之乡,却被称为神童,个中滋味,真是五味杂陈。从今往后,他们都是如此吗?湘潇不知道。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连忙加快了脚步,提着沉重的行李包,一拐一拐地跟了过去。 然后是下地道,上台阶,铣锐在前面如离弦的箭,湘潇跟在后面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如果是别的女孩子,早就向他大发雷霆了,可湘潇毕竟是湘潇,在无形之中,把什么都忍受了。 哪知冼锐还认为这还不够,又回过头来,冷冷地道:“谁叫你带这么多东西的?” 都快到了,他都还在怨她。他真的是在惩罚她,让她知道是她自己的自作自受吗?湘潇仍然没有开口,泪水在眼中打着转,又想家了。 检票以后来到车站广场。 冼锐来到一辆红夏利旁边,拉开车门自己坐了进去。他的行李包在他的身边,他接过了湘潇的行李,他将两个包放在了一起。 “你坐前面。”他端坐在车中,对她说。 昨天晚上小叶问她:“湘潇,真不知道当你站在昆明车站的广场上的时候会是什么感觉?” 她回答说:“我会感到陌生,我会想你和云的,还会想月城又大又圆的月亮。” 当时,冼锐扶住她的肩,温情地对她说:“我会让你慢慢熟悉昆明的。” 但是现在,太快了。 她在昆明车站的广场上,还来不及停下来看一看,就直奔向了出租车。广场的四周是什么样的,她都来不及用眼角的余光去看一看。 此时,湘潇站在车旁,不知所措,因为她还从来没有坐过出租车。昨天晚上坐吉普车,都是冼锐冲在前面打开的车门。现在,她低着头故作镇定地立在那里,心里却不知道怎么办。 是浓妆艳抹的女司机开了口:“从这儿往上提。” 一个那么利索,而另外一个却呆若木鸡。那女司机会怎么看待,他们之间的关系呢? 湘潇终于打开了车门,坐了进去。车上贴着两行字:“按本市政府规定:前座只允许妇女和儿童乘坐,谢谢合作!” 如果是四个男人呢?是不是剩下的一个要去乘坐另外的一辆,或者是违规坐在这里?自己都如此窘迫了,脑子里仍然止不住地胡思乱想。 “到昆明大学多少钱?”冼锐问。 “25。”女司机回答说。 “你们不计时了?” “按趟数算。” “好。走吧,走吧!”冼锐道,厌烦地挥了挥手。 浓妆艳抹的女司机,熟练地转动起方向盘,红夏利启动了。 湘潇斜眼去看她:蓬松的波浪长发,刮光了的眉毛,纹过。艳红的双唇紧闭着,下巴已经有些松垂了,青春已经年轮翻转。涂满丹寇的,细长的双手,在方向盘上熟练地操作。红色毛衣,黑色呢子裙,黑色靴子。 穿着打扮,确实比小城里的人,时髦多了,有质感多了。 窗外宽阔的街面上,艳阳高照。这个城市的树木稀少,而且全部是光凌凌的,没有几片叶子。空气干燥得让她的心中好像腾起一团莫名之火,这里比西昌还要更干燥。 “这就是昆明,这就是昆明人吗?”湘潇想,眼睛盯着天上的云彩看。她想起了西昌主街上那些参天的大树,和那些大树下随意摆开的小摊。它看起来都不像一个城市,而像一个自发形成的集市。 “那是云南电视台。”冼锐忽然指着一栋宏伟的大厦对湘潇说。 周围的楼房都只有几层高,它立在那里就像是鹤立鸡群。 “嗯。”湘潇轻声应了一声,此外,便再也没有别的言语。不说话,总比说错话要好一些。 冼锐也再没有第二句话。他的导游生涯,就此结束。 好吧,就这样看看就行了,不要去问“它有多高”,“建成于哪一年”之类的傻话。 红夏利在昆明大学门前停下。 冼锐下了车,走在前面。湘潇跟在他后面,一言不发。他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 他不告诉她将要去哪里,她也不问他会去哪里。 第80章 三人套房多少钱一晚上? 他将她带到旁边的一家宾馆,放下行李登记。他转头问她:“你的身份证呢?” 湘潇听了,默默地递了过去。 冼锐伸手接了过去,抬眼看见没精打采的湘潇,生气地道:“你怎么一点精神也没有?” “我的头有点沉。”湘潇无力地道。 自从上了火车以后,她就一点东西都没有吃。又加上昨夜一夜未眠,她有些吃不消了,头疼,心跳,身轻,反胃。 听完他的话以后,她很伤心,记得昨天他生病时,她好像并不是这样对他的。口说她是瓷娃娃,心说他会用心呵护她。可现在,她不是刚刚踏上昆明的土地吗? 她也不自己想想,她为什么会不舒服?并且她还忘了:昨天他生病,那是自然灾害。而今天她的不舒服,是她自己没事找事。 他说要呵护一个瓷娃娃,那是她可爱,并且她收到外物困扰的时候。而不是像她这样的,温度太高,从内心就把自己烧死了的瓷娃娃。她真是自作自受。 她自己也知道,昨天晚上她不应该胡思乱想,而应该保持体力充沛。可是,她的脑子已经不是她的脑子,她已经不能自主。 但是,这是她的终身大事,是决定她这一辈子的事,她就不应该想一想吗?这世界上,没人替她去想,她只有自己独自一人胡思乱想了。 “三人套房多少钱一晚上?”在恍恍惚惚之中,湘潇听见冼锐在问总台小姐。 “120。” “那我们住三个晚上。”冼锐说。 这时,湘潇好想问他,为什么他不带她去他的住处,而要在这里住宾馆?是因为那是一堆男孩子住的地方,她过去不方便吗?但是她并没有问,她连问都懒得去问。 写完号以后,他们到房间里去。没有电梯,冼锐提着行李往楼上走。湘潇提着自己的行李,跟在后面追。 她仍然只有脚步飞快地小跑,才能够勉勉强强地追上他。他身轻如燕,她步履蹒跚。 她刚才的话,早被他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或者,他并没有忘,他就是认为,她就是应该为自己的决定而接受惩罚,她就是应该对自己的决定负责到底。 来到四楼转角处,那里有一个电话亭,冼锐去电话亭打电话。只见他在键盘上飞快地拨号,然后飞快地讲话。湘潇放下了包,在离他3m远的地方,远远地依着楼梯扶手看着他。 他用南昌话打电话,她完全听不懂。但是她从他转头来看她的目光中,猜测到了他好像在电话里,兴高采烈地提到了她,他边打电话边扭过头来对着她笑。笑容很开心,很灿烂,那是发自心底的心花怒放。 上了五楼,进了房间以后,冼锐指着较小的那间房间,温婉含情地对她说:“你睡这儿。你累了,你休息一会儿吧。”说完,转身到另外一间大的房间里去了。 那边是一间三人间。 湘潇的心情很愉悦,忍耐了这么久,她终于听到了这一句充满了温情的话语。就仅仅只是因为这一句,她觉得,昆明她没有白来。 目的地到了。难道他的关于她的行李包的惩罚,暂告一段落?他不是不会照顾人,他不可能不会照顾人,只是要看那个人讨不讨他欢心。 自从他在楼上咆哮着大叫她的名字时候,她就知道他是一个有脾气的人。那么,在他的脾气过了之后,如果他还能够好好地对她,她是不会再往心里去的。 既然选都选择了,既然做都做出了这样的选择了。那么,无论他的优点还是缺点,那她也只有全部都一起接受了。 她环视着房间。 玫瑰红的地毯,进门处放着一张单人沙发。紧挨着它的,是橙色写字台,它挨着窗,上面放着一台14寸的彩电和一本蓝色的服务手册。 写字台的左边,是一张单人席梦思床。床罩和被套枕套都是让人倍感温馨的心形花型,这是为女孩子准备的,这好像是专门为她而准备的。 床的上方吊着一袭透明的纱帐,是比较高档的灯笼罩。洁白的窗纱,翠绿的窗帘,滴水的清灵,让人的心情一下爽朗。 “郗湘潇!”湘潇刚刚和衣躺到床上,就听见冼锐敲着门在轻声地唤她。 “哎。什么事?”湘潇脆声应道,起身趿上拖鞋,窜到门边,迅速地将门拉开。 “郗湘潇,小王来了。”冼锐朝她笑道。 “小王,你好。”湘潇莞尔一笑,首先招呼了小王。 那么在上楼的时候,冼锐就是在给他打电话啰。并且,他这么快就来了,那么他们就住在这附近啰。她很快就得出了这样的推断。她喜欢这样的推断,这样,她可以随时随地地动一动她的小脑袋。 “小郗,是你啊。”小王惊讶地道。冼锐刚才跟他打电话让他猜,他却怎么也没有猜到,竟然会是她。 看着小王那惊讶的表情,湘潇想:难道还有备选项吗?难道她不是唯一吗?或者是他也并没有什么备选项,而只是说他带了一个女孩子来,叫小王猜一猜。 可能是小王怎么也猜不出来,正想着,怎么一点也不知道呢?难道,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这公子哥,头脑不同于常人,从来都是留身不留情,最近怎么却接二连三地发昏? 却并不知道,原来还是她,原来还是同样的一个人。原来在西昌的那几天,他竟然是认真的。 这些,好像都不重要了。别的不说,要成为他的女朋友,这第一步就很难很难。 “你怎么叫她小郗呀。”冼锐笑道,兴奋地拍了拍小王的肩。 “那叫什么?”小王不解地问。 冼锐笑而不言。 湘潇也在想:冼锐到底想让小王叫她什么呢?他对她说过,他对她是真心的,他以后会娶她。那么,他到底该叫她什么呢?她在心里猜,但是她实在猜不出来。 顿了顿,冼锐将手轻轻搭到湘潇肩上说:“我和小王有事出去。待会儿,有个姓李的人来,你招呼一下。”然后迅速地松开了她,飞快地去行李包中取出一个黑色的手提公文包,说:“再见。” 原来,他一直把他的行李看得很紧,里面真的是有宝贝的。而对她的行李却不管不问,他可能真的是恨得直咬牙,恨不得它丢失了。想到这里,湘潇笑了。 “我记着了,那再见啊。”湘潇含笑而说,目光紧牵着向门外走去的冼锐。 他们走了以后,湘潇打开行李包找着换洗衣服,她想去卫生间洗个澡。她将她的包有条不紊地翻了个遍,却怎么也找不到一件能够配得上这玫瑰红的地毯的衣服。 甚至连这个印着小虎队海报的行李包放在这里,也有些夸张,也有些突兀了。 她甚至有些后悔了,自己确实不应该带这些衣服。不但让冼锐看着生气,连她自己都怀疑自己了。 那她如果穿上这些衣服,跟他站在一起,那一定也是非常地不合适了。 她第一次见他,他穿的虽然只是横条t恤与白色短裤,但是却与众不同。那是因为他本人的气质和衣服的质量,确实都异于常人。 后来他所穿的衣服,她也仔仔细细地观察过。但是她却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离开了西昌,与他站在一起,究竟要穿什么。 真是白挨了那么多的冷眼,白使了那么多的力气。实践出真知,不经历,哪里又知道呢? 但是,这一定不能这样对她母亲说。如果她听了,不知道该有多伤心! 再看看身上这一套,好像只有这一套,还勉强凑合。因此,外套就暂时不换了,她只准备换一下内衣和秋衣。 她进了卫生间,想开灯,才发觉灯坏了。于是,又抱了衣服回了大房间,一屁股重重地坐到了沙发上。坐了一会儿,她又感觉到心里热得发慌,于是又抱起衣服往卫生间里走。 正在这时,从敞开的门外面进来了一个跟小王年纪相差无几的男孩子。小分头,穿着夹克。 “请问先生姓李吗?”湘潇微微一笑问道。说完,方才发觉自己的迂腐。她干嘛叫他先生呢? 但是好像看他的举止,她是应该叫他先生的。自从到这里以后,从此以后,她再也不要叫任何人先生,她再也不应该叫任何一个人——先生。 第81章 冼锐自己改了名 “嗯。冼锐他们呢?”男孩点头应道。 “冼锐和小王出去了。你坐着看电视吧,我洗个澡。”湘潇说。 “好,你忙你的。”男孩走到大房间里的沙发上落了座。 洗完澡以后,湘潇梳着湿漉漉的头发,坐到沙发上去和小李一块儿看电视,身上满是洗发水和香皂味儿。 她自己没带,她也没有看到冼锐带的洗发水和香皂。她用的是宾馆里配置的,她觉得还行,跟她平时用的也差不多。 她边梳头发,边对他说:“冼锐跟我讲过,你小王,还有他,你们三个,是最要好的朋友。” 她瞎猜的,她也是在找话题,冼锐才不会跟她讲这些呢。她所知道的冼锐,其实好多都是从小柳那里听来的。她对他的了解,恐怕还不如小柳对他的了解多。 “我们一共二十个人,我们都是很要好的朋友。”小李告诉湘潇说。见她不是本地人,又问:“咦,你从哪里来呀?” “小春城西昌。”湘潇告诉他说。 她既不说风城月城,也不说航天城。因为昆明是春城,她便找了个小春城来与它相对。诸如江西的鄱阳湖是西昌邛海的100倍之类,不在别的,只是想证明,她与冼锐,确实有缘。 小李深受其害般地说:“昆明的气候太干燥了,你看我的脸上都长痘痘了,人家说这是爱情信号豆。本来我在南昌不长的,可一到昆明没多久就长了。昆明人的皮肤好的少,干得像松树皮似的,紫外线特别强,人也特别黑。不过你的皮肤倒蛮好的,白净有水分,而且什么都不长。昆明的气候干燥,小心你再过几天,就变得又黑又干了。而且,还长壳壳。”说得人毛骨悚然。 可能是因为她吃水果比较多,又没有出去干活,晒太阳吧。湘潇想。难怪不得云叫她别晒黑了,云是飘到昆明来过的。 小李这人蛮有趣的,话也很多。单是说皮肤,就给湘潇谈起许多,从自己谈到昆明人,又谈到湘潇,然后又谈广东广西,四川东北,新疆甘肃,内蒙贵州,天南海北,一扯就是一长串。 最后叹道:“苏杭一带的女孩子特别漂亮。漂亮的不是五官,而是皮肤,那一带尽出美女,小乔大乔,西施,虞姬,陈圆圆……多得数都数不完。” 平时男孩子们在一起会谈什么呢?自然免不了会谈美女。生而为人却不漂亮,还是很伤心的。但是能够被谈论的,又有几人呢? 最后,小李又总结说:“但是武则天,卓文君,却是你们四川的。” 他的结尾收得很好,他倒很会表扬人。扯了半天,居然收得这么好:美女不如才女,而才女又出在四川。他真的很会表扬人哪,这么能说会道,看来是不愁没有女朋友的了。 甚至,还鹦鹉学舌地跟她学说四川话,引得湘潇咯咯地笑个不停。 “还有刘晓庆,还有那个演王熙凤的邓婕。”湘潇笑道。 湘潇问起小李的名字。小李一听,连忙摆摆手说:“我的名字是个女孩名,你听了以后千万别笑我。” 湘潇浅浅一笑,说:“嗯。我不会笑的,冼锐原来也是个女孩名,他说他父亲很喜欢女孩子,所以就给他取了一个女孩子的名字。都是后来,他自己改了的。” 他确实很好玩的,就像一枚开心果一样。原来冼锐的身边就有一枚开心果啊,而他却从来都没有对她讲起过。但是她却不敢大声地笑了,她还是要注意形象的,如果被冼锐撞见,尤其不好。 “冼锐在很小的时候,就自己改了名的,而我不同。我现在都这么大了,就是改了,别人叫我,我听着也不舒服。我都20岁了,在咱们南昌那边,女孩子到了20岁,就非嫁不可,不然就嫁不出去了。男孩子到了22岁,就非结婚不可,不然就娶不到老婆了。”小李一本正经地说。 说完,自己也忍不住好笑,先笑了。 原来人与人,就是不同。冼锐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为自己改名,就知道自己为自己做主了。湘潇并没有为自己改名,她只是在十岁的时候,用心良苦地为自己取了一个笔名。 “那你还有两年春光。”湘潇笑道。 这样的男孩子,真的不愁没有女朋友吧?但是她自己知道,她虽然埋怨冼锐的话少。但她也并不喜欢一天到晚东扯西扯,围着女孩子转的男孩子。 “你今年多大了?”小李问湘潇道。 “你猜猜看。”湘潇微微一笑说。 小李故作沉思状地想了想,开口说:“我看你起码21了。” 小李的话一出口,湘潇便听出他是故意这么说的。冼锐22岁,她21岁,不是非结婚不可了吗? “我有这么老吗?我今天过19岁生日。”湘潇告诉他说。 “19岁也不小了呀。”小李笑道。马上脑袋一转,话又出来了。忽然,他又叫道:“哎呀,我也是今天过生日,不过我20岁了。” 她听出了他的谎言,说:“我怎么没听冼锐说过呀?” 在他面前,她再一次把冼锐搬了出来。她就不相信,他沉得住气。她相信,马上就会真相大白的。她还是有点小心思的。 “他呀,他不知道的。”小李连忙说。 他是一个有趣的人,但却并不是一个油滑的人,他还是露了马脚。冼锐是不会和一个油滑的人在一起的,他们所有人,都是经过他精心挑选过的。 正说着,冼锐和小王拎着生日蛋糕回来了。 湘潇的兴致极高,不过,她还是将自己的声音压了压,不等冼锐开口,进门就温柔地问他:“冼锐,小李说他今天也跟我一起过生日,是吗?”她完全忘记了,他在火车上对她的冷漠了。 “他骗你的。”冼锐笑道,拥了湘潇的肩。“他的生日早过了。” “我说嘛,哪有这么巧的?不过,云今天和我一起过生日,倒是真的。”湘潇挽了冼锐的手,喃喃地说。 她也知道,云做她的好朋友的日子,可能将一去不复返了。从此以后,不管她在哪里生活,她们都将越走越远,越来越不相同。 可是现在,她还是忍不住要去提,她还是忍不住要去想念她,而且还是毫不顾忌地在冼锐的面前提起。她觉得 云是她和冼锐唯一共同认识的人,她自己很自然,她并没有不聪明。 “你想她了?”冼锐咧开嘴笑道。“我和小王跑了许多商店,都没有蛋糕卖,只好给你买了个小的。我本来想给你买个大的,买个最大最好的。” 湘潇一听,连说:“咱们人少,小的正好不浪费。” 只要他有这份心,比什么都强,她的心极容易得到满足。不管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小的不正好吗? 冼锐又拿起一个桑葚红的,精致的皮包对湘潇说:“我给你买了个包,喜欢吗?” 湘潇接过来看了看,抬头凝望着冼锐,轻轻地对他说:“喜欢。谢谢你啊。” 话,他常常不那么会说。但每次买东西,却都是那么地妥帖,很会挑选。可见,他的心中是有她的。 包是可以用很久的,而蛋糕,只要在今天晚上够他们四个人吃就够了。可见,他是很会算账,很会过日子的。 因为这些细微的举动,她又重新肯定了自己。她之所以来昆明,以及她的这次昆明之行,是值得的,是为爱和被爱而远走。 顿时,在火车上的种种不快,再也无法缭绕住她此时的心,她的心完全沉浸在温馨与幸福之中。对未来,对明天,和对她所爱的人,充满了信心和向往。 记得去邛海的那一天,那时他是多么地喜欢她。他的脸,也是说翻就翻,也是想阴就阴的。有些人,天生就又冷又酷吧。 她一定要大气,多看看他的优点,她不应该跟他斤斤计较。况且,他每一次都是有原因的,只是她比他迟钝,是她自己理解不了。 她为什么觉得他不会说话,而觉得他买的东西尚好呢? 并不是她物质。而是,他与她,是两个完全不同性别,不同层面的人。他们表面上说着相同的语言,可实际上的意义,却完全不一样。 而物质,却是肉眼可见的,一目了然的。再说,她的欣赏水平也并不差,是能够跟得上他的步伐的。在高中时的自习课上,老师是给他们看过不少的电影杂志和时尚杂志的。 “谢什么?你一定饿了,咱们吃饭去吧。”冼锐笑道,拥了湘潇向门外走去。 第82章 他独特的爱 四人来到大街上。 四个人的队伍拉得很开。 冼锐一个人冲在最前面,小王掉在最后面,湘潇和小李走在中间。湘潇见冼锐不理她,便回过头去跟小李讲话,一辆丰田车从她身旁悄无声息地轻轻擦过。 这时,冼锐也正站在马路中间,让相反方向的另外一辆车,离他们有一丈远。扭头见了,板着面孔,向湘潇和小李吼道:“你俩看着车呀,要过去就过去,别拦在路中间。”声音不算大,但是威力却不小。 湘潇一听,猛地痉挛,刚刚浮上去的心,又沉了下去。 小李也不再言语。 难道,遇到危险,不应该着急吗?难道,还应该和风细雨的,不温不火的,像个瘟神? 没有红绿灯,四人默默地穿过了马路,马路上安静得连掉根针都能够听见。 路上基本上就没有什么车,她就只停留了一下,怎么偏偏就让她撞上了?湘潇想。 自己确实不对,站在马路中间不对,冼锐在这里,还回过头去跟小李说话,而且还被撞见了,更不对。虽然仅仅只是正常的说话。 但是,他也太凶了吧? 并且,他说的是“你俩看着车呀”,明明是她回头跟小李说话的,可见他是介意的,他所敲打的是他们两个。是她连累了小李。 走到大街对面,冼锐却柔声对身旁的湘潇说:“今天你过生日,我本来想在大饭店里为你过的。” 就像刚才在房间里的那一句,“我和小王跑了许多商店都没有蛋糕卖,只好给你买了个小的,我本来想给你买个大的,买个最大最好的。” 一模一样。 不去就不去吧,没有必要画蛇添足地再补上一句。刚才听着还很好,而现在,她有些腻了。 “不用了,随便点吧。只要你有这份心,就够了。”湘潇立即就说,心有余悸。 她知道,她是纯得有点土了,难登大雅之堂。 初相识时,他请她吃火锅,她选了大厅,然后上楼去换衣服。等她下楼时,他已经搬到南亚式雅间里面去了,雅间费可是不便宜的。 也许,当时他认为她值得吧。 而现在,他只叫来小王和小李给她过生日,并没有叫他昨天在招待所里所说的“朋友”。就是因为那还不是时候,他还需要把她改造好了,才能够粉墨登场。他以为她不知道,她又怎么会不知道呢? 在西昌穿这一身衣服,她并不觉得自己土。可是一到昆明,连她自己都有感觉了。 这里的高楼不多,也就三四五六层,但是街道却比西昌宽阔整洁得多。西昌的街有点乱,从西昌来的她,是不是也有点乱呢?她想。 可能满街的稀稀拉拉的三轮车,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吧。可能在大城市的人眼里,三轮车是上不了台面的,并没有像她眼里的那样美好。 西昌只有三轮车和小中巴车,小轿车。没有出租车,也没有公交车。昆明满大街跑的是出租车和公交车。并且西昌的街上只有天然的遮天的大树,而昆明却有了绿化带。这就是10万人口的小城和100万人口的省城的区别吧? 西昌与昆明。 一个是只有10万人口的最落后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州府,一个是拥有100万人口的边贸繁忙的省城。不仅仅只是人口相差十倍,无论在量级上,还是在等级上,全部都不在一个层次,肯定是不一样的。 当年的云南,因为旅游景点众多和烟草之王红塔山而走在全国前列。同时又有药品,鲜花,两个强硬的翅膀。昆明肯定是强过那时还比较封闭的成都,更别说西昌,很多很多倍的。 而西昌,只有靠衣食住行娱等等人的基本需求赚点小钱。 一,西昌的衣服在地摊上小摊上卖,没有像样的商场,更没有像昆明那样的批发市场,卖到全省,甚至缅甸,越南,老挝。 二,食,遍地都是小饭店小吃摊小药店,也没有形成大的市场。 三,住,房子都是小模小样的,属于各个单位,卖家电的也有几家不大不小的。酒店好像也有几家了,国营的邛海宾馆凉山宾馆航天宾馆一般般,最出名的就是台湾人新开的金桥大酒店。一开张,就几乎抢走了几家全部最好的生意。 四,行,一周各有两趟小航班飞往成都和昆明,有一条成昆铁路和到昆明的公路,通往周边县市有一些或好或烂的公路,到成都有一条泥巴公路,只有少量货车会在旱季勉强通行。 五,娱,城外八公里有泸山邛海,风景不错。歌舞厅确实不少。这只是她所略知的,未必如此。不过,大概也如此。 即便是这样的西昌,她都是够不到的,她也仅仅只是在城里打了一下工,见证了一下别人可以坐下来吃,别人可以坐下来唱,而她却不能——而已。 那时候的成都,人们最多只是模仿一下四川话。四川妹子,也不过是被别人玩笑一下:“幺妹,你好漂亮哟!”“重庆崽儿。”“山城棒棒军。” 那时候的四川妹子,身材矮矮的,眼睛大大的,脸蛋圆圆的,整个人都土土的,只是皮肤白里透红。 在这之前,当他们一起在楼梯上的时候,她一直以为除了钱之外,他们是平等的。而在忽然之间,她简直是这样没有底气的。她简直没有想到,因为金钱的不平等而带来了所有的一切的不平等。 因此,她只好观察他的心了,如果他实在是嫌弃她,那也无法,那也勉强不来。 她太弄不懂他了,心想:真是伴君如伴狼。与其跟你这样脾气暴躁,时喜时怒的千万富翁进大饭店,还不如找一个让人心仪的穷小子,跟他一起坐在路旁的小摊上啃烧饼呢。 她只是这样想想而已,她在家里都过上了有鱼有肉有水果的生活了。她会吗? 又也许,他们的关系与初相识的时候更近一点点了,既不用去包间,也还够不上大饭店吧?他惜字如金,又不会多说半个字,谁知道呢? 既然担心她,爱怜她,为何要孤立她,为何要一个人急匆匆地直往前冲呢?难道他不知道,她初来乍到,她很需要他的陪伴吗? 同是一个人,从小城到省城,肯定是不一样的,肯定是手脚都无措的。还好,他还是想到了要照顾到她,他还是很快地收住了他的暴脾气。 她在想什么呢?每时每刻都需要陪伴的那是小婴儿,即便是两三岁的小孩子,也知道自己玩耍。 而他却觉得自己的陪伴是多么地得体,他总是在最恰当的时候出现,他对她,已经足够关切。 她在想什么呢?明明只是因为担心她而发了一个小脾气,她却跳过这件具体的事情,去扯到了什么平等不平等。她真是枉负了他的爱。 明明是她自己做事不周,可她想的却不是以后怎样去周全,不是对事不对人,而是由事跳到人,毫无道理地怀疑上了他。 这个脾气如果是换了一个人来发,她又会是另外的一个想法。甚至是如果换了一个人,根本就不会发脾气,而只会关心她。 她都还来不及适应和接受,他的与众不同的,独特的爱。 第83章 桌上的回锅肉 没办法,她也是不知不觉的,比她严重的女孩子多的是,她们的思想毫无逻辑,她们总是无意的甚至是故意的迁怒于男孩子,不知道是从哪里学来的? 正如冼锐评价南昌女孩所说的,“耍朋友,总不能事事都依着她吧?” 四人进了一家川味小餐馆。 小王,小李和湘潇围着大圆桌就坐,其余的事皆由冼锐去张罗。当四人都就坐时,茶泡上来了,在透明的玻璃杯里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又有好几分钟都没有说话了,闷得难受。湘潇见了,又忍不住好奇:“这是什么茶?有一种很特别的香味。” 也正如冼锐所说,她常常着眼于小事,常常把小事观察得仔仔细细。譬如这杯茶吧,说不定里面蕴含了一篇小小的散文呢。 在王勃,在范仲淹,在崔灏眼里,滕王阁,岳阳楼,黄鹤楼,就不仅仅只是简简单单的壮观,而是鲜活的生命,瑰丽多姿的色彩。在李白眼里,月亮最多情。在郑板桥眼里,毛竹最美丽。 她虽然相差甚远,但脑袋却是朝着那个方向去的。 小王小李都说不知道。小王是最知冼锐的偏好,最会看冼锐的脸色行事的。她怀疑小李就是故意的,他再也不敢惹她了。 初来乍到,她完全弄不清自己是谁,小王和小李跟冼锐又是什么关系,跟她又是什么关系?她又算是老几? 他们保的永远是自身,她又怎么指望得上他们?她以为大家都坐在这一张桌子上,大家都是一样的,她的脑子就只是一团浆糊。 她虽然已经意识到了她和冼锐的不平等,她虽然也已经知道了小王小李和冼锐的关系,但是她还是没有学会把它们用到任何场景任何地方,她还没有学会赤裸裸地把它们用到这张餐桌上面来。 她以为他们四个人的队伍拉得很开,很散,是一盘散沙,就连小王和小李也并不走在一起。却并不知道,他们之间早有默契,早已习惯,不管拉多远,都必须跟着冼锐,然后到达冼锐所到达的地方。 只有她才是那个二百五,总想找个人作伴,并且不但这个伴找错了,还差一点被车撞了。 以往和同学出行,都是三两成行的,她还来不及明白,更来不及习惯。 冼锐斜睨了她一眼,根本就没有理她。 湘潇并不知趣,一点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又问端菜上来的服务员。 她并没有吸取在火车上的教训,并且,在刚才过马路的时候,她刚刚已经又惹怒了冼锐一次。 她不但知道西昌有几斤几两,她自己有几斤几两,她甚至也知道自己做得不合适,她只是不把他放在眼里。 他们之间是不平等,但不平等是可以反抗的呀,是可以变成平等的。人与人之间必须平等,不然怎么活得下去?现在早就是新社会了,而且如果他是她终生都要陪伴的人,那她更不能由着他。 “江西是个才子之乡,光临川一个县,就出了一百四十多个博士。我要把你送到那里去做妈妈,我喜欢你,我对你是真心的。你这么年轻,真是大有可为呀!”冼锐说 “不,我要像文天祥和王安石那样,改变你的思想,反抗你的统治。”湘潇偏说。 “用什么,用曾巩,欧阳修,黄庭坚,杨万里,那样的笔吗?”冼锐大笑。 “哪里,还差十万八千里呢。”湘潇说,“不过我喜欢的还是陶渊明,晏殊,晏几道,汤显祖那样的浪漫派。” 只有没有野心的人,才会喜欢浪漫派。而那些有野心的人,都会喜欢豪放派。昨天还是玩笑,而今天却已成真。就是,一个没有野心,只有浪漫的人,是受不了他的白眼的。 她有时候能够忍,但她的本心却是不想忍,不能够忍的,她的发挥是极不稳定的。 “不知道,上山采的。”她告诉她说。 她不但不知道这个茶,而且还好似知道又好似不知道:在马路上,冼锐之所以发怒,除了担心她的安全以外,还很厌烦她初来乍到,居然和小李也能够有那么多的废话。一个女孩子的叽叽喳喳,真让人心烦,她就不能够安安静静地自己待一会儿? 在宾馆里,她已经感知到了他们就住在附近,说不定这家店也是常来的。然而除了点菜,冼锐并没有和服务小妹东扯西扯的习惯。小王和小李也是。 她的情绪一上来,智商为零,她都没有把她在清醒的时候的推断继续下去。面对一个跟以前完完全全都彻底颠倒的处世系统,她就像宇航员在太空中失了重一样,判断失准,寸步维艰。 菜很快就上完了,一道一道送上来,摆了满满一桌。其中有一道是红苋菜,最后一道是回锅肉。 小学三年级,湘潇刚刚学会拼音和查字典,刚刚学了白居易描写庐山的《大林寺桃花》。“人间4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 老师要他们在字典里查“觅”字的读音与意义。这个觅字长得真是好看,哪知在同一页,她却发现了,比它长得还更好看的“苋”字。她认为在汉字里,长得最美的就是这个“苋”字,便深深地喜欢上了它了。 但字典里只有短短一行字的解释:苋菜,一年生草本植物,开绿白色小花,茎叶都可以吃。此外便没有了,也没有彩色的图案。因此她始终没有明白:苋菜,就是四川人经常吃的,遍布田间地头的冬汗菜红汗菜。 甚至是后来超市里写的也是冬汗菜红汗菜。苋菜的种类非常之多,至少有几十种,字典里所说的是冬苋菜。字典里这样教一个小学生,能教会吗?更别说那些其他的书。 同样,她也并不知道,眼前摆在桌上的这一道红汗菜,就是她所喜欢的苋菜了,都过了许多许多年以后才知道。但这并不妨碍她喜欢这个“苋”字,神往这个苋菜。 她不但这个眼前之物都不认识,并且冼锐这个眼前之人也不认识。她连眼前这个最普通的蔬菜都不认识,又怎么会认识眼前这个最不普通的人呢? “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她不但读到了优美的诗篇,品到了“觅”与“转”两个字的妙处。还知道了庐山在江西省,江西是个鱼米之乡,才子之乡。还认识了,她这一辈子最喜欢的一个汉字“苋”字。 但是好像,这苋字下面的“见”字,被草遮住了。所以,很多东西她看不见。 至于“雪”字。 那是因为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她和父亲去了大凉山深处一个只有十来个人的小站,那里下了整整一个冬季的雪。她又深深地喜欢上了“雪”,这个字的形状和它飘飘洒洒的优美形态,还有它百看不厌的颜色。 雪和苋都是大自然所赐,都是再平凡不过的平凡之物。雪十苋,就是希望自己平凡,普通,坚强的意思。 苋菜很普通,而且喜欢温暖,过不了冬,所以她要鼓励它坚强再坚强!哪怕是在雪中冻死了,也要傲然挺立。 她也知道,她就是应该多听少说话。话多的人谁都讨厌,谁都不喜欢,特别是那些没有内容的空谈。但是,她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 况且,她并不觉得自己的话很多,而且全部都是空谈。她觉得她只说了两句,她所问的所说的,对她来说都是非常非常有用,她非常非常需要的。 况且,他们又总是不说,那就只有她自己去主动求知了。 最后一道是回锅肉,“纵然此时风光好,仍有一片思乡心。”更何况,有些不好呢?一见回锅肉,湘潇的话又多了,再次问端菜上来的服务员:“你是四川人?”全然不顾冼锐的感受。 她就只说了两句话而已,她并没有噼里啪啦,喋喋不休地说个不停。不过分吧? “不是。是本地人。”她说。边说边将菜肴往桌子上放。 她笑了。 而湘潇却笑不出来,冼锐更笑不出来。她在火车上发的病,又开始发了。云一发病就招蜂惹蝶,小叶一发病就伸手要钱,她一发病就问这问那,问个不停。 湘潇有些失望,抬头看她:唉!她觉得她的眉眼,她的笑容,越看越像四川人。 如果她是四川女孩子该多好,她想家了,想同她聊上几句四川话,哪怕就聊这桌上的回锅肉,红汗菜也好! 她并没有白问啊,她至少知道了那茶是山上采的,而不是茶园里种的。那小妹,她不是四川人却长得很像四川人,她是本地人。就是以后写起回忆录来,印象也很深刻呀。 如果不问,就没有标记,在大脑里就无法识别,无法记录,无法回忆呀!反正呆坐在这里,也没有别的事。 小王和小李喝啤酒,湘潇和冼锐喝芒果汁。 他们三人用南昌话说得热火朝天,不时地发出欢畅的笑声。 特别是冼锐,从凌晨3点上车,到现在的晚上六点四十。快整整16个小时,就只吃了一听八宝粥。 他好像忽然觉得自己饿极了,一边扒饭,一边跟小王和小李说话。吚里哇啦的的,那张嘴巴既要吃饭又要说话,还要腾出来放声大笑,忙得四脚朝天。 虽然整整16个小时,湘潇连八宝粥都没有喝一听,但是好像还是不饿。她一个人默默无言地喝着芒果汁,她听不懂其中的任何一个字。 她只好睁大了眼睛看着他们,看着那一张张生动而充满活力的,年轻的脸。 冼锐22岁,小王和小李都是20岁。财就不说了。冼锐最有才,小李最有趣,小王最帅。 就像他们的省委书记所说的,江西的姑娘俊秀,小伙子帅气。 要是云那个好色鬼见了,一定会觉得无比美好,一定会惊掉下巴吧? 第84章 他们早已经习惯了 她先看冼锐,然后按顺时针方向依次着看小王和小李,最后视线又回到了手中的芒果汁上。她低头轻轻地吸了一口,味道甜而略略苦涩。她所品出的,并不是芒果汁本身的滋味,而是她自己心里的滋味。 冼锐终于发现他们冷落了湘潇,夹了一筷子菜放到她的碗中,笑道:“你吃这个,这个对你好。” “是什么呀?”湘潇微皱了眉头问。凑近了眼睛方才看清楚,那是一块没皮的,打着卷儿的肥肉。便恍然一笑,道:“你坏!是一块肥肉。”转而又说:“你别以为我不能吃,我能吃的。”说着果然将它毫不犹豫地夹入了口中。 冼锐也大笑,心情大好,又指着眼前那盘炒玉米问湘潇:“这是什么,你们四川有吗?” “笑话!天府之国,连包谷也没有吗?”湘潇一听,用四川话,连珠串式地回答了他。 冼锐没有听清楚,叫她重说一遍。 湘潇微微一笑,用普通话缓缓地翻译给了他听:“我说,四川是天府之国,不会连玉米这种最普通的农作物也没有。” “那你刚才说什么是笑话呀?”冼锐仍然不解地问她。 “我就说这是笑话呀。我们喜欢用这两个字开头,然后再开始说话,用来表示和对方的观点不一样。四川遍地都是玉米。我说四川话,你还能听清楚笑话两个字,你们说南昌话,我简直是连标点符号都不知道往哪里打。像我们四川方言吧,一个省的人,基本上都能够听懂。速度放慢一点,全国人民都能够听懂。可是你们南昌话,只要出了南昌就是全国人民都听不懂,甚至连你们江西人自己都听不懂。”湘潇直言道。 她终于要,实话实说了。 她必须要,实话实说了。 不然,在他们面前,她简直是没法活了。 不过她从笑话集里看到的:“放宽警察,抓紧妓女。”却是:“放宽政策,抓紧机遇”的意思除外。 “那我们不说了。”冼锐笑笑,略带歉意地说。 果然是不说了,不是不用南昌话说了,而是不用语言说了。 湘潇这才想起来,冼锐 是个很直的人,和她并无多的言语。她有些后悔自己错开了口,错扫了大家的兴。她为什么总是踩雷,总是这么蠢?! 还不如不说,至少还可以感受一下他们的欢乐气氛。 沉默,沉默是金,比什么都好。餐桌上在忽然之间便没有了任何别的声音,只听见碗筷在响,偶尔有几声喝汤的声音。 湘潇很严重地感觉到,她真像是一个闯入者,意外地闯入了他们的世界,这是一个纯粹的,男孩子的世界。 从今往后,她就要进入一个神奇的世界了。在那里,只有她一个唯一的女孩子。她的心中难免不安,然而又是那么地向往。 她怎么这么笨? 他们明明说得这么热闹,她为什么还要打断他们?因为她觉得,既然他们说得那么热闹,换一种常用语言,普通话,也一样能够说呀,也一样不会被影响呀。但是,却并不是。 这也是她从来都没有经历过的。她初来乍到,她想了解新世界,她太急于要去了解新世界。 匆匆从餐馆里出来,冼锐拥着湘潇,含情地望着她道:“回去给我洗衣服。” “还用得着你说吗?不说她也会洗的。”小王笑着,抢了话说。 难道,这不是阆中女孩所做的事情吗?但是,此时,恐怕冼锐并没有想起她吧?因为洗衣服,本来就是日常的生活啊。 不过,她也真让她吃醋,她为什么不做一些特别一点的事?而是,每天都做每天都能够让人难过一下下的事? 而且,他本来就姓冼。 阿弥陀佛!在他第一次与她相见的时候,在他介绍自己的时候,他并没有说,是洗衣服的洗少一点。而说的是冼星海的“冼”。 而她,却一下就听明白了。 虽然这也是课本里的内容,音乐课上也唱过他的歌曲。但也有许多人是不注意的,是不知道的,都忘记了。只有她这种小文青,才会记起《黄河大合唱》。 她母亲还会唱《在太行山上》和《到敌人的后方去》。甚至,也才会知道冼星海的生平经历和因为肺炎英年早逝。 原来,她所讲的七弯八绕的开心果,新奇是很新奇。但是,也是有很大的风险的。真是失算!再提一次,冼锐恐怕就要厌烦了。就像因为芝麻油太香了,并不适合天天炒菜。 唉!她真的是黔驴技穷,再也使不出什么小花招了。 还是平常一点好一些,就是天天给他洗衣服,他也不会厌烦。而现在,她已经是他的女朋友了,美其名曰的女朋友了。难道,她不应该给他洗衣服吗?因此,她是乐意的。 “嗯。”湘潇轻轻地应了一声,淡淡地笑笑,看着他去杂货店里买肥皂。 转眼,冼锐捏着一块长长的肥皂回来了。然后,又如离了弦的箭一般,不顾一切地直往前冲。他变化得如此突然如此神速,湘潇倍感诧异。 她微微皱了皱眉头,一言不发地跟在后面,与小王和小李不紧不慢地走。 脚下的路,似乎特别崎岖而漫长。 小王和小李好像对此并不惊讶,他们好像早就已经习惯了似的。 第85章 惊魂未定 冼锐好像,也并没有什么事。 湘潇进门的时候,看见他已经坐在沙发上打开了电视。见他们回来,他忽然想起去洗澡。 于是,他关了电视,又搭了毛巾,去了卫生间,而将湘潇留在房间里看电视。 湘潇并不知道,他这么急匆匆地赶回来,是因为只要没有特别的意外,他每天都要看《新闻联播》。 他把她的到来,当成了和往常一样的日子,而不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她不过是很自然地加入了他们。 她也并不知道,在那个信息匮乏的年代,《新闻联播》对一个老板来说,是多么地重要。敏锐地捕捉巜新闻联播》,是多么地重要。 跟那些退休老头听收音机和看电视里的《新闻联播》,把它当作消遣,完全不一样。 不过也没什么,自从相识以来,他的任何举止她都不觉得奇怪。只是她的反应总是要慢半拍,理解起来也总是要慢半拍。 但是,她的思维却是开放的,她的脑子一转,她好像又什么都明白了似的。 湘潇和小王,小李一起看电视。小王一连换了好几个台,终于三人都异口同声地说看录像。 节目滑稽。 小王坐在床上,捂着肚子笑。 小李坐在沙发上,望着电视笑。 湘潇坐在窗边的沙发上,捂着嘴笑。她十分投入地看,似乎已经忘了冼锐,似乎已经忘了此时此刻身在何处何地。 这样的心情,并没有保持多久。不到五分钟,冼锐就从卫生间里出来,将小王叫到屋外,对着他又吼又叫。 语速极快,声音极其粗暴,像雷鸣电闪一般,楼层仿佛也震动了几下。 湘潇屏住气坐着。也许是由于同为打工仔,因此同病相怜。她有些不能容忍他。 不管是事由何起,冼锐都不应该这样对待小王,这简直就像九姐对神经病,胖子对云一样。 尽管她当时很清醒地知道是为了什么,确实是神经病和云的不对。但是现在,她只是对冼锐的狂暴感到意外,她只是被他的狂暴震昏了头。 “我怕胖子,从来不敢上楼。”在四楼的楼顶上,湘潇曾经对冼锐锐说。 “你怕胖子,那怕我吗?”冼锐问湘潇。 当时,她认为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 而现在,她终于知道了,原来他们是同一类的人。 而且冼锐比胖子还要霸道,还要盛气凌人很多倍。 她想着,既愤怒又心悸。她双眼盯住电视,如小动物般地在沙发上蜷成一团。她甚至担心,以后只要他的心情不好,随时都可能这样对她。 什么举案齐眉,什么相敬如宾,恨只恨自己脑子太简单,把自己所爱的人,想像成了也被别人爱和爱自己,善待自己的人。 小李也一言不发,更不去劝阻。 难道,这就是他的日常,他们已经习惯了? 漫长的两分钟之后,冼锐终于发完了他的少爷脾气。 他走到湘潇面前,柔声地问她洗了澡没有,还告诉她香皂和洗发水在哪里。 正因为如此,湘潇更加惊魂未定,仿佛他轻轻放在她肩上的手,马上就会变成拳头。她颤颤地回答道:“我洗了。” 她不敢去看他,她在想像,他的目光是如何地凶恶,双唇是怎样地冷峻,如一块坚硬的冰。转瞬间,恋人再也不能称之为恋人,而是与他们三个都完全对立的人。 人说恋爱中的人,总会不知不觉地藏起自己的缺点。现在都如此,那以后呢,以后呢?湘潇越想越不敢去想。 好吧,就算她并不同情小王,那她也该同情她自己吧,这样的人,怎么同在屋檐下,怎么共同生活啊?! 接下来,大家都沉默了。连话最多的小李,也变得不言不语。 “你怎么不说话呀?”冼锐问湘潇。他就坐在离她只有咫尺之遥的床角上,含情脉脉的看着她。 湘潇不言,只是轻轻地摇了摇沉重的头。在她的头脑中,有太多的顾虑和思考。 恐怕这需要一个出色的主持人,才能够带动这僵冷的气氛,而她,却只会在纸上默默地写上几行。而且,还不一定出色。 她还是安安静静地在这角落里待着吧,不添乱就行。 他付了餐费,订了房间,他搭起了这个舞台。而她,却唱不出戏来。那她是来干什么的呢?是来玩的,是来坐享其成的吗? 昨天,她以为她进入的是他的世界,他会来支起这一个局。甚至连云和小柳,小叶她们都知道,他有一个规模不小的公司,他天天都与那么多的人打交道。 他应该是很能说会道的,她只需要像小说里那样小鸟依人。 但是,却并不是。 现在,她就像是站在悬崖之上,稍稍一动,就会掉下去。她就像是在针尖上跳舞,表面上看着还好。而脚心,却已经鲜血直流。 当初冼锐说,他生病了,最喜欢吃八宝粥。 湘潇说:“我不会,但是我可以学呀。” 冼锐说:“等你学会,我都快病死了。” 他竟然是对的! 但是她以前,不需要呀。 不需要做饭,不需要熬八宝粥。 不需要会唱歌跳舞,不需要才艺展示,也照样好好的。 而昨天晚上,无论是面对云,还是面对小叶,她都败得一榻涂地。 如果说昨天晚上她只是认清了自己的无力,那么特别是今天晚上,她真的是恨不得立刻马上就从这个房间里消失,就当是她——从来就没有来过。 她哪里知道,她现在,会是这么地难呢? 第86章 电视就是比人好 片刻,冼锐又觉得这样的枯坐,实在无聊。又对湘潇说了一遍:“郗湘潇,你说话呀。” 看来他真的是健忘的,他忘记了:自从他们相识以来,她并不是那么活跃的,她并不能够带动起气氛。 “你们都不说,我找不到话说。看电视吧,电视好看。”她无力地说,惊恐地逃开了他的目光。 她故作专注地看着电视。其实,电视是她看过的,也并不好看。现在她是很善于吸取教训的。 在火车上,他已经告诉过她,她所说的,是毫无水平,毫无内容的废话了。那么,她就不会再说了。她再也不会,再犯那样的,同样的错误了。 她本来还想再尝试一下,在他面前活跃一些,话多一些的。但是在吃饭的时候,他再一次否定了她。她的脸皮,怎么会有那么厚呢? 她可是一个很要脸面的人,而不是一个生命力顽强的斗士,越挫越勇。从此以后,她都再也不想,那么多废话了。 盯着盯着,她坐在沙发上,支着下巴,打起了瞌睡。都怪她,偏偏要过什么生日!昨夜一夜未眠,她的确困极了,身子轻飘飘地进入了半梦半醒之中。 “你想睡觉了?冼锐问。 湘潇点了点头,放下了支着下巴的手,努力地眨了眨眼睛。 “那咱们吃蛋糕吧,吃了以后你去睡觉。”冼锐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说。 说完,他起身关了电视,然后他又找到了小刀。只见他将蛋糕盒揭开,端了凳子,坐到写字台边去切。 电视关了,说话声一点也没有了,房间里静得可怕。湘潇的心中空荡荡的,像失去了一件极其心爱的东西。 电视就是比人好,它随时不知疲惫。哪怕内容乱七八糟,但是它永远在那里热热闹闹,不会冷场。 冼锐总是会去关电视,在w宾馆里面是,在刚才是,在现在也是。在小招待所里也从来就不看电视,他是很不喜欢这样的闹哄哄的。 但是他却也还没有来得及发现,她和小王他们一样,都是看着电视长大的,她在火车上,在吃饭时所说的那些话,再正常不过。 普通人家,是把电视当做了好东西,是已经远远高于了他们的生活的。除了以书为职业的人,谁会天天抱着本书啃? 一下就没有事情做了,她将目光收回到冼锐身上。她看着他,看他用小刀轻轻地切,极其认真地切。 没有七彩摇曳的生日蜡烛,也忘了许个良好心愿,只见冼锐将蛋糕切成了大小基本均等的八份。 他将其中一份用小刀挑起,双手递给湘潇说:“你先吃。” 湘潇并没有马上接住,低头看看蛋糕,再抬头望着冼锐,轻轻地说:“今天是我的生日,先宾后主,应该让小王和小李先吃。” 冼锐一听,微微一笑,凝望着湘潇说:“不管他们,你先吃。” 一是他们已经常年相处,是兄弟。二是他们不管怎么,也仅仅只是员工。湘潇明白了,伸手接了过去,小口微张,轻咬了一口蛋糕上的奶油。 冼锐含着笑看着她吃,又说:“小王的歌唱得很好,你叫他唱支歌给你听。” 那话语,真像大哥哥对待小妹妹一样和蔼可亲。顿了顿,再说:“你想听什么,就点什么吧。” 湘潇的心情好了起来,终于慢慢地从刚才的惊吓之中走了出来。她想了想,说:“那唱郑智化的《你的生日》吧。” 其实她并不喜欢这支歌,因为它调子太沉,活跃不起气氛。郑智化的歌,都是那样。 她之所以点它,是因为她相中了其中的一句:“祝你生日快乐,有生的日子,天天快乐,不在意生日怎么过。” 用以表达她今晚的心情。人人都唱英文版生日歌,那她今天晚上就换一支吧。 小王唱了,果然唱得比郑智化还好。湘潇最先鼓起了掌,因为她在一串红呆过嘛。接着,小李和冼锐也鼓起了掌,掌声噼里啪啦地一阵乱响。 接下来,小李主动地为湘潇唱了《麻花辫子》,也是郑智化的歌。走调了,但大家还是以掌声鼓励。 轮到冼锐了,小李建议他唱他最拿手的《驿动的心》。 原来,就仅仅只是一支他最拿手的歌而已,他可能在需要他登场的许多时候他都会唱,而并不仅仅只是唱给她听过。 在楼梯上的小招待所里,她还以为他唱得那么深情,那么动情,他只唱给她一个人听过。 说不定在歌厅里,他也经常唱它,他也经常唱给别的女孩子听。 他有点迫切,但他还那么年轻,他也并没有那么迫切,非要立即,马上,非要不可地要与谁相依。 湘潇恍然大悟。 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好歌,不就是在各种场合练出来的吗?一个成熟的人,也是。想听好歌,当然得承受。想找一个成熟的人,也是。 难怪不得,在火车上他可以那样对她,他还那么年轻,他并没有那么迫切,他还没有立即,马上,非要不可地要与谁相依!这世上,真的是没有白来的东西,没有白占的便宜。 冼锐不唱,湘潇也说别唱。她已经到昆明来了,再也不需要追问,“疲惫的我,是否有缘和你相依?”了。 “那唱《北风》吧。”小王说。 “不好。”冼锐马上说,“《北风》太凄惨了。 不过,后来他还是躺在床上,用手枕着头,轻轻地唱了。因为他也想不起来,还有什么歌可以唱了。 湘潇望着他那严肃的表情,又听见他那凄切的歌声,心猛地一缩。虽然她只听懂了“北方啊北风”五个字,仍然觉得苍凉无比。 她想到了空旷的原野上,刮起的那一阵阵北风,北风呼啸,衰草遍地,满目荒凉…… “你也唱一支吧。”忽然,冼锐止住了歌声,对正在发呆的湘潇说。 湘潇这才回过神来,忽然惊觉,冼锐的《北风》已经刮走了。北风走了,春天会来的,她想。这里是阳光明媚的春城,四季如春,景色宜人。 为什么要让她唱?是想让她参与?还是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他觉得她唱得还没有那么差劲? 湘潇本想唱《相见时难别亦难》,简单。或者《999朵玫瑰》,也行。再想想,都不好,歌词都不妥帖。再说,又唱玫瑰,会让冼锐误会的。 充满阳光的歌曲,并不多。 于是就唱了《橄榄树》,以表心迹: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 流浪,流浪……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 为了山间清流的小溪, 为了,为了, 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 这不正是此时的湘潇吗?多好的歌词,多美的旋律,二分忧思,八分欢快。 其实,她和云,还有小叶,都没有什么文艺细胞。 就说唱歌吧,云是“勉强可以见娘”,湘潇是“对不起听众”,小叶则是“得罪先人了”。云乱唱,湘潇很少唱,小叶是根本就不唱。 跳舞呢。湘潇不会,云和小叶,也都只会“两步”。但是,正因为有了两步,她们就比她可爱多了,常常在客人面前得宠。 可湘潇呢? 此时,却只惹得冼锐冲她直嚷:“你别唱了。” 湘潇的心猛地一震,歌声戛然而止。是她唱得不好么?是那歌词不好么?可是除了小王,他们三人都唱得不够好。而且,刚才她还觉得,自己唱得还凑合的。比上次唱《999朵玫瑰》,唱得好。 难怪不得电视里面演的,刚刚初相识的两个人,要么点一支蜡烛,吃完晚饭和蛋糕后一拍两散。 要么一群人围着一个女孩子转,众星捧月地把她捧上了天,他们努力地表演给她看,根本就用不着她说话,根本就用不着她出丑。 而绝对不是像今天晚上这个样子,嫌弃她唱得不好,在他们几个人面前丢了面子。 不要看不起电视,电视比绝大多数人都聪明。 第87章 一点点奶油星星 那么,一定是它的歌词了,连问一声:“那是什么茶”,都不能,自然也就不能够“流浪”了。又不是逃难者。 但是,她一肚子的浪漫情怀,她真的不是那个意思,这是她最喜欢的三毛,这是她最喜欢的歌词。它讲的是为了梦想而勇敢地去追梦,不是很好吗? 难道是因为三毛的结局不好,用丝袜结束了自己吗?充满阳光的歌曲不多,充满阳光的人,也不多。 但是不等湘潇缓过气来,马上,她就又听见了冼锐温情地对她说:“你喜欢听什么,就叫小王给你唱。大方点。” 继而,又望着她的脸说:“你的嘴角还有奶油。” 说着,含着笑,帮她轻轻擦去, 那只是一点点的奶油星星。然后,又拥了她的肩,坐在床边上。 她整个人都那么干净,那么好。可因为那一点点奶油星星,却被他发现了,而不好。 她自己是发现不了自己的,她自己是没有知觉的。只有他,才能够发现。 她不够大方吗?她觉得自己的表现很正常,没有拘谨。她就是这么文静的,她不是外向的。 这个要怎么解读?应该是冼锐不是觉得她不够大方,他只是希望她更加大方。他不但希望修正她,同时也在不断地修正他自己。 就比如刚才,他明明一秒钟之前还在冲她嚷,但一秒钟之后却马上就变了神态。 湘潇也读懂了他的改变与他的故意克制,但要让她完完全全一点也不往心里去,这还需要时间。 对冼锐也是。 接下来连点几支小王都不会,湘潇黔驴技穷,只好说:“现在有什么流行的歌,你随便唱一支吧。” 小王想了想,给湘潇唱了高晓松的《同桌的你》。果然唱得悦耳动听,感情真挚。唱完之后,仍让人觉得余音绕梁。 湘潇听得入了神:是呀,“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谁将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 歌声停了,湘潇回过神来向写字台走去,她用小刀挑起一块蛋糕,用盖子托住,递给了冼锐。冼锐不接,说自己不饿,不想吃。 湘潇听了以后,心微微地向下沉了沉。但她又不想将蛋糕重新放回盒子里。 她有一些讨好地对他说:“今天是我19岁的生日,你也分享一份我的快乐。” 冼锐接了,咬了一口又放下。他是直接放在小床头柜上的,直接就判了它的死刑。再也不能吃了。 他真的是不贪财,不贪食,不贪色。 阆中女孩“很漂亮”,却是:她先喜欢上他,而不是他先喜欢上她。 她为什么会喜欢上他?那一定是因为她认为,住宾馆的男孩子一定不会差,要么家里不差,要么自己不差。 可不像她,无论是在火锅店的大厅还是在楼梯口,她所凭借的都仅仅只是直觉。 但是,小叶和云,却是没有那样的直觉,那就说明,即便是直觉,那也依靠着以前父亲的传授和她多年的生活的积累。 也许,是她多虑了,阆中女孩也并不是她所想的那个样子。 可不能对冼锐说出这些话。对他的曾经,尤其是曾经的爱情的纯度进行揣测,可不太礼貌。 正因为她从来不说这些,冼锐以为她完全不知道。在他眼里,她到底是“纯”,还是“蠢”? 但是,既然要纯,那肯定就不能太蠢。 相由心生,那肯定就不是她现在这样的容貌了。 许多事情,她并不是完全不知道。她现在所要做的,可能就是把她所知道的,而又必须讲的,一定要讲出来展示出来,让他并不小看她。 而那些不应该讲的,一定要果断地收拾起来,哪怕是扔掉,哪怕是烂在肚子里,也不要随口乱讲。 这个,她还没有学会。这个,很难,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没有学会。 这可不是一块普通的蛋糕,湘潇看在眼里,难受在心里。反正他就是处处与别人不同,所有的所有,她都需要重新适应。 他的生活本来就是这样的,难道,甚至连一块小小的蛋糕,都要他依着她? 她知道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为了一团和气,只有她来做出这个改变。 她没有作声,挑了蛋糕,分别递给了小王和小李,感谢他们今天晚上为她这么卖力地演唱。 他们俩坐在靠墙的床上,双手接过了它,并且很高兴地吃完了它。为了表示尊重,她特意庄重地跑了两次。 她明明只是一个降级版的小王和小李,却要求她比他们更靠近于他。 接下来又无事可做,又是沉默充斥了大大的房间。看来他们都不是出色的主持人,都没有办法让几个人能够一直不停地闹腾下去。 只是冼锐没有再发脾气,也没有再怂恿湘潇开口,他爱怜地对她说:“你去休息吧,坐了那么久的车,一定很累。” “那你的衣服呢?”湘潇揉着眼睛问。 她怕它们放到明天会臭了,因为她自己换下来的衣服,她早就洗了。而他,又是一个挑剔的,爱干净的人。 “你去睡吧,明天再洗。”冼锐笑了,轻轻地拍了她的肩。 第88章 有人在敲门 湘潇起身向他们道了晚安,然后到卫生间去洗漱。不久,她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而他们,则像往常,像她没有来的时候那样,留在房间里打扑克牌。 一是她不会。 除了应付课本,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发呆和看闲书上了。她只做这一件事。 而且,她和她母亲一样,认为打扑克牌是不务正业和浪费时间,却并不知道这是人际交往的需要,是人际关系的润滑剂。 二是昨天晚上胡思乱想,没有睡好。 现在才9:30,她早就已经困了,更不会在今天晚上去向他们学习它。而今天晚上,恰恰是一个好机会,恰恰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她本来应该好好地去表现,给冼锐,给小王和小李一个惊喜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让他们觉得她很单调,很死气沉沉。 她并不像冼锐那样,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睡觉的时候睡觉,下午该干活的时候去干活。 整整一天,她什么也没有做,却已经不行了。她的思想就像杂草一样缠住了她,让她无比劳累。 上高中的时候,她是班上唯一一个来自小站的女生。因为小站的孩子在乡村中学读书,老师教得更差,家里也不支持,小站上的女孩子根本就上不了高中。 如果她在初中时贪玩,或者是打扑克牌,那她连高中也上不了了。 他们那一届就只招了一个班,54个人,男女比例相同。 但是男生的收分却比女生低了整整50分,参加省统考,500分就可以。 而女生却要550分,她考了602分,全班第三。 即便这样,可班上还是只有两个来自小站上的男生,而且比她还孤僻,还沉默寡言。 据说,这是因为小地方的人见识太少,不敢开口,开口怕被嘲笑。 虽然那些大站上的同学修养极好,从来就不会嘲笑谁。但是他们还是不喜欢说话,因为见识太少,没什么好说的。 那时候她虽然不大说话,但是无论他们讲什么,她总是能够心领神会。 并且一开口完全能够与他们搭上话,或者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比那两个男生好得多。 再加上学习还行,能写两笔,是没有人轻看她的。她是略略胆怯,但是却也并没有多自卑的。 就像跟云和小叶小柳在一起一样,她虽然不能够引领话题,但是却能够平等地对话,或者是去附和的。 并不至于像跟冼锐在一起这样,仅仅只是被认为废话多。并且,如今跟他在一起,他是要求她引领话题的。 在这突然之间要去做,能不难如上青天吗? 在学校里,本来就是只有老师和极少数无比活跃的同学才能够做到,并且被认为是天生的。 这都是需要重新学习,需要大量的时间的。 只是她对他们班上那些大站上的同学玩的桥牌扑克牌,去歌厅,去舞厅,一点也不感兴趣。她只和小叶,还有另外几个只喜欢看书的同学玩。 他们学校是一所铁路子弟校,所在的那个大站叫西昌南站。它所在的镇叫马道镇,有五千人口,全是铁路职工家属。 从幼儿园到小学,初中,高中。医院,菜市场,招待所。文化宫里面有图书馆和电影院,小公园,应有尽有。甚至有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 分局机关,工务段,机务段,车辆段,机务段,水电段,电务段……各种段机关,全部都在那里。 管辖成昆线的一半,500km左右,一个铁路职工的月收入,最低1000元。 它以前是破破烂烂的,但是从高一他们入校的时候就开始重修,到高二开学的时候,它就焕然一新了。宽阔的马路,两边的店铺全部都修得像微型的城堡。 它就是一个隐藏在大山深处的世外桃花源,它比西昌城还要更繁华,消费力更旺盛。 学校里肤白貌美气质佳的女同学,高大帅气,阳光自信的男同学,并不稀少。 普高的同学更高,更美,更帅,因为他们家里的条件更好,营养更好。 他们只梦想有个好工作,而人家却都是奔着考大学去的。 还有各种外挂的第三产业,负责对地方的各种贸易和紧俏的火车皮。 她有一个同学的父亲就是经理,他们班每次春游,都是他派车。班上同学相差很大,各式各样。 那时候,上大学很不容易。如果他们的学习更好一些,他们的手能够够到,怕早不在这里了。 另外的两个大站,一个叫攀枝花,一个叫普雄。在西昌南站的两头,一个离昆明近,一个离成都更近。 都比较大,是任何一个小站的十倍以上。有幼儿园和小学,初中,卫生所,招待所。没有高中。 那时候,她并不觉得有什么。她觉得只要自己努力,她还可以。以前,她从来就没有想过这些。 而小叶,好像都想过了。因此她才那么急切,才那么唠唠叨叨地教育她。 她是一个弃儿,养母没有工作,养父是一个普通工人,两人都是特别特别老实善良的人。 他们还有一个儿子,比她大,很帅,很正直,已经顶替了他父亲,工作了。 而现在,又传言她们这届不包分配。她哥哥,已经顶替了她养父。一切,都只有靠她自己了。不像别人,还可以靠爹。 但小叶毕竟是在西昌南这个大站长大的,什么都会玩。并且,好歹也有个养父,有个哥哥,两个男人可以帮持。 而她,却还更不如。 直到今天,她才开始思考这些,细思极恐。直到今天,她才觉得,她从那个时候起,就有些输了。 无论是桃花源还是希腊的城邦,无论是安居乐业还是公民的自由权,跟一个流浪汉,跟一个奴隶,又有什么关系啊? 甚至连这些,她母亲都没有告诉过她。她真的是什么也不会,什么也不知道。 但是,只是玩牌和唱歌跳舞的他们,也输了呀。不像冼锐,在玩牌的同时,兼顾着上了大学。 曾记得小站上。 一个16岁的男孩子,刚刚顶替他去世了的父亲,上了班。站长批评了他两句,他就直在那儿掉眼泪。 当时她母亲看见了,说:“还是再读几年书吧。不然太小了,不省事。”所以,她一定要供她读完高中。 她母亲并不知道,如果不经世事,哪怕就是活到100岁,也还是处理不好各种关系,也还是要掉眼泪。 如此看来,就算是她现在还是并没有经历过多少事,但是她在冼锐面前,却受了那么多的委屈。 然而她却从来没有,当着他的面掉过一滴眼泪,她是多么多么地坚强啊! 湘潇想了许多许多,边想边准备解衣入睡。 忽然,听见有人在敲门。 不猜也知道是冼锐。 第89章 如火的目光 湘潇趿上拖鞋去开了门。 门开了,冼锐笑盈盈地站在门口说:“你的包。” 手中果然捧着那个精致的皮包。这倒不像是他自己要来的,倒像是被小王和小李怂恿着来的,特别是小李。 “你把它放在凳子上吧。”湘潇嫣然一笑,转身向屋里走。她看得出来,他好像还有什么话要对她说。 果然,冼锐将包放在了进门处的沙发上,然后关上了房门。他走到湘潇的身后,温柔地扶住她的肩说:“我想陪你说说话。” 湘潇此时虽然睡意正浓,但仍然很高兴地冲他甜甜地一笑。因为,两个月未见,她也很想。 “到昆明后有什么感想?”他温婉含情地问她,嘴角朝着她笑,并拥着她到床边坐下。 “以后能天天见着你了,我很高兴。”湘潇在不经意之中含情地道,笑意可人。她又有些飘飘然了,忘了说她很怕他,她很想家。 冼锐听后,不禁心房颤动,凑过去吻她那温热而轮廓分明的小唇。 她没有拒绝,顺着他一同向床上倒去,任他亲吻自己的脸,唇和脖子,任他在她外露的肌肤上留下无数唇印。 当她抬头凝视他的时候,她望着他那如火的目光。她猛然惊觉:这一次的吻,跟以前好像不一样。跟以前的任何一次,好像都不一样。 在这以前的之后,他的目光会很温柔,很知足。但这一次,不一样。 他们不应该再这样柔情下去,她应该跟他谈一点别的。但是好像,每一次她所表达的,和他所听到的,都完全不是一回事。 就像刚才那一句:“以后能天天见着你了,我很高兴。”不知他从这背后所听到的,又是什么?以至于,这么激动。 她正欲开口,躺在被子上的他,已经抢先环住了她的腰,含情脉脉地望着她说:“今天晚上我就睡这儿,好吗?” 湘潇的心猛地一震,连忙本能地道:“那边不是还有床吗?” “他们两个人睡,今天晚上我跟你睡。”他柔柔地凝视着她,嘴角甜蜜地笑。 湘潇一听,心不由自主地跳到了唇上。她马上就摇了摇头,说:“不,你还是过去吧。” “湘潇……”他痴迷地轻唤着她,“你把它给我吧,我会对你好的。我对你是真心的,我不骗你。” “不,还太早了。”她看了看他,严肃地说。 《聊斋》,《萤窗异草》……都让她既好奇又心悸,心悸多于好奇,她选择了拒绝,拒绝是纯情少女最本能的反应。 她害怕极了,《萤窗异草》上面有那么详尽的描绘:“流丹溢席,娇喘微微,倍感苦楚……”太吓人了。 很小的时候,文学就使她早熟。然而,文学又使她害怕成熟,拒绝成熟。况且,在这完全陌生的环境里,隔壁还有另外两个人。 前天他都还远在千里之外,昨天也才刚刚见到他。然后,就用冷脸对她。今天下午在火车上,又用白眼对她。刚刚唱歌时,还冲她嚷。她怎么接受得了? 虽然他有他的理由,她也能够理解一点点,但是此时此刻,她怎么接受得了,这么迅速地就要跟他在一起? “湘潇,我会对你好的,不然我绝对不会专程到西昌去把你接到昆明来。湘潇,我一定会对你负责任的……”冼锐喃喃地向她诉说着,他对她的真心与痴心。 不说则已,一说,她便更加怒火中烧。她虽然总是对自己说要大气,要大气。但是他让她,简直没法大气。 那样的冷漠,那样的厌烦焦躁,就是他所说的,“真心喜欢”吗?那这个真心喜欢,也太容易,也太廉价了吧? 顿时,刚才那种少女的羞涩,立即转为了痛恨,甚至愤怒。 她压低了声音问他:“你刚才对我,对小王,怎么那么厉害?” 她并不是在提条件,她只是在表达她的情绪,和她对他的失望。 “我说话就是这么大声的。”冼锐笑道,“吓着你了?那我以后不了。” 他并没有向她解释到底是什么原因,湘潇也不懂得继续追问下去原因到底是什么,她也不懂得告诉他这个原因对她很重要。 她只是想,如果再问下去,冼锐恐怕是又要生气了。她只是,在心里打了结。 她有很多很多的思想,但是却每一个都很浅很浅,无法深入地探究到事情的真相。 湘潇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耷拉着眼睑说:“咱们彼此都还了解不够,这是不应该的。” 从小到大,她并没有得到过很多很多的爱,特别是父亲去世之后,更是见证了人走茶凉的淡薄人世。而父亲在世时,她是受人讨好和喜爱的。 并且她所受的教育,也并不能让她满足。她总想靠着自己的眼光,去探索新世界,因此她总是半信半疑。 怀疑,是因为缺少爱。相信,是因为生活还要继续。她从心底,仍然渴望着明月与阳光。因此,她把爱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然而冼锐的表现,却是如此地明显,却是如此地让人寒心。怎么不叫她怀疑? 他不仅走得太快,而且让她不快。自从相识以来,他总是自己先走得太快,然后马上就让她不快。 在以往,怀疑帮助了她的成长,让她完成了比周围的女孩子,更有独立思想的自我教育。 而在两个人的关系之中,如果总是一稍稍表现不好就怀疑,直到表现好了,才会去相信。人无完人,缺陷总是太多,那恐怕不妙。 总听一些女孩子在困惑,为什么我们总是吵架,是因为我们太相爱了,太在乎了。却并不知道,是因为她只盯住了问题,而没有学会如何去解决问题。 在这之后,他们要么吵吵闹闹地分开,要么就漠视问题,两个人一辈子都只管穿衣吃饭而不谈其他,因为一谈就还是要吵架,永远地生活在一个无忧无虑的婴孩状态。 更为流行的说法就是,最好找一个不爱的人结婚,因为你根本就不在乎,所以吵都懒得去吵。但是这样的婚姻也是死水无波的,很容易破裂。这样的婚姻很多很多。 因此,这世界上相爱的人很多,神仙眷侣却少之又少,钱钟书和杨绛算一对,老布什和夫人算一对。又长寿,又具有高质量的婚姻,被世人传唱。 在现实生活中,体育老师和他老婆,也算一对。 他们之所以被世人传唱,就是因为少之又少。他们的知识与胸怀,已经到了极高的境界,能够去化解这世界上的绝大部分难题。 一个是“在认识她以前,我从未想过要娶。娶了她几十年以来,我从未后悔过,也从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另一个是“我的初吻给了他,我嫁给了他。” 一个能够同时做好妻子,情人,朋友,三种角色,能迁就他的笨手笨脚与迂腐。 另一个能在妻子中年容貌就褪色,晚年甚至要坐轮椅时,爱意却永不褪色。夫妻之间,互相成全。 要不就是农村里的老头老太太,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我对你好,你对我好。而中间那些蹦达的鱼虾,一知半解,又总是胡思乱想,极不容易处理好感情。 沉默了片刻,冼锐深深地说:“那好吧,我不勉强你。你睡吧。” 语气极为平和。 顿了顿,又深情地凝望着她说:“就当我刚才,什么也没有说过。” 说完,轻轻地吻了吻她的额头,翻身下了床,关上门出去了。地毯上,留下一串串拖鞋的浅印。 湘潇再也没有睡意,和衣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冼锐现在虽然心平气和地出去了,但是明天,他们又该怎么相处? 以后一定还会遇到许多次诸如此类的情况,那她又该怎么办? 在来昆明之前,不能说她没有想象过,但是那时想象得过于肤浅。 她所想象的,就是她跟他坐上了火车,从此你情我愿,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没有想到,他却那样对她。 在到宾馆以后,在他冲她直嚷以后,她确实说过她不再计较,但是在这人生最关键的时刻,她又把什么都想起来了。 既然是要做抉择了,那她就不能不好好地考虑一下。 她欣赏白郎宁和芭莱特的浪漫,好的爱情,竟让芭莱特夫人从瘫痪在床,到起死回生。 她也并不否认,自己不会去偷食那半生不熟的水果。如果那就是水到渠成的爱情,那也并没有什么不可以。 可是,那全是生的呀,根本就无法下口。可是现在,她不但丝毫也未找到那种感觉,反而越来越觉得他们相处时的尴尬与不和。 即便如此,她还是深信自己是爱他的。他刚才的举动也说明他,还是深深地喜欢她的。 因此,她不忍割舍。 除非是,山穷水尽。 除非是,处于绝望的底渊。 她真舍不得,轻易放弃这段难得的千里情缘,这奇异的楼梯之恋。 她太矛盾了,真不知往后的日子,应该怎么与他相处。 第90章 又有人在敲门 她想着想着,又忘了关灯。 她也并不知道,就是这灯光,这么要命。 冼锐又在敲门,他是被灯光吸引过来的。 湘潇从床上爬了起来。 她走到了门后,低着头,盯着地毯出神。她在犹豫,她还给不给他开门。也许,刚才她就不应该给他开门。但是,她刚才就只是想看看他。 她把他看成了一个画中的人,一个梦里的人。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她以为他不过是像往常一样,他的激动,只是想单纯地吻吻她而已。 而现在,她又想道:“都这么久了,他应该更加平息了。”再有他临走时的那句话为证,至少今晚,她相信他。 而且,现在他敲门的声音,又是那样那样地轻柔。她都忘了,自己的心情,就是随时都可能一触即发的那一种。 湘潇觉得,自己既然爱他,就不应该这么怕他,这么回避他。她应该相信他。 她除了不太敢相信云以外,她相信任何一个人。尤其是在学校的时候,老师相信他们每一个人,同学之间也是互相信任的。 至于她对他的怀疑,也仅仅只是怀疑他的耐心,而不是品格。 她伸出手去,拉开了门。 冼锐进了房间,看见床上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吃惊地道:“你还没有睡,你在想什么?” 笑了笑,又说:“我刚才吓着你了?别想了,你睡吧。”说着,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 “我什么也没有想,什么也想不起来。”湘潇垂下了眼帘,摇着头说。 说完,从心底笑了,原来他也是凡人啊,他也会问“你在想什么?” 在火车上,她问了他一句,“你在想什么?”却引来了他的一个白眼。真的是好委屈。而现在,她却无比轻松。 说完,她抬起头来看冼锐,轻声地问:“你怎么也还没有睡?” 她的言语里所表达的仅仅只有对他的关心,她的眼神里所表达的也仅仅只有对他的关心。而没有,其他任何的意思。 她的世界,是未成年人的世界。而他的,却并不是。 “这是你的换洗衣服。”冼锐道,摇着头笑。他果然拿了那条咖啡色牛仔裤,和那件暗紫色的高腰外套过来。 湘潇感动得眼眶发热,她在心里说:“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地对他,加倍地疼他。以前的不快,就再也不要提了,两个人来自不同的家庭,生长在不同的环境里,有着不同的性格,难免有时难以相合。” 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们需要更多地交流,关心和理解。真心可以通云。只要有真情,他们之间的距离,会慢慢缩短,他们会走到一起的。湘潇这样幸福而又满怀希望地想。 之后,冼锐又走到写字台边,为湘潇将窗帘拉上,说:“你别想了,我这人是有什么说什么——没心的。” 湘潇应了一声,埋着头坐到床边弄着短短的指甲,很用心地。她以为,她这样低着头,不理他,他自己就会走了。 她在等待。 等待他走出,这间房间。 她以为,等她下一次,抬起头来的时候,他就已经关上了门,走出了这间房间了。 她穿着这么厚的衣服坐在那里,她又没有像电视电影里那样,穿着薄如蝉翼的透明装,在男人面前搔首弄姿。 哪知,他却并没有走出这个房间。 拉好窗帘以后,冼锐扭过头来,看见坐在床边的湘潇,他并没有走。 他的脚步,好像挪不开似的。 他的心,好像被她牢牢相牵似的。 他情不自禁地又走到了床边,挨她坐下,柔情地凝望着她那可爱的侧影。他本来只是想走进来 ,看看她在做什么,安慰她几句,就走出去的。 可是这间房间,像磁石一样吸住了他的身,他的心。他又没有能够平平静静,或者高高兴兴地走出去。 她甚至连跟他开个玩笑,都不会。如果在此时,她忽然发现了他的出神,她在这个时候站起来,笑着将他轻轻地拉到门外,然后赶紧关灯睡觉。 不就安全了吗? 不就什么事也没有了吗? 不就大家都愉快了吗? 然而她是文静的,她不是活跃的。不是因为她笨,而是因为,那不是她的性格。 而现在,她都快傻掉了。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又一次又一次地受到了惊吓。 而现在,她都快傻掉了。就像是没有背过这一道陌生的考题一样,并且因为这一道不会的题而紧张,所有的题都不会了。 她考砸了,她的发挥是不稳定的。 她就是笨! 她还是只有和小男生谈恋爱的能力,他们可以什么都由着她。他们不但不会在火车上就对她翻白眼,让她思前又顾后,调动起了她所有的脑力来质疑他。 他们不会,他们只会不停地给她发糖衣炮弹,让她沉溺在爱河之中,甜死她。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可以慢慢地来。 然而,她却不愿意。她真的是眼高手低,自不量力! 冼锐没有说话,只是入神地看着她。他仿佛看到了他的新娘子,盖着红盖头,坐在那里等着他。 更何况,她就暴露在那里,连红盖头也没有盖呢?她比任何,穿着薄如蝉翼的透明装的女子,都吸引他。 湘潇也觉察到了冼锐正在看着她,她抬起了低垂的头,目光与他的目光相碰。她害怕他眼睛里射出来的两团火焰,赶紧又低头避开。 她弄着指甲,轻轻地问他:“你什么时候上班?”此话未经任何思索,只是没话找话,只是随口而出。 “今天下午回来以后我就上班去了,我不是和小王一起出去的吗?事情很烦,一下就处理了好多。”冼锐笑了,自豪地说。 “那我呢?”湘潇小心翼翼地问道,声音小得像蚊子。 为什么?心里百转千回,而口里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心和口的距离,为什么那么地那么地遥远?好像隔了千重山。 难道,这就是因为平时经历太少,锻炼太少了吗? 听她这么柔柔地一问,不知为什么,在他心中,更焚烧起一团烈火。直烧得脚心发热,口干舌燥。 “你不用上班,我养活你。”他温情地对她说。他的嘴角含着笑,以表示他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说着说着,他猛地向柔弱的她扑去,有力地将她按到床上一阵狂吻。 “我说过,我不做月亮的。”她轻轻地反驳道,有力地挣扎着。 拖鞋掉了,掉到哪儿去了,她不知道。 他没有理会她,呢喃着道:“你做我太太,我喜欢你,我养活你。” 原来她是这样触动了他的心弦的,原来他是这样一步一步地往前推理的。湘潇哪里知道他竟是这样推理的! 反正就是,他非常非常喜欢她,他们俩所发生的任何事情,她所说的任何话语,都可能会触动他。 “不,我不做月亮。”她又说。她的脑中一片空白,她简直找不到别的话可以说。 说完,她忽然自己笑了。她怕什么呢?她这是在自由恋爱啊。她这是在跟她心爱的男孩在一起啊。有点小激动,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他不语,边吻她,边喘着粗气说:“湘潇,你把它给我吧,我控制不住自己……” 他觉得,只要他再次争取,她会同意的。因为,她也是很喜欢他的。 第91章 她更加害怕 昨天尚还在千里之外,今天为何,却相隔得这么近了呢,这是梦吗?她挣扎着,虽然她觉得自己很有力,但还是没有挣开。 这下她才知道害怕起来。比那些所有在楼梯上的拉拉扯扯,都让她更加害怕。 他紧紧地抱着她,几乎失去理智地说:“湘潇,自从遇到了你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找过其他的女孩子……我对你是真心的,你把它给我吧……” 他想,他这是在向她表明,他有多爱她,她就是他的唯一。他想,他这样的掏心掏肝,她会同意的。 上帝。你为什么创造了亚当和夏娃? 两个月,不就是两个月吗? 两个月,他为了压住这烈火,冲了数不清的凉水澡。 他认为自己,简直是忍了又忍,忍了再忍。他这样爱她,足够了。他都为爱情的神奇而惊讶。 并且,她刚才为什么不关灯?不然,他就绝对不会再走进这间房间里了。 还有,她刚才为什么要坐在床边上?她那可爱的样子,真的是让他浮想联翩。简直是,比什么薄纱裙,都诱惑。 而她呢,她并不这么认为,他就是在掏心掏肝地在表白。 她什么也不懂,他这样说,反而更让她感到可怕,觉得他简直是,不可思议。 没想到,没想到……本来她都忘了,可是他却,偏偏在这个时候提起。 有他这么,求爱的吗? 求爱,明明是应该向人展示爱情的美好,让她对他充满了向往。难道不是吗? 他以前怎么样,她管不着。 但是这两个月,他不是说她是他女朋友吗? 在有女朋友,在有情感寄托,有精神寄托的情况之下。 他的脑子里,居然还想着灵魂出窍。 还时不时地,窜出那样的想法。 还要觉得,自己是忍无可忍。 那他,是真的喜欢她吗?她的影子,甚至连风尘女的影子都盖不过去,真的是太失败了。 究竟,是什么意思?这样的恋爱,能够叫谈恋爱吗? 在和他相处之中,只要他不提,她从来都想不起啊。她只是很单纯地爱着他。为什么他总是把她,往这上面引? 是因为他内疚? 但她看不到他是不是内疚,她只是怀疑他是不是,贪心不死。 他这是在故意激怒她,故意惹她联想。她的眼前,立即变幻出许许多多女孩子的影子来。 她的心伤透了,觉得自己根本就不能原谅他,更不能容忍他。 这就像,她本来想畅饮爱情这杯甜美的甘露的,哪知那杯子上却爬着一只蛆虫。弄得她不但不想饮水,甚至连那杯子,也想扔了。 他,就是那只杯子。 反正她是铁了心了。 今天晚上,他的话是如此地糟糕。周围的环境,是如此地恶劣,隔壁还有两个人。反正,今天晚上就是不行,她受不了,她说服不了自己。 “我自己很重要,比钱,比吃和穿都重要。”她母亲暗示她说。 现在,她自己还要另外再加上一点:比你也——更重要。如果,我们还不合适。那么,我不能为了你的难受。而承受,这么大的损失。 “我知道你对我是真心的,不然我绝对不会跟你到昆明来。可是,我们彼此了解不够。”她悲哀地说,声音始终不大。她生性本柔,更何况小王和小李就在隔壁。 他沉默了,发自肺腑地说:“你别以为我会像你在卡厅里看见的那些人一样。我不会玩弄你,我会对你负责的。” 他在说什么啊?他也并没有说到点子上去,他也并没有深思熟虑,想到更深的层次里去。 一个单纯的少女,她拒绝他,肯定是因为害羞或者紧张,或者条件还不合适。还能有别的什么呢?不会有别的什么了。 然而,他所说出来的,怎么全是这一些?可见三级片所摧毁和摧残的,是整个人的身心。 她所表现的,是她所熟悉的。 他所表达的,也是他所熟悉的。 然而,却是天与壤之别。 这还,怎么能够相融合?! “我知道你是真心的。但是,我们有些合不来。等以后再说。”她重复她的意思说。 这一次,她想她是说清楚了的,她已经暗示了他。只要他们好好相处,等他们以后合得来之后,她会同意的。 她又怎么好意思,把她的话再直白,更直白地说出来呢? 本来都很简单的两个人,刚刚一相识,就要去面对那么多,那么复杂的问题。当然,合不来。 他们本来可以很简单地开始,然后再慢慢地来。但是冼锐,却总是要不断地向她抛出那些无比复杂的问题,不但她解决不了,甚至连他自己也解决不了。 可是她却万万没有想到,她也在不停地向他抛出那些无比复杂的问题,他的生活也同样完全被她打乱,他也同样处处都要迁就她。 他再也找不到话说,紧紧地抱着她,只是说:“湘潇,我控制不住自己……” “你别这样……”她像个受了伤的小动物。 她无力地挣扎着,哀求着。想哭,但是却怎么也哭不出来。她不禁想起了那两个丢开香味扑鼻的火锅不吃,冒着滂沱大雨出去找小姐的客人。 他虽不至于如此,但是在此时此刻,他也同样表现出了人性可怕的那一面……明明在人间,却怎么像是在动物世界里? 在《动物世界》里,小羊和小兔是很随意的。 只有狮子和老虎这种猛兽,才会在自己的领地里转圈,对天咆哮。 但是以前,她从来没有由动物联想到人。她并没想到,人就是一种动物,坏的人,甚至还不如动物。 在男作家的书里,尤其以《聊斋》为代表。总是有狐狸精主动投怀送抱,男人怎么会难受?他们只描写香艳,从来不会描写难受。这很尴尬,很损自尊。 而女作家,只会描写自己多么多情,多么有魅力。 又或者是人家写了,她并没有读到。因此,她不知道。不然,她就绝对不会,再次放他进来了。 如果那是老虎和狮子的咆哮,那只会更让她害怕,更让她,一下接受不了。 “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他喘息着,松开紧抱着她的一只手,将它伸到她胸前,慌慌张张地去解她外套上的扣子。 湘潇终于明白,他一直所说的“控制不住自己”指的是什么,而不仅仅只是想要一个吻。如果仅仅只是一个吻,根本就是不起作用的。 原来,他在楼梯上一次又一次所表现出来的,并不是他心里的情绪,也并不是他脑子里的喜怒哀乐。而是,他的身体的本身。 她太天真了。果然,正如伊能静所唱,“恋爱是什么?我在课本里没有学过,恋爱是什么?” 然而她就是没有想到过:在这两个月里,他确实为了她,忍了很久。在这两个月里,他为了她,仅仅只是一个吻,就可以很满足。 当达芙妮遇到阿波罗的时候,她不愿意,她变成了一棵树。 但是,湘潇却不能! 第92章 她已经滚下了床 更加害怕了,心都跳出了胸膛。她连忙本能地将手伸到衣服上,紧紧地将胸护住,然后,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向床下滚去。 但是她感觉,她并没有多大的力气,她还是顾着他的。 顷刻,她感觉到自己已经滚下了床,因为她实在是用尽了全身所有的力气。她真的是没有多大的力气的。 是因为床太窄,还是因为他太瘦,还是因为他怕伤到她,他并没有使出他的任何一点力气?她所对抗的,仅仅只是他本身的体重而已。 她听到了“ 砰”地一声。她想,那一定是他的头,重重地撞到了床头柜上。 她这是要逆天! 简直比他上海外贸学院的前女友,还过分100倍。 她想他一定很疼,她是爱他的,曾不顾一切地对他,跟他远走。她本来不想这样伤害他,让他这样疼痛的。可是不这样,她又怎么能够保全自己? 她还听到了 扑通地一声巨响,那是他们两个人,一同落地时的声响。地上是玫瑰红的地毯,让她想起了,那鲜艳夺目的红玫瑰,那浪漫的一天一枝玫瑰。 这么难灭的火焰,这么绝情的女孩,这么苦痛的真情,这么无情的伤害……冼锐终于松开了湘潇。 这么无奈的决策,这么难懂的男孩,这么矛盾的心理,这么遥远的心程……湘潇离开了冼锐的怀抱,迅速地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重重地,扑通一声跪了下去,趴在床边上,双手紧抓住床罩,微微喘着气。 她可是很有心眼的。 她这样,是在表达她强烈的情绪。她的情绪,必须得到,合理地表达。 然而,又不仅仅只是。更重要的是,她觉得这样可以,十分有力地保护自己。 她想掩面大哭,却怎么也挤不出一滴柔弱的眼泪。她只是觉得自己,很累很累,很需要歇歇气。 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他到底,有着怎样的脾气? 自从这一次他到西昌来以后,他就随时随地都在发脾气。除了他有些不太适应她之外,难道,是他后悔,他不应该来吗?难道,是他后悔,选择了平庸的她吗? 在久别重逢的日子里,在最关键的两个人真正相处的最开始。他居然是在,发脾气。而不是,让她觉得无比的美好。 他可能,根本就不喜欢她。 她早就知道,他的脾气可能不太好了。她也准备好了,接受他的脾气。可是,在两个人真正在一起之前,她总应该弄清楚一点吧? 他到底喜不喜欢她? 他到底适不适合她? 在两个人真正在一起之前,她总应该弄清楚一点吧? 假如,假如她不给他开门,他会冲她大吼吗?他会说:“你这是在干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吗? 什么是爱,他给她的爱,太恐怖,太痛苦了。不是两情相悦,而是两虎相斗,两败俱伤。 湘潇就这样想着想着,就这样光着脚丫子趴在床沿上,微微地喘息着。听着冼锐慢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重重地坐到了沙发上。 “郗湘潇,你起来吧,我想跟你说几句话。”过了好久,冼锐才望着长跪不起的湘潇,长叹了一口气道。 湘潇依旧光着脚丫,一动不动地趴在床沿上。她只顾着遐想,根本就没有听见冼锐叫她的声音。玫瑰红的地毯深深地陷了下去,留下了十个小巧的脚指印。 冼锐使劲地揉了揉鼻子,平静地对着湘潇的背影,酸酸地道:“只要你不愿意,我就不会强暴你。你起来吧。” 她本来也想说点什么的,但是还不等她开口,他就把这世界上,最难听,最刻薄的话,说给了她。他的反应,总是比她快很多。 他没有冲她发火。 直到现在,他才发觉自己爱上的是一个纯洁得毫无纤尘的女孩,冲她发火根本就没有用。她的外表,永远是那么地文静。她的心灵,却永远是那么地倔强。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她到底具有什么样的魔力?能让他抛却了世俗,去追她。昨天晚上,又迫不及待地,带走了她?恨不得在这个,四季如春的美丽城市里,与她厮守一辈子。 他为什么要带走她?一个让他爱也不是,恨也不是的女孩子。他不知道,他不知道,他一次又一次地埋头理着半干的头发。他在心中,不止一次地叩问自己,他只是想说一句,他爱上她,真的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他之所以选择她,也并不是无缘无故。 他第一次见到她,不但长相还行,白里透红的肌肤,在黑夜里发着光。 而且,说话也比较妥帖,那么纯真,那么有灵气。 在这个山窝窝的小城里,居然还有这样的女孩子,真的是让人又惊又喜。 在以后的相处之中,他们虽然数次争吵。但是他也明白,是因为自己太快,而她太纯。 所以他不但不计较,反而心生欢喜。并且她虽然倔强,但是却是那么地喜欢他,却总是转弯很快。 她知道借送小船,借要还他的钱,借开心果,来传情表意。并且,她还专门为他写了小词小诗。 又不是要刻在石头上,想不朽。如果纯属娱乐,文笔还是——可以的。她还是有点聪明伶俐的。 “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他觉得她,简直就是上天赐给他的礼物。他真的是太幸运了,从小到大,一直都这么幸运。 但是,为什么,一到火车上,他就觉得她不行了呢?她简直就是,一只令人烫手的山芋。 难道是因为那段逼仄的楼梯,那个小招待所的小床小房间,压缩了他的身体,限制了他的视野,影响了他的判断力? 这个,他想,可能是。 即便如此,他还是愿意为自己的决定负责到底,慢慢地等待她的成长。可是没有想到,却是现在这个样子! 他真不是个坏男孩,正因为他不坏,正因为他深深地恋着她。他才会,从心底爱怜她。他才会,在她并无力量的挣扎之中,松开了他的手。 但是“强暴”这个词,既刺耳又恐怖。 它到底是谁发明的? 为何要用在,在半个小时以前过生日的时候,尚还对未来充满了憧憬的湘潇身上? 湘潇啊湘潇!肤净如瓷,心清如水。 她能够想到人类毁灭,和自己濒临死亡的那一天。 却怎么也想不到,跟自己心爱的人,一同远走昆明的第一天。 第93章 明天我让小王送你 湘潇从地上爬了起来,借着若明若暗的壁灯一声不吭地找到了拖鞋。一只踢到了写字台边,一只可怜兮兮地悬在床角上,鞋底朝天。 她先穿了写字台下的那一只,然后再穿了床上的那一只。 不知怎么的,眼情总是情不自禁地要往对面的沙发上看。此时,冼锐只是低头弄着手指,并没有注意到她。 她又失望又悲哀,垂着脚在床边上坐落座,然后目不转睛地看着两个翘得老高的大脚趾。 实在没有其他任何的地方可以坐,她还是只有坐在这床边上。 这间房间很小,她实在想不到她到底要坐在哪里,才最合适。 那是两个非常漂亮的大脚趾,光洁圆润,饱满而修长。临走以前,云夸奖过它,小柳也说它,要走远路的。 湘潇忽然感觉到有一束目光,也同样在看它,她再次抬起头来,是冼锐。 但是,他的目光依旧落在她的脚趾上,还是没有看她。 她欠了欠身,将双脚笔直地落在地上,在床沿上坐得很轻。 又是一声重重地叹息,又是同样低沉的话语,冼锐再次说话了:“郗湘潇,你明天走吧,明天我让小王送你。一见着你,我就控制不住自己,而你又不同意。有你在,我也不好去找别的女孩子,我无法安心上班。这对咱们都不好,我不想再见到你,明天我让小王送你去火车站。” 冼锐苦楚地说着,到昆明整整三年了,他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一种感觉,苦涩煎熬的心,如着了火的孤岛,无人看见,无人救援。 女孩子一般都只能伤害到爱她的人,如果不是对她具有那份依依不舍的真情,她就绝不会伤他那么深。 她又怎么能够伤害到,如此强大的他?让他如此地矛盾,既想对她专一,然而又实在是——无能为力。 这是他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 他这一句话的意思,就跟他在楼梯上,向她请求一个吻一模一样。她拒绝了他,他说的是:“如果你不同意,我现在就去找别的女孩子。” 他这是在向她表达爱,他只是想让她靠近他,他只是想激一激她,不要让他离开她。 他既然选择了带她到昆明,就算是在火车上,他已经发现了她的傻乎乎,他还是愿意尝试一下。 他并没有打算放弃她,他还是希望能够和她努力地相处下去。既然正面请求走不通,那他再尝试一下反面的呢? 在奴隶博物馆。她不会因为他留下了她的红帽子,而留下来陪他。 在楼梯上。他因为想要一个吻,说自己要去找别的女孩子,她也没有能够留住他。她是那么地绝情,她会坚持她自己的想法,他没有办法改变她。 现在,他就是把嘴巴贴到她耳边对她说:“你留下来吧”,也完全没有任何用。 所以,如果她愿意,她就留下。如果她绝情绝义不愿意,干脆让她离开算了。 但是他就没有想到的是,只要他对她稍稍好一点点,她就会改变。她的心,其实很柔软。 他说这些,只会让她更加反感,让她觉得,他就不能够,好好地说话。 而她,比他小三岁半还要多,而且又没有任何社会和情感的经历。她不可能明白,他这么复杂的,奇怪的表达。 跟在楼梯上相比,她还是没有丝毫的长进。在现在,她都已经被气晕了,她就只想得起眼前,她根本就想不起什么“在楼梯上”。 再说,每一次当他们误会彼此的时候,他们都只是在云里雾里地争吵,而从来不告诉对方应该怎样正确地解读自己。 他们都没有在对方面前,把自己所要表达的意思说清楚。即便是之后和解了,也是因为理解了一点点,或者是猜对了蒙对了,又或者是跳过了不去计较了。 然而,就像试卷上那些考题一样,如果没有把它吃透,不是每一次都能够蒙对的,那就会考得一塌糊涂。 那些整天唱着《糊涂的爱》的人,一定是差生。他们标榜的是“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这就是爱糊里又糊涂。” 他们要么一辈子糊涂,要么一旦清醒之后,就中途分道扬镳。 她对他这些话的理解是,他们就这样分手吗?她就这样,轻易地就被替换和转移了吗? 冼锐的话,又一次令湘潇万分吃惊:他们就这样分手,因为他得不到她?仅仅是因为,在今天晚上,她初来乍到的时候。他想发脾气就发脾气,想把她替换掉就替换掉。他喜欢她,他就这样爱她,他爱过她吗?她不得不怀疑。 她以为他只是愤怒,黑夜总是会让人冲动和糊涂。等过了今天晚上,等明天天亮了,他平静了,她再去靠近他,再去跟他道个歉,说声“对不起”。 既然他都说过了要娶她了,那一定就绝非儿戏。既然他都把她接到昆明来了,那他就不会那么轻易地放弃她。 他们今天晚上,只不过是闹了一点小矛盾。而已!他们还可以和好。 两个人要相守一辈子,要经历多少的风雨和苦难啊。她真的不敢将自己,交付给这样的冼锐啊。 她绝对能做到爱一个人,一辈子不变心。再大的磨难,都能与他同渡。再大的诱惑,都能抵御。 而他呢,在她面前提了多少次,别的女孩子啊?每一次,都痛得她肝肠欲裂。 就算是他们在一起了。是不是,以后他们每次一遇到问题,他都要说,“我去找别的女孩子去了”? 她甚至这样想:在他的心中,根本就没有柏拉图,而只有弗洛伊德了。许,何必要那么快地,快得像雷鸣电闪般的,要以身相提呢? 就像是他向小王发脾气时那样快,那样来去无踪。 她周围的人,谈半年恋爱之后结婚,结婚以后才能在一起。别人都还要议论,太快了。 一年两年的才叫正常,才能够知根知底,互相了解。 他是不是,和任何有点姿色的,都可以?他是不是,和一个垃圾,甚至一个母猪都可以? 她就这样,轻轻易易地被替换掉了,她真想对着他大叫:“你是不是还没有玩够?你真的很恶心啊!” 但是,没有。 但是,她是文静的。 原来,马斯洛的需求层次,并不总是从低到高的。一个人即使衣不遮体,食不果腹,他一样可以一直都有很高的精神追求。 一个人即使一辈子都富得流油,他也一样会一辈子都只有物质和生理上的需求。 他虽然不至于那么低级,但是他的精神需求,也并没有管多久。 她知道,她把他翻下了床,犯了贵公子的大忌,他并不是一个普通的男孩子,可以随意地去对他。 但是,今天晚上她初来乍到,她还是希望他大度地说一声:“没关系”。 就像冼锐觉得,是那逼仄的楼梯,影响了他的判断力一样。湘潇也觉得,是这陌生的环境,影响了她的表现力。 这件事情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算不上丢脸。在一串红的时候,他站在四楼咆哮着狂叫她的名字,被那么多人听见了,他都不觉得丢脸。 她今天晚上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为了保全自己,她也只能这个样子避重就轻了。 她对他的着急,她并未多生气。而是他起身后的话,伤了她的心,触犯了她的底线。 于是,她再也不留恋昆明,昆明根本就没有值得她留恋的东西。她之所以来昆明,那是因为昆明有一个给她买开心果,为了她而冲凉水澡的冼锐。 而现在,什么也没有了。她会走,她会毫不留恋地离开。 认识一个普通人,一辈子的日子都差不多。而认识了他,真是天天唱大戏,天天有刺激。 同样,他对她的拒绝,他也并没有觉得有多意外。但是,她却将他翻下床去。 但是,即便是她将他翻下了床,他也并没有对她大发雷霆,并没有冲她大吼:“郗湘潇,你闹够了没有?” 而是艰难地稳住了自己,而是又用了这样一番费尽苦心的话来试探她。 并且非常明确地告诉了她,他这是一种正常的生理反应。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他了,已经让他无法安心上班了。 他觉得,他已经说得够清楚了。 而且,他还对她表达了他的忠心。有她在,他绝对不会去找别的女孩子。 他是一个很有道德的人,是一个很有秩序的人,是一个对她很负责任的人。 他并不是一个混蛋,并不是一个混乱不堪和 随随便便的人。他都这样说了,他还要怎么样? 而且,他已经给她展示了他的万分痛苦,万分失态和万分丑陋了。这是非常有失尊严的,这是让自尊心极强的他颜面尽失的。 在这之前,他可是从来没有,向任何人展示过,看见过,这样的他的。 可见,他是多么多么地爱她。可是她,却一点也体会不到他的痛苦,却宁愿让他痛苦,却宁愿选择离开他,也不愿意。 那她,是真的爱他吗? 她相信他吗? 第94章 无可救药 她一点也没有变,她还是像楼梯上那样,绝情与冷漠。要不,就是她太笨了。 简直是,对牛弹琴。 简直是,鸡同鸭讲。 简直是,无可救药。 而湘潇想的却是:为爱而爱的是神,为被爱而爱的才是人。但是,谁先付出,持续而稳定的爱呢? 她不能。她空洞而无内容的爱,他不稀罕。而他,已经向她口头展示过他许许多多的钱和一点点金贵的爱了。 如果再展示更多的爱和更多的才华,恐怕这天平,是要倾倒了,小心砸到了她的脚。 “你放心好了,我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女孩子,我虽然出身低贱,但我还有几分骨气。我不会缠着你,我有自知之明。明天几点的车?”湘潇终于开了口。 有一种怨气,积满了她的胸膛,亟待排出。说完,她抬眼去看他。她恨他,她万万都没有想到,他竟是这样地绝情!一点点不如意,就是这个样子。 她的绝情,哄一下就好。甚至,连哄都不用哄。他这才是,真的绝情啊!在他的眼里,她跟那些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女孩子,还有什么两样? 她已经向他表达了她的意思了,她已经告诉过他了,今天不同意,不等于明天不同意,也不等于后天不同意。 他不过是在找个理由,赶走她。他在火车上就对她很不满意了。 他并没有想一想,她作为一个女孩子,是多么地难。 但是她也同样不知道,他作为一个男孩子,是多么地难。 她对他的着急,她并未多生气。而是他起身后的话,伤了她的心,触犯了她的底线。 同样,他对她的拒绝,他也并没有觉得有多意外。但是她却将他翻下床去,伤了他的颜面。 他们都触及了,彼此的逆鳞。 就算是跟他在一起了,今天晚上的心结,并没有解开。她会不会一辈子都不快乐,一辈子都想不开? 但是,当她看见他在手*。当着她的面,隔着裤子手*时,她惊呆了。 也许,他真的只是,控制不住自己。他是真心喜欢她,他本无坏心的,他的表情是那么地痛苦。 难怪不得有些女人会利用男人的弱点,操纵男人。 在楼梯上,他就说她太绝情。她是不是真的太绝情,对他的痛苦太无动于衷了? 但是,她都没有得到过足够的爱,她又怎么能够给予爱呢? 她必须要有感情的基础,她必须要有柔和的灯光,有甜蜜的话,而且只有两个人,才可以。 他如果知道了,会不会骂她脑子有病。那是小男孩和小女孩。他之所以选她,就是要看看她,有没有这个胆。 他已经给她过了生日了,并且单独留了房间了。他已经制造过,足够的气氛了。 这个胆是很多很多方面的,她要与他在一起,撑起以后庞大的家,她连这一点胆子都没有,怎么可以? 她为什么要跟他到昆明来?难道她就没有想到过,会有这样的一幕? 难道她从来就没有想过,自己要跟随的人,是什么样的人吗? 她是来玩的吗,她是来旅游的吗?难道她就从来没有想过,她是要挑重担的? 有的人的胆是天生的,有人的胆是后生的。难道不是吗? 她为了跟他在一起,她从那个封闭的小镇上走了出来。 在他们那里,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只谈一次恋爱,连两个人在大街上牵牵手,都要被议论。 她是有胆的。 她是敢吃那打着卷儿的,肥肥的回锅肉的。在小镇人眼里,在她同学眼里,她是无比胆大的。 而在冼锐眼里,在云眼里,她却是胆小如鼠的。 她其实是,两头都不着的。 这样的她,是让自己为难,也让冼锐为难的。 现在,他让她觉得,他太遥远了,不是小镇与昆明的距离,而是月亮与太阳的距离。月亮是冷的,太阳是热的。月亮是冷死人,太阳是热死人的。 仅仅不到三秒钟,冼锐很快就止住了自己。在这花花世界里,他的自制力,是强大到可怕的! 他所说的,控制不住自己,永远都是在他自己,所能控制的范围之内。是在他心爱的她面前,而不是随意地受制于人。 他这是什么意思呢?是在向她暗示,是想让她靠近他吗? 但是他这个样子,除了让她害怕,还是让她害怕。 难道他不知道他这个样子,在一个无知少女的眼里,并不是什么男性魅力,而是要吓死她了吗? 而且他已经说了那么绝情的话了,他已经一把把她推开了,她一个女孩子,她怎么可能那么主动? 湘潇真读不懂这个世界里的人,尤其是这个世界里的男人。这是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她想放声痛哭,更想发疯啊!!! 第95章 她需要舔伤口 片刻,冼锐告诉她说:“12点过。” 隔了半晌,又说:“郗湘潇,你长得并不漂亮……” 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湘潇动了心,并且狂热地爱上了冼锐,认为他不是个只重外表的人。这样的爱意,不会因为岁月和风霜的雕刻而衰老褪色。 又或者是,他就是个很粗心的人,他并没有仔仔细细地看过她。 她其实是很漂亮的,她周围的人都说她长了一副好皮囊。从来没有一个人,说她不漂亮的。 以后冼锐也说过很多遍,她不但不反感,反而觉得那很有深度,若无真心,定不能出口。她越听越喜爱。 直到现在,她方才明白,那是因为他美女见太多了,眼光高,他真的是从来都不认为她漂亮的。 但是现在,她自信自己虽非绝色,但至少也可以打90分——以上。 她听着反感,听着逆耳,她抢白他的话说:“我知道,你已经给我讲过很多遍了。” 她的潜台词是:你就只知道说我,你所说的不也是重复了一遍又一遍的废话吗? 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怎么她却是东施? “情人眼里出西施”,就凭这短短一句,多少女孩子偏执地认为:她可以认为自己不漂亮,她的好朋友可以认为她不漂亮,但是她的男朋友却不可以! 她可以说自己说的是废话,她的好朋友可以说她说的是废话,但是她的男朋友却不可以! 因为,她要把她的一生都交给他,她在他身上寄托了一切的美好啊! 如果真有情,就不会老说什么“不漂亮”,就不会觉得她所说的是“废话”。 冼锐并没有理会她,继续用那低沉的语调说:“但是我却偏偏喜欢你,就是因为你比别的女孩子纯,现在像你这样的女孩子,真的很少很少了。人家给我介绍过很多的女朋友,可是我都不喜欢,因为那些女孩子只看重我家的钱,一上街就什么都想要。这两年,我也挣了一些钱。而你却不同,你纯,你从不过分要求我,对我也好。” 曾经在他心中,一颗善良纯洁的心比音乐舞蹈,比琴棋书画,比十八般技艺更重要。 这些都不过是老师按照书本所传授的,一板一眼的东西,任何人都可以学会。并且绝大多数人,也都只是陶冶情操,也并不会超过老师。 而后来却并不是,他对她总是有那么多的不满。 现在,他再一次向她明明白白地表达了他独一无二的,高贵的爱了。她为何现在还不抓住这个机会,再次靠近靠近他呢?她真的这么笨吗? 可是在她听来,他的每一句话,都是在将她往外推。是啊,她都这样完美了,在今天晚上他都还饶不过她,要赶走她。难道前一句和这一句不是相连的吗? “你的眼睛挺大的,就是没有光泽。”第一次在楼梯上,他的赞美是这样说的。当时心情好,她一点也不介意。她听过很多的赞美,都是没有后半句的。有了那后半句,就不能叫做“赞美”了。 今天晚上,又再次听到这样一句,“你并不漂亮,而我却偏偏喜欢你。”她觉得她都快被气死了。 如果是真正的喜欢,会总是说“你并不漂亮”吗?会介意她的不漂亮吗? 难道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去掉前半句,或者是后半句吗? 而湘潇想的是:冼锐的言行,是相反的。既然他喜欢她的纯,为何不将它暂且保留几分?给她一点点时间,让他在不知不觉之中,走近她呢? 反正,在今天晚上,在这个封闭而压抑的空间里,就不要再讲这个了。 她今天受伤太严重,她需要自己一个人,好好地舔一下伤口。 湘潇不明白,她开始沉默。 她干嘛想起,要伴大款呢? 他的少爷脾气,他生活的多元化,并不是她,一下就能够适应的。尽管她的适应能力,也不错。 钱,钱,钱,他明明知道她喜欢的是他这个人。他就不能谈点别的什么了吗? 真是俗气! 而不认为那是他的事业,是他的生命。那时候,所有人都是说不清楚的,只说是挣钱,而不说是创业。 只说爱钱或者是不爱钱,而不说是安于现状或者是勇于进取。 许多词语都还没有被使用。 而且,谁会向一个根本就看不上自己,而只是认为自己还有点纯的人,靠近呢? 如果靠近他,这不就是连纯都没有了吗?这不就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了吗? 拥有金钱的人,往往不能拥有至真至纯的爱情,拥有事业心的人往往不能认真培植至真至纯的爱情。 上帝真不公平,总留给世人太多的遗憾。 他走得太快了,他成熟得太快了,一般的女孩子都追赶不上他的脚步。 大多数女孩子成熟的时候,都已经很老了。 而那些极少数在最恰当的年龄,又恰好成熟的女孩子,要么遇不到,要么就被比他还要更成熟的男孩子,那种在事业上和情感上都更成熟的男孩子,追走了。 所有有心机的人的恋爱,都不仅仅只是单纯的恋爱,而是被背后的许许多多的东西所牵扯。 相差太大的没法交流,相差不大的又互相看不顺眼。高的攀不上,低的看不上。 他的眼光很高。 他的困难,其实也蛮多的。 他的对手,其实也蛮多的。 冼锐以为,他向她,再次表达了他的爱,还有他的能力与努力。如果她足够聪明,她就会走近他的。 但是,她没有。 她的理解是和他相反的。 她不仅没有认同他,反而否认了一切的关于钱的,反而否认了他的能力与他的努力。 他说了十句话来伤害她,那至少要用十一句话,才能够弥补她。他就这仅仅的一句,而且还这么勉强,又有何什么用呢? 他们相识的自始至终,他都好像只说过她的这一个优点。“很纯,很文静,对我也很好。” 以前她听了很高兴。而现在,她想的却是:难道,就没有别的了吗?她在他心里,其实一直都是,很不行的。 她和他,其实都好贪心。 一个想要更多更多的爱,更多更多的认可。 而另一个,也想要更多更多的爱,更出色更出色的表现。 并且,他还认为,他并没有乱说,他所说的完全是事实。 这当然是事实,却是让人压抑的,冷冰冰的事实。 他就是一个坚硬的裁判官,而不是一个柔和的恋人,他可以坚硬得把她的根,全部拔起而毫无知觉。 他以为他这是在表达爱,而她想的却是:如果看不上,可以不选择啊。 “但是,你总以为我会像你在一串红里面看到的那些人,我会玩弄你,我不会对你负责任。”冼锐继续说道。 她已经跟他说过了,每次她跟他在一起,她都没有想起过他的过去。她只是沉浸在和他的相处之中,她根本就想不起来。 刚才是她理解偏了,所以她一动也不动。 而现在,他也一样地走偏了,他就不能够说点别的什么吗?他就不能够说点别的什么,缓解一下,这紧张的气氛吗? 非要一根筋拧到底。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我们之间还了解不够。如果我真的那么信不过你的话,那我绝对不会跟你到昆明来。我想我们还是以后再说吧。”湘潇的声音,一直都是柔柔的,柔中带怨。 她已经给他讲得很清楚了,她希望他给她一些时间,让她了解他接受他。 为何他还不明白,还要说出这样跑题,这样气人的话来呢? 他们现在的争论,其实跟以往那些在楼梯上的争论,并没有多少长进。 甚至,简直是一模一样。 湘潇总是在说,她需要了解他。而他却总是把它听成,她还不信任他,她还在怀疑他。在男孩子眼里,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而在女孩子眼里,真不是。她只是在寻找一个点。 她只是在寻找一个,可以让她放轻松的氛围而已,所有的女孩子都是。 哪怕是她用了一年,两年,很多年。 他们就这样绕来绕去,却都绕不出迷茫的自己。 都在围着自己绕,都没有听见对方所说的到底是什么。 第96章 他过不了这个坎了 最要命的是,一般的男孩子可以被怀疑,可以一直等。可以无限地不停地挣表现,直到女孩子满意为止。 但是他却不可以,他却不会围着她去转。甚至连一下下,都不可以。 湘潇早就知道,他不是一般的男孩子。但是她没有想到,这么要命。 这是她最宝贵的东西,她却连这一点点小小的“权利”,都没有。她这,还叫女朋友吗? 她就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她真的接受不了,这样巨大的落差。昨天在招待所的时候,她就见到了他的躁动,她也知道,他管不了多久。 可是她却还是毅然地跟他来了昆明,可见她是多么多么地爱他,她是有准备而来的。 她所需要的,不过是像《牧马人》里那样的,缓一缓情绪。至少要等到明天,看看他的表现再说。 两个人相隔几千里,相隔两个月不见,忽然走到一起。而且见面之后,他还不停地生气,不停地吼这吼那吼她。 他在楼梯上,他说他的自尊心挺强的。 难道,别人就没有自尊心? 难道,别人就不配有自尊心? 她不过是,想熟悉一下他。相思太苦,她需要他,陪她说说话,压压马路。两个月以来的情绪,需要找一个地方安放安放。 别的女孩子,也许不需要,但她是个女文青,她需要这样的过渡,她需要在心理上适应他。 不要提这个了吧!他甚至还嘲笑了她的奇奇怪怪。 她之所以恋上他,是因为她还有一颗“心”。而现在,她之所以接受不了,也是因为她还有一颗“心”。 真的是成也是因为“心”,不成也是因为“心”。 一个是心理需要,而另一个却是生理需要,大相径庭,完全不一样啊! “我本来想让你多玩几天,哪知你一来就问我,什么时候上班。问我,你呢。我既然喜欢你,既然把你带到昆明来,难道我连你都养不活吗?我听着心烦。”说着说着,冼锐的声音,不由自主地高了一些。 想当初,他用情之深,冒着细雨,中秋节坐着火车从家中赶来。并准备从百忙之中抽出三天时间来陪陪她,并把他们之间的感情定下来。 之后,他好安心于工作,安心于建构他们未来的家。他一定是看了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吧? 三天,可以安排很多很多事情。 而她,视野不够,贪心不足。她需要的是像《牧马人》里那样的,缓一缓情绪。 他是有条有理的资本主义社会,而她却是缓慢不接受压力的农业社会。 别提《牧马人》了! 难道他为她所做的,比朱时茂那个三十多岁的老光棍为丛姗所做的更少吗? 他不过是在一个很封闭的地方,放着羊。衣食未足,营养不良。 他不过就是为了一个从外地坐火车来的陌生女子,忍了一个晚上。 而他,从两个多月以前的夏天,她穿着薄薄的短裙,含着笑,在他面前晃来晃去,他就开始忍耐。 她自己不知道,她让他有多难受。为了扑灭那心中的烈火,他冲了多少次,数都数不清楚的凉水澡。他都忍了,他还要怎么的? 而且,他也并不是老光棍,他是有经历的人了。他不但有经历,而且因为他营养过剩,他是叱咤商场的雄狮。 他的荷尔蒙,他的雄性激素,比那老光棍强盛许多。 况且,他也不是在一个封闭的世界里牧羊,他身处花花世界,他不招惹人,人要招惹他。他都忍了,他还要怎么的? 就是因为她是《小王子》里面所说的,她是他亲手辛勤浇灌过的那枝玫瑰花。 他对她有感情了,她与别的玫瑰花不一样了。他爱上了她,她想对她负责任。 但是,这两个月不见,是因为她的原因,是怨她吗?他倒没有想过。 难道,真的像老练的老广所说?在他们刚相识的时候,他就应该带走她。那个时候,反而是最恰当最合适的时候。 而她,却非要为自己留够时间,去东想西想。 想来想去的结果就是两个月之后,两个人都觉得自己为对方付出了很多很多似的。都想要得到回报。 而真实的却是,只是空耗了时光。他们并没有为对方付出过,任何一点点什么。 这两个月,如果处理好了,确实积累了感情。但是,他们根本就处理不好。 以前还是在二楼与四楼。中间不但隔了许许多多的房间,甚至还隔了一层楼。 而今天晚上,她就睡在他的隔壁,叫他如何能够若无其事,叫他如何能够安枕? 如果他真的那么急,那他就不应该在他们感情都还没有理顺的时候,就急急慌慌地去惩罚她,训练她。 那他应该在吃完饭以后,不急着回来看《新闻联播》,而是带她到处去走一走。然后告诉她,他的想法,那她就有心理准备了,才不会害怕。 他一定要用言语,准确而又得体地表达出自己的难受。如果她不同意,那一定要改天再说。 在心情舒缓的时候,她的心门是开放的。即便她不同意,她的心里也有了个底。 而不是在现在,她的心门完全封闭,她根本就听不进他的话的时候,他还要再去刺激她。 他对她说:“郗湘潇,你明天走吧,明天我让小王送你。有你在,我也不好去找别的女孩子,我无法安心上班。” 在这个时候,她的心里除了愤怒还是愤怒,她怎么能够静下心来,听懂他那绕了圈圈,又绕了圈圈的话呢? 其实不是。如果不是那灯光一次又一次地,曾经两次召唤了他,他是能够理解她的心的。 他接受了那么高的教育,他相信自己是个文明人。 他让她不要带那么多的东西,她偏不信。这也就算了,事情都过去了。 他让她好好睡觉,她偏不信。 现在,他过不了这个坎了。 第97章 不要做一个懒惰的寄生虫。 三浦友和与山口百惠之所以幸福,那就是因为山口百惠才21岁的时候,在他们结婚以前,她就已经能够表达清楚自己的想法和自己的身体了。发达国家,自有一套成熟的教育。 三浦友和也是一个非常成熟的人。 在结婚以后因为山口百惠的退隐,他们的家长期受到民众和媒体的围堵。在经过漫长的黑暗期以后,他们挺过去了。 非常难能可贵的是,他们共同渡过了难关,他们都没有埋怨对方,认为都是对方给自己惹的麻烦。 没有任何人的幸福是容易的。 所有人都只看到了别人幸福的表面,却并不去看别人幸福的背后,到底付出了什么样的艰辛。 湘潇和冼锐,如果他们挺过去了,晚年回忆起来会是无比地自豪。 但是冼锐,虽然接受的是最好的教育,但是却是并没有这一环的教育。 而且,如果他那么十全十美,那他不是如小李所说,在他们南昌那边,他早就结婚了吗? 这三年,他忙于挣钱,忙于做点事情,忙于在男人堆里打转。更是从来都没有,关注过自己的情感。 他是一个商人。 在商人的家庭里一个男人养活一大家人,养活自己心爱的人,是天经地义的事。 那个被他养活的人,并不会成为废物。而是,除了不用再为了经济而劳神以外,在家庭之中,还有别的许许多多重要的事情要做。 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照顾好一家老小,体贴丈夫,为丈夫做好支撑。 并且精心养育出优秀的,比上一代更有出息的儿女,为社会做出杰出的贡献。 他的成长,他母亲就付出了比他父亲多出好几倍的心血。这些都是和挣钱一样重要,甚至比挣钱还要重要的事情。 而他想把这样重要的事情交给她,就是对她无比地看重,无比地信任。 只是家庭的分工不同而已,男主外,女主内,每个人都做自己最擅长的事。 他做任何事情都有周密的计划,在工作之中他总是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甚至很多时候,他都比他的计划完成得还要更好。 而她,却总是打断他的计划,甚至扰乱他的计划,打破他的计划,真是让人心烦,让人懊恼。 而湘潇,却是一个革命军人的后代,她从小所受的教育就是要自食其力。 作为一个普通人,家庭的单位很小,在家庭之中,每个人都是平等和独立的,自立的。 妻子也是需要出去工作的,就是为丈夫做支撑,也非常有限。 她的成长也很豪放,自己就长大了,父母并没有付出太多。 在小学毕业时的留言册上,父亲给她的留言是:“要勤劳,不要做一个懒惰的寄生虫。” 那些书本和那些老师,也都是这样教育她的。 甚至还有一首诗,是这样写的:“金丝笼中金丝鸟,玉食甘露养得娇。小鸟飞,,小鸟跳,不知笼外春天到。” 就是讽刺那些不劳而获,被人养活的女子的。 因此在昨天,冼锐刚到西昌时对她说:“我这次来西昌,就是要接你去昆明吃苦的。” 这一句话对她来说就十分受用,她很快就用十分愉快的语气,告诉他说:“我乐意。” 而且,在她刚才和他嬉戏的时候,她以为,冼锐所说的:“你不用上班。你做我太太,我养活你。”本来就只是一句玩笑话。 以她的家庭背景和她所受的教育,她就是把它听成了一句玩笑话。 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冼锐的本意本来就是那样的。 她说不做月亮,她那样说,就等于是直接就否定了他,否认了他的能力,否认了他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她对他那样的家庭完全不了解,同样,他也从未接触过像她这样的人。 但是,她的脑袋转得挺快的呀,即便是读了那关于金丝鸟那样的诗,她都还是跟他到了昆明。 那么,她并不是墨守成规的,她是愿意接受新事物,她是愿意边走边看的。 他完全可以告诉她,他家里的分工是什么样的,他是怎么想的呀。 他完全可以对她说,你不愿意做月亮,可以啊,那我们就一起奋斗,一起努力啊。到时候,可别怪我给你的担子太重! 而不是,直接就否认了她。 他什么也不讲,她怎么会知道?他什么也不讲,他就在心里猜测,她是反对他的。 而不是她为了爱他,而愿意从别的途径为他付出,为他做支撑。 她所说的“不做月亮”,一听就可以听出来,她只是在说她愿意和他在一起,她只是不愿意做一个闲人啊! 这并不是他现在就想要去做的,他只是懒得去说。 太多太复杂了,并不是一日之功,不但一下子讲不明白,并且他总是害怕什么都先讲了,爱情就变了味,现在还完全不是时候。 他可以对小柳讲一讲,但是现在对她讲,却是很奇怪的。 她也并不明白,他现在所表达的对她的不满,除了一小部分是真的不满之外,另外的有很大的一部分都只是情绪。 在这样不理智的情况之下,不适于交谈。 如今,她不但做不了主,甚至是连意都没有意识到,她就这样被他牵着鼻子走而全无他法。 至于做一件事情要先订计划,她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在十来岁的时候,她曾经看见过父亲的一个笔记本,上面密密麻麻地写了,“第一,第二……”那可能就是他所做的工作计划吧。 但是那时候,她还在疯玩,父亲可能也认为,那是大人在工作中才能用得到的东西吧,小孩子完全用不上。 况且只是他自己用上了,而母亲却是用不上的。 只可惜父亲没有能够等到她工作,没有能够将这个至胜宝典教给她。 再说,她是个女孩子,父亲也未必那么器重。如果没有做领导,没有从事脑力劳动,也根本就用不上。 上学的时候,老师总是说:“这是第x个五年计划,非常重要,要考试的,一定要牢记住。” 也不解释一下,国家为什么要做那样的计划,当时的国际国内的背景是什么?要实现这些计划,有哪些已有的条件,还要克服哪些困难? 更不延伸一下,一个人也应该有他的人生计划,五年计划一次比较合理。 十五岁做什么,二十岁做什么,二十五岁做什么?应该把他的学习,工作,婚姻都纳入到计划之中。 同理,要实现这些计划,有哪些条件,还要克服哪些困难? 就算是做一个工人,一辈子也要明明白白,而不是稀里糊涂。 就算是做一个工人,也要努力从一个初级工,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到高级工。不但收入增加,视野增长,更重要的是给下一代一个好榜样。 聪明的家长会教给孩子,无知的家长才会什么都指望老师。 可是,老师也连大学都没有念过,老师也不会呀。 老师的孩子也不会做什么计划,他们只是知道拼死也要读书,只要读不死,就往死里读。 好吧,就算是工作要做计划,国家要做计划,婚姻要做计划吧。 难道,爱情的每一步,也都要做计划? 人之所以恋爱,不就是因为,那意料之外的心动吗?他们之间的相识相逢,不就是在意料之外的吗? 根本就不可能去做计划,根本就不可能一板一眼地,“我本来打算……” 湘潇对此简直倍感诧异,她喃喃地问他:“难道,我连这,都不可以问一问吗?” 刚才情急之下的没话找话,刚才这短短的两个字,竟然也会受到他的攻击。 他真的是太小心眼了,他真的是太不可思议了。 他不会,连这个也听不出来吧?他就是在,故意挑刺。 她以为,她仅仅只是随口的一句,最多也就是在表达“她愿意以自己的微薄之力,为他分担一点点”。 没想到,却引发了他的戒心,他所听到的却是:她怀疑他的能力,他甚至觉得她有着不可告人的野心。 湘潇明白了,冼锐一定是误会她了。但是,她说不出来,她不知道怎样去纠正他。 在黑暗之中,她听见他那咄咄逼人的声音,她看见他那冷峻的脸庞。 她甚至都觉得,她根本就不需要去解释,他已经拒人于千里之外了。 此时此刻,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不会听的。 因此,她选择了无言。 她甚至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到底是错在了哪里,她并不是错在了说话,而是错在了拒绝。 因此,无论她说什么,都只是苍白而无力,而她却还在听得认真,想得认真。 她只是没有更糟糕,她只是做对了一点点,她不再言语。 第98章 我要说的,你不懂 接下来冼锐的声音,便再也低不下去了,满脸猜疑地说:“你说你喜欢文学,读过很多很多的书,我简直不敢相信。你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就全问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你在车上问我的那些问题,你在吃饭时问的那些问题。都是书上有的,难道你没有读到啊?不是我不跟你说话,而是我不想回答你。其实我这人很健谈的,我的朋友们都说我很健谈。但是,我跟你在一起,却找不到话说。我要说的,你又不懂。所以我才一见你,就控制不住自己。郗湘潇,我简直不敢相信你喜欢文学,你读过很多很多的书。” 高手只跟高手过招。像她跟云跟小叶这样的人,他根本就不想理她们。 原来他们之间,有很多很多的问题。原来他们之间,可不仅仅只是,什么时候吃水果的问题。 她的判断没有错,他对她,已经非常非常不满意了。无论她做什么,他都看她不顺眼。 湘潇一听,吃惊地倒抽了一口冷气。 她已经学会了一些些判断了,但她还没有学会更多的判断和如何去行动,她只学会了一半,然后烂在肚子里,发挥不出来。 他下火车以后,他像离弦的箭一样往前冲的样子,他吼小王的样子,他现在揭她老底的样子,他的每一个形象,都颠覆了她以前,关于“人”的看法。 她从来都没有看见过这样,和她差距这么大的人。 他像雷鸣电闪一般,他简直就不像是这个世界上的人。连他走路的样子,快得都不像是人。 而是电影里所演的超级的人,只是不会飞而已,只是差一点点就会飞而已。 他的这些举动,把她都震傻了,完全不知道怎么样去反应。 她在老师和同学的眼里,还是很不错的。连省报的老师,都觉得她,没有那么差劲的。 她在心里道:既然书上有一切,那他为何要从西昌带走她?他是不是在火车上就开始后悔了?书上有的,书上有的。书上没有告诉过他,四川出产玉米,阆中也有一个滕王阁吗?书上有,书上什么都有。有黄金屋,有千钟粟,有颜如玉。还有,他在想什么。所有的言语,都在书上可寻,都近乎废话。 “若要美的,不如赏花。 若要道德好的,不如看书。 若要贤内助,不如买架机器。 若要带来欢乐的,不如娱乐。 总而言之,这一生,寻寻觅觅,要找一个了解我的人。” 这些话是鸳鸯蝴蝶派作家张恨水说的。但是,一个一言也不发的人,一个连多说一句都是累赘的人,又怎么能够理解呢? 她在想什么呢?到底又有几个能够做到呢?她所面对的,并不是那样的一个理想,而是对面正在看她不顺眼的冼锐。 她不但不去正视去面对去解决,反而灵魂出窍,进入了仙界。 就算是这段话她也读不明白,她只看到了字面,而没有弄清楚,那是民国时期一个着作等身的当红作家的择偶标准。 据传他可以边打麻将边创作,聪明无比。 有钱有地位,当然可以主动提要求,千挑万选。最后他也果然找到了他的灵魂伴侣,很有才华而相貌却很一般,被传为佳话。 而她,她也不想想自己是谁,竟可以提那样的要求。 她知道冼锐看她不顺眼是因为他觉得他有资本看她不顺眼,实际上也确实如此。而她,又有什么资本呢? 她认为她也是有资本的,她可以不选择他,然后退回去找一个看得上她的,成为一个像体育老师和他老婆一样的神仙眷侣。 冼锐一定是以为她高攀了,所以才对她如此不留情面,那她可以不攀,退回去也相当不错,有的是选择。 区区一杯茶,连服务员自己都不知,也许野史上都没有。 她怪,她还没有像巴尔扎克一样,问农夫和植物学家,小草是怎么生长的呢。她烦,她还不如那一个一连要了六份午餐肉的女孩烦呢。 就是再好的东西,湘潇也最多只加一份。可那女孩的男朋友,却始终笑吟吟地对她。 那一天是她的生日,她总是吃完一份再要一份,六份午餐肉,每一份都是她亲手送过去的。而如今,轮到自己的生日…… 她自己知道,她并不是那种会一连要六份午餐肉的女孩子,她所找的也并不是她那样的男朋友。 她虽然也并不清楚男孩女孩各自的背景,但是她也有感觉那并不是无缘无故的。 但是,落差太大了,她心里有气。 她其实也并没有错,她的老师告诉她说“人人都是平等的”,她的父母对她说“我们并不比别人差”。 她的心里是没有很分明的等级的,她并没有想到巴尔扎克是个大作家,不但他可以问小草,他就是问大便,也会有人称赞。 而其他穷困潦倒的作者,怕是问仙草,也会被人翻白眼。 因此在成为一个被人认可的人之前,首先第一步,得学会吞下所有的白眼,那仅仅只是别人最基本的生理反应。 没有被恶语相向,没有被扫地出门就已经是最大的幸运。 一个没有被人认可的人,他总是用他的无知占用着别人宝贵的时间和精力,他不是悦眼的风景而是障眼的废物,能不惹人烦吗? 老师和父母一辈子都没有走出来过,因此他们一辈子都是对的。是谁让她自己跑出来撞南墙的呢?她真的是自不量力。 是因为没有生日蜡烛,没有许愿,没有人祝她生日快乐吗?昨天他们都忘了祝她生日快乐了。没有由自己切生日蛋糕,是冼锐切的,就是没有由自己主宰生命吗? 她自己也知道:连这都能忘的男孩子,她为什么还要去跟他较真? 但是他都伤到了她的命根了,那她这还叫“计较”,还叫“较真”吗?她又不是木头,她能不去想吗? 他健谈,也许吧。只可惜,她从来都没有这么认为过。在最开始追求她的时候,在最需要语言的时候,他都从来没有健谈过。 他把好话,把最精彩的话,全都用在生意场上了。因此,常常在她面前,不言也不语。 就是有言语,也尽是一些气人的话,直杠杠的话。甚至,比她,还要单调。 但是他再单调,再无趣又怎样?他一样可以让人围着他转。而她却不能。 万事万物在文学爱好者眼里,不就像美食家热爱美食,商人热爱金钱,一个道理吗? 美食家是一粒米和一盘肉,都一样地爱。商人是小钱和大钱,都一样地爱。 那么文学爱好者也是,小草和高山,都一样地爱。 但是她忘了,美食和金钱都是实实在在的让人得到了好处的,是让人很好理解的。 而文学却是虚无的,是饭吃饱了以后才有的非必需的精神需求,对很多人都是可有可无的,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需要都理解得了。 再说,她本来也就只是一个最初级的最粗浅的小文青,见识见解远远不能服人。所以,没有必要生气。 文学曾经使她感受到别人感受不到的快乐,如今却使她感受到别人感受不到的痛苦。这世界上,难道不就是用5%的话去做正事,用另外95%的话去讲八卦,去讲废话吗? 当初,如果她不对他说她喜欢文学,她一点个性都没有,他会喜欢上她吗?而现在,他又拿什么来攻击她?到底是因为书读得不够不透,还是因为长得太丑? 那好了,那倒是呢!她明白95%的废话,却做不了5%的正事来为自己求社会地位和求被人尊重。 她也不明白冼锐对她的要求,是95%的服从,5%的谈谈废话和文学。 此时此刻,5%是他对她的废话的反感,95%是他对她的拒绝的反感。 在火车上,仅仅只是因为她说了废话吗?在现在,仅仅只是因为她说了废话吗?她都分不清楚。 冼锐也并不知道,他抛给她的是一个地狱级别的考题,他的以为就只是一道关于百分比的简单的算术题。初中生都会的。 从书里搬家到生活里,多少老教授都不会,都一生只会做一个迂夫子,更何况是她? 第99章 啄了一嘴的花粉 其实,她真的不知道,“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全文是什么,出自何处,何人所作? 她只知道一些只言片语,或者是像对过桥米线一样,望文生义。 她没有工具书和资料,她没有办法去找到原文的出处,她只有去问老师。 唉!她的老师也是不知道的,况且她还羞于去问。在课堂上该讲的时候都讲不出来,如果她去问,他们不知道,岂不是太难堪? 她读书,一本书能读懂其中二三,就已经是阿弥陀佛了。最精髓的领悟,留给上帝去吧。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那少量的专家学者一样精确。 况且她所读的书,就是小学时看小人书,看《故事会》。初中时看《读者》,看《知音》,看《中学生作文选刊》。都只看它里面的故事,看完忘完。 她初中时的语文老师,家里倒有不少名着,她也看了一些。老师把平反所赔的3万块钱,买了2万本书,却天天像梦游一样地照着课本念完了一节又一节课。 跟他们对着大纲讲中心思想,既不讲描写,也不讲人物。 得到书,并不那么难,而能读透书,那一定是难上加难了,那一定是上天的宠儿了。 所以她看书,包括看名着,就只是看个故事,看个热闹而已。再说还要应对考试,应对升学,时间也并不是那么多的。 高中三年的时间最多,除去课本之外,倒看了一些书。不过那也是抓到什么就看什么,并无目的,也分不清楚真伪和高下。 鲁迅说:“读书就像蜜蜂采蜜一样,倘若叮在一处,所得就有限。必须如蜜蜂一样,采过许多花,才能酿出蜜来。” 她倒是读了一些杂书,啄了一嘴的花粉,呛了一身的花粉,却并没有酿出蜜来。 因为她并没有把它带进头脑,吞进肚子里,然后发生化学反应之后再拉出来。 甚至连这样的,最精髓的这一句,她都能够忽略不计。 而且,既然不是考试,那就没有必要全会。即便是考试,也只有死记硬背,无法探知其中深意。 很多时候,很多人,其实都是睁眼瞎,甚至连琼瑶小说她也未必完全能懂。人家怎么也是个教授的女儿,并且是教授女儿中的佼佼者,而且还生长在经济发达的台湾。 不像冼锐,可以自豪地讲,过桥米线的传说是他在过桥都听到的,绝对原版正宗。他生在江南才子之乡,他就是闭着眼睛读书,也能够比她读得好,读得精。 要比读书,她怕是连他最差的小学同学,也是比不过的。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要比对城市生活的了解,她怕是连他幼儿园的同学,也是比不过的。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他在繁华的江南省城中长大,她在大凉山深处的三根铁轨旁长大,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倒是在一串红这三个月,她没有怎么看书,只顾着玩了。也并不是。她在云那里学到不少,在一串红里面也学到不少,她开始在读“社会”这本书了。 她已经尽了自己的最大可能去艰难地领悟,并且在有限的领悟之后又对自己进行了自我教育了。 好了,就算她读书很多很多吧。难道,他们在楼梯上讲书,在火车上讲书吗?感觉怪怪的。再说,他只对她翻了白眼,他也没有说他要讲书。 就算是今天晚上吧,讲书也很奇怪啊。她不会比他同学,比他老师,比电视里,比收音机里,讲得更好。 反正,她觉得他们之所以尴尬,是因为他也根本就不会谈恋爱,而且心太急,没有耐心。 他说他讲的她听不懂,他可以慢慢教她啊。就像中国人学外语,总可以吧?那她的英语,也学得挺快的。 是他自己,没有深入浅出地做一个人生导师的——耐心吧! 她倒想得美呢!一个比她强大许多倍的人,不但要比她强,还要比她还更有耐心。 这是她的初恋,她也不会谈恋爱。勾引他,她不愿意。哄他,还是需要靠近他。他不点就已经着火了,她害怕靠近他。 他又不是普通的男孩子,两句话就打点好了,然后就可以和他闲扯生活琐事了。 他最怕的,最烦的,就是她讲废话,她可不能跟他闲扯生活琐事。 跟书有关系,但也不是那么大的关系。 她觉得他们之间的问题是:他不愿意讲,他还嫌弃她讲。他热闹不起来,他也安静不下来。他已经很烦她了,她就是做得再多,他也不会满意。 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他一想到自己找了一个火锅店的,相貌平平的服务员——就来气? 后退容易前进难。她就是这样地溯本求源的,她就是这样地追回了自己的本身。 不是主动地跟着他向前走,而是自己被动地向后退。 第100章 他母亲很会安慰他的情绪 她其实想得也对,正因为她只是一个火锅店服务员,冼锐才胆敢这样对她,一点点不如意就出口伤人。 如果她是他同校的校花,又怎么可能?那么受困扰的就不应该是她,而是他了。人生循环,无休无止。 但是,她也就仅仅止步于此。她再也动弹不了了。即便苏醒,她最多也只会转圈,她前进不了了。 在那个年代,除了沿海和边境城市,内地还比较封闭,流动性还不够,见识太少,因此迂夫子多。而不是沿海的人天生比内地的聪明。 聪明的人敢于走出去,走出去以后见多了,更聪明。人生循环,一环接一环,环环向前。 虽然心里想了那么多,但是湘潇是个老实人,但是她就是不能够顺畅地把心里想的全部都讲出来,但是她就是讲不出来,她并不能够以牙还牙。 她就只知道苍白而无力地为自己辩白:“我从来没有给你讲过我读过很多很多的书,我只是对你说我爱好文学而已。我好像还对你说过,我没有念过书,我不会写字。我并不像你所想象的那么完美,我太令你失望了。” 即便她不同意,但是她却有足够的智慧能够让他心服口服,那冼锐也一样不敢小看她。但是,她也没有。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她是那么地弱小,比尘埃还要小,她根本就惹不了尘埃。就更别说是他。 冼锐听了,并不因为她的自责而放缓语气。他继续说,他终于抓住了她的弱处,并为自己找到了充足的理由。“就是因为我跟你找不到话说,我要说的你又不懂,所以我才一见到你就控制不住自己。在一串红,你只是比其他的女孩子纯,你既没有云的活泼可爱,又没有其他女孩子放得开。你只有纯。你如果有云的活泼可爱,云有你的纯——就好了。” 在昨天他们刚见面的时候,他对她说她手心里有一颗痣,是文曲星下凡。 又对她讲了,他母亲同意了他们。再加上她回家时看见她家门钥匙上,居然刻有“江西”两个字。 那时候,她真的是很飘,她以为他们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没想到她今天却是,一文不值。 一串红小姐,是在早恋或者被骗之后,才放得开的。她们怕回家种地,怕干别的吃苦。 云真的活泼可爱吗? 后来,云打碎了老板的一瓶茅台,老板没有让她赔。她很过意不去,开始叼着烟在客人怀里放荡,不知为老板赚回了多少瓶茅台。 湘潇觉得她真是恶心呀,样子不男不女,手段也就会那么两招。 如果是她,大不了多端几个月盘子,或者走人。 再说,云也并没有因为奉献了自己而拴住了谁的心,小叶也并没有因为奉献了自己而拴住了谁的心。 远远的,看她们在跳,看她们在笑。可是走近一看,谁也没有觉得她们是活泼可爱的。 真的是距离是美啊。 他怎么会这么笨?居然拿她跟云,跟别的风尘女子做对比,真的是让人误会。 既然,她既没有南昌女孩的才气,又没有阆中女孩的漂亮,还没有云的活泼可爱与一串红小姐的放得开。 既然她浑身上下都是缺点,那他为何要选择她呢? 那恐怕是远远地看,他觉得谁都美吧。那恐怕是远远地看,他还是觉得她最美吧。 当初在楼梯上,他说的就是“那些女孩子虽然学历比你高,但是却都不如你。” 他真的是,既要……又要……他要选择的,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而且就算是他选择了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他也会很快就厌倦的。 他也还会嫌她不能给他一个,找出她一点点缺点的机会,让他很压抑呢。 湘潇被自己,如此渺小的自己震住了。半晌,才缓缓地道:“人家说讨人喜欢的女孩子有两种:一种是见到她,就想跟她侃侃而谈的。另一种,就是你所说的那种。我总以为你是为了我那封无字的信才到西昌来的,我总以为你会给我讲述一些我没有经历过的话题。我哪里知道,我没有想到,自己这么浅,连听人说话也听不懂了。我为自己感到悲哀。” 恍惚之中,她又庆幸自己并没有放开。冼锐这样看她,这样评价她,他们是无法沟通,更无法相处的。 他这是把她整个人都连根拔起,全部都否决了,全部都摧毁了啊! 她真的是听不懂他的话的。 他刚才给了她无数次的暗示,都让她除了害怕,还是害怕。她不敢靠近他,更不想靠近他。 “我这次来,就是要让你跟我去昆明吃苦的。”昨天在招待所的时候,冼锐这样说。这是真的。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我乐意。”她飞快地说。她欣赏他向上的,蓬勃的生命。他是积极的,向上的。 而现在,她早就忘了。 从小到大,她都没有做过什么实事,她就只是和尚念经,有口无心。 依她的功力,她就是只到得了口,而到不了心。她就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她才是真的没有经过什么事,她才是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的。 她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吃苦,她以为只是缺衣少穿吃不饱饭,她以为只是在太阳底下,汗滴禾下土地下地种田和扛起一百斤大砖头,才叫吃苦。 她甚至连什么叫“吃苦”,都傻傻地分不清楚。 她让云不要将自己的情感经历告诉眼镜,她并不知道那就是感情上的骗子行为。同样,她甚至连什么叫“吃苦”,都傻傻地分不清楚。 这就是其中的一种苦啊!是精神上的苦,而非物质上的苦。 在精神上他所受的苦,比她多得多。他年纪轻轻身挑重任,压力重重,他随时随地都在承受着精神之苦。 此时此刻她即便是不同意,她也应该在言语上稍稍安慰一下下他的情绪,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针锋相对,冷若冰霜。 她甚至还认为自己输了,他太霸道了,他太无理了,她并没有争赢。 这才是冼锐最失望和最寒心的。 可是她甚至连懂都不懂。从小到大,她只安慰过那些痛哭流涕的女同学,她从来就没有安慰过任何一个男同学。 男儿有泪不轻弹,男孩子从来就不掉眼泪,男孩子从来就不需要安慰。 再说,学校生活那么简简单单,女孩子都很少掉眼泪,男孩子就更不需掉眼泪了。 她也并没有听出来,他生病的时候他母亲给他熬八宝粥,禁止他开车上高速公路。他在楼梯上对她的情感需求,甚至是他母亲同意了他们。 这些都已经暗示了他母亲是很会考虑他的情绪的,他母亲是很会安慰他的情绪的。他母亲非常非常超前,非常非常出色,强于了99%的母亲。 这样的母亲培养出来的儿子,头脑如此简单的她,又怎么能够接得住? 第101章 他看重她 她自以为自己是美丽多情她就真的是美丽多情,她以为她同学说她善解人意她就真的是善解人意? 而他的生活,他们甚至连触碰都触碰不到。又怎么会去理解他的得意与他的失意,又怎么会去理解他的心什么时候会是心花怒放的,又在什么时候会是疼痛滴血的? 比如说“高处不胜寒”这一句,劳动人民听了,马上会说:“山上肯定是比山下冷嘛”,那是它的本意。 一般的知识分子听了,马上会说出它的比喻义,然后再带一下它的本意。 但是他听了,他却会马上同时会想到它的本意和比喻义,当然,比喻义略微重一点点。 这就说明他虽然亲历商场,但骨子里却有点读书人的味道;这也说明他虽然是个读书人,却与别的读书人不同,更重的是商场实战。 娶妻亦如此。一般人想娶美女,读书人更想娶才女。而他,两个都要,才华略重。 她只是认为,在柔情的时候他会将他的眼镜给她看,并对她说他很喜欢它,他从来不让任何人碰它。 可一吵架,他便立即翻脸不认人,慧剑斩情丝,随心所欲地将她从九重天打到十八层地狱。 他再也不说,“小柳和胖子都说,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子。”“所有认识你的人,也都这么说。” 他再也不会像在楼梯上那样说:“是上苍把你赐给我的,做我女朋友好吗?” 他再也没有了那种,只要她答应了他做他女朋友,只要她望着他笑,他就无比地满足的那种感觉。 当初有多热烈,现在就有多冷漠。 就像课本里那个快速地想知道,自己在100岁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样的年轻人一样,等他胡子白了的时候他才会猛然后悔,时光为什么要那么快? 为什么不可以慢慢地享受一下那种慢慢的感觉? 在那些文人的笔下,快就是错误,慢慢来才是生活。 而商业社会,却从来都不是。 哦,他那副心爱的,被他无限赞美的,从来不让人碰的,两千块钱的,昂贵的眼镜,已经因为它“太沉了”,短短三个字,而换掉了。 它明明还是崭新的。 而一般人却是,东西旧了也万分不舍。他对她,亦如此。 她也并不知道,他这并不是喜新厌旧。而是,既然要做最敏锐的捕猎者,那么就必须永立潮头,让自己随时处于最佳状态,而不能被一副眼镜所羁绊。 物质是为人服务的,人不能被物质牵着鼻子走,不能被物质所累。同时,物质也是对辛勤工作的适当的奖赏。他对自己的要求都这么高,对她的要求当然也不能低。 他并不是故意为难她,连对自己都狠的人,她却用喜新厌旧去解释他。她简直是谬之千里。 她的命运就像那副眼镜一样,马上就要被换掉了。 她想的是她掉队了,她却没有想到,她应该不顾一切,她要马上跟上。 他明明已经日行千里了,而她却还沉溺在对过去的回忆之中,而她却还停留在原地,一动不动。 她更没有发觉,他其实还是在他们所相识相遇的那条大马路上面一路狂奔。 她如果实在跑不羸,借上小王和小李那两个小马车,也同样可以追上他,他并没有脱轨乱跑。 她在学校里也是天天练八百米的,她也是通过了这个国家对一个女孩子的体能的要求的,她并不比绝大多数女孩子差。 她究竟在怕什么? 她不但害怕,在一串红三个月,她甚至都忘了,中学六年,她简直都白跑了。 即便是使尽一切力量都跑不赢,她仍然还有机会让他停留下来等她。 那就是要让他坚信,即便是她在休息,即便是她在拖后腿,她也是竭尽全力的。 她一定要发展出除了奔跑之外的另外的,值得他停下来等她的其他技能。 她一定要让他感觉到,她就是他派出去的代表,她就是能够顺利地完成很多的任务,她就是能够星光灿烂地代表他们两个。 就像在昆明车站的站台上向张姐道别那样,她要争取到更多的,代表他们两个的机会,并且做得更好。 可是,她还并没有知觉到。 她只是认为,他在山野里心无旁杂时发现了一枝生机盎然,朴素耐看的小花。 可当他把它带回城市的时候,却猛然惊觉它远远没有城市里那些经过人工培育的盆栽花美艳。他心系纯洁,却无法抵制美艳。 她觉得自己的每一件t恤都好看,每一句话都是经过了大脑的思考,可在他的眼里,再好看的t恤也仅仅只是t恤,在不同的场合应该有不同的着装。 她所说的那些话,就像那一件又一件的t恤一样,都是一个风格,简单而重复。都是一个套路,肤浅得说了跟没说一个样。 确实。即便是男装单调,他也是别有一心的。他与周围男孩子的随随便便不同,他很注意自己的形象,他每天都在认认真真地打扮自己。 同理,他对她有要求也是正常的,是因为他看重她。 现在想来,她自己也觉得她自己所说的话,她所用的词语,是很单调了。 但是,她还是受不了他的轻蔑。 第102章 还不够老辣 “不是你浅,是你太深沉了。现在的社会就这样,有钱就进卡拉ok,就去酒吧。你在一串红干了那么久,你又不是没有看到。你太深沉了。”冼锐语气咄咄逼人地道。 他始终是很清醒,很有条理的。他所表达的是:她的事太多,她的想法太多而又无用又无序。他明明已经对她很忠心了,他明明已经是好男人之中的好男人了,她还是要东想西想,做不了决定,拿不定主意。 但是湘潇却越听越听不明白了:他这到底表达的是什么? 是自己坏呢,还是不坏? 还是就算是坏,但是也是坏得理所当然的? 他不但否定了她。而且,他把自己也全部都否定了,连自己的真心也否定了。 明明是自己昏了头,想不清楚了。她想的却是:他是不是已经被她气昏了头?他这是在胡扯,他这是在自相矛盾地为自己强辩。 只有她这种从小营养不良,经历太少的人,才会一遇到事情就头发昏。 社会就这样,但湘潇却不这样。她宁愿找一个对她真心实意的平民,也绝不愿意找一个像他这样堂而皇之,随时可能染上淋病的富翁。 此时在他眼里,穷人就是犯贱,就是富人的一个玩具,有钱就可以任意买到? 此时在他眼里,他都把她当成什么了?一件纯洁的,还没有被人碰过的商品,一个纯洁的傻瓜? 他干嘛老提一串红,她与一串红又有什么关系?她不过仅仅只是火锅厅里面一个正正统统,老老实实的服务员,而已!他这是在嫌她复杂呢,还是在嫌她卑微? 湘潇气愤极了,终于忍无可忍,实实在在地还击了他一句:“我知道,我在一串红看见了不少道貌岸然的君子,只是我没有想到我会喜欢上,他们之中的一个。” 冼锐一听,痛心地说:“不是我道貌岸然,也不是我有多坏。而是,这社会就这样。” 说完,刚才的威风,全部被灭掉了似的。很丧气,很像是受了重伤的样子。 他这是在痛心这社会呢,还是在痛心他自己呢?至少,他身边的很多的人都是这样。 一个人往上看,他看到的是蓝天和白云。一个人往下看,他看到的是污水和垃圾。 在冼锐往上看时,他看到的是湘潇的纯和真。在冼锐往下看时,他看到的是湘潇的废话和无知。 在湘潇上看时,她看到的是冼锐的坦诚直率。在湘潇往下看时,她看到的是冼锐的刻薄寡情。 他们都没有能够做到,向上看蓝天白云,向下看碧水青山。 湘潇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的异样,一鼓作气地批驳他说:“社会就这样,但我不这样。以前,我也希望你别这样。不用说这些了,你怀念你的过去,我也同样怀念我的过去。咱们现在已经是泾渭分明了,我明天就离开,我不打扰你。” 湘潇被逼到了极点,再也无法让步,原来两人的性格竟是惊人地相似,只是湘潇不轻易外露而已。 刚才谈恋爱她不行,吵架她倒蛮行。搭积木,修楼房,不容易。要推倒它,谁又不会呢? 当她生病的时候,她母亲说的是她自己不小心。当她因为胆怯而拒绝他的时候,他立即就决定让她离开,这世界上最亲近的人尚且如此,她又怎么会去关心人,她又怎么会去想他的心里究竟是痛,还是不痛呢? 谈恋爱,都踩不准对方的点在哪里。一吵架,倒能相当精确地击中对方的要害,一下就扼住了对方的咽喉,要了对方的命。 一个总是在说:“你不行,你就是不行。” 另一个,一直在自省,认为自己有欠缺。 现在,被憋屈得过了头了。 也发狠了,她的潜台词说的是:“你就是禽兽,再装也只是一个满脑子铜臭的禽兽。你根本就不配得到爱。” 都是对方最痛的痛。 还有,更伤人的吗? 两个人都不懂得:温柔,才是这世界上最厉害的刀。而不是,互相伤害。 原来,兔子急了也咬人。冼锐竟然再也找不到话说了,喃喃地道:“我从来就没有碰到过像你这样的女孩子,我从来就没有在女孩子面前失败过,我从来没有像对你这样,对待过任何一个女孩子……” 他怎样对她?开心果,鱼翅,半个西瓜,为了她而冲凉水澡。在小招待所里睡硬板床,为了一个吻而差点下跪……那固然是爱。 但是后来的冷漠厌烦,仅仅是因为没有立刻得到就怒斥,就否认,就放弃。 这又怎么解释呢?这也是爱么?这么轻易地说散就散。这也是爱么? 原来她在他这里这么受气,享受到的却是这世界上所有女孩子,在他这里所享受到的最高礼遇。 湘潇听了,心在痉挛,连像她这样的女孩子都不能征服,如何谈得上,“从来就没有在女孩子面前,失败过呢?” 她在心底冷笑,笑天下矫情的女子,笑天下轻狂的男子。 笑冼锐,也笑那个有潘安之貌,邓通之财,子建之才。并把“玩尽世间美女,一不留情,二不缠身。”作为座右铭的总统肯尼迪。 风流,只不过是发生在高贵人身上的低贱行为,总被雨打风吹去。 冼锐明明表达的是他的真心,可是他却将他的真心,表达成了那样。可是她却将他的真心,倾听成了这样。 她真的很蠢,她居然把他的真心,当做了笑话。 她都没有想过:他说,“我从来就没有在女孩子面前失败过。” 他一边说,却一边撤退。 可见,他是多么的理智。 不合适,就是要当机立断。 他并不会为了那所谓的面子,所谓的自尊,所谓的怕人嘲笑,而强撑。 当初他为了爱她,他也是不顾面子,不顾自尊,不怕人嘲笑的。那是因为他认为她与众不同,那是因为他认为她值得。 一个连吃一块钱的牛肉串,都会很开心的女孩子,他都哄不好,他还好意思说自己从来就没有在女孩子面前失败过? 其实,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并没有那么好哄的。那一块钱的牛肉串,之所以会让她无比地开心,那是因为老广对她的一片诚心。 还有,他的言语。 是经过了三十多年的精心提炼的,是不疏远不接近,是恰到好处,是充满了尊重与爱护的。 如果这一块钱的牛肉串,换成了周胖子请客,那结局就完全不同了啊。 她既可以在吃牛肉串的时候真诚地对老广笑,也可以在吃牛肉串的时候跟周胖子较劲,让他在众人面前颜面扫地。 她既是爱憎分明,也是非白即黑。她严重地缺少了爱与憎,黑与白之间的过渡与联结。 那是夏天的时候她天天穿在身上的裙子的颜色,那也是冼锐的裤子的颜色——灰色。 而冼锐,虽然成熟,但是老辣,还不够吧? 第103章 她好害怕 “你以前有一个女朋友……”湘潇说。 她本来想说的是:分手很容易,她好害怕。然而开了头的话,却并不知道怎么再说下去。 “啊,上海外贸学院的。”湘潇刚刚开头,冼锐便抢白道。 呵呵!他明明说是两个。如果只选一个,他选的是有才华的那一个。 湘潇一听,心底更抽了一口冷气。如果说论漂亮,她差的是一大截,已经够惨的了。 如果说论才华,那她差的一定是十万八千里吧。 “就算是把自己当物品奉献出去,而不长脑子,也管不了三天。”这是《粉红色的信箱》那本书里老师说的。 很多书她都表示怀疑,但她却偏偏相信这一句。如果说这个东西真的那么管用,那美女就不会离婚了。 而美女,恰恰是离婚最多的。谁也别想拴住谁。 他是很沉重地打击了她的。在他的眼里,她是既不漂亮又没有脑子的,她觉得她一定管不了三天。 她怎么也满足不了,他的狮子口。一个见得太多的人,就像一条怎么喂都喂不饱的狗一样。 “被你征服了?”湘潇冷笑道,既然他抢白了她,那她就只有冷笑了。 “啊。”冼锐只说了一个字。 他根本就不想谈这个问题,说她不懂她还不服气。这世界上,很多因素都很重要,智商更重要。 夫能唱,妇能随。既不强出头,又不拖后腿,最重要。 是啊,他根本就不需要追女孩子,更不需要这么费力地去表达,哪怕是最优秀的女孩子。 “比你有钱的多的是。”湘潇苍白而无力地说了这么一句。 她不知所言,她更像是喃喃自语。她只是感觉到,面对他那种一言九鼎的傲,她得说点什么来保护一下自己。 说完,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很蠢,很莫名其妙。 此时此刻,她对他恨得咬牙切齿。她觉得他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恨,最可恶的人。 那些犯下滔天大罪的人,甚至都没有他那么可恨,那么可恶。 然而这一次,冼锐却连一个字也没有回她。 沉默,令人窒息的沉默。 半晌,湘潇才开口问道:“我送你的小船呢?” 她要问问她的小船,那艘系住了她的心的小船。还有石榴,是湘潇自己。 外表并不美丽,但是内心却是晶莹剔透的。个头不大,分量却重。而且,它不像其他的水果,没有层次,一次就可以剥完。 她将一个又一个的大石榴,送给冼锐。又说:“它籽多心也多。你这么喜欢吃石榴,看来今生注定,你没法将我忘记了。我要钻到你的肠子里去,任你怎么怨我,我也不出来。” 用心,何其良苦! 然而,这一次,分别已成诀别,他永永远远都无法读懂这个如石榴般晶莹剔透的女孩子了。 “我一直把它放在我的办公桌上。即使你离开了昆明,我也会永久地保存好它,我会把咱们这份这段缘分,当做一段美好的回忆。我虽然和那个阆中女孩分手了,但是她送给我的那个大洋娃娃,还放在我南昌的家中。”冼锐对湘潇说。 说完,双手交叉,双唇紧咬,头低低的,盯着地毯发呆。 终于,他还是没有能够忘记,第二任漂亮女朋友。因此,不能不提。 忆往事,何事长向别时圆?在缅怀过去的时候,他恰失了现在。爱一回,伤一回,几时能圆美? 好一个分手总结大会!他不但提到了相亲对象,还议论了云和一串红的其他女孩子,以及别的女孩子。 第一任女朋友。 第二任女朋友。 和他所有所有,经过的人和事。 简直是,一个也不漏。 就像《驿动的心》里面所唱,所有路过的人,所有经过的事,并没有随风而去。 并没有觉得孤独啊,并没有渐渐平息啊,并没有觉得疲惫啊。 而且,还展望了未来。未来,他会留下她的小船。 他其实是很深地陷在了过去之中的,他并没有想到他要牢牢地抓住现在的,难怪不得,他们成不了。 他把它放在办公桌上?他每天都会看到它?它就这么重要?!以后,他会给它换个位置? 他就这么多情,他就这么无情?他宁肯给它换个位置,也不愿意今天晚上饶过她,对她说一声“没关系”。 他到底是多情还是无情? 她真的有这么差劲吗? 还是她犯了滔天大罪? 这两个月,一定有朋友去过他的办公室了,他一定已经向他们炫耀过了。 他一定会像他在小招待所里对她所说的:“我喜欢你,每天都跟我的朋友谈起你。一天到晚,谈好几次。” 他一定已经对他的朋友说过,“这是我女朋友送的”了。他一定对全世界,都说过了。 他们都知道,他的办公桌上有一艘小船,他的手上戴着表示“正在热恋之中”的戒指。他恋爱了。 “我在昆明有好多的朋友,他们都很关心我的。”前天他曾对她说。他们都挺关心,他有没有女朋友。早熟的他,心里早就构想好了,心中的女朋友是什么样子的了。 他是很清晰的:大学毕业,又漂亮能干,又温柔体贴。能同甘更能共苦,最重要的是非常非常喜欢他,崇拜他。 寻觅了这许多年以后,却没有一个女孩子,能够达到他的全部要求。 真是让人沮丧。 而湘潇,倒是非常非常喜欢他。连她看他的眼睛,都和别的女孩子,完全不一样。其他条件勉强过关,但是缺了大学毕业,却是万万不能的。 他已经说了,他要送她回南昌上大学,可是她的言谈举止,现在就已经让他忍无可忍,他已经忍不到那一天了。 原来,根本就不是她有多糟糕。而是她从一开始就没有达到,他所设定的要求。他的框子太大,她从那个缝隙里,就被漏了出来。被淘汰掉了。 她离他的目标,她离他的设定,相差太远太远了。她不过是他退而求次的选择,因此他才会对她看不顺眼。 他这不过是在检验自己的标准,而不是去接受她,引导她。因此,他们很难成。就是成了,相处起来也很困难。 就不要问他是怎么样,和那个同样只有高中学历的阆中女孩,是怎么相处的了?她本来也没有真正地入过他的法眼。 事业是一个男儿的立身之本,是一切之根本,是社会对他的承认和肯定。如果说事业是火箭,那感情则是那火箭的助推器。 要突破那众生所在的云层,上那无人能及的高空翱翔。也同样是不可缺少的。 西昌虽然是卫星发射基地,然而她却并没有成为那有力量的助推器。 这“女朋友”,在他心中的位置,虽然比不了他自己,但是在他的心中也是重中之重的。 是仅仅只次于他自己一点点的,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找一个。宁可缺,也不可将就。 这是他踏入社会以后要找的女朋友,跟念书时闹着玩的,完全不一样。 基本上就是要娶她过门,相守一生的太太了,他是比照着比他母亲还要更完美的标准去找的。 而湘潇对于男朋友的幻想,虽然也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了。但是却是很模糊的,因为她周围没有任何人可以为她提供一个样板。 她只能想到作文选刊,或者杂志上的那些男孩子。但是,她却又很清醒地知道,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直到她在初三的时候做了一个梦,她才知道原来以前所有的男孩子,都与她无关。 她虽然与那个梦中的男孩子,也是无缘走到一起的。 第104章 他根本就不值得 她虽然与那个梦中的男孩子,也是无缘走到一起的。 但是也与她以前所想象的,杂志上的男孩子,或者是周围她所认识的男孩子——无关。 再说,上高中以后她的班主任,那个川大教授的女儿,很蔑视他们班上那个找了车辆段工人的女同学。 她对她们说:“我们班女生,再怎么也要找一个大学生。” 那她就一定要找一个大学本科的吧。尽管她连专科和本科都分不太清楚,但是她已经知道了本科比专科好。 况且,那不是她的错,是环境的错,是命不好的错。以她的天分,她觉得自己随便可以考个本科。 本来,女孩子的眼睛都总是往上看的,而上过大学的女孩少之又少,高中女孩找个大学男孩,也不太离谱。 那么,她对男朋友的幻想就是:找一个大学本科的,身高1m7以上的。对她好,性格合得来的吧。 别的,没要求。 就是,她以为,现在的生活越来越好,再也不愁吃不愁穿,她可以追求“爱情”了。 她第一次见到冼锐,他所散发出来的气息,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了她,他已经远远地超出了她的目标。因此,她才会非常非常喜欢他。 朝阳是刚刚够到,而张远却还远远没有够到。 昨天晚上,冼锐明明白白地告诉她,说他要娶她,他们要把家安在南昌。 而今天晚上,再提起小船,她也知道他在幻想恋爱,幻想理想中的女朋友。但是已经与她,毫不相干了。 难道,她对他说,“你违背了诺言”?这个,远远不止是电视里演的,穿上婚纱就解决了一切问题。那么简单。 说这句话,就像一团棉花,落到一块铁上面一样,毫无意义。 他的心已经不在了,而他又那么强大,气势逼人。 这瓜,还能够强扭到一起吗? 再说,她的目标就只是要找一个,对她好的。别的,没要求。 因此,自从她从地上爬起来之后,她听到他开口所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郗湘潇,你走吧。”她就觉得,他不值得了。 她之所以让他进来,而没有回避。是因为她无知,她不知利害。 同时,也是因为她也想看一看,他对她,到底怎么样。 她并不是故意在试探他的本性,但是她也没有选择回避他的本性。 她也并没有对他说:“有什么话,明天再说吧。”原来他对她,并不怎么样。她就是这样,可以轻轻易易地就被替换掉。 人的一辈子,长着呢。如果一个美女蛇要来引诱他,他岂不是含着笑就接纳了? 甚至,根本就不用引诱。这不,他自己就奔着要去了。 她的想法一点也不奇怪,这也是绝大多数女孩子的想法。 她们所受的教育就是这样的,这样简单,这样非白即黑。根本就应对不了现在这个,越来越复杂多变的社会。 因此,自从听着他的第一句话出口之后。实际上,她就已经完全地放弃了他了。 她再也不想去做任何的努力去挽回,他根本就——不值得。 第105章 商人重利轻别离 湘潇本有沉浮不定的缺点,胡乱地舞了几天笔杆子,更是一个容易为一点细微的小事而动情的女孩子。听完冼锐那饱含深情的叙述,她又不认为他坏,他花心了。 相反,他在她面前本分得有点笨拙,自始至终,他都真挚地对她。因此,这段相处,即便是一段痛苦的回忆,也还值得她去回忆。 在发飙完了之后,在回归理智之后的那个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那个失去理智的自己,并不是真正的自己,也并不是真正的冼锐。 尚还有一点点情意,值得在回忆中去珍惜,那才是她曾经喜欢过的冼锐,而不是刻薄寡情的冼锐。这才是,人与动物的区别。 是呀,他从来都没有在热恋中昏过头。 第一任有才华,怕被她控制。 第二任漂亮,又怕她没有学历。 而现在,他把既不漂亮,又满口废话的她弄丢。那么,就一点也不意外了。也就没有,那么地伤心了。 正如她所见,果然是“商人重利轻别离。”这个“利”,不仅仅只是财物,而且是一切-切的利益与利害。只要与“利”相冲突,他就不会留一丝丝情义。 也正如她所见,也正如诗文所写,也正如世人所共知,从古到今,商人都没有在历史上留下过什么好名声。 至于修桥补路,那也仅仅只是银子花不完了,用少量的钱财,用以收买民心,赚取巨大的名声。 结果就是每一个人过一次桥就会想起他一次,过一次桥就会为他传播一次。而桥和路,是可以风吹雨打几十年的,比别的什么都强。结果就是,他又赚了一次。 可是,昨天晚上她却偏偏不相信,偏偏要与世俗相违抗,偏偏要来亲眼看看,他到底怎么样。 只是难过的是:下一次,再怎么开始,都不再是初恋了。初恋,就这么匆匆结束了,好心痛,好心疼,好迷茫。 那么,他到底想过没有呢?她其实既漂亮,而且还有那么一点点才华,而且对他比前两任,都还要更热爱,更迷恋,更真心,更会观察和发现他的优点。 她其实挺好的,只是她是一块璞玉,还没有被打磨和雕琢出来。 他是一个商人,而她就只是一个普通人,她的想法本来就不可能与他相同。 什么,她还有想法?她在学校里,在家里都不被容许有“想法”,她跟着他来这里,她居然还想有“想法”? 如果她高于他,哪怕是她跟得上他,那他也会欣赏。可是她远远都跟不上,她那像杂草一样的思维,居然也能够叫做“想法”? 既然有“想法”,那一定就很顽固不化,那一定就不愿意被打磨被雕琢,难以调教,算不得一块好玉。 她这一辈子,本来只打算一生一世只认识一个人,只谈一次恋爱的。她也多么想像老布什夫人一样,说:“我的初吻给了他,我嫁给了他。”这才是世界上最浪漫,最动人的情话。而不是其他。 她对猎艳,对男色毫无兴趣。因此在她周围人十二三岁,普遍开始初恋的时候,她却那么沉得住气。她的初恋,现在才刚刚开始。因为,她是有目标的,她一直都在痴心妄想地等待那个梦中的他。 但是现在,从他的身上不断地冲来一股强大的气流,将她推开,让她再也无法靠近他。她是无法回天,她是回天乏力了。初恋就这么匆匆结束了,好心痛,好心疼,好迷茫。 他为什么和第一任分手?因为他想找的是同类,是母狮子。能够和雄狮一起,护佑狮群,抚育小狮。 在所有的猛兽之中,只有狮子是全家在一起的,只有狮子是雄狮和母狮始终在一起的。而不是与雄狮争锋,或者直接把自己弄成了猎人。 像他这样的人谈恋爱,是在挑选一个合适的同类,一个能并肩前行的伴侣。而不是其他的“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分手只是因为不合适,而不是因为花心。 当初,他之所以选择她,他以为她爱好文学,她会有一个好的格局。没想到,她却是那样的琐碎,比婆婆妈妈还婆婆妈妈。 湘潇的心里也很委屈。她一个弱女子,她是婉约派,她怎么可能是豪放派? 沉默了片刻,冼锐看到了湘潇放在地上的行李,终于发觉自己伤了她。 他长吐了一口气,沉痛地说:“其实我这人很健谈的,但是跟你在一起,却找不到话说……” 虽然她的审美一般,但她穿衣打扮,很懂得简单,不繁复。倒还是不错的,倒也让他找不出什么毛病。但是这包,实在不敢恭维,有点太艳了,像大甩卖的时候买来的。 湘潇缄默不言,也将目光投到了行李包上。临行前,她和云都傻了,直将沉重的行李往楼上搬。然后他们三人,再一起下的楼。 谁也没有想到,她的宿舍是他们下楼的必经之路。他到她楼下的宿舍,比她到他楼上的房间,容易得多。时隔一日,果然是她高攀了。 而他,却是不肯有一点点屈就,不愿意走下楼去帮帮她的。他们明明可以,到宿舍去把包拿了,直接就下楼的。 顿了顿,冼锐又说:“我知道你是真心喜欢我,但是两个人要生活在一起,不仅仅只靠喜欢。我们两人的性格有很大的差异,我们不可能生活在一起。” 谈恋爱他是不太会去谈的,因为那些需要被人哄着的女孩子的智商,必定不会太高。 挑选他可是很会挑选的,并且他还很善于把自己从中脱离出来。他说的是“我们两人的性格有很大的差异,我们不可能生活在一起”,是很顾及了她的自尊的。 他并没有向她挑明他所发现的残酷真相:地位相差太大而导致观点相差太远,真的没法谈,而并非性格。他的所思所谈,是个高人。 湘潇仍然不言,双唇冷漠。男追女隔层纱,女追男隔层墙。他都这样说了,她还能说什么呢?遇到困难,更想退的是他,他就等着那个“天造一对,地设一双”的伴侣,从天而降。 她心里想的却是这些,她都不懂得问问他:“我们性格上的差异到底是什么?请说得具体一点。”那么他说的一定是:“我让你不要带那么多东西你偏要带。”“我不想听你那些奇奇怪怪的问题你偏要问。”“你总是不听我的。” 他们的性格不是不同,而是太相同,他柔软的时候她柔软,他偏执的时候她偏执。而不是一个偏执的时候另一个仍然柔软,那才是真的性格不同。 在当时的语言环境之中,他也是模糊的,分不清楚的。绝大多数人的分手,都会说“性格不合”,有的是留面子,也有的是根本就是糊里又糊涂,说也说不清楚。 而有的也是像和冼锐一样,两个原因皆有。但是有多少成分是留面子,又有多少成分是说不清楚,却是未知。 一般人就只认得其中的一个原因,老人会很倔强,年轻有文化的一代也会承认自己说不清楚,这已经是一个飞跃式的进步。如果被明确地指出来,冼锐也是会承认自己的。 即便是有两个原因,一般人也是意识不到既有……又有……的。爱与憎要分明,黑与白要分明,不爱也不憎像什么样?不黑不白又像什么样?不爱不憎是平和,不黑不白是高级灰。 汉语的很多词语都具有模糊性,再加上不是汉语言专业毕业的一般人,在使用的时候更不那么追求精确。 至于“性格”这类希腊词语和很多很多改革开放以后才随着外文书籍一起进来的巨量的外来词语,更是由于学习的不透彻而糊里又糊涂。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就在你面前,却不能够与你在一起。爱情,就是神仙往两个凡人脸上撒了金粉,因神秘而美好。而今,金粉掉了,彼此都那么地不堪。 开心果是,腾王阁也是。 但是,在一个会背《滕王阁序》,会理解《滕王阁序》的人眼里,却不是。哪怕它只是一个重建的新楼,它也是一座与众不同的楼。 因为它的根就在那里,它的美名就该在它的根那里,流芳百世。 第106章 最冤的是她丈夫 冼锐再次看了看湘潇,心中更有了歉意。又安慰她说:“你回去吧,让我好好想想。如果我错了,那我以后一定还会去西昌找你的。” 在这一点上,他和她母亲一样。即便其他的他想不到,但他首先想到的是要安慰安慰她。 他的幻想是他们要么在最低处碰见。他喜欢她的纯,可不是要跟她无比浪漫地谈恋爱,而是希望她在情感上简单顺从。 不要问东问西,明明是一知半解却又要干涉他,甚至是控制他,让他在事业上施展不开手脚。 旧时代多的是那种鼎力支持丈夫的传统女孩子,可是现代却越来越稀有,净盛产那种什么也不付出,还要这要那,管东管西的女孩子。 她只提前半句“商人重利轻离别”,怎么不提后半句“前月浮梁买茶去”? 行商坐贾,她丈夫不过是一个小商人,辛苦营生,供她衣食。 她却体谅不了他,不在家操持家务,却半夜跑到船上弹唱,却在那里怀念她早年灯红酒绿,被酒打湿了罗裙,被那些花花公子的重礼所供奉的生活。既然这样,为什么要嫁? 美其名曰:“为了生活”。最冤的明明是她那个老实巴交,被感情欺骗的丈夫,他不但被骗,还被文人写诗,还被世人嘲笑。 他们要么在最高处相见。她已经能够自己处理好很多事情,也已经能够不用他去安慰。她不但能够在情感上支持他,甚至还能够在他的事业上面,真的是略有见解。 只有到了那个阶段,两个人所谈的才是“爱情”。在这之前,统统都不算,顶多只能够算是互相“喜欢”。甚至是,连互相喜欢,都是非常地不容易的。 因此,自始至终,他说的都是“可是我却偏偏喜欢你。” 他本来有别的许多的选择,他本来应该选择更好的,或者是接受家里所安排的更好的,“可是我却偏偏喜欢你。” 他从来都没有说过“我爱你”,因为,那是世界上最奢侈的奢侈品,其他的任何东西跟它相比,都不值一提。 总之一句话,他就是不能够被她吸去能量,他就是不能够被她所左右。 一般男孩子迫于娶妻难,或者是连他自己都没有什么宏伟目标,无所事事,所以他会去迁就一个女孩子,他会非常在意她的内心感受,不让她受一点点委屈。这样的迷惑行为,被称之为“爱”。 他们只是娶妻难,而不是“爱”。 他是不会的,他宁愿为了实现这样的自由,在外面辛苦打拼很多年。甚至是可以说,他在外面打拼很多年,除了获得钱,就是为了获得这样稀有的自由。如今,他早就已经做到了。 他的爱,也有他自己独特的方式,就是他对小柳和胖子所说的,要好好培养她。只是她连明白都明白不了,只是她连体会都体会不到。 可是现在,他们却正好卡在正中间,上也上不去,下也下不去。并且,十分钟尴尬的是,向上与向下都是一样的遥不可及。 而她想的却是:唉!缘分,都已经尽到这个份上了。还有什么好找的?还有什么,值得去找的? 湘潇的心是何等的敏感,难道她会听不出来这是冼锐故意在安慰她,敷衍她? 失恋就失恋。 愿赌就服输。 有什么好安慰的? “你将我们的相识看做是一场梦,你从我的身边轻轻走过,也就罢了。何必将一堆湿漉漉的柴火,遗失在我心灵的灶边。难道,我能不用火星,就将它熊熊点燃?” 她是读了不少这一类的文字的,就是读得再多,读了一筐又一筐,也不过只是在原地转圈圈,真的能学会什么吗? 不是说它一点也不能读,为了感悟文字之美,忧郁之美,人性之美,是能读一点点,是能去了解一点点的,但这并不是全部。 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以一代百,以百代千。同样,爱情小说,许许多多诸如此类,亦是如此。 当然,她也读了不少杂书,同样也是领悟不深的。 湘潇一听,抬眼望了望冼锐,连忙说:“我再也不回一串红了。那不是我待的地方。” “那我会去你家。”冼锐坚持说。 就在他看她的时候,就在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原来是“失意”,将他重重包围。 他忽然真想走近她,真想再次拥有她,真想再次拥有这样的纯洁。真想,真想。 本来,他以为的是她更害怕失去他,突然之间他好像觉得,却并不是。反而是,他更害怕失去她。 男孩子总把自己看得太重,而女孩子却总把自己看得太轻,因此他们能够以其中的一个人为重心,因此能够匹配。 而他们俩,都把自己看得很重。反而,相隔无穷远。 但是,就像是上一次一样。她把他从麻将桌上叫了下来,他在她的宿舍里弄弯了她的梳子,他最后还是选择了送了她半个大西瓜,然后和她分开一样。 因为他知道,就算是把她留下来,他也实在不知道,要怎样和她相处。 他还太年轻了,他还不知道,他还没有学会。就是当一个女孩子,不愿意谈这个话题的时候,他要换一个话题。当一个女孩子还不同意他的时候,他要跳过去,跳过这个问题。 在楼梯上,她拒绝了他的吻。他就对她说:“我本来想明天陪你上街去买一件漂亮的衣服的,看来我不能了。” 其实,他照样可以陪她上街去走一走,谈一谈心。哪怕并不买衣服,她也是高兴的。就算这一个目标没有达成,他也一样可以,去完成下一个目标。 而今天晚上,他也可以就让它过去吧,并不是像他所说的:“我本来想让你多玩几天的,看来我不能了。” 他照样可以,跳过今天晚上。其实,他照样可以明天陪她出去玩一玩。两个人的感情,不是一蹴而就,而是慢慢积累。 好吧,现在。只要她不再这么倔强,只要她不怕他刚才的话伤到了她,不计较他。只要她勇敢地走过来,他还是愿意原谅她。 如果她真的这么勇敢,那还有什么,是她克服不了的呢?包括她自己扔掉,她的那些“废话”。 那从今以后,他倒是再也不敢轻慢她打击她了,他倒是要佩服她了。她今天所受到的挫折,可能就是她的天,她的天都快塌了。 然而对他来说,这并不算个什么。他从小都是在刀光剑影中长大的,被刀伤一下,被剑刺一下,不算个什么。 再说,他也有这么大一把年纪了,他也不再想像念书时对前女友一样,想分就分了。也不再像两年以前一样,想分就分了。他又老了两岁了。 现在,他就念她一点情,看在自从相识以来,她从来都不过分要求他的份上,他决定原谅她将他翻下床。 第107章 他就再忍她这一次 为了她,他连云扔了他的馒头他都忍了,那他就再忍她这一次吧。再看看他对小王,就知道他为了她,他在她的面前,有多能忍了。 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没有任何人知道她这么过分,也就并不存在丢不丢面子。 他说这一句话,既是留念,又是给自己一个台阶下,在很多的时候他也并不是单一的。 而湘潇想的却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多年以后,他的心中还会存有这份永恒的情结吗?还会记起这个心清如水,肤净如瓷的傻女孩吗? 而她在很多的时候却是单一的。 “这不可能。这又不是琼瑶小说里故事。”湘潇痴痴地想,凄然地一笑。她入神地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她想到了过去,也想到了以后。她就是没有想到,她现在该怎么办。 她不害怕过去,也不那么害怕以后,但是她更害怕现在,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它,眼睁睁地看着它离她而去,她只有眼睁睁地看着“现在”马上就要变成“过去”。 在平时,她是爱笑的,舒展的。但是一遇到事情,她的内心就像一个刺猬一样把自己重重地包裹了起来。 她自己也知道她这个毛病,不严重,只是有一点点,很容易改变。但是没有人鼓励她,引导她,告诉她,到底该怎么办。因此她现在,除了呆呆地愣在那里之外,一点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冼锐曾两次让她不要拿那么多东西,她拿了,他生气了。 他曾两次邀请她吃饭,她没去,他自己一声不吭地走了。 他曾两次走进这间房间。 他曾两次强调过的事情,说明问题已经很严重了。 她已经总结出来了这个结论了。 在她的世界,在她的认知里。男孩子会一直不停地围着女孩子转,而她在他的心里,却活不过今天晚上。好吧,现在。前面的事情在她这里,她都很宽容,很大度地让它过去了。 可是现在这么重大的事情,难道她也就只配他说两次吗?况且,隔壁还有两个人。他对她,就这么潦草吗?并且还是在她初来乍到,倍感紧张的今天晚上吗?况且,还是在同一天晚上。 她和别的女孩子的命运悬殊也太大了吧?她就这样轻如鸿毛吗?她到底应该选择一个什么样的男孩子?她真的是矛盾极了。 “时间不早了,你休息吧。我也累了。”冼锐疲倦地道,缓缓地站起了身。 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默默地关上门出去了。他那修长的身影,也随之在湘潇的眼帘中——消失了。 他等了她那么久,他看了她那么久,见她仍然呆若木鸡,半天都不来反应,他只有这样说了。 在他的世界,在他的认知里,他从来就没有这样追求过任何一个女孩子,那些女孩子自己就会像飞蛾扑火一样扑过来。 他说过两遍的事情,已经是非常之重了,如果再说下去,不但他的面子挂不住,同时也是强人所难了。恋人之间本来应该是你情我愿,他为何要去强人所难? 原来两个人的想法,完完全全都不一样。 此时,时间正是晚上10点。 街上灯火通明。 两个人不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却在屋子里闭门修炼,坐而论道理。 他不在南昌的家里安安心心地过中秋,他从几千里之外赶过来,他坐了几天几夜的火车,将她费心费神地从西昌接到昆明来。 他的终极目的,他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在火车上挑她的毛病,就是为了和她在这屋子里闭门修炼,坐而论道理。 她本来还想心疼一下舟车劳顿的他,但是他却对她不依不饶。 像他们两个差距这么大的,如果要能够相处下去,唯一的办法就是去看外面的世界。眼睛一同往前看,而不是去看彼此,由他带着她进步,而不是彼此对抗,互相看不顺眼。 外面的世界,也是不能去看的。就是走到外面,他也同样看她不顺眼。首先,得先找到一个像他一样一模一样的人,让他看着顺眼的人,然后才能去看。 他要找的是一只能比翼双飞的鸟,而不是一个需要他去时时迁就,时时引导,时时耗费精力的——人。 他没那个兴趣。 这道百分比的题,他同样做错了,看似超容易,实际上却是超难。从他开始选择她的时候,他选择的侧重点就是纯洁,那么就是她拥有95%的纯和5%的傻。 这个傻不是因为天生,而是因为见识太少。一个能够写出那样灵动活跃的小词小诗的女孩子,又怎么可能傻?! 那么,正确的解题方法就是避轻就重,对她所冒的傻气一笑而过,然后带她去见见什么才是正确的,什么才是大开大合的,什么才是气势恢宏的。 而他的解题,却恰恰完全相反。 第108章 痴男与傻女 湘潇关了灯躺到床上,再无睡意。 记得周胖子曾问她:“小郗,小柳是胖子的什么人呀? 湘潇回答说:“不知道。” 他竟然说:“……怎么会是女朋友,情妇吧?” 女朋友不可能什么都依靠,不可能是小鸟依人,只有情妇才会既无身份又无地位的。因此她对冼锐说:“不做月亮。” 但是不管别人怎么说,胖子却是把小柳当做女朋友的,而不是情妇。 一个不嫌另一个那么胖,一个不嫌另一个那么矮那么小。 一个不要他的华衣美服,一个从来不带她去录像厅,去玩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两个其貌不扬的人,在城市里相依为命。 他们俩,就是在上学的时候语文老师,一个品德高尚,几乎不食人间烟火的知识分子,所看不惯的狡猾的列那狐。 为了生存而八面玲珑小市民。 她的办公桌下面,压着她的座右铭:“铁的纪律,金的人格。” 子弟校里面,这样的老师很多的,他们生活优沃,行为古板,他们严于律人和律己,他们对学生就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疼爱。 “不管别人怎么说,只要我们真心相爱。”昨天,在小招待所里,冼锐曾对湘潇说。他们根本就没有做到,而小柳和胖子却做到了。 临别时小叶所说的那些话,云叫她只可观雨不可淋雨,林姨对她的祝福,老板随时欢迎她回一串红看看……想到这些,湘潇的心更沉。难道,小叶,云,林姨,老板,都知道她会落到这一步? 她周围的人,都那么深谙世事。偏偏就她幼稚,就她当局者迷,就她将情感放在了第一位。为什么,是因为走时匆匆,忘了去泸山还愿,菩萨怪罪了吗?她不知道,她真的不知道。 冼锐相信的,她不相信。 她所相信的,而冼锐又不相信。 除了他们共同穿着t恤的时候有些相像以外,他在绝大多数时候都穿着衬衣和西裤,连见过各色人等的林姨都说他:“成熟得像30岁。走路的样子,像结过婚的人。” 那件横条t恤,那条白色短裤,他也就只在他们初相识的那天晚上穿过一次。 不经历事情,怎么能够成熟呢?成熟,又怎么会没有代价呢?而她,又还没有经历过什么事情,又怎么会成熟呢? “……而你又不愿意。”这个是冼锐说的。她就是不愿意去承受成熟的代价。 湘潇也想起了,她听了小柳的话以后,故意躲开冼锐,到厨房里去择菜。可他却并不知趣,为了所爱他是不好面子的,他厚着脸皮跟着过去。 湘潇无法,抬头随口问他:“这种菜叫藤藤菜,你们南昌有吗?” 他极其认真地告诉她:“有的。我们那里叫空心菜。” 又耐心地给她讲:“有的地方也叫饿死老公菜。不是有这么一个传说吗?从前有一对穷夫妻,男的极其讨厌吃这种菜。有一天那女的在回娘家之前用它煮稀饭,结果饭全钻到筒里去了,而她老公又偏不吃。等她从娘家回来时,她老公已经被饿死了,所以人们戏谑地给它取了这么一个奇怪好笑的名字。” 他的话那么多,那么长。 记得当时,她曾被他逗笑了,他认认真真地看着她笑时的可爱。 还有,他们曾经面对面地坐在广寒亭的冷饮摊上,冼锐迎着清风给她讲南昌,讲昆明,讲过桥米线。只要他愿意讲,他确实是比较有趣的,他所知道的,的确很多。 她曾经问过他一个很傻的问题:“你想象一下,七十年以后的我们会是什么样的呢?” 他并没有对她说:“你真傻。已经死了呀!就是不死,也是两个老掉了牙的老头子,老太太了呀!” 他当时没有说话,他将她的两只手拉了过去,用他的大手紧紧地环住了它。 那时,他一定在想:两个相爱的人,就是死了埋葬在一起,也是幸福的。 那时,他一定在想:两个相爱的人,就是变成了老头子,老太太,还能够牵手在一起,也是幸福的。 “罗马将军凯旋,阿庇亚大道两旁欢声如潮……智者却说‘这一切皆是过眼云烟’。” 人其实是从出生就开始走向死亡的,但是却从来没有人坐而等死。 他们热热闹闹地活着,他们兴高采烈地活着。 他们忙忙碌碌地活着,他们活色生香地活着。 精彩的是过程,值得用心品味的才是生活。 那时,他从来不说:“书上有的,你没有看到呀?”也不说:“你总是问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老讲一些奇奇怪怪的话。” 那时,她连什么是开心果,开心果有壳,都不知道。那时,她连驼背老大爷的背是怎么驼的,都不知道。 那时,他对她说西昌确实凉快,他在南昌,只要没有事情,就只能呆在家里吹空调,晚上太阳下山了才会出去。 并且说那个东西就是个电老虎,一般人买是买得起,却不敢用。 她小时候在老家热得生疮,却因为太小了,不知道太难受。 然后,很小就到了大凉山,夏天甚至都需要穿很厚的衣服,她甚至连空调是什么,听都没有听说过。 更不知道西昌城里那些有钱人,为了追逐大城市里的有钱人,也已经装上了空调。 他们也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之中,总有那么几天稍稍有一点热,又或者是稍稍有一点点冷的时候用上了空调。 那时,甚至是她身上穿的是十块钱的t恤,十块钱的裙子,六块钱的鞋子。而他却一点都不介意。 那时,书也是有的。 那时,她也是这么怪的。 彼一时,此一时。她刚刚踏上云南这块土地,她刚刚走进昆明这座城市,他的话就讲完了,他的温情就一点也没有了。他就烦她,认为她古怪而深沉了。 原来人们之所以不幸福,是因为世上再也没有傻老公和傻老婆,再也没有人为了那傻老公和傻老婆而开心一笑,再也没有痴男去回应那傻女。 第109章 冰山之下 她在他心中,到底有多重的分量?那一定是不及石榴的。 她知道她很无知,她也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是她所不知的。 她都是在最近,才知道了驼背大爷的背为什么会驼,那是因为缺钙。 外婆的背三十多岁就驼了,外婆告诉她说:在旧社会,在她十三岁的时候,挑了一百斤谷子,压驼了的。而现在,是新社会了,因此驼背的人少了。 而没有告诉她,那时候的营养比她小时候还要更差。 她只是告诉她分了地主的田地以后,解放以后就是新社会了,而没有告诉她关于其他的。 她很好奇地问:为什么当时没有驼? 外婆说:“人老了,就驼了。” 她又问:“三十多岁就老了?为什么妈妈四十岁没有驼?” 外婆又说:“有的人老得快,有的人老得慢,不影响什么,照样能活八十岁。” 她还是不太相信,可是又解释不清楚。确实,绝大多数老头老太都是驼背。 她初中时有个同学,膝关节痛得在床上打滚,连医生也告诉她说:“没有什么,不用管,生长痛,长大了就好了。” 她自己也隐隐地痛,忍着忍着就过去了。 直到最近,她才从杂志上知道了,产后会严重缺钙,人老了以后会严重缺钙,生长期会严重缺钙。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可以吃钙片补钙,还可以喝牛奶补钙。 尽管她知道自己很无知,可是她还是忍受不了,在身边随时随地地埋着一个炸弹! 她只是知道如果是在外面受了气,身边人能给予温暖,那也是值得的。 还有,金钱不是万能的之类的。而不知道其他更多的。 人家说花期匆匆,经不起几回年轮的翻转。可她却如一颗流星,一朵昙花,当它耀眼之时,当它盛开之时,也就是它陨落之时,凋谢之时。 她躺在床上咬紧了双唇苦苦地想:难道冼锐真的像云,难道只对生的水果感兴趣吗? 可是他却觉得,这也不能怪他,这只能怪有的人不耐看,有的书不耐翻。 月饼,开心果,安全岛,柠檬凉汁,醪糟蛋……这些,这些又有何用呢? 这些造物主所造之物,原本没有任何意义和征兆可言,全是多情的湘潇附庸在它们身上的枷锁。 15的月儿,并没有在16圆。开心果并不能让人开心,柠檬凉汁也没有在苦涩之后变甘甜。 不管他讲的过桥米线的传说有多动情,多投入,多专注。他也不会对她说:“你就住在这里好好学习,什么也不要去想,我每天送饭给你吃。我只要看着你就很开心,我只要看着你就很好。” 他也不会像秀才和秀才娘子一样常年累月静待花开。他一直都是一个智者,只不过因为遇到了一个傻瓜,被蒙蔽了眼睛,一时犯了迷糊。 她为什么会困惑? 她也知道这就是高中教育和大学教育,她的家庭教育和他的家庭教育的最根本区别。但是她只知道冰山的一角,而且是冰山上最上面的那一角。 而大学,特别是他的家庭教育,教给他的,却是冰山下面所隐藏的那90%。是祖祖辈辈几代人上百年以来的经验与教训。 并且这些,真的是不能够轻易就传给她的。她的根基太浅,连他发个脾气,都能吓坏她,她不可能会懂。 没有生活的暴打,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悟到。吃不了苦,受不了气,里子不流血,又怎么能够绷得住面子? 在桌面上,她总以为所有的人都和她一样。但是她却不知道,桌面下的64招,别人招招都会,而她却一招也不会。 因此,她永远都只会空想,而不会像他那样去埋头做点实事。她没有学会,没有人教过她。 而冼锐现在的教导,不但所需要的起点非常高,而且又快又神速。她根本就跟不上节奏,甚至连看都看不明白。 湘潇胡乱地想着,她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这究竟是为什么。 她只是想到,自己的一份真情全付水去了。她恨不得放声恸哭,可是却怎么也挤不出一滴可以悲伤的泪水。 她双手抱着因思虑过多而剧烈疼痛的头在床上乱滚。滚着滚着,她觉得累了,心里也特别发凉。于是,她停了下来,将身子紧紧地缩成一团,像个受了伤的小动物。 她的心是玻璃做的,经冼锐的利剑狠狠地一射,便支离破碎了,再也无法拾起。她觉得冷,全身都冷,那颗支离破碎的心,更冷得发颤。 她第一次见他,明明是蓝白相间的白色t恤,白色短裤,干净清爽。 开口却是:“你们里面有小姐要出场吗?小姐,你帮我问问,我给你小费。” 之后,他把她当做了小姐。 他高兴的时候会说:“”跟你在一起,比跟任何一个女孩子在一起都快乐。真的,我不骗你。” 求吻不成的时候是:“你不同意,我就去找别的女孩子。” 他的爱的誓言是:“我以后再也不找别的女孩子了,我要娶你。” 他求爱的语言是:“你把它给我吧,我会对你好的。湘潇,自从遇到了你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找过别的女孩子了。” 求爱不成,立即就是:“你不同意,我只有去找别的女孩子了。” 他这是故意的吗? 他就不能够说点别的吗? 他就是一个粪坑。 这就是他所说的:“郗湘潇,你别把我想象得那么坏,我这人其实不坏的。真的,我不骗你。” 真正坏的人,不会把这个挂在嘴上。 他只是很有节制地,彬彬有礼地,一不留情,二不缠身地解决了一下生理问题,而已。 他可是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去祸害任何一个好姑娘。 可是,他还是一个粪坑! 难道他就不知道,女朋友是一个很尊贵的词吗?女朋友根本就不应该和这些相提并论,根本就不应该在女朋友面前提起这些。 但是,谁叫她本来就是一个卡拉ok火锅厅的服务员呢?卡拉ok厅本来就与火锅厅相连,同在一个屋檐下面,连老板都是同一个人。 谁叫她,为了工作清闲一点,少劳动一点,自己要打这个擦边球呢? 他第一次吻她,他讲了第二任女朋友。 他第二次吻她,他讲了第一任女朋友。 他向她求爱,他说的是:“我再也不找别的女孩子了。” 按照时间顺序来讲,由近及远,中间还不能够有中断,要自始至终。 好像,她就只是一碗白米饭,没有那些下饭菜,根本就无从下口一样。 他还好意思说:“我从来没有像对你一样,对待过任何一个女孩子。” 第110章 他在守护着她 这可是她迟迟才开始的初恋,她真的快要被他气死了。 那也是因为,冼锐的父母虽然传给了他成功的商业经验,却并没有这样的情感的经验可以传给他。 他们也并不知道,像他们那样的人,应该怎样去和普通女孩子谈恋爱。 他们根本就没有想到,他们本来也没有打算让他去和普通女孩子谈恋爱。 他只有,一片赤诚的真心。 又有钱,又年轻得简单不玩花招,又要准备收心了,如果换做一个老道一些的女子,高兴还来不及呢。 她以为这是新社会,新社会的男人就应该有新社会的男人应该有的样子。 她身边的那些铁路人,哪一个不是忠于革命,忠于家庭的?只要一犯情感上面的事,小到处分,大到开除工作。 被所有人议论,被单位所排斥,直接就是社会死亡。 而那些老道的女子,却觉得旧社会的男人还更不如呢,新社会好就好在,已经用法律约束了男人的本性。 一夫一妻制,如果男人犯错,女人至少在财产上不至于吃亏。 并且还为女人提供了工作的机会,再也不必一定要依附于男人。 这就已经是翻天覆地了,这就已经很满足了。男人,就那个德性,还是以往那个德性。 新社会是旧社会的遗传,就像子女是父母的遗传,只能够慢慢地改良基因,而不能够一下子就割席融断。 只有经过数代人的努力,文化提升和观念提级了,才会发生质的改变。 五十年六十年代又红又专,然后是极致的文革,然后再经过反思,迎来了改革开放。 政治的开放迎来了经济上和文化思想上欣欣向荣的八十年代,然后又是八十年代后期的思想奔放。 九十年代,还并没有奔放几年呢,就已经有大量的人在开始反省,开始收心。社会和人们,都在不停地摔倒,然后爬起来,然后再前进。 因此,九十年代是强于以往的任何年代的,社会已经从一个被抱在怀里的婴儿,到牵着手走,到如今已经能够摇摇晃晃地开始姗姗学步。 在西方也是,从漫长中世纪的禁锢,然后再到《十日谈》,到文艺复兴。之后甚至出现了忠于家庭,奉献社会,自律得近乎完美的新教徒。 都是人类在不停地犯错,不停地修正。总之,人类是很难自己垮掉,很难自己灭亡的。 她之所以来昆明,她其实都已经改变了,已经开化了,她最担心的其实是他的暴脾气到底会暴成什么样,他们到底合不合适。 而他之所以不愿意选择老道的女子,那也是因为他认为自己并不是那个德性,他也想得到他所爱之人发自于心底的认可,他也想拥有人性之中的至真至纯。 他只是想拥有它美好的一面,却不认识它的另一面,他也容不下它的另一面。 人们只讴歌孔雀开屏的这一面,却并不描达它的另一面。他们并不能客观地描述它,他们只会嘲讽它。 对于至真至纯的另一面,对于商人的另一面,对于世间万事万物的另一面,他们全部如此,并且一向如此。 他们要么忽视它,根本就不提起它,要么就嘲笑它,而不会去辨证地去看它。古今中外皆如此。 过了不知多久,湘潇这才想起床上有被子。她起身拉过来,用脚蹬开,和衣缩在里面发抖。 湘潇越想越睡不着,头爆炸了似地疼。可她哭不出来,她的眼中已经没有了一滴柔弱的眼泪。 她想放声大叫,可喉咙里像紧塞了一团巨大的砂石,连延口喘息都困难。她也想打开门,冲到大街上去。可她终归什么也没有做。 冼锐就在隔壁。 今天晚上,他不管有多着急,他都没有出去。他在守护着她,他还是害怕她出事。 他没有想到,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她就是一只小动物,她连一只小鸟,都不是。她就缩在那里,她终归什么也没有做。 过了很久,她忽然从床上坐了起来,她忽然灵光乍现,她想起来了:冼锐曾经两次让她好好睡觉,可她却偏偏不听。 两次发神,两次忘了关灯。 才一次又一次地触怒了他,让他过不了这道难过的坎。 第一次。是他让她吃完蛋糕以后去睡觉。 可是她忘了关灯,把他吸引了过来。但他终于战胜了自己,很平静地出去了,临走以前,他还吻了吻她的额头。他是爱她的,当时他又说了一次,你好好睡觉。这是第二次。 结果她又走了神,又忘了关灯。 她在忽然之间明白,是自己惹恼了他,她要负最主要的责任。 “昨天晚上,我就发现你是近视眼了。但是,我没有说。”他曾经对她说。 昨天晚上他虽然没有说,但是第二天早上一见到她,他就迫不及待地说了。 可见,他的耐心本来也是很有限的,是她自己从来就没有弄懂过他。 上一次。他让她少带一点东西,她没有听进去,结果惹了大麻烦。这一次。她又没有听懂他的话,她万万没有想到这柔和的灯光,竟然满是刹气。 而且,就算他那么急,他今天晚上也并没有出去,他坚持要守住她,怕她出事。还有,就算是生气,他也给了她机会。是她自己既矛盾,又害怕,一次又一次地选择了放弃。 想到这些她站了起来,她走到了门背后。她很想去敲他的门,她甚至想,守妇道,又有何用?我就是要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至于他所说的话,那不过是一时气话,谁生气了又不乱说话呢?况且,他也并没有乱说话。他所说的,句句在理,那就是真实的她,只不过是她自己不敢承认,不愿意承认罢了。 她所读的那一点点书,肯定是远远不够的,她就是应该不断地进步,不断地在摔打中成长。跟云,跟一串红小姐相比,人家有人家吃饭的本事,而她真的是只有纯。 他会原谅他吗? 至少,她想试一试。 第111章 象蚊子一样哼哼 但是很快,她就又犹豫了。心想:至少,他今天晚上是答应过她的,在他拉完窗帘之后,他就应该好好地出去。 她并不要求他是一个完人,但至少要是一个遵守自己诺言的人。 “人无信而不立”。这难道不重要吗?而且,在西昌,他也曾经说过,他一定要征得她的同意之后才敢。 是他自己没有遵守他一连说过两次的诺言,明明是他不对,还把她贬得一文不值。 对一个蛮横霸道又不遵守诺言,对一个小肚鸡肠还把自己贬得一文不值的人,这个门,还有什么值得去敲呢? 如果她太主动,那以后他还不要飞上天了? 她并不明白,里子不流血,又怎么绷得住面子呢? 在这世界上,又有几人认得她?她要面子,又有何用? 的确,她是不守妇道的。她既可以去成都,又可以来昆明。但是,她的思想,却限制了她。 她继续躺回了床上,继续又想:明天学校拿毕业证,她回学校吗?碰上小叶又怎么说?她是不是太傻了? 临别的时候,小叶告诉她说:“如果不适应,马上就回来。发的工资,你不是拿着的吗?留着做路费。” 她倒不是受了小叶的影响,像她这类人,本来就是遇到困难就容易退缩的。 她继续往后退缩,又退回到了床上继续躺着,却并不知道,却毫无知觉,甚至是连这张床也不是她自己的。 却毫无知觉,时代的冰山已经悄然消融,并且马上就要漫过,她所躺着的这张床了。 她只是想到了胡思乱想,想到了冼锐在泸山上扯的那根青草。她起床开了灯,拿出笔来在一张小书签后面乱涂乱画。 此时,她也不再害怕什么开灯不开灯,她已经惹他愤怒之至,除非她把这间房子烧了,不然他是再也不会进来的了。 她真的还是他们初相识时的那个她,明是不忘初心,暗是毫无长进。 “明知固执还固执,道完固执还固执。”就是她明明知道她不对,但是她又自认为她还不太过分,但是她却又不相信别人能把她怎么样。 云在楼上嚎叫,小叶伸手要钱,她坚持自己的想法,她们三个其实都一个样,都是一个师傅教的。 老天爷说,他的智慧只给那些懂得虚心求教的少数人,她也并没有逃脱生天。 冼锐确实不能够把她怎么样,她以为是自己的胜利,却不知道他已经悄悄逃离。她是个草莽,却并不是个英雄。 几经修改,她终于写就了一首名为《缘来缘去》的小诗: “缘来的时候 我们都不知道怎样去珍惜 三更灯火影涟漪 诉不出的迷离 白蜡烛里有我还有你 三轮车碾走夏季 半个西瓜也是一份酽酽的情意…… 缘尽残花伴残雨 初绽的玫瑰撒了一地 开心果诀裂在我的生日 你的青草缚住了我的泪 我的秀发可否系住你的心 知音最难觅 谁的眼眸唤来了柳絮 谁的愁绪带来了秋季 榴花榴雨告诉我—— 昨日,是否曾与你紧紧相依?” 她只是想呆呆地呆在原地,像蚊子一样“哼哼”两声,像绵羊一样“咩咩”两下,缅怀一下这段即将逝去的情缘。 她还是不想或者不敢去挽回他。因为,这就是鸡蛋碰石头,必死无疑。 太难了。 写完之后,天已微明。 湘潇忽然又感到酷热难挡,心里燥得如一团燃烧正旺的火。于是她收了笔,解了头发,跑到卫生间去对着凉水冲头。 洗漱台上堆满了洗发水,沐浴液,洗面奶,男士护肤霜和剃须刀。全是一个颜色的很漂亮的瓶子,一切看起来都很高级的样子。 她用洗发水洗了头,头发瞬间变得更加柔顺,散发出淡雅迷人的香气,跟她往常所用的完全不一样。 她只用了跟她日常一样的量,她并没有像那些贪婪的姑娘那样,挤出很多很多,然后拼命地冲啊冲啊,很久都冲不掉。 从前,一只神鸟想要帮助两个穷兄弟俩,它将他们驮到了一座金山上。 到了时辰的时候,它告诉他们说,金山很快就要喷火了。 哥哥太贪婪了,根本停不下来,被烧死了。弟弟带回了适量的金子,发了财。 此时,她并没有想起这个故事,但她一直是相信的,因此她一直是不敢贪的。适当退让是美德,但是退而三舍却是懦弱。 门后,挂着那套穿脏了的横条t恤和白色短裤,她凑过去闻了闻,有一丝丝轻微的好闻的汗味。 湘潇想伸手取下来洗了。但一想到那个爱洗衣服的阆中女孩,她放弃了,她就是她,跟谁都不一样。 如果为了爱洗衣服,可以。但活在另外一个影子里,用洗衣服去乞求爱,不可以。 再说以后他一定是要回忆起她的,她一定要给自己留一个鲜明的印记,他一定会想:在她走的时候,她连一件衣服也没有给我洗。但是,曾经作过两首小诗。 而不是:临走前,她也曾给我洗过一次衣服。 如果他那样想,就一定会忘记那两首小诗了,他一定就会把她等同于阆中女孩一样,泯然于众人而毫无特色了。 也只有这样,当他回忆起她的时候,心里才会有一点点清晰,有一点点痛。 就是心尖尖被一根发丝扯了一下的那一种一点点的痛。 反正也是无损秋毫的,痛就痛一下下吧。 但是如果让他更痛,痛得像他牙齿痛的时候那样痛肿了,她还是有些心疼他的,她还是不愿意的。 唉!他所言极是,她真的是有些奇奇怪怪的。 第112章 最完美的他 在这一点上,她并没有理解冼锐,并没有理解他为什么要对她讲他的过去,讲他以前的两次恋爱史。 那是因为他认为一个人必须坦白自己的情史,要不然就是一个感情上的骗子。 虽然她纯洁无知,她并未要求他讲,但是如果不讲,他良心过意不去。 那也是因为,从一开始,他就对她委以重任,是把她当正牌女友看的。 他希望她能够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并且更多地了解他。他并不是在讲一段香艳情史,他并没有那样的兴趣。 她真的就是听不懂他说话,她比一般的女孩子好一些,有真心,不贪财。 但是也好不了多少,永远都只停留在表面,永远都只是在担心:我会不会不如他的前女友,我们是不是也长久不了? 他都认过错了,她却还在纠缠不休,却还要说“你对我一点也不好。” 这跟他讲起他第一任女朋友的时候所说的,“我都在南昌火车站接了她了,她还生我的气。”简直就是一模一样,也并没有什么胸怀和脑子。 什么?感情骗子?除了对他,她从来都没有动过感情,即便是这么动情了,她都还是要边走边看,有一万个心眼。 像她这种女孩子,问东问西,想这想那,连感情骗子都不会感兴趣。 既然是去骗而不是去爱,干嘛不去骗一个好骗一点的?一顿饭一件衣服,再加一粒糖衣炮弹就可以。 不过,还是谢谢他的坦诚相告与恻隐之心。况且,他也是在他们相识之初就告知了她的。 而现在,他说都懒得去说了,她简直是让人,难以去爱。 她其实很明白,做他女朋友就意味着要和他一起担重任,她一定要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 但是很可惜,她的能量太小,她不但从中汲取不了,反而常常将自己掉了进去。 在关键时刻,她更是汲取不了经验,她可能前一秒还在状态,后一秒她可能立刻又回到了从前,现回了原形。 这胸怀可能是必须搭配着脑子,一起成套使用的。 看都没看懂却狂拍他的马屁,如果没有说到点子上,没有说到他的心坎上,那就只能引来他的白眼。 哪里有他认为的那么容易,如果那么容易,他倒是早就结婚了。 她就像那个刚刚长大成年的小马驹。将长成,未长成。 她正得意于自己的力量,她正顾影自怜自己的影子。 她还没有在草原上开始肆意地奔跑,玩性未过,却立即就被套上了马鞍。 她是多么地不习惯,自觉不自觉地都会灵魂出窍。这需要大量的时间。 很多女孩子一谈恋爱,就希望自己是女王,是公主。 那是因为她们在娘家,要么不受重视,要么就是太骄横。 有了男朋友以后,想实现自己以前没有实现过的所有梦想,或者是想继续以前的所有梦想。 她倒从来没有想这样的想法,她只是刚刚从学校里出来,刚刚从家里的管教里出来,她不由自主地想自己轻松愉快地溜达溜达。 因此,她对他的前两任女友,她对他的叮嘱,简直无法十分地上心,简直无法十分地紧绷神经。 仅仅因为讲述的人是他,她才不得不勉强非常认真地听下去。 而现在,既然都过去了,那她就再也不打算洗它。 再说,它的身上沾有他的汗水与毛发和细菌,让它们在它身上哪怕是多待一个小时也好。 她不忍心亲眼看着它们,被他昨天吃饭以后,手里捏回来的那条肥皂所洗掉。 在她走了之后,它要么被小王洗,要么被他自己洗,都可以。 不过,她还是恋恋不舍地又多看了它两眼。圆领无袖,自成领袖。 但是,青春才刚刚开始,风还不够,太阳也还不够吧。 如果某一天,他更加成熟老辣了,他会后悔认识了她吗?还是会后悔失去了她? 总有一天,他会明白她的纯,那是她的一心一意啊,她是一个聪慧多情的女孩子啊! 如果某一天,她历尽沧桑,她会后悔认识了他吗?还是会后悔失去了他? 总有一天,她会怀念他的横,那是他的反应和魄力啊,他是一个活力四射的雄性啊! 她就这样,盯着它看了很久。她都写了好几首诗了,她却没有为他洗过一件衣服。 忽然之间,她想到了什么。她将白色短裤翻开,很干净,并没有《生理卫生》书上所说的,男孩子如果有想法,会弄脏裤子。 他不过是找一个理由嫌弃她,赶她走吧。他并没有那么着急,他也并不是因为她没有同意他。 自从他再次来西昌,他就跟他以前大不相同,他对她就有很多很多的不满,他早就看她不顺眼了。 这个,都太复杂了。 她连这个,都不愿意去多想。 她宁愿相信,在他穿着横条t恤和白色短裤的那一天,她见到了最完美的他。 她在楼梯口撞见了他,一切,刚刚好。错过一米,往前一米,往后一米,她都不可能遇到他。 她宁愿要一个美好的回忆,也不愿意去有什么龌龊的想法。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那么她选鱼吧,它自由自在地在脑海里游荡,海水那么清亮。 她是喜欢吃鱼的,她才不要那黑乎乎的熊掌。 活着的时候,难看。端上餐桌的时候,难以下咽。 捕杀它,既残忍又血腥。尽管熊掌要昂贵得多。 她第一次见到他,他穿着的就是这一件横条t恤和这一条白色短裤。 粗横条,蓝白相间。 太亮了,闪眼。 太暗了,沉闷。 而这一种蓝,刚刚好。 他是那么地,朝气而又睿智。沉稳而又干净清爽。 她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恰当的蓝。 第113章 小王,你送送我好吗? 从卫生间出来,湘潇一手梳着湿漉漉的头发,一手拉开了翠绿色的窗帘,她很想看看黎明的曙光和昆明那火辣辣的太阳。 小春城与春城,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不管是物还是人。 东方刚现鱼肚白,离太阳出来还有一段时间。于是,湘潇转过了身,盯着粉红色墙壁上半明半暗的壁灯出神。 过了片刻,她忽然看见床上的被子。于是她走了过去叠好了被子,又整理好了房间,包括套上电视套和将拖鞋一丝不苟地放到席梦思床下。 接下来,她又将堆放在桌子上的衣物全部重新整整齐齐地叠好,然后井井有条地放回到行李包中,让它重新鼓了起来。 她将那个精致的皮包拿了出来,睹物思人,她不想带走它。她又将她带来的几本书,放进了塑料袋中。 就在眼睛瞥见书,手触摸到书的那一瞬间,湘潇忽然猛醒,回去以后,她一定要拼命地写。 她一定要让这个心高气傲的冼锐,一睁开眼睛就看见她郗湘潇的大名。他太会伤她了,他伤她太深了,也许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 八点半了。 她走到窗边靠写字台而站,让窗口射进来的缕缕金色的阳光照耀着她。 这时,她听见冼锐在门外说话的声音。房门是半掩着的,她一转身就能够看见他。 但她并没有转头去看他,他不想再见到她,他有脾气,她更有脾气,她更不想见到他。 昨天晚上,他说他今天一大早就离开,他大概要走了。 湘潇静静地想,沐浴着清晨,和煦温暖的阳光,她眺望着陌生的楼群与陌生的行人,始终没有回一下头。 她已经忘了,她为什么要来昆明了,她只记得她马上就要离开了。 怎么说,从小到大,她也是一个无拘无束,自由生长的灵魂。 他觉得他这一辈子,一定能够找到一个十全十美的,那么以她的条件,她也不相信自己嫁不出去。 人说“下嫁要收命,上嫁如吞针。”就算是嫁不出去,她也可以像母亲一样,一个人过一辈子,也挺好。 他从来没有像对她一样,对待过任何一个女孩子。 她也从来不需要,去讨好任何一个男孩子。 9:00。 湘潇突然觉得双眼刺痛,连忙拿了毛巾又去洗脸。 冼锐房间的门是紧紧地关着的。昨天晚上他说:“我明天一大早就离开。” 他一定走出这间房间了,他一定迫不及待地离开了他痛恨的,他再也不想见到的她了。 他就这样默无声息,一声不吭地走了,也许她今生今世,都再也见不到他了。 湘潇忽然很想很想再看看他,哪怕就一眼,哪怕一个字也不说。 但一想起昨天晚上,一想起他那样刻薄寡情地伤她,她便心有余恨。 她对天发誓说,自己再也不想见到他,再也不希望见到他。这一辈子都不想,这一辈子都不希望。 好不容易熬到了10点。 湘潇又去卫生间梳头发,还是那把被冼锐折磨得变了形的粉红色梳子。 她很快地将头发一梳一梳地梳直梳顺,然后用橡皮筋扎上,依旧束成马尾。 因为要戴帽子,梳得比往常低了一些,只比发根稍稍高一点。 眼睛太红,太肿了,她把帽檐压得很低,让它遮去眼皮,只露出两个毫无光泽的眼珠子。 一切完毕以后,湘潇在冼锐的房间门口站住了。 他还在吗?她不知道,心里慌张得咚咚地跳个不停。 犹豫了片刻,她还是敲响了房门,隔着门板问:“小王,你送送我好吗?” 今天她应该很主动地自己离开,而不能让冼锐再一次下逐客令。 “你进来吧。”小王为湘潇拉开了门,探出身子说。 这个语气真的是变了,昨天好像还把她当主人,今天这话说得,却把她当客人了。 她轻轻推开了虚掩的房门,一眼就看见冼锐半躺在那张正对着门的床上。 真是奇怪,他走在哪里,躺在哪里,哪怕他一言也不发。 只要看见,他那锐利的双眼和冷峻的双唇,再笨的人,都能够感觉得出来,中心在哪里。 即便他跟老广,周胖子,胖子,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那感觉也很明显。 他跟那群三十五六岁的人在一起,也丝毫不逊色,气势甚至更强。 就是他有意略略地遮挡,也遮不住他的锋芒,他的光亮。 他双手枕着头,双眼下垂,双唇冷峻,好像很难过,好像在想心事的样子。 他的腿和双手都赤裸地露在被子外面,知道她要进来了,他也并没有想着要避一避,要把它收回到被子里面去。 昨天晚上,他说他再也不想见到她,他今天早上一大早就离开。 而现在都10:00了,他却还一动不动,无精打采地躺在这里。 这是什么意思呢? 真的不能说她的心眼多。他说话,要不就寥寥两句,很直。要不就一言也不发。 昨天晚上,虽然说了很多,但内容巨大。把每个内容拆开看,每一个也都还是寥寥两句。 又不做任何的解释说明,就是故意要她去猜猜猜的。 他跟她周围的人,完全不一样。他们说话,那才真的一个叫“直”。 一个内容,他们会有无限的啰啰嗦嗦,会有无限的补充说明。 她被他的表象所蒙蔽,他才不是一个直人,他的话,每一句都是话里有话,只有极其聪明的人,才能够听懂。 而以她有限的水平,她是常常猜不准的。 写字台上还放着四块生日蛋糕,沾满奶油的小刀躺在另一半的空盒子上。 其中的三块被他们三人吃完了,那块被冼锐只咬过一口的蛋糕,还放在床头柜上。 昨天晚上,她离开这间房间的时候,蛋糕和小刀就是这样摆放的。 仅仅只是,又过了一个晚上。 昨天晚上,他给她切蛋糕时那份专注的模样,她至今都还清楚地记得…… 19岁,这就是她盼望已久的19岁生日吗?15的月儿16圆。这就是冼锐所说的,“今年的月亮一定会圆,因为今年,你的身边有了我呀。” 目光与目光相碰,湘潇连忙垂下了眼皮。她不是不想再次见到他,而是害怕再次见到他。她本来以为,这是今生唯一的挚爱。转瞬间,却已经成了昨日曾相爱…… 这第一眼,是她在无意之中见到的。她本来以为他已经离开了,她没有一点防备。 她进门以后就止不住地要去寻找,她没有一点防备。既然已经错看了,那就垂眼别看了吧。 “我会忘了你的。一年不行,两年。两年不行,三年。总之,我会忘了你的……”冼锐曾对她这样说。 湘潇不知道,不知道自己要花上多少的光阴,才能够对自己的心说忘却。 开心果,在她的眼帘跳跃。 半个西瓜,在她的面前闪动。 三轮车,在她的脑中旋转。 他穿着短裤,站在铁门后面,深深凝望她的目光,还割着她的心窝窝…… 但是,她想忘了。既然不能相恋,那就希望今天离开昆明,明天就能够完完全全地忘了他。但,谈何容易呢? 人的一生很难逃脱感情的圈套,一旦走进,便注定无法完完整整地走出来,再绝情的人也不能。 更何况她——曾经投入了,全部的身心呢? “你真的要走?”小王满脸怀疑地问她。 第114章 他无精打采地躺在床上 难道在他的眼里,他是值得她留下来的? 昨天冼锐吼了他,他为什么没走,一个大男人,他竟然这么能忍? 难道他不觉得,她应该离开这个恶魔吗? 昨天刚到,今天就走,岂不成了一场闹剧? 小王也就这么一句话,别的就再也没有说什么。他身边的人,怎么都跟他,一个样?说话就只说一句。 此时,她的心是封闭的,智商可能是零。这一句话,肯定是不起什么作用的,扭转不了她的思维。 恐怕没有几个人,他本来打算要走,然后小王就对他说了一句,“你真的要走?” 马上她就脑子一转,心生欢喜地说:“哎呀,我不走了,我要留下来。” 如果后来有很多人都懂了,那也并不能说明什么。那只能说明是他们随着社会的进步,跟着所有的人一起一同升级了。水平也跟她差不多。 她就只是一个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的初级人。 可能,他们就是想淘汰那绝大多数的人,而只留下那一个脑子转变得最快,最有悟性的人。 他们不用肢体,只用大脑,所以获利丰厚。他们手脚不乱舞,个个气质好。 他为什么从来不对她动手动脚,原来他本来就是一个靠脑子吃饭的人,他本来就没有习惯在任何时候动手动脚。 他对小王亦是如此,跟那些打架斗殴的人完全不一样。 一个人的头脑越发达越喜欢使用语言,并且语言会越来越少,一句抵一万句,让听不懂的人越来越听不懂。 至于那些语言又多丰富的,更是让人望尘莫及。 人如此,社会亦如此,因此发达国家的诈骗多,经济犯罪多,肢体犯罪少,偷的少,抢的少。 也许,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她摸清了他们的套路,她也可以。但是现在她不行,她的习惯不一样。 她周围的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会努力凑合,一定会费尽口舌地夸奖半天对方的好。 宁搭十座桥,不拆一座庙。他们会劝她留下来,甚至会将他俩的手拉到一起。如果冼锐都牵她的手了,那她一定会留下来。 他们常常使用肢体语言,所以他们四肢发达,要靠体力劳动去讨生活。 万事万物都有它的正反两面,肢体语言也有肢体语言的好处,它让人与人之间很容易亲密无间。 当然,纯粹的语言也有它的弊端,它让人们之间越来越疏远。 因此,拥抱和牵手是介于二者之间的,无论是从事脑力和体力的人,都容易接受和喜欢。 难怪不得,普通人的人口会很多,而富人总是很稀少,就是敞开让他们生,他们也生不了多少。 他们要想的总是很多,什么家产呀,智商呀,教育呀,前途呀……总之,很多很多。 不像穷人,想找个伴,就有谈恋爱的欲望。想解决生理问题,就有结婚的欲望。 想热闹,就有生孩子的欲望。觉得添一个孩子,就只是添了一副碗筷,怎么样都能够活下来。 而那些不想谈恋爱,不想结婚,并且一个也不想生的,一定是介于二者之间,胡思乱想太多的。 他们严于律人律己,用富人的要求来要求自己。 难道,他们所使用的,真的不是同一种语言?是一种让她听不懂的语言,而并非仅仅只是因为她笨。 这些,如果父亲还在,父亲也和他一样,半是体力半是不太复杂的脑力劳动,并且父亲也同样是一个领导者,他一定会教给她一些的。 可是,他已经不在人世。 他刚去世的时候,一个平时很聪明的阿姨就说她会很苦,因为父亲再不能教给她什么了。 直到现在她才明白,她所损失的不仅仅只是丰厚的物质。她的亏,吃大了。 那她现在,到底该怎么办呢? 看冼锐那个样子,是还在思考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是别的? 在火车上,她都不能够去问他,你在想什么?现在,更是不能问了。 她想,他一定是在思考,他们之间的关系。 他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连胖子做媒他都那么看重,那他还是有点舍不得她的,不然他早就一大早就离开了。 他不会现在都10点了,还一动不动,无精打采地躺在床上。 他是那么活力四射的一个人,如果不是心里有事,他躺也躺不住。 他撕心裂肺地付出了那么多,难道他就不难受? 那她要不要对小王说:“你出去一下,我想跟冼锐说两句。” 然后,温柔地躺到他怀里说“我要留下来陪你,我要留下来陪我的小船。” 他不是,随时都在考她的智商吗?她的智商是够的。 只是,智商的方向和他不同。 第115章 他将最后一颗衣扣扣好 但是,他那么冷漠,让人简直无法靠近。 再说,当初他也是因她的傲,她不好追,才喜欢她的。 她如果躺过去,他会不会觉得她很奇怪,很厌烦?就像,在火车上那样。 他从来都是看不上那些主动的女孩子的,在他们的相处之中,她就从来都没有像那样主动地去靠近过他。 还有,小床那么窄,他躺在正中间,她怎么躺得下去?那一定会弄巧成拙…… 还有,虽然拉着窗帘,屋里的光线却不暗,可以很清楚地看见人的脸。大白天的。 无知少女就是无知少女,想了那么多,却没有丝毫行动。 她总是认为,精神才是最重要的,她并不知道,恰当的肢体语言,在人际关系,尤其是在恋爱之中到底有多重要。 她只是偶尔看见她周围的人用肢体语言劝和,但是她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呆在学校里的。 学校里既没有别的学校的男生的打架斗殴,也没有女生的手拉手。她们总有摆不完的话题,却并没有手拉手。 然后就是一串红,很多的时候,其实很多女孩子都很会很恰当,很有分寸地使用肢体语言和如何投其所好地,吸引不同的人的语言的。 但是因为她们的身份,她根本就看不上。 她根本就不会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她从来都没有真正地去运用过肢体语言,她其实是两头都不着的。 究竟怎么样去察言观色,究竟怎么样去恰到好处地,去把握那一个让人捉摸不透,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度”?她还没有学会。 “嗯。”湘潇点着头说,她只是回了小王一个字。 说完,她走到了冼锐的床边。她靠左站立着,离他一米多远,微微地低着头。 如果是站在床尾,如果再把头埋得更低一点,腰弯得更下去一点,那她看起来,就像电视里演的仆人一样了。 “昨天晚上,我都跟你讲好了,今天小王送你,我就不送你了。”冼锐看了看湘潇说。说完,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他的心也是沉的,不管为何而分手,他们终究——曾经相爱过。而现在,却偏偏要眼睁睁地分手。 他看不上那些太主动的女孩子,可是他也不会太主动,他不会比这还要更主动了。 不知道他是听了自己的这一个“嗯”字,才这么说的。还是本来就是这么想的,他本来就是想这么说的。 到底是哪一种?真的是,猜不透。好难,好困惑。 好像是听了这一个“嗯”字才这么说的。就算是猜准了吧,那又怎么样?那又该怎样去做? “嗯。”湘潇将头抬了起来,看着冼锐说,“如果以后可能的话,欢迎你看我的小说。” 顿了顿,又咬了咬唇说:“我既不会写,也不会说,是个很傻的女孩子,太令你失望了。但是,我会努力的。”说完,将头低了下去,用心地弄着手指。 冼锐听了,心如刀绞,找不到话说,只好睁了眼去看天花板。 他呆呆地,看了很久,很久。 湘潇想了想,继续说:“明天拿毕业证,我会回学校去,顺便也告诉小叶说我回去了。我不会回一串红了,永远都不会回了,我害怕再走那段,咱们曾一起走过的楼梯……” 冼锐听了,将目光收回,垂眼看着交叉的双手,仍不言。 半晌,才说:“嗯,那你回去好好地写。” 又过了许久,又说:“你出去一下,我穿件衣服。” 昨天晚饭后,他要换一条裤子,他并没有让她出去,或者自己避开她。他只是转过了身,离了她两米左右。 因为那时候他觉得,他都属于她了,而她也快属于他了。昨天,她就坐在角落里的沙发上。 虽然自从父亲去世后,家里就再也没有成年的男性,她也只是微微有一点点害羞,她居然也没有觉得他有任何地不妥。 她甚至还偷偷地瞥了他一眼,她看见他的腿比她的还细。原来男孩子的腿比女孩子的细,是真的。 而今天,却不同。 很明显,他已经放弃了她了,他已经把她当外人了。 湘潇和小王一同出了房间。 她刚才既说了她刚刚高中毕业,又向他提起了楼梯,而他却这么回应了她。 他既没有原谅她的幼稚,也没有记一点点旧情。 他也完全没有能够听懂她。或者是即便是听懂了,也无奈。 “小李呢?”湘潇问小王。而不是问冼锐。 “在卫生间里。”小王告诉她说。 于是,湘潇便隔着卫生间的门向小李,那个话多而且俏皮的小李,昨天晚上怂恿冼锐最积极的小李,道了别。 他们以为他志在必得,谁知道呢? 她说:“小李,再见。欢迎你以后到西昌去玩。”她以为她不会停留超过一分钟了,所以她匆匆地要与他道别。 他们之间就只是开开玩笑而已,这怨不得任何人。怨只怨她自己漏洞百出,时运不济。 “你真的要走?”小李吃惊地问,打开门走了出来, 他的话,和小王的一模一样,只不过是非常地惊讶。由此可见小王跟他相比,同样相同的年纪,究竟有多稳。 就连她的同学之中,竟然也没有一个是这样的。 也许也不一定,毕业一年之后,他们之中也可能也会出这样的人才,但是她还是想不到那会是谁。 可能,这就是小城与省城的区别吧。 “嗯。”湘潇一时语塞。 她第一次见到小王,他只穿了个裤衩趴在床上睡觉,被冼锐忽然打开的灯光刺醒。 他和小李的见面,是闲扯。和他说再见时,他在卫生间里。平常人所做的,都是平常事。 而冼锐,她初见他,即让她惊掉下巴。 他与她的相处,每天都是惊险刺激的大戏,从来都没有平平淡淡地度过过任何一天。 “那……再见。”小李说, 他虽然有些不敢相信这个近乎闪电的爱情短剧,但是他还能够说什么呢?这不是朋友之间的事,这是雷厉风行的老板的事。 湘潇一听,猛觉心痛,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听着小李的话,听着他的犹豫和惊讶,她能不心痛吗? 为什么所有的人都明白,而所有的人却都不说?甚至,包括她自己。 湘潇从沙发上拎起了塑料袋准备出门,此时冼锐也穿好了衣裤,从大房间里悄无声息地走到了她的身旁。 他默默地站在她身旁,迅速地将浅绿色衬衣的最后一颗衣扣扣好。 难忘她和云上楼时他穿裤子时的神速,难忘刚到昆明车站时自己上气不接下气地跟在他身后直追。 难忘昨天晚上吃饭以前和吃饭以后他像离弦的箭一般直往前冲。 湘潇知道他做事一向雷厉风行,连走路也是风风火火的。他之所以比小王小李有所成就,与这无不相关。 她欣赏这样的男孩子,但当他也同样雷厉风行,风风火火,电闪雷鸣地走近她的时候,她却一时无法接受。 只有在岑凯伦的小说里,一个女孩子才可以从古堡里直接走到复杂多变的美国大都市里去。 像他们这种人,在古代那都是要娶三妻四妾的,才能够枝繁叶茂,才能够形成一个庞大的家族。 而现在却只能娶一个,用更少的精力在家庭纷争,用更多的精力去经营专一的感情与宏大的事业。感情会更好,事业会更强。 那么这一个,就既要端庄,又要妩媚。既要主外,又要主内。 既要“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又要“高山流水遇知音”,“琴瑟相和。” 既要管家,又要能生养。 所有的优点都要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古人可是想都不敢想的,他父亲恐怕也不会这样去要求他母亲。 而日新月异的现代人,连卫星都送上天了,还有什么是不敢想的? 因为,这本来就是一对矛盾体。 能巧笑的,必定是一个小家碧玉,船小好调头,才会顾盼生辉。 她全身上下也就只有这一点点力量,当然是要铆足了劲往眼神上使,以便有一个喜欢她的人能够看到。 能做知音的,必定是一个大家闺秀,稳重大气,坚如磐石。 别看她表面柔和,实际上却是力大如牛。不遇大事,她的力量就全部蕴藏在磐石之下。 一旦随时随地乱使劲乱爆发,自己倒是无碍,就怕会伤及旁人。 因此她必须能稳得住,而不是去东望西望,左顾右盼。 她必须全神贯注地压住她的磐石,它既是她的重任,也是她在性格上的一切漂浮与弱点。 而她,在没有经过多少教化,在没有经过多少雕琢之前,本身就只能谈一谈不着边际的恋爱,弄一弄小情小调的。 他怎么可以,用比他母亲还要高的要求来要求她? 她不可能皆具人性的所有的优点的,她倒是集聚了许多许多的人性的弱点于一身。 他是有重担在肩的,他的挑剔,完全可以理解,她真的就是没那个胆。 在小镇人眼里,在她同学眼里, 她是无比胆大的。 在云眼里,在冼锐眼里,她却是胆小如鼠的。她其实是两头都不着的。 这样的她,让她自己很为难,让冼锐也很为难。 她总是一步一步地来,不敢完全颠覆自己,不敢完全脱胎换骨。 工薪家庭的孩子,物质尚可,经历又不太多。 就是读再多的“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苍茫与壮阔,不经生活毒打,也长不出可以飞翔的翅膀。 也只能是“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如果是世外高人一身轻,谁又不想遇见云呢? 烟酒作伴,云游天下。 想唱就唱,想醉就醉。 她像伴侣,又像兄弟。 她像武侠小说里那样潇潇洒洒。 但是冼锐不是世外高人,他只是偶尔难得灵魂出窍,向往她那一种生活而已。 冼锐走到了湘潇的房间里,站在了门背后,站在了她对面。 他将门掩了过去,几乎都要将它全部关上了。 他望着她,动了动唇,好像有什么话要对她说,好像是要靠近她的样子。 湘潇的心一动,心想:如果他在此时,对她说一声“没关系”。 那么她就会,一点也不犹豫地留下来。 立即,马上。就会留下来。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她再也不要去想什么,旧恨与新愁。 第116章 磨磨自己的耐心 冼锐在想什么呢? 他想起了自己父母的婚姻。 他家里的很多代人,都像他父母的婚姻一样。很合适,很般配,但是却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有点无趣。 在遇到阆中女孩的时候,他想的还是门当户对。他想的还是,一定要找一个上过大学的女孩子,让整个家族在他的手里,更加地繁荣昌盛。 但是在见到湘潇的时候,他看到她那么地纯真可爱,他真的很想跟她在一起,他才不想提什么门当户对。 因此,他对她说:“我要赚很多的钱,为咱们以后的家挣很多很多的钱。” 当她说她不在乎的时候,他又告诉她说:“你不懂,你太纯洁了。假如我没有钱,周围的人就绝对不会对我这么好,我也没有能力呵护你,跟你在一起。” 他真的很喜欢她,而且他也觉得,自己的能力,在年纪轻轻的时候就展现了出来。 并且运势也好,比他父亲年轻的时候,还要更锋芒毕露,能力更强。因此,他觉得他完全可以呵护她,让她跟他在一起。 在初相识的时候,他看着她笑,看着她别有用心地送他小船和石榴,听她讲那些歪道理,听她念她写给他的小诗。 甚至连她看他的眼睛,都不一样。 他觉得是多么地有趣,多么地怦然心动,跟他父母的婚姻就是不一样。 她简直就是他理想中的恋人。 至于她没有上过大学,那也是因为环境所限,并不是她自己的原因,那一点都不重要。 她的底子不错,而且也很好学,他完全有能力,有耐心,让她上完大学以后再娶她。 但是,还没有听几次她讲话,他就透过现象看本质,很快地发现了她的套路。 她说来说去就是那些话,说了跟没说一样。真是让人心烦。新鲜感一过,他还是觉得他那些大学女同学比她要更好一点点。 他可不认为,那就是她的“风格”。只有大家,才可以被叫做“风格”。那种风格,在看画展的时候,尤其突出。 人们以为他们在课本里看到的代表作就是一种风格之中独一无二的,其实去看画展才会发现,同一种风格,它有成百上千个兄弟姐妹在那里。 它们几乎是同一个,或者是几近相同的一个。课本上所选,那不过是百中选一,千中选一之中最好的那一个。 其他的大多数也都非常平庸,那个代表作就真的是他的最巅峰之作,是创作者常年累月,甚至是毕尽一生呕心沥血所结的那个最大的硕果。 极少数天才中的天才会风格变化多端,绝大多数天才的风格也上不了一二三种。 主持人也是,他上台说什么,几乎都是固定的。如果变了,观众反而不认。各行各业都是,能在自己的行业里扑腾出点水花,都已经是极为罕见。 她的套路太浅,远远没有他们深厚。就算是他们,很容易让他生厌。他只是“生厌”,他又没有说他要放弃。 她一个小女子,乱叫什么“风格”,难道不应该叫做是满嘴的“废话”吗? 他完全忘了自己是谁,也忘了自己的要求有多高。 即便是偶尔记得,他也不认为是自己过分,因为甚至连小王小李都可以轻松达到。 他以为小王小李很寻常? 而且,他还发现她好笨。 明明跟她说了两次,不要带那么多东西,她就是不听。 难道,她就真的不知道要新衣服吗?难道,她觉得她穿着她那些旧衣服,跟他站在一起,很合适,很般配,很不丢他的脸吗? 昨天晚上,他明明已经两次让她好好睡觉。明明已经两次让过她了,是她自己的愚蠢触怒了他。 就算她是纯洁的无知的,她对成年人的世界完全不懂,但是也不至于如此吧? 而且昨天晚上,他就算是气得坐在沙发上了,他也给了她机会,屡次三番地暗示了她。 一是,他真的是控制不住自己。 二是,他怕自己过了昨天晚上,反而会更反悔,更后悔自己带走了这么愚蠢的她。 什么? 她害怕他? 他都认识他两个月了,又不是今天才刚刚相识。也曾经在一起卿卿我我过了,她还害怕他? 他就只是发了一个小脾气而已,他跟她一样,同样是人,他又不是妖怪。她就这么胆小如鼠? 她不是自我标榜爱好文学吗?无论是通俗的,还是高雅的文学作品,里面遍地都是露骨的爱的描写。 她那么那么喜欢他,难道在心爱的人面前,她就不心动,就不想跟他在一起? 因此,他说他怀疑她爱好文学,她读过很多很多的书。 她不但没有渊博的知识,甚至连这些最基本的男女之情,都不懂。 她恐怕根本就没有读过什么书,没有读过那些让人脸红心跳,心驰神往,意乱情迷的文字。 他送给她的《野渡》,她是不是从来都没有读过? 她可能连她坐在红沙发上看的那本散文集,都没有翻完,就忙着去和她那些不学无术的姐妹们厮混去了。 而且,她还非常倔强,非常自以为是,觉得自己很独立,很行。 根本就不需要他养活,根本就不需要他的呵护。她并没有她的外表看起来那么温柔,真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 好吧,就算是他对她的要求太高了吧,就算是他太挑剔了吧。那么,现在,他再给她一次机会。 他已经把门掩上了,只要她哪怕还有一点点,一点点悟性。 只要她能够明白他的辛苦用意的一点点,他还愿意跟她和好,他还愿意把她留下来。 这够明显,够直白了吧?真情不容易,他确实还是有些舍不得她。 他昨天晚上生气地说他再也不想见到她,他今天一大早就离开。但是,他却并没有走,他还是想再看看她的反应。 就凭这一点,只要稍稍动一下脑子,她就应该看到他对她的心意,她就应该猜到他的心意。 没有想到,现在,她却自己要走。 他忘了,她说过她是被动的,她是被他赶走的。 好了,现在,他已经把门掩上了,他还是希望她能够留下来。 虽然,他也并不知道把她留下来以后,该怎么办。 但是,他对胖子和小柳讲过,他会好好培养她。 那么,他就当是为了她,磨磨自己的耐心吧。 那么现在,只要她愿意,只要她还有一点点聪明地悟得到,就算他这是头脑发昏,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吧。 他就忍了她这一回,忍了她比前女友还过分100倍的将他翻下床。 他准备再给她这一次机会,谁让她,已经是他辛勤浇灌的那一朵玫瑰了呢? 第117章 他的故事,讲得可真好 但是,湘潇在想什么呢? 她想的是,可能是因为小镇上的人很古板吧,反而总是有三二个私奔去外地。 又或者是,从外地私奔到小镇的年轻人。 他们用不了多久就会散伙,主要是钱用完了,又找不到谋生的手段,所以就会产生矛盾。 所以,她跟冼锐到昆明,她是考虑过的。她想,他家里是不反对的,他是有收入的,有工作的人。 她只需要跟着他的节拍走,只要她能够顺利地走进他的生活,他的工作,那他们之间就不存在什么障碍,他们不会因为经济上的问题而分开。 因此她对他是顺从的,她并不叛逆。 但是胆小鬼就是怕这又怕那,她又害怕她在钱上面太依赖于他。 她只是带了一点自己喜欢的衣服。 与其说她带的是她喜欢的衣服,不如说她带的是自我,她还是有点害怕,太失去了自我。 而且,后来在宾馆里她很快就觉察到了自己的不恰当,她总是很快地就转了弯,并且,对他的凶恶,她并没有往心里去。 她并不是那么笨的,她的理解能力很好。 可是,她却总是认为,想起来总是很简单,做起来总是太难了,总是那么无力与无用,从心到手,十万八千里。 就像一朵棉花,碰到了一块铁一样。唉!太难了! 在他掩上门的那一瞬间,她就开始在猜测了。她觉得,他会不会,他是不是,准备开始说“没关系”了? 她那么那么地喜欢他,在那一瞬间,她真的很想迫不及待地投入他的怀抱,对他说:“你说过,到昆明以后要请我吃过桥米线的。” 但是马上她又想,他都站在这里了,应该由他先开口。 不然,她不是足智多谋,而是一个有勇无谋的莽夫了。 而且开了口以后又说什么呢?第一句,第二句,第三句……没有金刚钻,还是不要揽这瓷器活。 她已经完全原谅了他昨天晚上那么过分的话了,然而今天,当她看到他已经完全平静了,却还是欲言又止的样子,她彻底失望了。 他都不留她,那她又留下来做什么呢? 别的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男朋友真是千宠万宠。 而她,就这么没有尊严吗?连这么一点小小的渴望,都不能达到吗? 她从一开始认识他,就知道他明显地强于她,所以柔顺是她必然要做的功课。 在两个人的关系之中,由聪明的那个人做主,这样会少走弯路,少撞墙。 这是她所认同的,说都不用他说她就去做了。 除了感情上的问题以外,她从来不跟他争论什么,她已经做到了80%,甚至90%的依顺。 然而他却并不满足,他不但要她听从于他,而且还要能够猜透他,猜透之后的应对,还要有新意。 第一次送了小船,那么第二次就不能再送了。 第一次说过的话,那第二次就再也不能说了,连相似的也不能再说了,不然他会很厌倦。 这简直是120%地让人为难啊,她的水平,她的智商,在他的眼里实在是堪忧。 他这么不满意她,那她开口又有何用? 她又倒回去想他们相识的每一幕。 以前,她觉得他仅仅只是沉默,少言,不主动。 而现在,她却觉得,那是他处处都在测试她,考验她。 就说他第一次吻她的那个晚上吧,他并不是因为不爱说话,怕拒绝,而不主动和好。 而是他在等着她的主动,看她的反应够不够。 他就在那里等着,等她送小船,等她还钱,等她寄开心果…… 一挑明关系,他马上就开始讲他的两任前女友。他真的不好色,他那是在测试她的胸怀和她看事情的能力。 而且在w宾馆。 以前她觉得美好无比的时候,而现在回想起来,他就已经开始在挑剔她了。即便是他在求吻的时候,他说的也是: 你没有穿袜子。 你怎么每件衣服都是t恤? 你的裙子边上有一点油。 只是当时她沉浸在幸福之中,而且他的语气温柔,她没有听出来。况且这也是小城里一个普通人的打扮,并不特别,也并不失礼。 但是如果把他所说的内容换一种语气,用在火车上的那一种语气来说,就是非常挑剔。 甚至连对她母亲的问候,固然是真心,恐怕更是无话找话说吧? 他们那时候,也许就已经很有问题了。 真的是很累,很无趣。 别的女孩一上街就什么都想要,是错。她这样带着行李包跟他到昆明,也是错。 反正,怎么都是错。 而且,只要一错,就全盘否定,连根拔起,连机会也不给。 反正,也不是她一个人有错,所有的人都入不了他的法眼。 因此,她一点也不难过。对一个怎么努力,怎么表现,都无法拥有的人,有什么值得难过呢? 在他收到开心果的时候,在他这一次来西昌之前,他一定把她想象成天使了。 可是她仅仅只是一个小镇女孩,她怎么可能那么完美呢? 她已经尽了自己的最大的努力去表现了。 教育的两个最大的作用就是一是教化,二是挖掘人的潜能。 从来没有人去挖掘过她的潜能,因此她认为这就已经是她最大的潜能了,她已经无能为力。 他的第一女朋友,有才华,感情好,就是再认错也没有用。 他的第二任女朋友,很漂亮,对他很好,可终究也只是个服务员。 这就是她从她们身上,所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教训。 他的故事,讲得可真好。 他的强势,也让她想到了她父亲。 她不能这样委屈自己,她不想拥有,像她父母那样糟糕的婚姻。 第118章 偶尔念想一下 一个在等着测试对方。 而另外一个,就是那个被测试的另外一方,却在走神。 想的却是自己作为一个女孩子,特别是柔弱的那一方,千万千万不能太主动。 不是不敢,而是以后相处起来更加无力与无用。 就这样,失之交臂。 就这样,熄火。 “昨天晚上我都给你讲好了,别怪我。”冼锐在湘潇的耳后,轻柔地道:“如果我错了,我一定会再去西昌找你。” 他见她半天都没有反应。不知道她究竟是不想呢,还是不敢呢,还是根本就没有明白呢? 她自己都不愿意留下来,那他又留她做什么呢?他并不能够强迫她。 并且,他和别的女孩子完全不同。如果她要的是物质,他很容易满足她。 而她的心里,总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想法,他就是把她留下来,他也不一定能给她幸福。 既然如此,他就只好这样说了。 当然,如果她要的是物质,他连选都不会选择她。 这可又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唉!对于他来说,也太难了。 湘潇的心弦猛颤,昨夜一夜都挤不出来的眼泪,此刻却在赤红肿痛的眼中澎湃地涌动涌动,险些溢出。 “我不会。”湘潇说。顿了顿,又低低地说:“祝你找个漂亮的女孩子。”边说边摇头。 她真的不会,她尽心了,为了这爱,她已经心力交瘁。 冼锐觉得,他也尽心了,为了这爱,他已身心疲惫。 在处理情感方面,他的潜力也是没有被挖掘出来的,他觉得自己也就到此为止了吧。 “郗湘潇啊郗湘潇,你长得并不漂亮,可是我却不知道为什么偏偏喜欢你,每天都跟我的朋友谈起你,一天到晚谈好几次。”从邛海回来的那天晚上,冼锐曾坐在楼梯上,痴情地对湘潇这样说。 那时,他完全被她的肤净如瓷,心清如水所迷,全心全意地恋上了她。 他再没有别的想法,只想跟她在一起,听她的声音,见她的影子。 如今岁月如梭,转瞬间这段情缘就会如风逝去,怎能没有牵肠挂肚之感? 又听湘潇这一句,冼锐的心中真不是滋味,点头说:“嗯。” 再看到那个留在凳子上的皮包,他将它拿了起来,放到她的手里,低低地说:“把这个带上。” 停了好久,又说:“你回去以后好好地写。” 他为什么从来就没有想过,他“每天都跟我的朋友谈起你,一天到晚谈好几次。”别人烦不烦他? 而湘潇在他面前,同一句话从来就没有超过两遍的。 “不,我不要。”湘潇摇了摇头轻轻地说。 没想到,冼锐竟会这样回答她,没想到他今天竟会有这样好的脾气。 这回,是她自讨了个没趣。 她本想刺刺他,可偏偏却伤了自己,不得不说他比她有高度。 她这样说真的很蠢,他向她表达的,仅仅只是她的不漂亮吗? 他向她表达的是,漂亮很重要,但是她满口的废话才是最要命的。 他的重点是说她:“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就全是废话。” 而现在她却对他说:“祝你找个漂亮的女孩子。”简直是莫名其妙,好像是她,完完全全听不懂他的话似的。 她为什么明明弄懂了他的话,但是所说出来的,却是南辕北辙? 她应该说的是:“祝你找一个像卓文君一样的才女。”才对呀。 她应该说:“祝你找一个既漂亮,又有才的女孩子。”才对呀。 四川的才女也不少,为什么却不是她?她是那么地可笑。 这样的她,他能不嫌弃吗? 她忽然想起了李哥,想起了那本杂志上的小故事:凡人嘲笑商人说:“你们商人,真是无利不往啊。” 商人嘲笑凡人说:“你们凡人,真像无头苍蝇一样啊。” 他就是一个精明的商人,他怎么会做这么一个亏大本的生意呢? 就是她自己,她也不会啊。 “你真傻。”冼锐苦笑道。他将塑料袋从湘潇的手中拉了过去,将皮包装好,然后又塞回到她的手中。 “我傻,就是因为我太傻……”湘潇提了塑料袋,喃喃地道。 泪水,又涌上了她的眼窝,但是她还是没有哭出来,她不想让它灼伤自己那颗曾经苦涩煎熬的心。 盼了整整两个月,所盼来的,就是这样的结局吗? 此时,她只想到了她自己,她并没有由己及人地想到冼锐。 他同样也盼了她两个月,他所受煎熬的,不仅仅只是他的心,更有他的身。 她就像那变了一半的蝉和毛毛虫,她从上一代人的不能感知自己和感知外人外界,变成了已经能够感知自己了。 如果要能够感知外人外界,那她还得好好努力一把。 下一次,老师和父母在育人的时候,恐怕要好好教教他们。 “别怪我……”沉默了片刻,冼锐好不容易将这三个字再次说出口。他实在说不下去了,他最后一次拥住湘潇,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说:“再见。” 然后,拉开了房间的门。 “以后如果有缘再相见,咱们依旧是朋友。再见。”湘潇轻轻地说,她不敢抬头再看冼锐。 她害怕看见他时而恼怒,时而多情的目光。 明知缘分只有一次,明知别后再也难相见,她不过是向他虚示她的大度罢了。 前天晚上,她才向他念起她自己乱写的小诗:“偶然的回眸,惊鸿一瞥的永恒。你的身影,是我心永久的烙印,但愿一生一世都留存!” 哀伤的东西果然不好。没想到前天所念,今天就已经成为现实,已经应验。 看见门已经打开,不等冼锐开口,小王就走进了湘潇的房间,他拎起她的行李包,问:“小郗,就这些吗?” 小王还问她“就这些吗”,冼锐早烦死她了。再多,再多她自己也无力将它拎走了。 湘潇想着,回答小王说:“嗯,就这些。” “再见!冼锐再次道,“我不送你了,让小王送你。”他又说了一次。他并没有急着要离开,但他又实在找不到什么话可以说。 很多东西都太微妙了,稍稍一不留神,就不容易捕捉到。 她都没有想过,反应神速的冼锐,此刻却在这里迟钝着,“再见”都已经说了好几次了,却并没有离开。 而小王,却在冼锐还没有叫他的时候,就很机灵地走了进来。 冼锐对她是有感情的。而小王,他不过是急着去完成他今天应该去完成的一件事情。 他待在这房间里,看他们分都分了,却还在这里磨蹭。他的感觉是不自由,不自在的,还不如把事情办完了,回去上班。 湘潇心中苦涩难言,也顺着他的话说:“再见。” 她不是不想留,她是留不住啊。 说完,跟在小王后面出了房间,走过铺着玫瑰红地毯的走廊,向楼下走去。 她总想回眸,但是她终于抑制住了自己,房间已经关上了,再回眸又有什么用呢? 她用眼睛盯住红地毯,跟着小王不紧不慢地走,她的耳畔,响起了《无言的结局》: “分手时候说分手\/早知道这是个无言的结局\/……也许我会忘记,也许会更想你\/也许,已经没有也许……” 冼锐早就对她说过:“我会忘了你的。一年不行,两年。两年,不行三年。总之,我会忘了你的……” 分手,分手,刚刚相识就谈分手,这一次,看来是真的要分手了。这一次,再也没有,以后的以后。 她自己不行,她那独特的好听的名字也帮不了她。 昆明那个对他很好的,每年给他几十万生意做的本家,那个姓郗的经理,更帮不了她。 不知从此以后,他每次见到他,还会不会想起她?还是三年以后,就真的彻彻底底地忘了她? 她会不会像那个阆中女孩给他洗衣服,本身就是每天的日常一样。 她在无意之中,在他的身边埋了一个提词器?还有一个老广,也姓郗。 虽然他还是会和郗经理做生意,虽然他还是会和老广打交道,他们两个姓郗的,就常常围绕在他的周围。 虽然他还是会吃石榴,会坐火车。 虽然昆明也有一条很宽阔的西昌路,他会想到南昌之外还有个西昌。 但也只是会偶尔念想一下而已,又有何用呢? 第119章 幼小的婴儿 来到楼下的大街上,小王伸手叫了一辆红夏利。 它缓缓地在路边停靠。小王为湘潇拉开了车门,车中正放《999朵玫瑰》:“往事如风,痴心只是难懂\/……烛光投影,映不出你颜容\/仍只见你独自照片中。\/夜风已冷,回想前尘如梦。\/心似冰冻,怎堪相识不相逢\/难舍心痛,难舍情已如风,难舍你在我心中的放纵……” 好似全世界的人都在为情所伤,好似全世界的人都在为情所困。 “这次到昆明来,玩也没玩好就急着要走。”小王坐在车中说,言语很少的他,居然主动开了口。 “好玩的地方多的是,如果仅仅只是为了玩,我为什么偏偏要选择昆明啊?”湘潇道,凄然一笑说,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这也是。”小王说。听冼锐讲起她时,他总不相信她的纯洁。直到今天,他方才相信:这世界上,还真有这样的女孩子。 “昨天晚上我跟冼锐吵架了,吵得很厉害。”湘潇苦笑道,眼望着前方。 “我不知道。”小王回答说。其实他是知道的,看冼锐从她房间里闷闷不乐地出来,他就知道了,他就猜到了。 湘潇看了看小王,笑笑说:“我这人从来不跟人吵架的,我跟人家吵不起来。在一串红有一个脾气很古怪,很暴躁的男孩子,动不动就摔盘子砸碗筷,人家都跟他吵过,可是我却跟他处得很好,他也从来不跟我发脾气。但是我跟冼锐,一见面就吵,吵得不可开交,吵得两个人都很伤心。其实也并没有因为点什么,全是些小事,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我们都太在乎,太认真了吧。” 回忆起那不堪回首的昨夜之事,湘潇那玻璃般的心,又变得支离破碎。 但是,她在极力隐藏。为什么而吵?全是些小事吗?并不是。 她只是不好向小王说出来。说来好笑,他们在争吵中相恋,又在争吵中分手。 她为什么不和一串红的人吵? 因为他们的要求很简单,只需要她稍稍客气一下,稍稍尊重他们一下,就满足了他们作为一个普通同事的需要。 至于别人为什么和他吵,那是别人一点点都不愿意让步。 她比别人就好那么一点点,她被自己的这一点点所迷惑。 而她和冼锐,彼此之间显然关系更近,要求更多,需要让步的更多,双方都不愿意让步,怎么可能相处? 很多人的困惑都是,我这个人很好,我和朋友相处很好,要错也是家里人的错,要错也是男(女)朋友的错,怎么可能是我的错? “那你们不可能长久地相处在一起。”小王缓缓地说。 反正他也不懂,他们都不懂,都还没有任何一个人有过成功的恋爱。他以为,恋爱很简单。 只是奇怪的是,他居然不评价冼锐,不对她说:“他就是个怪物。” 这时,恰值车流拥挤,红夏利被卡在了两辆大卡车中间。 小王又说:“昆明这地方,交通一点都不好,老堵车。” 这是因为经济繁荣了,而道路基础却没有打好,还没有跟上。 谁会想到一下会冒出来这么多车呢? 谁会想到一个人会有那么多情感上的需求呢? “唉!就像我跟冼锐老吵架。”湘潇笑了笑说。 这是因为想得太多,而感情基础却没有打好,卡在庞大的过去与未来之间。 而“现在”,却像一个幼小的婴儿,处理问题的能力,情感道路的承载能力却太弱太弱。 顿了顿,湘潇又说:“西昌这几年变化很大,你有时间去西昌玩吧。” “上次没玩好,下次有机会一定会去。”小王很高兴地说,又说,“听冼锐说你很喜欢文学。” 上次为什么没有玩好呢?就像以前在阆中宾馆一样,老板要在楼梯上谈恋爱,没怎么带他出去。 听冼锐说的,可现在冼锐已经烦她烦得不得了了。看来在他们的眼中,文学本来是个很高档的东西,然而经她一倒腾,却成了那满嘴的废话。 为了扞卫神圣的文学,为了扞卫文学的神圣,冼锐真的要狠狠地怀疑她了。本来他觉得她是值得他炫耀的,现在却成了那一地的鸡毛。 然而,当初当她在楼梯上对他讲起自己这个爱好的时候,她所想的却是她只是在表达自己的一个普通的爱好。 只是和80年代相比,看的更多了,写的更少了。 当时 ,她讲的是她父亲是个小人物,并且已经早逝。她喜欢文学,她到出版社去,却受到了戏弄和挫折。 她甚至还希望他可怜可怜她,反正他身边也不缺女孩子,她希望他放过她!她以为,他会嘲笑她,轻视她,放弃她。 讲完之后,她曾经问他:“你怎么看我?” 没有想到,他的回答却是:“我更尊重你了。” 她真正被感动到的,是这几个字啊。 如果说以前他的所作所为,或者是小柳的话让她气愤,或者是他将超过2\/3的鱼尾夹到她的碗中,让她有一点点小小的感动。 那么,这简简单单的几个字,才是真正让她震撼的,才是真正让她发自内心地喜欢上他的。 看来冼锐的话很多啊,在男人群里,在和他一样的高手面前,他啰啰嗦嗦的,他什么话也藏不住。 那他和她,就像路遥《人生》里,不识字的巧珍和农村里的文学青年高加林了。 人家要谈古今中外,谈梦想,而她却只会说“今天猪又下了几个崽”一样啊。 甚至,差距还更大。 当她跌跌撞撞地学会了,认识了几个字,妄想通过这仅仅认识的几个字,就贪心地去实现梦想的时候,人家早就已经不谈梦想了。 人家已经把梦想落了地,将梦想照进了现实,变现成了大把的钞票了。 第120章 走向舞台中央 他的嘴唇那么薄,他就是一个能言善辩的人,他就是为说话而生,他不可能是木讷少言的。 他的嘴唇那么薄,并不仅仅只是性感。 假如不在动情的时候有意无意之中讲起这些,他会喜欢上她吗?他会将她从西昌带到昆明吗? 假如她不对他讲这些,他又拿什么来攻击她呢? “嗯。只是喜欢练练笔而已。”湘潇点头说,“假如以后有可能的话,欢迎你读我的小说,并请指正。” “我这水平,哪里谈得上指正?欣赏还差不多。”小王笑笑说。 “我这水平,哪里谈得上供人欣赏?供自己消磨时光还差不多。”湘潇也笑,心中豁然开朗。 “以后有机会,我一定拜读。”小王又说。 湘潇和小王一直谈着,一直谈到了下红夏利。 不知为什么,她和小王,小李之间,反而没有像和冼锐那样的距离感。 虽然他们都是他的身边人,跟着他也已经很久很久了。 但是老板终究是老板,他们之间终究都是老板和员工之间的关系。 而她和他们,却同为打工人。她和他们之间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不用去考虑对不对和该不该说。 她和冼锐之间的距离,有时候是她自己拉开的,也有时候是冼锐给她的,也有时候是天生自带,躲也躲不过的。 比一般男女之间的恋爱,更多了一道天然的鸿沟,怎么能不难? 而现在,她已经离开了他了,真是如释重负,轻松无比。 遥想初中毕业那年,她在镇上的乡村中学念书,一个叫陈吉芳的女同学让她写毕业留言。 她将那个巴掌大的笔记本带回家中,她看到了一则写在其中的日记。 她说她做了一个梦,梦见火车站站长的儿子对她一见钟情,目送她上了火车,醒来之后觉得无比美好。 湘潇笑了,作为一个站长的女儿,她就知道,站长的儿子不可能喜欢她。 像他们这样的人,已经不用日晒雨淋地在田间劳作,又白又美。怎么会喜欢,一个又矮又黑的乡下女孩子呢? 虽然她的名字叫陈吉芳,吉祥又芬芳。 再说站长的儿子,至少也要读到高中毕业。如果是好苗子,就是读大学,家里也有钱供。 铁路上的收入,比地方上好很多很多,一人抵三人,就更别说农村。 在那个并没有真正的富人的小地方,把一身质量好,样式又新潮的铁路制服穿在身上,就等于是把优越感穿在身上。是时装,更是炫耀。 周围的农村,全部都是黄泥黑瓦的房子,甚至还有茅草房。怕刮大风怕下大雨。甚至连学校里也是。 而铁路上的房子,却是红砖红瓦,结实无比。那几十间房子,在青山绿水的衬托之下,美得就像是童话里的世界。 当地多少美丽的女子,以嫁给铁路工人为荣,但是机会却是极其少见的,几乎不可能。 那个同学很聪明,但听说她已经有了婆家。 那时正是毕业季,学习不好的同学早已无心念书,纷纷贪玩或者早恋,而湘潇也有了偷懒的想法。 当晚,她看了她的日记,再看看镜中的自己:红色的秋衣将白日里苍白贫血的脸衬得白里透红,五官轮廓,如此分明。 她是如此地美丽,难怪不得她的追求者甚众,却没有一个让她看得入眼的。 当晚,她也做了一个梦,她梦见用科学配偶法,她认识了一个穿着蓝白相间的横条t恤,白色短裤,戴着眼镜的男生。 他们各自从学校舞台的两边走向中央,她好像念高一了,而他念高三。 从此,他们在一起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好像还一起吃了一顿早餐,他还说他喜欢稀饭馒头。 很快,高三毕业,她在他的帮助下考上了大学。但是当她在人群之中掉头去寻找他的时候,他却再也不见了…… 梦醒了,她笑了。 在很多很多年里,她的梦都是黑色和灰色。而那个梦的颜色,却是如此鲜艳,让人记忆深刻。 在梦里,她穿着的正是临走以前她怎么找都找不到的,那件浅绿色上衣。 奇怪的是,刚才临别以前冼锐所穿着的,也是一件同样的色系,只是更浅更淡,淡如一抹轻烟的浅绿色衬衣。 这件衣服不但质量好,而且样式也好看,她从初中一直穿到了高中。 真是一个奇怪的梦。 那时她并不知道,用计算机真的可以科学配偶。 学校的舞台倒是她所熟悉的,她老乡家里倒是有一个正在念高三的哥哥,也穿蓝白相间的横条t恤,白色短裤。 但是颜色根本就不一样,也没有那么挺直有型。虽然那哥哥长得很帅很帅,但她却从来没有对他动过心。 他也并不戴眼镜,也并不喜欢稀饭馒头,他喜欢吃有滋有味的面条。 从此,她便对那个梦半信半疑,她勤奋一些了,更坚定了周围的男生与她无关的想法。 在一片混乱之中,她以省统考605分的优异成绩上了职高。在职高班里她的成绩是全班第三名。 在职高的混乱之中,她锻炼身体,把大把的时间用于看《知音》和《读者》。 世界名着与通俗小说共阅,古典文学与现代文学齐翻。因为她以为,那就是文学,而不是鸡汤。 以她的认知,她永远都弄不明白《少年维特的烦恼》里,为什么有人会喜欢上别人的未婚妻?《茶花女》里为什么有人会爱上妓女? 这世界上,难道就没有未婚未恋的好姑娘了吗?这世界上,难道好姑娘不惹人爱吗? 文学只写极美的和极惨的,那除了业余欣赏一下之外,对平淡普通的生活,到底有没有用? 《悲惨世界》为什么惨?好像还没有《为奴隶的母亲》那么惨啊。 一个是被自己所喜欢的大学生所骗而有了孩子。至少,她还曾经爱过,还为自己做过主。 冉阿让还可以从流浪汉一直当上市长,这种有希望的生活,是多么地幸福啊! 而且一部120万字的长篇,大量的心理描写,根本就看不懂,只有哗啦啦地翻过去,跳着看完。 而另一个,从出生起就从来不知道自己是一个人,只以为自己是一个牲口,是一个被男人用来传宗接代的工具。 而且连想都没有想过要去改变,甚至连知都不知道还可以改变。 就是把自己卖了,也还吃不饱,穿不暖。饿得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却还是要回去跟着那个把她卖了的男人。 这是一个短篇。每一字每一句都不能掉链子,都很关键。 全是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堆着一件事情。 也没有什么看上去多余的心理描写,没有办法跳着看,必须认真地看,投入地看。 看是看了,可是连这个是因为资本主义社会因为已经使用上了先进的机器,因此资本主义社会的人必定要复杂得多,心理复杂,生活多样化,情感多样化。 而农业社会本身,就是无限又无限地简单重复。 连这个都不甚明了,必然理解不了,必然看不懂。 第121章 那个梦,是真的 她就这样看了那些从铁路图书馆借来的书,那些向同学借来的书,和自己偶尔买的书,并且还有几篇习作在省报上发表。 因为她比周围的同学高出那么一点点了,再加上又有班主任老师的推波助澜,告诉她们说:“我们班的女生,一定要找个大学生。” 女孩子能念到高中,是很稀有的,不能随随便便地就把自己嫁了。 那她就更把那些男生看不入眼了,尽管她嘴里从来不说出来,她的笑容里从来不表现出来。 然后的然后,就是高中毕业了,因为好奇那个梦中人,她去滨河吃了烧烤。 一听小柳那么说,他们之间的差距原来是那么那么地大,她反而放心了,认为不会发生什么。梦,只是梦而已。 没有想到…… 这样的故事,比陈吉芳的日记还要更离奇,那个上海外贸学院的女孩子,会不会像她笑陈吉芳一样——发笑? 就像秀才娘子不知道怎样去对待一个皇上一样,她也并不知道怎样去对待冼锐。 就像秀才所说的那样无知无畏,把皇上不当皇上,把他当普通人,他反而觉得自己受到了厚待。 她亲爱的,浪漫无边的三毛,不是告诉她说:“看不顺眼,百万不嫁。看得顺眼,千万也嫁”吗? 这样想,在开始是可以的。 但是后来,却越来越不妙。 秀才是中了状元之后,才敢那样对皇上的。而且虽然漏洞百出,但是故事的设定却是秀才的肚子之中是有那满腹的诗书的。 三毛虽然那样说,但是也并没有亲身去嫁一个百万,去嫁一个千万,三毛也并不知道怎样去嫁呀。 在小旅馆里,是楼梯捆住了他的手脚。她虽然觉得他很激烈,但那已经是他最安静的时刻了,所以他们能够勉强相处。 在火车上,整列火车已经比那段楼梯,大了许多许多。他好似一头正在苏醒的巨兽,他不说话,那是他正在酝酿着怎样去苏醒,以及苏醒之后他要去做什么。 而一到昆明,她发现他虽然并没有变成一头怪兽,却变成了那在浪涛里翻腾的一条大鱼,他在湖里快速地游,他的尾巴掀起巨浪。他像在草原上奔腾的一匹烈马,它飞速地奔跑,它的蹄子扬起烟尘。 而她在楼梯上,那是她本来的样子。就算楼梯是一只笼子,但是把她的身子装下,也刚刚正好合适。 原来,她就是自己家里那只装在笼子里的兔子,兔子笼对她的大小来说,也挺合适。 但是一到昆明,她就像那只兔子在突然之间被放了出来一样。 已经被关得太久了,她已经忘了自己是一只兔子了,她已经忘了她还可以奔跑了。 她在城市里,茫然不知所措。 但它,终归是一只兔子。只要假以时日,它的本能就是既可以安静地待着,也可以快速地奔跑。 但是她却并没有等来,那个让她可以奔跑的时间。 这真的是一种错位。 她不但和她的同学,相错位。 同时,她也和冼锐,相错位。 不管怎么说,如果将这个梦带入到他们刚刚相识的时候,把这个故事倒回去从头来看,那她也是够沉得住气的了。她已经尽她的所能,走得够远够远的了。 那个梦,是真的。 不管怎么说,他和他的影子都已经陪伴了她整整三年半了,和他们之间的年龄之差一样大,使她少走了许多弯路。 他并不是普通人。最重要的是,他的所思所想,都不是。 如果他是,那他岂不是就像一只麻雀一样,只能在众多食物之中,只叼到一粒米了。 他,不可能是。 第122章 如释重负,轻松无比 下车以后,小王提着行李在前面走,湘潇紧跟其后。前方就是售票大厅。 走着走着,小王忽然扭头对湘潇说:“冼锐要我送你回西昌。” 刚才她还以为她终于离开了他了,真是如释重负,轻松无比。而现在,真的是让人觉得无比沉重。 他居然让小王把她送到西昌,他居然还有这个心思,让她觉得:这份爱,真的太沉甸甸了。 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是担心她不安全,还是想让小王再和她聊一聊,摆一摆,看她的脑子里,到底还有没有什么别的内容?到底是不是全是豆腐渣? 在红夏利上面那么长的时间,小王为什么都不说? 是不是男孩子说话都是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心意。 就像昨天晚上冼锐所说:“你别想了,我这人是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没心的。” 除了办正事比较利索以外,在情感上,都是并没有什么逻辑和心眼。更不会一步又一步,一步接着一步地去做推理。 湘潇心中一怔,忙说道:“不用了,我能找着回去。你帮我问问车次吧,最好别半夜三更到西昌,治安不怎么好,我有点害怕东西掉了。”说完,情不自禁地转身回头望着。 小王那淡淡的一句,竟勾起了她的万种情思。 冼锐还精心地保存着那颗硕大饱满的开心果,他的办公桌上还放着那艘系住了她的心的小船,抹脸的“夏士莲”也还在他的行李包里。 顿时,她又忘记了他所有的不是,他的沉默,他的冷漠,他的粗暴,他将她贬得一文不值…… “难舍心痛,难舍情已如风,难舍你在我心中的放纵……”爱,可以通融一切。 此时,她真想再见见他。哪怕,就只一眼。哪怕,一句话也不说。 甚至,不想走了。 她会在他下班回来之后,给他冲上一杯热茶,给他洗衣服,给他烧饭,还有洗他的臭袜子…… 他为了她,为了扑灭那心中的烈火,冲了一次又一次的凉水澡。这两个月,他并不是她所想象的那么轻松的。 就是在牙疼的时候,一到西昌,他也马上就吃了一大堆难弄的石榴。红色囍字盆里的石榴壳,真的是让人难忘记。 那时候,他刚到西昌。而她,回家去收拾她的行李去了。在她走后的短短三个小时里,他去楼下买了石榴,并且吃了一大堆。 然后,早早地站在招待所门口,殷切地盼望着她从家里回来,回到他的身边来…… 这,难道还不够吗? 他所望的方向与她相反,也仅仅只是因为也许他忘记了她会从哪里过来。 又或者是,就仅仅只是他不经意之间的一个举动,他正好走了神,看向了与她相反的方向。 也许他并没有任何意思,他并不是故意要与她相反。 这,难道还不够吗? 因此,她想用一杯热茶,一顿热饭去温暖他。 但是,她马上就不再这么想了。 难道冼锐所需要的,是一个为他冲茶,为他洗衣服,为他烧饭,为他洗臭袜子的人吗?这些,用小王,都是浪费。 难道冼锐所需要的,仅仅只是“有人问我粥可温,有人与我立黄昏”的感情吗?她想着,浑身更加无力。 她这水平,一个最普通的阿姨,都比她做得好。 就算是“问”与“立”,也要看究竟是谁在“问”和与谁“立”! 现代人的择偶水平可太高了,他所需要的,是一个能与他比肩而立的人。 即便是站在他的身旁比他矮,但也是能够,与他比肩而立的。 而她与他相识这么久,他们曾经一前一后地行走过,曾经相拥过,在三轮车上坐过,在吉普车上坐过,在楼梯上坐过,在冷饮摊上坐过,在红沙发上坐过,在床边上坐过,在泸山的山坡上坐过。甚至,在房顶上站立过。 却从来没有,在人前比肩而立过。 就是并排行走,也仅仅只是在楼梯上,受自然环境的限制,不得已而为之。在宽阔的地面上,甚至连并肩行走,都不曾有过…… 唯一的一次,他对她说:“你站起来,我看看你有多高。”他其实只是想拥抱一下她,他其实是只是想站着吻吻她。 然而,她害怕,她逃掉了。 她以为她害怕的只是一个吻,其实她所害怕的是让她的身体站起来,并且与他比高度。 湘潇转身向缓缓的车流望去,她多么希望能够从某辆红夏利里面走出他的影子,她多么希望他能够看见她那耀眼夺目的红帽子,她多么希望他能够忽然出现在她的面前。 然后,拥住她的肩,温情地对她说一声:“郗湘潇,你别走了,咱们回去吧。” 只要他能够在此时出现,只要在此时能够看见他那与众不同的目光,她便又会不顾一切地回到他的身边,跟他回去…… 但是,没有。 人流滚滚,就是唯独不见冼锐那修长的身影。 湘潇失望极了,满眼盈着泪,收回了那望穿了的双眼目光,转身跟着小王向售票处缓缓走去。 小王很快为她买好了68次旅游列车的车票,湘潇接过来一看,列车12:50开,离现在还有整整一小时55分。 湘潇心里明白了,这事交给小王来办,她在小王心中,也不过是一个土得掉渣的小镇小妞。 一张硬座票,足矣!今生也不会再见到第二次。而冼锐,却要让他把她送到西昌。 这个好相处的人,是这样。 那个不好相处的人,却是那样。 老天爷真的分配得很公平,任何东西,任何人,都不能够十全十美啊。 第123章 她的心底,竟然是这样的阴暗 昨天晚饭的时候,她坐在小饭店里观察冼锐和小王小李。 他们三个,一个有才(财),一个能说,一个最帅。老天爷并没有把所有的优点,都分配到同一个人身上。 她和云,和小叶也是这样。一个最纯,最美。一个最逗。一个最妩媚。 如果一个人同时拥有三个优点,随时切换,简直就像是在看川剧《变脸》,是在看滑稽戏。 那就会发现这个人一会儿又是一套,反而相当不可靠了。 她也终于明白了,“我专程到西昌来接你”这几个字对冼锐的分量了。 不是分量之重,他是不会轻易地亲自出马的,而是会全部交给小王小李来办的。 他有许多许多的人都可以来办这件事,这就像他所说,“大学是我自己考上的”一样重要。 他并没有像对第一任女朋友那样对她说:你自己坐火车来吧,你又不是找不着路。” 因为,有多少的女孩子,如果听到这句话,一样会自己高高兴兴地去,并且趋之若骛。 昨天晚上,她还不以为然,心想:一个男孩子谈恋爱,自己来了一趟,这就叫专程? 为什么不叫专门,而叫专程呢? 原来,是真的。 她虽然不至于像她初中有个同学那样,都上初一了,读了《一幅壮锦》以后,坚持认为自己家的茅草屋变成了金碧辉煌的高大房屋。 但是,她也就只知道,乞丐比她惨,国王比她好这种虚无缥缈的。 而并不知道,中间还有很多很务实的,很厉害的人。 是她自己不知天高地厚,她以为,天就是她所看到的那片天,地就是她所踩到的这片地。 却并不知道,那背后的天有多高,那背后的地有多厚。她真的是无知无畏,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敬畏”。 一个人,背后是他的力量。 一段文字,背后是它的穿透力。 她读书,就只读懂了文字的表面意义,而没有读懂背后的意义。甚至有时候,连表面意义也没有能够读懂。 也难怪,除了少量的天才能够在年纪轻轻就写出天马行空的作品之外,大师成名总在中年阅尽人世苦难与悲欢之后。 就比如说简简单单的一句:“幸福的时光总是很短暂。”“幸福总在风雨之后。”这两句话吧。 在这背后所包含的悠长的故事,一定是非常之复杂的,一定是难以想象的。 没有高人指路,没有深厚的生活和知识的积累,又怎么能够轻轻易易地就读懂?又怎么能够从心底感叹得出来?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一旦读懂读透,也是无比生动,无比深刻,让人手不释卷的,而不是一般人所认为的那样枯燥无比。 她看大街上的车辆行人,从来都只看车看人,而没有看那背后。 她只是知道,但是她却想象不到,他已经成功地营造出了自己的世界。 在他自己的世界里,他已经有许许多多的人可以随意调遣,他真的是可以营造出这种“专程”。 他的爱,比奢侈品还奢侈品。她已经得到了那么多了,她还要怎样呢?再多!就是太贪了。 “我从来没有像对你一样,对待过任何女孩子。”这都是因为她没有要求那么多的物质,才获得了这么多的爱。 如果要求物质,那从能量守恒定律来说,她得到的更少,更少。 而不是现在她所认为的,自己应该得到的更多,更多。 他们所有人,都会从一串红的卷帘门猫着身子进去,包括九姐。 但冼锐不会,他宁肯狂叫着,让人把门打开,他也不会猫着身子进去。 他已经形成了他的风格,他已经超出了她的理解。 那天晚上,她和云到一串红的楼顶上去吹风,听到胖子上来了,她躲到了水泥瓦下面。 一是因为她有点小怕,二是因为那本来就是她童年捉迷藏的游戏。 但冼锐不会,他童年的游戏和他们一定不同,因此他长出了挺拔的,玉树临风的身姿。 湘潇对着车票笑了笑,递给小王两盒红塔。小王接了,又转身去买了两斤橘子。 这就已经很不错的了。 自从下车以后小王所说的话就又短又少,跟冼锐几乎一模一样。难道,这就是他们的语言? 她哪里来的红塔呢?火锅店的桌子上,到处都是。 以前她都给云了,前天,她从桌子上面随手拾了两包起来,她准备给冼锐。 现在用不上了,她顺手给了小王。虽然小王不抽烟,但是她还是给了他。 不然,就浪费了。 将湘潇送到候车室以后小王就回去了,是湘潇让他回去的,她想一个人好好静静。 小王走后,她坐在凳子上发神,又想起了冼锐,还盼他能来。 这种感觉很奇怪,就是,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会出现,但是脑子却不听使唤,却总是在盼望。 忽然,她想起来了,她不应该把那两包红塔给小王。 小王不抽烟,如果拿回去给冼锐,冼锐一想到她是捡来的,那该怎么看她?还不如不给。 就像她担心自己的衣服现在不穿,以后就浪费了一样,结果却是让他那么反感。 那么,宁可被浪费,也不能给他。 他们真的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不同,那所思所想,就更不同了。 她已经犯过一次错误了,为什么在那第一次之后,她都没有能够明白过来? 都直到把这两包烟都送出去之后很久很久了,在第二次又犯了同样相同的错误之后,她才有那么一点点明白了过来。 她真的好笨! 这都是她以前,从来都没有仔仔细细地观察过,从来都没有仔仔细细地思考过的。 以前,她哪里会去想这么多事情! 在火车上,她觉得自己的言行很恰当,也许在别人的眼里,真的是很不恰当的,而不仅仅只是在冼锐的眼里。 她应该睁开眼睛看世界,而不应该只闭着眼睛自己看自己。 以后,她再也不要随手去捡东西了。 哪怕她也只是顺手捡了有点贵的红塔,哪怕它白白地放在那里,哪怕它再好再贵,哪怕它就在那里被浪费了,她也再也不要去捡了。 她自己用着不好,给别人更不好,由小见大,它会把自己的习惯弄坏了。 以前她从来都没有这么想过,在突然之间,是冼锐让她明白了。 如果只是和自己相同的人在一起,他们都从桌子上捡东西,她是一辈子都不可能明白的。 既然情已如风,那她就尽最大的可能,在他身上学习到他的优点吧。 唉,她好像记起来了,她父亲是从来不捡东西的,但是她母亲会从铁路边上捡一些从火车上掉下来的焦炭。 只需要一点点,她们一个冬天都烧不完。 小站上的所有人都那样,她也没有必要去劝说她母亲。因为,那样会很奇怪。 但是以后,她如果是要在城市里混,那她就要改掉一些小站上的人的习惯了。 父亲已经去世六年了。 她都忘了,父亲的好习惯了。 12:10,他仍然没有在她面前出现。她终于明白,她再也不能将他盼来了,于是便不再期盼。她拎了行李,随着人群缓缓地向检票口移动。 直到进站以后看见那么多的人,她才发现自己可能误会了小王了。他们来得这么晚,卧铺票可能不好买,和昨天晚上从西昌到昆明完全不同。 这是一趟旅游列车,票价要贵1\/3,不超员,不卖站票,还是不错的,说不定还是小王故意买的这趟治安和环境都比较好的旅游列车。 人家省城里长大的人,是光明磊落的。 不像她和云和小叶,在小地方长大,在残缺的家庭里长大。总是议论这议论那,怀疑这怀疑那。 可是他连解释都不解释一下,他和冼锐,简直就是一个样。 君子坦荡荡,这个,也需要解释吗? 再说,他也从来就没有想到过,外表纯洁美好的她,却有着这样的一个习惯,会去怀疑这些鸡毛小事。 她的心底,竟然是这样的阴暗。 她们半懂不懂又并非完全不懂,所以才会去怀疑。 他们办事很漂亮,并且只跟男性,只跟老江湖打交道,大家心领神会,根本就不用去解释。 他们所使用的真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语言,所以她和冼锐交流起来很困难,只有学习会了对方的语言了,才可以。 男孩和女孩所使用的,也不是同一种语言。一个是武侠小说的语言,而另外一个则是言情小说的语言。 还有,她和小王闲扯了那么多,她为什么不亲口问问小王? 昨天晚上,冼锐为什么对他发脾气? 他自己到底是怎么看的? 一切,都晚了! 第124章 她要做一个心机女 她根本就抓不住问题的中心。 她也害怕问了会太伤了小王的自尊。她也不好意思问,她以为天下人都和她一样敏感。 昨天晚上她问冼锐,冼锐没有说。是觉得不值得说,还是因为这是个秘密,不方便说? 她也没有再问下去,她也不敢再问下去。这,成了一个永久的谜。 其实冼锐想的是,这就是一个公子哥,一个老板的脾气。想发就发了,没有那么多为什么,没有什么值得要说的。 即便是有一点点原因,也不值得去说。 这些年来小王一直跟着他,事情过了就过了,他不会往心里去。 她一个外来人,她初来乍到,不首先好好观察,她一来就开始评判,她的根据又是什么? 而且,就算是跟她说了,她也不会明白。 她暂时还理解不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同,特别是上下级,层级之间的不同。 因为她说过,她的前老板和现任老板,脾气都很好,对她也很好。 而且,那样的简单劳动,每天所做的都一模一样,只要不是笨得要死,也没有什么错误是容易犯的。 她和小王小李闲扯这么多,全是一些大而无当,模糊而不精确的语言,正确而无用的废话,真的是没有一句是有用的。 真的是,让人沮丧。 她并没有通过他们,去快速地了解冼锐,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有着什么样的爱好与性情。 好让她在昨天晚上,能够迅速地做出一个真正正确的对策,而不是一见到他发了脾气,就认为五雷轰地,根本就和他相处不好,不值得,也不适合。 如果把握好了,哪怕就是她和冼锐单独在房间里谈话,也会丰富一点点,也会多一点点内容。 如果说现在他们是分手了,她再也不想去了解他。那么,她在和小李闲扯的时候,她也没有任何技巧,她也没有任何目的啊。 哪怕讲讲他们现在在昆明的状况,他们三个是怎么认识的。 哪怕问问小李,如果晚饭后她想出去玩,她最应该让冼锐带她去哪里转一转,也比天南海北地去扯东北女孩,海南女孩的皮肤强。 也比去谈论他们南昌那边男孩子二十二岁,女孩子二十岁就必须结婚,那些一点也还没谱的事情强。 盯好眼前,才是最最重要的,有了一,才会有二与三,而不是恰恰相反。 她纯粹是在浪费时间,甚至完完全全忘记了自己来昆明的目的。 她不过是既来之,则安之,好像就只是走一步看一步,这恋爱也不是那么非谈不可。 其他的暂且不说,甚至是连此行的目的都是不清晰的,不明确的。 她的人生亦是如此,此生要做什么,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根本就是不清楚不清晰不清醒的。 今天做什么,明天做什么,完全不知道,脑子里就只是一团浆糊。 并且她丝毫也没有意识到冼锐快得像电闪雷鸣,到底意味着什么。 就是容不得她的闲扯的,她也必须迅速地成长起来,紧跟上他的步伐。 她还以为她来都来了,她有的是时间。她还以为她才十九岁,她的人生还长,她有的是时间。 却并没有想到那前十九年因为她的磨磨蹭蹭,因为她的稀里糊涂,发展得并不好,因此才和那些优秀的人相差巨大。 他们可以跟她闲谈,没问题。但是,她却不可以。她是来做他的女朋友的,这女朋友,可不是那么好做的。 冼锐曾说:“给我洗衣服可是不简单的。我的衣服全是名牌,不好洗的。” 并且不能够拿到洗衣店去洗,必须亲自而为,无人可替。 同样,“做我女朋友也是不好做的。” 所有问题的中心,就是要以冼锐为中心,以他们之间的关系的良好发展为中心,不偏不倚,不露痕迹。 他是很敏感的,而她自己也是很反感虚情假意的。 所以,必须是发乎自己的内心,是真情的自然流露,而不能像别的女孩子在他面前那样,仅仅只是在表演。 因此,她不但要做一个心机女,而且还要做一个讨人喜欢的心机女。 她和他们每一个人的谈话都要有目的,并且还一定要快速而又不露痕迹地达到她的目的,容不得半点差错,也容不得半点走神。 这简直是,难于上青天呀!那比表演还难的真情流露,悟不到,又怎么能够做到? 但是,她就是跟他们一样,她就只是一个小小打工妹呀。而且,还只是一个来自小镇,到小城里去打工的打工妹。 一下就要转变,怎么可能? 她甚至连想都没有想到,自己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又怎么能够去做到? 不停地出错与不停地走神,才是她的常态。 她真的是很纯洁,她真的是很无知。 这真的是个矛盾体,不无知又怎么会纯洁? 既要纯洁,又要不无知,到底要怎么样才能够做到? 她还是那个她,只是在楼梯上的时候没有任何人注意到她。 而现在,一下就暴露得原形毕露。她真的是像冼锐所说,抓不住中心思想,满嘴的废话。 既然做不到,何必要来?无论是对冼锐还是对自己,偷别人的心与伤自己的心,都太不负责任。 难道只是有了那一层关系之后,男孩子要对女孩子负责任? no!首先是女孩子自己要对自己了如指掌,女孩子自己要对自己负责任,就像山口百惠一样。 而她对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自己,同样也是模糊的,她只是认为她的潜能还没有被挖掘出来,但是又是既不想去挖,又害怕去挖。 因为挖肉又挖心,脱胎又换骨,会痛。 现在她好像有些明白了,冼锐所说的废话,指的是两个人的谈话,不是漫无目的的,而是要有目的,要有所指向。 并不一定非要谈国家大事,就是谈寻常的事,也要从谈话中达到自己的目的,表达思想或者是增进感情。 比如他跟胖子的谈话,跟云跟小叶的谈话,跟她自己的谈话。 他主要都是在讲事情,在展示自己,然后一二句的情感喧染,让人不敢轻视。 他所使用的说话方式,就是能干务实的人所使用的“总——分——总”式。 即首先亮明自己的观点,然后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最后再次推进和亮明自己的观点。 尤如快刀斩乱麻,尤如连环扣,一环扣一环,效率之高。 不要只看到他们在笑,而要看到他们在谈笑间杀伐决断。而不是,漫天胡扯! 她从来就没有仔仔细细地听过,她从来就没有仔仔细细地想过,他到底在讲什么,。 她只是听见了声音,她只是看见了他的嘴巴在动。 第125章 这一切,都真的来不及了 胖子不管怎么说大小也是个老板,思维模式与他是一致的,并且也有三十五六岁的年纪了,因此他很好地接住了他的话。 但是他做起来仍然很有难度,因此他只是一个什么事情都要自己亲力亲为的小老板。 而云小叶小李小王,再怎么也是打工人,而她就更不用说了。 小李小王接住了他的话并且也办好了他的事,但是他们自己的所思所想,仍然与她一模一样。 对于他在大马路上像箭一样地直往前冲,他们也是跟不上的,只好熟视无睹,由他去吧。 他们所能讲出来的话,也有很多都是与她一模一样。 至于云和小叶,比她厉害一点点,也仅仅只是听懂了,却也完全无法去回应。 以前学语文的时候,是怎么学的呢?阅读理解,是怎么做的呢? 老师只说,中心思想是通过描写了什么,赞扬了什么,揭露了什么,而没有其他。 那就是,赞扬了一个人(穷人)的美好品质,或者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揭露了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罪恶。 只有大一统,只有读望天书。具体是怎么描写的,怎么赞扬的,怎么揭露的,并不去细说。 因为没有良好的基础,没有庞大的知识储备,是把它说不明白的。 而冼锐则是另外一个极端,万事直奔主题,只看本质,其他的都是多余的。他直接用一句话,来概括他们的100句话。 真的是,让人沮丧。 听他的话,是要有良好的知识基础的,因为他懒得去解释那些最基本的东西。只有和他一样,底子足够好的人,才能够听懂。 他以为她也已经读过高中了,应该和小王小李差不了多远了。因此,他懒得去跟她作解释。 他是应该教导她,他将她带到身边来,他本来也是打算要好好教导她的。但是,从一,二,三开始吗? 真是让人心烦。 他所擅长的是一针见血的议论文,要有具有吸引力的鲜明的观点,充分的论据,紧凑的结构。这不是谁都能写的。 但是,他这么快地给她下了结论,他的论据充分吗? 他就像他高中时代写的议论文,只要观点犀利,人家就觉得他是个天才。 而不像名牌大学,要用一整年做论文。就是要长篇大论,就是要语言严谨,用数据说话,要引经据典,要学贯中西。 就是要听听智者在他们的文章里面会怎么说,而不自得,不自恋。 而参加论文答辩,就是要让长者指导他,让别人纠正他,反驳他。同时,也看看其他同学是怎么做的,用以取长补短。 这个,倒不曾听他谈起,他只是讲过他大学时代的恋爱和逛公园。 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绝大多数人,甚至连大学的门槛都没有迈进去过。 他用他高中时代的议论文,就足以把他们驳倒,并且让他们哑口无言。 而现在,他所面对的却是从小就特立独行的她,她居然用她杂乱无章的歪道理反驳了他。 而她,所乱写的诗和散文,本身就是漫无边际,说了等于没说的。 这不需要鲜明的观点,也不需要充分的证据,结构更是随意,是个人都可以哼哼两下。 虽然她反驳了他,但是现在她还是认为,一个是吃饭的本领,一个却是茶余饭后的消遣。 既然他比她聪明,他一个脑袋抵她十个脑袋,那她现在是真的很想回去了,想回去向他好好学习。 那她以后,一定在和人拉关系的时候能够说废话,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又能够直击问题的中心。两种技能,同时拥有。 但是,小王已经离开了,冼锐的名片也已经被她寄回去给他了,她已经断了他的全部音讯了。 她就没有想到过,她还有一条线可以抓住,就是立刻坐出租车回宾馆,问总台他们在哪个房间。 昨天,她就是稀里糊涂的,连自己住的哪一个房间都不知道。 那个宾馆太大了,房间太多了,她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去辨认。 走廊上光线太暗,而且她的腿比他们短,她对环境又不熟,她总是走在他们的后面。 等她走到的时候,门已经打开了,她也没有看见那门上明明有字。 以前出门,他父母连招待所都舍不得住,他们都在候车室里等着,那也是那个时候绝大多数人的选择。 况且,她也没怎么出过门。 在父亲在的时候,她出过一些门,父亲不在以后,母亲是害怕出门的。 一是那时候女人本来就不怎么出门。 二是没有摄像头,也没有那么多的警力,全国的治安也并不那么好。 她和绝大多数人一样,只要不是为了工作出差和上学,回老家,会出远门之外,都没有见过什么世面。 小柳和胖子的招待所,是她第一次走进去的招待所。 但是因为房间太少,一共也就十来间,并没有编号,而只说是左边第几间和右边第几间。 冼锐所说的“小柳就住在302”,并不是写在门上的,而是他自己为它编排的号。 小镇上的那些小房子也是没有编号的,也只说它是第几间。 她是不知道第一步就是要先去看门牌号的,而不是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她是没有这个见识的。 就算是上次去w宾馆,也是老广走在最前面。 再说,她当时又是已经和冼锐分手了,她只是去送送他,她觉得她这一辈子可能都与宾馆无关。 她就是这么目光短浅,她就是这么短视的,她都没有感觉到,自从她记事以来,她的身边其实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更别说全国,特别是南方那些对外开放的城市。 而她却丝毫也感觉不到,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到底跟她又有什么关系? 也没有人任何人告诉她。 她母亲,甚至是最有见识的她的老师,他们除了穿上了比以前更新更好看的衣服,吃到了外面运来的食物以外,他们也并没有怎么去过外面,他们并不知道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对于身边的变化,他们也仅仅只是从最先的新奇,然后再到慢慢适应。 也并没有觉得自己,已经卷入了其中无可奈何,又或者是从中还有什么机会可以抓住。 就是在报纸上看到了,也仅仅只是多了一点点趣谈,也并不知道到底应该怎样去思考? 就算是班主任每个星期都去成都上电大,也并没有带回来什么新的消息,在她身上也看不到什么新的变化。 一是她来去匆匆,顾不到其他。 二是她的教授父亲,也同样身在象牙塔中,感受不到外面的春天。 更重要的是,成都本来也是个内陆盆地,四面环山,非常闭塞,沿海城市和边境的风,吹都还没有吹过来。 老师,一般也只是书本知识的传播者和追随者,本身职责就是只讲书本。 而不是现代文明或者是现代生活方式的开创者,发明者。 又或者是,老师也已经有知觉了,但是在班上,除了讲讲课本之外,却并不方便说出来。 要不然校长就要请他喝茶了,要不然就有些老古董家长要告状了。 因此,只有父母能够传授。 只有商人及其他极少数人,才是真正的弄潮者,至于一般人,那都仅仅只是模仿者。 既然是模仿者,一般也就只是站在潮流的边边上,一般也就只能模仿其中一二,而不能得到其中的精神和精髓。 在此之前,她见过的唯一从外面世界来的商人,就是张婆婆的女婿。 上次见到张婆婆的女婿,还是在高二的时候,也还只是远远地看了几次。 她还更不懂事,也更没有看明白什么。 而且,她还自我创新地认为,就是以后她住上了宾馆了,再学也不难。 又是一个“等你把熬八宝粥学会,我都病死了”的例子。 这一次,这一切,都真的来不及了。 第126章 这六年,这世界真的变化好快 她也是想过她可能可以告诉总台他们的名字,然后进行查询的,但她又不确定。她害怕人家拒绝她,她害怕人家不告诉她。 而且,火车就要开了。 如果她坐不上车,又找不到人,那她该怎么办?那她今天晚上住招待所,明天再走吗? 为了一个一点也没谱的想法,而去住招待所?昆明是一个靠近边境的城市,不安全吧? 她从世人都认为不安全的西昌过来,却操心昆明的不安全。因为,更陌生,更未知。 并且,需要损失接近100块钱,为了一个一点也没谱的想法。 她身上还有三百多块钱,在大城市里用不了几天的。 如果再找一个工作,还是干服务员吗?那就可笑了。不但感动不了冼锐,而且也感动不了自己了。 经过此行,她看到了另外的一个世界,她不但对坐硬座有了想法,而且对做服务员也有了想法。 见识是多了一点点了,而能力却毫无任何长进,更加地眼高手低了,更加地好高骛远了。这可是个大麻烦了! 但是,她又能做什么呢? 她前脚走,说不定他后脚马上就把房间退了。他早就已经离开了那个伤心地了。 再说,刚才她离他只有咫尺之遥,她都没有做决定,她都觉得她忍受不了他的强势。 而他,也并没有将她留下来,他都并不觉得将她留下来还有什么意义。而现在,她去住招待所? 还有,小王也一定已经到了,一定已经把那两包红塔给他了。他也一定已经知道,那是她从火锅店的桌子上捡来的了。 还有,她明明起那么早,却并没有给他洗一次衣服,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唯一的一次。 如果洗了,至少那还表明她还是有点依恋他的,还是有点像一个柔和的女孩子的。 但是,却没有。 从起床到离开,那么长时间,她到底在屋子里做什么?她并没有给他洗他挂在门后面的横条t恤和白色短裤。 他一定认为,她是粗心的,或者是自私的了。 不但他会这样认为。 连她自己也认为,她真的是粗心的,是自私的,甚至是绝情的了。 她和父母的唯一一次,在外面不是为了生活所必需的高消费,是在她七岁的时候。 那时,父亲在离攀枝花很近的一个小站上当站长,月收入竟然有150元。 他们父女俩回老家,在内江(离成都不远的一个地级市)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小饭店里,切了半斤猪肚条,要了二两小酒。 另外,还炒了一个什么蔬菜。 不记得了。 他们一共花费了11元钱。 那时,学费一学期只要五元,而猪肉是五毛钱一斤。 父亲喝着小酒,脸上的神情是多么的惬意和满足。 他说,他的月收入一个月就顶老家那些人辛辛苦苦喂一年的一条大肥猪。 他一年四季,都穿着质量很好的铁路制服,让老家的人好不羡慕。 这也是每当她回忆起父亲的时候,他最幸福的样子。 父亲边喝小酒,边对她说:“二妹,等以后生活条件好了,你坐上小车了,就在车上喊一声,‘嘿,郗老头!’就行了。” 父亲的志向并不在坐上小车,而是退了休以后,回老家挖池塘养鱼,种桑树养蚕。 就像那个放羊的亿万富翁一样,包包里有了再去放羊,感觉是不一样的。 而且他还会自豪地说,老家的人,是没有退休金的。只要能动,就要下地干活,老了以后就只有全靠儿女。 而他退休了以后,就是不上班不干活,就是每天玩耍,都有很多很多的钱,都有花都花不完的钱,完全不要任何人操心。 他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是因为他在城市里算不了什么,他始终也无法融入到城市。 而回农村,别人看他的眼光,满满都是羡慕的眼光。那感觉,一定很飘吧? 那时候90%的人都待在农村,从农村里出来工作的人,最终还是会回到农村。 他一定不知道,现在的西昌城已经满大街都是小车在跑,一串红包间里的单笔消费已经过万。 铁路工人虽然现在还可以,但是都不具有绝对的优势,都没有以前那么吃香了。 虽然工资上千元,但却只能买到一百斤猪肉,买不到三百斤的大肥猪了。 现在,人们不仅嫌猪肥,而且还嫌自己肥,都开始减肥了,猪也吃上了瘦肉精。越来越多的人不吃猪油,说不健康。 现在有了很多的选择,玉米油,花生油,橄榄油,物理压榨,化学压榨,简直是五花八门。 猪也全部都吃上了饲料,四个月就可以长大,用不了一年了。 12年以前,全国都一穷二白,汽车飞机很少很少。 铁路多拉快跑,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是半军事化企业,地位仅仅次于部队一点点。 在许多城市里,铁路片区几乎占去了城市的一半,被叫做“铁半城”。 铁路职工,很多都是从部队转业的军人,他们把军队的优良作风带了进来。 铁路制服,除了颜色是深蓝色,帽子和衣领上也同样有红五星,样式跟军装基本上一模一样。 而如今,在全国,许多效益好的行业和各种各样的商人,个体户,像雨后春笋一般地冒了出来。 即便是在这个封闭的山中小城,台湾人开的金桥大酒店,也已经悄然取代了老牌子的国营酒店。 就怕在舒适之中,忘记了潜在的危险。 时代,都变了。 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人不可能永远选对行业,最伤心的就是很努力,却很努力地选错了行业。 因此,冼锐家里繁荣了百年,非常不容易,所以,他一直非常警觉,一直像防强盗一样防着时代这个强盗,从来都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他的眼睛到处张望,他的耳朵四处监听。他不可能为了一点点儿女情长,而去选择一个并不适合于他的人,一个有损于事业家业的人。 如今,她真的坐上小车了。一共坐了四次,每一次都是因为冼锐。 一次是从w宾馆到一串红,是小面包车,是合作单位送他到车站,顺路送她回一串红。 一次是小叶在临走以前用吉普车送他们,也是因为冼锐。 另外两次,是到昆明以后坐的这两次出租车。 其中滋味,真的是酸甜苦辣,应有尽有。 下一次,她如果去给父亲上坟,她一定会跪在他的坟头,跟他说:“爸爸,你走的这六年,这世界真的变化好快,翻天覆地,令人应接不暇。” 第127章 她比别的孩子聪明 她想得太多了,再加上又整整两夜未眠,而且还没有吃早饭。她简直是头都想昏了,她简直是无法做决策。 这段感情,将如风逝去。 她也想起了,她的这人生19年。 她的出生,纯属是在大难之中逃过了一难又一难。那时候,老家是全国计划生育最早最紧的地方,一家只能生一个了,计生干部满村围剿那些大肚子。 因为姐姐生了病有点矮小,父亲到公社托人开了证明说她是残疾,母亲才没有到处躲藏,她才被允许出生。父母一辈家家七八个,五六个,母亲是绝无仅有的独生子女。而她这一代,却是断崖式地下降。 父母总是说她的命是姐姐给的,她将来要对姐姐好。 一出生,就这么沉重。 父母总是把自己承受不住的压力,敲锣打鼓地传递给儿女,一代又一代,从来都不含蓄。 她在母亲肚子里八个月的时候,她母亲逞强,去十五里的镇上,挑回了公社分的80斤煤炭。回来以后就一直感冒咳嗽,据母亲说咳得肠子都快咳出来了,也咳得都快要把她咳出来了。又半个月,她出生了,早产四斤半。 明明大伯的屋子就在10m以上的半山腰上,她却不好意思开口让大伯帮帮忙。大伯也是一个从来不主动和兄弟媳妇说话的人,那时候都是这样。就因为少说了两句话,她和母亲都遭了那么多的罪。外婆骂骂咧咧,也并没有做出什么决断。 这些,在聪明人眼里,都不过是小菜一碟,甚至是不足挂齿。而对于他们,却是那么地艰难。 外公在六零年饿死了。母亲当时17岁,她和外婆也差点饿死了。外婆又只养了母亲一个,无比宠爱。物质上那么贫穷,那就只能在虚无缥缈的精神上安慰和宠爱。她一直都叫她“银狗儿”,舍不得打,舍不得骂,什么都由着她。 再说,她也是个读了书,有了知识的人了,外婆最多只是念念叨叨,从来不动真,也从来不管用。 只是父亲知道了,在信里骂母亲,说“大的已经养坏了,还准备害死小的。”冒了丢掉好工作的风险早产了一个,还是女儿,父亲真的很冒火。 还好,她比别的孩子聪明。 后来,母亲就因此犟嘴说,人家三斤半都养活了的。她总是不失任何时机地要表示自己很正确,她总是不失任何时机地要表达自己的硬气。 真是气死人,就不想想这对孩子的损害,特别是对内脏的损害,她根本就不知道这个。这就是她守旧不和大伯说话;又思想新潮,盲目模仿外国妇女,快要生产了,还要重体力劳动的严重后果。 虽然母亲只有30岁,但营养不良,面黄肌瘦,比45岁的高龄产妇还要危险。她四个月才被抱出门,被夸长得漂亮极了,眼睛炯炯有神。因为,母亲认为那样可以不被太阳晒黑,可以又白又美,却不知道那样会缺钙。 父亲远在千里之外的大凉山里,她和姐姐在老家的大山里,就成了母亲新潮思想的试验品,而且是失败的试验品。她不知道是从哪里学来的糟粕,她小学毕业,在农村里是个很有文化的人,她读那点书,还不如不识字。 钱钟书说,不识字会上不识字的当,识了字,同样也会上识了字的当。 她十个月会说话,两岁才会走路。母亲却说正常,周围的孩子也差不多。人家一岁半,那叫差不多吗?她两岁的时候,母亲和外婆带她去了一个只有十个人的大凉山小站,看了父亲。大凉山,就是从成都到西昌沿途中,从峨眉山开始的那一片又一片连绵不绝的大山。 老家很多人一辈子,最多去了十五里以外的镇上赶集,只见过罕见的几辆汽车自行车。从来都没有见过,像庞大的巨龙一样的火车。她两岁的时候,就既坐了汽车,又坐了火车,比他们一辈子见的都多。 临走以前,母亲去镇上相馆照了相,准备带给父亲。就为了照个相,跑了两趟,来回四次,60里山路,而且每次都背着她。其中一张是母亲抱着她,她正坐在母亲怀里,咬着小嘴唇,睁着亮亮的眼睛,穿着小花花的棉袄。 父亲每个月寄回不少钱,母亲总舍得打扮自己,打扮两个孩子。村子里很多孩子走亲戚,都要向她和姐姐借衣服穿。家里还有又大又宽敞的大房子,而且还是少见的水泥地。她简直就不像个农村的孩子,倒像个镇上最时髦的孩子。 另外一张,母亲剪着齐耳的短发,穿着父亲带回来的男式铁路制服。手里拿着一本小的毛主席语录,举到胸前,浓眉大眼,英姿飒爽。别的农村妇女都还留着两条大辫子,母亲却已经开始模仿那些有工作的妇女,剪了头发。她做过女民兵,会完完整整地唱50首红歌。 母亲在小站待了半个月就回去了,家里的地不能荒着。她走的时候背回去50斤梨子,在大凉山卖五分钱一斤,回老家可以卖三角钱一斤,而且有钱都不容易买到。不用化肥产量太低,地都用来种庄稼了,水果和蔬菜都是稀罕货。 这五十斤梨子都是从好几个彝族老乡那里分几次才凑齐的,他们无论是卖鸡蛋还是卖水果,一次都只有一点点。 母亲每天都小心翼翼地一个一个地查看她的梨子,每当一个梨子有一小处坏的时候,她就首先将坏的地方挖去,然后全家五口人把它分了。梨子很容易坏,基本上每隔一天就要坏一个。因此,她既希望它坏,又希望它不要坏。母亲总吃被挖去了洞那一块,父亲那一份,总是留给嘴馋的姐姐。 她需要坐火车再转两次汽车,从市里到县里,再从县里到镇上。然后再走15里山路,才能到家。老家的一家人,最多买一两个尝尝鲜。 这次,也是给她断奶。在农村,都是会走路了以后才会断奶,怕影响走路,不然走路会更迟。母亲吃得很差,母乳虽然也没有什么营养,但是比玉米糊还是要好那么一点点。 据说,她发表了很多想念母亲的感言,让所有的人惊讶。 第128章 刚刚能跨过窗户 外婆带着她和姐姐,一直待了半年,春耕了才回去。她们在小站上吃了团年饭,有领导来给大家拜年,还发了红包。那时候,上下级关系极好,领导看重职工,职工也很崇拜领导。 有带花生米的凉拌三丝,还有很多很多好吃的菜,跟现在没什么两样,只是一年才有一回。幸好她对吃的不太感兴趣,她并不馋。不然,她一定会想:有钱的人,是不是天天都吃这么好?而不是,一年才有一回。 外婆用花布背带背着她,她自己吃肉,顺手递给她一只肉嫩的鸡中翅,并叮嘱她不要把油弄到她身上。那些叔叔阿姨逗她说:“吃了鸡翅膀,长大了以后就会飞的。”并且,把另外一个翅膀也夹给了她,看她能不能一只小手握住一个。 她牢牢地握住了,可当他们转身之后,她就小声对外婆说:“外婆,放好。”她必须两只手一起努力,才能够吃到肉啊。他们一齐大笑,笑她的机灵。家鸡的祖先叫原鸡,真的能飞上百米远。 外婆和奶奶,都是那个年代看重物质的奇女子,在农村里算是很有主见。 外婆嫁给外公,是因为她父亲不识字,被骗得卖了地契家道中落,不然她早就是地主小姐了。因此,曾外祖父不但花钱请了先生教儿子们念书,还将她许配给了教书先生的儿子外公。 外婆虽然不识字,但家里请先生教哥哥们念书的时候,她背会了很多文章,比他们背得还要快。外婆带她,没事的时候就背《论语》,背《三字经》给她听。虽然不知所云,但是她们背得自得其乐。 外婆还会迅速地做两位数口算,会上街卖菜,卖自己做的针线活,不识字一样到处问,到处跑。解放前,还会独自带着母亲去给地主干活。 据她所讲,地主和地主婆都很好,并没有因为她年轻貌美就欺负她。外婆还告诉她说,地主也有好地主和坏地主,就像穷人有好的穷人和好吃懒做的二流子一样。 奶奶呢? 爷爷是个走村串镇的货郎,她被他手里的稀罕玩意所吸引,就跟着他一村又一村地走,要嫁给他。结婚以后,日子过得很好,儿女八个,五个儿子三个女儿,客厅里常年放着四大缸麦子,谷子,是村子里最富裕的人。并且,所有的儿子都娶上了不错的媳妇。 外婆从20里以外的另一边山里过来,将母亲许配给父亲,就是看中了那几个大缸。当然,还有父亲的能干。 那一年,她们回老家的时候,经过威远县城,去看了外公的妹妹和妹夫。不但能够自己出门,而且还敢带着孩子,不怕走丢,不怕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她们就是那个年代胆大包天的奇女子。他妹夫在县委工作,已经瘫痪在床。 他有六个女儿。 大姐找了一个高级工程师的儿子,把她调到了县医院坐办公室,家里很满意。三姐在碗厂上班,找了一个同厂的工人,她父亲气得躺在床上直骂。后来,没成。 二姐在县川剧团上班,带她们去看了她自己唱的川剧。观众很少,不超过20人,她们坐在第一排。居然没有人觉察到危机,只是觉得白拿钱,好玩。 她一直干到十年以后,川剧团解散,她已经三十多岁了。她不得不在路边摆了一个小摊,卖三姐厂里生产的碗。既便宜又不太好看,而且人家买一个碗,要用很久。 他们家住的是又小又黑暗的平房,有梯子通到窗户,再往下还有梯子通到地面。在农村的亲戚看来,他们都是吃国家粮食的人了,一个人上班全家人都够吃了,就是生病了也还有国家管着。这样的日子,就是不错。 她小小的身子,刚刚能跨过窗户,能爬过去。她穿着厚厚的小棉祆在小梯子上面爬着,浑身滚圆。窗外有一个明亮的大院子,院子里有一棵高大的黄桷树,树上挂有红布条。她们拜了它,可以辟邪,可以保佑她念书很好。 从县城里回老家以后,她在农村呆了一年多。有什么故事,完全记不得了,记忆最深刻的反而是两岁。 四岁。 一年回家一次的父亲又将她带到了身边,他们去了另外一个小站,因为父亲的工作又调动了。每天路灯下,都会撞死很多飞蛾,站台上经常会有彝族同胞拉的大便。 他们是偷偷从家里走的,怕姐姐会哭。 她比她大五岁,九岁了,得留在家里干农活。 第129章 里之外的家 再说,父亲是打算让姐姐顶替的。她就得多跟着父亲,好见见世面,好变聪明一些,好念了书以后考学校。 命运,从来很残酷。 那时候是冬天,他们从老家带走一个陶瓷脸盆的猪油。在路上,连盆子都挤变形了。 刚5岁,父亲教她数100,一教就会。再教写,也一教就会。所有的人都很惊奇。 一年一次,父亲又该回老家了。一个月之后父亲的假期结束,这一次她没走掉,因为姐姐哭得太凶了,在地上打滚。 她只好留在家里和姐姐一起干农活,就是扛玉米杆和扛种来织布用的麻杆,摘桑叶养蚕,割兔子草喂兔子,掰玉米,剥玉米。 她将姐姐剥好的玉米捧到自己的筐里,还气鼓鼓地打了姐姐。母亲已经懂得了要奖励,奖励她们吃最甜的玉米杆和冰棍。 但从那时候开始,姐妹俩开始打架,知道了你输我赢,知道了什么是爱和恨。因为机会有限,必须争输赢,必须有爱恨。姐姐恨她,因为只有外婆爱她,父母都爱妹妹。她也恨姐姐,外婆说:“你是聪明的,你要让姐姐。” 姐姐明明可以顶替有工作,明明比她大那么多,还要跟她争。别人家,都是姐姐让着妹妹的。她的工作还不知道在哪里,她可能会留在老家,一辈子挑大粪。 六岁,她在村里上幼儿园了。更不能去父亲那里了,因为那里没有学校。但是她老师刚刚教了一个月,就回家生孩子去了。 她和母亲去老师家里搬回她的小木凳,老师送给她几个气球玩。她才不玩呢,她以为她不知道,那是避孕套。母亲也不允许她玩这个。她虽然不知道那是干什么用的,但她知道,那是为了防止生孩子用的。 七岁。她上小学了,老师说她不用教,她都会。她在学校里成了传说,所有的人都认识她。但她还是得在教室里坐着,她开始发神。老师总是很忙,教了一年级教二年级,教了语文又教数学,如果是音乐课,就几个年级一起上,所有的孩子都挤坐在一起,身子一动都动不了。 七岁半,父亲终于调到了离攀枝花很近的一个小站,那里有学校。 她和姐姐都欢天喜地去了,见到了攀枝花,又叫木棉花。在树下捡它的花朵,吸它花蕊上的糖汁,吃完再舔舔小手。热得长了大疮,吃到了芒果和芭蕉。 放学的时候,双脚并着走铁轨,听到火车轰隆隆地来了,马上越过小沟,快速地跳到对岸,用手捂住耳朵,四脚朝天地大笑。 散步的时候,父亲会带她们走过铁桥,去看山脚下大桥边守桥的一个班的战士。看他们矫健的身姿,看他们训练,看他们打篮球。他们带她们荡秋千。 一天晚上,她带姐姐穿过铁路,去四五里之外的公社看电影《画皮》。姐姐吓得直叫,而她却一点也不害怕,回来被跪了炭渣。 车站每个月也放电影。《被爱情遗忘的角落》,电影里也全部是山,山,就代表封闭和贫穷。 那里面的人,所有的人都责骂和嘲笑看了外国书,偷吃了禁果的姐姐,她跳塘自杀了,男的也入狱了。好像只有他们俩才是违规,而其他所有人,都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妹妹沈丹萍好漂亮,但是因为姐姐的事情心灵留下了恐惧和耻辱,从此对男子产生了戒心,直到改革的春风吹拂到山里,她的自由恋爱才得以成功。她的恋爱对象是她的青梅竹马,退伍复员返乡准备改变家乡贫穷面貌的有志青年。 白朴的《墙头马上》,四大戏曲之一。讲述了尚书之子奉命到洛阳购买花苗,巧遇总管之女。二人一见钟情,私定终身。千金被私藏公子家后花园七年,育有一双儿女。 终有一日被撞破,但为他父亲所不容,千金被弃归家。公子考取功名,重新求娶千金,夫妻终于团圆。 还有《姑苏泪》,小姐和书生躲在幔帐后面,然后小姐就怀孕了,书生不仅不承认而且试图陷害,在孤苦无望之中生下一子。 小姐父亲亲手将浪荡子女婿判为死刑,押赴刑场,小姐也在贫病交加中悲愤地离开了人世,善良的公子夫人收留了她的遗孤。 这三部,都是讲偷偷恋爱的故事。若有情有能力,终相聚;若无情无能力,要的是命。 因此,不是不能私定终身,而是要找准人。那时候的演员的美,美得各有特色,那时候的惨也惨得各有特色。 还去了很远的一个村长家里,山里又山里。相比而言,老家一点都不穷,至少还有山有水,还有成片的田地。而那里,全是干草和荒山,真不知道那些人是靠什么生活的。吃了红红的酸石榴。 跟一个叔叔去了他在米易县城的家,阿姨有工作,家里好整洁明亮。这是她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因此,她幻想,她长大了也是有工作的,也会过上那样的好日子。 父亲给她们一人五元钱,姐姐买了一件新衣服,她买了一大堆小人书,据说,她一岁抓周时抓的是最远的算盘,父亲因此特别看好她。其实,可能仅仅只是算盘上的珠子吸引了她。 老家哪里有这么好玩,难怪姐姐要哭。 八岁,她该读二年级了。 父亲说这样不行,她要读一个好学校,而不能像现在这样只上半天学,下午就纯粹是玩。虽然比村里的小学好一点点,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将她转到了老家镇上最好的完小,是畜牧站做兽医的幺叔去找的关系。那时候,叔叔的收入很好,天天在别人家里吃香的喝辣的。而现在,自从大规模养猪以后,一个兽医就可以管很多的猪,他的单位都垮了。 学校依山傍水,是没收镇上最大的地主的庄园所建,真是世事如云任卷舒。全校师生八百多人,一个年级分甲乙两个班,一个班70人,三个孩子一张桌子。 学习好的读甲班,五年毕业。差的读乙班,六年毕业。她总是过目不忘,很快成为第一。班上那个以前的第一很孤立她,嘲笑她的口音,嘲笑她穿的裙子像鸡笼。 全校都只有她一个人去过外面的世界,只有她一个人穿裙子。哪怕是在夏天里温度三十七八度,女孩子们也只穿裤子,穿裙子被看做“有失风化”。她把它换成了裤子,她们又嘲笑别的,她开始置之不理。 她住在五里之外的叔叔家里,叔叔每天上班就顺带用自行车搭她。每一个学生带一个大瓷杯,学校用一个大窑,同时蒸他们八百多人的中午饭。在揭盖的那一瞬间,很是壮观。基本上所有人的午餐,都是米饭加一个红薯,再搭一点酸菜。 三年级,叔叔家的双胞胎妹妹也上学了,叔叔要先送妹妹再送她,她老是迟到。再说,又升了一级了,作业越来越多,她不能帮婶婶做那么多的家务了,很不讨她喜欢。 叔叔在镇上给她租了一间又潮又黑的房子,就在镇上通往家里的那条只有20厘米宽的斜坡路的路边上,没有窗户,每天都在屋子里听见人来人往。 叔叔又托人给她找了公社食堂的饭票,她每天都在那儿吃饭。一般有两个菜,但她只记得大冬天里热气腾腾的胡萝卜烧肥肠,一毛钱一份。肉不知道到哪里去了,猪那么少,可能是供应城市里去了。 经常可以看到公社干部来这里开会,他们穿着蓝色的中山服,提着气派的,长方形的人造革公文袋。五块钱一个,父亲也有。他们吃得也和她一样。 那个打饭的阿姨大概三十来岁,编着两条齐肩的辫子,穿着一件橙黑相间的格子衣,戴着蓝袖套。那个时候的人一般只有两身衣服,用作换洗。 但是她只记得这一身。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那就是个好工作,她可能是哪个公社干部或者是镇领导的妻子或者亲戚,她还没有现在这么复杂的。她只是觉得那个阿姨长得很干净,很好看,动作很麻利。 有一天早上,她正在吃稀饭馒头,一个从他们村子里出来的叔叔告诉她,她母亲到镇上卖猪肉来了。说她怎么这么没孝心,也不去看看,却坐在这里吃饭。一个刚刚九岁的孩子,她并不知道这个事情,就被背上了这个罪名。 她赶紧买了两个馒头跑了出去,在街边上找到了母亲。家里的肥猪喂大了,女儿学习又好又这么懂事,丈夫又有着高收入。母亲的心里是多么地高兴,而在别人眼里,却成了心酸。 母亲并没有告诉女儿她要来,她就知道她还没有吃早饭,知道买这么好的馒头给她。他的心是真的好心,但是他所说出来的话也是真的难听。 这一年多以来,她已经看遍了镇上的那些人,她开始发现她自己有点土,她母亲也有点土了,她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只是被她发现了。她们还穿着自己缝的衣服,而镇上的人,都已经开始穿上了裁缝做的衣服了。 在她两岁的时候,镇上的人和她穿得一样,而现在,他们都变了,母亲却还没有感觉到。一看她们就是村子里的有钱人,而不是镇上的人。 镇上有两条路,让她牵挂。 一条是那条20cm宽的斜坡上的羊肠小道,它通往15里之外的,自己的家。另一条是宽阔得可以开拖拉机,可以骑自行车的泥土路,它通往5里之外,叔叔的家。 叔叔和父亲都是能干人,都当过兵,都有了好工作。但是他们都没有能够住在生活方便的镇上,却还是住在农村里。她没有问为什么,他们也没有告诉她为什么。 除了偶尔问问她的学习之外,除了每天供给她穿衣吃饭之外,他们从来不跟她讲什么。 第130章 羊肠小道,无比湿滑 她有一个好朋友,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魏若娟。她穿着粉红色的裤子,绿色的上衣,扎着蝴蝶结,是镇上女孩子的打扮。 但是她比她矮一个头,很娇小。而且是乙班的学生,学习不太好,没人跟她玩。 她们是在路上认识的,她母亲在镇上的新华书店上班。说是新华书店,其实就是一间只有十来平方大的一个小屋子。 她对她非常好,将书店里的小人儿书和《作文选刊》拿给她看。说不要弄脏了,看完就放回去,卖的时候没人会发现。 她们俩真的是有一种相依为命,惺惺相惜的感觉。 她并没有在那个小黑屋住多久,叔叔说靠着路,不安全。他在他的单位畜牧站,给她找了一间房子,说那里还住着另外两个叔叔,这样可以照应她一下。 那是一间无比巨大的屋子,屋子里堆满了猪饲料,味道很浓。有一张小床和一张小桌子,可以睡觉,可以做作业。 那时猪刚刚吃上饲料,长得飞快,镇上的人都很害怕。那些猪,都被卖到了城市里。 叔叔一直很内疚,说没有能够照顾好她。她很理解叔叔的难处,既要上班,下班以后还要回家干农活。她和婶婶,两个妹妹,四个人睡一张床。叔叔没地方住,只有睡在她现在睡的地方。而现在,叔叔终于可以回家睡了。 早餐,她开始在上学路上的一个公社对外营业的食堂里吃,品种很多,有两分钱的油条,五分钱的菜包子糖包子。有很多肉的,一毛钱的肉包子。她终于吃上了肉。 她当时有两个问题弄不懂。 一个就是,为什么用了很多油的油条,比菜包子还便宜? 另一个是,为什么人们把钱放在银行里保管,银行还要付钱给他们? 她没有问任何一个人,她甚至都不想知道答案。因为她觉得这样,很美好。 但是,并不是。 直到现在才知道,很残酷。 可是没有过多久她发起了高烧,她躺在床上爬不起来,没有去上学。开门一看,原来是姐姐一个人跑来了,是那个说她没有孝心的叔叔传的信。 他的心肠很好,但是他所说的话却很不中听,很多人都是,他的心很好,但是他的表达有问题。这个时候有个姐姐,原来还是有用的。 母亲去父亲那里了,姐姐回去以后,年近60的外婆跑来了。带她到镇上医院打了一针,说是出麻疹了。然后,将她用背带背着,像小时候一样背回了家。 她的头脑很迷糊,但是却清楚地记得,她的脚一搭一搭地甩在外婆的脚弯里。她都九岁了,她就只有那么长。 她回家休息了一个月,不能吹风,天天吃猪的胰腺,连铁。据说,那是个好东西。一个月之后,她戴着帽子弱不禁风地回学校了,那个同学又嘲笑她的帽子。 没多久就是期末考试,但是她还是考了全班第一,她只好说她是狐狸变的,从此,再也不去评论她。 在这期间,她挨过一次狠狠地打。那是父亲这一辈子,唯一的一次打她。 母亲过40岁生日。她20里以外的娘家老家来了很多亲戚,她想留下来吃晚饭,她不想当天去上学。 父亲说费了那么大的力气,把她转到镇上最好的小学,她却不好好珍惜这个机会,对不起自己要走那么远的路的脚。 就只差没有明说,如果不好好学习,就只有像那些亲戚一样,要挑大粪了。 她还是不想去,父亲就开始打,她第一次那么倔强。当着那么多亲戚的面,外婆实在看不下去,将她搂在怀里,说她还只是个孩子,如果父亲要打,就打她好了。 父亲只是想到了自己跳出农门的决心与艰难,谁也不听,还是打。她拔腿就跑,她跑了三里路,父亲也追着跑了三里路,边跑边打,直到两人都再也跑不动了。 有一次她躲在了一个草垛子后面,但是被一个看热闹的人发现了,他幸灾乐祸地笑着告诉了父亲。父亲将瘦小的她拎了出来,继续打。 那一天晚上,她算是留了下来。但是第二天早上4:00,就要起床吃饭准备上学。偏偏又下起了雨,羊肠小道,无比湿滑。 父亲穿着雨衣背着她,她趴在父亲的肩上,打着电筒,举着雨伞。 她感受到了父亲肩上冒出来的一股股热气,那是一个男人正当壮年,充满了阳刚之气。他的肩上,既要背负孩子,又要背负家庭。 父亲将她送到了她以前住的那一间小黑屋那里,就回去了,再往上,就是街面了,天也蒙蒙亮了。她举着父亲给她的伞向学校走去,那是一把黑色的,质量很好的伞,是他单位发的。 姐姐以后顶替了父亲,也会有那样的好单位。而她,如果不读书,却只能一辈子走在这泥泞的羊肠小道上。 上街以后,到学校还要走三里路,布鞋全湿了。原来,父亲是在告诉她,狼马上就要来了,你快吃草,快吃草呀!如果长不壮,就跑不动啊! 实在是这一顿打让父亲伤了心,他争取调到了另外一个小站上。那里的教学质量虽然比不上镇上的小学,但是比老家村子里的小学好很多,而且只需要走40分钟。 父亲花了20元给班主任买了一条床单,她说,那是她见过的最好的床单。她九岁半了,她39斤。 她在那里学习了白居易描写庐山的《大林寺桃花》,并且从地图上知道了庐山在江西省,那里是鱼米之乡,才子之乡。 六一儿童节游园活动。一个男老师一下给了她三张游园票可以换小礼品,然后偷偷地捏了一下她的脸。她恨了他一眼,将游园票扔到地上踩了两脚。 有个男生很快地就捡起了它,然后很好奇地看着她。母亲从小就教她,不要让任何男人碰她。 除去这一点点小小的不愉快,她有很多很多的乐趣。她在校园里悄悄种了一棵老家没有的小白杨,刻上了自己的名字。吃到了这个镇上很多很有特色的小吃,米糕和卷粉是她的最爱。 另外,她还会很胆大地离开大路,飞快地去走另外一条没有人走的小路,去看她的蔷薇。那里有一段篱笆,十来米长,上面开满了蔷薇花,那是她的“秘密花园。” 并且,她现在住的这间屋子以前是一个爱好戏剧的叔叔住的,他们都说他疯了,回成都了。 房间里有一人高的各种戏曲书,里面有各朝各代的各种古装美女。还有一套京剧的脸谱,一身戏服。 没事的时候她就翻那些书玩,将美女们全剪了下来,花花绿绿地贴了一墙,按谁最漂亮排的顺序。 父亲也并没有因为那个叔叔看了那些书“疯了”,而将它们扔掉,他任随她乱翻乱剪,任随她把它们当玩具。 第131章 她才不要跟小孩子谈恋爱 隔壁的刘阿姨有两个儿子,一个叫张铁军,一个叫张铁生,一听就知道是铁路人的后代。一个六岁,一个五岁。 她把他们叫来,让他们穿上戏服,翻跟斗和唱戏给她听。 他们没多久,就把床单跳坏了。阿姨很会过日子,将床单从中间裁开,又将两边结实的,没有坏的床单拼到中间,这就相当于又有了一个比以前还耐用的床单。 她母亲,就不会这样过日子。 父亲也没有骂她,弄坏了床单。 车站还有黑白电视看。那正是中日友好的黄金时期,她看了很多日本的电视剧。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演的《血凝》,讲八佰伴创始人故事的《阿信》。 知道了鞠萍姐姐和金龟子,喝上了牛奶,吃到了酥心糖,穿上了连衣裙。这才是一个小孩子,应该有的生活。 幸福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 离放假还有半个月,父亲又调到了另外一个小站。领导告诉他说,那里也有学校。这半个月,一个叔叔给她做饭,父亲给的生活费是十元。 太多了。 叔叔天天变着法子给她做炒鸡蛋,蒸鸡蛋,荷包蛋,各种蛋。还有油炸小鱼。 他自己的女儿就是这样喂养的,三岁已经长到30斤了。她从来没有见过那么胖乎乎的小孩,惹所有人喜爱。 四年级,她又转学了,到了那个下了一个冬天雪的大凉山最深处的小站上。 他们送了一床20元的床单,而她却只念了一个学期。班主任很过意不去,把教室里挂着的那几本《红领巾》送给了她。 四年级一年她都和彝族小孩一起上学,一个班十个人,学习彝汉双语。不过还好的是,那一年汉族的小孩正好有十个,学校专门为他们设了一个班分开学习,这样她的头上和身上才没有长满了虱子。上课基本上就是玩和烤火。 29岁的彝族男老师,因为一场感冒,死在了巫婆的眼皮底下。他们很多人都去看了他被火葬,他的老婆带着三个孩子,木然地站在一旁。就像鲁迅的文章里写的那样,就像100年以前一样。 那里十天赶一次集,彝族同胞会带一只土鸡和几个土鸡蛋来卖。所得的钱,马上就会去买酒喝,然后醉倒在路边上。 有一天,山上忽然燃起很多火把,她觉得很神奇,父亲说那是火把节。原来,在茂密的树林深处竟然住着那么多的人,她还以为山上只有树呢。 大山里没有信号,看不成电视,但是每个月都会放两次电影或者是录像。有一次放的是一个公主嫁给了一个猴子,生了一个小孩,猴子爸爸像一个人一样在摇那个小孩。 那时候班上已经有同学开始模仿起了电视,开始早恋了。她好像也有点朦朦胧胧了,她在心里想,她才不要跟小孩子谈恋爱。她要长大了才谈恋爱,她要嫁一个长大了的男孩,那才是个真正的人样。 她始终坚定地这样想,同学的早恋,老师的偷情,根本就影响不到她。她从小就自己一个人生长,特别是在老家镇上上学的那一年半,她总是有自己独立的想法,她总是井井有条地自己管自己,根本就不受别人的影响。 父亲跟放电影的那个叔叔也是好朋友,叔叔带着她到了他西昌火车站附近的家。 叔叔带她和她的两个女儿去了邛海公园,他们四个人,一人啃了整整半只猪蹄,香极了。他还跟另外一个叔叔去了乐山,看了乐山大佛。 父亲总是竭力让她开眼界,其实她去过的地方很多的。 她在自己家的镇上,读了一年半的书。她去过母亲娘家的镇上,二叔家所在的镇上。 威远县城,内江市里,隆昌县城。成昆线上的米易县城,德昌县城,泸沽镇,冕宁县城,喜德县城。 还去过攀枝花市,乐山市,还看过90m高的乐山大佛,她的心中早就知道了佛祖的胸怀了。 她还去过泸山,邛海,西昌卫星发射基地。 很多次,那些快速列车在小站上等错车的时候,记者们都举起了镜头采风,她和她跳绳的小伙伴,甚至还上过《西南铁道报》。 而她又正好在那正中间欢跳。父亲将那整整的半张报纸,都贴在了写字台正上方的墙上。 父亲的判断是对的,有路的地方信息就通畅,有路的地方就有希望。虽然同样都是大山,跟老家,不一样。 对别人来说,成昆线上那些毫不起眼的小站,只是一个又一个一闪而逝的小黑点。然而对她来说,却是非常熟悉,有着无限美好的记忆的。 因此当她坐着火车,她就会联想起童年,联想起那些小站。 她跟冼锐的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 第132章 蹲在过道上听课 也就在那一年,全家农转非了。 全家五口人挤在一间只有12平米的屋子里,包括在里面做饭。 除了两张大床和一些必需的生活用品以外,放不下任何东西。从老家搬家来的四个大麻袋里的东西,都不敢拆开。 正巧站上来了一个段上的女干部,她到他们的屋子里看了看,难过得直掉眼泪。这么优秀,这么能干刻苦的同志,年年都是段先进,却过着这样贫苦的生活。 没几天,女干部托人带来了两大包她两个女儿穿过的衣服,而且调令也下来了,父亲被调到了现在这个小站上。 生活条件好了很多,出门就是大街,更重要的是母亲可以在货站上做装卸,可以增加一份收入。虽然在大山里面父亲一个人的工资也足够他们全家用,但那却是一个比较低的消费水平。 女干部老家是成都的,到西昌都算是受苦受难了,又怎么受得了他们这样的情况?她肯定没有见过她老家的样子,她肯定没有见过站上那些叔叔的老家的样子。 她一定不知道母亲娘家的亲戚,花100元买了他们的写字台和另外一样家具,然后满心欢喜地将它们挑回了家。 20里路,走的全是像羊肠一样的山间小道。他们的家具是老家最新潮的家具,大家都争着买它。 当时女干部掉眼泪的时候,父亲的心里难受极了,母亲没有任何反应,外婆很感激领导这么重感情。 她好像也朦朦胧胧地知道了,原来山外还有山,一个世界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世界。 那两大包衣服基本上都是新的,是她自己用缝纫机很精细地打出来的。做工很好,布料也好,她真是心灵手也巧。 她们穿衣服总是那么合身,而不像她们穷孩子,第一年长,第二年合身,第三年短。 颜色都是纯净的,而不是花布。绣着小猫小花,一看就是城里的女孩子穿的。全部是浅色的,需要每天都换洗。 就是那个年代北京上海的普通孩子穿的衣服,但就算是在西昌城里,那也是十分高贵的人才穿的。 她和姐姐各取所需,很快地就将它分配完了。自从她知道上学可以改变她的命运以来,她们都不再吵架打架了。只有五岁的时候,才是她这一辈子最迷茫的时候。 父亲一到这个新地方,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一台彩电和一台洗衣机。那个人刚买了一个月,但是他要去成都了,彩电少了300元,洗衣机少了200元。 她们刚从老家搬来,而别人又刚要搬走,大概成都人也会搬走,搬到北京去吧?那北京人呢?她想了又想,真的再也不知道别的,更多的了。 老家的大房子,一共卖了两千多元,这一下就花去了1100元,外婆好心痛。本来不想买洗衣机,刚从农村出来,不能这么好逸恶劳,但是人家要搭配着卖。既然电视少了钱,就当是白送的吧。 父亲说,如果孩子看的是彩色电视,那她的世界也会是彩色的。 再说电视里有很多的专家学者,他们懂得很多,他们也会教给她很多。不过,他会严格地控制她看电视的时间。 姐姐他是不指望的了,父亲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她的身上。女干部的几滴眼泪,就让好强的父亲一下就花去了半个身家。 还好,这里的学校不错,老师教得很好。 很快,一年之后,她小学毕业了。 同学们在教室后面的黑板上写:“某某,我爱你。”“老师,我们舍不得你。” 她走了过去,在上面写下了:“离别心悲痛,临行把泪挥。师生心连心,谁能离开谁?”尽管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写出来的。 同学们一起起哄,纷纷拿出笔记本来将它抄到了本子上,甚至引来了隔壁班上的同学,至少有100个人抄下了它。在这里,再也不用像老家那样,成绩好会遭人恨。 这里的同学心胸都那么宽广,那一定是因为这里通的是铁路,铁路上行驶的是像巨龙一样的火车,而老家通的是羊肠小道,连自行车也没有办法骑。因此她爱极了铁路,爱极了火车。 而父亲给她的留言是:“要做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不要做一个懒惰的寄生虫。” 小学五年,她上了六个学校。 在这之后,她上初中了。 有的老师上街买菜,有的窝在家里写小说,天天不上课。他和着名的阿来(作品《尘埃落定》,曾获茅盾文学奖)是朋友。 初一最后一学期期末,他带来一大包东西,他发给他们每人一本小册子,说是他调到报社去了,并且入了作协,这是他自费出版的诗集。 巴掌大的厚薄与大小,卖给他们一本一块钱。他们都笑着祝福他,可是却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 他在一个贫困中学的教室里卖他的诗集,到底是辛酸还是可笑?她也说不清楚那是什么意思,但是她没有笑,而是无比地失落。 她只是觉得,他有点像是被女娲捏出来的人。而他们,则像是女娲累了,用树枝随手甩出来的泥浆。只有模糊的脸脚,而没有其他。 星期天晚自习的时候,那些农村同学从家里返校,裤脚上真的会带回来很多的泥土。下雨的时候,带回来的就是泥浆。 星期一下午放学以后大扫除,地上厚厚的一层尘埃。他后来,也比较有名气。 还有的老师和别人打架受了重伤,眼镜被人抓烂了。当然也上不了课,而且无人可以替代。很多科目都是荒废的,只有语文老师最负责,坚持像梦游一样给他们上课。 就是有一天下大雨,黄泥做的教室被淹了半尺来深,那个老师都坚持着念完了他的语文课。 因为他是牛鬼蛇神的子弟,在文革中被下放,耽误了他在四川大学刚刚开始的学业。 他后来平反了,获得了三万多元的补助,他立即就用它买了两万多本书,满满的一屋子都是,只要有人想读,他随时都很愿意借出去。 直到初中三年级,学校换了校长,这种风气才得到严肃整顿。班主任也换了。 班主任教数学,他每天都改每一个同学的作业,而不是像其他的老师,每天最多只抽改其中的十本。他讲课时抽同学到黑板上做题,只要不会做的都在过道上蹲着听课。 以前铁路子弟因为有招工和顶替的机会,他们本身也不爱学习,在学校里基本上是被放弃的。 虽然她很想学习,但是她也是被放弃的,她的作业很少被抽改到。 当她因为不会做题而在过道上蹲着的时候,她反而觉得她这才是站着做人的。 老师,没有放弃她。 她果然没有辜负老师的一片苦心,那一年中考,她的数学考了九十多分。 班主任有两套西服换着穿,他总是西服配旅游鞋,然后背着背篓去赶集。他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名字——王和虎,真是名如其人。 她也已经知道了那样穿不太恰当,那些铁路子弟总是在背后嘲笑他。但她仍然觉得,他是她心目中最好的,最可爱最帅的老师。 而不像那个化学老师。 虽然长得很帅,课讲得也很好,而且还是学校里唯一的一个凉山州优秀教师。却从来不改她的作业,从来上课不抽她的问题,而只改一下她的考卷。 她都考全班第一了,仍然无视于她。 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不在学校参加中考,他们要到自己的子弟校去参加中考,她跟别人不一样。 她分得清楚黑白,她仍然暗恋着化学老师,暗恋着他的风度翩翩,并且把这种暗恋转化成了认认真真地上好化学课,争取总是考第一。 然后,就没有别的了。 她才不会想着要去和一个整整大了十五岁的老师谈恋爱,她所喜欢的,一定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她也见证了两个老师的大婚。 数学老师的眼睛发亮,神采奕奕,脚下生风地背着小背篓买回了更多的菜,他老婆是街那头的小学老师。 化学老师认真地在铁丝上缝起了缎面被,他的眼睛大大的,亮亮的,他将被子晾晒在铁丝上娴熟地缝着,嘴角带着笑意。 化学老师穿着一套浅灰色西服,黑色皮鞋,也背着背篓买菜。 他的白衬衣总是一尘不染,他老婆是西昌城里的小学老师,他有时候也买菜回城里,他的名字也很有意思——白斌。 他们两个人的名字,都预测了他们的性格和命运。 第133章 全家终于短暂相聚 然后,日子又归于平静,他们的婚姻都是幸福的。 在这期间,农转非不再困难。只要家里有一个人在单位里正式上班的都可以转,不限名额,不限条件。城镇人口,很快地从10%,达到了现在的25%。 以前是只要是父亲退了休,无论儿女,都可以顶替一个。而现在,只有发生了意外的,才可以顶替,其他的通通要通过招工考试,进行挑选。至少身高和健康都不错,初中毕业,成绩良好,不要歪瓜裂枣,也不要太笨的。 在这其间,父亲生了病,去世了,姐姐顶替了父亲。母亲说,父亲有一句话没有说好。全国就是一片实验田,他看见别的计划生育宽松的地方农转非过来的那些家属,每一个都带来了一大堆子女,他酸酸地说:“我只有两个女儿,不操心。一个笨的,可以顶替。另一个,读书还好。” 虽然她像《伤仲永》一样,已经泯然于众人了,但跟他们相比,还是不错的。而且,父亲也已经知道,十岁从农村里出来和十三岁从农村里出来,完全是不一样的。观念更开放,学东西更快,更像“一个单位上的人”,而不是像是一个农村里的人。 就算是他早就把她带在身边,她也需要一个身份的认同。 先人一步,不仅是领导对父亲的认同,也是全家对父亲的认同。也是在学校里,在老师和同学那里,她对自己的认同。 父亲走后不久,真的是如果等到他退休,姐姐就没办法工作了,因为她初中都没有念完就实在念不下去了。只有发生意外了,儿女才可以顶替,姐姐的工作是父亲用命换来的。 在这之后,母亲也再也不像以前那么冒险了,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她好像担心出任何事情。 然后就是她上高中了,她是小站上唯一一个上了高中的女孩子。而且,学校是包分配的。两个女儿的工作都算是解决了,母亲终于松了一口气,脸上的笑容也终于多了起来。 人生19年,全家人一起团聚的日子,不超过三年,这也是当时很多铁路人的家庭状况。只是别人的父亲还健在,他们以后相聚的日子还很长,还有三年又三年。 她的成长,原来是这么的艰难,90%的苦涩,百分10%的乐趣。为了享受那10%的乐趣,她承受了那90%的苦涩。 和冼锐的相识,好像也是如此。 因为认识了冼锐,她终于读懂了那两句话。历经了那么多的磨难,全家终于得以短暂相聚,然而父亲却很快病逝了。就是“幸福总是短暂的”。 历经了那么多的磨难,终于被数学老师注意到,终于让她蹲在教室里的过道上听课了。就是“幸福总在风雨之后”。 如果不是认识了冼锐,她从来就没有读懂过这两句话。她所受的苦,都仅仅只是在白白地受苦,而没有让她有任何的长进,她并没有从中领悟到过什么! 既然苦难已经无法逃脱地受过了,那总要成长和成熟一些呀! 在外国文学里,那些人在参加完宴会回家之后,总会对别人评头论足。原来,并不是在嚼舌根,而是在反思与总结。 人越往前走,经历的人和事就越多,只有及时地反思和回溯,才会有所进步。如果不是认识了冼锐,她从来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 并不是说他是神奇的,他是万能的,而是如果没有遇到事情,如果人生没有遇到重大的挫败和变故,她就是不会去想那么多,更不会去触碰到自己的灵魂的最深处,然后再是如此地幡然醒悟。 还有关于母亲,她从来就没有想过,母亲的身上,既有老又有小。竟然有,这么重大的责任。 她也明白了,冼锐所说的:“我会对你负责任的。”这几个字,是多么的沉重。 为了这几个字,他半年以后才去找那个阆中女孩,而且还没有等到他将那几个字,说出口。 而对于她。他对她说,一到昆明以后,他就给她打了不下20个电话,他是多么地害怕失去。 他说:“我从来没有像对你一样,对待一个任何一个女孩子。”那是因为,他不但对她好。而且,他说出了:“我会对你负责任。”这样像千钧之重,一样重的话。 而昨天晚上,她却倔强地认为,她要的是得到幸福,她要的只是互敬互爱,她才不需要他负责任。 她觉得他对她,不够互敬互爱,就是负责任,也没有用。负责任,本身就包括了互敬互爱啊! 她真是可笑。 如果有什么遗憾。那就是她宿舍里有一个女同学,在宿舍里讲她出去约会,那个男孩子跟她讲了很多他在大兴安岭里长大的故事。 在学校里谈恋爱,基本上就是靠谈,不停地谈。一直要谈好几年,而不敢有其他的非分之想。那是考验口才的时候,那也是锻炼口才的好机会,她的好几个学姐学哥,谈着谈着就谈成了出色的列车长。 她很遗憾。她没有在谈恋爱的时候,有机会将她这些有趣的或者是心酸的经历,谈出去。她的经历,简直是三天三夜,都讲不完。 如果是昨天晚上,她跟冼锐讲这些,他会感兴趣吗?就她对他在火车上的反应来看,他不会感兴趣的。 但是,不仅仅只是冼锐对此不感兴趣,就连她自己,也从来就没有想过这么多她的过去! 小的时候还小,上初中和高中的时候又忙于看杂书,她都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好好地想过她的过去。 不管发生了什么,不管在这巨大的城市里,她是一粒多么微不足道的尘土。但她都是父母极力宠爱的女儿,母亲在家里等着她回家。 她昨天就已经是19岁了,她是成年人了。她对母亲,同样,也有着——责任。如果,她有什么三长两短,父亲的在天之灵,也是不会答应的。 父亲的在天之灵,也会伤心的。 12:50。 列车离开了昆明车站。 湘潇在梦中画了半个圆,又将回到梦的起点。望着渐渐远去的,昆明的山水楼群和列车腾起的团团烟雾,坐在车窗边的湘潇心中不平,眼角再一次潮湿了。 她望着窗外发神,青山绿树从她眼前掠过。 她想起了她的父亲和母亲,还有他们吵吵闹闹的人生。 第134章 婚姻里的故事 她这一辈子,活到这一把年纪,也算是见识过一些婚姻里的故事了。在她看来,有四对比较典型。 第一对是赵叔叔和阿姨。 叔叔身高1m75,又高又帅。尤其是在四川,尤其是在那个年代,人们的身高并不高,他简直就是鹤立鸡群。 阿姨身高只有1m4左右,又黄又干。他们是那个年代被强捆到一起的婚姻,从小定婚,不能悔约,不然就会影响到工作和前途。 他在分局机关里上班,阿姨没有工作,在家里做家属。叔叔在家里很强势,阿姨基本上就说不上话。 每天阿姨都把菜准备好,洗好切好,饭煮好,等他下班以后回来炒菜。因为他事事都比她能干,连炒菜也比她好吃许多。 他们有一儿一女,都长得漂亮极了,完全像叔叔,也很有出息。儿子甚至做了段长,手下管理着上千人。 他们的伴侣对他们也是仰慕的,关系很好。儿媳对儿子的能力仰慕,女婿对女儿的美貌仰慕,都不敢相信他们是从阿姨的肚子里生出来的。 但是很遗憾的是,叔叔在46岁的时候就得肝癌去世了。可能是小的时候家里穷,身体不太好,在单位里又很努力,写文章又很费脑,夫妻感情又不好。 他们家的客厅很整洁,有很漂亮的家具,但是他们的卧室里却一团糟,杂乱地堆放着一些常年不用的东西和阿姨从附近的田地里捡来的稻子,麦子。 除了她去他们家,要腾地方给她住,他们会睡在一起以外,他们可能已经分居许多许多年了。 叔叔虽然去世得早,但阿姨却活了很多年。两个儿女不是那么孝顺,但因为条件太好,也会顾及到老娘。强过很多孝顺的儿女。 第二对是江叔叔和阿姨。 他们俩都是内江大城市的人,叔叔退伍以后被分到大凉山里一个只有十来个人的小站上。在他们的孩子十来岁的时候为了全家团聚,阿姨做了很大的牺牲,从大城市调到了小火车站上。 由于常年分居,生活习惯已经完全不同,再加上孩子的教育问题,他们天天都在一起大吵大打。 有一天,叔叔居然被折腾得跪地求饶,被站上所有的大人小孩都看见了。 当时阿姨穿着白色的铁路制服,深蓝色裙子,就像《西游记》里的神仙一样。 叔叔穿着浅蓝色的铁路制服,深蓝色的裤子,就像《西游记》里被收伏的小妖一样。 外面的人,都只以为阿姨多过分,却没有想到叔叔其实也很难缠,处处要针锋相对。但是从那以后,他们却再也不吵不打了,叔叔变得无比地听话,也不在外面找朋友喝酒了,下班就买菜煮饭。 接下来,阿姨连出几出重拳。 一是,他们双双调离了那个小站,调到了离西昌城最近的一个小站上。 二是孩子转了学。并和那个站的站长的儿子,成为了学习伙伴和好朋友,他们俩的学习都很好。 三是家里大小事全由阿姨做主。由学历比较高,念书比较好的阿姨辅导孩子功课,叔叔只负责做饭,做家务。虽然他做的饭也远远不如阿姨做的好吃,但是重要的事由重要的人来做,不重要的事由不重要的人来做。阿姨分得好清楚。 许多家庭都对吃什么看得更重,孩子的学习反而恰恰相反,认为那是听天由命的事情,最多就是干吼两句,念叨两句,而无任何具体的实际行动。 最后两个孩子都考上了四川大学,成了工程师,这在小站上是非常罕见的。 他们退休以后也双双回老家养老,他们大概既可以享受到孩子优秀的快乐,又可以再重新吃到阿姨可口的饭菜了。仅仅只是辛苦了几年,就换来了晚年的幸福与孩子的美好前途。 他们的孩子汲取了他们俩的优点,像叔叔一样高,像阿姨一样既聪明又漂亮。他们的卧室和客厅都一样的干净整洁,当然,客厅还是要更华丽一些。 第三对是唐叔叔和阿姨。 叔叔在分局机关做一个小领导,阿姨在家里做家属没有工作。但是她很能干,胆子也很大。她自学了照相,自己做鞋垫,自己打衣服拿到西昌城里去卖,她觉得她并不比任何一个有工作的女人差。 还是有一些差别的吧? 有工作的女人,单位会组织学习,在工作中可以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如果一个男人在单位里做着领导,还可以向更大的领导学习,那就更不一样了。 有两次,她到他们家敲门不见人,原来是在楼背后的空地里吵架,俩人都很克制,声音不大。但在这两次吵架之后,他们不再吵了,叔叔变得很体贴阿姨。他们总在一起做饭,两人做饭的水平不相上下,说不上有多出色,还可以吧。 有一天早晨她起得比较早,见叔叔上班去了,阿姨又在厨房里忙,就主动去叠他们卧室里那张沙发上铺开的被子。没想到,一本杂志掉了出来。 她拿在手里正准备翻翻,阿姨害羞地笑着,一把抢了过去。不过,她还是用眼角的余光看见了,那是一本艳情杂志,难怪不得他们俩有床不睡睡沙发。原来两个人的相处,就算是到了50岁,也还是要有一点小情趣的。 他们的感情很好,也很长寿,就是到了晚年,阿姨也会主动地去亲亲叔叔。只是遗憾的是,他们的儿子和女儿都很平淡,不如叔叔有成就。他们既不像父亲一样做领导,也不像母亲一样做手工,只是他们做菜还可以,家庭关系还可以。 为什么?因为手上的活始终不如脑袋里的思想吧,劳心者总是比劳力者厉害,劳心者可以管天下,而劳力者却最多只能管自己。 他们的卧室和客厅都很时尚,很干净整洁,没有用不上的杂物。但是卧室里有华贵的窗帘和床罩,比客厅还要惊艳许多。 第四对就是她的父亲和母亲了。 第135章 父亲和母亲 在老家,父亲是方圆百里的能干人,能说能写能算。 当兵转业后只修了一点点成昆铁路,就遇上通车了,算是并没有吃到最苦的苦。 然后运气很好,就留了下来,没有再回农村。 别的站长都是初中生,而父亲一个小学生,却很快被破格被提成了站长。 并且年年都是段上的先进,人走到哪里,先进带到哪里。 所以他们很快就农转非,从老家那个连赶集都要走十五里,山连着山的小山村里出来了。 而且还是到了现在这个离西昌城很近,同时办理客货运业务,在凉山州算是很繁华的小镇上。 这是非常难的,只有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办到,是领导对父亲的欣赏与信任。 但母亲却不这么认为。她觉得自己也是方圆十里最漂亮,最能干的女子,她也能写能算,而且是那个年代绝无仅有的独生子女。 父亲当年在部队上做到了排长,他一心想留在部队上,没有能够如愿。他的领导很欣赏他,但是当年却没有那样的政策。 所以等他回老家的时候年龄已经很大了,27岁了。周围年龄相当的女子已经早早地出嫁了,只剩下了25岁的母亲了。 可是母亲却是根本就不想结婚的,如果不是外婆太在乎别人的眼光,她很想一个人自己过一辈子,更不想养儿养女受拖累。所以,他们俩经常发生争执。 母亲从小一个人独自长大,不太爱说话。他们从来不会大吵大闹,每次他们闹矛盾,总是父亲说几句,母亲一声不吭。 或者只说短短的一句两句。 但她心里却是无比地不服气,无比地倔强的。 他们总以为她还小,也从来不告诉她,他们因什么而争吵。 只是有一次她知道,父亲当时在会议室开会,因为他在讲话,母亲就将送的饭菜放在了门外面。 她想她已经在他面前晃了又晃,那么大的一个人,他应该是看见她了,哪知道他却并没有看见。 就和冼锐吃完了八宝粥,才想起了她一样。原来,在男性那里,一切都是正常的。 等他开完会的时候,饭菜都已经凉了。他随时都可以开,也可以不开,他完全可以早点结束的。 父亲有胃病,所以特别冒火,责怪母亲为什么不吭一声。母亲觉得自己很委屈,一言不发,独自掉眼泪。 还有一次,父亲生气地说母亲,说她是站长的老婆,而不是一般的群众,要长点心眼,不要乱说话,不要被人逮住了尾巴。 母亲只说了一句,只争辩了一句:“没有乱说话,”然后就是掉眼泪。 在童年的记忆里就是这样,他们吵架的时候,父亲一般站着,好像很强势。 母亲一般坐着,低着头,好像很柔弱。一谈到父亲,母亲从来不提父亲的好,只用几个字概括:“你爸好横!” 她的话总是那么少,也不解释到底是因为什么事,而她自己,好像完全总是对的。 自从父亲去世后,她就更是再也不提父亲,不知道是害怕自己伤心,还是害怕她和姐姐伤心,还是对父亲还怀恨在心? 父亲为了这个家,为了她们母女三人,还有外婆过上好日子,真是费尽心血。 他们住着镇上最好的房子,从大山里定做了最好的家具,母亲做着镇上最轻松的工作。 母亲在货站里做装卸工,一般只装卸电池厂的电池,她们一共也就十个人,全是铁路家属。 只有25公斤重,对在农村里挑100斤大粪的母亲来说,简直就像是跟玩似的。 据母亲说,她的收入和上班的职工差不多,有时甚至更好。而且很干净,大部分时间都在休息,自由又自在,却不说那是因为父亲。 有的家属从农村里出来就已经是一副病恹恹的样子,而母亲却还身材高大,身体健康。即便如此,那也是因为父亲,因为父亲她才有了那样的好工作。 难怪不得农村里当初娶媳妇,从来不看脸,而要看劳动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再漂亮又有何用? 劳动人民是不会只找漂亮的,商人也是不会只找漂亮的,都一样实在。 他们会说那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幸好,漂亮的比较少见,不然实在是无处安放。 母亲虽然懂,却不服气,却从来不说出来,并且把这些都亲口浓墨重彩地教给她——嫁人,就要嫁有能力的人啊。 母亲从来不说:“这个家,全靠你爸爸做支撑。” 当然,父亲也从来没有说过:“爸爸在外面工作,这个家,全靠你妈妈做付出。” 第136章 再也不要找一个那么横的 上高中以后,因为营养良好,身材高大,脸蛋又漂亮的同学真是很不少。 只是长得漂亮的人在学习上不够用功,总是忙于打扮和恋爱,成绩还是要差一些。 能考上大学的,几乎没有。因此,在大学里不但美女稀少,甚至连女生都稀少。 如果按全国的标准来看,高中生,就是又有学历,又有人材的了。“人材”,指的就是外表。 艺术源于生活,难怪不得那些作家笔下的人,也都是有缺陷的。 妻子与情人也是分开的,贤惠与漂亮也是不能合二为一的。 父亲一心扑在工作上。但一有时间,他也会炒菜,也会干杂活。 会劈柴,会打煤饼,会约母亲去散步,会给母亲买最好的衣服,会带全家去城里的公园玩。 家里的水果也是常年不断,总是有人送这送那。 别人是收了就收了,而父亲就是帮别人办了事,也总会让母亲去还礼。所以他和周围的人,包括地方上的人关系都很好,他们都很敬重他。 他身边的其他五六个兄弟单位的工长,班长,他们的老婆全都在货站做装卸,全凭力气吃饭,别人也不能够说什么。 附近农村的村长,乡长,镇长,中小学校长他都认识,他也认识她所有的老师。 在自己的职责范围之内,他总是愿意帮助别人。 父亲甚至带着她,到山上的一个彝族村长家里,去吃过一次带血的羊肉。 他们住在山顶上,因为贫困,他们住的房子下面是牲畜,上面才是人。 村长为了招待他们,现杀了一只珍贵的黑山羊,然后围着火塘用大锅煮。 在半生不熟的时候就已经开吃了,怕他们吃不习惯,临走的时候还带上了一大包,那可是最好的大凉山黑山羊的肉。 另外一次,是到附近的一个村子里,村长在院子里摘了许多还有点生涩的石榴给他们。 站上的一个叔叔,还带她回了一趟他在乐山大山深处的老家。那里全是红色的石头堆成的山,只长一些稀稀疏疏的树,完全不能够种庄稼。 他们走了很远很远的山路,好不容易才到了一块比较平整的地方,那里有一个村子。 他们几十个人住在一个大院子里,吃饭的时候大人们在屋子里吃,小孩子们端出碗来在长凳子上吃,只有玉米糊或者白饭酸菜。 她从小到大都没有穿过带补丁的衣服,而那里的大人孩子到现在都还穿着浑身都满是补丁的衣服,那里比她的老家还要穷。 因为她是远道而来的客人,她吃的是包着肉的汤圆。 他们花一毛钱的门票去看了乐山大佛,还在乐山市最大的百货商店里买了最好看的花布做了一件大衣。 花布是她自己挑的,一挑就是最贵的灯芯绒。像老虎的斑纹,穿在她身上居然还有一点点霸气,很恰当,很有味道。 因为她虽然很柔弱,但是眉毛却像父亲一样,有点刚。眼睛也很伶俐。 她明明属兔,从此那些叔叔阿姨在逗她的时候,都叫她“小虎妞”,并且夸她“有眼光。” 母亲还的礼,第一次一般是一只兔子,第二次才是其他。 他们从老家带来两只兔子,很快就发展到很多只。只要稍稍一长大,就立刻拿去卖或者送人,不然养都养不了那么多。 留在家里的,一般一直保持在十来只。 兔子那么可爱,眼睛像红宝石一样,又是自己亲手养大,是不忍心吃的。 兔子住的架子,像两层楼一样,也是父亲亲手搭建的。 兔子住的楼下总有一个很小的笼子,里面总关着一只兔子,那是一只公兔子。 母兔和她的孩子在一起,为了防止兔子繁殖太快,公兔就被孤零零地关在那个小笼子里,不准乱跑。 在动物和人的世界里,雄性总是更孤独。 这就像她家里一样,父亲总是忙于工作,母亲和她在一起。 母亲却从来不念叨父亲的好,只在年幼不懂事的女儿面前,就只念他横。 并且父亲去世后许多年,母亲都不再婚。说是:“再也不想找一个那么横的。”一讲起来就要掉眼泪,好像受了很重的委屈,好像有深仇大恨似的。 也许,她找不到其他的人可以诉说,她只有对她说。她是无心的,她并没有想到,竟然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他们一辈子都在争执,谁都收服不了谁。他们不像其他两对,总有一个狠的。 也不像唐叔叔和阿姨一样,唐叔叔弯下腰来不斗了,最后选择和平共处。 可能是父亲的心太善了,没有像赵叔叔对阿姨那样决断。 但是以母亲那样的性格,他也不能够决断。 也可能是男人对女儿,与对老婆不一样。她觉得父亲简直十全十美,而母亲却觉得父亲不值一提。 这才是最糟糕的。 既然母亲这么说,再说父亲去世的时候她只有13岁,也分不清楚是非。 像他们那么养她,那么封闭,她就是再有13岁,如果自己不动脑子,也弄不明白。 她就相信了她母亲的话,“再也不要找一个那么横的。” 她甚至把她母亲的话,自己把它补充成了一句完整的话。 “宁肯找一个不那么能干的,也不要找一个那么横的。” 她母亲,可没有这么说过,是她自己补充的。 这个想法,在她的心里扎了根。因此,在面对冼锐,在冼锐掩上门给她机会的时候,她犹犹豫豫地放弃了。 他们争斗的结果就是,姐姐虽然长得完全像父亲,但是母亲却并没有把她养好。她小的时候,曾经生过病,个子很矮,脑袋也一般。 可能在生姐姐的时候,父亲是占了优势的。 但是在她身上,就明显地看到她的眼睛和皮肤像父亲,身材样貌却像母亲了。 长得比父亲好看,但是智商,却远远不如父亲。 父亲的条理很清晰,思维缜密,讲话总是一气呵成,从来不打顿。 父亲写过的笔记本,整整一本,都工工整整的,图画得也很好。不留一个黑影,不会涂黑任何一个字。 他常常自豪地说,他写的字,他做的笔记,他写的文章。 比好多初中生,甚至高中生,都写得好。如果是见了冼锐的字,他怕是要嘲笑他了。 而母亲的字,虽然又大又漂亮。但是写不到一页,就要图好几个黑团团。 不涂,就写不下去一样。这说明,她的思维是混乱的。 无论是收拾屋子,炒菜养鸡,种菜干杂活,每一件事父亲都会做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 虽然很少上手,但绝对不是一般的人,可以比的。更别说母亲。 看一个人的脑子,看他做菜,写字和他住的屋子,就可以了。 他们争斗的结果就是,父亲像赵叔叔一样,也是在46岁那年也一病不起。肾上出了大问题,英年早逝。 他们俩的原因,恐怕是一模一样的。小时候家里太穷,在单位里又太努力,而婚姻又太不幸。 他们争斗的结果就是,基因会随着强势的那一方。 所以她在相貌上随了母亲,好看倒是好看一些了,但是在智商上也基本上随了母亲。 只是比母亲心眼更细,头脑更清晰一些,意志更坚强一些,却远远地不如父亲。 第137章 自己把自己——吓坏了 就别说什么,男人女人不一样了。江叔叔家的阿姨,就很厉害呀。 她写字要涂黑团,讲话要害羞,遇到困难要退缩。 她从九岁开始做饭,出道即巅峰。炒菜比母亲好,但是也远远不如父亲。 父亲随便一出手,就像一个二级厨师,她认识的所有人中,没有人能比得过,就是一串红的厨师也比不过。 她做任何事情,都比不过父亲。 这四对婚姻。 一对是她没有办法去像江叔叔家的阿姨那么强的,另外三对也都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她既不想两个人的感情不好,也不想因为要去迁就她,而让她的儿女平淡。 她虽然满脑子浪漫,但那只是她的表象。 她从小就知道,两个人的关系,就是权力争斗的结果,是很残酷的,并不只是风花雪月。 并且,男人就是一个喜欢鲜艳颜色的动物,两个人之间有一点小情调,没什么不可以。 她觉得在两人关系中,就是要由那个聪明的人做主,这样会少走弯路,少撞墙。 但是那个强势的,也要对那个弱的,表示尊重。只有这样,才会得到最良好的基因,最优秀的儿女,最美满的婚姻。 这四对婚姻,他们都是在婚姻的约束之中争吵,如果不是有约束,早就一拍两散了。一切,都不成立。 而她和冼锐,并没有发生什么,不受任何束缚。 对冼锐来说,就没有什么动力要去维护这个关系。 对于她来说,她的意志力薄弱,她动不动就想选择逃跑。 这个,他竟然也是对的!而她,直到现在才明白! 在这以前,她也从来没有去想过她和周围人的关系。 更没有这么深刻地,去想过她和父母的关系,特别是和父亲的关系。 父亲已经尽他所能,带她去看了外面的世界。母亲则带她去认识了另外的三对,那都是他们的老乡。 柔弱的母亲,老是掉眼泪的母亲,独自把她养这么大,也尽了她的所能。 现在想一想,父亲并不是无缘无故地横,也对母亲表示了足够的尊重。 冼锐也是。也并不是无缘无故地横,对她也表示了足够的尊重。 在火车上,她对他一时难以适应。而他对她,也同样一时难以适应。 而她,却只想到了自己,却从未想过他。 他一到宾馆,其实脾气就已经很好了。就是对她所唱的歌很不满意,在说了:“你别唱了。”几个字之后,他的脸色也马上就由阴转晴,又开始对她无比关怀起来。 他本来就是个急性子,而她却一点也不会察言观色,却还在纠缠不休,难怪不得他忍受不了她。 现在想来,她认为,万事万物皆是此起彼伏,此消彼长,连八卦图也不能跑出那一个圆圈,去另外再去画出一点别的什么东西来。 如果真是另外画了,反而是另类,反而不美,反而倒像一个残缺了。 她是完全可以接受一个人比较有能力,但是有点横的了。 她以为她和云,和小叶一样,是漂泊的云,是随风飘荡的树叶,她是没有根的。 直到现在,认识了冼锐,并且和他分手了,她才开始想这个问题。 原来她是希望的“希”,是两条大江大河,是心胸宽广的,是有根有源头的。 就是留在冼锐身边,她也是有能力和他和他手下的二十号人,以及以后更多的人处好关系的。 就算是她现在离开了他,那以后她也是相信自己是有巨大的潜能的。 她是父亲的女儿,她像她父亲一样,是可以广结善缘,是可以广交朋友的。 这一切,都是冼锐赐给她的福气。 云和小叶,也是有根的。只是她们像她以前一样,没有去寻找。 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想这些又有何用?不是的。过去的事,对过去和现在没有用,但是对未来有用,她这是在继往开来。 她和冼锐,相差十万八千里。不成,才是正常。成了,反而才是,非常罕见。 因此,她没那么伤心的。 她忽然想起来,她给冼锐的那封信,收信的地址是一个巨大的公司,在全国都有点名气。 她在新闻上看见过,是一个“江西省十大纳税光荣户”。 然而他却告诉她说,那是他家的地址。他以为她不知道,她也没有告诉过他,她其实是知道的。 在一个几千人的公司之中,他居然收到了她的那封来信,那他与那家企业,到底是什么关系?她想想就全身直冒冷汗。 也许,是她走得太高了。 也许,是真的是不合适。 连小王和小李都没有说什么,他们直呼着他的大名。 而她却,自己把自己——吓坏了。 第138章 候车室的女疯子 “小姐,请问你到哪里?”忽然坐在他对面的男孩子问她。他的年龄大概在二十二三岁,平头,有点黑。 湘潇取了红帽子放在桌上,说:“西昌”。 “我到终点站成都。你是到西昌玩呢还是回家?”他极感兴趣地问她。 “回家,我家在西昌。”她淡淡地回答说。 “听你的口音,不像是西昌人呀。”也许是旅途太无聊,他居然有很好的谈兴。 “我是内江人。父亲因为修成昆铁路到了西昌,后来全家都移民了,快十年了,可还是乡音难改。” 反正,这些都是些毫不关键的话题,没有什么不可以说的。再说,旅途嘛,无聊嘛。再说,又不是在冼锐面前。 他们就这样谈了起来,主要是她在听他讲。他海阔天空地给她讲他所经历的广州。 讲广州的打工妹,打工仔的悲惨遭遇和生存的艰难,讲他们因为住危房而丧生,因为使用机器而绞断了手。 讲他们住坟墓,讲他们为了生存而烧杀抢掠,无所不为。 也讲他们,包括他自己,奋发图强,奋斗不止的故事。他现在终于在一个电子厂里做到了一个小课长,还是比在农村里种地强多了。 原来,生活竟然是这个样子的,真的是让人毛骨悚然。 别人一天到晚都为了生存而奔波,而她,却有闲心在脑子里胡思乱想。难怪不得,冼锐要说她脑子里尽装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 如果说她所回忆的童年的穷,要么是别人的,要么是遥远的。是乡村里的,天生的,无可奈何的,是纯净得像蓝天白云似的。 那他所讲的,虽然也是别人的,却是正在发生的。是大城市里的,人类自己制造的,拼命挣扎的。 是杂乱得像污水处理厂排出来的五颜六色的废水。真让人觉得有毒,真让人揪心。 凌晨1:30。 湘潇要下车了,他起身从行李架上帮她拿下了行李,说:“你这次去昆明的收获可真不小,把西山的石头都给搬回来了。” “岂止是包里装了石头,连心里也装了石头了。”湘潇苦笑道。 他又说:“你如果搬不了这么多,那我帮你搬一些回成都。我也刚从西山回来,可惜记性太差,忘了像你这样捡几块石头带回来了。还是女孩子心细。” 因为明天一大早要去学校,她在西昌南站下了车。她拎着行李向检票口走去,不经意地回首,她看见他正趴在车窗上,笑吟吟地向她挥着手…… 真的很感谢他这一路上的陪伴,她这个旅途是充实的,丰富的,放松的。一点也不像是,刚刚失了恋的。 跟去昆明的时候,完全不一样。在去的时候,她反而不像是在热恋之中。倒像是,失了恋似的,真的是,颠倒了黑白。 没有冼锐,她果然要轻松快乐许多。他真的是,太让人压抑了。 就算是她千遍万遍地想过他的好,就算是她千遍万遍地想过他的无比英明与正确。但他还是,太让人压抑了。 原地踏步与向后退果然是让人舒适无比,向前走的每一步都实在是荆棘遍地。 天还早,湘潇提着行李向候车室走去。附近的小旅社,传说有人吸毒,她害怕住进去。 她准备就在候车室待一晚上,明早8:00再到学校去领毕业证。 连连两夜不眠,现在又已经是凌晨两点,湘潇的眼睛困得几乎不能够用火柴棍撑开。 但她不能睡,她得照看行李,她睁着疲惫的眼睛向四处环视。 候车室的众多长凳子上只躺着屈指可数的几个人,空荡荡的,让她有些不安。 大约两点半。 一个年纪轻轻的女疯子跑了过来,虽然满脸污垢,但是仍然可以看出来她曾经的眉清目秀。 她拼命地摇着检票口的门,弄得锁住门的铁链子哐当哐当地一阵阵巨响。 湘潇再无睡意,揉了揉眼睛看着她。再加上天气有些微寒,她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浑身猛地痉挛了一下。 铁链的巨响惊动了所有的人,躺在长凳子上面的人也都坐了起来,漠然地看着她。 两个车站治安闻声冲了进来,抡起棍子,抓住疯子一阵乱打,说她扰乱公共秩序了,不打,不打就没法撵走她。 疯子被打得趴在地上嗷嗷地乱叫,口中呜咽着一些让人根本听不懂的话语。 湘潇睁着眼睛默默地看着她,她的眼角忽然有了泪,她当着人们的面把它悄悄地擦去了,没有人注意到她这微不足道的举动。 候车室门口,一个四十多岁的女职工戴着大盖帽,高声地向旅客们数落着疯子的罪恶。 说她不止一次地砸坏了大门上的锁,并大声地叫喊着:“放我出去,放我出去。”说她经常跑到这里又吼又叫,半夜三更的,让人不得安宁。说她偷了人家崭新的内裤,直往候车室的窗户上挂。 最后,她将手插在裤袋里,同情地长叹了一声:“她是在被人强暴以后,才变疯的。” 那一定是她在遭遇不幸之后,被关在了屋子里,门被锁住了,出不去了。 她可能就是在那一刻发疯的,她的脑子里能够记忆起来的,可能就只有那一幕了。 至于她为什么把崭新的内裤往候车室的窗户上挂? 那也许是因为,她不知道公检法,她只知道火车站是神圣的,是人最多的地方。 她一定以为她挂的是那一个坏人的内裤,火车站里面来来往往的这么多人,一定可以帮她申冤。 她一定以为经常出门的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有见识的人,是最有同情心,最善良的人,而不是最普通的人。 刚才在火车上所听到的,是人世的艰难。而现在她所看到的,是人性的脆弱。 但在这之前,她却是满脑子幻想,她只看到了这世界的花花绿绿。 她好像生活在玻璃罩里,她好像并不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似的,她好像是与世隔绝的一样。而今,玻璃罩被无情地击碎了。 这种事,太多了,一直陪伴她左右,从来都不曾远离过她。只是,很久不曾记起。 小时候在农村老家长大,从记事起就被教育要好好保护自己。上学以前,要小心坏小孩。 大人只说要小心坏小孩,并不会说那是一个偷看了大人并且模仿了大人的坏小孩。 上小学以后,学校每年都会开公审大会,罪犯被站在两条拼起来的长凳上。 主要有两类罪犯:一类是十四五岁的抢劫犯。被大几岁的教唆,持刀抢十几元,几十元钱,遇到严打被判七八年。 公审的时候他们都还在笑,还不知道自己这一辈子怎么开始,又怎么结束。 另一类则是六七十岁的强奸犯,专挑刚刚背上小书包的小女孩下手。 以前,她只看到了犯罪分子,却并没有像今天这样,看到了这么惨的受害人。 初中女生,虽然渐渐地长高了,长美了,但力量还不够,在农村的荒山野岭里,也要防着那些怪老头子。 高中就是在这个镇上念的,要防那些凶猛的社会青年。 学校安保很好,天天晚上都有人巡视。但仍然出过几起未遂事件,和一起两例,同时发生的已遂事件,都是社会青年翻墙进来。 后来围墙增高了,围了铁丝网,靠墙的窗户全都焊上了。 完完整整地长这么大,真的好不容易啊! 如果被保护得不好,就成了云。如果心太急,就成了小叶。 现在的她虽然很不完美,虽然有很多的不足,但是已经是在这些有限的条件之下,长成的比较笔直的那棵苗了。 反倒是自由恋爱的最安全,没出过一起事故。 有学校有老师管着,学校里的灯到处都亮晃得闪眼,那些男孩子们就是有贼心,也没有贼胆。 再说那时候的人都很保守,女孩子也不会主动去找一个那么坏的人。 因此,她之所以愿意跟冼锐去昆明,是因为她觉得这是自由恋爱,你情我愿,很安全。并且,他一直都是规规矩矩的。 虽然在临走前的小招待所里他已经有点激动了,但是他说了:“我尊重你,我一定要在征得你的同意之后才敢。” 激动并不等于行动,激动之后马上就被克制住了。电视里,不都是这样演的吗? 她是相信他的。学校里的高中生都可以做到,更何况,他受过更良好的教育呢? 她在想那个疯子。如果她经历了灾难以后,能够从灾难里面走出来,那她是不是比现在还是要好一些? 她的父母,要好受一些?她就这样疯了,真让她难上加难。她就这样疯了,真让她的父母难上加难。 原来,人活在这世界上竟然是这样的,这许许多多的人的活着,却仅仅只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呻吟。 有的人坚强不屈,而有的人却不堪一击。 她坚信自己不是那个不堪一击的,许多事情,她必须想得开,她必须把它想开。 冼锐已经默默地观察过她了,他发现她还是很坚强不屈的。所以,在楼梯上,他才会选择了她。 她虽然想得很多很多,但她那只是在不断地总结与自我成长,而非自结心结,越想越解不开。 她不会因为投个稿失败了,就放弃了对生活的热爱。 她不会因为谈个恋爱,就把自己弄疯了。 第139章 出尽了洋相 冼锐也是很能抗压的,他在楼梯上发脾气,他在火车上发脾气,他对着小王发脾气。 如果习惯了,就会发现:他发脾气,发完就好,从来不往心里去,从来不给自己和任何人增添负担。 即便他头一天晚上还在楼梯上撕心裂肺地狂叫,第二天照样可以恢复正常,照样可以把自己的伤口隐藏起来。 并且还会不计前嫌地原谅她,还会继续若无其事地对她,最后竟然在门背后送了她。 他不但可以扛起很多事,而且还可以扛起他手下的很多人,他也是不会发疯的。 原来,这竟然是他的优点。 而在这之前,她竟然把它当成了他的缺点。不把所有的经历串起来,而只单看一件事情,又怎么能懂? 这世界上有1\/3的人,是怎么打也打不趴的。还有1\/3的人,是根本就不用打,就自己先趴下的。 剩下1\/3的人,左右摇摆,需要被人不断地鼓励。 疯子被撵走了,事情就这么得到了平息。湘潇实在太困了,不久就又有了睡意,她将行李包枕在头下准备入睡。 过了一会儿,觉得太高了,太硬了,脖子发疼,怎么也睡不着。 于是她坐了起来,盯着那些没有行李的,毫无顾虑地熟睡的人,心里充满了羡慕。 这个时候的他们,不叫没有行李,而叫没有包袱。而她的包袱,则太沉重了。 不到十分钟,她又想睡,毕竟是连续两夜都未曾合过眼,现在又已经是凌晨3点半了。 她困得实在不行,她终于带着忧愁,带着疲倦,带着牵挂进入了梦乡。 她红肿的双眼微闭,双腿微曲,右侧的地上是她的行李包。她的头下,枕了最贵的一件毛线衣,行李包的长带,紧紧地环在她的臂弯里。 湘潇真的做梦了, 她梦见穿着衬衣的冼锐,拥着一个穿桃红色帽兜大衣的女孩,向一个很宽阔的台阶上走。 一个穿得那么薄。 一个穿得那么厚。 那女孩肤净如瓷,秀发披肩,婷婷玉立,笑意可人。她的左手提着一袋开心果,右手将剥好的开心果,轻轻地送入冼锐微张的口中。 冼锐灿烂地笑着,附在她耳边温柔地说:“既然你喜欢,那我以后天天给你买。” 湘潇在一旁看着,心酸极了,忍不住甩头就走。但是她并未走远,刚走了两步,就情不自禁地回头去看。 她越看那女孩越像她自己,那眉眼,那肤色,那一颦一笑,那个头,……甚至,那双小巧玲珑的兰花手。 竟也和那天晚上,她给冼锐吃开心果时,一模一样。 而且,她也有那么一件桃红色的帽兜大衣,那是她最心爱的一件衣服,去年过年时才买的,刚刚只穿了一次。 只是她没有她漂亮,头发也没有她的长,没有她亭亭玉立,也没有她那么吸引冼锐。 她也从来没有在那么宽阔的台阶上,和他并排走过。 真的是不知不觉地受了,电影里那些被美化的镜头的影响。 不但冼锐美化了爱情,美化了未来的恋爱对象。甚至连她自己,也美化了爱情,觉得自己不配。 她可不知道,电影演员本来就是百万里挑一,在电影镜头里只要将人拉长,再打上光,任何人都可以很美。 湘潇醒了,惊恐地四处乱抓,她想抓住那个女孩,是她夺走了她深爱的冼锐…… 片刻,她完全清醒了,伸手去揉,怎么睁也睁不开的眼睛。 这时她方才发觉,环在臂弯里的带子没有了。 低头一看,鼓鼓的行李包也不见了,而那件桃红色的帽兜大衣,就恰好在包里。 塑料袋还在,小偷不会以为塑料袋里会有什么好东西。 那她为什么不将它枕在头下呢?她选择了,将最贵的衣服枕在头下。 而没有选择,将最心爱的衣服枕在头下。 又或者是,将最贵的和最心爱的两件衣服都枕上。 她没有想到。 “遇上鬼了,是那个迷人的女鬼,偷去了我的衣服。”湘潇在心里绝望地叫。 她恨自己睡得太沉,行李包上的带子,明明是紧紧地环在她的臂弯里的,怎么可能会被人拿走了呢? 难道,它会自己跑开吗? 湘潇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相信。现在才四点整,她刚刚只睡了半个小时,而且还一直都在做梦,一直都是半梦半醒的。 她不可能睡得那么死,那么不安分。 竟让紧紧地环绕在臂弯里的带子,不知不觉地松开了,让小偷轻轻易易地就得了手。 绝不可能,绝不可能! 只有鬼,才会那么恐怖,那么高明。只有鬼,才能用幻术,将她迷住。 让她在迷迷糊糊之中,自己不知不觉地松开了手,让臂弯里的带子,在她毫无知觉的时候,悄悄地就滑了出去! 是鬼,是那迷人的女鬼。 其实,包带子并没有从她的臂弯里滑落,是小偷用刀片将它划断的。 那也并不需要她睡得有多沉,只要她稍稍一走神,他们就可以办到。 他们在大白天里都可以作案,更别说她还在睡觉。 在火车站这个流窜人口最多的地方,就是抢了她,她也没有办法。在西昌火车站,在全国的很多火车站,也是同理。 如果她下了火车以后,就直接走到大街上去,需要走两百米完全没有人,没有任何建筑的路。 一路上也没有任何灯,需要穿过一个有20m长的地下道,在这个深夜里,那也是很危险的。 说不定现在的小偷,就成了那条路上的抢劫犯。大白天都会有人抢劫,更何况是在夜深人静的晚上。 她唯一正确的办法就是坚决不睡觉,甚至不走神。 或者是,像那些在外打零工的人一样,将包放在地上坐着,头趴在凳子上睡。 但是,她没有想过。 就是和父母一起待在候车室里,他们也只是端端正正地坐着,最多只是让孩子倒下睡。一是他们要照看行李,二是他们很注重仪态。 再说,那样坐在行李包上,趴在凳子上睡,也很容易损失身上的钱。 只有那些有行李,但是身上没有钱的人,才那样睡。她的身上,还有三百多块钱。 那她可以,将钱放在行李包里,然后坐在包上。这样钱和行李,都很安全。但是他们这种人,是不会这样做的。 他们不但注意形象,而且总是患得患失,他们不会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必须分开放。 还有,万一在候车室里遇到抢劫呢?分开放的好处就是丢了一个,还有另外的一个。 她那个样子保护她的行李,是防君子不防小人,她自己都没有想过。 她以为,这世界上的所有人,都像她一样文雅。或者是像冼锐,就是发再大的脾气,也是讲规矩的。 或者是像一串红里面那些道貌岸然的君子,不管怎么样,也是要装装斯文,也是要征得别人的同意的。 就算是那桌日本式雅间里的客人,他们即便是自己穿着雨衣,冒雨去找小姐,也并没有强迫她坐下去。 以前,坏人坏事,都只在传说之中,都只是在那些长条凳子上站着。 而现在,她才知道,社会这个炼钢炉,它到底有多厉害。 他们的抢劫与偷盗好像只是任意行为,认识得并不深刻。 即便是被判刑,也照样还是可以笑得出来,人生糊里糊涂地开始,又糊里又糊涂地结束。 同样,她的认识也是并不那么深刻的,她仅仅只是埋怨女鬼,而不好好地检讨自己为什么犯错。 包里的衣物暂且不说,包里还有两大本满满的日记和一些稿子。这些,才是她的心爱,才是她的命根。 身旁的人也有没有熟睡的,肯定有人亲眼看着小偷拎走了她的包。 刚才还在看别人,同情别人,看别人被无奈地推到,人生这场戏的舞台中央。 而如今,却是别人在看自己。 看自己,也还没有准备好,就被匆匆地推上了台。 出尽了洋相。 第140章 谁也弄不懂谁 人活在这世上,条条蛇都咬人。各有各的难,谁又比谁更轻松一些呢? 想到了这许多,湘潇依旧哭不出来,眼中挤不出任何一滴可以流淌的泪水。 悲伤的人流泪,悲恸的人,是流不出眼泪的。 她只是觉得头痛,心也痛,肝肠欲裂,整个人都像要崩溃了似的,连坐着都艰难万分。 她没有开口向任何人倾诉,她知道自己的倾诉是无用的,失去的已经失去了,再也难以找回。 她一言不发地坐在长凳子上苦想,独自悲伤。 她甚至不想让任何一个人知道,她此时的心,有多苦,多涩。 这一路里来,她连连遇上了两个大贼!一个偷去了对于她来说分量不轻的财物,而另外一个,却偷去了她冰清玉洁的玻璃心。 伤财,可以重新获得。 伤心,却再也难以缝合。 这次昆明之行,难道真的如云在两个月以前所说的?“别去,去了才傻。去了回来什么也没有了。” 除了她自己,除了一个空空的躯壳,她现在果然变得一无所有了。 她果然是,留下了她最贵的衣服,而失去了她最心爱的衣服。那件衣服之所以贵,是因为它是一件纯羊毛衫,它的材料贵。 但是它是不抵风寒的,风一吹,就会钻到骨头里去。 而西昌的风,偏偏是一年四季都很大的。而现在,冬天将要到临。 这件最贵的衣服,就是她自己。 而那件最心爱的衣服,之所以是她的最心爱,是因为它的样式好,颜色好,它穿起来很暖和。这件最心爱的衣服,就是冼锐。 而现在,冬天将要到临。 难道,她真的错了吗?她为什么睡得那么沉?她为什么连续两夜,都不曾合上一眼啊? 在这第三个夜晚的凌晨3:30,她刚刚小睡了半个小时,就变得一无所有了。 她这并不是为了爱,她并没有为他做过一些什么,她这仅仅只是在自虐,就像云喝醉了,去理发店剃光了头发一样。 不说一模一样,也是五十步与一百步。 在一串红辛辛苦苦打工三个月,正如她对老广所说的那样,仅仅只是体验生活而已。仅仅只是体验到了,生活的艰辛与复杂。 仅此,而已。 在昆明车站的时候,她因为要去上卫生间,而将行李包托付给了一个铁路工作人员。 他穿着一身崭新的铁路制服,戴着威武的大盖帽,他50岁左右的年纪,眼睛笑眯眯的。 如果父亲还活着,也一定是他这个样子吧? 他望了望她,笑着说:“你就这么相信我?” 本来她是90%的相信的,他这么一问,她的心里咯噔了一下。但是,她还是80%的相信的。 是呀,她本来可以,带着她的行李包上卫生间的。是呀,这是大城市,不是她以前生活的小地方。 难道,就凭那一身铁路制服,她就能够判断出,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即便是他在这里工作,他也一样可以是坏人。只要他走出候车室,汇入滚滚的人流,车流之中,她就再也找不到他。 又或者是他躲起来,然后告诉别人说那是旅客遗失了的。 但是,作为一个有正当职业的人,又有几个会呢?与社会上的人相比,这个概率非常之小。 如果她连这个都不敢相信,那她将会寸步难行。 她点了点头,用一分钟时间到旁边去上了卫生间。 等她回来的时候,他还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这下,她才百分之百地相信了他。 她的人生本黑暗,她的成长有缺陷,因此她总是去努力地寻找那一丝丝的温暖。 在火车上她愿意倾听广州男孩的讲述,在候车室里她愿意寻求这个叔叔的帮助。 正因为有了他们,当她以后再回忆起这一连串糟心的事,这一连串伤心的事的时候,她的心里才有了一束光,正是他们,给了她无限的温暖。 她这是在寻找寄托,但她也仅仅只需要这一点点的寄托。 她和云是不同的。 她相信广州男孩和这位叔叔,她相信他们两个人,她也相信冼锐。 但她和有的女孩子不同,她不会去无限地信任一个人,如果不是日积月累,她的信任,也到此为止。 要不是去一串红,要不是在一串红的楼梯口,她绝对不会认识冼锐,也绝对不会伤得这样深——她不应该去一串红的。 冼锐让小王送她到西昌。 难道,他已经看到了她的恍惚,怕她出意外?难道,他是预言家? 难道,从相识的那一天起,他的所有的举动,都是对的? 他已经在江湖上练手了那么多年。而她,却还未出道。 难道,他所说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对的?只是她道行太浅,明白不了。 难道,真的完完全全,都正如他所说?“不是我不跟你说话,而是我所说的,你听不懂。” 她竟然不知道,问他一句:“那我要怎样才能够听懂你说话?” 她竟然不知道,回他一句:“那我现在就认真地听,你现在教教我:我要怎样才能够听懂你说话?” 别看她平时聪明伶俐,可是一遇到问题,就成了一个木瓜。 明明一转弯,就能够去掉那个罩在头顶上的框,可偏偏转不了弯,可偏偏去不了框。 一个人的成长,一个人的成熟,到底要经历些什么?是不是很难,很难? 难怪让冼锐看见她这个样子,都开始怀疑,如此有才的他,都没有办法,把她教会。 那么他的成长,他的成熟,是不是也经历了她所不知道的,剜心的痛? 其实,他也并不像她所想像的,他也并不像他自己所想像的那样成熟,他也一样走入了死胡同。 他也不是无所不能的,他也有他的局限。 明明他只是处理不了这个问题,明明他只是放弃了这个问题,他只是不够坚强,不够坚韧。 但是在别人眼里,他又多交了一个女朋友,他却成了一个公子哥,他却成了一个花心的人。 人与人之间,根本就是,谁也弄不懂谁。 第141章 黎明终于到来 那些离婚的人,那些一吵架就出去鬼混的人,真的不一定是有多坏,他们只是在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去逃避问题。 当他能够面对一个又一个的问题的时候,当他能够解决一个又一个的问题的时候,他自己都不会知道,他的小身板里,竟然储藏着大能量。 他的生活,他的情感,也就不容易出状况。 而她现在所明白的这些,都是生活教给她的,透彻的痛。 在这里,她可以默默地自己承受,自己独自把它吞下。 而在冼锐的身边,她的心里,恐怕是要闹翻天了。 她会一味地在心里责怪他,而自己却不知悔改。 他是对的,除了生活可以教会她,没有人可以做她这么厉害的老师。 人教人,教不会。事教人,一教会。 那她就不要怪不该去一串红了,如果不去,她整天缩在家里,那么连这些她也不会明白。 而她现在都19岁了,她始终是要长大的,她不可能永远地生活在那个把它保护得很好的玻璃罩里。 它只是玻璃罩而已,又不是钻石罩,它迟早要碎。 在她的身旁还残留着一个塑料袋,里面有冼锐给她买的皮包和几本书。 看着那皮包湘潇的心中更加难言,她也有些不明白,小偷为什么不偷走这个精致的新皮包呢? 难道小偷也知道把这个包留下,每当以后睹物思人的时候她会痛得更深,悟得更深?没有经历过生活的人,谁会去做小偷呢? 其实不是的,他们可能是刚刚把行李包偷走,她就醒了。 如果要偷走那个皮包,那需要等待合适的时机,第二次出手。 冼锐曾经说过,在这个世界上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不多了。 真的是。 又有几个人像她一样,生活在简单而宁静的小镇,既不用像农村里那样日晒雨淋地在田间劳动,又不用像在城市里的生活那样复杂? 刚刚从学校里出来,又读了几本书便自以为是,满脑子幻想呢? 睹物思人,她又忆起了那不堪回首的昨夜之事。 前夜西昌,昨夜昆明,今夜又西昌。 这是梦吗? 黎明终于到来。 在这之后,旭日东升,阳光金灿灿地洒在了候车室的门口。 光明来啦!昨天晚上的所有黑暗,好像从来都不曾发生过。 又是差不多一夜未眠的湘潇,拖着疲惫的身子向学校一步一步地走去,每走一步,伤痛的心都滴下一滴鲜红的血。 她走过了地下道,也走过了那条新建成不久的宽阔的大街,街上各种店铺里商品琳琅满目。 连它都越来越丰富了,社会又怎么会越来越简单,人心又怎么会越来越简单? 走过了人声鼎沸的农贸市场。 街上有那么那么多的人,每个人的经历也一定一定不同,但不管曾经经历了什么,他们的脸上都努力地挂着笑容。 以前她会觉得,每一个人都很幸福,就只有她失去了父亲,很不幸。而现在她觉得,他们可能已经把痛苦吞到肚子里去了,要生活,就必须面带微笑。 不然很多人,都会像昨夜那个疯子一样,去摇撼候车室的大门了。 她想起了,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所看的《七个铜板》的故事: 母亲想找七个铜板买半磅肥皂,前面六个很容易地就找到了,在找第七个的时候,却很难很难,直到一个乞丐的出现。 乞丐给了她第七个铜板,乞丐说自己已经是快要入土的人了,用不上了。 铜板倒是找齐了,乐观的母亲却伤心了。 因为她发现为了找那七个铜板,她耽误了一下午的时光,耽误了洗衣服和做很多很多的事情。 那时,全家都睡了,她一个人开静音看的电视。 她觉得冗长而单调,心想:老外的水平,真是太差了。就两三个人在舞台上,不停地说呀说,背景也很简单,很黑暗。 而不像平时所看的那些载歌载舞,热闹非凡。 但是她还是坚持把它看完了,而现在,她终于明白了,在找到第七个铜板以前,所有的铜板都是毫无意义的。 但是,它们又是不可缺少的。 就像现在她所经历的这些苦难一样,如果她自己不能够从中检讨自己,并且很快地有所长进。然后,成长为一个独立的自己。 那么,她一辈子就都只能不停地向别人,向生活乞讨,活得就像一个乞丐一样。 就是老得快要死了,也一样。那么,她所经历的所有苦难,也都毫无意义。 而且,如果年轻的时候如果攒不下铜板,那么老了,就是有再多的铜板,也有点晚了。 而且,她一定告诫自己:从此以后,她所拥有的时间和精力,还有金钱和社会关系,都非常非常有限。 都是,非常非常珍贵的。 她不要,只是为了寻找那七个铜板,而耽误了更多更多,更重要的事情。 她在心里呐喊:“如果经历过生活的千辛万苦,却不成疯子,不做小偷。那种人,才是最厉害的人!” 第142章 冠军就是不一样 学校门口,烫金的校名旁边,红榜贴了一榜贴了一墙。 那一年,他们学校的普高考得前所未有的好,那些嗅觉敏锐的人,已经开始放弃了包分配的职高,转而去读了普高。 学校也调整了战略重心,从职高转向了普高。 政策也随意在变,一会儿重普高,一会儿又重职高。 如果遇到领导换届,也可能两头都顾不上。 这是一所铁路子弟校,学生全是铁路人的后代,以培养铁路工人为主要目的。在这之前,这是不可能的。 那些嗅觉敏锐的人,就是那些在分局机关,在各种段机关里面工作的人。考上大学的,就是他们优秀的儿女。 他们自己虽然没有读过大学却还坐着机关,但他们已经嗅到了,他们儿女这一代,恐怕是不行了。 湘潇所看到的,只是现在的开花结果,而她没有看到的是,那花那果的芽儿,在三年以前就种下了。 并且用了整整三年时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来精心浇灌。 在这三年里,不敢有一点点任何任何的懈怠。 而她对冼锐,冼锐对她,都不过是只认识了短短的两个月,只相处了屈指可数的十天。 这朵爱情之花,这颗爱情之果,又怎么能够开花结果呢? 可能是因为她没有考过大学,不知道做一件事情需要长年累月,坚持不懈地努力。 而冼锐考大学,又几乎全靠天分,并没有吃过普通人那样的苦。 父亲在世的时候,他每天都看报纸,看《新闻联播》,他嗅到了很多别人嗅不到的机会。 如果当年她中考的时候他还活着,他看到她那个分数,一定会让她念普高,考大学的。 他刚去世的时候,一个平时很聪明的阿姨就说她会很苦,因为父亲再也不能教给她什么了。 她所损失的,不仅仅只是丰厚的物质。她的亏,吃大了。 成熟的捷径就是找一个老男人,特别是找一个成功的老男人,他们本身就是浓缩的精华。 但是这也会毁了一个女孩子,从此以后她会谁都看不惯了。 而那些有厉害的爹的女孩子,却从来不会去找老男人。 因为她的爹,本身就是一只狡猾的老狐狸,可以教给她许多许多。 就算是为了女儿的未来,一个男人,都不应该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歇菜。 湘潇矗立在榜前认认真真地看,脖子都仰疼了还舍不得离开。 榜上的很多人她都认识,那个曾经每天送她一支玫瑰的男孩名列榜首,他继承了父业,考上了中国政法大学。 她的眼角又潮了,她忽然觉得自己也很想念书。但这不可能,她只念了职高。她没有机会,机会不属于她。 走过校园那曾经走过几千遍的甬道,路过校园那曾经跑过跳过几千遍的操场,湘潇上了那栋高大而古老的,红砖建造的苏联式办公楼。 她到了教务处,教导主任把那张烫金的毕业证书发给了她。这张毫无用处的毕业证书花去了她整整十元,果真是烫金的。 但当她走进教务处的时候,教导主任正在忙着新生入学后的事。 见她来了,机械地收了钱,流水作业般地为她找毕业证,然后顺手递给了她,连头都没有抬一下。 湘潇不言,将它扔进了塑料袋里,转身向楼下走去。自入校门以来,她的眼角就一直都是潮的。 低年级的同学如潮水般地向操场上涌去,操场上做起了整齐的广播体操。 乐声悠扬,动作优美,服装整齐,场面宏大。 这些,都是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仿佛就在几分钟之前,她都还曾经是他们之中的一员。 从外表上看,他们每个人都几乎一样,校服把他们打扮得一模一样。 以前她也觉得他们是一模一样的,至少都是铁路子弟,差别不是那么的大。 但是现在,因为认识了冼锐,她觉得他们是千差万别的。 连她看大街上行人的眼光,也变了,他们每一个,都各个不同。 他们的校服很时尚,女生的背后一片红,胸前立式裁剪,红白相间,立式领口。 裤子是黑色,而不是红色,看起来有一种成熟之美。 男生的则是蓝白相间。据说,这是香港设计师设计的。 卫星发射基地的墙上,还挂着他们班十几个女生的巨幅照片。 她们的学历很高,身姿挺拔,朝气蓬勃,面容俊美。 一看就是根正苗红的,标准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形象。 她从来没有问过冼锐到卫星发射基地是否看见过她,到汽车站宣传本地景点的栏目里是否看见过她。 另外,她还在军训中,她还在在车间实习拧螺帽时,出现在分局电视台里。 同学们都很善意地笑她。她也笑了,因为她自己心里知道,她的活干得还不够好。 她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她的脸长得特别正,而且很聪明伶俐的样子。 这不是任何一个花枝招展的女生,可以相比的。 他们学校最有名的,就是出过一个90年北京亚运会的跳远冠军。 另外,还有一个专写铁路,全国小有名气的作家。 冠军回学校做过报告,作家和校领导告别她也见过。 发现并培养跳远冠军的老师,高中三年一直教她。 老师长得很帅,个子不高,平易近人,体育课上的所有项目都必须过关,严格得与其他老师不同。 跳马对她来说是很难的,她摔伤了腿,照样要求过。 后来,她的记忆就是,不是跳马的难,而是老师的慈祥和极好的耐心了。 老师全年穿着套装运动服,炒内部股票赚了钱,爱唱京剧,每学期联欢会上都唱。 水平并不比中央电视台的名角差。 因为父母收入不错,家里营养好,牛高马大的同学多,学校田径队常常去省里参加比赛,而且成绩很好。 她同宿舍就有个同学在田径队训练,常听她讲多么多么有趣,而不是多么多么艰苦。 那个同学家境优渥,母亲在单位做财务室主任,父亲也是个领导,她是个真正的乐天派。 她有很多很多的朋友,念普高的学生会主席常常送毛笔字给她。 念职高的学生,从来没有像她那样爱好和普高班的学生,甚至各种各样的人做朋友的。 虽然在学生之中还并没有地位的不平等,但绝大多数人已经习惯了仅仅只在自己的圈子里活动。 走在路上,她经常和各种各样的人打招呼,包括15岁就已经重达两百斤的铅球冠军。 她甚至直白地问过他:他那么重,会不会压垮他的自行车? 冠军很坦然地告诉她说:“没问题,加固了的。” 她甚至还问他:“学习不好,又长得胖,在普高班会不会很难受?”冠军告诉她说,不会。 他有时候会把同学举得很高,他也很喜欢帮老师和女生干体力活,他们都很喜欢他。 乐天派就是乐天派,冠军就是冠军,就是不一样。 第143章 老师的偏心 她甚至还和一个经常打架的,校外的社会青年谈过恋爱。而别的女生,却怕得要命。 起初是他闲得无聊,翻墙进学校里面来闲逛,正好遇到她,就摆了起来。 他佩服她居然有敢和他说话的勇气,就说喜欢她。 谁知道后来谈着谈着,却发现原来两个人简直太像了。 竟然连男孩子和女孩子之间最简单的那种喜欢都没有了,就成为了哥们儿。 她甚至善良地劝他别打架了,干点正事。在她的眼里,根本就没有坏人。 因为她也曾经喝醉了,在宿舍里往楼下扔酒瓶,差点砸到了物理老师。难道,她是坏孩子? 谁还没有过青春的迷茫? 偶尔的一次,不算。 他真的听进去了,重新拿起了书本。她的一句话,比他自己亲爹亲妈的一万句话还管用。 半年之后,他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招工考试,有了正式工作。 云表面上和她一样,实际上,并不是。被云喜欢的男孩子,可没有这样的福气。 云更像是一个吸血的妖精,因为她的家,并没有给她那样的爱吧。 湘潇虽然自己做不到那样,却是很羡慕,很是认同他们那样的性格的。 她的认知因此勾勒出,现在是新社会,好人多,挣钱不太难。跳马不难,唱戏不难,写作也不难。 甚至,成为冠军也不难。 爬泸山之所以难,那是因为她还没有真正地想去做。 美女多,帅哥也多,恋爱不难,好男孩多的是。 坏人,脾气不好的,就跳开。实在不行,像母亲那样一个人,也是可以的。 她都分辨不出这具体的差别和平静水面之下的暗流涌动,她都只看到了表面。 她也根本就没有想过,她之所以还能够这样去想,那也是因为:她得到过的爱,也并不少。 从教务处出来,湘潇在操场上碰到了长得如细柳扶风的政治老师和几个课任老师,还有不少同学,就是没有碰到小叶。 他们都说她长瘦了,更漂亮了,还说她的红帽子很好看。湘潇顺应着笑了。 政治老师笑着叫她“班花”。这可是他第一次这样叫她,湘潇睁大了眼睛表示不明白。 男孩子,女孩子们,也困惑地看着他。 他笑了笑说:“从综合素质来看,郗湘潇就是咱们班的班花。你们不相信?十年以后,你们再仔细想一想老师今天的话。” 同学们笑出了声音,他们哈哈大笑,笑声传到了百米之外。 笑老师的审美,笑老师的偏心,笑青涩的少年时代的结束。 笑政治老师,就是这样地细柳扶风。 但是湘潇听着却并不觉得刺耳,她已经懂得了那是善意的笑。 湘潇再次摇了摇头,笑了笑,他们班上有的是花枝招展的女同学。 毕竟几个月不见,他们或多或少地都发生了一些变化。世界在变,世界中的人,不可能不跟着变。 但是,就是再变,他们也都还是待在家里的。而她,却算是走入了社会,体验了生活,体验了生活的酸甜苦辣了。 她跟他们,一定更加地不同了吧? 湘潇不知自己内心变化如何,她只是觉得自己的眼前弥漫着一层水雾,她在这雾中,险些迷了路。 听说班上好多同学都读了自费,她又很想读书,但是,这也不可能。 她忽然又有了许多感悟,她真的很后悔从昆明回来了。只有此时,方才知觉。 以前的后悔,是因为感情,是因为失去了心爱的人。而这一次的后悔,竟然是因为——现实。 因此,缘份不容杂念,真心为一个人投入的时候绝对不会想到功利。一旦渗入了杂念,她和冼锐,怕这短短的十天,也熬不过吧。 以前,她总是只关注自己的内心。 而现在,因为认识了冼锐,她开始细心地观察她身边的人。 也慢慢地开始,了解这个社会。 第144章 他们和土豆洋葱,坐在一起 中午一跨进家门,湘潇便凄凄哀哀地对母亲讲她的宿舍被盗了,她的衣服全丢了,干了也等于白干,所以她不准备再去了。 母亲对宝贝女儿的言行一向深信不疑,这一次也不例外,不但不责怪一句,反而还安慰她,叫她别气坏了身体。 钱掉了可以再赚回来,衣服丢了可以再添置,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她不怀疑她也就算了,但是她却鼓励她一遇到困难就缩在屋子里。东西掉了是掉了,失去的不可能再找回来。 但是如果去工作,那至少还可以再挣一份收入,用来买别的东西,用来代替那些已经掉了的东西。 但是如果不去工作,那么就连收入也没有了,那才是真正的损失。 她母亲不会这样说她,因为她觉得她养得起她。 外面的世界太复杂,她自己就整天待在小镇上,就不怎么出去。当初,她就不同意她出去打工。 而冼锐的父母,却不一样。 在他19岁的时候,家里就鼓励他出去闯世界了,而且还是去传说中危险重重的边境城市昆明。 那他父母也一定是去过昆明,对昆明很了解了,而不像她母亲,对西昌城也不太熟悉。 小地方的人,只有买东西,买比镇上更好的衣服和买电视机,洗衣机那样的大家电,才会进城。 为了省来回三块钱的车费,他们去的时候会坐货车,回来的时候再坐慢车,会多绕上半天。 反正,都是他们自己的火车。 他们就只知道,城里的楼房越来越漂亮了,城里的马路越来越宽阔了,城里的路灯越来越多了。 他们就只知道表面。 而不知道,那些都是——金钱的力量。 是金钱,让人挖泥土,烧砖瓦,产钢筋,出水泥,造楼房,筑道路。 是金钱,让人卖衣服,扫马路,擦路灯,甚至掏下水道。 而不像他们,他们说的是,“因为我是铁路人,所以我爱铁路。” 并且,他们从心里,从内而外,都是这样认为的。 对伴侣,对爱人,他们说不出口的这一个“爱”字。 对铁路,他们却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大大方方地说出来。 或者,也许,“爱人”这个特定的称谓,就已经帮他们,把不好意思说的全部都说了。而铁路,却是那么地不一样。 他们为了到西昌城里去,大大方方地坐过火车头,坐过平板车,棚车,油罐车,敞篷车。 他们和钢材煤炭,土豆洋葱,各种蔬菜水果,鸡鸭牛羊,各种动物植物,各种物品坐在一起。 他们就跟电影里面演的去上前线,去支援祖国建设一样自然与自豪。 本来就是为了解决沿途偏僻小站的出行难问题,也并没有谁曾经禁止过什么。 铁路两旁,最经常掉的是洋葱和焦炭。随手一拾,就吃也吃不完,用也用不完。 有时候报纸上会说,有些人去偷铁路上的运输物资。 只有大凉山里面的少数民族才会,但是在他们这里却从来不会,却从来没有人那么贪婪。 他们把铁路当做的是他们自己的家,他们只取自己所需就够了。 有的铁路老工人,就喜欢住在铁轨旁边的房子里,听着火车的轰鸣睡觉。不然,会失眠。 列车尾部,有一个一年四季,天天烧着煤炭炉,有着大大的烟囱的守车。白天烧水做饭,晚上取暖。 里面有一个胖胖的,身体长得很结实的中年男人,那就是守车车长了。 如果要发车要停车了,他就会和火车站里的值班员一样,挥舞他手中的红旗绿旗,和他接应。 那节车厢里还有凳子坐,有热水喝,有栏杆可以趴着看风景。 他从来不制止你,他相信你会牢牢抓住栏杆,他相信你会自己珍爱生命。 人站的方向与列车运行的方向永远相反,可以直接看见车轮从铁轨上碾过。 在笨重的火车的映衬之下,铁轨发出的清冷的光芒,更加地耀眼。 人与铁轨,如此地接近。 重工业时代,就是这样。 在经过弯道的时候,车头在前,车尾在后,弯成c字形。 或者是,车头在隧道里了,车身却还在外面。 又或者是,车头在前一个隧道里,车尾却在后一个隧道里。 他们经常跟他聊天,向他了解沿途的,各个小站的奇闻乐事。 他真是一个有见识的人。 他的内心,充满了自豪。 而他,却又从不自傲。 一切,都刚刚好。 那个时候的人从来都不要人管,好像每一个人都很敬业,对自己的工作很自豪。 而且,每一个职业都受人尊重,而不是像大城市里的那些势利眼那样认为的,他只是大山里面的一个小小的卑微的铁路工人。 在这个时候,就是平时再有小吵小闹的人,在这里,都是亲亲热热的铁路一家人。只有下车之后,他们才会又装作互不认识。 那样缓慢悠闲的生活,那样鲜艳的蓝色的制服与深灰色的煤炭和火炉。 那样鲜明对比的颜色,既可以像大画家花费心血精心描画出来的一幅繁复厚重的油画,又可以像美院学生随意描绘的一幅素描。 美极啦! 要么浓墨重彩,要么极淡极简。反正,就是不能够用照相的技术放大或者是还原,那样会太真实了,那样会太平淡了。 会破坏美。 虽然她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因为乘坐这些列车,而出过什么安全事故。 但是,这些年安全意识越来越重,这些车都不允许乘坐了,只能乘坐汽车进城。 更是为了提高效率,更是为了减员增效,守车也被取缔了,充满人情味的守车车长,也不见了。 难怪不得,现在的人越来越冷漠,越来越不浪漫,对铁路也越来越没有感情。 乘车的人,只把它当做一种交通工具。工作的人,只把它当做一种谋生的手段。 工业社会,把人连根拔起。后工业时代,更是如此。 以前,一个工人还会喜欢他手里的机器,还会自觉地把它擦亮。 而后工业社会,几乎所有人都只关心物质,就是他擦亮了机器,他也是被动的,也是不愉快的。 就像现在的人对婚姻一样,他们只把它当做改变命运或者互相利用的工具,而唯独,没有感情。 第145章 笨蛋,还有星星呢! 社会越发达,铁路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就越小,在发达国家里一般会占到5%以下。 它再也不可能像它的鼎盛时期那样,在很多城市里,往往可以占到城市的一半,被称为“铁半城”了。 这个,她理解得了,她只是希望自己在心里,仍然为它留有一席之地,在心底仍然默默地热爱它。 而铁路之外的人,比如说是冼锐,他又怎么可能理解? 他永远都理解不了,一个女孩子,正值韶华,怎么会对两根冷冰冰的铁轨,产生感情? 在火车上,她怎么能够对着两根冷冰冰的铁轨,也能够看上半天? 他也完完全全都没有想到过,她的父辈们,曾经在上面挥洒过热血沸腾的青春,它也曾经陪伴着她从小长大。 同样,她也不能够理解,她问他坐火车最大的乐趣是什么?他冷漠地说是“睡觉”。 因为,他不但对铁轨没有感情,而且,他几乎天天都很忙很累。 宁静美好的另一面则是顽固保守,小镇上的人,也有他们自己的缺陷。 他们宁可在家里蹲着,也不会去干那个包吃包住150,而且还有小费的工作。 因为只要离开了家,离开了铁路,就是冒险。 难怪不得,她和冼锐的差距那么大。 这就是母亲对钱的态度,有钱多用几个,没钱少用几个,但是身体很重要,骨气很重要。因此,她才成了这样的她。 尽管她已经尽力去改变,但是却很难去彻底地改变。 尤其是在面对冼锐的暴风骤雨的时候,她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还有什么样的动力去改变。 他们对钱,真的是没有像城市里的人那么渴望。 那是因为,她并没有真正地穷过,物质上,精神上,该有的都有。他们觉得,自己已经很富足了。 她看到闪电,立即就说“要下雨了。” 而他却可以说:“笨蛋,还有星星呢!” 她只是很敏感,而他却可以立足更远。 她并没有排除一切困难,她并没有下定决心,要留下来,支持他,让他有更好更大更宏伟的事业的雄心与壮志。 她只是很肤浅,很肤浅地爱着他。她向往比翼双飞,却并不理解,比翼双飞的真正含义。当他发脾气时,这一切皆不存在。 她很难真正地理解冼锐,因为她根本就还没有意识到:钱,不仅仅只是物质的享受,更是达到人生巅峰,实现所有梦想,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好的工具。在好人那里成好的工具,在坏人那里成坏的工具。是中性。 她只是认识到了最原始的那一点点,她只是觉得自己并不贪图物质享受,自己可以放弃物质享受。 她与冼锐,真的是始于钱,终于钱。 始于文学,终于文学。 始于纯,终于纯。 世界上任何做大事的人,都是边行动边适当地调整方向,而不是一意孤行,一路走到黑。他们总是慢慢地调整自己的策略,策略很重要。 当他们走不下去的时候,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停下来。向书本,向外界,向另外比他们强大的一切强者学习,甚至是向大自然学习。 于是,向蜻蜓学习,有了飞机的发明。 很多很多的发明创造都是如此,他们会觉得那是一种荣幸,而不是羞愧。 而湘潇却并不明白,她只是认识了那盘棋上的棋子,而这棋究竟应该怎么去下,却全然不知道,她是非常混沌的。 她也并没有向冼锐,这个就在她身边的强者虚心学习。明知宝物得来难,得来却不当宝看。 所有人,都很难。算太多了,走不动。算太少了,一团糟。 这世界从来是变幻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尤其是我们被迫打开国门以来。 “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 以前读书的时候,只是闭着眼睛读,老师也只教他们认字和背诵,却无法去透彻地讲清楚诗的含义。 而现在,她终于弄懂了这个“觅”和这个“转”的重要。它们是同等的重要。 人世间,这“觅”难觅,“转”难转。 连她自己,都开始觉得这个像矿泉水一样的自己很无趣,虽然矿物质丰富,可是无色无味,而且不提供能量。 她应该去做那颜色丰富,营养丰富,并且还有点甜的水果。 从小到大,她已经认认真真地吃了那么多的水果了。 她就不相信,她变不成水果! 第146章 看这个有趣的世界 她母亲曾经对她说过,她给她买的衣服,都是比较好的。是50块,100块的。 而不是别人家子女多的,十块二十块的。而现在,她却把它弄丢了。 家中并不宽裕,母亲越是安慰她,她的心中越如刀绞,觉得太对不起,母亲的一片深爱。顿时,她扑到床上失声痛哭。 冼锐再好,千好万好,也抵不上自己慈爱宽容的母亲好。她为什么要离开母亲,懵懵懂懂地去陌生的昆明呢? 冼锐果然那么好吗? 冼锐可真值得她,那样痴情地去爱吗? 冼锐果真如她想象中,那样喜欢她,那样体贴她,爱护她吗? 爱情的力量,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吗?她这次昆明之行,她值得吗?她为什么这么痴,这么傻? 她的思维,就是这样限制着她。有时候进一步就会情不自禁地往后退半步,然后再进一步再退半步。因为往前走,阻力那么大,好难,好难! 但是不管如何,她都在缓慢地前行。 湘潇越哭越厉害,眼泪如开了闸的洪水一般,从通红的双眼里直往外淌。直哭得,浑身抽搐,泣不成声。 她边哭边对着母亲发着誓:“妈妈,我一定要好好地写,我一定要好好地写,我一定要好好地写……” 她再也说不下去了,嘴唇哆嗦着,口里喘不过气来。她觉得她不用走出去,她在这屋子里,闭门造车就可以。 她母亲也是这么认为的,既然在屋子里就可以。那么,又何必跑到外面,去活受罪呢? 她哭得那样伤心! 连日里来哭不出来的情绪,连日里来哭不出来的憋屈和委屈,只想对最了解自己,最心疼自己的母亲诉说。 可她又不忍心诉说,怕母亲为自己操劳,怕母亲为自己担忧。 再说,她也已经无法诉说了,她的大脑里一片空白,浑身都失去了知觉。 哭够了,也伤心够了。湘潇缓缓地从床上爬了起来,拖着轻飘飘的身子,支着昏沉沉的脑袋,走到了书桌前,摊开了纸和笔。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她要拼命地写,她还想念书。 她要出人头地,她要让那个伤透她心的冼锐,一睁开眼睛就看见她郗湘潇的名字。 不知不觉,已是夕阳西下。阳光渐渐地从小窗边退了回去,但是她仍然全无知觉。 她的世界,就只局限在她的脑中,她的纸上和笔上。窗外的一切,甚至身旁的一切,她都全然不知。 晚饭后,她又马不停蹄地继续写,一直忙到深夜2点多,才告一段落。 她本想写几个短篇,希望尽量写得短小一些,精彩一些,但迟迟不能收住尾,一直写得很顺利,大概有两万多字。 于是,她便又动了写成长篇的念头,她很有信心。 她兴奋极了。夜已经很深了,前几夜又连连不眠,然而此时,她却毫无睡意。 她仿佛看到了,她那还不算黯淡的前程。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她恨不得,在这张心爱的书桌旁,一直坐到天明。 然而,她的眼睛却不行了。书桌上的一本本书,几乎连成了一片,而不再是一本一本的。 她心里有些害怕,盯着只有一尺之遥的本子发神。 纸上的横格模糊了,连纸上的文字,也不再清晰,黑乎乎地粘成了一坨,如泼在洁白纸页上的墨汁。 她有些害怕,万分担心她这双已经有400度的近视眼,会在今天晚上,忽然全瞎。 她不得不套上了笔套,合上了本子,缓缓地从凳子上站起来。理智很清醒地告诉她,她不能再写下去了。 她开始用凉水一遍又一遍地洗脸,然后又手足无措地做起了眼保健操。 一阵紧张之后,她终于清楚地看清了桌上的书本,本上的蝇头小字。 她还是抑制不住自己高涨的情绪,她又想坐到书桌旁去继续写。但她的确不能了,她得保护好自己这双可怜的眼睛。 它已经几夜不眠,灼痛焚心,她再也不能掉以轻心了。 一个人要控制住自己,真的很难,包括自己情绪的兴奋和低落。 情绪太高涨了,不但可能毁灭自己,还可能会毁灭世界。看看希特勒就知道了。 情绪太低落了,也可能毁灭自己,也可能会毁灭世界。看那很多自杀,看那些报复社会的人,就知道了。 有了这样的切身体会,她更深刻地理解了冼锐所说的:“我控制不住自己。” 她总是抑制不住自己要去胡思乱想,她总是数次地从书桌前坐下又离开,从本质上讲,她也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只是她生活环境简单,而且她始终是一个冷眼看世界的局外人,并未卷入其中。因此,还没有沾惹恶习。 但是,就算是现在暂且在家里乱涂乱写,一辈子那么长,她以后还是会出去工作的,她不可能一辈子都独善其身。 一旦走进人世之中,她自己又到底还能不能入乎其内,出乎其外,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 两岁时的她,就正襟危坐在母亲的怀里,眼睛亮亮的,紧咬着小嘴唇。 看这个有趣的世界。 第147章 他太太一口气为他生了,两个大胖小子 原来,在这花花世界里,他其实已经控制得很好了,他有着“冷峻的双唇与锐利的目光”。 这并不仅仅只是天生的,而且还是后天历练出来的。 原来,他并不像她所想的那么容易和那么毫无节制。 他是一个道德感很强的人,他并没有一边出去鬼混而又一边转过脸来对她说,他很喜欢她。 他是值得有人去爱,去珍惜的。 失去的已经失去,只是她更懂得了如何去理解一个人。 他是多面的,活生生的,有喜有怒的。他是有血有肉,有情有欲的。 他既不是画里的,不动的。也不是梦里的,扁平的,单一的,十全十美的。他只是凡人,而不是神仙, 越有才能的人,越丰富越多变。他在变中获利,他在变中求生。 越有才能的人,他所经历的人和事就越多越复杂,就更需要他内心的自律和随时随地,每时每刻地处处平衡自己。 而不是像她这样的一点即着,而不是像她这样的混乱与失衡。 湘潇这样想着,无数次地在书桌旁刚坐下,又离开。 这时,她方才发觉,自己已经是一个濒临崩溃的人,手疼,眼睛疼,脖子疼,浑身都酸酸地疼。 这样的劳动,这样的挣扎,真的是苦不堪言。 这条路太艰辛,太苦涩,太漫长,太渺茫。但是,她也只能有这样的选择了。 她只能以冰心老人的话自勉——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她也以爱迪生的话自勉:“成功等于1%的天才,加99%的血汗。” 她并不知道,她也无法查到,这两句话的完整的话是什么。那是上高中时,教室里挂着的两幅字。 正是由于不知道,这两句话才激励了她。 前面一句,基本上没有错。 后面一句,原句是:“天才就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99%的汗水都要重要。” 基本上就跟普通人,没有什么关系了。那还挂在一个普通学校,并且还是职高班的教室里干什么呢? 如果她知道了这些,她会不会气馁? 冼锐还并不是那种最顶尖的天才,她跟冼锐相比,都完完全全地比不上。那她注定是,要失败的了。 她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成功,并不是不顾一切地低头拉磨。 而是要从知识上和智慧上比读者站得高,能带给读者有所收获。就是要比冼锐,还要更厉害。 或者是退回原始,以质朴打动人。 又或者是很能够感同身受,推心置腹,做读者的知己。 特别是在当今这个经济越来越重,文学越来越轻的年代里,文学上的成功,那就是要战胜99.%的人,才能够转化为不错的收入,才可以养活自己。 主要是靠才华,同时也是靠运气。 经济发展了,有的人更不需要它,觉得它虚无缥缈,毫无用处,又不能当饭吃。 而有的人却更需要它净化自己,提升自己或者是娱乐自己。是挑战,同时也是机遇。 文学,它就是,你以为它只要识字就可以。其实它遥不可及,就像那天上的月亮,那月亮上的嫦娥。 你以为是个猪八戒,就可以够得到,人家当时可是个天蓬元帅,是在下凡以前够到的。 下凡以后才变成了猪八戒,就只能远远地望着了。 同样还是神话,一般人看热闹,而冼锐所看的角度,也一定不同吧? 而现在,她的知识,她的智慧,甚至是连自己都糊不住,又怎么能够比读者站得高,并且带给他们收获呢? 小镇那么小,既无法获得足够的书本知识,也无法获得足够的社会智慧,在家里闭门造车,怎么可能呢? 哪里见过一个老板水平比员工还差? 如果他的水平比员工还差,那他所遭遇到的就不仅仅只是嘲笑了,而是内损与外损,而是家财散尽了。 学校也真是会偷梁换柱,把“天才”都换成“成功”了,而且还说“只要努力,人人都可以”。 她就是学校教育的成果,她也相信只要努力,人人都可以,她才不会去想那么多猪八戒与嫦娥。 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还是学校,都不会告诉她,她只是个猪八戒。 真的应该感谢学校。学校为他们做了校服,把他们打扮得一模一样,并且还告诉他们:只要努力,人人都可以。 真的应该感谢老师。 不管教他们的老师相不相信,但老师对他们每一个人,都基本上一模一样,都会平等地去爱他们每一个人。对弱者,甚至更关注。 不管有没有人会相信,他们里面总是有一些人,能够从那笼子里冲出去。 也感谢冼锐在火车上,在昆明的晚上,给她泼了一盆冷水。告诉了她,她只是一个猪八戒。 在幼小的时候,她需要梦想。用来面对这个不完全是光明的世界,以等待她的心脏慢慢地长大长全,并且长到足够大。 而在她成年的时候,她需要认清自己。在她成年的时候,她需要为自己确定一个准确的位置,然后才知道自己到底该往哪里走。 两者,都需要。 洗漱完毕,湘潇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上了床。这时,已经是凌晨3点。她还是失眠了,她仍然担心自己的眼睛。 在黑暗之中,她告诉自己明天应该怎样继续下去。有时候,她也会不经意地想到,那个让她又爱又恨的冼锐。 她就这样胡乱地想着,一直快到鸡鸣的时候,才带着这许许多多的不安和困惑,还有几丝向往,迷迷糊糊地睡去。 但刚合眼,她便又做梦了—— 她梦见冼锐打电话给她,温婉含情地告诉她说,20天以后,他将从昆明过来娶她,叫她千万千万,要等着他…… 她又梦见,她家的菜板下面长出了一枝,枝枯叶萎花谢的红玫瑰。她搬开菜板,在它又白又密的根上,一点一点地浇水。那支玫瑰花,居然马上就变得鲜艳夺目,生机盎然了。 她还看见,冼锐坐在产床边抱着一个小婴儿,他的脸都快笑烂了。 他太太一口气为他生了两个大胖小子,正好一人抱一个。 第148章 清晨去看成昆铁路 湘潇从梦中猛地惊醒了。 想起那些,根本就不再可能成为现实的荒谬之梦,她苦涩而又无奈地笑了。 那时,恰是清晨7点。 天已微明,她迅速地穿衣下了床。她忽然想起跑到外面去看看那条通向成都,也通向昆明的,举世闻名的成昆铁路。 她穿过了丰收的田野,穿过了清亮的小溪,来到了铁路边上。它在深秋的晨光里,散发出清冷的光芒。 但在这背后,是每修1公里铁路,就会牺牲两个铁道兵。 铁道兵之所以叫铁道兵,是因为他们当兵的目的不是为了打仗,而是为了修建铁路,筑路修桥做基建。 成昆铁路总长1085km,因为设备落后,地质复杂,共牺牲两千一百多人。一次泥石流,就有130人殉职。 另外的大多数,都牺牲于用炸药包炸山开隧道。他们当年的年龄,也就是在十八九岁,二十来岁左右。 跟她同龄。 在小镇的山上,有一个很大的烈士陵园。他们没有死于战争,却死在了祖国的建设之中。 她终于理解了一句话:“这个世界并不安宁,你所有的安宁,不过是有人替你挡住了。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在课本里,现代历史只学习到了毛主席站在天安门城上,用沙哑的声音宣布:“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 但是她却从一本杂志上看到过,从解放后到八0年,我们也一直过着无比艰难的日子。 解放初期,我们依然不被世界认同。不但被西方世界孤立,甚至和苏联也矛盾重重,战争不断。 国内,既要三反五反,又要剿匪,又要建设一穷二白的新中国。 想想一穷二白是什么滋味?是让人悲从心来的那种滋味。 在如履薄冰之下,我们抗美援朝,打赢了朝鲜战争。 五十年代抗美援朝,大炼钢铁,大跃进。 六十年代大饥荒,印度反击战,越南反击战,三千万知青下乡。 七十年代文化大革命。 我们总担心饥荒和战争,把稍稍值钱的东西,都全部搬进了大山里面。“好人好马上三线,备战备荒为人民。”这就是三线建设。 在全国,沿海边境是一线,云南,贵州,四川,陕西是三线,其余是二线。 从1964年开始,上千家企业,四百万人参与。每年投资占全国总投资的40%左右,三个五年计划,共投入2052亿。 历时长达十六年,完成项目1100个。 三线建设完善了西部工业布局,工业由东部大城市内迁,带动了社会进步,培养了一大批优秀骨干,成为西部发展的主力军。 提升了综合国力和科技水平,加快了城镇化建设,让蛮荒之地变为现代城市。 如果没有三线建设,也许西部到现在,都还一塌糊涂。当然,全国如果不建设,绝大多数地方,都还处在蛮荒之中。 攀枝花就是三线建设之中,一座从不毛之地建立起来的钒钛钢铁之城。 已探明的钒钛磁铁矿近百亿吨,其中钒钛分别占全国储量87%和94.3%,分别是世界第三和世界第一,有“世界钒钛之都”的美称。 矿石中还伴生有铬,铁,钴,镓,镍等多种有用矿物,是全国四大矿区之一。 而西昌地区,背靠安宁河平原,主要为攀枝花做大后方,提供吃住和生活用品。 现在仍在使用的西昌青山机场,410钢铁厂,都是当年的三线工程。 当然,最大的三线工程,就是举世闻名的成昆铁路。 1952年当时成渝(重庆)线修通之后,国家就打算修建成昆线。当时勘测了东,中,西线,三条线路,并且经过比较以后,认为中线最合适。 但是在建设过程之中,发现金沙江沿岸地质不良,无法继续施工,只好暂停。 恰在这时,西线方案经过的攀枝花地区,发现了大型铁矿,这对缺(石)油少矿的新中国,太重要了! 于是1958年为了攀枝花,决定放弃中线,改修西线。 成昆铁路沿途深涧密布,地质复杂。 与美国阿波罗带回的月球土壤,苏联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被联合国并称为“象征20世纪人类征服自然的三大奇迹”。 成昆铁路全长1085km,隧道427座,长约340km,占全线40%,几乎是当时国内其他铁路桥隧比的十倍。 桥梁991座,100km长,几乎1km就有一座桥。 成昆铁路六十多次横跨金沙江,大渡河等大江大河500km路段,穿越7~9级地震区。滑坡183处,危崖落石500处,崩塌100处,泥石流沟247条。 设计难度巨大,工程之艰巨,前所未有。全线还有七处盘山大线,呈螺旋型,环形,灯泡型,眼镜型,八字形,s型。 直线长度有170km,展开长达270km。 而且沿线气候恶劣。 有气温高达四十多度的火沟,十级大风劲吹的峡谷,常年积雪的雪山,还有数不清的溶洞,暗河,断层,流沙,容易爆炸的瓦斯……等等。 因此,建成后,用了多层钢网防护落石,并且建造了许许多多的泥石流导槽,导引它向别处流去,而不危害铁路。 当年,当苏联专家来到金口河大峡谷时,发出来了后来被铭记历史的一声惊呼:“简直到了地狱门口,中国人一定是疯了!这里就是筑路禁区!” 但是这些吓不倒我们的铁路专家和铁道兵,历时13年,从1958年开始,因为国家经济困难等各种原因,几次停工复工。 毛主席也很关心成昆铁路的建设进度,曾经说:“成昆铁路为什么停修了?铁路修不好,我睡不着觉。铁路修不通,我骑着毛驴也要到攀枝花。钱不够,把我的稿费拿出来用。” 1964年,毛主席作出指示,成昆铁路一定要快修。 后来,铁道兵,各个院校,研究所,还有沿线彝族,汉族老百姓,一共35万人,投入到了这场大决战之中。 终于,在1970年7月1日全线贯通。 为什么要用那么多人?为什么要用人海战术?因为当时没有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没有公路,没有电力,粮食,咸菜和水靠人送,水泥靠人背,铁轨靠人抬,枕木靠人铺,道碴靠人锤。 靠铁锤,钢钎,风枪施工,靠提马灯,举火把进洞施工。 靠一锤又一锤,靠一钎又一钎辅好路,打好洞,架好桥。 第149章 大石榴的籽,又白又小又苦涩 “火车一响,黄金万两。”成昆铁路的通车,改变了沿线两千万人的命运。 以前,出门全靠翻山越岭,它改善了沿线山区原始又危险的出行方式。 它把沿途大量的矿产,水利,森林资源,运送出来,支持国家经济建设。 它改变了信息闭塞,让政令通达,让国家便于管理。 另外,它还具有很高的战略意义。 它向北,连接宝成线,将大西南和华中,华北地区连成一片,然后直达首都北京。 它向南,与滇越铁路连通,是祖国与东南亚沿海国家的陆上通道。 即便建成之后,也并不太平。 1981年,海拔四千多米的高山上下了大暴雨,泥沙推动两层楼高的巨石,重达四百多吨,瞬间将乌斯河大桥冲断。 一分钟之前,一列客车刚刚开过。 一分钟之后,另一辆列车掉进了河里。 幸亏司机机智警觉,因为没有看到铁轨清冷的反光,立即判断出前方已经没有了道路。 立即拉下了紧急制动阀,列车后半部分七百多名乘客得以生还。 最终这起事故,还是造成了三节车厢掉入滔天河水之中,360名乘客的死亡和失踪,成昆铁路也被迫中断长达半个月之久。 每一天,每一个车站,都有一名巡道工用脚丈量铁轨。 他们不分白天黑夜,从这一个车站走到下一个车站,及时发现险情,以确保线路的安全。 每到防洪季节,更是水害不断。 每个铁路人,更是绷紧了每一根弦。 这是她上小学时候早就知道的历史,这也是她每天都亲眼目睹的铁路,这也是她每天都亲眼目睹的铁路人的日常。 是不是因为太熟悉了,而因此熟视无睹?她明明知道列车与铁轨的重量,却并没有主动地将它扛在肩膀上。 当年,苏联专家曾经断言:“成昆铁路修通十年之后必成废铁。” 因为精心养护,至今仍然完好。 如今的铁路职工,就是当年的铁道兵,他们又怎么会不爱护自己用双手一寸又一寸,亲手铺筑出来的铁路? 她做为铁路人的后代,也应该义不容辞地将这把熊熊的火炬,一代又一代地传递下去。 直到八十年代,世界基本和平,发展成为主流,三线工程才结束。改革开放之后,全国人民也基本上才能够吃饱饭。 在八十年代中期,九岁的她都还在大凉山的小站上,看见过开往云南老山前线的运兵。 那些年轻的士兵坐在运货的大棚车改装的车厢里,他们身后的平板车上装满了汽车和坦克。 列车停靠在小站,父亲还带着家属职工烧了开水去送给他们。 距此,不过十年。 而在这之前,她从未想起过这些。 历史,从来都不只是简简单单的一行行文字,而是它背后的血与泪。这段历史,更应该被写进史书,让人深刻铭记。 前天,她和冼锐坐在那趟在成昆线上开行的列车上发呆,赌气,翻白眼,这些烈士会有什么样的想法呢? 但是今天她醒悟了,她要好好地珍惜自己的生命,自己的健康,既不能浪费机会,也不要浪费光阴。 他们一定会感到欣慰的,因为在她醒悟之后,她会更好地活着,会去创造更好的生活。 “你给我讲讲昆明吧。”在火车上,她用渴望的眼神对冼锐说。 “你自己去看吧。”冼锐笑了笑,平静地对她说。 原来,他竟然是无比地正确。 听别人讲的,和自己所看到的,悟到的,是天壤之别。 从铁路边回来,湘潇又坐到了书桌旁。虽然夜里曾经顺畅地构思过,但今天却开张不顺,任她咬破了笔杆也无济于事。 再也无法写下去了,她扔了纸和笔,去果盘里拿石榴吃。 她不小心一口咬到了石榴皮,很苦很涩,就如现在的她自己。 她一连吃了两个大石榴,边吃边构思,石榴皮堆了一桌子。 在吃最后几粒时,她忽然有了灵感,连忙一屁股坐下去,抓起笔一阵猛写,一直写到了吃中午饭。 午饭后,她又卡壳了,又吃了两个石榴。吃来吃去,竟万分喜爱,再也不怕弄黄手指。 她又想起了那个爱吃石榴的冼锐,吃石榴是很麻烦的,原来他的耐心,是比一般人好很多的。 一般的人对于她这样的女孩子,只是远远地望一望就行了,是不会靠近她的。 当然也就发现不了,她有这么多奇奇怪怪的想法,她有这么难缠了。 如果不是他说出来,连她自己也不自知。 而且有点意外的是,母亲买的石榴,是本地产的。 别看一个就有一斤多重,但是一剥开,却发现居然有一大半的籽,都是又白又小又苦涩的。 当然,另外的那一半,还是很成熟,味道很好的。 而从外面看,却一点也看不出来。 以前,她是不知道的。 这一次回来,母亲才告诉她说,她买得很便宜,就是把它拿去喂鸡,也是很划算的。 她真的是又惊诧,又恼怒。 第150章 只有秃鹫才碰死肉 她送给冼锐的,正好是这一种石榴。 不知他发现的时候,他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怎样的心情? 小王和小李,又是一种怎样的心情?列车上的张姐,又是一种怎样的心情? 原来,她真的是,自己没有修炼好,而不自知。 另外,本地还出产一种石榴。 就是它在很小的时候,籽就会很红,就会炸开,也不值钱。 就像她那些自己早恋,然后嫁了人,或者是被家里早早嫁人的同学。 看来,本地的石榴,都是没有修炼好的。 她所说的,有着晶莹剔透的内心的石榴,每一个都拿得出手的,那是靠近攀枝花,一个叫会理的县里生产的,价格相差十倍。 西昌城里所卖的,她第一次送给冼锐的,就是那一种。 这一天,她又熬到了2点多。同样又是失眠,但是却没有了梦。 接下来的许多天,只要一动笔,她就必须吃东西,瓜子,花生,石榴,苹果梨子什么都能吃,而且一吃就是一大堆。 她虽然很不喜欢遇到那种又大又白又苦涩的石榴,但她还是要去把它打开。万一,运气好呢? 再说,她也必须承认自己的空白,她也必须接受自己的空白。 她通常是左手拿吃的,右手握笔,边吃边写。左边食物,右边壳,中间才是纸笔和人。 时间无比珍贵与紧迫,她每天都要在那张桌子前,坐上十七八个小时。 她几乎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冼锐,忘记了一切。 但是,她还是害怕别人谈到昆明。一听到昆明两个字,她的心就紧缩,就会不由自主地去联想。 幸好她出门不多,只有在放风的时候偶尔出去走走。 而且,小镇上去过昆明的人,也不多。 她已经担心过了很多次了,但是也就只是听到过了一次。 半个月之后,她从一堆瓜子壳,花生壳,石榴皮,苹果皮中,艰难地站了起来。 今天她很高兴,她的初稿终于出炉了,大概有30万字左右。 先不管质量如何,总之是写完了,她很高兴,恨不得放开喉咙唱一曲《川江号子》,那种纤夫唱的歌。 同时,她也有几分担忧和不安,害怕这条小路,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自己这日日夜夜的苦熬,做的是全部都是一些无用功。 但担忧之后,她又有几分自信,她自信这一部比她的第一部写得好很多,即便不能够被采用,对她也是一种提高。 她很会左右逢源,自己给自己台阶下,她并没有那么偏执的。 就在这一天,邮递员送来了广州男孩沉甸甸的来信。她的心里,有说不出的矛盾,连忙跑到房间里去对着镜子照。 镜中的自己,简直令人大失所望。 由于连日连夜的苦坐苦熬,眼睛又红又肿又无光泽,皮肤憔悴且呈菜色,无精打采,完全没有了往日健康的红色与灵动的眼神。 浑身臃肿。不知是坐肿的,还是她一天到晚只知道吃,吃胖了? 吃胖了,吃这么胖了!不就是,才坐了半个月吗? 湘潇觉得不可思议,她羞愧得无脸见人,于是她给自己放了假,用柴火烧了热水洗头洗澡。 洗头的时候,她的头发一大把,一大把地掉在盆子里那晶亮透明的水中,将满满的一盆淡水染成了浓黑。 一夕是百年。 这个,不但是一句定情的话,更是一个女孩子的青春。难道,这就是女孩子飞逝的青春吗? 她有些悲哀,她开始对着镜子上妆,她想挽回一些这些日子以来,如水飞逝的青春。 然而她没有能够,她终于不再努力,她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出了门,她在寻找着阳光。 只有小镇上的理发店里才有电吹风,她准备用阳光和风把湿漉漉的头发晒干吹干。 头发干了以后,她又回到了屋子里,只是她的心里很平静。 因为她不但接受过阳光的沐浴,同时她也是接受过风吹日晒的人了。 在她的身旁,放着那把被冼锐折磨得变了形的粉红色梳子和他送给她的《野渡》。 扉页上已被她题了: “为何你曾经说, 你永远不离开我, 换来的却是你的冷漠, 难道我的柔情也会错, 为何你不对我说, 你其实不在乎我, 难道你的真心也会错?” 这是毛宁的一支歌。那是她在漫长的两个月的等待时写上去的。 而现在,她一把把它撕了。而现在,她却并不这么认为了。 现在她懂得了,他们的问题,不是那一点点的真不真心的问题。 是很难讲很难讲,很深奥很深奥的问题,是他们俩都太年轻了,都处理不好的问题。 一分真心远远不够,至少得有十二分才勉勉强强能够。 “假如你以后遇上了比我好的,你会怎么办?”在w宾馆时,冼锐曾这样问她。 “那要看你怎么对我……只可惜他晚来了一步。”她曾这样回答冼锐。 而现在,物是人非。 有她在的时候,他不好去找别的女孩子。而现在,她已经不在他的身旁了,他可以“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了”。 她粗粗地翻完了《野渡》,却牢牢实实地记下了这两句韦应物的诗。 父亲总是希望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往上发展。 而且父亲也总是在加班,也没有时间,带着她和周围的亲戚和朋友过深过密地打交道。 而母亲又是独生子女,她的生活太封闭,太简单了,结果就是往上够不到,往下融入不了。 她跟她的同学不一样。他们有着复杂的,难缠的七姑八婆,他们的生活,本身就是通俗小说里的俗世的生活。 他们不但自己过着俗世的生活,而且他们也很喜欢模仿影视与书籍里的俗世的生活。 但是好处也是有的,那就是她随时随地都是一个置身事外的,很好的观察者。 虽然她可以背诵很多立意高远,语言精炼的古诗词,却不曾去精读过任何一本小说,无论是通俗的,还是名着。 她甚至都还来不及明白,如果父母不能在生活上教导她,那么,那些细节的描绘,就是能够指导她的唯一的途径了。 并且,万变不离其宗,以不变应万变,永远都不会过时。 并且,要生活,要处世,就必须落到实处,落到那一件又一件地处理事情上去。 就在昨天夜里,她甚至恍恍惚惚地听到了,他搂着另外一个女孩子讲她。 只听他说:“我认识一个很纯很纯的女孩子,我们刚刚分了手……” “只有秃鹫才碰死肉!”她在心里叫道,“是雄鹰,怎么也要抓住一只活兔子。” 第151章 手中的柳条 虽然他已经与她,毫不相干。 但是,她心里,还是难受。她的难受,不是像别人那样去模仿,去以牙还牙地再去谈个恋爱,而是不慕秃鹫而慕雄鹰。 真是俗有俗的好处,她的奇奇怪怪也有她的奇奇怪怪的好处。 大多数人都还没有学会二者皆具,她也还没有学会。 同样,爱国与爱自由也是,并不是一个是无比地假大空,而另一个是无比地无拘无束。 而是调和到彼此都统一,只有互相有融合,方才能够互相有保障。 想到这些,她又在他所属的小老鼠的肚子里塞了一张纸条,她以为他是一条龙,其实他不过是一只小老鼠,鼠目寸光! 纸条上,乱七八糟地写了: “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 “人到情多情转薄,而今真个不多情。” “你的青草缚住了我的泪,我的秀发,可否系住你的心,知音最难觅!” 什么是知音呢? 就是当你知道一的时候,他也只知道一。 就是当你知道十的时候,他也陪你数到十。 就是再差,怎么也要能数到九或者八,能深情地看见你,望着你。 你在一,他在十,肯定是不行的。 冼锐和郗湘潇,看名字就是一个太锐利,太现代。 不但锐利,而且平常一个“洗”字,也还嫌麻烦,也还要被减去一个点。 而另一个则太顾虑,太古典。三点水还不嫌多,还要再来三点。 现在小镇上,也已经开始有人离婚。 而在以前,是没有的。 两个人谈恋爱了,特别是住到了一起了,那就不能再分开。 如果分开,那男的就是陈世美,女的名声就更不好。男的女的,都不容易再找。 在小镇人的眼里,只有花心,而没有不合适。再不合适,都可以磨合到一起。 年轻人可以理解离婚,老年人却理解不了。 他们总是在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个大学的校长,他老婆在学校里扫地,大字不认识一个。他们还是过了一辈子,而且人家的子女,还个个有出息。 那他们所过的,一定是很强的赵叔叔和很弱的阿姨一样的生活。幸福,只是给外人看的。 她以前也能够理解一些,而现在很深刻很深刻地理解了。如果,她是那个强那么多的那一方,那她也不愿意啊。 看着看着,想着想着,湘潇的心中思绪万千,她摊开纸笔,写下了一首名叫《孽缘》的小诗。 以表达她对她与冼锐这段情缘的追忆,怀念与哀叹—— “我曾不慎跌进你的眼帘 你曾让我弃乡粉墨上演 如今,思念俱已成痴念 岁月跨不过我们之间的峰峦 我们之间的罅隙…… 我的人早已走远 我的眼眸早已看你不见 我的脚步 再也追不回那段 ——失却的孽缘 江南梅雨串成 多少带泣的风铃 时光流转…… 尽管海天无法相连 尽管零线火线各占一端 尽管南北两极毫不相干 也让,眉梢的音符 悄悄地滑落 凝滞在我拙劣的笔尖……” 湘潇从下午开始改稿,一边改一边将它工工整整地誉写到方格稿纸上。 她就这样没日没夜地改着,改着,她就像那春蚕结了茧一样,将自己封闭在茧房里面。 她不再吃零食,只是一个劲儿地埋头改,埋头写。眼睛疼,脖子疼,腰疼,背疼,手也疼。 但她不叫累,不叫苦。因为前方有灯,她的心被灯照着,有了信心,更有了恒心。 又是半个月之后。 湘潇望着两寸高的稿子,惬意地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当她再次照镜子的时候,镜中的自己果然已经变得苗条有致,亭亭玉立了。 但仅仅只是亭亭玉立而已,她还是那么憔悴,那么丑陋。 但她已经顾不上这些了,她的心灵被欣喜和轻松所充斥。 她洗了个脸,梳了个头,就抱着沉甸甸的稿子,去邮局寄了。 这心情,这慌慌张张的模样,就像云给前男友寄磁带一样。 不经深思熟虑,只凭一时冲动。 出门走路,方才发觉自己差一点就不知道怎样抬腿了,恨不得趴在地上,如那个《邯郸学步》里的齐人那样爬在地上走。 在邮局门口,湘潇看见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和一个两三岁的小女孩,正在兴致勃勃地过家家。 “咱们来过家家吧,我做你先生,你做我太太。”小男孩歪着头背着手,对小女孩说,“太太,给我烧饭。” “我不会。”小女孩睁大了眼睛,痴痴地望着小男孩说。 小男孩想了想,说:“那你给我洗衣服吧。” “我……我也不会。”小女孩紧张极了,涨红了脸说。 “唉!”小男孩觉得有些无趣,叹了一口气说,“那你给我生个孩子吧。” “不!我才是我妈妈的孩子呢。”小女孩连连摇着头说。 “你什么也不会,跟你在一起,一点都不好玩。那你走吧,你回家去吧,我要去找别的女孩子玩去了。”小男孩说,觉得扫兴极了。 小女孩一听,急得放声大哭,边哭边抹眼泪,说:“谁叫你把我带到这里来的?谁叫你把我带到这里来的?我要我妈妈。呜……” 小男孩气得直跺脚,边跺脚边用手中的柳条抽打地面,扬起阵阵尘土。 但转瞬间,他却跑了回去。他对小女孩说:“你本来就比我小那么多,你本来就是妹妹呀。妹妹,来,哥哥带你玩。” 手中的柳条,被柔柔的,静静地放在了一边。 湘潇不禁哑然失笑,待回头时,方才发觉苦涩的泪水,已经从心尖淌到了唇边。 这不正像她和冼锐吗? 低头弄指甲,还是那么短短的。 右手因为写字,而不能留指甲。左手的指甲,因为洗衣服而被弄断了。 人说“人闲留指甲,心闲留头发”。果然是的。 冼锐也曾经对她说过:“到昆明以后你不做事了,你一定要为我留长长的指甲啊。” 只可惜,头发和指甲,她都没有能够留住。 她当时的理解是肤浅的,她以为,他所说的“不做事”,就是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成天在家里闲着,买衣服,打麻将,和妯娌们嚼舌根。 即便是这些,她也没有看懂,那就是麻将里的乾坤与江湖,人与人之间的另一面。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那些人可不仅仅只是在打麻将,在娱乐,而是借助于麻将这一个工具,进行那像蜘蛛网一样的社交,她们那是在盘她们的根。 有的人借喝酒有的人借喝茶,有的人借逛街,有的人借麻将,如此如此而已! 真正借看书的人,她还没有看到和遇到。 她也至今都还没有明白,冼锐请她吃火锅,那也叫“借吃饭”。 她还觉得,逃开这些很容易,她一定可以。她和她们不一样,她可以用那些时间来看书和写小说。 就像成都人,无论到什么地方,都可以打麻将一样,她无论到什么地方都可以写小说。 原来并不是那样,而是要把手脚腾出来,要去用脑子了。生活完完全全变了样,所有的东西,都要从头开始学习。 就是要她把自己的从前,完全推翻。就是要放她的血,抽她的筋。 就是要把她剁成肉馅,让她失去从前的形状,然后再重新塑造。要把她塑造成一朵,用自己的肉做的——玫瑰花。 让她很美,又让她有刺。让人很敬重她,没有人敢招惹她。是刮骨之痛,是割肉之痛。 不一定能够成为凤凰,却要经历那样的涅盘。不一定能够成为雄鹰,却要经历那样的脱爪。 在转小弯时,她顺利地转过去了。在转大弯时,她翻了车。 而且,他也并不是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带的是女秘书。 他出门带的是男随从,而且是言语不多,不拍马屁,只做事,不惹事的那种。 想着想着,湘潇的心里真是堵得慌,她决定走出门去,她决定走到外面去散散心。 她沿着山路走,人少的地方就不安全,她也不敢走太远。 她只是走到了一片小松树林里。那里,早已经不见了房屋和人烟。 第152章 大海深处,汹涌而来的潮流 她想一个人待着。 她想面对着青山绿树,好好地放声痛哭一场。 刚才听到小男孩和小女孩的对话,她的心里真的是堵得慌,她又想起了冼锐。 她真的很想狠狠地大哭了一场,她不像是在家里哭的时候那样,要忍着。 而现在,在这个没有人的地方,她开始了她的大哭大嚎。 自从出生以来,她的哭,从来都只是为了她自己,而不是其他,这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在父亲去世以后,她会为了父亲而哭。 并且,那时候还不太懂事,只是为了哭而哭,除了悲伤还是悲伤。除此之外,就再没有任何别的什么了。 之后,就再也没有为,任何人哭过。 而现在,她要为自己,为冼锐而哭! 是她的肤浅,是她没有能够理解他的一片苦心! 风很大,风吹起的松涛声盖过了她的哭声,她的哭声随着松涛声起起伏伏。 哭够了,嚎够了,全身都抽搐了,嘴唇都麻木了,她开始想她的问题。 冼锐和她的对话,就是那样的,就是那样一模一样的。只是冼锐,并没有放下他的鞭子,也并没有和风细雨。 因为他要带她玩的,并不只是过家家,并不只是玩沙子这么简单。而是商场上的血战,是和群狼合作或者决斗。 他能不测试她的智商吗?难道他在大街上,随便找一个傻姑娘,就可以吗? 她真的就是一个傻姑娘。 她忽然醒悟,他对她说:“你少带点东西,咱们去昆明买。”她没有听进去。 自从她拎着包在他面前出现以后,他就开始用那个包训练她,惩罚她。 他就开始就地取材,用她的包和她的石榴,开始训练她。 他想用她的包告诉她,她是成年人了,她要对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任,而不能指望别人,甚至是指望他。 他让她送石榴给张姐,表达谢意倒是其次,更重要的是他在用她的石榴,就地取材地训练她。 在火车上,她对他的冷漠,他不回答她的话,也是在训练她,让她不要废话,并且承担废话所带来的后果。 就像教练在球场上训练运动员一样,不吼不叫不出成果。 他小时候也一定就是这样被训练的。 他和老广和周胖子在一起,虽然名说是因为他父亲的关系,他们那是在罩着他,但他们对他说话,也并没有多客气。 所以他在w宾馆,在招待所,他和他们相处的时候,她看到的是22岁的他,和三十五六岁的他们,在言语和玩法上,已经成熟得并没有多少差距。 甚至,他还更有气势。 她只看到了他的结果和他的表面,而没有看到他的原因和他的背后。他也一定没有想到,她这么不经摔打,一摔即碎。 如果说菩萨有什么惩罚,那就是自从她拿到上上签的时候开始,菩萨就希望她顺应。 如果她去还了愿,那就说明她顺应了,她开始在思考她和冼锐的关系,那是一个绝对的强和绝对的弱的关系。 她只有顺应,这个关系才能够成立。 那么,从此以后,她在冼锐面前,也就会不停地去思考,不断地去顺应。 而不会去坚持自己的想法,逆流而行。 也不会带上那个沉重的行李包,厄运从此开始。 如果顺应,就是两个大于一的数相乘,结果会越来越大。 如果不顺应,就是两个小于一的数相乘,结果会越来越小。 两个总是产生矛盾的人,会消耗对方,就算每一次消耗不多,但是日积月累,也非常耗时耗力。 更何况,他们的每一次争吵,都很认真,都很耗神呢? 冼锐是非常懂得这个道理的,因此干脆速战速决,干脆利索地把她灭了。以免,后患无穷。 菩萨不是在讲迷信,而是在考她的悟性。 所有的人,都在顺应时代这个巨人所带来的潮流,不然就会被拍死在沙滩上。 冼锐也是在顺应,那从大海深处汹涌而来的潮流。每一次,他所受到的冲击,都很大很大。 难道,他逆流而行吗?那他,那他手下的二十号人,也一定会像她一样,早就死定了。 是他先知先觉,知道了那个潮流的方向,然后因为喜欢她,悄悄地告诉了她。 但是,她却不相信。 而他却又不能够说得太直白,以免泄露了天机,她并不是因为逆了他而受到惩罚,而是因为她逆了潮流。 在火车上,她不听他的话,带着沉重的行李包,装着她以前上学的时候所穿的衣服。 她逆的是时代的潮流,她没有主动地去穿时代要求她穿的衣服。 她不知道,她的角色已经变了,换了一个舞台,换了一个角色,自然要换上另外的一身衣服了。 即便她不赶潮,她也应该知道,生旦净末丑,各有各的衣服。 在宾馆里,她不听他的话,不好好睡觉。她逆的是人性,逆的是人的本能。 无论是在火车上,还是在宾馆里,他都力所能及地为她阻挡了那巨大的潮流的冲击。 但是他阻挡住了其中的一波,却没有能够阻挡住另外的一波。 潮流一层一层地往外传递,等到传到了一般的人那里,他们离那个源头,已经太远太远。 他们所能够感受到的冲击力,已经不太明显。而她,就是那个一般人,后知后觉。 她简直是,连城里面最普通的女孩子,都不如。 城里的人,从小就知道生活不容易,每一根葱都要钱,挣钱不容易,光是每天上下班在路上就挤得够呛。 他们会努力地去算账,去用好包里的每一分钱。 去努力学习生存的技能,去发展各种各样的特长,去争取任何可以争取到的机会让自己好过一些,并且机会本来就更多。 她们上学的时候,要和同学拼成绩拼美貌,不然会被同学嘲笑被家长责骂,被老师轻视。 她们上班的时候,要和同事拼能力拼美貌。不然别人都升官发财嫁好了,而自己却无人理会,受人冷落,落差强烈。 甚至根本就无脸去参加同学会。 就是她自己不去对比,别人也会帮她对比,并且一对比就是千差万别。 而她在小镇上,生活得太容易,太舒服了,根本就不需要多努力,所以,一摔即碎。 她们过着一半耕种一半工作的生活,家里不但收入尚可,并且还有几小块菜地,种子随便一撒便取之不竭。 甚至还有几只鸡和不少的兔子,除了买肉和日用品,花钱极少。 挣得比城市多,花得比城市少,谁还不知足呢? 况且菜也不是她浇的,鸡和兔子也不是她养的,母亲和外婆总是默默地把什么都做好了。 上班走路几分钟就到单位,路上小溪流水,田园风光尽收眼底,铁路两旁还有美丽又飘香的夹竹桃花可以尽情欣赏。 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工作上,手指稍稍一抬,她就可以自认为做得还不错。 有才能的人那么少,她完全不需要和谁比,并且无论比什么,她都完全没有输。 就算是那些学习不好的同学,也没有任何人嘲笑和冷落,而只有老师和家长的听之任之,轻易就放弃。 因此,当她达不到的时候,她并不是难受,而是轻易地就放弃。 在没有遇到事情的时候完全没有知觉,原来,她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之中长大,她本来就是这么容易就放弃的啊! 而冼锐的生长环境以及他作为一个老板的身份,他母亲的善,他是不可能去强迫任何一个人的。 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来去自由的,即便是小王要走,他也不会去挽留。 这本来就和国营企业,完全不同。 第153章 一把双刃剑 世人只知贪恋有钱人的钱,却从来不去想他们的钱,来自何处。 他们有更多的技能,更精准的判断力,超强的执行力和必须说真话,让人信任的能力。 而她,却偏偏让他觉得她竟然不相信他,这并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事情,而是动了他的根基。他能不对她感到失望吗? 哪怕是黑帮,也有严明的纪律,除了心长歪了以外。 反而是普通人,整天按部就班,懒于思考,怨天尤人。 难道明明是狮子,却要他们像蚊子一样“哼哼”,像绵羊一样“”咩咩”吗? 别看九姐平时妩媚温柔,面对神经病时,该出手时就出手。 那是一只母老虎,在保护她的地盘。胖子也是。 至于冼锐,那是一个年纪轻轻,想做很多很多的事,想挣很多很多的钱的人,当然,更是。 如果和风细雨,会有人听吗?不然怎么做老板?早被人弄垮了。 当时,她也没有能够理解老板的不容易。冼锐来西昌,并不是来旅游,而是来开会,更是来催款。 在和她坐在三轮上兜风的时候,他想着工作。回南昌,是因为开会,是回总公司。 凌晨3点多上的车,在火车上睡一觉,却还被无病呻吟的她折腾。醒来想工作,却被她打断。 下火车之后,就是去工作。而她和小李,却是闲扯。 饭后并不能散步,得赶回去看《新闻联播》,了解动向,了解政策。 四人吃饭,四人住宾馆,付账的却是年龄相当的他。 每次消费,都是他在付帐,甚至连来回的火车票,也是他买的。 而她,却把这当成了理所当然。 在小招待所,在他给云写地址的时候他说的是:“我经常在外面跑,小王随时都在的。” 而她却从来没有想到过,他挣钱,也并不那么容易。 她连明都没有明白这个道理,更不可能真正地去心疼他,爱护他。 是老板,撑起多少人的钱包,和多少人的家。 简简单单的一句:“你并不漂亮,而我却偏偏喜欢你。”也能被她走偏。重点在后半句啊,她真的很纯——很蠢啊。 他对她说:“别人给我介绍过很多的女朋友,可是我都不喜欢,因为那些女孩子只看重我家的钱,一上街就什么都想要。这两年,我在外面也挣了一些钱。” 当时,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她只想到了自己内心的难受,她完全听不进他的话。 她视金钱如粪土,完全无视他的辛苦与他的努力,甚至否定了他的能力。 她确实应该为她的幼稚,说一声:“对不起。” 在一串红三个月,她虽然觉得九姐很厉害,很狡猾,但是她却并没有去认认真真地观察过她,她是怎么去想的,她是怎么去做的。 她只是以一个打工仔的身份,远远地去望一望她,她只是听她说要做什么就去做一下,她只是很勉强地做了自己的份内,而不去多想一点点其它。 她总是盼望着冼锐能来,却从来没有去想过,他就是一个老板,如果他来了,如果她要和他在一起,她到底应该怎样和他相处? 和他最接近的人,就只有胖子和九姐了,而她却可以如此无视她的存在。 如果父亲还在,父亲绝对不是这样的,父亲一定会教给她,到底应该怎样去看一个人。 在她的心中,冼锐就是一个扁平的,单一的梦里人。而不是一个复杂的,活生生的人。 再仔细一想,他那天晚上,也并没有说什么过分的话。他所说的,句句在理。 他自己就曾经说过,“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为他知道,天外还有天。 那天晚上,她之所以接受不了,那是因为自从父亲走了以后,她就把文学当成了她的命根,她的全部。 即便水平再差,也不想要他去撼动。 那也是因为,她从未受过什么挫折,从未见过这么大的世面。她觉得,他把她的天,都弄塌了。 而现在想来,自己是多么地可笑,天还是天,并没有塌,只是她长大了,能够撑起更高更大的天了。 最难能可贵的是,临别以前,她对他说,她会努力的。 他竟那样相信她,对她说了好几遍,“你回去以后,好好地写。”并向她投来了默许的目光,以示鼓励。 他的家庭,他自己,就是努力的结果。他相信,只要努力,她一定会有,那么一天…… 如今,她离开了他了,她就要独自接受生活的训练与磨练了,绝不会比在他身边更容易,只会更难更难。 如今她的行李丢了,她的包袱也没有了,她能够轻装上阵了。 她的生活经历很少,她只有一个行李包。而不像云,有足足20个行李包,丢了一个还有一个,丢了许多还有许多。 从今往后,哪怕浑身是血,哪怕皮开肉绽,她也要坚持下去。 在能力上,她没有准备好,也没有办法准备好。 但在心理上,她无所畏惧。她再也不敢退缩,因为她明白了——如果退缩,只会越来越惨。 伤心的是,如果遇到的是一个小男生,一旦她成长了,她很快就会将他忘了,顶多只是偶尔想起来,他们那个时候,还有点纯真。 而遇到冼锐,她每明白一个道理,她就会发现,原来冼锐早就明白了,是他教给她的。 她这一辈子,都只是在追赶他,但是却怎么追也追不上。 她从他那里得到更多,也会痛苦更多。 所有的事情,所有的人,都是一把双刃剑。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第154章 小镇已经不再宁静 湘潇也想起了,这一次她回来以后她所看到的小镇。它已经不再那么宁静了。 因为小镇上挣不到钱,已经有很多年轻人,包括附近村子里的年轻人,都到广州打工去了。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最高级别,人类越往前发展就越要奔向它去。 这个小镇,它是那么地小。每逢旧历二,五,八赶集,用作集市的,也就两百米长的地方,卖衣服,卖杂货和其他小商品。 再往里拐,有一个小小的农贸市场,卖菜,卖鸡,卖鱼,卖猪肉。 小镇的风景很好,依山而建,山上是青山绿树,山下是金灿灿的稻田。 而它恰好就在临近大山脚下,既不会被大风吹到,又不会被大水淹到。 它并不是将山上与山下相隔,而是如那腰间的玉带般将它们紧紧相连。起风的时候它随风飞舞,不起风的时候它美得就像一幅图画。 再远处,是大凉山的母亲河——安宁河,总长320公里。 它的两侧,则是河水常年累月冲刷出来的安宁河平原,占地960平方公里,是四川第二大平原。 夏季水量充沛,冬季干燥,黄沙漫天,平原自冕宁县经西昌市再到德昌县,长140公里,宽2到8公里。 宽的地带土壤比较肥沃,但是经过小镇这一片,狭长却并不富饶。 土地贫瘠,多为松散的黄沙土,黄土中夹着沙子,收成一般。 这已经是这里最好的土地,可以种麦子,稻谷和玉米,洋葱。 沿河两岸的公路旁边,有田地,有很多桉树,也有很多全是石头或者是黄沙的荒地。 更远处,全是雄伟的大山和松树林。 山顶上如果有土地,那也是一粒一粒地挑去了大石头,小石头,只剩下干燥的黄沙的土地。 那是花去了大量的人力,精心耕作过的,可以种土豆。 松树下,长年积着半尺厚的松针,一点就着。烧木柴时,要用它引火。 年老的婆婆会将它编成一条1m长的长辫子,卖一毛钱一个,挣点零花钱用。 在编的时候会很扎人,就算是她们满是老茧的双手,也会被扎出血来。在天干物燥的冬季,也经常容易引发山火。 或者,雨季来临的时候,上山去采点蘑菇。 大山脚下也有田地,但是土层很浅,土质更差。而且离河谷又太远,缺水,产不出什么东西。 另外,还有大片大片的荒坡,还有有很多的碎石和一点点浅浅的土层,只贴地长草的戈壁滩,可以少量地放牧。 她所知道的这些,都是小学时候野炊时所见。还有,父亲带她去山顶上的彝族村长家做客时所见。 长大以后她的活动范围,就在这周围两公里左右。 本地之所以贫困,是因为山多少数民族多,交通不发达,工业不发达,农业也不发达,畜牧业更不发达。 有人的原因,也受限于自然。 母亲养她,从来不容易。 而她却认为自己花钱不多,父亲单位有救助,上学还有补贴,很容易。 但是,她另外还有开销,还要为她想她的未来,她的工作,她的出嫁。 另外,姐姐以后的婚嫁,还有年老的外婆,都需要母亲来承担。 每一件都是大事,都是千斤重担。 她这么一个大活人,天天蹲在家里,就是压力。母亲并不容易。 母亲也从来不向她讲,她到底是怎么过日子的,也从来不向她讲她的不容易。 她从来不让她参与进来,她又怎么会知道呢?也许是母亲想她还在念书,还来不及让她参与进来。 也许是母亲不想让她觉察到,她们比她同学差很多,而让她难过。 这个倒不太可能。 更大的可能就是母亲像唐叔叔家阿姨那样很好强,并且觉察不到上班与不上班,父亲在与不在,竟是天壤之别。 如果不是独自坐在这山坡上,在伤伤心心地大哭大嚎之后冷眼再看那山下的人间烟火,谁又会仔细地想过这些呢? 平常人家,不过是每天为了盐米油盐而忙忙碌碌。 高中三年,同学的家境都很好,她的日子过得也不错,在一串红天天都是灯红酒绿,火锅店每天都要倒去大量的食物。 她简直都忘了,自己是谁了。 她简直都忘了,前老板,那个国营企业的厂长所说的,“如果不是因为打工,你们这些农村孩子,你们这些普通家庭的孩子,怎么能够看见这样富丽堂皇的地方?” 那是一座像神话传说里一样漂亮的房子,它的漂亮超过了99%的房子。 前老板15岁就进厂,在砖厂做了十年工人,矮小的她像男人一样干着最粗重的活。 她对她们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疼爱,她始终没有忘记过她的苦。 而她却以为她算是见过了,她离它就并不遥远,她真的是笨得很可以。 母亲的工作如果让她去做,她还真做不下来啊。接下来,她又靠什么生活下去呢? 母亲今年五十,她最多做到55岁。这样的好日子,不多了。 她总是只说她的收入,每个月有上千元,不比职工差,有时候甚至更多。但是她却从来没有告诉过她,她是没有退休金的。 她想想,就浑身直冒冷汗。 除了纯,除了幻想,她真的是什么也不会。生活这么难,而她,竟还好意思幻想,竟还有心情幻想。 腰缠万贯的人,在辛辛苦苦地埋头苦干。而一贫如洗的人,却在大白天里,面朝黄土背朝天地满脑子幻想! 生活,就像一记耳光一样,将她打回了原形,终于让她知道了,她自己到底是谁。 小镇的两头是两所学校,一所是小学,一所是初中。 虽然两所学校的师生,加起来有两千人。但学生,却并不产生什么消费。 他们就像她当年一样,从山里走出来。 她当年带的是父亲给她的不少钱,而这些学生带回来的却仅仅只是从家里背来的米。 他们将它交到学校,然后领取饭票。学校食堂只提供一块蒸好的米饭,二两是正方形,三两是长方形。 他们来到学校,一次要带够整整一星期六天的咸菜。 这整整六天,从早上6点起床早操,到晚上10点下晚自习,然后睡觉,他们整天都待在学校里。 学校的大门是锁了的,不让他们出来。就是少量不太安分的会出来,身上也没有多少钱去消费。 男生会去买几根香烟,女生会去买一个发卡。每个星期会放假一天,走路回去洗澡洗衣服,带米带咸菜。 而不像她读高中时的子弟校,中午和晚上都有两荤两素,早上有包子,馒头,花卷,鸡蛋可以选,而且相当便宜。 课间还有免费的糕点加餐,很多同学都吃得不喜欢吃,全部都送给打扫卫生的阿姨了。 她高中时五个人一个大宿舍,有很多柜子可以放东西。每人有一张带抽屉的小课桌,宿舍里一半住人,一半空着。 而这所农村的学校,一个宿舍十几个,甚至二十几个人。一人只有一张床,碗筷都直接摆在床下的泥地上。 中间过道仅仅只够一个人通过,两个人如果是同时走,都得侧身才能让开。 男生在初中时还不懂事,但是很多女生已经知道了如果不读书,就只有一辈子待在农村。 她们能够把所有的课本,甚至连标点符号都背下来。 在晚饭后到上晚自习之前的一个小时里,她们会坐到铁路边的斜坡上大声地诵读。 如果因为人太多,影响到自己了,她们会用手边捂住耳朵边读,场面十分壮观。 第155章 路灯下的飞蛾 铁路两旁夹竹桃花盛开,白的,粉的,随风摇摆。夹竹桃的花是有毒的,课本上已经学过了。 但是,谁会在乎这个呢?如果在乎,就不会被种在这里了。如果在乎,就不会坐在这里了。 除去那些辍学早早嫁人的女生和那些一点都不努力的女生,即便是那些努力的女生,即便是这样地苦读书,但是升学率却仍然并不高。 她当年能考那样的分数,也是比较神奇的,可能是沾了有一点点文字功底的光。 就这样一个小镇,常住人口不超过500人,镇上就已经有两对年轻人离婚了。这离婚率,是很高很高的。 小镇上出众的女子,所喜欢的再也不是小镇上的男孩,而是外来的男子。 她因为看了杂书,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和身边的男孩子谈恋爱。而且,她本身也是很少见的城镇户口,可以排除在外。 但那两个农村女子,却并不是因为看了杂书,而是直接地受到了外来人的冲击。 暂且不说挣钱的多少,就凭他们知道得更多,更有趣,就可以完全轻轻松松地超越本地的男子。 小镇背后的山脚下开始修高速公路了,来了工程队和一些生意人。 离婚的其中一个女子。 婆家倾尽全家2万元的积蓄,在街面上让小夫妻俩开了一个小卖部营生。 他们在小卖部门口摆了两条长凳,专供施工队的师傅们喝啤酒和聊天,吃零食。 明亮的路灯下,每天都撞死不少飞蛾。 这真是一个百年不遇的好机会,而且那女子又能说会道,长得还有几分姿色,盘着最时尚的头发。 店里的生意果然非常好,没想到没多久,就跟其中一个和工程队做生意的三十多岁的男子跑了。 去问工程队,工程队说那不是他们的人,生意已经做完了,联系不上了。 本来以为要发财,没想到只剩下叹气的儿子和两岁的小孙女。 儿子觉得自己很没出息,一气之下去了广州。 他在一个电扇厂的流水线上做了领班,有两千来块钱的收入,这已经是小镇上最有能耐的年轻人了。 小镇上最能干的年轻人,在大城市里,却不过只是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 他,再也不回小镇。 没多久,那女子就回来了。但是,离了婚,进了城,在西昌城里做了按摩女。 她,再不好意思回小镇了。 她婆婆是母亲的好朋友,她捶胸顿足地说,真不该开这个小店。 她并不知道,现代文明已经冲击到了小镇,挡也挡不住了。 就是不开这个小店,也不知道会不会在别的地方出问题,除非是住到大山深处,一辈子都与世隔绝。 而不像当年铁路的开行,带来的是有严密纪律的,退伍转业的老兵。 他们绝大多数在老家已经成了家,工作和收入也固定,并且惩罚严重,他们不会去招惹当地的女子。 铁路是统一的,整齐的,而公路却是不统一的,分散的。 再说,又20年过去了,又是另外的一代人了,想法都不一样了。 离婚的另一个女子。 是女村长的二女儿,人称水晶妹。 第156章 水晶妹 四个月以前,湘潇刚刚高中毕业,还没有到一串红打工。她踩着清晨的露珠,迎着朝阳晨读,她在背她的古诗。 她看见水晶妹正在菜地里扯小白菜,脸上满是刚哭过的泪痕。 她长得很白,不干活不说话,一点也看不出来是个农村女子。 她穿着淡紫色的连衣裙,比那清晨的露珠还亮,真的是一块亮晶晶的水晶。 女村长是一个很麻利能干的人,她们的田地全部都用农家肥精心培育过,地里的任何东西都长势喜人。 周围那一弯的土地,都跟她学了样,富饶无比。 昨天晚上,是水晶妹大喜的日子,而最心疼她的外婆,却哭了整整一夜。因为,风吹灭了蜡烛。 这里的风本来就大,而且她家又住在半山腰上,一点也不奇怪。 她外婆说,他们过不了一世,会半途而散。新婚之夜,是全家人的事,而不仅仅只是两个人的事。 所有人的新婚之夜,都绝对不像念书时,同学在宿舍里讨论的“新婚之夜,谁先脱衣服”,那么简单。 她到底嫁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她嫁的是一个从省城成都来的,修高速公路的工程师。30岁,离异。 而她,19岁,初婚初恋,也就比湘潇大几个月。 外婆认为,30岁,太老啦,再大几岁都可以做她爹了。离异,太复杂了,太花心了。 她一直都反对他们,甚至去找过人家单位。 但是水晶妹一气之下,他们住到一起了。就只好,结婚了。 本来是件好事,就因为风吹灭了蜡烛,新婚之夜,外婆却哭了一夜。你让人家城里人怎么想? 接下来,再加上他们住在她家里,生活习惯完全不同,悲剧终于应验。 他们用了半年谈恋爱,用了三个月离婚。就是仙女,也没有兴趣。 外婆一直认为,是那被风吹灭的蜡烛,不吉利。 那被风吹灭的蜡烛,因为人的参与,因为人的掺和,真的很不吉利。 因为与村长的小女儿相熟,湘潇去过她家。 很整洁,家里布置,尽量模仿城里人。院子里遍植花草,很美。 但厕所和农具却无法改变。 她姐姐早早读了研究生,在一个偏僻的大学里教书。她嫁给了同校的老师,算是镇上学历最高的人。 女村长去给她带过孩子,很满意。 她妹妹读了幼师,在幼儿园里成天和天真无邪的小朋友打交道。 就她读个高中,上不上,下不下,心还这么复杂。本来指望嫁人改变命运,却成了这个样子。 外婆就没有想过,她这一离婚,也和工程师一模一样,成离异的了。 在小镇上,就等于那只打一折的商品。难哪! 她,再也不回小镇了。她去了西昌城,干什么,不知道。出色的人,进城。被容不下的人,也进城。 小镇上的女子,就不要那么心高了,找个西昌城里的,高中毕业,就行了。 自己以为自己是小镇上的嫦娥,而在省城人眼里,却不过只是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却不过只是一个猪八戒。 她在冼锐眼里,恐怕也是吧? 高速公路还只是在地上画了两根线,动了两铲子土,就牵扯出了这么大的两桩情感大案。 果然像《粉红色的信箱》里面老师所说的,如果不长脑子,管不了三天。 为什么小镇女子会有这样的结局?她想起了小时候的尿罐。 三年级出麻疹以后,那学期的最后一个月,叔叔帮她在学校里找了一间大房子。 那个老师是镇长的儿媳妇,他儿子在县城里做领导,她平时住在镇上,学校里的这间房子,只是用来放放作业本。 这间房子,是隔壁隔着竹篱笆墙的50岁老师的两倍大。她躺在大床上,都可以一清二楚地听到他们一家人的谈话。 就是他儿子从农村下乡回来,考上研究生了。她很小就知道读了大学以后,还可以考研究生了。 冬天又潮又冷,大床下面有一个大陶罐可以小便。但是第二天早上,得拿到300m以外的厕所里去倒和刷洗。 那个老师有时候会把作业本放到那里,然后放学以后再去取回家。 但是期末了,她坐在那里改试卷,忽然闻到屋子里不对劲,掀开罐子一看,原来是她的一小半坛尿尿。 原来,她是每三天才去倒一次的。穿着笨重的棉衣棉裤,又要走那么远,罐子好重,又怕摔坏了。 再说,小孩的尿,不臭,庄稼人还把它当宝贝呢。 连隔壁天天住这儿都没有闻到,两间屋子的竹篱笆墙只隔到一半。要有味,早闻到了。 她都精心地计算过了,一个星期六天,她正好每三天去倒一次,比较合理。 既不臭,又不累。 再说,明天考完,明天就放寒假了。她,就是一个机灵的小鬼。 老师问她,为什么不每天上厕所的时候,顺路就倒了? 她没有想过,对她来说很轻松的事,对一个瘦弱的孩子来说,却并不轻松。 她只是认为她很邋遢,她很懒。她是一个农村小孩,她本性就很不好。 她气坏了,认为自己的好心不值得。本来她都不嫌她盖脏了她的高级的缎面被子,甚至还亲自为她缝洗了一次。 没有想到,她竟这样不讲卫生。 以后,她下学期,就再也不要再想住她的屋子了。她在镇上上学的好日子,也结束了。 母亲来帮她搬东西,并没有怪她。叔叔也来了,不停地向老师道歉,之后也并没有说什么。 走出了门,她又倒回去,那个老师的目光定住了她,问她,还有什么事? 她说,忘了拿梳子了。 她转身去找到,然后递给了她,嫌恶地望了她一眼。 她没有让她再踏进那间屋子,半步。她只是记得那个木头做的门槛,好高。 就算是她错了,一般人也不会那样去对待一个刚刚九岁的孩子。原来,人与人,是不一样的。 这件事,只是现在忽然想起,并没有在她幼小的心灵留下什么阴影,但是她确实比以前更讲究了。她母亲也是。 那时,她也并没有想到一个坏习惯,毁了她一辈子。如果在镇上念完小学,那又是怎样的呢? 可是,她的问题,并不是初中时考得差呀。那其实也是不一样的。 她的初升高,那只是分数高,学得并不扎实。初中老师连自己都没有念过大学,也不知道劝她念普高。 甚至还认为,铁路上的工作不错,比他们收入还高。 而如果在镇上念完小学,然后再在老家念完初中和高中,那真的才是底子好,学习好。 老家县城高中的升学率,是很高很高的,不少人都考上了北大清华。 不说北大清华,川大也还是很可能的。 现在想来,冼锐和那个老师,真的很像啊。 如果她带着她的行李包出门,别的男孩子不会觉得有什么。而他的反应,却是那么地激烈。 人与人是不一样的,一些人永远也弄不懂另外一些人。 因为年代久远,这件事在这之前,她都几乎是忘了的。 在火车上,她也压根就没有想到过这件事,也就没有从中汲取过任何教训。 还有,小学二年级。 因为看了《哪吒闹海》,好喜欢那朵莲花,镇上的供销社有卖,挂在墙上,两毛钱一朵。 贵倒不贵,但是母亲说要等她考了100分,才买了送给她。 从此,她便满怀期待,一有空便常常跑去看它,期待母亲买了送给她, 但是,她虽然是全班第一,二年级一年,她都没有考过一次100分。 上三年级了,她再去看它,她发现它只是一朵很普通的塑料花,在那儿都积上灰尘了,都没有人买。 再说,她也考不到100分。 从此以后,她就再也不去看它了。 原来,人是会变的。就是同一个人,只要他还在成长,他就会不断地推翻自己。 那两个女子,之所以失败。 尿罐告诉她,原来,人与人是不一样的。 塑料花告诉她,原来,人是会变的。 甚至是连她自己也会变,会不停地变。 第157章 甚至连旧木盆,也守不住了 上一辈人,嫁个工人就很满足,就会百依百顺。 而她们,找了老板,找了工程师,却还想要自己做主。一个落后的人,怎么做得了一个先进的人的主? 一个学历低的人,怎么做得了一个学历高的人的主? 这是在倒退,这是在让时代的潮流倒退着来。这是在开时代的倒车,时代不答应。 上一辈,有婚姻,有世俗牢牢捆住。而她们,却捆不住那些,工作和生活都四处奔跑的优秀的男子。 像老一辈人所说的,将带有月经血的纸烧成灰,煮在荷包蛋里给他吃,就能够将他拴住。肯定是不行的。 两把利剑,同时刺来。 在《渔夫和金鱼》的故事里面,老太婆得到了很多,却总想去驾驭金鱼,结果就是只有回去守着自己的破木盆了。 但是此地风太大,现代的潮流也太大。旧木盆也早就被呼啸的大风,被汹涌的潮水弄朽了。 甚至连旧木盆,也守不住了。 本来找了一个优秀的人,是好事。却跟不上他的思想,却还觉得自己很对,很委屈,是别人容不下自己,死不悔改。 而且,还认为自己很有骨气,主动放弃。那,人家还能说什么呢? 本来那些找小镇女子的男子,就是受了诗文或者传说的影响,在事业上不错,在情感上却想过一种简单的生活。 他们以为小镇女子会很简单,没想到却更复杂,更理不清。那他,又怎么会不放弃呢? 这,也是她自己的一部分啊! 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做冼锐的主,她也知道,她做不了他的主。 她只是想做一点点,一点点自己的主。 在昆明火车站,她只是简简单单地跟张姐道了个别,他就已经弹出去了两丈远。 她只是走了个神,开了个小差,便已经追他不上。她要一直地一路小跑,才能够勉勉强强跟上他。 如果她再有自我,再与自我纠缠不休,他怕是担心她脱离了他的视线,连见也见不到他了吧? 小镇上也有嫁得很好的女子,她嫁给了铁路分局副局长的儿子。 那个阿姨只有1m5,也并不漂亮。但是她温婉贤惠,和谁都处得很好,让所有人都喜欢她。 她从来不与人相争,很善于学习。再说,她嫁的是副局长的儿子,都40岁了,在单位里做着小领导,又不是副局长。 也许副局长当年就看出了儿子的平庸,才放过了她一马。 但是,已经是很不错的了,这也许就是小镇女子比较好的归宿了。总得有所长,才会被人所接纳。 冼锐说她只有纯,那这纯,就是那颗比金子还宝贵的心,不是谁都拥有的。 哪怕只有一个优点,好好发挥,而不放弃,也就足够了。 但是,她是纯洁,是从未经历。而不是纯净,无杂质。 想别人,是跳出去了去想,很容易。但是关于她自己,她发现,更糟糕。 她和冼锐的问题,就是别后两个月她从来就没有去想过,他们之间的相处,从一开始就有问题。 他们在昆明的时候所遇到的那些问题,其实都是那些在楼梯上就存在的,就从来没有解决好的问题。 都只是那些问题的延续,仅仅只是换了一个地方而已。 他在楼梯上说:“你如果你不同意,我就去找别的女孩子去了。” 他根本就威胁不到她,只有他的柔情,才可以感化到她,才可以感动到她。 别后两个月,她虽然很闲,她也想过很多很多,有她的责任,她的未来,他的父母到底反不反对……多得杂乱无序,更多的却是他们相处时的美好。 她只是盼望他来,却从来没有想过,他为什么要来?他来了以后,她应该怎么办,她应该怎样去应对? 但其中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冼锐说话的方式,她都完全没有弄懂。 热恋中的人,谁会去想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呢? 再说,她也从来没有遇到过什么问题,她也从来没有学会去解决过什么问题。 她也从来没有学会去解决过什么不愉快,力尽所能,力挽狂澜,让不愉快变成愉快。 当他在楼梯上说:“如果你不同意,我就去找别的女孩子去了。” 那是他不善表达,那是他希望她靠近他,那是他希望她留住他,而不是其他。 在昆明的那天晚上,他又说了相同的,一模一样的话。 她当时好像弄懂了,又好像并没有弄懂,她就只知道生气,而不知道其他。 而现在,她完全想通了,他并没有别的意思,他就只是很直,他的情感就是很简单。 他就只是想让她靠近他,他就只是想让她留下他。 她不同意也就算了,但是她却一点也没有顾及到他的感受,他的情绪。她并没有安慰和缓解他一下下。 这才是她让他最大失所望的,他觉得她太冷漠,太冷酷了。 而当时,她觉得他也是这样,太冷漠,太冷酷了。他只想到了自己,而没有想到她。 他们都没有,从对方的角度去想一想。 如果她在第二天,当他掩上门的时候,留了下来。 如果她像今天这样,这么长脑子,不停地思考,而又这么顺应潮流,顺应他的先进。 那么,她和冼锐是不是,和别人不一样呢?是不是,能够走到一起的呢? 还有,他到底想过没有?他所说的,“别的女孩子”。 极有可能就是像开小店的女子一样,像水晶妹一样的女子。是另外一个云,是另外一个小叶。 他只是看到了她们的随意,却并没有看到她们背后的不幸的悲剧。 她不能再想了,她已经精神错乱了,她简直是——要疯了! 第158章 她并没有发现这个规律 于是,她不再想这个问题,她开始想下一个问题。 她回来以后,她发现她母亲很爱说话,她有很多的姐妹,她向她们学习最新的毛衣的织法,向她们学习做菜的方法。 她身上这件藕荷色的毛衣,就是母亲最新所织的。 姐妹俩一人一件,是最流行的,叫做搓衣板的粗元宝针。 她和姐姐的衣服,领口不一样。 一是两件衣服好区分,二是很符合她们不同的气质。母亲好有心,母亲好用心。 最近两年,母亲的审美也突飞猛进地提高了,她们穿得跟西昌城里的人一模一样。就是比她高中同学,也并不差。 她教她的姐妹们看老黄历,算命玩,唱革命歌曲,唱流行歌曲。 难道这就是父亲所说的,母亲去买个蝉壳泡酒,也能够和别人扯上半天? 父亲对母亲的看法,简直和冼锐对她的看法一模一样,都觉得她们废话太多。 难道,这仅仅只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并没有其他,更深层的意思? 稍微偏男性化的男人,说话的时候都会力求简洁,直击问题中心,都会对叽叽喳喳的女人不习惯。 如果父亲还在,也许她十九岁了,她很容易发现这个规律。 但是在她十三岁的时候,父亲就不在了。 但是在她十三岁的时候,她并没有发现这个规律。 而在以前,为了不影响她学习,母亲在家里总是很少说话,她甚至都没有发现她很爱说话。 至于班上的男同学,正处在对女生好奇的年龄,女生说话,他们正喜欢听呢。 就算是他们不喜欢听,女生的势力强大,他们也不敢说出来。 就算说出来又怎样,女生根本就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她们不吵不闹,最多笑一笑,该怎么还怎么。 况且他们都像极了圆滑的社会人,她也并没有发现他们很烦女生的话多。 母亲也看最悲惨的电视剧,边看边掉眼泪,但是看完眼泪也就掉完了,并不会往心里去。 她也会用来教育她,但最多只念一两次,并不会像其他的母亲那样,一直念下去。 赵叔叔,江叔叔,唐叔叔,都是她通过她的姐妹们认识的。 她和那些她嘴里所说的官太太,有工作的大小姐也很能摆,她很招她们喜欢,她总是很善解人意的样子。 她还和给父亲治病的冯叔叔和阿姨也成了朋友,她总是让她一个人带着礼物,石榴或者自己养的土鸡和兔子,去他们的家。 而她自己却很少去,一是锻炼她,二是怕自己招人烦。 她觉得她的女儿乖巧懂事,人人都喜欢。 她也不让姐姐常去,说是妹妹以后要找工作,要出去走走。 姐姐顶替了父亲,也没有话说,再说她已经上班了,有了收入了,她自己有她自己的玩法。 两个女儿,完全不一样的养法,母亲不是那么简单的。 她甚至异想天开地问她,去不去读委培的大专? 她见冼锐的第一面,她告诉他说她之所以读职高,是因为她和她母亲都分不清楚普高和职高的区别。 她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她觉得这辈子,可能也就只见他这一面,怎么说都没有关系。 在一个有钱人面前说分不清楚比说没有钱,更好听一点点,在一个有钱人面前说自己没有钱,是有点可笑和有点不恰当的。 现在想来怎么说都不恰当,人家是既有知识又有钱,而且人家还觉得知识可以换钱,有知识比有钱还更重要。 她总是把事情想绝做绝,没有远见。 其实那个时候她们是能够分清楚的,虽然不像那些坐机关的人分得那么清楚,但是她们还是知道一个可以念大学,有好工作,将来是做干部的。 一个是不可以念大学,只是有一个工作,将来是做工人的。只是家里实在没有那么多钱供她上大学,所以就放弃了。 再说三年以前,她很多家里条件不错的同学的父母,同时也是极有头脑的,也并没有判断出这世界变化这么快。 他们甚至觉得先有工作,然后再往上爬,一样可以。 又或者是,工作以后再去上个在职的大学,还占了单位的便宜。 只有做老师的,才会偏执地让自己的儿女先上大学再去工作。 在三年以前职高还是很吃香的,干部和工人的区别也并没有那么大。 单位效率低冗员又多,干部不用操那么多的苦心,工人也不用干那么多的脏活,都很轻松。 而现在,单位开始减员增效,干部累,工人更累。 单位也不再支持职工在职去上大学,在职上的大学不但不会被重用,还要被人嘲笑。 她就没有想到过,别人就是不念大学,也还有往上走的机会,念大学其实才是像她这样的人的唯一的希望。 这次回家,母亲告诉她说家里有钱,而且她还在不停地挣钱,供得起。那花两万多块钱的学费,还有生活费呢? 今天她坐在这里,突然想起了父亲的话,父亲说他是有退休金的,不要她操心。 但是母亲却是没有的,从表面上看,这几年母亲的收入还不错,但是她现在都50岁了,55岁她就再不能干活挣钱了。 这样的好日子没有几年了。这可怎么办? 那个委培吧,就是挂在一个很正规的大学里面委托培养的一个班,40个人左右,比那些上在职大学的更正规,更好听。 就是干部解决子女就业问题,所用的一种玩法,是一种权利的变相。为了凑人数,得招一些普通人家的孩子,陪着他们玩。 如果运气好,遇上同学是高干子弟,那就大家一起去好单位。 如果运气不好,同学是一般干部子弟,没办法大家一起顾上,那就是人家凭关系找到出路,一般人混个大专文凭,还是继续回来等着招工考试。 以后单位也不会认这个文凭,它就只是一张废纸。这就相当于拿钱赌一回,这是在去读以前就会被告之了的。 据说这几年,全部都是去了好单位的。 如果钱是越来越贬值的,那也就算不上什么损失,至少去名牌大学里,去大城市里见了一下世面。 反正以后都在一个大系统里面,说不定那些同学以后还能够用上呢? 如果能跑腿,并且八面玲珑,倒是非常值得的。混个脸熟,办个小事,也还是可以的。 总得,让人有所图吧? 商人都要上商学院,国家之间都还要搞个联盟呢。 她高中同学,她没有攀上一个,小叶也没有攀上任何一个。他们因为家里条件好,他们都开朗而自信。 从表面上看,也能够和他们相处,但却又不太能够深处,并不是他们故意避开。 但是好像总有什么东西,很无形然而又很自然而然地,将他们与她和小叶相隔开了。 那些人,你可以怀疑他们的学习成绩,但是却绝对不要怀疑他们的识人与处世能力。 而实际上,他们的成绩也是好过一般同学的。 第159章 她还没嫁时,就很前卫 她说不清楚。 但是她好像又有一点点明白了,那就是这种联盟好像更适合于差别不太大的人,而不太适合于相差太大的人。 国家之间也是。是“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首先自己要能够会飞。 她和冼锐,他们是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是很近距离的接触。而且,一见钟情,他非常喜欢她。 他给了她很多机会,他完全不注重门第,他们都没成。 难道就因为她花了两万多块钱的学费,那些比她高中同学更牛的同学就会被感动? 学费是交给学校的,又不是交给她同学的。所以,她并不打算动这个心思,这也并不是她所擅长的。 也有的女孩子,会利用这个机会谈个恋爱,找个好人家。 她有个老乡,就是她在读委培时谈的同班同学,毕业即结婚,公公送了90万的别墅。 她父亲是个工人,母亲没有工作。 但是她的四个姐姐都很能干,在单位里做小领导,嫁得也不错,她们凑了2万块钱,让她念书。 本来一个班都只招铁路子弟,怎么会有商人的儿子?他们的玩法,太复杂了。 可能是那男的结婚太早,又想到娶的只是一个小工人的女儿,不甘心吧。结婚以后各种玩,出轨,去歌舞厅。 然后离婚了,那姐姐回了铁路,做到列车长。 再然后,他玩够了,她竟然原谅了他,她辞去了工作,两人复婚了。 据说,她还没嫁时就很前卫。 她有个同学,高中毕业后找了个技校老师,结婚早,生孩子早。 人家生孩子时,她和另外一个同学去看她,她们看见那满屋子的尿片和手忙脚乱的年轻夫妇,在背后说:“那样的婚姻不如不过,不如自己一个人过。” 在当时,是非常前卫的。 她们俩都算不上美女,但是却一定要保持自己的气质,在穿着,在仪态上非常注意,在人前,一定要稳住自己的淑女姿态。 那话传到技校老师那里,他不是对他老婆说:“老婆,我以后一定要让你过上好日子。”而是埋怨她说:“你怎么交了那样的朋友?都是些什么人!” 他跟冼锐所说的:“我一定要赚很多很多的钱,为我们以后的家,挣很多很多的钱。” 不一样。 和她同去的那个同学,只念完了高中,也做到了列车长,一直熬到了35岁才出嫁。 她嫁了一个小有成就的商人,然后辞职了。 只有商人走的是野路子,才不会那么计较一个女孩子的出身。 别人都以为她们嫁给了金钱,只有她们自己知道,并不是。 如果金钱那么好嫁,为何不在二十岁最如花似玉的年龄,就一嫁定终生? 这有可能是列车长每天都要和成百上千的人打交道,硬座的,软卧的,硬卧的,穷人,富人,一般人,各种各样性情,各种各样古怪的人都有,要有极大的耐心,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吧。 这就是一个工人的女儿,比较好的结局了。 看来,如果没有念过大学,唯一的办法就是工作,在工作之中吃尽各种各样的苦,然后再把它运用到婚姻里面。 而不是像云,像小叶那样,让自己在男人身上做实验,不但坏了名声,也弄坏弄死了自己的心。 她当时是四个能干的姐姐,而且是结了婚的姐姐教她,四个姐姐一起强推。 她都还在婚姻里面吃了那么大那么多的亏,受了那么重那么多的摔打。 湘潇觉得自己一个人,恐怕不行。 未来,她到底要经历些什么,才能够修成正果? 第160章 莫名其妙的玫瑰花 上高中时,除了那个送玫瑰花的男孩,还有一个男孩的母亲找过她,警告过她,不要跟她儿子来往。 她连那个男生是谁都不知道,就被警告。她不但知道她父亲只是一个小站站长,而且已经去世了。 她还知道,她有一个70岁的外婆,家在哪里。 好像她,明天就要嫁到她家里去了一样,让她愤怒。 明明是亲情,却成了她谈婚论嫁的拖累,无端地被人挑剔。 他在日记里详细地描写了她,她详细地调查了她。 她当时只对她说了一句:“我不认识他。”她甩头就走,心里却像个小飞妹一样,有点痞气地骂:“一个疯婆娘。” 那个送玫瑰花的男孩,其实一共也就只送了她十支玫瑰花。之后,就突然地消失了。 莫名其妙地送,也莫名其妙地不送。 而且,每一次都是很认真地含着笑,塞到她手里,然后跑开,一句话也没有说过。 当时,她觉得她简直被戏耍了。然而,她又看他那么认真。 后来她终于明白了,是因为他知道,他们不可能走到一起,他只是在完成一个庄严的仪式。 当他走进婚姻,被杂事所缠时,他会想起来,他上高中时,他曾经喜欢过一个外表美好的女孩子。 当他头发秃顶,他老婆也头发秃顶时,他会想起来,他上高中时,他曾经喜欢过一个外表美好的女孩子,她永远18岁。 对她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同样的安慰呀。 十支玫瑰花,代表十全十美吧。 能够被人惦记,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总比被人警告强。 她并没有扔掉那些玫瑰花,而是悄悄地把它放在了枕头下,让它变成了干花。 她也并没有哭,有什么好哭的呢?母亲说:“比农村里和老彝胞,好多了。” 别的女孩子一定不能够像她一样理解到他,他算是送对人了,她也算是收对花了。 那十只玫瑰花,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现在想来,他们其实也都很可怜,他们家里都只是一个小领导,也就只是比她好一点点。 她的家,也真能把他们拖住。 而不像对冼锐来说,最多只是花几个小钱。甚至连钱都用不上,出点力就行。 简直对他,毫发无损。 并且,他母亲也不会插手,完全由他自己做主。 她们善良正直,不贪财,有正当收入,是良民。又不是那些,满地打滚的刁民。 但是,像他那样体量的人,也是极不容易糊涂的。 他只是在楼梯上,他只是在被关在那个铁门里,那个笼子里的时候,昏了一下头。 他一上火车,他一到昆明那个大湖里,那个大草原上。 他就像那大鱼,就像那烈马一样,舒展开了身子,他马上就无比地清醒了。 他用一句话,就精辟地总结了像开小店的女子,像水晶妹,像她这样的小镇女子。 他说她们:“你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就全是废话。” 面子易仿,里子难学。她们和城里人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外表已经看不出来,一开口就露馅。 她身边的男孩子,没有一个像冼锐那样,一句话,就这么精辟地说准了她们。 他有这样的火眼金睛,又何需他母亲为他做主,又何需让他母亲为他操心? 所以,她现在最重要的是弄好自己,明明不是西施,就不要去相信什么“情人眼里出西施”了。 在厉害的男性眼里,西施如果仅仅只是拥有美貌,那都还远远不够。 自己不行,再好的运气也没有用。婚姻,说到底就是旗鼓相当,蒙混不过去。 婚姻,从来都不是雪中送炭,而只是锦上添花,如果要添那一簇花,那必须得先有那一段锦。 父亲和母亲的婚姻就是。 当年父亲一心想留在部队上,然后娶一个城里女子。 既然没有能够留下来,能娶到20里之外能写会算,又还比较漂亮,并且劳动力还不错的母亲,那也是他最好的选择了。 生活,真让人觉得,心酸而无奈。然而,谁又不是呢?难道,冼锐就不心酸,就不无奈吗? 母亲如果知道她这样想,一定会说:“上海人民看不起全国人民,那全国人民都不活了?上海人民还说他们,很难呢!” 母亲从来不相信风吹灭了蜡烛,她像革命战士一样,有很多的豪言壮语。她不愧是军人的老婆,做过女民兵,又是自由自在的独生子女。 她是乐观的,有智慧的,知道量体裁衣。 原来,她并不柔弱,她的眼泪说掉就掉,掉完就好。 她也知道一对完美的夫妻应该有的样子,那就是给父亲看病的冯叔叔和阿姨。 叔叔从小是个孤儿,并且是外地人,他14岁下乡,在附近的农村里长大。 他在乡亲们的共同关爱下长大,他们推荐他上了工农兵大学。他自学成才,是西昌城里很有名气的医生。 他很包容,也很友爱,他对乡亲们很好。 他总是用他精湛的医术,默默地回馈他们,甚至免费给那些看不起病的乡亲看病。 他也很宠爱比他小九岁的阿姨。阿姨是豆瓣厂的工人,但是没有去上班。 她每天都跟着叔叔到处看病,跟着他学习配药,帮他将中药材碾碎,以便更方便服用和利于吸收。 有一次,她和阿姨一起去豆瓣厂的澡堂洗澡,迎面走出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 阿姨告诉她说,那就是顶替她上班的那个人,她让她领了全部的工资和福利,而她只想领退休以后的退休金。 阿姨是十分慷慨的,因为别人只会给到80%,如果阿姨上班,肯定没有她干得好和她那么满足。 而这样,阿姨恰好可以腾出手来,可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两全其美吧。 叔叔不断地学习,阿姨也跟着他不断地学习。 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言谈举止,都一点也看不出来她以前只是一个豆瓣厂的工人,只念了初中。 他们的月收入有上万元,任何事情他们俩都商商量量地去做,从来不吵架。 阿姨也从来不贪婪,从来不责怪叔叔免费给人看病。 他们就坐在她家漂亮的客厅里,阿姨也从来不嫌弃那些人的穷和脏。 他们有一儿一女。儿子比她大一岁,总带回来一个比他学习还好的同学,是附近农村的。 叔叔和阿姨总是那么热情,像对自己家的孩子一样对他。 阿姨对她也很好,把她当做自己很近的一个亲戚家里的孩子一样。 而她仅仅只是他们一个已经去世了的病人的女儿,并且,她的母亲还没有正式工作。 他们六个人一起包粽子,一起过端午节,叔叔还带她去吃过西昌城着名的潘砂锅和大碗牛肉面。 女儿比她大四岁,她叫她春姐。 有一天晚上她和她住一起,她告诉她说,她每半个月都要到成都荷花池去进一次货,卖最时尚的小商品。 她看货很准,拿回来的东西总是很好卖,她每个月至少能赚两千块。 卧铺不好买,她有时候坐卧铺,更多的时候是挤人山人海的硬座。 没想到春姐竟然这么能干,这么能吃苦,一点也不像有钱人家的孩子。 她真是羞愧,觉得自己并不是16岁,在她面前,她简直就像一个只有十岁的孩子。 以她这样的家庭条件,以她这样优秀的品质,找一个什么样的人家找不到? 她和春姐就住在叔叔和阿姨的隔壁,她们坐在床上面对面地讲话。 春姐点燃了一根烟,边抽烟边讲话,她拿了一个瓶口只有烟头那么大,很小很小的瓶子接住烟灰。 她说她压力大的时候,偶尔会悄悄地吸一根烟,但是她吸烟的时候会将烟雾全部吸进去,只留下最后一个烟圈。 只有那最后的一个烟圈,实在没有办法隐藏,就像那变魔术的人将手绢儿全部吞进肚子里一样。 而且她吸烟,不会留下任何味道,因此叔叔和阿姨从来不知道她要吸烟。 她还有一个特异功能,就是她可以清清楚楚地听到隔壁的叔叔和阿姨在讲什么。 湘潇仔仔细细地听,她的耳朵已经足够好,但是她却没有听见任何的声音,更别说听清楚他们在讲什么。 春姐还告诉她,她从小就躲在被窝里看小说,比她所有的同学看得都多。 但是他们都近视了,而她的眼睛却比任何人都要好。可能是她吃得好,身体好的原因吧。 有些人,你不得不相信,不得不承认,他们就是与众不同。 冼锐也一定是有很多地方与众不同吧?所以人与人,各个不同,千人千面,不能用同样一种标准去看人。 要变通。 她的问题,已经想得很清楚了,她已经知道该怎么办了。她站起身来,向山下走去。 她走着走着,忽然,迎面走来一个壮汉,手里拎着个酒瓶,喝得醉醺醺的。 他和她,擦肩而过。 再走大概两百米,就是中学的外墙和镇政府了。 她走着走着,忽然觉得不对劲,连忙转过头去看。 原来那个醉汉并没有离她越来越远,而是转过身来和她朝着同样的一个方向走,他就在她身后不到10m的地方。 难道,是她的白皮肤吸引了他?她想着想着,有些害怕。 但是她又想,幸好不是在她大哭大嚎,最没有力气的时候。 也不是在那个她感觉到快要疯了的时候,遇见了他。 她现在是有力气的,并且她正在向山下走去,她离家,离人烟都越来越近了。 她的脚下就是黄沙,实在不行,她还可以马上抓起一把沙子,撒到他的眼睛里去。 今天明明是个赶集的日子,怎么偏偏却没有人从这里走过? 怎么说,她也是走过两个省城,走过许多县城,她也是见过许多大人物的人了。 她才不腿软,她才不害怕! 但是,她真的不该走,这么远。 第161章 德贵,你又喝醉了? 但是,她还是没有他走得快。眼看他就要追上她了,而她又不敢跑起来,怕惊动了他,怕他比她跑得还要更快。 正在这时,迎面又走来了一个人,湘潇大声地叫了一声:“三叔。”他是附近村子里的村支书,也是父亲的老朋友。 只听他应了一声,然后向那醉汉走了过去。他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德贵,你又喝醉了?你忘记了,这是以前火车站郗站长的女儿?你不记得了,这是火车站郗站长的女儿?不是你老婆,你老婆在家里。” 原来,他就是母亲所说的,远近闻名的花痴德贵。 她家刚搬到小站上的时候,村支书带着他到她家里,给他们搭过地震棚。 就是小站人家在自己家住的房子旁边搭建一个小房子,用来堆放木柴和杂物,养鸡养兔子。 九年以前,德贵二十五六岁,是远近闻名的泥瓦工,是干活的一把好手。 他在她家干活的时候,他老婆背着儿子,牵着女儿来看过他。那时候他儿子不到一岁,女儿三岁左右。 她还刮过他儿子的小鼻子,她一刮,他就手舞足蹈地笑个不停。 可是后来,他儿子得了白血病。他借了5万块钱给儿子看病,钱没有了,儿子也没有了。 5万块钱,对城里的医院来说,一下就花完了。但是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却是一个无底洞。 他老婆想不通,喝百草枯自杀了。 他在一夜之间也变傻了,天天用酒来麻醉自己,看见姑娘媳妇就跟着追,他总是说他看见他老婆背着他儿子在他前面走。 他和她迎面而过时,他并没有马上来追她,那可能是因为她长得很白,不像是本地人。 而且她穿的衣服,她扎着个马尾,也不像是个小媳妇。 那他为什么都走远了又倒了回来呢?因为他不想放过任何人,他不想放过任何机会。 他虽然变傻了,但变傻以前的有些事情,他还是记得清楚的。 他听三叔这么说,远远地望着她,“呵,呵呵”地笑了几声,然后转身跟着他往山上走去了。 他要回家了,他家里还有一个眼睛都哭瞎了的老母亲。 他一定还记得父亲,他一定还记得父亲对他的好。 在他帮他们盖房子的那半个月,父亲母亲总是很热情,每天都好酒好菜地招待,父亲还亲自下厨做菜,在饭桌上龙门阵也很多。 外婆更是说“不能亏待下力气的人”,每天都要煮两个红糖荷包蛋。 在物质还不太富裕的年代,弄得跟过年一样隆重。 虽然父亲已经去世六年了,聪明的村支书和变傻了的德贵,都还记得他。虽然父亲已经去世六年了,都还在庇护着她。 原来高大健壮的德贵,原来勤劳能干的德贵,竟然变成了这个样子,一点也认不出来了。 湘潇心里好难受,眼泪止不住地直往外流,她幸好没有捧起一捧黄沙,撒到他的眼睛里去。 小地方的人,不懂得什么大道理,没有见过大世面,没有经过大波大浪。 一遇到事情,就很容易出问题,变疯变傻,自杀或者是一病不起,都是常有的。 冼锐也真是运气好,看人也很准。他惹到的是像她这样开通的小镇女孩子。不然,又是一起事故。 这就是母亲所说的:“眼睛只看一寸远”。 高中的最后一年,新换了一个校长,觉得学校不应该做亏本生意,学费那么便宜,饭菜那么便宜,课间还有加餐。 她直接把学费从二十多元一学期,调到了270元一学期。 她当时没有报名,她准备跑回家去对母亲说,反正职高不包分配了,她不读了。 当时她搭着火车头回家,一跳跳下来,正好遇到她母亲,差点摔倒在铁路道渣上。 她并没有说天天在教室里就是看小说和发神,看同学传纸条,听老师对着书念。 母亲就这样骂了她,说她:“眼睛只看一寸远。” 有人传说,开货车的司机都是年轻的小伙子,流里流气,有很多吸毒和调戏女孩子。 她那天也是实在找不到车坐了,才自己一个人搭了货车。 却并不是。 那两个男孩子只比她大四五岁,长得非常健康,人也非常好,把她照顾得也很好。 刹车特别稳,还叮嘱她下车的时候慢一点。 少数并不能代表全部,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人。 机务段有的是视力好,身体棒,踏实肯干的精神小伙,是好姑娘们合适的婚恋对象。 其实她往那四个家庭里跑,也并没有学习到多少实际的东西,只是偶尔去一次,也不可能真正学习到多少。 但是,倒是开了个眼界,倒是开了世界的另一扇窗。 而对于他们的子女来说,那才是他们的日常,那才是日积月累,积沙成塔。她和他们,不可能是一样的。 即便是这样,也比封闭着好一些吧。这可能,也是母亲的想法。 至少,当她遇到问题的时候,她会有更多的想法,更多的解决办法。而不会,只有一根筋。 这就已经是看世界的,最近的捷径。 如果他们夫妻俩都好好的,那他们以后可以再要一个孩子,债也可以还完。 十年以前一个月收入几十元,而现在都几百元了,谁知道以后又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只要人好好的,总会有办法。 现在想来,这文凭不管有用没用,听上去总是要好一些。 就像父亲带着她们全家农转非,她们先,别人后,那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这文凭的有与没有,肯定也是完全不一样的。母亲是对的。 如果她把她和冼锐的事告诉母亲,她比她多活30年,而且是成年以后的30年,那她又有什么独到的见解呢? 她说不定不反对了呢。 但是在这之前,她从来就没有像现在这样想过,她也从来就没有像现在这样,观察过她母亲。 相较而言,冯叔叔是多么地有智慧。 他虽然只是个孤儿,却创造了今天这样好的物质条件,取得了今天这样令他骄傲与自豪的成就。 他对人那样好,并且那么成功地经营了幸福美满的家。 阿姨也是。 她嫁给他时,他是一贫如洗的,她并没有埋怨,而是和他共同创造了现在的好生活。 看一个成功的人,真的不能够只看他成功的表面,而应该看他背后所做的一切努力。 冯叔叔和阿姨,他们努力地去学习和模仿成功人士,在专业上向他们学习,在穿着打扮和为人处世上也向他们学习,并不固执己见。 专业才是主干,其他的只是枝叶。 但是他们的学习,又并不只是简简单单的摇头摆尾,他们始终没有失去自我,在该有主见的时候又很有自己的主见,因此他们成功了。 本来已经平复的心情,现在却是那么地难受,而且更加地难受。 湘潇向山下走去,她走过小镇,穿过铁路,向河边走去,她要去看看大凉山的母亲河安宁河。 这样,她的内心才能够得到平静,得到安宁。 她走过了那座当地人集资修建的简易的桥,她过了河,走到了河对岸的河滩上面。 因为是集资的,桥边专门有一个人收费,过桥一次收五毛钱。这里来来往往有很多的人,应该是比较安全的。 安宁河水平静地淌过,她在她的身旁来来回回地走了一趟又一趟,心中豁然开朗。 她见过波涛起伏的松林了,她见过一望无垠的河滩了,她的胸中已经有丘壑,有山河了。 夕阳西下,她该回家了。 她已经想好她的问题了,她已经知道应该怎样去做了。 她应该努力地去过,她的明天了。 第162章 老板,来盘泡菜 天空飘起了小雨。又是谁在乌云的身后低低啜泣? 是太阳,是太阳躲在乌云的身后低低啜泣。眼泪横飞,从小镇的夏季,一直飞到了如今的初冬里。 这一天,湘潇收到了出版社寄回来的退稿。只有退稿,连退稿信也没有一封。 在寄稿时她曾经耍了一个小聪明,用胶水粘住了第三至第十页。 可是当它退回时,它们竟然还是连在一起的,这就说明从来都没有人看过它一眼。 没有人叫她继续写下去,也没有人叫她别再写下去。 如今的编辑是越来越散了,比以前那个出版社的副社长,更让人心寒。 报纸上天天都说他们要改制,自身都难保。 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 这场恋爱,跟她到出版社去的经历,简直是一模一样! 人家说要出版她的书,却并没有出版。人家说要娶她,却并没有娶她。 她连最基本的应变能力和应辨能力都没有,根本就扛不起重担,一下就被打回了原形。 她甚至连一点点牺牲精神和冒险精神都不具备,怎么可能? 她不过仅仅只是在她认为完完全全安全,完完全全无任何风险的情况之下,偷窥了一眼那个本来就不属于她,而只是属于别人的世界。 只是连她自己也感到吃惊的是,她居然既没有悲伤,也没有哭。 因为,即便是很痛,也还不够痛,并且也已经痛过去了。 她的前程就在这里原地踏步,如果还没有踏到一定程度,恐怕是没有办法冲出去的了,也暂且只能这样了。 她只是想到了云,想到了云: 在她寂寞的时候,曾陪伴过她。 在她伤心的时候,曾劝解过她。 在她危难的时候,曾呵护过她, 在她幸福的时候,曾祝福过她。 一别数月,她应该去看看她。还有厨师,他们都还好吗? 她也想过要去找一找她在卡厅里认识的那位名作家,让他帮帮忙,假若他不帮的话,她就卑鄙地抖出他的老底,让他声名扫地。 他在一串红不仅消费了茶水,消费了小姐,还消费了贵得上天的xo。 就是那个“人头马一开,好事自然来”的xo。 但是,她马上就无力地摇了摇头,找小姐,在现在早就用不着半遮半掩,早就像“老板,来盘泡菜”一样平淡无奇了。 上至官僚富贵,下至民工工薪,在轨道上运行的男人反而成了稀有动物。 还有,冼锐说三句话就能够把她打趴下,那个名作家,是她能够兜得住的吗? 这恐怕是用一块豆腐渣,去碰一块铁,渣上更渣。没有几刷子,人家怎么能够混成名作家呢? 光会混,不会写,不行。光会写,不会混,更不行。 说到底,大家都是俗人。 既不会像老布什和夫人,就住在那些性工作者隔壁,甚至还会带着孩子去给她们送食物,而不怕沾惹。 因为他们是真正的贵族,身体和精神都很高贵,没有人能够将他们拉下粪坑。 也不会像潘绥铭教授一样,天天带着研究生研究小姐,夫人竟还十分支持。 因为他们也是真正的贵族,已经高贵到了令人仰视与仰望,都不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了,她们的搔首弄姿已经完全干扰不到他们一丝一毫。 那些沉迷的人之所以沉迷,是因为他们的水平并没有高过她们。 他不沉迷于小姐,他也会沉迷于赌博,也会沉迷于毒品。还会沉迷于游戏,烟酒,桌球。 就是把整个大街都清空了,他也一样会在街上闲逛,甚至是斗鸡斗蛐蛐睡懒觉。 一串红的那十个小姐,影响不了什么。 但是全国,进进退退,总体保持在三百万的小姐,却让许许多多的女人抓狂。 堵不如疏,扫黄打非不如立。提高自己,真正独立,才是硬道理。 只有自己独立了,才会遇到同样独立并且欣赏她的男孩子。 那个广州男孩,也渐渐地与她断了音讯,也许,寻找小芳那个年代早已经过了,得考虑现实不现实。 如果因为一无所知而成为那个被离乡进城的知青丢下的小芳,那才是一个惨字。 那个知青,比谁都现实,比谁都无耻,既要丢下又要怀念,还要传唱。 这时,她方才深刻地明白,可爱的男孩不可靠,可靠的男孩不可爱。 不用考虑未来,不用承担责任的时候,谁都轻松,谁都会可爱。 她遇上的两个男孩,一个是爱情的理论家。而另一个,才是爱情的行动者。 算了,生活艰难,生活不易,也不能说人家是理论家。 两个外乡年轻人,既不能回农村,又不能在城市里落脚,何必越处越难受呢? 再说,也只是通了几次信,谁也没有挑明。 只有冼锐才会对她说出:“你并不漂亮,但是我却偏偏喜欢你”。这样有蕴涵,有力度的话来。 也只有冼锐才会对她说出:“我要赚很多很多的钱,为咱们以后的家,挣很多很多的钱。”这样掷地有声的话来。 她当时,竟不以为然。 因为她不明白,钱竟有这么地重要,挣钱竟有这么地不容易,缺钱竟会有这么地严重。 她是懵懵懂懂的,似明白,又好似不明白的。 因为她从来就没有真正地缺过钱,也从来没有享受过像冼锐那样的荣华富贵和运转大量金钱时所带来的荣誉与自豪,骄傲与满足。 而他却明告她说:“你不懂,你太纯洁了。假如我没有钱,周围的人就绝对不会对我这么好,我也没有能力呵护你,让你跟我在一起。” 她甚至认为,她虽然跟他不一样,但是她也照样有知心的朋友。 却并没有想到她的朋友除了陪她玩乐之外,并不能帮到她什么,更不能解决她的衣食。 而冼锐的朋友,比如老广和郗经理,不但可以陪他玩乐,而且可以教他知识,甚至还可以给他带来生意。 无论表面还是内里,都完全不一样的啊! 她真的是除了纯以外,一无所知,一无所有。 她真的就像冼锐所说:“在一串红,你只是比其他女孩子纯。你既没有云的活泼可爱,又没有其他女孩子放得开,你只有纯。” 她还不服气。 不努力学习,让自己多有几个优点,让自己手里多有几张打得出去的牌。 结局,真的有点惨啊。 呵呵!她甚至连打扑克牌,也不会啊。 他对她,简直是打了让手,又打了让手,直到最后再也让不下去。 不然拥有一切的他,又怎么会喜欢上空白得像一张白纸的她呢? 她甚至连自己唯一的优点,都不能够好好地发挥,从此以后,她到底靠什么活下去? 不要再说什么梦想,如今,她甚至连最基本的生存,都很困难。 数年之后,当她果真变得活泼可爱,而又依旧还保持着那份滴水的清纯时,她却再也没有碰到过有着那样深邃敏锐的目光,那样冷峻的嘴角的男孩。 方形的眼镜,横条的t恤,白色的短裤,杏仁般的小眼,轮廓分明,如刀切般的薄唇。 “你的身影,是我心永久的烙印,但愿一生一世都留存!” 这就是初恋吗?一生一次,一生只这一次。 第163章 卷帘门紧闭 湘潇举着白色的小花伞进了城,她在一串红门口下了车。 只见卷帘门紧闭,门口那两株一串红已经被移到了卷帘门外。 绿叶,已成黄叶,它在未黄之前先枯,因此绿中带黄。 红花,已成黑花,它在未放之前先凋,因此红中带黑。 看着枝枯叶萎花谢的一串红,再想想它在她临走时的花红叶茂,湘潇不觉心生悲凉,大有“24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的虚无飘渺与没落感。 她再次望了望紧闭的卷帘门,心中倍感蹊跷,她不解地跑到门市上去问老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猫店,被查封了。”老板埋头理账,算盘如一根根滚动的琴弦,鸣奏出一曲时断时续的乐章。 他漫不经心地说,漫不经心地讲述着一个古老的,与他毫不相干的故事。 但是他心里知道,这并非与他毫不相干。 因为一串红垮了,他的门市也已经没有什么生意了,他甚至连五块钱一碗的方便面和十块钱一袋的开心果都卖不出去了,更别说红塔。 “什么时候?”湘潇紧紧地追问,因为一串红里面有她的好朋友云和三年同窗小叶。 “就前几天的事。”老板淡若流水般地道。然后,他抬起头来看。 看了之后,又笑道:“哦,是小郗呀,你不是去昆明了吗?” 湘潇一听,像是被人猛击了一掌,险些不能站立,她有些无地自容,真恨不得马上就转身离开。 但无论如何,她也要问清云的下落,那朵无根的,漂泊的云的下落。 终于,她稳住了自己,强作笑颜地说:“没去。云呢?” 老板告诉她说:“云真是有狗屎运,她头一天刚走,第二天一串红就被查封了,里面的小姐全都到派出所去了,九姐被罚了不少钱。其实以前也没事,也就只是个唱歌跳舞的地方,就是要查,也应该去查那些宾馆和酒店。但就是那个丽丽,总把男人往宿舍里带,就被逮住了。九姐以前就发现过,就警告过她,她以为她会害怕,她以为她会听,哪里知道……如果直接把她开了,就不会这么倒霉了,现在好了,大家都死了,你看我这生意……” “那小叶呢?”湘潇急切地问。 她不关心他的生意,她只关心小叶。 在屋子里关了两个月,她并没有比跟冼锐相处时有所进步,她所说的话,还跟和冼锐在一起时一模一样。 她曾经在心里想到过,从此以后一定要想到别人,但是一操练起来,知和行,根本就是两回事。 这需要假以时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但是,老板也是像她那样自顾自地说话的,他并没有注意到她对他的不关心,他也并没有计较她对他的不关心。 “小叶也进去了呀,她不也是里面的吗?”老板听了以后,睁大了眼睛,扯着嗓子说。 他不关心什么小叶老叶,他只关心他的生意。 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鸡同鸭讲,没有几个人会真正地去倾听对方,到底是怎么说的,又到底是怎么想的。 外人不会在意,但亲近的人会在意。 可是,即便是在意,也不明白其中的缘由,而是会一脸无辜地说:“我就是这个样子说话的啊,为什么别人不会觉得不合适,而你却这么认真?那一定是你的问题,而不是我的问题。” 轻则心里不痛快,重则分道扬镳。 可见,对外人有对外人的尺度,对亲密的人有对亲密的人的尺度,不仅仅只是肢体所表达出来的语言,还包括从口中说出去的语气与语言。 总之,无论是对外人还是对亲密的人,都是有很大的改进的空间的,在改进之后,关系会更好,生活会更顺畅。 顿了顿,他缓了口气说:“她给人家说她不是小姐,是服务员。人家才不管你那么多,是不是鬼知道,先进去了再说。再说,她打扮成那个样子,像服务员?好在她家里有钱,第二天就被家里人领回去了。没有钱还想得过去,有钱还干这种勾当,现在的女孩子啊!”老板痛心地说,既痛心现在的女孩子,又痛心自己的生意。 小叶家里是有钱吗?只有湘潇知道。 她的养父母是多么地疼爱她,因为疼爱,才帮她凑够了这份钱。 小叶自己明明是多想报答她的养父母,结果却是急功近利,弄巧成拙,把全家人都给坑了。 “你知道云到哪里去了吗?”湘潇害怕他再说下去,抢了他的话问。 “我怎么会知道?有人说她去洛阳了,有人说她去昆明找你去了。还有人说,她跟一个有钱的老头子跑了。反正,我不知道。” 云终归是云,为了生活,为了躲避再受前夫的虐待,她将以四海为家。 她到底,去哪里了呢? 人海茫茫,湘潇想找,但却如何才能够找得到? 第164章 又凶又恶又善良的胖子 该问的,她都全问了。 湘潇转头再次看了看紧闭的卷帘门和卷帘门外那两株花谢叶萎枝枯的一串红,举着小花伞缓缓地向眼镜的住处走去。 也许他能够告诉她漂泊的,无根的云,飘向了何处。 虽然他们早就已经分开了,眼镜躲她都还来不及,但是万一,他知道呢? 况且,他的宿舍就在这附近,沿着这条大路一直走下去,就在路边上,去问一问,又何妨? 正在这时,老板娘从楼上下来了,她叫住了她:“唉!小郗,后来发生了一件事:云和小叶闹矛盾,小叶找人在云的脸上至少也划了五六刀,有一个女孩子就帮云说了两句,也被捆住划了两刀。云也绝不手软,找人轮奸了小叶,小叶身上被踢得没有一处是好的,还到医院去做了人流。虽然刀不太深,云的脸保养得也还好,倒没有留下什么疤痕。但是,吓人哪,小郗,幸好你走了。你说她俩有多奇怪,就在一串红被封以前,她们俩又一起回来了,不知道是准备和好了呢,还是准备以后再斗下去?吓人哪!小郗,幸好你走了。” 每天都站在歌舞厅旁边,却难得一见打架斗殴,却说打架斗殴吓人,可见,他们的保镖是多么地有用,九姐是多么地用心。 普通人所犯的事,无非就是食和色的事,还能够有什么呢? 所采用的手段,无非就是打和吵,还能够有什么呢? 九姐是个很重感情的人,她留下了前老板所留下的一切。包括,原来的装修和他们所有的人。 她认为他们都是很出色的,是很出色的服务员,厨师,保镖和音控师。 只是把管钱的换成了自己的嫂子林姨和自己的妹妹,分别管火锅厅和卡拉ok厅。 她也相信云和小叶,她们也确实为她带来了很多的钱财,她们也确实不会在一串红里面动手。 她们在一串红结下的矛盾,在一串红里面吵了两句。 一直忍了一个晚上,一直忍到了下了班一串红关了门以后,到外面大街上动的手。 但是,既然已经是那样的心性,既然已经动了那样的杂念,总归是后患无穷。 万一哪一天控制不住自己,斗着斗着就斗到店里来了呢?就算表面不斗,心里也会因此而结下心结。 既然已经走了,就不应该再次被留下来,生意人是非常讲究和气生财的。 九姐在很多时候,都能够当机立断。 但在对他们自己人的时候,在对丽丽,对云和小叶的时候,却没有能够做到,人活世上,好难,好难。 怕断得太早,怕断得太晚,怕断错了三个好财源,都好难,好难。 湘潇听得冷汗直冒:难道,冼锐为她所做的一切,仅仅只是将她从这场劫难中救出?仅仅只是! 并且,给她的社会大学,上了最最重要的第一课。 湘潇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她只是猛然惊觉:在冼锐那里,真的是最安全的。只要她不愿意,就不会有任何的危险。 原来这世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她一样文雅,都像冼锐一样守规矩的。 她以前虽然也知道这个世界并不太平,但她却并没有像现在这样,深刻地体会到。 她离开了门市,绕到后面的火锅厅去看了看。透过玻璃门,里面是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 那是她曾经待了整整三个月的地方,那是她所熟悉的地方。 在这里,她曾经托着盘子,远远地向站在招待所门外的冼锐微笑。 那时,他还没有向她表白,他们只是互生爱慕,还没有介入彼此的生活。 那时,她既不想过去,也不想未来。 那是她这一辈子,最无忧无虑,最美好,最幸福的时光…… 她都转过身去了,心里一想,都还收不住嘴角的笑容。 湘潇离开了一串红,外面一片光亮。 她顺着漆黑潮湿的窄楼梯走,眼镜的房门紧闭,他的邻居告诉她说,他到几十里之外的学校上课去了。 她的心中万分失落,顺了楼梯,摸着黑走。 到楼下,她叫了一辆人力三轮车,这时,天已经放晴了,她将伞握在手心里,上了车。 触景生情,她不由得忆起了那个曾被三轮车碾走的夏季。 她曾经和冼锐坐着三轮车,驶过西昌城的大街小巷,在三轮车上,他们曾经十指相扣,心心相印…… 三轮车再次驶近一串红,湘潇远远地看见: 胖子依旧端了小凳,坐在门口看大街。 小柳依旧如小鸟依人般,蹲在胖子的身旁,也看大街。 天冷了,胖子终于穿上衣服了。 在不远处的大垃圾桶旁,一个赤裸着半身的乞丐,正躺在地上不能动弹,他的嘴里正吃着秋季里收获了的柿子皮。 有的人坐着,有的人蹲着,有的人躺着。而她,却想前行着。 世界太大,她所接触到的和所理解到的,毕竟太少太少。 因此,她必须向前驶去,去奋斗,奋斗……才会有希望。 冷风吹来,有些凉意,一串红门口,卷帘门依旧紧闭。 那一串串的红花,在初冬的风里摇曳,不知不觉,已被抖落了一地…… 新年时节,湘潇又进了一次城。 她在邮亭里挑贺卡,准备送给报社的编辑老师。她的文章,陆陆续续地在几家省报发表了。 忽然,一只大手拍了拍她的肩,吓了她一大跳。 她转头一看,然后又仰起头来看。 原来是保镖,他像巨人一样站在她的面前。她又惊又喜,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保镖说是胖哥看见了她,叫他过来打声招呼。 她到处张望,却并没有看见胖子,那个又凶又恶又善良的胖子。 那是她和冼锐的见证人,曾经在冼锐面前,一个劲儿地夸她,曾经那么看好她,而现在…… 是怕她,伤心和难堪吧。 从外形上看,她和冼锐,真的是很般配啊。 如果此时,遇到的是云和小叶,小柳,她们一定会刨根问到底。 而胖子,却选择了这样对她。 难怪不得,他完全能够听懂冼锐的话。终究是,不一样啊! 湘潇真的很想哭,但是她却选择了,向保镖笑了笑…… 有这么高大强壮的保镖站在身旁,生活再苦再难,又有什么呢? 还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呢? 郗湘潇,她的名字就是“满眼是泪,却满怀希望”的意思。 第165章 她早就把过去的自己,当柴烧了 三年后。 湘潇通过没日没夜勤奋执着的学习,终于拿到了自考本科文凭。 她离开西昌到了省城,她在一栋写字楼里做了文秘,她终于学会了巧妙地说话与委婉地拒绝。 工作是省报的老师介绍的,从她认识他开始到她找到工作,她已经在他那里练手了整整三年多。 他把教导她当做了扶贫的另外一种方式,他既指导她的文章,又给她很多方方面面的建议。 他还给她寄去了许许多多的书本和录像带学习,他们夫妻俩付出了很多的心血。 这当然也应该感谢她自己。 因为她把这一次的机会当成了最后的一根救命的稻草,拼命向上,从来不敢懈怠。 老师要求她做什么她就去做什么,甚至完成得更好。 每每寄去书信或者是打电话,也是发自内心深处地感激零涕,对知识无比地渴求,对机会无比地珍惜。 唯唯诺诺和卑躬屈膝固然不可取,但是适当地知恩必谢总是让人内心自豪与舒坦。 如果不是因为认识了冼锐,如果他没有对她翻白眼与惩罚她,挑剔她,考验她,放弃她,她不会知道任何机会都来之不易。 任何人都没有义务耗心耗力地帮助她,在偏执任性面前,其他美德完全不值一提。 他非常非常喜欢她,但是他还是照样离开了她。 又两年。 她兼职做了三家报社的专栏主持人,很受读者喜爱,学习使她美丽,她充实而进取地活着。 她的职业,就是绝对不会去写任何两篇相同,甚至只是相似的文章。 读者的口味与眼光甚至比冼锐更刁钻,所挣的也不过是一块又一块豆腐块那样的钱。 她放弃了写长篇,她有很多灵光乍现的瞬间,她只要把它捕捉到,然后再把它呈现出来,就能给人惊喜。 她只要能够把这个做好,就可以了。 而长篇,确实是她的胸怀,她的经历,她的能力,暂时所驾驭不了的。 即便是要写,也是在十年之后。 才华不到,就是自费出书,也没有什么意义。所谓才华,就是基础知识的溢出,就是基础知识打牢之后的副产品。 她对自己目前的状况基本满意,并且持续精进,毫不松懈。 她能够这么快地转弯,这么快地觉悟,这也是冼锐告诉她的。 这是冼锐在小招待所里握住她的手,手把手地教给她的。 他告诉她,她的手心里有一颗痣,他奶奶说那是文曲星下凡,她的痣小而深,她能够把小事做得轰轰烈烈。 而在昆明的宾馆里,他又给她泼了冷水,让她清醒,让她知道了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 他所说的“简直不相信你喜欢文学,你读过很多很多的书。”并不是要她直接讲她在书上看到了什么,而是要举一反三。 要把从书中所学到的道理和为人处事,活学活用到实际的生活之中,活学活用到他们之间的关系之中。 可是,看书有五个层次,第一层是通俗小说,第二层是文学名着。第三层是经史子集,第四层是哲学,第五层是逻辑。 在那时,她直把文学名着当作了通俗小说和《故事会》来看,甚至还嫌弃它不够精彩。就是最简单的那种小杂志,与民间文学同类水平。 她只管表面的有趣与无趣。 就像一个男子娶一个女子,只管她妖不妖艳;就像一个女子嫁一个男子,只管他帅不帅气,肯定是要出大问题,要付出惨痛的代价的。 以她当时的水平,恐怕是连《故事会》也没有看懂。直到这么多年以后,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才勉勉强强能够读懂。 她还差得远呢! 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并不是因为它的故事有多吸引人,而是它不断地教人思考,引导人思考,它教给人一种思考方式。 它的故事远远不如通俗小说那样猎奇猎艳,引人入胜,它就像娶到一个贤妻,它助的是基业长青。 能够大浪淘沙,能够世代留存的,恰恰是中规中矩的。 妻贤夫祸少,夫贤妻心安。是古训,可不是古板,要懂的人才懂。 业余时间,她学习了简单的舞蹈,学会了游泳,在出水的一刹那,她的身材是如此地姣好而恰当。 画画与弹琴之类有点遥远,没事的时候她会去看画展,看时尚杂志,用磁带听莫扎特,贝多芬。 一有空隙,她会用心地做饭,用心地搭配,会唱几首不跑调的歌。 原来,生活竟是这样地多姿多彩。 她当年,确实是什么也不会,太单调了。 心累的时候,她会和朋友逛逛街,出去玩一下,会一个人沿着小河小街走路回家。 城市里并不全部都是高楼大厦,还有很多人情味很浓的社区,大爷大妈们会将自己家里不用的椅子搬出来,摆在街面上,任人休憩闲坐。 他们总是很用心,总是擦拭得干干净净的。 如果遇到合适的人,无论男女老幼,她也会去闲聊几句,人类的有些情感,还是相通的。有的还成了朋友。 只要包包里还有钱,只要还有爱这个世界的能力,她就一定不是这个城市里的孤魂野鬼,没有必要随时绷紧了弦。 有很多人都是处于休闲状态的,只要每天认认真真地坚持往前跑,运气就一定不会太差。 有一天她去医院做体检,腔测的时候医生竟然说:“你的屁股上有一个包,蚊子咬的啊?你还有点招蚊子。” 天!三甲医院的医生在人少的时候,开口说的竟然是这个。 原来,这就是生活!她以前从来没有弄懂过的生活,冼锐也从来没有弄懂过的生活。 西昌现在的旅游,主要接待来自省城的老年人。 因为气候宜人,他们在那里养老,所以治安良好,小偷基本上已经绝迹。 经过多年的稳扎实打,彝族同胞很多都已经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他们学会了汉语,能够与外人比较顺畅地交流了。 中央和当地政府做了很多的努力,把他们输送到全国各地,成为各行各业的有用的劳动者。 他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扶贫也更深地深入到了大山深处,火车也已经通向了北京,和全国,和祖国的心脏相连。 虽然因为底子太差,发展还远远不尽如人意,但是它从奴隶社会里走出来,它从刀耕火种中走出来。 它在奋力地追赶,它在努力地融入到祖国的大家庭之中。 那个迷茫而混沌的年代,渐渐远去…… 湘潇自己也是。 当她刚刚走到大城市里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会的,别人全会。别人会的,自己全不会。 她不仅仅只是和冼锐有着天壤之别,她和任何一个城里人,都有着巨大的鸿沟,都格格不入。 很多次她都怀疑自己,这辈子恐怕都完全赶不上了,干脆放弃算了。 但是,她终于还是坚持了下来。 现在,她送给冼锐的那种又大籽又白的石榴,早就被砍了当柴烧了。 他们当地有一个老板,承包了那一片的山坡,全部都种上了那种品相好,收成好的会理石榴。 一到丰收时节,枝头就硕果累累,红艳艳的,红透了天。 它的外表和内心都很美,当然,它的内心还要更美。 她想她自己也是,她也早就把过去的自己当柴烧了。 虽然不是什么好木材,做不了好家具。 但是热量还不错,还可以做好一顿饭,比那一点即燃,然后一燃即熄灭的松针强。 也不会,风一吹就定不住自己,就满山皆是。 不但做不好饭,而且还极不安全。 第166章 他就只等了一年 其间,有一次她出差。 她在火车上遇到了朝阳的一个女同事,她说他娶了她的同学加好朋友。 她们是第二年到学校的,儿子都一岁了,他们感情很好。 他就只等了一年,就等来了合适的感情和美满的婚姻。 上过大学的女孩子少之又少,他也并不算太出众,他真的是很可以啊! 他就只比她早到一年,他就可以十分有心地引导她女生宿舍在哪里,食堂在哪里,学校的领导有什么特征,哪些人最值得相交。 他就可以做她的领路人,让她倍感温暖,一般的女孩子,就吃这一套。 而冼锐,却是不屑于这种雕虫小技的。更准确地说是,他不会。 他所追求的女孩子,应该是凤凰,再差也应该是一只小鸟,应该是一振翅就可以飞翔的,是不应该吃这一套的。 可是她却以为他对她的好,首先应该是这样的,首先要在生活上关心她。 至于什么“要好好培养她”,那是更难更难的事情。 如果连最简单的都兑现不了,那更难更难的,她从来就没有经历过,就更不敢去幻想。 当时她并不知道,人与人不一样,这些对冼锐来说,反而才是最不值得一提的,她自己随便去做就好。 甚至做不好也不要紧,如果实在做不好,那找个人去做也行,他都不会去嘲笑她,去责怪她。 而他自己,永远都有更重要的事去做,并不想被这些鸡毛蒜皮的杂事所缠。 哪怕她后来想到了她也做不到。 置身其中,她很难完全不在意他的脸色如何,言语又如何,对她又如何,她很难不被自己的情绪所左右。 她曾经想到过,他是谋大事的,他可能没有多少时间陪伴她。 她是可以自己独处,自娱自乐的,她是欣赏男儿有志在四方的。 可是,她却从来就没有具体地看见过有志的男儿到底是什么样的,有志的男儿竟然是直白成那样的。 她从来都没有想过,却是这样的,就像智力竞赛,考题念完就交卷,根本就没有时间思考。 可是,优秀的选手却已经纷纷给出了完美的答案。 可是,她还来不及明白…… 她只是,走错了片场。 他从小至今,特别是他比她早入社会整整三年,他本来有很多关于飞翔的经验可以传授给她。 可是她这么多年都白混了,却连一对小翅膀都没有能够长出来,叫他简直不知从何教起? 别的不会完全不要紧,但是不会飞翔,又怎能与他遨游在蓝天,又怎能与他比翼双飞? 小白兔和小白兔玩,狐狸跟狮子和老虎玩,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个什么动物。好像,都不是。 她只是向往小鸟,可是她却并不会飞。 她为什么会认识他,她为什么会喜欢他?那仅仅只是因为她向往小鸟,她想要飞。 那他们为什么会散?说来可笑,竟然是因为,她竟然不知道自己不是一只小鸟。 当她还是一个蛋的时候她以为她是一只鸟,没有想到当那个蛋变出来的时候,却变成了一只壁虎! 问及眼镜,说是一个舞厅里的女孩子非要和他谈恋爱,他为了躲她,申请调到别的学校去了。 容易被吸引的人,情路真的很坎坷。 只听她叹了一句:“他好歹也是读过大学的,怎么会那样没有脑子,怎么会那样堕落!” 而不是,他们自己所认为的——浪漫。 是啊,云和眼镜,她和冼锐,是有鸿沟的。 初相识时他们并不认为他们有鸿沟,一遇到问题,就都拿“鸿沟”来做借口,从来就没有想到过当初的相识,更不想去想一想怎样去填平。 大家都是聪明人,哪怕只是填一下下,就都已经没有了力气。 教练训练球员是靠又吼又叫来出成绩,但是教练也会拆解球员的一招一式。 让他认识到自己到底是哪里的不足,并且将自己几十年的心血灌注于他,就像精心呵护一株幼苗一样,让他一点一滴地成长。 好吧,不是教练的问题,是球员自己不是那块料。 云在与“眼镜”相识之后,也并没有当机立断地从“一串红”中走出来。 运用“相邻可能”的原则,把自己开朗热情的性格发挥好,好好开个小店,正正经经地过日子。 就算是本钱不够,也可以老老实实地先摆几个月地摊或者是烧烤摊,利润都非常可观。 现在是新社会,女孩子不但可以抛头露面,而且城市里的机会和治安都不错。 然后,利用任何空余时间,拼命读书。 可是,她却永远都在沉溺于轻松挣钱。 老师并没有问她,她和朝阳,和眼镜是怎么相识的。 至少她认为,现在的她,是和她差不多的吧。 老师们的世界,总是这样干净而纯洁,非白即黑。 他们又怎么能够告诉学生们,学校的院墙之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她教的是大专,难道她也这样告诉她那些,已经成年了的学生?父母也是。 不过他们说得也很对,只是那些不遵守自然规律的人,自己的内心出了岔。 既然是违背,终归是要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而并不只是古董古板与守旧落后。 甚至是她自己,也是无比懒惰的。 列车在铁轨上急驶,穿过旧城,从新城呼啸而过。 原来,所有成功的新城离旧城都只有咫尺之遥。咫尺之外,就有一片广阔的天地可以一切重新开始。 如果太远了,新城得不到旧城的滋养。反而不容易成功。 自从上一次行李包丢了以后,她出门就再也不会带那么多的东西了。 出门本来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在路上最重要的是照顾好自己,而不是去照顾好那个沉重的包袱。 吃好,喝好,睡好,轻装上阵很必要。 而且,人生就那么一个包可以装东西,如果要装新的,就要随时淘汰旧的。 多么深刻而惨痛的教训。 第167章 她丈夫原谅了她 从昆明回来以后,住在她家旁边的小院子里的杨妈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 是小叶把它说给另外一个女同学听的,而那个女同学又恰好和杨妈比较熟。 这件事,并没有像其它的事一样传遍小镇,而只传到了她母亲的耳朵里,就到此为止了。 为什么是这样的结果?那就跟这个杨妈有很大的关系了。 她是个极其开通,思想跟得上潮流的人。 她养大了四个儿女,又带大了四个孙子孙女,另外加干女儿的一个,五个孙辈,一共九个孩子。 并且,每一个都带得活泼可爱,阳光健康, 她的女婿能干,媳妇贤惠,是小镇上心肠最好的人,也是命最好,最有福气的人。 她对湘潇这件事的评价是:“可惜了。” 而不像其它小镇上的人,如果知道了,会评价她:“名声不好,太贪财,所以没有好结果。” 而另外一个女子,却被传遍了小镇。 她三十七八岁,跟一个四十多岁,有几百万的煤老板跑了。然后,又回来了。 和以往不同的是,她并没有离婚,她丈夫原谅了她。 小镇上的人说,那是被人家玩了。湘潇以前也许也会那样认为,但是现在,却并不。 在歌舞厅里,可能被玩,但是人家既然都带走了她了,就是真心想做伴侣的了。 煤老板也是人,也有像正常人一样的情感的需要。 如果仅仅只是玩,他也不会找一个三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孩子,不是更美貌,更好哄一些吗? 恐怕是在家庭存款如果有1万,就算可以了的小镇上长大的女子,理解不了那个资产几百万的大老板吧。 别看她表面上,是那么地麻利能干。 小叶在讲起湘潇的时候,也并没有嘲笑她,而是为她感到惋惜。 在一串红的时候她所找的那个企业家,不过也只有几十万的身价,并且没多久,就吵吵闹闹地分手了。 她后来找的曾哥,对她倒是言听计从,却也只是一个单位里的小中层。 她怎么会嘲笑她呢? 想当年,她见到冼锐的时候,他们从全国各地赶来,在西昌召开他们那个行业的大会。 小招待所里所住的,有十来个,都是和他同等级别,甚至体量更大的全国各地的经销商。 他们每天都要从招待所的楼梯上,上上下下。 他们住了12天,每天上下至少都是48人次,十个人,就是480人次。 从一楼到四楼,这段短短的楼梯上,流淌着巨量的财富。 他们在楼梯上谈笑风生,昏暗逼仄的楼梯,也挡不住他们,耀眼的光芒。 他们是社会的栋梁,他们是时代的脉搏,他们就是不做经销商,去做其他任何行业,也一样能够,掀起大波大浪。 小叶没有能够把他们抓住,一串红里面也没有任何人能够把他们抓住,她又有什么理由嘲笑她呢? 当自己还是一粒芝麻的时候,又怎么能够追赶得上西瓜的脚步? 只有当自己变成西瓜的时候,才会发现身边的全是西瓜。 如果没有故址,怎么也建不出滕王阁。 如果没有孙悟空的金箍棒,小白龙怎么也不会从潭底腾跳出来。 在这之前,西昌没有碰到过这样的大会。 在那之后,西昌也没有举办过那样的大会。 因为别的城市,抢去了机会。 那一年,正是国家大力扶贫,极力打造火把节,极力宣传西昌卫星发射基地,打造航天城的时候。 那是有史以来,西昌最大最好的机会,西昌也没有能够,把它抓住。 当年,正是因为宾馆接待能力严重不足,他们才会住到那个小招待所里来,冼锐也才会在那段旧楼梯上,与她相遇。 而在这之后,西昌虽然不开会了,却开始为了旅游大力兴建宾馆。 在那之后,他们就再也不可能,再有那样的相遇了。 西昌真是举全城之力,都没有能够成全他们。 第168章 并没有像她,所想的那样糟糕 而成都,却抓住了这个机会。 别的地方也有大熊猫,别的地方也有火锅,用任何一个都太孤单了,好事成双才会让人记忆深刻,过目不忘。 人,也是如此。 成双成对的人总是容易让人记住,并且给人带来吉祥和美好,就像他们给老师取的外号,易拉罐和小奶油一样。 叫小奶油还有一点点原因,叫易拉罐纯粹就只是为了搭配,为了朗朗上口。 而成都,却巧妙地将它们两个联合起来,并且不遗余力地大肆宣传,漂亮地打出了这两张王牌。 另外,成都还有10万以上的文学爱好者和众多的大学。 能够为街头的市井文化提供美丽的风景,也能够为新兴的科技产业提供比较高端的人才。 文明就是最好的风景,它的底子是足够的,它用它雄厚的底子持续地撑起了这两张牌。 任何努力都不会白费,任何积累都不是在做无用功,它的爆发只是早与迟。 人,也是如此。 任何人,任何城市和任何国家,如果要从走兽变飞禽,都首先要完成“人”的积累。 然后,才是技术的腾飞。 都是撕心裂骨的痛苦,没有任何捷径可言,英国是,荷兰也是,德国和法国也是,日本和韩国更是。 不死,都脱了三层皮。 她现在,最多只是从爬变成了走,还差得远呢。 母亲只是在杨妈面前说了一句,说很后悔没有教会她怎样去寻找幸福,在她面前却一句话也没有提。 母亲就是这样纵容她,丢了一大包贵重的衣服却没有说过任何一句。 让她在家里待了整整三年,不仅给她买学习书,买水果,还买比较贵的稿纸。 除了洗自己的衣服,不做任何家务,什么也不管她,让她自由自在。 如果在别人家里,早被骂死了。母亲就这样让她自由自在,直到现在,她才明白了母亲的大智慧。 这世界上只有少量的强者,绝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普通人,需要像母亲那样质朴而有智慧地生活。 向下比较,知足常乐。向上努力,永不放弃。而不是,自寻烦恼。 她可不是一般的农村妇女可以比的,父亲当年能为她找到这样的母亲,就已经是他最好最好的选择。 这世界上并非只有大工程师和大作家,或者直接就是清洁工和掏粪工。 在这中间还有许许多多的,几十上百万的技术员和文字工作者。 这也是我们在小学的时候谈伟大的理想的时候所有人都忽略了的。 从0到100中间还有1到98,一共99个数字,为什么人们就只盯着那0和100两个数字? 1比0强,2比1强,3比2强,95以上就是登峰造极,难道不是吗? 而现在她所要做的,就是要在这99个数字之间努力又努力,拼尽全力争取做到最大。 只要是越来越好,越来越好,就是对得起天对得起地,对得起父亲母亲,对得起自己。 如果偶尔停滞,就当是休息,然后调整。如果永远停滞,那也只能说明天资不过如此。 但是母亲也是有她自己的局限的。 她虽然很努力,也爱看书看报听电视讲座,但是她没有正式工作,她与外界的联系毕竟非常有限。 她的努力,就是在原地里打转。 幸好她在一串红,在楼梯口遇见了冼锐,是冼锐告诉了她,天外有天,外面还有一个更广阔的世界。 因此从昆明回家以后,她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终归是还要走出去的,而不是只在原地里打转。 并且,这些年以来,她也一直在思考: 赵叔叔和阿姨,他们的婚姻模式已经固定,不吵不闹,只是有一点点不愉快,并没有耗费多大的精力。 而且,他一见到他的一双既漂亮又优秀的儿女,一见到她这样的晚辈,就高兴得脸上笑开了花,并不至于让他患上绝症。 还有老家县城里的那个亲戚,他们夫妻关系很好。 女儿们也都比较省心,二姐和同厂那个工人的恋爱,也并没有谈多久。 至于父亲和母亲,他们虽然吵架,但也只是十天半个月吵一次,而且只是小争小吵。 吵完以后,照样一起去看电影,照样一起去散步,并没有往心里去。 她终于发现,他们三个之所以英年早逝,并不是因为婚姻,而是因为脑力劳动太耗神。 每天都是高强度的工作,本来要提供给全身的能量,却大量集中地供给了大脑,这样是很危险的。 那个年代的物质也还是匮乏的,仅仅只是吃饱了饭。 况且上有老下有小,再加上还喜欢忆苦思甜,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全身的营养都远远不够。 母亲从小就教她保护好自己,以一己之力供她上了高中。 并且又让她在家里待了三年,完成了自考,给她自由,让她自己生长。 就像当年外婆认为母亲上了小学,认了字,有了知识,由着她用她的新方法去养孩子一样。 至于姐姐,那是因为不幸在穷乡僻壤生了病,母亲一个人背着她连夜赶到镇上医院,已经太迟了。 如果不是母亲的神速,连命也没有了,这不能怪母亲。 母亲以为她上了高中,文凭比她高很多,又在报纸上发表了文章,因此忘了教给她社会这所学校的知识了。 百密一疏。她只是忽略了一件大事,就是忘了早一点告诉她,她和父亲的关系。 并没有像她,在从昆明回来的火车上所想的那样糟糕。 母亲的眼泪,是说掉就掉,掉完就好。而且,这也可能是她从小向外婆撒娇的一种手段。 父亲一看见她掉眼泪,也就不再说什么,他们只是一对普通的夫妇,有争吵也有欢笑,他们的关系很正常。 至于母亲说,“再也不要找一个那么横的。”而不再婚。 那也只是她找的一个理由,只要她想找,那完全可以找一个脾气好的。 她年轻的时候,她20岁的时候就思想新潮,就一心想着自食其力,就不想结婚。 再说,她也知道,她再也找不到像父亲那样能干的人了。 母亲想的是她那么清醒,眼光那么高,一定会等到上了班以后才会谈恋爱,那个时候再教她也不迟。 并没有想到这短短的一句话,竟然会影响到她。 再说,如果只是一段普普通通的恋爱,那就只是划一只小舟在平静的湖面上荡漾。 而不是驾一艘大船,也根本就触碰不到,这些波澜壮阔的大海之下的暗礁。 母亲从来不告诉她,她和父亲的关系究竟怎么样。 冼锐从来不更多地解释,他的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 她也从来没有学会怎样去提问,她只是在心里瞎猜瞎想。 不过再早一点教她,在她要懂不懂的时候教她,她也未必会听,就像当年母亲根本就不会听外婆的一样。 教她道理她也许不听,但是告诉她他们真实的夫妻关系是什么样的,倒是很有必要。 她真的应该,哭死在厕所里! 母亲从来没有说过:“这个家,全靠你爸爸做支撑。” 父亲也从来没有说过:“爸爸在外面工作,这个家,全靠你妈妈做付出。” 国家要讲国家的故事,简明扼要,掷地有声,适当温存,让童叟皆知。 大家要讲大家的故事,团结奋进。 小家要讲小家的故事,温馨有爱,互相支撑。 爱家和信佛一样,家,就是一个信仰。 要强化家的概念,要制造家的氛围,家要有家的用心经营,家要有家的样子。 大人贡献大人的力量,小孩子贡献小孩子的力量,都要全心参与,不要偷懒,不要过份索取。 再也不要像以前那样,父母不告诉孩子一切,不告诉孩子家是怎么样经营的。 让孩子的向心力不强,能力也得不到锻造,还被歌颂成父母的美德。 他无法融入事中,总是罝身于事外,却被误认为是自私自利。 如果没有家的信仰,国家就只是国土,大家就只是一个大房子,小家就只是一个小房子。 命如无根之飘萍,能力越大人生也越迷茫,破坏力也越大。 自由,让她生长。 自由,也让她反抗生长。 自由,也是一把双刃剑。 谁也没有想到,连她自己也没有想到,她会在一串红的楼梯口,遇到冼锐。 如果不是遇见了冼锐,她的确不会那么早就谈恋爱。 第169章 她是那样地,不加掩饰的贪婪 这件事情之后,只是母亲会在她面前念起杨妈,说杨妈说,“老头子好横哦。” 她劝她说:“人家是工长,在单位里管十几个人,怎么能不横呢?不横,能管得住人吗?有的人连自己都管不住,人家还要管十几个人。” 她不但劝说了杨妈,也给了自己一个解释,还教育了她。母亲这是在一箭三雕。 她真的应该,哭死在厕所里! 湘潇知道,她一定是想起父亲了。 父亲在世的时候是小站的站长,要管二十几个人,而且有的人就是死皮,好逸恶劳,不想干活。 如果父亲不横,又怎么能够管得下来呢? 以前的单位也并非如她所想像的那么美好,那种美好只存在于幻想与艺术作品的美化之中,也并非人人自觉。 领导和领袖就是: 当人们不抱希望时,他能充满希望。 当别人内心动摇时,他能坚定信心。 当别人情绪低落时,他能乐观振奋。 当别人退缩不前时,他能奋勇向前。 绝大多数人甚至连持续激励自己都做不到,就更别提约束和感召别人了。 从此以后,母亲虽然还是没有说父亲的好,因为她不习惯。但是,她也再也不说父亲的横了。 这虽然非常非常重要,但是,却也并不是全部。 如果冼锐很横,却很欣赏她,那也一定不是那样的结果。她是很清醒的。 这就需要弄清楚,女孩子为什么要谈恋爱。理由千万条,目的就两个。 一是求钱和权,二是求爱。 一个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即使再求爱,再渴望爱,也不会喜欢一个男孩子,喜欢到让他虐待自己也无所谓的地步。 从小在一个很宽松的环境中长大,在还没有受尽挫折之前,她不会去逆来顺受。 他太高了,他看她,一打眼就很容易看出她的很多缺陷,如果要让他表扬她,太不容易了。 她早就知道自己可能有局限,却不能够容忍那个要终身相托的男朋友,把自己看得一无是处。 他不一定要多欣赏她,她没那么自恋,但是也一定要容得下她,在他眼里不至于那么不堪吧? 而且,他觉得自己条件很好,他是一定要找一个他喜欢的人和喜欢他的人的,他不会虚情假意。 她也不会。 因此,她觉得一旦他看她不顺眼,他是不会委屈自己半点的。 她也不会。 因为差距并不是那么地大,在杨叔叔眼里,杨妈并没有那么不堪。 在父亲眼里,母亲也并没有那么不堪。 他们的脾气,也并不是随时都发,也并不是像冼锐一样,看什么都不顺眼。 如果,无论她做什么,他都会发脾气,他都会翻白眼。那么,他们就不可能长久。 用不了三天,彼此都无法忍受。 并且,相交不深,她的阅历也浅,他又不再给她机会,她根本就无法准确地判断出,他的脾气到底会有多大多恐怖,到底有没有一个尽头? 时间紧迫,她只有选择仓促离开。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没有什么值得后悔的。 再说,他适合她学习,并不一定适合做她的终身伴侣。这是两回事。 那么,她的逻辑就是:离开他,然后拼命努力,证明给他看。 而不是:留在他身边,发展得比他所想像的还要好,让他刮目相看。 她从来就只学到了第一种,她从来就不知道那个两全其美的第二种。 而现在想来,这世界上“天造一对,地设一双”的很少很少,那一点点磨难算不得什么。 她也并不是那么笨的,他看她,也并没有那么不顺眼。 忆往思今。那么下一次恋爱,她就不能够那么轻易地就放弃了。 关于她的名字,是她母亲在翻字典的时候取的。 她无意之间看见了这两个字,觉得很特别,再一想和她的姓也很搭配,就取了。 那是一本小字典,和她上小学时所用的差不多。 上面的解释是,“潇,湘,湖南二水名,在零陵县合流”,就再也没有别的了。 既没有林黛玉住潇湘馆,也没有湖南有潇湘书院,更没有湘妃竹的美丽传说。 母亲想,不管怎么,这大江大河,总比那小水荡要好。 至于为什么叫湘潇,而不叫潇湘?因为那个很拗口,而湘潇,很顺口。 原来她的名字,是扛大包的母亲随意翻字典时取的,也并没有像她所想象的那么古典和有诗意,也并不叛逆。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100年以前又有几个人不是住在农村里的呢?又有几个人不扛大包呢? 她这个独特的名字,确实让很多人记住了她。 父亲和母亲以前也都不曾讲过,100年以前父亲的祖上是乡下大地主,直到解放前。 那一大片土地都姓郗,因此,他们那个地方叫“郗家湾”。 祖上也从来不敢娶小老婆,因为怕儿子太多,家产不够分。 怕关系混乱,出败家子。 只是在找媳妇时候会挑选,会找一个能干又漂亮的。 看奶奶六十多岁的照片,气场完全足够稳住一个大家。 这和电视里面演的,完全不一样。 即便是电视,也仅仅只是她所看到的,某一部电视,而不是全部的电视。 母亲的祖上是私塾先生,直到解放前。 在解放前夕,他们都能够审时度势,上交土地,融入集体,积极参加劳动,和周围的群众打成一片。 为了生存,爷爷甚至走村串乡,做过货郎。 因为上下关系皆好,文革也平安渡劫,并没有受到过批斗。 以前,她还未成年,再说又是一个女孩子,他们不想让她背上精神负担。 而现在她长大了,社会也更加稳定和开放,母亲这才讲了出来。 这不能够说明什么,至少说明祖辈是勤劳和善于持家,求知上进,善于与人相处的,没有出过败家子。 乡下地主是不太缺钱的,但是却始终没有融入过城市。 特别是现在,城乡差距更大,小镇女孩早已不再是纯真善良的代名词,而是“原始和落后”。 几种身份在身体里打架,注定要遇到不少的坎坷与挫折。 当她走过城乡结合部,看见那些放学的孩子在小卖部门前,一脸渴望地望着那些花花绿绿的商品的时候,她不由得想到了当年的自己。 是的,也许她对物质从来都没有那样渴求过,但是她对新事物的渴求,一定也是那样地不加掩饰地贪婪的。 她是那样地,想知道一切。 第170章 他体验到了两种人生 这在先他们一步进城的,那些具有优越感的人的眼里,他们是可笑的。 失去土地,失去很多不想失去的,也许这就是所有人进入城市的代价。 但是那些人却从来不曾想过,再往上走,还有比他们更优越的人在嘲笑他们的言语和举止,他们一开口同样会输。 个人如此,国家和民族亦如此。 无休无止,永无止境。 只是现在,她学会了稍稍掩饰。确实,这是很有必要的。 所谓文明,就是“去野蛮,装斯文。”不到必要时刻,不做自毁颜容的举止与行为。 姐姐出生的时候,父亲正在成都学习,就为姐姐取了“珍贵的芙蓉”,叫“珍蓉”。 芙蓉,成都的市花。 那是有想法的,有韵味的,那是他平时水平的正常发挥,比川大教授取得还好。 她的班主任,叫“金蓉”,她父亲是川大的教授。 其实不是的,父亲只是偶然去了成都一段时间,他取的名字巧是巧,但是只是表面上的意思。 而教授,才是每天都生活在那里,见证了芙蓉树的抽枝发芽,开花结果的。 芙蓉树发芽时,是浅绿的,远远地看,有点带金色。 芙蓉树的叶子是淡绿色,比那深绿色,光亮许多。 芙蓉树的树干,是浅色的,发亮的。芙蓉树的果实,真的是金色的。 一般人不会注意到那么多,也不会那么严谨。 但是姐姐的名字,也暗示了成年后的艰辛。先天的不足,只有自己的自珍自爱。 每一朵成功的花,都是人工精心培育的结果,山野里那朴素耐看的小花,终难登大雅之堂。 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是人工精心培育的结果,即便是民间艺人,也是经过后天的不懈努力,更别说教授和各行各业的佼佼者。 等到她出生时,母亲争着要为她取名字,她就是乱取了一个,竟也如此地独立于众人。 母亲从来不认为父亲是站长,而自己却只是个扛大包的,而低他一等。 她觉得他们既然是夫妻,那就一定要是平等的。 这简直像极了她和冼锐,她什么也不会,她什么也不是。 竟然还胆敢与他相争,觉得自己,还行。她是多么像母亲。 父亲是干实事的,而母亲才是梦幻主义。连爱掉眼泪,说话含蓄,也像母亲。 像母亲,笨是笨了一点,但只要坚持地去做一件事情。也,还行。 因为认识了冼锐,她终于理解了父亲母亲,母亲也终于理解了她一直都理解不了的父亲的“横”。 她自己进步了,连她母亲也有了长进,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如果是这样,那冼锐的横也就很好理解了。 他不但要管人,要让人干活,要树立权威,还要发泄一下自己心里的压力。 父亲还有上面的领导做决策,而冼锐却是全部都要自己定方向,自己拿主意。 发脾气就是最好的方法,发脾气就是最恰当的方法。 他发脾气有个特点,就是发完之后自己马上就好,不用任何人去劝。 他只是挑一些他能够控制的事情,去噼里啪啦一下。 他更不会在发脾气的时候失控,他永远都不会说“我爸是牛魔王,我妈是铁扇公主,我是红孩儿,你们谁敢惹我!” 他永远都只是在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就像他初中时到处打架,并且具有很强的组织能力。 而一上高中,马上就能够收住,说不打了就能够不打了。 这样,他体验到了两种人生,他就是那种可以做乱世之枭雄,盛世之英才的那种人。 少年锐气,必须发脾气。而那些老谋深算的,又何须发脾气? 别人要款,是天天上门去催,都还经常不能够拿得到,而他却可以寄函来催,并且还有小车接送。 在这表面的风光之后,不是那么容易的。 他总是财散人聚,与他打过交道的人,他都有丰厚的礼物相送,绝不让人吃亏。 因此他在火车上,他就已经开始训练她,做人第一步。 是一次又一次的交手之后积累起来的人脉,是一次又一次的魄力之后,让人不得不刮目相看。 而她,却听不懂他背后所隐藏的话,以前是无知无畏,而现在才知道了什么是“敬畏”。 他适当地将石榴皮留在盆子里,连胖子见了他,都只能够“哈哈哈。” 然而,他出手又是极其慷慨大方的,既尊重胖子,又逗逗他的。 他和胖子的关系,胖子对他的服服贴贴,就很值得玩味。 她之所以与众不同,并不是她有多独特,而是别人都很会来事,而她却不谙世事。 “我每天都对我的朋友谈起你,一天到晚谈好几次。”他对她说。 他就有本事一天到晚谈好几次,而不让人心烦,他们顶多会觉得他恋爱了,他有点痴。 但如果是她像他那样神神叨叨的,别人一定会说她疯了,并且是想钱想疯了。 因为,她还连自立都没有自立。 难道,九姐要对神经病温柔地说:“请你下次不要来了”? 难道,胖子要谦和地对云说:“请你下去,不要在楼上了”? 他们,会听吗? 第171章 玉树临风,究竟是怎么炼成的 一天中午,湘潇在办公室休息。 那个40岁的老大姐向姐,把她和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小年轻叫了过去,说:“我看到一个小视频,我觉得太好了,给你们俩看看。” 原来是讲,鸟是怎样寻找配偶的。 一种鸟。花了很多时间,很多心思,辛辛苦苦地搭起一个像铁王座一样的巢。 另外一种。 一只鸟带着另外两只鸟,在树枝上对着雌鸟翩翩起舞,雌鸟好像对它们的舞蹈不太感兴趣,到处东张西望。 这时,那只求偶的雄鸟趁它不注意,迅速地趴到了它的身上。一切,结束了。 向姐笑了,她笑着扭头问他们:“看懂了没有?” 又说:“我妈当年就是这样教我和我弟弟的,要威逼利诱,要威逼利诱。” 正在这时,他们的大老板拍着手,从他办公室里出来了。 他说:“讲得好,我当年就是这样追到我太太的。女孩子喜欢胡思乱想,等她做了女人,她心里就只想着老公和孩子了。” 不必敏感,它只是在讲自然界的天性。 并且愿意组建家庭的人,本来就都是俗人,他们只是想把他们成功的经验传授出来,他们只是喜欢关起门来讲讲知心话,而不是故意让年轻人尴尬。 跟他们打交道,可以完全不听,但是也没有必要去反驳。 湘潇的心里好乱,原来人与动物,不过如此。 只有上帝才能够完全看得懂人。看不懂人的世界的时候,就去看看动物世界。 就去看看猴子的世界,狮子的世界,甚至是蚂蚁和蜜蜂的世界。 她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冼锐,想到了当年他把小王和小李叫来为她过生日,为她歌唱,不正像那几只鸟吗? 然而,他所擅长的却并不是歌唱,而是有声有色地搭他的“铁王座”。 在她面前,他并没有意识到。 她以为,每天一支玫瑰才是谈情说爱,但是在男孩子的心里,却从来都不是。 冼锐本来不善表达,当她说,上高中的时候,文科班有一个男孩子,每天都送她一支玫瑰的时候。 他说的是:“真的好浪漫呀!我以前在大学里谈女朋友,也只是请她看看电影,逛逛公园,还从来没有送过她玫瑰花呢。” 他们相处两年,他都没有送过她一支玫瑰。 其实她所接受的玫瑰,也并不浪漫,甚至是残酷啊!浪漫两个字的水太多,会将人淹死的。 就算他这么不善表达,他都绞尽脑汁地为她买来了开心果,带她去邛海玩。 并且借了朋友的相机为她照相,还将超过2\/3的鱼翅夹给了她。 带她上楼去吹风,和她一起坐三轮,为她过生日,真的是非常地不容易啊。 当年,如果在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他们都能够像第一次那样,那他们就不会争吵了。 第一次,他们在楼梯上谈了心,确立了关系。然后,她到他的房间里坐了坐,之后,他为她泡了方便面。 她吃完之后,他对她说:“时间不早了,你下去休息吧。” 如果在这之后,每次他们相处不下去的时候,他都能够这样对她说:“你累了,我送你下楼去休息吧。” 与他相处,心真的很累啊。 那她,一定会很感激他。 如果他能够像对待方便面一样等待三分钟,那他们也就不会是那样的结局了。 老板也经常去参加培训,然后再把学习到的能量传递给他们。 他是新一代的生意人,一心一意想做稳做实,做大做强,而不是急功近利。 他总是谈起他的太太和他的孩子,他每天回家,而不是去了某个歌舞厅。 他也送他们去培训,从外面那些更有力量的人那里汲取能量。 有事大家一起扛,有喜大家一同贺,公司就像一个温馨的大家庭,蒸蒸日上。 不但是老板,同时也是每一个人的用心经营。 当年,她的知识储备还远远不够,她也真的是一点常识都没有。 她提着那红色的行李包,在她眼里是喜气洋洋的,而在他的眼里却并不是。 她没有听从他的话,她就像在一条斗牛眼前不断地挥舞着红布条一样,不断地激怒了他。 她坐在那个小房间里的床边上的时候也是,就像挥舞着红布条一样,不断地激怒了他。 在以前,她觉得他就是个小气包,他为了两件这么小的事,就发飙。 直到现在进了职场她才明白,这两件事,都摇撼了他的权利,他的根本,在他看来是非常非常之严重。 即便是再慈眉善目的老板,他的权利也不容丝毫挑战。 绝大多数公司的垮塌,并不是因为对手太强大,而是死于无休无止的内斗。 而且,第二天,他把门都掩上了,她都还不认错,她都还不知错。 如果不让她走,难道要让小王和小李,看他的笑话吗? 难道要让他的底下的人,看他们俩的热闹吗? 以后,他还怎么服众?他可不是四川的耙耳朵。 有一个词叫“欺软怕硬”,并不是形容了什么什么,而是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教人怎么做人。 就是对软骨头,要让他把骨头立起来。 就是对强者,要服软,不要去挑战他,不要去鸡蛋碰石头。 不要去问为什么,任何一个老板,都不能够容忍总是有人挑战他。 不同的家庭养育不同的孩子,他们都不能够理解对方。 她和南昌女孩,阆中女孩,从表面上看各有不同,其实内心都一样,层次都差不多,水平都差不多。 南昌女孩让他做无用功。 阆中女孩太急于求成,而不是等他们的关系很深了,才带他去见家长。 当他见到她的父母的时候,一定是满眼的失望吧? 他曾几次对她说:“其实我也很想见见你妈妈。” 当初在阆中,真还不知道,是不是他自己主动提出要去见的,他是不是怕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就陷得很深? 她不让他见,也是因为她的心眼本来就多,既是无意也是有意。 在还没有见到她的母亲的情况之下,他就选择了她,可见他是真的动了心。 即便如此,她也只比阆中女孩,多走了一步。这一步,是多么勉勉强强的一步! 这一步,她为了不愿失去自我,而带上了她的行李包。 这一步,她却对他说,“你对我一点都不好。”却还向他提条件。 她认为自己只是在表达情绪,而在他眼里,她就是在提条件,都是普通家庭的女孩子,都配不上他。 都是一些平庸的女子,而且她们给他的爱,都太满了。谦受益,满招损。 她们既不像旧时代的女子,那样百依百顺。 又不像新时代的女子,真正的独立自主,与男子平起平坐。 她们是不新不旧的女子,既想独立,又想依恋,变幻莫测,矛盾重重,让人无所适从。 天护英才,连老天爷都不答应。 哦!如果有一个女孩子,能够像南昌女孩一样与他谈得来,像阆中女孩一样漂亮贤惠。 像她一样纯洁,像她一样喜欢他,那就十全十美了。 但是,他也没有一点点耐心,去稍稍地做一点点调整。 去了解一下她们,去了解一下她们到底是怎样表达自己的,她们的表达方式,到底是怎样的? 就认为她们好笨,她们冒犯了他。他连一次机会,也不会给她们。 那种一而再,再而三的,才是顽固不化。 如果只有一次,那就仅仅只是因为她们家庭不同,思维不同,他需要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才能够让人明白。 每遇到一次挫折,他就狠狠地往后退一步。 第一次恋爱,他要求南昌女孩大学毕业,不能使性子。 第二次恋爱,他希望阆中女孩大学毕业。后来连这都算了,他半年之后去找了她。 第三次恋爱,对她,甚至连大学毕业都不要求了,甚至只是在明确告知了的情况之下让她等了两个月。 可是,她们,又有谁曾听懂过他的话? 一个仅仅只是道过一次歉,一个连半年也等不得。 一个将他翻身下床,连道个歉也不会道。 她们再也不是旧时代的女子,再也不会非谁不嫁,再也不会眺望远方,然后化作一块“望夫石”。 也许,古代也并没有这样的女子,全部都只是那些酸腐文人的,不切实际的幻想! 每遇到一次挫折,她就狠狠地往前进一步。 但是他太遥远了,她所受到的挫折也太少了,他还是让她远远都够不到。 他就没有想过,如果不是她还有一点点自我,那在一串红那种地方,她早就坐下了,早就躺下了。 他应该感到高兴才是。 在南昌女孩那里,他只知时间与效率,却不知耐心的陪伴才是无价的,特别是在恋爱阶段。 在阆中女孩那里,他只知人的出身有高低,却不知一个内心坦荡的女孩子,以后会怎样对他对他的父母和手下人。 在她这里,他只知她的纯,却不知她的纯并不仅仅只针对他一人。 而是包括善良地对待她自己的内心,以及她和他身边的所有人。 她所带的行李包,也就只是一个中等大小的,普普通通的行李包,是一般人出门时所带的那么多。 衣服和日记和书一起,也不超过十二三斤。 它让弱小的她拎起来,显得身体有些微微失衡,但是却并不失态。 但是,在玉树临风的他眼里,它就是沉重的,鼓鼓的。 失衡就是失态,她就是失态的,狼狈的。 他不仅仅只是嫌弃那些东西那么多,更重要的是他责怪她不够听话,他嫌弃它廉价,他嫌弃它质量不够好。 她一定是忘了,他曾经告诉过她,他挺喜欢买衣服的,光在南昌的家中他就有好几万块钱的衣服。 她不是不贪财,她那是上课不专注,不认真听讲,她的阅读理解一定没有做到一百分。 她只知道玉树临风,却根本就不知道,玉树临风是怎么炼成的。 究竟,有多难炼成。 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天造的一对,地设的一双。”但愿他“洗去锐气,修成正果”吧。 这也正是他的名字的意思。 真的是,两个笨得要死的大笨蛋。 第172章 狠狠地打一个问号 当年,她总是觉得自己很努力,很完美。 但是现在,她要对自己的努力和完美,狠狠地打一个问号,她的一切努力,都只是在自我感动。 她只是看了一点点杂书,在纸上随意地写了两笔,她从来没有接受过正规的训练和比她高明的老师的指导。 因为无人指点迷津,她的处事能力非常之差。 她根本就不会从对方的角度看问题,她也从来不倾听对方的声音,她总是以为她的想法就是对方的想法。 在冼锐对她说:“你凭什么管我?”时候,她的回答是:“我才不咸吃萝卜淡操心呢!” 而现在,她想她的回答一定是温柔的,而不是倔强的。 “凭什么?凭我是你女朋友呀,这可是你自己亲口说的。你是一个有人管的幸福的人,说明这个世界上不但有人关心你,而且还有人牵挂你呀!” 她应该去平息他的怒火,她应该去安慰他的情绪,而不是去火上浇油。 她不应该披散着头发,拎着个大包出现在他的面前。 “女为悦己者容,女为己悦者容。”她的头发应该是漂漂亮亮,精精神神地扎起来的。 那样,才会让他觉得她很在乎他。 所有的人谈恋爱,不都是很希望对方在乎自己吗? 他在她面前,他也总是将自己展示得精神抖擞,英姿飒爽的。 就是她不愿意失去自我,她想带一些衣服,她也不会带那么多,就像在办展览一样,就像一去不回来一样。 她最多只带包的一半,这样让它看起来还有一半是空的,而不是太满了,让他压抑,让他愤怒。 谦受益,满招损啊。 最可笑的是,当他们两个月不见,冼锐躺在床上 ,要她陪陪他,陪他说说话的时候,她居然对他说:“你睡会儿吧,我下去把工资领了。” 他微皱了眉头,然后笑了笑,轻轻地说:“你不用下去了,就在旁边陪陪我,反正也没多少。” 她一想到这个,她的眼泪都快笑出来了。 她的旁边就是一块大金砖,甚至是一个大金矿,可以源源不断地制造财富的那种。 而她却对他说,她要下楼去把那两百块钱的工资领了。 如果从金钱的角度看,和金矿相比,它太少太少了。 如果从见识的角度看,和端盘子相比,在他的身上可以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了。 她为什么从来都视而不见呢?她真的是目光短浅。 如果从情感的角度看,面对自己非常非常喜欢的如意少年郎,她竟然都可以那样冷冰冰地谈恋爱? 他当时只是微皱了眉头,而现在,她觉得他真应该狠狠地给她一个巴掌,将她打醒,并且说:“郗湘潇,你真蠢啊!” 多少句国骂,也表达不了他的心情!他的心中,究竟是怎样的万马奔腾? 他居然并没有发怒,他是有多好的教养啊。 把他教得那样好,他的母亲是多么地伟大啊! 她处理问题的能力,是非常差的。 工资肯定是要领的,但她可不可以不在不恰当的时候当着他的面对他说? 挑个合适的时机悄悄地就下去把它领了,这不是在说谎,而是在考虑对方的感受。 这些,都只有当她自己跳出来了的时候,在职场上经历了的时候,才知道的啊。 真的是如他所说,“不是我不跟你说话”,而是“我所说的,你听不懂啊”。 她不是不可以问山洞,问茶叶,而是明明看见他都不高兴了,可以避一避他的锋芒,换个时间再问。 那些是可以问,也可以不问,也并不是非问不可的问题。 见过了宇宙,连地球都是渺小的。 见过了鄱阳湖的波澜壮阔,邛海确实有点太小里小气。 但是邛海虽然只有鄱阳湖的100分之1,它也用它的宁静与丰饶。 它也已经尽了它自己的最大努力,养育了一方人民。 而不应妄自菲薄。 她一直以为,自己是在和一个二十岁的人谈恋爱,但是他的心理年龄却已经是三十岁了。 他初三时背《岳阳楼记》,他会模仿古人,将它竖着书写在墙上,在背诵的同时将自己代入进去。 第一遍读懂,第二遍背诵,第三遍已经熟记于心了。 他那时不过十一二岁,十年过去他依旧能够记忆如新。 他从小就目的性明确,他从小就目标感很强,这样的文章,再适合他不过。 她小学三年级背《神笔马良》,很长很长的课文。 第一遍读懂,第二遍背诵,第三遍已经能把标点符号都一个也不漏地背下来了。 可是十年过去,她除了记得那篇课文好像写的是一个画画的神童,神仙送给他一支笔以外,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的性格,倒是和那样漫无边际的神话故事,很合贴。 她和绝大多数小孩一样不喜欢动手,也不知道要去动手,更不会把它写在墙上。 小女孩子的墙上,永远只有各种各样人见人爱,各朝各代的美女。 在“三十岁的他”眼里,她就像一个九岁的小女孩一样,不停地在问着十万个为什么。 这恋爱,怎么谈得下去? 而且,她自己也并不知道,她在欣赏他的成熟干练的时候,她是在欣赏他的三十岁。 但是她仅仅只是欣赏而已,她从来就没有想过,她也从来不曾知道,要怎样去和一个那么老的人谈恋爱。 如果他一直都是三十岁,也还好。至少感情把握更成熟,自控力更好。 但是,却并不是。 他是一会儿三十岁,一会儿二十岁。 他看问题老气横秋,是三十岁。 他之所以接受不了她的幼稚,是三十岁。 他之所以喜欢她,他之所以渴望纯洁的爱,而不是觉得无所谓,却是二十岁。 因此,他介于成熟与不成熟之间,他时喜时怒,让人捉摸不透。 这也恰恰说明了:他对自己也不是完全满意的,他希望成为那个,更强大更成熟更有作为的自己。 第173章 原来,健康的婚姻是那样的 一个人喜欢和他年龄相当的人才是正常,一串红那些喜欢少女的老男人,心理上本身就是畸形。 他们只是外表老了,而内心却永远都没有成熟。 少女文化的盛行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事,对男人来说不是好事,对女人来说更不是好事,对国家来说尤其不是什么好事。 在他们身上云和小叶是不可能学习到什么真正有用的东西的,反而心理会变得和他们一样畸形。 她总是在心里埋怨他,只是她和云将她的行李往楼上搬,而他却不肯下楼去帮帮她,果然是她高攀了。 她却从来没有想过,他与她交往,本身就是他在“下楼”去看她,他为了爱所付出的并不比她少。 另外,云和小叶都仅仅只是她的朋友,她单独与她们告别就好,她为什么要扯上他? 她并不是为了炫耀,她只是分不清楚。 他们仅仅只是两个单独的个体,无论有多相爱,也是各自独立的,不能粘成一团,更何况感情的地基都还未建稳呢? 她以为从此以后,他们就是形影不离,出入成双的两个人了。 他竟然都容忍了她,配合着她表演完了自己,他是多么地不容易! 并且,在很多事情上,他对她也是很宽松的,他并没有想要去控制她,他只是想让她在他认为重要的事情上听从于他。 事业才是一个男人的基本盘,其他的任何的仙女都不是。 而威信与权利则是一个有抱负的男人建立事业的根基,是一个男人的立身之本。 因此,她必须听从于他,而绝对不能够挑战他。 一旦挑战,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唯一能做的就只能是手起刀落。 江湖险恶,不然那个被乱刀所斩的就一定是他。 与其牺牲他们两个,不如牺牲她一个。 菩萨说得没错,人不是十全十美的,他虽然有缺陷,但已经是人中之上品。 她所抽中的,真的是一支非常难得的“上上签”。 老道长还为她相了面,说她是“很有富贵相”的。 只可惜,被她寻找自己,寻找没有了。被她仔细一思量,思量没有了。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哦,18岁的时候我觉得我美丽又多情,我很会很会谈恋爱。 可是,我现在却觉得,我根本就不知道怎样怎样谈恋爱,非常非常之复杂。 她真的是全面地弱,这盘棋真的是走得一塌糊涂。 能和那样的人谈恋爱,职场上一定也差不了。 反过来,也只有在职场上心比较细,比较会来事的人,才能够和那样的人谈恋爱。 不是偶尔的小考,而是天天的烈火烹油,而是天天的大考。并且,乐在其中。 爱情,从来都不是锦上添花,而是旗鼓相当。 呵呵!也许,他本来就只是来让她学习的,而不是来跟她谈恋爱的。 更不是来成为她,终身的伴侣的。 这个向姐,经常在办公室里给年轻人普及婚姻知识。 在谈到她老公的时候,都那么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脸上还挂着幸福的笑容。 甚至,还讲她和她老公的小情趣和小秘密。 湘潇从她,从另外两个已婚的大姐那里终于知道了,原来健康的婚姻是那样的。 是互相容忍,是互相退让。 面子,真的是一点也不重要。 原来在这个世界上,健康的婚姻并不罕见,健康的男人也并不罕见。 面子,在平常人家,不重要。 那么,她对冼锐,冼锐对她,也不重要。 当然,也是要互敬互爱,也是不能够被撕破的。 这可是她,以后一定要牢牢记住的。 她和冼锐的分开,也并不奇怪,就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见面死”,而已。 就像高中同宿舍那个女同学的新疆之恋,眉目传情很美好,书信传情很美妙。 一见面,眼睛里却容不下任何一粒沙子。 是地位之差,但是也并不仅仅只是地位之差。 而是因为我和你,都还太幼稚,甚至连自己的一点点小情绪,都承担不起。 你以为你看见的是全世界,其实并不是。哪怕天天看新闻,也并不是。 她知道她所看见的,永远都只是世界的某一个小小的角落,因此,她要睁眼看世界,可千万不能够固步自封。 她是不折不挠,心胸宽广的,她是乐观向上,开朗自信的。 她想她以后一定会找到一个合适的伴侣的,她想她以后一定会幸福的,她对自己充满了信心。 我已盛开,清风自来。 我很精彩,天自安排。 第174章 用心良苦! 一个人在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有了生殖能力,他的身体基本上就已经成熟。 然而心智上的成熟,却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需要一辈子的修为。 需要为自己画一个蓝图,需要用那一匹又一匹的砖瓦,需要非常非常大的耐心。 像春燕衔泥一样,为自己建造出一个遮风避雨的房屋。 然后,他就有了事业,有了家,可以安放他的身体和灵魂。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唯有一个灵巧多变的大脑,方能不惧年龄与衰老,性感到一百岁。 并且,越老越“性感。” 到底是和一个人走一万米,还是和许多人走一米,这是每一个人都值得深思的。 走一万米会练就走一万米的健康和能力,而走一米,却只有走一米的空虚和无力。 那么,又怎样去走那一万米呢? 那就是好好开发自己和对方的眼睛和大脑吧,它的精彩,无穷无尽。 世界有多大,它就能够有多大,恋一个人,和他(和她)一起去探求已知和未知。 而那些还没有成熟,就早早炸开的小石榴,他们绝大多数会很不幸。 十岁做一件事,二十岁做一件事,和三十岁做一件事,虽然是同一件事,但是因为人的成熟度不同,处理问题的能力不同,结果会天差地别。 而远远不仅仅只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那么简简单单。 贫穷家庭的孩子,要谈的远远不仅仅只是感情,更重要的是成年之后进入社会,相差大不大,步调一致不一致。 随着城市化的加剧,他们都是要进入城市求生存的,如果男的在建筑行业,女的在服务行业,是否还能够相搭配? 经历过的人和没有经历过的的人,是完全不一样的,没有经历过的人,会在心里为自己设置一个厚厚的屏障。 当孩子还不成熟,还不足以应对的时刻,除了社会,国家,家庭会保护他们,更应该在他们的心里,自己为自己设置一个屏障。 早早炸开的结局就是想入非非,再也读不进书,早早辍学。 而越无知,就越会觉得那就是生活的全部,而看不见其他。 如果再早早怀孕生子,生活更是一团乱麻,可想而知。 绝不仅仅只是放得开与放不开,这么简单的道德问题。 越贫穷越落后的地方就会越早婚早恋,一代又一代,周而复始,它会毁了人一辈子。 国家也是由一个一个的人组成的,如果这样的人太多,人口素质必然上不去。 人口素质不提高,辛苦建设很多年,依然无法实现质的飞跃。 国家与社会之所以发展,归根结底就是一个一个的人发展起来了。 因此,国家必定会优先庇护那些最优秀的人,等他们起来了,然后带动大家一起往前走。 因此,国家必定会庇护好那些连基本的判断力都没有的弱小者,以免他们的行为完全失控。 人们只看见了土地丰饶的地方富裕,土地贫瘠的地方落后,却不知因为人的因素。 土地丰饶的地方照样贫穷,土地贫瘠的地方照样发达。 一个人的才能如果配不上他的财富,他必定会成为一个败家子。 阿根廷照样混乱,以色列照样出彩。 土地丰饶的地方发达,那也是世世代代精耕细作的结果。那就是,人的力量。 并且,农业和工业,一定相互依存,破坏了一种都不行。 比如江南,比如欧州,就是在历史上,屡次被战乱踏平,一旦给予时日,一样富庶无比。 落后之所以落后,发达之所以发达,必有其因果,不刨根问底,无法真正解决问题。 这么多年,她从大凉山走出来,她一直想寻求一个答案,无论对与错,她从未停止过思考。 虽然开小店的女子和水晶妹最后也走上了那条道路,但是她们已经成年,并且读完了高中,她们的回头,还是要容易得多。 可不要说什么男孩子,不一样,男孩子就会寻花问柳,颓废一生。 早年自己炸开,早年被强暴,成疯子的还是极少数。 绝大多数的,却是会性成瘾,却是会去做小姐,会滥情,会出轨。 或者,会对婚姻恐惧,拒绝亲密关系,会再也不相信真情,会走向两个极端。 和赌博,和毒品一样,会成为一种成瘾性疾病,戒断很难。 因此,黄赌毒的危害,总是一起被相提论,年龄越小,学历越低,越容易沾染。 人本来就只是动物之中的一种而已,只有经过教化,身上的人性才会去战胜身上的动物性。 一串红的小姐就是,绝大多数都是因为早恋而辍学,都是因为把自己看得太轻,而绝不仅仅只是因为懒和穷。 但是,周围的人,谁又去想过这些?她们只会被人骂做荡妇。 而男子,则会被骂做恶棍。 还说,父母荡,儿女就荡,父母早婚早恋,儿女就早婚早恋。没有办法,遗传。 思考太累了,他们总是不愿意去多想,他们总是把他们解释不了,他们解决不了的问题,快刀斩乱麻般地推给了“遗传”。 既然周围的人,都觉得他们无可救药了,那他们就只会越陷越深。最后,放弃了自己。 却不去想想背后! 沈从文当年就在他的湘西记事里鼓与呼,可是他的文字毕竟只是纯文学,只是小众,并没有被多少人看见。 再说,人们只把它当做旧社会的问题,而新社会的一切,所有的一切,都是好的。 国家已经费心费力让人民过上了好日子,不愁吃穿,所有的问题都是个人自己的问题,是个人的自甘堕落。 其实,所有贫穷的地方,都是一样的病根。 只有国家,只有老师和有见识的父母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的恶性循环。 他们总是在默默地守护着,那些刚出土的嫩芽儿。 感谢人民警察将那些坏老头弄到长凳上审讯,感谢学校里彻夜不灭的明晃晃的灯,感谢父亲母亲早早的启蒙。 她虽然还并不太好,但是比起她们,她已经足够幸运。 九岁时她到井边拎回半桶水,父亲没有责怪她拎少了,而是自豪地对别人说:“我女儿九岁能拎半桶水,十八岁就能拎满一桶水了。” 母亲也一直教导她,要把自己看得很重。 因此,她虽然不确定,但是她朦朦胧胧地认识到,她有她自己的节奏。 因此,她不会因为别人恋爱了,她自己就要去恋爱。 因此,她不会因为别人拎了一桶水,她就要嫌弃自己,要哭要闹。 当然,她的硬伤也很明显,她不太会去在乎别人的感受,别人的议论。 在认识冼锐之前,在没有父母在身边做指导的时候,她是对的。 因为,在她的周围,她如果总是去听别人的声音,她会迷失自己。 但是,在认识冼锐之后,她这样做却是失效的,她仍然一味地坚持自我,她只是倾慕他,厌烦他,害怕他。 而没有注意到那是一个已经走遍全国,并且早就已经独立自主的强者。 他就是比她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他身上有很多很多的东西值得她去用心学习。 一切都变了,而她却还来不及转过弯来。 但是,又有什么好难过的呢? 总比刚刚学步就掉进坑里,摔残废了强。 她虽然并没有学会飞翔,毕竟她终究还是学会了稳健地行走,甚至还能够比较自如地跑一跑,跳一跳。 少男少女之间互传纸条在学校是被许可的,但是别的却不行。 她的高中同学,他们在十几岁的时候早恋,在二十几岁的时候结婚,也是很正常的。 他们感觉自己非常幸福,哪怕被自己后来的妻子和丈夫知道了传纸条,那也无比美好,是可以相视一笑的。 学校和老师真是用心良苦! 第175章 鸡蛋和石头 因此,她写了一个《鸡蛋和石头》的故事: 鸡蛋和石头一起站立着,中间相隔20cm。 石头问鸡蛋:“天这么热,鸡蛋,你没有发臭吧?” 鸡蛋问石头:“天这么热,石头,你没有玩完了吧?” 他们的语气都是戏谑的,但是却是互相关怀的,而不是互相攻击,互相嘲笑。并且,他们都懂得对方的心意。 他们就这样友好地相处着,天冷的时候会问,天热的时候会问,刮风的时候会问,下雨的时候会问,他们觉得这个世界好温暖。 因为鸡蛋的眼里有了石头,石头的眼里有了鸡蛋。 鸡蛋觉得自己肯定是一颗有魅力的鸡蛋,连石头都这么看得起她,她想做这世界上最好的鸡蛋。 石头也觉得自己肯定是一块完美的石头,连鸡蛋都这么佩服他,于是他更坚强了,于是他更坚硬了,更不怕风雨了。 他们并不是彼此的敌人,风雨才是。 他们彼此给对方打气,他们要联合起来,共同抵御风雨。 鸡蛋并没有,鸡蛋碰石头。 石头也并没有因为他的坚硬,就一心想去砸坏那颗鸡蛋。 经过长年累月的风雨,他们都已经修炼好了,鸡蛋已经不是那颗普通的鸡蛋,石头也已经不是那块普通的石头。 鸡蛋,它再也不怕坚硬,见到坚硬的东西,她知道要用自己的温柔去化解。 她也并不好奇,石头是不是真的那么硬,我想去碰一碰。 石头也已经能够接受脆弱了,见到脆弱的东西,他马上就知道了,这正是一个考验自己的时刻到来了。 如果他忍住了不去破坏她,他就是战胜了自己。 他再也不会控制不住自己,心想:鸡蛋那么脆弱,我就是想去砸坏她。 当时,她并没有去回避他,她并没有对他说:“有什么话,明天再说吧。” 她那就是,鸡蛋碰石头。 她的目标,就是要找一个对她好的。别的,没要求。 因此,自从她从地上爬起来之后,她听到他开口所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郗湘潇,你走吧。” 她就觉得,他不值得了。 她之所以让他进来而没有回避,是因为她无知,她不知利害。 也有一点点是因为她也想看一看,他对她,到底怎么样。 更无知的却是,她也有一点点想看一看,他对她,到底怎么样。 她完完全全忘记了,他们在楼梯上的那几次争吵,他宁肯发怒,他宁肯分手,也没有原谅她。 谁知在昆明,她却伤他——更深,因为她虽然并不是故意在试探他的本性,但是她也没有选择回避他的本性。 她也并没有对他说:“有什么话,明天再说吧。” 原来,结果果然是那样地糟糕。原来,他对她,并不怎么样。 她就是这样,可以轻轻易易地就被替换掉。 人的一辈子长着呢,如果一个美女蛇要来引诱他,他岂不是含着笑,就接纳了? 甚至,根本就不用引诱,这不,他自己就——直奔着去了。 她的想法一点不奇怪,这也是绝大多数女孩子的想法,她们所受的教育,就是这样的。 这样简单,这样非白即黑,根本就应对不了现在这个,越来越复杂多变的社会。 因此,自从听着他的第一句话出囗之后,实际上,她就已经完全地放弃他了。 她再也不想去做任何的努力去挽回,他根本就——不值得。 而现在,这么多年之后,她终于明白了,菩萨早就告诉过她了。 社会太复杂了,人性经不起考验。 那样的他,是值得的。 她早就想好了,她一定要找一个情绪稳定,脾气好的人。 但是她又想,如果万一,遇到一个脾气不好的人…… 除非他有特殊才能,除非她特别特别喜欢他,能够盖过他这个巨大的缺点。 她果然在一串红,在楼梯口遇到了冼锐。 她还来不及见识他的特殊才能,却首先见识了他的暴脾气。如果秩序相反,结局会不会相反? 人生,没有办法去设定。 人生,总是在设定之外。 这是老天,故意在考验她。 川剧所表演的“变脸”,其实是一套面具一张脸。 并且,每一张脸,相差并不大,表演的时候还要转过身去遮掩一下。 而冼锐的脸,就像是古书上所描绘的那样,做大事的人,天生异相。 他的脸,棱角特别分明,线条比较硬,是有异于常人的。 他的同一张脸,笑时更有魅力。 威时更刚毅。 怒时更冷峻。 他的“变脸”说来就来,也从不转过身去遮掩一下。 也许,他只是没有笑。也许,他只是严肃了一点。 但是在她看来,简直就是寒气逼人。 她忘记了他的体量,又或者是他的体量,让她消化不良。 许多人都说她是一块璞玉,却没有人能够雕琢她。 可是,当他锋芒毕露的时候,她却害怕,她却不愿意被他雕琢。 因此,她并非一块好玉。 他一眼就看穿了她,他对她说:“那不是你愿意的。” 他又对她说:“……可是,你却不愿意。” 他都忘了:当初,他之所以选择她,就是因为她的纯洁,她的无知,她的不世故,她看不透这个世界。 但是,他却不但看穿了她,并且毫无顾忌地说了出来。 她想要对等的爱,他也想要对等的爱。 他想要对等的爱,她也想要对等的爱。 都只有想法,而没有办法。 难怪不得,以前,她有什么想法的时候,她母亲总是说:“没有饿得好。” 人在没有吃饱饭的时候,一门心思想的是如何吃饱饭的问题。 人在吃饱了饭以后,想的却是更麻烦的问题,是她母亲都回答不了的问题。 又或者是,玉的雕琢,不能用太利的刀。易碎。 太复杂了,不是她太复杂了,而是这个事件它太复杂了。 无论是用“一个有骨气的女孩子”。 “一个患得患失的女孩子。” “一个寻找真爱的女孩子。” “一个传统守旧的女孩子。” “一个寻找自由的女孩子。” 都概括不了她。 不如说她是一匹将长成未长成的小马驹,一轮将满未满的月,一朵即开未开的花吧。 她渴望着一切美满,她有一点点理论了,但是经验却严重不足。 小马只敢在平坦的陆地上向前,向前,小马不敢过河,因为她不知那河水的深浅。 她一点也不完美,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羞涩与无助。 苏轼作为豪放派的代表,他最着名的词并不是《明月几时有》,并不是“我欲乘风归去,唯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当年,她心气狭隘,她就只盯着这一句,她就只对冼锐说过这一句。 苏轼最着名的词是《念奴娇。赤壁怀古》,是“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羽扇纶巾,谈笑间强橹灰飞烟灭。” 同时拥有爱情和事业的人,才是真正的豪放派,才是一个完整的人。 往后,她一定会对她的爱人,说起这一句。 在课文里,在妈妈的指引下,小马终于过了河。 第176章 他并没有拂袖而去 一个圆月高挂的夜晚,湘潇无意翻看往昔的日记,一张相片从日记里悄悄滑落,飘飘摇摇地落在了地上。 她低头一看,心猛地一颤,是冼锐那张唯一的相片。 她蹲下身去将它拾了起来,捧在手心里仔仔细细地看,相片上的笑容还是那么可爱,怎么让她恨得起来? 远处飘来《月光下的凤尾竹》,然后是《阿诗玛》,全是云南民歌。 乐声随风飘逝,再次忆起昆明,那个曾把她弄哭的城市…… 又是一个石榴收获的季节,不敢吃石榴,不敢看开心果,不敢听昆明与南昌…… 那段楼梯早已被拆,拔地而起的是一幢新楼。 就像做了一个很美很纯的梦,梦醒的时候嘴角还有笑容。 也许,本来就只是初中时的一个梦而已。 梦中的横条t恤与白色短裤,还有那经典难忘的眼神,声音与微笑……一晃数年…… 在梦里,他们的结局是,她在他的鼓励和帮助下考上了大学,但是当她转头去看时,他却不见了。 这时候,她醒了。 也许,这其实是一个欢喜的结局。 她因为看了一些忧伤的文字,再加上从小受磨难,她便把它想象成了一个忧伤的结局。 也许,他并未离开,他只是在人群之外,默默地等着她,他总是习惯在灯火阑珊之处等她。 在吃完火锅之后,他生气了,但是他并没有拂袖而去。 在喝芒果汁的时候,他生气了,但是他并没有拂袖而去。 在邛海边等她和云的时候,他生气了,他也并没有拂袖而去。 当她在他房间里点蜡烛的时候,他也并没有拂袖而去。 当他让小叶,为她送来半个西瓜的时候,他也并没有拂袖而去。 当他们在风雨之中等小叶的时候,他生气了,他也并没有拂袖而去。 当她和小叶在西昌火车站的广场上吃醪糟蛋的时候,他围着广场转了一圈,他也并没有拂袖而去。 当她和张姐说再见的时候,他在远处等着她,他也并没有拂袖而去。 甚至,在最后的那一天晚上,他已经生气到了极点了,他也并没有——拂袖而去。 在梦里,他一定是在灯火阑珊处等着她的,等着分享她的喜悦。 “昨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据说,崔护后来是娶了那个像桃花一样的姑娘的,只是她从来都没有好好地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地读懂过他。 她的思考总是浮于表面,她真是错得离谱! 过往的经历,不知不觉地又一次影响到了她,让她以为梦一醒,他就会离开。 南昌话的吐字很轻,而音调又很高,抑扬顿挫,听起来很有气势,较夸张,较响亮,并且语速很快。 但是只要仔细地听,不要走神,其实很好懂。 江南方言,大抵如是,说话只用半个舌头,必须长了脑子去听,去悟。 看似高深莫测,一旦融入,它同样都属于汉语系。 即便是外国语,前辈也已经踏出了一条宽阔的道路,也一样可以学习。 聪明人听人说话,听的是内容。听懂之后,然后做取舍。 那些动不动就说这样难懂,那样难学的人,要不是个大笨蛋,要不就是个极蠢极坏的人,耽误了许多人。 语言和阅读都是有门槛的,这就让她和她同学,看似相同,实却不同。 她的经历,甚至连通俗小说,连童话故事都读不懂。 就是那些字明晃晃地摆在眼前,也读不懂,读不透。 如果过不了这道门槛,就会越来越不同,差距越来越大。 那时候,无论是看书,还是处理事情,她就只会呆呆地站在原点上转动,既不会总结经验,也不会吸取教训。 既不会线性思维,也看不到一个物体的面和整体,更不会跳出那本书,那件事情,去看它的本质。 她总是被情绪所左右,陷入其中不能自拔,一旦情绪上来,就会忘记一切所有。 别说心胸宽广地去给他洗衣服,甚至连她自己洗了的衣服,都忘了带走。 更何况在那些衣服里面,还有让她,不能够去面对的内衣。 唉!她的衣服不是掉在了西昌南站的小偷手里,就是丢在了昆明的宾馆里,它们都离开了这样一个心里乱七八糟的她。 当初,她看马路上的人和车,也就只是看表面的人和车,而不是他们的背后。 既没有广度,也没有深度。 就像同是饭桌上的一盘回锅肉,在一般人,在她的眼睛里,在大学生,硕士生,博士生的眼睛里,会是一样的吗? 在一个深刻的人眼里,甚至会被写成一本专着,甚至会引发一个课题。 她也明白,她的读者,就是那些只是现在暂时还需要她的人。 如果要一直被需要,她就必须不停地从外涉取能量,永远地保持着被需要。 而同行,则只会轻轻地瞟上一眼。 如果都不是,甚至都不会在她身上停留一秒。 认识了他,她最大的进步就是她再也不敢固步自封,她开始认为,自己什么都可以学会,什么气,都受得了。 她通过大量的长篇阅读,让自己的神经元联结成整体的链条,而不再是一个又一个单个的和松散的细胞。 她通过写作不断地整理自己的思维,让它清晰而有条理。 在工作中,她也学会了做工作计划,周计划,月计划,年计划。 并且举一反三,从冼锐常常挂在嘴上的,“我本来计划……” 这样的话语之中,学会了为自己的生活,做一些简单实用的计划。 她的思考,渐渐地连贯。 她的生活,渐渐地有序。 在他们的相处之中,心情愉悦时,她听着他的计划,听着他将她列为了他的计划之中的重要的一部分,她对未来充满了憧憬。 在楼梯上,他们都已经翻脸了,他还在说:“我本来计划……” 她在忽然之间觉得,他就是在想着怎样去控制她。 好像,他也并没有。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会有那样奇怪的感觉。 原来,确实是那样的话,在心情低落的时候听起来,会给人带来那样的感觉。 她害怕被人控制,而他却害怕,控制不住局面。 他甚至害怕,控制不住自己。 当普通人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会哭会闹会不计后果,而他却不能,他是绝对不能失控的。 他必须控制住自己,和他身边的所有人。 如果他们这些人都随时失控,那社会将一片混乱。 因此,东海龙王一定要有一根定海神针。 因此,当他控制不住自己,控制不住局面的时候,他的内心,会慌乱。 当时,她也一样失控,只不过她的方式不是别的,而是不顾后果,决然离开。 而不是她所认为的,很理智。 也不是他所认为的,很冷漠。 她根本就没有经历过什么事情,她也并不知道自己,也并不了解自己的情绪。 她以为,自己可以一直平静,她并不知道自己也会拥有那样强烈的情绪。 只是她的能量太小,她除了伤害到自己之外,她还没有能力去破坏什么。 如果她具有冼锐那样的能量,那她的破坏力,也一定会比他强大得多。 而现在,她终于明白,老板控制员工,大领导控制小领导,都是正常的,都是这个社会的运行方式。 难道,让所有人都平起平坐? 那么,谁又来做决策,谁又来乘风破浪,谁又来高瞻远瞩?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肯定不是那些一遇事情就又哭又闹的人吧? 只要这个控制是适度的,它就是健康的。 它还有一个更隐藏的词,叫做“管理”,它几乎覆盖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涵盖到了方方面面。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农业管理,档案和图书管理,旅游管理…… 管理人,管理事,管理住自己。 控制人,控制事,控制住自己。 任何性格的人,都可能成为一个杰出的人才。 但是一个具有强势性格的人,却更能够主动融入陌生环境,在与他人的协作中更具有控制力,爆发力也更强,做事更有魄力。 他会让人,越来越佩服。 敏感,可不仅仅只是在情绪方面,它可以在任何一个方面。 一个人对色彩敏感,他可以成为画家;对数字敏感,他可以成为会计师;对情绪敏感,他可以成为心理学家;对文字敏感,他可以成为作家。 而不是,一辈子都仅仅只是低水平的混混沌沌。 可是人们所说的“那个人好敏感”,就是仅仅只是指他情绪上的低水平的敏感。 他就像那决堤的江河一样,一泄千里。 很多人,毕生也就只是学会了在情绪上的敏感,而没有学会在其他方面的敏感。 第177章 还以为每天都在出太阳呢! 她再次将那个梦,和她在泸山上抽的那个签,以及她的成长经历,代入到他们相识相处的自始至终。 她终于理解了自己的所思所为,她也原谅了自己的所思所为。 陡然面对那样的一个男孩子,他年轻又有为,有钱又找小姐,他粗暴又任性,他优秀又嫌弃你。 她敢吗?她真的敢吗? 如果敢,那一定是有一个超常的大脑。又或者是,一个不太正常的大脑。 但是,她都不是,她只是像猪八戒一样,她只敢在孙悟空用金箍棒划的圆圈边缘,踮着脚尖,到处望一望。 她从来都不敢去到那些连踮着脚尖,都望不着的地方。 那是两套完全一模一样的试卷,甚至连答案都一模一样。 但是,成长经历,却决定了解题方法。是成长经历,让解题出错。 连题目和答案都知道了,考试还是不及格。 在一串红,那些女孩子,每天都被挑挑拣拣。还有,在出版社的的经历。 也告诉她:“不漂亮”,就意味着——“已经被淘汰。”即使被喜欢,也非常勉强。 在黄色人种之中,皮肤的黑与白,是非常矛盾的。 黑皮肤的人,更容易长出更立体,更迷人的五官,他们的眉毛更浓黑,睫毛更长,眼睛更亮。 可人们却偏偏说,一白遮百丑。不事生产的人,更加以白为美,是不会娶一朵黑牡丹的。 长得美的没我白,长得白的没我美。 如果一个白皮肤的人,能够长相动人,身材适宜。 在最恰当的年纪,在最美好的花季。 而且还既是美女,又是才女。 又有好性格,又还有一颗纯粹的心,又还恰恰喜欢。先 天与后天都占齐。 那一定是万里挑一了,比成为一个千万富翁还要难。 长得帅的没我有财,比我有财的没我帅。 她初中时所梦见的科学配偶法,就是这样计算的。 我未嫁,君未娶。依据科学测偶法,那样不完美的他们,就已经是相当完美的一对,都应该彼此珍惜。 十全九美才是人,十全十美已成仙。 一旦脱离了学校和固定的单位,心气又还高,要找到纯洁而又合适的爱,像大海捞针一样难。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真不知他们又是怎么计算的! 一个单身的人,必定会像唐僧师徒四人之中的一个,她觉得自己一模一样像猪八戒。 童年时期像前世,可能是天蓬元帅,与同龄人相比,一切都还不错。 高中阶段和在一串红的日子,过得太好,像醉酒。 从来没有那么好玩的学习,吃得好,住得也好,每天中午还回宿舍午休。 宿舍的窗帘是淡黄色的,金灿灿的。 午睡醒来,如果是阴天,她们经常有人在问:“谁弄的豪华窗帘是黄色的?还以为每天都在出太阳呢!” 从来没有那么轻松的工作,吃得挺好,住得也挺好,随时都可以在红沙发上坐下。 李清照与卓文君,一千年也出不了一个。她自己真是奇怪,为什么觉得她们与她相隔那么近,甚至是触手可及? 而仅仅只是在玻璃罩之外的真实的生活,明明已经亲眼看见,却是如此地遥不可及? 就算是她们吧,也并不总是称心如意。 这,也并没有任何人教过她。 以至于,挑衅了好姻缘。 以至于,错过了好姻缘。 她是心猿意马的,她并没有用十倍百倍的诚意,去求那好姻缘。 她现在,正在渡那九九八十一难。 生活就是要教训所有人,生活就是要告诉所有人,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 并不是人人都是美女,并不是人人都是富翁,并不是人人都是道德模范。 没有战争,有饭吃,有衣穿,有学上,就是已经实现了社会主义。 至于其他,天上不会掉馅饼,则需要拼了命去奋斗。 正如母亲所说,外公是60年饿死的,不要忘记60年。 之前,他身强力壮,胃口比别人要好。 他走的那一天,他去镇上买东西,回来的时候,栽倒在田埂上,浑身浮肿。 那一年,他正好四十岁。 如果那不是母亲亲口所说,发生在她自己身上的事情,她简直不敢想象。 如今的四十岁男人,正当年,正是上有老下有小,踌躇满志,不敢懈怠半点的时候。 也正是丰衣足食之后,还有更好的日子往前奔的时候。 在经济上,我们虽然还很贫穷,但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得好,我们的国家管理得好。 我们并没有出现,与我们相对应经济水平的那些穷国所出现的混乱,吸毒,抢劫,大面积犯罪和贫民窟。 我们的贫富差距还不算太大,我们的人民内心富足。 但是经济规律也是不可违背的,人性的脆弱与阴暗也是自然的。 所有发达国家与落后国家,他们的经验与困难,都是值得我们学习与总结的。 与上小学时候的数一数二不同,从上中学开始,别人对她的评价就是,”纯洁,文静,乖巧,老实。” 她再也无法数一数二,她再也无法成为顶尖。 所有人都喜欢她,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云和小叶,一串红的同事和老板,顾客和胖子,小柳,甚至冼锐。 还有现在的同事和老板,他们都认为她人畜无害。 胖子和一串红那些顾客,总会圣人上身,像保护一个邻家小妹一样,收敛起自己的言行。 他们赞美了她,他们就更想要保护好她。 她表面上没有说什么,但是在心里,她却是很抗拒这样的自己的。 在昆明,冼锐一句“我喜欢你,就是因为你纯。”直接让她的怒气爆表。 然后,就没有别的了吗? 而现在,她已经完全接受了这样的自己。 因为要做到,“纯洁,文静,乖巧,老实”,那可是相当地不容易! 要收得住嘴,收得住脾气,反应要适度,表现要适度,既不刺人,又不让人觉得傻。 纯洁,更是因为能辨是非,能坚持自己,长相与智商,都必须相当良好的。 就像她读书时候的成绩,不能数一数二,那也是前十前五的。 再想想班上那些学习数一数二的同学,她们也是有缺陷的,在容貌上并不称心如意。 她们比她更努力,更没有时间看一点点那些多姿多彩的闲书。 这么多年以来,她是吃尽了这些好品格的红利的,它们让她少吃了多少苦,少受了多少罪! 它们就是她的保护伞,为她尽最大可能地遮风挡雨! 她为什么能做到,却悟不到?她为什么,不能坦然接受,这样的自己? 冼锐在认识她之前,他在昆明,就已经与郗经理相交深厚。 在他们相识之后,老广作为本家,又曾经在她身边亲自点拨她。 两个格外厉害的人物,亲自上阵,他们都没有能够成。那时候,她真的悟性太差,她真的好笨! 他想在情感上亲近她。 他想给她讲他的故事。 但是,她本来就对未来充满了担忧,交浅言深,她对于那些分手的故事,是不太感兴趣的。 她也从来就没有学会过,怎样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怎样倾听别人的情感。 他只是在表达他自己内心的感受,而她却以为他早就已经放弃了她。 她的家人和老师,虽然也和她说话,虽然也很爱她。 但是他们只管把话说出去,而不管是否被她接收到,是否引起了她的共鸣。 他们从来不关心她的情感,他们也从来不关心和表达他们自己的情感。 至于她和云和小叶和小柳所讲的,也不过是一些女孩子的表面上的叽叽喳喳,而并没有更深一层。 他想在身体上亲近她。 更是让她畏惧和抗拒。 并且,她也不会去安慰他和转移它,简直让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 她真的是很有问题的。 她既不关心他的过去,也不敢想象他们的未来,她只想拥有现在。 因为,她害怕,她不敢去面对。 但是,不了解他的过去,又怎么知道他从哪里来? 不敢想像他们的未来,又怎么会有未来?又怎么能够,走得下去? 但是,这两件事情,不应该都是在感情深厚之后,再去做的吗? 而要建立感情,要建筑高楼,首先得打好地基。 而打好地基,则要从一砖一瓦,日常积累,而不是交浅言深。难道,不是吗? 很多人总说自己简直不能想问题,不然就会像尼采一样,会疯。 一个单线虫的死和一个宇宙的爆炸,一样吗? 第178章 另外一个,迥然不同的世界 她倒是想了很多很多毫不相关的问题,却并没有仔细地聆听,他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 他与她相识的本质就是,他们在楼梯口相遇,然后她一定要跟着他上楼,而不是他跟着她下楼。 她在一串红打工,是“下楼。” 他们在楼梯口相遇,是他从四楼到一楼,是她从二楼到一楼,是双双“下楼”。 表面上很美好,其实是透心寒。 他们的相处,就是在不停地“上楼”与“下楼”,就是不停地在楼梯上拉扯,争吵与并肩前进,并排而坐。 在矛盾之后她自己主动“上楼”,是退让。同理,冼锐的“下楼”,也是在退让。 她在宿舍的沙发上哭红了眼,却无话可说,就是不想再退让。 冼锐弄弯了她的梳子,也没有退让。随后,他送来了半个西瓜,他又退了一小步。 她知道他的心思,但她却不愿也不敢再退一大步,她怕自己不够淑女,她怕自己太出丑。 同理,分别之前,在昆明宾馆的门背后也是。 冼锐掩上了门之后,没有说话,她望了望他,也不再说什么。 明明你是男孩子,我是女孩子,俗语说“男追女,隔层沙。女追男,隔层墙。” 每次都撞墙,会毁容。 她爱面子,不希望毁容,冼锐恐怕也接受不了毁容之后的她。 现在想来,他是很得意于自己的暗示的,因为他想显示他的与众不同啊。 只要她猜中了他的心思,他就会觉得她很有悟性,他就会很高兴的,并不会觉得她是委屈成就。 他会认为,那只是两个人之间的小游戏,并不会觉得那伤了面子。 同样是退让,她怕伤面子,而他更多的却是怕她没有明白,怕她笨得不可救药。 他们也曾经有过无比的默契。 那天晚上停电了,她想起要到楼上去看他,他也想起要到楼下来看她。 他们在楼梯上相遇,然后,他拥着她的肩,他们一同上了楼。 恋爱的结果已经不再重要,恋爱的过程最终都会印入脑海,载入回忆。 男女之别在于,自始至终她都只是在讲一个“情”字,而他却从一开始就完完全全相反。 在他的身上,情与欲,总是相困相缠,以他十分有限的耐心,能够将就她这么久,已经很是不错。 能在见识上与他这样的男孩子不相上下的女孩子本来就少之又少,与他没话说,很正常。 如果不是要建立家庭,谁愿意耗时耗力地带女孩子玩呢? 他在男人堆里,总是相谈甚欢。 男孩子与男孩子,无论是在运动场,还是在生意场,甚至只是看个电影,都更畅快淋漓啊! 女孩子与女孩子,同样也是。 没有什么值得伤心的,能够勉勉强强地听下去,而没有粗鲁地打断他,而没有嘲笑他挖苦他,已是不易。 这就已经说明了她是教养良好的,她的家人和老师,也是教养良好的。 他与上海外贸学院的女孩的“谈得来”,也仅仅只是在学生时代,大家经历与背景十分相似。 如果经过后来各入社会很多年,所知所感,各个不同,也未必。 她太高估了自己了。 她也太低估自己了。 完全不同的人讲着完全不同的语言,悲喜并不相通。 稀饭并不是同一种稀饭,馒头亦不是同一种馒头,可能是有人每天的全部,也可能只是有人偶尔的调剂。 如果只有两种稀饭,两个人的选择可能一样。 如果有20种稀饭,两个人的选择,就很难一样。 哦,自从进了城,她发现:只有街边小店才把它叫做稀饭,而饭店,则把它叫做“粥”,一下子就文雅了不少。 最土的叫法是“八宝稀饭”,而人家明明最应该叫做“八宝粥”。既丰富,又有品格。 “他们都说,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子。是上天把你赐给我的,做我女朋友好吗?”在楼梯上,他曾经对她说。 上天明明赐给他一个如此纯正,如此美好的姻缘,却偏偏错过。 甚至是冼锐,他的成长经历,也让解题方法出了错。 有一种感情叫做志同道合,还有一种感情叫做情投意合,都是上上等的婚配。 一种在事业上很默契,这有点像兄弟情。 一种在情感上很默契,这才更像是爱情。 完全不同。 得到其一,就很罕见,然而,他却想全部都得到。 却根本就没有去想过,全世界还有多少亿人根本就没有人去爱。 他自己也才刚刚摆脱了,“那些女孩子,全部都只看我家的钱”的困局。 她害怕“高处不胜寒”,而他却本身就是“高处不胜寒。” “你会熬八宝粥吗?”他曾经问她。 她说的是:“我不会,但是我可以学呀。” 他说的是:“等你学会,我都快病死了!” 因此,他放弃了她。 一个人至少要21天才能够胜任自己的新角色,她还完全没有能够适应她的新角色。 也许,快得如风驰电掣的冼锐,同样也是。 世界太大啦! 因为每个人的脑子里还装着另外一个,迥然不同的世界。 第179章 那两套衣服,她一直珍藏着 数年之后,她终于得以自立。 她穿上了职业装,化上了淡妆,就是下了班,她穿的也是更成熟妩媚一些的连衣裙。 她也会去尝试一些,其它风格迥异的衣饰。 这也是冼锐告诉她的,要好好打扮自己,不要总是穿着t恤。 她再也不穿白色t恤配素花裙子,蜡染t恤和深灰色细格百褶裙了,那样看起来像个高中女生。 有一次,她真的再穿过它一次,腰肢依旧纤细,却怎么也穿不出以前那样的感觉,那样的味道。 那两套衣服,她一直珍藏着,那段日子,已经随风逝去,再也无法再倒回去。 遥想当年,她告诉冼锐说5:00她会从家里回去,他便不顾身体不适,准时地,殷切地站在招待所的门口等她。 可是她却回家洗了一个头,披散着半干的头发,拎着一个大包,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她还以为自己很洁净,总是在洗洗洗。 他当时的反应是,冷眼看了看她,然后一声不吭地转身走进了小柳的值班室。 而她当时的理解却是,他简直是太奇怪了,居然莫名其妙地甩给她一个冷脸。 她并没有明白,他的心中经历了怎样的震荡,就算是明白了一点点,也还不够太透彻。 他那么一个随时都很讲究的人,见到她那副随意而奇怪的样子,没有对咆哮,就算是很客气的了。 他为了调整和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出了多么大的努力。 她那个样子,和头发是脏的,一样糟糕。甚至,还要更糟糕。 他在火车上,他对她和她对他一样,也是极不适应的。 他的反应,已经是他将脾气压制到了最好。 她的反应,也已经是她将脾气压制到了最好。 只可惜,他们都不明白:本来两个月不见,彼此都应该做一些加分项,以应对环境的剧变。 可是事与愿违,做的尽是减分项。 她不明白,他为了来接她,作了多么周密的安排。他为了她,要承担许多许多,甚至是重新开启另一种生活。 就算是明白了一点点,也还不够太透彻。 他也不明白,她为了追随他,用了多大的勇气。她为了他,也要承担许许多多,甚至是身败名裂。 就算是明白了一点点,也还不够太透彻。 难道,自己的精心策划,为的竟然是这么肤浅的她? 难道,自己的勇敢追随,为的竟然是这么傲慢的他? 两个人,都只盯在一个点上。 结果却是,都只觉得只有自己的付出最多,都只知道去埋怨对方。 都只觉得,当初自己有多希望,现在就有多失望。都只想到了自己。 从表面上看,他们仅仅只是因为两句话就不和。 背后却是,两个完完全全不同的人的,突然在一起。 背后却是,两个高压水枪的突然喷发。 他在小柳办公室的冷脸,他在火车上责问她说:“你怎么那么多奇奇怪怪的问题?” 他在下火车时,看见她拎的行李包,对她说:“谁让你带那么多东西的?” 依他的巨大能量,他那样对她,不过是像在邛海的船上,在不冷不热,在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向她洒了几滴水而已。 她穿着裙子,明明并不觉得冷,但是反应却是如此地激烈。 而他对小王的咆哮,那才是真正的发泄,足足憋了整整一天,真的是令人窒息。 他咆哮完了之后,他终于感觉好受了一点点,他的呼吸也终于顺畅了一点点。 小王只不过是在,替她受气。 谁知,她在唱歌的时候,又惹着了他。 她不是故意的,他也不是故意的,谁叫他们之间,能量悬殊太大了呢? 他从来没有变,她也从来没有变,只是他们之间,越走越近了。 为什么很多道理,要很多很多年以后才会明白? 这就像《七个铜板》一样。前面六个铜板很容易找到,要找到第七个,却很不容易。 如果没有找到第七个,前面的六个毫无意义,但是,却是必不可少的。 为了找到那第七个铜板,她同样花费了很多的时间。 以前她告诫自己,不要仅仅只是为了寻找那七个铜板,而去花费很多的时间。 但是,无论是在跳高,还是在跳远之前,都需要一段比较长距离的,有力的助跑。 因为起点太低,人不到那一步,就是悟不到。 生活就是要告诉你,即便是《七个铜板》那样的故事,你也要忍受得了它的拖沓冗长,能够耐着性子,把它看完,看懂。 就算是当时看不懂,也要先把它看完,然后再去不停地咀嚼和回味。 而不是像她在小招待所,在吉普车上,在火车上,在昆明的时候。 连十分钟的沉默,连点一支蜡烛,连过个马路都沉不住气。 那样,动不动就很烦躁。 总的来说,生活会像《命运交响曲》一样起伏跌宕。 但是那一个又一个,一个接一个的细节,却像《七个铜板》一样,无趣又无味。 并且,别看它无趣又无味,如果处理不当,它就是会毁掉一个人的生活。 数千年以来,老天考验着所有人。 据说,性情急躁的人,是因为在婴儿时期缺少拥抱,心脏啼哭累了,功能受损。 一遇到事情就紧张与烦躁,心脏就会自动地处于保护和应激状态。 同时,再加上缺乏处事技巧,结果却是,越急越出错。 不管这样说有没有道理,反正,她被养得很粗糙。 她听母亲和外婆都说过:“哪有那么娇贵,一哭就抱。” 在童年,父亲在外地,家里没有一个男人,母亲和外婆都很刚直不阿。 连外婆给她讲的,都是《穆桂英挂帅》,《花木兰从军》,就更别说母亲。 母亲更是认为,“谁说女子不如男?”“妇女能顶半边天。” 为了相对的高收入,付出了相对的高代价。 冼锐也是如此吧?他一定是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被磨炼,被锻造”。 从小老师就说她,“外表柔弱,内心坚强。” 以至于,虽然都成年了,却一切都还要从零开始。 甚至连成年了,都还不知道自己,走对了路没有? 为自己哀悼一次吧!之后,还是要跌跌撞撞地继续往前走。 而现在,她认为,男女应该有别。女孩子应该柔中带刚,她应该长成一个,且柔且刚的女孩子。 男孩子应该刚中带柔,他应该长成一个,且坚且韧的男子汉。 千万不要把次序弄反了。 当然,每一个人都不相同。 没有什么是必定的,必须的,没有什么是刻板不变的,一切都是灵活多变的,她只是希望自己是那个样子的。 她忽然觉得,初中时的数学老师和化学老师,应该就是。 既能管全班六七十个学生,又能买菜做饭,洗衣缝被。 既上得台面,又低得下头。 因此,他们婚姻幸福。 第180章 老虎不发威就是病猫 在他们高中入学的时候,说的是全部包分配。 在毕业两年半之后,领导告诉他们说他们班包分配了一半,就是学习排名往前的27名同学。 她是第五名,当然也包括她。 在这27名同学之中,再淘汰掉男生身高一米七以下的,女生身高一米六以下的。 再除去那些自己已经找到了出路的和体质太弱的,有12个同学分配回了铁路。 并且,全民制变成了合同制,铁饭碗变成了泥饭碗。 其中,自己找到出路的占七个,被身高和体质刷掉的占八个,无论这个身高,还是这个学历,在当地,都是优中选优的。 她的身高,在上体育课列队的时候,就可以看见了,是中等偏上,并且比较匀称的。 这可是当初,他们在老师喊:“全体都有,向右看齐”的时候,万万都没有想到过的。 不然,可是笑不出来的。 体育老师是最专业,最一丝不苟的,谁高半厘米,谁矮半厘米,可是逃不过他明亮的双眼的。 体育老师哪有近视的? 没错,“全体都有”。没错,“向右看齐”,向高个子看齐,向高分数看齐。 岂止是冼锐对她挑剔,这个社会,本来就是这么挑剔的。 岂止是冼锐对她违背了诺言,只要是挑选的标准变了,这个社会就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是诺言。 只有一直向前,再向前,才可能是相对稳一点。 第一名和第二名,早早地读了大专,为自己找好了出路。 她们最后还是分回了铁路,不过她们到了机关,成了干部。 要不然,她们的身高远远不够,她们是等不来这一次的分配的。小叶也是。 为了弥补自己的那块短板,她们竭尽全力,用尽了自己所拥有的那块长板。 空余下来的15个名额,全部面向社会招聘,铁路这个待遇,确实吸引来了地方上那些比他们更优秀的人。 即便是那些成绩好的同学所不要的,那些不合要求的同学,也得不到。 现在的恋爱也是如此,有样学样,再不像以前那样非娶不可,非嫁不可。 这就是这个魔幻的世界。 从出生开始,从第一口饭菜开始,就需要不停地奔跑。 他们的父辈,都是当年成昆线的建设者,都是能吃苦,能打硬仗的。 他们建设完成昆线之后,被分配在成昆线,拥有了跳出农门的铁饭碗,好工作。 这就已经是国家给他们的最好的回报,给他们的最好的福利了。 但是他们的后代,却不可能顶替他们的工作,就像皇权都已经被推翻,皇位都不能够继承一样。 长得不够强壮,学习不够好,他们只要有一点点退化,他们就不配守护这样一条,用鲜血和汗水筑成的铁路。 老虎不发威,就是病猫。 上一辈吃过苦,知道珍惜,到了第二代,就未必。 她曾经问过一个养蜂人:“蜂王死了怎么办?”他笑了,说:“还等得到它死!只要有一点点蔫,就扔了。” 只是在这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他们的父母和他们,已经不知不觉。 在高中念书时,他们还以为从此天下太平,日子越来越好。 曾记小时候在大凉山深处的小站,有一天晚上漆黑的大山顶上忽然亮起了密密麻麻的火把,神秘而恐怖。 父亲说:“那全部都是人,那是彝族在过火把节。” 父亲还给她讲了火把节的来历:天神派随从到人间收租,人间六月,青黄不接,无租可交。人间英雄摔死随从,天神又放出天虫,想吃掉人间庄稼。英雄教人们用火把驱逐和烧死天虫,大火整整烧了三天三夜。为了庆祝这个非常艰难,来之不易的胜利,从此每年六月二十四到二十六日三天,彝族人都要举起火把过他们的“火把节”。 原来,火把节的来历是这么悲情,是人与天相抗争,最后人赢了天的故事。 是先大悲之后才有的大喜,而不仅仅只是纯粹的喜庆洋溢。 在这之前,她还以为,小站和老家都已经是大山里的大山,没想到,山外还有山,人外还有人。 它的本意比它的引申义,更让人惆怅。又或者是,她见过的高人,还不够。 那些哪怕能够住在最偏僻的公路旁,铁路旁的人们,都已经是上帝的宠儿,受尽了老天的眷顾。 在成昆线之外的地方,全部都是莽莽大山。 如果不修成昆线,脚下这里的土地就是“地无三尺平”,也全部都是莽莽大山。 更别说那些城市里的人了,他们享受到了全国最好的东西,却无知无觉。 在缺衣少食的困难时期,尤其是。 如今,山上的很多人都已经搬到了山下,而那些原来就住在山下的人,居然要去北京信访。 说是那些搬下来的人,占用了他们的土地。 却从来就没有想过,他们自己的先辈,也是从山上迁移而来,或者是从别处逃难而来。 就像城里人,不愿意农村人进城一样,谁也阻止不了历史的脚步。 大家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大家都要共同进步,才能够与发达国家相抗衡,国家才有希望。 那些占着好地盘而不努力的人,必定有人取而代之。 母亲说得没错,成绩非常重要。 那些同学进入单位之后,都混得还不错,很快就成了小骨干,做了小领导。 当年唱的那些歌,跳的那些舞,打的那些扑克牌,并没有白唱白跳白打。 他们不但工作干得不错,同时也很擅长于人际关系的沟通。 在他们念书时,学校刚刚开始创办职高。 一切都还在摸索与尝试之中,老师都刚刚从普高班转过来,讲课方式也是按着普高的方式来。 因此他们从课本里学习的,远远大于在车间里学习的。 这几年,全国的职高越来越普遍,职业教育也越办越好,学校经常会派老师外出学习和取经。 既然不是要做干部,而是要做工人,课堂也偏向了车间,以动手操作,以实践为主。 如果她再晚两年上学,她也就可能没有了做梦的机会,甚至是想法。 当年她夹在普高与职高的缝隙之间,反而有了比较多的时间。同样,也是一把双刃剑。 以前的幸福,那是桃花源式的幸福,那是不丹式的幸福。 一旦城门打开,一旦国门打开,将不复存在。 如今,西昌的大门已经向世界打开,我们国家的大门也已经向世界打开。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自怜自艾永远不是办法,只有主动拥抱新时代:一,唯有提高生存技能,才能创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 除了提高生存技能,让它能够自如地应对生活,没有其他别的,任何捷径可以走。 二,注重精神世界,既丰富多彩,又内心强大,不屈不挠。 三,尽量少一些杂念,让心里轻松一些吧,可别压垮了自己。 小平同志早就说过了:“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对于过往,偶尔回头,就算回头,也没有人能够忍受住那曾经的贫穷。 课本上所说的,都是真的,都是专家们精心编排的,“世界是不以人的意志而转变的”,不是假的。 在这剧变的环境之下,我们又如何去处理自己的情感? 社会越发达,人类越细分,每一个小类,都如此地不同,相差巨大。 以前那种农村老头老太式的大一统的情感,以前那种“天造一对,地设一双”的情感,会越来越稀少,几乎绝迹,难以寻觅。 难道,人类就要灭绝了吗? 只有不断地学习如何与更新的自己,更新的恋人如何相处,不断地去适应。 能前进,能退让;求大同,存小异。 别无他法。 第181章 爱人多了烦恼也就多 回想这么多年,那些教她的老师,虽然水平有限,但大多兢兢业业,不负责任的是有一些,却并不是大多数。 他们能够数十年如一日,坚守在那片贫瘠的土地上,真的应该感谢他们。 与那些贫穷国家上不成学的孩子相比,她接受了那样的教育,真的很幸运。 想起小学时曾经辗转六个小学,初中就是再努力,也常常被视而不见。 甚至因为学校想要铁路出赞助费,而被叫出教室站着。 直到高中到子弟校上学,才终于找到了组织。能上学,真是不容易,并不是理所当然的。 社会能够发展成这个样子,能够有今天这样的宁静生活,也并不是理所当然的。尤其是在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 是很多人努力的结果。 那些同学的动手能力,比普高生更强。 他们的动手能力并不是在课本里,在课堂上,在车间里学习到的,而是在做家务,在家在宿舍里的锅碗瓢盆中学习到的。 当普高生还在为落榜,还在为没有能够成为天之骄子而耿耿于怀的时候,他们早就明白了自己应该干什么了,他们迅速地干起了手里的活。 并且像当年一样,无论老师水平如何,他们都会去爱戴。 如今,无论领导水平如何,他们都会去尊重,去打成一片。他们与普高生相比,胜在心态。 他们的父母在单位里,也大多做着小领导。 并不是家里有关系,那点关系要照顾到他们,还远远不够用。 那是因为他们的父母有很多宝贵的经验,处世经验和工作经验,可以言传身教地传给他们。 让他们在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之中,派上用场。 他们很多人也已经结了婚,孩子是父母一起帮着带,他们和父母有着很紧密的联系。 小叶也在单位里做了小领导,她在一串红并没有白混。 她在单位里的名声不太好,但是她的业绩却很好,她的手下跟着她干,很有油水。 他们一边恨着她,一边爱着她,只要钱能拿到手,她就不怕被嘲笑。 她没有想过要结婚。 她之所以接近男人,是欣赏他们的一点点小魅力,还有他们手中的一点点小权利,而不是结婚。 能谈恋爱,能办点事,她觉得就足够了,她已经过不惯平淡的日子。 她的孝心很好,给她养母织毛衣,给她养父买很多很多的礼物。 云还是在歌舞厅里面混着,找个有点小钱的大哥,逗着年轻的小弟,过着神仙一样潇洒的日子。 当年怎样不知不觉地被人拖下水,被坑害,如今就怎样一模一样地,不知不觉地拖人下水。 人之所以不幸福,就是因为他总是想去偷窥那些,本来就不应该被他看见的生活。 伊甸园已经足够好,可是夏娃却并不知足,离开了伊甸园,夏娃就再也不幸福。 伊能静还有一句很出名的歌,“爱人不要多,我只要有一个,爱人多了烦恼也就多。” 她们都已经越走越远,很少联系。 当年,云和小叶为什么相仇相杀? 因为,自从湘潇走后,她们就不再在一起玩,而把心力用在了挣钱和争宠上。 让男人点更贵的酒,为老板挣更多的钱,在男人面前争宠,在老板面前争宠。 小叶是明争,云是暗斗。 云主要是靠倾听别人,更胜一筹。 云嘲笑小叶哄人的手段却只是话多得无边无际那一种,姿态也更低。 云得意地说小叶:“人之所以长两个耳朵,一个嘴巴,就是为了要多听少说。” 所有人都知道这句话,却很少人知道其中的深意。 第182章 郗湘潇,你帮我拿一下鞋。 同宿舍的那位乐天派女同学,成了攀枝花到北京的特快列车上的列车长。 她升得也很快,很受领导赏识。 虽然她的骨架像小鸟一样轻,她很有天赋,但是她总是寓学于乐,她并没有拼尽全力。 因此,她并没有成为一名运动员,而是成了一位处理人际关系游刃有余的列车长,她恐怕不会像云和小叶那样去处理问题。 他们是在毕业两年半以后包分配的,在体检的那一天,其中有五个住校的同学收到了住校补贴。 每个月12元,四个半月,一共54元。 这一笔钱,是乐天派代老师发出去的,她专门挑了这样的一个好日子,专门去银行换了新钱,并且封了喜气洋洋的大红包。 只有钱是学校的,其他的都是她自己的心意和创意。 在漫长的,两年半的阴暗的日子之后,在体检的那一天,他们一边排着队,一边领到了她送来的,这个厚重的礼物。 而湘潇和另外几个没有参加分配的同学,则收到了她寄来的信件,为他们加油。 那时她在家准备自考,前路依旧漫漫。 她的眼泪实在忍不住夺眶而出,很多人,怕会记念她一辈子。 她是那么地别出心裁,而又自然妥贴,是刻意而为,然而又不是刻意而为。 有一年冬天,乐天派坐在下铺烫脚,烫完之后踩着桌子,一溜烟爬上了自己的上铺。 她缩在被子里,边笑边叫道:“郗湘潇,你帮我拿一下鞋。”因为其他三个,早就上床了。 湘潇迟疑了一下,过去拿了。 她发现了她的异常,说:“郗湘潇,你不要太敏感了,我就是有点不方便。” 湘潇微微红了脸, 避开她的目光,低声说:“没有。” 但是,她的行为骗不了她,她并没有帮她倒洗脚水,它就在那里静静地放了一个晚上。 因为,在她母亲眼里,帮人“提鞋”“倒洗脚水”,都是很下流,很低贱的行为。 但是父亲不会。父亲既会给领导拎包,又会和下属在一起打扑克牌,输了就一起钻桌子,既娱乐别人,也娱乐自己。 可是,父亲已经去世多年,她忘了,她只记得他这个人,却忘了他做过的那些事。 因为认识了冼锐,她开始重新思考,那天晚上她给冼锐洗臭袜子,是想拍他马屁吗? 明明只是真心喜欢啊。 领导公务繁忙,日理万机。如果领导累了,如果老师累了,帮他拎一下包,帮他倒一杯水,做一些顺手的事情。 怕只应该叫做敬重或者是尊重,而不应该叫做拍马屁吧! 领导和老师也是人,他们也有很多都是真心对人的。 那些人明明只是坚持做了一些简单的事情,领导和老师就将多年积累的经验和心血倾囊相授,难道他们对人还不够真心吗? 什么叫饭碗?没有挨过饿的人肯定不知道,师傅所教的,就是“饭碗”。 在楼梯上,冼锐对她说“那不是你愿意的。”她在心里说:“因为喜欢,不愿意也是愿意的。” 原来,乐天派早就教过她了,做人做事,不要太敏感。 不要只是在嘴上说乐意,而在心里却不乐意,被人看见了不好。 谁都是聪明人,谁还看不出那些试图掩盖自己的人呢? 这种人,别人不会厌烦,但也不招人喜欢。 只是当年,她们都还不知道,这种人,在国营单位里,就是领导说一句,他动一下,他永远都是被动的,他永远都不会主动去做事。 领导不说,他就可以混一辈子都不惭愧。 因此,他一辈子也就那样了,永远不会得到信任,永远也不会得到升职和加薪的机会。 甚至是后来,连国营单位都开始采用末位淘汰制了。 这就像是玩麻将是手搓和牌还是机麻一样,手搓的至少多几张牌是由自己决定,天降好运要么不降要么全降,概率要低很多。 可是现在,忙的人来不及玩,这倒不要紧。可是闲的人更指望于机麻,更不想动手了。 而在私营企业,老板根本就不会要这种人,他连混日子的机会都没有。 因此,在昆明宾馆的门后面,冼锐选择了放手。 也许有人说,他可以选择平凡。 但是,当他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生活会告诉他,什么叫做平凡。 哪怕就是他孤单一人,生活也会告诉他,对人对事不主动,生活亦会如此对他。 生活的巨大的力量,会全部全部都反弹给他。 他怎样对人对事,所有的人和事也会如此对他,社会偏偏就要向他逃跑的方向去发展。 他越想逃,他就越逃不掉。真的。 难道当年,当帝国主义的坚船利炮逼近的时候,清朝可以说:“我只想平凡”吗? 国家如此,个人亦如此。 她都忘了,她睡的下铺是乐天派让给她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她已经发现了,她虽然能和同学在一起玩,但是她不喜欢和别人打成一片。 相反,她正想换到中间去。 所以,她让她睡靠门的那个铺,那里只有她单独的一张桌子。 她自己想干啥就干啥,写日记,写人生感悟的时候也不会被她们所斜眼偷看。 而她们四个,总是在一个碗吃饭,一张床睡觉,好像从来都没有半点秘密。 她的脸庞洁白无瑕,但是右脸却长着一颗不小的痣,长在别人长酒窝的地方,一伸手就能够摸到。 她很小的时候就会和自己做这样一个游戏,先用手去找那颗痣,然后再去照着镜子对应。 每次,总是那么准确无误地摸到它。 那时候,她会对着镜子会心一笑;那时候,她会很确信自己的存在。 并且,那时候,她的外表和内心是完完全全一致与统一的。 别人需要洋娃娃,别人需要玩具枪,她不需要。她只需要通过这颗痣,抵达心灵深处,然后找到自己。 她们虽然觉得她总是有那么一点点奇怪,但是也并没有不可思议,她们很自然地就知道,怎样恰到好处地与她相处。 而现在想来,同是同学,真是天差地别。 也许,正是因为她们的纵容,正是因为一串红所有人的纵容,让她在冼锐面前,完全没有自知之明。 她还以为自己很好,很能够与人相处。 也许,正是因为她始终留有自我,她无法与别人打成一片。 因此,她并没有参与到他们的小秘密之中,她并不真正地了解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 在她的眼里,所有人的文质彬彬,是否都只是表象? 她并不真正地知道,他们到底是怎样对待生活,他们到底是怎样对待感情的。 因此,她对冼锐的突然走近感到意外,以至于,根本就走不下去。 她一直以为,他只要多给她一点点时间。 但是……没有如果。 她以为,她从小就很独立,她高中的时候也很独立,她并没有受她们的多少影响。 她们边做作业边讲话,那些不知不觉传进她耳朵里的那些话,一遇事情,一谈恋爱,她的所思所想,无一不受她们影响。 并且,她们的乐观自信,她们评论父母的感情的时候说:“我爸对我妈,只有那么好了。” 她们的父母的感情,她们的哥哥姐姐的感情,都让她心生向往。 人是受环境影响的,冼锐也是。谁都无法,真正地去做一个“局外人”。 她以为,她看到了,她听到了,她遇到了,她就能够得到幸福。但是,却并不是。 她只是学习到了皮毛。 第183章 男生故意取笑她的大脸盘 即便如此,也是好的。 如果她的学历止步于那所农村中学,那她如今的日子,恐怕还要更艰难得多。 她还更不知道,如何去与人相处。 既然,从小村到小镇再到城市,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再到如今,她也算是都能够比较良好地去适应。 为什么,在冼锐那里,却不行? 恐怕是,在学校里她不能够逃学,在单位里她不能够辞职,而在冼锐那里,她只要一开门,她就可以逃走了吧? 张婆婆那个嫁到台湾的女儿在和她女婿打垒球的时候,每次都是她去捡球。 依张婆婆开朗大方,敢爱敢恨的性格对她的影响,她一定是自愿去捡的,她一定是主动去捡的。 况且,她本身就比他,灵巧得多。 并且,她女儿与女婿,也是接受了谢开水的。 谢开水比张婆婆小六岁,四十二岁,只比她女婿大几岁。 那时候,全校的人都觉得这一家子好奇怪,却并没有想到,大城市的风已经吹来了,挡都挡不住。 挡也无用。 当时,她也已经忘了,高中一开学,为了和同宿舍的同学搞好关系,她还主动请了她们到校门口的小摊上吃卷粉,。 一人两根,每根两毛钱。 包了很多的菜,好大的一根,一共花费两元钱。 吃完之后,她们又沿着操场走了一大圈。 最后,爬到高低杠上,坐着聊了很久。 从此,大家就相熟了,她们还说:“德昌的卷粉才好吃,我们什么时候去吃。” 乐天派还表演了玩高低杠。 虽然她做起这样的事情来有些害羞,有些不自然,但是她还是把它顺顺利利地完成了。 新学期刚刚开始,一切都是新鲜而陌生的。 乐天派总爱带着另外一个同学去其他宿舍串门,很晚才回来,而且回来的时侯还异常兴奋,边说边笑边“呯”地一声推开门。 因此,同一种性格总有两面,一面是讨人喜欢,一面是讨人厌烦。 她自己也是,冼锐也是。 湘潇倒是无所谓,她可以很快睡去,其中一个同学就总是睡不着,又不好意思说出来。 有一天,她终于对湘潇说:“我一定要处理好这件事情。不然,我到社会上,还怎么混?” 第二天,她请她们到铁路文化宫看了一场电影,《罗马假日》。 连她自己,一共花费六元。 然后,那天晚上,乐天派轻轻地回了宿舍,轻轻地说笑。 有一个女生的名字是男孩子的名字,开学的时候,老师把她的名字贴在男生宿舍的门口。 他们故意把它传到了班上,他们不是怪老师,也不是取笑她的名字,而是取笑这件事情。 对面宿舍的一个女生,喜欢上高三的一个男生,将他的衣服洗了挂在宿舍里。 她们故意将它传到了班上,她闭着眼睛,羞红了脸说:“你们好烦呐!” 有一个女生脸盘比较大,但是身材却不胖,为了让脸盘小一些,她宣布减肥。 当她减去十斤,到九十斤的时候,她又宣布:决定不减了,还是健康最重要。 男生故意取笑她的大脸盘,问她减肥减到哪一步了。 她涨红了脸,趴在桌子上说:“你们真是讨厌!” 然后,她抬起头来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也还和他们做朋友,也没有再减肥。 后来,她在峨眉山做了导游,她早就不怕那些贫嘴游客的玩笑。 但是,那些同学却都不会和她开那样的玩笑,他们和她正常地交往,但是他们却不会和她开那样的玩笑。 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不会特别照顾她,但是他们都会稍稍注意一点点。 在还没有和别人建立亲密关系之前,他们也不会像冼锐那样,正话反说。 尤其是在说到敏感话题的时候,再亲密的关系,也是不能够正话反说的。不然,会产生误解。 他们会使用很多长句子。 虽然他们也未必参透了事情的真相,但是他们会尽量描述自己所看到的,自己心里所想到的,尽量不让人产生误解。 再说,就算是产生了误解,他们也会认为又不是什么深仇大恨,也很快就会一笑泯恩仇了。 以后都在一个大系统里,低头不见抬头见。他们都算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高手。 就连她自己,只要她想去做,她也一定会想出一千种的办法。 但是,他们同样会失恋。 就是,当他们认为不值得的时候。 第184章 唯一活动频繁的,就是商人了 而她母亲和冼锐似乎有些相似,大量使用短句子,而又不加以解释。 有时候是她不想解释,也有时候是因为她的词汇量不够,她自己也解释不清楚。 比如她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怎么“有心”,不知道。 比如她说:“要好好读书。”读什么书,怎么读书,不知道。 有的人,他根本就不是情感含蕴,不好意思表达自己,他根本就是:我不想说,因为说了你也不明白。 他根本就是,表达不清楚自己,自己也弄不明白自己强烈的情绪,到底来自哪里,究竟应该怎么办,究竟应该才能够得到正确的宣泄。 他不会去爬一下山,或者是别的什么运动。或者是读读书写写日记,唱唱歌跳跳舞,背一百个单词。 去健康地发泄。 因此,他就只会发脾气。 女人除了发脾气,就只会哭哭啼啼。 他甚至会抽烟喝酒乱来,一错再错,错上加错。 原来,她从来就没有弄懂过她母亲。 当她弄不懂的时候,她就这样含糊下去,不去管她。 母亲不会再多说话,她也不懂得,去怎么提问。 而且,她总是以为,如果去问一个伤心的或者是愤怒的人,会让他更伤心或者是更愤怒,不如逃避,不如不问。 反正,不管怎么,母女还是母女。只是,始终不太亲密,没有什么知心话可以讲。 母亲不讲,母亲也不认为她们应该更亲,也不认为女儿跟她不亲。 因为母亲是独生子女,从小就是独立的,对另一个人讲很多,甚至都不是必须的。 但是冼锐却不是。 但是,在冼锐那里却完全不行,她如果听不懂,他们的关系也就到此为止,进行不下去。 他渴望亲密,他只是不知道怎样去对她。 听他的短句子,要有以往的功底和坚实的基础。 听他说话,可千万不能跳线,如果跳线了,不仅严重影响事情的进度,而且还影响她的成长。 母亲和冼锐的短句子,一个是歇后语和俗语,一个是古文古诗词,都是绝对不能稀释它的浓度的。 与她所读的清新的,纯属娱乐的小诗小词并不同属一类。 它是属于《离骚》,《滕王阁序》那一类,她平常只求背诵,而不求甚解的。 实际上,母亲的句子是零碎的,有一句没一句,想起来一句就念一句,每一个都毫不相干。 而冼锐的句子,它们却是前后相连的。他只不过认为她的基础太差,一次只能教她一句。 当时,她并没有发现它们不一样。她以为,它们与她母亲的句子一模一样。 他之所以对她感到失望,就是因为,他前面对她都有过交代的,而她却并没有仔仔细细地去听。 他对她的跳线,是不能够有丝毫容忍的。 她并没有明白,它们之间,前后会有什么关系。 她要么认为根本就不重要,她要么就认为她根本就用不上。 她的思考,总是不能连贯,他也懒得去教她连贯。 她与他的差距,就在于她眼睛里的过桥米线与他眼睛里的过桥米线,完全不同。 在她眼里,是零星地从报纸上知道了一点点,是望文生义。 而在他眼里,他不仅仅见过吃过,知道它的色香味。 而且还认真地听完了它的传说,并且能够将它发挥,能够将它绘声绘色地讲出来。 至于她同学,他们就是没有吃过过桥米线。 他们也已经到别的大城市的亲戚那里,和他们一起生活过,听说过关于城市的故事,一起见过吃过别的什么米线了。 而那个年代,人口的流动,基本上还仅仅只是限于十分少量的出差与探亲。 至于那些到城市里打工的,也仅仅只是直奔目的地,从一个封闭到另一个封闭,最多只是看一看铁路沿线的风景,然后抬开窗户买一点东西而已。 唯一活动频繁的,就是商人了。他们的脑容量,他们的赚钱能力,会是一样的吗? 原来,一个人能够走多高多远,从他与父母的关系,与父母的言语,与父母的相处方式,就决定了。 蒙混不过去。 原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不仅仅只是金钱,而且是眼界,而且是一言一行。 是怎样去听,怎样去做去说,怎样去建立亲密关系。 命运之奇幻。 幸好,父亲带着全家从大山里面走出来了。 幸好,母亲在农村妇女当中,已经算是会认很多很多的字,很爱很爱学习的了。 但是,冼锐也从来就没有想到过,从一开始就能够完完全全听懂他的话的,那一定是与他高度相同的人。 怎么可能是她? 性别完全不同,身份完全不同。 那又怎么样?难道,就只能够——认命吗? 第185章 他一直在致力于,带她上楼 他对她,从一开始就是认真的。 特别是,从他在楼梯上向她挑明关系开始,他所走的每一步,他都在将他们的关系往前推。 他一直在致力于,将她往前带。 他一直在致力于,带她上楼。 他一直在,尽自己所能。 他在楼梯上撕心裂肺地狂叫:“我再也不来西昌了!”他为带不动她,他为她的呆若木鸡,感到着急和痛苦。 在w宾馆,他更是向她表明了,他想娶她,他一定会来接她去昆明。 在再次到来之后,他又再次强调了:他要送她念大学,他们要把家安在南昌。 都如此直白了,她都还要责怪他,他没有说清楚,他总是使用短句子。 那他,还要怎样说?! 并且,他已经是尽量在用,她所能够理解的语言在说了。 那他,还要怎样说?! 比如,她问他:“我呢?” 他回答说:“你不用上班,我养活你。”他仅仅只是表达了爱,他并没有说:“你现在还什么也不会,干不了什么。” 要不然,她更受不了。 他是有重量的,他的每一句话,都是一言九鼎。他是有重量的,他的每一个字,都是认真的,绝非儿戏。 就算是他发了脾气,她也应该舍末逐本,回到他们真正的目标上面来,回到他们真正的计划上面来。 而不是,走岔了路,把他弄丢了。甚至是,走丢了自己。 至于他的脾气,他已经在脑海里,化解了又化解,已经不具备多少杀伤力。 如果那都还吓着了她,那他也无能为力。 而在她看来,他在楼梯上的挑明关系,仅仅只是让她确认了,他确实喜欢她。 既然他都这么有诚意了,而且她本来就在梦里梦见过他,看来那是天意,是命中注定的,那就开始吧。 当他在楼梯上撕心裂肺地狂叫:“我再也不来西昌了!” 他想的是他带不动她,而她想的却是,难道那个梦是真的,他们就因为这样的小事,就处不下去? 没错,迟早都是要分开的……任她怎么向他解释,他都不会听,任她怎么努力,都挽回不了他。 他都叫喊着,独自一人往楼上走了。而她,却呆在原地一动不动,却不知如何去挽回他。 她想的却是,反正已经无法挽回了,那就不要再去挽回了吧。 要不要捡起他掉在地上的钱,然后还给他,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她就像孙悟空一样,误以为那是擎天柱,其实那只是如来佛的手指而已。 她在那些柱子之间绕来绕去,最后在一根柱子下面停了下来,扔下两件衣服和一瓶面霜一本书之后离开了。 她以为她是离开了,她其实是被自己所困,被困在了五指山下了。 现在跳出来看,现在想来,那就只是如来佛的手指,既然是佛的手指,只要看开即可,天并不会塌下来。 既然是佛的手指,佛教她,要看开。 如今她能够看开,那也并不是她自己能够看开,而是因为她遇见了省报的老师,是唐僧带她取经,让她学会了看开。 她终于脱离了五指山,她终于不再受困于五指山。 在w宾馆,他说他会娶她,他一定会来接她去昆明。 而她想的却是,不管那个梦的结局是不是真的,她先抓住现在再说。 不管那个梦的结局是不是真的,她都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她都对那样幸福美好的生活充满了向往。 太美好了,美好得让她简直不敢相信! 她虽然半信半疑,但是她,至少有一半是非常相信的。 因此,她天天都在企盼他的电话,她天天都在企盼他的再次到来。 不要苛求什么百分之百。这就够了! 在他再次到来的时候,他又再次强调了:他要送她念大学,他们要把家安在南昌。 太美好了!比在w宾馆时还要美好,简直是更加不敢相信了! 但是她,至少有百分之八十是相信的,因为,他来都来了,并且还告诉了他们的媒婆,胖子和小柳。 但是,他却因为她带了她的行李包,对她极其冷漠。 因此,她相信,他们还是会去昆明的,因为,话都传出去了。 但是,他会不会娶她,她的心里,却是一点底气都没有。但是,她仍然爱着他,仍然对昆明充满了向往。 不要苛求什么百分之百。这就够了! 毕竟怎么也是两个人,谁还没有个一点点杂念呢? 当他屡次三番地发脾气的时候,她再次又想起了那个梦里的结局。 心想:它怎么就那么准呢?她恐怕是不能挽回他了,她逃脱不了命运,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他们的相识是命中注定,他们的分手也是命中注定! 她始终都没有明白,其实,前面她都还走得不错,只是现在她走岔了,她只要再回主路即可。 她始终都没有明白,每一次,只要她主动一点点,他就会原谅她。 因为他在感情上从来就没有犹豫过,只要她重回主路,只要她从后面跟上来,他们就会继续往前走。 他带着她在情感的康庄大道上飞奔,而她却并没有全神贯注,而她却还在走神,还在开小差。 她的速度本来就慢,并且还要心猿意马,怎么能够跟得上,怎么能够不出错呢? 她只是因为经历少而纯洁,她的心思并不纯粹与纯净。 是童年的经历,让解题方式出错。 她始终都没有明白,就像《叶公好龙》一样,当龙降临时,必定风雨交加,雷鸣电闪。 不然,怎么能够叫龙呢? 人们嘲笑叶公的胆小,但是却没有想过,如果是他们自己,还更不如。 他也,失望地离开了…… 她除了用哀怨的眼神,远望着他的离去,她什么也做不了。 她无论做什么,都只是徒劳。 第186章 她的脸,总是洗得比别人干净, 她聪明得已经知道了他为什么会发脾气,但是她还没有聪明到,知道要更深地去了解他。 她还没有聪明到,怎样正确地去行动,去化解。 正是因为她一点行动也没有,正是因为她一点言语也没有。 除了她自己不觉得自己是个大笨蛋之外,在冼锐看来,一个没有任何行动力的人,就是一个大笨蛋。 她曾经听那些心地善良的老婆婆描述过这样的一类人,她们会说:“他心里清楚得很,他聪明得很。” 她也听她同学描述过这一类人:“不要欺负人家,人家只是学习差一点,人家心里清楚得很。” 她所听到的是她们同情和认可他,她却并没有真正地去听懂,她们那仅仅只是同情他,而并没有认可他。 她们只是心地善良,她们只是不会像其他恶人一样欺负他,她们也并不会耗心耗力地去和那样的人做好朋友。 这种人,天资受限,再加上从小受训练少,心里明白但是却心思简单,言语木讷,办事总是差一点,就是人们眼里的老实人。 那个年代还真不少,因此并不奇怪,那些更普通的人家甚至还专挑这样的人嫁,说是心眼少,踏实。 如果嫁错了,如果油滑,那也只会说:“原来,并不老实啊!”如果笨,那也只会说:“老实得像一块木头一样。” 可是,她却并不是那一类人,她的天资是可以的,心眼是很多的,她只是见识少。 见识少也并不要紧,见识少他可以带他,但是心眼太杂,常常走岔,他却带不动她。 况且,她也只看到了一个点,她也只看对了一个点,她还没有看到整个面。 她并没有看到,他的脾气,以他的体量,那不过只是他的呼吸。 他对她说:“我说话本来就是这么大声的。吓着你了?那我以后不了。” 而她,却偏偏不信。 也许,她前面所自认为的不错,其实却是每次都错一点点,而结果却是失之毫厘,谬之千里。 但是,她当时还没有学会,如何去连贯地思考,如何去舍末逐本,如何去做计划。 她就是不会做计划,她也应该相信他的计划,并且按照他的计划来走。 与他相处,她从来就没有想起过他的重量,她从来没有想到过,他的每一句话,都是一言九鼎的。 她还没有学会。 如果她那样去想,那么,她将不堪重负。恐怕,他们甚至连开始,都开始不了了。 就像小时候,父亲要去上班挣钱,就不能在家陪伴她。如果她和父亲在一起,就要离开母亲一样。 条件有限,只能占一个,而不能够既要……又要…… 他曾经两次问她:“你吃饭去吗?” 他曾经两次说过,让她少带点东西。 他曾经两次说过,让她好好睡觉。 她其实是听懂了的,但是,她并没有想到,后果会那么严重。 因为,她的身边,从来就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言出必行地给她点颜色看看。 一是她从小就比较乖,二是她除了学习之外,并没有经历过什么事情。 老师和母亲,最多只是自说自话地叨叨一下,就连九姐和前老板,要求都不严。 火锅店的管理,甚至是松散的,而大家却觉得好玩,没有丝毫的危机。 难怪不得它要倒。 她从来就没有因为写错了字,而被罚抄十页。她从来就没有因为没有化妆,没有穿袜子,而受到过任何惩罚。 九岁的时候,因为她没有每天及时倒尿罐,那个讲究的老师,再也不让她住她的房子,并且冷眼看了她。 这是她,唯一受过的惩罚。 但是,叔叔向她赔了不是,却并没有说什么。 她母亲也一声不吭,并没有说什么。 他们都认为,那个老师是小题大做,或者是太严苛了,不近人情,她还只是一个只有九岁的孩子。 当然,她们也是从这件事情上面汲取了教训的,那就是,从此以后,她们更讲卫生了。 而如果是换做另外一个更木头的人,怕是不但不悔改,反而还要记恨老师一辈子。 但是,她们却并没有能够举一反三,把它运用到生活和学习的方方面面。 比如,写字一定不能涂黑,学习一定要争第一,裙子边上一定不要留油渍。 冼锐对她说:“就你脸上,什么也不长。”其实,她的右脸上,是有比较大的一颗痣的。 初相识,他看见她脸上,什么也不长。 然后,他看见了她,裙子边上的一个油点。 再然后,他看见了她,嘴角边残留的一点点奶油星。 如果再相处下去,他迟早会发现她,隐藏在右脸上的那颗痣的。迟早。 也许,痣是天生的,他可以容忍。 但是,他却不可能无限容忍,她的裙子边上总是有一个油点,她的嘴角边上总是残留着一点点奶油星。 油渍和奶油星只是类比,就是,做事总是不够完美,总是要残留一点点蛛丝马迹。 而那个严苛的老师,她绝对不会是这个样子的。 她的脸总是洗得比别人干净,她缝的缎面被总是比别人针脚好,她总是比别人更有精气神。 也许,连她教育的儿女,也都比别人更胜一筹。 到底是因为她嫁了镇长的儿子而严苛,还是因为她的严苛,镇长的儿子才选择了她? 恐怕是因为,后面的原因吧? 那些厉害的人之所以厉害,就是因为,他们甚至连任何一件小事,都不肯放过。 他们的眼睛里,可是容不下任何一粒沙子的。 第187章 它又不是一匹老马 难怪不得,父亲总是嫌弃母亲做事不够好,而母亲却总是认为:那也并不影响什么。 饭烧得不够好,照样吃。 柴劈得不够好,照样烧。 屋子没有一尘不染,照样住。 但是,父亲的认知也到此为止,他甚至认为那是天生的,后天没法改变。 虽然他当过兵,受过部队的严格训练。 母亲也是这样认为的,那是天生的。所有的人,都被惯性洗了脑。冼锐也是吧? 也不对,也对。 因为他们要么学不会,要么转不了弯。 确实,很多事情要靠天赋。但是很多事情,只需要简单的训练,就很容易再上一个台阶。 难道不经过训练,父亲就会叠军被,就会走正步?就会干工作,当站长? 他也并没有能够举一反三。 又或者是他认为,只有组织才有那样巨大的力量。 不但每天训练,而且还提供就业岗位,每天被不知不觉地强制着温故而知新,家庭的力量太小,不具备那个条件。 也许,她的命运,早在九岁的时候就决定了,而她和母亲,和叔叔,却浑然不知。 岂止是十五岁时的那个梦,她的命运,早在九岁的时候就决定了。也许,还更早。 精准的父亲,已经不在人世,她就只有依靠着稀里糊涂的母亲。 她的情感,她的做事,始终并没有实现一个技术上的质的飞跃。 就像我们的科学技术,始终都还没有腾飞一样。 在大课堂上,她就像南郭先生一样滥竽充数,而现在,她就要一个人独自吹竽了。 她从来都没有上台独奏过,她又怎么能够吹得好? 但是,据那些曾经受到过惩罚的人讲,他们不但再也不想悔改,反而心生怨恨。 这是为什么?因为那个执行惩罚的人,并没有把为什么要惩罚的原因讲明讲透。 不仅仅只是写错了。并且举一反三,以小见大,在其他方面粗心,错了,又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 而不仅仅只是盯着这一件事。 如果被惩罚,改过了会怎么样。如果不被惩罚,不改过,又会怎么样? 如果已经讲明讲透了仍然还不知改过,确实是省事太晚,确实是挽救不了了。 又或者是,老师就只是老师,能把错字与错题改了就已经不错,又不是他的人生总设计师。 全班六七十个孩子,学习好的要再多喂一口,学习差的要抽上一鞭,自己家里还有一摊事,怎么顾得过来? 冼锐作为一个精明的老板,年纪轻轻就已经洞悉了人性,他是不想做这种费心费力而又没有多少实际效果的事情的。 与她短暂相处这几件事情,几次叮呤,已经让他看见了她。 她和小王小李的既不木讷老实又还身手敏捷,还很踏踏实实,完完全全不一样。 她是叛逆的,她是不受管教的,是她自己省事太晚,而不是他没有讲明讲透。 又或者是,他本来就只是她刚刚认识没有多久的男朋友,她自己都不太上心,他又怎么扭转得了她? 她是听懂了他的话的,但是,她并没有想到,后果会那么严重。 她是故意为之,她也并不是故意为之,她的生长环境决定了,她也是松散的。 如果听懂了却不去执行,光是听懂了,又有什么用? 那就是等于,根本就没有听懂,什么事情也没有办成。 在一般人眼里,差几分钟,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会说:“又不是发射卫星”。 真的是,所误所差的几分钟,卫星都飞到天上去转了几圈了。 他们每次都这样,一辈子,一事无成。 当他们年老的时候再回首,原来才知道,恰恰正是每次都只是差几分钟,每次都只是差不多。 一辈子下来,和那些厉害的人相比,就差了十万八千里。 而冼锐,她对他说她五点钟回来,他却早早地在招待所门口等她。 他没有迟到,他只有早到。 他只有从容,而没有失态。 她虽然也并没有迟到,但是她却是匆匆忙忙的,但是她却是慌慌张张的,她却是失态的。 但是她当时,她却并不这么认为。她认为,她对时间的把控是恰到好处的,没有浪费一分钟。 就算是上楼去放了行李,梳了头,也不会迟到一分钟。甚至,还会早两分钟。 谁又知道,在她披头散发的时候,他会早到? 没有妈妈的引导,仅凭一己之力,小马怎么过得了河? 它又不是一匹老马,它又不是老马识途。 一个人不可能去做成,他见都没有见过的事情。 第188章 干劲生得高,全在嘴上了 一个负责任的男孩子,必定是会为自己和心爱的人做终生规划的,对自己负责任,对爱人负责任。 否则,不是骗子,就是没脑子。 她母亲曾讲过一对小夫妻,说女的怀着孩子在干活,而男的却趿着个拖鞋,站在旁边说得唾沫横飞。 他既不在家里干活,又不出去挣钱养家。 母亲说:“干劲生得高,全在嘴上了。”她是最讨厌一个男人,大白天趿个拖鞋的。 她只是觉得她当时并不幸福,她也表达不清楚:“他就是个骗子,他对未来没有规划。” 他也并没有把她当成“心爱的人”。 他逗得那女子笑得脸上像开了花,而她却并不知道,当孩子出生以后,她的苦日子,才刚刚开始。 即便是她以后离婚了,再找一个好的,她的青春也已经逝去了。 再说,在小镇上,如果离婚了,根本就不好找。 这些,母亲可没有看出来,母亲只看到了当时。而那女子,却是连当时,也并没有看出来。 就算是小镇上的人并没有学会怎样去对自己对人生做什么规划,他也应该为了她,为了孩子去干活,去挣钱,这是人求生存的本能。 而冼锐,只在他们相识的当天晚上,夜里十二点多,穿过一次拖鞋。 并且,一旦在楼梯上向她挑明关系,他就亮出了他的计划。 即便是不认识她,他的人生也是有规划的,只不过因为认识了她,他将她规划了进去。 他从来都不是不善言辞,而是他所说的她真的不懂,他只是不会对牛弹琴而已。 即便她也并不知道做规划,但是一闲下来,一浪费了时光,她也是会羞愧与自责的,她也是会忐忑不安的。 即便如此,他都还是那样珍惜她的真心。她所拥有的,也就只有一颗真心了。 当时,她是怎样看待她和冼锐之间的关系的? 她把它看成一个圈,他们闹矛盾了,她就是出了那个圈了。 他们和好了,就是她又回到圈里面去了。而在这些过程之中,她没有任何长进,或者是长进不大。 她觉得,他始终在圈里没有动,只是她一个人,孤独地在圈子里与圈子外,辛劳地跑来跑去。 其实,他之所以不动,他就是想让她一回头,就可以毫不费劲地找到他啊!他只需要她,微微回一下头。 只可惜!她那时,还没有学会连贯的思考。只可惜!她那时,还没有学会舍末求本。 她就只看见她自己在圈子里圈子外打转,她就只看见她自己走岔了路。 可是,他却是始终往上走的。 可是,他却带也带不动她。 可是,他却无法阻止她走岔了路。 她的倔强,简直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他简直是一见她,就来气。 如果一切重来,她对他的言行,怕是要重新推倒,通通地重新解释一遍。是她自己,当时没有明白。 她真的被自己,惊出了一身冷汗。 甚至连他在邛海的三轮车上,笑着对她所说的:“你跟我在一起,还要老看表啊?”也要重新推倒来看。 他并没有像电视里那样说:“小丫头,难道你不知道我是哪吒,难道你不知道我是红孩儿?”他真的是一个谦谦君子啊! 别看她情绪好的时候是正常的,情绪一不好,她就会将他,甚至是将自己全部否定。 在这一点上,她和那些俗气的女孩子,并没有什么两样。她的想法,真是奇怪! 只是她在心里这样说,而没有从嘴里说出来而已。仅此而已! 难道,这就是她自己所认为的,并且有点洋洋得意的——进步? 这样的进步,真的有什么价值吗?不过是五十步与一百步,同样是一事无成。 冼锐在这一点上面,可是看得很透。她在楼梯上面说:“我这不是下来了吗?” 他说的是:“现在才下来。”早与晚,这不就是明摆着的,态度之差别吗? 事实上,在刚开始的时候,他从来都没有认为过他们有多么地不合适,他万分珍惜她的真心。 在他们的相处之中,她只是简单地享受着他们相处时的美好,或者是跟他怄气。 而他却一直都在做着规划,从来都不敢松懈半点。 她真的被自己,惊出了一身冷汗。 “美目盼兮,巧笑倩兮。”那是一种非常原生态的美。 一个女孩子,一旦明事理,一旦读了一些书,她的眼神,就再也不可能那样清澈,那样天真无邪了。 她会渐渐地心如明镜,而她的眼睛,却渐渐地浑浊,甚至是近视了。 如果一个女孩子,她的能力很大,她的婚姻,也就会有计算,有权衡,有取舍。 又或者是,她们之所以强大,就是因为她们已经学会了计算,学会了权衡,学会了取舍。 她们可是不可能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 她们可是不可能像她那样失态,那样撕心裂肺地去谈恋爱的。 她之所以还不够强大,也正是因为,她还没有学会。 就连她,甚至连字都没有认识几个,也不再可能,完完全全地投入进去,她也已经开始有了——自我。 因此,没有什么遗憾,至少在爱情里面,能量守恒定律是存在的。 相比较而言,她身边的其他任何人,都是拖拖拉拉的,都不会像冼锐那样雷厉风行,言出必行。 因此,无论冼锐待她如何,她都不会只单单地去埋怨他,她也一定会去汲取其中的教训。 因此,哪怕这段感情,是从她情窦初开的时候就从大脑里长出来的,他就是她所想像的,爱情的样子。 她也一定会从中走出来。 人们说,不要找单亲家庭的,敏感多疑。 不要找商人,唯利是图。 不要找官员,趋炎附势。 不要找穷人,斤斤计较。 …… 那,什么才是正确的呢?筛选之下,还剩下什么呢?恐怕是,所有的人都具有人性的弱点。 那就具体要看,两个人共同经历过一些事情,看两个人到底能不能互相容忍,互相融合了。 有的人一辈子顽固,有的人多转两下,也能转弯。 但是,很多人都是,要么尝都不尝试一下,要么,很快就下了结论。 一个会计女与一个文学男相亲,会计女说的是:“一个男的谈天论地,要不就是太虚了,要不就是太母了。” 文学男说的是:“听她言语,一年到头怕是连一本杂志都舍不得买。” 老一辈人会说:“有了孩子以后他一样做家务,有了孩子之后她一样陪孩子写作文。” 但是现在的人会说:“连看都没看上眼,哪里会有孩子?” 并且坚决地认为:“我就是我,我凭什么为了对方而改变?” 正好卡在正中间。 如果再往前一步,可以把它理解为,在满足了温饱之后,我们的精神生活可以更丰富,生活水准可以更高。 并不是为了家庭为了孩子,并不是为了谁而改变什么,而是为了自己更灵巧更有趣,为了自己看世界更全面,更包容,而不是偏狭。 也是为了自己更能够在有意,甚至是无意之中用脑力劳动赚钱。 问题来了,明明需要解决的是问题,结果却是首先解决的是人。 是他,让我看到了另外的一个世界,我一共拥有了两个世界。 虽然我和他是两个世界,但是在绝大多数的时候,两个世界都是可以并存的。 并非非彼即此,并非有我无你,有你无我,你死我活,你活我死。 如果他再说他饭都吃不饱,没有心情。那还是算了吧,他确实应该靠纯粹的体力去生活。 然而,真正体力劳动的人,才不会这么哼哼唧唧,他们反而容易找到同甘共苦的伴侣。 就像她与冼锐,如果要她去学会计算金钱,要冼锐接受她闲来无事的时候问候一下花花草草,真的是那么艰难吗? 有手有脚,跨过一条小水沟,真的是那么艰难吗? 要改变的只是思维方式而已。 只需要把在一个点上改成在一条线上,跳出那个点,把一个点拉长成一条线,便会豁然开朗。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男女之间之所以互相吸引,就是因为彼此之间的魅力。 所谓魅力,就是那种看得见,却够不着的东西,它就是——光环。 是自己所没有,是自己所不具备,或者是没有时间,或者是没有精力去达到的东西。 是谁,让很多男孩子和绝大多数女孩子,把它理解成了,仅仅只是身体上的吸引? 又是谁,让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停滞? w宾馆电视里的那个女主人公,说得没错,“最值钱的是外衣”,是暂时还未知的神秘。 它就是魅力,是身体,更是大脑。是日积月累,越来越聪明,越来越无穷无尽的大脑。 既然把一个点拉长成一条线那么费劲,何不找一个现成的呢?何不找一个不会反驳的呢? 何不像驼鸟一样把头低下,把问题埋在沙子里呢? 第189章 不要像她自己,投机取巧 乐天派也结婚了,正忙着带半岁的儿子去游泳。不把艰苦的训练当成艰苦,不把枯燥的工作当成枯燥,她非常热爱她的工作。 小叶教会她,将焦虑放大。而她却教会她,把快乐放大。 湘潇将两者融合在一起,就成了她自己。都挺好。 也许,这就是她为自己的独处所付出的代价吧,无论选择任何一种生活方式,都要为它付出代价。 真的,在这个还太不完美的世界上,就没有任何一种会有意外。 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没有什么后悔不后悔。 在当时的环境之下,能够拥有一些属于自己的时间,去胡思乱想,去信笔涂鸦。 而不是每天都被亲密无间的友谊所环绕,就已经是她,为自己所做的,最好的选择了。 有一次云在电话里提到了,冼锐写给她的地址。 她说她很认真地将它写在笔记本上,然后又将笔记本放在了唯一的弟弟那里,弄丢了。 她弟弟顶替了她父亲,在粮站上班,随着粮价的放开,粮站也越来越闲,快要倒闭了。 湘潇没有说话,冼锐的名片在云那里,被神经病拿去了。他的地址,被她弟弟弄丢了。 而他给她的那一张名片,则被她连同开心果一起,寄了回去。 都是头脑混乱,乱七八糟的。 从此,天各一方,杳无音讯。一切,都过去了。 她们分别代表了三种人。 湘潇努力工作,同时也想做贤妻良母。 小叶要实现自我,事业比爱情重要。 而云,她到这个世界上来,什么也不想做,就只想来看看这个花花世界,她也不想创造任何社会价值。 曾记当年,冼锐已经离开了,周胖子曾在她面前说过,冼锐很欣赏小叶的聪明和勤快。 因为他每次去找湘潇,只要一见到小叶,小叶马上就会站起来说,“我去帮你叫她”。 而且每次都这样,每次都站起来,她就像一个永动机一样。那时,她还并不知道,他是什么富翁不富翁。 小叶和云,最初都没有看准他,但是后来,却越看越准。然而,她却相反。 她最初看准了他,但是后来陷入其中,却越来越糊涂。 冼锐并没有让她去叫,但是却发现了她的聪明和勤快,这正是大多数老板所需要的那种人。而不是,只会空谈的那种。 当时湘潇听了周胖子的话,不以为然,心想:谈恋爱,肯定是要男孩子自己去找啦。如果谈恋爱的时候都不主动,那怎么可以呢?难道这就叫聪明吗? 她没有经过什么事,她好笨。冼锐所说的和她所想的,完全不是同一回事。 冼锐是在评价小叶,说她会是个好员工,好搭档。 而她却是在评价冼锐,评价恋爱中的男孩子,她眼里就只有爱情,而没有工作。 一个事物,一个人,有方方面面,应该分开来看,而不是糊做一团。 所以,她和小叶的区别是很大的。 小叶是个行动派,她靠的是用脑子和用手同时养活自己。 就算是有时候脑子笨一点,但她的手脚,始终不会停下来。 而湘潇,她的脑子永远比她的手脚快,她在脑海里已经千回百转了,但她的手脚却还可以一动不动。 因此,她干活不行。就是后来脑子清醒一些了,她也只有靠卖文为生。 高中时,第一名和第二名都一直很稳,她们又聪明又努力。 第二名有上过大学的姐姐辅导,第一名总是追着那个被他们嘲笑,讲不清楚课的物理老师刨根问底。 因为这就是她唯一的求知途径了。 她经常单身一人去物理老师宿舍问问题,连别人议论他们是不是在谈恋爱,她也毫不在乎。 她母亲虽然不识字,却是非常难能可贵地坚信她,在那个非常看重名声的年代里,那样的母亲真是少见。 至此,她方才明白,冼锐为什么对她说,她不相信他。 至此,她方才真正地明白了冼锐的愤怒。 至此,她方才体会到了,相信的巨大能量。 后来,她们又去普高班补习了一年,第二年,双双考上了大专。毕业之后,工作分得很好,成了干部。 那个第一名,虽然个子很矮,相貌也不好,却通过相亲嫁了一个本科生,成了高官太太。 人人都向往自由恋爱,相亲可是少见。 所谓相亲,就是最精明的女子,去寻找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却唯独不会谈恋爱的男子。 而自由恋爱的失败,本质上就是,最初仅仅只是两个人之间的表面的吸引,最终却总是被相亲那些同样的条件框住。 并且,都不愿意让步。 相亲,就是两个人初相见,彼此打六十分就可以交往。通过相处,分值越来越高,然后结婚。 而一见钟情,就是两个人初相见,彼此打一百分。通过相处,分值越来越低,最后分开。 尤其是像冼锐这种快刀斩乱麻的,掉分就如直线下坠。 第一次原谅是因为喜欢,第二次原谅是因为珍惜。不要再幻想第三次。 有钱人表现出来的那不叫冷漠,那叫常态。他对自己,比对你,残酷得多,也冷漠得多。 他觉得这样已经很有温度了,他觉得这样应该啥事儿都没有。就像李逵觉得在自己脸上打一百拳,有什么大不了? 小叶的成绩是第三名,她读书,书上密密麻地划满了,写满了让人看不懂的记号。 一个非常简单的公式,都需要标记和解释一大串。 她也经常问问题,但是她都是在课堂上问,即便是问得太简单了,被同学当面嘲笑,她也不在乎。 她也不像第一名,她的书是干干净净的,她弄懂了之后就装到脑子里去了。就是实在要记,也会记到笔记本上面。 而小叶,总怕忘记了,因此她一字不漏地记下来,一字不漏地背下来。 入学时她是班上最后一名,从高二一直到毕业,她的第三名就一直没有变化过。她算是以勤补拙。 至于湘潇自己,她会抓基础,会三下五除二,该背的背,该记的记。 对于中等难度的题,她虽然不问,但是她会自己琢磨,试图弄懂。 而那些难的题,弄不懂就算了,她不会去花太多的时间,反正又不考大学。 做第一名,不但累,而且完全没有必要。 她也会去观察别人是怎么学习的,以确保自己的名次不会掉。 观察之后她确信,绝大多数人,也肯定是弄不懂那些难题的。因此,她的学习是很轻松的。 她的名次只能在班级里排名,一旦参加高考,肯定是远远不行的。 这就是她与第一名与第二名的巨大区别,念书的时候,她就是这样鼠目寸光的。 接下来,她就把那些节省下来的时间,用来放飞自我,并且让老师和母亲都无话可说。 她们之所以是前三名,原来是因为她们拥有,她所没有的好胜心啊。 父亲是有的,而母亲却没有。可是,父亲已去,她已经把它弄丢了,她所失去的,可不仅仅只是父亲…… 而乐天派,每天都在疯玩,每次考试之前都必然熬通宵。每次考试一结束,必然只差两分。 然后,她就会跑到老师宿舍,去找老师勾兑,恳求老师说只差两分啊。 可是,毕业考试之前,她却提前一个月开始努力,成绩居然还不错。 现在想来,湘潇觉得,自己的学习态度就有问题。 无论是对学习还是对恋爱,她都应该像第一名那样认认真真,积极主动,而又比较灵活。 而不要像第二名,从小姐姐管大,连男生传个纸条都要哭。 也不要像小叶,为了分数,死记硬背,连标点符号都不会错过。小叶的恋爱,也是如此。 更不要像她自己,投机取巧。 明明可以得高分,却不愿意多开口问一句,却不愿意多花时间花心思,并且主动放弃。 她和冼锐之间的恋爱,亦如此。 而乐天派,在高中时谈了不少玩一玩的恋爱,可是一考试一结婚,却无比认真。 人生真魔幻。 人生真恐怖。 第190章 她就是一个烫手的山芋 小叶在现实里有兵有将。而她,将她的文字当做兵当做将,在头脑里调遣它们。冼锐看人,很准啊。 而且,小叶在五年以前就已经学会了,她在吉普车上对她说:“湘潇,冼锐这人不简单。” 她的话,都说得这么直接了,她居然都没有明白透。 她只是觉得他,还可以吧。但是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托他父母的福。 他父母是厉害,但是他自己也很努力,他早就已经从他父母那里,以优异的成绩,出人意料地出师了。 他当初看准了她吗?他知道她的小爱好,能够养活她吗? 就算是对看不准的东西,他也选择了相信。他是阳光的,他是积极向上的。 但是,他却看准了她的倔强,她拎着重重的行李包,她将他翻下床。 他对她带着包的惩罚,到宾馆以后马上就结束了。 但她将他翻下床,却连认个错,都不会认的倔强。却是他,无论如何也忍受不了的,原谅不了的。 不要小看一个真诚的道歉,那是她的态度和她的悟性,两者必须高度统一,缺一不可。 极其聪明,才能够做到。 他所欣赏的,是小王小李小叶这样服从的,而不是像她和前女友这样倔强的。 她虽然并没有让他听从于她,但是她却不愿意听从于他,这也是同样地麻烦的。 他年纪轻轻就如此清醒,绝不在任何一段不合适的感情里纠缠。 他的前两段感情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无论有多喜欢,只要不合适,都是当断则断。 他有情的时候很有情,无情的时候很无情。 他只是在,他们关系顺畅的时候,主动去找她,而从来不在她发脾气的时候,去哄她。 “你别想了,我这人是有什么说什么,没心的。”他都已经这样说了,他还要怎样? 她明知他不是一个小男生,他不会去围着一个女孩子无数次地追求与道歉,可她还是来不及习惯。 她的脑子反应没那么快,她还没有来得及转弯。 他就是一直在考验她的态度和她的悟性,那就是她的“投名状”。 不然,他把她带到他的地盘,他这么多年的开疆拓土,他这么多年的不懈战斗,她要占用他的时间,她要分享他的爱。凭什么? 她以为,他就像小镇上那些毫无准备,就带走一个女孩子的男孩子一样? 他们只会消耗他们父母的金钱和消耗一个女孩子最好的青春。 却不会用双手和大脑在遍地都是机会的城市里,去创造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未来。 他终究是错付了! 正常的两人关系,应该是丈夫被崇拜,妻子被宠爱。 而不是,互相争锋。是互相成就,而不是两败俱伤。 如果当年他把她留下来,也许真的很麻烦。那他们,就会像小叶和她的企业家一样,不停地争吵和消耗。 她和冼锐的年龄之差,也许就是像他们那样大的,她就是,一个烫手的山芋。 只有某一天,她自己悟到了,她才会顺应潮流,她才会顺从于他。 小叶和她,都同样成长于一个非常宽松的环境里,一入社会,她们不可能不碰钉子。 冼锐这种人,他会在结婚以前,好好挑剔。 但是结婚以后,他很会算账,他不会出轨,他不会去纠缠于一段烂感情。 做他的太太,是很幸福的。 他出门带的不是女秘书,而是男随从,而且是只做事,不爱说话,不拍马屁,不惹事的那一种。 但是前提是,要能够,做得到他太太。 当年,他带她去昆明,他其实已经给她扫平了前面的道路,他带她去的地方,和别人所去的地方,不一样。 那里全是男性的世界,那里只有男孩子,而没有杂草闲花。那已经是一个足够清净,足够纯粹的世界了。 他第一次在楼梯上就邀请了她,而不是等他回去,清理了路障之后。 他的情感线,还算是比较简单的,反而是她自己的心太乱,是她自己没有能力去处理好,他们俩之间的关系。 他对小王发脾气,而小王却并没有离开他。可见,跟着他待遇丰厚,人又好,只是脾气差了一点。是值得的。 她怎么能跟小王,小李相比呢?他们来自省城,被挑选上,也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聪明人之中的聪明人,懂得收敛自己。 她离他们,都还远得很呢。 冼锐是她,怎么学习,都不可能达到的高度,就是小王小李,她都要努力地学习,才能够达得到。 她那点智商和见识,可能连他家里的阿姨,都远远比不上。 当年,她怎么就那么无知,那么不知天高地厚呢?怎么那么着急地,要与他一起比翼齐飞呢? 他对她说:“我8月底回南昌开会,我大概在九月10~15日之间会来。” 他虽然并没有在那个日子到来,但是他还是待在南昌的,他并没有去昆明。 而当时电话又打不通,万一,是临时有事呢?而且中秋将至,他一定想在家里陪家人过节。 如果他已经回到了昆明,然后再从昆明过来,那才是违规。 而且在w宾馆时,他还补了一句:“相信我,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会来的。” 在她抽中那个上上签的时候,她还并未寄出那枚开心果,而那签上就已说明了,他本来就是要来的。 只是相思太甚,只是她的心,太急了。 她当时并没有仔细地想过:他是直接从南昌来的,并不算违背了诺言。 但是为什么?当她埋怨他来晚了的时候,他却不做任何解释。 他却没有习惯,要对她做任何解释? 也许是,他的生活与她完全不同,他没法解释。和他打交道的任何一个人,他所做的任何一件事,都会吓着她。 这怎么能够让她,不着急?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与他相处十天,够她学习一辈子。 就凭他对胖子和小柳说,他要好好培养她,而不是其它那些耍花枪的话,她都应该好好地感激他。 只可惜,她被几丝细丝线,就捆住了手脚。她那束手束脚的样子,让他实在是,看不下去。 就凭他没有油腔滑调,他没有恶意隐瞒情史,她都应该好好地感激他。 那是他把她当做了知心的伴侣,那是他父母之间,平等关系的延续。 她竟然把他直接指出她的缺点,希望她进步,看成了“你对我一点也不好”。 她整个人是很大的,她的整张脸庞也是很大的。 可是那一点点小小的奶油星星,真的是很影响她的形象的,然而她自己却是注意不到的。 她自己看不到,她自己感觉不到,只有他才能够帮她看得见。 他明明只是想为她指出缺点,想帮助她进步,而不是其他。如此类推,关于他所有的发脾气。 难道她想听的,是那些虚伪的甜言蜜语,是那些骗人的鬼话? 她真的是,这么可以啊! 第191章 那是无比地悦耳动听的 本来天使坠入人间,就已经很难很难。再让天使受磨难,情何以堪?连老天爷也不答应。 甚至,连他叫她的名字,也是刚劲里透着温柔。 他在绝大多数的时候,都叫的是她的全名,而不是像那些小情侣那样,叫“湘潇”,或者是“宝贝”。 他叫她的时候,把她的姓叫得要重一些,名字要轻一些。 他在楼上咆哮的时候是这样,他在跟她关系最好的时候也是这样。 虽然叫的是全名,但是从他的口里吐出来,发音却和他叫别人,和别人叫她,完全不一样。 她是能够很明显地听出来,她是对它,是有着强烈的感应的,那是无比地悦耳动听的。 他是把她,当做了一个独立的人,一个和他一样平等的人,来对待的。 因此,他对她,才无法无限制地纵容。 他对她的每一句话都认真,他对她所说的“分手”,也一直当做是真,而不是小孩子所说的“儿戏”。 他就是把她,当做了一个独立的人,一个和他一样平等的人,来对待的。谁知道,她却一直都只是一个未成年人。 她以为那只是她闹情绪,随口说出去的话,它不会有那么严重。他真的是,恨铁不成钢。 只有幼稚或者是愚蠢得可笑的人,才喜欢玩小心眼或者是玩小心思。 高手一开始就是用真诚去待人接物的,他们不是傻,而是用真诚去快速地淘汰那些和他们不同频率的人。 而不是浪费巨大的时间和精力。 极度坦诚的人,也是极度可怕的,他所有的东西都是可以和你讲的,他所打的,就是明牌。 他不怕被你知道他的过去,甚至哪怕是有些不堪的过去。 他赌的就是你的认知思维行不行,你宽容不宽容,大度不大度,变通不变通。 他所赌的,也是自己强大的执行力和意志力。 他玩的就是阳谋,他以本色示人,他的极度坦诚的背后是无坚不摧。 “我给我妈妈讲了,我说我在西昌认识了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她虽然并不漂亮,但是很喜欢文学,人很好,很文静,很纯,我很喜欢她。”冼锐曾这样对她说。 “你妈妈没问我是干什么的?”她曾小心翼翼地问他。 “我给她说,是在饭店里做餐饮的。”他回答她说。 他的回答得到了她的默许。 她以为,反正都是服务员,都差不多,直到现在,她才明白,他是严重地美化了她的,是差很多很多的。 因此,他母亲才会说:“只要你喜欢。”她没有经历过那样的生活,她是不可能听懂那样的话的。 他们那样的人家,娶那样的女孩,虽然不比大家闺秀,那也是算得上,还可以的。 从综合来看,她们甚至远远地超过了很多那些,上过大学的女孩子。 可是,真实的却是,她既没有大饭店里的女孩子那样出众的外貌,那么善于交际和懂规矩。 又没有真正的资深文学女孩子的,丰富和伶俐。 她其实是,两头都不占的。 她本来有机会去金桥大酒店去锻炼一下的,她却不想被那些规矩框住,而主动放弃了。 她就是从小就无人约束,任由自己的散漫的。 当她和小柳去金桥大酒店的时候,那些参加饭局的男男女女的衣着都干净得体。 男士穿了皮鞋,打了领带,女士化了淡妆,为自己增色增亮。 都经过了略加修饰,没有人是素面朝天的。 也许,这就是社会。如果孙悟空不修边幅,不被紧箍咒所约束,就只是一只从石头里面蹦出来的猴子。 人类这就是在用妆容掩饰自己,用以提醒自己的行为和举止,并且尽量地情绪稳定。 “先敬罗衣后敬人”,这也是在教人如何寻找那些对自己都有严格要求的人,要每天都把自己拾掇整齐,也非一日之功。 云和小叶都已经身体力行,而她却——毫无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