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书反派,温柔师尊请留步》 第1章 恶人当到底,送佛送上西 【女频,双男主,是爱情哦。】 多年以后,面对镜子里那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李停云仍会回想起在大三专业课上偷偷看小说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彼时,他看到最新一章,作者竟然宣布太监,愤然化身键盘侠,直接骂娘:“日**退钱!” 一嗓子嚎出了所有付费读者的心声。 这本名叫《仙道第一剑》的男频爽文,已经霸占打赏榜榜一半年之久,作者为人忒不厚道,赚够了快钱,直接奔着天阉当太监去了。 《仙道第一剑》,一听名字,无疑是玄幻频道废柴修仙流,配角啪啪打脸,主角咣咣升级。 故事线非常老套,但老白作者有两把刷子,愣是给屎盆子镶上金边,卖相可圈可点。 起码剧情支棱了起来,吊足了读者胃口。 否则李停云也不会在课堂上就迫不及待点开那条“作者已更新”的消息。 这书除了剧情吸引人之外,还有个特别的地方:书里终极反派大boss竟然和他同名同姓。 一个字都不带差的。 人总是格外关注与自己有所联系的东西。 李停云倒是挺期待作者会给这个角色安排什么样的结局。 尽管按照套路来说,反派总会死在主角手下,以此衬托主角英勇霸气,天下无敌。 但是这书写了一大半,直到作者宣布太监的前一章,主角的战斗力还在中下游晃荡。 吃饭只配坐小孩儿那桌。 而反派boss李停云,已经是超一流宗师级人物。 要道德有武力,要素质有武力,要魅力有武力。 武力值从出场就点满了。 在他眼里,修仙界蝼蚁蚱蜢满地走,百年修为不如狗。 睥睨天下,无人可与之匹敌。 大部分读者都在担心主角根本打不过,评论区尽在催作者给主角大开金手指,让主角加速成长。 否则,正邪两道巅峰对决之日,主角得被反派按在地上用脸擦鞋。 作者也曾在评论区坦言,怪只怪自己没把握好战力体系,将反派写得太过强悍。 照这架势下去,要么天降陨石,把反派砸死,一了百了。 要么给反派降智再降智,为主角下副本打怪升级创造时机。 作者两条路都没选,干脆挥刀砍文,太监了。 李停云坐在阶梯教室,专业课教授讲了什么,他都没听进去,目光依旧落在手机屏幕上。 嘚,作者这波操作真是把人气笑了。 心道:我要是这反派,怎会这么磨磨唧唧,任由主角猥琐发育到现在?早就趁他小,把他秒…… 岂料,言未出法已随,人生只在一念之间。 手中只配在书山题海中油尽灯枯的黑色中性笔突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把通体赤红、魔息缭绕的长刃刀。 熟悉的阶梯教室也化为一片虚无,他面前赫然是无数残躯败体堆积起的尸山血海。 空气中弥漫着腥风血雨的骇人气息。 恐怖如斯。 李停云虎躯一震。 长刀“咣当”一声掉落在地。 【叮!】 一声清脆的提示音,回荡在他的脑海之中。 【穿书系统加载成功,检测到宿主意识觉醒,正在绑定中……进度99%】 【绑定网文:《仙道第一剑》,作者王老六。】 【绑定角色:太极殿殿主,李停云。】 【绑定系统:001。】 【绑定主线任务:做一个合格的反派,鞭策主角飞升成仙,功德圆满。】 …… 脑海中诡异的ai语音愈渐清晰。 李停云静默半数秒,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还好。” 他勉强笑了一声。 穿书带系统,好歹能开挂,不算太糟糕。 【宿主您好,系统001竭诚为您服务!】 “这是什么地方?” 【灵溪村,主角年少生长之地。】 原文开篇,太极殿殿主李停云修炼邪功,大成之日,路过灵溪镇,顺手屠村灭门,主角由此走上修仙复仇之路。 【恭喜宿主触发新手任务:暗中帮助主角向过路修士求助,将主角引入修仙正途。】 李停云并没有立刻领取任务。 他看着眼前惨不忍睹的景象,不禁唏嘘反派原主下手狠绝。 放眼望去,死人堆里几乎找不到一具完整的尸身,这些人就像衣服口袋的纸巾,被洗衣机搅拌桶撕扯成残破的碎片。 东一条胳膊,西一条大腿,拼都拼不起来。 李停云后退一步,捡起刚才被他扔在地上的长刀,紧紧握在手里。 这不是什么名贵的仙家法器,而是原主不知从哪里随便顺来的破铜烂铁。 他之所以这样猜测,是因为原书作者几次描写太极殿殿主高调出场,都没有提到过他使用什么样的神兵利刃。 只是反复强调—— “迄今为止,李停云还没有遇到过值得他祭出神兵的对手。” “他的修为已经臻至化境,世间万物都可以充当作称手的兵器,在他手中发挥出绝对的威力。” “他的高傲不允许他第二次出手。” “他总能在一招之内,杀死那些胆敢向他示威的挑战者,以及那些不知好歹,冒犯到他的蠢货。” “……” 这些话但凡多看几眼,中二病都要发展成尴尬癌。 此时的李停云,徒有其表,内核早已换人。 脆皮大学生很有自知之明,自是不能如此装逼,乖乖拿起武器好防身。 “001,这里还有没有活人?” 【检测到东南方向有微弱呼吸。】 李停云沉声纠正:“方位要说前后左右。” 【好的,宿主。在您左后方,检测到主角微弱的呼吸声。】 李停云提刀走了过去,掀开竹篓和草席,看到主角躺在角落,睡容十分安详。 目测不过是个十多岁的少年。 【请宿主领取新手任务:暗中帮助主角向过路修士求助,将主角引入修仙正途。】 系统再次发出提醒。 李停云仍旧没有领取任务。 脸上甚至扬起了诡异的笑容。 手起刀落,不带丝毫犹豫。 是的,他就是要现在、立刻、马上杀掉主角! 恶人做到底,送佛送上西。 然后抹脖子自杀。 快速通关这劳什子穿书任务。 他妈的,老子还有专业课没上完呢! 他必须尽快从白日梦里醒过来,找舍友抄书划重点,提早准备期末考试周。 笑话,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打败大学牲保研的决心,他要去图书馆卷死所有人。 在课堂上拿出手机刷小说,已经是犯了天条,他居然还一头睡过去,做了这么荒唐的梦,简直罪无可赦! 今晚不见到凌晨四点的校园,他绝不认输。 第2章 就tm你是太监啊 【警告!警告!宿主违反主线任务规定!】 【请宿主立刻停止伤害主角行为,否则将会遭受电击惩罚。】 李停云这一刀没有砍下去。 刀尖划破主角眉心,堪堪停住。 他扔了刀,抱紧脑袋在地上打滚。 头痛欲裂。 就像电锯开颅,脑子切掉一半,留下一半,凉风一吹,寡疼得厉害。 【温馨提示:电击只会比这更加痛苦!请宿主认真对待系统发布任务。】 李停云一连滚了好几圈,终于缓过劲儿来。 冷笑一声,双手死死掐住主角脖颈。 “区区电击,有什么可怕?你尽管冲我来。咱俩打个赌,我忍到被电死的那一刻,也决不松手。” 笑死,人被电击,身体僵硬,他想松也松不开。 李停云冰冷的目光看向主角惨白泛青的面容,一字一顿缓声说道: “我就要跟他同归于尽,你又能奈我何?” 【宿主完成主线任务,即可回到现实世界,继续生活,001向宿主保证,不会出现任何时间差。】 【但是,如果宿主不能完成主线任务,系统则有权启动无限循环功能,宿主将会永远困在异世空间!】 “我说,现在就送我回去。” 李停云丝毫没有让步的意思。 头又开始疼了。 系统并没有轻易选择用电击惩罚他。 李停云从中看出些许端倪。 系统不是超神,亦有所顾忌,否则不会跟他啰嗦,直接启动电击。 最坏的结果,就是连带主角一起电死,重新启动世界线。 但系统显然不想这么做,它甚至不敢赌一把,发疯大学生到底能不能死杠到底。 这就说明,重新启动世界线,对它而言没有好处。 甚至有可能会给它带来巨大的利益损失。 “001,你不是‘竭诚为宿主服务’吗,你的诚意在哪里,我怎么没有看到?我只看到,你不是服务于我,而是想要拿捏我,操控我。” 李停云冷然笑道:“看来你也是有自主意识的,比起机械,更像是人。其实就算是机械,也有崩溃的时候,人的弱点,就更容易暴露了。” 他目光一凛,“重启世界线,对你来说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或者说,是你轻易不敢做的事情。可你竟然拿自己的弱点来威胁我,简直愚不可及!” 两相对峙,周遭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良久,系统开口了。 【宿主,你……你真的是宿主吗?】 系统声音有些颤抖,正常人三十七的嘴里怎么能说出如此寒气森森的话?别是原主又还魂了吧! “我们做个交易,我问你答,把你的底细全都告诉我,我再能考虑要不要配合你做那些狗屁任务。” 李停云此刻更加笃定,系统并非不可违逆。 001就是想利用信息差制造未知的恐惧。 系统对李停云非常了解,李停云却不知道系统究竟是什么玩意儿,由此产生心理压迫感,误以为系统发布任务必须完成,然后被系统牵着鼻子走,训得服服帖帖。 啧,都是千年老狐狸,搁这儿跟谁玩儿聊斋呢? 李停云不耐烦道:“这个交易,你做还是不做,说话。” 【啊这……这这这……请宿主再给001十分钟考虑时间。】 “从现在开始,我给你十秒钟时间。” 李停云知道系统上了套,趁热打铁,“十。” 说实话,他心里也慌得一批。 谁知道系统的底线在哪里?! 这要真给他来一波电击,大罗金仙也遭不住。 所以说,打的就是心理战。 “九。” 李停云掐紧主角脖子。 心里没个逼数,表面却稳如老狗。 光脚不怕穿鞋的。 鬼迷日眼命不值钱的疯批样儿,把系统唬得一愣一愣。 “八。” “七。” 系统脑子嗡嗡作响,太快了,太快了啊! “六……” 李停云似乎能感觉到001躁动不安,“滋滋”冒泡的电磁声都给他吓漏了出来,当机立断,扬声大喝: “劳资蜀道山!” 【瓜娃儿,莫发批疯!有事好商议!】 人性最大的弱点就是他娘的贱。 在屋子里开窗是绝对不允许的,但你要是上房揭瓦掀掉屋顶,那开窗也不是不行。 李停云心知肚明,他是别想在短期内回到现实世界了,这就意味着他要和系统合作共事很长时间。 要是一开始就被001牵了鼻子,以后碰上他完不成或者不想干的事情,一准儿会被枪指后脑勺,硬头皮上战场。 立威要趁早,主动权是抢出来的,不是让出来的。 从某种角度上说,他和原主是一类人,骨子里的傲性与生俱来,这就决定了,他们这种人不会在任何一段关系里沦落下风,或者陷入被动。 绝逼是攻击性最他妈强的那一个。 【001答应宿主,以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坦诚相待绝不遮掩!】 【001不是有意操控宿主,只是想尽快完成任务!】 【001也想恢复原来的身份,回到现实世界躺平当咸鱼,大学生何苦为难打工人,嘤!】 【嘤嘤嘤。】 “住嘴!” 李停云暗骂一声。 无耻老贼,安敢在我面前嘤嘤狂吠。 这会儿才想起哭丧,麻蛋,之前用电击威胁老子的时候,不是挺有能耐? 理不辨不清,镜子不擦不明,系统不调教不行。 “我来问你,你,究竟是谁?” 李停云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系统哭丧话里露了马脚: 什么叫“恢复原来身份”,什么叫“也想回到现实世界”? 【其实……其实,001皮下就是……是王……王老六。】 系统羞愤欲死,难以启齿,一句话说得磕磕绊绊。 “王老六?” 李停云当场愣住。 这不正是《仙道第一剑》作者吗?! 【哎……】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别唱了,闭麦吧。” 系统001竟是由憨批作者本尊操控,李停云也是服气。 他深深吐息,平复心绪。 神色复杂道:“就tm你是太监啊。” 第3章 拜托,请不要轻易招惹大学牲 “我问你答,现在开始。” “第一个问题:老六,你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 系统ai声偏中性,听不出确切性别。 李停云清楚记得,小说作者简介那栏写着性别女。 但男频作者使用异性名头吸引眼球的操作也是烂大街了,女孩子把男频爽文写上榜一确实噱头更大。 【如假包换,真爷们儿。】 “不,你太监了。” 李停云戳他肺管子,“对了,老六……” 【第一,我不叫老六,我叫王老六,你可以喊我老王。】 【第二,对公不对私时,请称呼系统001。】 “老六,哎,老六,你为什么笔名要叫老六?” “这到底是为什么,老六?” “老六,你回答我。” 李停云淡然问道:“脱敏了吗?老六。” 【……】 【还不是因为钻石王老五的名字被占用了,就只好叫王老六咯。六六大顺,六六大吉,六小龄童,六六六!】 【遥想当年,“老六”还没被玩梗,寓意很好的说。】 “那怎么不叫‘老八’呢。” 李停云思维跳跃,一秒正经,“第二个问题:老六,你为什么会变成系统?” 【别说了……别说了……我真傻,真的。】 【我单知道写文收不了尾,直接砍文太监就行,却不知道网文界竟然还有虚拟惩罚机制。】 【付费文作者如果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结,就会被网文质检员q君直接抓进虚拟维度的位面空间,位面空间里有无数个“小黑屋”。】 【位面管理员会强制弃更作者进入“小黑屋”,这里除了系统操作台什么都没有,作者需要操控穿书系统,随机绑定一名活跃度较高的读者粉丝,一起穿书修补世界线。】 【请广大读者朋友们,以后不要再骂作者是太监了!他没办法更文的这段时间,是去历劫了哇啊啊啊,呜呜呜,嘤嘤嘤……】 “打住,别在我跟前学苍蝇叫。” 李停云问道:“所以,你是随机选择我作为宿主?” 【是,也不是。】 【我操作系统对读者进行初次筛选之后,摆在我面前的有多个人可以选择,但我偏偏选中了你。】 “为什么?” 【因为看到你的人生履历非常简单,职业一栏写的是“学生”。】 王老六多么想要一个眼神清澈且愚蠢的搭档。 这样,他就可以安心做主控了。 “原来你就是想欺负老实人。” 【……我错了。】 现在,王老六明白了,不要轻易招惹大学生。 大学生,是一种神奇的生物。 他们易杀,但难死。 他们精神状态非常稳定,每天稳定发疯。 他们会尖叫扭曲,会阴暗爬行。 他们只要卷不死,就往死里卷。 早八晚课,小组作业,毕设毕论毕业答辩,考研保研考公考编,大厂996是福报,小厂消失的星期天…… 大学牲压力山大,自带无差别攻击属性:平等地厌恶每一棵草,每一朵花,每一个人。 他们的眼神,不是清澈愚蠢,而是…… 草菅人命,麻木不仁。 都给爷去死,爷自己也不想活。 “第三个问题:你为什么害怕重启世界线,进入循环模式?” 李停云继续追根究底。 【位面空间里,“小黑屋”和穿书系统那么多,管理员却只有一个,他每天都要接受许多重启世界线的申请,能力有限,不能保证每本书中所有人物的记忆都被清洗。】 【每循环一次,都会有人带着上一世记忆重生。循环次数越多,书中人物的自主意识就会越强,宿主维护主线剧情的难度也会增大。】 【根据位面空间管理员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循环模式中,宿主通关难度系数呈指数函数爆炸性增长趋势。位面空间中已经发生多起陷入永久循环的悲剧,永久关闭的“小黑屋”数量占比高达70%。】 【男频玄幻宿主通关失败率高得离谱,但凡投胎运气差,触发反派、炮灰、男二等关键词,十有八九走不出新手村就被灭掉,开启新一轮循环。】 【但是,开篇就差点倒逼系统重启世界线的,宿主你是头一个。】 【几乎所有人都会在初次受到惩罚后,选择乖乖去做任务。】 【你是少数质疑系统身份的人。】 李停云沉吟道:“如果永远不能回到现实世界,那边的我们会怎样?” 【我们存在过的一切痕迹都将被销毁。朋友、家人、爱人都不再记得我们,他们会有新的生活。】 “你在那边有老婆吗?” 【汪。】 【你在那边有女朋友吗?】 “汪汪。” 心照不宣,人艰不拆。 忧愁。 “你就那么想回到现实世界?” 【我上有八十岁老爹老母,下有八个月小弟小妹……咳咳……我有很多爱我和我爱的亲人朋友……】 【我十根手指都能活动,我有健康的体魄,我虽然脑子不好,但乐于思考,我虽然没有终生追求的理想,但我有终生搞钱的目标!对了,我还有一颗感恩的心……】 他有十几页浏览器记录没有删除,1tb硬盘小视频资源没有销毁,颜色小说网站发表的自嗨作品没有完结——他怎么能被小黑屋关一辈子?他当然要回去! 【要知道,有些鸟儿是注定关不住的,它们的每一片羽毛都闪耀着自由的光辉!】 “难怪你这么想操控我,催着我做任务。” 李停云莫名其妙被王老六的话戳中笑点。 他笑着说:“我不像你,我其实是个孤儿来着。” 老爸黄赌毒被判了二十年,老妈受不了催债的步步紧逼,从跨河大桥上跳下去一死了之。 他爷爷奶奶死得早,姥姥姥爷没有来往。 从身边找出一个爱他和他爱的亲人朋友,太困难了,还不如找条哈巴狗来得实际。 可算命先生说他命犯天煞孤星,所以就连那只自带钢铁肠胃的流浪狗都被他给养死了。 举目无亲,连狗都嫌。 【你可别骗我,我写小说的,见惯世态炎凉……这颗心百炼成钢,无坚不摧!】 “是的,我就是在骗你。” 李停云摆摆手。 无所吊谓。 他没有八十岁老母要伺候,也没有八个月小妹要拉扯。 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第四个问题:系统任务是否可以提拒绝,小说剧情是否可以更改?” 【系统任务有两种,一种是主线任务,通常出现在主线剧情中,围绕主角展开,任务必须接受,规则不可违背。】 【另一种是支线任务,通常出现在支线剧情中,围绕配角展开,任务随机触发,可以无视,但多做支线任务能积攒功德。】 【功德是个好东西,可以兑换修仙世界的灵石或法器,关键时刻兴许还能救命。】 【最后,小说剧情走向可以更改,人物也可以ooc,功德的多少决定了宿主对剧情的支配能力。】 【也就是说,宿主功德值越高,自主活动的权限越大,系统对宿主的限制作用越小。】 李停云:“你再说一遍主线任务。” 【做一个合格的反派,鞭策主角飞升成仙,功德圆满。】 【这可以拆解为三方面要求:第一,做一个合格的反派,第二,鞭策主角飞升成仙,第三,功德圆满。】 【位面空间针对宿主有自动评判机制和自动纠错机制,是否给你增加功德、是否判定任务完成,这些都不是我能人工暗箱操作的。】 “明白了。” 李停云沉思片刻,“对了,你之前发给我的新手任务……” 第4章 三秒钟,我要知道他的所有信息 【再次提醒宿主领取新手任务:帮助主角向过路修士求助,引导主角走向修仙正途。】 王老六内心在咆哮:快他妈的给老子同意接受任务! “这个任务,我不接受。” 【……】 “既然要做一个合格的反派,鞭策主角成长,那我就应该给他多下点绊子,以后凡是要我直接给主角提供帮助的任务,通通拒收。” 【你好无情,你好冷酷,你好自私。】 “你好,琼瑶。” 李停云反问:“现在我是什么身份?” 【太极殿殿主,本书最大反派。】 “反派之前做了什么事情?” 【屠杀灵溪村,主角变孤儿。】 “所以,主角以后想要做什么?” 【把反派大卸八块,踩着他的脸踏上飞升之路。】 “我要是在书中世界死了,那我还能在现实世界复活吗?” 【……不,不能。】 “呵,还算你诚实。” 李停云跟王老六斗智斗勇,“但是,对你来说,我结局是死是活都没有关系。只要我在死之前完成主线任务,你就可以完全解脱了,从小黑屋回到现实世界,对吗?” 【……对,对的。】 “老六啊老六,你总是话说一半,留一半,你知道这种行为叫什么吗?” 【叫、叫什么?】 “坑爹。” 李停云冷然说道:“你是想坑死你爹我。” 【大胆!我王老六才是作者本尊,真要论辈分,我才是你亲爹!】 是男人,就得在谁是好大爹,谁是龟儿子这种问题上,寸步不让。 李停云微微一笑,“太监,生不出儿子。” 绝杀。 卑微老六很久都没有缓过这股劲儿。 李停云主动发问:“老六,你知道为什么在你说的位面空间里,男频玄幻的通关率低吗?” 系统自闭不言。 李停云:“我猜测,是因为修仙世界与现实生活差距太大,生存条件太过恶劣,动不动就要闹到生死存亡的地步,宿主在这种陌生的竞争环境里,适应性非常差,不死何求。” 他继续推断:“所以说,想要通关修仙剧本,千万不能着急做任务,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冒冒失失介入太多因果,而是要先去适应环境,一个字——” 【……苟?】 “孺子可教也。” 【……】 王老六:反了天了,你竟还是想当我爹。 【但是宿主,001有必要提醒你两件事。】 “有屁就放。” 【第一件事情——帮助主角走向修仙正轨这个新手任务,其实属于主线任务序列,宿主没有权力拒绝。】 “……” 【第二件事情——宿主初始功德值100点,现有功德值-1000点,功德扣除原因:与系统过从亲密。】 “???” 李停云表示,我不李姐。 【宿主与系统之间存在一个契合度的问题。这就是我最初不愿意向你披露太多系统信息的原因。】 【契合度是除了功德值以外的另一项重要数据指标。契合度数值通常随着任务完成而得到提升,系统与宿主契合度越高,宿主能够从系统这里得到的消息也越多。】 【但是,宿主啊,你到现在还没有完成一个任务,我却把老底都掏给了你,违规操作是要扣功德值的,没办法,你只能负债生存了。】 李停云:“功德值过低会怎样?” 【按道理说,宿主功德值越低,自由活动的权限越小,系统对宿主的强制作用越大。】 【但这条规则只适用于功德值为正数的情况。】 【现在,宿主倒欠1000点功德值,不是个小数目,系统直接越过了我这个人工操作,将在三秒钟后对你实施惩罚。】 “……” 李停云直接在地上闭眼躺平。 十几秒后。 他睁开了眼睛。 这次似乎不是预想中或头疼或电击的物理惩罚方式。 怪哉。 【噫……宿主,你变得好小。】 李停云坐了起来,身上的衣服似乎在瞬间变大不少,松松垮垮地从他肩头滑落。 他抬起胳膊,看着缩水了将近一半的两只手掌。 李停云震惊之余,怒吼他一句“憨批”。 “返老还童,身体逆生长,这是什么操作,这也能行?!你们系统有没有投诉通道,啊?” 【001温馨提示:由于宿主亏欠功德值数以千计,系统决定施以行动限制,宿主各项生理机能与修为境界返还至时序年龄十二岁。】 李停云喉中一滚,“老六,十二岁的太极殿殿主,大概在什么段位?” 原书可从来没有写过反派boss的发家史。 他从出道就是巅峰状态,妥妥的战力天花板。 【嘶……】 【十二岁的李停云,应该是个小垃圾。】 【不瞒你说,我发现这贼系统偷窥我大纲和废稿。】 【返老还童这个情节,我在大纲里有过构思和设计,是为了最后给主角开个金手指,成年的反派他打不过,但是年幼的反派,我都能一脚踹死!】 “你好有智慧啊。” 李停云二次震惊。 【嘿嘿,我怕这种情节写出来会被读者喷死,所以一直放在大纲里面吃灰。】 【我统共设计了十几个结局,但是一个比一个离谱,最后实在想不出好办法,就弃更了。】 “十几个结局,就是十几种死法,对吗?” 【是滴。】 “你可真是个老六,名副其实。” 【彼此,彼此。】 李停云拖着不合身的衣服,走到睡得死沉的主角跟前,开始动手扒他裤子,扒他腰带,扒他内衣。 全都换到自己身上。 伸胳膊蹬腿,且一试,非常合身。 【宿主,你这么做不道德。】 “道德是什么东西?” 李停云反问:“反派需要道德吗?” 他将原先罩在自己身上的那套骚紫色长袍蒙在主角头上,又搬来几堆破烂箩筐和干杂稻草,通通堆在主角身上,完全遮住他的身体。 这之后,他到处寻找破布衣服,撕成条状物,将自己的脑袋缠了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 当然,鼻孔底下留了条缝。 做完这一切,他终于打算离开这里。 “走吧,去找那个过路的修士,让他把主角捡回家。” 【等等,宿主,有人来了……】 【是个修士,御剑飞行,还有三秒到达战场。】 李停云好奇:“是谁?” 【奇怪,怎么会是他呢?不应该啊。】 李停云还是好奇:“是谁?” 【太奇怪了,他此刻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啊……】 “你踏马倒是说清楚他是——!!!” 李停云忽觉身体一轻,像是有股力道将他托举起来,双脚堪堪离开地面,整副身躯失去了重心,轻盈地漂浮在半空中。 周遭景象在他拮据的视线中缓慢旋转。 直到目光定格在那道突兀的白衣身影上。 之所以言之“突兀”,是因为在此脏污之地,那身白衣真是太干净了。 一人一剑,素衣白裳,人置于景,格格不入。 犹胜一枝零落泥淖的白玉兰花,清白得太过刺眼。 李停云回眸所见,便是这样一道乍然出现在阡陌尽头的惊鸿孤影。 二人四目相对,犹如短兵相接。 李停云看清楚了,与他对视的那双眼眸目含沉静,眉间透着淡漠疏离之感。 那人额前生有一抹朱红,不似女子点缀妆容的朱砂痣,而是天生半寸竖向红痕。 与瓷白如玉的肌肤相衬,恰似一点红梅映雪,灼灼其华。 这人……生得真好看,李停云心道。 转而用脑电波跟系统交流: “三秒钟,我要知道他的全部信息。” 第5章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李停云身体悬浮,周围一圈柔和的光晕,将他整个人包裹在内。 正是对面之人施法,意图把他从凌乱的尸骸堆里“摘”出来。 李停云与他之间的距离逐渐缩短,而后稳稳落地,身高差了一大截,他只能仰起头,目光在人家脸上停留许久,才悄悄地收了回来。 是真他妈的好看啊。 【宿主,不想你竟还是外貌协会成员?】 “以前不是,现在是了。” 【庸俗,庸俗已极。】 “我只是不敢相信,你笔下能写出这样颜值逆天的人物。” 【承让,承让。】 【本人深得金庸老爷子真传,下笔就是俊男美女,丑的不要。】 【毕竟,咱写不出审丑文学的深度,但对于舔屏颜狗的肤浅,咱还是有几分体会滴。】 “庸俗,庸俗已极。” 【……】 【宿主,你听好了,他,就是主角第一任师尊,也是对主角一生产生最大影响的人——道玄宗藏剑峰峰主,梅时雨。】 李停云脸上笑容僵住,“你再说一遍?”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他的确是道玄宗剑修,梅时雨。】 原文里,梅时雨乃十大仙门之首道玄宗最赋天资的剑修,只是在他修仙中途不知缘何叛离正道,归顺依附于太极殿长达数十年之久。 他和李停云狼狈为奸,恶事做尽。 但实际上,人家是个忍辱负重的卧底来着。 反派交给他任务,没一件办得成。 已经拉胯到如此地步,李停云竟然纹丝未觉,继续委以重任。 原书反派智商是真令人捉急,要啥啥没有,一力降十会。 但作者王老六写文就爱写反转,有时写得的确惊艳,有时写得却能创死人。 李停云的确没有怀疑过梅时雨,但却阴差阳错杀死了他,毁骨销形,魂魄永不入轮回的那种。 这段剧情王老六安排得就非常接地府。 起因是李停云身边有个绝色妖姬,此女一颗心掰两半使唤,同时爱上了李停云和梅时雨两个人。 某天她在和李停云温存之际,哭哭啼啼剖白心意。 李停云脑回路甚为清奇,直接把梅时雨叫到跟前。 他说:“咱们仨在一起,那该有多好玩儿。” 咱们仨。 梅时雨大抵此生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断然拒绝了他。 李停云怒了,一怒之下杀之后快,当风扬其灰。 这tm是碳基生物能想出来的脑残剧情? 李停云真就挺想知道王老六是经历了怎样的感情创伤,才能写出这么无节操无下限的剧情。 连累大家伙齐齐自戳双目,真怕多看两眼就变白痴,评论区人人都在重金求购一双没受污染的眼睛。 【哎呀,这不能全怪我咯!】 【当时这书热度正高,吸引好多女频读者围观,她们提建议说,希望把配角人设写得立体一些,就比如,在李停云和梅时雨俩人之间,多增加一点感情线。】 “所以你干脆加了段三人行?” 【她们说,想要惊世骇俗的爱情。这难道不够惊世骇俗吗?】 “……够了!” 李停云果断结束对话,此刻,梅时雨已经将手搭在了他的肩上,唤了他一声—— “元彻。” 元彻,元彻……这难道不是主角尊姓大名吗?! 李停云倒抽一口凉气,乱了乱了,全乱套了。 【嘶……晋西北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梅时雨神色复杂,眼中似有些许惘然,些许愧疚。 “抱歉,这次,我还是来晚了……” “元彻,跟我走吧。” 李停云断然拒绝,“我不叫元彻,你认错人了。” 他指了指身后那堆烂摊子,乱尸横斜,惨惨戚戚,“你去那里找他吧。” 梅时雨看着他腰间束带上垂着的玉佩,弯腰将其摘下,说道:“这是修仙界的法器,在人间可不常见。元彻,从前的因缘际会,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 梅时雨想起自己的师尊,也就是道玄宗宗主,当年云游四方时,路过灵溪村,逢元彻降世,测出他天生异灵根,是修仙的好苗子,便亲手将这枚玉佩放进他襁褓之中。 李停云也想到书中有此情节,这下麻烦了,有嘴说不清。 到底该不该承认他扒了主角衣服,这玉佩是他昧良心顺来的呢? “元彻,你不愿离开灵溪村,是因为亲朋好友未得安息,心有牵挂吗?” “不是……我……” “不必多说了。” 梅时雨缓缓摇了摇头,看来这孩子戒备心很强,不会轻信于人。 “这样吧,我将他们的亡魂超度,替你了结凡尘俗缘。” 李停云闭上嘴,没说话,低头踢了踢脚边的石子儿,心里暗自盘算。 这些亡魂被他超度了也好,算是替反派挽救一下糟糕的事态。 呼叫系统:“老六,你还在吗?” 【亲,在的哟。】 “待会儿趁他结阵,我就赶紧逃,能跑得脱吗?” 【宿主既已知道答案,何必再来问我,凡人想躲过修士的六感,简直自取其辱。】 【我看你就承认自己偷了主角的东西,还给人家,道个歉不就完了?】 “你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 “我现在顶着一张反派幼年的脸,没有法力,没有修为,怎么活下去?” “拿了主角的法器,确实不道德,但命都快没了,还管他要不要脸。” 【缺德就缺德呗,找什么借口。】 “……” 李停云漠然,抬眼看向梅时雨,“仙尊……真的能帮我超度这些亡魂?” 梅时雨笑容清柔浅淡,右手执剑,剑身嗡鸣,忽然脱手啸成剑气。 剑刃与他面前的少年擦身而过。 电光火石一刹那,李停云心神一颤。 长剑破空而来,凛如霜雪,堪堪避开少年的身体,向他身后那片狼藉飞去,喑呜而山岳崩颓,叱吒而风云变色。 李停云追随剑锋所指的方向转过身来,目不转睛盯着那把神兵,心道:“这就是……青霜剑?” 【是的,梅时雨随身佩剑,青霜。剑修视剑如老婆,若有机缘,还能养出剑灵。】 青霜剑剑柄无人捉拿,却动静自如,旋转数周,掠起无数残影,化作一道道禁文,在尸山血海的上空结成阵法。 梅时雨飞身进入法阵中央,速度之快,踏地无声,掠影无痕。 他催动天地灵气灌注己身,又倾泻入阵,迸溅起无数荧蓝色光斑。 【不愧是上品冰灵根……灵气真是太干净了。】 【五行灵根中,只有水、木两种灵根属性融合变异,才能生出冰灵根。】 【异灵根者,天资也。】 “魂兮——归来!” 一阵罡风吹散污浊之气,李停云抬胳膊脸,抵挡住席卷而来的气浪。 他从手指缝隙中,看到至纯至净的灵气在瞬息之间铺展开来。 雨过天青色的荧蓝光瀑将整个尸骨堆完全笼罩。 随着空灵的道乐吟唱,那些尸骨逐渐消失,化归万物。 世间一切污秽,皆尽支离繁碎,齑粉嚣尘。 第6章 翻译翻译,什么叫做惊喜 【这就是道玄宗的超度阵法,既招魂,也度化,无数冤灵尽可找到来时的路,魂归地府。】 【至于他们遗留在人间的凡胎肉体,也将随着阵法的运转重新化为天地间的一缕风息。】 李停云让他别哔哔了,“我看过原文,这些都知道个七七八八,不用你解说。” 【可我王老六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我要说,就是要说,你待怎地?】 说到底,王老六情绪激荡,是应有之理。 看着自己敲键盘码字成文的小说竟然化为具象,岂能无动于衷。 他只不过是太想回到现实世界,加之小黑屋和系统的存在,让他不得不把这一切当作全息投影游戏,李停云是他的主控角色,其他人都是npc,不能倾注多余的情感。 嘤。 一想到亲儿子男主角现在的处境,他就十分痛心。 抽卡抽到大学牲扮演反派角色,是他做过最错误的决定。 曾经有多个选项摆在他面前,他没能好好珍惜,等到失去选择机会的时候,他才追悔莫及。 如果上天可以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他哪怕选那个蹲过局子的该溜子,也绝不鸟一眼大学牲。 嘤嘤嘤…… 等等,说起主角,他才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 【宿主,梅时雨施法招魂,必然对周围活物有所感知,你之前虽然把主角藏进了杂物堆,却不可能骗过修仙者的六感和神识。】 李停云搓了搓手指,显然他也想到了这个问题,梅时雨收了阵法,正朝他走来,他得快点为谎话打个像模像样的草稿。 “走吧,元彻。” 梅时雨似乎并未发觉异常。 李停云“啊”了一声,试探地问道:“仙尊,结束了吗?” “是的。” 梅时雨回望一眼,披上斗篷,遮住了眉目。 “愿他们得以安息,下辈子投个好胎吧。” 似乎是怕少年借机开溜,他挥手捏来一缕灵息,化作无形的缚仙锁。 他把李停云捆了起来,牵在身后。 缚仙锁不会阻止李停云正常的肢体动作,但他无论如何也挣脱不开梅时雨的牵引。 两人之间总是隔着三五步的距离,离得远了,会有一股大力将他往前扯,离得近了,又像被无形的屏障阻隔开来,浑身不自在。 李停云嘴角抽搐,这他妈跟牵狗的p链有什么区别?! 他在脑海中盘问王老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不想这样像流浪狗一样被人绑架回家。 【宿主,你可能……有大麻烦了。】 【你还记得自己在做新手任务吗?】 “当然记得,不就是要我帮助主角向过路修士求助吗?” “所谓的‘过路修士’,不就是梅时雨吗?” 【不,不是的……系统显示,那位修士,还在骑马赶来的路上……】 “那梅时雨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冷静,冷静。】 【其实我早就发现不对劲了,原文中梅时雨出场次序应该还在后面,他并没有来过灵溪村,也不是就这样随意“捡”走了主角。】 【你可以仔细回忆一下原文剧情。】 李停云仔细想了想。 的确如老六所说。 他依稀记得,开篇引导主角走上修仙正道之人,只是一介散仙。 并非梅时雨这种在剧情中占据重要戏份的配角。 说白了,那散仙就是个工具人,角色存在的意义就是给主角指引道路。 散仙带着主角在修仙界新手村转转悠悠大开眼界,没过个几章,他就利索领了盒饭,下线了。 主角则按照他死前的指示,决定去往十大仙门之首的道玄宗,参加三年一度的收徒大典。 那散仙具体叫什么名字,道玄宗到底是春招还是秋招,这些细节信息,李停云早就忘了。 别说他一个只顾看爽点的读者不记得,就算是王老六这个只顾写打脸升级的作者,其实也早都忘干净了。 但梅时雨出场剧情提前了,这一点不对劲的地方,他们还是能看出来的。 因为主角是在道玄宗收徒大典之上,才拜梅时雨为师,那可是相当肃穆庄严的正式场合。 老六作者花费许多笔墨去描写仙门形象、灵根测试、拜师风波,在一系列起承转合之下,师徒关系确立,两位嘉宾牵手成功。 这场收徒大典,算是全文一个小高潮。 这种情节,作者写得用心,读者也记得清楚。 反正主角不是梅时雨半路捡来的野徒弟。 梅时雨也不是主角随便就认的野师尊。 李停云忽然想起,梅时雨把他错认成主角元彻,对他说了句什么来着? ——抱歉,这次,我还是来晚了。 来晚了就来晚了,为什么要加上“还是”俩字? 听起来就像他重来一次,明明白白知道这里发生的一切,却没能及时补救。 因此感到十分歉疚。 【嘿!宿主,你真的有麻烦了!】 【001温馨提示:《仙道第一剑》作者弃更后,书中世界崩塌,位面空间管理员干预复原时,一不小心,留下一个大bug,导致部分角色携带原书记忆重生。】 【目前已知重生角色如下:道玄宗藏剑峰峰主梅时雨,还有……原道玄宗藏剑峰弟子元彻。】 【噫~主角也重生了哟!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你给我翻译翻译,什么叫做惊喜?!” 李停云差点左脚绊右脚,来个平地摔,“那个该死的管理员,到底是不小心 ,还是故意的!” 如果说,只是梅时雨一个人重生的话,他还有办法糊弄过去。 毕竟这仙尊看起来眼神不太好,心地还挺善良的样子。 可是!为什么!偏偏!主角也跟着重生了?! 【哎,这也怪我,写文的时候,为了多写几个意难平,让读者记忆深刻,梅时雨叛离正道,做卧底暗中帮助主角这件事,直到他死也没有揭开。】 【师徒俩人一直处在天大的误会之中。】 主角心里那个恨哟,啧啧啧,他的武功是梅时雨手把手教的,他的三观简直就是梅时雨的翻版,师尊教他一心向善,教他追寻天道,待他恩重如山。 都说恩师如父,可他有朝一日竟发现自己师尊是道貌岸然伪君子,数十年信仰崩塌,带给人的冲击力着实太大。 就像一直以来崇拜父亲的孩子,突然撞见自己老爹在外面乱搞,才知他原来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渣,真真是一刀攮死他、大义灭亲的心思都有了。 “看来主角不愿意再见梅时雨,醒来之后,干脆自己跑掉了。” 李停云心里暗道。 【是的。系统提示,剧情被动更改,新手任务效力消失,暂时还未有其他任务发布。】 【接下来一段时间,要靠宿主自己发挥了哦。】 “就这坑爹系统,没它正好,有它糟糕。” 李停云腹诽,忽然,走在他身前的梅时雨停住了脚步,转过身来看着他,神色复杂。 还没等李停云明白过来,脑袋就被人摸了。 突如其来的肢体接触让他觉得浑身不自在,下意识想要自卫反击。 他“啪”的一声打开了那只抚摸自己发顶的手。 “别碰我!” 讨厌没有边界感的人类……就算是美人也不行。 梅时雨微微蹙眉,俯身与他平视,轻声问道:“为何掩面遮脸,是伤到哪里了吗?” “没有。” 李停云握紧拳头,又缓缓松开。 “我长得太丑……我怕吓死你。” 第7章 师尊,你带我走吧 “相由心生,容貌美丑,于我而言并无差别,我不怕被你吓到,更不会被你吓死。” 梅时雨失笑,“你这样裹着脑袋怎可能会舒服,把那些破布条都摘下来,再随我上路吧。” “我……我不想摘,因为长得丑,村里小伙伴都笑话我,欺负我,他们朝我扔泥巴……” 李停云信口胡谄。 泥巴干了我砸死他!拿他骨灰种荷花,nice。 梅时雨还想拍一拍少年的肩膀,予以安慰,甫一抬手,又想起方才的场景,便放下了。 李停云表面不为所动,心里却有点后悔。 他刚才……是不是反应过激了? 许是天性所致,社交距离对他而言尤为重要,无论是在身体上还是情感上,都讨厌别人莫名其妙的亲近和关心。 独来独往,性格孤僻,自私凉薄,共情能力低下……这是大学辅导员拒绝给他通过奖学金申请的原因。 想当年,他前脚拿走申请材料出了门,后脚还没跟上,傻叉导员就开始在办公室里跟同事瞎几把说闲话: “这小子,一天天的校外兼职比谁都疯,还能拿专业第一?说他考试没动歪脑筋谁信啊!” “他怎么还有脸拿假成绩申请奖学金,我没倒查考场监控抓他作弊,都是看他家庭条件不好的份儿上,做人留一线……” “哎,你们还不知道啊,这小子家境复杂着呢,妈死了爸坐牢,就他这条件,跟别人讲话还不知道客气点,说些好听的,一天天臭着脸有什么可拽的?” “我觉着吧,他这种原生家庭不好的人,心理多多少少都有点毛病,走到哪儿都讨人嫌,狗肉不上秤,干啥啥不行。” “……” 然后李停云就把手里的一沓a4材料呼到了他那张大脸盘子上。 问他嘴里是不是吃屎了才能说出这么臭的话。 整个办公室鸦雀无声。 他只听到自己拳头抡上去打断导员鼻梁骨的声音。 李停云是真想不明白,言语的杀伤力怎么就这么大,怎么就那么容易让人破防。 他没有难过。 一定没有。 他只是高兴不起来……真tm废物啊。 当初他爸被冲进家里的警察按在地上搜身,他妈抱着十多岁的他默默流眼泪的时候,他都没觉得害怕,没觉得伤心。 单单看着家养的狗被掀翻窝、踹烂盆,心里憋不住想笑,又不敢。 像他这样没有共情感,没有同理心的人,话说不该那么在意别人背后说些什么,可他就是觉得导员说话难听,刺耳,像猪嗷嗷在叫,总归不是人话。 一字一句,如锥入骨,如影随形。 记忆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缓慢消失,反而会在日复一日的回想中变得更加清晰。 成年人的世界,一天也活不下去。 李停云深吸一口气,暗自对系统说道:“老六,我有个决定,你要不要听?” 【细嗦。】 “我想将错就错,抢了主角拜师的机缘。” “我想抱大腿,少奋斗十年。” 原剧情里,梅时雨为了给主角铺路,竟然心甘情愿到反派身边卧底。 说实话,师尊当到这种份上,真是太良心了。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能把自己命搭进去的,少见。 他从小到大就没遇见过这么好的老师。 “我倒要看看,有主角光环的人生,是他妈什么样的。” 【夭寿啦!我求您做个人吧!】 【主角他被你杀了全家,你还要抢他机缘?】 【还想不想功德圆满了?】 “开局死爹妈,修仙没累赘,这不是你给主角想出来身世吗?再者,杀他全家的是这具身体的原主,关我屁事。” 他不是背锅侠,主角别想在他这里寻仇!有本事就把那个‘李停云’的魂魄召回来,随便主角鞭尸!反正他不会给别人的错误买单。 以后他自会想办法让主角知道真相。 到那时,如果主角还想杀他,那就各凭本事。 看谁能桀桀桀笑到最后。 李停云道德感廉价,他说:“以主角现在的状况,比起我好不到哪里,都是十几岁的菜鸡,我倒不怕他寻仇报复。” “既然主角自己跑掉了,他不认梅时雨这个师尊,那拜师这线机缘,就是我运气好碰上的。” “捡来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阴险狡诈之恶徒。】 【不为积德找理由,专为缺德找借口。】 “请你以圆润的方式离开我的大脑。” 李停云不待王老六出言制止,便抬起头,视线穿过眼前紧绷的布条缝隙,直视梅时雨的眼睛。 梅时雨看到了少年坚定且纯澈的眼神。 “仙尊,我可以拜你为师吗?” “我也不知道哪个狗日的杀了我全家,整个灵溪村就剩我一个人了。” “我想要修仙,我想要报仇。” “我饿了知道吃饭,渴了知道喝水,不捡地上的垃圾,还会单手后空翻!” “所以,仙尊,你收我为徒,带我走吧!” 【宿主,你这些话听起来……好像有那个大病。】 “是吗?” 李停云觉得没什么问题。 他装怪卖惨发挥挺好。 “我不要你觉得。” 只要梅时雨不这么以为,就足够了。 “你真的想要跟我走,拜我为师吗?” 梅时雨反问。 “是的。” 李停云语气十分坚定,肯定,以及确定。 “师尊。” 着急求认证,非常上道。 梅时雨却摇了摇头,说道:“元彻,修仙是一条无比漫长的道路,长到足以忘记时间,忘记凡尘,忘记一切。” “你可以抱着复仇雪恨的决心,随我踏上修仙之路,因为灭门之仇不共戴天,我没有资格劝你放下仇恨。” 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劝他放下,轻飘飘地代替别人选择谅解,本身就是一种罪过。 但是…… “在修仙这条漫长的道路上,能够支持一个人走到最后的,一定不会是仇恨,而是另一种意志——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天行有常,是谓‘天道’,这才是修仙者的追求。爱也好,恨也罢,都不重要。修道成仙,就是摒弃世间一切情仇。” 李停云仍然坚定地说:“师尊教诲,弟子铭记在心。” 他上前一步,主动和梅时雨靠近了一些。 尽管心里还是有点别扭,却装成少年懵懂无知的样子,抓住仙君的衣袂,轻轻摇了摇。 “师尊,我们走吧,离开这里,去哪儿都行。” 【造作。】 【真tm能装。】 【作孽啊。】 李停云不以为意,心道:“梅时雨……不愧是修无情道的,张口就是什么‘摒弃爱恨情仇’这种话。” 众所周知,修仙界哪有修成的无情道,无情道这设定,不就是用来破的吗? 原文中他就没能修成,因为他被反派提前给结果了。 “这一次,我不杀他,他或许能修成?” 【哎,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现在这书的剧情走向已经不是我一个人决定的了。】 【我在原文和大纲里都没怎么细写配角的人生线,但是穿书系统会将这些自动补齐,为了符合叙事逻辑,甚至会违背作者本意,创造一些新的设定和剧情。】 【所以,宿主啊,未来的事情,不确定性太强,谁也说不准。】 “元彻,在你决定拜我为师之前,我还有个问题想要你回答。” 梅时雨看向远处广阔的天地,连绵的山峦,微微一笑。 李停云几乎被这一笑晃花了眼。 修容俊貌,光风霁月。 第8章 走,为师带你去闯鬼门关 梅时雨问道:“如果我要你此后一百年不沾因果,不问仙缘,随我游历名山大川,看一看人间的风景,你愿意吗?” “师尊,我愿意。” 李停云想也未想,满口答应。 看样子,上辈子反派邀请他“三人行”计划不成,反把他挫骨扬灰的这件事,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心理阴影。 梅时雨重生一次,似乎不再想掺和进正邪两道争锋对决那档子破事,他想去清净的地方苟个一两百年。 这不是巧了吗?李停云也这么想。 “你先不要着急答应。人间灵气不足,倘若你随我云游四方,修炼进度缓慢还只是寻常,万一在凡尘中迷失了心里的道,就更加得不偿失了。” 梅时雨笑了,尽管眉宇间藏有落寞。 “其实,我不想你答应我这件事,也不想你拜我为师。我本是修仙界道玄宗十三峰的弟子,来此之前,我已经向师尊请辞,不再做藏剑峰的峰主。” “我说这些,是想告诉你,我可以在此作阵,将你送回苍佑山。那里是道玄宗的主道场,抚育我长大的师尊,正是宗主其人。” “他性情洒脱,为人不拘,你在他身边,可以得到很好的照拂,我将你送到主峰,他自会对你有所安排。” 安排?什么安排?李停云蹙起眉头,是把他一剑捅死,再结个阵法封印魂魄,不入轮回,永世不得超生吗? 道玄宗宗主那个精明一世的老头子,可不比他眼睛不好使的徒弟容易糊弄啊! “为什么?” 李停云反问:“你为什么不愿意做我的师尊?” “我向宗主请辞,便是不打算回修仙界了。” 梅时雨侧身回眸,却不是在看自己的徒弟,目光垂下,遮住了满腔心事。 “元彻,你天生异灵根,将来大有所为,跟着我只会浪费天资。我……我无法尽到做师尊的责任,也不会是你想要的好老师。” “师尊,你是在愧疚吗?” 李停云一针见血,看着梅时雨微微颤动的袖袍,他心里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为自己上辈子犯过的错而感到愧疚?” 果不其然,梅时雨蓦然转身,错愕地看着他:“元彻,你……” “你说得对,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看来老天很公平,平等地给了我们两个人同样的重生机会。” 李停云面不改色心不跳,“你觉得愧对我,想要避开我,其实是你心里害怕,你害怕重复上一世的结局,明明是最亲近的师徒,到最后却兵戎相见。” “师尊,因为害怕,就想要逃跑,这难道不是懦夫才会做的事情吗?” 梅时雨被他问得一愣神,心绪翻涌,彷佛掀起狂风巨浪。 古井般波澜不惊的一颗心,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如此强烈的情绪。 “既然出现了问题,那就想解决办法好了,你为什么要逃呢?” 李停云继续道:“师尊,你为什么不直接对我说清楚,上一世你叛离道玄宗,与太极殿那些个恶人狼狈为奸的原因吗?!” “你说啊!你为什么不说话?为什么要让我误会!” 情绪爆发相当到位。 就连沉寂许久的系统也冒泡鼓掌。 【宿主,你总能给我带来点新的花样。】 “闭嘴!别影响我发挥!” 李停云暗自咬牙,径直上前,都到这份儿上了,还有什么话是难以启齿的。 他抓住了梅时雨的手腕,却别开了脸。 少年人看起来非常倔强,活脱脱一头赌气的倔牛,但声音却软和了许多。 “我其实……其实一直都觉得,师尊这样的人,不可能背叛师门……我不管你做了什么,反正,你就是我的师尊。” “上辈子在仙门大典上,你当众收我为徒,做过的事情,怎么能不认?” 梅时雨触碰到他掌心炙热的温度,抿了抿唇,不愿意多说,却蹲下身,将他轻轻拥入怀中,“彻儿,为师……问心有愧。” 李停云浑身绷紧,一股清冽的梅花冷香扑面袭人,令他有些语无伦次:“梅时……师,师尊……你,你你你……我,那个,我……” 他很干脆地败下阵来。 这人身上味道太好闻,真他妈香迷糊了。 恨不得给自己两巴掌清醒清醒。 【宿主,收起你不值钱的样子,系统来任务了。】 【001温馨提示:恭喜宿主主动触发支线剧情,开启支线任务“酆都地府探索之旅”。】 李停云脑子一清,“什么酆都地府?剧情是不是又提前了?” “酆都,鬼门关,十八层地狱,这些……你还记得吗?” 回答他的不是系统,而是梅时雨收起缚仙锁,喊他“彻儿”的声音。 “在离开修仙界之前,为师要去一趟酆都,取回道玄宗宗主的信物,分景剑。” 【酆都地府支线剧情,这不就来了?】 【由于配角自主意识觉醒,剧情先有所改动,实属正常。】 【宿主,我知道你很急,但是你先别急……】 李停云直呼倒霉,早知如此,他就不该费心思宽慰梅时雨,直接说些狠话,立马断绝师徒关系。 带徒弟下地狱的师尊,不要也罢! 岂料梅时雨话锋一转,“你现在还是凡胎,修为不足,没有入境,那种地方去不得。所以,为师还是决定,用传送阵将你送回道玄宗。” 李停云:“……” 真他妈是前有狼后有虎,他还不如下地府。 【注意:由于宿主功德值过低,无权拒绝进入酆都支线剧情哟!】 【另外,宿主在执行支线任务时,遇到主角并触发主线序列任务的可能性高达100%,要好好把握机会,维护本文世界不崩塌哟!】 “哟,哟,哟你个头。” 李停云知道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 他不仅要跟梅时雨闯鬼门关,还有可能碰到同去十八层地狱旅游的真主角。 届时,他的伪装一旦被识破,就会面临师徒混合双打的惨淡结局。 系统给的这是什么阴间任务? 看来这条通往地府的路,是要直接把他送走啊。 【哎,系统评估此任务通关难度为中高级,你可得给我不蒸包子争口气啊!我下半生的幸福都寄托在你身上了,嘤嘤嘤。】 “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样子吗?” 李停云阴沉着脸,质问王老六。 【什么样子?】 “你就像一只飞不起来的鸟,下了颗蛋,让他使劲儿飞。” 【没错,我就是这样式儿的封建家长。】 【四舍五入我就是你爹。】 【嘿嘿,宿主,这次叫我赢了吧?】 “你见过哪种鸟类是雄性下蛋?” 【打住!】 王老六秒懂。 【老子拒当男妈妈!这次就还算你赢一局好了。】 李停云:“承让。” 将系统收拾服帖,他转头对梅时雨说道:“师尊,我不回苍佑山,我要跟你一起去酆都。” 梅时雨不解道:“为何?” “因为……因为我怕你跑了!” 李停云振振有词道:“上一次你就跟太极殿殿主跑了,这一次,你要是直接跟了地府的酆都大帝,我怎么办?” “为师不会和其他任何人‘跑了’,也不会‘跟了’谁。” 梅时雨默然,怎么总觉得这孩子说话有点诡异呢? 听着像是怕他……跟谁私奔?! 用词不当,谬以千里。 李停云抱臂身前,倨傲道:“我不信。” “我只看到,你上辈子就是跟别人跑了,丢下我,不要我了。” “这辈子,休想甩开我!” 梅时雨略一思索,坦然道:“好吧,你……不要后悔……” 第9章 你在高空看风景,而我看到了阎王 人间,某处热闹小镇。 面食摊位上迎来两个不同寻常的人物,老板不敢怠慢,引二人入座。 很快,一碗热气腾腾的阳春面端到了李停云眼前。 滋油的香味儿快要溢出屏幕。 系统操作台后的王老六眼神都看直了,不争气的眼泪从嘴角流了下来。 欲哭无泪,欲诉无言。 【嘤嘤嘤……】 李停云拿起筷子,“你又犯什么病?我鸡皮疙瘩已经没的掉了。” 【大兄弟,你不明白我现在的处境,是多么的糟糕透顶。】 【我孤零零一个人在小黑屋,连吃喝拉撒这些人类基本需求都被终结。除非完成小说世界线修复任务,否则我连拉屎的自由也没有,迟早要抑郁。】 【作为男人,竟然被剥夺了拉屎自由,真是天道不公,不公啊……】 王老六抱怨两句,声音逐渐变小,若有所思。 【看来天道不是公的,所以才不向着咱。】 李停云:“6。” 他在面碗里猛地加醋,绝不愧对土生土长三晋人的英魂。 筷子一拌,真香。 紧接着,他便狼吞虎咽嗦面条,甚至端起碗来,一口汤汁也不放过。 风卷残云,但没吃饱。 梅时雨坐他对面,没动筷子,却眼睁睁看着桌角碗碟越摞越高。 第三、第四、五……七碗…… 殊不知面馆拉面师傅两条胳膊已经抡出了火星子。 大学牲惊人的食量带给在场众人一点小小的震撼。 李停云嘴上没有空闲,但不妨碍在识海中与系统对话: “梅时雨要去地界拿回分景剑,这段剧情在原文中相对靠后。” “老六,我记得在你原文设定中,酆都鬼域由十殿阎罗分管十八层地狱,在他们之上还有酆都大帝,这个人绝对不好应付。” “别人修的都是仙道,他却是修魔的。” 【正所谓“三才者,天地人”,三界即是天界、人界、地界。自从上古时期颛顼帝绝地天通之后,天界与人、地两界的联系完全断绝。】 【人地两界一切生灵,想要进入天界,享受与天同岁、与日月同年,就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修仙,要么修魔。】 【一般来说,人修仙鬼修魔。修仙门派占据人间各大灵气至盛之地,建立结界与道场,和凡尘隔绝开来,俗称“修仙界”。】 【鬼怪大多数是人或修士的身死道消后的魂魄,他们不愿入轮回,又畏惧人间阳气,便聚集在地界苦修魔道。】 【妖怪精灵之类,也大多走的都是魔道,因为他们修仙不易,需要先幻化人形,才能继续精进,若是修魔,就没那么多讲究了。正道之人若不能保持道心,同样也会堕魔。】 李停云:“你这样一说,修魔的门槛似乎挺低,但酆都大帝少说也上千岁了吧,还没成魔?” 【修魔看似门槛低,实则易进不易出,易修不易成。凡事都是讲代价的,容易上手的事情,往往不容易精进,更不容易成功。】 【修仙界千年必有飞升者出,地界万年也难修成一位魔君。】 李停云:“仙魔两道可以同修吗?” 【你睁着眼说瞎话,你自己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吗?】 “我就是想不明白,自己这具身体的原主,为什么要仙魔两道同修?” “道心不能被魔息干扰,魔心也无法接受正道约束,那为何原主就能稀里糊涂接近大成,就差一步飞升了?” “这不得赖你设定冲突吗?” 【差一步,那就是没成功。自古以来,功败垂成的例子比比皆是。】 【只能说,李停云原身是天纵奇才,而且是天才中的天才,他可以两道同修到极致,却无法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因为他的出发点就是错的。】 【他太自信了,他以为自己可以同时驾驭两种力量,但实际上,他已经陷入了极大的矛盾冲突之中,处于混沌、撕裂、无法融合的癫狂状态,导致他最终败在主角手下。】 【这是我大纲列出的最合理的反派死法之一。】 李停云:“这个理由听起来还比较正常,但是——” 这岂不就意味着他以后极有可能就是这样死的!? 混乱,癫狂,功败垂成。 除非他能找到什么法子平衡两种力量。 【这都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宿主,你还是先考虑一下自己眼前的处境吧。】 李停云看着自己面前垒如山高的十只面碗,还有空空如也的醋瓶子,喉咙一滚,忍住了呼之欲出的饱嗝。 朝梅时雨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 “师尊,我吃好了。” 感谢投喂。 梅时雨颔首,付钱,领他走出面馆。 心道:“一定要在腰包被吃垮之前,严厉督促徒弟学会辟谷。” 李停云抻了抻筋骨,头枕双臂,晃悠悠说道:“南方镇子的碗太小了,他们那个叫‘面盆’的东西,在我家乡才称得上正餐吃饭用的碗。” 梅时雨笑道:“彻儿,你如今……话多了不少。” “是吗,原来我是个话多的人?” 李停云毫不反思,“一定是因为师尊这样的人,相处起来很舒服,和师尊待在一起,我觉得很轻松。只是……” 梅时雨:“嗯?只是什么?” “如果师尊以后不叫我‘彻儿’,我会更开心。” “不叫你‘彻儿’,那要叫你什么?” “你可以叫我‘元宝’,这是我娘给我起的小名,她从小叫到大,我都听习惯了。” “元宝?” 梅时雨忍俊不禁。 “弟子在,师尊有何吩咐?” “我只是试着叫叫你,没有任何吩咐。” “师尊随时可以叫我,弟子随叫随到,万死不辞。” 李停云漫不经心,也不怕天打雷劈,什么话都说得出口。 【哎,宿主,不怪我提醒你,你人设ooc太严重!有些话,根本不像是从主角嘴里说出来的。】 【元彻生性木讷,沉默寡言,咱可是照着郭靖的模子写的。】 【可你都快把靖哥哥演成韦小宝了!】 【当心梅时雨看出端倪,你就彻底玩崩了。】 李停云信步走在梅时雨身后,悠然衔着一根狗尾巴草,用意念回怼: “你以为,我认真玩这个玩角色扮演的游戏,就会有用吗?” “系统说我百分百会在酆都碰上真主角,我这个冒牌货身份被揭穿,是命中注定的事情。” “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 【那也不能摆烂!你现在这样子很危险,若是梅时雨中途识破,你便到不了酆都,任务又要黄了不说,你人还可能歇菜凉凉。】 李停云听他这么说,直接扔掉狗尾巴草,追上梅时雨,走到他跟前,问道: “师尊,我们不能御剑飞行吗?单靠两条腿,得走到什么时候?” 梅时雨顿住脚步,拔剑出鞘,握紧青霜剑柄。 一张俊脸隐匿在斗篷后,脸上神情有些捉摸不透。 趁这空当,李停云对系统道: “老六,你说得对,我们应该尽快赶到酆都。地界是不欢迎修仙者的地方,但对凡人的包容性还是比较强的。在酆都,我们或许能想到更好的脱身之法。” 梅时雨端详着青霜剑剑身,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旋即飞剑凌空。 顺手提起“徒弟”衣领,将他甩到身后。 确保他站稳脚跟之后,才松开了手。 不料,腰间一紧。 少年死死搂住了他的腰身,两条胳膊轻微发抖。 “元彻?” 李停云心一横,睁开眼睛,“怎么了,师尊?” 梅时雨回头问他:“你可有感觉不舒服?” “没有,我好得很。” 李停云低头一看,脚下便是人间川流不息的风景,尽管隔着朦胧的雾霭,看不真切,也觉得无比惊奇。 现代人求之不得的御剑飞行体验卡,他当然不能白瞎了这次机会,但身处高空俯瞰整个大地带来的那种眩晕感始终挥之不去,滋味儿并不好受。 甚至有点恶心。 飘飘然头重脚轻,身体好像没有着落。 明明踏踏实实踩在青霜剑剑身上,他却感觉自己走在棉花堆儿里,深一脚浅一脚,东摇西晃站不稳,只能牢牢抱紧梅时雨。 【宿主,你恐高?】 “可能吧……我不知道,但确实有点儿晕剑。” 【下面风景不错,你多看几眼,说不定就脱敏了。】 “你看到的是风景,我看到的是阎王。”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困得很,好像……睁不动眼睛了……” 【宿主!宿主!喂,你醒醒!可千万不能睡过去——】 梅时雨忽觉腰间一松。 心里暗道一声不妙,身体已经做出最快的反应。 他将身后的少年一把捞进怀里,稳稳抱住。 【哦豁,完蛋。】 独留王老六一人风中凌乱。 第10章 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永劫镇,这是蜀地一座距离酆都鬼域最近的人界城郭。 再向西走几里,就能寻到人鬼两界分野的重要地标——鬼门关。 永劫镇中,汇聚着世间一切想要进入地界鬼域的生灵,包括凡人、修士、妖魔、精怪……在这种地方,遇到什么样的罕见玩意儿,都不能算是见怪。 越是靠近鬼门关的地方,万物生灵的气息就越混杂,阴气也越重。 李停云从睡梦中醒来,便觉得呼吸不畅,系统ai语音在他脑瓜子里嗡嗡演讲,每个字他都听得清清楚楚,但连成一句话他就不明白意思了。 脑子处于放空发懵的状态。 直到王老六提起梅时雨,他才有几分清醒。 【不中用,真是不中用啊……】 【好在宿主你走了狗屎运,好在梅时雨为人正派,你说自己长得丑人见人嫌,他便顾忌你的自尊,没有随意揭你面罩。】 【这世道,人心不古,好人可不多见啊。】 “我都听到了,你先别吼,头疼。” 李停云费力从床上坐起身,环顾四周,是一间简陋但干净的客栈房屋。 他几乎一眼便看到,屋子中央那张木头桌子旁侧,青霜剑静静地倚靠着桌腿,周遭散发淡蓝色柔光。 宛如月光滤过结霜的纱帐,倾洒在汉白玉台上,才能酿出如此清贵的色泽。 李停云走向木桌,拿起青霜,心里无端有种难言的失落感。 “他撇下我……去哪儿了?” 又兀自笃言:“他应该没有走远,否则不会将佩剑留在这里。” “吱呀”一声,身后门扉被人推开,李停云转身,正对上梅时雨平和的目光,心里空落落的感觉瞬间填满,扬声道:“师尊?!” 梅时雨将手中提着的玄色银纹锦囊放在桌上,轻唤了一声“元宝”。 李停云心头一动。 “师尊,这乾坤袋里……装了什么东西?” “你昏睡的这一个时辰里,为师在永劫镇逛了几圈,备齐了进入地界所需的法器。” 梅时雨施法从中抖落出一桌子稀奇古怪的东西。 “永劫镇地处阴阳分界,此处妖魔作祟,魑魅成群,鬼气与魔息四处环绕,是一个与人间截然相反的地方。” “在这里,无论是凡人还是修士,一身阳气都会显得极其突兀,难以隐藏行踪,因此,我们需要借助一些阴间的法器,隐藏自己的真实面目。” 李停云点头称是,永劫镇是非之地,鱼龙混杂,无论是人是鬼,是妖是仙,大都不以真面目示人,就连姓名也多为化用,真真假假,人鬼不分。 “采买法器置办装备这种事情,师尊交给弟子去做就行,不劳您亲自动手。” “此行仓促,差点错过中元节鬼门关大开的三日期限,今夜子时便是最后的时机,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梅时雨将“徒弟”看作同自己一般无二的重生之人,知道他听得明白,因此,有些话说起来无需铺垫和解释,直言便是。 “为师一定要去鬼域拿回宗主的分景剑。” “师尊要去地界拿回分景剑,是想要将其带回道玄宗,交还给宗主。希望能够助他渡劫飞升,以获大道,而不是像上一世那样,死在万钧雷霆之中。对吗?” 梅时雨轻轻点头,李停云便沉默不语,自然明白他心里是何等的着急。 原文中道玄宗宗主任平生,是修仙界德高望重的尊者,论资历、论年纪、论修为、论人品,都是旁人难以望其项背的存在。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他是道玄宗的主心骨,也是仙门各派仰慕的柱石,更是修仙界近千年以来最有望飞升之人。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死在了此身最后一道天雷劫难之中。 就像进度条已经加载了99%,一步之差,还是没能联上网。 大道尽头,竟是前功尽弃,功败垂成。 李停云又想到了王老六的话,细细琢磨“功败垂成”这四个字,当真是令人为之扼腕。 不禁要叹上一句: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天道行常,世间万事,结局多是残缺与惋惜。 任平生的死,极大地撼动了道玄宗在修仙界的魁首地位。 在他身死道消之后,道玄宗十三峰各位峰主,也就是他此生最得意的十三位弟子,相互之间争权夺利,掀起了令人不齿的内斗漩涡。 繁荣昌盛上千年之久的道玄宗逐渐势力衰微。 正道陷入混乱,邪恶势力趁虚而入。 李停云一手创建的太极殿,就是乘了这股东风大势扶摇而起,集结普天之下魔教势力,将太极殿的名头推至鼎盛,如日中天。 恰恰在这种时候,藏剑峰峰主梅时雨归顺太极殿的消息传遍修仙界,修仙门派正道力量是一日不如一日。 在此黑云嗜日、不见天光的修仙界,主角艰难求存,“猥琐”发育,背负起了整顿仙道的大任。 李停云纵览全文,早知后事,他自然猜得透梅时雨此刻的心思。 重生一次,梅时雨最不想看到的,恐怕就是养育栽培自己多年的师尊一朝身陨,道玄宗由盛转衰,修仙界陷入混沌,遗憾无穷。 所以,他要夺回多年前任平生遗落在酆都鬼域的宗主信物——分景剑。 分景剑乃是神物,是先天神西王母留在人间的至宝,曾为道玄宗第一任宗主所获,并以此作为表明宗主身份的信物,代代相传。 直到几百年前,酆都大帝和十殿阎罗率领数不尽的鬼修侵占人界,妄图反噬人间阳气,开辟地界领域和修魔道场,掀起了一场血战。 道玄宗和其他仙门为保三界和平,聚集众多修士和散仙,在酆都展开围剿,正邪两道大战于鬼门关前。 彼时,任平生与酆都大帝各自是鬼界与修仙界第一流的高手。 俩人那一架打得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任平生一剑把十八层地狱捅了个对穿,差点毁掉整个轮回秩序,以致维和不成险些酿成大过。 人不轻狂枉少年。 那时候,任平生也还是个几百岁就问鼎巅峰的“年轻”修士。 下手不计后果,确实够狠。 那一战之后,酆都大帝明显表现乖了。 据说至今他还在地界率人吭哧吭哧修缮轮回通道。 道玄宗每年出资,相当于是人道主义救助。 毕竟,地界属于三界之一,酆都鬼域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不能毁于一旦。 阴阳相生,善恶相成,正邪两道从来就不是简简单单谁灭掉谁、谁胜过谁的关系,而是要时刻保持微妙的平衡。 道玄宗的信物分景剑,在那一战中不慎落入鬼界魔渊,酆都大帝拒绝归还。 再加上任平生随着境界修为愈高,渡劫愈发频繁,几百年间多次闭关修炼,没有那个闲工夫再去酆都掰扯讨债。 但是道玄宗其他人却没有忘记这回旧事。 任平生门下弟子多次与鬼王交涉,对方态度坚决,而且酆都大帝本尊从不露面,只让座下十殿阎罗出面回怼。 多半是他觉得小辈无知,与后生打交道有失身份,鬼王的寝宫虽然快塌没了,但架子该端还是得端起来的。 道玄宗弟子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如师尊修为高深,打不过修魔的酆都大帝,也便无可奈何。 拿回分景剑这事儿,就这么耽搁了下来。 上辈子,任平生渡劫失败后,十三峰峰主为了抢夺宗主这个位子,争得头破血流,到最后甚至闹起了分家,要将道玄宗分成了道宗与玄宗两派。 如此荒诞的局面之中,藏剑峰峰主梅时雨一人负剑,来到酆都鬼域。 他只身闯入十八层地狱,从万丈魔渊中,寻回了分景剑。 《仙道第一剑》原文将此事叙述得比较简略。 毕竟这只是一条配角副线,主角并没有亲身参与,站在主角的角度来看,这就是一段前尘往事,作者自然不用详写。 王老六创设这段剧情,只是为了突出梅时雨修为之高,为人之正。 从而凸显他叛离正道这件事的冲击力,既是卖点,也是暗线。 暗示他这样的人并不会轻易归附邪恶。 李停云穿书之后,由于书中部分人物已经觉醒自主意识,或主动或被动地大幅更改了原文剧情,梅时雨闯鬼域夺剑这件事提前发生了。 而且反派掺和了进来,主角也掺和了进来。 原文单薄的配角副线逐渐变得丰满。 这段并不起眼的支线剧情,现在,真真实实呈现在了李停云面前。 “师尊,你还是打算一个人去夺剑,对吗?” 当他听到梅时雨说“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之时,他就明白,尽管梅时雨将他带到了蜀地,带到了永劫镇,但并没有打算与他一同进入地界。 李停云心中不免产生异样的触动。 第11章 永劫无间,往生客栈 “为师不能拖累你。” 梅时雨抿了抿唇,轻声说道。 “其实我才是那个拖累吧?” 李停云耸耸肩。 “师尊,你有几成把握,完好无损地从酆都大帝手中夺回分景剑?” 梅时雨一时解错了他的话意,笑道:“分景剑乃是神族至宝,无论旁人怎样争抢,也不会轻易损坏。你难道是怕我投鼠忌器不成?” “我说的是你!不是那把破剑。” 李停云语气有些毛躁,但他冷静下来,幽幽道:“师尊对战鬼王有几成胜算?有几成把握从十八层地狱中顺利脱身?” 良久,梅时雨反问:“你要听实话么?” “是的。” “不足五成。” 梅时雨淡淡道:“然,正如你之前那句‘弟子随叫随到,万死不辞’,我待宗主之心,亦是如此。只要有助他渡劫飞升,无论要我去做什么,都在所不惜。” “你要救你的师尊,我也要救我的师尊。” 李停云如是说道,“你没有理由阻止我去地界。” 梅时雨心思一动,“元彻……” 李停云不爽道:“师尊,你又忘了,以后要叫我‘元宝’。” “好吧,元宝,以你现在的修为,你去了,就是要害你的师尊。” “那不一定,我虽然不会术法,但我比你更加了解地界。” 李停云说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哦?” 梅时雨轻叩桌面,烛台掉落零星几点灯花,闲然道:“说说看,你对地界有怎样的了解。” “就比如说,鬼门关,并不是一座实在的、有形的关卡,人用肉眼是根本看不见的。修士六感敏锐异于常人,但即便开了天眼,该找不到,也还是找不到。兜兜转转,就要错过子时这个最佳时机。” 李停云追问:“师尊,你有什么办法快速找到鬼门关吗?” 梅时雨不答,微笑道:“继续说下去。” “再比如说,想要去到第十八层地狱,寻找吞噬分景剑的魔渊,并不需要一层一层地闯下去,有条快速通道。师尊,你选择走,还是不走?” “看来上辈子,你经历不凡,见识颇广。” 梅时雨轻笑一声,“为师却想问你,你是什么时候去过酆都,又是从哪里知道的这些消息?” 李停云不徐不急道:“上一世,师尊撇下我走了之后,我就一个人守着藏剑峰,每天看看书、练练武,就算偷溜下山,也不怕回来被罚抄门规、去思过崖面壁了,因为已经没有人管我了。” “道玄宗几个师伯、师叔闹着要分家,他们没空搭理我。其他几峰的师兄弟,都有师尊领着出去历练,有时是寻访仙府遗迹,有时是去降妖除魔,我除了看着他们高高兴兴地下山,再看着他们高高兴兴满载而归,就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了。” “所以,我就自己给自己布置任务,自己给自己找事情做。我下的第一个决定,就是一个人去酆都,去闯鬼门关。从一开始,我连路都找不到在哪里,到后来,我可以从十殿阎罗手底下活着回来……” “我以为,如果有一天,我也能像师尊一样,有资格与鬼王一战,并且好端端地回到藏剑峰,当我成为真正的强者,不再需要任何人的庇佑,或许,我就能去找你了……你说是吗?师尊。” 李停云最后这声质问,将梅时雨彻底问住了,他还是像之前那样,并没有给出多余的解释,只是缓声说道:“我明白了……或许我不应该阻止你。” “我似乎还不能习惯你已经长大这个事实,尤其是面对你现在不过十一二岁少年的样子,彷佛前世那场拜师大典还只在昨日……” “但实际上,你已经长大了,为师应该聆听你的想法,而不是左右你的决定。” 梅时雨话音中略有些黯然,但更多的还是欣慰之情。 李停云动了动唇,不知该对他说些什么。 桌子底下搁在膝前的手紧握成拳,想着这段师徒关系不过是自己偷来的,心里不是滋味。 他这个人向来走衰,身边哪有什么通情达理的人,这样细致照顾他的感受? 如果梅时雨真是他的师尊,那该是件多么幸运的事情。 可他不是主角,没有光环。 也就没有这样的幸运。 “师尊……我,我好像……又有点儿饿了。” 李停云决然斩断这些胡思乱想。 他抬起头来,期冀地看向梅时雨,求投喂。 “你啊,待出了地界之后,还是先学会辟谷吧。” 梅时雨随手一收乾坤袋,桌上的东西瞬间消失了,只留下两枚丹丸。 “这是易容丹,你我都需要吃下,才方便行事。” 酆都附近,百鬼成行,人混其中,真假难辨。 在永劫镇,夜幕来临之时,谁都不能保证,自己碰上的究竟是人是鬼,是妖是仙。 这等混乱的地方,没有任何生灵愿意轻易暴露真实的自己。 随意捏造样貌和身份,言谈举止三分真七分假,已是约定俗成的习惯。 既然踏足此地,就要遵守此地的规矩。 李停云亦步亦趋跟在梅时雨身后。 易容丹少说能够维持十日效用,他在吞下丹药之后,便摘去了脑袋上的破布,一身轻松。 脚下这条街衢大道不知通向何方,只见两侧商铺纷呈,冷风吹动旗幡,猎猎作响。 正当薄暮之际,家家户户都亮起了昏黄的灯光,像是早有约定似的,一家接着一家,一户续着一户,光影从大路的这一头蔓延到另一头,颇为诡谲。 街上人来人往,看似热闹非凡,却一个个的悄无声息,李停云甚至能够清晰地察觉到,擦肩而过之人口鼻中呼出了森森冷气。 他没有抬眼看向任何人,却在警惕地观察四周。 同理,他也能感觉到自己身上聚集着别人暗中窥探的视线。 抬起头,便能看到天空悬着一轮妖异血月,像极了点缀街景的专用道具。 永劫镇……永劫,即无间。 李停云方才随梅时雨走出客栈的时候,他还特地留意了一眼。 客栈的名字叫作“往生”。 有趣。 李停云在一家露天拉面馆前停住脚步,正在奋力扯面下锅的师傅抬头看了他一眼。 一张死人脸比铺洒在砧板上那层面粉还要惨白诡异。 拉面师傅的脸上缓缓绽开了笑容。 “客官随便坐。” 梅时雨见徒弟站在摊子前不走了,自然也停了下来。 又瞥见这摊子旁边仅摆了两张桌椅,已经有人坐下了,空位拮据,得拼桌才行。 他轻道:“换一家。” 李停云扯住他的衣袖,“不,就在这里。” 第12章 月亮不睡我得睡,不做秃头小宝贝 面馆紧邻一家棺材铺,铺面门口停放几具空棺。 梅时雨将铜钱投进灶台边的竹篓里,转头就看到好徒弟毅然走向棺材铺,嘴里还念叨着“见棺发财”。 李停云不是对棺材感兴趣,他是瞧见棺材铺门口歪歪斜斜竖了一口方碑,碑上有字,碑前卧猫。 一只皮毛柔顺、溜光水滑的玄猫。 玄猫不怕生人,李停云凑近去看石碑上的篆文,身体投下的阴影将它笼罩,它也只是无聊地举起尾巴,拍打几下地面。 “当你看清楚这行文字的时候……” 李停云小声念出口,“你已经踩在我头顶上了?!” 他慌忙后退一步,看着脚下踩踏过的地方,似乎没有发生什么异常情况。 稍觉放心,于是探出脑袋,朝棺材铺里面张望。 店铺门面大开,定然是常年做生意的,他有个大胆的想法,想问问棺材铺老板,最近镇子上有没有哪家新丧,找他订制棺材和寿衣之类。 新丧,就意味着人刚死,魂魄还在不远处游荡。 人死之后魂归地府,只要不是横死之人,魂魄都能自觉找到鬼门关的入口。 可以抓起来做成引魂灯,照亮通往地府的轮回路。 虽然说人间流传着黑白无常追魂索命一说,但这世上每天该死的人那么多,无常鬼忙也忙不过来,所以说啊,大多数人都是自己找去鬼门关的。 李停云正要往棺材铺里走,忽然有什么东西缠上脚踝,阻止了他的脚步。 冰冰凉凉的触感,根根分明的手指,鹰勾爪似的掐住他的脚脖子。 低头一看,果然是只人手,惨白瘦削如皮包骨,没有血肉。 “鬼手”是从土里钻出来的。 就在他刚刚踩过的那个地方。 玄猫已经不见了踪影。 鬼手的力道遽然加大,李停云瞳孔一缩。 鲜红似血的丹寇指甲直直地刺进了血肉之中,拉住他的左腿硬生生往地底下拖拽。 李停云俯身,直接抓住那只鬼手,使了相反了力道往上拉扯。 意图把这诡异的东西扯出来,看看到底是什么模样。 显然,鬼手力气不敌他,正一寸一寸被他拽出地面。 与此同时,脚踝传来的刺痛感提醒他受伤流血了。 李停云看到自己的血液流淌到灰白发青的鬼手上,竟然连皮带骨将其腐蚀殆尽,只剩下一团风吹即散的黑雾,还没等他看明白,一切踪迹都消失了。 没有破土而出的鬼手,只有脚踝上还在流血的伤口。 右手手腕忽然一紧,仿佛被什么绑住。 李停云心中一惊,又来?! 这次又是什么鬼东西? 可他低头一看,竟是之前那条缚仙锁。 一头缠在他手腕上,另一头……他转身一看,在梅时雨手心里。 不同以往的是,缚仙锁表面光芒逐渐散尽,慢慢变得透明,然后消失不见。 但链子缠在手腕上的触感仍然存在。 也就是说,缚仙锁依旧绑着他,只是他看不到而已。 梅时雨牵动锁链,将他拉回自己身边。 李停云的识海中突然闯入一道清澈悦耳的声音。 “为师方才见你站在是石碑前,一动不动,可是发生了什么事?” 隔空传话,只有他们二人听得见。 李停云动了动手腕,没想到缚仙锁还有这功能,莫非是有线传声筒? 他回道:“没什么。” 偷摸抬起左脚蹭了蹭右腿肚子,把捋起的裤管蹭了下去,遮住受伤的脚踝。 因为伤口不光在流血,还特么在冒黑气,一看就知道是修魔之体。 李停云借助缚仙锁,与梅时雨连线道:“师尊,这街道两旁的商铺,看起来是联排的建筑,一家接着一家,东墙挨着西墙。所以整条街只有这纵向一条大道,没有横向的胡同。” “但是,这些联排建筑中,每一间商铺都是独立的……就好像处在一个又一个格子里,而这些格子,就是结界。这里有多少间商铺,就有多少个结界。” 正是因为如此,刚才他和梅时雨站在两个不同的商铺区域内,梅时雨便没有看到棺材铺前发生的诡异一幕。 只能看到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梅时雨点了点头,永劫镇的诡异之处,还不止如此。 他说道:“这条街道没有尽头,如此走下去,便会回到原点。看似走的是条直线,实际上是在循环往复兜圈子,如果找不到生门,便永远也出不去。” 李停云倒不怕这个,只要捉个新鲜的魂魄来引路,多大的圈子也能绕出去。 这听起来有点歪门邪道的办法,是他从原文记忆中薅出来的,老六作者就是这么给主角开的金手指,招数听起来邪门,用起来好使。 但他有些好奇—— “师尊,上辈子,你究竟是怎样走出永劫镇、找到鬼门关的?” 梅时雨没有正面回答他,只说道:“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无处遁形。如果不能找出一条通向山那边的捷径,那就只能用手中的剑,劈开一条横贯山脉的道路。” 简言之,暴力出击。 但他还不想教坏小孩子。 虽然从某种层面上说,暴力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但却是一种代价极大的手段。 李停云挑起唇角,笑了。 不是他多心,而是梅时雨那副温柔平和的皮囊下,遮掩不住剑修固有的强者思维。 所以说正与邪究竟有什么不同,为了践行自己的道,谁都可以做出最暴力的行径。 李停云走回面馆,一屁股坐在紧挨梅时雨的那根条凳上。 “老六,你还在吗?” 暗中呼叫死机系统。 【(自动回复):月亮不睡我得睡,不做秃头小宝贝。】 【检测到人工客服鼾声如雷,已转接至001机器人客服,宿主不用担心哦!】 【穿书系统24小时在线,为您提供全天候服务。】 “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001,帮我踹醒王老六!” 【此服务暂未上线,系统鼓励宿主按照模板提问,只有触发关键词,001才好听得懂哟!】 “……” 李停云暗自腹诽一句“人工智障”,看着眼前凭空出现的全息投影面板,目光聚焦,自动选择“功德”按键。 进入详情页,便能浏览附近可做的隐藏任务,以及任务可获的奖励点数。 他需要筛选几条性价比还算可以的任务填一填功德值负债这个大坑。 总不能一直拖着一副少年人的身躯,什么事情都办不成,他必须尽快将反派原主的修为赚回来,否则鬼门关是有去无回。 正当他仔细浏览任务信息时,识海中突然响起梅时雨的声音。 “元宝,你盯着对面那人的脸看得太久,这似乎不太礼貌。” 梅时雨提醒道: “他大概要生气了。” 第13章 君子以理服人,道理或者物理 李停云的目光穿过系统面板,这才落在对面那人身上。 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彪形大汉,两道眉毛拧成川字,脸上横亘着山褶般的皱纹。 此颜差矣。 他不感兴趣,也便没有在意那人愤怒的目光。 但他漫不经心的态度似乎惹恼了那男人。 “喂!我说,小子,你在瞅啥?!” “啥都没瞅。” 天知道,李停云真不是在故意学他口音。 “放你娘的屁!老子都看见你在瞅我了!” “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在看你?” “呀啊!” 彪形大汉举起面碗,“啪”一声扣在了桌子上。 李停云:“……” 这是什么曹操盖饭行为艺术? 随即,大汉伸出铁爪,恨不能直接掐住他的脖子,咔嚓拧断。 他出手极快,快到几乎没有人看出他突如其来的杀机。 这一招“探囊取物”,真气汹涌强悍,速度与力量相互配合接近完美,已经不是凡人所能达到的程度。 或有可能,他是个修仙的,乃同道中人。 李停云微微眯起眼睛,只在刹那间,一股罡风吹散他额前碎发,铁石般的拳头离他鼻梁骨不到两公分距离。 按道理说,他躲不开这一招。 但那大汉的拳头突然停滞在半空中,无论如何也无法再接近他半分。 李停云此时安然无恙不说,甚至抱臂胸前,呵笑一声。 朝那一言不合就要动手的男人投去挑衅的目光。 彪形大汉气急败坏,却不敢轻易动弹。 一根筷子抵在他的手腕内侧下三寸内关穴穴位上。 只需轻轻碾动一下,四两拨千斤,他这条手臂就保不住了。 苦心修行几十年的功夫也要废了。 “君子动口不动手,阁下是否太过冲动?” 梅时雨无意废去他一身修为,只是抬手劈落他青筋暴涨的手臂。 顺势投着,将那根已经不能再用的筷子扔了出去。 区区一根竹筷,在他手里竟如飞剑一般,发出破空之声,竟致贯穿了隔壁棺材铺前半截埋进土里、半截露出地面的石碑,将其击个粉碎。 之前那只不见了踪影的玄猫,不知何时回到石碑前趴着打盹,这声巨响登时吓得它弹跳起来,一蹦三尺高,炸开浑身毛发。 “喵呜”一声,猫儿跳在地上,夹起尾巴疾速开溜,一晃眼就又没影儿了。 另一张桌前围坐的三两食客,在这声巨响中惊掉了碗筷,无不噤若寒蝉。 那刚愎凶恶的男人见此情景,脸色气成了美丽的猪肝红。 不知为何,他不敢多看梅时雨一眼,只是死死盯着李停云,彷佛要把他瞪出个黑窟窿。 然后,他把自己盖在桌上的面条重新扒拉回海碗里。 李停云憋不住笑了。 不禁暗自咂摸,梅时雨貌若温雅良善,实际上武德充沛,出手相当干脆利落,干架从来都不含糊。 这很道玄宗。 道玄宗为仙门百家之首,不是没有道理的。 在宗主任平生带领下,道玄宗上上下下一统人生信条:君子以理服人。 道理,或者物理。 左手书香右手剑气,文武双修,总有一种手段能让人服理。 而且,道玄宗一贯以来都有护犊子的作风。 眼下,李停云作为那只理所当然被护着的小犊子,有恃无恐,有权嚣张。 那个谁吞声饮恨的目光根本不影响他嗦面的心情。 他甚至还想跟店家要瓶醋。 话没吆喝出口,醋瓶子便塞进了他的手心。 梅时雨只当是再自然不过的举动,却见徒弟怔怔地盯着自己看。 他看得出,徒弟爱吃面条,嗦面时还喜欢放醋,于是一早便留心露天灶台边上的调味料,见他伸手,就知道他想要什么,起身给他拿了过来。 “怎么了?” 梅时雨淡然问道,仍是借用缚仙锁识海传声。 “没什么。” 李停云别扭半晌,说:“跟师尊在一起,好像有种跟家人相处的感觉。” “你是想念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了吗?” “我有些想我娘……她做的面条,是最好吃的。” 梅时雨看着他的眼睛,忽然朝他伸手,替他将快要垂落面碗里的须发拂开,又顺势揉了揉他的脑袋。 “如果,你不想那么快辟谷的话,也没什么。” “我可以带你尝遍人间美味,你喜欢吃面,那我们就往北走好了。” “一切都不着急,此生还长,你慢慢长大。” 梅时雨说罢,便收回目光,端正身姿坐回原处,拿起了筷子。 他自修行后,很少有口腹之欲,但徒弟一顿饭干八碗面的盛景犹在眼前,少年饕餮胃口,看他吃饭太香了。 梅时雨好像有那么点食欲。 但只尝了一口,脸色就变了。 这是什么阴间的饭菜? 这能是给人吃的东西? 实难下咽。 他看了一眼干起饭来六亲不认的徒弟,脸上疑惑加深。 决定再尝一口试试。 梅时雨喉结滚动,他这辈子就没吃过这么剌嗓子的东西。 不仅味同嚼蜡,还如啮檗吞针。 太阴间了。 李停云却端起碗来喝完最后一口汤,看着脸色不大好的梅时雨,问道:“师尊,你不吃了吗?” “呃……不了,为师不饿。” “那正好,我还没饱。” 李停云端起他的碗,不到半分钟,见底了。 梅时雨:“……” 他将这一切归结为徒弟在灵溪村生活条件恶劣所致。 怕不是从小饥一顿饱一顿饿大的。 李停云刚要放下碗,忽觉身体不受控制,强大的气波冲击从背后袭来。 随后,他被一把拽离桌椅座位。 李停云不知自己迎面撞进了谁的怀里,眼前忽明忽暗,罡风阵阵,脑袋紧紧贴着温暖的胸膛,鼻尖萦绕清冽的梅香。 他下意识地,反手抱住了将自己护在怀里的梅时雨。 梅时雨带着他疾退数步,狂风骤起,一股莫名的力量将两人逼退至面馆内,屋外风嚣声肆虐,“砰”的一下门扉紧闭,是叫大风刮上的。 梅时雨在屋中站定,松开了桎梏徒弟身体的手臂。 李停云从他怀中探出脑袋,看了一眼屋子里同样被大风刮进来的其他几人,又看向窗外狂风过境空空荡荡的街道,心中有了盘算。 “师尊,是结界。” 不知是谁启动了整座镇子的结界,所有人都被强行逼进附近的商铺中。 所有商铺都关了门,这就意味着结界已经封闭,里面的人是无论如何也出不去的。 屋子里响起了杂乱无章的哄闹声。 从一开始叽叽喳喳的争吵讨论,逐渐演变成此起彼伏的尖叫。 因为有人想要出去,用手推门,两条手臂瞬间燃起业火,化为灰烬。 凄厉的叫喊声几乎穿透耳膜,比特么超声波还有攻击力,怕是能震碎内脏。 李停云捂住耳朵,重新一头埋进梅时雨怀中。 “……” 梅时雨心中疑惑,上辈子他的徒弟好像没这么……缠人? 第14章 阴差律令,符到奉行 失去两条手臂的人,无法保持身体平衡,倒在地上胡乱翻滚,疯癫大叫。 “叫什么叫?喊什么喊!老子头都要涨大了!” “你失去的不过是两条胳膊,可我们两只耳朵都快被你喊聋了啊!” “闭嘴,都闭嘴!” “……” “噗滋”一声,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 众人纷纷后退,看着门前突然爆体而亡的断臂之人,个个都傻了眼。 “这,这这这……” 这是怎么一回事? 方才还在痛苦喊叫的、活生生的一个人,竟然顷刻间变成一摊血泥。 刺鼻的腥味在狭小的面馆内弥散开来,冲击着每个人的鼻腔。 “聒噪。” 角落里传来一个苍老年迈的声音。 李停云侧身回望,果不其然,正是之前在面馆外忙活的扯面师傅。 他应当就是这家商铺的主人。 只见他伸向门前地面那摊血肉的手掌缓缓聚拢,一簇熊熊燃烧的业火照亮了在场众人一张张煞白的面孔。 火舌如同游蛇一般窜了出去,径直扑到散发血腥的源头,瞬间就将血肉模糊的尸体吞没,甚至不见浓烟和灰尘,火焰熄灭之后,一地干净。 一个大活人,就这样不留痕迹地、被人当垃圾一样处理掉了。 连魂魄都来不及出窍,连同肉体一起焚烧殆尽。 李停云不禁唏嘘,心道:这鬼地方狠人还不少嘞。 这种连人带魂一键消除的杀戮手法,比反派原主还要狠一个档次,灵溪村被他屠尽,百十条横死后无法回归地府的魂魄起码都是完好的,甚至有机会被度化。 他忽觉身边人袖袍微动,与此同时,他也在直觉提醒之下,断然按住了梅时雨握剑的手。 “师尊,我想,我们还是暂时按兵不动为好。” 梅时雨静静思索,说道:“现在……距离子时还有两个时辰。” 如果这里的妖蛾子闹太久,时间等不及的话,他会考虑直接破坏结界,尽管这样做有可能导致整个永劫镇都被拆毁。 想到此处,他搭上少年的肩膀,推他冲开拥挤的人群,走到角落那张无人的桌椅处落座。 师徒两个坐下之后,静观其变,不想又有一人挤出看热闹的人群,朝他俩看中的这片僻静之地走来。 李停云看着此人满脸胡茬,一脸凶相,心道:冤家路窄。 如何不是之前那个挑事的男人? 男人选在李停云对面坐下,目中凶光收敛了不少,口气也缓和了许多。 “在下姓王,单名一个‘伍’字,不知两位如何称呼?” 梅时雨:“张三。” 李停云:“李四。” 王伍:“……” 他满目坦诚:“不是,我真的叫王伍啊!” 李停云慢悠悠道:“谁又不是真的姓李呢……” 梅时雨开门见山:“兄台有何见教?” “见,见教……这,这还是算了吧。张三兄弟,你与我同是修道中人,还交过一次手,我知道自己的斤两,肯定是比不过你的,又谈什么‘见教’呢?” 王伍挠了挠后脑勺,显出一副老实人的憨态。 许是他一眼看上去外貌粗糙,不修边幅的样子,给人留下了不怎么和善的第一印象,再加上脾气暴躁,容易被激怒,整个人的形象都拉胯了不少。 李停云暂时还不能把他和“老实人”划上等号,顶多承认他就是被打老实了,面对这种人,自然没有好脸色。 冷哼一声,出言讽刺道:“前倨而后恭,思之令人发笑。” “啥?” 王伍搓了搓胡子,“你这话是啥意思?” 李停云曲解道:“夸你这人很幽默的意思。” “嘿!” 王伍握起右拳锤在左手掌心里,亮出“啪”的一声,憨然笑道:“我干儿子也这么夸过我!赶巧,他跟你年纪差不多!” 李停云:“……” 大意了。 大意了啊。 跟王老六斗嘴那么多回都没输过,竟然在王老五手底下大意失荆州。 白给人当回干儿子。 李停云抱起胳膊,别过脸去,气闷了。 梅时雨对他回回打雁、一朝被雁啄了眼的模样忍俊不禁。 王伍瞧着俩人一个笑一个闹,相处起来倒是有点儿意思。 就像他跟他刚认的干儿子一样,说说笑笑,不拘一格。 像,真是太像了! 于是问道:“你们二人……是什么关系?莫非这位李四小友,也是张三兄弟你的干儿子不成?” 李停云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够了,别再给他瞎几把认爹了! “这是我师父,我没有爹!” “啊呀,原来如此。” 王伍叹口气道:“不想小友身世凄惨,与我那干儿子颇为相似,都是小小年纪就没了爹。” 推己及人,同情心泛滥道:“所谓‘师父’嘛,便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想必你师父一定如亲生父亲一样体贴你、照顾你,你们师徒情谊深重,我这个外人都能看在眼里,小友也就不用时时刻刻伤怀自己没有父亲了……” 说着说着,他还来劲了:“其实有没有父亲都不重要,我在人间见多了当爹的抛妻弃子、卖女求荣,比畜生还不如。人这一辈子,后天遇到指引自己的贵人,比先天有个品行糟糕的父亲,简直好太多了,不是吗?” 李停云拳头硬了,转头看向梅时雨:“师尊,有什么法术能把他嘴巴缝上吗?!” “王兄,”梅时雨出言打断了王伍的话,说道:“兄台古道热肠,善于言辞,但说话亦需讲究分寸,即便是熟人,也不好过多谈论家事,遑论我们萍水相逢,互不相知,话还是不要太密了。” 王伍又搓了把胡子,暗自腹诽。 他真有那么话痨吗?为什么他的干儿子也这么说他。 原先,他还以为是自己好大儿性格呆板,才反衬出他的话多嘴快。 咳嗽两声,不好意思道:“其实……我是个内敛的人。” 李停云信他个逑,“呵,要这么说,我就是个自闭的人。” 梅时雨以为他俩还要掀起新一轮唇枪舌战,正要阻止,不料一声长啸传来,预示着异变突起。 整个永劫镇上空都回响着摄人心魄的声音: “地界有亡灵逃脱,重返人间,判官现已查明,此小鬼藏匿在永劫镇中!” “永劫镇司阍下令,限一炷香时间,勒令结界内部人员自检互查,揭举有功者可获鬼门关单次通行权,隐藏包庇者则有重罚。” “一炷香后,若无结果,司阍将会挨家挨户亲自排查亡灵,亲自将其交给黑白无常处置。” “凡与此小鬼同处一室者,连坐隐藏包庇之罪!” “结界将会化作业火,焚毁有罪之人肉身及其魂魄,不入轮回! ” “阴差律令,符到奉行!” 第15章 师尊,你这坏心思也挺多的 店内再次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面馆老板忽然抄起家伙,拿擀面杖当鸡毛令箭,大喝一声,喊道: “你们都听到了吗?我们司阍大人下令,要彻查逃跑的亡灵!我有责任清点店内人数,检查你们是不是亡灵!免得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要是被司阍大人查出亡灵在咱们这间屋里,就是拖累了大家伙儿。” “现在,你们自觉在我右手边排好队,走到我跟前来,上交一块下品灵石!带我查验之后,去到我右手边的空地上休息。” “都听到了没有?!” 待他立完规矩,立刻有人不服了,高声喊道:“你这不就是趁火打劫吗!” “就是啊!再怎么说,永劫镇都是人间的地盘,你们司阍大人,不也是个活人吗!在这儿的交易,全都是用铜钱和金银,还没听说哪家要灵石的!” “一块下品灵石,好大的口气,你他妈给我拉十碗面,都换不来半块灵石碎片!” “……” “轰”一声,又有一条火舌蹿起,店老板拿着顶端冒火的擀面杖,威胁众人道:“刚才那个人是怎么死的,你们也都看见了。都小心点,别玩儿火!” 他随手一指面前某人,“你想试试被烧焦的滋味吗?” 不料此人是个修士,冷笑道:“别人怕你,我却不怕,不过是区区引火之术罢了,可敌得过我……” 他正要说下去,却吃惊地看向自己已经抬到半空中的右手,空空如也,竟然什么都没有。 火呢?他的三昧真火呢? 想他上等资质的火灵根,居然失去了御火的看家本领。 他像根石柱一样钉在地上。 店老板旋即哈哈大笑,笑这修士不知山外山人外人,还当永劫镇是什么地方,这里可不是灵气充沛的仙门府邸,在这里,什么阴诡之事都有可能发生。 “诸位,你们之中若有修士,大可以看看自己平时练的本事丢没丢。” 在他说出这番话之后,不少人惊呼了起来,但很快,整个小店陷入一片死寂。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自己的法力竟会在突然之间消失了。 这对所有修仙者来说都是致命的打击。 有人怀疑是店老板暗中搞鬼,但由于没有法力护体,也便不敢站出来说话。 店内不起眼的角落里,一直没有动静的三人组,将这一切看在眼里。 王伍压根儿不信这个邪,转了转手腕,看着人群中店老板得意嚣张的模样,心道:“老子找准时机,梆梆给你两拳,你就知道老子平时的本事丢没丢了!” 李停云隔空传声,问梅时雨:“师尊,他说的可是真的?” 梅时雨点了点头,神情却没有太大变化。 “师尊,你不觉得可怕吗?” “不会。” “他说修士都失去了法力,师尊难道没有吗?” “你猜。” 李停云托起下巴,“我猜?” 他眯了眯眼睛,仔细想了一番,联想到梅时雨推着他的肩膀,将他推到此处角落这个奇怪的举动,便明白了其中的关窍。 不自觉地笑了:“师尊,你这坏心思也挺多的。” “放肆。” 梅时雨不徐不急道:“没大没小,以后不许这样说话。” “好吧。” 李停云从他并不严厉的语气中听出几分纵容。 于是在今后的日子里,变本加厉。 店门口,老板还在举着擀面杖作威作福,揪住人群中某个倒霉蛋的衣领,问道:“怎么,你敢试试地界独有的红莲业火是什么滋味儿吗?” 那人慌忙摆摆手,赔笑道:“不敢,不敢……您不就是想要灵石么,小的这人没别的特长,就是家里特有钱,这次出来带了好多灵石……” 说着,他便手忙脚乱解下腰间的袋子,由于太过紧张,袋子掉在了地上。 一水儿的上品灵石闪瞎众人狗眼。 店老板脸上露出了做贼的奸笑,却装模做样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也是个正人君子,我不全拿了你的,我只要你一块上品灵石。” 随后,他便指着这个乖乖送钱的愣头青,对众人说道:“诸位,他是排在一个交钱的,只需要交一枚上品灵石就够了,排在第二的,需要交两枚,第三要交四枚,第四要交八枚!” 于是众人开始争着抢着排队送钱。 李停云啧啧赞叹,真真是生财有道,太有思维了。 店内统共一十八人,并不是所有人都是修士,也不是所有修士都很有钱,有人连上品灵石都没摸过,还有人连灵石是什么都不知道。 零零散散还剩了六七个人没缴费。 上交了灵石的修士,大都心不甘情不愿,他们何时在人间受过这种窝囊气?哪次不是趾高气扬接受凡人顶礼膜拜。 但在这永劫镇,竟然失了法力,他们是没有办法说理的。 憋屈得要死。 店老板数着投进铁锅里的灵石,嘲弄道:“我说你们这群修仙的,干嘛总往酆都跑?看看在场的诸位,一多半儿都是修士,你们表面上瞧不起地界,瞧不起我们修魔的,却又成群结队地来我们地盘上取经……” “我知道,你们不就是想去酆都的榷场,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买卖和交易吗?酆都榷场可是三界鼎鼎有名的黑市,在那里,想要什么,就能找到什么。” “我知道,你们这群人,最想要的东西就是提升修为的偏方!最想走的就是你们不齿于口的歪门邪道!” “哈哈哈哈……你们脸红什么,被我说中了,恼羞成怒?” 店老板洋洋得意,仗着没人识破他的阴谋诡计,都相信了自己是真的失去法力,便极尽尖酸刻薄挖苦讽刺之语。 他用擀面杖推开挡在眼前的人影,看到了那些个没上交灵石的人畏畏缩缩躲在最后头的角落里,不禁恼怒地大喝一声:“喂!你们都给我走上前来!让我看看你们身上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抵得上灵石!” 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就比如说,那个屁股很大的女人,我一眼就看出你不是人,你这个妖精……狐狸尾巴都藏不住哩!” 被他盯上的姑娘浑身一颤,竟然吓出了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 果然是只修成人形不久的小狐妖。 “妖精,你没有灵石,就用妖丹来抵债吧!” 姑娘才抱住自己的尾巴,又被吓出了两只耳朵,一步一步往后退。 退到了李停云等三人坐着的桌椅旁。 呜咽着转身就跪在地上,抱住了王伍的靴子,颤声道:“好大哥,你救救我!” “嘿,我这暴脾气!” 王伍“嗷”的一声跳了起来,指着嚣张跋扈的店老板,骂道:“老子忍你很久了!你这厮是什么鸟人!当老子跟别人一样,都是任人宰割的软蛋吗?” 店老板听见这声嘲讽,手腕一转,擀面杖就对准了他。 “是什么人在那里狗叫?” 第16章 太极殿的邪术,阴阳咒 “我把你个欺男霸女欺行霸市的恶徒!” 王伍还真就不信这个邪了,破口大骂:“你听着,是你爷爷我在此教训孙子!孙贼,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有什么本事拿根擀面杖就想趁火打劫?!” “你不服气?” 店老板狞笑道:“一个没有法力的修士,你还敢不服气?” 王伍自负道:“老子一身修为都是实打实练出来的,怎么可能凭你一句话说没就没了?老子不像那些被你吓破胆的窝囊废,有本事你就来试试,看我不叫你玩儿火自焚!” 店老板不是好惹的,举起擀面杖,重重一挥,顶端突然冒起了火苗。 他直接赏了王伍一只大火球。 李停云挑眉看着这一幕,心道:“这人是跟伏地魔学的招式吗?” 要是喊一句“阿瓦达啃大瓜”就更像了。 火球轰然朝着王伍飞去,王伍不紧不慢从袖中飞出一张符箓。 “水来!” 谁料,水没来。 王伍胸有成竹的笑容忽然一滞。 水竟然没来?! 凭他的修为,绝不可能犯了使用符箓意外失灵的低级错误。 额前不禁冒出冷汗。 难不成他竟然要在一介口出狂言的伙夫面前丢了脸也丢了命? 店老板发出了“桀桀桀”的坏笑。 王伍眼睁睁地看着火球直奔他脑袋飞来,瞳孔中熊熊燃烧的球型火焰越放越大,扑面而来的灼热火浪烧掉了他一半的络腮胡。 但也仅仅只是烧掉了他的胡子而已。 这下轮到拿着魔法棒的店老板一脸懵逼了。 还有高手? 他瞪起眼睛,看向八风不动端坐在角落那张桌椅前的梅时雨。 他想到了这人之前一根筷子击碎石碑的举动,心中疑虑加深。 一招击碎死物并不难,只要是修道的,十个里面有八个都能做得到,剩下两个就是没瞄准,这种事情,哪怕是人间身手不凡的练武之人,也不在话下。 真正令他感到犹疑的,是隐隐察觉到此人真气收放自如,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很难从他的气息波动中看出修为深浅。 如果真的是他出手相助…… 店老板死死盯着梅时雨,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他咧开嘴笑了,在此结界中,没有任何人可以破除法力禁制。 为了找回面子,他再次举起擀面杖,朝王伍甩出一记火球。 王伍鬓角冷汗滴了下来,佛山无影手连换三张符箓,都没有用! 幸运的是,这次的火球连他的胡子都没挨着,中途就灭了。 又白捡回一条命。 店老板恶狠狠地看了王伍一眼,急于确认结界中的法力禁制没出问题,第三次,他没朝王伍撒火,而是接二连三击倒并焚毁店内的桌椅板凳。 王伍也趁机再次尝试运行真气,还是没有结果,体内丹田尤如死水。 在这个结界中,旁人确实没有办法使用法力…… 他终于是相信了。 而后慢慢转身,看向身后的梅时雨。 但是这个人可以,是他救了自己。 李停云亦瞥向梅时雨所在的方向。 这一瞥不要紧,只见之前那跪倒在王伍脚边求救的女子,竟然又凑到梅时雨跟前,抓住他的衣角,抬起一双勾魂摄魄的狐狸眼。 恰好和梅时雨低头去看的目光撞在一起。 李停云托着下巴的手不自觉紧握成拳,眼睛微微一眯。 隔空传音道:“师尊!” 梅时雨不着痕迹地避开狐妖的触碰,听到徒弟的声音,抬头看他,问道:“怎么了?” 李停云从凳子上跳了下来,一屁股坐在梅时雨旁边。 皮笑肉不笑,指着对面的位子,对狐妖和善道:“你坐到那里去。” 小姑娘与他对视几秒,悻悻地化作原形,直接跳到房梁上躲了起来。 梅时雨:“……???” 就在刚才,他们之间有发生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吗? 另一头,王伍和店老板双方对峙,店内剑拔弩张的气势仍未消解。 王伍一步一步退回梅时雨身边,问道:“张三兄弟,你不打算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吗?” 与此同时,店老板也回过神来,直勾勾地看向梅时雨,举起擀面杖指向了他。 “好啊,果然是你在搞鬼!” “好一出贼喊捉贼。” 李停云先他师尊出言回怼,冷声道:“真正在搞鬼的人,难道不是你吗?” 此言一出,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这处并不起眼的角落里。 李停云这一句话,说动了在场不少修士的心。 大家伙早都在心里起了疑,但又实在碍于使不出法术,心里惶恐,不敢贸然反抗,见到有人站出来说话,纷纷开始表态。 “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必定是这贼店家在耍把戏,让我们暂时失去了法力,唬我们给他灵石!” “两位道友可是看出了这贼店的关窍?不妨说出来,给大家伙解解惑。” “……” “是邪术。” 李停云漫然道:“店家用了一种邪术,令在座各位法力失灵。” “什么邪术能有这么大的效用?!” 王伍不可思议地睁大了眼睛,“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怎么可能会有……” “太极殿的邪术,阴阳咒。” 梅时雨起身,打断了他的质疑。 “太极殿殿主独创的咒术,中咒者体内阴阳失调,丹田运行灵力受阻,自然释放不出法力。” 他一步步走向那脸色阴沉的店老板,神情愈发严肃。 “你是太极殿的人?” 店老板一言不发,只是冷冷哼笑一声。 “太极殿?!” 王伍禁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这三个字儿分量不轻,经人之口说出来,仿佛当面一记重锤。 锤得人眼冒金星,晕头转向。 不必细细咂摸,就知道大事不好,情形万分不妙。 店里不只他一个人的脸色如同见了鬼似的灰白惨败,但凡是跟修行沾点边的人,没有谁不知道太极殿殿主这个臭名昭着的修仙界另类。 这世上,有人修仙,有人修魔,他仙魔同修。 有修仙者三百岁方能结丹,有修魔者五百岁才入境界。 他却用了不到两百年的时间,便已初窥仙魔两道的巅峰之境。 修仙者若要飞升,须历经天劫,修魔者若要成魔,亦须破除魔劫,至于仙魔两道同修之人,这条路究竟该怎样走下去,前方还有多少命中注定的灾难在等待着他,没有人知道。 因为千万古以来都没有这样的先例。 他是第一个。 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人赶旧人。 即便是道玄宗宗主、其他仙门领袖,亦或是酆都大帝、十殿阎罗这样叱诧风云的人物,一个个的岁数少说都是他的翻倍,却无一不将他看作威胁。 是的,他是威胁,甚至不用客套一句“大有作为的后生晚辈”。 他的存在就是个赤裸裸的威胁。 第17章 我祝他渡劫必被雷劈死 “太极殿,怎么会是太极殿?!” “完了完了完了……太极殿的咒术,这谁他妈能解开啊?” “我这辈子怕是要废了!” “……” 王伍见众人哀嚎,心里也难平静,不可置信地指着店老板。 “你竟然是太极殿的人?” “太极殿的人为何会在永劫镇闹事?” “难道永劫镇的司阍、酆都的鬼差都不管吗?!” 王伍一面义愤填膺,一面极力往后躲。 直到他退在梅时雨身后,紧挨着李停云,才稍觉放心,找回了几分底气。 连声骂道:“真是太可恶了!太极殿上上下下没一个好东西,一出手就是这么阴险的招数!尤其是那姓李的,鼓捣什么阴阳咒,废人修为,太他妈缺德了!简直丧心病狂,丧尽天良!” 他越说越激动,拍着李停云的肩膀泄愤道:“我祝他渡劫必被雷劈死,心障永远破不了,喝凉水也塞牙缝,放屁都砸脚后跟!” 李停云一怒之下,怒了一下。 他说:“把你的脏手拿开。” 王伍:“哦。” 这时,梅时雨已经出手,将那嚣张不已的店老板制服。 那根只要指向东边旁人便不敢往西走的擀面杖,也在他随手一击之下,碎成了齑粉。 在场众人面面相觑,对付店老板,真就这么简单? 梅时雨毫不费力把他收拾一顿的样子,给他们一种“我上我也行”的错觉。 但错觉就是错觉,店老板能神不知鬼不觉地给他们下咒,足以说明此人修为不浅,别说他们现在失去了法力,不敢轻举妄动,即便没有中招,在法力充沛的情况下,也不敢说自己一定能斗得过太极殿的人。 梅时雨挥出一道仙诀,平地拔起尖锐的冰棱,牢牢困住店家的四肢,令其无法自由活动,也便失去了反抗之力。 “你是谁……你究竟是什么人?竟能破解阴阳咒?!” 店家死命拽动胳膊和腿脚,骂骂咧咧道:“就凭你这一地的冰锥子,就想困住老子我?未免痴心妄想……” 任他嘴上放空炮,实际上横竖不能脱身,像极了跳梁小丑。 “仙……仙尊,您可有什么什么办法,也替我们解了身上的咒术?” 梅时雨回身看向众人,说道:“我亦不知如何破解阴阳咒。” 众人却是不信,他认得出这是什么咒术,连下咒之人也奈何不得他,怎会不知道解开咒术的秘法? “难道仙尊是有何顾虑,不肯告诉我等不成?” “我等都是修仙界的弟子,却不知仙尊是哪门哪派的高人?倘若前辈当我们是同道中人的话,还请指点迷津,不吝赐教……” “仙尊,如果您不知道如何破解阴阳咒的话,那为何您的法力并未消失呢?” “……” “因为我并没有中咒。” 梅时雨侧身看着店家,“太极殿在修仙界自成一派,所修炼的功法有一个明显的特点,那便是‘极尽阴诡’。就比如,你之前使出的那套‘摘星步法’。” “你在店门关闭之后,趁众人不明所以慌乱之际,用摘星步法移形换影,将咒印打在众人背后,几乎没有引起任何人的觉察……当然,除我之外。” “摘星步,本脱胎自道门‘北斗罡步’,却比之更加机变莫测,诡诞不经。除了太极殿,我想不出修仙界还有哪门哪派的功法,融合兼具仙魔两道的特征。” 梅时雨回身,冷道:“太极殿,摘星步……这样的功法固然厉害,但很可惜,仙魔同修本就是逆天而行,世上不会再出现第二个李停云,学他者死,别无出路。” “哎!” 王伍发出一声哀叹,“难道我们这些中咒之人,下半生就只能回到人间,规规矩矩做个凡夫俗子,和修仙界再也没有缘分了吗?!” 李停云听了他的话,却说道:“不一定。阴阳咒不是绝无破解之法,你也不是彻底没的救了。” “呦呵,小朋友,你人小口气大!你知道太极殿说的是谁吗?” 王伍还想弹他脑嘣来着。 不料被抓住手腕狠按在桌子上,几度挣扎无果,心下骇然: 这小子……好大的力气! 竟然将他一个修道的成年人压制得动弹不得。 “你把手脚放干净些!” 李停云甩开他的胳膊,王伍一个呲咧,险些栽倒在梅时雨身上。 万幸他没有。 李停云对上梅时雨投来的目光,得理不饶人,“他先动的手,我是正当防卫。” 王伍扶着差点突出的腰间盘,转过身来就要跟他好好掰扯掰扯这个道理,不想竟被梅时雨一下拉到墙角跟,身体不由自主地转了个圈。 面壁站定,鼻尖差点被土墙怼平。 大行不顾细谨,梅时雨没有过多在意他的感受。 直接看向李停云,问道:“元宝,你可知有什么办法能够破解阴阳咒术?” 这也是当下所有人亟待解决的问题。 “是啊,小兄弟,你若是有什么高见,说出来给大家伙听听啊!” “江湖救急,你要是帮了我们,我们可都记着你的好。”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 “办法很简单。” 李停云打断嘈杂的人声,解答到: “你们也都看到了,刚刚那只狐狸精,并不是从一开始就现出原形的。即便她中了阴阳咒,却还有法力维持人的样貌。这就说明,阴阳咒对她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原因就在于,她是修魔的,而阴阳咒只针对修仙者。” 李停云一语点醒众人,“所以,只要你们放弃修仙,转而修魔,就可以找回法力了。” “这,这是什么鬼办法!我怎么可能放弃仙道,去修魔道呢?!” “我们都是堂堂正正仙门府邸的弟子,怎会照你所说走那些歪门邪道!” 李停云任他们吵吵嚷嚷,一段时间后,又抛出一句话:“其实,也不是没有其他办法。” “什么?还有别的法子吗?你快说说看啊!” “哎呀,急死人了,小兄弟你快说呀!” “只要你能帮我们,你想要什么报偿,我们都能给啊,又不亏了你的。” “好,这可是你们自己说的。” 李停云等的就是这句话,立刻开始谈条件:“要我告诉你们也行。只要你们把之前排队送给店老板的灵石,再自愿转交给我就可以了。” 人群中发出阵阵唏嘘,好家伙,又来一个趁火打劫的! 绕了一大圈,原来是在这儿等着他们呐…… 梅时雨微微皱眉,“元宝?” 李停云眼睛一眨巴,传音道:“师尊,我开个玩笑。” 转头就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也是个正人君子,不多要你们的,一人一颗灵石就够了,不加码,不讲价!” 梅时雨:“……” 第18章 我不针对谁,在座各位都是垃圾 漫天要价,坐地还钱。 这就是谈生意。 见到李停云开出的条件又降低了一些,众人纷纷附和。 “好!就按你说的给!小兄弟,现在你能说说,到底是什么法子了吧?” 李停云不再藏着掖着,直说道:“阴阳咒虽然是邪术,但和其他法术有相同的特质,其效用强弱与施咒者本身的修为挂钩。你们应该庆幸,店老板虽然会用阴阳咒,但他本身修为并没有达到很高的水平,所以,想要解开阴阳咒,办法就相对容易多了。” 众人听他这样说,压抑许久的心情回光返照,忙问:“那我们究竟要怎样做呢?” “好办得很!” 李停云继续说道:“只需要你们去太极殿一趟,从冥池中采一些叫作‘雪莲子’的灵药,然后用五行火和八卦炉将其炼制成丹药,每人服下一颗,就可以解咒了。” 众人脸上的笑容纷纷僵住,头上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 “这特么是件‘好办’的事儿?!” “我滴个老天鹅啊,你叫我去太极殿采药,不如叫我直接去投胎,兴许运气好,还能赢个顺风开局!” “我觉得吧,我们要是去太极殿走一趟,能不能采到药还是小事,怕的是那姓李的直接把我们扔进八卦炉里炼成金丹!” “那倒不会。” 李停云摇了摇头,“你们放心好了,太极殿殿主绝对不会拿你们炼丹。” “为什么?你怎么知道?你能保证吗!” “我能。” 李停云正色道:“活体炼丹,材料最好是炉鼎之身,显然你们都没有这样的资质,所以,他一定不会拿你们炼丹。” “……” “要死的啦!就算他不用我炼丹,碾死我也只需要一根小拇指而已啊!” “那倒也不会。” 李停云否认道:“他眼高于顶,对于实力悬殊的对手,往往视而不见,所以,你根本不必担心他会出手。” 听他说这话,有人不服气了,“你这是什么意思?小瞧我们不成?我们现在是没有法力,可我们背后都是响当当的修仙门派!亲朋好友都是修仙界有名的大人物,说出来怕你听都没有听过!” 李停云嘴角一抽:“道友这话说的有问题啊,如果真的是鼎鼎有名的大人物,我又怎会听都没有听过?只能说,还是名气太小了吧。” 那人面颊蹿红,像是刚从蒸笼里端出来大闸蟹,红得真叫个均匀喷气。 他嘴硬道:“你!黄口小儿,自然是你见识浅薄,说出来你也不一定知道喽!” “好吧。那么,请这位响当当修仙门派的弟子,鼎鼎有名大人物的儿子,你稍安勿躁,因为我并不是在针对你一个人,我是说,在座各位都是垃圾。” 李停云做出一个噤声的动作,“哎,你们先不要反驳嘛,我承认,其实我现在也是个小垃圾。但即便如此,你们去太极殿采药的胜算……嗯,还是没有胜算。” “那个‘姓李的’肯定不会动你们,但他手底下那些人就不一定了,毕竟太极殿里群魔乱舞,对外都是无差别攻击。” 他叹道:“的确,是我起先说错了,这个解咒的办法好像也不太容易。但很遗憾的是,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让你们恢复修为了。自求多福吧,朋友们。” “……” 众人一阵悉悉索索讨论过后,其中站出一个背后负剑、样貌周正的男子,他便是之前那个最先反抗店家,却发现自己御火术使不出来的修士。 “小友年纪轻轻,为何知道这么多关于太极殿和阴阳咒的隐情?莫非……” 男子横眉冷眼,质疑道:“你与店家是一伙的不成?” “你不要把人想得太简单,也不要把人想得太复杂。” 李停云跟他周旋道:“其实我和你们一样,我也是一个响当当修仙门派的弟子,也是一个鼎鼎有名大人物的徒弟,我知道很多事情,当然不见怪了。” “既然你这么说,那你告诉我,你是哪一门、哪一派、又是谁的弟子?!” 男人伸手握住了背后的剑柄。 “礼貌社交的前提是自报家门,打探隐私的行为只会让人感到厌烦。” 这话却不是李停云说的。 他抬眼看向梅时雨,心里喊了一声:“师尊。” 梅时雨向人群中走去,径直走到那名修士面前。 瞥向他握剑的手,“阁下此举,意欲何为?” “我,我……” 男人说不出个所以然,讪然放下手臂,“仙尊,我就是没控制住自己,冲……冲动了些……” “冲动?控制不住自己?” 梅时雨冷声一笑:“那你为什么不敢向我拔剑呢?” 男人彻底说不出话了。 周遭所有人都给他俩让开了地盘,也都听到了梅时雨的话:“诸位还记得之前的交易和承诺吗?” “仙,仙尊……什么交易啊?” 谁都不记得,自己曾经答应过一个小屁孩,用灵石换解咒之法这件随便就能糊弄过去的小事。 灵石不是易得之物,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打算乖乖交出去。 熟料,梅时雨较真道:“你们忘了,可以再好好想想,我给你们三个数的时间。一,二……” “灵石!我想起来了,是灵石!仙尊想要的话,我们给就是了!无非一件小事而已,又何必威胁人呢?” “不是我想要,而是你们答应别人的事,就应当说到做到。即便他年幼可欺,也不是你们反悔的理由。” “是是是……仙尊教训的是……” 梅时雨蹙眉,似乎无法理解他们话中暗含的讥讽,但他向来不喜欢过多解释,更不会浪费时间跟别人扯嘴皮子。 他只知道,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道理就该是这样的。 大多数人都乖乖地从铁锅里捞起属于自己的灵石,取出其中一颗交到了李停云手上,但大家也都不免心存怨气,甚至吐出不少酸言冷语: “什么人啊这是,亏咱们还叫他一声‘仙尊’呢,不就是颗灵石吗,多大的便宜啊,连这都贪!” “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还不知是从哪个小家子气的门派出来混的。” “就是啊,这不是恃强凌弱吗?” “……” 李停云“啧”了一声,“你们是敦煌来的吗,壁话怎么那么多?出尔反尔还有理了,真是狗撩门帘子,全凭一张嘴!狗说什么就是什么,那还了得?” 第19章 身体穿过结界,隔壁就是棺材铺 “你!你才是狗!你狗仗人势!” 有人气不过,小声咒骂。 李停云掂了掂手里的乾坤袋,反问道:“狗骂谁?” “狗骂你,骂你啊!” “哦,原来是狗在骂我啊。” “你!你!你他妈的……” “别对我大呼小叫,我从小就怕狗。” 李停云抄起乾坤袋,走到梅时雨身边,躲他身后。 然后,抬起脑袋,委屈道:“师父,这群大人好可怕。他们竟然连小孩子都欺负,骗我、骂我,还想打我。上不尊老,下不爱幼,我看他们都叫‘礼义廉’——无耻啊!太无耻了。” “……” 众人沉默。 说不过!根本说不过。 十几张嘴凑一起也说不过! 既说不过,也打不过,所有人都老实了。 梅时雨低头看着李停云,有一点想不明白。 徒弟这张嘴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伶牙俐齿、言语犀利了? 李停云也意识到自己这些话说得有些过。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压根不是主角元彻的性格。 更别说他还把囤了满脑袋的优雅国粹甩出了口。 若放在原文中,就算是把主角的脑干挖出来,洗洗晒晒拾掇拾掇,也清理不出这么多垃圾话。 李停云决定闭麦,说多错多,那他干脆就不说了。 悄悄地收起乾坤袋,别在腰间。 师尊之前采购的各种玩意儿,还有收来的灵石,全都在里面了,但却感觉不到有多重,仙家的宝贝,果然好用。 李停云忽然想起,原文中梅时雨还有一枚纳戒,在收徒大典上,被他当成拜师礼送给了主角。 出手可谓是非常大方。 那可是绝无仅有的菩提戒啊!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梅时雨的这枚菩提戒,绝对不是其他种类的纳戒能比得上的,不光有收纳杂物的作用,还有更加机巧的功能。 随着持有者法力提升,菩提戒内部空间可以无限拓宽,甚至能在里面搭建私域空间,建造属于自己的另一个世界。 整个修仙界都不见得有第二枚。 李停云很馋,非常馋,但鉴于他并不是真正的主角,就连跟梅时雨的机缘都是抢来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这层窗户纸就捅破了,再怎么眼馋也无济于事。 这个时候,店内众人三两成团,都在唉声叹气,还有胆子大的,上前去找被俘的店主理论,逼问他怎样才能顺利进出太极殿,去冥池摘取“雪莲子”。 店家傲然道:“就凭你们?想都不要想!你们根本不够格。” 急于寻找解决之法的修士抡起拳头,就要给他点颜色瞧瞧,谁知拳头还没碰到他那张阴气沉沉吊死鬼的脸,制住店家四肢的冰棱便缓缓抽动起来,将他拉离原地。 修士转身回看,只见梅时雨抬手施法,把人带到了自己身边。 “我有话要问你。” 梅时雨并未在意其他人的眼色和想法,侧身看向店家,“你既是太极殿的人,为何会出现在永劫镇?” 老子凭什么告诉你?! 店家在内心咆哮,但他瞪大了眼睛,用惊异的目光看着梅时雨。 因为他接下来脱口而出的话,非但不是自己的心里想法,还变成了最隐秘的真相: “太极殿……殿主他……他不见了……” 梅时雨眸光微变,“你说什么?” 李停云闻声退至角落,心里有些说不上的忐忑。 他看到店家面容扭曲,但无论他怎样挣扎,也压不住自己一张一合的嘴巴。 店家在众人面前将真相徐徐道来: “殿主之前常莅临永劫镇,在这种至阴之地修炼阴脉心法,我在此负责为他传递外界消息,但几天前,殿主去了趟三百多里外的灵溪村,此后与我再无联络。” “殿主行踪诡秘,来无影去无踪乃是寻常,殿主行事,自然也不容我等过问。但这次格外不同,太极殿和四象城那边,竟然也与殿主完全断绝了联系。” “四象城的四位城主,他们轮流找我问话,险些把我拆了再重塑一个,但我是真的不知道殿主下落……” 他口中的“四象城”,就是太极殿的所在地。 太极殿地处大陆北境,中央大殿建筑四周分布着四座雄伟的城池,谓之“四象城”,分别由四位修为深不可测的一流高手坐镇城主之位。 梅时雨质问那店家:“既然你说到了四象城,那么,你来自其中的哪一方?” 店家已经放弃了抵抗,极其不自然道:“南方……朱雀神庙。” 朱雀在南,属性为火,城主名叫夏长风。 朱雀神庙,就是南方朱雀城的地标建筑,对于生活这座城池里的人来说,朱雀既是图腾,也是信仰,朱雀神庙就是他们朝圣之地。 李停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这些细枝末节,这是因为太极殿与四象城在文中的设定有极强的规律可循。 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两仪”即阴与阳,“四象”则取“天地四象”之意,即青龙、白虎、朱雀、玄武。 天地四象,既分别代表东、西、南、北四个方位,又分别代表木、金、火、水四种元素,还分别代表春、秋、夏、冬四季轮回。 四象城与太极殿的布局,暗合五行八卦之数,玄之又玄,道法自然。 而四象城城主分别就叫叶觉春、夏长风、林秋叹、薛忍冬。 春秋冬夏,叶林雪风,他们的灵根属性也与各自所占五行、方位等相当贴合。 这几人的名号,在修仙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也无人不惧。 梅时雨思忖道:“你来自南方朱雀神庙,你所下的阴阳咒是火属性,根据五行相生相克之理,只有生长在北方玄武灵台的雪莲子,能够作为解咒的药引。” 其实这番话,就是对李停云之前言论的详细解释。 梅时雨继续道:“南方朱雀城有座神庙,北方玄武城则有座灵台,玄武灵台再往北走,才是‘冥池’。只有生长在极北、极寒的冥池之中,并且经过上百年培育的雪莲子,方能解南方火毒。” 众人一听,原来是这样,也就是说,他们不必真的去闯太极殿,只需要在太极殿以北的玄武城外,在冥池中摘得雪莲子便可。 但这依然是种不要命的极限挑战。 “店家,我说得可对?” 梅时雨的质问,不仅仅针对店家,更针对他的“徒弟”。 元彻真的越来越让他看不透了——他为何会对太极殿如此熟悉? 上一世,元彻与太极殿血海深仇不共戴天,终其一生势不两立如同水火,难道真的只是如他从前所说,只为一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便在暗处下功夫,密切了解过太极殿的一切吗? 店家面对他的问话,只能小鸡啄米般实诚地点点头,毫无隐瞒。 记、忆、回、溯。 李停云见到此情此景,脑海中清晰地浮现出这四个大字。 只要修为境界足够高深,就能对其他人的过往经历进行回溯,任何辛秘都别想逃过修仙者的眼睛。 前提只有一条,就是对方修为不如自己。 但这种功法,完全就是强者对弱者的凌辱和碾压,因为人的精神是极其脆弱的东西,人的大脑难以承受本不属于自己的、他人过于强大的神识冲击。 被施以记忆回溯之人,往往会陷入意识混乱、精神崩溃的境地。 所以梅时雨选择了一种更加温和的方式。 他并没有大肆窥探别人的过往,只是化用“记忆回溯”之法,一问一答,强迫他人吐露实情。 李停云心中忐忑,生怕梅时雨一个回头,就问起他关于太极殿的事情。 不知不觉地,他已经悄然退至角落,但也不敢完全贴着墙壁遁走。 毕竟整座房子周围四壁都是结界,他怕自己一不小心碰到,就被红莲业火烧成灰烬。 前车之鉴,不敢妄动。 “小兄弟,你往我这里钻什么?” 李停云身侧突出一只圆鼓鼓的肚子。 他抬起头向右看,视野中闯入王伍满脸的络腮胡子。 左边就是墙壁。 梅时雨闻声看去,李停云勉强朝他笑了笑,传声道:“师尊,我……” 话还没说出口,王伍突然打了个喷嚏,浑圆的肚子极富弹性,重重地往前一顶。 李停云整个人都被他怼到墙上。 失去重心,头撞南墙,但不可思议的是,他的身体竟然穿过了结界?! 最终,他摔倒在了隔壁棺材铺的地面上。 第20章 他坐在别人的棺材板上煲电话粥 棺材铺。 比隔壁清净多了。 竟然一个活人也没有。 李停云摔倒在地,吃了满嘴的灰。 同时又听到“刺啦”一声,裤管子凉飕飕的,直灌冷风。 原来不知打哪来的铁钩子,扯住了他的裤腰,把他整条裤子扯了个对开。 比旗袍分叉还他妈高。 李停云暗骂一声,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躺平。 但他比咸鱼强一点,他还翻了个身。 赫然对上一张油头粉面、脸色煞白的女人面孔,没有瞳孔的眼睛直勾勾盯着他看。 李停云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一脚踹飞了这长相奇丑的纸扎人。 然后抓住直往下掉的裤子,着急忙慌卸下乾坤袋,在里面翻找了起来。 师尊有没有给他多备置一身衣服?哪怕一条花裤衩子也行! 很遗憾,什么都没有。 但他翻到了一包油纸,一包荷叶,里面装的竟然是点心和零嘴。 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但是没有裤子! 李停云在棺材铺里左看右看,东张西望,四四方方一间铺面,只有正中央停放一口棺材,没见着一个人影。 于是他掀开那口棺材还未上钉的楠木盖子,轻车熟路地把死人身上的寿衣扒了下来。 丝毫没有忌讳地套在了自己身上。 江湖救急,就不讲究那许多了。 手腕一紧,缚仙索亮起细弱的微光。 “元宝,你怎样了?” “师尊,我好得很。” 李停云这时不再担心梅时雨对他的记忆进行回溯,毕竟他总不能顺着网线来找他算账吧? 如此看来,暂时待在棺材铺,跟死人在一起,也没什么不好。 一墙之隔。 梅时雨伸手触碰面前的墙壁,一瞬间,结界燃红莲业火,吞噬掉他掌心凝结的薄薄一层冰晶。 若非早有准备,怕是已经引火烧身。 他心中的疑惑越来越重。 “元宝,你是怎样穿过结界的?” “师尊,说实话……我不知道。” 李停云确实是糊里糊涂穿墙而过的。 他转移话题道:“师尊,你那边……你要当心那群修士,他们像是同门的师兄弟,言行举止、脾气性格都很相似,一样的畏强欺弱,一样的不三不四。也不知是修仙界哪个门派的,竟然到酆都搞团建,我一眼就能看出他们不是好人!所以,师尊,别跟他们纠缠。” 梅时雨笑道:“不三不四?不是好人?他们倒也没有你说的这样……嗯,这样……严重?” 李停云担保道:“有的,一定有。永远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别人,才能让自己无懈可击。” 梅时雨微微一顿,意味深长道:“那,我也可以这样揣测你吗?” 李停云轻笑,说道:“如果师尊认为,我永远都是你记忆中那个木讷寡言、天真单纯的小孩的话,那你的确应该对我有所改观,对我的印象中再增添一点点的恶。我是一个人长大的,没有资格保持最原始的纯白,社会那么残酷,哪怕最嘴笨、最内敛的人,多被现实吊打几顿,也就什么都能学会了,包括不要脸。” 梅时雨正色道:“元宝,你记住,这些都不叫‘恶’,你也不是恶人。我这边不会有任何问题,我担心的是你,那只狐妖不见了。她似乎也可以穿过结界,我尚且还不清楚,她是不是尾随你而去。乾坤袋在你那里,里面有……” 李停云:“我知道,有吃的!” 梅时雨:“……” 他无奈道:“你可多少长点心吧!” 李停云:“点心?是的,点心,我都看到了,是师尊给我准备的点心。” 梅时雨再次沉默了。 那头却传来少年低笑的声音。 “师尊,你别担心,我可以保护自己。” 其实狐妖这事儿,李停云心中有数。 之前他在系统面板上查看功德任务时,奖励点数最高的那条就是“降服千年狐狸精”,可加一百功德值,报酬算是非常丰厚了。 乾坤袋在他这里,里面那些东西,梅时雨说是两人进入地界的必需品,实际上都是给他一个人置办的,梅时雨根本用不着这些零碎。 李停云现在的状况,和凡人没什么两样,但若有了法器的加持,处境可就大为不同了。 而且他看得出,乾坤袋中的东西都是实打实的上等好物,不知要花费多少灵石才能购得其中一件,他不禁感慨,梅时雨不愧是修仙学院高级教授出身,真是太有钱了。 比起什么狐妖尾随图谋不轨,他更怕梅时雨从他和狐妖都能穿过结界的巧合中,发现他俩的共同之处——都是修魔之体。 尽管李停云还不能确定,他之所以穿墙而过就是因为修炼魔道,但总归和这一点有牵扯不清的关系。 李停云又道:“师尊,那个店家,你先别杀掉他,免得扯上麻烦。” 梅时雨决绝道:“为师也这样想。” 他是真的一点也不愿意和太极殿扯上半毛钱关系。 俩人你一言我一语,李停云越发觉得自己像是在打电话,他甚至能听到对方似有若无的吐息声,鼻端似乎又萦绕着一抹梅花冷香。 “呼……” 他长舒一口气,“师尊,我要挂电话了。” “???” 梅时雨喃喃自语:“什么是‘电话’?” 另一边,李停云按住不断发出异响的棺材盖儿,纵身一跃,从上面跳了下来。 没错,他刚才就坐在人家棺材板上煲电话粥。 尸变了。 这也不能完全怪他,棺材铺里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只有横七竖八几个纸扎人,一地凌乱的木材和刨花,用“家徒四壁”来形容最贴合不过。 奇怪的是,李停云跳下棺材之后,就再也没有听到敲棺的怪异声响。 “阿弥陀佛,道生无量,阿门!” 他对着棺材作揖,愿佛祖、老君、耶稣共同保佑。 突然,他听到了一声“桀桀桀”的怪笑。 “是谁在关公面前耍大刀?!” 李停云蓦然转身,竟然还有人能发出这么标准的反派笑声? 声音不是来自某个固定的方向,而是四面八方! 一阵阴风吹过,后脑勺隐隐发凉。 “小兄弟……” 一只柔弱无骨、白腻腻的手搭上了他的肩膀。 耳边传来女孩儿尖细的嗓音:“你怎么落单了?” 李停云想抓住那只手,把这装神弄鬼的妖怪揪到跟前来。 但他却惊异地发现自己四肢僵硬,身体不能动了。 “嘻嘻,你来打人家呀……” 第21章 大胆妖孽,装神弄鬼 狐骚味。 李停云屏息。 狐妖那条毛茸茸的大尾巴缠住了他。 尾巴尖儿蓬松长直的狐狸毛都快要戳进他眼睛里了。 “人家问你话呢……” 狐妖并未幻化人形,仍然保持着狐狸的形态,整个儿跳在少年的肩背上,俯下身子用鼻尖嗅探。 “小兄弟,你要不要跟人家打一架啊?” 李停云面不改色:“不兴调戏未成年啊,会被屏蔽的。” 狐妖两只眼睛泛着绿色的幽光,“你在说什么胡话?” “furry就更不行了,人兽百分百会被网管封杀!” “……” 狐妖:“可人家说的,是正儿八经的打架。” 李停云:“哦,那你倒是放开我,咱俩公平对决。” 狐妖立刻从他身上跳了下来,化作小姑娘的模样,赤着双脚,脚踝挂着铃铛。 双手举到空中拍了两下,便解除了制住李停云的妖术。 小姑娘冲着少年笑,天真得有点邪门儿。 她兴冲冲道:“我们可要先说好了,你教我……” “轰”的一声。 电闪雷鸣。 屋子里一瞬间亮如白昼,但很快地,光影便黯淡了下去。 空气中弥漫着丝丝缕缕毛发烧焦的味道。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李停云手里拿着百年雷击木,看向满脸焦黑、七窍生烟、头发爆炸的狐狸精。 惊叹道:“修炼千年的老妖怪,竟然比卖火柴的小女孩儿还好骗?” 这一百功德,相当于是白捡到手了。 “你,你骗我……” 狐妖双唇抖动,原本一张清丽的脸蛋,被雷电击中,烧成了卖炭黑熊精的模样,但却衬得那两行泪水晶莹透亮。 “……” 李停云给她看呆了,一只眼大,一只眼小,问道:“您没事儿吧?!” 狐妖抬起两条脏兮兮的手臂,抹着怎么也掉不完的小珍珠,抽泣道:“你真是太欺负人了……人家今年才,才刚满一千岁,第二条尾巴才长出一点点,就被你……就被你烧没了呜呜呜……” 李停云脸上表情凝固。 老人,地铁,手机.jpg 眼睁睁看着狐狸精一屁股坐到地上,开始放声大哭。 与此同时,李停云又察觉到一只手轻飘飘地搭上了他的肩膀。 他回过头。 一具尸体坐在棺材里,脖子“咔咔”作响地转了过来。 用空洞无神的眼睛盯着他。 死人关节僵硬,尸体就像一只被人牵线的傀儡木偶,一举一动都很费力。 李停云咽了口唾沫,举起百年雷击木。 就在这时,尸体开口说话了。 “这位兄台,请你把裤子还给我。” 声音像是从肚子里咕噜咕噜滚出来的,足见他开口之艰难。 说完这句话,他便伸胳膊蹬腿,“咚”的一声,又躺回棺材里。 彻底没有动静了。 只微微张嘴,吐出一团白雾。 白雾化作了人影。 一个赤条条只裹了块遮裆布的人影。 魂魄在屋子里幽怨地徘徊,不肯离去。 “……” 李停云当即拿出收魂的家伙什。 “大哥,要怪就怪你运气不好了。” 去鬼门关的路已经铺到脚下,他岂有见魂不收之理。 片刻之后。 李停云拎起琉璃灯,看着里面缩小数倍的人形魂魄。 侧耳仔细倾听,还能听到一个阴恻恻的声音:“还我裤子来!还我裤子来!” 大哥锲而不舍,追衣索裤。 “到了阴间,我再烧给你就好了嘛。” 李停云敲了敲琉璃灯罩,“怨气不要这么深,不然容易变成厉鬼。” 他将引魂灯装入乾坤袋,这才有精力去处理那只哭天喊地的狐狸精。 “上千岁的老祖宗哎,您先闭上嘴,我们好好谈谈。” 李停云蹲在她身前,好说歹说行不通,干脆拿起雷击木威胁道:“你再哭一声,我今晚就能吃上外焦里嫩的狐狸肉!哭啊,再哭得大声点,我怎么听不到了?” 狐妖强忍着泪水,肩膀一抽又一抽,“卑鄙无耻的人类!你竟敢这么欺负我……你,你知道我爹是谁吗?!” “你爹是谁,你娘没告诉你吗?” “你!” “我?” “你你你!” “我我我?” 李停云直接给她后颈来了一棒槌。 敲晕了。 收进镇妖塔。 感慨一声,师尊挑的法器真是太好使了。 全程自动挡,新人友好型,不需要法力,也没有口诀。 抖了抖手腕上的缚仙锁,传音道:“师尊?师尊,快接电话!” 颇有一种浪荡小狗捡破烂回家满载而归的自豪感。 梅时雨在那头还是很疑惑,“电话”究竟是什么鬼东西?! “元宝,你听,外面大街上有动静。” “是的,师尊,我听到了。” 李停云走到窗边,伸手探向窗棂。 不出意外的,没有触发封印。 这也就意味着,他完全可以平安无事地走出去。 他推开了窗子,用一根叉杆支住,正要跳出去探探情况。 一股力道卷住他的脚踝往下狠狠一拽。 他猛然回头。 又是之前把他刺挠出血的那只鬼手! 这次学乖了,指甲短得很,几乎不可能刺入皮肤。 就是力气大得像要捏碎他的骨头。 李停云掏出一张朱砂符贴上去,鬼手摇摇晃晃,松开了他,静止不动。 火折子一扔,瞬间烧成灰烬,并不难对付。 李停云松了口气,忽又听到地底下细微的响动。 像是有什么东西急于破土而出。 不只单独一个,而是一群蜂拥。 然后,他便看到了接二连三从地里冒出的鬼手,密密麻麻挤满了整间屋子。 其中一只手,朝他缓缓比出一个中指。 “6。” 李停云头顶一滴冷汗。 此情此景,他还能说什么? 只能单走一个六。 他找准机会,一脚踏在某只还未完全破土而出的鬼手手背上,借力远跳。 双手抓住屋子中央那座空棺边沿,抢身跳了进去。 一脚把佚名大哥的尸身踩了个稀烂。 “嘶……真的对不住了……” 李停云感觉乾坤袋里琉璃灯的震动愈发明显。 棺材里也不是绝对安全的地方,脚下棺材板被鬼手拳头撞得砰砰作响。 他必须要在这些玩意锤破棺材板之前,跳到房梁上躲躲。 于是,他抬起头。 刚巧看到一根从房梁上垂下来的麻绳。 绳子底端打了个圈结。 把头塞进去正合适。 无声地请君赴死。 李停云:“这是报应吗?” 第22章 她,即是亡灵 好在,他有百年雷击木。 五雷号令,装煞除鬼。 李停云刚要动手,就被一阵推门而入的风吹乱了思绪。 那些个鬼手竟然齐齐停下动作,原路钻回地底下,不出来了。 李停云看向门口,逆光蹲着一只猫。 一只黑猫。 黑猫变成人形,高高瘦瘦,身穿玄衣。 他抬腿踏入门槛,一步一步向自己走来。 “滚出来。” 那人呵斥一声。 “你是这里的东家?” 李停云微微眯眼。 “我再说一遍,你给我滚出来!” 那人怒喝。 “凡事得讲道理,你要是没有装神弄鬼吓唬人,我也不至于被逼进你家的棺材里。” 李停云一脚踏在推开一半的棺材盖子上,“请神容易送神难,你起码应该礼貌些,‘请’我出去。” 他一边耍嘴皮子拖延时间,一边负手紧握雷击木和三张火属符纸。 这招若是使出去,绝对是一路火花带闪电,就算对面站的是金丹大修士,也足够他喝一壶了。 那人沉默不语。 良久,他做了个“请”的手势。 李停云给台阶就下,见好就收,但背在身后的手却没有松懈。 高高瘦瘦的玄衣青年这才走到屋子中央,趴在棺材旁仔细查看死尸的损坏程度,然后从袖中掏出钉锤和毛笔,旁若无人地开始……修复遗容。 “入殓师。” 李停云问道:“你是干这个的?” 那人沉默地点了点头。 李停云忽然想起一件事,“之前,我在棺材铺门口看到一座石碑……” 石碑上刻着字,他凑近了看,读道:当你看到这行字的时候,你已经踩在我头顶上了。 跟所有人开了个荒诞不经的玩笑。 “那座石碑不会是你立的吧?” “正是。” “那些鬼手是你的看门将?” “正是。” “石碑是你给它们立的?” “正是。” “它们生前是什么人?” “男人,女人,形形色色的人。” “都是死在你这里的人?” “……” 青年手上动作一顿,抛出一句:“话不投机,半句多。” 李停云哼笑一声,跟他没话说了。 确认这人对自己不构成威胁之后,他再次趴上窗口,观察外面的动静。 清冷孤寂的大街上,传来阵阵仓促的脚步声,空灵而又悠远。 声音比较轻,来人体型应该不大,甚至有可能是个小孩儿。 他正这样想着,一道亮眼的绯红色闯入眼帘。 街对面,一个身着红色纱衣的小姑娘踉踉跄跄,摔了个跟头,便跑不动了。 抱紧自己双腿,缩在屋檐底下,妄想以此躲避追捕。 有人在追她。 李停云伸脖子出了窗外,看向女孩儿来时的路。 大道尽头,一片黑压压的鬼影。 百鬼夜行。 【001温馨提示:宿主即将触发主线任务,救下流落街头的小女孩。】 【她,即是亡灵。】 系统冷不丁冒出声音,李停云险些被它吓一跳。 不同于王老六叽叽喳喳麻雀似的说个不停,人工智障系统显然安静多了,大多数时候都处在待机状态,并不会主动提供线索和帮助,需要李停云召唤才行。 但是人工智障沟通起来有点难度,就跟设置好自动回复的机器人似的,只有提问触发关键词,对话才能继续下去,危急关头卵用没有,还不如乾坤袋里法器使得顺手。 李停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听到系统的智能语音了。 这一来就是要给他下任务。 他此时功德值为负,任务又属于主线序列,他根本没有办法拒绝。 “她……即是亡灵?” 李停云忽然想到,最初,永劫镇结界关闭时,上空响起的那道阴差律令。 地界有亡灵从鬼门关逃脱,潜藏在永劫镇中,这也是永劫镇结界关闭的起因。 阴差下令,让结界内部所有人进行自查和揭举。 眼下看来,是查出结果了。 亡灵竟然是个小女孩。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她还是个锦鲤体质,在这种糟糕的情况下,竟然还能逃出结界,跑到大街上晃悠。 李停云疑惑:这么有反围剿经验的能人,还需要他出手相救? 于是决定再观望一下。 但系统不允许。 【001警告宿主,任务执行时间为三分钟,请宿主尽快完成任务,可获得300点功德值,若任务逾期未完成,立刻实施电击惩罚。】 李停云一拳捶烂了窗户纸。 “坑爹系统你他妈是猴子派来折磨我的吧!” 一边破口大骂,一边翻窗出去,以最快的速度奔向小女孩。 拎沙包似的将她一把抄起,再按照原路返回。 怪事发生了。 目测不到十米远的距离,他竟然怎么跑都跑不到路边的铺子里。 像在做梦一样。 梦里,他被怪物追杀,可是奇了怪了,使出吃奶的劲儿也跑不远。 他距离目的地永远隔着十米的距离。 “元宝……” “师,师尊?!” 李停云看到不远处梅时雨的身影,大喜过望,抓紧小女孩的衣领便冲了过去。 半道上还被突起的石头绊了一跤,得亏他是真的会单手后空翻,在梅时雨面前露了一手,只不过表演不太完美,手腕一拧,他还是摔了个狗啃泥。 像颗冬瓜一样滚到了梅时雨脚边。 被他笑着拉了起来。 “元宝,小女孩交给我吧。” 李停云冷冷地点头,忽然觉着不太对劲,梅时雨分明就在眼前,说话声却时近时远,忽高忽低,像在梦里一样听不真切。 但他还是傻愣愣地提起女孩的衣领。 不对,重量不对。 他低头一看,女孩已经变了模样。 她的身体正以匪夷所思的速度干瘪下去,血红的脏腑和肚肠漏了一地。 所以她变轻了。 内脏缓缓融化,血肉模糊,满地猩红。 “啪嗒”两声,腐烂的眼珠子掉在李停云脚边,恶心极了。 到最后,他的手里只剩下一张令人毛骨悚然的人皮。 李停云想要脱手甩开,却怎么也扔不掉,女孩满头乌黑的长发已经蔓延到他的手臂上,发根扎在他的皮肤之下,像小草根吸水一样,汲取他的血肉作为养分。 “元宝,你杀了她?” “师尊,我没有!” 李停云愤然抬头,却不见了梅时雨的踪影。 他四处寻找,怎么也找不到人,左臂传来阵阵刺痛感,仿佛千万只小虫埋在在皮肉之下攀爬啮咬。 他咬紧牙关,抓住那一把茂密的头发拼命拉扯。 丝丝发根被他连血带肉从胳膊上拔了起来。 尽管疼得钻心彻骨,他也绝不容忍这么恶心的玩意儿长在自己身上。 “师尊……师尊?!师尊你在哪里?” 李停云嘴唇抖了抖,他看四周的街景,如同水中倒影,风吹皱涟漪,倒影也在不断变动,而他就像被人一头摁进水里,连呼吸都有点困难。 随着水面淹没天空那轮血月,窒息感越来越强烈。 他心里确实有些害怕了,“系统!001!三分钟……三分钟肯定到了吧!你不是要电击吗?来吧!来啊!?” 不对,不对……时间错乱了。 系统绝对不会出错,人工智障轴就轴在程序不可更改,不可能三分钟过去,却没对他施以惩罚。 所以,他虽然自我感觉时间已经过了很久,但实际上三分钟都不到。 那就说明,这一切…… 是幻觉! 突然,他后背一阵剧痛,似乎被什么硬物砸到。 第23章 原主记忆重现,马甲要掉了?! 李停云转身,看到几个聚在某处村落口玩泥巴的孩子。 一个个都是顽童模样,聚起来撒尿和泥,团成泥球就往他身上乱扔。 靠,还真他妈有人朝他扔泥巴! “砸死他!他是个怪物!克死爹娘还不够,净给我们村里人找麻烦!” “看你这一身破破烂烂的样子,连爹妈都没有,还想跟来村里收徒的仙长攀关系,让人家带你去修仙界?我呸!门儿都没有,窗户都给你堵住!” “就是!就他这怪样还学修仙?以后还不定变成什么妖魔鬼怪呢!要我看,村门口的大黄有比你有资质成为灵兽!” “你去死吧,我们灵溪村不欢迎你!你这个丑八怪!” “……” “你们!你们……” 李停云大口喘着粗气,胸闷难忍,气得几乎说不出话。 只能一个字、一个字挤出口: “是你们的父母,害死了我爹、害死了我娘,是你们这群畜生,夺走了我的灵根……是你们,都是你们的错!” “你们这群人,都该死!该死啊!啊啊啊!” “终有一天,我会把你们全都杀了!全都杀了!” 李停云怒不可遏,疯话接二连三涌出喉管,但在片刻之后,他愕然惊醒。 这……这是怎么回事? 这难道是原主的记忆?是他屠杀灵溪村的真正原因?! 心情如同高山滚石,大起大落,李停云只能多次深呼吸,稳定情绪。 却听“噗呲”一声,胸口被长剑贯穿,一颗心空洞洞的,虽然感觉不到疼,却知道自己快要死了。 他倾尽全力转身去看,究竟谁是凶手,但根本看不清楚。 他要死了。 临死之前,闻到一股似有若无的梅香。 “元宝!元宝……元宝?!” 师尊在喊他。 李停云睁开惺忪睡眼,识海中传来熟悉的呼唤。 “梅时雨……是你杀了我。” “你说什么?” “我说什么了?” 李停云打了个激灵,又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晃了晃脑袋,自言自语:“我在说什么鬼话?” 梅时雨此刻是真真切切站在他面前。 他刚要开口,又觉得左手沉甸甸的,像是拎着什么东西。 低头一看,红衣小女孩。 李停云一蹦三尺高,差点把她当成皮球一脚踢了出去。 小女孩看到他表情扭曲的脸,紧紧攥住了梅时雨的衣角,怯生生喊道:“大哥哥,大哥哥,我害怕……” 孩怕。 李停云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住。 转头也撞进梅时雨怀里,扬声道:“师尊,我他妈也害怕!” 小女孩:“……” 听您中气十足的声音,好像跟“害怕”俩字儿完全不搭嘎嘞! 梅时雨抬手捏了捏他的后颈,十分无奈。 可他又能怎么办呢? 宠着呗。 于是,任由李停云紧紧箍着他的腰,好一会儿才松开。 “元宝,站到我身后。” 目光上挑,看向对面黑压压的鬼阵。 以及阵前一黑一白两道身影。 李停云从梅时雨身上撕下来,乖乖站住,转身,就看到了黑白无常。 “谢必安,”梅时雨忽道,“你是善用幻术的高手,这一招,着实让人猝不及防。” “能得梅道长一句夸赞,真是令小可受宠若惊呢。” 白无常的目光从梅时雨转移至李停云,露出一个耐人寻味的笑容。 “小可还想问问梅道长身边的小友,方才的幻术可还令尊驾满意?尊驾是否想起了一些本该埋藏在心底,永远不会被人翻出来的久远记忆?” 李停云知道,他这意思是说,他已经通过幻象中的画面,看出了自己的身份。 “多谢你的提醒,但你的话,是不是太密了些?” 只能警告他最好不要多嘴了。 “话多话少,这不重要吧?” 白无常心领神会。 “我是个笨人,话虽然密,却常常说不到点子上……” 虽然他并不知道,为何太极殿殿主会与道玄宗的人走到一起,但看他们两人的样子,个中关系当真是有趣极了。 “尊驾尽管放心,我什么都不知道,又能说些什么呢。” 他不会这么快就拆了好戏的台子,败坏兴致。 他更怕自己泄密的嘴巴还没张开,就被李停云一招干碎。 只有看破不说破,才是明智之举。 梅时雨没有从他俩言语交锋中听出异样,单单提出要离开,却遭到了黑白无常俩人同时阻拦。 黑无常冷厉道:“梅时雨,我告诉你!在我们没有抓到亡灵,永劫镇没有解开结界之前,谁都不能离开这里。你最好把那女孩乖乖交出来,再向我们坦白此行的目的,我们二人方能放你们离开!否则,你们将会死无葬身之地!” “莫说你没有资格跟我说这样的话,即便是永劫镇司阍,亦或十殿阎罗,也需要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 梅时雨周身灵气流动,“在下不才,修为浅薄,可我若想走,你们谁也拦不住。” 在没有召唤出青霜剑之前,都是他留给对方的考虑时间。 黑无常冷笑,说话间就要动手,白无常却一把将他拦住。 “你斗不过他们。” 笑话,梅时雨口中的“修为浅薄”,谁信谁就是天大的傻瓜! 但他不是赶尽杀绝的主,这点还好说。 谢必安警惕地盯着李停云。 怕就怕这位佛爷生性喜怒无常,耐不住出手,一招就能把他们全都解决掉。 渣滓都不剩的那种。 真正的“死无葬身之地”。 谁敢赌他此刻心情好还是不好? 遭不住啊,根本遭不住。 不过,看他还有闲心跟正道宗师玩什么间谍过家家的游戏,想必心情还是非常不错的。 但那也不能放松警惕! 范无咎不悦道:“老谢,我看你就是太谨慎了!还跟他们废什么话,直接上去打一顿,也就分出胜负了。” 谢必安低声呵斥:“蠢货!你跟他俩打,分的是胜负吗?那他妈的是生死决战!你别是闭关这么久,脑子都闭傻了吧。” 范无咎一愣,确实,自几百年前仙魔大战,他替谢必安挨了任平生一记重锤之后,受了重伤,常常闭关不出,没日没夜地疗伤修炼,期间三界发生的许多大事儿他都没能赶上,消息多少有些闭塞不通。 出关之后,他就可劲儿黏在白无常身边,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 “好吧,你说打不过,那肯定是打不过了……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就这样撤回去,肯定是不行的,老大若是知道了,还不得劈死我们?” 黑无常十分认同地点了点头,想出了一个聪明绝顶的主意:“这样吧,我出手拖住他们,你趁机抱走小女孩,黑白搭配,干活不累!” 白无常狠狠给他一个爆栗,“你想去送死就直说!不要整天只想着打架,要多动动脑子,好不好?” 黑无常白眼快要翻上天,但还是不情不愿应了声:“好吧,你说了算。” 对面,李停云见一黑一白俩人站着不动,一个面上带着冷酷,一个笑得不怀好意,但他俩愣是维持这个姿势在风中一动不动地站着,诡异极了。 识海传声道:“师尊,他们在做什么?” 梅时雨思索片刻,说道:“听闻地界黑白无常乃是一体两面,他们之间有自己独特的交流和感应方式,谓之‘神交’,旁人看他们虽然纹丝未动,但他们可能已经在暗中攀谈很久了。” “就像我们一样吗?” “也不尽然。” “怎么说?” “说不定,他们此刻正在推牌九,或者品茗对弈。” 梅时雨淡然一笑,“他们无论是说话,还是互动,这些我们都是看不出来的。” “这可就太有意思了,要是他们偷偷亲嘴,路人也都不知道咯?” “这,这个,呃……啊?” 这个问题,不仅触及到了梅时雨的知识盲区,还令他十分诧异。 诧异到有点结巴的地步,“他们为什么要偷偷……亲,亲……嘴???” 李停云嬉笑道:“我瞎说的,师尊,你脸红什么?” “我,我……没有脸红吧……” “刚才是没有,但现在有了。” “非礼勿视,非礼勿言。哎,你这个人呀,真的是……没大没小。” “哦,弟子知道错了还不成,以后不会乱说话了。” “元宝,你要从现在起,就学会检点言行。” “我哪里不检点了?师尊可以详细说说,我一定照模样改!” 梅时雨平静道:“住嘴。” 李停云笑了,“好。” 第24章 师尊冷笑话讲得真好听 说句老实话,亡灵逃脱地府,重返人间,其实算不上什么大事。 这种事情年年发生,见怪不怪。 尤其在十八层地狱被任平生一剑捅穿之后,地府架构和轮回秩序或多或少都出现了漏洞,恶鬼脱离地府管控为祸人间的案例逐渐增多。 酆都大帝一直苦恼地狱修缮事宜,他不知去哪儿才能搞到当年地界之祖女娲建造地狱所用的五彩石和息壤。 只有原材原料修补地狱,才能有效避免魔息剧烈波动,杜绝恶鬼东跑西蹿,维护地界统治秩序。 如果用的不是原材料,就算修好了也是豆腐渣工程,三天两头就能用烂。 酆都大帝并不热衷于搭好积木再推倒重建的游戏,这他妈比小孩子过家家还无聊。 所以,他开始摆烂了,开始瞎干了。 逃脱地狱的恶鬼越来越多。 这些恶鬼跑出去为祸人间,按道理讲,地界当然得派阴差将其捉回。 但由于这种工作干或不干,对地府没什么太大影响,很多时候阴差都会想办法偷懒,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再要说到黑白无常谢必安、范无咎,论追魂和抓鬼,他俩是专业的。 但他们在酆都大帝、十殿阎罗之下,是地府统治阶层第三梯队的管理人员。 如果不是回收人间重要人物的魂魄,或者处理各大鬼王亲自交接的事务,通常情况下他们都在各自府邸潜心修炼,不会轻易到人间露面。 修魔之人,不喜阳气。 他们把烂摊子丢给修仙界的人去收拾。 这种时候,就凸显出了修仙门派定期派遣弟子到人间清除邪祟、斩妖除魔的重要作用。 那么,区区一个小女孩的亡灵逃脱地府,为何会值得酆都如此重视? 甚至要派出无常鬼亲自将其捉拿回去呢? 难道说,她的身上,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李停云将这些疑问,通过缚仙锁的传声作用,说给了梅时雨听。 除此之外,他还说道: “师尊,之前我们听到的什么‘阴差律令’,其实就是永劫镇司阍下的令。司阍,意思就是看大门的,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永劫镇的司阍……这个人,叫司无邪。” 梅时雨听到这个名字,不知为何蹙起眉头,甚至嘴角一抽,想要说些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出口。 李停云并没有看到他的脸色变化,只是慢慢回想着书中司无邪的角色,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来着? 对了,阴差,他是阴差。 所谓阴差,既指阴间的鬼差,也指在阳间替地府办事的活人。 而司无邪,恰恰就是这样的人。 他是活人之身弃仙道修魔道,霸占了永劫镇这个阴气至盛之地,在此建立了属于他一个人的修炼道场。 他和地府的关系有点复杂,就像是合作外包,既独立,又依附。 毕竟永劫镇地理位置太特殊了,虽然处于阳间,却是通向地府的必经之路,说不清到底是人间还是地界的辖域,算是一块模棱两可的灰色地带。 永劫镇在司无邪统治之下,成为地府除鬼门关之外的又一重屏障。 地府要抓亡灵,亡灵还恰巧躲在永劫镇,没有飘远,那定然就要通知司无邪这个“编外”人员,予以协助,将其捉拿归案。 但是……书里描写此人亦正亦邪,是个脑回路清奇、无法正常交流的神经病。 读者大都用“脑干缺失”这四个字形容他。 他变态,他妖娆,他调戏男人,他还有恋猫癖。 所以永劫镇常常能见到走街串巷的散养“毛孩子”。 忽的,梅时雨衣袖翩飞,青霜剑已然出鞘。 “是非之地,不宜久留。元宝,我们现在就走。” 李停云因他突如其来的动作,记起一件事来。 焯了。 他忽然想到,司无邪调戏过的广大男同胞中,就包括他的师尊。 李停云内心:“#¥%&#***!!!” “梅道长请留步!” 黑白无常拦住他们的去路,身后百鬼夜行,纷纷涌上前来,形成包围之势。 梅时雨冷声道:“我一定要走,你们又待如何?” 方才他脱口而出一句“现在就走”,忘了使用法器传音,黑白无常也听到了。 大抵是他心里极为抗拒与司无邪碰面,才有此不应该的疏漏。 那张恶心的面孔简直令人作呕,他怕自己忍不住在徒弟面前大开杀戒,把那臭不要脸的流氓剁成饺子馅。 双方对峙,那个谁御剑突至,破空一声剑啸,预示着一切都晚了。 梅时雨紧紧握住剑柄,手指骨节分明,手背显现青筋。 李停云还没见过他这样隐忍怒火的样子,心里有些瓦凉瓦凉的,暗道:师尊好像一点也不能接受男人对他有非分之想。 等等——他自己又在想些什么鬼东西!? 梅时雨本来就是男人,为什么要接受同类对他图谋不轨的心思? 不能接受,这才是人之常情。 李停云用拇指搓了搓拳头,传声道:“师尊,我支持你,暴揍他一顿,打烂他的狗头!他就是个不要脸的臭流氓!” 听到徒弟说出这种话,梅时雨不尴不尬地收回了手中的剑。 李停云:“???” 梅时雨:“我们……不提倡用暴力解决问题,愿……世界和平。” 李停云:“……” 梅时雨:“还记得吗?要时刻检点言行。” 李停云:“……” 哈哈,师尊冷笑话讲得真好听。 他上前一步,站到梅时雨身前,倒要看看清楚,司无邪究竟是个什么鸟人。 不远处。 司无邪“啪”一声展开折扇,挡在姣好的面颊前,明眸善睐,遥遥向梅时雨递去一个眼神,“仙尊,别来无恙。” 好老套的开场白。 李停云唯一感兴趣的,就是他生了一双重瞳。 ——天生异相,慧眼识人。 书中这么写。 司无邪:“上次在仙门大会上,我与仙尊初见,那时仙尊从我这里偷走了一样东西,不知现在可否重新还给我了呢?” 梅时雨言辞凛然,“我何时行过偷窃之举?又何时偷过你的东西?!” “哎呀,你偷了人家的心嘛!” 司无邪又“啪”一声阖上折扇,抱怨道:“不解风情。” 梅时雨险些心梗。 猪油糊心。 喘不过气。 “师尊,我觉得你需要一瓶洗洁精。” “那是什么东西?” “去油解腻的,用完很清爽。” “不许在背后笑话为师。” “弟子没有。” “……” 梅时雨二话没说,提剑杀将了上去。 第25章 警报,前方猫猫大军来袭 司无邪轻佻的眉眼中,不得不多出一丝认真。 青霜剑逼近的那一刻,他感受到无以复加的灵力威压。 扯嗓子喊道:“仙尊!万水千山总是情,动作轻点行不行?” 李停云私以为他五行属土,一定是土灵根。 一定是的。 青霜剑剑锋贴脸而过,司无邪白璧无瑕的脸颊飙出一道血痕。 他心中大骇,手中纸扇发生形变,亦化作一柄长剑。 但是弯的。 确切来说,是一柄可以拧成麻花的软剑。 凭司无邪的修为,不是梅时雨的对手,任他怎样变化,青霜一剑可破万法。 但他有个难缠的招数,就是那双眼睛,惑人心智。 盯着他的重瞳看久了,似乎他整个人都产生了重影。 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面八方到处都是他的身影! 已然不见了真身。 “雕虫小技。” 梅时雨横剑在前,双手结印,默念道门“九字箴言”。 ——临兵斗者,皆阵列前行。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无数道剑气化作利刃,聚成一场铺天盖地的剑雨,将那些个虚影一一击碎,任他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再多的阴谋诡计也都无处遁形。 司无邪从半空中滚落,半蹲半跪双手撑地,向后滑行几丈远的距离,堪堪停住,抬手擦去嘴角血迹,勉强笑道:“仙尊对我是不是用力太猛了些?真是过火。” 梅时雨冷笑,伸出手,飞剑在握,朝他袭去。 “动作要不要这么快?!人家受不了的……” “……” 李停云的脸黑成了锅底灰。 他们到底是在打架,还是在打架?! 也许连他自己都没有发觉,心里那股别扭的愤怒感,到底源自何方。 倏尔,两道黑影绕到他的身后,直奔李停云身侧的红衣幼女而来。 小女孩正安安静静目不转睛盯着对面的梅时雨,忽觉衣领一紧,险些把她勒断气不说,身体竟还被甩到了半空中。 她小小的身子在空中划了个圈。 天旋地转。 仙女下凡,脸着地。 这熟悉的力道,这熟悉的拎人方式……权当她是个沙包! 女孩艰难地从地上拔起头,果不其然,看到了背对自己的李停云。 内心表示:有你,是我的福气。 李停云脚下,吃了一跤滑跪在地的白无常满脸懵逼。 谢必安此刻:我是谁?我在哪儿?偷袭失败了? 他和老范明明是瞅准了李停云聚精会神关注战况、完全没有心思搭理小女孩的绝佳时机,才在暗中下定决心抢人。 他俩心有灵犀,配合相当默契。 就算对方是太极殿殿主,他们胜率不大,但也不该跪得这么容易、这么丝滑?! 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 谢必安歪嘴一笑,他想起来了。 他确信李停云分神别处,便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来,谁料对方突然转身,一把甩开小女孩的同时,给他来了个扫堂腿,直接攻他下三路,把他绊倒在地。 一下给他干懵了。 李停云少年体态,在身高上不占优势,竟能立刻想到俯身取其下三路,釜底抽薪——这反应速度,可谓是异常惊人。 但一想到他是李停云,又觉得不那么“异常”了。 由于脑门儿被拍了一张不知名符纸,谢必安不敢轻举妄动。 余光瞥向了不远处站定的黑影。 李停云拿起使得最顺手的百年雷击木,对准了白无常的脑袋,威胁离他不足五米远的范无咎: “你敢上前一步,我就把他变得跟你一样……黢黑。” 谢必安:“老范,退!退!退!” 范无咎:“……原来你一直都嫌弃我的黑?” 谢必安一巴掌呼在自己脸上。 “范无救啊范无救,你是真没得救了!现在是讨论这种问题的时候吗?!” “元宝,后退一步。” 识海中突然传来梅时雨的声音。 李停云照做,无条件信任。 甫一退后,身前便出现一道金光。 金光化作屏障,将他和黑白无常阻隔开来。 在他稍有动作之际,谢、范两人便产生心灵感应。 黑白两道身影抓紧机会再次朝他袭来。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砰、砰”两声撞上了金光罩。 撞成了扁平的大饼脸。 然后缓缓滑了下去。 留下四道屈辱的泪痕。 李停云:“漂亮。” 黑白无常的身影一落地就消失不见,他们手底下各路小鬼也都遁地而去,鬼界暂时宣布撤军。 梅时雨背后就跟长了眼睛似的。 他看似无暇顾及李停云这头,实际上一直注意着那边的动向。 甚至分出闲暇设下屏障,保证任何人都无法接近李停云。 调虎离山,声东击西,转移火力? 想在他眼皮子底下占尽渔翁之利,门儿都没有! 司无邪被他压制得死死的,全身上下只有那张嘴最硬,此刻还在喋喋不休恶心人: “梅道长,你做什么对我这样不通情理?要不你放了我,我请你去我家坐坐,我家猫会单手后空翻,你要不要看一下?” 梅时雨只想给他一嘴巴子,但那样做实在有辱斯文。 “不必了,我徒弟也……” 也会后空翻。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说这样离谱的话。 而且是对着司无邪这么不着调的人。 这一点也不像他。 但他却知道自己一想到李停云,嘴角就有点压不住。 莫名其妙地想笑。 也许是这几日的相处,他给自己带来的乐子太多了些。 司无邪瞪大了眼睛,嘴欠道:“道长,你笑起来真好看!” “虽然你现在在这副皮囊,并不是你原本的样子……想必,你是吃了我们永劫镇的易容丹,但是这没有关系,底子就在那里,你怎样都很好看!” “道长,你怎样我都喜欢!” 他的话,就像兜头一盆冷水,将梅时雨从头浇到尾。 司无邪脖子一凉,青霜剑已经抵住他的喉管。 “你再多说一个字,我保证你听到自己脑袋被砍断的声音。” 语调阴凉无比。 司无邪眼角耷拉,每根头发丝儿都显得那样萎靡不振。 心道:“你干嘛啊……冷飕飕的,怪会吓唬人。” 他趴在地上,右手手指捻住一颗尖锐的石子,破了皮,流了血,藏在宽大的袖袍下,偷偷画阵。 梅时雨此时正在识海中与李停云交谈。 没有注意他鬼鬼祟祟的小动作。 “师尊,这条街上的气息有些奇怪。” 李停云五指按住小女孩的脑袋,带她转了个方向,朝梅时雨走去。 梅时雨观察四周,目光微沉,“结界,打开了。” 转眼的功夫,不知司无邪使了什么猫腻,竟然逃之夭夭,不见了踪影。 街道两侧,各个商铺的大门一瞬间同时打开,步调出奇一致,异“口”同声发出了声势浩大的响动。 地面开始微微颤动。 脚下细小的石子像在油锅中翻滚。 来者要么胜在数量,比如某种生物行军推进,要么胜在重量,比如庞然巨物步步踏实。 才足以撼动大地。 李停云看到的是,一团团黑影从大开的门洞中飞蹿而出。 “小心。” 梅时雨暗中提醒。 忽听“喵呜”一声。 一只样貌有点眼熟的玄猫起跳半人多高,率先朝李停云的面门伸出利爪。 是猫?! 还他妈是成群结队数不清的猫?! 乌泱泱一大片。 上蹿下跳、东踢西踹地朝他们奔来。 李停云有被眼前的景象震撼到,反应自然慢了些。 况且,他对猫这种生物习性不太熟,根本不知道它们揍人先抓脸的原则。 玄猫的利爪近在眼前,差点就要插进他的眼瞳! 于是他下意识伸手去挡。 “刺啦”一声。 衣袖被划破,猫爪连皮带肉给他剐下一道不浅的伤口。 李停云心道:完犊子了。 又给他挠出血,扎透气了。 那条胳膊,正在滋滋儿地往外冒黑气。 修魔之体,天日昭昭。 第26章 嘿,我他娘的真是个天才 “元宝,你受伤了?” 梅时雨突然转身。 李停云下意识两条胳膊背在身后,左手紧紧攥住右小臂上流血的伤口。 那滋味儿,比撒把盐还酸爽。 但他面不改色,“不碍事……师尊,小心身后!” 并非李停云找借口转移注意力,而是梅时雨身后突然冒出一只红狐狸,张牙舞爪地搞偷袭,又是呲牙,又是咧嘴,鼻子皱巴巴的。 梅时雨早就敏锐地捕捉到了身后的响动,甚至预判了对方的移动轨迹,在受到袭击的前一刻瞬间出手……其实,说成“出腿”也是可以的。 旋身折腰一记飞踹,快、稳、准、狠,正中红狐腹部。 一脚踹飞。 李停云双眼一亮,暗道:“好腰!” 红狐趴在地上,目露凶光。 胸前堆着一簇茂密的白色毛发,如同戴了一圈毛茸茸的围脖。 奇特的是,这只狐狸身后拖着一、三、五……九条!整整九条尾巴! 涂山氏,九尾狐族。 李停云立刻想到了那只被他收进镇妖塔里的小狐狸。 两者之间,必有关联。 “元宝。” 梅时雨右手挥出一道防护阵法,将徒弟罩在金光内。 嘱咐一声:“你就站在此地,不要走动。” 随后,他向那狐妖追去。 李停云趁这个空当,一把扯下整条袖子,迅速裹在伤口上,缠绕好几圈,打了个死结才作罢。 与此同时,他们之前待过的面馆小店里,一群失去法力的修士正挤在窗边观察局势,但又怕挨得太近,触动结界,直接送进火葬场。 “都往后面站站!挤什么挤?还有没有规矩了。” “大家伙都听大师兄的,往后面靠!现在咱们应该关心的,不是外面神仙打架,而是咱们自己该怎么办!” “失去了法力,还能怎么办?只能想办法先回宗门,请求长老们给我们出主意,如何才能拿到解咒的雪莲子。” “是啊,若是单凭我们几个的力量,是断不可能到四象城采药的。” “不如,我们再去问问那店家,看他还能不能再透露点有用的消息……” “……” 众人叽叽喳喳,突然有人大喝一声:“不好,那店家不见了!” 整个小店面积不大,方才还好端端困在冰棱中的大活人,竟然在他们讨论最激烈的时候,悄无声息地挣开桎梏,逃脱了! 地上只剩下一滩还未干涸的水渍。 冰棱已经消融殆尽。 一个矫健的身影蹿出屋外,跃上房顶,蹑手蹑脚转过身,溜圆的眼珠子盯着大街上成群结队的猫妖。 金光防护阵外围,越来越多的猫咪聚拢起来,蹲点看守。 这些猫,实际上就是永劫镇各家店铺的主人。 一个个,都是成了精的妖怪。 但他们无一例外,仍然保持着猫科动物天性,慵懒而又散漫,优雅地卧倒一大片,并没有主动对金光阵中的人发起攻击。 面馆老板看着阵法中央的李停云,敌不动,他也不动。 嘿嘿一笑。 喃喃自语道:“主人,我可算找着你了!” 双手背在颈后,指甲插进皮肉里,狠狠撕扯开一道口子。 他像脱衣服一样,褪掉了一层皮。 露出自己的本来样貌。 现在这张脸,着实比他乔装打扮的样子年轻好几十岁,都快从爷爷掉到孙子辈了。 更别提还是一张幼态的圆脸。 就和年画上抱着鲤鱼的散财童子一个模样。 看着就很喜庆。 谁能想到,之前那拿根擀面杖就敢对人吆五喝六的老不休,皮下竟然是这么个古灵精怪、略显稚气的小年轻。 年轻人趴在房顶上,观察片刻,手脚并用奔跑几步,一跃而下。 华丽变身。 变成了一条狗,大黄狗。 样貌无异于村里看家护舍的田园犬,桥头陇上经常能见到。 大狗迅速蹿进了猫堆儿里。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话说回李停云。 他被各色猫妖围攻,却不觉得惊悚。 就是总有一道不太友好的视线盯着自己。 侧眼一瞧,好家伙,小女孩把他包扎伤口、欲盖弥彰的举动尽收眼底。 女孩眸中一闪而过的冷厉并没有逃过李停云的眼睛。 那不像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孩能够表达出的复杂情绪。 李停云心中产生一丝疑虑。 短暂的休战时刻,他在识海中叩问系统:“001,救下亡灵之后,还有没有其他任务?我该怎么处理掉她?” 【兄弟,你还真是心狠手辣,人家一可怜兮兮小女孩儿,招你惹你了,怎么能使用“处理”这么冰冷的词汇?】 “老六?!你睡饱了是吧?你睡美了是吧!你知不知道你睡死的这段时间,发生了多少事情?” 【主都知道,主不在乎。】 【只要你还活着就行。】 【无关生死,都是小事。】 【我看开了。】 李停云不跟他扯淡:“……你立刻回答我上一个问题。” 【别介啊,你可不能随便“处理”掉她。】 【这女孩儿和主线剧情牵扯很深,在系统没有下达确切指令之前,你需要尽全力保护她的安危。】 “听你这么说,我要去地界,她也得跟着我一起去?” 【是的。】 “她就是从地界逃出来的,现在回去就是自投罗网!要我在这种情况下保护她的安危,亏你说得出口,这像话吗?” 【人生,是一场极限挑战,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你要用钢铁般的意志,完成组织传达给你的艰巨任务。】 【你是个好同志,我相信你一定可以!】 “除了言语上的激励,系统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表彰?” 【比如……什么呢???】 “功德!功德啊!你还没睡醒吗?” 【哦,原来是这件事。】 【没有,什么都没有。】 【不过,你要是没能保护好亡灵,还会继续倒扣功德哦。】 李停云拳头紧了紧,瞥了眼低头不语的小女孩,灵机一动。 他背过身去,在小女孩看不到的地方,摘下乾坤袋埋头翻找了起来。 “哥,哥哥……你,你在找什么东西?” 小女孩清了清嗓子,似乎很不习惯用这种稚嫩的腔调说话。 果然,好奇心重是人类的通病。 李停云仍旧背对着她,轻道:“小朋友,你过来,哥哥给你找颗糖吃。” 小女孩心中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但她犹犹豫豫地走过去了。 之后,她便看到少年转身,朝她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 李停云手中托着一金一银两只微型棺椁,笑着说道:“来来来,告诉哥哥,你喜欢这个金棺材,还是这个银棺材?” 红衣小女孩:“……” 退后半步,转身就跑! 李停云眼疾手快,打开金色棺材盖儿就朝她脑袋上一扣,收人入棺,扔进乾坤袋。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无他,唯手熟尔。 他现在使用法器的熟练程度是越来越高了。 而且,在他目前遇到的所有对手中,竟然没有一个是他用这些法器降伏不了的,从狐狸精到黑白无常,单靠一只百年雷击木,通通都能制住。 李停云:嘿,我他娘的真是个天才。 这套操作令王老六目瞪狗呆。 【宿主,你对她做了什么?!】 “老六,事情都到这份上了,你还在跟我装,是不是有些太不仗义了?” 李停云冷声质问。 第27章 仙尊,你身边那跟屁虫,他不是个好东西! 李停云:“你告诉我,这个小女孩究竟是什么身份?” 【啊这……这不好说啊……我,我也不太清楚。】 【你要体谅我啊,系统能力有限,背调也不是说行就行……】 李停云沉默不语。 气氛一时有些凝固。 【呃,哎……好吧好吧,宿主,我承认,我确实撒谎了。】 【这小女孩,她,她……哎呀,就是你想的那个样子成了吧!】 【你都猜对了,我也就不用细说了。】 【系统任务不会胡乱发布,更不允许我人工更改,就算你已经知道小女孩的身份,你也还是要保护她的安危。】 【这是主线任务,你必须服从。】 李停云:“所以我才把她装进棺材里!这是保护她的最好方式,你就不用再多嘴了吧?” 【是是是,我多嘴,我多嘴行了吧?】 【都是好兄弟,干嘛搁这儿点我呢……】 “你当我是兄弟吗?你他妈明明当我是个白痴!” 李停云心烦意乱地尥蹶子,一脚踢开眼前碍事儿的石子。 小石头穿过金光罩,“咚”的一声,砸到了猫猫大军中唯一一只狗头。 “汪汪汪”的急促叫声喊醒了李停云。 他停止焦虑,看着眼前这只莫名出现的土狗,只觉它长得真像自己在现实世界中养的那条大黄犬。 不禁脱口喊道:“旺财?!是你吗,旺财?” 大黄登时昂首挺胸,竖起两只耳朵,尾巴摇成螺旋桨,朝他汪汪叫得更厉害了——了不起,主人竟还认得他! 李停云却在想:果不其然!十条大黄狗,九条半都叫这名字。 猫群中出现一只狗,突然就炸开了窝,大黄一面驱赶猫咪,一面朝主人叫唤。 李停云心道,这狗东西似乎在催自己跟着它走。 心思一动,他决定跟去看看。 于是走出了防护阵。 大黄狗先是绕着他转了两圈,随后又冲着猫群大叫两声。 这似乎不是敌对的信号,像是在摇人……李停云看着一群匍匐在地、处于警戒状态的猫妖,纷纷向后折成飞机耳,从中让出一条道来。 道路尽头,站着一只玄猫。 李停云若有所思。 看样子,这只守在棺材铺中的猫妖,就是猫群中的老大哥了。 大黄狗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威风凛凛地站在玄猫跟前。 狗的体型比猫大了足足三倍不止,在气势上能够做到完全碾压对手。 李停云人仗狗势,心道:好狗!干死他!称霸群猫,指日可待。 然后,他就眼睁睁地看着这狗东西四肢卧倒,趴在玄猫面前,卑微而又亲昵地舔人家的爪子……甚至它在被玄猫反手扇了一巴掌之后,都没有改一改舔狗的尿性,继续把狗头凑上去发癫。 旺财:“猫儿,这是我主人,你通融一下,放我们出去好不好?我还有好多话想跟他讲嘞!” 玄猫:“放你的狗屁!什么主人,他就是个臭铲屎的。” 旺财:“做狗要忠诚,人类是我们最好的朋友,他就是我永远的主人!” 玄猫:“做猫要骄傲,人类是我们最忠诚的狗,我永远是他们的主子。” 旺财:“……君子和而不同。我尊重你的想法,但保留我的态度。” 玄猫:“你个没骨气的狗东西!” “嗷呜”一嗓子,附加一巴掌,大黄狗嘴筒子上多了三道抓痕。 李停云见了,忍不住发出“嘶”的一声,看着真他妈疼。 大黄狗突然一个激灵,站了起来。 他站起来了! 他终于站起来了! 李停云暗自给他加油鼓气,心道:“旺财,只要你能干掉他,就还是条好狗!” 大黄拔高了个子,玄猫不得不抬头仰视他,一双碧绿的眼瞳微微眯起。 旺财:“你是不是把我主人抓出血了?!” 玄猫:“是又如何?” 旺财朝他龇牙,猛然低下狗头,继续舔起了受伤的猫爪,要多狗腿就有多狗腿。 李停云彻底石化。 他对老六道:“系统提供兽语翻译吗?我想听听他狗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东西!” 王老六苍蝇搓手,显然也想看热闹,他表示: 【嘿,你还别说,这个真的可以有!】 旺财正在温柔地舔舐猫爪子上被魔息灼烧的伤口。 “哎……你说你干嘛挠他呀?” “你不知道,我主人的血,别人一碰就伤,简直有毒!” “咳咳,这个秘密我只告诉你一只猫哦。” “总而言之,我主人很古怪,脾气差、修为高,你看不惯,又干不掉,以后还是不要惹他为好。” 玄猫虽不领情,却没有再抓他,只是嫌恶道:“臭狗,离我远点。” 旺财笑嘻嘻黏着他,说道:“别怕,我回去就到主人丹药房,给你偷一棵包治百病的板蓝根!” 李停云气得跳脚,“呦呵,你个赔钱货!” 旺财虎躯一震,前肢忽然被抓住,提溜了起来,狗肚子暴露在外,四驱变直立,只能依靠两条后腿踩在地上前前后后跳踢踏舞。 “汪呜……汪呜……汪汪呜……” 狗脸一黄,赶忙夹紧两条狗腿,差点就在猫儿面前把蛋蛋露了出来。 丢死个人。 “主人,主人!给点面子啊……这只黑猫,我老稀罕了……” 李停云充耳不闻,抓狗之手,将狗拖走。 身后,玄猫化作人形,半蹲在地上。 他并没有向伙伴们发出拦截和攻击的信号。 玄衣男子缓缓站起身,远远地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 下垂的手掌指缝间似乎还残留着温热的触感。 “玄聿,玄聿!你把他们放走了,我们要怎么跟司无邪交代?” 一片“喵呜”声此起彼伏,猫妖们纠集在一起,商论对策。 “我的事,什么时候需要跟那只老狐狸精交代了?” 玄聿冷声道。 另一头,玄猫口中的“老狐狸精”,此刻正躲在角落里,用九条尾巴裹住自己脑袋瓜子,瑟瑟发抖。 “仙尊,饶命!” “说吧。” 梅时雨收了剑,“司无邪,你将我引到此地,是想单独说些什么?” 司无邪一下来了精神,从墙角窝里钻出来,凑到梅时雨跟前,惊喜地问:“你怎么知道是我?又怎么知道,我是故意把你引出来的?” “这不重要。” 梅时雨抽身远离他,方道:“我知你天生异相,一双重瞳能够看出不为人知的隐秘……你究竟要告诉我什么?” “仙尊,你这不是已经猜到,我想要说什么了吗?” 司无邪坦言道:“我看得出,你身边那个跟屁虫,他不是个好东西啊!” 梅时雨闻言,脸上并未显露惊讶之色。 只是握剑的手紧了紧。 第28章 天生给人当炮灰的命 待李停云走出猫妖包围圈,他松开手,放下旺财的两只狗腿。 撸了把狗头,声音压低了,问道:“旺财,你不会就是之前那家面馆的店老板吧?” 大黄摇了摇尾巴,叼住他的裤腿,引他走到更隐秘的角落。 这才摇身一变,露出那张人畜无害的娃娃脸。 “主人,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李停云脸上笑容一滞。 看着一个已成年的青年男人顶着一张幼态的脸,还他妈像狗似的蹲在地上喊自己“主人”,这场面要多诡异有多诡异。 将他上下打量一番,冷冷吐出三个字:“变回去!” 旺财还没来得及细细感受认亲的喜悦,就遭到一声呵斥,只好耷拉起脑袋,呜咽一声,又变了回去。 李停云看着眼前的大黄狗,心里终于没了膈应,好生撸了两把狗头,才道:“你他妈知道老子在那两碗面里吃出了多少狗毛吗?!” 旺财叫了两声,“主人,你就将就着吧,你看别人家的狗有哪个会做饭?我做饭的手艺,都是从一百多年前,跟着你从灵溪村跑出来,在流浪的路上摸索学会的。” 他甚至还会拉踩,捧高踩低道:“就这,你的手艺还不如我这条狗呢!你当流浪汉的那些年,除了会烧开水和煮鸡蛋,做啥啥不行,干饭第一名……” 旺财见着李停云,心中十分雀跃,汪汪叫个不停。 李停云见他这副模样,心事越来越重,便把系统喊了出来。 “老六,你难道不觉得奇怪吗?” 【奇怪的嘞!】 【这条狗……他,他从哪里冒出来的?!】 【我在《仙道第一剑》原文中,从来没有写过反派boss还带养狗的啊!谁能想象在外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家里居然养宠物?】 【这他妈不纯粹崩人设吗!?搁这儿闹着玩儿呢?】 李停云说道:“但是,我养过狗。” 他还想到了许多不合理的地方:“这条狗,和我在现实世界养的那条长得一模一样,都是田园犬,都叫旺财,他甚至还知道我不会做饭,只会烧开水和煮鸡蛋……” 【系统资料显示,这条狗乃是灵宠,灵根测试为……上品火灵根。】 【不得了哦,这年头,连太极殿殿主身边的狗都能修仙,还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系统还说,这条狗是反派被人赶出灵溪村的时候,从村口顺手牵走的,原本只是为了路上防狼,谁知就这样相互陪伴了很多年,一人一狗,一边流浪,一边修道。】 【不对啊,这些故事情节都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压根就没有写过关于反派的这些琐碎小事。】 “我知道了。” 李停云忽然道:“你写的书,故事是从主角元彻的视角展开的,不管怎么说,都具有片面性。” “但现在我们处于书中世界,这个位面是完整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线。” “有些剧情留白,你没有写出来,就给了穿书系统自由发挥的空间。” “你从前不是也说过,系统会根据剧情走向自动弥补逻辑漏洞吗?” “这些多出来的新剧情,说不定就是系统增删改编,自主创作的。” 【唔……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哦豁……系统刚才发来指示,小黑屋的位面空间管理员对所有穿书系统进行了一次大升级,加入了“创作灵感”这个新功能。】 【“创作灵感”的主要作用是,系统根据世界线走向,智能改编剧情,使其更加符合叙事逻辑。】 【宿主,看来你猜得很对哦。】 李停云:“现在还有一个问题是,我总有一种感觉,我在现实世界中的生活,好像和反派原主的命运存在着某种关联。” 其一,他在白无常的环境中,为何会突然看到原主幼时的悲惨遭遇?而这段剧情,恰恰是原文中没有的。 其二,系统增加改编原文剧情也就罢了,为何会添加大黄狗旺财这个他在现实世界中熟知的角色? 正当他考虑之时,系统发来“叮”的一声问候。 【001温馨提示:自宿主穿书之日起,为了增强角色代入感,宿主与原主的人生轨迹偶尔会产生重合。】 【倘若宿主若在书中世界见到熟悉的事物,请不要见怪哦!】 【此外,原主的记忆、执念与夙愿等精神影响将会持续扩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宿主在思想和行为上会被原主同化。】 【当宿主完全被同化时,就意味着失去自我,宿主维护世界线、完成穿书任务的难度将会拔高至99%,极端危险。】 李停云:“001这是通知,不是解释吧?!宿主与原主的人生轨迹产生重合,这种安排,想想就很离谱!” 【解释?有的哦,四个字。】 “四个字?” 【量子耦合。】 呵,遇事不决,量子力学? 如若系统有形体,李停云定然揍得它爹妈不认。 他对系统的怨气已经足够养活一个邪剑仙了。 【哎,系统升级之后,通关难度更高了。】 【宿主,你要是被同化,留下我一个人,可怎么活呀……】 王老六哭起来就像村里死了男人的寡妇。 瘆得慌。 李停云和王老六在识海中掰扯许久,差点忘了脚边急得团团转的大黄狗。 旺财两只黑曜石般的眼睛睁得溜圆,“主人,主人?你干嘛不理我?你已经有好多年都没有这样摸过我的脑袋了!我想一想看……至少有一百年了!” 他至今还记得,李停云小时候爹妈都没了,在村子里受人欺负,饿极了甚至跟他这条狗抢吃的! 那时候,说不上到底谁比谁混得更惨,只知道一人一狗打了一架,打得村子里鸡飞狗跳,鸡犬不宁。 然后,他俩就变成了一起流浪的难兄难弟。 年幼的李停云对狗子说:“我可以是流浪汉,但你一定不会是流浪狗,因为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主人,有我一口饭吃,就有你一个碗舔!” 旺财高兴得嗷嗷叫。 在漫长的修道之路上,旺财可谓是全程见证了李停云最落魄、最凄惨的起步期,到底有多惨呢? 可以这么说,他作为一条狗,都觉得那遭遇真他妈的是畜生也受不了。 他有时会对李停云说:“主人,要不你干脆抹脖子死了拉倒,等下辈子咱投个好胎……就算投成畜生道,也比你现在这个样子好看多了。” 说真的,真是这样。 修道这条路太残酷了。 尤其是对于那种没权、没钱、没靠山、没势力的人而言。 天生给人当炮灰的命。 但旺财觉得,其实他的主人还是很有本事的。 就算当炮灰,他也是最牛逼的那一个。 第29章 英雄不问出处,钱财不问来路 修道途中,李停云前前后后性情变化很大。 或许他自己不曾发觉,在他成为名震三界的太极殿殿主之后,身边养的狗就没敢再大声叫唤过,四只蹄子走起路来比蹚地雷还小心翼翼。 这种压抑的气氛,旺财受不了。 于是,他离家出走了。 跟在一只野猫的屁股后面,来到了永劫镇。 从此,他就成了永劫镇的常住民,甚至还在那只野猫的隔壁开了一家面馆。 因为他的主人喜欢吃面,吃面时还喜欢放醋,放醋放得巨多。 他开面馆,却并不想等来主人的光顾,单纯就是祭奠一下逝去的青春年华。 笑话,就凭主人如今喜怒无常的性格,发起火来路过的狗都得挨两巴掌。 他恨不能躲得越远越好。 然而,很多天以前,一个熟悉的身影在他的面馆前驻足,他抬起头,看到李停云居高临下审视的目光,背对一轮血月,神情藏匿在黑暗中,阴骘无比。 那画面,差点给他吓尿,坏了一锅清汤。 然后,他就听到李停云说:“本座将要在此修炼阴脉心法,这段时间,你来压阵。” 他猛点狗头,“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小的明白!” 在漫长的岁月中,他学会了人类的敬畏与谦卑,俯首称臣,像模像样。 “小的斗,斗,斗……斗胆……” 他抖了半天,没抖出一句完整的话。 其实他心里想的不过是给主人拉碗热乎的面条,就像很多年前,在流浪的路上,他负责做饭那样,再给李停云搞口吃的,吃饱再走。 可是,违心话他说不出口。 他怕自己厨艺没长进,拉得不好吃,主人一巴掌扇死他。 李停云冷笑一声,撩开袍子转身就走,消失在永劫镇的茫茫夜色中。 旺财松了口气,但在几天前,他又把这口气提了起来。 因为主人告诉他:“我要去灵溪村走一趟。” 旺财浑身打了个哆嗦。 人间有句话,说的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他的主人等了一百年。 留下轻飘飘一句话,如同蛛丝之细,却悬千斤之重。 弓弦拉得越紧,反弹力道越大,他甚至不敢想象,灵溪村的后人,要为他们先祖酿下的错,付出怎样惨痛的代价。 别说路过的狗都得捱两巴掌,怕是一条蚯蚓都得挖出来竖着劈! 方圆百里,别想留下活口。 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主人和太极殿失去了联系,四象城的城主纷纷找他问话,他摇了摇狗头,憋了半天,憋出一个他觉得最有可能的答案。 他说:“主人可能心情不好,偷偷找了个地方躲起来,偷偷哭去了。” 他看得出,四位城主捏紧拳头,想要揍他个狗娘养的。 谁叫他瞎几把乱说? 李停云居然会偷偷、躲起来、哭去了? 这几个词儿就不该连起来组成一句话! 那画面谁敢想象,要多惊悚,就有多恐怖。 比起这个,他们更愿意相信,殿主他是去大闹地府、篡改生死簿,让灵溪村男女老少十世轮回都投胎畜生道…… 旺财却不这么以为。 他还是保持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主人一定很伤心。 其实凡俗和尘缘,都是修道之人早早就应当舍弃的东西。 旺财并不清楚,他的主人究竟和灵溪村有多大的仇,多大的怨,但他知道,无论修的是仙道,还是魔道,战线都拉得太长太长,一不小心就要活个几百岁、几千岁,无论从前在人间有多么可恨的仇家,基本上都会死绝。 凡人的性命不过数十年弹指一挥,修道之人,根本犯不着跟他们较劲。 但李停云偏不,他要父债子还、孙还、重孙也得还! 但是还完了,又有个什么劲呢? 他在最想报仇雪恨的时候没有能力,在最有能力的时候体会不到报仇雪恨的快感,迟来的审判狗屁不如,迟到的还债如放狗屁。 所以,旺财觉得,他的主人一定很伤心。 一定会挤出一点鳄鱼泪。 但他犯不着担心,他的主人神通广大,莫名其妙消失,一定还会回来的! 果不其然,就在今天,又一个熟悉的身影在他的面馆前驻足。 他抬起头,看到一个奇怪的少年。 少年仰头微笑着看他,神情光明磊落,但又暗藏机心。 狗鼻子灵敏得很,他从少年流血的伤口上,嗅到了主人的味道。 主人的性格似乎又变了,变回了从前。 他仿佛穿过上百年光阴,在岁月的深处,见到了那个说要带他一起去流浪的少年。 可是…… 旺财疑惑道:“主人,你究竟为什么变小了呢?” 李停云瞎扯淡:“因为不想长大,还是小时候好。” 笨狗信了,两眼放光,“我也这么觉得!我最喜欢跟小时候的主人一起玩游戏了!” “那就好。” 李停云拍拍他的狗头,说道:“旺财,我现在就有个游戏想要跟你玩。” 旺财耳朵一甩,好奇道:“什么游戏呢?” 李停云:“你回四象城一趟,告诉朱雀神庙的夏长风,我在地界等他,叫他来找我。” “主人……这,这是游戏吗?听上去一点也不好玩啊。” “我说是,那就是。你再多嘴,当心我拧下你的狗头。” 旺财匍匐在地,脑袋搁在地面上,抬起前腿交叠捂住狗嘴。 错觉。 一切都是错觉。 什么性子变回了从前,什么重新回到小时候。 他的主人根本就没变化! 顶多就是,之前不苟言笑,现在笑里藏刀! 那年杏花微雨,终究是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好吧,主人,我去就是了。” 旺财闷闷道:“但是,主人,我还要提醒你一句……你方才救下的那个小女孩,她身上有尸臭!地界要抓的那个亡灵,其实是在她身上借尸还魂……” 俗称“夺舍”。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旺财继续道:“主人,那个亡灵的原身可不一定就长小女孩这般水灵的模样啊,说不定还是个丑八怪,或者下面带把儿,压根就不是个女的!如果主人救下她,是图她长得好看,想要双修的话,恐怕愿望要落空了。” “你狗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东西?” 李停云怒斥一句,“她年纪这么小,亏你扯得到双修这种事情!再者说,我是那种见色起意的人吗?!” “怎么……怎么就不是了呢?” 旺财对他这个话是一定要做出反驳的:“主人之前下令要找世间最绝色的美人双修,这话可是太极殿和四象城上上下下都听清楚了的!” 那什么,令行禁止,没有人敢不从,四大城主已经在修仙界为他物色多时了。 李停云扶额:“这次你回去,替我取消了这道命令,听到没有?!” 旺财不解:“为,为啥啊?” 李停云寒声道:“已经说过的话,我不会再说第二遍。” 旺财一个激灵,护住狗头,“是!主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李停云从乾坤袋中拿出一枚灵石。 接下来的动作一顿,像是忽然想起什么,笑道:“旺财,你在面馆里拿擀面杖威胁人的样子,还真他妈嚣张跋扈。就为了几块灵石,至于给人下咒吗?” 旺财不好意思地打了个响鼻,“这世上有谁会嫌钱多呢?再说,主人你以前还告诉我,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 李停云dna动了,顺口就道:“钱财不问来路?” 一人一狗对上暗号,击掌庆祝。 随后,李停云解开捆绑在伤口上的半截衣袖,却发现伤口已经痊愈,便用灵石尖角划出一道血口子,随着血液流淌渗入灵石,魔息也一同钻入这枚可以储存灵气的石头中。 李停云将灵石交给旺财,一是防止别人不信他,说他狗嘴吐不出象牙,二则是…… “太极殿设有禁制,除我之外谁都别想进去,你要是想去里面找什么‘包治百病的板蓝根’,就拿好这个,别给弄丢了,懂吗?” 旺财张口衔住灵石,发出“呜”的一声,在他脚边蹭了蹭。 “主人,你待我还是很好的……汪汪……” 李停云踢开他的狗头,“滚吧。” 旺财一步三回头地跑远了。 “王老六,什么时候了?” 李停云站在原地,抓紧了手里的乾坤袋。 【子时一刻,鬼门关已开。】 “师尊还没有给我任何音信。” 李停云神色一沉,“我必须独自去找走出永劫镇的生门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 第30章 生门竟被烈火吞噬 “在你写的原文中,司无邪本是九尾狐,后修成人形,因为天生异相,那双重瞳可以看透世间一切伪装,他一定已经看出我是谁了。” 【你是担心,他之前变化出原型,引开梅时雨,是为了把这件事情告诉他?】 “不排除这样的可能。” 李停云沉声道:“我和梅时雨分道扬镳是迟早的事,只是没想到来得这么快,我还真有点舍不得……但不管怎么说,现在我在武力上不占优势,必须想办法自保。” 其实这样对梅时雨也好,他一个人行动,总比带着拖累要利落得多。 但李停云心里的遗憾是,他还没来得及告诉梅时雨,怎样避开十殿阎罗,直接到达地狱深处的魔渊取剑。 有条捷径可走,会比硬生生闯进去损失小很多,起码,不会受太重的伤。 “等到了地界,看情况再说。” 李停云打开乾坤袋,刚要去摸引魂灯,又看到自己的手腕,转念又想: 不对,如果梅时雨真的已经知道他的身份,那按照现在俩人实力悬殊的境地,早该用缚仙锁把他绑过去,一剑劈死,以绝后患。 【宿主,你干嘛愣着啊?】 “我他妈也想以绝后患!” 李停云又看向乾坤袋中的金棺,眯眼道:“要不是主线任务,我早扔了它。” 【那可不成,你怎么能扔掉主角的亡灵呢?】 主角,是的,借小女孩身体勉强维持的亡灵,就是主角元彻。 在最开始的时候,001强制李停云完成主线任务“救助亡灵”的时候,他就对小女孩的真实身份有所怀疑。 主线任务,必定与主角相关。 再者,真不是谁都有本事,能以区区亡灵形态逃脱地府……起码得聚集怨气成煞,或成厉鬼,才有这个能耐。 亡灵,说白了就是一普通魂魄,什么仰仗都没有,法力更是想都不要想,拿什么跟鬼差拼命? 只能靠运气。 主角天生光环,锦鲤体质,他想做的事,基本都能成。 运气,有时候也是一种实力。 李停云感慨道:“不愧是主角,都成这副样子了,居然还活着,逃脱地府重重把控,又回到了阳间。” 虽说是借尸还魂,听起来不太正派的做法,但好歹捡回一条命。 留他这么个夺舍之人,光天化日之下人前乱跑,不太稳妥,所以李停云想了个收人进棺的歪主意。 【你是真得感谢主角有光环,好不好?他要是死了,世界线就得重启。】 “我跟你打个赌,系统接下来要发布的主线任务,绝对是让我帮元彻找回肉身,灵魂归位。” 【下一个任务么……001还没有发布,不过,想来跟你说的应该不差。】 “行了,不说唠话。” “现在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是:灵溪村被屠的那天,他偷偷跑走了,此刻却又出现在永劫镇,成了地界黑白无常要抓的亡灵。” “那么,主角到地界做了什么?他为什么要到地界去?又是怎么搞成了现在这副灵魂脱壳、借尸还魂的样子?” 【这谁知道呢?我也没写过这情节,铁定又是系统乱加的。】 “不,系统不会乱加,个中原因,一定是符合叙事逻辑的。” 李停云思索道:“如果我是主角,重生在全家人被灭门的这天,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去找仇人算账。但是,根据上一世的阅历,我知道,以我现在的能力,没有报仇的可能。所以,我要抓紧时间,去做另一件事。” 【另一件事……会是什么事?】 “还能有什么事?” 李停云说道:“当然是在我的家人未满头七之前,到地界找回他们的灵魂,让他们复活、重生。” 【有道理……你别说,还真有这个可能!】 【我写的小说里,主角后期就是这样把他心心念念的白月光小师妹复活了,所以他重生一世,肯定还记得“头七还魂”的说法,有很大可能是去地界召唤回村里人的魂魄了。】 【哦,对了,主角他小师妹——人家光棍多年,唯一的白月光,也是你杀的!】 李停云:“这都是后话,现在不扯那么多。” 他从乾坤袋中拿出引魂灯,“找生门要紧。” 【等等!你这引魂灯,怎么看起来怨气那么重呢?】 李停云低头一看,一团黑气几乎吞噬掉整个散发着暖黄色光亮的灯芯。 “因为我穿的是他的裤子,现在他没裤子穿。” 李停云很有自知之明。 心道:看来大哥对这身寿衣颇有执念。 他得尽快找件别的衣服穿,然后将这件寿衣收好,等找到鬼门关的时候,打碎引魂灯放大哥出仓,再把衣服还给他,不耽误大哥投胎。 打定主意,李停云仗着自己可以身穿结界,肆无忌惮地穿墙进入一家成衣局。 众目睽睽之下,他扯下一身青少年服装,转头就跑……跑了没几步,心道: 算了,做回好人,留下一颗灵石吧。 店老板拿起算盘就要砸过去的手缓缓放下。 众人抄起家伙行侠仗义、剿匪除寇的热心肠也都重新摆回肚子里。 李停云厚脸皮道:“老板,我开个玩笑,你这里有试衣间吗?” 店老板指了指墙角三块木板隔出的空间。 然后在他面前举起手,“噌”的一下亮出利如弯刀的猫爪子,并且伸出带有倒刺的舌头舔了一下鼻头。 赫然一只橘色的猫头长在人身上。 “虽然我们老大放过了你,但这不代表你可以在我们的地盘上为所欲为。” 橘猫用竖瞳盯着隔板后迅速换衣服的少年。 李停云根本没空在意他,最后一步,勒紧裤腰带,穿墙跳走。 好心留下了一句话: “老板,你家店铺着火了!” 火苗最先从他逃走的那处角落窜起。 猫头老板推开人群,走了过去,撒泡尿浇灭,转身拍了拍肚腩。 “区区小事,不足挂齿。” 众人却对着他慵懒从容的猫脸发出了惊人的尖叫。 其中一个指了指他的身后。 老板回身一看,看到猛然窜上天的火龙,“嗷呜”一声,发出尖鸣。 他突然变成一只浑身炸毛的大胖橘,率先从慌乱的人群中狼奔豕突冲出结界。 奔走相告:“不好啦!不好啦!兄弟姐妹们快逃啊!结界就要引爆了,永劫镇要完蛋啦!” 成群结队的猫妖在大街上会合,一同冲向永劫镇的生门。 跑路跑得训练有素。 谁都没瞅见从暗处走出的身影。 李·始作俑者·停·奸计得逞·云,发出了“桀桀桀”的坏笑。 【宿主,永劫镇的结界就好比串联电路,牵一发而动全身,但凡其中一个被破坏掉,大面积引燃红莲业火,整座镇子,还有这座镇子里的人,就全都完了!】 【你刚才不是说,单纯就想利用群体弱点制造恐慌吗?可你的实际行动也太出格了,比井里投毒的社会危害性还大!一个不慎,你就等着玩火自焚吧!】 李停云却道:“你放心吧,我没动结界。” 【那,那么大的火势,怎么来的?】 李停云两指夹起一张黄底朱砂符,刹那间,符纸灰飞烟灭。 “当然是以假乱真。” 【绝了。】 【电信诈骗,还得是你啊。】 李停云飞身一跃,跟上前面跑路的猫妖大军。 “喵……喵呜!” “司无邪那个天杀的,肯定又是他干的好事!” “他就是个自以为是的蠢货!但凡遇到摆不平的事,就只会引爆结界,来一场大洗牌!然后自己趁乱逃走,还连累我们跟着一块儿受罪!” “这都第几次了?还有完没完啊……” “再这么下去,我们还不如另投他处,再建猫园……你说呢,玄聿?” 玄猫纵身一跃,跑在领头的位置,心里觉得不对劲,转头一看。 视线越过黑压压的猫群身影,落在毫不掩饰跟踪而来的李停云身上。 不好,中计了,他是想要利用猫群寻找生门! 不禁怒火中烧。 一个神龙摆尾,玄猫阻断前路,在大军前头站定。 但是大部队高速行进,完全刹不住车、站不住脚,前排的猫咪们一个滑铲! 把他们老大铲上了天。 后面的猫咪们前赴后继、争先恐后往前跑,生怕跑得慢了,被“莫须有”的大火吞没。 就这样,一波又一波的猫群淹没了玄猫的身影。 后浪一浪接一浪,把他拍倒在沙滩上。 拍得晕晕乎乎。 清醒之时,玄猫命运的后颈已经被人稳稳拿捏。 “老大!” “老大?” “喵呜……” 往生客栈前,听取喵声一片。 李停云看着客栈牌匾上“往生”那俩大字,心道:这就是缘分啊。 他们最开始住宿的那家店,竟然就是走出永劫镇的生门所在! 绕了一大圈,自己这是又回来了。 回到了起点。 李停云提起手里的玄猫,看着他奋力甩脑袋,露出蒙娜丽莎的神秘微笑。 “就他妈你欺负我家狗子是吧?!信不信我给你把蛋噶了?” 秋后算账。 玄猫:“……” 被捏住后颈,他连人形都化不了。 还能怎么办? 摊开四肢,摆烂了。 噶就噶吧。 你家狗子下半辈子不会再有性福生活了。 李停云先兵后礼,先撂狠话,后说道:“不过,看在你帮我找到生门的份上,我大人有大量……” “喵呜!不好啦,又着火了!” 一只大胖橘原地弹跳两米高,突然打断李停云的话。 橘猫看到远处火势蔓延,两只眼睛险些吓出眼眶。 双脚一落地,瞬间跑得无影无踪。 远处传来他的呼喊声:“兄弟姐妹们快逃啊!大火要来了!这次是真哒!” 但是,这次,没人搭理他了。 李停云心中不屑,劣质的玩笑开一次,能糊弄住人就够了。 烽火戏诸侯,第二次谁他妈还上当? 然而,玄猫忽然长啸一声。 四肢并用,抱住他的手臂,狠狠一踹。 “快跑!” 李停云纵然不是猫族,也看懂了他的意思。 并且在他两只黑葡萄般的猫眼里,看到了熊熊燃烧的烈火倒影。 身后,已是一片火海。 飞舞的火舌几乎吞噬掉整座高楼。 “往生客栈”的牌匾摇摇欲坠,重重地砸在地上,在他脚边四分五裂。 第31章 你眼睛里进沙子里吗 一刻钟前。 梅时雨对于司无邪诸如“你身边那跟屁虫”“不是好东西”那般言辞,回应只有冷冷一句:“你说话放尊重些。” 司无邪大秋天的摇着扇子吹凉风,“仙尊,都到这份上了,你还在纠结我说话中不中听?你最应该关心的,难道不是那少年究竟是何来历吗?” 梅时雨淡然道:“你看出什么了?” 司无邪脱口就道:“他可是修魔的!” “我知道。” “你知道?!” 梅时雨依旧不为所动:“这有什么奇怪吗?” 少年身上那样强烈的魔息波动,他怎可能这么久都没有注意到。 “这不奇怪吗?!” 司无邪傻眼了,“仙尊,像你这样的人,难道不是最厌恶魔修?你们正道人士,每天都在摇旗呐喊‘降妖除魔’,可你竟然愿意和一个来路不明的少年魔修走在一起?” 梅时雨反问:“降妖除魔?” 他轻笑一声:“如果事事都要有定论,如果人人都该被一竿子打死,如果正义与邪恶真的泾渭分明,那我现在杀了你,就不需要任何理由。你是妖,你修魔,你就该死,对吗?” 司无邪先是摇了摇头,抵住下颌,细细看着梅时雨,又点了点头,说道:“仙尊,我瞧你这个人,其实很有修魔的潜质啊!你这番话,如果被同道中人听去了,他们必定会群起攻讦,但对我这样的魔修来说,倒是十分受用。” 梅时雨却道:“道不同,不相与谋。我说这些,不是为作恶打掩护,魔修之所以臭名昭着,是因为你们中的大多数人,无法战胜贪心和欲念,在修道途中不择手段,戕害无辜。这样的人,当然该死。” 但他那半道捡来的“徒弟”元宝……不,元宝甚至不是他最初要找的人,只是阴差阳错的,成为他的“徒弟”。 梅时雨对此其实早就心知肚明了。 从他刻意学会改掉“彻儿”的称呼,习惯脱口而出一声“元宝”的时候,心里就已经没有把他当作元彻来看了。 少年不善伪装,或者说,他并没有十分用心地去伪装成另外一个人。 因为真正的元彻永远不会那样没大没小地与梅时雨说笑玩闹。 他是一个坚守原则,坚守礼仪与分寸,在外人看来多少有些呆板执拗的人。 所以,他也永远不会轻而易举就原谅梅时雨上一世的离经叛道、弃明投暗。 但元宝却在见他第一面的时候,就信誓旦旦地说:“我不管你做了什么,反正,你就是我的师尊。” 这样的话,在梅时雨听来,甚至有些天真与顽劣,不知轻重,令人哭笑不得。 但少年一腔诚挚,若有声可闻,必定也是震耳欲聋。 元宝…… 梅时雨思及此,不由得叹了口气。 这个奇怪的少年,究竟是何来历,为什么对他重生之事了如指掌,又那样熟悉地界与太极殿的事情? 这些疑问在他心里藏得极深。 这才是促使他最终没有选择捅破窗户纸,反而对少年一声又一声“师尊”句句有回应的真实原因。 梅时雨时常在想,这个半道捡来的“野徒弟”,此前是修魔,还是修仙,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日后,此心向善,还是向恶。 最起码,梅时雨在确认“徒弟”到底有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是不是罪大恶极劣性难改之前,并不会轻易将他定义为一个纯粹的“好人”,或者一个纯粹的“恶人”。 这世间好人也会作恶,恶人也会从善,是非善恶往往不是绝对。 “仙尊要是这么说的话,那我做这一出,就是自讨没趣了。” 司无邪颇为感慨地阖上了扇子,“我着实没有想到,仙尊心胸开阔到了这等境界,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即便是对……” ——对那太极殿人尽皆知的恶徒,也能如此包容?! 啧,哪怕同样都是修魔之人,他司无邪却万死不敢跟那种魔头凑到一块儿。 简直是身饲豺狼,与虎谋皮。 司无邪忽然改口道:“仙尊,你既能容得下那等危险的货色,怎么就不能正眼瞧瞧我呢?我这个人,相处起来容易多了。” 说着,他便递了个媚眼过去。 梅时雨蹙起眉头:“你眼睛进沙子了吗?” 为什么要挤眉弄眼,看着很奇怪。 司无邪:“……” 他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难撩动的钢筋铁骨。 哼笑一声,加重了语气,“难得仙尊这么关心我,我自然是不能看着你羊入虎口,见死不救,对不对?” 司无邪打了个响指,宽松的衣袖滑落到臂弯堆叠起来,露出一截小臂,轻微转动腕子,魔息缭绕。 他所站立的地方,黑色的雾气立时升腾而起。 梅时雨立时警戒起来,“你要做什么?” 司无邪徒手画阵的动作,在黑雾中若隐若现,赤红色的术法流动痕迹愈渐明显,如同风吹起的绯色披帛,在他周遭飞舞环绕。 他用的是奇门遁甲之术,画的是九宫八卦阵! 梅时雨对此再熟悉不过。 休生伤杜、景死惊开,此八门中,三门为吉,五门为凶。 司无邪最后落笔偏偏选在了西南坤宫。 死门,属土,最凶。 他这是在……引爆结界! 他要毁掉永劫镇! 梅时雨几乎没有任何犹疑,转身御剑就往回走。 催动灵力,借缚仙锁传声道:“元宝,你就在原地不要动,我去寻你!” “梅时雨!你若回去救他,日后一定会后悔!” 司无邪想追上他,把他拉回来,但是一不小心,曳地的九条狐尾就被红莲业火烤焦了四根尾巴尖,心情极度不爽,便作罢了。 愤愤不平道:“良言劝不住该死的鬼!你要是有命回来,我择日给你登门道歉,你要是回不来,我就在废墟上给你立块碑,上书‘司无邪之妻’,哈哈!” 笑声贱兮兮的。 司无邪摇身变做九尾狐,迈着轻快的步伐,消失在远方的荒野。 他的身后,永劫镇陷入一片火海。 第32章 某个他连名字都不想提的人 天上突然飘下几瓣雪花,落在李停云的发尾与眉梢。 他吃惊地抬头望天。 下雪了。 南方七月的天,竟然下雪了?! 这场雪不仅来得及时,而且来得冷冽、来得猛厉。 气温骤降。 李停云冷不防地打了个哆嗦。 视野所及,就连摇摆不定的火苗燃烧起来也似吃力,渐渐地,居然静止不动,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凝固状态,被封印在晶莹剔透的巨型冰柱之中。 李停云呼出一口冷气,眼睁睁看着点方才还恨不能冲破天际的火势,顷刻间遭遇冰封,随着冰雪融化,沦为一丝一缕的水汽,形成翻涌腾云的白雾,全然失去了威胁。 与此同时,层层冰霜迅速蔓延,将那些已经被大火侵袭、焚毁的木石建筑,里里外外包裹起来,凝结成一座座坚固牢靠的冰雕,延缓了高楼倾塌的时限。 那些还没来得及冲破结界逃出生天的人们,原本已经抱了必死之心,却在此刻绝处逢生,纷纷走出滴水成冰的室内“雪窖”。 只见外面已然改换了天地,处处堆银砌玉,雪雾弥漫。 李停云搓着手,“师尊,往生客栈……我在这儿等你。” 那边,梅时雨简单回应一个字:“好。” 尽管是在识海中对话,李停云还是感觉自己脑子里那根弦都在冷得发颤。 猫是最怕冷的,大雪降下的那一刻,聚集在往生客栈门前的群猫立刻四散开来,把他们老大忘在了脑后。 玄猫被李停云抓着后颈,哪里都去不了,眼看兄弟姐妹都跑没了,心里瓦凉,冰冻三尺,冷得煎熬,顾不了那么多,他直接顺着李停云的胳膊爬上去,钻进他胸前的衣兜里取暖。 李停云碎碎念:“你要点脸行不行,我还没跟你算完欺负我家大黄的那笔账……你身上那么厚的皮草,还他妈怕冷,要它有何用?不如我给你剃成秃子拉倒……师尊怎么还没来……” 忽的,他嗅到了一缕梅香。 微微侧目。 冰天雪地中,不起眼的角落里竟然绽开几枝梅花。 红梅映雪,凌寒傲霜,在酷寒与寂灭中焕发出唯一的生机。 是何等的令人惊羡。 “元宝。” 一声熟悉的呼唤,唤醒他的愣怔。 李停云回过身,眸光微漾。 轻声吐出两个字: “师尊。” “元宝,我们走。” 李停云腰间突然多出一只修长有力的手,将他一把带到身边。 梅时雨带他以极快的速度穿越人流。 大街上一张张神情各异的脸庞在视线中飞速掠过,大都是劫后余生、茫然无所措的样子。 李停云将乾坤袋中那只拳头般大小的琉璃灯掷了出去。 “师尊,引魂灯,跟着它走就好。” 此刻鬼门关大开,佚名大哥的魂魄急不可待飘向地府,带动琉璃灯“嗖”地一下飞走,开启自动导航模式。 魂魄没有形体的束缚,运动速度极快,弹指间就没了影儿。 梅时雨使出了道门的北斗罡步,从容有余,不落下风。 引魂灯领着他们来到了一堵石墙的面前。 这堵墙不像周围其他建筑物那样,并没有被包裹在重重冰雪之中,仿佛别的地儿都处在隆冬腊月,就这么一小块地方是春天的缺角。 或者说,是错版的拼图,是p上去的照片。 就属它特殊,跟别的都不在一个图层。 引魂灯“哐哐”撞墙。 一道剑光闪过,墙体倾颓。 梅时雨收剑入鞘,只见石墙后方乌黑一片,一股强大的气流卷成旋涡模样。 一旦靠近,就会被不知名的力量牢牢吸引,难以脱身。 引魂灯不管不顾,一头冲了进去。 毋庸置疑,这是出路。 梅时雨往前推了李停云一把,又回望一眼,随后跟上。 在他走后,永劫镇所有冰封建筑一夕之间坍塌殆尽,原先错落有致的楼宇阁台瞬间夷为平地,视野开阔敞亮了不少。 不明所以的人们惊奇地望着眼前一切。 旷野之上,除了纯与白,什么都不入眼。 众人甚至快要忘记寻找走出去的法门,不知还要在废墟中滞留多久。 大雪依然在下,下个不停。 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另一边,李停云和梅时雨已经跟随着引魂灯,平安到达鬼门关。 梅时雨瞥了眼玄聿,“你把这只猫也带来了?” “我不光带了这只猫……” 李停云说道:“我还把一只狐狸收进了锁妖塔,现在就在乾坤袋里装着。” “狐狸?” “就是之前那只道行不深的雌狐。” 梅时雨想起原先在结界中,面馆老板威吓小狐狸要她妖丹,后来她就不见了,大约是找元宝的麻烦不成,反倒被他用法器收了。 李停云又道:“这只狐狸与司无邪一样,都出身九尾狐族,据她所说,她已经修炼一千年了,第二条尾巴还没长成……照这样看,司无邪说不准已经上万岁了,一大把年纪,成天调戏良家妇男,真他妈不要脸!” 梅时雨作为他口中那个所谓“被调戏”的“良家妇男”,此时脸上的表情一言难尽,着实有些无从下口更正徒弟嘴里乱飙的胡话。 沉默半晌,他决定直言:“元宝,以后讲话,第一要注意措辞,第二不要说脏话。” 李停云随口应道:“哦,好。” “师尊,我猜,这只雌狐在我们手里,司无邪一定还会来找我们。到时候,我们就能用这只母狐狸胁迫他!他对地界的了解一定很深,或许,我们能从他的嘴里挖出更有价值的消息。” 李停云思虑非常周全:“如果威胁不到他,也没关系,恰恰说明这只母狐狸对他不重要,那我就完全可以取了这只狐狸的妖丹,不论是用来提升修为,还是拿到榷场去卖,左右都不亏!” “元宝,你威胁人的手段,当真是娴熟。物尽其用的想法,也真是毫不留情。” “才到这种程度而已,这还算是……” 李停云忽觉气氛不对,立刻住嘴。 看着梅时雨不苟言笑的面容,心里所想却桀骜不驯,非常不服气。 人总不能在一个对自己完全没有利用价值的东西身上花费太多功夫。 这只狐狸要是没有大用处,他早就用雷劈死她了! 她高低还得拜谢不杀之恩,就算被他利用至死,也该是应有之理。 当然,这些心里话,他打死不会跟梅时雨透露只言片语。 他怕梅时雨发现,他俩终究不是同路人,就不要他了。 想想就很难过。 “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话虽然这么说,但我又不会真把他们怎么着。” 李停云一改前言,“师尊,我还是很善良的,真的!你要是觉得挖妖丹这种事情影响不好,那就不挖了呗,反正对我来说,也没个几斤几两。” 梅时雨轻轻一笑,“元宝,你身上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邪性,言行举止总是令人难辨是非。” 既有善的一面,又有恶的一面。 若是心智不坚定的人,很容易就被他给忽悠瘸了。 那股子对道义没有敬畏之心、极度漠视他人生命的邪气,常常致使他在一言一行中透露出天真的残暴……这让梅时雨想起了前世的某个人。 某个他连名字都不想提的人。 第33章 师尊,你为什么回来找我 李停云却不承认,“没有,什么邪性,从来没有!” 他说道:“师尊,我是真的一心向善啊,你看,我还打算收养这只流浪猫了。” 他把玄猫举到梅时雨面前,脸上绽开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 玄聿:“……喵?” 李停云见到梅时雨眉目舒缓,心里松了口气。 好在,他最会装乖,只要梅时雨喜欢,他装一辈子也不是不行。 一辈子啊…… 不知怎的,他的脑子里忽然冒出这个分量很重的词。 一些久远的记忆片段如在眼前。 他还记得,现实世界中,他的赌鬼老爸,有天躺在床上,说了句“这辈子真短”,忙活做家务的妈妈听到这话,突然就忍不住掉眼泪了,谁知他爸接下来翻了个身,不耐烦道:“这被子太短了,再拿一床新的来!” 地狱笑话。 或许有那么一瞬间,他的妈妈以为这个男人会改好,他说“这辈子真短”,就像突然有了良知,突然看明白人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再也不能这样放任自己从恶如崩,所以,他发出了感慨。 但可惜,那只是个笑话。 母亲等了一辈子,希望父亲迷途知返,到最后却等来一个笑话。 李停云心里忽然有点发堵。 他抱着梅时雨的胳膊又紧了紧。 重复道:“师尊,我是说真的,我哪里做的不好,你不喜欢,我一定会改。我以后不说脏话,不干坏事……尊师重道,诚信友善。” 梅时雨敲他脑壳,“好,你既说到,就要做到。” 李停云郑重地问:“师尊,你还没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回来找我?” 心道:难道司无邪那个老妖精,真没在背地里戳穿他?也没有编排他的是非? “你是我徒弟,我为什么不回来找你。” 梅时雨用的不是反问,而是肯定的语气。 李停云得了便宜还卖乖,“师尊,你也要说到做到,我是你的徒弟,你以后……不能不认。” 梅时雨低头看着他,少年眼中闪着细碎的流光,眼神盛满希冀,彷佛就快溢了出来,举着脖子非要等到他点头不可的样子,看起来着实有些…… 憨傻。 梅时雨的笑点总是长在奇怪的地方。 就比如现在。 “师尊,你笑什么。” 李停云好没意思地挠了挠耳根,脸上迅速掠过一抹通红的颜色。 然后没撩没乱的,重新拾起话头:“你应该答应我,而不是笑话人。” 躲在他衣兜的玄猫忽然探出脑袋。 灵敏的鼻头似乎在俩人之间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 再加上贴得那么近,他完全能感受到某人心跳加速那一瞬的悸动。 这一点,或许连李停云自己都未曾察觉。 “我可没有笑话你的意思。” 梅时雨声音虽轻,却很有分量,他继续说道:“还有,为师答应你。” 很好。 李停云立刻在识海中呼叫系统: “王老六,这句话,你录音了没?!” 【报告宿主!001开的是视频录制,你放心吧。】 “那就好,将来某一天,这就是呈堂供证!” “等我修为恢复,梅时雨要是敢反悔,我就用记忆回溯的办法,在他面前投屏播放!单频循环!直到他承认为止。” 【论起奸贼,不愧是你。】 “……” 鬼门关前,李停云默然不语,看着梅时雨走上前去探查情况。 这座关卡大门敞开,无人坐镇,无人看守,外形上与古代城池券门相差无几,特殊之处在于券门两侧的城墙,纵看不知有多高,横看不知有多远。 视线范围内好像无边无际的样子。 李停云心觉好奇,“这道石墙有尽头吗?” 梅时雨回身,“只要一试,便知道了。” 御剑飞行。 李停云紧紧搂着梅时雨的腰,衣兜里待着的玄猫艰难地伸出一只爪子,挣扎着向上拔出快要被挤成柿子饼的猫头,拼命呼吸新鲜空气。 梅时雨感受到身前蠕动的活物,伸出援手把玄猫解救了出来,拎着猫后颈放上李停云的肩头,轻轻挠了挠它的腮帮子。 玄聿舒服地眯起眼睛,伸了个懒腰,拉开长长长长的一条猫,攀在梅时雨身前,纵身跳上他的肩膀,转过来蹲坐住,目不转睛,眺望远方。 像座石狮子。 优雅,真他妈优雅。 李停云却看不上,白了他一眼。 梅时雨微微偏头,用脸颊蹭了蹭猫脑袋。 “喵呜。” 玄猫一改往日的高冷与凶悍,硬生生变成了夹子音。 猫头甚至还往近处凑了凑,很是亲人的样子。 李停云:“……” 竟然碰上一个比他还能装的,矫揉且造作,没病瞎哼哼。 这次御剑,李停云站在最前头。 梅时雨按住他的肩膀,让他转过身去,不要害怕。 并且告诉他,如果身体不舒服,可以展开双臂,尽管那样看起来有点奇怪,但却是初学者最常用的姿势,可以有效防止眩晕和失衡。 但是李停云一句话没听,偏要像个挂饰一样缠在梅时雨腰间。 其实梅时雨并没有飞多高,这个高度甚至还要提防撞树。 几乎可以算是贴地飞行了。 无奈徒弟过于凑不要脸。 “你这样畏难,以后还要不要学御剑了?” “不学,不学。” “……” 御剑术并非每个修士都能掌握的技能,但却是高手的基本操作。 根据众多修仙门派教学经验总结,修士在结丹之前,御剑术想都不要想,结丹之后,学起来哭爹喊娘。 很少有人能在短时间内就领悟要点、掌握窍门,更多的人都在这个阶段与自己手中的剑进入艰难磨合期。 谁能没有体验过半夜对剑疯言疯语的崩溃时刻呢? 成了,修为大有进益,败了,注定止步不前。 连御剑都学不会,更别说往后御物、乘风、引雷……统统都是天方夜谭。 而且,御剑术不光讲究“会”和“不会”,还有“精”与“不精”的区别。 别提了,修仙界每年都有御剑撞山撞树、落地落水的倒霉修士。 还有在半空中发生对撞的,下场要多惨就有多惨。 梅时雨不会惯着自己的徒弟。 否则他迟早得去车祸现场认领亲属尸身。 “你想要修仙,却害怕御剑飞行,这怎么能行?” “我可以地遁!缩地成寸,闪现速度也很快。” 别人坐飞机,他乘高铁,都一样。 第34章 师尊被人扯住了腰带 梅时雨说他这是“投机取巧”“歪门邪道”。 李停云却道:“非也,非也。” 他辩驳这应该叫做“灵活变通”“匠心独运”。 “学习御剑,目的不仅仅是提升修为,达到人剑合一的境界,更是为了提高自身对神兵的感应能力,这种能力还能延伸到其他各种法器的使用上,有助于激发法器的最强效力。” “当然,这种感应能力也与先天资质有关,灵根资质各不相同的人,使用同样的法器,却能发挥出不同的威力……但这并不代表后天的努力不重要。” 梅时雨忽然问道:“元宝,乾坤袋的法器,你用得可还顺手?” 李停云眼珠子一转,原来是这样。 百年雷击木之所以能在他手里发挥那么大效用,是因为—— 他真的是个天才! 但他撒谎道:“勉勉强强,经常失灵。” “那你还要不要好好学习御剑术了?” “要的,要的。” 李停云认真道:“可我总得先有一把剑,才能学习御剑。我现在什么都没有……师尊,要不你送我一件神兵吧?” 梅时雨敛眸。 说起神兵,上一世的分景剑……最终辗转传给了他徒弟。 当然不是元宝这个野生“徒弟”。 而是元彻。 李停云也想到了这出。 分景剑最终确实是到了主角元彻的手中。 在原文里,道玄宗宗主死后,梅时雨将分景剑带回苍佑山,却没有交给任何人,而是封印在藏剑峰。 再后来,道玄宗分裂为道宗与玄宗两派,梅时雨也离开了苍佑山。 两派掌门人无一不在争夺宗主信物,关键时刻,是主角元彻解开了封印,并且获得神兵的许可,成为它新一任主人。 神兵不像普通的兵器,不会轻易认主,剑与剑主之间是双向选择。 而分景剑,选择了元彻。 合该他是那个重新整顿道玄宗、匡扶天下正义的“救世主”。 李停云侧身看向前方遥遥不可见的拐点,说道:“看来这条路走下去注定是没有尽头的。师尊,我们回去吧。” “好。” 梅时雨带他回到鬼门关,蓦然却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不远处晃悠。 “王伍?!你怎么跟来的?” 李停云落地后,走上前去问他。 引魂灯速度那么快,有几人能追得上? 况且,这人不是中了阴阳咒,失去法力了吗? 王伍嘿嘿一笑,“土遁符!” 不需要法力,就是有点烧钱。 李停云指控道:“你这不是投机取巧,歪门邪道吗?!” 梅时雨:“……” “你到地界做什么?” 李停云又问。 “寻我干儿子去。” 王伍如实回答。 “你干儿子竟然去了地府?他是死了吗?这怎么回事?” “放屁,我儿子怎么可能会死!呸呸呸!” 但王伍拒绝透露实情,只说道:“此事说来话长,要从‘从前有个村’讲起,讲下去没完没了,我不好跟你们多说。” 他率先大咧咧走进鬼门关,扬声道:“感谢两位引路,咱们啊,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从前有个村……” 李停云在心中重复一遍他的话,不知是不是他想多了,总感觉不太妙啊。 但现在还不是头脑风暴的时候,他旋即拿出引魂灯砸碎,放归了魂魄。 琉璃碎成星海,人魂得到解脱,朝鬼门关飘去。 他和师尊也该走了。 就在这时,一声又一声穿透耳膜的尖叫破空袭来。 “啊呀!啊呀呀!啊呀呀呀——” 听声音,正是王伍。 鬼门关传来他的惊呼。 李停云、梅时雨先后赶了过去,然后……齐齐捂住眼睛。 “非礼勿视啊!” 王伍光着两条腿,慌得手舞足蹈。 他的裤子,竟不知被谁给扒掉了! 只得并拢双腿紧紧夹住漏风的裆部,本命年鲜红的裤衩子迎风招展。 “这不是我的裤子!不是我的!” 一只浑身上下黑雾缭绕的怨魂徘徊在鬼门关附近,对着手中不属于他的裤子狂躁地怒吼,然后狠狠将其撕成无数碎片,撒向空中。 王伍内心咆哮:“我尼玛……” 怨魂喊得一声比一声凄厉,“我的裤子呢?我的衣服呢?快还给我!还给我!” 魔音灌耳。 李停云心道不好,看样子,怨魂要化厉鬼了。 这佚名大哥执念也太深了些! 莫非那套衣服对他来说有什么特别意义? 但现在根本不是细想的时候。 李停云急忙翻开乾坤袋,要把那套衣服翻出来。 手刚伸进去,魔息突至。 “是你!该死的,就是你!你夺走了她亲手给我做的衣衫!” 变故来得太快,方才还在王伍身边游荡的怨魂,瞬间顶在李停云脑门上。 血红的眼睛与他对视,恨不能把他一口吃了,嚼碎、吞下去、再他妈拉出来。 李停云:“……” 千钧一发之际,梅时雨一把推开了他。 “师尊!” 怨魂与他离得太近! 梅时雨眼瞳中逐渐倒映出厉鬼的模样。 神情微微一凛。 李停云摸到了乾坤袋中那套衣服,但魂魄已经化成厉鬼,早就不认这些了。 旋即,掏出几张符纸。 厉鬼胜在速度惊人,其余的……没什么好说,就算他的能耐瞬间暴涨十倍、百倍,也不会是梅时雨的对手。 但是,显然梅时雨并不想伤他。 厉鬼刚刚成型,还有度化的可能,杀人,不如救人。 况且这还是徒弟闯下的烂摊子,他得负责收拾。 周身灵气化作一道道禁文,如同铁链一般将厉鬼锁了起来。禁文有限制和净化的双重作用,但这只厉鬼似乎不太一样,暴躁的情绪很难抚平。 突然!他伸出手,抓住了梅时雨腰间的束带。 嘴里仍在嘶喊:“还我……衣裳……” 若说在平时,决计没有这样的可能,仙门道袍都有法力加持,即便是厉鬼,也轻易无法近身,更别说直接抓在他腰带上。 但自从进入永劫镇,梅时雨便脱了那身平时常穿的道袍,此时装束不过是普普通通的素衣青衫,文人雅士的穿着打扮,没什么碰不得。 就在厉鬼伸手的瞬间,梅时雨警觉地后退半步,但还是被抓住腰带。 不成想,某人先他一步浑身炸毛。 第35章 李停云:我对自己非常没有信心 梅时雨余光中闪过一团黑影,径直扑向鬼怪,把那已经不成人形的东西掼倒在地。 李停云自己也跟着摔了一跤,但这并不影响他出拳的速度。 一拳就把符纸和朱砂捅到了厉鬼的嗓子眼里。 物理超度。 梅时雨不动声色,紧紧抓住自己松散的衣衫。 心里在想:要是元宝不扑这一下还好,起码那条腰带不会像现在这样……完全断掉! 断成了两截,是彻底不能用了。 李停云将其从地上捡了起来,看向梅时雨,神情不太自然。 “……” 他不是故意的。 真的不是。 “师尊……对不起。” “无碍。” 梅时雨召出青霜。 神兵练剑带鞘,在他手里化为一条崭新的玉带,束在腰间,自动系好。 不用说,比钢筋还硬。 这下是绝对不会再出现被人卸去腰带这样尴尬的意外情况了。 李停云捏着两截衣带,不知所措。 脑子里好像有根筋抽了一下,两只手背在身后,偷偷把已经没用了的衣带缠在了左手腕上。 梅时雨的东西,他不想就这么丢了。 肩上忽然遭人重重一拍。 “小兄弟,好强的爆发力!” 王伍扭着内八字,惊奇地看着他。 “那可是只聚阴成煞的厉鬼,就算是结丹的修士也不能保证一举击溃,你单单用了两张符纸,就把他打发了?!” 是啊,好强的爆发力…… 梅时雨垂眸细思。 或者说,好强的潜能。 一个人,潜在的修炼能力,往往是天生注定。 这种能力,体现在其自身与天地灵气的亲和度上,亲和度越高,对灵气的感知、吸收、储存、转化能力就越强,相应地,修炼速度也会越快,利用法器的效率也会越高。 修士与灵气的先天亲和度到底有多高,通常能够用一些特殊方法测试出来。 也就是灵根测试。 灵根决定了人的天赋上下,以及五行属性。 各大仙门及在位宗师,若是要收徒,一般都有一套标准流程要走。他们最重视的一件事情,就是对慕名而来的“学子”们进行灵根测试。 没有哪个门派不偏向于先天资质较强者,资质弱的几乎都被扫进了垃圾堆。 但梅时雨收徒收得稀里糊涂,他甚至还没测过“徒弟”的灵根属性。 “元宝,你过来。” 李停云眸中闪过一丝犹豫,但还是走了过去,“师尊叫我做什么?” “你此前可有过灵根测试?” “……没有。” 梅时雨向他伸出左手,食指上质白如玉的菩提戒逐渐显形。 “师尊。” 李停云忽然喊住他,说道:“可以在私底下没人的时候再测吗?” 梅时雨不解:“为何?” 灵根测试并不是什么难事,只需用一个小小的阵法,或者一块专门的水晶石,一瞬间就能测出结果。 以元宝方才的表现来看,他的资质一定不差,对他而言,似乎并不需要担心测试结果丢人现眼。 梅时雨之所以想要补上对他的灵根测试,只是为了进一步确认他的五行属性,这关乎到他将来的修行方向。 “我……我怕我是杂灵根、伪灵根之流,你当场就不要我了。” “那倒不会。” 梅时雨说道:“如果你是杂灵根,法器在你手里是一点作用都发挥不出来的。” 李停云硬是在他的话里挑刺:“所以,师尊说‘不会’,就只是不会相信我资质很差,而不是即便我资质再差,你也不会不要我了?” 一股莫名其妙的拧巴劲儿,还越发上头了。 “你在跟我打别?” “弟子不敢。” 李停云低头看地,“我就是,有点……有点不相信……自己……” 吞吞吐吐的,语气中暗含的自卑与委屈五五开,情绪拿捏很到位。 梅时雨考虑片刻,“好吧,此事以后再说。” 一旁的王伍看了半天,暗戳戳对梅时雨道:“仙尊,虽说我也觉得你这小徒弟根骨不凡,但灵根测试怎么说都是一道门槛,这可是兜底的保险啊。我还从来没听说过修仙界有谁敢不测灵根就收徒的。” 这可比开盲盒刺激多了。 “万一,我是说万一,万一这一切都是表象,他就是个纸糊的灯笼,外面好看里面空,灵根资质很差的话,谁收他做徒弟,谁就倒大霉……” 话虽然不好听,但忠言逆耳,古往今来的教训就是这样。 对于修仙者来说,灵根所代表的先天资质至关重要,有人两百岁还在筑基,有人二十岁就已经结丹,这样看似极端的例子,在修仙界比比皆是。 人和人的差距,有时比人和猪还大,简直天壤之别。 各大仙门对待下面众多资质不同的弟子,呈现出的态度也截然不同。 先天资质较强的人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源和青睐,即便有什么功法秘术、神兵利器、灵丹妙药,皆是先供这类人挑选。至于先天资质较差的,大都是在宗门里面打打杂,别人吃肉,他们能有口肉汤喝就不错了,成仙基本无望。 但这都是没办法的事,仙门要为自己的长远发展考虑,所以要集中资源供养精锐。 毕竟,修仙界资源统共就那么多,走在前面的人把天地灵气抢占完了,后来者想要成功得道就会越来越困难——从本质上说,这其实也是最近几千年以来,仙魔两道都还没人成功飞升的重要原因——人人都在赶时间、抢资源,没人愿意花费心力教习一个天生不开窍的废物,等这种废人悟道,得等到猴年马月。 因此,灵根测试是修仙者必须跨越的一道门槛。 凡人修仙的命运在出生那一刻就已经注定:要么天生有能耐,能够获得仙门赏识,从而加入修仙界的大集体中,共享成果和资源;要么天生富贵命,父母都是修仙界统治阶层有权力、有威望的人,占据足够多的资源,即便自己不争气,资质再差,也能用天才地宝补起来。 灵根和资质,对于普通修士来说,至关重要。 王伍虽然是个散修,但对修仙界残酷的生存环境深有体会,他并不知道梅时雨真实身份,也不知道他属哪门哪派,但他修为不浅,必定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若是收徒,不单单是一个人的事,还要参考宗门的意见,毕竟这关系到宗门脸面。 王伍对他说的这些话,全都是肺腑之言,没有刻意贬低或者挑拨的意思。 梅时雨看着他,忽然问道:“王兄,我听闻,像你这样的散仙,过的都是清闲不拘、逍遥快活的日子,你说句实话,如果是你来收徒的话,先天资质是不是就不那么重要了?” 王伍想了想,说道:“唔……或许是吧,我干儿子就是我不久前捡到的,他说他也想要修仙,我第一反应……确实不是测他灵根,而是觉得,他要是真心想走这条路,我一定尽全力帮他。” 梅时雨说道:“将心比心,我和你是一样的想法。” “可你不是……” “宗门……我已经辞了。” “啊这……” 李停云站在他们身后,满不在意,哼笑一声。 在识海中对系统道:“老六,要是灵根被挖了,测出来会是什么结果?” 【啊?】 第36章 为什么地狱看起来那么像人间 王老六沉寂许久,突然被点名,就像半夜被叫醒的张怀民,有点懵逼。 【谁?你说谁?是谁这么惨,灵根都被挖了?!】 李停云:“是我啊。” 【啊?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为什么连我这个原作者都不知道!】 “别提了。” 李停云想起他之前在白无常制造的幻象中,看到了反派原主的幼时的记忆,他十几岁的时候灵根就不知被谁给挖了,村里人都在笑话他想修仙就是痴人说梦。 他还被人拿尿和成泥巴砸了满身脏污,又凄惨又好笑。 “王老六,这就是你写文没有详细交代反派成长背景的后果。你只顾让人一出场就大杀四方,性格扭曲,精神不稳,却压根没提一个人是怎么长成那样的,所以系统就给安排了一个凄惨童年。” 【嗯……这安排很合理。】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幸运的人一生都在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001新增的“创作灵感”模块还挺智能,这么大的坑也能填!】 李停云:“还是那个问题,要是灵根被挖了,会测出什么结果?” 【……你猜?】 “挖人灵根这种缺德操作,在你的书里可是完全不陌生啊。我记得,你宣布太监的前几章,还冒出个叫作‘灵根猎手团’的组织,就是专门干这个的。” 【是的。这其实……其实是我为了削弱反派,埋下的又一个伏笔,嘿嘿……但我不想展开罗嗦了,就没写下去。】 李停云:“……” 说了半天,原来症结还在王老六那里。 “我觉得你的文章名不适合叫《仙道第一剑》,应该叫《论反派的九百九十九种死法》。而你,我的朋友,你才是真正的……仙道第一贱。” 【这也不能全怪我啊。】 【根据001之前提过的“量子耦合”论,宿主与原主人生轨迹会相应重合。】 【你穿书后,系统给你完善身世背景的时侯,选择如此凄惨的剧情走向,多半还是因为……因为你在现实世界中过得也不怎么好!】 李停云跟在梅时雨身后走着走着,听到王老六来了这么一句戳心窝子的话,不由得停下了脚步,原本就五味杂陈的心情,此时更是雪上加霜。 【宿主,我还记得最开始的时候,你跟我说,你是个孤儿。我当时还以为,你在说假话诓我来着。】 典型的哪壶不开提哪壶,纯粹找骂! 李停云拳头硬了:“我再给你一次重新发言的机会。” 【嘶……我忽然想起来,家里煤气好像忘关了……】 【001温馨提示:人工客服已下线,已转接至机器人客服,宿主不用担心哦!】 【穿书系统24小时在线,将会伴您披荆斩棘,继续前行!】 李停云冷冷道:“王老六,你回得了家吗?” 王老六在系统操作台后,清楚地听到他最后这句话。 仿佛是在宣战:来啊,互相伤害啊。 王老六忍不住弯腰,捂住抽疼的心脏,悔不当初。 怎么就在千万人中选了这么个刺儿头做宿主!? 李停云心里闷闷不乐,一路上都在踢着一块无辜的小石头。 直到不小心把它踢飞了出去。 小石头砸在扭着猫步走在前面的玄聿……的屁股上。 不偏不倚正中尴尬部位,玄猫高翘的尾巴瞬间垂了下来。 “……” 李停云抬头望天。 他的脚不承认这和他有半毛钱关系。 说来他都快忘了,这只猫竟然还跟着他们,一起走进了鬼门关。 脑海中形成新的问号:他也到地界来,是要做什么去? “喵呜。” 玄猫一路小跑到梅时雨身前,拦住了他的脚步。 玄聿原先想着化出原型,就在此地跟他道个别,但在看到某个脚欠的家伙走近时,他就抑制不住猫的天性,张嘴哈人,导致面部抽搐。 梅时雨转头看李停云,“你不是大发善心,说要收养流浪猫吗?你背地里把人家怎么着了?” 李停云:“……” 他答不上来。 梅时雨戳着他的眉心,笑了。 “你啊,说不上的幼稚,像三岁小孩,情绪全都写在脸上。” 落在李停云额前的力道不轻也不重,刚好能掀起他心底的涟漪。 梅时雨蹲下身,并未发觉“徒弟”放在自己身上的视线有多么赤\/裸。 他握住玄猫抬起来的爪子,心里像明镜似的,完全知道他想表达些什么。 “前方就是榷场,我们就此别过。如果你见到司无邪的话,请帮我转告他,他要找的人,也就是他的妹妹,司无忧,现在正和我们一路同行,让他无需记挂这只小狐狸的安危。” 玄猫先是一阵愣怔,好不容易才听懂他的话意,缓缓点了点头。 梅时雨松开猫爪,目送他一路跑远,才站起身。 “元宝,你无需担心自己先天资质的高下,我收徒弟,从不强求。我不知道你从前经历过什么,又为何有修魔的迹象,但只要今后你能端正心性,愿意舍弃魔道,走上修仙正途,我便不会反悔答应做你的师父。” 李停云在识海中接收到他的这番言辞,“师尊,我……知道了。” 当然,他所谓的“知道”和“做到”之间,还相差有珠穆朗玛峰到马里亚纳海沟那么远的距离。 早已走出去不知有多远的王伍回头一看,俩人还在原地待着。 他只好又跑了回来,“哎,你们怎么不走了啊?” 李停云奇道:“我还想问你呢!你为什么一直跟着我们?” 王伍搓了把络腮胡,说道:“还是人多点好啊,猛虎敌不过群狼,独木不成林嘛……” 他原先是想一个人逍遥来着,就算没有法力也不怕,他有聪明的脑袋就够了,但在城门口遇到的那只厉鬼……啧,完全打消了他独闯天涯的念头。 闭上眼睛,竖起一根指头,摇头晃脑,口中念念有词,推理道:“呐,你们瞧,从鬼门关走到这里,就只有这一条路,这道路的两旁,看着像是荒野,荒野意味着什么呢?当然是意味着这里充满了未知的危险……” 编不下去了。 王伍睁开眼睛,眼前一个人影也没有。 吓得他赶紧转身,看到远去的两个背影,心里才松了口气,慌忙追了上去。 然后,他就听到李停云问梅时雨: “师尊,为什么地狱,看起来这么像人间?” 道路尽头,是一处悬崖。 悬崖之下,是万家灯火。 第37章 不就是跳个崖吗,我不怕了 地狱与人间,何其相似,如果不是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已经踏进鬼门关,李停云还以为他们一行人只是错投了人间哪处城郭。 李停云回头一看,来时走过的那条路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巍巍然一行连绵不尽的山脉,如同一扇又一扇巨大的屏风,分割阴阳,坐断昏晓。 这里和人间好像真的没什么不同,也许大山的后面又是另一处村庄或城镇。 除了……时间。 子时,人间夜半,伸手不见五指,鬼域却是薄暮冥冥,远处的景色勉强看得见,但看不甚清,似见天光,又不见天光,既无星辰,也无日月。 时间仿佛永久地定格在太阳已经下山、月亮还未升起的那一刻。 也难怪山崖之下家家户户皆灯火通明。 李停云站在高处往下看,看不得多久,就觉得眼晕……他是真的恐高。 “在这里干站着做什么?咱们快点下去吧。” 王伍走上前来。 李停云:“你想怎么下去?” 王伍:“当然是跳下去!” 李停云:“你没有法力,敢硬跳吗?” 王伍说道:“我虽然暂时失去了法力,但我再怎么说也是金丹期修士,是从炼气、筑基一步一步熬过来的,早就脱了肉体凡胎。区区十几丈悬崖,跳就跳了,这么点高度,摔不死人。” 李停云说道:“不愧是金丹期修士,竟然恐怖如斯。” 王伍摆了摆手:“过奖,过奖。” 话一说完,他就往后退了几步,然后一个箭步冲出崖边,竟真的跳了下去。 李停云深吸口气,也往后退了几步。 退到梅时雨身边,说道:“师尊,你御剑带我下去,可以吗?” 梅时雨对他说:“元宝,这个高度,御剑俯冲是最危险的,跳下去才是捷径。” 李停云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 “不行,我还是去找条山路吧,这样靠谱些。” “元宝,你真的不跳?” “不!绝不!” 梅时雨与他四目相对,看着他的眼睛,脸上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 李停云见他笑过很多次,平心而论,他的师尊笑起来是真好看,不需要绞尽脑汁就能瞬间想到无数的赞誉之词来形容,但细细一咂摸,又觉得哪个词都配不上,言语上的描述,远远没有亲眼所见来得鲜活生动。 不过,此时此刻,李停云见他笑了,心里却有些发毛。 “为师小的时候,宗主曾经指教过一种练习御剑术的野路子,那便是从宗门的百丈峰上跳下去,摔疼的次数多了,自然就学会怎样趋利避害了。” 梅时雨说道:“这种方法同样适用于克服对高空的恐惧,你要不要试一试?尽可放心,有缚仙锁在,不会让你摔得太难看。” “……” 李停云没有片刻犹豫,拔腿就跑! 显然,他忘记了一件事—— 梅时雨用缚仙锁把他绑了回来,拎到悬崖边,作势就要扔他下去。 “师尊!等等,师尊!” “还有话说?” “师尊……你难道真的忍心对你凡胎俗骨、弱小可怜且无助的徒弟采取强制措施吗?!” “是的。” 梅时雨选择直接松手。 但在千钧一发之际,李停云却反手抓住他的衣袖,把他一并拉了下去。 完全是下意识的反应。 反应速度之快,快到李停云自己的脑子都没转过弯来,梅时雨就更没来得及做好应对准备了,最终,俩人以极其狼狈的姿态抱在一起滚了下山崖。 王伍在下面看得瞠目结舌。 若他知道“手机”是什么玩意儿,高低得给俩人“咔咔”整两张照片,然后广发朋友圈,替他俩在修仙界的圈子里留一段高清黑历史。 “你俩这……这怎么回事儿啊?上头发生什么意外了?!难不成,是悬崖塌方了,还是有阴兵追来……” 一阵天旋地转后,李停云从梅时雨身上爬了起来,手里仍然紧紧捉着他的袖子,焦急地问:“师尊,你没事吧?” 他全程都被梅时雨护在怀里,全身上下没有哪一块不是好端端的。 心里的愧疚反而更重了。 “没……没事。” 梅时雨摇头示意问题不大,只是站起身的时候揉了揉后腰,见徒弟盯着自己看,便收回手,抖了抖衣服上的灰尘,连叹两声“罢了。” 他忽然间就想明白,当年宗主教习他们师兄弟十三人的时候,为什么总是站在远处观望,很少近身指导了。 说不准,一个不留神,就有谁剑走偏锋,指着他的脑门儿飞过去!虽然说伤害性不大,但每天都要提防徒弟们“乱拳打死老拳师”,也着实够累。 说真的,教徒弟,真是太费师父了。 “元宝,看来我暂时教不了你了。” 梅时雨心里想的是,毕竟他们现在身处地界,不占天时地利,而且此行目的是拿到分景剑,而非收徒、施教之类,他应该适当压一压传道授业的责任心…… 只是,每当元宝喊他“师尊”的时候,都让他心里升起一股绝对不能再像前世那样辜负门下弟子的决心,所以,在他畏难退缩的时候,说什么也要推他一把。 无奈时机不对,怎么教都是强求,不如作罢。 以后时日还很长,并不急于一时。 所以,他说“暂时”教不了。 但这话落到李停云的耳朵里,经他优秀的脑回路一顿过筛,最终听到的是:师尊他现在就要反悔了!他完全不想管我了!他不要我了! “不行!” 李停云甩开梅时雨的衣袖,脱口喊了一声。 险些吓了王伍一跳,定睛一看,少年竟然转身就跑。 “元宝!” 梅时雨喊了他一声,但他像是完全没听见,径自沿着一条蜿蜒的山间小路跑走了。 “元宝,你去哪里?快回来!” 梅时雨压根不明白他这是什么意思,无奈之下,牵动了缚仙锁。 那头却传来少年焦急的声音:“师尊,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不就是跳个崖吗,我不怕了,你等着我。” 梅时雨沉声道:“……你回来。” 难道是他的表达有所失误?还是徒弟的理解出现了偏差。 怎么就激起他这么大反应? “我不!” 李停云的声音出奇的冷静。 第38章 我就这一张脸,你省着点丢 李某人像头疯了的倔驴,八匹马也拉不回来。 他冲回崖顶,想都没想就往下跳! 心一横,摔成肉泥也不在乎。 在现代,他连海盗船都坐不了,这还是第一次主动尝试跳楼机,失重引起的眩晕和恐惧感排山倒海般倾轧而来。 脑子里涌现出一连串乱七八糟的想法: 要是他就这么摔残了,说不定还能因祸得福,梅时雨得负全责,这辈子都别想甩开他了! 或者干脆点,他摔死了,按照梅时雨的个性,肯定能记他一辈子,他就阴魂不散地缠着他,让他念念不忘。 哈哈!要真是这样的话,好像也还不错。 一瞬间的念头,甚是疯狂。 李停云这一跳,人在前面飞,魂在后面追。 他两眼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才在梅时雨的背上幽幽转醒。 耳边人声嘈杂,似乎是走进了闹市街头,吆喝叫卖的声音越来越清晰,买卖双方你一言我一语,正在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 脑子宕机片刻,才明白自己趴在师尊背上,并没有摔死,于是不要脸地凑到人家耳边,嗅着缕缕梅香,问道: “师尊,我摔残了没?” 梅时雨脚步一顿,灼热的气息喷洒在他的耳根后,有那么一瞬间,他想把这倒霉徒弟直接丢出去! 一道粗狂的嗓音抢声道:“那肯定是没有啊!你师父在下边接着你,怎么可能让你摔残了?年轻人,你是属虎的吧,做事可别太虎了!” 李停云一个激灵,完全清醒了。 他紧紧搂住梅时雨的脖颈,还把脑袋埋在他颈间,方才醒悟到自己头脑一热就去跳崖,有多么的丢人现眼、莫名其妙、蠢态尽显! 丢人啊,真是丢死个人了。 “松手,下去。” 梅时雨耳朵发烫,不得已出声提醒他。 李停云“哦”了一声,赶忙从他背上跳了下来。 自讨没趣道:“师尊,我是不是给你丢脸了?” “是的。” 梅时雨不跟他遮掩,直言道:“我就这一张脸,你省着点丢。” 李停云:“……” 王伍调侃他一句后,重新蹲在地摊前,拿起一册不知名书籍,继续和小贩磋商: “这本功法秘笈,你十块灵石卖给我得了,我敢说,换了谁来,都不可能比我出手还大方!” “你羞也不羞!原价一百块灵石,你砍了九成!哎,我说,你究竟是来榷场做买卖,还是专门来砸我场子的?!” “当然是做买卖啊,你敢漫天要价,我就敢坐地还钱。” “那好!一口价,五十块灵石!” 李停云视线下移,扫了眼以次充好的地摊货,还有鬼话连篇的贩货郎。 无聊。 环顾四周,虽不知此刻处在城中哪个方位,但他应该没有昏睡多久,估计不过十几分钟左右。 梅时雨与王伍俩人进入榷场后,并没有走出多远距离,他就醒了。 “师尊,咱们走吧。” “先等等。” 李停云看向梅时雨,他的意思,应该不是在等王伍和小贩扯皮结束。 识海中接收到梅时雨的声音:“这附近,有个境界不低的修士,方才他释放出一缕灵息,像是在探查我们。” 灵息很快便消失不见,但这个人,一直潜藏在他们周围。 梅时雨思索道:“他好像对我们抱有敌意,但又好像没有,说不上的感觉,很奇怪。” 李停云问道:“会不会是司无邪?” “不会,这是一道陌生的气息。” 梅时雨蹙眉道:“我甚至无法辨认,他究竟是修仙,还是修魔。” 李停云又问:“有没有可能……仙魔同修?” 俩人同时想到了太极殿,但解题思路被一声吆喝打断,脑海中灵光稍纵即逝。 李停云心里很不爽,瞥了王伍一眼。 王伍“噌”一下站起身,拿着手中的秘笈,质问小贩:“不对啊,你自己翻开来瞧瞧,里面一片空白,什么字都没有!合计你在这儿坑我呢?” 小贩脸型很方,腔调也很周正,给他解释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交够了灵石,拿着此书,走出二里半的路程,再翻开来看,就能看到字迹了。” 李停云忽然抓住王伍不断挥舞的右臂,仔细看了眼他手里拿的书册,将书名念出了口:“陵、光、神、诀……陵光神诀?!” 梅时雨听到他的声音,也把视线挪了过来,缓声道:“陵光神诀,是太极殿的功法,朱雀城夏长风所创,属于‘阴脉’之流……” 众所周知,修仙者的功法路数属于“阳脉”,修魔者则与其相反,属于“阴脉”,两者从理论上来说,不能实现共通,从现实情况来看,强行融汇没有好下场。 脚踏两只船,容易扯着蛋。 如果修仙者使用类属“阴脉”的功法秘笈,极有可能在修炼时堕入魔道,甚至爆体而亡。 如果修魔者使用类属“阳脉”的功法秘笈,修为非但不会进益,还会急速倒退,再过十辈子也别想成魔。 但是,凡事都有例外,太极殿就是个特殊的例子。 太极殿自殿主李停云开始,从上到下走的都是仙魔同修的路子,自成一派、自创功法——本质上就是杂糅了“阴脉”与“阳脉”两种路数。 太极殿的功法,说不清具体属于哪一流派,但修仙界公认为是“阴脉”之流,并不被正道推崇。 在人界,几乎很少能看到太极殿流传出去的秘笈、法器、丹丸等物。 但在地界,在这榷场之内,无奇不有,找一本《陵光神诀》,不算什么难事。 李停云抖了抖从王伍手中接过的秘笈,不禁起疑:他是修仙的,功法路数属于“阳脉”,又为何需要参照太极殿的功法。 不过,他很快就想明白了。 “你想从这里边,寻找破解阴阳咒的办法?” 王伍心思被人猜中,也没什么好隐瞒了。 “不是说我中的阴阳咒乃是火属性吗?给我下咒那店家不正是朱雀城的人吗?那我搞一本他们城主写的书来看看,说不准就能另辟蹊径,找到解咒的办法了。” 怎么说呢,这就好有一比: 比如一个身患绝症但又没钱治病的普通人,钻研与自己专业相差十万八千里的医学外文文献,励志要把自己医好。 其闪闪发光的科研精神、身残志坚的人生信念,无不令人深受感动。 “你别费这功夫了,这书,就算你买了也不一定是真的,就算是真的,你也不一定看得懂,就算你看得懂,也不可能找到解咒的方法。” 李停云干脆说道:“你可以考虑一下,把买书的十颗灵石交给我,我有办法给你弄一颗灵丹妙药,保证药到病除。这笔买卖,你做不做?” 王伍一把抽走他手里的秘笈,“去去去,小屁孩,满口胡言,别给我添乱!” 李停云双手一摊,好吧,这可是你自己拒绝的,他好话从来不说第二遍。 他静静地站在一旁,看着王伍和小商贩进行第三轮讨价还价,最终以二十五块灵石的价钱成交。 而后,王伍从怀中神秘兮兮地掏出一件法器。 从外表上看,那是一只骰盅,推牌九时用来摇色子的。 王伍仅把五块灵石扔进骰盅,反手一扣,盅口朝下,却不见灵石落地。 随着他晃动骰盅的动作,嘴里还念念有词。 最后,他从骰盅中取出了那五块灵石,交到小贩手里。 “你看我这五块灵石,可抵得上你二十五的要价?” 小贩仔细一看,当即就道:“可!可!” 第39章 发财大计 王伍交给小贩的五枚灵石从外表上看没什么异样,但其内核储藏的灵气却发生了变化,已经转化为能够被魔修直接吸收、利用的魔气。 换句话说,他拿来交易的不是灵石,而是魔石。 对于修魔者而言,天地灵气只能间接地为他们所用,修炼时少不了将灵气转化为魔气这一道程序,转化方法通常有两种,要么体内转化,要么利用工具,但都费时费力。 大多数的中低阶魔修更倾向于囤积魔石,直接从中吸取能量。 地界是魔修云集的地方,在这里灵石的流通性比不上魔石,一般情况下,五块灵石才抵得上一块魔石。 王伍用魔石从商贩手里换得《陵光神诀》之后,那小贩笑着说道:“哦,对了,我还有一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王伍满意地看着书封,“讲,讲,讲!” 小贩:“兄台这身打扮……颇有个性。” 上身灰白麻衣,下身大红裤衩,令他看不太懂,但大受震撼。 “敢问兄台生前办的是不是喜丧啊?” “我呸!” 王伍嫌他话不吉利,正要理论,却被人拉了一把。 李停云替他回道:“不是喜丧,是配了阴婚。” 王伍:“……” 小贩若有所思道:“原来如此……正好,我这里有套干净衣服,兄台你要不先拿去遮遮丑……人死了也是要讲究礼仪廉耻的……” 王伍逐渐想明白了李停云拦他的意图,既然这小贩并没有看出他们都是活人,那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随他说去,无声接过衣服套在身上,后跟他道谢。 小贩再次嘱咐他,说一定要走出去二里半的路程,才能打开《陵光神诀》,如果提前翻看的话,书上的字迹永远都不会显示了。 王五摸着怀里的书册和骰盅,点头称是。 “走吧。” 梅时雨见他们总算扯完了,才道:“子时一过,榷场内便不再允许游魂逗留,直到次日午时才会放开禁制,我们需要尽快找个地方容身。” 李停云随他说道:“好。” 三人离开小贩和地摊。 走在街上,王伍总觉得有道灼热的视线盯着自己。 他偏了偏头,警惕地看向李停云,“干嘛?你想白嫖啊?” 李停云表示:“没兴趣。” 他实际在意的东西,是王伍用来转换灵气的小工具,也就是那个骰盅。 “你之前拿出的那件法器,哪里来的?你能用它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灵石加工成魔石,说明它肯定是上品宝物,价值非常高。” “非常高?我这宝贝,分明就是无价!” 王伍自夸道:“这是我自己造出来的。” “看不出,你还有这手艺。” “小兄弟,你是门缝里看人,把人都看扁了,我虽然是一届散修,但在外面有个响亮的名号——奇械师!” 李停云惊讶道:“竟然是奇械师!?” 王伍听到他吃惊的语调,身心愉悦,谁知他又来了一句:“我怎么没听说过?” 王伍的脸色一下子就拉了下来。 李停云转头问梅时雨,“师尊,你听过吗?” 梅时雨摇了摇头,“没有。” 王伍很不高兴,但并不气馁,说道:“好吧,我现在是没有很出名,‘奇械师’不过是我自创的名号,但在以后,这个名号一定能让人如雷贯耳!” 李停云:“你既然自称‘奇械师’,一定很擅长制造法器吧?” 王伍:“那是当然了。” 他曾经给诸多仙门设计过不下百种法器,尽管从来没有得到过赏识罢了。 李停云由衷道:“我觉得,你是个人才。” 王伍等了多年,终于在今日听到一句好话,本应该如逢知己,却不曾想,这话是从一个毛还没长齐的少年人嘴里说出来的!这恰恰证明,他是怀才不遇糟糕透顶,就连小孩儿都在可怜他。 王伍没好气道:“多谢夸奖啊,小朋友。” 李停云继续道:“既然是个人才,就要得其所宜,你只想着成名,就没想过怎样成名吗?” “那你说,我该怎么做?” 王伍给他气笑了,“你个小屁孩,少管我们大人的事。” 说罢,他就招呼梅时雨道:“走走走,咱们再到别的地方淘点好东西……” 李停云也懒得跟他废话,但是,一个计划在他脑海中成型。 不错,他正是从方才的交易中嗅到了一抹可贵的商机。 这个计划,称得上是“发财大计”! 这话,要从地界的“硬通货”——魔石说起。 其实,无论灵石还是魔石,来源无非只有两种: 一是矿山开采。三界中阴气或阳气极盛之地,往往藏有灵石或魔石矿脉,无不吸引修道家族、门派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开采,迄今为止,各地矿脉都被瓜分得七七八八,后来者很难再分一杯羹。 二是人工制造。基本上,所有具备一定规模的宗门都建有专门的灵石或魔石制造基地,天然开采的矿石不能完全保证其品质,多为下品,但人工做出来的,基本都是无瑕疵的上上品。 灵石和魔石的作用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低阶修士对其需求量较大,高阶修士则可有可无。 只因随着境界的提升,修士吸纳天地灵气会越来越得心应手,取之即用,随便拈来一股春风,都能化生万物,自然也就用不着从灵石中汲取能量了。 但现实中往往是普通人占据大多数,中下层占据基本盘,二八定律无处不在。 至少有八成的修士终其一生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 这群人对灵石或魔石的需求量一直都很大,久而久之,这东西就成了大部分修士进行买卖和交易的“流通货币”。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钱的地方就有金融。 更别提魔石和灵石已经在自然状态下产生一比五的“汇率”了。 李停云心道:难道就没人尝试过炒外汇赚大钱吗?! 那不如就他来做好了。 这一定会是一笔巨资。 梅时雨看他一眼,“元宝,你在傻笑什么?” “啊,我笑了吗?” 李停云极力下压嘴角。 虽然思路被打断,但这不要紧,他的脑海中已有发财大计的雏形。 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把王伍拉入自己的阵营。 这件事,可以等他走出地界之后,从长计议,徐徐图之! 三人在街上走出足够远的距离后,王伍从怀中掏出《陵光神诀》。 他闪身躲进一个四下无人的角落,背靠墙体坐在地上,偷偷观摩。 打开一看……一看就傻眼了。 “噫~” “啧啧啧……” 这声音并不是经他之口发出来的。 但他此刻人已经傻了,呆呆地捧着书册,没有留意是谁在偷看。 李停云从墙体的另一侧探出脑袋,看着书中细笔描绘的春宫图,早有预料。 “我就说,这怎么可能是真的……嘿,你上当了吧?” “知道那人为什么要让你走出二里半再打开看吗?” “因为他在骂你是二百五啊,冤大头。” “而且,等你知道自己被骗的时候,已经走出去很远了,人家早就利用这段时间转移窝点,到别的地方继续行骗去了,你信不信,现在就算找回去也没用?” “……” 一把又一把刀子扎在王伍心头,气得他满脸通红,双手青筋暴起。 说话间就要把书撕烂、扔在地上狠狠跺两脚! 但是李停云先他一步抢走了这本书。 笑着说道:“其实,你也算不上亏,这图画印刷得很精致啊,有收藏价值。你不想要的话,送我得了。” “元宝,你们怎么都到这……” 梅时雨走到拐角,就见徒弟手里拿着一册《春宫图》,兴冲冲地翻看。 声音一滞,眉头紧锁,“元宝?!” 第40章 要是我偏偏喜欢上一个男人呢 蓦然听到师尊喊他小名,李停云后脑勺隐隐发凉。 不过,在短暂的提心吊胆之后,他决定……摊开书卷,把春宫图举到梅时雨眼前,用无比纯澈的眼神看着他,天真地问道: “师尊,这上面画的什么啊,我看不懂。” 梅时雨:“……” 你最好是真的不懂。 缚仙锁现形,把李停云两只手绑了起来。 那本不堪入目的图册“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就这样,他被梅时雨拖走,还大言不惭道:“不懂就是不懂嘛,如果上面画的是男欢女爱,那我肯定还是了解一些的,就算没吃过猪肉,好歹也见过猪跑啊!可是,那书上画的明明就是俩男的……” 梅时雨忍无可忍:“闭嘴!” 李停云:“……” 良久,他是真心发问:“师尊,在这个世界里,同性也可以双修吗?” 这种问题,何须细想,梅时雨斩钉截铁道:“不可以。” “不对。” 李停云反驳他:“艺术来源于生活,如果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发生过,就不会有人拿这个进行想象和创作了。师尊,可能你没有见过,但你不能说不存在。” 显然,梅时雨对他天衣无缝的逻辑找不出破绽。 有些动摇道:“是……这样吗?” 李停云肯定道:“是的。” “可不管怎么说,那都不是你现在需要考虑的东西。清心寡欲,才是修行之本,你这个年纪,就更不能破戒了。” “好吧,我现在肯定不考虑,但以后就说不准了,来日方长。” “从前、现在、以后,都不可以!你明白吗?” 李停云幽幽道:“为什么?” 严格来说,修道对这方面明明没有什么特殊要求。 修仙界合籍双修的不在少数,修士在境界稳定之后,完全可以寻找道侣,甚至组建家庭,他们所育的后代之中,天生拥有灵根的比率更高,是普通凡人的百倍不止。 魔修就更不用说了,情欲简直是他们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让他们清心寡欲,是绝无可能的,除非天阉,或者自宫。 但是有一点,境界越高,生育率越低。 而且,修士的后人起点普遍较高,这不假,但他们能够突破极限的概率很低,以往许许多多创造修道奇迹和传说的至圣、先知们,几乎全都是普通凡人的后代。 这不外乎是天道法则中的平衡机制。 梅时雨对徒弟说“不可以”,其实并不是要求他和自己一样,斩断情缘,修无情道,而是说……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以后想要找道侣,那是你自己的事情,我不仅不会干涉,还会祝你觅得良人。” “但是,我希望你明白,阴阳交合才是天理,你是男子,就要去找女孩子,总不能找一个与你同为男儿身的人相配,这……这好像有点不伦不类……” “师尊。” 李停云打断他的话,“要是我偏偏喜欢上一个男子呢?我只认定他才是我的良人,我就喜欢他,我就想跟他在一起。” “那……那我还是会祝福你……谁让你是我徒弟呢。” 梅时雨叹了口气,“这种事情,我所知真的不多,不懂得到底该怎样跟你讲。但是,修道之人若是动情的话,命中注定会有一道情劫,这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想要博得一个好结果,就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正因如此,道玄宗宗主要求门下嫡系亲传弟子全修无情道,避免在半道上陷入迷途,白白地耽误时间、浪费天资。 李停云看得出,梅时雨在“情爱”这件事上干净得就像一张白纸,所以没有办法以师长的名义对他讲解太多,这就给了他反向输出“歪理邪说”的绝妙时机。 李停云信誓旦旦地说:“不经历七情六欲,怎么能叫‘修道’呢?从来就没有认清过红尘,又谈什么看破红尘。” “师尊,要我说,无情道本质上不是纯粹地摒弃七情六欲,而是为了得道,可以不顾一切在所不惜,为了变强,也可以无所不用其极。所以才说,无情道是苍生道中最厉害的,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李停云直言道:“做不到麻木不仁,就修不成无情道。” “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你没有一步一步走过,便不能轻易下定论。” 梅时雨虽不像王伍那样,对十多岁的少年全然不屑一顾,但也并没有认真琢磨他的话,旁人一家之言,如何能推翻他自己走过的上百年修行之路? 李停云也不再执着于跟他讨论自己的想法。 举起两只被绑在一起的手,“师尊,我听你的,以后不会再看那种污秽的东西了,你帮我解开这个,好不好?” “不好。” 梅时雨淡淡道:“这是惩戒,你就受着吧,免得手脚不稳。” 李停云抓着他的衣角,无辜道:“我这个人还是很稳重的,师尊你信我……” 梅时雨没理会他的矫揉造作,抽身就走。 缚仙锁一牵,“跟上。” 李停云目光晦暗,神情幽怨。 以后不把捆绑这套变本加厉地用在梅时雨身上,他名字就倒过来写! 俩人与赶来的王伍会和,后者忿忿不平地讲述着他返回去找人说理的悲惨经历,果不其然,小贩和地摊早都不见了,他找了一圈下来,连根鸡毛都没见到。 梅时雨走在前面,心思微沉,之前探查到的那股陌生灵息,此刻又出现了。 一个修为境界或许不在他之下的人,一直在跟踪着他们,形迹若隐若现,就算没有敌意,也是个不小的威胁。 到底是谁?! 梅时雨手腕一紧,不必回头看,也知道是徒弟停下不走了,他拉了一把,还是不动,侧身回望,却不见少年的身影。 “元宝?” “咋了?” 王伍见他回头找徒弟,跟着停下脚步。 “咦,人呢?” 四处张望。 “他不是一直在我们身后吗?我刚才还用余光瞟见了,小兄弟脸色不太好看,像是不愿意给你牵着走。” 梅时雨面色微变,缚仙锁蜿蜒垂地,散发着微弱的光亮,指引他走向路边,走到一个挂满傩面具的杂货摊跟前。 摊子无人看管,王伍伸长了脖子,哟,这不妥妥的零元购吗? 心思算盘噼里啪啦作响,拿起面具就要往脸上试戴,却被梅时雨劈手夺下。 “这里有古怪,先不要乱动。” 梅时雨把造型奇诡的面具重新放回摊子上。 摆放傩面具的摊子,主体实则只有一张长桌,表面罩了层红布,多出来的部分拖在地上,遮住了桌子下面的空间。 桌上竖着竹子和篾条编织而成的货物架,一张又一张傩面具陈列拥挤,随风而动,碰撞出沉闷的皮鼓声。 地界天色昏暗,犄角旮旯里漆黑一片,但修仙者耳聪目明,梅时雨很快就发现桌下一滩干涸的血迹,与拖地的红布混为一色。 隐约还有新鲜血液缓缓渗出。 梅时雨俯身,缚仙锁垂落,浸在血水之中。 “元宝?!” 他一掌推翻长桌,劲风吹开碍眼的红布,伴随着满摊货品哗啦啦坠地的声响,赫然一只青面獠牙、红髯白瞳的长舌吊死鬼张牙舞爪朝他扑来。 梅时雨眼瞳微微一缩。 第41章 原来是张狗皮膏药 梅时雨纹丝未动,任由那只长相凄惨的鬼怪往自己身上扑。 一旁的王伍愕然长啸一声,顺手抄起一根棍子,照准小鬼的脑袋劈了下去。 梅时雨忽然扯住“鬼怪”的前襟,把他拉进自己怀里,护着他天灵盖儿,疾步后退,躲过了这一记闷棍。 而后,怀中传来少年懊恼的声音。 “师尊,我居然没有吓到你?” “……你还没这个能耐。” 王伍气急败坏丢下棍子,“妈的,你倒是吓了老子一大跳!” 李停云脱开梅时雨的怀抱,“哎,失策了。” 亏他还专门挑了一张最吓人的鬼面。 心里暗自不爽,想要摘下这没用的傩面具,却发现……他竟然摘不下来了?! 他的两只手仍然锁在一起,但这并不影响发力,况且,摘个面具需要耗费多大力气? 可他双手用力撕扯,脸皮刺痛,却怎么也扯不掉,傩面具就像长在他脸上似的,已经和皮肤融为一体。 梅时雨试着帮他摘下,也还是不行,沉声道:“这摊子,果然有古怪。” 王伍暗自庆幸之前手欠被梅时雨拦住,否则他现在就跟这小子的处境一模一样,顶着一张吊死鬼的脸……小别致长得真东西,多看两眼都是一种残忍。 难怪这摊子上没有老板,原来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李停云心中大骇,偷鸡不成反倒蚀把米,他把自己给赔进去了! 这怎么行? 冷静下来,他用手指沿着下颌寻找面具边缘,却惊讶地发现脸皮和面具已经严丝合缝贴在一起,没有留下丝毫可以撬动的缺口。 而且,他感觉自己脸上越来越痒,也越来越热,到最后是火辣辣的疼,像是抹了把辣椒面,疼得他两眼直飙泪花。 茫然怼到梅时雨身上,示弱道:“师尊,你帮帮我……” 梅时雨叹道:“的确要尽快想办法给你取了这面具,它确实是……不太好看……” 李停云心道:只是不太好看吗? 梅时雨平时可是很少根据自己的好恶做评价啊,既然他都这么说了,那肯定不是好不好看的问题,而是嘴脸丑陋到了极点! 李停云现在恨不能找条地缝钻进去。 梅时雨伸手探向他的脸庞,指尖聚起清透的蓝色荧光,灵力周转,寻找着破解之法,脸色越来越凝重。 “这是一张人皮面具,是从横死之人的脸上摘下来的。” 李停云闻言,心中觉得不妙,“横死之人?不会是有什么怨气还留在上面,所以才……” “你说得对。” 梅时雨告诉他:“但这缕怨气所携带的记忆并不多,为师看到的,是一个样貌姣好的女子,身穿凤冠霞帔,被活生生钉进棺材里,和一个死人同时下葬……女子最后是在绝望和嘶喊中被活活闷死的。” 这故事听得王伍毛骨悚然,“配阴婚?!” 冥婚,女子……问题很棘手。 李停云心道,完犊子了,看他这狗屎运……难不成,他还得额外去帮这惨死的女人复个仇、灭个门?虽然不是什么难事,但他懒得咸吃萝卜淡操心。 王伍问道:“那要怎么做才能消除这缕怨气?是要帮那个女子报仇雪恨吗?” “不。” 梅时雨说道:“我可没说,这张人皮面具的主人是那个女孩子。” 王伍“啊”了一声,“那还能是谁的?” “是那个与她婚配的男子。” “那他的脸皮,是怎么被扒下来的?” “这我就不知道了,可能是他自己不想要了吧……” 梅时雨话锋一转,说道:“但他未消的怨念倒是很明显,他想附生在活人身上,与别的女子婚配,重新来过这一生。” “啊?” 李停云和王伍同时发出疑问。 王伍咋呼道:“这怎么可能呢?就他现在这样子,哪家的姑娘愿意托付终身?说媒的都要给他吓厥了!他这张脸啊,一露面,能止小儿夜啼——孩子都吓死了,还哭什么?” “这忙我帮不了!” 李停云一脚踹翻了面具摊子,苦闷地蹲在地上,“简直不可理喻!” 梅时雨看着托腮苦思的徒弟,唇角强忍着一丝笑意,握拳抵在嘴边,轻咳一声,李停云看过来的时候,他却看向了别处。 李停云从他回避的动作中悟到一丝不对劲。 好啊。 “师尊,你在诓我!?” “谁叫你不老实,还想吓唬人。” 梅时雨淡淡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么。” 李停云:“……” 混蛋!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以后定然要你好看! 他咬牙切齿地闭上嘴巴,展露一个纯真烂漫的笑容。 “没关系,师尊爱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那现在,你能告诉我怎么摘掉面具了吗?” 李停云:我忍。 梅时雨:“嗯……我不知道。” 李停云气得跳脚,“师尊你别逗我了好不好?!” “你着急了?” “十万火急!” “知错了吗?” “错……” 李停云总算是服了他,挫败道:“是,我知道错了。” 梅时雨:“你之前还说自己行事稳重,可即便双手被缚,你也能惹出这种麻烦,难道不是活该吗?” 李停云:“是,我手欠,我自找麻烦,我活该。可是,师尊,我这样也太丑了,你看着不倒胃口吗……师尊还是帮帮我吧,我真的知道错了。” 梅时雨轻道:“你有哪次不是积极认错,死不悔改?” 李停云一时语塞,支吾道:“这次不是。” 梅时雨笑了,“下次还是?” 李停云低声道:“不会,以后都不会了……师尊,可我要是一直顶着这张脸,就没有‘以后’了……小时候所有人都骂我是丑八怪,没有人喜欢我,我就只能一个人去流浪,现在我真的成了丑八怪,就更不会有人喜欢我了,我还是要一个人去流浪,不能再跟着师尊了。” “你胡说!” 梅时雨心里一急,终于不再教训他,捏住他的肩膀,说道:“这只是张狗皮膏药而已,你用热水洗把脸,就可以扯下来。今后不许再自怨自艾,别人的话脏,听了就是污自己的耳朵,你要么不听、不在意,要么就让他们闭嘴!但却不能把这种话记在心里,免得脏了自己的心。” 李停云点头道:“好的,师尊,我记住了。” 心中窃喜:原来是张狗皮膏药,还好,还好……可恶啊,梅时雨竟真敢耍他! 账本上又记一笔。 梅时雨此刻完全不知情,自己“卑微可怜”的徒弟就是在囫囵装样,博取同情,他更加想不到,李停云这厮会在日后押着他清算旧账,要多流氓就有多变态,在流氓和变态面前,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李停云费了点力气把脸上的面具摘下,心情舒畅不少,随手把狗皮膏药扔到角落,三人这才继续前行。 在他们走后,暗处伸出一只手,将那张面具捡起,拂去尘灰。 子时将尽,榷场内闹哄哄的氛围逐渐消失,周遭一片宁静。 梅时雨走在路上,忽然回头。 那股势均力敌的陌生气息又出现了! 第42章 我看你是没事挑事,成心找抽 三人终在一家茶肆前站定。 这是一家非常不起眼的素茶茶肆,店里几乎没什么人,门前只有一个垂髫女童拿着树枝在地上画字,见有人走到跟前,她晃悠悠抬起了小脑袋。 李停云见她一双眼眸很是清亮,羽睫上下扑闪,只是大张着嘴巴,却不会说话,喉咙里发出“啊啊”“唔唔”的奇怪声音。 “是个哑巴?” 李停云道了声“算了”,再找个别的地方去,不料,女童突然拽住他手腕上绑着的衣带一角,愣是给他拽脱了。 梅时雨走过来,刚好瞧见这一幕,看着那根曾经缠在自己腰间的衣带,竟然被徒弟贴身收着,不禁有几分诧异,“你留着这个做什么?不能用了,还不丢掉。” 李停云从女童手中拿回衣带,重新缠在手腕上,并且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袖子太宽了,不方便,我就用它绑着,不算没用。” 这时,茶肆中走出一个腰背佝偻的老头子,手脚利落地撑住两扇颤颤巍巍快要倒塌的柴门,招呼道:“几位客官,丑时就要到了,你们不如先进来凑合一晚,明天午时再上路?” 一老一少眼巴巴望着他们,好不容易才盼来的“生意”,当然不能就这么放过,女童虽然不会说话,却知道见人就笑,尤其是对着好看的人笑。 梅时雨就这么被她灿烂又可爱的傻笑拽住了。 忍不住抬手抚摸她溜圆的脑袋。 李停云抱臂倚住门樘,想起初见时,他也是这么揉着自己的脑袋,张口就来:“师尊,你这么喜欢小孩儿,干脆自己去生一个呗。” 梅时雨闻言,动作一滞,不悦道:“你又在胡说些什么。” “哈哈……我什么都没说啊。” 李停云双手一摊,转身就大咧咧地走进茶肆,“老头儿,上四份茶食,都得是最好、最贵的那种!” 迟来的王伍也跟着他踏进门槛,“我们就仨人,为什么要四份儿?” “哦,忘了还有你。老头,我们要五份!” 李停云坐在年久包浆的八仙桌前,桌上没擦干净的茶渍用袖子一抹也就是了。不干不净没那么多讲究。 “不,要六份。” 外面又传来一道清朗的声音。 梅时雨此时还站在门口,视线从女童颈间那道刺眼的红线上移开,落在尾随他们而来的不速之客身上。 眉头紧蹙。 正是这个人,自他们进入榷场之后,就一直跟着他们。 如影随形,不知是敌是友。 来人与梅时雨擦肩而过,身上散出一股试探的气息,侵略性极强,就连不谙世事的女童也感到不舒服,牵着梅时雨的衣角,瑟缩在他身后。 李停云撑着下颌,看向这位路人甲,替他提醒刚进到后厨忙活的老人:“现在要六份!来新客了。” 路人甲脸上戴着半片傩面,遮住了阵容,但是好巧,这一半面具正是从李停云扔掉的那张傩面上取下来的。 李停云见他朝自己走来,却没有走到近前,而是拐到另一张空桌落座,这之后,就再也没有闹出过什么动静。 心有所感,李停云已经猜出了他是谁。 四目相对,那人朝他微微颔首。 朱雀城,夏长风。 李停云一笑了之,心道:旺财狗腿跑得挺快,办事效率是真的高。 只不过…… 梅时雨牵着女童走入茶肆中,气氛登时紧张起来。 就在这时,外出到茶肆周围巡视一圈的王伍走了回来,他脑子缺根筋,没察觉有古怪,竹筒倒豆子似的,说了一大堆。 都是些有的没的,正好把紧张的氛围掩盖了过去。 王伍道:“难怪这素茶肆生意不好,旁边好几家都是开‘荤’场子的!就连说书的馆子里唱的都是淫词艳曲,这群死鬼真他妈会玩儿!那小娘子的嗓音哟,我骨头都快听酥了,你们要不去也去看看?说不定就想换个地方喝茶休息了……” “不去。” 李停云简单两个字终结他的跃跃欲试。 王伍兴致缺缺地坐在桌前。 等到素食茶点端上桌,梅时雨忽然指着女童脖子上的红线,问老者道:“老伯,这孩子颈间为何要戴一根红线?” 驼背老人叹息道:“这娃娃啊,生前是用砍柴刀自己剌断脖子的,魂魄离体之后自个儿就戴着圈红线,我也说不清到底是什么原因。” 梅时雨见这女童不过五六岁的样子,便问道:“她这么小,怎会用柴刀自尽?” “这就说来话长咯。” 老人慢悠悠道:“我打了一辈子光棍,这女娃是我捡来的,可我捡到她的时候,自己也已经年过七十了,家里面又穷,养她不大,我想在临死前给她送到别的人家,但村子里家家户户都不想要闺女,何况她还是个哑巴……” 老人实在没办法了,死前就把女娃叫到跟前,对她说:“墙缝里藏着我最后一点积蓄,你拿着这钱自己讨生活去吧!你要是活不下去了,就用院子里那口柴刀自尽,到地底下来找我。这世上要是真有阴曹地府,爷爷我还想养你长大嘞。” 他已经管不到女娃能不能听懂这些了,因为他马上就要咽气,连自己的后事都没来得及交代,就一命呜呼。 女娃怎么推他都不醒,忽然间就明事理了,“咚咚咚”跑到院子里,拿不动沉重的砍柴刀,就把刀刃朝天,一头撞了下去。 就这样,到了地下,还是他爷俩相依为命。 王伍听完这段隐情,不禁撇了两把泪花,感同身受道:“你这话说的,让我想起我干儿子了,他也是小小年纪就没了爹妈,不,不光是爹妈,全家人、全村人都他妈没了,被仇家杀死的,连条狗命都不留啊……这是什么吃人的世道啊!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李停云越发得他干儿子的来历非常可疑…… 不会真那么凑巧,他所说的就是灵溪村,他干儿子就是元彻?!而王伍其人,就是老六在原文开篇写到的、那个指引主角日后去道玄宗拜师的散仙?! 原剧情中这个出场不久就领盒饭下线的工具人,存在感非常、非常、非常低,李停云和王老六甚至一度没有想起来他叫什么。 “王伍”这名字,刚好符合这个角色的特性——烂大街! 读者看过就忘。 但是! 李停云看着眼前满桌吃食,非常干脆地毙掉大脑cpu。 算了,先不想那么多,吃饱再说! 王伍却对着桌子叹气。 只见盘子里的点心不冒热气,茶水也是凉飕飕的,无从下口。 阴间的东西,根本就不是给活人吃的! 据说地界生灵吃穿用度要么是阳间亲友烧下来的,要么是使用魔气塑成的——这与修仙界能够使用灵气制作美食、幻化衣装住宅别无二致。 茶肆的老头子在上面一个亲朋好友也没有,这些东西肯定是他用魔气搞出来的,不是谁都能把这些东西肆无忌惮吞进肚子里,修仙者就更要避而远之了。 他们一行人到茶肆的目的又不是填肚子,不过是歇个脚而已,既然只是休息、放松一下,那去哪里不是歇着?干嘛找这么个冷冷清清的破地方,太无聊了些。 王伍仍在想着闲来无事,勾栏听曲儿…… 然后,他就眼睁睁看着对座的少年毫不忌讳地开启光盘行动。 梅时雨说道:“元宝,这些东西阴气很重,你吃这么多,真的没事吗?” 李停云表示:“放心吧,一点事也没有。” 于是,梅时雨习惯性地把自己的那份也推给了他。 王伍却“噌”的一下站了起来,指着他惊愕道:“你居然是修魔的?!” 梅时雨叹道:“稍安勿躁。” 李停云强调:“我不吃人。” 王伍:“……” 由于他动作过大,怀里那本造假的《陵光神诀》掉落在地,虽然早都知道里面是春色满园关不住,但他也没舍得真的扔掉。 书卷一落地,他就低头去捡。 但他的手指头连书皮都没有碰到,那本《陵光神诀》便被人用法术卷走了。 抬头看向隔壁桌的夏长风,懵然道:“喂,你谁啊?干嘛抢我东西?” 对方没有理会他,兀自翻书,想要一看究竟…… 夏长风只翻了一页,手就顿住了。 心中升起一股无名怒火。 顷刻间,这破书就被他掌心聚起的火焰烧成灰烬。 王伍大喝一声:“呔!你这人还讲不理了!别人掉地上的东西,你捡走也就算了,凭什么不还给人家,还要毁掉!” 他扛起板凳就跳过去算账,“他奶奶的,我看你是没事挑事,成心找抽!” 第43章 头笑掉了 王伍双手挥舞板凳抡向夏长风。 显然他头脑过于简单,四肢过于发达,动手前从来不考虑敌我双方实力差距有多悬殊,不服就是干。 李停云这时就想明白为什么原文中他是第一个下线了。 因为他在作死的路上遥遥领先,冲着跑着去领盒饭! 王伍这番举动的结果当然是连人家半根毫毛都没有挨着,一阵罡风把他拿来充当武器的条凳劈个粉碎,木屑四处迸溅、萧萧而下,如同钢钉一般扎进地面。 夏长风冷冷一笑,想要给他点教训,却见李停云微微摇头,便作罢了。 王伍低头一看,脚背上扎满碎木,傻眼了。 痛感虽迟但到。 他“嗷”一嗓子,换着抱起两条腿,轮流单脚跳,忍痛拔刺。 这滑稽的一幕,惹得女童扯住脖子上的红丝线,咯咯直笑。 笑得前仰后合……头都笑掉了。 王伍愕然,只听“咚”的一声,女童的脑袋掉在地上,骨碌碌滚到他脚边。 正巧脸面朝天,黑如点漆的眼瞳盯着他,嘴巴没有合拢,还在笑个不停。 王伍当场石化。 一双枯瘦如柴的老人手伸了过来,处变不惊地捡走女童的脑袋,重新给她安置在切面平整的断颈上,左右转了转,恢复如初。 “哎,告诉你多少次了,不要做这么大的动作嘛,等爷爷茶馆的生意好起来了,赚到好多好多的功德,才能托人把你的死相修复得好看些嘛……到那个时候,你想怎么转脖子,就怎么转脖子,你仰天大笑,爷爷也不拦你。” “我的个乖乖啊,这只小鬼可太吓人了!” 王伍一边忍着脚面的刺痛,一边揉压着受惊的小心脏,蹦达回李停云这边,说道:“听说人死了以后,亡灵会保持临死那一刻的神态和样貌,死相有多难看,魂魄就有多难看,没想到这传言竟然是真的。” “人人都知道,榷场是地界有名的黑市,但却忘了它最初的名字。” 梅时雨缓声道:“这里原叫枉死城。” “枉死城啊……” 他这话勾起了李停云对原书剧情的回忆。 据说人死后魂归地府,却不一定能够立刻投胎,进入轮回,尤其是那些横死、屈死、自杀身亡、业障深重之人,这些亡灵多少都有点缺陷,可能死相凄惨奇形怪状,也有可能三魂七魄没有凑齐……反正,都是些残次品。 这类有缺陷的亡灵进入鬼门关之后,不被允许继续西行踏上黄泉路,阴差会把他们赶到“枉死城”,在这里,他们需要自己想办法赚取功德、修补魂魄,只有把魂魄修补完整,黄泉路口的阴差才会放行。 最开始,他们赚取功德的门路不多,通常是给鬼界做苦力,就比如响应鬼王号召修补十八层地狱,或者去挖魔石矿、建鬼王庙……他们就是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而且没有工伤保险,要是掉进地狱捞不上来,或者魔石矿脉塌方,魂飞魄散了也没人管。 再后来,枉死城的亡灵越来越多。主要原因是从上面下来的人太多了,轮回转生都得排队,队伍越排越长,黄泉路堵得水泄不通,容不下那么多魂魄。于是鬼王们一合计,干脆扩建多座枉死城,只要是后来者,即便魂魄完好无损,也得先去里面待上一段时间。 这样一来,枉死城就演变为灵魂暂时停留的过渡区,轮回规则也随之发生了改变。所有亡灵,无论魂魄完不完整,都得先赚取功德,然后再投胎。谁功德赚得快、赚得多,谁就有机会先走黄泉路。 人们在阳间打了一辈子工,到了阴间还得继续给人打工,而且,他们这样努力地赚取功德赶去投胎,下辈子大概率还是当牛做马。 这时候就有刺儿头撂挑子不干了,凭什么他们不是在正在当牛马,就是去当牛马的路上,他们也想骑在牛马的脖子上当一回主人!而这部分敢想敢干的人,自愿放弃了轮回的机会,他们选择——修魔。 枉死城里逐渐出现一批又一批魔修。鬼王们对此嗤之以鼻,随他们去吧,因为他们很快就会发现,修炼魔道比当牛做马还他妈煎熬!万事开头就难,中间也难,最后更难。这群魔修春天长一茬,秋天死一茬,到最后都得乖乖滚去投胎。 随着地界亡灵数量激增,枉死城也越建越多。这群亡灵都是刚死不久的新魂,扎堆儿聚在一起可就太热闹了,再加上不断有修魔者出现,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枉死城越来越有人间江湖气,从以物易物到魔石流通,从赚取功德到买卖开张……一座又一座榷场就此诞生。 到最后,“枉死城”的来历逐渐被淡忘,“榷场”之名取而代之,成为三界着名的黑市。 榷场,本意就是交易互市的地方,地界统治者默许了榷场内所发生的一切交易和自治行为,亡灵还可以上缴做生意赚到的魔石,会被如数记入功德簿。 现如今,还有一些并非地界生灵的“闯入者”偷偷摸摸潜入榷场进行“地下交易”。鬼差们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心情好的时候视若无睹,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拿来开涮,谅他们也不敢反抗。 “榷场啊……在这里也能赚功德……” 李停云暗自嘀咕。 说到这个,他想起自己现在还倒欠系统六百功德值。 不禁异想天开:既然同样都叫“功德”,要是在地府赚的功德可以和系统兑换的话,岂不美哉。 就在他以为自己仅仅只是“异想天开”的时候,脑海中突然响起一声清脆动听的系统提示音。 【001恭喜宿主开通“功德兑换”绿色通道,这是人工客服抵押掉自己在“小黑屋”内的睡眠权利,为宿主争取到的机会哦!】 【从此以后,人工客服就会不眠不休在岗服务了哦!宿主可以点亮屏幕,给个五星好评以资鼓励呢。】 想啥来啥。 李停云激动道:“王老六,你真是我的好兄弟!” 【现在,我终于不需要吃喝拉撒,也不需要睡觉了,哈哈!】 【啊哈哈哈,我终于不是人了!我终于要变成冰冷的机器了!我再也不用体会早晨起床像被人掀开棺材板一样的痛苦了!好耶,睡你麻痹起来嗨啊!我们永远年轻,永远半夜发神经!】 【宿主,我们一起熬夜,一起修仙啊!】 “……” 李停云知道他大抵是真的疯了。 “老六,看在你为我牺牲这么大的份上,要是有什么地方我能帮得上……” 【有有有!当然有。宿主,我需要你尽快再赚一万功德,帮我开通免费wife!我要上网,我要接触外界,我要横扫饥饿、做回自己!】 “一万功德?!” 李停云听了想骂人,后又思索一番,说道:“不过,这也不是完全没可能……我有个发财大计,要是行得通,完全可以把榷场的生意盘活了,躺着就能赚魔石换功德……但眼下肯定不行,这是个长期计划。” 【宿主,你确定不是在cpu我吗?!】 “怎么,你还怕我骗你不成。可你除了靠我挣钱给你花,还能有什么办法?你要记住,现在,我就是你的金主爸爸,别说什么cpu,就算是icu,你也得受着!” 【宿主,我劝你善……】 李停云忽觉有异,侧身截住一只伸向自己腰间的贼手。 王老六正和他聊得起兴,竟然没有注意到操控台显示器上八个机位全景展出的周围动向。 李停云突然一个动作,“啪”的一声扣住贼人手腕,王老六才后知后觉,身体离开椅背,眼睛盯紧了屏幕。 “小朋友,乱动别人的东西,这习惯不好,得改。” 只见那古灵精怪的女童从桌子底下钻出脑袋,伸长的手指指尖刚好触碰到李停云悬在腰间的乾坤袋。 女童不会说话,只是指着摇摇摆摆的袋子,拍手傻笑。 与此同时,李停云感到乾坤袋中有异动,像是有什么东西急于挣脱束缚潜逃出去。 他伸手一摸,从中掏出一尊不断作妖的浮屠塔。 里面锁着的,就是那只狐狸精。 第44章 云岚宗的瓜一向保熟 地界阴气重,榷场内各路妖魔鬼怪齐聚,是实打实的修魔道场。 比起处于阳间的永劫镇,这里的环境显然更加适合魔修。 狐妖虽然被关在镇妖塔内,但却能感受到地界充沛的魔气,妄想利用天时地利冲破封印,逃出生天,所以才会如此躁动。 李停云把镇妖塔放在桌子上,梅时雨轻叩两下桌面,便唤起一个小型阵法,重新加固封印。 狐妖瞬间就老实了。 杀鸡焉用宰牛刀,高阶修士的阵法威压竟然用在她这只可怜的“一尾狐”身上,无异于降维打击,她再怎么折腾都无济于事,真是令人难过得想要自闭。 狐狸瘫坐在阵法中央,抱着自己毛茸茸的大尾巴,掉了一堆小珍珠,哭成泪汪汪的蛋花眼。 “师尊,你之前说,这只狐狸是司无邪的妹妹,叫……叫司无忧?” 李停云对梅时雨道:“师尊是怎么看出来的?” “我是猜的,八九不离十吧。” 梅时雨回想起他与那只玄猫道别时,让他转告司无邪关于他亲妹妹的下落,本意就是想验证一下,看看自己的猜测到底有没有出错。 还有就是,元宝之前对他说,可以通过这只狐狸从司无邪那里获取有关地界更多的消息,虽然本质上是在威胁耍横,但是…… 非常之时行非常之事,这办法也不是完全不能用。 “师尊,有道是君子可欺之以方,对司无邪那种小人,就更不用讲道理了!” 李停云将镇妖塔装回乾坤袋中,“如果这只狐狸真是他血缘相亲的妹妹,我就更要好好敲他一笔,把精神损失费也算进去,我让他赔到没裤子穿!” 他追根究底道:“可是,师尊,你猜测这只狐狸是司无邪的妹妹,可有真凭实据?” 梅时雨摇头道:“没有,但我却能肯定,我的猜测应该不会出错。” 李停云不解道:“为什么?” “因为……” 梅时雨想了想,说道:“这可能要提起最近在修真界发生的一件事。” 李停云还没把“什么事”追问出口,就听到王伍一拍桌子,心领神会道:“嘿,我知道了!你说的,是不是从医宗那边传出来的奇闻八卦?要说这个我可就不困了……” 他一脸吃瓜的表情,“外面小道消息可是满天飞啊!仙尊,以你在修仙界的身份地位,应该知道不少内幕吧?趁这件事还挺热乎,你不如给我说说——那位医宗的掌门人到底有没有杀妻证道?!” “等等!” 李停云嗅到吃瓜群众的热情,立刻搬起小板凳坐好,加入八卦大军。 但在此之前,他还有个疑问:“哪个医宗?是谁杀妻证道?” 梅时雨脸上的神情与他正好相反,似乎不太愿意多说。 他仍然在考虑,这种时候适不适合谈论这些是是非非。 王伍既是绯闻的生产者,也是谣言的搬运工。 他说道:“还能有谁!当时是十大仙门之列的云岚宗,宗主就是素有‘药王’之称的云松鹤!” 只需提点这么一句,李停云就能大致想起一些重要的原文剧情。 云岚宗是十大仙门中比较另类的存在,主打的就是血脉传承、医毒双绝。 先说血脉传承这回事,修仙界发展这么多年,正在经历从血缘到地缘的变迁,从最开始的修仙宗族到后来的修仙门派,从任人唯亲到任人唯贤,血脉关系在仙门百家中越来越不受重视。 人们常说的“仙门”,指的就是修仙宗门,而“宗门”这两个字,实际上包含了宗族与门派两种概念,宗族的领导者通常被称为“宗主”,门派的领导者则被称为“掌门”。 如今的修仙界,宗族越来越少,门派越来越多。 原因很简单,宗族从内部宗亲中挑选和培育人才,其质量和效率远远比不上门派广撒网、多捞鱼、择优录取。 越是大门派,就越不重视血缘,越强调天资和能力。门派每年都会注入一批又一批的新鲜血液,人才更迭的速度很快,资源竞争的压力也比较大。 而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族势力,血脉排在天资之前,出身比什么都重要,本姓嫡脉更容易获得宗族内部资源,也更容易成长起来。 正如之前所说,修仙者的后代下限很高、上限较低,因此,宗族内部通常一代不如一代,很难长久昌盛下去。 门派就没有这种顾虑了,他们真正苦恼的,是资源掠取和分配问题。 门派不如宗族团结,凝聚力不高,他们因利而聚,就容易因利而散,小门派说没就没了,大门派都是经历无数风霜,才能熬出头。 即便是作为仙门之首的道玄宗,在任平生死后,也发生了子弟离心、分裂两派的悲剧。 所以说,不管宗族还是门派,各自都有长处和短板。 于是乎,一些宗门会借鉴门派“选贤任能”的做法,在宗族内部大搞“天资论”,或者招募外姓子弟,吸引人才。 效果是还是有的,就是不太显着,而且改革不是说搞就能搞成的,一个不慎就会出大问题……这先不谈。 另外,修仙界一些门派掌门人也会热衷于培养亲信,或者到人间游历,抱养凡人家里刚出生的、有仙缘的幼崽,养他个一二十年,其实和自己亲生的崽子也没什么区别。 抱养孩子这种事情,最有发言权的不是别人,正是道玄宗宗主任平生。 梅时雨就是这么被他养大的。 还有主角元彻,他出生时遇到仙人赠与玉佩,就是任平生所为。 大概率是元彻父母不同意他把孩子带走,否则主角就不会是梅时雨的徒弟了,而是小、师、弟…… 道玄宗,这个在修仙界鼎鼎有名的大门派,任平生却不被弟子称为“掌门”,而被叫作“宗主”,这就很能说明问题—— 任平生是真的把徒弟们当亲儿子养。 但他显然忽略的一个残酷的事实:家里老人一死,遗产分配就是个大问题,亲兄弟也要明算账。 任平生神仙当得太久,忘记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修仙者总说要摒弃尘缘,要清心寡欲,要压制贪念……但放眼一看,到处都是人情世故,哪里都有爱恨情仇。 话说回云岚宗,这是个典型的修仙宗族,但好在主要业务是行医、用毒,干这行看重的不是修为境界,而是心性、志趣、经验和底蕴,确实比较适合家族传承。 所以云岚宗一路干到鼎盛,跻身十大仙门之列,也就见怪不怪了。 云岚宗内部重视血缘和亲情,表面上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实际上,陈芝麻烂谷子的啰嗦家务事非常之多。 恰巧云岚宗新一任的宗主云松鹤,还是个不兴妖作怪就闲不住的奇人。 云岚宗和云松鹤为修仙界终日悟道、苦闷无聊的生活增添了不少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 当王伍表示,司无邪和司无忧这对儿兄妹,很有可能和云岚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时,李停云就知道,这只瓜一定保熟! 但他的脑海中传来王老六悠悠然的提醒: 【宿主啊,我没想到,居然会是云岚宗,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话说,反派原主和姓云的一向都很有缘分啊,还记得他身边那个绝色妖姬吗?】 李停云预感不对。 隐约有种吃瓜吃到自己头上的感觉。 第45章 宿主,你不会要长脑子了吧 地界榷场,茶肆之内,安静得只有吃瓜声。 饱经风霜的老人带着不明事理的女童端端地坐好,就连隔壁桌的夏长风也竖起一只耳朵。 事实证明,好奇心重是人类的天性,不分男女老幼,贵贱尊卑。 李停云耳边同时响起两道声音。 王伍:“云松鹤这个人,表面风雅出尘,实际上是个衣冠禽兽,欠了一屁股风流债。” 王老六:【宿主,你还记得反派原主身边那绝色妖姬嘛?你老相好有个很好听的名字——云霏烟!】 王伍:“修仙界都在传,云松鹤年轻的时候,欺骗了一只九尾狐妖,俩人连孩子都有了,还是一对双生胎,一个男婴,一个女婴……” 王老六:【云霏烟,她就是云松鹤跟外面小情人的私生女,样貌体态堪比狐狸精,妩媚妖娆绝世无双!反派见她第一眼就被迷得晕头转向。】 王伍:“云松鹤他不干人事,在小情人分娩的时候,趁她虚弱无比,力不能敌,就挖了她的妖丹,助自己突破境界!他甚至还想把自己一双儿女全都掐死,免得败坏名声……” 王老六:【云霏烟从小缺爱,但又是个“恋爱脑”,她跟了反派之后,还承认自己脚踏两只船,爱上了梅时雨,给他带了顶绿帽子!神奇的是,反派欣然接受了这顶绿帽子,一点也不觉得三个人的爱情太过拥挤。】 王伍:“但是听人说,云松鹤没能弄死这俩孩子,双生兄妹被人救走,逃过一劫,还平安地长大了。既然他们父亲是修仙者,母亲是九尾狐,那他们应该就是半人半妖的狐狸精了吧……” 王老六:【宿主,你收在镇妖塔里的狐妖,司无忧,她在日后会被云岚宗和云松鹤认回宗族,更名换姓,就叫云、霏、烟!而她的孪生哥哥司无邪,后来也认祖归宗,继承云岚宗宗主之位,但没过多久,他就被你给杀了。】 王伍:“如果我所料不错,永劫镇司无邪和司无忧这对兄妹,很有可能就是云岚宗最近在人间四处寻找的继承人!咱也不知道,他俩能不能顺利认祖归宗……” “……” 李停云听得脑袋嗡嗡响,但他还得忍着割裂感,把这段脑残的剧情捋捋清楚。 简单来说,就是云松鹤在外面乱搞,搞出了一儿一女,后来,私生女被反派收了,私生子被反派杀了。 全剧终。 但全文没完啊! 甚至还只停留在前半截。 李停云穿书后,剧情发生变更,反派提前和这对兄妹碰面了。 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 阴错阳差,李停云还是把司无忧逮到身边,而且他心里的确很想搞死司无邪。梅时雨也和司无忧打过照面,这只蠢狐狸见到他的第一面,就表露出了好感。 表面上,剧情在还在朝着原文方向发展,什么都没变,但实际上什么都变了! 李停云对那只狐狸根本没那意思,但他胆大包天,觊觎着一个不可能的人。 然而,梅时雨重生了,他什么都知道。 他知道司无忧就是云霏烟,他知道云霏烟“恋爱脑”不可理喻。 他还知道自己上一世是怎么被云霏烟和李停云这俩脑回路清奇的憨批搞死的。 但他不知道,这一世跟在他身边的“徒弟”,好死不死正是李停云。 如果最后这件事也让他知道了,那场面一定是五彩斑斓,五颜六色,万紫千红。 …… 想到这里,李停云怒道:“王老五,你胡编乱造了一堆什么烂剧情?你难道不觉得自己寡廉鲜耻、五行缺德吗?!” 气厥了,他这一嗓子,把俩人名字混在一起骂了,王伍很懵逼,王老六亦然。 王伍:“我可没有胡编乱造,外面都是这么传的!我只是转述了一遍,怎么就寡廉鲜耻了?” 王老六:【虽然但是,王老五寡廉鲜耻,关我老六什么事?哎嘿。】 “……” 李停云现在只想让他俩都滚蛋。 【不是我非要提,只是现在主人公都聚齐了,这段剧情它绕不开啊!】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你就认栽吧。】 李停云前前后后捋顺思绪,指出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原文中司无邪是被反派杀死的,但司无忧却心甘情愿被他收进后宫?这不太可能。” 【恭喜宿主,你又猜出一个我挖了没填的坑!云霏烟就是司无忧这件事,其实是我早就埋好的一条暗线……你懂的,我砍文了,就没把这件事挑明。】 【司无忧,或者说云霏烟,说她是个恋爱脑,必须得加引号。她留在反派身边,可以说是……无时无刻不感到恶心。但她必须忍辱负重,苟且偷生,因为她想要寻找报仇雪恨的时机。】 【如果不是小小狐妖杀死反派这剧情太离谱的话,我还挺乐意给反派安排一个“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结局。】 李停云牙根一酸,“也就是说,反派身边,全他妈的是卧底?!” 【可以这么说,这就是他的命啊。】 【众叛亲离,天煞孤星。】 李停云忽然看向夏长风,问老六道:“那他呢?他不会也是……” 【是的嘞!】 【在我最先设计好的结局中,太极殿四位城主几乎都被主角成功撬走墙角,他们到最后对主角是心服口服,自愿弃暗投明,对反派反戈一击。】 【这就叫邪不压正、天下归心。】 但从反派的视角来看,这就是全员恶人,所有人都背叛了他,都他妈的该死啊! 自己从小受人欺负不说,长大后才发现,这世界根本就是个谎言! 难怪杀疯了,搁谁谁不疯。 李停云忽然觉得头疼。 头是真的疼,无比的疼。 伴随一声又一声耳鸣,他抱紧脑袋趴在桌子上。 【vocal,宿主,你不会要长脑子了吧?】 系统操控台后,王老五紧盯屏幕,不对……不对! 宿主好像失控了。 梅时雨按住徒弟的肩膀,询问他身子是否不适,语气中焦急关切的程度略微有些出格。 李停云却一掌劈开他的手,双眼充满戾气。 血红色纹路从瞳孔扩散开来,整颗眼珠仿佛被血水浸染,不复以往深棕色的光泽。 王老六突然从座椅上跳了起来! 血瞳。 一定肯定以及确定的是: 他想要……杀人了。 第46章 头又掉了 梅时雨从那双血红色的眼瞳中,看到了自己愈渐清晰的倒影。 艰涩地摇着头,一脸不可置信的神情。 哪怕被徒弟一掌击中心口,后退几步撑住桌子才勉强站稳,他都没有立刻回神。 他对李停云几乎没有任何防备。 修仙者警戒心普遍较强,为了防人偷袭,事时都用防御术罩在周身,说难听点,既防备敌人,也防备朋友。 但这种做法在修仙界司空见惯,逐渐成了保持社交距离的礼貌象征,很少有人会因此觉得不被尊重,或者不受信任。 梅时雨却一早就对徒弟撤去了这种防备。 最主要的原因是……元宝真的太喜欢腻在他身边了。 尤其是在御剑飞行的时候,动不动就往他怀里拱,他就这样纵着、宠着,也没什么不好。 于情于理,他都像是想要把上一世对元彻的亏欠,全都弥补回来。 梅时雨原先是不打算再收徒弟的,但既然已经这样阴差阳错地和元宝结缘,心里是真的想要好好待他、教他、陪着他,哪怕知道他曾经修习魔道,也愿意耗费心力引导他走上正途。 但却万万没有想到,他这徒弟在修魔这条不归路上,似乎比他想象中陷得还深。 可他才十多岁。 梅时雨不太敢相信,他竟然从小徒弟的眼睛里捕捉到一种熟悉的暴戾。 元宝和那个谁如出一辙的眼神,让他瞬间想起一些前生往事,尽是些糟糕的回忆。 经不起仔细推敲,因为细思恐极。 他的手覆在心口的位置,元宝这一掌并未让他受多大的伤,但他的心绪非常混乱。 想要极力捕捉种种蛛丝马迹,哪怕找到一丝一缕的真相,用来解释这所有的“不合理”…… 但无奈千头万绪错综复杂,他最终还是没有想明白问题的关键。 因为关键在于元宝的身世和来历,他真的一无所知,从头到尾都太大意了。 这一切的一切,在他脑海中走马观花般的过了一遍,他似乎思考了很久。 但实际上,只过了短短的几秒钟而已。 梅时雨白白受了一击,身体向后倾倒的同时,王伍眼疾手快地扶了他一把,他也顺势撑住了桌子,只是一个踉跄,并没有倒下。 李停云难得几分清醒,茫然喊了声“师尊”,想要走过去,离他近点,却被人推了一把。 王伍阻在两人之间,“你小子,怎么回事啊?我活这么大岁数还没见过徒弟跟师父动手的。我勒个去,你现在就敢这么横,以后还不得反了天,你想咋的,欺师灭祖啊?!” 李停云看到他嘴巴张张合合,却没有听到他在说什么。 也许是心烦意乱,也许是惝恍迷离,甚至不解地一歪脑袋。 搓了搓指骨关节,转动手腕…… 王伍:“?” 不等他有所反应,突然间就挨了揍。 大肚腩不幸遭到一记重锤,冲击波从着力点蔓延到四肢百骸。 沉躯顽体一下子就散了架,像团棉花一样,软得无处借力,遽然飞出去几丈之遥。 “元宝!” 李停云在两只手被缚仙锁绑起来的前一刻,朝这货重拳出击,谁叫他喋喋不休令人厌烦! 王伍的后背狠狠砸在黄泥夯实的墙壁上,凿出一个肉眼可见的人形大坑。 梅时雨没来得及阻止李停云,只能催动缚仙锁把他绑起来,却发现他比以往多了几分暴躁。 “师尊,放开我!” “元宝,你做得……太过了。” 梅时雨正要上前查看王伍伤势,忽觉耳后破风声突至。 余光中坐在不远处的夏长风不见了踪影,闪身出现在了自己的背后。 夏长风手中聚敛魔气化为刀刃,趁梅时雨不备,找准机会挥刃偷袭。 一击不成,俩人缠斗起来,电光火石一瞬间便已交手数十招。 小小一家茶肆根本遭不住神仙打架,他俩施展身手的那一刻,灵力与魔息剧烈碰撞,劲风横扫,四周墙壁出现裂痕,刹那倾颓。 整座屋舍四分五裂,桌椅板凳毁了个干干净净,屋顶都被掀了个底朝天。 两道身影疾风般迅速消散,继而出现在榷场上空,白光晕影重重叠叠,乍隐乍现。 剑气激荡,云涌风嚣。 早在最初发现被人跟踪的时候,梅时雨就知道一定会和此人交上手。 即便俩人之间没有仇怨,仅仅只是狭路相逢,也得痛快打上一架。 这是强者的默契,他们都知道彼此有这个实力成为自己的对手,既然是对手,不为别的,就为分出胜负与高下……没什么好说,一个字,打,必须得打! 茶肆惨遭拆迁,废墟之中,老人牵着女童的手,瑟瑟发抖。 李停云双手被缚,穷尽蛮力也无法挣开。 他想到了效仿女童生前,寻了把斧头,立刃朝天,对准双手手腕之间的锁链,凿了一下又一下。 结果就是生铁卷刃,缚仙锁却毫发无损。 老人匆忙把他从地上拉起来,劝道:“孩子啊,你别一不小心,把自己两只手都削没了!” “对,你说得对……” 李停云脸上绽开诡异的笑容,“把手砍了,就能解脱了。” 老人听了他的疯话,连忙拽住他的胳膊,拽得死紧。 “有什么事,都得等你家大人回来再说!我这店都被毁了,还等着要赔偿嘞……你在我家玩斧子,把手给剁了,那还得了?我这不都白搭了吗?” “滚开!” 李停云被他扯得火冒三丈,却在近距离接触中,发现这老者脖子上也有一圈红线。 不光是脖子,两只手腕上也有。 只不过,手腕上的红线藏在衣袖中,如果不是他大力拉扯的话,是不会露出来的。 恰巧这个时候,那个对他腰间乾坤袋表露出极大好奇心的女童,再次偷偷摸摸走到他身边,伸出一只手,伸向他腰间。 李停云脚下勾住老人一条腿,双臂使力把他绊倒在地,同时飞起一脚踹开了女童。 但老人抓住他胳膊的两只手并没有松开,而且,他的四肢和脑袋竟然可以转动整整一周,灵活得根本不像正常人! 这具羸弱佝偻的身体,以一种极其扭曲的姿态锁住了李停云的手臂,拖慢了他的动作和身形。 至于那个被踹飞的女童,头和脖子再次分离…… 但她却摇摇晃晃站了起来。 没有去找自己的脑袋,也不用眼睛,就知道李停云所站的位置。 手脚并用朝他爬了过去。 如果只是像猫猫狗狗那样爬行,还不算太离谱,但她双手双腿像是刚长出来,不知道怎么使唤似的,学着节肢动物,身体贴地,四肢呈“m”型。 看起来就像一只仅有四条腿的巨型蜘蛛。 第47章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李停云在女童爬行冲向自己的前一秒钟,踩住老人的胸膛,扯下他的两条手臂。 挣开桎梏之后,疾步后退,错身躲开了女童的横冲直撞。 但老人的手仍旧紧紧锁在他胳膊上,下面垂着两条枯瘦如柴的断臂。 断口没有丁点血迹,截面非常平整,这两条手臂,像是可以随便拆卸和安装。 李停云心中起疑,却来不及细思,甩起两条断臂狠狠砸向女童再次向他扑来的身影。 断臂皮包骨头没有肉,一鞭下去力道十足,女童的身体重重摔在地上,四肢摔得七零八落。 李停云拿来充当武器的断臂也撞得稀碎,他抖了抖胳膊,把两只枯手抖落了下去。 转眼就看见,女童掉在地上的脑袋被人捡了起来。 不是别人,正是从坍塌的墙体下拼命爬出来的王伍。 王伍捡起女童的脑袋,左瞧右看。 第一次见这脑袋落地,他被吓了一跳,一时间没有察觉出异常。 但在第二次听到脑袋落地发出“咚”的一声之后,他就感到不对劲了。 一来按常理说,人的魂魄有形无实,亡灵都是轻飘飘的,不会闹出这么实在的动静。 二来这两下子落地声,在旁人听来没什么分别,但王伍善于工造制器,也就注意到了声色上的细节。 人的头骨外面裹着皮肉,脑袋上还长满了头发,掉在地上的声音不可能如此清脆。 王伍捧着女童的脑袋敲敲打打,仔细听其响声,一下就分辨出这是泡水沉木的声音。 “是傀儡……牵丝傀儡!” 他已经顾不上和李停云算那一拳头的旧账了,冲少年喊道:“要小心偃师!” 既然出现了牵丝傀儡,那就说明制作傀儡的偃师一定藏在附近。 最难对付根本就不是这两只傀儡木偶,而是少说都在元婴期以上的偃师! 这一老一少两只木偶,并不需要牵丝提线,只是在脖颈和四肢分别系上红线,就能被灵活操控,竟还如此逼真。 在修仙界,能够把傀儡术练到这种程度的,必定在元婴境界之上。 虽然地界魔修那一套境界体系与修仙界有所不同,但那个还未露面的偃师,修为一定不会低到哪里去。 梅时雨此刻不在场,王伍感到了极大的生存压力。 他对李停云道:“咱们一定不能硬刚,只能智取……对,就是智取!” 李停云却像是没听见他的话,摇摇晃晃径直走向那把已经卷刃的铁斧。 他现在的脑子一片混沌,精神有些不太正常,心中唯一的想法就是挣开缚仙锁。 妈的,竟然有人敢把他绑起来!他竟然会被人绑起来? 老虎不发威当还他是hello kitty?! 他要去找梅时雨算账,要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此时,距离茶肆烂摊子不远的隐秘角落中,杵着一黑一白两道靓丽的身影。 “老范,你这傀儡不中用啊……” “老谢,我脚疼,你虽然不重,但你踩它大半天了。” “啊,不好意思。这地方太暗了,你又长这么黑,我都没看见你在哪儿站着。” “你还是嫌弃我长得黑……” “没有,我不嫌弃的。长得黑显牙白,你得学会露齿笑,这样我保准就能一眼看到你了。” 范无咎心里琢磨,露齿笑啊,得笑到什么程度才算是露齿笑,这好像有点为难他。 他平时都不怎么笑,因为他生性就不爱笑。 “快看,他们又有动静了,时机一到,我们就……” 谢必安说着,扭头看了范无咎一眼。 怒道:“滚蛋!别对着我龇牙咧嘴!” 范无咎:“……” 从黑白无常的视角看去,不远处茶肆那片废墟之中—— 李停云举起两只手,正打算朝着斧刃劈下去,手上的束缚却突然消失了。 他在识海中听到熟悉的呼唤:“元宝,当心黑白无常!” 梅时雨此刻正与夏长风酣战,脱不开身,但他一早就留意过茶肆中的种种异样…… 黑白无常二人之中,谢必安擅用幻术,范无咎则擅长制作傀儡! 李停云看着得到解放的双手,心中迟疑: 为什么无缘无故把他绑起来,又不动声色把他给放了,这是在耍他吗? 妈的,竟然有人敢耍他!他竟然被人耍了? 老虎不发威当还他是哈基米?! 他要去找梅时雨算账,要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宿主,宿主!黑白无常找你来了,三更半夜鬼敲门啊!】 【宿主,你现在听得到我说话吗?宿主!】 王老六要把嗓子喊哑了。 自从看他李停云出现血瞳后,他就心里慌得不行。 血瞳这玩意儿,在他的设定中,明面上是反派嗜血的先兆,冷酷无情,杀人如麻,看上去多么的牛逼哄哄……实际上是让反派疯狂降智,精神陷入混乱。 俗称发癫。 【哥们儿,快扇自己两巴掌清醒清醒!】 李停云此时状态极其不稳定,系统喊他多次都没有用。 而王伍那一头,已经和突然现身的黑白无常交上手了! 范无咎潜藏在暗处,操纵着傀儡木偶,却没能从李停云身上摸走乾坤袋,当即决定现身。 他和谢必安俩人早有商量,计划不成,就直接硬抢! 他们先前去永劫镇,就是为了完成上头交代的任务,把元彻的亡灵带回去,交给判官审理,但由于李停云和梅时雨的阻拦,这个任务他们没能顺利完成,交不了差。 自从李停云一行人进入地界之后,黑白无常就在暗中密切观察他们的动向。 基于多年抓鬼经验,无常鬼能够清晰地感应到,元彻的亡灵被李停云收纳在乾坤袋中。 于是,范、谢二人决定暗偷明抢,使尽一切办法,只为从少年身上取走乾坤袋。 仗着这是在酆都的地盘上,就算是从太极殿殿主手里抢东西,他们也敢放手一搏! 黑白无常目的很明确,就是冲着李停云去的,不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王伍直挺挺地站在他俩面前,阻断了他们的去路。 区区一个金丹期修士,却要抵抗两个境界明显高于自己的魔修,无异于螳臂挡车。 王伍当然知道自己斗不过,更何况,他还隐约感觉到丹田有所不适。 金丹好像被李停云之前那一拳捶出了裂缝! 这是要死的节奏。 但是没办法,他也猜中了黑白无常的意图……他决不能眼睁睁看着乾坤袋被这俩人抢走! 回想起永劫镇上,他被困在结界中,他曾亲眼看到李停云冲出去救下一个红衣小女孩,而这个女孩是被借尸还魂的夺舍之人,附在她身上的亡灵被地界黑白无常围追堵截…… 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从亡灵身上感受到了非常熟悉的气息,那是他干儿子的魂魄啊! 是他那个闯入地府、一点也不让人省心的干儿子。 王伍不知道元彻为什么沦落到人魂分离的地步,但在彼时,他看到女孩和亡灵都被李停云收进了一只金棺之中…… 王伍看得出,那只金棺是上等的法器,作为元彻的容魂之所,再合适不过。 李停云的的确确是在帮他儿子的忙,看起来不像是有敌意的样子。 就冲着这个,他瞎编借口,一路跟随梅时雨和少年进入榷场,从头到尾都没有声张。 他在静观其变。 不管怎么说,眼下都不能让黑白无常把元彻的魂魄带回去,否则这倒霉孩子一定死得比谁都快。 王伍很干脆地挡在李停云身前。 十根手指头缝里夹满了符箓,身上挂满了道士驱鬼用的罗盘、葫芦和铜钱。 他使出浑身解数,准备就绪,忽然记起一件事:不好,法力还没有恢复! 淦。 不过,没有法力,还可以捏碎灵石,释放其贮存的精纯灵气,从而催动法宝生效。 但这办法也太烧钱了! 之前他就用过这招,用灵石催发“土遁符”,匆忙赶到了鬼门关,只那一张普通的符纸,就烧掉他上百块灵石,一大半的家当啊。 所以,现在又有一个大问题:天气好极了,钱几乎没有! 王伍面对黑白无常,双腿肚子有点发颤,打不过,根本打不过。 先前他对李停云说,面对高手,只能智取,实际这话就是听个嘴炮的响声罢了! 在真正的实力面前,脑子什么的早已罢工,智商惨遭冻结。 王伍对面,黑白两只影子原地站定,暂时被他的全副武装忽悠住了。 范无咎:“老谢,这个胖道士是谁?” 谢必安:“不知道,但他跟李停云、梅时雨是一路人,实力应该不容小觑。” 三人对峙半晌,都在试探对方的深浅。 王伍率先使出一阳指和狮吼功:“你过来啊!!!” 第48章 因为它象征着纯洁的友谊和爱情 范无咎:“他居然让我们过去?” 谢必安:“那我们就先干掉他!” 范无咎指哪儿打哪儿,甩袖一挥就冲了出去。 谢必安则端端地站在原地,他的目光从手忙脚乱的王伍身上渐渐移开,盯住了王伍身后少年体态的李停云。 他看不懂这位爷究竟在做什么。 李停云站在原地兜圈子,像是在废墟中寻找着什么东西,脚下一个不当心,就被绊了一跤。 然后,他翻了个身,仰面朝天,躺平了。 白无常:“……” 不是,这人有病吧! 可即便如此,谢必安还是不敢轻举妄动,他得沉住气给搭档压阵,万一李停云突然间蹦起来跟老范杠上了,他也能及时冲过去解围。 范无咎此时已经抽出哭丧棒,距离手忙脚乱、冷汗直流的王伍仅有一步之遥。 哭丧棒化作一把黑玉质地的长刀,照准王伍的脖子横扫而去! 李停云依旧在地上躺着,躺得板正,别看他表面上如此悠闲,实际上……他就是如此悠闲。 危急关头,他不徐不急,正在用缚仙锁打电话。 稀里糊涂问梅时雨道:“师尊,你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吗?” 梅时雨那头竟也抽空回了他一句:“……为什么?” 李停云幽幽道:“因为它象征着纯洁的友谊和爱情!” 【老李啊,老李!你听我一句劝,莫要发癫!】 系统那头传来王老六喊话声。 这就叫皇帝不急,太监急。 他真的急眼了。 尽管声音经过了仿生ai音色处理,听起来还是下一秒就要心梗的样子。 【宿主,王伍这个人,你得想办法帮帮他,他将来绝对能帮上你大忙!】 【不说别的,就冲他和主角的父子关系,你救了他,搞不好就能跟主角缓和一下矛盾。】 【况且,唇亡齿寒,他一死,黑白无常下一个要杀的就是你!】 “没有必要。” 李停云躺得很安详。 他继续在电话里说道:“师尊,你喜欢甜豆腐脑,还是咸豆腐脑?我觉得,意大利面就应该拌42号混凝土!” 梅时雨此刻完全没有心思听他瞎哔哔。 但是习惯性地回话道:“你说得对。” 王老六只觉自己脑子要冒青烟了。 【宿主,我求你醒醒……你可别躺地上硬不起来!】 王伍那头,眼瞅着就要被范无咎横刀斩首,他却灵机一动,从怀里摸出一只骰盅。 正是他先前用来转换魔石的自制法宝! 这玩意儿的神奇之处可不仅仅在于将灵气转化为魔气,它甚至还能反向吸收和净化魔气! 仅有手掌心大小的骰盅,在王伍掏出前襟的那一刻陡然变大,得扛在肩上才行。 范无咎见状,手起刀落,没有丝毫犹豫,意在毁掉这不知是什么鸟玩意儿的东西。 谁料想,手里的刀突然间就不受控制了,竟然被木桶般大小的骰盅吸入腹内,无影无踪。 范无咎脑子一懵。 “嘿嘿,除你武器!” 见这招奏效,王伍乐了。 但他高兴得太早,范无咎立刻又在掌心凝聚起强大的魔气,朝他一掌劈下。 王伍再次扛起骰盅,深不见底的盅口正对着范无咎那张黑得像锅底灰似的脸。 心里七上八下打鼓,到底还是有些怂。 直到骰盅自动把这团魔气尽数吸走,他自己是丁点事儿也没有,才重新扬起笑脸。 好样的! 不愧是他倾尽心血制成的大宝贝,连吞这么多魔气都不见撑坏。 看来当初那块被他拿来打造骰盅的玄铁是个好东西! 原以为只是在路边捡到的一块破铜烂铁,却意外发现其吸收转化灵气的功能如斯强大,制成法器后,效用更是翻了一番…… 当真是天降吉金! 王伍那两只本来就难看得见的小眼睛都快笑没了。 这番操作也把不远处的谢必安惊到了。 他和范无咎俩人神识相通,心有灵犀,暗中交谈道:“老范,那是个什么东西?” 范无咎拧眉,“不清楚。” 俩人心道:难不成这胖子还真是个高手? 王伍洋洋自得之际,忽觉腹部紧缩,金丹裂缝又撑大了些。 更糟糕的是,被他抱在怀里的骰盅也开始微微颤动,并且越来越不听使唤,终于—— “咣当”一声,黑无常的哭丧棒被它吐了出来,掉在地上。 之前吞进去的魔气,也哕得干干净净。 黑白无常了然:嘁,原来是纸糊的老虎! 王伍被一团黑紫色浓烟层层包裹住,气得他把“大宝贝”扔在地上跺了两脚。 “真他妈不经夸!” 他捂着肚子,心道:完犊子,这回是死定了! 黑雾散去,王伍已是黔驴技穷。 范无咎见机将哭丧棒召回手中,与谢必安一前一后飞身袭来,用上了杀招! 王伍心以为自己就要交代在此,忙用胳膊肘挡在眼前,背过身去减小伤害…… 免得死相太难看,亡魂在榷场打工的日子比别人多出一倍。 他并没有注意到,身后的少年摇摇晃晃站了起来。 【宿主,你他妈的……终于醒了!】 王老六喜极而泣。 但一转眼,又看到他眼中血色并未褪去,心情就像过山车似的,一下跌进谷底。 宿主还是很不正常! 果然,李停云转头看向对面一黑一白两道身影,发表了天才般的见解: “这俩除了黑就是白,太单调了,我一定要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宿主,我求你先别虎……】 王老六眼睁睁看着,李停云抄起凡铁锻造的破斧头,与黑白无常正面硬刚了上去! 真乃勇气可嘉,可歌可泣也。 王老六在操控台后捂住自己的双眼。 不忍直视。 如果宿主没被系统限制,他仍是那个只打巅峰赛的李停云,就算再怎么失心疯,黑白无常也不是他的对手,必死无疑,绝无二话。 但是…… 凡事就怕“但是”俩字。 宿主他现在就只是个没有修为、没有法力、不入境界的“三无”菜鸡! 再加上他脑子还有点不正常,bug已经叠满。 这就好比自行车都没骑过的小白新手,不仅无证驾驶醉酒上高速,还和秋名山车神硬碰硬? 王老六赌他连火都打不着,连挡都挂不上,连方向盘都他妈不会转! 就等着翻车吧。 但他偷偷从指缝中看到……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虽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只见范无咎一把将谢必安拉到身后,独自迎上李停云挥来的斧刃。 刃尖簌簌流动着汹涌的魔息,纵横肆虐,剧烈翻腾。 范无咎心底产生前所未有的窒息和压迫感…… 一心等死的王伍,并没有等到一个痛快的结局,但闻铿锵刺耳的冷兵器摩擦声,经久不绝。 心觉有异,却不敢睁眼,连忙一摸脑袋,还在。 一摸脖子,没断。 一摸…… 王伍睁开眼睛,先是看到被逼退至十几丈开外的黑白无常,然后转了转脖子。 又看到一脸阴郁的少年从地上捡起了他扔掉的骰盅。 李停云:“人不行,就别怪路不平。” 王伍咽了口唾沫,“……啊?” 人和法宝之间各有眼缘,李停云对这只骰盅就很感兴趣,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骰盅在他手里自动缩小,被他收进乾坤袋,也没管王伍同意给他与否。 “我救你一命,这东西归我了。” 王伍盯着少年看了半晌,脸上表情风云变幻,从被救下的不可置信,到劫后余生的庆幸与喜悦……最后,他由衷地感谢道: “小兄弟,我谢谢你啊,但我看你印堂发黑,近日必有血光……卧槽,他俩偷袭!” 第49章 混沌灵根只此一株,童叟无欺 偷袭。 李停云背后刮过一阵阴风。 王伍虽然出声提醒,却为时已晚,从他的视角来看,少年早已来不及回身格挡。 但李停云却在瞬间向后挥出右臂,并指似剑,魔息从指尖扩散为盾,抵挡住黑白合力一击,而后盾化为刃针锋相对,两股气波猛烈相撞,掀起阵阵狂乱的罡风。 他自潜意识中从未将后背真正留给过敌人,也就不存在所谓偷袭与暗算。 李停云这才回头,视线从抱头躲避魔气侵扰的王伍身上挪开,掠过周遭风卷尘嚣一片萧索之景…… 挑起眼帘,飞刀直指眉心,利刃映入瞳孔,范无咎掷刀杀他的动作定格在眼前。 李停云单手与黑白合击相抗衡,范无咎却趁此时机,拼尽全力脱手飞出这一刀,直取要害! 不曾想,黑色的刀刃距李停云印堂中心不过寸许,却无法再靠近哪怕一星半点,刀身颤颤,发出嗡鸣。 范无咎有些心惊,此刻刀柄已经不在他手中握着。 他想要召回神兵,却有一股更加强大的力量将刀身牢牢制住。 被控制的不单单是这把刀…… 还有他自己! 黑白无常双双发现此时的局面已经失去掌控。 双方看似处于对峙状态,实际上是他们脱不开身了! 如果选择收手,对方身上暴涨的力量会在瞬间将他们绞杀,如果继续耗下去,更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从掩其不备一场偷袭,变成单方面实力碾压,既失去了进攻的时机,也失去了撤退的选择。 前后两难,唯有一死。 李停云眼瞳赤红,周身黑色雾气不断翻涌,如同烈火般熊熊燃烧。 而此时,王伍置身事外,看着这团黑雾,不免产生了怀疑。 若说这团雾气是纯黑色,其实有些不严谨,实则应是…… 流光浮影、五彩斑斓的黑。 宛如夜幕下浩渺的星空,深邃,寂灭,且虚无。 王伍怀疑这个可以驱动魔气的少年究竟是什么灵根属性。 一般来说,修士所吸收的灵气,及其释放的灵力,都具有相对固定的颜色属性,从其灵力颜色中,可以粗糙地判断出其灵根属性和修为等级。 用最常见的五行灵根举例,火灵根呈红色,水灵根则呈蓝色,随着修为提升,灵力颜色会发生变化,也许变得更加通透、明澈,也许更加浑厚、质朴,但不至于从红变成蓝,从金变成绿。 这个道理放在魔修身上同样适用,只不过其颜色过于暗沉,近似于黑色,但仔细看的话还是能够分辨出来的,而且只要魔力释放得足够多,颜色会越来越明显。 王伍自认见多识广,但五彩斑斓的黑,他真没见过。 难不成……他是杂灵根? 之前梅时雨想要为少年做灵根测试,却被他有意避开了,联系此情此景,魔气混乱得就像调色盘,王伍越发觉得这才是真相。 说不定还是五系杂灵根,下品中的下品。 对于修士而言,灵根属性主要就是金木水火土此五种,先天所拥有的灵根系数越少,资质越高,悟性越强,这是因为单一灵根修炼起来又精又专,修为提升速度十分迅猛。 如果同时拥有的灵根数量在三种及以上,那就不太妙了,资质太杂,会拖累修炼进度,修为提升速度非常缓慢。 但这不是绝对定律,少数人从五系杂灵根开始修炼,到最后也能有所成就,但过程耗费时间之久、气力之大难以想象。 修仙不是简单一句“勤能补拙”就能行,五系杂灵根资质差到给人烧锅炉都会被嫌弃,光是炼气就得消磨个几百年,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到最后只能老死、气死、被别人唾沫星子淹死。 想到这里,王伍又觉得少年不可能是杂灵根了。 年纪这么小的杂灵根修士,全他妈都在烧锅炉! 他们灵气吸收得缓慢,体内也储藏不住,更别提使用和释放灵力了,就只能、也只会干一些杂活、脏活、累活。 如果少年是杂灵根魔修的话,他不仅从外界吸收灵气很困难,还有将灵气转化为可供自身修炼的魔气这个大难题在等着他。 更别说在体内贮存这么大的能量,甚至对体内蕴含的魔力运用自如,一举制服他这个金丹期修士都奈何不了的黑白无常。 如果先天灵根资质不足的话,这些统统都是天方夜谭。 但王伍实在想不通,究竟是什么样的灵根,才能呈现出五彩斑斓的黑?! 李停云这头,脑海中系统的提示音已经回响三遍不止,王老六也在啰里啰嗦瞎嚷嚷。 【宿主,系统预警,你不能再倚仗先天体质的特殊性,继续吸收混沌元气了!】 他对王老六的话置之不理,殊不知其一语道破天机。 【宿主,你还记得自己功德值为负,系统对你的限制吗?】 【身体逆生长,境界倒退,修为全无!】 这次,李停云把话听进去了,“……所以呢?” 【所以,按道理说你根本没有办法再使用和转化天地灵气了。】 【但你生来灵根资质超乎寻常,不是单灵根,不是异灵根,更不是什么杂灵根,而是——混沌灵根!】 【混沌灵根集齐了日月五行全部属性,对天地灵气的感应能力非同一般啊。】 【在我全文设定里,混沌灵根只此一株,童叟无欺!】 要不怎么说他把反派写太强,结局圆不回来了,就算是主角,也没反派这么属性全能啊。 李停云怒喝:“这有屁用?老子灵根早他妈被人挖了!” 【对!那么问题来了,你灵根都没了,却好像仍能调动灵气,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 【因为混沌灵根还不算什么,重点是你体质特殊,乃混沌体——这才是关键。】 【还有,你所吸收和调动的,就他娘的根本不是天地灵气!】 李停云:“你在逗我?不是天地灵气,还能是什么?” 他这话,若是让任何一个修士听见了,都会觉得十分可笑。 因为天地灵气是修仙者力量的唯一来源。 天地灵气中蕴含着五行以及其他异种属性的能量,这种能量能够被拥有相应灵根属性的修仙者吸收和利用,魔修则要比他们多出一个将灵气转化为魔气的环节。 天底下所有的修士,若听说有谁修炼靠的不是从天地灵气中汲取能量,必定觉得此人无知透顶,贻笑大方! 就是一句话,天地灵气是修仙者力量的唯、一、来、源。 即便是道玄宗任平生那样的人物,也没有跳出天地灵气这个唯一的能量池。 就算是酆都大帝,已经修炼上千年了,也得乖乖遵循将灵气转化为魔气这套天道法则。 但王老六说,不! 什么“唯一来源”,什么“唯一能量池”,这是个伪命题。 在拥有无限可能的玄幻小说中,根本不存在“唯一”“绝对”“一定”等等说法。 一旦出现这种说法和设定,那就要提高警惕了,因为这是作者的千层套路: 牛逼的设定都是用来破的,牛逼的人物都是用来打脸的,不能更改的规则都是用来踩在脚底下摩擦的。 王老六作为男频爽文作者,当然知道,金手指得开大,连天道都可以干翻,连苍穹都可以踏烂,修真修出银河系,随手就能捏爆星球……咳咳,扯远了,反正一套又一套逆天操作,写手们早都快写烂了。 他这本《仙道第一剑》,跟这些比起来,说到底还是有点含蓄收敛的。 但套路总归没变。 金手指开得又粗又大。 就比如,在修士能量来源这个关乎世界观、乃是重中之重的设定上,他还藏了一手嘞! 这个世界上,能量池真的不只有“天地灵气”单一一个…… 但他还没把心里话说出口,就又接到了红色警报。 【宿主,你听到了吗?系统又在警告你,不能继续吸收混沌元气了。】 【混沌元气,我再强调一遍,是混沌元气啊!】 第50章 地界魔渊,混沌元气 据说在最原始的太初宇宙,不存在天地与万物,甚至没有时间与空间的概念。 唯有先天一炁。 炁,先于天地而生,是万物演化之依存。 盘古开天辟地后,轻而清者上升为天,重而浊者下沉为地,而这位创世神的身躯,累倒在人间大地上,化为山川湖海。 自此,天、地、人三界初分。 先天一炁则逐渐转化为后天的鸿蒙紫气、混沌元气以及天地灵气。 【简单地讲,就是一个巨大的初始能量池一分为三,理论上来说,这三种能量都能用来助长修伟、提升境界。】 人们对天地灵气已经耳熟能详,但对于其他两种,什么鸿蒙紫气、混沌元气,听了都得摇摇头,只会觉得这是杂家者流乱编乱造的新词儿,不可信。 如果这些话不是从王老六嘴里说出来的,李停云大概率也不会信。 因为他通篇看过全文,从头至尾都没有见到过这种说法。 这时,王老六却来了一句: 【真的吗?你真的看到全文了吗?我不信。】 李停云:“你太监了,还很骄傲?” 对,他是没看到全文,甚至不是没看到结局那么简单。 他估摸着自己只看了一半。 王老六那书不是太监了,太监只是少了重要部位而已,而他,整个下半身全都没了! 《仙道第一剑》只写了一半,还有一半烂在了大纲里。 他这是腰斩。 【别这么说嘛,小说什么的,早就在我脑海中完结撒花了。】 李停云:“……” 【宿主,你先听我说,在我原设定中,虽然有鸿蒙紫气和混沌元气的存在,但这俩能量池在后期剧情中才会涉及到的,开篇根本没有出现的必要。】 【因为鸿蒙紫气和混沌元气只存在于天界,只有真正的仙、神、魔才有资格享用,人间和地界的修士必须通过修仙或修魔的方式,在他们得道飞升、进入天界之后,才能从中汲取能量。】 【但由于反派天生混沌体,不仅对天地灵气感应能力非凡,甚至天生就有资质吸收混沌元气,乃至于鸿蒙紫气。】 李停云先天体质特殊,其厉害之处就在于,他不需要和天下数以千万计的修士共用天地灵气,别人一哄而上吃的是大锅饭,独独他开了个小灶,品质高,卖相好,还管饱。 要知道,天地灵气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斗转星移,沧海桑田,随着时间的变迁,天地灵气日益枯竭,修仙资源越来越有限。一个残酷的事实是,后来者想要修道,想要飞升,越来越不容易了。 无论修仙还是修魔,近几千年竟无一人成功,足以说明天地灵气匮乏程度之深,在资源紧张、竞争激烈、压力山大的背景下,天下宗门以自身利益为首要,以灵根资质作门槛,其他一切人性中美好的品质,诸如恒心、毅力、修养等等,可以忽略不计。 于是,猎取灵根,掠夺妖丹,杀妻杀子……如此种种恶劣行径,人们已经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 妥妥的江河日下,人心不古。 …… 最终,李停云在系统警告和王老六催促下停止调用混沌元气。 黑白无常得以在生死关头获得喘息之机,范无咎抓住谢必安的胳膊把他拉远,俩人退至自以为安全的距离,伺机而动,并没有就此离开。 李停云周遭气息收敛,他对王老六道:“你说了那么多,却忽略了一件事。” 【什么事?】 “上古时期,颛顼帝绝地天通,天界与人、地两界的联络通道已被斩断。” 盘古开天辟地,天地人三界初分;颛顼绝地天通,天地人三界大定。 这两件事可以说具有同等重要的划时代意义。 绝地天通之后,天界与人、地两界再无沟通,任意生灵得到飞升就无法再回下界,独属于天界的鸿蒙紫气和混沌元气,按理说更不会泄入凡间。 既然天界与人、地两界之间存在无形的壁障,他又为什么能够打破这种壁障,从天界的能量池中获取混沌元气呢? 【你说得对。可你就没有想过,万一你不是从天界获取的混沌元气,而是从……】 “等等,你说话还讲不讲信誉了?!‘鸿蒙紫气和混沌元气只存在于天界’,这话从你嘴里吐出来到现在还没凉透,你就又换了一说?” 【混账,老子才是原作者,我说什么就是什么,凡事都有例外,这才叫“无巧不成书”!】 李停云暂且忍了,“好,你继续。” 王老六只说了四个字:【地界魔渊。】 李停云眉头一皱,地界魔渊? 那不正是他此行目的地——道玄宗分景剑遗落之处吗? 【是的,地界魔渊。】 【那里储藏着巨量的混沌元气,你越靠近那个地方,感应就越强烈。】 【还记得在你穿书之前,反派选择在永劫镇附近修炼阴脉功法吗?我想,这就是原因。】 【至于那里为什么存在混沌元气,只有你亲自走一趟,才能弄明白。】 “真的吗?我不信。” 李停云道:“你肯定什么都知道了。” 【就算我知道,现在也不能告诉你,因为天机不可泄露,绝知此事要躬行。】 “那我只问你一个问题。” 【说。】 “这是不是个坑?” 【当然不是!】 王老六转脸就道:【魔渊乃万丈深渊,怎么可能会是小小一个坑呢?两者压根没有可比性。】 看似答非所问,实则意味深长。 李停云没等抓住老六问个清楚,就瞥见黑白无常再次向他袭来。 竟然还不死心。 李停云掌心聚气。 【宿主,系统警告超过三次,惩罚机制已开启。】 【你决不能再使用混沌元气了!】 第51章 就十秒钟 李停云自知受限,不能勉强,旋即从乾坤袋中摸出几样法器。 梅时雨为他备置的这些东西都是上上品,不像王伍自己鼓捣出的那些玩意儿仍然需使用术法,或者消耗大量灵气才能催动。 上好的法器之所以造价昂贵,是因为其中本就贮藏能量,无需使用者浪费灵力,因此,即便是不懂法术的凡人,也能够运用自如。 使用者天资越高,法器的效用就越强,一只百年雷击木,搁在李停云手里,就成了最危险的武器,若他较起真来反击的话,雷霆万钧之力根本不亚于拥有雷灵根的高阶修士。 理论上说,是这样的,但实际上……他不行。 准确点说,是雷击木中贮藏的能量不够。 这些能量,用来对付司无忧那种短于修行的狐妖,绰绰有余,但若是用来对付黑白无常,就显得捉襟见肘了。 李停云心里估摸着,顶多只能给他俩烫个爆炸头,实质伤害是很小的。 这就很烦。 如果他没被限制,根本不会受困于“法器能量不足”这种小问题,凭他自身对天地灵气和混沌元气的吸收能力,任何非神兵等级的法器都会被他的力量撑爆。 遑论他还可以任意操控五行元素,甚至根据五行相生的原理,融合两种元素生成异能。 就比如“水”“土”合而为“雷”,“木”“水”合而为“冰”,即便他并非异灵根修士,即便他体内没有雷灵根或冰灵根,同样可以控制这两种异元素。 这就是混沌体,不但能量来源非同一般,而且操纵万物游刃有余,其中利害细思恐极。 但现在,李停云受到系统极端限制,心里厌烦得很。 这具身体已经习惯汹涌澎湃的力量充盈每一根筋络、每一处骨骼。他本站在不胜寒凉的巅峰之上,俯瞰世间蝼蚁,他本可以靡坚不摧,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他本不需要借助任何法器,就能将所谓的“对手”一寸一寸碾成齑粉——这世上还没人有资格成为他的对手。 人生最操蛋的,莫过于这句“他本可以”。 李停云手中拿着法器,沉默地环顾四周,就在他心烦意乱的时候,黑白无常突然不见了! “老六,怎么回事?” 【幻境。宿主,是幻境,你当心!】 不知何时,白无常拉他进了幻境,稀薄的白雾笼罩在废墟之上,视线逐渐模糊了起来。 “元宝,回头。” 李停云听到熟悉的呼唤,转身就朝声音的源头找了过去,果然见到梅时雨的身影。 他在檐下站着,素衣白裳,身形轮廓几乎融入雾色之中,手中提剑,剑锋锐利,暗藏杀机。 【假的,别信。】 “我知道。” 李停云悄然藏好乾坤袋,王老六只见他背手鼓捣了一番,却没看清他在做什么。 “师尊,夏长风那个麻烦……你解决了?” 他朝幻象走去,问起“梅时雨”和夏长风一战的情况,还装模做样地关心他有没有受伤。 “梅时雨”紧紧握着青霜剑剑柄,抿唇不语,看向他的眼神愈渐淡漠疏离。 【白无常善于利用人心的恐惧制造幻境,宿主,你怕的居然是梅时雨?】 李停云摇头:“不是。” 【那为什么……】 “你怎么知道,他是夏长风?” “梅时雨”突发质问,“你究竟……是谁?” 【哦,宿主,原来你是害怕暴露身份啊。】 李停云又摇头:“也不是。” 【不管是与不是,你别跟他废话了,杀了他,走出幻境。】 李停云问他:“怎么杀?” 【幻境里的一切都是假的,只要你心里无所畏惧,就可以战胜他们。】 【这就像梦境一样,梦里被人追杀,你会害怕,会恐惧,会拔腿就跑,那是因为你潜意识里不知道这是梦,当你知道自己在做梦的时候,也就快醒了。】 【所以,你只有破坏掉幻境中一切干扰心神的人或物,才有机会从中走出来。】 李停云却说:“但我暂时还不想走出去。” 【what???】 王老六眼睁睁看着屏幕一片漆黑,宿主主动切断了和他的联系。 他妈的,终于没了第三人在场! 李停云彻底暴露本性。 抬眼,只见梅时雨僵直的身体突然泄力向后倒去,贴着青砖高墙缓缓滑落,跌坐在地上。 李停云走上前去,俯身从他颤抖不止的手中拨开了危险的剑刃,单膝落地跪稳了,帮他整理好即将散落的衣衫,目光从他泛着不正常潮红色的俊美面容上一扫而过。 然后低下了头,腼腆道:“对不起啊,师尊,我认错。” 他既不怕梅时雨害他,也不怕在梅时雨面前暴露身份,他最怕的是……做春梦醒不过来! 陷在这种梦里,谁他娘的能脱身?! 十秒钟,就只欣赏最后十秒钟,李停云暗下决心,伸手攥住了“梅时雨”雪白的脖颈。 却听见一声极细、极小、极为短促的喘息,宛如日光熹微时最后一片霜雪消融的声音。 清霜凝为白露,迎接朝阳初升,一缕缕温热柔和的光线,不由分说地穿透颤动的露珠。 等不及骄阳炙烤,白露已曦。 李停云浑身一颤,手背上一滴热汗,是从他“师尊”鬓边淌下的,正好落在他轻微颤抖的手背上,就快被他急剧升高的体温燥干了。 即便在李停云恶劣而又肆意的梦境中,梅时雨依旧是那样清冽淡然的秉性,情动时不言不语,喘息声也几不可闻,他在忍耐,在承受,痛苦时微微皱眉,不甚清醒的眼眸中流淌着细碎的柔光。 他给予的反馈如此微弱,却能轻而易举地把人逼疯。 别说十秒钟,只怕十分钟都过去了,李停云仍然保持着最初的动作,根本下不了手。 靠! 就说他最怕做春梦! 李停云猛然抽回手,给了自己两巴掌,“最后十秒!” 说罢,他就拿起地上的“青霜”,照准“梅时雨”的心口刺了下去。 一个数都没数。 李停云目光一凛,只见“青霜”并没有穿透“梅时雨”的胸膛,剑尖生出了裂纹,迅速向上攀爬布满剑身。 伴随着如同白瓷落地的清脆响声,“青霜”在他手中瞬间破裂,飞溅出无数晶莹的碎片,落英纷纷,流风回雪般笼罩住“梅时雨”愈渐透明的身影,直至消失不见。 李停云有些恍惚,他真真切切闻到了一缕清冷的花香。 梅花常于风雪中悄然绽放,清香并不袭人,但却悠远弥长。 这缕清冷的梅花香,一度将他轻轻地包裹住,而后随风散去,就再也找不到了。 四周暗淡无光。 李停云一时失神,突然,有什么东西贴身擦过。 他心中警铃大作,一摸腰间乾坤袋不见了踪影,回身就是一击! 一道黑气宛如游龙般盘旋在他右臂之上。 腕下遽然飞出一道环环相扣、粗如碗口的锁链,锁链尽头是一只形如蝎尾的尖钩,灵活游蹿,径直朝着与他错身窃物的黑无常追剿而去。 范无咎奔逃速度极快,但怎可能快过李停云催动混沌元气化成的锁链?!只听“噗呲”一声,蝎尾钩没入他后心口,完全洞穿他的身体! 胸膛撕裂开一个碗口大的窟窿,范无咎却没有意识到疼痛,他只是用尽全力将乾坤袋扔给向他跑来的白无常,然后双手抓住了那只穿过他的身躯、仍在向前疾冲的蝎尾钩! “走!!!” 他根本不想让谢必安冒险救自己。 “老范……” 谢必安向来伶俐的两片嘴唇抖得不成样子。 他什么都没有说,甚至连乾坤袋也忘了接,疯了似地冲向即将自爆灵核的范无咎。 “别!老范,不要!不要……” 第52章 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宿主再次使用混沌元气,严重违反规则!】 【系统经三次警告无效,即将实施惩罚——】 李停云终于收手,脑瓜子像被电锯开了瓢,生疼生疼的,疼得他眼冒金星,耳鸣尖啸。 要是不说,他还以为二战是在他脑子里打的!飞机坦克狂轰滥炸,枪林弹雨呼啸而过,一枚又一枚空投核弹把高原夷为平地……眼看着就是世界末日。 他抱着脑袋想撞墙,甚至想过拿刀自刎,把脑袋剁了,人就轻松了! 孙猴子戴紧箍咒也不过是这滋味儿。 但他却不是钢筋铁骨。 李停云倒在地上不知滚了多少圈,十指抓地抠出了血,指尖和骨节皮肉烂得不成样,以头抢地撞了十几下,额头已经血肉模糊。 其间似乎有人拦他,但根本拦不住。 王老六看不下去了,闭上眼睛狂捏眉心。 【宿主,我早就跟你说过,要听系统的话。】 【我是人,我当然有感情,我可以今天放你一马,明天也放你一马……但我是系统客服,不是放马的。】 【况且我天天放马,001它也不同意啊!它就是个莫得感情的机器人,不会跟人共情的。】 “你别念经了,成吗……” 李停云头晕目眩,最后一次用力撞向地面。 好在他慢慢地已经能够听到外界的声音,耳边不再是重重叠叠尖锐的嗡鸣,终于,他预感到系统的惩罚结束了。 于是趴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就差把肺吐出来呼吸了。 没心思再去管别的事。 一阵仓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梅时雨抱起了少年沾满泥垢的身体。 王伍指着自己脸上和手上飙血的累累伤痕跟他比划告状,“你没见着,他刚才就像疯了一样,用脑袋撞墙、撞地,我拦都拦不住,他年纪这么小,力气怎么那么大!看我这身上被他踹的、咬的、抓的……说句难听话,真他妈跟疯狗一样!” “……口下积德。” 梅时雨查看过少年并没有受重伤后,袖中飞出一只青色羽翅的鸾鸟,轻盈地落在少年肩头,羽翼划过的地方,留下荧蓝色的光痕,有治愈的奇效。 王伍见这头暂时安抚住了,转身看向黑白无常。 谢必安搀扶起不知是死是活的范无咎,目露凶光,冷厉之余,却露出些许心慌,眼下本就一片青乌之色,此刻看来更加疲累。 他将范无咎背在身后,“老范,你怎么样了,说句话,好不好?” 神识相交,他竟然哽咽了。 但范无咎纹丝不动,没有任何回应。 王伍嘿嘿一笑,在他俩面前拎起趁乱捡到的乾坤袋,“亏你们费这么大劲,该捞不到还是捞不到……” 千不该万不该,他不该炫耀这一遭。 废墟中七零八落的几根上过漆木头突然动了起来,组成以一个奇怪的人偶形状,脑袋和四肢都是童儿,躯干却像个老者。 人偶瞬息之间组合完毕,一阵风过,王伍甚至没有看清是什么东西,手里的乾坤袋就不见了。 范无咎趴在谢必安背上,那只勉强抬起的手终于垂下了。 “我……没事……快走……” 王伍先是一愣,然后一声“卧槽”,追着他俩飞奔,鞋子都跑丢了一只。 嘴里大喊:“你们他妈的就会搞偷袭!有本事跟老子当面过过招!别跑,把老子儿子还回来……彻儿!元彻!!!操!” 另一只鞋子也跑丢了,还把他绊了一跤。 王伍摔出去三米远,从坑里抬起脸,已经看不到黑白无常的背影了。 梅时雨听到他的喊声,心中大动,没有细想就要追出去,却被人抓住了脚腕。 “师尊……” 李停云躺在地上,一条胳膊搭着脑袋,一条胳膊拦在他脚下。 气短道:“别追了,东西都在我这儿。” 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的道理,他懂。 所以在进入幻境之初,他把手背在身后鼓捣,就是在搞分装,金棺材和镇妖塔都被他妥帖收在了袖兜里,然后用梅时雨原先那根腰带系紧了袖口,再怎么折腾也没掉出来。 李停云捉住了那只为他疗伤的小鸟,手指插在柔软的羽绒中,无意识地戳弄、把玩,甚至贴贴蹭蹭。 他没认出,这是只青鸾鸟。 更没认出,这只青鸾鸟,是梅时雨的元神所化。 当小鸟在他掌心中突然消失,他甚至还愣了愣神,连忙站起身四处寻觅,只想找出它飞哪里去了。 一抬头,就看到梅时雨那双情绪隐忍的眼睛。 还有他脸上五味杂陈的神情。 李停云:“……嗯?” 怎么了? 发生什么事了? 为什么师尊一副想要抽他的样子? 【元神,你他妈摸了人家的元神!这比任何肢体上的零距离接触刺激多了!】 王老六低吼,感慨梅时雨脾气是真不错,情绪非常稳定,这要换了别人,把他一剑攮死都是轻的,就该捅成筛子才解气。 【不是我说啊,宿主,你手脚能不能别那么快,做事能不能别那么虎,性子能不能别那么狂,脑子能不能别那么疯……】 “滚。” 李停云逐渐回过味来,元神啊,元神的敏感程度确实……等等,先等他道个歉。 拉住梅时雨的袖子,轻轻一拽。 “师尊,抱歉,我以后不会……” 梅时雨突然一下挥开他的手,跟他保持足够远的距离,冷道:“好,我都知道,不用再说了。” 语速很快,胸膛略微起伏不定,看得出他在极力压制自己情绪,反应有些怪异。 他恼的不是少年对他的元神动手动脚。 毕竟这件事可以用他并不知情的借口来搪塞。 真正令他如坐针毡、如芒在背的,明明是…… 梅时雨藏在袖中的双手紧握成拳,似乎有些难堪。 李停云沉默片刻,反问:“师尊,你知道什么了?” 难不成,幻境里发生的事情,被他看到了……这不可能,除了他自己,还有布下陷阱的白无常,绝不会有人知道他那点龌龊的心思。 与他所想恰恰相反。 梅时雨就是看见了,知道了,也震惊了。 在他离开之前,曾将一缕神识放在缚仙锁上,一方面是他不放心留下元宝和王伍独自面对黑白无常,另一方面,是他感觉徒弟能力不俗,但总在他面前刻意隐藏,所以,他想借机探其底细。 没成想,在少年的幻境中,他看到了自己那副……那副样子……不知应该恼怒,还是应该羞赧,亦或者,感到失败,感到受挫。 他这个师尊当得太失败了!为什么会让弟子对他产生那样的幻想?难道是他平时作风有问题,是他哪里做得太过,逾越了师徒该有的界限吗? 行有不得,反求诸己,梅时雨向来如此。 到最后,他气的只有自己。 王伍提着两只鞋子回来,心中焦虑万分,并没有体察到师徒二人之间怪异的气氛,但却眼尖地看到李停云拿出了金棺…… “卧槽,还在你这儿,原来没丢!” 他猛然扑过去,扑了个空。 摸着碰灰的鼻头,“快,给我瞧瞧,是不是我干儿子……也不知彻儿他在里面睡得安不安稳?!” 梅时雨深吸口气,方才问道:“你说,你干儿子……是谁?” 第53章 梅时雨,你活该 “师尊,不用再问了。” 李停云直言坦白:“永劫镇上,黑白无常追捕的亡灵,附在了一个红衣小女孩的身上,师尊同我救下这个女孩后,我就把她锁在了棺材里。女孩身上的亡灵,不是别人……” 他抓着金棺,力道很深,手背上青筋浮现,指关节隐隐泛白,“他就是你真正要找的人,你上辈子的徒弟,元彻。你去灵溪村那一趟,本应该带他走的……可谁叫你认错了人呢?” 声音愈发低沉,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阴戾,“梅时雨,你看走了眼,总不能怪我趁虚而入,你自己不当心,被骗这么久,也是活该。” 与梅时雨“反求诸己”善于自省的品性截然相反,李停云是有点子开脱的本领在身上的。 只要他没有道德,道德就绑架不了他。 与其埋怨自己,不如埋了别人。 梅时雨听他话音落下,眸光一暗,什么都没说,只是慢慢地走到他跟前。 李停云到底有些心虚,一直垂着脑袋盯着地面,心想:破罐子破摔的话已经撂出口了,梅时雨竟然不给点儿反应,就比如,先把金棺抢回去,再他绑起来,逼问身份…… 操了,他为什么要替别人考虑怎样处置自己? 他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情,应该是找个机会溜之大吉才对! 于是,他立刻想到了夏长风,不知他和梅时雨那一战结果如何,一战之后他又跑去了哪里,如果有他在暗中相助,自己想逃还是能逃得掉的。 一念万千,李停云想了很多。 直到一双不染纤尘的白靴出现在低垂的视线中,他才拨开重重杂乱的思绪,抓住了心里最关键的想法,也是唯一重要的念头—— 好吧,他承认,他根本就不想逃! 他只想好好地留在梅时雨身边,跟着他,陪着他。随他去哪儿,去哪儿都行,随他做什么,做什么都可以。任他想甩也甩不掉,那才好呢! 理智思考再多也没有用,李停云脚底下生了根,不走,就是不走。 无所谓暴露身份,也无所谓刀剑相向,更无所谓自己变得这么菜,还能不能打得过人家。 他心生贪恋,在幻境中迟迟不肯下手,现在,也迟迟不肯离开。 忽的,一边儿脸颊被人掐住,略微有些疼,不得已挤着一只眼睛,表情扭曲。 李停云被迫抬起头,心里茫然又懵逼。 梅时雨捏着少年还未完全褪去稚嫩的一侧脸颊,就如拎起一只还没长大就敢呲牙的倔强小狼。 简直不可思议,徒弟居然跟他闹翻脸。 甚至还连名带姓喊了他的名字。 “方才的话,你再说一遍?” 眉目凛如霜雪。 李停云目露凶光,靠,竟敢掐他的脸! 眸中血色仍未消散,怒意尽显,森然道: “不说!就不说!” “……你还顶嘴?” 他这样子,落在梅时雨眼里,活像一颗浑身长刺的仙人球。 炸毛,扎手,不能碰……但毫无攻击性,绿色天然无公害,就是个盆栽。 缚仙锁一动。 李停云目光立刻变得清澈了。 能进能退,能屈能伸。 低声道:“我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还喊了师尊的名讳,是大不敬。那些话,我不敢再说第二遍了……我怕再说出口,你就真的不要我了……” “好了,元宝。” 梅时雨打断他的话,也松了手,轻轻皱着眉,拍拍他肩头的褶皱和灰尘,指向不远处屋檐下低矮的石阶。 “先不说这些,过去坐着,休息一下。” 王伍就在台阶前面站着看热闹。 他还是有点眼力见的。 师父教训徒弟,他不便在场掺和,就找了个僻静的地方,远远地看着。 只见俩人朝他走来,便说道:“你俩谈完了?现在,能让我打开棺材看一眼不?” 李停云没好话说:“有什么可看的,死不了。” 王伍也没好气道:“嘴咋那么损呢?” 梅时雨盘腿坐在石阶上,双手搭在膝前,他说要“坐着休息一下”,竟真的只是坐下来缓口气。 李停云见他闭上双眼,面露疲色,当即问道:“师尊,夏长风伤到你了?” 梅时雨脸色无虞,摇头道:“没有。” 他只是需要缓一缓。 就像平时打坐那样,用灵力在周围筑起小结界,隔绝此间一切纷扰。 李停云挨着他坐下,俩人离得很近,竟也被容纳在结界之内,独留王伍一个人在外面……淋雨。 是了,外面下雨了,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王伍紧贴墙根站着,幸有屋檐挡雨,他还不至于被浇成落汤鸡,只是屋檐稍窄,他得使劲收缩肚子才行。 李停云看着面前雨花迸溅,若是滴落在结界上,便会掀起一圈又一圈微小的涟漪,但却静谧无声,不会发出任何响动。 他双手交叠撑着下颌,百无聊赖。 “师尊,你一定有很多话想要问我吧。” 梅时雨肩背笔挺,缓缓睁眼,“我记得,你曾经跟我说过一句话,这句话,让我深觉触动。” 李停云问道:“什么话?” “你曾说,既然出现了问题,那就想解决办法好了,为什么要逃避呢?因为害怕,就想要逃避,这是懦夫才会做的事情。” 彼时他装作元彻,梅时雨却因前世因果,不愿再收他做徒弟,不愿再当他的师尊。 李停云情急之下便说了这样的话,瞒天过海。 现在,他的种种异常、层层伪装都瞒不住了,事到临头,却忘记了自己曾经的一言一行。 一点也不坦荡。 李停云忽地一笑。 他终于知道什么叫“站着说话不腰疼”了,事情不发生在自己身上,永远都不能感同身受。 “我竟然说过这么可笑的话吗?” “不,这不可笑。” 梅时雨轻声道:“我的确有很多话想要问你,你是选择说实话,还是选择逃避呢?” “我会实话实说。” 李停云又道:“可我说的话,你会信吗?” 梅时雨:“信不信在我,说不说由你。” “明白了。师尊问什么,我就答什么。” “好,第一个问题,我方才……捏疼你了吗?” 第54章 我就是太极殿殿主…… 李停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没有啊,一点也不疼。” 梅时雨斟酌用词道:“为师平时可还有什么举动让你觉得……可能,可能有些出格?” “那就更没有了。” 李停云不解道:“师尊为什么要这样说?” 梅时雨叹了口气,“你……你让我该怎么说呢?你知不知道你在幻境里……你的那些、那些年少怀春的心思……元宝,我应该说什么才好呢?” 李停云整个人都僵住了,双手抓着裤管,手心直冒冷汗。 【宿主,幻境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你还没跟我解释,为什么要掐我画面……】 王老六看着眼前黑掉的屏幕,好嘛,宿主又单方面跟他断开联系了。 究竟!有什么事情!是他尊贵的原着作者不配知道的?! 李停云一时语塞。 梅时雨比他想象中坦率,且真诚。 胸怀洒落,温润如玉。 不知道玄宗有何等得天独厚的条件,才能温养出他这样光风霁月的脾性,又或者,他生来就是一块通透的美玉,不经雕琢,便已润泽无瑕,柔和细腻。 李停云喉结一滚,咽了口唾沫。 他奶奶的。 但凡梅时雨脾气再暴躁一点,再不讲理一点,逮住他揍一顿,他都不会像现在这样……觉得自己在渎神,龌龊极了。 果然,真诚是永远的必杀技。 李停云嗅着鼻端清冷的梅花香味,挣扎道:“好吧,师尊,我知道错了……” “元宝,你正值情窦初开的年纪,我若是狠狠地批评你,似乎有些不通情理……可我要是视若罔闻,便是没有尽到身为师长的责任。” 梅时雨轻轻一揉眉心,他是真的想不通,徒弟为什么会把心思打到他的身上。 思忖片刻,问道:“元宝,你是喜欢我么?” 冷不防地,李停云听他问了这么一句话,浑然就像一颗炸弹在耳边爆开,神魂俱震。 “喜、喜欢……” 他喃喃说道。 却好像没有听见自己的声音。 又加重语气,郑重说了一遍:“是,是真的……很,很喜欢。” 他不满意自己的结巴,固执地第三次说出口:“我喜欢……” “元宝。” 梅时雨打断他话,“这世上的感情分为很多种,在你这个年纪,尤其容易把对一个人的好感,简单地归结为男女之情。可你想过没有,未来你还会结识更多的人,经历更多的事,你这样混淆自己的感情,不仅会拖慢自己的修行,还会让别人徒增烦恼。” 李停云这才从恍惚中回神。 他渐渐明白过来,梅时雨其实不在意他究竟怎样回答,因为那句“你喜欢我么”,本意指的就不是男女之私,仅仅是在问他“你对我有好感吗”。 好感,朋友之间可以有好感,师生之间可以有好感,亲人之间好感更甚,他就算是养一条狗,时间一长,也他妈能养出好感! 水杯用久了,就不想换了,老物件用久了,修修补补,就是不想扔……这些,怎么能不算好感呢? 梅时雨从李停云那句“我喜欢你”的话里,听不出任何杂音,他只会认为,徒弟肯说这句话,就说明自己这个师尊当得还不算太失败,最起码,让他觉得颇有好感。 李停云在领会到他实际所想的同时,也意识到了自己是有多么的自、作、多、情。 不知不觉地,脚边石隙中顽强生长的几苗青草全都被他薅秃了! 一把扔在地上,“幡然醒悟”般忿忿而言: “啊对对对,师尊说得对!我就是年纪太小,太单纯了。我竟然以为,我对师尊有好感,这就是爱情?!我爱你妈卖麻花情!小了,格局小了,这他妈明明就是一朝沐杏雨,终生念师恩!” 梅时雨对他突如其来的暴躁深感不适,蹙眉道:“坐下,好好说话。” 李停云如他所说,坐下了,但不好好坐着,双臂抱在胸前,回归平静。 一回头,对梅时雨微笑道:“师尊,想必你对道玄宗宗主,也是这种仰慕师德的纯洁感情吧!” 冷言冷语,阴阳怪气。 “宗主高风亮节,我自幼跟在他身边,所有课业由他亲自传授,多年修行也由他一路指引……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我对宗主,是敬仰,却不是倾慕。” 梅时雨仍然想要点醒他,“仰慕之情”不一定就是俗世之爱。 李停云呵笑一声,“看来你胆子很小啊,不敢往某些方面去想,我就不一样了,我胆大得很。” 他一字一句道:“我只要一想到我的师尊,我就想亲他,抱他,抚摸他,*死他!” “啪”的一声,一记耳光甩到了他的脸上。 声音格外清脆。 头都打偏了。 李停云脸上火辣辣的疼。 “你在说什么疯话!” 梅时雨“噌”地一下站起身,那只打人的手微微发抖,像是在极力控制自己别扭过头去掐死这只冥顽不灵的混账东西。 他在一瞬间失去了以往的温煦,整个人变得无比锋锐起来。 李停云搓了搓滚烫的面颊,闷声发笑:“师尊,你怎么不问问我,这次打疼了没有啊?” 他看着梅时雨隐忍的背影,漫然道:“那你现在还会觉得,我混淆了自己的感情吗?你对自己的师尊,也会像我一样,想要亲他……” “畜生,你给我闭嘴!” 梅时雨骤然回身,抬手就要再给他一巴掌,却在看到他红肿的一侧脸颊之后,缓缓地放下手,俯身抓住他的衣领,将小崽子提了起来。 “你满嘴污言秽语,满身下流腌臜,从前跟谁学的?!” “不知道,生来就这样,我学不了一点好,但偏偏喜欢你对我好。” 李停云看着他的眼睛,“这就是真话,是你让我说真话的。你之前不是说了,你问什么,我就要答什么吗?不要逃避问题,要实话实说。” 他疯了,确实是疯了,还嫌刺激得不够,继续加码道:“你看,这才第一个问题,关于幻境的真相,你就受不了了,如果第二个问题,你问起我的身份和来历,我还要不要说实话呢?” “好,第二个问题,你是谁?你是太极殿的……哪个人?” 梅时雨心中有个答案已经呼之欲出。 他活了两辈子,就没见过除了某李姓之人以外,还能这么癫狂、这么不要脸的混蛋! 李停云抓住他的手腕,目光直视。 他就知道,梅时雨心里早有计较,他岌岌可危的马甲,还真就瞒不下去了。 于是乎,轻描淡写道:“我当然是太极殿殿主……” 第55章 ……身边养的那条狗啊 “……身边养的那条狗啊。” 李停云答得很从容。 这回轮到梅时雨不淡定了。 “你开什么玩笑?!” “没有开玩笑。” 李停云用真挚的眼神望着他,“我既然答应你,要实话实说,就肯定不会撒谎骗你,谁撒谎谁他妈是狗!” 梅时雨:“那你是狗吗?” 李停云:“……” 眼神清澈且无辜。 真的很像一只淋雨的小狗。 “是啊,我是狗,是狗又怎么了?师尊刚才还骂我‘小畜生’呢,真是一点也没骂错。” 李停云抓着梅时雨的手腕,一点一点往上挪,掌心覆盖住葱白如玉的手指,一根一根用力掰开。 心中暗自博弈。 他在赌,他赌梅时雨受到刺激情绪不稳,判断力会出现哪怕丝毫的偏差……狗就狗吧,他急需一个理由,给自己岌岌可危的马甲加固一下,最起码不要在恢复修为之前就掉下来! 那样一定会死人的。 李停云故作姿态:“怎么,你不信吗?你觉得很荒唐?” “的确荒唐……但从你嘴里说出来的荒唐话还少吗!信与不信,哪还由得了我?” 梅时雨着实不想跟他过多接触,在他强掰自己手指头的时候,便顺势松开了力道。 少年扫平胸前被他抓皱的衣襟,歪歪斜斜地侧身倚靠墙壁,眼角含笑,活脱脱一个气质的小流氓。 ……就算是流氓,也很有气质。 少年意气,足风流。 “师尊,你知道,我也是重生之人。我上辈子活了两百多岁,早就不是小孩子了,所以,我对自己的感情是能分得清的,我就是喜欢你,比狗啃骨头那种喜欢还要深一点,汪。” 反正,李停云是一点脸面也不要了。 他还真敢在话音结尾多添一句上翘的小狗叫声,一听就是那种犯了错知道耷拉着耳朵面壁挨训,但会留着一只眼睛偷窥主人反应,情急智生的狡黠小土狗。 是条抓不住的滑泥鳅! “够了。以后,别再跟我提这种事。” 梅时雨对他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只能冷处理。 心想:不愧说狗随主人…… 眼前的少年人跟太极殿某姓李的脾气秉性简直一模一样……卑鄙,无耻,下流,不要脸,道德感廉价,不,他就没有道德! 梅时雨闭了闭眼。 李停云身边确实有条大黄狗,活了两百多年,早已是灵兽,不仅通人性,还存有修为。 但狗就是狗,梅时雨曾在太极殿待过那么些年,都没怎么跟这条狗有过交集,独独知道它有个很接地气的名字—— “你不是叫‘旺财’吗,怎么又换成‘元宝’了?” “反正都是‘招财进宝’的意思,一条狗的名字还计较那么多干嘛,师尊要是喜欢,你明儿就叫我‘钱多多’‘小福贵’,我也是应的。” 李停云心道,梅时雨怎么连太极殿一条狗的名字都记那么清楚?! 那岂不是说,反派有啥小秘密他都了如指掌? 难怪反派对主角那么多次围剿追杀都没成功,看来他师尊卧底很成功呐。 还有,四象城那四个“弃暗投明”的叛徒,指不定也都是被他给策反的。 反了,都反了。 他妈的,老子也要反! 李停云微微一笑,笃定道:“师尊,我这辈子跟定你了。” 梅时雨此刻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以至于他在很久以后都没有闹清楚,自己究竟在什么时候,就已经兵不血刃地拿下了整个太极殿??? “是狗……怎么会是狗呢……” 梅时雨尚且沉浸在“徒弟是狗”这个悲伤的“事实”里不能自拔,他伤感的是自己根本就不会养灵兽,他甚至已经想好,待出了地界之后,他须得去御兽门取取经。 他想知道一只灵兽为什么会喜欢上主人,难道是他发情期到了吗,难道灵兽交配是可以跨越性别和物种的吗? 还有最重要的,狗乱吃东西有害健康吗?他的徒弟一顿能干十碗八碗宽面,能喝过一小瓶酸醋,满脑子就只有点心,这真的正常吗? 他还有好多问题,他需要一本《御兽指南》。 这书……榷场有卖吗?卖的是正版吗?盗版看了会有影响吗? 梅时雨很沉默,李停云也很沉默。 他俩彼此沉默地看着对方。 “……师尊?” “你过来。” 梅时雨逮住他,“测灵根。” 李停云知道这次逃不过,那正好,借此机会,说不准还能打消掉他的疑虑。 他伸出手,划开一道小口子,压在梅时雨从菩提戒中拿出的晶石上,五光十色闪过一阵,便没有动静了。 结果显而易见,五系杂灵根,废柴中的废柴。 李停云对此毫不意外。 灵根没了,再怎么测他都是个“麻瓜”。 梅时雨终于不再把眼前的少年和太极殿殿主联系在一起,即便他至今都不清楚那个人的灵根属性,但却敢肯定他绝不会是杂灵根。 李停云,怎么可能是杂灵根? 这种事情,天下任何一个人都不会相信。 但梅时雨还是很郁闷。 他为自己资质低下的狗徒弟感到前程堪忧。 在他浅薄的灵兽相关认知中,越是资质低下的灵兽,就越难摆脱作为“兽类”的野性和习惯,就比如,狗改不了吃(哔—— 梅时雨抬手捂住眼睛,然后擦了把脸。 痛心疾首。 “师尊,你在想什么?” 李停云见他脸色有些古怪,忍不住说道:“你不会有洁癖吧?” 他的意思是,师尊难不成讨厌猫猫狗狗之类乱掉毛、味道重什么的…… 但这话落在梅时雨耳朵里,意思就变了。 他若不问还好,这一问,更叫梅时雨心寒。 “你,你从前……过得好吗?” “啊,还好啊,跟主人在一起,很自由。” 李停云:流浪嘛,除了自由,一无所有。 “饮食怎样?” “还行吧,跟着主人,顿顿舔碗。” 李停云:这我怎么知道,饭都是狗给我做的。 梅时雨稍觉放心,也对,他又不是一只野狗,想来李停云那家伙也不会放任自家灵兽到处吃(哔—— 随后,他又轻声提起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 “那这一世,你为什么不去找自己的主人呢?” “我背叛他啦。” 李停云说得很轻松:“他奸猾狡诈,又坏又蠢,脾气不好,喜欢打人,还很抠门,跟着他只能舔碗,是吃不饱饭的。我顶讨厌他,所以,我也选择背叛。” 梅时雨抿唇不语,背叛啊…… 背叛。 此时,远在千里之外,旺财衔着灵药一路狂奔,正在火急火燎赶往酆都的路上,突然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 那株包治百病的板蓝根都被他一口气甩出去几丈远。 旺财摇头晃脑地跑过去叼起灵药,满脑子都是去找主人,跟他摇尾巴,对他汪汪叫,围着他兜圈子,绕来绕去!在这之后,他还着急去见玄聿,逗猫玩儿。 心地单纯的狗子能有什么错呢? 他才不知道,他满嘴跑火车的主人讲话一点都不凭良心,居然无视他作为一条狗此生最最最宝贵的品质——忠诚。 狗不嫌家贫嘛,跟少年流浪的那些日子,他舔碗舔得很开心,他甚至觉得,只要跟少年在一起,他俩就算是去捡垃圾,也还过得不错嘞。 远比每天站在空旷的太极殿外面都得纠结先迈左脚会不会踩雷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好过得多得多得多! 但是,少年终究会长大,长成他越来越不认识的样子,冷酷,无情,杀人如麻,遍地仇家。 凡间说书人嘴里常常念叨着一句话: 千里搭凉棚,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可从始至终,不管主人好还是坏,善还是恶,旺财都没有想过背叛。 他只记得,很久以前,有人对他说:“我可以是流浪汉,但你一定不会是流浪狗,因为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主人,有我一口饭吃,就有你一个碗舔……” 少年的声音逐渐淡去。 却在旺财的狗生里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记。 什么叫“背叛”? 在小狗的字典里,压根就没有这个词儿。 这也可能是天性所致。 无论贫穷还是富贵,狗子都会对人类不离不弃,就好像无论贫穷还是富贵,猫咪都会平等地看不起每一个人。 …… 良久。 梅时雨已然沉思良久。 李停云看着他,打开天窗说亮话: “师尊,你当初又是为什么背叛那个人?” “背叛……这两个字太重了。” 梅时雨轻声一笑,“我从来就没有归附于他,又何谈‘背叛’呢?” 第56章 师尊撤回一道禁制 对于前世那段孽缘,个中隐情,梅时雨并不想多谈。 李停云也不多问,歪头看着他,像以往一样伸手,想要拉住他的衣袖。 却被一道无形的屏障阻隔开来。 手腕上的缚仙锁流动着荧蓝色的微光。 缚仙锁既能把他绑到跟前,也能让他无法近身。 李停云双眉紧蹙,眼眸中多了一层阴翳。 “元宝,以后,你我师徒之间还应适当保持距离。” 梅时雨轻声道:“我不知你之前所言,仅是一时意气,还是真情实感,但无论怎样,那些大逆不道的话,你既然敢说出口,就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但是……罢了,他又能跟一条狗计较些什么呢? 李停云只能认栽,的确是他一时心急,不管不顾,才酿成现在的局面。 但他并不后悔,一来他心里就是那般大逆不道的想法,早晚都要说出来才舒坦;二来他就是要激怒梅时雨,扰其心神乱其判断,辨不清他话里的真假。 可惜,他不合时宜地单方面剖白心意,只会把人越推越远。 李停云问道:“所以,后果就是,师尊……你不要我了?” 梅时雨却反问他:“你还想跟着我吗?” “想。” 李停云眼帘低垂,“怎么会不想呢。” 梅时雨跟他把话挑明了说:“好,那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李停云:“什么事?” 梅时雨:“斩断情根。” 李停云:“是要我也修无情道吗?” 梅时雨微微点头,“还有,在我面前,你至少要学会言行收敛。若你以后仍是这副样子,放浪形骸,屡教不改,我定然不会留你,明白吗?” 李停云双手握拳,喉中一涩,“我……明白了。” “金棺呢?” 梅时雨忽然问道。 “在我这里。” 李停云从袖中拿出金棺,想要交给他,却因缚仙锁的缘故,不能送到他跟前。 胸中情绪酝酿、翻涌,最后只能作罢,抓着尽管的手指骨关节摩擦,轻微作响。 与此同时,脑海中响起系统的声音: 【宿主,系统发布主线任务,要你尽快找到主角原身,并助其魂魄归位。】 【这个任务是你之前就猜到的,所以一路上你已经竭尽所能,保护主角周全,金棺从未离身,系统也就没有发出任何提示。】 【但现在你要把金棺交出去,001提醒你这样做很有可能偏离主线任务的发展方向,你确定要这样做吗?】 梅时雨并未伸手去接,只用一道灵力裹住金棺,将其抽走。 却发现,抽不动。 李停云抬眸,“师尊,你这是马上就要和亲徒弟相认了,有没有我也就不重要了,是吗?” 梅时雨问道:“刚说过的话,你左耳进右耳出,这就忘了吗?” 他的话不重,只是语调有些冷硬,不似平时温和轻淡。 “啊,对,收敛,我是应该收敛一些。” 李停云吞下一口闷气,松开手把金棺交给了他。 【宿主,从现在开始,每过一个时辰,功德值倒扣一百点,扣分原因:偏离主线任务。】 【哎,宿主啊,你本来就是负债状态,功德值再扣下去,真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事。】 李停云脸色阴沉如水:“你为什么不早说,偏离主线任务还会扣功德?” 【啊,我没有提醒过你吗?我明明说过的呀,这锅我不背。】 【我看梅时雨说得真不错,你就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不听人劝!】 “放屁。这话你要是说过,就有鬼了!” 【嘿,你还别不信,系统可是自带录屏的,请看vcr!!!】 一分钟后。 【骚奥瑞~私密马赛~是我忘说了呜呜呜,我对不起你嘤嘤嘤……】 【哎,最近老是健忘,我是不是得了那什么……阿尔卑斯症了?】 “该说不说,那叫‘阿尔茨海默症’,你这个壮年痴呆的坑货。” 李停云似笑非笑,“话说,你给我挖的坑还少吗?我倒是已经习惯了。” 王老六见他唇角微微勾起弧度,轻吟浅笑,甚是阴险。 【宿主,你要搞爪子嘛?都这种时候了,你还笑得出来?】 被梅时雨教训一顿不说,还不小心踩了大坑,任务难度系数加大,功德值继续倒扣,眼前的事情一团乱,这种时候,他就该哭都没地方哭。 可他居然笑了,还笑得那么瘆人。 “我天生就这样,什么时候都笑得出来!你管得着吗?” 李停云倒不是笑别的,他是在笑梅时雨刀子嘴豆腐心。 本就不是擅长撂狠话的人,冷言冷语也都是装出来的。 纵然被气到抬手打了他一巴掌,却始终没有撤去罩在俩人周身的结界,仍在为他遮风挡雨。 直到外面渐渐停住雨脚。 雨后咸湿的空气吸入肺腑,并不存在沁人心脾的清新感,尽是沉闷冷厉的阴气。 李停云抬眼,发现天色变得愈发暗沉。 若是在凡间,管他天色阴晴明暗,都是不足为道。 但眼下他们身在冥府,这是一个没有日月环绕的地方,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天色都应该是一成不变的,类似于迫近傍晚时七分暗三分明的光景。 不是李停云敏锐地察觉到了天光变暗,而是在光线固定的环境中待久了,任其发生一点微小的变化都会显得十分突兀。 就连檐下打坐入定的王伍也蓦然睁开双眼,扶着墙根站了起来,四处乱摸。 他发出一声惊疑不定的大喝:“卧槽,这怎么回事,我才眯小会儿,眼睛就瞎了?!” 只是一句话的功夫,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伸手不见五指。 夜色茫茫,他们仿佛置身于一汪墨色的洗砚池中。 王伍后知后觉道:“这是……天黑了?” “不是天黑,是有人在作怪。” 梅时雨不着痕迹地护住少年,一如既往。 他说:“元宝,到我身边来。” 原本用缚仙锁设立的禁制,这还不到一刻钟,就又被他亲自撤回了。 打脸来得如此之快。 “哦~” 李停云答应一声,这一声应得九曲十八弯,然后摸黑抓住梅时雨的衣袂,心中窃喜。 梅时雨不仅没有甩开他,甚至反手抓住了他,拉到近前。 地界危机四伏,在没有弄清楚状况之前,梅时雨怕一个不留神,徒弟撒手就没了。 【宿主,来者不善,有危险……操了,你他妈又在笑什么?】 “……” 李停云收敛表情,“别废话,来人是谁?” 【夜游神。】 第57章 这就是青霜剑的剑灵了 李停云得到系统提示的同时,梅时雨也猜出了答案,不禁蹙眉。 “夜游神,非人非鬼,非仙非魔,更不是妖怪……” 王伍问道:“那是什么?” 梅时雨:“是日精月华所化,可称之为‘精灵’。” 具体说来,它就是一团灵气,没有开智,没有意识,所作所为大都赖于本能和习性。 地府阴差总是成双成对地出现,例如牛头马面、黑白无常,与夜游神相对的,就是日游神了。 夜游神喜好夜间到人界游荡,而日游神与其相反,专挑白天巡视人间。 这两只精灵最爱做的事就是捉弄人,给别人找麻烦。 一看到有人倒大霉,他俩就十分开心。 天生坏胚。 凡人常说的“鬼打墙”,多半就是指碰上了日夜游神,次日必定飞来横祸,很不吉利。 说到日夜游神,王伍就想到他们祸害人间百姓的恶趣味,不禁斥道:“这玩意儿不是好东西!凡人遇到鬼打墙,都得吐口水,或者撒泡尿才行。” 李停云冷哼:“要不你上去撒泡尿,看能不能把它滋跑?” 王伍推搡道:“要去也是你去,童子尿更管用!” 梅时雨对他俩的口舌之争选择性忽视。 单单说道:“日夜游神为地府判官崔珏所豢养,为了不让他们到人间闹事,便派遣他们管理榷场。榷场一天二十四个时辰,以子时和午时为界,日、夜游神各管一半,轮流看守。” 从晚上十二点到中午十二点,是夜游神的主场。 按规矩讲,这段时间内,榷场不允许有人在外活动。 正如人间城郭大多设置“宵禁”,禁止人们夜间出门,地界榷场的作息时间也有严格限制。 只不过,榷场的作息安排比较阴间:从正午到夜半,可以放开了玩,从夜半到正午,放屁都得憋着。 换句话说,在榷场,人人都是熬夜到凌晨,然后倒头睡到大中午,才从窝里爬出来,每天只过下午这半日的时光,但是拥有丰富的夜生活。 听起来很眼熟,对不对? 没错,这阴间作息,简直是在偷窥摆烂大学生的潦草周末。 李停云总算想明白,迄今为止他在却常遇到的所有鬼魂,包括黑白无常在内,眼底下都挂着洗不掉的乌青,一脸颓丧、怨气冲天,究竟缘何若此了。 熬夜这件事,鬼都遭不住! 当然,这都是玩笑话。 地界久不见天日,时间的存在感非常弱,鬼魂和魔修大都不需要睡觉。 但规矩就是规矩,在禁令期间,他们只能闭门不出,好生休养。 其他一些混入地界的生灵,子时一到,也得找地方落脚。 在别人的地盘上,就要遵守别人的规矩。 李停云等人却在子时过后,跟黑白无常折腾那么久,闹出那么大的动静。 又是拆屋又是打架,不仅没有遵守规矩,还把主人的脸给打疼了。 这理所当然就惊动了夜游神。 “不行,我现在什么都看不见,夜游神到底在哪里啊,它搞什么幺蛾子?” 王伍发了一通牢骚。 梅时雨听他的声音越来越远,像是摸黑朝反方向走开了,出声提醒:“你不要走远。” “我没走远,一直在原地站着呢……” 声音几近消失,聊胜于无。 梅时雨拢起手指,虚空一握,什么都没有抓住,元宝……也不见了。 不知不觉中,三人已经彻底分开,失去了联络。 王伍方才问了个好问题,夜游神到底在哪里? 梅时雨只想告诉他,不见天光的那一刻,他们就已经被夜游神吞入体内了。 “师尊……这里真的好黑啊。” 李停云用缚仙锁与梅时雨联系,“奇怪,我现在不仅可以向四周移动,就连向上、向下两条路也是走得通的,四面八方哪都能去,就像浮在水里,或者飘在半空中。” 但他却没有感到头晕,失重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并不符合常识。 难道是因为修仙界不归牛顿管吗? 梅时雨说道:“元宝,你站着不动就好,妄想能走出去。” 夜游神本身就是一团没有规则形状的黑气,宛如一大片积雨的阴云。 任何卷入其中的生灵,虽然不会直面死亡,但会逐渐丧失五感和神智,被它抽走所有的灵力、修为,甚至是骨血,被一点点地分解掉,最终与这团黑气融为一体。 猎物一旦陷入迷阵,无论走还是跑,都是在原地打转,很难逃脱,只能随着不断流动的黑气慢慢挪移。 由于自身处在黑暗中,丧失了方向感,没有参考物来确定位置,也就很难察觉这种被动而又缓慢的“挪移”。 于是,无意之中,他们三人就被冲散了。 李停云问道:“师尊,那要怎么办呢?” “别怕,不是什么棘手的问题。” 梅时雨扣住腰间的束带,青霜剑脱鞘化形,周身流动着通透的冰蓝色光芒,剑气凌空。 他轻声道:“去吧。” “好的,主人。” 随着剑灵一声乖巧的应答,一道剑意化作飞虹,从内而外破开阴云,驱散迷障。 恍如混沌初开,天光乍现,苍穹撕裂一道口子,耀目的白光从缝隙中倾泻而下。 剑灵没有实体,因而不受困囿与掣肘,白光闪过,便已冲出夜游神的桎梏,折身就是一剑!回剑速度之快,如疾雷不及掩耳,迅电不及瞑目,即便没有剑主操持,其叱嗟风云、摧枯拉朽之威势也毫无逊色。 锋刃裹挟着霜寒凛冽之气,直直地穿透了那团也似阴云、也似烟瘴的黑气,将其绞杀在重重剑影之中。 李停云只觉一个踉跄,再回神时,已经好端端地站在地上。 地面铺开一层薄霜,冷冷清清。 不细看的话,还以为月洒清辉,光泽熠熠,但转念一想,地界哪来什么月亮。 倒是不远处有道半透明的人影,皎如玉树临风前。 那人脚不沾地,一手执剑,一手负于身后,身形、样貌模糊不清,就连五官也是没有的。 李停云却能清楚地感觉到,他在直勾勾望着梅时雨。 剑灵。 这就是青霜剑的剑灵了。 周身气势远比梅时雨冷厉得多,甚至生出几分轻狂、放纵、乖张之气。 手中持剑,任由青霜杀意肆虐,掀起一阵又一阵刺骨寒风——即便这里并没有他的敌人。 但他在看梅时雨的时候,却很专注,也很乖顺,没有丝毫戾气。 甚至可以用“聚精会神”四个字形容。 就好像全世界只剩了这么一个人,其余的都不入眼,不值得他施舍目光。 随着梅时雨伸手召回神兵,剑灵身影消失,青霜也敛去锋锐,安分地回到剑鞘中,盘踞在主人腰间。 第58章 这把剑杀不死我 剑光一闪,李停云脑海中浮现出许多画面。 一幕又一幕,像过电影似的,短时间内呈现出大量的信息,但这些信息,他一个都没记住。 兴许是原主记忆又重现了。 他不断地揉压着眉心,既不明白青霜剑剑灵为何会勾起他的回忆,也不明白一回忆起往事就犯头疼的毛病是怎么回事。 “老六,梅时雨这把剑,还有他的剑灵,有什么来历吗?” 【不知道唉,我原书里虽然有“剑灵”这个设定,但没写过青霜剑也有剑灵啊。】 【这估计又是系统通过“创作灵感”自动生成的隐藏剧情吧。】 “你说我要你有什么用?你除了会给我添堵,什么忙都帮不上。” “还有,001到底是什么垃圾系统,它能自主改编剧情,就不能给点提示吗?” 【宿主,系统本来就不是在帮你,而是在限制你。】 【001存在的意义就在于控制反派,维护原文主线,为主角飞升保驾护航!所以,它不仅强制你去做主线任务,还会给你设置各种各样的障碍。】 【想想看,如果反派不受限制的话,只要你乐意,随时都能毁掉整个修仙界,让全文世界崩塌!那还玩儿个屁啊?我怕是一辈子都得耗在小黑屋了。】 【只要仔细一想,你就该知道,即便你开头没有因为主动违反规则而返老还童、丧失修为,系统照样会想方设法限制你过于逆天的实力。】 王老六表示,不是他成心添堵,而是规则的天平本就倾向于主角。 【宿主,在这个世界里,天道并不站在你这边。】 【就算是穿越者,也敌不过位面之子啊!】 “我知道了,你别叽歪,头疼。” 李停云走到墙角,席地而坐,脑袋埋在膝前,“我好像记起一件事……” 【什么事?】 “小时候的事……不,只是一些画面……” 没有起因、经过、结果,就像喝酒喝断片了,第二天只记得一些零碎的场景。 他在残缺的画面中,看到年幼的自己倒在血泊里,周围枯草丛生,乱石遍布。一侧是高耸入云的峰峦,云缠山腰,日悬叠嶂;一侧是谷底潺潺流水,因终年不见日月,冒着森森寒气。 他像是从高处掉下来,摔死在了这座渺无人烟的空谷之中。 他死了,很小的时候就死了,或者换句话说,他曾在小时候死过一次。 死相极为凄惨,骨骼尽碎,血肉模糊。 他在死去时,手里还紧紧抓着一把剑,白刃如霜。 身下缓慢流淌的血液,逐渐侵染了剑身上錾刻的繁复花纹,血水沿着纹路形成错综复杂的植物根系,将清清白白的剑身染成了触目惊心的暗红色。 纵然在模糊的记忆中,根本看不清楚剑身上凸起的篆名,但李停云知道,那就是青霜。 他想到方才梅时雨召出剑灵,青霜剑在这俩人手里的形态完全不同。 最明显的差别就是剑芒的颜色。 梅时雨天生上等冰灵根,灵力灌注于剑身,会散发出明澈、通透的荧蓝色流光。 而剑灵杀心深重,剑身呈现出与其截然相反的血红色,甚至缠绕着修仙者本不该有的煞气。 比起剑灵,更像是邪灵。 梅时雨这样的人,怎么会养出一只邪灵? 李停云抱着脑袋,太阳穴青筋狂跳。 脑海中画面一转,他就看到梅时雨用这把剑洞穿了他的身体。 这时的他已经是成年人了,是活了两百多岁的太极殿殿主。 在空荡荡的大殿中央,青霜剑插进他的心脏,剑身饥渴而又疯狂地吸食鲜血。 其实这场景并不陌生,早在永劫镇上白无常初次布下幻境,李停云就曾亲眼见过。 只不过,这一次带给他的感觉更加强烈,如同身临其境。 青霜刺入心脏,却没有给他造成任何多余的伤害,他若无其事地拔出血剑,交还给连人带魂都被钉在原地的梅时雨。 只见梅时雨手指微微颤抖,一张脸血色尽失,眉心那道红痕明艳欲滴。 “你用这把剑,是杀不死我的,现在,轮到我出手了。” “你要为你的所作所为付出十倍、百倍的代价。” 他已经恼火到了极点,面上却如古井无波,语速越发慢条斯理,透着彻骨之寒。 画面与声音戛然而止。 李停云深吸口气,就算没有想起后事如何,但凭着自知之明,他也能猜出个大概。 按照反派的尿性,绝不会让梅时雨痛痛快快去死。 不把人折磨得生不如死、毁骨销形,简直是愧对了太极殿殿主在修仙界的昭昭恶名。 李停云气得牙根痒痒,梅时雨居然拿剑捅他,活该被狠狠地收拾一顿! 但同时又有些后怕,怕他真的吃了很多的苦、遭了很大的罪,对反派恨之入骨。 要真是这样,这辈子他想挽回就没得可能了。 李停云从地上爬了起来,走到梅时雨身边,低低地喊了声“师尊”。 梅时雨正在和王伍交谈,对方捂着肚子跟他比划,脸色不大好的样子。 王伍金丹早就出现了裂缝,现在终于撑不下去了,急忙向他求助。 真要说起来,这要怪还得怪到李停云头上,若不是这厮双眼赤红一拳捶到他肚子上,他的丹田也不会受此损伤。 徒弟惹的祸,当然得找他师父说理了! 梅时雨施法为他仔细检查经络和丹田,说道:“王兄,你的金丹并没有……” 却听徒弟喊他,他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就低头看向李停云,问道:“怎么了?” 李停云无病呻吟地靠在他身侧蛄蛹,“ 没事啊,就想叫叫你。” 梅时雨瞥见他微微肿起的一侧脸颊,巴掌印还没消下去,心里一软,任由他腻在自己身边,伸手轻轻抚摸着他略显稚嫩的脸颊,白里透红带些婴儿肥,手感不错。 李停云只觉脸上一阵冰凉,半张脸酥酥麻麻的,像是小草嫩尖在皮下挠痒痒。 只不过,这种感觉很快便消失了,脸颊也不肿了,他抬起头眨了眨眼,露出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 少年笑起来既清爽又干净,两只眼睛闪烁着点点微芒,浑身上下是肉眼可见的纯真良善。 不得不说,极具欺骗性。 梅时雨偏偏吃他这一套,被骗多少次都不长记性,表面不为所动,心里早已撤下防线,软得一塌糊涂。 李停云算是精准地拿捏住了他吃软不吃硬的性子。 装怪讨巧这招屡试不爽。 “……我说,你们到底有没有人在意我的感受?” 王伍抱着肚子一头栽倒在地,虚弱道:“我不行了,金丹已经裂两半了……难不成我真要死在这儿?临死前,你让我跟我干儿子见一面,我得告诉他,洞府里藏了几样宝贝……” 李停云蹲在他身边,说道:“没关系,你告诉我就行了,我可以给你带个话,一定转告给他。你死你的,他活他的,见不见面有什么要紧?” “元宝,你又没个正经了。” 梅时雨拉开自己不说人话的小徒弟。 对王伍正色道:“王兄,你非但不会死,还会因祸得福。” “你……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啊?” “你要碎丹成婴了。” 第59章 徒弟又双叒叕不见了 “碎、碎丹成婴?” 王伍瞪大双眼,垂死病中惊坐起。 “是的,但由于阴阳咒的缘故,你无法调动修为,也感知不到元婴的存在。” 梅时雨担忧道:“境界跃迁虽是好事,但也是一重劫难。” 碎丹成婴,是厚积薄发的过程,不仅要求修士根基稳固、修为强盛,还讲究天时地利,最好是在灵力充沛的地方闭关修炼,多则数年,少则几月,才能平稳度过。 这个过程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百分百成功。 成功的结果只有一种,就是进入元婴期,皆大欢喜。 失败的模式却千奇百怪,有堕魔的,有坐化的,也有把金丹炼没了,却没有养成灵胎的——这种最为可惜,稀里糊涂从修仙者变成普通凡人,辛辛苦苦几百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修仙九重境,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此五重为下境界;炼虚、合体、大乘此三重为中境界;渡劫期独占一档,为上境界。 每一重境界,又可分为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 修炼途中,无论境界提升,还是阶段推进,每个修士都不敢小觑,无不将其看作性命攸关的头等大事。 以王伍目前的状态来看,不容乐观。 “哎,千古艰难唯一死啊……” 王伍再次一头栽倒在地上,仰面望着黑压压的天空,抑郁情绪更甚,愁肠百结。 “不对,是置之死地而后生,投之亡地然后存。” 梅时雨认真道:“一切要看你自己的造化,如果你一心想死,肯定活不下去,但你要是有勇气向死而生,说不准就会出现转机。” 王伍此刻听不进劝慰,只觉他站着说话不腰疼,安详地闭上眼睛,已经准备好含笑九泉了。 “说曹操,曹操到。转机这不就来了?” 李停云双臂交叉抱于胸前,看向远方冥暗之处疾步走来的人影。 那人越走越近,手上提着一只灯笼,身形轮廓在橘黄色暖光的照映下越发清晰,直到映出一张满面堆笑的脸……竟是老熟人了。 “是他!就是他!” 王伍睁开眼睛,腾的一下站起身,龙精虎猛。 “他奶奶的!你坑我灵石,你卖我赝品,你这个不讲信誉的小人,竟然还敢出现在大爷我的面前?!” 他指着小商贩的鼻子破口大骂,“好好好,老子马上就要死了!老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跟他这个“垂死之人”比起来,脸色白得不正常,还挂了两只熊猫眼的小贩简直不要太可怜。 “您先消消气,听我说几句,我是我家大人派来请几位到府上一叙的……” “你家大人?你家大人是谁啊?上梁不正下梁歪!” “大人说,几位都是聪明人,不用报上名讳,自然知道他是谁。” “……” 王伍撸起袖子,扯住小贩衣领就要动手,“你是拐着弯骂我蠢呐?” 他失了修为,只能隐隐察觉到腹痛,偶尔几下剧烈波动,他才会意识到生死一线的危机感,明明已经强弩之末,然而他牛脾气一上头,死了也能气活过来,什么“危在旦夕”,一概都顾不上了。 “王兄,”梅时雨阻止他动手伤人,“你身体抱恙,还是不要动怒为好。” 转头对那小贩道:“既然是你家主人发出邀约,在下也不好推辞,你前方带路,我们跟上就是。” 李停云忽然问道:“师尊,真的要去吗?我可不想见他。” 梅时雨却道:“要去,事情总要有个了结,而且我们在地界多有不便,他却对这里知根知底,或许他真的能帮我们做些什么,也未可知。尤其是……” 他看向王伍。 王伍一脸懵逼,不太聪明的样子。 “你们把话说清楚好不好,‘他’到底是谁啊?” “在地界有这么广的人脉,就连街边小贩都能征召来为他做事,还偏偏喜欢盯着我们几个人的动向,说找就能找得到……除了司无邪,还会是谁。” 李停云说道。 他明白梅时雨的意思。 王伍现在急需找个地方安顿下来,潜心修炼,别看他此刻活蹦乱跳精力旺盛,其实和回光返照没什么两样,再这么拖下去,就可以直接开席了。 地界既没有神仙洞府,也没有修仙道场和练功净室,只有司无邪那里是个好去处。 司无邪虽与地界关系匪浅,却不完全听从于冥府和鬼王,而且他孪生妹妹司无忧现在还在他们手上,不会也不能拿他们怎么样。 “司无邪?他肯定没安好心!快说,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 王伍怒目瞪着商贩,却见对方目光下移,落在他的裤子上。 “你穿了我死前裹尸的寿衣,我当然找得到你。” 小贩轻轻一笑。 王伍记起,这裤子正是之前他花钱买赝品时,小贩见他穿条大红裤衩有辱斯文,大大方方白送他的。 那时候他甚至觉得,这人还怪好嘞! 王伍心里膈应得很,他居然把死人的衣服穿身上?这也太不吉利了! 恨不得当街脱裤子。 但转念一想,同他一道的少年更是生猛,不仅抢穿寿衣,还把那大哥硬生生折磨成了厉鬼,就这样,都没出什么事,可见只要命硬,百无禁忌。 人只有在相比之下才能感到心理平衡。 王伍不再纠结这些小节,问道:“所以你是从那个时候就盯上我们了?” 小贩转着手里的灯笼,点了点头,“我家大人明察秋毫,能掐会算,早就算到了你们的行程,还知道几位在榷场陷入麻烦,所以让我来帮你们一把。” 他从灯笼提杆的尾部解下一枚令牌。 “这是阴差令,只要有了这个,哪怕在禁令期间走上街头,也不会被夜游神为难。” “你放什么马后炮?夜游神早就被我们灭掉了!” “你说什么?!这是谁干的?” 他目光一变,盯着王伍,黑色的瞳孔遽然放大,淹没了整个儿眼白,两只眼睛变成两孔漆黑的大窟窿,阴恻恻地问道:“难道就是你吗?” 王伍眉头一皱,“是我怎样,不是我又怎样,你个瘪犊子,吓唬谁?” 梅时雨轻叹一声,把他拉到身后,方说:“夜游神乃判官崔珏所属,无形无实,我将其打散,却未毁其灵核。即便要结仇,也是在下与判官之间的事,与你主人何干?” “不,小的不是这个意思,小的只是想说……这事儿干得漂亮!” 小贩过于激动,差点维持不住修复后的整容脸,露出自己惨烈的死相。 “日夜游神本就欠收拾,判官懒得管,任由他俩在榷场吸食魂魄、偷吞魔石,背地里已经叫我们大人揍过好几次了,死性不改!” 但司无邪碍于和判官的同事关系,投鼠忌器,不敢下手太重。 小贩拍着胸脯保证:“你们就放心吧,判官还管不到我们大人头上,只要你们答应来做客,我们大人定会好好招待。” 梅时雨点头道:“那就烦请你在前带路了。” 说话间,周围渐渐起了白雾,小贩那盏灯笼越发亮眼。 他解释道:“司家府邸建得神秘,只有提着这盏灯笼,才能照亮前路,若没有得到大人的许可,谁都找不到府上。你们可要跟紧我,别在雾里走散了。” 他刚说完这句话,梅时雨转身就发现徒弟不见了。 撒手没。 第60章 喜提两只充电宝 李停云并未走远。 他在梅时雨和那商贩谈话期间,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极其细微的小动静,悉悉索索的声音似有若无。 转头去看,眼前闪过一个白影,迅速消失在拐角处,钻进了胡同里。 却留下一只显眼的小尾巴,又白又软,圆乎乎的,像团。 李停云心道:这又是什么妖孽?! 迷雾四起,他先是若无其事跟上前面几人的步伐,然后不着痕迹地放缓了速度。 他决心杀个回马枪。 不远处的死胡同里,日游神躲在暗处,瑟瑟发抖,估摸着外面没人了,才敢探出头来。 若说夜游神是坨吞噬万物的“乌云”,那日游神活脱脱就是一朵绵软无害的“白云”。 洁白的浮云飘然而过,心里默默念叨着:“天灵灵地灵灵,看不到我,看不到我……” 掩耳盗铃。 只不过它想要盗取的不是什么铃铛,而是夜游神被打散后摔在地上的灵核。 黑曜石般的灵核,颜色黯淡无光,很不显眼。 日游神心无旁骛,紧紧贴着地面一点一点地游进雾色之中,与浓烟白雾融为一体,本就不甚明晰的轮廓更显得虚无缥缈了。 眼神再好的人,不细看,也瞧不出端倪。 奈何李停云早就盯上了它,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就在日游神距离灵核一步之遥,差点就要将其吞掉的时候,身前投下一片阴影,罩住了它。 一只脚踩毫不客气地踩在了灵核上。 日游神有些迟缓地抬起了头。 虽然它只是一朵云彩,可可爱爱没有脑袋,哪里是头哪里是屁股也说不准,但它缓慢且迟疑的动作仍然透露着一股天然的呆萌感。 李停云微微俯身,向它招了招手。 经典逗狗式动作,就差一声“嘬嘬嘬”了。 日游神对此竟不排斥,甚至非常受用地腾空而起,蹭了蹭他的手掌心,并且用尾巴示意他挪开脚步,把灵核让出来。 就像在撒娇。 它天真地以为李停云会吃这一套。 毕竟他撸云撸得很爽的样子,甚至还在傻笑。 但没想到,这人表里不一,阴晴不定,上一秒还在享受把手伸进云彩里那种丝滑柔软的快感,下一秒就精准无误地攥住它的要害之处,活生生地剜出灵核。 李停云掂了掂手里的“白玉髓”,又从地上捡起“黑曜石”,压根儿没在意那团蠢到家的浮云是怎样消散的。 随后,他就把这两只灵核扔进了骰盅。 日夜游神是日月精华所化,本身就是一团灵气,可以储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或者用于法器消耗,不亚于两只便携式充电宝。 李停云一路走,一路捡装备。 反观梅时雨,一路走,一路找徒弟。 “元宝,你又跑哪里去了?” 缚仙索隐约现形。 “师尊,我一直跟在你后面。” 梅时雨信他个鬼! 李停云猛觉一阵推背感,缚仙索把他绑成粽子,生拉硬拽绑到了梅时雨跟前,原地转了好几圈,锁链才从身上抖落。 李停云不动声色将拿着骰盅的手背在了身后。 梅时雨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小动作,说道:“你将日夜游神的灵核收入囊中,它们便不能再次化形、巡游榷场了,若是判官崔珏发觉此事,必定找上门来与你算账。你又何必招惹祸端呢?快快放了它们,任由它们去吧。” 李停云却说:“我收了它们自然是有大用,已经进我口袋的东西,我是不会吐出去的。至于判官崔珏会不会找我算账,有什么要紧?反正有师尊在,来他一个,就杀他一个,来他一对儿,就杀他一双!” 梅时雨微微皱眉,刚要反驳,却听他抢话道:“师尊,如果判官真来找我麻烦,你一定不会扔下我不管的。你肯定会站在我这边,帮助我,保护我,不会让我受到伤害的,对吗?” 对于这种浅显的问题,梅时雨想都没想就点了点头。 李停云这下是彻底放心了,“所以啊,有师尊在,我得罪谁都不带怕的。” “……” 梅时雨:“那你有没有问过,你的师尊,他愿不愿意整日打打杀杀?” 怎么总感觉跟徒弟在一块儿,自己越活越像个反面人物,到处惹事,四面树敌。 打不完的架,帮不完的场,收拾不尽的烂摊子! 李停云眨了眨眼,故意曲解他的意思:“师尊,你是怕自己打不过他们吗?” 小兔崽子还用上了激将法。 梅时雨不为所动,说道:“这是最后一次,往后你少给我惹事,否则我第一个收拾的就是你。” 这么不省心的徒弟,将对他在修仙界的地位毫无动摇。 但一定会让他在教育界身败名裂! “师尊,你就放心吧。” 李停云郑重道:“以后我若是闯出祸来,绝对不会把你说出去的!” 他开怀大笑,一脸“规矩我懂”的样子,张嘴就是俏皮话。 梅时雨无奈地看着他一路跑到最前头,与提灯的小商贩并肩走在一起,背影很是潇洒。 少年意气飞扬,永远都不能安生。 待他们一行人走到大路尽头,迷雾已经散去,眼前只有一面巍然耸立的山墙。 墙体画有彩绘,墙头铺设屋脊垂檐,一眼看过去,像是高宅大院门前的粉油大影壁。 李停云把手伸向光彩艳丽、配色大胆的壁画。 这次他学会了谨慎,并没有直接触碰画面,指尖沿着流畅而又曲折的线条缓慢移动。 上面画的是古城市井,风格颇似《清明上河图》。 主体建筑十分眼熟,细看之下,正是那座毁于火海的“往生客栈”。 就连那块牌匾上的字迹也一模一样。 这是永劫镇。 或者说,另一座翻版的永劫镇。 小商贩适时说道:“诸位,就是这里了。待我吹了灯,结界就会打开,届时只需把手放上去,自然能够顺利进入画中。” 梅时雨搀扶着王伍,扫了眼壁画,不禁说道:“看起来,司无邪对空间系法术的运用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一般来说,场域空间由谁创造,谁就是空间内的绝对法则。 任何进入空间的人或物都不能违背创造者的意志自主行动。 除非闯入者具备足够的修为,在空间结界上撕裂一道口子,方能逃出生天。 或者纯粹就是境界碾压,高阶修士通常不受低阶修士的空间法则限制,前者完全可以创造更大的空间结界,覆盖并吞没后者的场域范围,代替他成为新的法则。 说到底,一切规则都遵循一个道理,那就是——强者为尊。 梅时雨也有一个这样的私属空间。 也就是他手上的菩提戒,内含乾坤,是他修养疗伤、隐居避世的好去处。 李停云眼馋很久了。 他窥探欲很强,想进去看一看里面的风景,甚至想占为己有,贪心不足。 连人带戒都得是他的才行! 第61章 他怕夏长风半夜偷狗 李停云等人进入画中世界,只见往生客栈迎来送往,行客络绎不绝。 夜半子时过后,榷场禁绝行人走动,司无邪却凭借特权,在地界开辟了这么一块不受约束的空间,引得榷场的鬼怪和魔修常来此间做客。 由于置身壁画之内,外界禁令管不到,这里的市井生活热闹非凡,不分昼夜。 “闲来无事,不如勾栏听曲儿去?” 一缕阴风掠过,两只游魂飘到客栈门前,勾肩搭背,窃窃私语。 他俩你一言我一语,说着一些不三不四的话: “听说这里的小妞长得甚是肥美,两只眼睛三瓣嘴,一个脑袋四条腿!” “今天是荤场还是素场,那小妞的爪子能不能摸得?” “赶巧了,上的是荤菜!不仅手摸得,屁股摸得,尾巴也……” 俩人话里话外都是枕前云雨、樽前花月,甚至发出下流的淫笑。 鬼话一字不差地落进了身后李停云一行人的耳朵里。 “打着客栈的幌子,做着窑子的生意,下贱。” 李停云讲话不客气,但是甫一推开客栈的大门,嫌弃的表情逐渐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惊讶之色溢于言表。 就连梅时雨也不禁感慨:“好多猫啊。” 他们这是……捅了猫窝了。 客栈里没有弱柳扶风的红粉佳人,只有成百上千随地栖息的毛孩子,走进来的客人们人手一只哈基米,在此起彼伏的猫叫夹子音里醉生梦死,满脸酡红。 毛孩子乖得很,一推就倒,袒露肚皮任人蹂躏,还会勾起尾巴挽住客人的手腕,请求贴贴蹭蹭、亲亲抱抱,就算把整张脸埋进猫肚子狠狠吸一口,也不会拒绝。 就连刚出生不久,走路跌跌撞撞的小奶猫也很亲人,可爱得让人想一屁股坐死。 原来,这里既不是客栈,也不是窑子。 是猫咖。 李停云回过神来。 他远远地看到一只玄猫卧在柜台高地,猫儿慵懒地抬起脑袋,看了他一眼,仿佛是帝王在向刁民施舍自己傲慢的目光。 随后,玄猫轻盈地跳下柜台,迈着优雅的猫步走向门口,在梅时雨双脚之间绕来绕去,勾得对方俯身将他捞了起来,抱在怀里顺毛。 “哎呀呀,仙尊原来也喜欢毛茸茸的小玩意儿?!” 不知何时,司无邪突然出现在众人身后,轻佻地说着淫言狎语:“其实我的狐狸毛也很柔顺,你要不要摸摸看?我可是有九条尾巴,一定能把你伺候舒服了。” 他走近了些,微微倾身,眼看就要压在梅时雨身上。 谁知脚下一滑,脚踝被人绊住用力一扯,身形踉跄不稳。 为了不摔个狗吃屎,他只能现出狐狸原型,敏捷地跳在地上打了个滚。 湿润的鼻头沾了些许灰尘,讪讪地用尾巴捂住,人前狼狈,两只眼睛滴溜溜地转。 明知是谁在背后作妖,却不敢直视少年的目光,偶尔瞥他两眼,很快就移开了。 李停云却上上下下将他打量了一番。 冷声道:“你这身狐狸皮的确不错,扒下来做成大氅,一定很暖和。” 司无邪不敢多说什么,立刻重新幻化人形,拉开足够远的安全距离。 也只有这样,他才能在少年体态的太极殿殿主面前,继续保持镇定。 “司无邪!这只肥猫睡觉打呼噜,打得震天响,比我声音还大!再换只……” 一道突兀的声音打破了几人的对峙。 李停云转身一看,通向二楼的步梯上站着一个人。 那人一看到他,不满的叫嚣声戛然而止,竟像学生课下看见教导主任似的,托着一只大胖橘的手往身后一塞,偷偷松手将肥硕的猫咪放跑,才松了口气。 梅时雨也循声望去,目光一变,“夏长风?” 夏长风那一系列动作都出自下意识,但他作为恋猫癖重症患者,挂在嘴边的变态笑容没来得及收回去,反而僵在了脸上。 别人笑起来很好看,他却看起来很好笑。 李停云:“……” 梅时雨:“夏长风,你为何会在这里?” 夏长风薄唇轻抿,不着痕迹敛笑,又恢复了往日的从容淡定。 “看来是缘分使然,仙尊,我们又见面了。之前那一架打得痛快,但在这往生客栈,仙尊还是不要与我动手为好,否则这个空间结界撑不了几时。” 他皮笑肉不笑,说道:“永劫镇毁了,茶肆也没了,你我又不是搞拆迁队的,总不能走到哪里,就拆到哪里吧?” 梅时雨看不出他还有这份好心,但也确实不想再跟他交上手。 既费力气,又磨功夫。 “在这里,你是客,我也是客,若你做得到相安无事,我又怎会去找你的麻烦。” 说话间,梅时雨按住了李停云的肩膀,将他拉到身后,藏得严严实实。 总觉得夏长风看他徒弟的眼神不太对劲。 他们俩个,说到底同是太极殿的人,呃……或者狗。 但梅时雨清楚,元宝已经明确表示不会再回太极殿,而是会一直、一直跟在他的身边,做他虽不省心却乐趣无穷的小徒弟。 那他就不能不在意元宝的处境和安危。 说实话,梅时雨一点也不愿意和夏长风同处一个屋檐之下。 他心有顾虑,而且顾虑很大。 他怕夏长风半夜偷狗! 如果夏长风把元宝这个“叛徒”抓回太极殿,谁能料想李停云那个丧心病狂的疯子会不会炖出一锅狗肉汤?这绝不是梅时雨能够接受的结果! 与此同时,少年轻轻地牵住他那只垂在身侧、略显冰凉的手。 李停云好像知道他的师尊在想些什么。 为了打破这种尴尬的氛围,他拉住梅时雨的手,指了指晕倒在桌子上的王伍。 转移话题道:“师尊,他死了。” 第62章 你莫非是想做我的主 客栈顶楼雅间内,李停云坐在桌前转着杯子。 目光落在床边扶王伍躺下的梅时雨身上。 碎丹成婴本就是一道生死劫,只能自渡,不能求人。 正如破茧成蝶,从内而外生出来的才是蝴蝶,从外而内破开的多为死虫。 李停云依稀记得,原文中王伍就是死于境界跃迁。 命运使然,他就该是这般结局。 梅时雨说道:“方才见夏长风也在这里,不知该说运气太好,还是运气太差,他肯定有办法替王伍解开阴阳咒,但是……” “但是已经晚了。” 李停云接话道:“金丹碎裂,元婴出窍,在最关键时刻,没有修为供养,元婴即刻开始消散。现在王伍已经出现了天人五衰的征兆,看他要死不活的样子,肯定是救不了了。” “不,还是有办法的……但这个办法太冒险了,我无法一个人做决定。” 梅时雨从袖中掏出那尊金棺,犹豫许久,想了很多事情,最终还是没有打开。 “师尊,你说有办法,指的是什么办法?” 李停云忽然脸色一变,问道:“难不成,你还想以自己的元神之力替一个素不相干的人温养、炼化元婴?!” 梅时雨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手里的金棺,里面装着他上一世倾付心血栽培养育的弟子,但他现在还不知该怎样面对这个孩子,所以迟迟没有放他出来。 病榻上奄奄一息的王伍,并非元宝所说的“素不相干”之人,他是元彻的义父。 上辈子,元彻曾经多次跟梅时雨提起过王伍这个人,尽管没有提及姓名和出身,也没有半分关于他的相貌描述,只说他是一届散仙,仗义天涯四海为家,路过灵溪村时救助了被人屠灭满门的元彻,是雪中送炭,也是救命之恩。 这一世,梅时雨初次遇见王伍时,并不知道此人就是元彻口中的那位散仙,俩人甚至还产生过摩擦,差点就要大打出手,好在王伍脾气虽然火爆,却也是真性情,不然他们不会同行这么久,相处还算融洽。 如果元彻此时此刻在场的话,他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救自己的义父。 他已经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又怎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救命恩人死在面前而无动于衷? 他重情重义,梅时雨也未尝不是。 “师尊!” 李停云“啪”的一声放下手里把玩的杯子,“你为的不是王伍,而是你上辈子的好徒弟吧?这算什么,亏欠,补偿,还是悔过?” 从杯底溅出的几滴水珠落在他的手背上。 也不知里面盛的是什么水,分明冰冰凉凉没有温度,却在皮肉上烫出几点红斑。 这样小的细节,李停云丝毫没有注意,他在等梅时雨的回复。 “元宝,”梅时雨感觉到了他的恼火,轻声道:“我也不知道,这算什么。” 李停云岂能不知他的想法,直言不讳:“师尊,你最初到灵溪村找元彻的时候,他其实就在角落里躲着,如果他没有乱跑的话,估计就没我什么事了。” 当初若不是元彻自己不愿再见梅时雨,独自一人溜走的话,他又怎能抢到这个可乘之机,将主角拜师的一线机缘占为己有? “师尊一定想得明白,元彻为什会偷偷跑开,又为什么不愿意见你吧?” “是的,我都明白。” 梅时雨说道:“想来他和你我一样,都是重生之人,对上辈子发生的事情记得清清楚楚,他知道我与太极殿的渊源,所以无心与我同路,也在情理之中。” “那师尊还在犹豫什么呢,不如把他放出来当面解释清楚,也好再续前缘啊。” 李停云压根没意识到自己这话有一丝莫名其妙的酸味儿。 梅时雨在这方面就显得更加迟钝了,仍然就事论事。 “我们之间的事情,非三言两语可以言明,况且,就算我跟他讲清楚了,又有什么用,覆水难收。罢了,我与你说这个做什么,这本就和你无关。” 李停云被他最后一句轻飘飘落地的无心之语激得火冒三丈。 梅时雨短于言辞,一旦做了什么决定,只会身体力行,向来不跟别人解释。 这性子有好处,虽千万人吾独往矣,不在乎他人褒贬不一的眼光,只求无愧于心。 但也有坏处,而且是极大的坏处。 正如上一世他“离经叛道”,转身就投靠了太极殿,哪怕元彻真的要恨死他了,他却到死也没有为自己辩解过只言片语。 或许就像他说的那样,他自己的事情,跟谁都没有关系。 因为内心足够强大,所以不需要任何人的理解。 李停云最恼的就是这一点。 他现在看见桌子就想掀,看见椅子就想踹。 但到底还是抑制住了自己蠢蠢欲动的杀心,跑到梅时雨跟前,扑进他的怀里。 张开双臂死死搂着他的腰。 “不行,你不能牺牲自己去救别人,你当你是活雷锋,还是活菩萨?乐山大佛的位子让出去给你坐得了!不行,坚决不行,就是不行!” 梅时雨揉了揉他的脑袋,颇有些哭笑不得,“我什么时候说要‘牺牲自己’了,怎会闹到这么严重的地步?”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元神之力有多么难恢复!修仙之人谁不爱护自己的元神?元神若有损伤,闭关上百年都不定能见好。你自己也说了,这是个冒险的办法,那就不要去冒这个险!” 李停云提醒他:“师尊,你可别忘了,你此次来地界,是想拿回分景剑的。如果你此刻消耗大量的元神之力,你还有把握从酆都大帝手底下活着回去吗?” 梅时雨淡然道:“这个啊,无所谓的,不妨一试。” 李停云人都麻了:“……你想死就直说。” 他抬起脑袋,下巴抵在梅时雨腹部,“可是你死了,我怎么办,地界那群坏蛋肯定转过头来就把我给收拾了!你是想拉我一起去死,黄泉路上不寂寞吗?” 梅时雨低头看着缠在自己腰间的少年。 无数次被他戳中心里奇奇怪怪的萌点,忍不住又捏了捏他因为生气而微微鼓起的脸颊。 “元宝,我想,我还是把你送回道玄宗好了,最起码,那里是个安全的地方。” 李停云拒绝道:“这就更不行了。” 梅时雨推开他的脑袋:“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莫非是想做我的主?” 李停云轻哼一声,有何不可,他想到一个更好的主意。 第63章 你值得,当然值得 李停云拿出了自己准备当作法器“充电宝”之用的骰盅。 骰盅汲取了日夜游神两只灵核中蕴藏的日月精华,周身流动着充盈的灵气,足以构筑聚灵阵法,帮助王伍温养灵脉,护住元婴。 只要将他身上的阴阳咒印解开,将其置于净室之内,画阵助他维持灵力运转,即便不能让他直接突破元婴境,但已经足够吊住他一条命了。 等他们出了地界之后,怎样都好说,彼时再想办法也不迟。 梅时雨静待李停云说罢,方道:“这是下策,谁都不能保证聚灵阵长时间不出问题,但凡稍有差池,王伍便会性命不保。” 李停云冷道:“如果这是下策的话,那你舍己救人的蠢办法,就是下下策!” “舍己救人倒算不上,我只是尽力而为……不管怎么说,还是先让元彻见他义父一面为好。” 梅时雨看向床上短短时间已经须发皆白的王伍,叹道:“人已经这样了,我们再争执下去,于事无补。只看元彻又是什么想法吧,他才是最该知情、最有选择权的那个人。” 李停云冷笑一声,“呵,他一定会选择求你救人,你也一定会答应他。你俩除了演一场师徒情深的戏码,还有什么可看的?” 梅时雨被他尖刻的话扎得浑身不自在,“元宝,是为师太纵着你了吗,你为何总是这样跟我说话?” 李停云急了就会忘记自己为人弟子的身份,不经意间锋芒毕露,看到梅时雨神情有异,便装模做样地贴在他身侧蹭脑袋,小声道:“我就是不想看见你为了别人,连自己也不顾了。” “我不会轻易为了‘别人’而无暇自顾,如果我真的做了这样的事,也一定是为自己身边最重要的人,或者是值得我这样去做的人。” 梅时雨说道:“修道成仙,既是为了守护大义,也是为了守护亲友。” 李停云问道:“元彻就是你身边最重要的人,对吗?” “还有你。” 梅时雨揽住他的肩膀安抚,温声道:“元宝,还有你。” “我?” 李停云愣了一下,“我也值得你奋不顾身?” “你值得,当然值得。” 梅时雨笑了,“你这话问得好奇怪,像这种问题,还会有别的答案吗?” 李停云心里似有一块最敏感、最柔软的地方被狠狠地戳了一下,左边胸口仿佛有电流蹿过,密密麻麻的酥痒感瞬间蔓延到四肢百骸。 无论梅时雨对他是否仅有师徒情谊,他在此刻都没有力气去纠结了。 心里想的只有一件事:他值得,他真的值得? 这一生好像还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这样的话。 原来人心萌生悸动,竟然会表现得如此明显,明显到各项身体机能都在发生变化,陡然加速的心跳,以及忽觉无力的四肢,纷纷向他诉状,明明白白地告诉他:得了,你就认栽吧。 “别以为对我说好话,我就会认同你的做法……” 李停云臭着一张脸,憋了好久也没下文,不知还能说些什么。 干脆抓狂道:“妈的,烦死了!” 他恨不能直接把王伍脑袋拧下来当皮球,一脚踹到百货大楼。 既然不能解决问题,那就解决出现问题的人,简单粗暴,一了百了。 他要是没被系统限制修为的话,二话不说早就这么干了! 但现在,不行。 李停云抱着胳膊站在床边,心里的烦躁感只增不减。 梅时雨将金棺放于榻侧,说道:“元宝,你守在这里,我出去一趟。” “你要去找夏长风?” “是。” “你要怎样跟他谈?” “先礼后兵。” 李停云轻轻“哦”了一声。 很好,这很符合道玄宗的调性。 不愧是他,不愧是任平生的弟子,嫉恶如仇,不服就干。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师尊,重来一世,现在的夏长风不是你的对手吧?” 李停云倚靠着高脚的天香几,缓声说道:“否则你在太极殿受的那些罪岂不是白搭?” 梅时雨上辈子不止一次和太极殿的人交过手。 在数不清究竟多少回的对战中,跟他干架次数最多的,不是别人,正是……李停云本尊。 在太极殿的那段日子,简直就是梅时雨人生中的至暗时刻。 他经历过千百次的失败和绝望,曾在血泊中一点点重塑自己的肉体和精神,一遍又一遍体验着洗髓易骨、熔魂铸魄的痛苦。 李停云似乎把他当成了磨刀石,又或者是发泄多余精力的对象,最喜欢看他负伤,逼他再战,这种催折人的手段,恶劣到近乎于玩弄,甚至是侮辱。 梅时雨总是受伤,大大小小一身的伤,他承认自己还不够强,承认自己暂时打不过李停云,但从来不会认栽,不相信世上真的有人无懈可击,不可战胜。 士可杀不可辱,但很无奈,梅时雨的傲气非常对李停云的胃口,令他十分热衷于这场谁先低头的拉锯战。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李停云喜欢找梅时雨打架,含有一些惺惺相惜的成分在里面。 他们骨子里是一样的人,肉体可以被损毁无数次,精神却不可能被击溃半分。 绝无可能。 在李某人不正常的脑回路里,对谁下狠手,就是看得起谁。 对梅时雨下手越狠,就越是看得起他。 因为对待其他人,李停云下的都是死手。 他喜欢痛痛快快地杀人,最讨厌磨磨唧唧地打架。 所以,从反派的角度来看,他从来没有折磨过梅时雨。 ——明明是给他脸了,他应该感到无上的荣幸才对! 梅时雨对此不置可否,李停云强加给他的所有磨难,最终都成了他一步步走向顶峰的垫脚石。 但他还是没有办法打败李停云。 只能说李停云太强了,强到一种可怕的境地。 梅时雨在他身边,自我认知出现了极大的偏差,一度以为自己是不是越活越过去了,为什么总感觉一点长进也没有,在他面前,永远都是说败就败。 直到重生之后,第一次和夏长风交手,梅时雨明显觉察到,这场比试根本没有必要进行到底了……因为对方越来越力不从心。 夏长风还是那个夏长风。 但梅时雨已经被李停云锤得够够的了。 他经历过很多次失败,信心和斗志倒了重建,建了又倒,到最后一塌糊涂。 梅时雨靠着一股坚韧的心性,长久煎熬,苦闷难当。 但其实只要回头一看,他已经能吊打很多人了。 对,就是吊打。 对他而言,夏长风这样的对手,真不在话下。 第64章 司无邪,我们认识多久了 梅时雨走出房门,凭栏独立。 四层楼高的地方视线还算开阔,一眼便能瞧见大堂中央那张被猫群包围的桌椅。 桌边旁有两个人对向而坐。 一边是司无邪,头顶上蹲着一只无法无天的玄猫。 另一边是夏长风,双手交叠垫着下巴,目光从司无邪脸上移至桌子中央的赌具。 他们正在进行一场酣畅淋漓的博弈。 正所谓是“小赌怡情”。 只不过,俩人之间氛围有些古怪,尴尬中透露着一股杀气,杀气中又藏着一丝隐情,令人捉摸不透。 司无邪率先开口:“说吧,这次赌注是什么?” 夏长风打了个响指,“老规矩。” 在此之前,他们已经赌过三回了。 不幸的是,司无邪这只修炼千年、老奸巨猾的狐狸精,一连三次都输给了眼前这个面如冠玉却腹藏黑水的年轻人! 他活了上千岁,吃的盐比这小子吃的饭还多。 他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刷经验的时候,这小子还穿着开裆裤在玩儿泥巴! 这要按照世俗的规矩来说,司无邪当他的老祖宗都显得绰绰有余。 也不知今儿个点子怎么这么背,竟然在孙子面前输得爹妈不认。 夏长风忽然问道:“司无邪,我们认识多久了?” 司无邪拨弄着玲珑骰子,眯起了狭长的狐狸眼。 凭他多年跟人精打交道积攒下来的经验,一般人说出这种话的时候,就是要打感情牌了。 漏!漏!漏! “谈感情伤财运,不要让肮脏的百年友谊,玷污我们纯洁的利益关系。” 百年友谊,是的,他们之间,是上百年的交情了。 只不过,他们这段交情很特殊……可以这么说,如果将欺骗、伤害、血泪通通忽略不计,他俩的“交情”就完全讲不下去! 他们认识蛮久,久到什么程度?有一点可以肯定。 司无邪还真见过夏长风小时候穿开裆裤的样子。 …… 话说几百年前,夏长风还是凡俗界中一国皇子。 不过嘛,他所在的国家是个南方的边陲小国,他虽身为皇子却并不受宠。 其他皇室子弟不满三岁就被送去太学读书,夏长风长到六岁了还在撒尿和泥巴。 原因是他的父皇根本不记得自己众多儿女中还有这么个小透明。 皇帝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举国上下的美女都往皇宫里送,夏长风的母亲只是其中一个最不起眼的平民女子。 皇帝荒淫无道,沉迷酒色,见惯了形形色色的女人,关了灯都一个样,睡一次就不新鲜了。 生活索然无味。 直到某一天,他从史书中看到一个有趣的玩法。 他决定驾着羊车巡游后宫,羊停在哪个宫里吃草,他就到哪个宫里睡一宿。 夏长风的母亲虽然是民间选出来的秀女,身份地位不高,但她很聪明。 她知道如果自己不能受宠,就会被下人凌辱,被奴才轻贱。 她不想再暗无天日的皇宫之中老死、病死、郁郁而终。 她想顺着台阶往上爬,做妃,做宠妃,做贵妃。 她甚至还想当皇后。 于是,她在宫里的草叶子上撒盐水,引得皇帝的羊车停在了她的房门前。 就这样,春宵一度,她怀了。 可惜,生产之时,大出血,她死了。 人一死,也就什么都不用想了。 夏长风从小在冷宫长大,过的是没爹疼没娘爱的日子。 身边也没什么玩伴。 他一天到晚跟人说不上几句话,嘴笨得很,反应也迟钝,人有点木,不讨喜。 在诺大的皇宫之中,苟活而已。 大概是启蒙时期智力开发不足,导致他幼时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再加上天生火灵根,竟然在无意中摸索学会了杀伤力极大的爆破之术。 他“轰”的一下把自己睡了八年的冷宫寝殿烧没了。 皇后娘娘“慈悲”心肠,替他瞒下了这件事,对皇帝说是天干物燥冷宫走水,处决了一批不当心的下人,事情就算翻篇。 夏长风从此就被养在皇后膝下。 皇后养着他,目的不纯,某日骗他说,他的母亲是被当今贵妃残忍杀害,并以此怂恿他去找贵妃报仇。 最好能再“轰”的一下把贵妃这个不要脸的小婊\/子、小贱人、狐狸精也给烧没了! 夏长风想了想,问道:“贵妃是有三个人吗,小婊\/子,小贱人,还有狐狸精?” 皇后有点担心他这智商,万一被反杀怎么办? 她好心提点道:“不,乖孩子,你记住,贵妃他就是个狐狸精!” 直到夏长风半夜去找所谓的“贵妃”算账之时,他才彻底明白皇后的意思。 原来贵妃真的是个狐狸精,还他妈是个会妖术的男狐狸精! 灯火葳蕤,红烛纱帐,一个长着狐狸耳朵和尾巴的男人,趴在皇帝身上吸食精魂。 司无邪把凡人的魂魄抓了出来,将人魂阳气吸收殆尽,又粗暴地塞回躯体之中。 老皇帝红润的脸颊迅速干瘪了下去,瘦成一副皮包骨的样子,一晃眼就苍老了十来岁,隐约显露出骇人的骷髅骨架,距离殡天就差临门一脚了。 司无邪从床榻上跳了下来,并且狠狠地往皇帝胯下跺了两脚。 “妈的,又老又丑的臭男人,还他妈敢占爷爷我的便宜?要不是你皇室一族流淌着上古朱雀之神的血,老子哪里用得着对你这种货色施展媚术?!” 他痛快骂完,一转眼,就看到了年仅六岁的夏长风。 鼻子一抖,他在这小朋友的身上闻到了比老皇帝更加精纯的朱雀血脉。 至阳至刚,纯阳之体,魂如灼灼烈日正午当空,魄似熊熊大火摧枯拉朽。 司无邪一双重瞳,明察秋毫,不用测试也看得出他上品的火灵根。 其势如火,其疾如风,动如雷震,不动如山。 好小子,很有前途。 他打了个响指。 “小朋友,我看你根骨奇佳,三花聚顶五气朝元,不如跟我修道去吧?别白白地浪费了天资。” 夏长风问他:“你是妖怪?” 司无邪骗他:“我是神仙。” “可你杀了我母亲。” “你放屁!” “你还杀了我父皇。” “他活该!” 夏长风又想了想,“嗯,你长得好看,你说的都对。” 小皇子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被老狐狸拐跑了。 司无邪拐带儿童,其实没那么好心,他是别有所图。 他本就是个生活极其不如意的人。 他爹是云岚宗出了名的浪荡子弟,渣男中的极品渣男。 他娘是涂山氏九尾狐族薄命红颜,恋爱脑中的顶尖恋爱脑。 祸及子女,他从一出生就差点被老爹杀死在襁褓中。 更别说,他还有个天真到不谙世事的孪生小妹需要照顾。 他这个当哥的,肩上担子重得很,过早地承担起了本不属于他的责任。 若不是别有用心,司无邪怎会在低谷期收留夏长风这种脑子有坑的蠢东西? 图他年纪小,图他不洗澡,还是图他智慧的眼神? 都不是。 司无邪图的当然是他身上的纯阳之气。 涂山氏九尾狐族的后代阴盛阳衰,族中雌性居多,雄性少之又少,还很容易夭折。 但司无邪他不想死,也不能死,他是哥哥,就必须承担起保护妹妹的责任。 他不是天生喜欢调戏男人。 他只是需要吸收大量的阳气,才能让自己活得久一点,再久一点。 最起码要等到他的妹妹长出九尾…… 只有等到司无忧心智足够成熟,可以独当一面的时候,他才能死得安心。 第65章 你真的敢让我碰吗 狐族的九条尾巴不是仅凭修炼就能长出来的。 每一条尾巴都代表着一重劫难。 唯有经历过大喜大悲、大彻大悟,经历过七情六欲、八苦九难,忍过常人不能忍的痛苦,遭过常人遭不住的磨难,千帆阅尽,才能修成正果。 这个过程,司无邪耗费千年之久。 别看他平素吊儿郎当,轻浪浮薄,若论起心境和阅历,他是大智若愚,举重若轻。 司无邪从凡尘中将夏长风带走的时候,他已经长出四条尾巴了,但司无忧还是个傻不愣登的萝卜头,托着一条尾巴蹦蹦跳跳,蠢得要死。 夏长风的到来,让本就不富裕的小家庭雪上加霜。 小朋友把老狐狸当神仙看。 在夏长风的认知里,神仙都是好人。 不干坏事的好人,长得好看的好人,虽然毛病不少但总体还行的好人。 司无邪为了唬住夏长风,干脆暂时性放弃坑蒙拐骗、烧杀抢掠的野路子,装模做样当了几天好人。 他在修仙界搞起了创业,做一些倒卖法器的小本生意。 起初经常赔本。 他偶尔也会接几个“杀人越货”的大单,但都是偷摸摸在做。 他这老好人当得用心,做戏还要做全套,就连夏长风捡回家里的流浪猫,他都帮忙铲屎。 “乖,让我吸几口。” 夏长风这么对猫说。 司无邪也这么对夏长风说。 童子身的阳气太纯了! 猛然吸一口,很上头。 他连铲屎都有干劲。 夏长风觉得司无邪很变态。 但这人除了变态之外,其他一切都挺好。 他勤快,他利索,他家务活全包,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忙里忙外又当爹又当妈,撑起了一个家。 一开始,司无邪让夏长风按照人间的辈分,喊他“老祖宗”,后来降成“爷爷”。 再后来,司无邪看着蹭蹭长高的少年,说道:“叫爹。” 几年之后,俩人已经分不出谁高谁矮,谁大谁小了。 又过几年,夏长风看着矮自己一头的司无邪,喊道:“弟弟。” 司无邪跳起来给了他一巴掌,“你说你像话吗?!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喂大,你叫我弟弟合适吗?!” 从此以后,夏长风随了司无忧,开始喊他“哥”。 司无邪对此没有异议,就是每天被他叫来叫去,左一声“哥,我不小心把结界烧了”,右一声“哥,我好像把灵石用光了”,妈了个巴子,听着忒烦。 司无忧跟着司无邪修魔道,夏长风亦是如此。 修魔者对灵根的要求并不高,就算没有灵根也可以。 比起灵根,魔修更需要的是念力,这种念力既可以是心智本身,也可以是执念,甚至是怨念、邪念。 司无邪灵根比较杂,天资相对低下,但他的念力不可谓不强。 他对这操蛋人生的怨气足够复活一个邪剑仙! 但是,司无忧和夏长风这俩智商堪忧的弟妹,跟着司无邪修炼却迟迟没有长进。 不能说是司无邪不会带孩子,恰恰相反,他就是太会带孩子了,才容得这俩笨蛋每天就知道趴在他的尾巴上享受岁月静好,根本没有真正体会过负重前行的艰难! 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 司无邪养了夏长风十几年,没养出个所以然,单系天灵根,绝佳资质都被浪费了。 这十几年啊,对于修仙者而言,非常短暂。 修道之人身体发育过程和普通人一样,需要耗费一二十年的时间,成年之后就会维持体态,境界提升越快,青年状态维持时间越久。 高阶修士年轻个几千年都不是问题,但只要没有飞升成仙,身体还是会慢慢出现天人五衰的征兆,到最后仍然难逃一条死路。 夏长风从小屁孩迅速长成大高个,十多年的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 在他成年诞辰那天,他缠着司无邪带他去河边放灯,据说河灯许愿是最灵验的方式。 夏长风的愿望只有一个,就是希望一辈子都这样岁月静好,顺遂无忧。 他把愿望端端正正地写在了河灯之上。 说来可笑,他从小在富丽堂皇的皇宫之中,却没有读过书、认过字,这些都是司无邪教他的。 提笔写来,都是和司无邪一般无二的字迹。 司无邪问他:“你在求谁实现你的愿望?” 夏长风说道:“我在求神仙。” 司无邪不屑,“这世上没有神仙。” 神和仙是天界稀有物种,绝地天通后,神仙与下界再无关联。 这是常识。 “有的。” 夏长风笑容灿烂,“他对我很好,有求必应。” 心道:苍天见怜,就让神仙哥哥永远陪着我吧。 但司无邪骂他蠢材,说他没出息。 并且就在夜里,夏长风睁开眼睛,发现他的神仙哥哥居然毫无预兆地卷铺盖跑路了! 司无邪只带走亲妹妹,丢下他这个野种,不管了。 但在临走之前,拿了他一样东西。 他偷取了他的心。 司无邪五根手指头插进了夏长风的胸口,利落地攥住那颗跳动的心脏,一使劲,活活掏了出去! 鲜血四溅,血流如注,洇红了他们抵足而眠度过无数个日夜的床榻。 司无邪大半张脸都被染红,眼睫凝着血珠,微微颤抖,但他掏心的手,很稳。 “小子,我不是白把你养大成人的,你得给我点报偿。” “这颗心我先借来用用,等你有能耐了,长本事了,再找我要回去吧。” “年轻人哟,这就是你长大后要学的第一课,千万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 “尤其是你的亲人、朋友、陪你长大的人,他们知道你所有的底细,想要害你易如反掌。” 更别提司无邪这种为了达成目的,可以布局十几年甚至更久的狼灭,他比狠人多的不止一点两点。 夏长风看到他的神仙哥哥笑得像个活阎王。 坦白说,司无邪一早就在觊觎夏长风胸腔里那颗朱雀之心,只要吞了这颗心,他就无须再靠吸人阳气苟活下去。 但朱雀之心不是那么好拿的。 司无邪从前掏心掏肺地对夏长风好,就是为了今天能掏他的心、戳他的肺。 他从来就没有想过正经教他修炼魔道,甚至生怕他天资太高自行开悟,一丁点修行打坐、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的苦头,都没“舍得”让他吃。 即便如此,夏长风体内烈性十足的纯阳魂火仍然能够烧毁一切妄想伤害他的刀锋利刃。 司无邪手无寸铁,就挖出了朱雀之心,既不能证明他自己的强大,也不能证明夏长风的弱小。 只能证明夏长风对他全身心信任和依赖,已经到了以命换命也心甘情愿的地步。 夏长风留着最后一口气,问他:“你……不是神仙?” 恍如初见。 司无邪喉结一滚,“蠢材,我是妖怪。” 他拂袖而去,没有丝毫犹豫。 不久之后,狐狸终于长出了第五条尾巴。 贪嗔痴,爱欲恨,这一次,司无邪亲手斩断了自己对三丈红尘仅存的眷恋,又生一尾。 他赢得春风满面。 …… 又是满盘皆输。 司无邪看着赌桌上开盘的骰子点数。 他赌大,开出的是三点,小,极小。 夏长风说道:“很好,你已经把第四条尾巴输给我了。” 司无邪纠正他:“不是把尾巴输给你,只是允许你摸一下。” “对,只是摸一下。” 夏长风冷笑道:“可你真的敢让我碰吗?” 语调逐字加重,声色冰冷刺骨。 司无邪定定地看着他冷厉的目光。 笑了。 “我有何不敢?” 他一步步走到夏长风跟前,一屁股坐在桌子上,翘着二郎腿,脚踩在夏长风端坐的那条板凳上。 九条尾巴孔雀开屏似的全都露了出来。 其中一根狐狸尾巴自投罗网地缠住了夏长风的胳膊,红尾尖的一簇白毛强行钻进他虚握成拳的手掌心里。 “小朋友,我可以明明白白地告诉你,狐族断尾之痛,比起剖心挖腹有过之而无不及,你想疼死我,就拔去一根,你不解气,全拔了也行。” 司无邪附在他耳边,柔声道:“可是,弟弟,你真的会这么做吗?” 第66章 关你屁事,关我屁事 声柔似水,淌进了夏长风的耳朵里。 滋养着干涸已久的心田。 这么温柔的声音,让他想到年幼时某个盛夏夜晚,哥哥趴在枕边有一搭没一搭给他讲鬼故事,哄他睡觉。 老狐狸讲鬼故事哄小朋友睡觉。 他是懂哄睡的。 司无邪的嗓音比男人要细一些,平时说话语调很高,听起来雌雄莫辨,但他越是放缓语速,放低声音,就越有韵味,男人和女人都达不到的韵味。 又纯又浪。 就只有他这种男狐狸精才能叫得这么好听。 夏长风轻轻握住他的尾巴尖,脸上表情几乎没有变化,但是嘴角上扬,挑起一种似是而非的凉薄笑意。 这表情……搁在以前,司无邪绝对想象不到自己一手养大的、天真良善的小白莲会做出这种表情。 转念一想,他跟太极殿,跟李停云那种货色混在一起,近墨者黑,也不稀奇。 小白莲已经进化成了黑莲花。 如今的夏长风让司无邪感到陌生极了。 夏长风轻柔地摩挲着狐狸尾巴。 从表面上看,司无邪赌对了,对方并没有做出任何伤害他的举动。 但夏长风慢条斯理的动作让人心里发毛。 老狐狸狡猾奸诈,就算心里拿捏不准,表面也稳如老狗。 他蹬鼻子上脸,挑衅道:“就冲我当年把你养大的恩情,你也不能拿我怎么样。” 他试探性地想要缩回尾巴,看到夏长风依旧不为所动,他也就放宽了心。 “既然你舍不得下手,哥哥我就暂且把尾巴收回……啊!!!” 夏长风猛然攥住了狐狸敏感的尾巴尖。 力道奇大,只要司无邪挣扎一下,这条尾巴他就别想要了。 “你又赌输了,对你,我有什么舍不得。” 夏长风转动手腕,将狐尾缠在手背上,狠狠一拧,“司无邪,你对我有什么恩情,利用之恩,遗弃之德,还是剖心之情?” 他说这话时情绪内敛,波澜不惊,“我原本不想这么快就把你怎么样,是你自己送上门来,在我面前一步一招摇,如此下贱。” “是我自己送上门的……是我送上门的……吗?” 司无邪抖着唇笑出了声。 尾巴被人强行揪扯产生的痛楚让他胆战心惊。 可他一点也不认同夏长风这番话。 “难道不是你先找来地界,难道不是你先登门拜访?” “既然你这么恨我,这么想找我算账,却又磨磨唧唧的做什么?我早就说过,我夺了你的朱雀之心,你有能耐就再找我抢回去。” “现在,我就坐在你跟前,我也承认,我实力大不如你……所以,你为什么不把这颗心剜回去呢?你嘴上说狠话,实际不还是下不了手。” 司无邪幽幽说道:“弟弟,咱俩到底谁下贱啊。” 俩人四目相对,只在方寸之内,瞬息之间,无端生出几分撕裂的禁忌感。 夏长风直视那双妩媚天成的狐狸眼,一字一顿道: “激怒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司无邪忽觉胸口剧痛,心脏仿佛有烈火在燃烧,胸前拢起一团暗红色流光。 夏长风五指覆在流光之上,神情捉摸不透,“你是该把这颗心还给我了,哥哥。” 他的周身燃起一簇簇业火,火光之中,司无邪痛苦到近乎扭曲的脸颊愈渐模糊。 疼到窒息,真他妈要命。 就不能像他当年一样,下手利索点吗?! 司无邪痛苦地想。 “夏长风,放开他。” 身后传来一道清冷的声音,冰霜迅速蔓延开来,与业火两相抵消。 司无邪劫后余生,视线逐渐清明,目光越过夏长风的肩膀,落在梅时雨的身上。 夏长风侧目而视,“梅仙尊,你就这么喜欢多管闲事?” 梅时雨:“不,我的意思是,你放开他,有件事情,我想找你谈谈。” 夏长风:“随便打扰别人的私事,还真是傲慢啊,道玄宗的人都像仙尊一样没礼貌吗?” 梅时雨不为所动,“好吧,为此我可以道歉。但我还是想说,司无邪没了朱雀之心一定会死,你要想杀他的话,就动作快点。我这边有件急事,等不了多久。” 夏长风稍微一愣,掌心的火焰逐渐消散,语气却越发沉重。 “我们之间的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梅时雨:“你猜。” 不是他卖关子,他纯粹不想说。 他当然不能说自己就是重生之人,他知道的隐秘还不止这些…… 上一世,司无邪是被李停云杀死的。 李停云偶然发现司无邪体内跃动的朱雀之心,想都没想就把他给杀了,然后把那颗心还给了夏长风,算是给下属的恩赏。 李停云并不知道夏长风与司无邪俩人的渊源,杀了司无邪只是举手之劳。 他以为夏长风会对他感恩戴德。 实际上,这件事为夏长风日后叛变埋下了祸根。 李停云淡薄人性,习惯用杀戮解决所有麻烦,根本不想了解别人那堆破事、烂事。 梅时雨却很细心,他的性子和李停云截然相反,他们殊途不同归,撞到一块儿是阴错阳差。 总的来说,梅时雨对太极殿和四象城内发生的事情,远比李停云这个殿主知道得多、了解得详细。 不是他喜欢八卦,而是李停云根本不“理政”,不管大事小事,全都扔给他处理。 如果遇到梅时雨处理不了的,他会找李停云商量,由李停云出面解决。 太极殿殿主解决问题的方式简单粗暴。 那就是——把他们都杀了! 渐渐地,也就没有什么问题是梅时雨解决不了的了。 因为所有人都会哭着求着让他拿个主意出来,不管好与坏,怎么着都成,就是千万别再去太极殿找李停云商量了! 梅时雨叹了口气。 说句不好听的,李停云好像把他当成“大内总管”来使唤了。 不是宰相,不是阁臣,就是皇帝老子身边那个大太监! 毕竟臣子不能随便进入皇帝的寝宫,但太极殿那道禁制对梅时雨来说形同虚设,他就算是进进出出把门槛踢烂了,也没人敢管。 李停云平时除了出门打架就是闭关修炼,他亲手在太极殿设下了禁制,不允许任何人打搅。 但凡有人不知死活地靠近大殿,触发禁制,不管修为有多高,都将在顷刻之间神形俱灭。 除了梅时雨这个特例。 他得陪他打架发泄多余的精力,还得负伤给他处理门派各项事务。 所以出入平安。 在别人眼里,这不是大内总管,还他妈能是什么?! 而李停云就是那个几十年不上朝的摆烂昏君。 对于李停云随手杀死司无邪这件事,梅时雨曾经问过他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司无邪是司无忧的哥哥,而司无忧跟了你这么多年,你却杀了她的哥哥,你有没有想过,她会不会恨你?” 李停云左手托腮,“关你屁事。” 梅时雨面不改色,搬出了第二个问题: “也许你不知道,司无邪和夏长风关系匪浅,不是简简单单‘恩怨情仇’四字可以囊括,你轻而易举地杀了司无邪,是否考虑过夏长风会作何想?” 李停云右手托腮,“关我屁事。” 梅时雨心说,好,别怪我没提醒你,你就做你的孤家寡人去吧。 暴君。 第67章 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 司无邪一把推开夏长风,捂着心口踉跄跑向梅时雨。 他感觉自己的魂魄都快被躁动的朱雀之心烧干了。 急需降温。 司无邪老是纠缠梅时雨,不是没有原因。 他虽然偷取了朱雀之心,却遭不住纯阳烈火的灼烧,落下一个体热焚心的后遗症。 现世现报。 他随身武器是把凌云扇,亦非他喜好附庸风雅,单纯就是太热了,拿来扇风。 老狐狸喜欢雪里睡觉,冰上打滚,哪儿凉快,就在哪儿待着,阴曹地府这地方就不错,活人踏进鬼门关,满身冷汗。 司无邪连滚带爬地奔向梅时雨。 就像大夏天看到了冰镇西瓜,拒绝不了一点,仿佛咬一口灵魂都能得到救赎。 梅时雨侧身避开了他,却施法将他困在冰凌之中。 狐狸舒服得现出原形,蜷起身子,长长的嘴筒子埋在尾巴堆里,当场陷入婴儿般的睡眠,远看像朵火红的大喇叭花。 夏长风双手“端”起了这坨大红花。 梅时雨问道:“现在,我们可以谈谈了吗?” 夏长风点头道:“你要说什么,直言就是。” “雪莲子。” 梅时雨道:“我那位朋友中了阴阳咒,我需要一颗雪莲子,为他解咒。” 夏长风却问道:“除了你那位朋友,是不是还有别人,也中了阴阳咒?” “是的。” 梅时雨说:“你们太极殿的人在永劫镇的地盘上闹事,一连害了许多修士。” “他们看上去师出同门,虽然言行无礼,让人感到不太舒服。” “但我跟他们无冤无仇,同样都是修道之人,知其不易,行其艰难,他们好不容易才有所成,却中了这样阴毒的招数,修为散尽,实在可怜。” 夏长风冷笑一声,“仙尊还真是有同理心,你救一个人还嫌不够,妄想救世?” “不,我并不想插手别人的因果,他们造化如何,与我无关。” 梅时雨继续道:“但太极殿的邪术害人不浅,你们殿主的业障十辈子也还不完。听说他已经窥破上境界,进入渡劫期……” 李停云遭劫在数,只怕不会有好下场。 他轻道:“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 夏长风却说:“仙尊操心的事情未免太多了,我们殿主不需要你的关心,他有他自己的想法,也有他自己的作为,谁都管不了。” 有一说一,李停云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根本不是正常人能理解的。 就比如说,他跟梅时雨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关系,为什么要装成他的徒弟骗人呢? 装嫩还装上瘾了。 等着吧,总有玩儿脱的那一天。 夏长风暗自腹诽,他吃过电信诈骗的亏,而且亏大发了,差点把半条命搭进去。 对于“欺骗”这件事,他深有体会,深恶痛绝! 他不知道李停云做的是什么局,他想要骗人,骗钱,还是骗感情? 总不能也想对人“掏心掏肺”吧…… 凭他太极殿殿主的实力,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李停云要是真想从梅时雨身上得到点什么,直接把人抓起来拆了就行。 何必玩儿这种角色扮演的把戏。 难道……难道这他妈的是情趣?! 夏长风着实想不通。 但他作为“过来人”,吃一堑,长一智,对梅时雨今后的遭遇颇感同情。 推己及人,态度不禁放松了些。 梅时雨一头雾水,他这突如其来“悲天悯人”的神情……是什么意思? 但他没心思关注这些无关痛痒的细枝末节。 他直说道:“眼下我正需要一颗雪莲子,夏长风,你给还是不给?” 夏长风没有立刻回答他。 他从太极殿找来地界,本就是李停云的授意。 据他推测,殿主的意思应该是,给他。 “雪莲子么,我可以给,但是……” 夏长风话音一顿。 梅时雨不明所以,“但是什么?” 谈条件吗? 夏长风没有明说,旁敲侧击道:“你们抓走了司无邪的妹妹,那只狐狸她……现在怎样了?” …… 夏长风来到地界之后,暂且没有得到李停云明确的指示。 他干脆找到了司无邪的府上。 他原以为司无邪不会见他。 几百年了,老狐狸已经躲了他几百年。 司无邪借助酆都的势力,稳固根基,与太极殿对抗,对夏长风避而不见数百年。 这里毕竟是酆都,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只要司无邪有心躲他,他就不可能找到壁画的入口,更不可能进入这个由司无邪一手构筑的空间结界。 为何会在今天对他敞开大门,甚至有意无意地引他前来呢? 夏长风非常了解司无邪,他知道,老狐狸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有目的。 司无邪不会冒着被夺回朱雀之心的风险和夏长风见面。 除非发生什么天大的事情,大过他自己的安危,他必须找夏长风帮忙解决。 夏长风踏进往生客栈的第一步,就想明白了老狐狸的目的。 第68章 他反了天了,敢做我的主 夏长风想到自己和李停云、梅时雨在茶肆中碰面时,李停云从乾坤袋中拿出了镇妖塔。 一行人在王伍的八卦声里,听说了司无邪和司无忧这对儿兄妹生下来就被父母抛弃、甚至险些被亲生父亲诛杀的悲惨身世。 镇妖塔里关着的正是司无忧。 上千年来,司无忧在哥哥羽翼保护之下,什么苦都没受过,尾巴迟迟长不全。 性子还像个顽劣不懂事的小女孩,不喜欢修炼,跟他哥吵架,顶嘴,动不动离家出走,每次被他哥抓回来,生好几天闷气。 司无邪常常感慨,带孩子真他妈心累啊,他就快管不了这个小祖宗了。 当哥的狠不下心,没关系,险恶的社会自然会教她怎样做人—— 司无忧在镇妖塔内,必会经受道法惩戒,也许是雷震,也许是阴火,谁知道呢? 法器带给她的惩戒力度有多大,取决于使用法器之人的力量有多强。 很不幸,镇妖塔的主人,是李停云。 刀剑无眼,法器也无情,全然听从主人的意念。 李停云一念之差,司无忧在塔里的日子就惨了。 她被关塔里遭点罪尚在其次,司无邪内心深处真正恐惧的是,李停云杀人如麻,喜怒无常,如若他对司无忧炉鼎之身产生兴趣,想让他把人放了,简直难如登天。 司无忧炉鼎之体,且是极品炉鼎。 这个秘密,除了司无邪之外,谁都不知道。 就连跟他们生活一二十年的夏长风也毫不知情。 司无忧修炼进度缓慢,与她的体质脱不开干系。 炉鼎之身,在修仙者眼中,抛开美貌不谈,只说双修的好处,就足以让人生出觊觎之心,哪怕不择手段强行霸占,也在所不惜。 拥有绝佳炉鼎资质的人,已经不被视为活生生的人了,他们甚至不是奴隶,而是能够助长修为的“灵丹妙药”,是各方势力竞相争抢的资源本身。 炉鼎之身的事实必将为司无忧带来灭顶之灾,司无邪为了保护妹妹也是拼了老命,想尽一切办法隐瞒司无忧的炉鼎资质,在她身上结了封印。 这层封印也许能在李停云面前蒙混过关,但也保不齐,他已经看出了端倪。 据说李停云物色炉鼎已久,太极殿上下都在为他筹办此事。 而司无忧,正好就是那个极品。 这一次,司无邪是真的救不了她。 夏长风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司无邪终于愿意冒险见他,还陪他小赌怡情,是想要求他从李停云手里把司无忧救出来。 司无邪即便抱着求他救人的目的,也没有丝毫求人的态度。 甚至对曾经伤害过他的事情不抱悔过之心。 反而一步步地用话语刺激他,生怕他不够愤怒。 不是司无邪愚蠢,不会审时度势,恰恰相反,他就是太聪明了,聪明过了头。 司无邪想要逼夏长风亲手取回这颗心,这样,他们就扯平了……或许吧,或许能扯平。 就算扯不平也没关系,他把朱雀之心还回去,就有脸开口求夏长风救他的妹妹。 他知道,夏长风一定会心软的。 一定会答应他。 他亲手带大的孩子,他怎么能不了解呢? 他知道他所有的底细,所有的想法。 还有他对他变态的依恋,看起来像极了爱情。 老狐狸活了一千年,早在红尘俗世中玩够了,他年轻的时候,也曾自诩风流,玩世不恭。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撩而不娶,概不负责。 从某种程度上说,他这种行为,除了不播种不生子杜绝后患之外,比起他的渣爹也强不到哪里去。 但现在他已经上了年纪,对爱情这玩意儿彻底没有感觉了,他不可能付出真心去对待一个人。 更何况夏长风对他似是而非的畸形情感,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雏鸟情结,还达不到谈情说爱的地步。 司无邪只想利用夏长风对他的眷恋,用自己的命再赌一把,赌他一定会答应自己,救下司无忧,并在今后尽力照拂一二。 司无邪在把夏长风引入壁画空间的同时,派人在榷场内找到了李停云一行人,并把他们请到往生客栈。 他当然不对李停云抱有任何期望。 但直觉告诉他,梅时雨,可能会帮到他。 有梅时雨在的话,兴许他不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一切都能出现转机。 事实证明,他赌对了。 赌桌上,他赢不了,但赌人心,不在话下。 …… 好算计,真是好算计。 对于司无邪的所作所为,夏长风不能细想,也不敢细想。 他越想,就越觉得心寒。 老狐狸对他机关算尽,除了利用还是利用,搜肠刮肚也找不出一丁点真情。 夏长风恨不得掐死他拉倒,却偏偏下不了手。 无论他失去朱雀之心后经历过什么样的风雨摧折,无论他现如今变成了何等令人陌生的模样,他还是会对司家这兄妹俩心软。 没有为什么。 梅时雨听夏长风问起司无忧,直说道:“镇妖塔,在我这里。” 之前元宝把金棺交给他的时候,镇妖塔也一并给了他。 夏长风颇觉意外。 镇妖塔居然不在殿主手里攥着?! 意外之喜。 他登时松了口气,说道:“仙尊若能将关押司无忧的镇妖塔交给我,雪莲子即刻奉上。” 这话暗藏心机。 梅时雨并不知道跟在自己身边的少年就是李停云,更不会知道雪莲子本来就是李停云授意要给他的,不需要他答应任何条件。 夏长风算是钻了李停云此刻不在现场的漏洞。 梅时雨本就和司无邪近日无怨,往日无仇,站在他的角度来看,顺水推舟做个人情,把司无忧放了,没什么大不了,就是件小事而已。 梅时雨却忽然说道:“可是,镇妖塔我没带在身上,还在楼上房间里搁着,我让元宝送下来。” 夏长风:“……” 说话留一半,吃面没有蒜。 砒霜拌着饭,毒死你老伴! 夏长风立刻改口道:“梅仙尊,还是你自己去取一趟吧,换了别人,我不放心。” 梅时雨幽幽道:“不放心?这是为何?” 不对劲,太不对劲了。 当他告诉夏长风,镇妖塔在自己手上的时候,对方眼睛一亮,就跟看他好骗而目露精光的奸商一个样。 他只是用谎话诈了一下,夏长风就有些着急了。 梅时雨心里很在意,难道他看起来就这么好忽悠吗? 他转身就走,留下一句:“好吧,我自己去取。” 夏长风追问道:“如果令徒不愿意呢?” 梅时雨头也不回道:“他反了天了,敢做我的主?” 实际在想:我要回去和元宝商量一下。 跟人谈判这种事,梅时雨不擅长。 他怕自己把司无忧交出去了,反倒失去主动权,夏长风见他好拿捏,又加码提些别的什么条件,牵着他的鼻子走。 谈到这种地步,不得不起冲突。 从别人手里抢东西,比杀掉这个人更麻烦,因为投鼠忌器,要是夏长风鱼死网破,把雪莲子全都毁了,事情就有些难办了。 他得承认,他的小徒弟心思活络,嘴巴伶俐,绝不是吃亏的主。 还是让徒弟出马和夏长风当面谈条件吧。 第69章 小学生打架之菜鸡互啄 梅时雨一定想不到,客栈雅间内,他一真一假俩徒弟已经扭打成团了。 退化到少年身形的李停云,以及附魂在红衣女孩身上的元彻,一个反派,一个主角,俩人纯粹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打起架来是拳脚相加,近身肉搏。 高端的正邪对决,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战斗方式。 你一拳,我一脚,你掐我脖子,我捶你脑门。 史诗级场面堪比小学生互殴。 双方身上都挂了彩,灰头土面,鼻青脸肿,简直没眼看。 话要从梅时雨出门的那一刻说起。 李停云守在房间里,搁在王伍床边的金棺突然一震,自个儿从床上掉落,正好摔开棺材盖。 红衣似血的少女从里面滚了出来。 元彻趴在地上,喘了口粗气,一抬头,就看到李停云站在他跟前,冷眼旁观。 他费力地从地上爬起来,躺了太久,四肢还有些不适应,但面对李停云,一腔激愤足以作为支撑。 “你这个阴魂不散的魔鬼,披着羊皮的恶狼!你和梅时雨上辈子狼狈为奸,无恶不作,你们……你们百死莫赎!” “你们到地界做什么?是想要阻止我复活灵溪村那些被你屠杀的无辜之人吗?!你残害了那么多人,还嫌不够,还想……咳,咳咳!” 他这些话攒在心里不吐不快,越说越激动,不小心被口水呛住。 少女的鹅蛋脸涨得通红。 李停云:“……阿巴阿巴。” 元彻:“你!咳咳,你好不要脸,气煞我也!!!” 他捶胸顿足。 一时间,忘了自己占的是别人女儿家的身体。 一记重拳捶到正在发育的胸脯上,剧烈的疼痛让他当场失去了人生色彩。 “!!!” 他脑子里一片空白,这酸爽,比鸡飞蛋打还刺激。 李停云竖起大拇指,捧场道:“……优秀。” 我辈楷模。 他母胎solo二十年,袭胸这种事,做梦都没体验过。 还是他道行太浅了,思维不够开阔,想法不够野。 李停云若有所思。 元彻佝偻着腰背,双手抵在膝前,缓不过劲儿。 那地方,揉也不是,不揉又疼。 他又羞又气,双目瞪着李停云,表情扭曲到脸颊抽筋。 李停云不忍卒视。 元彻转头,看到半死不活的王伍僵直地躺在床上,须发全都白了。 心神一震。 着急忙慌地跑过去,探其脉象,心凉了一截。 “这究竟怎么回事?!” 他干爹怎么也跟来地界,还和李停云混为一道? 看来他被李停云扣押在棺材里不得脱身的这段时间里,外界发生了许多令他意想不到的事情。 情绪发泄够了,元彻强行命令自己静下心来,二话不说就从体内揪出自己的一魂一魄。 三魂七魄本为一体,只有遭受巨大的冲击,魂魄才能分散,创伤不可估量。 元彻将一魂一魄生生扯离本体,豆大的汗珠洗刷着额角,他却一声不吭。 足见也是个狠人。 他一心想要燃烧精魂维持王伍生命体征。 李停云看出他的意图,跨步上前扯住他的衣领掼倒在地,死死压住他。 一只手抓回魂魄,强硬地给他塞进了身体里。 【主角生命值降至30%,接近示警红线,请宿主施以援手。】 李停云在系统提醒之下,制止了元彻的自残行为。 “老六呢?叫老六上线,我不想跟人工智障说话!” 老六静悄悄,必定在作妖。 【好的,正在为您转接人工客服……嘀……嘀……】 系统嘀嘀两声,就没下文了。 李停云已经习惯穿书系统不靠谱的骚操作了。 暂时没功夫计较。 元彻胸口被他用膝盖顶着,喘不上来气,双手胡乱挥舞。 精致的丹蔻指甲差点戳瞎他的眼睛。 突然,他抓住床边天香几的桌腿,用力一扯,朝少年身上砸去。 李停云闪身躲开。 元彻察觉胸前压力减小,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 桌上摆放的炉瓶三事皆尽倾倒,香灰撒了李停云一身,尘雾弥漫,香味浓得发臭。 元彻手里的桌子已经散了架,但是那条长长的桌腿正是一件趁手的兵器。 他提着桌腿就扑向将将站定、用手臂挡住鼻子的李停云。 少女的身体是练过武的,也有修炼过的痕迹,修为还不低,整体素质非常不错。 一条桌子腿也能被她花拳绣腿舞得虎虎生风。 桌腿朝李停云劈来,气流吹开碎发,幽暗的黑眸充满厌烦,他几乎是空手接白刃,抓住桌腿转身往后一带,紫檀木被他生生捏碎。 元彻这一下只是佯攻,被他抓住武器的刹那,借力旋身而起,踢向李停云腰腹。 他知道自己这具身子再怎么训练有素,都不可能在力量上战胜对手,只能取巧。 可少女不光力气小,身体也轻,李停云抓着她脚脖子,能把她当手绢一样转起来。 少女身上的血色罗裙轻盈翩跹,布料颜色也正宗,转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 像东北二人转一样喜庆。 元彻被甩到地上,身体失去重心前,他抓住了一样东西,一抽到底。 李停云衣袖一松,才发现他把自己缠在袖口的腰带抽走了。 梅时雨的腰带。 他立刻抓住腰带另一端,又把那具飞出去的身体拽了回来。 元彻看准时机,以全身之力向他撞过去—— 俩人扭打在地,翻滚,缠绕,揪扯……哦,这糟糕的画面。 少女飘逸的袖子和裙摆在近身格斗中壮烈牺牲。 赤色鸳鸯肚兜若隐若现。 李停云:“……” 第70章 难道他也是他们play的一环? 元彻浑然不觉,趴在李停云身上,抡圆胳膊挥出铁拳! 腹部却传来一阵剧痛。 疏忽之下,他重重地挨了李停云一脚,身体呈抛物线弹射出去,落在桌子上。 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过后,连桌带椅都被少女的身体撞了个稀烂。 满地狼藉,不可收拾。 元彻眼前天旋地转,目光聚焦之时,李停云已经再次压制住他,从地上随便捡起半只破碎的陶瓷茶壶,照准他的脑袋砸下! 少女那双清亮的眼瞳中倒映出陶瓷碎片尖锐的棱角。 元彻拼命挣扎,李停云死死按住他。 俩人不约而同地愣了一下。 李停云好像抓到了一团柔软富有弹性的东西。 “吱呀”一声,房门被人推开。 梅时雨听到楼上传来的响动,移形换影瞬间来到房门前。 推门推入,映入眼帘的场景……着实有些一言难尽。 少年骑在少女身上,一只手还压在人家胸前,少女则是脸红脖子粗,大汗淋漓。 几人都没回过神来。 李停云手持“凶器”半只瓷壶,又快又狠地砸向元彻的脑袋。 “元宝,住手!” 梅时雨惊愕道。 晚了。 瓷片已经割开少女的额角。 但也仅仅只是划出一道不深不浅的伤口。 李停云报复心强,哪怕当着梅时雨的面,也敢揍他的宝贝徒弟。 可是,凭他现在的实力,出手动作再快,也快不过梅时雨意念操控的缚仙锁。 李停云被绑成大粽子一把拉开,手里的瓷壶应声落地。 他的右手沾了些壶里的茶水,手心手背都烫红了。 奇了怪了。 壶里装的到底是什么水,触感明明是凉的,为什么能把人的皮肤烫红? 李停云心里嘀咕一声。 他先前就被“烫”过,不过只有一星半点,他没在意。 这次烫伤面积有点大,右手隐隐发麻。 就好像烧红的烙铁穿透手掌,连皮带肉,还有骨头都是疼的。 梅时雨用缚仙锁把他捆到自己身边,见他挣扎不已,叫嚷着“师尊,放开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行为有失,不禁有些生气,缚仙锁越绑越紧。 李停云识趣儿了,乖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师尊,我认错,你就放开我吧。” “一边儿去,别蹭我,不给解。” 李停云偏要跟他反着来,贴在他身边腻歪。 由于打架在地上滚了几遭,头发有些炸毛,他像只蓬松的狮子猫一样蹭着梅时雨的腰。 梅时雨把他凑过来的脑袋推了又推,指着墙角旮旯,冷道:“站过去!” 面壁思过。 李停云不情愿过去,但是缚仙锁听命把他绑到那里,不容他拒绝。 一股无形的压力迫使他低下头。 余光一暗,身边又多了个人影。 竟然是刚从地上爬起来就自觉站角落里面壁的元彻。 罚站这种事情,李停云觉得丢脸,在心里又给梅时雨记了一笔账。 但是,元彻对此异常熟练。 哪怕梅时雨这话不是对他说的,他的身体却不听使唤,条件反射似的走向墙根。 适才幡然醒悟,物是人非事事休。 师尊久违的一句话,让他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 绝不是因为害怕,更不是因为厌恶。 他只是太长时间没有听过师尊冷声训斥的声音了。 梅时雨就这样看着红衣少女摇摇晃晃地走到墙角,忽又浑身一僵,双手紧握成拳,不知该以怎样的态度转身面对他。 元彻终究还是缓缓转过身来,抬头看着梅时雨,没有说话。 重来一世,一切都回到了原点。 在他的视角来看,现在的梅时雨还是那个清风霁月、不染纤尘的仙尊。 他还没有背叛道玄宗,没有被李停云这个恶魔拖下地狱。 一切都还有转机。 元彻紧紧握住双拳,手腕甚至在颤抖,天知道他胸中有多激荡。 姓李的怎么能这么不要脸?! 他跟他梅时雨身边究竟有什么企图?! 他还拜师,他还抢机缘……他是左边脸皮贴在了右脸上。 一半不要脸,一半脸皮厚! 无耻。 无耻之徒。 元彻拳头发颤,是他气得哆嗦。 他想不明白李停云怎么有心思玩这种恶劣的游戏。 他就应该把李停云伪装成小白脸骗吃骗喝骗人感情的真相戳破! 让梅时雨看清楚他邪恶的面孔。 只可惜他还没来得及变成正义的化身,梅时雨轻声一句“彻儿”,就把他彻底喊懵了。 “……???” 元彻有些不敢相信。 他怎么知道他的名字,还叫得这么亲切? 这个时候,梅时雨应该不认识他才对。 大脑cpu飞速运转。 他想到,当他在灵溪村醒来,亲眼目睹李停云的杀人恶行,他就知道,自己重生了。 前世,他见过同样血腥的画面,他无助地躺在隐蔽之地,身上戴着一块玉佩。 这是一件他出生之时道玄宗宗主赠予他父母,为他挡灾消难的仙器法宝。 玉佩蕴含的灵力逐渐封印他的五感,令他不能出声,也不能挣扎,陷入混沌之中。 既是在限制他,也是在救他。 就这样,他成了灵溪村唯一的漏网之鱼。 这一世,悲剧重复上演,只不过,李停云不知为何居然找到了他的藏身之处。 但却没有杀他。 只是把他的玉佩拿走,还把他的衣服给扒了! 当时他紧闭双眼,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在察觉危险消除之后,他立刻抓住时机逃命,跑出老远的路,又悄悄折回,竟发现灵溪村所有惨死的亡魂都被超度了。 那里残留着道玄宗“魂兮归来”超度阵法的痕迹。 彼时他不清楚到底是道玄宗哪个人谁找了过来,也不知道这个人找他的原因是什么,他不记得自己在走出新手村之前就结识过修仙界的大佬啊! 他想不通,就不再瞎想,抓紧时间跑到地界去。 他想要的结果,不是亲朋好友得以安息,而是要他们都活过来,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 他要他们都好好地活着,走完自己本应该拥有无限可能、精彩绝伦的一生。 他不信满门横祸,这是命。 他只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他的出场设置,就是男频升级流爽文男主的标配,不信命。 一件事情,如果他做不到,只能说明他还不够强。 绝非命运使然。 元彻的中二之魂熊熊燃烧。 但被梅时雨一句“彻儿”浇了个透心凉。 他终于想明白,前去灵溪村找过他的道玄宗仙尊,就是梅时雨。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梅时雨知道这一切! 他知道灵溪村遭到李停云的毒手,所以才赶过去,只不过仍然晚了一步。 梅时雨知道这一切,他跟自己一样,都是重生之人。 这还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梅时雨早就受到太极殿的荼毒。 无药可救了他已经! 元彻看着梅时雨,还有装嫩的李停云,如鲠在喉。 现在好了,他根本就没必要告诉梅时雨,眼前的少年就是李停云。 这俩人肯定已经暗通款曲,早就穿上一条裤子了! 元彻痛心疾首,指责道:“好样的,你们俩……合起伙来耍我!” 梅时雨不解其意:“你说什么?” 李停云故意描黑:“啊对对对。” 元彻看他俩“满不在乎”的样子,肺要气炸了,越发肯定心中的猜想—— 他俩肯定搞到一块儿了! 好在元彻内心坚强,很快就迫使自己冷静下来。 情绪稳定之后,他悟了。 可恶啊。 难道……他也是他们y的一环吗? 第71章 别人怕他是生理反应 夏长风诚心悔过,他就不该好奇心这么强烈,非要去客栈四楼的雅间瞅一眼。 李停云在梅时雨面前又贴又蹭的样子,谁看了不得自戳双目! 辣眼睛,不如当瞎子算了。 夏长风第一时间就想到,他们殿主一定是被夺舍了。 但转念一想,谁他妈有那个胆魄和能耐,夺了太极殿殿主的舍?! 他立刻想到了一个更加合理的解释,那就是李停云的疯病又复发了。 这就不奇怪了,这就不奇怪了…… 但夏长风还是想自戳双目。 雅间房门自从被梅时雨打开后就没关上。 夏长风跟着梅时雨一起走上楼,一场好戏从头看到尾。 只不过没人在意他的存在罢了。 但“关门教子”的道理,梅时雨还是懂的。 他不能当着外人的面,对自己这俩徒弟怎么样。 夏长风真的很没有眼色,他就那么大咧咧地站在门口,伸长脖子看戏。 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膨胀的好奇心。 “夏长风,你就这么喜欢多管闲事吗?” 梅时雨转身道:“随便窥探别人的私事,太极殿的人都像你一样没礼貌?”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呢? 夏长风一时没有想起来,正是他不久前亲口所说。 梅时雨原话奉送,是为不满,极其不满。 夏长风无言以对,被附带攻击的李停云也无话可说。 因为他们就是不讲礼貌。 “没礼貌”这个词对他们的攻击性太弱了,还不如一颗臭鸡蛋、一株烂菜叶的分量。 道德都不稀罕,礼貌算个屁。 我说我杀人不眨眼,你问我眼睛干不干。 这让他们说些什么好。 只有在角落里画个圈圈诅咒在场所有反派的元彻反应最为及时。 他这是不是……相当于自己骂了自己啊? 一个,两个,三个。 元彻看着在场之人,都跟太极殿脱不了干系。 坏蛋们蛇鼠一窝。 只有他一个坚定地站在正道的立场上。 这岂不是邪恶包围正义,黑暗吞噬光明?! 他不禁有些郁闷。 正道的光什么时候才能照在大地上,照彻修仙世界每一个黑暗的角落? 见夏长风自己跟来,梅时雨就不跟他打幌子了,拿出了关押着司无忧的镇妖塔。 夏长风看懂他的意思,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他不太敢看李停云疑惑的神情。 他直接将雪莲子放在桌子上,随机应变道:“我是上来送东西的,仙尊你走得急,忘拿了。” 梅时雨不懂他的哑谜,拿到雪莲子之后,直接把镇妖塔扔给了他。 顺便说道:“也许你不知情,司无忧是炉鼎之身,极品资质,你们殿主费尽心思,找的就是她。” 在他看来,在场都是重生之人,除了夏长风。 元宝虽然是太极殿那条大黄狗,但此生已经改邪归正,没有威胁。 而元彻与此事并没有太大关系,对于这个秘密也是知情的,没有什么不能说。 梅时雨只是想提醒夏长风:“如果你不想司无邪死得那么快,也不想让司无忧遭遇灭顶之灾,就在日后极尽可能避免李停云和这只狐狸见面……你怎么回事,眼睛抽筋了?” 他看到夏长风拼命使眼色,手里托着镇妖塔,就像捧着一只烫手山芋,拿也不是,放也不是。 一脸便秘的表情,很是痛苦。 但他有苦说不出。 痛,更痛了! 梅时雨问道:“……你莫不是还想提什么别的条件?” 浑然不觉李停云看他那无比幽深的目光。 他对夏长风道:“雪莲子已经在我这里了,你别得寸进尺……出去。” 说着,就走上前去关门。 夏长风如蒙大赦,退出房门后,连呼吸都顺畅了许多。 就在刚才,梅时雨毫不知情地说了那些话,令他头皮发麻,脚底生寒,喉咙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扼住,发不出半点声音,密密麻麻的恐惧感直冲天灵盖儿。 他绝不怀疑,李停云会在一怒之下让所有人清零重开。 但是,结果却很意外…… 意外到让他没有安全感。 夏长风看着手里的镇妖塔,走路的步子都飘忽不定。 这一遭,不亚于死里逃生。 真是太刺激了。 房间内,知晓内情的元彻,也不禁冒了一头冷汗,后背凉飕飕的。 在这之前,他之所以有胆量跟李停云大打出手,是因为他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什么都不在乎了。 他已经成了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占着人家女孩子的身体,丢死个人! 他的肉身指不定被毁成了什么样,这也就算了,而他此番进入地界,发现复活父老乡亲们的希望十分渺茫,不禁更加感到挫败。 再加上,他又看到义父王伍也活不长,一气之下,就想着,还不如跟李停云拼了! 真正的勇士,死也要死在冲锋的道路上,狭路相逢勇者胜! 他励志做一个坚强勇敢的战士。 他拼了一把,就没打算从李停云手底下死里逃生。 死有什么可怕,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略。 元彻却没有想到,梅时雨竟然当着李停云的面说那些话。 梅时雨让夏长风阻止李停云祸害司无忧,自然是想帮助司家兄妹俩躲过一劫。 但在李停云看来,这不明摆着算计他吗?! 还是赤\/裸裸的算计,就当他这个人是空气,完全无视了他的存在。 元彻为梅时雨捏了把冷汗。 同时察觉到,这不对啊,梅时雨好像不知道这个邪恶的少年,就是太极殿殿主本尊…… 对于这一切,李停云本人只是耸耸肩。 是谁的实力惨遭限制了呢? 是谁返老还童、修为尽失了呢? 是谁这么倒霉……嘘。 李停云:小丑竟是我自己。 他被系统坑惨了,但这件事,外人概不知情。 怕他,已经成生理反应了。 尽管他周身没有独属于高阶修士的浑厚气息,却无人敢试探他的深浅,无人敢怀疑他的强大。 所有人都宁愿相信,他是修炼到了高深莫测、返璞归真的地步,就连修士的气息都能隐藏如此之深。 真他妈牛逼,牛逼plus! 第72章 清汤大老爷 【哈喽啊,宿主。】 李停云:“是谁,谁在我脑子里说话?” 他左右环顾一周,装作震惊的样子,装得煞有其事。 【当然是我,王老六是也,宿主,你戏精附体了?】 李停云慢悠悠道:“哦,老六啊,老六是什么东西?” 【老六不是东西!老六是你的系统。宿主,你演得太假了,可拉倒吧!】 “呵,原来我是有系统的,不说还以为我记错了。” 李停云跟他扯完了,图穷匕见,“老六,你下线这么久,做什么去了?” 【我收到位面空间管理员的群@,不得不去参加一场培训会。】 “你们还有群@……还搞培训?” 李停云无语凝噎。 【是啊,哪怕被抓到小黑屋,还是要收到扣1,还是要接受培训,还是要开会。】 【但不得不说,这场培训会让我眼界大开……】 【你知道吗,居然有宿主穿到男频文里,不开后宫,他搞基?!】 李停云咳了一声,“什么眼界大开,这明明是格局打开。” 老六继续道:【你不晓得,那作者老惨了,从男频都市转战言情现耽,被迫围观宿主压倒众多男人,酱酱酿酿,然后又被众多男人反压,酿酿酱酱。】 【终于,他的作品分区从某点跳到某江又跳到某棠……谁能想到,他一边抠脚丫子一边敲打键盘,码了上百万字的龙傲天文学,到最后,每个字都横不平竖不直,书中世界连电线杆子都他丫是弯的!】 【这哥们儿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搞基!于是他一拳就把监视器给捶烂了。】 【由于破坏公共财产,他被当成反面例子,在培训大会上遭到了点名批评。】 【太惨了,真是太惨了。宿主,我相信你一定不会让我混到这种游街示众的地步……一定不会的,对吧?!】 李停云反说道:“那就要看你的自制力有多强了。” 老六不懂就问:【啥意思啊?】 “只要你能控制住自己,不砸显示器,不破坏公共财产,就可以了。” 【……我怎么感觉你在避重就轻,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呢?】 “是吗?那一定是你感觉错了。这个话题,就此打住。” 李停云迅速翻篇,另起话头道:“在你下线的这段时间里,你的亲儿子倒是上线了。” 【别跟我这么见外,元彻是我亲儿子不假,你也是我的龟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我这个老父亲是不会偏向谁的。】 他们在这边精神对话,另一头,元彻已经把雪莲子塞到了王伍嘴里。 元彻喃喃道:“你是我此生在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彻儿,他是……你的亲人?” 梅时雨对此颇感意外。 他自己不曾体会过至亲之间血浓于水的羁绊,却真心为元彻感到一丝宽慰。 他此生又一次经历了失去亲朋好友的彻骨之痛,但好在王伍还有得救…… 梅时雨问道:“他是你的什么人?” 元彻不情不愿地面向他,挠了挠后脑勺,仔细回忆一番。 然后实诚道:“他跟我说,他是我表姐的母亲的表弟的妻子的兄长的表妹的丈夫的弟弟……我应该叫他大舅,但是大舅没有义父亲,所以我认他当干爹!” 梅时雨:“……” 虽然说血浓于水,但他俩表到这种地步,血都稀释得比水还清澈了。 李停云又笑了,“就你俩这关系,灭十族都轮不到他。” 元彻看不惯他又干不掉他,咬牙切齿道:“是啊,跟我最亲的人都不在了,就剩下这么远的表亲,是谁罪孽深重,是谁最该死?!” 梅时雨只当他把对李停云的恨意迁怒到整个太极殿。 连条狗都不放过。 因而他对李停云的看不顺眼,并没有引起梅时雨的疑心。 梅时雨只是问道:“彻儿,你为什么到地界来,期间又遭遇了什么,落得这个模样?” “为了……为了让我死去的亲人,都活过来……” 元彻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沮丧。 “都怪我力量太弱,连自己也保护不了,对别人就更加爱莫能助了。” 他也不知道,他怎么能混成这副德行。 至于失去肉身、附魂他人这件事,是“孩子没娘说来话长”,不太好讲。 而且这么丢脸的事,他才不想说出来被人笑话。 尽管他现在很弱小,但是没关系,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变强。 人活着,就要向他妈的阳而生! 元彻转头看向王伍,又打起了抓出自己魂魄救他的念头。 李停云注意到他的动作,二话没说邦邦两拳,朝他脑袋上招呼过去。 就像打地鼠一样,把他飘出来的魂儿又捶进了身体里,锤得很瓷实。 “你以为,你现在的魂魄有多强,蕴含多大的能量,足以供养金丹期修士?” 李停云冷声嘲弄道:“痴心妄想,冥顽不灵。” 少女抱着脑袋坐在地上,像个锯嘴的闷葫芦一样,不说话了。 【宿主,请不要因为你的冷血无情,就去嘲笑别人的一腔孤勇,好吗?】 【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才是主角的魅力,我就爱他孤身走暗巷,爱他不跪的模样!】 只听“扑通”一声,元彻双膝跪地,跪在梅时雨面前。 “我求您,救他。” 元彻喉中酸涩,双手撑在两侧,重重磕了个响头。 上一次行此大礼,还是在前世道玄宗的收徒大典上。 见老六啪啪打脸,李停云当场笑出声,毫不客气。 元彻抬起头来狠狠瞪他一眼。 “连声师尊都不肯叫,你在求谁救他。” 李停云凉凉一笑。 面对此情此景,王老六不尴不尬地给自己找补—— 【男儿膝下有黄金,他为了救治义父,甘愿把黄金跪没了,他是大大的好人。】 【而你这个没眼力见的,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你是大大的坏蛋。】 李停云:“你可真是清汤大老爷。” 【嗯哼。】 元彻咬字极重,“梅仙尊,我求你救他,如果……如果你还有良心的话……”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这话不好听,但这么些年,他对梅时雨怨念不可谓不深,心里还憋着更难听的话没说出口。 梅时雨眸色一暗,见他人仍然像倔驴一样跪在地上,就让他站起来,他却像没听见似的,一连三叩,用了很大劲。 额头着地的每一声,都像一记重锤,敲打在梅时雨心里,荡开阵阵酸涩的痛楚。 恍如当初三拜为契,他们正式成为师徒。 少年鸿鹄之志七尺傲骨,如苍松劲柏,在众弟子中是最意气飞扬的那一个。 人尽皆知,道玄宗藏剑峰的峰主,就收了这么一个关门弟子。 而今他这一跪,无异于在向梅时雨“请辞”。 道不同,不相与谋。 凡人不过百年,也能悟出一个道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修仙者就更是如此了。 他们的一生,实在太长太长,中途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最终都会沦为过客。 三五好友终将陌路,一二知己亦不可留,此生此身所遇之人,都会变成只能回看不能重来的风景。 回首风景如故,然物是而人非,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 “仙尊,从今往后,你就不用把我当你的徒弟了。” “你对我,不再有爱护本门弟子的责任,无论你救不救人,我都不会怨你。” “他死了,我给他下葬,给他守孝就是。” 元彻站起身时,已经释然,声音敞亮,心胸也坦荡。 “谢谢你,超度灵溪村那么多惨死的亡灵,这份恩情,我会记得还。” 他心性至坚,爱憎分明,恩是恩,仇是仇。 【宿主,你说……梅时雨会不会救王伍?】 “他指定会。就算主角不扯这些,他也是会救人的。” 李停云嗤笑一声,“谁叫我师尊天生一副披萨心肠呢。” 【……宿主,你脑子里是不是只有吃的啊?】 【又是清汤,又是披萨,妈的,我馋了。】 他好想半夜点份外卖啊。 不争气的眼泪从嘴角流了下来。 哈喇子直下三千尺,一想到还关在小黑屋,他哭死。 第73章 心情烦躁,想吃人 楼下堂前,李停云一人独坐,当然,还有一大群猫猫围着他。 先前撸猫的客人早都走光了,但猫咪们还不满足,腮帮子痒得很,只能互相舔毛,或者用后腿抓耳挠腮。 但要是像那只大胖橘一样肥硕,事情就不太妙了。 橘猫举起后爪,却够不到脖子,拔剑四顾心茫然,背影像只金黄流油的手枪腿。 李停云食欲大起,直到手枪腿从眼前溜走,他才反应过来。 好饿,饿得眼睛都看花了。 他想起自己被黑白无常偷走的乾坤袋,里面还有几块吃剩下的点心。 点心都是梅时雨给他准备的,他的好师尊啊……救苦救难去了。 烦躁。 至于元彻么…… 李停云看着眼前手掌大小的金棺,真像一块热乎又蓬松的桂花糕。 他狠狠地抹了把脸。 元彻一魂一魄受损,是他自己作的,他把自己重新作回了棺材里。 梅时雨很放心地把金棺重新交给了李停云,然后就把他赶了出去,在雅间外布下了结界,防人干扰打断施法,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李停云手腕上还多出了一枚荧蓝色的印记,那是一道青霜剑的剑意,可用于防身。 梅时雨为别人考虑得一向都很周全。 就这样,李停云带着金棺走下楼,心情不好的时候,他会很饿。 那种饥饿感来势汹汹,他急切地想要吞点什么东西打打牙祭,填满辘辘饥肠。 大胖橘被他紧盯猎物的眼神看得脊背发凉,连忙扭着肚子从桌子上跳下去,发出“duang”的一声。 玄猫眨了眨绿眼睛,用爪子在地上比划了几下,一只又一只白腻腻的鬼手拔地而起。 李停云神情一凛,这他妈不就是永劫镇棺材铺里的那些鬼东西吗? 鬼手并没有攻击他,反而在温驯地给猫猫们顺毛,原来这些玩意儿还有这种用途。 白花花的手臂,看起来很好磨牙…… 李停云再次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抓住其中一只鬼手咬下去了。 嘎嘣脆。 鬼手化作一团魔气,消失在唇齿之间。 玄猫一脸诧异地看着他,那样子像是见鬼了。 李停云擦了擦嘴,“带我去找司无邪。” 他好像越来越不正常了。 他得趁这个时间,在榷场里多赚点功德,赶紧变回去! 而司无邪,他的阴差身份,他在地界的人脉,正好能有大用。 玄猫略一思索,对他点了点头,转身带路,并用尾巴示意他跟上。 李停云在他带领之下,穿过客栈后堂。 别有一番天地。 亭台楼阁,画舫水榭,回廊百转千折,屋宇错落有致,叫人看得眼花缭乱。 李停云跟着玄猫一路绕过长廊,进入庭园深处。 …… 一处僻静之地,一座雅致的八角亭,檐角八枚铃铛风吹不动,静谧无声。 铃铛是用来设置结界的法器,亭子四周仿佛垂着轻纱,与外界隔绝开来。 亭子中央放着贵妃榻,一只九尾红狐趴在上面。 狐狸脑袋像陀螺一样高速旋转,脑浆都快摇匀了。 他甩干自己身上的水渍,却把身边之人淋得像只落汤鸡。 夏长风脸上的笑容并没有消失,只是转移到了司无邪的脸上。 狐狸笑得贼贱。 夏长风伸出手,握住他的嘴筒子,一招制敌。 这对犬科动物来说,简直是莫大的羞辱,狐狸用尖利的爪子挠他手背。 横七竖八几道新伤,皮开肉绽,深可见骨。 就没有他司无邪下不了的狠手。 夏长风的神情一成不变,捏住他的狐狸嘴不放。 手臂上用来固定护腕的革带变大一号,顺着胳膊脱落,挂住狐狸的嘴巴。 革带继续变大,把狐狸脑袋套了进去,落在脖子上,骤然缩小。 不紧不松,正好圈住脖颈。 司无邪料想不就,他竟然被迫戴上了项圈! 耻辱中的耻辱。 现在这年头,就连灵兽也讲究“人权”,早就不流行戴项圈了。 那是对尊严的践踏。 他堂堂一只修炼魔道上千年的狐妖,居然被这小子戴上项圈当奴隶侮辱?! 是可忍,孰不可忍! 司无邪化作人形,可项圈随之变大,仍将他雪白的脖颈牢牢锁在黑色革带内。 他尝试了无数种办法都没能将其取下,反倒把脖子连着锁骨都搓红了。 一片红云霞霨,又似艳艳桃林,漂亮得很。 身为狐妖,司无邪天然有股无可言喻的勾人气质,明明一举一动都再正常不过,偏偏能看出几分媚劲儿。 夏长风坐在榻上,一只胳膊搭上扶手,另一只撑着脑袋。 目光肆无忌惮地打量着他。 现在,他只需要勾一勾手指,狐狸就会自己送上门来。 司无邪四肢忽然一软,不听使唤了,半蹲在夏长风修长的双腿之间。 他一脸惊诧之色,“你对我做了什么?” 身子蛇形般游膝而上。 忽地,二人听到一阵清脆的铃铛声。 有人来了。 第74章 只有永恒的利益 李停云看到司无邪脖子上的项圈时,第一反应是:教练我要学这个!!! 这招要是用在师尊身上,他都不敢想他会有多么开朗活泼。 夏长风多少有点尴尬,举手打个响指,项圈隐去形迹。 司无邪摸了摸脖子,还是有点勒得慌,夏长风没有给他解开,只是在人前隐形了。 算了,看在这小子把司无忧给他救回来的份上,他就忍这一回。 这是因为他大度,不跟小辈计较,绝对不是因为他不行,干不过。 夏长风:“殿主,你来了。” 李停云:“看样子我来得不是时候。” 夏长风:“不,你来得……” 他顿了顿,觉得这么说不太好,话到嘴边改了口:“确实不是时候。” “废什么话。” 管他什么时候,李停云抬起下巴指了指司无邪,“谈笔生意,怎么样?” 司无邪脑子多机灵,一看就知道来了大单子,哪怕与虎谋皮,他也想试一试。 “这里不是谈话的场合,我们换个地方。” 司无邪抬手打了个响指,凉亭立刻消失不见,周遭场景不断变换,春夏秋冬日夜阴晴,室内室外各色风光,走马灯似的在几人眼前轮番闪现。 最终,他们所站立的地方,是偌大一只画舫,波心荡月,桨声灯影。 江面凉风习习,吹来悦耳的丝竹声,谁看了不得捧个场说一声“老板,好雅兴”。 李停云站在客船上,转过身,只见月洞门前悬挂着串串珠帘,帘后坐着一位乐伶,低眉顺目,犹抱琵琶半遮面。 在月辉和红烛交错的光影中,伶人额前朱砂描就的花钿鲜红夺目,娇艳欲滴。 轮指弄弦如江南春水般婉转多情的调子,眼前仿佛铺开一卷夕阳箫鼓、渔舟唱晚的水墨画轴,意境悠远,韵味深长。 李停云忽然道:“弹错了。” 乐伶抬起压在丝弦上的手指,一支琵琶曲就这样被打断了。 她低声承认道:“是……是错了……” 司无邪挥挥手让她退下,“看来你学艺不精,下次就别出来丢人了。” 伶人抱琴,一步三回头,慢吞吞走到窗前,无奈化作一尾红鲤,游江而去。 她很舍不得这次化形的机会。 司无邪却漠不关心,只说:“没想到,太极殿殿主还懂乐理,让尊驾见笑了。” 李停云却说:“不是特别懂,除了这一首。” “哦?难道这一首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 “没有,就是从前听过很多遍,哪里弹错了,一听就知道。” 这支名为“春江花月夜”的琵琶古曲,又叫“浔阳曲”,他从前听人弹过很多次,曲调都记在心里。 李停云既不懂琵琶,也不懂乐理,只有这一首,他最熟悉。 司无邪偏爱风流雅事,琴棋书画都有所造诣,千年来除了修炼,就靠这些闲情雅趣打发时间。 他以为李停云方才那话都是谦辞。 夏长风也这么觉得。 他竟然不知道,殿主还懂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从来都不怀疑李停云的通天彻地之能,所以他认为殿主一定藏了一手。 除琵琶琴瑟之外,画舫之中还摆了一局珍珑棋。 司无邪盛情邀请李停云执黑子,共同探讨破局之法。 李停云看了半天,说道:“不如我们换个规则,换种玩法。” 司无邪觉得他定有奇思妙想,问道:“围棋还能有什么新鲜的玩法?” 李停云:“就比如说,谁先连成五子,就算谁赢。” 司无邪:“这……这还是围棋吗?” 李停云:“不是,我一般叫它‘五子棋’。” 司无邪:“好吧,不妨一试。” 于是俩人欣然下起了五子棋,夏长风坐在另一侧,很好,这个他也能看懂。 “尊驾之前说的‘生意’,是指的什么?” “字面意思,你帮我个忙,我帮你赚更多的钱,或者说,赚取修炼所需的资源。” “听起来像是个大买卖。” “没错,跟我合作,你会得到更多的回报。” 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 司无邪心里很清楚,坐在对面说要跟他合作的人是谁。 太极殿殿主,李停云。 跟他合作就意味着与太极殿结盟。 太极殿虽然名声不怎么样,但却不能否认其实力和地位,完全可以和道玄宗、酆都鬼域相提并论,在修仙界颇具影响力——当然,是负面影响力,一提起来,就觉得害怕极了,比冥府还让人恐惧。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找我,还有,我为什么要相信你?” 司无邪指出了问题的关键,“我不认为你是一个讲道义的人。” “但我认为,你跟我是一样的人,都不讲道义,但讲利益。” 李停云说道:“这世上没有永恒的朋友,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司无邪眼睛一眯,这话说到他心坎上了,“说得好,那就不妨直言,你想利用我做什么?” 李停云说道:“功德,我需要功德。” 【滴滴,宿主,你终于想起来,要攒功德了,我还以为你且不想长大呢。】 “放屁。小时候有什么好,小时候什么都做不了,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赶紧长大,赶紧变回去!” 【那你这段时间,干嘛不去做任务赚功德?我看你是一点也不着急啊。】 “不是我不着急,是系统在坑我!” “不信你去任务池看看,最近发布的都是些吃力不讨好的活儿。” “功德奖励不以个十百为单位,而是用分厘毫计算的!” “系统让我去杀酆都大帝,奖励功德值0.01你他妈敢信?!” 很喜欢王老六的一句话:“啊?” 【啊这……啊这这这……这确实有点过分了,001真特么不做人啊。】 【幸亏我牺牲睡眠特权,给你兑换了一条在榷场打工攒功德的野路子。】 【宿主,你还是去打工吧,咱们打工人一定能拥有光明的未来。】 “打工?我是打工人,系统就是万恶的资本家。” “打工人永远不要想从资本家的手里赎身。” “你信不信,系统绝对不会一比一兑换我从榷场赚到的功德,我从榷场赚一百,系统肯给我加一分,都算资本家有良心。” 【啊哦……就在刚才,系统检测到宿主最近动向,并且给出相关提醒。】 【关于功德兑换这件事,下面我简单说几句——】 【其实,宿主在榷场内赚到的功德,准确来说,应该叫做“阴德”。】 司无邪听到李停云突兀地提起“功德”,有点不确定地问道:“你想积阴德?” 李停云听了系统的话,对司无邪点头道:“对。” 司无邪面露不解之色,“可是,阴德这种东西,只有凡人才会在乎吧?” 对于修士来说,阴德可有可无。 第75章 阴德损到家了 凡人身死之后,魂归地府,喝下孟婆汤,过了奈何桥,就要接受冥界的审判。 地府的判官庙里,有两本册子非常重要,一本是生死簿,另一本是功德簿。 生死簿记载芸芸众生的生辰八字和此身寿数,功德簿上则简略记载了他们的一生,尤其是生前的种种善行和恶举。 判官负责看管这两本册子,手中的判官笔是唯一可以更改寿数和功德的神器。 判官崔珏的日常工作之一,就是根据功德簿上记载的凡人阴德多寡,将他们发配到不同的阎王殿和小地狱,让他们接受各种酷刑的折磨。 因此,滞留在榷场的亡魂普遍都想打工攒阴德。 他们在榷场打工的这段时间,相当于缓刑期,表现得好,就能减轻刑罚。 唯有十恶不赦之罪,不能获得减刑的资格,该受的惩罚一样都不会少。 再说修士,他们求的是长生之道,百年千年也不会死,就算死了,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形神俱灭,不入轮回六道。 冥府管不到这群修行的,顶多就是在生死簿和功德簿上记个名字而已。 虽然他们的寿数和阴德,两本册子上也能查到,但又有谁在意呢? 基本上每个修士都能活过生死簿上所记载的大限之日,黑白无常却不会找他们勾魂索命。 就算阴德都扣光了,也没关系,反正又死不了,照样逍遥自在。 所以司无邪不明白,李停云为什么会在意这个。 【经检系统测发现,宿主此时阴德已经耗损殆尽,并且长期处于欠费状态,由于功德簿上不显示负数,所以暂不得知宿主阴德亏了多少。】 李停云:“那我在系统上的功德值是负多少?” 【最开始-1000,永劫镇降伏狐妖+100,救助主角+300,榷场内交出金棺,计时扣费-400。】 王老六跟他仔细清算了这笔账。 【宿主,我恭喜你,一切又回到了原点,你忙活大半天,还是-1000。】 他现在是功德也缺,阴德也缺,总的来说,就俩字:缺德。 【看来你想使用自己的阴德,弥补系统上亏损的功德值,这件事也办不成。】 【俩都是负数,越加越少,我看你这辈子都别想变回去了,没让你越长越小都是好样的。】 李停云:“还能怎么小,变成婴儿吗?!” 他说完这句话,001突然发出一声提示音。 王老六战战兢兢地点开查看。 他可别是乌鸦嘴,一语成谶了! 幸好。 【是个好消息,哈哈哈,是个好消息,宿主你要不要听?】 李停云回他一个字:“放。” 【系统虽然给你关上了前门,但是为你打开了后门。】 【地府记载的阴德,还有系统显示的功德,只要你能将其中一个大坑填起来,让它从负数变成正数,哪怕是零,也算你通过了考验。】 【到时候,系统会撤除对你的所有限制,你的修为就能回来了!】 “不要高兴得太早。” 李停云了解001的尿性,关了前门开后门,指定是因为后门比前门还他妈难走! 【再怎么难,也比杀了酆都大帝,只给加0.01功德值要简单得多吧?】 【话说酆都大帝就这么不值钱吗?他的命也是命啊。】 “还有一种可能,酆都大帝……是杀不死的。” 【你从哪里看出了这种可能?】 李停云笃定道:“直觉。” 【其实在我写的原文里,道玄宗任平生死后,就只有太极殿殿主和酆都大帝两个人是同一档次的强者,但他们两个之间并没有进行过哪怕一次正式对决。】 【不过宿主你放心吧,在我的武力体系设定中,你就是那个天花板,如果让我继续写下去的话,酆都大帝一定是你的劲敌,但不会是你的对手。】 【你的对手有且只有一个,就是日后一定会成神的主角元彻。】 “现在先不扯那么多。” 李停云看着司无邪疑惑的神情,想来他也是在怀疑自己为什么看重这鸟玩意儿。 “对,阴德,我要的就是阴德。” 他肯定道。 “……” 司无邪有句话不知该不该说出口,他觉得,李停云这人阴德肯定损到家了。 甚至和他家的方向背道而驰,南辕北辙一路狂奔! 李停云问道:“你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补齐阴德吗?” 司无邪说道:“其实这个问题,只有判官崔珏才是最清楚的,其他人……哪怕是十殿阎罗,也没有权力干涉生死簿和功德簿的相关事宜。” 判官的地位在冥界很特殊,看似归十王和鬼帝管,但他那根判官笔的走向,却是谁都动不了的。 三更该死的人拖不到五更才咽气,十恶不赦之徒也永远别想逃脱炼狱的惩罚。 轮回秩序,正如天道法则,无论凡人还是修士,都应对其抱有敬畏之心。 阴德亏损,虽然表面上威胁不到修士,对他们修行的影响微乎其微。 但却很有可能在他们渡劫的时候给予致命一击。 这一点,尤其针对修仙者。 因为天道不会允许一个满身业障的人成为真仙。 魔修相对来说就无所谓了。 他们一生都在和天道做斗争,即便境界还没有进入渡劫期,都有可能因为做了丧尽天良的坏事,被天道大雷劫一路追着劈! 真正能修炼成魔的人,渡劫都已经渡麻了,他们甚至对天道惩罚产生了免疫。 真魔万劫。 魔,就是给下界带来无穷无尽灾难的浩劫本身。 这种“浩劫”可怕到什么地步? 答案是下界无一生灵。 人间哀鸿遍野,地狱亡魂清空。 简单来说,也就两个字:灭世。 第76章 天下生意,有来有往 李停云问道:“我想在短时间内积蓄大量阴德,这可行吗?” 司无邪反问:“短时间内,指的是多短?你说个期限,我才好回答。” 李停云:“三……” 司无邪:“三天?这几乎不可能!” “二……” 李停云数道:“一。” 司无邪:“……” 玩儿呢?! 暗自腹诽:你在想屁吃。 凡人活一甲子,一辈子走到头了,大善之事也做不了几件。 常言道“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积累善行很是不易,但作恶就没那么难了。 很少有人能够攒下足够的阴德,免受炼狱之灾。 人活着是历劫,天地熔炉来煎人寿,死了还要受苦,造化为工涂炭生灵。 “我想,此路不通,你应该换个思路。” 司无邪道:“不说一点一滴‘积攒’阴德,而是直接‘更改’功德簿。” 虽然这么做容易遭天遣,但这是唯一高效率的办法。 “看来必须要和判官崔珏打交道了。” 李停云两指夹着一枚棋子,轻轻敲打白玉棋盘,“这个人你比我熟悉,你有把握从他手里拿到判官笔,更改功德簿吗?” “判官笔是崔珏的本命武器,没有谁会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本命武器交给别人使用,更何况,判官一职牵系轮回秩序,崔珏死也不会妄动那两本册子。” 司无邪话锋一转,“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硬的不行就来软的嘛,想办法骗他一回,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功德簿改了,就能瞒天过海。” 崔珏公务繁忙,每天要核对大量往生者的寿数和功德,堆在案头上的文牒能把他给活埋了,根本没有心思专门去查一个不死修士的详细信息。 “我果然找对人了。” 李停云笑道:“坑蒙拐骗这种事情,你最拿手。” “彼此彼此。” 司无邪有被内涵到,心里不爽,小声道:“你也当仁不让。” “不过话又说回来,天下生意,有来有往。” 了解对方的诉求之后,他要开始提自己的条件了。 “如果我能帮你达到目的,你又能许我什么好处?” 李停云指了指夏长风,“把他卖给你,怎么样?” 夏长风:“???” 你俩谈生意,我就当个吉祥物,躺着都能中枪?! 司无邪用凌云扇掩笑,“我要这个傻狍子有什么用,在我眼里,他不值钱。” 夏长风:“……” 司无邪脖子一紧,不禁干咳一声,用扇子抵着下巴,想了想,又道:“他这人我要不起。” “不如这样吧,在我去找崔珏替阁下办事的这段时间里,我要他在旁辅助,他凡事都要听我的,不许不从。” 夏长风硬了。 拳头硬了。 “可以。” 李停云当场就把他给贱卖了。 “你们签个契约,三日为期,在这三天的时间里,他听你调遣。” 夏长风:屈辱脸,但不得不签。 司无邪:得意脸,但面目狰狞。 看到了吗,弟弟?你大哥终究是你大哥。 这辈子都别想以下犯上,臭小子休要乱来! 李停云想的是,司无邪这人脑子还行,就是实力太差,而夏长风跟他正好相反。 俩人就像那个榫卯结构一样无比契合。 搭配一下干活不累,成功几率可以翻倍。 司无邪自然看得出他的想法。 如果不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怎么会让自己的手下听从别人的调派? 把夏长风“卖”给他,顶多算是一句玩笑话。 司无邪还是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好处。 他只对李停云做了一个眼神,聪明人之间不需要提醒。 李停云说道:“除此之外,太极殿会帮你重新整顿永劫镇,加固那些薄弱易碎得简直可怜的结界。” 司无邪听他突然提起永劫镇,毫不意外他是盯上这块看似不起眼,但有暴利可图的肥肉了。 李停云继续道:“到时候,你可以继续在那里做你的‘黑市贸易’,但是有钱一起赚,我也想掺一脚。” 司无邪看出了他的野心,试探问道:“难道说,太极殿还缺少永劫镇这点资源吗?” “缺,怎么能不缺?世上有谁会嫌钱少。” 李停云既不愧对自己的小名,也不愧对旺财的狗名。 但最主要的原因并不是他爱财,而是太极殿真的非常缺少资源。 毕竟是一个新兴门派,怎么能比得过其他几代人的积累,修仙界十大仙门长盛不衰,各种修仙资源都被他们瓜分殆尽,不剩多少了。 就比如灵石矿,放眼望去都已“名花有主”,势力范围几百年前就已经划定。 太极殿开宗建派才多少年啊?李停云自己也不过两百岁,在众多修士眼中,年轻得不像话。 无论灵石矿还是魔石矿,太极殿一座也占不到……抢来的另算。 但是,单单靠抢,是不可能长远的。 太极殿上下为了囤积资源,还有另一种野蛮的办法,就是“开荒”。 开荒,正所谓“披荆斩棘”是也。 凡是没人敢去的大凶之地,比如什么天败地、四绝地、极煞地……很合他们的胃口。 就像猫吃鱼,狗啃肉,王八看绿豆,奥特曼专打小怪兽。 据说就连东海归墟——传说中的茫茫大海无底深谷、万事万物终结之地,太极殿里都有不少狠人光顾几个来回了。 然而大凶之地危险重重,战损率高得离谱,而且大多是“穷山恶水”,比不上仙府遗迹、上古秘境,如果要开发的话,投入产出不成正比,往往找不到什么有用的资源。 除了反派组织从上到下一窝神经病,不管那些有的没的哪里是南哪里是北,也不管三七二十八还是二十九,他们就敢嗷嗷叫着往里冲! 这就是太极殿和四象城人口相对较少的原因。 他们爱在作死的边缘疯狂试探。 他们一个个的战斗力和破坏力都很强悍。 兴许这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典范。 太极殿整体上有一种疯魔而又癫狂的气质,每个人的精神状态看起来都格外美丽。 不过嘛……你可以怀疑反派的智商,怀疑反派的目的,但绝不能怀疑反派的执行力。 他们什么事不敢想,什么事不敢干? 没有动机,创造动机也要上! 给他一把铁锹,他敢挖穿整个地球。 拉着全人类陪葬。 面对群起攻讦,反派只会认为是愚蠢的人类无法沟通。 遇到艰难险阻,反派的第一反应是:事情开始变得有趣了。 他们敢想敢干,敢于用盲目的自信心创翻所有人,包括对手,也包括队友……咳咳。 总言之,这种为达目的在所不惜的精神,天生适合搞事业,歪脑筋要是用对地方,说不定就能创造奇迹。 哪怕万丈深渊,走下去,也是前程万里。 第77章 发财大计2.0:丝路计划 司无邪问道:“对于永劫镇,你不光是想‘重新整顿’一下这么简单吧?” 永劫镇规模不大,就算做生意来钱快,但体量就摆在那里,能够赚到的资源上限并不高。 不值得堂堂太极殿殿主这么惦记。 “你说得对,只这样做还远远不够。” 李停云笑了,对方脑子转得还真快,说起话来一点也不费力。 如果只是让永劫镇恢复原样的话,这种小事情司无邪自己也能办得成。 李停云真正想要的是——做大做强,创造辉煌! 在他看来,永劫镇具备相当强大的地缘优势,是从阳间进入鬼域的最后一站,是仙魔两道互通有无的交汇点,完全可以取代地界的榷场,成为修仙界最大的贸易集散中心。 但是司无邪受限于自身实力不足,还有他的阴差身份受到地界管辖,没有办法在距离酆都那么近的地盘上发展自己的势力。 树大招风,既然如果永劫镇规模无限制扩大的话,必定会招致鬼王们不满。 他们是绝对不会养虎为患的。 现在,李停云向司无邪抛出了橄榄枝,而且不由他接或不接。 如果他不接的话,李停云肯定会另想办法,让永劫镇“江山易主”,杀不杀司无邪只在他一念之间,届时说不准就查无此人了。 李停云不是心血来潮,突然开始觊觎永劫镇的。 早在他第一次构想自己的“发财大计”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会有今日了。 李停云说道:“我希望在永劫镇的基础上,扩建一座大型城池,并在其中开辟无数“空间”,给无限多的修仙者和修魔者提供互通有无的交易平台。” 这就是他的发财大计2.0强化版本——名字就叫,叫……叫“丝路计划”!!! 正如古丝绸之路连接东西方文明,高端大气上档次,低调奢华有内涵。 司无邪惊讶得连扇子都快拿不稳了。 天知道这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 尤其是他所说的“开辟无数空间”,仿佛是要在城池之中再建三千小世界。 想要达成这个目标,没有强大的空间系法术操控能力,是完全行不通的。 司无邪自诩精通此道,他在地界开辟画中一方世界,已然耗尽大半心血。 而且此间规模并不大,还远远不能称之为“小世界”。 如果刚才那番话不是出自李停云之口,他还以为自己遇到传销诈骗了。 司无邪问道:“你……你打算怎么做,才能建成如此……” 李停云打断他,“这件事不需要你操心。” 太极殿拓土开荒非常不容易,他们能在大凶之地建设家园,侧面反映其基建能力恐怖如斯。 他们甚至还组建了一批术业有专攻的“土木天师”。 玩归玩,闹归闹,别跟土木老哥开玩笑,提桶打灰,他们是专业的。 “我看重的,是你的人脉和经验,你左右逢源的本领,还有你的经营能力。” 李停云说着拿出了一件东西,“这只骰盅在你手里,或许能够创造更大的价值。” 司无邪接过装有日夜游神两只灵核的骰盅,感受着其中充沛的日精月华。 “原来是你把这俩精怪收了,判官崔珏正在满榷场地找他们。” 对这一黑一白两朵云状物,司无邪更喜欢称之为“肉灵芝”。 ——他们所蕴含的天地灵气实在让人眼馋。 但是碍于豢养他们的主人是判官崔珏,司无邪不想结梁子,只能任由灵芝长腿跑了。 李停云说道:“这只骰盅,是件很有意思的法器,可以将天地灵气转化为魔气,也可以将灵石转化为魔石。榷场五块灵石,兑换一块魔石,你肯定有办法用它发财,所以我送你了。” 司无邪问道:“这算是……定金?全都归我咯?” “你想得美。” 李停云挑眉道:“这顶多算是我对你的天使轮投资,你如果能用这笔本金创造更大的财富,就算你通过了合同试用期,我们可以长期合作下去,把我的丝路计划付诸实施!” 司无邪听不懂他具体在说什么,只能了解个大概意思。 李停云应该是想借此机会试一试水,以此决定他还有没有必要在永劫镇大搞事业。 对此,司无邪说道:“在赚钱这一道上,没人比我精深。但只要是合伙生意,利益分配问题避无可避,永劫镇怎么说都是我的老地盘……二八分,你看怎么样?” 李停云“啧”了一声,“那怎么行?不能亏了你的,三七分!你三,我七。” 司无邪:“……” 他可真是装糊涂的高手! 司无邪“二八分”的意思,明明是自己占八成,对方占二成。 现在好了,对方已经骑到他脸上了,真真是岂有此理! 李停云见他久久不语,便说道:“看来你是不喜欢吃敬酒,那好吧,咱俩二八分。” 司无邪一脸割肉的表情:“不不不……不能再少了!三七,就三七!” 于是,这场谈话,就这样愉快地结束了。 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他们相谈甚欢。 …… 周遭场景再一次发生变化,几人已从画舫客船上来到了往生客栈门前大街。 司无邪对李停云说道:“我即刻就去判官庙,我们就此别过,劳烦你……给我看家。” “等等,”李停云叫住他,“你想到用什么办法对付崔珏了?” 如果不是想到稳妥办法的话,他不可能这么快就行动起来。 “简单,酒。” 司无邪伸出右手,掌心化出一只瓷壶。 李停云定睛一看,这和客栈雅间里的茶壶有什么不同? “壶里装的是酒?!” 他想起在自己被壶里的液体灼伤两次,却压根没有闻到过酒水的味道。 他一直以为里面装的是热茶。 “当然是酒,只不过这酒水无色无味,是我用忘川之水酿成的,秘方不外传哦。” 地界黄泉路尽头有条忘川河,奈何桥横跨此河,孟婆常年守在桥边。 她以忘川水酿作孟婆汤,人魂若饮此水,可以忘却一切前生往事。 司无邪则取其川中之水酿酒。 “这种酒,我叫它‘换骨醪’,老少皆宜,不同的人能品出不同的味道。” “越是心思纯粹的小孩儿,喝起来就越像白开水一样味淡,并不会伤身。” “只有阅历丰富之人,才能尝到烈酒的苦辣烧喉,判官最好这一口。” 要知道,普通凡人酿造的酒,哪怕是琼浆玉液,修行之人喝来也没感觉。 完全喝不醉。 但用忘川水酿成的酒,足以让人醉成一滩烂泥,举杯消愁,不醉不休。 平时崔珏找司无邪要,他都舍不得给。 “成年人心境不同,尝到的酒味也有差别,有人觉得很苦,也有人能品出甜味。” 司无邪忽然来了个大转折,“但是有一种人,喝不得这酒。” 李停云问道:“什么人?” 司无邪说道:“动情之人。” 李停云站在原地,看着夏长风与他二人一同离去的背影。 良久,转过身,自言自语道:“动情之人……喝不得?” “切。” 他不屑道:“老子回去就喝一壶!” 笑话,他倒要看看有什么不能喝,能喝死人吗? 他不信。 李停云此时站位距离客栈目测十米远,他正要走过去,就看到巷子里突然蹿出一条大黄狗。 狗子趴在门上,疯狂刨着木板,没刨几下,两扇大门从里面打开了。 梅时雨的身影出现在阶前,他低头看着那只傻狗,面露惊喜之色。 在看到狗子刨门的瞬间,李停云就躲进了胡同里。 他探出头去张望,只见旺财那狗东西糊里糊涂地就被他师尊领进了客栈。 李停云:“……” 事情有点难办了。 第78章 我是大学生,免费送我 梅时雨走出房门,发现楼下一个人影也没有,但是猫山猫海。 他的手搭在栏杆上,沿着扶梯拾级而下,脚步略显缓慢。 除了法力消耗有点多,身体感觉到久违的困倦和惫懒之外,其他的倒还好。 走到楼下堂前,忽然听到外头传来什么动物刨门的动静。 司无邪在自己的地盘上设下了结界,出去容易,进来难。 梅时雨走过去,打开门,从内而外破禁制。 开门见狗。 门前站着一只纯种的田园犬,额头带川字纹,耳朵尖,尾巴也尖,又像狐狸,又像狼。 梅时雨一眼认出这就是李停云豢养的家犬,也就是自己那极爱闯祸的小徒弟。 他觉得自己的审美可能出现了问题——徒弟原型长得竟还眉清目秀的。 梅时雨蹲下身撸了撸狗头,欣喜道:“元宝!” 旺财原地转三圈,确认自己没有走错门,才歪着狗头叫了两声:“汪汪?” 这仙尊眼睛貌似有点毛病啊……他这是认错狗了吧…… 旺财心道。 他在永劫镇上用阴阳咒坑钱的时候,正是梅时雨第一个识破了他的阴谋诡计。 旺财对他多少有点敬畏之心,就算被他摸了把狗头,也没有贸然反抗。 但你又捏耳朵又拽尾巴还跟我握手是几个意思啊喂?! 就算狗子对人类普遍比较热情,那也不能这么调戏别人家的狗吧。 旺财不满地叫了两声,连尾巴都不摇了。 梅时雨甚至从他身上揪下一撮狗毛,“元宝,你真的是狗哎……” 旺财:……不然呢,还能是什么,是大象吗?瞧瞧这话说得多冒昧啊。 梅时雨浑然不觉,用手指轻轻点了点狗子湿润的鼻头,发自内心地想笑。 旺财:你干嘛,哎呦…… 坏了,他不是想偷狗吧?! 梅时雨把旺财放进客栈,挥手一道法术关上大门。 旺财在众多攒动的猫猫头中,一眼就发现了玄猫那颗高昂的头颅,撒丫子跑过去跟他亲热。 梅时雨看到他出于动物本能,低头去嗅猫屁股,差点发出尖锐的爆鸣。 他几乎是抓着狗尾巴把旺财拖了回来。 “变回去!” 梅时雨两只手搓着狗头的腮帮子,说道:“元宝,别当狗了,你还是做个人吧。” 旺财:你没事儿吧没事儿吧没事儿吧——没——事——儿——吧!!! 狗脸懵逼。 cpu烧干了也想不通他怎么回事。 “喵呜。” 玄猫从旺财高高拱起的腹下穿过,说道:“稳住,千万别变回去。” 他走向门口,“我去找你主人探探情况。” 旺财嚎叫一声,“快快快……快去搬救兵!速去速回!” 与此同时,另一边,知道自己不能贸然回客栈的李停云,正在大街上溜达。 他不是很担心旺财会露馅,因为他了解自家的狗子很有眼色,非常会审时度势。 就算梅时雨认错了狗,旺财也不会第一时间幻化人形解开误会,他只会将错就错装模作样地走一步看一步,目的就是为了摸清现状,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再决定要不要继续装下去。 狗随主人,他们都是装糊涂的高手。 李停云在大街上第三次碰到眼熟的小贩。 正是之前卖春宫图给王伍、又提灯引他们入画的那人。 小贩正坐在草席上打瞌睡,背后靠着一坨不知装了什么东西的大麻袋。 露天的小摊子前无人问津,只有少年走了过去,蹲下身翻找。 “喂,老板,你之前那本春宫图不错,哪里进的货,还有没有别的版本?” “哎呀呀,小兄弟,你真是慧眼识珠!” 来客了,小贩一骨碌坐起身,困意一扫而光。 商人以利为本,加之魔修重欲,情窍开得早,即便买家是个十几岁的少年,他也不觉得这是在荼毒未成年。 他神神秘秘道:“我那里有珍藏本,画面都是会动的,还有声音呢!” 声音压低了些,猥琐的神情就和卖毛片的没什么两样。 “……甚至能把人拉进去,享受一夜云雨,活色生香,你要不要?” 李停云仿佛推开新世界的大门,不禁问道:“真的假的?” 他原以为影像录制就已经够离谱了,没想到还可以vr情景体验,这下谁还能分得清是修仙还是科幻,高级感拉满了。 这简直是空间系法术的“妙用”所在。 还得是地底下的老祖宗,一群死鬼真他妈会玩儿! “当然是真的,榷场出品,必属精品。” 小贩洋洋得意,“只要钱到位,什么都好说。” 李停云:“只要服务到位,钱不是问题。” 俩人一拍即合,惺惺相惜。 李停云一摸口袋没有钱,这才想起自己的乾坤袋被黑白无常抢走,还没拿回来。 钱不是问题,没有钱才是大问题。 李停云:“……我是大学生,免费送我。” 小贩翻白眼道:“我送你个锤子!” 李停云:锤子?锤子也行,反正都是送的,不要白不要。 他说:“什么锤子,拿出来我看看。” 小贩受不了了,跳起来跟他干架。 “我他妈给你一锤子!” 李停云没躲,抓住他的拳头狠狠一拧,又抬腿踹向他膝盖骨,将他撂倒在地,一脚踩住脖子,重拳捶向他脑壳。 小贩是只幽魂,有形而无实,按道理说没办法再“死”一次,除了魂飞魄散。 李停云这一拳下去,没让他魂飞魄散,但却打得他原形毕露。 小贩在榷场辛苦打工多年才勉强修补好的残魂又露出狰狞的死相。 “送送送!少侠,你要啥我都送你了!求你别打我!” 医美费很贵的。 李停云松手,说道:“春宫图和锤子,我都要。” 小贩:……咋还他妈惦记锤子呢。 这什么人啊,脑子病得不轻。 小贩摸了摸自己的脸,此时的他,面目丑陋得像是边角料拼凑组合起来的残次品。 丑到李停云都忍不住好奇:“你生前怎么死的?” 小贩不敢跟他对着干,支支吾吾道:“大,大石头砸死的……砸,砸扁了都……” 第79章 他下辈子再也不手贱了 小贩生前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 他有平凡的家世,平凡的出身,平凡的成长过程。 六岁下地,十六岁娶妻,十八岁生子,二十岁跟着乡里的壮丁去服徭役。 据说皇帝要修建一座超级无敌巨无霸的豪华皇宫。 而他,就是负责修筑皇城的众多无名苦役之一。 他被派去开采石料,但却意外死在了高坡滚石之下,整个人都压瘪了,脑袋烂成一滩肉泥。 他的老婆和儿子甚至没有收到他的死讯,更别提抚恤金了,那是什么东西? 采石场发生的那场意外死了很多人,一具具尸体烂得已经分不清谁是哪个谁,于是监工决定谎报伤情。 尸体就地掩埋,风沙一吹,一切就当无事发生。 一个小人物就这样不声不响地死去了。 但没关系,后世史书上的记载将会如雷贯耳: 某年某月,某皇帝在位期间,皇城竣工,人类建筑史上的奇迹诞生了。 这是帝王此生又一大丰功伟绩,是他统治下的王朝走向鼎盛的象征! 至于缔造盛世要牺牲多少蝼蚁,没人在意。 小贩想起自己悲催的过往,仨字作结:活受罪。 当人真是太难了。 “我……我这一辈子其实没啥好说的,可无聊了。” 他忽然指了指自己原先靠着打盹儿的大麻袋,“这个人的一生才有意思嘞!” 李停云随他手指的方向看去,麻袋里面像是装着活物,蛄蛹几下,冒出头来。 原来麻袋里还藏了个人。 如果这个面目全非、满脸腐肉的家伙还能算“人”的话。 “别看他死后这么落魄,他生前是个大将军,可威风了!” “而且,我听他说,他还跟相府千金有段缘分……” 小贩血肉模糊的脸上露出两排大白牙,笑嘻嘻道:“看嘛,就得是王侯将相才子佳人,才有说书的那个味儿!我们小老百姓活一辈子,都不知道活了个啥,很没意思的……” 李停云没心思听他喋喋不休,眼睛盯着那个家伙,只见他腐烂的皮肉下竟然长出一层绿毛。 就像一锅腐败变质的饭食上结满了恶心的霉菌。 “他已经不是人了。” 李停云对小贩道:“你可真有胆,你从哪里捡到了这只绿毛僵尸?” 小贩结巴道:“僵……僵尸?” 李停云点点头,是的,僵尸。 少部分人身死之后,在机缘巧合之下,失去魂魄的肉身有可能变成僵尸。 从尸体到僵尸,中间是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过程。 尸体在腐烂过程中长出绿毛,就变成了“毛僵”。 尸身腐肉会为这些疯狂生长的毛发提供营养,如果不忍痛把绿毛全都拔掉,再把身上好的坏的所有皮肉全都剃干净,毛发就会慢慢地越长越深,在骨头里扎根。 等到尸体浑身上下都长满绿毛的时候,就意味着皮肉和骨架都已经被啮食殆尽。 这样的毛僵是活不长的。 只有忍痛把身上所有的血肉全都剃干净,把内脏和脑子全都挖出来丢掉,只留下一具干干净净的骷髅白骨,然后在漫长的岁月中等待白骨玉化,变成真正的“不化骨”。 “不化骨”不伤不灭,以人血为食,借此重铸自己的肉身。 至此,一具真正意义上的僵尸就成形了。 据说凡间有道士曾在大旱之地挖出一具不化骨并将其制服,从此以后这个地方就再也没闹过旱灾,于是“僵尸吸水,天降大旱”的说法逐渐传开。 僵尸和大旱联系在一起,加之其饥渴吸血的特征,人们习惯以上古凶神“旱魃”称之。 “旱魃”僵尸既不会老,也不会死,具备非常强的破坏力和摧毁欲。 即便肉身受损,也感觉不到任何疼痛,并且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复原。 “旱魃”现世,必定会引起修仙界的警觉,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将其铲除,免得僵尸为祸世间。 这些说法,李停云都是从王老六原书中看到的。 谁知道他是不是在瞎几把胡谄。 但毋庸置疑,此时他既然处于书中世界,就算王老六胡说八道,他也只能相信这就是真的。 听到李停云笃定麻袋的“人”是僵尸,小贩也不免紧张起来。 但也说不上害怕,毕竟他自己就是只鬼,都杵在阴曹地府,谁能吓唬住谁? 处于毛僵阶段的僵尸攻击性很小,但所有修士都恨不能将其挫骨扬灰。 因为一旦让毛僵平安度过了拔毛剃肉的危险期,他就有很大概率进化成不化骨。 不化骨很难被杀死,通常情况下只能结阵封印或镇压,付出的代价极大,还有可能被他找机会逃出去,继续作恶,闹得下界不得安宁。 这一切的一切…… 李停云:跟我有什么关系。 若换了梅时雨来,早就拔剑为民除害了,但李停云半根手指头都懒得动。 他甚至并不打算发现绿毛僵尸这件危险的事情告知他的师尊。 但毫不吝啬把成为不化骨的方法告诉绿毛僵尸。 并且让小贩给了僵尸一把削肉刀,帮助他成功剔除绿毛,剜掉腐肉。 这是因为李停云很好奇,“不化骨”的骨头到底是什么品种的玉石……玛瑙还是翡翠? 为了满足好奇心,他甚至给绿毛僵尸加油鼓气。 “加油!努力!快点变成玉!不是玛瑙没关系,我也喜欢帝王绿!” (ps:帝王绿就是种水最好价值最高的翡翠嗷) 僵尸听得一愣一愣,这他妈什么人啊,是想拿他的骨头卖钱吗?! 李停云见他气得脸上绿毛根根颤抖,张大嘴巴想骂人,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的样子有点憋屈。 他摆摆手道:“都做僵尸了,还这么大脾气,也不怕闪了舌头。” 绿毛僵尸用力蹬开身上的麻袋,僵硬的关节转动起来很费力。 但李停云这个人就是有能耐把活人气死,把死人气活,把八十岁老头子气得健步如飞。 自然也能让僵尸走路都不带跳的,说跑就能跑起来! 僵尸站起身足足有八尺高。 李停云却维持着席地而坐的姿势,不仅没躲,甚至头也不抬。 视线平直地落在僵尸两条长满绿毛的腿上。 他的关注点很奇怪,“……阁下腿毛竟然如此浮夸。” 李停云揪住其中一根飘逸的毛发用力一扯。 僵尸吃痛,痛彻心扉,条件反射地一脚踹出去,力敌千钧! 少年被他一脚踹飞五米高十丈远。 几秒钟后,轰然坠地。 李停云发誓,他下辈子再也不手贱了。 第80章 太极殿殿主的择偶标准 判官庙在黄泉路的另一头,忘川河彼岸。 夏长风跟随司无邪走出榷场,就见他停下了,转身对自己说道:“你来御剑。” 夏长风没有拒绝,伸手向腰间摸去。 这把名为“红缨”的剑,是从火山熔岩中锻造出的神兵利器,平时不以剑的形态呈现人前,而是化作通体赤红的长鞭缠绕在夏长风的腰上,就像一条蛰伏待动的红斑赤练蛇。 夏长风解下红缨,一只被他塞在腰带里的锦囊突然掉了出来,不得不弯腰去捡。 司无邪却眼尖得很,先他一步拾到手里。 “哟,这是哪家姑娘的定情信物,怎么还有股……梅花的香气?” 夏长风:“……” 我说这是殿主的东西,你信吗? 这正是他“顺道”从黑白无常那里夺回来的乾坤袋。 司无邪面露异色,该说不说,这香气有点像梅时雨身上的味道,浑如霜雪寒梅般凛冽。 夏长风伸手跟他要,“拿来,我忘交还给殿主了。” 司无邪一听这是李停云的袋子,便仔细看了看。 好像还真是,他在永劫镇上也见过。 司无邪哼笑一声,“你不好奇里面装了些什么吗?” 夏长风说道:“……有点。” 司无邪贱嗖嗖道:“那我们打开看看,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要你不说,李停云是不会知道的。” 夏长风瞥他一眼:“可以。” 反正是殿主让他全都听老狐狸的。 那就只能抱歉了! 俩人打开袋子,掉出半块没吃完的点心,抖一抖,还有碎渣子。 司无邪笑了,无情嘲笑,“你们殿主还真是富有童心啊。” 说完,他又从里面掏出了一束梅花。 梅花被连枝折下,尽管过了这么久,几只还未绽开的花苞还是嫩得能掐出水来。 梅时雨曾在永劫镇下了场大雪,李停云回眸看见墙角盛开的梅花,想都没想就折了一枝,偷偷地藏起来。 有花堪折直须折,他是一点也不会跟人客气的。 司无邪像是无意中窥破一件了不得的事情。 他忽然问道:“弟弟,你在太极殿待了这么久,可知你们殿主有没有在意过自己的桃花运?” 夏长风不避讳道:“他一直在找极品炉鼎,已经找很久了。” “是吗?” 司无邪心道:难道是我想错了? 心底又不免担忧起司无忧的命运。 但若李停云一心想要找炉鼎双修的话,又为何这么轻易地放过了司无忧? 司无邪又问道:“在你看来,你们殿主喜欢什么样的人?” 夏长风语气笃定道:“在我看来,他不会喜欢任何人。” “因为他根本不懂这些。” “他想要找炉鼎,与其说是双修,不如说是为了炼丹。” “用炉鼎之体的活血作为药引,有个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融合各种属性相克的炼丹材料,所以殿主他求之不得。” “至于双修……” 说句实话,李停云拥有极端强大的修炼天赋,双修对他来说可有可无。 他把双修所需时间和力气全都用来闭关,说不定还能取得更大的突破。 性价比不高的事情,他一般不干。 还不如闭门炼丹。 如果非要说李停云有什么兴趣爱好的话,第一是打架,第二就是炼丹。 不为别的,就因为这两件事情非常有挑战性。 而且他对后者的兴趣已经逐渐超出前者了。 他打架总是赢,没意思,还是炼丹好。 他炸过成百上千个丹炉,科研成果却迟迟搞不出来。 如果满分按照一百来算的话,李停云的修炼天赋是101,炼丹天赋就是-1。 说好听点他是在炼丹,说难听点他就是在拆弹。 他已经把太极殿和四象城的所有炼丹房都炸没了。 冥池的雪莲子作为上品灵药,被他薅得就剩下孤孤单单一棵独苗。 要是他下手再快点,王伍今天说不定就没得救了。 正是因为没有好东西糟蹋了,李停云才沉下心来,到永劫镇附近修炼阴脉功法,中途还跑去霍霍了主角的九族,后来的事,不用多说。 夏长风说李停云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做“喜欢一个人”,但不代表他就没有自己的择偶标准。 太极殿上下为他物色炉鼎多时,都是按照一个标准去找的:“肤白貌美大长腿,温柔体贴还贤惠。” 但真当李停云见过一批又一批符合标准的美人之后,他又说了四个字:宁缺毋滥。 他把这些美女全都扔进了炼丹炉,简直是暴殄天物。 夏长风宁愿相信殿主他就是个神经病,他不把人当人看,更别提会爱上一个人。 不可能的事,绝对不可能。 “肤白貌美大长腿……温柔体贴还贤惠?” 司无邪一咂摸,说道:“你们殿主的眼光跟我一模一样,这真是英雄所见略同。” 夏·既不温柔也不贤惠·长风冷声质问:“怎么,你是看上哪家温柔贤惠的女子了吗?” 司无邪哈哈一笑搪塞过去,胸腔里那颗朱雀之心又在作妖了,额前冒汗,手中的凌云扇摇得越来越快。 “行了!” 他轻斥一声:“我哪家女子都没看上,我压根儿就不喜欢女的!” 夏长风的火气瞬间消了一半。 司无邪又补充道:“但我也不喜欢男的。” 夏长风问他:“那你喜欢什么?” 司无邪嘴角一弯,朝他勾了勾手指,示意他弯腰。 然后,用扇子附在他耳边悄声道:“我喜欢变态的。” 夏长风:“……” 他不死心,还要问下去,就想看看老狐狸嘴里还能吐出什么惊天之语。 他问道:“那你喜欢多变态的?” “就比如男扮女装,自称奴家,喊我主人。” 司无邪问道:“怎么样,弟弟,你要试试吗?” “你他妈——” “你忘记我们之间签过契约了?” “我他妈——” “你一切都要听我的。” 夏长风冰冷的目光狠狠剐他一眼,“如果你在开玩笑,我可以不当真。但如果你是说真的,我日后绝对不会放过你!” “日后的事情日后再说。” 司无邪调笑道:“我现在就要看你扮女装。” 夏长风看他不像开玩笑的表情,几乎是掐着他的脖子拖到跟前,“你别玩火,小心自焚。” 司无邪道了声“那又如何”。 “我就想看看你变成女孩子是什么样。这是命令,你敢不从吗?” 狐狸的下巴抵着夏长风的手背,一呼一吸喷洒出的热气令他心猿意马。 许是夏长风冰冷目光中暗藏的灼灼烈焰看起来确实很可怕,司无邪不得不放软态度,对自己无法无天的要求做了番“合理”的解释。 “你总不能就这样跟我去判官庙吧?肯定是要做伪装的。那你不如化妆打扮成我的贴身婢女,一个柔弱女子跟在我身边,才不会引起崔珏的怀疑。” 这解释听上去没毛病,实际上漏洞百出。 夏长风反问:“难道我就不能扮成小厮或者书童?为什么非要扮成你的婢女!” “我早就跟你说过了。” 司无邪无辜道:“我喜欢变态的。” 第81章 主人,他说你坏话 往生客栈中,梅时雨看到旺财对自己不如以往亲近,甚至多了几分抗拒,心头涌起一股莫名的沮丧,泛着阵阵酸涩感。 好在他还让自己摸他的狗头,但捏耳朵就不行了。 他会汪汪叫,甚至发出不太友好的呼噜声。 难道灵兽变回本体之后就会野性大发、六亲不认吗? 梅时雨不懂御兽,只好收敛自己的行为,顺着旺财背上的毛发撸了最后一下。 站起身后,便不再碰他了。 旺财见他不搭理自己,反倒不自觉地凑上去。 蹑手蹑脚跟在梅时雨身后走了一路。 要说人性本贱,这就是典例。 梅时雨走上顶楼,打开王伍隔壁房间的门进去,径直走向床榻。 他已经很久都没有感觉到这么强烈的困意了。 他觉得自己至少要休息一下。 高阶修士几乎从来不用睡觉,即便夜间休息,也是在打坐修炼。 打坐期间六感通达,神识清明,可以清楚地感知到周围任何风吹草动。 所以他们虽然也是“日落而息”,但与凡人所必需的睡眠有很大差别。 事实上,任何修士都不可能主动进入沉睡,哪怕是在安全的地方,睡死过去也是一种不要命的挑战——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是绝对安全的。 更何况置身于别人的地盘上,潜在危险太多了,任何疏忽都有可能导致意外情况的发生。 梅时雨用法术关上房门,盘腿坐在床榻上,低头闭目,双手撑着前额。 但他现在真的好想安安稳稳地睡一觉。 不是打坐,也不是小憩。 而是放下一切戒备心的深度睡眠。 突然,他察觉到房间里除自己之外的呼吸声。 猛然惊醒。 抬眼就看到举着一只前爪犹豫要不要落地的旺财。 梅时雨心里一惊,这么大一只狗跟着他走进了房间,他竟然完全没有察觉到?! 其实是旺财走位风骚,故意挑他的视野盲区,还有意隐藏了自己的气息。 梅时雨一时犯困,一个不注意,就让他溜了进来。 旺财前爪落地,试探地走到他床边……卧倒了。 梅时雨失笑,温声道:“元宝,你是要给我‘看家护院’吗……也许有你在,我就可以放心睡一觉了。” 他浅浅地打了个哈欠,并没有躺下,仍然那样坐着,死撑。 他是了解他小徒弟的,三个字,不靠谱。 “元宝,你知道,你对我说过最多的话是什么吗?” 梅时雨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旺财抬起狗头,表示疑惑:“汪?” 梅时雨轻轻一笑,“你总是问我‘师尊,你会不会不要我了’。” 也许人只有在脑子有点糊涂的时候,才会表露自己藏在心底最真实的情感。 梅时雨恰在此时稍微有一点点糊涂,真的,只有一点点而已。 他对旺财说道:“元宝,你好像很没有安全感,是个患得患失的小孩儿啊。” 旺财又叫了两声,但是叫声多少有点收着。 因为梅时雨的声音很轻。 狗子怕自己大声说一句“没有啊,人家好着呢”,破坏当下忧郁的氛围。 梅时雨问道:“李停云对你不好吗,他是不是总想把你丢了?” 这话旺财肯定是要反驳的——主人从来没有想过丢掉他,明明是总想把他炖了吃! “元宝,就算你变成原型,对你的旧主人还有留恋,也不要跟我过分生疏了,好不好?” “你说过要做我的徒弟,不可以再想着重回太极殿了。李停云那么不负责任的人,你还跟着他做什么呢……” 梅时雨头一次如此不满自己羸弱的表达能力,不禁沉沉地叹了口气。 怎么回事,他这番话说得就好像是在打离婚官司的法堂上,父母双亲为了争夺抚养权,拼命忽悠孩子主动选择跟着自己?! 虽然他对李停云没有半分好印象,但还是对自己这种背后撬人墙角的行为感到几分羞愧。 旺财听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啥?你说啥?你再这样逗狗咱俩可就玩儿完了嗷。 狗不嫌家贫,这是中华田园前刻在基因里的优良传统。 忠臣不事二主,小狗也是有节操的。 “哎,罢了,就当我刚才是在说胡话……” 梅时雨话音渐微,终于撑不住了,便管不了那么多,直接躺倒在床上。 一只手放在额前,眼睛紧紧闭上,另一只手搭在床边,往外挥了挥。 “出去吧……我会……结界……” 他的意思是让旺财离开,他要在房间周围布下结界,睡上一觉。 旺财听话地走出了房门。 但梅时雨却忘记了结界这回事。 因为他已经睡着了。 旺财走到堂前,发现玄猫开门回来,勾了勾尾巴,示意他跟自己走。 旺财便跟着它走出客栈,走到巷子里,见到了正在滴药酒、缠绷带的李停云。 他惊讶地问:“主人,你怎么鼻青脸肿的,是不是走路摔跤了啊?!” 李停云怎么好意思说自己被人踹飞的事实。 冷声道:“你一条看门狗,胆敢过问我的事?” 旺财表示明白,主人怎么做都有他自己的道理,就算把自己搞成这样,也是行为艺术! 李停云问他暴露身份没,得到否定的回答,方才彻底安心。 “梅时雨跟你说什么了?” “他跟我说了好些奇奇怪怪的话。” “哦,是吗?你一字不落说给我听!” “他说,说……” 旺财的狗脑袋记不住那么多事,刚刚才听到的话,转眼就忘光了。 他只记得…… “主人,我想起来了,他说你坏话!” 第82章 师尊,你哄哄我好不好 李停云眼睛一眯,问道:“他是怎么说我坏话的?” 旺财无中生有道:“他说你这人忒坏,虐待小动物,天天就想炖狗肉汤,你不给我搞吃的,还得我给你做饭!我连自己的小窝和饭盆都没有,这个家真是一天也待不下去了。” 李停云敲他狗头,“你这是把自己心里话说出来了吧?还敢躲,给我过来!” 旺财怏怏不乐地趴在他跟前,咱就说有没有可能,狗头都是这么被他打傻的…… 李停云心道:梅时雨,他怎么可能背后说人坏话? “蠢狗,我再问你一遍,他都跟你说了些什么?” 旺财拼命回想当时的场景,终于想起一点有用的,“他说我很没有安全感,是个患得患失的小孩,他问我是不是被人遗弃过……哦,对了,他还说,不让我回太极殿,要我一直、一直跟着他。” 李停云听了默不作声,全身都快摔碎的骨头此刻竟也不觉得有多疼了。 他扔了药酒和绷带,一瘸一拐地就要回客栈。 “旺财,这段时间,你不要再露面了。” 李停云走出巷口,侧身道:“记住,要是因为你,坏了我的大事,我也懒得把你炖成肉汤……我会把你剥皮生吃了,骨头都不剩。” 他用最平静的语气,说着最狠毒的话,每个字都血淋淋的。 旺财两股战战,呜咽不止,主人好歹毒的心肠,好奇葩的胃口! 也不知道梅时雨拐骗他的那些话还作不作数? 他现在有点想投奔下家了,汪呜汪呜…… 李停云回到客栈,找到梅时雨歇下的房间,一步步走到床前。 已经离这么近了,榻上熟睡的人还是没有惊醒。 李停云俯身听着他绵长平稳的呼吸声,隔了好一会儿,轻手轻脚的抓住他搁在额前的手腕,放回他的身侧,并把他伸出床边的胳膊也挪了回去,让他以一个舒服的姿势平躺在床上。 李停云惊讶于梅时雨睡得够沉,肢体被他这番摆弄,竟然完全没有苏醒的迹象。 看来是累极了。 想必为了王伍消耗法力不少,竟然只有陷入沉睡才能让元神得以休养恢复。 李停云对王伍父子俩的不满又加重了。 他的目光落在梅时雨腰间,哪怕睡觉他也是绷着身体的,穿戴齐整一丝不苟,青霜剑幻化而成的玉带紧紧箍住劲瘦柔韧的腰肢。 李停云把手向青霜剑,动作稍微有些迟缓。 本命神兵除了剑主之外谁都无法操纵,一不小心触之即伤,遑论青霜剑还养出了剑灵,按理说就更不允许梅时雨以外的人随便触碰了。 李停云伸过手去,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他不仅毫发无伤,还在触碰到玉带的刹那,青霜剑现形,剑柄主动塞进了他的手中。 梅时雨的外衣松散开来,李停云将青霜剑带鞘搁置在一边,然后轻手轻脚地拉过床榻里侧的锦被,盖在梅时雨身上,并且为他掖了掖被角。 他平时毛手毛脚的,照顾人的心思却很细腻。 做完这一切,李停云就趴在床边,静静地看着他师尊的睡颜,炽热的目光仿佛化作有形的手描摹美人脸颊的轮廓,刁钻的视线恨不能沿着锁骨从领口探进去,一窥衣物遮掩住的无限春光。 可惜他现在还小,什么都做不了。 心情郁闷,以头抢地尔。 一个时辰后,梅时雨被阵阵雷声惊醒。 然后他就发现了趴在一旁睡着的小徒弟。 兴许连夜犁了三亩地,所以呼噜打得震天响,响如闷雷。 少年把脸埋在他的右手掌心里,睡得昏天黑地。 梅时雨整条右臂都麻了。 他撑起半个身子,发现身上多条了被子,一面惊讶自己的警觉性降低不少,一面又因徒弟细致入微的举动心头轻颤。 他一动,李停云就醒了,睡眼惺忪地问他:“下课了,怎么不叫我?” 梅时雨:“元宝,你睡迷糊了。” 李停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串台了。 他用力甩了甩脑袋,哑声道:“师尊,我好像有点头疼,不舒服。” 他半蹲半跪的时间太久,起身时双腿就跟过电流似的,他干脆把一条腿压在床边,伸展双臂扑进梅时雨怀里,“啊,腿软,师尊我不是故意的。” 梅时雨拿他没办法,抬手把他头顶翘起的呆毛往下一压,刺挠。 他给李停云不轻不重地按揉太阳穴,忽然发现少年脸上青紫斑驳,都是皮外伤。 “你做什么去了,脸上的伤怎么来的,还把身上弄这么脏。” 梅时雨嫌他太邋遢,把自己身上也蹭得不干不净,但却没有躲他的意思,反而抬起他的下巴,给他擦了擦鼻头上的灰,还把淤青和擦伤全都消去了。 李停云举着脑袋,定定地看着他,偏从他眼底看出一丝心疼,信口胡说道:“师尊,我被人欺负了。你不在我身边,没人给我撑腰,他们都欺负我!” 少年的脑袋依偎在他的胸口,说话的语气怪委屈的,梅时雨就算知道十之八九是他先去招惹的别人,知道他惹是生非的莽撞性子改不了,此时竟也不忍责备这只好像被雨水淋湿的小狗。 李停云贪恋他温暖的胸膛,以及满身的梅香,在他怀里磨磨唧唧不肯出来,“师尊,你哄哄我好不好?” 梅时雨不是没有带娃经验,元彻就是从十多岁被他养大的,但是,那孩子很有规矩,无论做人做事,还是修行练功,都不需要他操太多的心。 元宝就不一样了,他不仅没规没矩,他还没脑子,明明已经到了渐趋走向成熟的年纪,却还像个三岁小孩一样粘在人身上,抠都抠不下来。 常常说些天真的话,做些幼稚的事,甚至胡作非为,就像一只没有开化的野猴子。 梅时雨对他苛责不起来,少年要他哄,那他哄着就是了,他亦不知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但他就是这样下意识地去做了。 梅时雨轻轻地拍打着少年的肩背。 李停云忍不住笑得双肩颤抖,“师尊,你在哄小孩子睡觉吗,怎么不唱支摇篮曲啊?” 梅时雨老脸一红,忽然觉得这样纵着他迟早坏事,便捏住他的后颈往外拖,声线清冷道:“哪来那么多混账话,起开。” 李停云见好就收,利索地站直了身子,双手把青霜剑递了过去。 他以为梅时雨要起身,必定需要用佩剑化为玉带束腰,谁知梅时雨一挥手,用法术把他从床前赶到房间外,两扇门扉“砰”的一声阖上,差点夹住他鼻子尖。 李停云再想开门时,发现门已经打不开了,看来是用封印锁上了。 梅时雨:防火防盗防徒弟,防偷防抢……还是防徒弟。 他通过缚仙锁,听到徒弟在那头嘟囔:“师尊,干嘛把我赶出来啊?” 梅时雨说道:“你睡觉打呼。” 他嘱咐道:“元宝,你去隔壁,不,你去楼下找个房间,好好休息,不许再出去闯祸了,听到没有?” 李停云却说:“我明明都没睡着,怎么就打呼了?” “不识庐山真面目……” 梅时雨搭好被子,闭上眼睛,话只说了半截子。 “睡吧睡吧!” 李停云仗着他听不见,故作凶恶道:“以后你也就没有好觉可睡了!” 第83章 天王盖地虎 “阿婆,这个汤是什么味道呀?” 奈何桥上,一只幽魂站在孟婆跟前,对她锅里熬煮的“红豆汤”十分好奇。 在他之后,还排着长长长长的“要饭”队伍,人手一只碗,翘首以盼。 孟婆是个和蔼可亲的老奶奶,脸上挂着慈祥的笑容,面对幽魂的提问,她说:“你尝一口就晓得了嘛。” 说着就用葫芦水瓢给他舀了碗稠的。 “阿婆打饭的手一点也不抖,真好。” 幽魂嘻嘻一笑,把整只汤碗塞进嘴里,吞下肚,过了一会儿,吐出一只空碗来。 喝了汤,眼前的景象越来越模糊,他用力眨了眨眼,捧碗看着面前的老太太,脑子里什么都不记得了。 只见老太太正在熬汤,熬着一锅不知道加了什么佐料的汤,看起来像红豆粥。 他把碗递了过去,问道:“阿婆,这个汤是什么味道啊?” 孟婆脸上的笑容依旧和蔼,即便她开口说话,嘴角的弧度也不减分毫。 “你尝一口就晓得了嘛。” 打汤,吞碗,吐碗,疑惑。 半分钟后,还是那只碗,又一次递到孟婆跟前。 “阿婆,这个汤是什么味道……” “……” 夏长风和司无邪站在桥上看半天,这只鬼已经他妈的在喝第十碗汤了。 搁这儿卡bug呢? 地府投胎效率这么低,不是没有理由。 原来是源头堵塞。 难怪越来越多的亡魂积压在枉死城,乃至这些原本仅仅作为暂时性“亡魂收容所”的地方,逐渐演变成富有市井烟火气的榷场。 仔细一瞧,孟婆面部保持着蒙娜丽莎式微笑一动不动,一个劲地重复打汤的动作,除此之外什么表示也没有,就像一只提线木偶。 夏长风问道:“这不是孟婆本人吧?” 司无邪说道:“这是孟婆央求黑无常给她造的傀儡娃娃,孟婆每天只重复熬汤、打汤这一样工作,日久年深,整个人都要熬出毛病了,当然得找个傀儡代替她撑一撑。” “无聊,”夏长风转身道:“我们走。” 司无邪翻了个白眼,“也不知到底是谁无聊,站在桥上看别人喝了十碗汤。” 夏长风冷哼一声,“那你陪我站在这里看别人喝汤,岂不是比我更无聊?” 司无邪却说:“我不是在看别人,我是在看你。” 夏长风后脑勺一顿,“看我?” “当然是看你,身长八尺、虎背蜂腰的女孩子可不多见啊。” 司无邪用扇子掩面而笑,评头论足道:“还有,谁家好人把裙边塞进腰带里,背起手来走四方步?叫你笑,你不笑,前不凸,后不翘,垮起个批脸,活该没人要。” 夏长风扭头怒道:“我听你的话,男扮女装,已经够给你脸了!” “好好好,你给我脸了,我高低得夸你两句好。” 司无邪走到他跟前,夸赞道:“弟弟,你女孩子的扮相长得可真俏,这身红衣又显白,衬得你白里透着粉,粉里透着嫩,再加上这臭脾气,还真是只小辣椒呢。” 夏长风浑身起鸡皮疙瘩,“你恶不恶心。” 司无邪哈哈大笑,摇着扇子扬长而去。 在通往判官庙的路上,他对夏长风说:“崔珏那家伙近来走霉运,日夜游神丢了不说,庙里那面水镜也不知去向。” 夏长风问道:“水镜?” “是的,这面水镜神奇得很,别名又叫‘三生鉴’,据说可以照出人的前世、今生、还有来世。崔珏还能用它窥探任何已经或者正在发生的事,天底下估计没有什么隐秘能瞒得过他,只看他有没有兴趣去了解了。” 司无邪看了夏长风一眼,说道:“另外,这面镜子还是有名的‘照妖镜’,得亏崔珏把它弄丢了,否则他用这面镜子晃你一下,你就露出原型了,咱们两个想要诓他一把的秘密,也就藏不住了。” 万幸,没了水镜的崔判官,就像一只无头苍蝇,好忽悠。 夏长风又问他:“你是从哪里得知这个消息的?” 司无邪拿出了自己的阴差令,告诉他不要小看本地人强大的情报网。 俩人来到判官庙,只见两扇朱门紧闭,牌匾高悬,门前蹲着两只威武的石兽,没有瞳仁、向外凸出的大眼睛瞪得溜圆,随着两人由远及近而缓缓移动,目光紧紧跟随着这两个不速之客。 除此之外,庙门前还挂着一副鬼难缠的对联,上联写的是“阳间三世,伤天害理皆由你”,下联写的是“阴曹地府,古往今来放过谁”,横批“你可来了”。 夏长风不屑一顾,刚想要上去拉响门环,脚下却突然冒出一只鹅卵石,差点绊他一跤。 低头一看,哪里是什么鹅卵石,倒像是一颗天鹅蛋,上尖下圆。 “天鹅蛋”开口说话了:“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处过,留下买路财!” 一道清凉且稚嫩的声音从地面上传来,像是刚学会说话就出来打劫的三岁小孩,不仅没有半点威慑力,听了还让人哭笑不得,忍不住夸他一句“真tm可爱”。 可爱的“天鹅蛋”恶狠狠道:“牙崩半个说不字,爷爷我管杀不管埋!” 司无邪蹲下身戳了戳蛋壳,伴随着“咿咿呀呀”不满的叫声,“天鹅蛋”像不倒翁一样左右摇摆。 这应该是某种卵生动物产下的幼崽,还没有破壳而出,就已经开启了灵智。 司无邪弹了“天鹅蛋”几个脑嘣子,“小蠢蛋,我是你家崔判官的老熟人了,你去叫他洒扫门庭迎接我,否则我把你蛋清都摇匀了!” “天鹅蛋”上下一跳,像是气愤地跺了跺脚,但又碍于自己之前的厉相并没有吓唬住人,嚣张的气焰已经消下去一多半,色厉内荏道:“想要见我家主人,需要对暗号!” 司无邪问它:“什么暗号?” “天鹅蛋”说:“天王盖地虎!” “……” 司无邪心道,这蛋怎么生得像个土匪似的。 夏长风忽然说道:“这题我会,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 “天鹅蛋”否决了他,“不对!” “难道是……小鸡炖蘑菇?!” “不对!” “木耳炒番薯!” “还是不对!” “天王盖地虎……天王盖地虎是吧?” 夏长风毫无预兆地抬起脚就把这颗蛋狠狠地踢了出去! 司无邪看着正好砸在门缝上的“天鹅蛋”,方知他这一脚不是随便踢的,而是早就找好了准头。 夏长风看着被“天鹅蛋”硬生生砸开的两扇大门,冷声道:“我他妈二百五!才会在这儿对着一颗蛋说废话!” 第84章 恶毒王后的魔镜 【宿主,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李停云席地坐在梅时雨房门前,两只手按压着太阳穴,缓解头痛的老毛病,忽然听到王老六的声音,便说:“不能。” 【……你每次和梅时雨独处的时候,都要单方面切断和系统的联系,这究竟是为什么?】 李停云说道:“为了你好。” 王老六不置可否,一颗怀疑的种子深深地扎根在了心底,但在此时,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处理,也便没有对李停云追问到底。 【宿主,001这边提示主角生命值降至20%,金棺已经不足以安养他的魂魄了,你得想办法救救他!】 李停云表示:“让他去死。” 【拜托,你要认真对待穿书任务,主角怎么可以死呢?就算明天是世界末日,就算下界的人全都死绝了,他也得留着一条命,等待飞升的契机!】 “那你告诉我,怎么救他?别让我自己想办法,我脑子已经不够用了,我踏马的头疼!” 【好,我告你方法!你只需要把玉佩还给主角,就可以了。】 “……什么玉佩?” 【当然是你见元彻第一面,就从人家身上薅下来的玉佩啊!那可是道玄宗宗主赠给他的仙家宝物,用来滋养魂魄正合适。】 “那块玉佩不在我身上,我把它装在乾坤袋里了,谁知道被黑白无常带去哪里了?” 【哎,那我暂时也想不出别的办法了。】 【元彻兴许还能撑一撑,系统会在他生命值不足10%的时候再提醒一次。】 【届时可就极端危险了!】 “危险个屁,反正天道站在他那边,你也说过,他是‘位面之子’,怎么会那么容易就凉了?” 【说得也有道理。】 【除此之外,001还提示,附近出现上古神器的踪迹,你要是能把这件宝贝拿到手的话,会大有好处!宿主,不如我们去干票大的!】 李停云来了兴趣,问道:“先说清楚,是什么上古神器?” 【水镜。】 【这件神器本来是判官庙的东西,不知怎的出现在这儿附近,奇了怪了。】 【兴许是你走运吧,人总不能一直倒大霉。】 一听说是水镜,李停云的兴趣度直接拉满。 “居然是传说中比白雪公主她后妈那面魔镜还有意思的三生鉴?!” 【你这是什么比喻?听着太抽风了。】 “这就是你书里的原话!的确很抽风。可你要是没这么写,我也不会记这么清。” 由于通过三生鉴可以看到其他人的行动轨迹,甚至能够照出别人的前世今生。 因此,只要有了这面镜子,就可以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听起来和恶毒王后的魔镜还真没什么两样。 【宿主,据我猜测,001提醒你获取这面水晶,目的是帮助你更好地把握剧情走向。】 【毕竟在系统经过一次升级,加入“创作灵感”这一模块之后,原书剧情大幅增删改写,一些本应该靠后发生的事情都提前了。】 【再加上随机有不确定的重生者出现,哪怕是我这个原作者,也很难预料到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鸟事。】 【尤其是配角线,变动非常大!】 【就比如司无邪和夏长风,原书里这俩是本该反目成仇,但又藕断丝连的社会主义兄弟情……】 【系统在此基础上完善了他们之间各种因缘际会,总体上好像没有走偏,但是!】 【但是我观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总感觉他们俩之间有点不对劲。】 【他俩的剧本我已经发你看过了,你有没有这种“不太对劲”的感觉呢?】 李停云说道:“……那倒没有,老六,你太敏感了。” 【好吧,也可能是那位被拉去游街示众的老兄给我的打击太大,我现在看你们每一个人,都感觉不太对劲……】 【宿主,你一定要给我支楞起来啊,千万不要入戏太深,咱们是有主线任务在身的!】 【完成任务之后,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老六,你有没有想过,也许这些配角的人生线,并不是由系统给定的,而是他们的个性、他们的选择、他们的经历共同促成的结果。” “系统只不过是根据他们的所作所为,生成文字呈现给你我而已。” 【是的,经过上次培训会,我终于明白,“创作灵感”指的并不是系统在随机创作,而是系统在总结概括由书中人物自我主导的人生。】 【系统再怎么逻辑缜密地编造故事,也比不上事情顺其自然地发生。】 【哎……其实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我早就想过了。】 【这个问题还能换个问法,一个丰满的故事,究竟是角色在主导剧情,还是作者在主导剧情?】 【我从前以为是后者,但现在感觉是前者,尤其在成为系统客服之后,我越来越觉得,作者才是对剧情走向最无能为力的那一个。】 【欧洲着名的雕塑家米开朗基罗说过,人像本来就在那里,雕塑家只不过是从一块石头里把它解放出来。】 【咱们东方也有先贤曾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也许作者根本就不是“造物者”,只不过是个旁观者,记录者罢了。】 【也许……也许是我‘虚构’了一个真实的世界?】 李停云自言自语道:“水镜,我的确需要这面镜子。” “我连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都没有弄明白,我对反派原主的过去一概不知,但我却可以理解他做的一切。” “如果这就是我自己的人生,我会做出和他一模一样的选择,无论重来多少次,都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我靠!宿主,我一个不注意,你和原主的同化度什么时候飙升到70%了?!】 【不对,不对……这件事太诡异了,你明明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就直接同化了?】 “同化”,按照系统曾经给出的解释,就是宿主和原主之间存在量子耦合,两者的的人生轨迹偶尔会产生重合。 加之宿主会受到原主的记忆、执念与夙愿等精神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宿主在思想和行为上就会被原主“同化”。 王老六一直将“同化”看作是“融魂”的过程。 一般来说,穿书者的魂魄占据原主的身体,原主的魂魄仍然留在身体里,被动进入沉睡。 但原主对宿主存在某种精神上的影响。 其同化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缓慢增加。 等到穿书者任务完成之后,会面临两个选择:要么把身体还给原主,回到现实世界…… 要么就和原主融魂,实现100%同化。 这样,宿主就能在书中世界继续活下去。 但王老六从一开始就发现,《仙道第一剑》反派原主的魂魄,根本就不在李停云这具身体里。 原主魂魄去向不知,下落不明。 由于001穿书系统出现的bug太多,王老六都没顾得上这种细节问题。 他只知道,如果原主魂魄不存在的话,宿主就很难受到原主的影响。 换句话说,就是很难被同化,更别提融魂了。 这对王老六来说是件好事。 因为反派原主不是好鸟,宿主和原主同化程度越高,就越不好操控——他和原主那个“神经病”连交流都成问题,更别提合作完成任务了。 站在王老六的角度看,原主魂魄不存在,这对宿主来说,同样也是件好事。 因为反派的结局就只有死路一条! 如果宿主跟他的同化值达到100%,俩人融魂为一体的话,宿主就会白白搭上自己一条命。 李停云一旦在书中世界死去,在现实世界也就查无此人了。 所以王老六还曾暗自庆幸:哎嘿,这个bug好,这个bug还是个良性的! 但眼下棘手的问题是:反派原主魂魄消失得无影无踪,宿主竟然就这样被“同化”了?! 而且同化值已经达到了惊人的70%。 这怎么可能呢? 王老六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这到底是为什么。 于是,他对李停云说: 【宿主,我要去找位面管理员一趟,我要他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你就和001这个人工智障斗智斗勇去吧。】 【但有一点,你要记住:千万把水镜拿到手,这玩意儿留着将来必有大用!】 第85章 他的运气一向很差 听完王老六的嘱咐,李停云并没有立刻动身去寻找水镜。 因为王老六前脚刚走,001后脚就给他发布了主线任务。 【请宿主帮主角元彻找回肉身,实现回魂。】 跟主线任务比起来,寻找水镜这件事需要靠后。 水镜,只是系统良心发现,给他提供的一条“通关”线索,不算强制性任务。 李停云心里直骂娘,变回去的心思又迫切了几分。 他积压在心底的怨气已经爆表,修为回来之后,不把地府推平了,他就不姓李。 好在梅时雨几乎给予他百分百的信任,把装有元彻的金棺重新还给了他,这就省去了很多麻烦。 李停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撬开元彻的嘴,只有了解他这些天在地府是怎么折腾的,才能知道他把肉体丢在了什么地方,从而另想办法助他回魂。 所以他把元彻放了出来。 少女伏地而起,李停云站在她面前,盯着她的一举一动,忽地,眼睛被什么东西晃了一下。 元彻胸口勉强被肚兜遮住,但他藏在怀里的东西露出光滑一角。 正是那东西,反射出白色的强光,十分刺眼。 李停云心觉有异,视线落在他胸口稍作停顿,然后……然后俩人就又打在了一起。 起因是一句“你瞅啥”。 俩人从梅时雨歇息的房间门前,沿着四楼东西南北四条走廊,“摸爬滚打”环绕一周,又回到了原点。 最后,李停云把元彻的两条胳膊锁在身后,把他的脑袋摁进两条栏杆之间牢牢卡住,才终于告一段落。 李停云心里也是有点服气的。 不愧是位面之子,血条够厚。 比他的命还厚。 李停云拍打着身上的鞋印子。 又重重地踩踏回廊,震去裤腿上的浮尘,脚下的木质地板咯吱作响。 简单收拾一下,他以为是时候从元彻嘴里挖点消息出来了。 谁知脚下传来木头断裂的声音,他脚踩的地方突然塌陷了下去。 赫然出现一个巨大的窟窿眼,让他直接从四楼掉到三楼,摔得眼冒金星,找不着北。 元彻从栏杆里拔出脑袋,趴在大窟窿边缘,只见李停云四仰八叉躺在地上,便纵身一跃, 李停云翻身一滚,鲤鱼打挺般地站起身,背靠栏杆,回头看了一眼,挺高,忙不迭撤回视线。 忽觉手腕上浮现凉意,微微侧目,原来是梅时雨之前在他身上附下的一道剑意。 此刻正蓄势待发。 李停云笑了,面露阴狠,眼瞳隐约泛红,血色翻涌。 他瞬间就把这道凝聚高阶修士一击千钧之力的剑意挥了出去! 完全没有想过此时的元彻根本受不住这一剑。 更没有想过,他用梅时雨留给他的防身之法杀掉他的徒弟,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他此刻就是想要他死,没有理智,不计后果。 元彻眼睁睁看着那道剑意化形,凛凛寒风席卷而来,气贯长虹,根本不是他能抵挡住的,四下无处可躲,就算下意识地挡住脑袋,也只是做些无用功。 然而,他挡这一下,竟出现了转机! 胸前藏着掖着的那面镜子,露出大半个光滑的镜面,将耀目的剑影白光尽数挡了回去! 李停云的运气一向很差。 就像现在。 少年的身体被反弹的剑气震出栏杆,从三丈高楼砰然坠地,脑袋重重地砸了下去。 李停云撞烂了大堂中央的长桌,后脑勺正好枕在酒坛子上。 撞击力道太大,崩裂的碎陶片甚至嵌进了砖缝里。 入土三分。 李停云眼前一片混沌,只知道捂住后脑勺的血窟窿。 鲜血从指缝中溢了出来,满手粘腻,铁锈斑斑的味道直冲鼻腔。 他脑子本就有问题,动不动头疼,系统拿这毛病当惩罚,疼起来就像戴了紧箍咒。 不只是生理性的疼痛,还是精神性折磨,令他眼胀身麻。 再撞这么一下,雪上加霜。 有那么一瞬间,李停云陷入短暂的休克状态,完全失去了意识。 他记不清这段无意识的时间持续了多久。 当他知觉逐渐回拢的时候,一缕梅香最先钻进了鼻腔。 第86章 铁锅炖大狗 结界内,梅时雨睡得熟,几乎没有听到外面俩人闹出的大动静。 是青霜剑的异动惊醒了他。 三番两次被吵醒,他提剑走出房门,只见楼上楼下一片狼藉,客栈像是被土匪抢劫了一遭。 梅时雨脚踏栏杆飞身跃下,这才看到俩个“罪魁祸首”,一个站着,一个躺着。 “元宝……元宝?!” 他心下一惊,声线微颤,没顾上元彻幽怨的目光,径直跑到李停云跟前。 半蹲半跪在地上,抱起少年的身子,握住了他的手腕,“元宝,手放下来,让我看看。” 李停云捂着后脑勺,含糊道:“不行……别管我,一会儿就好了。” 梅时雨坚持道:“听话。” “血……脏……别碰……” 李停云又埋着脸挤着眼嘟囔了两声。 也许是身上煞气太重,也许是别的什么原因,他的血腐蚀性堪比强硫酸。 怕梅时雨不小心蹭上把皮肤灼伤,他干脆用两只手抱住脑袋,捂得更严实了。 李停云能感觉到,自己血流得有点多,好像止不住的样子,就快要渗出指缝了。 他一直对梅时雨重复着三个字:“别管我。” 让他缓一缓,一会儿就好了。 梅时雨什么都没有说,将少年打横抱起,元神化作一只尾羽翩跹曳地的青鸾鸟,轻微煽动着青如晓天之色的羽翼,翔游环绕在二人周遭,灵力涌流,清透且纯澈。 不远处的元彻见状,目光又深了几许,对上梅时雨的视线,即刻就错开了。 双拳紧握,垂于身侧。 梅时雨道:“说吧,方才怎么回事。” 元彻道:“他要杀我,我躲过一劫,如此而已。” 梅时雨发现他掩在胸口的东西,问道:“那是什么?” “三……三生鉴。” 元彻有些心虚,这正是他从判官庙里偷拿出来的水镜。 小偷小摸这种事,他不耻于口。 但大行不顾细谨,他有他自己不得不这么做的理由。 好在梅时雨没有细究,或者说,在他单方面断绝师徒关系后,梅时雨也就没有立场再约束于他。 元彻在梅时雨的注视下,默默地捡起被丢在地上的金棺,自己钻了进去。 并伸出一只手,主动把棺材盖拉到头顶,仔细阖上。 他自闭了。 梅时雨垂眸看着怀里渐趋安静的少年。 他的元神青鸾鸟具有强大的治愈功能,不过是须臾间的功夫,少年被青霜剑意反噬所受的剑伤已经完全愈合,连带他后脑勺的血窟窿、身上各处磕磕碰碰都已恢复如初。 李停云头也不疼了,眼也不花了,雨停了天晴了,他感觉自己又行了。 但还是赖在梅时雨怀里,一动不动的,想让他多抱一会儿。 梅时雨还没见过他这样耷拉着脑袋,半眯着眼睛,“萎靡不振”的样子。 “元宝,身上可还有哪里感觉不舒服吗?” “有,”李停云懒洋洋道:“师尊,我要换个姿势抱。” 他忽然搂住梅时雨的脖颈,像只八爪章鱼一样挂在对方身上,两条腿紧紧锁着他的腰。 他把脸埋在梅时雨颈窝里攫取温暖,嗅闻着独属于他的一缕缕梅香。 “你胡闹。” 梅时雨呵斥一声,抓着他的后衣领,把他从自己身上薅了下来,放在地上。 李停云站也站不直,非要靠在梅时雨身上不可。 他看不见自己浑身上下灰扑扑的,远看就像挖煤卖炭的,尤其脸上还挂着两道黑印子。 这些都是他闯祸闯出来的战果,都是他跟人打架留下的功勋。 梅时雨见他这副鬼样子就止不住哀叹。 活脱脱就是个没人管的野孩子,让他做师父的脸上也无光。 实在看不下去眼了。 梅时雨将玄猫找了来,询问客栈中有没有浴池,他要洗狗。 李停云竖起一只耳朵,啊,师尊要给他洗澡?! 玄聿起先摇了摇头,往生客栈中并没有专门用来泡澡的浴池…… 但要是不计较那么多的话,可用来洗澡的地方有的是。 就比如后厨那口用来杀猪烫毛的大铁锅。 铁锅下面正好架着一堆干柴火,起锅烧水很是方便。 玄聿觉得可行,梅时雨觉得还能凑活,没人问过李停云的意愿。 少年是被当小猪崽一样拖过去的。 李停云臭着一张脸,不满道:“你们后院那么大地方,居然找不出一间正经洗澡的浴室?” 玄聿对他说道:“在这个空间里的一切建筑,都需要司无邪用法力维持,尤其是那些精细的部分,需要耗费大量的法力,司无邪此刻不在这里,客栈后方的山水庭院便无法显形。” 无奈,李停云只能爬进大铁锅里。 加水,点火,烧柴。 铁锅炖大狗。 梅时雨转身,压着声音,说道:“我去给你找身干净的衣服。” 李停云趴在铁锅边缘,“……师尊,你想笑就笑吧。” “没有,为师不会笑话你的,这一点也不好笑。” 梅时雨轻咳一声,淡定地走出厨房,然后以手掩唇,笑出了声。 “……” 李停云心道:就不能给个面子,走远点再笑吗? 你这样站在门口,大肆嘲笑,是生怕我听不见啊。 梅时雨刚从后厨走到堂前,就听到外面传来敲门声。 那声音小心翼翼的,显得十分局促。 梅时雨上前开门,只见门外站着一个眼熟的小商贩。 在他身后,还杵着一个从头到脚都裹得严严实实的神秘人物。 小贩赔笑道:“仙尊,我俩是来找您徒弟的,他之前在我的摊子前买了几样东西,但他走得太急忘了拿,这不,我全都给他送来了……” 他左手拎着一把锤子,右手抱着几卷画轴。 梅时雨请他进来坐,目光却落在那“神秘人”身上扫视,问道:“这位是?” 小贩急忙道:“他是我的朋友……他跟我一块儿来,是想跟令徒说几句话。” 梅时雨鲜少地刨根究底道:“说什么话?” 此人身上尸臭味这么浓,全然就是一具已经高度腐败的尸体,探查不到魂魄的存在。 一具没有魂魄的死尸,如何能行走、活动、甚至说话? 绿毛僵尸当然是不会说话的,他死死盯着梅时雨,伸出一半白骨一半长毛的手,指着他无声控诉,喉咙里只能发出“嗬嗬”的声音,听起来像生锈的门轴在转动。 梅时雨见他手上生有绿毛,瞬间就将青霜剑抽离剑鞘握在手中。 此时他已经能确定,这就是一头很有可能成为“不化骨”的僵尸。 只要是修仙者,见到僵尸的第一反应,无不是斩尽杀绝,避免养痈成患。 但他却迟迟没有动手。 绿毛僵尸伸出的手指在抖,抖动幅度越来越大,喉咙里卡壳的声音愈发憋闷。 终于憋出了两个字:“衣……衣服……” 梅时雨不知何解,只见僵尸指着他的衣服,重述道:“衣服……还,还有……” 一根只剩白骨的手指缓缓下移,指着梅时雨的下半身示意。 他硬生生嘶吼道:“还我裤子!!!” 这一下,梅时雨认出他是谁了。 是在永劫镇上被李停云扒下一身寿衣的男尸。 也是在鬼门关前被李停云一拳就给“物理超度”了的厉鬼。 时至今日,他已魂飞魄散,想入轮回是不可能了,但他的意志力非常顽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乃至于肉身活活进化成了僵尸,他都还要来找李停云索回衣裤! 身残志坚,可歌可泣。 第87章 他掏出来比你大 判官庙。 夏长风一脚踢飞了“天鹅蛋”,误打误撞,竟然撞开了大门。 只见一位青衣书生站在门后,双手稳稳接住了那枚“天鹅蛋”。 他对夏长风微笑道:“这位姑娘脾气还真是暴躁。” 目光继而落在司无邪身上,说道:“不像是你调教出来的人。” 司无邪问道:“怎么不像?” 崔珏说道:“最起码,你的口味不是这样的。” 司无邪道:“既然是我来拜访你,肯定要带你喜欢的东西。” 崔珏肆无忌惮地将夏长风上上下下打量一番,丝毫不加收敛的目光就像是在看着秦楼楚馆里卖身的妓女,然后挑剔道:“身材不怎么样,但是脾气我喜欢……还是只小辣椒呢。” 夏长风只想把手里放酒的托盘倒扣在他脑袋上,然后把他那两只眼珠子挖出来捣烂,拌着他掺水的脑浆子,灌进他那张恶心的嘴里,让他仔细认清楚自己是什么脾气,看他妈的还敢不敢再说一句“小辣椒”! 如果他没有跟司无邪签订契约,行动不受制于这只老狐狸,他肯定早就这么干了。 崔珏看到夏长风托举的酒壶,舌下生津,说道:“司无邪,你真是说准了,酒,我喜欢烈的,人,我也喜欢辣的,这两样都送我,怎么样?” 司无邪却道:“酒当然是送你的,人嘛……你光看着就可以了,送不成。” 崔珏问道:“为什么?” 司无邪眨眨眼,“因为他掏出来比你大。” 崔珏:“……???” 夏长风:“……!!!” 司无邪丢下两个大眼瞪小眼的男人,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判官庙的门槛。 对于这里,他简直轻车熟路。 边走边问道:“崔珏,最近在你家这戏台上,都唱了些什么戏啊?” 夏长风跟随他的脚步,移步换景,绕到立在庙门口的影壁之后,方才看清楚判官庙的正景——一座大戏台。 这戏台名为“尘缘台”,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一幕幕凡尘人世,戏台子上,入场和出场的两道拱门就叫“因果门”。 凡是经由黄泉路、孟婆桥、忘川河飘来的魂魄,都要再入因果门中,在尘缘台上短暂地回顾此前一生。 此时的他们已经饮过孟婆汤,什么都不记得了,尘缘台上发生的一切,令他们感到陌生而又熟悉。 他们会随之大哭大笑,但在悲喜过后,一切又重归于虚无。 尘缘台存在的意义并非帮助亡魂回忆往生,而是要亡魂演戏给判官看。 判官由此断定其平生功绩与业障,并与功德簿两相对照,才能决定将他们发配到哪位鬼王治下的大小地狱受刑。 这份工作总结起来就两个字:看戏。 乍听觉得挺有意思,但时间久了,比孟婆熬汤还无聊。 崔珏并不是日日都要盯着戏台子看的,因为功德簿的判定按理说不会出错。 他只需要盯着尘世中比较重要的人物细瞧就行了,重要的人物,基本上就是那些青史留名之人。 至于其他人,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泯于众生,不必细究。 崔珏对司无邪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你们正好赶上了一场重头戏。” 尘缘台下并没有观众的席位,因为平日里的观众只有崔珏一人。 但在尘缘台的对面,却布置了一座公堂,崔珏每天就坐在公案桌后,看着对面无穷尽的凡尘戏码。 司无邪和夏长风被他请到了旁侧的两张座椅上。 司无邪问他道:“那么崔判官今日要断的案,主人公是皇帝还是大将军?” 崔珏嗤笑了一声,“都不是。你若是想看王侯将相,就该昨日来,昨天倒是有个痴情的相府千金,孤零零一个人在尘缘台上等她的意中人,据她所说,那人是个骁勇善战的将军……” 这位千金小姐的身体不太好,自小体弱多病,她与这位大将军是青梅竹马,两情相悦,本该顺理成章结为夫妻,却不料将军被征调去镇守边疆,俩人从此再没有见过面。 某年冬日里,小姐将做好的冬衣随着书信送去边关,并未等到将军的回信,便病死在了来年开春之前,她并不知道,将军在收到她一针一线缝制好的冬衣之后,也死在了一场雪夜突围之中。 可怜河边无定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无趣,又是这样无趣的故事。” 司无邪不买账,在他看来,情啊爱啊的,都挺无趣。 他问道:“崔珏,你方才说今日还有一场重头戏,又是讲什么的?” 崔珏说道:“今日这场戏,讲的不是王侯将相,而是才子佳人,是一座城中两户人家的故事。这座城,叫黄粱城,这两户人家,一家姓季,一家姓元。” 司无邪兴致缺缺,使了个眼神示意夏长风把酒端上去。 而后,他才附和崔珏道:“那你不妨说说,这个季家如何?元家又如何?” 第88章 黄粱城中的往事 自从司无邪说了那句“他掏出来比你大”,崔珏看夏长风的眼神就彻底变了。 从看妓女般的风流变成了看人妖般的惊悚。 满脸写着“你不要过来啊”!!! 但夏长风还是过去了。 他的架势不像是敬酒,而是在灌酒。 好在这酒是崔珏爱喝的,连喝三杯之后,他忙不迭把夏长风赶了下去。 崔珏对司无邪道:“今天这酒,我只喝三杯。” 司无邪目光微变,但并不着急说些什么,不然显得太刻意,就不好了。 他们接着聊起了所谓“黄粱镇”还有那两户人家的故事。 崔珏说道:“今日不宜饮酒的原因,正是因为尘缘台上的这出戏很重要,我不得不仔细照看,免得出什么意外。” 司无邪问他:“你方才说, 这只是一出才子佳人的戏码,这能有什么重要的?不过又是一些谈情说爱、风花雪月的事情罢了。” “哎,我也是没办法。” 崔珏叹道:“谁叫这两户人家后代之中,有人走上了修行这条路,此人不是省油的灯,在修仙界中也是鼎鼎有名的人,我怕他插手凡尘,扰乱轮回秩序,所以得防着点。” 司无邪忽然来了兴趣,问道:“这人是谁?我可认识?” “不可说。” 崔珏拒绝透露半点消息,“我只是邀请你看出戏罢了,你可千万不要从旁观者变成戏中人。” “那好吧。” 司无邪说道:“我没有心思看戏,不如你直接跟我讲讲这个故事吧。” 崔珏哈哈一笑,“好,那我们闲话免谈。就说黄粱城中的季家和元家吧……” 这两户富庶人家本是世交。 两家的公子年岁相仿,从小以兄弟相称,结伴长大。 他们同在城中第一等的书院读书,都将考取功名、步入仕途看作毕生所愿。 既然都是读书人,不妨称其为季生和元生。 话说季生和元生二人同在书院三年有余,季生天生是块读书的料,一身才气,文采斐然,书院院长对其青睐有加,认为此子必成大器。 话不说满,就算将来他不中状元,也必定是个进士。 元生正好与他相反,在读书这件事上不开窍,脑袋里整日想的不是逃课就是玩乐。 小小年纪,去过花街柳巷,进过秦楼楚馆。 他对季生这种死脑筋的读书人瞧不上一点。 但是无奈,季生这种“别人家的好孩子”,常常被父母长辈挂在嘴边。 元生对他的厌恶与日俱增,同窗的那些日子里,他总是明里暗里给季生使绊子。 俩人八字不合,相看两厌。 但碍于长辈私交甚笃,他们表面上还是得称兄道弟,和和气气。 但虚假的情分是维持不住的,没过多久,这种表面上的和谐宁静就被彻底打破了。 原因是书院院长家待字闺中的小姐要出阁了。 她的婚配对象不是别人,正是季生。 头一个跳出来大喊不满的,也不是别人,正是元生。 原来,这三人在书院读书时就认识了,元生风流率性,早就对院长家的小姐别有心思。 他岂能心甘情愿看着自己的倾慕对象被人捷足先登? 更何况对方还是那个令人讨厌的家伙。 凭什么从小到大,季生事事都压他一头? 俩人小时候脱裤子比谁尿得远,他都尿不过,简直没天理! 书院院长和季家结亲这件事,不止他一个不满意,而是整个元家都不满意。 因为元家早就上门提过亲了,彩礼一应俱全,满城人尽皆知。 院长转头就把闺女托付给季生,根本就是看不上元生,也瞧不起元家。 这让元家在黄粱城中很没有面子。 然而季生与小姐双方长辈都很满意这件亲事。 他们二人最终还是应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行过大礼,拜堂成亲了。 院长家的小姐生得花容月貌,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尤其弹得一手好琵琶。 她的才情与胸襟不输男儿,与季生既是夫妻又是知己,二人花前月下,琴瑟在御。 外人都说,他们是天生地长的一对璧人。 “至此,故事看起来很圆满,但不为人知的是……” 崔珏说道:“季生与这小姐成亲时,迎亲队伍遇到了一个算命的道士,道士说他本应好命,奈何福薄,全都要怪此姻缘不善,若不能就此罢了,他以后的日子不会好过。” 司无邪道:“大喜的日子说这种败兴的话,这个臭道士就没被人拖到角落里打死?” 崔珏道:“唔……差一点,只差一点,这个道士就被乱棍打死了。但他终究没有死成,并且在季生与小姐婚后诞下一子,此子周岁宴上,这个扫兴的道士又出现了。” 司无邪问道:“那这次,他又说了什么?” 崔珏道:“他说,这孩子一生下来,就是天煞孤星的命,八字不祥,克父克母,会给周围所有人带来灾难。” 司无邪好奇地问道:“那这话应验了吗?” 崔珏沉默片刻,方道:“……应验了。八年之后,此子杀父弑母,罪孽深重。” 司无邪不禁微微吃惊,八年之后……那孩子才八岁。 他问道:“这八年间,发生了什么?” 崔珏道:“这八年间……” 季生与小姐燕尔新婚,郎才女貌,又诞有一子,家庭美满,在人前自是风光无限。 孩子生下不久,就到了三年一度的春闱大考,季生与元生共同赴京举试。 季生自幼立志于学,胸有鸿鹄之志,“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他毕生追寻的梦想,他就和古往今来大多数文人一样,青衿之志,素履以往。 他曾在乡试高中解元,对此会试乃势在必得,书院院长对他亦是寄予厚望。 但谁都没有想到,他时乖运骞,名落孙山。 反倒是元生鸿运当头,不仅榜上有名,还排在榜首。 头一遭失败,季生并不气馁,亲朋好友也都极尽宽慰之辞,劝他重整旗鼓,三年之后胜负还未可知。 但可怕的是,自此之后,他屡试不第,三年又三年,皆榜上无名。 季生郁郁不得志。 这些年里,不仅是他自己功名无望,家里也发生了许多变故。 父母先后突遭横祸,死于非命,家族产业一朝经营不善,祖上积蓄也都败光了。 亲朋好友走的走,散的散,曾经的富庶之家,荣光不再。 短短六七年时间,季生已经沦落到一无所有的境地。 他的心境也一落千丈,整个人一蹶不振。 季生搬家到城外乡野居住,在乡村的私塾里当了个教书先生,过起了穷困潦倒的日子。 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想起了当年那个胡言乱语的道士。 道士给他算了两卦,一卦说他姻缘不善,一卦说他孩子不祥。 从前他半个字也不信,如今……岂不一一都应验了吗?! 世事无常,他终是信了。 第89章 年少夭折,这就是天谴 季家遭遇此等变故,令黄粱城中人人唏嘘不已。 当年季家两次遇上算卦道士的事情,在人们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越传越远。 季家逐渐从高门大户沦为大家伙茶余饭后的笑料。 季生也从人人艳羡青睐的贵公子,变成了遭人调侃和白眼的笑柄。 反观当年与季家世代交好的元家,蒸蒸日上,人才辈出,门庭若市。 他们两家因后辈姻缘之事闹得不欢而散、断绝往来之后,元生这个在书院中不学无术的小混子,就好像突然开了窍似的,接连在会试、殿试上大放异彩,平步青云。 如今他功名在身,受命于皇恩,坐上了黄粱城衙门内的头把交椅,成为城中百姓人人敬仰称道的县太爷。 季生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当年的死对头金榜题名,另取佳人,步入仕途,前程似锦。 他本就什么都不缺,命运仍然一次又一次地为他锦上添花。 元生得知季家的遭遇,知道季生夫妻两个日子过得并不好,便打着探望当年同窗好友的名头,去探望他们夫妻两个人。 他上门时八抬大轿,相当阔气,还送上了拜帖,带去了厚礼,不忘读书人的体面。 既像是嘲笑,又像是怜悯。 经此一事后,外面都在传,县太爷对当年的院长千金多有关照,谣言闹得满城风雨。 季生疑心大起,悲愤交加,怀疑妻子不检点,甚至怀疑自己的孩子都不是亲生的。 已为人妻的小姐百口莫辩。 元生乘轿而来,众人簇拥而去,这浩浩荡荡的场面在季生脑海中挥之不去。 时也,运也,命也,他从那一刻开始,是真的信命了。 他推翻自己曾经所有的努力、坚持和付出,他作为读书人的信仰在那一刻彻底崩塌。 他不再求取功名和仕途,但抛下这两样东西,他也只剩了一具空壳,一具行尸走肉。 从此往后,季生愈发一蹶不振,沉湎于玩乐,常常在外胡混,夜不归宿。 贫贱夫妻百事哀,季生几乎把所有不满和怨恨全都发泄在妻儿身上。 同时他也万分埋怨自己,怎么就没能早点看出这两个“灾星”和“祸害”?! 直到他欠下一屁股烂债,庄家带人讨债上门,却见季生醉成一滩烂泥。 他在醉生梦死中,随手一指,便把妻儿抵押出去,卖了。 连同曾经那个恃才傲物、意气风发、文心傲骨的自己一起贱卖了。 现在的他,越活越像个烂人,废物,蛆虫。 庄家冷笑一声,黄粱城中谁人不知,他的妻子和儿子是算卦道士口中的灾星? 他们会给身边所有人带来灾难,本来就该去死,怎么可能用来抵押债务?! 但季生家徒四壁,就算把他剁了卖,也比不上一斤猪肉的价钱。 他老婆孩子再不吉利,也只能将就了。 那孤苦伶仃的小姐,带着自己年幼的孩子,被牙人辗转几遭卖进了青楼。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孤儿寡母受尽欺凌之事,传到书院院长的耳朵里,他也只当没有听到。 他当年看中的就是季生大有前途,为此不惜与元家翻脸,着急忙慌把女儿嫁过去,生怕别人抢了他日后的荣华富贵。 可事到如今,他为自己当年眼拙感到奇耻大辱。 只有装作充耳不闻,他才有脸面在黄粱城中立足,再谋下家。 忘了说,他已将自己的小女儿嫁给元生做妾,攀龙附凤之心众目昭彰。 他恨不得跪在县太爷面前捧靴道歉,都怪自己从前看走眼,不识大人龙彰凤姿。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读书人做起昧良心的事,还真是狠绝。” 司无邪说了句风凉话,又问道:“后来呢,那小姐和她孩子怎么样了?” 崔珏说道:“他们被人救下了。” 司无邪问:“被谁救下了?” 崔珏道:“元生。” 当年季生和小姐成亲之后,元生也另娶他人,他和小姐之间本来就没有缘分,全凭他一厢情愿。 元生做了县太爷,他就是黄粱城的青天,他把小姐当外室养在别院,纵然外头议论纷纷,也没人敢当着他的面说半个“不”字。 至于小姐死活都要带在身边、那个像小尾巴一样跟着她的孩子,元生断然不肯留。 既然不是他的亲生骨肉,随便处理掉也就是了。 但衙门里的师爷劝住了他。 师爷劝元生把那孩子放回去,让他回到自己亲爹身边,自生自灭吧。 犯不着再掺和他们家的腌臜事。 这位师爷,獐头鼠目,面相不善。 师爷亲自把小孩送了回去,季生见到他的一瞬间,仿佛被一颗钢钉从头到脚钉在原地。 他一眼认出这师爷就是当年给他算了两卦的道士! 道士是个妖道。 也是元家暗地里请来的“活神仙”。 妖道不知用了何方禁术,耗尽了季家的气运。 甚至改换季生的先天命格与后天际遇。 他用极其阴毒的手段葬送了一个人乃至其整个家族的命运。 妖道不满意自己的高明手段永远潜藏幕后,他把这一切真相原原本本地告诉季生。 季生疯了似地掐住他的脖子,咆哮,尖叫,辱骂,殴打,但都无济于事。 妖道面带微笑,仿佛铜头铁臂,半点也伤不着,饶有兴趣地欣赏着阴沟老鼠的垂死挣扎。 妖道走了之后,季生发疯砸毁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门窗桌椅都砸了个稀烂。 那个可怜的孩子,被他有意无意弄得遍体鳞伤。 他好像已经疯了,不认人了,哪怕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下得了毒手。 那天夜里,巨大的声响惊醒了邻里好几户人家,声声犬吠躁动不安。 惊恐而又紧绷的气氛蔓延至远处漆黑可怖的林野。 夜幕之下,阡陌小路上一女子步伐匆匆。 乌云蔽月,她看不清脚下的路,深一脚浅一脚拼命赶回自己不像样的家中。 她心里的不安越来越重,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她不知道自己在担忧什么,害怕什么,但她就是放心不下,乃至于拖着沉疴难愈的病体,从那座困囚她的县令府宅中逃了出来。 说来奇怪,她一个弱女子,竟也真的孤身一人逃跑成功了。 她并没有注意到妖道藏在暗处、转身隐去的身影…… 那一夜,季生疯癫无状,一如既往声嘶力竭地谩骂自己的孩子是灾星,却又在倾出于口的辱骂声中渐渐地恢复一丝神智与清明……不,他的孩子不是灾星。 是他自己,被别人偷走了本该顺遂无忧的人生。 他跪在地上抱着伤痕累累、无处可躲的小孩,像头困兽一样发出呜咽与悲鸣,然后精疲力竭,倒在遍地狼藉之中,沉沉睡去,不知天昏地暗。 小孩慢慢展开自己绻缩的身体,黑如点漆的眼瞳中没有半分光亮,阴沉如死水。 “就在夜里,那孩子趁他爹睡着了,去外面捡了把砍柴刀,剁下了他爹的脑袋。” “他甚至还知道事先找块粗糙的石头,把刀刃磨得再锋利些,手起刀落,血溅了一身。” 崔珏摇头叹道:“这一幕,正好被他娘亲眼目睹,见了个正着啊。” “嘶……” 司无邪听到此处,倒抽一口凉气。 纵然他活了上千岁,天下奇闻见得多了,早就秋草无情,木人石心,但还是心觉凄惨。 一时不知该说可怕,可悲,还是可怜。 崔珏道:“他的母亲见这一幕,肝肠寸断,吐血而亡,不知是活活吓死,还是活活气死的。” “那一年他刚好八岁,罪孽深重天地不容,果然,四年之后,他便阳寿将尽,从悬崖上失足坠亡,魂归地府。” “十二岁夭折,这就是他该遭的天谴啊。” 第90章 只要998,初代海螺机带回家 崔珏说完这些,司无邪却问:“那孩子……就这样死了?” 崔珏摇了摇头,“不,不……然而接下来都是后话了,你们听也无妨,不听也无妨。” 司无邪道:“反正闲来无事,你就接着讲来听听吧……但我还有两问,一是那个季生,到底叫什么名字,二是那座黄粱城,究竟是人间何地?” 夏长风站在司无邪座椅一侧,许久不曾开口。 他本就没有心思听这些,这回竟也附和道:“我也有此疑惑……总不能是你瞎编出来的吧?” “尘缘台上人生百态,自然都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怎可说我胡编乱造?” 崔珏看着堂下俩人,面上神情凝滞,“季生,名叫‘季少一’,黄粱城,就在……” 话还未完,他突然直挺挺地倒在桌子上。 一张脸压在桌面上,压得扁平,双手像僵尸一样自然垂下,左摇右摆。 “啧,这酒怎么刚好卡在这个时候起效了。” 司无邪不满地嘟哝一声,站起身,拦住住夏长风意欲上前查探的脚步。 “我为保险起见,在换骨醪里面加了点佐料,平日他喝一壶才醉,今天三杯就倒。” 狐狸狡黠一笑,“他不是喝醉,而是彻底晕死过去了。” 司无邪走到公案后,抓住崔珏的肩膀,把他往后一拉,摔在椅背上。 崔珏陷入昏迷状态,四肢绵软无力,身体慢慢地从椅子上滑落在地。 夏长风嫌崔珏躺地上太碍事,一脚把他踹进了桌子底下。 俩人听故事意犹未尽,但也不忘此番来到判官庙的目的。 既然崔珏倒下了,未完的故事大可以暂时搁置在一边,他们先把李停云交待的事办完再说。 司无邪与夏长风俩人站在桌前,一同翻看案上放着的两本簿子。 每一本都有如砖头厚,搬起来能砸死人,故而不敢妄动,惊扰万千生灵。 每一页又都薄如蝉翼,稍用力就怕翻碎,故而小心翼翼,生命微渺之轻。 每个字都是黄豆大小,看久了眼睛也疼,故而潦草一眼,就是芸芸众生。 司无邪先看的是生死簿。 他从前见过崔珏摆弄这东西,照葫芦画瓢鼓捣了半天,才逐得其章法。 施法翻动书页,迅速找到了李停云的名字。 “天,他的阳寿竟然只有一十二年……这是遭了什么天谴……” 一句无心之语,却让俩人都愣住了。 十二,天谴。 夏长风缓声说道:“其实……季少一,可能不是真名,而是崔珏打的字谜。” 季字少去上面一撇,正是一个“李”字。 司无邪也瞬间联想到这一点,着实是在意料之外,让人不敢轻易相信。 “崔珏刚才讲的那些,难不成……是李停云的尘缘往事?” 李停云他……他竟还有那般凄惨的过往?! 方才听故事的时候,司无邪只当黄粱一梦,镜花水月,他对故事里那孩子颇感怜悯和同情。 然而要是有人告诉他,那孩子就是李停云,他反倒共情不起来了。 只想说一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难怪长大了这么狠、这么疯,原来小时候就敢杀父弑母,天生坏种,天诛地灭。 “如果真是李停云,那才叫麻烦呢。” 司无邪看着桌案上的另一本功德簿,说道:“就光杀父弑母这一条,他便阴德败光,想要给他补起来,只怕是困难重重……” 篡改功德这种事,比起改人命格、毁人气运,也好不到哪里去。 谁知会不会遭到反噬?或者出现其他意外状况。 一报还一报,到最后都得报应到自己头上。 夏长风指着功德簿,对司无邪道:“再查查这个。” 他有点疑惑,“这上面满页都画着‘正’字做什么用?” “当然是计数用的。正字有五画,‘五’这个数,象征阴阳和合,万物构成。” 司无邪给他解释道:“正字多少就代表功德多寡,功德是一笔一画往上面添的,每个人顶破天能得九个正字,‘九’是极天之数,寓意圆满。” 至于得做多少善事,积累多少功德,才能添上一笔,他就不清楚了。 果不其然,李停云名字后面的空行比他的脸还干净。 司无邪思索道:“万事万物此消彼长,李停云这处不可能凭空多出善功,只能把别人的功德给他一点点转过去,再祈祷一下可以瞒天过海吧。” 他翻了翻自己的,只有可怜的一条横杠。 又找了找夏长风的,比他情况好一点,一横一竖。 “……” 司无邪无语住了,想了半天,说道:“你还是跟李停云联络一下,看他怎么说吧。” 夏长风从腰间取下一枚掌心大小的海螺。 这东西原是从东海蓬莱州岛沙滩上捡的,本来平平无奇一文不值,但经过太极殿器修专业的炼器仙人们一番匠心打造,就成了可以用于互相联络的通讯法宝——初代“海螺机”。 (太极殿研发团队倾情推荐: 本机即拿即用,没有延迟,不交话费,信号不受恶劣天气和复杂地形的影响,哪怕阴曹地府也能正常通讯! 既可私聊通电话,又可群聊谈八卦,拳打传音符,脚踢留影珠。只要998,就能带回家,你来太极殿,免费给你发! 桀……手动捂嘴。) 之前李停云身上并没有带着这种海螺,还得让旺财跑腿才把夏长风叫来地界。 不是李停云不屑于带这玩意儿,而是他根本不知道太极殿还有这东西。 “海螺机”是下面的人鼓捣出来的,员工不带老板玩,说到底,这是企业文化。 第91章 强扭的瓜不甜,但是解渴 大铁锅里。 李停云把身上湿透的衣服全都脱下丢出去。 但梅时雨断掉的那两截腰带依旧缠在手腕上。 除此之外,他手里还拿了一样东西。 海螺。 李停云举起海螺,迎着窗外光照的方向,只见螺壳色泽莹润,周遭浮光跃动。 看起来好像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原书反派不知道底下人背着他开party,但李停云站在上帝视角上,还是知道有这回事儿的。 他刚要试着加群进去看看,就听到外面传来了脚步声,赶紧把海螺握在手心里,藏住了。 梅时雨拿来一身干净衣服,放在铁锅边上,欲走还留,“元宝,方才……有人找你。” 李停云从锅里探出头来,问道:“什么人啊?” 梅时雨站得离他不远,完全能把他给看光了。 但碍于他现在还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而且在梅时雨眼里他还是只灵宠…… 所以俩人都不觉得尴尬。 “是一具僵尸。” 梅时雨道:“你既知道,此地出现了僵尸,为何不跟我说一声?” 李停云眨巴眨巴眼睛,“师尊,你把他杀了?” “没有。” 梅时雨道:“我用朱砂画了张符纸,贴他脑门上了。” 这下轮到李停云有话要问了,“师尊,你为什么不干脆杀了他?” “你之前在永劫镇上,穿走了一具男尸的寿衣,可还记得这件事?” “记得 ,当然记得,那人的魂魄还化作厉鬼,拽断了师尊的腰带!” “这具僵尸,就是他。” 梅时雨告诉李停云:“现在,人家来找你要回当初那身衣服了。” 李停云:“……” 衣服还在乾坤袋里搁着呢。 他上哪儿找去? 干脆说道:“师尊还是一剑把他捅死算了,这都什么破事儿。” 快刀斩乱麻,毫无同理心。 梅时雨对他真是又生气又无奈,“这件事因你而起,就算是无心之失,你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总该想办法弥补过错才是,怎么能一错再错下去?” 李停云无所谓道:“那你把我捞出去让他吃了吧!这多解恨啊。” “……”梅时雨幽幽道:“这可是你说的。” 他作势就要伸手去拎狗。 李停云却把自己的下巴放在了他的手掌心里。 反问道:“师尊你舍得吗?” 梅时雨捏了捏他的脸蛋,舍不得,就是舍不得,才一次又一次给他收拾烂摊子。 “元宝……” 梅时雨觉得这只小狗的闯祸能力丝毫不逊于他曾经的主人。 这种收拾烂摊子的活儿,让他不禁想起上辈子在太极殿打工的苦日子。 可不就是像现在这样,跟在李停云屁股后面给他收拾残局吗? 有些事情,一旦他不去处理,李停云绝对会大开杀戒。 他就是看不下去,明明都自身难保了,还是力所能及地去挽回更多的惨剧。 “……要乖。” 梅时雨真就像在哄孩子一样。 而且是最笨拙的哄法。 “那么多人都讨厌我,对我不好,是因为我不乖,不听话吗?” 梅时雨低头对上了一双倔犟的眼睛。 “不对,这话不应该这样说。” 梅时雨轻轻一笑,笑也似忧,像是装着许多心事,那一刻,他想起了曾经的自己。 他似乎也曾这么问过道玄宗宗主,也就是他的师尊,任平生。 梅时雨对李停云道:“其实……就算是乖孩子,也还是会让人不满意,不喜欢。” “我们不需要做到让所有人都满意,也很难做到让所有人都满意,但求无愧于心。” “元宝,我要你乖一些,听话一点,是希望你能明辨是非。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东西,是我们一定要坚持下去的,就比如心中的道义。道义二字,比任何东西都要重要。” “很难想象,一个完全失去道义的人,会做出怎样令人不齿的事情,会给身边的人带来多大的痛苦,甚至为天下苍生造成多大的灾难。” 李停云若有所思,“师尊,对你来说,道义究竟有多重要,比自己的性命还要紧吗?” 梅时雨道:“对我来说……是这样的。” 李停云道:“那你希望我跟你一样吗?” “我一直都希望,我能教出这样的弟子,他跟我志同道合,他比我更加光明磊落,他会成为超越我的存在,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但在后来,我又逐渐明白了一件事……” “人们最愿意看到的是,一个人为了大部分人而牺牲,人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是,大部分人因为一个人而牺牲,人们最害怕看到的是,为了大部分人,必需要牺牲他自己。” 梅时雨失笑道:“所以说啊,道义两个字,只能用来约束自己,不能用来苛求别人……” 就他自己而言,他所坚持的大道、大义,的确是比性命更加重要的东西。 身为人师,他更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上一世撇下元彻不管,是他心里永远都过不去的坎,每每想起来,他都有悔。 “元宝,如果你我不是师徒,我不会跟你在这里坐而论道,大谈特谈这些看似空中楼阁的东西,可是,如果我不能教你走上正道,便枉费你一声声喊我‘师尊’。” 梅时雨轻声说道。 李停云听他这么说,心头堵了起来。 这种感觉让他很难受。 他一直沉迷于这场以“欺骗”为名的游戏,乐此不疲,从来没有真正想过,游戏的结局会是什么样子。 现在,他有点害怕了。 梅时雨这么用心地教导自己的“徒弟”,甚至抱着弥补上一世遗憾的情绪,若他到头来发现这不仅是一场空,甚至是闹了个笑话,他会有什么反应。 李停云想不到自己也会有“害怕”的时候。 “元宝,”梅时雨唤他一声,“就算不为世人,不为大义,也不要轻而易举地去作恶。因为有时候,你不只伤害了别人,更令亲者痛,仇者快。” “亲者痛,仇者快?” 李停云长出一口气,笑了,“亲朋好友,我一个都没有,仇人嘛,倒是有一大堆。” 但那些跟他作对的人,永远都别想痛快! 只有痛,没有快。 梅时雨一如既往轻抚他的发顶,“怎么会一个都没有呢……为师,就不能算是其中一个吗?” “……算,当然算。” 李停云低头蹭着他的腰,“你对元宝很好……是真的很好啊。” 但对李停云,就不一定了。 大概巴不得他去死吧。 李停云烦闷地甩了甩脑袋。 梅时雨道把手插进水里一试水温,说道:“快点洗吧,水都要凉了。” “师尊,你去哪里啊?” 李停云“哗”一下从水里抬起两条胳膊,耷拉在大铁锅的边缘,看着梅时雨离开的背影,心情无比低落。 “那具僵尸还留在外面,我怕发生意外,再出去看看,看能不能想出个更妥贴的法子吧。” 梅时雨说道:“别怕,我一直都在,不会走远的。” 李停云沉进水里吐泡泡,叽里咕噜,含混不清地问:“真的……会一直都在吗?” 梅时雨没有听清,也没有多问,已经走远了。 难说李停云不是故意让他听不清的。 他也怕梅时雨这时候信誓旦旦对他说“是”,一转头就不承认了。 可这场骗局本来就是由他开始的。 他没有权力阻止一个在骗局中幡然醒悟的人转过头来对他说“不”。 他似乎越来越没有信心要求梅时雨“不许反悔”了。 李停云躺在水里,消沉一会儿,转念又想: 妈的,老子怕过谁? 俗话说得好,强扭的瓜不甜,但他妈解渴啊! 这个人,他要定了。 第92章 天空一声巨响 梅时雨走到客栈正堂,只见那毛僵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脊背挺得笔直。 一张黄色符纸贴在他脑门儿上,挡住了他可怖的面容。 几只调皮捣蛋的猫咪围着他打转。 每当有小猫从他身边经过时,他就会浑身一抖,毛发全都竖立起来,像只绿色的蒲公英。 这种奇怪的反应竟是他不能自控的。 他在猫群中一惊一乍地抖来抖去,像只抽搐的绿色蒲公英。 小贩好奇道:“嗐,大高个,你听说过吗,猫从尸体身上跳过,很容易诈尸的!” “玄聿,”梅时雨走了过去,唤醒了趴在桌上打盹的玄猫,挠了挠他的下巴,“可以让这些孩子们先消停一下,远离这只僵尸吗?” 小贩那话虽然是道听途说,但却不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歪理。 人间白事现场忌讳看到猫,容易引起尸变,从前确有类似的事发生过,梅时雨也亲眼见过。 玄猫十分温驯地站起身,蹭了蹭梅时雨的手掌心。 他跳下桌子,举起黑爪,对着底下捣乱的小弟们,一猫一拳,不失偏颇。 他“嗷呜”一嗓子吼得比老虎还凶,爪子挠下去至少能挖三道血痕! 然后,他又回到桌子上,原地躺倒,对梅时雨“喵喵”叫了两声。 示意他再撸几下自己的肚皮。 梅时雨把手放上去一揉,就听到“呼噜呼噜”的声音。 玄猫:啊,舒坦了。 小贩忽然问道:“仙尊,这只猫原来是你养的啊?” 梅时雨道:“不,是司无邪。” “那不能吧……” 小贩竟不相信,自顾自道:“我可是见过这猫卧在司无邪脑袋上,称王称霸,无法无天,他都不敢动一下的!” 玄猫舔了舔毛手套,对他亮出了利爪,但又在梅时雨轻柔的抚摸下,偃旗息鼓。 啊,这力道……真舒坦! 他甚至翻了个身,要求摸一摸另一面儿。 小贩又道:“仙尊,这猫跟你关系这么好,我能不能赖着脸皮,求您件事?” 梅时雨让他有话直说,“不妨先说清楚,是什么事?” 小贩道:“这猫,其实是我们这儿有名的敛尸人,虽然说猫不能和尸体接触,但在民间啊,一身黑的玄猫向来都是辟邪、吉利的象征,这只玄猫就是专门给死人修复仪容、给残魂处理缺口的……” 他继续道:“仙尊,您应该也知道,人死前什么样,死后就是什么样,残缺的魂魄不能投胎,太丑、太烂的也不行,容易影响下一世的身体和样貌。” 他指了指自己残破的面容,告状道:“你看看我这德行,原本可不是这样的!这得怪您徒弟啊!” 他把自己的冤情娓娓道来:“原本呢,我已经花高价请这只玄猫修复过了,可您徒弟在我摊子跟前,跟我一言不合,把我揍了一顿,我就又成这副鸟样了!” 他一摊手,“仙尊,您看着办吧。” 梅时雨表示,他有点头疼……元宝怎么就这么能惹祸,啊?! 他对小贩道:“你要什么样的赔偿,直言就好。” 小贩笑道:“我也没什么过分的要求,就是请这猫整容的人太多了,排队得排到猴年马月,我还是想尽快……嘿嘿,还有这费用,您看是不是由您……” 梅时雨这边理亏,除了答应他,也没别的办法。 玄猫把爪子放在他手背上,示意他没关系,这不叫事,他很乐意给梅时雨这个人情。 梅时雨摸了摸他的脑袋,却听小贩两手一拍,又道:“仙尊,我还想整得好看点,下辈子好找媳妇儿!我要求不高,跟您差不多就行!” “喵喵喵?!” 玄猫几乎是弹射起跳,前肢卡住他的脑袋,狂蹬后腿! 这他妈叫“要求不高”? 你虽然长得丑,但想得是真美啊! 老子是只猫,又不是女娲,踏马的不会造人! 就算你能把女娲请回来,再给你捏一张脸,也捏不出这种绝版的杰作了! “喵呜!” 玄猫一爪子把小贩的脸挠得更烂、更花。 可恶的人类,竟敢如此为难朕! 你在找死。 …… 厨房里。 李停云把自己涮干净,穿好衣服,并没有着急出去。 他看着手里的海螺,决定趁这个功夫进群里逛一圈。 他抛起海螺,又接在掌中,轻轻一碰眉心,闭上眼睛。 脑海中相继浮现出天地四象的图腾,紧接着,四枚图腾化作五行之色,聚合成一束白色的光芒……开机动画完美结束。 李停云的神识已进入到另一个空间场域。 眼前是一片偌大的中央广场,周围是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 这是一个由太极殿众人合力构筑的“虚拟群聊”空间。 与其说是虚拟群聊,不如说是社交游戏,而且是全息投影游戏。 每一个持有海螺的人,就相当于登陆账号的玩家,玩家之间进行互动,就像在现实世界那样顺畅自然,一点也不用担心穿模或者卡顿。 开服体验感简直了! 中央广场外围,还有四座风格迥异的大型建筑,南方朱雀神庙,北方玄武灵台,东边青龙游宫,西面白虎伏观。 如果说中央广场是一个谁都能来潜水冒泡的超大聊天群,那么周围四大建筑群就是抱团取暖的“小家群”,分别由四个群主负责日常打理。 李停云心思一顿,这建筑风格,这排版布局……不就是虚拟版本的四象城吗?! 但太极殿被除名了。 太极殿所处的位置,就变成了这片无限制、无组织、无纪律的中央广场。 李停云:妈了个巴子,这么玩儿是吧?!真真是岂有此理。 广场上什么人都有,沸反盈天,喧闹不已。 但他们无一例外,皆身着玄衣,群魔乱舞风格一统,看起来就不太正派的样子。 而且每个人的额前都有一枚图腾印记。 青龙白虎,朱雀玄武,额前是哪枚图腾,就代表是哪座城中的人。 每当出现一道白光,就代表着有人“上线”。 每当谁的身影消失,就代表此人已“下线”。 然后,天空一声巨响。 众人频频驻足观望。 这么大炮仗,他们还以为是哪个群主回来了。 没想到,白光过后,一个小屁孩儿闯进众人视线之中。 李停云初来乍到,不但穿着打扮与众人格格不入,而且额前没有标记,像个突然闯入的外来物种似的,引起众人警惕。 很快,他就被里三层外三层包围起来。 李停云依旧是一副少年人的身形,进入群聊的所有人都是神识所化,外貌、衣着等默认为平时状态。 众人把少年围在中间,叽叽喳喳争论了半天: “卧槽,谁家的小孩儿落在广场上了?他爹妈不会死了吧!” “倒数三下!没人认领,我可就先饱口福,把他吃了啊!” “奇怪,他怎么连图腾都没有,不像好银啊……吃了吃了!” “还得是童男童女啊!长得白白嫩嫩,吃了还能助长修为。去去去,你们都到后面排队去,我先来咬一口!” “凭什么你先来,我们到后面排队?兄弟们,打死他这个臭不要脸的!” “就是,打死他,打死他!嗷嗷嗷,你踩我脚干嘛,当老子不敢打你啊?!” “踩你怎么了,我又没踩死你,就他妈属你会狗叫!打就打,来就来,谁怕谁啊?” “打起来了,打得好啊,哈哈哈……啊,不对,桀桀桀!” “……” 李停云看着这些精神状态领先世界一百年的猪队友们。 这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他默默地从地上捡起不知是谁掉落的兵器,然后……兴冲冲地加入战斗序列! 咣咣当当,咚咚锵锵,嘎吱嘎吱,哎呦卧槽。 一阵兵荒马乱过后。 李停云兴奋地抓住其中一人的脚脖子,把他当流星锤一样,转起圈来抡了出去! 巨大的冲击力无差别创死周围所有人。 一堆人齐刷刷下线。 就在此刻,天空又是一道巨响。 伴随着夏长风一声长啸,远方飘来五个字: “殿主,自己人!!!” 第93章 粪堆里挑金子 夏长风遥遥一声“殿主”,整个群聊空间登时陷入一片死寂。 偌大的中央广场,上一刻还是兵戈抢攘七颠八倒,下一刻便已鸦默鹊静噤若寒蝉。 李停云一松手,被他当流星锤抡起来的魔修“咻”地飞出去,在人群中摔了个倒栽葱,像颗保龄球似的,牵连倒下一大片,却没人敢吱声。 只听重物落地,众人一缩脖子,就都变成了鹌鹑。 那被甩飞的倒霉蛋,忙不迭翻了个身趴在地上,面朝少年站立的地方,匍匐跪拜。 喉咙一滚,吞下一口涎水,颤声道:“殿……殿主。” 而后双眼紧闭,是在等死。 等了许久,发现自己还活着,眼睛悄悄掀开一条缝…… 他在一片缄默中缓缓抬头。 却见少年只顾双手拍灰,紧了紧手腕上的束带。 李停云正低头察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脏了没。 刚洗完澡,才换的衣服,他怕这么快弄脏了,又要被梅时雨扔进铁锅里涮一遍。 一众下属战战兢兢听候发落,无不汗流浃背,他们熟知李停云脾性,表面越是沉默,后果越是可怕,殿主此时久久不言,极有可能是在考虑把他们团灭了。 谁能想到,他们喜怒无常、暴虐嗜杀的殿主,此时此刻竟然跟一件新衣服较上了劲。 夏长风匆匆来也,扫了眼鸦雀无声的泱泱人群,回过头来,视线落在李停云身上,见他转了转腕子,作势就要下手—— 夏长风瞳孔皱缩,袖袍一挥,单膝跪地,抢声道:“属下率众,恭迎殿主归来!” 他赶在尘埃落定之前,大声喊了这么一句,登时,众人反应过来,跪倒一大片,纷纷行礼。 他们异口同声,浩浩荡荡汇聚成一个声音,响彻广场上空:“恭迎——殿主归来!!!” 然而李停云只是缠好腕上的衣带,放下手臂,垂在身侧。 仅仅只是一个自然而然的动作。 他什么都没做。 当然,也什么都做不了。 可即便如此,他一举一动稍微有点不对劲,就能让人心肺骤停。 李停云一抬头,就见乌泱泱一众人接连下跪,好似一排排波翻浪涌,整齐划一,训练有素。 沉闷的广场上,惊恐而又紧张的气氛已经烘托到了顶点。 他要是再不说点什么,估摸着会有人把自己吓厥过去——比起死在太极殿殿主手底下,落得形神撕裂、身陨道消的下场,这或许还是一个比较体面的死法。 夏长风亦拿不准李停云的心思,就听到头顶突然来了一句:“妈的,吵死了。” 少年略显清脆的声音,不似往日低沉冷厉,但依旧是那种藏威不露的平缓语调。 平静而缓和的前奏,对众人来说,无异于是在酝酿一场狂风骤雨,极端危险。 从殿主嘴里吐出的一字一句,都令人不寒而栗。 太极殿众人没有怀疑的余地——眼前的少年,就是他们无缘无故消失多日的殿主。 殿主一如既往,没有发生哪怕丝毫的改变。 他对所有人、所有事都衔着一丝似有若无的厌烦情绪,仿佛随时处在发怒的边缘,上一秒还好端端的,甚至还在微笑,下一秒就会随便抓个人来,生祭丹炉。 一个大活人,扔进熊熊燃烧的五行真火,炼化脏腑,融解魂魄……嘶,那场面太残忍,细思恐极。 彼时,李停云双手插兜。 插到一半发现自己裤子没有兜。 心情一下就不好了。 对底下一众伏地不起的人群冷声呵道:“还不滚?!” 众人先是面面相觑,而后如蒙大赦,争先恐后下了线。 逃命速度比赶去投胎还快。 电光火石一瞬间,李停云视野所及,风吹叶走,空无一人。 就好像眼前被人一键关闭掉了名为“人山人海”的图层。 除了留在原地的夏长风。 李停云道:“什么事?起来说。” 夏长风松了口气,起身道:“殿主,你这人,没有一丁点阴德。” 李停云:“……” 夏长风:“不是……我是说,功德簿上,没有把你的阴德显示出来。” 看见没有,这就叫语言的艺术。 “废话。我要是不缺这个,用得着叫你去改?” 李停云道:“司无邪怎么说,没办法补起来吗?” 夏长风道:“司无邪说,一个人的阴德不可能凭空增多,只能把别人的善功转移到自己名下,但我和他两个人……都缺阴德。” 功德簿最多能给每个人记载九个“正”字,这是上限。 若有人能得九五之数,便是谓“功德圆满”。 但若一个人缺损阴德,功德簿显示空白,并不代表数值为零,而是没有下限。 谁都不知道李停云到底缺了多少阴德。 从别人那里转过去善功,只怕是杯水车薪,恍如石子掉进深渊,连响声都听不到。 夏长风戳心道:“殿主,不说我和司无邪俩人,就算从整个太极殿里去找,也难找出一个行过什么善举、结过什么善缘的人……这简直就是……” 就是粪堆里挑金子。 咳,他暂时想不到什么优雅的表达方式了。 总之就是那个意思。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李停云顺利接收到他的“意会”,嗤笑道:“为什么要从反派窝里找好的?明明我们身边就有个大善人。” 夏长风不确定道:“殿主是说……梅时雨?” 第94章 蛋……蛋碎了 见李停云把主意打到了梅时雨头上,夏长风提醒道:“殿主,他是道玄宗的人。” “那不一定……” 李停云对上夏长风疑惑的目光,不再继续说下去。 转而说道:“你管他是正是邪,对我来说,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夏长风道:“殿主,折损阴德,影响人的气运,而且篡改功德簿,会遭报应。天长日久,梅时雨一定会有所察觉,若他发现是你动的手脚,偏要追究的话,怕是要祸到临头。” “我他妈会怕这个?!” 李停云漫然无所谓道:“什么报应,无关痛痒。你只管去做就行。” 夏长风问道:“那要从他那里转多少功德呢?殿主,是要是把他的功德,全都填给你……” “什么他的我的,”李停云直接打断他的话,“他的就是我的。” 夏长风:“……” 殿主,何来如此自信? 但这话,他没说出口,继续问道:“若是把梅时雨的功德全部转移掉,还是不够,怎么办?” 李停云:我真有这么缺德?! 他问道:“你查过梅时雨功德多少吗?” 夏长风道:“没有。但我觉得,他应是……圆满了。” 李停云道:“我也这么觉得。其实道玄宗一直都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入门考核时,每个弟子功德至少都得占六成。” 除此之外,宗主任平生还要求徒子徒孙们在入门百年之内,斩断一切红尘恩怨,只为日后顺利渡劫,避免招惹祸端,节外生枝。 用一句俗语来说,正是“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倘若是天劫不肯放过,死也便罢了,怕的是因果轮回报应不爽,坐山抱水修仙一场,到头来却死于人祸。 李停云道:“如果连梅时雨都没有功德圆满的话,那他们道玄宗这条门规就成了笑话。” 夏长风心道:如果殿主你一直缠着人家不放的话,他这辈子都未必能功德圆满。 腹诽之际,一道传音符凭空飞来,十万火急,就差直接呼他脸上了。 是司无邪。 夏长风神情一变,双指夹住传音符。 刹那间,符纸消失,化作一道急迫的声音:“蛋……蛋碎了!!!” 李停云问道:“什么‘蛋’?” 夏长风略一思索,心想,大概是那颗“天鹅蛋”吧。 他对李停云道:“殿主,我们曾在判官庙门前,碰见一枚不知是何灵宠下的蛋,那颗蛋有鹅卵石大小,已经开启了灵智,被崔珏养得像个土匪似的。” 李停云听他这般描述,说道:“据我所知,那是獬豸,一只守护判官笔的古兽。” 他记得原文中,判官崔珏豢养了一头獬豸兽,替他保管判官笔。 这头獬豸尚且处在幼年期,常常缩在蛋壳中不出来,但战力值不可低估,不在十殿阎罗之下。 獬豸古兽,状若麒麟,头生一角,是神话传说中公平正义的象征,能明辨是非善恶。 凡人多把獬豸兽的石像置于公堂前,以期官衙守正不阿,惩恶扬善。 实际上,獬豸是一头凶兽。 在各路神话传说中,但凡能辟邪、镇恶的古兽,大都面目狰狞、凶神恶煞,多多少少都具备凶兽的特质——有点以暴制暴、以恶制恶的意味蕴含其中。 “那正好,杀了这头凶兽,夺走判官笔,也好更改功德簿。” 夏长风告辞道:“殿主,我先走一步。” 李停云颔首。 獬豸兽实力不俗,足以与鬼王比肩,按道理讲,应该不太好对付。 但李停云并没有跟夏长风多说些什么。 因为惯性思维告诉他,酆都全都是战五渣。 鬼帝是大渣渣,鬼王们则是小渣渣。 至于这个凶兽、那个阴差什么的,就是一抹灰尘,干掉他们,不费吹灰之力。 如果堂堂朱雀城城主,连对付一头凶兽的能力都没有的话,那夏长风还是趁早拿块豆腐撞死算了。 就算太极殿是精神病院,养了一群疯子,也从不收废物。 在那里,没用的人下场会很惨,或许会被病友们拖到阴暗的角落里生吞活剥了——就像一只弱小可怜的猎物,陷入穷凶极恶的狼群包围圈,被争相撕咬、大卸八块,都是应有之义,其惨状可以预想。 强者为尊,就是步步杀机的丛林之中,唯一的生存法则。 空荡荡的广场上,李停云正准备离开,眼前突然出现一样东西。 “殿主,乾坤袋在此。这是属下从黑白无常手里拿回来的,差点又忘了还你。” 夏长风的声音似风过而无痕。 李停云接住悬浮在半空中的乾坤袋,也便退出了群聊。 站在往生客栈的后厨里,他打开乾坤袋,拿出里面那套本不属于他的衣裤,走向前厅。 寿衣已经被他糟蹋得又破又烂、又脏又旧了。 绿帽僵尸只看了一眼,就差点暴走。 竟把脑门儿上贴的符纸给拽了下来! 得亏梅时雨把他锁在阵法中央,否则他说什么都要找少年偿命。 李停云没好气道:“这衣服洗洗还能要,你就将就一下呗。” 毛僵气急了,却不能发泄,八尺男儿蹲在地上,别过脸去,烦躁地抓耳挠腮。 他身上绿毛疯长,又疼又痒,气得他抓住一撮,狠狠揪掉,撕裂了深埋在皮肉下的经络,渗出汩汩血流,与表面逐渐腐烂的皮肤融在一起,直叫人看得头皮发麻。 尽管他在拔除毛发时咬紧牙关,喉咙里还是溢出了瘆人的嘶吼,他用双手掐住自己的脖子,仿佛瘙痒的喉管里面也长满了绿毛,他妄图用指甲划破颈项,把手插进去,连根挖出来。 梅时雨见此情景,不得已施法定住他的身形。 也不知他在想什么,眉峰紧蹙,眸中似有化不开的浓雾。 李停云道:“师尊,你这么做,是在害他。如果他不能及时把身上的烂肉和毛发处理干净,就会被这团疯长的绿毛吞噬殆尽,师尊若是想让他死,还是给他一剑来得痛快些。” 梅时雨沉声道:“我想到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李停云冷笑道:“但愿你别是又要耗用自己的元神之力吧。” “不……是这个。” 梅时雨从菩提戒中取出一只小盒子,打开一看,里面卧着一只金蚕。 李停云讶然道:“师尊,这是……蛊?!” 令他惊讶的,并非金蚕蛊本身,而是梅时雨怎么会有这种邪门儿的东西? 第95章 久旱逢甘霖 “是的,金蚕蛊。” 梅时雨说道:“金蚕蛊以金银为食,外表呈现黄金色泽,口吐银丝……最重要的是,金蚕蛊能使养蛊的人家财运亨通,加官进禄。” 李停云道:“照这么说,这种蛊还不赖咯?” “不,”梅时雨却道:“巫蛊之术本是邪术,金蚕蛊之所以能让养蛊之人心想事成,直上青云,是因为此蛊能够吸取他人气运,转移到自己身上。” “……” 李停云问道:“师尊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此事说来话长,两百年前,我从一个少年人身上,发现了金蚕蛊……” 梅时雨看着自己的徒弟,忽然问道:“元宝,你今年多大了?” 李停云随口就道:“十二岁。” 梅时雨继续道:“那个少年,与你年纪一般大,可两百年前,我在道玄宗万仞峰悬崖下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了……血肉模糊,我甚至认不清他的样貌。” 李停云心神一震,“师尊,他是怎么死的?!” “我不知道,极有可能……是失足坠崖,摔死的。” 梅时雨回忆起往事,神情不忍,轻道:“他手中拿着我的剑,满身鲜血流尽,浸染剑身,便养成了剑灵。青霜剑剑灵煞气过重,正是这个原因。” 李停云哂然一笑,“青霜剑为何会在他的手中?师尊,你真的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换句话说,他的死,跟你有没有关系?” 梅时雨默然无所应,良久,方道:“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不是我杀了他,但他的死,的确与我有关。我今生做的最错的一件事,就是不该带他上万仞峰……” 他沉吟至此,这件事便不再说下去了,看着盒中的金蚕蛊,道:“这只金蚕蛊,就是我在他身上发现的。奇怪的是,当时这只蛊虫已经干瘪,早就不能再毒害他人了,可那孩子一直把这蛊虫带在身上,也不知是为了什么。” 李停云走到近前,看了眼那只圆润的胖虫子,说道:“师尊,这只蛊虫明明活得很好啊。” 梅时雨解释道:“在那之后,我把这只金蚕蛊制成了一味灵药。自古医书上就有‘五毒入药’的说法,药毒本同源,我为此请教过云岚宗的医修,在其提点之下,洗炼了金蚕蛊的毒性。” 李停云拧眉,怎么又双叒叕和云岚宗扯上了关系?! 他们宗主云松鹤那个下三滥的货色,勾搭九尾狐生下司无邪兄妹俩,当天就杀妻证道,还差点没掐死自己的双生儿女……梅时雨难不成还跟这种人有交情? 每个人衡量道德尺度的标准不同,而李停云拥有“灵活”的道德底线。 反派三观歪歪斜斜的,在他看来,人可以坏得彻底,但不能烂得像蛆。 因为那样很恶心。 梅时雨看出徒弟眼底的嫌恶,不由得说道:“元宝,云岚宗宗主败德辱行,已是人尽皆知的事实,你不喜欢他,我也不喜欢。但却不能因为他一个人,就一竿子打死云岚宗所有弟子。” 云氏毕竟是传承上千年的医毒世家,族中曾也出过无数悬壶济世的杏林圣手。 无论在修仙界,还是在凡间,医者的地位都极其崇高。 不为良相,便为良医,不能匡时救民,便去治病救人,这是君子所愿。 李停云问道:“师尊,金蚕蛊失去毒性,制成灵药后,有什么效用?” 梅时雨说道:“这只金蚕吐出的丝线,能够做成特殊的雪绸,包裹在伤口上,可以缓解疼痛,抑制毒素蔓延。” 说着,他便把盒子反手一扣,金蚕落在那件寿衣上,缓慢蠕动着肉乎乎的身躯,吐出银丝,修复衣料,仿佛有只无形的手在穿针引线,缝缝补补。 阵法中央,毛僵忽地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吼叫。 他已然无法忍受毛发在体内肆虐生长。 李停云骤然听到这声嘶吼,心里一紧,汗毛倒竖。 梅时雨收回对僵尸的定身之法,任凭他把手指插进自己的喉管。 毛僵用双手大力扯开自己的喉咙,一寸一寸向下撕裂皮肉,露出根根肋骨,疯狂颤抖的右手伸进血窟窿里,掏出了裹满绿须的脏器,丢在地上。 他蜷缩着身体,一点点拔断脏器与残躯之间生长的筋络与毛发,然而他的动作太慢了,毛发已经蔓延生长到了撕裂的伤口上,迅速扎根在血淋淋的胸腔深处。 他的骨骼、皮肉、内脏已经缠作一团,无以言表的疼痛足以捣毁他的坚韧心性,吞噬他的顽强意志,他像个孩子一样哭喊吼叫,涕泪横流,躯体在血泊中剧烈抽搐。 不忍卒视。 梅时雨轻抿唇瓣,目光紧紧锁住阵法中那道瑟缩的背影。 自言自语般轻声道:“其实,我曾见过一具真正的不化骨……” 眼前的惨象与两百年前那少年的身影逐渐重叠。 此情此景,再次勾起他的回忆。 他曾亲眼见过,少年腐烂的尸身蜕变成不化骨,再重新生出血肉的过程。 往事不堪回首。 梅时雨眸中情绪斑驳,透着几分悲凉与酸楚。 李停云忽然抓住他的衣袖,指着灵阵中央的毛僵,问道:“师尊,你看他都这个样子了,金蚕丝制成的雪绸,对他来说还有用吗?” 僵尸凄厉的叫喊声听起来瘆得慌,李停云的注意力全都被他夺去,因此没有听到梅时雨那句低声呢喃。 他只是不由得牙根发酸,一股凉意窜上脊椎骨,直冲天灵盖,就连头皮都有点麻,这种感觉,就像是……感同身受? 真是见鬼了! 他从不跟人产生共情,这简直莫名其妙。 “元宝?” 梅时雨反握住少年轻颤的手,“害怕的话,就别看了,去楼上找个房间,休息一下。你整日在外面闹腾,是该好好睡一觉,才能养足精神。” 李停云却道:“我精神很好,才不用休息!再说,睡觉也太无聊了……” 梅时雨见他明明不怎么舒服,还目不转睛地盯着僵尸,只好伸手捂住他的眼睛。 李停云只觉双眼微凉,不出片刻,便昏昏欲睡,一头栽进梅时雨怀中。 暗香浮动。 梅时雨打横抱起少年的身体,便看到桌上那件寿衣上的破洞已经被金蚕复原。 不仅如此,一绺绺细如毫芒的银丝还按原衣针脚渗入布料,这件衣服看起来毫无变化,实际上已经是雪绸质地,周遭灵气流溢。 梅时雨施法将寿衣送入灵阵,套在毛僵身上,又把昏睡过去的少年抱在腾出空地的桌子上,轻轻放下他的脑袋,抽出了自己的手臂。 抬眼,阵法中央的僵尸已经逐渐安静下去,不再发狂嘶吼。 金蚕完成任务,也扭动着身子,回到盒内。 乖得很。 万物有灵,被制成灵药的金蚕蛊,也随了它的主人,不仅生性喜静,温和解愠,而且作为一味药材,用来炼丹的话,还具有疗愈与净化的特质。 梅时雨暂时没有炼丹的打算。 抬起左手,将金蚕蛊收入储物空间。 他转动着戴在左手食指上的菩提戒,眼底一片黯然之色,像是藏着许多心事。 这枚菩提戒,并不是普通的纳戒,除储物之用,还内藏乾坤。 菩提戒中,是另一方天地,比司无邪在壁画中构筑的世界更加稳固,更为真实。 而且广袤无垠,藏山纳海,若在里面生活一辈子,避世不出,旁人也休想能找到。 宛若一片谪仙所居的桃花源。 梅时雨看了眼安安稳稳躺在桌子上的小徒弟,不自禁地抬手拨开他额前的碎发,揉了揉他的脑袋,“元宝,你和两百年前那个少年,会在冥冥之中有什么联系吗……” 他不确定地问:“还是说,你就是他的转世呢?” 梅时雨阖上眼睛,身影逐渐消失,化作一道虚无缥缈的青烟,徐徐进入纳戒之中。 再一睁眼,便来到一座依山傍水的竹舍前,推门而入。 屋舍中突然冲出一团黑影,撞向他的胸膛,将他抵在两扇竹门上,动弹不得。 青竹沥雨的微凉触感还残留在指尖。 人已经被那团黑影死死抱住。 颈侧传来一阵刺痛。 一只修长有力的手压住了他的后脑勺。 那只手骨节分明——五根手指森森白骨裸露在外,翻红的皮肉像是刚长出来不久,就连细小的血丝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尖牙利齿迫不及待地叼住那截雪白的颈子,咬破皮肉,深入血管,温热的血流顺着干枯的喉管淌入脾胃,浸润着干渴的脏腑。 如同久旱逢甘霖。 梅时雨对这一切遭遇都习以为常。 他当然知道,不化骨,嗜血。 而这具不化骨,正在经历新生,需要大量的鲜血滋养自己,才能长成不伤不死、无所畏惧的“旱魃”。 没人比梅时雨更清楚,他在自己的桃花源里,养了一只多么可怕的“怪物”。 第96章 再世为狗 “够……够了。” 过了许久,梅时雨才用手推他,制止道:“这回,就到此为止吧。” 压在颈后的手却像只鹰勾爪,牢牢桎梏住他的后脑,不许他乱动。 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来过这里了。 不化骨已经快饿疯了。 他用牙齿狠狠撕咬着温热的脖颈,多少有点发泄怨气的意思。 梅时雨吃痛,便不再惯着他。 抬腿,一脚踹了过去。 两百年前,他在万仞峰山崖底下,把少年那具长出绿毛的尸体捡回来的时候,其身形体格就和元宝差不多,都是十二岁,身子骨很轻。 但在少年人忍着剧痛折磨把身上的污秽全都清理干净之后,身体竟像柳树抽芽一样快速生长,不过三五年时间,就长成一副成年人的骸骨。 此后一两百年,他的骨头慢慢玉化,直到近几十年,才开始生出血肉,重塑肉身。 已经成年的尸骸骨架又高又大,如钢筋铁骨般结实牢靠。 梅时雨身姿颀长,傲然挺拔,却足足矮了他半个头。 不化骨像堵墙一样挡在他身前,让他心里无端生出压迫感,急切地想要逃离。 因此直接给了他一脚,想把他踹开。 可梅时雨这一脚,踢到了铁板上,不化骨屹然不动,抬起了自己的骷髅头。 两只黑洞洞的眼眶不明所以地盯着他。 俩人俱是沉默。 不化骨其实是看不见人的。 他脖子以上一块好肉都没有,光溜溜一颗森白的头骨,看不见人,听不到声音,更不会说话。 只能通过气息波动感知万物存在。 梅时雨不留情面地踹他一脚,他只想问为什么要给他挠痒痒。 “好了,放开我吧。” 梅时雨胳膊抵在他胸前,用力一推。 不化骨这才顺着他的意思,松开他的身体,后退一小步。 然后扯了扯身上缠着的布条,示意他,太闷了,不舒服。 不化骨整具骷髅架里三层外三层缠满了染血的绷带。 那正是用金蚕蛊吐的丝制成的雪绸。 梅时雨拉开他胸前的布料仔细一瞧。 映入眼帘的画面十分露骨。 真的,他看到了两排对称整齐的肋骨。 肋骨上覆盖薄薄一层血膜。 隔着血膜,隐约能看到胸腔里那颗心脏正在有节奏地搏动。 粗细不一的血管盘曲交错,时而收缩,时而舒张,就像会呼吸的老树根。 满目猩红。 梅时雨紧蹙的眉头就没有松开过。 “你觉得不舒服,也只能这样闷着,等皮肉全都长好了,就可以穿件宽松的衣服……别挠,痒也不行。” 梅时雨一把打掉他的手,重新帮他把雪绸缠好,缠得紧紧的。 其实他心里清楚,不化骨没有吸到足量的鲜血,血肉再生速度很慢,就像个发育不良的婴孩,什么时候才能长好一身皮肉?只怕遥遥无期。 但梅时雨又不可能把他放出去祸害无辜之人。 不化骨成型后,逐渐失去痛觉,免疫外界一切伤害,破坏力和攻击性与日俱增。 如今这具骷髅每天都有发泄不完的精力,但又没人陪他消遣,再加上三天饿九顿,对鲜血的渴望永远得不到满足,性情越来越暴躁,闲着没事儿就用脑袋撞石头。 梅时雨为了磨砺他的心性,便给他布置了一个“搬山填海”的艰巨任务。 在这间竹舍的西面,有一座大山,东边,是一片大海。 愚公移山,精卫填海,两个人的活儿,他一个人干。 梅时雨上次进入菩提戒,还是在三个月前。 三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梅时雨走出竹舍,方圆千里巡视一遭,才发现已是山崩地裂,沧海桑田。 ……拆家能力也是一绝。 他回到竹舍,甫一进门,整个人又被骷髅架子缠住,利齿在他颈侧逡巡。 不化骨用手指在他背上写字,“想要,给我。” 梅时雨用同样的方法在他胸口比划,“忍着,不给。” 一颗骷髅头搁在他的肩膀上,生无可恋地来回翻滚,活脱脱一副耍赖的样子。 他乖张放肆,他得寸进尺,但他又在巴巴儿地祈求首肯。 如果得不到同意,他便不会去做。 却一定会表现得很难过。 像只被人欺负了的流浪小狗……不,大狗,超级大狗。 他是真的很狗。 一套抓乖弄俏的手法,使得非常娴熟,跟元宝如出一辙。 如果不是见他都快饿“死”了,还有精力徒手劈山倒海,梅时雨兴许就会着了他的道,无端地心生恻隐,再露出脖子,叫他多啃上几口。 “元宝……” 梅时雨在他胸口写下了两个字。 不化骨用脑壳蹭了蹭他的脸颊,算是回应。 梅时雨不是在跟他提自己的小徒弟。 而是在喊他的名字。 两百年前,梅时雨初遇少年,问他名唤什么,他给的回答,就是这两个字。 巧得很。 两百年后,梅时雨又收了一个自称小名就叫“元宝”的少年为徒。 更为巧合的是,俩人的性情实在相似。 他们遇到梅时雨的时候,都是遮遮掩掩、不愿以真容示人。 甚至连推脱理由都一模一样:“我太丑了,怕吓死你。” 天真好笑的同时,又透着一丝恰到好处的卑微敏感,装模作样,惹人怜悯。 实际上无畏无惧,恣睢肆意,决不是好惹的主。 各种巧合……究竟只是巧合,还是另有渊源? 梅时雨总觉得,自己在路边捡到的徒弟,和两百年前那少年,有着不解的缘分。 就在今日,还发生了一件令他起疑的事—— 他因为太过困倦,便在房间里睡下。 不知徒弟什么时候溜了进去,解开了他那根由青霜剑化形而成的腰带。 徒弟对他抱着什么心思,倒还在其次。 最令他惊讶的是,青霜剑剑灵竟然那般纵容他的小徒弟动手动脚,完全没有任何反应。 梅时雨和剑灵相处这么久,最是了解他的脾性,一向是生人勿近,很不好惹。 旁人就连靠近他都不行,更别提直接触碰了。 但他的小徒弟对青霜运用自如,腰带在他手中现出原形,被他搁置一旁。 恍如无事发生。 梅时雨暂时想不通这是为什么。 他能想到最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他的徒弟,就是两百年前少年的转世。 那少年死在悬崖之下,血流殆尽,化为剑灵,尸身僵腐,变成僵尸。 唯独魂魄不知所踪。 极有可能是魂归地府,再世为人。 不对,应该是“再世为狗”。 梅时雨心情有些复杂。 他生前到底造了多大的孽,竟还是从畜生道轮回转生的?! 然而眼下情形紧急,还容不得他在这件事上纠结。 往生客栈里,还有另一具毛僵等着他处理;不省心的小徒弟还睡在桌子上,兴许醒来又要去拆家闯祸;司无邪和夏长风不知所踪,是否会突然回来,徒增威胁? 与此种种,都令他忧心。 梅时雨压下心绪,继续在不化骨胸口写字。 “还记得我之前给你的那件雪绸衣吗?” 他说道:“你放在哪里了,去找出来,交给我。” 不化骨反问他:“要那个,做什么?” 雪绸衣是梅时雨先前送他的。 梅时雨原本是想等他长得七七八八,不用再缠绷带的时候,就给他穿上这件衣服。 但现在看来,还早着呢。 不如拿来应急,相比之下,那具惨兮兮的毛僵,更需要它。 不化骨却道:“你送的,我不还。” 梅时雨跟他讨价还价:“以后再送你一件,好不好?” 不化骨斩钉截铁道:“不好。” 他在梅时雨背后写字,手指按压的力度就代表他说话的分量。 不行就是不行。 他快把梅时雨脊椎骨戳碎了。 梅时雨跟他力气悬殊,恨不得拿个铁凿子在他胸口刻字。 “听!话!去!拿!” 指头都写酸了。 捶他一拳,催他快点。 第97章 常回家看看 梅时雨取了雪绸衣,临走之前,又给不化骨布置了另一项任务。 他让他种地。 一个人,种一千亩小麦。 播种、灌溉、除草,直到丰收,再把小麦磨成面粉。 既然他那么喜欢吃面食,那就自给自足,自力更生。 毋庸置疑,种地务农是一项粗活,但对不化骨来说,却精细得不得了。 他破坏力极强,一拳在大地上开出一道裂缝,小菜一碟。 但要是让他去复苏万物,养育生机,简直比让张飞去绣花还难受。 不化骨当场就翻脸了。 他抓着梅时雨的手腕,举过头顶,压在墙上。 他不让梅时雨离开。 梅时雨并没有反抗,淡淡道:“等你种好了麦子,磨好了面粉,我就给你做一碗阳春面……你最想吃这个了,不是吗?” 在他还是个满身绿毛的小僵尸的时候,日日夜夜缩在角落里剜肉刮骨,十几岁的少年,即便疼到抽搐晕厥,也一声不吭,异常反感梅时雨的靠近。 他在阴暗的角落里独自腐烂,对自己下手毫不留情,一刀比一刀更狠。 梅时雨只有在他意识不清的时候,才能上前为他换上崭新的雪绸,然后将他拥入怀中,元神化作青鸾鸟,施法减轻他的痛楚。 梅时雨一直以为,少年对他心怀怨憎,对自己的早夭难以释怀。 实际上,少年只是嫌弃自己一身污秽,不愿把那一袭白衣蹭脏。 梅时雨一丝不苟地给予少年应有的慰藉,陪着他度过许多个疼痛难忍的夜晚。 少年从来都不出声,他怕自己一张嘴,就是一声没用的嘶吼。 他在那个时候,就已经习惯用手指画字,把自己想说的话讲给梅时雨听。 讲的都是些无聊的小事。 他说他好想再吃一碗娘亲做的阳春面。 那是在他疼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写下的一句胡话。 意识全无,他好像已经忘记,他的爹娘已经死了,又是怎么死的。 少年的手指剧烈颤抖,梅时雨差点没有辨认出他写了什么字。 一多半都是猜的。 次日他再向少年询问时,少年说什么都不愿意承认,甚至跟他闹了通脾气。 狗刨似的把整座竹舍都拆干净了。 小小年纪,很会撒野。 梅时雨站在一旁看着,什么话都没有说,更没有出手阻止。 当然,他也没有施法修复这间屋子。 晚上,俩人幕天席地坐在废墟里。 天空下起了小雨。 屋漏偏逢连夜雨,老天不长眼啊。 少年咬紧牙关,半夜主动凑到梅时雨跟前,跨坐在他身上,埋首在他胸前,小小一团窝在他的怀里,一言不发地跟他道歉。 这已经是一头倔牛能做出的最大限度的让步了。 梅时雨轻轻拍着他的肩背,手腕一抬,把雨停了。 隔天,他做了碗热气腾腾的阳春面,端在少年面前。 少年全身缠满绷带,露出一只眼睛,差点感动得热泪盈眶。 差点,就是没有。 他眼睁睁看着梅时雨把这碗面吃完,对他说道:“虽然我是第一次尝试做饭,但这碗面的味道还不赖,再加一点醋的话,会更香。” 少年浑身颤抖起来,唯一一只完好的眼球就这样被气掉了! 他抬手就想掀桌子,但想起了昨天夜里的教训,生生忍住。 梅时雨叹道:“你现在这个样子,什么都吃不得,还是等你以后好得完全了,我再给你做一碗。” “到时候,我的厨艺一定有所精进,也许比不上你娘亲做的,但好歹……汤里面不会再掺蛋壳了。” 对于这件气人的往事,不化骨记得可是清清楚楚。 他磨了磨尖利的牙齿。 他想咬死梅时雨。 谁叫他哪壶不开提哪壶。 梅时雨却温声道:“但愿你把麦子种好,自己也能长好吧……不然还是吃不上我做的阳春面。我只好再给自己做一碗,你就干看着。” 不化骨在他背后戳啊戳,戳出了四个字:“爷、不、稀、罕。” 梅时雨轻轻笑了一声,挣脱开他的桎梏,什么都没说,转身就走。 不化骨又猛地从背后抱住了他,拉着他的手掌写道:“我……说谎的。” 梅时雨跟他相处这么久,当然知道这个死人有多么的鬼难缠。 所以从不跟他一般见识。 “放开,”梅时雨告诉他:“你已经长大了,以后别再这么抱我。” 难道他心里对自己的身形体格就没有一点数吗? 次次都是这样,横冲直撞,又虎又莽。 梅时雨总担心被他创飞。 不化骨是真的不想放梅时雨离开,谁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再回来一趟?! 他一个人待在这片与世隔绝的地方,实在太孤单了。 他闲得无聊,给自己挖了个葬坑,造了具棺材,立了块墓碑。 他每天都要说服自己,作为一具尸体,要学会在地下躺平,不要掀棺材板。 他尝试在夜里聆听小草根吸水的声音,任由蜘蛛在自己的脑袋上织罗结网。 他闭上眼睛……呵,他好像没有眼睛。 于是他用泥巴堵住自己的两只大窟窿。 安详地等待黎明。 但通常安详不了几秒钟,他就会诈尸,从地底下爬出来。 尖叫,扭曲,阴暗爬行。 他迎着朝阳,幻想自己重获新生,他死了,他又活了。 但实际上,他是疯了。 不化骨最后在梅时雨手心写下了血泪交织的五个字: “常回家看看。” …… 梅时雨离开了。 回到往生客栈,他将雪绸衣放在跟前的桌子上,看了眼还在熟睡的小徒弟。 对盘腿坐在灵阵中央的毛僵颔首道:“稍等。” 毛僵生前是个凡人,对仙家法术所知不多,但却愿意相信对方是在诚心帮他,便忍着剧痛,点了点头。 梅时雨抱起少年的身体,就近找了间置有床榻的屋子,把他放在了舒适的软垫上。 李停云半梦半醒,嗅着熟悉的梅花冷香,心安理得地靠在他的肩头,揽住他的脖颈,不让走。 模糊不清道:“我……饿了。” 梅时雨俯身,“什么?” 李停云好似有那么一瞬清醒,看到了梅时雨颈侧红肿的咬痕。 但他的脑子一片空白。 单单重复道:“师尊,我有点饿。” 饥饿和睡眠是人类两大终极欲望。 他早就有饥肠辘辘的感觉。 已经记不清上一顿是什么时候吃的了。 只想着下一顿要吃什么。 梅时雨还没开口问,他倒是先报上了菜名:“清汤面,披萨饼,黄金手枪腿,糯米桂花糕,还有……木耳炒番薯,小鸡炖蘑菇……” 说完,吞了吞口水,翻了个身,就又睡着了。 睡眠欲战胜了饥饿感。 梦里什么都有。 梅时雨笑着摇了摇头,轻道:“待你睡醒了,为师给你做碗清汤面好了。” 别的他都不会,有些甚至没听说过。 修道之人,不重口腹之欲,因此不善厨艺。 只有这清汤阳春面,是他最拿手的。 第98章 雪绸衣,生死契 梅时雨回到客栈前堂,解了困住毛僵的阵法,邀请他对座而谈。 两人坐在桌边。 梅时雨将雪绸衣推至桌子中间。 毛僵指了指自己,意思是:“给我的吗?” 他的喉咙已经掏空,彻底说不出话了。 梅时雨道:“不错,是给你的,但也要看你愿不愿意穿。” 毛僵不解地看着他,眼神空洞且迷茫。 梅时雨道:“可以先跟我说说,你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吗?” 毛僵漆黑的眼瞳中泛起涟漪,双手摩挲着穿在身上的衣服,心里有许多话要说,但却开不了口。 梅时雨看到桌上那套白瓷茶盏,便斟了杯茶水递过去,“不妨以手代笔,沾水写字讲给我听。” 毛僵对他很是信任,右手食指整个浸在所谓的“茶水”中,捞出来以后,手指比煮熟的河虾还要红上三分。 由于经历过彻骨之痛,他对这种程度的伤痛反应极其迟钝,还是梅时雨及时发现异常,喊停了他再次伸指进入水中的动作。 梅时雨疑心这水有点问题,亲自尝试用指尖蘸了一点,却又没什么感觉。 他在手背上撒了几滴,才感到稍微有点扎手,像是在针尖麦芒上轻拂而过。 皮肤依旧一片雪色,没有丝毫泛红的迹象。 “你……还是用这个吧。” 梅时雨从筷桶里抽出一根筷子递给毛僵。 他好像知道瓷壶里装的是什么东西了。 那是司无邪用忘川水酿成的换骨醪。 梅时雨蜷起手指。 那只沾过忘川水的手紧握成拳。 轻微颤抖。 按理说他不应该有任何感觉的,但他竟然真真切切地感到有些扎手?! 一片冰心早在不为人知的地方出现了裂隙。 而他从未察觉。 毛僵张开五指在他眼前晃了晃。 梅时雨飘忽的心思被他扰飞,回过神来,歉意一笑,“不好意思,我走神了。” 毛僵写道:“仙长,你说,人为什么会‘为情所困’呢?” 梅时雨垂下眼帘,“我……我不知道。” 这个问题好抽象。 他应该去问月老。 而不是在这儿为难一个道士。 毛僵继续写道:“我每天都在想念我那柔弱不能自理的妻子……我和我的妻子离成亲就只差见面了。” 梅时雨狐疑道:“你真的确定,你的妻子她知道自己是你的妻子吗?” “仙长,你误会了。” 毛僵急切地解释:“我俩从小就是娃娃亲,肥水不流外人田,我是看着我媳妇儿长大的!我们连定亲宴都举办过了。” “若不是家国有难,朝廷征召,我临时去了边关统兵,说不定我们孩子都会说话了。” “我爹就只有我一个儿子,他要是听见孙儿喊他一声爷爷,脸上的褶子肯定能笑出一朵花儿来。” “可男儿热血自当洒向疆场,保家卫国乃是民族大义。我知道,我的父母,还有我未过门的妻子,他们一定都懂我,理解我,也支持我。” “我跟我媳妇儿说好,等战争结束,我就回到京城,娶她为妻,她还高高兴兴地给我做了件冬衣……可我却食言了。” “那年关外飞雪,我率支队夜里奔袭,却中了埋伏,也不知道哪个兔崽子在背后扎了我一枪!”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我和弟兄们死得不明不白,我不甘心,恨不能在地府里召集旧部重新杀将回去!” 写到此处,毛僵激动万分,折断了筷子,捅穿了桌面。 但他终究不再是那个临危受命、冲锋陷阵的威武大将军了。 他黯然抚摸着身上的衣服,“这件冬衣,是我媳妇儿亲手做的,但她身体不好,为了做这件衣服,身子怕是熬得更坏了。” “也不知我的死讯传到京城后,她会不会再择良人,另嫁别家?那小妞要是真嫁给别人了,我就天天到她梦里扰她清净!我,我……” 毛僵忽把桌上字迹全都涂掉,重新又写道:“算了,她那么胆小,既怕黑,又怕鬼,我要是突然出现在她梦里,把她吓坏就不好了。” “我还是在下面给她多积点阴德,祝她长命百岁,福寿绵长吧。只要她没病没灾的,能擦亮眼睛,嫁个好人,也是件好事。” “就算她把我忘了,不给我上坟烧纸,我也不会到她梦里吓唬她……但我一定要去会会她的丈夫,叫那个捡了便宜的鸟人对我妹子好一点!!!” 梅时雨是个优秀的倾听者,静静地听他讲完,方道:“那么,你生平夙愿是什么呢?你所执着的,是国仇家恨,还是燕尔新婚?” “这真是个不好回答的问题。” 毛僵平复心情后,写道:“如果我还活着,我一定会告诉你,国仇未报何以谈家,但现在我已经死了,如果有来世的话……此身惟愿许卿卿。” “抱歉,由于我徒弟的缘故,你的魂魄变成厉鬼,业已灰飞烟灭,你无法再入六道轮回了。” 梅时雨看着桌上的雪绸衣,“但只要你穿上这件衣服,就可以恢复正常人的样貌,去人间寻找你的妻子,兴许还能与她再续一世姻缘,了结你的夙愿。” “啊?!” 毛僵显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仙长,你说的这,这是真的吗?” 他连忙摸了摸脑袋,确认两扇耳朵都在,还没有完全烂掉。 梅时雨道:“当然是真的。” 世人皆以僵尸为祸端,人人都知道,僵尸不除,便有可能化为旱魃。 旱魃现世,将会为祸世间,闹得下界永无安宁。 旱魃尸身不死不灭,即便被暂时制服,也无法将其完全摧毁,始终是一大隐患。 因此,修仙者凡见僵尸,必杀之。 但却鲜少有人知道,一副没有魂魄主导的躯体,之所以能变成僵尸,是因夙愿难消,执迷不悟。 若能解其心困樊笼,顽躯便会自动风化、消逝,尘归尘,土归土。 上一世,梅时雨为了妥善处置身边那具不化骨,一直在寻找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最好是能帮助当初早夭的少年实现心中夙愿,免得他从不化骨变成旱魃后,肆无忌惮地祸乱人间。 办法难找,但也不是完全没有。 梅时雨想到用雪绸做件衣服。 他在这件衣服上画满了禁咒和阵图。 梅时雨对毛僵道:“我可以把这件衣服送给你,帮助你了结夙愿,但这一切都是有代价的。” 毛僵问道:“什么代价?” 梅时雨道:“我们之间,要建立一个契约。这个契约,必须是等级最高的生死契。” 生死契,无疑是比血咒还要狠毒的一种结契形式,旦凭双方自愿签订,违契的代价是天诛地灭。 而这件衣服,就是契约本身。 只要他穿上这件衣服,就算契约成立。 梅时雨不允许他出去之后伤及无辜,做出违背道义之举,否则就是违契。 如果他违背契约,这件衣服便会自动销毁,与此同时,他便会爆体而亡。 若死不了的话,将有九天雷劫降下。 生死契引来的雷劫,并不亚于飞升所渡的大仙劫,甚至说,有过之而无不及。 伴随滚滚天雷,还有大地流火,岩浆溶蚀,归墟永寂…… 总言之,天诛地灭,就是让人万劫不复,不死不休。 修仙界有种说法是,生死契一旦成立,一方就成了另一方的“契奴”。 签订生死契,等同于卖身为奴,永无赎身之日。 卑贱的奴隶,在主人面前,只有绝对服从的份,不敢有半点违抗。 梅时雨这样做,当然不是想把毛僵驯养成奴。 无奈给他戴上沉重的枷锁,却是在期望他可以重获新生。 梅时雨更没有强迫他必须这样做,只是把自己这番考量,如实告知了他。 没有半分欺瞒。 毛僵也没有半点犹豫,便道:“我愿意。” 第99章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梅时雨却再次提醒他,“可你知道吗,我要求你不能伤害无辜,意思是手上不能再沾染任何人的鲜血。” “哪怕你杀的是自己的敌人、仇人,又或杀一个十恶不赦之人,为民除害,也算违背契约,你要为此付出代价。” “你生前是一个大将军,一将功成万骨枯,杀孽本就太重,此番回到人间,更是不可能再图报国之志,再效征战之功了。” 一来僵尸本性嗜血,雪绸衣上所有禁制和灵阵都是避血规煞的,见血光而破功。 若他杀人饮血,必会触发禁制,焚毁契约。 二来放任僵尸回到人间,本就是极其冒险的决定,梅时雨必须保证毛僵的出现,不会大肆影响凡间公序良俗。 否则定然弄巧成拙,捅出天大的篓子。 如此苛求,皆不得已而为之。 毛僵听了这些,笔下依旧还是那三个字:“我愿意。” 他要回去找他的心爱之人。 即便万劫不复,奈何相思入骨。 无论如何他都愿意赌一把。 梅时雨见他态度如此坚决,不禁暗自唏嘘。 即便这人已成僵尸,却仍是凡人之躯,从未进行过修炼,比起菩提戒中那具不化骨,危险性小得多得多。 可他区区肉体凡胎,却敢直面令许多修士都胆破心寒的九天雷劫。 不知怎的,梅时雨忽又想起他刚才问自己的第一个问题:人究竟为何会“为情所困”呢? “愚迷而已。” 梅时雨死死握住先前沾过忘川水的那只手。 心中如此回答。 他不由得对毛僵道:“我从前在人间游历时,从一本书上读到过一句话……” “作者云,‘奉劝世间夫妇,固不可彼此相仇,亦不可过于情笃’。” “我想,这是句良言,情深不寿。因此还是要劝你,你回到人间后,对身边人事不要太过执着。” “倘若不能完成心愿,也要顺其自然,好生过完这一辈子。” “物极必反的道理,即便我不说,你也一定能懂……” 梅时雨的话音渐渐落了下去。 正如水满有溢,过则为灾,凡事都要有个度。 情深不寿,强极则辱,慧极……必伤。 梅时雨一念间竟然想起了太极殿那道孑然的身影,强极,慧极,唯独薄情寡性,厌世弃俗,偏生得与世为敌。 梅时雨有些恍惚。 他为什么会想到这个人?他怎么能想到这个人?他最不该想到这个人! 梅时雨后知后觉地悟到,自己这一瞬间的念头,究竟代表着什么,究竟有多么可怕。 毛僵又一次在他面前挥了挥手。 他问梅时雨是不是有什么心事,为什么老是魂游太虚,看起来心不在焉的样子。 毛僵随手写道:“仙长,你不会跟我一样,也是为情所困吧?” “不。” 梅时雨绝口否认:“我乃修道之人,一心只想修仙。” 毛僵道:“修仙也不耽误娶媳妇儿啊。仙长,你这样貌一等一的好,肯定不乏女孩子追捧,桃花运应该很旺。” 梅时雨摇头道:“不,你想多了。” 且不说他对这个一窍不通,身边一个女子都没有,就算有人追捧,也全都是男的。 一堆烂桃花。 梅时雨为防止他把自己带跑偏,抢台词道:“你先去找间屋子,把自己身上收拾干净些,将雪绸衣贴身穿在里面,穿上之后,便不能再脱下来了。” 毛僵慌道:“那我以后岂不是不能洗澡了?!不行不行,我媳妇儿忒爱干净,我要是腌入味儿了,会把她熏跑的!” 梅时雨耐心道:“这个你倒是无需担忧,这件雪绸衣灵气充沛,保你身上不会着垢。” 毛僵又问:“那我……我脱裤子行不行啊?” 梅时雨道:“你如今这样,毕竟不同于普通凡人,本就无需进食,脱裤子做什么?” 毛僵道:“拜托,仙长,人又不是只有方便的时候才脱裤子,那个的时候当然也得……” 梅时雨脑子一时转不过弯,“你说‘那个’是哪个?” 毛僵只好直白一点,写下了两个字:“交媾。” 在高雅和下流之间,他选择了专业。 梅时雨额角青筋一跳:“你都成这样了,怎么还想着那种事情?!” 毛僵愁眉不展道:“可是仙长啊,食色性也,闺房之乐本就是夫妻相处之道。要是我媳妇儿知道我不能人道,她会把我一脚踹下床的!” 梅时雨终归是给他解惑道:“可以脱裤子,也可以……但切记,衣裤上别,别沾血……” 毛僵眉目舒展,乐呵呵写道:“仙长,你懂得蛮多嘛,我还以为,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不通凡俗,是块儿石头呢。” 梅时雨:“……这是常识。” 毛僵:“哦,常识,常识。” 他捧着衣服,一阵风似的刮进房间,又一阵风似地刮了出来。 进去时,还是个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肉的僵尸。 出来后,就已经恢复成生前相貌堂堂、刚毅硬朗的青年模样。 青年坐在桌上,提起筷子就要做文章。 忽地想起自己变了回来,赶忙捏捏嗓子,乐开了花。 他对梅时雨鞠躬致谢,朗声道:“仙长,您对我有再造之恩,我愿您早日得道成仙,飞升上天!从此以后,我家过节烧香,不敬玉皇大帝,不敬王母娘娘,改敬您了!” 梅时雨嘴角一抽,“大可不必。你就当从来没有见过我,也别跟任何人提起我,明白吗?” 青年叹道:“好吧,您可真是乐善好施,无名英雄。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你的,就算你化成灰我也能认出来!” 梅时雨无言以对,“其实,你要是不会说话,也可以选择不说的。” 青年挠了挠头,嘿嘿一笑,又手忙脚乱把掉出来一截的绸衣袖子塞了回去。 “哦,对了,仙长,我忘跟你说了,这衣服有点不合身,太大了些。” “我回去还得麻烦媳妇儿缝几针,把多余的部分兜上去。” “话说,这衣服不是专门给我准备的吧?仙长,你原来是要给谁穿啊?” “你把人家的衣服给了我,他要是知道了,不会生气吧?” “哎,他好可怕,不像我,我只会心疼……” “够了!” 梅时雨不得不打断他,“你话这么密,真的不嫌累吗?” “累了就回家吧,你的妻子肯定还在家里等你,你要是去得晚了,她说不定就嫁给别人了。” “所以,你还不快走?我可以送你一程,直接把你送出鬼门关。” “不必客气,来,站我面前。” 话音一落,梅时雨就已经画好传送阵,一脚把青年踹了进去。 “再见……不,再也不见!” 永别了,这位聒噪的朋友。 传送阵光芒收束,眼前的人影也随之消失。 梅时雨坐回椅子上,扶住额角,缓了缓神,松了口气。 世界终于清静了。 没过多久,他站起身,脚下好像踩到了什么东西。 低头一看。 正是元宝随身带着的那枚乾坤袋。 梅时雨弯腰捡起乾坤袋,指尖摩挲着玄色布料上的暗金色章纹。 他之前把睡着的少年抱到了桌子上。 乾坤袋或许就是在那个时候不小心掉地上的。 只是乾坤袋曾被黑白无常抢走,不知为何又回到了元宝身上。 梅时雨思来想去,也就只有夏长风有这个动机和能力抢回乾坤袋。 看起来,夏长风在太极殿和元宝私交甚好…… 梅时雨想到这里,总感觉这件事从逻辑上来说有点奇怪。 但他又说不出来哪里出了问题。 最后只能这么想: 没错,一定是夏长风从前就和李停云身边豢养的这条灵犬有交情。 而且交情还不浅。 否则他为什么要大费周章把乾坤袋给元宝抢回来? 很显然,梅时雨又一次说服了自己。 他把乾坤袋放在桌子上,不再纠结这件事,转身走向后厨。 他还记得,他要给元宝做碗清汤面。 简单收拾了一下,拿起一颗鸡蛋,磕在碗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梅时雨单手打了颗完美的蛋。 不禁感慨自己厨艺又进步了些。 第100章 那你教教我 “咔嚓”一声。 蛋碎了。 司无邪忙给夏长风发去传音符。 判官崔珏豢养的“天鹅蛋”里孵出了一头怪物。 这头怪物看起来跟麒麟差不多,但头上莫名其妙顶着一只尖角。 四不像。 怪物四足踏在地上,如门前石兽那般大小,前胸鬃毛猎猎,双目怒而生威。 它张开血盆大口,咆哮一声,周身聚起污浊的煞气,直冲司无邪奔袭而来。 司无邪腾空翻跃至其身后,与此同时,手中凌云扇化作软剑,催动法力,挥出一道剑诀。 凌厉的剑气朝那只怪物横劈而去。 风声呼啸,扬尘漫天。 地界本就冥暗无光,这一下,眼前更是尘雾飘缭,一片混沌。 司无邪眼力惊人,一双重瞳在浓密乌黑的暗夜中散发着深邃的金色流光,仿佛是落日熔金的绝妙景色倒映在眼底。 眸光潋滟。 那只怪物不见了! 他猛然回身,环顾四周,皆不见其踪影。 头顶上方突然传来一声长啸,灭顶之威震得人头皮发麻,心神溃散。 司无邪只来得及纵身一跃,体型暴涨数十倍的凶兽从天而降,在他原先站立的地方砸出巨大的深坑。 地面开裂如蜘蛛结网,深沟巨壑以闪电般的速度向外蔓延,瓦砾砖石朝四面八方迸溅。 与其司无邪说是自己躲开了这突如其来的一击,不如说他是被狂暴的冲击力掀飞百丈之遥。 司无邪重重摔在平地上,立即翻了个身站立起来。 他在判官庙大院中央被甩出去这么远,按理说身体早就撞进建筑物里面去了。 但当他再次环顾四周时,却惊讶地发现判官庙内部的各处主体建筑几乎全都凭空消失了。 不,不是消失。 而是拉开了无限遥远的距离。 为这头怪物现出真身让开足够大的活动空间。 这也就是说,整座判官庙占地范围可大可小,似近犹远。 这极有可能是崔珏为了容纳、豢养这只怪物而专门设计的玄妙机关。 司无邪回眸看着眼前这头像座山峰一样横亘在大地上的凶恶巨兽,额前不禁冒出几滴冷汗。 巨兽皮肤漆黑如墨,蜿蜒曲折的暗红色魔纹遍布全身,如同火山口喷薄而出的滚滚熔浆在黑色岩层上纵横流溢。 兽颈毛发猩红似血,健硕的四肢关节处亦生有簇簇红毛,如团团烈火燃烧。 一条鞭尾粗如合抱之木,横扫生风。 一脚踏下去,大地为之震颤。 司无邪已经完全无法把这头怪物和先前那只说话揣着一股天真无邪的童音腔调的“天鹅蛋”联系在一起了。 说句心里话,他还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样,如此想念夏长风那个臭小子。 夏长风用海螺联系李停云,并不是凭借一缕神识搭桥牵线,而是整个人进入到群聊空间。 因为他感应到有人在里面制造混乱。 没错,那人就是李停云。 他怕自己仅仅一缕神识钻进去,应付不来那种场面。 所以干脆以真身进入群聊。 得亏他早在崔珏醉酒之后就把被迫穿上的女装给脱了,否则罗裙曳地手提衣摆进入群聊,要多尴尬有多刺激。 因此,司无邪先前才用把传音符拍他脸上,告知其“天鹅蛋”无故碎裂之事。 他要是再不赶来救驾,明年的今天就可以准备一下上坟烧纸了! 巨兽睁眼如夜间举灯,视线穿透周身妖雾,落在无路可逃的司无邪身上,仿佛在看一只不自量力的蚂蚁。 巨兽伏地,露出头上恐怖的锥形犄角,朝着地上渺小的人影一路狂奔。 司无邪定了定心神。 凌云剑脱手而出,伴随拖尾的剑光,软剑蛇行匍伏,遽然游蹿至狼奔豕突的巨兽眼前,狠狠刺向它左边一只眼睛! 兽瞳狭然变窄,飞剑竟被逼得节节后退,司无邪与其对峙,逐渐不支。 凌云剑遂行反噬。 司无邪呼吸一滞。 妖风袭卷,身体不受控地向后栽倒,抵住一片炎赫炙人的胸膛。 耳边呼啸掠过一声空灵且嘹亮的啼鸣。 惊鸿照影,凤鸣九霄。 一条手臂穿过他的腰腹,将他带到怀里的同时,头顶传来一声似是而非的嘲讽:“你就这点本事?也太弱了些。” 老狐狸修炼千年,连元神都没修成,本体身形也变不大,简直修了个寂寞。 司无邪掐住夏长风的胳膊。 恨不能拧下一块肉。 “呵,你本事大,你拖到现在才出来,不就是想看我连滚带爬,狼狈到家的丑态?你这个小人。” “你是不是该对自己的救命恩人态度好一点?” “我来这儿,是给你们殿主办事的,我冒了这么大的风险,你救我一命,本就是分内之事。” “怎么横竖都是你有理?我看你别叫司无邪了,你就叫司有理吧。” “那你也别叫夏长风了,不如就叫……夏理短?” “闭嘴吧你!” “……” 司无邪蓦然一笑,“我偏不。” 夏长风已经习惯被他气到脑袋冒烟了。 于是把所有怒火都撒在那头嗷嗷乱叫的凶兽头上。 天边火云如烧,朱雀神鸟遨游其间,肆意舒展的羽翼遮蔽玄天,每一根羽毛都像灼灼燃烧的烈焰,狂乱的火舌宛如游龙飞舞般跃动不止。 朱雀长鸣一声,从高空急速俯冲,在四蹄腾跃的獬豸兽头顶滑翔而过,布满鳞甲的利爪钩住凶兽头顶独角,生生掰断,飞往远方。 断角落在夏长风手里,化作遍寻不见的判官笔。 果然不出所料。 獬豸兽失去独角,骤然狂啸一声,身上赤红的纹路越发密集,疯也似地朝他拼命而来。 夏长风冷笑,朱雀神鸟口吐火球,飞速旋转着砸向凶兽,将其拦在火圈之中。 山崩地裂一声巨响,腾腾红雾遮天,炎炎烈火燎原,阵法即成。 獬豸凶兽被锁在巨型烈火阵中,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接头衔尾团团转圈,无论如何挣扎也无果,死活不得解脱。 远远看去,神鸟飞掠之处已然化作一片火海,至阳真火生生不息,誓将天地铸为熔炉。 司无邪分明被夏长风好端端地护在怀里,却能感觉到汹涌的火浪扑面而来,令人窒息的热潮几乎将他整个儿吞噬。 那颗本不属于他的朱雀之心疯狂颤动。 夏长风扳过他的肩膀,面对面将他拥入怀中,一边给他揉着心窝,一边撂狠话:“司无邪,你是自作自受,你活该!这就是你当初所作所为的代价,疼死你拉倒!” 司无邪哼哼唧唧道:“弟弟……下手轻点,我要被你揉碎了,唔嗯……” 夏长风脸都绿了,“老狐狸,你能别发出这种声音吗,你还要不要脸?!” 司无邪难受得要死,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有的没的,“哪种声音?我怎么就不要脸了?嗯哼,啊,你轻点儿……” 夏长风脸色绿了又红,红了又绿。 姹紫嫣红,五彩纷呈。 司无邪不能自控地露出两只狐耳,耳朵尖一撮白毛抵住夏长风的下巴,颤颤巍巍地给他挠痒痒。 夏长风忍着火气,把他耳朵压下去,又冒出来,再压下去,又冒出来。 着实受不了了。 一把抓住司无邪的衣领,掐着他的后颈,迫使他抬头,自己俯身吻了下去。 这个吻异常粗暴。 司无邪几乎是被他攥着前襟提留起来的。 双脚只有足尖点地。 若非腰身被他死死箍住,瘦削的身子便会像飘零的树叶一般随风游荡。 夏长风只是想借着这个吻,吞噬掉司无邪体内流窜的真火,以安抚躁动的朱雀之心。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 他没想过会亲那么久……真的,他的出发点很纯洁,没想过会亲得难舍难分。 直到司无邪一巴掌扇开他的脸,狠狠擦了擦自己唇,满手都是血。 “技术太烂了!你除了会咬我,还会做什么?不会就去学,下次再这么生啃,我踹你裤裆!” 夏长风眼底一片幽深,“那你教教我?” 说罢就捧起他的脸重新吻上去。 第101章 花灯奇遇记 夏长风捧着司无邪的脸蛋。 这一吻渐入佳境。 司无邪却露出狐狸尖锐的牙齿,把他攻城略地的舌头咬了个对穿。 又一巴掌扇开他的脸,毫不留情。 “谁要跟你在这儿亲来亲去?!” 也不看是什么场合。 臭弟弟。 司无邪有点嫌弃地擦了擦嘴,唇角却撩起一个几不可察的弧度。 夏长风吐出一口血水,恨不能当场掐死他。 远处,獬豸兽已被制服,朱雀神鸟在高空盘旋几遭,悠然落地,用尖喙琢弄起了翅下的羽毛。 司无邪屏息凝神,只见神鸟忽然抬头,目露凶光地盯着他。 不加掩饰的憎恶与杀意直冲他而来。 司无邪不由自主地后退半步。 夏长风上前,猛然把他拉到身后,单手掐诀结印。 流火转瞬即逝,朱雀神鸟竟化成人形。 司无邪偏从夏长风背后探出头去观望。 双眼蓦然睁大,眸中闪过不可思议的神情。 他有那么一瞬恍惚。 站在对面的,是另一个夏长风。 最令人触目惊心的是,他身上穿着一身红衣。 一身……鲜血染红的衣裳。 面对此情此景,司无邪毫不意外地想到几百年前,他亲手挖出夏长风心脏的那个晚上—— 年轻人倒在血泊之中,幽暗的目光透露着不解,愤怒,以及怨憎。 鲜血洇湿了他大半的衣衫,他俨然成了个血人。 就连司无邪藏匿在阴影中的脸也被鲜血泼红。 此后许多年,任他怎么搓洗,也褪不掉满身血腥。 任他嘴上一声声说着“不悔”,一闭眼也还是那场血淋淋的噩梦。 时隔多年,司无邪又见满身是血的夏长风。 仿佛那场由他一手酿成的惨案再次重现眼前,焉能不胆战心惊? 他当然怕,他怕得很。 但他不是怕被报复——无论要他付出多么惨痛的代价,他也全然无所谓。 他只是害怕一次次回想起当年剖心的那一幕。 他害怕那种鲜血淌过手背滴落在地、一颗鲜活的心脏在手心跳动的感觉。 他害怕,但他不认错。 他知罪,但他不认错。 他该死,但他不认错。 这便是司无邪。 夏长风看着站在对面跟自己一模一样的人。 那就是他,是他的分身。 分身把目光落在司无邪身上,面部表情瞬间狰狞,夏长风在他移形换影的前一刻,便把他强行召回。 司无邪定定地看着对面那道即将消失的人影。 看他变得愈发暗淡,愈发透明,火光照在他身上,直接将他穿透。 直到那里一片漆黑。 司无邪突然抓住夏长风的手腕,问道:“他去哪里了?” 语气中竟然透露着一丝焦急。 夏长风默然不语。 司无邪静下心来,执意要问:“这是怎么回事,你……你能告诉我吗?” “那是我的本体,”夏长风说道:“但现在,他成了我的分身。” 司无邪紧紧抓着他的手腕,“如果那个才是你的本体,那你现在这具身体……这具身体难道是假的吗?” 夏长风侧身,与他对视良久,嘲弄地笑了一声,“司无邪,你当真以为这世上会有人被挖心之后还不死的吗?” 司无邪渐渐地松开了自己的手,“那……你当初是怎么活下来的?” 夏长风跟他道出真相:“不,你说错了,真正的我早就死了,就在那天晚上……” 他被剖开胸膛,挖去心脏,强撑着最后一口气,走到他与司无邪放过花灯的湖畔,倒了下去。 任由身体沉入冰凉刺骨的湖水之中。 在他死后,三魂七魄并没有立刻魂归地府,而是附着在湖心漂泊的那盏孤零零的花灯烛心上,与羸弱的火苗融为一体。 他凭着念力苟延残喘。 跃动的烛火照亮花灯周围一层菲薄的纸壁,上面还留着他亲笔题写的心愿。 他曾天真地以为神仙哥哥会永远陪着他,他唯愿此生岁月静好,顺遂无忧。 既可怜,又可笑。 花灯从此长明不灭,顺水东流,被附近的船夫打捞上岸。 因其风吹不灭、水浇不熄的异象,船夫颇觉怪诞,上交到了地方官手里。 地方官又把花灯当作天降祥瑞,送到千里之外的京师,供皇帝玩赏。 若夏长风没有记错的话,当年中原王朝似乎……皇姓为李。 李氏江山。 或许如此吧,他记不太清了。 凡人的事,他一向不上心。 夏长风本就生于南国皇室,对于“自古皇家无亲情”的道理看得透彻,皇亲国戚、天家富贵并不招他感兴趣。 他在灯芯里一待就是上百年,静观王朝兴衰,看淡世间生死。 但绝大多数时间,他都在潜心修炼。 夏长风迫切盼望着有朝一日,能够凭借这盏花灯,重塑一具身体。 直到某一天,花灯被当朝天子赐给胞弟,从皇宫大内挪了出来,移入王府。 王爷如此得皇帝宠信,到最后却落了个被人栽赃陷害谋逆大罪的下场。 阖府上下满门抄斩,身怀有孕的王妃,却在王爷亲信的一番筹谋之下,成功逃过一劫。 王妃带着御赐花灯,走上了颠沛流离的逃亡之路。 王妃携子与那亲信逃到北方的一座城池之中,俩人扮起了假夫妻,过上了隐姓埋名的生活。 那名亲信倒是个实在人,也是位真君子,对王妃并没有半分歹念。 他唯独感念王爷知遇之恩,尽忠尽责地照顾王妃母子两个人。 他把这个特殊的“家庭”经营得还不错,一度成为城中最富庶的人家。 城中没有人知道这家人的来历,他们日子过得平和安宁,受人尊敬。 虽然比不上天家富贵,但却无拘无束,不必伴君如伴虎,日夜忧心。 王妃诞下一个聪明伶俐的孩子,那孩子从小就是远近闻名的“神童”,三岁就被送入书院开蒙读书。 王妃到底还是想要这孩子能够科举入仕。 她把沉冤昭雪的希望全都寄托在此子身上。 这孩子生来肩负重任,非入仕为官不能平反洗冤,好在他很是争气,才情斐然,不可限量。 就连书院院长也认为他将来必成大才,甚至将自己的掌上明珠许配给他…… 故事到此戛然而止。 至于后事如何,夏长风就不太清楚了。 因为他在漫漫岁月蹉跎中,终于修成人形。 一切都还要感谢那位拜信道教的王妃。 第102章 命硬得邪门儿 王妃将花灯置于道庐中。 夏长风日复一日地听她念诵道经,吞咽香火,修为自然大有进益。 某日,夏长风在经历无数次失败之后,抱着无望的决心,再次尝试将花灯炼化为人形。 天杀的,这一次,他终于成功了! 夏长风依托花灯化出实形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到当初沉躯葬身的湖畔。 他急不可待地纵身跃入深水之中,在湖底捞出了自己的尸体。 他原本的身体至刚至阳,与湖水之阴冷相抵消,又因他死前业已结丹,有金丹护体,尸身在水下得以完好保存。 就这样,夏长风在深思熟虑之后,决定把原身饲为分身,继续修魔。 而那盏花灯,就成了他安放魂魄的本体。 时至今日,夏长风还是第一次在司无邪面前召出分身。 分身由于心脏缺损,对司无邪的怨念深入骨髓,因此闪现杀念。 分身意欲将其杀之后快,夺回自己的朱雀之心。 这缕杀念,说到底仍是夏长风不能释怀的怨气所结。 只不过他魂魄所在的本体忍得住,但灵智未开的分身无法自控罢了。 司无邪听夏长风讲完,缓声道:“你的魂魄,竟还可以借助他物,重塑一具本体……这真是一桩奇遇。可不管怎么说,幸好你最终还是活了下来。” 夏长风哂然一笑,“奇遇么,倒也谈不上,只是还不想死罢了。” 他停顿片刻,沉声道:“我只是不想就那样死了,所以想尽办法活着。司无邪,你听说过凡间一种叫作‘竹笋穿膛’的酷刑吗?” 司无邪摇了摇头,“何解?” 夏长风说道:“人们总是小觑万物生长的力量,譬如一头新生的竹笋……” 倘若把人绑在雨后冒出嫩芽的竹笋上,不出三五日,快速生长的笋尖就能把人开膛破肚,在一滩烂肉中长出挺拔的翠竹。 其实就算在笋尖上压块巨石,破土而出的嫩芽同样可以蓄力生长。 石压笋斜出,生命总在自寻出路。 如今的夏长风已然能够平心静气地跟司无邪提起自己当年的惨状。 就好像在说一件毫不关己的事情。 语气比白开水还要平淡。 反倒是司无邪这只老狐狸,死不悔改的决心被敲了一锤又一锤。 地动山摇,根基不稳。 夏长风漫然道:“话说回来,像我这般绝处逢生的,太极殿中还有第二人。” 司无邪不禁讶然,“像你这样的,还有第二个?!” 夏长风如此起死回生之法,已不知是走了多大的狗屎运。 但凡过程中稍微有点差池,例如那盏花灯在他修成人形之前就被暴力拆毁,那他就万不可能大功告成了。 又如死人的魂魄不宜长时间滞留阳间,否则会被阳气灼烧殆尽,魂飞魄散。 若非夏长风本就体质特殊,恐怕他连复活计划的第一步都没迈出去,三魂七魄就先行散尽了。 司无邪听夏长风讲了那么多,只觉他每步棋都走得极为艰险,如履薄冰。 最终只能把他得以复活的原因归结为四个字:命格够硬。 他这条命,硬得邪门儿。 司无邪万万没想到,这世上还有比夏长风更加命硬的人。 而且那人也在太极殿中。 这真是奇了。 修仙界对太极殿深恶痛绝,曾骂骂咧咧啐出一句精辟之语:太极殿上下,就是一窝打不死的小强,野火烧不尽,离离原上谱。 现在看来,这真是句大实话。 司无邪问道:“我有点好奇,你所说的那个人……到底是谁?” 夏长风跟他没什么好隐瞒的,直言道:“就是殿主本人。” 司无邪啧啧感慨,“若你说个别的名字出来,我一定将信将疑,觉得不可思议,但你要说是李停云的话,就没什么值得怀疑了……因为他这个人,就是不可思议本身。” 什么离奇的事情,扣在太极殿殿主头上,都会显得非常合理。 夏长风说道:“我对殿主的前尘往事一概不知,但却可以断定,他现在魂魄所居的躯壳并非原身。” “或许殿主跟我一样,曾因为某段经历,丧失了原身,于是魂魄附着于其他死物之上,重新化出人形实体。” 司无邪问道:“你是怎样看出来的?” 夏长风说道:“简单,据说活人与鬼魂生下的孩子,魂魄相比常人较淡,在日光下的影子也浅。若是魂魄寄居死物化出人形,也会出现相似的特征。” 司无邪:“魂淡?” 夏长风:“……嗯。” “李停云么,好像是魂淡……但你不是。” 司无邪仔细回想一番,说道:“在壁画里,烈日当空,我偷偷跟在你身后踩影子玩儿……你的影子,我的影子,好像都一样?” 夏长风说道:“那是因为我把原身找了回来,与我现在本体融合在一起,所以我与常人无异。而殿主,至今仍然没有找回他自己的原身。” 这也是令夏长风最不解的地方——李停云为什么不把原身寻回来,是他原身已经灰飞烟灭荡然无存,还是他原身落在了谁的手里,令他无法取回? 如果是前者,那殿主也只能认栽。 但如果是后者……夏长风认为,没有如果。 根本就没有这种可能。 如果殿主的原身还好端端地留在世间,那他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将其夺回。 无人可以阻拦。 极端地说,如果真相是仙门百家联合镇压了殿主的原身,那么按照他的个性,必将在整个修仙界掀起一场腥风血雨,不把各大门派赶尽杀绝,他就不姓李,就不叫李停云。 但事实却是,殿主好像从来都不急于寻回自己的原身。 夏长风:“奇哉,怪也。” 真是太奇怪了。 第103章 我是真心喜欢上你了 獬豸兽被夏长风收服后,又变回“天鹅蛋”形态。 只不过蛋壳中间多了一条不太明显的裂缝。 司无邪壮着胆子走上前去,捡起那枚像不倒翁一样立在地上的“天鹅蛋”。 忽地,又是“咔嚓”一声。 蛋碎的声音听得司无邪头皮发麻,还以为那头凶兽又要跑出来。 一个没拿稳,“天鹅蛋”从他手心滑落,被夏长风稳稳接住。 蛋壳再次裂成两半,上半部分被顶了起来,躲在里面的小怪物对着夏长风呲牙咧嘴,四肢乱飞地打了套太极拳,示威示得不可名状,活像在抽风。 夏长风指尖燃起一簇火苗,獬豸那不太智慧的眼神立刻变得清澈无比。 短小的四肢乖觉地缩回了蛋壳里。 夏长风颠了颠手心里的“天鹅蛋”,随手把它往后一抛。 抛过高墙,扔出了判官庙。 而后把那根獬豸兽独角化形的判官笔丢给司无邪。 “你看下,功德簿怎么改。” 司无邪拿着判官笔,回到正堂摆放的书案后,再次翻开了功德簿。 动手前,他说道:“这下可好,我算是踩在酆都地府的脸上帮你们太极殿办事,跟他们的关系彻底闹僵了……我有点担心,投靠太极殿,似乎不是明智之举。” 夏长风呵笑,“事情已经做到这个份上了,你现在才想起来后悔,是不是太晚了些?” 司无邪说道:“我没有后悔,上了贼船就当贼好了,是正是邪我都无所谓,我是害怕无忧她……” “这个你不用担心,”夏长风说道:“司无忧虽是极品炉鼎之身,殿主他却没有多大兴趣,否则不会任由梅时雨把关押司无忧的镇妖塔交给我。” 司无邪眉头一皱,问道:“你怎么知道无忧是炉鼎之身?!” “梅时雨是这么说的,我从前并不知情。” 夏长风道:“他当着殿主的面,对我说司无忧是炉鼎之身,还嘱咐我,最好别让殿主和司无忧见面。” 不知者无畏,他根本就不知道,跟在他身边的那个少年是殿主本人。 司无邪道:“奇怪,他又怎么知道无忧……还有你们殿主,他就这样放过无忧,一句话也没说吗?” 夏长风道:“是的,很奇怪。” 司无邪仔细想了想,灵光一闪,“等等,我好像忽略了一件事,一个很小很小的细节。” “你们殿主跟我下什么‘五子棋’的时候,我看到他手背上有块红斑。” “那块红斑,不像是天生就有,反而像是……换骨醪酒水烫出来的。” “换骨醪本由忘川水酿成,如果说你们殿主是被酒水烫出了红斑,那他一定心中有情,他保准是对谁动情了。” 司无邪突发奇想道:“你说,你们殿主为何好端端地缠着梅时雨不放?他会不会是……喜欢上了人家,对人家动情了呢?” 其实对于这件事,不用司无邪提醒,夏长风早就有所怀疑。 但他又实在难以相信李停云会爱上一个人。 所以他觉得殿主完全是见、色、起、意。 就算他对梅时雨的感情里的确掺了丁点“喜欢”,也绝不是甘愿把真心交出去的那种。 司无邪说道:“肤白貌美大长腿,温柔体贴又贤惠,梅仙尊这样的人,我也喜欢极了,尤其他那张脸,真叫人迷得七荤八素,还有那副冰肌玉骨,抱着睡觉一定很舒服……难怪我一见到他,就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过去。” 如此赏心悦目的人形纳凉神器,司无邪求之不得! 夏长风掐住他的脖子,扭过他的脸,凉声道:“你下次再这么‘不由自主’的话,我会在殿主出手之前,把你搓成齑粉。” 司无邪一眯眼,“怎么,酸味儿这么大,难不成你也真心喜欢上我了?” 夏长风松开捏他下巴的手,错开眼神,稍稍后退半步,不跟他掰扯。 一条毛茸茸的狐狸尾巴却突然缠住他的腰用力一扯。 夏长风被司无邪拽到跟前,不得不直视他的眼睛。 低头,垂眸,四目相对。 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搭上夏长风的肩膀。 司无邪直白道:“弟弟,我再问一遍,你是真心喜欢上我了吗?” 夏长风面无表情,看起来这句话并没有在他心里掀起半分波澜。 司无邪“唔”了一声,“你不答应,也不反驳,那我只好当你默认了。” 夏长风抬眼,更加直白道:“喜欢你,也喜欢上你。” 狐狸狡黠的笑容僵在脸上,化作略带一丝尴尬的清咳。 他反问道:“可你知道,我心里是怎么想的吗?” 夏长风将他轻笑且勉强的样子的尽收眼底。 老狐狸心里怎么想,对他来说一点也不重要。 就凭司无邪从前待他那般“掏心掏肺”,他即便把司无邪拆骨入腹,也不觉得愧疚,一报还一报,不差半毫分。 但他还是问道:“那么,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司无邪笑道:“当然是无所谓了,你喜欢我,那是你的事,我能说什么呢,我当然一点意见也没有啊。” “但我可要提前跟你讲清楚了,我是不可能喜欢你的,更别提爱上你——这真是说笑了。” “我已经长出九条尾巴,什么情啊,爱啊,欲望啊,对我来说,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可以拿来消遣,但也实在可有可无。” “弟弟,我劝你趁早收心,别在我这儿浪费感情。” 司无邪是诚心诚意地在劝他。 恐怕在他几百年前对夏长风说过的所有的骗人鬼话里,找不出只言片语比这几句规劝听起来更加真实可信。 夏长风听他这么说,沉默半晌。 抬头看向别处,目光似乎不知该聚焦在哪儿。 “可我的心,早就不在我这里了。” 他的嗓音略显喑哑。 司无邪心头一颤,如鲠在喉,无话可说。 夏长风质问道:“我们之间的恩怨,全都因你而起,你不用负责任的吗?” 司无邪对此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并没有说半个“不”字。 他问道:“那你……想要我怎么负责呢?” 夏长风简洁道:“让我上。” 第104章 差一点功德圆满 夏长风对司无邪,始终秉持一个原则——日久生情。 司无邪咬紧了后槽牙,“感情这种东西勉强得来吗?!别说我情根早就断干净了,就算没有,我这辈子也不可能喜欢你这臭小子!” 夏长风道:“没关系,你不喜欢我,我一点也不介意。” “我给你戴上项圈,就没打算撤下来,你不爱我,讨厌我,恨我,都无所谓,反正你以后也只能像只宠物一样被我圈养。” “至于说那种事情,不是你不愿意去做,就一定不会发生。” 司无邪狭长的狐狸眼狠狠瞪着他,“好小子,你还想把我当宠物养?我大你六百岁不止,你说这话也不怕折寿?!” 夏长风却道:“老狐狸,凭你现在的修为,能不能活得比我久都是未知数。你要是死了,我会想尽一切办法,让你的魂魄重入轮回,然后一世一世地去找你,纠缠你,折腾不死你。” 他斩钉截铁道:“这是你罪有应得。你越是不喜欢我,越是想要摆脱我,我就是越不如你的意,你这辈子、下辈子、生生生世世,都得赔给我,为自己赎罪。” 司无邪深吸一口气,“好吧,你执意如此,我也只能随你的便。” “但在我看来,所谓情爱,无非就是两个蠢货要死要活,旁人看场热闹罢了,太俗气。” “我可不想当蠢人,但又打不过你,只能屈就了。” “你想怎么样,想做什么,我都无所谓……至于这副身子,你爱要不要。” 司无邪牵着夏长风手,放在自己胸口,以一种极为轻佻的口吻道:“男欢女爱这种事情,我倒是轻车熟路。” “是吗?!”夏长风眼底暗藏怒火,一把将他推倒在桌案上,“那你不如让我看看,你有多熟练?” 司无邪一只手抵在他胸口,另一只手掐住桌沿,急声道:“你怎么说风就是雨?莫不是想在这里……” 夏长风把他两只手反压在背后,厉声吼道:“怎么,这里不可以吗?你这种风流成性放荡之人,办事还挑地方?!” 司无邪沉默一瞬,无耻道:“挑啊,怎么不挑?我不仅挑地方,办事要在奢侈雅致、藏风聚气的拔步床上,还要你事前沐浴焚香,净衣整冠。” “不干不净的东西,就算是根黄瓜,我也不想用。哦,对了,我还喜欢听人在我耳边讲情话,你要是在床上表现太木,不懂调情,我会不尽兴的。” 论无节操无下限,夏长风道行还是太浅了,怎可能是他的对手? 司无邪别开脸,刁钻道:“反正这种地方不行,太随便,不入我眼。” 他好像记得,崔珏中招醉酒后被夏长风一脚踢到了桌子底下。 正是他现在躺的这张桌子。 就算别的都不谈,在别人府邸上做那种事,也太膈应了。 夏长风拧紧老狐狸乱动的手腕,不由分说地倾身压了下去。 司无邪一下子冷了脸色,“我说不行,就是不行,滚开!” 夏长风还想用生涩的吻堵他的嘴,却忽觉周身真气运行不畅,一种有悖于自身火灵根属性的至阴至柔之气在体内乱蹿,搜刮经脉,袭击脏腑,令他遍体生寒。 仿佛一场滔天洪水瞬间扑灭了燎原的火势。 他四肢一麻,瘫软在地。 司无邪整理衣衫,在他身边蹲下,三千青丝逶迤垂地。 “夏长风,你可别忘了,你当着你们殿主的面,与我签订了契约。你若是对我有命不从,还动手动脚的话,必然要接受惩罚。” 他们之间的契约,虽然比不上生死契那般狠绝,但却可以让夏长风在司无邪面前失去所有防备,不能抵抗,也无法反击。 纵然司无邪的能耐不大,杀不死他,也足够他喝一壶了。 狐狸笑着用指尖描摹夏长风的脸颊轮廓,“弟弟,你还是太嫩了点。” 一脸倨傲且得意的样子,却又说不出的妩媚勾人。 夏长风落在地上的手缓缓握拳。 五根手指头在冷硬的地面上划出五道半指深的抓痕。 闭了闭眼。 “司无邪……你给我等着!” “好啊,我等着,等着回去告你刁状!” 司无邪手里转着判官笔,“你们殿主要是知道,你给他办事不上心,反倒精虫上脑,用下半身思考问题,你说,他会不会宰了你?!” 夏长风笃定道:“怎么可能。” “殿主对梅时雨见色起意,比我也强不到哪里,甚至更不要脸……最起码,我不会装成小孩子去骗人。” “他把梅时雨耍得团团转,梅时雨要是知道真相,那场面绝对很精彩,他才没那个空闲管我是哪根葱。” 司无邪认为他说的好似有那么几分歪理。 不再逞口舌之快,他继续翻起了功德簿,看到梅时雨的名字时,踢了一脚刚从地上爬起来的夏长风。 “不愧是道玄宗的人,只差一笔就是九个正字,只差一步就能功德圆满。” 夏长风挑眉道:“我却好奇,他为什么还少一笔,还差一步?” “啧,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好说风凉话。” 司无邪道:“你功德簿只记了一两笔,哪来的脸面嘲笑别人?” 夏长风道:“说那么多做什么。你抓紧时间,把他功德全都给殿主转过去,要是还不够,就只能再从道玄宗里找几个倒霉蛋了。” …… 与此同时,往生客栈中,李停云还在床上躺着睡觉。 这一觉睡得极不安稳,从头到尾都在做梦,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梦,走马灯似的,在脑海中轮番上演,没有片刻消停。 他梦到了现实世界中自己支离破碎的原生家庭,梦到了书中世界似真似假的玄幻剧情,还猝不及防地梦到了……王老六?! “宿主,真想不到,我们会以这种方式真实地见上一面。” 梦里,王老六是个标准的死肥宅形象,朝他伸出一只可能刚抠过臭脚丫子的手,人模狗样地跟他握手问好。 “这段时间,合作愉快……宿主,你干嘛不伸手,咋的,瞧不起人啊?” 第105章 我就是我,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李停云冷冷瞥了王老六一眼。 环顾四周,只见此地一片昏暗,伸手不见五指,但又和天黑之后的夜景给人的感觉不尽相同。 处处透着一股空洞、死寂之感。 俩人仿佛站在外太空,没有恒星光照,没有生命遗存,万籁俱寂,万物终结。 唯独他们俩人站立的方寸之地无比亮堂,恍如巨大的舞台上方投下了两束聚光灯。 李停云暗骂一声,“搞什么名堂。” 他在心里暗示自己这就是场梦,快他妈地给老子醒过来! 李停云在床上翻了个身,把枕头扔下了床,那玩意儿太高,容易落枕。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没能睁开眼睛。 李停云脸朝下趴在床上,一条胳膊伸出床边耷拉着,睡姿极其恣意。 但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并没有睡着。 “宿主……宿主?宿主!司乌宿——知乌主——姓李的?李停云!” 王老六又在梦里喊他了。 李停云这次终于有所回应:“干什么干什么,叫魂儿呢?!” 王老六右手伸出去大半天了,想要跟他礼貌问个好,但半天都没人搭理,就又讪讪地收了回来。 李停云道:“这看起来不是我无意识地梦到了你,而是你主动地出现在了我的梦里。王老六,你又在搞什么幺蛾子?” 王老六道:“宿主啊,你还真是聪明。我这里有件事情,想要郑重地通知你。” 李停云道:“放。” 王老六道:“但在此之前,我还想要考考你。” 李停云道:“快放。” 王老六却卖了个关子,“但在考你之前,我还有个问题想问你。” 李停云额角青筋浮起,“你他妈有完……” 王老六赶在挨揍之前问道:“我就是想先问你一句,你在玄幻位面待了那么久,大学生必知基本文化常识还记得多少?” 李停云道:“毫不夸张地说,我都记得。你能利索点吗,你要考我什么?” “都记得就好,但愿你不是夸大其词。下面,一号考生请听题——” 王老六嘿嘿一笑,立刻进入考官状态,从口袋里翻出一张出题卡,照着念道: “在中国四大古典名着之一的《水浒传》中,五台山智真长老赠给花和尚鲁智深四句偈言,你能完整复述出来吗?” 李停云不知为何老六竟会提前准备一张卡片,专门用来给他出题,但他出的这个问题,实在小菜一碟。 李停云不假思索道:“那四句偈言当然是‘逢夏而擒,遇腊而执,听潮而圆,见信而寂’。” “卧槽,这你都记得?!” 王老六惊讶得跳了起来,奇道:“同样都是上过大学的,我他妈就只记得是吴承恩写了《水浒传》。” 他信誓旦旦道:“还有还有,那群绿林好汉里面,是不是有个外号叫‘行者’的?我知道他!他是只猴子,法名孙悟空。” 王老六抓耳挠腮,“嘶,再让我想想啊……啊,对了!《水浒传》讲的是不是梁山泊……和祝英台的故事来着?” 李停云:“……6。” 他还能说什么好? 王老六看的怕不是中国四大古典名着和四大民间爱情故事的乱序合订本吧?! 他要是再这么瞎扯淡下去,施耐庵的棺材板就要压不住了。 李停云挑眉道:“王老六,你就此打住吧。你这条义务教育的漏网之鱼,居然还能上大学?你上的是什么野鸡大学?!” 王老六叹了一声,“别介啊,我当年可是个三好学生啊!我大学上的还是省重点,学的是理工科,毕业出来工作五六年了,记不清这些玩意儿很正常嘛。” 李停云没有功夫跟他聊闲,当即便道:“我说,你还有问题吗?你到底有什么事情不能直说,非要我答题闯关?!” “稍安勿躁嘛,我这里还有第二道题,也就是最后一道题了……咳咳,一号考生请听好。” 王老六清了清嗓子,照着出题卡继续念道:“《水浒传》中写道,多年以后,鲁智深在钱塘江边上听到了潮信,便想起当年智真长老赠给自己的偈言,正所谓‘听潮而圆,见信而寂’……” “话说花和尚听到潮信,又蓦然想到这句话,恍然大悟,讨来纸笔,写下一篇颂子,就地坐化圆寂了。” “鲁智深作颂曰: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忽地顿开金枷,这里扯断玉锁。咦!钱塘……” 李停云嫌他磨叽,学会了抢答:“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对对对!就是这句话!” 王老六图穷匕见,“宿主,这就是我想要郑重通知你的事情。你是自己,你就是你。” “我就是我……” 李停云脑子一懵。 王老六的燕国地图实在是太长了。 长到李停云完全没有转过弯来。 他懵了一下,继续接歌词道:“我就是我,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王老六:“……6。” 第106章 科学的尽头是神学 王老六说道:“宿主,我的意思是说,你就是你,你就是李停云。” 李停云神情凝肃,喃喃道:“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王老六又道:“直白点说,其实你就是这本书里的反派本人,而不是什么正巧和反派撞了名字的大学生……我这句话,你能听明白吗?” 李停云抬眼看他,“王老六,你不会是要跟我讲‘庄周梦蝶’的故事吧?” 王老六叹道:“哎,咱这毕竟是玄幻小说,就不讨论‘究竟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这种哲学问题了……我们还是讲讲科学吧。” 李停云道:“玄幻小说讲科学,这合理吗?” 王老六道:“这怎么不合理,科学的尽头是神学嘛!这世上总有一些用科学道理无法解释的东西,看起来神神乎乎的,就比如——穿书系统的存在。” “如果强行用科学术语解释的话,穿书系统可以说成是某个未知高维世界的产物,而位面空间管理员,就是被人类奉为神明的高维生物。” “我在跟你告别之后,去见过了这位管理员,当然,我见到的只是祂在三维世界的投影,并没有真正见到祂本人。” “我向祂请教了一些问题,祂也告诉了我一些隐秘。” …… 话说那日王老六转动门把手,第二次亲手打开“小黑屋”的房门。 记得上一次打开这扇门,还是在上一次……在他收到群@去开会的那一次。 小黑屋门外是一条长长的走廊。 走廊看不到起点和尽头,两侧对称分布着无数多的房门。 单从外观上看,每一扇门都长得一模一样,这些门的后面,也同样都是一间置有系统操作台的小黑屋。 一间又一间小黑屋里,关押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倒霉作者。 王老六踏上走廊,闷头往前走。 他不知道得走多久才能到达上次开会的地方——作者服务大厅。 他只知道往前走就对了,进入大厅的契机是随机的,也许下一步就到,也许还得多走两步才行,谁能说得准呢? 直到眼前突然出现一道拦路的大门,王老六才从一成不变、枯燥乏味的长廊中抽身。 他推开这道门,进入服务大厅,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乖乖排队。 咨询室只有一间,服务窗口也只有一个。 队伍已经排起长龙,王老六站在最末一位静静等候。 可巧,排在他前面的人,就是上次大会被点名批评的那老哥。 老哥眼神呆滞,行动迟缓,活像一具行尸走肉。 王老六虽然同情他的遭遇,但却不太敢跟他搭话。 毕竟这位兄弟看起来随时都会精神崩溃的样子。 王老六怕被他乱刀砍死。 于是他规规矩矩站在原地等了许久,看着前面几乎没有任何变化的队伍,心中十分焦急。 就在他数到第一万三千九百六十四只羊的时候,大厅内突然响起一道雌雄莫辨的声音:“诸位,请按照系统编号重新排队。” 这道声音,不是从大厅内任何一个地方传来的,而是由管理员直接植入所有人的脑海之中,仿佛神明近在耳边发出呓语。 王老六有点懵逼。 按照系统编号排队……按照系统编号排队?! 那他001岂不就是天选之子一马当先了! 管理员这句话就好似一滴冷水落入一锅滚油之中,原本肃穆沉寂的服务大厅内忽然炸开了锅。 原先整齐的队伍已经散开,各自三两成群,都在交头接耳。 王老六感仿佛置身于春节火车站的候车室里。 周围好不热闹。 有人喊道:“系统编号?那敢情好啊,我是211,以2开头的,在场没有几个人吧?哎嘿,我到前边儿排队去咯!” 又有人道:“完犊子了,那我这985得排到猴年马月啊,还有人比我更惨的吗。” 王老六心中窃喜,连忙抽出自己的左臂,撸起袖子,手腕皮肤上赫然显示“001”三个散发着荧光绿的电子数字。 他在心里默默地确认了好几遍,才放下袖子,挡住那串数字。 王老六莫名其妙有点紧张。 就像该他第一个登台演讲,第一个接受面试,第一个抽查背诵! 他却只想上厕所。 尽管被关进小黑屋的作者们都已经没有了吃喝拉撒这些被动需求。 但他一紧张,仍然有股尿意袭来。 狗肉不上桌。 “卧槽,卧槽!” 人群中突然爆发出一声高喝。 “这里有个数字1开头的大佬,竟然还是110……兄弟,你以前干警察的啊?” 一群人围了上去。 那编号为211的大嗓门儿又喊道:“夺少?110?这不对劲啊!” 众人皆把目光聚焦在“211”身上。 王老六偷偷地溜了过去,听他详细说道: “我怎么听说,咱们这一批999个人里面,前头两百号人都已经全军覆没?!” “那些作者选定的宿主多次重启世界线,系统判定穿书任务不达标,他们的小黑屋都给锁死了呀!” 王老六暗道:好家伙,我怎么不知道我已经没救了? “211”继续说道:“而且据我所知,每一批被抓到小黑屋的999名作者里面,至少有百分之七十的人会被淘汰掉。” “所以啊,我说前面已经有两百人永远回不来了,这真不是危言耸听!” “大家伙儿都别干看我啊,你们自己琢磨一下呗,想想上岗前管理员是怎么跟你们说的?” 王老六跟着他的思路,回想起了自己进入小黑屋的第一天。 他在那时候就知道,这个位面空间专门针对不合格网文作者而设。 尤其是像他这种写到一半不写了的。 写文太监的作者被抓进小黑屋的概率非常大。 这些倒霉蛋需要在小黑屋里操控穿书系统,随机绑定一名读者作为宿主,同心协力修补世界线……该说不说,被选中的读者其实也挺倒霉的。 如果宿主最终没能完成主线任务的话,系统就会重启世界线。 重启次数越多,书中人物自主意识就越强。 越来越多的角色不按照原文走剧情,宿主完成主线任务的难度就会加大。 空间管理员早就给过明确的警示,多次重启世界线、陷入循环模式之后,高达百分之七十作者和宿主都将无力回天。 作者的小黑屋会被永久关闭,宿主也会被永远地困在异世之中。 他们在现实世界的一切痕迹都将被抹除。 在各种类型的小说中,男频玄幻的通关难度是最大的。 如果宿主身份是什么反派、炮灰之类的,天道根本就不站在他们这边,气运往往差得离谱,重启世界线乃是必然。 穿书系统还有个非常坑人的潜规则: 只要宿主完成主线任务,不论死活,被关在小黑屋里的作者都能得到解脱。 这就导致许多作者喜欢暗藏一手。 他们会隐瞒部分情报,制造信息差,让宿主蒙在鼓里,乖乖地服从自己的命令。 为了完成任务,就算让宿主一命换一命,作者也在所不惜。 由此可见,宿主和作者看似通力合作,实际上貌合神离。 王老六就是冲着这一点,在最初选择绑定读者作为宿主的时候,一眼就看中了李停云这个“清澈愚蠢”的大学生。 他想选个很好驯服的小白兔来着。 他真没想到这小子竟是个白切黑。 穿书第一天就把他的老底都揭穿了! 王老六一点都不怀疑这场游戏的通关难度有多大,尤其他还选了一个不好掌控的宿主。 难上加难。 李停云穿成了反派,主线任务之一是帮助主角修道成仙。 他由于反派身份,遭到世人唾弃,人人都对他恨不能得而诛之,主角成仙后百分百会转过头来给他一逼兜。 万一这一逼兜在宿主被系统传送回现实世界之前就把他给扇死了…… 那他就彻底死翘翘,永远都回不去了。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即便李停云并不像王老六那样执着于回到现实世界,但他作为全文超级大反派,却要把一个将来注定会杀死他的人捧上神坛——怕不是脑子抽风了,才会去做这种蠢事。 李停云肯定不会自找死路,所以他做任务的积极性一直都不高。 说白了,他从始至终就没想过要好好地完成主线任务。 他无时无刻不在节外生枝。 时时刻刻都在和系统斗智斗勇。 他习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干瞪眼! 王老六不得不承认,他的宿主真的很聪明,很早就看出穿书系统是个极品坑货。 就算不得已做出并非自己想要的各种选择,就算被迫接受并不适合自己的人生剧本,宿主他还是有办法反过来牵着系统的鼻子走。 剑走偏锋,高手行单。 对于这一点,王老六也是够服气的。 第107章 你还想再死一次吗 “诸位,请按照系统编号重新排队。” 管理员的声音再一次钻进众人的耳朵里。 不辨喜怒。 却让所有人都噤了声。 王老六看到那个被众人围住的“110”自顾自往前走。 大家都为他让开一条道。 王老六直觉不太妙,不禁咽了口唾沫。 他忽然就不想做这门当头炮了。 他才不要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 枪打出头鸟,谁爱上谁上。 他还是悄悄地苟在角落里,静观其变吧。 等待会儿有人从咨询室出来了,他厚着脸皮上去探探情况再说。 谁料,神明突然笑了一声,慢条斯理道:“001,你是要我亲自请你才来吗?” 王老六被祂这声突兀的话语激得汗毛直竖。 他警惕地看向四周,众人都在默默比对着各自手臂上的系统编号。 并无一人听到神明这句轻言浅笑。 祂意味不明的笑意实在让人毛骨悚然。 王老六这下终于意识到,管理员两次强调“按照系统编号排队”,目的就是让他第一个进入咨询室接受约谈。 心里惴惴不安的感觉越来越重。 但又不得不硬着头皮上。 他一面穿越拥挤的人群,一面低声道:“借过,借过。” 突然,一只手搭上了他肩膀。 “兄弟,你多少号啊,就敢这么闷头往前冲?” 王老六回头一眼,不得了了,正是之前那个精神状况堪忧的老大哥。 “我……我……” 见他吞吞吐吐,那老大哥反倒直率地撸起袖子,露出胳膊上的编号。 222。 “看到了吗?到我后边儿排队去。” 老大哥伸出大拇指往后指了指,一脸丧气的样子像是吊死鬼投胎。 “那不能够!” 王老六干脆也不装了,摊牌了,“不好意思,我001。你,得站我后面。” 001编号一亮相,在场众人鸦雀无声,随后响起此起彼伏倒抽凉气的声音。 “001?!我滴个耶稣上帝释迦牟尼太上老君……001原来是你?!原来你就是001!!!” 那脸色乌青的老大哥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容光焕发面色红润。 “哈哈哈哈,老子可总算是找到比我还他妈倒霉的人了!” “大兄弟啊,你真是我的好兄弟,啊不,好大哥,我叫您一声大哥!” “您是当之无愧的大哥啊,快快快,您排我前面去!” 人类的欢乐总是建立在同类的痛苦之上。 一旦想到这世上还有人比自己更惨,谁能不觉得宽慰许多呢? 这位老哥更绝。 他直接起死回生。 王老六见他这模样有点癫,直接脚底抹油,溜了。 因此他并没有听到这位重新支楞起来的大哥跟身边的人侃侃而谈: “我以前听管理员说过,宿主千千万,炮灰占一半。” “小黑屋的大多数作者都会遇到不争气的宿主,俩人一个比一拉,还他妈喜欢勾心斗角,整天内耗,活该陷入永久循环。” “只有少部分足够幸运的作者才能遇到实力强硬的穿书搭档。” “像我这样,幸运遇到了一个自身实力够强的宿主,不幸宿主老是利用系统漏洞随心所欲不干人事儿,把我写的正经文搬到花市……” “咳,发生这种情况的概率还是很小的。虽然我每天都得看俩男的卿卿我我,瑟瑟发抖,实在有点儿难受……” “但好说歹说,我毕竟没有生命危险,不用担心被谁反杀啊!” “001系统,还有那个傻不愣登的作者,从前是被反杀过的!还不止一次两次。” 老哥分享完八卦,立刻就有人问:“我去,系统还能被反杀?!” “到底谁干的啊,难不成是宿主吗?” 那老哥摇头道:“这我就不知道了。” 又有人问道:“之前不是还有人说,咱们这一批前面的两百号人的小黑屋都已经锁死了吗?” “就是就是,怎么冒出个110 还不够,连001这种老古董都从坟里爬出来了?” 那老哥又摇头道:“这我就更不清楚了。” 众人“嘁”了一声,又都各自排队去了。 很快,大厅内再次陷入一片寂静之中。 …… 咨询室内,王老六拉开椅子坐下。 办公桌对面是个西装革履、衣冠楚楚的年轻人。 咨询室就像小黑屋一样,是一间四四方方的屋子。 四面墙壁洁白无瑕,室内布置非常简洁,除了一张空无一物的办公桌、两把真皮座椅之外,就没有其他多余的装饰品了。 房间只有一扇门,没有窗户透光,也没有灯具,但却十分明亮。 光线柔和,并不刺眼。 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年轻人双手合十抵在面前。 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王老六,看得他浑身发毛。 管理员唇角微扬,意味深长道:“你好啊,没想到这么快,我们就又见面了。” 王老六心道,确实,距离上次培训大会没过多久,他就又来找祂了。 “你好,我这边出了点问题,想来咨询一下……” “意料之中的事,说说看,你想咨询什么?” 管理员打开双臂,身体后倾靠在椅背上,十分放松地翘起了二郎腿。 王老六听他语气如此轻快,心里的紧张感登时消散不少。 脸上露出了憨态可掬的笑容。 他问道:“那我能多问几个问题吗?” 按规定来说,每个作者的咨询时间不得超过十分钟。 十分钟后,作者就会被强制送回小黑屋。 但王老六觉得十分钟根本不够他谈的。 管理员好似很好说话,“没问题,001在我这里,享有特殊待遇。” 王老六道:“为什么啊?” 管理员道:“这就是你的第一个问题?” 王老六道:“呃,算是吧。” 反正对方已经明说了,咨询不限时间,那他不如打破砂锅问到底。 他要搞清楚心里所有的疑问。 管理员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祂蹙起眉头,似乎有些苦恼道:“麻烦你先告诉我,你……还想再死一次吗?” 王老六:“……嘎?!” 第108章 冥冥中自有定数 管理员见他是这个反应,轻轻“哦”了一声,恍然道:“我差点忘了,你的记忆被清洗过,你已经不记得从前发生的事情了。” 王老六指着自己的鼻子,“你……你说的是我吗?我的记忆被清洗过?!” 管理员确信道:“不错。穿书系统人工客服这个职位,你可不是新人上任啊。你已经是个经历过花样死法,拥有丰富死亡体验的老手了。” 王老六听得云里雾里,将信将疑道:“这怎么可能,我一人工客服,又不是穿书宿主,不用每天打打杀杀极限挑战。” 他规规矩矩待在我的小黑屋里,什么安全隐患都没有,怎么可能会死,还死过那么多次? 管理员用一种悲天悯人的口吻道:“这就说来话长了。你写的这本书,世界线已经重启九十九次,而你次次都被自己笔下创造出的人物反杀,真是可怜。” 王老六愕然失色:“你是说,这个位面已经陷入循环,而且循环高达九十九次?!” 为什么他不知情,他的宿主也不知情,001更是没有任何提示呢?” 还有,他被自己笔下的人物反杀,这又是什么意思? 他怎么会被书里的角色杀死呢?! 他们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啊! 管理员道:“你听我说,真相只有一个——” 一开始,001所绑定的角色,其实并不是《仙道第一剑》的大反派。 而是男主。 王老六初次被抓进小黑屋,选择了一个各方面素质都不错、人品也很靠谱的读者作为宿主。 宿主魂穿进入书中世界,掌握了主角身体的控制权。 王老六和他亲自选定的宿主,面临的乃是天胡开局,前景一片大好! 他们有望一战成名,不用开启循环,就能完成主线任务,顺顺利利地回到现实世界。 他们本该成为管理员带的这批999个人里面那30%的幸运者。 但这只是完美的想象罢了。 想象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甚至很悲惨。 现实就是,王老六和宿主失败了整整九十九次。 他们始终没能逃过位面崩塌的既定结局。 王老六反驳道:“这不应该啊,主角可是位面之子,天选之人,天道都站在他这边,怎么可能输得一塌糊涂?!” 管理员笑道:“是不应该。无奈原书反派boss太过强大,世界线九十九次循环重启,都以他灭世成魔为最终结局。” “啊?!” 王老六仿佛被一记闷棍打中天灵盖儿。 “李停云他真的屠尽世间最后一个人,他他他……他真的成魔了?!” 王老六脑子嗡嗡作响,“我操,我原文想写的结局压根是不这样式儿的啊!” 他搞出一个‘非灭世不能成魔’的设定,就是摆明了说,歪门邪道是修不成的,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人这么丧心病狂?! 哪怕李停云是真的想过拉全世界陪葬,但想到和做到也是两码事儿啊。 下界那么多生灵,怎么可能被他一个人赶尽杀绝?就算是群苍蝇蚊子,也不可能被灭到绝迹吧?! 管理员看着满目惶惑的王老六,耸肩道:“谁知道呢,反正他就是做到了。” “他不仅灭世成魔,还撕裂了位面空间,破坏掉了001系统操作台。” “并且杀死了你这个创造他的人。” “他重复做这样的事情,不止一次。” 王老六双唇一抖,“丧心病狂,他还真是丧心病狂……太他妈丧心病狂了……” 管理员叹气道:“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王老六问道:“那……那你后来是怎么处理的?” 管理员道:“你这本书里的反派危险系数过高,甚至威胁到了整个位面空间的安全,我当然不能随意处置。” 思前想后,他终于想出个绝妙的主意。 王老六追问:“你想了什么好办法?” 管理员道出实情:“我决定终结001的穿书业务,彻底粉碎那99次循环重启。” “然后,我清洗了原书反派的记忆,把他送到你所在的现代文明世界,让他接受系统性的思想改造……” 管理员面不改色道:“通俗来讲,就是九年义务教育、高中基础教育外加四年高等教育。” 王老六:“……6。” 管理员解释得一本正经煞有其事。 王老六却一脸便秘的表情,对他的话一个字都不信,勉强道:“编,你继续给我编,我就看你还能编出什么花儿来。” 管理员对他脾气很好,一点也不觉得他这话有什么冒犯之处。 “君子听吾喻,神明不喑欺。” “请你相信我,我并不会欺骗你。” “你笔下的反派人物,被我传送到你所在的文明世界,接受思想改造……” “他在特定时间看到你写的这本书,而你又恰好选择他作为穿书宿主,这都是我的安排。” “我想,既然那99次失败的症结全都在他身上,那不如就让他自己作为宿主,重新再来一次。” “解铃还须系铃人,也许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拯救小说位面,避免重启循环,重蹈覆辙。” “现在,你可明白了?” 只能说一切都是冥冥中自有定数。 王老六便秘程度更严重了,“可你真觉得自己这么做是明智之举吗?” “我跟李停云相处这么些天,一点儿也没看出他是个善茬啊!” “这思想改造他娘的没有卵用!” 管理员不悦道:“怎么会没用呢?为了判定思想改造是否完成,我还制定了一套较高的标准。你可以回去考考他,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后面该接什么?” 王老六失声控诉:“我的老天爷,这就是你认定的改造完成的‘高’标准吗?!背书谁不会啊,鹦鹉还学舌呢!” 管理员道:“当然不只这么简单了。我还抽空考察过他的学业,从小到大名列前茅,思政课程分数极高,大学主修法学,辅修医学,年年都是专业第一。” 这明明改造得很好啊。 王老六看他的目光却无比幽怨。 劝人学医,天打雷劈,劝人学法,千刀万剐——大学校园里还有比医学生和法学生更苦逼的牲口吗? 要他当初上大学选的是这俩专业,也恨不得天天拉上全人类给他陪葬! 管理员接收到他幽怨的目光,额外解释道:“法律是守住道德的底线,医者是守护生命的天使……我这样安排,难道还不够妥帖吗?” 王老六吐血道:“拜托,你不会真的觉得自己是在帮反派进行思想改造,而不是在创造一个高智商犯罪案的幕后主使吧?!” 管理员捏着下巴想了想,“好吧,确实有这个风险。可我当时没想这么多,你应该早一点提醒我。” 王老六瞪大眼睛,阴阳怪气道:“呦呦呦,尊敬的神明啊,原来你也是个不靠谱的!我要是早知道这些,我哪怕剁了手也不写小说了!” 管理员道:“好想法,让我再想想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实现你剁手的诉求。” 王老六心里“咯噔”一下,生怕他当真,着急道:“别啊,我说着玩儿的,这不是我的诉求!你可千万别是阿拉丁神灯,有求必应,言出法随吧?” 管理员道:“当然不是,我也只是吓唬你玩的。怎么样,好玩吗?” 王老六:“……” 第109章 一切的起因 至此,王老六终于相信,他选定的穿书宿主和原书反派全然就是同一个人。 按正常逻辑来说,穿书系统往往是将宿主的魂魄引渡到书中角色身上,与此同时角色原主就会被动陷入沉睡。 然而,李停云的身体里自始至终都是他本人的魂魄。 那个灭世成魔的反派是他,那个有点大病的学生也是他。 他就是他,一直都是,从来都没有变过。 王老六之前在他身上并没有找所谓的“原主”魂魄,也就完全可以解释得通了——这才不是什么系统bug,而是管理员刻意安排的结果。 王老六看着眼前这位从容淡定的年轻人,又问道:“既然你曾经终结了001的穿书业务,前面99次失败全都作废……” “那现在001系统重启,按理说应该是个全新的开端才对,可为什么会出现原书角色重生的情况?” “就像主角元彻,还有他的师尊梅时雨,这俩人都记得原文剧情,都知道上一世发生了什么。” 管理员道:“神不是万能的。为了将你从前折腾过99次、已经千疮百孔的小说位面修复完整,我已经耗费了很大的力气。” “我甚至为此将其他上百个位面发来的重启申请全都搁置在一旁。” “我已经尽力了,出现那么一两个bug,也请你多担待。” 王老六叹了声“好吧”,悲戚道:“这两个角色重生,已经脱离了原文剧情走向,宿主完成主线任务的难度变大了不少。” 管理员笑了,“那么,在你看来,角色就不应该脱离剧情,他们必须为剧情服务吗?” 王老六心急道:“当然!谁知道角色脱离剧情之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管理员道:“他们会成为他们自己。” 王老六一时语塞,小声道:“可他们本来就是因剧情而存在的啊……要不是为了走剧情,我也不会创造他们。” 管理员却道:“我看你似乎并不懂得如何善待笔下的人物。” “尤其是那些戏份不多的配角,你总是把他们当成npc,当成工具人,他们的生死悲欢都与你无关,你创造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推进剧情。” “但实际上,他们每个人都是鲜活的,他们各自都有完整的人生,如果他们没有发现自己不过是别人笔下的角色,或许也能得过且过地活下去。” “可他们一旦意识到身不由己……” 管理员缓声道:“就注定会有悲剧发生。” 王老六没有听出他的弦外之音,懵然问道:“书里的人怎么可能意识到自己是别人创造出的角色,难不成……他们还会生出自我意识?” 这听起来像是笑话。 不得不说,神的想象力还挺丰富。 管理员的脸色沉了下来,一改笑眯眯的模样,冷声道:“如果书中人物不会生出自主意识,那么你笔下的反派为何执着于杀死你?一次,两次,次次如此。” 王老六脱口就道:“我创造了他,他却反过来杀我,这本来就是他的错!是他脑子有病,他天生坏种!” “我唯一的不对,就是不该把反派设定得太强,导致正不压邪——他甚至敢杀老子?!真是孽子啊,孽子!” 管理员道:“你总是把全文崩坏的原因归咎为反派设定太强,却不知这只是表象。” “你不妨再仔细想想,你断更弃文、写不下去的原因是什么。” “而你操纵穿书系统却一次次失败的原因,又是什么。” 王老六想来想去,还是说道:“反派太强。” 管理员沉声道:“我叫你反思自己,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王老六又是一番思考,坚持己见:“都怪我把反派写太强!” “你还真是冥顽不化。” 管理员差点不顾形象地给他翻个白眼。 “我可以明确告诉你,这一切的起因,不外乎是你书中情节设置不合理,导致反派人物自我意识觉醒。” “你对反派角色的掌控失灵,无法把握后续剧情走向,当然写不下去了。” “你以为是你自己主动选择断更,实际上你是被迫只能选择弃文。” “现在,你明白了吗?” 王老六摇了摇头,“还是不明白。” 管理员道:“好吧,我再解释一遍。” “直白点说,就你原文剧情太过脑残,你笔下的反派角色十分抵抗你为他安排的弱智情节,逐渐地,他就觉醒了自我意识。” 王老六脸色不太好看。 凭啥说他原文写得脑残又弱智?! 虽然确实有不少读者在骂,但贴脸开大是几个意思,也太不给人面子了吧。 还有,神明咋的也用脏话骂人啊…… 管理员对他心里的小九九漠不关心,继续说道:“你应该仔细想想,你是否在原文中强行插入过不合理的剧情?” “这段剧情你安排得非常差劲,也许早有读者给你反馈过,也许你自己也心知肚明。” “但你还是把它强加给了反派。” 王老六回想之下,突然顿悟:“啊,我知道了,你指的一定是那段‘三人行’!” 他一拍桌子,从座位上激动地站了起来。“你早说嘛,打什么哑谜?害我现在才想明白!” “李停云肯定是因为自己的女人心里还想着别人,给他头上戴了顶绿帽子,所以一直耿耿于怀,对不对?” 管理员似笑非笑,“我这里只提供解题思路,不提供标准答案。” “一定是这样……一定是的!” 王老六幡然醒悟,继而悔恨当初。 想当初,《仙道第一剑》这本书热度正高,好多女频读者围观提建议,希望作者能给李停云和梅时雨俩人再多加一些感情线。 她们说,她们想要看惊世骇俗的爱情故事。 王老六当然是有求必应。 他一钢铁直男,和大部分男频作者一个样,最不擅长写感情戏。 但他哪怕胡诌八扯也得满足读者老爷的愿望! 于是,他写司无忧是个恋爱脑,还他妈脚踏两只船。 他写李停云脑回路清奇,邀请梅时雨来场三人行。 他写梅时雨不忍心司无忧受罪,断然拒绝了李停云。 他还写李停云一怒之下杀了梅时雨。 这够不够惊世骇俗? 这应该够惊世骇俗了吧! 王老六一气呵成写完这段剧情,当天就发了出去。 他沾沾自喜地以为他会收到无数好评。 结果却收获了一筐又一筐的骂声。 王老六也很生气。 其实要是按照正常的剧情节奏写下去,梅时雨根本不会这么快下线。 王老六甚至就没想过把他写死。 还不都是为了读者想要的“惊世骇俗”的戏剧冲突感?! 怎么他反倒好心办了坏事? 王老六痛心疾首。 他当初就不该听那群涌入评论区的女频读者们的建议。 可把他坑死了!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现在我明白了,什么都明白了。” 王老六激动过后,重新坐好。 他对管理员道:“我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了。” 李停云不就是嫌弃头上那顶绿帽子吗? 他回去就把李停云和司无忧使劲儿撮合在一起! 绝对不会让梅时雨有任何可乘之机。 他们俩的爱情,三个人太拥挤。 如果有必要的话,把梅时雨提前除掉也不是不行…… 王老六如此考量,胸有成竹。 “我看你还是不太明白。” 管理员叹道:“穿书不是宿主一个人的冒险,更是作者的漫漫进修之路。” 王老六听得似懂非懂,礼貌性地点了点头,忽然又想起一件事。 他问道:“哦,对了,我在外面的大厅里,听别人说,前面两百号作者的小黑屋都被锁死了……这其实是谣言吧?” 管理员摇头道:“不,这是真的,但你是个例外。” 王老六道:“那我也不是个例,不是还有个110也被放出来了吗?” 管理员道:“是的,他也是个例外。” 王老六疑惑道:“那他又是怎么回事呢?” 管理员道:“别人的事,你何必多问。” \"不过,我可以向你透露一点,你们两个人现在的处境有点相似。” “你们多次任务失败,致使小说世界线循环重启,究其原因,有共通之处。” 王老六道:“难不成他跟我一样,写出一个疯魔失控的反派,把自己给噶了?” 管理员冷脸摇头,王老六自觉无趣,便不再多说,站起身拍拍屁股,告辞走了。 管理员目送他离开之后,微笑着迎来第二位咨询者——不出意外,正是那个系统编号为110的作者。 “110”带来另一个新的问题:“神啊,我的宿主所寄居的那具‘恶毒女配’的身体又出状况了……” “女配原主魂魄再次提前苏醒,而且精神力非常顽强,又一次挤走宿主的魂魄,夺回自己身体的控制权。” “原主执意认为,本应该属于她自己的人生,不应该被穿书者窃取……现在可好,系统设置的‘女配崛起’主线任务根本完不成!” “原主她的恋爱脑已经发烂!发臭!僵尸都啃不下去!她不搞事业,只谈恋爱,一门心思陷害女主,一心只想嫁给男主。” “我跟她说前门楼子,她跟我扯胯骨轴子,我告诉她智者不入爱河,她对我说没有男主她不能活!我真是太后悔了,我当初怎么写了这么个脑子有坑的角色?!” 管理员“唔”了一声,说道:“真巧。” “我这里刚好试验了另一种新的穿书模式,或许能够普遍适用于这些执念太深、念力太强的书中角色……” “终究是他人来渡,不如自渡啊。” 祂的声音轻飘飘落地。 透着一丝悲悯。 第110章 一梦成真 王老六精明得很。 他在位面空间管理员那里得到的消息,绝不可能一五一十地转告给李停云。 话说一半,留一半。 诸如“反派觉醒自我意识”“反派角色反杀作者”“穿书任务失败99次”云云,王老六在李停云面前一个字儿都没敢提。 他只在梦中告诉李停云,他自己就是反派角色本人。 并且简略地概述了一下他由于系统评估危险系数过高,被管理员送到现代世界接受思想改造这件事情。 至于个中细节,他就没有多说了。 生怕说多错多。 管理员一番苦心,在王老六掐头去尾的描述之下,倒成了背黑锅的。 “哦,原来是这样。” 李停云听他讲完,轻声应了一句,不见得有多惊讶。 他挑了挑眉,“老六,你腿抖什么啊?” “啊?我,我抖什么,我这不站得好好儿的,没,没抖腿啊。” 王老六擦了擦额头上成串的冷汗,李停云皮笑肉不笑的样子让他心里直发怵。 自从知道宿主就是反派本人,不仅把他这个作者搞死无数次,还让他死出了几十种花样……王老六不说害怕是假的,不过是仗着在梦里,一切都是虚幻罢了。 幸亏李停云记忆经过了一轮清洗,他现在离成魔还早,又在现代社会接受了文明教育,做了十几年的学生,他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还不至于太过极端。 王老六心存余悸道:“宿主啊,现在你什么都知道了……” “你确定?” 李停云笑着说:“你确定你没有隐瞒我什么事情吗?” 王老六一咬牙,信誓旦旦道:“那当然!我这个人,最是光明磊落了。” “想想看,你是宿主,我是客服,咱俩是绑在001这一根绳上的蚂蚱。” “我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呐!真是的,我怎么会对你耍小心思呢?” 王老六都快把自己说服了,“我用我的人品担保,我绝不会干坑队友的事情。” 李停云呵笑一声,不做理会,“先不说这些,我还想知道,那个管理员有没有告诉你,梅时雨和元彻为什么会重生?” 王老六自然不能说世界线已经重启99次,管理员花了大力气才把这个位面复原,不可避免地留下了一些bug……他要是把这话说出口,李停云一定会刨根问底。 纸哪能兜得住火? 王老六闪烁其辞道:“管理员说,这是系统bug,解释不清的。” 他不说过程,只说结果。 并且安慰自己:你虽然断章取义,但又不是在说谎,不必心虚。 李停云显然不信,“什么叫‘解释不清’?” 王老六叹道:“哎,你干嘛纠结这个?” 他毅然道:“既然是系统,就肯定会出bug,我可是具备多年行业经验的老程序猿了……” “我跟你讲,程序出现bug不要紧,只要能跑起来就行。” “有些bug可千万不能乱改,说不定代码就是依靠bug运行的。” 王老六逻辑自洽,不禁抚掌而笑,“你是文科生嘛,不懂这个,也正常,正常……呃,那个,医学专业是文还是理啊?” 李停云蹙眉道:“你怎么知道我学医?” 王老六笑容一僵,连忙找补:“啊哈哈哈,那个……其实我当初选你做宿主的时候,系统上面是有显示这些个人信息的。” 李停云一眼看穿了他,“只要出现问题,就找系统和管理员的茬,对吗?” “啊对,对对对,就是这样。” 王老六“嘶”了一声,又摇摇头,“也,也不能这么说吧,反正那什么……” 他低着头,眼睛在地上乱瞟,忽地,他好像想起了什么。 “不对!不对!宿主……” 他猛然抬起头,定睛一看,浑身打了个激灵。 “我操,我操啊!!!” 王老六一蹦三尺高,指着对面身形高大、修长挺拔的男人,发出一声尖锐爆鸣。 “老天爷,你你你……你什么时候变回来的?!” 他从管理员那里出来,脑子有些浑浑噩噩的,看到李停云以成年人的模样站他对面,也愣是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就这样跟他说话说了大半天…… 王老六反射弧绕地球转了三圈,终于狠狠地戳中他的后脑勺! 李停云却不以为意,抱臂说道:“这不是还在梦里吗?只能说,是我做梦都想变回来,有什么好奇怪的?” 话音一落,他的心跳声忽然放大了一拍,心里产生了一种无比强烈的直觉。 他缓缓放下两条胳膊,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 也许……一梦成真了? 第111章 省流:登大号了 往生客栈中。 李停云仍在房间里躺着挺尸。 他是脸朝下趴在床上的,胸腔受到压迫,令他深感不适。 干脆翻了个身。 可床榻似乎过于狭小,容不下他高大的身形。 手脚猛地撞倒结实的木制床案,发出惊天动地的响声。 李停云睁开双眼,骤然醒了过来! 五感六识从未如此清明,仿佛脱胎换骨般神识豁然。 因此他敏锐地捕捉到了门外由远及近的脚步声。 不轻不重,悠然沉稳。 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李停云瞬间移动过去,“砰”的一声,抬起手臂抵住那两扇即将被推开的门扉。 他用力十足,重新把门阖上,关好。 与此同时,他还不忘切断自己和系统的精神联系。 王老六大喊大叫的惊呼声实在是过于聒噪。 耳根清净之后,他的心跳声反倒愈加清晰。 闷如擂鼓。 “元宝,你醒了?” 门外传来梅时雨轻柔的声音。 掺着一丝疑惑。 徒弟又在里面做什么妖,使那么大的劲关门? 李停云在察觉到脚步声的那一刻,就不可自抑地心跳加速。 毋庸置疑,他是变回来了,夏长风和司无邪那边没出幺蛾子,任务完成得很顺利。 此时此刻,他听到梅时雨的问话,心里稍许忐忑不安,应道:“我……” 甫一开口,李停云就猛地掐住自己的嗓子。 卧槽,他夹不出少年音了! “元宝,醒了的话,就帮我开下门吧。” 梅时雨双手端着一只檀木托盘。 上面放着一碗阳春面。 隔着一扇门,李停云听他温声道:“你说你想要吃清汤面,我便做了来,不想趁热尝尝为师的手艺吗?” 李停云双手握拳,指甲掐进了手心里。 正想办法挽救事态,身后忽然传来一声细微的响动。 声音极小,若他仍是个修为被限的少年,兴许不会听到。 但他现在已经恢复原貌,只觉得这个声音十分突兀。 他听得到,梅时雨亦然。 他端着托盘的双手力道收紧,微微蹙起眉头——元宝究竟在做什么,为什么一声也不应? 李停云沉默地转过头,在屋内扫视一圈。 长时间被困于少年身形,他已经习惯了仰头视物,现在他变了回来,一下子拔高了视线,竟然还有些不太适应。 不过长高了就是好啊,他一眼就发现了窗外那两只没藏好的狗耳朵! 旺财用两只前爪扒住窗沿,鬼鬼祟祟地探出头来……被李停云逮了个正着。 一人一狗四目相对。 旺财蓦然见到成年的主子,吓了一大跳,狗头“duang”地一声撞上窗框。 忍不住发出两声“呜呜”的狗叫。 李停云脸色铁青。 这动静,梅时雨怎么可能听不到?! 他没办法再自欺欺人了。 那就只好…… 旺财上一刻还在捂着狗头呜咽,下一刻就被一股强大的吸力卷入窗内。 就在李停云抓住旺财后颈,把他提溜起来的时候,一道冷冽的剑气破开门扉,青霜剑刃裹挟阵阵罡风,直扑他面门而来! 李停云空手格挡剑身,顺势握住剑柄,青霜在他手里瞬间敛去寒芒。 梅时雨见到李停云的那一刻,肩背僵直,呼吸凝滞,脸上血色全无! 瞬息之间,一种难以言说的惶惑之情充斥心头。 脑海中不断闪现过上辈子在太极殿的一幕幕,回忆里没有哪个画面不是血淋淋的——他对李停云的印象不可谓不深刻,那张冷酷的脸可以说是他前世的梦魇。 重生一世他本想着极力躲避,怎么就……怎么就还是碰面了呢?! 一种厄运缠身的无力感逐渐蔓延至四肢百骸。 梅时雨甚至脚下一空,往后退了一步。 回过神来,面碗早已打翻在地。 李停云视线随之下垂,看着他身前那片狼藉。 那碗白生生的面条粗细均匀,裹着亮莹莹的清油,卧着沁糖心的荷包蛋和新鲜的青菜叶,端来时还冒着热气……就这样打翻了。 尘土、泥垢、碎瓷片,全都掺了进去。 李停云微微眯眼,眸光晦暗不明,从容道:“梅仙尊,我家看门狗走丢了,竟是跑到了你这里来?” 他唤这声“梅仙尊”,并不突兀,恰恰说明他心思十分缜密,角色切换自如。 修仙界以剑识人。 青霜算是鼎鼎有名的神兵利剑,而梅时雨作为道玄宗藏剑峰的峰主,名气更是不小。 剑与剑主相得益彰。 即便梅时雨早在永劫镇上就吞下易容丹,但这一路走来他和黑白无常、司无邪、夏长风都交过手,形迹早就暴露无遗。 即便改换容颜又怎样,世上高手总共就那么多,他瞒得过凡夫俗子之流,却瞒不过势均力敌的对手,更别说他和李停云实力并不对等。 李停云突然出现在此,梅时雨惊讶归惊讶,却没有过多怀疑。 毕竟夏长风也来了地界…… 梅时雨反倒有点怀疑,难道是太极殿和冥府在暗地里酝酿什么大阴谋,意图在整个修仙界掀起腥风血雨? 渐渐地,他想多了,也想远了。 梅时雨抬眼,目光重新落在旺财身上。 李停云却说,自己是来找狗的。 梅时雨生怕他是专程过来清理门户,狠狠收拾元宝这个叛徒…… 总之他心里乱得很。 李停云的出现彻底打破了他平素以来的从容不迫。 “梅仙尊,这把剑,你是送我了?” 李停云手里拿着青霜,对梅时雨凉凉一笑。 话中三分威胁。 他当然不是真的想要这把剑。 醉翁之意不在酒。 他纯粹就是找茬,莫名其妙,无理取闹——这才像他嘛。 梅时雨垂落身侧的右手缓缓松开,那只檀木托盘也掉在地上,掩盖住撒了一地的汤汁,面色苍白道:“你要这把剑,可以……” 他抬手指着旺财,“放他过来。” 李停云嗤笑一声,“你在跟我谈条件?” 梅时雨脸色极差,凭他对李停云的了解,接下来…… 他怕不是要直接拧下那颗狗头扔给他! 没想到,李停云竟然松开抓着旺财后颈的手,还故作姿态地问他:“一条狗而已,也值得你用本命神兵来换?” “是的,值得。” 梅时雨没有丝毫犹豫,对方看起来心情不错,他也连带着松了口气。 尝试动之以理:“如果在你看来,这只灵宠一文不值的话,就把他让给我吧……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拿来交换。” 第112章 脖子上的咬痕 李停云万没有想到他会这么说,一挑眉,复问:“我想要什么都可以?” 梅时雨身无长物,从道玄宗出来得急,什么都没有带,也就青霜剑值钱。 李停云又什么都不缺,除了缺德……不过他自己应该也感觉不到。 梅时雨心想他能图自己什么呢? 什么都图不了啊。 李停云十有八九就只是看上了青霜这把剑。 又或者,他很享受从剑修手里夺剑侮辱人的快感。 他这个人,是真的很缺德啊!!! 从剑修手里夺走他的本命神兵,不亚于夺妻之仇——别说高阶修士了,就算是炼气筑基的新手小白,也十分看重自己的佩剑,把被人夺剑看作是耻辱中的耻辱。 梅时雨却这么痛快地就把剑让了出去。 仅仅只是因为他看到“徒弟”命悬一线,心急如焚。 他忒害怕李停云突然翻脸。 他不敢保证自己能在对方手掌心里抢回一条命。 梅时雨上辈子不知多少次面临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刻,根据他多年给老虎顺毛的经验,他已经总结了一套完整的“猛兽饲养守则”。 守则第一条就是:不要跟他当面对着干,逆毛撸绝对会死人的! 因此,梅时雨在李停云面前坚持“以退为进”的战略方针。 表面上“你说的都对”,私底下“我再想办法”。 极限拉扯。 疯狂试探。 到最后他顺利把自己给作死了。 梅时雨一想到上辈子自己的死因就觉得无比荒唐、无比可笑。 他对李停云这个人,从身到心都十分抗拒。 简直不能与之同处一个屋檐下! 否则他会精神高度紧张,他会浑身都不舒服……他想哕。 所以当李停云手执青霜朝他走来的时候,梅时雨第一反应是捂住嘴,跟他比了个“请止步”的手势。 然后背过身去,扶住门框,干呕了一声。 完全是心理反应激起生理不适。 李停云:“……” 何至于此。 梅时雨的应激反应让李停云的脸色成功黑成了锅底灰。 但既然他不喜欢,李停云便没有靠近。 梅时雨转过身来,动作有些迟缓,犹疑不定地抬头看他。 说道:“青霜……给你了,那只灵宠,还我。” 李停云默然不语,瞥了旺财一眼。 事已至此,他也只能随机应变了。 梅时雨连见他一面反应都这么大,要是知道这些天朝夕相处、日暮相对的徒弟就是他,还不得把自己气出病来。 李停云侧目看着旺财。 旺财屹然不动地蹲在地上摇尾巴。 可怜的狗子根本弄不明白俩人这是什么情况。 他只知道摇着尾巴乖乖守在主人身边。 李停云刻意咳嗽了一声。 旺财抬起头,看到主人给他使了个眼色,但他看不懂,又低下了狗头。 继续傻乎乎地摇尾巴。 若不是李停云照他屁股踹了一脚,让他滚过去,他是不会挪地方的。 旺财:没眼色,但听话。 梅时雨在李停云抬腿的一瞬,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万幸他没把狗子一脚踹死。 旺财来到身边之后,梅时雨一直提着的心稍稍放下,但又不敢完全放松。 只要没送走李停云这尊佛爷,他就不可能平心静气。 旺财走到梅时雨身边,低头嗅了嗅地上的面条和汤汁。 灵敏的嗅觉告诉他这碗面一定很好吃。 就这样打翻在地,真是太糟蹋了。 梅时雨俯身摸了摸旺财的狗头,在心里叹了口气,想起用缚仙锁传音道:“等把这个大坏蛋送走了,我再给你做一碗,好不好?” 缚仙锁另一头的“大坏蛋”本人:“……” 李停云默默把右手背在身后。 不说他差点就忘了,还有缚仙锁这个麻烦的东西。 得亏这件仙器平时并不显形,否则刚才他就彻底暴露了。 缚仙锁的存在就是个隐患。 得想想办法悄无声息地解决掉这个隐患。 他还没想出什么好法子,就听到梅时雨在心里轻叹一声。 “哎,青霜剑不能就这么让他抢走了,得想想办法拿回来。” 李停云:“……” 好啊,上辈子你就是这么玩儿的间谍过家家? 明里一套,背里一套,深藏不露啊。 梅时雨双唇轻抿,余光中那坨硕大的身影还杵在原地。 不禁心想:这个讨厌的家伙,他怎么还不走还不走还不走还不走—— 李停云失笑道:“梅仙尊,这把剑,我不要了。” 他在听到梅时雨心里碎碎念的那一刻,眉心一跳,忍俊不禁。 真他妈操了。 他琢磨着梅时雨怎么还有这种反差萌的属性?! 让人邪念横生,想把他往死里逗弄。 梅时雨对他这话颇有些不可置信,“你说什么?” 李停云一步步朝他走去,看到他忙不迭把狗子护在身后,不紧不慢道: “我说,这把剑我不要了,这条狗我也不稀罕,你紧张什么?” 他走过去把青霜重新交到梅时雨的手上。 微微倾身,沉声道:“可我还是想告诉你,你休想用这把剑杀死我。” 梅时雨心头一颤,蓦然想到前世种种。 他惊愕地看着李停云,对方却不以为意,漫不经心。 适才李停云把剑交还给他的那一幕,与他前世记忆中李停云拔出插在心口的血剑亲自交在他手里的场景缓缓重合。 尤其是那句“休想用这把剑杀死我”,令他深陷回忆不能自拔。 上辈子,李停云也曾对他说:“这把剑杀不死我。” 前世今生两个一模一样的声音在耳畔交融。 梅时雨直视李停云的眼睛,质疑道:“难道,你跟我一样,也是重生……” 话说到一半,他的声音渐渐淡了下去。 因为他看到李停云露出不解的神情。 “重生什么?” “没什么。” 梅时雨垂眸,松了口气,随口掩盖过去。 他还以为,李停云和他一样,都是重生之人。 但从对方的反应来看,好像并不是。 也对,如果上辈子的太极殿殿主也重生了的话……恐怕早在之前他破门而入四目相对的那一瞬间,就把他给杀了吧。 梅时雨拿起青霜,剑身倒映出一双清冷的眼眸。 剑鞘仍作束带缠在腰间。 梅时雨意念一动,青霜转瞬无形。 腰带变得更加牢靠了些。 李停云忽道:“梅仙尊,没有下次了。” 梅时雨抬眸看他,不知其意。 李停云在他耳畔说道:“下次你再拿这把剑对准我,跟我刀剑相向的话,我就……” 他话音稍作停顿。 良久,都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梅时雨可以清晰地听到他近在咫尺的呼吸声。 自己却忘记了如何换气。 气氛冷凝到了极点。 也压抑到了极点。 梅时雨迟迟没有等来李停云杀人诛心的威胁之语。 只等到一声似是而非的轻笑。 “仙尊,你脖子上的咬痕,怎么来的?” 说是轻笑,实际上异常冰冷。 彻寒入骨。 第113章 梅仙尊,我怕狗 梅时雨飞快地捂住了自己的脖颈。 他被僵尸啃了一口,脑子都变糊涂了,竟然忘把咬痕消除就出来见人。 从前不是没有发生过这样尴尬的事情。 也险些暴露他在菩提戒中藏了一具不化骨的惊天秘闻。 此后他一直小心翼翼藏着掖着,可越是小心谨慎,就越容易出错。 梅时雨视线低垂,下意识看了旺财一眼。 他始终觉得元宝和不化骨之间一定有所关联。 那他就更不能疏忽大意,把这个秘密泄露出去了。 李停云见他低头看狗,冷声质问:“怎么,难道是狗咬的不成?!” 他像条护食的恶犬,被激发出最原始的野性,无动于衷的表象下早已怒火中烧,凶戾的杀气随之暴涨。 梅时雨脸色愈发苍白,看他的眼神彻底变了。 神情中更多的是不解,他不明白李停云怎么一下子就翻了脸,陡然生威。 但他一点也不意外李停云翻脸比翻书还快,上辈子早就领教过许多次了。 “我再问一遍,谁干的?” 李停云皮笑肉不笑。 冷静,冷静。 仔细想想,这期间一定发生了什么事。 他的大脑飞速运转,猜想着各种可能:他和梅时雨一直待在一起,几乎就没有分开过,明明在他睡前还好端端的,睡醒之后梅时雨就被别人咬了一口! 李停云唯一能想到的罪魁祸首就是那具找上门来跟他要回衣裤的绿毛僵尸。 僵尸嗜血。 好,很好,他掘地三尺也要把人刨出来一寸一寸碾成齑粉! 梅时雨一言不发,默然以对。 这跟他有什么关系?这跟他有什么关系! 梅时雨实在受够了李某人莫名其妙地发癫。 站在梅时雨的视角来看,他重生一世,这还是初次与李停云近距离接触,但太极殿殿主如此作为,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还是一如既往的差劲! 上辈子受够了李停云磋磨,难道这辈子还要再继续下去吗?! 梅时雨知道惹了李停云没什么好果子吃,但心里积攒已久的怨愤已经逼近发泄口,收是收不回去了,于是头一回不管不顾地对他冷了脸。 其实……也不是头一回了。 上辈子他也有跟李停云对着干过。 然后,他就重生了。 梅时雨很珍惜上苍让他重活一次的机会,但要是活着就得给李停云当“奴才”,天天看他甩脸子……还不如死了的清净。 李停云低头看着那张苍白却坚决的俊脸。 梅时雨寸步不让,跟他针锋相对。 李停云心里说不出的……茫然且懵逼。 他不知道自己哪里惹到了梅时雨。 明明是梅时雨他自己的脖子被咬了一口,尊严被冒犯!清白被玷污!人格被践踏!傲骨被摧折!!! 事态显然已经严重到了不可挽回的绝境,罪魁祸首百死莫赎!难辞其咎!罪不容诛!罄竹难书!!! 李停云不过想从梅时雨嘴里知道究竟是谁这么该死,然后替他解决掉这个臭傻逼,梅时雨怎么反倒生起他的气了?! 这不应该啊…… 李停云对自己发起疯来鬼迷日眼的样子没有一丁点自知之明。 所以在他看到梅时雨抗拒的表现时,感到有点难过,甚至还有点委屈。 “梅仙尊,”李停云叫了他一声,“我是看你脖子上伤口不浅,沾染了尸毒,好心提醒你一句。” 他曲线救国道:“你还是尽早处理一下,别被感染变成僵尸,白白地遭受受剜肉剔骨之苦。” 李停云气场大开,又收放自如,说到最后,竟然添了一丝诡异的真诚。 仿佛一缕暖阳穿透层层黑云,浓霾散尽,得窥天光。 换了其他任何人来,只经历刚才那么一小会儿威压,就算没被活活吓死,劫后余生也会留下浓重的阴影。 梅时雨却生生受住了。 他抬眸,直视李停云的眼睛,“你还真是……” 李停云同样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期待他嘴里会说出些什么话来。 俩人四目相对,梅时雨最先错开视线,单手撑额,捏了捏隐隐发痛的眉心,说道:“你还真是一点也没变。” 他对李停云大开大合的气场完全不陌生。 即便李停云方才根本就没有动用“境界压制”,一种难以言喻的受害感仍然瞬间爬上了他的脊髓。 这种感觉实在太熟悉了。 外界传言,太极殿殿主已经窥破修行的最高境界,进入渡劫期。 无论修仙还是修魔,到最后都得渡劫,渡劫期大能无不常年闭关,很少插手世事,但他们动则风云巨变,足令天地失色,日月无光。 殊不知,李停云仙魔同修,走的是区别于修仙和修魔的第三种路数,也许仙、魔两道最高境界为“渡劫期”的说法根本就不适合他。 没人知道这条前无古人的道路尽头究竟是何光景,自然也就没人知道仙魔同修的巅峰之境究竟强大到怎样一种可怕的地步。 梅时雨上辈子在太极殿待了那么久,同样没摸清李停云的上限到底在哪儿。 只有一点毋庸置疑。 倘若李停云真的对人使用境界压制,旁人就只有溃败求死的份。 就在刚刚,气氛那样冷凝,压得梅时雨几乎喘不过气。 但实际上李停云什么都没有做。 别说境界压制了,他甚至没有离得太近。 抛开修为境界上的绝对碾压,纯粹只是李停云这个人,阴晴不定,喜怒无常,近身三尺感受到的威压就已经让人望而却步,难以承受了。 唯独梅时雨受得住。 上辈子他跟在李停云身边许多年,像个出入随行的太监总管,每天“伺候”这位残忍嗜杀的暴君,人都要麻了。 这一世又碰上李停云,俩人一旦离得近了,他不是胃疼,就是头疼,浑身上下总有地方是不舒服的。 足见他对李停云是有多么的抗拒。 李停云见梅时雨脸色有所缓和,放心大胆了起来,围追堵截般地问道:“梅仙尊,我还是很好奇,到底是什么东西咬了你一口?” 他不听实话死不休。 “……与你无关。” 梅时雨捂着颈侧,轻轻揉压,放下手掌之后,咬痕已经完全看不到了。 那里只露出一片瓷白如玉、冰雪般洁净的肌肤。 “与我无关?” 李停云盯着那块雪肌,晃得他嘴巴发痒,也想一口咬上去,磨牙吮血,发发狠。 不加收敛的视线快把那一片皮肤都给灼红了。 “……不然呢?” 梅时雨拉高了衣领,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又不是你咬的,也不是咬了你,当然跟你没关系了。” 梅时雨不明白李停云在介意些什么。 “确实。” 李停云很不爽,“关我……屁事?!” 不爽得他连口头禅都说不利索了。 就关他的事!就关他的事! 梅时雨根本就不懂他的心意! 李停云心里在咆哮,表面却很淡定。 他虽然没有自知之明,但在这种事情上无师自通,极为开窍。 追妻套路深,越急越没戏。 他这么个缺少耐性的人,唯独对梅时雨水磨工夫,坚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梅时雨拧眉看着他一脸坚毅的表情。 怀疑他心里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李停云歪了歪头,朝他挑眉一笑。 顺便一脚踢开旺财凑热闹的狗脑袋。 “别碰他!” 梅时雨情急之下推了李停云一把。 俯身抱住狗子,摸摸头,给予抚慰。 旺财委屈地往他怀里钻了钻。 李停云:“……” 他听到缚仙锁那头传来梅时雨的叹息。 “元宝,你不是向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吗?” “怎么一变成原型,就像换了个人似的,一句话都不跟我讲,胆子也小了许多。” “不过,看你怂怂的样子……倒是更加可爱了。” 李停云:已阅,这辈子怂是不可能怂的。 但要是梅时雨喜好这口,他装一下也不是不行。 “梅仙尊,”李停云抱臂含笑,“你可能不知道,我这个人,怕狗。” “我小时候被狗咬过,所以一见到狗就有点哆嗦。” “麻烦你把这条狗弄出去吧。” “我还有话想要单独对你说。” 第114章 给我做碗面吧 旺财竖起狗耳朵,听急眼了,没良心的,这锅他不背! 梅时雨轻轻拍了拍狗子的脑袋,说道:“元宝,乖,你先出去。” 他当然不相信某人信手拈来的鬼话。 只是考虑到和李停云主共处一室,实在过于危险,所以他让元宝先行离开。 待狗子走远了些,梅时雨才关上门,转过身来,不卑不亢看着李停云。 “有什么事,请你直说。” “梅仙尊,剑我不要你的,狗我也送你了,你是不是该给我一些补偿?” “补偿……好吧,你要什么补偿?” “我很好打发的。” 李停云轻快地说道:“给我做碗面就行。” “一碗面?” 梅时雨颇感意外。 为了确认自己没有听错,他又问了一遍:“只是一碗面?” “太少了?” 李停云破天荒用商量的口吻道:“那我再多要点?” 梅时雨听了,静静等着他的下文,只要不是他给不起的,再多要点也行。 李停云见他还当真了,哈哈一笑,说道:“不要别的,就要一碗面。” 梅时雨没料到他会这么好说话,对他戏耍自己这一遭也不介怀。 轻声应道:“好啊,我给你做一碗面就是了。只不过,你已经突破巅峰境界,还会有口腹之欲吗?” 李停云看着地上那碗撒了的面条,沉声道:“闻到香味,突然就有了。” “那……你不要抱太大期望,刚才那碗……其实是有点咸了的。” 梅时雨自言自语,打开身后的两扇门,朝小厨房走去。 李停云在他身后跟了一路,甚至在他忙活的时候也尾随其后。 俩人在厨房里手忙脚乱地转来转去。 乃至于梅时雨捧着水瓢转过脸来就泼了他一身。 “哎呀,你这个人,真的是……” 那么大一块头,像只尾巴一样甩不掉,碍手碍脚,多余得很。 梅时雨蹙眉道:“你总跟着我做什么,怕我跑掉,还是怕我偷吃?!” 李停云用法术换了身衣裳,“无聊,就想看看你怎么做的。” “我也很长时间都没有做过了,手生得很,只知道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然后,就成这样了。” 梅时雨搓了搓手上的面粉,有点苦恼地指了指案上那只快要盛不下的面盆。 他对李停云道:“我可能要重新来做,你还得再等等。” 李停云揶揄道:“没关系,等多久都可以。我不挑剔,就算你做得不好吃,我也不会当面说出来。” “你怎么就知道一定不好吃呢?看不上我做的,可以自己动手。” 梅时雨懒得理他,“不想干活,就不要挑挑拣拣。” 李停云泯然一笑,“好,我闭嘴。” 梅时雨舀水的动作一顿,回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神色有些复杂。 李停云没有履行他说好要闭嘴的承诺,“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梅时雨摇了摇头,“没什么问题,就是感觉……你还是你,但又好像有点变了,变得不太像你了。” “你对我了解很深吗?” 李停云饶有意思地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应该像什么、不应该像什么?” “不,我一点也不了解你!” 梅时雨当即否认,“只不过,阁下之名如雷贯耳……” 他把那坨发硬的面团当成前世的李某人使劲揉压。 抽空说道:“都说你残忍暴躁,脾气太差,没有耐性,动不动就要杀人灭口,很不好惹啊……” 李停云“哦”了一声,表示理解。 随后就问:“那么,是谁跟你这么说的?我定要他偿命。” 梅时雨沉默片刻,“你杀得了一个两个,却堵不住悠悠众口。” 李停云轻描淡写道:“那就全杀了吧。” “你……” 梅时雨把面团掐成两半,还不够解气,又狠狠揉在一起。 闷声道:“你还真是……没人性。” 李停云狡辩道:“人性本恶。 ” 他端起水瓢,给梅时雨那硬得发干的面盆里添了点温水。 “我怎么觉得你好像不是在和面……” 李停云侧目曰:“你是在欺负面团不会说话吧?” 梅时雨:“……不,是它本来就欠摔打。” 第115章 他把厨房炸了 李停云放下葫芦瓢,低头看着梅时雨。 俩人离得太近了,梅时雨的精神再次紧绷了起来,对外界的敏感程度放大了数十倍,李停云一旦有什么不当的举动,他就会立即作出反应。 李停云觉得梅时雨现在这个样子就像他在野外遇到的长耳兔。 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但这也怨不得梅时雨。 ……着实怨不得他。 在王老六写的原文中,李停云对梅时雨可谓“百般摧残”。 包括并不限于把他当成人肉沙包捶扁削尖。 最狠绝的是,李停云从来不会顾及梅时雨至清至洁的心性,从来不懂得“士可杀不可辱”的道理。 他甚至曾把梅时雨踹下太极殿那座高台,一脚踏上他的脊背,踩断了他的脊椎骨,要他哪怕跪着、趴着,爬也得爬上最后一级台阶。 原书描述他对梅时雨进行那些非人的折磨,字里行间秉持着十分夸张的冷漠与无情。 乃至于写到他们两个人和司无忧之间莫名其妙的纠葛,作者轻蔑嘲弄地开了一个专门恶心人的黑色幽默。 王老六那个臭傻逼,完全把梅时雨当工具人使唤,似乎只有这个角色受苦受虐,才能深刻反映出反派狠辣阴毒,罪该万死。 从而衬托主角团“屠龙计划”的光明伟正。 作者站在更高层次的上帝视角,太过刻意地塑造一个代表正义的主角,并为他匹配一个永不洗白的反派,正邪对立,矛盾突出,这样才有戏剧性嘛! 原文细节过分清晰地烙印在李停云的脑子里。 他垂下紧握成拳的手,指骨关节咯吱作响,手背青筋暴起。 一股不知指向谁的恨意如同熊熊燃烧的大火,以摧枯拉朽之势将五脏六腑灼烧殆尽,心脏像在滚水里上下翻腾,发烫、发紧、发涩。 他该恨书里那个脑子有坑的自己,还是该恨傻逼一样的作者王老六? 他和梅时雨之间……明明不该是那样的! 原书那个李停云,真的是他自己吗?! 他除非被夺舍了才会那般对待梅时雨做! 不,就算他被夺舍了,他的身体也会叫嚣,也会抗拒。 那可是他第一眼就认定了的心上人啊。 李停云早在初遇梅时雨的时候,惊鸿掠影般对视一眼,就在心底对他产生了异样的情愫。 怦然心动,不可自抑。 说得俗点,兴许这就叫……一见钟情? 或者干脆说,是王八看绿豆,看对眼了。 情不知何起,喜欢一个人,爱上一个人,有时无需任何理由。 缘分这东西岂能说得明白。 目成心许而已。 李停云又是个极其自负的人,他坚信自己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那么无论重新来过多少次,都不会发生任何改变。 他敢肯定自己择人的眼光始终如一,原书中的他必定就像现在的他一样,早就对梅时雨暗生情愫,在剧情之外、不为人知的地方,贪恋着那缕清冷浅淡的梅香。 他不凑合不将就,不妥协不苟且,宁缺毋滥,非那缕梅香不可。 他会在一棵树上吊死千百次,直到把树枝压弯,他还会撞到南墙心却不死,直到高墙轰然坍塌。 他就是这样一个偏执的人。 冥顽不化,至死不渝,甚至丧心病狂。 但他永远臣服于温柔。 而他所爱之人恰似温柔本身。 这世上真的很少、很少会有人像梅时雨那样待他。 他不可能对爱情施暴。 这世上怎么会有人对爱情施暴?! 李停云承认自己坏得彻底,却不承认自己烂得像蛆。 ……但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 梅时雨已经把他当成腐烂的蛆虫一样避而远之了。 李停云默不作声地站在梅时雨身边。 呆滞而又凝肃地站了许久。 在此期间,梅时雨倒是唤了他两声,见屡叫不应,便作罢了。 “嗯?” 李停云从混乱的思绪中抽离出来,后知后觉地低声应道:“怎么了,什么事?” “你……别在我这儿站着了。” 梅时雨不着痕迹地远离他,指了指旁边的灶台,“你要实在很闲的话,就去把那堆柴火烧了,热一下锅底吧。” 梅时雨轻声说道。 他不是专门要给李停云指派任务。 他只是受不了对方近在咫尺“观摩”他的一举一动。 搞得他把面条全都扯断了。 一节一节断得稀碎。 这样做出来的面糊糊,狗都不爱吃,怎么能打发得了他? “没关系,”李停云见他又要重新来做,出言制止道:“这样就很好了……我真的饿了,什么都吃得下。” 梅时雨:“……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李停云:“对,我说的,包售后!” “……” 梅时雨问道:“什么叫‘包售后’?” 李停云说道:“包售后的意思就是……对你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会负责任。” 梅时雨指尖一颤,垂眸道:“不信。” 李停云就没想过他居然还会回应自己这句听起来没头没脑的话。 不禁笑了一声,“信不信由你,我要是你,也不会信。” “世上坏人太多,在下不才,正是其中最坏的那一个……” “你当然不能轻易相信我,更不能轻信其他任何人,否则要吃大亏。” 李停云用干柴把灶膛全都塞满了,不留丝毫空隙,一看就没生火做过饭。 梅时雨不禁提醒他道:“你这样会把火苗堵死的。” 李停云微微眯了眯眼,“不会,看我的。” 他肆意舒展手臂,虚空捞起一团漩涡状的飘渺之气。 他此时五感洞明,紫府稳固,毫不费力就能捕捉到每一丝流动的天地灵气,以及潜藏在冥府魔渊中汹涌澎湃的混沌真元。 李停云随心所欲调动体内贮藏的浩瀚而又辽远的真气,悠然感受着魔息与灵力在指缝间如游龙般交错流窜,缓缓收拢五指,令其聚合成簇,二者浑然如一体。 他在掌心把玩着那团蕴藏着无穷威力的浑浊气体。 渐渐地,浊气从内而外滋生出密密麻麻的血色流光。 蓄势待发。 梅时雨见状,忽地想起他孜孜不倦狂炸丹炉的丰功伟绩。 浓浓的担忧之情油然而生。 李停云:征服!主宰!掌控!杀戮!!!啊,这久违的力量感,终于又回来了。 梅时雨:“只是点火烧柴而已,你千万不要用力过猛了呀。” 李停云帝王引擎般的发动机突然熄火。 眼神清澈地看着梅时雨,“我知道,你用不着担心。” 话音一落,砰然巨响! 伴随着轰隆隆的爆炸声,地动山摇,狂风骤起,天空升起了蘑菇云。 浓烟滚滚逐渐消散,厨房没了,客栈没了,整座壁画空间……都没了。 转瞬之间夷为平地。 梅时雨神情恍惚地看着眼前的一片废墟。 四处迸溅的小石子叮叮当当地打在他周身的金光罩上。 多亏他经验丰富,早有准备啊。 第116章 因为我会脸红 废墟之中,李停云气急败坏地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他已经把火力开到最小,从来就没有这么小心翼翼过,怎么还是搞砸了?! 他把这一切归咎为司无邪建造的场域空间太过脆弱。 梅时雨看着李停云的背影,下意识问道:“你……还好吧?” 话中掺了一丝关怀之意。 “啊?” 李停云受宠若惊地转过身来,向他倾情展露最最最真诚的笑容。 “我吗?我好得很啊。” 他不知道,自己顶着一张黢黑的脸,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笑得像一弯月牙卧在夜幕之中,对比有多鲜明,画面有多滑稽。 梅时雨死死咬着唇,痛苦地忍耐许久,终于忍不住了! “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哈哈哈哈……” 他笑得双肩颤抖,直不起腰,90度躬身,双手抵在膝前。 太累了! 梅时雨迫不得已蹲在地上,脑袋埋在臂弯里,抱头痛笑。 真的顾不上李停云会作何想。 他只知道,对方越是沉默,他就越是想笑。 根本停不下来。 唉,这就是笑点低的痛苦。 不对,准确来说,他这个人不是笑点低,而是笑点很奇怪。 他的笑点总是长在离谱的地方,一旦被精准戳中,想要收场就难了……这可太令人苦恼了。 梅时雨好不容易才从臂弯里拔出脑袋,就和不知道什么时候蹲在他面前的李停云对视上了,四目相对的瞬间,大眼瞪小眼。 李停云下半张脸都被交叠起来放在膝头的胳膊挡住。 只露出两只瞪得溜圆的眼睛,无比“好奇”地盯着快要笑出眼泪的梅时雨。 问道:“仙尊,真的有这么好笑吗?” 他已经用法术重新给自个儿拾掇了一下,丰神俊朗的一张脸总算又能看了。 梅时雨“噌”的一下站起身,目光躲闪的同时,心中警铃大作。 李停云剑眉入鬓,凤眸明澈,当他盯着一个人看的时候,目光总是坚定不移,几乎能把人的心思全都洞穿。 叫人不由得感到脸颊灼热,甚至心跳加速。 梅时雨脸皮薄得很,尤其受不了旁人这样盯着他细看。 下唇分明就快咬出血了,但他还是很快便收拾好面部表情,恢复一贯温和淡定的模样。 口不从心道:“不好笑,真的,一点也不好笑。” 李停云也慢悠悠地站了起来,心里还想阴阳怪气地逗他几句,却见他转身就去废墟里挖找了起来,神情有点着急。 梅时雨烦闷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心道:怎么回事?光顾着看李停云这家伙闹笑话了……竟然把自己的小徒弟忘到了九霄云外! 梅时雨抬起手腕,李停云在他背后屏息凝神,眼睁睁看着缚仙锁流光闪动。 只不过,那抹光亮转瞬间就消失了。 因为梅时雨在最后关头正巧看到了旺财从一地狼藉中钻出了狗头。 他的嘴里叼着黑猫的后颈,灰头土脸的,奋力拍打着尾巴,抖落浑身尘土。 黑猫身上倒是干干净净,一身皮毛油光水滑,看起来被狗子保护得很好。 梅时雨松了口气。 李停云亦然。 他暂时还想不到什么好办法遮掩缚仙锁的存在。 他并不想把这件法器直接毁掉或者丢掉。 因为他觉得这东西留着将来有大用。 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他已经做了好梅时雨随时有可能拆穿他所有伪装的准备。 忽地,废墟中再次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一只鬼手破土而出。 紧接着,第二只,第三只……无数只鬼手钻出地面,聚拢在一起,黑压压、一簇簇的影子远看就像低矮的灌木丛。 李停云不止一次两次地跟这些玩意儿打交道,一直都没弄清楚它们究竟是什么东西,但他现在没有心思深入研究,一切花里胡哨的东西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不堪一击。 那些鬼手集体吓了个激灵,慌不择路四散而逃,五根手指按在地上爬得飞快,但还是没快过身后掠地席卷而来的强大魔息。 除了误打误撞逃到梅时雨身后躲起来的寥寥几只幸运儿,其他鬼手已在弹指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凉风一吹,就像从没钻出来过那般干干净净。 梅时雨一早就看出这类邪祟绝非善物。 也不知司无邪为何要将它们安置在永劫镇和壁画之中。 莫非是想从它们身上汲取魔气不成? 梅时雨对李停云顺手消灭这些东西的做法保持赞同,他看了眼抱起团来躲他身后阴影中瑟瑟发抖的鬼手,往旁边走了几步,让开了身子。 岂料那些鬼手竟对他“穷追不舍”,他走到哪里,它们就跟到哪里。 梅时雨被当作挡箭牌,脸色忽然变得很差,一颗心沉了下来。 他直接抽出青霜,自己动手解决掉了这些低智的邪灵。 李停云怎会看不出来,梅时雨情绪波动有点大,杀鸡焉用牛刀,他本不必要抽剑斩碎邪物,但他偏偏选择了这种更为激烈的手段。 “仙尊,你莫不是知道这些东西有什么特殊的来历?” “不,我不知道。” 梅时雨右手提剑,剑锋点地,迟迟没有收回去。 他不是因为知道鬼手的来历,所以表现得那样紧张、心急。 而是因为这群鬼手在李停云面前拿他当挡箭牌的举动,勾起了他埋藏在心底的回忆,上辈子他经历过太多相似的场景,得到过太多血泪的教训。 梅时雨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就给人挡刀的大傻子,但上辈子他总是身不由己、事与愿违地做出一些连他自己都难以理解“被动牺牲”。 他心存善念不假,也习惯力所能及地行善积德,他的确曾在太极殿中屡次利用“职权之便”从李停云手底下挽救过无辜之人,但他从来没想过糊里糊涂地给人做挡箭牌、护身符,反过来给别人背黑锅——这简直蠢透了。 但事实上,他偏偏做过许多回这样的蠢事。 他心里非常抗拒,但又身体力行,总有种被人当作提线木偶的感觉。 他甚至想过,自己是被短暂夺舍了,还是被脏东西缠上了?! 屡次发生这种奇诡之事,一度搞得他有点精神错乱。 李停云见梅时雨陷入沉思,也没打扰他,只是不尽兴地盯着他瞧,就好像怎么都看不够,唇角微扬,压不下去。 梅时雨恍然回过神来,已经被他盯得脸颊泛红了——这是他身体自然而然给出的反应,完全不能自控,他在此前专注于思考,甚至都不知道李停云又在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了。 梅时雨被他看得浑身难受,问道:“你总是看着我做什么?” 李停云却把这个问题又抛给了他,“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在看你?” 梅时雨耿直道:“因为我会脸红。” “要是被别人盯着看太久,我会感到脸颊发烫,就像有人一紧张就眼皮跳一样……很奇怪的反应,没有原因。” 梅时雨郑重其事道:“所以你不要再盯着我看了。” 李停云在他一本正经说这番话的时候呼吸加重。 梅时雨这个样子根本不是在跟别人讲道理,而是在明晃晃地告诉别人他有多么不谙情愫、清纯可欺。 李停云只想不顾一切冲过去拥着他、亲吻他、甚至恶劣地调戏他。 但终究只能拼尽全力按捺自己的非分之想。 他轻笑道:“梅仙尊,以后要是还有别人像我这样盯着你看的话,你可千万别再这么‘彬彬有礼’地跟他讲道理了。” “我教你一招——” “把他的两只眼珠子挖出来,再喂他吃下去,不要废话!” 梅时雨:“……” 第117章 我不强人锁男 壁画空间都炸没了。 李停云注定吃不上梅时雨这碗面了。 梅时雨和他商量道:“要不……你还是换个别的补偿办法吧。” “我暂时还想不到跟你要些什么。” 李停云意味深长道:“不如你先欠着我这个人情,日后再还给我。” 梅时雨心里只想跟他两清,不想在以后跟他过多纠缠。 但又实在想不到什么推脱之辞,闷闷地说道:“好,那就以后再说。” 良久,梅时雨看着就没打算移步的李停云,问道:“……你怎么还不走?” “梅仙尊,你就这么不待见我?” 李停云明知故问,又装模作样道:“说起来这还是我们第一次有所交集,你怎么见着我比见着鬼还难受?” “外界那些传言,你千万不要当真,我这个人,还是很和善的。” “总不会是……我长得太丑,吓到你了吧?” 他沉默片刻,不是很自信地说道:“人不可貌相,你应该……也不会以貌识人吧?” 梅时雨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心觉这人是非观和审美观全都颠倒了。 他生得那么好,却怀疑自己丑,他人品那么坏,却笃定自己很和善?! 梅时雨以此推断自己在他眼里形象一定很差劲。 他俩纯粹就是……相看两厌。 梅时雨:“既然我们彼此不和,多说无益。你不走,我走就是。” 李停云:“???” 一头雾水。 他有说错什么吗? 梅时雨转身去找“元宝”,不再搭理他。 此时的旺财正在废墟里欢快地刨土。 他循着一缕似有若无的梅花清香把主子看重的乾坤袋搜罗了出来。 嘴筒子上沾满了泥巴。 梅时雨俯身捡起地上那只皱巴巴的乾坤袋,拍了拍他的狗头,叹道:“元宝,你什么时候才能变回来呢?” 李停云在他身后说道:“你别想了,他永远都变不回来了。” 梅时雨原本不想跟他多聊,但又觉得他才是狗子的原主人,在御兽这件事上知道得比自己更多,因此还是把他的话听进去了。 不敢置信地问道:“你这么说,有什么确切理由吗?他明明已经幻化出了人形,怎么会变不回来呢?” 李停云铺垫道:“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养狗吗?” 梅时雨问道:“为什么?” 李停云说道:“因为狗是最忠诚的动物,在这一点上,狗比人要可靠得多。” 旺财:主人终于良心发现了,这么些年,没给他白当狗啊。 小狗竖起耳朵,吐着舌头,摇着尾巴,开心得快要飞起。 李停云随即胡谄道:“他能从狗变成人,那是我看在他忠心的份上,给他的恩赐。只要他不再忠于我,就永远别想拥有做人的权利。” 梅时雨还真信了他的鬼话。 因为这的确是太极殿殿主的行事风格。 吃人不吐骨头。 而且他没有一丝表演痕迹,所说所言太容易让人信服了。 梅时雨神情低落道:“可你已经把他让给我了,你不是‘包售后’的吗?” 他问道:“你一定有办法,让他重新变成人形,对不对?” 李停云笑道:“有,当然有。但这是另外的价钱。” 梅时雨问了句:“大概是……什么样的价钱?” “只能是以一换一。” 李停云很好奇他究竟能为自己半路上捡到的那个缘分说不上太深的“徒弟”做到什么地步。 因此话说得重了些:“我为此失去了一条爱犬,那么你呢,你愿意做太极殿的走狗吗?” “走狗”两个字彻底刺痛了梅时雨。 他咬着后槽牙,恨声道:“你休想!” 李停云“唔”了一声,微微一笑,“好,我听到了,原来你根本不愿意。” “我还以为,你这个师尊当得没有底线,是个老好人,为了徒弟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 “比如到太极殿做卧底什么的,身在曹营心在汉,就爱自找苦吃。” 梅时雨心中惊骇,攥紧了拳头。 李停云这话真是杀人诛心,随口一句无心之语,就精准地戳中了他的痛处。 梅时雨也不知道自己当年怎么就稀里糊涂去到了太极殿。 为了把这一切合理化,他不断用“做卧底”这件事给自己洗脑。 即便他失去了志同道合的朋友,失去了往日的荣耀和地位,变成了人人唾骂的“走狗”,他也只能打碎牙齿和血吞,在无数个孤寂的日夜里坚守着摇摇欲坠的本心。 他痛苦过,也挣扎过,但命运的手掌总是在捉弄他,逼迫他去饰演一个并非真我的角色,从头到尾,无尽的痛苦,无底的深渊。 他那一世活得并不从心。 梅时雨气恼而又难受地搓着额角。 在李停云这位“故旧”面前,他总是被迫想起一些不太美好的过往。 李停云垂眸看着梅时雨,似乎能够看穿他心中所想,对他的痛苦感同身受。 “梅仙尊,既然你不愿意,那就算了,我不强人所难。” 他沉声说道:“这样吧,等你下次不带任何目的地走进太极殿,我就满足你提出的愿望,无论你是想要这条狗变成人形,还是想要再见一见那个让你操了不少心的徒弟。” 他的话暗藏玄机。 梅时雨很久以后才想明白,李停云早就暗示过自己,变成人形的狗子并不是他真正想要见到的人。 只不过在当时梅时雨根本没有心思剖析李停云话中的深意。 他很郁闷。 他看不惯又干不掉李停云,对方却总能轻而易举地拿捏他。 真是太恼人了。 —— 梅时雨:我就是从高处跳下去,立刻摔死,死在外边,也不会踏进太极殿一步!!! 李停云:听说“真香”定律无处不在。 第118章 我想和你做朋友 旺财刨洞的本领非常强悍。 在李停云和梅时雨你一言我一句暗戳戳较劲的这段时间里,能干的小狗不仅从废墟中挖出了乾坤袋、挖出了一把锤子,还挖出了几卷画轴。 狗嘴衔不住那么多东西,画卷掉在梅时雨脚边,徐徐铺展开来。 梅时雨一低头。 活色生香的画面就映入了眼帘。 还是会动的。 “……” 梅时雨眉心一跳。 印象中,这几卷画轴是之前那个把毛僵领到客栈的小商贩拿来的。 那小贩怎么说来着? 这些都是元宝从他那里“买”的。 梅时雨当时注意力全都放在那只僵尸身上了。 压根没有想过元宝为什么跟人买画……还买个锤子?! 现在看来,他就是死性不改。 李停云乍然瞥见这几幅春宫图,一时半会儿没想起这东西哪来的。 贼喊抓贼道:“仙尊,你还私藏这些东西?!我真是小瞧你了。” 他仔细一看,笑了,“没想到,你跟我品味还挺一致,你也喜欢捆绑、束缚和调教?哈哈哈,虽然下流,但是有品!” 李停云挑眉道:“你也别太闷骚了,像我一样大方承认,多好。” “你乱说什么?!” 梅时雨冷冷地扫他一眼。 无奈地拍打着旺财的狗头,恨他不成器,恨铁不成钢。 “你啊,怎么总是窝藏春宫图?!” 小狗无辜背上一口大黑锅。 听到梅时雨这么说,李停云才反应过来,卧槽,原来这是他的珍藏! 垂死病中惊坐起,小丑只有他自己。 还以为他俩一起double joker,结果就他一个trouble maker。 但李停云脸皮够厚,只要他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的确,梅时雨很尴尬,很窘迫,耳朵都羞红了。 虽然那些不是他的东西,但却是他徒弟的。 他作为师尊,同样感到丢脸。 不过,梅时雨觉得,换做是嘲笑他都行,唯独李停云没有这个资格。 因为,狗随主人。 “毕竟是你养过的狗,难怪不做正经事。” 梅时雨看了眼就知道说风凉话的李停云。 无情道:“不仅下流,而且没品。” 他并拢两指,作势就要毁掉那些不堪入目的脏东西。 李停云却眼疾手快收入囊中。 “这些都是裸体艺术,你不懂。” “……” “你没有一双发现美、鉴赏美的眼睛。” “……” “比美人更美的,是不穿衣服的美人。” “……” 李停云看向梅时雨,目光灼灼,认真道:“其质至美,物不足以饰。” 梅时雨太阳穴突突地跳,不知哪来的勇气,上手推他。 “你走!你走!你这个……你这个……” 梅时雨没想到用什么词汇准确形容他的卑鄙、下流、以及无耻。 只能用力推开他,恼羞成怒道:“你这个臭流氓!” 李停云哈哈一笑,并也不觉得这个词有什么攻击性,因此一点也不恼。 “我要是流氓,那你就是……未出阁的小姐?” “你!你……” 梅时雨快要被他的厚脸皮气死了,“你怎么这么讨人厌,坏东西!” 他脏话储备量有限,再难听的就骂不出来了。 在他无可奈何之际,忽听对方轻叹一声,低声问道:“仙尊,这是你第几次赶我走了?” 梅时雨对他没有好脸色,反问:“你赖在这儿,我赶得走你吗?!” 李停云许久没有回话,最终妥协了,“好吧,我走。” “不过,既然你和我这么有缘分,相信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 “希望下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能对我有所改观。” “真的,我是个很和善的人,我想和你成为朋友。” 梅时雨被气笑了。 “朋友?谁要跟你做朋友?!” 谁跟他做朋友就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梅时雨微微弯腰,抚着心口,气得胃疼。 过了许久,他都没有听到李停云欠抽的垃圾话,周围安静得很。 他将信将疑地抬起头。 没看到半个人影。 走了。 “李停云你……” 真的走了? 梅时雨直起腰,那个讨厌的家伙走了,耳朵边还真是清净。 就连地府的空气也清新了不少。 他的呼吸终于畅快起来。 狠狠吸了一口气,一转身,看到嘴角噙笑的李某人,这口气就憋死在了胸腔里。 “嗨,这么快又见面了,我的朋友。” 梅时雨呛得咳嗽起来,整张脸又红又烫,鬓边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他忍无可忍,抄起地上那把锤子,就朝李停云那张笑意盈盈的脸抡了过去! 然而锤子砸中的仅仅只是空中虚影。 梅时雨看着眼前瞬间破碎、逐渐消逝的影子,眼看着“李停云”化作一缕云烟,才回过神来,涨红了脸,跑过去把锤子踢飞,不解气地在那地方跺了两脚。 臭流氓,坏东西,又在骗他! 好在李停云是真的走了。 走了的好! 以后再也不要见到他。 不见、不想、不念、不梦……把他像垃圾一样扫出自己的大脑。 而不是死死揪住往昔回忆不放,每每想起他,整颗心都在颤抖。 上辈子任人摆布的一生,他要统统忘掉! 重新来过。 梅时雨强迫自己稳定情绪,冷静下来。 从废墟中传出的一阵响动吸引了他的注意。 他浑身一僵,第一反应就是:那家伙不会还没走,还在耍他吧?! 不远处,砂土堆里伸出一只手,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大块木料,腾出足够的活动空间,上半身拔地而起。 王伍“呸”的一声,从嘴里吐出一口泥水,有气无力道:“我操……是谁把我给埋了,我他娘的还没死呢……” 他远远地看到了梅时雨摇摇欲坠的背影。 撕扯着嗓子大喊一声:“梅仙尊!” 梅时雨被他喊回了神儿,这才想起来队伍中还有“元彻的义父”这么一号人物。 转过身来,循声望去。 王伍朝他招手,“哎嘿,看这儿——” 梅时雨用法术移开压他身上的木头砖瓦,把他从废墟里捞了出来。 王伍见到他之后,第一问就是:“仙尊,你徒弟呢?” 梅时雨缓缓指了指前肢交叠“优雅”地趴在地上的旺财。 王伍摸了摸后脑勺,露出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 “仙尊,你这是什么意思?” 梅时雨道:“他就是狗,狗就是他。” 王伍不可思议地看着狗子,眉毛一高一低,眼睛一大一小。 搓着下巴,心道:不对啊,这怎么可能呢?! 这狗长得这么眼熟…… 分明就是他在永劫镇上见过的那只啊! 在永劫镇,他被困在设有结界的屋子里,又失去了法力,想尽办法也出不去。 只能和身边一群同样受到太极殿邪术坑害的倒霉修士待在一起。 他们围在窗户前,看到了大街上发生的一切—— 当时,梅时雨去追司无邪,一晃眼就不见了人影。 他的徒弟,还有他救下的“小女孩”,也就是元彻,俩人留在金光罩的保护之中。 少年面对群猫围攻,把元彻装入了金棺。 然后,一只大黄狗突然闯入猫群。 再然后,少年就跟着这只狗走远了。 王伍就是在那个时候,惊觉所谓的“小女孩”,就是他要找的干儿子。 于是他一路跟随梅时雨师徒俩人,过鬼门关、游逛榷场、进入壁画…… 王伍自知金丹受损,差点死掉,是梅时雨耗费元神之力救了他。 他眼睛一闭一睁,醒来就被埋进了土堆里。 好不容易挣扎出来,现在是浑身乏力,喘不上气。 但他脑子却清醒得很! 那个少年,还有那条狗,根本不可能是同一个人嘛。 第119章 大师兄是哪根葱 “仙尊,这狗……” “这里太危险了。” 王伍刚要说出心中的疑问,梅时雨就打断了他的话。 王伍看到平素冷静自持的仙人竟用双手撑额,在方寸之地焦虑地踱步。 梅时雨兀自说道:“我必须把你们送走,这里真的太危险了。” “啥?这里危险?哦,对了……” 王伍脑子清醒也没用,他天生缺根筋,眨眼间就把少年和狗抛之脑后。 指着身前的废墟,问道:“仙尊,这是地震了吗,塌得这么彻底,就像是……天塌地陷?” 梅时雨无意隐瞒他,说道:“不是地震,是李停云方才来过。” 王伍听到这个名字,脑子瞬间宕机,“谁?!你说谁来过?” “李停云。” “李什么云?” “李停云。” “李停什么?” “……” 梅时雨古怪地看他一眼,“你没有听错,不要再自欺欺人了,我说的就是太极殿殿主,李停云。” 梅时雨详细道:“他来过这里,刚刚才走,壁画空间就是他毁掉的。” 王伍只觉得耳边飞过成千上百只蜜蜂。 吵得他脑子嗡嗡作响。 不是他成心自欺欺人,而是他说什么都不敢相信,他竟然和太极殿那位前后脚地站在同一个地方、头顶同一片蓝……黑天。 这种感觉,就好像和阎王爷擦肩而过,让人瞬间头皮发麻。 内脏都要长出鸡皮疙瘩了! 那个杀神远比阎王可怕得多得多。 王伍拍着胸口大喘气,心存侥幸,觉得自己是大难不死,劫后余生。 虽然他平时没少嫉恶如仇地咒骂太极殿,尤其在阴阳咒把他害得法力尽失之后,他恨不得给扎个布偶人天天诅咒李停云。 但他也不过是个纸糊的老虎,跟那群天天叫嚣着除恶扬善的正道人士一样,站在李停云对面没有两股战战直打哆嗦,就已经很不错了。 “危险,确实危险,危险极了……我们得赶紧离开,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王伍喃喃自语,他这会儿心神震荡,连自己的干儿子都没想起来过问几句,就更别提别人家的徒弟如何如何了。 “是的,要尽快离开此地。” 梅时雨并不惊讶王伍反应如此之大。 即便是他自己,见过李停云之后,心思也乱得很。 只不过,梅时雨不是在畏惧李停云的强大和残暴。 而是害怕那厮再次找上门来,缠着他发癫! 梅时雨回想着先前的一幕幕,几乎咬破了下唇,尝到丝丝甜腥。 那个不要脸的臭流氓! 比上辈子更可恶了些。 但也比上辈子更有人情味一点? 啊,就此打住,不要再想他了!!! 梅时雨按了按眉心,甩开那些乱糟糟的心思,对王伍说道:“我已经想好了,还是用传送阵把你们送回道玄宗比较稳妥。” 说罢,他看了一眼趴地上的狗子。 “你们”一词,包括重伤未愈的王伍,包括躺在金棺的元彻。 也包括变不回来的小徒弟。 旺财出溜一下站起身,什么,也要送他去道玄宗?! 去那里做什么,千里送狗头,礼轻情意重吗? 他始终牢记李停云的话,主人让他到梅时雨这边来,还说什么把他送出去……但狗子不愿意相信主人是真的不要他了。 他更愿意相信,主人是让他跟着梅时雨,打探情报,探查底细,里应外合! 旺财顶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没有轻举妄动。 梅时雨用缚仙锁传音道:“元宝,你一定要改掉总是闯祸的坏毛病,道玄宗规矩很多,我送你到藏剑峰,你不要乱跑,别误闯结界,乖乖等我回去就好。” 他尤其担心地看着旺财,另外又嘱咐道:“你从前修魔,若是偷跑出去,被人抓到了,不知要生出多少祸端。尤其是大师兄,他若是知道你……” 梅时雨忽然止住,没有继续说下去。 缚仙锁另一头,李停云话只听了一半,吊得难受。 说话留一半,吃面没有蒜! 什么大师兄? 这又是哪棵葱? 李停云已经不记得原书中的这个人了。 但却从梅时雨欲言又止的语气中,听出了他们俩人之间似乎有点隔阂。 梅时雨喊这声“大师兄”,有种说不出的别扭感。 那么,在梅时雨看来,他大师兄要是知道,他把一个曾经修魔的少年带回道玄宗,究竟会发生什么糟糕的事情? 罚跪,罚干苦力,罚闭门思过,还是直接用戒鞭抽人? 李停云心想,出了地界之后,他要抽空去趟道玄宗。 把这棵葱连根拔了! 以除后患。 …… 那边,梅时雨说要把一群“跟班”送回道玄宗的话音刚落下,王伍就跳出来举手说道:“仙尊,在你把我们送走之前,还是先让我瞅一眼我干儿子吧!” 梅时雨从菩提戒的储物空间中拿出金棺,说道:“元彻三魂七魄受损,肉身又不知遗落何处,他现在的状况有点糟糕,只怕不能长时间离开这具金棺……” 说着,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他在灵溪村初遇元宝,少年用布条给自己缠了只头套,罩在脑袋上,真容掩得严严实实。 梅时雨把他错认成元彻,是因为他不仅扒人衣服穿在自己身上,还顺手牵羊薅走了道玄宗宗主任平生云游时赠给元彻的玉佩。 梅时雨起初没有发现徒弟是假冒的,因此也就没有把玉佩拿回来。 后来他渐渐起疑,直到元宝修魔的事实被戳穿,前前后后发生了许多事,一桩接着一桩,应接不暇,他都快忘了玉佩这一茬。 那枚玉佩一直放在元宝那里,并没有物归原主。 梅时雨想到玉佩恰好是件安魂养魄的仙器,比这具金棺品阶高得多。 甚至说,普通的法器根本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这枚玉佩犹如神兵,可以认主,非命定之人不能驱使,本就该属于元彻。 梅时雨记得玉佩好像被元宝装进了乾坤袋。 他摸了摸旺财的狗头,问道:“为师要打开你的乾坤袋,把你从元彻那里拿走的玉佩重新还给他,好不好?这本就是别人的东西,你不能不还给人家,所以,你要点头同意,不许摇头拒绝。” 狗子迟疑地摇摇尾巴,点点头。 梅时雨笑着抓了抓他的耳朵,心道:“元宝,你真是条好狗!” 另一头的李停云无语凝噎。 梅时雨打开乾坤袋,却见一枝梅花从中钻出,叫他抱了个满怀香。 先是一愣,随后不动声色把梅花压了进去,就当什么也没看到,取出玉佩后便系紧口袋。 他又打开金棺,把元彻放了出来。 并将玉佩还给“少女”。 元彻小心翼翼双手接过,局促地低着头,结巴道:“谢……谢仙尊……” 他可没忘记,他之前单方面跟梅时雨断绝师徒关系。 结果师尊还是一次又一次地帮他,义父是师尊救回来的,玉佩也是师尊寻回来的。 元彻对自己当时头脑一热的草率举动产生了懊悔之情。 但他自尊心强得很,不可能没皮没脸地继续喊梅时雨“师尊”。 只能情绪低落地垂着脑袋,像只霜打了的茄子,蔫了吧唧。 一只宽厚的手掌搭在他的肩头,王伍浑厚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臭小子,你不是曾经跟我说,你梦到过自己游历仙境,拜一位武功高强、品行兼优的仙长为师吗?你可是做梦都想修仙啊。” 元彻抬头疑惑地看着他,“啊?我什么时候说过……” “啪”的一声。 王伍狠狠拍打他后脑勺。 心道:笨蛋,大笨蛋,不开窍的东西! 为了给干儿子的锦绣前程铺设台阶,王伍对梅时雨嘿嘿一笑,“仙尊啊,我家这个臭小子,想修仙想疯了,一心只想飞上天!” “你要是近来有收徒的意愿,不妨现在就测一测他的灵根,我敢说包你满意!” 王伍像个大街上卖货的,神秘兮兮道:“仙尊,你收元彻为徒,绝对不会吃亏上当。真的,说句不太好听的话,他的天赋比你之前那徒弟强多了!” 梅时雨轻轻一笑,淡声道:“我收徒弟,看的不是天赋。” 他当然知道元彻天赋有多强,变异雷灵根,同阶斗法攻击性最强,甚至对他日后渡劫成仙都有助益——简单来说,不怕雷劈。 只不过,俩人都是重生回来的,他们之间的师徒缘分,已经尽了。 王伍道:“仙尊,我当然知道,你收徒弟不太看重天赋,毕竟你连杂灵根都看得上……哎,我不是故意贬低你那徒弟,我就是觉着,修仙这种事,努力在天赋面前一文不值。” “杂灵根修仙固然励志,但成仙之路也实在艰辛,又迷茫又痛苦,折磨师父也折磨自己,一把辛酸泪。”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天生不是修仙的料子,偏要逆天而行,何尝不是执迷不悟,念头不通达呢?” 王伍说的是掏心窝子的大实话。 梅时雨无言反驳,但也不愿信为圭臬。 王伍“嘶”了一声,像是想起什么,说道:“仙尊,不是我哪壶不开提哪壶啊,其实,论起该不该收杂灵根为徒这个问题,你们道玄宗应该是最清楚的呀!你们宗主当年不就收了那谁……” 毕竟是揭人短儿,王伍的声音渐渐消了下去。 点到为止。 梅时雨自知他指的是谁。 不是别人,正是他大师兄。 道玄宗宗主十三位直系弟子中唯一一个四系杂灵根。 论资质,实属下乘,但他却是任平生的开山大弟子。 第120章 犹怜草木青 说起道玄宗宗主,修仙界人人都会不由自主地肃然起敬。 任平生乃是列仙魁首,元老级别,仙门百家、众多修士无不将他奉为尊长。 在修仙界论资排辈他得独占一档,后来者皆未能望其项背。 遥想当年,任平生也是年纪轻轻就独步天下,在他最是意气风发、慷慨激昂的年纪,做过两件轰动修仙界的大事。 第一件事,就是开山收徒。 第二件事,自然是与酆都鬼帝的那一战…… 后者按下不表,这里只消说前者。 对于收徒这件事,无论小门小派,还是名门大族,都慎之又慎。 这毕竟关系到门派传承或者宗族延续。 遑论当年任平生还是首次收徒。 众人都以为他会千挑万选,择优录取,谁知他选来择去,到最后,竟挑出个资质下乘的四系杂灵根。 人们都说,许是他看得眼花缭乱,一个不慎才选错了。 这可给仙门百家长了个教训。 各大宗门收徒规则自此愈发严格。 鲜为人知的是,任平生的这位大弟子,原本不是个人,而是一苇芦草。 师徒缘分始于浔江河畔。 任平生乘舟渡江,见汀渚之上蒹葭苍苍,心生喜爱,便吩咐船夫驶入芦苇荡中,舟楫拨开层层涟漪,仙人肩披晚霞,伸手抚过簇簇雪白的水芦花。 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 众多芦苇中,一根干枯瘦削的枝桠忽然绊住了他的衣袖。 小舟在此间停驻。 渔歌唱晚,夕阳西沉。 临风摇荡的韦草受到仙人抚顶,赚得一线机缘,有幸开启灵智,得见万物。 它懵懵懂懂地伸出枯枝挽留仙人无心留恋的脚步,在最后一抹余晖消逝之前,借着一缕即将被风吹散的澄净灵力化为人形。 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相貌平平,资质……下乘。 草木成精,胆怯地站在那位慵懒随性、白发披肩的仙人面前。 任平生看他半晌,心觉这是段天赐的机缘,与其错过不如占得,干脆拂袖折下这支芦苇,带回道玄宗,一时心血来潮,又收他为开山大弟子,春风化雨悉心栽培。 可这支芦苇实在天资有限,时至今日,仍未突破元婴境。 道玄宗十三峰峰主之一,任平生的大弟子,竟是区区一个金丹期修士。 真叫人啼笑皆非! 任平生一世荣光,唯有这个大徒弟,是他此生最大的“败笔”。 纵然他本人心性豁达,不为名誉所累,一点也不觉得这个徒弟给他添了多少污点,但外面众说纷纭,他的大弟子早在背后被人们传为笑谈。 尤其是道玄宗宗主门下有且只有这么一个杂灵根。 也就是说,任平生后来再也没有收过资质下乘的徒弟。 虽然他并不在意外界的说法,也不会对自己的大徒弟心生罅隙。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的确确在蹉跎大几百年时间才勉勉强强结了颗金丹的大弟子身上栽了个响亮的跟头。 他为当年过分随性、自信、且高傲的自己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他把一个并不适合修仙的人拉上了这条漫无尽头的长路。 教他坚守道心,却无法教他成才。 他感到挫败,也渐渐地察觉到,这是一种变相的“不负责任”。 吃一堑,长一智。 任平生从此以后便极力避免重蹈覆辙,越来越重视收徒考核。 道玄宗十三位直系弟子,日、月、风、雷、冰五种异灵根都被他集邮似的收全了……不得不说,他也是有点强迫症在身上的,一家人得整整齐齐才行。 最后,任平生把先天冰灵根的梅时雨收作关门弟子,终于安心地闭关修炼去了。 …… “不说别的,只说修仙这件事,完全不以资质分人三六九等,听起来‘公平公正’,实际效果‘误人误己’。” 王伍对梅时雨说道。 “你的话可能有几分道理吧……” 梅时雨不温不火地回了一句。 他作为任平生最宠爱的小弟子,自然比谁都清楚大师兄和师尊的过往渊源。 先天注定的资质高下对于修行者来说有多么重要,梅时雨心知肚明。 就拿王伍这个近在眼前的例子来说—— 单系金灵根,散修之流,无门无派,在资源竞争激烈的修仙界,他几乎不占任何优势,但却能仅凭天赋就凝结金丹。 即便在危难之际碎丹成婴,眼看着就要断气了,也能被梅时雨救回来,稳步进入元婴境,像条活蹦乱跳的大鲤鱼,比谁都精神。 而大师兄他……至今还卡在金丹期的瓶颈处喘不过气。 王伍继续道:“梅仙尊,收徒弟,不是得对自己负责,更得对徒弟负责吗?这哪儿是凭着一腔热血、一拍脑门就能决定的事啊。” 梅时雨没有作声。 其实类似的话,王伍早在之前也都跟他说过。 梅时雨当时没有听,现在更不会听。 ……因为俩人不在同一个频道。 梅时雨考虑的本就不是灵根和资质的问题。 而是不化骨这个“历史遗留问题”。 梅时雨总觉得菩提戒中那具不化骨和元宝两人之间有所关联。 这才是他当初决定收元宝为徒的根本原因。 王伍当然不知道个中隐情,但他肯定不能放弃走后门的机会。 笑话,道玄宗收徒考核难度堪称变态,说是万里挑一也不为过。 要是能从梅时雨这里内定一个名额,何乐而不为? 王伍道:“仙尊,既然你决心接受杂灵根,那你干脆再收下我干儿子吧!取长补短,协调一下也好啊。” 站在他身边的“少女”仍然低着头。 不过嘛,他的眼神一下子明亮了起来。 梅时雨却无奈道:“王兄,我理解你的心思,但这件事,还是留在以后谈吧。” 元彻明亮的眼神瞬间又暗了下去。 梅时雨道:“眼下最重要的,还是把你们送回道玄宗……” —— 宝贝们明天早六不更晚八两更嗷~ 还有,除夕快乐,新年快乐啊!!! 祝所有读者宝宝们学业有成,身体健康,财运连连,万事如意……总之,一切的一切都要向好发展哦(*σ′?`)σ 第121章 十殿轮转王 梅时雨看着元彻,唤道:“彻儿。” 元彻抬头,“……啊?” 呆呆憨憨的样子,三分惊喜,七分迷茫。 梅时雨见他这样,忍俊不禁,但很快便敛去那丝清淡的笑意。 正色道:“你这副身体究竟是怎么回事?” 先前杂七杂八的事情太多,他帮王伍疗伤后,又碰上一具僵尸……等这些问题全都解决了,他才有时间回过头来关照元彻。 元彻羞耻地搓着衣角,把小姑娘扭捏的形象演活了。 “我……我其实不是‘借尸还魂’,而是一不小心,跟人互换了身体。” 互换身体? 梅时雨稍显惊讶。 “继续说下去。另外,你别这么……这么‘娇羞’?!” 他的形容,尽管用词不当,但却相当精准。 自从互换身体之后,元彻受到身体原主行为习惯的影响,偶尔会下意识地显露出女儿家做派。 梅时雨这话,让他在身体上和心理上受到了双重打击,差点撕碎衣角。 “抱歉,彻儿,我并非有意取笑你,只是你现在这个样子,我还是……还是有点看不太习惯。” 梅时雨说话向来直白。 他在极力下压唇角。 他可以向天发誓,他绝对不是幸灾乐祸。 而是他谜一样的笑点,总是随便长在不应该的地方! 元彻:“……晚辈明白。” 他对梅时雨“笑点诡异”这个隐藏属性早有发觉。 毕竟上辈子他在收徒大典那么严肃的场合上都差点笑场。 搞得元彻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把衣服穿反了。 尴尬到深夜里用脚趾把床单抠出个洞。 “那我这样……这样可以吗?” 元彻捏了捏嗓子,故意发出粗糙的声音,像被狗啃过似的。 “不可以。” 梅时雨直截了当道:“你用原声就好,千万别再变声了!” 元彻闷闷道:“那……那好吧。” 梅时雨道:“接着刚才的话,继续说下去吧。” 元彻道:“我之所以跟别人互换身体,是因为我来到地界之后,去了判官庙……” 他到阴曹地府走这一趟的原因,不外乎是为了复活灵溪村男女老少。 他可是全村人的希望啊。 一路从永劫镇到鬼门关,走过黄泉路、奈何桥,再到判官庙。 一个大活人在阴间畅行无阻,深入敌营大后方,从头到尾都没被阴差发现。 运气好极了。 他在判官庙的尘缘台上,看到了父母亲友的魂魄。 梅时雨用阵法超度了灵溪村的亡魂,相当于为他们开启了往生投胎的绿色通道。 他们这群人不需要在榷场做牛做马打工还债,也不需要在黄泉路上跟上队伍苦苦等待,就能“插队”饮下孟婆汤,直接飘到判官庙去,在那里接受审判。 由于喝了孟婆汤,他们早就记不得前生往事了。 元彻见到的不过是些眼神空洞且呆滞的幽魂罢了。 他的父母亲友们早就和生前判若两人。 元彻运气好得惊人,当他跳上尘缘台扰乱审判规则的时候,判官崔珏刚好出门去了,不在自己的府上,而那颗守护判官笔的獬豸兽也正缩在蛋壳里睡得天昏地暗。 元彻绞尽脑汁想要复活自己的亲朋好友,但却寻寻觅觅不得其法。 后来,他不小心打碎了那枚悬于高空、散射白光的三生鉴。 动静很大,他把自己都吓了一跳。 幸亏那枚“天鹅蛋”睡得死沉,纹丝不动。 元彻屏住呼吸,在碎裂的镜片中看到了自己的出生、满月、周岁……整整一十二年,他在爱意包裹中成长,父母邻里对他无微不至,悉心照料。 看着那些幸福美满的画面,他几乎当场落下泪来。 元彻发誓要将那些他爱的、同样也爱他的人带回家。 但他却没有想到,尘缘台上的审判来得十分蹊跷——灵溪村上百户人家、近千余村民,无一例外皆被判入地狱,受酷刑之苦两百年整。 元彻不知他们犯了什么样的滔天大罪,竟然要遭到如此残忍的审判?! 尘缘台上戏幕一落,元彻就再也找不到那些熟悉的面容了。 而地上那面破碎的镜子竟然奇迹般地复原。 元彻越发觉得事情不对劲。 他对危险通常有着强烈的预感。 他想都没想,直接揣起镜子,跳下尘缘台。 孰料,地面轰然塌陷! 他脚下一空,仰面掉进深渊。 最后看到的,是判官崔珏站在深渊旁凝视他的那双眼眸。 无悲无喜,甚至带着一丝怜悯。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地掉进了十王殿,也就是十殿阎罗之中轮转王的地盘。” 元彻讲得口干舌燥,只能吞下口水润润喉,“在十王殿,我没有见到轮转王本人,却见到了一个跟我同样都是活人的女孩儿,也就是我现在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 他和那女孩儿,在十王的地盘上兜兜转转。 怪异的是,他们怎么走都像在原地打转,根本走不远,也走不出去。 他们走得累了,干脆靠在一口水井边休息。 元彻没成想他一闭眼就睡了过去。 醒来之后,那女孩儿就不见了。 他发现自己和她互换了身体,连忙起身去找她,却怎么找也找不到,反而误打误撞寻到了出路。 就这样,他逃了出来。 虽然被阴差和鬼兵当成“亡灵”一路追杀,他却奇迹般地躲过了围追堵截。 终于,他在永劫镇上,碰到了李停云和梅时雨。 梅时雨听他说到这里,逐渐明了,说道:“轮转王,是十殿阎罗中唯一不在自己地盘上设置大小地狱的鬼王。” “他只管接收从前面九个鬼王殿地狱中受刑期满的魂魄,驱赶他们跳入轮回井,再世投胎。” “凡投生为人者,男转世为女,女转世为男。” 梅时雨猜测道:“彻儿,你看到的那口井,兴许就是轮回井。你们灵魂调换,与那口井脱不开干系。” 元彻点点头,转念又道:“师……仙尊,我还有一事,想不明白……” 梅时雨温声道:“你说。” “灵溪村的村民,我的父母、长辈、朋友……他们为什么会下地狱?他们的亡灵都是被超度过的,怎么可能会下地狱?!” 元彻感到不解,甚至愤怒。 梅时雨能对他说的只有八个字:“因果轮回,善恶有报。” 元彻对此仍然无法信服,反驳道:“就算他们其中真的有人十恶不赦,那也不该牵连到所有人!那些比我年纪还小的孩子们,又能有什么错呢?” 梅时雨思索之下,告诉他:“因果轮回的道理,不单单适用于一个人,也适用于一个家族,一条血脉,甚至一个国度。” 元彻问道:“难不成,我们家族祖上有恶业,祸及子孙?” 梅时雨道:“我也仅是猜测,并非定论。” 元彻连连摇头,眼睛看向他处,视线左右徘徊,乱想一通。 突然,他的脑海中闪现一念,喃喃自语道:“是那个诅咒吗……那个关于‘金蚕食尾’的诅咒?” 听他蓦然说这话,梅时雨也是一愣。 随即问道:“金蚕食尾?” 第122章 向前看,别回头 元彻开口说道:“‘金蚕食尾’这件事,我只听我爹说起过。” “他说,我们元家先祖曾被一个招摇撞骗的道士欺瞒、利用,用自己的血,替那个妖道滋养什么‘金蚕蛊’。” “据说在巫蛊之术中,金蚕蛊为祸尤烈。‘金蚕食尾’就是说,金蚕蛊会反噬饲蛊之人,甚至连累子孙后代。” 一切有源可溯,一切有迹可循。 元彻不确定地问道:“所以,这都要怪那个可恶的妖道和金蚕蛊吗?” “彻儿,其实金蚕蛊……” 梅时雨看着元彻,欲言又止。 他想说的是,金蚕的确需要人血滋养方能成活。 但更需要饲蛊之人存在强烈的欲望和贪念。 否则无法驱使蛊虫害人。 金蚕蛊本就是夺人气运、为己谋利的邪物。 若是自身没有邪念,又怎会心甘情愿用血饲蛊,做出损人利己的事情。 元彻父亲与他讲述这段过往时,告诉他先祖受到了妖道的“欺瞒”和“利用”,难说没有推脱责任之嫌。 没人会把胳膊肘往外拐。 就算先祖做了什么不光彩的事情,后辈也得尽力藏着掖着。 人之常情而已。 元彻继续说道:“元家祖上本是殷富之家,但先祖横死,子孙多犯五弊三缺,到我这里已经是三代单传了。” 五弊,即鳏、寡、孤、独、残。 三缺,指命里缺钱、缺寿、缺权。 “我爹娘怕我死得早,家里绝后,所以他们都想要我修仙。” 元彻“唉”了一声,“可我还没步入正途,他们就已经……” 一只大手按在他头顶上。 王伍狠狠揉了揉他的脑袋,“生死有命,你都做到这个地步了,他们还回不来,只能说这就是命,凡人的命。” “你要修仙,就要斩断红尘因果,把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回头看,那些已经失去的,都回不来了。往前看,那些没有得到的,还可以去追寻。” “你要是沉溺在过去,那你永远都在失去。” 王伍摆正他的脑袋,叫他直视前方。 “所以你得往前走,不能回头。” 元彻看着站在眼前的梅时雨,说道:“仙尊,要是我没记错的话,三年之后,是道玄宗收徒大典……无论如何,我都还是会去的。” 梅时雨温声道:“那你到时候,一定要择一个对你言传身教、尽心尽责的师尊。也许我是看不到了,我早已向宗主辞行,志在云游四方,日后即便回去,也必不会久留。” 元彻定定地看着他。 作为他上辈子的徒弟,元彻十分清楚他的秉性。 说话坦率真诚,不拐弯抹角,做事身体力行,不过多解释。 师徒俩人一脉相承,总归是有点相像的。 元彻清楚地知道,他们不可能再结为师徒了。 他心情复杂得很,心头不禁产生酸涩之感。 就算李停云当时没有抢走元彻拜师的机缘,俩人最终也还是会分道扬镳。 梅时雨心底真正想要的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 因此他愿去游历名山大川,看一看人间的风景。 而元彻誓要在修仙界闯出一番天地。 志不同,不相为谋。 “彻儿,我会去十王殿把你的肉身找回来,但在此之前,你得待在道玄宗,安心等我回去。” 梅时雨在掌心聚起灵力。 他要结阵了。 元彻手指头快把掌心都抠出血了,半天憋出一句:“我又要欠你好大好大的人情了。” “不,你不欠我的,这反倒是我该弥补你的。” 梅时雨连连摇头,失笑道:“彻儿,藏剑峰你最熟悉,你的义父虽然恢复了修为,但是境界尚且不稳,你可以带他到净室潜心修炼。” 此外,又嘱咐他:“还有……帮我看好这只灵犬,别让他到处乱跑。你们两个,千万别再打架了。” 撇开多余的情绪,元彻听得满头雾水,不明不白。 这条狗哪儿来的? 这条狗也要跟他们一起回道玄宗吗? 再者说,他为什么要跟狗打架? 元彻忽然想到,他这次从金棺中出来,怎么没见着李停云装成小孩儿跟在梅时雨身边呢? 最重要的问题是,梅时雨究竟知不知道李停云在骗他? 他们是在相互演戏,还是怎么着…… 元彻满腹疑问。 但毋庸置疑的是,梅时雨一直在帮他。 哪怕只冲着梅时雨耗费元神之力搭救王伍这件事,元彻都很难说服自己相信梅时雨近墨者黑没有良心。 更别提梅时雨浪费许多法力画传送阵,只为把他们送到更加安全的地方,在此之后,他还要帮自己找回肉身…… 元彻想得越多,心里就越不是滋味。 他上辈子是真的恨过梅时雨啊! 但如果从未在意、从未牵挂、从未惦念,那他的恨意又是从哪里来的?他要是拿得起放得下,就不会那么恨一个人。 那么多年的师徒情谊和羁绊,他怎么可能没有丝毫感触,说割舍就能割舍得掉……他向来不知该以什么样的姿态面对梅时雨,有时他会激愤,有时他会乖顺,甚至他还会感到茫然。 总而言之,心如乱麻,五味陈杂,他也说不清那是什么感觉。 元彻在内心激烈的挣扎中,又想起了王伍方才说过的话。 ——只能向前看,没有回头路。 他的脚下浮现出若隐若现的灵阵阵图。 周身笼罩着冰蓝色的冷光。 他站在法阵中央,抬起头,鲜少地直视对方的眼睛。 即便梅时雨并非孤高冷傲之人,他也不太敢与之对视。 至于原因么,有点说不出口。 非要说的话,就是梅时雨长得太、太……太那什么了。 元彻在心里暗道:明艳逼人,美得不可方物。 这话他只敢在心里想想。 只是想一想,他就恨不得扇自己两嘴巴子。 怎么能这么想自己的师尊?! 太冒犯了。 “仙尊,三生鉴……给你。” 元彻忽然想到这个,从怀里拿出那面水镜,交给了梅时雨。 “兴许这个对你在地界行事有所助益吧。” 梅时雨接过镜子,朝他微微一笑,“多谢。” 不再理会他诡异的目光。 转而看向那只强装镇定的狗子。 旺财表面很镇定,内心很崩溃,急得他快要说人话了。 梅时雨用缚仙锁安慰道:“元宝,道玄宗才是最安全的地方,我送你回去,就不怕李停云会危害到你,也少一份操心。” 阵法收束之前,梅时雨撤回了缚仙锁。 并把乾坤袋扔给了旺财,刚好套在狗子挺立的耳朵上。 随着灵阵光芒黯淡,阵中几人身影消失不见。 旺财在最后一刻紧闭双眼。 心里高呼:吾命休矣!!! 传送阵就是一瞬间的事。 旺财如上断头台,视死忽如归。 谁料下一秒,狗头突然挨了一巴掌。 “蠢狗,睁眼。” 第123章 我招,我全都招 旺财听到主人的声音,像在溺水之际被人捞起,得到了救赎。 他蓦然睁开眼睛,前肢腾空跳到李停云身上,一顿狂叫! 尾巴摇成了螺旋桨,舌头伸得老长,口水都快滴下来了。 李停云摘下狗耳朵上的乾坤袋,然后嫌弃地一把掀开他,“听不懂你在狗叫什么,给我变回来!” 旺财终于又能做人了。 只不过,他变成人之后,不大敢靠近李停云,但很会拍马屁道:“主人,你救我狗命,治我猫病,真是大大的好人!” 他可没有忘记李停云先前送他的那根包治百病的板蓝根,他已经借花献佛,转送给黑猫了。 李停云问道:“梅时雨那边怎么样了?” 旺财邀功道:“主人,我深入敌营,打探到了最新情报——三生鉴,灵魂互换,十殿轮转王,金蚕食尾!” 李停云等着他的下文。 旺财顶着一张娃娃脸,无比骄傲地跟他对望。 没有下文。 李停云嘴角一抽:“……所以你的情报就只有这几个关键词?!” 旺财嘚瑟道:“主人,我把这几个词在心里默念了几十遍,我保证自己一个字都没有说错!” 李停云差点捶烂他的狗头。 旺财用两条胳膊裹着脑袋蹲在角落里抽泣。 他无辜地看着李停云手里的锤子。 这不正是他从废墟里刨出来、又被梅时雨扔掉的那一把吗?主人怎么跟他一样有收集癖啊。 李停云见他盯着锤子看,转动手柄又是一击爆头。 当然,他完全没有动用法力。 甚至就没有用力。 旺财虽然记性很差,还爱犯蠢,却在这种时候精明了一把。 主人其实并没有很生气。 李停云冷声道:“蠢狗,我要问你几个问题,你只需凭着印象点头或者摇头,明白了吗?” 旺财点头如捣蒜,“小的明白!” “梅时雨是不是把人从金棺里放出来了?” 点头。 “三生鉴是不是就在那个‘女孩儿’的身上?” 点头。 “那她有没有把那面镜子交给梅时雨?” 点头。 李停云把旺财竭尽全力记下来的几个关键词拼拼凑凑。 逐渐将还原真相。 他记得自己之前和元彻“打架”的时候,他一怒之下把梅时雨附在自己手腕上的剑意逼了出去。 那道剑意原本可以直接杀死元彻,但却被他藏在胸口、半遮半掩的镜子挡了回来。 什么镜子能有这么大能耐? 必非俗物。 再加上当时系统提醒,三生鉴在他附近出没,老六还特意嘱咐他,要拿到这面镜子,以后用得上。 因此李停云猜测,元彻怀里那面镜子,就是三生鉴。 “至于灵魂互换,十殿轮转王……” 李停云思索片刻,说道:“难不成,并非元彻夺了女孩儿的舍,而是他们两个灵魂互换,而且这件事与十王殿的那口轮回井有关?” 旺财听到许多熟悉的字眼,点头点得更厉害了。 “最后,金蚕食尾……” 李停云能够想到的,就只有梅时雨之前拿出的那只金蚕了。 他掐着下巴,自言自语道:“梅时雨又拿那只金蚕蛊做什么?” 什么?他拿什么? 旺财没见到,摇了摇头。 李停云见他摇头,问道:“不关梅时雨的事?” 旺财点点头,忍不住道:“对啊。金蚕食尾,是那个女孩儿讲的一个故事,从她祖宗十八代流传下来的故事,好像的确是和什么‘金蚕蛊’有关……唔,我记不清了。” 李停云“哦”了一声。 也就是说,金蚕食尾,或者说金蚕蛊,与元彻整个家族都有关系。 金蚕蛊可以夺人气运、占人命格…… 难道元家祖上干过这种缺德事? 妈的,太不公平了。 李停云心里很不平衡。 凭什么他缺德,就总是倒霉?! 元家缺大德,元彻却是气运之子。 等等。 李停云一下子想起自己杀人全家这件事。 如此看来,元彻不是不倒霉。 他是倒了血霉。 李停云瞬间活泼开朗起来。 果然,当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他会更加快乐。 李停云无聊瞎想。 毕竟关于“金蚕食尾”这条线索,他知道的东西实在太少了,他甚至没弄明白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 当然也就只能无聊地瞎想一通了。 他低头看着仍旧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旺财。 大发善心道:“旺财,我把你送回太极殿,怎么样?” 旺财的脑袋摇成了拨浪鼓,“不行不行,我要去找玄聿,找我的猫!” 他这次来到地界,莫名其妙地被夹在李停云和梅时雨中间,幻化人形都不被允许,跟猫猫卿卿我我的时间就更少了。 他都要难过死了。 李停云嗤笑一声,问道:“你知道那只猫跑哪儿去了吗?” 果然,旺财摇了摇头。 他从废墟里把玄猫刨了出来,叼着猫咪后颈的狗嘴一松,玄猫四爪肉垫子落地,轻悄无声,一溜烟就跑走了,神龙见首不见尾。 李停云不知哪里来的耐心,继续跟他掰扯:“我记得,那只猫是在那群鬼手消失之后才蹿走的。旺财,他有没有事先告诉你,他去做什么了?” 李停云怀疑鬼手和玄猫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永劫镇上,他正是在玄猫所在的棺材铺里,第一次被鬼手围攻;壁画之中,有猫在的地方,必有鬼手聚集撸猫,画面相当吊诡。 旺财听到主人突然问这个,僵住了脖子,不敢再摇头了。 因为他的主人已经图穷匕见。 他要是再不说实话,那只匕首就会把他捅穿。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李停云抓住旺财的衣领,把他拎了起来,“蠢狗,你跟那只猫关系天下第一好,他有没有跟你透露过,那群鬼手究竟是什么东西?” 旺财眨巴眨巴眼睛,胆敢跟他扯皮道:“主人,咱俩关系才是天下第一好!” 李停云左手拎狗,右手拿锤,“中国有句古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眼下这把锤子,相信一定能撬开阁下的嘴。” 说罢,他一锤子抡过去!狗眼瞬间清澈无比,涌出两行热泪,飞流直下三千尺。 李停云:“感动?” 旺财:“呜呜呜不敢动……” 李停云:“招不招?” 旺财:“我招!我全都招!” 第124章 不用担心,本座安好无虞 旺财坦白道:“主人,玄聿以前告诉过我,那些鬼手实际上是一种邪物的触须,是杀不尽、灭不净的。” “这种邪物埋在地底下,永不见天日,说不清到底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究竟长什么样子,因为没人亲眼见过它的真容。” “我听玄聿说,那好像是一坨蠕动的烂肉,所以地界的人都叫它‘视肉’。” “但它还有个广为人知的名字,也就是‘太岁’,肉灵芝。” 李停云听着听着,来了一丝兴致。 太岁? 玄幻小说里经常写的那种神神秘秘的玩意儿? 真巧,他没见过。 下次碰到了,定要把它挖出来晒晒太阳。 不是叫“肉灵芝”吗? 说不定晒干了还能炖汤喝。 旺财继续说道:“那坨‘太岁’还会吃人!不管是活人、死人还是魂魄,只要被鬼手抓住拖到地底下,就再也回不来了。” “只有玄聿一点不怕它,因为玄猫本体辟邪除恶、化煞安魂,天生就是那些邪祟的克星。” “玄聿平时除了要做入殓师,给人整理遗容、修复残魂之外,还肩负着一项更艰巨的任务,就是替地界看管‘太岁’。” “据说‘太岁’是鬼王们搞出来的麻烦玩意儿。” “他们不知怎么养出这么个邪物,想处理却又处理不掉,这才找到司无邪那里,让玄聿帮忙搞定。” 李停云听旺财说罢,首先对玄猫的业务能力深表赞许。 看见没,这就是别人家的猫,比自己家的蠢狗强太多。 其次,他才关注到“太岁”的来历——十殿阎罗搞出来的东西。 他们创造出了一个脱离掌控的邪物。 起因是什么,目的是什么,又是怎么做到的。 这些问题……李停云统统不关心。 他还是想把“太岁”挖出来、晒干了、煲汤喝。 下次吧。 下次再见,就是在餐桌上了。 旺财眼巴巴地看着李停云,说道:“主人,我把我知道全都告诉你了,你就别把我送回太极殿了……我想去找我的猫!” 李停云和善地笑道:“太极殿和阎王殿,你选一个。” 旺财眼角耷拉,小声道:“那我还是去见阎王吧。” 阎王没他可怕。 这么小儿科的选择题,旺财都不带犹豫的。 李停云:“你在找死。” 旺财双手合十举过头顶,作揖如筛糠。 李停云正要教训他,忽然袖袍翻飞,无风自动。 一只海螺从他袖中掉了出来,但没有落在地上,反而像长了翅膀似的腾空飞起,浮在他的面前,又是转圈,又是翻滚,一整个嗡嗡震动。 李停云要是不接的话,海螺就会用最惨烈的方式死在他面前。 比如自爆。 就算爆体而亡,它也要把消息带到。 这是它作为通讯工具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李停云接住海螺,听到那头传来夏长风的声音。 他忽然意识到,夏长风和司无邪那边完成任务也早该回来了,但自己变回来这么久,却再也没见到过这俩人的身影。 难不成他们两个在判官庙遇到了什么麻烦? 夏长风在那头说道:“殿主,判官庙这里出了点事!整座庙宇突然塌陷,我和司无邪掉进了深渊,眼下,我们似乎是被困在了……十王殿?” 他的语气还算镇定,气息也很平稳,并没有遇到摆不平的危险。 由于夏长风并不了解地界的构造,司无邪也从未来过地狱深处,对十殿阎罗镇守的地盘所知不多,他们已经在十王殿兜了好几个圈子了,完全找不到出口。 他们被困在了那里。 夏长风先是在太极殿的“群聊”里问了一圈。 然并卵。 他迫不得已才选择联系李停云。 在他的印象中,殿主曾经多次来过地界,次次深入魔渊。 夏长风问道:“殿主,你可知判官庙和十王殿之间有条连接通道?这条通道隐藏在庙里的地面之下,一脚踏空如坠深渊。” “连接通道?” 李停云不屑道:“那根本不是什么连接通道,而是当年道玄宗宗主任平生一剑捅穿十八层地狱留下的缺口!地界修了几百年都没堵上,一直在那儿晾着。” 据鬼帝所说,找不到上古女娲用的补天石,这个缺口就永远也补不好,地界消极怠工几百年,人间的邪祟和恶鬼越来越多。 但这口锅不能只让地界来背。 当初不计后果破坏轮回秩序的任平生也有份儿。 当然,李停云并不关心责任在谁的问题。 他才懒得管这些狗屁道理。 换做是他的话,他只会把整个地界全都推平。 夏长风问道:“那……殿主,你可知走出十王殿的办法吗?” 李停云说道:“办法有的是,你把他地盘拆了,把他拖出来打一顿,让他送你出去。” 夏长风:“……” 李停云:“做不到,就在那儿待着等死吧。” 夏长风沉默片刻。 决定不再自取其辱。 他还是自己想办法吧。 此外,夏长风又问道:“对了,殿主,司无邪说,他感应到壁画空间出了变故……殿主,你那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李停云道:“没什么大事,就是那座壁画炸没了。不用担心,本座安好无虞。” 夏长风:“……” 他缓过神来,连说三个“好”字。 “殿主,我祝你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说罢,他就飞快地掐断“电话线”。 就好像多说一秒就会爆炸。 夏长风转头对司无邪道:“那座壁画毁了,空间就会坍塌,你困住司无忧、不让她到处乱跑的那道禁制,一定也已失效。” “你之前还担心司无忧会不会偷跑出去,现在你倒是不用担心了……” “因为她一定已经跑出去了。” 司无邪脸色白了又白,焦虑道:“我现在最担心的,不是她遇见李停云,而是她误打误撞,碰上云岚宗的人……” 夏长风提出疑问:“这里是地界,她怎么会碰上云岚宗那群修仙者?就算她溜出了鬼门关,无缘无故碰上云氏子弟的几率也不大,除非她自己找上门去。” 司无邪对他说道:“在此之前,云岚宗已经有人找过我很多次了。毕竟我和无忧,是他们宗主云松鹤的……” 私生子。 他不齿于口,声音逐渐减弱,深吸口气,继续道:“就在我与你来判官庙之前,还曾收到过云岚宗长老发来的一张千里传音符。” “那位长老说,云岚宗门下好几个嫡系弟子在永劫镇上出了事,身重太极殿的阴阳咒,云岚宗束手无策。” “他向我询问地界是否有什么解咒之法,毕竟这里聚集着太多的邪魔外道,榷场又是下界有名的黑市,什么旁门偏方都有可能找得到。” “那位长老还说,他想要亲自来地界找我,我……我答应了。” 夏长风呵笑一声,说道:“那你是怎么想的呢?你答应他们,诱他们到壁画中找你,然后,他们就会见到殿主。” “在你看来,殿主喜怒无常,兴许一个不高兴,就会把人全都杀了,替你解决掉这个麻烦,对吗?” 他不啻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司无邪。 司无邪无言以对,看他半晌,方道:“对,我就是这么想的。” 他抬起下巴,古怪一笑,“我恨不得云岚宗的人全都死绝了!” 第125章 挖坑藏宝,但被偷家 旺财怔怔地看着李停云手中的海螺壳。 李停云问道:“怎么,你以前没见过这东西?” 旺财摇头道:“不,我见过。太极殿人人都有,但我没有。” “为什么?被人排挤了?” “不,不是……是我的那个弄丢了。” “怎么丢的?” “……” 这事儿说来话长。 旺财不喜欢随身携带任何东西。 赤条条无所牵挂才最爽。 他习惯把自己身上最重要的、最值钱的东西全都刨坑埋土里。 海螺也被他埋了。 这是他从小跟着李停云流浪的时候就养成的“好习惯”。 他有固定的“藏宝”地点,就在距离灵溪村不远的一座小山包上。 小山和村庄,两地相隔不过三里路程。 山上一株两人合抱粗的大柳树树荫底下,已经被旺财刨得遍地都是坑了。 灵溪村附近,还有那么一座荒城。 方圆百里的人们随口称之为……荒凉城。 站在山上的大柳树下,远远地朝山下望去,就能把城内断壁颓垣、枯草横生的衰败景象尽收眼底。 灵溪村,这个已经被李停云灭掉的村庄,其实是他很久很久以前在凡间生活过的地方。 还有那座所谓的“荒凉城”,在很久很久以前,也是一座十分繁华的城郭,由于城中盛产黄米,因此得名“黄粱城”。 …… 两百多年前。 旺财还是一只被人拴在灵溪村村口的野狗。 没有开智,不通人性。 人们把他拴起来,就是打算饿死它。 因为它乱拉乱尿,乱咬乱叫,纯粹是只没人要的野狗。 但村里有个小孩儿总会分给它一口剩饭吃。 那小孩儿就是李停云。 他也是受人排挤惯了,经常被人骂作野种。 跟一条狗同病相怜,其情可悯。 野狗欺软怕硬,护食严重。 李停云狠狠揍了它一顿。 赐名“旺财”。 旺财被他揍开窍了,学会了认主。 灵溪村属于宗族村社,一多半人家都姓元,十分排外。 李停云一家理所当然就是那个饱受排挤的“外姓”。 其实李家原来并不在村里居住,他们本是黄粱城中大户人家,因为家道中落,才从城中搬了出来。 通常来说,宗族村社每年都有两项重要的活动:修订族谱、烧香祭祖。 灵溪村也不例外,尤其看重血脉传承。 元氏族谱上第一等大人物就是在黄粱城做官的县太爷。 县太爷那一脉本就是从灵溪村走出去的。 回族祭祖当然得点头炷香。 县太爷一家说起来还跟李家颇有渊源。 当年元氏初入城中经商,李家对他们照拂良多,渐渐地,两家人望衡对宇,比肩齐高,邻里和睦传为佳话。 不过后来,他们两家因为小辈不和而闹掰了。 再后来,一家风生水起,一家每况愈下。 到最后,李家只能搬出城外,搬到了灵溪村,他们能有片瓦只檐遮风挡雨,还得靠元家不计前嫌的施舍和怜悯。 这些事情,都是年幼的李停云有一搭没一搭讲给旺财听的。 他没有朋友,把狗子当知己。 旺财有个所有人都比不上的优点,就是懵懵懂懂,听不明白。 它不会说话,只会狗叫,完全不用担心泄密。 李停云甚至把自己放火烧了元氏宗祠的秘密也讲给了狗子听。 旺财在那个大火连天“兵荒马乱”的晚上,异常兴奋地汪汪大叫一夜,为那些急赤白脸提水救火的村民“呐喊助兴”。 次日它就被村里的屠夫绑住四肢抬上了砧板。 手起刀落。 第三天,人们在屠夫家中发现了他自己泡在猩红粘稠的血泊里、已经被残忍肢解的尸体。 谁能想到,凶手竟然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孩子。 李停云踩在凳子上,把结实雄壮的杀猪屠户大卸八块。 就像切泥巴一样轻松。 他的脸上、手上、身上全都是血。 但他面无表情,甚至略带微笑。 人不是好人,狗也不是好狗。 旺财当下就叼着屠夫的脑袋扔进了粪坑。 一人一狗连夜跑到河边洗澡。 甚至打起水仗,玩儿疯了! 他们笑得好大声。 …… 旺财从不疑心,他的主人有多狠、有多坏。 虽然狗子的记性一向很差,对从前的事情大多都记不太清了。 但李停云那么小的年纪就敢杀人放火,狗子还是很有印象的。 多年以后,李停云长大了,再也没有回去过。 最近去了一次。 屠村。 狗子比他有良心,在这两百年里,曾多次回过灵溪村。 毕竟他在山上的大柳树下埋了宝贝。 每隔一段时间,他就得回去看一眼,否则没法儿安心。 旺财之所以敢在山坡上藏宝,不怕被人偷走,是因为那儿是李停云生母的葬骨之所。 一个可怜的女人,尸骨经过大火焚烧,骨灰埋在柳树根下,成为孕育满树生机的养料。 葬着她骨灰的那座小山,被灵溪村的村民视为不祥之地,他们世世代代恪守祖训,没人敢到山上瞎溜达。 也就只有旺财才会偷摸地跑到山上去。 两百多年了,他在大柳树的树荫下挖坑藏宝,从没出过岔子。 直到最近他才发现——家被偷了!!! 被偷得干干净净。 掘地三尺也找不出个鸟来。 干净得就好像他是记忆出现错乱,实际上他从来没在这里埋过东西一样! 算算时间,这应该是在李停云屠村前几个月发生的事。 该死的毛贼! 旺财疑神疑鬼,一度怀疑是主人把他的宝贝卷走了。 但他不敢吱声。 直到今天,他看到主人拿出了海螺。 这东西是底下的人瞒天过海偷偷做出来的,按理说主人不该有这个啊,否则太极殿还不得炸锅啊…… 旺财在心里暗示的作用下下,越看越觉得海螺是他自己的那一枚,越想越觉得就是李停云暗里当贼,卷跑了他的私房钱! 他壮着胆子问道:“主人,你这只海螺哪里来的啊?” 李停云说道:“夏长风给的,有什么问题?” 旺财讪讪道:“没问题……没问题……” 哼,你撒谎都不带眨眼的! 不过嘛,旺财肯定不能把自己在李停云他娘的坟前挖坑藏宝、又惨遭洗劫一空的事情经过自觉主动地抖落出来。 他怕自己站出去认罪,李停云会挖个坑把他活埋了! 李停云见他眼神躲闪,必有猫腻,又一次追问道:“你的海螺到底是怎么丢的?” 旺财随便找了个借口,搪塞道:“不知道……可能是我哪天太饿,就嚼碎螺壳吞到肚子里去了。” 李停云不信他,但也没工夫跟他在这种无聊的小事上打太极。 于是乎,不再跟他多说一句话。 一挥手,粗暴地甩出一道传送阵,精准地打在旺财身上。 劲风狂流突如其来,直接把旺财掀了个跟头。 身子还没站稳,人就已经被送走了。 送回太极殿。 没得商量。 第126章 他是作者,他说了算 榷场。 薄暮冥冥,华灯依旧。 大街小巷本该热闹非凡、不输人间,但在此时此刻,竟然连一个人影都看不到……不对,是一只鬼影都没有。 不知哪里吹起阵阵阴风,风声时而紧凑,时而沉缓,兴许是从地狱深处刮来的吧,仿佛还夹杂着厉鬼扭曲的尖啸。 阴风撩动成串的红灯笼,以及一排排望杆与酒幌,吱吱呀呀,猎猎作响。 倒真有几分鬼城该有的样子。 梅时雨素履白裳,踏上孤寂清冷的长街,白光闪过,青霜剑已拿在手中。 四周寂静得只有剑尖曳地刮擦的声音。 随着他脚步向前移动,身后青霜拖尾,锋利的剑刃在地上刻出一道不深不浅的凹痕。 不难看出,他处在高度警惕的状态。 在没有日月照明、没有昼夜之分的地界,时间流逝不易被人察觉,梅时雨很难推断出眼下是什么时辰了。 难道现在子时已过,榷场内幽魂禁行,所以大街上才会这么冷清吗? 但很快,梅时雨就推翻了这个想法。 因为他感觉不到任何幽灵、魂魄甚至鬼怪的气息。 榷场已经变成了一座死城。 一座连鬼魂都不存在的死寂之城。 梅时雨不确定,是只有他所在的这一座榷场发生如此诡异的变化,还是说,地界内大大小小所有榷场都已全部清空。 但他知道地界有条古怪的惯例。 每隔五九之数,也就是四十五年,鬼王就会派遣阴兵带走处理一批长期滞留在榷场、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成功投胎的魂魄,还有那些法力低微、不成气候的低阶魔修。 这个群体的数量极为庞大。 说是把榷场清空也不为过。 对于榷场内的所有生灵而言,四十五年,是一道大劫,能躲过这场劫难的,百不存一。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人们才会想起榷场原本的名字——枉死城。 这里本就不是“安居乐业”的福地。 而是酆都鬼蜮。 梅时雨看着眼前空无一人的街景。 心想,许是他这趟来得太过凑巧,正逢四十五年整,榷场内的生灵又一轮大洗牌。 地界这种在固定时间清空亡灵,就像年前大扫除一样的规定,并不是自古有之,而是从鬼帝最近一次闭关之后,才开始施行。 鬼帝闭关的原因,就是几百年前和任平生的那一战,他在战斗中负了伤,只好封山闭关。 有传言说,地界定期处理掉的那些倒霉鬼,实际上全都做了鬼帝的祭品,鬼帝会吞噬掉巨量的亡灵,加快疗伤速度,提高修炼品质。 “吞噬”,本身是修魔体系下境界之一,同时又是众多魔功心法的精髓。 这种“吞噬他物,化为己用”的修炼方法,又称“饕餮大法”,是修魔之人已经用烂了的升级套路。 套路之所以成为套路,就是因为走这条路是最方便的,而且屡试不爽,毕竟抢得比攒得快,邻居屯粮我囤枪,邻居就是我粮仓。 这大概也是魔修胃口普遍都很好的原因,他们什么都吃得下,什么都想尝一口,吃啥补啥,多吃多补。 鬼帝虽然是整个地界的统治者,但在修炼这件事上很不要脸,无所不用其极。 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不惜吞掉酆都治下生灵,是他能干出来的事。 至于那些被他吞掉的人魂,就像灰飞烟灭一样,永远不会再有轮回转生的机会了。 梅时雨执剑负于身后。 他愈发确定自己的猜想,是因为眼下所处的时间节点太过特殊,四十五年期限已到,榷场内荡然一空。 不知不觉间,他的警惕心有所放松。 心想还是尽快离开榷场,找到黄泉路,渡过忘川河,进入地界深处去…… 地界深处,就是十八层地狱。 “十八层地狱”其实并不是说整个地狱的空间结构是从上到下共有十八层,十八只是泛指,就像三千世界、三十三重天的叫法一样,“十八层地狱”可以看做是一种通俗称谓。 实际上,“地狱”一词是十殿阎罗各自地盘上分布的那些大、小地狱的统称。 从第一殿到第九殿,基本上都分别设有一座大地狱、十六座小地狱,每座地狱添设的刑罚不尽相同。 各殿地狱各司其职,接收那些从判官庙调来的亡魂之后,用极刑加诸其身。 第十殿不设地狱,只有一座轮回井。 这十座阎王殿,从地理位置上来说,讲不清楚它们究竟如何分布,或者说,根本就不能用“地理位置”这种寻常的观念来描述阎王殿和地狱的分布规律。 只要深入地界,进入十殿阎罗的地盘,任何人都会感到东西南北方位失灵。 第一殿有可能在第二殿的东边,也可能在西边,还可能在南边……当然,也说不定在上面。 那里没有方向、位置的概念,只有生门和死门的区别。 也就是说,每一座阎王殿中,只有一个出口,要是找不到出口的话,就会被永远地困在那里。 但十座阎王殿之间也有所关联。 举个栗子来说,如果想要去到十王殿,就必须得通过前面九座阎王殿的考验。 从第一殿进入,然后找到出口,第一殿的出口,就是第二殿的入口,如此继续向前推进,几乎要把前面九座阎王殿的大小地狱经历个遍,才能进入十王殿。 这一路上可谓刀山火海,水深火热,能不能找到出口、顺利到达下一座阎王殿尚在其次,有没有命蹚过总计上百座的大、小地狱才是重点。 地狱环境恶劣,不止有红莲业火、百丈寒冰、棘网幽林、至毒蛇蝎……还有各种非人所受的酷刑,什么剥皮揎草、剐胸煎脏、破顶断肢…… 与此种种,十天都说不完,反正啊,就算是钢筋铁骨、铜头铁臂扔进地狱,也能炼化成一滩铁水。 普通人根本遭不住。 十座阎王殿,不是地图模式,而是关卡模式,想要通关,只能靠闯,硬闯。 梅时雨上辈子就是硬闯过去的。 闯到最后一关,找到第十殿的出口,再往后,就是鬼帝所居的寝殿。 酆都大帝的寝宫背靠魔渊而建。 任平生那把分景剑,就插在魔渊深处的裂隙中。 梅时雨是真不知道判官庙和十王殿之间还有一条便捷通道。 白白地受了很多罪。 莫说他不知道,这个秘密,除了十殿阎罗、酆都大帝、再加一个判官崔珏之外,本就不会有第四方知情。 哪怕是捅出这个篓子的任平生本人故地重游,也指不出来他当年那一剑到底捅在了什么地方。 李停云之所以知道这个秘密,是因为他曾经作为读者,以上帝视角看过《仙道第一剑》的原文。 原文中,主角元彻的白月光小师妹,被李停云无辜杀害,元彻勇闯地府,赶在头七之前,复活了爱人。 在这个过程中,作者王老六给元彻大开金手指,让他直接从判官庙掉到了十王殿,成功跳过中间一系列磨难。 元彻在小师妹被推进轮回境之前,顺顺利利把人救了回来,又凭着锦鲤体质和开了挂的运气,平安返回人间。 评论区读者很不满意,虽然说王老六写的是爽文,但这也太爽了,爽过了头,爽得脑干缺失,智障又白痴。 王老六现身评论区解释:前文不是有说过任平生一剑捅穿地狱吗?哎,对了,主角就是从他捅出来的那个洞里掉下去的! 有理有据。 更有扯淡之嫌。 但也没办法,他是作者,他说了算。 第127章 我的愿望就是抱抱你 梅时雨在冷冷清清的榷场鬼城里兜圈子,左三圈,右三圈。 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竟像踩了迷魂草似的,走不出去了! 无论是从哪条横向的小胡同里穿过去,最终都要回到他最初经行的这条宽阔大街上,两旁的红灯笼和酒旗幡仍在风中猎猎作响。 他曾试着御剑,但却无法飞上高空,瞬移、传送、贴地飞行的办法都试过了,该不行还是不行。 他心急了,不惜拆掉整条街。 但那些亭台楼阁花草树木、各式各样的建筑物和景观装饰在他拆毁的瞬间就会恢复如初。 仿佛他打碎的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 梅时雨想过这是幻境。 但转念他就否定了这个想法。 因为这里的东西都是切实存在的,并不会因为他的一念之差而消失不见,也不会突然冒出一个可怕的东西,跟他缠斗不绝。 幻境本质上是心境。 心境不宁,才会无意中进入幻境。 在幻境中所看到的幻象,即是心中所念、所欲、所惧、所恨。 如果这真是幻境的话,梅时雨怕不是下一刻就能看到李停云站在他面前。 那可真够恐怖的。 梅时雨庆幸这不是幻境。 下一刻,身后传来异动。 他猛然回头—— 没人。 松了口气。 没人就好,没人就好啊。 幸亏不是说曹操…… 等等! 没有人,他却听到了声音,说明有鬼。 梅时雨转身就朝声源处走去。 有鬼并不可怕,只要不是李停云,碰上什么妖魔鬼怪,他都能从容应对。 梅时雨顺着那阵悉悉索索的动静走进了一条死胡同里,眼前是道白墙,墙体粉刷得惨白,甚至有点泛青,近似于死人的肤色。 身后突然传来一阵怪异的笑声! 嘻嘻、哈哈、咯咯咯、桀桀桀……有男人有女人,有老人有小孩,寂静无人的角落里瞬间热闹极了。 但也就热闹了那么一瞬间。 梅时雨转过身,笑声就消失了。 在他的身后,那堵白墙悄然发生异变,一张硕大无比的鬼脸浮雕新鲜出炉。 男女老少四张不一样的脸轮流占据墙体中央,居高临下,眨动没有瞳孔的眼睛,争相窥探着长身玉立站在眼前、却好似对身后危机毫不知情的白衣仙人。 鬼脸无声无息地张开血盆大口。 光是那张嘴,就占了整座墙壁三分之二。 嘴里伸出一条猩红的舌头。 哈喇子流了一地。 这鬼东西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把人卷进嘴里嚼烂、嚼碎、尝尝味道了。 它像只夏日里的爬墙壁虎,蛰伏在屋檐下捕食蚊虫,找准时机伸出舌头…… “咻”的一声。 那条舌头遽然扑向梅时雨! 迅雷不及掩耳。 而后者纹丝未动,恍若不觉。 电光火石间,那条舌头断成了两截。 梅时雨缓缓转身,青霜剑已经插进墙体之中,只留剑柄在外。 鬼脸消失不见。 剑身贯穿的地方,不偏不倚,正是鬼脸眉心印堂! 可惜还是慢了一步…… 梅时雨心道。 青霜回到手中,挥刃斩去,眼前的白墙轰然坍塌。 梅时雨穿过这条新辟的小路。 来到了另一条长街之上。 他环视四周,再次确认一遍。 这的确不是原来那条走不出去的街道。 而是另一条……走不出去的街道。 依旧是兜兜转转,左三圈,右三圈,拆几座屋,毁几座庙,反正走不出去,就是走不出去,无论如何也走不出去!!! 哎,他被困死在这里了。 梅时雨干脆找了个凉棚。 青霜剑化作一只摇椅。 他躺在摇椅上休息。 没关系。 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 “嘻嘻!” “啊哈!” “桀桀桀~” 又来。 梅时雨轻轻拍了下摇椅的扶手。 一阵风过。 一阵风回。 剑灵已经循声杀出十里地又杀回来了。 “主人,什么都没有。” 梅时雨从摇椅上站起身,重新把青霜剑拿在手里,浑身冒着血煞红光的剑灵特别规矩地站在他身后,悄悄地靠近一点、再近一点。 梅时雨看不到长街尽头,打算往反方向走,回头“砰”的一声,撞进了剑灵的怀抱。 这一下撞得还不轻。 他抬起头。 硬是从那张没有五官、不辨喜怒的脸上看出了青春洋溢的灿烂笑容。 缺德又欠抽。 梅时雨却没顾得上生气,惊讶地问道:“你什么时候能凝聚实体了?!” 剑灵得意道:“就在不久前。” “哦……” 梅时雨揉了揉撞疼的额头,心想他怎么跟不化骨不相上下,那么结实,那么硬,像块玄铁疙瘩。 “回去吧,下次叫你再出来。” 梅时雨说着就要往前走。 剑灵却没有听他号令,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略显难过道:“主人,之前说的话,你都忘了吗?” 梅时雨转头看他,“没有忘记,但事从权宜,眼下我遇到了麻烦,暂时没有时间实现你的愿望。” 他曾跟自己的剑灵约好,等他化出实体的那天,就答应他一个请求,只要不是什么过于逆天的愿望,他都可以帮他实现。 “可我的愿望,就是想抱抱你。” 剑灵特别“乖巧”地说道。 他的实际行动就没这么乖了。 径直走上前。 抓住梅时雨的胳膊就把他拉进怀里。 抱得死死的。 “从前我都摸不到你……” 每次想要牵他的手,搂他的腰,灵体就会穿透他的指缝和怀抱,轻擦而过,无痕无迹,感受不到丁点温度和柔软。 “这次我想抱个够。” 剑灵低下头,把脑袋埋进他的颈间。 梅时雨听他含含糊糊说道: “你身上的梅香……” “真他妈好闻。” 第128章 伤敌1000,自损999 梅时雨冷声道:“我再说一遍,回去。” 剑灵抱着他不动,极限拉扯道:“我要是不回去,你会生气吗?” 梅时雨一字一顿道:“是的,我会很生气!” 谁家剑灵像他一样就喜欢跟剑主反着来呀?! 梅时雨觉得自己不是养了个剑灵。 而是供了个祖宗。 梅时雨很少把这个小祖宗放出来。 一来他是只邪灵,不宜在外面招摇。 二来他真的很不听话,很有可能会失控。 “我把这里全都拆了,找出条路来,你不生我的气,好不好?” 剑灵依依不舍地松开梅时雨的身子。 “别费功夫了,你拆不掉的……” 梅时雨话虽这么说,语气却软了不少,“你若不想回去,就四处找找,把那只装神弄鬼的妖怪揪出来。” “不行,”剑灵又开始贩剑了,“我不能跟你分开,剑灵永远都不能和主人分开,我要留在你身边,看着你,保护你。” 梅时雨很是头痛,这人就不能与之讲理!得寸进尺,蹬鼻子上脸。 剑灵定定地看着他,片刻过后,妥协了,“好吧,那我还是回去好了。我会附在青霜剑上……” 剑灵随着他的话音消失不见,留下最后四个字:“任君驱使。” 梅时雨横剑于身轻,屈指弹剑,青霜剑身发出阵阵嗡鸣,像是在热烈地回应他,惹来一声似有若无的轻笑。 梅时雨并没有收剑入鞘。 方才那只未名的鬼怪,一定还会回来找他的。 据他观察,那东西仅仅只是附着在墙上,并非墙体所孕养出的怪物,因为它的笑声两次出现在不同的地方,说明它处于游离状态,位置不固定,说不准下一刻会在哪里冒头。 而且它很有可能是在地下穿行。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基本上就可以确定,它五行属土。 木克土,土克水。 梅时雨水木合一的冰灵根,倒是和这东西有点相生相克的意味了。 这一次,他又在榷场中转了很久,竟然再没有遇到什么离奇的诡事。 不过,他之前弄塌的那堵白墙,依旧没有复原。 梅时雨转了一圈回来,穿过这条由于墙体坍塌而连通两条大街的小巷。 又回到了他最开始兜圈子的那条街。 他想沿着来时的足迹,再找回司无邪那座壁画去。 但找了半天,一无所获。 正当他垂头丧气的时候,一阵愈渐清晰的脚步声给了他新的希望。 只不过这串脚步声有点奇怪,听起来慌慌张张的,但在慌乱之中又藏着几分稳健,梅时雨几乎可以确定,这个人跟他一样是个修士。 一个很有可能被什么东西追杀、正在拼命逃跑的修士。 脚步声就是从那条巷子里传来的! 转瞬之间,梅时雨第三次来到巷子口。 脚步声随即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声凄厉的叫喊。 “救……救我……” 梅时雨看到一个已经半截埋进土里的男人。 五六只鬼手撕扯着他的身体往地底下拽。 “啊啊啊!” 他整个人的沉陷速度很快。 梅时雨抓住他胳膊的瞬间,他那张表情扭曲的脸已经埋进地底下了。 梅时雨也被拽了个踉跄,但他紧紧抓着那只胳膊不放,直到地下那股与他抗衡的力量突然消失,他才往后退了几步。 回过神来,手里只剩下一条断臂,断口处凹凸不平,是被咬断的。 就好像地下藏着什么吃人的东西。 梅时雨愤然丢下断臂,为青霜灌注灵力,霎那间风起云涌,一股强大的剑意从天而降,插入地面,穿彻长街! 地表高高隆起的粗长裂隙以闪电般的速度蜿蜒而前,试与铺天盖地的凛冬霜雪竞相追逐,死死咬定那只深藏地底、疯狂逃窜的邪物,如影随形,穷追不舍。 “轰隆隆”的声响胜过惊涛拍岸,方圆百里地动山摇,地裂蔓延之迅疾无以言喻,那只退无可退的邪物终于被逼出洞穴,从地下探出头来。 “唰”的一声,几道白光闪烁。 人声未至,剑气当先。 青霜化出的剑意已将那邪物挑出地面。 那邪物破土而出,魔息喷薄,翻涌似海,滚滚黑雾压塌天边一角。 梅时雨一跃凌空,睥睨四方,周身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冰蓝色流光,整个人不复以往温和淡漠,冷傲肃杀之色完全占据他的眼眸。 杀心自起。 随他一剑挥出,烈烈罡风席卷地表,化作成百上千道实质利刃,疾风骤雨般贯穿那股喷薄翻涌的魔气。 刀光剑影,血雾弥漫。 梅时雨眼看剑阵之中困兽犹斗,单手结印置于身前,一道又一道鎏金铜链从四面八方凭空隐现,同时并举直击目标! 密密匝匝的锁链矫若游龙般长驱直入,冲散漫天污浊的魔息和血气,见缝插针地交织成一张天罗地网,将那邪物兜入网中。 倘若细看的话,方知那些呈现金器色泽的铜链,实际上是千匝道经文字,上书“道冲不盈”“见素抱朴”“有物混成”云云,篆文紧凑,一字接着一字,如铜环相扣,形似链条。 条条锁链缓慢移动,轻擦碰撞出清脆悦耳的声音,宛若空灵悠远的吟唱。 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 这一招“和光同尘”,若是用到极致,可使一切被关入樊笼中的至阴至邪之物销声敛迹,如晨曦照射下的露水,扶桑初升时的山雾,连带它来时和归去的痕迹,全都会被抹煞。 绝无以任何形式起死回生的可能。 但梅时雨眼下没有赶尽杀绝的心思。 准确来说,他是有点没力气了。 先前燃烧元神之力、画那么大个传送阵……都很消耗灵力。 乃至于落地时还用剑尖抵着地面搀扶了一把,青霜剑周遭流动的纯澈灵气中掺杂着几缕暗红色魔息。 梅时雨凝了凝神,对蠢蠢欲动的剑灵道:“不许出来!” 每当他用大招的时候,剑灵就会异常兴奋,若不抑制,必定失控。 剑灵失控的后果难以预料。 如果是与别人比武切磋,讲究点到为止,要掌握那个“度”,那么,剑灵一旦失控,很有可能伤及无辜,欠下血债。 因此,梅时雨几乎从不跟人比试。 尤其不和修仙者打斗、纠缠。 修仙界有个着名的“神兵排行榜”,青霜剑排在十名开外,就是因为剑主被动“与世无争”。 如果不是比武切磋,而是像现在这样,处于针锋相对的敌斗状态,梅时雨也还是不能轻易把剑灵放出来。 因为这只剑灵并不纯粹是他养出来的,而是沾了别人的血,天生有股邪气,慢慢地,就长成了邪灵,甚至能够调动魔息。 这与梅时雨所修的道完全背道而驰。 剑灵潜力无限,不可估量,放他出来当然可以大杀四方,但这一切的背后,灵气与魔息强融所产生的反噬、道心与魔心碰撞所爆发的冲击,全都得靠梅时雨自己忍着。 梅时雨是剑修,青霜是他的本命神兵,他在修仙途中,对天道的参悟、对剑意的掌控,暂时还没有达到能够脱离本命神兵而独立存在的高度。 这世间也很少有剑修能达到这种境界。 除非渡劫期大佬,已入无我之境,手中万物,皆可为神兵。 单凭梅时雨现在的修为和境界,他还没有办法直接把青霜剑丢掉,从而避免剑灵带给他的附加伤害。 他只能找到一条与剑灵共存共生的道路,尽力维持和平相处,一步步负重前行。 所以说,梅时雨就算是跟敌人打斗,不到万不得已,他也不会放剑灵出来。 不然就是伤敌一千,自损九百九十九。 放剑灵出来又怎么样?一线生机而已。 梅时雨不是死到临头,是不会自寻死路的。 幸亏剑灵没办法自己解开剑身封印,随随便便跑出来,否则不用别人来杀,他自己就能把梅时雨折腾死。 第129章 小十三 梅时雨稍作休整,抬眼看向那只已被自己擒拿的怪胎。 说它是“怪胎”,还远远不足以形容它的畸形与丑陋。 这只邪祟,远看是只大肉瘤,表面长满了密密麻麻的肉刺。 近看才知道,那些密集的肉刺是一颗颗人头,每一颗头颅的缝隙间填满了残肢断臂,挨挨挤挤,密不透风,破碎的脏器和粘稠的血液充当了这些“零部件”的粘合剂。 大肉瘤鼓鼓囊囊的,内部一定已经塞满了尸体,而且塞得满满当当,快要溢出来的样子,如果剖开来看,里面“盘根错节”腐尸倾轧的画面,必然比深山老林里生长上千年的参天巨树的老树根还要壮观。 肉瘤并没有固定的形状,像一坨恶心的黏液,可以“流动”,变成任何奇诡的样子,从烂肉中挤出一只只鬼手,在空中抓狂地挣扎、舞动。 可以看出,它们想要撕碎鲜活的肉体,使之变成自己的一部分。 但它们除了空气什么都抓不到。 那一颗颗人头尚能眨眼,成千上万双眼睛盯着阵法外的白衣仙人。 眼神凶恶无比。 仿佛目光和视线都携带着剧烈的毒性。 梅时雨加固了道经锁链。 他并不觉得这些人还活着。 相反,他们已经死得透透的了。 他们的尸体被谁有意或无意地堆放在一起,相互粘连、融和、甚至吞噬,逐渐长成一团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这种不知因何而生,但必是邪物的东西,一律统称为“邪祟”。 除恶务尽。 可梅时雨不想再耗费力气了。 只要那一条条由道经篆文连接而成的“锁链”不被破坏掉,这只邪祟就能牢牢地被困在阵法中央,不出两个时辰,它就会烟消云散。 但他算漏了一点。 这世上还有个词儿叫……夜长梦多。 噩梦的开端,就在他转身的那一刻。 不是邪祟立刻冲破了牢笼,而是从那刻一开始,他逐渐被麻烦缠上了身,因而忽略了这只邪祟,淡忘了它所代表的潜在危险。 梅时雨一转身,就看到地面上那道粗长的裂缝正在缓慢合拢。 修复速度要比之前慢得多。 由此可见,只要破坏力足够强悍,这里的一切都是有可能被摧毁殆尽的。 如果只有将整座榷场夷为平地,才有机会走出去的话…… 梅时雨感到为难。 不是他做不到,而是现在的他……有点够呛。 他忽然想到了菩提戒中那具不化骨。 拆家是他的强项。 无人能敌。 梅时雨想着想着,就笑了,他打算重新变把躺椅出来,就在此地躺着休息一阵,顺带看守这只邪祟,两个时辰之后,他也要“拆家”,有样学样。 只不过嘛,他像是天生操劳的命,每次想要休息的时候,总会出现突发情况,别想有片刻安宁。 这一回也不例外。 他才刚生出一点“偷得浮生半日闲”的念头,手中的青霜剑还没来得及化形,就瞧见远处的巷子中稀稀拉拉走出来几个大、活、人。 多么稀罕的场面呀! 梅时雨在心里嘟囔一声。 不是很爽快。 他先前把两条街都搜遍了,踏破铁鞋无觅处! 根本找不到半个人影。 现在倒好,一下子就冒出这么多人来。 得来全不费工夫。 怎么偏偏在他最想清净的时候才有人来呢?! 梅仙尊提剑拔步,笑脸相迎。 走近了,方才发现,这群人穿着打扮与他方才见到的那个男人一模一样。 那人已经被邪祟拉入地下吞噬掉了。 而这些人必定是他姗姗来迟的同伴。 梅时雨忽然发觉,他们穿着的这身衣服,似乎很眼熟。 他一定在哪里见过。 永劫镇上那群中了阴阳咒的倒霉修士! “阁下可是……梅仙尊?!” 梅时雨吞过易容丹,对方是凭剑气断他身份的。 进入地界,在魔修的地盘上,既然可以不露真容,那就还是藏起来的好。 很显然,对面五六个人也都改换了容颜,梅时雨一时认不出他们是谁。 有点小小的尴尬。 梅时雨开口道:“不知尊驾……” “云岚宗,云松轩。” 对方说话很是爽利,并不因他没有认出自己而错以为他瞧不起人。 恰恰相反,云松轩很了解梅时雨,朗笑道:“小十三,这么多年不见,你这脸盲的毛病还是没变啊……” 第130章 五丈之外六亲不认 梅时雨的眼神瞬间亮堂起来,意外地惊喜道:“是你!云大哥!” 云松轩,一听名字,就知道他和云岚宗宗主云松鹤是一辈人。 他是云松鹤的堂弟,俩人之间差了好几百岁。 云松鹤风流成性,声名狼藉,云松轩却是个爽朗直率、极为顾家的男人。 由于云松轩这一支不是嫡脉,而是旁支别系,在云岚宗这种十分注重血脉传承的修仙宗族中,出身不占特殊优势,地位相对来说比较低下。 但是云松轩医术高超,能力不俗,在云岚宗说话还是很有份量的。 他也算是云岚宗长老级的人物了。 梅时雨从前正是向他讨教过关于金蚕蛊的问题。 云松轩和道玄宗走得比较近,若按辈分来说,梅时雨喊他“大哥”略显目无长幼,但他们俩的交情比较特殊,起码也算是忘年之交,因此以兄弟相称,一点也不膈应人。 这下倒好,梅时雨更觉羞愧——他居然把自己的大哥给忘了! 不过他可不会承认这是自己的错,熟稔地回怼道:“分明是你易了容,不然我怎么会认不得你呢?我肯定在茫茫人海中第一眼就看到你了!” “哎,对,我易了容,你要是能看出来,那才奇了怪!” 云松轩哈哈大笑,“毕竟你眼神向来都不太好……你师尊是怎么形容你来着?三丈之外雌雄不辨,五丈之外六亲不认,十丈之外人畜不分啊……” 梅时雨哭笑不得,“好没意思的话!我哪有那么可怕?师尊总是拿我开玩笑,云大哥,你要是当真,就不好玩了。” 云松轩笑着看他,“一开始,我的确没有当真,但现在嘛……不置可否咯。” 他调侃两句,目光越过梅时雨的肩膀,看到他身后那座巨型灵阵,以及阵中锁着的庞然大物,心中顿生不祥的预感。 云松轩忙不迭问道:“十三,你方才可见过一个如我们这般穿着的落单修士?” “是的,我见过。” 梅时雨吐露实情,“不幸,他已经被这只邪祟吞噬掉了,抱歉了,我没能把他救回来。” 他话音一落,跟在云松轩身后的几个年轻修士皆是神情大变,无不尽力克制着悲恸的情绪,不约而同地双拳紧握。 他们之中有人抽出佩剑,誓要找那邪祟算账,却被同样面露悲苦之色的云松轩拦下了。 “师叔!小师弟他……他就这样没了?!” “我不相信,或许用招魂术什么的,还可以把师弟的性命救回来呢?” “再不济,我也要为师弟报仇!师叔又何故拦我?” 云松轩却喝退他们所有人,“你们这是意气用事!你们可知那邪祟的底细?可知自己是不是它的对手?!” “你们上去是白白送死,再搭上五条命,也换不回一个人,明白吗?” 小辈们年少无知,单单看到邪祟已被制服,便以为它威胁性并不大,自己上也能行!殊不知困住邪祟的这座灵阵需要多么强大修为作为支撑。 云岚宗并非武斗宗门,论修仙斗法,不是他们的强项,即便是云松轩自己,也得承认他的实力并不如梅时雨。 但最起码,他作为前辈,走过的桥比孩子们吃过的盐都多,眼力和见识高出他们一大截。 云松轩看得出,梅时雨用了“和光同尘”这样厉害的招数,就意味着这只邪祟异乎寻常,绝非普通人能够应对的,只凭云岚宗几个晚辈后生,就想杀之后快,复仇雪耻,几乎不可能做得到。 梅时雨看着他们脸上悲愤的神情,眼神暗了暗,说道:“真的很抱歉。当时……也就只有一步之差,如果我能再快一步的话,兴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云松轩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十三,不是你的错,你道什么歉。相反,多亏了是你,你抓住了这只邪祟,我们这群乱跑乱撞的无头苍蝇,才免遭祸殃。” 梅时雨叹道:“这只邪祟生得无端可怖,凡是被它吞噬掉的活物,连人带魂都将销匿,变成它的一部分。” 言下之意,即便施展招魂术,也于事无补,人是救不回来了。 云松轩也叹了口气,转身看着小辈们,问道:“对了,过去这么久了,宗主那边可有发来什么消息?千万别出什么事。” 几个年轻人你看我,我看你,最终站出来一人,说道:“师叔,宗主他……他怎么会想起来联系我们呢?” 他们不过是一群外门弟子罢了。 那年轻人咬字清晰,继续道:“就算宗主那边出了什么事,第一时间联系的,也定然是您啊。” 他是有些阴阳怪气的本事在身上的。 这不能怪他度量狭小,冷嘲热讽。 他们此番来地界危险重重,况且是冲着给那群中了阴阳咒的亲传弟子“宝贝疙瘩”寻找解咒方法来的。 吃力不讨好的活,也就只能轮到他们外门弟子来干了! 云松轩当然知道,一路上,这些年轻人的心理都很不平衡。 尤其他们是为了给别人擦屁股,弄得自己一身脏,重重矛盾终于在他们的小师弟身死之后爆发了出来。 云松轩亦是旁支出身,在云岚宗不是没受过打压,对小辈们的想法心知肚明,但体谅归体谅,却不能任由他们搞内斗。 当即冷了脸。 喝道:“你们几个,拿着宗门信物和罗盘,到西北乾位用灵符结阵,务必与宗主取得联系。找得到要找,找不到更要找!你们可知,宗主若有损伤,我等如何向宗门交代?!” 年轻人们被他训斥得清醒了些,纷纷低头称是,结伴去找适合画卦结阵的风水位去了。 他们走得不远,但也不近。 云松轩转头看梅时雨,宗门不和给外人看到了,他怪不好意思的,得亏对方是梅时雨,不会多说一句话,闲谈也不论人是非。 梅时雨从他们的对话中听出一丝不对劲,“莫非云宗主……此时也在地界?” 云松轩坦言道:“是啊,堂哥也来了。十三,云岚宗为何会有此行动,想必你也能猜得到吧。” 永劫镇上那群中了阴阳咒的修士,正是他们云岚宗的人,而且个个“名头”不小,起码都是云氏直系子孙,还有几个嫡脉所出。 因此,云岚宗对这件事分外重视。 他们不惜花大代价、燃烧数万灵石在已经成为废墟的永劫镇上布置阵法,重现当时场景,还原事情经过。 他们惊讶地发现,梅时雨竟在现场。 他身边那个恣意妄为、形迹可疑的少年……又会是什么人呢? 云岚宗宗主云松鹤心有所感,这件事很有可能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样简单。 他干脆亲自出马处理此事。 其实,在他们一行人来到地界之前,已经去过一趟太极殿和四象城了。 幸运的是,太极殿殿主压根没在自己的老巢里待着,他似乎已经很长时间都没有露过面了。 不幸的是,即便如此,外人想要从太极殿北面的玄武城城外冥池中取得雪莲子,仍然是个不小的挑战。 李停云不在场,可他手底下那四个人,一个比一个不好惹。 尤数玄武城的城主,薛忍冬,算是其中最不好惹的那个。 他是鲛人。 相传还是上古神族颛顼的后裔。 没错,颛顼,就是那个绝地天通、阻断上界与下界的联系、最终奠定天地人三界基础的天神。 颛顼帝一举结束人神混居的时代,世序天地,使上下不扰,各行其道。 而他自己并没有赶在天裂弥合前回到三十三重天。 因此,他就成为了最后一个陨落于人间的天神。 颛顼死后,从北方吹来的大风接住了他的身体,送入北冥之水中。 朔风呼啸,海水暴涨,从中跃出一条大鱼,与神体结合化为“鱼妇”。 据说这条鱼就是颛顼在人间的妻子。 再后来,就有了北冥鲛人一族。 薛忍冬本体便是鲛人。 体型巨大,堪比鲲鹏,能在大海中掀起滔天巨浪,可引江河之水倒灌神州,人们对他的刻板印象通常是—— 一条非常彪悍、喜欢玩水的食人鱼。 很不幸,云岚宗惹到了这条食人鱼。 更令人窒息的是,这条食人鱼……好像已经尾随他们进入了地界。 第131章 不知哪根筋搭错了 云岚宗的人事先去过玄武城。 但他们并没有顺利地在冥池中摘到雪莲子。 因为池子里根本就没有雪莲! 他们怎会知道,太极殿殿主“沉迷”于炼丹,已经炼毁了一炉又一炉的极品灵药,其中就包括一株株千年雪莲。 云松鹤和云松轩算是白跑一趟。 虽然他们什么都没有得到。 但他们损失巨大。 那一批去了二三十个修士,五六位长老,活着回来的不足三分之一。 这比他们去极凶之地历练一趟还要可怕。 云岚宗的人从玄武城死里逃生,回来之后,打死也不去李停云地盘上作妖了!他们决定到地界碰碰运气。 就这样,云松鹤和云松轩又带着一批人潜入了酆都鬼蜮。 他们一进到地界,就感觉被盯上了。 但又实在找不出究竟是何方势力跟他们不对付。 只能靠猜。 一猜一个不吱声。 除了玄武城城主薛忍冬,还能有谁?! 任谁被食人鱼盯上了,心里都会打退堂鼓,云岚宗的人也不例外,他们是硬着头皮走到现在,直到后来,他们发现榷场被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整座热热闹闹的榷场,从人声鼎沸到万籁俱寂,不过是转瞬间的事。 若非亲身经历根本体会不到当时的场面有多么诡谲。 云松鹤和云松轩就是在这个时候无意中走散的。 他们各自带着几个小辈,在迷宫似的榷场中团团转圈,尝试过许多种联络方式,但都没什么用。 云松轩已经和他的宗主堂哥失联整整两天了。 杳无音讯。 云松轩生怕他们碰上薛忍冬,被那条食人鱼啃得骨头都不剩。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是最煎熬的。 梅时雨听他一句三叹地讲完这些,自己的心也忽地一沉,追问道:“云大哥,你的意思是,榷场是从两天前就变成现在这样的?” 这些天,他一直待在司无邪所构筑的壁画空间里,对外界的事情一概不知。 那座壁画并不建在榷场之内,梅时雨从壁画中出来之后,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重新走进榷场,这才迷失在其中。 说是“不知哪根筋搭错了”,其实他只是在回避自己的内心。 他心想,李停云很有可能出现在榷场。 于是他下意识就朝这个方向走来。 当他已经站在榷场的大街上时,他才幡然醒悟,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 他转身就走。 但越走越慢、越走越慢。 他不知道自己当时在想什么,但他知道,自己的心从来没像那样纠结过。 纠结之余,他发现自己走不出去了。 梅时雨认命地长叹一口气,心里对李停云的“讨厌”又加重了几分。 那个臭流氓三番四次调戏他的笑脸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天呐,他对李停云的印象,已经从杀人如麻的暴君,变成了爱笑的臭流氓和讨厌鬼——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十三?十三……小、十、三!” 云松轩喊他好几遍,梅时雨才回过神来,敛眸道:“云大哥,我听到了。” 云松轩对他深感狐疑,反问道:“你听到了?那你把我的话,再重复一遍?” “……” 梅时雨道:“你说,榷场正是从两天前就发生了的变化的,那个时候你就发现自己走不出去了。实际上,在你走进榷场之前,也就是你刚到地界的时候……” 他稍作停顿,方道:“后面的话,你还没说。” 云松轩怪异地看着他,没想到他还真是一字不落地都听全了,那他刚刚一脸云游天际的神情,又是怎么回事?一心二用,深藏不露啊。 “好吧,那我继续说了?” 云松轩接着自己的话说了下去,“其实早在我刚到地界的时候,就发现整个酆都鬼域都戒严了,鬼门关紧闭,不许进也不许出。” 梅时雨抬眼看他,“每年除了中元节前后三天之外,鬼门关本就是紧紧关闭着的。若想要在其他时间进出地界,只有两种办法……” 第132章 传下去:师尊腰不好 若想要在除中元节前后三天之外的其他时间进入地界,办法只有两种—— 第一种就是魂魄肉身分离,像死人一样,只留魂魄进出鬼门关。 这个办法和直接死一次也没什么区别,魂魄要是在“头七”即七天之内赶不回来的话,人就会真的死翘翘。 第二种就是耗费法力画一种特殊的“传送阵”,在人、地两界之间穿梭。 这种“传送阵”不同于人界的传送方式和缩地方法,而是要打破阴阳两界的壁障,建立一条以供暂时通行的道路,灵力消耗相当巨大。 否则梅时雨也不会没力气直接剿杀那只已经被擒在阵法中的邪祟了。 如果修为境界较低的话,灵力透支都不一定能成功结阵。 要是不想消耗法力,就得消耗灵石。 简单俩字:烧钱。 烧巨巨巨多的钱。 因此,为了保险起见,修仙者进入地界的流程通常如下: 赶在中元节前一天进入鬼门关,赶在中元节后一天走出鬼门关,这样的话,是不需要耗费多少法力的。 如果预计在鬼界呆的时间比较长,那就更得看准中元节前后三天之内进入鬼门关了,这样就可以省掉来时画传送阵的功夫,只需要在离开的时候耗费一次法力即可。 梅时雨就是赶在鬼门关即将关闭的前一刻进入地界的。 由此推断,云岚宗的人并没有赶上鬼门关开阖的时辰,他们为了进入地界,一定额外花了不少功夫。 所以云松轩说,他看到鬼门关紧闭,不许进也不许出,是可想而知的事情,梅时雨并不为此感到惊讶。 “可是,十三,我说酆都戒严,鬼门关不许进出,不是你以为的那样简单。” 云松轩对梅时雨道:“我的意思是,现如今整个地界处在封闭状态,即便是魂魄,也不能进出,传送阵的办法,更是用不了了。” 梅时雨不可置信道:“这怎么可能呢?” 若果真像他说的那样,那么,他在此之前,把元宝他们……传送到了哪里?! “这怎么不可能呢?我骗你干嘛。不瞒你说,我已经试验过了,鬼门关那里的确是出不去啊……” 云松轩苦笑道:“不过,现在说这个为时尚早,因为眼下最发愁还不是鬼门关那道门槛,而是榷场啊……我们连榷场都转不出去,就先不愁鬼门关了吧。” 他带来了一个坏消息,梅时雨忧心忡忡。 他想知道元宝现在情况怎么样了,但是他已经把缚仙锁收回,此时又被困在榷场中,传音符也用不了…… “哦,对了,小十三,你一定想不到,我这两天在榷场瞎转悠,碰到过什么东西……我遇见了一只僵尸!” 云松轩蓦然又来一句惊天之语。 梅时雨心道糟糕,怎么所有事情都凑巧赶到一起了呢? 他先前施法把僵尸送走,却不知地界出口已经封闭,所以那具僵尸并没有被送出去,他反倒又跑回了榷场,还跟云岚宗的人碰了个正着。 云松轩看到梅时雨脸色发生微妙的变化,不禁更加肯定自己心中的猜想,说道:“我见到的那只僵尸,衣冠楚楚,相貌堂堂,连尸臭都没有。” “按理说,我本看不出来,他是只僵尸。但他无意中露出半截里衣袖子……” “那衣服的料子看起来实在是太特殊了,让我想起了金蚕蛊的蚕丝做成的雪绸,无端地,我就联想到了你。” “十三,你还记得,你曾让我帮你净化金蚕蛊吗?” 梅时雨见瞒不住他,便轻轻点了点头,“是的,是我把雪绸衣给了他。他是只毛僵,尚且处在浑身长毛的阶段,还没有成为不化骨……他尘缘未了,我帮了他一把。” 云松轩无奈地摇摇头,显然,他对梅时雨这种做法,真不知该说些什么为好,“小十三,你还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啊!凡修仙者,见僵尸即杀之,你怎么敢放任自流,甚至还要助他回到人间?” 梅时雨忙问道:“云大哥,你把他怎样了吗?” 云松轩说道:“我能把他怎么样,当然是叫他给溜了。僵尸的速度和力量,皆不可小觑啊,也正是如此,才容易养痈为患,为祸世间。” “十三,在你师尊收的所有弟子里,你看起来是最听话的那一个,但实际上,你才是最为‘离经叛道’的那一个!” “你这人啊,总是静悄悄地做一些惊天动地的事情。” 云松轩这话说得很严重,同时又很精准。 梅时雨下意识想要反驳,却又不知该如何否定他的评判,自有种“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感觉。 云松轩问道:“十三,你难道忘了两百年前的那个教训了吗?” 梅时雨掀起眼帘,双眸轻微颤动,脸上浮现出迷茫甚至不安的神情,但最终,他还是稳住了心神,说道:“我没有忘。” “当年,你为了给那个在比试中脱颖而出,但却因为测出杂灵根而被当众赶下山的少年讨回公道,你竟然私自把他带到主峰,偏要去见你还未出关的师尊……” “可最终又是什么结果呢?那少年失足坠落万仞峰,而你……” 云松轩哀其不幸,不忍再继续说下去,只问道:“十三,你大师兄打在你脊柱上的那道鞭伤,是不是到现在也还会复发,尤其阴雨天疼痛难当?” 梅时雨抿了抿下唇,说道:“那已经是旧伤了,没什么要紧。” “你撒谎。” 云松轩毫不留情地戳穿了他:“当初你脊髓受到重创,几乎半身不遂,若不是你师尊有所预料,专程出关一趟,怕是你这辈子就要成个废人了。” “云大哥,”梅时雨长吁一口气,“那些旧事就别再重提了吧,我的身体伤口愈合能力本就比别人要强一些,后背那道伤对我来说真的没什么太大影响了。” 云松轩见他如此固执,叹道:“十三,你也别太逞强,你的伤后来是我医治的,除了你的师尊,没人比我更清楚,你伤的仙骨,是根基。” “固然你的元神治愈力再强,也没有办法修复受损的仙骨,你这条脊柱就和凡人没什么两样,每隔十几二十年,我就得给你‘修一修’,否则它会老化,甚至断裂。” 云松轩说到这里,再次提醒他道:“十三,你以后可千万别伤着腰啊!凡人伤筋动骨都得一百天才好,你甚至还不如凡人!你要是脊椎再出问题,肯定会留下后遗症,是好不了的。” 梅时雨无奈道:“云大哥,这话你已经说过很多遍了,我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了……你看这么多年,我的腰一直都很好啊。” “我又不做什么体力活,就算是打架,拼的也是修为和法力,很少近身搏斗,只要我注意一些,就不会出问题了。” 梅时雨的声音逐渐变得很轻。 只要不像上辈子那样,他从太极殿前的长阶上滚落,李停云一脚踏上他的脊背,踩断了他的脊椎骨…… 每每回想起那一幕,他就要重新体会一遍深陷绝望的痛苦,本就脆弱的脊椎一寸一寸碎裂,整个下半身失去知觉……哪怕仅仅只是回忆,他也觉浑身发冷,甚至有些哆嗦,咽喉像被扼住一般,喘不上气。 他是一个忍痛能力极高的人。 但在当时,他还是意识不清地喊了声“疼”。 ……是真的很疼啊。 第133章 他们像不像在等死 榷场外。 李停云也他妈迷路了。 不过嘛,他不在榷场内,也没有陷入什么出不去的迷宫之中。 纯粹是因为路痴,分不清东南西北。 李停云跟梅时雨分开之后,心里是想回到榷场去的,他按照自己内心的指引,坚定地走了下去,终于…… 成功迷路了。 他不知道自己转悠到了哪里。 但他知道自己衰运连连,这下估计是南辕北辙,越走越远了。 周围景象越来越荒凉。 他只身站在一个鸟不拉屎、鬼都不来的地方。 “001?” 系统。 李停云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个系统。 他和系统之间的相处模式相当诡异——就像熟悉的陌生人。 他对系统的依赖性极低,系统对他的限制性极大,所以系统下线很久很久,也不影响他走剧情。 李停云总是单方面切断和系统的联系。 除非是他自己主动唤起,或者是人工客服唤起,再或者是系统发布消息和任务,不然的话,他和系统之间会一直保持着断联状态。 以往通常都是王老六主动找他。 这是李停云第一次自主唤起001。 “王老六?滚出来。” 【嘤。】 眼前的屏幕突然亮起。 那头传来李停云成年后低沉阴冷的声线。 王老六虎躯一震。 李停云用命令的语气道:“导航。” 【系统没……没这个功能。】 【但是!但是我晓得一条,只要你一直往西走,肯定能找到黄泉路和忘川河!】 【宿主,我求求你了,去做主线任务吧——把元彻的身体找回来,助其魂魄归位。】 【系统发来提示,说他生命值只剩10%了,但是状态比较稳定,没再继续下降。】 “那就让他吊着吧,我现在没那闲工夫做任务。” 李停云之前从旺财耳朵上摘下梅时雨留给“元宝”的乾坤袋,打开看了一眼,发现那枚玉佩不见了,应该是被梅时雨交还给元彻了。 主角有了玉佩,再加上他的狗屎运,就算是站在阎王老子面前跳段霹雳舞,也死不了。 【老大,你怎么没有“闲工夫”做任务呢?做任务对于宿主来说,是头等要事啊!】 【哥,大哥,爹,爷爷……你是我大爷,我以后跪着叫你大爷,成不?】 【李大爷,我求求您啦,您快点儿去做主线任务吧!】 “别吵——” 李停云话音戛然而止。 王老六的叫唤声也中道斩断,屏幕的那一头,宿主的正对面,突然出现了无数只攒动的人头! 鬼影森森,阴兵借道。 无数鬼兵列队前进,千军万马披坚执锐,气势磅礴,排山倒海,仿佛能够摧毁一切拦住他们步伐的阻碍,即便对面是座巍峨大山,也会被他们前行的脚步踏平,无往不胜,所向披靡。 场面十分震撼。 【卧……槽……】 王老六看呆了。 隔了好几秒钟,他才反应过来,立刻发出一声尖叫。 【宿主你摆什么pose?!】 【你他妈的赶紧躲开啊!】 “凭什么。” 李停云冷笑一声,“是他们不长眼,挡了老子的道。要躲,也是他们躲我!” 王老六这才发现,这群数不清有多少鬼兵组成的大军,竟然被迫中断了行程,停驻在十丈开外的地方,勒马悬缰。 【卧槽!卧槽!他们怎么停下了?】 李停云幽幽道:“他们过不来,当然只能停下。” 王老六此时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傻啦吧唧地问道: 【他们为什么过不来?】 【他们停在那里,是几个意思啊?】 【我有种感觉,他们好像是在等待着什么。奇怪,他们在等什么呢?】 “那你觉得……” 李停云声色森寒入骨,似笑非笑地问道:“他们像不像是在等死?” 【啊?!】 王老六脚底蹿上一股凉意。 头皮隐隐发麻。 李停云并未挪动一步,甚至没有出手的架势,唯有袖袍轻微翻动,飞出一道快如闪电的影子,如流星抛尾,回旋瞬移,迎面直击鬼军! 王老六眼睁睁地看着十丈开外一个个囫囵完整、身披铠甲的人影转瞬间就被“分解”——碎成风吹即散的齑粉,在空中弥漫开来。 万千鬼兵纷纷爆体而亡,地面逐渐笼起浓密的黑雾,吞没了远处绵延不尽的荒芜山景。 自始至终,李停云就在原地站着,王老六甚至没有看到他是怎么出的手,更没有看清楚袭击鬼兵大军的神兵长什么样子。 他只看见,那道几乎擦出火花的“黑影”深入大军内部翻搅了几个来回,在若隐若现的光影闪动以及铿铿锵锵的冷兵器碰撞声中,数万之众的阴兵列队溃不成军。 王老六已经没有脑子思考了。 眼看着千军万马的溃散和败落,他的脑海里像是放了场巨大的烟花秀,噼里啪啦、轰隆隆响彻天际,炸得他眼前一片空白。 直到此刻,王老六才终于意识到,他的宿主,是李停云啊……那个真真正正做到了灭世成魔的终极反派! 他比魔鬼还要可怕百倍不止,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即便千万人挡在他的面前,他也会清出一条道来,独身而行。 远处黑雾之中,有一样东西擦着火星子飞了出来,回旋镖似的重新落到李停云手里。 一把锤子。 正是击溃鬼军的“神兵”。 第134章 老李,你要老婆不要 【嘤,哥哥好强,好厉害。】 王老六毫无预兆地开始发癫。 李停云悚然一惊。 【嘤嘤,人家这一辈子,为哥哥痴,为哥哥狂,为哥哥哐哐撞大墙!】 王老六没皮没脸地嚎一嗓子,有种不顾人死活的变态感。 李停云脸都绿了,绿得跟僵尸一个色儿。 他一口老血梗在心头……他还从来没受过这么严重的内伤! 李停云恨不能把王老六拖出来凌迟三千刀。 拧下他的头盖骨当夜壶。 【宿主,从此以后,你是我大哥,真的,我服你了!】 【你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你让我抓鱼,我绝不杀鸡。】 【嘤嘤嘤,求你恢复记忆以后,手下留情,别刀我……】 【我就是个破写文的,我真不知道键盘敲下去,会有辣么严重的后果呜呜呜……我也是被关小黑屋的受害者啊,我好想回家,再见见我爸妈……】 李停云抖落满身鸡皮疙瘩,忍着他令人反胃的恶心语气,自动省略他的一堆废话,从中提取到关键词:“恢复记忆,该怎么搞?” 【宿主,你还记得,在我去找管理员之前,发现系统显示,“宿主”和“原主”同化值高达70%这件事吗?】 【可001穿书任务有点特殊,你作为原主本人,同时绑定系统,成为了宿主……按道理来讲,原主和宿主明明是同一个人,就不应该存在“同化值”这种东西。】 【为此,我还专门又去找了一趟管理员,祂说,这是因为试用在你身上的穿书模式太新了,001系统配置跟不上,用的仍然是老一套操作法则,但这并不影响什么,只要了解其内在运行逻辑,就能以不变应万变。】 【就比如“同化值”这玩意儿,说白了就是宿主魂魄与原主的魂魄及身体的融合程度问题,既然你本来就是你,那么001显示的70%同化值,指的就是你的魂魄与你的身体融合度只有70%。】 【这很奇怪,不是吗?你还是原来的你,可为啥魂魄和身体不兼容了呢?】 【对此,我们不妨提出一个设想……】 “你他妈搁这儿做化学实验呢?!” 李停云已经没有耐心听他继续扯犊子了。 【老哥,我这是在帮你求解啊!】 【系统什么提示都没有,我不得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嘛。】 【这正是咱们现代人科学论证思维派上用场的时候!你闭嘴,听我狡辩。】 李停云:“……” “如果你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那么你迟早会为自己的不识抬举付出代价。” 【好吧,那我直说好了。我的猜想就是,你的魂魄和身体之所以不兼容,是因为你记忆缺失!】 【记忆缺失,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你对自己前半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就像从没都有经历过一样,你的成长轨迹一片空白……】 【人毕竟是社会动物,得在自我和外界的联系和沟通中塑造人格,人们经由山水,经由光阴,经由一切他者,从而造就完整的自我。】 【即便同一个人,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也会成长为两个不同的个体。即便是一个人的转世,也终究不再是他自己,人间最大的遗憾,莫过于除却巫山不是云。】 【在这个位面,李停云曾经所经历的一切,你都忘记了,所以你虽然是你,但又好像不是你。】 “王老六,我觉得真是不可思议。” 李停云呵笑一声,“既然你是有脑子的,为什么小说写得像坨狗屎。” 【……因为我想挣钱,挣快钱,挣更多的钱。】 王老六跟他对话,有种十分神奇的感觉,尤其在知道宿主就是他笔下的角色本人之后,这种感觉就更加微妙了。 虽然被刀99次,但王老六都忘完了,别说什么“好了伤疤忘了疼”,他连伤疤都没有见过,咋个疼法也不记得了,所以他“胆大妄为”,面对李停云,竟然还能心平气和地说点心里话: 【其实那段时间,我同时在写两本小说,一边996,一边双开,每天下班后日更万字,凌晨两点才能睡觉,没有假期,没有周末。】 【一天到晚,不是上班写程序,就是下班写小说,每天就靠肥宅快乐水续命。一年到尾,我不知道自己是活了365天,还是只活了一天,重复了364遍。】 【挣钱,省钱,存钱,攒钱……我就一个普通人,我只想要钱,还考虑啥自行车儿啊,没有金钱支撑的梦想对我来说就是臭狗屎。】 【当然了,纯粹为了金钱去追求梦想,也还是臭狗屎。对不起,道理我都懂,但是我做不到,因为我真的……只是一个普通人。】 【如果有人事先告诉我,我小说里的世界将变成真实存在的话,我就不干这一行、不吃这碗饭了,我笔力不够,我没有思想,我当不了创世主,我负不起那么大的责任。】 王老六愁眉苦脸,恨不能在小黑屋里抽根烟,【哎,我这书啊,就是套爽文模板写的,只图捞个快钱,谁知道会惹出这么多鸟事儿。】 他怎会料到,他在键盘上敲下一句“反派童年不幸,人性扭曲,道德沦丧”,就让笔下的角色手拿50米大刀追着他砍了一路。 “你活该。”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同,李停云只觉得他很吵闹。 “以后别再跟我说这些废话,我只需要你给我提供有用的信息。” 【现在,唯一有用的信息就是,你要尽快找到那面水镜,也就是我从前跟你提到过的“三生鉴”,只有找到它,你才有可能回忆起前尘往事。】 【……就算你不为找回记忆,也还是得把三生鉴拿到手。】 【因为剧情走向已经不受控制了,你现在正在经历的事情,很大一部分都是我原文中并没有写过的。这也就是说,咱俩都看过原文的优势已经不复存在了。】 【而三生鉴,就是另一个金手指,能帮咱们重开“上帝视角”。】 【其实,除了三生鉴之外,系统还有个“创作灵感”功能,也有类似的作用,它可以总结概括角色的人生线,整理成一目了然的“人物小传”。】 【但是这个功能太不给力了,人物小传都是随机掉落的,不能指定查看哪个人的过往,目前,咱们看过的就只有夏长风和司无邪……哎,不对,等等!】 王老六说着就去查看系统“创作灵感”版块,这不看不要紧,一看之下他发现内容有所更新,系统随机解锁了又一人的“传记”。 【哎呦我操,这么凑巧!老李,你要老婆不要?!】 系统解锁的“新”角色,竟然是司无忧!!! 王老六喜上眉梢,肉眼可见地兴奋起来。 比自己娶了老婆都开心。 谁知李停云冷着脸道:“滚,我已婚。” 王老六:“沃德发???” 第135章 爽文没有隔页仇 李停云越过人工客服,直接唤起投影面板,翻看“创作灵感”板块。 看到标题上醒目的三个大字“司无忧”,面无表情兴趣缺缺,关掉了面板。 王老六无言以对。 他已经被李停云那句“我已婚”惊掉了下巴。 【不是,大兄弟,你还记得咱俩认识第一天,我问你有没有女朋友,你是怎么跟我说的吗?】 李停云早就不记得了,冷哼道:“我怎么说的?” 王老六清了清嗓子,有模有样地学舌道:【汪汪!】 李停云:“……” 【你他妈不是单身狗吗?!什么时候变成已婚人士了?】 【那你先告诉我,那个人,真不是司无忧?】 李停云道:“不是。” 王老六的沉默震耳欲聋。 他一直以为,李停云的心结在于原剧情中,司无忧给他戴了绿帽子。 那段三人行的剧情太过炸裂,想来哪个正常的男人都不能接受,王老六在“悟了”之后,暗下决心要把司无忧和李停云撮合到一块儿。 他觉得自己这把肯定能上分,结果转眼之间就打脸了?! 【不是司无忧,还能是谁啊?你身边根本就没有其他女性角色了!你养的那条狗都是公的,你哪儿来的老婆……】 王老六哔哔赖赖滔滔不绝,李停云烦得想一巴掌扇死他,忽地,他听到对方冷不丁提到了梅时雨。 【那你这回的老婆,不会再跟梅时雨扯上关系了吧?】 李停云坚定道:“会。” 王老六恍恍惚惚地想:“三人行”这道坎是真的绕不过去了吗? 【不行,你得告诉我,你老婆到底是谁?我可以给你当助攻,保准不叫她被别人抢走!】 李停云道:“关你屁事。” 【……好吧。】 【你到时候可别头上长草,绿得发癫,转过身来又要拿刀砍我!】 “又?” 李停云敏锐地捕捉到这个不同寻常的字眼,“我什么时候刀过你?” 【没有没有,我在开玩笑……我猜,你心里肯定想刀我不下八百回了。】 王老六很有自知之明,话题到此结束,转移关注点,无缝衔接到李停云本人身上,以他所处的位置为基点,环顾四周…… 【卧槽,宿主,你这是跑到哪座深山老林里了?怎么连半个鬼影都没有?】 “鬼影,的确半个也没有,但鬼鬼祟祟的人影……” 李停云话音未落,再次祭出铁锤,探入道旁的荆棘丛,人也转瞬移动到路边,从杂草乱石中抓出个鬼祟的活物! 只不过,他“抓”这一下,着实有些恐怖,竟是掐着那人的头颅拖离草丛——伴随几道骨裂声,五指深陷在颅骨之中,挖出五只血洞,岌岌可危的天灵盖随时都有可能被撬开,倒淌一地脑浆。 “速度非人,体温极低,没有呼吸……长得人模狗样。” 李停云就这样抓着那鬼祟之人的脑袋,像拎空水瓶子那样,毫不费力地把他“提”到跟前,上下打量一番。 正是这个“人”把他引到此地。 李停云寒声问道:“你是什么东西?” “我不是东西,我,我……是僵尸。” 李停云目光一凛,“你就是那具藏在壁画里的僵尸?!” 毛僵讶异道:“你怎么知道……” 他的话还没问完,突然之间天旋地转,腹部遭到巨大的冲击力,整个人都被踹飞了出去。 他的身体像颗流星似的,飞上云端,几个眨眼,又变成陨石,轰然坠地。 他在高空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 过了许久。 毛僵从巨大的深坑中狼狈地爬了出来。 趴在深坑边缘,灰头土脸,满嘴黑泥,“呸”的一声,吐在李停云脚边。 抬头,破口大骂:“你他妈谁啊?我认识你吗?上来就是一脚,你娘就是这么教你跟人打招呼的吗?!没教养的东西!” 李停云一言不发,缓缓地俯下身,甚至略带微笑地看着僵尸,而后,按住他的脑袋,用力一扯,硬生生揪了下来! 抬起腿,又是当胸一踹,把他的身体踹回坑底。 身首异处。 【宿……宿主……】 王老六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变了,你真的变了,你咋不是在杀人,就是在杀人的路上啊……】 然而,坑里那个没有脑袋的家伙,竟然还能爬起来,挥舞着两条手臂,暗里摸瞎,到处寻找自己的脑袋。 李停云手里拎着的那只脑袋,也在吵吵嚷嚷地索要自己的身体。 【卧槽,刑天!】 王老六目瞪狗呆。 “不,僵尸都这样。” 李停云把那颗脑袋精准地抛回坑底那人的怀里,“你自己书里的设定,你都忘完了。” 僵尸很难杀死,不管是没了脑袋,还是丢了心脏,都能活,他们身体的任意部位被卸掉,都还能再长出来。 【可是……宿主,你跟他有仇吗?】 【你干嘛见着他的面,就一顿连踢带踹,还把他脑袋给……给拔了?!】 “谁叫他以前也踹过我呢。” 李停云散漫道:“不是说,爽文没有隔页仇吗?这他妈都隔了多少页了。” “我偏要踹他一脚,又如何?” “我没踹死他,就算他捡到便宜了。” 【……】 王老六不敢恭维,但也不敢得罪。 心里暗道:真他妈能记仇,睚眦必报! 看来自己曾经被他干掉99次这件事,不是莫须有,更不是管理员瞎吹出来的,李停云他是真能把所有事情都做绝,毫无转圜余地。 坑底的毛僵把脑袋重新放回脖子上,由于身首分离时间并不长,骨骼和血肉很快就粘连到了一起,脖颈恢复如初。 李停云挥出一道魔息,把他卷上岸边,问道:“还记得往生客栈里,那个救你一命的仙尊吗?” 毛僵愣怔片刻,迟疑地点了点头。 “那么……是你在他脖子上啃了一口?!” 第136章 别吵,我在思考 “什么?你说什么?我啃谁脖子了?” 僵尸很懵逼,一脸无辜道:“我连我媳妇儿的脖子都没有啃过,怎么会啃那位仙长的脖子呢?” “他是个男人,还是个修道之人,我咬他脖子做什么?他很香吗?他有我媳妇儿香吗?” “瞅你这话说的,多冒昧啊!” 冒昧的李停云此刻:“……” 竟无言以对。 其实只要仔细一想,也知道自己先前猜错了:毛僵的战斗力不算太高,最起码和梅时雨这样的高阶剑修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是没有机会在他身上下嘴咬一口的。 但针对毛僵刚才那番话,其中有一点,他不认同。 是男人,怎么了,他修道,又怎样。 不香? “你个没品的东西。” 简直不要太香。 李停云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毛僵。 一松手,像丢垃圾一样把他扔在地上。 “说吧,为什么把我引到这里?” 毛僵沉默片刻,说道:“我要是说我根本没有故意引你过来,是你自己莫名其妙跟我来的,你会信吗?” “……” 李停云怒道:“那你他妈鬼鬼祟祟钻草垛子里干什么?你是来拉屎的吗?!” 毛僵说道:“我也不是专门要来这儿的,我不认识路,走到哪儿算哪儿!之前那位仙长画阵送我出鬼门关,结果我差点没撞死在城门口……” “鬼门关紧闭,我出不去,就只好原路返回榷场,却发现榷场空无一鬼,但我很点背地遇到了另一波修仙的,他们见我就抓,幸亏我跑得快。” “就这样,我逃出了榷场,不认识路,中途又碰上了好几波鬼兵借道。我觉得真是奇了怪了,阴曹地府怎么突然‘戒备森严’了起来?” 颇有种两军对垒、黑云压城的感觉。 要是不说,他还以为自己回到战场。 李停云从他的话中听出了一个重磅消息——地界完全封闭,传送阵失灵了。 操了,那他把旺财送到了哪里? 李停云转了转右手手腕,那里本应该有一道缚仙锁,但在梅时雨决定把元彻那一行人送回道玄宗的时候,干脆撤掉了他对“元宝”的束缚。 李停云之前正是通过缚仙锁,听到梅时雨单方面对他交代“道玄宗是安全的地方”“你到那里之后不要乱跑”这种话,从而推断出旺财很可能被他传送回去。 为了不让旺财那条蠢狗独自面对仙门压力,也为了避免他被王伍和元彻父子俩合伙儿欺负,李停云当机立断把旺财抓了回来,就在梅时雨施法的那一瞬间,神不知鬼不觉,拼的是生死时速。 再后来,李停云之所以要把旺财送回太极殿,也是因为他觉得地界对这条傻狗来说比较危险。 虽然旺财修魔,又是火灵根,御火术勉勉强强也还行,天赋和修为比起许多灵宠都高了一大截,但李停云还是觉得他太废了,百无一用。 这么废物的东西,偏偏是他养的狗。 他养的狗,轮不到别人欺负。 别看李停云有事没事就喜欢扇狗头,但要是别人敢这么对他的狗,他会把那人的脑袋拧下来给旺财当漏食球! 眼下,李停云从毛僵口中得知,鬼门关出不去了,即便是用传送阵的办法也行不通,这就意味着,旺财并没有被他送走,此时他一定还在地界。 相应的,元彻和王伍也没有被送回道玄宗,他们同样滞留在阴曹地府之内。 然而正如毛僵所说,整个地界好像突然戒备森严了起来,阴兵借道,百鬼夜行,与此种种绝非偶然,如果旺财乱跑的话,大概率也会碰上类似的场面。 不过嘛,李停云倒不太担心旺财会应付不来,因为这条狗别的本事没有,逃命一流,狗东西很会“苟”。 至于元彻那边…… 主角的性命和系统任务捆绑在一起,李停云不得不顺带考虑一下他的处境。 王老六说元彻现在的生命值稳定在10%,虽然看起来要死不死,有点危险,但他毕竟有主角光环,老是走狗屎运,又有王伍在他身边,应该不会出大问题。 【宿主,你可别在这儿磨叽了,听我的,去做主线任务吧!】 【地界情况有点不对劲,还是早点把主角的身体找回来为好,免得夜长梦多。】 李停云:“别吵,我在思考。” 王老六:【……】 李停云随意扫了眼毛僵,发现他正在整理衣袖,把老是掉出来的一截里衣袖子使劲往里塞。 李停云目光一变,拧住他的手腕,把他抓了过来,确认他身上穿的是件雪绸衣之后,问道:“这件衣服,是你在往生客栈见到的那位仙尊给你的?告诉我,他当时跟你说了些什么?” 那天,还是少年体态的李停云被梅时雨捂住眼睛,强制关机进入睡眠,后来梅时雨和僵尸之间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李停云一概不知。 只知道他醒来之后,身体就恢复了原样,修为也全都回来了,再然后,他就看到了梅时雨脖子上的咬痕。 面对李停云的逼问,毛僵犹记梅时雨不叫他把事情说出去,于是很干脆地摇了摇头。 遮掩道:“我不认识那个你说的那个人,衣服不是他给的,他什么都没跟我说。” 一番话说得前后矛盾,稀里糊涂。 李停云目光陡然锋锐起来,“你是嫌自己的脑袋太多余了吗?” 毛僵心里发怵,但细细一想,说道:“我没了脑袋,好像也能活,确实有点多余……你要摘就摘吧,我再努力长个新的。” 李停云“哦”了一声,恍然大悟,“那你媳妇儿的脑袋,想必也和你一样,摘了还能再长,毕竟一个被窝里睡不出两种人。” “你他妈敢打我媳妇儿的主意试试?!” 僵尸瞬间暴起。 下一秒,就被无情镇压。 李停云动了动手指头,僵尸脚底下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一下就掉进了坑里。 入土为安。 只留脑袋在外面。 活像一根种进土里的胡萝卜。 李停云不再跟他啰嗦,一缕神识侵入他的大脑,搜刮着关于梅时雨的记忆。 记忆回溯。 只消片刻功夫,关于那天他在客栈睡着之后,梅时雨和僵尸之间发生的所有对话,李停云已经全部知晓。 【宿主,你这么做有点不厚道。】 【记忆回溯的办法,也太摧残大脑了,幸亏他是个僵尸,抗造,耐操,但凡换了别人,都得精神崩溃。】 【不对,我看他现在就有点崩溃……】 僵尸那颗头颅仰面朝天,两只眼睛一只朝上一只朝下,眼神中充满了智慧,舌头从唇角溜了出来,像吊死鬼一样,收不回去了。 他只觉脑子被人挖了出来,用擀面杖碾开,一节一节揪成面片,放上清水搅巴搅巴,重新揉成一团,又塞回了他的脑壳。 这酸爽,才正宗。 第137章 我的一切,都和他相关 李停云在对僵尸使用“记忆回溯”之后,久久没有说话,他像一尊沉默的雕像,一尊沉默的“思考者”雕像。 梅时雨从菩提戒中拿出雪绸衣,送给僵尸,并跟他结下了生死契,如此方能保证放僵尸返回人间之后,不会带给下界生灵无妄之灾。 梅时雨选择了一条两全之策。 而且看起来他像是早有准备。 那件雪绸衣,早在他遇到这只毛僵之前就准备好了,那么问题来了,他是给谁准备的? 顺着雪绸衣这条线索往前推,金蚕蛊的来历也是十分可疑的。 梅时雨曾说,金蚕蛊是他从两百年前道玄宗万仞峰下发现的一具少年尸体上寻到的,他后来请教云岚宗的人,炼化了金蚕蛊的毒性,使之成为一味良药。 道玄宗,万仞山,悬崖…… 少年的尸体。 李停云对这个场景很熟悉,回忆乍现,一晃而过,他可以肯定,那个少年就是年幼时的他自己。 他曾死过一次,失足落下悬崖摔死的,不知为何手里竟然拿着梅时雨的青霜剑,他的血液浸染了剑身,逐年累月,养成了剑灵。 关于青霜剑剑灵的来历,梅时雨也是亲口承认过的。 那么,少年那具尸体呢? 他的尸体在什么地方? 李停云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了。 他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疑问,他为什么要问自己的尸体在什么地方……他没死啊,他还活着,他哪里来的尸体? 难不成,两百年前,他摔死之后,魂魄离体,没过多久,又还魂了,然后他就……活了? 他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但却不知道自己怎么活过来的。 “王老六,人死之后,怎么复生?” 【借尸还魂,俗称“夺舍”。】 “还有呢?有没有其他办法?” 【……】 【你要不去问问阎王。】 李停云刚想破口大骂,突然灵光一闪,卧槽,他怎么把那件事忘了?! “王老六,‘创作灵感’版块里面,夏长风的那段人物传记怎么写的?” “他被司无邪坑死之后,魂魄并没有回到地府,而是附在一盏花灯之上,多年以后,幻化人形……” 【是的,你所说的,一个字也没有错,但系统显示出来的,也就只有这些内容了。】 【系统没有明说,这是起死回生的捷径,也没有详写那盏花灯的来历和去处,更没有写夏长风死而复生的具体经过……】 【咱们知道的,就只有他的魂魄凭借花灯重新化为人形这一条单薄的有用信息。】 “知道这个就足够了。” 李停云说道:“这就足以说明,人的魂魄确实能够再生一副躯体,那也就是说,我现在这具身体,很有可能并不是原身。” 【你的身体不是原身?】 【那你的原身哪里去了?】 李停云笃定道:“除了梅时雨,没人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等等——】 【如果你这具身体不是原身的话,那你……你是什么东西变的?】 李停云思考两秒钟,说道:“地界魔渊,混沌元气。” 【啥?啥意思啊?】 李停云道:“我现在有种猜想……” “你说我是五行混沌灵根,但我在很小的时候,灵根就被挖掉了。” “在那之后,我又死了一回,魂魄重新依附于他物,化出人形。” “我现在依然能够使用混沌元气,跟我从前天生混沌灵根没有半毛钱关系,因为这具身体是新生的,并非原身。” “况且就算是原身,灵根也已经被挖掉了,如果那具原身现在还存在的话,按理说也并不能调动混沌真元。” 【你现在的这具身体本身就是混沌体,很早之前,我就跟你说过了。】 【这是系统给出的明确结果,应该不会出现问题。】 “是的,正因为如此,我才有所推测,我的魂魄是在地界魔渊中,借助混沌之气重新凝聚实体,从而成为了系统和你口中所说的‘混沌体’。” 【地府魔渊中储藏着巨量的混沌元气,那里完全就是一个混沌元气的能量池。】 【如果你现在的这具身体,果真就是凭借混沌元气本身幻化而成,那么……】 【你每次受伤之后,伤口冒黑气,跟他妈漏了气似的,这个奇怪的反应,好像也能解释得通了。】 李停云道:“但这仍然只是猜想。我还是必须得去一趟魔渊,我一定要亲眼看到,里面到底藏着什么东西。” 【所以……奔跑吧!兄弟。】 【向着西边进军,穿越地狱,去到魔渊,这一路上,顺便把主角的身体找回来,完成主线任务。】 王老六三句话不离任务本身。 他像是追在小孩儿身后喂饭的奶妈。 他心知肚明,凭李停云现在的实力,把整个阴曹地府推平了都不是问题,让他把主角的身体找回来,当然也不会是什么难事。 这件事情的难点就在于,宿主他不行动,他不去做,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果不其然,李停云听到王老六又在催他做任务,左耳进右耳出,置若罔闻。 他说:“老子要去找梅时雨。” 【你找人家干嘛?】 “第一,三生鉴在他身上。” “第二,他一定会去十王殿,替他上辈子的‘好徒弟’找回肉身。” “第三,我的一切,都和他相关。” 李停云沉声道:“只有他知道,当初那个少年的尸体何在,也只有他,能够驾驭得了青霜的剑灵。” 第138章 精神力和精神控制 打定主意,李停云把僵尸从土里拔了出来,一榔头锤醒他,说道:“带路,回榷场。” 【宿主,既然你要去找梅时雨的话,那还回榷场做什么?】 【你不也觉得,他大概率是要去替元彻找回尸身吗?那你干脆去地狱找他算了……记得完成系统任务!】 【返回榷场,不是浪费时间吗?】 “梅时雨此时就在榷场。” 【啊?你怎么知道的?】 “跟你这种蠢货解释,是才真正费时间。” 【……】 “从现在开始,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不做解释,你不明白,那就憋着。” 李停云一句话堵得王老六心情郁闷。 心情郁闷,但不敢抗议。 毛僵好不容易从土里爬出来,站在地上摇摇晃晃,使劲甩了甩脑袋,对李停云道:“榷场?什么榷场?我不认路,我不知道在哪儿。” 李停云一锤子抡他脑壳上,“跟我装傻?你先前说,你是从榷场逃出来的,怎么,这话你转头就忘了?” 李停云确信,毛僵定然知道回去的路。 他之前用“记忆回溯”,强行掠取了毛僵脑海中关于梅时雨的所有记忆,他发现,这只僵尸不仅仅在往生客栈中与梅时雨有过交集…… 此后,在榷场内,一批身份不明、乔装易容潜入地界的修仙者,好死不死正巧盯上了已经脱胎换骨的毛僵,也不知他们怎么看出了雪绸衣下裹着一副非人的躯体,愣是追着僵尸跑了一路。 得亏速度和耐力是毛僵的强项,他幸运地甩脱了那群修仙的道士,转角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对他有救命之恩、再生之德的梅时雨。 毛僵跑得太快了,没刹住车,余光中瞥见仙人远去的背影,只是惊鸿一眼,他就错身跑走了,而后一个急停,返回来寻人,没找见。 不过嘛,他倒是看见几只鬼手从地底下冒出来,拽住一个大活人往地底下拖。 毛僵定睛一看,这人的穿着打扮,竟与之前那批想要抓住自己的修仙者一模一样! 毛僵见他如此倒霉,脚底抹油,溜了。 再一次与闻声而来的梅时雨擦肩而过。 这些场景,都是李停云在毛僵的记忆中搜刮来的,以第一视角亲眼所见,如同亲身经历了一遍。 这都是毛僵离开榷场前发生的事。 很热乎。 由此推知,梅时雨此刻很有可能仍在榷场之中,而且已经发现那群鬼手的不对劲……他说不定早把“太岁”从地底下抓出来灭掉了。 李停云如此猜想。 他对毛僵道:“我知道你在顾忌什么,你怕我要去找那位仙尊的麻烦,对不对?” 毛僵警惕地看着他,满脸写着五个大字:难道不是吗?! “你这么想可就错了。你不知道,我跟那位仙尊是朋友,关系好得很,我怎么会找他的麻烦?我对他好还来不及,就更不会害他了。” 李停云笑着说道。 僵尸毛骨悚然,“我不信……你这货一看就不像好人!你觉得我很傻,很好忽悠吗?” 李停云皮笑肉不笑,“那你觉得,像我这样的坏人,很好拒绝吗?” 僵尸:“……” 片刻之后。 毛僵身不由己地在前方带路。 他被精神控制了。 【你可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王老六发出一声喟叹。 【宿主啊,你是怎么好意思和一只僵尸玩儿“精神力”这一套的?】 精神力,是修炼者除了修为、境界之外的另一种实力评判标准,精神力的高低,代表灵魂的强弱。 灵魂,指的就是三魂七魄,与灵性、灵智这些概念不同,不能混淆。 譬如人们常说万物有灵,多指万物具备灵性、灵智,而非灵魂。 植物、动物都有灵性,但唯有人,才具备灵魂。 其他一切由动植物、甚至于石头之类的非生命体演化而来的各类妖、精、怪,在修炼过程中有一道必须要跨越的门槛,就是修炼成人。 它们修炼成人的过程,不仅仅是化为人形就足够了,更重要的是修炼出完整的三魂七魄,也就是“灵魂”。 灵魂,是“生命”最重要的一部分。 【僵尸他连魂儿都没有,你对他使用精神控制,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宿主,你就跟那个从三岁小孩儿手里抢糖葫芦的怪蜀黍没啥区别。】 【噫,心眼儿忒坏!】 王老六嘴贱得很,非要损两句才爽快。 “闭嘴。” 李停云悠哉游哉,语气平静。 他一想到很快就能和梅时雨见面,心情很是不错,因此不与王老六计较。 【精神力……宿主,说到这个,我忽然想起来,这玩意儿还是蛮重要的哈,尤其对于现在的你来说!】 【如果事实正如你猜想的那样,你现在这具身体并非原身,而是魂魄借助混沌元气重铸的一具肉体……】 【那么,你要是想找回原身,并对其加以控制,就要用到“精神力”了。】 通常情况下,三魂七魄完整无缺的生灵,都具备一定强度的精神力,反之亦然,两者互为充要条件。 只有魂魄俱全,才能够修炼精神力。 个体的精神力是否能够拓展为对他人的精神控制、精神防御乃至于精神攻击,取决于个人精神力修炼水平的高下。 修行之人不仅注重提高自身修为和境界,还普遍兼修精神力。 只有灵魂的精神力足够强大,才不容易被人夺舍,或者被人控制。 【对于任何生命来说,灵魂都是最、最、最重要的东西!既然你的灵魂已经附着在了新的躯体上,那么这具身体就是你的本体。】 【就算你把原身找回来,你的灵魂也回不去了,你只能用精神力控制他,让他成为你的分身。】 【如果你那具原身没有生出灵智还好,你很容易就能用精神力控制他,但他要是已经生出了灵智……哎呦我操,那场面可就太刺激了。】 【他很有可能不会听你的!】 李停云无所谓道:“不听我的,那就灭掉,多大点事。” 【你,你咋对自己也这么狠?!】 王老六一阵唏嘘。 【但其实……你倒也不用做这么绝。】 【就算你的原身生出了灵智,有了自己的想法,但充其量他也只是“开智”而已,他不可能凝聚出另一个灵魂,你用精神力控制他,这办法还是可行的。】 王老六转念一想,又说道:【除非……他能把你干掉!】 【他要是有办法把你的三魂七魄全都打散,等你灰飞烟灭之后,他就能重新养育自己的灵魂了。】 【据我观察,你这人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说不定,你和你的原身还真有可能为了利益争夺打起来,而且是往死里打……】 【我的妈呀,画面太美,不敢想象。】 李停云听罢王老六这番推测。 陷入了沉思。 第139章 他们是到地界搞团建吗 在去往榷场的路上,李停云拿出了那枚用于联络的海螺,螺壳微微发烫,闪动着莹润的光泽,在周遭形成了一圈柔和的光晕,若隐若现,时有时无。 看起来,群聊里面很热闹。 李停云分出一缕神识进入螺壳之中。 果不其然,中央广场沸反盈天。 他们像在讨论什么重大突发事件,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你一言我一语的热闹场面可想而知。 但这一切的一切,在李停云现身的那一刻戛然而止。 太极殿众人上次见到殿主,还是在上一次……那时候他还很小,少年模样,但那股令人心惊胆战的气势不减分毫。 众人现在见到的,正是那个原原本本的他,心底产生的畏惧比起当日有过之而无不及。 几乎是在李停云现身的那一瞬间,他们就自动屏住呼吸,大气不敢喘一口,训练有素地跪在地上恭迎…… 迎个屁。 李停云一挥手,所有人,强制下线。 中央广场一下就清空了。 他瞬间南移,一脚踹开南边那座朱雀神庙的大门,开门见山,问道:“夏长风出事了?” 群聊空间中的神庙建筑,正是四象城之一的朱雀城中央那座主体建筑的微缩版,不仅微缩,而且简略。 庙堂之中不存在什么奢华壮丽的摆设,其存在的意义只是为了隔出一方天地,以供朱雀城治下之人聚集一堂。 说白了,就是个聊天小群。 “小群聊”设有“密码”。 李停云一脚踹没了。 神庙内部,只有零零散散几个人,他一眼扫过去,七个。 “殿……殿主!” 其中一个瞬间滑跪到他面前,“我们几个和夏城主联络不上了!听说鬼门关紧闭,即便使用传送阵也无法进出,我们正在想办法,把那两扇门给它撬开!” 没有一句废话。 李停云居高临下看着他,问道:“你们几个……是新一任‘七宿’?” 那人重重地点了点头,“属下井木犴。” 七宿,朱雀七宿。 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此天地四象的说法,源于古老的星宿崇拜,正所谓“天之四灵,以正四方”,这四象分别代表东西南北四大方位,同时与天上二十八星宿相对应。 在天象中,二十八星宿也可以分为东、南、西、北四宫,每宫各有七宿。朱雀属火,位于南方,南方七宿在天成象,形似朱鸟。 四象城便是借用星宿分布规律,各座城池之中设有七大护法,他们的名字则与东西南北四宫总计二十八星宿名称一一对应。 名字是永恒不变的,但使用这个名字的人,一直在换。 死的了要换,太弱的要换,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职的,更要换。 总的来说,他们换人比换衣服还勤快。 护法的位置,谁强谁上,能不能保住这个位置,各凭本事。 夏长风对下管理比较“人性化”,他通常不会过于勤快地、一个一个地换人——他会集中杀一批,换一批,这样效率更高。 李停云问道:“鬼门关,撬得开?” “撬不开,”那个自称“井宿”井木犴的人咬牙道:“所以更要撬!” 李停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 但除了这个,就没有别的办法打通地界和人间了吗? 李停云又问道:“你们造出来的海螺,除了能传音,就没有别的功能?” 言下之意,传音可以,传人可否? 井木犴说道:“殿主,凡持有海螺之人,皆可以实体进入此间,但想要出去的话,也只能原路返回,并不能以此为跳板,去到其他持有海螺之人所在的地方。” 李停云想的是,只要鬼门关内外皆有太极殿的人在,那么他们就可以通过海螺实现出入自由,但井木犴告诉他,这么做不行。 换句话说,这功能太高级了,初代海螺机还达不到这么高的要求。 李停云想知道这东西是谁造的,然后让他加紧出个升级版——但这都是后话了,现在谈这个,没有卵用。 “夏长风死不了,你们只管去鬼门关,给老子把那两扇门撬开!要是撬不开的话,本座就不回太极殿了。” “殿主……您不回来,一直留在地界,做什么?” “登基。” “啊?!” 井木犴一脸不可置信。 但在眨眼之间,他就转变为深信不疑。 “殿主,我相信,您肯定说到做到,干掉鬼帝,称霸地界,指日可待!” “你他妈屁话怎么这么多?” 李停云见他还真信了,一脚把他踹飞。 “除了你们城主,我刚才还听到有人议论薛忍冬,再来个人给老子说说,这又是怎么回事?” 于是,又有个利索的人走上前来,回禀道:“殿主,玄武城薛城主先前因为城外冥池中的雪莲子被偷一事,耿耿于怀,一怒之下,他追着那批贼人,一路追到了地界。” 依旧是没有一句废话。 李停云当然还记得,旺财之前在永劫镇上装扮成面馆老板,害得一群修士中了阴阳咒…… 其中就包括王伍。 他们这群人都需要雪莲子解毒。 只是没想到,他们还真有胆子“偷”到四象城来。 李停云问:“那是些什么人?” 下属回道:“据说……是云岚宗的人。” 李停云这才明了,原来当初中了阴阳咒的那批修士,出身于云岚宗。 李停云又问:“他们拿到雪莲子了?” 那人回道:“没有。殿主,你忘了,雪莲子已经被您给嚯嚯完了,剩下最后一颗,也被夏城主拿走了,据说,这还是您吩咐的。” 李停云略一思索,既然云岚宗的人并没有得逞,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所以他们又到地界寻找解毒方法,薛忍冬这才跟着他们追到了地界。 毛僵在榷场中碰到的那群修仙者,很有可能就是云岚宗的人。 李停云回想起他在毛僵的记忆中所看到一幕幕。 榷场和永劫镇两批人穿着统一,版型一致,师出同门的可能性很大。 这下可热闹了。 下属继续道:“薛城主是带着玄武七宿去到地界的,这已经是两天前的事了。” 李停云:“……他们是到地界搞团建吗?” 第140章 但闻钟磬音 月晕知风,础润知雨。 地界没有日月,梅时雨的目光从乌蒙蒙的天际转而向下,移至榷场内的一座座亭台楼阁、轩榭廊舫,风云初起,山雨欲来,一线天光渐薄远山。 风里夹杂着蹊跷诡异的咸湿气息。 云松轩捏着鼻子,转头看了眼还在远处站着的几个云岚宗弟子,脑海中闪过一念,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脸色大变,叫了一声“不好”。 云岚宗那几个小辈们正在想办法联络宗主云松鹤。 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尝试和失败,他们脚下布置的阵法终于起了点反应。 其中一人正要把这个“好消息”禀告云松轩,丝毫不觉阵法所散发的光芒陡然发生剧变,一转身,就看到长老神色慌张地朝他们招手。 云松轩大喊道:“快离开那里!离远点!” 年轻人没有反应过来。 不明所以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地面涌起寒潮,裹挟着烈风劲雨,几道冲天水柱喷薄而出,如同粗壮的藤蔓迅速生长、攀爬,瞬间破坏并吞没掉了整座法阵。 水流交错纵横,紧密缠绕在一起,任何陷入其中的猎物,都将被顷刻绞杀。 云松轩心下一惊,急欲上前,却被梅时雨压住肩膀。 云岚宗弟子们布下的阵法已被篡改,不知招来何方凶戾之物,水柱腾空足有十丈之高,犹如平地卷起海啸,周遭高大的建筑,在其相衬之下,反倒成了海面上渺小的轻舟。 若在此时贸然上前,必定会被卷入水浪交织的漩涡之中。 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本该至阴至柔,润泽万物,然而眼前的“水阵”来势汹汹,雨急风骤……梅时雨似有所料,紧紧抓住云松轩,坚如磐石,不动如山,任由衣袖在狂风中猎猎作响。 升腾的水汽扑面而来,堪比细小的针尖刺入肌肤。 如此变故,只在一瞬之间。 云松轩眼睁睁看着被卷入水阵中央的几人以极其惨烈的方式殒命——他们不断挣扎的身体被挤压、撕裂,水刃把他们搅成了肉泥,喷涌的鲜血注入流水,化为血河,一眨眼,就被后继而来的浪涛冲淡。 水涨潮落,将一切污秽洗刷得干干净净。 空气中那股咸湿的气息越来越重,生生压了血腥味一头,如浴海风。 看着血淋淋的惨剧发生在眼前,梅时雨却无能为力,他不是没有想过用冰封的办法,但他这样做只会助长其威势。 寒冰遇水,如火趁风威,封印在冰棱中的血肉之躯将会随之冻结、碎裂,碎成无数细如微尘的冰晶,风吹即散……不比眼下的结果好到哪里去。 “是他……薛忍冬!”云松轩咬牙道:“太极殿那只鲛人!” 是那头可恶的“食人鱼”在搞鬼。 梅时雨不由得悬起了一颗心。 若问他最不想碰上太极殿中的哪个人,首先是李停云,其次,就是薛忍冬。 可梅时雨偏偏如此倒霉,先是平白无故撞见李停云,后又迎面遇到薛忍冬,该遭的劫数一样不少,想躲都躲不开。 玄武城薛城主残暴嗜杀的恶名不输李停云,虽然实力不能与之比肩,但他有一点让梅时雨颇为忌惮。 薛忍冬灵根属性为水,北冥阴水。 虽说修仙界一直有“五行灵根中水灵根相对较弱”的论调,但这种说法实际上大错特错,尤其对于高阶修士而言,这话就是误导。 高阶修士在修炼后期,一般都得把自身所缺的其他灵根补齐,而水灵根尤为难得。 水灵根修士往往在修炼前期进度缓慢,但只要熬过那段最为困顿的时期,将会无往不利。 天生水灵根者,在后期补修其他四种灵根时,只会比别人更加容易、更加顺畅。 水育万物,调和阴阳,随形而变,顺势而为,天下柔者莫过于水,而能攻坚者,也莫胜于水。 薛忍冬天资不低,修为颇深,若将他置于修仙界比较来看,他必是当之无愧的佼佼者,足以跻身强者之流。 最重要的是,他属于“实力不详,遇强则强”那一挂,至今没有败绩。 面对比他更加强大的对手,他也许赢不了,但也绝不会输,更不会输得很惨。 实力再强的人,只要被薛忍冬缠上,就注定会被他耗死。 除非强到足以碾压他的地步。 一招决胜负,定生死。 不给他任何反扑的机会。 梅时雨自认没有这种能力。 放眼整个修仙界,也找不出几个人能够做到如此地步,在一招之内解决掉一个实力深不可测的对手——这真的难以想象。 远方传来阵阵钟罄之音。 相隔太远,乐声随风而至,几近于无,但梅时雨还是捕捉到了这缕不同寻常的响动。 云松轩亦然,侧耳细听之下,抖了抖唇,说道:“这声音很耳熟,我在玄武城外听到过……” 如同听到丧钟敲响,令他不寒而栗, 麻烦真的找上门了。 薛忍冬就在附近,却迟迟没有现身。 梅时雨思索道:“这应该是浮金钟与沉明磬的声音。” 他上辈子在太极殿待了那么多年,对四象城那四位城主的了解还是比较深刻的。 据他所知,玄武城城主薛忍冬尤好音律,在这一点上,他与他的先祖颛顼帝一脉相承。 颛顼曾在人间留下两样法宝,一为浮金钟,二为沉明磬,如今,这两样东西皆置于太极殿北玄武灵台之上。 每年冬天,自冬至日始,朔风从北方吹来,鸣钟击磬,悠远绵长的乐声经久不绝,将会贯穿数九隆冬,持续九九八十一日整,直到春回大地,才能消停下来。 宛如一场神秘而又盛大的祭祀仪式。 冬日里,每逢寒风呼啸,站在太极殿亦或是四象城内的任何一个角落,都能清清楚楚地听到钟罄回响。 太极殿殿主极其厌恶外界发出任何“噪音”,干扰清静,唯独对此表现得极为宽容,梅时雨感觉得到,李停云很喜欢这种声音,甚至于说……他很享受。 梅时雨总能见到李停云衬着漫天飞雪站在太极殿外远望苍穹的身影,至于说他为什么总能看到这一幕……因为他自己也经常这么做。 俩人总是心照不宣选在同一时间、站在同一处角檐下赏雪,没有确切的先来后到,无非是早一步、晚一步的问题。 每每碰面,都觉得尴尬,心道下次换个地方,结果对方也是这样想的,一连好几次撞在一起,尴尬的次数多了,也就没什么好尴尬的了。 再后来,他们已经习以为常,在大雪天里不约而同地走出殿外,极目远眺,看苍鹰盘旋,飞鸿踏雪。 余光中总能瞥见另一个人的身影。 那是两人之间少有的宁静时刻。 尽管一句话也不多说。 氛围却不冷凝。 如今梅时雨再一次听到熟悉的乐声,恍如隔世——事实上,他的确是隔了一世之久,再度听到当年响彻太极殿的钟罄之音,熟悉得令他感到陌生。 与云松轩仿佛听到哀乐般毛骨悚然的心绪截然相反,梅时雨偏然从阵阵浑厚、古朴的钟罄声中听出了几分本不该有的宁静。 第141章 人鱼的尾巴到底什么色儿 随着遥远的钟罄之音戛然而止,梅时雨也从前世的回忆中抽身而退。 眼前,水阵中央汹涌的波浪逐渐停息,只剩下一圈圈荡开的涟漪。 片刻之后,涟漪也不见了,阵中水泊已经干涸。 梅时雨瞥了眼地面上留下的水渍,环顾四周,始终不见薛忍冬的身影,不知他在搞什么名堂。 云松轩自言自语道:“宗主他们……一定已经和玄武城的人交上手了!不行,我要去找他们,说不定他们就在附近。” 他身影一动,梅时雨就立刻跟上,与此同时拔剑出鞘,迅速说道:“云大哥,我同你一起去。” “十三!”云松轩横臂挡在他身前,“这是我云岚宗与他玄武城的恩怨,怎能把你也牵扯进来?我知道,你到地界来,也一定有你自己的事情要办,这里危机四伏,你还是快点离开吧,不要自找麻烦了。” 梅时雨郑重道:“可你是我的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我不可能在你面临危险的时候作壁上观,因为换作是你的话,你也一定不会这么做。至于麻烦么……我遇到的麻烦事多了去了,不差这一件两件。” 他算是虱子多了不怕咬,破罐子破摔了。 先前好不容易才甩掉李停云的纠缠,转眼之间,又要和薛忍冬杠上了。 他跟太极殿的人命里犯冲! 麻烦躲不掉的。 “好吧,”云松轩听了梅时雨如此真诚的一番话,心里怎能不触动,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头,“小十三,你可真是……” “等等!”梅时雨突然打断他,侧身向后看去,“云大哥,不用你去找,人已经来了。” 他听到远处传来凌乱的脚步声。 不多时,小巷里果真晃出几道人影,在他们身后,几只“水兽”穷追不舍。 水兽,顾名思义,就是形似虎豹豺狼之类、但浑身上下都是水做的“野兽”。 它们四肢一动起来,流光溢彩,晶莹剔透,美则美矣,却不能忽略其威猛彪悍之姿,攻击性十足。 几人被水兽追赶,慌不择路分头逃窜,其中一人抬头看到云松轩,两泡眼泪登时蓄满眼眶。 一蹦三尺高,挥舞双臂,大喊大叫道:“长老!长老救我!” 正是云岚宗弟子。 许是他情绪太激动了,濒死之际柳暗花明,转角见到希望,竟然心潮澎湃地跳了起来! 然后,狠狠摔了一跤。 水兽怒吼一声,俯身冲刺,像头野猪一样拱了过去,两只獠牙势必顶穿他的身体。 突然,一枚银针飞驰而过,刺破水兽颅顶,没入它透明的躯体。 摔倒在地的小修士翻过身来,吃惊地看着那枚银针贯穿整只兽体,带出一泓飞溅的水花,钉进了后边儿的木桩。 水兽化作一汪清泉,哗啦啦浇淋在地,变成一滩脏水。 其他几只水兽也遭银针突袭,一个个都像胀破了的水球,泼湿了地面。 云松轩走上前去,把自家门下的小辈们扶了起来,手腕一动,射出去的几枚银针皆被他收回袖中。 当真不能小瞧学医的。 医修用针如神,堪比暗器,要是再往针头上淬点毒,专扎死穴,就能杀人于无形了。 云岚宗一众医修的确不善武斗。 但杀人的方式有很多种。 不一定非要斗个你死我活,才能决出胜负输赢。 明枪易挡,暗箭难防。 云岚宗医毒传家,云氏之人不仅会行医用药,还擅长制毒,他们有的是阴毒手段,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譬如他们宗主云松鹤,素有“药王”之称,这里的“药”,指的并不是治病救人的良药。 而是毒药。 毒中至毒。 云松鹤炼毒是一把好手。 贼他妈能祸害人。 云松轩跟他反着来,就喜欢琢磨他制的毒该怎么解,业界良心,云岚宗少了他可以,但修仙界没了他不行。 别看云松轩在云岚宗地位不怎么高,但他多年悬壶济世,人又潇洒开朗,喜好结交四海之友,人脉特别广,放在整个修仙界来看,他的名声比他家宗主好得不要太多。 要不说人得多结善缘,今日他遇到麻烦,有梅时雨这样的朋友肯为他两肋插刀,自然是善有善报。 云松轩救下的几个弟子皆绕在他身边,把他团团围住,梅时雨就在远处看着,并不上前打扰。 云岚宗弟子们有男有女,但都束发加冠,宽衣窄袖。 他们七嘴八舌、惊恐不安道: “长老,宗主已经发现榷场的出口,我们知道该怎么走出这座‘迷宫’了!” “但知道归知道,眼下四面楚歌,玄武城的人对我们痛下杀手,我们几个和宗主他们都被水兽冲散了……” “宗主他已经和薛忍冬打起来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鲛人本体耶!” “他的尾巴好长好长——” “都把宗主拍飞啦!” “……” 云松轩绷紧了脸,肃然道:“你们怎么回事?宗主都被拍飞了,你们居然这么兴奋?!就没人关心一下宗主他有没有受伤吗?” “可是,宗主飞出去落在哪儿,我都没看到,哪还能看清他受没受伤……你们见到了吗?” “没有,我只看到……鲛人的尾巴好大、好壮观!!!” “是吧?是吧!我还以为,就我一个人这么觉得呢。哎,你们说,他的尾巴究竟是什么颜色?我感觉有点像……五彩斑斓的黑!” “屁!分明是流光溢彩的白!” “……” 云松轩托着下巴琢磨道:“你们看到的,真的是同一条鲛人吗,他的尾巴到底是黑的还是白的?” 他见扭转不了话题。 干脆也选择加入八卦小分队。 因为他也没见过人鱼,他也很好奇。 之前去玄武城那一趟,并没有见着薛忍冬化出本体,但鲛人那张脸,着实令人惊羡。 于是他们七嘴八舌地讨论了起来。 气氛甚至有点欢快。 这场面,就连梅时雨一个外人都看不下去了,他不得已走上前,出言提醒道:“云大哥,你们说点正经事,好不好?” 云松轩猛地咳嗽一声,板起了脸,赏给小辈们一人一个脑嘣子,“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还有心思谈论这种不着边际的事情!” 弟子们纷纷散开对他的包围圈,乖觉地站在他身侧,好奇地打量着梅时雨,“咦,这位仙尊是……” 梅时雨微微一笑,刚要开口表明身份,只见对面一个小姑娘扯住同伴的袖子,小声地激动道: “啊,他对我笑了耶!他生得好好看,笑起来更好看了怎么办?他比刚才那条凶神恶煞的人鱼少了好多戾气,果然我还是喜欢温柔的男人。” 梅时雨:“……” 他面无表情地看了云松轩一眼。 云松轩双手合十,无地自容道:“家风不正,请多包涵!小十三,你千万别把我们家的糗事说出去……” 丢脸的嘞! 第142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一) 云松轩一句“家风不正”,难说不是在暗戳戳指责云松鹤拈花惹草一贯风流,上梁不正下梁歪,云岚宗弟子们多多少少都沾点“花痴”的臭毛病。 这毛病,一旦发作起来,厉害极了,他们居然对着薛忍冬那凶狠残暴的家伙都能品出个好歹来,生死攸关的时刻,还顾得上对人家的鱼尾巴评头论足,也是没谁了。 “人不可貌相”这句至理名言,在颜狗听来如同放屁,人不貌相还能怎么相,人不看脸还能看什么?别说什么忠于人品,没有人会浪费时间去了解一个丑八怪的人品!忠于人品的前提,是始于颜值。 云松轩扶额苦笑,对梅时雨摊手耸肩,他们这群人,三观跟着五官跑,家风遗传,一点办法也没得。 他告诉小辈们眼前这位正是道玄宗藏剑峰的峰主,方才那个拉着同伴窃窃私语的女孩子登时又羞又愧,低下了头,就没敢再抬起来。 梅时雨见此情此景,不知怎的,蓦然想起了司无邪和司无忧兄妹俩。 云松鹤这一双私生子,完美继承了他“看人先看脸”的独特个性,司无邪就不说了,司无忧她…… 她是真敢一眼就看上李停云啊! 就为了那张极具欺骗性的脸。 赔上了性命。 梅时雨一想起上辈子他们几个人之间的纠葛,就觉得无比头疼,不是因为剪不断理还乱,而是因为……那一切实在是太离谱了。 上一世,李停云和司无忧俩人究竟如何相识、又是如何走到一起的,没人比梅时雨知道得更加清楚。 在梅时雨看来,这俩人之间所谓的“缘分”,根本就是“莫须有”。 比镜中花、水中月还要不切实际。 让人直呼离谱! …… 上一世。 李停云初遇司无忧,也是在地界。 还是在地界的一座“花楼”里。 花街柳巷,秦楼楚馆。 极乐之地是也。 梅时雨就在当场。 咳,先不要问他们三个为什么会在地界的青楼里“欢聚一堂”。 首先要说明的是,他们误打误撞聚在花楼里这件事情,发生在梅时雨“投靠”太极殿不久之时…… 那时候,梅时雨初到李停云身边,发现一件奇怪的事,那就是——李停云经常光顾地界。 他简直把地界当成了自己的地盘,来来去去,进进出出。 那里就像他的“第二个家”。 李停云心情好的时候,或许还会像那些潜入榷场做买卖的修仙者一样,易个容、装个样。 但大多数情况下,他都懒得遮掩,说来就来,说走就走,鬼王和鬼帝心知肚明,却也不能拿他怎么办。 梅时雨真的很好奇,李停云到底为什么那么喜欢到地界去? 他每次到地界,是去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找什么人? 梅时雨可以发誓,他绝对不是要打探底细,纯粹只是好奇罢了。 于是,某一日,在李停云又一次准备动身去地界的时候,梅时雨表露出的极大的好奇心吸引了他的注意。 他停下脚步,转头问了一句:“你想跟我一起去?” 不想! 怎么可能? 我为何要跟你一起…… 鬼使神差地,梅时雨点了点头。 然后,他就被李停云带到了地界。 在半路上,他问李停云,他们究竟要去什么地方? 李停云一点也不瞒着,对他说了两个字: 魔渊。 梅时雨神情一变。 他不禁想起自己从前到魔渊取回分景剑一事,可谓九死一生,他几乎是撑着最后一口气,从地狱里爬出来的。 彼时,他好不容易从十殿阎罗手底下逃脱,以一敌十勉勉强强还活着,踏出鬼门关,看到了人间的第一缕阳光,下一刻,就被酆都大帝给追上了。 当真,无法想象他是有么多倒霉,前脚走出地界,后脚鬼帝就宣布出关,亲自来找他算账! 酆都大帝,这个活了大几千年的老怪物,已经闭关三四百年之久,刚好就赶在梅时雨拿回分景剑的那一天、那一个时辰、那一刻钟出关了!!! 不知该说梅时雨到底是运气太好,还是运气太差,生死一线的时刻,他又遇到了另一个更加可怕的人…… 没错,就是李停云。 梅时雨负剑走出鬼门关,酆都鬼帝追在他身后,而太极殿殿主,就站在他身前。 身后那人朝他追魂索命! 而身前的这个人,朝他…… 笑了笑。 初次见面,李停云那一笑,笑得很真诚,以至于后来梅时雨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回想起当时的场景,他都觉得只能用“真诚”两个字来形容李停云那一笑。 不掺杂任何阴谋、污秽、狡计。 发自内心,微微一笑,别无所图。 梅时雨是在亡命关头撞见的李停云,那时候他还不认得这个人,而李停云身上也没有佩戴任何可以表明他身份的物件,比如神兵之类的东西。 几乎所有高阶修士都会随身携带一样能够代表其身份地位的兵器,但李停云并没有这样的习惯。 因为他根本就没有一件属于自己的神兵。 梅时雨不清楚个中渊源,也不知道这个站在鬼门关前朝他微笑的男人是谁,更不明白这个人为何如此优哉游哉,一派闲庭信步的模样。 难不成把鬼门关当他家门口了?! 梅时雨一度以为自己遇到一个傻子。 然后,他就把这个“傻子”带走了。 他带他逃命。 再然后,梅时雨体力衰竭,逃不动了,一边吐血,一边推开李停云,让他赶紧先走,留下自己垫后。 他严肃地告诫这个“傻子”:以后不要再到鬼门关前瞎转悠了! 修仙,要走正道,千万别误入歧途。 说完这句话,梅时雨一口气喘不上来,眼前天旋地转,晕倒在李停云面前,哦不,是他怀里。 李停云接住了他的身体。 李停云这个举动,梅时雨一直以来都无法理解,他觉得,还不如让他当场摔死算了!不要抱他,也不要救他,让他默默地死掉,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很久以后,梅时雨再回想起两人初遇时的场景,都恨不得钻进地缝里躲一躲,半夜都得从床上爬起来,扇自己两巴掌,为什么死到临头了还要管别人的闲事?! 他为什么要拽着李停云的胳膊一口气跑出十里地也不回头看一眼鬼帝到底追没追上来?! ……酆都大帝是眼睁睁看着他把李停云拖走的。 一步都没追。 当然,在这整个乌龙事件中,表现最奇葩的,还属李停云本人。 他就那样被拽着狂奔十里地,没有吱一声,甚至连粗气也不喘一下,直到梅时雨精疲力竭倒下,他才上前把人抱了起来。 ……抱回了道玄宗。 太极殿殿主拦腰抱着道玄宗仙尊,一脚踏碎了护山大阵,破除数道禁制,一步步走上主峰万仞之巅。 整个过程,道玄宗所有长了眼睛的修士全都看到了! 唯独躺在他怀里的梅时雨毫不知情。 彼时道玄宗宗主任平生渡劫失败,身陨神消,整个道玄宗群龙无首,陷入了极大的混乱之中,任平生一十三位亲传弟子甚至搞起了内斗和分裂。 起因是大师兄和二师兄闹不和,具体原因说不清,他们俩不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梅时雨自然不想眼看着师兄弟们反目成仇,但论排行,他是最小的那一个,在宗门大事面前,他插不上一句嘴。 尽管任平生生前对他很是宠爱,师兄们也都待他很好,但他是小十三,小的就得听挺大的,不要啰嗦,这叫长幼有序,各安其位。 既然说不上话,那就只能尽人事了。 于是,梅时雨在这种时候,决定到地界取回宗门信物分景剑,他抱了极大的决心,虽死不悔。 只是他没有想到,自己不仅没死,还阴差阳错被李停云“救”了回来。 说是李停云救了他,一点毛病也没有。 如果当时李停云没有选择一声不吭将错就错地被他拉走,而是立刻甩开他的手置身事外的话,酆都鬼帝岂能轻易地放过他? 梅时雨稀里糊涂借了太极殿和李停云的“势”,躲过一劫。 李停云甚至“好人做到底”,把昏死过去的梅时雨送回了道玄宗。 谢天谢地,太极殿殿主当日心情好得很!除了那些胆敢阻拦他的修士之外,他就没再滥杀其他无辜之人。 梅时雨醒来之后,道玄宗乃至整个修仙界都是一片兵荒马乱,乌烟瘴气,而他自己,重伤未愈,身心俱疲。 还失去了所有修为。 因为李停云走之前给他下了阴阳咒。 果然,一切都是有代价的。 阴阳咒本就是太极殿殿主自创的邪术,李停云亲手把咒印打在他的身上,绝不是服用什么雪莲子就能解咒如此简单的一回事。 除非梅时雨亲自到太极殿去找李停云,否则他永远也别想恢复修为。 梅时雨得知是李停云把他抱回道玄宗,还给他下了阴阳咒,一日日寝食难安。 李停云这么一闹,梅时雨在道玄宗算是待不下去了,同门的猜忌,废掉的身体,致命的伤口……内外重重压力,接踵而来,几乎将他压垮。 他决定离开道玄宗。 但他也不想去太极殿。 他只想离开,没有想好去哪里,也没有想好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但无疑离开才是他最好的选择。 糟糕的是,他想走,大师兄不让,二师兄也不让。 大师兄想把他关进仙牢禁地,审清楚他和李停云的关系,并且要他为李停云残杀道玄宗弟子这桩罪责付出应有的代价。 二师兄与之相反,他尽全力想要保住梅时雨,他不希望看到自己最小的师弟在这种时候被人赶出去,即便不是被人赶出去,而是他自己要走出去的,那也不行。 因为他无依无靠,已经得罪了酆都,又被太极殿惦记上了,他要是一个人走出山门,等同于走上死路。 二师兄不可能任他赴死。 就这样,老大和老二的矛盾,又因为梅时雨的去留和处置问题,更加激烈了,他们分为两派,名字都已经敲定,一为道宗,一为玄宗,整个修仙界都知道,他们算是彻底闹崩。 这边正在分家,那边,梅时雨不声不响地下山去了。 不得了啊。 他还没洗脱自己的罪名,这一走,全然就是“负罪潜逃”! 梅时雨从地界出来,大大小小一身伤,又被阴阳咒封印了修为,就算趁乱逃跑,也跑不出多远。 没过多久,他就被大师兄给逮住了。 二师兄闻讯赶来,偏要从大师兄手里把他薅走。 梅时雨差点被他们扯成两半。 俩人带来的两拨人马也差点就要打起来! 但差点就是差点,还差那么一点。 梅时雨并没有被扯成两半,大师兄和二师兄也没有真的打起来。 因为,李停云又出现了。 第三方势力的加入,让前两者迅速粘合成一个整体。 不管什么道宗、玄宗、道玄宗,到底分家了还是没分家,这都是他们内部的事情,岂能让太极殿横插一脚?! 大师兄和二师兄当场联合起来。 一致抗外。 李停云:老子他妈的会在意这个? 他不管对面如何,怎样都无所谓。 他一个人来这儿,就为了三件事。 梅时雨。 梅时雨。 还他妈的是梅时雨。 他带走了命在旦夕的梅时雨。 顺便又杀掉了他那个让人看不顺眼的大师兄。 李停云以一人之力,搅毁了整个局面,让所有人,全都闭上了嘴。 李停云把任平生的大弟子、梅时雨的大师兄单拎了出来,杀之后快,似乎不全是因为看他不顺眼。 还有一些更为隐秘的原因存在。 毕竟,他杀掉此人的方法很特别。 他给他强行灌注了巨量的灵力。 活活撑爆了他的丹田、紫府、躯干。 以及灵魂。 血肉横飞,魂飞魄散。 大师兄死了,死得透透的。 自然而然,只能由二师兄顶上门面。 本来呢,道玄宗已经拆成两派,站队也站完了,家底也分完了,最终,竟然又以一种神奇的方式重新合并在一起。 师兄弟们团聚了,宗门的名字也改回来了,除了大师兄凉了,小师弟走了,一切好像没什么变化,一切又已经悄然剧变。 第一次相遇,叫初见。 第二次相遇,是重逢。 梅时雨眼睛一闭一睁,人就到太极殿了。 当他睁眼看到李停云的那一刻。 他想死。 第143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二) 李停云把梅时雨带回了太极殿。 太极殿是一座外观十分宏伟、内部十分空旷的巨型宫殿,飞檐斗拱,气象庄严,表面看起来有多么富丽堂皇,实际里面就有多么冷清孤寂。 大殿内支撑起重檐庑殿顶的上百根金柱,每一根都有两人合抱之粗,柱子和柱子之间不添加任何摆设,孤零零地遥遥对望,走进这座大殿,除了感觉到冷,就他妈的还是冷。 李停云根本不把这里当住处。 太极殿占着最好的风水位,整座殿堂就相当于一座天然的聚灵阵,是绝佳的修炼场所,站在空旷的大殿中央,一呼一吸,随手一拈,都能够感受到充沛的天地灵气。 哪怕是根废柴,每天躺在这里的地板上挺尸,什么都不做,日积月累下来,也能有所进益。 李停云本就属于老天爷追着喂饭吃的天赋型人才,修炼起来还比任何人都不要命! 为了百分百掌控混沌元气,他可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去闯十八层地狱,次次深入魔渊。 为了充分吸收天地灵气,他可以苦心孤诣钻研奇门遁甲五行八卦,太极殿和四象城的布局、选址、建造,他全程监工。 太极殿,纯粹就是他造的修炼之所。 而不是他“住”的地方。 这里没有睡觉的床榻,没有休息的座椅,没有茶水吃食,没有蜡炬烛台……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 空无一物。 李停云把梅时雨带回来,都不知道该把他放在哪儿,干脆扔地上拉倒。 他这一“扔”,还挺有讲究。 梅时雨“咚”一声落地的那个位置,就是太极殿这座无形的“聚灵阵”阵眼,是李停云平时最喜欢待的地方。 现在,他让给他了。 多么大方。 梅时雨躺在冰冷的地面上,睡了整整三天三夜,在这期间,他做了一个漫长的梦。 他梦到了曾经被他安置在菩提戒中的那具不化骨……时至今日,不化骨已经消散,剑灵也随之而去,梅时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是梦到他们,梦到几十年前,他们消散时的场景。 说是梦,实际上,就是真实发生过的事。 他不过是在梦中回忆了一遍又一遍。 梅时雨那枚菩提戒,不是纯粹拿来当储物空间用的,戒指是他师尊在收他为徒时送他的东西,他理应在自己开门受徒之时,把这件“信物”传下去。 几十年前,在道玄宗的一场收徒大典上,他就把这枚戒指送给了自己的第一个徒弟,元彻。 他在收徒前夕,最后一次进入菩提戒,与那具不化骨做了一个了结。 其实他和不化骨都心知肚明,俩人之间的“依存”关系,本就不可能持续太久,不化骨已经在戒中待了两百年,期间梅时雨一直在想办法,到底该怎样妥善地处置他? 终于,他想到了雪绸衣和生死契相结合这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当梅时雨把这个办法告诉不化骨,并直白地表达了让他离开、自去了结夙愿的想法时,那把硬骨头差点没把他拆开重组一遍! 不化骨很固执,固执地不想离开他。 梅时雨人很随和,平时随便旁人怎么样,他都能随遇而安,然而,温和的人也有脾气,也会固执,一旦他脾气上头、固执起来,是相当可怕的,他决定了的事,就没人能拗得过他。 不化骨再怎么发疯,哪怕从梅时雨手上夺走菩提戒,想要把他永远地“反锁”在戒内空间,梅时雨也不改一词,脸色越来越难看。 他对不化骨道:“对,我就是不要你了!当你从我手里抢走戒指的那一刻,我是真的不想再留你了。” “既然你这么有本事,既然你什么都敢做,那么看来我这两百年的所作所为,全都是没有意义的。我教你向善,教你成人,但到最后,竟养了只白眼狼。” “如果早知是今日的结果,那我在当初发现你尸身异化、变成僵尸的那一刻,就应该立即把你杀掉,而不是恻隐一念,花两百年时间用自己的血养出一具不化骨……” “我现在后悔已经太迟了,你这个样子,放出去只会祸害他人!那不如我们两个人就这样吧,一起锁死在这个空间里,同生共死,同归于尽。” 梅时雨这些话,不是耐心地一笔一划写字让不化骨感受明白的,而是干脆使用“精神控制”之类的方法,把自己的愠怒、失望、后悔、决绝一点不差地传达给那具呆呆愣愣的骷髅骨。 梅时雨知道,自己对一只没有灵魂的僵尸使用精神力,无疑是在欺负人。 精神力这玩意儿很玄学。 如果一个人的魂魄足够强大的话,就算灵魂离体,他的肉身也绝不可能被别人轻易掌控,一旦肉身受到别人的精神力威胁,原主魂魄无论飘在何方,都能有所感知,必定迅速做出反击,把自身所受的精神伤害十倍百倍地反扑回去。 梅时雨心想,如果这把骨头的原主魂魄还在的话,一定能够感知得到,自己的身体被别人用灵魂精神力欺负了吧…… 但梅时雨并没受到任何回击。 于是他想,果然,两百多年前的那个少年,早就魂归地府,投胎转世去了,不化骨这一世的魂魄,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好吧,就算没有原主魂魄镇场,不化骨也已自行生出了灵智,虽然还没有养育出完整的三魂七魄彻底取代原主,但别人若想用精神力控住他,也是难如登天……不,是天方夜谭。 梅时雨自然也做不到。 他本就不是这具骨头的主人,用“精神力”压他一头,顶多让他受点刺激。 不化骨不反击是不可能的,梅时雨也做好了被反戈一击的准备,但他等来的却是一个拥抱,双臂颤抖,紧紧相拥,患得患失的拥抱。 不化骨抱着梅时雨僵硬的身体,在他背上胡乱摸索、写字、胡言乱语,看起来他想说的话很多很多,但其实只有两句。 一句是“你不能不要我”。 一句是“你就是我的执念”。 可他已经快疯掉了,情绪激烈,手指很抖,短短两句话,一十三个字,他写得颠三倒四,词不成句,句不成文。 梅时雨不知道他想要说什么,直到不化骨用牙齿贴在他的颈侧……梅时雨心灰意冷,哦,他想吸血。 不化骨在他颈侧逡巡很久,都没有咬下去。 因为他压根就不想吸血。 那仅仅是一个亲吻。 他只想用实际行动表达自己的依恋。 可他一颗光溜溜的骷髅头,嘴上一点皮肉也没有,做不到柔软旖旎,也做不到缠绵悱恻。 他在满脑子疯狂而又混乱的间隙中,逐渐想清楚、想明白了,其实,就算他能够顺利地对梅时雨说出心里话,就算他能够在梅时雨颈侧印一个无比轻柔的吻…… 他也不会得到任何回应。 梅时雨还是会赶他走。 而且是惊恐万状、毛骨悚然地赶他走。 终于,俩人僵持到最后,不化骨把抢来的菩提戒还给了梅时雨,戴在他的无名指上,与他相拥着,消散了执念。 梅时雨感到压在自己身上的那股力道逐渐减轻,不化骨就这样在他眼前消失了。 他铁了心要他走,他也就没什么执念了。 梅时雨独自在菩提戒中待了许久,有点失魂落魄的样子,不过他自己察觉不到,他只觉得太累了,浑身没有力气,所以躺在不化骨经常挺尸的那具棺材里,睡了几天几夜才醒过来。 梅时雨从菩提戒中出来之后,发现青霜剑剑灵也唤不出来了,大抵……也不见了吧。 他们本就来自同一个人的身体,源于同一种相依相恋,现在,总算是全都走了。 再也没有人给他找麻烦了。 后来,梅时雨就把菩提戒当作信物,传给了自己门下的第一位弟子。 没什么可留恋的,他想。 多年之后,梅时雨在鬼门关前,见到李停云的那一刻,看着他的身影,有过一阵恍惚,无端地联想起了曾经那具不化骨,还有他的剑灵。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想起陈年旧事。 也许只是因为李停云身形轮廓与不化骨和剑灵有点相像……可他们两个,早已经消亡了,不是吗? 在梅时雨看来,没有任何证据的浮想联翩,通通都很荒唐! 他是一个不太敢相信直觉的人,他认为仅凭感觉定性一个人、一件事,是非常不理智的,以己度人,也是非常傲慢的。 正因为梅时雨不相信自己的直觉,所以他在很多事情上,都显得温吞、迟钝、慢悠悠,总是后知后觉。 他总要看到证据,才敢相信那是事实。 可这世上有很多事情都是没办法证明的。 譬如感情,譬如绝密。 信则有,不信……就错过了。 梅时雨躺在太极殿的地板砖上睡了很久很久,方才悠悠转醒,他的后背已经没有知觉了,脊椎骨像被穿进一条引线活活炸开,疼得生不如死。 但当他看到李停云的那一刻…… 完全不疼了。 因为他的脑子也炸了。 一片空白。 已经感觉不到任何疼痛了。 李停云把险些“嗖”一下蹿到天花板上的梅时雨死死按住,把他反手背后按在阵眼中央,让他不要乱动,抓紧时间疗伤。 梅时雨扭头怒视压他身上的李停云,称他是“坏人”“大坏蛋”,并叫他快点把自己的阴阳咒解开! 李停云道,解开了,早就解开了。 梅时雨尝试一下,调用灵力,发现果真如他所说,修为都回来了。 李停云又道,阴阳咒解开是解开了,但没有连根拔除,只要他愿意,咒印随时都有可能“复发”。 解了,但又没解。 如解。 梅时雨搞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李停云笑了一声,说自己做事只看心情,从来不需要理由。 梅时雨道:“你无情,你冷酷,你无理取闹!” 李停云支着下巴,闲闲道:“是的,我就是这样的人。你待如何?” 梅时雨涨红了脸,道:“……我能怎样,我还能怎样?你先从我身上起来再说吧!” 就这样,梅时雨“归附”了太极殿。 顺理成章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梅时雨初来之时,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都被李停云困在太极殿中,半步不离阵眼。 梅时雨逐渐意识到,李停云虽然在强迫他,但目的是让他尽快把伤养好,把他的风水宝地腾出来,他也好继续修炼! 如此,过了一年半载,梅时雨伤好得差不多了,就被李停云从太极殿扔了出去,不管了。 梅时雨深吸一口气,忍住劈开太极殿禁制、冲进去锤烂他狗头的冲动,咬咬牙,离开了四象城。 还没出城半步,就被抓包。 李停云把他抓了回来,一脸吞了苍蝇的表情,看他半晌,想说些什么,但又什么都没说,自个儿回到太极殿,关门关窗,继续修炼。 梅时雨觉得他有病,有大病。 转身就走。 然后又被抓了回来。 如此反复五六次。 他逃,他追,他们插翅难飞。 梅时雨受不了了,他问李停云:“你!究竟!想要做什么?!” 不让回太极殿,也不让出四象城,不交代事情,也不布置任务,莫名其妙把他抓了来,但又什么话都不说……是想让他站在殿外当门神,还是蹲在阶前当石兽?! 李停云道:“不知道,还没想好。但你若不介意跟我在太极殿一起修炼的话……那就随我来?” 梅时雨道:“……好。” 李停云心情愉悦,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他推开太极殿的大门,解除了禁制,准确来说,是解除对梅时雨一个人的禁制。 自此以后,太极殿除了李停云本人之外,也就唯独梅时雨可以自行出入。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抓你来,像在完成任务似的……可这又是谁给我布置的任务,非要我把你困在这里?” 李停云自言自语。 他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察觉到一丝不对劲,自己的不对劲,他人的不对劲,乃至整个世界的不对劲。 但他又无法解释,这种“不对劲”的违和感究竟源自于何方。 “梅仙尊,反正,你是逃不了了。” 李停云侧身回望,对梅时雨道:“不瞒你说,我心里的确是想把你留下来的,听说你跑了,我失落得很啊……但还不至于非要把你抓回来,非得把你困在这儿。” “你跑远些,我也就不惦记了,可事实上,你跑不远,我也控制不住自己不去找你……算了,现在说什么都没用。” “但我必须得跟你坦白一件事,我是真的不太能控制得了自己。有时候,我也没那么想杀人,一念之差,还是动手了。” 梅时雨岂能信他,说道:“究竟是一念之差,还是一句托词,只有你自己才最清楚吧……” 李停云转过身来,认真地看着他,“我说真的。尤其在我生气的时候,真的很想、很想杀人,根本无法自控。我不希望有一天,对你也出现这种感觉。” “你可以离我远点,但也不要太远,你可以不听我的话,但也不要惹我生气。” “我不想伤你,更不想杀你,如果我做了这样的事,绝非我所愿。你一定记住我这句话,好不好?” 梅时雨一时怔住了。 他不知该怎样描述此刻李停云这个人、这些话带给他的那种……那种奇奇怪怪的感觉,复杂程度大抵就和李停云此时的表情不相上下吧。 李停云摆了摆手,脸上复杂的情绪通通化作一抹轻笑,他说道:“算了,你记不住也没关系,这是我自己的问题,我自己解决,我会和你保持距离,虽然……” 虽然,他的骨骼和血液,都不太冷静。 他们已经融合在一起很久了。 但在鬼门关前见到梅时雨的那一刻,李停云依旧浑身发抖,骨骼在叫嚣,血液在沸腾,从里到外都快烧起来了。 他不知用了多大的毅力,才克制住自己,仅仅对他颔首一笑。 而不是冲过去把他“吃”了!!! 生吞活剥。 细嚼慢咽。 拆骨入腹。 李停云想法血腥,残忍,且狂野,但他当时表现得十分淡定,甚至他妈的蛋疼!他一看到梅时雨,就觉得全身血液都翻涌到脑袋上了,他想把梅时雨粗暴地扯碎,再温柔地拼起来,变态,有病,且疯癫。 “李停云……” 梅时雨看着他折身转过去的背影,忽地开口问道:“我们以前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我从前……认识你吗?” “抱歉,我有点,有点脸盲。” “但你给我的感觉,好像很熟悉。” 李停云听了,付之一笑,反问:“你说的‘以前’,是指多久以前?” 梅时雨缓声道:“也许是几年前?十几年前?还是几十年前?” 李停云的手抚上殿内的蟠龙金柱,手指轻轻敲了几下,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像是在思考该怎样回答他,又像是……一点也不满意他的提问,所以不想说话。 良久,李停云开口道:“这么说吧,在我很小的时候,遇到过一位像你一样的仙人,我的名字就是他取的。那位仙人身边,跟着一个大我两三岁的小孩子,而那个小孩子……” 就他妈是你! 梅时雨听他不再说下去,茫然地问道:“……然后呢?” 然后,你不记得了。 李停云微笑道:“这个故事太长,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如果以后有机会的话,我再讲给你听。” 梅时雨追问道:“现在不是机会吗?你没有时间吗?你要去做什么?” “能做的事情可多了,就比如说……做一张床。” 李停云道:“你也不想一直睡在地上吧?” 梅时雨道:“那你呢?你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幕天席地休息吗?太极殿这地方,简直不像是给人住的。你这个人,也太奇怪了,不过,正因为你的‘奇怪’,才让我觉得,你好像还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是吗?我这人,让你觉得很有意思?” 李停云哈哈大笑,像是听到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令他非常开心,“梅仙尊,但愿相处久了,你依然能够这样面不改色地跟我讲话吧。” 梅时雨:“……” 笑什么呢?他的话很可笑吗? 梅时雨性子“慢热”,对外界的刺激不太敏感,总是抱着善意看人,愿意相信别人,所以看上去很好忽悠,很好欺骗。 说他单纯,也不尽然。 他只是太君子、太良善了。 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对几百年前那个少年的意外死亡耿耿于心,不惜用自己的血养育他的尸骸,即便剑生邪灵,反噬他的道心,他也能与之和洽相处,诚心以待。 同样,面对今日的李停云,梅时雨仍然抱着一丝丝“良善”的心思。 虽然早就听闻李某人血债累累不是好东西,虽然已经被他祸害得离经叛道误入歧途,但梅时雨将将跟他接触没几天,暂时觉得,李停云好像也没有那么穷凶极恶。 他只是暂时这么觉得。 很快,李停云就打碎了他不切实际的幻想。 梅时雨对他本就不多的善意…… 彻底没了。 第144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三) 太极殿不能住人。 偌大的宫殿,之所以那么空空荡荡,是因为它本就不作居所之用,在里面乱添东西,反而会破坏风水格局。 李停云也不是“住”在太极殿的。 他一向不怎么休息,也不怎么睡觉。 他人生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做一件事。 修炼。 不分昼夜。 只要他身处四象城内,十之八九都是在太极殿的阵眼中盘坐入定。 其实也就和闭关修炼差不太多。 只不过,旁人闭关之后便百年不出,李停云偏不,经常出去搞事情。 无论修仙还是修魔,境界达到一定高度之后,就没有闲心入世争先了。 别的“大能”都在闭关,而李停云却像个不定时炸弹,一座随时都有可能喷发的活火山,害得众多仙门提心吊胆战战兢兢。 李停云虽然不需要住处,但不代表他就没有自己专门用来居住的地方,他不像梅时雨以为的那样“幕天席地”,动不动就在地上躺尸,也太磕碜了。 他的住处,是用了空间系法术隐藏在太极殿内的,唯有如此,方能不坏风水。 但由于他几乎从不间断修炼,很少躺下睡觉浪费时间,因此,他的住所,尤其是卧房那处空间入口已经有上百年时间没有打开过了。 尘封百年的住所,一朝开启,迎来的却不是它的主人,而是一位“客人”。 李停云在殿前唤起后天八卦图,打在正门上,既是封印,也是入口。 卦图由小到大内圈套外圈缓缓旋转,五行色芒向外扩散、照射八方,逐渐映出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个卦位。 每一个卦位后面都藏纳着一座别样的空间。 卦卦不相同。 选定其中一个卦位之后,再次推开太极殿的大门,就会看到殿内已是另一番景象。 李停云让梅时雨随便挑一个位置。 梅时雨道:“天乾。” 李停云:“……” 见他不说话,梅时雨问:“怎么了吗?” 李停云道:“没怎么。” 就是你他妈正好选中老子的卧房了。 他面不改色道:“你不妨先进去看看,要是觉得还行,随便你住。” 梅时雨进去了,看过了,满意极了。 他问道:“我……可以住在这里吗?” “可以,”李停云道:“这里一百多年都没人来过了,你来了,正好。” 梅时雨心道:这里的布置非常简洁,没用的东西一样都不留,就是未免简洁得过了头,竟然连张床都没有。 只有一条长长的软榻,用来小憩片刻,没有问题,但要是用来长时间躺着睡觉的话,也太拘谨了,一翻身就得滚地上。 这时候,李停云之前说的那句“给你做张床”,意思就很明了了,其实,不止天乾位的房间没有床,其他七个卦位内也都没有。 再者,就连李停云自己睡的地方都布置得如此简洁,其他卦位就更不用说了。 根本没布置过。 毛坯房。 如果梅时雨一下选中的不是乾卦,那他将会看到和太极殿差不太多空无一物的房间,自然不能像现在这样“拎包入住”,得改造一下才行。 改造,是必须的。 李停云一个人的话,无所谓这些,但他不知怎的,在梅时雨来了之后,忽然就觉得,这些地方都不能看了,必须得重新改造一下。 次日,当梅时雨再次回到那间屋子的时候,险些被满堂金玉、遍地珠宝、天花翡翠、琉璃彩窗闪瞎了眼! 他连忙退出来,反复确认自己没有选错卦位,不是错进了李停云的“小金库”或者“藏宝阁”。 那,那那那……那这是怎么回事?! 李停云站在门口,问他:“这么布置,怎么样?” 梅时雨头摇得像拨浪鼓,“这也太,太……太‘可怕’了……” 李停云“哦”了一声,“那你出来。” 梅时雨听他这样说,还以为不让住这儿了,心道自己刚才是不该摇头的,在别人的地盘上,挑挑拣拣,总归不太好。 他走出房门,这才看到,李停云身后还跟着一个人。 这人身着白衣,腰缠金色绶带,上面用银丝玉线绣着白虎纹饰,衣袂、袖口、领襟处皆织有金丝提花,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梅时雨虽然才到太极殿没两天,但对四象城各种表面上的东西已经了解得差不多了。 他只看这一眼,就知道此人来自白虎城。 白虎城,属金,位于西方。 城中诸人尚金,尚白,穷奢极欲。 梅时雨和他眼神交汇,不知该怎样打招呼,只是微微颔首,那人竟然大惊失色地退后一步,拱手弯腰行了个大礼。 梅时雨连忙还礼,鞠躬时上半身要比他更低些,谁知对方打了个冷战,弯腰幅度更大了些,梅时雨只好再低一点…… 他心里也是大吃一惊。 天呐,原来太极殿和四象城的人,都这么讲究“礼数”的吗?! 他腰酸。 不能再低了。 然后,他就听到“噗通”一声。 对面跪下去了。 “仙……仙尊!您饶了小的吧!您再低一点,我就得到地底下去了!” 李停云听到动静,转身,抬起梅时雨的手臂,把他捞了起来,蹙眉道:“你做什么?以后不用这样。” 梅时雨道:“可他们……” “他们是他们,你是你,他们有自己的规矩,你没有,随便点就行。” 李停云说罢,掌心聚起一团魔气,跪在地上的那人头都没敢抬,却有所预料似的,浑身发抖,状若筛糠。 梅时雨微微张大眼睛,出言制止:“你别……” 甫一开口,“嘭”一声巨响,身后轰然大震,湮没了他的声音。 梅时雨回头一看。 那座金碧辉煌的屋子已经炸成一片废墟。 满目琳琅全都做了尘土。 “再改。” 李停云道:“改不好,你也是这下场。” “是,属下明白。” 那一身白缎织金抖动起来,直叫人眼花缭乱。 又一日,梅时雨站在太极殿前,深吸口气,怀着一丝沉重的心绪,选中西北乾位,推开了房门。 李停云问起来。 他只说了三句话。 “好。” “很好。” “好极了。” 李停云幽幽道:“那你倒是先睁开眼睛看看啊。” 梅时雨道:“……不用看,我也很满意,真的。” 他怕被珠光宝气再次闪瞎眼,所以动作缓缓,格外小心……这回,的确要比昨天那座“金屋”好太多,虽然依旧奢华,但是低调内敛许多。 李停云倚在门口,“看了,怎么说?” 梅时雨道:“还是方才那句话,好,很好,好极了。” 这次总算不再是金碧辉煌的样子,整个房间布置以木制构造为主,符合文雅大气的审美标准,但是…… 那些小叶紫檀、小叶桢楠,那些千年黄花梨、金丝阴沉木,还有那些梅时雨看不出来也叫不上名字的木料,都是凡间不可多得的至宝。 比黄金珠宝弥足珍贵得多。 眼下却全都铺了地板,当了梁柱?! 既然这些凡间至宝只配踩在脚底下,那么,那些桌椅、屏风、门洞所用的又该是什么原材料? 梅时雨指着手边的一座夔龙纹月牙桌,问道:“这是什么木头?我好像能在上面感受到青木生长的气息……” 十分精纯的“木”灵息。 即便这截木头已经被斫成家具…… 但它好像还是活着的。 流动的灵气源源不断向外发散。 李停云看了一眼,说道:“扶桑木。” 梅时雨手指一抖,“……扶桑木?!” 是他以为的那个“扶桑木”吗? “嗯。” 李停云道:“就是东海仙山上的那棵扶桑神树,被我连根掘了,做成家具,好像还不错?” 梅时雨无言以对。 上古传说中连通天界的三大神木:建木、若木、扶木,其中之一的东海扶木,扶桑神树,被他连根掘了?! 他的所作所为,已经不能用“暴殄天物”来形容了,他这完全就是…… 罄竹难书。 李停云见他好像不太看得上的样子,干脆道:“那你再出来一下。” 他要把这里炸了。 重新装修。 梅时雨站在原地,不,是钉在原地,冷静许久,说道:“不了,就这样吧,这样就好,很好,好极了……” “那就行。” 李停云转头对身后的下属道:“干得不错。” 这一回,他身后跟了两个人。 一个还是昨天那白虎城的匠师。 另一个是梅时雨没见过的“新人”。 一身青色衣衫打底。 青龙城,属木,好着青衫。 腰间往往还垂着一枚游龙玉璧。 相比白虎城穿金带银、华冠丽服的奢侈风尚,总体确实要显得素雅一些。 “对了,里面那张床……” 李停云看着梅时雨,话说到一半,稍作停顿,没有继续说下去。 “你还是自己去看吧。” 梅时雨道了声“好”,走进这间屋子,脚底下踩着那些名贵的木料,感觉自己也在暴殄天物,罄竹难书。 他走到屋子的里间,绕过屏风,终于看到了那张床。 那是一张……拔步床?! “据说这种床是专门给未出阁的小姐睡的,放在这儿好像不太合适。” 李停云紧随其后,如此说道。 怎么说呢。 拔步床工艺繁复,单是一眼看过去,那硕大的体型就已经抵得上一间结构完善的木制屋舍了。 床榻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部分,床体之外设有踏步,踏步两旁还有回廊,回廊边上安置了又一套完整的小型家具,妆镜台、圆桌凳、天香几、多宝阁一应俱全。 整个床体四周用花架撑起了围栏、飘檐、楣板,雕龙画凤,巧夺天工。 千工拔步床,是按民间女儿家出嫁之前“足不落地”的习俗打造,自然精巧绝伦而又功用完善,藏风纳气,寓意美满。 能睡这种床的,还不是普通的“女儿家”。 还得是千金大小姐。 梅时雨看到这张床,真真是要气死了,一张俊脸憋得通红,红得滴血,但又碍于各种原因,什么都没说。 一字不言,已经是他所能做出的最冷静的反应了。 李停云见他别过脸去,耳朵根连着脖子一并都红透了,不知究竟是气的还是羞的……咳嗽一声,解释道: “我跟他们说,要做一张最好的、最大的、最舒服的床,然后,他们就做了这个。” “嗯,这种床,还真就是最好、最大、最舒服的,如果不在意内涵的话,还是可以将就一下吧?” “不过,你要是真不喜欢,炸了也行。” “薛忍冬那边有块沉水寒玉,就在玄武城外冥池水底泡着,要不把它挖出来,给你造一张寒玉床?” 李停云心想,他是冰灵根,沉水寒玉对他修炼必有助益,这下肯定没有问题了。 梅时雨却摇了摇头,“不必了。” 他背后那根脊柱已经不再是仙骨。 受不了太重的寒气。 在修为大增和半身不遂之间选一个。 他还是睡在普通的床榻上吧。 虽然…… 梅时雨看着那张拔步床。 虽然这张床一点也不普通。 夸张得离谱。 在这之后,李停云又让那俩匠师负责继续改造其他七个卦位空间布局。 随着时间推移……其实也没有等太久,梅时雨就陆续见到了其他卦位改造之后的气象。 整个工程是以天为单位计算的。 前后共八天。 八天时间,巽风位的“天禄琳琅”阁拔地而起,这是一座占地巨大、层高逆天的藏书房,最神奇的是,他们不光一天之内造出了书房,还一夜之间填满了书库。 再说坎水位那座浴堂,堪比天池汤泉,辽阔极了,洗个澡都游不到头,整个池面云飘雾寥,一座巨石屹立在侧,石刻“濯缨沧浪”。 还有震雷位的药圃斋堂、艮山位的试炼场……最后,离火位的炼丹房,也经过了一番改造。 这座丹鼎石室,倒是本来就存在的。 看起来李停云还经常来此使用丹炉。 梅时雨道:“想必太极殿殿主炼丹的本领也很了不起吧。” 他看到那只丹炉里冒出了纯青色的火焰。 这叫什么? 这就叫“炉火纯青”啊。 梅时雨说这句话,是出自真心地在赞赏他,甚至是佩服他,样样精通无所不能,不管他在外界的名声有多么差,却没有一个人会质疑他的天赋奇才。 李停云听他说这话,含含糊糊“嗯”了一声,“还行,还行,谬赞了。” 梅时雨没想到他竟然如此谦虚。 这可一点都不像他。 咳,总之呢,炼丹房经改造之后,布局上并没有变动太多。 重点在于“加固”。 李停云的要求是,就算这里天塌地陷,也不要影响到其他几个卦位。 梅时雨想不明白。 为什么炼丹房会天塌地陷?! 难道这是太极殿不外传的炼丹秘法? 噫,恐怖如斯。 直到某天,梅时雨在睡梦中被巨大的爆破声惊醒…… 外头闹出的动静非常大,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谁斧劈华山,倒栽泰岳。 梅时雨所在的房间没有丝毫震荡。 他完全是因为声音太大,才被惊醒的。 醒来之后,他连忙拍了拍自己热乎乎的脸,心里突然感到一阵后怕。 他竟然能睡得这么死! 真就跟死了一样安详! 根本没有留意外界一切异动。 都说心思细致的人习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对于心境洞明的修士来说,就更是如此了,即便闭上眼睛休息,五感依旧敏锐超常,不可能像凡人一样睡得死沉,忽略身边一切潜在的危险…… 不过,转念一想,太极殿能有什么危险? 最危险的,莫过于李停云这个人,他要想做什么,谁都阻止不了,的确危险极了。 但他要是什么都不做,那么,待在他身边,就是待在天底下最安全的地方,没有任何危险可言。 也正因如此,梅时雨才会钻在暖烘烘的被窝里睡成这个死样子…… 他心里懊恼极了! 赤着双脚在温凉的木地板上走了几圈,掀起里衣不断扇着风,把身上的热气全都散了出去。 浑身凉透了,脑子清醒了,他才穿好衣服,走出房门,想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一点也不担心出大事。 如果是在道玄宗听到这么大的动静,他一定会怀疑是宗门弟子斗殴,或者比试切磋失手,又或者有什么妖魔鬼怪找上门了! 但这里是太极殿,本来就是妖魔鬼怪乱成一窝的老巢。 能在太极殿附近胡作非为的,除了李停云之外,别无第二人。 他就是那个最大的“魔头”。 梅时雨从天乾位的卧房出来之后,没有再唤起八卦阵图,直接转身推开太极殿的大门,开门之后,自然就是大殿正堂。 他看到李停云正盘腿坐在阵眼中托腮发呆。 郁郁寡欢。 很忧伤的样子。 有点生气,有点郁闷,有点挫败,还有点……委屈??? 梅时雨很是惊讶,他可从来没见过李停云这个样子,简直像个缩在角落里跟自己生闷气的孩子,但又是个情绪爆发起来极端恐怖的小孩儿,一点就炸,一吹就燃! 也不知怎么回事,梅时雨竟然一点也不觉得害怕,反而对他这个样子感到无奈,感到好笑,甚至感到一丝怜惜——这就很莫名其妙了,太极殿殿主究竟哪里“可怜”,需要他来“惋惜”呢? 梅时雨径直走到李停云身边,一撩衣袍也坐下了,跟他并排坐在一起,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问道:“可以跟我说说,发生什么事了吗?” 李停云在他伸手碰到自己的那一刻,就跟触电了似的浑身一僵,不由自主地加重了呼吸,转头看他一眼,又飞速地转了过去,目视前方。 梅时雨也只拍了他第一下,手就停在半空中,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他在做什么?! 他怎么突然就离他这么近了,还这样自然而然地跟他打招呼。 最奇怪的是,如此近距离接触,李停云竟然也一点反应都没有…… 不,他还是有点反应的。 不过不是反手把他给炸了,而是绷紧身体,坐得很直,表情古怪。 好像很紧张的样子。 梅时雨满腹狐疑,悬在半空中的手迟疑地落了下去,压在李停云的肩膀上,重重地按了一下,“你没事吧?你怎么了?练功走火入魔了吗?” 不对,不能这么说,他仙魔同修,走火入魔多大点事儿啊。 孰料,李停云“噌”一下站起身,很不自然地转了转被他拍打两下的左肩,终于开口说话了,“我没事,就是炼丹房炸了,我很不高兴!你去睡觉吧,不用管我。” 梅时雨随之起身,蹙眉道:“炼丹房为什么会发生爆炸呢?” “不知道!” 李停云烦闷道:“丹炉质量太差,柴薪品质不够,灵药属性相冲,没有人血献祭!原因多了去了,我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一步出了问题。” 梅时雨道:“我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李停云道:“那就不要讲。” 梅时雨道:“不,我要讲。你说,有没有可能,是你用力过猛了?” 李停云道:“绝无这种可能!” 梅时雨:“……” “一定是因为我暂时还没有找到一具炉鼎之体。” “你要用活体炼丹?!” “有何不可?” “邪魔外道!你卑鄙残忍,草菅人命!” “对,你说得对。” 李停云嗤笑一声,“可这种事情我做得多了,轮得到你来教训我?!” “你……”梅时雨压了压胸中激荡的情绪,冷声道:“我不是在教训你,也没人能教训得了你。可是,李停云,你做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迟早会遭报应的。” 你会遭报应的。 这句话李停云听过无数遍。 夹杂着凄厉的叫喊,恶毒的诅咒,血雨腥风,尸骨成堆。 他杀过多少人,就听过多少谩骂和哀求,他屠戮多少性命,就见过多少反骨或懦夫,但无一例外的,刺耳的声音全都消散在从不停顿的屠刀之下,坚挺的顽躯全都死于触碰逆鳞而拨起的杀心。 没有人可以当着他的面唾骂、指摘他还能活下来,梅时雨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他是例外,也是唯一,李停云听他说这样的话,心里没有丝毫波澜。 其实李停云早就已经习惯了,这话无论是从梅时雨还是其他任何人嘴里说出来,他都不会为此感到不痛快,区别就在于,他会不厌其烦地杀掉所有嗡嗡乱叫吵吵嚷嚷的蝼蚁和苍蝇。 但他从来没对梅时雨起过杀心。 梅时雨站在他的面前,他连防备都不会有,更别说攻击了。 李停云笑得无比讽刺,说道:“我怕遭报应吗?随便什么报应,尽管冲我来好了!伤病,死亡,痛苦,绝望,还是失去?真是要笑死了,这世上本来就没有我在意的东西,无论上苍让我失去什么,我都无所……” 他看着梅时雨,“无所谓”三个字,竟然怎么都说不出口了。 “反正,遭不遭报应,是我的事,跟你无关!” 李停云最后四个字咬得极重,心道:老天爷,跟他无关,真的跟他无关,我做的所有孽,都跟他无关,就算有报应,也不会落在他的头上,不会、不应该、不可能落在他的头上!!! 想罢了,他又觉得自己很好笑,什么老天爷,老天算个屁。 天道就是个不长眼的臭傻逼。 “李停云,你想炼什么丹呢?不妨告诉我,也许我可以帮你。” 梅时雨叹了口气,说道:“我想,你应该不是在炼制什么阴毒的丹药。你要是真想杀人害命的话,也用不着费工夫炼丹制毒吧?这对你来说,实在是多此一举。” “那么我猜,你应该是想炼制能够增长修为、或者具有疗愈效果的灵丹妙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可以明白地告诉你,炼制这类丹药,真的不需要血祭。” “倘若你用活人祭炉的话,很有可能滋生怨气,腐坏药性,是不会成功的。” 李停云见他如此推心置腹,所有的不高兴、不痛快全都抛之脑后,坦白道:“我要炼培元丹。” 梅时雨闻言,表情变得很微妙,又问了一遍:“你要炼什么丹?” 李停云重复道:“培元丹!” 梅时雨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你确定,你想要的,就是那种炼气、筑基期修士都能炼出来的‘固本培元丹’?!” 培元丹是给初入门的修士疏通经络、补气养神用的。 无论是从炼制方法,还是从药性药效来说,它都是一味基础得不能再基础的丹药。 李停云道:“我不是想要这种丹丸,我就是想要自己炼一颗出来。” 梅时雨彻底沉默了,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他以为,李停云会丢给他一个复杂而又深奥的大难题。 他甚至都已经准备好,要撇下脸面,去云岚宗找他的老朋友备备课了。 谁知,李停云问他:一加一等于几? “你……你就为了一颗培元丹,要去搞血祭?!你这个人,怎么就没有一丁点大是大非的观念呢?正、邪、善、恶在你眼里就没有一点区别吗?” 梅时雨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你教我炼丹就行了,别教我怎么做人,我已经长歪了,改不好的。” 李停云唇角一弯,微笑着说道。 这日之后,太极殿里常常传出如下声响: “你轻一点。” 不死草的根须要从泥土中完整剥离,动作必须得轻一点。 “再慢一些。” 已经碾成粉末状的药材需要足量倒进丹炉,当然得慢一点,不要洒出来。 “不!你别全都塞进去!” 各味灵草放进丹炉的时刻不一,酌情而定,一股脑全都塞进去,这一炉又要炼废了。 李停云被他搞得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生怕打个喷嚏就会影响空气湿度。 他用捣药杵拨了拨烧得通红的炭火,又添了几大块扶桑木进去,顶到头卡住了,就用力一捅。 “嘶……” 梅时雨一缩手,喊了声“疼”。 李停云突然捅那么一下,小木屑带着火星子四处飞溅,烫到了梅时雨的手背。 太极殿外,旺财蹑手蹑脚走过去,又转悠了回来。 刚刚,他听到了什么?那是什么奇奇怪怪的声音? 轻一点、慢一点、别全都塞进去、疼??? 每一个字他都能听懂,连在一起,他就脸黄了。 哦,不对,他是一条大黄狗,脸本来就很黄。 炼丹房内,李停云丢开捣药杵,抓着梅时雨的手腕,拉到跟前,轻轻吹了吹,戏谑道:“你还真是娇贵的千金大小姐啊!这么点小伤,不说都要痊愈了,还喊疼?” “我喊疼,是为了让你注意着点,身边有人!还有,这已经是四象城最后一只用赤金玄铁打造的丹炉了,你要是再炸掉的话,最近几个月,就别再想炼丹这回事了。” 梅时雨抽回自己的手,在他脑袋上拍了一下,“笨蛋!你真的太笨了!” “我笨?我笨?!” 李停云啼笑皆非,上哪儿说理去,“你嫌我笨,这世上就找不到聪明人了!不是说,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吗?我都没嫌你教得不对,教得不好,你反倒嫌我太笨?” 梅时雨道:“岂不闻幼学之士分三种,上人、中人、下人。生而知之为上也,学而知之次也,困而学之再次,困而不学为下矣。过而不悔,下等人也!悔而不改,下等人也!唯上智与下愚不移,虽欲开明,亦不可得。” “好好好,你学问大,你有理。你再教教我呗,我正经拜你为师也行。” “去去去!我才不要你这么笨的徒弟。” “……” “看我做什么?我脸上有显示火候吗?看丹炉!” “……” “别看丹炉了!文火而已,不会出大错,现在看我!” 梅时雨严肃道:“我给你讲解一下不死草的挑拣方法。” 李停云认真道:“好,你说,我写笔记!” 梅时雨沉心静气给他解说,在静谧的炼丹房里,除了炉火劈里啪啦细微的响动,就只剩下他泠然悦耳的话语声。 李停云听着听着就走神了。 注意力全都被丝丝缕缕沁入心脾的梅花冷香牵走了。 引得他不由自主和梅时雨贴近许多。 “你看到了吗?就是这样,泛着嫩黄色的草叶并没有枯……” 梅时雨一抬头,前额就撞上了李停云的下巴。 一声闷响过后。 一个捂着嘴,一个捂着头。 李停云唇齿间都是血腥味,“你头真他妈铁!” 梅时雨揉了揉额角,心道,我还没怪你下巴太尖…… 可一见李停云糊了满嘴的血,又心觉好笑,便作罢了。 他问道:“你疼不疼?” 李停云含混道:“疼!疼死了!” 梅时雨含笑道:“好吧,你过来,我给你瞧瞧,大、小、姐。” 李停云:“……” 俩人一半正经一半胡闹地度过了混乱的一天。 但好在,李停云终于成功炼出了一颗培元丹。 他把丹药喂给狗吃。 然后,狗子就被药翻了。 口吐白沫,四脚朝天。 缓过劲来之后,很长时间都没敢再抛头露面。 李停云道:“梅仙尊,你教我炼的是毒药吧?” 梅时雨道:“不会。只能说,你在炼丹这门功课上,路漫漫其修远兮,还需上下而求索啊……那条大黄狗哪里去了?” 李停云道:“估计又跑地界去了吧。他有名字,叫‘旺财’,你下次见他别再‘嘬嘬嘬’了,他听得懂人话,是只灵宠。” 梅时雨老脸一红,“……那你呢?你又要到哪里去?” 李停云停下脚步,转头道:“我也要去地界。你想跟我一起去?” 梅时雨对地界的初始印象并不好,并不想跟李停云走这一趟,但他好像突然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了,莫名其妙点了点头。 李停云说他“口是心非”。 梅时雨心想,哎,或许的确是这样吧。 是他自己的问题。 这种违心的感觉,还真是不妙啊。 第145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四) 李停云去地界是不挑日子的。 无论是不是中元节前后,无论鬼门关有没有大开,他都去得。 是日,他不仅自己一个人去了,身边还带着梅时雨。 他很造作地要梅时雨服下易容丹,改换容貌。 用他的原话来说就是:“地界妖魔鬼怪太多了,你这么抛头露面的话,容易勾引一些不干不净的东西。” 梅时雨又不是没来过地界,自然也知道这些规矩,他上次到地界取分景剑,也是易了容的,不用他多此一举地格外说明。 李停云偏要提这么一嘴,梅时雨反而觉得有点古怪了。 梅时雨问道:“什么叫做‘勾引’不干不净的东西?” 李停云解释道:“勾人注意,引人注目。反正,你不宜露出真容。” 梅时雨道:“那么你呢?你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进去,不仅不遮掩容貌,一路上还‘顺手’处理掉了一支巡行阴兵,你如此横行霸道招摇过市,要是不说的话,旁人还以为你就是酆都大帝,在自家的地盘上随便撒野呢。” 李停云笑了笑,说道:“这里确实不是我的地盘,但我若是想在这里撒野,就算是酆都鬼帝,也奈何不得。” 梅时雨道:“既如此,我待在你身边,想必十分安全,还需要害怕‘勾引’一些不干不净的东西吗?再者说,地界妖魔鬼怪虽多,但跟太极殿比起来,好像也没那么可怕吧。” 李停云脸上笑意更深了,“你说的也是,有我在你身边,你不用担心任何安全问题。好吧,我承认,我并不是怕你招来什么邪祟或麻烦,我是怕你生得太好看,长得太漂亮,被人惦记上……那可就不太好了。” 当然,不是他不太好,而是心生惦记的那个人,一定会死得非常惨。 梅时雨道:“请你注意你的言辞,好看、漂亮这种词汇,并不适合形容男人。” 李停云道:“但很适合形容美人,不是吗?美人,不分男女。” 梅时雨沉默片刻,道:“你怎么总能做到这么讨人厌呢?!唉,这也算是你的本领和强项了吧,你这个……混蛋。” “混蛋?哈哈,混蛋?混蛋好啊,混蛋不错。梅仙尊,我终于从你嘴里听到一个骂人的新词儿了。” 李停云不气反笑,笑得很变态,看起来,他被骂爽了。 “我还以为,你翻来覆去就只会骂‘大坏蛋’和‘讨厌鬼’。” 梅时雨气结,“李停云,你的脸皮比鬼门关的城墙还厚呀!” “不,我的脸皮是最薄的,因为我——根本就不要脸!” 李停云哈哈大笑着扬长而去。 梅时雨怎样都说不过他,气得追上去把他撞开,撞到路边,自己走前面。 李停云只好跟在他身后,路过一座榷场时,拉住他的胳膊,笑着说道:“梅仙尊,我给你赔罪,给你道歉,好不好?” 梅时雨道:“你想怎样赔礼道歉?最起码得拿出点诚意来吧。” 李停云道:“你上次来地界,是为了拿回分景剑,想必是没有闲情逸致到榷场里游逛的。来地界玩儿,不去榷场,就好比登上泰山未赏日出,会损失九成乐趣,实在是遗憾。” 梅时雨了然道:“你想带我到榷场里逛逛吗?要是一切花销你付账的话,那我何乐而不为。可是,你来地界,也有正经事要做吧。你不是说,要去魔渊么,还有闲心找乐子,不怕节外生枝?” 李停云道:“当然,这一趟所有花销都算我的,不然怎么能叫‘赔礼道歉’呢?至于我自己要做的事情么,也没那么要紧,魔渊多去一趟、少去一趟都无所谓。就算要去那里,也是我自己一个人去,我之所以带你来地界,并不是要你陪我去魔渊。” 梅时雨心道:我连地界都不想来,就更别提再去魔渊一趟了,完全是身不由己,稀里糊涂答应跟你一起来的啊! “李停云,要去魔渊,必经十八重地狱,那里真的很凶险……” 他看着李停云的眼睛,“你为什么非要到魔渊去呢?魔渊是凶煞之地,并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修炼资源,反而藏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阴诡之物,那里深不见底,要是失足坠崖,就永远都回不来了。” 梅时雨继续道:“我上次走近魔渊,修为竟被抑制了,明明感觉有的是力气,却怎么都使不出来。幸亏分景剑并没有落入渊底,而是横插在一处悬崖峭壁上,我无法御剑飞行,是徒手攀爬过去的。深渊底部好像有股巨大的吸力,我差一点都要掉下去了!” 他说到紧迫之处,轻声一笑,道:“如果我掉下去的话,也就没有今日站在这里跟你谈笑风生的机会了,当时真的很危险,只差那么一点点,命都要没了。” 李停云的目光愈渐幽深,问道:“那么,你是怎么逃过一劫的?” 梅时雨道:“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我感觉自己好像被什么东西托了一把,但回头一看,什么都没有,按理说我还应该感谢‘它’,虽然‘它’并非善类,在‘它’靠近我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了一种很可怕的气息。” “我总感觉,‘它’应该是只体型庞大的妖物。我曾听闻‘潜龙在渊’的传说,据说魔渊底部封印着一条上古妖龙,有人说,它虽似妖但却非妖,很可能是魔物,也有人说,它本是酆都上一任鬼帝,未能修炼成魔,反被镇压……可不管怎么说,地界魔渊,应该是有个怪物盘踞、镇守在那里的。” “我攀上绝壁,想要去拿分景剑,总觉得背后阴风阵阵,很有可能就是这只怪物在作祟。也许它已经在我背后游走好几圈了,也许它再找机会把我一口吃掉,但我当时管不了那么多,只想在出现意外之前,赶紧把嵌在石隙中的分景剑拔出来。” 李停云笑道:“那你运气真是不赖,并没有被这只怪物吃掉,甚至在你快要掉下去的时候,它还托了你一把。即便它并非善类,但好像对你也没有什么恶意,所以,你为什么要觉得它很可怕呢?” 梅时雨却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因为我对它一无所知,它的出现太神秘了。对未知的事物保持畏惧和警惕之心,这是人之常情。再者说,那只怪物好像不是有意在帮我,我感觉,它是在‘蹭’我,想把我蹭掉下去……” 他沉沉地叹了口气,“不瞒你说,我身上好几处刮伤,直到现在都没有愈合,那只怪物在人身上留下的伤口似乎很难痊愈。” “这么说,它的确不是个好东西,”李停云眸色一暗,声音冷了下去,“是该遭点教训了。” 梅时雨问道:“你常去魔渊,也曾见过这只怪物吗?它是不是也找过你的麻烦?但你好像要比它更厉害些,所以至今都还活着,活得好好的。你三天两头就去魔渊,都快跟它处成朋友了吧?” 李停云听了他的话,心觉好笑,什么“朋友”,他这人,从不跟人交朋友。 李停云道:“不,我跟你不一样,我虽然总是去魔渊,但绝不会靠近悬崖峭壁,我不喜欢站在那么高的地方。所以,我也没怎么跟深渊底下的那只妖物打过交道。” 这话真假掺半,奈何他说得太过真诚,梅时雨不疑有他。 “那你去魔渊做什么呢?”梅时雨好奇地问,“是要借助那里充盈的魔气,在附近找个地方修炼吗?” 李停云道:“是的,你真聪明,猜得很准。” 梅时雨道:“你这么做,酆都大帝就没有任何异议?” 李停云道:“一开始有,后来就没有了。他很识时务。” 堂堂鬼帝,修魔修了大几千,却被一个两三百岁的臭小子评价为“识时务”,这要是给他听到了,怕是要气厥过去…… 不过嘛,即便他气厥了,也还是不能有任何异议。 李停云又道:“其实,我若知道你会去魔渊取剑,早就帮你拿回来了,顺道的事,你也不至于受那么重的伤。” 分景剑遗落在魔渊的时间,比他的岁数还要长。 他还以为道玄宗早就不在意这玩意儿了。 梅时雨叹道:“但那个时候,我们还不是朋友。我只在修仙界听过你的鼎鼎大名,却并不认识你这个人,也不知道你长什么样子,怎么可能找你帮忙?就算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是朋友了,我也不会拜托朋友为我自己去做那样一件危险的事情。” 站在他的角度来看,闯入十八层地狱,爬上悬崖绝壁拔剑,可比上刀山下火海要惊险刺激多了。 即便李停云觉得这都不叫事儿,但梅时雨很清楚,想要做成这件事情,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区别仅仅在于,他做这件事付出的代价很大,而换做李停云的话,代价或许会小很多。 但没有谁天生就要为另一个人的决定兜底买单。 就算两人是朋友也不行。 这种人情真的很大很大,涉及到了生死,朋友关系,当真承担不起。 李停云微微一惊,“朋友?你现在已经把我当朋友了?” 梅时雨道:“嗯……不知道,好像是吧。你不是我的亲人,也不是我的师兄弟,但又整日跟我低头不见抬头见,也算是很亲近的关系了吧?如果我不把你当成‘特殊朋友’来看的话,也就只能像太极殿其他人一样,把你当成太极殿殿主、顶头上司了。” 李停云道:“顶头上司么?那倒不必,我不在你之上,不是你的上级。但你说……你把我当成一个特殊的朋友,‘特殊’两个字还真是耐人寻味。你可以跟我说说,我们之间的关系有多么‘特殊’吗?” 梅时雨坦然道:“我从不跟邪魔歪道交朋友,你是第一个,所以很特殊。” 李停云有点失望,原来是这种“特殊”,听起来像是良家子误入风尘,结交了一个地痞流氓……他是梅时雨唯一的混子朋友,这地位还真挺特殊的,叫人哭笑不得。 俩人谈笑间,已经走进榷场,并且深入内部很远了。 不知是否他们来的时机不恰当,亦或他们选中的这座榷场民风比较保守,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并不像梅时雨从外人嘴里听到的“鬼市好比人间”“到处都是烟火气”“人鬼混行阴阳不分”种种说法。 突然,李停云问道:“你是在跟着我走吗?” 梅时雨奇怪道:“不然呢?不是你带我进来的吗?我当然要跟你走了。” 李停云干脆停下的脚步,鲜少地轻叹一口气,说道:“可我是跟你走的,你看哪里,我便以为你想要往哪里走,就这样,我跟你绕到了这个鸟不拉屎、鬼都不来的地方。” 梅时雨一阵默然,“……我怎么觉得,是你不认路,偏要我背锅呢?” 李停云“嗯”了一声,“我本来就不认路,所以我才跟着你的目光走。” 梅时雨别不过他,嘀咕道:“你不是经常来地界吗?竟也不认得路?” 李停云听到了他的嘀咕声,笑道:“我也没怎么逛过榷场,当然不认路了。再者说,地界共有一百零八座榷场,暗合‘天罡地煞’之数,每一座都不太一样,我怎么可能全都逛遍。” 他对梅时雨坦白自己是个路痴,“不瞒你说,我虽然常常到地界来,但十次有八次都记不得黄泉路该怎么走,每次兜圈转圈的,真是太浪费时间了。” 梅时雨不信他的话,说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你这般不认路的人吗?” 李停云毫不客气回敬道:“这个世界上又怎会有仙尊这般‘脸盲’的人?” 梅时雨奇道:“你怎么知道我脸盲?” 李停云反道:“不是你自己跟我说的吗?” 梅时雨:“……好吧,我都忘了这茬了。” 李停云笑而不语,心道:就算你不言明,我也知道你有多么“脸盲”! 毕竟梅时雨至今还坚定不移地以为,鬼门关那次才是他俩的初遇,殊不知早在此前,他们便不止一次地见过面了。 李停云很早就认识了梅时雨,在他八岁、十二岁甚至更早的时候,他就把梅时雨的模样刻在了心里,他这一生中所接受到的为数不多的善意,几乎都来自于梅时雨的馈赠。 李停云知道,这份馈赠并不独属于他一个人,梅时雨只是习惯以善意待人,他俯身帮助过许多人,他向许多人伸出过援手,李停云只是其中一个,并无特殊,所以,他不会格外留意,也不会印象深刻。 而且,他们从前见面的那几次,碍于李停云年纪太小,或者他故意遮掩容貌,又或者不化骨只有骨相没有皮相,再或者剑灵一团虚影没有五官……反正,由于各种各样的意外状况,李停云其实从未和梅时雨坦诚相见过。 但是,梅时雨竟然从来没有过怀疑,甚至一点点端倪都看不出来,还是有点说不过去的。 李停云猜想原因,也只能说梅时雨记性不好,尤其不认脸,自己又藏得那么隐晦,能叫他看出来才真见鬼了。 梅时雨道:“若真如你所说,你不认路的话,平时又是怎样找到魔渊去的?” 李停云道:“这有何难?抓个阴差,让他带我去。或者闹出个大动静,把鬼王招来,让他请我去。” 梅时雨心道:好吧,这方法,也只有你一个人适用了。 由于俩人都以为对方才是“领路人”,于是就这么互相推搡着、稀里糊涂地走到了僻静的死胡同,这地方出奇的安静,半个鬼影都没有,当真如李停云所说的那般“鸟不拉屎”“鬼都不来”。 俩人正准备往回走,忽见头顶绽开一簇烟火,照亮了榷场半边天际。 说是烟火,但又好像不是,因为那炮仗放得不像正常的烟花爆竹那般响亮炸耳,动静虽大,但却闷闷的,像是铁锤砸在鼓皮上,分外低沉。 远处传来阵阵欢呼雀跃的声音。 紧接着,一簇又一簇的“烟火”在天边绽开。 榷场虽然热闹,但也不是时时刻刻都有烟火、杂耍之类的表演,看样子,他们正好赶上了万鬼欢腾的“喜庆”日子,也许这日是某位鬼王正式上位的纪念日,也许这日是这座城池竣工的好节日,也许这日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纯粹就是民间高手街头卖艺,吸引人山人海簇拥观看。 梅时雨道:“哎,看到了吗?那里才是最热闹的地方啊。我们这是南辕北辙,相去甚远了。” 李停云道:“我可以带你过去,一眨眼的功夫而已。” 梅时雨又不信他了,“这距离可一点都不近!就算是御剑飞行,也不可能眨眼间就飞过去,至于缩地成寸、遁地潜行之类,比御剑还慢,就更不行了……难道,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方法?” 李停云道:“当然有,你想见识一下吗?” 梅时雨见他说得如此肯定,眼睛一亮,道:“好啊。” 李停云笑道:“那就……得罪了?” 客套一下,话音一落,梅时雨腰间便多出一条手臂,与此同时,他的眼睛也被捂住了。 转瞬间,耳边轰然震动,人声鼎沸,俩人前一秒还身在暗巷之中徘徊,后一秒便已身处闹市街头,天涯咫尺,近在眼前。 李停云撤开自己的手掌,梅时雨视线恢复光亮。 正巧,随着一声轰天震地的响动,一簇极其盛大、极为壮观的“烟火”在他头顶那片天空爆炸开来,漫天彩烟,火树银花,照彻久不见天日的冥府长夜,拥挤的人群中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喝彩与欢呼。 如此震撼的场面远非言语所能表达,在那一刻,梅时雨的眼眸中落满了无比璀璨、无比明亮的点点星光,他只知仰头看天,脚下不由自主地往后退,身体已经抵在了李停云胸前,他却浑然不觉。 眼看着天上“泛滥成灾”的流光变成尘屑,纷纷扬扬洒落下来,梅时雨生怕溅进眼睛,忙不迭抬臂遮挡、侧身低头,一转身,就撞进了李停云怀里。 他心下一惊,抬头,正好与李停云四目相对。 天边即将逝去的光耀照亮了那双漆黑的瞳仁。 李停云那张白到发冷的脸上晕染开了淡淡的暖意。 梅时雨恍惚不敢轻信,他竟在李停云眼底看到了一丝柔和……是错觉吗?一定是错觉吧! 可他身上沉静的气质,一点也不像装出来的。 毫无防备、没有界限。 梅时雨动了动唇,想要说话,但周遭人声嘈杂,瞬间淹没了他的念头。 谁料李停云倾身侧耳,问道:“你想说什么?” 梅时雨大声道:“你捂着我的眼睛,我都没‘见识’到你是怎么过来的!” 李停云失笑道:“其实……就算你睁着眼睛 ,也见识不到的。因为这就是个普普通通的‘瞬移’步法罢了,目之所及,瞬间可抵,并没有什么神奇之处。” 梅时雨愕然看着他的眼睛,俩人离得太近了,他几乎能在李停云波澜不惊的眼瞳中,看到自己快要惊掉下巴的倒影。 瞬移?这是瞬移?! 哪门哪派的“瞬移步法”有他这般夸张??? 在梅时雨的认知里,“瞬间移动”只适用于近距离改换位置,一般不出十丈、二十丈范围,最多三十丈,就已经是极限了。 李停云这般“目之所及,瞬间可抵”,算是把瞬移步法练到炉火纯青……不,是已经练到炉子都炸掉的地步了! 全然超出了常人的认知。 偏偏他还说什么“普普通通”“没什么神奇之处”。 他这可真是在炫技了! 梅时雨又问:“你这套瞬移步法可有名字?我……我可以学吗?” 李停云道:“有名字,叫‘摘星步’,其实就是在你们道玄宗‘北斗罡步’的基础上变化而来的,你可以学,但没必要。” “这套步法有个致命弱点,只要你倒行‘北斗罡步’,那么使用这套‘摘星步’的人,是不可能追上你的。” 他轻而易举地就戳破了自创功法的薄弱之处,并对梅时雨道:“不过,你要是有兴趣的话,我日后还可以给你仔细讲解。” 梅时雨道:“这么说的话,我以后要是想离开你,你也不一定能追上我了?这可是你自己把弱点暴露给我的,你就不怕我逃掉吗?” 李停云道:“没关系,你可以试试。” 梅时雨听他语气不对劲,哼道:“……就知道你在骗我。” 李停云却道:“不,我说的是实话。你想逃就逃,姑且一试。” 如果他真能逃走的话,最好永远都别再回来了。 李停云既不知道留他在身边,能不能控制得住自己不去伤害他,也不知道放任他离开,能不能控制得住自己不去纠缠他。 他对梅时雨真的是……进退两难。 李停云自觉有病,病得还不轻,于是笑了一声,便直起身,不多说了。 少顷,梅时雨拉住他的胳膊,拉低他的身子,附在他耳边说道:“李停云,你喜欢热闹吗?” 李停云闻言一怔,平心而论:“不喜欢,太吵了。但今天例外。” 梅时雨笑了,说道:“我也不喜欢这么吵闹,但我也觉得,今天好像不太一样。这里虽然闹哄哄的,我却很开心,也想去凑凑热闹……李停云,你难道不想知道人群里面究竟在表演什么吗?我们刚才看到的,似乎并不是普通的烟花啊……” 眼前人头攒动,包围圈里三层外三层,虽然都是些死了的人,魂魄清凉,没有呼吸,但胜在数量多、气势足。 这么多“人”暖场,叫起好来都很卖力,乃是货真价实的“鬼哭狼嚎”,扯嗓子喊再大声、叫再多遍也不会嘶哑,因此现场氛围十分狂热,人声鼎沸,“人气”旺盛。 梅时雨自知是后来者,就别想挤到前排看热闹了。 李停云个头很高,视线越过黑压压的人群,扫视一周,低头对梅时雨道:“你看到那棵柳树了吗?” 梅时雨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看到了!” 那是棵参天巨树,按理说柳树不可能长那么高大,但在这种鬼地方,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梅时雨看着那棵柳树,忽然发现那一簇又一簇的“烟火”正是以树冠为中心炸开的,漫天流动的火光顺着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柳树梢倾洒出去,霎时流星如瀑,绚烂缤纷。 火花怒放,天边骤亮,人声随之顶上高潮,梅时雨只觉耳朵都要震聋了,他看不到人群中央是什么状况,也不知这一阵接着一阵的“烟火”是怎样造出来的,心中十分好奇,踮起脚来伸长脖子张望。 耳边传来“咯咯”笑声,梅时雨扭头一看,看到一个小小的女童被一双苍老的大手举了起来,老爷爷把女童举过头顶,让她两腿分开其在自己的脖子上看热闹。 只是,老人本就体态佝偻,他这样做并没有什么用处,甚至摇摇晃晃险些摔倒,梅时雨匆忙施了个小法术,使得女童平稳落地,老人也没有闪着腰。 一老一少差点闹出“事故”,不敢再挤上前去了,只好黯然离场。 梅时雨见此情景,无端生出许多感慨,民生多艰,这相依为命的爷孙俩人,生前怕是也不好过吧,他正想得出神,忽听李停云在他耳边说道:“人群里面,是在效仿人间的‘打铁花’。” 梅时雨被他拉回思绪,问道:“打铁花……是什么?” 李停云道:“一种民俗节目,先用熔炉把生铁烧成铁水,再把烧红的铁汁盛好,照准柳树用力击打出去,从而造成烟花飞溅的效果。只不过,榷场打的不是铁水,而是……” 梅时雨道:“而是什么?” 李停云没有回答,俯身一把托住他的双腿,一侧肩膀垫在他的臀部,伴随着梅时雨的一声惊呼,李停云竟将他直直地抱了起来,不,是扛了起来,嘴里喊道:“再次得罪了……你自己看!” 他两次“得罪”,两次都没有歉意,说抱就抱,说扛就扛,梅时雨已经习惯他一惊一乍了,但却没有习惯他突如其来的肢体接触,惊魂未定地坐在他左侧肩膀上,视线瞬间拔高,脸也瞬间红透了——他又不是小孩子,为什么要被这样举着、举这么高?! “你做什么?放我下来!快点……李停云,别人都在看我们,好丢脸!” 梅时雨重心不稳,腰肢乱晃,李停云伸手扶在他腰侧,说道:“你管他们做什么?被人看一下又不会少块肉。你觉得丢脸的话,待会儿散场的时候,我把他们都灭了,不用担心。” 梅时雨连忙说道:“不,不丢脸!你别动不动就要杀人灭口……哎,算了,不说了。” 他一只手抓住了李停云扶他腰侧的那只蹄子,另一只手则胡乱地抱着李停云的脑袋,后来又掐着他的脸,再后来扯着他的耳朵……反正怎么摸都不是地方,最后只好按在他肩膀上,跳到嗓子眼的心脏才终于咽回去。 李停云被他乱摸、乱揉、乱掐一气,竟一点也不恼,笑着问道:“怎么样,你看到那是什么了吗?” 梅时雨微微睁大眼睛,天,那是魂火! 第146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五) “人”群中央,竖着一口大熔炉,“人”群最前沿,跪着一排三魂七魄俱全的小鬼,这一只只小鬼,原先大抵也是生活在榷场内、攒功德等待投胎的人魂罢了,不知犯了何事,才被阴差缉拿至此,当众惩处。 大熔炉翻滚的“岩浆”,并不是烧红的铁水,而是融化掉的魂魄。 是的,“火树银花”的原料,就是这些犯了事的人魂。 梅时雨看到,负责熔炼魂魄的那只鬼差从一排“罪人”中随便抓了一只魂魄出来,将其三魂七魄生生撕裂,就好比把活人生生撕成肉条,分别投入那口大熔炉里。 顿时,伴随着升腾半空的冲天火焰,魂魄发出哭天喊地的凄厉叫声,其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他的惨叫声越大,火焰就烧得越旺,围观群众越是狂欢,很快,他的惨叫就被一浪高过一浪的喝彩掩盖掉了。 魂魄是最脆弱的东西,三魂七魄本为一体,即便受到重创也不会轻易散开,只会一损俱损。若是被外力恶意撕开,比千刀万剐、种种人间极刑还要恐怖,魂与魄离分的痛苦非常人可以承受。 通常情况下,魂魄撕裂之后,就只有魂飞魄散、死路一条,而且,大多都是活活疼死的——受不了生不如死的折磨,自己选择消散与了断,一了,百了。 梅时雨眼睁睁看着一批人魂如此凄惨地死去,方才所见那一簇又一簇的盛大烟火登时在他脑海中化作一片猩红。 这还不够,阴差们杀完“罪人”,还嫌熔炉内的魂火烧得不够旺盛,紧接着,他们就把魔爪伸向了围得水泄不通的众多看客! 阴差随便从“人群”中抓了只魂魄出来,粗暴地扯成碎片,扔进那口大熔炉里,专门另有一个鬼差在煽风点火,把熔炉烧得通红。 在这之后,便有人从炉子里舀出一勺魂魄融化后状若岩浆的粘稠液体,泼上高空、洒向柳树,一簇盛大的“烟火”照亮榷场半边天…… 也照亮了梅时雨略显苍白的半张脸。 无辜的魂魄被丢进炉子里,围观之人却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狂热的欢呼声依旧此起彼伏,仿佛着了魔了一样,“热闹”的氛围越来越扭曲邪恶,他们为杀生而狂欢,为同类相残而叫好不断。 李停云察觉到梅时雨的不安,便把他放了下来,“看到了?就是这样。” 梅时雨惊疑不定,半边身子都靠在李停云怀里,却没有顾得上这种小节,他是真有几分被这过度狂热、自相残杀的场面震住了,人吃人,鬼杀鬼,这要是放在人间的话,无异于一场“活祭”。 李停云道:“榷场,本叫‘枉死城’,是为了收容滞留在轮回路上的亡魂所建。虽说后来改叫了‘榷场’,但鬼城就是鬼城,再怎么热闹,烟火气也是冰冷的,这里的‘热闹’,也绝不会是你想看到的那种。” “ 梅仙尊,你要是接受不了这里充满残杀与迫害的事实,那么榷场内所有的庙会、灯会、社火,对你来说,都不好看。但是,哪个地方能没有杀戮、没有丑恶?人间不也常常出现‘人相食’的惨象,修仙界难道就没有见不得人的阴沟暗道?” “说到底,人间、仙界、地狱,看似有别,实则都套了同一个模子,运行同一套法则。是天堂的地方,同时也是地狱,无论在哪里,都是弱肉强食,成王败寇,同类倾轧,鲜血淋漓。想修仙,先做人,人死后,就是鬼,人仙神、鬼魔妖,叫法不同,实际上也都是一样的。” “人心本就丑陋,人性本就邪恶,只要人心不变,人性不改,天堂和地狱之间,没有任何区别。” 梅时雨突然抓紧了李停云的手臂,抬起头,直视他的双眼,与他辩解道:“不,有区别!一定是有区别的,关键在于你怎样看待这个世间。” “只要你心中美好,即便看到许多丑恶,也终是向好、向善的,可若你心中丑恶,即便看到再多的美好,也无法扭转你的固执、蛮横、先入为主。” “有人经历世间丑恶,仍然能保持心中的美好,有人只是看到世间丑恶的一面,便放弃心中所有的美好,这就是区别!人应该永远活在希望之中,身不能至,心向往之,只要能做到这一点,便可以随遇而安。” “真正的强大不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也不是屠戮无度、杀人如麻。有的人,正是因为内心不够强大,所以才会在与命运的对抗中,选择放纵自己!如果内心足够坚韧,那么无论经历怎样的挫折和溃败,都不会走歪自己的道!” 李停云听他说罢,低地地笑出了声,“好,说得真好,果然,还得是站着说话才不腰疼。” 他语气平静道:“梅仙尊,那么请你再回答我一个问题:为什么命运总是不公平的?为什么有的人能见到世间那么多的善,有的人却要经历世间那么多的恶,为什么麻绳专挑细处断,为什么厄运专找苦命人?” 梅时雨反问:“李停云,你信命吗?!” 出乎意料地,李停云道:“我信。” 梅时雨不说话了,俩人此时站立的地方,是在街边一处地摊旁,突然,他注意到耳边悉悉索索的声音,猛地转头—— 守在摊子后面的小贩将将收了瓜子,打着哈哈道:“两位辩得好,辩得妙,辩得呱呱叫!我双方都赞同,双手双脚赞同,不偏向谁,哈哈哈,哈哈哈哈……” 虽然俩人方才话里一口一个“梅仙尊”,一口一声“李停云”,但对于闹市街头讨生意的小贩来说,这些名字听都没听过,根本不认识哪个是哪个。 路人吵架,他在围观,仅此而已。 李停云目光一冷,甫一抬手,就被梅时雨压住了,小贩一看架势不对,连忙收摊子准备逃跑,梅时雨却道:“慢着,你待在这里,我们走就是,挡你生意了,不好意思。” 小贩眼珠子滴溜一转,不慌不忙地又把摊子摆开了,“嗐,两位高人,你们也别着急走嘛,你们何时挡了我的生意?两位在我这街头小摊前驻足这么久,就是给我最大的面子了!你们要不看看,我这摊子上,你们有什么想要的……” 李停云问道:“免费送我?” 小贩咳嗽一声,“小本生意,概不赊账,免费送?想都不要想。” 李停云道:“不是你自己说,我站在这儿,就是给你面子了吗?请神容易送神难,老子给你这么大脸,你不得送几样东西打发一下?” 小贩见他还杠上了,脾气一冒头,就道:“我就跟你客套一下,你这人咋就听不懂呢?!送送送,送什么送?我送你个锤子!天底下哪有免费的午餐,年轻人不要太嚣张。” 梅时雨扯着李停云的衣袖,叹道:“人家说得也没错,你干什么抬杠,这不是找茬吗?年轻人,不要太气盛。好了好了,我们到边上坐一坐吧。” 李停云的确“气盛”,不过被梅时雨顺毛顺得没脾气了,小贩好心地让给他们一条长凳,供他们歇脚,又拿出瓜子来,一边吐皮一边说道: “刚才听你们聊什么命啊、运啊的,我也想说一句,其实吧,这世上大部分人都是信命的,宁信其有,不信其无。” 李停云道了声“闭嘴”,梅时雨却很有兴致道:“那么,在阁下看来,是信命好,还是不信命好?” 小贩聊道:“说不上来,但我觉得,不信命的人,要不就是骄傲,要不就是单纯,人活得越大,是越信命的。” 李停云觉得他俩真是无聊极了,瞥见地上躺着一条柳枝,便捡了起来。 方才那番“火树银花”打落了不少柳叶和枝条,李停云捡到的这一枝,尤其修长秀美,叶子绿油油的,他一片一片全都拔了,自娱自乐……好吧,他更无聊。 小贩在那头与梅时雨聊得起劲,把自己的老底都刨了出来,说道:“就比如说我吧,我生前嘛,不是什么大人物,就是个小老百姓,有一年呢,皇帝大兴土木,我就被征召做了民夫,去采石场开采石料,突然有一天,发生了一场意外,我就被石头砸扁了,砸死了。” “不仅我死了,和我一样在采石场干活的好多人,都死了。但不用说我也知道,皇帝的宫殿肯定还是建成了,皇帝老儿肯定也住进去了。你看,建房子人住不到房子里去,这就是命。皇帝的命,和平民的命,肯定是不一样的。” “不仅生前的命不一样,死后的命也不一样。王侯将相、才子佳人死了之后,会有人请道士,大作法事,超度他们的亡魂,只要他们生前没有做造太大的孽,死了之后很快就能投胎,再世为人。” “但像我这样,一条贱民之命,死得随随便便,死相还那么难看,灵魂一飘进阴曹地府,就被赶到了枉死城,还得一点一点赚功德,自己‘超度’自己。” 小贩问道:“这难道不是人各有命吗?” 梅时雨轻道:“是,你说的是。” 小贩又道:“皇帝,也有他自个儿的命。据我所知,这位大兴土木的皇帝,龙椅坐得并不安稳,他的命,也挺令人唏嘘。起初……” 起初,这个皇帝还算是个勤快的君王,国家被他治理得井井有条。 但是,善始容易,善终太难。 慢慢地,他就开始走下坡路了,不理朝政,沉湎玩乐,还大兴土木,劳民伤财。 后来,有人造他的反,造反的不是别人,是他的亲弟弟,他亲封的王爷。 可惜啊,这位王爷造反没成功,反倒自己被抄了家。 有传言说,不是王爷造反,是皇帝疑心病太重,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当是时,朝野上下人人都觉得,传言应该才是真的,因为自从王爷枉死了之后,皇帝的屠刀就没有停下过,杀了许许多多劝谏的文臣武将。 朝廷人心惶惶,奸贼当道,一片乌烟瘴气。 “嘿嘿,要不你先你猜猜,这个皇帝为什么会从明君变成昏君?” 小贩讲着讲着,突然发问,梅时雨从容道:“红颜祸水。” 小贩拍了拍手,说道:“没错!没错!你怎么猜得这么准?” 梅时雨道:“因为历来史书都喜欢这么写,治理江山一般没有女人参与的份,但是天下大乱,往往都会有个祸人败事的女子出来顶罪。” 小贩笑着说道:“好像是这么个道理?” 他继续讲道:“但我所知的这个君主,还是有一点不太一样的。” 虽然人人都说他是被红颜祸水迷了心,国家治理得乱糟糟的,到处都是兵荒马乱,出现了亡国之音,但是,他最后,是自戕而死的。 他在叛军攻打皇城的那一天,打开了城门,与叛军首领约定,勿伤百姓,然后,他下了罪己诏,抹脖子自杀,以谢天下。 小贩说道:“罪己诏上写着,万方有罪,罪在朕躬。” 梅时雨道:“看起来,他好像并不完全是个昏君。” 小贩道:“是啊,看起来是这样,至于真相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不管其中曲折如何,但他终成亡国之主,这也是命数啊。” 一直在旁边拔柳树叶子的李停云忽然问道: “这是发生在哪一朝、哪一代的事?” 小贩故作深沉,笑眯眯道:“每一朝,每一代。” 梅时雨心思一动,觉得他这话说得真是妙啊,一语道尽人间王朝兴衰。 历代王朝权力更迭,岂不都是这套配置?祸水,昏君,叛贼,江山易主。 李停云冷声道:“你再装逼一下试试?!” 梅时雨:“……” 好吧,那摸着下巴抬头仰望天空的小商贩确实很有装样子的嫌疑。 小贩摸了摸鼻子,嘿嘿笑道:“其实,我已经是个死了两百近三百年的人了,当年那个王朝国号叫什么、皇姓是什么,我都不记得了……就算在当年,我还活着的时候,也没有记得很清楚啊……” 两百多年,李停云眉心微动。 梅时雨问道:“阁下是中原人吗?” 小贩道:“是啊。” 梅时雨道:“那我知道了,国号为梁,皇姓为李,李梁王朝。” 李停云一挑眉,问道:“人间的事,你也知道这么多?” 梅时雨道:“我第一次下山历练,就是在那个时候,正值新旧王朝交替,人间战火纷飞,人吃人的世道,真的很可怕,所以我印象比较深刻。” “我还记得,师尊当时算过一卦,说梁国虽危,但有匡世之主将出,国祚再延两百年,不成问题。但事实证明,师尊这一卦算错了,梁国是被灭了的,至于是被谁灭的,我就不知道了。” “师尊说,一定是有人擅动了那位‘匡世之主’的因果和命格,但又说紫薇星的命格,好像不是那么容易变动的,这件事有古怪……哎,具体我也说不清楚,毕竟师尊算卦总是不太准,但他每次都有完美的理由搪塞过去。” “师尊总说,卦不算尽,世事无常,易学术数本就不是绝对的,不能全信。” 李停云“嗯”了一声,重心不在梁国,也不在匡世之主,反而在于梅时雨的看法:“人吃人的世道,你都见过了,还是不相信,人间即地狱?” 梅时雨见他绕来绕去又绕回去了,便道:“这跟我们刚才争论的不是一回事……不可以一概而论。” 李停云笑了,不跟他打别,转而对那小贩道:“两百近三百年了,你怎么还在榷场做这糊弄鬼的生意?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赚够功德,早日投胎?” 小贩心窝子被他戳中了,不悦道:“你们难道不知道,地界每隔四十五年,都要清空一次吗?我能活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了,在这座榷场里,就没有比我年纪还大的鬼!” 梅时雨皱眉道:“也就是说,每隔四十五年,你们赚到的所有功德都得清零吗?” 小贩嗤笑道:“什么呀,不止功德清零,魂儿都一并给人家清理掉啦!这是鬼帝下的令,要拿我们小鬼的命修炼!看见没,不管地上地下,我们这些小民,从来都是被人骑在脖子上抽筋扒皮的命。” 李停云道:“那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小贩道:“我当然有地方能躲躲了。” 李停云道:“什么地方?” 小贩道:“你干嘛这么刨根究底的?查户口啊?” 梅时雨赶忙挡在两人中间,背后抓住了李停云的手,轻轻捏了捏,面朝小贩微笑道:“不好意思,我们多问了。如你所说,四十五年为期,能在期限内赚足功德赶去投胎也便罢了,若是做不到的话,岂不都要枉死?” 小贩道:“是啊,这里本就叫枉死城嘛。钱难挣屎难吃,四十五年时间,对于大部分小鬼来说,都是不太够的……” 怎么说呢,这难度就好比通过勤勤恳恳种地,妄想在寸土寸金的皇城买一套大别院,别说种四十五年的地,就是种上四百五十年,也凑不齐这笔钱! 因此,每次榷场清空,魂魄基本上都得死绝。 紧接着,人间就会下来新一批的、任劳任怨的送死鬼。 为人时风光,死了也不愁投胎;为人时贫贱,死了也不得安生。 活着什么样,死了还是什么样,这样一看,地狱和人间,还真没有区别。 梅时雨叹道:“这是酆都鬼帝下的命令吗?他这么做,显然违背了轮回秩序,长此以往下去,迟早会出大问题的!地界震荡,人间、修仙界也一定会被牵连。” 李停云道:“你想得太远了,咸吃萝卜淡操心。” 梅时雨:“……” “确实得出大问题。” 小贩插嘴道:“人间王朝暴政,必定有人揭竿而起,地界也是一样,鬼帝定了这么个傻逼的规矩,也肯定会有人不服气,站出来讨公道的。” 梅时雨道:“那么,对于这样的人,地界又是怎么处置的呢?鬼帝会听取他们的意见,收回成命吗?” “哈哈哈,您这可真是说笑了,我猜,您肯定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吧!同样的场面,放在人间,完全就是刁民暴动嘛,皇帝肯定要派人镇压的,起来一批,就杀掉一批,一直有人不服,那就一直杀下去,杀到没有反骨,只有顺民为止。” “酆都鬼帝……也是这样以杀止杀、以战止战吗?” “是的,请你转过头去看一看吧。” 梅时雨转头,看到的是街头罚罪的“烟火表演”已经收场,人群散去,只留下尚未冷却的熔炉,魂魄残渣还在发散余热。 小贩道:“这就是地界处置反骨的办法。” 梅时雨喃喃道:“撕裂灵魂,熔炼魂火?” “没错,”小贩又道:“知道为什么把熔炉设在这里、在这棵柳树底下吗?” 李停云道:“少卖关子。这棵柳树,什么来历?” 小贩道:“这个问题你可问对人了,在这座榷场里,除了我之外,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其中渊源,因为……” 李停云道:“因为就你活得最久!看来这件事情,也得从两三百年前说起了?” 小贩点头道:“对,没错,但请你不要再打断我的话了,因为接下来我想给你们讲一个精彩的故事!这个故事,要从很多很多年以前,一只飘到地界的孤魂野鬼说起,这只鬼魂,是把各路阴差牙都磕崩了的硬骨头!” “我做鬼多年,只见过那么一次大场面,整个地界,就为了抓住这只鬼魂,里里外外全部封锁,就连鬼王和鬼帝都惊动了,一百零八座榷场全都乱成了一锅粥……” “咳,先说结果,这只堪比哪吒闹海抽龙筋的反骨仔,到最后还是被抓住了……哎,下场特别惨!三魂七魄全被撕开,撕成了十条啊我的老天爷!那个场面我至今印象深刻,一想起来头皮发麻,浑身都疼!” “不行,不行了,我感觉我牙齿都在打颤,讲话都不利索了,我一只鬼,是真的不敢想,要是魂魄被撕成那个样子,得有多么生不如死,真的,生不如死!不如自行消散了的好!可那只鬼,不仅没有消散,他他他,他还……” 梅时雨似乎被他的情绪感染了,双拳紧握,指甲掐疼了掌心,问道:“他怎么样了,你说啊!” 李停云听到这里,感觉有点不对劲。 他好像……吃瓜吃到自己头上了?! 第147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六) “哎,”小贩叹了口气,继续讲道:“那是在我刚来地界十年……也可能是二十年,记不太清了,反正是我来到地界不久后,发生的一桩事。” 十年二十年,凡人半辈子都熬过去了,但对他这只活了两三百年的小鬼来说,确实不算太久。 那时候,他还算是一只“新鬼”,对于地界的很多规矩,都没有摸太清,就比如,他只知道自己所在的这座榷场,名叫“天魁城”,却不知道这个名字是源于“天罡地煞”中“三十六天罡”的第一颗星辰的名称。 再比如,他只知道榷场一过半夜子时,就会禁绝游魂通行,却不知道这个规矩从何而来,倘若破坏规矩的话,又会有什么下场? 直到某一天,子夜过半,他像地界其他所有小鬼一样,缩起头来不敢露面,十几二十年了,每一天都莫不如是,不敢有丝毫逾矩,但就在这一天,他也不知道脑子里哪根筋抽了一下,愣是半夜爬起来,凑到危险的窗户边缘,向外面的大街上张望。 因为他听到了一点声音。 外头四下无人,清静极了,一张望,就能看到静谧的角落里,那唯一一个正在活动的身影。 看身影,是个少年,而且一准儿是只新鬼,不是新来的,不会这么不懂规矩,半夜三更还在外面游荡。 这只年少的小鬼双膝跪地,肩膀耸动,不知在做什么,躲在房子里悄悄观察的小贩还以为他是年纪太小,死得太早,半夜想娘,跑外面哭来了。 小贩倒是有点同情他,围着窗户绕来绕去,终于找了个好角度——蹿在房梁上倒吊下来,视线穿过最上面那一层窗格,才看清楚外面那只不知死活的小鬼在做什么。 他在徒手刨土、挖坑,挖了又埋,埋了又挖,背影又瘦又小。 活像一只很会挖洞埋屎的小土狗! 听到这里,李停云拳头硬了,额角青筋突突地跳。 小贩继续道:“我吊在梁上,看着看着,眼前一黑,外面像是突然起了雾,可那片黑雾里,还挂着两个大红灯笼,我感觉不妙,赶紧往里躲,没再看下去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不是黑雾,是夜游神!而那两盏大红灯笼,就是这只精怪的眼睛!我的妈呀,它的眼睛都有那——么大,它的本身肯定是个庞然大物!” “说不定比我们这座榷场里最高大、最壮观的那栋花楼都要大得多!难怪它能吞掉所有夜间犯禁的小鬼!不过,当天晚上那只小鬼运气还挺好,没被它一口吃了。” 这只小鬼大抵不是普通魂魄吧,也许他修魔,警觉性很高,才有幸逃过一劫……梅时雨心想。 他问道:“那么,那只小鬼在晚上挖坑……究竟是要做什么呢?” 小贩说道:“种树。” “种树?”梅时雨转头看着那一株参天大树,问道:“种柳树?” 小贩点了点头,“是啊,我看到他在插柳枝,想必肯定是在种柳树了。” 梅时雨思忖道:“那他为什么要种柳树呢?难道,在地界种柳树有什么寓意吗?” 小贩道:“不知道,应该没什么寓意。但我知道,柳树是一种阴气很重的树,在凡间,有句话叫‘前不栽桑,后不栽柳’,像什么桑树啊、柏树啊、柳树之类,都属于阴树,一般都是栽在坟上的。” 桑同丧,柏同白,因此桑柏常和丧事、白事挂钩,名字不吉利。柳同流,房子后面种柳树,会导致钱财外流,不能聚气。 梅时雨道:“可是,还有一种说法,‘柳’同‘留’,是挽留、留住之意,人间也有折柳送别的习俗,这样说来,柳树的寓意应该很好才对啊。” 小贩道:“唉,你不要跟我打别嘛,很多话都是正过来说,能行,反过来说,也能行的,不管‘柳’这个字儿吉不吉利,总之柳树阴气重,凡人喜欢把柳树栽在坟头上,这一点,总没错吧?” 梅时雨道:“嗯,你对。但话说回来,地界的水土,好像不适合种树。” 小贩道:“是的,不适合种树,但像桑、柏、柳这一类的阴树,还是能成活的。” 梅时雨问:“那么,这株不仅成活,而且长得十分高大的柳树,就是当初那个‘小鬼’种的了?” 小贩道:“是,也不是。他亲手栽的那棵树,没有长成就被人拔了,但是,在他之后,有人效仿他,接力在榷场种树,我想,这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了吧。” 梅时雨点头道:“算得,当然算得,而且我猜,后人效仿他种树,种的不是树,而是自己的反骨吧?” 小贩双手一拍,“嘿,你又猜准了!还真是这样。” 梅时雨却道:“可我们现在还是不知道当年第一个种树人心在想什么啊。” 李停云突然笑了一声,“这个问题,不早就有答案了吗?都说了柳树是种在坟头上的,他这么做,肯定是为了纪念某个死去的人。” 小贩不同意他的说法,“那可不一定,据我观察,那只小鬼五十斤体重,一百斤反骨,他敢在半夜三更种树,肯定是早就想造反了!他就是故意的,故意找借口,想当反贼!” 李停云冷声道:“他只是小,又不是蠢!在那个只能当废物的年纪,明面上作妖是嫌死得不够快吗?他要是真想干什么,是不会轻易让你看见的。” 梅时雨觉得他说得也有道理,便问:“那他为什么要闯禁令呢?而且他闯禁令,只是为了种一棵树……这理由听起来有点,有点……” “有点可笑,是吗?哈哈。” 李停云替他笑了,说道:“也许他就只是想种一棵树,纪念一下自己死去的亲人,也许他还在妄想,能够通过这棵树,在地界找到他亲人的魂魄,但他并不知道榷场还有什么狗屁禁令,所以才犯了禁。” 梅时雨动了动唇,又听李停云道:“你还想问,他为什么不知道,对吗?这个问题就更简单了,他被人骗了,被人坑了,被人陷害了,被人扔出去、推出去、不让进门了,这么多理由,总有一种说得过去吧?” 其实,具体原因,他也忘了。 但总归就是他说的那几种,其中之一,其中之二,或者多少都沾点关系。 毕竟他是个很倒霉的人,尤其小时候,没有实力,没有依靠,走到哪里都被针对,走到哪里都触霉头,给人陷害、被人驱逐是常有的事,每天都活不好,每天都感觉活不下去,可他就是不死,即便死了,还要再活过来,宁愿活受罪,也绝不去死。 说不定,就是因命太烂、太贱了,所以天都不收。 祸害遗千年嘛。 李停云语气不善,梅时雨只当他脾气又上头了,轻道:“好,我承认,你说的理由是最现实的,但也是最无情的,如果当真如你所说,那么,当年那只‘小鬼’,也太可怜了些。” 李停云抱臂道:“你的同理心也太重了,说不定当事人自己都觉得不痛不痒,无所谓了,你还可怜什么呢?现实本来就很无情,世道本来就很残酷,这世上命不好的人太多了,你一个个都可怜一遍,心疼得过来吗?再者说……根本就没有人需要你的可怜。” 梅时雨微微低头,看着脚下,抿了抿唇,说道:“不会的,若我遇到这样的人,必定能帮则帮。也许其他人都觉得‘不需要’‘不在乎’,但那个深陷困境的人,一定是希望有人拉他一把的,他需要,他在乎,这就够了。力所能及地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就是行善,积善成德,本就是人人都应该做的事啊。” 李停云破天荒地没有出言讽刺,也没有当场来个川剧变脸,反倒是一言不发地盯着脚边那根被他拔秃了的柳树枝,看了半天,默默捡起来,看样子不想再掺和他们的谈话了。 梅时雨顿了顿,扭头问小贩:“然后呢?那只‘小鬼’为什么会走到后来那样惨的境地?” 小贩说道:“因为他修魔。” 梅时雨一怔,“……这算什么理由?” 梅时雨对地界了解肯定不如李停云多,但也不是全然无所知,对于榷场内许多亡魂修魔这件事还是有了解的。 滞留在枉死城内的魂魄,除了规规矩矩赚功德、早日投胎之外,还有另一条路可以走,就是修炼魔道,跳出轮回。 虽然地界没有明文规定,所有人魂都可以修魔,但也没有明令禁止,阴差们通常不会管这些的,并不存在“小鬼修魔杀无赦”的说法。 小贩叹道:“唉,你不知道,地界不在乎榷场内的小鬼们修不修魔,有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修的都是野路子,通常修不成什么气候,能闹出最大的动静,无非就是相互吞噬、自相残杀,这种乱子很好镇压的,派个阴差来一趟,把他们都杀干净,也就解决了……” 梅时雨心道:即便如此,这样的乱子,也会把榷场其他无辜魂魄卷入其中吧,城门失火岂能不殃及池鱼?对于那些无辜者来说,就是灭顶之灾。地界统治者怠于管理,解决不了问题,一个劲地杀人,又有什么用呢? 他转念想到,太极殿比之更甚,群魔乱舞的地方,都这般崇尚以暴制暴吗? 小贩继续说道:“修魔,听起来了不得,做起来可就太难了。尤其是榷场里的小鬼们,生前基本上都是夹尾巴当人的,对修行这种事知之甚少,一朝为鬼,自己几斤几两都没有摸清楚,心血来潮就想修炼,是没什么好下场的。” 要么,是魔性大发、丧心病狂,闯出乱子,被阴差打死。 要么,是半途而废,滚回来做人,但由于浪费了太多时间,赚功德已经来不及了,榷场清空的时候,找不到庇护之所,也是死路一条。 要么,就是一心修魔,小有所成,混入阴兵队伍当差,这是最好的结果。 但是,即便成为阴差,也还是会面临各种艰难险阻。 在地界当差,有更加严苛的规则限制,一个小小的阴兵,不死于勾心斗角,也得死于刀剑拼杀,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在哪里都是一样的,谁能活得比谁更痛快呢? 除非,能从所有人之中脱颖而出。 这一点,不管做人还是做鬼,都一样,只有那种特别拔尖的,才不会泯于众生,才有可能跳出规则的束缚,成为制定规则的那一批人。 这种可能性很小很小,而且,制定规则人,是绝不情愿把权力分给别人的。 所以他在登顶之后,会极力阻止第二个想要登顶的人,不惜从高山上推下一颗颗滚石,把所有正在往上爬的人砸个稀烂。 “阴差、鬼王、鬼帝都不怎么理会榷场内的魔修,是因为他们还没有遇到过能对他们造成威胁的人,但是……那只小鬼,他做到了,他让地界的统治者感到害怕了,所以,他该死。” 梅时雨喃喃道:“就只是因为这样吗?” 小贩瞪大眼睛,“这个理由还不够可怕吗?!” 当然,地界是不会把这种理由摆在明面上说的。 当年鬼王下令追杀这只小鬼,原因有三:他违反了榷场禁令,夜间出行;他不该修魔,因为地界从来没有明说,魂魄可以在榷场内修炼;他不该逞凶斗狠,杀掉其他魔修,并且吞噬他们的功力。 小贩道:“这些明面上的理由,既说得过去,也说不过去,既站得住脚,也站不住脚,但只要上面开口了,下面就必须盖棺定论。” 梅时雨道:“那只‘小鬼’肯定不会服气的吧,他既然能够引起鬼王的注意,想必资质极佳,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没有傲气?” 小贩道:“是啊,他不仅有傲气,还有反骨。” “他说自己没有违反禁令,因为禁令约定俗成,却没有明文贴榜,他不知道,也没有人告诉他,就算罪责难逃,也情有可原。” “至于说,地界规定魂魄不可以在榷场内修炼,是子虚乌有,满大街都是修魔的人,怎么没有全都抓起来,就针对他一个?” “最后,跟别的魔修逞凶斗狠,是因为别人先动的手,他不过是还击罢了,再说,修魔之人哪个没有吞噬过别人的功力,如果这也算一桩罪责的话,那么最应该去死的人,是酆都大帝!” 小贩仿佛在借别人的口,发泄自己的愤怒,所以他说到这里,情绪很激动。 但修魔之人,会讲道理吗? 显然不会。 那只小鬼肯定也不是在跟人讲道理。 他是在以彼之道还彼之身。 当年那个实力不够的小鬼,只能用一种尖锐的、进攻的方式保护自己:别人给他定罪,他就驳回去,别人对他动手,他就打回去,仅此而已。 小贩说道:“当时,有人笑他一只小鬼,还想反了天不成?也有人骂他一条贱命,如何与鬼帝相提并论!但他却说,自古有云,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 好了,这话一出口,必死无疑。 一个有实力的人,当然可以畅所欲言,为所欲为,但要是没有实力,那就说什么都是错的,做什么也都是错的。 错是错,对也是错。 既然错了,就要付出代价。 “那只小鬼的下场很惨,特别惨,他的三魂七魄全被撕开,可他竟然还没消散……” 小贩一提起当年所见所闻,话音都有些发抖,看来心里留下的阴影不小……这无可厚非,正常人要是看见同类被活生生撕成肉条,恐怕也是一辈子都沾不了荤腥、见不得鲜红的事物了。 “那只鬼是我见过最奇怪的东西了。真的,他是我两三百年以来见过的、不限于人的所有东西里,最奇怪的那一个!” “我觉得他已经不像人了,因为人是会痛、会怕、会大喊大叫的,但他就好像没有知觉一样,感觉不到魂魄撕裂的疼痛,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从头至尾都没听到他发出什么声音。” “他不像人,但也不像石头、不像木头、更不像铜铁,因为这些东西都不是坚不可摧的,都会有碎掉、朽掉、高温化掉的时候,但那只鬼,真的,无坚不摧,也真的,太可怕了……” 小贩唏嘘不已,说到这里,甚至站起身来回走动起来,一会儿摇摇头,一会儿又点点头。 他未必是感同身受,也未必是共情能力太强。 只能说,是当年的一幕幕对他冲击太大了,即便隔了两百多年,他回想起来,依旧觉得紧张、刺激、浑身冒冷汗。 一个旁观者尚且如此,至于当事人到底有多惨,就不得而知了。 梅时雨道:“灵魂明明是最脆弱的东西,我听说,魂魄要是道行不深,一见太阳就能灰飞烟灭,一阵风来都有如刮骨之痛。实在难以想象,怎么会有人的灵魂,毁成那样都不消散?!” 顿了顿,他又说道:“毁成那样都不消散,也是在活受罪了。” 魂魄是最脆弱的东西,但同时,魂魄又是最刚强的东西,即便三魂七魄全都撕开、扯裂,也有一线生机,可以绝处逢生。 这一线生机,就只有两个字:念力,若是念力足够强,星火之微,足以燎原,若是念力不够强,万间广厦,瞬间倾颓。 但所谓“一线生机”,就意味着机会非常渺茫,除非他真是颗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的铜豌豆,不然别提什么念力,统统都是扯淡。 绝处逢生、绝处逢生…… 绝处,一定是比逆境、苦难、以及一切艰难险阻更加绝望的处境。 常人在逆境中便已叫苦不迭,自以为坚持就是胜利,甚至安慰自己“车到山前必有路”,但实际上,还能够坚持,还有所安慰,还看得见希望,那都不叫绝处。 人们总说“天无绝人之路”,这是错的,大错特错,苍天是真的会把人往死里整,往绝路上推! 只有真正走到绝处、走到死地,才知道,“自以为”的坚持在“天注定”的绝望面前,十分可笑。 梅时雨方才便看到,阴差的熔炉炼化了那么多的人魂,无一不是在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中魂飞魄散,没有一个能绝处逢生——这是必然,要是哪只魂魄被撕成那样还散不去,才真是在活受罪! “活受罪……还真是活受罪。” 小贩重复着方才梅时雨说过的话,不禁无奈地摇头道:“可即便如此,只要他魂魄不消散,地界就不会善罢甘休。” “后来,他的十缕魂魄分别被投入鬼王治下的十座大地狱中,受尽极刑之苦。” “我从来没有去过地狱,我不知道那里是怎样的,但听说……” 后面的话,梅时雨就没有再听进去了,他闭了闭眼,耳边一阵嗡鸣。 第148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七) 实在太可悲了。 那场面,小贩亲眼见之,多年过后,一提起来,依旧胆战心惊。 梅时雨亲耳听之,触动不可谓不深,要他立刻忘掉,或者立刻从悲悯的情绪中走出来,根本不可能。 也就只有李停云自己——全然无所谓。 若非旧事重提,早他妈都不记得了! 最惨的不是他经历过。 而是忘不掉。 幸好,李停云是个心贼大的人,也是个不长教训的人。 上一秒还在痛苦,下一秒就已经忘了。 否则,他还要不要活?! 支撑他活下去的从来不是痛苦。 而是仇恨。 他这人就是这样的,尖锐,强横,锋芒毕露,别人越要他不得好死,他就越要反治其身。 在厄运淬炼中,越痛越勇,越挫越强。 梅时雨沉沉叹道:“这世上,竟会有人命运如此凄惨。” 自从听故事以来,他的手抓得很紧,一直都抓得很紧,但…… 许是他故事听得太投入了,情绪沉浸其中,根本没有发现,自己一直抓着的,是别人的手。 他把李停云的手抓得很紧。 掌心都湿透了,也没有放开。 梅时雨和李停云坐在同一条长凳上,这条小贩随手从杂物堆里抽出来推给他们的凳子,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俩人需得挨近些,才能坐得下。 忽然,梅时雨松开了李停云的手,捂着自己的脸,又叹了几口气,动作极其自然,看起来,他还是没有发现,自己牵着别人的手牵了大半天。 在这段时间里,李停云都没敢做什么大动作,仿佛是一只蝴蝶落在肩头,生怕一喘气,就会惊扰“它”。 现在,蝴蝶飞走了,并且压根没有意识到,自己曾在某个人的肩头停留过,李停云心里想骂人,但表面上仍然很“沉稳”。 梅时雨俯身,胳膊肘撑在膝头,用手抹了把脸,托住,缓过劲儿来,才说道:“那只小鬼……十缕魂魄都被投入地狱,终于是魂飞魄散了吧?” 小贩说道:“听说他的魂魄在地狱折腾了好多年,后来就没有音讯了,想来除了魂飞魄散,也不会再有别的结果了吧。” 他看向长街对面那棵柳树,又道:“那只小鬼是死了,他种下的柳树枝也被拔干净了,但后来又有人把那棵柳枝插了回去,就长成了这株大柳树。” “虽然……虽然后来者不像他那样有胆量,不敢在明面上做些什么,但插柳成荫,也算是一种无声的反抗了。” 许久都没有说话的李停云忽然开口:“你说的‘后来者’,就是你自己吧?榷场每四十五年清空一次,当年那批人死了,就不会有人再知道这件事了,除了像你这样无聊的人,还有谁会做这么一件没有意义的事。” 藏了多年的小秘密被戳穿,小贩只能干笑两声,道:“是,这事儿是我做的。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意义吧,反正我自己觉得还挺有意义的啊哈哈哈……尽管意义很小就是了。” 他肯定没那么大本事,也没那么硬的骨头,在鬼王和鬼帝的面前大喊“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但是…… “我当年悄悄地把柳枝栽回去,发生了一件奇事。有个特别可怜的女人,不知打哪座枉死城来的,来到这里之后,坐在柳枝旁边,大哭了一场。” 小贩啧啧称奇道:“就在那天夜里,柳枝疯狂抽芽生长,一夜之间,就长成了这株参天大树,真的,可神奇了!” 李停云眼瞳一颤,问道:“……然后?” 小贩道:“然后,就把阴差招来了,但他们想尽办法,也铲不掉这株柳树,就只能留下它,并把处置各路反骨仔的‘刑场’设在了这里。他们这就是气急败坏,但又无可奈何,一副跳梁小丑的样子哈哈哈!” 李停云冷道:“我问的是,那个女人,后来怎么样了?” 小贩道:“哦,她啊,她早就投胎去了。” 李停云道:“即便像你这样,一个身体强健的男人,背后还有人相助,不必担心四十五年一度的劫难,但你依旧在榷场熬了这么久,还是没能顺利投胎,那么,那个女人,又是怎么做到的?” 他问道:“有人在帮她?那个人是谁,是你吗?” 小贩道:“是我。那个女人太可怜了,我问什么,她都说不知道,她好像有点痴了,还是个痨病鬼,生前可能是病死的……” “我说句不好听的话,多亏她得了这个难缠的病,别的鬼都不敢靠近她,不然,就凭她那张漂亮的脸,早就给人糟蹋完了。” “她虽然神智不是很清醒,但她还记得,她是来找自己儿子的,我问她儿子是谁,她儿子在哪里,她都说不知道,但她指着那棵柳树,一口咬定那肯定是她儿子种的。” “我也不知该说什么好,到底是信她,还是不信她?我要不信她,才是应有的道理,人都到地界了,还寻什么亲啊……” 除非是同生共死的,或者死前约定好的,拿什么东西当信物,这类人到地下还有可能重新相见——但这过于“浪漫”了,人活一辈子,忙于生计,生前哪管身后事,谁他妈能顾得上许下这么浪漫的约定? 就算有约定,到底地下再见面的可能性也很小。 且不说一百零八座榷场分布散乱,死了被赶到哪里都不一定,就说地界这糟心的、混乱的、危险的环境,谁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到第二天,能把自己顾好就不错了,尤其是老弱妇孺,多半都活不太久。 虽然道理是这样,但小贩当时还真有点相信那个女人。 小贩道:“她的话要是真的,那岂不是说,那只下场凄惨的小鬼,就是她的孩子?!这可真是太不凑巧了,只要她早来一步——” 他突然话锋一转,“不,不不不,她还是晚来一步的好,要是让她亲眼看见自己儿子的魂魄被撕成那个样子,肯定要疯了吧。” 李停云直视前方,看着那株柳树,“她生前已经疯过一次了,所以你才会看到她神志不清、痴痴呆呆的样子,不是吗?” 他的声色依旧冰凉,脸上无悲无喜,谁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小贩道:“你说得也是,也不知她生前是怎么疯掉的,哎,对于这样的人来说,死亡也不是解脱啊……” “如果地界轮回秩序正常运转,每个人都能‘死得其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那么,对于那些走上绝路的人来说,死亡才是真正的解脱吧!” “但像现在这样,人死了也不能安生,痛苦的人永远都在痛苦,绝望的人永远深陷绝望,就连死亡也不再是退路,人这一世,生不能选择,死也不安宁,到最后,都得疯了吧。” 小贩嬉笑着说:“疯了好,还是疯了的好啊!” 李停云道:“继续讲下去吧。后来,又发生了什么?” 小贩道:“后来嘛,我把自己的落脚之地,分了一小块,给那个可怜的女人。直到有一天,鬼帝下了一道‘赦令’……” 赦令说,每到榷场清空的那一年,一部分小鬼可以得到赦免,许其自行投胎。 但名额非常有限。 只有在榷场关闭之前率先冲出城外的特定几个小鬼才能被赦免。 就像人间皇帝大赦天下似的,但鬼帝这么做,肯定不是为了展现自己悲天悯人、爱民如子的高尚情怀,他是在转移矛盾。 给那些压抑太久的小鬼们设置一条需要拼杀才能走出来的生路,从而瓦解他们想要造反的心思,消除他们的愤懑和斗志。 底下人的心思很单纯的,只要不是被赶尽杀绝,只要还有一点点希望,就很少有人能想到造反、推翻并重建规则了,他们只会感谢鬼帝网开一面。 也许鬼帝是被那个闹得翻天覆地的小鬼给震慑到了,不想榷场内再像养蛊一样养出这么一个麻烦来,所以,他才做出了一点妥协,虽然,他用来表示妥协的办法既恶毒又高明。 “不管怎么说吧,这个‘赦令’下得挺及时的,那个女人就是通过这条路子,得到了赦免,才能顺利去投胎的。” 小贩将缘由缓缓道来:“我在地界认识一个阴差,我一直在给他做事,他算是我的靠山吧,每隔四十五年,我都是到他那里躲着的……” 阴差说能给他走个后门,送他一个赦免名额,但也只有这么一次机会。 毕竟这位阴差权力有限,不管投胎这一茬,他也得通过跟判官崔珏“走走关系”,才能办成这件事。 李停云至此终于明白了,“你把名额让给了那个女人?” 小贩道:“是的。” 李停云道:“为什么这么做?你把那个女人怎么样了?你是心虚,愧疚,你在赎罪,怕被报复???” 小贩擦了擦冷汗,“嗐呀!你乱七八糟说什么啊!纯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就不能是出于好心,帮她一把吗?当然,我也有私心,我的私心就是,我做这件事,也算积德了,积阴德了。” 人要是在生前没有功德圆满,死了也没人超度,被赶入榷场后,在这种妖魔鬼怪鱼龙混杂的地方,再想行善积德是很艰难的。 基本上,榷场内的鬼魂都只能通过打工赚取魔石的办法积累功德——这种方法收效甚微,比种地种出一座金屋的难度还大。 除此之外,他们还可以寄希望于后代有人长本事,能给自己再补办一场法事,当然,这更不靠谱了。 人一死,不出三代,就没人再记得谁是谁祖宗了,尤其是贫苦人家,祖上没有余财,还想两三代内出一个大人物,也太为难后人了,说不定,后人还在眼巴巴地等着祖坟冒青烟呢。 但偏偏,被赶到榷场内不得解脱的这些亡魂,大部分都是朴实无华的穷人,贱民,下等人。 所以说,榷场内的很多鬼魂,其实是没有挣扎机会的,四十五年一到,统统都做了统治者修炼的养料。 榷场的存在本来就很离谱; 把魂魄赶到这里做牛做马的规矩更离谱; 以功德簿要挟这些牛马,定一个无论怎样做都达不到的高要求,让他们使劲出力、使劲赚钱,更更离谱; 此外每四十五年一场大劫,地界和鬼帝榨干这些小鬼们的最后一丝价值,更更更离谱!!! 小商贩活了小几百年,总算看透了,灵魂投胎本该没有门槛,生前善恶死后自然了断,该下地狱下地狱,该去轮回去轮回。 轮回秩序就这么简单,但掌管轮回秩序的人,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人心复杂得很。 “在地界,光靠赚魔石,就想功德圆满,是不可能的,我还不如行善积德呢。” 小贩道:“反正我有的是时间,也不怕四十五年那道劫,我干脆就在榷场做好事积攒功德呗。功德圆满的魂魄投胎不经地狱,下辈子还很有可能生在好人家,不用担心变成畜生、饿死鬼什么的,我何乐而不为?” “是啊,君子论迹不论心,虽然你说自己帮助别人是为了私心,但你坚持行善而非做恶,便已是很难得了,善有善报,你会得到好报的。” 梅时雨温声说道。 “也许吧。也许好人是会有好报的。” 很意外,这话竟然是李停云说的。 小贩笑嘻嘻道:“啊对对对!所以,两位高人,老板,金主大人!要不要照顾一下我这个‘好人’的生意呢?我摊子上卖的所有东西,都是物美价廉、物超所值——您手里拿的那个,只要两千五百块魔石!” 梅时雨向他展示手里已经翻开的武功秘籍,道:“这本书是空白的啊,明明什么字都没写,怎么能拿来卖呢,还卖这么高的价钱,你莫不是记错了吧?” 小贩解释道:“没有记错,就是这本书,价值两千五!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拿着此书,走出二里半,再翻开的时候,就有字迹可看了。” 梅时雨将信将疑,目光转向了别处。 “这个五千!” “……” “那个七千五!” “……” “哎呦呦,你眼光真好,那个上万啦!” 梅时雨终于忍不住问道:“我看起来真的很好忽悠吗?” 小贩心道:怎么说呢,不是好不好忽悠的问题,而是你穿得太好、太精致、太有钱了,一看就很“娇生惯养”啊!像你这样的人,脸皮一定很薄的,不好意思讨价还价,而且,你旁边站着的那位,一看就是愿意为你承包整座榷场的人啊! 果不其然,李停云大手一挥,开口说道:“这个,这个,还有那个,这里所有的东西——” 小贩两眼冒光。 李停云:“我都不要。” 小贩两眼昏花。 李停云对梅时雨道:“全是糊弄鬼的东西,我们走吧。” 小贩气道:“你你你……你放屁!胡说八道!看到这块牌子没有,诚信经营两百年,如假包换十倍赔!” 梅时雨看到他那块字迹歪歪扭扭的牌子前面,摆放着一只明黄色绸缎包裹起来的盒子,整个摊子上的所有东西跟它比起来都黯然失色…… 于是,他指着这只盒子,多问了一句:“里面装了什么东西?” “灵丹妙药!” 小贩故作神秘,但又不敢卖关子卖得太过火,客人没耐心走了怎么办? 他搬出了销售经典话术:“这里面装的是一颗九转紫金丹,凡人吃了长生不老,修道之人吃了能修为大增,白日飞升不成问题!” “这既不是修仙界的东西,也不是地界的土特产,这是从太极殿流传出来的!你们可知,太极殿的秘法和丹药一向不外传,这颗九转紫金丹,是我压箱底的宝贝,两百多年都没舍得往外卖!” “一口价,两万五千块魔石!为什么这么贵?因为,你需要的不是便宜,而是价值!物贵在品质。” “这颗九转紫金丹,就是太极殿殿主亲自炼制的!” 梅时雨:“……” 他默默地把伸出去的手指收了回来。 李停云比他更加沉默。 太极殿声名赫赫,小贩在地界混了将近三百年,还是有所耳闻的。 但他先前听到梅时雨一口一个“李停云”,却不知道这是哪根葱,也是认真的。 这是因为,旁人每每提起太极殿,并不会直接指名道姓称呼李停云,他这人可恶不假,但同时也太可怕了,名字都快成了忌讳,是不吉利的象征,一般人不太会把这个名字挂在嘴边。 梅时雨对小贩说道:“起初,我还有所怀疑,你是不是在卖假货,但现在,我可以肯定,你这东西一定不是真的!” 小贩:“……何以见得?” “哎,哎哎,两位,别走啊,要不再看看嘛,我便宜卖也行的!” “两万魔石的丹药,我降价处理,两千!不,两百!两百块行不行?” 不行。 人已经走远了。 小贩把“灵丹妙药”随手一扔。 “切,什么人啊,原来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看走眼了,看走眼了!” 亏他为了拉客,唠了那么久的嗑,没想到,还真有人好意思啥都不买! 小贩黯然收摊,嘚,今日白干。 开张一整天了,竟然连一个上当的二百五也没有! 他扛着一个巨大的包裹回到了自己落脚的地方。 开门,拉门,咦,拉不动? 像是被什么东西卡着、顶着了。 他放下包裹,双手猛地用力,“嘭”一声巨响—— 屋子里好像突然发大水了,两扇门扉竟被撑爆,汹涌的“浪潮”扑面而来,哗啦啦地冲散、冲垮掉了整座房子,小贩冲出去两三丈远,他整个人,还有他的包裹,全都被埋掉了。 他挣扎着、蛄蛹着,从一堆不知道是什么的玩意儿里伸出两条胳膊,把胸前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的东西全都扒拉开,气急败坏地扔出去、往远处扔! 扔着扔着,忽觉不对,这手感,这大小,这形状…… 他借着别人家门口不太亮堂的灯光,仔细一瞧,卧槽,是魔石!天上掉钱了!这么多魔石!他正躺在魔石堆里,他在钱堆里游泳啊啊啊!!! 回头一看,不得了哇,满屋子魔石,把他的家都撑爆啦!!! 眼前闪过一道鬼魅的影子,随后,他就听到了熟人的声音: “投胎去吧。” “轮回路上,不会有任何人阻止你。” “你的来世,必将好命。” 小贩手软腿软,头昏眼花,眼前这,这不就是刚才那人吗?! 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竟然是位贵人??? 他从魔石堆里拔出自己的身体,手忙脚乱,手足无措,“老天爷啊,你你你……你是怎么把我屋子里装满魔石的?这这这……这么多魔石,我我我……我不知道该怎么搞了啊!你,我,那个……嗝。” “……” 李停云单说了一个字:“走。” 小贩颤颤巍巍道:“走,走哪里?去投胎吗?还有,这些魔石怎办啊?就散在这里不要了吗?” 李停云嫌他啰嗦,耐着性子道:“这里,地界自有人管。你,跟我走就行。” 小贩腿软,扶着墙跟他走,不是出于信任,而是觉得,他要是再不迈开腿的话,对方很有可能把他的脑袋拧下来当夜壶啊! 走到中途,他突然问道:“等等!你……不是刚才那个人吧?你怎么没有呼吸啊?!” 他跟刚才那人聊了那么久,对方明明是有吐息的,他可以确定,那人并非地界亡灵,而是从外面混进来的大活人。 榷场里面人、妖、仙、鬼啥都有,碰上个活的,不算太稀奇。 但是,一个大活人,突然间没了呼吸,还能像没事儿人一样,跟他并排走在一起,这可真要吓死鬼了! 他看得出,自己方才遇到的俩人应该都是来头不小的人物,估计都是修行的。 修行之人都这么牛逼的吗…… 行尸走肉也能行?! 小贩又问道:“对,对了,你刚才不是跟那个公子一起走的吗?他怎么不见了?你把他一个人撂下了?他会不会不乐意啊……” “你他妈给我闭嘴!” 李停云一拳捶在墙上。 墙体轰然倒塌。 紧接着,整座房子地基沉陷,联排十几座建筑受到牵连,一栋接着一栋,都塌没了。 破坏力十足。 东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甚至传到了最西边的那条街…… 街头,梅时雨转身张望一番,而后,询问身边之人:“你有听到什么声音吗?” 李停云微笑道:“没有。” 第149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八) 俩人看过那场“火树银花”,听过无名小贩讲故事,时辰已经不早了,梅时雨见大街上人迹渐稀,心里估摸着怕是逼近夜半子时。 再这么走下去,找不到地方落脚,他俩就要“犯禁”了。 李停云看穿了他的心思,说道:“没事,地界管不到我,我们随便逛逛,觉得没意思了,直接出城就行。” 梅时雨心道:虽然你说地界不是你的地盘,但你真的好像是在自家的后花园里闲庭信步啊,酆都鬼帝真的有那么好说话吗? 李停云轻轻抓着他的手腕,抬了起来,再放下时,梅时雨的腕子上已经多出一只柳藤枝编成的镯子了。 “很久没做过这种幼稚的事情了,都忘了柳藤镯应该怎么编了,我手生,编得不是很好。” “没有啊,明明这么好!可你是不是又在学那个老爷爷……你怎么总把我当小孩子看啊?” 梅时雨想起刚才他们离开小贩的摊子时,正巧看到之前那个带着小孙女黯然离场的老人家又回到了那株大柳树下。 趁着灯火阑珊,行人稀少,老人捡起地上散落的柳藤编成花环,戴在了女童的脑袋上,女童咯咯地笑,把头都笑掉了。 老人连忙把她脑袋捡起来,重新给她装了回去,又用柳藤在她颈上缠了好几圈,折腾了好一番功夫,爷孙两个才手牵手走远了。 这一幕要是搁在人间,过路之人怕是要吓出病来。 但在地界,并没有任何“人”的脚步为此停留。 李停云道:“我不是把你当小孩子,我是见你盯着他们爷孙两个看,还以为你也想要被人举高、想要柳编哈哈哈……” 梅时雨听到他后面那一串“忍不住了”的笑声,就知道这人起码有三分是在逗他、作弄他,但他好像并不觉得很讨厌,心里反而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神情有那么一瞬恍惚。 李停云问道:“你在想什么?干嘛这个表情?” 他又捉起梅时雨的手腕,想把柳藤镯给他褪下来。 “不喜欢,还是……怕不吉利?” 梅时雨突然抽走手腕,并把他悬在半空的手拍了回去,道:“并没有,你瞎说,哪有什么吉不吉利的说法,你还信这个吗?岂不闻《诗经》有云,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他倒是更愿意相信,杨柳所代表的“惜别挽留”之意。的确,这世上很多话,正反都能说得通。既有人十里长亭折柳送别,也有人视柳树为不吉、不祥之物,鄙于不屑。 梅时雨觉得李停云有点怪怪的,他怎么会在意这些呢。 李停云同样觉得自己好像有毛病似的。 他竟然有点害怕梅时雨会嫌弃他,憎其人,恶其胥,嫌弃他的一切……也不能说是害怕,他是感到心里十分空洞,空得发紧,发疼,梅时雨要是也推开他,他就永远都填不满自己了。 梅时雨问道:“李停云,你经常来地界,对这里的了解一定很多吧,那你以前可有听说过那只小鬼的事情吗?” 他问了一句,又觉得这么问不妥,摇头道:“说起来你也挺年轻的,那时候你肯定还很小,知道得应该也不多。” 李停云道:“嗯,只是略有耳闻,具体不清楚。” 梅时雨道:“那小贩说,那只小鬼的魂魄被投入地狱,还又折腾了好多年……” 李停云道:“我听说,也就十三年,不长。” 梅时雨道:“十三年……十三年还不长吗?” 那是在地狱啊。 就算是在人间,十三年,也足够少年人长大,中年人变老了。 地狱环境恶劣,种种酷刑,即便对于完整的魂魄来说,在那里受刑的每一天也都是度日如年,不乏中途撑不住,自行消散了的。 可那只小鬼的魂魄被撕成十缕,每一缕都在不同的地狱煎熬,竟然硬生生地扛了十几年。 看得出,他是真的不肯认命啊。 宁愿生不如死,不得救赎,不得解脱,也绝不肯自行了断。 “十三年,已经很短了。” 李停云说的是真心话。 实际上,他被困在地狱绝不止十几二十年。 而是一百三十年整。 没错,上百年了。 他人生中一大半的时间,都是在地狱里熬过来的。 可谓是在一边渡劫,一边修炼。 十殿阎罗,只有九座大地狱,其余还有数不清的小地狱,只有罪大恶极、天诛地灭的人魂才会被投入大地狱中。 李停云撕裂的十缕魂魄,其中九个都有幸体验过大地狱的滋味是何等惨烈。 而他最后一缕幽魂,则被困在十王殿。 轮回井不渡残缺的魂魄,他的残魂被扔进井里,是无法投胎做人的,要不想沦落进畜生道,就只能依附在其他完整的人魂上,被迫经历他人从生到死不幸的一生。 他的残魂所能附着的,多半都是些烂命一条、命格极差之人。 按理说,残魂不可能“反客为主”,无法掌控所依附之人的身体,对于发生在躯壳上的一切不幸和灾难,都只能眼睁睁看着、感同身受着,甚至于说,是亲身经历着。 一百三十年间,当叫花子、做饿死鬼、缺胳膊少腿什么的,李停云都经历过,“轮回”四五次之后,就觉得“下辈子”不当人也挺好,做个阿猫阿狗,其实轻松得多。 所以,他还曾主动跳进过畜生道,就连十殿轮转王也觉得他是疯了。 天命无常起来,不是瞬间给人痛击,一下子把人捶死到烂泥里,永不许其翻身……而是给予一点希望,再施以长久的磋磨。 仿佛把人溺在深海中,让他一遍遍窒息、又一次次新生,遍经痛苦、迷茫、绝望,却不得自救。 最终,只能认命。 世间认命之人,不在少数。 但李停云绝不属于其中之一。 他依旧是不认命的。 相比起其他陷入地狱、没有出头之日的九缕魂魄,他的第十缕残魂能够返回人间,已经是极大的自由了。 他不停地尝试着抢夺身体主导权,他几乎次次都要反掐原主魂魄,自行逆天改命——虽然并不能改变太多,但他偏要这么做,与天抗争,与人作斗。 说起来,太极殿里好些人,都是李停云在那个时候认识的。 就比如薛忍冬这条“食人鱼”,就是他从出海渔民的网兜里抢的。 当年差点就给他刮去鱼鳞、烤熟吃掉了! 如今,这些都已经过去了。 当初到底怎么熬过来的,李停云说不清也记不清了,无所谓,都他妈无所吊谓,“天道”就算把他按进粪坑里,他也能反过来糊“天道”一身屎。 死而后生,亡而后存,他一直在坚持的,仅这八个字而已。 倘若一个人走到死地,走到绝处,走到活着不如死了痛快的地步,往往就不会再有求生意志了。 但是,倘若所有人都觉得,一个人活着就是受罪,不如死了的好,唯独他自己不这么想,他一定、一定要留下,那此人就不是一般的意志力了。 很显然,这样捶不烂的、响当当的铜豌豆是很少见的。 极其少见。 一万个人里也挑不出一个。 但要是真的挑出一个来,那可不得了! 意志力顽强到这般恐怖境地的人,只怕没有什么事情是他做不成的,就算他想要翻天覆地,甚至毁天灭地,也是有可能的。 “李停云……你又在想什么呢?” 耳边突然传来一道温煦朗然的声音。 李停云转头看梅时雨,笑着说:“我什么都没想,也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梅时雨轻声道:“我还想再问你一遍,你真的信命吗?” 李停云一如既往道:“是的,我信。” …… 李停云这人,确实挺信命的。 他在地狱一百三十年间数度“轮回”、经历过形形色色各种人苦难、不幸的一生,要是这样他还说自己不信命,无异于是否定了自己曾经做过的一切挣扎。 他怎么可能对着那个曾经受罪的自己哔哔赖赖,质问他为什么要信命,只要你足够努力,不就能改变命运吗——屁话,全都是屁话! 就算撇开这件事不谈,撇开他并非自愿经历的别人的命运不谈,只说他自己,只谈他自己的命:他从生下来就被道士定为“天煞孤星”,这一点,他从前不信,现在也是信了的。 李停云幼时磕磕绊绊地长大,印象最多的就是家里总在办丧事,随着他长大,家人一个接一个都死绝了,到最后,他爹是他杀的,他娘是看到那一幕,活活吓死的,就连他自己,也年少早夭。 不过,他命硬得很,克死了身边所有人,自己反倒“起死回生”,又活了过来。 一路走到现在,他算是发现,凡是跟他亲近一点的人,都没什么好下场,多半都被他给害死了。 岂不正应了“天煞孤星”的命格? 所以说,李停云是信命的。 世事无常,命运捉弄,如今又作用在了离他最近的梅时雨身上。 李停云说不上到底什么时候对梅时雨动心的,也许在他十二岁的时候,也许在他八岁的时候,也许更早……说不定,他俩之间本就有着三生三世命定的缘分。 反正,他喜欢一个人,是从第一眼到最后一眼,从第一面到最后一面,唯这一人刻在心间,仅此而已,很简单的。无论世事颠倒、轮回变换,一切重新来过多少回,都是同样的结果。他们之间,有千万次初见,就有千万次钟情,有千万次重逢,就有千万次倾心。 李停云从地狱解脱后,是真的很想遵从本心,去寻找自己那个求不得、放不下的心上人,去参与他今生的因果,去霸占他的红线姻缘,但他一直在克制着自己,什么都没有做。 他会想:我还是不去祸害他了,我离他远点,时间一长,也就不惦记了……说来好笑,他竟会有这种想法?! 他竟也有为别人着想的一天。 他是为别人着想过了,内心也挣扎过了,可到最后,还是没能自控。 得知梅时雨孤身一人到地界魔渊取分景剑,他便着急忙慌地跑到鬼门关去了。 这一去,俩人就撞上了。 这一撞,孽缘就断不掉了。 李停云在梅时雨身上打下阴阳咒,并不是成心要害死他。 他亦不知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但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这么做了。 他第一时间就想把阴阳咒消掉,可他做不到,他消不掉了! 他为此拉了很多人试验,明明别人身上的咒印都可以消除,唯独打在梅时雨身上的那一枚,他消不掉,根本消不掉!!! 事情已成定局,又像上天注定似的。 命定之数不可更改。 面对梅时雨的质问,李停云还能说什么?他还能说什么?! 除了承认自己的卑鄙无耻、冷酷无情,他再提出其他任何理由,梅时雨都不会信的。 毕竟,自己下的咒印,自己竟然解不掉了,这个事实,李停云本人都觉得不可置信,荒唐得很。 好吧,既然他已经把梅时雨祸害了,那就只好尽力弥补。 为了不让自己“天煞孤星”的命格克死他,为了避免自己失控后伤害他,李停云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他对他好,又不敢太好。 他离他近,又不敢太近。 他那么喜欢他,却决不能宣之于口。 只因为怕给他带去无尽的灾难。 李停云毫不避讳对梅时雨指出自己的弱点,告诉他只要倒行“北斗罡步”,就能破解“摘星步”的瞬移之法。 如有可能,李停云宁愿梅时雨找机会离开他,离得越远越好。 还是那句话:离远些,他也就不惦记了。 可是,他真能不惦记吗? 好像不能。 也许,越是他在乎的人,越有可能被他害死,越是对他好的人,就越是不会有好报,他生来注定众叛亲离,孤舟远岸,这就是他逃脱不掉的命运。 是宿命,也是厄运。 …… 李停云道:“我信命,但是……” 梅时雨道:“但是?” 李停云笑了笑,“我不认命。” 他的确相信命运的存在,但他从来不认命运的摆布。 既不敢认,也不能认。 他要是认了,一定也会把梅时雨给害死。 梅时雨抬头看他,随之牵起一丝微笑,“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李停云一挑眉:“你知道?你知道什么?” 你知道个屁。 梅时雨道:“你心里肯定在骂脏话,对不对?” 李停云稍稍一惊,“……你怎么看得这么准?” 梅时雨道:“我也不知道,但我就是能看出来,当然,也有我看走眼的时候,我原以为你这样的人,是不会相信命由天定的,但是你说,你相信,那好吧……可我仍然觉得,即便你相信命数,也一定不会就此认命了。” 李停云哈哈一笑,“你很了解我?” 梅时雨道:“不,我从来都不知道你拥有怎样的过去,肯定算不上了解你。只是在我眼里,你是这样的。” 李停云道:“那你真是高看我了。” 梅时雨道:“……我觉得没有。” 他认真道:“我现在觉得,‘不信命’这三个字,确实很骄傲,也太单纯……我要改一下我之前说过的话。” 李停云一歪脑袋,“好,我听着。” 梅时雨:“……你正经点啊。” 李停云便站直了。 “我要说的是,有人经历世间丑恶,仍然能保持心中的美好,有人只是看到世间丑恶的一面,便放弃心中所有的美好——这仅仅只是两种人之间的不同,没有谁比谁高贵,也没有谁比谁卑劣。” 梅时雨笃定道:“但是,我还是坚持我的看法,真正的强大,不是屠戮无度,而是内心坚韧。” 他说罢,李停云连声叫好,“你比我觉悟高多了。” 梅时雨不禁蹙起眉头,“你知道,我不是在跟你争论高下。” 李停云道:“那你又怎知,我说的不是心里话?我没有在开玩笑。” 梅时雨道:“你虽然没有在开玩笑,但也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 李停云道:“没错,就是这样。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以后就别再试图浪费唇舌,说这些没用的话了。我们不吵架,好不好?” 梅时雨道:“……我们什么时候吵架了?” 李停云无所谓道:“是的,没有。” 但是再说下去,就不一定了。 梅时雨叹道:“李停云,你这个人,我是真的很不了解啊,修仙界对你的传言少之又少,太极殿和四象城全然就是横空出世。” “一出场,一露面,就那样的势不可挡,无法无天……这也是命运使然吗?如果是的话,那你的命里是不是带了一个‘顺’字?顺风顺水?无往不利?” 梅时雨觉得自己是在臆想了,轻咳一声,正色道:“你这么小的年纪,便已开宗立派,当真令人不可思议,不止我这么想,可以说,修仙界人人都是这么想的。” “包括那些不认同你、甚至咒骂、怨恨你的人,他们也一定觉得,你是个不可思议的人物,只不过,都不肯说出口罢了。” “李停云……你真的只有两三百岁吗?” “假的,”李停云道:“我两千岁了。” 梅时雨道:“你说谎也要用心点吧。” 李停云道:“你都知道我在说谎了,肯定不能是用心的啊。” 梅时雨道:“那你的过去,可以给我讲讲吗?你之前说,你小时候遇到过一个修士,带着一个小孩儿……这个故事都没有跟我讲完呢。” 李停云道:“来日方长,以后再说吧。” 他神情有变。 因为他感应到了分身那边传来的强烈不满。 分身,是的,分身。 那个给小贩送魔石、并带他去投胎的“李停云”,其实是他的分身。 第150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九) 李停云从小运气就很差。 八岁那年,父母双亡,他带着一条大黄狗,开始流浪。 十二岁那年,他去往道玄宗,参加仙门收徒大典,但很不幸,即便他在试炼脱颖而出,却因为杂灵根资质不足,而被拒之门外。 更不幸的是,梅时雨替他说情,带他去找宗主任平生,眼看着峰回路转,结果他转过来,没路了,前面是悬崖。 阴错阳差,李停云失足坠落万仞峰,摔死了。 魂归地府。 魂魄在地狱中煎熬一百三十年,他终于凭借魔渊中的混沌元气,大功毕成,获得解脱。 此后几十年,他一手建立了太极殿和四象城,迅速发展到如今的势力,锐不可当。 在这件事情上,他的确像梅时雨所说的那样,顺风顺水,无往不利。 那是因为他前半生已经低到了谷底。 低得不能再低了。 所以往哪里走都是向上爬。 潜龙在渊。 多年以来,无论身陷低谷,还是站在巅峰,李停云都没有重新回去寻找过自己坠落在万仞峰下的尸身。 他并不担心原身遭人恶意利用。 因为他的魂魄、他的精神力足够强大——这实在是句废话。 经历一百三十年的磨难,他的魂魄和精神力已经不能用区区“强大”两个字形容了,但要找别的什么词来说明,又都不如这两字直观。 应该这么说,他的灵魂,强大到了无可言喻的地步,讲真,无可言喻。 灵魂和肉体之间本就存在特殊的联系和感应。 两者相互依存,彼此影响。 凭李停云的灵魂精神力,如果肉身遭到外力攻击,或者被孤魂野鬼寄宿,亦或被有心之人利用,他必定能够感觉得到危险,可以迅速作出反击。 但一直以来,原身肉体那边很少他危险的反馈,表现得十分“安详”。 李停云清楚,自己的尸体应该被保护得很好。 他的灵魂经历过被人撕裂又重新粘合的过程,每一缕魂魄都在不同的大地狱中度过了上百年,这个过程不亚于脱胎换骨、涅盘重生。 而支撑他做到的这一点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他的肉身被保护得很好,没有尘归尘土归土,也没有遭到肢解、焚烧之类的毁坏。 灵魂固然能借助他物重生,但是,如果肉身彻底毁掉了的话,其灵魂重生过程必定十分艰难且漫长。 更不用说,李停云的灵魂还被撕裂了,并不完整,要在这时候,他的肉身也遭遇劫难,他还真不一定能坚持得住。 毕竟,来自地狱的折磨永无止境,李停云当时是看不到任何希望的,他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他曾暗下决心,就熬到尸骨腐烂的那一天,败给无力转圜的天数,也比败给主动放弃的自己要强一点。 他一定要坚持到最后一刻。 但他有时会希望“最后一刻”来得快点。 每次从混沌中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还有意识,他就知道自己的尸骨还在,就还不算是最后一刻,他还得继续撑着。 他便是在“想死”和“还不能死”的无尽循环中坚持了下来。 李停云心知原身肉体处境安全,也曾猜测,或许是梅时雨好心为他处理了身后之事……也就只有梅时雨会这样好心了。 他以为,梅时雨把他的尸体放在了什么金棺银棺水晶棺里,埋在阴凉蔽日的地方,反正,没让他一天天地烂掉就是了。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尸体被梅时雨捡回去,藏在菩提戒的秘境中,长成一具不化骨,而他的血液浸染青霜剑身,蕴育出了剑灵——这俩货,还偷偷地生出了灵智?! 他妈的,两个狗东西,天天腻在梅时雨身边,小日子过得挺滋润,精神状态自然而然就很平稳了。 由于原身过于安详,从来没有受到威胁,李停云也便很少接收到反馈。 直到梅时雨把不化骨和剑灵“赶”走的那一天。 梅时雨用精神力刺激了不化骨,远在太极殿的李停云才有所感应,原身的状态和处境……好像跟他以为的不太一样?! 两只狗东西终被轰出温柔乡,美好的日子结束了,他们无处可去,也就只能来找李停云,找他们魂魄的宿主了。 李停云用精神力把他俩控制住,将二者炼化为一具完整形态的肉体——不化骨与剑灵融合,生出血肉,蜕变成僵尸的终极形态,旱魃。 旱魃出则祸世殃民,十分恐怖,但李停云不纠结这些,他自己本来就是世上最大的祸害了,旱魃僵尸算个鸟? 他毫无心理负担地把旱魃变成了自己的分身。 李停云魂魄所在的本体,是在魔渊中借助他物幻化而成,虽然原身已经找了回来,还进化成不死不灭的旱魃,但他现在这具本体也不能说丢就丢。 那么,原身就只好做他的分身了。 在平时,分身和本体合二为一,同为一体。 但只要李停云想,作为分身的旱魃随时可以离体,替他去做别的事。 两者建立了精神连接,分身无论在做什么,本体都能感应得到。 就比如,旱魃放出去,要是捏碎谁的头骨,李停云也是有手感的。 不过李停云一般不让分身离体。 因为旱魃已经生出了灵智。 放出去,有可能跟他对着干。 李停云当然不是害怕旱魃战斗力太强,他制服不了反被消灭——这真是太好笑了。 在实打实的原身魂魄面前,旱魃的灵智就是一缕虚无缥缈的“气”,李停云想掐就掐掉了,旱魃要是倔强地再生出这么一缕“气”,李停云就再掐一次,生多少,掐多少,绝不给他造反的机会。 李停云怕的不是旱魃造反,怕的是他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放出去一定会去回去找梅时雨,继续黏着他,纠缠他,不死不休。 旱魃成为分身之后,李停云就接收到了两百年来不化骨和剑灵诞生、成长的记忆,这段记忆,关于剃肉凌迟、血祭青霜,亦关于相依相守、情根深种。 灵魂和原身本就是同一个体,旱魃相思入骨,李停云也未尝不是。 可他必须压住自己不太听话的分身。 也必须压住自己那颗蠢蠢欲动的心。 与其说他是在跟自己的分身作斗争,倒不如说,他就是在跟自己的本心作斗争。 事实证明,他争不过。 不管是缘分,是天命,还是心意使然,总归梅时雨离他越来越近,身处险境而不自觉,李停云也控制不住自己,一见到他,就想跟他亲近。 进一步说,还想跟他亲热。 更进步一说,最想跟他***!!! “……” 李停云长出一口气,旱魃放出去办事了,但他却能清晰地感应到,那具行尸走肉非常不满意自己的差事,他不想离梅时雨太远,他迫不及待想要回来。 “梅仙尊,你过来些。” “嗯?” 梅时雨对他的防备可谓是十分松懈了。 他叫他过去,他便放心地凑上前。 问道:“怎么了?” 下一刻,眼瞳骤然缩小。 他被李停云揽进了怀里! 梅时雨定在原地,身体完全动不了了—— 不是出于震惊,这是在陈述事实,他的身体,不受控制了,动不了了。 像是被人偷袭暗算点了穴道,或者施了什么小法术,把他制住了。 李停云轻轻地拥住了他,动作特别小心,可能看起来都不像是在拥抱。 他的两条手臂环绕在梅时雨身后,一只手虚浮地掩在他的后腰,另一只手干脆就没有碰到他的后脑勺。 梅时雨尝试推开他,但身体还是不能动。 他感觉自己全身灵力运转畅通,这股无法冲破的桎梏并非来自体内…… 纯粹是外力束缚。 他瞬间想到了手腕上的那只柳藤镯! 直到此刻,梅时雨还在理智分析,最终得出一个结论:李停云不讲武德!!! “梅仙尊,你……抱紧我?” 李停云试着发话。 梅时雨心里一惊,不由自主地搂住了李停云的腰,而且搂得特别紧,李停云还被他往前带了一下,两人紧密相贴,几乎不留缝隙。 “不,不……你放开我……” 梅时雨侧脸贴在李停云胸口处,情急之下才发现自己是可以开口说话的,可他搂得这样紧,嘴里却说不要,怎么看都像是“口是心非”,十分滑稽。 梅时雨羞耻万分,同时也要气死了,李停云这是在戏耍他! “倒数十个数,我就放开你,好不好?” 李停云也紧紧地抱住了他,认认真真数道:“十,九,八……” 他想用这种办法消解分身的不满,同时也小小地满足一下自己的渴望,但这也仅仅只是隔靴搔痒,望梅止渴罢了。 李停云道:“梅仙尊,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梅时雨道:“你刚才数到五了。” “……” “四。” “你不是想了解我的过去吗?” “三。” “那我给你讲讲我小时候遇到仙人的事情好不好?” “二。” 梅时雨心无旁骛,不上他的当,最后数到“一”,宣布时间到。 “放开我……嗯?” 一滴水珠落在了梅时雨的颈窝里。 他心中大震。 “李停云你……你哭了吗?!” 李停云抬头,看着天上黑压压的积雨乌云,张嘴就道:“对啊,我哭了,你不给抱,我都要哭死了。” 一滴,两滴,好几滴,冰冰凉凉的水珠落在发隙、手背、脸上。 梅时雨幽幽道:“你的眼睛在下雨吗?” 李停云故意道:“是的。” 梅时雨生气了,“你脸皮真厚!快放开我!” 李停云不逗他了,笑着说“好”,帮他把手腕上的柳藤镯取了下来。 彼时俩人都没有料到,这个拥抱,便是他们这一生最亲密的一次接触了。 下雨了,梅时雨召出青霜,幻化成一把油纸伞,他撑开伞,伞身倾斜,遮在自己和李停云两人的头顶,挡住了绵密如针脚的雨势。 李停云正背对着他抬头看天,天上那朵乌云来得蹊跷,这场雨也下得不明不白,雨水打他脸上竟有些刺痛…… 忽然,视线中闯入一片天青色的油纸伞面。 雨停了。 恍如雨过天青。 李停云转身,看着梅时雨,看得有些出神。 他为他撑伞遮雨,这一幕,唤起了他久远的回忆。 他少时失足坠崖的那一日,也是这样一个阴雨天,梅时雨把青霜剑幻化而成的油纸伞,塞进了他的手里,告诉他:等我回来。 可惜他并没有等来一个转机。 细雨倾洒在伞面上,淅淅沥沥的,虽然嘈杂却不烦乱,恰到好处地装点着两人之间安静的氛围,在这阴雨天里,人心反倒愈发宁静。 李停云从梅时雨手里拿过伞柄,说道:“我来吧。” 他的个头要高些,梅时雨得一直举着,伞面还时不时压他脑袋。 他对梅时雨道:“头顶这朵云,应该就是夜游神了,判官崔珏养的。他这人有毛病,老是养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腾云致雨,夜游神出没的地方,前前后后总要下一场雨。 梅时雨抬起头,忽然看到李停云脸上多了几道浅浅的红痕。 他上手指了指,“等一下,你的脸怎么回事?是因为淋雨了吗?难道……地界的雨水有问题?” 李停云听他这么一说,脑海中闪过一念,想明白了。 不是雨水的问题,而是他自己……动情了。 整个地界就只有一条忘川河,日夜游神两朵绵云吸收的水汽也只能是那里的,所以,降下来的雨水便是忘川河水。 忘川不渡有情人,想要跨过这条河流,就只能走孟婆桥,喝下孟婆汤,忘却前生往事,以及一切红尘凡情,否则是过不了河的,若是不慎落入河中,苦果只能自己咽。 李停云自然不怕这个,他不饮孟婆汤,也能从桥上走过去。 但这并不代表忘川水对他不起任何作用。 恰恰相反,整个地界对他威胁最大的,恐怕就是这条河了。 就算酆都鬼帝亲自跟他打一架,都不一定能让他脸上挂彩。 李停云用手背擦了擦脸,消去了那种刺痛、麻痒甚至发烫的感觉。 相应的,脸上的红痕也减轻了不少。 梅时雨见他什么都不说,鬼使神差地,也伸出手去,接了点雨水。 一种极其细微的不适感从他指尖蔓延开来。 雨水淌过的皮肤不见泛红,但是,的确有种不太舒服的感觉。 李停云见他沾湿了的手腕依旧白皙光洁,干干净净的,什么反应也没有,心情不免有些有点复杂,但也只能付之一笑。 心道:这雨下得噼里啪啦,真他妈烦死人了! 天上那朵傻叉乌云专在他俩头顶徘徊。 他俩走出多远就跟多远。 缠上了。 没有丝毫眼力见,脑子缺根弦儿,不,它就没有脑子。 它只是一朵云。 李停云心情不爽,就连天上的乌云也要倒大霉。 梅时雨只觉一瞬间,雨声便停了,不知为何,戛然而止。 “啪嗒”一下,一颗黑曜石般的灵核落在地面上。 李停云刚好路过,一脚踩得稀碎,动作极其随便,看起来像是不小心的。 另一朵尾随夜游神的“大白云”也被他当场抓个现行。 抽走灵核,像块暖白的玉髓。 梅时雨收了伞,问道:“你和崔珏有仇吗?何必跟两只精怪过不去呢?” “我跟他没仇,但是……” 李停云也捏碎了“白玉髓”,掌心朝下,洒落一地齑粉。 微微侧身,笑道:“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第151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十) 梅时雨对他的话不置可否,默然走上前去,说道:“我们出城吧。” 李停云又拿出了先前为他摘下来的柳藤镯,“你再戴上这个,好不好?” 梅时雨显然是不情愿的,但也知道,自己不情愿,并没有用。 李停云解释道:“你不用担心,这东西不会再限制你了。之前是因为柳枝上沾了些残魂碎屑,我使了个小法术,让它听命于我。现在,残魂已经散去,这就是只普通的柳藤镯。” 梅时雨抬起左手,轻声道:“好吧,那我再信你一次。” 李停云把柳编戴在他手腕上,目光盯着他光裸的无名指。 那里本来应该有一枚菩提戒,但现在,戒指没有了。 李停云也只是多看了这么一眼,什么都没有问,便松开了梅时雨的手。 “走,我们出城去。” 梅时雨跟着他,走了好久,问道:“李停云,你是不是……又不认路了?” 李停云道:“嗯,草率了,刚才不该把日夜游神都掐死的。” 好歹留下一个,叫它带他们出去,再掐死也不迟。 子时已过,大街上一个鬼影也没有,在这种没有干扰的清净时刻,榷场街景露出了最原始的状貌。 梅时雨发现,这里所有建筑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没有任何特点。 每一座屋舍,都没有值得记忆的特征,看一眼就忘,这就导致每一条长街的样子都极为相似,甚至雷同,很容易混淆视听。 梅时雨几乎要以为自己一直在原地兜圈子了。 他心里感觉很不妙,但是,一想到李停云在他身边,这种感觉就消失了。 与其害怕遇到危险,倒不如担心李停云要是丧失耐性,把整座榷场翻过来,翻个底朝天,毁得干干净净,该怎么办。 有危险时,他能给人最大的安全,没有危险时,他就是最大的危险。 梅时雨觉得自己越来越“依赖”人了,这习惯不好,一定要改掉,可是,待在李停云身边,真不知考虑安危还有何必要,再怎么警醒、担忧,都像是在杞人忧天。 山重水复疑无路,李停云确实不耐烦了,他在想要不要抓几只倒霉鬼出来,在前面带路把他们引出城去,忽地,梅时雨抓着他的手臂晃了晃。 “李停云,你看那是什么地方?” 梅时雨指着远处一座灯火通明的楼阁。 子时一过,整座榷场万籁俱寂,死气沉沉的,唯独那个地方格外明亮、璀璨,纵横交错的枝桠间掩映着高楼出挑的檐角。 他们方才绕了好久,都没有见到过类似的建筑。 李停云道:“不清楚,你要过去看看吗?” 梅时雨道:“你呢?你想过去瞧瞧吗?” 李停云想说“我听你的”,话溜到嘴边,突然改口了:“我们玩个游戏,猜拳决定吧,你赢了,我们就到那边去。” 梅时雨却道:“你怎么知道我心里其实是想过去的?” 李停云道:“你要是不感兴趣的话,一句多余的话也不会说。” 梅时雨道:“你很了解我吗?” 这话似曾相识,李停云不久前也问过他同样的问题。 反过来,李停云也道:“我不了解你。只是,在我眼里,你是这样的。” 梅时雨道:“这不是我说过的话吗……你学我做什么?” 李停云道:“怎么,不可以学吗?这恰恰说明,你的话是金口玉言,我觉得你说的很对,所以挪来用用。” 梅时雨话到嘴边,却又不知该怎么说了,“你这张嘴,真的是……哎,随便你怎么说好了,反正都是你有理。好,我们猜拳决定。” 李停云道:“剪刀石头布过时了,三岁小孩都不玩,我们换个别的。你听说过一种叫作‘压指头’的行酒令吗?就玩这个,怎么样?” 梅时雨摇头道:“我没有听过,不懂规则,也不会玩。” 李停云说了声“很简单的”,便掰开梅时雨握拳的手,告诉他: “规则就是,五根手指,拇指为上,小指为下,从上到下依次循环相压。比如说,食指可以压过中指,中指可以压过无名指,最后,小拇指可以压过大拇指。” “玩法同样很简单,两人同时伸出一指,上者胜,下者罚。一定得是相邻的两根指头才能看出胜负,要是你出大拇指,我出了无名指,可不能算是你在我上啊,就相当于是平局了,得重新再来。” “只要能压在我上面,那就是你赢,你说了算。我们不啰嗦,尽量一局定上下,好不好?” 当然,是否能够一局决出胜负,不是他俩嘴上说了算的,要是次次都平局的话,那可太不默契了。 梅时雨道:“好,一局定上下。” 然后,他们同时倒数了三个数,梅时雨毫不犹豫地伸出了食指。 反观李停云。 他下意识地、习惯性地比了个中指。 梅时雨笑了,笃定道:“我就知道,你肯定要伸中指。” 李停云纳了闷了,问他:“……你怎么猜这么准?!” 梅时雨道:“没有原因,反正我就是能猜中。我在上,我赢了。” 李停云道:“好,就那座高楼,我带我你过去。” 他搂上梅时雨的腰,这个动作,他已经做得十分熟练了,转瞬之间,俩人就到达了目的地,方才只能勉强看清轮廓的楼阁,已经近在眼前了。 梅时雨靠在李停云身前,注意力完全被那灯火璀璨的景象夺去,任由李停云揽着不松手。 “之前远看,我就知道这里一定很亮堂,但却没想到……” 这里何止是亮堂啊,简直亮如白昼,不仅明朗,而且繁华。 这里是有“人”来往的,高楼大门敞开,门前客行不绝,虽不如解禁期间的榷场主街热闹,但这毕竟是在禁令期间,这么多“人影”出没,本身就大有问题在了。 楼前额匾上,写有“潇湘阁”三个大字,也忒文雅、忒高洁了些。 俩人都觉得,这极有可能是座酒楼茶肆什么的。 而且,这栋楼,肯定是某个阴差的家当,还不能是普通的阴差,否则不可能如此逾矩,蔑视禁令。 这不外乎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例。 无论在哪里,总有人具备“特权”。 李停云道:“梅仙尊,你真是好眼光,选了这么个地方。也不知是哪个阴差在这里开张,黑白无常,牛头马面,还是……判官崔珏?” 梅时雨道:“我就是觉得,这样亮堂的地方,实在太少见了,所以才想过来看看……这就要说到你了,李停云。” 李停云道:“跟我有什么关系?” 梅时雨笑道:“你在太极殿都不点灯的,一到晚上,什么都看不见。现在我跟你来了地界,没有日月光照的地方,更加阴沉、压抑了。” “从小,师尊就告诉我,日精月华对修炼大有助益,人多晒晒太阳肯定是有好处的,但是,修魔之人与此恰恰相反,见不得日头太盛。” “所以,你们这么讨厌阳光和灯火,是因为光照有损修为吗?” 李停云道:“鬼魂的话,肯定是不能见太阳的,但我无所谓,我不讨厌光亮,太极殿不设烛台之类,是因为没有必要,万一破坏风水怎么办?” “至于日精月华么,对我来说太稀薄了,可有可无。再者,修炼跟晒太阳有什么关系?就算有关系,也没什么大不了,否则那些动不动闭关上百年的人,岂不是越修越倒退了、越活越过去了?” “看得出,你师尊是在骗你,你也实在太傻,什么糟老头子说的话都信。” 梅时雨道:“师尊有时是很没个正经,他说的话,不能不信,也不能全信。但是,你的话太不尊重人了,师尊他不是什么‘糟老头子’,他是我最敬重的人。如果你还当我是朋友的话,就绝不能这么说他。” “好吧,刚才是我不对,你就当我嘴瓢了。” 李停云认错,并撇清道:“可你要知道,虽然他从前在修仙界总骂我是祸害,但我从来都没有诋毁过他!死者为大,我愿他安息。” 他纯粹是嘴上没有把门的,哪壶不开提哪壶。 梅时雨闷闷的,转过头去,不说话了,高楼华灯映衬下,李停云分明在他眼中看到一点水光,可梅时雨绝不是甘愿露怯的人,所以别开脸,不跟李停云搭话。 李停云登时有点手足无措,说话也不利索了:“我,我不是有意……其实,任平生活了一两千岁,那么大年纪了,死了也算寿终正寝,对吧?你不要太难过了,他肯定是含笑九泉啊。” 梅时雨神情一冷,叫他闭嘴,道:“师尊是渡劫失败,魂飞魄散的,世间再也不会有他的痕迹……你不会说话,就不要说了。从现在开始,请你闭紧嘴巴,一刻钟后再讲话。” 李停云哪忍得住,片刻之后就想要叫他,可又看到他脸色不好,只能憋住。 余光瞥见附近有个无人看管的小摊,货架上挂了一串稀奇古怪的面具…… 梅时雨在前面走着,胳膊忽然被拽住。 他一回头,就看到一张活灵活现的小狗面具。 “汪!” 面具后的人吐了吐舌头。 “汪汪?” 上翘的小狗叫声,学得有模有样,可像了。 甚至还朝他挤眉弄眼的。 什么叫“像”? 这全然就是一只调皮捣蛋的小狗啊。 “……” 梅时雨咬着牙,不睬李停云的恶作剧,尽管他心里是想笑的,但又想到自己定下的“一刻钟不许说话”,只好忍住了,不理他,转身就走。 他把李停云留在原地,自己朝那座高楼走去。 走到门口,一股异香扑鼻……很奇怪,站在这座酒楼,或者茶楼门口迎客的不是店小二,而是一群欢声笑语的姑娘。 梅时雨掩袖侧了侧身,才发现身后空无一人,李停云并没有跟来——他不见了?他去哪儿了?! 心里陡然升起一股不安。 先前李停云陪在身侧,梅时雨没必要担忧什么,但现在,李停云突然不见了,他势必会警惕起来,青霜剑已经随时待命。 门前站着一圈莺莺燕燕,柔若无骨相互扶持的姑娘们同时拂出绣帕,若非梅时雨及时后退一步,白腻腻的手早就摸他脸上了。 “哟,这是打哪儿来的小哥哥,长得真俊!” “哥哥别呆站着呀,请到里面来瞧瞧……” “官人里边儿请~” 梅时雨心沉谷底。 在妖精们一蜂窝涌出来之前…… 他转身就跑! 身后嘻嘻哈哈、咯咯咯的笑声不依不饶,什么“小哥哥”“来玩呀”“别跑嘛”“我们又不会吃了你”云云,声音动听极了,如黄鹂啼鸣,温软似水。 她们一声又一声“哥哥”,喊得尤其娇媚,能把人骨头听酥。 梅时雨却跑得十万火急。 像在逃命。 比掉进盘丝洞的和尚还要惊慌失措。 一道白光闪过。 青霜负责断后。 他回头看了一眼,没人追上,才松了口气。 但脚下不停。 一回头,就撞进了谁的怀里?! 梅时雨被一把拖进暗巷,有人从背后揽着他,哈哈大笑,笑得放肆又张狂。 “……” 梅时雨怒道:“李停云!” “小哥哥?哥哥?哈哈哈哈……” 李停云笑到扶墙,“哥哥,你跑什么啊?你跑那么快,就跟有人要你命似的,何至于呢,我都差点没追上你,哈哈哈!” 梅时雨又急又气,又羞又恼,“不许乱叫,不许笑!你再这样,我可不愿意跟你走一道了!我现在怀疑,你早就察觉不对劲,知道那是座青楼了,对不对?!所以你半路跑没影,让我一个人过去丢人现眼。” “是,我是早就感觉不对劲,但是,但是你,哈哈哈……” 李停云笑得墙都扶不住,一蹲下就爬不来了,满地找钱,“梅仙尊,你先拉我一把,拉我起来,我就不笑了,跟你好好说话,真的,噗哈哈哈!” 梅时雨:“……” 沉默片刻,他走上前,把蹲地上的李停云按倒,压住了。 “我看,你还是不要起来了!你要是笑死在这里,我还可以帮你收尸。” 李停云两只手被他反剪到背后,一点也不挣扎,只待哈哈哈地笑够了,才从地上爬起来,旁人的压制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更何况,梅时雨也没有十分用力,所以他一翻身就站起来了。 李停云站起身,从手里变出之前那张小狗面具,对着梅时雨摇了摇,晃了晃,问道:“这个,真的不可爱吗?” 梅时雨蓦然想到他方才扮成小狗“汪汪”叫的场面。 终究还是忍不住,“扑哧”笑出了声。 可爱,可爱极了。 可他笑是笑了,依旧没有饶过李停云,质问道:“李停云,你怎么可以撇下我自己走掉?你这样做,不仅幼稚、无聊、没意思,而且,这也太不仗义了,我们还是朋友吗?” “怎么就不是了?朋友之间,要开得起玩笑嘛。” 李停云笑道:“不过,我以后肯定不做这事儿了。我绝不会不声不响地撇下你自己走掉。” 梅时雨蹙着双眉,嘴角向下,看样子,对他的主动认错并不买账。 李停云又拿出小狗面具逗他,梅时雨还没坚持个几秒钟,就忍不住笑了。 哭笑不得的那种。 也很是无奈了。 第152章 潇湘水断玉山倾(一) 俩人从巷子里出来,梅时雨这才发现,他方才拔腿就跑,其实并没有跑出去多远,便被李停云截住了,他们此刻仍然正站在离潇湘阁不远的地方。 李停云把手里的面具随便一扔,又扔回了那个无人看管的小摊子上。 梅时雨的目光随着李停云扔掉面具的动作,转移至灯火阑珊处,看向那个无人问津的面具摊子,货架上古朴神秘的傩面具瞬间吸引了他的注意。 梅时雨走了过去,自言自语道:“这是谁家的东西,怎么没有在宵禁之前收回去,落在榷场里也不怕被人偷抢吗?” 李停云道:“在榷场里,像这种没人管的摊子,是最不怕偷抢的,恰恰相反,摊主说不定还盼着有人手贱,动他的东西。” 他抱臂道:“免费的才是最贵的,这就是个骗鬼的陷阱。普通的小鬼要是戴上面具,就算脸都撕烂了,也摘不下来。如果精神力不强,魂魄都有可能被人吸走,任人吞噬。” 梅时雨好奇道:“你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 李停云没有立刻回答他,良久,笑了一声。 扬起下巴,自负道:“我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其实原因很简单,他小时候手贱,中过招。 也不能说纯粹是他手贱吧…… 那时候,他刚死,魂魄飘到榷场,从人变成鬼,还是逃不开处处被针对、饱受别人白眼的厄运,他生前一心想修仙,死了变成鬼,就只好修魔了。 既然放弃轮回投胎的机会,下定决心修魔,那他面临的第一大问题,就是获取修炼资源,比如魔石、丹药之类的东西。 就像人一定要吃饭,不然会饿死,低阶魔修想要成长,也需要大量的魔气,不然“饿”瘪了,就会被同类吞噬掉。 魔石中储存的魔气是最精纯的,很多低阶魔修都需要这玩意儿。 李停云初入魔道,魔石对于他来说,是粮食,是钱财,也是命根。 他为了得到魔石,可以不要命地“打工”,榷场里零碎的活计都不算啥,除此之外,鬼帝征召小鬼们挖魔石矿、修补地狱等等又苦又累还危险的活儿,他都抢着干,可以说是无所不为。 要知道,这种给地界当苦工的差事,一般都是强制性的,能得到的好处不一定很多,但是风险一定非常大,如果遇到矿山塌方,或者掉进炼狱,是不会有人来救的。 小时候的李停云,很莽,也很冲,不仅不要命,还不要脸。 就算有人戏耍他,让他在岩浆里滚两圈,还能站起来,就送他几块魔石,他也是满口答应的,甚至会为此感到欣喜。 就这样,某一天,他又被人耍了。 那人叫他戴一只特别丑的面具,只要他戴上,就答应给他魔石,他说戴就戴,旁边围了好多只鬼,喊他丑八怪的有,高呼喝彩的也有,但更多的人,都是等在一旁,想要看他魂飞魄散。 因为那场景很美。 魂魄消散,会像水晶石爆开一般,如梦似幻。 这对阴气沉沉的死鬼来说,是一场华丽的热闹。 但是,很遗憾,面具根本没能把李停云怎么样。 更遗憾的是,他找最初跟他约定好的那个人要钱,那人反悔了,不给了。 李停云当然要找他算账,无奈实力不够,被人打趴下,狠狠踢了几脚。 他躺在地上,默然地想要摘下面具,却发现那只丑陋的面具长在了他的脸上,他把脸都撕烂了,差点挖出一只眼球,还是摘不下来。 眼看双方起了争执,看热闹的人群一哄而散,混乱的脚步把他蹚倒,数不清的脚步东一下、西一下雨点似的落下来,都快把他给踩扁了,不过,他是只鬼,就算被踩扁,也没什么大不了。 只是,他活着的时候就老是被人骂“丑八怪”,现在死了,因为一副面具,竟然成了名副其实的、真真正正的丑八怪,他恨不得砍掉这颗头,再长出一颗新的来。 因为他这只小鬼,心里有个喜欢的人,人家长得可好看了,他要成了丑八怪,就配不上了,不是吗? 他抓着自己的脸,苦恼极了,还以为永远都不能再跟自己喜欢的人见面了——他一露面,要是把人吓死,岂不完蛋?! “这个面具,真的会吸食人的魂魄吗?” “这么阴邪的东西,又是谁造出来的?” 梅时雨摆弄着那只小狗面具,一连三问:“你刚才戴过它,却什么事都没有,是因为你太厉害了,‘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也无所不能,所以这种小小的邪术,对你来说不起作用?” 李停云戏谑道:“没错,就是因为我很厉害,什么都不怕,哈哈。” 梅时雨看他一眼,道:“不经夸。” 李停云坦白了:“其实,这东西本来就没有很可怕。只要面具戴上之后,魂魄能扛得过,邪术自然会失效,面具也会变成一张狗皮膏药,一遇高热,就掉下来了。” 别看他当下说得轻松极了,但在他小时候,一开始还真不知道还有什么解法,戴上面具摘也摘不下来,每天都愁苦到只有杀人才能解闷的地步。 他这只心狠手辣的小鬼,把当初戏耍他的人、看热闹的人,一个个全都杀得精光。 李停云从小到大都不是逆来顺受的人,被人打趴下,还不了手,任人踩踏,这都不要紧,他先保住一条命,再十倍、百倍奉还回去。 毒杀,偷袭,陷阱,无所谓什么样的手段,既然正面打不过,那就背地里无所不用其极,杀掉他们,然后,吞噬掉他们所有功力。 他杀了太多的魔修和鬼魂,地界要他赎罪,他便逃,逃不过,那就拼了,临了还要喊一句“皇帝轮流做”,气死鬼帝不偿命。 梅时雨将面具放回去,摇头道:“榷场的东西,十之八九都是骗人的吧?” 李停云道:“是的,但偏偏,还是有许多地上的人、山上的仙不辞万里跑到这地底下,从废料里面淘金子,真是太好笑了。” “在这里,五块灵石换一块魔石,就这,修仙界不少人都赶着上门吃亏。” “我曾经还有想法,想在这里做笔大生意,但一直没有空闲,就耽搁了。” 梅时雨疑道:“你这么喜欢钱吗?太极殿那座金屋,你可是说毁就毁啊。” 李停云说道:“我当然喜欢钱了,世上有谁会嫌钱多呢?但那座屋子,本来是给你准备的,你不喜欢,留着也没用。” 梅时雨一想起他用扶桑木做家具,甚至用来烧丹炉,便知道他这话也不过是嘴上说说而已,他说自己爱财,实际也未必。 这世上好像并没有什么东西是他真正在意的。 李停云看着他,一挑眉,朝不远处的潇湘阁点了点下巴。 “走吧,我们一起过去。” “不,我不去了。” 梅时雨心有余悸,说什么也不肯往那边走。 李停云道:“我们又不是真的去逛窑子,只是把他们主家抓出来,礼貌、友好地问问路而已。” “梅仙尊,你不要害怕,这次有我在,要是再有什么女鬼、女妖精的缠上你,我就砍了她们的手!” “你‘怜香惜玉’,不跟女人动手,我却不一样,管他什么男女老少,杀了都是具尸体,没有区别。” 梅时雨道:“你所谓的‘问路’,怕也没那么友好吧……” 李停云道:“我又不弄死他,难道还不算友好?” 梅时雨默然。 他只好跟着李停云又走了过去。 这回,莫说潇湘阁门口没有揽客的姑娘拉扯他,就算他已经踏进了门槛,也依旧没有“温香软玉”敢主动贴上来。 梅时雨心道,莫非青楼的女子都是欺软怕硬不成? 于是,他便板起了一张脸,生人勿近的模样。 却不想周围传来一阵细碎的窃笑声。 “哟,这不是刚才那位小哥哥吗?他怎么比咱姑娘们都害羞啊!” 梅时雨:“……” 他那是害羞吗?是害羞吗?! 他明明是面无表情,横眉冷目,拒人千里之外。 “姐妹们,他好像不高兴,谁上去哄哄他,叫他笑一笑呀?” 梅时雨听着这个调子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这鬼地方待不下去了。 他立马转身。 刚要走,就听见身后“咚咚”几声闷响,他扭过头来看了一眼,就看到地上多了几具尸首分离的躯体,身形妙曼,薄纱覆体,如何不是方才那几个调笑他的女人?! 李停云他是真的……说到做到。 梅时雨微微吃了一惊,这些尸体颈子上碗口大的疤,十分平整,没有血迹。 他不是在惊讶李停云出手之快。 他是在怀疑这些不像活人、也不像死鬼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活人的话,怎么能没有血迹,死鬼的话,怎会摘了脑袋就不动了。 “傀儡。” 李停云在他耳边道。 梅时雨抬头看他:“傀儡?” 他立刻想到了偃师,家喻户晓的无常鬼,范无咎。 他问道:“你的意思的,在这里开设青楼的阴差,是黑无常?” 李停云道:“不止他一个,你进来看看里面的光景。” 梅时雨站在门槛处,要进不进的,听他这么说,只好走过去。 眼前的视野豁然开朗。 他一眼便瞧见大堂中央那泓酒澧醉泉。 一群俊男俏女围着假山假水,有坐有站,有倚有靠,还有干脆醉倒、躺在地上的,半边身子都湿透了,男人们个个都是左拥右抱,早就喝顶了,身边莺燕环绕,相互交缠挑逗。 其中一个男人揪住怀里姑娘的长发,掐着她小巧玲珑的下巴,令她张开樱桃小嘴,自己灌了口酒,面露淫\/邪之色,跟她呷嘴,俩人亲着亲着,就开始猴急地扯衣服、脱裤子! 正所谓“淫魔色鬼”。 在情爱和人事上,这些妖魔鬼怪异常奔放,当着外人的面又怎样,就算幕天席地也不妨碍,越变态,越喜欢。 如此荒诞的场面,梅时雨竟然看得十分细致,他不仅没有眨眼睛,甚至往前迈了一步,当他迈出这一步的时候,就察觉到事态有些失常——他的心神被影响了! 看来,眼前这一幕,除却荒诞不说,很有古怪。 李停云把他拉回身边,道:“假的,幻境。” 梅时雨恍然:“白无常也在此地?” 李停云道:“是的,我们所见到的,并非真正的潇湘阁。” “方才踏过的那道门槛,是一处结界,结界之内则是幻境,而那些傀儡,专为引人进入幻境而设。” “不管是人是鬼,一旦进来就出不去了,他们只会乐不思蜀,在自己的臆想中醉生梦死,最后,就成了结阵者修炼所需的养料。” 眼前的场面不堪入目,但梅时雨的思绪全都落在李停云的话中,他思索片刻,说道:“免费的,就是最贵的,对吗?” 他们分文未出,却进了门,这就足以说明,他们走错地方了,能轻而易举就进去的,一定是陷阱,现在,他们成了人家的猎物。 不过,谁才是猎物,还不一定。 李停云右手托起一团魔气。 梅时雨毫不怀疑,他这一下,别说幻境了,整座潇湘阁都得夷为平地。 但李停云并不着急毁掉这里,嘴角牵起一丝几不可察的弧度。 恰在此时,二人身后的结界主动打开。 门外传来一道笑盈盈的声音,“不知两位贵客来此,在下倒是怠慢了。” 李停云冷笑,“来得真及时。” 梅时雨转过身来,走出门去,便看到那一黑一白的身影,两只无常鬼总是粘在一起,成双成对地出现。 笑脸相迎的正是白无常谢必安,范无咎站他身边,脸色冷得很,警惕地看着慢悠悠走出门来的李停云。 梅时雨道:“叨扰了。” 谢必安轻笑,“哪里哪里,太极殿殿主到这儿来,寒舍蓬荜生辉。这位公子,你现在的样子,想必不是真容,在下多嘴问一句,不知你是……” 李停云打断他,冷道:“知道多嘴,你还问。” 谢必安尴尬地挥手一笑,“殿主您说得是,说得是哈,那我就不问了。也不知今日是什么风,把您给吹到榷场了,您平时不都直奔魔渊……” 李停云又打断他,声音又冷了些:“你好啰嗦啊。” 谢必安又被噎了一下,干笑道:“是,我啰嗦了,看来,这话也不该问的。不过,两位既然已经到榷场了,可有兴致来我这潇湘阁里歇一歇脚、听听小曲儿?尽可放心,潇湘阁是个雅致的地方,绝对不似方才幻象中那般……” 李停云再次打断他,声音脸色都寒了下来,“你废话太多了。” 谢必安:“……” 无法交流!根本无法交流! 梅时雨看向李停云,眼神无可奈何,低声道:“他们不是你的下属,跟你说话肯定要客套的,你总不能当在太极殿,别人一句话回不到重点,你就要把人家踹飞。” 李停云:“……” 范无咎早就被蛰到了,李停云三番五次打断人,态度倨傲,简直是在找死! 要不是谢必安拉他一把,他估计已经莽上去了。 黑白无常俩人暗中“神交”。 范无咎:“他有病吧?!” 谢必安:“我也觉得。” 范无咎:“老谢,我想揍他。” 谢必安:“老范,你想找死。” 梅时雨颇为不解地看着对面俩人,“他们怎么一动不动……是在打什么主意吗?” 李停云不假思索道:“黑白无常一体两面,他们之间,有种独特的交流感应方式,谓之‘神交’,我们看到他们纹丝未动,但实际上,他们在暗中攀谈。” 梅时雨问道:“这就像是……传音入密?” 李停云道:“不一样,他们之间的互动不限于言语交流,还包括身体上的接触,打个比方,他们现在就算亲上了,我们也看不到。” 梅时雨瞅他一眼,“你这是什么比方?非礼勿言啊……糟糕,你的话,好像给人家听到了。” 黑白无常的表情皆一言难尽,看不惯又不敢干的样子,最终,还是谢必安站出来说话:“两位不要误会,我们是兄弟,生死之交!俩大男人,亲什么亲?要恶心死鬼了!你们这么说,叫我以后还怎么直视他?” 梅时雨轻咳道:“抱歉,请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希望旁人一句无心之语,不会影响到你们生死之交的兄弟情谊。” “好了,接下来还是谈点正事吧。两位,我们并非有意闯入潇湘阁,只是榷场太大,又正值宵禁,我们转不出去,便找到了这里来。” 他友好且礼貌地问道:“不知可否麻烦两位把我们送出城去呢?多谢了。” 黑白无常相视一眼,异口同声道:“不麻烦,当然可以。” 请神容易送神难,他们巴不得现在、立刻、马上把李停云这尊大佛送走! 潇湘阁前,四人正要离开,李停云却突然听到一声狗叫。 是的、没错、就是一声狗叫! 梅时雨问他怎么不走了,他蹙眉反问:“你没有听到什么声音吗?” 梅时雨摇了摇头,“没有啊。” 李停云站在原地,转身看向潇湘阁,肯定道:“是旺财。” 仅凭一声模糊的犬吠,他就敢断定那是旺财。 不需要任何理由,他就是能分辨得清。 李停云心道:这条蠢狗,花花肠子倒不少,竟然混进青楼找刺激了?! 奇怪的是,旺财的叫声愈加清晰,也愈加……疯狂。 这下子,梅时雨总算听到了,走出去不远的黑白无常也听到了,又折回来。 嗷嗷叫的犬吠声中,还夹杂着不干不净的咒骂—— “你们这群粪坑里的烂蛆虫,满嘴喷粪熏死狗了,滚开滚开!都给老子滚开!不然我放火烧死你们,把你们全都烧成灰,撒泡尿,和泥巴!” “你他妈什么人啊!敢摸老子屁股,我咬烂你的脸哈哈哈!真是癞蛤蟆调戏青蛙,长得丑玩儿得花!!!哎呦我操,谁他妈背后踹我?!” “你们几个人欺负一条狗算什么本事?知道我主人是谁吗?敢得罪我,我主人不会放过你们的!汪汪!汪汪汪!” “主人……主人你在哪里啊,有人要扒我皮呜呜呜……” 第153章 潇湘水断玉山倾(二) 话说一天前。 旺财被李停云的自制仙丹药翻在地,口吐白沫、双眼翻白,差点丢掉一条狗命,亏他抗造,悠悠转醒之后,撒丫子就跑! 他离开了太极殿,离得远远儿的,跑到永劫镇上,找他的猫。 找不到,又溜进鬼门关,终于在地界那处壁画空间里,找到了玄聿。 但是,玄聿好像遇到了什么大事,没时间搭理他。 狗子紧紧跟在猫屁股后面,脸都被挠开花了,赶也赶不走。 玄猫不得已告诉他,自己在找人,让他滚一边去,不要碍手碍脚的。 旺财道:“那你先告诉我,你在找谁?” 玄聿道:“你先让开,好狗不挡道。” 旺财道:“我才不是什么好狗,我是赖皮狗!你不告诉我,我就不让开。” 他诱骗道:“我狗鼻子很灵的,你告诉我你在找谁,我肯定能帮到你。” 玄聿思考片刻,道:“我在找一只狐狸。” 旺财道:“我就知道,你肯定是在找司无忧!司无邪又把她看丢了?!” 旺财总是跟在玄聿身边绕圈子,而司无邪又是这只黑猫的钦定铲屎官,接触得多了,旺财自然而然就对司无邪的家事比较了解了。 据玄猫所说,司无邪这只两脚兽给他当“奴才”,已经当了好几百年了,狗子掰着指头一数,比自己跟着主人的时间还要长得多! 玄猫还说,司无邪曾经有个弟弟,特别喜欢在外面捡流浪猫,他就是这么被捡回去的,司无邪不仅要照顾弟弟妹妹,还要养活十几只流浪猫,每天骂骂咧咧,人都要疯了。 不过,他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做饭的手艺倒是一绝。 旺财一想自己跟着主人流浪的那些年,还得他一条狗生火做饭,不禁悲从中来,泪如雨下,果然,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玄猫又说,后来,司无邪那个“弟弟”被人贩子拐走了,司无邪便带着自己的妹妹,还有一大群流浪猫,离开了故地,来到酆都附近的永劫镇安家。 再后来,司无邪就做了地界的阴差,被鬼帝封为“司阍”,相当于给地界看大门的——永劫镇去鬼门关的必经之地,也是阴阳分界的最后一站,用“司阍”二字代表司无邪的职位,可谓是十分形象了。 旺财还问过玄聿,司无邪那个被拐卖的弟弟,可曾找回来? 玄猫说,没有,司无邪觉得,反正也不是亲弟弟,丢就丢了,不用找。 司无邪只有一个亲妹妹,也就是司无忧,妹妹跟他一样,是只千年狐狸精,但她只有一条尾巴,脑子不好使,天生缺根筋。 司无忧有句口头禅:我还是一只刚满一千岁的小狐狸呢! 这话,她逢人就说。 不管对方是人是鬼,是妖是仙,她都敢一上来就自报家门。 就算面对抓妖的道士,也不例外。 道士呵斥何方妖孽快快现行,她就变成狐狸跳出来,摇着尾巴道:“我是只小狐狸呀!上千岁了呦!” 道士大喊妖精站住不要跑,她就原地站下,等人家追上来,非要问个清楚:“你不让我走,是有什么话对我说?” 道士掏出桃木剑和八卦镜,她就慌了,蹲下、捂耳、抱头并大喊:“哥——有坏人要抓我!!!” 所有见过她的人,都觉得她不是狐狸精,分明是个傻狍子! 司无忧天真单纯,性格又跳脱,不服管教,特别喜欢溜到人间去玩儿。 哪里人多,她就去哪,哪里热闹,她就往哪凑。 司无邪怕她遇到危险,也怕她到处闯祸,只好画阵关她禁闭。 司无忧虽然脑子不灵光,但唯独在“离家出走”这件事上,聪明得很,像只老奸巨猾的泥鳅,跟他哥斗智斗勇,有来有往,已经斗出八百种花样了! 司无邪越是想看住她,就越是看不住。 他这个妹妹,比人厌狗嫌的七八岁小孩儿还难管,抓住机会就往外面溜。 司无忧向往外面的世界,即便出去就要面对危险,会遇到遭麻烦,还有可能摔跟头,但她依然想要离开哥哥的庇护,自己一个人出去历练。 也许,这本就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人是一定得长大的,竹笋破土而出势不可挡,拦也拦不住。 而人的成长,是免不了要付出代价的,没有任何人可以替她承担。 地界,旺财跟着玄猫跑遍了好几座榷场,都没有找到人。 “蠢狗,你不是说你的鼻子挺灵的吗?怎么派不上半点用场?” “这里妖魔鬼怪这么多,狐骚味都被掩盖住了,我的鼻子失灵了啊。” 旺财又道:“再说,司无忧丢了,她哥怎么不自己来找呢?” 玄猫停下脚步,对他说道:“我还没把司无忧不见了的事儿告诉司无邪……司无邪现在的处境本来就四面楚歌了,我还是赶在他知道这件事之前,替他把司无忧找回来吧。” 旺财不解地问道:“司无邪怎么了?什么叫‘四面楚歌’啊?他妹妹丢了,他现在还不知道吗?!” 玄猫道:“你一定已经听说,云岚宗把司无邪认回去,还当他接任宗主之位的事情了吧?” 旺财道:“当然,我早就听说了!起因不就是云松鹤那匹种马死得太突然,他生前那么多女人,生了那么多孩子,居然没一个是他的哈哈哈哈——你知道为啥不?” “因为他玩弄感情,被他以前的情人、一只狐妖给诅咒了!狐妖怀着一颗真挚的心,祝他不孕不育,儿孙满堂!!!这只狐妖,当然就是司无邪他亲娘了,不得不说,他娘真是太有才了。” “云岚宗看重血统,宗主只能从嫡脉中选人,没办法,他们只好把司无邪给认回去了嘛。” 玄猫沉默片刻,问道:“为什么这些事你知道得比我还清楚?!” 旺财坦白道:“云松鹤是我家主人杀的,这些话,是他自己临死前招供的,除了这个,他还说好多别的话,但我都记不清了。” 玄猫竖起双瞳,“云松鹤的死,跟太极殿有关?他是你们殿主杀死的?!你干嘛不早点告诉我?” 旺财无辜道:“你也没问过我啊。” 玄猫来回踱步,道:“你可知,自云松鹤死后,云岚宗就乱成了一团,那些人里,有不少觊觎宗主之位的,互相狗咬狗,把云松鹤的死往对方头上推,内乱倾轧不止……” 司无邪虽然认祖归宗,还坐上了宗主之位,但可想而知,他就是个危急关头被人拉过去吸引火力的炮灰,无异于一位“傀儡皇帝”,他坐在那个位置上,必定如坐针毡。 但是,司无邪不是吃素的,如果他压根不想趟云岚宗这滩浑水的话,凭他自己在地界的身份和势力,完全可以避免被卷入其中。 说到底,还是他自己坚决要回去。 他有野心。 即便他憎恨自己的亲爹,平等地厌恶云岚宗每一个人,但抵不过他有野心。 他势必要吞下云岚宗这颗烫手山芋。 往深了去的东西,玄聿不便跟旺财讲,也没时间跟他解释,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算了,跟你说,你也听不懂!” 旺财不满道:“我怎么听不懂?反正他们没一个好人呗。” 玄猫轻蔑道:“对,他们不是好人,但你的主人也没什么两样。” 旺财道:“不一样!我的主人是比他们都厉害的大坏蛋嗷!” 他骄傲道:“主人是大坏蛋,我就是小坏蛋,汪汪!” 玄猫一尾巴扫他脸上,“你听我说,司无邪回了云岚宗之后,地界和永劫镇的所有事情,都交给我管。” “但是,司无忧跟他闹别扭,不愿意跟他走,便一直留在这里。司无邪拜托我看住她……他自己都做不到的事,居然为难我一只猫!” “气死了,喵。” 他嘴上喵喵叫,表示非常不满。 但他还是在尽职尽责地完成司无邪交代的事情。 毕竟俩人好几百年的交情了。 当玄聿还是只野猫,连灵智都不存在的时候,司无邪天天给他做饭、铲屎、洗澡、梳毛,还很仁义地没有阉了他。 现如今,玄聿已经修炼出人形,对待当初给自己铲屎的“仆人”,他自然是有恩报恩。 旺财汪汪叫道:“能者多劳嘛。司无邪一定是相信你的能力,才把自己的妹妹交给你看管。你看我,主人从来都不让我做事的,因为他知道,我肯定办不好哈哈哈!” 玄猫对他无语极了,但又觉得,这大抵就是傻人有傻福吧。 司无忧那只蠢狐狸,正是如此,旺财这只蠢狗,也一样的。 玄猫道:“不管怎么说,司无忧是我看丢了的,我必须得找回来,要是事态严重的话,我就不得不告诉她哥了……走吧,我们再去找找。” 旺财道:“你怎么知道,司无忧一定在地界呢?她平时不是最喜欢到人间去的吗?要是她溜到人间去的话,范围可就太广了,你就算有手眼通天的本事,也不可能在大海里捞出一根针啊!” 玄猫道:“在此之前,司无忧一直被我关在壁画的结界中,没有我的允许,就凭她那点法力,根本出不来……按理说是这样的,但事实上,还是叫她钻了空子。” “现在还不到中元节,鬼门关又没有打开,司无忧修为不够,画不了传送阵,自然出不去。所以我敢肯定,她现在一定就在哪座榷场里钻着,故意不让我找到。” 旺财道:“原来如此,但我们这样找下去,也不是办法啊。地界统共一百零八座榷场,司无忧的行踪又是不固定的,我们就算把四条腿都跑断了,也不一定能找到人。” 玄猫道:“你说得有道理,让我想想……对了,司无邪在榷场内安排有暗桩和眼线,我们可以先去找那些线人,有他们帮忙,也许会轻松一点。” 旺财埋怨道:“有帮手,你不早点用?累死狗了!” 玄猫骂道:“蠢狗!这里是地界,人人心怀鬼胎,任何人都不能轻易相信!司无邪离开地界这么多年了,从前为他做事的那些人,谁知今日还能不能用?” 他说着说着,突然想起一个人来,“不过,我倒是觉得,有一个人,十之八九还是可信的。” 旺财问道:“谁啊?” 玄猫道:“一个卖假货的小商贩。” 旺财道:“卖假货?你确定这人可信?!” 东西都卖假的,卖东西的人,怎么可能会是真的。 玄猫道:“你闭嘴,只管跟我来就好。” 他之所以相信这个人,是因为他相信司无邪看人的眼光。 司无邪那双重瞳,看人很准,再加上他多年的阅历,眼光更是毒辣。 那个小商贩,司无邪称之为“大智若愚,大真似伪”,看起来油头滑脑,实际上秉性纯良。 正因如此,司无邪待他与别人不同,不仅每隔四十五年都把他拉到壁画之中躲一躲,还有心想要助他早日投胎。 不过听说那个小贩把投胎的机会让给了别人。 他的做法在所有人看来都是很蠢的,但恰恰证明,白沙在涅,却不与之俱黑,是多么的弥足珍贵。 司无邪很少看走眼,因此,玄聿相信,这个小贩能够帮到他。 就这样,玄猫带着旺财,来到了一百零八座榷场之首的天魁城。 他们找到小贩家里,却没有见到其人,反而碰上了判官崔珏。 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小贩的家片瓦不留,一座魔石山堆在那里,崔珏正站在山前数数,身后堆着另一座小小的魔石山,这是他已经数过的。 数到第四万九千八十一颗魔石,崔珏转过头,对玄聿说了句“不用找了,他投胎去了”,再把头转过去,刚才数到哪里,忽然就忘了。 此时,一只调皮捣蛋的独角兽从他数过的那堆魔石里跳了出来,又跳进另一堆更大的、他还没有数过的魔石堆里,跳来跳去,跳去跳来,跳塌方了。 两堆魔石混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数过的、没数过的,分不清,完全分不清了,哈哈,真好,又白数了,那就重新再来一遍吧。 崔珏面带微笑,抓住小獬豸的独角,把它拎起来,狠狠抽它屁股。 玄聿见此情景,心想,还是不打扰他了。 转身就要走。 崔珏忽然叫住他,但目的却不在他,反而盯着他的身边的狗子…… “嘬嘬嘬,小狗过来,快来啊,叔叔这里有骨头。” 第154章 潇湘水断玉山倾(三) 旺财愤怒地呲牙,朝判官汪汪叫。 他看起像是那种一块骨头就能骗走的蠢狗吗? 不,绝不是,一块骨头也太寒碜了,至少得两块,才配得上他的身价。 想当年,他跟着主人流浪,没钱没粮饿肚子的时候,有人用大骨头哄骗他,让他跟着走,主人就是这么说的: “一块骨头也太寒碜了,要是我的话,至少得两块,才跟他走。” 明明自己什么都没有,却敢出言嘲讽别人太小气。 也许,少年不是在嘲讽,他只是没话说了。 既怕狗子禁不住诱惑就此离他而去,但又觉得狗子离开他跟了别人也挺好,所以不咸不淡、不知所云地乱讲一句,就飞快地转身跑掉了。 旺财赶紧扭头追上主人的脚步。 狗子生怕少年不要他了。 殊不知,少年心里想的,跟他一样。 正因如此,才要跑掉,跑得飞快。 “两块大棒骨,要不要跟叔叔走?” 崔珏伸出两根指头,哄骗的语气像在拐带儿童。 玄聿实在没眼看下去,崔珏别是又犯病了,看见什么东西都想养着玩儿。 玄猫化成人形,端起旺财,道:“崔大人,这只狗有名字,有主人,他不是野狗,而是只灵宠。你要是把他给拐走了,那么恭喜你……你将万古长青,永垂不朽。” 崔珏摆摆手,淡定道:“你别急,我当然知道这只狗是什么来头。我只是好奇,太极殿殿主为什么要养一只小土狗?想必是有什么过人之处吧。所以,我才想着逗他玩玩儿。” 玄聿不悦道:“崔大人,我劝你还是不要逗别人家的狗,没听说过‘狗随主人’吗?你把他惹急眼了,后果自负。” 崔珏笑了两声,“是吗?我看他又笨又呆的,逗一下而已,‘后果自负’这话也严重了吧?” 旺财湿润的鼻头一皱,两侧犬牙露了出来,在玄聿怀里发出低呜声。 崔珏见他反应有趣,指着狗头笑道:“我说他又笨又呆,他好像还不挺服气?” 旺财后腿一蹬,瞬间就从玄聿怀里蹿了出去,咬住了崔珏的手指头。 “……” 一阵沉默过后。 崔珏惨叫一声,上上下下甩动手臂,大喊道:“你这只疯狗,快松开我!” 旺财咬得死死的,任由身体被他带动得飞上飞下,坚决咬定青山不放松。 玄聿赶忙抓住旺财的两条后腿,奋力往后扯,也大喊道:“旺财,快松开你的狗嘴!” 三人僵持不下,以一种奇怪的方式组合在一起。 像在拔河。 但又谁都拔不过谁。 直到“嘎嘣”一下,崔珏手上传来剧痛,他的手指头……被咬断了! 那一头突然断开,这一边还在用力,旺财被玄聿扯进怀里,同时摔倒在地。 崔珏脸色惨白,颤颤巍巍举起断掉一根指头的右手。 想他一介文人,白面书生,提笔写字的惯用手竟然残了?! 他眼前阵阵发黑,脑子嗡嗡直叫,嘴唇止不住地颤抖。 旺财压倒在玄聿身上,拿他当了肉垫子,十分过意不去,连忙化出人形,把他搀扶起来,嘻嘻一笑,转头看着判官,做起了鬼脸。 “就凭你,也敢说我又笨又呆?你个不长眼的臭瞎子!” 不过,他转念一想,自己老是被主人和玄聿骂“蠢狗”,崔珏这么说好像也没错,便只好撇撇嘴,道:“好吧,跟聪明人比起来,我确实很笨……” 他笑着笑着,脸色陡然一变,“可你是聪明人吗?你聪明个屁!是聪明人,就该知道,不要对别人家的狗指指点点,不然,被咬掉手指头都是轻的。” 玄聿看着快要晕过去的崔判官,一掌拍在额头上,本来他已经为了司无忧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了,现在可好,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他也快要晕过去了。 “崔大人,祸从口出,我早就提醒你了,逗狗要小心啊。” 玄聿不知还能说些什么,伸胳膊挡在旺财身前,一边退后,一边告辞:“我们二人还有急事,暂且先走一步……” “账还没清就想走?”崔珏怒喝,“獬豸,拦住他们!” 旺财闯完大祸,想也没想,拖住玄聿的衣袖,撒丫子就跑! 崔珏喊獬豸兽追上他们,却不见有动静,扭头一看,独角小兽大半个身子都埋在魔石堆里,拱出一颗脑袋,瞪着两只大眼睛只顾看热闹也就罢了,又蹦又跳还带拍手鼓掌是怎么回事? 崔判官脸色十八变,“你这颗傻蛋,白养你了!今天你要是不把那只大黄狗的尾巴卸掉,我就扣光你的鸡腿!” 獬豸兽终于被喊醒,奋力甩了甩脑袋,从魔石堆中跳出来,目光变得无比锋锐,周身魔息缭绕,杀气暴涨——就算不为别的,也要为鸡腿而战!!! 旺财耳朵一动,听到有人要卸他尾巴,一把拽过玄聿打横抱起,跑得更快了。 一双飞毛腿转出了残影。 旺财抽空回头看了一眼,獬豸已然化出凶相,其体型之巨,难以言述。 最起码,一口吞得下七八十来条成年大狗! “呸!连狗都知道,不能随地大小变!” 旺财就连逃命也不忘过过嘴瘾。 论实力,他打不过,根本打不过。 獬豸一脚就能踩扁他! 他要是吐几个火球丢过去,或许能烧掉那头巨兽的几根鼻毛? “放我下来,我自己能跑!” 玄聿被颠得七上八下,牙齿都要磕掉了。 旺财眼珠子一转,双手一松,怀里的人说丢就丢! “猫儿,你先躲起来,我去引开他。” 双脚一落地,玄聿就变成猫,敏捷地爬上一株大柳树,沿着树梢就近跳落屋顶,飞檐走壁,掠过数座建筑,一团黑影转瞬间便消失在夜色中。 旺财一路飞奔,引着獬豸兽走街串巷,这一路上,不知蹚倒多少座楼阁,毁坏多少间房屋,街衢路面都被踏得崎岖不平。 宵禁期间,小鬼们躲着不敢出来,外面惊天动地的声响吵得他们胆战心惊,便纷纷探出头来,看一眼,又赶紧缩回去,生怕脑袋被那只巨兽狂飞乱舞的尾巴给削掉! 旺财跑路跑得如有神助,每次都能堪堪躲过獬豸闪电般的进攻,甚至还有闲暇挑衅地汪汪叫两声,惹得凶兽彻底发怒,追在他屁股后面,如影随形,甩也甩不掉。 玄猫在一处高挑的屋脊上站定,暗夜中那双碧绿的眼瞳散发着幽光。 他眺望着远处的一人一兽,眼看着他们跑没了影。 獬豸仗着体型巨大,一步顶别人上百步,那只笨狗怎么能逃得脱?! 他不放心,定要追上去看一看,于是,纵身一跃—— 四脚离地,身体腾空,却没有飞出去。 他的后颈被人抓住了?! “喵喵喵?” 玄猫心里一惊,头顶上方传来一道笑嘻嘻的声音。 “猫儿,你在担心我,是不是?” 旺财嬉笑着,把脑袋埋进猫肚子里狠狠吸了一口。 “你可别忘了,我的‘摘星步’是谁教的,就凭那只张牙舞爪的大块头,也想追上我?做梦去吧!不说多的,我甩他十条街!” 玄猫前肢抱住旺财的脑袋,后腿连蹬十几下,都快把他的五官踹变形了。 然后,从他身上跳下来,幻化成人,“蠢狗!蠢狗!蠢狗!!!” 旺财连声求饶,知道他这么生气是为的什么,便解释道:“猫儿,你难道看不出,是那姓崔的成心挑事吗?你也不想想,他为什么要找我麻烦?” 玄聿眼睛一眯,疑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旺财道:“我在那堆魔石里,嗅到了我主人的味道,我敢肯定,主人他就在这座榷场!崔珏为什么要找我的麻烦?肯定是他在我主人那里吃亏了!” “你没有发现今天的榷场有什么不一样吗?我们已经跑遍好多座鬼城了,居然一次都没有碰到过夜游神……” “说不定,就是我主人把他们掐死了,所以,崔珏才来为难我!” 狗子并不聪明,只不过,他的思考是最直接的,逻辑也是最简单的,这回竟然瞎猫碰上死耗子,前因后果给他猜了个十成十。 玄聿无法说服自己相信旺财这套没由来的说辞。 一来他不相信狗脑子的判断,二来他觉得笨狗这么说毫无依据。 “不管怎样,崔珏他是地府的判官,你怎能只是因为口角之争,就咬掉他的手指头呢?!” 玄聿揪着他的耳朵道:“就算你不怕给你的主人找麻烦,可你想过没有,你这么鲁莽冲动,还有可能害死我跟司无邪!” 既然崔珏已经知道旺财的身份和来历了,那就说明,他和司无邪一直以来有意隐瞒的事情,在地界已经不算什么秘密了。 很久以前,司无邪就多次提醒过玄聿,不要和旺财来往过密,他们毕竟是地界的阴差,阳奉阴违的事情做多了,地界是不会满意他们的。 但显然,他这话如放狗屁。 玄聿怎么可能抛开自己养了一百三十年的狗子呢?! 尽管每天都在骂他蠢,骂他笨,挠他的脸,揪他的耳朵……但俗话说得好,打是亲,骂是爱,爱到深处用脚踹。 玄猫和狗子之间的相处方式正是如此。 一猫一狗曾经同在一个屋檐下,至少“猫飞狗跳”地凑活过了一百三十年。 经年累月磨合而成的习惯和默契,已经改不掉了,他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玄猫和狗子曾共同生活上百年这件事,具体说起来,要讲到李停云十二岁那年坠崖身死…… 彼时,旺财在万丈悬崖之下,找到了少年的尸身,全然不敢相信,在少年身边呆坐了一天一夜,时不时闻一闻、嗅一嗅、拱一拱,过了许久,他才确定,自己真的没有主人了,又要变成一只流浪狗了。 从今以后,不管别人是把他拴起来踢他两脚也好,还是把他抬上砧板分吃狗肉也好,都不会人来救他、替他报仇了。 旺财突然开始疯狂刨坑,爪子都磨出血了,也不停下。 他想,至少要把主人埋了吧,人间不都讲究“入土为安”吗? 就像主人他娘一样,埋在地下,栽上柳枝,就是座坟了。 悬崖山谷中湿润多雨,旺财正在挖坑,天公不作美,下起了毛毛细雨。雨越下越大,简直像是天上漏了个大洞,洪水瓢泼倾泻。狗子浑身毛发湿哒哒地往下垂,两只眼睛根本睁不开,成了名副其实的落水狗。 他修为太低,又受了许多伤,根本无法化出人形,用牙咬着少年的衣袖、领口、鞋子,想把他拖到哪里避避雨,但他一没能找到避雨的地方,二没能拖动少年的身体,什么都做不了,只能趴在泥泞的地面上,等待雨停。 这场雨不知下了多久才停。 旺才感觉自己都快被“水滴石穿”,豆大的雨点打在身体上,隐隐发疼。 雨停了,天晴了,狗子连忙站起来,扭头一看,好家伙,主人居然发霉了! 少年的脸上长出了可怕的绿毛,把他整张脸都给覆盖掉了! 旺财急得团团转,就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玄猫。 玄猫见多识广,又经常和尸体打交道,当然知道这是人体化为僵尸的前兆,但他更知道,这只笨狗想把一具尸体带出道玄宗地界,简直天方夜谭。 最好的选择,就是把尸体晾在那儿,任他自生自灭。 在道玄宗山崖下,一具僵化的尸体,会是什么下场,可想而知。 不过人都死了,魂魄都飘走了,尸体什么的,也不重要了。 玄猫对狗子道,你要是还想再见到你主人的话,可以去酆都地府转一转,说不定,他此刻还在榷场里等着投胎呢。 于是,旺财在玄猫的指引下,去往酆都,但凭他当时的道行,强行进入地界,无异于自寻死路。 玄聿见蠢狗竟然真的妄图溜进鬼门关,二话不说,给他戴上了狗链子,把他拴在永劫镇。 玄聿作为一只猫,极其不亲人,从来都是孑然一身,形单影只的,他平等地鄙视在座每一位刁民,但旺财这只狗,却是他主动捡回家中。 起初,狗子不知好歹,野性难驯,不仅跟玄猫打架,猫毛狗毛满天飞,还动不动就绝食,用牙咬铁链,嚎到三更半夜,吵得永劫镇上所有的猫咪集体失眠。 玄猫的小弟们都对老大养狗这件事敢怒不敢言。 司无邪对此并不表态,但同样很不理解:玄聿分明是只骄傲得不可一世的猫,为什么要执着于养一条狗,一条那样固执、蠢笨、不识抬举的狗? 猫这种动物,大多都不屑与他人为伍,但玄猫特立独行,偏要养着旺财,日久年深,他就成了除了李停云之外,第二个把狗子驯服的人。 旺财在鬼门关外眼巴巴地等着,一等就是一百三十年,终于,他等到了。 玄聿和司无邪这才知道,原来这只笨狗的主人,竟然是那个连鬼帝都有所忌惮的小鬼,而这个小鬼,在地狱折腾上百年之后,又回到了人间。 从此之后,他们就不得不对地界隐瞒旺财的身份和来历,生怕地界奈何不了李停云,也不敢动他的狗,反而转过头来拿他们开涮! 但显然,这种事情是瞒不住的。 旺财和李停云重逢后,屁颠屁颠跟在他身后,不断地往返太极殿、永劫镇和地界,到后来,不知什么缘故,他倒是不经常回太极殿了,一直住在永劫镇上,改头换面做起了拉面馆的老板。 司无邪很为难,他既不能扇狗两巴掌,让他聪明点,滚回太极殿去,不要再纠缠他们,给他们带来麻烦;又不能自毁长城,跟地界彻底断绝关系,毁掉永劫镇这处庇护所。 他也就只好左右逢源,在太极殿和酆都鬼域的夹缝中生存。 第155章 潇湘水断玉山倾(四) 好在太极殿和地界明面上并非敌对关系。 即便玄聿和旺财走得再怎么近,地界也很明智地没有拿司无邪开刀。 司无邪是个惯会左右逢源的人,这些年来他被夹在中间,一次都没有玩儿脱过,足以说明他这人还是有点本事在身上的。 玄聿也不想因为自己和旺财牵扯不断的关系,给司无邪招惹麻烦,他这个“仆人”活得够累了,要是累死了,那可就太糟了。 但很多事情,不是他“不想”,就不会发生。 旺财这只笨狗,跟他的主人一样,行事风格恣睢肆意,说白了,都是有点疯病在身上的,惯会惹是生非。 譬如当下,仅是因为几句口角之争,疯狗就咬断了崔珏的手指头。 玄聿对狗子冷声道:“你这次的祸闯大了。” 旺财却不以为意,道:“怎么会呢?我又没咬死他,已经很客气了。” 玄聿一巴掌拍开他的狗头,“要知道,判官崔珏在冥府的地位很特殊……” 虽然他不像鬼王和鬼帝那样有权有势,但他掌管着生死簿和功德簿。他的审判,是整个轮回秩序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他的存在,似乎要比黑白无常、牛头马面这些阴差更加重要些。 一间大型作坊里,掌柜可以不在,但长工不能缺席,否则会运转不下去。 不过,玄聿转念又想,地府这间大作坊,其实已经半瘫不瘫了…… 自从六百年前任平生和鬼帝打了一架,十八层地狱都被捅个对穿,这之后,地界可谓是“元气大伤”,从上到下都开始破罐子破摔: 黑无常经受重伤修养百年,白无常也没心思抓鬼了; 孟婆干脆找个傀儡替身守在汤锅旁,黄泉路上堵得水泄不通; 鬼王和鬼帝把魂魄圈养在榷场为己所用,在轮回秩序之外大做文章; 再加上地狱毁坏,却修缮不利,恶鬼频频逃往人间,鬼王和鬼帝甩手不管,上行下效,地界阴差个个都像条咸鱼,躺得板正,都不带翻身的。 司无邪这个挂名阴差,小道消息十分灵通,对地界的每个犄角旮旯都摸得很清楚,玄聿跟着司无邪在永劫镇落脚多年,见到的越多,知道的也越多,知道的越多,看透的就越多。 玄聿还记得,司无邪常常跟他唠嗑,预言说:这座草台班子迟早得垮,而且极有可能是被李停云和太极殿搞垮。 各方势力此消彼长,经六百年前那一役,酆都鬼域内部损伤巨大,暂且安生了,但六百年后的今日,又冒出个亦正亦邪的太极殿,不仅惹得仙门百家坐立不安,地界同样以之为心腹大患。 恶人还得恶人磨,当年众多仙门联手抵御鬼界入侵,包括任平生在内的一众修仙者无不感到头疼万分,如今,酆都大帝也终于感同身受了。 玄聿心绪烦乱,有的没的乱想一气,心道:别人垮不垮台,那都是后事了,现在,城门还没有失火,他们这些池鱼倒先被殃及了! 旺财这只狗崽子,彻底得罪了判官,定然牵连司无邪一起遭殃。 司无邪这个倒霉催的,不知不觉中丢了妹妹,还莫名其妙跟判官结下了梁子,说不定,以后地界都容不下他了! 玄聿转念一想,忽然想明白一件事:司无邪也许早就料到地界靠不住,终有一日他会待不下去,与其到时候再寻出路,不如提前做好自保的准备。 所以,他才要选择回到云岚宗。 他要把宗主之位坐实了,把这颗烫手山芋吃下去,巩固自己的势力。 在司无邪看来,肯定所有人都是靠不住的,他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玄聿想到这里,不禁感慨,人们常说“千年狐狸万年妖”,这话是一点也没说错啊。 可即便如此,他此刻依旧忧心忡忡。 反观旺财,始作俑者,却一点也不带怕的。 他这个笨蛋,跟司无忧一个样,闯了祸,只等别人收拾就好,有恃而无恐。 玄聿沉声道:“旺财,这次的事,恐怕没那么好收场。” 旺财想不通,“你怎么变得这么婆婆妈妈了?好了,你听我的,祸已经闯下了,事已经过去了,那就不要再提了!” 他摆摆手道:“我们现在还是继续去找司无忧吧。” 玄聿被他拽出去几步,却甩开他的手,道:“蠢狗,你这么天不怕地不怕,是谁给你的底气,是你的主人,对吗?” 他继续道:“你得罪地界的阴差,一点也不怕给你主人惹麻烦,因为在你看来,就算是天大的麻烦,你的主人也一定能摆平,是吗?” 旺财感觉他语气不善,但又不明其意,“你到底想要说什么啊?” 玄聿坦白自己心中所想:“诚然,太极殿威名赫赫,你的主人实力不可小觑,但你可曾想过,李停云曾被鬼帝关在地狱一百三十年,可他为何至今不思报仇雪恨?以我的了解,他可绝不像是有仇不报之人。” 不可否认,太极殿殿主的确很强大,虽然他年纪轻轻,而鬼帝已经大几千岁,但他俩要是动起手来,谁输谁赢还真不一定。 毕竟,李停云如今的势头,比当年的任平生还要猛。 “然而,太极殿始终不曾在明面上与地界撕破脸,四象城那几位城主,没有一个对地界阴差动过手,而李停云,也没有丝毫报复鬼帝的意思。” 玄聿问道:“蠢狗,你可知道,这是为什么?” 旺财脑子不够用,嘀咕道:“为什么……我怎么知道为什么……” “主人做什么、不做什么,肯定有他自己的道理,他不跟我说,我也管不着,就算他告诉我,我也不一定记得住。” “但我觉得,那什么鬼王啊、鬼帝啊,确实非常该死,主人不杀他们,兴许是留着他们还有用呗。” 玄聿道:“你对你的主人,就这么有自信?” 旺财道:“那当然!我主人天下无敌,谁都打不过!” 玄聿却道:“还真不一定。其实,我刚才的问题,有个最直接、最简单、也是最合理的回答,那就是你的主人对酆都鬼帝有所忌惮。” 旺财道:“什么‘忌惮’?忌惮什么?” 玄聿道:“据我所知,鬼帝是杀不死的,十殿阎罗亦然。” 旺财挠了挠狗头,“是吗?这世上真的有人能‘不死’吗?如果有的话,也肯定早就成仙或者成魔了吧?可鬼帝至今都还没有修成真魔啊。” 玄聿道:“凡事总有例外,比如说,一种叫作‘旱魃’的僵尸,就是不死不灭之身。但是,旱魃的‘不死不灭’,并不像仙、神、魔那般跳出天道的束缚、与天地日月同寿。而是说,旱魃再生能力很强,即便身体被摧毁,也能迅速恢复如初,很难被彻底杀死。” 他看到狗子越来越糊涂,便道:“如果你不知道旱魃是什么东西,那就不说这个了,让我想想,还有什么……对了,凤凰,凤凰神鸟欲火涅盘,也可以说成‘不死不灭’。但人间的凤凰是妖族,若不能修炼成仙或者成魔,也无法跳脱天道法则。” 他以此类比,继续道:“同样的道理,鬼帝和鬼王也是‘杀不死’的,只不过,他们不是再生能力强,更不是像凤凰一样可以涅盘重生,而是因为,他们没有灵核……” 灵核,是一切有形而无实之物修炼的依托,地界众多阴差和鬼魂,还有日夜游神之类的精灵,修炼第一步就是凝结灵核,这个过程就叫“固灵”。 拥有灵核之后,他们的“灵体”就不会轻易消散了。 即便遭到外界重击,只要灵核没有毁掉,再次聚灵只是时间问题。 这样一说,灵核其实就和妖丹差不多,妖兽没了妖丹会死,灵体没了灵核会亡。 旺财纵然没脑子,也知道这些常识,便问玄聿:“你说鬼帝和鬼王没有灵核,这怎么可能呢?他们要是没有灵核,不早就死得透透的了?” 玄聿道:“对于修魔的鬼魂来说,灵核是他们的命门,也是致命弱点,所以,他们会千方百计把自己的灵核隐藏起来,最好的做法就是把灵核炼化为虚无,这样的话,他们的死穴就不存在了,自然无懈可击。” 旺财一根筋道:“灵核炼化为虚无……不就是把灵核炼没了吗?他们这是自己作死,自寻死路,还谈什么‘无懈可击’?” 玄聿道:“炼化灵核,对于修为不深的小鬼来说,定然是不可取的。但鬼王和鬼帝修炼了好几千年,自然不能一概而论,他们有办法让自己的灵核化归虚无,同时保证自己的灵体不死不灭。” 旺财评价道:“好吧,听起来很神奇,也很有意思,哈哈。” 玄聿冷哼道:“所以,你现在知道,你的主人在忌惮什么了吗?假设他有能力制服鬼帝,但却没有办法消灭对方,那么,他即便赢了,也是输。” 如果一场战斗,己方可以赢,但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还注定不能把对方杀死,那么,这种战斗,胜了也是败,能避免则避免,毋须消耗自己。 “这样看来,太极殿不与地界为敌,在情理之中,亦是明智之举。” 玄聿说到最后,对旺财道:“我知道,你有恃无恐,什么都不怕,但我还是想告诉你一句话……” “你是太极殿的人,你的行为,代表了你主人的意旨。” “既然太极殿殿主当下并不想与地界结仇,那你以后在地界做事,也要三思而后行。” 旺财点了点狗头,“你的话,我大概明白了。反正,我听你的就是,你又不会害我!” 玄聿罕见地勾起唇角,摸了把狗头,轻笑道:“傻狗。” 旺财看他笑了,自己也咧嘴傻笑,屁股后面的狗尾巴都冒了出来,摇个不停,狗子尾巴摇着摇着,忽然担心了起来。 他说道:“可是,我已经把判官的手指头咬掉了,接下来要怎么办才好?姓崔的还说卸掉我的尾巴……” 玄聿不语,伸手抓住他的尾巴,捋了捋杂毛。 旺财神情低落道:“我是不是该把这件事告诉主人,然后,自己把尾巴揪下来,乖乖交出去啊?” 玄聿:“……” 大可不必。 他不禁心想,自己刚才那番话,是不是把这只笨狗给吓到了? 李停云这人,一看就是帮亲不帮理,护短得很啊! 就算太极殿暂时还不到和地界剑拔弩张的时候,但要是判官揪着旺财不放,非要他赔一条尾巴才能了事的话……总感觉李停云会亲自把他十根手指头全都剁了。 玄聿对旺财道:“你应该相信你的主人,他胳膊肘不会往外拐。” 旺财骄傲道:“那当然!主人对我很好的!我还记得,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屠夫要把我杀掉卖狗肉,那时候主人才还不到十岁,竟然拿着刀把那个膘肥体壮的屠夫给大卸八块了!” 玄聿微微一惊,不知该说他厉害,还是狠毒,不到十岁的年纪,已经学会了杀人……但要是没有他的话,也便没有今日的旺财了。 旺财笑了笑,又道:“但人总是会变的,现在的主人,已经不是小时候的他了。我其实……有点怕他,有时侯,在太极殿,我都不敢大喘气,所以后来我就不经常回去了。” “如果换做是小时候的主人,我想,就算我闯下滔天大祸,可能把他连累到死,他也不会抛下我。” 狗子的尾巴垂了下来,“但现在,我觉得,就算不是别人要我死,主人他自己一个不高兴,说不定就把我给弄死了,哈哈。” 说到这里,旺财忽然想起一件事,他的“摘星步”,是主人手把手教的。 李停云绝不是耐心的好老师,与其说是他教会了旺财,不如说是他逼旺财学会的,狗急了自然知道该怎么跳墙,旺财为了学这个,差点没被打死! 当年血泪的教训历历在目,旺财被李停云拖上试炼场,可谓“九死一生”。 从此,狗子对主人彻底改观。 旺财对李停云纯粹的感情里多了一种叫作“恐惧”的东西。 因为恐惧,所以远离,也因为恐惧,所以时刻保持一丝警惕。 尽管旺财依旧把李停云看做自己唯一的主人,自始至终不曾背叛,但狗子知道,主人再也不是当初的少年,人是会变的,而他的主人,变得极其不近人情。 旺财道:“说真的,我毫不怀疑,主人一个不高兴,就想要我狗命,哈哈!” 玄聿道:“你不想笑,就不要笑了,多别扭啊。” 第156章 潇湘水断玉山倾(五) 旺财道:“才不是呢。我是真心想笑,因为我心里高兴得很。你难道不觉得,我主人他虽然可怕,但对我还是很好的嘛!” 主人逼他学会“摘星步”,与其他各类功法比起来,这招肯定不是最厉害的,但一定是最有用的,遇到危险时,这就是保命绝技,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我看得出来,主人只是在生气的时候控制不住自己,他要是错手杀了我,肯定也会很难过的。那我尽量离他远点,不惹他生气,不就好了吗?” 狗子打小就跟在李停云身边,从生到死,从修仙到修魔,从流浪人间到身陷地狱,一路追在他的身后,对他的了解比其他任何人都要多。 “所以,我才要住在永劫镇,少回太极殿,距离产生美嘛。” 狗子沾沾自喜道:“哈哈哈,我真聪明!” 玄聿:“……” 他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了。 这大抵就是傻人有傻福吧,“没心没肺”,活着不累。 俩人此时正蹲在房顶上说话。 脚下是一座高大的楼阁,四角攒尖宝顶上一片片琉璃瓦明光锃亮。 旺财脚滑,差点摔下去,忙不迭扒住屋脊,坐在瓦片上。 转头看了看玄聿,他竟然站起身,负手而立,又笔挺,又稳当。 不愧是猫妖,最喜好站在高处吹风,越是登高履危,就越是如履平地。 旺财借着此处灯火通明,看到玄聿从腰间解下一样东西。 “那是什么?护身符吗?” “你说这个吗?” 玄聿转身,朝旺财晃了晃手里的东西,后退一步,和他并排坐在一起。 旺财这才看清楚,他手里拿的是一块木片,便问道:“你一只黑猫,还用得着随身带着桃木护身符?话说你自己不就是‘避邪之物’吗,还怕招来邪祟啊?” 玄聿道:“这不是护身符,而是云岚宗用于联络的法宝,就和‘千里传音符’差不多。这块木牌,也不是普通桃木做的,而是用建木制成。” 旺财道:“建木?就是传说中连接天界和人界的那棵神树?” 玄聿道:“是的。西南都广之野,有建木神树,百仞无枝……” 上古时期,人神混居,天界与下界并未隔绝。 三大神树建木、扶木、若木便是连接天地的三条通道。 下界生灵可以爬上神树直抵三十三重天,天界的仙、神、魔也可以通过神树降临世间。 颛顼绝地天通后,这三棵神树便失去了原本的作用,已经不再是“天梯”了,但下界生灵仍然将其奉为“神树”。 人间已经没有了神只,也没有了仙魔,随着时间推移,神树所生长的地方不再为人熟知,逐渐成为一方秘境。 直到后来大批的修行之人蜂附云集,又是开宗又是立派,为了挖掘更多的修炼资源,各方宗族、门派纷纷掀起了寻访上古秘境的热潮。 建木神树所在的都广之野,便是被云岚宗云氏先祖收入囊中。 都广之野沃土千里,灵气充盈,遍地生长着奇花异草,时常有珍禽异兽出没,如此仙家宝地,怎能不惹人眼红? 据说当年为了争夺这块地方,好几家仙门打得热火朝天,修仙界陷入一片混战,到最后各自损失惨重,谁都没能捞到好处,反而让悠然路过的云氏先祖捡了个大漏! 云岚宗便是依靠都广之野这块福地逐渐强盛起来的。 即便云岚宗并不尚武,战力是其薄弱之处,但他们仍能一步步走到今天,跻身今人所熟知的“十大仙门”之列,这和都广之野丰饶的物产脱不开干系。 云岚宗的宗门信物便是用建木制成的“简牍”。 他们专门从神树上采集木料,削成木简和木牍: 木简细长而轻薄,适合誊抄医书,再用绳子编成简册,把那些家传的丹方药剂永久保存起来; 木牍稍微宽厚些,可以充当令牌,分发给门下弟子,既是身份凭证,也可以用来联络。 “一般来说,每个宗门都有一样特殊的信物,方便宗门子弟相互联络,必要时还能借此辨别身份……太极殿应该也不例外吧?” 玄聿好奇地问道:“你们用来取得联系的法宝是什么,方便告诉我吗?” 旺财道:“我们啊,是海螺。有人专门从东海蓬莱岛上收集螺贝,制成通讯仪,太极殿人手一个,除了主人……他甚至都不知道还有这玩意儿。” 玄聿匪夷所思道:“太极殿的信物是海螺,你们殿主居然不知情?!” 旺财道:“是啊,主人他不知道,他又不需要这个。” 把海螺当作信物、用于通讯这件事,太极殿所有人都知道,唯独他们的殿主被“排挤”在外,毫不知情。 但这并不是下面的人刻意要隐瞒。 如果是他们有意为之的话,就应该连同旺财一起瞒着,不然迟早有一天会露馅儿,但实际上,他们没有一个人这么做。 夏长风照例把一枚海螺交给了旺财。 旺财灵根属性为火,擅长火攻,夏长风治下的朱雀城更适合他,因此,他平时归夏长风管,充作朱雀城的下属。只不过,太极殿人人都知道狗子是殿主的灵宠,夏长风平时并不管他,也管不着他。 旺财拿到了海螺,就足以说明,李停云其实不是被“排挤”了。 而是因为他平时根本不怎接触底下的人,大家伙儿都觉得,他们殿主没有通讯的必要——猛兽总是独行,只有牛羊才成群结队。 平时在太极殿,除非李停云自己找下属商量事,否则下面的人很少主动和他联系。 四象城所有事务全都由四位城主各自做决定,如果他们四个人拿治下的琐事来烦李停云的话,李停云反而会觉得他们办事能力不行。 况且,就算他们把事情告诉李停云又怎样,李停云又没有那么“细腻”的心思给他们支高招,他解决问题的办法更加简单粗暴,杀掉,统统杀掉。 久而久之,很多事情都是下面的人自己拍板,自己解决,无所谓会不会捅出什么篓子,反正他们都是一丘之貉,没有道德,没有秩序,没有规则,什么都没有,也就什么都不怕。 说来说去,下属们发明出了便于联络的法宝,却没有一个知会李停云一声,不过是所有人但都默认他根本不需要这玩意儿,自然也就不必上报了。 他们都觉得,以殿主的个性,就算哪天他自己发现了这件事,也没那个闲工夫追究,说不定,他只会嗤之以鼻,嫌弃他们造出来的东西不好用! 并提出两点改进意见:这里也得改,那里也得改。 “哎,可惜,夏长风给我的那只海螺,被我不小心给弄丢了……” 旺财看着玄聿的那枚木片,不由自主地想到了自己的信物。 由于他的粗心和马虎,海螺早就丢掉了。 狗子身无长物,他所有的宝贝,包括那枚海螺,全都埋在李停云他娘的坟前,真没想到,自己挖坑藏宝的风水宝地,竟然被贼人给偷了! 至今都没有找到。 好在他是一条逍遥自在、忘性很大的狗子。 千金散尽,不要紧,联络信物丢掉了,也没什么。 朱雀城的事务又不用他来操心,主人也很少给他布置任务。 再加上他“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不需要和哪位同僚、朋友保持联络,没有即时传递消息的必要。 如果有事要做的话,他完全可以靠四条蹄子跑回去,或者用地遁、瞬移什么的,无非就是多花点时间和力气罢了。 所以,旺财在丢失自己的海螺之后,就没有再找夏长风要一个了。 玄聿听了旺财这番话,不禁心道:太极殿到底是怎样一个神奇的组织啊! 下边的人做什么,上边的人竟然不知情。 宗门信物说丢就丢,丢了也没什么大不了。 ……李停云这是在放羊吧! 也许,正是因为他放羊似的散养管理办法,才造就了四象城疯狂而又野蛮的生长模式——活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在草原上放肆奔腾。 这要换了其他任何人来,都驾驭不了、控制不住。 也就只有李停云才能做到信马由缰。 因为他这个人,更疯,更野。 可惜下界并不是一片宽阔无人的“草原”,而是各大宗派林立、人妖鬼三族共处的“闹市”。 在闹市纵马而行,肯定会惹出大乱子。 这也便是修仙界同仇敌忾、敌视太极殿的原因所在了。 玄聿对旺财道:“蠢狗,你把海螺丢了,要是有人捡到,浑水摸鱼混进入四象城,那岂不是……”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忽然觉得自己的担忧实在没有必要。 究竟是多么头铁、命硬的人才敢去闯四象城和太极殿。 就算闯进去了,又能怎样?在那样一个群魔乱舞、比地界鬼蜮还要危险可怕的地方,一旦发现外来闯入者,估计会被吞得骨头都不剩,要是真掉进魔窟里去,除非老天爷保佑,否则难逃一劫。 玄聿摇了摇头,算了,他在这里瞎想什么,又不干他的事。 “不说闲话了,我还是快点把地界的一些事情告诉司无邪吧。” 他甫一说罢,就从旺财的尾巴上揪了一撮毛,变成一支细长的毛笔。 旺财怔怔地看着他在木牍上写字,拧起眉头问道:“你在做什么?” 玄聿头也不抬道:“传递消息啊。” 旺财道:“这东西……竟然是这么用的吗?” 玄聿道:“是的,抬头写上对方的名字,就能确保接下来要写的文字出现在他那块木牍上,由于这块牌子实在太小了,言辞必须简洁一点,但又不能简洁过了头,不知所云。” 旺财道:“那这……这还不如千里传音符呢!” 玄聿道:“确实。但是一道传音符打过去,要是有旁人在场,不就全都知道了吗?再者,云岚宗的木牍除了联络之用,最主要是为了确认身份。” “我不是他们云岚宗的人,所以木牌上光秃秃的,什么字也没有写。如果是他们门内弟子的话,上面便会刻有他们的名字,还有年龄、灵根属性、哪一支哪一脉,上面刻的花纹还都不一样,讲究非常多。” “而我的这枚,就没那么复杂了,主要用来联络司无邪,他那边有块一模一样的木牍,平时不做他用,就只为了接收这边的消息。” 旺财听得一个头两个大,无比嫌弃道:“那这东西也太拉跨了吧,就和腰牌没啥区别!还美其名曰‘通讯仪’?可拉倒吧。这都什么年头了,还得写信传话?” 玄聿道:“好吧,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这东西确实挺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然而大多数宗门信物的通讯功能比这还不如,只能一对一私底下联系,他们自创的那些杂七杂八的法宝,用到最后,都不如传音符和留影珠。” 旺财小声嘀咕道:“传音符和留影珠也不怎么好用啊……” 他真是后悔极了,竟然把自己的海螺给弄丢了! 他没想到,原来太极殿的海螺竟然如此高级,他还以为全世界的通讯工具都应该是这样,不,应该比这个更好才对。 他还曾嫌弃海螺只能聊聊天,讲讲八卦,没有开发“传物”的功能。 结果回过头来一看,别的宗门联络还得靠写信?! 对他们这些人来说,传音符竟然才是最方便、最好用的东西。 相比其他仙门的通讯仪器,太极殿的海螺不仅用于私对私联络,还能让大家聚在广场上聊天闲扯谈八卦,简直不要太先进。 要构筑起这样一个庞大的通讯空间,既需要能工巧匠的奇思妙想,也需要提供源源不断的法力作为支撑——这项工作,由四象城的四大城主协力完成。 他们之中若是有谁出了岔子,利用海螺通报音讯时,就有可能发生故障,甚至失灵,不过至今都还没有出现过这样的问题。 对比来看,这一枚小小的海螺,简直就是“神器”啊。 旺财两只手托着下巴,郁闷极了,在心里自己骂了自己一句: 山猪吃不了细糠! 第157章 潇湘水断玉山倾(六) 木牍上写不了太多的字,但玄聿至少有三件事要告诉司无邪: 其一,司无忧偷跑出去,不知去向; 其二,旺财把判官崔珏惹急眼了,要结梁子; 其三,太极殿殿主此刻就在榷场,极端危险。 玄聿尽可能写得简洁明了,旺财偷偷看了一眼,道:“这跟我主人有什么关系?干嘛要告诉司无邪他在地界呢?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玄聿却道:“是吗?多此一举?目前看来,你们殿主身在榷场,与司无忧失踪这件事,的确是没什么关系的,但是……” 旺财不明所以,“但是什么?” 玄聿没有正面回答他,忽有一计浮上心头。 他从高高的房檐上探出头去,指着楼下灯火阑珊处一团黑漆漆的影子,问道:“你看那是什么东西?” 旺财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无奈他是个不争气的,身在高处俯瞰下方,竟觉得有些眩晕,更别说看清楚下面是什么东西了。 他只看了一眼就转过头去,捂着眼睛道:“不知道,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玄聿道:“那你下去探探清楚,再回来告诉我。” 旺财指了指自己,“我?我吗?你要我去?!” 他小声嘀咕道:“还是你自己去好了,我可不像你那么身轻如燕。” 玄聿什么都没说,“噌”的一下亮出猫爪,尖锐而又直白。 旺财擦了擦额头那滴冷汗,转瞬间就不见了人影,只剩下一阵微风。 玄聿之前曾见旺财逃跑时游刃有余,獬豸兽无论如何都追不上他,想必他那套步法十分厉害,这一去一回对他来说应该小菜一碟。 果不其然,懒狗很快就回来了,对他道:“那是一个小摊子,上面摆了些五花八门的面具。” 玄聿问道:“那具体是些什么面具,上面画的是什么图案?” 旺财愣道:“我怎么知道?我又没看那么细致。” 玄聿道:“那你再去看一眼,这回记得要看细致些。” 又等了片刻,狗子回来了,道:“大部分都是傩戏面具,神啊鬼啊巫师啊什么的,又丑又难看,其余还有一些常见的动物面具……” 说着他就从身后掏出一张小狗面具,举在手里晃了晃,面具雕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他却非要多嘴问一句:“你说它可爱还是我可爱?” 并自问自答道:“一定是我最可爱了,对不对?哈哈哈!” 玄聿没有搭理他,不过打心底里觉得,果然还是这只会说会笑、还会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狗子是最可爱的,他一把打掉旺财将要把面具戴脸上的右手,冷声道:“不要手贱,这东西很邪门儿,你把它放回原处。” 旺财从命,专门跑一趟放好,又跑了回来。 玄聿说道:“对了,刚才那面具是什么材质?” 旺财回道:“不知道……不是,你怎么不早点问我,我好仔细摸摸看啊!” 玄聿心道,不论早说晚说,你这只粗心大意的蠢狗,都不会有那份细致的心思的,所以,才要给你上这一课。 玄聿面无表情道:“那你再去看一眼。” 旺财的嘴巴已经撅得能挂三把油壶了。 他撅着嘴,又是一去一回,回来道:“好像是什么动物的皮毛做成的,我的妈呀,不会是狗皮吧?!” 狗子浑身一抖,抖落一地鸡皮疙瘩。 “哦,原来如此。”玄聿一点也不惊讶,旋即又抛出最后一个问题:“那个摊子上一共有多少张面具?” 旺财:“……” 来回跑了好几遭,就算是飞毛腿也受不住,狗子终于撂摊子不干了。 他坐在玄聿身边,转头道:“你莫不是成心消遣我?” 玄聿经常跟旺财厮混在一起,自然知道狗是一种很单纯的动物,如果你半夜尿急,不小心踩了他一脚,那么他就会以为你是专门摸黑起床踩他一脚的。 “消遣你?”玄聿呵笑一声,“分明是你自己办事不周全,活该跑断腿。” 旺财这才听出他的弦外之音,“……原来你搁这儿点我呢?” 玄聿在他面前举起云岚宗用来传递消息的木牍,问道:“那现在,你知道什么叫作‘周全’了吗?事无巨细,都很重要。有些消息,也许你觉得不需要明说,可一旦稀里糊涂办坏了事,岂不遭殃。” 旺财眼见那片木牍上凭空多出了几行字迹,伸手过去抢夺,“来消息了!” 玄聿比他快一步收手,不给他看,自己先从头到尾瞟了几眼,脸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旺财眼疾手快,非要抢着看一眼不可,却次次扑了个空,不禁微微恼怒道:“干嘛不让我看啊?有什么事情非要瞒着我?” 玄聿说道:“不给看就是不给看,不让你知道就是不让你知道,少问为什么,问就是没有理由。” 他用手指勾着木牍顶端的锁扣转了几圈,重新挂在腰间,木牍上的字迹已经消失不见了,也便不怕蠢狗“偷袭”。 旺财幽幽道:“其实就在刚刚,我嗅到了狐妖的味道。你不告诉我司无邪给你回了什么消息,我就不告诉你那股妖气的源头在哪里,偏不让你快点找到司无忧!” 玄聿指了指脚下的琉璃瓦,毫不意外地问道:“就在这座花楼里,是吗?” 旺财一惊,忽觉他实在诈自己,便撒谎道:“才不是!你别瞎猜。” 玄聿一巴掌打歪他的狗头,“就凭你,还想骗我?你方才顺着这座楼阁登高爬低,飞檐走壁,除此之外就没去过别的地方。既然你闻到了狐妖的味道,那就说明,司无忧就在附近。” 旺财哼哼唧唧道:“好吧,我瞒不过你。但我求求你了,你就告诉我你刚才在木牍上看到了什么字吧!” “你知道的,我好奇心重得很,要么你从一开始就别让我知道,要么你就从头到尾都不要瞒着我。” “否则我一天不知道真相,就一天不得安生,一个时辰不知道真相,就一个时辰浑身难受,我感觉有无数的小虫子在我身上乱爬……” 旺财抓住他的手臂,在他身上蹭啊蹭,尾巴摇啊摇,“啊,猫儿,你就告诉我吧,求你了。” 玄聿推开他的脑袋,“好奇心害死狗,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其实,他并没有什么事情非要瞒着狗子,只不过,这条蠢狗的背后,是太极殿,而他的主人,正是李停云,那就不得不瞒着了。 因为司无邪回复给他的消息只有一个,就是要他尽快找到司无忧,千万不要让这只愚蠢的狐狸撞上太极殿殿主。 她是炉鼎之体。 一旦被李停云逮到,后果不堪设想。 玄聿跟司无邪兄妹俩生活了这么多年,从来都不清楚司无忧的体质有多特殊,只是从司无邪对她的紧张程度中窥知一二,隐隐察觉他这个妹妹可能天生就是个大麻烦。 却不知她竟是炉鼎之身。 也难怪,司无邪对她的护佑有时总会显得那么“极端”。 司无邪深知,九尾狐族后裔,若想真正成为大妖,就必须度过九重劫难,其中必有一重情劫——他最怕的就是司无忧摊上这个事儿! 狐族多女子,而且个个都是绝代佳人,天生就长一张祸国殃民的脸。俗话说自古红颜多薄命,长得太好看的女人,总是摆脱不了情关难过的宿命。对于她们来说,情劫就是死劫,甚至比死劫更可怕。 以司无邪对自己亲妹妹的了解,她要是赶上历情劫,不用问,必死无疑! 他俩的亲娘,就是怀着身孕,生产那天,死在了情郎的手上。 他俩的亲爹,云岚宗宗主云松鹤,花花公子风流成性,亲手挖了她的妖丹。 九尾狐族死于情劫的一抓一大把,比被情人挖妖丹死得还惨的,也是大有人在。如果她们一族有族谱、有祖训的话,一定得这么写:为情而始,为情而困,为情而终。 司无邪是个异类,也是个奇人。 他是狐族少有的男子,早期就遇到了情劫,居然还平稳地度过去了。 不少狐族的朋友向他取经,他的经验总结起来就俩字:心狠。 只要心狠一点,提前把自己的命中注定的有缘人咔嚓掉,就万事大吉了。 为了防止认错人,宁可错杀一万,绝不放过一个。 不是所有人都能像他一样心狠手辣。 多少人都会哭着喊着说“臣妾做不到啊”。 在各种各样的劫难的中,情劫似乎是最难过的,往往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有人淹死在爱河里,也有人站在岸边吹凉风,不能说谁比谁更加清醒,只能说是掉进水里的时间有先后。 落水的人是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掉进河里去的,但当他们醒悟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溺在水里了,落水的样子是很狼狈的,尤其在岸边那些自诩清醒的人眼里,无比难看。 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每个人都有一条适合自己翻船的阴沟。 无论是谁,只要翻了船、落了水,一旦掉进河里,都会难以自救。 即便熟悉水性的人,也不敢说自己能够征服每一条河流。 司无忧天生炉鼎之身,她将面临更加复杂、更为致命的危险,司无邪想过代替自己的妹妹,去帮她解决掉命中注定的劫难,但他又不可能整天不做事,一双眼睛就放在她一个人身上。 所以说,最省事的办法,还是把她关起来。 然而,关又关不住,司无忧总有办法偷偷地跑出去。 这次也是出了同样的状况。 玄聿心想,多年以来,司无邪都不曾让他知晓司无忧乃是炉鼎之体,却又赶在这种时候告诉他真情,足见事态紧急,司无邪此刻定然感到无比心慌。 “旺财,听说你的主人一直在找寻炉鼎之体……他是为了双修?” 玄聿话毕,一抖衣袍,转身变成黑猫,跳下重重屋檐。 不用多说,狗子一定会跟上他的步伐。 旺财同步华丽变身,四条蹄子紧随其后,边追边道:“是的,没错,就是这样!主人寻找炉鼎,铁定是为了双修。” 狗子答得斩钉截铁,“主人他很好色的,汪!他喜欢肤白貌美大长腿,温柔体贴还贤惠的,汪汪!而且他男女不忌,都能接受,汪汪汪!” 狗子坚信,李停云实乃好色之徒,他之所以缠着梅时雨不放,就是因为他看上了那仙尊的脸蛋,不由分说把人家掳到自己身边,两个人还在炼丹房里发生了不可描述的故事。 那天,他刚巧路过,耳朵竖得那么直,什么该听的不该听的,全都听到了! 玄聿听到旺财如此信誓旦旦的回答,脚步突然停顿,一记漂亮的旋身,哈气道:“那你呢?你跟别人双修过吗?” 旺财兴冲冲道:“没有,你要跟我试试吗?我终于可以上床睡觉,不用再睡地板砖了吗?!” 玄聿道:“……我从来没让你睡在地上,是你偏不要回自己家。” 旺财道:“我家的床,没有你家的舒服。” 玄聿道:“我家只有一张床。” 旺财道:“但是可以睡两个人!” “喵呜!” “嗷嗷!” 狗子脸上又多了三道抓痕。 一猫一狗不走正门,从某扇敞开的窗户溜了进去。 狗子嗅觉灵敏,一股奇异而又混杂的香味钻入鼻腔,惹得他打了好几个喷嚏,不禁想起刚才猫儿怎么说来着? 这是一座……一座花楼? 哎呦,好热情,好奔放。 旺财叼住了玄猫高翘的尾巴,此时的他们正躲在一张桌子下面,逶迤曳地的红绸将桌子底下的空间遮住得严严实实,头顶桌面上时而传来杯盘酒盏相互碰撞的清脆响声,玄猫被咬住尾巴,转头狐疑地看着狗子。 旺财郑重其事道:“今晚我真的能跟你睡同一张床了吗?” 玄猫冷静道:“可以。但我们还有任务没有完成,就先不想晚上睡觉的事情了。现在,我们分头去找司无忧。” 旺财眨眨眼,点点头,说道:“等一下,我还有一个问题!” 玄猫道:“讲。” 旺财道:“我们为什么要像老鼠一样蹿来蹿去?” 站出来,化为人形,正大光明地找人不更好吗? 要是怕打草惊蛇,司无忧一看见他们就想跑,那他们就暂且变成她不认识的样子,以假面示人,不就好了吗? 他们的视线太低了,看人都得仰着头,而且他们就这般出现在人前,八成要被当成流浪猫、流浪狗给撵出去的吧? 玄聿道:“狐妖善于变化,司无忧跑出来玩儿,通常不用本来面貌示人,你不需要看她长什么样,只要嗅到她身上的妖气,就八九不离十了。” “再者,那只狐狸虽然变化多端,但是,她脚腕上系着一条红绳,上面拴着一颗铃铛,我们这样匍匐在地上,正好便于观察。” “最后,你我动作快点,不要让人发现,不要徒生事端,不就好了吗?” 旺财心想,猫儿说得也对,反正他们钻进人群里,目标小,便于隐藏,椅子下、板凳下、桌子下,哪里都能藏身,总不会被发现的。 便道:“好吧,那我们分头行动。” 话音一落,玄猫就不见了,狗子一转头,就看到一条腿伸了进来。 没错,一条腿,一条白花花的大腿,伸进了桌子底下。 紧接着,一个女人扭动着臀部慢慢钻了进来。 钻到了桌边一男子的双腿中间。 女人好整以暇地将额前凌乱的发丝别在耳后。 双手抚摸上男人的腿跟…… 旺财五体投地,用前肢蒙住自己的双眼,撅起个大腚,心中默念“无心打扰”“非礼勿视”“看不见我”,像条蛆一样蠕动着远离案发现场。 孰料,女人双腿一蹬,一脚踹在旺财身上,肌肤接触到狗毛的瞬间,浑身战栗,“啊啊啊!什么东西!活的,是活的!” 女人惊恐大叫,脑袋“咚”地撞上桌面,竟然顶翻了桌子! 一片哗然。 旺财慌得化出人身,一屁股坐在地上。 只见男人夹裆,女人捂嘴,周围一大群人惊愕地盯着他们三个。 旺财手足无措,憋红了脸,“我不是,我没有,你们看我干嘛!” 他们仿佛在看什么“抓奸在床”的三人行好戏! 旺财欲哭无泪。 还是他太单纯了! 谁说躲在桌子底下就不会被人发现?! 第158章 潇湘水断玉山倾(七) 忽见桌子底下钻出个人来,局面一时有些混乱。 周遭推杯换盏、吹弹歌舞的动静戛然而止。 风花雪月就此打住。 人群包围之中,旺财难得头脑清醒一回,匆忙从裤裆里掏出一枚地遁符。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情况不对,跑就对了! 旺财已然钻到地下,不想被什么东西缠住腰身,又把他给刨了出来。 一圈又一圈密密匝匝的诡异红线,将他整个人都裹成了蚕茧,只露出一颗脑袋。 他站不稳当,摔倒在地,便爬不起来了,只能像虫子一样拱来拱去。 众人重新将他围了起来,七嘴八舌地议论道: “小贼,当这里是什么地方,岂容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好大胆的贼腿子,敢跑到这里来砸场子,当心我扒了你的皮!” “快请黑白无常两位大人过来,看要怎么收拾他才好……” 旺财一边挣扎,一边叫嚷:“快放开我,否则小爷要你们好看!” 奇了怪了,身上的红线不知有何魔力,竟叫他使尽浑身解数也无法挣脱?! 众人见他死鸭子嘴硬,纷纷撩起裤腿就要上去踹两脚。 旺财眼见雨点般的脚丫子落下来,赶紧闭上眼睛,但这些脚印并没有落到他身上,被一阵红光尽数挡开了。 “住手!本姑娘亲自抓的小贼,还轮不到你们动手动脚!” 一道清丽的声音压下所有人的叫嚣。 人群中让出一条道来,旺财睁眼,看到了两条白花花的大腿。 视线上移,一张浓妆艳抹的脸映入眼帘。 这个女人,岂不正是他在桌子底下“偶遇”的那位? 他眼见这女子趴在男人双腿之间,姿势极其不雅,若不是突然一脚踹他身上,惊吓过度顶翻了桌子,怕是要上演一场活春宫了。 再看她一身装束,与沦落红尘的鬼中娼妓一般无二。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女子,却有能耐喝退所有人。 她一挥衣袖,悠悠然朝围观众人扫了几眼,“你们傻站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快散开,本姑娘心情不好,下一场就不陪你们玩儿了。” 周围立刻有人不乐意了,“好姑娘,你一句话就断了我们的念想,这怎么行?” “桌上的酒还没喝完,姑娘究竟姓什么,大家伙儿也还没猜出来,如何说不玩儿就不玩儿了呢?难道方才的赌约都不算数了吗?” 众人纷纷附和,“就是就是,我们还没玩儿够呢!” “都不许吵,我说什么就是什么!”女子厉声喝止他们,“那边歌舞还没散场,你们尽管去看、去玩、去闹好了,本姑娘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由不得你们说了算!” 她生气时,双手叉腰,头颅高昂,颇有一副小女儿家骄矜蛮横的姿态。 值得一提的是,她的手臂上竟然盘踞着一条栩栩如生的蛇形刺青。 古怪而又狰狞。 恍惚间蛇头动了一下。 旺财还以为自己看错了,直到那条蛇蓦然睁开眼睛,把他吓一大跳! 蛇,是狗子最讨厌的东西。 他之所以这么讨厌蛇,是因为他极其怕蛇。 遥想当年,胆小狗在野地里踩到了一条花斑蛇的尾巴,直接弹射起跳,抱住李停云的脑袋瑟瑟发抖,恨不得这辈子都不要下地了! 女人手臂上的蛇形刺青,实在是活灵活现,仿佛下一刻就要从沉睡中醒来,高高地昂起头颅,吐出分叉的毒信子。 看得旺财心里发毛。 不过,他知道,这枚刺青可不一般。 传说上古神只女娲氏,人首蛇身,乃地界之祖,如今的鬼帝和鬼王亦是拖着半截蛇尾的怪物。 因此,酆都鬼域向来以蛇为统治者的象征。 这个臂上纹蛇的女子,想必大有来头。 旺财这点见识还是有的。 围观人群也有眼力见,不敢忤逆女人说的话,就只好悻悻地离开了。 不过,其中一人特意留下,问了一声:“姑娘,此贼大胆闯入潇湘阁,要不要告知黑白无常两位大人……” 女人摆摆手道:“区区一个小贼而已,本姑娘自己处置就是了,没必要告诉小黑和小白,他们不是正陪着楼上那位爷,做什么典当义卖吗?想来没工夫管这些小事。” 小黑?小白?这般称呼谢必安和范无咎,也是十分轻蔑了。 旺财不禁对她产生好奇,有心抬头,再一次将她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一番。 女人身着湘妃色窄衣薄裙,脸上脂粉抹得奇厚,无论衣饰还是妆面,从上到下都粉扑扑的,就连嘴唇也要涂成花苞的颜色,活像林子里最妖冶的那株桃树成了精。 看得出,她在极力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千娇百媚”。 然,修饰过度,太妖艳了。 女人见旺财一直盯着她看,俯身凑近,“粉唇”轻启,“小贼,看呆了?” 旺财“嘁”了一声,“粉色娇嫩,你如今几岁了?不好看,不好看!” “是吗?”女人冷哼一声,“你等着,我给你点颜色瞧瞧!” 旺财奋力蛄蛹,但身上缠满了红线,无论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女人牵起红线的另一端,轻轻松松拖着他走了一路。 她把旺财拖回了自己的房间。 这里更清静些,不会有人打扰。 动动手指,红绳松散开来,但也只是一瞬,旺财又被五花大绑起来。 不过换了个造型,从“蚕蛹”变成了“粽子”。 “人间的端午节要到了,讨个吉祥,”她甚至贴心地系了个蝴蝶结,“不要乱动,否则我现在就上锅把你给蒸了!” 旺财凶恶道:“喂喂喂!我警告你,不要轻举妄动,最好现在就把我给放了!你知道我主人是谁吗?说出来吓死你!” 女人侧目而视,“第一,我不叫‘喂’。第二,刚才说好了,要给你点颜色看看,我可是说一不二的,你看好了!” 一阵金光闪过。 差点刺瞎了旺财的狗眼。 女人摇身一变,换了一身装扮,也换了一张脸。 故意搔首弄姿,挺起胸脯,问道:“你说我穿粉色不好看,那我穿红的,有没有好看一些?” 旺财:“……” 他尖锐点评道:“没有!像朵大喇叭花儿似的,更难看了。” 女人一甩衣袖,又换了身素雅的衣衫,摆出“西子捧心”的姿态,再次问道:“那这样呢?会不会显得‘我见犹怜’?” 悄悄拧了自己的大腿一把,疼得呲牙咧嘴,却没有哭出来。 她眨眨眼睛,“羞涩”道:“不好意思,刚才表情失控了。不过,你可以想象一下我‘梨花带雨’的模样,想必也是极美的。” 一举一动都在卖弄风情,可眼神里分明透露着一丝……清澈的愚蠢。 紧接着,赤橙黄绿青蓝紫,她挨个换了一遍。 旺财看得眼花缭乱,喊道:“别再折磨我了,你还是穿最初那身粉的吧!” 女人问道:“是吗?我也这么觉得,曾有人说,我穿粉色最好看。他还说,我穿什么都好看,套个破麻袋也是最漂亮的。” “啊对对对,”旺财胡谄道:“情人眼里出西施,那人肯定是你的老相好吧?” “才不是!”女人下意识反驳,脸色也变了,“你不要胡说八道。” 许是她反应太大,看起来欲盖弥彰。 旺财抓住痛点,刺激道:“一定是我猜中了,你才会恼羞成怒!” “既然是你的老相好,你为什么不敢承认呢?” “难道是他另寻新欢,跟别人跑了,不要你了?” “还是说……” 他故意作出夸张的表情,惊讶道:“他不会已经死了吧?!” 狗子纯粹是在闹着玩儿,嘴比脑子快罢了,越说越离谱。 不想竟窥破几分隐秘。 女人面无表情,显然生气了,当她不再卖弄姿色,才真正显出几分冷艳。 她一字未言,攥紧了拳头,旺财身上的红线越缠越紧。 线头试探地爬上他的脸颊,三下五除二,把他整颗脑袋都裹了起来。 他变成了一颗真正的“粽子”。 早知道不嘴贱了……旺财心想,这下不会真的要被上锅蒸了吧? 眼前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听觉反倒格外敏锐起来。 银铃颤动,叮当作响。 声音清脆但却细弱,极易在嘈杂中湮没,正因如此,他之前完全没有发觉。 旺财心思一动,登时想到了玄聿交代过的话—— 狐妖善于变化,司无忧是偷跑出来的,大概不以原貌示人,但无论她怎么变化,脚腕上总会系着一根红绳,绳子上还挂着一颗小铃铛。 旺财却记得女人光裸的脚踝上什么装饰都没有。 并不见红绳或是铃铛。 等等……红绳?! 缠在自己身上一圈又一圈的红线又怎么能不算呢? 他挣扎得越是剧烈,那阵清脆的响声就越是明显。 也许,所谓的红线和铃铛,根本就是司无忧的随身法器。 但旺财还是有些不确定…… 他忽然意识到,其实自己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司无忧。 即便他和玄聿走得极近,但他与司无邪、司无忧兄妹俩接触并不多,尤其是司无忧,两人甚至没有正面相见过,他根本不知道司无忧长什么样。 他对司无忧所有的了解,完全来自于玄聿的描述,以及居住在永劫镇上其他猫妖们絮絮叨叨的抱怨:她可太难管教了,老是偷跑出去惹是生非。 所以,这个花花绿绿五颜六色的女人,到底是不是他要找的狐狸精? “等等……美丽的仙女姐姐,我为我刚才的鲁莽道歉……” 旺财能屈能伸,试探道:“我之前听到你跟那些男人喝酒打赌,他们没有一个能猜出你姓什么,但我不仅知道你姓什么,还知道你叫什么。” 他清清嗓子,“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 没有回应。 不知道这女人在想什么。 旺财直接大声喊道:“云、霏、烟!” 倘若没记错的话,司无忧被云岚宗认回去之后,更名改姓,就叫“霏烟”来着。 女人一愣,朝他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尽管他也看不到就是了,慢条斯理道:“好笑,我才不唤什么‘云霏烟’。” 旺财问道:“真的假的?你不要骗我,我真的会信。” 这时候,只要她敢说认错了,傻狗也是真敢相信的。 谁料,女人冷声纠正他:“你记住了,我叫司无忧!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那个‘无忧’!” “人家是只狐狸,是妖,不是人,注定不可能和那些自诩正道的仙门中人鬼混在一起,你懂吗?!” “从今以后,不管你在什么地方看到我,都不要喊我‘云霏烟’!” 司无忧严肃道:“重新来一遍,你该叫我什么?” 旺财被训得一愣一愣,“司……司无忧?你真的是司无忧?” “哎,是我。正是本人,如假包换!”司无忧拍拍胸脯,心里舒畅了,“小贼,我想我们两个是认识的……你就是我家猫养的那只狗,叫‘旺财’,对吗?” 尽管她对狗子的印象很浅,但她这个人,记性好着呢。 毫不夸张地说,有些人,她只需要见一面,化成灰都能认出来。 司无忧在这一点上十分自信。 下巴抬得高高的,眼睛一闭一睁,“见你第一面的时候,我就认出你了,否则,我怎么会把你这个胆大包天的‘小贼’带到自己房间呢?” “可你倒好,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一句好话也不会说,就知道惹本姑娘生气!早知如此,我就该让他们把小黑和小白找来,好好治治你!” 她把红线撤了,一挥衣袖,坐在榻上,“说说吧,你找我有什么事?” 旺财得到解脱,睁眼看过去,果不其然,一根拴着小铃铛的红绳系在她脚腕上,随着脚步移动轻声作响。 他看了眼司无忧的脸,好奇道:“说起来,我还没见过你的真容……既然你现在没必要伪装了,那我们不如坦诚相见?” 司无忧摸了摸自己的右脸,似乎有些犹豫,眼帘低垂,想了想还是施法化出真容,“……不许说我丑。” 旺财歪了歪脑袋,平心而论:“其实……你本来就很好看了。” “甚至可以说,你是我见过的所有女人里最漂亮的那一个。” “真搞不懂,你为什么要换假面,还涂那么厚的脂粉,远看就像猴屁股,丑死了!” 司无忧听他这么说,不自然地摸着自己的右脸,“真的吗?我这样才是最好看的?可是,你一定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呢? 旺财疑惑地看着她。 司无忧没有继续说下去,岔开话题道:“对了,你究竟找我有何事?” 旺财一本正经道:“哦,是这样的,你哥喊你回家吃饭!” 司无忧俏声道:“你以为我会上当吗?我哥自从进了云岚宗,根本没时间管我,更别说给我做饭了。我就算饿死在外面,他也得等我臭了,才来收尸!” 旺财道:“不管怎么说,你还是快跟我离开这里吧。虽然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但这里一看就不安全……” 司无忧道:“这里,是潇湘阁。换句话说,这里是花楼,青楼,不正经的酒楼……随便你怎么叫都行。这里的确不太安全,但我是不会离开这里的。” 旺财问道:“……为什么?” 司无忧信誓旦旦道:“我这次偷跑出来,是有要紧事要做。” 旺财追问:“什么要紧事?” 司无忧道:“抓紧把自己嫁出去,解决人生大事!我已经向老天发过誓了,不找到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我就不回家。我一定要给我哥找一个妹夫回去才行。” 旺财道:“所以……你找来找去,找进了青楼?!” “对啊,不可以吗?”司无忧觉着问题不大。 她仔细分析道:“你想啊,青楼,是男人的天堂,这里每天人来人往,形形色色的男人可多了,只有在人多的地方,才有的挑,有的选。” “我一个人修炼太慢了,一定要找个人双修才行。我的要求不是很高,只要对方是个男的,长得好看,修为够高,洁身自好……” 司无忧数着掰下四根指头,最后还剩下小拇指,弯了弯,拔声道:“最最重要的是,他得敢玩儿真心,不虚情假意才好!” 旺财呵呵一笑,腹诽道:这么多条件,还说要求不高?看来注定要孤老一生了。 司无忧说着说着,脸上浮现笑意,“所幸这样的人我已经找到了。” 旺财惊叹道:“……还真叫你给找着了?” 司无忧道:“这个人你也见过的。” 旺财:“我见过?!” 司无忧:“是的。你还记得之前在桌子底下……” 旺财一拍大腿,“你是说,那个要你给他‘吹箫’的那个男人?!” 司无忧惊奇道:“你怎么知道他在教我吹箫?” 她笃定道:“他跟我之前遇到的所有人都不一样。我喜欢弹琵琶,他能听懂我的弦外之音!这简直就是‘高山流水遇知音’呀。“ “我只懂弦乐,不懂管乐,所以我们说好了,他教我吹箫……” “我就是有点想不明白,为什么学吹箫非要藏在桌子底下?” 旺财脸上表情无法描述,“呃,此箫非彼箫……你是真不懂,还是装糊涂?” 司无忧嘟哝道:“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反正,我只要他一句话,可愿做我的人,一生一世伴我左右?他十分爽快地答应了。” 旺财手忙脚乱地跟她比划:“不不不,这种男人,你可千万不能信,他绝对是在骗你的!说句实话,你在青楼里找男人,简直就是在垃圾堆里捡狗屎!” 司无忧“咦呃”一声,“好恶心……完了完了,你这样一说,我以后看到他那张脸,就会想到垃圾堆里的臭狗……哎呀,这男人脏了,我不要了!” 旺财无比震惊,“这么随性的吗?” 司无忧道:“反正潇湘阁那么多男人,我慢慢挑就是了。” “一个人好无聊,我想找个人陪我,这样晚上睡觉就不会孤单了……” “我们可以躺在一张床上,盖着被子聊到天亮!” 旺财二次震惊:“什么?什么?都躺一张床上了,你却只想着说闲话?” 司无忧托腮道:“当然不是。两个人在一起,还有好多事情可以做,就比如……” “推牌九,掷色子,斗蛐蛐,解九连环!喝点小酒也行呀……我哥从来不让我喝酒的。” “如果有人愿意给我打掩护,我就可以尝尝我哥酿的‘换骨醪’是什么滋味了。” 简直不敢想象,到时候她哥脸上表情会是多么的五彩纷呈。 她就喜欢看她哥五颜六色的样子。 司无忧漫然无所谓,“你回去告诉我哥,我以后再也不要被他管着了,让他多操心云岚宗那摊子烂事吧,就当没我这个妹妹,以后不用天上地下地找我了。” “那不能够!”狗子坚持道:“我答应了玄聿,要把你给找回去,就一定说到做到。” 他大步上前,拉住司无忧的胳膊。 由于心里膈应她右臂上的蛇形刺青,还特意抓的是她左胳膊。 一下就把她从舒舒服服的软榻上拽了起来。 转头就走。 司无忧伸出一根手指头,戳了戳他的后背,“咦,你瞧,这是什么?” 旺财充耳不闻,后颈传来冰凉的触感,有什么东西在故意扫弄他的脖子。 试图转移他的注意力。 估摸着是司无忧那根可长可短的古怪红绳在作祟。 “你最好不要在我背后搞小动作,我带你走,分明是为了你……” 旺财蓦然扭头,果然看到长长的一条……蛇。 蛇!!! 一条碗口粗的黑斑长蛇,金灿灿的眼瞳与他对视。 毒信子几乎戳进他眼眶里! 旺财打了个冷颤,汗毛直竖,瞬间起了无数的鸡皮疙瘩。 “这可真要吓死狗了……” 他喃喃自语。 声音越来越轻,仿佛针尖落在地上,旁人根本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突然间,狗子四肢抽搐,两眼一翻,华丽丽地晕死了过去。 两耳不闻人间事,安详了。 司无忧吃了一惊,赶忙俯身拍了拍他的脸蛋,狠狠掐他人中。 “一条小蛇而已,竟把你吓成这样?” 尽管她口中的“小蛇”,比她小臂还粗就是了。 不知过了多久,狗子方才悠悠转醒。 醒来之后,他看见一黑一白两道身影,分别站在自己的左右两侧。 “我终于还是……吓死了吗?” 旺财绝望地闭上眼睛,“你们勾魂的手法可不可以轻一点?” “我死之后,一定不要投胎,我要留在榷场,陪着我的小黑猫……” “我变成鬼之后,就不会掉毛了,如果还有机会见到主人的话,一定能给他做一碗干净的拉面……” “阁下倒是不必如此哀愁,”谢必安咳嗽一声,打断狗子的遗言,真诚道:“我们是来送你上路的。” “我早就知道了,”旺财仰面躺着,一动不动,“记得下手轻点。” 谢必安弯下腰,微笑道:“我的意思是,潇湘阁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你是时候回去了。放心,看在你主人的面子上,我们不会对你怎么样。” 范无咎踹了他一脚,直截了当:“别在这里占地方,快滚!” 旺财缓过神,“噌”地一下站了起来,四下寻遍,问道:“司无忧呢?” 谢必安平静道:“你不用找她了,她不会跟你走的。她的哥哥,好歹也曾做过我们地界的阴差,她既然到这里来,便是我们的座上宾,我们并不会亏待她。” 旺财摇了摇头,“不行,找到司无忧,是玄聿交代我的事,我要给他办好了。你们把她交给我,我一定要带她走!” 谢必安眼睛一眯,觉得他有些难缠,但又不能跟他翻脸,更不能拿他怎么办……俗话说,打狗还要看主人,而他的主人,确实惹不起。 旺财好似想到什么,脸色一变,“对了,玄聿呢?他和我一道进了潇湘阁,说好分头去寻司无忧,我这边找到人了,他那边却一直没有音讯……你们见过他了吗?” 谢必安点了点头,周旋道:“玄聿,是那只黑猫,对吗?他大小也算是我们地界的阴差,带人私闯潇湘阁这件事,我们可以不追究。” 旺财大声道:“你在回避我的问题!我问的是,你见过玄聿吗?但你却说,他可以不追究他私闯潇湘阁的罪过……你们一定见过他了,你们是不是把他抓了起来?休想忽悠我!” 谁都没有料到,他会突然出手,攥住谢必安的脖子,拉到近前。 与此同时完美避开了黑无常背后偷袭的那根哭丧棒! 一整套动作行云流水,骤雨疾风,凌厉之势令人吃惊。 谢必安想错了,轻敌了,还以为这条傻狗真是什么酒囊饭袋。 事实上,太极殿的人,从上到下都不是省油的灯。 谢必安若有所思,叹了口气,“我想我们还是好好谈谈,能用嘴解决的事情,就不要动手了。当然,这不是因为我怕你。” “听说你把判官的手指咬断了一根,真是好勇气……他现在正在到处找你。地界到底是我们的地盘,你得罪的人越多,就越没有台阶可下。” “虽然我们并不想与太极殿为敌,但你还是好好掂量一下,你在这里四面树敌,会是什么后果,想必你的主人也不容你这么放肆吧。” 听他说完这些,旺财确实有些松动,类似的话,玄聿也曾提醒过他。 狗子退让一步,“只要你告诉我,玄聿现在在哪里,他怎么样了,我就松手放了你,不然我拧断你的脖子!” 范无咎上前一步,手中的哭丧棒化作一柄黑刃,“臭狗,我会在那之前,先斩下你的狗头!” 旺财倨傲道:“是吗?你出手太慢了,根本赶不上我。要不然比一比?” 谢必安“啧”了一声,“你俩先不要吵。这位狗……仁兄,我可以回答你的问题,我的确见过玄聿,他现在的处境也很安全,但他怕是不能与你一同离开了。” 旺财攥紧了她的脖子,质问道:“为什么?” 谢必安没有正面回答,反问道:“那只黑猫只管把你带进来,却没有告诉你,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吗?” 旺财道:“潇湘阁,一座青楼而已。” 谢必安笑了,“而已?你也太狂妄了。” 他伸出一根手指,指了指天花板,“楼上有场义卖,你知道吗?” “这场义卖的主持者,正是十殿阎罗之一的轮转王,排行第十,我们平时称呼他‘十王殿下’。” “与其他九位王爷相比,这一位与众不同,他并不掌管大小地狱,名下只有一口轮回井……” 旺财不耐烦道:“说重点!” 谢必安直言道:“你的黑猫朋友,此刻就在他的手里。” “所以,那只猫妖的安危,并不是我能决定的。” “事实上,放任你离开,也不是我做的主。” 他简短道:“殿下说了,你有两条路可选,要么走,要么死。” 第159章 潇湘水断玉山倾(八) 事实上,潇湘阁并不只是一座青楼。 这里是一百零八座榷场中唯一一处可以漠视禁令和规矩的地方。 由十殿轮转王直接管辖。 黑白无常负责协理。 十王上面九个老哥都忙着打理大小地狱,对榷场这边的事情都不太上心。 榷场只是人族亡灵在等待投胎过程中聚集而成的栖息地,对于地界统治者来说,他们这群乌合之众,就跟地面上搭巢筑窝的蚂蚁没什么两样,一脚踩下去蚁穴就塌了。 一根手指头就能碾死十几只的蝼蚁而已。 不值得侧目。 他们唯一可堪一提的价值,就是在特定时刻成为鬼帝修炼的养料。 在过去几百年里,谁都没有想过,千里之堤竟然溃于蚁穴。 就在这群不受重视的亡灵之中,生出了一个不知青天高、黄地厚的反骨仔。 千百年来鬼王鬼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地位遭到了最严重的挑衅。 那只天生反骨的小鬼,被他们撕裂灵魂,投入各大地狱镇压一百三十年,仍然没有被彻底摧毁掉。 他就像人间话本里被太上老君投进八卦炉里的孙猴子,生命力顽强得可怕,不仅活了下来,还活成了一大威胁。 现在他是地界和修仙界共同的头号劲敌。 李停云这一生的光荣事迹,给了地界统治者当头一棒,也给他们敲响了警钟。 地界逐渐重视起对榷场的管控和治理事宜。 他们做了很多防治措施,就比如,在一百零八座榷场之首的天魁城设置专门办事处,题名“潇湘阁”。 是了,在最初,这座明显比榷场其他任何建筑都要巍峨高耸的楼阁,根本就不是什么莺歌燕舞花红柳绿的地方,而是集中管理榷场诸多事宜的“治事之堂”。 一座实打实的“公堂”! 公堂全权交由鬼王之中的小老弟,也就是较为清闲的十王殿下掌管。 黑白无常则是他的两个跟班皂吏。 正所谓“对簿公堂”,公堂是大小官吏办公的地方,合该庄严肃穆、古朴稳重。 但现实是,潇湘阁从进门那块字迹妖娆的牌匾,到每一层都叫人眼花缭乱的修葺布置,都跟前面那八个字没有鸡毛关系。 这是迎合了十王殿下的审美。 他是个“爱美”的人,美食,美人,美酒,他都喜欢得不得了。 他还有收藏癖,喜欢收集各种奇珍异宝,全都摆在潇湘阁中。 一座公堂,理所当然地被他布置成了自己的私宅。 再者,既然说“对簿公堂”,一定要有人前来告状,讨要公理,才不枉称。 但这在榷场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榷场内的一切不公都源自于地界统治者本身,堂下何人,怎敢状告本官? 所以,潇湘阁里没有繁杂公务,也没有案牍劳形,只有丝竹悦耳,鼓瑟吹笙。 十王歪歪扭扭躺在置于九层高阁的美人榻上,腰部以下拖着一条粗长壮硕的尾巴。 面前的贡桌上堆满了果品肉脯和点心。 怀里抱熟睡的玄猫,朝幕帘外一黑一白两个身影问道: “李停云那条讨人嫌的狗终于扔出去了?” “是的。敢问殿下打算怎么处置这只猫?” “撸一会儿,也放了,不然呢?” “……” 十王摸着玄猫油光水滑的皮毛,把脑袋埋进猫咪怀里,狠狠吸了几口。 “这位,可是咱们地界的大功臣。要是没了这只‘震恶化煞’的小黑猫,那只搞不死的太岁就会逃到人间惹是生非,引起修仙者注意。他们那群人最爱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对我们来说又是一大麻烦。” 十王抓起玄猫的后腿看了看,嘀嘀咕咕:“司无邪养猫怎么不知道噶蛋呢?难怪会跟李停云养的那只狗东西有一腿。我记得那只狗也是公的吧?小东西玩儿得真花。都说狗随主人,莫非李停云那厮也是断袖……” 范无咎义愤填膺道:“殿下,李停云在地界横行霸道惯了,就连他养的一条狗都这么猖狂!您难道不觉得他们实在该死吗?!” 十王抓了一把核桃,“该死,真该死。” 范无咎:“那您为什么无所作为,任由他们骑在头顶作威作福呢?” 十王嚼吧嚼吧,“因为, 我如果有所作为的话,死的就是我了。” 范无咎:“……” 十王又抓了一把杏仁,“要不,你去帮我除掉李停云?” 范无咎:“……” 十王又嚼吧嚼吧,“你看,你也怕死吧?” 范无咎:说得好有道理,竟然无法反驳。 十王人间清醒:“原则上说,地界是咱们的主场,岂容他人放肆?!只可惜,原则在他李停云手里。就连头儿都拿他没办法,我这个‘弟中弟’又能做什么?” 范无咎愤懑极了:“从前是道玄宗的任平生,现在是太极殿的李停云,地界什么时候才能支棱起来?!” 十王啃着苹果,说:“地界的未来全靠你这样的有识之士了。” 范无咎:“那您呢?” 十王:“这个苹果挺脆的,又大又甜,过两天我再去人间整一箱。” 范无咎:“您就没有远大理想和宏伟目标吗?” 十王:“我想去人间整一箱苹果。” 范无咎:“其他九位王爷和陛下可有在暗中商议吞并人间的大计吗?” 十王:“我给他们也整两箱。” 他扔给范无咎、谢必安一人一颗苹果。 “尝尝?” 谢必安咬了一口,“哇哦,好吃。” 范无咎很不满。 他倒要看看是究竟是什么苹果,竟然能消磨掉有志青年的意气和决心?! 狠狠咬一大口,“啧,真甜。” 三个人美滋滋地品起了瓜果美酒与清茶。 突然,谢必安醒悟道:“不对,殿下,我们好像忘了一件事。” 十王“哎”了一声,让他淡定,“除了生死,都是小事。” “殿下,潇湘阁二层那场义卖,结束了吗?” “哎哟卧槽,我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 十王急急忙忙从榻上起身。 蛇形走位,妖娆多姿,尾巴划得飞快。 他刚才就想上来偷吃点东西,填填肚子,没想到肚子填饱了,脑子却放空了。 险些误了大事。 这次义卖,他请了一位贵客,也不知到了没。 楼下,二层,宾客如云,叫价声此起彼伏。 义卖,顾名思义,就是一场“献爱心”的买卖。 十王殿下偶尔会把自己藏在潇湘阁的大宝贝以极低的价钱贱卖出去。 下界人人皆知,潇湘阁略同于十殿轮转王的私人藏宝阁,所以,他主持的每一场义卖都很热闹,天南海北的修士,无论修仙还是修魔,都会特地赶来捧场。 万一能捡到大漏呢? 义卖一开场,东道主这边就相继脱手了不少好东西,一众宾客兴致高昂,据阴差透露,这次义卖的重头戏不是俗物,而是美人,一个不普通的美人。 人们吊足了胃口,没有一个提前离场,都想等到最后,看是个什么情况。 中场休息间隙,茶桌上有人挑起了话头。 “听说了吗?太极殿那大魔头心血来潮,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把东海蓬莱的扶桑神树都给连根拔了,还建起一座‘天禄琳琅阁’,广纳天下至宝!” “据说里面藏着无数宝典秘籍,稀世之珍。大概就和这座潇湘阁差不多,但也有可能,比这里更加富丽堂皇,奢靡无边!” “修仙界有句话说得好——‘玉碎琳琅,水断潇湘’。” 李停云大费周章,重新修缮太极殿,这事儿做得太高调了,很多人都有所耳闻。 这让修仙界那群纯恨战士对他的厌恶之由又多了一条。 天底下宝贝统共就那么多,他这里多一点,别人那里就会少一点,他把宝贝全都收入囊中,别人就连分一杯羹的机会都没有了。 自然惹得怨声载道,群起攻讦。 也就有了“水断潇湘,玉碎琳琅”的说法。 流水寓意着财富,但天底下的财富尽数被潇湘阁截断了。 美玉象征着珍宝,但数不尽的珍宝全都被太极殿糟蹋了。 怎能不令人为之扼腕?! 众人此时身在潇湘阁,对着主人开骂,总归不太好。 便把炮火集中到不在现场的李停云身上。 可即便如此,竟没有一个指名道姓,只敢用“那个人”“姓李的”“大魔头”之类的代称,拐弯抹角,指桑骂槐。 有人说:“金银珠宝、灵芝仙草、绝品法器,对于巅峰境界的修士来说毫无用处。他是怎么拉下脸来跟咱们抢资源的?” “历届大能都不像他那样,不老老实实闭关修炼,反而一个劲地插手世间之事,生怕不惹天道注意。” “要是苍天有眼,直接降下一道雷劫把他劈死就好了!” 也有人说:“姓李的仙魔同修,走的本就不是正道,飞升不了的!” “他被雷劈死是迟早的事,只不过,在那天到来之前,下界众生永远都活在他的重重威胁之下。” “他这种祸害只能天收,除非石头缝里蹦出个救世主,压他一头!” 还有人说:“那人的元神不会是一只乌鸦精吧?乌鸦最喜欢把金石珠玉叼回老窝筑巢求偶了!” “他到处搜刮奇珍异宝,这些东西对他本人又没什么用,说不定他跟乌鸦一样,在攒老婆本呢?!” “他已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了,除了对绝品炉鼎求之不得——如果一定要说,他缺点什么的话,大概就是身边缺个女人吧!” 相当热闹的人群中央,坐着一个身着黑衣的年轻男人,默不作声地听人侃了那么多,从头到尾,不予置评。 唯有这最后一句,令他发出一声哂笑。 没别的意思,单纯觉得好笑。 笑死人的程度。 场子瞬间冷了下来。 光与影是地界最稀缺的东西,但在潇湘阁内每一层,都有成百上千颗夜明珠环拱四座,亮如白昼,人们清楚地看到,男人面容冷峻,眼睛是极为少见的海蓝色。 他穿在身上的那件黑衣,闪动着流光溢彩的夺目色泽,看起来华贵不凡。 如果有人识货,一眼就能认出,那是鲛绡。 “喂,你笑什么?你这样显得我很蠢,知道吗?你一句话也不说,就摆了张臭脸,用眼神骂人,是什么意思?够了!你骂得太脏,我有必要教教你怎么做……” “人”没了。 话音未落,他人先没了。 水刃插入肺腑,剖出一个血洞,当场毙命,就地离魂。 水流无固形,化作一条大鱼,张开深渊巨口,露出上下两排锋利的锯齿,嚼碎尸体,吞入腹中,血色在它体内蔓延,染红了整条晶莹剔透的鱼身。 有人反应过来,指着男人大喊:“我知道了!你就是四象城那头食、食人鱼?!” 玄武城城主并不喜欢这个称呼。 他眉头一皱,那条大鱼瞬间膨胀数倍,撑到了极致,“嘭”的一声爆炸开来! 所有人都被浇了个鲜血淋头。 细密腥臊的血雾将他们笼罩在内,视线所及皆是一片触目惊心的猩红。 阎王爷见了都说:“狠,太狠了!要不这个位置我让给你来坐?” 十殿轮转王抬手挥散雾气,“伟岸”的身影愈渐清晰。 人们见了他,仿佛见到救星一般——简直倒反天罡! 那名黑衣男子,出手着实狠,阎罗背上都得纹个他。 到处都是腥风血雨的痕迹,只有他那里仅存一方净土。 偏偏他还一言不发,优哉游哉,众目睽睽下拎起酒壶,给自己斟了一杯。 优雅永不过时。 十王向众人下了逐客令:“义卖到此结束,各位都散了吧,本王有一些私事料理!” 一众来宾都是“客”,还没等到义卖的重头戏,主人就随意宣布散场,这不合规矩,但在他的地盘上,他就是规矩。 白无常用幻术控制住即将引发骚乱的人群,黑无常则画了一个巨大的阵法,把在场无关之人全都送走,没一个人抱怨,也没一个人说“不”。 他们都走得很安详。 薛忍冬端起酒杯,遥敬阎罗与无常。 谁也别说谁太狠,彼此彼此,半斤八两。 他浅尝一口,“呸”了一声,把杯子都扔了。 什么东西,剌嗓子。 难喝。 十王的蛇尾巴“啪啪”敲地,厉声指责他:“傲慢!放肆!无礼!” 上梁不正下梁歪,太极殿净出这种人才! “你把我整层楼都毁了,知道吗?” “我这里是出了名的风雅之地,却被你搞成了凶杀现场!” “看看这血溅三尺的墙,再看看那血染五丈的地……” “太阴间,太地狱了!” 十王痛心疾首。 整个地界,谁人不知,就数他和崔珏、司无邪三人最好人间风雅! 而今,司无邪出走,崔珏又太忙,剩他一个孤芳自赏,顾影自怜。 他一向把潇湘阁当作心灵慰藉之地,突然遭此横祸,上吊自杀的心都有了! 无奈,薛忍冬是他专程请来的“贵客”。 麻烦是他自找的。 太极殿众人仙魔同修,亦正亦邪,修仙者认为他们是祸端,地界则视其为威胁。 按理说,作为四象城城主之一的薛忍冬,怎么都不该成为十殿阎罗的座上宾。 但抛开各自的身份不谈,他俩私底下有过几段不为人知的往来。 缘分是个很奇妙的东西。 第160章 潇湘水断玉山倾(九) 俩人第一次见面,十王曾赠与薛忍冬一把古琴。 这是他从东海归墟觅得的上古神物,原先被他藏于潇湘,束之高阁,当他听说北冥鲛人一族跟这把琴有渊源,便顺水推舟做了个人情,大方地送了出去。 鲛人族是颛顼帝的后裔,颛顼精通音律,善用乐器,生平使用过四样乐器: 一是浮金钟,二是沉明罄,还有两样,便是被他弃置在茫茫东海之中的琴与瑟。 颛顼绝地天通,耗尽神力陨落凡间,这四样乐器也遗落在下界。 他的后裔只找到了其中三样,奉为鲛族传世之宝,由首领世代守护。 一直以来,薛忍冬都把浮金钟和沉明罄放置在玄武城,而那把无法单独弹奏乐章的五弦琴从不示人,直至找到能够与之和鸣的二十五弦瑟,他才拿出来试奏了一曲。 唯一的听众,就是跟他似敌非友的鬼王殿下。 一曲终了,如闻天籁。 十王头一次觉得,这么好的东西,放在自己这里蒙尘,真是可惜了。 不如送人。 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十王跟薛忍冬讨要回礼。 薛忍冬冷着一张脸,朝他吐了个泡泡。 泡泡飘啊飘,戳中他的鼻尖,“啵”的一下,碎成了沫子。 一声低沉而又空灵的吟唱直击灵魂深处。 “我已经给过你了。” 十王擦了擦鼻子,好神奇的交流方式。 薛忍冬是鱼,天生喜欢吐泡泡,鲛人语外族又听不懂,他就在泡泡里藏了一丝精神力,触之即通,可以省去言语对话,让人直接领悟他的意思。 鲛人发出的声音悦耳动听,比世上最华贵的丝绸还要平滑柔顺,他们的嗓子便是天然的乐器,只听他们说话也觉得神怡心醉,人间难得几回闻。 十王暗中掐了自己一把,才没被他的声音蛊惑。 两手一摊,就事论事:“可我什么都没有收到。” 又一只泡泡向他飘来,“刚才那一曲,你听得如痴如醉,不是很享受吗?” 鲛人族承袭了颛顼在音律上的天赋奇才。 薛忍冬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调弦奏乐,是他最高的礼待。 他很少专程为了别的什么人弹琴鼓瑟。 别人都不配。 十王笑道:“这么说,竟是我不识抬举了。” 薛忍冬一脸不耐烦,想说的话全都挂在眉梢眼角:“不然呢?你还有什么要求?” 十王想了想,“暂时没有,以后说不定会有,你先欠着吧。” 薛忍冬沉默片刻,吐出一个超级大泡泡:“你可能不清楚,鱼的记性不好,你最好在我失忆之前想明白自己要什么,不然我会忘记跟你的承诺,到时候,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十王惊讶地问:“失忆?你还会失忆?这是为什么?” 薛忍冬摆了摆手,又是一个大泡泡:“不知道。反正我经常会忘记很多事,一丁点都想不起来的那种。但你不要试图利用这个缺点诓我,我只是健忘,不是脑子进水。” 十王被他预判了自己的想法,尴尬一笑,问道:“那有没有什么事,是你永远都不会忘的?” 薛忍冬:“当然。我永远都记得,我是条鱼,记性不好。” 十王:“……” “这个毛病对你来说一定是一种困扰吧?” “你要是把很重要的人,或者很重要的事,全都忘了,那可怎么办?” 薛忍冬:“我会把重要的人和事刻在鳞片上。” 十王眼疾手快掀他衣服,“给我看看,刻了多少?” 薛忍冬一脚把这个冒昧的家伙踹出去十丈远。 鬼王的蛇尾巴弯成了一卷驱蚊盘香。 “大兄弟,都是男人,你怕什么?我给你看我的蛇腹,换我看一眼你的鱼尾,行不行?我还没见过鲛人本体长什么样,你就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吧。” “我可以满足你的好奇心,也可以送你去死,二选一。” 鲛人被惹怒了,声音变得异常尖锐,十王掏了掏耳朵,说: “我已经是个死人了,所以,我选前面那个!” 后果就是,他俩大干一场! 作为一条鱼,薛忍冬一般有仇当场就报。 不然隔天不记得了。 打斗过程非常激烈,十王被捶到怀疑人生! 青一块,紫一块。 东一块,西一块。 要不是找不到这只死鬼的灵核,薛忍冬才不会只把他大卸八块就停手。 太便宜他了。 …… 俩人第二次见面,是在修仙界十大仙门定期举办的交流大会上。 既然是修仙界的会晤,十殿轮转王和玄武城城主自然不会得到邀请。 他们是混进去打探情报、趁机捣乱的。 两人穿梭在一片纯白的队伍中。 蓦然回首,碰头了! 脑袋上都肿起大包。 这哪能忍? 当场就推搡了起来! 当场就暴露了身份! 当场就被围追堵截! 薛忍冬和十王“背靠背”杀出重围。 顺便说一句,跟他俩打得最凶的,就是道玄宗藏剑峰的梅时雨了,他那会儿当真是嫉恶如仇,爱憎分明,他的师父和师兄都还在,他失去的少,他鲜有遗憾,他的信念比现在坚固,他向往的东西也比现在多得多。 脱困之后,十王咬牙切齿,跟薛忍冬翻旧账:“你这头死鱼够猖狂的,还敢出现在本王面前?!你记不记得你上次把我、把我……”揍得七零八落?! 害他满地找牙,找眼珠子,找胳膊。 还有接尾巴,接了整整三段! 拼拼凑凑,才终于有个人样。 薛忍冬看着眼前原形毕露的“缝合怪”。 冒了个泡:“……你谁?” 又打了一场,才弄清楚前因后果。 为了不忘记这个鬼迷日眼的家伙,薛忍冬把他的名字刻在了鳞片上。 “你生前叫什么?” “不记得了,但记得……我姓薛。” 薛忍冬暴躁地喷他一脸海水:“你他妈逗我玩儿呢?!” 十王抹了把脸,甩干手上的水,跳脚道:“不是,我真姓薛!” “你去人间转转,我‘十殿薛公’的名号都是写在牌位上的!我姓薛怎么了?又不是跟你姓。” “我吃过的盐比你走过的路都多,咱俩要是本家,我都能当你祖宗!这么说,应该是你跟我姓才对。” 于是,薛忍冬在鳞片上刻字:“吾儿薛十。” “我尼玛——”十王愤怒地拿起砖头,又冷静地放下了。 在食人鱼威胁的目光中,鬼王露出友好的笑容:“我是担心你折寿。” …… 俩人第三次见面,鬼王事先发出了邀请。 他请薛忍冬来地界作客,说给他准备了一份大礼。 传音符上,留名薛十,额外注明:我是你大爷! 薛忍冬不记得自己亲大爷是谁了。 但他不用翻鳞片,就知道薛十是谁。 是他的儿。 这件事关乎男人尊严,他能记一辈子。 来自地界的邀请,传到了四象城,这事儿怎么说都有点微妙。 薛忍冬原本是想跟李停云说一声的。 但他真不知道李停云跟梅时雨整天腻在太极殿里干什么?! 他在殿门禁制之外接连蹲守了三天三夜,这俩人他愣是一个都没有蹲到! 至于四象城其他人…… 朱雀城城主夏长风,不知为何,几乎从不踏足地界和永劫镇。 青龙城城主叶觉春,神龙见首不见尾,比李停云的踪迹还难寻。 白虎城城主林秋叹……这个人,不提也罢。 薛忍冬跟他有解不开的死结。 于是没有告知任何人。 他单刀赴会。 李停云御下散漫,对手下漠不关心,他们爱跟谁结交,就跟谁结交。 这无疑造成了太极殿“上下离心、各行其是”的混乱局面。 此时此刻,潇湘阁中。 十王怨气深重,印堂发黑,头顶聚煞。 一只水泡打湿了他的后脑勺:“不是说给我准备了一份大礼吗?在什么地方?” “跟我来。”十王沉重的脚步踩得木质地板嘎吱作响,“我把这场义卖上最好的东西留给了你,瞧我这‘以德报怨’的优良品行——我可真是个大善人!而你,比我更适合当阎王,我或许应该考虑退位让贤了。” 薛忍冬嗤之以鼻,“刚才黑白无常一下送走几百号人,难道不是奉了你的意思?天下乌鸦一般黑,你有脸跟我在这儿比谁长得白?” 十王回怼道:“你心眼儿黑,看什么都是黑的。我让小黑小白‘送客’,就是字面意思,直接把人送出榷场,确保他们平安离开。要知道,我是所有阎罗中最慈眉善目、和蔼可亲的那一个!你们殿主当年还曾受过我的恩惠……” 薛忍冬对他的鬼话统统不信。 俩人走下长梯最后一阶,拐角过后柳暗花明,眼前景色一新。 薛忍冬一眼就看到了端坐在勾栏中央的琵琶女。 她压弦的手指轻快飞舞,时而拨弦,时而揉弦,指法准确而又娴熟,无论多么繁复的挑抹技巧,都能信手拈来,行家一看便知她功底深厚,非常人能及。 薛忍冬熟知天下名曲,对乐伎所奏的这支《春江花月夜》自然耳熟能详。 他听到的不单单是琵琶弦音,还参悟到一番捉摸不透的渺茫意境。 “这就是你所说的‘大礼’?” 薛忍冬倒是欣赏她高超的技艺,但对她这个人远远谈不上感兴趣。 十王只用了四个字,就让他兴趣翻倍增长——“绝品炉鼎”。 十王别有用心道:“听说你们殿主对‘绝品炉鼎’心心念念,我把她送给你,你可以拿去邀功了。” 薛忍冬脸上并没有露出十王想要的神情,“……真是有点可惜呢。” 十王问他这话是什么意思,薛忍冬耸耸肩,吐出一串泡泡:“如果我把她带回太极殿,只会落得个‘焚琴煮鹤’的下场。殿主需要炉鼎,不是为了双修,而是为了炼丹。他身边不缺女人,女人只会影响他拔剑的速度——虽然我没见他用过剑。” “那是你还不够了解你们殿主!”十王一脸神秘的笑容,“你只看到了表象,李停云四处找绝品炉鼎,既不是为了双修,也不是为了炼丹,纯粹只为她这个人。你知道她是谁吗?” 薛忍冬再次把目光投向琵琶女,怎么说呢,这人底子应该生得很不错,但她艳俗的妆容实在让人难以恭维,确认过眼神,是他从来没见过的人,他不认识。 十王见他摇头,直接揭露谜底:“她叫云霏烟。你没听说过她,这不要紧,你一定听说过他爹的名号,修仙界鼎鼎有名的一匹种马,云松鹤。” 云松鹤是修仙者的耻辱,自然就是修魔之人的笑料,十王不信薛忍冬没听过这人和一只九尾妖狐的烂俗爱情故事:她爱他,他不爱她,她为他生儿育女,他却反过头来害死了她。 薛忍冬这下清楚了。 云霏烟,是云松鹤的私生女,本名应该叫“司无忧”,是司无邪的妹妹。 司无邪原是地界的阴差,云松鹤死后,他被认了回去,继任宗主之位。 司无邪的妹妹竟然是绝品炉鼎? 他瞒得可真够死的,竟然没漏出去一点风声,不然李停云早就闻着味儿找上门了。 “你刚才说,殿主寻找绝品炉鼎,纯粹只是为了她这个人——这话又是什么意思?”十王的鬼话不能全信,也不能不信,他有句话说得挺对的,薛忍冬虽然是太极殿的人,但对他们殿主根本谈不上“了解”。 英雄不问出处,太极殿诸多之人,彼此之间,都是不生不熟的关系。 他们能混在一块儿,全靠物以类聚,臭味相投。净是些走投无路的,心术不正的,天生坏胚的,疯疯癫癫的,不被世人认可的,每一盏都不是省油的灯,聚集起来简直像在养蛊,比酆都鬼蜮更加混乱无序。 这就是上梁不正的后果。 十王手中凭空多出一卷画轴,两侧边缘已经泛黄了,打开一看,一股年代久远的厚重历史感扑面而来,准确点说,就是一股霉味儿。 薛忍冬看了看画像上的女子。 又看了看台上的司无忧。 “像不像?” “……不像。” 除了身段相似,都在弹琵琶之外,长相和气质差了十万八千里。 画中之人风神绰约,柔婉多情,半面脸颊上用鲜红的朱砂绘着一枝开在忘川彼岸的曼珠沙华,妆容夸张大胆却不突兀,妩媚妖娆的气质快要溢出画卷。 偏偏她低眉敛目,看起来又有几分娇怯,似妖而非妖,有风情万种,但绝不鄙俗。 别的不说,单凭她把琵琶置于肩后,这一手“反弹琵琶”的绝技,薛忍冬这种眼高于顶、吝啬夸奖的人,也略微动容了。 “哎,可我不得不告诉你,你看走眼了,她们就是同一个人。” 十王如是道。 他朝画像吹了口气,画中人便动了起来,与此同时,留白处浮现出两行潇洒随性的字迹:“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画是好画,字也是好字,尤其那一手字,写得是真好,每一笔都落在恰到好处的位置,无不彰显执笔之人疏朗洒脱的个性。 但薛忍冬看了瞳孔骤缩。 这笔锋他可太熟悉了。 是李停云的字! 难道他们殿主跟这个女人……真的有什么瓜葛不成? 第161章 潇湘水断玉山倾(十) “三百年前,人间中原有一王朝,把琵琶奉为百乐之首,女子以精通乐律、善弹琵琶为荣,因为,他们皇帝偏爱这一口。” 十王将一件古事徐徐道来:“君好则臣为,上行则下效,举国上下到处都是学习琵琶曲艺的女子,但她们都比不过独得君王盛宠的中宫皇后……” 这位皇后娘娘来历不明,人人都骂她是红颜祸水,祸国妖后。 自从皇帝把她接进宫,就再也不像从前那样兢兢业业治国理政了。 他变了个人似的,整日醉卧美人怀,耽于享乐,致使朝纲废弛,文恬武嬉。 他不接受任何人的直言进谏,他的亲弟弟当着文武百官的面上奏劝他废后,他却用用“逼宫造反”的莫须有罪名,杀掉了这位性情刚直的王爷。 皇帝和王爷本是同胞兄弟,一母所生,前半生相互扶持,皇兄在内指点江山,皇弟在外征战四方,彼此信任,感情甚笃。 到头来,就因为一个女人,吹了几句枕边风,王爷就被他所崇拜和敬仰的、血脉相亲的兄长活生生杖毙在金銮殿。 看着大殿上那具血肉模糊的尸体,皇帝昏沉的眼睛里似有一瞬清明。 但很快,他就把这一丝多余的情绪抛之脑后,下令血洗王府,杀鸡儆猴,以后再有人向他提出“废后”,一概以“逼宫造反”罪论处,都是这般下场。 王府遭到血洗,怀有身孕的王妃仓皇出逃,下落不明。 火光血色染红了帝都半边的天,皇帝正忙着在后宫为他心爱的女子作画题诗。 霞光入墨,凝成了妖后半面脸颊上那朵血红的花。 花前月下,映着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身影,如果没有战火,没有冤魂,没有淋漓鲜血,这一对帝后耳鬓厮磨、卿卿我我的样子,还真像极了普通人家的恩爱夫妻。 屠刀一旦举起,想要放下就难了,昏聩的皇帝在阵阵耳边风的吹拂下,杀了一个又一个贤臣良将,不出所料,他将亡国。 三十年后,浩浩荡荡的起义军攻入国都,垂垂老矣的帝王登上城楼,幡然醒悟。 举剑自刎,以谢天下。 他的皇后抱着他的尸骨,哭得撕心裂肺,说了大概有一千声、一万声“对不起”。 起义军用刀剑把他们包围在血泊之中,所有人都惊奇地发现,三十年过去了,这位皇后看上去仍然是二八妙龄! 皇帝鬓角全都白了,她却依旧青春妍丽。 当真是一位“妖后”! 随着义军头领一声“放箭”,成千上万支羽箭朝他们射去,箭雨铺天盖地,寒芒闪烁,有如无数火流星划破天际,妖后抱着皇帝尸身无处可躲,被射成了筛子。 可她竟然还没有死! 箭簇穿透她的身体,留下密密麻麻的血洞,她会流血,也会哭,但不曾叫喊,死死搂着皇帝那具枯槁残尸,在他耳边叮咛嘱咐着什么。 那场面看上去相当吊诡。 胆子大的士兵举着长枪上前试探,听到她在说一些“我这辈子害惨了你”“下一世我去找你”“我会好好还你”之类令人无法理解的疯话。 “她不知道,他们没有下一世。” 十王盖棺论定。 这是因为,皇帝的魂魄,在他自杀的那一刻,就自行离散了。 他甘愿放弃轮回,放弃一切,斩断自己跟世间的所有联系。 烟消云散。 上穷碧落下黄泉,任谁都不可能再找到他这个人了。 魂魄天生就是紧紧聚合在一起的,按理说,人不可能掐死自己,魂魄也不可能自己散开。有的人,就算被外力撕裂三魂七魄,都能重新粘合,再获新生,可见人魂之坚韧,只要不自弃,皆有可期。 人在没有受到任何外力胁迫的情况下,仍然魂飞魄散了,只能说,他死前没有任何念想,大概是陷入了比心如死灰更深的绝望之中,绝望到灵魂失去支撑,虚弱得风吹即散,比枯草病树还缺乏生机。 十王对此唏嘘不已:“他生前可是一位帝王啊。” 他是人间的皇帝,这就意味着,他的野心、抱负、志向、理想,理应比普通人更加沉重,他的经历、见识、眼界、心性,也理应比普通人更为宏远。 事实的确如此。 他年轻时励志做个明君。 他的前半生,站在常人无法企及的高度,见过世间最美丽的风景,他曾亲手将王朝推向鼎盛,锐利的目光一寸一寸阅览山河,他曾亲眼看到人间海晏河清,他的子民嵩呼万岁,祝颂太平。 江山如此多娇,他对世间的留恋非比寻常。 可到最后,他别无所求,只求一个解脱。 从前的意气风发,在他暮年醒悟的那一刻,成为他痛苦的根源。 他后半辈子都做了些什么?! 他只用了三十年时间就拖垮了三百年国运。 他所遇非良人,从认识“妖后”的那一刻,人生急转直下。 他糊里糊涂亲手毁掉一国基业,从一代明君堕落成亡国罪人。 一切的一切都随之葬送。 他会被后世刻在耻辱柱上引以为戒! 他没有脸面活着,因为愧对臣民,他也没有脸面去死,因为愧对先祖。 他宁愿魂飞魄散。 不必再有来世。 薛忍冬听罢,拍了三下掌。 先不说那位“妖后”有没有良心,讲不讲道德,该不该死,反正她挺有本事,挺讲手腕,挺会借刀杀人的。 历来只听说过男人当皇帝,爱美人更爱江山社稷,为了江山社稷可以辜负无数美人,还没听说过美人把皇帝玩弄于股掌之间,让一个坐拥天下的皇帝沦落到众叛亲离的地步,变得除她这个美人之外一无所有。 薛忍冬是真“佩服”她。 “你说妖后善弹琵琶,精通音律,难道画上的人就是她?她就是……司无忧?” 十王抖了抖手里的画轴,“对,这幅画,就是当年的皇帝亲手为她而作,这两句诗也是他的御笔宸翰。” “司无忧有这等能耐?!我怎么听人说,她这只狐狸蠢得要死,活了一千年,只长出一条尾巴?就凭她那点心智,竟然能把一代国君忽悠瘸了?!” “她是只有一条尾巴,但这并不能说明,她只长过这么一条尾巴。她每长一条尾巴,都会亲手折断,用来换她跟自己心爱之人下一世的姻缘。” “皇帝是她的心爱之人吗?” “是的。” “他们纠缠好几世了?” “没错。” “前几世结局如何?” “每一世,司无忧都把他逼死了。” “……被她爱上的人,真是倒了血霉!” 薛忍冬脸色一变,“等等!” 他一把夺过十王手里的画轴,指着上面的两行题字,吐出一个奇形怪状的泡泡: “这字到底是谁写的?为什么跟我们殿主的笔迹那么像?!三百年前,中原皇族,好像姓‘李’?难道跟司无忧生生世世纠缠不休的人,就是——” 突然,一声“轰隆”巨响,地面剧烈颤动起来,俩人都是一个呲咧。 薛忍冬一把推开鬼王坚如磐石的脑壳,怒从心头起,“谁他妈搞出这么大动静?” “有人闯阵,小黑小白?!”十王回头一看,却没瞧见自己的两个跟班。 这才想起来,刚才让他们去“送客”,竟然到现在都没回来! 潇湘阁外层有结界,寻常人休想随意进出,黑白无常布置的幻境和傀儡阵,就算是高阶修士也足够喝一壶了。 但从刚才的动静来看,结界和阵法全都在一瞬间被破除了?! 来者不善。 勾栏中央,司无忧惊得跳了起来,一群陶醉在琵琶曲中的大老爷们儿也纷纷回神。 潇湘阁一层是名副其实的风月之地,来此间找乐子的自然全都是男人,只不过十王追求雅致,跟普通秦楼楚馆有所不同,潇湘阁所有乐伎都卖艺不卖身,在这里听曲儿可以,办事儿不行,会被轰出去,永不许入内。 为避免这层也像楼上那样出现混乱,甚至引发流血惨案,毁掉他的精心布置,十王出事的第一反应就是对在场所有人施了定身法。 司无忧那只狐狸跑得太快,一溜烟就没了踪影,但十王料定她出不了潇湘阁。 她手臂上纹有一枚蛇形刺青,这就意味着她跟潇湘阁内所有“藏品”一样,都是十王的私有之物,自己跑不掉,别人也偷不走。 欲攘外者必先安内,十王扫视一圈,确认场面稳住了,才打算出去看看情况。 一转身,就见薛忍冬僵在原地,眼睛里闪烁着一丝诡异的光。 十王用胳膊肘顶了顶他,他没反应,直勾勾盯着入口那边的门洞。 不知看到了什么,比见了鬼还可怕? 十王朝他那边挪步,一步、两步、三步,也僵住了。 对面是敞开的大门,破败的结界,一条受了委屈的大黄狗,还有…… 蹲在地上抚摸狗头的李、停、云! 他摸着摸着,就一巴掌扇了上去,“真够丢脸的,谁欺负你了,去,咬死他。” 这一巴掌不像打在狗子的头上。 而像是打在十殿轮转王的脸上。 太猖狂了。 旺财朝十王叫了两声,虽然有人撑腰,但他还是不敢冲上去乱咬。 那可是阎王爷啊,又是王,又是爷的,狗子心里没底,抬头看着主人。 他希望主人替他咬了这口! 李停云一脚踹开这条没用的胆小狗。 慢悠悠站起身,目光略过薛忍冬,稍微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思考,他为什么会出现在地界,出现在十殿阎罗的私宅。 薛忍冬表面不动声色,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不小心冒出一个毫无意义的泡泡。 “……” 所幸李停云只是看他一眼,就把视线放在十王身上,问:“欺负我的狗?” 十王双手交叉罩在腹前,宽大的袖袍遮住了他的“不体面”。 他的手在抖。 时移世易,时过境迁。 当年那个被他们撕裂灵魂的小鬼,报复他们的手段近乎惨烈,不,是惨绝人寰。 十王心知肚明,排在他前面的九位阎罗,死守地狱从不外出,真的是他们不想出来吗?鬼帝闭关一年又一年,什么时候出关,真的由他自己说了算吗? 十王先前对薛忍冬说“你们殿主受过我的恩惠”,这是句大实话。 这就是他今天还能站在这里的唯一理由。 酆都鬼帝和十殿阎罗之所以能身残志坚地苟活到今天,无非是因为他们的灵核始终没被李停云找到罢了! 灵核是鬼族的命根,没有灵核,鬼魂就容易被外力冲散,没有灵核,他们就不可能凝结出实体。 但反过来说,只要灵核保护好了,别人无论杀多少次,都杀不“死”他们。 反而有可能活不过他们,被他们先给耗死了。 比谁强,没用,再强大的人也会死。 任平生不就是最好的例子? 比到最后,还不是比谁活得最久?! 就算活得窝窝囊囊,但只要撑到最后,就是最大的赢家。 “嗝。” 十王打了个饱嗝。 之前吃多了,现在有点顶胃。 “……” 薛忍冬觉得他比自己突然冒了个泡更好笑。 人在极度恐惧的时候,总会不由自主地做出一些滑稽的行为。 鬼也是,鱼也是。 他们这么滑稽,好笑吗?当然了,很好笑。 李停云很给面子地笑了一声,唇角勾起一丝瘆人的弧度。 垂在身侧的右手抬了起来。 脸色却瞬间阴沉下去。 十王绝望地想:完了!完了!!完了!!! 蛇蛇他啊,今天也是死到临头了,连同他的蛇窝,都得被掀翻,掀个底朝天。 “殿主!”薛忍冬想要上前阻止,但脚下压根没迈出去一步。 因为他心里比谁都清楚。 没人能阻止动了杀心了的李停云。 除非。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突然握住李停云的手腕! 不知是谁的手,就这么水灵灵地搭上去了? 薛忍冬满眼不可置信。 李停云杀心一起,连旺财都识趣地躲远了,竟有人敢站在他的身后,猝不及防地截住他,打断他,拦下了他——这跟偷袭没什么两样! 李停云竟然被人偷袭成功了?! 太极殿殿主要真有这么容易对付,早死八百回了。 实际死了八百次都不够的还不是那些试图在他背后耍阴招的人? 可眼下,李停云的确被人精准地拿捏住了脉门! 旺财撑起前肢,张开了狗嘴,下巴快要落在地上。 薛忍冬冒出一连串小气泡,十王双手抖动幅度更大了。 不知是何方勇士,大侠,神仙,他们素未谋面的亲舅姥爷?! 那只手用力拽了李停云一把,就把他拽得完全没脾气了,五根手指十分放松地张了张,像是在对身后之人说:“你看,什么都没有,放开我吧。” 梅时雨从他背后走了出来,同时,松开他的手腕,道了声:“抱歉。” 抱歉,他不是成心想偷袭,他只是注意到潇湘阁里有不少活人的气息。 李停云这一招下去,不论活人死人,是不是人,全都得埋在这儿。 梅时雨唯一的念头就是救人要紧。 人,他是救下了。 但是…… 耳边传来阴恻恻的声音: “我可真好打发,一声抱歉就完了?” 第162章 忘川不渡有情人(一) 李停云:“我可真好打发,一声抱歉就完了?” 梅时雨:“是的。” 李停云:“……” 梅时雨是打心底里觉得,李停云还蛮好说话来着。 目前来看,除了在放他走这件事上没得商量,其余任何事,李停云都由着他,他在太极殿做什么都不用事先过问,问就是“随便”“我不管”“你看着办”。 梅时雨见李停云脸色有点奇怪,还以为他被拂了面子心里窝火,便说:“想要在你身后实施‘偷袭’,不是一件易事,如果刚才你铁了心要出手,我肯定阻止不了你,但偏偏,我成功了。” 他反问:“这可否算是你的默许?如果算的话,那就怪不到我头上了——分明是你自己改变想法,最后关头及时收手,与我无干,不是吗?” 李停云笑了一声,“我怎么才发现你嘴上功夫了得,简直能说会道?” “凡事都要讲道理。”梅时雨心说:过奖过奖,论嘴上功夫,我怎能比得过你? 通常情况下,他才是那个被怼到哑口无言的人,只不过,他比较认死理,一般不较真,一旦较起真来,也是字字珠玑,不甘下风。 李停云挑眉问:“你觉得我会是那种‘讲道理’的人?” “不是,”梅时雨却又补了一句:“但偶尔例外。” 俩人你一言我一语,吵得有来有往,不,在外人看来,他们不是在争吵,而是在拌嘴,不可思议的是,李停云竟还认输了,任由梅时雨三言两语“打发”掉了他。 在梅时雨面前,李停云最不像自己,又最像自己。 说像也不像。 他丢掉了轻狂,敛去了傲慢,偶尔言行中还会透着一丝难得的温良和善。 本是喜怒无度、捉摸不透的性子,但对着喜欢的人,总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最为真实的情愫,如蛛丝之细,悬千斤之重。 说不像也像。 他还是那么桀骜难驯,不把世间一切放在眼里,看谁都像垃圾。 独将一人放在心上,仿佛除了这个人之外,就没有什么值得他在意了。 然,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极致的轻狂与傲慢。 “你说例外,那就例外吧。”李停云语调轻快,转瞬就打消了算账的念头。 好说话的很呐。 薛忍冬和十王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诡异的光——他们何曾见过如此“讲道理”的太极殿殿主? 李停云就好比一头凶恶的野兽,梅时雨上手逆着毛捋了几把,老虎非但不发威,反而变得比家猫还“温顺”。 薛忍冬心想:这要是不说,还以为梅仙尊乃御兽宗出身。 梅时雨早在跟随李停云进入地界之前,就被他喂了一颗易容丹,十王看着梅时雨,看了半晌,只猜到这大概不是他的真容,却想不到他会是谁。 薛忍冬倒是心知肚明,李停云近身三尺没有活物,就连他养的狗都不大敢主动跟他亲近,整个太极殿外加四象城,能和他凑这么近的,除了梅时雨也没别人了。 梅时雨在十王探询的目光中微微颔首。 像在跟故人打招呼,但又不太熟稔。 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交情,算不得朋友,更不是知己,说成“仇人”还差不多——梅时雨曾经只身闯入十八层地狱,跟每一位鬼王都交过手,除了这位十殿轮转王。 不知是何原因,十王听说他为遗落魔渊的分景剑而来,不仅没有阻拦他,随便他在自己的地盘上借路而过,甚至还“善意”地提醒他:切莫惊动魔渊深处封印的那头上古妖龙。 梅时雨早就从自己师尊那里听过“潜龙在渊”的传说,地底深渊中封印着魔物的传闻又在酆都鬼王这里得到了证实,他意欲进一步了解更多,但这位十王却怎么都不愿意讲下去了。 两人之间仅仅打过这么一次交道,姑且算个照面之缘,点头之交。 其实,十王当初之所以不拦他,原因很简单。 打不过。 前面九个人都没拦住,他还拦个鸟。 须知他这人,最识时务。 十王见对方有所回应,朝自己点了点头,浑身气质与太极殿诸人截然不同。 一瞬间,他轻易就猜出了梅时雨的身份。 听闻道玄宗的梅仙尊弃明投暗不是一天两天了,白沙在涅,竟然没有与之俱黑,在那种鬼地方,他还没“学坏”,还是那么喜欢讲道理。 白的没染成黑的,黑的倒有点涮白了,李停云这种能动手绝不动口的“小人”,竟然在他的劝说下破天荒做了回“君子”。 十王眯了眯眼,将梅时雨从头打量到脚,又从脚打量到头。 蛇尾蓦然传来一阵剧痛。 薛忍冬走向对面,与站自己侧前方的鬼王擦肩而过时,狠狠地踩了他的蛇尾巴尖一脚,意在提醒,他这么盯着梅时雨看,很危险。 十王吃痛,蛇尾波浪似地一抖,化作两条修长笔直的人腿,鞋子里十根脚趾头全都肿了,愣是没有领会到薛忍冬的好心。 他以为,这条死鱼绝对是蓄意报复。 再抬眼,薛忍冬肩宽如盾,挡了他的视线。 他左挪一步,看一眼,又急忙缩回来,抬手,不尴不尬地捏了捏眉心。 不巧,方才那一眼,正撞上李停云阴骘的目光,像是要把他活剐了泡酒吃。 旺财蹲在主人身侧,狗尾巴“啪啪”拍地,喉咙里冒出低沉的“咕噜咕噜”声。 这是狗子极其不悦的表现,敌意直指缩在后头的十王。 可恶啊,主人没有替他报仇,他心里憋屈得很! 狗子原是跟着玄聿在榷场四处寻找司无忧的下落,一路找来了潇湘阁,不想在十殿轮转王的地盘上吃了亏,玄猫被鬼王扣押下了,处境不知是危是福。 而他这只倒霉狗则被黑白无常顺着窗户扔了出去! 地界忌惮太极殿的威势,不能拿他怎么样,只得放走了他。 但旺财死活不走,他不能不顾他的猫儿,便硬闯进了潇湘阁的大门,一脚踏进白无常编织的幻境之中,迷魂阵里黑无常布置了好些个傀儡,正等着他来呢! 傀儡变化成青春年少的小娘子,嬉笑着一拥而上。 旺财这辈子没经历过这种场面,灵机一动,现了本相,一只眉清目秀的大黄狗,蹲坐在地,心想,人不能,至少不应该—— 焉知傀儡是没有人性的! 姑娘们连拖带拽,竟把四条狗腿都缠住了,铺天盖地的香吻淹没了狗子的皮草大衣,有人亲他爪子,有人咬他耳朵,还有人拍他屁股! 旺财吓到返祖,如草原狼一般紧紧夹住了尾巴,使出所有手段想要脱困,拳头却像打在棉花上,爪子也像踩在云端。 他只能像死猪要被抬进滚水里烫毛一样嗷嗷大叫。 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叫爹没爹叫娘没娘,狗子遇到危险只会喊“主人”。 这一招在他尚且是条幼犬的时候非常灵验,当他躺在屠夫的砧板上差点被人论斤卖肉的时候,他就试验过,声嘶力竭地喊喊了一声“主人”。 那宰了一辈子活牲的屠夫吓了一跳,畜生居然成精了?! 他吓得刀都差点没拿稳。 突然,从房梁上跳下来一个小孩儿,替他把刀拿稳了。 那小孩儿自然就是李停云,八岁的李停云,拿着屠夫的剔骨尖刀,把屠夫宰了。 狗子并不认为杀人是一种残忍,人类不也宰了那么多猪狗牛羊吗? 这叫弱肉强食。 旺财只知道主人又救了他的狗命。 从此以后,主人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哪怕行凶作恶。 主人去哪里,他就去哪里,哪怕阿鼻地狱。 他和主人嘎嘎乱杀!他负责嘎嘎,主人负责乱杀。 在他俩一起流浪的日子里,有危险喊“主人”这一招更是百试百灵。 狗子无论踩了陷阱,还是偷肉被抓,李停云都会第一时间赶去救他。 先救下来,再打一顿,嫌他只会惹麻烦,赶他走,又在他跟着自己爬过一座又一座山头之后,继续容忍他下一次犯蠢自找麻烦,大喊大叫。 然后,第一时间赶去救狗。 旺财为此没少挨李停云的窝心脚。 撕心裂肺喊过多少声“主人救命”,就被当胸踹过多少脚。 每次被踹,旺财都很安心,这意味着他的狗命又得救了。 彼时彼刻,恰如此时此刻—— 旺财朝十王吠了几声,十王扣押了玄聿,他当然恨不得咬死他,可当狗头一转,他又冲着梅时雨呲了呲犬牙。 这人胳膊肘向外拐,居然拦着主人不让给他报仇,更可恶! 狗嘴微张,李停云抬腿就是一脚。 旺财躲开了。 他竟然躲开了! 李停云微微一愣,他这一脚,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踹得毫无预兆。 旺财也愣了愣,他才想不到,仅仅只是对梅时雨呲了呲牙,主人就要踢他窝心脚,所以不曾有丝毫准备。 但他就是躲开了。 李停云的靴子贴着旺财向后折起的两只狗耳朵疾掠而过。 却没碰到他一根毛。 在太极殿殿主惯有的零帧起手面前,狗子完美闪避,战绩可查,牛而逼之。 旺财不禁骄傲地挺了挺胸膛,他被踹多了,揍习惯了,李停云抬腿踢他哪个部位、用多大力道、有多快速度,他都摸得门儿清,只要他想躲,神仙也慢一步! 李停云俯身,朝狗子招招手,示意他过来些,走近点。 旺财跺着小碎步,在李停云和善的目光中,犹犹豫豫蹭了过去。 李停云撸着狗头,夸他“长出息了”。 旺财又是摇尾,又是吐舌,小狗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一句似是而非的夸奖都能哄得他团团转。 突然,嘴筒子被人一把抓住,左右开弓,梆梆两拳。 旺财撒开四条腿拼命往后退,一抬头,看到主人那眼神,就不敢躲了。 嘴筒子被紧紧攥着,上下犬牙撞在一起,咬住了还没来得及缩回去的舌头,疼得他口水津津,飞流直下三千尺。 李停云手上不免沾湿了,嫌弃地松开他。 身边适时有人递来一方帕子。 他偏头,和梅时雨视线相交,目光从他脸上慢慢挪到手上,看着那块干干净净的雪绸,顿了顿,像在思考什么。 而后,就像对待一件稀罕物似的,用没弄脏的那只手轻轻揭走了帕子,塞入护腕。 顺便从薛忍冬身上扯断一块飘逸的鲛绡,将就擦了擦,随手一扔,化作灰飞。 薛忍冬:“……???” 十王只是远远儿地看着,都替他心疼那身华贵的鲛绡纱衣。 薛忍冬摸了摸外衣断口,向来没什么表情的俊脸上难得地面露痛惜之色。 鲛绡来之不易,是他亲手用螺贝和鱼鳞搓丝织成。 北冥鲛人一族,素来有织绡裁衣的习俗,族中无论雌性还是雄性,都会在成年之前为自己做一身鲛绡纱衣,越是华丽繁缛,越能吸引异性注意。 他作为鲛人族族长,一条单身鱼,还没成婚呢,衣服就毁了,回去不得被族人嘲笑死? 更何况,鲛绡入水不濡,他就想问问李停云:你断我的袖,擦得干净吗?! 薛忍冬必然是不敢冒泡的。 梅时雨递给李停云手帕后,看到咬到舌头的狗子在地上衔尾打转,如此场景,真不知有什么可笑,但却险些把他逗乐,只顾忍着笑,并没有留意李停云接了他的手帕,是用来擦手,还是藏了起来。 他也压根想不到,李停云会有收藏他随身之物的癖好,目前在他看来,太极殿殿主纵然可恶,但还不至于是个变态。 余光中瞥见李停云将什么东西烧成灰烬,梅时雨还以为是自己递过去的那方雪绸手帕,心中想起一些旧事,不禁感到惋惜。 其实这块雪绸料子,正是净化后的金蚕蛊吐丝织就,多年以前,他为了给一具遍体鳞伤的不化骨包扎伤口,消耗了不知有多少匹雪绸,愣是把不眠不休日夜吐丝的金蚕活活累死了。 后来,不化骨遭他驱逐,消失无踪,他便把菩提戒中不化骨存在过的痕迹一并抹去,包括那座竹舍,舍外山山水水,戒中世界在他一念之下改模换样,翻天覆地。 菩提戒是上古神族遗物,这世间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储物空间,能像它那般如意随心,积岩成山、取水成河、化生万物,沧海变桑田,皆在一念间。 再后来,梅时雨把菩提戒传给了自己的弟子元彻,正如当年他的师尊把这枚戒指送给他那样,没有什么舍不得,也没有什么可留恋。 他最后留下的,只有一些雪绸,也所剩无几了。 梅时雨随身法宝不多,一把青霜剑足矣,因此他将菩提戒送出去之后,就没有再费工夫寻找代替之物。 若要携带什么东西,便使个小法术,塞进袖子里,譬如当年剩下的雪绸,他几乎没再用过,谁知今日被他翻出来,竟是递给了李停云擦手。 梅时雨心想,自己真是多余做这个,李停云怎会少他一块布擦手?可他却第一时间注意到对方的需求,下意识就从袖子里取出一块雪绸,把这对疗伤有奇效的药用之材,让他拿去擦拭污垢。 实在小题大做,还有点……暴殄天物。 莫非……莫非他是受到了李某人不良作风的熏染? 李停云为修缮太极殿,把海外仙山蓬莱岛上的扶桑树连根掘了,为建造那座天禄琳琅阁,背地里不知道干了多少“欺行霸市”的勾当。 偏偏他还执着于征求梅时雨的意见,总是问他这里怎样,那里如何。 梅时雨说不得“好”,一说他更加猖獗,似匪寇一般搜刮劫掠,也说不得“不好”,否则他便毁坏殆尽,毫不手软。 梅时雨以为他成心让自己两难。 渐渐地,李停云看出他全都不感兴趣,自己也觉得无聊,终于有所收敛。 梅时雨心道:我大抵是被他带偏了,才会把雪绸送他当抹布使。 李停云转了转手腕,被他塞进护腕的雪绸裹住了腕心,触感滑腻清凉,若是敷在伤口上,当下就能镇痛止疼——这种感觉他可太熟悉了。 不,准确来说,是他的分身旱魃感到熟悉。 旱魃那边,又在跟他叫嚣,不满离开他本体太久。 又或者,是不满离开梅时雨身边太久。 迫切地想要回来。 …… 俗话说“好人做到底,送佛送上西”,旱魃游离于李停云本体之外,引领之前那小贩通向往生之路,但对李停云亦或旱魃来说,这套道德标准太高了。 他注定好事做不到底,送佛送不到西,半路上必定节外生枝。 在黄泉路尽头、奈何桥此端,旱魃突然停住脚步,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的小贩一时没留意,撞上了他的后背,鼻梁骨磕得生疼。 旱魃扭头看他一眼,小贩恭恭敬敬给他唱了个大喏,喊了他一声:“壮士。” 他觉得叫“兄台”不妥,因为这人比自己年轻多了,叫“老弟”……他不敢。 叫“公子”也不当。因为这人并不风度翩翩,不是说他相貌生得不好,恰恰相反,他身形昂藏剑眉入鬓,只是面无表情的样子,像把“凶神恶煞”四个字写在脸上。 叫“大侠”就更不合适了。虽然这一路上,凡是拦路阴兵都被他一招干碎,往日只是瞧上一眼就令榷场亡灵两股战战的阴差,在他面前就连蝼蚁都不如,但小贩看得明白,他身上并没有惩恶扬善斩妖除魔的侠气,只有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杀意。 经过深思熟虑,小贩觉得,还是“壮士”俩字跟他最相配。 他当真是死壮死壮的,一身钢筋铁骨,还没有体温,个子又高又猛,不止压人一头,小贩每每跟他说话,都得颤颤巍巍抬起头来,站在阴影里看他,像在仰视一座随时可能倾倒的高山,压迫感十足。 “壮士,怎么不走了?”小贩看着眼前明明有实体,却没有呼吸的“活死人”,略显胆寒地问道:“有……有什么问题吗?” 旱魃抓着左手手腕转了转,他和本体五感六识相通,雪绸紧贴皮肤的那一丝清凉,恰似薄薄一层初雪落于腕心,将融未融,要化不化的样子,让他感到很舒服。 唇边不自觉地扯出一丝笑意。 小贩擦了把额前的冷汗,只觉他笑起来比面无表情更可怕。 尤其他还笑着转腕,简直是揍人的起手式。 跑! 小贩想都不想,转身就跑。 还没转过身,肩膀就传来一阵剧痛。 旱魃单手扣住他的左肩,把他直直地提了起来。 他的双腿还在奔跑,脚已经离地一尺了。 旱魃抓住他腰间的汗巾,像拎小鸡一样,拎着他沿忘川此岸北上。 小贩大抵不清楚,李停云这人,出手没有前摇,他要真想揍谁,还转什么手腕,掰什么手指,上去就是干,一招干不死,他就不姓李。 没踢中旺财的那一脚,纯属意外,他不认,就是不认。 小贩被旱魃拎着走在忘川岸边,头重脚轻,倒天为地,挣扎间,看到了反常的一幕: 只见他们经行之处,原本风平浪静的河面忽然涨起了潮水,但在他们走过去之后,河面又恢复了平静,潮起潮落,水花就像长了眼睛似的,追随他们溯源而上,逆流奔涌。 “壮士!壮士!”小贩大声喊道:“你看那水!那水怎么倒着流?!” 第163章 忘川不渡有情人(二) 旱魃不为所动,反问:“水怎么就不能倒着流?” 小贩匪夷所思,“水当然不能倒流了!你可见过人能逆生长,从老变小的吗?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是天理啊!” 旱魃却说:“狗屁天理,岂不知,人有逆天之时,天无绝人之路。” 小贩“嗐”了一声,“壮士,你怎么也学我,装起来了?我是说,忘川水倒流,这太反常,事出反常必有妖,咱们应该提防着点。” “没什么可提防的。”旱魃说道,不过是他这具特殊的僵尸躯体吸引水流罢了。 僵尸大都有“吸水”的通病,毛僵蜕变成不化骨,不化骨成长为旱魃,在此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吸收水汽,以加速腐化和新生。 “僵尸出则大旱”的说法,以及“旱魃”之名,皆由此而来。 僵尸并不惧水,可以说,是水催生了他。若是普通的江流河海,旱魃必然也不会忌惮,甚至会因遇水而兴,实力大增。 然而,忘川并非人间凡水。 李停云本身就有点怵这条八百里忘川河,那河中水沾不得一丁点,溅在身上火烧火燎似的疼, 旱魃作为他的分身,不必说,自然也是怵的。 僵尸之体,一旦靠近岸边,河水就会涨潮,水花一浪接一浪向他涌来。虽然他已经蜕变成不死不灭的旱魃,几乎没有痛觉,但河水依旧会在他身上留下难看的疤痕,甚至是血洞。 这些伤口,愈合速度格外缓慢。 “壮士,说起这忘川河水,你可曾听过‘忘川不渡有情之人’?” 小贩逐渐适应了被人拎在半空、头和脚倒垂下悬的姿势,伸手指着一侧无风而起浪的河水,“传说,只是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忘川河里住着一位美丽的神女……” 人活得久了,钱不一定能挣够,本事不一定见长,但八卦一定听得多。 他兴致勃勃想要分享自己听来的轶事,哪怕他并不确定自己处境是否安全。 他纯粹嘴痒,闲不下来,一旦开口唠嗑,便没完没了。 就像他之前滔滔不绝讲起那只灵魂被撕裂的小鬼那样。 李停云顶讨厌话密的人,之前有梅时雨拦着,故而听他啰嗦了那么多,现在没人阻止,定然不可能惯着他。 旱魃改双手拎着小贩,吆喝一声:“走你!” 瞄着河岸边一叶小舟,把他精准投射了出去。 “咚”一声闷响,小贩抱着脑袋滚进舟中,小船吃水,左右摇摆。 来不及思考忘川河边怎有一处渡口,渡口处竟还停着一艘舟楫,小贩只是一脸懵然地坐直了身子,抖了抖肩膀,心想:奇了怪了,一点也不疼。 这时,他屁股底下传来一个沧桑的声音:“后生,你……压死……老身了。” 小贩匆忙站起身,只见一条颜色鲜艳的大鲤子鱼躺在舟中,几乎被他一屁股坐成鱼干,在他起身的瞬间,“鱼干”原地一蹦、一跳,从船底的两块隔板中来挤了出来,“扑”的化为人形,变作一个身形瘦小枯干的老婆婆。 老婆婆睨他一眼,“哪个不长眼睛的孤魂野鬼,敢来打搅你姑奶奶的清净?” 小贩定睛一看,连爬带滚从船头躲到船尾,什么老婆婆,分明是阴差,孟婆! 孟婆转眼瞧见李停云,脸色变化比她这一转眼还快,心道:原来是这个小祖宗。 旱魃喊她一声“老拐子”,开门见山:“找你办件事。” 他小时候听渔人说,鲤鱼又叫鲤拐子,喜欢打挺,又蹦又跳的,怪难捉住。孟婆平时就喜欢变成一尾红鲤,在忘川河里游来游去,亦或是晾在小船里挺尸,殊不知这样无聊地活了多久。不叫她“老拐子”,还能叫什么? 年轻人,不讲礼貌!这就是他求人帮忙的态度?孟婆心里这样想,嘴上却另一说,和蔼可亲的样子像极了邻家老奶奶:“哎呦,小祖宗,找老身办什么事?” “小祖宗”指了指瘫坐在船尾的小贩。 没有说话。 孟婆问:“这是什么人?你怎么赶他到老身这里来?” “瞧着也不像炉鼎之体,炉鼎没见长这么丑的……拿他炼丹,怕是不成。” “就是把他碾碎了,也炼不成一颗普通的丹丸,更别说,你想用乾坤鼎炼丹!” “乾坤鼎开炉一次,不知要耗费多少修为,找不着绝品炉鼎,我劝你还是不要白费力气,浪费功力了。” 若是要让梅时雨知道,李停云炸毁了那么多丹炉,依旧锲而不舍,最终目的是从酆都鬼界至宝、女娲所遗神器——乾坤造化鼎中炼出一颗仙丹,怕是会“委婉”地劝他:早点睡吧,也许梦里什么都有。 他真是在做梦!无异于还没学会走,就想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 且不说乾坤鼎本是盘古运斧、鸿蒙初开时随天地同生的一块精金所铸,在上古人神共居、神明遍野的昌盛时期,只有鲜少几个先天创世之神才能操纵。 比如有抟土造人之功的女娲,再比如画卦分阴阳、定五行的伏羲。 但说后来者,即便强如绝地天通的神族后裔颛顼,也无法使乾坤造化鼎为己所用。 时至如今,神道繁荣的上古时代已经谢幕,那些动辄排山倒海、天崩地裂的传说也渐渐远去,先天众神更是一个接一个陨落,绝地天通后,三界六道芸芸众生再无成神之可能。 在后世,仙族日渐兴隆,天道成为主宰。凡下界之人,只有汲取天地灵气、飞升成仙这一条路可走。除修仙之外,虽还有修魔的存在,只是纵观古今,得道成仙者不在少数,真正成魔的却一个都没有。 出现这种情况,除却修魔乃逆天而行,易遭围剿,种种因素导致其难度更高之外,也和远古时候之间屡次爆发战争,但总是邪不压正、魔族败北不无关系。 妖、魔、鬼诸邪之道自古以来就低正道一等。 李停云的修行之路,既不是纯粹修仙,也不是纯粹修魔,而是仙魔同修,在所有人看来,他走的“道”扭曲而又混乱,是看不到未来的,正邪是非的立场,他哪个都不站,又哪个都站了,脚踏两只船,真的很容易扯着蛋。 李停云的实力当然不容置疑,若说以他的修为境界,下界无出其右者,也是没人敢反驳的,可他毕竟还没有走到最后一步,还没有真正突破作为“人”的极限,既不是真仙,也不是真魔,更不可能是神。 所以说,他又是哪来的自信,何以认为自己能够使得动乾坤鼎?! 梅时雨并不知道李停云有用乾坤鼎炼丹的意图。 就算知道了,必然也是不大敢信的。 他不信也正常,这要是说出去,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不会信。 但偏有那么几个非正常人,是相信他的,而且深信不疑。 所谓“非正常人”,说的便是酆都大帝,十大鬼王,包括孟婆在内的地界阴差。 其实他们这些死鬼本该是最不可置信的才对。 整个下界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自家宝贝乾坤造化鼎是怎么回事了。 但同样的,整个下界,也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李停云这个人,实力究竟有多恐怖。 他屠村,灭门,杀人如麻,干过的所有丧尽天良的事,做过的所有人尽皆知的恶,反过来看,恰恰是他与人交手从无败绩的血证,他甚至不需要使用本命神兵,也没必要显露真身元神,便已无往不胜,没有人能阻止他做任何事。 但这些,与他真正的厉害之处相较,还是不值一提。 孟婆曾亲眼见他解封乾坤造化鼎的骇人场面。 他是真使得动乾坤鼎! 眼见为实,她老婆子总不能把眼珠子挖下来,骗自己当作什么都没看到吧? 从那以后,无论这小祖宗再有什么异想天开的意图,孟婆都把赢的筹码尽数压在他身上,她敢说:这世上有三件事是绝对的,太阳东升西落,人有生老病死,李停云永远的神——倘若要他败,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 他竟然能够启封乾坤鼎。 难道他真是天才?是的,他就是。 这足以说明,他拥有与古神相抗衡的力量,与天人较高下的资质。 天底下大概没有他做不到的事情了。 像他这样的人,本应该属于天界才对,不该流落在熙熙攘攘的人间。 他的存在,已经打破三界平衡太久了,却迟迟不见天降大劫助他飞升,这不正常。 也许天道主宰都被他这种“仙魔同修”的路数当头一棍敲晕了吧! 谁知道呢。 可话又说回来,天下没有他做不到的事……除了炼丹。 李停云可以操控乾坤鼎,不代表他就能炼好一颗仙丹,他的炼丹技术还是太差了,差得令人发指,区别仅仅在于,他用乾坤鼎炸不了炉。 这不是他的进步,而是鼎的功劳。 “不,这回,不是为了炼丹,”旱魃摆了摆手,指着小贩,对孟婆说:“我有要事,不能在此久留,你替我带他去投胎,让他下辈子做个……” 旱魃想了想,说:“勉勉强强,做个皇帝吧。” 当皇帝?皇帝?!小贩听到这里,险些吓晕过去,喃喃自语:“做了皇帝,不得拿着金锄头种地?不行,不行,我扛不动,八字不够硬,肯定扛不动!” “你这是在为难我老人家!”孟婆厉声道,生怕李停云不讲武德,她语气稍有缓和,解释道:“他下辈子投什么胎,得看他自己的造化,老身要有逆天改命的能耐,何至于在这里熬了一年又一年的安魂汤?” “逆天改命,很难吗?”旱魃好似不经意一问。 孟婆道了声“那是自然”,心想:这小鬼再怎么厉害,年纪摆在那里,还是太年轻了,说些不知者无畏的话,倒也可以理解。 便对他语重心长道:“命由天定,如何能改?” 旱魃笑了一声,甚是讽刺,“若是如此,何来今日之我?” 孟婆叹道:“命和运,岂能混为一谈?命数无法更改,运数却不一定。一颗鸡蛋,从外面打开,是食物,从里面打开……” 旱魃问:“是生命?” 孟婆道:“不,也是食物。不管鸡还是蛋,最后都得端上桌,这就是命。” 旱魃听了,说:“有点儿意思。” 孟婆继续道:“一颗鸡蛋,在它生出来的那一刻,落到了凤凰窝里,以凤为友、与凰为邻,一生栖梧桐,饮清泉,鸣于九霄,声唳四野——这就是运。” “命难改,运难说。想要改变一个人的命,几乎是不可能的,但确实有些阴险的手段,可以夺取他人的运数。” “然而,运数只在乎一时,不在乎一世,有先贫而后富,有老壮而少衰。命里有时终须有,最怕的,不是运数变幻无常,一生大起大落……” “而是等不到否极泰来的那一刻,自己先把自己给弃了。” 旱魃听得不耐烦了,“说什么废话,只问你一句,能做到,还是做不到?” 孟婆坚持说:“做不来,做不来!老身没那么大本事。只能行个方便,将他送到轮回井,保他下辈子还当人,不当禽畜,至于他命运如何,得看他今世积的阴德。” 旱魃另辟蹊径,“那就先改功德簿,让他圆满了,再去投胎。” 孟婆忙说道:“不可,不可!这是欺天!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日后若出纰漏,便是百倍千倍的报应!谁能遭得住无尽天谴?你这是要害死他。” 旱魃骂道:“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哪儿来那么多毛病?换做是我,早他妈的改了!管什么天谴不天谴,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来了就扛着,不来我赚了!富贵险中求,没听过吗?胆大的人,率先享受世界。” 他是虱多了不怕痒,债多了不发愁,对因果轮回心无敬畏,也就没有他不敢造的孽。 小贩趁着两人说话间隙,举起手来:“其实……其实我也不想那么多,只想生在一个和平的国度,上有明君,下有好官,不打仗,不暴政,老百姓有地种,能吃饱饭,儿孙都能平安长大,还能进学堂,这就很好很好了。” 孟婆摇头道:“人间有这样的国度吗?你找不到的。” “须知自三百年前大梁倾覆,中原群雄逐鹿,分崩离析,至今不见正朔相承。” “三百年来,无数个小国朝生夕死,国祚都不长久,人间已经很久都没有出现一位能够一统天下的‘人皇’了。” 小贩掐着指头数了数,感慨万千:“想我当年也是大梁的子民,原来梁国灭亡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啊……” “我以前老是听说书人讲,‘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怎么几百年过去了,人间还没有安定下来?” 孟婆道:“当年大梁灭国,不是顺其自然,而是无妄之祸。” “只因皇族乃至一国的气运都被篡改,致使龙脉截断,帝王命格无以传承,这才引发天下大乱,人族秩序崩溃。” “这局面,既非天意,便不知何时才能转圜。” 第164章 忘川不渡有情人(三) “孟婆大人,我听说,轮回井是个神奇的地方,要是从那儿跳下去,男人来世变成女人,女人来世变成男人,这是真的吗?”小贩忽然问道。 孟婆点了点头,“是真的。” 小贩面露难色,苦恼道:“可我下辈子不想当女人,您老人家有法子帮帮我吗?” 孟婆蹙起眉头,额前的皱纹更深了,“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小贩挠着后脑勺,说:“倒不是我瞧不起女人,只是这世道,女人总是身不由己,处境比男人可怜千八百倍……” 可他转念又想,这么说也不对,只要是个人,就一定有自己的难处,人和人的辛酸艰苦,是没办法比的。 何况乱世生存,穷的,富的,男的,女的,都是朝不保夕,怎么活都不容易。 想来想去,他突然不想投胎了,如果人间处处都是战火,离乱,苦难和不公,那和地狱相比,又有什么两样?他还不如回榷场去,攒功德,混日子。 “你最好想清楚,要怎么选。”旱魃并没有正眼看他,却知道他心里在计较些什么,谎言并不伤人,真相才是快刀:“怎么选都是‘活受罪’。你要想彻底解脱,死得干净点,我十分乐意帮你。” “不不不!不必了!”小贩急忙说道,“好死不如赖活着!其实吧,我生前遇到过一个鹤发童颜、仙气飘飘的道长,他给我算了一卦,说我这辈子命不好,死得早,但下辈子就大不一样了,非富即贵。我想赌一把,就赌他算得准!” 旱魃冷笑:“什么牛鼻子老道,把你这江湖骗子都忽悠瘸了?” 小贩确信:“他一定没在骗我。就像你说的那样,我可是行骗的老手了,我跟太多的人打过交道,一个人,是不是骗子,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那位道长,肯定道行极深,他身边跟着个三五岁的小童,向我问路,我便指给了他们,作为回报,他给我算了一卦,分文不取!一看就是实打实的行脚道人嘛。” “我还记得,他们是向我打听进城的路,我告诉他们,沿着那大片的黄梁地,走个十几里就行了。哎,说到这个,我就想起,我老家那边,家家户户都种黄粱谷,一到秋天,城里城外遍地都是金黄色,可好看了!” “我老家的黄粱饭是最好吃的,虽然我已经几百年没吃过啦,但蒸黄米是什么味儿,我现在都还记得,又香又甜。” 旱魃忽然问他:“你说的莫不是‘黄粱城’?” 小贩沉浸在回忆中,“是啊,我们村离黄粱城可近了。不是,你怎么知……” 扭头一看,只见男人脸色骤变,寒声逼问:“你姓什么?” 小贩摸不着头脑,也不敢撒谎,实说道:“我,我姓元啊!” “我们那个村,大部分人家都姓元,附近的就叫我们‘元家村’。” “又因为村外有条清粼粼的小河,家家户户都从河里引水灌溉庄稼,洗衣做饭,靠水吃水嘛,所以村子还有个官名,叫‘灵溪村’……” 天大一个玩笑。 一点也不好笑! 旱魃一脚踏上甲板,踩住船尾,伸手攥住小贩的衣领,把他活活拖到跟前,竭力压着某种极端的仇恨,“你说你是灵溪村的人,你可知,灵溪村后来怎样了吗?” 孟婆一看势头不妙,立马跳船,一头钻进水里,变成一条大鲤子鱼,既不游走,也不靠近,只在她自以为安全的水域徘徊。 小贩听得“喀嚓”一声,那比玄铁还结实的阴沉木竟被踩断,瞬间吓得两股战战,看着近在眼前的那张,结巴道:“壮,壮士,你这是……怎么了?” 他是真不知自己犯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怎么就把人给惹急了呢?! “要不猜猜看,你的后世子孙,是什么下场?” 他得到的只是一句似是而非的反问。 嗓子干得哽了哽,才说:“我……我咋能猜到呢?我都死三百多年了,哪知后人是什么光景?” “我当年是被征召去做民夫,中途发生意外死了的,朝廷的监工是个狗官,灾情隐瞒不报,孩儿他娘都不知道我是死是活,说不定早就改嫁了。” “我连坟都没有,就埋在荒郊野地,从来没收到过家里人烧来的纸钱,也没人记得念叨念叨我,跟我说说阳间的事,我对上面发生了什么,一概不知啊……” “不知道也没关系,我可以告诉你,”旱魃一字一句道:“他们被一个叫李停云的人杀干净了。” “你应该听说过这个人吧?你不是还在自己的摊子上,兜售号称是他炼制的仙丹,欺世盗名?” “不是……他,你,我……”小贩语无伦次,“李……李停云?” “就是太极殿那个魔头啊。一百年前,他把灵溪村几百口人都杀了,上到耄耋老人,下到襁褓婴儿,死了好多,死得好惨。唉,他们都是手无寸铁的凡人,何其无辜,对吧?” 旱魃低笑出声,“你再猜猜,我是谁?” …… 另一边。 李停云喉咙一滚,呼吸加重了几分。 闭眼,额角青筋浮现,太阳穴突突直跳,整个脑袋都有点发疼。 习惯性地抬手压住眉心,以缓解头痛。 梅时雨早就察觉他不对劲,抓住他小臂一截护腕,连问两声“怎么了”,都不见有回应,故而抓得有点重,可以说是紧紧攥着了。 诚然,他不了解李停云的一切,不知道他的过去,不清楚他的身世。 却不能说,他不了解李停云这个人。 他们相处的时间固然短暂,梅时雨却能精准体察到李停云的情绪变动,注意到他的一举一动,甚至比他自己都更快一步,知悉他的喜怒与哀乐。 很奇怪,对么?梅时雨也觉得奇怪,却想不通这是为什么,想来想去,归因为自己太过警觉了,风声鹤唳。 李停云须臾平复下来,反手掰开梅时雨的指节,低声道:“别碰我。” 并非警告,而是叮嘱。 眼中闪过一丝血色,他垂着眼帘,没让梅时雨瞧见。 梅时雨还想追问,却被他抢了话:“我们离开这里,回去吧。” 李停云感觉自己状态不对劲,直觉告诉他,他就不该来地界。 尤其不该跟梅时雨一道。 他一个人走这趟,无论发生什么意外,也都好收场,偏他当时多问了一嘴:你想跟我一起去? 偏偏梅时雨点头,说:想。 他怎么会想跟我一道呢?李停云侧目,看着梅时雨,心说:你怕不是像我一样,也脑子一抽吧……下次便不问了。 他一辈子都在走霉运,一步一个坑,从不落下,梅时雨跟他走,得被他坑惨了。 “好,那就回去。”梅时雨没有二话。他们起初就没打算进到这里,只是凑巧听到旺财的呼救,才闯了潇湘阁。风月之地,不宜久留,是时候离开了。 李停云踢了旺财屁股一脚,让他先滚,旺财却叫了两声,不行! 他这么走了,他的猫怎么办?余光瞥见十王施施然飘来的身影,转头就朝他吠叫。 十王打手势,让他安静,“本王也是爱狗人士,何必对我抱有这么大的敌意?哦……想来是为了你的伙伴吧?” “你放心好了,他没事的,我早就让人把他送走了,他此时说不定在外面哪堵墙根下睡懒觉呢。你不信?那我这九层高楼,你尽管来搜。” “我听说狗鼻子很灵,不妨让我见识一下……” 旺财正想依了他的话,上上下下搜寻一遍,梅时雨却拦住他,说道:“走吧,到外面去找你的朋友。我虽然不知道你要找的人是谁,但他一定不在这里面了。” 旺财歪了歪狗头,心想,这人太天真,鬼的话能信吗?花言巧语,糊弄人的!一定得搜一搜才能知道真假。 “你主人在这里,你觉得,他还会说谎吗?”梅时雨当然不信十王的鬼话,但他笃定没人敢在李停云眼皮底下戏弄他的灵宠。 他心里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最好还是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旺财一想也对,撒开四蹄,飞快地冲出门外,梅时雨紧随其后。李停云回头看了一眼,看到薛忍冬与十王对视过后才跟上来,也不追究,转过身,扬长而去。 “等等!”十王叫住了李停云,高声道:“大兄弟,你平时从不逛榷场,这次既然来了,不如坐坐再走?我也好尽一下地主之谊。” 大兄弟?薛忍冬目光微沉,有胆量,这只死鬼跟谁都不客气啊。 他心知十王意在借此机会,向李停云挑明绝品炉鼎之事,但不免有些担忧,如此挽留李停云,小庙岂能容得下大佛? 他们殿主喜怒无常起来,当真把那死鬼藏珍纳宝的潇湘阁,转瞬之间夷为平地,也是可惜。 “你这儿是什么地方?”李停云虽然站住了,却没有回头,“烟花柳巷?秦楼楚馆?我不感兴趣。” 他看着原地驻足,正等着他的梅时雨,忽然生了逗弄的心思。 李停云撩起了闲,侧身对十王道:“况且,在这种地方,是走是留,我一个人说了不算,得问过家妻的意思,你等着,我们商量一下。” 梅时雨五雷轰顶,脚底下生了根,一动不动地站着,心想:他都成亲了?什么时候的事?莫非他还在太极殿藏人了? 薛忍冬、十王也像雷劈了似的,怔在原地,十王震惊道:“啥玩意儿?!你成亲了?你有妻子吗?你说你要跟谁‘商量一下’?” 李停云两手一摊,轻飘飘道:“没有成亲,也没妻子,所以没得商量。再见。” 转身的瞬间,视线自动追逐着梅时雨,一如既往地,满眼都是他,满眼只有他。 下一个瞬间,眼前一黑。 什么东西从天而降,一团黑影挡在李停云面前,独占了他的视野。 那东西很有分量,他却单手接住了,接得很稳。 扑鼻一阵胭脂浓香,入耳一串银铃清响。 他低头,看到自己接的不是个“东西”,而是个人。 一个妆容妖媚的女人。 梅时雨目睹全程。 好家伙。 天上还真给他掉了个老婆! 一个不知打哪来的女孩子,无心失足跌下了楼,正巧被李停云一把接住,裙袂飞扬,恰似风荷正举,脚踝处红绳系银铃,叮当作响。 俩人对视的瞬间,一种诡异的氛围弥散开来,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只有人间话本里才常写的“英雄救美”名场面戏剧般地发生在了眼前。 十王伸出一只手,大张着嘴巴,碍于当事人仍处于沉默之中,也便不好说什么了。 薛忍冬不忍卒视,别开了脸,吐出一只水泡,戳破了,再吐,再戳,给自己找了点事做,自娱自乐。 只有梅时雨,忍不住开口,创碎沉默:“她……她死了吗?” 不怪他这么说。 英雄救美,李停云救是救了,接也接了,但姿势不对,非但不对,还很离奇。 他五根手指抓着那女子的天灵盖,提着人家的头,就像提着一颗皮球,与肩齐平。 女人个子不高,身形也小,双脚距离地面还有一大截,脖子折成了扭曲的弧度。 看起来为时已晚,已经被他捏死了。 “咳,咳咳……还好还好。” 司无忧开口说话了,“我没事,谢谢关心。” 作为一只坚强的狐狸,她还有个外号,就叫“狐坚强”,区区小逝,何足挂齿。 第165章 忘川不渡有情人(四) “你再猜猜,我是谁?” 小贩看着旱魃那张近在咫尺的脸,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抖着唇,吐出几个字来:“你是李,李……李停云?太极殿殿主?” 他是知道太极殿的,这世上也没几个人不知道,但他真不清楚,太极殿殿主的尊姓大名是啥。 “李停云”这个名字已成禁忌,不常被人提起,他不过是个江湖二道贩子,只会些坑蒙拐骗的招数,欺世盗名,却不知,究竟盗了谁的名。 “李……李停云……”小贩嘴巴张张合合,又把这个名字念了一遍。 分明怕到了极点,却盯着对方的眼睛,一眨不眨,后竟说道:“不对,不对……你不姓李,你其实……姓季吧?” 旱魃关注点很离谱:“说季不说吧,斯文你懂吗?” 他这么问,李停云丝毫不意外,既然三百年前,他是黄粱城的白衣,又怎会没有听说过,城内有一户人家姓季,季家在当时,是高门大户,而季家的没落,更令其“远近闻名”。 小贩点头,说“我懂了”,继续问他:“你其实是……是季家的小元宝吧?” “哈?”旱魃一拳捶得他眼冒金星。 破口大骂:“你瞎几把喊老子啥?!” 小贩被他捶中脑袋,猛然往后一仰,后脑勺贴着颈椎,打懵了。 愣了一下,双手捧着自己的脑袋,生生掰了回来,突然,不要命地抓住李停云双肩,疯狂摇晃——虽然他压根摇不动。 但不妨碍他情绪激动,就像见到自己死去多年的太爷爷,又兴奋,又难过,又害怕,怪亲切,也怪吓人的。 “我的妈,我的姥,我的褂子,我的袄!你真是老季家的小元宝?你不记得了,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你小时候可太胖了,你爹给你取的乳名就叫‘胖墩儿’,我只抱一小会儿,胳膊就酸了,你家十几个乳娘,都是轮流抱着哄睡的……” “难怪你现在长这么大个儿,从小就能吃能拉!” 旱魃:“……” 想不到,死都死三百年了,还能在地狱体验到过年走亲戚的无语和尴尬。 他不得不问上一句:“……你谁?” 小贩反客为主:“你猜?” “……” 人在无言以对的时候,真的会笑。 死人也是。 旱魃,一头死了几百年的僵尸,给他气笑了。 边笑边说:“我猜你妈个头。” “噫!你咋变得这么没礼貌?!你爹要活着,准赏你一顿竹笋炒肉!” “我是‘变’成这样的吗?你太小看我了。我天生就没礼貌。” 旱魃用最平静的语气道:“你说我爹?他早死了,死得比我还早,是我亲手杀的。不信?我送你去见他,你俩好好谈谈。” 差点忘了,他爹受不了被亲儿子杀掉的事实,魂魄刚从身体里钻出来就散架了,当场魂飞魄散。 死得很干净。 一毫一厘的碎屑,都找不到了。 也不必再受轮回之苦了。 “你爹……你杀的?这,这怎么可能?”小贩瞳孔地震,双手撑着自己的脑袋,思来想去,说道:“是我认错人了吧?我肯定认错了!” 他笃定道:“你才不是我认识的那个胖小子!人家家境可好了,父母郎才女貌,祖君富甲一方,一出生就是金贵的小少爷,家里丫鬟婆子数都数不清!真真是含着金钥匙生下来的。” “那胖小子,在抓周宴上,什么都不要,就抓住了一锭金元宝!抓周试儿,以小观大,抓着金元宝,是大富大贵的征兆。” “想来也是,生在大户人家,命好,哪怕长大做个纨绔,日子过得也不会太差。何况他们还是书香世家,他爹季少东家,那叫一个才高八斗、过目成诵!” “十里八乡都知道,季少爷文章写得可好了,将来是要上皇榜当状元的——这话是书院的先生亲口说的,一传十十传百,真不是我们乱嚼舌根,无中生有。” “要不是因为这个,书院的先生也不会把自家千金嫁给他嘛……” 旱魃冷笑:“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难为你记了三百年。” 可惜世事无常,如同儿戏。就是这样一个风光无限的家族,时人死了三百年都在感慨其大富大贵、书香盈门的季家,只在朝暮之间,就跌得粉碎。 什么皇榜状元,什么千金小姐,连同雕梁画栋,金银细软,全都毁得稀烂。 下场不是惨,是烂,是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恶心。 李停云亲手杀掉他爹的时候,是反胃的。 亲眼看到他娘被气死的时候,是恐惧的。 当他终于把他爹身体里作祟的“金蚕蛊”抓出来掐死的时候,他又是痛快的。 然而从始至终,他都很迷茫,他知道自己做错了,但又不知道,怎么做才是对的。 那时候,他八岁,八岁就学会杀人了,杀的第一个人,是他爹。 后来他再次举起刀,砍死卖狗肉的屠夫,手一点儿都不抖了,既不觉得恶心,也不觉得害怕,他只觉得,很痛快,杀人很痛快,不当人,更痛快。 “可你还是记错了,”旱魃猛地把脸往前一凑,“我李停云,就是季元宝。怎么,我小时候跟现在,长得十分不像吗?” 他是在诚心发问。 难道他从小到大变化真的很大,比人和狗的差别还大,所以梅时雨死活认不出他? “虽然……但是……”小贩吓得往后一缩,“我也不知道像不像……我只在你周岁宴上见过你,没几天我就背井离乡,服劳役去了……你说你是,那就是吧。” 也因如此,他对后来发生的所有,是完完全全的不知情。 “你说你是李……李停云,这,这不对吧?你怎么又姓‘李’了?” “我为什么姓李,当然因为我爹姓李。” “你爹……怎么会姓李?” “因为我爷爷姓李。” “那你爷爷怎么……” “我祖宗十八代,都姓李。说清楚了吗?” “清,清楚了。” 一点也不清楚。 但小贩知道,他不能再问下去了。 再问下去,他也还是不清楚李停云为什么姓李不姓季,但他一定会很清楚自己是怎么死的,因为他不长眼,才看出对方根本就不想谈论这个话题。 “你……你刚才说,你爹,是你杀的……这怎么回事?” 旱魃斜觑他一眼。 好的,小贩心说,看来这个话题,他也不想谈。 那就再换个嗑唠吧。 “你爹,是你杀的……那你娘,怎,怎么死的?” 旱魃默不作声。 “算了,人都死几百年了,问这些也没意义。” 死,没意义,生,总有意义吧? 那他就问点有意义的: “你……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这些年,你都在哪儿混,做什么?” “你怎么就成了……成了太极殿殿主?” “名声混得……不太好啊。” 气氛更加凝固了。 小贩扪心自问:难道我真是个聊天鬼才? 怎么说呢,他这些问题吧,本身并不过分。 爹娘怎么没的,自己怎么活的,都是人生重大课题,甩出去绝对能硬控凡人大半天,硬要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拉着老乡,诉说自己是怎样给父母养老送终,又是怎样打拼半辈子,熬到现在不容易云云。 但这些问题,放在李停云身上,就很糟心。 句句戳人肺管子。 小贩看他脸色不好,虽然也没见他脸色什么时候好过……反正,心里一紧张,就开始胡言乱语:“你爹,和你娘,都是可好的人了。我还是不信你说的,什么你杀了你爹,简直胡说八道!” “我活着时候,季家年年搭粥蓬布施百姓,散家财救急救穷。好人有好报,就算好报迟迟不来,也不该父子相残,太造孽了!” “你爹在黄粱城很有威望,给人主持公道,从不嫌贫爱富。那年头,上你们家诉冤的、求情的,比去县衙的人还多……” “你娘也是个才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人长得好,心地也善良,我受过她的好多恩惠……” “她死之后,也受过你的恩惠。”旱魃打断他的话。 “什、什么?”小贩脑筋不转弯。 “那个被你救了的,患有咳疾的女人,她……就是我娘。” “啊?她?!是她吗?!我还以为,她是穷苦人家出身。”小贩惊讶得合不拢嘴。 那女人神智失常,话也说不清,一身痨病,瘦得都脱相了,他是一丁点也没认出来,她就是曾对他施以援手的少夫人,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 他突然想到什么,指着旱魃,手指在抖:“等等,她要是你娘,你岂不就是那只、那只小鬼?我说你这三百年都在干嘛?!你原来把地狱的牢底都给坐穿了啊!” 旱魃:“……” 小贩觉得自己脑瓜子嗡嗡的。 就像有人在里面敲锣打鼓,吹着唢呐,拉着二胡,吵得震天响。 享不尽荣华富贵的季家小少爷,人见人怕鬼见鬼愁的太极殿殿主,还有灵魂被撕裂、镇压在地狱的小鬼,竟然是同一个人?! 他是怎么做到,人生落落落落,又死又活的? 到最后,小贩长吁短叹,“我的老天爷!你咋这么能折腾?!” “我折腾?”旱魃冷笑,“是他妈你嘴里的‘老天爷’,太他妈能折腾了!” 小贩对此不敢多说什么,讪讪地岔开话头:“你后来改了姓,却没有改名……” “大概也觉得‘停云’这个名字,取得还不错吧?知道是谁给你取的吗?” “不是你爹,不是你娘,也不是你祖父祖母……而是个道士取的。” 旱魃呵笑一声,明知故问: “莫非,就是你之前说的那个向你问路,还给你算了一卦的道士?” “对喽!就是他!他在你周岁宴上,还给你随礼了,你抓周抓到的那锭金元宝,就是他让道童放桌上的。你不止要了金元宝,还抓着人家小道童的手不放呢!” 小贩扯了扯嘴角。 总算找到正常人能聊下去的话茬了。 李停云周岁之前,没有正经名字,他爹就爱喊他“胖墩儿”。 在他周岁宴上,来了个云游四方的道士,正是这位道长,取“停云”二字为其名。 道长还让身边的童儿放了只金元宝在桌上。 那小童三五岁的样子,男生女相,额前有一道红,长得很惹人喜欢。 李停云抓着人家送元宝的手死活不放。 道长哈哈大笑,说他长大后肯定是个“贪财好色”之徒。 李停云抓周抓到了大金锭,他娘就把“元宝”做了他的小名,强行要他爹改口,别再喊儿子“胖墩儿”了,他要长大了,听着多伤人。 但他爹到死也没改过来。 就觉得胖墩儿比元宝叫得顺口,前者听着起码是个人,后者听起来像在嘬嘬喊狗。 李停云对这些自然是没有印象的。 但他却听过父母不止一次地提起自己的周岁宴。 父母大都喜欢在孩子长大后一遍遍讲他小时候发生的糗事。 反复鞭尸。 一长一少,一个道士、一个道童,自不必说,便是道玄宗任平生和梅时雨师徒俩。 李停云周岁时,梅时雨也还小,他们的初见,远比想象得要早。 并不在李停云十二岁求仙问道、登上万仞峰的那年。 也不在他八岁杀父弑母、失去灵根的那年。 而是要更早一点。 早在他们还不大记事的年纪里就已经见过了。 “抓周宴上,季老夫人请那道长赐名,少东家却不怎么看好他,但老夫人坚持,少东家也不好说什么。” 小贩继续道:“道长指着外面的天色,说黑压压的一片云,像是要下雨了,他就说什么云啊雨啊,什么河边有金,山上有玉……” “云腾致雨,露结为霜,金生丽水,玉出昆冈。” “对对对!就是这个。他还说,有句诗叫停云什么,什么雨的……” “停云霭霭,时雨蒙蒙。八表同昏,平陆成江。” “没错,你名字就这么来的。我是吃了没文化的亏,嘿嘿。” 旱魃禁不住也笑了,是有些发自内心的笑,“你对那个小道童,还有印象吗?” 小贩仔细一想,说:“我对他的印象还挺清的,他长得实在是个漂亮娃儿,可惜,脑子有点痴钝,不会说话,一举一动都有点……有点像傻子。” 旱魃笑道:“他还特别嗜睡,站着都能睡着,对吧?” 一想到梅时雨小时候站着打瞌睡,模样一定很可爱,他都快要乐死了。 这些,李停云同样是从他父母那里听来的。 他娘曾说:师徒两人在季府住了几天,小童子精气神不大正常,不分昼夜地补眠,一天能睡足十个时辰,一动不动,也不翻身,害得丫鬟以为他死了,一口气冲出门外,闹得鸡飞狗跳。 小贩琢磨道:“我死后在地界,遇到过很多天生痴障的人,都是魂魄不全的缘故。依我看,那个小道童,很可能就是三魂七魄出了点问题……” “不过我想,这也不算什么大事,他师父不就在身边吗?还是个得道高人,一定会帮他解决这个问题的,轮不到别人操心。” “不得不说,你还真是……”旱魃顿了顿,承认道:“有点见识的。” 小贩猜得挺准。 梅时雨年幼时,的确有过一段魂魄不全、浑浑噩噩的日子,他对那段时间的经历几乎没有印象,记忆也因此受到了影响。 这一切是因为,他天生就不是人——事先声明,绝非诋毁! 而是说,梅时雨并不属于人族,无父无母,不是人生肉长的。 他是任平生从昆仑山刨出来的一块石头。 一块非比寻常的玉石。 无人雕琢,却有鼻子有眼,形似满月的婴儿,天生地养。 任平生喜好下山云游,朝碧海暮苍梧,门下弟子都是他出门时捡回来的,山南海北打哪儿捡的都有,梅时雨便是他从极西北带回苍佑山的“昆仑玉胎”。 任平生收徒随心所欲,不是没有把一根芦苇收作徒弟的先例。 又捡块石头当徒弟,见怪不怪。 作为一块石头,梅时雨并不具备人生来就有的三魂七魄,最初只有些许懵懵懂懂的灵智,跟着任平生修炼了好多年,才全其魂魄。 这个“好多年”,具体是多少年,说不清,依李停云看,至少也有十年。 在他周岁的时候,梅时雨三五岁的样子,仍是迷迷糊糊,不通人性的; 在他八岁那年,梅时雨跟着师兄弟下山历练,俩人又见过一次,那时他被挖了灵根,凄惨的模样浑然不像是个活人,梅时雨已生恻隐之心,救了他的命; 在他十二岁那年,他第三次遇到梅时雨,对方已经是十六七岁、意气风发的少年郎,言行举止挑不出一丁点毛病,想来魂魄早已健全。 有很多个瞬间,李停云都在想:梅时雨真不愧是块石头。 他不长心的。 可以温柔,可以善良,但缺少七情六欲,没有执念,没有心障。 更没有什么东西是他执着不肯放手的。 任何大喜大悲对他来说,都是过眼云烟,时间一长,也就淡忘了。 忘性这么大,一点也不像个正常人。 可话又说回来,平心而论,梅时雨比他李停云有人性多了! 大概,旁人宁愿相信,李停云才是石头变的,又冷又硬莫得感情。 也不愿意相信,梅时雨竟然不是人生肉长?开什么玩笑。 第166章 忘川不渡有情人(五) “哎……可你爹不看好这位道长,也不喜欢他给你取的名字。” “这是因为,在他之前,还有个道士,也去过你们家。” “俩人一个前脚走,一个后脚来。” 小贩徐徐说来:“先来的道士忒不会说话,明明是大好的日子,非要说些不吉利的,咒你八字不详,命格不好,会给季家招来灾祸。” “这个臭道士,不是第一次到访季家了。早在前一年,少东家成亲的那天,他就出现过,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说的也是些难听话。” 故而,李停云的爹对所有道士都没有好脸色。 任平生刚进门就险些被他当场轰出去。 无奈老夫人很是虔诚,她本就是信道的,对前面那位道士讲的谶言又心存芥蒂,非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便请后到的任平生为季家排忧解难。 不仅给自己的孙子求了个正名,还想给他求上一卦,卜算将来。 为李停云算卦的请求,任平生婉言谢绝了。 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请卦算命。 小孩儿不能算,老人也不能算,这是道门心照不宣的规矩。 老人阳气衰弱,半截子都埋土里了,命数已定,用不着算;小儿刚出生,面相未定型,八字也不稳,妄谈凶吉祸福,对其成长不利。 任平生想不通,在他之前来过的那个道士,为何坏了规矩,给周岁婴孩看八字,还说他命里带煞? 想必没安好心。 他对季家人说:别信!指不定那人是什么半道出家的牛鼻子,凭空捏造胡说八道! 任平生守规矩,不给刚满周岁的李停云起卦,却紧盯着他爹季少东家,一掐指头,张嘴就是一句“祸事了”。 说他时运不济,身边必有小人作祟…… 话没说完,再度被轰出去。 李停云他爹真是受够了一个又一个臭道士非要在大喜的日子败他的兴。 “身边有小人作祟”是吧?在他看来,任平生绝逼就是那个“小人”! 任平生被他赶走,后又被老夫人请了回来。 回来之后,任平生不该说的不说了,该说的也不说了,就指着季少东家两只手才端得动的大胖小子,眼睛里闪烁着期冀的光芒,跟他商量: 能不能把这孩子交给我养?我看他很有慧根啊,跟我出家当道士去吧! 再一次,任平生再一次被轰了出去。 季家的门槛,他三进三出。 任平生其实并不是好脾气的人。 他在修仙界名声大得很,当数第一流,从没受过这般对待。 若是以往,早就甩袖离开了。 但他在季家吃了瘪,不仅没有丝毫芥蒂,进进出出来回三次,还都是笑眼眯眯,和善可亲的样子。 “他想把你带走,让你跟着他,出家当道士——这怎么能行呢?” “老夫人、少夫人,老东家、少东家,你全家人都不乐意。恁小的孩子,直接送给别人养,换谁也不能够啊!” “他一看没希望,也就不勉强了,只是在你家住了几日,就带着他的小徒弟,出城去了。” 正如小贩所说,任平生并不强求。 他是识得千里马的伯乐,看人的眼光很准,除了门下大弟子资质平庸,是他一次失败的教育经历之外,其余十二个徒弟,都是他看“准”了,才带回山门的。 他本想就此收官,梅时雨便是他的关门弟子,可上天偏叫他在季家又遇到一个天纵奇才,若不是看出李停云天赋异禀,他也不会有那般的耐心。 只可惜,天才可遇不可求。 任平生也不能来硬的。 修仙需要机缘巧合,季家死活不愿意,那便是时候未到,尘缘未了。 强硬不得。 “临走之前,他给你留下一个什么宝贝,说是你日后若想修仙,一定用得着。” 至于是什么宝贝,小贩也不清楚,只听说过,却没见过,“好像是一块金子?” 他不确定,也可能记错了,毕竟季家并不缺钱,金子对于他们来说,大概不算什么宝贝吧。 “是一枚用丽水之金铸造的山鬼花钱。”旱魃说道。 金生丽水,玉出昆冈,这话是没错的,丽水边的吉金,昆仑山的美玉,都是至宝。 数不清的高阶修士都以丽水之金为主料打造自己的本命神兵。 任平生当年留给李停云的,正是用丽水吉金浇铸的护身之物,一枚山鬼花钱,专门驱魔辟邪用的,能够化解八方魔障,??洗心涤虑,清净灵台。 听起来很玄乎,实际用处大得很,只因它有个特殊的功效——净化魔气、阴气、邪气之类,将其转变为修仙所必须的灵气。 反正,是绝无仅有的仙家宝贝,就对了。 季家捂得严实,生怕孩子被拐走,一直不给任平生测试灵根的机会,但他光靠两只眼睛就看得出,李停云体质特殊,不止对天地灵气的吸收力强悍无比,还天然能够吸引浊阴之气为己所用。 是正是邪,修仙修魔,皆在他一念之间。 任平生怕他走了歪路,可惜了一根好苗子,才送出这枚山鬼花钱,既是在保护他,也是留作信物。 许诺来日他若有自己的主见,愿意走上修仙正途,那么之前收徒的言论就还作数,道玄宗的山门永远为他敞开。 可后来发生了太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最惨的莫过于李停云八岁时,灵根被人挖走,就算是天才,也彻底变成庸才了。 失去灵根,便失去了修行的资质,很难甚至无法吸收天地灵气,投入十成的精力,收效却不足一成,拼尽全力也只能落得个潦草的下场。 修仙这件事,努力在天赋面前一败涂地,接受不了现实,迟早把自己逼疯,甚至逼死,这就是宗门收徒无不看重灵根测试的原因。 李停云没了灵根,一早就该清醒,自己和修仙已经无缘了,但他偏在最该清醒的时候最糊涂,他竟然以为,他还有救,他还有机会走上正轨。 不怪他糊涂,只怪他被挖灵根,差点以为自己要翘辫子,却奇迹般地获救时,那阵清风送来的梅花香气,把他香迷糊了,他迷迷糊糊的,还真就信了梅时雨极其不负责任的一句话:玉汝于成,功不唐捐。 梅时雨那时年纪也小,他不懂,有些时候,再怎么“玉汝”也是成不了的,下再多的苦“功”,也还是会“唐捐”。 他轻飘飘一句话:你要努力啊!努力一定会有结果的!就叫一个犟起来八头牛都拉不动的小屁孩儿为之拼命争取,撞了南墙也不回头,到了黄河更不死心。 李停云那时,是真心想要修仙的,或许他这样的人,和梅时雨根本就不顺路,但是无数个瞬间,太想跟他一起走了,万望同归,莫要殊途。 从灵溪村至道玄宗,这条漫漫长路,李停云也走过,幸好,他不是孤单一人,身边还有旺财陪着——这只他从村口牵走的大黄狗,半道上成了精,摇身一变,竟是只拥有火灵根的极品灵宠! 一人一狗浪迹天涯,旺财的御火术帮了李停云不少忙,如果他掌控火球的能力更加精准一些,别次次都给他主人烫个时兴的爆炸头,那就更好了。 李停云没了灵根,很多术法他都学不了,众多门道,专攻其一:符箓。 余下的,炼剑,炼丹,炼器等等,太需要好老师教导,也太烧钱了,凡是能用钱解决的问题,他一概解决不了。 就剩画符念咒,能瞎几把学一学。 正所谓“一点灵光即是符,世人枉费墨和朱”。画符,别的什么都不需要,就需要悟性,记性,还有运笔的功力。 记性要好,是因为符箓种类众多,符文繁杂,写错一笔有可能作废,有可能适得其反,还有可能玩火自焚。 运笔要有功力,是因为符箓讲究美观,提笔顿挫,八面出锋,首先要练得一手好字,书必有神,筋骨血肉缺一不可,不然就是“鬼画符”,白白浪费朱砂和黄纸。 但最重要的,当属那“一点灵光”,即悟性,悟性高的人,不必非要死记硬背那么多前人所创符文,临时起意便能自创无数新的法箓,随心所欲,信手拈来。 这不巧了?李停云的悟性,那是光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灵根可以被掠夺,脑子谁都抢不走。 他的记性也是一顶一的好,这点像他爹,过目不忘,一览成诵。 至于字么…… 都说“字如其人”,这还真不一定,他这个人,贼坏,但他的字,贼好! 一手好字,都是童子功,是他爹用柳条抽手掌心抽出来的。 李停云自能握笔,就开始练字,他爹握着他手,一笔一划教他,他临的帖,都是他爹亲笔写的。 父子两人字迹相似,又与大梁宫廷帝师教习皇子御用的书体字形一脉相承。 李停云为何姓李? 因为他们“季”家本是皇族血亲。 本就该姓李。 他的祖父,便是那大梁皇帝一母同胞的亲弟弟,被祸国妖后几句枕边风陷害,血溅当庭,满门抄斩。 他的祖母身怀六甲,在忠心耿耿的亲随护卫之下死里逃生,这才隐姓埋名,藏踪匿迹,等待沉冤昭雪的时机。 可他们家实在时乖运蹇,在朝跟妖后不对付,在野又逢元氏一族,一次次遭人算计,一个个不得好死。 冤情太多,压根没地儿昭雪。 同样是被逼到绝境,同样背负着血海深仇,同样踏上了修仙这条路,李停云吃尽苦头,却没有得到上天分毫眷顾。 他小小年纪,四处流浪,悠悠四载光阴,十二岁时,参加道玄宗入门试炼,光明正大夺得魁首,却被所有人质疑,得不到认可的他阴错阳差坠崖摔死,阳寿告终。 他像一颗被天道遗弃的棋子,每走一步都是错的,坚持过,自省过,改正过,但都没用,最后只能去你妈的,狗屁天道! 李停云对天道产生了强烈的悖逆感。 在幽冥地狱,灵魂被撕裂的那一刹那,这种感觉达到了顶峰。 “那宝贝,什么山鬼花钱……你现在还戴在身上吗?”小贩打量着旱魃,只要长了眼,就能看到,他身上可太“光溜”了,什么多余的饰物都没有。 “早他妈不知道扔哪儿去了。” 旱魃无所谓道。 没了灵根,什么魔气,灵气,他都不大能感知到了,还要那玩意儿干什么? 嫌占地方,就扔了。 话是这么说,但他却知道,东西“扔”在哪儿,并不是随手丢掉了。 而是埋在他娘的坟前。 他娘死后,尸骨被他一把火烧了,灵溪村村外有座山头,山上有棵柳树,骨灰就埋在柳树根下。 埋好之后,他怕蛇虫鼠蚁侵扰,或者孤魂野鬼作怪,把骨灰当养料吃了,就摘下对他来说已经没用了的山鬼花钱,一并挖坑埋了起来。 自此他就再也没回去过。 殊不知,当年陪他一起挖坑的蠢狗,把这些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狗子哪里知道,山鬼花钱是干什么用的,主人又干嘛把这东西埋他娘坟前。 狗子只知道,主人是把浑身上下最值钱的宝贝埋进去了,他便有样学样,也把自己最喜欢的大棒骨孝敬了上去。 谁知,主人非常生气,奋力把骨头踢得远远的,骂他捣什么乱,再叼些烂东西过来,就扒了他的皮! 狗子以为主人看不上他珍藏了几个月的大棒骨。 可他又实在没有什么好东西做供奉。 便暗下决心,以后发达了,就把这里挖满坑,填满宝藏! 后来他的确发达了。 也的确践行了“挖坑埋宝”的诺言。 李停云是再也没回去过,旺财却比他殷勤多了,凡是得了什么宝贝,就要到他娘的坟前祭拜,挖个坑,埋进去,就像他当年把山鬼花钱埋坑里一样。 其中就包括夏长风给他的小海螺。 谁料,某年某月某日,满山坡的宝藏,竟被偷了个精打光! 天知道狗子面对密密麻麻被人挖开的空坑有多绝望! 仿佛晴天一道霹雳打在身上。 他登时失去了全身的力气,双膝跪地,挺起胸膛,仰面大喊:“不!不!!我不相信,这是真的!!!” 这件事发生在约莫一百年前。 那一阵正是李停云杀得最凶残的时候,旺财狗狗祟祟躲着他,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回太极殿,就跟着玄聿,住在司无邪经营的小镇上,改头换面当起了拉面馆的老板兼大厨。 他哪儿敢跟李停云告状啊?!连见一面都不行,他惜命,生怕被误杀。 主人教会了他“摘星步”,他就靠这个望风跑路。当面找死?不存在的。 他一定会在李停云余光瞥见他之前,步转星移逃得连尾巴都不让他逮到! 宝贝失窃,旺财怀着悲痛的心情,沉寂在永劫镇的小面馆里,一边拉面,一边伤怀,正伤心呢,李停云找上门了……他主人找上门了!狗子吓得一激灵。 他怕得要死。 因为主人对他说,要去灵溪村走一趟。 狗子以为,主人是去祭拜他的母亲,战战兢兢,犹豫再三,还是没敢告诉他:你娘的坟被人动过了!山鬼钱不见了,小海螺不见了,我在坟前埋的宝贝,都不见了…… 他根本想象不到,此话一出,李停云得有多愤怒,会发多大的火!!! 没人遭得住他的怒火。 旺财怕他把这人间都翻个倒栽葱。 狗子干脆啥也没说。 没想到啊没想到,李停云去灵溪村,根本不是去他娘坟前怀旧的。 而是去杀人的。 元氏后人,被他犁庭扫穴,血洗了一遍,就像除草那样,连根儿都掘了。 杀完人,转身就走。 他没空上坟。 血债血偿,数百颗人头,就当祭品了。 旺财回头一想也是,他主人的性情,是很冷厉的。怀旧?旧日有什么可怀念?李停云不懂多愁善感,也不会思前想后。 生他养他的父母,他恨也好,爱也罢,都不可否认,是他非常在意的人,他在意的人,因他而死,说不痛苦,不怀念,那肯定是假的。 但,死了就是死了,念念不忘也没有用,他要做的只有报复,无尽的报复。 他没有时间痛哭流涕,他要找到令他痛苦的根源,颠覆这一切阴错阳差,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要杀掉多少人。 所有人都骂他是没人性的、冷血的畜生,李停云心想,还真骂对了。 他做过最没人性、最冷血、最畜生的事,就是在他八岁那年,杀死了自己的生父,气死了自己的生母,既然他连这种事都做得出来,也就没有什么事做不来了。 要李停云自己说,他会觉得,在日后杀人如麻的太极殿殿主,其实并没有当年那个“杀父弑母”的小畜生,更下得去手,更狼心狗肺。 他不是越来越狠毒。 恰恰相反,他已经把最狠毒的事,做在了最开头。 而这,是被人算计的。 后来他杀再多的人,或无辜,或不无辜,或该死,或不该死,他都懒得去想了。 他爹娘也不该死,他们家也不该散,大梁更不该灭。 可结果如何? 国破家亡。 “你最开始问我……问我知不知道,灵溪村元姓子孙后代是什、什么下场……我说我不知道,其实是骗你的。” 一道雷电似的目光射了过来,小贩慌忙自证:“也不能说是‘骗’了你,因为我对人间事是真的不知情!但也不能说没骗你,因为,因为我多少能猜到一点……” 何谓“猜到”?必定是有蛛丝马迹,被他觉察,心中便有了数。 “我一直都相信,善恶到头终有报,所以我想,元家的下场,不会有多好。” “你这是在心虚?难道你很清楚,元家背地里干过些什么勾当?!” 这个问题很要命,他若回答错一个字,以李停云的狠毒手段,定叫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第167章 忘川不渡有情人(六) “我……我……” 小贩有点哆嗦。 上下牙齿打架,心里十万火急:死脑子,快想啊!死嘴,快说啊! 可越是着急,他越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更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需要我帮你回忆一下吗?”旱魃寒声道,“比如,记忆回溯?” 记忆回溯,主打一个“精神力碾压”。与精神力相关的术法,大都是阴差审问犯人常用的酷刑,对亡灵来说,显然精神折磨才是最狠的。 小贩脑子“嗡”的一声,被人用精神力窥探过往,不难接受,可要命的是,精神被击溃、意志被瓦解,人会失智,甚至失常。 他可不想下辈子托生成斗鸡眼、八字脚、嘬着手指头流口水的村头二傻子! “我想起来了!我全都想起来了!我曾经,是元家府上的家仆,有一天……” 他只恨自己一张死嘴没长三条舌头: “有一天我在打扫院廊的时候不小心听到老主人少主人还有那个嘴里没好话的妖道在书房密谋什么大事我没听清就走近一点更近一点再近一点我发誓我真的不是故意偷听墙角我只是管逑不住自己的两只脚!” “然后我差点被发现幸亏我溜得快跑得急才没被逮到再然后我混进乡里征召民夫的队伍连夜卷铺盖跑路跑到千里之外的京城躲灾避难因为我害怕被盯上被迫害被灭口我害怕背后连中八根暗箭但被官府判成自杀!!” “毕竟我老主人他在黄粱城也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而我不过是大人物一鞋拔子就能抽死的小蚱蜢我怕啦我真的怕啦!!!” 一口气交代完,差点厥过去。 “壮士!壮士!你想听啥我就说啥,千万别用精神力折磨人!” 旱魃心想,老子一头僵尸,连魂儿都没有,哪来的精神力? 吓不死你。 “你说你亲耳听到,妖道和元家父子曾在私底下密谋?” “是啊,”小贩困惑道:“当年,元家和季家两姓交好,两家的少爷还是书院同窗,我反正想不明白,元家为什么偷偷摸摸把那妖道奉为座上宾。” 旱魃嘲弄道:“两面三刀的人,不是太常见了吗?” 小贩却说:“你那时候年龄太小,不知道元家和季家交情有多深。” “季家是一早就在黄粱城中扎下根来的,家大业大,而元老爷起初跟我一样,都住在城外的灵溪村,只不过人家比我有钱,这才搬到城里做生意。” “元老爷特别会做人,我这辈子就没见过比他还八面玲珑的生意人!他那点家资,跟城里人一比,就不足为道了,但他很快就和季家搭上了线,身家地位水涨船高,没几年,就成了我们灵溪村族谱单开一页的名人。” “可以说,季家对元家有大恩。元家跟季家处成了世交,宅子都挨一块儿建,主人之间经常走动,两家下人之间也有来往,不然我哪来机会机会参加你小时候的抓周宴?” 旱魃话音更加讽刺了,“忘恩负义的人,更常见,根本不足为奇。” “但,但还有一件事,我就觉得特别……特别‘神奇’。” 小贩不知该怎么形容,“或者说,很巧,很怪。” “我在京城服劳役的时候,远远地见过当朝‘国丈’大人一面。听说他是妖后不知道打哪儿认的干亲,就连皇帝都尊称他一声‘岳父’,无论多大的官儿见了他都得下跪!” “国丈大人风光得很,穿着大红大紫的官袍,代替妖后巡视还没建成的朝天宫,站在汉白玉砌成的台阶上,叽里呱啦宣读懿旨……我一句都没听懂,还是听监工说,皇后嫌工期太久,要再调拨一大批人去山上采石。” “监工还说,这就叫‘大兴土木’,劳民伤财,累死一批又一批壮丁,庄稼都没人种了,吃不饱饭,老百姓是要骂娘的。” “但皇帝不管这些,他只管讨美人开心,皇后娘娘得宠,说想要住进世上最雄伟、最华丽的宫殿,皇帝就算累死自己所有子民,也要满足她的心愿。” “哎,真是昏君啊。明明以前,他是个人人称道的好皇帝来着。” “我小时候,黄粱城里城赶大集,一钱能买三个饼,长大后,我到京城一看,天子脚下,竟然躺着好多饿死的人,别说手里没钱,就是揣着金元宝,也买不到一个饼了……” “跑题了。”旱魃提醒他:“你可真能扯。” “嘿嘿,确实扯远了。年纪大了就这点不好,一说到从前,根本停不下来,以前跟我唠嗑的人,都喜欢听我讲故事,可时间一长,他们觉得我翻来覆去只会说那点破事,就没人再听我讲了。” “那么,‘神奇’之处究竟在哪里?” “奇就奇在,国丈大人那张脸,跟黄粱城那妖道长得一模一样!哎呀,骇死我了!我想三天三夜都没想明白,怎么那妖道摇身一变,就成了皇亲国戚?比戏里唱的还离奇!” 确实,旱魃心道,确实离谱又神奇。 妖道,国丈,同一张脸,同一个人。 他在脑海中极力搜刮着关于妖道的所有记忆: 在他的记忆中,季家一再败落,他爹屡试不第,后来一家人不得已搬出黄粱城,在灵溪村住下了;而元家风生水起,跟他爹曾是旧日同窗、后又反目成仇的元家大少爷考取功名,衣锦还乡坐了黄粱城衙门的头一把交椅,而那个妖道,自然而然成了他出入随行的师爷、幕僚。 尽管李停云小时候见过这妖道不止一面,此时此刻却想不起来他长什么样子了。 因为他长得太像个“人”了。 芸芸众生,人均就长他那个样! 普通到没有任何特点,本身也是一种不普通:他抛投露面的那张“脸”,十有八九是他精心雕琢出来的一张假皮。 换皮画骨这种事司空见惯,谁出去搞事情不得上一层伪装? 顶着这样一张普罗大众的脸,才方便在朝野江湖肆意行走。 牛逼。 李停云:事情开始变得有趣了。 其实他很久之前就猜到,李梁王朝的覆灭,与黄粱城季家的衰亡,绝不是毫不相干、并立平行两条线,而是密不可分一条脉络。 季家之所以落得那样的下场,恐怕不单单是因为元氏父子恩将仇报,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姓李,是皇室后裔,身体里流淌着皇族的血液,所以,不管躲到哪里,都不可能善终。 幕后推手的盘算与布局笼罩整个李氏皇族。 远在千里之外避难的季家,纵然隐姓埋名,也还是被盯上了。 元家只是一枚棋子,一枚用来毁掉黄粱城中这支皇族血脉的棋子,没有元家也会有方家,管他圆的方的尖的扁的,棋子而已,有用就行。 在野,“师爷”为元家效力;在朝,“国丈”为妖后宣旨。 看似是元家专程请了道人做师爷要害季家,是妖后逾矩拜老父为国丈祸乱朝纲,事实上,元家也好,妖后也好,不过是两条咬人咬得最凶的狗,而作为“帮凶”的师爷,亦或国丈,才是完美隐藏在幕后的主谋。 他借刀杀人,把元家和妖后这两枚棋子利用到了极致;他目标明确,用一个女人拖垮一国气运,用一个家族毁掉另一个家族;他耐性十足,一盘棋至少下了三十年,皇帝从青年到暮年,王爷一家三代人,都在算计之内。 一切都因他而起,可他手里竟然从未沾染一滴鲜血。 最后,他完美避开了所有因果。 怎么不算“牛逼”呢。 那么,问题来了,这叼毛如此处心积虑,究竟想要得到什么? 要回答这个问题,其实也很简单。 因为他早就得偿所愿,赢麻了,他得到东西就是他想要的东西,所以,只需要看结局就好,结局什么样,他想要的,就什么样: 他要大梁覆灭,龙脉绝嗣。 他要帝王命格无以传承。 他要人间再无“人皇”。 他妈的,真敢要啊。旱魃一撩衣袍,席地而坐,坐在忘川岸边,看着滔滔江水,作沉思状: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该死的人怎么他就这么多! 这叼毛到底是谁?是人,是鬼,还是妖? 有没有可能,是哪个鬼王,或者干脆是鬼帝? 会不会还有一种可能,他是修仙界的某某某?! 这问题不能用猜的,穷举何年何月是个头。 需要找一个突破口才行。 旱魃沉思许久,突然想到,最后的最后,他还要走一样东西—— 混沌灵根! 妖道还夺了他的混沌灵根! 操了,他怎么把这事儿撂在脑后了? 他最不该忘的就是这件事!可他最不想回忆起的,也是这件事。 在他弱小的时候,吃过很多苦,身体上的,精神上的,可以说,是“登峰造极”的落魄,“惨绝人寰”的悲哀,“超凡入圣”的狼狈,“出神入化”的难堪。 那些折磨他多半都已经忘记了,唯有灵根被剥离出身体的痛苦,非比寻常,哪怕叫他现在想起来,也还是浑身上下都不舒服,哪里都在隐隐幻痛。 一株完整的灵根如同植物的根系,遍布人体十二经络,从奇经八脉延伸到四肢末梢,牵一发而动全身,想要剥取一株完整的灵根,难度比抽筋剔骨高得多,是很细致的活,可想而知,过程有多惨烈。 再加上他遇事时年纪小,更惨了。 人一生中最喜欢吃糖的年纪,稍微有一点“苦”都会无限放大,这件事直接给他整成了心理阴影,留给他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后来再遭遇什么千刀万剐、灵魂撕裂,他都觉得,自己能忍,忍忍也就过去了。 除此之外,另一个阻断他回忆的原因,是他被挖灵根这件事,就发生在他亲手杀死自己父亲的那个晚上,一旦回想起来,就不是一件事、两件事那么简单,而是扯不断理还乱一团乱麻。 在他记忆中,那一天的夜晚格外漫长,发生了太多事,连他自己都分不清哪件是首要,哪件是次要,哪件事对他至关重要,是父母的死亡,是永远失去的灵根,还是……梅时雨第一次救了他的命? 他脑子有点乱了。 僵尸本来就是“没”脑子的物种。 旱魃想太多,灵智都快消耗没了,与此同时,他听到了自己的心声。 那是另一个“他自己”的声音:你脑子不好使,起开,我来! 旱魃想都不想,就骂了回去:你脑子才不好使!你全家脑子都不好使! 另一头的潇湘阁,李停云都他妈气笑了。 梅时雨问他笑什么,他只能说:“笑我自己。我真傻,真的。” 梅时雨又问:“那你现在……能把人家姑娘放开了吗?” 李停云接住了失足坠楼的女子,这本来是件善事,但他把人家的头当颗球一样掐在手里,状况看起来不太妙,再不松手,人就被他掐死了。 女子却坚强道:“我没事啊……” 李停云转述:“她说她没事。” 手腕往后一折,把她的脑袋抬了起来,与之对视。 梅时雨这才看清女子的容貌,只觉十分眼熟,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司无忧一眨不眨地看着李停云,只见他微微蹙起眉头,脸上的神情越来越奇怪,眼睛却始终盯着自己不肯放过,看得她全身发毛,心里有点虚。 狐狸溜圆的眼珠子一转,装作败下阵来,不看他了。 李停云略有些不可思议。 记忆回溯,竟然对她没用?他大肆窥探她的过往,却看到一片空白,就算她意外失去了所有记忆,也不该这么干净,连一丝一毫的痕迹都没有。 况且,只要是个人,遭遇精神力入侵,必然有所反应,但她却平静得很,好似完全不受他人精神力的影响,这一招,对她压根不起作用! 要么是她自身灵魂足够强大,要么,就是她拥有异于常人的天赋。 李停云的猜测更倾向于后者。 因为这个女人的修为实在太烂、烂到家了、烂泥扶不上墙!一个强大的灵魂,怎么可能容忍自己混成这副熊样,烂到这种地步?!还有她身上那股脂粉的浓香,也已经香得发烂、发臭、令人作呕! 李停云一松手,就像扔垃圾一样,把司无忧扔了出去。 人落地上滚了好几圈才勉强停住。 他转头问鬼王:“这人什么来历?” 十王“哎呀呀”叹了一声,并不忙着回答,上前把司无忧掺扶起来。 “世上竟有人如此不懂得怜香惜玉。” 一直以来保持沉默的薛忍冬突然朝他翻了个巨大的白眼。 梅时雨走回李停云身边,低声问他:“方才怎么回事?” 李停云摇了下头,“说不准,有点古怪。” 连他都说不准的事,大概是古怪中的古怪了,梅时雨心想。 十王把司无忧扶起来,司无忧却推开他,不要他碰,搓了搓身上摔疼的地方,又拍了拍裙子上的脏污,便像无事发生那样,一路小跑到李停云面前,仰头看着他。 朗声问道:“不知公子如何称呼?年方几何?家住哪里?可有婚配?” 十王作搀扶状的两条胳膊维持原样没有放下。 薛忍冬的沉默震耳欲聋,梅时雨比他更甚。 李停云抱臂站着,没什么情绪,独独他一个,竟比谁都置身事外。 敷衍道:“咱俩不合适。” 司无忧不解:“哪里不合适?” 李停云:“性别。” 司无忧:“???” 事情开始朝着奇怪的方向发展。 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梅时雨恍然大悟,指着司无忧,“原来你是男人?” 莫非这就是李停云方才所说的“古怪”之处? 男扮女装,毫无破绽,怎么不叫“古怪”呢? 简直太有古怪了! “你……你这人,真是眉毛底下安俩蛋,只会眨眼不会看!” 司无忧瞪他一眼,“你给我睁大眼睛,仔细看看!我当然是女人!如假包换的女人!” 说着,就要挺起胸脯、扭起腰肢、抛起媚眼,做出“风情万种”的姿态。 但,不待她有所动作,李停云“跨嚓”一下挡在俩人中间。 一张符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拍进司无忧体内,定住其身形。 回头看着梅时雨,非常不爽:“我说笑话呢,你也当真?” 梅时雨突然意识到,自己才真是闹了个大笑话,颇觉不好意思,“好吧……原来如此。” 此外,他注意到一个细节。 李停云用符的习惯,有别于常人,不是贴在身上,而是拍进体内。 别人的符,是“外敷”,他的倒好,是“内服”。 而且,他使用的符箓都很诡异,不似普通黄纸朱砂画就,一旦接触人体就会消失不见。 简直防不胜防。 符术与咒术不分家,符箓上镌刻着咒文,往往代表着某种诅咒。 例如,梅时雨所中的“阴阳咒”,实则就是两者融合的产物。 李停云在这方面造诣高深,与他的炼丹技术相比,一个在山巅,一个在谷底。 不,说在“谷底”,还高看他了,应该是在“海底”,海底两万里。 “她的来历,”李停云目光扫过鬼王,“别再让我问第三遍。” 十王立刻正色道:“常言说,英雄不问出处,那美人,又何必打听来路?难道太极殿殿主广寻炉鼎,还会挨个问其来历?来头不小,就不敢收了?” 梅时雨一听“炉鼎”二字,面色就沉了下去。 笑容不会消失,只会转移。 李停云果然喜上眉梢。 “这么说,她是炉鼎之身?” 这一刻起,他看司无忧的眼神就变了。 从看一坨烂泥、一件垃圾,变成打量一样上等的祭炉耗材。 “殿主,”薛忍冬看准时机,冒了个泡:“她不单是炉鼎,还是绝品炉鼎。属下此番来地界,正是得到了消息。” “绝品炉鼎”四个字,瞬间挑动李停云敏锐的神经。 司无忧察觉他打量自己的目光一变再变,但从始至终都没把她当作一个“人”来看。 那道“定身符”,直接打进她血肉之躯,是由内而外生效的,她先是感到心跳骤停,血液凝滞,失去了呼吸,然后才发现,四肢都动不了了,身体似纸扎人一般,不受控制地紧紧绷直。 活着的灵魂困于僵死的躯壳,窒息感令她产生濒死的错觉,直到符箓失效,方能解脱。 太折磨人了。 司无忧想哭,又哭不出来。 还有,她最担心的是,时间一长,她身上会不会生出几块难看的尸斑?! 一想到有可能毁容,她就比死了还难受。 比起毁掉容貌,她宁愿一头撞死! “绝、品、炉、鼎?” 李停云捏住司无忧的下颌骨,居高临下仔细观摩,似在鉴定名器之真伪优劣。 一个并不带有褒贬意的词,因他森寒的语气,蒙上一层强烈的、负面的感情色彩。 梅时雨从中听出一丝切齿之恨。 却不知他的恨意从何而来。 搜集炉鼎,不是他一贯的癖好吗? 太极殿殿主这项“不良爱好”早已人尽皆知。 世上总有心术不正之人想要走捷径,千方百计寻觅炉鼎与之双修。 李停云属于其中最疯狂的那一个。 一样东西,只要他想要,就没人能抢得过他,哪怕别人已经攥在手心了,都能被他从手指缝里抠走,抠不走,就剁手。 反正,他看上的,都得是他的,他也不挑,有主的、没主的,他都要。 炉鼎本就罕见,绝品炉鼎更加稀有,这样一来,他一个人就已经“供不应求”了。 在他丧心病狂地掠夺之下,休想再有第二个人分一杯羹,搞得别人连歪门邪道都走不成。 不了解内情的,以为他色欲熏心,纷纷祝福他早日*尽人亡。 了解一点内情的,才知道他是用活人炼丹,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 梅时雨以为,绝品炉鼎之于李停云,无非也是他用来祭炉的耗材罢了。 唯一的特殊之处就在于,这种耗材质量更高,或许有希望拯救一下他稀烂的炼丹技术。 但很遗憾,他以为的,是错的。 所有人都错了,错在想当然。 他们太相信李停云是个神经病了,就算他用炮弹打蚂蚁,也不觉得奇怪。那么,即使他找遍全天下的炉鼎,都只为将其送进炼丹炉,再一抔灰端出来,迎风扬了——又有什么稀奇? 谁能想到,李停云寻找炉鼎炼丹,重点在于“寻找”,而不在于“炼丹”。 他对“绝品炉鼎”锲而不舍地追寻,寻的是仇。 血海深仇。 只因为他这些年找到的“炉鼎”,始终不是他要找的那件“绝品”。 所以,他才把那些没用的家伙,全都扔进了炼丹炉。 物尽其用而已。 李停云拿炉鼎活体炼丹,梅时雨说他残忍,一步一步教他如何走上正道,但梅时雨不会知道,李停云就算不当着他的面把那些人烧成灰,也会在背地里放干他们的血。 宁可错杀千万,绝不放过一个。 幼时,李停云曾在妖道嘴里第一次听到“绝品炉鼎”这个词。从那时候起,他就把这四个字牢牢记在了心里。 旧事重提,那个令他痛苦到选择遗忘的夜晚,在那个夜晚里发生的所有事,全都绕不过去—— 第168章 忘川不渡有情人(七) 八岁那年,某个闷热的夏日。 暴雨将至,每一缕空气都呛得人无法喘息。 李停云再也受不了他爹的打骂折辱,选择用最极端的方式报复回去—— 亲手杀了他。 而他的母亲,扑倒在门槛前,目睹一切,心悸而死。 一夜之间,他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 亦是杀父弑母的罪人…… 三百年前,李停云为人时,一出生,就背负着“天煞孤星”的凶谶。 在他不记事的时候,他的祖父母相继离世,“季”家败象初显。 其后,他爹屡试不第,考取功名无望,越来越不济。 一不小心,玩物丧志,染上了赌瘾,果然败光所有家业。 在姓元的假意接济之下,一家人从黄粱城迁到灵溪村。 他爹仍是终日浑浑噩噩,境况没有最坏,只有更坏,想象不到的坏。 又一不小心,稀里糊涂跟人签契,竟把妻儿发卖了。 卖进了青楼。 小元宝甚至还在好奇地问他娘,“青楼”是座什么样的楼? 初来乍到,他以为青楼就是天堂,因为……点心管饱吃! 直到娘俩被迫分开,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马不干了,大闹一通。 元宝年纪虽小,脾气却大,一生气,锅碗瓢盆满天飞,桌椅板凳乱打人,浴池发大水,灶台生火龙,屋顶崩了,地基裂了,亭台楼阁摇摇欲坠,晃得人头昏眼花,站都站不稳。 老鸨甩着帕子,呼天喊地、哭爹喊娘地劝他:“小圣爷爷,快些收了神通罢!” 李停云幼时天赋异禀,浑身灵力充沛,但没经过正儿八经的修炼,对阴阳五行的理解和掌控,全凭感觉,说白了,就是玩儿,就是闹。 玩儿大了,闹狠了,连他自己也收不了场。 他凭一己之力请在场有人狠狠地喝了一壶。 也包括他本人。 他累成小趴菜,一觉睡到天昏地暗。 从此没人再敢针对他们母子。 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得救了。 小小年纪的李停云,还没有强大到可以自救,乃至救人的地步,他能够自保,并且保护他的母亲,已经是勉勉强强。 他还是个小屁孩儿,生而为人才活几年?他会累、会饿、会犯蠢,更容易被耍、被骗、被蒙蔽,何况他无依无靠,寡不敌众,纵然有劲扑腾,也无力转圜。 在青楼,他娘是“清倌人”,因弹得一手好琵琶,被指派去教习花魁音律乐理。 大梁女子皆以善弹琵琶为荣,他娘在出嫁前也被规训,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花魁是个顶讨厌的女人! 这个女人总是跟他过不去。 打翻他的饭碗,踩烂他的点心,掐住他的脸当宣纸一样乱涂乱画。 末了照镜子一看,他被画成了满脸麻子和疮疤的丑八怪,难看的墨痕洗都洗不掉。 如果不是他娘看得太紧,他一准半夜点火烧光花魁那头秀直的长发! 妓院里,什么花天酒地,风月无边,什么逼良为娼,霸王硬上弓,比比皆是。 李停云打小就长见识了。 什么都不懂的年纪,他已经见多识广。 真乃“前途无量”也。 一天,他问他娘,“寻花问柳”是什么意思,花是什么,柳又是什么? 有个猥琐的大叔告诉他,寻花问柳嘛,是男人的天性! 只要是个男人,就会干这种事,等他长大了,自然而然也就懂了。 大叔还说…… 他娘惊恐地捂住他的嘴,不允许他再说下去了。 简直不可置信短短几天他都跟人学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娘严正地告诉他,他所听到的、看到的,全都是错的! 花天酒地错了,风月无边也错了,至于逼良为娼、霸王硬上弓,更是大错特错! 然后教他,什么才是对的。 究竟什么才是“对”的? 依他娘所言,是“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是“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他当时哪能听懂这些玩意儿。 吃不了细糠。 还嫌弃上了。 他嫌弃诗啊词啊、山啊水啊实在是花里胡哨、矫情造作! 直到遇见某人,他才突然开窍,字句方成字句,景语原是情语。 他娘想教他的,是专情,是唯一,是从一而终,是至死不渝。 小元宝反问他娘:“你跟我爹,就像你说的那样吗?” 他娘坚定地说:“是的。” 李停云才不信,“你们俩,明明是一朵鲜花插在了一坨牛粪上。” “你跟我爹,就不该认识,不该成亲,更不该生下我!” “他配不上你,他不值得你喜欢!” “不,他值得。”他娘还是很坚定,甚至是很固执。 她固执地说:“我和他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我知道他曾经是怎样的一个人,没有人比我更加了解他的过去。” “也许,他现在是‘生病’了罢……这种‘病’很奇怪,会把一个人往死里折磨,让他变得完全不像他自己,做出很多他并不想做的事。” “我了解他的痛苦,却又无能为力。我不怨他,因为我知道,他只是身不由己。” 李停云那时死活都理解不了,“一个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什么叫‘身不由己’?你总是替他说话!我不信!不信!” “控制不住自己,反过来伤害最亲的人,是他懦弱,他无能!我都看到他在发狂的时候打你了,一次、两次、好多次!你为什么不恨他?你为什么不离开他?” “他就是个烂人!他对你动手,他怎么会感到痛苦?他那么痛苦的话,怎么不去死?活不成,还死不了吗?!” 咒他亲爹去死,可谓大逆不道,他娘已经高高地举起了手。 但那一巴掌,并没有落下去。 化作一声遗恨:“你还小……你不懂……” 这话说得一点没错。 小时候的李停云确实什么都不懂。 他不知道,时隔百年之后,他娘当年落空的那一巴掌,终于还是狠狠地扇到了他脸上! 他年少无知说过的话,一字、一句,远比那一巴掌来得猛烈,干脆,且响亮。 多年以后他同样在无意中害惨了自己最不想伤害的那个人。 也曾挣扎,也曾痛苦,甚至抱着绞痛的脑袋冥思苦想—— 我是不是,也生病了? 李停云会想:难道他生了跟他爹一样的“病”吗? 他似乎活成了他爹的翻版。 “身不由己”四个字,横贯死生。 他像他爹一样可悲。 但他的处境,似乎又要比他爹好上那么一点。 好就好在,梅时雨对他,没有感情。 李停云的父母是鲜活的反例——两小无猜,山盟海誓,一纸婚约,拿不起放不下,求不得失荣乐,曾经拥有过,失去了更痛苦。 但李停云之于梅时雨,却只是一个“无意义”的陌路之人,无论他做什么,梅时雨大概都不会失望,甚至不会意外,也就免去了多余的痛苦和悲伤。 他可以毫无负担地憎恨他,提防他,警惕他。 也许,他们之间,做仇人,才更合适。 李停云终有一日体会了他爹的难言之隐,自然也理解了他娘的无可奈何。 但他仍然为他娘感到不值,非常不值。 如果一个人已经病到无可救药的地步,那么离这种疯子远一点,才是最好的选择。 任何还想接近他、拯救他的想法都是相当愚蠢的。 是不值当的。 说不定他最不想面对的,就是还有人在意他、管着他。 因为他注定会让人寒心。 这种“感同身受”,只有在经历过后,方能领会。 年幼的李停云自然不会懂得。 小元宝不明白,什么叫“身不由己”,他爹怎么就“病了”? 他宁愿相信,他娘是在自欺欺人! 为他爹拉来一箩筐的托词和借口,无非就是不想承认,他爹根本不值得! 小孩子只相信两只眼睛能够直白看到的东西。 他看到他爹是个懦弱无能的废物。 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妻儿,害得他们母子沦落风尘,亲手把这个家拆得四分五裂。 他恨他爹恨得要死。 母子二人在青楼妓院待了小半年才得解脱。 他们被“好心人”赎了出去。 这位“好心人”,姓元。 正是那个谁,他爹的旧日同窗。 元家大少爷,黄粱城黎庶头顶上的那片“青天”。 他爹跟姓元的,俩人自小就在同一座书院修学,而他娘,正是书院院正的掌上明珠,姓元的对他娘思慕不已,奈何他娘跟他爹情投意合,眼里容不下第二个人。 窈窕淑女,求而不得也就算了,姓元的还眼睁睁地看着她嫁给了自己的死对头,怎能不恨得牙痒痒?最纯恨的那年,他把床头啃得全是牙印。 多年以后,死对头一落千丈,一蹶不振,而他平步青云,精彩而又光耀,两相比较之下,当年事事都胜他一筹的人,现在还不如他胯下一根毛! 按理说,他也实在没什么好“羡慕嫉妒恨”了。 但这姓元的属实是有几分痴情在身上的。 他已经立起一番家业,却迟迟没有娶妻生子,还老是打着“探望旧友”的名义回灵溪村,大摇大摆地上“季”家去访友探亲,外面早就谣言四起传言纷纷。 李停云他爹自然无比膈应,时间一长,疑心大起。 他一度怀疑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崽——兴许这就是他一念之间典卖妻儿的缘故吧。 姓元的用重金和权势从秦楼楚馆赎出了李停云母子二人。 他迫不及待把当年高高在上的千金大小姐、而今已为人母的可怜妇人赚到身边占为己有。 至于小姐身后那个目露凶光的小鬼……他招招手,叫来“师爷”,拉开李停云,送出城去。 扮作“师爷”的妖道,一直以来都低着身架、弯着腰弓,为元家人“出谋划策”“尽心尽力”“鞠躬尽瘁”,在姓元的面前,他听话得像条狗,谁能想到,他才是那个遛狗的人。 大计将成,一想到自己终将得偿所愿,妖道对天、对地、对谁都有好脸色。 遇到乞丐就给赏钱,遇到不平事就帮一把,眼前路过一只狗,他都高兴地丢两根肉骨头。 黄粱城中谁人不夸他日行一善菩萨低眉? 哪能想到,他借刀杀人的手段,才令人叹为观止。 妖道眯起双眼,笑着打量李停云,三缕长髯花白如瀑,衬得他慈眉善目,和蔼可亲。 李停云深知此人厉害,他的所有“神通”,在这个妖人面前,统统不奏效。 这一次,他失去了一切反抗的手段和能力,他保护不了自己,也保护不了娘亲。 妖道抓他像抓小猪崽一样容易,任他拳打脚踢、嘶喊吼叫,都没有用。 带他径直出了城门,有商有量:“小友,贫道不喜欢做那杀生之事,只想送你回家,顺道见你父亲一面——贫道也算他的老朋友了,希望他见到我,不要惊讶才是。” 李停云“呸”的一声:“滚!” 妖道抹了把脸:“小友,你怎么这般没礼貌?” 李停云三连击:“滚,滚,滚!” 妖道双掌合十,道了句“福生无量”。 抽出拂尘“唰”地一甩! 把他从这一头的黄梁地,抽到那一头的排水沟。 中间至少隔着三亩田。 李停云掉进水沟,疯狂扑腾了几下子,就不再露头了。 妖道还以为他淹死在了水里。 谁料,他只是故作溺水状,实际上水性比鱼都好! 憋住一口气,瞬间就溜了。 妖道捋捋长须,依旧满面笑容:“好小子,敢耍道爷?!” 李停云游着游着,突然感觉河道变窄,当机立断跳上岸,撒开脚丫子往死里逃生。 脚下的路很奇怪,忽长忽短,远处的山也很奇怪,忽远忽近,身后的人更奇怪,笑声忽高忽低:“小子,两条短腿嘎蹬挺快,可你再快,还快得过道爷的‘缩地成寸’?” 妖道紧跟着他,步伐不急不缓,胜似闲庭信步。 李停云一掌劈在地上,纵身遁入开出来的地缝,反方向蛇形而去。 随机应变的能力过于优秀。 妖道感慨万千:“小小年纪就跟道爷斗得有来有回,长大了还怎么得了?” 妖道身轻似燕,脚不沾地,笑看他困兽犹斗,心觉有趣。 李停云道行太浅,虽然遁在地下,却藏不好形迹,地面上鼓起一条弯弯曲曲的长线。 他也跑不快、跑不远,还很容易迷了方向,总之,错漏百出。 妖道站在原地,伸出一只手去捉他,胳膊越长越长,手越伸越远。 顺着那条线就把他给揪了出来! 任他孙猴子有通天彻地之能,也翻不出如来佛的五指山。 李停云满嘴都是泥巴,喷了妖道一脸,被抽几嘴巴子之后,终于安生了。 真的安生了?笑死,怎么可能。 李停云像条活蹦乱跳的大鲤子鱼,上蹿下跳斗智斗勇,闹得人一刻都不得安宁。 妖道不禁仰天长叹:屎难吃娃难带,带娃比吃屎还痛苦! 从此道长更加坚定了不婚不育脱凡绝俗、修道成仙大道朝天的决心。 妖道把李停云五花大绑起来。 比绑八条腿的螃蟹还多缠好几圈。 一路给他拎回了家。 第169章 忘川不渡有情人(八) 时隔多年,妖道再一次找上了“季”家的门……如果那门都没有的破地方还算个家的话。 他站在门口,两手相抱举于胸前,对主人客气道:“贫道这厢有礼了。” 紧接着,贴脸开大:“居士这些年,考妣皆丧,妻离子散,过得似乎并不如意。贫道早有善言与你,婚前婚后多次提醒,‘勿谓言之不预,休怪不教而诛’,可你次次都听不进去,又能怪谁呢?如今谶言一一应验,你也该认命了罢。” 李停云他爹愣了很久,像是没听懂对方在说什么。 事实上,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听懂过“人话”了。 平时脑子就像一团浆糊,过去的许多事,他都想不起来了,他甚至忘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意气风发、才思敏捷,而今跟人交流都显得费劲。 他自己做过的事、说过的话,更是转头就忘,转身成空。 他之前还在奇怪,他的老婆孩子哪儿去了?第一天出去找人,第二天忘了,第三天继续出去找,第四天又忘了。 第五天开始怀疑,我成亲了吗?我有老婆吗?我连老婆都没有,哪来的孩子! 不管了,喝酒,睡觉,梦里什么都有。 如此折腾几个月,他每天都醉醺醺的,几乎都要把自己喝死了。 李停云一下子出现在他面前,他想了大半天才想起来,嘿,这我儿子! 他真的有个儿子。那他老婆呢?不要他了,跟别的男人跑了吗? 不不不,他依稀记得,有谁跟他说过:“无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不会离开你。” 就是这句话,这个声音,让他清醒了一些。 他痴痴茫茫看向门口,看着那位手拿拂尘的道爷,那张慈眉善目、笑眯眯的老脸,突然惊出一身冷汗,目呲欲裂:“我想起来了,是你,是你!” “你诅咒我父母早逝,谩嗟我妻薄命,我儿孤煞,你居心何在?!” 他一拳抡过去,打空了,他不甘心,抓着妖道的领口,抓住了,又好像没抓住。 口中不断呢喃“是你,是你”,就好像多年的“病因”呼之欲出—— 他似乎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般模样。 但他又说不清楚来龙去脉,有的只是一种“真相大白”的感觉。 他能感觉到,所有的症结,都出在这个一而再再而三抛头露面的妖道身上! “没错,是我。”妖道一派祥和。 拂尘一扫,劝他“别着急”“冷静点”,和气生财,生气伤身。 保持微笑是他的习惯,礼貌待人是他的优点,有礼貌地不干人事,则是他独一无二的专长。 “许多年前,贫道在你身上种下了一只‘金蚕蛊’。” “此蛊窃取你的气运,移花接木,悉数‘借’给了元家人。” “你这一生的运势,一衰再衰直至枯竭,便落得如今境地。” “而元家借了你的势,自然水涨船高……” 他就这样大大方方地承认了,无视受害之人是何等的惊愕与混乱。 “元家少爷的确夺走了你的气运,但若说他逆天改命,占了你的命格,其实也不然。” “他中举入仕,衣锦还乡,得以在黄粱城中做一方父母官,已是他此生的极限。” “而你,本应该一朝登科,身世大白于天下,顺理成章坐上那九五至尊之位,得到整片江山。” 妖道将手掌放在耳边揉了揉,“贫道好像听到了下巴脱臼的声音。” “你很惊讶,我怎么会知道这些,对吗?哎,这并不重要啊,重要的是……” 他周身散发着助人为乐的圣洁气息: “贫道略懂一些医术,需要我帮你看看吗?下巴骨脱臼,还是很好治的。” 李停云他爹已经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上下两排牙齿捉对儿厮打,根本没有力气挤出一个字来回应他夸张的表演。 “贫道说笑呢,请别在意。”妖道一撩拂尘,重回正题,连名带姓喊他一声:“季辞璋,你本姓李,皇室血脉,也许,我该唤你,李、辞、璋?” “不过,名字而已,一个称呼,错就错了吧。乱世之中,人人皆如飘萍,无根无蒂,身世、姓名又有什么要紧?” “君不见,山河破碎风飘絮,在此世间,谁人不是‘身世浮沉雨打萍’?” 李停云他爹又有点听不懂了,“你什么意思……” 妖道“啧”了一声,“金蚕蛊把你的脑子都给吃了吗?还曾是文采斐然的书生呢,怎么连句诗也不得解?孔老夫子要被你气活了。” 季辞璋真想一巴掌扇死他,让他知道知道,孔老夫子的孔,是孔武有力的孔。 “什么叫‘山河破碎’?什么是‘乱世之中’?外面发生了什么?!” “哦,差点忘了,黄粱城离帝都太遥远,帝崩国丧的消息,似乎还没有传到这里来……” 妖道思索一阵,说道:“当然,也可能是天下大乱,烽烟四起,消息再也传不过来了。” “你不知道,现在外头乱得很,我可听说,东西南北四面八方,到处都在打仗。” “无数城池沦陷在叛军铁骑之下,各路豪强占据一方称王称霸,黄粱城这片净土也迟早会被殃及。” “毕竟,李梁气数已尽,此乃大争之世。” 季辞璋不可置信。 他说什么?他刚刚说了什么? 李梁气数已尽,此乃……大争之世?! 妖道笑叹:“不瞒你说,我曾在你身上,看到过紫微星耀。” “换句话说,你是帝王命格选中的继承人,本应该成为中兴之主。” “知道‘帝王命格’意味着什么吗?” “吉、亨、利、贞。” “是谓‘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可挽狂澜于既倒,可扶大厦之将倾。” “说得再直白一点,就是这辈子都没有过不去的坎。” 妖道兀自沉吟:“拥有帝王命格的人,妖邪不侵,很难对付,无论怎样打压,都有可能叫他绝地逢生……” “因而最初,我还有些担心,生怕碰上一枚硬钉子,若我所有计划都施展不开,可如何是好?” “事实表明,这种担心实属多余。你们李家人,一个两个的,都没有我想象中那样‘坚不可摧’。” “其实,只要是个人,就一定有弱点,抓住弱点,便能逐个击破。” “无论他是帝王命,乞丐命,还是狗屎命,一旦自暴自弃,他就什么都不是了。” “不如一坨臭狗屎。” 妖道平摊双手,贼喊抓贼:“要怪就怪你的弱点暴露得太明显,怪你的心志远远不够坚定。” “你生来一副傲骨,你的骄傲不允许你有失意,我只是略施小计,你便自乱阵脚。” “你以为贫道害了你,还是元家害了你?不,是你过早地放弃了你自己。” “你从前的人生那样顺遂,如何受得了接二连三的打击?你选择自甘堕落,这是意料之中的事。” “当然,也不能全然怪你无能,坚如磐石的意志力,我几乎是没有见过的。” “所以,认命吧。” “就算你是天之骄子,又如何?” “就算你悔不当初,现在也晚了。” “一切都太晚了。” 来不及补偿,来不及自救,更来不及翻盘。 他早就“病入膏肓”。 一如这个国家,这个王朝,已经烂到根里,该一铲子除掉了。 这就是命吗? 这就是他的命?! 不容反抗的天命?! 季辞璋心里有个声音在回荡。 那个声音告诉他,或许是的。 正是这样的。 时至如今,他除了认栽,认命,还能怎么办?还能做什么?!他什么都做不了。 他的家没了,国也没了。 国破家亡,对谁来说不是最深的绝望呢? 一国之兴,好比一匹马,拉着一辆重车,艰难地上陡坡,而一国之亡,便是这辆马车失了控,冲向下坡路,这种天崩地裂的局面,不是独一个人、一家之姓就能挽回的。 做梦! 马车疾驰而过,车轮滚滚向前,芸芸众生不过是马蹄下的一根杂草,车辙下的一粒尘埃。 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兴也乎焉,其亡也忽焉,这真可谓是……季辞璋以手掌抵住前额,虽头昏脑涨,却心知肚明,这就叫“盛衰无常、造化弄人”。 沉沉苦痛逼得他头疼病又犯了,脚下好似踩空了一块,双腿一软,往后退了几步,跌坐回桌边。 悬在半空中的手轻轻地放下了。 口中轻吟: “此间不留身与世,岂非无计做文章?” “江山那更千秋载,任他倾颠……任他亡。” 他把手放在桌子上,又要去捞那只已经见底的酒坛子。 谁料,有人比他更快一步,抢到那只坛子,“嘭”的一声砸向门口。 “我去你妈的!谁要听你放这些烂臭屁!” “你个脸上三根毛肠子通大脑的牛鼻子臭道士!狗撩门帘子,全靠一张嘴!” “认命?认你爹的命!认你爷的命!老子就是你爷爷!你天生就是给我当孙子的命!” “你认不认?认不认?!” 李停云不知何时,挣开了身上的绳子,跳在妖道跟前破口大骂。 一张嘴,就是爷爷老子儿子爹,你妈他妈你他妈。 他还吐口水:“滚!龟儿子!狗东西!” “杵在你爷爷面前想干嘛?等着挨踹吗?” “一脚踹不出你屎来,都算你拉得干净!” 季辞璋听得嘴角直抽搐。 “胖墩儿?!” 李停云:“……” 这样喊显得他真的很没面子。 逼格都掉光了。 他爹语无伦次: “虽然!但是?!即便!!!也不能???” “你这些话都跟谁学的?跟谁学的?!” “简直石破天惊?一鸣惊人?不同凡响?!” 季辞璋双手捂脸,不敢见人,纵然他读书破万卷,但翻遍圣贤书,也找不出一个词来形容他儿子带给他的“震撼”。 子不教,父之过,儿子骂人,老子的错,但那些话,当真不是他教的! 那些但凡说上一句嘴巴都要臭三年的腌臜话,就连他自己也是破天荒第一次耳闻! 他用力抹了把脸。 突然感悟言语的攻击力竟然恐怖如斯。 那个永远微笑挂脸的妖道,两边嘴角终于再也扬不上去了。 他的脸色,变得十分恐怖,与先前八风不动的神情截然相反,显然,他被激怒了。 抓着拂尘的手抖了三抖,像是要把扰乱心怀的情绪全部抖出去,咬紧后槽牙闭了闭眼。 莫气、莫气、生气伤身体。 忍一时,越想越气。 退一步,越觉越亏! 妖道倏地睁开眼,狞笑一声。 季辞璋一把抓住张牙舞爪的李停云扔到身后,兔崽子偏要钻出头来,被他一再摁了回去。 此妖人绝非等闲之辈,激怒他的后果不可收拾。 季辞璋冷着脸,“请你离开!” 妖道将“福生无量”挂在嘴边,突然作揖道:“恭喜恭喜,可喜可贺。” 父子俩还以为他气傻了。 妖道又添一句:“尊夫人有喜。” 季辞璋一把薅住他的花胡子。 “你知道她在哪儿?你把她怎么样了?!她若有半点损失,我跟你没完……” “你看,又急。”妖道笑呵呵道:“我要说的,是好事,是喜事。” “她现在,好端端待在县太爷家里,有吃有喝有人伺候,好得不得了。” “她马上就要嫁进元家了——虽然是二嫁二婚之妇,奈何元知县喜欢得不得了,十里红妆早就备齐,大人对她十分上心。” “你不仅不必担心她,还应当为她感到高兴才是,她另觅良人,逃脱苦海,只会过得越来越好,最起码,比跟着你这样的人,要好太多。” “她从前不舍得离开你,是她太愚蠢。若有个人待她比你更加体贴、仔细,比你更懂得怜香惜玉,移情别恋也是迟早的事……” “放你的烂臭屁!你一个出家的臭道士,懂什么世俗姻缘,男婚女嫁!你当真是狗撩门帘子,全凭一张嘴!”季辞璋也破口大骂,顾不上文人风度了。 李停云:“……” 这都是他的词儿啊!连骂人都得儿子教,当老子的是干什么吃的?这不倒反天罡了吗?! 从此所有不会骂人的,都将遭到他的鄙视,值得他竖起一根中指。 妖道只是笑着。 把世界调成静音,聆听破防的声音。 季辞璋揪着他的道须,一拳招呼上去,又是屈膝一击,可无论他怎样拳打脚踢,对方都纹丝不动,他似是打中了,又似没打中,他像一拳打在生铁上,又像戳进棉花里。 折腾来折腾去,反倒先把自己折腾断几根手指头。 “你放屁!你胡说!” 无计可施,恨不能扑上去咬死他! 季辞璋嘴上反复、大声地强调,妖道是在胡言乱语,胡说八道,可他心里,已经在一点点接受可怕的现实了——他被抛弃了。 连最后一个愿意陪着他的人都没有了。 这个人,跟其他所有人都不一样。 有了这个人,他就拥有了全世界,没了这个人,他的世界也随之崩塌。 “我不信……你胡说……”季辞璋抱着头,像只怕光的阴沟老鼠,抵住墙根瘫坐在地。 妖道笑问:“贫道哪句话说错了吗?她在你身边过得很好吗?你待她是像丈夫待妻子那样吗?你总是一发疯,就对她一个弱女子动手,不仅不像个丈夫,甚至不像个男人。” “贫道是不懂男欢女爱,俗世尘缘,但人之常情,还是略微知道一些的。夫妇和衷,父慈子孝,试问你做到了吗?你没有。” “还记得你做了些什么吗?倾家荡产,破罐破摔,吃喝嫖赌,典妻卖子……” “你做的那些事,连畜生都不如。” 季辞璋渐渐回想起自己都干过些什么。 他把慌乱无措的视线移到了他的孩子身上。 李停云立即别过脸去。 默然不语。 实际上,他觉得妖道这番话说得太对了,对极了。 他爹就是个猪狗不如的畜牲! 季辞璋垂下颤抖的眼帘。 妖道轻笑一声,杀人诛心: “你看他啊,怎么不敢看了?你应该好好看看——” “除非是睁眼瞎子才看不出来,你的亲生儿子早就把你当成了仇人!” “做人做到这种份上,才真叫个失败透顶、悲哀至极。” “不如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 季辞璋气疯了,抓起身边所有能够到的东西,一股脑地朝妖道砸去,喉咙里发出嘶吼声:“这两句诗不是叫你这么用的!!!” 他被接二连三地戳中肺管子,已经气得脑子混乱不堪了,不仅抓不到重点,无法反驳妖道的话,还又哭又笑,呜呜咽咽,像只受伤的野兽,被困在铁笼子里,暴躁、痛苦、崩溃。 他呜咽道:“你错了,反正你讲错了!你说得不对,每个字都有问题!我不听你的!我没有,我不是,我不要听你的,你不要再说了!我捂着耳朵,捂着耳朵……” 他着急忙慌用胳膊挡住了自己整个脑袋,“我捂住耳朵,就什么都听不到了!” 自欺欺人的样子简直幼稚得要死。 李停云愣愣地看着他。 他爹哭了。 哭得比他还像个小孩儿。 不顾形象,没有出息。 男子汉,大丈夫,流汗流血不流泪,他爹真没出息! 李停云恨恨地想。 一抬眼,见妖道悄然离去,他拔腿就追,却被一股强大的力道生拉硬拽了回来。 铁硬的拳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歪了他的头。 把他彻底打懵了。 “你不要走!你给我说清楚!你凭什么,凭什么把我害到这般田地?!你我之间,仇从何来,怨从何起,你为什么要缠着我,为什么?不放过我?你说啊!你说不说?!” “不是,我,你……” 李停云抱住他爹的拳头。 “你他妈的认错人了!” “什么‘他妈’?你嘴真脏!你真‘他妈’欠揍!该死的,你就该去死!” 又是一下,季辞璋气狠了,抄砖头砸的。 一砖头砸下去差点给他儿子开了瓢。 李停云被砸破额角,顿时血流如注,糊了满脸,看什么都隔着一层暗红色薄膜。 啥叫血脉压制。 在他爹面前,他就没有还手的余地。 大抵是蛊毒发作,他爹又痴狂了,错把他认成该死的妖道,下手狠毒,往死里揍。 “我……啪……不是……哐当……那个谁……咚咚锵……我真不是……嘁吃喀喳……” 一阵儿齐德龙东强,李停云被薅住脑袋掼将到墙上,其状凄惨,其景可怖。 他也挺没出息的。 被揍得嗷嗷直叫,哭爹喊娘: “爹,我错了,我以后都……都不骂人了……” 第170章 忘川不渡有情人(九) 李停云从不觉得认错有用。 更别提在那种情况下,他爹都不认人了,哪还能听进他的话? 只不过,在他爹面前,他认错认习惯了。 每当他爹揍他的时候,他就会习惯性地喊上一通:爹,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骂人了、不打人了、不贪玩了、不贪吃了、不玩火了、不撩猫逗狗、到处招闲了! 诸如此类,都是他挂在嘴边、张口就来的措辞。 他永远都在说,他学乖了,不干这了,不干那了,实际上,天底下顶调皮捣蛋的事儿,他全都干遍了,还是没长记性。 李停云的性子,从小就是经常“挨打”的。 他太皮了,太太太太皮了。 挨打的理由有很多,欺负别的小朋友,做功课不用心,字写得太丑云云,尤其是他不背书,不练字,不好好学习,不天天向上。 他爹不仅是他爹,还是他的启蒙之师,在“劝学”这件事上非常严厉,从他三岁起,就教他读书认字、捉笔临帖,书桌上永远少不了一把戒尺,每当他心不在焉、乱发脾气、还敢顶嘴的时候,就用戒尺抽他左手掌心。 看着小胖墩儿捧着自己的手掌抽抽噎噎,季辞璋也很不忍心,在书桌前,他铁石心肠,下了书房,他就扛着儿子去逛墟市。 李停云也皮实,只要有好吃的,就什么都忘了。 后来家道中落,搬出了黄粱城,在灵溪村,元氏一族共同出资筹建了学堂,村正看在同为亲族的元知县元大人的面儿上,聘请季辞璋到私塾做教书先生,季元宝自然也要去到那里读书。 可元宝又不姓元,他一个异姓外人,十分不受待见,再加上他性子又孤又傲,说话得罪人,做事还莽撞,课业反倒一骑绝尘,谁都赶不上他,如此“与众不同”,注定被排挤,被孤立。 不要小看了孩子之间的打压与争斗。 小孩子作恶,往往最令人胆寒,因为他还小,不用承担责任,没被世俗规矩完全规训,越无知就越恐怖,纯粹的恶,天真的邪。 在小孩儿眼里,万物有灵,所以,他跟石头、大树、花花草草说话谈心,显得富有童趣。但反过来,他也会把一个活生生的人,看得和一根草、一朵花没有什么区别,想踩就踩、想拔就拔。 他敢点火引燃稻草堆作乐,就敢把大活人推进火坑里烧死! 李停云就差点被大火给烧死—— 火是别人放的,而他在打酱油回家的路上,恰巧碰见了,一不小心,惹火上身。 也真是倒霉他妈给倒霉开门,倒霉到家了! 他正巧撞见村里的孩子王领着一群小弟在宗祠山墙外扎堆玩儿火,这些元氏的好儿孙们,亲手把祖宗祠堂给点着了! 祠堂多处由木制榫卯搭建,最忌讳遭大火。 他们不敢声张,左右一张望,就看见了拎着酱油坛子路过的季元宝,上下一合计,就七手八脚一拥而上把那倒霉孩子抓进着火的祠堂,反锁大门,作鸟兽散—— 反正他姓季不姓元,人的胳膊肘总不可能往外拐不是?只要他们众口一词,罪魁祸首的名头,就是按着脑袋也给他安上去! 李停云踢了一脚摔烂的酱油坛子。 烈火中,他笑了。 一群小菜鸡,抓得住他,靠的不是人多力量大,而是他压根就没想着反抗。 玩儿火是吧?人群一散,他敢玩儿得更大!比谁邪恶,谁残忍,谁不是东西,哪个能是他的对手? 菜鸡们制造出的火势,一点都不猛烈,只烧塌了大堂屋顶一角,就不行了。 李停云觉得不够过瘾。 干脆催动灵力,令死灰复燃,火势蔓延开来。 还是不够。 一把拽下身上那枚辟邪镇恶的山鬼花钱—— 这玩意儿影响他发挥,一旦他揣上了害人的念头,法术就不灵验了。 风来!火起!添风助火! 熊熊烈焰直冲云霄。 滚滚浓烟遮天蔽日。 整座祖祠都被烧毁殆尽! 祖宗牌位一个不留,族谱传志转瞬成灰。 李停云方才满意了。 众人赶到之前,他早就一脚踹开大门,一溜烟儿跑了,但没跑回家,也没跑别处,而是得空跑到祠堂后面那块风水宝地里。 一连撅空好几座坟茔! 这种事,光靠他一个人,肯定是干不成的,好在他身边还有个刨土挖洞的能手。 旺财:没错,正是在下! 村口人人喊打的流浪大黄,吃了李停云几顿饭和几顿打,就被他恩威并施收入麾下,成为他的心腹大将,跟着他上树掏鸟,下水摸鱼,捣毁蚂蚁窝,拆散鸳鸯群。 他们“无恶不作”。 方圆百里飞禽走兽无不闻风丧胆。 一人一狗,跳在别人祖坟上撒野,毁棺鞭尸,偷金窃银,还顺走一根笔直笔直的大腿骨当棍子使,又各自撒了泡尿,打赌谁标记的领地最先长蘑菇。 李停云这人天生就喜欢暴殄天物,偷来的金银珠宝不做他用,明珠弹雀,金锭打鸟,一下午就霍霍完了。 拿来当棍子挥舞的人腿骨头更是断成三截,旺财嫌弃不新鲜,打死也不吃,只好丢河里。 他玩儿够了才想起来回家。 一拍脑门,祸事了,他忘记再去打瓶酱油了。 于是打了酱油,天已经黑透。 他家却是灯火通明。 一群人拿着火把里里外外围了三重又三重。 都等着跟他算账呢! 见了他,如猛虎见山鸡,一个个张牙舞爪耀武扬威,排班就序比天兵天将还威严,大族长被簇拥在中间儿,是玉皇大帝,身边站俩大将,瞪眼珠子的是广目,肥头大耳的是多闻…… 嗤,一群大菜鸡。 李停云大摇大摆穿过人群中故意给他留出来的那条道。 如果把尖锐的目光比做离弦之箭的话,他浑身上下大概已经被射成筛子了。 但他全然无所谓。 走到尽头,看到他爹,把坛子递过去。 “爹,酱油打好了,我要吃酱油鸡,你说了要给我做的。” 季辞璋就问他一句话:“是不是你干的?” 李停云茫然地问:“我干什么了?” “元氏宗祠遭了大火,就连祖坟也……” “哇,天大的好事!” 李停云先是惊喜,然后反问:“但跟我有什么关系?” “当真没关系?不是你干的?!” “当真,不是。” 季辞璋见他身上干干净净的,不像放过火、挖过坟的样子,勉勉强强,还是相信他吧。 他能找出痕迹才有鬼,李停云早在河边把自己涮了一遍,衣服也用手搓过,还没干透呢。 “下午干什么去了?” “小溪里捉鱼。” “一条也没捉到?” “一条也没捉到。”李停云有点沮丧。 “没关系,下次我带你去钓!” 季辞璋眼睛一亮,侃侃而谈:“钓鱼是个技术活,要先用鱼食打窝,再用蚯蚓小虫当饵料。钓回来的鱼,可以清蒸、红烧、醋溜、爆炒!对了,酸菜鱼可是你娘的拿手好菜……” 身边有人拽了拽他,“相公,现在好像不是‘报菜名’的时候啊。” “啊哈哈哈……我忘了,谢谢你提醒我。”季辞璋捏了捏耳垂,蛮不好意思的样子。 大族长及一众族子族孙,皆目光幽怨地看着他:不是,你心也太大了吧?话题七拐八拐,居然拐到一盘酸菜鱼头上了?! 季辞璋只好跟他们道歉。 “对不起,相比之下,还是你们祖祠被烧、祖坟被掘这件事比较重要。” “相公,你这么说话,很容易被打。” “不会吧?我只是在陈述事实啊……” 族长受不了了,“你们家今天必须得给出一个交待!” 季辞璋摸着儿子的头,“交代?你们想要什么交代?你们也听到了,这种缺了大德的事情,不是我家胖墩儿干的。” 虽然,他儿子有时候确实挺手贱,但他只是喜欢玩点新鲜的东西,并不想累着他自己。 挖坟这种事,还是太累人了,相信以他的“惰性”,根本不会去做。 要真叫他去挖那么多、那么深的大土坑,估计他挖到一半就该摔掉铲子骂娘了! 知子莫若父啊。 如果李停云能够听到他爹心声的话,就算再不想承认,也不得不承认: 他爹真是把他心思形容得一点不差! 如果不是抱着强烈的“复仇”动机,他才懒得费那么大劲儿挖坟鞭尸,一早就抱着酱油坛子跑回家里帮忙杀鸡了——他爹太没用,连鸡都不敢杀。 上次他说要吃酱油鸡,他爹抓着鸡脖子用刀划拉大半天,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学弹琵琶! 终于,鸡不动了,放进滚水里正要拔毛,突然扇着翅膀跳起来,烫得“咯咯哒”满地乱爬。 李停云目瞪口呆。 不敢相信,一只鸡,真有那么难杀?! 他一脚踩住鸡头,手起刀落,血溅三尺。 拎起断头鸡,脖子处还在不断往外呲血。 “喏”一声,递给他爹。 季辞璋一边跳脚,一边尖叫:“拿开!拿开!太残忍了!太残忍了!” 李停云不这么想,比起活鸡烫毛,他一刀了断,分明是“仁慈”好不好? 他觉得他爹没用。 但他爹也并非一无是处。 在某方面,他一旦支棱起来,还挺厉害的。 譬如口才。 季辞璋坚信李停云是被“栽赃陷害”,面对来势汹汹的元氏族人,他淡定无比,舌战群儒。 那天,几十张嘴,几十条舌头,全都败倒在他一个人的唇枪舌剑之下。 文人嘛,讲究动口不动手,别看他不会骂脏话,但他能用道理讲死人。 与李停云“口吐芬芳”不同,季辞璋在清醒的时候,那叫一个“出口成章”,无论他是讲理还是诡辩,都能引经据典,说得头头是道。 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只须照模样写下来,不用增删改动一词一句,就是一篇令人拍案叫绝的奇文,首尾呼应,玄机暗藏,值得反复品味。 他可以不带一个脏字,把人说得面红耳赤、羞愤欲死,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莫非,真是我错了?! 在这方面,李停云还挺佩服他爹的。 但遗憾的是,他爹清醒自持、像个人样的时候,真的很少很少。 双方一顿你来我往交涉过后。 陷入僵局。 先前玩儿火的孩子王冲出人群,指认李停云:“是他!是他!就是他!我跟我的小伙伴都看到了!他拱在祠堂山墙外点火,还威胁我们不许说出去!” 立刻有大人的声音附和:“我们家子涵还是个孩子呢!孩子不会说谎,既然看到了,那就确有其事。” “再者,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巴掌可拍不响,他要是真没做过坏事,是个清清白白的人……” “别人又怎会捕风捉影,祠堂失了火,第一时间就想到是他干的?!” 李停云上去就给了他家子涵一巴掌。 问:“响不响?” 俩人扭打在一起。 季辞璋眼疾手快拦住“嗷”一声冲上前来的子涵爸和子涵妈。 凭一己之力把俩人挡回去。 用魔法打败魔法: “哎,都是小孩子,打打闹闹,多正常啊!孩子的事,就让孩子们自己去解决吧。咱们做父母的,要给足孩子自由活动的空间,不要总想着控制他。” 一番“劝导”语重心长,要不是李停云以碾压优势打得人哇哇大哭,子涵爹妈俩人差点就信他怀里揣一着本育儿宝典了! 元宝他娘亲胆战心惊地看着眼前一幕幕。 她不善应付这种场面,自然也插不上什么话,但心里一直晃晃悠悠的。 倒不担心元宝会吃亏。 但真的很害怕自家那口子被众人围殴啊! 人前舌灿莲花,背地里鸡都不敢杀,一个钓鱼佬,兼大馋小子,怎能叫人放心得下? 没想到的是,最终,季辞璋愣是把一众男女老少堵得哑口无言,前来“讨债”的人竟然纷纷被他“说服”了。 嘴里嘀咕着“也许凶手确实另有其人”,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至此,散会。 李停云全程看着他爹尽全力维护他的样子,心虚到了极点。 他心里十分清楚,他爹不是黑白不分地护犊子,只是不想他被冤枉而已。 如果他爹知道,火是他放的,坟也是他挖的,那他可就惨了。 撒谎、骗人、缺大德,条条都是“死罪”,罪罪不容“诛”。 他爹肯定会用柳条抽烂他屁股! 但他想错了。 当天晚上季辞璋就发现了真相。 抽他屁股的时候,用的才不是柳条。 而是荆条。 起因是小元宝脱衣服睡觉,身上突然掉下来一枚古铜钱,钱币上所铸年号竟然不是本朝,加之那层包浆的铜绿,一看就是从哪座墓里崭新“出土”的。 他娘最先发现不对劲,打算藏起来匿了,但被他爹逮个正着,自然而然,全都露馅儿了。 季辞璋捏着那枚铜板,气得胃疼,肺疼,头也疼,浑身发抖。 他的好儿子,真把人家祖祠烧了,祖坟挖了?! 闯下天大的祸事,还想着瞒天过海,面对他的质问,演戏演得比谁都真! 说话理直气壮,撒谎面不改色,为非作歹,纵火成灾,却没有一丁点悔过之心。 他在众人面前指天誓日说出的那一番番话,无不出于信任、支持与爱护,不许他的孩子叫人欺负了,孤立无援地站在悬崖边,被多数人的猜忌推向深渊。 结果,不肖子早就主动跳了下去,站在深渊底部,在那儿无耻的发笑呢! 如此恶劣的行径,令他之前所有的义正言辞,全都变成了袒护帮凶助纣为虐的证据! 他的全权相信,他的维护之心,也都变成了彻头彻尾的笑话! 李停云他爹用长满尖刺的荆条狠狠抽他屁股。 季辞璋是个左撇子,平时再怎么生气,都是用右手教训儿子。 但这次,他不仅换了荆条,还换了惯利手。 “从前我教你,何谓‘勿以恶小而为之’,你都忘了是不是?!” “行恶之人,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日有所亏——” “你多给自己、给家里、给祖上积点儿阴德吧!不然以后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你是想偷东西被人打死,还是想坑蒙拐骗、杀人放火,被拿进官府砍头治罪?!” “如果你以后是那样的死法,还不如我现在打死你落得干净!” 无论妻子怎样苦苦哀求,季辞璋都不想、也不能就这样轻而易举地饶过李停云。 他在情绪激动的时候尤其控制不住自己。 李停云他娘跟着他一块儿遭了殃。 次日,他被他爹拎到元氏族长面前认罪。 罪也认了,歉也道了,接下来就该商量商量,该怎么赔偿了。 动了人家的祖祠、祖坟,岂是赔几个臭钱就能了事的?他们非得把李停云这个罪魁祸首剁碎了血祭祖宗才行! 已经被他爹收拾得站都站不稳的季元宝一听族长说这话,转头就往外跑,没跑几步,摔倒了,趴在地上,爬也要爬离这里。 血祭?祭谁?他们祖先算什么东西,也配用他的血来祭奠?! 李停云发誓: 老子迟早把你们姓元的全都活剐了祭天! 季辞璋决计想不到,元氏一族要的,是他儿子的命,平生头一次死告活央,但却根本于事无补。 他忽然想起一个人来。 或许,也只有这个人才能帮他。 他去了趟黄粱城,进了回县衙,这一求,就求到了旧日同窗、知县大人门下。 第171章 忘川不渡有情人(十) “许久未见,今日叨扰了,元鸿。”这是季辞璋见了知县大人,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元鸿,鸿福齐天之“鸿”,鸿鹄壮志之“鸿”,这名字,太大了,一般人还真压不住。 这并非他的本名。 许多年前,元家大少爷在高人指点下,突然改了名字,至于具体原因,当然不会叫外人知晓。 季辞璋也并不关心他人私事。 只是觉得,他这新名字听起来死活不得劲儿,顶着怪异的违和感,他开口道:“愚弟今日特来拜访,只想请求元兄一件事……” “先等一下。你方才,喊我什么?”元鸿上座喝茶,一听他喊自己“尊名”,便把茶盏放下了。 “元鸿,元兄。”季辞璋站在堂下,确信自己没有喊错,但从对方的神情中,品出了一丝微妙的情绪,大抵是嫌恶吧。 他脸色白了又红,红了又青,青了又黑。 元鸿一看他这副“五颜六色”的样子,就知道他悟了,该懂规矩了。 县太爷的尊姓大名,岂是他一介白衣能乱喊乱叫的?!更何况,求人,得有求人的态度。 季辞璋只是犹豫片刻,拳头紧了紧,就松开了,人,也顺势跪下了。 “草民求,求知县大人救……救救我儿……” 每一个字,都是在考验勇气,拷问自尊,他真怕自己说到一半就爬起来逃掉! 所以一直低着头,盯着那道砖缝,想象自己已经钻进去、钻到地底下了,没人看得到他这副样子——不外乎掩耳盗铃,傻得可以。 他这种人,要多傲有多傲,撒不了谎,骗不了人,跪不下去,也求不来谁,但为了那个生下来就是跟他讨债的小冤鬼,所有他做不了的事,拉不下的脸,丢不掉的自尊心,一一全做遍了,拉到底了,也丢干净了。 他真想一头撞死得了。 “好说,好说。正好,本官也很久都没回灵溪村了……柳姑娘近来可好啊?” 状似不经意一问,却叫季辞璋怒火中烧,他结发之妻便姓柳,元鸿这声“柳姑娘”,问的可不就是他的发妻柳轻絮么? 元鸿压根不用“令妻”“尊夫人”之类的称呼,而用了“柳姑娘”三个字,就好像在他眼里,柳轻絮仍是当年那个未婚未嫁的黄花大闺女,他还是可以随便打她的主意,爱之,娶之,与之相配,完全无视了她身边某个人的存在。 言下之意:在我眼里,她就跟你姓季的没有半毛钱关系,你既不是她的夫,她也不是你的妻! 季辞璋真想站起来扇他俩嘴巴子。 然后,仰天大笑出门去。 但他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只能憋屈地说:“她很好……不是,她,她……” 她跟着他,其实并不好,很不好,非常不好,苦日子过得像神话里的刑天大将,没有头。 在故旧兼情敌面前,他感到无地自容。 愈发抬不起头了。 “不用你多说,本官多少了解一些。勉为其难,跟你走一趟吧。” 县太爷莅临灵溪村,朝族亲们发话,如此这般,这般如此,事情就了了。 季元宝的小命保住了,但他被他爹揍得不轻,好几天下不来床,他不记得姓元的是怎样风风光光地来,又是怎样风风光光地撤了,只记得他娘心神不宁,坐立难安。 也正是从那天之后,他爹的疯病更严重了,而他偏偏是个喜欢惹事生非的,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总有办法把他爹气到七窍生烟。 “病情”反复磋磨之下,季辞璋白天尚能勉强自控,一到晚上,那完了,他不喝酒,就睡不下,一喝酒,又没个人样,大吼大叫动手动脚。 火烧祠堂事件,打碎了季辞璋对季元宝所有的信任,往后小东西再闯了什么祸,季辞璋都不会听他半句辩解,即便错不在他,罚他也得受着。 俩人之间本就岌岌可危的父子之情更加薄削羸弱,柳轻絮夹在中间,很不好受。 为娘的当然最不忍心儿子受伤,柳轻絮总是护在李停云跟前,季辞璋的巴掌一下落到她的脸上,俩人都怔住了。 李停云拼命推开他。 他反了天了,对着他爹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他爹用手抵住他脑门儿,就叫他短胳膊短腿无计可施,一通拳脚下来,连衣角都没勾到。 他恶狠狠地瞪着他爹。 季辞璋一把推开他的脑袋。 终是恶声骂出了那句:“祸家孤煞!” “他不是!”柳轻絮立即反驳,高声道:“你清醒些罢!” 季辞璋冷笑,“我清醒得很!他不是,那你呢?” 柳轻絮胸口起伏,有些喘不上气,“好,好,你心里在想些什么?不妨把话说清楚些!” 季辞璋虚空一指,残忍道:“当初那个道士,说得真是对极了!你我就是一段孽缘,孽缘!而这个孽子……你根本就不该生下他!他怎么就投胎成了我儿子?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儿子?!” 李停云两只拳头握得紧紧的,指甲快把手心抠烂了,“我才不认你这个……” “爹”字还没吼出来,他就被当胸一脚踹出门外,小小的身子撞飞两扇门板,砸在夯实的泥地上,肺里呼出来一股腥气,“哇”的一声,吐了口血。 季辞璋踹他,跟踹一只猫、一条狗没什么区别,见他吐血,也并不关心。 厉声呵斥:“大人讲话,小孩子不要插嘴!” 他一把抓住冲出门外的柳轻絮,“如此不懂尊亲敬长,就该叫他在外面晾一晚上,以示惩戒!” “快入冬了,晚上有多冷,你不知道吗?你把他踢成那个样子,不许医治,不让进屋,你是要让他去死吗?!” 柳轻絮双手都被他攥着,心急如焚。 “他还是不是你儿子?你就这般下得了狠心?!” “万一,不是呢?”季辞璋竟然幽幽反问一句。 柳轻絮僵住了,“……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有没有一种可能,当年在书院,你跟元鸿……唔!” 柳轻絮抬脚狠狠踹向他裤裆。 那力道,绝了,“你无耻!” 差点被老婆废掉,季辞璋脑子一片混沌。 找了个无人的角落,灰溜溜地,像鹌鹑一样缩着,任由壁虎爬过肩膀,蜘蛛头上结网。 他自闭了,也安生了,渐渐地,双目清明了。 柳轻絮把儿子抱回床上,检查伤势,诊脉开方。 都说久病成医,她生下来就患有隐疾,从小泡在药罐子里,也便自学了一些医术。 她把写好的药方甩到季辞璋脸上,“去抓药。” 小元宝可怜得很,内脏受损,才会吐血,伤情不可谓不重。 季辞璋三天三夜没合眼,等到他崽醒过来,已经是第四个晚上了。 他一直没进屋,守在外面看炉煎药,半夜三更还在西北风里晾着,冻得瑟瑟发抖。 等到第五个晚上,柳轻絮才准他进门。 “外面冷吗?” “冷。” “是吗?” “不……不冷……” “那你就继续在外面晾着吧!” “遵,遵命。” 柳轻絮扔给他一床被子。 又是一夜,季辞璋披被干坐在屋外阶前,举着脖子看星星、看月亮,眼睛都快看瞎了。 柳轻絮突然推开门,走了出来,紧挨着他坐下,季辞璋把暖热的被窝分她一半。 俩人之间,没有说一句话,但却肩并着肩,头抵着头,此夜星辰此夜风,一时片刻的安宁,对他们而言,竟是这般不可多得。 季辞璋说:“……我挺想去死的。” 柳轻絮笑了一声:“那我陪你。” “不,你不要陪我!” 季辞璋忙道:“我是想告诉你,我大概这辈子都好不了了,我们要不……要不……” 和离吧。 “绝不!”柳轻絮是很温婉的性子,但她在那一刻,拒绝得是那样斩钉截铁,既不等季辞璋把话说完,也不给他再多一句嘴的机会: “你若想死,就尽管去死好了,反正你先死了,也就管不到我了。” “我偏要去找你,阴曹地府,阿鼻地狱,你去哪儿,我就去哪。” “我们俩这辈子不成,那就等下辈子、下下辈子……” “不是说‘有情人终成眷属’吗?我相信,总有一世,老天爷会成全我们的。” 季辞璋听得脸都憋红了。 “不是,我真听不得你说这些,都老夫老妻了,以后就,就别说这么直白的情话了吧……” “怎么,你嫌我太矫情,还是太肉麻?” “我嫌你……”季辞璋顿了顿,“太死心眼了!” “我也嫌你太笨了!” “我看你才‘蠢’呢!” 季辞璋轻斥:“一个女人,不考虑自己的将来,就为了什么情啊爱啊,虚无缥缈的东西,葬送一生……你真蠢。” “我就说,你太笨了。”柳轻絮眼睫轻颤,“成婚前你就知道我有隐疾,可你宁愿取心头血入药为引,都没想过放弃这一纸婚约,难道不是你太笨了吗?” 她还提起一桩旧事:“九年前,临近会试,却突发意外,你为了救我,废掉了自己的右手,不得已用左手写字,名落孙山。便是从那时起,桩桩噩耗接踵而来,你可曾后悔过,你救了我,却应了谶?” “我自己倒霉,哪能赖你。”季辞璋不假思索。 “我知道你不会赖我,所以才说你笨啊!你从来都不怪我是拖累,我怎么可能反过来离开你,丢下你不管了呢?”柳轻絮笑嗔,话尾音颤,不易察觉。 季辞璋默了片刻,问她:“我是不是,发病的时候胡言乱语说过什么?比如,怪你克夫克子,说小胖墩儿天生孤煞,骂你们娘俩不吉利什么的……你千万不要相信,就当我是在放屁!我吃屎了才说那么臭的话!” “你说这些,显得更笨了。”柳轻絮低声道:“我当然知道,你心里不是那样想的,无需多言。还有,你最后两句话,好恶心。” 她皱起眉头,“你莫不是跟元宝学坏了吧?” 季辞璋哭笑不得,“我跟他学坏?你看你这话说的,对劲吗?我是他爹,他是我儿,只能儿子像爹,哪能爹像儿子?” “那就是说,元宝身上的臭脾气、坏习惯,你也天生就有。只不过,你比他还会装,装得衣冠楚楚君子风度,实际上,扒了皮就是头禽兽,是吗?” “君子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完人嘛。谁心里还能没点‘禽兽’的想法?不然当初在书院,元鸿那家伙对你那样殷勤,千般好、万般好,怎么到头来反叫我捷足先登了呢?” “啊?”柳轻絮是惊讶的,“我记得你那时,总对我爱搭不理的样子,我还以为,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让你有所动容,你才会……才会……” 季辞璋哈哈大笑,“你没听说过,这世上有个词,叫‘欲擒故纵’吗?” “你!你这人!你真是……可恶极了!”柳轻絮为此生了一场迟到十几年的闷气。 可恶的季辞璋逗她开心:“好吧,我又坏又笨,你又蠢又钝,咱俩破锅烂盖,天生一对。” 柳轻絮揪他耳朵,锤他脑袋,“你这是什么话!难听死了。给你个机会,快,哄我,讲句好听的!不然,我真生气了,拧下你的猪耳朵拌凉菜!” 季辞璋扒拉开她的手,“嗐呀,都说了,老夫老妻的,就不要学小年轻,说什么卿卿我我的情话啦!我牙都快酸倒了!” 他就觉得,破锅烂盖最好,最相配,他俩真是蠢到一块儿去了,但凡有一个聪明一点,远走高飞,都不至于像现在这样。 “说不说?”柳轻絮不饶他。 季辞璋把耳朵送去,“给你拧!给你拧!” 柳轻絮狠狠拧他一把,疼得他眉毛跳舞。 “你来真的啊?!” 季辞璋不服气,非得“拧”回去不可。 俩人胡闹起来,动静有点大,身上的被子都踢飞了。 “嘭”的一声,房门被一脚踹开。 柳轻絮:“!” 季辞璋:“!!” 季元宝:“???” 看到棉被撂在一旁,他爹压在他娘身上,小元宝立刻警惕起来: “你又犯病了是不是?!” 他爹犯没犯病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又要挨训了。 因为他力气太大,把刚修好的门轴又踹掉了。 在他挨训的时候,藏在背后的那把明晃晃的菜刀,“咚”一声掉在地上。 季元宝:“!” 柳轻絮:“!!” 季辞璋:“???” 他的好大儿,身后藏菜刀,想干什么?!劈脸又是一顿训斥。 没打没骂,只是话疗。 就这,元宝也恨得牙痒痒。 半夜咬着自己的小被角,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他娘来看他,“元宝,还在生气吗?” “没有,我早就睡着了。” “……”柳轻絮把他扯掉的山鬼铜钱放回他枕边。 说道:“以后别再乱丢了,这可是一个很有缘的仙长送你的宝贝呢。” “什么宝贝?分明是个累赘!有了它,我法术时灵时不灵的,忒没用了!” “那位仙长说,佩戴此物,切不可生害人之心。大概是你心里藏着不好的念头,才不灵验的吧……你刚才,对着你爹,想做什么?你是想害他的命吗?” 季元宝打了个滚坐起来,“是他想要我的命!他恨不能一脚踹死我!” 柳轻絮黯然道:“他只是……控制不住他自己……你不要恨他……” “不可能!他就是想要我死!我跟他,不是先他弄死我,就是我先气死他!” “你也知道你有多气人呀……小元宝,我给你讲个故事吧,这个故事,正是当年那个给你取名、送你宝贝的仙长说给我听的。” “我不听!不听!和尚念经!不对,是道士讲经!我最讨厌道士了!” “哎,话可不要说得这么满。你大概没印象了,你当初还抱着人家仙长身边的小道童不肯撒手呢!人家长得是太漂亮了点,但人家可不是女孩子呀,你个小鬼直愣愣地往人家怀里钻……” “不要说了!那么丢脸的事,才不会是我干的!娘,一定是你记错了。你不是要讲故事吗?还是讲讲你那无聊的故事好了,不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提我小时候的事了!我已经长大了,要面子的!” 柳轻絮笑得肚子疼哟,“你长大了?这么爱面子啊?好好好,那就当你是个小大人吧。我要问你一个只有大人才能回答得了的问题。嗯,请问小公子,何谓‘因果’,你知道吗?” 李停云支支吾吾:“因果就是,因为所以……没有道理!” “哈哈哈,妙解,妙解!说得还真不错呢。”柳轻絮没有否认他,“但我以为,‘因为’和‘所以’之间,还是有‘道理’存在的。因为有了‘因为’,所以才有‘所以’。这不正是因果轮回吗?” 李停云问:“那你要讲的‘故事’是什么呢?” 柳轻絮答:“当然是一个关于‘因果’的故事了。据仙长所说,从前呢,天上有一个神仙,是一个脾气十分古怪的神仙,喜怒无常,阴晴不定。有一天,这个神仙下凡……” 李停云打断她,“神话里不是说,颛顼绝地天通后,就再也没有神仙可以私自下凡了吗?” 柳轻絮说:“是啊,这是个很大的漏洞。但仙长既然那么说,就一定有他的道理吧。而且,这只是一个故事,不一定就是真实发生的事情啊。” 李停云:“……那你继续吧。” 柳轻絮:“神仙下凡,化做一个衣衫褴褛的穷苦之人。” “他路过一户富庶人家,对主人说,他赶了很久的路,又累又渴,只想讨碗水喝。” “富人便给他盛了碗水,他端过碗来就要一饮而尽,富人却眼疾手快抓了把麦麸,洒在他的碗里,他当下就心生恨意,但还是一点点把水喝完,扬长而去。” “神仙以为,这户人家为富不仁,连一碗干净的水都不愿意舍给穷人,于是,神仙给那一家人下了诅咒,咒他们家破人亡,断子绝孙,死无葬所。” “三十年后,神仙还是忘不了这件事啊,专程下凡,找到当初给他脏水喝的人家,想要看看他们家变成了什么样。” “结果一看,他却傻眼了,这户人家非但没有败落,反而家旺业兴,蒸蒸日上,当年那个‘为富不仁’的家主,儿孙满堂,承欢膝下。” “他的诅咒竟然一点用都没有,这让他感到很奇怪……” 李停云一点都不奇怪,“我就说嘛,这世上,从来只有好人才死得最早,祸害都是遗千年的!娘,你要讲的道理,我都听懂了,这个故事充分证明了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我长大了一定做一个损人利己的大坏蛋。” 他娘敲他小脑瓜,“我故事都还没讲完,你的想法已经歪出了天际!从现在开始,忘掉你的歪理邪说,把你心里那些不干净的东西,全都清出去!” “原来那位富人,当初之所以在水里撒一把麦麸,是因为怕对方喝得太着急,他走了那么远的路,又累又热,血脉偾张,一股凉气灌下去,对身体极其不利,是有可能猝死的。” “说到底,富人出于好心,神仙却误解其意,他的诅咒不灵验,自然也在情理之中了。” “不是祸害遗千年,是害人之心不可有,不是杀人放火金腰带,是善因才能结善果啊!” “无聊,”李停云说:“无聊的仙长,讲了个无聊的故事,无聊的你,又讲给无聊的我听。哎,睡了,没意思。” 柳轻絮不许他睡,一定要给他说明白了:“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元宝,你懂我在说什么吗?你爹纵有千错万错,他教你的那些道理,一定是没有错的,你要分得清,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否则你该如何面对你将来的因果?” “你恨你爹,他却是生你养你的人,你怎能有害他之心?你知不知,方才见你身上突然掉下一把刀来,我都快吓死了!你还这么小,怎么敢拿刀对人?你究竟是怎么敢的?你想做什么?你要做什么?!你不怕遭报应吗?!” “不怕!我不怕!”李停云坚信:“我什么都不怕!” 一晚上的游说,结果以失败告终。 柳轻絮叹了口气,亦不知该如何是好,只能失望地转身离开了。 她心里总有一种强烈的、不安的预感。 她是真的很担心…… 担心父子俩死结解不开,闹到不可收拾、最坏最坏的一步田地。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第172章 忘川不渡有情人(十一) 季辞璋精神堪忧,每况愈下,渐渐地,就连白日里也不能自控了。 在学堂教书,总是一下子忘记要说什么,一堂课上得颠三倒四。 但有件事他没忘。 那就是教训自家兔崽子! 他不挑着由头揍李停云一顿就抓心挠肝卸不了火。 李停云为此无辜挨过很多顿毒打,包括但不限于他左脚先踏进学堂的大门。 一次课上,学生们朗声背诵着“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三字四句,异口同声,颇有节奏,季辞璋在学堂里踱步,揪出几个滥竽充数的小家伙,叫他们出去罚站。 他在李停云身边驻足,并没有听到该有的声音。 李停云打盹儿了,根本没有张口,夜里睡不好,白天难免“种瓜点豆”。 他不信圣贤书,更不信人性本善,背书无聊,他只想睡觉。 身边一片阴影投射下来,他悚然一惊,惊出一身冷汗。 他也是会怕的。 一物降一物,上天入地啥都不怕的混小子,活生生挨打挨出了阴影。 他爹自小教他认字。 更是亲手教会了他“害怕”俩字该怎么写。 好巧,耳畔朗朗书声,齐声诵到“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小元宝抬起头,和他爹四目相对,在那一刻,就好像整座学堂里,只剩下他们父子、师生俩人。 他心底的恐惧达到顶峰。 既怕,也恨,越怕,就越恨。 季辞璋愣怔着,看着亲儿子如见仇敌般的眼神,相顾无言。 良久,他好像说了句什么,从李停云身边慢慢走开。 他说:“……我对不起你。” 李停云一个字都没有听清。 却着实松了口气。 整齐的人声淹没了无用的忏悔。 他也跟着别人,摇头晃脑,诵起了圣贤书。 暗自庆幸,他爹今天竟然没用板子抽他。 搁在从前,不见血,哪能饶他? 他习惯了流血,疼痛,也习惯了求饶,饮恨。 他恨意满怀。 积攒胸腔的怨气,压得他太久了。 小小的一个人,揣着那么重的心思,就像背上驮着两座山,迟早有一天,地动山摇,把他自己压扁埋了,或者,把别人砸得稀巴烂。 他亦是一张拉到极限满如圆月的弯弓。 要么箭离弦,要么弓折断。 沉默还是爆发,生存还是毁灭…… 唔,这真是个好问题。 一个残忍的、两难的问题。 历经被卖青楼、辗转回家、妖道现身说法,三灾八难,逢此百罹,李停云终是在那个电闪雷鸣、暴雨将至的夜晚,用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极其符合他个性和手笔的答卷—— 他选择生,那就有人,必须得死。 他和他爹,当真走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 妖道一番坦白陈词,让季辞璋受到了巨大的精神刺激。 他几乎彻底疯掉了,把亲儿子错认成妖道,痛扁一顿! 下手之狠毒,是奔着杀人害命去的,直叫人胆寒。 倘若他双手再晚一步松开,他儿子大概会被他活活掐死! 待神思好转,季辞璋才渐渐住了手。 先是一片狼藉映入眼帘,再看元宝,浑身上下都挂着彩。 蜷缩在角落里,哼哼唧唧的,像只刚出生的小狗崽,连眼睛都睁不开。 季辞璋想把他崽抱起来,去拉他的胳膊,却听到“咯吱咯吱”几声脆响。 大抵是骨头断了,不止一根两根。 季辞璋擦着儿子脸上的血水,发现自己的两只手也是血肉模糊。 他本身就不是个干净的人,哪还能帮他孩子擦净污垢呢? 他停下了所有动作,突然感到无比疲累,一头倒在地上,四仰八叉,闭上眼睛,至于他儿子伤得有多严重,是死是活,他也不管了。 他忘了管,他不想管,他懒得管! 反正,他累了,他什么都不要去做! 当一个人突然得知,自己所遇一切苦难的根源,并非天灾,而是人祸,那一瞬间,他想的不是去憎恨谁——他已经没有心力再去怨天尤人。 他只会感到释怀。 季辞璋此刻,心里便有一种“释怀”。 这种“释怀”不同于常人理解的那般,他一没有看开,二没有看淡,他只是毫无负担地放逐自我,不再有挣扎的打算了。 他就要当一滩烂泥!他就要做一个烂人!他就是比畜牲还不如!但那又怎样!又怎样呢?! 看不惯他,杀了他就好!恨他、怨他,弄死他拉倒!他不反抗,不蛄蛹,一动也不动。 “杀了我吧……”季辞璋闭上眼,睡着了,嘴里还在念叨:“谁能杀了我,我他妈感谢他一辈子!” 李停云听进去了。 他爹说过很多话,他都当耳旁风,唯独最后这句遗言,他听进去了。 小元宝忍着剧痛,爬出门外,捡了几根柴火,把衣服撕成破布条,缠绕、固定住自己断掉的那条腿。 他不怎么懂医术,最多在他娘那里学过一两招,骨折了,给自己包扎、复位,没有手法,全靠忍耐。 他要求很低,这条腿以后还能不能要,都无所谓,只要他现在能站起来就行! 他要走路,他要拿刀!他要……杀人。 所幸,疼到一定程度,也就什么都感觉不到了,他竟然真的站了起来,空手进去厨房,拎着菜刀出来,还磨了两下。 夏日闷热,他出了一身汗,手心里尤其潮湿,刀柄又光滑,他的手抖啊抖,刀拿不稳,几次三番掉地上,差点削断他脚趾头。 他知道这把刀有多快。 他以为杀一个人,应该和宰一只鸡一样简单。 他把刀刃对准他爹的脖子就劈了下去! 沉沉暮霭酝酿一场狂风暴雨。 菜刀“当啷”一声落地,打破了大雨来临前夕空气中那份死寂。 李停云没有找准人的咽喉部位,也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手不去发抖。 刀刃只划破了一寸来长的皮肉。 季辞璋梦中挠了挠脖子,刺痒刺痒的,“胖墩儿,有蚊子叮人……” 含含糊糊道:“帮爹打死它,你很有准头的。” 李停云跪在他爹身边,捡起了那把刀,同样喃喃自语: “那是,我可有准头了……” “我带着旺财在树下打鸟,就没有我打不中的!” “我一定……杀了你。” 他重新操刀。 这一次,认认真真地,帮他爹完成了夙愿。 季辞璋决计想不到,是他当年看着出生的那个小孩,在最后亲手结束了他痛苦的一生,也亲眼见证了他的死亡。 他们身体里流淌着相似的血,他们站在生死轮回的两端,唯这一世父子,没有再世亲缘。 季辞璋,魂飞魄散了。 自愿的那种。 最不可能的那种。 魂魄离体,自行消散,不入轮回,万缘俱净。 灵魂化为虚无,却有一绺微弱的紫蕴,萦绕在半空,久久不肯离去。 李停云跪在血泊中,满脸溅红,抖着手,肢解了他爹的尸骸,一点一点翻找着。 骨头、内脏、脑浆,都翻遍了,终于,从一滩烂肉中挤出一只养得肥腻的蛊虫。 金蚕蛊。 这便是妖道口中的“金蚕蛊”! 蛊虫不知在他爹的身体里蛰伏多少年,以血肉为食,脏腑为餐。 一个表面还算光鲜亮丽的人,内里早就被虫子蛀得千疮百孔。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烂得完全没眼看! 他爹早就是个名副其实的“烂人”了。 李停云心想。 一声凄厉的惨叫,他后知后觉回过头,只见他娘出现在家门口,瘦弱的身影摇摇欲坠。 柳轻絮甚至没来得及跨进门槛,那血迹斑斑、惨不忍睹的一幕夺走她的呼吸,“扑通”一声,她四肢脱力,跪倒门外,就再也没有站起来。 李停云连滚带爬地跑过去,伸手试探她的鼻息……结果可想而知,上天从来不会给他任何希望。 雷鸣撕裂天际,倾盆大雨如约而至,一刹那,天边亮如白昼,李停云清清楚楚看到血淋淋的一个“家”,浑身剧颤,步步后退。 他捏紧了那只已经僵死金蚕蛊,转身冲出家门,跑向山野,闯入密林。 他疯狂地向前奔跑,猎猎风声呼啸而过,豆大的雨水噼里啪啦砸他身上。 全然被他忽视掉的那缕“紫蕴”,跟随他一起隐入雨幕,像条小尾巴一样,甩也甩不掉。 李停云过分地紧张、警惕、草木皆兵,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追在他身后,死死缠着他。 是死不瞑目的恶鬼,还是天公降罪的雷震,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不回头,也不敢回头,只知道不要命地做着一件事,那就是——跑! 跑得快一点,再快一点。 就好像这样做,所有罪恶、因果、业障便都追不上他了似的。 可不管他跑多久,不管他逃到哪里,“被人追逐”的感觉始终存在。 八岁的李停云当然会害怕,而且是又惊又怕,他已经恐惧到失去感觉、失去呼吸,甚至失去对四肢的控制权,在泥泞的山路上连续摔了好几跤,摔得鼻青脸肿,终于,他崩溃了。 人在崩溃的时候,不外乎大哭大笑大喊大叫,李停云是个异种,越崩溃,反而越冷静。 冷静地疯了。 不知打哪来的力气,他双手搬起一块顶他三个大的巨石! 这块石头一大半都埋在地下,纵然是个健壮的成年人,也得先用铲子挖松土壤,才能试着挪动,加之雨天湿滑,想要把石头搬起来,绝非易事。 李停云却卯足力气徒手抠出巨石,高高举过头顶,转身砸了下去! “去死吧!”他恶狠狠道。 不管身后是什么东西,统统去死,去死! “汪汪!汪汪汪!” 他差点砸死旺财。 原来,一直尾随他的,不是人,不是鬼。 是狗,蠢狗! 两只从头到脚湿透的落水狗面对面站着。 李停云破口大骂,叫他“滚蛋”,蠢狗听不懂,一低头,把弄掉的饭盆叼回嘴里。 那时旺财灵智未开,不明白人世间的一切,他只知道饭点到了,该放饭了,吭哧吭哧叼着饭盆追了小主人十里地,一声都不叫,就怕把盆弄丢。 孰料李停云一脚踹飞他的饭盆! 狗盆顺着山坡滚进黑压压的树林。 旺财哀怨地看他一眼,飞快地蹿入林中,找盆子去了。 狗子跑了,危机感却没有消失。 李停云数度环顾四周,好像有什么脏东西依然跟着他。 总觉得一转头,身后就会多出来一个人,或者一只鬼。 他猛地向后一转,又猛地转回去。 浅浅地松了一口气。 自己吓自己。 突然,一只手扣住他的肩膀。 “!!!” 妖道轻声一笑,“小友,在找我吗?” 李停云转头瞬间一拳挥出去,正中那神神鬼鬼的妖道下腹。 他虽然人小,但力气大得很,换了普通人,肠子都能叫他打错位。 妖道却什么事都没有,还好心劝他省点力气,“贫道的本事,小友不是早就领略过了吗?” 他站在大雨中,身上不着半点水垢。 干净极了。 李停云使出全部力气往他身上招呼! “我去你妈的!最该死的,就是你!你就该下地狱!我送你去见阎王!!!” 他吼声越来越小,力气越来越弱,逐渐站都站不稳,腿一软,就摔了个屁股蹲。 身上是越来越脏了。 就像刚从泥塘里打完滚跳出来。 兴许雨势太大,他眼前越来越模糊了。 他能强撑撑到现在,妥妥是个奇迹,先前遭过一顿毒打,皮开肉绽,骨头断掉不少,又是一路狂奔,跑废了两条腿,内伤叠外伤,新伤加旧伤,里里外外不知有多少处伤口正在飙血。 可他已经麻痹,感觉不到身体哪里疼、哪里痒,他觉得自己屁事儿都没有! 那究竟为什么,为什么他站不起来了呢?! 他恨自己没用,他最讨厌没用的人! 妖道叹了一声,“贫道早对小友说过,我决不是那喜好杀生之徒。之所以又来找你,是想问你借一样东西,只要你借给我,我便不再出现了。” “我借你妈个头!”李停云骂道。 眼睁睁看着妖道朝他伸出鹰钩爪似的五根手指头。 终是支撑不住,憋一口恶气,倒头就睡。 年轻是好啊。 妖道笑了。 将要抓他起来,蓦地,余光中闪过一团紫气,似有什么东西,挡在这臭小子身前。 他动作一顿,定睛看到一绺飘忽烁跃的紫微星耀! 惊诧之余,紫微星耀径直钻进不省人事的李停云体内。 倏尔不见踪影。 “呵,有趣,有趣极了!天上那颗有眼无珠的紫微星,偏偏就赖上你们李家了不成?!” 妖道嘴上说着“有意思”,实际气得抓狂,气得跳脚,胡子和眉毛齐齐飞上天。 手上一用力,竟把自己最爱的那根拂尘掰成两截。 尘埃即将落定,百密终有一疏。 他很少发脾气,但在那一刻,一种莫名的挫败感,令他十分恼火! 好比突然发现美玉上有块瑕疵。 白璧微瑕,不完美了,他心里要多膈应有多膈应。 他冷着脸,丢开拂尘,把李停云薅起来,扛在肩上。 扛去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 第173章 忘川不渡有情人(十二) 黄粱城,季家旧宅。 荒草丛生的别院中央,一座四面厅坐北朝南,厅前牌匾高悬,匾书“四知堂”。 这里曾经供奉过李氏皇族列祖列宗,以及一盏长明不灭的花灯。 李停云的祖母常常跪坐此间念诵道经。 说是他家的祠堂,也不尽然,除了不许外人踏足半步,这里便没有其他规矩了,对于季家人来说,并不是个肃穆庄严的地方,小时候,李停云还常常跑进跑出,避暑纳凉、嬉耍玩闹。 但家中所有长辈都告诉过他,这座厅堂在建造之初就被设计得十分奇妙,人在这里,撒不了半句谎,立下的誓言、说过的密语,一旦走出门去,就无法对其他不知情者说出口。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此即“四知”,举头三尺有神明,“你我”之间的秘密,不足为外人道也。 李停云对此不以为意。 嘴长在他自己身上,想说不想说全在一念之间,难道有什么东西能时时刻刻监督他,随时封住他的嘴不成?再者,秘密说不出来,那写下来总可以吧?总有办法让别人知道的。 大人们的说法太玄乎了,他天生叛逆,说什么都不信。 他虽然不信,但也没挑战过,因为他那时还太小了,心里什么秘密都没有。 唯一不想被人发现的,就是他经常偷吃贡品。 贡桌上莫名其妙少掉的点心,他承认,都是他摸走的,不干窗外野猫的事。 但他老是看见一只飞檐走壁的玄猫在窗外探头探脑,绿色的眼瞳盯着那盏花灯,老鼠偷吃灯油,它就溜进来抓老鼠。 每当那时,花灯里的火苗就跳得十分狂躁,把周围的点心都烧成了黑灰,李停云一盏凉茶泼上去,火苗就老实了,说来神奇,这簇火苗,不怕水浇,不怕风吹,是长明不灭的。 很久以后,李停云才知道,那是夏长风的魂火——这些都是后话了,他俩之间,也有一段无巧不成书,暂且按下不表。 李停云两三岁的时候,祖母驾鹤西归,没两年,花灯也消失不见——是它自己不见了的,至于长腿跑了,还是长翅膀飞了,没人知道,也没人在意。 季家当时都快败落了,阖府上下人走茶凉,哪里丢了什么东西,还有谁管呢? 离家前,四知堂被季辞璋收拾过一遍,徒余四壁,空无一物。 李停云被抓到此地,醒来时,压根没有发现,这是在他家里。 血水、汗水、雨水、泥水糊了他满脸。 勉强张开两道眼缝。 眼前的景象令他吃惊得话说不出来。 他看到了成堆的尸骨! 森森白骨,堆积成山,几乎与房梁等齐。 他根本想不到,这里是四知堂。 死人太多了! 还净是些冤死、横死、不得好死之徒。 怨灵聚而不散,被困在重重阵法中央,咒天骂地,哭爹喊娘。 此起彼伏的噪音吵得人头昏脑涨。 直到他环顾四周,看到样式熟悉的门扇与天花,触及记忆深处,仿佛就在昨日,有谁午后犯困,趴上躺椅慵懒小憩,枕冷簟、轻羽扇,窗棂筛光,穿堂风起……恍如隔世。 再鲜活的记忆,也同眼前一根根梁柱,落了灰、掉了漆,变得破败不堪。 画栋雕梁,今已蒙尘,再衬着尸山血海,四知堂俨然是座人间炼狱了。 李停云就那样默然看着,从前看到后,从头看到尾,来回打量三五遍。 不骂人,没吵吵,安静得让人不适应。 妖道猜他大抵是接受不了眼前这番惨象。 一下给他干沉默了。 故地重游?感慨良多?心情复杂? 屁! 李停云单纯在找自己小时候手贱掏出来那只狗洞。 绞尽脑汁地想,怎样才能逃出生天。 “小友,贫道找你借的东西,便是你身体里那株灵根,”妖道特意强调:“那株普天之下绝无仅有的混沌灵根。” 他指着积尸,毫不避讳:“这些人,生前无一不是天赋异禀的修士,亦或具备修炼潜力的普通人,可怜他们落在我手里,全都被挖走灵根,分尸解体,连魂带魄封入阵法……福生无量,他们虽死犹生。” 分尸解体,是为了避免尸体僵化,养出一批极难处理的僵尸;封印魂魄,是杜绝夺舍重生乃至其他一切死而复活的可能;至于那座锁灵大阵,就相当于一座结实的牢笼,把他们关押、囚禁起来,隔绝外界耳目,保证不会走漏风声。 妖道捋着道须,心满意足:“贫道其实并没有下死手,把他们彻底铲除。这怎么不算是‘积德行善’呢?果然日行一善,人的心情就会变好不少。” 李停云听到这话,对他不要脸的境界之高,自愧不如。 他都懒得戳穿!什么积德行善?不就是还没想到好办法,把这堆垃圾都收拾干净吗? 杀人不灭口,做贼不销赃,早给人反杀了! 自己无能,还找借口,恶心!恶心得要命! 偏把什么“福生无量”“日行一善”挂在嘴边。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天,他不要碧连! 李停云对此有感而发,赋诗一首: “啊~彼阳的晚意,初生的东曦~” 妖道拳头比石头还硬。 终是没忍住,一掌击出去,像拍黄瓜似的,把李停云全身骨头都震碎了! 深吸口气,扶额喟叹:“你真是个令人生厌的小鬼。” 他肚子里到底装了多少脏水?!随便吐一口都叫人两眼发懵,单用言语无力还击。 “罢了,再受你一次窝囊气,”妖道平复情绪,“待贫道取了你的灵根……” 李停云没听清对方撂下一句什么样的狠话。 他连根手指头都动不了,算是彻底瘫了。 待宰羔羊,砧板鱼肉。 大难临头,逃不掉的。 扪心自问,灵根之于他,究竟有多重要? 似他这般,嘴欠,手贱,脾气野,目中无人,理不直气也壮,他身上的缺点,比天上的星星都多,所以不强则辱。 若是没了灵根,不能使用法术自保,恐怕撑不了几日,必叫人乱棍打死、沉水淹死、碾成肉酱喂狗。 李停云心里那叫一个恨哟! 他天生就不是一块屈居人下的料。 不能变强,毋宁去死! 简直没法想象,失去灵根、变成废人之后,他该怎么活下去,靠什么活下去?! 但他连一瞬间的纠结都没有。 转念就想,灵根没了就没了,没了又怎样,大不了,换条赛道,不修仙了,从头再来呗。 一条烂命就是干! 他就干吧,有谁能干过他啊? 迟早有一天,他会逆风翻盘。 他相信他自己,超越一切,他依靠他本身,胜过所有。 至于眼下,最坏的情况,不就是挖掉灵根、五马分尸、封印魂魄吗?他怕个卵! 他已经打定主意,臭道士把他扔进锁灵阵,他就吞噬掉阵中全部怨气,哪怕被撑死,被反噬,变成天诛地灭的厉鬼,也要先找妖道索了他那条狗命再说! 他是真敢想。 连火坑都没跳出来,就已经在寻思报仇了。 妖道并非孤身一人,窃夺灵根亦非亲力亲为。 他身边还跟着几个蒙面下属,训练有素,着装统一,皆尊称他为“灵官大人”。 显然,这伙人有着非常成熟的组织调度。 慢工才能出细活,他们甚至有时间闲聊。 李停云像滩烂泥一样糊在地上,抠都抠不起来,过程……不提也罢,只记得耳畔吵死了! 冤魂无时无刻不在尖叫、咒骂,严重的耳鸣扰乱了他的听觉,休想听清那群人前前后后说了些什么。 只能捕捉到一些模糊的字眼。 譬如,绝品炉鼎。 “那女人……绝品炉鼎,当婊子的命……痴痴缠缠真是好笑……灵官大人何不收了她?” “似她那般蛇蝎美人……都是交易……她完成了任务,道爷我也该兑现承诺,然而……” “如此说来,老皇帝……永无来生……倘若她知道灵官大人是在骗她……鱼死网破……” “她不敢。” 对话戛然而止。 他们取出一株完整漂亮的灵根。 凡经手之人,顿觉通达透彻,仿佛天地灵气皆尽于此。 多少惊叹、感慨都不足以形容那一瞬间的感觉。 这群偷猎灵根的惯手,少说也见识过上千株稀有灵根,一时间竟然纷纷失言。 唯有眼前这一株,才是世间真正的至宝。 千百年来,天下英才如过江之鲫,凡修仙之人,无不是万里挑一、身怀宝藏的天才。 而混沌灵根的拥有者,必定是其中最耀眼的那一个! 修仙,天赋最重要。 就此道而言,休伦公平。 妖道将灵根收入囊中,冷眼一扫身旁下属。 他们个个都来不及收回惊羡的目光,就被这位心思缜密的“灵官大人”灭了口。 死不瞑目,充入锁灵阵,也成了那些冤魂怨鬼中的一员。 妖道转头看向李停云。 一动不动,似乎没了声息。 夺取灵根如活鸡取卵,他见过的大半修士在中途就会死去,遑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儿。 但这小儿胸前仍有起伏,显然不是一般人。 “小友,还没死么?吊着一口气,不是太痛苦了吗?道爷我送送你罢。” 妖道朝他走去,边走边叹,“你虽年纪小,我也敬你是一条铁骨铮铮的好汉!” 就在他多嘴说这句废话的时候。 变故突至。 一柄仙剑从天而降,插在他身前不足一尺之地。 只差半步,这把剑就能捅穿他天灵盖,把他整个人从中间竖着劈成两半! 妖道意欲杀人灭口。 但很遗憾,李停云走运了一回。 绝处逢生。 漫天烟尘中,剑身通体冰透,半截子插入地下,嗡鸣震震。 这把剑的主人,是一位少年修士。 眉心一点红痕分外惹眼,粉雕玉琢的一张脸,看上去实在没什么攻击力。 但他这一剑,仿佛天外飞石砸进死寂的海面,狂风怒卷掀起滔天巨浪,刹那间,屋毁房塌,扬尘四起。 所谓能够“藏住世间一切秘密”的四知堂,在那一刻轰然倾颓,孤零零留下四面墙壁,风中摇摆,坚持不过片刻,也塌干净了。 剑气余波殃及整座府宅,五进三跨院,林林总总上百座楼台房舍,都倒得倒、歪得歪…… 大风一刮,烟尘弥散,废墟仅存。 李停云吃了满嘴灰,死人一样躺在天幕下,原来外面,雨已经停了。 但他不敢睁开眼,只希望一切是幻觉。 他家就这么塌没了?没了!了?! ……没就没了吧。 反正人也死绝了。 由于经历过的祸事多到数不清,他已经练出了一颗强大的心脏,接受现实的速度非常快,两眼一睁,就考虑好下一步该干什么了。 不管来人是谁,趁着双方火并,他得开溜! 妖道一看来者不善,少年一身穿着打扮,必是仙门中人,不禁面色一沉。 他毕竟残杀过那么多修士,其中有名有姓的不在少数,再怎么心思缜密、算无遗策,也织不出一张无缝的天衣! 组织人手偷猎灵根的行径实在恶劣,他这位深藏不露的“灵官大人”,其实早就被修仙界各大门派注意到行踪了。 妖道当机立断,收缩灵阵,准备随时跑路。 但当他看到少年用两只手抓住剑柄,使出吃奶的劲往外拔,却没拔动的时候…… 他不慌了,也不跑了,笑问:“这位年轻的道友,需要贫道帮忙吗?” 他没长记性,又张嘴了。 少年已经闪身至他跟前。 一脚蹬在乱瓦碎砖上,腾空而起,拳头挥出去,差点打歪他的眉弓! 他堪堪躲过这一下,紧接着又是一记鞭腿袭来,招招冲着要害死穴。 近身搏击,使得斗法的余地大大缩小,妖道刚要掐诀念咒,起手的瞬间就被打断施法。 少年人身手很好,也不废话,他一时间竟被缠住,无法脱身。 俩人在那边缠斗,李停云这头,已经偷摸“爬”出去一段距离了。 生死关头,不跑不是人。 只可惜,他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骨头碎成了渣,只能蛄蛹,蠕动,阴暗爬行。 他或许比十殿阎罗的真身更像一条蛇。 “小心!”少年的声音由远及近,抓住他的肩头就地一滚,躲进一处断壁残垣。 身后“轰隆隆”一声巨响。 无数砂石土砾、废砖弃瓦冲破他们仅以为靠的那面矮墙,把俩人活埋在废墟之下。 少年抓紧了他,几乎面对面抱着,把他护在身下,等外面动静变小,才把他拖出来。 茫然四顾,杳无人影。 妖道不见了,被他锁在灵阵中的那座尸山,也随之消失。 奇也怪哉。 若单单他一个人,转瞬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件事还显得没那么离谱,只要拥有足够的修为,随便一个隐身、传送之类的法术,就能做到。 但在现场,那么大一个灵阵,那么多具枉死之人的尸身,还有无数叫屈的冤魂,只是一眨眼的功夫,竟然也都不见了?! 即便道门最高深的法术,也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亡灵一一超度,并且不留丁点痕迹。 他们不像是“消失”,而像被“转移”去别的地方。 冤魂怨鬼、残尸败蜕本就难以彻底清除掉,妖道若真有什么法子,能够如此轻而易举地超度被他害死的人,大概早就着手去做了,何必还留着这些尸骸与魂魄,岂不是更加容易暴露形迹,被人抓住马脚?! 唯一的可能,就是他处理不掉这些已经变成邪祟、不可名状的东西,只能把他们藏来藏去,随时转移,力求不叫人发现。 “四知堂”恰巧是个神不知鬼不觉的地方。 不知他在此藏了多久。 眼下差点被抓现行,还是叫他溜之大吉! 线索又断了,少年心想。 “十三!十三!”远处传来同门师兄的呼喊声。 他没有立即答应,心里生着闷气:大师兄和二师兄总是搞内讧,不然,他们也不会“姗姗来迟”,晚到这么久!如果师兄弟能团结一点,这次说不定就能抓住作祟已久的‘灵根猎手’了。 生闷气的少年,自然就是梅时雨了。 他除了生气,还很自责。 都怪他学艺不精,没能掌控好御剑术,做不到收放自如,一招开大却没命中目标,青霜剑还插在地缝里拔不出来…… 丢死人! 梅时雨四下看了看,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好在是座荒宅,没有伤到无辜……也不用赔钱。” “我呸!”李停云把满嘴的土渍吐了出来。 他还没死呢,他有话要说! ------------------------------------- 看到有宝子留言问关于李停云的一些信息,年龄身高外貌什么的,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就没有做过这些具体设定,只能大概回答一下,贴在这里,大家都能看到(巨长巨长的一篇回答哦,可以跳过不看的): 1.生日。七月十五,不太吉利的日子,但这一天出生的人,命绝对够硬。 2.年龄。穿书之前他就一大学生,二十一岁;穿书正好穿在反派两百多岁的时候,刚灭了灵溪村,原文主角元彻的故事由此开始;原文中,又过了一百年,李停云三百多岁,逼梅时雨“弃明投暗”,去到太极殿,他俩才正式有所接触。 3.身高。他确实挺高的,梅仙尊帅哥标配180+,李停云能压他半个头,肯定上190了。 4.外貌。这个问题,我真不知道怎么回答。其实这篇文里,我很少花篇幅描写角色外貌,一方面我确实不太会写,另一方面,我老是在夸人长相时候尬到。 之前写司无忧那个“反弹琵琶”,艾玛真的是,绞尽脑汁地在夸她长得到底有多漂酿qaq……然并卵,这是无用功,没有读者会在意长篇大论的外貌描写。 我以为,帅是一种感觉,一个人语气很帅,动作很帅,就算相貌平平,他依旧是帅的。所以,李停云的外貌,我没有细想过,只觉得他应该是那种“剑眉入鬓、凤眸生威”的凌厉、锋锐的长相…… 我的重心完全在塑造他的个性上了,就当他真的是个让人望而生畏、不敢直视的角色吧,所以没办法说清他长啥样,因为多看一眼会被炸飞。。。 5.发型。这个比外貌还难回答,天啊,我不懂装造,不懂啊!李停云啥发型?他啥发型都没有,就,天生丽质,黑长直,小时候随便拿发带捆一捆,长大了就用发簪扎起来,扎个高马尾,或者全都搂起来用发冠固定,男子二十及冠嘛,都两三百岁的人了,披头散发不像样啊,不过修仙文不讲究这个,头发还是披着好看…… 好了,我知道自己有多可笑了,写完这本书,我一定去“进修”一下,学习古代服饰和发型演变史……如果宝子们有自己的看法,希望他是啥发型,那他就是啥发型吧,只要不是杀马特,我相信他不会动杀心的。 6.一共写了几个时期。这个问题最重要,文里倒叙插叙太多了,一定有宝子看得很乱,我帮大家梳理一下: 【幼年时期】李停云八岁,父母双亡;十二岁,坠崖而死,肉身被梅时雨捡了回去,灵魂飘到地府,被撕裂、镇压。 【成长时期】肉身在梅时雨那里,变成了不化骨和剑灵,没什么跌宕起伏,比较安稳;另一边的魂魄就比惨了:三魂七魄分别镇压在十殿阎罗治下的九大地狱和一口轮回井中。 相当于十缕魂魄中有九缕都处于水深火热的炼狱,剩下一缕残魂,在十殿轮转王那里,经历过好几次轮回。他每次都是依附在别人完整的魂魄上托生(这里有些复杂,要在后文才能解释清),轮回期间把四个城主集齐了。 后来和魔渊产生感应,混沌元气全部归他所有,最终,逃脱炼狱。 他在地狱吃了一百三十年整的牢饭。 【巅峰时期】出道即巅峰。从地狱重返人间,他就是妥妥的无敌大反派,迅速建立“太极殿”反派天团。 他已经很牛逼了,但魔渊还有层封印,他仍被“限制”着,不得不经常回去……即便有所限制,依旧吊打全世界,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作为全文武力天花板,就连王老六这个“原作者”都没有办法“打败”他。 对于这个时期的李停云来说,有两件事情最重要,一是复仇,二是修炼。 别问为啥在他心里最重要的事情不是梅时雨。 因为梅仙尊日子过得好好的,他没必要去“打扰”啊。 如果没有王老六的“强制走剧情”,李停云肯定不会把梅时雨直接“抓”到太极殿,他走的一定是一条曲线救国路线。 就比如,经典的扮猪吃虎,装成弱小可怜且无助的样子,接近梅时雨,慢慢培养感情,等到真瞒不住了的时候,再和盘托出,走一步看一步呗。 是不是觉得这条路线很眼熟?没错!就是本文开篇的套路!哈哈哈哈哈……所以说嘛,就算没有系统推波助澜,李停云自己也会主动变成小屁孩儿找梅仙尊骗糖吃。 骗他是假的,爱他是真的。 梅时雨对于李停云来说,不是不重要,是太太太太重要了,所以在他计划之外。 一切能被计划好的事情,都是小事。 梅时雨是他意外之外的意外。 不能等闲视之。 最后,提一嘴作为【青春男大】的小李子: 众所周知,李停云被传送到现代接受改造,他在现代的生活也是童年不幸、家庭破碎,说白了就是原文的翻版,但毕竟他身处文明社会,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 所以,带着系统穿回去的小李子,比起曾经的他自己,少几分残暴,对杀人的兴趣不大,别人找死除外哈,毕竟他还是他,他本身就是天王老子都惹不起的性格。 还有就是,对待梅时雨的态度,不知道有没有读者会感到冲突,觉得男大版小李子什么话都敢说,更加积极主动不要碧莲,而原文反派并不这样,特别隐忍……哎,他俩的经历是不同的,同一个人在不同的经历影响下,做出的抉择也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 原书里的李停云因为知道不能自控,所以感情非常非常压抑,他从来没有承认过自己的“喜欢”,所有爱意都是侧面表现出来的。 但穿书后的小李子,对他“师尊”真的很大胆,他不会再受到谁的控制,伤害他至亲至爱的人,所以那句“我只要一想到我的师尊,我就想亲他,抱他,抚摸他,*死他!”随口就说出来了,我看到有评论说他很牛逼,我也觉得,他很牛逼。 7.擅自再加一个问题,李停云到底有多少切片。数了数最多有四个,不化骨算一个,剑灵算一个,灵魂本体是一个,还有魔渊封印的那只“怪物”,是条很特殊的“龙”,也是他哦。 我知道,小李子真的很苦很苦了,恋爱就得甜甜的,不要搞什么厚此薄彼争风吃醋的戏码,所以到最后,只有一个他,无非可以切换形态,召唤分身……这难道不好吗?我咋感觉,他一定能玩儿得很开心。 okk,所有问题回答完了!篇幅太长,作话和评论区都写不下,只好贴在正文末尾。 统计了一下居然有2000多字!我真是太能唠嗑了,希望大家不要嫌我罗嗦tat(我会泪流成河的…… 我真的特别感谢喜欢这篇文的小伙伴们,所以想要认认真真回答你们提出的问题。 喵~明天再见! 第174章 忘川不渡有情人(十三) 听到动静,梅时雨蹲在李停云身边,伸出一根手指头,戳了戳他脏兮兮的脸蛋。 方才他“呸”的一声,实在是中气十足,梅时雨还以为他好得很,有幸免遭于毒手。 “小朋友,你没事吧?没事就起来走两步!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好吗?” 说着,梅时雨就用自己干干净净的一双手,给这个素不相识的、蓬头垢面的小孩儿擦脸。 又看到他身上也是脏得没边,比自己见过的无父无母、流浪街头的小乞丐还要可怜。 免不了心生怜悯。 干脆上手,打算把他拉起来。 一拽胳膊,才发现他胳膊软绵绵的,手腕扭曲到不可思议的程度,一摸前胸,摸到一截一截的断骨,横插竖立,指不定内脏都戳破了。 “你……”梅时雨骇然,不敢再碰他。 一直没听到他开口说话,眼珠子倒是直愣愣地盯着自己,连眼皮都没有再眨一下,怕不是已经……梅时雨手伸到一半,李停云突然动了。 他拼劲最后的力气,一个翻身,“啪唧”把脸埋进土里,闷声大喊:“我不认识你!也不用你管!你快走吧!不要看我!不要管我!!!” 他在咆哮,在尖叫,在学虫子乱爬。 他在做一些梅时雨根本看不懂的行为。 “小朋友,我不是坏人。”又不能贸然拉他起来,梅时雨只好跟他说说话,哄哄他:“你好像受了很重的伤,可以跟我说说,是怎么受的伤吗?” “这么重的伤,不医治可不行。骨头碎成那样,一定很疼吧?相信我,我帮你看一下,说不定能治好你呢?伤治好了,就不会那么疼了。你难道不怕疼吗?” “……我可以碰你吗?” “我要碰你了。” 梅时雨不由分说把他从泥地里薅起来。 无论李停云怎样大喊大叫着“别碰我”,声音凄厉而又嘶哑,每一根头发丝儿都在表示抗拒,梅时雨也充耳不闻,更不嫌他又脏又臭,直接把他打横抱起,周身释放出纯澈澄净的灵息,为他疗伤。 李停云瞬间哑巴了。 心里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身体剧烈颤抖,哆嗦战栗。 他如此近距离地嗅到一股冰天雪地里悄然盛放的梅花冷香。 从此刻进骨骼、血肉与灵魂。 风敛天香。 永世难忘。 空旷寂寥的夜色中,俩人周遭浮散着淡蓝色的光晕,静谧而又柔和。 李停云觉得自己好像被包裹在透光的蛋壳里。 这种奇妙的错觉让他感到从未有过的安心。 他不再扑腾。 但抖得更厉害了。 因为这种“安心”的感觉让他异常不适应。 他长期处在提心吊胆的状态,早就过惯了前狼后虎、四面楚歌的日子。 他像丛林中的猎豹一样敏锐警觉,最擅长奔跑、狩猎、反击与偷袭。 他可以随机应变,可以破釜沉舟,甚至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去做些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 但他唯独安不下心来。 面对他人的“庇护”,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梅时雨把小朋友抱得很紧。 因为他老是在抖,不得不紧紧搂着,并安慰他:“别怕,有我在。” “虽然我不懂行医用药,但我保证,一定把你身上的伤全都治好。” “你想知道为什么吗?你不说话,看来是不想知道了。” “没关系,就算你想知道,我也不告诉你……说了你又不懂。” “还是说点有趣的吧。我给你讲个笑话,你听吗?” “不好不好,我讲不了这个,一个字也说不出口,我会先笑死的。” 他现在就已经很想笑了。 但他死活忍住,“要不我给你说段道情……唉,你好歹,理我一下啊?” 李停云终于舍得哼唧一声:“道士哥哥,你话真密啊。” 他本不想弄脏梅时雨那身月牙白的衣裳,一开始极力远离,奈何被搂得太紧,挣脱不开,就从了,反正脏都脏了,他再靠近一点,也没什么吧?于是他“从心”地往人家怀里拱了拱。 听到李停云开口,梅时雨方才松了一口气。 不是他话太密,而是他故意的。 他故意在逗小朋友说话,以此转移他的注意力,好让他不那么痛苦。 梅时雨以为,李停云是因为太疼了,才抖成那个鬼样子。 他抱着小朋友,找了块空地坐下,背靠横倒的树桩,稍作休息——这小孩儿还挺重的,大概是个特别能吃的胖小子,胳膊腿屁股上全是肉,一抓一大把,不像没有爹娘养育的孤儿。 梅时雨源源不断往外发散着灵息,辛苦修来的功力就像不要钱似的。 李停云在他怀里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小短腿一跨就跨坐在他身上,把脏得看不出原样的脸埋在他的胸口,问道:“道士哥哥,你为什么不说话了?其实我还挺想知道的。” “嗯?”梅时雨正在专心致志捏他屁股,没办法,手感真的挺不错,“你想知道什么?” 李停云迷迷糊糊道:“想知道,为什么会这么舒服……在你身边,好像哪里都不疼了。” “说了你也不一定听得懂。” “但我想听你说话。” “因为,我是块石头。” “你是石头变的?” “可以这么说。” “那你是只猴子咯?” “……我觉得你比我更像一只野猴子。” 其实,也没别的原因。 就因为是他块石头。 被他师尊从昆仑雪山挖出来的一块石头。 昆冈之玉,钟灵毓秀,就连质地不怎么样的边角料也能拿来磨粉入药。 而他,本是昆仑山髓中天生地长的“玉胎”,生来就具备强大的“疗愈”功能。 彼时梅时雨刚刚结丹,处于金丹境初期,只能通过攫取自身灵息为别人疗伤,后来等他拥有了元神,直接就用元神所化的神鸟青鸾到处“救死扶伤”了。 正因为他是一块石头,从开启灵智到拥有灵魂,经历过漫长的打磨与沉淀,所以在他看来,生命非常可贵,天道对人族是悲悯的,眷顾的,一出生就三魂七魄俱全的“人”,才是天地间最通灵的存在,才真正称得上一句“钟灵毓秀”。 他今日救下李停云,不计代价给他治伤,明日换了别人,他也一样能救则救,尽力而为。在往后的日子里,受过他恩惠的人不计其数,被他帮助过的人恒河沙数。多年以后,他也压根不会记得,自己曾经在黄粱城还救过一只“野猴子”。 梅时雨忽然问:“嗯……你刚刚,喊我什么?” “道士哥哥。”李停云张嘴就来,喊得那叫一个顺口。 梅时雨蛮不好意思,耳朵一热,脸颊飞红。 他在道玄宗排行老幺,是最小的那一个,向来只有他喊“师兄”“师姐”的份,从来没有被谁叫过一声“哥哥”,顿时感到一份沉甸甸的依赖和信任。 “既然你都这么喊了,那你会听‘哥哥’的话吗?” “会的会的。”李停云忙不迭说道。 嘴比脑子答应得快,也不想想,他从前可听过谁的话?连他爹的教训都当耳边风! 他说,他会听我的话……梅时雨心想。同理,在宗门,他也只能认认真真听别人的话,没人愿意反过来听听他说了些什么。他觉得分外新奇,这小孩儿,可太好玩儿了。 “那,你再喊我一声听听?” “道士哥哥!” 脆生生的,阳光开朗。 梅时雨差点在一声又一声的“哥哥”里迷失自我。 直到二师兄找到跟前,一声大吼把他拉回现实。 “十三弟!” “……” 二师兄:“你怎么在这儿藏着?这里发生什么了?怎么乱成这样?” 梅时雨:“偶遇‘灵官’,古怪诡诈强如怪物,拼尽全力也无法战胜。” 他起身掐着李停云的腋窝把他往自己魁梧雄壮的二师兄面前一举。 “但是师兄,我捡到一只活的小朋友。” “他比我还小,我们带他回宗门,好吗?” “这样我也有师弟了。” 二师兄用两根手指头捏住李停云的后领,像拎小鸡一样把他拎到眼前,眯着眼睛仔细一看,爽声大笑:“哈哈哈哈!十三弟,你从哪里捡到这么大一只‘耗子精’?!” 梅时雨不悦道:“他是一个很听话的小孩,你怎么能这么说他?” 二师兄笑得更大声了:“可他脏成这副模样,你要不说他是个人,我当真以为他是只成了精的老鼠,刚从哪条臭水沟里爬出来呢!” 李停云:我尼玛…… 然而眼前这人,高大威猛,上身赤裸,皮肤黝黑,肌肉发达,笑声像打雷,说话似山崩,两眼若铜铃,发型桀骜不驯,面容坚实刚毅。 鲜艳的流火状纹身从胸前爬过肩膀蔓延至后背,身后交叉背着两把劈山斧,还有一把无锋重剑横跨在腰间。 一看就是长于力量、攻于威势、擅于爆破的火灵根天赋型选手。 李停云:好汉不吃眼前亏。 二师兄搓着下巴,一本正经地跟他道歉:“对不起,说你像耗子精,是我的不对,但你真的……太像啦!哈哈哈哈!你咋恁脏,恁小,我真想一屁股坐死你!呕呕——哕——” 李停云一脚踹进他哈哈大笑的嘴巴里。 整只鞋子全都塞了进去,鞋底沾的泥啊、草啊、石子儿啊,一举捅到他喉咙眼! 然后,拔出脚,鞋就当送他了。 二师兄松开他的衣领,两只手抠住自己的脖子,向前向后,向左向右,疯了似地甩头干呕。 梅时雨在下面稳稳地接住了李停云,叹道:“我收回刚才的话,你好像并不是一个‘听话’的小孩。你可太皮了!若你入我师门,不知道师尊会不会被你气出皱纹……” “十三弟想得太长远了,且不说道玄宗收徒条件苛刻,师尊又常年闭关,早就没有再收徒弟的打算了,单说他一个陌生人家的孩子,资质如何、父母安在、尘缘几许?你连他的底细都不清楚,如何能把他带回去呢?不要妄动别人的因果,惹上一身是非。” 一盆凉水泼下来,梅时雨抬头一看,他大师兄乘风而至,悠哉游哉,负手朝这边走来。 大师兄是极为瘦削高挑的身形,头发一丝不苟高高束起,宽大的道袍被风吹得有些凌乱。 他实在是太瘦了,没有身架支撑,衣服里面空空荡荡的,难以给人“仙风道骨”的感觉。 他原身便是生长于湖边的芦苇,人如其形,一眼看上去,确实像根杂草。 “大师兄说得对。”梅时雨无法反驳,是他太想当然了。 二师兄也终于吐出了那只鞋,“没错!虽然在平时,老大讲的话,十句有八句是我不爱听的,但他这番话说得还是很有道理的。” 大师兄羸弱似草,二师兄磅礴如山,作为任平生最初收入门下的两个徒弟,他们简直反差到了极致,喜好、性格、专长,从各方面来说,都是截然不同的,俩人放一块儿,是秀才遇上兵,更是水火不相容,很少有这么意见统一的时刻。 “十三,喏,你看,水晶石一点动静都没有,”二师兄趁机测了李停云的资质,结果不出所料,“这小子多半已经被挖走灵根,不适合强求仙缘,你就算把他带回宗门,他顶多只能做个打杂的。再者,拐带儿童,得吃牢饭!” “虽然现在世道很乱,流离失所的人那么多,官府已经成了空壳子,什么都管不过来了……但你也不能自作主张,把人家带走不是?你知道人家父母是谁、家住哪里、兄弟姐妹有几个吗?万一人家是三代单传的独苗苗,你罪过可就大了。” “嗐呀,听师兄们的话,别给师尊添乱。等你长大了,可以自己收徒弟嘛!到时候你就知道,养徒弟有多不容易,尤其是亲传弟子,跟带孩子没什么两样。遇到省心的还好,要是遇到不省心的,那就完犊子了!” “我现在总算体会到师尊当年的辛酸和艰苦……” “每天都恨不得掐死门下那群惹是生非的王八羔子!” “二师兄……说得也对。”梅时雨听了这话,颇有点无地自容,“我想得太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