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鲁伊:自然与生命的真谛》 第1章 来自星星的我 距母星崩毁、搭乘飞船逃出生天之日已不知道过了多久,合文郡也并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不是唯一一个被弹射逃生舱带到这颗星球上的人,损坏的逃生舱在他亲眼目睹之下被土着居民给砸成了废铁当做冶金原料瓜分掉,他可谓是年纪小小,一穷二白起家。 穷到只能依靠脑子里零零散散记得的母星传说编故事赚钱了! 幸好,在这颗不知名的星球上,这些稀奇古怪的故事还算受欢迎,好歹也能给他挣些口粮。 不过,他端着游吟诗人的饭碗,却并没有与正统游吟诗人职业相配的天赋。 作为辅助神职,正统的游吟诗人最基本的转职要求,是要虔诚! 转职成为游吟诗人,与转职成为牧师有着同样的基本条件,那就是对神的虔诚,虽然与牧师略有不同。成为一名牧师需要对某一位或者一系神明抱有虔诚的信仰,而游吟诗人虽然也虔诚地信仰神明,但是他们信仰的是全部的神…… 这也是为什么游吟诗人只能作为辅助神职的原因。 神明也是有派系的,而游吟诗人,太过博爱了,或者说,虔诚得有些空泛…… 所以,他们只配传播神明的事迹,而不配传播神明的教义! 当然,这跟合文郡没什么关系。 他现在是个德鲁伊学徒,自然系的。 德鲁伊和神仆是站在对立面的两种职业,虽然要是能选的话,合文郡其实还是希望能混进神职人员的队伍之中的,最起码吃香的喝辣的指日可待,不过他在被冰封冷冻、逃离母星之前所受的教育直接断绝了这条“职业道路”…… 接受了十二年的无神论教育,打从胎教起就被灌输无神论思想,这直接让他成为一名神职人员的打算成了痴心妄想,就算他再怎么愿意改变自己的价值观都好,他也绝对做不到对神明虔诚信仰! 从根上就不符合转职成为神仆的条件。 而其他的职业,他也没办法保证自己能有光明前景,毕竟就算是法师、战士,也是需要信仰神明的,法师信仰魔法之神、元素之神等一干神明,不同分支的战士也一样需要信仰不同的神明,才能够获得超凡的力量。 所以,最后给合文郡留下的唯一的选择,就只有德鲁伊了,成为一名德鲁伊不需要信仰任何神明,只需要信仰自然! 合文郡好歹还是能做到这一点的——虔诚地信仰自然的伟大。 这是他能够掌握超凡力量的最后一种途径了,除此之外,他仅剩的选择,就是作为一名普通人活下去。 合文郡自然是不甘心如此的。 他在宇宙之中也不知道漂泊了多少年,如今从冰封之中苏醒,再让他作为一名普通人把这辈子剩下的时间过完,这让他如何能够接受?要真的只为了活着而活着的话,那他当初为什么还要从崩坏的母星逃出来呢? 家里人把唯一的一个逃生名额给了他,如果他活得平平淡淡,岂不是对不起整个家族的牺牲? 那可不是四五口人,而是整个合家上上下下一百五十六名族员! 合家一百五十七名族员,如今就只剩他一个人了! 所以,他就算不能把这一生过得轰轰烈烈,也绝不能选择平平淡淡…… 不过,要真想轰轰烈烈,对于合文郡来说,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尤其是在这个纷乱的世界之中! 来自高度文明、从小养尊处优、天生还有些过于悲天悯人的合文郡,最克服不了的障碍就是杀生…… 吃肉可以,看到尸体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不适,哪怕尸体血肉狼藉,但是让合文郡自己动手杀生,他就有些接受不了了! 因此,德鲁伊的两大流派——变形德鲁伊与自然德鲁伊之中,合文郡只能选择后者就职,没办法,天生就是只能打辅助的命! 他只寄希望于自己能够慢慢锻炼,来克服这个稍显软弱的心理问题,或许等到他某一天成为一名大德鲁伊的时候,这个心理障碍就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至于现在? 他只能托着腮帮子,坐在家门口,闻着从屋子里传出来的血腥气皱眉…… 同住的德鲁伊学徒李正在吃生食。 李走的是变形德鲁伊的路线,比起几乎手无缚鸡之力的自然德鲁伊来,变形德鲁伊前期拥有极其强悍的战力,但是却有着让合文郡难以忍受的弊端。 这也是他没有选择变形德鲁伊路线的主要原因——杀生说不定还能克服,吃生食也不见得完全不能接受,毕竟他在母星的时候,还是挺喜欢吃生鱼片的…… 问题是变形德鲁伊会染上食人癖,而且是自己控制不了的! 而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合文郡会托着腮帮子坐在家门口装文青的原因,李正在家里吃人肉…… 生吃! 还好不是活吃,否则合文郡连家门口也没法待,现在估计是离家远远的,趴在某个角落里吐得稀里哗啦。 李第一次在家“大快朵颐”的时候,合文郡确实就是这个样子的…… 现在嘛,倒是能稍微平静地对待这件事情了——眼不见为净。 当然,李也并不是随便在街上杀个人带回家开吃的,他现在吃的肉,是买来的。变形德鲁伊的食人癖是无可救药的,偏偏他们又是公国不可忽视的战斗力量,而且上头还有德鲁伊公会撑腰,所以,他们吃人,是合法的。 不过,除了在法外之地或是在战场上,变形德鲁伊也必须要通过合法渠道才能获得“解药”——老死病死的人家属可能会出售刚过世的亲人的尸体,监狱也会出售刚刚被处决的死刑犯。 变形德鲁伊的食量也只与普通人相当,一顿是不可能干掉一个人的,一具新鲜的尸体,足够几十名变形德鲁伊瓜分。 再说,变形德鲁伊的食人癖,也不是频繁发作的。 要是频繁发作的话,就算李长得再帅,合文郡也是没办法忍受与他同住的…… 是的,合文郡能忍受变形德鲁伊学徒李的食人癖,很大程度是因为李长得非常帅,而李帅气逼人的容貌非常有助于合文郡平时和他接触的时候,能够自动在脑子里忽略掉这家伙其实患有食人癖这件事情。 而作为一名自然德鲁伊学徒,与一名变形德鲁伊学徒相互搭档,是非常必要的,想要培养搭档的默契,就需要长期“同居”才行。 毕竟自然德鲁伊在能够控制强力的魔兽之前,就是个打辅助的命,而其他职业与自然德鲁伊之间的配合,远不如变形德鲁伊那么天衣无缝。 当然,合文郡原本是想挑个女性学徒搭档的,变形德鲁伊与自然德鲁伊之间搭档向来也是以异性居多,“同居”得久了,基本都是成双成对的,不过,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这算盘不太可能打得响——哪有女孩子家家的会选择就职变形德鲁伊? 喊打喊杀的就算了,还会染上“食人癖”这种绝症。 女生就职德鲁伊的本来就不多,而且基本上都会选择自然路线。 为什么女性德鲁伊本来就不多?因为女性天生就不怎么亲近自然…… 所以,合文郡也只好认命,选了个同性。 值得一提的,是李当时居然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了,这让合文郡反而有些心里嘀咕,总觉得有点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不过,已经“同居”了四年了,倒也没见有什么异常。 除了他用母星传说编故事假冒游吟诗人,在酒馆里说书赚到的钱,被李借了许多去“买肉”之外。 而等李吃完了这餐,他们两个就该出城了。 熬了四年,终于到了学徒考核的日子,通过考核之后,他和李就可以摆脱学徒的身份,成为正式的自然德鲁伊与变形德鲁伊了! 出城考核之前,自然是得先喂饱李,否则他突然食人癖发作…… “小心我控制不住自己,吃掉你。” 李就是用这句话吓得合文郡又从兜里掏钱借给他“买肉”的,买了前所未有的一大块! 第2章 学徒考核 李有三个让合文郡极为不满的缺点。 食人癖不算。 作为一名注定要与变形德鲁伊搭档的自然德鲁伊,合文郡早就说服了自己接受变形德鲁伊的致命缺陷了。 李的三个缺点,分别是帅、懒、穷。 很显然,“穷”这个缺点,和“懒”脱不了干系。 要不是德鲁伊学徒受教育是免费的,否则李恐怕与超凡不会有任何交集。 事实上,成为一名职业者,在学徒时期受教育都是免费的,无论是什么职业。 职业者虽然能够掌握普通人无法拥有的超凡力量,但是职业者也必须承担普通人不需要承担的责任——保卫国家,保卫人类。 保卫人类的职责或许可以偷奸耍滑,毕竟魔兽侵犯人类的时候,谁还顾得上指责职业者没有尽职尽责?尤其是在城镇之外的地方。 不过,保卫国家的责任就没办法推卸了,一旦国家与国家之间发生战争,职业者是必须要遵从国家和公会的号令上战场的。 而止步于学徒或者初级的职业者,自然就是炮灰一系…… 不得不说,这可真是个妙招,也不知道是哪个聪明人想出来的,以免费的初级职业教育吸引人加入职业者的行列,然后把重重的担子压在职业者身上,鞭策他们不断进步! 不想进步也行,那就只能在战场上成为炮灰了。 而想要进步? 学徒之后的一切,可都不是免费的。 各个国家与职业者公会,就是这么拿捏职业者的。 合文郡显然并非是不想进步的职业者其中的一员,李就有些说不定了。 当然,这都是摆脱学徒身份之后才需要考虑的事情,而不管李有没有想要进步的意思,合文郡也会“鞭策”他继续前进的,前提是他们顺利成为正式的德鲁伊。 说难不难,说简单,也非常不简单。 德鲁伊学徒的进阶考核,向来是各职业之中最危险的,别的职业学徒考核基本就是实力定级,或者完成一个简单的任务,就算是后者,如果舍得花点钱打点老师的话,安排一个像拉完屎之后擦屁股这种难度的任务也是有可能的。 而德鲁伊学徒的进阶考核则是千古不变,一直都是同样的内容:凭借自己的力量,穿林过山,抵达伊兰公国的王都白龙城,德鲁伊公会总会就在此地。 这片大陆上所有的德鲁伊学徒都必须完成这项任务才能获得进阶,包括其他国家的德鲁伊学徒也一样,不过其他国家的德鲁伊学徒可以先行抵达伊兰公国的某座城市再开始试炼。 其他国家实际上也没多少德鲁伊学徒,德鲁伊这个职业,其实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算是伊兰公国的独有职业。 伊兰公国的国王,便是一名大德鲁伊,而公国的开国之主,更是本大陆德鲁伊公会的创始人。 而伊兰王国因立国柱石以德鲁伊居多,公国的位置也是甚为奇特! 公国的版图与本大陆上最大的魔兽聚居地是完全重合的,国境线中一面沿海,其余部分都与魔兽森林、魔兽草原的边界重合。 据说这是开国时自然德鲁伊们与魔兽霸主们协商得到的成果。 所以,伊兰公国也成为了这片大陆上最危险但也最安稳的国家。 碍于伊兰公国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周围的邻国完全没有打过她的主意。 在这片大陆上,虽然公国都是在几个帝国的统领之下,但实际上,公国之间也是经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开战的,最常见的理由,就是争夺土地与资源了。 反而是各帝国之间,兄友弟恭,甚少冲突。 由于想打伊兰公国的主意,就得把公国版图上魔兽聚居的情况也考虑进去,所以附近的邻国甚少会侵犯伊兰的地盘,这也是为什么伊兰公国会成为这片大陆上最安稳的国家的理由。 但是这也并不代表生活在伊兰公国,就一定是安枕无忧。 伊兰公国的版图,毕竟是与这片大陆上最大的魔兽聚居地重合的! 虽然在伊兰公国立国之初,自然德鲁伊们就与这片土地上的霸主魔兽签订了“和平共处条约”,并且一代代进行补充,不过这些“和平共处条约”也只能保证双方并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大规模的冲突,霸主魔兽会约束自己领地之中的魔兽,不会对人类城镇发起冲击。 但是放在平常的生活中,自然该是如何发展,上层领袖之间的协议是干涉不到的。 没有实力的人类深入野区,给魔兽送了菜,也只能自认倒霉。 而有实力的职业者只要不去招惹特定的霸主魔兽,或者是生活在特定范围的魔兽种群——实际上也就是魔兽霸主想要保护的后代,那在野外捕猎魔兽,哪怕是高等魔兽,也是不会遭到刻意的打击报复的。 介于这样特殊的环境条件,伊兰公国的领土之上,除了城镇与周边不大的范围绝对安全之外,其他的地方,可都是充满危险的。 而伊兰公国虽然是这片大陆上最大的公国,统辖的大型城市也不过就只有七座而已,包括王都白龙城在内。 国土面积大,城镇分散,人口不多,资源不少,要是没有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保护,伊兰公国铁定是附近几个相邻公国眼里的大肥肉。 伊兰公国“以魔兽为盟友防范外敌”的国策,如果以合文郡在母星上学到的东西来看待的话,只能用“刀尖舔血”、“与虎谋皮”这一类的话来形容,但这颗星球,无论是生命形态,还是社会形态,乃至人的意识形态,都与他的母星截然不同,合文郡唯一能够庆幸的,是这颗星球上的人从内到外,与他并无不同。 若不是如此,怕是他从逃生舱爬出来的时候就离死不远了。 也幸亏逃生仓是设定好了程序,扫描过人类聚居地点才选择在附近降落的,否则以伊兰公国境内野区的危险指数而言,当时“只有十二岁”的他同样是爬出逃生舱就离死不远了。 合文郡降落在这颗星球上之后,并没有纠结自己的生理年龄究竟有多大,而是直接延续了从母星出逃时的年纪往下计算。 而实际上,按照逃生舱不一定准确的数字显示,他已经在宇宙中漂泊了一百万年了! 虽然他一直是处于冰封状态,但这也并不代表这上百万年的时光对于他来说,就是虚无,在冰封状态下,他的生物细胞虽然近乎时间暂停,但是体内代替了部分细胞的纳米生物机器人却是在不停工作并且自主进化的,这也才能够维持他的生命机能并不中断,否则,就算是在冰封状态下,他也不可能存活那么长的时间,早就死在宇宙中了! 所以,按照实际来算的话,他现在已经一百多万岁了。 就算取个中间值,他也已经不小于五十万岁了,这年纪做李的祖宗都绰绰有余,甚至那个年代这颗星球上究竟有没有人类出现还不能定论…… 但是,他这四年却一直被李逼着叫“大哥”,而李今年才刚满十七岁。 这也没办法,谁叫他降落到这颗星球之后,声称自己只有十二岁呢…… 其实如果不是因为大多数职业招收学徒的年龄上限就是十二岁,说大一些,合文郡其实也并不是特别在意的。 当然,说自己已经一百多万岁是不可能的,合文郡并不想把自己送进精神病院。 这也算是逃过一劫,因为在伊兰公国,精神病严重的患者是会被执行安乐死的,而死后的尸体如何处理,好像也不用多说了…… 可惜,年龄合格,他也一样因为无法对神明虔诚信仰,被排除了所有职业的就职资格,除了对年龄没有限制的德鲁伊之外。 就职德鲁伊之所以对年龄没有要求,也正是因为成为一名德鲁伊,并不需要虔诚地信仰神明,而是要信仰自然。 对于年纪较大的人来说,虔诚地信仰自然,可能是他们唯一能够做到的。 只不过,就职德鲁伊虽然没有年龄限制,但是成为职业者所要承担的责任也依旧还是会令人望而却步,而且变形德鲁伊会沾染食人癖的缺陷,也劝退了不少人。 至于自然德鲁伊? 这并不是一个受人追捧的职业。 前期战力几乎与普通人相当,成长又相当艰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必须作为一名非常依赖战友的辅助存在…… 那既然要做辅助,为什么不选择成为神职者? 神职者打辅助,比自然德鲁伊可专业得多。 而且自然德鲁伊想要成长起来,可是要付出比一名法师更高的代价。 要不是基于这样那样的情况没得选,合文郡也不会选择自然德鲁伊这个职业的。 不光是正式就职之后难以进步,德鲁伊学徒的考核难度系数,也一样会大力劝退那些还稍稍对成为一名自然德鲁伊抱有想法的人。 毕竟活着还是挺香的,哪怕只是作为一名普通人。 自然德鲁伊学徒进阶考核,死亡率可是所有职业之中最高的! 虽然自然德鲁伊学徒的进阶考核,是要与搭档的变形德鲁伊结伴,共同完成的。 若非如此,自然德鲁伊学徒考核的死亡率,恐怕还要再上升许多! 也正是如此,合文郡虽然做好了心理准备,骑着李出城的时候,还是觉得有些忐忑不安的。 是的,骑着李出城! 虽然李只是一名变形德鲁伊学徒,但是变成一匹能够驮人的鹿,对他来说是非常轻松的事情。 虽然李的三大缺点里有“懒”这一项,但是他刚刚才又欠了合文郡一笔钱,也不好意思变成猫或者乌鸦,站在合文郡肩上,让自己的搭档兼“小弟”步行出门。 德鲁伊学徒的进阶考核,是要翻山穿林从魔兽的地盘前往伊兰公国的王都白龙城的,只能选择步行。 骑马,或者其他坐骑出城的话,危险性反而会更高,猛兽或是魔兽,不见得对捕猎人类多感兴趣,但是落单的马,被当作狩猎对象盯上的几率,是很高的。 尤其是在森林中! 在草原地带还稍微好些,毕竟在草原上,马匹的奔跑速度不会受到障碍物的影响。 聪明一些的猛兽与魔兽,在草原地区是很少狩猎马匹的。 不过,从灰喀城前往白龙城的路线沿途,却基本都是森林。 骑马的话,还不如步行安全。 尤其对于德鲁伊们来说,更是如此。 毕竟比起普通人来说,德鲁伊,尤其是自然德鲁伊,在野外隐匿行踪这方面,还是颇有独到之处的。 第3章 考核正式开始 比起其他职业来,德鲁伊的成长过程,要简单许多,其他职业的成长需要刻苦修炼,但是德鲁伊的进步,只需要吃。 所以,德鲁伊这个职业的前期,进步是非常快的,这也导致变形德鲁伊学徒们的战力,比其他职业超出一大截。 只不过,前期的快速成长对于自然德鲁伊来说,没啥好处。 这与变形德鲁伊差距有点大。 德鲁伊们的力量大部分是来源于特殊的食物。 学徒时期,为德鲁伊提供进步所需要的能量的食物,主要是普通橡实。 等到成为一名正式的德鲁伊,普通橡实能提供的能量就有点不够看了,这时候,德鲁伊成长就需要食用银橡实、金橡实、槲寄生果,以及其他的一些特别的植物果实,还有使用金银橡实和槲寄生为主要原料配置出来的魔药了。 其实以合文郡和李现在的等级,食用普通橡实带来的成长已经微乎其微,想要大幅度提高,应该要食用银橡实以及其它一些高级的东西才行了。 他们虽然还没有正式进阶,但对于德鲁伊来说,这只是个获得公会承认的流程,实际上,他们已经是达到正式的职业标准了。 当然,在获得德鲁伊公会的承认之前,他们虽然在力量上并不会被限制成长,但是却没有渠道再获取新的技能,同时也没有资格从公会手中购买高级的橡实,或是取得能够增强职业能力的魔药的配方。 也就是所谓的社会不承认你的职业等级,并且断绝你更进一步的主要途径。 听起来挺像合文郡母星上的一种社会制度——考证。 而且,不光是学徒进阶正式职业者需要考证,初级职业者进阶中级,中级职业者进阶高级,高级职业者进阶大师,都需要获得公会的认可,并且取得相应的职业证明,否则,社会就不可能提供职业进步所需要的各种资源,包括知识! 这就决定了,职业者们如果不想依赖公会,而又想不断提升自己的话,就只能靠奇遇了! 可奇遇又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碰上的…… 至少合文郡和李两个人,就从来没有想象过依靠奇遇进步。 大部分的知识与主要资源,基本都是被公会把持着的,而公会,则被帝国与公国的政权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 当然,世界那么大,总会有幸运儿不断地出现。 不过,谁也无法肯定,自己就一定会是幸运儿中的一个,所以,在真的碰到奇遇之前,所有的职业者,都只能老老实实地按部就班…… 就如同德鲁伊学徒们一样,明知道进阶考核危险系数很高,但如果存心立志要继续自己的职业道路,只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你嘴里总是能说出来一些与众不同的话!”被合文郡骑在胯下、变身成鹿的李张口夸奖了一句,吸引了大量的行人的眼光。 “不是叫你别说话的吗?”合文郡在鹿脖子(也就是李的脖子上)拍了一巴掌。 “谁叫你说了那么美妙的一句话,我忍不住啊。” 骑着一头鹿并没有什么稀奇的,就算不是职业者,这个世界的普通人驯养的坐骑也一样可能千奇百怪,只要能驯服就可以用来代步,甚至还有类似自行车一样的机械。 但是坐骑会说话,那就铁定会吸引许多人的好奇! 哪怕在伊兰公国的领土上,变形德鲁伊也并不是什么数量稀少的、罕见的职业者,事实上,变形德鲁伊在伊兰公国随处可见。 但这并不代表人们会不好奇。 不过他们的目光,往往都是盯着某个羞耻的部位的…… 变形德鲁伊在化身为兽的时候,是不可能穿衣服的,所以,如果没有披挂防具的话,他们完全就是“赤身裸体”,而适合变形德鲁伊日常披挂的防具并不多,而且都是非常昂贵的。 变形德鲁伊如果上战场的话,倒是会事先穿戴适合某种变身形态的铠甲,不过平常日子里,谁会把适合各种变身形态的特定防具都带在身边呢? 就算李想带,合文郡也是不会答应的! 作为变形德鲁伊的搭档,自然德鲁伊肯定是要履行某些职责的,比如帮助变形德鲁伊携带衣服或者防具,帮助变形后的同伴穿戴防具等等。 你见过熊或者是狼能自己穿衣服的吗? 而作为一名学徒,合文郡出门参加考核,自然是优先携带补给品,虽然德鲁伊与自然关系密切,但是也不能保证他们在野外就一定能找得到水源和食物。 合文郡背着的行李包里面,除了应急的水和食物,以及他和李的衣物之外,还装着一块人肉——这是为了防止李在路上犯病所必需的东西,李要是在路上犯了病,合文郡总不可能割自己的肉喂他…… 虽然许多自然德鲁伊都是这么做的。 但是,合文郡是不会选择与同行一般的做法的,他前几天就让李自己腌制好了“特殊口粮”,想让他从自己身上割肉,没门! 他怕疼,而且也下不去手。 李倒是能下得去嘴,不过这种风气不能助长! 自然德鲁伊与同性的变形德鲁伊搭档,互相之间没有异性搭档所拥有的“特殊羁绊”,要是平常不注意,变形德鲁伊很容易在特殊时刻控制不了自己,把搭档干掉的。 这种事情又不是没有发生过! 合文郡从一开始就决定必须严防死守,绝对不允许李滋生“搭档的肉好吃”这样的思想萌芽。 李开口说话虽然吸引了众多路人的目光,不过还好,他们已经离开了灰喀城的主城区,抵达了位于主城区东部的莱特镇,如果还在主城区的话,麻烦就大了。 李的三大缺点,除了“懒”和“穷”之外,还有一样,就是“帅”! 帅到被合文郡认为是缺点,可想而知,这家伙长得到底有好看! 李在灰喀城主城区,那可是“艳名远播”,站在路上不动都能“招蜂引蝶”,要是他在主城区说话,那一定会有很多人可以通过骑在鹿背上的合文郡判断出来这头鹿是谁变的…… 虽然是鹿的形态,但是不穿衣服的李,对很多人依旧会有巨大的吸引力…… 那些平常熟悉的面孔想要摸一摸李所变的鹿,合文郡也不可能拒绝不是? 而哪怕她们,或者还包括他们,摸的不是地方,李自己都不会拒绝…… 变形德鲁伊在变身之后,是会出现一些类似动物的兽性的,比如对于抚摸异常享受,甚至有些变形德鲁伊还会自己去舔一舔某些部位,就如同普通动物一样…… 李就有这样的“恶习”,虽然不太严重。 抵达莱特镇边缘地带的时候,天已经开始暗下来了,合文郡从鹿背上翻了下来,李非常迅速地变回了人形,在合文郡“惊鸿一瞥”之后,又飞快地变成了一只黑色的毛发中间杂着金色的猫,敏捷地攀到了合文郡身后的背包上。 “现在轮到我骑你了!” 合文郡伸手拍了正试图挠乱他头发的黑猫李一巴掌,没好气地说了一句:“老实点!” 随后,他深呼吸了一次,伴着夜色,郑重迈出了进阶考核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步! 第4章 考核之旅(一) 德鲁伊比起其他职业者来,有一个很明显的优势,就是无惧黑暗。 比阴影下的刺客与盗贼,有过之而不及。 夜视是德鲁伊们从就职学徒就开始培养的基础能力,无论是变形德鲁伊,还是自然德鲁伊。 德鲁伊们的夜视能力,位居所有职业的榜首! 除了夜视能力之外,支持德鲁伊在夜晚行动的能力,还有自然德鲁伊的“悠久耐力”,以及变形德鲁伊的“浅层睡眠”。 自然德鲁伊的耐力都是从学徒就开始着重培养的指标,用合文郡母星的观念来看,“悠久耐力”可以算是自然德鲁伊的一项被动技能,这项技能可以支持自然德鲁伊长时间行动,并且可以使自然德鲁伊降低对睡眠的需求。 换句话说,就是“悠久耐力”可以让自然德鲁伊长时间无须睡眠,也能够保持精力充沛。学徒级巅峰的自然德鲁伊就可以连续一周的时间不眠不休,而等到进阶突破,随着等级的增长,这个时间还会不断地延长。 而“浅层睡眠”则是变形德鲁伊在“非人类”形态下的一项被动技能。 在变形德鲁伊化身为野兽的时候,他们除了会存在一些兽性之外,还能拥有野兽所具备的能力,而大多数的动物共同的能力,就是“浅层睡眠”,随时都可以进入睡眠状态,也同样随时都可以立刻清醒。 这是人类没有办法做到的,人类哪怕并没有进入深度睡眠状态,都不见得能被周围的细微动静唤醒。 所以,比起其他的职业者来,德鲁伊在夜晚,有着得天独厚的行动优势! 哪怕是同样喜欢在夜晚或是阴影中行动的刺客或是盗贼,也没有德鲁伊这种本事,他们想要在夜晚活动,必须把白天的时间都拿来补充睡眠才行…… 而且,在野外环境之中,亲近自然的德鲁伊在夜晚行动的优势会更大。 野外自然是各种动物的天下,比起人类来,动物在夜晚的视觉能力要强大得多,而且,动物比起人类来更为强大的,并非是它们的视力,而是它们的嗅觉,在夜晚活动在野外的人类,暴露的原因更多是因为气味。 而自然德鲁伊的“体味变化”与变形德鲁伊的“体味消失”这两个被动技能,却能够让德鲁伊们有效地规避这种风险。 变形德鲁伊的体味,并不会随着形态的变化而转变,事实上,从成为学徒开始,变形德鲁伊就会开始修炼“体味消失”这项被动技能,而到达学徒级巅峰的时候,“体味消失”这个被动技能就已经能够达到圆满的境界了。 在这个技能的作用下,变形德鲁伊的体味会完全消失,哪怕他们处于形态变幻的时候,它们身上也没有任何的味道散发出来。 包括他们身上的毛发,也不会有任何的特殊气味散发出来。 变形德鲁伊的汗,也是没有味道的! 注意清洁的话,那个羞羞的部位,都不会有骚味。 而自然德鲁伊的体味,则会随着环境而不断发生变化,这就是“体味变化”这个被动技能的功效。 这也是为什么自然德鲁伊也并不受女性青睐的另一个原因。 事实上,虽然自然德鲁伊大多数都是女性,但是选择进阶成为正式德鲁伊的女性学徒并不算太多,毕竟试炼考核对于自然德鲁伊来说是非常危险的,很大数量的女性德鲁伊会选择永远停留在学徒境界。 反正就算是要上战场,自然德鲁伊学徒也只会被编入后勤医疗序列之中。 自然德鲁伊很难在没有搭档的情况下完成学徒进阶考核,但是对于变形德鲁伊来说,单独完成考核并不算是特别困难的事情,打不过就跑呗,变形德鲁伊逃命的本事绝对是一流的…… 有很多变形德鲁伊是在搭档放弃进阶考核的情况下单独进行试炼的。 而让很多女性自然德鲁伊学徒放弃进阶的,并不仅仅是考核试炼的高危险,“体味变化”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 自然德鲁伊的“体味变化”这个被动技能并不像变形德鲁伊的“体味消失”,在学徒巅峰就能够达到圆满,而是会随着职业等级的提升不断的增强,等德鲁伊差不多具有高级职业者的水平之后,才会达到圆满境界。 而“体味变化”到达圆满境界之后,会使自然德鲁伊的体味轻易地与周围的环境融合在一起。 周围香,自然德鲁伊就会变香。 周围臭的话…… 比如进了茅房,自然德鲁伊身上散发的气味,就会变得与茅房里的气味一模一样。 而实际上,茅房其实并不算是最臭的地方…… 而女性自然德鲁伊的丈夫,通常都是和她们一直搭档的变形德鲁伊,而在变形德鲁伊化身动物形态的时候,他们的嗅觉可是会有极大幅度的增强的! 不好闻的体味闻得多了,是会影响夫妻感情的! 在家里倒是还能用各种方法,把空气弄得香喷喷的,但是出门在外的话…… 就算是在野外,以普通人的嗅觉,闻到的是清新的草木香,但是变形后的德鲁伊,闻到的却不止这些。 “草木香其中还夹杂着淡淡的尿骚味,还有一些其他的臭味,和老师教得一样。”化身黑猫的李如此评价从合文郡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 作为一名自然德鲁伊,“体味变化”这个被动技能是随时起效的。 “好闻吗?”合文郡揶揄了一句。 “不好闻,但是我必须要习惯才行啊,这也是老师说的,作为一名变形德鲁伊,必须要接受搭档身上散发出来的各种味道,并且学会喜爱和享受,毕竟随着搭档的等级越来越高,体味也会越来越浓的。”懒散地挂在合文郡脖子上的黑猫李回答。 猫的嗅觉也是非常强的。 “很高兴你有这样的觉悟,毕竟作为一名变形德鲁伊,你以后要经历的味道绝不止这些。”合文郡耸了耸肩膀,试图让李难受一点。 他说的也是事实,变形后的德鲁伊由于拥有动物的嗅觉,通常在团队里也需要充当某些动物的角色,比如变成狼或者是猫的时候,在追踪的过程中需要去闻尿或是闻屎…… 实际上,李闻到的味道也不仅仅是合文郡的体味,毕竟在“体味变化”这个技能的作用下,合文郡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是与周围的环境一模一样的。 而且,以他现在学徒的级别,“体味变化”这个技能效果并不算太强,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并不浓郁,其实要比周围的环境淡得多。 当然,其中还是夹杂了一些别的味道的 ,比如他身上穿着的衣服,不可避免地沾染了城市中的各种气息,背包里携带的物资,也会散发出与周围环境不同的味道,虽然合文郡已经把它们包裹得挺严实了。 衣服上的城市气息会很快散去,变成与周围环境相似的气味,不过背包里发出来的味道,就没有任何办法了。 不过,经过出门前的处理,背包里的东西散发出来的味道并不浓郁,留心一些的话,是不会引起猛兽的注意的。 第5章 考核之旅(二) 步行从灰喀城抵达白龙城,需要超过一个月的时间。 合文郡和李无惊无险地度过了第一个礼拜。 除了进食休息的时间之外,李一直都保持着黑猫的形态,挂在合文郡的脖子上,这也间接地体现出了他到底有多么懒。 路上的口粮,并不是合文郡在背包里携带的,那些只是应急物资。 作为一名德鲁伊,野外求生的技能自然都是要点满的! 自然德鲁伊可以轻易地鉴别出各种植物是否具有毒性,是否可食,而且他们的被动技能“良好消化”可以让他们甚至把植物的根、茎、叶都当做食物,吃进肚子里去也不会有任何不良状态出现。 而变形德鲁伊更不会被食物难倒,他们的狩猎能力,可比自然德鲁伊要强得多,尤其是像合文郡这种不擅长弓箭的自然德鲁伊。 幸亏自然德鲁伊对于弓箭技术并没有硬性的要求,否则合文郡早就被老师开革出门了。 自然德鲁伊大多数都比较擅长弓箭,毕竟他们在成长起来之前,基本都是战五渣,使用弓箭作为武器,总是有一些优势的。 不过,并没有人强制要求自然德鲁伊学徒们,都必须擅长弓箭射击。 毕竟自然德鲁伊学徒们逐渐成长起来之后,不仅能够契约控制野兽、魔兽,作为自己的战斗伙伴,同样也能够像法师一样,掌握元素的力量。 而且,自然德鲁伊学徒和其他职业的学徒不一样,他们肯定是要找一个变形德鲁伊搭档出门的,在拥有独当一面的战斗能力之前,自然德鲁伊通常都会赖在跟自己搭档的变形德鲁伊身边,形影不离。 这一点跟那些没有战斗技能的牧师们——也就是俗称的“纯奶”、“纯辅”们挺像。 毕竟,自然德鲁伊学徒,甚至是初级自然德鲁伊,基本也就是个“纯奶辅”,虽然他们也已经能够控制野兽,以及低级的魔兽了。 不过,“控制动物”这个技能,可真没有“沟通植物”那么好用,毕竟植物都是“死”的,而动物都是“活”的,想要在那些具有不弱的战斗能力的动物身上使用“控制动物”这个技能,不是那么容易的。 所以,自然德鲁伊学徒,以及初级自然德鲁伊,只会在某些小动物身上施展这个技能——他们实在是没有资格去轻易招惹豺狼虎豹之流,除非有外力相助。 而这个外力,偏偏不能是与他们搭档的变形德鲁伊…… 变形德鲁伊在非人形态的时候,是会让动物们对他们提高警觉的,这会让自然德鲁伊的“控制动物”这个技能的成功率,降到微乎其微的水平。 比如自然德鲁伊学徒想要控制一匹狼,那么首先就需要把这匹狼制服,因为他们的被动技能“动物亲和”的效果太低,并不足以影响猛兽。 但是自然德鲁伊学徒,哪有能力制服一匹狼? 甚至是初级的自然德鲁伊,也不见得就有这样的能力。 靠变形德鲁伊搭档制服这匹狼的话,这匹狼天然地就会对变形德鲁伊产生极强的敌意,而在这种敌意存在的情况下,“控制动物”这个技能,是很难发生效用的! 而且,在搭档身边,自然德鲁伊学徒们其实也并不需要控制一匹野狼进行战斗,哪怕是一头猛虎,战斗力比起变形德鲁伊学徒们化身的熊也差得很远,甚至都比不上变形德鲁伊学徒们化身的狼。 所以,在到达中级以前,自然德鲁伊很少会吃力不讨好地利用“控制动物”这个技能去契约猛兽,他们通常会选择能够作为斥候的动物进行控制,比如乌鸦、老鼠或是蝙蝠。 打架的事情,交给搭档去做就好。 包括狩猎也一样。 化身为狼的李嘴上叼着一只兔子回到了合文郡身边,把兔子扔在了地上,变回人形,也不穿衣服,一屁股坐在地上,直接把火上烤着的另一只兔子取在了手里,张嘴就啃。 这只兔子其实还没熟透,不过李却并不在意。 变形德鲁伊同样有“良好消化”这个被动技能,不过,与自然德鲁伊不同,他们这个技能并不是针对植物的,而是针对生肉。 吃生食、血食,都是变形德鲁伊们形成习惯的事情。 “你能不能好歹穿条裤子。” 合文郡弯腰把李扔在地上的死兔子捡了起来,一抬头就看见吊儿郎当的小李。 “穿来干嘛,坐地上还会弄脏,再说吃完了东西我就又要变身。” 合文郡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走到了溪边去洗剥手上提着的死兔子。 他现在已经能够克服自己的心理障碍,处理带皮带毛的动物尸体了,但是对于杀生依旧是“敬谢不敏”。 所以,李必须得把猎物弄得死透了,才能带回来给合文郡。 换成其他的变形德鲁伊的话,说不定会觉得挺烦的,不过李却一直在这方面很迁就合文郡。 “这有什么,你平常不也挺迁就我的吗,还会借钱给我,换成其他人,可不会对我那么好。”李是这么回答合文郡的。 这其实也是实话,哪怕李当初选择的搭档是名女性自然德鲁伊学徒,也不见得会心甘情愿地在背后给李提供四年的资金支援——李嘴上说的是借,其实就从来没有还过。 鉴于李的绝世容颜,其实估计还是会有不少冤种愿意对他进行短期援助的,但就不见得是无偿的了…… 不过,就算是有偿的,恐怕也没什么人可以长期坚持下来,并且可能继续长期坚持下去,目前来看,合文郡与李的搭档已经持续了四年,而未来,这个时间还不知道会延续多久。 通常,变形德鲁伊与自然德鲁伊的搭档关系,至少要持续到自然德鲁伊进阶中级为止,但其实大多数的搭档关系,则是会永久持续的,直到其中一方死亡才会结束。 李吃东西的速度一向很快,合文郡刚洗剥好另一只兔子,架在火上开始烤,李取走的那只已经被他啃得只剩下一堆白骨了。 在此之后,李又变回了黑猫的形态,懒洋洋地卧在地上,金色的眼珠中映着熊熊燃烧的火焰,身上杂着的零零散散的金色毛发仿佛在闪着光一般。 那些金色的毛发,其实是李的头发,以及体毛。 变形德鲁伊化身之后,体毛的颜色是不会发生变化的,这也是辨别德鲁伊化身的一个技巧,当然,大多数德鲁伊其实并不像李一样,浑身上下的毛发都是金色的。 “你真的应该去做一名圣骑士,或者是剑士,或者是法师,这样才配得上你那一头飘逸的金发嘛,不对,是你的那一身金毛,哈哈!” 合文郡一边说,一边用手里的小刀戳了戳架在火上的兔子。 刀尖很轻松地就插了进去,这代表肉已经熟透了。 他用刀子把一条兔腿切了下来,正要往嘴里送,却看到卧在对面的黑猫翻了个半个身,蜷起了身体,开始舔舐某个羞羞的部位。 那里的金色毛发很密集,在火光照耀之下,还有点晃眼睛。 “我靠,能别在我吃饭的时候做这种事情吗?” “我现在只是一只猫啊,你平常吃饭的时候看到一只猫舔自己,难道也会不适应吗?你就当我真的是一只猫不就行了!”李一边舔,一边断断续续地回答,说完人话,还在后面加了一声“喵”。 第6章 考核之旅(三) 昨夜是合文郡第一次睡眠,在开始学徒考核之旅以后。 变成了黑猫的李一直守在他身边。 确切地说,是一直蜷在他怀里。 这也是德鲁伊拍档们的习惯,变形德鲁伊化身为熊,把自然德鲁伊拥在怀里休息;或是化身为猫,或者是狼,蜷缩在自然德鲁伊身旁入睡。 这样在野外睡觉,有助于保暖。 现在正处于盛夏时节,被熊抱在怀里睡觉,显然会过热…… 抱着猫睡觉刚刚好,既能抵御夜晚的凉意侵袭,又不会过热。 至于狼? 狼毛太硬了,扎人。 虽然狼和狗长得差不多,但是细节属性还是有区别的,狗毛多数都是很柔顺的,而把狼抱在怀里的话,简直就是自找罪受。 夏天的衣服都是挺单薄的,狼毛很轻易就能穿透。 睡觉前李本来是想变成狼形态的,被合文郡否决了。 清晨的阳光洒在小溪水面,波光粼粼,清澈的水面下,有小小的鱼儿在摇头甩尾,水边一只黑猫坐得笔直,低头盯着水面,似乎在谋划着用什么办法才能把鱼从水里弄出来,饱餐一顿。 一只脚重重地踢在了猫屁股上,只听“喵呜”一声叫唤,黑猫一头栽进了水里。 “踢我干嘛?”光着屁股的李在小溪里站了起来。 他落水之后便迅速恢复了人形,作为一名变形德鲁伊,他不会游泳其实也很正常,也正因为他不会游泳,所以他变形的各种野兽,也都不会游泳。 变形德鲁伊也没必要学游泳,他们通过学徒考核成为正式的职业者之后,就可以学习水生动物的变形术了,最常见的便是鲤鱼和海豚两种变形,分别对应淡水与深水区域。 化身水生生物之后,变形德鲁伊甚至可以直接在水中呼吸。 “就是没忍住,觉得你好像挺想下水抓鱼的。” 合文郡在溪边蹲了下来,掬起一捧水拍在脸上,清凉的感觉让他舒服得哼出了声。 正洗漱了一半,他突然听到了淅沥沥的声响,抬头一看,只见李双手叉腰站在小溪中间,一条浅黄色的水柱正从他两腿之前奔涌而出…… “你找死啊!”合文郡的脸瞬间就黑了下来。 “哈哈哈哈!”李仰天长笑,胯下依旧滔滔不绝。 贱样! 合文郡扭头往下面放着背包的树上看了一眼,与树上的乌鸦四目相对,乌鸦悄无声息地展开了翅膀,飞了起来,在李头顶上划出了一条黑线。 几团灰白色的东西从天上掉了下来,正正落在李的头顶上。 “靠!”李怪叫了一声,直接低头把脑袋栽到了水里。 但他又突然像是醒悟了什么一样,把头抬了起来,然后往小溪的上游快走了两步,才又蹲在了溪水里面,把头栽到水中,用手开始往脑袋上面撩水! “哈哈哈哈!”轮到合文郡放声大笑。 让你恶心我! 严格来说,其实站在水中央撒尿的李,是没有污染到合文郡洗脸用的水的。 水是流动的。 而且,合文郡是在溪边洗脸,而李是在小溪正中间排放污染物的。 用水并不重合…… 不过,合文郡的报复心可是很强的,一点都没有身为一名年龄超百万的老妖怪的觉悟,以及宽宏的胸襟肚量。 掉在李头上的,不容置疑,确实是被合文郡控制的、充作斥候的乌鸦拉出来的粪便,投弹精准——要不是合文郡留了一线做人,他完全是可以让乌鸦往李的嘴里投弹的。 李那个时候正在哈哈大笑,嘴巴张得不小呢。 而李头上被淋了鸟粪之后,马上就把头栽到了溪水里面准备清洗,那个时候,他下半身其实还在滴滴哒哒…… 他洗头的水确确实实地被污染了,虽然这污染其实也来自于他自己。 其实对于他来说,这也并不是那么恶心。 之所以要换个地方,其实是因为变形德鲁伊的“体味消失”这项被动技能,是不会对排泄物起作用的。 换句话说,就是变形德鲁伊虽然连出的汗都没有味道,但是他们的粪便依旧是有特殊气味的。 李的头发上沾染了鸟粪,又沾染了自己的小便,如果不及时清洗干净的话,肯定会散发出某些特殊的味道,这对他与合文郡的考核之旅,很有可能是会产生影响的。 这也是为什么合文郡会允许李化身的黑猫盘在他的肩头,却绝不让他控制的乌鸦接近他身体的原因。 李化身的黑猫是没有任何体味散发出来的,但是合文郡控制的乌鸦却不一样。 那是一只纯粹的野生乌鸦,身上有着正常乌鸦才会散发的味道。 这种味道,是会吸引某些“狩猎者”的。 虽然会把一只野生乌鸦放在眼里的禽兽,李是绝不会把它们放在眼里的,不过少一点麻烦总是好事。 李可是很懒的,并不像其他的变形德鲁伊一样好斗。 洗完了头,李干脆趴在了溪水当中,变化成了一匹灰狼——当然,还是夹杂着金色的毛发。 刚刚洗漱完,回到树下背起包准备出发的合文郡脸上露出了一丝疑惑。 这懒鬼是准备自己走吗?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合文郡抬头看了一眼天。 太阳还是在东边没错啊…… 这时,李化身的灰狼已经来到了合文郡的身前。 开始抖毛…… 合文郡的脸上都被溅上了清凉的水,衣服前面更是都被弄湿了。 “哈哈哈哈!” 灰狼李抖干净了身上的水,化回人形,赤条条地大笑着往合文郡的背上一跳,瞬间又化作了一只黑猫。 他的毛还是带着湿意的,并没有完全干透,弄得合文郡很不舒服。 合文郡本来已经要伸手去抓李了,不过手伸到半路又停了下来。 算了,冤冤相报何时了,严格说起来,两个人也刚算是打了个平手。 自己好像还略胜一筹! 乌鸦扑棱着从头顶飞过,发出了难听的“呱呱”叫声…… 第7章 考核之旅(四) 在伊兰公国的境内遇到一棵野生的橡树,其实并不算是什么奇遇,虽然大部分的橡树都是由德鲁伊公会统一栽种并且管理的,但是伊兰公国的版图很大,野外遇到橡树的可行性,其实也并不小。 七八里地之外,化身黑猫的李就已经闻到橡树散发出来的清新气味了。 其实,不仅是李,合文郡也闻到了。 自然德鲁伊并没有化身之后的变形德鲁伊那么敏锐的嗅觉,他们单纯是对橡树有着独特的感应,而这种独特的感应,就体现在嗅觉上。 这是一棵老橡树,身躯庞大,枝叶茂盛,树下落满了已经枯萎的叶子,中间夹杂着零星的橡实——这是成熟之后掉落在地上的,还没有被小动物们捡走,或是腐烂。 而橡树的枝头,此刻也已经挂满了果实,虽然它们并没有成熟。 合文郡与李并不在意这些橡实,普通橡实对于德鲁伊来说,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就连德鲁伊学徒,平时也能免费获得公会的配给。 吸引他们两个的注意力的,是零星挂在这棵橡树枝头的点点银色! 银橡实! 这就不能不算奇遇了。 普通橡实之上,还有银橡实,以及金橡实,对于德鲁伊来说,银橡实与金橡实,都是价值不菲的东西,在等级到达学徒巅峰之后,普通橡实对于德鲁伊的实力增强,就会变得微乎其微,只有服用银橡实与金橡实,还有槲寄生的果子,以及各种各样的魔药,才能让德鲁伊的实力继续突飞猛进。 魔药的配方,还是学徒的合文郡自然还没有获得,这是正式进阶德鲁伊之后才能从公会购买的知识。 不过,银橡实、金橡实,以及槲寄生的果实,可都是天然生成的,虽然配制成魔药之后的效果会更好,但是直接服用,也一样有效。 “发了!”李在合文郡的肩头,用猫的声音感叹道。 是啊,发了! 合文郡在心里附和了一声。 其他的普通橡实还没有到成熟的时候,但是银橡实与金橡实,本身就是“熟透了”的,任何时候发现都可以直接采摘。 超过百年树龄的橡树,才会结银果。 超过三百年树龄的橡树,才会结金果! 金橡实与银橡实,并不是直接生长出来的,而是普通的橡实成熟之后转化而成的。树龄一百年到三百年的橡树结出的果实在成熟之后,一部分就会在冬日里化作银橡实;树龄三百年以上的橡树结出的果实,既有可能在冬日里化作银橡实,也有可能在炎热的盛夏,在烈阳的暴晒中化作金色的果实。 普通的橡实,是德鲁伊们的木属性魔力的来源,而银橡实与金橡实,则对应着冰与火两种不同属性的魔力。 在魔药出现之前,德鲁伊可以掌握的魔法力量,就只有木、冰(水)与火三种,并不像法师们那样可以掌控所有的元素。 想要获得掌控其他元素的能力,德鲁伊只能依赖寄生在其他植物上的槲寄生,而在魔药没有出现的年代,对应着风、雷、水、火、土、金这五种元素的槲寄生也是非常罕见的,最多的依旧是木属性。 槲寄生本身就是一种植物嘛! 而在各种魔药陆续被研究出来之后,德鲁伊们也终于能够赶上法师的脚步,除了空间和混沌两种属性之外的元素,他们全都可以掌控。 空间与混沌两种属性的魔法,是属于法师的专利,也就是空间魔法,以及奥术。 召唤魔法就属于空间或者是奥术系,召唤师都是专精空间魔法或者奥术的法师,擅长召唤魔兽、魔物的法师专精空间侧,而擅长召唤元素精灵的法师,则是专精奥术侧。 还有,光属性的法术,德鲁伊也是没办法掌握的,不过它们倒不是法师的专利,侍奉光系神明的牧师,也是可以掌握光属性的法术的。 而风系之外的音魔法,则是某些牧师系别的看家本领,德鲁伊想要触碰这个领域,可能性也并不大,而且也只有变形德鲁伊可以触碰这个领域,如果足够幸运的话,他们是能够学习到某些特殊的、掌握了音系魔法的魔兽变身技能的,比如“海妖变身”,也被称为“人鱼变身”。 当然,这一类的变身技能的学习方法,都是很难获得的。 就算是学徒级的变身技能,公会也只会免费教授熊、狼、鹿、乌鸦、猫这五种,而蝙蝠与老鼠这两种变身技能,普通的德鲁伊是没什么途径学得到的。 这主要是因为蝙蝠与老鼠这两种变身技能,配合变形德鲁伊的被动技能“动物领袖”,会有非凡的效果,有为祸之心的话,依靠这两种技能的搭配,德鲁伊学徒都能制造鼠灾或者是蝙蝠灾…… 事实上,这都是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真实事件。 而自然德鲁伊流派,也一样有花钱都学不到的禁术存在,比如“魔笛”。这也是可以操控大量动物的法术,甚至学徒级的德鲁伊都能凭借它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例如掌控了老鼠化身的变形德鲁伊能够制造的鼠灾。 “魔笛”的效果,可有过之而无不及。 历史上,曾经有邪恶的德鲁伊用这个技能,拐跑了一座城市中的所有小孩! 但根据老师们的讲述,想要“魔笛”这个技能对人类起效,单单靠德鲁伊这个职业是不可能的,必须要有游吟诗人配合才行。 合文郡和李都还没有到奢望学习禁术的阶段,他们只是两个学徒,心里考虑的也只有成为正式德鲁伊之后的短暂的未来。 而这个未来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钱。 有了钱,才能从公会购买进阶后的知识、魔药或者魔药配方、金银橡实、槲寄生果…… 而面前的这棵橡树在他们两个眼睛里,就仿佛挂满了钱一般。 合文郡解下背包,在里面翻来翻去,最后找出来了一个巴掌大小的、薄薄的木盒子,盒子里装着的是德鲁伊本来应该人手一份的装备——金镰刀。 “还好出门的时候(你)带了!”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感叹。 不过,他们两个只有一把小金镰刀,理论上属于合文郡个人,名义上两个人共有。 这也间接地体现出来李这个家伙到底有多穷(懒),作为一名德鲁伊,一把小小的、用来收割橡实与槲寄生果的金镰刀,是成为学徒之后就应该购买的第一件装备。 一把小巧的金镰刀虽然并不便宜,但也说不上特别贵,可李依旧没钱买。 “你有不就行了,买一把金镰刀,我得打多久的工才能攒够钱!等我成了正式的德鲁伊再说。”李曾经的话把他的懒惰体现得淋漓尽致。 因为懒,所以他才穷。 可惜现在,就算他想偷懒,合文郡也是不会纵容的。 “你现在都已经是猫形态了,难不成还想让我一个自然德鲁伊爬树?” 合文郡把眼一瞪,被他放在地上的黑猫只好不情愿地把小巧的金镰刀叼在了嘴里,飞快地爬上了树。 李选了一条粗大的枝干,在上面变回了人形,光着屁股挂在了树上。 猫形态下,他是没办法收割橡实的,德鲁伊需要的橡实不能落地,不能沾染泥土的气息。 李必须一只手抓住橡实,另一只手用金镰刀把它从树上割下来,然后再抛给树下的合文郡,保证橡实不会落地。 合文郡虽然不用上树,但是却必须一直在树下抬头仰望,不仅脖子难受,心里其实也不舒服——李可是光着身子的,而且这个视角,别提多别扭…… 第8章 考核之旅(五) 发了是发了,但其实也并没有发多少。 树上的银橡实看着不少,但实际上也并不多,只有八十一颗。 这棵橡树的树龄估计并不大,可能才刚刚过百岁而已。 这其实已经算是很幸运了,盛夏之日还有银橡实挂在树上,没有被附近的魔兽吃光。 对于德鲁伊有好处的东西,对某些别的职业者,以及对魔兽来说,也都可能是有好处的。 当然,也不是不分什么属性的魔法果实。职业者或魔兽都能直接往肚里吞。 普通的橡实倒是适合所有生物,事实上,平和的木属性魔法果实,除非有毒,连普通人与动物也能食用,不过没什么特殊效果就是了。 而银橡实则是冰属性的,这就并非是所有的生物都适合服用了。 哪怕是德鲁伊也一样不能多吃,像合文郡与李这种学徒巅峰的德鲁伊,至少也需要两个礼拜,才能消化一颗银橡实之中蕴藏的魔力,别看它只比一颗青提略微大一些而已。 银橡实与金橡实直接食用的话,与普通橡实的食用方法是不一样的,不用去壳,直接吞就行了。 这倒是件好事,所有的德鲁伊学徒都很清楚,橡实这东西到底有多苦! 虽然它煮熟之后苦味会变轻许多,不过这与德鲁伊学徒没有任何关系,德鲁伊进食的橡实必须是生的。 八十一颗银橡实刚刚被从树上摘下来就直接少了两颗,合文郡与李迫不及待地各自吞服了一颗,他们两个都已经是学徒巅峰的水平了,普通橡实的效果已经变得微不足道,现在有银橡实到手,怎么能按捺得住? 作为一名自然德鲁伊,囫囵吞橡实对合文郡来说也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橡实虽说不算大,但也不算小…… 对于李来说,这就非常轻松了,他从树上翻下来之后,就从黑猫变成了鹿,吞一颗橡实轻而易举。 为什么不保持猫形态呢? 当然是为了跑路! 在野外偶然轻松获得什么好东西之后就赶紧跑得远远的,这是每个德鲁伊学徒都知道的事情。 摘取银橡实的过程什么危险都没有出现,这并不代表已经能够保证安全,在伊兰公国境内,银橡实虽然有魔兽守护的可能性不太高,但是也不代表没有可能。 银橡实是冰属性的魔法果实,通常只有冰属性或是水属性的魔兽才会在意,而冰属性的魔兽除了寒冷地带之外,更多是会栖息在高山上,水属性的魔兽也很少会生存在森林地区,除了水域之外,它们也只有在草原上出现的几率会高一些。 而他们两个人现在,是位于森林里的。从灰喀城前往白龙城的路上,森林居多,中间围着一片大草原。 不过,出门在外,安全至上,银橡实顺利到手,立刻脚底抹油,对于两个新手德鲁伊来说,自然才是明智之举。 鹿形态的奔跑速度是初级变形中最快的,狼形态其实也不慢,不过初级狼形态是没有办法驮人的,巨狼形态才能骑乘,而变形德鲁伊需要进阶初级,才能从公会购买学习巨狼变形的技能。 不过,变形德鲁伊的鹿形态极速奔跑的时候真的不好骑,比骑马颠簸得多。 合文郡总觉得自己吞下去的那颗银橡实卡在了喉咙里,不过,在鹿形态的李背上颠出了七八里地之后,那颗银橡实即便原来是真的卡在了喉咙里,现在也跌到胃里去了。 “找个地方停下来休息吧,我得处理一下那些银橡实。” 李的速度渐渐缓了下来,骑在他背上的合文郡开口提醒。 一口气极速奔跑了七八里地,李的体能消耗也是很大的。 变形德鲁伊毕竟是人类,虽然可以化身为兽,但是耐力方面,还是比不上真正的野兽的。 何况,李的身上,还驮了个人。 表面年龄十六岁、实际年龄一百多万岁的合文郡,虽然并不胖,但是也并不瘦弱,虽然他个子也并不是很高,身材也不算魁梧,但是比起常见的女性自然德鲁伊来说,也是要重个三四十斤的。 这也是为什么男性变形德鲁伊更愿意搭档女性自然德鲁伊的原因之一,起码驮起来省点力气。 李停在了一棵枝繁叶茂的阔叶树下,等到合文郡翻身下马之后,在极短的时间内恢复了原形,又快速地变成了黑猫,弓身拉了个懒腰,像是没有骨头一样地瘫在了地上。 合文郡也没有搭理他,处理银橡实这种事情,变形德鲁伊也是帮不上一点忙的。 所谓的处理银橡实,倒不是说为了防止它们坏掉,橡实并不是什么容易腐坏的魔法果实,之所以合文郡说要处理这些银橡实,是要用特殊的方法掩盖它们散发的魔力气息,防止带在身边吸引到魔兽的注意。 办法很简单,也是每一个自然德鲁伊从成为学徒之后,就能掌握的技能“卡沃”。 利用微弱的木属性的魔力,掩盖其他的魔力波动,这就是“卡沃”的效果。 虽然这样一来,掩盖了银橡实的冰魔力,但却会出现微弱的木属性魔力波动,不过世界上只要有植物的地方,到处都充斥着微弱的木属性魔力,根本不会引起任何注意。 从树枝上取一片鲜活的叶子,把银橡实放在上面,合文郡的掌心之中开始释放微弱但却异常精纯的木属性魔力。 在木魔力的驱动下,合文郡手掌上的叶子开始蠕动,把银橡实紧紧地包了起来,最后裹成了一个小丸的形状。 这就是自然德鲁伊的独门秘技“卡沃”,利用植物掩藏魔力波动的木系法术。 无论大小,所有的魔法物品散发的魔力波动,都可以用“卡沃”隐藏起来,甚至连其他职业者身上散发的魔力波动也可以隐藏,无非不过是耗用施法材料多少的问题。 不过,“卡沃”需要的施法材料,随处可见,无论什么植物,根茎叶花乃至树皮果实,都可以用来施法,到处都能就地取材随便薅。 要是需要隐藏的物品魔法波动太过强烈,那就多施展几次“卡沃”,层层包裹之下,就算是神器的魔力波动,也能变成不起眼的、微弱的木系魔力波动。 银橡实虽然对于德鲁伊来说属于比较珍贵的魔法果实,但是它们发散的魔力波动却并不强烈,包一层也就够了。 不过,合文郡的背包里装着总共七十九枚银橡实,一个一个地施展“卡沃”,也确实需要花费不少功夫。 幸亏“卡沃”这个法术消耗的魔力并不多,否则合文郡免不了会被累瘫…… 第9章 考核之旅(六) 第二次睡眠之后的第三天,也就是两个德鲁伊学徒考核之旅的第十七天,合文郡与李终于碰上了一个绕不过去、只能硬扛的危险对手。 在这之前的日子里,依靠李变形之后的敏锐嗅觉,以及德鲁伊在野外强大的“苟能力”,也就是隐匿自身、规避战斗的能力,两个德鲁伊学徒路上倒是一直无惊无险。 他们也并不是没有遇到自己无法匹敌的魔兽,不过,德鲁伊这个职业最大的优势,就是在城市之外的地区,大多数时候,都能从魔兽的眼皮子底下混过去。 魔兽其实也是属于动物的范畴的,而大多数动物,只要不处于饥饿的状态下,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凶恶,不去犯贱招惹它们,不主动挑衅的话,它们通常不会有什么攻击性。 就好像游戏里的被动怪一样。 不过,也并非是所有的魔兽都是这种脾性的,有些魔兽,就算是德鲁伊也没办法绕开…… 它们就如同游戏中的主动怪,只要踏入“仇恨范围”,就一定会主动发起攻击! 在野外遇到的人类,也属于“主动怪”这个范畴的可能性,是大于一半的。 不过,合文郡与李遇到的这个绕不过去的对手,并不是同类。 要是同类的话,对他们两个产生敌意的可能性其实并不大——两个小家伙一看就是穷得口袋里叮当响的德鲁伊学徒,干掉他们并没有什么油水可捞,别人又不知道穿得有些破烂,脖子上挂着一只黑猫的合文郡,背包里面装着七十九颗银橡实? 当然,如果碰到一名与李同职业的,可就得多加小心了,变形德鲁伊可都是“食人癖”患者,自控能力有高有低。 合文郡与李遇上的,是一条蟒蛇。 蛇类魔兽,基本都属于“主动怪”。 偏偏对于德鲁伊来说,蛇的踪迹,不太容易提前感知得到…… 自然德鲁伊的侦查手段,主要是依靠他们所控制的动物,就如合文郡现在控制的乌鸦。 这其实并不高明。 除此之外,自然德鲁伊的法术“沟通植物”也是可以作为侦查手段的,不过对于学徒们来说,利用“沟通植物”这门法术进行侦查不太实际,耗魔偏高,而且限制非常大。 学徒级的“沟通植物”,范围小得可怜,而且还必须通过触摸植物才能施法,对于植物回馈的信息,感悟能力也很差。 变形德鲁伊的侦查技术就强得多了,除了依靠强大嗅觉之外,化身之后,他们还会拥有动物天然的“危机感应”能力。 可惜,蛇的气息是不容易被分辨出来的,它们的体味非常淡,很容易被其他的气味掩盖下去。 而且,这条蛇的行动速度还非常快,快到李都来不及化身为鹿,载着合文郡逃跑! 最后,他们两个就被这条蛇给堵了…… 合文郡都有点觉得这跟他们两个收获了一批银橡实,把自己的好运气都用完了有关,否则为什么偏偏会遇到一条风属性的魔蛇。 这并不难判断,蛇类魔兽的普遍速度都不高,主要是偷袭让人防不胜防,按照经验与推断,德鲁伊学徒试炼的主要危险,都是来自于四足走兽与飞天猛禽,以及自己作死…… 而在合文郡看来,如果德鲁伊学徒们不自己作死的话,也不会出现自然德鲁伊学徒那么高的死亡率。 毕竟在野外的环境中,德鲁伊便是如鱼得水一般,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只要小心为上,被强大的魔兽盯上的可能性其实并不算高。 而在试炼的过程中,自然德鲁伊学徒之所以死亡率很高,主要也是跟搭档的变形德鲁伊舍弃同伴自己逃跑有关系。 哪怕是异性搭档,这种事情也是屡见不鲜的,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嘛,更何况德鲁伊学徒搭档,大多数都是只有夫妻之实,没有夫妻之名的。 伊兰公国法定的婚姻年龄是十九岁,德鲁伊学徒普遍达不到结婚的年纪。 变形德鲁伊学徒逃命的本事绝对是一流的,鹿形态逃不了的话,他们还有乌鸦形态…… 李并不喜欢变身乌鸦形态,主要是因为德鲁伊学徒的乌鸦形态并没有什么攻击力,其实是专为侦查的一种变身,而一旦要履行侦查的职责,他就必须得飞。 以李的懒惰程度,这有点要命! 甚至就算不需要飞行侦查,他也不愿意变成乌鸦,因为乌鸦形态只能站在合文郡肩头。 “一直站着多累啊!” 这是李的原话。 变身为猫就不一样了,可以蜷在合文郡的脖子上,这是趴着…… 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这就是李的人生信条。 还好他关键时刻是不会犯懒病的。 而且他也不会丢下合文郡,自己一个人逃命。 不过,李与魔蛇的战斗并不轻松。 与蛇争锋,其实灵巧的猫形态会比较占优势,但是学徒级的变身只是普通的猫,并非魔兽,对付蟒蛇,小猫咪显然不够看。 狼形态在进化为巨狼形态或是狼人形态之前,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强的战斗力,对付普通的野兽还行。 变形德鲁伊学徒对抗魔兽,往往只能依赖熊形态。 李幻化的大熊直立起来的话,身高大约两米,浑身白色的毛发。这使得他原本金色的体毛变得不那么起眼,不像他变化成其他形态时那样特征明显。 李的发色其实是金白色,颜色较浅,并不是如同黄金一般的深色。这种发色其实并不常见,不过作为一名孤儿,这也没能帮助他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 整个灰喀城,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和他发色相同。灰喀城的居民大多数是黑发或是棕发,只有少数贵族的发色是深金色的,就算配偶的发色是银色,其实也生不出李这样的孩子。 遗传基因并不是调色板,孩子的毛发毛发颜色通常是随父母其中一方的。 而且,“他们都太丑了,不可能生得出我这么帅的小孩”,李在调查完全城的贵族之后,是这么说的。 扪心而论,灰喀城的贵族其实大多数都不丑,不过想要生出李这样的小孩还差了点。 “说不定你就是基因突变,你的老爹其实是那个最丑的巴里伯爵。” 当时合文郡是这么说的,虽然他其实也知道,再怎么基因突变,巴里伯爵也生不出长得像李这么帅的儿子,除非他配了个天使。 李那个时候并没有纠结合文郡用长得丑陋的巴里伯爵来打击他这件事,他的关注点放在了“基因突变”这个名词上面。 这个世界并没有“基因”这个词,也没有明确的“基因理论”存在! 不过合文郡以“孤陋寡闻”简简单单地把李打发了,李从那之后就开始认为,“基因”是外语才有的说法。 就算脑洞再强,李也不可能想得到,“基因”并不是外语,而是外星语…… 而此时此刻,经常把外星语当成是外语的家伙,正一巴掌拍在了魔蛇的脑门上。 第10章 考核之旅(七) 在学会魔兽变身、以及兽人变身之前,变形德鲁伊的攻击方式其实是很单调的。 野兽怎么攻击,他们就怎么攻击。 所以,熊形态是变形德鲁伊学徒最常用的,这个形态下,他们的攻击方式能稍微多一些,不仅仅只有“咬”和“抓”两种。 当然,“咬”和“抓”在大多数情况下,依旧是伤害力最强的两种攻击方式。 熊形态的攻击方式除了“咬”和“抓”之外,还有“拍”和“压”。 “拍”自然用的是手掌,准确地说应该是熊掌。 “压”通常用的是屁股。 熊用屁股攻击敌人并不是什么稀罕事,“一屁股坐死”这一招配合熊的体重,杀伤力可是巨大的! 不过很显然,这一招没办法用在蛇身上。 这条风属性的魔蛇没有掌握攻击魔法,这是值得庆幸的,它的特殊能力应该主要体现在极高的移动速度这方面。 其次就是防御力了。 本来蛇的防御力就不弱,不仅仅是因为它们体表覆盖满了鳞片,更是因为它们特别的骨骼形态。 而这条魔蛇,鳞片表面更是多了一层空气护盾,使得其防御力又更上一层。 如果换成是其他职业,对付蛇最好的方式自然是“斩”,不过,变形德鲁伊化身野兽之后又没办法提刀…… 尤其是熊形态,那短爪子能斩个屁,依旧只能抓。 这对蛇作用不大…… 要是这条蟒蛇体型较小,白熊李还能学习其他野兽对付蛇的办法,咬住它的七寸往地上摔打,但对付蟒蛇,这种方法简直就是找死。 咬住它的同时,恐怕就被它卷起来了! 最后是熊先咬死蛇,还是蛇先绞死熊,真不好说。 “战斗的时候,是要用脑子的,作为一名变形德鲁伊,最关键的,就是战斗中千万不能让野兽本能压过了自己的理智!” 李虽然懒,但是在学习方面还是挺用心的,老师说过的这句话,他是牢牢地记在心里的。 绝不能被魔蛇卷住! 这是从开始迎战起,李就一直在告诫自己的话。 所以,他在战斗中,主要用的是“拍”与“抓”。 变形德鲁伊化身的野兽,并不能简单地用野兽来看待,他们本体毕竟是人,所以比野兽自然聪明得多。 而且,就算化身为熊,他们也有熊比不了的优势,那就是灵活。 不过,这也不是说他们比起真正的野兽来就没有缺点了,野兽刻在骨子里的本能和经验,是变形德鲁伊不可能拥有的。 虽然战局胶灼,可合文郡看在眼里,焦虑之中还有点想笑。 谁家的狗熊能这么灵活地跳来跳去? 李的战斗是以闪躲为主的,他倒并不怕被魔蛇咬两口,大多数体型巨大的蛇都是没有毒的,就算这条魔蛇有毒,他也不怎么担心,边上还有一个自然德鲁伊学徒掠阵。 “清除毒素”是自然德鲁伊学徒必修的法术。 而无毒的蛇一般也不会轻易去咬猎物,众所周知,蛇咬住猎物之后,想松口不是那么容易的。 要是这条魔蛇咬住李化身的白熊,反而容易出现破绽。 所以,它主要还是想盘卷到白熊的身上。 李怎么可能给它这种机会? 虽然化身为熊,他依旧采用游斗的战术,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甚至为了避免出现破绽,他甚至连“抓”都很少用,只用了“拍”的攻击方式。 熊形态四种攻击方式,咬、抓、拍、压,李放弃了三种。 这让他现在看起来有点像是合文郡母星上的相扑运动员,体型庞大但却不失灵活,游走之中看到机会就往魔蛇的脑袋上招呼一把…… 好像相扑比赛中打脸是犯规的吧? 看着看着,合文郡脑子里忽然冒出了这么一个念头。 这念头有些不合时宜,毕竟他的变形德鲁伊搭档所化的白熊,体表的毛发已经多处被鲜血染红了。 作为一名合格的“圣母婊”,李身上每出现一处伤口,合文郡就会感同身受一次——会阴发凉。 这已经是锻炼后的成果了! 为了克服自己的心理障碍,合文郡这几年可是一有空就跑去菜市看屠夫杀鸡,偶尔还会同意李的请求,去观看死刑罪犯的砍头现场。 李拖着合文郡去看死刑犯的杀头现场自然没怀着什么好心,他主要是想让合文郡借钱给他买吃的——死刑结束之后监狱肯定是要售卖新鲜出炉的尸体的,买家自然是城内的变形德鲁伊…… 如果现在合文郡的心理障碍还像刚开始的时候那么严重的话,别说李受伤的时候他会感同身受,就连李的熊掌狠狠地拍中魔蛇的头部时,他都会心惊肉跳! 他可不是这颗星球上土生土长的“野蛮人”,而是来自遥远的宇宙中一个已经灭亡的、高度文明的人类社会。 当人类社会的文明发展到极高的程度时,对生命的怜惜与尊重自然会成为社会的主流思想,甚至连从事屠宰牲畜这门职业的人,都得从小培养才行。 在合文郡的母星,接受普通教育长大的人,连条鱼都不敢杀,顶多敢拍蚊子、打苍蝇、踩蟑螂而已…… 熊掌的拍击是非常强劲的,别看李只能抓住为数不多的机会拍中魔蛇的头颅,但是累积的次数一多,就算头骨依旧没有出现裂隙,但是劲力也能穿透颅骨,伤及大脑。 任何生物的大脑与心脏受到的伤害都是致命的! 浑身浴血的白熊终于把魔蛇拍得脑袋一歪,昏倒在地,随后,只见他高高地人力而起,右前掌对着魔蛇的脑袋重重地击了下去! “刀!”变回了人形的李,头也不回地高喊了一声。 他依旧是赤身裸体,身上到处是血肉模糊的伤口,最长的一条已经快接近两寸了,皮肉外翻,惨不忍睹。 合文郡把挂在腰上的短刀拔了出来,朝着李的方向扔了过去,短刀扎在了李的脚下附近的泥土中。 这是他平时处理猎物时用的,由灰喀城内着名的铁匠打造,锋利无比,购买这把短刀,花费已经堪比那把小金镰刀了——要知道,德鲁伊的金镰刀都是魔法装备,不但材质特殊,而且还都是经过附魔的! 自然德鲁伊身上必须常备的两件装备,是一把用来收割橡实、以及其他植物的金镰刀,以及一把用来处理猎物的采集刀——采集刀必须要坚韧而且锋利,保证连魔兽的外皮也能够切开才行! 金镰刀是一辈子都不用更换的,不过采集刀就要随着自然德鲁伊的等级提升而不断更新才行,要是连魔兽的外皮都刺不破,那还采集个屁…… 合文郡虽然只是个德鲁伊学徒,他的采集刀却是普通武器中的顶尖之物了,再更新的话,就只能购买魔法装备。要不然,一把采集刀也无须花费与金镰刀差不多的财富。 赤条条的李弯腰拔出了没入泥土的采集刀,在魔蛇的身上寻摸了几秒,然后挑开某个部位的一块鳞片,狠狠地把刀插进了魔蛇的身体! 被拍昏在地的魔蛇突然开始剧烈地扭动起来,尾巴不断地抽打着地面,不过李早就提着采集刀跑得远远的,站在合文郡的身边了。 而合文郡,则是一手按在身旁的大树上,一手搭在李的身上,开始施展自然德鲁伊的独门法术“勃洛”——借取植物的生命力进行治疗的魔法。 等到魔蛇挣扎断气,李身上的伤口也已经全部愈合了,不过他赤裸的身体依旧是血迹斑斑,没办法,治疗术又不能帮他清洗伤口流出来的血。 “去,把魔核挖出来。”合文郡又检查了一遍李的身体,确认伤口都已经愈合之后,往李光溜溜的脊背上没有染血的地方一拍。 “为什么不是你去,采集不是自然德鲁伊的任务吗?而且为什么只挖魔核,这么大一条魔蛇呢,血肉皮骨都能卖不少钱!”懒惰的李自然不想服从命令。 “你已经血淋淋的了,那就省得我再去沾染血腥气了啊,由你去采集,找到水源之后只需要你一个洗澡就行了。”合文郡振振有词,这确实也是最好的办法,在野外,洗澡的危险系数是很高的! 当然,这是对于变形德鲁伊之外的其他职业者来说。 变形德鲁伊洗澡最简单了,变化成某个体积小的形态,找个水坑在里面打几个滚,然后把毛发甩干就行了。 战斗之后要及时清洗身体,这是所有野外冒险者都知道的常识。 “那条蛇的尸体虽然很值钱,不过我们又没有空间装备,怎么带走,扒了皮就算了,顶多你现在吃一顿肉。”合文郡见李还想偷懒,又在他的背上拍了一巴掌。 李这才不情不愿地走了过去。 用采集刀把蛇头斩了下来,又在蛇腹上划了一条线,李蹭蹭两下把蛇皮扯了下来。然后,他用采集刀把魔核从心脏里取了出来,顺手把两个眼珠子也挑了下来,与魔核一起用蛇皮一裹,朝着合文郡的身边丢了过去。 做完这一切之后,李便再次化身为熊,低头开始啃噬起了魔蛇的身体。 而合文郡,则是从树上采集了一大堆的叶子下来,开始对蛇皮与魔核施展“卡沃”…… 第11章 抵达白龙城 在离开灰喀城三十六天之后,两名德鲁伊学徒终于到达了考核的终点目的地——伊兰公国的王都白龙城。 合文郡在真诚地感谢过三清道君、阿弥陀佛和上帝一家子之后,使用了“解放控制”,放生了被充作斥候的乌鸦。 身为一名无神论者,并不影响他偶尔感谢一下神灵庇护,无神论者大多数都不是坚定地相信世界上有没有神存在,而是对神的存在抱着极大的怀疑。 不过,出于习惯,合文郡感谢的还是来自他母星的神灵,至于这个世界的人类信仰的那些神明,在断绝了他除了德鲁伊之外的所有职业道路之后,还怎么有可能收获他的感谢? 而德鲁伊的信仰“自然”并不是神明中的一员,这是一种非常抽象的东西,其实合文郡早就发现了,是不是虔诚地信仰自然跟能不能就职德鲁伊其实一点关系都没有,德鲁伊需要虔诚地信仰自然这件事情,似乎是德鲁伊公会为了迎合这个世界,为就职设下的一个“文字门槛”。 否则,怎么会连德鲁伊公会自己都解释不清,什么才叫做“虔诚地信仰自然”? 这事情根本就没个标准! 在合文郡看来,这个就职门槛,颇有点人云亦云的味道。 这不禁让他开始怀疑,法师、战士这些职业的就职条件中,虔诚地信仰某一位神明,是不是也是同样浮于表面? 要真的是这样的话,他可就亏大了! 不过,事到如今,后悔也来不及了。 穿过白龙城的城门之后,在合文郡身边四处张望的李突然来了一句:“白龙城的学徒考核,不会也是抵达白龙城吧?” 白龙城不允许变形德鲁伊在化身状态下入城,理由是“有伤风化”,所以李在入城前就变回了人形,衣服也穿得整整齐齐。 这显然不是什么好事,他长得太帅的缺点又暴露了出来,所经之处,人们无不投以灼热的目光,就连城门口的卫兵都故意多盘问了两个人几句话,并且仔细地翻查了他们的行李! 合文郡对此略有不满,他的背包里可是装着七十七颗银橡实、一颗魔核、一条蛇皮、两颗蛇眼珠的,虽然这些东西都被树叶包裹着。 还好,卫兵翻查的时候并没有把背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否则,就算已经用“卡沃”处理过了,别人一看,也知道这些都是值钱的东西! 自然德鲁伊的隐匿法术“卡沃”可以隔绝外人对魔力波动的感应,但却没法隔绝别人的眼珠子,而且这个经过这个法术处理的魔法物品,特征也太过明显了些。 “白龙城的学徒考核是缴纳一百个金币,你的老师没跟你说过?”合文郡一边环望四周,一边回答李的疑惑。 这个考核说难不难,说容易其实也不容易,一百个金币已经能买二十把金镰刀了,这不过白龙城的德鲁伊学徒赚取这一百个金币的手段是不受限制的,比起其他城市的学徒来说,他们的考核几乎没有任何危险性。 所以,正式的自然德鲁伊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白龙城的。 而且,白龙城的德鲁伊学徒也与其他城市有个很明显的区别——变形德鲁伊与自然德鲁伊之间不需要强制搭档。 李听到合文郡的回答之后表情变得十分古怪,不过合文郡也能猜得到是怎么回事,对于李这种“懒而穷”的家伙来说,白龙城的学徒考核显然比其他城市的学徒考核难得多…… 与合文郡“同居”的这四年学徒生涯之中,李赚的钱加起来不知道够不够十个金币,这其中还要包括他问合文郡借的钱。 合文郡很自然地就把这一部分算在李赚到过的钱之中了,因为李跟他借的钱,基本都没还过。 如果是在合文郡的母星,李这种信用恶劣的家伙早就被抓起来吃牢饭了。 合文郡一直很怀疑,李如果是在他的母星生活的话,会不会一辈子都被关在监狱里——欠钱不还被抓去强制劳动赚钱还债,被放出来之后继续欠钱不还,然后再次被抓进去…… 他扭头看了一眼,在心里否定了这个答案——以李的“绝世容颜”,如果在他的母星,妥妥地可以吃上香喷喷的软饭。 再往深一想,好像李现在也差不多是在吃软饭,做饭的好像是他。 “需要向导吗,一个银币一天。”一个声音打断了合文郡的思绪。 这价格可够贵的,在灰喀城做向导的话,一天只需要五个铜板。 一个银币相当于十个铜板,白龙城的向导价格居然直接是翻倍的。 不过,对于现在的合文郡来说,这也并不算什么——把他包里那些值钱的东西排除在外,他口袋里还装着七十六个金币二十三个银币。 一个金币等于一百个银币。 合文郡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普通树叶大小的纸币递给了发出询问的向导:“带我们去德鲁伊公会。” 这是一张一银币的兑换券,沉甸甸的金币和银币不方便在出门的时候带在身上,合文郡在离开灰喀城之前已经把自己的全部财产都换成了兑换券。 “您还是兑换完之后再付钱给我吧,我不是职业者,不能进行货币兑换。”向导并没有伸手去接过这张兑换券。 相当于纸币的兑换券只能在职业者之间流通,这是这片大陆的规定,合文郡觉得这个规定还是蛮不错的——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这有助于控制通货膨胀。 纸币的流通是通货膨胀的根源,这是合文郡在母星的时候学到的知识。 按照法律的规定,兑换券只能在职业者之间流通,因为普通人无法辨识兑换券上面附着的魔力波动。发行兑换券也是掌权者无可奈何的妥协,中高等级的职业者之间的交易动辄就是上千上万的金币,没有高级的空间装备的话,这么多钱可是很难随身携带的。 低级的空间装备,例如空间背包,其实只是采用了“微缩术”附魔,只能缩小收纳物品的体积,没办法减轻它们的重量。 稍微高级一点的空间装备会额外附魔“浮游术”,能够有效地降低收纳物品的重量,不过价格几乎比低级的空间装备高好几倍! 这是因为,复合附魔的难度,同样是单一附魔的好几倍。 这样的空间装备,是需要定期保养的,附魔的效果并不是永久存在的。 而高等的空间装备,原理与低等的空间装备完全不同。 不过,合文郡和李加在一起的财力,或者说合文郡个人的财力(李这个穷鬼基本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连最低级的空间背包都买不到,就别想着奢望什么高等空间装备了。 职业者优先考虑购买的装备也不可能是空间装备! 而且,在考虑购买装备之前,职业者的第一需求,是知识。 所有的职业者都一样,在脱离学徒身份,进阶正式等级之后,除非有奇遇,否则所有的技能都必须花钱才能学得到。 这也是为什么合文郡早早就开始存钱的原因。 七十六金二十三银,恐怕也就够他和李学几个关键技能而已,银币其实可以忽略不计,职业者的技能都是以金币计价的。 不对,只剩七十六金二十二银了。 走在向导身后,合文郡默默地在脑子里记了个账——等下还需要付给向导一个银币。 白龙城建在一座群山环绕的山谷之中,走在路上,抬头就能望到远方高耸连绵的山脉,山里栖息着各种龙,它们都是白龙城的守护者,伊兰公国开国功臣们掌控的龙宠的后代。 伊兰公国的开国者大部分都是德鲁伊这个职业,而他们之中的自然德鲁伊控制的宠物,都是极为强大的魔兽——当然,不全是龙。那些魔兽的后代也不全都栖息在白龙城附近,而是分布在伊兰公国境内各处。 而且,据合文郡从自己的老师那里听来的八卦,伊兰公国范围内的高级魔兽,有很多其实是高级的变形德鲁伊与魔兽“滥交”留下的后代…… 强大的变形德鲁伊在化身之后,可以打破生殖隔离——这是合文郡根据老师提供的八卦得到的结论。 在听过这个小道消息之后,合文郡曾不止一次地恶劣猜想,李以后成了高级变形德鲁伊,会扑倒多少母魔兽!李每一次跟他借钱之后,合文郡就会靠这方面的想象平复自己的心情。 而在李借得钱越来越多之后,对未来的想象已经不足以平复合文郡的气愤了,他已经开始想象灰喀城里到底有多少猫狗是李的后代了…… 说不定老师的消息也是错的,变形德鲁伊从学徒时代起就能打破生殖隔离! 这样一想,合文郡就觉得李借钱不还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养李相当于养宠物,而且比真的宠物还强一些,李好歹还是能赚点钱的,起码他平常的伙食费都是自己搞的。 第12章 德鲁伊学徒的死与重生 白龙城的德鲁伊公会,也就是伊兰公国德鲁伊公会总会,同样也是这片大陆的德鲁伊公会总会,就位于皇宫隔壁,这也彰显了德鲁伊这个职业在伊兰公国的地位。 提供货币兑换服务的银行在德鲁伊公会的分部旁边设有网店,合文郡在银行里兑换了六金二十三银,然后付了一银币给带路的向导,又让他带路,先找了一个便宜的落脚之地。 这家提供长期住宿的小旅馆一个月的房租是十八枚银币,还好两个德鲁伊学徒早就习惯了睡在一起,还省了一间房的花销。 白龙城不愧是伊兰公国的王都,什么都比其他地方贵…… 当然,通过与向导的交谈,合文郡也已经了解到,在白龙城打工赚的钱,也同样比其他的城市多。 不过,考虑留在白龙城,还是回灰喀,抑或前往其他城市还为时过早,成为正式的德鲁伊之后,合文郡与李最起码还得在白龙城多逗留一段时间,把初级德鲁伊的一些关键技能学会了,才轮得到盘算其他的事情。 成功抵达白龙城就已经是完成了考核,所以,进阶初级并不需要其他额外的花费,而据负责引导合文郡二人进阶的导师透露,其他城市的德鲁伊学徒进阶的费用,其实就是由白龙城的学徒完成试炼任务需要缴纳的那一百枚金币承担的。 其实就算不经历晋级仪式,德鲁伊体内的魔力也会随着时间累积不断地增强,学徒晋级正式德鲁伊的仪式其实在魔力增长方面并没有任何效果,主要是提高德鲁伊在魔力操控方面的能力。 学徒的晋级仪式也非常简单,把自己洗剥干净以后,剃掉身上所有的毛发,然后进入“自然之血”里面,泡个三天三夜。 “自然之血”有两个意思,一是指德鲁伊学徒进阶的地方,德鲁伊公会总会严密把守的一个池子,也被所有的德鲁伊戏称为“公共澡堂”,所有申请晋级的德鲁伊学徒都会被剃光全身的毛发,洗得干干净净之后,被人抬着扔到这里面去泡澡。 进入“自然之血”的过程是非常严格的,德鲁伊学徒身上连一根毛都不能留下,也不能穿衣服,而且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接触地面——也就是不能自己走进去。 被扔进“自然之血”前的整个流程,被合文郡认为是他这辈子可能经历过的最羞耻的事情,除毛之后被放在木板上当成猪一样洗刷就算了,虽然那些负责为他清洗身体的侍者用的刷子实在是太硬了些…… 除毛才是真正让人难以接受的流程! 全身的毛都得清理得干干净净啊! 是个人都知道,除了脑袋顶上,人身体上毛发最浓密的地方还有那几个…… 被侍者掰开两瓣屁股的时候,合文郡真的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还好,李就在旁边另一块木板上面睡着,而负责清理他的侍者们之间的谈话,极大地减轻了合文郡的羞愧难当: “看,他的腋毛居然也是金白色的,和他的头发颜色一样!” “看,他这里的毛也是金白色的呢,真稀罕。” “就是就是,以前见过的那些金发白发的学徒,这里的毛基本上也都是棕色的,最多也就夹杂着几根金毛。” “哇,他屁股上的毛好密啊!” “这有什么稀奇的,变形德鲁伊不都是这样。真正稀罕的是这个,他居然连屁股缝里的毛也跟头发是一个颜色的!” …… 除毛结束后才是洗刷,侍者们用毛刷把两个学徒身上所有的地方都刷得干干净净,包括每一个缝隙。在负责引导学徒进阶的导师检查过之后,侍者们直接抬着两个人睡着的木板,把他们“倒”进了“自然之血”。 “你刚刚有没有想死的冲动?”被扔进“自然之血”后,合文郡过了好长时间才从羞愤难耐中平静了下来,扭头问李。 “哦,这是每个德鲁伊的必经之路,并没有什么值得羞愧的。”李的回答显得不以为然,不过他的用词直接暴露了他的内心活动。 羞愧! 显然,李刚刚也是极其尴尬的。 合文郡现在才想明白,为什么他的老师曾经会对他说,“德鲁伊学徒进阶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经历一次死亡之后获得新生。” 靠,所谓的“经历一次死亡”,原来是社死啊! 幸亏不是大范围社死! 也不对,就算不是大范围社死,也是够让人尴尬的! 不过,当有人社死的程度比自己严重的时候,这也并非不能忍受。 给合文郡除毛净体的那几个侍者,全程都是默默无闻的,并不像服务李的那些人一样,一直叽叽喳喳评论个不停。 而再想到所有的德鲁伊都必须经历这个过程,合文郡心里也就没那么别扭了,他开始低头研究起了“自然之血”。 “自然之血”其实并不是这个“德鲁伊一辈子必须去一次的公共澡堂子”的名称,这里其实是个无名的池子,不过因为装满了“自然之血”,才有了一模一样的名字。 “自然之血”是德鲁伊调配的一种魔药,是各种魔法植物的汁液与各种魔兽的血液混合而成。 它的成分与配方其实有很多种,不过,伊兰公国德鲁伊总会的这座池子里承载的“自然之血”,被公认为是最高级的! 这一池液体之中,不仅包含万年金橡树的树汁、多种珍稀魔法植物的汁液,还有伊兰公国境内各魔兽霸主的血液,其中还包括了栖息在白龙城四周山脉之中的龙。 但是,这一池“自然之血”却没有任何令人难以忍受的腥气,反而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当然,它的颜色肯定是不好看的,深绿色之中透着一股红褐。 德鲁伊学徒晋级需要经历的“死亡后的新生”,死不是真死,而是社死,不过,新生却是实打实的! 在“自然之血”中浸泡三天三夜之后,德鲁伊学徒的生命形态,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每个晋级的正式德鲁伊都有这样的体会,用合文郡老师的话来说,就是“从自然之血中被人捞出来之后,你对这个世界的感受,跟以前会完全不同”。 捞出来? “肯定是捞出来啊,三天三夜不吃饭不喝水,进入自然之血前还必须通过特殊手段把体内的杂质排空,你以为你还有力气自己爬出来?”合文郡的老师,生活在灰喀城的中级自然德鲁伊奥利弗,就是这么说的。 “那您所谓的对这个世界的感受完全不同,不会是因为快要饿死了吧?”合文郡当时是这么反问的……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奥利弗卖了个关子。 想起了老师曾经说过的话,合文郡扭头问了李一句。 “我的老师没有跟我说过这些啊,你也知道的,老提莫那家伙向来是人狠话不多,怎么会在课堂上讲这些。”李回答道。 提莫就是李的老师,生活在灰喀城的中级变形德鲁伊。 顺便一提,李的老师提莫先生,和合文郡的老师奥利弗先生是搭档,而李之所以选了同性的合文郡做搭档,好像也是受了提莫先生的影响——提莫不仅是李的老师,还是他的教父。 李虽然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但他也算是有亲人的——孤儿院的孩子都有自己的教父或是教母,他们都是支持在背后支持孤儿院财政的善心人士。 当然,合文郡是没有教父教母的,他虽然也是孤儿,不过不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严格来说,他都不算是在太空飞船里长大的,那一百多万年之中,他基本就没长,是被冷冻着的。 合文郡在十二岁之前,还是在父母的羽翼呵护下的,他真正作为孤儿生活的时间,其实只有最近的四年。 而为了让他能够在冷冻状态下依旧长久存活,他身体里的许多细胞,是被替换成了生物纳米机器人的,替换的程度越高,在冷冻状态下存活的时间就越久。 逃离母星之前,政府提供的只是基础的替代份额,如果想要达到更高的替代比例的话,是需要自费的。 而合文郡身体中的纳米机器人的数量是非常高的,这是用合家上上下下几乎所有的族人都几乎倾家荡产换来的。 不死不灭的纳米机器人在身体里工作了一百多万年,在这期间不断地通过宇宙飞船与外界进行同化,实际上合文郡在苏醒的时候,已经并非是一名纯粹的人类了,他的基因其实已经发生了变异,不过,这在外表上是根本看不出来的。 合文郡自己当然也不清楚这件事情。 而他更不清楚,实际上,德鲁伊学徒的晋级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不科学”的基因改良过程,在“自然之血”中浸泡三天三夜,目的就是为了更替学徒身体中的细胞,这要是让合文郡母星的那些科学家们来判断的话,妥妥的就是一个“基因改造工程”。 不过,这个过程,要是让那些科学家知道的话,一准会批判德鲁伊们“简直就是胡来”,而在批判的过程中,还会非常好奇这么粗糙简单的“基因改造工程”,为什么能够生效。 当然,科学家们肯定会提出一个德鲁伊们根本想象不到的观点:这一池“自然之血”,其实并不仅仅包含植物之血与动物之血,其中还包含了历代德鲁伊们的“人之血”! 简单而言,德鲁伊学徒的晋级过程,不就是在换血嘛?当然,换血只是个粗略的说法,泡在“自然之血”里,换的其实不仅仅是血,还有其他的体液。 这一池“自然之血”,可是自伊兰公国建国以来,精心打理,细致呵护的,就是为了防止它受到污染,所以德鲁伊学徒被丢进去之前,还得清理干净身上所有的毛发! 但实际上,每曾有一名学徒被丢进这个池子里,这一池“自然之血”就会被污染一次,而被丢进这个池子里的学徒之中,还有开国国王与王后的后代、开国功臣们的后代、其他各职业的职业者那些没有子承父业的后代…… 按照“基因优选进化论”,人类也好,其他生物也好,在大趋势上,基因是越来越趋向于完美的…… 这也是为什么那些强大的职业者的后代,大部分天赋都特别好,个别甚至会好得惊人的原因。 而且,凡是这其中成为了一名德鲁伊的人,都在这个池子里面泡过,都曾经“污染”过这一池的“自然之血”。 当然,这其实对于大多数的德鲁伊学徒,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从历史事实也能看得出来,天赋低的家伙也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提高。 不过,这次被丢进“自然之血”里面的学徒,却是非常特殊的两个人——李勉强也能称得上特殊,父不详母不详整个灰喀城独一份,甚至在白龙城中,合文郡都没有发现过和李拥有相同发色与瞳色的人,虽然他也并没有花什么时间去逛这座城市。 而和李一起被丢进来的合文郡,肯定是特殊得不能再特殊了——一个被纳米机器人在太空中同化改造了一百万年,身体里有着无数纳米细胞生物机器人的家伙,绝对是所有曾被丢进这一池“自然之血”中的家伙里面最特殊的一个! 合文郡身体里的纳米机器人的主要作用,就是改善身体,改良基因,在他的母星崩坏之前,纳米机器人为了改良基因而研究出来的。 科学家们认为,基因虽然无法直接改写,但是可以通过潜移默化的手段来改良,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以纳米细胞生物机器人替代人体原本的生物细胞。 被丢进“自然之血”后,合文郡的感受虽然只有社死后的羞愧与重生,但实际上,他身体里的纳米机器人已经开始了自己的工作,不断地从“自然之血”中摄取优秀物质来改善他的身体。 而与他一起被丢进“自然之血”中的李,也间接地成为了“受害者”。 还是“受益者”? 关于基因的事情,很难说得清。 李为什么也会受到影响? 别忘记,合文郡的身体不断被纳米机器人改造,自然他的体液也在无时无刻地发生着变化,而发生变化后的体液又会被交互到“自然之血”中,而李同时也在跟“自然之血”进行着体液交换。 如果把这个过程简化一下,四舍五入地进行总结,是可以这么认为的:合文郡正在与李进行体液交换。 当然,事情根本不可能这么简单…… 第13章 正式晋级 浸泡在“自然之血”中的三天三夜,其实是很难熬的。 要是多几个人一起泡,虽然可能在合文郡看来会尴尬一些,不过好歹还能聊聊天什么的,不过合文郡与李晋级的这三天里,一直也没有其他的学徒被丢进来。 之前也没有人已经在池子里泡着了…… 这三天,只有合文郡和李两个人泡在这一池“自然之血”之中。 撒鼻息内…… 和李聊天? 都已经同居了四年了,而且除了上课以及赚钱,还有李解决自己的“食人癖”的时候,两个人几乎是形影不离的,哪还有什么好聊的? 刚被丢进池子里的时候,两个人还是有几句话聊的,不过能维持的时间也并不长。 之后就开始沉默了,间中两个人再聊上几句。 等到第二天的时候,连聊天的力气也没有了。 越是没事干的时候,时间就会变得越漫长…… 而且,被丢进“自然之血”的时候,合文郡还以为肯定会有什么不好的感受,比如疼啦、痒啦、又疼又痒啦…… 结果,泡在“自然之血”中,完全没有任何不适感出现。 这就让时间更加地难熬。 在被侍者们粗暴地捞出池子之前,合文郡突然产生了这么一个想法:或许老师说的死亡,其实也不是被拔毛的时候社死,而是这如同经历了死亡一般的感觉? 从池子里被捞出来之后,两个虚弱的学徒——不对,应该是新晋德鲁伊,各自被侍者灌了一杯魔药下肚。 “这是用银橡实与槲寄生为主料调配的魔药,现在睡吧,睡醒了你的体力就恢复正常了。”侍者一边灌药一边解释。 一觉醒来,身体的虚弱感确实消失不见了,而且,合文郡还觉得自己体内充满了力量,而且,他对周围的感受,也确实如同老师奥利弗说的那样,“有了很大的变化”。 到底有什么样的变化,他自己也说不上来。 扭头一看,李还在睡。 发现了李的头发已经重新长了出来,合文郡抬起手,往自己的脑袋上摸了一把,手上感触到的却并不是刺手的短发。 他估摸了一下,头发大概已经有接近食指的长度了。 摸完头发,合文郡又把手探到了两腿之间摸了一把——那里的毛也重新长出来了,不过好像比以前浓密了许多。 他以前体毛并不旺盛,毕竟忽略掉在太空休眠的日子,他的年龄也才只有十六岁而已。 李的体毛比他密得多,不仅仅是因为李本身比他大一岁,人种不同也是一个原因。 不过李现在的头发,倒是并没有他的长。 “咦?” 合文郡有一些特别的发现。 “咦什么?”李恰巧在这个时候醒了过来,睡眼惺忪地问道。 “你的头发,颜色好像深了一些。” 虽然依旧是金白色,但是合文郡发现,李的发色,比以前稍微深了少许,金色浓郁了不少,不像原来一样,是那种淡淡的金色了。 “好像是哦。”李掀开身上的被子,探头往下面看了一眼。 这个举动让合文郡忍不住想揍他:等会儿找面镜子照一照不就行了,用得着当着我的面,用这种猥琐的方式进行对比推论吗? “哎,你的头发颜色也变了啊,你头发的颜色现在跟我一样了,这么神奇!”李一边说一边去掀盖在合文郡身上的被子,“我看看你那里的毛是不是也变得成跟我一样的颜色了。” “你们醒了啊?” 这时,有人推开门,先是探头看了一眼,然后直接走了进来。 来者是曾经接待合文郡与李德鲁伊晋级导师,名叫帕迪,是一名中级自然德鲁伊,年纪不大,看起来约莫三十岁左右。不过,德鲁伊的年纪是很难从外表判断的,由于亲近自然,他们往往看起来要比实际年纪小不少。 帕迪的手上捧着两套衣服,并不是合文郡和李来的时候穿的,而是初级自然德鲁伊的正式服装。 他的手上还提着一个纸做的袋子:“你们的衣服都在这个袋子里,不过现在你们要穿上正式的长袍,我们还有最后一个步骤没有完成。我在外面等你们,穿好衣服就出来。” 合文郡以为真的还有什么隆重的庆祝仪式要举行,没想到帕迪把他们两个人领到了公会的书库,然后对着一名年迈的老人说了一句:“这是今天晋级的两名初级德鲁伊,交给您了。” 说完之后,帕迪就扔下两个人,直接走了。 留下合文郡与李两个人,面面相觑! 看老人身上的穿着,他并不是一名德鲁伊,这很容易分辨,因为他的身上穿着一件牧师袍。 “我是多摩罗,是誓言与契约之神的侍者,现在,请二位签署这份誓约,把血滴在上面就可以了。” 多摩罗把两张灰色的纸放在了二人的面前。 合文郡仔细地看了一下契约的内容—— 从德鲁伊公会购买到的任何初级及以上的技能、以及任何等级的禁术,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流传,否则将接受死亡作为惩罚。 原来公会是这样管控知识外流的。 合文郡抬起头来,正想着该怎么弄点血出来,作为一名“圣母婊”,他可是很不愿意伤害自己的。 李突然抓住他的右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送到了自己嘴里,使劲一咬…… “不用谢,我就知道你肯定狠不下心伤害自己。” 李的小尖虎牙上还残留着一丝血迹,这让他的笑容看起来有些诡异。 合文郡扫了一眼,李面前的契约已经被他按上了指印。 “明明桌上就有针。” 合文郡无奈地说了一句,一边从伤口里挤了点血出来,在面前的契约上按了个红指印。 苍老的牧师多摩罗把两张已经签署好的契约夹在了双掌之中,开始默默地祷告,随着他口中喃喃有词,手中夹着的契约开始一点点地消失,与此同时,两股肉眼几乎看不见的轻烟分别飘向了合文郡与李,从他们的鼻孔中钻了进去。 等到多摩罗停止祷告,摊开双手,被他夹在手中的契约已经消失不见了。 “恭喜二位,现在已经摆脱了学徒的身份,成为一名真正的职业者了。不过,今后还将有更重要的、更沉重的职责需要你们担负,也不用有太大的心理压力,在公会与国家、社会没有对你们发出召唤之前,你们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人生。”多摩罗苍老的脸上没有一点笑意,声音也很古板,估计是同样的话说得太多了。 “这是德鲁伊的技能列表,以及简单的说明,后面标注的数字是拓印卷轴的价格,单位自然是金币。以后需要购买技能卷轴进行学习的话,可以直接来找我,如果身处白龙城以外的城市,可以去当地的德鲁伊公会。” 多摩罗边说边从抽屉里取出来了两本册子,递到了两个人的面前。 “学习技能不是需要翻阅这书库里的藏书吗?”合文郡疑惑道。 “学习技能都是使用记忆卷轴的,包括各类魔药的配方,记忆卷轴能让职业者瞬间背熟技能的施展方式,不过想要灵活运用,还需要勤加练习。”多摩罗的声音依旧平淡木讷。 “至于这个书库,这里储存的书籍倒是也有记载法术技能的,不过更多的是一些杂学,其中倒也不乏一些有用的东西,不过在职业有所成就之前,公会不建议你们分心在这上面。当然,公会也并不禁止你们前来阅读或是查询资料,每日收费一枚金币,不允许摘抄记录,还有,技能书与魔药配方的区域是不对外开放的。” “实际上,公会的书库大多是充门面的,对你们有用的资料在书店里都可以直接买到,比如魔法植物大全、生物材料大全什么的,价格也不贵,几十枚银币而已,实际上,在你们成为高级职业者之前,没必要到各公会的书库里来查询资料。” “你这是在劝我们不要白白送钱给公会吗?”李惊讶地叫了起来,“公会居然允许你在新晋德鲁伊面前说这些话?” “我又不是德鲁伊,说这些话有什么问题吗?”多摩罗的表情终于发生了一点变化,用看白痴的眼光瞅着李。 第14章 规划技能 也怪不得多摩罗把李当成一个白痴看待,他都已经说明过自己是个牧师了。 牧师自然不可能是德鲁伊公会的一员,德鲁伊公会的成员只有德鲁伊,其他职业者与公会只有可能是雇佣合作的关系。 除了冒险者公会与雇佣兵公会之外,其他职业者公会的成员都是清一色的本职业成员。 而且牧师也不可能加入任何公会,包括冒险者公会与雇佣兵公会,他们只能够成为冒险者或者雇佣兵团队中的一员,不能登记成为公会成员。 圣骑士也是一样的。 牧师与圣骑士,生是神教的人,死是神教的鬼,绝对不允许加入其他组织。只有游吟诗人这种泛神职人员,才被允许加入职业者组织。 不过游吟诗人们并没有创办自己的公会,他们只有一个协会,性质与公会不同,而他们的转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流程,学会乐器、歌唱、舞蹈、咏诵一类的技巧就可以了。 至于他们的实力增长,是依靠使用技能来实现的,使用技能的次数越多,实力就增长得越快。 这一点与德鲁伊一样,都挺另类。德鲁伊实力增长靠的是“吃”。 而游吟诗人的技能,大多是需要自创的,当然,学习已经流传在外的乐谱、诗篇、歌曲、舞蹈等等也可以,不过比起原创者使用的威力,会差一截。 而游吟诗人的“技能”,几乎是全公开的,像乐谱诗歌这些东西,根本不可能像其他职业的技能知识一样保密。 关于神职人员的基本情况,就连普通人也都是清清楚楚的,李当然也清楚,他只是因为马虎大咧,才会问出那么愚蠢的问题。 多摩罗并不是德鲁伊公会的成员,又何必在意自己的话会不会损害德鲁伊公会的利益?公会赚多赚少,反正也不会少给誓言之神的教会一个铜板,而多摩罗的工资也不是直接在德鲁伊公会领的,而是教会发的。 和李的犯迷糊不同,合文郡倒是挺感谢多摩罗的提醒,他本来还准备待在白龙城的这段时间,多往公会书库跑一跑。 多摩罗显然是那种会关照年轻职业者的老人,虽然他看起来不是那么好相处,一点也不像普通的牧师那般“温和慈祥”。 合文郡并没有立刻购买技能,而是拉着李先离开了书库,他身上并没有带钱,贵重物品都放在公会提供的免费保险箱里面,再说到底要学习那些技能,也需要好好地琢磨一下。 他的老师奥利弗倒是给他提过一些建议,不过也不见得一定要照做,学徒晋级正式的职业者之后,就相当于已经毕业了,以后要走的路,需要自己来拿主意。 回到旅馆之后,李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了那本记载着德鲁伊技能列表以及价格的小册子。 然后,倒吸一口冷气! “这也太贵了吧?我们那点钱就只够各自学两三个技能。” “我们的那点钱?你倒是真不客气。”合文郡先是讽刺了实际上一穷二白却把他的钱当成共有财产的搭档一句,然后才又说道:“原本的存款还有七十六金四银,零头必须留下来当生活费,而且还要另外想赚钱的门路。” “我先把路上弄到的那枚魔核,还有蛇皮卖掉,再来算到底能有多少钱用来学习技能,那两个蛇眼珠应该也能卖点钱,不够肯定不会很多。银橡果肯定是不能往外卖的,哪怕制成魔药效果更好,但是把它们换成魔药,肯定是会亏的,还不如就留着直接吃。” “处理魔核的事情明天再说,今天吃过饭就先休息吧,睡觉前可以琢磨一下到底要学哪些技能。” 旅馆的房费是包含一天两餐的,不过不会什么丰盛的饭菜,就是普通的菜汤加面包。想起晋级白白浪费了三天的房钱,合文郡还有些心疼,虽然算下来一天也就六个铜币而已。 比起灰喀城来已经很贵了,灰喀城最便宜的旅馆一天的房费才四铜,而且像他们现在这样长期包房也一样有优惠折扣。 “我有什么好琢磨的,变形德鲁伊的初级技能,好用的不也就那几个,猫人变身,狼人变身,熊人变身,局部变身……”李一回到旅馆房间里就直接瘫在床上了。 “兽人变身你只能挑一个学,熊人和狼人里面挑一个,猫人就算了,变来卖萌吗?局部变身先放弃吧,没什么用。学徒级没有办法免费学习的鲤鱼变身与海豚变身你应该先补回来,要不然你没有水下形态。”合文郡打断了李继续往下数变形德鲁伊的技能,越数越多。 “猫人变身也很厉害的好不好,我这么灵活的人难道不应该走灵巧路线吗?还有,为什么我现在就要学水下形态?等我中级了直接学海妖变身不就行了。” “等你到中级已经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难不成在此之前你要一直保持不会游泳的状态?还是说你要去学游泳了?” “猴年马月?这个词可真有意思,这也是外语吗?”李的思路直接拐了弯。 这对于他来说就是常事。 这是外星语! 合文郡腹诽了一句,没有开口接李的话。离晚餐还有一段时间,他干脆翻开了技能手册,准备先浅浅地研究一下。 自然德鲁伊没有什么在晋级后才可以花钱补完的技能,除了学徒时期能够免费学到的技能之外,学不到的不入品(也就是学徒级)技能就只有禁术了。 而从初级开始,自然德鲁伊可以学习的技能数量就猛然增加了很多,并且开始出现元素分支,虽然初级自然德鲁伊能够掌握的元素法术,比起法师来说要弱很多,也单调得多,毕竟德鲁伊只能靠摄取魔药来增加自己的元素属性,除非是很有钱,否则自然德鲁伊只能先选择冰水元素的路线。 银橡实就是冰属性的,而初级的自然德鲁伊能够买到的最实惠的魔力食物,就只有银橡实了。 稍微富裕一点的初级自然德鲁伊,也只会考虑以银橡实为主料制成的冰属性魔药,而其他元素属性的魔药,价格可是非常惊人的。 要是穷得叮当响,连银橡实都买不起的自然德鲁伊,就只能选择木属性的魔法技能学习了。在学徒阶段,德鲁伊公会免费提供的普通橡实,足以让德鲁伊体内的木属性元素能量达到浓郁的程度。 只不过连银橡实都买不起的话,等级进步的速度就会变得极其缓慢,近乎原地踏步。 要不是有合文郡在后面撑着,李就是一个连银橡实都买不起的家伙,别说银橡实了,他连学技能的钱都没有…… 不过,就算有合文郡在背后撑着,他们两个的财产也不足以让李学习魔兽变身的技能,哪怕是木属性或者是冰属性的魔兽变身——魔兽变身的技能价格贵得让人望而却步,这主要是因为想要学习魔兽变身,仅仅获得技能书是不行的,还必须获得相应的专用魔药,这些魔药都是以对应魔兽属性的晶核为原料制成的,而且每一份魔药需要消耗的晶核还不止一枚。 而且,在学习某种魔兽变身技能之前,变形德鲁伊还必须已经在体内积聚与该种魔兽属性相同的元素魔力。 实际上,魔兽变身类的技能,关键就在于变形德鲁伊的体内也要凝结类似于这种魔兽同属性的魔晶。 魔晶生成之后会附着于变形德鲁伊的心脏之上。 变形德鲁伊的心脏上可以附着的魔晶,数量是有限制的,因此,他们可以学习的魔兽变形技能,也是有数量限制的。 初级可以学习的魔兽变形技能只能有一个,中级可以达到三个;而到了高级,取决于变形德鲁伊的天赋,魔兽变形技能可以达到五到七个,大德鲁伊可以学习十到十二个,当然,这其中是包括之前就已经学习过的技能的。 一般来说,变形德鲁伊在初级阶段,如非必要,都不会浪费那宝贵的“一”。 而且,到底要学习哪些魔兽变身技能,变形德鲁伊基本都是从一开始就会做好规划的,哪怕他们到死都不会成为一名大德鲁伊,甚至连高级都达不到。 有得吃,德鲁伊才能升级快,所以,德鲁伊的晋级,是直接跟有没有钱挂钩在一起的…… 一辈子都吃不成一名高级德鲁伊的可是大有人在,要是个个都能没有限制地吃金银橡实和魔药,德鲁伊早就称霸天下了! 毕竟所有的变形德鲁伊都肯定会留一个技能位置给龙化身的…… “龙的繁殖能力那么弱,但是却并不稀有,变形德鲁伊在其中可是立了大功的。”合文郡的老师奥利弗曾经还这么揶揄过变形德鲁伊,就在他给合文郡讲述高级变形德鲁伊会打破生殖隔离的八卦的同时…… 实际上,魔兽变形技能,都是不受职业等级限制的,就算是初级变形德鲁伊也能够学习龙变身,只要有钱的话,只不过初级变形德鲁伊的魔力根本没有办法支撑完整的龙变身,顶多只能变条小泥鳅,或者是头小蜥蜴…… 当然,即便是只能变身“小泥鳅”或是“小蜥蜴”,他们也有相当于低等魔兽的战斗力! 不过这也没屁用,实际上,除了高等魔兽与顶尖的魔兽霸主之外,低等和中等的魔兽并没有什么严格的界定,甚至有些中等魔兽的战斗力还不如普通的猛兽,只不过它们的尸体比普通野兽值钱多了…… 这么说其实也并不准确,准确的说法应该是这样的:界定魔兽和野兽的标准,是看它们体内有没有魔晶核;而界定低等魔兽和中等魔兽的标准,是看它们的尸体和魔晶核到底值多少钱。 第二天去了商店之后,合文郡才发现他们两个有些亏大了,那条被李干掉的魔蛇,居然是中等魔兽! 而他为了轻便上路,把魔蛇的骨肉、内脏以及血液全部舍弃了,虽然李当时直接吃了一些。 “这也不能怪你,毕竟中等魔兽和低等魔兽是很难分辨的,而且那条魔蛇居然被我用野兽形态干掉了。”李先是安慰了一句,但是接下来又直接暴露了本意:“只不过呢,我觉得你还是应该学习如何辨识晶核的等级,要不然以后还要亏本。” “我用得着专门去学辨识晶核等级的方法吗?我可以直接学习侦测魔力!”合文郡差点就捂住自己的额头了,李这个家伙真的是到处丢人。 用屁股想都知道,这家伙肯定没有看自然德鲁伊的技能列表。 第15章 更改决定 李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又说了一句蠢话。 作为他的搭档,合文郡的脸都已经飘红了…… 白龙城可是这片大陆上的德鲁伊圣地,这里聚集的德鲁伊的数量,别说是这片大陆了,甚至在这颗星球上,估计都是排在榜首的。 在这里做魔法物品生意的,自然都是德鲁伊,身为一名德鲁伊,除非是跟李一样完全不仔细看技能手册的家伙,自然也知道初级自然德鲁伊有一项技能,名为“侦测魔力”——所有的德鲁伊学徒在晋级之后,都会收到那本免费的手册,那其实就是德鲁伊公会发行的独家产品目录…… “侦测魔力”这个技能的用途之广泛,甚至能让其他职业者都产生嫉妒!这也是所有自然德鲁伊的必修技能,哪怕刚“转正”的时候没钱,以后也是肯定会补修的。 事实上,合文郡前一天晚上给自己定下来的目标技能之中,就有“侦测魔力”。 除了“侦测魔力”之外,他只准备再学两个技能,一个是“寒冰装甲”,另外一个是“魔藤”。 这三个技能中,只有“寒冰装甲”与奥利弗曾经给的建议不一样,奥利弗也没料到合文郡会在考核的途中幸运地获得一批银橡实,而体内没有冰元素魔力的情况下,自然德鲁伊通常会学习辅助技能“木皮”。 “寒冰装甲”的防御力比“木皮”要高一些,而这两个技能的价格却相差无几。 合文郡自然是要选“寒冰装甲”的。 而他给李定下来的技能,除了“鲤鱼”、“海豚”两个变形之外,还有“狼人”。 野兽变身战斗力最强的,当然是熊形态,不过兽人变身,狼人比起熊人来说要灵活得多,所以综合战斗力也比熊人形态强。 而李提到的“局部变形”,合文郡第一个就排除在外了,这个技能并没有多大的用处,虽然在战斗中使用可能会有奇效,但其实对战斗力的提升也没多少。 实际上这个技能在现实中其实并不实用,而大多数变形德鲁伊学这个技能的目的都很黄…… 每个变形德鲁伊都是小黄人,从他们变身之后还会去舔某个羞羞的地方就能看得出来了。 “局部变形”也算是变形德鲁伊的必修技能了,跟自然德鲁伊的“侦测魔力”一样。 当然,合文郡现在肯定是不会让李浪费钱去学习这个技能的,至于李以后赚了钱再补修这个技能,那他就懒得管了。 魔蛇的晶核、蛇皮和眼球加在一起卖了不少钱,合文郡有些后悔他没有把魔蛇的骨头拆下来一起带走,只带脊椎的话其实也没那么大的负担,哪怕把它的牙齿都拔下来带走也好啊…… 为此,他还破天荒地夸了李两句——毕竟李顺手把魔蛇的眼珠子取下来了。 而合文郡也没后悔多长时间,他有了一个新的想法,如果不学习鲤鱼和海豚两个变身技的话,学了狼人变身之后,剩下的钱还足够李学习人鱼变身…… “可我想学海妖变身!”李抗议。 “海妖太丑了,人鱼多好看,尤其是你变的人鱼,再说战斗力也就差那么一点点,人鱼还会魔法,海妖不过是多了两条胳膊而已。”合文郡驳回。 海妖和人鱼其实严格来说,都算是人类,不过生活在陆地上的人类并不承认它们与自己同种,这其实也没什么问题,毕竟海妖和人鱼的体内都会有魔核,而人类的体内,是不会存在这东西的——除了变形德鲁伊。 既然体内有魔核,那就应该被归类为魔兽。 人类就是这么划分种群的。 不过,这也并不绝对,还是有不少人会把人鱼也当做是同类的——这其实主要是因为人鱼普遍长得都挺好看。 相比之下,海妖就不是那么讨人类喜欢了,虽然它们的生存形态比人鱼更像人类,但是,谁让它们一个个都长得那么丑呢! 一般来说,变形德鲁伊都是在达到中级之后,才会考虑学习人鱼或者海妖变身的,毕竟人鱼和海妖出生就是低等魔兽,等到成年就已经有中等魔兽的水平了,而且还会不断地成长。 天赋强大的人鱼和海妖,最终是有可能成长为霸主的,与龙相当! 初级德鲁伊虽然也可以学习人鱼变身与海妖半身(学习魔兽变身其实并没有等级限制),不过他们变身后只能算是人鱼宝宝或是小海妖而已,只有在达到中级水平之后,才会成长到与成年人鱼和海妖相当的程度。 不过比起海豚变身来,这样已经强多了,最起码人鱼和海妖都是有手的,能够装备武器。 比起鲤鱼变身来,那可是强得更多!海豚好歹还算有一点点战斗能力,鲤鱼除了会游泳,还能干嘛? 定了,就学人鱼变身,虽然会倾家荡产…… 至于李的意见,合文郡是不会考虑的,学海妖变身?学来恶心老子吗? 海妖有多丑? “丑到灵魂深处了都!” “呀,这句话好有意境,也是外语吗?”李的注意力又被吸引走了。 人鱼变身有个比较特别的地方,就是头部是不会发生变化的,而海妖变身,面部也是会变得狰狞无比,两排獠牙呲得连嘴都合不拢…… 李的三大缺点之一就是太帅,自然是要学人鱼变身的! 学了人鱼变身,以后赚钱还能多一条门路——让李变成人鱼,关在鱼缸里供人观赏。 人鱼变身与海妖变身的前提都是身体内积聚了水属性的魔力,冰属性其实与水属性是同性质的,所以,已经服用了三颗银橡实的李,勉强达到了学习的条件,而现在钱也不成问题了。 “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啊!”在拜访完多摩罗离开德鲁伊公会之后,合文郡感叹道。 “感觉这句外语很精辟啊,虽然我不懂什么是解放前,但是却又好像能明白这句话的意思。说起来你最近说外语的次数多了不少呢,听你说话都变得有意思了!” 刚刚还因为没有学成海妖变身的李,注意力又拐弯了。 第16章 人鱼变身与魔藤 人鱼和海妖除了美丑之分外,还有些别的区别。 先来说说它们形态上究竟有哪些不同之处。 人鱼的下半身类似鱼尾,而海妖的下半身则是如同蛇一样的形状,所以,海妖是可以在陆地上行动的,当然,它们在陆地上移动速度是很慢的,除非是在地上爬行。 这么说起来,其实人鱼也是可以上岸的,它们靠两只胳膊爬行也一样可以在陆地上移动,只不过比起海妖能用四条手臂一起爬来,慢很多很多。 不过,合文郡肯定是不会考虑这个问题的——为什么要让李使用水下形态在陆地上行动呢?除了搞笑也没有多大意义啊…… 只需要考虑水下行动就好了,人鱼在水下的移动速度比起海妖来要快很多,蛇游泳的速度肯定是不如鱼的! 海妖通常都是在海底蜿蜒前进的,它们游泳的时候还会像人类一样用手划水,为了增加水中移动的速度,很多海妖会把自己的下半身弄成和人鱼类似的形态——虽然人类把海妖与人鱼都归类在魔兽的行列中,但实际上它们都是与人类一样的智慧种族,也会使用工具、制作并穿戴装备。 不过,海妖与人鱼通常是不会穿戴金属装备的,身上穿一身铁,是要把自己搞成秤砣吗? 很多学者喜欢把海妖与人鱼看做生活在大海里的人种,它们的生活方式并不像魔兽,而是像人类一样,会建立自己的王国,而且种群之间会相互争斗,甚至海妖与人鱼之间还会通婚。 不过海妖和人鱼的孩子,形态是随母亲的,也就是说,公人鱼与母海妖的孩子一定是海妖,而公海妖与母人鱼的孩子则一定会是人鱼。 合文郡是不太能够理解人鱼和海妖为什么会通婚的,公海妖与母人鱼为什么会组合在一起他还可以想象一下理由,但是母海妖与公人鱼…… 大多数人其实和他一样,猜不透什么样的歪曲审美才能让一只公人鱼爱上母海妖…… 而且这样的组合也并不会影响二者结合之后产生的下一代海妖的颜值,该多丑还是多丑。 相反,公海妖与母人鱼的孩子,依然都是极为漂亮的。 所以,长得有些抱歉的德鲁伊,一般都是不会选择学习人鱼变身的,变化之后的辨识度太高,肯定会“鸡立鹤群”的!通常这样的德鲁伊,他们的导师都会建议学习海妖变身。 当然,一定要坚持学习人鱼变身的话,也不会遭到强烈反对,毕竟德鲁伊学习人鱼变身的主要目的也并不是要去海底王国里面做间谍,丑点也无所谓的。 李的人鱼变身自然是不存在这种问题的! 在人类的眼中,人鱼有种天然的性感,无论性别——整天赤裸着上身肯定是性感无比啦,而且人鱼的身材都是非常棒的,它们与人类的生理毕竟有着差异,体内不会堆积大量的脂肪。 就算是上了年纪,人鱼的皮肤也不会出现皱纹,而且也不会像大多数人类一样,堆积出一个肚腩来,不会在体内积聚脂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们每天都在不停地做腹部运动。 “要不给你办收费展览吧?躺着就能赚钱了。”在见识过李的人鱼变身之后,合文郡忍不住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行啊,我是不是这样就行?”李并没有拒绝这个提议,平躺在床上回答。 这是要表演死鱼吗? 就算是人鱼,这样仰面平躺也吸引不了人啊! “你可能得侧躺,还要摆出这样的姿势来才行。”合文郡示范了一个美人侧卧的动作给李看。 “那还是算了,那样睡很累的,不光胳膊累,脖子也累,脊椎也累。”李看完合文郡的展示之后马上就提出了拒绝。 李已经算是学会人鱼变身了,变形德鲁伊学习化身技能都是很快的,不过需要花很长时间来熟悉适应变身之后的行动方式。而且魔兽变身类的技能的精髓并不只是外形变化,变形德鲁伊需要孕养心脏上出现的魔核,随着魔核的增强,他们才会慢慢掌握此类魔兽独特的魔法能力。 李现在的人鱼变身,只能保证他具有水下呼吸的能力,人鱼的魔法他还一个都没有掌握。 不过,这只是个时间的问题。 变形德鲁伊学习技能,向来是要比自然德鲁伊容易得多。 从公会花钱买到的“技能卷轴”,只是一个记忆卷轴而已,使用之后只会把与技能相关的知识牢牢地印刻到脑子里,职业者依旧是需要自己学习的。 学习技能需要花费多长时间,就要看职业者的天赋与悟性了。 天赋或是悟性不佳的职业者学习技能所要花费的时间可能会很长,甚至有些人算使用了记忆卷轴,但是却根本学不会其中记载的技能,白白浪费一笔钱。 这种事情在法师中是很常见的——法师想要学会某一系的技能,必须要具有足够的元素亲和力,而越是高级的技能,对元素亲和力的水平要求就越高! 相比之下,同为法系职业,自然德鲁伊当中出现这种问题的概率就要小得多,只要有钱,德鲁伊就能够通过购买魔药在自己的体内积聚足够的元素能量。 当然,事情也并没有这么简单,自然德鲁伊想要不受限制地学习技能,需要具有强大的“钞能力”才行,穷鬼只能挑选适合自己的技能来学习,要是身为穷鬼的同时天赋悟性还不够的话,也是有可能白白浪费购买技能卷轴的钱的。 李已经能够把外形变幻成人鱼在床上躺尸的时候,合文郡还在研究学习他选择的三个新技能:侦测魔力、寒冰装甲、魔藤。 这三个技能中,最复杂难修的技能,就是“魔藤”了。 合文郡给自己选择的三个技能中,“侦测魔力”这个技能被称为是最实用技能,使用范围很广,不过自然德鲁伊最常用它来进行侦察和鉴别;“寒冰装甲”是个纯粹的防御技能,可以为自己或是队友的身体覆盖一层冰护罩;“魔藤”则是个攻击与辅助兼备的技能,同时具有攻击能力与控制能力。 “魔藤”是大多数自然德鲁伊都会选择学习的技能,除非是富得流油的另类,这个技能可以让自然德鲁伊在等级不高的时候就具有攻击能力,同时,威力还会随着等级的提升慢慢增长。 这一点与变形德鲁伊的成长类魔兽变身技能相同。 比如李刚刚学会的人鱼变身,随着李的实力慢慢提升,威力也会逐渐增强,人鱼的肉身虽然并不强大,但是却有极强的法术天赋,成年的人鱼实力就已经相当于一名中级的水系法师,如果有足够的时间,所有的人鱼都有成长为霸主的资质。 这也是为什么合文郡不让李选择海妖变身的原因之一,海妖虽然也有成长为魔兽霸主的资质,但是它们的法术天赋不高,成长的主要方向是在水中强大的力量与防御力,而一旦脱离了水,海妖就会进入虚弱状态。 海妖变身的缺点实在太明显! 包括丑…… 当然,海妖变身也并不是一无是处,这是一种比较极端的种族,在水中,海妖都是无敌的战士。 不过,海妖与人鱼在水中争斗的话,通常都是人鱼会占绝对的优势,它们移动速度比海妖快得多,不会轻易被海妖近身,而且水中的环境也更有利于偏法师的人鱼,足够空旷,缺少障碍。 变形德鲁伊的成长类魔兽变身技能,都是与他们自身的实力挂钩的,不过自然德鲁伊的技能“魔藤”,虽然也是成长类的技能,却并不与自身的实力挂钩。 “魔藤”的实力,主要取决于自然德鲁伊对于魔藤的培养。 魔藤一种人造的特殊生物,属性介于魔法植物与魔兽之间,虽然是植物,但是却可以自由地移动,并且有着堪比动物的智慧,能够根据自然德鲁伊的指示行事。 学习这个技能,自然德鲁伊必须自己培养一株藤蔓类植物。 这株藤蔓类的植物,需要在自然德鲁伊的身体中孕育——把一粒藤蔓植物的种子植入到大动脉中,等到它发芽再将它连根取出来,之后再用动物的血液或植物树汁进行培养,直到它长成一条粗壮的藤蔓,这个技能就算是修炼成功了。 而刚长成的魔藤,实力其实弱得可怜,不过只要根部不会全部毁损,它的再生能力是非常强的,只需要提供足够的营养给它,很快就能恢复原状。 通过不断地让魔藤吸取血液以及树汁,它的实力也会慢慢增强,甚至它可以通过吸取土壤中的特殊物质来成长! 不过,魔藤有个比较明显的缺点,那就是实力提升的速度很慢。 而且,魔藤的弱点也非常明显,惧怕火焰。 最初的时候,自然德鲁伊们通常培养魔藤,用的都是经过处理的铁线藤的种子,不过经过无数岁月的研究,现在培养魔藤,自然德鲁伊们使用的都是改良过的杂交品种了,这些种子都来自于高级自然德鲁伊的魔藤。 向公会购买“魔藤”的技能卷轴的同时,会随之附赠一枚种子,合文郡需要做的,就是割开自己大腿根部的大动脉,把这颗种子植入血管之中。 这么伤害自己的事情,他肯定是做不出来的,幸好公会同样会为自然德鲁伊提供植入手术的免费服务,这么做也是为了防止年轻人在植入种子的时候不小心因为大出血而送命,毕竟割开腿动脉可不是那么容易止血的——在德鲁伊起源的时代,因为修习魔藤而不小心自杀的自然德鲁伊大有人在。 学习这个技能会有某种特殊的“并发症”,这是合文郡没有料到的,而这个“并发症”让他觉得自己的档次已经快下跌到与李差不多的程度了——为了观察魔藤的生长发育情况,他现在经常会不自觉地撩开自己的裤子看裆…… 第17章 进山狩猎 学习技能花了大约三周的时间,旅馆的房间也快要到期了,合文郡也开始考虑接下来的事情。这方面李是不会替他分忧解难的,他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床上度过了。 唯一让合文郡觉得能安慰自己的,就是李为了熟悉人鱼变身,大部分时间都保持着人鱼的形态,这有效地延缓了他的“食人癖”发作。而且李在吃这个方面也不讲究,并没有因为每天都吃旅馆供应的食物而闹别扭。 变形德鲁伊会有“食人癖”的怪病,主要是因为他们变身兽形,会让他们不可避免地产生兽性,虽然猛兽并不见得就一定喜欢吃人,不过变形德鲁伊也不是真的野兽,生活在城市里每天接触的都是人,自然会有把人当成猎物的欲望。 李之所以长期保持人鱼形态,也是为了让心脏上附着的魔核快速发育。 合文郡觉得这样也蛮好的,至少不用再看到李变成野兽的时候舔裆的恶心动作。 不过他自己的“并发症”却让他很是困扰…… 李终于不下流了,但是他却堕落了,每天看裆的次数越来越多…… 还好,他把持住了自己的底线,没有听从李的建议,跟那个不要脸的家伙一样整天赤身裸体。 煎熬地数着日子,他的魔藤也终于成长到能够拔出体外的程度了。 不过,现在还不能拔。 魔藤被拔出体外的同时,必须要进行第一次培养,而这第一次培养,还有一个非常严格的限制,必须吸取动物的鲜血,而且被吸血的动物还必须是活的。 同时,魔藤的第一次培养是很关键的,最好是能吸取带有魔力的血液,说白了,就是最好吸魔兽的血。 抠门如合文郡,自然是不可能去购买一只魔兽的,而他的性格又是精益求精的那种,因此,他唯一的选择,就是拖着李出门。 “买一只不就行了吗?”快要接近城门的时候,李依旧是一副不乐意的样子。 “哪里有钱?” “一只普通的低等魔兽又花不了几个金币。” “那花完了呢,你跟我去喝西北风吗?” “喝西北风?这个说法挺有意思的,为什么不能是喝北风,喝南风,喝东风,喝东南风……” 只要一听到合文郡说“外语”,李的思路就立马会拐弯。 在路人的目光注视之下,转移了注意力的李被合文郡拖着出了白龙城的东门。 虽然不像李那么引人注目,不过合文郡现在也开始会引起路人的注意了,他的头发原本是黑色的,现在却变成了和李一样的金白色,这样的发色在白龙城也是绝无仅有的。 现在他和李走在一起,很容易被别人误认为是亲兄弟。 “脱光了更像!”李现在还会经常用这句话调侃他。 白龙城东方的山脉,是唯一没有龙族栖息的区域。虽然其他山脉也并不禁止狩猎,只要不招惹龙族就行了,但还是没多少人会去,大部分冒险者都集中在东方的山脉里活动。 谁知道其他山脉里的魔兽和龙族有没有关系,万一不小心杀错了,后果可是不可预计的…… 当然,也还是有贪婪而且大胆的冒险者会往龙族的地盘上跑,他们大多都不是去狩猎的——寻找龙族的宝藏可比狩猎魔兽更吸引人。 就算只能寻到一块龙死亡后留下的魔核,那也是一夜暴富的节奏。 龙化身需要的魔药,原料就是这么来的。作为伊兰公国的盟友,公国境内的龙自然是不能猎杀的,不过自然死亡的龙被人类肢解,龙族是不会有什么反应的——它们毕竟也是魔兽,魔兽是不会在乎这些的,它们比人类更崇尚自然。 失去了生命的龙在龙族的眼里已经不是同类了,只是一具尸体。 实际上,白龙山脉里的龙尸也并不罕见,龙族自己也会自相残杀,种群之间的争斗是经常会发生的,大多数自然死亡的龙其实并不是老死的。 种群之间的相互搏杀是自然规律,这样可以控制种群的数量,保证食物的充裕,自然界的生物之中,只有人才会毫无节制地繁衍,其他的种族,都是会在某种特殊的力量引导与干预之下,保持一定的数量平衡的。 德鲁伊是最能理解这种规则的! 所以,他们只会在有人为因素存在的情况下,才会对某种将要灭亡的生物加以保护,如果生物的灭亡并没有人为因素在内,德鲁伊是不会干预它们消失在世界上的进程的。 这是自然做出的选择。 德鲁伊认为,人类既是自然的一部分,也是脱离自然的存在,人类越发展,对自然的破坏与影响就越大。 不过,作为人类的一员,德鲁伊觉得自己对此也无能为力。 毕竟,德鲁伊的数量并不足以站在自然的一边,与整个人类世界抗衡。 就算在伊兰公共这个德鲁伊大本营,德鲁伊的力量虽然是所有职业中最强大的,但是德鲁伊的数量,却并不是所有职业中最多的。 无论是哪一个国家,数量最多的职业者,都是战士! 当然,这与战士的职业分支众多也是直接相关的,毕竟武士、骑士、弓箭手、刺客、盗贼,都是属于战士职业的分支。 法师对此是非常不乐意的,他们主张法师的职业分支才是最多的,每一个元素掌控专精系列都是一个分支。 但法师们的意见,别的职业是根本不接受的,在他们看来,法师职业分支如果按这种方式划分,完全只会乱得不像话。而且,要是按照这种观点,牧师才是职业分支最多的! 传统的法师职业分支只有两类,一类是法师,另一类是召唤师,而法师职业的正统名称则是巫师。 而巫师与德鲁伊合并在一起,又被称为“自然教派”。 这是从神学的角度归类的。 神职者的职业分支比巫师与德鲁伊的数量多了一个,它们分别是牧师、圣骑士与游吟诗人。圣骑士与骑士的名字虽然只差一个字,但是本质区别却很大,不过,战士公会向来是把圣骑士列在骑士下面作为一个分支的。 对此,神职者们不置可否,反正只要是个人都知道,圣骑士比普通的骑士,要强大得多,而且所谓的圣骑士也只是一个表面上的称呼,严格来说,很多教派的战斗人员其实应该被称为圣武士——他们并非是重装职业。 甚至有些教派,根本就没有圣骑士,牧师们会直接手持武器进行战斗,当然,为了彰显神明的慈悲,他们通常是不用刀剑一类的武器的。 合文郡很难理解钉头槌和狼牙棒怎么就能比刀剑更体现慈悲…… 骑士也属于一种约定俗成的叫法,他们的学名原本是“重装战士”。 职业者的划分其实是非常粗糙的,在实际生活中,这些划分其实只是为了指引职业者到底该去什么公会购买学习技能。 而在职业已经入门的情况下,如果有机会,甚至是可以跨职业学习技能的。比如弓手的技能,就是许多职业者会选修的。 甚至在德鲁伊公会,也能买到某些应该属于弓箭手的技能书——反正往箭上附魔这件事情无论是自然德鲁伊还是变形德鲁伊都能做到,而只要给箭上附魔之后再射出去,把它称为“魔法箭”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可惜,这种技能合文郡就算学了也没法用。给箭附魔对于他来说不是什么问题,但是射箭是他完全无法掌握的技巧。战斗箭技可不是站在原地耗时瞄准之后把箭射出去那么简单,张弓搭箭瞬间完成,还要能够准确地命中目标,这才有成为一名弓箭手的资格。 所以,当李非要让合文郡把在入山之后白捡的一张弓挂在身上带走的时候,合文郡毫不犹豫地就拒绝了:“又卖不了几个钱,背在身上只会影响我逃跑的速度!” “你可以帮我背着啊,你知道的,我射箭的技术还是不错的,到时候我拿来用,狼人变身的形态下是可以射箭的。” “那箭呢?荒山野岭我去哪给你找箭?虽然你平常也很贱,但是那并不是能拿来射的箭!” 第18章 当德鲁伊路遇尸体 捡到的弓被合文郡毫不犹豫地扔了,不过,又走了一里多地之后他就后悔了。 因为有箭了…… 箭在箭筒里,箭筒被扔在一具尸体的旁边。 想必刚刚的那把弓,也是属于他的。 “是被人杀死的,一刀毙命,割断了喉咙。看样子他身上原本穿着皮甲,不过被人扒了。”李一边在尸体上摸索翻找,一边分析。 “干掉他的人一开始偷袭了他,但是被他的皮甲挡了,然后他就开始逃跑,连弓都扔掉了,而且一箭也没射出去。不过最后他还是被偷袭他的人追上了,从死亡的原因是被割喉来看,杀他的应该是一名盗贼,或是刺客。” “武器也符合推测,从伤口的宽度和深度来看,是短刀或是短剑一类的武器,也只有刺客或是盗贼才会喜欢用这类武器。”李抬头扫了一眼合文郡的腰间,补充了一句:“还有自然德鲁伊。” “我这是采集刀!自然德鲁伊用采集刀战斗的可能性比法师用短剑还低!”合文郡反驳道。 法师并不一定都会使用法杖做武器,也有法师会使用长剑或短剑,在短剑上镶嵌魔石作为法杖使用,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 “钱袋还在,喔,里面还有二十金的兑换券,看样子杀他的人就是为了他身上的装备了,他的皮甲应该也是好东西,否则不会被扒走。他腰上原本应该还挂着一把短剑,也被人扯走了。”李没有理会合文郡,继续观察分析。 “那杀他的人也有可能和他一样是弓箭手,除了刺客和盗贼以外,弓箭手也是会携带短刀短剑一类的兵器的。”合文郡补充道。 “你是不是傻,如果杀他的是弓箭手的话,怎么可能不把他的箭都取走,这些箭用的可都是上好的精钢箭头。” 李站起身来,把箭筒和钱袋往合文郡的手里一塞,然后拖起尸体就往附近的一个小土堆的方向走去:“我去把他埋了。” 他嘴里说的是“埋了”,但实际上,合文郡也知道,李其实是要避开自己,去把那个可怜的家伙给吃了…… 如果不是合文郡心理接受不了,李可能当着他的面就开吃的。 变形德鲁伊当着自己的搭档吃特别餐,是很常见的事情,从这一点上来看,李对合文郡其实还蛮体贴的,要是别的变形德鲁伊跟合文郡搭档,估计早就因为这件事情闹崩了。 合文郡找了块石头,在一棵树下坐了下来,拉开了李塞给他的钱袋。 钱袋里装着两张十金币的兑换券,还有四枚银币。 又小小地发了一笔财,资产一下子翻了四倍。 合文郡从背包里把自己的钱袋翻了出来,把钱装了进去,他的钱袋里原本装着六金四银,现在变成二十六金八银了。 想了想之后,他又把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装进了手上的空钱袋里——这个钱袋是皮制的,比原来这个破布做的钱袋好得多。 破布做的旧钱袋,合文郡打算等李把从尸体上扒下来的衣服拿过来之后再一起烧掉。 作为一名德鲁伊,自然是要随时注意保护环境的,纺织品如果直接扔在野外的话,降解的速度会非常慢,烧成灰之后就不需要经历漫长的岁月才能重归自然了。 没过多久,合文郡正抓着一支箭在地上挑来挑去无聊,李把一堆带着血迹的衣服扔到了他的面前。他自然是不可能把那具尸体啃成白骨才回来,他的食量也没有那么大。 合文郡从背包里掏出了火柴,点燃之后扔到了衣服堆上面,顺手把自己的旧钱袋也扔了上去。 “可惜,那家伙要是还有气的话,我们就不用再继续往山里走了,可以直接拿来养你的魔藤。”李已经擦过脸了,不过他的嘴唇依旧很红。 “那家伙要是有气的话,我说不定就能把他救活回来了。”合文郡的目光刻意避开了李的嘴唇。 “你又不是生命之神的牧师,怎么老想着救死扶伤,一点都不德鲁伊。” “他遇到我的时候要是还没死,那不就证明自然也允许他活下来吗?”合文郡站了起来,把箭袋背在了自己身上。 这个箭袋看起来还值几个钱,箭也就没必要扔掉了,而且这些箭他刚刚检查过了,质量上乘,至少能卖个两银的单价。 加在一起比那张弓值钱多了。 “你说的好像很有道理,又好像一点道理也没有。”李挠了挠头。 “这个人可能不是一名弓箭手,他的弓并不值钱,还不如这个箭筒和这些箭贵,所以他腰上被取走的也不见得就是一把短剑,如果他不是弓箭手的话,是不可能佩戴短剑做副武器的。” 地上的衣服烧得差不多了,合文郡一边用脚把灰烬里的火星踩灭一边说道。 “管他呢,反正自然送了我们一笔财富,不过接下来我们可得小心点了,杀掉他的人可能还在附近,他的尸体还没凉透呢。”李提醒道。 “那个人就算要打劫,也不可能看得上我们俩穷鬼啊,这个人可能是因为身上的装备很好才会被杀,我们身上穿的都是破烂啊。” “你兜里现在可多了二十金。” “那个人要是会因为钱而杀人的话,他怎么不把钱袋也摸走,还留给我们?他恐怕根本也没把这点钱放在眼里,这件事处处都透着古怪,不过跟我们应该也没有什么关联,不会影响到我们。” “也说不定他来不及仔细搜索尸体呢?” “这种可能性也不大吧。” “别说这个了,我们还是聊聊这钱该怎么花吧,二十金也够我学猫人变身或是局部变身了。”李对这两个技能依旧念念不忘。 “想都别想,花那么多钱学这种技能,简直就是浪费,什么时候你发了横财再想这种事情吧。” “可是这些技能都很有用的啊,你想想,猫人变身还会爬树呢!” “狼人变身一样可以爬树,别以为我不清楚,狼人变身和狼变身完全是两回事,就算狼不会爬树,但是人会。” “那不学猫人变身,学局部变身行不行?” “你想变哪个局部?” …… 任凭李纠缠不休,合文郡却是一直咬定不肯松口,最后李说得自己都觉得没意思了,把衣服一脱,变成黑猫挂到合文郡的脖子上睡觉去了。 天色已经渐渐地暗了下来。 他们两个并不是趁着大清早出城的,德鲁伊向来不会在意时间,他们在野外不会受到日夜交替的任何影响,自然德鲁伊随着等级的提升,“悠久耐力”这个被动技能效果会越来越强,无须睡眠的时间会坚持得越来越久。 而变形德鲁伊则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化身为野兽形态,进入浅层睡眠来恢复精力,如果没有与自然德鲁伊搭档的话,他们可以找个隐蔽的地方变身休息,一有风吹草动就能瞬间清醒。 如果德鲁伊与其他的职业者组队的话,通常他们都会担负起守夜的任务来,因为,有很多队伍还是挺喜欢吸收德鲁伊成员的。 谁不想晚上睡个好觉? 要是队伍里没有德鲁伊的话,每天至少有两个人的睡眠是得不到良好补充的——一个睡上半夜,一个睡下半夜;一个守上半夜,一个守下半夜。 守上半夜的那个还好,守下半夜的那个白天说不定走着走着都会打瞌睡。 所以同为“自然教派”,而且同样是法系职业,人们也不会把法师与德鲁伊相提并论。德鲁伊是最适合守夜的同伴,而法师则是完全不能参加守夜的。 精神不佳对法师来说是大忌! 同样,大多数牧师以及游吟诗人也不是守夜的上佳人选,当然,他们并不像法师一样,完全不能参与守夜。 越往山林的深处,反而职业者的踪迹变得多了起来。 等到天色已经黑得浓郁起来的时候,合文郡已经悄无声息地绕过了三个职业者团队的宿营地,只要远远地看到火光他就会换个方向前进,在野外贸然接近别的团队是非常不明智的选择。 在这个世界,有着特殊力量的职业者,其实有时候在社会中的地位颇为尴尬。 如果社会纷乱,战火纷飞,职业者就必须承担起保家卫国的责任来。在平常的日子里,职业者的主要责任,则是保卫城市免受魔兽的侵扰。 但如果是在平静的日子里,社会对职业者就会变得没什么需求。 而除了正神职人员,也就是牧师与圣骑士之外,职业者大部分是没有固定的工作与收入的,而且大多数的职业者也不会去从事农业、工业的生产或是做个商人,他们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就是完成各种委托任务,或是到野外进行狩猎。 伊兰公国的职业者尤其无所事事…… 这个国家一直就因为特殊的地理位置,以及与魔兽结盟的特殊优势,从未被卷入过战火,一直非常和平,而由于有霸主魔兽的约束,伊兰公国的城镇也甚少会受到魔兽的侵袭。 虽然伊兰公国培养职业者的政策,与其他国家也没什么两样,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伊兰公国的职业者们,处境却变得更是尴尬…… 这个世界上,国家的常规军队基本上都是少得可怜,而职业者虽然战时会被强制征召,但是他们却不是能够吃皇粮的士兵,平常可是一分钱补助都没有办法从公会拿到的。 虽然大多数公会对学徒的培养,都和德鲁伊公会一样,是免费的,但是免的也只是学费,生活费公会是不会帮学徒们支付的——而且免除学费也不代表就一分钱都不用花,想让老师们尽心尽力教授自己,学徒们平常都是得出点血的。 合文郡就不时地要给奥利弗送点吃食什么的,虽然这些东西也不贵,不过对于合文郡来说,负担其实也不轻。因此,他有时候还挺羡慕李的,李的老师提莫就是他的教父,他平常根本不用讨好提莫,反而提莫还得时不时地关照一下他。 提莫作为灰喀城德鲁伊公会的教职人员,是必须履行回馈社会的义务的,这也是为了德鲁伊公会的名声,硬着头皮也得装门面…… 奥利弗也是有自己的教子的,可惜这个人不是合文郡,因为合文郡从来也没有去福利部门把自己登记为孤儿,也没有把自己送进孤儿院去。 等到学徒们成为正式的职业者之后才会发现,公会的免费教育似乎只是一个诱惑他们的饵,成为一名职业者除了能够获得强大的力量之外,再没有其他的好处。 他们的社会地位也并没有因为强大的力量而高人一等。 和普通人一样,他们需要自己去赚吃喝,去谋生。职业者与普通人唯一的区别就在于,职业者可以使用货币兑换券…… 而这还是因为职业者的花销比普通人大得多,经常会有大额支付出现。 而经常进行大额花销,也让职业者们常常穷得没有任何尊严。 就像李这样,沿途连破烂与尸体都不会放过。 而这更是导致职业者互相之间处于敌对的状态,在城里还能保持互不侵犯,一旦身处野外这种不法之地,谁也不能保证他们会不会无法无天! 李刚刚啃完的那具尸体就是真实的写照,可怜的年轻人被人劫掠杀害都不算完,还会被变形德鲁伊当成大餐。 所以,在伊兰公国,乃至这整个世界,都很少会出现冒险团在野外互相合并的事情,甚至职业者一般都不会与自己不熟悉的人组队,就算这样也依旧不能保证自己绝对不会被队友捅刀子…… 要不然德鲁伊为什么会有搭伴行动的传统呢? 其他职业也是有这样的规矩的: 战斗牧师会与圣骑士早早组合;法师们会在学徒期就选择好自己的护道者,甚至还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战士们会早早加入一名法师的护卫团队…… 当然,也有职业者会选择独行,通常他们都是盗贼、刺客,或是游吟诗人。不过这三种职业的人很少会在野外活动,他们谋生的工作几乎都在城里——偷东西、刺杀、表演艺术。 “那个刺客就在附近,他的气味就是从那堆篝火附近传来的,只有他一个人的气息,要不要过去把他干掉?” 当合文郡远远地发现第四堆篝火的时候,挂在他脖子上睡觉的李突然用猫的声音悄悄提醒。 第19章 富贵何求 合文郡的母星有很多名言是相互矛盾的,比如刚刚又把李的思路带偏的这一句“富贵稳中求”。 而李一定会比较赞同另外一句与此对立的名言:富贵险中求。 前一句被那些生性谨慎的人奉为至理,而后一句则被那些胆大妄为的家伙争相传颂。 而人们通常还会说这两个人是绝配。 不过,绝配通常也就是冤家——两个人永远意见不合,不是冤家又是什么? 这样的两个人要是夫妻或是搭档的话,如果不是其中一方非常强势,另一方宽容忍让的话,肯定是过不长久的。 其实合文郡与李就是这样的一对组合,前者谨慎稳重,后者大胆奔放,不过合文郡平日看似忍让,却实际上是强势的一方。 所以,当李提议要帮那个被他啃了尸体的家伙报仇顺便黑吃黑的时候,合文郡直接就予以否定,并且带着李远远地绕开了那个宿营地。 他对李的推断并没有任何怀疑。 李说杀人凶手在那团篝火附近,那他就一定是在那里;李说他只有一个人,那绝对不会存在第二个。 不过,合文郡还是不想生事,本来像这种城镇附近的野外地区就是多事之地,既不像远离城市的地方一样基本不会遇到什么人,但是却又同样属于没有人管的不法之地。 虽然大家都不明说,但其实都知道,在这样的地方才更危险。 不过,有时候,命运是不会如同人期待的那样发展的,或者应该说命运是不会如同某个人期待的那样发展的。 这里所说的某个人,就是合文郡。 合文郡从冰封中苏醒过来之后,就发现一到关键时候,他的运气就都不太好。 或者说他在苏醒之前就开始运气不好了,甚至这个运气不好,他觉得还能延伸到百万年之前,他还没有被冻住的时候。 运气好的话,母星也不会在他出生刚过十年就开始崩坏,甚至应该这么说,他要是运气好,他爹妈就不会在母星接近崩坏边缘的时候把他生出来! 当然,他这也并非是埋怨父母,毕竟他的父母,乃至合家上下所有人都曾对他疼爱有加,而且还把唯一的求生机会留给了他。 他只怪命运! 而按照正常的流程,他应该是在宇宙飞船上苏醒过来的——当中央ai发现有与母星人类形态相近的人类生存的星球时,应该先苏醒冰封的逃生者,在其了解这颗星球,并且愿意选择这颗星球生存的时候,才会让其在做好万全准备情况下搭乘逃生舱降落在星球上。 要是逃生者不愿意在这颗星球上生活,那他是可以选择再次被冰封起来,随飞船一起继续在宇宙中流浪,直到发现新的宜居星球。 而合文郡却是在逃生舱被弹射到这颗星球上之后才苏醒过来的,这完全不合流程,很可能是他搭乘的飞船出了什么意外才会如此。 合文郡倒是不在乎他被迫要在这颗星球上生活,但有一件事一直让他耿耿于怀——他苏醒过来的时候一穷二白,别说求生资料了,连底裤都没有! 而且,他还没来得及隐藏处理,逃生舱就被人发现,并且拆成了碎片瓜分一空了,要知道铸造逃生舱的那可都是很值钱的材料,别的不说,逃生舱的外壳可都是高级合金,虽说不见得就一定比这颗星球上那些顶尖的魔法金属还好,但是却同样非常值钱! 被拆掉的逃生舱最初就是在灰喀城流通的,一小块外壳碎片就值上百金币! 整个逃生舱光外壳算下来就值几十万金了,而逃生舱又不止光有外壳。 可惜合文郡也不敢跳出来说那是属于他的东西…… 合文郡在登上飞船逃生之前,可是被培训过如何拆卸逃生舱来制造求生装备的,严格来说,那个逃生舱本来就是属于他的私有物,那是合家出钱买下来的! 而另外一件让合文郡觉得他命不好的事情,就是他在这颗星球已经待了四年的时间了,却从来没有遇到过母星同胞,而且也从来没有听说过关于母星同胞的消息。他虽然一直待在灰喀城,但是这个世界的城市之间又不是消息闭塞的状态。 再说了,飞船上搭载了那么多逃生者,如果逃生舱被全部投射出来的话,怎么也不可能只有他一个人被投射到灰喀城附近吧? 但是他通过很多渠道打听过之后,最终却还是不得不接受,确实只有他一个人被投射到灰喀城附近,甚至只有他一个人被投射到伊兰公国境内! 这颗星球、这片大陆上的其他国家他没法确认,但即便没出过灰喀,伊兰公国境内的消息,他还是能够确定的。 别的不说,如果真的有无数逃生舱被投射到这颗星球上的话,游吟诗人们早就把这事情编成诗歌到处传唱了! 游吟诗人们的消息可是很灵通的,而且从不会错过任何一桩特殊的事情,无论大小。 合文郡的逃生舱从天而降的事情,现在都已经被游吟诗人们唱了四年了,最着名的一首歌他在卖艺赚钱的时候自己都曾经唱过——《天使落入凡间》。 而且,这首歌用的曲子就是他谱的! 这么说好像有点不要脸,因为他只是把自己记得的一首母星乐曲稍微改了改而已。 他这四年里可没少卖母星的诗歌、乐曲、故事给游吟诗人,要不然怎么可能在四年里存得到七十六金的巨款,也就是这颗星球上没有版权使用费这种说法,要像母星上一样变着花样收版权,他早就发得不能再发了! 可惜,抄母星的东西卖,每次都是直接被买断的,而且是一个人买断,全世界流传。 所以,合文郡有时候就会干脆自己去表演,表演新东西赚的钱会稍多一些,而且这样一来那些正牌的游吟诗人们给他开出来的买断价格也会更高。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和灰喀城所有的游吟诗人关系都处得不太妙…… 游吟诗人们背地里都在骂他奸商。 最近一次让合文郡觉得自己命不好,就是在德鲁伊公会被“拔毛”的时候了,如果他当初能就职其他职业的话,肯定是不需要经历这种痛苦的社死的。 相反,李好像一直运气都不错。 最近一次运气好的体现,就是他刚被合文郡强迫学了人鱼变身,就在一具尸体上捡到了足够学习猫人变身或是局部变形的钱。 这也算? 算! 合文郡已经发现了,他每次能弄到什么好东西的时候,李一定在他身边,他有时候都怀疑李要是没那么懒,说不定光靠捡钱现在都已经发家致富了。 当化身黑猫挂在他脖子上的李用独特的方法提醒他那名刺客正在慢慢地向他靠过来的时候,合文郡就知道,他的坏运气和李的好运又同时开始作祟了…… 合文郡之所以不同意李的提议,并不是因为觉得打不过那名刺客,纯粹就是考虑着不要惹事生非而已。 那名刺客的实力其实也并不强,合文郡与李都能估量得出来,虽然他们两个一对一不一定是对方的敌手,但是合力肯定是比对方强的。 如果那名刺客实力强悍的话,也不会让被他劫掠的那个家伙有机会逃跑,还得追出一段路之后才把对方杀掉了。 也正因为他实力不强,所以才会敢在夜里贴近两名德鲁伊…… 实力够强的刺客自然经验也会很丰富,而经验丰富的刺客肯定知道,刺客的阴影行走对德鲁伊是不起作用的。 阴影行走能够隐藏身形,却消除不了气味,变形德鲁伊的嗅觉可是很灵敏的,而在野兽化身的形态下,他们的嗅觉还会成倍地增强。 而自然德鲁伊的必修技能“侦测魔力”,也同样是刺客和盗贼“阴影行走”的克星。“侦测魔力”这个技能非常特殊,既能够主动释放,又可以被动起效,就算自然德鲁伊没有释放这个技能,但是附近有明显的魔力波动出现的时候,他们都可以敏锐地感觉到。 所有职业者的技能都会引发明显的魔力波动,无论是战士还是法师。 德鲁伊认为,战士施展技能同样是依赖魔力的,只不过他们的魔力与法师不一样,是杂乱且混沌的,就像奥术魔法一样。传说最初的奥术就是从战士的技能演化出来的,后来人类又从奥术逐渐发展出了元素魔法。 牧师们是不承认这种说法的,他们认为魔法都是神教给人类的。 就算是法师公会、德鲁伊公会发表了新的法术,甚至是神职者发明了新的神术,牧师也会说这是在神的启发下才会灵光一现。 游吟诗人是最支持牧师的说法的。 不过,在所有的技能都会引发魔力波动这件事情上,职业者们都是没有分歧意见的。 合文郡心里觉得这个正在靠近自己的刺客可能有点傻,他的职业特征是很明显的——布衣、空手、脖子上还挂着一只猫,这些全都彰示了他是个自然德鲁伊。 第20章 反偷袭 带猫的不一定是自然德鲁伊,也有可能是法师。 除了法师和自然德鲁伊之外,其他职业会驯养猫作为宠物的并不多,猫这种生物不太听话,除了自然德鲁伊和法师之外,其他职业并没有完全控制它们的手段。 自然德鲁伊在学徒级以后就很少会控制猫了,“控制动物”这个技能的名额只有一个,肯定要留下来挑选战斗力强或者是有特殊能力的魔兽控制。 当然,很多正式的自然德鲁伊身边也还是有可能会出现一只黑猫的——一只身上会有很多杂毛的黑猫,那是他们的变形德鲁伊拍档。 比起熊或者狼的变身来,猫的嗅觉范围要更广一些,有利于侦查,最关键的是德鲁伊在野外很多时候都不会与其他职业组队,而在只有自然德鲁伊与变形德鲁伊互相搭档的时候,变形德鲁伊大多数会变成猫形态。 因为只有猫形态可以被拍档抱着或者是背着前进。 变形德鲁伊可没有“悠长耐力”这个被动技能,他们只有“浅层睡眠”,在自然德鲁伊不眠不休地前进时被抱着补觉。 自然德鲁伊也只能抱得动猫或者是乌鸦的形态,老鼠与蝙蝠两种变身是禁术,就算肯花钱也不见得能够从公会买得到技能书。 乌鸦的警觉性没有猫高,所以在赶路的时候,变形德鲁伊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会使用乌鸦变身。 虽说带猫的也有可能是法师,但是半夜里独自一个人行走在山林中,这种事绝对不是法师能干得出来的,就算有这种可能性,也只会发生在大法师身上。 高级法师都没这个胆子…… 那名刺客把合文郡当成法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合文郡也不知道该评价他“艺高人胆大”,还是“出门没带脑子”。 刺客的起手招数与盗贼一样,都一定是偷袭,这两种职业不同的地方在于,盗贼从的学识绝对要比刺客丰富得多。 就算是专精偷东西的盗贼,也必须学习很多侦察和破解机关的技巧,如果是考古贼的话,那称他们为大学者都不为过! 至于在城市里面小偷小摸的那些? 其中倒是真的有些盗贼学徒,甚至还有一些正式的盗贼职业者,不过一般都是刚刚转职不久的,毕竟在职业生涯的初期,他们赚钱的方式也不多。 所有的职业者想要成长起来,都要依赖金币。 而大多数在城里顺手牵羊的家伙,确实不是职业者,就是普通的小偷而已。 在这个世界,小偷和盗贼可不是一回事…… 盗贼这个职业其实不太好评价,许多盗贼都是靠偷东西支撑自己成长起来的,但是强大的盗贼基本都是劫富济贫的侠客,或是热衷发掘历史的考古学家。 不像刺客,风评一般都不好,许多冒险团队都只接受盗贼作为成员,基本不愿意收录刺客。 不过,基本上所有的势力都会出钱培养服务于自己的刺客,甚至连有些神教也会与刺客公会保持良好的关系。 当这个出门时把脑子寄存在了别人那里的刺客引发的魔力波动离合文郡的距离只剩五米的时候,一直挂在他脖子上的黑猫突然无声无息地在合文郡身上蹬了一下,朝着隐形的刺客所在的方向扑了过去。 黑猫在半空之中突然变回了赤身裸体的李,没等刺客看清他长满金毛的关键部位,就已经又化作了一头白熊,重重地落在了地上,附近的地面都因此而轻轻地颤动了一下。 刺客虽然没有带脑子,但还是带了本能的,所以并没有被李的这一下偷袭扑到,而是快速做出了闪避,不过,他的身形也因此从阴影之中脱离,显了出来。 “阴影行走”是刺客与盗贼的看家本事,不过这个技能也不是毫无缺陷的,对于德鲁伊们来说,这个技能就是形同虚设! 刺客与盗贼之所以与其他职业不同,可以只身混迹野外,依赖的就是“阴影行走”,在他们静止不动的情况下,这个技能甚至可以如同德鲁伊的变身一样,无休止地持续下去,虽然没有办法隐藏魔力波动与气味,但是盗贼与刺客自有办法在睡觉的时候防止被动物偷袭。 不过在施展“阴影行走”的过程中如果进行移动的话,移动的速度就不能太快,否则便会脱离隐身的状态。这所谓的“移动速度不能太快”,并不是说使用者只能用堪比龟爬的速度前进,要不然就连普通人都能把盗贼和刺客甩出几条街去了。 “阴影行走”状态下的移动速度,其实是可以达到慢跑的速度的。 但是这名刺客躲避李的扑击时行动的速度,虽然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瞬间,却已经超出了能够维持“阴影行走”的最高速度,这才会从隐形的状态下脱离出来。 李虽然没有扑中刺客,不过他也并没有因此失望,当下后掌一撑,四足着地向着刺客撞了过去。 借着从树隙间透下来的星光月色,刺客依稀能够看到白熊身上有微弱的浅蓝色反光在闪耀。 李着地的瞬间,合文郡就已经念完了咒语,为他在身上附着了“寒冰装甲”。 在变形德鲁伊学会防御技能,或者是获得强力的变形盔甲之前,他们的防御手段都只能依赖自己的拍档提供。 所以,自然德鲁伊在晋级之后,学习的第一个技能肯定是防御法术。 要是太穷的话,这个法术就会是“木皮”。这个技能,公会几乎是属于半买半送,只要不是像李这样“穷且懒,懒更穷”的学徒,基本上都买得起。 自然德鲁伊学徒也不像变形德鲁伊学徒开销那么大,也就是合文郡摊上了李这样的拍档,才会有那么多额外的支出——房租就算了,其实两个人合租的破房子也并不贵,每隔一段时间就得帮李买人肉可是要花不少的。 这钱不管李能不能还,合文郡都必须借,要不然半夜都睡不着,李可是跟他挤在一张床上的,万一忍不住直接往他身上啃怎么办? 合文郡可不想自己睡着睡着就变成了一个“无奶人”——李特别喜欢吃胸口肉。 第21章 李的格斗水平 在灰喀城的德鲁伊学徒之中,李是格斗技最强的那一个。 如果不是这个世界治疗伤口使用的是魔法手段的话,李恐怕除了那张脸之外其他的地方都已经没法看了。 作为李的拍档,合文郡自然是会去了解他的成长经历的。 李之所以会变得“懒且穷”,主要是因为他被灰喀城的地下格斗场集体封杀了。在李十四五岁的时候,除非地下格斗场需要举办冠军表演赛,否则李是得不到出场机会的。 而在李成为一名德鲁伊学徒,学会了野兽变身之后,就连地下学徒竞技场也很快就把他封杀了…… 李从差不多十岁开始,赚钱的主要手段就是参加地下格斗,而随着他年龄的增长,差不多所有的地下格斗场都已经没有人可以成为他的对手了。 而除此之外,李对其他的赚钱方式都兴趣缺缺——一半是他的教父提莫惯的,另一半则是合文郡惯的。 用李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他眼光够好,找了个能特别会赚钱的拍档,手指缝里漏一点都足够养活他了,那他何必那么辛苦去打工? “养活你应该是你老婆的职责吧?” “我不介意我的老婆是个男人的!” 每当合文郡想赶着李出门去打工赚钱,李就是这么搪塞他的。自幼接受的教育来自另一颗高度文明的星球的合文郡,真的很缺乏对付李耍赖皮的手段。 从小靠打架赚钱的李,格斗水平只需要一句话就能概括:同级别的战士没人能打得过他。 而战士这个职业统称,囊括了许多分支…… 其中就包括刺客。 变形德鲁伊的格斗水平其实普遍都不太高,虽然他们低级阶段也都是以近战为主的,不过变形德鲁伊近战时都是化身野兽形态的,习惯与战士们有着很明显的区别,就算晋级正式职业者之后学会了兽人变身的技能,风格也已经都固定下来了。 而大部分的变形德鲁伊在成为正式职业者之后,也并不会把太多的精力放在磨炼自己的格斗技巧上——兽人变身只有在战场上才会起到巨大效果,而且变身兽人之后也不一定要使用人类的格斗技巧,已经习惯的野兽风格也一样还是有用的。 伊兰公国从建国以来就没有发生过战争,德鲁伊早就忽略了兽人变身在战争中的巨大收益了。 而且,就算是发生战争,伊兰公国的主要战力也不一定是兽人军团,强大的高级变形德鲁伊足以凭一己之力抵御一支精锐职业者组成的军队,大德鲁伊更是有着单人屠城的实力。 中级到高级,不仅仅是魔兽的实力分水岭,也同样是变形德鲁伊的实力分水岭。也就是德鲁伊到了中级以后想要继续成长比其他的职业困难了许多,需要消耗大量的财富购买魔法食物,这极大地限制了高级德鲁伊的数量。 不过上层社会出身的德鲁伊,显然是不会被金钱问题阻挠自己变强的脚步的。 如果只论顶层实力的话,德鲁伊算是这个世界最强大的职业了! 大战士、大法师能凭一己之力屠龙吗? 显然不能。 就连神职者也不可能从神那里获得屠龙的能力。 而德鲁伊只要有钱,就能化身为龙,或者与龙为伍。 这并不是说自然德鲁伊会有一个能够化身为龙的搭档,大德鲁伊是可以凭借“控制动物”这个技能降服一条龙的! 也就是说,如果一名变形德鲁伊与一名自然德鲁伊在到达职业顶峰的时候依旧搭档在一起,那他们的敌人就需要同时面对两条龙外加一名顶尖的元素法师! 事实上,伊兰公国历代的国王和王后,都是这么强大且不要脸的组合。 而且,白龙城周围的龙族,还都是国王与王后的盟友! 从很久以前开始,玛娜帝国的皇帝们就已经因此经常矛盾不已了,从对外来看,伊兰公国是玛娜帝国最强大的威慑力,但她同样是帝国内部最大的隐患。 幸亏伊兰公国是由德鲁伊建立并把持的,而崇尚自然的德鲁伊对于权力的渴望一向都非常低。 严格地来说,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职业者,就是自然德鲁伊,比起变形德鲁伊能变成一条龙来,自然德鲁伊还多了一个人。 不过,在他们没有成长为一名高级职业者之前,他们的实力是垫底的…… 比召唤师还差。 就像现在,李与那名刺客打得不可开交,而合文郡只能在一旁吃瓜,连掠阵都算不上。 除了一记“寒冰装甲”之外,他现在完全无法为李提供任何支持。 这在辅助群体之中都是垫底的…… 低级自然德鲁伊是学不会隔空治疗术的,“勃洛”必须要一手贴在一株植物或是动物身体上,另一只手贴在治疗对象上才能施展。 而只有到境界到高级,自然德鲁伊才能够学习“黛尔勃洛”(俗称大菠萝)这一隔空治疗术,借取周围的一切自然生机治疗单个队友。 “救赎之雨”则是大德鲁伊才能学习的范围治疗术,不过这门法术还有个很明显的缺点——如果不事先为治疗对象打上魔法标记的话,它就会变成无差别治疗。 这名刺客的实力看起来并不强,不过,他左手上反持的那柄短剑却给了李很大的压力,导致李不得不小心应对,不敢鲁莽强攻。那柄短剑居然可以轻易地穿透合文郡施展在李身上的“寒冰装甲”,幸好刺客的左手技是以“划”为主的。 这柄短剑很特别! 李第一次被划伤的时候,就已经判断出来了,这柄短剑恐怕原本并不属于这名刺客,是他从那名死者身上夺来的。 刺客的左腿上还绑着另一把匕首,很可能这才是他原本的副手武器,从剑柄来看的话,应该与他右手所持的短剑材质相同。 而他没有把左手现在所持的这柄短剑作为主武器来使用的原因,恐怕是因为刚刚夺来,还没有习惯它的长度。刺客左手反握的短剑比右手的主武器还要长一寸多,如果作为主武器确实会影响他的战斗。 通常,刺客的主武器会与盗贼不同,盗贼通常会选择成对的匕首作为武器,而刺客通常会选择一把匕首作为副手武器,主手使用短剑或是短刀。 盗贼的双手武器通常都是反持的,而刺客只有副手武器才会反持,主手武器是会正持的。 这就导致刺客与盗贼从学徒时期修习的格斗技就有明显的差别。 总体来说,盗贼惯用的格斗技,会比较轻灵飘逸,注重游走身法,而刺客的格斗技则更侧重于兵行险着、虎口拔牙,会显得更加凶猛狠辣。 所以,李也并没有转换变身,熊形态如果对付盗贼的话,可能难以招架,不过对付刺客,就不会显得不够灵活了。 本来以他的格斗水平,这名刺客就算有一柄不凡的短剑,也应该早就被他拿下了,但带给他最大困扰的其实并不是这柄短剑,而是刺客身上穿着的皮甲。 李的熊掌已经重重地拍在刺客身上很多回了,但是这名刺客却好像一点都不在意…… 就算是一名装备重甲的骑士,被他的熊掌拍了这么多回,也早就应该吐血了! 要不是看得清清楚楚,李可能已经开始怀疑这刺客身上的皮甲是用龙皮做的了。 第22章 请君入瓮 生物材料之中,龙鳞与龙皮的防御力是最强的! 龙的种类有很多,不过主要分为两类:蛇身龙与蜥蜴龙。 或者根据它们有没有翅膀,也可以分为两类:有翅龙与无翅龙。 有翅龙大多是蜥蜴龙,蛇身龙多数是无翅的。 根据龙身上有没有鳞片,还能把它们分为两类:有鳞龙与无鳞龙。 蜥蜴龙大多数是无鳞龙,它们的龙皮比有鳞龙的龙皮防御力要强不少! 但实际上,无鳞龙的体表也是有鳞片的,不过他们的鳞片都是与皮肤结合在一起的,像是被埋在龙皮里的小晶体。 而有鳞龙的龙皮与无鳞龙的龙皮一样,也并不难辨认,它们在鳞片覆盖下的皮肤上天然生长着复杂的魔法纹路,年龄越大的有鳞龙,皮肤上的魔法纹路就颜色就越深,而且越复杂。 不过,龙皮虽然防御力强大,制作出来的防具也并不是最强大的,只能算轻型防具里面的佼佼者,别说还有重装防具了,就算是轻型防具里面,也一样有比龙皮防具更强的。 龙皮最大的优点,是无须魔法处理便有极强的防御力,而它最大的缺点,是根本无法进行魔法处理。 这就导致有不少霸主级魔兽的皮通过魔法处理之后,防御力超过龙皮。 当然,这并不代表龙皮就不珍贵了,事实上,防御力能够超过龙皮制品的装备,一般人也不用去想的…… 其实一般人也不用去想龙皮装备,除非家里有矿。 只有普通的矿还不太够。 这名刺客身上的皮甲,只用肉眼观察就能得出结论,它绝非是经过附魔的装备,但就算是龙族之外的霸主级魔兽的皮所制成的皮甲,其实防御力也并不会强得到哪里去。 李的熊掌拍在上面,指甲连个淡淡的痕迹都没有带出来,这早已让他发现了这件皮甲的不凡之处。 恐怕,这皮甲也是刺客从被他啃了尸体的死者身上扒下来的。 李本来的分析就是那名死者身上丢了一件皮甲、一柄武器,他本来认为是短剑,不过合文郡却觉得那名死者不一定是弓箭手,也有可能是长剑,或者是其他。 现在看来,李的分析才是正确的。 那个死者很可能就是一名弓箭手,至于他为什么一箭没射就扔下弓逃跑,这其中的可能性就太多了。 结合现在这名刺客的水平,李觉得自己都能跟合文郡一样写出来一个带花的故事。 这刺客的水平也超一般啊…… 要不是因为他左手持的短剑,还有他身上穿的皮甲,李早就把他收拾了! 所有初级职业者的通病都一样——没钱买技能,而战士一系的初级职业者则更加尴尬,他们在学徒时期几乎没什么技能可学,能从老师那里学到的只有技巧…… 战士学徒体内的魔力完全不足以支持他们使用任何技能,所以战士系的公会也乐得把技能都留在学徒们晋级正式职业者之后再卖钱。 刺客与盗贼学徒晋级之后,学了“阴影行走”,恐怕就剩不下几个钱来学其他的技能了。 他们可能也不太在乎,反正战士系的职业者,向来对技能的依赖都不高,他们战斗更多靠得是技巧。战士们总是喜欢把技巧也叫做技能,比如刺客和盗贼总会把他们的“背刺”、“凿击”、“肾击”这些技巧都算在技能的行列里面。 法系职业者对此都是嗤之以鼻的。 包括变形德鲁伊。 变形德鲁伊虽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只能充当一名近战型的战士,但是他们从来不会认为自己是战士系的职业者。 就像战斗法师也永远认为自己是个法师,虽然他们的格斗能力也不弱。 但是,他们向来是拒绝被称为魔法战士的,他们认为这种称呼对他们不尊敬。 战斗牧师、圣骑士和游吟诗人也一样,他们都拥有不弱于战士的格斗技巧,但是他们也拒绝被当做战士看待。 自然德鲁伊倒是很少会花费时间去锻炼自己的格斗能力,这不仅仅是因为他们需要花大量的时间来学习本职业的技能,更多的是因为他们大多数是女性。 合文郡其实原本也是想过练习一些格斗技巧的,不过,他被冷冻了上百万年的身体不太支持他在近战侧的发展。 虽然身体有无数的纳米机器人在维持他的生命,但是被冷冻了上百万年之后,他的身体比普通人要虚弱得多。刚从逃生舱里面爬出来的时候,他几乎就是皮包骨的状态。 而且,宇宙空间可是无重力的状态,这对于他的身体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纳米机器人保证了他的存活,甚至一直维持他的身体健康,但是却没办法保持他的强壮。 也幸亏他从冷冻中苏醒的时候还只有十二岁,还处于成长阶段,他的身体才能快速地恢复了过来。 不过他的身体恢复正常状态,已经是他成为一名德鲁伊学徒两年之后的事情了,跟“打遍灰喀无敌手”的李同居了两年之后,合文郡已经没有一点心思再学习格斗技巧了。 他也没时间。 自然德鲁伊的“悠长耐力”、“体味变化”、“良好消化”这三个被动技能,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每天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锻炼才行。 同时他还得赚钱,不仅仅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李,而且还要储蓄两个人晋级以后学习技能的资金。 “老提莫想要干掉你,只需要一根手指就行了。”这就是李对自己搭档的评价。 “那你呢?” “我可舍不得干掉你。” “老实回答!” “干掉你大概只需要半根手指。” “你的牛皮能吹得再大点嘛?” “吹牛皮?又是一个好词啊!” 曾经吹牛干掉合文郡只需要半根手指,比他的老师提莫还少半根手指的李,现在却已经与那名刺客僵持了快十分钟的时间了,他心里都已经开始暗骂那名被他啃了尸体的家伙了。 能拥有如此锋利的短剑,以及防御力如此优秀的皮甲,为什么不好好地在家里待着的呢,非要出门来找死给别人送装备? 还有这个刺客,夺到了这么好的装备还在山林里转悠什么,为什么不早点回城去,也不怕自己被人干掉,煮熟的鸭子都飞了? 李有点不耐烦了。 他其实只是不想受伤,所以才一直打得有些谨慎,本来以为这样也已经足够了。 跟人战斗与跟野兽战斗并不是一回事! 就像他在学徒考核的时候干掉那条魔蛇,用的就是以伤换伤的打法,一来那条魔蛇的实力比他强很多,二来对付野兽,以伤换伤是最有效的。 但是与人战斗的时候,以伤换伤就有些冒险了,万一对方看破了他的意图,只会让自己白白受伤。 人类的战斗可不像野兽一样,只会好勇斗狠,人和人的搏斗,都是夹杂着智慧在其中的,并非全部依赖本能。 只依赖本能格斗,那是市井里的小混混才会用的打法。 虽然职业者日常的格斗训练其实就是为了训练本能反应,但是训练本能反应也是为了在真正的战斗中能够更冷静地支配身体的行动,不至于一时之间就被冲昏了头脑! 不过现在看来,谨慎应对好像是有些行不通了,那柄短剑倒是威胁不大,但那件奇怪的皮甲可是太过棘手。 李突然卖了个破绽,把自己的右胸露给了刺客。 而刺客也敏锐地抓住了机会,左手反持的短剑闪着寒光划过了李的右胸。 然后,他的左手腕就被胸口鲜血淋漓的李狠狠地抓住了! 第23章 死得好尴尬 这个刺客出门的时候可能忘了带脑子,合文郡能想得到,李也不可能想不到。 总体来说,李一直觉得自己应该是要比拍档聪明一点点的。 有脑子的刺客是不会靠近一名德鲁伊的,更何况那名德鲁伊的脖子上还挂着一只猫。 虽然有可能那名刺客因为夜色,所以没能分辨出来——李挂在合文郡脖子上的姿势确实不太像一只猫,而是像个围脖。 一般的变形德鲁伊是不会用他那种姿势挂在拍档的脖子上的,跟死猫的区别差不了多少。 果然,这刺客真的像是把脑子忘在家里了,李卖了个破绽把自己的右胸露出来的时候,刺客忽略了李右掌并没有击出这件事情! 他一剑划过李的右胸,在白熊的身体上留下了老长的一条口子之后,正心里暗喜,却发现自己的左手腕被抓住了! 熊掌怎么抓人? 刺客脑子里冒出这个念头的同时,眼睛看到的却是白熊瞬间化做了一个赤裸的金发青年,青年俊美的面孔上露出一丝狰狞之后,迅速地变成了一个狼头! 李右手扯住刺客的左手腕,身子一矮左手并掌插向刺客下体的时候,他已经再次完成了从人形向狼人形态的转化,手掌上盖满了灰色的针毛,手指上也伸出了尖利的指甲。 狼人的指甲。 狼人的指甲并不像狼的指甲一样弯曲,如同钩子一样,而是笔直的,如同极短的刀子! 刺客的下体并没有被皮甲覆盖。 因此,李这一下,直接废掉刺客的命根子! 兽行! 普通的近战职业者是很少会往这种地方招呼的。 一来大多数情况下,下体是会被男性职业者严密防护的,甚至很多职业者还会穿戴护裆出门(穿护裆并不是骑士们的专利)。 二来战斗的时候招呼这种地方,总会让人觉得心里别扭。 但变形德鲁伊不会! 他们从学徒时期开始就喜欢化身野兽,一个个都是兽性十足,而猛兽之中,捕猎殴斗时喜欢瞄着对手要害去的不在少数,作为公兽身上最明显的要害部位,自然会是优先级最高的攻击目标之一。 所以,变形德鲁伊才不会管攻击男性的下体是否可耻。 本来跟德鲁伊讲礼仪,就是一件傻到家的事情,崇尚自然的德鲁伊也只会在某些场合才会注重礼仪,几乎历代的伊兰国王都曾被爆出来有私底下会变身成猫或者狼舔羞耻部位的恶习。 没带脑子的刺客显然没防到李会有这么一手,也估计没想到李的变身衔接速度如此之快,而且还这么流畅! 李觉得这是因为自己天赋异禀。 自从他在“自然之血”里面泡了三天三夜之后,他就发现自己变身瞬间就能完成,甚至有一种未来可以直接从兽化兽、不需要经过人形过渡的预感。 这可是很稀有的天赋,只有极少的变形德鲁伊晋级高等级的时候才能获得。 李一直对此沾沾自喜。 而对于合文郡来说,这只代表他未来可以省一大笔钱——变形德鲁伊孕养被动技能“快速变形”的花销很高,而“直接变形”更是需要搭配魔导器才能做到! 魔导器是人们对高级魔法道具的称呼,它们代表着人类制作的魔法道具的最高水平,再往上就是神器了。 合文郡倒不觉得李对自己未来可以“直接变形”的预感会成真,毕竟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可以直接变形的德鲁伊。 “直接变形”之所以被归类在技能而不是装备里,是因为它非常复杂,不仅仅是获得了魔导器就能实现的,需要先学会“快速变形”,并且还要在身体上刻画魔法铭文才行。 就这一个技能,需要花老鼻子钱了! 要是这技能特别实用也就算了,但实际上它用处也不大,学了“快速变形”之后,根本就没必要再学它。 大多数变形德鲁伊是不会去花这个冤枉钱的。 合文郡也不准备在李身上投这个资。 刺客被李咬破了喉咙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与那个被他杀死的弓箭手相似到了极点,都是一脸的难以置信中透着惊恐! 惊恐很容易理解是因为什么。 难以置信就不知道是因为被李的快速变形吓到了,还是因为被偷裆咬喉…… 合文郡觉得应该是后者。 毕竟被掏裆这种经历这种事情,这孩子可能还没经历过。 说错了,不是掏裆,是插裆。 这就算在德鲁伊的战斗里也算少见了,看那四个洞的位置,合文郡也大概能判断出来这小弟弟受了何等巨大的创伤! 两把短剑,一把匕首,两件皮甲…… 这刺客外面的皮甲里面还套着另一件皮甲,只不过两件皮甲都非常薄——里面那件是纯粹就是质量不好,已经都裂了口子了,但可能并不是因为被李的熊掌拍的。如果是的话,那这孩子的内脏早就被李拍伤了! 除了这些之外,他身上就只有一个钱袋了,钱袋里却不像李和合文郡猜测的那样装满了金票,只有一个孤孤单单的金币,陪着三十二个银币。 还有一盒火柴。 “那他为什么不把那弓箭手兜里的钱袋也拿走啊?”李一边扒刺客的衣服一边疑惑地问合文郡。 “你问我,我问谁啊?” 合文郡默默地把钱转到了自己的钱袋子里,然后把李从刺客身上扒下来的衣服团做一团,站起身来,朝着远处刺客点起的篝火走了过去。 冷清的夜里只传来了一句:“吃完了过来找我。” 李目送着合文郡走远,才低下了自己的狼头。 他并没有解除自己的狼人变身。 人类的牙齿,不太容易咬得动人皮与生肉…… 太硬! 所以李才比较喜欢胸口肉,那个位置够嫩。 “其实屁股肉更嫩,尤其是那一块,沟里夹着那块。”合文郡偶尔也会跟李开一些这方面的玩笑。 “皮太厚了,而且大多数都太臭,要是你的我就不嫌弃了。”李总是这么回答。 “滚,敢打我的主意你就死定了!” “你捅死我啊?” “你以为我捅不死你吗?” 刺客的鞋子与普通人的鞋子不一样,不能直接扔到火堆里烧,或者应该说是德鲁伊不能直接扔到火堆里烧,普通人的鞋子是软木硬木加皮革做的底,刺客和盗贼的鞋子是用橡胶包裹着硬木做鞋底的。 穿这样的鞋子,走起路来才能无声无息。 橡胶制品只能直接扔,不能烧,不环保,不符合德鲁伊的守则。 大地有降解橡胶的能力,虽然比较慢,但是总有一天会完成。 直接烧橡胶却会污染空气。 实际上也只有德鲁伊会处理野外遇到的尸体上的衣物和随身携带的东西,别的职业者根本不会理会这种事情。 他们又不是信仰自然的人,也就犯不着保护自然…… 拆鞋子挺费劲的,衣服都已经烧光了,鞋子还没拆出一半来,合文郡有点后悔刚刚没有顺手拿一把刺客的武器过来。 他倒是有一把短刀,但那是采集用的,平常还要处理食物,用来拆鞋子的话,合文郡心理上接受不了。 职业者的脚普遍都很臭,而且还可能有病,这个世界很多职业者是不穿袜子的,高级一点的鞋子里有柔软的足套,要是穿普通的鞋子长大的话,脚上早就磨出厚厚的老茧来了,也不会再起泡。 李就是不穿袜子的人之中的一个,而且变形德鲁伊几乎都不穿袜子——他们年轻的时候经常都是赤身裸体的,为了方便变身身上啥都不穿,赤脚走路都是常事。 李的脚底板简直就是块木头! 合文郡肯定不是这样的,他有点洁癖,毕竟他不是在这个世界长大的。虽然他现在也习惯了这个世界的生活,但也不是什么都能接受的。 比如这个世界的人类的臭脚丫子…… 他才不会用切割食物的刀处理臭脚丫子穿过的鞋子——而且这还是双旧鞋。 “给。”李的声音响了起来,一把匕首被扔在了合文郡的脚边。 “这么快就吃完了?” “意思意思就行了,我下午才刚吃过一回。”李在合文郡的身边坐了下来,就着火光研究那件皮甲。 “不用看了,这东西是灰喀流传过来的,还有那把短剑也是,都很值钱。”合文郡只瞟了一眼,就开口道出了这两件东西的来历。 “你怎么知道?” “材料肯定是灰喀那边才有的,至于是不是在灰喀被制造出来的,就不能肯定了。你虽然不留意这些东西,但是也应该听说过的,灰喀那颗奇怪的陨石,这两件的东西的材料,就是那陨石上的。” 短剑是用我的逃生舱的外壳铸造的,皮甲是用我睡着的防震垫做的,说不定上面还有我以前的体味,我在上面睡了一百多万年。 这些东西本来都是我的…… 合文郡在心里把话补全了。 第24章 刺客自杀之谜 合文郡倒不害怕李从皮甲上闻到曾经属于他的味道。 他以前的体味李肯定是闻过的,毕竟在一张床上睡了四年,但是李估计是不可能记得那个味道的,毕竟他是个自然德鲁伊。 在“体味变化”这个被动技能入门以后,他的体味就已经发生了变化。 而且,在李的“体味消失”这个被动技能入门之前,李的臭脚丫子味和汗臭味一直是房间里的主流味道。 更别说那个时候的李还没有学习变身技,嗅觉还没那么灵敏。 不过,合文郡也挺惊讶逃生舱外壳铸成的短剑居然如此犀利,竟然能轻松地破坏他在李身上附加的“寒冰装甲”。虽然逃生舱的外壳确实是非常顶尖的合金,但是如果没有优秀的铸造手段,想要把它融化都可能是个问题。 好像也不需要太过惊讶,逃生舱好像被灰喀那边的人砸烂了呢…… 砸烂那么坚固的逃生舱比熔化它的外壳似乎要更难一些。 更值得惊讶的应该是自己的床垫子是怎么被裁成一件皮甲的,这东西可是非常结实的,以前母星人类裁剪这种仿生皮革用的可都是镭射光! 想到这里,合文郡又有些怀念自己的逃生舱,哪怕灰喀人稍微再多给他一点时间,让他有机会用逃生舱的材料组装一把镭射剑也好啊…… 虽然镭射剑的能量总有一天会用完,但是在能量用完之前,那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估计是无坚不摧的! 白白在搭上飞船之前恶补了那么多求生技巧,早知道还不如学点其他的知识! 想到这里,合文郡突然醒悟过来,自己下次应该问问多摩罗那些用来书写技能的“记忆卷轴”在哪里才能买得到。 虽然他以前在母星学过的知识现在已经忘记了不少,但是脑子里还记得的也还不少,趁自己忘光之前,应该用“记忆卷轴”把它们都刻在脑子里才对! 找个本子抄下来也一样? 万一丢了可就麻烦大了! 不知道为什么,伊兰公国,或者应该说是玛娜帝国,使用的文字与母星上的某种文字非常相似,而合文郡也曾在图书馆里面看到过其他帝国的文字编撰的书籍,与母星上的另一些文字也极其相似! 甚至有一种文字,完全就是他曾经的母语! 为什么会有这么奇特的事情,合文郡到现在也没能想得明白。 不过,也正因为有如此奇特的巧合,合文郡才能迅速地融入灰喀城,没有让人发现任何异常。 他在灰喀最初接触的那些人,都以为他是个来自其他地区的“外国人”,因为他说话时的发音有些不标准。 可惜的是,合文郡脑子里的记忆,没办法让他瞬间强大起来,也没办法帮他快速发家致富。 他被冰封着送上逃生飞船的时候,也才只有十二岁,才刚刚小学毕业的年纪,脑子里能装多少高深的知识? 就算里面确实存在能换钱的,或是能够帮助他提升战力的知识,但是,合文郡现在却没有足够的力量去利用它们。 想用母星的知识在这个世界赚钱,首先自己得获得权势才行,否则,这些知识一旦外流,很快就会被人破解并且据为己有,上位的当权者与拥有雄厚资本的商人,才不会管什么知识产权。 就算是原本母星上的社会,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很大,但其实…… 而且,合文郡也不能肯定,在母星上学到的那些知识一定能成为他的助力,毕竟他的母星是一颗不带任何玄奇色彩的科技星球 ,而他的同胞都是没有任何神奇力量的普通人。 虽然他的母星也曾有过什么人变狼的、人变熊、吸血鬼之类的传说,但那都是编出来的故事,哪像这个世界的变形德鲁伊一样,真的能变,变了还真的吃人…… 这个世界,简直就像是母星人类以前幻想出来的游戏世界一般! 只可惜打怪不能升级。 要是真的能够打怪升级的话,他的职业等级还不得像坐了火箭一样,蹭蹭蹭地往上飞长? 每当合文郡惋惜这件事的同时,就会忘记自己是个“圣母婊”,除了打蚊子拍蟑螂之外都不敢杀生。 处理完刺客的衣物,合文郡把篝火熄灭准备离开的时候,看起来已经完全不像是个自然德鲁伊了。他右边的大腿上绑着匕首袋,左边的腰间挂着两把短剑一把采集刀,身后还背着一个箭袋。 如果不是因为李又化作了黑猫挂在了他的脖子上,合文郡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一名丢失了弓的弓箭手。 “你说这个家伙为什么要来招惹我们呢?”再次隐没在黑暗中之后,合文郡突然冒出了这么一个问题。 “估计是因为发现了你身上背着的这个箭袋。”李立刻就做出了反应。 李一向是就算睡着了,只要合文郡出声也会立即回应的,他对金主爸爸的态度从来都很端正——开玩笑,惹恼了合文郡他哪还会有天天躺在床上的日子可过? “我都已经远远地绕开他的宿营地了,这么黑的天,他还能发现这个箭袋?” “你不要忘记,盗贼和刺客的宿营地,一般就是个故意引人注意的门面,他们大多数是会在附近找个别的地方睡觉的,说不定就在你刚刚走过的地方附近。” “你不是闻到他的气味了吗?” “这附近都是他留下的味道,他没接近我们之前,我根本就没有留意他的具体位置!又是你说不要多生事端的,所以我就继续睡觉了啊。” 李找了个理由搪塞。 他怎么可能告诉合文郡,自己在发现合文郡朝着刺客的气味最浓郁的地方走过去的时候,故意没有提醒。 李的性格与合文郡是刚好相反的,合文郡虽然勤快但是害怕惹事,李虽然很懒,但是却特别喜欢冒险。 而且他还挺好斗! 这并不完全是因为他是一名变形德鲁伊,会受到兽性的影响,他血液之中本来就流淌着好斗的因子。 要不然他怎么可能在就职之前,就已经成为了灰喀城地下格斗儿童组与少年组的冠军? 不过,比起好斗的因子来,他的血液中流淌得更多的,是懒因子! 在合文郡不再纠结刺客为什么会自己找上门,开始沉默不语之后,李的懒性立刻就表现出来了,没过一会他的鼻子里就传出了微弱的鼾声。 刚刚经历了一场精神紧绷的战斗,他确实有些累。 第25章 留意每一只乌鸦 职业者的踪迹越来越稀少,合文郡和李却还没有寻到魔兽的踪迹。 会在城市附近出没的魔兽并不多,不过在城市附近却会有不少职业者狩猎,除了德鲁伊之外,其他职业的人都不怎么喜欢深入野外地区,除了对安全性的考虑之外,最主要的是怕迷路。 伊兰公国的城市之间都间隔得非常遥远,而且城市之外根本就没有路。 这和其他公国有些不太一样。 伊兰公国的城市之间的联系方式主要采用的是“空中交通”。 高级自然德鲁伊控制的、以及变形德鲁伊化身的巨禽,是来往于城市之间的交通纽带。 这确实比在城市之间修筑道路更简单。 而这个世界需要在各个城市之间迁徙的人并不多,普通人几乎终其一生,都不会离开他出生的城市。 如果需要运送货物的话,依靠空间装备就可以了。 当然,“航空业”不受魔兽干扰,这与伊兰公国得天独厚的背景,是有直接关系的,掌控天空的霸主魔兽才是这一切的根本保障,从事运输工作的高级德鲁伊身上都会携带霸主们的信物,保证其运输过程中不受飞行魔兽的侵扰。 因此,来往于伊兰公国城市之间,花销也是极高的。 从白龙城返回灰喀,每人需要花费十枚金币才行。 所以,大多数其他城市的德鲁伊学徒在晋级之后,都会在白龙城停留很长的时间,甚至有些人会选择在白龙城定居,不再返回自己原来生活的城市。 反正作为公国的都城,白龙城也是比其他城市机会更多的地方。 虽然这里的物价比其他城市贵很多,不过多数限于生活物资,职业者的技能以及装备,还有各种材料物资的价格,基本上所有的城市都是一样的。 当然,职业者的装备材料价格统一这事情也只限于伊兰公国境内,就算在玛娜帝国的范围内,皇帝都没有保证物价一致。 还是那句话,伊兰公国与其他公国相比,是很特殊的存在。 不过,就算伊兰公国平定安稳,百姓大多安居乐业,也并没有吸引太多其他公国的民众前来投奔。 这主要是因为伊兰公国的国土,太过于“蛮荒”,同时,其他公国在自家境内的负面宣传,也起了不少作用。 就算是附近几国,很多底层的百姓,也都是认为生活在伊兰的,净是些野人。 尤其德鲁伊本身就是野人的代名词。 这其实已经是看在自然德鲁伊的面子上口下积德了,如果德鲁伊只有变形这一个分支的话,估计是会被直接叫做野兽的。 好像也没说错。 在合文郡的强烈要求下,李现在正陪在他身边溜达,不过也不是人的形态,而是变成了灰狼——黑猫腿太短,狗熊块太大。 不过李虽然变成了狼,表现得贱兮兮的,看起来倒像条狗,一边往前挪,一边还不停地在地上嗅来嗅去。 “你这样弄得我好像在遛狗一样,好好走路行不行?” 合文郡实在有点受不了他了。 “我在搜索魔兽的气息啊。” 灰狼把头抬高了一点点,语气里还带着一点呆萌。 “用鼻子闻有什么用,难道魔兽撒的尿会比野兽的香吗?” “那我还是变回猫吧,有点累。” 李的声音透着贱兮兮的可怜,还故意呜咽了几声。 “我脖子酸,需要休息。”合文郡不为所动。 大灰狼只好耷拉着脑袋灰溜溜地继续往前走,没过一会儿,又开始忍不住在地上嗅来嗅去。 合文郡也懒得再纠正他,变形德鲁伊就是这样,一旦变身,就会不由自主地作出许多类似野兽的行径。 “这个方向有血腥气,要过去看看吗?” 李突然停下了脚步。 “那我们换个方向。” 合文郡嘴里吐出李已经预料到的答案。 “要不你在这里等着,我自己过去看看。” 李没等合文俊回答,就直接变回了人形,然后轻轻一跃,身体突然缩小,同时身上冒出了黑色的羽毛,顷刻间变成了一只乌鸦,拍打着翅膀飞了出去。 他故意不给合文郡出言制止的机会。 虽然平时合文郡与李之间,都是合文郡主导得多,不过李只是在大多数问题上不与合文郡唱反调,有时候也还是会任性一把的。 合文郡对此其实也没什么脾气,李其实行事也并不冒失,不会轻易置自己于危险境地。 辨别德鲁伊化成的乌鸦其实并不是那么困难的一件事情,当一只本应该浑身漆黑的乌鸦身体上夹杂着其他颜色的时候,不是真乌鸦的可能性基本上超过九成九九。 但是如果一只乌鸦通体漆黑,那么就得用别的方法来判断了。 比如看它是不是会长时间不叫,或者观察它会不会随时拉屎…… 不要以为这无关紧要,事实上,辨识乌鸦基本上都是职业者的必备的能力,德鲁伊的变形术之中,常见的飞行系变身就只有乌鸦一种,而且是变形德鲁伊学徒时期就能够掌握的技能。 蝙蝠变身虽然也是基础变身技能,但是它属于禁术,只有极少的、背景深厚的德鲁伊才能学到,而且蝙蝠变身太容易被辨认——真正的蝙蝠可不是随处可见的,比如在草原上遇到一只蝙蝠,百分之百可以确认是个德鲁伊。 除了这两种飞行变身之外,虽然变形德鲁伊的技能中,还有其他的普通禽类变身技能,不过晋级了正式职业者之后,除了一些钱多人闲的家伙,变形德鲁伊基本是不会再学习野兽系的变身技能了。 能学魔兽变身,谁还会花钱学习如何变成一只野兽? 所以,乌鸦变身就成了大多数变形德鲁伊唯一学习的普通飞禽变身。 没啥战斗力,主要用来侦查。 而职业者在野外最需要防备的,并不是偶遇的队伍,而是隐在暗处的斥候。 城市之外皆为不法之地! 被人盯上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事…… 斥候通常只会是三种职业:刺客、盗贼、德鲁伊。 刺客与盗贼能隐身,变形德鲁伊可以化身,自然德鲁伊可以控制动物,还能沟通植物。 只有在对外之中没有这三种职业的时候,其他职业者才会充作斥候,负责侦查周围的环境。 防范隐身的刺客和盗贼,除了德鲁伊之外,其他的职业者只能依靠自己的脑子,而防范德鲁伊,所有的职业者只能依靠自己的眼睛! “留意每一只乌鸦,不管它是站在树上,还是从你的头顶飞过。” 就连普通人都知道这句话。 第26章 李想要惹个事 闪着寒光的羽箭擦着乌鸦的身体飞上了天空,划了一道漂亮的抛物线,又一头扎向了不远处的地面。 这让李有些恼火。 老子只是过来看一眼,有便宜就捡一捡没便宜捡就撤,凑个热闹吃个瓜你个二货小弓至于在队友已经落在下风的情况下上来就对着老子秒射? 你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有你的老师是怎么教育你的! 作为一名职业者,是需要“留意每一只乌鸦”,不过,这也并不代表看见每一只乌鸦就必须得干掉它啊! 每一只有问题的乌鸦,都代表着一名变形德鲁伊,而每一名变形德鲁伊,背后至少可能会有一名自然德鲁伊! 见面就干,谁知道得罪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物?要知道很多大德鲁伊也喜欢变成乌鸦到处飞的,毕竟在他们所掌握的变形术里面,乌鸦是最适合侦查的,而且也不那么起眼。 难不成大德鲁伊就得变成一条龙到处飞? 这名弓手显然脑子有些进水。 或者他可能只是闲的…… 这是一个职业者小队,总共就只有三个人,两个战士,一名弓箭手,不过,他们对上的却是一只敏捷异常的魔兽。 这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弓箭手最没辙的,就是速度非常快的敌人,而敌人的目标越小,弓箭手对付起来就越困难。 所以,这名小队的弓手连掠阵都做不到,他只能担任警卫的角色,在自己的两名战士队友硬扛着与魔兽开战的过程中防卫四周。 现实的战斗可不同于合文郡以前在母星上玩的游戏,近战职业可以面议远程职业的队友发出的攻击,实际上,在这种小队混战的过程中,法师的作用也一样不大,不过,比起弓箭手来,法师好歹还是能混一混的,毕竟他们也不是只会攻击技能。 而像是弓箭手,在混战中就没什么机会出手了。 尤其敌人体积又小,速度又快。 李被显得发慌的弓箭手射了一发,虽然心中忿忿,不过却忍了下来。 要是太冲动的话,老婆可能就要不高兴了! 变形德鲁伊管搭档的自然德鲁伊叫老婆的真不少,毕竟大多数确实是两口子,就算在学徒时期没有夫妻之名,说不定也已经有了夫妻之实,当然,这基本都是异性搭档。 同性搭档也不是说就没有,不过大大方方当着别人的面叫出来的很少。 反正李与合文郡,肯定是没到那份上,李自己倒是想试试,可惜合文郡不干。 这并不妨碍李在心里管合文郡叫老婆,而且他以前在他的学徒朋友面前也经常这么编。 也就是因为变形德鲁伊和自然德鲁伊除了搭档之外,互相之间的交集甚少,否则李早就被合文郡收拾了。 李就连在他的老师提莫面前都会胡说八道。 不过说实话,李就算得偿所愿,也不可能像他自己想象的那样夫唱“妇”随,九成九是个病情严重的妻管严。 那样他的缺点恐怕要加一。 不对,要加二! 一个大帅哥有老婆本身就是一个缺点了…… 弓箭手的一箭虽然没有彻底激怒李,不过也让本来不想生事的李甚为不快,他起初是想没便宜占就直接掉头走人的,不过现在心里却在盘算要不要给自己制造点便宜出来占占。 底下那只魔兽看起来也不错呢! 无论是作为合文郡的魔藤吃的第一餐,还是合文郡控制的动物伙伴。 至于下方的小队? 李并没有太把他们当回事。 从弓箭手的那一箭,李就能估摸出他的实力并不强,经验更是差劲。 经验要是丰富的话,职业者是不会先对乌鸦出手的。 德鲁伊所化的乌鸦又不是真乌鸦,他们只是变了个乌鸦身体,脑子可还是人脑子,飞行过程中自然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弓箭手射出的箭就算快如流星,也不见得能射中他们。 他们飞得可比真乌鸦花得多! 李在飞行技巧上,可是下了大功夫的,弓箭手一箭落空之后,李马上就开始在上空不规则盘旋,愣是让对方瞄了半天也没能射出第二箭。 而弓箭手的注意力由于都放在李身上,一时之间根本没有关注队友的战局。 那两名战士心中现在却是叫苦不迭,队友一箭射出,他们就瞟到那只乌鸦了,而那只乌鸦一声不吭这么久,就算他们顾不上发现乌鸦身上奇特的金白色羽毛,也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朗费罗和查蒙特不由得在心里埋怨那个祖宗为什么那么不懂事! 伍德是和两个人一起长大的邻居,从小就在一起玩,上公学的时候也是在同一个学校,不过后来三个人转职的时候却没有选择同一个职业。 朗费罗就职了重装剑士,也就是骑士;查蒙特成为了一名盗贼;伍德因为虔诚地信仰箭神丘比特,就职了弓箭手这个职业。 朗费罗作为三个人中的老大哥,觉得三个人的职业非常搭配,所以就说服了其他两个人,一起组了一支队伍。 作为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他们三个在配合上还是挺有默契的,不过双胞胎的性格也不会完全一样,更何况只是邻居,朗费罗为人仗义沉稳,查蒙特行事细致谨慎,至于伍德,性格大方开朗,不过行事总是冒冒失失的。 他们三个都是初级的战士,不过并不怎么高明,说白了还是穷作怪,初级的家伙们无论哪个职业,如果没有值得依赖的老爸,是肯定不会多出色的。 成为职业者是穷人们出人头地的捷径,但也是踏上陷阱的第一步。 有权的、有钱的、既有钱又有权的人,不但希望能从大众平民中筛选出天赋过人的孩子,而且还不希望自己的地位被底层的人撼动,所以把获得力量的门槛降得很低,低到所有的人都可以尝试,但是一旦走上了这条路,就要面对层层的盘剥。 能在这层层盘剥中脱颖而出的,除了天赋绝佳的人之外,就只有神明垂青的幸运儿了。 而当这些人成长起来之后,却又会成为帮着上层盘剥下层的中层。 这门深奥的学问,以前合文郡的母星称之为“操控内卷”,而且一般上层结构的人都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只需要从手指缝里漏点自己多得都想扔的东西出来,中层和下层就会自己开始想办法内斗,甚至不顾道德法律,不择手段。 朗费罗三人就是比较平庸的下层,而李和合文郡,算是混得不错的下层。 这主要还是得归功于合文郡,他好歹也是带着另一个星球的底蕴降落到这个世界上的,虽然他所掌握的,也只不过是母星底蕴的沧海一粟。 也够用了。 当然,李的狗运亨通其实也功不可没。 世界上真的有人拼一辈子还是穷,也有人躺着玩也饿不死。 李的金主爸爸兼假想老婆此刻正在远处的一棵树上注视着这里,李虽然说他自己去看热闹就行,但是合文郡又怎么能甩下拍档,自己先走? 就算合文郡不担忧李会不会惹事,会不会出事,合文郡也得担心自己的安全,他可是个弱鸡自然德鲁伊,而且就算他还有几分战力,一个不愿杀生的“圣母”怎么与野兽搏斗? 奥利弗以前总是说等他在你死我活的关头就能克服这个心理障碍了,不过老提莫却觉得这事没什么把握。 “不要轻易尝试把自己陷入绝境,你很可能因为自己的软弱而送命,反正你是个自然德鲁伊,辅助好李一样可以成长起来,活着才能笑到最后。” 老提莫这话,总让合文郡觉得他似乎有点对自己的弟子盲目信任,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李是他的教子。 第27章 观察战况 远远看到一支羽箭飞上天空的时候,合文郡就知道这事情不能善了了,李的脾气他最清楚,人不犯我,他说不定还要做做好心。 那些跟李在地下格斗场中相遇的对手,要是没招惹过他,最后都能在他手下活下来,而且身上的伤势基本都不重。 但是那些曾经主动找过他麻烦、跟他过不去的家伙,都被他弄断了喉咙! 这其实也是李被灰喀城所有的地下格斗场封杀的原因——平常打得不够血腥,刺激不了观众,但是一旦血腥刺激,李一定会弄死一个很卖座的家伙。 所以李在心里暗骂那个弓箭手的时候,合文郡也在心里把他骂得狗血淋头! 他现在只求李不要发疯,这里可不是灰喀城的地下格斗场,而是情势不明的野外地区。 当乌鸦开始在半空之中诡异地盘旋,合文郡就知道李一时半会是叫不回来了,要是那三个战士最后胜利了,付出的代价也不大,李或许会老老实实拍屁股走人,但要是两败俱伤的话,李很有可能做个渔翁。 合文郡很清楚,小贱贱没有第一时间扑下去开杀,已经给足了自己面子了。 而在此时,朗费罗和查蒙特心里,却是越来越焦急。 身处战团却又有外地环伺的时候,最佳的选择就是舍弃猎物逃走,这是他们的老师在授业的时候讲过的。 如果对手不是一头睚眦种幼兽的话,他们早就撤退了。 睚眦,淫龙之子,与豺属相合而生,龙首豺身,头独角,有鳞,性格暴虐,记仇无比,凡伤之,必追杀不止,至死方休。 作为白龙城土生土长的职业者,学徒时代必修的功课之一,就是辨识龙种后裔,在伊兰公国的版图范围内,龙是绝对不允许受到伤害的,这是伊兰公国的国本之一! 但是,龙与其他生物诞下的后代,就不受这样的限制了。 霸主级的魔兽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不受生殖隔离的影响,这其中还包括了变形系的大德鲁伊。 当然,变形系的大德鲁伊,大部分还是能够控制一下自己的。 而且,就算他们与霸主级的魔兽不小心弄出个后代来,也不会是异形,只会是同种的魔兽。 只有当变形大德鲁伊之中数量极少的女性不小心被霸主级魔兽搞大了肚子,才有极小的几率,生出天赋惊人的人类后代,大部分也都是魔兽。 有很多霸主级的公魔兽精力是很旺盛的,而且完全不懂得克制。 所以,它们很有可能搞出来许多奇形怪状的小孩子。 最典型的代表就是龙。 龙与其他生物所生的后代,被称为二代龙种。 二代龙种是有机会蜕变成龙的。 但是,由二代龙种繁衍的后代,就很少有蜕变成龙的几率了。 霸主级魔兽是不受生殖隔离的限制的,但是二代龙种的繁衍却极为困难,它们无法与龙繁衍后代,也无法与母族繁衍后代,只有在与同为二代龙种的魔兽交配之后,才有很低的几率诞生三代龙种。 这也导致三代龙种变得奇形怪状,三代之后的龙种的样子更是五花八门。 这些龙的后裔,被统称为亚龙种。 亚龙种之中,龙族只接受二代龙种,不过,二代龙种在没有蜕变为龙之前,依旧是属于亚龙。 而职业者杀戮亚龙,龙族是不会过问的…… 不过,白龙城附近的亚龙一般都生活在龙族的地盘上,也就是低级的职业者轻易不敢涉足的地方,而且亚龙的繁殖比龙族还要困难,所以数量并不多。 能在龙族的地盘之外遇到一只亚龙兽,而且还是幼兽,可以说真的是一件极其幸运的事情。 只是在当李变身的乌鸦出现在战场上空,而莽撞冒失的弓箭手伍德还不知好歹地先行攻击之后,对于朗费罗和查蒙特来说,幸运突然就变成了厄运。 如果伍德没有轻举妄动的话,朗费罗还能尝试一下拉拢对方,哪怕事后把收获让一部分出去。 但是伍德射出那一箭之后,善了的可能性就变得微乎其微。 朗费罗和查蒙特都不是伍德那样莽撞的性格,但是他们两个人现在也有些骑虎难下,想要脱身吧,睚眦种的亚龙都是非常记仇的,而且这一只偏偏长于速度,他们是想逃也逃不了的。 但是继续这么下去,迟早是要被那名变形德鲁伊捡了便宜! 变形德鲁伊通常可都是很残忍的。 是个人都知道德鲁伊是一群崇尚自然的人,但是这其实并不是什么褒奖,自然是什么?自然是优胜劣汰、弱肉强食;自然是诡谲多变、风云莫测;自然是道为至上,德近泯然! 德鲁伊是会有一些保护自然的行为,但这只是因为传统与规矩,而并不是因为他们道德崇高。 正相反,从人类的角度来看的话,德鲁伊甚至比刺客还冷血无情。 刺客好歹不会吃人…… 会吃人的李倒是没看出来下方那只魔兽是一只亚龙,他的懒不光体现在日常生活上,学习上表现更是明显,除了技能类的学习之外,其他方面他是一概不用心的。 李就是单纯觉得,那只魔兽挺适合作为合文郡的宠物——速度快、行动灵活、攻击力也不弱。 当然,要是合文郡没有办法控制它的话,作为魔藤成长的第一餐也很合适。 他已经陪着合文郡在城外逛了小半个月了,真的无比想念躺在床上不用动的日子。 为什么李会觉得这只魔兽适合做合文郡的宠物呢?其实道理很简单,他觉得这只魔兽非常适合跟他配合战斗! 在晋升中级之前,他必定是依旧以近战为主,他唯一的魔兽变身名额已经在合文郡的“压迫”下选择了根本没办法在陆地上发挥什么效果的“人鱼变身”。 要是在水里,人鱼的近战能力好歹能勉强一看,虽然比起海妖来差得不少。 不过在陆地上,人鱼的近战能力,别说跟人相比,就算是跟海妖相比也差了不少。好歹海妖在陆地上能直立身体,还能缓慢移动,人鱼在陆地上就是个下半身瘫痪的残疾。 所以,合文郡如果选择战斗型宠物的话,魔法型的魔兽就肯定要排除在外了,除非掌握的是辅助型的魔法。 侦查型的宠物,自然德鲁伊其实很少考虑——他们的搭档本来就是一名侦查好手,而且沟通起来还没有那么麻烦,毕竟会说人话。 与其说李是在给合文郡挑宠物,不如说是在给自己挑。 下方那只魔兽,他是越看越喜欢:尖牙利爪,身上缀满了细密的鳞片,头顶生得一枚拇指长短的弯角,锋利无比,竟然连骑士的盾都能刺穿,身体不仅柔软,还能自由地膨胀缩小,时而如猛虎时而如狸猫,变幻莫测。 要说有什么不足的地方,就是力量有点小。 否则,以它那敏捷的攻击,和强悍的防御力,那两个战士恐怕早就横尸当场了。 其实,这只是因为李太喜欢那只魔兽,潜意识下把它想象得厉害了。 实际上,虽然下方战团看似是两个战士处于下风,略有狼狈,但他们身上并没有多少伤口,反而是那只亚龙种的魔兽腹部有好几道血口,如果不是因为继承自龙族的旺盛生命力的话,它早已经不支倒地了。 不过,李化身的乌鸦在天空不断盘旋给朗费罗和查蒙特造成了不小的心理压力,他们此刻的出手并没有先前那么果敢,因而并没有给魔兽造成更多的伤口,反而是自己身上多了几处抓伤。 朗费罗还好,他身着重甲,如果不被抓在关节处的部位,并不会造成流血。 但是查蒙特却是个盗贼,为了保持灵活,他只穿着一件薄薄的皮甲,根本挡不住魔兽的利爪,若非他身形灵活,关键时刻总能避开要害,恐怕现在已经行动力受损了。 第28章 邪恶的自然德鲁伊 在朗费罗和查蒙特快要支撑不住,亚龙也已经接近虚弱的时候,李化身的乌鸦羽翼一收,途中化作一名帅气的金发男子,赤裸着身子坠向远处一棵大树的树冠。 伍德一时脑子没能转过来,还以为这德鲁伊是想不开要自杀,却发现其瞬间又化作了一只黑猫,轻轻巧巧地落在了树冠之上,隐没在了茂盛的枝叶中间。 正当他惊疑不定,运足目力搜索那只黑猫的踪迹之时,林中突然响起了悦耳的歌声。 合文郡在心里暗骂一声,飞快地往自己身上释放了一个“寒冰装甲”,直接就从树上跳了下去。 没办法,这么摔下去虽然可能会很疼,不过有寒冰装甲保护,受伤的可能性并不大,但是要一会儿在树上睡着了,他可不能确定会不会从树上摔下去。 他现在可是站得很高的,离地足足有四五米的距离,什么防护措施都没有直接摔下去,死倒是死不了,受伤却肯定是难免的。 万一不小心摔下去的时候脑袋磕在一块石头上面的话,那可是真的会死翘翘。 合文郡真没有想到,李会用这种方式起手。 果然是个狠人,竟然无差别攻击,把搭档都卷进来了! “也就是会睡着而已,又不会受到什么伤害?我用这种方法可以轻松解决那三个人,何乐而不为呢?”李把合文郡弄醒之后,是这么解释的。 合文郡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看在地上已经收拾好的一堆衣服装备的份上没有再多说什么。 如果他当时不是在树上窥视的话,李的做法确实没有什么值得抱怨的。 一曲“海妖之歌”,确实可以轻轻松松地放倒没有防备的低阶职业者。 名为“海妖之歌”,实际上是人鱼唱的,海妖的声音没有魔力,而且他们唱歌难听得很。 李现在变身的人鱼只是相当于初级魔兽的水平,水系魔法弱到了极点,最多也就能放个水球给人洗洗脸,不过“海妖之歌”却是人鱼的天赋能力,即便是未成年的人鱼,也依旧可以轻松放倒抗性不高的生物。 而且,“海妖之歌”还有一个强力的特性——持续得越久,威力越大。 当然,人鱼的这个天赋也并不是无敌的,随着职业者的实力越来越强,对“海妖之歌”的抵抗力也会变得越来越强,高级职业者已经可以基本免疫“海妖之歌”的催眠效果。 “这个家伙,你看是喂了魔藤呢,还是你把它控制了?”李谄媚地指着躺在地上的魔兽问道。 “当然是喂魔藤,我养你就已经够辛苦的了,怎么还养得起魔兽?”合文郡没好气地回答。 “我还以为你会善心大发,你不是不愿意杀生的吗?”李觉得有点惋惜,他确实觉得这只魔兽会是他的好搭档。 “又不是我杀,我把魔藤放在它身上就行了。”合文郡强词夺理,“而且我又不用亲自去放,让你去我都不用看”。 这么做虽然有些掩耳盗铃,但合文郡也总得迈出这一步,他总不可能让魔藤永远长在自己身上。 而且,随着等级慢慢提高,他终有一天,必须要克服自己的心理障碍。 李提着被催眠的魔兽,带着合文郡从身上拔出来的魔藤又离开了。 既然选择了喂养魔藤,那另外的三具尸体,也不要浪费了——魔藤只是第一餐需要进食活物而已,这是为了让它活化灵魂,完成从植物到半魔兽的过渡。 第一餐之后,培养魔藤就变得容易多了,它既可以从尸体上吸取养分,也可以从植物上吸取养分,甚至可以直接从泥土中吸取养分。 当然,想要让魔藤快速成长,还是用尸体培养更好一些。 饲养魔藤的自然德鲁伊虽然不会像变形德鲁伊一样染上“食人癖”,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话,他们也同样是会吃人的,而且吃得比变形德鲁伊还干净——魔藤是毁尸灭迹的好手,时间充足的话,它们连骨头都能消化得一干二净。 等到李招呼合文郡回收魔藤的时候,地上只剩下了一堆枯骨,魔藤已经将一只魔兽、三名职业者的血、肉、皮、内脏吞噬得一干二净,完成了蜕变。 李已经不能再靠近它了,魔藤已经产生了自己的灵魂,只有孕养它的自然德鲁伊才能控制它。 光秃秃的、像一条绿色的绳子一样的魔藤从合文郡的裤腿里面钻了进去,蜿蜒而上,缠住了他的左腿,魔藤中伸出了极细的根丝,从合文郡的毛孔中钻了进去,刺入了血管之中,给他造成了轻微的刺痛。 蜕变之后的魔藤依旧是需要扎根在自然德鲁伊的身上才能维持活性的,在它不需要战斗的时候,它与自然德鲁伊会形成一种奇特的共生关系。 魔藤从猎物身上吸取的养分,会在共生的过程中反哺到自然德鲁伊身上。 自然德鲁伊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快速成长。 当然,想要借助魔藤的力量快速成长,限制也是颇多的,毕竟自然德鲁伊的战斗力普遍都弱得可怜,如果背后没有人支持的话,他们顶多就只能掠夺植物的养分,如果掠夺的对象不是魔力植物的话,增强实力的效果也是微乎其微的。 而自然德鲁伊只有通过杀戮职业者与魔兽,才能达到飞速成长的目的。 这对于他们来说是很难实现的。 而且,就算是在伊兰公国,自然德鲁伊大肆杀戮职业者,也同样是会被通缉的。伊兰公国虽然是德鲁伊掌控的国家,但是依旧还是遵循人类秩序的,德鲁伊公会也并不能够只手遮天。 再说,德鲁伊公会也同样忌惮这种邪恶的杀戮者,毕竟德鲁伊同样也是职业者,也一样会成为魔藤吞噬的对象。 邪恶的自然德鲁伊可不会因为职业相同而手下留情。 实际上,正是因为想通过魔藤快速增强实力有着诸多的限制,这个技能才没有被德鲁伊公会在各方势力的施压之下列入禁术的范畴。 不过,也正是由于魔藤的这种邪恶的能力,职业者们私底下把自然德鲁伊排在了邪恶职业的榜首位置。 邪恶职业排行榜的第二名是召唤师的分支之一,死灵法师。 第三名是会吃人的变形德鲁伊。排在第三的位置也不光是因为他们有食人癖,还因为他们会跟魔兽发展不清不楚的关系…… 邪恶职业排行榜前三名,德鲁伊就占了两个位置。 而登上邪恶职业排行榜一共就只有三个职业…… 第29章 被盯上了 合文郡在去商店出售战利品的时候后悔了。 他并不是后悔没有把那只魔兽收做宠物,而是后悔没有给它留个全尸带回来。 就算那只魔兽是有机会进化成龙的亚龙种,合文郡也是不会控制它成为自己的宠物的,原因和他曾经跟李说的一样,养不起。 至少现阶段,他是根本养不起一只魔兽的。 魔兽的食量都是很大的。 别说是魔兽了,就算是一只野兽,他也会觉得自己根本养不起。 和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人不同,合文郡是有性价比这个概念的——对于他来说,养一只宠物就等于白养,打手有李一个就已经足够了。 那只亚龙种被魔藤吞噬得只剩下一副骨头和头上的独角,合文郡后悔的同时,还挺庆幸自己把它的骨头也捡回来了。 而魔藤第一次进食吞噬了一只亚龙种,也让他的懊悔之意减轻了不少。 不过,店员在回收战利品时看他的眼光,让他觉得挺不舒服的。 早知道就该把那三个人的武器和铠甲都扔在野外算了。 一时舍不得几个金币,结果现在店员看他的眼神像是在看杀人凶手一样。 其实职业者出售杀人越货所得的战利品也是常事,只不过这些东西基本上都是在黑市上处理的,像合文郡这样光明正大地拿到普通商店里面来出售,非常少见。 也只有菜鸟才会如此。 而且还不是本地人。 白龙城土生土长的职业者,哪会有不知道黑市的? 合文郡哪里懂这些,灰喀城根本就没有黑市存在,商店都是光明正大地回收各种赃物的,根本不过问、也不在意它们的来历。 “这里毕竟是王都啊,有些门面上的功夫还是必须得做一做的,哪怕你出售的东西是在城外捡的,那也得改头换面之后才能放上货架。”多摩罗在合文郡再次来购买技能书的时候提点了一下。 老牧师挺惊讶合文郡的赚钱速度,稍稍打听了一下。 合文郡自然没说李黑吃黑的同时杀人越货,只说是在路上捡了几件值钱的装备。 值钱的装备自然也是有两件的,不过并不是捡的,同样是杀人越货黑吃黑弄到的,而且合文郡并没有把它们卖出去。 那件用他的床垫做的皮甲被他穿在了身上,那柄用逃生舱的金属外壳铸造的短剑也代替了他的采集刀,被他挂在了腰间。 合文郡还留下了一把匕首,准备以后处理臭鞋的时候用。 橡胶底的鞋子虽然是刺客和盗贼的制式装备,但并不是只有这两种职业的人才会穿。 合文郡是绝对不会用自己处理食物的刀去处理臭鞋的! 由于亚龙种身上最值钱的魔核也被魔藤吞噬了,其实这一次的战利品也并没有卖出多少钱来,只够给李再买一个“熊人变身”。 虽然李已经学会了“狼人变身”,不过,“熊人变身”也还是值得学习的,熊人虽然不够灵巧,但是体型更雄壮,力量和防御也更强,体重也是狼人的好几倍。 至于李一直念念不忘的“猫人变身”和“局部变身”,合文郡是绝对不会满足他的愿望的! 而且这次赚到的钱也不够给李买“局部变身”的技能卷轴。 购买了“熊人变身”,还有几张“记忆卷轴”之后,合文郡开心地带着剩下的三十五金八十三银走出了德鲁伊公会,这些钱最起码能在他的口袋里老老实实地待上一个月的时间——房租已经付过了,李连着吃了三次特别餐,最近也不用去买肉了。 由于心情不错,合文郡完全没有留意到自己身后有人一直悄悄地跟着。 莱昂是特里维养在外面的私生子,由于他的母亲姿色过人,所以莱昂也颇受特里维的宠爱,每个月都能获得几百枚金币的零用钱。 这比特里维的妻子生的那几个孩子待遇还好,他们每个月也不过能拿到几枚金币而已。 白龙城的物价虽然比其他的城市高很多,但是日常生活所需的开支其实并不多,合文郡和李租住的旅馆一间房只需要十八枚银币就能住一个月,而且每天还包两餐。 当然,他们住的也只是白龙城最低档次的旅馆。 每个月花几百个金币养大的孩子失踪,特里维肯定不会坐视不理! 莱昂的钱袋上印着一枝金色的鼠尾草,这是撒尔维亚家族的爵徽。 而这个钱袋,现在就装在合文郡的背包里。 合文郡在商店里出售这次的收获时,到处打听莱昂踪迹的侦探早就把风声撒遍了整个白龙城。 他前脚刚离开商店,店员就立刻找人跟在了他的身后。 白龙城到处都是在寻找赚钱机会的人,几个铜币就能雇佣一个小孩子跟踪某个人了。 等合文郡回到旅馆的时候,店员已经用他的消息,跟特里维雇佣的侦探换到了两个金币。 侦探把这个消息卖给特里维,得到了十个金币的报酬。 不过,特里维暂时没有什么举动。 莱昂并不是在城里失踪的,而是在城外失踪的,所以特里维就算向治安官报案,案件也不会被受理。一旦出城,生死自负,这个世界的规矩就是这样的。 而且,特里维也不能找人在城里报复,就算是刺客组织,一般也不会接在城里刺杀的任务,除非有人肯出天价悬赏,否则刺客组织是不会冒这种风险的。 接城里刺杀的任务就意味着得罪治安官,而得罪某个城市的治安官,刺客组织就只能退出这座城市了。 这又何必,明明只要把刺杀安排在城外就可以了。 当然,看在特里维给的报酬也不少的面子上,“黑血”在第一时间派人住进了合文郡和李居住的旅馆,开始进行盯梢。 “黑血”就是特里维雇佣的刺客组织。 刺客组织,和刺客公会并不是一回事。 刺客公会只是战士公会中的一个部门,负责培养刺客职业者而已,说白了就是一间专门培养刺客的学校。 实际上,所有的公会都只负责培养人才,除此之外并不向社会提供任何其他服务。 而刺客组织,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明确的定义和范围,如果钱给得让人满意,任何一个职业者小队都可以成为刺客组织。 当然,有些职业者组织,是专门接取刺杀类型的任务的,这才是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刺客组织。白龙城的“黑血”佣兵团,就是一家这样的组织。 而“黑血”派来盯梢的,也并不是一名刺客,而是一名游吟诗人。 第30章 想靠采集赚钱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白龙城的旅馆并不多,伊兰公国各城市之间的人员交流非常少,所以即便是王都,也并没有很多的外来人员。 反而靠近其他公国边境的城市,外来人员可能还更多一些,毕竟伊兰公国的地理环境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各种物产都非常丰富。 而且伊兰公国的对外贸易,也并不是采用空中交通的方式进行的,就算德鲁伊的数量再多,也没办法把跟其他公国的交流全部垄断,更别说伊兰公国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高级空间装备。 白龙城外来者,主要就是各个城市因为考核而前来王都的德鲁伊学徒,以及在大陆各地四处游历的游吟诗人。 而会在最低档次的旅馆里面居住的,也只有手头非常窘迫的初级德鲁伊们了。 游吟诗人都很少见。 毕竟游吟诗人的信条都是“对自己好一点”,只要不是落魄到赚不到钱的程度,他们是不会选择太差的居住环境的。 赚不到钱的游吟诗人也真的挺少见,除非他们都和李一样懒,否则稍微学点新的东西,他们就不至于不受欢迎,就算他们真的没办法靠表演混饭吃,但别忘了,他们也是职业者中的一份子,一样也可以靠狩猎和完成野外任务赚钱的。 所以,合文郡对于刚住进来的新邻居还是挺好奇的。 当然,也只是好奇而已。 他又不是神仙,怎么会知道这个刚住进来的邻居是冲着他来的呢,也就是因为对方是个游吟诗人,他才会留意一下。 堕落到要住十八个银币一个月的旅馆的游吟诗人,他还真的没见过。 灰喀城那些封杀他的奸商们,哪个手头没个百十来个金币? 如果这个游吟诗人不是跟他住同一个旅馆的话,合文郡说不定还会主动接触一下,看看能不能找机会赚点小外快什么的。 他脑子里可是还有不少小故事、好曲子、动人的诗歌没有卖出去呢,实在不行的话,还能拼命回忆回忆母星的舞蹈。 沃尔夫度过了他这辈子最漫长的一周,他多次在心中抱怨为什么佣兵团要派他一个真正的游吟诗人来盯梢,明明找个刺客或是剑士带上一把乐器,就能够冒充游吟诗人了。 游吟诗人都是天生的坐不住,沃尔夫也不例外,当合文郡从第二天开始不出门的时候,沃尔夫就已经开始后悔接这个任务了。 而当合文郡整整三天都没有走出旅馆之后,沃尔夫已经快要崩溃了! 为了让自己稍微好受一些,他甚至提起了笔,开始一边恶意地幻想那两个初级德鲁伊每天都关着门在房间里搞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一边在纸上编造下流不堪的小故事。 而与此同时,合文郡闷在自己的房间里,也在奋笔疾书。 为了避开李往记忆卷轴上面默写那些这个世界不存在的东西,合文郡这次还专门租了两个房间。 “旅馆的床太小了,跟你挤在一起我睡不好。”这么一个烂理由,他就直接把李打发了。 而李居然还不追问。 合文郡在记忆卷轴上默写的东西不少,但是对比起他母星浩瀚无边的知识来说其实也并不多,主要是太多东西他要么就是不了解,要么就是已经不记得了。 所以,他才只花了一周的时间,就完成了这项工作。 不过,在把自己能够回忆起来的东西都写在记忆卷轴上之后,他却发现这里面有很多其实根本就没用。 比如什么宇宙第一速度、宇宙第二速度、宇宙第三速度…… 完成了一件“大事”之后,合文郡觉得自己一下子好像轻松了许多。 在他踏出旅馆大门的那一刻,这一周过得百无聊赖的李和已经快要憋出病来的沃尔夫不约而同地也松了一口气。 沃尔夫远远地跟在脖子上挂着黑猫的合文郡身后,目送着他走进了雇佣兵公会。 上次购买技能的时候,多摩罗告诉过合文郡,德鲁伊赚钱的主要方式应该是前往龙族的地盘上进行采集,所以合文郡打算先了解一下情况再说。 雇佣兵公会并不像合文郡想象的那样,人头攒动,拥挤不堪,相反还略显得有些冷清。 “除了长期采集任务之外,白龙城发布的任务大多数都不是普通的职业者能够胜任的,像是消灭魔兽或者是通缉一类的任务,公会基本上都会自行选择合适的团队直接洽谈,所以我们这里跟其他的雇佣兵公会看起来差别很大。” “长期采集任务只需要领取一本采集目录就可以了,并不需要接取任务。” “采集目录上没有的物资,我们也可以收购,不过要比商店里的收购价格低一点。” 跟雇佣兵公会的工作人员打听了一下情况之后,合文郡就拿着一本薄薄的采集目录离开了。 采集目录是一本巴掌大的小册子,只有八页纸,合文郡本来以为雇佣兵公会需要的物资种类很少,打开目录之后才发现上面密密麻麻的全都是字,而且只有物资的名称,没有任何的描述或是图解。 目录里面记载的东西,大多数他都只听过一个名字,根本不知道长什么样。 这钱好像不怎么好赚啊? 合文郡并不是没有学过植物图鉴和矿物图鉴,这也算是自然德鲁伊的必修功课,不过学过图鉴和把图鉴背下来完全就是两回事。 而且,在德鲁伊学徒的阶段,他们能够接触的图鉴,也只有普通植物与普通矿物两种,魔法植物与魔法矿物,只能从自己的老师那里学习,也就是说,老师认识多少种魔法植物与魔法矿物,学徒们最多也就能学到多少种。 这还要看和老师之间的关系处得怎么样,有没有私下里讨好老师,是不是老师喜欢的学生,以及有没有给老师塞点…… 这不是公会规定的、老师必须传授给学生们的知识,所以,能从老师那里学到多少,全看学生自己的本事。 各种本事…… 合文郡觉得自己从奥利弗那里学到的一定不是全部,奥利弗教授给他的基本都是魔法植物图鉴,关于矿物的知识非常少。 不过也有一种可能,就是奥利弗自己也缺乏魔法矿物方面的知识。 至于李? 老提莫倒是上赶着教他(这是李自己说的,无法证明真伪,合文郡也不敢直接去问老提莫是不是像李说的那样追着他的屁股求着他学),奈何李本人太懒,根本什么都不肯学。 第31章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摆在合文郡面前的只有两个选择。 一是去公会购买或者学习魔法植物和魔法矿物的图鉴,一天花一个金币自行在公会的书库里面看书也可以,直接从多摩罗那里购买已经绘制在记忆卷轴上的图鉴也可以。 不过,那个价钱嘛…… 另外一种方法,就是直接不管图鉴,盲采。 直接依靠“侦测魔力”这个技能,鉴别带有魔力波动的植物和矿物,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它们都采回来。 用这种方式可能会漏掉一些不会散发魔力波动的魔法植物,那些珍稀的普通植物也肯定都没办法发现了。 至于魔法矿物? 那东西又不是掉在地面上随便让人捡的,想要获取魔法矿物,最起码得有一把能挖土的铁锹。 鉴于合文郡的抠门,他肯定选的是第二种方式。 万一要是没什么收获,贴一大笔钱去学习魔法植物图鉴,不是血亏? 还是先试试水再说吧。 而且,虽然多摩罗说德鲁伊在龙族的地盘上遇到危险的可能性比较小,但也不见得就是绝对,龙族的地盘上肯定不是只有龙族和亚龙,自然也会有其他生物,要不然龙族不都得饿死? 而且龙族的地盘上肯定有人! 虽然有可能在龙族地盘上活动的职业者中德鲁伊数量居多,但又不是德鲁伊就不会杀德鲁伊? 正相反,德鲁伊对于德鲁伊来说,同样也是危险生物。 说不定还更危险。 毕竟变形德鲁伊都是会吃人的家伙。 自然德鲁伊也好不到哪儿去,可能他们的魔藤比变形德鲁伊还吃得多! 反正只要不出现大规模屠杀,根本也没人理会城外究竟发生了什么。 当然,合文郡是绝对想不到,自己和李还没有出城,就已经被人盯上了。 沃尔夫并没有独自一个人跟着合文郡出城,而是飞快地回总部,拉了两个刺客一起。 虽然等到他们出城的时候,合文郡已经看不到踪迹了,不过沃尔夫也并不担心,他的两名刺客队友之中,沙普专精的就是跟踪行迹! 本来跟踪这种事情,还得数德鲁伊最为拿手,不过当跟踪对象是德鲁伊的时候,唯一能指望的就是专精跟踪的刺客了。 变形德鲁伊的被动技能“体味消失”,与自然德鲁伊的被动技能“体味变化”,都是能让最优秀的“猎狗”鼻子短路的神技。 正是因为这两个技能的存在,导致历史上知名刺客之中,变形德鲁伊比刺客还多! 能够隐匿身形的不仅仅是刺客与盗贼,还有会隐形的魔兽…… 而且,会隐形的魔兽还不止一种。 而且! 想不被人发现,也不一定非得要隐形,德鲁伊有很多变形技能可以瞒过人的耳目,不过都没有“体味消失”加隐形那么难以破解罢了。 唯一能超越这个梦幻组合的,只有已经被列入禁术的“魔蚊变身”! 实际上,大多数人认为,“魔蚊变身”其实根本没有必要被列入禁术之中,毕竟想要学习这个技能,你得先找到一只“魔蚊”。 大海捞针都比这件事简单一些! 实际上,魔虫变形,大多数都根本找不到修习所需要的魔核来炼制相应的魔药,而且,德鲁伊一般也不会修行魔虫变形。 威力太小,又太脆弱,就算承担侦查的任务都有些不足——虫子的移动速度都有些慢,毕竟它们的体积都很小,对于飞禽走兽很短的距离,对于虫类都很长。 不过,虫子也不是都没有用,比如合文郡就没有发现,他的鞋底上现在沾了一点东西。 猫的鼻子很灵,但是,发现不了信息素。 合文郡可以侦测魔力,但是信息素又没有魔力波动…… 所以,他们丝毫没有察觉合文郡身上被动了手脚。 药,是沃尔夫涂在合文郡的门口的,而且每天都会重复一遍。 而沙普的身上,则藏着一只可以察觉这种信息素的虫子,不过没有人知道究竟是什么虫子,那是他家传的秘法。 除了能从公会学到的技能和技术之外,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奇技淫巧散落在民间。 追出十几里地之后,他们远远地发现了合文郡的身影,而此刻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 再不行动,事情就要变得麻烦了。 夜晚虽然对刺客也非常有利,但那是在对付其他职业的时候,在德鲁伊面前,刺客的看家本领形同虚设,若是靠使用“阴影行走”偷袭,恐怕还没有接近,就会被德鲁伊察觉。 而且,合文郡鞋底上沾的信息素,也快要消散干净了,失去了信息素的指引,沙普想要在野外追踪合文郡的踪迹,也会变得几乎不可能。 直接冲上去自然是不可能的。 他们决定上演一出“英雄救美”的套路,把两个德鲁伊菜鸟拦下来。 这个英雄嘛,自然是两位德鲁伊。 而美呢? 披头散发的沃尔夫一边朝着脖子上挎着黑猫的合文郡猛冲,一边大喊救命。 本来在三个人的意料之中,沃尔夫好歹也算是个有几面之缘的熟人,而合文郡与李就算是两个“冷血”的德鲁伊,不过现在还是血气方刚的小青年,肯定不会见死不救的。 意想不到的是…… 扭头见着沃尔夫从身后喊着救命冲来,合文郡扭头就跑,边跑边揪着黑猫的尾巴往地上一扔,黑猫轻巧地在地上打了个滚,变成了一个光屁股的金发青年。 然后李在跑动之中贴近了合文郡,抓住了他的右臂环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两个人用一种奇怪的姿势又跑出了几步,猛然间李化作了一头健壮的驼鹿,摆了一下身体把搂着他脖子的合文郡甩正,向着前方疾驰而去,胯下的东西高高地左右摇摆。 “我。”沃尔夫忍不住骂了一句完全摆不上台面的脏话,左手一翻,把夹在左臂下的竖琴抓在手上,右手一拨琴弦,一个美妙的和弦响了起来。 “少年轻狂,心高万丈,总想跟上风的步伐,追逐太阳!不知疲倦,无畏苦难,总有一天我的背上,会插上翅膀!……” 听到歌声的合文郡扭头一看,本来已经被甩出了老远的沃尔夫,和原本追着他的两个人,速度逐渐快了起来,正朝着马鹿奔驰的方向猛追。 “我!”合文郡实在没忍住。 “你也会骂这么粗俗的脏话?不至于吧,不就是被人追吗,追上了也不见得就玩完啊?”胯下的马鹿李百忙之中不忘耍个激灵,也不怕狂奔之中岔了气。 “他用的是他妈的我写的歌,唱着我写的歌追我!他妈的老子唱的时候屁用没有,游吟诗人一唱就成了最强的群体加速!”合文郡气得都快不行了。 沃尔夫唱的是他从母星歌坛搬运的一首歌…… 第32章 找龙认妈可救命? 合文郡此时气愤之余又无比庆幸,还好自己只是抄了点母星零碎的、算不上经典的东西换小钱,这么一首名不见经传的《追风者》都能摇身一变,成为游吟诗人的最强群体加速曲,那他要是已经把母星的那些经典都卖出去的话,一曲“早发白帝城”会不会直接让游吟诗人掌握瞬移? 以后可不敢乱卖这些东西了,指不定哪天就是资敌! 老子当不了游吟诗人,那就绝不能助长游吟诗人翻身崛起! 游吟诗人的崛起也将推动人族崛起? 那关我屁事! 德鲁伊最终的伙伴都是禽兽…… 李? 李除了长得像人之外,还有哪一点像人? “好像甩不掉他们哎,这里是山地,他们又有魔法加速,耐力肯定比你要强,怎么办?”合文郡估计了一下,伏在马鹿的背上悄声说道。 “那要不停下来开战?万一我跑得没力气了,那可就连开战的余地都没有了。” 李说话还没有带上气腔,变身之后,他的耐力消耗会有所降低。 “别说傻话,那个游吟诗人的魔力波动比我在帕迪身上感觉到的还要强,我们两个人加起来都干不过他一个人,何况人家有三个人。” 李稍微想了一下才在脑子里回忆起帕迪是谁,他已经一个多月没见过这个人了,都快要忘记自己晋级的时候,就是在帕迪的眼皮子底下,被人洗剥干净,脱掉了全身所有的毛之后,丢进大澡堂的。 “另外那两个人不是追他的吗?” “死到临头了还不忘说笑话?” “此时不说更待何时?留着跟你抱在一起化成灰的时候再说嘛?” “谁要跟你抱在一起化成灰?快别说笑话了,你再说我也不想笑,省省力气吧。”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你能感受到哪个方向的威压强烈吗?朝着威压强烈的地方跑!” “我们去找龙自杀吗?” “多摩罗说德鲁伊在龙的地盘上遇到危险的可能性更小,我思考过了,恐怕跟德鲁伊本身的技能并没有任何关系,而是因为晋级时浸泡过自然之血的缘故。公国只在白龙城调配了一池自然之血,并且要求全体学徒的考核都必须是徒步抵达白龙城,恐怕就是因为那一池自然之血的特殊性。” “什么特殊性?这不是唯一进阶的条件吗?” “你傻啊,虽然整片大陆只有伊兰是德鲁伊管控的国家,可这并不代表其他国家没有德鲁伊啊,尤其这片大陆上又不仅仅只有玛娜帝国,怎么可能进阶的唯一条件就是来白龙城泡自然之血?” “那不然呢?” “自然之血其他国家的德鲁伊自然也有配方啊,但是只有白龙城的这一池自然之血才是最特殊的,所以,德鲁伊总会才会要求公国境内的德鲁伊只能在白龙城进阶,而且还呼吁其他公国的德鲁伊有条件的话也尽量要来白龙城进阶。” “说不定别的公国的德鲁伊公会没有这种实力呢?” “别说胡话,你是不是没有仔细听帕迪介绍,调配自然之血的配方有很多,但只有白龙城这一池是最特殊的,很久之前普通的德鲁伊进阶其实都是找个木桶调配一桶自然之血泡三天就算了的。” “我当时根本没听,怎么个特殊法?” “白龙城的自然之血,都是历代的德鲁伊浸泡过的,最主要的是,白龙城的自然之血里面,有大量的龙血,还有公国境内所有霸主魔兽的血液!” “那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公国的德鲁伊之所以在龙族的地盘上危险会比其他职业小,是因为泡过龙血?” “我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一个可能了。” “所以你才让我找感觉到威压强大的方向跑啊?原来我们不是去自杀,而是去找妈?” “你妈才是龙,赶紧跑吧那么多废话。” “又是你一直跟我聊天的!”李听得合文郡的语气有些不耐烦了,乖乖地闭上嘴低头跑路。 其实什么威压不威压的,他根本没听懂,不过他挺聪明,大概能明白合文郡的意思——朝着危机感最强的方向前进。 这里是龙的地盘,除了龙与亚龙之外,不会再有其他种类的高级魔兽。 虽然如此,但是李也并不能肯定,带给他危机感最强的方向上生活着的一定是龙或者亚龙,他现在只是一头普通的马鹿,只是野兽,连魔兽都不是,虽说动物的危机感应是挺强的,但是这东西属于玄学…… 而且他也不觉得合文郡的分析就一定是对的,毕竟白龙城的龙与龙不同种群之间,也是会互相残杀的…… 就算他们真的能找到一条龙或者亚龙,就能保证自己绝对不会被吃掉? 难道因为他们浸泡的“自然之血”之中,不止存在一种龙的血液,就能让所有的龙都会认为他们是同族吗? 龙又不是没长眼睛? 人长得像不像龙,龙难道分不清吗? 难不成龙都是傻子? 带着这样的疑惑,李又忍不住在奔跑的途中开口了:“就算我们身上沾染了龙血,龙总不可能是眼瞎吧,会分不清我们到底是不是龙?” “二货,这世界上是有人类形态的亚龙种的!”合文郡狠狠地往马鹿的脖子上拍了一巴掌,这种情况下还有心思开脑洞? 就算不好好听老提莫讲课,多听听游吟诗人唱歌,也会知道这世界上有女性变形德鲁伊与龙生下的人类孩子啊,那些孩子们很多都成为了传奇,被世人代代传颂! 而且,老提莫好像比奥利弗还爱讲八卦啊,难道他没跟学生们讲过,当女性变形德鲁伊被霸主魔兽搞大了肚子之后依旧能够化成人形,生下来的就一定会是人类孩子吗! “就算有人类形态的亚龙种,就一定保证龙会认亲吗?”李还要较真。 “闭上你的卤嘴给我跑!”合文郡气得调都没拿准:“碰到龙起码有一线生机,碰不到龙让后面那三个追到了实死无生!” “实死无生,又是外语,好词好词。”李闭嘴之前还不忘赞一句。 第33章 突发意外 “他们这是想干嘛?”托马斯忍不住开口了。 前方那头马鹿一时一个方向,不停奔驰,托马斯看得疑惑不已。 托马斯就是另一名刺客,平日人狠话不多,此时确实有点憋不住了。 从一开始,这两个小菜鸟的表现就异常古怪! 寻常的职业者见到有人被人追杀,就算不出手相助,一般的反应也都是严阵以待,或是开口表示自己毫无插手之意,哪会像这两个家伙一样,听得有人求救,只看一眼,扭头便跑? 他哪知道,作为一名从小就喜欢看悬疑小说的读者,合文郡小小年纪就已经把一句话印在心里了:诡异的巧合往往伴随着阴谋! 这世上并不是没有巧合。 但是,巧合得若是有些刻意了,那就绝对不会是巧合。 有人准备自杀,从楼上跳下来,砸死了一个人,那是巧合。 有人准备自杀,从楼上跳下来,砸死了一个他的熟人,是巧合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有人准备自杀,从楼上跳下来,砸死了一个和他有仇的人,这就绝对不可能是巧合了! 出了城遇到住在同一间旅馆的客人,这说不定是巧合。 出了城遇到住在同一间旅馆的客人被人追杀,这就不太可能是巧合了。 就算真的是巧合,合文郡也不会相信! 而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他只会有一个想法——骗局! 那为什么要设骗局呢? 反正不会对自己有利! 不会对自己有利,自然就是会对自己不利了! 那还等什么? 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只有这两种选择吧? 合文郡又怎么知道打不过呢? 两个刺客,肯定打不过啊,己方只有一名变形德鲁伊,怎么打?真的要打起来,自己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自然德鲁伊,是送一血呢,还是被挟持之后做人质呢? 李一个人肯定是防不住两个啊! 除了跑,还能怎么办? 合文郡还真没想到,真相居然是自己猜测当中最恶劣的情况…… 三个人都是冲自己来的。 可是为什么啊? 李的野爹的正房老婆发现他进京怕当年李代桃僵狸猫换太子的事情败露或是家产落所以买凶杀人想要灭口吗? 思来想去,合文郡也只能想到这个原因了! 就算鹿背再颠,也不可能让他脑子里颠出来那名被李啃了尸体又被他顺了荷包的凄惨青年啊。 别说他根本就不知道连那孩子姓甚名谁,他连那孩子的脸都没记清楚。 “停在原地吧,你们杀害莱昂少爷的事情已经败露了,特里维大人出高价悬赏你们的人头,被撒尔维亚家族盯上的人,还没有能逃得脱的。乖乖停下受死,赏你们个痛快的!”追得有点不耐烦了,沃尔夫突然高声叫道。 莱昂? 特里维? 撒尔维亚家族? 合文郡快速地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被李干掉的那四个人,两个刺客、一个弓手、一名骑士,没一个像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你说的什么莱昂我根本不认识,怎么可能杀害他呢?”合文郡扭头喊了一句。 “莱昂少爷的钱袋就在你身上,上面还印着撒尔维亚家族的族徽,你还想抵赖?” 钱袋? 合文郡脑子一转,终于想明白了莱昂到底是何许人也。 “他不是我们杀的,钱袋是我在尸体上面捡到的。” “这种谎话,骗骗小孩子还行,你觉得我们会信?”沃尔夫还没搭腔,沙普忍不住高声喊道。 沙普这一喊,沃尔夫顿时心里不爽。 两个小毛头,骗一骗,哄一哄,说不定就停下受死了,你这么一喊,他们还怎么会停? 刺客心直,哪有游吟诗人那么多花花肠子? 看起来,对方是不会信自己的解释了。 合文郡立即就判断出来了。 那怎么办呢,只能继续逃了。 后边的三名追兵,也没再喊,大概也觉得没什么可能喊两句就能把人拦下了。 一追一逃就这么默默持续,转眼夜幕已经降临,不过李却还未力竭,而沃尔夫也已经又将《追风者》一曲唱了两遍。 游吟诗人的辅助技能持续的时间虽长,却也依旧会有个尽头,却并不像德鲁伊的变身技能那样,可以持续无休。 沃尔夫心中其实还是有点急的,游吟诗人的辅助技能范围广时间长自是不假,可消耗魔力的水平也是很高的,照这个样子追下去,就算他是中级职业者,可也真不见得能在魔力消耗完之前就拦下那匹狂奔的马鹿。 而且,这里可是龙族的地盘,越往深处去,可就越危险。 突然,斜刺里一头斑斓猎豹从草丛阴影处扑了出来,合文郡心下一惊,不过李屁股忽地一扭,猎豹的扑了个空,闪在地上打了个滚,随即爬起身来,朝着马鹿追了过去。 不过,李的狗屎运属性很可能是被合文郡的霉运属性给压制了一下,闪避猎豹扑击的同时,他的后脚(后蹄)不慎踩在了一块小石子上,滑了一个趔趄,虽然及时稳住了身形,却似乎有些扭伤,难以再继续奔跑。 “我的脚有些扭了。”他悄声说了一句,身体突然化回了人形,等到合文郡双脚稳稳地站在了地上之后,又忽地变作高大威猛的熊人,护在了合文郡的身前。 狼人变形时,身形与人类是很相像的,而化作熊人形态时,德鲁伊的身体却会变得高大壮实,与熊的体格类似,不过手长腿长,手掌如人。 李所化的熊人身高两米过五,把合文郡严严实实地护在了身后。 而那头猎豹见猎物突然变了个样子,似乎有些迟疑,停在原地不停徘徊。 李张口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熊吼,猎豹一惊,扭头朝着夜色之中逃窜而去。 猎豹虽然被吓跑了,不过他们二人却被三名追兵趁机围在了中间。 “我已经说过了,那个莱昂不是我们杀的。”合文郡又解释了一次,只是他自己也很清楚,对方应该是听不进去的。 “莱昂少爷是不是你们杀的,并不重要,特里维大人交给我们的任务,只是要取你们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们只要把你们两个的人头带回去交给他就可以了。”沃尔夫平静地说道。 “特里维大人是谁,公国的官员吗?你说的撒尔维亚家族又是什么?”熊人瓮声瓮气地问道。 “果然是外地来的小菜鸟啊,连大商人特里维的名字都没有听过。撒尔维亚家族是公国知名的商业家族,特里维大人就是撒尔维亚家族的当代家主。” “只是个商人嘛?我还以为他是个大官。”李的熊脸上看不出表情来,语气却显得挺不屑。 “不要以为特里维大人是普通的商人,能像撒尔维亚家族那样,每一代家主都可以通过捐献获得伯爵爵位的商人家族可不多,这样你可以想象撒尔维亚家族多么有钱了吧?”沃尔夫的脸上写满了崇拜。 不过,他这话纯粹是对牛弹琴,李对向公国购买爵位需要花费多大的代价,根本没有概念。 李其实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会打听这些,到底是想拖延时间还是想着万一能有机会逃出生天以后报复,他自己都说不清。 “那你就不怕我们也是什么大人物?”李开始胡说八道:“你知道我们头发是什么颜色的吧,在白龙城里,你见过头发这种颜色的人吗?” 李的发色是非常特别的金白色,十分罕见,反正在灰喀城只有他的头发是这种颜色的,而在白龙城,李与合文郡也未曾见到过如此发色的人。 他的发色在浸泡过“自然之血”后稍微深了一些,不过还是偏白的金色。 而在与他一同浸泡过“自然之血”后,合文郡的毛发颜色也变得和李一模一样了,他原本的发色是很常见的棕黑色。 实际上,合文郡的毛发本来是纯粹的黑色,不过在被冷冻了一百多万年之后,黑色素好像减弱了一些。 “大人物会住十八个银币就能包月的破旅馆?”沃尔夫不屑道:“你的发色倒是真的让人觉得你的身份不同寻常,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就算你是某个大人物的孩子,也是被完完全全抛弃掉的。” “你看,我就说应该住个好一点的地方吧!”李扭头对合文郡抱怨。 “现在说这个有什么用?”合文郡道:“人都快死了。” “是啊,下辈子投胎,再考虑住好一点的旅馆吧,这辈子是不可能了。”沃尔夫轻声笑了起来,右手按在了竖琴的琴弦上,看样子是准备要攻击了。 第34章 没找到妈,找到了奶奶 托马斯和沙普见沃尔夫把手指按在了琴弦上,便立刻拔出了自己的武器,摆好了架势,随时准备攻击。 而就在此时,一团乳白色的云从天上压了下来。 “不好,龙!”沙普率先发现了这个异常,高喊一声,随即隐去了身形。 其实,“阴影行走”这个技能,对智慧与等阶都比较高的魔兽,效果并不大,只不过如果刺客并没有主动发起攻击,那么魔兽在并不饥饿的情况下,通常也是不会理会刺客的。 实际上,就算刺客不隐身,其实也没什么区别。 反而有时候隐身还会激怒某些智慧非常高的魔兽。 不过,沙普此时的选择还是非常明智的。 在场上有五个人,虽然可能加起来都不够一条成年的龙饱餐一顿,但是天塌下来高个子的先顶上,龙饿了跑得慢的先被吃。 而且,五个人都是职业者,大家往不同的方向跑的话,也可以搏一搏龙不会去追的可能性。 托马斯继沙普之后隐去了身形,而沃尔夫则是直接扭头向着来路狂奔,边跑还边又弹奏竖琴唱起了《追风者》。 那团白云,或者说是龙,并没有追。 合文郡与李也没有逃。 就算是想逃估计也逃不掉。 现在的情况正是他们所期望的,最终只看他们究竟是会被龙杀死,还是能逃得性命了,到底会是什么结果,他们从一开始就没底。 本来他们就是想求一线生机,现在只看那一线生机是否存在了。 云中探了个脑袋出来,合文郡和李首先注意到的就是那铜铃一般的圆眼睛,两个呼吸之后发现龙并没有什么行动,只是好奇地盯着他们两个看,这才放下心来,开始打量整个龙头。 从龙头的大小,以及隐藏着龙的身躯的白云来看,这条龙的体型似乎并不算大,而从它的身躯被云团裹满来判断的话,可以肯定,它是一条无翅龙。 虽然有翅龙其实也不是用翅膀来飞行的,不过它们还是习惯飞行的时候像鸟类一样拍打翅膀。 无翅龙的体型如同蛇一样修长曼妙,只是身体的直径比蛇可是粗壮了很多,所以没办法像蛇一样盘在一起,最多只能像弹簧一样卷一卷,所以,它们如果不动的话,很喜欢盘在一颗树上,或是一根石柱子上面。 当然,它们只会在自己的老巢里这么做,在有外“人”的场合下,它们都是会保持良好的仪态的。 龙族的智慧普遍很高,而且它们有自己的语言,虽然人类把它们归类在了魔兽当中,但是在龙族看来,人族才是低等的蝼蚁,而龙族,则是优雅而高贵的生物。 跟人类有什么好计较的? 人类之中,也只有强者才值得龙族尊敬,比如能够控制龙族的大德鲁伊们,以及可以变身龙族的大德鲁伊们。 这是一条黑龙,龙头上的鳞片闪着摄人心魄的亮光,两支洁白的龙角虽然与鳞片的颜色形成了极大的反差,但是却并没有违和感,反而有一种动人心弦的美。 “嗡!” 龙开口了。 它说的是龙语,龙语表面上比人类的语言简单很多,只有几个音节,听起来像是普通的野兽在吼叫,但实际上,其中有许多细微的震动,只不过人的耳朵是听不到这些细节的。 不过,当龙在这些细微的震动中灌注了魔力之后,不仅是人,就连普通的野兽也能够明白它们的意思。 “两条小龙。”龙说的是这个意思。 合文郡与李面面相觑,龙还真的会以为他们是同类? 不过出于谨慎,他们都没有出声。 “你们好弱,不过,你们身体中的血脉却很浓郁,似乎还带有一丝神性?祖龙什么时候又偷偷地来过这一界,还诞下了两个后代?不对啊,你们身体中的神性,似乎并不是祖龙的神性。” 这句话在合文郡与李的脑海中是这样的,但是他们耳朵里听到的,却只有一声悠长的“哼”。 神性? 合文郡用余光瞟了李一眼——这家伙跟神有关系? 反正龙说的肯定不是他自己,他就是一个凡人出身,虽然来自另一颗星球,但他的母星却是一颗彻头彻尾的科技星球,根本没有什么神存在,甚至大多数人根本不相信神的存在。 不过,他转念一想,又有些迟疑——也说不定这神性是在说自己?在宇宙中沉睡了一百多万年之后有点异常了? 合文郡完全忽略了,龙刚刚说的是“你们”而不是“你”! 这点神性到底源自于他们两个谁的身体,现在已经根本说不清了,在浸泡“自然之血”的那三天里,他身体里的纳米机器人吸纳了李的基因,但同时,他身体在与“自然之血”进行体液交互的同时,李的身体也同样受到了影响。 “昂。”龙又鸣叫了一声。 “你们是来寻找亲人的吗?不过很可惜,你们的亲人恐怕不在这里,你们两个的血脉浓郁得像是祖龙亲生的孩子,不过没有神性,你们的父亲肯定是跟祖龙三代之内的子嗣,而这片龙谷中生活的所有龙,都至少是祖龙百代之后的子孙。” “不过,既然你们是来寻找亲人的,要不要去我的家园看一看?以你们血脉的纯度来看,你们两个可以说与所有的龙都有亲属关系。” “嗯。”龙又短促地补充了一声。 “不过,虽然你们与祖龙的亲代很近,但是也不要指望我会称呼你们做爷爷,你们的力量实在是太弱了,暂时还配不上这个称呼。” 本来也没指望你叫爷爷,怎么敢? 合文郡与李的脑子里同时闪过了这个念头。 “我叫合文郡,他叫李,你可以这么称呼我们,请问我们该怎么称呼你?”合文郡努力想让自己的声音不要颤抖。 “嗯。”(我的名字很长的,你们会记不住,你们可以叫我乃乃。) “你是母的?”李一时口快,然后赶紧找补:“我是说,你是一位女士?” “嗡。”(我是男的。) 李的熊脸上看不出表情来,但是心里在拼命地吐槽——一个男的,叫奶奶?你叫爷爷占我的便宜我还比较能接受,叫奶奶真心接受不了啊…… “嗡。”(你的样子好奇怪啊,你的妈妈是狗熊吗?可是你为什么没有龙角呢,就算你的妈妈是狗熊,你也应该长角才对啊!而且你为什么会长毛?龙还从来没有生出来过长毛的孩子呢。) 第35章 与世隔绝 被误认成一只狗熊亚龙对于李这么不要脸的人来说,算不上什么大事。 不过,在被乃乃抓在爪中飞上天空之前,他还是恢复了人形,不过却依旧是赤条条的。 乃乃并没有给他穿衣服的时间。 龙提出要把他们两个人带到族群聚集的地方去的时候,合文郡并没有拒绝,考虑到那个所谓的特里维伯爵的势力不知道到底有多大,他认为暂时不回白龙城去,可能会是一个好的选择。 或者永远不会去也行。 他和李都是无家可归的孤儿,在哪里生活对于他们来说都一样,伊兰公国境内的所有城市都有德鲁伊公会,只要有德鲁伊公会,就能保证他们的职业前途。 不过,他没料到的是,乃乃居然把他们带到了一个从大陆架延伸到海里的小岛上面了。 合文郡原本还纳闷白龙城附近的龙怎么会数量多到需要放开种群之间的杀戮来减少数量,毕竟在他看来,白龙城四面环绕的山脉,去掉龙不会涉足的东部山脉,面积也不足以容纳太多的龙生活。 每一条龙都是需要自己占据一大片的领地的。 被乃乃抓在爪中翱翔过天际之时,合文郡才想通,之所以龙没有要求占据白龙城东部的山脉,可能并非是为了给白龙城的职业者留下活动的空间,单纯是因为东部的山脉面积太小了吧…… 白龙城南、西、北三个方向的山脉,几乎完全连成了一片,然后向着西北的方向扩散延伸了出去,一直通向了海边。 如果这都是属于龙的地盘,那好像龙的地盘起码占了伊兰公国一半以上的国土面积了。 那到底伊兰算是人类的公国,还是魔兽的公国? 伊兰公国剩下的那一半国土,其实大部分也是森林、草原和湖泊,城市占据的面积其实并不多,而每一座城市相邻的距离都非常远——城市管辖区域的划分,其实是按照霸主魔兽种群的领地面积来分配的。 而在伊兰公国的境内,种群数量最多的一支霸主魔兽,就是龙。 不过,伊兰公国的龙,都是外来的,所以,它们在明明有能够驱逐所有霸主魔兽的能力的情况下,遵照开国国王的意志进行了退让,在德鲁伊们的斡旋之下,把另外的一半国土留给了其他的霸主魔兽。 而条件,则是这些霸主魔兽,必须承担起护卫伊兰公国的责任来,而且要约束自己领地中的魔兽,不去侵扰人类的城市。 也正是有了这样的协议,伊兰公国才得以建立,否则以公国境内的自然环境来看,是完全不适合人类生存的。 大部分的人类并不是职业者,他们或者没有成为职业者的财力,或者不愿承担职业者的责任。 其实总结起来,就是这些人没有成为职业者的勇气和信心。 反正做个普普通通的人也挺好的,就算成为职业者,其实也还是要和普通人一样疲于奔命,而且还得承担比普通人更重的职责——护卫人类。 职业者其实就相当于士兵,不过与合文郡母星上的士兵不同,这颗星球上的士兵们是“散养”的,有事发生就会被召集起来,没事的时候得自己养活自己。 颇有些像他母星古时某些朝代的“军户”制度。 无翅龙都是比较喜欢靠近水域生活的,所以,海中林立的小岛与海岸线附近的高山才是它们的地盘,而相对靠近白龙城的山脉,是大多数有翅龙生活的地方。 那乃乃去白龙城附近干什么去了? 它自己说是出去散了散心,顺便找朋友串了个门。 不过李偷偷摸摸地跟合文郡咬耳朵,说乃乃肯定是去“搞对象”了。 龙平时都是独居的,它们的社会中并没有“结为夫妻”的惯例,用李的总结来说就是“习惯苟合”,即便是保持长期关系的公龙与母龙平时也都只会在各自的领地上生活。 而龙的日常生活可是大对了李的胃口,他甚至有些惋惜起自己为什么没有投个龙胎来了。 龙大多数的时间都在休眠,甚至可以很长时间都不进食,就只在睡觉。 像李这种躺到床上就起不来的人,合文郡也觉得他确实适合做一条龙。 就是偶尔那一餐胃口太大,他估计是养不起。 乃乃的“家”在海岛的边缘上,是一个连通了大海的洞穴。 洞穴里并没有什么传说之中常常出现的龙的宝藏,只有一棵奇特的树,以及一堆各种颜色的鳞片。 “很多都是我身上脱落下来的,也有其他的龙脱落的鳞片,偶尔有龙死亡的话,我们也会取一些鳞片做纪念。” “亮晶晶的宝石?我当然很喜欢啊,但是也没有人送给我啊,难道我自己去挖吗?” “魔核?应该都直接吃进肚子里去的吧,应该都会消化掉的。要是消化不了的,那肯定是拉出去啊。” “我怎么会在自己家里排泄呢?肯定是去大海里面找个地方,有时候我也会去山上,主要看心情。” “那棵树对你们可能没用,我选的是一棵不会结果子的树,只有它的树心会变成魔法木。” “给了你我睡哪啊?” “你去找一棵跟它差不多的树给我,我就把它送给你咯,反正它对我也没什么别的用。” 乃乃倒是够大方,不过李最终也只能望而兴叹。想要找一棵能够承载乃乃,还能让它睡得舒服的大树,完全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乃乃倒是说在它死亡之后这棵树可以留给李,不过没有意外的话,李多半是会死在它前面的。 最后李只好偷偷摸摸地捡了几片龙鳞塞到了自己的背包里。 这个海岛距离最近的城市(白龙城)也是极远的,想要在短时期内凭借自己的力量回到人类的世界,似乎有些不太可能,而乃乃这条不负责任的龙回家后不久就开始睡觉,合文郡也不敢叫醒它,更不敢提出让乃乃把他们两个再送回去了。 从一开始,乃乃自作主张地认定他们“两条小龙”是来寻亲的时候,他们就没有开口解释过,而乃乃也确实把他们带到了族群聚居的地方。 “那现在怎么办?” 看着已经缠在树上开始打呼噜的黑龙,李请示了一下领导。 “还能怎么办?先安顿在这里吧,在我们有把握长途跋涉回到人类的城市之前,恐怕只能在这里做野人了。” 第36章 思量规划 李真不觉得做野人是件好事,虽然他可以赤裸着身体到处乱跑,但是却要做很多他在城市里都不用理会的事情。 让娇滴滴的自然德鲁伊去狩猎食物显然是不现实的,只能由李去做这事情。李不光能捕捉陆地上的动物,还能去海里捕捞水产。 龙岛的附近,居然生活着几个人鱼部落,偶尔还能从他们手里换一些东西。 人鱼肯定是不需要合文郡烤熟的肉的,不过,这岛上有着许多龙不要、但是却没有人敢觊觎的东西。 比如大量年纪惊人的橡树,不但挂满了金银橡实,而且还有槲寄生缠在枝头上,各种颜色的果实甚是诱人。 在岛中央的位置,有一棵更为奇异的庞大橡树,枝繁叶茂,遮天蔽日,粗壮的枝条上挂着一簇又一簇的槲寄生。 而那些把枝条拖得沉沉低垂的橡实,既非银,也非金,却是犹如玻璃一般透明的!透过透明的外壳,竟然还能看到里面包裹的果肉。 果肉也并非如同普通橡实一样,而是小小的一粒,颜色像是刚发芽的小草被小雨滋润过一般柔美动人! 合文郡还从未听说过有这样的橡实。 不过,他却也不敢摘取。 并非是怕恶了龙族,只是他根本没有储存的手段。 金橡实和银橡实在枝头不被采摘的话,可以挂上四五年都不会掉落腐烂,但要是采摘下来,没有特殊保管手段的话,最多也只能存放两年,这已经是魔法果实中最长的保质期限了。 而那透明的玻璃橡实,合文郡却不知道它采摘下来后究竟能保管多久,但看样子也知道它非常珍贵,如果摘下来无法保存的话,那可真的是暴敛天物,无比浪费! 至于现吃? 那是更不可能了。 两个初级德鲁伊现在服用银橡实都需要五六天才能消化,这还已经是有所进步了,吃金橡实都要原地爆炸的! 这种奇特的橡实,怎敢乱吃? 就连那棵橡树枝头的槲寄生,他都不敢去碰。 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龙岛上到处都是神奇的植物,他却大多数都不认识。 就连跟人鱼换东西,合文郡也只敢收割金银橡实去换。 在乃乃的洞穴里用兽皮铺了张床,睡觉时的安全就可以保证了,合文郡倒并不担心洞穴里浓郁的湿气对身体有什么影响,毕竟他再怎么孱弱,也是个职业者,而且德鲁伊适应自然的能力是无与伦比的。 合文郡唯一顾虑的,是李的“食人癖”发作。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别说岛上渺无人烟,就算是把绵长的海岸线搜遍了,也找不到半个人影。 李要是犯了病,除了祸祸合文郡之外,就只能吃自己了! 合文郡确实和李商讨了一下他能不能自给自足。 因为他确实不想割肉饲李,也不想半夜睡着睡着被红了眼的李扑倒。 孱弱如他,怎有力量反抗? 李在戏弄了合文郡小半天之后,才告诉他不必担忧——这个问题他已经解决了。 人鱼们帮了大忙! 李自然不是用吃人鱼的方法解决的,对可爱的邻居怎么下得去嘴? 在海湾的对面,算是挺遥远的地方,是有人类生活的,而人鱼们可以从他们那里,帮李弄到肉。 虽然很麻烦,也很不新鲜。 并且很贵,一块就要一枚金橡实! 这也足以令合文郡觉得谢天谢地了,贵就贵吧,反正岛上到处都是老橡树。 其实离群索居在农耕社会也并不见得是什么坏事,人类有时候不得不以群体的形式抱团生存,主要的原因其实是因为自身的力量太过弱小,安全无法得以保障。 而对于合文郡和李来说,这个问题对他们没有影响。 岛上虽然并不仅仅生活着龙族,同样也生活着其他的动物,和诸多的魔兽——龙族也需要保障食物。但是,合文郡和李是在黑龙乃乃的洞穴里面安家的,而德鲁伊在自然之中规避危险的能力又很强,所以他们的安全是不成问题的。 出门狩猎采集的时候稍加谨慎就是了。 岛上的生活资源也非常丰富,唯一困扰合文郡的问题就只有取火——他的火柴很快就用光了,而且没有了新的来源(人鱼能给李提供肉,但是没办法提供火柴),所以只能靠依赖燧石了。 低级的德鲁伊是学不会火系的魔法的,他们体内只积蓄了木与冰两种魔法元素。 李倒是并不在意有没有火种,没有熟肉的话,他可以直接吃生食。 所以,最终的唯一遗憾,就只剩下了无法获取新的职业技能。 没有新的职业技能,就意味着合文郡和李的实力,进步会非常缓慢。 合文郡在晋级之后只学了三个技能:寒冰装甲、侦测魔力、魔藤。 除了魔藤算是一个万金油技能,其他两个技能都是纯粹的辅助技能,就算是魔藤,其实也是偏于辅助,一株藤蔓就算越来越坚韧,能有多强的攻击力? 而李在晋级之后,先后学了三个技能,不得不说事有凑巧,如果不是合文郡逼着他学习了人鱼变身,现在的局面可能更加难堪。 不过,就算随着李的魔力逐渐增强,人鱼变身这个技能的威力也会越来越大,等到李晋级中阶变形德鲁伊,他所化身的人鱼也就相当于成年,可以使用各种天赋的水系魔法,但他的实力依旧还是没多大进步。 人鱼成长到极限,同样是霸主级的实力,但是它们的实力和海妖一般,局限性相当强,都只有在水里才能发挥巨大的力量,一旦脱离了水,它们就会陷入虚弱状态。 也就是说,就算李能在这孤岛上快速成长为一名大德鲁伊,他也只有在水中才能发挥等同于大德鲁伊的实力…… 这其实还算是抬举他了,哪个大德鲁伊只能变身人鱼? 而且,人鱼在海中的霸主级魔兽中,也就占了“灵”字,那深海之中,恐怖到连龙都不愿意轻易招惹的存在比比皆是,人鱼和海妖之所谓能在海中占据一席之地,也只因它们和人类一样繁衍容易,人多势众罢了。 再说李的前景也不在海里,人类始终是以陆地为家的。 所以,不仅仅是合文郡前途渺茫,李也一样。变形德鲁伊从摆脱学徒的身份开始,就是靠着各种魔兽变身逞威风的,其他类型的技能不仅少,而且大多数只能用来当个消遣。 初级的变形德鲁伊最常学习的技能,除了魔兽变身之外就只有四个:猫人、狼人、熊人、局部变身。这四个技能,李学了两个,剩下的两个技能,猫人变身比较适合于山林,局部变身嘛,说句实话,用的好的德鲁伊能在实战里把它玩出花来,其他的德鲁伊能在平时把它玩出花来…… 而且,局部变身这个技能,是需要学习大量的变身技之后才能让它威力体现出来的,像李这样的,只会学徒级的熊、鹿、狼、乌鸦和猫五种变身技能的,根本玩不出什么花样来。 最多也就是胳膊变成熊大力、手变成猫爪可以轻松爬树、头部变形为狼或者熊咬合力强,还能长出一对没办法带着自己飞,只能滑翔的翅膀来。 熊人变身和狼人变身实际上就是从局部变身衍生出来的技能,对局部变身没有任何增益。 而这个技能实际上是这么玩的: 变眼睛、变舌头、变耳朵、变鼻子、变皮肤、给自己的身体里增加一个特别的器官——比如丝囊或者是毒囊。 没点贱气真的玩不转这个技能,就算是李那种人,合文郡都觉得他有点不够贱。 大多数的德鲁伊其实只会发展猫人、熊人和狼人变身,这三种变身在学习某种对应的魔兽变身之后,可以进化为高级的魔兽人形态。 其他的变身其实也是有这样的效果的,只是它们对应的魔兽要么不够强力,要么太过稀有。 也就是只有猫科、熊科、犬科的强力魔兽,品种数量都比较多。 合文郡本来想打打人鱼的主意,海的那边既然有人类生存,人鱼还与那边的人类有交集,说不定还能弄到德鲁伊的技能卷轴? 不过这个算盘最后还是落空了,附近的几个人鱼部落都表示没有这样的能力,至于是真的还是推托,合文郡就不得而知了。 就算在这岛上魔力可以快速增强,但是实力却不会有太大提升,这对于合文郡来说是没有办法接受的!就算他和李在这岛上能晋级大德鲁伊又怎样?没有技能,大德鲁伊也干不过中级的职业者! 绞尽脑汁冥思苦想了许久,合文郡最终打上了自己脑海中那些记忆的主意。 第37章 找点事干,提高自己 让李学文自然是不可能的,别说母星那些博大精深的学问,对于一名只要字有些生僻就不认识的、刚刚脱离文盲行列的学渣,十以上的加减法都可能把李折磨疯。 而且教李这些东西也没什么用。 这个世界,那些治国安邦平天下的家伙其实都跟文盲差不多,有些还真的就是文盲,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们不聪明,但是只聪明,其实也没有多大用。 实际上,管理国家的大多都是武将背后的幕僚,而且,这个世界并不复杂,而不复杂的世界,也并不需要金字塔顶端的人有多么睿智。 这与合文郡的母星是完全不同的。 那个已经消失的文明,社会是非常复杂的,复杂到就算是管理者天赋异禀都没有办法面面俱到,而让那个社会变得越来越复杂的原因,就是人太多。 作为一颗完全走科技路线的星球,科技越发达,实际上需要的人力也就越少,而当人类的数量根本已经完全超出了社会需求,甚至溢出五倍、十倍的时候,管理社会就变得艰难无比。 而这个世界,社会很简单,也很纯朴,人口其实也不多,所以,在这个世界做上位者,可是很快乐的——有事自有他人做,上位者唯一的职责就是保持强大的力量,镇压一切不和谐的声音。 最初合文郡觉得这样的社会是畸形的,但慢慢地,他好像也不再这么认为了。 其实,社会根本就没有什么畸形的说法,只有形态的不同而已。 合文郡并不傻,也并不偏执,所以,他很明白,在这样的社会中生存,是不可能再按照他从小被灌输的理念行事的,而是要遵循这个社会的准则。 社会,就是人类的自然。 顺天而生,逆天必亡。 母星人以前总说要“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但是现在合文郡总觉得,母星的人类曾经抱着这样的信念所做的一切,都依旧是“顺应自然”,人类所能做到的事情,都是自然允许的事情,而自然不允许的事情,人类也根本无法做到! 而对于合文郡来说,别说征服自然,改变社会了,就连改变李,他都很难做到。 好在,他希望李学习的东西,本就是李的兴趣所在。 “你懂得这么妙的技击术,怎么藏着掖着一直都不给我知道?” 合文郡教给李的技击术有两套,一套名叫“太极拳”,另一套名叫“八极拳”。实际上,他在这两套拳上的造诣并不深,说是只懂皮毛也不为过,毕竟这只是他在登上宇宙飞船前一年的准备时间里学习的保命技巧之一。 拳他练得不怎么样,理论基础倒是挺扎实的,不过也因为只有理论基础扎实,所以教李这两套拳法,也就花了不到半天的时间。 文有太极平天下,武有八极镇乾坤。作为合文郡母星技击术最高境界的这两套拳,自然不是一个半桶水都不到的师傅用不到半天时间就能教会的,但合文郡也只能做到如此地步,剩下的就得看李自己的悟性了。 而李在这方面的悟性确实也很高,他这个人在战斗方面极有天赋,否则也不会成为灰喀的“地下格斗之王”。 不过,李的技击术一半是他自己本能发展出来的,另一半则是从他的老师提莫那里学来的,其实就是纯粹的野性搏击之道。 但是合文郡母星的技击术,虽然最初也是人类模仿动物创造出来的,但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还融入了人类的智慧在其中。 这个世界有没有类似这样充满智慧的技击术,合文郡并不知道,毕竟除了自然派系之外,其他的职业者都是近战流,当然也会琢磨这方面的事情。 但在这个世界的职业者更依赖于魔力加成的情况下,合文郡不相信有人能够创出比这两套拳更高明的技击之术。 把自己所知道的东西都教给李之后,合文郡也开始自己锻炼,他也同样需要增强自己的战斗能力,哪怕他的未来要走的是法师的路线,但一名会搏击术的法师,总是要比一个固定炮台更强。 而且,就现在的情况来看,这也是他唯一能够增强自己实力的办法。 在李开始龇牙咧嘴地拉筋的时候,合文郡开始练习拔剑。 他曾经的求生教官给学员们讲过这么一句话:“装备武器的速度是获得战斗胜利的第一个关键。” 对于冷兵器来说,这第一个关键就是把武器快速地取在手中。 而对于热武器来说,这第一个关键就是快速地装满弹夹。 锻炼身体对合文郡来说倒是没什么必要,他的身体细胞大部分都被纳米生物机器人替换了,所以即使不刻意锻炼,他的身体状态也会一直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所谓的“手无缚鸡之力”只是对比其他的职业者而言,对上普通人,他还是能一个打几个的。 所以,在李教训他练习搏击要从增强身体柔韧度和力量开始的时候,合文郡轻轻松松地把自己的腿勾在了后脑勺上来了个金鸡独立,又把一块十几斤重的石头扔出了二十多米的距离,狠狠地刺激了李一把。 李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他从来都没发觉合文郡的身体素质居然这么好。 曾经的灰喀城“地下格斗之王”在短暂地怀疑自己究竟是不是名不符实之后,像是受到了刺激一般发奋图强起来。 第38章 向大海的对面进发 龙岛上的一切,都是属于龙的,即使龙根本不用! 合文郡本以为或许会有大德鲁伊定期来收获龙岛上的橡实以及各种魔法果实,不过在打听过之后才知道,在龙和伊兰公国商定的协议之中,凡是在龙族地盘上的一切,都是属于龙的。 公国想要采集这些资源,也必须先经过龙的同意。 反倒是个人如果在龙的地盘上发现了什么魔法植物,是可以自由采摘的。 而德鲁伊公会所需要的橡实,是在公国自己经营的橡树园出产的,没有必要的情况下(比如遭受自然灾害令橡实减产),公国是不会求到龙的头上来的。 “只有人类自己栽种的橡树才属于公国,这是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在神的见证下约定好的事情。” 很久才会苏醒一次的乃乃是这么说的。 虽然这使得合文郡能够放心采摘龙岛上的橡实,但是却也破灭了他对某一天有个大德鲁伊能顺路把他们两个接走的期待。 而按照白龙城到龙岛的距离来判断,其他职业者抵达这里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龙只与伊兰的德鲁伊签署过协议,不会伤害他们。” 这句话还包含另一层意思——亚龙种并不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所以,就算是德鲁伊踏足龙的地盘,也并不是全无危险的。 就算伊兰公国的德鲁伊都会在浸泡“自然之血”的时候沾染龙的气息,但这也不能让亚龙种不会伤害他们。 亚龙种在蜕变为龙之前,智力都是随妈的。 而且龙并不承认亚龙种属于龙族,所以,伊兰公国与龙签署的协议,对亚龙种并没有约束力。 知道这个情况后,合文郡心有点凉。 他和李如果想回到白龙城,必须穿越面积极为广阔的龙族领地,而在其中,有无数的亚龙种生活。 亚龙种并不一定是公龙拈花惹草的结果,普通的野兽就算是在龙的jy里面打个滚都有可能怀上宝宝。 乃乃透露的某些秘闻,都是不好细说的。 日子就一天天地在平淡与无聊中滑走,两个人也在不知不觉中踏入了高级的门槛。 增长的也不光是实力,还有年纪。 还有头发和下巴上的胡子,以及身上其他部位的毛。 岛上有数不清的橡实,作为德鲁伊,只要有得吃,实力增长就会飞快。实际上,限制大多数德鲁伊进步的,都是资源,从脱离学徒的身份开始,他们就必须靠自己的力量去获取银橡实和金橡实。 如果没有能够在野外发现金银橡实的幸运属性,那德鲁伊就只能用钱买了。 只要有足够的钱,在三十岁之前晋级大德鲁伊,也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 当然,如果不想做一名名不符实的大德鲁伊,那就需要更多更多的钱了…… 合文郡曾经尝试了一下自创技能,不过最后都以失败告终。他并没有历史上那些创新技能的伟人所拥有的聪颖天资,而且创造技能也并不是只要天生聪慧就有可能的,除了要掌握大量的知识之外,还有某些幕后的推手在里面作用。 而合文郡根本也没到开始接触“职业理论知识”的那个水平。 他脑子里记得的那些东西,对于创造职业技能,一点帮助也没有。 龙岛上枯燥无味的生活已经触碰到了两个年轻人能够承受的极限,合文郡终于开始着手准备回归人类社会的相关事宜。 对于两个只掌握了初级技能的高级德鲁伊来说,翻越崇山峻岭重回白龙城依旧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不过这也并不是合文郡的计划,既然无法回头,那就继续前进,海的对岸也同样有人类生活,穿越一道海峡的危险其实并不大。 这件事对于李来说更是轻而易举就能完成,他在人类形态下依旧是个不会水的旱鸭子,但是在化身人鱼之后,他现在水中前进的速度比真正的人鱼还要快很多。 大海阻挠的只有合文郡一个人。 当然,阻碍他们回归人类社会的因素也不仅仅只有大海,还有对龙岛上这些“财富”的无比眷恋。 并非是他们两个太过贪心,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可能轻易地舍弃这一切。 要是有能力,合文郡肯定是要把龙岛整个打包的。 不过,在与人鱼们斗智斗勇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了无数的日子之后,他也只弄到了一件不到三立方米的空间装备。 这是一条小屯屯的胃部化石,至于它究竟是天然形成的化石,还是使用特殊的手段人工制造的化石,合文郡就搞不清楚了。 小屯屯是一种体积非常小的海鱼,身体只有一颗鸽子蛋大小,以水草为食,非常稀有。它们一次可以吃下足够自己生存两年到三年的食物,然后就会深深地钻进海底的泥沙里面去,把自己藏起来。 小屯屯的胃具有空间魔力,它们的胃形成的化石,是一种天然的空间装备,被海族称为“犹格之珠”。 犹格索托斯,是空间系的一位神明。 除了一枚“犹格之珠”外,合文郡还从人鱼的手里换到了另一样东西,名为“水肺”。 “水肺”是用海蝴蝶的躯体制作的。 海蝴蝶并不是生活在海里的蝴蝶,而是与蝴蝶长得很像的一种魔法植物,用海蝴蝶制作的“水肺”可以把根扎进陆地生物的肺部,使它们获得在水中呼吸的能力。 比起造一艘小船来横渡海峡,使用“水肺”从海中经过人鱼的领地前进更实际一些。一艘小船无论有多么坚固,应对大海的风浪都是非常吃力的,而就算合文郡与李两个人合力,也驾驭不了一艘大船。 乃乃再一次从沉睡中醒来的时候,合文郡已经带着装满了魔法果实的“犹格之珠”潜入了海底。他们已经在乃乃上一次沉睡之前提出了离开的意愿,而乃乃只回答了这么一句:“每一条龙都是自由的。” 意思很明确:爱去哪就去哪吧…… 第39章 两个光屁股的男人抱在一起前进 如果合文郡靠自己游泳,想要到达海峡的对岸,至少得花个把月的时间。 所以,在海中的行进,肯定是要依靠李的力量的。 以前都是李变成黑猫挂在合文郡的脖子上,而这一次,变成了合文郡在背后紧紧地抱着李。 “走水路”肯定是不能穿衣服的,合文郡只能痛心疾首地在“犹格之珠”里面存了李和自己的职业袍和皮甲,其他的衣服都连着背包一起扔掉了——他实在是舍不得再浪费空间,一件衣服起码会“挤走”近百颗金橡实。 不过,他下水的时候是穿了底裤的——用藤蔓丝绦扎起来的一块兽皮。 只是刚刚出发没多久,他的底裤就直接被冲跑了,李化身人鱼之后游动的速度是非常快的,除非是底裤长在身上,否则肯定是留不住的…… 所以,合文郡也变得跟李一样,光着屁股了! 他比李还更暴露一点! 李变身人鱼之后,根本就没有屁股,他的下半身是被鳞片覆盖的尾巴,就连特殊器官都是隐藏在鳞片之下的。 而合文郡身上只有一条没有叶子的魔藤,以及背后像是蝴蝶翅膀一般不停飘荡的“水肺”。 本来魔藤虽然没有叶子,也还是能遮一遮的,不过合文郡需要用魔藤把他和李的身体绑在一起,那总不可能去缠下半身…… 而“水肺”是根本遮不住屁股的,它的体积本来就小,还必须安置在肺的对应位置上。 “我们现在的姿势好刺激啊,我都能感受到你火辣辣的热情了!”快要抵达第一个人鱼部落的时候,李突然说了一句。 合文郡用搂在他胸口上的右手狠狠地拍了李一巴掌。 他在水里是没办法说话的,“水肺”只能给他提供水下呼吸的能力,但是他依旧得闭好自己的嘴巴。 他现在是用“水肺”的蝴蝶翅膀呼吸的,并不是用鼻子和嘴。 李的调侃确实让合文郡有些羞涩,他的身体现在牢牢地固定在李的背上,被李的鱼尾不停撞击,某个部位自然地会起反应,即使那里被他用魔藤护住了。 不护不行啊!李跟他下半身不停碰撞的鱼尾上长满了锋利的鳞片! 他们第一个穿越的,是和李接触得最多的人鱼部落,这个部落的居住地靠近龙岛的海岸。 人鱼实际上是亚人种,不仅智慧与人相近,脾气性格也和人差不多,不过是稍稍多了些自然的野性气质。 因而,人鱼中也一样有“吃瓜爱好者”,比起人类中的数量来只多不少,而且比人类更加疯狂。 穿越人鱼领地的时候,不少人鱼还直接追在李的身边游动,不停地指指点点,更是明目张胆地盯着李与合文郡的下身一直看! 合文郡瞬间有一种想把这些人鱼统统干掉的冲动…… 这是他第二次社死。 好在李的速度比这些人鱼还要快,即便在他不使用人鱼的天赋魔法辅助的情况下。 把所有的吃瓜群众都远远甩开之后,合文郡的耳朵里好像还一直回响着人鱼们的对话…… “看,那是李和他的老婆!” “他的老婆脸上长的那是胡子吧?胡子不是男性人类才会长的吗?” “我见过女性人类也长胡子的!” “第一次见到不穿衣服的人啊,他的尾巴长得好奇怪,而且还长在前面!” “是啊是啊,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尾巴呢,还是朝上长的,还有个口袋挂在下面。” “李的老婆长得还没有他好看,比我都差远了,早知道我该努力争取一下的。” “你这么一说我都有点后悔啊,李的老婆身上还长了那么多毛,到处都是,连屁股和尾巴上都有,都要丑死了,真的是一点都配不上他啊!” …… 尾巴朝上、挂着口袋、身上全是毛这些合文郡觉得倒是忍忍就过去了,老婆是怎么回事? “你(呜噜呜噜)跟人鱼(呜噜呜噜)说我是你老(呜噜呜噜)婆?” 当下没忍住,合文郡直接艰难地开口询问。 “你说什么?我听不清。” 李也不知道是真的没听清还是故意的。 合文郡拍了他一下,伸出手在他眼前竖起大拇指往上方指了指。 这是叫他浮出水面的意思。 “你跟人鱼们说我是你老婆?” 刚把头露出水面,合文郡就迫不及待地追问! “不这么说很麻烦的啊。你也知道我长得有多帅,那些母人鱼每天都追着我跑,实在是太烦了,只好用你来挡一挡咯。” “你是怎么跟他们说的?” “我就说我爱上了一个人类,然后就跟他生活在一起了啊!” 李一直是假装人鱼的身份和其他的人鱼来往的,合文郡并没有直接跟人鱼打过交道。 “他们这都信?他们是没见过人吗,连男人和女人都分不清?” “他们确实没见过人啊,只有住在海岸另一边的人鱼里,才有一小部分见过人类,龙岛这边哪来的人给他们见?” 这个解释确实很合理,不过还没等合文郡消气,李就又补了一句:“就算他们见过人,也都是穿着衣服的,所以接下来的几个部落估计也都分不清你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 “你跟附近所有的部落都说我是你老婆?”合文郡一听就头皮发麻。 “没办法啊,你老公我这么帅,走到哪都一堆母人鱼抢,人鱼可是真的一点都不矜持的,完全不知道收敛一下呢!” 第40章 一个不喜欢德鲁伊的国度 游游停停在几天之内经过了好多个人鱼部落抵达另一片大陆的海岸线时,合文郡已经顾不上再计较被人鱼围观以及被当成李的老婆指指点点这回事了。 他出现了脱水状态,身体变得很虚弱,皮肤也开始出现大量的褶皱,身体很多部位还出现了水肿。 这回连身体里的纳米生物机器人都没办法再帮他维持健康了。 李倒是什么事都没有,他化身成人鱼之后是可以长期生活在海里的。他就是有些累。 最后他是四脚着地爬上沙滩的,然后把合文郡从背上甩了下来,翻了个身就躺在沙滩上不动了。 两个家伙就这么并排着躺在了无人的沙滩上,李不一会儿就直接睡着了。 合文郡挣扎着从“犹格之珠”摸了一枚玻璃橡实出来,发动了“勃洛”治疗自己。 他不敢吃玻璃橡实,不过这并不妨碍他能够察觉橡实中郁结着浓厚的生命力,而自然德鲁伊的单体法术“勃洛”就是靠吸取植物的生命力来进行治疗的,自然也能够吸取玻璃橡实中的生命力。 不过,治疗法术对于脱水症状的效果并不好,只是给他体内的细胞和纳米生物机器人补充了些能量。 玻璃橡实中的那一个小小的绿点似乎黯淡了一些,却依旧夺人心魄。 合文郡在离开龙岛的时候几乎把那棵奇异橡树上所有的玻璃橡实和槲寄生的果子清洗一空,他虽然不敢吃这些东西,但是这也不代表他无法判定这些东西的价值比金橡实只高不低。 “犹格之珠”中除了这些从奇异橡树上收割下来的东西之外,就只有金橡实了。 拍打干净身上的沙子,贴身套好皮甲,在外面又套上了宽大的德鲁伊袍之后,合文郡又开始可惜被衣服占掉的那部分空间…… 把李拍醒,让他在迷迷糊糊之中化成了黑猫,扔到了脖子上挂好,合文郡步履蹒跚地离开了夕阳照耀下的沙滩。 然后他才发现,他干了一件蠢到极点的事! 离开龙岛的时候,他把鞋子也扔了…… 赤脚走在沙滩上,那是一种享受,但是赤脚走在树林间? 自然德鲁伊是真的受不了这个苦! 他们可不是脚底板要早早“培养”出一层厚茧来的变形德鲁伊。 睡得迷迷糊糊的黑猫又被扯着尾巴扔到了地上,李瞬间清醒了不少。 “干嘛?”他打着哈欠问道。 “去猎一只兔子或者狐狸回来,要毛软的。”合文郡说完又改了口,“猎两只。” 一只兔子恐怕不够做两只鞋子。 “为什么?你饿了?不是上岸前才吃过一次东西吗?就算你没吃多少,也不至于这么快就饿啊。” “我要做鞋子,快去,要不你变成鹿驼我也行!” 合文郡边说边把自己的脚伸到黑猫脑袋跟前晃了晃,示意自己没穿鞋子。 李可能会错了意,伸出舌头在脚趾缝里面舔了一下…… “你有病啊?” “你有药吗?”黑猫抬起头卖萌。 “赶紧去给我抓兔子!”合文郡一脚踢在了黑猫的肚皮上。 黑猫转身扭着屁股离开了,边扭边完成了从猫到人再化为狼的转变,嘴里还哼着小调:“香喷喷的臭脚丫子来一口,来一口……” 海边的小村子里来了一个奇怪的年轻人,长着金白的长头发,眼珠却是黑色的,身上穿着一件样式庄重的墨绿色套头长袍,小腿却赤裸地露在外面,像是没穿裤子,脚上更是直接绑了两块皮,上面好像还有血迹。 最奇怪的地方,是他的脖子上还挎着一只猫。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年轻人出手很大方:他花了一个银币跟一个身材与他差不多的人买了两条裤子,又花了四个银币从另外的两个人那里买了两双鞋子。 虽然看不懂他为什么要买两双不一样大小的鞋子,不过也没有人敢去问他。 这还是合文郡第一次穿二手货,而且还是裤子和鞋子,而且裤子还是直接光着屁股穿,穿鞋子之前也没有穿袜子…… 他刚从逃生舱里赤裸着爬出来的时候,好歹逃生舱里还是有备着一套衣服的,虽然大小有点不合适——谁料得到他会在宇宙中沉眠一百多万年,皮包骨头的身材肯定是撑不起他原来的衣服的。 二手货就二手货吧,好歹摆脱了风从袍子下摆往里兜直接吹屁股的尴尬。 合文郡从脚上脱下来的两块兔皮扔到一边之后,居然在转头之间就被人捡了去…… 小村子的居民们竟然连最近的城市在哪里都不知道,合文郡只好打听了一下去附近的镇子该往哪个方向走,就又匆匆地步入了夜色之中。 就在太阳刚刚探头的时候,合文郡踏入了名为托尼的小镇。 这个小镇颇为热闹,小镇是托尼男爵家族的领地,故而因此得名。 比起没有名字的小村子里的村民来,这里的人就有见识得多了,起码认识合文郡身上穿的德鲁伊袍,不过,他们投来的目光都是有些异样的。 镇上有专门卖服装的商店,合文郡踏进了服装店之后便意识到,自己在小村子里有点过于大方了。 商店里一条上等棉布做的裤子也才一银币,而一双职业者常穿的皮靴,价格是两银币——他花了同样的价钱买了身上穿的麻布裤子和布鞋,而且还是二手货。 在店主的建议下,他给自己和李买了好几套行头,把身上的衣服全都替换了下来,又买了一个背包来装自己的衣服。 “德鲁伊在我们的国家,是邪恶的象征,虽然国内各个城市也有德鲁伊公会,不过民众对德鲁伊的态度可都是不太好的。” 店主人并不是因为合文郡脖子上的黑猫化作了一个光屁股的英俊青年试衣服才发现他们两个的身份的,他认识德鲁伊的长袍。 小镇上的大部分居民也认识。 所以他们的眼神才会那么怪异。 合文郡也是为了感谢店主人的提醒,才会在他的店里消费了一笔巨款——他口袋里的零钱全部花出去了,总共七十八个银币,这些钱在他的钱袋里已经很久都没有动过了。 自从给李买了熊人变身之后,这些钱就一直安安稳稳地待在他的钱袋里面。 第41章 合文郡的魔藤(一) 从服装店里出来的时候,合文郡发现外面已经被团团围住了。 为首的一个人穿着一套重甲,骑在马上,重甲胸口的位置上印着一把奇特的剪刀,刃长柄长。 这是托尼家族的族徽,小镇上很多地方都有这个标志,包括服装店在内。 “你就是那个德鲁伊?”骑士头盔下传出一个闷闷的声音,“我是托尼家族的长子,开开托尼,请你立即离开我的镇子,这里不欢迎邪恶的德鲁伊!” “我马上就走了,不过,还请各位让开一条路才好。”合文郡本来也没想在这个小镇上逗留,他自从上岸之后就开始心急寻找德鲁伊公会,学习技能这件事他是一刻都不想等了。 “让路?”开开托尼把头盔面罩掀了起来,嘴边挂着不屑的笑容:“让路可以,但在此之前,还要算一笔账才行,你把我领地上的子民都吓坏了,难道不需要给点补偿?” “刚刚买了衣服,就这些了。”合文郡把钱袋直接扔了过去。 “三十五个金币?好大方啊。”开开托尼把钱袋打开,把里面的钱取了出来,“还是兑换券,这是伊兰公国的?伊兰公国在哪?” “在海的对岸,玛雅帝国的边境。”合文郡平静地回答。 “那这兑换券在这里可没法用。”开开托尼把兑换券又塞回了钱袋里,把钱袋扔回给了合文郡,手里抛着留下的五枚金币,金币和他的铁掌套相互碰撞,叮叮作响。“本来三十五个金币还算过得去,不过现在就只剩五个金币了,这可不够。” “这已经是全部了,就算你不满意也没有办法。” “少爷我很喜欢你的黑猫,把它留下,就放你离开。” “这可不行。” “别不识抬举,只是只黑猫而已,有什么舍不得的?” “你是不是脑子秀逗了,真以为我是他养的猫?”李终于忍不住了。 “两个德鲁伊?”开开托尼的眉头皱了一下,又重新舒展开来。“两个德鲁伊,那就需要双倍的压惊费了。” “我确实没有更多的钱了,要不这些刚买的衣服也给你?”合文郡抬了抬提着背包的手。 “你没有了,他呢?”开开托尼冲着黑猫抬了抬下巴。 “你的脑子真的是有病,我身上怎么藏钱,装在袋子里吗?”黑猫的尾巴翘了起来,这表示李有些不开心了。 “先生,你的行为似乎已经有些过线了,虽然我并不这个公国的子民,不过想必你的行为也是触犯本国法律的,作为一名未来的爵士,你的行为会让你的家族蒙羞的。”合文郡拍了拍黑猫的脑袋,示意李稍安勿躁。 大多数职业者在野外发生冲突导致的后果,基本上所有的国家都是不会理会的,不过在城市之中职业者依旧还是要遵守法律与秩序的。 “法律?”开开托尼轻笑了一声,“这里可是托尼家族的领地,在这里,我所说的话就是法律。” “你缺多少钱?”李突然冒出来一句。 “还差二十五枚金币。”开开托尼下意识地回答了李的问题。 “缺钱学技能?还是缺钱买装备?缺钱的话自己去赚啊,二十五枚金币,狩猎一只魔兽就够了吧,你还有这么多手下可以帮你。”李继续刺激。 “狩猎魔兽这么危险的事情,我怎么可能去做?我父亲可只有我一个儿子,如果我出了什么意外的话,谁来重现家族的荣光?” “你确定你是在重现家族的荣光?用这样的方式?在自己的领地中劫掠过路的职业者?” “邪恶的德鲁伊,你是在教训我吗?”卡卡托尼的脸不知是因为气愤还是羞愧涨得通红。 “我是在羞辱你,有这么多手下还这么怕死!”这话从猫的嘴里用猫的声音说出来还真的是格外生动一些。 “这些手下有什么用处,都是些学徒级的职业者。”合文郡平静地提醒了一句。 黑猫惊愕地环顾了一下四周:“你早说啊,我还以为都是强力的战士呢,早知道只是一群学徒,那还跟他在这里废什么话?打出去不就完了?” “可未来的男爵是中级的骑士。” “连技能都买不起的中级骑士,而且连一只猫是不是德鲁伊都看不出来,有什么可怕……”李继续语不惊人死不休。 那么,就按李说的办? 合文郡向来是想到就做,脖子上挂着的黑猫还没有动,他的袖口里却直接冒出了一条藤蔓,迎风一晃,立刻膨胀变长,像是一条巨蛇一般在他身侧不停摇摆,然后舒展开密密麻麻的丝绦。 说实话,魔藤的造型真的是有些奇特到不符合合文郡的审美,它看起来像一根超大号的掸子,而且还不是用鸡毛扎的…… 自然德鲁伊的魔藤是不会生长叶子的,但是却长着无数的根丝,这些根丝就是它杀人取命的武器,当魔藤缠绕敌人的时候,这些根丝会在敌人身上寻找可以钻入皮肤之下的空隙,释放消化液毒素的同时,吸取敌人的血液。 听起来很恐怖,但是实际上魔藤的根丝虽然坚韧,但却很柔弱,甚至连衣服都穿不透,只能贴着皮肤钻毛孔,所以,被自然德鲁伊的魔藤缠上,如果不是全身上下都没穿衣服,那还是可以坚持很长的时间的。 但要是真的赤裸身体的话,那可真的会被高级的魔藤在瞬间吸得只剩下一张皮。 当然,这只是针对普通人来说,魔兽和职业者体内有郁结的魔力与旺盛的生命力,可以有效地抵御魔藤的毒液与吸取,可以坚持很久的时间。 合文郡已经步入高级职业者的门槛,他的魔藤自然也是和主人同一个水平的,平时像是一条细长的绳子一样扎根在他身上,一旦进入战斗形态,全身丝绦一舒展,体积就有点吓人了。 这还是合文郡第一次尝试用魔藤对敌。 魔藤其实并不是什么太过可怕的东西,在自然德鲁伊的技能之中,威力偏于下等,如果培养的不好的话,魔藤会很脆弱,而且它由于是植物,还非常惧怕火。 对于大部分自然德鲁伊来说,魔藤就是个控制用的消耗品——除非把它瞬间烧成灰,否则只要有一点点本体剩余,稍微补充一点营养就能恢复原状了。自然德鲁伊多数都会培养魔藤,就是因为它的这个特性。 又能攻又能控甚至还可以用来防御,万金油多面手还是个打不死的小强,这么好用的东西不养一条实在是有点对不起自己啊…… 而且,就算魔藤被瞬间烧成灰,对于自然德鲁伊来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死了就死了呗,再找一粒种子往自己的血管里面一种,三五七天之后就又是一条好藤。 合文郡的魔藤稍微有些与众不同。 首先,它是从合文郡的身上种出来的,虽然合文郡本人都不太清楚他的血液到底有什么奇效,不过他自己能肯定的是,他的血液肯定是跟其他人大有不同的,毕竟他身体里大部分的细胞都被替换成了纳米生物机器人。 别的不说,他的血液最起码够健康,并且营养价值很高。 第二,它的第一次进食,吃的是一只亚龙兽,顺带还加餐了三名职业者…… 魔藤的第一次进食,与之后是不一样的,它第一次进食会将对象体内的魔力全部吸取一空,如果进食的是魔兽的话,连魔核都会消化得干干净净——这是为了在形成特殊的魔核。 魔藤是一种介于魔兽与魔法植物之间的奇异生物,它的魔核更是特殊!魔藤的魔核并不在自己的身体之中,而是在主人的身体里面,而且不会形成晶核的状态。 实际上,豢养魔藤的自然德鲁伊,他们的脾脏会发生异变,脾脏组织中会散布无数细微的魔力晶体,这些晶体加在一起,其实就是魔藤的魔核。 魔核的属性,取决于魔藤第一次进食的生物。 而合文郡的魔藤第一次进食的是一只亚龙兽,它的魔核底层基础,就是那只亚龙兽的魔核——而亚龙兽的魔核,是少有的可能会发生变异的魔核,在亚龙兽蜕化成龙的那一天,亚龙兽的魔核也会变为龙的魔核。 虽然这个几率有点小。 这也是为什么自然德鲁伊必须谨慎选择第一次喂养魔藤的对象,最起码得是一只魔兽或是一名职业者才行,这决定了魔藤的基础属性。 而且,由于自然德鲁伊的脾脏在第一次豢养魔藤的时候已经发生了变化,所以当魔藤死亡之后重新培养,新的魔藤也会与原来的完全一样。 让合文郡的魔藤与众不同的第三个原因,就是它的食物了。在龙岛的那段日子里,合文郡养魔藤,用的都是龙岛上的那些古老的橡树,甚至连岛中央那棵最为奇特的橡树,魔藤都曾经“啃”过很多次。 要不是它离乃乃的洞穴有点远的话,合文郡说不定会一直只用它来喂养魔藤。 第42章 合文郡的魔藤(二) 托尼小镇其实是个边远的镇子,这里的人见识普遍都有点少。 他们能认识德鲁伊的服饰,并不是因为见识过真正的德鲁伊,而是因为绘有各种职业者专属服饰的图画,其实都是要贴在显眼的地方,对普通人公示的——这是各个国家都有的规定。 其实这就相当于各个国家的征兵公告一样,毕竟这个世界的国家在建设军队这方面有些特殊——职业者全都是士兵,无事散养,有事征召。 当然,在那些小村落里面,几乎是没有人会执行这条规定的。 托尼小镇的人都能认得出职业者的服饰,但是实际上,他们接触职业者的机会其实很少,所以对职业者的认识都很浅薄。 就算围着合文郡与李的这些人其实都是战士系的学徒,不过他们大多数还真的是第一次见到活着的德鲁伊…… 托尼家族的继承人都落魄到需要敲诈德鲁伊来凑购买技能的费用了,可想而知他们对于其他职业者的培养会是什么样。 其实这也难怪。 托尼小镇看似还算繁华,但实际上却并不是什么富足的领地,管理这里的托尼家族也并非是什么实力强大的家族,虽然他们世袭男爵的爵位。 除了某些像伊兰公国一样特殊的国家之外,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都一样,帝国的皇帝封册诸侯,公国的国王实际上也是帝国的公爵,大小的城镇其实都是各级爵士的领地——有联合组建的,也有单独组建的。 作为最低等的爵位,男爵的领地一般都是某个小小的镇子。 不过镇子和镇子也是不一样的,有的镇子繁华富庶,有的镇子——就是个普通的小镇子。 托尼家族管理的镇子就是个普通的小镇,能带给他们的收益并不高,就算是托尼小镇隶属的城市,其实也不是什么富庶的城市。 这地方的地理位置就不怎么好。 靠海可以发展海洋渔业与海路运输?这世界最不发达的行业就是和海洋有关的行业,海洋可是个危险的地方,而且根本就不是人类的地盘。 猎捕魔兽? 这条海岸线有点背,与龙岛隔海相对,而且对面海岸线也不止龙岛一处有龙生活,龙会老老实实地只在与伊兰公国协商好的领地内狩猎吗?当然是不可能的。 其实这也不是没有好处,不过都是对普通人来说的,这里的人类等于是生活在龙的庇护下,挺安全…… 但是对于领主们来说就另当别论了——本来是一条没有与其他国家接壤的国境线,根本不会受到战事的影响,应该更有利于发展才是的! 可惜跟龙做邻居,真的也不是什么好事。 所以,这里对于职业者们来说,是一片贫瘠的土地,而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职业者会往什么地方聚集,什么地方才会丰饶富庶。 托尼家族依靠小镇的收益培养自己家的后代都有些难,更别说培养其他的职业者了,而且这些学徒都是充作私兵的职业者,他们的“领袖”(也就是托尼家族的成员)不外出游历的话,他们是没有离开小镇的机会的。 连德鲁伊都没见过,更何况是德鲁伊养的魔藤…… 而合文郡的魔藤还比其他的自然德鲁伊养得更好,形象也更吓人。 “别害怕,你们拖住他,我先干掉那只猫。”开开托尼见手下们有些胆怯的迹象,慌忙下达了一个自以为明智的命令。 他可能觉得李只会变猫。 或者,他可能觉得李真的是只猫? 李可能觉得遭遇了轻视,从合文郡的脖子上跳了下来,化回了人形,朝着骑在马上的开开托尼挑了挑眉毛:“你确定你要一个人对付我?” 周围的战士学徒们可能是第一次见德鲁伊的变幻,脸上不约而同地浮现出了惊讶和好奇的表情,上下打量着赤身裸体的李,而当他们的目光移到李的腰间的时候,都不由自主地夹了夹腿。 开开托尼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目光也盯着变回了人类形态的李:“德鲁伊果然邪恶,光天化日,连件衣服也不穿就准备战斗?” “听你这话就知道你是真的没什么见识啊!”李叹息了一句,身体瞬间膨胀到了两米多高,皮肤上冒出灰色的毛发,头部也化为了狰狞恐怖的熊头,对着开开托尼胯下的马就是一声巨吼。 对付一名骑着马的骑士,自然是身材高大结实的熊人形态更为有利。 被李这么一吼,开开托尼胯下的马突然受惊,人立而起,开开托尼一时没有防备,竟被自己的马甩到了地上。随后,这匹马发出了“聿”的一声长嘶,转头跑了…… 连李都被自己的战果惊呆了:开开托尼骑着的居然根本就不是一匹训练有素的战马? 作为一名骑士,如果要配坐骑的话,必须是要选择训练有素、英勇无畏的战马才行,要不然就干脆步战。 开开托尼狼狈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抬手一扯,放下面甲遮住了自己发红的脸庞,抽出长剑就向着李冲了过来。 “悠着点,别杀人。” 合文郡只来得及交待了这么一句,就见李一个侧身,避过了开开托尼的长剑,然后用侧脊重重地撞在了他的胸前。 开开托尼被直接撞得连退了几步,胸甲上出现了一道轻微的凹痕。 李这一撞,用了八极拳里面“靠”的技巧! 他在格斗方面的天赋确实很高,全靠着自行领会,却已经能把太极拳和八极拳的要领融进自己的格斗术里面去了。 开开托尼提着自己的长剑,站在原地,一时不敢再鲁莽攻击。 而此时,有人发出了惊恐无比的惨叫。 一名战士学徒被合文郡的魔藤卷住了身体,高高地举上了半空之中…… 合文郡还没控制魔藤伤害他,毕竟这是在城镇之中,不管开开托尼到底怎么骄横跋扈,他和李这种没有后台的职业者可是不能肆无忌惮的。 而且他和李还不是这个国家的本土职业者。 而且听说这个国家的人还很反感德鲁伊。 不过,这名战士学徒可能连实战都很少经历,德鲁伊的魔藤他也是第一次见,刚刚才看到的时候就觉得心里发怵,现在还被这“恐怖”的东西卷上了天…… 合文郡的魔藤力量是很大的,让合文郡自己把这个战士学徒举起来可能都很费劲,但是对于魔藤来说,这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实际上,大多数自然德鲁伊的魔藤,在战斗的时候,都是离体像蛇一样在地上蜿蜒的,能做到的也就只有突然地把敌人的脚缠起来,使一下绊子而已,要是魔藤培养的不够好的话,还会很容易被发力扯断开来。 如果是经验丰富的职业者,被合文郡的魔藤缠在身上的时候,就已经会尝试斩击魔藤了,当然,可能效果也并不好,不过好歹也不会像这个被魔藤举在空中的学徒一样,惊恐到大吼大叫。 其他的学徒好像都被吓到了一般,竟然再没有人敢上前。 而正在与李对峙的开开托尼,突然一扬手中的长剑,一道半月形的“剑气”瞬间成形,然后从剑尖上激射出来。 第43章 不堪一击 李本来还以为开开托尼的半月斩是朝着他释放的。 合文郡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为了预防李闪避失败,他还及时地施放了一道“寒冰装甲”。 作为一名已经踏入了高级职业者门槛的自然德鲁伊,合文郡的“寒冰装甲”这个技能已然不能与他刚学会的时候同日而语,高级自然德鲁伊施展的“寒冰装甲”,防护强度可是十分惊人的。 自然德鲁伊在冰(水)、火、木(生命与雷)这三个分支的法术造诣,不但不会输给专精元素的魔法师,甚至还略有超过。 实际上,如果不是因为自然德鲁伊那一身稀奇古怪的杂学,和他们奇特的升级方式,他们跟魔法师好像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合文郡的“寒冰装甲”白放了,开开托尼的半月斩目标并不是李,而是被魔藤举在半空中的那名战士学徒。 要不是合文郡及时让魔藤又伸长了一些,那名被举在空中的学徒可能就被开开托尼的技能给腰斩了…… “这一刀你到底是故意的呢,还是说一时失手了?”李惊讶地看着那道透明的半月剑气斩到魔藤上消失不见,转而扭回头朝着开开托尼好奇地询问。 末了他还又加上了一句:“你这一刀惊得我脖子都扭了一下,果然熊人的脖子实在是太不灵活。” 开开托尼沉默不语,也看不到他被面甲遮住的脸上有什么表情。 合文郡突然听到身侧好像有水滴在了地面上的声音,抬头一看,却见那名被魔藤卷住的学徒裤裆里湿漉漉的,而且正在往下滴水。 他现在倒是安静了下来,没有再继续乱叫。 “不至于吧,吓成这样?”合文郡嘟囔了一声,控制着魔藤离得自己的身体远了一些,以免不小心被尿波及。 至于把那名学徒放下来?他可没那么好心。 这么好的镇场效果,不多加利用真的有些可惜了呢…… 合文郡并没有想到他的魔藤居然能抵抗一名中级骑士的半月斩,他本来还以为魔藤会被这一刀斩成两段。 魔藤虽然坚韧,但却依旧有植物的特性,除了惧怕火之外,最怕的就是斩击。 合文郡本来已经做好“会阴一凉”的准备,作为一名不愿杀生的“圣母”,那名学徒从空中掉下来,他是一定会感同身受的。 他到现在也没能克服自己的心理障碍,在龙岛恬静的日子不但没能够让他变得狠心,反而让他更加珍视生命了,毕竟每天对着的都是欣欣向荣的植物,真的很有助于洗涤心灵的戾气。 “你是想杀他?”合文郡在脑子里把刚刚发生的事情在脑子里回顾了一遍,得出来这样的结论,当下朝开开托尼问了一句:“为什么?” “他如此大叫大喊,把托尼家族的脸都丢光了!” 开开托尼此话脱口一出,场中顿时一片寂静! “我又不是托尼家族的奴隶,你有什么资格杀我?”被举在空中的尿裤子学徒突然大喊:“我是城镇护卫队的士兵!” “我是为了从邪恶的德鲁伊手中救下你才不小心误杀你的,杀死你的人是邪恶的德鲁伊!”开开托尼不知道是不是大脑抽抽了一下,竟然连这种心里话都直接说了出来。 周围的学徒们一片哗然。 要是被那条藤蔓举上天的人是自己,那岂不是说,开开托尼想要杀掉的人,会变成自己? 他们不约而同地退后了几步,甚至闪出了一条路来。 “你们在干什么?”开开托尼狂吼! “走吧。”合文郡招呼了李一声,既然学徒们都已经让路了,也没必要再打下去。 至于那五个金币,就当是在路上丢了算了,反正也都是捡来的。 “想走?没那么容易!”开开托尼此时大喝一声,身体周围突然出现了有如半月斩的剑气一般、透明的、仿佛将空气扭曲了一般的气流。 这是战士们一般都会的技能——“卖塞奥夫附魔”,又称“自我附魔”。 提起长剑,浑身被魔力覆盖的开开托尼就朝着李冲了过来。 众人根本没看清李究竟是怎么样闪避的,就只见开开托尼被一只熊掌锁住了肩膀,随后另一只熊掌轻轻巧巧地拂过他的手腕,长剑便“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李紧接着一个背摔把开开托尼甩上了天,却没有任由他划个半圆撞在地上,而是在半途又用手把住了他的大腿,单膝一跪,眼见就要把开开托尼的后背送到自己的膝盖上。 “别弄死他!” 合文郡见状,也顾不得感叹李这套糅合了太极拳法的“狗熊摔跤技”精巧玲珑了,赶紧出言喝止! 真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弄死了这位托尼家族的男爵继承人,那他们可就惹了大麻烦了。 重点不是开开托尼的身份,而是“众目睽睽”。 要是在野外,合文郡就随得李了。 李听得合文郡的提醒,千钧一发之际把开开托尼的身体移了点位置,本应撞在腰椎间间的膝盖,磕在了开开托尼的背甲上面。 开开托尼穿着重甲,这一下还要不了他的命。 不过受个内伤是肯定免不了的了。 把开开托尼轻轻往地上一扔,李站起身来,嘴里嘟囔着“还中级骑士,真是不堪一击”回到合文郡身边,和他一起往镇子外面走去。 他的熊样吓坏了不少沿途的镇民…… 到了镇子外面之后,合文郡控制着魔藤把那个尿裤子的学徒轻轻巧巧地放到了地上,解除了魔藤对他的束缚。 他正在考虑是不是应该让魔藤就在外面晾着的时候(毕竟那学徒刚刚可是尿了裤子的,说不定沾到了魔藤上面),却见那人一把抓住了魔藤,自己开始转着圈把魔藤卷在身上。 “你这是在干什么,想用自己喂我的魔藤吗?”合文郡奇道。 “你们把我一起带走吧,留在这里说不定开开还想杀我。”那个学徒一边努力用魔藤卷自己,一边恳求。 “那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合文郡问。 “他杀了我肯定会嫁祸到你们头上的,你也不想发生这种事情吧?你们只要把我带到城里去就行了,我也安全了,你们也不会有麻烦了!” 合文郡转念一想,好像还真是这么个道理。 第44章 龙角城 按照规矩,每一座城市,不管大小,都必须有战士公会、法师公会和德鲁伊公会进驻,并且至少要有一个教会。如果请不到这几尊大神,就算获得子爵以上的爵位也不能在领地上建立城市,只能建个镇子,或是一座庄园。 没有职业者传承,就无法建立武装力量,无法保护民众的安全,也没办法为国家输送士兵。 所以一名贵族的领地即使聚集了再多的人口,如果没有建设职业者培训体系的话,也是不会被承认为城市的。 而不被承认为城市,就没有自主的财政权,没有自主制定税务政策的权利,只能按照公国的基础税种和税率来征税,而且还必须由公国指派的人来执行。 这样的领地也绝不会繁华起来。 哪怕这块土地再怎么肥沃。 一片地域的繁华从来都不是取决于苦哈哈的农民们,而是取决于商人。而能不能吸引商人,就取决于这片地域究竟有多大的消费能力了。 普通人的消费能力与职业者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但是想要职业者消费,首先必须得有职业者才行! 这就又绕回去了,三大公会对于一座城市来说不可或缺! 而且,三大公会本身就是商人们最大的主顾,尤其是自然教派的法师和德鲁伊,他们需要大量的资源制造魔药,总不可能自己去采吧? 三大公会同时也是垄断了特殊市场的大商人,职业者一生不知要从口袋里掏多少钱交到公会手上。 所以,三大公会才是每个城市、每个国家最大的税收来源。 当然,各大小神教也是不容忽视的,虽然他们不交税,但是他们会消费! 龙角城既然有城之名,自然是符合建城的标准的。这里可谓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虽然只是一个子爵家族联合几家男爵建立的城市,不过该有的也全都有了。 而且龙角城的第一代城主——亚尔逊,是个有点脑子的家伙,他居然想到了打龙的主意,虽然不敢光明正大地宣传,不过擦边擦得那叫一个猖狂,甚至让人觉得只要来了这里,就离成为屠龙勇者不远了。 暗地里擦边,明面上亚尔逊却是连城市的名字都在“拍龙屁”,为此他还把家族的姓氏也改成了“龙角”,城里更是到处都塑立龙的雕像。 反正主打就是一个靠龙赚钱! 不得不说亚尔逊确实还算是很有商业头脑,硬是靠着这种手段把拉拢三大公会的代价赚了回来。 不过,亚尔逊的后人却没有祖先这么本事,龙角城在亚尔逊去世之后并没有继续蓬勃地发展起来,一直维持着一种不温不火的局面。 倒也没有怎么衰败就是了。 合文郡与李在白龙城都没有见到过如此的景致——城市里到处都是龙的雕像,有大有小,活灵活现,而且形态还各不相同,各有各的特色;建筑物的房梁、屋顶、窗棂乃至门户,也都或雕或画着龙的图案;商店里摆着龙的木雕与布偶,街道上的花砖砌成了龙的形状…… 就连小吃摊上的麻花,都被改了名字,叫做“盘龙卷”! 非要赖着他们两个一起进城的战士学徒曼提把他们领到了德鲁伊公会的门口,扭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合文郡并没有先去找落脚的地方,他已经从开开托尼的口中得知了伊兰公国的金币兑换券在这边不能使用,被取走的五枚金币也没有再拿回来,现在他可是身无分文,去别的地方卖东西又不太放心,正好先来公会,顺便买些技能卷轴。 “我们这里只接待德鲁伊。”休刚对两位穿着普通服饰的来客说完这句话,就见其中一个人的袖子里面,探出了一条绿得有些发黑的魔藤。 “来公会是要穿着职业服饰的。”休把送客的话咽回了肚子里,换了一句提醒。 “我们的职业服丢失了,还需要重新补领才行。”合文郡撒了个谎。 他总不可能当着同行的面说“听说你们国家的人不喜欢德鲁伊所以我们故意没有穿”吧? 打人不打脸啊! 而且这么说还会直接暴露自己是从别的国家来的。 “那二位是想要补领普通的职业服,还是特殊的职业装备呢?”休眼睛里有光芒一闪而过。 帝国民众对于德鲁伊的态度,导致了德鲁伊的数量稀缺,龙角城又是个鸟不拉屎龙拉屎的地方,这导致公会除了基础工资之外根本就没有提成油水可捞啊! 要不是嫌自己去奔波太辛苦,而且公会的福利还不错,更重要的是没有人敢对公会的工作人员像对待野德那样不尊敬,以及某个更关键的原因,休真的想辞了公会的职务算了。 “特殊的职业装备?也算是正式服饰吗?”合文郡还没有听说过这个东西,他从奥利弗那里“毕业”了之后,就没再学到多少东西了,而奥利弗只会给他讲基础,也很少提到关于晋级以后的事情。 至于李? 老提莫就算上赶着跟他说,他估计也不会听的…… 合文郡倒是知道有专门为德鲁伊制作的魔法装备,不过是不是面前这位工作人员所说的特殊的职业装备,他就不清楚了。 “是的,佩戴特殊装备的话,进公会的时候也不需要再穿戴普通的职业装。”休介绍道。“那二位是如何决定?” “不忙这个,我们身上现在也没钱,得先向公会出售些东西才行。”合文郡回答道。 出售? 休眼底的精光暗了一些。 也好吧,公会直接从德鲁伊手中收购物资,只要价格划算,也还是会有奖励的。 “不知道二位想要出售些什么?” “一些槲寄生,还有金橡实,数量有些多,麻烦找个别的地方吧。” “啊?你刚才说的是金橡实?”休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追问了一遍。 “是的。” “这我做不了主,麻烦你们跟我来,我带你们去见会长。”休做了个请的手势。 坐镇龙角城德鲁伊公会的分会长是一名自然系的大德鲁伊,名叫马修,是休的爷爷…… 龙角城的德鲁伊公会大猫小狗没几只,全是马修的家人,在帝国发展培养德鲁伊的工作实在是不好开展,马修干脆把自己家的人全招进了龙角城的分会充当工作人员。 龙角城这么个破地方,本来是不可能吸引他这个大德鲁伊前来坐镇的,不过龙角城虽然没什么前景,但是这里却有特殊的优势——隔海相对的地方就是龙的家园。 马修自从进阶大德鲁伊之后,就念念不忘,想要契约一条龙。 不过,他从来没跟别人提过这件事,要是被人知道的话,恐怕都会笑话他痴心妄想。 自然系的大德鲁伊可以控制霸主魔兽,变形系的大德鲁伊可以化身霸主魔兽,在职业战力排行高居榜首,但这也得有机遇才行。 就算是自然系的大德鲁伊,想要控制霸主魔兽,也得在它们幼生期的时候下手才行。而变形系的大德鲁伊想要化身霸主魔兽,那先得获得一块霸主魔兽的魔核,制成魔药。 并不是什么容易办到的事情。 马修一直期盼着天上能掉下一枚龙蛋,或者是掉下一条幼龙来…… 实在不行,一条资质不错的亚龙也是可以的…… 不过,这么多年过去,马修也没能得偿所愿。 至于自己去海的对岸? 马修没信心。 海的对岸有龙是不假,不过数量实在有点太多了,不敢随便招惹。 长此以往,马修就有些灰心丧气了,转而把精力放在了搞研究、以及培养后代上面。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研究需要资源,培养后代更是需要资源,而这些资源,有些还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 就算把他大德鲁伊的身份、以及龙角城分会长的身份加在一起,每年能从总会那边获得的金橡实配额也是极其有限的,尤其是分会能够拿到的配额更是可以忽略不计——一年十枚金橡实,有个屁用? 就算他自己省着不吃,也不够给儿子女儿们分的。 当休带着两个人来打扰了他的研究时,马修是挺不高兴的,不过当休在他的耳边嘀咕了几句之后,马修又立刻兴奋起来了! 这两个小伙子想要出售金橡实? 第45章 账是可以做手脚的 合文郡倒没有想卖太多的金橡实,他主要想处理掉“犹格之珠”里面的那些槲寄生。 那些槲寄生对于他来说并没有太大的用处,直接吃的话有些太浪费,但是配制魔药的话他又不会——倒不能说完全不会,他在白龙城也曾学到了几种和技能配套的魔药的调制方法,但是公会附送了成品,他也没动手自己调制过。 确切地说应该是他和李分别学的,他只学了培养魔藤种子的魔药,狼人变身和熊人变身的魔药配方是记录在相应的技能卷轴中的,而使用卷轴的人并不是他,而是李。 合文郡暂时没有把时间浪费在学习魔药配制上的打算,他只想尽快提高自己的战力。 强大的力量才能保证他想要做的一切都可以顺利进行。 这个问题不难考虑,也就是他的母星上讨论的最多的一个问题:人是该谈钱还是该谈理想? 答案其实很简单,也很伤人——有钱了什么理想谈不成? 答案还有另一个更伤人的版本——有钱了还谈什么理想? 母星有多少人是只为了钱而活着,是数不清的,在合文郡看来,母星上的太多人,活得还不如这颗有些原始落后的星球上的普通人有意思。 合文郡的母星上曾经有一句名言广为流传: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而这颗星球上却也有另一句名言:不遵从自己的意愿生活,便不算是真正地作为一个人活着。 换个说法,这句话就变成了:想干嘛就干嘛才叫活着。 合文郡也想过一过这样的生活,他现在想干的,就是快点成为一名大德鲁伊,至于控制一条龙的事情,回头可以再去跟乃乃商量商量…… 而且也未必就要控制一条龙,其实可选的霸主魔兽种类还是很多的。 而且也未必就要控制一只霸主魔兽,把李培养出来了其实控制李也是一样的。 马修制止了合文郡继续往外取物资的行动,然后赏了休一个脑瓜崩,把他从震惊石化的状态下唤醒了过来。 如果不是因为休是他最满意的孙子,他早就把这家伙赶到门外去了。 “公会没有足够的资金收购这些东西,似乎看起来你还有更多。这里是龙角城,一个偏远的、不繁华的小城市,这里的公会发展得都不怎么样,就更别提我们德鲁伊公会了,就算是中等城市恐怕也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收购你的这些物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数量,恐怕公国的王都也吃不下,只有在帝国王都你才能全卖得出去了。”马修其实自己也很震惊,这两个人看起来还很年轻,却有如此的财富在手! 他甚至都有些嫉妒了。 而且,他并不想完全用公会的资金来收购这些东西,甚至他还想着把公会现有的公款资金全部借到自己的口袋里,以私人的名义来收购这些物资。 合文郡和李两个人虽然胡子拉碴,不过马修依然可以分辨得出他们年龄其实并不大,他们脸上的皮肤根本都还没有岁月刻画的深痕,额头、眼角光滑得如同上等的丝绸一般。 “我们还想直接换点东西,比如技能卷轴。”合文郡听完眼前的老人解释之后,表明了自己的意图。 “技能卷轴?什么等级的?”马修挑了挑眉毛。 好像还有戏? 技能卷轴这个东西,做点手脚太容易了,无非不过就是往记忆卷轴上面写点字,顶多是配制配套的魔药稍微麻烦一点点而已。 作为分公会的会长,他可是有制作技能书的权力的,虽然他的脑子里并没有存着所有的技能资料,尤其是关于变形德鲁伊的是一概没有,但是他可以找别人做卷轴啊…… 作为公会的分会长,他向外出售库存的技能卷轴之后,再用一批空白的记忆卷轴私下里重新制作一批新的技能卷轴偷偷放回去,并不会违反他曾经签署的誓言契约——他并没有私下泄露技能给他人啊,库存的技能书都是卖出去的! 以后那些偷偷摸摸私下制作的技能书也都是卖出的啊! 同样没有违背誓言! 他只是做了个假账而已。 就算不做假账,他把这些物资用较低的收购价全吃下来,然后再以正常的收购价卖给别的城市的公会,或者直接以市场价卖给那些有需要的职业者,再用回笼的资金把公账补上不就行了? 马修刚刚还觉得有些惋惜,现在,他倒是只想面前的年轻德鲁伊多买点技能卷轴,最好是把公会的库存都搬空…… 当然,这是不太可能的,分公会中,普通的技能卷轴起码会存放三份,就算是珍贵的技能卷轴,除非是特别稀有的,也至少会存放两份的。 “我们现在是高级的水平,不过,初级和中级的技能也没全部学完。”合文郡的话又让马修心里更兴奋了一些! “要不然的话,把所有的技能卷轴都买一份吧?如果你的物资数量充足的话。”马修压抑着自己的激动,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一些:“公会还存放着一些禁术的相关卷轴,不过不全,你知道的,我们这只是个小分公会。” 简直是不要脸的诱惑啊! “有霸主魔兽的变形技能吗?”合文郡比较关心这个。 “技能卷轴倒是齐全的,但是你也应该清楚,想要调配对应的魔药,所需要的必要原料,可都是很难搞到的,所以,就算是帝国王都的总公会那里,也不可能有很多库存,尤其是龙的变形术,就连亚龙的魔核都是很稀有的东西,魔药根本没办法调配出来。”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吗?”合文郡低声自言自语了一句。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好说道啊,又学了一句外语。”李又来了兴趣。 “滚一边去玩蛋去!”合文郡瞪了他一眼——打乱自己的思路。 “你陪这位英俊的小哥去一边玩会儿蛋,爷爷有话得跟这一位好好聊一下。”马修也扭头吩咐了孙子一句,不过他的话差点让合文郡和李两个人憋不住笑。 马修并不明白什么叫做“玩蛋去”…… 这是一句被李误认为外语的外星语。 刚开始李也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还以为合文郡是真的让他找个蛋玩一玩。 主要是合文郡这个人太有教养,从来没把这句话说全过——他省略掉了蛋的主人…… 第46章 买房子了 马修心满意足地亲自把合文郡与李送出了公会,他这一次交易赚到的钱估计都够他去买一枚龙蛋了——如果龙蛋有得卖的话…… 他还嘱咐孙子,要把两位青年才俊亲自送到他们刚刚买下的宅子里去——为了换到合文郡手里的资源,他都想把老本贴进去了,不过人家不要,他只能退而求其次,把自己家名下的一套小房子硬塞过去! 那套小房子本来是准备给休结婚分家的时候用的。 “你们需要学习的技能数量这么多,那起码得在龙角城逗留很长一段时间的,住旅馆多不方便,肯定是有一座自己的房子更好,就算以后要离开龙角城,房子也可以卖掉嘛,完全不会亏,而且还省下来了住旅馆的钱。” 马修就是用这话诱惑得合文郡心动的。 合文郡也没想到,自己购置的第一套房产,居然不是在伊兰公国,更不是在灰喀城,而是直接坐落于外国。 仔细想想好像也不错,龙角城对于别人来说位置不好,但是对于他和李来却并不一样,这里去龙岛比白龙城好像还方便,尤其是等李学会了飞行魔兽变身的技能之后。 不过合文郡在心里打算盘的时候漏了一点:李要是没学会龙变身,就敢往龙岛的方向飞,说不定会被龙当成美餐吃掉…… 伊兰公国的龙并不是恶龙,他们不吃龙,也不吃亚龙兽——虽然他们也不会保护亚龙兽不被别的魔兽或是人吃掉。 但是伊兰公国的龙也跟其他善良阵营的龙一样,除了龙和亚龙兽什么都吃,包括人——虽然乃乃说人其实不太好吃,太肥了。 想从龙的地盘上飞过去,只有两种情况不会被龙吃掉,一是它不饿,二是它在睡觉。 其实这两种情况是一样的,龙不饿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它们睡觉就是为了让自己不要那么快饿。 在合文郡发现自己的想法有问题之前,李应该是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因为李将要学习的魔兽变身技能之中,并没有飞行魔兽的技能。 合文郡给李购买魔兽变身技能的时候并没有清空龙角城德鲁伊公会的库存卷轴,变形德鲁伊能够学习的魔兽变身数量是有上限的,李现在只是高级德鲁伊,能学习五个还是七个,还得看他实际的承受能力。 在心脏负荷到达极限之前,没有人能够判断出来变形德鲁伊究竟能学习几个魔兽变身的技能。 合文郡是按照变形系大德鲁伊能够学习的最高数量给李挑选技能卷轴的,也就是十二个魔兽变身技能,在与马修经过一番讨论请教之后,他给李挑选了十一个魔兽变身的技能卷轴。 李已经学过一个魔兽变身技能了——人鱼变身。 这让马修略有些惋惜,少赚了一点。 不过,这十一个技能卷轴,未来是否能够全部用得上,也还没个定数。 这要看李到底有没有一颗强心脏了。 合文郡倒没有想到,在龙角城,购买技能卷轴的价格要比在白龙城高出不少来。 龙角城的技能卷轴售卖的价格,也就是整个德兰卡公国的统一价格,整个格兰蒂亚帝国的价格也上下浮动不了太多。 这就如同白龙城的技能卷轴价格,也是整个伊兰公国的统一价格,而在玛娜帝国的范围内,技能卷轴的价格也不会有太大的浮动。 不过,这个德兰卡公国的人胆子倒是比伊兰的人也要大! 马修居然真的敢卖给他禁术卷轴,而且就只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我看你们两个都是好人,不会滥用禁术的。” 天啦噜,这要是在伊兰,真的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情,就算是国王大人想要学个禁术,德鲁伊公会的长老们也得开个会研讨一下是否允许,而且国王大人本身就是德鲁伊公会的会长…… 你就不怕我不是个好人,是你自己看走眼了? 就算我现在真的是个好人,好吧我确实是个好人,你就不怕我有一天黑化? 什么情况下我会黑化? 李被人给干掉了? 或者我被李给背刺了? 马修可不知道他在给合文郡的购买清单上添加禁术卷轴的时候,胡子拉碴的年轻人心里这么多戏,他当时单纯就是想多赚点…… “犹格之珠”里现在装着些什么卷轴,合文郡都有点稀里糊涂了,不过他还是有些底,反正自然德鲁伊的禁术“魔笛”和变形德鲁伊的学徒级禁术“老鼠”、“蝙蝠”都有了,李念念不忘的猫人变身和局部变身也买了。 普通变身技能,变形德鲁伊是可以随便学着玩的,不占魔兽变身的技能名额,既然够钱,合文郡也就不介意满足李一直以来的期待。 不过,他很快就后悔了! 果不其然,李第一个就学了局部变身! 然后,他把某个地方变大了,还非要让合文郡看…… 当然,他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合文郡直接一个“速速冷冻”把他给冻了! 在非魔兽变身的形态下,没有被自然德鲁伊加持过防御技能的变形德鲁伊还是挺脆弱的,这一冻让李痿了小半个月。 要学习的技能太多,所以,合文郡即使足不出户也没有觉得乏闷,李更是如鱼得水,他现在又可以天天躺在舒舒服服的床上了,唯一让他不满意的就是合文郡睡在另一个房间里。 他学习猫人变身就是为了成为可爱的软软抱枕啊! 马修口中的“小房子”居然有这么大,合文郡也确实没想到,不仅房子是座二层小楼,而且还带着个不小的院子,房子地下还有个空旷的地下室,是用来练习技能的——当然,威力太大的技能还是得找别的地方练。 而且,马修还给两个人介绍了一位家政工人,据说是一直在给他家工作的,非常忠厚老实的一位妇人,工钱也非常便宜,每个月只需要十枚银币,一年下来,也才一金二十银而已。 确实不贵,每个月的工钱还没有菜钱贵呢,当然,菜钱里是包括李的那一顿的…… 这位名叫辛提亚的妇人做饭的手艺是不错的,而且很勤快,最重要的是她没有对德鲁伊的那种恐惧,包括变形德鲁伊,李偶尔要吃的那一餐还是辛提亚去买来的,她服务了马修一家很久,已经是熟门熟路了。 马修虽然是一名自然系的大德鲁伊,但是他的孩子们却并没有都选择跟他一样的职业。 不得不说,深居简出,确实让合文郡和李暂时避过了一个麻烦。 不过,有时候,命运安排好的麻烦,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第47章 当仇人遗忘了自己 开开托尼是托尼小镇的护卫队队长,说是护卫队,其实就是平常带着一帮学徒去巡一圈然后打打秋风,屁正事不干。 护卫队的人,都是由托尼家族通过战士公会雇请的。 谁的领地,平常自然就是谁来想办法护佑的,领地的居民交税给领主,领主自然有义务保卫领地的安全,就算男爵的小镇领地没有办法制定自己的税收政策,但是镇民按照城市的税收制度上交的税金,都是交到男爵手里的。 托尼男爵并不住在自己的领地上,而是住在龙角城里的,虽然他在小镇上也有宅子,不过放着城里这么舒服的地方,谁会去镇上过日子? 开开托尼作为男爵的儿子,自然也不是住在镇子上的,他只是偶尔会去镇子上巡视一下而已,带着“他的”护卫队去抖抖威风。 距离他上一次去抖威风已经过了很久,他上次不小心碰到两个硬钉子,结果自己还受了不轻的伤。 而且,他的“声望”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护卫队的人很多都向城里递交了申请,调到了其他的男爵领地。 本来托尼小镇可是战士学徒里的一块香饽饽,这是离龙角城最近的一座小镇,其他的男爵领地的镇子离龙角城都很远,都得花超过一天的时间才能到达。 本就受了伤的开开托尼听闻护卫队队员改旗易帜的消息之后,差点气得伤上加伤! 这也让他更加记恨那两个德鲁伊! 就算他们化成灰,他也会记得他们的样子!? 好像有点难。 嗯,就算他们化成灰,他也会记得他们头发的颜色!还有那个光屁股的家伙身上的毛的颜色! 这就容易多了。 伤势痊愈的那一日,开开托尼觉得他简直就是被战神们眷顾了一样,居然在龙角城的大街上见到了他朝思暮想的那两个金毛! 虽然他们剪短了头发,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但是开开托尼还是一眼就把仇人认出来了! 没办法,合文郡和李的发色实在是太招摇了。 被开开托尼带着一帮人堵在街上的时候,合文郡和李确实没认出来这小子是谁,开开托尼被李狂揍的时候穿着重甲还带着面罩,虽然开开托尼是曾经揭开过他的面罩的,但是时间非常短,而且合文郡和李也没太留意他长什么样。 所以,当开开托尼举着剑对准李的脸喊出那句“你们两个终于被我逮到了”的时候,李直截了当地回了一句:“你谁?” 老子这么英俊的容颜,你居然没有记住? 开开托尼差点原地爆炸! 朝思暮想的人完全不记得你是谁,绝对是世界上对人打击最大的暴击之一! 不管你朝思暮想的是对象还是仇家,效果是一样的。 开开托尼当下就忘了自己是李的手下败将,以及现在是在龙角城的大街上,提着剑就要往上冲了! 幸好,他并不是孤身一人,身边有很多朋友同行,及时把他给拦住了。 龙角城可不是托尼小镇,这里是有王法的,就算是龙角城的领主龙角子爵也不敢在大街上扰乱秩序,这里就算是他的领地,但是制定法律的却不是他,而是德兰卡公国的国王! 而且这龙角城也不是龙角子爵能只手遮天的地方,城里有三大公会的分部,还有一座神殿,这些机构虽然不参与城市的管理,但实际上都会监视子爵领地上的所有风吹草动! 三大公会和神教,其实都是与掌权者联合、为掌权者服务的! 合文郡在踏入德鲁伊公会的时候也终于反应过来那个当街拦路的家伙是谁了,毕竟他们曾经得罪过的人总共也就只有两个,白龙城的那个什么撒什么家族的族长也不太可能把手伸到海的这边来,那剩下的就只有在那个镇子上被李修理过的该该托尼骑士了。 那家伙名字就取得不好,欠欠儿的,叫什么该该,揍他一顿也是该! 开开托尼要是知道合文郡把他的名字都记错了,不晓得会是什么心情。 合文郡并没有把街上遇到的事情放在心上,不过开开托尼的心里却有了特别的想法。 如果不是为了来公会查资料,合文郡大概连门都不想出。 要不是合文郡硬拽着,李可能连床都不想下! 这可是他这辈子睡过的最好的一张床,大得都能让他变成狗熊在上面滚来滚去,好几层羊皮垫子中间还夹着软绵蓬松的棉花垫,铺在最上面的是冬暖夏凉的上好水牛皮,枕头是用碾碎了的荞麦皮填充的,被子是羊毛的,填在光滑的真丝被面里! 一张普通的硬板床都能让李粘在上面不肯动,何况是这么一张豪华高级的床! 房子里的床倒不是所有的都这么高级,最好的就是这一张了,本来这应该是休抱着他未来的老婆睡的床,起码也值半个银橡实的,不过被他爷爷打包换了金橡实。 对于这种赚爆了的交易,休能提什么反对意见呢? 更何况他老婆还不知道在哪个幼儿园玩泥巴呢…… 看到李,休就有种莫名的亲切感,毕竟是在一个床上睡过的啊,虽然不是一起睡的,但是他的第一张婚床,可能注定就只会被他们两个人睡了。 把合文郡和李带到自己被爷爷卖出去的婚房里时,李扑倒在自己婚床上的那一刻露出的迷人表情,休一直回味无穷。 让李帮忙查资料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合文郡又打发他跟休一起玩蛋去了,反正休也是个没事干的,整天坐在公会的门房里发呆——整个格兰蒂亚帝国的德鲁伊公会都是这样门可罗雀的状态,龙角城这种小城市十天半个月也不会来一个人。 听说格兰蒂亚帝国的德鲁伊公会招收学徒都是靠坑蒙拐骗才行的…… 马修为了成功交易,不惜出卖了公会的利益,把免费翻阅公会书库中的藏书也当成了其中的一个交易条件,本来阅读书库中的藏书,每日是要收费一金五十银的。 一个小城的公会书库,收费居然比德鲁伊的圣地白龙城的公会书库还高,合文郡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亏了,所以,他准备在龙角城待得久一点,好歹得把书库里的书都读得差不多才算够本。 不过,他也一直没有时间前来,购买的技能实在太多了,哪里还有读书的工夫。 今天还是他第一次踏足龙角城德鲁伊公会的书库。 第48章 自然是时间在空间之中运动 白龙城德鲁伊公会的的书库不仅有一名契约牧师坐镇,而且还有许多管理员打理,而龙角城书库别说牧师了,连负责人都不见人影。 书库的钥匙是在门房里保管的,负责人把它丢给休看着了。 休对此也不敢有什么意见,书库的负责人是他的爸比。 他的爸比现在身在何处,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龙角城德鲁伊公会的工作人员全是马修的家人,但每天会乖乖来公会上班的,就只有马修和他最喜欢的孙子休,以及兼职负责打扫卫生的、家里请的仆人们。休觉得爷爷最喜欢自己的原因,很可能就是因为他每天都陪着爷爷一起上班? 可他也是没办法的啊,谁叫他的岗位是门房接待! 门房可是走不开的,所以爸比交给他的打扫书库的任务,休假装从来都不知道有这回事! 反正进书库的只有爷爷,自己打扫还是把儿子揪回来揍一顿,爷爷会看着办的。 休也没想到,他爷爷马修的做法是去法师公会借书看…… 反正要查阅的资料都是关于魔药制作的,法师公会的资料更全! 所以….. 合文郡作为不知道多长时间之中第一个进入书库的人,进门就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 我靠,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哪个收藏家的墓呢! 合文郡抬起手揉了揉自己的鼻子,想了想还是没把手放下,直接捂着鼻子往指示台那边走去。 空气里一股发霉的味道,弄得他身上的气味也跟着变化得非常难闻,自然德鲁伊的被动技能“体味变化”就是这么一个双刃剑技能,隐匿踪迹特别有用,但是在某些场合下不仅恶心别人,连自己都有可能被恶心到。 体味改变,又不是鼻子堵了,别人闻得到,他们自然也一样闻得到,而且这味道就是从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自己闻得更清晰。 比起“体味变化”这个技能来,变形德鲁伊的被动技能“体味消失”简直就是个神技,他们就算变成一只老鼠都不会臭。 合文郡本来还想多待一会儿,现在只想快点查完资料走人。 不过,他要查询的资料却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 快到傍晚的时候,合文郡才从书库之中走了出来,李一见到他眉头就皱成了一个川字:“你发霉了啊?” 变形德鲁伊的鼻子都很灵。 合文郡的体味虽然又随着环境变化早已改变,不过他的衣服可没有“体味变化”这种被动技能。 休有些尴尬,他自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自从他爷爷接手了公会,书库基本就没被打开过。 在他爷爷接手公会之前,书库也不见得就有人仔细打理。 “找到你需要的资料了吗?”休为了免于尴尬,赶紧询问了一句。 “没有。”合文郡回答得很干脆。 “要是你有什么想知道的,不如直接去问我爷爷算了,他还算是比较博学的。” 合文郡想了想,觉得倒也没什么需要顾忌的,于是问休:“你可以带我去见他吗?” “你自己去就可以了,他不会介意的。” 马修听到敲门声的时候正在研究一份从法师公会弄来的手稿,头也没抬问了一句:“又给我带什么大客户来了?” “我有一点事情想要请教一下。” 听到声音不是自己孙子的,马修赶紧抬起头来,却见到他的大财神立在桌前,赶紧热情招呼:“快坐快坐,许久不见,也不多来公会看看。” “要学习的技能太多了,没什么时间。” “年轻人要学会劳逸结合,德鲁伊的晋级虽说很容易,只要有足够的橡实就可以了,但是晋级太快也不是什么好事,有时候也要让自己缓一缓,否则体内魔力郁结,可能会出问题的。” 马修并不认为合文郡已经把所有的橡实都出售给他了,傻子才会做这种事情,难道自己不需要吗? “最近一段时间都在学习技能,因为要服用其他元素属性的魔药,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服用橡实了。” “你很谨慎啊,不过你的做法是对的,几种不同的魔力同时摄入身体当中,造成魔力纠缠的风险会更大。不过也没多少人像你一样,学习那么多不同元素系的技能,大多数自然德鲁伊都只会专精于木、冰和火,其实也够用了。” “不都是你推荐给我的技能吗?” 马修老脸一红,赶紧转移话题:“你刚刚说有些事情要问我?” 他为了多从合文郡手里弄点东西,忽悠着合文郡把自然德鲁伊的技能卷轴全买光了,很多技能他这个大德鲁伊本人都没学过,甚至他脑子里根本不记得自然德鲁伊还有这种技能…… “我是想问问这种橡实有什么用,今天在书库里找了一天也没发现记载它的资料。”合文郡从“犹格之珠”里取出来一颗玻璃橡实,他在沙滩上使用过的那一颗。 “是时空啊!”马修的表情变得十分惊讶,“你的运气可真是好。” “时空?” “时空橡实,至少一万年树龄以上的橡树,才有很小的机率结出的果实。” “很强吗?比金橡实更强?我能吃吗?” “看来你是还没有吃,要不然也不会问我这个问题了,你真的很谨慎,这很好,很好!”马修先是赞了一句。“不过要是你已经吃过了时空,我们也就无法相遇了。” “你是说这种橡实会吃死人?” “是的,虽然你肯定也感觉到它蕴含着很强的生命之力了,不过直接吃的话,时空橡实对龙族也是无救的毒药!” “为什么呢?它明明蕴藏着那么浓厚的生命气息。” “问题出在它的外壳上。你知道为什么它会叫做时空吗?” “空间力量?” “你很聪明,但是说少了,还有时间的力量。” “时间?” “你觉得生命的本质是什么呢?” “你这么问,那答案就只有一个了吧?” “是的,很多人研究生命的本质而不得解,但实际上答案在很早之前,就已经被德鲁伊找到了。” “生命的本质是时间,这怎么说?又是怎么肯定的?” “把生命神教的教义多读两遍也就能证实了啊,生命一系的神灵其实都是时间之神,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掌管生命的神灵。” “那怎么解释医疗一系神明呢?他们也是时间之神?” “不,他们是物质之神,跟时间之神不是一回事。” “德鲁伊不是不信仰神的吗?” “德鲁伊的教条中只规定了要虔诚地信仰自然,可没有规定不能信仰神,你的理解有些偏了。再说,自然本身也算是神。我来问你,什么是自然?” “所有一切天然的存在?” “不,自然是时间在空间之中运动。” 第49章 时空橡实 自然是时间在空间之中运动,这等说法,合文郡可是从来都没有听说过,无论是在母星还是在这里。 而生命的本质就是时间,他也一样从来不曾听过这样的话。 生命一系的神明都是时间之神,更是让他惊讶。 不过,经过马修的说明,他似乎是明白了…… 还是没明白? 倒是时空橡实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会吃死人,他是完全明白了。 “这是个能起死回生的好东西,可惜,德鲁伊使用它的办法就只有勃洛和黛尔勃洛,要是能把它的外壳打开,把里面的橡实取出来,那倒是可以直接吃,没死透的家伙都能救回来,不过想把它的外壳打开,德鲁伊可是没这本事。”马修是这么说的。 谁敢把空间直接吞下肚,谁就是自己找死。时空橡实的外壳是凝固的空间之力,但是如果把它们吞到肚子里的话,空间之力就会开始发散,那最后吃掉它的人除了被空间之力撑得直接爆炸,根本没有其他的下场。 “那谁能打开?” “空间神系的牧师,不过,你想让他们帮你的忙打开时空橡实的外壳,要付出的代价太大,还不如就这么用算了,反正使用勃洛和黛尔勃洛把它里面的生命力吸光了,哎,就是等那个绿点没了,你再卖给空间神系的神殿,能换不少钱呢。” 合文郡临离开之前又问了一句:“书库里为什么找不到关于它的资料?” “你以为这里是王都,是总会吗?这里是龙角城分会,龙角城是什么地方,整个格兰蒂亚帝国,还没几个能跟龙角城比烂的城市。分会如果想收藏珍贵的资料,是要自己花钱跟总会买的。” 合文郡刚要把门关上走人的时候,马修又在房间里大声喊了一句,把他叫住了:“晚上城主府有个宴会,你们两个和休一道去吧,和城里的青年才俊们认识认识,顺便也算是给公会壮壮声势。” …… “宴会?呀,宴会!我还没参加过什么宴会呢!”李一听就兴奋地跳起来了。 “是什么宴会?”合文郡没理他,向休询问道。 “哦,关于龙角节的活动,城主要征求各家的意见,说是征求意见,一般就是安排安排大家该怎么出力。” “会长怎么说是让我们两个去壮壮声势?” “哦,三大公会和神殿的人都会带些青年才俊到场,还有各家贵族的子弟,见世面或是联络感情,不过我爷爷嫌烦,我那些亲戚们也嫌丢人,都不肯去,我也是没办法,只能年年都一个人去。” “你那些兄弟姐妹们呢?” “有些是不肯去的,有些……” “有些怎么了?” “有些是其他公会的青年才俊……”休有点不好意思。 爷爷是个大德鲁伊,后代却出了些“离经叛道”的家伙,投奔了战士公会和法师公会的怀抱! 不过这好像也不能用“离经叛道”来形容,人各有志,马修的爸爸、爷爷,还有再往上的先辈,也不见得就都是德鲁伊。 这种事情其实挺常见的,但放在格兰蒂亚这种德鲁伊人丁单薄的帝国中,德鲁伊世家的后代跑去就职其他职业,确实是会让家里的长辈心里堵得慌,尤其马修还是龙角城德鲁伊公会的分会长。 偏偏那两大公会的分会长,还总爱带着他家的孩子去参加各种聚会,啪啪地打马修的脸。 休每当这种时候,都会怀疑他到底是不是他爷爷最喜欢的孙子——他爷爷每次都躲了,而且也不强迫他的那些叔伯姑姑兄弟姐妹们去参加,就只把他推出去应对这种事情。 而当合文郡今日说马修让他们一起参加宴会的时候,休甚至一瞬间差点热泪盈眶,觉得爷爷总算是当了一回人! 不是总说我们德鲁伊公会没有人吗?你们哪个公会,能培养出这么年轻的高级职业者? 好像也不是自己培养的…… 这没关系!谁家的职业者是自己培养出来的,不都是过了学徒的阶段就自生自灭,自力更生嘛…… 那两公会每次带着打爷爷脸的那几位家人,不也是天天在自力更生掏爷爷的兜,又不是真的是战士公会和法师公会培养出来的…… 李和合文郡确实给休长了不少脸,可并不是凭他们两个高级德鲁伊的等级,靠的是颜值。 确切地说,靠的是李的颜值。 倾国倾城啊! 虽然这话形容一个男孩子不太…… 简直太合适了! 那男男女女的目光简直就是想把李当场扒光一样呢! 嗯,男男女女,确实是男男女女,并不仅仅是女女。 其中有一个,休说那是他的堂姐,梅丽卡,是个剑士。 在休的堂姐梅丽卡旁边,同样用炙热的眼光盯着李不放的那个男子,休说他是梅丽卡的未婚夫,名叫涅,是个贼。 不是真贼,是个盗贼。 不过,合文郡总觉得涅看着李的目光之中似乎没什么嫉妒,反而好像有点…… 含情脉脉? 龙角城现任的城主,也是这一任的龙角子爵大人,是个中年法师,看起来就跟普通的法师一样,睿智而慈祥。龙角城的每一任子爵大人都是法师,包括建立这座城市的初代子爵亚尔逊。 要不然,拉拢法师公会可不是像拉拢战士公会与德鲁伊公会那么简单的。 尤其是拉拢德鲁伊公会,简单到极点,格兰蒂亚的德鲁伊不受民众欢迎,德鲁伊公会的财力自然很弱,那建立一座分公会的花销,通常就要完全落在城主头上了。 只要有钱,你就能拉到德鲁伊公会的支持! 当然,这可不是修一座尖塔那么简单,最重要的,其实是那一座书库。书库里的书,属于分公会,但是必须出钱向总公会或是其他组织购买,而购买这些书的钱,都是城主来出的。 龙角城现在看起来好像不怎么有钱,不过龙角家族,以前是很有钱的。 现在嘛,那可就不知道了。 “又是一年一度的龙角节了,不知道今年,大家有没有什么新的构思想法呢?”合文郡他们抵达差不多有一个小时,龙角子爵柔和的声音传遍了举办宴会的城主府广场。 “传声术”。 一门法师会,但是德鲁伊学不会的法术,属于奥术系。 当下合文郡心里就有点小羡慕,他当年就想做个法师,不过没通过法师公会的信仰测试。 直到现在,合文郡已经不再是个初窥魔法门径的小孩子了,但还是没弄明白,公会和神教,究竟是怎么测试一个人的信仰是否足够虔诚的。 他倒是知道为什么他做不成游吟诗人,游吟诗人只需要虔诚地信仰这个世界是有神存在的就可以了,简直比德鲁伊还容易就职。 偏偏他那时候根本不相信这宇宙里有神存在。 虽然这个世界是可以兼职职业的,但是对于德鲁伊来说,有些不太可能,因为德鲁伊的魔力结构和其他的职业都不一样,兼职其他职业的话,魔力暴走的可能性非常大。 要不然合文郡还真想兼职一下游吟诗人,毕竟他脑袋里还有许多许多的诗、歌、曲、舞。 龙角子爵的话,没有任何人回应。 “大家没有新的提议的话,那么今年的龙角节,就和往年……” 龙角子爵正待要把话说完,结束这个无聊的议题,突然有人高声打断。 “我有个新的提议!” “哦?” 不止龙角子爵,还有很多人,都不约而同、不由自主地“哦”了一声,然后把目光从龙角子爵和李的身上移了开来,看向那个声音传来的方向。 合文郡也看了过去,声音是从他们附近不远处发出的。 嗯? 说话的人今天上午才在街上遇到过,还要跟李复仇来着…… 该该托尼! 第50章 龙角节的新节目 “是小托尼啊,今年你有新的提案?” 龙角子爵肯定是认识开开托尼的,毕竟托尼家族也是他麾下的贵族,而开开托尼是托尼男爵的长子,也是明面上唯一的儿子。 托尼男爵暗地里有几个儿子他也管不着,反正只要开开托尼不出什么意外,他肯定就是下一任的托尼男爵了。 要是出了什么意外? 不自己找死,在龙角城这等安全的地方,会出什么意外? 龙角子爵还不知道开开托尼差点死了一次的事情,就算开开托尼真的死了,龙角子爵也不会关心发生了什么事,只会关心一下托尼男爵要把哪一个儿子推到台面上来。 也只会关心“一下”。 托尼男爵并不是他麾下特别得力的贵族。 “龙角节年年都办,但每一年也没什么新意,尤其是每一年最核心的节目,今年,我们不如换一换。我有个想法,今年的核心节目,我们应该来点新意,把个人挑战赛,改成团队挑战赛!两个人打多没意思,一群人战斗,才有气势!” 开开托尼把自己的提议讲完,场中立时沸沸扬扬。 “什么挑战赛?”合文郡扭头问休。 “哦,龙角节的核心节目,也是最受欢迎的节目,其实就是两个人战斗比试,不过不是什么抽签比赛什么的,就是谁有想挑战的对象,就约那个人上台,而被挑战的人是不能拒绝的,否则就要接受惩罚。” “课后约架解决私人恩怨啊?”合文郡喃喃自语一句。 “约架解决私人恩怨?倒是挺贴切的比喻,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把平日里的恩怨放上挑战台去解决。不过课后约架是什么意思?” “别关注这种细节。”合文郡敷衍了一句,又问道:“拒绝接受挑战的话,要接受什么惩罚?” “公开屈服,公开认错,并且按照挑战者提出的要求进行赔偿。” “好像也不怎么重啊,这惩罚。” “在全城所有来看热闹的人面前公开认错,这惩罚还不够重?”休提醒道。 “好毒。”一直在吃东西的李嘟囔着插了一嘴。 “战斗的话,有限制规则吗?”合文郡又问。 “普通挑战的话,可以致伤,但是不能致残致命,如果是决斗挑战的话,没有限制。”休抿了一口酒,“不过决斗挑战很少发生的,我来这里这么多年了,也没见过有人提出决斗挑战。” 那个该该托尼提这建议有什么目的? 合文郡往开开托尼那边瞟了一眼,又看了看正在与不知什么人商议的龙角子爵,心下犯疑。 他总觉得这件事跟自己和李可能会扯上什么关系。 “休,马修会长这次也没来啊?”龙角子爵可能与身边的人商议出了个定论,来到了德鲁伊公会的专门酒桌,桌上就只有三个人。 按照格兰蒂亚的风俗,没人会愿意亲近德鲁伊。 “嗯,爷爷有些身体不适。”休把以前用的借口又用了一遍。 “刚刚小托尼的那个提议,议会已经通过了,不知道德鲁伊公会有什么意见?你需不需先回去问一问马修大师的意见?” 虽然格兰蒂亚人不喜欢德鲁伊,但是马修可是龙角城最强的职业者,龙角子爵不看僧面看佛面,必须要给德鲁伊公会最大的尊重。 这个世界,实力就是一切。 “不用了,小事,爷爷不会理会的。”休一直故意用“爷爷”来称呼马修,而不用“会长”,因为他很清楚,在不经意间强调自己和马修的关系,才能让城主不会轻视于他。 否则,一名高级法师,又怎么会在和他这个中级德鲁伊说话的时候态度如此和善。 “那就好,那我就当德鲁伊公会同意这个提议了。”龙角子爵露出慈祥的微笑,“今天不要拘束,玩得开心点。” 样子做足了,龙角子爵也不拖泥带水,甚至根本也没打听休身边的两个人是什么人,就直接转身去了战士公会的席位。 改变龙角节的节目规则,这样的决定是肯定要征求三大公会的意见的,不过法师公会的意见,龙角子爵是不用去问的,他本人就是法师公会的副会长,他的意见,会长一般是不会反对的。 至于神殿的意见? 神殿不管龙角节这种事,龙角节只是城市节日,不是神的节日,反正也不是全城的百姓都信仰本神殿侍奉的神。 龙角城建城请来的神教,侍奉的是魔法神一系的一位地位不高的神明,建城的时候大多数城主都会这么干的,毕竟城市建设、邀请三大公会进驻就已经要花费巨额的资金了,随便请个神来凑凑数满足建城的条件就行了。 而且神教的地位与声望越低,就越好请。 只可惜龙角城也没像其他的城市一样蒸蒸日上,没能吸引更有声望的神教主动前来传教。 合文郡一直关注着和战士公会的领头人交谈的龙角子爵脸上的表情,见他最后带着微笑离开,合文郡就已经知道,那个该该的提议,战士公会也是不反对的。 那么,龙角节的核心节目变动,应该也就定下来了——从两个人打架变成打群架。 如果不关自己的事的话,合文郡还是有兴趣到时候买个瓜去看热闹的,别说打群架了,就是打架也是很吸引人的。就算他这么圣母的人,当年在母星上学的时候,一听说哪个班的谁谁谁和谁谁谁打起来了,也是一定会冲过去看看的。 而且,这个星球上的职业者打架,比以前的小学生扭在一起可好看多了。 不过,合文郡觉得,今年的龙角节,自己恐怕是躲不过被人吃瓜了,除非赶在龙角节之前离开这座城市。 但是他还没想好下一步该做什么呢,最近只顾着闷在家里学习技能,别说格兰蒂亚帝国的情况了,就算是龙角城所在的德兰卡公国的情况,他都根本没去了解过。 而且说实话,他有点舍不得那座舒适的大房子,那可是属于自己的。 睡了一百多万年的冷冻仓,醒过来以后又一直过着很拮据的日子,很久都没在那么舒适的空间里生活了。 “我刚刚征求了各方的意见,大家都同意对龙角节的核心节目进行一些小小的变动,不过,既然是从个人战改为团体战,那么具体的规则肯定是要修改的,也不能仓促之间就决定,所以,规则将会在议会商量决定之后再行公布。” 龙角子爵再次使用了“传声术”,让自己的声音传到在场所有人的耳朵里。 “今晚的时间还很长,大家尽情享受。” 第51章 宁嫁渣男不嫁德鲁伊 合文郡本来以为龙角节就是个两三天的节日,却没想到它这么特殊,竟然要持续整个炎热的八月。 街上处处张灯结彩,每天都有巡游队伍在主干道上游行,八月的前半个月就在喧腾热闹之中悄然而逝。 龙角节开始之前,核心节目“挑战赛”的规则也已经出台。不过,为了防止团队挑战的冷场,传统的个人挑战赛依旧保留了下来。 按照团体挑战的规则来看,这节目确实是有可能冷场的。 挑战一方提前一天挑选挑战对象下战书,被挑战者既可以是组织,也可以是已经成型的佣兵团队,也可以是个人。 如果被挑战者是个人的话,如果不想直接认输接受惩罚,就必须在一夜之内凑出一支实力相当的队伍来才行。 挑战的队伍人数限定在最高十名的数量,而应战队伍的人数,最高不得超过挑战队伍的人数。 至于挑战者和被挑战者的实力,则没有明确的限制,在议会想来,应该不会有那种选择实力比自己高出许多的人来挑战的愣头青,至于别人会不会请到实力很强的队友,那就管不了了。 以往的挑战赛,挑战者与被挑战者之间都是有龃龉的,互相之间了解都很深。 想必团队挑战,被挑战者能凑出个什么阵容来,挑战者也应该是心里有底的。 那要是被挑战者使用了强大的“钞能力”请外援的话,那就让挑战者自认倒霉吧。 龙角子爵都巴不得有人使用“钞能力”请他出手,顺便还能赚点零花钱。 团队挑战赛每天只有两个名额,分别安排在清晨与日落时分,为了不让今年的新花样冷场,龙角子爵已经安排好了麾下的贵族,并且和战士公会、法师公会都通了气,如果没有团队挑战的话,那就安排些人上去打个“表演赛”,反正看热闹的人也不知道其中的内幕。 这件事他也知会了德鲁伊公会,不过并没有请求德鲁伊公会也安排一支团队待命。德鲁伊公会人手太少,而且这个职业不受群众待见。 打赢了群众们不爽,打输了马修不爽。 在龙角城里,谁敢惹马修不爽? 不过,龙角子爵私下里的安排也没有派上用场,龙角城虽小,可私下有龃龉的团队还真不少。 挑战赛开始之后,合文郡就一直心绪不宁,只是足足过了一周也没见那个该该有什么动静。 难道那家伙并没有什么谋划? 这一日快到傍晚,休突然上门来,想要拉着两个人要出去看热闹,说是今天收尾的那一场团体挑战赛很有看头。 “战士公会会长的徒弟薇丝,挑战龙角子爵最小的女儿麦卓,这场挑战赛绝对会很精彩。” “听起来像是场表演赛而已啊?”合文郡觉得这场比赛可能更无聊一些。 挑战赛私下里的内幕安排,休是肯定会跟自己的新朋友透露一下的,不论他的爷爷多有声望,休作为一名德鲁伊,在龙角城也没什么人跟他交朋友,而他的那些兄弟姐妹,也都因为嫉妒他在马修面前得宠,跟他之间的关系并不好。 更何况马修还专门指示他,要和霸占了他婚房的两个财神爷搞好关系。 “绝对不是表演赛,她们两个是情敌,都在追求法师公会会长的儿子卢卡尔,不过卢卡尔和麦卓走得更近一些,他们都是法师。” “两个女人为了争一个男人而战?”李来了兴趣:“那个卢卡尔长得帅吗?比我还帅?” “当然没你帅,龙角城里还找不出比你更帅的男人。卢卡尔其实长得一般,他受欢迎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他是个法师天才,还有他的母亲是德兰卡王后的表妹的丈夫的表姐。” “好像算下来跟国王也没有什么关系啊?”李还思考了一下才得出结论。 “跟别人比起来亲多了,至少不是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薇丝和麦卓今晚开战。大家都在猜薇丝和麦卓的队伍里会不会有男人,还有卢卡尔会不会出现在麦卓的队伍里。”休越说越兴奋。 “那为什么不猜卢卡尔在薇丝的队伍里?” 休看着李的眼神好像很佩服李清奇的脑回路,不过还是解释了一句:“要是薇丝的队伍里能拉上卢卡尔,她还用挑战麦卓?” 李还要再继续问,休已经有些不耐烦了,拉上他们两个就往门外跑:“别聊了,再聊她们都要打完了。” 女人之间争风吃醋的战斗竟然吸引了不少人,不仅竞技台的周围里三层外三层,就连远处的房顶上都站上了人。 不过,他们三个人是不用往人群里挤的,德鲁伊公会的高塔可以清晰地看到竞技台——竞技台本来就是建在三大公会夹着的广场上。 别的公会的“小朋友”可没有资格坐在高塔的塔楼里欣赏龙角节的挑战赛,可德鲁伊公会不同,只要马修还是这里的会长,那这里就属于马修一家,所以,德鲁伊公会的塔楼在龙角节的时候一定会有休的位置。 马修的孩子们对龙角节的兴趣并不大,而且他们大多数其实并不在龙角城,只是在德鲁伊公会挂个职吃空饷而已,就像休的父亲,一直就在跟他玩“爸比在哪里”的游戏,留下了一个不开门的书库直接跑掉了。 所以,德鲁伊公会的塔楼在龙角节就成了马修的孙辈们招待朋友的地方。 甚至改投了战士公会的女剑士梅丽卡和她的男友盗贼涅也在。 “休宝宝和他的朋友来了呢。”梅丽卡说话的腔调有点火药味。 “我还以为你会在竞技台上,怎么,实力太弱挤不进薇丝的队伍?”休一句话就怼得自己的堂姐说不出话来了。 合文郡瞬间觉得休的兄弟姐妹们或许并不是因为嫉妒他受宠才跟他关系不好的。 不只是? “快看,快看,麦卓的队伍上台了,啊!卢卡尔真的在啊,天啊,这个渣男,他怎么能如此伤害一个喜欢他的女孩子,就算他跟麦卓在一起了,也不应该在挑战赛上帮着麦卓来对付薇丝啊!” “或许卢卡尔只是想要彻底断了薇丝的念想而已,他一直就和薇丝保持着距离,但薇丝总是一厢情愿地缠着他。” “我觉得卢卡尔配不上麦卓,麦卓太漂亮了,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天使一样,要是麦卓是我的女朋友就好了。”一个年纪很小的男孩子在两个女孩聊天的时候插了一句。 “省省吧,你可是个德鲁伊,哪怕卢卡尔是个渣男,卢卡尔和你之间,麦卓肯定是选卢卡尔的。” 第52章 挑战(一) 两个女子为了一个男人争风吃醋而发起的这场挑战赛,在合文郡看来,倒是更像战士公会向法师公会发起的挑战。 从双方的阵容就能看得出来。 如果这场挑战赛真的只是薇丝对麦卓的挑战,为了那个卢卡尔争风吃醋,那么,薇丝的队伍里应该都是女性才对,而麦卓的队伍里,除了卢卡尔之外,也应该没有任何男人。 而且,她们两个人就算只找自己的女性朋友助阵,也不见得只能找与自己相同职业的朋友,法师和战士又不是不能做朋友? 每个法师早早在学徒期可都是要物色战士作为自己的护卫者的。 而现在薇丝的队伍,一看就是清一色的战士,而麦卓的队伍清一色都举着魔杖,一看就知道是全员法师。 若说这不是战士公会向法师公会发起的挑战,合文郡是绝对不信的。 就说那位卢卡尔,合文郡都感觉他也不见得就是因为真的和那个麦卓凑成了一对,才会加入麦卓的队伍,说不定是因为法师公会的安排才会上场。 合文郡才懒得理会那些八卦,他只对这场法师公会和战士公会的暗斗有兴趣。长久以来,职业排名就一直是德鲁伊排名第一,法师其次,战士公会排在最后。神职人员从不参与这方面的明争暗斗,他们内部的暗斗比三大公会之间的暗斗更激烈。 神可不止一个,而且,这也不是神和神之间的问题,而是人和人之间的。 游吟诗人倒是从来没什么雄心,心甘情愿地排在职业者排名的最后一位。 竞技台侧方有一面大锣,双方的队伍都站在台上之后,便有人一枚魔法飞弹击在大锣之上,“铛”的一声巨响拉开了傍晚团体赛的帷幕。 双方在锣响之后,迅速进入了战斗状态。 按照挑战赛的规则,挑战方最多只能有十名职业者组队,而被挑战的一方不得超出挑战方的人数,现在场上的双方都是规则之内的最高人数。 战士一方的十名队员之中,有两名不知是盗贼还是刺客的职业者已经发动了“阴影行走”,隐去了身形。 而两名弓箭手站在竞技台的边缘,张弓搭箭,引而不发。 剩下的六名职业者之中,并没有重甲骑士,但是有两名塔盾战士,对付法师,没有坐骑的骑士是最不利的,而塔盾战士在防御法师的技能方面,优势很强。 而法师一方的队伍之中,有一人在锣响的同时便开始挥舞自己的魔杖,魔杖的顶端开始喷出洁白的雪花。这名法师一边挥舞魔杖,一边绕圈行走,不多时,法师一方的竞技台地面上就铺上了一层厚厚的白雪。 另一名法师则是手持魔杖在空中画了个不知名的图案,紧接着一只犬形的生物就从正在发光的图案之中跳了出来,立在法师的身侧。 这是一名召唤师,看样子是专精空间召唤的,并非元素召唤。 法师的这一招“防贼术”是从德鲁伊那里学来的,不过比起德鲁伊来要差了不少,召唤生物可以闻得到隐身人的气味,但是却不会说话。 而那铺满地面的雪,则是法师们自己的智慧,只是比起嗅觉灵敏的鼻子来,这一招用来侦测隐身人,其实效果并没有那么好。 要是隐身的盗贼和刺客会轻易被脚印出卖行迹的话,他们也就没那么可怕了不是? 在战士职业中,对法师们威胁最强的就是刺客和盗贼,其次便是弓箭手,所以,在两名法师造雪和召唤异界生物的同时,其他的八名法师则是同时使用了同样的一门法术——防护远程攻击。 不过,在看热闹的人眼里,就只见到这八名法师在对着空气乱挥魔杖而已。 防护远程攻击是看不出什么特效的,只有在远程攻击接近法师的时候才会起效,法师身旁的气流会自动保护他们,通过空气流动偏移飞行道具。 这招不单单防弓箭手,还防其他的一切远程攻击,包括法师们自己的攻击,不过效果有多强,就要看法师的实力有多强了。 当然,也要考虑弓箭手的实力有多强。 法师们都是一群谨慎惜命的家伙,开战之后做的第一件事,都是先护好自己。 护好自己之后呢? 当然就是狂轰乱炸啦! 吃瓜的群众们一边在惊叹竞技台上突然如同五颜六色的烟花在不停绽放,一边为那两名塔盾战士默哀——他们两个就那么站在原地,撑起了盾牌,任由法师们的技能在两面有如门板一般的巨大盾牌上撞击。 “他们是不是有点脑残?”李一边吃着塔楼上早已准备好的食物,一边嘲讽:“他们自己的法术都把地上的雪吹飞了,那何必先把地面都铺上一层雪?” “所以,只要搞定那只狗,刺客的行动就完全没有障碍了。那应该是只狗吧?”合文郡接茬道。 “谁知道?召唤师们召唤来的都是异世界的生物,谁知道它到底是只狗还是只像狗的魔兽?”休直接往塔楼下吐了个枣核。 战士一方和他们的想法是一样的,两支利箭从弓箭手的弓弦上快速飞出,射向了那只犬形的召唤兽。 这两支箭充分地体现了战士们的阴险狡诈,它们被涂成了与傍晚的阳光同样的颜色,只为让人不那么容易察觉。 不过,如果战士的小伎俩能够轻易得逞,那法师也就枉称为睿智的代言人了。那只狗从被召唤出来之后就没有离开那名召唤师的身旁,而那名召唤师则是一直把自己隐藏在法师团队的中央。 法师们可都是给自己施放过“防护远程攻击”的。 当他们站在一起的时候,这个法术应该被称为“防护远程攻击阵”。 “他们都只是中级法师,施展防护远程攻击的效果其实挺一般,但是他们站在一起的话,这个法术的效果是会叠加的,毕竟这是个气流法术,而气流相互叠加,是很容易的。”休解说道。 其实比起合文郡和李来,休的见识肯定是更多的,他毕竟是一名大德鲁伊的孙子,而合文郡和李只是两个孤儿,他们两个的老师也不过只是两名中级德鲁伊。 合文郡只了解一些基础的法师技能,而李的话? “你懂得可真多。”李扭头羡慕地看了休一眼。 休被他这一眼看得都有点脸红了。 “那两支箭可不是那么简单的,战士公会的人也不可能想不到法师们会结阵,如果他们没有想好怎么对付这个防护阵,肯定不会放两个弓箭手进队伍之中去的。”合文郡却断言,那两名弓箭手并非是无的放矢。 而且,他们的目标,也根本不是那条狗! 第53章 挑战(二) “靠,薇丝从哪弄到的这东西?她就算是战士公会会长的弟子,也不可能这么有钱吧?” “而且,这算什么?用法师附魔的东西对付法师?” 看到那两支阴险的箭最终导致的结果之后,休满脸不可思议地喊了起来。 “这场挑战本身就并非是两个年轻女子为了一个男人争风吃醋,那只是个借口,这是战士公会对法师公会发起的挑战。” “而且,谁说他们用的是法师附魔的东西?那两支箭是战士制造的,别忘记,附魔并非是法师才有的能力,只不过平常看起来,法师们更精通于此,而战士中学习这种技术的人太少罢了。” 休的堂姐梅丽卡冷笑着走到了他的身边,话里满是嘲讽的意思。 “你自己的爷爷就是一名附魔大师,你居然管附魔箭叫法师的东西?” “你是说,那两支箭,是战士公会的人制作的?这不可能吧,这里可是龙角城。”休明显不相信梅丽卡的话。 “那两支箭确实是战士制作的,不过不是白龙城的战士,这小地方哪有战士有机会学附魔啊,那么烧钱的技术,龙角城的法师们都不见得有钱往那上面耗。”梅丽卡这话也不知道到底是在抬举战士公会,还是在贬低战士公会。 “那两支箭是公国总会送过来的,不过听说是帝国总会那边的人制作的。”梅丽卡的男朋友、盗贼涅也跟着凑了过来,却没有站在梅丽卡的身旁,而是凑在了李旁边,说话的声音还很温柔。 “战士公会这是什么意思?”休不解问道:“只是一个龙角节而已,用得着下这么大的本钱?” “听说龙角节今年改了核心节目的规则,公国总会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下了奇怪的命令过来,而且不仅会找借口挑战法师公会,明天还有会人挑战德鲁伊公会。”涅说话的时候一直偷偷地瞅着李的侧脸,合文郡感觉他似乎有些脸红。 “挑战德鲁伊公会?你们会长准备找我爷爷的麻烦吗?”休调侃了一句。 “再给他三个胆子也不敢挑战爷爷,一个高级战士挑战大德鲁伊,不想活了吧?再说你又不是不知道,龙角节的挑战好歹得找个明面上的借口。” 梅丽卡的话让合文郡不由得瞅了瞅她的后脑勺,想看看她的反骨是不是长得很明显。 这姑娘舍弃了家传职业投奔了战士公会,但是却又明目张胆地贬低战士公会的会长,不是反骨是什么? “那难不成是挑战我们?可我们平常也没有人跟战士公会的人起冲突啊,家里那帮家伙平常连门都懒得出,要是长辈们的话,他们平常都不知道人在哪,反正是不在龙角城。”休更加不解,“他们找什么借口挑战?” “公会挑战你们的借口是这两位。”涅抢在了梅丽卡前面回答,眼睛盯着李不放。“托尼男爵家的儿子开开托尼好像和这两位曾经起过冲突,他本来就想挑战这两位,听说是因为知道自己不是对手,所以才在龙角节的筹备宴会上面提出了团体挑战赛的建议,他本来是想找一群人一起来对付二位的。” 开开托尼?不是该该托尼啊? 合文郡早就预料到可能会有事发生,不过没想到事情好像变得更复杂了一些。“开开托尼没有告诉过战士公会的人,我们两个是高级德鲁伊吗?”他问道。 “说了,不过,他说你们两个很穷。”涅的目光依旧没离开李的脸。 很穷就代表着实力很差,不仅会的技能少,而且装备也不行。 “要是你们战士公会真的是这么认为的话,明天可就要倒大霉了。”休有些幸灾乐祸。 “难道不是吗?公会的人都说他们两个穷到连住旅馆都没钱,是爷爷想拉拢他们,才会把你结婚用的房子借给他们两个落脚的。”合文郡觉得梅丽卡说话是真的好直,这还当着他们两个的面呢。 “战士公会的人居然是这么认为的?”休瞬间觉得战士公会的人可能把脑子都练成了肌肉。 拉拢两个落魄的德鲁伊,马修用得着把自己孙子的婚房借出去? “难道不是吗?两个高级德鲁伊,也确实值得爷爷拉拢啊,龙角城的德鲁伊公会就只有我们家的人在撑门面,我爸爸他们几个挂着导师的名头,连学徒都没收过一个。” 梅丽卡觉得自己的分析没错,她和休的看法不一样,她以为爷爷把休的婚房借出去,是为了省钱。 资助这两个家伙住旅馆或者租房子可是要花钱的,住在休的房子里,自然就不用掏钱了,难道休还敢跟爷爷要房租?他的房子可都是爷爷出钱买的。 梅丽卡想到这里还顺便埋怨了一下爷爷的偏心,家里那么多兄弟姐妹,就只给休一个人准备了结婚用的房子。 要是给她也准备一套房子,她就不会现在还没和涅结婚了。 买房子的钱还没挣到,她又不想去和涅的父母一起住。 然后,梅丽卡就又接着埋怨爷爷为什么要来龙角城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在这里想挣点钱真的太难了。 作为一名大德鲁伊的亲孙女,她确实没想到过,租房子其实也是可以结婚的…… 休瞅了合文郡一眼,决定对梅丽卡的猜测不置可否,省得暴露合文郡和李的底细。而且,马修也曾经警告过他,要把和这两个人做交易的事情烂到肚子里——做假账的事情就不用说了,要是让别人知道他们家发了一笔横财,一样会很麻烦! 沉默下来之后,几个人又把注意力转移回了下方的竞技台上。 战士公会的两名弓箭手射出的两支附魔箭,现在正插在法师阵营中间的地面上,箭身上的伪装涂色已经剥落,箭杆上闪着莹莹的电光。 每当有法师释放法术,这两支附魔箭上就会射出一道小小的闪电攻击那名法师,闪电看似并不强,打在法师们的身上,看似也没有造成任何损伤。 但实际上,正如休所说的一样,这两支附魔箭的造价高昂,它们本来是在战争中才会使用的武器,作用就是干扰对方的法师施法。 当然,在战争之中,两支这样的附魔箭可起不到什么作用,向来都是一轮箭雨射进敌军的法师阵营的。 一道细小的闪电打在身上可能不会造成什么损伤,但是几十道、上百道的微弱电流同时打在身上的话…… 不过一个龙角节的暗斗,可不值当消耗太多,两支这样的附魔箭已经是极限了,再多了的话,开销的问题倒没什么,反正这其实也并非是由龙角城的战士公会负担的,但是要真的把对面的法师们弄个好歹出来,那战士公会可就下不了台了。 两道电流打在身上,刚好能影响这些中级法师施法,但却又不会对他们的身体造成什么伤害。 如果法师公会派出来的人里面有不认识这种东西的愣头青想着把它们拔起来或者是摧毁掉的话,那可就更合战士公会的意——被人触碰或者是摧毁的瞬间,这种附魔箭会在瞬间爆发,释放一次类似雷云风暴的攻击。 两个控制了威力的雷云风暴,对面这些中级法师除了躺下也没什么选择了。 “这些法师意志力锻炼得都很不错啊,在这种情况下还没有乱了阵脚。”又看了一会儿之后,合文郡赞了一句。 如果是他在施法的时候不停“感电”,真不见得还能继续坚持,针扎、酥酥麻麻的感觉虽说不伤人,却会消耗精神意志。 当然,他只是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人代入进去而已,实际上这种细微的电流根本不会让他有任何感觉,在大脑神经反射之前,这些电流就已经会被他体内的纳米机器人吞噬了。 “哪里是意志不错。我还以为就只有战士公会作弊,看来法师公会也一样早就有防备了,怪不得他们今天造型这么奇怪,清一色穿了大氅,原来是要遮盖身上的魔法袍。哼,那东西肯定都是从他们的长辈身上扒下来的,就凭他们的能力怎么可能买得起!”梅力卡又把法师公会也贬了。 对于他们这些初中阶的职业者来说,学技能的花费就足以让人捉襟见肘,哪有什么余力去添置附魔装备。 也就只有跨越了中级到高级的分水岭之后,大部分职业者才会先放一放学习技能,把资金用在购买装备上面——比起学习高级技能的花销来,添置一些低级的附魔装备需要的资金就少得多了。 听完梅力卡的吐槽,合文郡突然觉得下方看着很激烈的挑战赛有些索然无味,敢情大家都在作弊? 仔细看看,那两名塔盾战士的盾好像也不普通啊,对面法师们的狂轰乱炸顶到现在也没见有什么损伤。 第54章 挑战(三) 察觉战士公会和法师公会都在作弊之后,合文郡就觉得台上的比赛没什么看头了,这都可以说根本不是那二十个中级职业者在进行战斗,而是他们背后的高级职业者在互相较量。 这简直就相当于在他母星上那些聪慧的学生把命题老师们猜的题背得滚瓜烂熟然后再进考场一样嘛…… 还考什么考,学生唯一要做的就是把背下来的答案写在纸上嘛…… 不过,看李一脸津津有味的样子,合文郡也不打算现在就拖着他回家睡觉,只是他觉得再看下去也没什么意思,干脆离开了窗口,手上托着一杯果酒找了张沙发坐了下来。 “怎么不看了?”说话温柔的小贼涅居然也跟了过来。 “没什么意思,你怎么也不看了?” “没什么意思,他们最后估计是会打成平手的,而且这样的结果公会也会觉得满意,在有擂台限制的情况下战士能与法师打成平手已经是不错的成绩了。” “那要是不在擂台上呢?” “那就要看自己的真本事了啊,而且不在擂台上的话,弓箭手、盗贼和刺客可以发挥的力量会更大,哪像现在,弓箭手干站着也没机会射箭,那两个刺客恐怕到仲裁喊停都找不到什么出手的机会。” “那两个都是刺客?你认识?” “刺客公会和盗贼公会的关系毕竟要更近一些。”涅没有直接回答。 合文郡没有接话。 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涅又再次开口了:“明天的挑战,你们打算怎么应对?” “到时候再说吧。” “会请休他们出手帮忙吗?不过你就算把休的兄弟姐妹都请上,恐怕也凑不出足够的人数来,除非把长辈也都算进去。” “休的兄弟姐妹实力不行吗?” “加上休的话,只有两个中级德鲁伊,还都是自然系的,其他人要么是初级,要么还只是学徒。除此之外,梅丽卡是个中级的剑士,门罗是个中级法师,最后就只剩一个中级的游吟诗人了,是梅丽卡的妹妹米兰达。” “你这么清楚啊?” “我毕竟是梅丽卡的未婚夫啊。” “梅丽卡家里还有一个中级的游吟诗人?” “嗯,她家就姐妹两个,都不是德鲁伊,怎么说呢,梅丽卡的父亲杨奇本身就是个离经叛道的,他是个刺客。” “梅丽卡的母亲呢?” “是个普通人,不过很擅长舞蹈,米兰达就是受了她的影响才会成为一名游吟诗人的。” “你是说米兰达是一名舞姬?马修居然允许米兰达选择这种职业?” 合文郡有些诧异。 在游吟诗人的群体中,男性的舞者和女性的舞姬都是最底层的存在,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实力不行,而是因为名声。舞者和舞姬大多数都会从事一些特别的“副业”,就算洁身自好的,很多也因为赚钱必须穿得暴露一些、行事放荡一些、混迹在酒馆赌场这些复杂的场所…… “我也不知道马修怎么想的,不过米兰达身为马修的孙女,也不可能跟其他的舞姬相提并论,她是个好姑娘,只是太热爱舞蹈了,也不甘心做个普通人。” “那她可以去做欢愉神系的牧师啊。” “她应该还是想嫁人的。”涅觉得再说下去可能不太合适,赶紧转移了话题:“如果你们找不到帮手的话,我可以说服梅丽卡,我们带上米兰达来帮你们,再加上休,这样就有六个人了,不过门罗和兰德恐怕不会答应,他们两个跟休的关系很差。”涅一边说,一边朝着塔楼里的两个人指了指。 “门罗是个进修奥术的法师,兰德也是自然德鲁伊,听说马修本来是让他选择变形系和休搭档的,但是他坚决不肯,一定要选择自然系。” “那马修让休去做变形德鲁伊不就行了?” “休有先天性的心脏问题,他是没办法就职变形系的,听梅丽卡说就职自然系还会对他的健康有帮助。” “你们两个在聊什么?”梅丽卡找了过来。 “在聊明天的挑战,涅说他和你可以帮助我们,还有你的妹妹米兰达。”合文郡回答道。 梅丽卡先是不着痕迹地瞪了自己的男朋友一眼,然后有些生硬地说道:“明天可是战士公会找借口挑战我们德鲁伊公会,你请两个战士,再带个游吟诗人,这算什么?” “别人又不知道明天的挑战有什么内幕,说不定连法师公会的人都不会认为这是战士公会对德鲁伊公会的挑战。”没等合文郡开口,涅先出声了。 “这么说倒也不是不行,反正他们也不敢往外宣传,借着这件事说三道四,要是惹恼了我爷爷,他们都没有好果子吃。”或许涅的声音太过温柔,让梅丽卡口风松了一点。 “不过,我可不会帮你们去拉人,最多只能把米兰达叫上,你们要是想让休帮忙拉人的话,也可以省省力气了,他跟门罗和兰德的关系差极了,要不然你们让休给爷爷带句话吧,爷爷要是开口的话,门罗和兰德应该不敢拒绝。” 梅丽卡说着说着笑了起来:“那这样的话,明天的挑战岂不是变成了战士公会挑战我们家?”刚笑出声她又皱起了眉头:“那我们要是输了,岂不是会很丢人,我得去找爷爷问问他有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借来用用才行。” “你爷爷是个德鲁伊,有什么好东西也不可能适合你用吧……”合文郡提醒了一句,又问:“明天战士公会准备派的人里面,有高级的职业者吗?” “没有,他们挑战你们,其实就是想给德鲁伊公会一个难看,不过又怕太过激怒我爷爷,所以选的都是中级职业者,不过大部分都已经是中级巅峰的实力了。你们两个又没学什么技能,战士公会选的阵容可以直接把你们按在地上揍了。” “其实并不涉及公会之间的暗斗?” “德鲁伊公会的地位是不可撼动的,战士公会也不会轻易挑衅实力最强的德鲁伊公会,他们只是想通过这些小事来长长面子。”梅丽卡的话让涅有些脸红,他可是纯粹是战士公会的人,并不像梅丽卡这样有其他的背景。 “我其实有个小问题,你为什么要就职战士呢,其实变形德鲁伊不是跟战士也差不多?”见梅丽卡如此推崇德鲁伊公会,合文郡不由得好奇问了一句。 “你是想让我一个女孩子家的学吃人吗?”梅丽卡一副看傻鸟的模样。 第55章 挑战(四) 快到八点的时候,竞技台上“精彩纷呈”的挑战赛被叫停了,最后由仲裁宣布了个平局的结果。 一如预料中的一样,开开托尼在宣布结果之后立刻跳上了竞技台,用洪亮的声音喊道:“我,开开托尼,战士公会的中级骑士,托尼男爵的继承人,向德鲁伊公会的李发起团体决斗挑战!人数十人!” 台下瞬间变得沸腾了起来! 这可是决斗,要出人命的挑战,最能刺激看热闹的人们的神经! 看样子明天至少要死十个啊,这怎么能让人不兴奋? 大多数民众可都是把杀人放火当戏看的,反正杀的也不是自己,这回被吓得尿了裤子下回还要接着去看砍头。 别人的不幸,哪有那么多人感同身受?大部分都是幸灾乐祸的旁观者。 “决斗?”李在塔楼的窗口看着像个明星一样在竞技台上四处游走的开开托尼冷笑:“他是活得不耐烦了啊!” 一直站在他身旁的休和已经又回到窗口看比赛的梅力丽卡都是一脸错愕。 “决斗?”正在和涅坐在沙发上聊天的合文郡愣了一下,继而发问:“这是你们公会的安排吗?” 同样一脸愕然的涅连忙回答:“绝对不可能,这简直就是在挑衅德鲁伊公会,不,是在挑衅马修大师,战士公会怎么会做这样的安排!” “那就是他自己擅自改变了战士公会的决定了?真是狗胆包天呢。” “狗胆包天,这个词不错啊!”没等李说他的台词,和他一起走过来的梅丽卡眼睛一亮,率先说道。 “你不要抢我的台词啊,这是我一直说的话!”李不高兴了。 “现在怎么办?”休有些不知所措。 他倒不是害怕,就算对李与合文郡没信心,他也能去求马修摆平这件事情。 更何况,他虽然不清楚两个朋友现在到底是什么实力,但只要李已经掌握了购买的其中一种魔兽变身,就足以立于不败之地了。 别人不知道李的底细,他可是很清楚的,李的技能卷轴还是他交到合文郡手上的——总不可能让马修亲自去取。 “要不你去问问爷爷,看他有没有办法取消这场挑战。”梅丽卡见休表情不对,以为他是害怕了。 “为什么要取消呢?有人找死,那不得成全他?正好我有些手痒呢。”李满不在乎地举着一条鸡腿往嘴里送。 “你可真能吹!”梅丽卡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看李不顺眼。 “决斗赛,我们可能就……”涅还没有把“帮不了你们两个”说出口,就听合文郡抢先说道:“既然现在变成了决斗赛,那就我们两个自己应对吧。” “那怎么行,只有你们两个人,跟去送死有什么区别!”梅丽卡一扯休的胳膊,“明天还是我们帮你,就算是决斗赛,我看他们谁敢真的弄死我们!” 休看了堂姐一眼,有点无可奈何——他又不是怕死,他是怕李弄死太多人收不了场! 一只五彩斑斓的鹦鹉扑腾着翅膀飞上了塔楼,在众人头顶盘旋了一圈,最后落在了休的肩膀上。 “明天让休找些人跟你们一起去吧,下手别太狠,弄死太多不好收场。” 鹦鹉的嘴里发出了马修的声音。 “爷爷是不是老糊涂了?”梅丽卡让自己长久以来的心声脱口而出。 “你小心爷爷现在用的不是控制动物而是通灵术。”休赶紧提醒堂姐不要乱说话,以免连累了他。 “怎么可能,爷爷舍不得拔这只傻鸟的毛。”梅丽卡毫不在意,不过她也没有继续说马修的坏话。“照我爷爷的意思,你们两个很厉害?可是按照战士公会获得的情报,你们两个应该很穷啊,连魔兽变身也不会。”她的眼光开始在合文郡和李的身上来回打量,若有所思。 “以前不会,也不代表现在也不会啊,开开托尼已经好几个月没见过我们了。”合文郡神色自若。 “可是很多学徒也证实了你们很穷,身上的钱还都被小托尼抢走了,也没有在和他起冲突的时候用过太多的技能。”梅丽卡继续质疑。 “打败他也不需要使用太多技能吧,他只是个普通的中级骑士而已。我只是奇怪,按他的水平来看,在战士公会的地位也不可能很高,怎么能说得动战士公会派人帮助他挑战我们?”合文郡道出了自己心里的疑惑。 开开托尼就算要寻仇,也不可能借得到战士公会的力量吧,顶多是借他父亲的能力,一个差二十个金币连技能卷轴都买不起的家伙,怎么会得到战士公会的重视? “听说是因为你们两个说了轻视战士公会的话,公会高层准备给你们一个教训。”涅把自己打听到的消息说了出来:“好像开开托尼到处说,你们两个说中级战士不堪一击,还用残忍的手段折磨得一个战士学徒尿了裤子。” “他自己吓尿了关我们什么事啊!”李嚷嚷起来:“他就被魔藤卷起来举到天上就吓得尿了裤子,我们根本就没把他怎么样啊。找他问问不就知道了。” “那个学徒失踪了,他的家人也不见了,具体是怎么回事公会也没查到,他的邻居们说他回家没多久,他们全家就都不见了。”涅的消息似乎很灵通,什么都知道。 “那其他的人呢?”李追问 “都问过了,他们都说什么都不知道,只有几个家在托尼男爵领地的,站出来证实了开开托尼的话。” “现在说这些都没有意义了,还是考虑明天的事情吧。”合文郡制止了李继续说下去。“休,你明天是要和我们组队吗?” “爷爷都这么说了,我也不能违抗他的命令啊。”休两手一摊,“不过我只是去走个过场,你也知道的,我连魔藤都还没养,这种天气,冰系法术也没什么威力,除非爷爷肯借我一些装备。” “我和涅也去,我们两个比休能打。”梅丽卡现在也不再担心,反正爷爷已经发话了,这正好还是个在爷爷面前表现的机会。“不过我最多帮你拉上米兰达,他们几个让休去叫,我不去。” 她和兄弟姐妹们的关系比休也好不了多少。 “别人就不用再请了,能再找个会乐器的歌者吗?”合文郡提了个要求。 “找游吟诗人?为什么?”梅丽卡不解。 “大庭广众之下,你是想让你妹妹清跳尬舞吗?”合文郡扳回一城。 第56章 挑战(五) 翌日傍晚,看热闹的群众又早早把竞技台围了个水泄不通。 开开托尼带着战士公会给他安排的队友在竞技台上等了许久,被挑战的一方也依旧不见踪影。 他虽然因为自作主张被公会的人训斥了,不过却并没有多失落,反而只要一幻想那两个德鲁伊的下场会多么悲催,他就莫名地兴奋,兴奋到简直就要快高潮了。 不过这么久了人还没来,他又有些紧张了起来。 人不会趁夜跑掉了吧? 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那两个人严格来说根本也不是龙角城的人,好像说还是从海对岸来的,虽然开开托尼不太相信。 海的对岸可是龙的地盘,有人能从龙的地盘出海? 要是那两个家伙真的跑掉了的话,那自己的仇可就没法报了,白想了这么一个绝妙的办法! “德鲁伊公会这是怕了吗?”开开托尼忍不住,对着旁边的一名女性剑士说道。 “别乱说话,马修大师怪罪的话,别说是你,整个公会都承担不起。”女剑士呵斥了一句,她赫然是前一天才“因为争风吃醋”挑战了城主的小女儿麦卓的薇丝,战士公会会长的弟子。 又过了一会儿,连仲裁的领队也有些不耐烦了,走到了竞技台的中央大声喊道:“被挑战者,德鲁伊公会的李,到了吗?再不出现的话,我就裁定你弃权了!” “别啊,这可是决斗挑战,弃权可是要直接送人头的,想让我上台也得先等我挤进来啊!”远处人群的边缘传来了一个声音。 合文郡和李出门有点磨蹭,本以为没什么,却没想到了广场才发现已经是人山人海,挤得水泄不通,根本就找不到上竞技台的路。 本来,就算是改了规则的团体挑战赛,也不至于吸引到如此多的人,好歹也是能挤进去的,要不然那些被挑战的人怎么上台?难不成他们还一直在竞技台附近等着吗? 不过,今天的挑战却很吸引人,今年龙角节新增加的项目,最接地气的战士挑战邪恶的德鲁伊,而且还是会出人命的决斗挑战! 而且,听说被挑战的德鲁伊不仅帅得不得了,还是个变形德鲁伊,变形德鲁伊在打架的时候,还是不穿衣服的…… 是什么衣服也不穿!连裤衩子也不穿呢! 这个消息几乎在一夜之间就传遍了整个白龙城的大街小巷,就连原来对德鲁伊没什么了解的人也知道变形德鲁伊打架的时候不穿衣服了。 不穿衣服的帅小伙哎,这比出人命还要吸引人啊! 到最后,来看不穿衣服的帅小伙的人们把他们要看的帅小伙挤在外面进不来了。 “让一让,让一让,让他们进来!你们不让他们进来,他们怎么上台接受挑战?”仲裁者们全都站到了竞技台的边缘,大声喊着想指挥民众让条路出来。 不过,这全是徒劳无功。 即便有些人想要让路,但是今天的广场实在是太挤了,根本就身不由己。 “看来是没办法了,你们有办法自己进去吗?”合文郡见状,转头问身边的众人。 “我和涅可以自己进去,踩着他们的脑袋就可以了。”梅丽卡道。 “我不行。”休摇头。 “我也不行。”普希金也摇头,他是被请来的歌者,通过米兰达的介绍。 “如果有音乐的话,我也可以从他们的头顶上过去,用你昨天教我的舞蹈。”米兰达有些羞涩地说道:“不过我穿的是裙子,而且现在也没有人弹奏。” “别看我,我其实随时都能进去,不过你们进不去的话,我难不成要一个打十个?”李耸了耸肩:“要不你们不用去了,我和两个战士去就行了。” “不行,我怕你趁机不听话把人都干掉,给我们惹上麻烦。”合文郡断然拒绝。 “那要怎么进去呢?”休问道。 “米兰达,你把这条裤子套上,这是新的。”合文郡从“犹格之珠”里面取了一条男装的裤子出来,不过其他人眼中,他好像是从怀里掏出来的。 “你还随身带一条裤子,怕自己弄脏了裤子好换吗?” 合文郡没有理会梅丽卡的调侃,继续说道:“休,普希金,你们两个稍微忍耐一下,不要惊慌,普希金,你可以开始演唱我昨天教你的歌曲了,就先演唱那首追风者吧,其他的曲子你等下上台之后再自己选吧。”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从他的领口里伸出了一条绿色的藤蔓,先是在休的腰上缠了两圈,又缠到了普希金的身上,也在他的腰间绕了两圈,随后把他们两个人举了起来。 魔藤的另一端从他的裤脚里面伸了出来,不过并不是一条,而是两条,分别从两条腿的裤脚里面伸了出来,把他的身体高高地托了起来,像是踩高跷一样。 “等普希金开始弹奏,你们就……”合文郡看了看前下方的人头,又低头看着下面的四个人,“踩着他们的脑袋前进吧,米兰达,你确定你可以是吗?” “是的,没问题。”米兰达已经套好了裤子,和最外圈的吃瓜群众一起抬头看着合文郡。 “那么,普希金,开始演唱吧,别担心,我不会把你摔下去的。”合文郡扭头招呼了一声,开始向前移动。 其实他根本就没有自己走,移动的是魔藤。 “姐姐,我忘了一件事。”米兰达突然羞涩地对梅丽卡说。 “什么事?” “我可以踩人头前进,但是,我好像跳不上去啊。” “喔我的小小姐,妈妈生你的时候肯定是有些什么失误。”梅丽卡叹了口气,抓起米兰达的胳膊,纵身一跃,跳上了一名吃瓜群众的肩膀,然后轻轻地把被她架高的米兰达放到了另一名吃瓜群众的脑袋上。 “我也走了,李。”涅扭头想跟李打个招呼,却发现身边已经没有人了,只有一件罩袍掉在地上。 涅想了想,还是弯腰把罩袍捡了起来,然后纵身一跃,也跳上了一个陌生人的肩头。 第57章 挑战(六) 毫无疑问,被挑战者小队的出场,惊艳了所有人! 而其中最吸引人注意力的,莫过于舞姬米兰达。 普希金演唱的《追风者》虽然并不契合米兰达新学的这一曲“掌上舞”,不过,米兰达确实很有舞蹈天赋,而且,这一曲被改良过的“掌上舞”(或者应该直接称为“掌上芭蕾”),乃是这个星球的人类从未见识过的舞蹈。 虽然米兰达现在把它跳成了“头上芭蕾”。 唯一令某些人遗憾的,是米兰达跳过他们的头顶时,他们惊讶地发现,这个美丽的女孩子,裙子下面穿着裤子…… “你们这个队伍,真的是够奇特。”薇丝对着刚刚抵达竞技台的梅丽卡露出微笑,“我没想到你也会在今晚的队伍里面,你平常不是最讨厌你的那些德鲁伊亲戚了吗,为什么会蹚这趟浑水?” 一个是战士公会会长的弟子,一个是德鲁伊公会会长的孙女,而且还都是女性,她们两个自然相互认识,而且还挺熟悉。 不过就是关系不太好罢了。 并不是因为梅丽卡嫉妒薇丝,实际上,梅丽卡嫉妒休是真的,但是她并不会嫉妒薇丝。薇丝的师父只是龙角城这个小地方的战士公会的会长,而她的师父,可是一名大剑师的弟子! 梅丽卡并不是在龙角城启蒙的。 她的爷爷可是一名大德鲁伊,就算不能为全部的后辈都准备好一切,毕竟马修也并不是富可敌国,不过给孙女介绍一个好师父,还是能做得到的。 虽然薇丝的师父和梅丽卡的师父都是高级剑士,但是,一名普通的高级剑士和一名大剑师的弟子,还是有区别的。 所以,薇丝其实挺嫉妒梅丽卡的。 她也不仅仅嫉妒梅丽卡有个比她更好的师父,同时还嫉妒梅丽卡有个好爷爷。 “就是凑个热闹,反正公会也不会想着真的挑战德鲁伊公会吧,如果公会真的有这个意愿的话,恐怕我爷爷得把我的叔叔姑姑他们都派上来才能凑够十个人。” “你们只有六个人?居然还有四个辅助职业?” 薇丝肯定也认识休和米兰达,合文郡的魔藤她自然也认识,唯一不认识的人就是普希金,不过普希金的手里捧着一架小小的竖琴,薇丝也不可能猜不到他的职业。 再说,普希金已经唱了一路了,唱一首薇丝从来都没有听过的歌。 普希金演奏的歌曲和米兰达的舞蹈,都是合文郡刚刚教的,这些在大洋彼岸已经开始流行的歌曲和舞蹈,现在还没有传入格兰蒂亚帝国,毕竟对于游吟诗人来说,跨国旅行不算什么,跨大陆的旅行就几乎不存在了。 从梅丽卡和涅的移动速度来看,薇丝已经判断出这名游吟诗人演奏的是一首“加速曲”了。 “四个辅助职业?一个高级自然德鲁伊已经不能算是辅助职业了吧,而且,休其实也不像普通的中级自然德鲁伊啊,毕竟是我爷爷的孙子。至于米兰达和普希金,我希望你也不要抱着普通人那种游吟诗人不能打的迂腐观点。” 那个诗人叫普希金啊?薇丝在心里默默记下了这个名字,又回道:“就算米兰达能打,她今天穿的可是裙子,你爷爷也不可能允许她和普通的舞姬一般的做派吧?” “哦,她刚刚在里面套了条裤子。”梅丽卡偏了下头:“算了,就当她不能打吧。” “我挑战的可是李,他人呢?”开开托尼忍不住了,抢在薇丝再次开口前插嘴。 “你是急着找死么,这么想见你大爷我?”一个细声细气的声音从合文郡的肩头传了出来。 薇丝顺着声音望去,顿时瞳孔在不经意间放大了一圈:禁术?! 她扭头瞪了一眼开开托尼,这家伙在公会里到处说的是什么?两个穷鬼德鲁伊,不可能学什么厉害的技能?甚至只学了初级的变身技? 而她现在看到的是什么?老鼠!一个会禁术的变形德鲁伊没有钱? 薇丝强自镇定:“正主也来了,那么,你们就只有七个人?” “反正你也知道情报的,你们本来挑战的这两个可是高级德鲁伊,算下来可能我们还占优势吧?”梅丽卡抢着接话,让人感觉好像她是队长一样。 合文郡倒也不介意有人抢他的活。 “那要不我们开始吧?”薇丝提议,“站在这儿聊天也不合适,下面那么多人等着看戏呢。” 梅丽卡回头看了合文郡一眼,见他微微点头,又扭回头来回答:“那就开始吧。” “等一下。”合文郡肩头的老鼠叫住了正要扭头往自己的阵营走的薇丝,“今天你们提出的可是决斗挑战,我要是弄死你身边的这家伙,你们不会有什么意见吧?” 薇丝皱了皱眉头,她其实很想回答一句“请便”,不过还是说不出口。好在有人帮她解围了,合文郡揪着老鼠的尾巴把它提了起来,呵斥道:“闭嘴,说了不要惹麻烦。” 薇丝感激地看了合文郡一眼,扭头带着开开托尼回到了自己一方的阵营。 而合文郡他们这边,所有的人都集中在了他的身边。 一如往常,一枚魔法飞弹撞在了竞技台边缘的巨大铜锣上。 战士公会的人正准备冲锋,却都突然像见了鬼一样停下了脚步——无数的藤蔓飞快地从合文郡的脚下和领口窜出,瞬息之间织成了一个巨大的笼子,把他们这边的所有人都罩在了其中。 这他妈的怎么打?! 悠扬的歌声从藤笼里穿了出来,是一首所有人都没有听过的歌曲:“长路漫漫伴你闯……” 就在战士们迟疑到底要不要去砍藤蔓的时候,它们又再次如同潮水一般退去了,被藤蔓罩着的人再次显露了身形,只是少了一个贼——涅已经隐身了。 不过,在台下观众的眼里,这边又多了一个人,一个兽人,长得像只黑猫一样——这是李的魔兽人变身,贝斯特猫人变身。 这其实是三个技能的结合,猫人变身、贝斯特魔兽变身、局部变身。 实际上,兽人变身都是“局部变身”这个技能的变种技能,而当变形德鲁伊学习了近似他已经学会的兽人变身的同科魔兽变身的技能之后,那么他的兽人变身技能便会魔兽化。 贝斯特是一种黑猫形态的霸主魔兽,刚好与猫人变身对应。 贝斯特的力量,是火、电,以及奥术力量之一的引力。 “怎么遮住了!我今天在这里等了一天就是为了看那个东西啊!”台下突然传来了一声不满的叫喊。 李的胯下赫然有一个金属护裆,把小小李遮了个严严实实。 这是合文郡给他买的变形德鲁伊的专属装备之一。 当然,这东西是不可能像休告诉他们的一样,代替德鲁伊们前往公会时必须要穿的职业装束的——难道要撩开裤裆给公会的接待人员检查一下吗?可以代替职业装的是李的另一件装备,挂在他双手手腕与脚腕上的四个金色的圆环。 这其实是四件一样的装备,名叫“自然之爪”。 而那件被台下怀着某种不良目的前来观看决斗的吃瓜群众们唾弃的金属护裆,名字却相当奇特,叫做“不自然”。 合文郡只给自己购买了一件能代替职业装的专属装备,是一根针,名为“尼多”。不过,这根针并不是装备在他身上的,而是魔藤的装备。 合文郡总算是见识了公会的死要钱,如果要证明身份的话,对于自然德鲁伊来说,魔藤不就够了?公会居然要求必须给魔藤装上一根针…… 不装也行,买其他的专属装备,或者每次去公会的时候都必须穿职业装。 不过,这根针其实也是蛮有用的,它可以自由地在魔藤之中游走,也就是说,它可以出现在魔藤的任何部位,扎在皮肤上倒是没什么伤害,但是如果扎的是某些特殊的地方的话…… 这是一件阴险的装备。 而且,当魔藤配上这根名为“尼多”的针之后,它就变成了一根魔杖。 第58章 挑战(七) “按照说好的来咯,想打的话,你们自己找一个对手,不想打的话就站在一边,剩下的人我们两个来搞定。”合文郡一挥手给所有的人都加持了一层“寒冰装甲”,然后做出了指示。 他话音一落,李就兴奋地朝着对方的阵营冲了过去。 普希金老老实实地向后退,一边弹着他的琴,唱着他的歌。 休不太明显地往后退了几步。 梅丽卡紧跟着李冲了出去。 米兰达居然从腰间抽出了两把短刀,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合文郡瞟了一眼,没管她。 爱上就上吧,照应一下就好了,反正因为战士公会以为今天要挑战的是德鲁伊,所以没有派刺客和盗贼上场,甚至也没有派弓箭手出战,清一色的剑士和骑士,估计是想要来一场硬碰硬的战斗。 梅丽卡和薇丝很有默契地冲向了对方,她们两个可能很早就想打一架了。 米兰达见没人阻止她,居然真的冲了出去,拦住了对方另一名女剑士。 李已经冲进了剩下的人结成的战阵之中,浑身黑色的猫毛上覆盖着细小的冰渣,在夕阳的光芒下熠熠生辉。 合文郡也不知道李究竟能不能搞得定对方,毕竟是一对八,或者应该说是三对八,涅的位置场上估计只有他和休两个人清楚,那八个战士应该不敢把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李身上。 就算他们相信了开开托尼的错误情报,以为合文郡是个威胁不大的自然德鲁伊,不过只要他们长着眼睛就应该看到涅了,估计以涅的名声,恐怕战士公会也没有人不认识他,而且也都知道他是一个贼。 涅的实力怎么样不是关键,关键是他的女朋友是梅丽卡——龙角城实力最强的那个人的亲孙女。 而且,他们也都不傻,应该知道涅已经隐身了。 只论战斗技巧的话,刺客和盗贼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且他们都属于战士的分支,战士公会的人如果不傻,就绝对不会因为涅是个盗贼而轻视他。 薇丝刚用左手的臂盾架住梅丽卡的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梅丽卡的等级虽然和她一样也是中级,不过她可是中级巅峰,而梅丽卡离巅峰还差不少,但是这一剑,却让她觉得力道已经完全超出了梅丽卡应有的水平。 一定是那名歌者的吟唱——薇丝瞬间就判断出了原因。 “早就想揍你一顿了,今天算是让我找到机会了。”梅丽卡第二剑劈落的同时,用薇丝刚刚能听到的声音说道。 “为什么?”薇丝悄声地问。 “你的天赋资质那么好,却自甘堕落,非要走趋炎附势的那条路,死皮赖脸地追求卢卡尔那家伙,每次看见你我都觉得很不顺眼啊!”梅丽卡说完这句话,大喝一声,又是一剑当头劈落。 “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有个好爷爷?我出身普通,想要继续往上爬,只能用这种办法。”薇丝也有些冒火,左臂架住梅丽卡的剑之后,右手一剑拦腰斩出。 本来她还想着看在马修的面子上让让梅丽卡,谁知道却被梅丽卡两句话给激怒了——卢卡尔的出身那么好,追求他怎么了?凭着卢卡尔的关系,自己也能接近公国上层的那些大剑师、大骑士,更是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战士又不像德鲁伊和法师,除了技能之外,对于战士来说,更重要的是技巧!还有如何把技能与战斗技巧融会贯通的秘法! 这些东西靠自己琢磨,琢磨到什么时候去? “我走到今天,凭的是我自己的努力,可不是我爷爷的帮助。你的天赋那么高,却把心思都放在了歪门邪道上,真是可悲。”梅丽卡身法灵动,避了两剑,之后一剑向着薇丝的咽喉刺出。 她和薇丝都是剑士,不过却略有差别,薇丝是个带盾剑士,而她是个普通剑士。普通剑士就是只使用一把剑,不使用其他装备的剑士。盾剑士会使用臂盾或者持在手中的盾牌进行防御,而普通剑士更倾向于灵活闪避攻击。 而在进攻的风格上,盾剑士更倾向于防守反击,而普通的剑士则信奉“攻击是最好的防御”。 所以,梅丽卡看起来暂时像是占据了上风,一剑又一剑攻击连环不绝,而薇丝则是防御居多,间中还上一剑。 两个人打得其实还是挺克制的,看起来眼花缭乱,实际上更像平常对练,都没有使用技能,一边打还一边不停嘴地聊天。 米兰达的对手就有点无奈了,她还是第一次与一名舞姬战斗,而且还是一名穿着长裙的舞姬,不停飞扬的裙摆一直在干扰她的视线。 薇丝在开战前交待过对方的底细,这名女剑士也知道了米兰达就是梅丽卡那个不常出门的妹妹,同样也是龙角城第一人大德鲁伊马戏的孙女,一开始她还想着怎么样手下留情。 但她却没有想到,米兰达的战斗天赋,其实比姐姐梅丽卡还要高一些,而且,她的战斗技巧是跟自己的父亲学习的,而她们的父亲,是个刺客! 当一名舞姬把刺客的阴险刁钻融入了自己的格斗舞蹈中之后,她的格斗技巧就变得十分诡异了。 一脚直踢面门的裙里腿到底是怎么在裙子遮住视线的同时就变招成了夺命刀的,女剑士完全想不明白! 为了闪避米兰达的攻击,女剑士可谓是拼尽了全力。 合文郡看了两眼这两姐妹的战斗之后就把注意力从她们身上移走了,看得出来,碍于马修的威名,薇丝和那个不知名的女剑士表现得都挺保守,而梅丽卡和米兰达也挺有分寸,双方看着打得激烈,比起日常对练来也没过多少。 反正还有个隐身在一旁的涅会掠阵,休估计也会更加注意自己的姐妹,合文郡就干脆把注意力都放在李这边了。 他倒是不怕李出什么问题,他有些害怕李玩脱了。 第59章 挑战(八) 李还在逗着包括开开托尼在内的八个战士玩。 他现在的形态像极了猫人变身,如果不是经验丰富,或是观察力非常强的职业者,是很难发现这其实不是猫人,而是贝斯特! 贝斯特是一种能够成长为霸主级的魔兽,不过,它的起点比起很多霸主级的魔兽来低了一些,很多霸主级魔兽刚出生不久就会拥有高阶魔兽的实力,而贝斯特却和人鱼一样,刚刚出生的时候连初级魔兽的水平都达不到。 而能够自然成长为一只霸主级魔兽的贝斯特,也相当少见。 不过,调配一剂配合学习贝斯特变身使用的魔药,却并不难,因为并不需要霸主级贝斯特的魔核来作为主材料,从普通的贝斯特身上取得的魔核也是可以用来制药的。 变形德鲁伊可以学习的霸主魔兽变身,并不是从一开始就能拥有霸主级魔兽的实力,也是随德鲁伊的实力提高而慢慢变强的。 所以,限制变形德鲁伊学习霸主魔兽变身的原因,有时候并不是因为配制魔药所需的材料难以获得,而是因为技能卷轴和配套的魔药卖得太贵了! 如果没有在龙岛获得的财富,合文郡想要给李买上一卷霸主级魔兽的变身卷轴,他都无法肯定死之前能不能存到足够的钱。 而且,对于德鲁伊们来说,有钱的时候是要买技能卷还是买橡实,这其实并不是一个很困难的选择——就算倾家荡产学习一门霸主级的魔兽变身技能,职业等级升不上去,这门技能学来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 当然,某些有缺陷的、材料很容易获得的霸主级魔兽变身技能,价格其实也并不贵,甚至有可能非常便宜,但是变形德鲁伊们却并不是很想学。 比如人鱼变身和海妖变身。 贝斯特是没有人鱼那种只能够在水里称王称霸的缺陷的,这种魔兽的缺点在于成长缓慢,以及体型小。而它的成长缓慢,也恰恰是因为它的体型太小。 起点太低,体型又小,贝斯特想要成长起来,真的可谓是千难万难!一只小黑猫除非是天天睡在魔晶矿里,否则想要不在成为霸主魔兽之前夭折,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对贝斯特,以及类似贝斯特一样的起点低但是成长高的魔兽来说,最大的威胁,就是人类。 对于人类来说,一切有可能扼杀在成长期的霸主类魔兽,都会被列入重点捕杀的名单之中。 成年贝斯特的体型只会比普通的家猫稍微大上那么一点,纯黑色,外形酷似一只普通的黑猫,不过它的耳朵比普通的猫要小,两只眼睛的瞳孔也不像普通的猫一样是彩色的,而是像墨样漆黑的颜色,最为明显的特征是它的尾巴,比普通的猫长了两倍有余,平常也不是直的,而是像弹簧一样一圈圈地蜷缩起来,翘在屁股上面。 贝斯特的尾巴是它在成长期中的重要武器,尾巴的尖端看似没什么异常,实际上却是有一截锋利的尖骨裸露在外的,平常跟猫的爪子一样缩起来,被尾巴上的毛发遮得严严实实的,当它们把尾巴伸直的时候,这节尖骨就会弹出来,出其不意地袭击对手的要害。 李还不太习惯使用尾巴进行攻击,就如同他还不太习惯使用魔法一样。 这是每个变形德鲁伊都必须经历的过程,毕竟在学徒以及初级的阶段,他们都已经习惯了像普通的野兽和战士一样战斗。 正在和李战斗的战士其实也挺克制,恐怕是刚刚薇丝交待过了,所以他们也并没有尽全力,除了开开托尼。而且,李其实也并非是需要时时刻刻都面对八个人的进攻,这些战士相互之间的配合其实并不算默契。 开开托尼更是时不时地扯一扯其他七个人的后腿。 如果是战士公会想要挑战德鲁伊公会,他们派出来的所有人自然都会是公会里的佼佼者,不过龙角节的挑战不能是无缘无故的,否则那样就会直接触动马修的神经,而唯一给战士公会提供了借口的就是开开托尼,只有他跟两个刚来龙角城不久的外乡人有仇。 开开托尼成了战士公会派出的阵容之中唯一的短板。 他不光实力低,而且战斗经验也弱得可怜。 有一句说一句,普通的中级骑士,想要被李两招打成重伤,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要不是有其他的七名战士护着,开开托尼早就已经被李再次打出场了。 场上看起来打得热火朝天,台下的吃瓜群众们却是越看越没意思,但是想走又挤不出人群外面,只好站在原地大声呐喊吐槽。 确实,比起昨日战士公会与法师公会的挑战赛,今天这一场本应该激动人心的决斗挑战看起来是真的无聊许多。 昨日虽然在内行的眼里看起来也挺无聊,无非不过就是两名塔盾战士一直顶着法师的狂轰乱炸而已,直到最后宣布平局,两个隐身的刺客与弓箭手也没能找到突袭的机会,藏身在塔盾后面、包括薇丝在内的四名剑士就更不用说了。 他们连露头的机会都没等到。 不过,在吃瓜群众的眼里,别的不说,法师们的攻击可是真的绚烂,好歹也算是看了一场焰火晚会。 可今天的挑战赛呢? 别的不说,决斗赛打了快五分钟都没见血,又不像表演赛一样剑光森寒,连绵闪烁,除了米兰达一直如同在跳舞一样,真的没什么看头。 而且还有三个人百无聊赖地在一边站着…… “我都觉得有点无聊了,要不赶紧打完算了。”休听得台下的人们情绪越来越激动,挪到了合文郡身边低声说道。 “我要出手结束战斗的话,可能无法保证他们不会受到伤害。” “会死人吗?”休问道。 “那倒不会,最多也就是要修养个十天半个月的。” “那就赶紧出手吧,反正是战士公会的人先挑衅的,有什么后果他们也得自己承担,昨天爷爷也说了,弄死太多不好收场,其实弄死一两个也无所谓的。”休顿了一下又补充:“留意别弄死薇丝就行,她好歹是战士公会会长的女徒弟,可能还有点别的层面的关系。” “那好吧。”合文郡扭头对普希金说:“歌唱家,给我来一首被冻住的风。” 《被冻住的风》是另一片大陆上的曲子,一首能够增强冰系法术效果的歌谣,是这个世界的原创歌曲。 普希金早就停下了歌唱,听到合文郡的话之后点了点头,右手在琴弦上面轻轻抚过,划出几个低音:“高山上矗立着白雪王后的宫殿,被厚厚的冰覆盖,没有花也没有草,也没有声音从里面传出来……” 等到普希金的歌声停止,合文郡的脚下已经出现了一层厚厚的霜。 第60章 挑战(九) 挑战赛的尾声安抚了吃瓜群众们没看到好戏而失望的心情。 当合文郡脚下覆盖了厚厚的冰霜之后,他身上所有的衣服开口处都飞快地窜出了如同绿色绳索一样的藤蔓,一瞬之间冲向了对方的所有人! “邪恶的德鲁伊!” 场下的看客们又开始喧哗! 合文郡的样子现在看起来真的很“邪恶”…… 哪个好人的身上会冒藤蔓! 其实 ,合文郡刚一上台就曾经用了一次“魔藤囹圄”,把己方的所有人都罩在了中间,主要是为了争取时间给队友加持“寒冰装甲”,以及遮掩李的变身,让他不至于在这么多人的众目睽睽之下光屁股见人。 李倒是无所谓,但是合文郡自己过不了心理关。 不过,他刚开战的那一招“魔藤囹圄”速度很快,看客们并没有留意那些魔藤是从他的衣服里面冒出来的,还以为是什么其他的法术,所以并没有如此喧哗。 而现在,台下的吃瓜群众可是能清楚看到,这些藤蔓都是从他的衣服里面冒出来的! “这些藤蔓会吸血、会吃人的!” “这是食人藤,非常邪恶的!” “这些藤蔓吃人的时候连渣都不会剩下来的,连皮带肉消化得干干净净,就跟那人从来都没存在过一样的!” …… 台下的观众之中,有略知道一些德鲁伊的情报的人,纷纷向周围的人介绍这藤蔓是多么的邪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倒也没有说错,不过就是少说了点而已——大多数自然德鲁伊其实很少会用血肉来喂养魔藤,有钱的会用特殊的魔药来喂养魔藤,没钱的就纯让魔藤吸自己了。 合文郡才懒得去理会台下的吃瓜群众喊些什么,他现在需要同时操纵魔藤分出的枝杈攻击对方所有的对手。 其实魔藤也并没有分出多少枝杈来,不过,在看戏的人眼里,这十几二十条在空中飞速蜿蜒的、又粗又长的魔藤,看起来带着一种铺天盖地的气势,冲向了正在战成一团的所有人。 战士们自然发现了合文郡发起的攻击,但是,他们全都会错了意,除了开开托尼之外,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用兵器去格挡冲向自己的魔藤。 而当兵器与魔藤相互碰触的那一刹那,他们都在一瞬间察觉到了不妥!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魔藤触碰到他们的兵器那一刻,须臾之间寒冰就爬满了他们全身,而且还在不停地加厚,在极短的时间里就把他们的身体封在了冰内。 场面看似惊人,实际上合文郡只是使用了一招“速速冷冻”! 就是把李冻得痿了好几天的那个魔法。 合文郡的魔藤之中有一根针,名为“尼多”,是自然德鲁伊的专属装备,很多人会认为它是一件配合魔藤使用的阴险的武器,但实际上,这根名为“尼多”的针最大的作用,是让魔藤变成一根特殊的魔杖。 魔杖本身就是由杖体、杖芯和魔晶核组成的。 比起一把魔杖来,魔藤差的就只有一个杖芯而已。 不过,由于魔藤的魔核并不在它自己体内,而是在自然德鲁伊的身体之中,所以,想要把它当做魔杖来使用的话,它是不能脱离自然德鲁伊的身体的。 普希金的吟唱为合文郡加持了冰系魔法加强,而合文郡又选择把魔藤当做魔杖来使用,直接接触施法对象的身体,所以,他在一瞬间同时对十个人使出了“速速冷冻”,效果比他当初隔空冻住李还要更好。 在骇人的魔藤如潮水一般退回合文郡的衣服之内后,竞技台上出现了十个造型各异的冰雕! 这一幕对于普通人来说,确实足够震撼。 同样被震撼到的,还有正在战士公会以及法师公会的塔楼里观看挑战赛的公会高层,而在法师公会的塔楼里正在观看挑战赛的高层之中,还有龙角城的城主、法师公会的副会长,龙角子爵大人。 战士公会的会长当场摔烂了自己手中的酒杯:“是谁说的这两个德鲁伊非常穷,没有学过什么技能的!” 输不是问题,问题是这脸被打得太疼了,而且战士公会上下还沉浸在昨天挑战法师公会打平的喜悦之中。 在战士们心里,挑战法师,不输就是赢啊!而且挑战赛还是在竞技台上举行的,那要是在更适合战士们发挥的场地上,那就是赢定了啊! 但是今天呢?普通人看不出,但是职业者绝对不可能看不出来,那名自然德鲁伊其实从一开始就有秒杀那十名中级战士的实力! 法师公会塔楼里的龙角子爵也在感叹:“这个法术实力,已经与我不相上下了啊,而且,他还没有带他控制的魔兽出场。” 言下之意,如果合文郡带着他的魔兽伙伴的话,实力恐怕已经超过了他。 当然,以龙角子爵的情报网,自然也知道合文郡并没有魔兽伙伴。 正在他身旁的法师公会会长也感叹了一句:“德鲁伊这个职业,魔法威力不亚于我们法师,但是实力的提升却比我们容易得多,看那个年轻人的年纪,恐怕还不到三十岁,却已经有了能与你我争锋的实力。” 龙角子爵见会长的情绪有些低落,忙劝慰了一句:“能在他这个年纪有这般实力的德鲁伊又不多,若不是有什么奇遇,就是家里背景惊人,不能一概而论的。” “也是,也是,德鲁伊想要成长,却其实也并不见得比其他职业就更容易,一个铜板也能难倒大英雄,马修到现在都还在为他那几个儿女犯愁呢,想要把他们其中的一个培养成大德鲁伊,需要的黄金橡实就算让他倾家荡产也换不来啊!”会长想及此处,心情又好了一些。 他还不知道,马修已经通过一次恶劣至极的贪污行为,赚到了足以让自己家里再添两个名副其实的大德鲁伊的钱,只不过他现在不敢露白,而且还在考虑人选。 “这次也不知道恩特要如何收场,昨天挑衅我们没什么损伤,也就浪费了两支干扰箭,那箭恐怕也不用他们出钱,自有上面的人支持,不过今天!”龙角子爵又看了一眼场中的十座冰雕,“这十个小家伙,被这么一冻,起码得躺上三五个月。” “这年轻的德鲁伊让那名游吟诗人给他加持了神音,这一冻,可不止躺上三五个月,如果没有及时救治的话,那十个战士搞不好还会落下病根,以后的前途可是要受影响的,恩特这次要大出血了。”会长笑道。 恩特就是战士公会的会长。 “恐怕未必,恩特应该会把救治这些人的开销都逼着老托尼担起来的,毕竟这个事情,是老托尼的儿子搞出来的,那个小伙子,完全跟他的父亲不是一个性子啊,老托尼在我麾下,一辈子安分守己,却没养出一个能继承爵位的好儿子。”龙角子爵话里有话。 第61章 千万不要欠人情 闹哄哄的龙角节终于落下了帷幕,合文郡本以为可以清静一段日子,谁知道刚一入秋,梅丽卡就带着米兰达冲到了家里来。 “我帮过你一次忙,你是不是也该帮我一次?”梅丽卡一开口,就要收人情债。 “借钱吗?”合文郡假装伸手进兜里去摸钱袋。 “我找你借钱做什么,我又不缺钱。”梅丽卡一脸莫名其妙。 “不是借钱,你找我能有什么事?”合文郡一个问题刚问出口,又想起了一码事:“你是怎么进来的,我交待过辛提亚大婶不要放人进家的啊。” “辛提亚大婶拦谁都不会拦我啊,她以前可是我家请的雇工,跟我比跟你还熟。”梅丽卡一脸理所当然,“她倒是说过你吩咐她不准放人进来,不过我跟她说了,你要是生气的话我担着。” “我要是真的生气了,解雇她呢?” “那我就把她叫回家去啊,再让休给你换一个来呗。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根本不熟悉龙角城雇工的事情,肯定还是会去找休。不过我跟你说,我家的雇工啊,最勤快的就是辛提亚,而且她做的饭也最好吃。” “行吧。”合文郡摇了摇头,“说吧,找我什么事。” “跟我一起去游历。”梅丽卡也不绕弯子。 “游历?怎么突然想起来去游历了,你爷爷不是一直不乐意你们家的孩子出门去闯荡的吗?” “他是不乐意,不过他也不反对啊,尤其是我们这种没跟他走一条路的,像休那样的,他能在公会里给安排个职位,吃公饷,但是像我们这样的,如果不去打拼的话,那就只能靠他们,主要是靠爷爷养着。” “让你爷爷养着呗,你爷爷那么厉害。” “他能有多厉害,他就是个小小的分公会会长,每一年总公会就只会拨那么点人工经费,剩下的都得靠自己赚,我家的那些亲戚什么德行你也都知道,公会里就爷爷和休两个人天天干坐着,能赚什么钱呢?” “你爸爸他们不都在外面赚钱吗?” “对啊,就是因为公会赚不到钱,所以他们才会到处跑啊。” “你这是想减轻长辈的负担吗?”合文郡觉得自己看透了梅丽卡的想法。 “我姐姐是嫌爸爸给的钱不够。”米兰达抢着否定了合文郡的猜想。 “钱不够?” “对啊,钱不够,就那点零用钱,不知道存多久才够买一个新技能,更别提给自己买些好装备了,而且我有时候还得贴补一下涅,所以我跟米兰达商量好了,自己出去游历赚钱。” “你也去?”合文郡把脸扭向米兰达,有些诧异。 “她也要赚钱啊,而且她在龙角城更难赚钱,我有时候还能跟涅去附近狩猎,可是米兰达又不能在城里表演歌舞。” “舞姬赚钱有什么用?游吟诗人又不需要花钱学技能?” “游吟诗人的装备也要花不少钱呢,我们舞姬又不是只会跳舞,你也见过了,我很能打的。而且,”米兰达有点羞怯地抠着手指,“我还得给自己攒点嫁妆啊,等我嫁出去了有了孩子,也不能什么事都靠着家里了呀。” 你想得可真长远,你姐好歹还有个对象,你连个对象都没有,就已经想着赚养儿子的钱了? 合文郡转念又想起了那个名叫普希金的歌者:“你和普希金在谈恋爱吗?” “没有啊,普希金是家里请的乐师,爷爷好歹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肯定是不能去酒馆听曲子的啊,只能请到家里来,有时候爷爷想看舞蹈,我就请普希金弹个曲子,我亲自给爷爷跳一段,所以跟普希金比别的兄弟姐妹都熟一些。”米兰达的神色不像作伪。 “那你是想去其他的城市表演歌舞赚钱?” “要是路过城镇的话,那肯定也要表演一下啊?”梅丽卡抢过了话头,“表演得好的话,不光米兰达的名声能涨起来,而且还能赚点食宿费。” “涨名声,有什么用?” “名声越响,技能的威力也就越强啊,甚至还能比原创作者使用的威力更大!”梅丽卡又帮着妹妹抢答,顺便还嘲讽了一句:“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 “确实不知道,我以前也和很多游吟诗人打过交道,不过他们没跟我提起过这些。”合文郡又反将了一军:“那你带着妹妹出去游历,不提前给她请个琴师,是准备让她干跳吗?” “请好了啊,普希金已经答应和我们一起出门了。” “那你们一起去不就好了吗?你们两个,再加上涅和普希金,一支挺完美的队伍啊。” “光是我们的话,深山老林的地方我们就不敢去了啊,值钱的魔兽可都是在那种地方生活的,要是不能往深山老林里钻,那跟平常在龙角城周围狩猎又有什么区别?好歹要带个德鲁伊出门才行的!” “那在你们自己家里找啊,你家那么多德鲁伊,多找几个。” “叫不动。”梅丽卡直截了当地说。 “你的兄弟姐妹你叫不动,反倒觉得我叫得动吗?” “嗯,你欠我人情。”梅丽卡又把话兜回去了。 “你也很清楚啊,龙角节的挑战赛,我其实不用你们帮忙的啊!” “可我们毕竟是帮过了!” “好吧,就算这是个人情,可也不值得我陪你出门去风餐露宿吧?” “你欠我可不只一个人情,你打断了我跟薇丝的决斗,我等这个机会可是等了很久的。” “好吧,两个人情,这也不够。”合文郡还不松口。 “你还欠我一个人情,欠涅一个人情,欠普希金一个人情,欠休哥哥一个人情。”米兰达一张快嘴数了一堆。 “休怎么也跑进来了?他也去?” “他坐门房怎么去,爷爷那里也离不开他。而且,休的胆子那么小,我也不会把他算进来的。”梅丽卡不耐烦了,“把他去掉,嗯,你现在欠我们五个人情。” “我直接给你们钱行吗?” “不行,我们不要钱,人情债就得人情还!”梅丽卡开始耍赖。 第62章 guitar 最后说动合文郡的并不是梅丽卡的胡搅蛮缠,而是休帮他爷爷带的话:“你出去转一转也好,你在挑战赛上出手有点重了,被冻住的小家伙里面有几家的家长现在有些不安分,想要在背地里找你的麻烦,如果你不在城里的话,他们也就没什么机会闹事了。” 找我的麻烦?又不是我挑起的事端! 再说那可是决斗挑战,我没有直接要了他们的命,就已经是手下留情了。 合文郡脑子里冒出来这句话的时候完全不记得自己其实是个根本下不去手杀人的家伙,反而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干脆点,把那些不识抬举的“小家伙”干掉算了。 除此之外,他还有另外一点不爽——他本来还叫李不要下重手把事情闹大,结果到最后惹了麻烦的人反而变成了他自己…… 这让他不禁想起了他老爸在一百多万年前曾经跟他说过的话:“你就算再怎么谨言慎行,麻烦也会自己找上门来,这不由你自己控制,因为你是个人,而只要是个人,就要面对这个世界上其他形形色色的人,而人啊,大多数都不是你退一步我退一步这样守礼谦让的,而是你退一寸,他就想着进一尺。” “以礼待礼,以理待理,对付那些既不讲礼又不讲理的人,你也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儿子,我其实不想这么教你,但是可惜,这个世界不是你想象得那么美好,而且,世界上的人越多,这个世界就越难变得美好。” 老实说,有一瞬间,合文郡是有那么一丝冲动想待在龙角城,见识见识那些想闹事的人的手段,然后给他们一个终身难忘的反击! 不过,他最终还是忍下了这种冲动——他现在还没有厉害到能轻松摆平一切,而且他也知道,这么做很可能会引起更多的麻烦。 “蝴蝶效应”这哲学理论,他还是懂的。 而且他也不止一次体验过了。 因为捡了一个钱袋,他都已经被迫漂洋过海跑到另一片大陆上了! 好吧,这也不全是坏事。 但他依旧不喜欢遇到这样的事,因为他很讨厌麻烦。 离开龙角城没多久,合文郡就知道了梅丽卡为什么非得拉上他和李的一个重要原因——带着两个德鲁伊出门,在野外过夜的时候其他人能好好地睡觉。 自然德鲁伊可以长时间不睡,而变形德鲁伊可以随时随地补觉。 甚至他们这个奇怪的小队的两个德鲁伊还是队伍里实力最强的两个人。 就算夜里真的发生点什么事情,甚至其他人根本就不用起床…… 而第二个原因梅丽卡自己说了出来:好歹自然德鲁伊也是个会治疗术的,而在龙角城里面想找一个医疗后勤有点难。 龙角城里只有一座神殿,供奉的却并非是生命或是医疗一系的神明。虽然魔法神一系也有与医疗相关的神明,不过龙角城请的也并不是他们的神教。 所以,在龙角城里能找的治疗职业,除了人丁稀少的德鲁伊之外,就只剩下法师公会少量的学习了治疗技能的法师,以及治疗能力并不怎么强的游吟诗人了。 梅丽卡连自己的兄弟姐妹都说不动,更别说去法师公会找人了,尤其龙角城的战士公会才刚刚挑衅过法师公会。 龙角城的人都习惯了偏安一隅,他们也没什么冒险精神。 而梅丽卡非要带个治疗出门的决定是非常明智的——米兰达和普希金的脚底板都比较娇嫩,走一天的路不免要起几个水泡…… 就算是打破合文郡的脑袋也想不到,他学会“勃洛”的进阶技能“黛尔勃洛”之后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使用,居然是给两个游吟诗人治疗脚上起的水泡! 一个是不怎么出门的大小姐,另一个也是很少出城,最多只会被其他小镇请去表演的天赋歌唱家。 普希金是属于老天爷赏饭吃的那种游吟诗人,长相不错,声音也很有磁性,学习乐器演奏也很有天分。 游吟诗人也不见得都会是合文郡见惯了的那种四海为家的,赚得到钱的话,谁愿意背井离乡? 普希金完全是被梅丽卡威逼利诱拉来的,娇蛮的女剑士扬言他如果不屈从的话,就毁了他在龙角城的生意网! 梅丽卡绝对是有这种能力的,她有个好爷爷。 当然,梅丽卡也不光是胁迫,她还引诱普希金说:“你想想看,两个从海对岸的那片大陆来的人,肯定听过很多你不曾听过的新曲子,等你跟我们走一圈回来,你又会有很多新的节目可以用来赚钱了!” 有点老实的普希金完全没有想过一件事——要是回不来呢? 不过,这趟出门对于普希金来说肯定是值得的,还没有离开龙角子爵的领地范围,他就已经得到了一件新的、从未见过的乐器。 由于嫌弃普希金的便携竖琴声音太小,而且弹奏的乐曲听起来实在是太单薄,合文郡在路上砍了一棵玫瑰木,做了一把吉他。 这可能是这颗星球上的第一把吉他,更为特别的,是这把吉他并非是粘合组装的,而是一体的,合文郡直接用匕首雕出了它的外形,然后用特别的手段掏空了琴箱的内部。 不过,交给普希金的,是一把没有弦扭和琴弦的吉他。 普希金在龙角城边境的一座小镇上找铁匠制作了旋钮,至于琴弦,则是他自己找材料,按照制作竖琴琴弦的方法制作的。 合文郡对此完全帮不上忙,只能告诉普希金他记忆中的吉他空弦音调。 为了制作这把吉他,他们几个在龙角城边境的小镇上逗留了好几天,不过,当合文郡用做好的吉他弹奏出一首他们从未听过的《致爱丽丝》时,所有的人都觉得这几天的耽搁是值得的! 而当动听的旋律从他的手指下流出来的时候,合文郡似乎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中有些异样,好像有什么东西像是被唤醒了一般。 不过,这种感觉转瞬即逝,他也就没有太在意。 吉他随后就被交到了普希金的手上,同时附送的还有一份合文郡绞尽脑汁回忆起来的、零零散散的和弦谱。 第63章 香舍尔城的里拉镇 李最初对于出门这件事其实是很不情愿的,他已经爱上了本来应该是休和未来的老婆一起睡的那张舒适的大床。 不过,刚刚出门他就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因为睡在合文郡的胸口更舒服! 他以前只能变猫,挂在合文郡的脖子上充当围脖,其实有时候睡得也并不是很舒服,尤其是天气变热的时候。 但他现在能变老鼠! 而且他固执地拒绝了合文郡让他去钻其他人胸口的提议,理由让两个女孩子觉得非常尴尬——太臭! 梅丽卡对天表态,要不是打不过,她一定要砍了那只臭老鼠! 居然敢说女孩子的胸口太臭! 李在梅丽卡勃然大怒的时候毫不犹豫地又加了一条:不光太臭,而且太挤! 这严重地刺激了两个女孩子的神经,最后连合文郡都受到了连累——梅丽卡在路过第一个小镇的时候顺走了旅馆的大澡盆,然后强迫合文郡每天宿营的时候给她们造洗澡水! 对专精冰与火两系法术的高级自然德鲁伊来说,聚水和点火都是拿手好戏。 进入中级后期之后,德鲁伊就可以开始服用金橡实、在体内积聚火元素了。 梅丽卡出门的时候借走了马修的空间背包,本来马修是让她随便拿一个家里的低级货的,就是那种缩小物品但是不会减轻重量的,不过梅丽卡死缠烂打软磨硬泡,硬是把马修那个高级货弄到了手。 据米兰达说,梅丽卡当时用的理由是“怎么能让女孩子背那么重的东西”! 最后那个空间包不还是背在了涅的身上? 合文郡怀疑里面到底还能不能装下什么战利品,梅丽卡不光带了很多衣服,还带了不少零嘴、三顶简易帐篷、六个睡袋、一大堆家里的雇工制作的熏肉干、一口大锅、一个铁炉子,路上还顺了旅馆一个大澡盆…… “你连锅都带了,为什么就是没带碗和勺子呢?” 在被合文郡嘲讽了之后,梅丽卡在顺走旅馆的大澡盆的时候,还让涅去厨房偷了一大堆的餐具。 这还是涅第一次干本职工作…… 梅丽卡的澡盆可以直接从房间里面顺,不过干净的餐具只有厨房里才有,只有会隐身的涅能够轻松进去不被发现。 合文郡知道梅丽卡顺了旅馆的东西时,他们已经又走了一天的路,在野外找地方宿营了,所以他也就懒得再问梅丽卡一句“为什么不花钱买”。 马修家的大小姐总不可能连这点钱都没有。 梅丽卡所谓的游历冒险,在合文郡看来更像是游山玩水,白天赶路的速度也是慢吞吞的,天还没暗下来就赶着找地方扎营,吃过晚饭普希金坐在火堆旁边弹上几个曲子,米兰达有时候还合着跳上一段…… 夜里四个人睡得那个香啊,坐在帐篷旁边守夜的合文郡就从来没有见过有哪个半夜里起床尿个尿。 而且这四个家伙睡觉的时候居然还敢脱衣服! 幸亏龙角子爵的领地范围真的是没什么危险,厉害的家伙都被偶尔从海对岸飞来的龙给吓跑了,否则这四个家伙在合文郡看来说不定哪天半夜里就会被魔兽从帐篷里面拖走——如果他没有跟着的话。 龙角子爵的领地范围其实并不算大,不过由于走得太慢,这个队伍也花了十几天才跨越了边境,进入了香舍尔城的地盘。 香舍尔城是香舍尔子爵的领地。香舍尔子爵与龙角子爵都属于唐克斯伯爵的下属,香舍尔城和龙角城也都是属于唐克斯伯爵领的范围。 不过,香舍尔子爵的领地比起龙角子爵的领地来,就危险得多了,本来应该生活在龙角城区域内的厉害魔兽因为龙的原因,都逃到了周边城市的领地范围内,香舍尔城就是其中之一。 而且,现在的时间已经入秋快一个月了,所有的动物都非常活跃,水草丰美的夏季已经结束,动物们都开始贮存过冬的粮食了。 草食性的动物会把粮食贮存在自己的窝里,而肉食性的动物,会把粮食变成厚厚的脂肪存在自己的肚子里! 春秋两季,向来是大部分魔兽捕猎频率更高的季节。 在进入香舍尔城的范围之后,梅丽卡开始发现了带着两个德鲁伊出门的坏处。 “你是不是一直在带我们绕开魔兽?”终于有一天,梅丽卡忍不住开口询问。 “这不是你非要叫上我一起出门的目的吗?” “我的目的是为了避开那些太过强大的魔兽,不是想避开所有的魔兽啊,如果避开了所有的魔兽,我们怎么赚钱,和普通的猎人一样卖兔子皮吗?” “我看你们也不像是出门狩猎魔兽的啊,倒像是出来旅游的。” “我出门之前就已经说过了,我们是为了赚钱!赚钱你懂吗?!” 最后,梅丽卡发起了投票表决,免除了合文郡向导的职务,接替他的是本来负责后勤工作的涅——现在可怜的涅除了背包、打猎、捡柴、做饭、洗碗、搭帐篷、收帐篷等一系列的工作之外还要负责带路。 合文郡很想问梅丽卡一句:“你这么压榨你的未来老公不怕他背着你爷爷的包半夜跑了?” 他觉得这种可能性还是蛮大的,因为他晚上守夜的时候,偶尔能听到涅和普希金睡觉的帐篷里面传来一些异样的声音。 涅倒是并不在意整个小队所有的杂事几乎都落到他的身上,反而有点乐在其中的样子,而他接替了合文郡的职责之后表现得也非常好,带领着队伍连续抄了好几只魔兽的老家。 抵达里拉镇的时候,涅背着的空间包里已经多了好几张破破烂烂的兽皮、一大堆魔兽骨头、几大块从魔兽身上最肥美的部位割下来的肉、几对眼球、“被害”的公魔兽们的命根子,还有魔兽们身上最值钱的魔核。 里拉镇是香舍尔子爵领地边缘的一个镇子,里拉男爵的领地,比起龙角城的男爵领地来,这里看起来要繁华得多。 找到旅馆安顿下来之后,涅便叫上普希金一起,去了隔壁的镇公所。 在一名男爵的领地上,唯一会收购物资的地方就只有镇公所,镇子与城市不一样,城市里收购物资的地方除了城主开设的收购站,还有三大公会、私人收购商以及神殿。 涅背包里的大部分东西,都没办法等到抵达香舍尔城再处理,尤其是魔兽的皮和肉,不尽快处理的话,肉肯定是会腐烂的,而皮子不尽快硝制,也一样会很快失去价值。 实际上,在合文郡看来,那些皮子其实不要也罢…… 都已经被他们几个在战斗里弄得破破烂烂的了,谁还会想收购这些兽皮? 就算有人要,也值不了几个钱——魔兽皮只有足够制作皮甲的大小才会值钱,而那几张皮子沿着被梅丽卡他们捅出来的洞切割开,能不能做鞋底都是个问题。 果然,涅回来之后报了个价,那几张皮子加在一起的价格,连一个金币都不到。 旅馆的客人很多,只剩下了两个房间,梅丽卡两姐妹自然是要占一间的,所以其他的四个男人就只好挤另一间了,还好李现在不占地方,他就算住店也一直保持老鼠的形态,赖在合文郡的怀里不肯动。 不知道的肯定会以为他已经死翘翘了…… 涅和普希金回到房间里刚一脱鞋就被合文郡赶了出去,让他们两个去找商店买两双新鞋,然后把脚洗干净了换上,否则不许回来! 别说他们两个跟这个世界的其他人一样不穿袜子,就算是穿了袜子,恐怕合文郡也没办法忍受那两双臭鞋外加两双臭脚的味道。 而且,他们两个的脚臭和鞋臭不仅仅会影响合文郡的鼻子,要是真的让那股味道在房间里弥漫开的话,合文郡整个人都会臭掉的,自然德鲁伊的“体味变化”这个被动技能在这种情况下真的能让人整个崩溃掉。 这也是女性自然德鲁伊除了德鲁伊之外,选老公没什么其他余地的主要原因之一——选了其他的职业者做老公的话,老公只有脚很臭,但她们在家里全身都会跟老公的脚一样臭…… 随着她们的等级越来越高,她们感染的体味甚至会比老公的脚还要臭…… “我好像被人给盯上了。”涅穿着新鞋子回来之后第一句话就让人吃惊。 “你们刚刚跟别人起冲突了?” “没有啊。” “在镇公所卖东西的时候?” “也没有啊,一切都很顺利。” “你确定是被人盯上了?” “刚刚有几个人跟了我一路,不过他们盯梢的手段都不怎么高明,我很容易就发现了。”涅的本职是个贼,盯梢这种事情是他们的看家本事,其他职业盯梢一个盗贼,纯粹是班门弄斧。 “那我大概知道怎么回事了。”合文郡的眼光停在了涅身上的空间背包上面。 第64章 深夜变故 除了德鲁伊和法师之外,其他的职业其实也各有手段,判断职业者的水平,只不过没有德鲁伊和法师那么直接了当。 同样属于自然教派的职业,法师肯定是有与自然德鲁伊的“侦测魔力”类似的技能的,有些教派的神职牧师也有类似的技能。 而其他的职业者,想要判断别人的水平,就得通过观察了。 当然,有些职业者观察起来并不难,比如一身普通装备的涅,和几乎没有任何装备的普希金。 但这两个看起来实力不强,而且也不富裕的家伙,却有一个空间背包,而且稍微留意一下就能看出来,还是个高级空间背包! “你是说有人盯上了我爷爷的空间背包?他们怎么敢!”梅丽卡气愤地站了起来,把椅子也碰倒了。 “背包上绣了你爷爷的名字吗?” “没有。” “就算绣了你爷爷的名字,也没人知道马修是个大德鲁伊啊,他们只会认为涅的名字叫做马修,而马修是个实力不怎么样、装备不怎么样,还没有什么经验,脑子也有点进水的陌生面孔。” “可你和李的实力很强!” “谢谢你的夸奖,不过我也没跟涅一起出门啊,而且他们估计不会留意到李,他现在是只老鼠。还有,就算我现在跟涅一起在他们面前晃,恐怕也不会让他们改变看法,除非我在镇子里弄出点什么动静来。” “那我们该怎么办?” “明天出了镇子看能不能甩掉他们吧,他们也不会在离镇子太近的地方动手的。如果甩不掉他们的话,那就只能希望这些人的实力比我们弱了。” “如果他们实力比我们强呢?”一直不怎么说话的米兰达突然开口问了一句。 “那就把你爷爷的背包给他们咯,然后祈祷他们会留下我们的性命,然后你可以考虑回去把你爷爷叫来,让他自己把背包抢回来。如果你爷爷还能在这里找到他们的话。”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需不需要做点什么?”梅丽卡看起来有点担忧。 “回去睡觉,还能干什么?”合文郡挥了挥手,示意梅丽卡和米兰达赶紧回自己的房间去。 由于衣服都在涅保管的背包里,梅丽卡和米兰达还没有洗澡,她们两个身上的味道也不好闻…… 一件值钱的装备不但能让人产生贪欲,而且还能让人产生前所未有的耐心。 接下来的两天里,一直都在下雨,所以几个人被困在了里拉镇,一直等到天晴之后才又出发。刚离开镇子,涅就发现有人悄悄地缀在他们身后了。 不光是涅,其实李也发现了,不过他提醒合文郡的时候被狠狠地拍了一巴掌,他的老鼠爪子抓到了拍档的敏感部位。 正如合文郡预料的一样,那些人并没有选择在镇子附近动手,几个人又安安稳稳地赶了三天的路。 第三天宿营的时候,合文郡在梅丽卡他们准备往帐篷里钻的时候小声地说了一句:“今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就不要脱衣服了。” 他以为这样的提醒也足够了,可真没想到,另外的四个家伙也真是够听话的,衣服是没有脱,但是,觉是照睡了…… 两个隐身的刺客摸到涅和普希金睡觉的帐篷前的时候,居然听到了里面传来的轻微的鼾声。 正当他们要挑开帐篷钻进去的时候,却发现好像被什么东西扯住了脚腕,两只脚都动不了了,而且自己的身体也从隐身状态中退了出来。 “ 你们两个是盗贼还是刺客?如果是刺客的话,抢盗贼的饭碗可是不礼貌的哦。”合文郡的声音从另一个帐篷里传了出来。 刺客和盗贼在使用“阴影行走”的时候,身上散发出来的魔力波动对于自然德鲁伊来说就像是指路明灯一样,合文郡轻而易举就确定了两个刺客的位置,使用“活化植物”控制他们脚下半青半黄的草和藤蔓,把他们的小腿缠住了。 两个刺客一扭头,就看到了一个黑色的猫脑袋,变身后的李呲着锋利的牙,本来是在笑,看起来却狰狞无比。 李长满了黑色猫毛的两只手闪着微弱的黄光划过了两个刺客的喉咙,把他们喊了一半的“救命”两个字直接掐了尾巴。 覆盖了他双手(爪)的黄光是从他手腕上发出来的,那里套着合文郡给他买的变形德鲁伊专属装备“自然之爪”。合文郡一共买了四个这种金色的圆环,分别套在李的手腕和脚踝上。 当“自然之爪”被激活的时候,李的手脚上面会被魔法爪套覆盖,让他的指甲变得更加锋利,轻而易举就能撕开普通的钢铁! 见李下手没有留情,合文郡也没说什么,就算这些人原本只是打算偷窃被涅背在身上的控件包,不过被撞破阻止之后,恐怕也不会轻易放弃,而是会改成明抢。而职业者在野外抢劫其他的职业者,通常都是不会留活口的。 两个刺客的叫声惊动了埋伏在不远处的其他人,李的猫耳朵抽动了一下,对合文郡说了一声:“好像人不少啊。” “有点浪费,你吃不了这么多。”合文郡用脚踢了踢帐篷布,“这几个家伙还真的睡着了,要不是不好跟马修交待,还不如就让他们死在这儿算了。” “我们可以直接不回龙角城的,这样你就不用跟马修交代了。”李说完这句话,朝着篝火里吐了一口口水,本来快要熄灭的火苗腾地一下又蹿了起来。 “凭什么?我在龙角城还有房子呢!” 合文郡又走过去踢了踢梅丽卡的帐篷:“人都杀过来了,还在睡!” 普希金迷迷糊糊地从帐篷里钻了出来,抱着他的吉他,李往帐篷里瞟了一眼,涅不在里面。他鼻子抽动了一下,发现属于涅的气味已经到了梅丽卡的帐篷附近。 合文郡一脚居然没有踢醒梅丽卡和米兰达,那两姐妹的帐篷里还没有动静。 “起来了,别人都杀到家门口了!”合文郡又踢了帐篷布一脚,这一脚踢得有点大力,似乎隔着帐篷布踢到了不知道姐姐还是妹妹的脑袋。 从里面发出来的“啊”的一声来判断,被踢到的应该是米兰达。 “快起来,别一会儿直接在帐篷里被人射成刺猬!”合文郡又吓唬了一句。 其实在这种光线下,就算是对方有弓箭手都很难射中目标。 梅丽卡和米兰达有点狼狈地从帐篷里爬了出来,披头散发的,手里抓着刀鞘剑鞘。她们两个倒是听话没有脱衣服,不过把头发解散了,武器也从身上解了下来。 李已经朝着黑暗处冲了出去,他刚刚把篝火弄旺只是为了让自己人看得更清楚一些,但是对于化身贝斯特猫人的他的来说,黑暗才是更有利的环境。 一道微弱的魔法波动跟在李的身后向同样的方向移动了过去,作为一名盗贼,涅自然也更适合在光线黯淡的地方战斗。 普希金已经开始弹奏吉他了,他的乐器天赋确实很高,现在已经可以弹出像模像样的乐曲了,不过离熟练还是差得很远。 “停下,你还没给他们加持魔法标记,难道是想让所有人都获得魔法加持吗?”合文郡赶紧制止这个还在犯迷糊的歌者。 游吟诗人如果不给指定的人加持自己独特的魔法印记的话,技能的效果将会变成无差别加持,不仅己方队友能够获益,连敌人也一样会得到好处。 “可他们两个已经走了啊。”米兰达有些慌乱,她也一样是个游吟诗人,同样需要给队友加持魔法印记。 “别管他们两个不就行了。”合文郡说话的同时,魔藤从袖子里面飞快地窜出,在火光的暗影之中卷住了一个人,大力地朝着李的方向扔了过去。 被扔出去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被冻在了一块冰里面,随后黑暗中响起了“哎呀”一声,应该是有人被砸到了。 米兰达得到了提醒,飞快地一个旋转,身上飞出了一蓬五颜六色的星点,洒在了其他三个人的身上,然后手持双刀,和梅丽卡、合文郡站成了一个三角形,把普希金围在了中间。 普希金其实也并非没有战斗能力,他腰上悬着的短剑也并不是摆设,不过作为一名歌者兼演奏家,他如果参与到战斗中的话,就发挥不了游吟诗人的辅助作用了。 吟诵者和歌者要是经过锻炼,倒是能一边战斗一边吟诵歌唱,不过演奏家就没有这种本事了,想一边打架一边演奏乐器,他们得长四只手才行。 舞姬其实是游吟诗人之中战斗能力最强的,她们可以一边战斗一边舞蹈,战斗和加持队友两不误,不过这样的战舞也不是那么轻松就能够掌握的,大部分的舞姬其实并没有进行过这方面的锻炼。 对方的人似乎不少,即便李和涅两个人已经堵了上去,但依然有人从其他的方向摸了过来,梅丽卡和米兰达已经和来人战在了一处,不过看样子暂时没有什么危险。 合文郡感觉这些人的实力并不算强,好像大部分只是初级的职业者而已。 不过,蚂蚁多了也能咬死大象,梅丽卡和米兰达虽然杀敌自保游刃有余,却是已经没有办法护住普希金了。 第65章 事情不对劲 又把一个倒霉鬼用魔藤卷住冻成冰疙瘩往李那个方向扔过去之后,合文郡有点不耐烦了——明明那边有两个女孩子可以欺负,为什么非要摸过来找普希金的麻烦呢? 难不成他们认为打不赢那两个女孩子的原因是因为有一名歌者在不停地唱歌加持吗? 拜托长长眼好不好,几个初级职业者对付两名中级,打不赢跟有没有辅助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虽然普希金可能是有点魔怔了,自从给周围的三个人加持了魔法印记之后就开始弹琴唱歌,一直就没有停下来过! 要知道游吟诗人的增益技能,不光施法的范围巨大,而且持续的时间也是很长的,根本就不用一直弹唱。 合文郡其实挺想让普希金停下他的演奏,拔出他腰上挂着的剑来砍几个人…… 不过这话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才好。 脑子一转,合文郡两手一张一挥,对着普希金使用了一个极为冷门的法术“因纽特豪斯”——俗称“冰屋术”。 冰从地面开始飞快地向上蔓延,几个呼吸之间四堵透明的冰墙就把普希金围在了中间,合文郡两手攥拳停止了继续施法——没必要把屋顶也弄出来了,现在防的又不是下雨。 普希金被罩在冰墙里面之后愣了一下,不过很快就明白了合文郡的意图。 “别玩了,赶紧给我把人都清了!”合文郡安置好了普希金,又朝着李的方向高声喊了一句。 远处的黑暗中炸开了一团电光,随后那团电光开始以极快的速度窜来窜去,同时惨叫闷喝之声连连响起。 魔兽贝斯特的属性是火与电,因此,它们也拥有着极快的速度,当贝斯特成长到霸主级别的时候,它们的速度甚至能够快到在虚空中留下一连串的残影。 而且,当贝斯特成长为霸主魔兽之后,它们将会掌握“引力”这种特殊的能力,能够在瞬间制造出吹向自己的强烈的狂风——对付禽类这一招颇有特效,不过在对付别的敌人的时候用处不算太大。 霸主级的贝斯特通常是用“引力”这一招来捕鸟和捕鱼的,在吹向自己的狂风中身化电光扑击禽鸟以及被浪卷上岸的鱼,这是霸主级贝斯特的拿手好戏。 而且,由于贝斯特的属性是火与电,在捕猎的时候经常都能把猎物直接烤熟,所以它们也很喜欢吃熟食,很多职业者就是用熟食来诱捕贝斯特的。 可惜,贝斯特虽然也算是猫,但是和普通猫比起来野性难驯得多,曾经尝试以熟食来驯养贝斯特的人都以失败告终,唯一能驯服贝斯特的就只有自然德鲁伊。但是对于自然德鲁伊来说,贝斯特却并不是太过优秀的宠物。 它们起点太低,成长消耗又大,占用自然德鲁伊唯一的“控制动物”名额有些不划算。 不过对于变形德鲁伊来说,“贝斯特变身”可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技能,反正贝斯特化身的等级是随变形德鲁伊自身的等级来提高的,等到成为一名大德鲁伊之后,化身的贝斯特自然也会变成霸主魔兽。 当然,想学这个技能,还是得先变成有钱人。 李现在已经是高级变形德鲁伊了,所以他化身的贝斯特以及贝斯特猫人,自然也拥有高阶魔兽的实力。 这可不是普通的高级职业者能够比拟的。 低阶和中阶的魔兽实力其实并不算太强,但是高阶魔兽和霸主级魔兽就不能与人类职业者等级相提并论了,想要战胜一只高阶魔兽,往往需要少则几名、多则上百名高级职业者的相互配合,而想要战胜一只霸主级的魔兽,没有十几名顶尖的职业者相互配合的话,那就只能出动军队采用人海战术了。 这也是为什么德鲁伊一直力压战士与法师两大职业的原因。 但实际上法师公会和战士公会也并不是特别在意这件事情,因为一名德鲁伊想要达到力压群雄的程度,也没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变形德鲁伊想变龙?那你得先有一枚龙的魔核才行! 自然德鲁伊想控制一条龙,更是困难无比的事情。 而大多数的霸主级魔兽,其实说实话,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牛,比如贝斯特,虽然搞死一只霸主级的贝斯特那是相当困难,但是一只霸主级的贝斯特想搞死一个顶尖职业者,也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不过,一只高阶的贝斯特想干掉一群中级低级的职业者,那就相当轻松了。 李其实一直在玩…… 就连挑战赛那天他也一直在玩,甚至他在变身之后还把自己的猫尾巴缠在了腰上,唯恐别人看出来他用的并不是猫人变身,而是贝斯特兽人变身。 就在李飞速地收割战场的时候,一枚巨大的火球在夜空中划出了一道抛物线,向着合文郡的头顶飞来! 还有法师? 这不对劲! 合文郡朝着天空一伸手,魔藤飞快地向着火球迎了上去,顶部绽开了一道伞状的“寒冰屏障”。火球撞在了冰伞之上后炸裂开来,无数的火星掉落到了地上,引燃了半枯的草。 没空理会远处的李暴喝一句“你敢炸我老婆”之后化身一道电光向着发射火球的方向疾冲而去,合文郡赶紧控制魔藤分裂出无数的枝杈,对地上的火团施展“速速冷冻”。 人为地引起山林着火,是德鲁伊的教条中不允许的——这不自然。 正是因此,德鲁伊极少会在草木繁茂的地方使用火系法术。 “你们也别玩了,对付几个初级战士而已。”已经察觉到不对劲的合文郡提醒两个姑娘赶紧结束战斗。 闻言梅丽卡脸上一红,几道半月斩连着劈出,把她的对手都劈倒在地。 米兰达的攻击也突然凌厉了起来,随着她舞蹈一般的动作一变,她劈出的刀与踢起的脚上都有剑气溢了出来。 不过,把最后一名对手的胸口劈开了一个大口子之后,这个姑娘突然跑到一棵大树下,俯下身子哇哇地吐了起来…… 梅丽卡赶紧跑了过去,轻轻地在妹妹的背上不停地拍打。 合文郡也不管她们,控制着魔藤把普希金从没有顶的冰屋子里面卷了出来,然后吩咐已经在篝火旁边现身的涅带着普希金赶紧打扫战场。 “别扒他们身上的装备了,看看有没有钱袋就算了。” 他自己走到帐篷旁边,飞快地把三顶简易帐篷都收了起来。 一只黑猫嘴里叼着一根小魔杖迈着优雅的步子从黑暗中走了出来,把魔杖往合文郡的脚下一扔,飞快地恢复人形之后又化作了一只金白色的老鼠,顺着合文郡的裤脚爬了上去。 “那个法师的钱袋上有里拉镇的标志,所以我就没拿。”尖细的老鼠声音从合文郡的胸口传了出来。 “你是不是傻,不拿钱袋没问题,你倒是把里面的钱掏回来啊……” 第66章 阴影神是光明一系的 合文郡带着梅丽卡他们趁夜离开了战场。 “你杀人了。”老鼠在他怀里悄声地说。 “这件事迟早都是会发生的。”合文郡用别人听不见的声音回答。 他并不是不会“解除冻结”这个冷门的法术,不过他并不想在梅丽卡他们几个人面前展示,虽然他学的技能非常多,但还是尽量少让太多的人知道为妙。 马修和休是不会往外说的,否则马修在将那些技能卷轴交给他的时候,就不会郑重地告诫他不要在外人面前展露过多的技能了。 那跟直接告诉别人“我很有钱”也没什么区别! 合文郡虽然不清楚马修这么告诫他,其实还有别的原因在内——这涉及到了马修贪墨公帑的问题,不过他也认为马修的忠告是有道理的。 而且,那些被他冻结的人,就算是解冻了,他也必须让李全部都灭了口。 那又何必那么麻烦? 一个高级自然德鲁伊施展的“速速冷冻”,单凭中低级职业者的实力是无法挣脱的,除非是特殊变身状态下的变形德鲁伊,或是已经学会了火系法术的自然德鲁伊,以及专精火系的法师。 现在又已经不是炎热的夏季。 虽然他们离开的时候,那些那些被他冰封的人还有气,但是等到自然解冻之后,他们早就已经都冻死了。 合文郡一直有心理障碍,他自己也弄不清楚到底是“不敢杀生”还是“不肯杀生”,作为他的拍档,李肯定是看在眼里的。 所以李现在才有此一提,害怕合文郡的心理受什么影响。 不过,合文郡的心里现在其实还算平静,李在他的怀里也能感受到他的心跳十分平稳。 可能是因为一直在做心理准备,并且一直在努力克服这个心理障碍,在杀人这件事情真的发生之后,合文郡挺轻松地就接受了事实。 现在真正在难受的是米兰达和普希金 米兰达杀人的时候挺果断,手段还挺凶残,杀完之后就开始吐,吐到脚都软了,一直被梅丽卡架着,而且时不时还又来一声“呕”。 普希金没杀人,不过他跟着涅去摸尸体了,一边摸一边“呕”声不断,虽然没有真的吐出来,不过也脚软了,现在也是被涅架着走的。 而每当米兰达发出一声“呕”,普希金就必定合上一声。 就跟二重唱一样的…… 快天亮的时候,合文郡让涅在一座小湖边撑开了帐篷,打发那两个“呕”声不断的人去睡觉了。 “米兰达没事吧?”梅丽卡安顿好妹妹,忧心忡忡地坐了下来。 “可能会虚上几天,之后就会好的,以后要么杀起人来不眨眼,要么完全不敢再杀人,可能连魔兽都不敢杀了。” “这么严重吗?” “这种心理障碍你应该有体会的啊。”合文郡有些好奇。 “我们是有专门训练过的,战士在学徒阶段就要经常去观看处决囚犯的行刑过程,而且还是各种花样的,等到正式晋级之后,偶尔还要去亲自行刑。而且,对战神一系的神明祈祷,对克服软弱的心理会有很大帮助。”涅帮梅丽卡回答道。 “你们盗贼和刺客不是信仰战神一系的神吧?” “只要对阴影一系的神信仰足够虔诚就可以了,神并不禁制我们有额外的信仰,只要不是与阴影神系对立的神就行了。” “比如光明之神们?” “阴影之神们本身就都是光明一系的神明啊!”涅的回答让合文郡有些惊讶,“没有光明,何来阴影?” “那谁才是阴影神系的对立神?” “很多,比如公平与公正一系、秩序系、黑暗神系等等。” “你等等,黑暗神系怎么会和阴影神系对立?” “光明创造阴影,但是黑暗会吞噬阴影与光明。” “不是越黑暗的地方你们的阴影行走才会越强吗?” “只有在有光存在的时候,我们才可以使用阴影行走啊。” “那要是一点光都没有的地方呢?” “完全用不了。”涅干脆地回答:“但是一点光都没有的地方,也根本不需要隐身啊,别说我们了,就算是普通人,在一点光都没有的地方,也是隐身的啊。” “你爸爸不是刺客吗,你还是个战士,就没想着让米兰达也提前锻炼锻炼?”合文郡转向梅丽卡询问。 “我爸也没锻炼我啊,这些都是公会的导师教的。”梅丽卡回答道。 好吧,游吟诗人没有公会,他们基本都是师徒相授,而且入门之后就直接可以自修了,连技能都不用花钱学。 “不对啊,我的导师也没教我这些啊。”合文郡突然想到。 “教了啊,只不过不用像他们那样直接去练习砍人啊,奥利弗不是也带你去看行刑了吗,而且还要求你必须要找一个变形德鲁伊拍档,吃人都忍了还怕你不敢杀人吗……”李的声音从合文郡的怀里传了出来。 “必须找一个变形德鲁伊拍档?”梅丽卡好奇了。 “怎么,你们这里不用吗?” “也会找,但不是必须,休和兰德都没有拍档,本来爷爷是想让他们两个互相拍档的,但是兰德死活都不肯就职变形德鲁伊。” “只有我们伊兰的规矩是这样的,老提莫跟我说过的。”李再次解释。 “伊兰在哪?”梅丽卡问。 “海的对面。” “海的对面不是龙的领地吗?” “海的对面是玛娜帝国的伊兰公国,龙的领地是伊兰公国的一部分。” “那你们一定过得很苦啊。”梅丽卡脸上露出同情的表情。 合文郡也懒得解释,纠正梅丽卡的看法,从某些角度来说,梅丽卡想象的也没错:伊兰公国连个镇子都没有,而且全国都没有互相联通的道路,整个伊兰公国的范围原本就是那片大陆上最大也是最危险的魔兽聚居地。 李就更懒得开口了,他其实非常赞同梅丽卡的观点——他确实很苦的,十三岁那年好不容易才粘上了一位金主爸爸吃软饭。 “搜了多少钱出来?”合文郡转移了话题,涅刚刚一边跟他们聊天一边在翻钱袋。 “全是银币和铜币,不到三千。”涅指了指放在地上的大锅,他把钱都扔里面了,钱袋则是扔到了旁边。 “把钱袋烧了吧,刚刚也来不及打扫战场,不过估计迟早会有人帮我清理的。” 合文郡的意思是自己没有遵守德鲁伊守则,把尸体上的衣物全处理掉。 不过那么多人他也实在来不及处理。 梅丽卡却会错了意:“是你自己要急着走的啊,那么多装备都留给别人捡了,我们才赚了不到三十金。” “捡来也不能卖,”合文郡假装从袖子里抽出李捡回来的那根魔杖递给涅,“把魔核和杖芯拆出来,也值不少了。” “为什么不直接卖掉,拆了至少得亏一半呢!”梅丽卡叫道。 “整个卖给仇家留线索啊?明摆着告诉别人我们干掉了里拉男爵的人?”合文郡顿了顿,“说不定还干掉了里拉男爵本人?在香舍尔子爵的地盘上?” 第67章 杀死一名男爵的后果 在野外干掉一群职业者,其实问题不大,最多也就是因为人数太多有点骇人听闻罢了,只会在街头巷尾被当成新闻传几天,并没有人会追究。 但是要在野外干掉了一名爵士,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那可是帝国的官员! 能调动五十几个人打劫他们,合文郡不认为这是普通的佣兵团可以做到的,并不是说没有这么大规模的佣兵团存在,规模上千的佣兵团都不少见,不过这样的佣兵团是不会在子爵领的一座小镇上活动的,除非小镇附近是什么不得了的地方。 一般在男爵领可以调动大量职业者的,只有当地的领主了。 而那些人之中居然还有个法师! 普通的家庭可是供养不起法师的,普通家庭的子弟也不会去就职法师。 当然,这也不是说男爵领就不能有个家里有钱的人才,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像龙角城就没几家男爵能供得起孩子就职法师。 男爵们大多数又不是只有一个孩子,他们甚至都不是只有一个家,虽说在外面养的情人的孩子没有继承爵位的权利,不过生出来了不好好养是会被其他贵族笑话的——连个私生子都养不起还有什么资格在外面养别的女人? 里拉镇虽说看起来比龙角城的那些镇子繁华很多,不过也不见得能有多少户有钱到能支持自家的孩子就职法师的人家,而且在那个法师身上,李还发现了里拉镇的标志,也就是里拉男爵家的家徽。 说他跟里拉男爵没关系那就不可能了,真指不定他就是里拉男爵本人。 一名爵士死在野外的话,他上头的人是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甚至再往上的侯爵伯爵、公国的国王都有可能被惊动。 死些个普通的职业者,他们并不会关心,反正这些职业者的宿命就是如此,只要三大公会够努力,就缺不了上战场的士兵,再不行还有神职人员们能顶上去! 但死的要是个有爵位的? 这是在冒犯公国的威严,啪啪地打国王陛下的脸啊! 而刚刚有可能打了德兰卡国王陛下的脸之后,梅丽卡这傻姑娘居然说要把那柄魔杖囫囵卖出去…… “你爷爷就算是大德鲁伊,也保不了你的安全,就算我们不是故意谋害,你和米兰达最少也得被判个苦役流放!女孩子苦役流放是去做什么,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合文郡把事情都解释了一遍。 “那你们呢?” “死定了啊,我们的爷爷又不是大德鲁伊。” “那保险起见,这魔核和杖芯,我们还是别卖了,留着藏好,要不然直接扔掉吧!”涅听完合文郡的话,忙不迭地一把撅折了手里的魔杖。 “杖芯可以先藏着,毁掉也有些可惜,虽然并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也比你那一锅银币贵不少。”合文郡瞅了一眼被撅折的魔杖里面露出来的杖芯,“别在香舍尔子爵的眼皮子底下卖,其实也没什么大问题,这世界上每天死在野外的法师多了去了。” “魔核呢?”捏又问。 “跟普通的魔核有什么区别,这又不是魔晶,还能打磨成特殊形状,也不会跟杖芯一样经过特殊处理,混在别的魔核里面卖了谁也看不出来的。” “可我们的魔核都在里拉镇卖完了。”涅愁眉苦脸。 “那就勤奋些,再多弄点呗!我其实本来不想说你的,魔核为什么要在镇公所卖,他们给的收购价比城里的商人低不少呢。” “还有这回事?”梅丽卡瞪大了眼睛! “镇公所是男爵们开的,他们收购了东西也要往外卖啊,收购了魔核也是要卖给城里的商人的,难道会原价收购?”合文郡转念一想,又补了一句:“你们两个不会一直都是把魔核直接卖给镇公所的吧?” 梅丽卡和涅平时也会去龙角城附近狩猎魔兽,虽然收获肯定不多。 从他们的表情合文郡已经知道了答案:“不要紧,亏得不多,一枚魔核也就亏几金而已。” 你好大方! 梅丽卡和涅不约而同地在心里吐槽。他们两个可是论年亏损的,不是论颗! 不过,他们两个的纠结很快被困意冲淡了,毕竟一夜没睡好,没过多久就都回帐篷里补觉去了。 都是家里娇养的孩子,平时每天都是要睡到自然醒的。 米兰达是最早一个睡的,却是最晚一个醒的,她迎着夕阳的余晖爬起身来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了架在篝火上面的烤鱼。 “睡醒了?没有做噩梦说梦话,恢复得不错。” 合文郡递了一条肥美的烤鱼给她,皮焦肉白,香气诱人。 “揭了皮吃,带鳞烤的。”他嘱咐道。 “李呢?”米兰达看了看四周,没见到小老鼠在啃鱼。 在她印象里,李是绝对不会耽误吃东西的。 “在湖里摸鱼。” “真是辛苦他了。”米兰达往湖面上看了一眼,没有看到李的身影。 “他说的摸鱼是另外的意思,这些鱼是他用魔藤抓的,涅负责烤。”梅丽卡纠正。 “那李在湖里干什么?” “摸鱼。”合文郡没好气地又回答了一次。 经过梅丽卡解释,米兰达才明白“摸鱼”就是偷懒的意思,是外语:“本来合是让李去抓鱼的,谁知道他被扔进了湖里半天都没露头,我还以为他淹死了,不过合说他淹不死,是在摸鱼。” “扔进去?怎么扔?” 梅丽卡举起胳膊抡了几个圈,形象地解释了合文郡是怎么揪着老鼠尾巴把李扔进湖里去的。 “他摸鱼多久了?” “起码有三个小时了。”梅丽卡指了指天,“太阳在那里的时候他被扔进去的。” “那会不会真的淹死了啊!”米兰达担忧道。 “他会变人鱼。”合文郡冷冷地说道。 合文郡很清楚,李恐怕是摸了半天鱼之后才想起来昨晚又说了不该说的话,兼之又醒悟自己是正在偷懒,怕他生气,干脆就躲在湖里不出来了。 “看我抓到了什么?”几个人吃完了烤鱼,正在围着篝火聊天,只见李赤裸着身体,拖着一个巨大的贝壳走了过来,“看看这个大家伙,你们说里面有没有魔珍珠?” 第68章 两个好消息 梅丽卡和米兰达最近都有些不对劲。 但是却又不像是因为可能干掉了一名男爵,可能会被公国通缉而感到害怕。 而且,她们两个在偷偷摸摸说悄悄话的时候,还会时不时地偷看合文郡,看得合文郡心里有点发毛。 “她们两个最近是怎么了?”这天宿营,趁着两个女孩洗澡,合文郡抓着梅丽卡的未婚夫打听,“怎么老是偷看我,表情还怪怪的?” “哦,她们最近经常在讨论李那天晚上在叫谁老婆。”涅有点不高兴的样子。 合文郡一听,汗毛根根竖起,心道果然如此。 “你要不问问李,那天晚上他到底是在叫梅丽卡还是米兰达?”涅又接着说道。 合文郡瞬间觉得自己明白了涅为什么一脸不高兴:“这又关梅丽卡什么事,她不是你未婚妻吗?” “没有结婚之前她依然有选择爱人的自由,这是她的原话。” “你怎么知道她说了什么?”合文郡好奇了。 “我偷听到的。”涅老实交待了自己隐身偷听未婚妻说悄悄话的卑劣行径。 “她们都说什么了?” “米兰达说李知道我和梅丽卡的关系,肯定不会想着撬朋友墙角那么卑鄙的事情,所以他那声老婆肯定是在喊她。” “梅丽卡呢?” “梅丽卡说李一直看她的眼神就不对劲,肯定每天都是一看到她就陷入了粉红色的幻想。” 还粉红色的幻想? 合文郡还没来得及笑,一个老鼠脑袋从他的怀里钻了出来,尖声细气地喊道:“放什么屁,我老婆是……” 合文郡没等他说完,一把捏住了他的老鼠脑袋。 “他老婆是谁?”涅好奇道:“怎么不让他说完?” “别听他胡说八道,他哪来的老婆!”合文郡赶紧找补,“就因为他那天晚上喊了一嗓子,那两姐妹就开始怀疑他喜欢她们俩了?” “前两天他不是还送了她们一人一颗最大的魔珍珠吗?” “放屁,那是她们两个要的,又不是我主动送的,再说最后那些魔珍珠不都是装到你背包里了吗,卖了钱所有人都要分的。”老鼠脑袋又钻出来了。 “就因为这个?”合文郡有些无语了,“别担心,李没有看上你女朋友的,他也没喜欢上米兰达。”他安慰涅。 不过涅看起来也没有高兴起来。 ”你怎么知道,你又不是李。” “我才不会看上你女朋友呢,又懒又菜,”老鼠也不知道是在安慰还是在刺激涅,“你还是留着自己伺候吧,我要找老婆肯定要找个勤快能干会赚钱的。” “嗯,他是这样的想法,他可能更喜欢辛提娅大婶,可惜辛提亚大婶没什么钱,而且已经嫁人了。”合文郡赶紧把老鼠脑袋压回自己怀里去了。 “我也没有担心啊,”涅好像稍微轻松了一些,“她们也说了,嫁人肯定是不会挑李的。” “为什么?” “嫁给德鲁伊多丢人啊,李还是个变形德鲁伊,说不定半夜饿了会啃掉老婆的脚丫子。” 涅要是不提这茬,合文郡都快忘了格兰蒂亚帝国的人非常厌恶德鲁伊这件事了。李长得再倾国倾城也没有用,格兰蒂亚帝国的“好女孩”宁嫁渣男也不跟德鲁伊搞对象! 那没事了,不过是小女孩子发发烧而已,再说李天天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盯着呢,也闹不出什么事情来。 而且,这件事原来跟他无关啊! 这才是最重要的!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他们终于抵达了香舍尔城。 安顿好住处之后,涅跟旅馆的服务员打听了一下战士公会的位置,然后又向店员借了一辆小推车。 确实是长记性了。 不过合文郡还是觉得他其实没必要这么辛苦,那些被他们砍得破破烂烂的皮子确实没必要专门去卖,其实魔兽的骨头大部分也不值当收集——搬得辛苦却卖不了高价。 换做以前,他肯定没这么大方,几个金币的东西说扔就扔。 不过现在嘛,兜里也不缺钱,暂时也没什么地方要花钱了,合文郡就不太在意那些皮毛骨头微不足道的价值了。 反正喂了魔藤也不算是浪费。 他的实力最近涨幅快了那么一丝丝,就是因为路上狩猎的魔兽身上大部分的血肉都便宜了魔藤。 梅丽卡陪着涅一起去了战士公会,米兰达和普希金去考察有没有演出的地方了,合文郡戴了一顶瓜皮帽子,怀里揣着依旧在打盹的老鼠,自己一个人在街上溜达。 他的发色因为变成了跟李一样的颜色,现在有些惹眼。 街上的布告栏里面并没有张贴有关通缉他们几个人的告示,不过确实有原里拉男爵的儿子继承他的爵位,成为新的里拉男爵的公告。 看起来他还是真的猜对了,他们稀里糊涂地干掉了一个男爵。 这要是在龙角城的地盘的话,马修跟龙角子爵交涉一下,事情恐怕就轻描淡写地揭过去了,不过现在,他们必须把这件事情烂到肚子里,并且祈祷香舍尔子爵、唐克斯伯爵、德兰卡国王陛下不会大动干戈追查这件事。 越上层的人会插手追查,查到他们头上的可能性就越大。 这可不是他的母星那个纯粹科技的世界,查案子只能依靠对蛛丝马迹进行分析推测、对嫌疑对象进行大胆揣测、查无头绪就干脆放弃拉倒,静候没有人再关注这个案件。 就算是按照他母星的查案手段,其实这案子也并不是完全没有着手之处。 男爵大人带着几十个人干嘛去了? 抢劫。 抢谁去了? 几个职业者。 为什么会抢几个职业者? 男爵大人发现他们有个高级空间背包,所以就盯上他们了。 那是什么时候盯上的? 某年某月某日其中一个人来镇公所卖东西的时候。 查查那一天住在镇上唯一的旅馆的都有哪些人吧! 看,这不就找着头绪了吗? 更何况,这个世界查案子,根本就不用这么麻烦。 别忘了,这个世界有神,有很多神,乱七八糟合文郡到现在都没厘清的神。 而神教的牧师们,各自都有些什么本领,恐怕就连信仰最广泛的神职职业者游吟诗人们都没有全弄清楚。 更别说三大公会的人了。 而普通人更是分不清神和神之间的区别,合文郡在灰喀城还曾经见过有人去求丛林之神保佑他生个大胖儿子的人呢…… 丛林之神要是真的听到了他的祈祷,也不知道会赐他一个树儿子还是草儿子? 子爵领的城市一般就那么一两座神殿,不太繁荣的城市请的都是小的冷门神教,而大城市多数请的也都是热门的、广为人知的神教。 但是到了侯爵伯爵领的中心城市,那神教可就多了,而一个公国的王都,大大小小的神殿更是不计其数。 作为神默许的统治者,国王大人开口的话,那神教可都是必须为他服务的。 合文郡在街上找了个带路的孩子,给了他一个银币,让他带着自己到香舍尔城的神殿转了转,之后稍微放了点心。 香舍尔城里有两座神殿,一座属于财富之神一系的龙树善财,另一座属于年少不老之神皮特潘。 很好,跟追踪破案都没有什么关系。 合文郡并没有去德鲁伊公会,马修曾直言不讳地告诉过他,公会的级别并不是按照城市来定的,而是按照坐镇这个公会的分会长的级别来定的,所以,他在龙角城可以买到的技能卷轴,和可以在德兰卡公国的王都买到的区别并不到。 也就是说,除非是去到格兰蒂亚帝国的王都格兰蒂亚,他是不可能再买得到新的技能卷轴了。 实际上,就算去到格兰蒂亚,他估计也没办法买到新的技能卷轴——马修没给他配齐的卷轴就只剩下禁术系列了,就算格兰蒂亚的总会全都有,也不可能卖给他的,况且格兰蒂亚也不见得就有。 而李缺的魔药,恐怕在格兰蒂亚也是一样配不齐的,尤其是龙变身,要是有龙的魔核可以用来炼制变身技能卷轴配套的魔药,皇帝陛下恐怕是要督促儿子们快点再生个孙子出来就职变形德鲁伊的。 或者他可能干脆自己上阵生个小儿子。 合文郡倒也不太在意,反正他知道有一个地方肯定能凑齐他需要的一切,不过他还没想好该怎么回去而已。 回龙岛倒是并不难,不过从龙岛回白龙城就有点麻烦了,要穿过整片龙的领地,龙倒是应该不会对他和李怎么样,可是也说不准,而那些亚龙们可不会对他们俩手下留情。 要是想在龙岛附近搞块龙的魔核? 那得凑巧有条龙寿终正寝,或是有条幼龙夭折了才行。 他已经跟乃乃旁敲侧击地打听过了,龙岛附近的龙基本全都是壮年,离死都还早着呢…… 还是慢慢来吧,况且李也不只是缺一颗龙的魔核。 涅带回来一个好消息,他们这次的收获卖了不少钱,不过主要是因为魔珍珠的数量很多——李在那座小湖中抓到的大贝壳孕育了不少的魔珍珠。 魔珍珠其实就是魔贝的魔核。 而米兰达也带回来了一个好消息,她和普希金获得了大剧院的一个表演席位。 第69章 为大剧院的演出做准备 夜幕降临之后,人总是得找点乐子的,这一点上,所有人都是共通的,不分等阶。 不过,找乐子的方法,就不一样了。 穷得叮当响的人,有老婆的,就拼命地造孩子;没老婆的,想也知道他们只能找什么乐子了…… 稍微有钱一些的,会到酒馆里边点上一杯麦酒,看普通的舞姬跳一曲,听吟诵者讲个可能已经听过很多遍的故事,然后在歌者轻声的吟唱中不知不觉地再点上一杯…… 而有钱的人,晚上是不会来酒馆这种地方消磨时间的,他们偶尔会请游吟诗人到家里表演,可这其实也一样无聊,还是去大剧院观看演出更令人心情愉悦。 米兰达可是大德鲁伊马修的孙女,当然是不会优先考虑在酒馆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表演的。 大剧院对于新演员的要求是很苛刻的,如果不是真的天赋极高,兼且功底深厚,那想登上大剧院的舞台,就必须有点新东西才行了。 或者,长得非常好也行。 毕竟来大剧院的人并不见得都是来欣赏游吟诗人创作的艺术的。 米兰达其实功底不错,但是想要登上大剧院的舞台,其实还差了那么一点点,她毕竟不是专门锻炼表演技巧的舞姬,而是正统的游吟诗人。 这其中还是有些区别的。 不过,米兰达有点新东西。 合文郡教了她一些掌上舞的技巧,并且教授了她几支已经在另一片大陆盛行开来的舞蹈。 这都是合文郡在灰喀城生活期间,为了挣点小钱便宜卖出去的东西。 只是他并不满意灰喀城那些奸猾的游吟诗人们给的价钱,所以留了一手。 他母星令人惊艳的掌上舞有两种,一种是有人根据古籍创出的“飞燕盘旋”,另一种则是“肩上芭蕾”。 在合文郡的母星,表演“飞燕盘旋”或是“肩上芭蕾”,其实都是需要器械辅助的,而且,女舞者的身高体重需要严格控制。不过,在这个世界中,身为游吟诗人之一的舞姬和舞者可不是普通人,别说是舞姬了,就算是舞者,做出高难度的动作都是轻而易举的。 舞者就是“男舞姬”,数量非常少,其实他们也是被叫做“舞姬”的,不过很多人会为了表示尊重称呼他们为“舞者”。 就像女性的“歌者”,为了表示尊重,人们也会将她们称呼为“歌姬”。 不过,私底下合文郡跟李聊天的时候,向来是管他们叫做“唱歌的”和“跳舞的”。 “跳舞的”米兰达凭借一曲不正宗的掌上舞拿到了香舍尔城大剧院的入场券,而“唱歌的”普希金被选中的原因,却是他刚刚获得的新乐器。 比起舞蹈的传播来,歌谣的传播要快得多,合文郡虽然也教了普希金几首在另一片大陆上广泛流传而且效果顶尖的歌曲,不过这些歌曲在这片大陆上早就已经传播开来了——唱歌不一定只有游吟诗人才会的,游吟诗人过不了海,不代表其他人也过不了。 隔海相望的玛娜帝国与格兰蒂亚帝国,也不是毫无来往,有些公国之间有密切的贸易往来,有些公国之间在打仗,也就是伊兰和德兰卡之间几乎没有交流,伊兰与德兰卡交界的海岸线都是龙的地盘。 而且说实话,伊兰公国本身就有点自闭。 就算伊兰公国和德兰卡能够正常往来,龙与海里的人鱼都不成阻碍,这两个公国恐怕也不会交好——伊兰可是德鲁伊的天下,而格兰蒂亚人对德鲁伊都是非常厌恶的。 德兰卡国王陛下就算对德鲁伊没有成见,也得考虑一下子民们的感受。 格兰蒂亚人要是知道海对岸有个德鲁伊聚集的国家,恐怕会把伊兰称为魔鬼的国度。 这个世界的游吟诗人由于要养家糊口,所以他们在创造乐器这方面并没有下过太多的工夫,除了最常见的大小竖琴之外,游吟诗人们的乐器只有一些简单的、与合文郡记忆中的母星乐器有些似是而非的种类。 如果不是因为这世界没有专利产权,而且自己也没有资金兴建工厂的话,合文郡早就靠造乐器发家致富了。 这也是他的聪明之处。 合文郡很清楚,他如果敢给灰喀城的某位游吟诗人制作一件新的乐器的话,恐怕不到一个月,这种新的乐器就会传遍整个伊兰公国。 而他,一分钱也拿不到…… 那为什么他现在又愿意给普希金做一把吉他呢? 原因也很简单啊,不缺钱了啊! 既然不缺钱了,那从手指缝里面漏一点东西出来给自己身边的人,又有什么所谓?或许,普希金还能凭着这把吉他名传四方呢,游吟诗人们仿冒他的乐器的同时,还是会帮他顺便宣传一下的。 甚至有可能普希金要不告诉别人这东西叫吉他的话,吉他在这个世界上就要改名叫普希金了! 这就是游吟诗人们纪念同行的方式。 要是米兰达的掌上舞火了,而她也没有把“飞燕回旋”和“肩上芭蕾”这两个名字流传出去的话,掌上舞在这个世界很可能就会被叫做“米兰达”了。 在香舍尔城逗留的日子,不可不免地要拖得久一些了,普希金的吉他倒是上台就能演奏,但米兰达的掌上舞必须是要排练的,都说了是掌上舞了,不可能她一个人表演。 米兰达在面试的时候跳的那一段,其实根本就不算掌上舞,她就是踩在普希金的脑袋上跳了两下。 正式表演的时候,总不能再拿普希金做道具,再说普希金也不会跳舞。 而要是没有好的舞者能与米兰达配合的话,那米兰达就只能换个方式表演了——踩柱子或者是踩钢丝。 合文郡在脑子里过了一下,觉得米兰达如果这样表演还不如不上台,想象出来的画面实在是太丑了。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在小酒馆里可能找不到优秀的舞者,甚至别说优秀的舞者了,就算是普通的舞者也找不到——舞者本来就少,而且男人们也拉不下脸去给别的男人表演舞蹈,小酒馆的客人基本都是男的——但是大剧院就不同了。 大剧院有许多女客人光顾,所以,大剧院肯定是要培养一批长相出众的舞者出来的,有没有就职游吟诗人反倒无所谓,重要的是能吸引观众。 实际上,很多大剧院的演员,根本就不会去就职成为游吟诗人。 开玩笑,要真的就职了游吟诗人,管你是不是大剧院的舞者,该上战场的时候也都是会被拉走的。 米兰达准备表演的是“飞燕回旋”,合文郡也觉得她表演这个更好,毕竟她根本就没有芭蕾的底子,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芭蕾这种舞蹈。 芭蕾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练好的,这种舞蹈和其他的舞蹈不同,其他的舞蹈跳的是意境,而芭蕾跳的是气质,想要把气质跳出来,就必须严格地按照芭蕾的规范做好每一个动作,米兰达现在还没有这个能力,她连足尖立都做不出来。 当然,这也跟合文郡没给她做一双足尖鞋有一定的关系。 合文郡根本就不会做足尖鞋,他只知道足尖鞋的鞋尖是平的,这种鞋子怕是要等米兰达自己发明了。 不过,设计一套能让“飞燕回旋”更美的衣服,合文郡还是有这个能力的。 米兰达要排练好几天才能上台,合文郡觉得自己闲着也是闲着,而且,他也不希望真正的“飞燕回旋”在这个世界的第一次亮相,因为缺了点什么而留下遗憾。 可惜,遗憾是必然的。 临时“发明”一种新的乐器已经有点晚了,合文郡只能让普希金练习用吉他弹奏《春江花月夜》了。 第70章 令人惊艳的米兰达 大剧院的票价并不算太贵,是按银币论的。 不过,大剧院的包厢就真的不便宜了,反正涅把他从那些尸体上搜刮出来的银币用了个精光,还贴进去几个金币。 当然,这主要也是因为梅丽卡坚持要坐最贵的那两个包厢其中的一个。 “这可是米兰达第一次登台演出,我们肯定要在最好的环境里观看!”梅丽卡的理由很充分。 “你稍微安静一会儿,谁也没说什么。”合文郡实在是忍不住了,他已经看明白了,梅丽卡只是因为花了这么多钱心虚。 包厢外面已经够吵了,里面还有个梅丽卡不停地呱呱叫。 涅老老实实地坐着,感觉他好像还有点拘束。 而终于变回人形、穿得正正经经的李,正完全不顾形象地在不停地吃喝——花了这么多钱,包厢里自然是会提供可口的食物与饮品的,当然,只是些普通的东西。 老鼠的眼睛看得不够远,而大剧院是禁止带猫的,所以李只能以原形见人了。 这也让他们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毕竟李就算戴上了合文郡给他准备的小瓜皮帽以掩盖他奇特的发色,但是帽子却掩盖不了他的容貌。 而且,那顶瓜皮帽还又让他平添了几分俏皮。 谁会不爱又英俊潇洒又俏皮可爱的小青年? 梅丽卡是有些畏惧合文郡的,所以合文郡一开口让她安静一会儿,她就赶紧闭上了嘴巴,乖乖地坐在了涅的旁边,不过嘴巴好像还在一张一合地无声嘟囔着什么。 门被轻轻地叩响了。 “进。” 包厢的侍者推门进来,鞠了个躬。 “尊敬的先生,隔壁包厢里是香舍尔子爵大人一家,他想询问一下你的身份,不知道我该怎么回答?”侍者恭敬地问道。 “不回答他可以吗?”合文郡皱了皱眉。 “当然也是可以的,不过,香舍尔子爵可是这里的领主,如果你不回应他的问候,恐怕会惹怒他。”侍者有些犹豫地劝说。 “平常他也会关心隔壁的包厢坐的是什么人吗?” “事实上,这座包厢其实一直都很少有人使用,三大公会的会长都很少来剧院,除了他们之外,城里也没其他人有资格使用这座包厢。” “不是给钱就可以用吗?”梅丽卡插嘴了。 “龙角节的时候,德鲁伊公会的塔楼是谁都能上去的吗?”合文郡扭头问了她一句。 “话是这么说没错,不过在这座城市里,有谁还敢跟子爵大人平起平坐?”侍者陪着笑对梅丽卡解释得更清楚。 “正在使用这座包厢的是隔壁龙角城德鲁伊公会的会长、大德鲁伊马修大师最疼爱的孙女,你就这样回复子爵大人吧。”合文郡扯了张虎皮。 “好的。”侍者又鞠了个躬,退了出去。 没过一会,门又被轻轻地叩响了。 “子爵大人想请马修大师最疼爱的孙女过去见个面。”侍者恭敬地看着梅丽卡。 他再傻也知道马修大师最疼爱的孙女是哪个了,包厢里加上他也只有一个女孩。 “他想见我不会自己过来吗?”梅丽卡不乐意。 “你是不是在龙角城骄横惯了啊,这么无法无天,你的身份可不够让子爵大人亲自拜访。”合文郡摆了摆手:“赶紧去,涅你陪着她一起去,看着她别让她乱说话。” 梅丽卡走了没多久,剧场里也安静了下来,演出要开始了。 “他们两个怎么还不回来?”李一边吃葡萄一边问。 “你恐怕是要等到散场才能见到他们两个了。”合文郡翘起了脚晃悠着:“这样正好,更清净,能好好地看表演。” “表演有什么好看的。” “闭上嘴吃你的东西吧,再吵我就把你冻起来。” “闭上嘴我还怎么吃东西。”李嘟囔了一句,不过还是乖乖听话了。 米兰达的节目被排在了最后,在她之前是普希金的吉他弹唱。 可能对于其他的观众来说,剧院的旧节目可能都有点老掉牙了,不过对于合文郡来说还算是新鲜,再说他也是第一次进剧院,就算加上在母星过的那十二年也一样。 他那时候还小,没到欣赏这些古老而高雅的艺术的年纪。 时间在不知不觉之中溜走,普希金抱着他的吉他上台了。 吉他奇特的造型引得台下的观众们窃窃私语了起来,而当普希金的右手轻轻划过了琴弦的时候,悦耳的声音又让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合文郡有些羡慕地看着台上的普希金。 他倒不是羡慕普希金的吉他,那吉他本来就是他做的,他羡慕的是普希金刚刚使用的法术——游吟诗人的神术“扩音术”。 普希金演唱的是一首《心神不宁》。 “静谧的夜里谁在唱歌, 催促着弯月跨越星河, 漫长的黑暗如此折磨, 快来临吧,明天的太阳, 唯有光明才能清扫我的寂寞。 冷清的夜里我在唱歌, 跟我的心声一唱一和, 不知道为何我心神不宁, 或许是你,我倾慕的人儿, 见不到你的时候都很难过。” 合文郡可真没想到他会唱这么一首歌,歌词的意境倒是和接下来米兰达的节目有些搭调,不过这首曲子和他将要为米兰达伴奏的曲子,一个忧伤一个欢快,对比有些太鲜明了。 普希金结束了他的演唱,一边弹奏着观众们从未听过的曲调,一边退向了舞台侧方,舞台上突然腾起了层层的薄烟,一名英俊的男舞者站在一艘小船上,如同在河中泛舟赏景一般来到了舞台中央。 合文郡翻了个白眼——又是百密一疏啊,光给米兰达做了符合舞蹈意境的服装,忘记了还有个舞者要跟她搭档。 米兰达轻轻巧巧地从舞台的上方落下,稳稳当当地站在了舞者向前伸出的双掌之上。 光是这一下亮相,就惊艳了所有的观众。 短暂的停顿之后,米兰达阔袖轻轻摆动,仿佛要被风吹走一般,在舞者的掌上开始翩翩起舞,而她脚下的舞者也随着她的舞动不停地移动身体,让米兰达的双脚每一步都能精准地踩在他的手掌之上。 米兰达的长裙随着她的旋转扬了起来,与飞扬的阔袖、和她肩上环绕的飘带相得益彰,就如同一名沉醉在美景之中的天使一样,牢牢地抓住了所有观众的眼睛。 合文郡看得有点痴了。 虽然米兰达长着一头棕色的长发,舞蹈的动作也是她自己编排的,不过这并不影响合文郡脑海深处关于母星的回忆随着她的舞蹈不停地涌出来,虽然大多数都似是而非。 一曲《春江花月夜》终到尾声,米兰达做了一个惋惜留恋一般的动作,右脚在舞者的掌中一踏,又如同飞天一般,消失在了舞台的帷幕之上。 地面再次升腾起薄烟,不过与开场的时候不同,这次的薄烟笼罩了整个舞台。 等到薄烟散尽之后,舞台上变得空空如也。 短暂的沉寂之后,所有的观众都热烈地鼓起掌来,并且一边鼓掌,一边激动地站起身来! 隔壁的包厢里也传来了响亮的掌声,还有梅丽卡几乎被掌声淹没的叫喊:“那是我的妹妹,那是我的妹妹!米兰达,真的是太美了!” 第71章 谢尔盖 米兰达火了,同时火的还有吉他。 观众们记住了吉他,但是却没能记住弹吉他的普希金。 这让普希金有点后悔,总是说“还不如不告诉他们这种乐器叫做吉他”。 那样的话,吉他就肯定被其他人叫成“普希金”了。 “没关系,下次我给你做个琵琶,你可以不告诉别人它叫什么。”合文郡用了一句空话来安慰普希金:“琵琶更适合弹奏春江花月夜。” 他倒是记得琵琶的样子,但是对于琵琶的“品相”怎么确定,以及琵琶的四根弦空弦的时候都是什么音阶的,他根本就从头到尾都不知道。 不过,鉴于游吟诗人本身的平均收入就那样,所以,即便米兰达和普希金都火了一把,两个人加起来也并没有赚到太多的钱。 他们在香舍尔城表演了七天,而其他的四个人就在旅馆里面无聊地待了六天。 合文郡没允许梅丽卡再次购买昂贵的包厢票去观看演出,而梅丽卡也不情愿坐普通坐席,所以她也跟其他人一样每天晚上在旅馆里面发呆。 该走还是要走的,米兰达的演出,城里该看的人也基本上全都到大剧院观看过了,这也算是已经达到了她本来游历的目标,而且她和普希金也并不满足只在香舍尔这一个城市中演出。 来香舍尔城的时候,他们是六个人,但是离开的时候,又多了一个。 米兰达首次登台的第二天,一名舞者就找到了他们住的旅馆,非要毛遂自荐做米兰达的搭档,而在得知他们要去游历之后,这名舞者就每天都来缠着他们,非要跟他们一起去游历。 合文郡肯定是不乐意的,职业者最忌讳的就是和陌生人搭档,谁知道在路上会出什么事情,说不定被人在饮食里下药之后半夜抹了脖子都有可能。 不过其他的几个菜鸟却对队伍里多加一个人没有什么意见,尤其这名舞者还自称他有不错的战斗能力,更让梅丽卡他们四个人动心。 最后,梅丽卡还弄了个投票表决出来,不出所料,以四对二击败了持反对意见的合文郡与李。 李肯定是永远站在合文郡这边的。 所以,这位名叫谢尔盖的舞者,便成为了奇葩小队的第七名成员。 合文郡倒也没表现得太过不快,谢尔盖只有初级巅峰的实力,只是个很年轻的小朋友而已,对他以及其他人来说其实完全不会构成什么威胁。 赢了合文郡一次,梅丽卡表现得挺开心,为了庆祝还给谢尔盖买了一顶新的简易帐篷——合文郡明确表示他是肯定不会跟谢尔盖挤一挤,大小姐对此的表态只有从鼻子里面发出来的一声“哼”。 合文郡被“哼”了之后就不想再提醒大小姐六个人分钱和七个人分钱的金额会差很多了。 唯一令他稍微觉得欣慰的,是涅偷偷摸摸跟着谢尔盖去做了个背景调查。 这其实是盗贼们的本职活动之一。 这世界的私家侦探基本上都是盗贼出身的,合文郡一直觉得稍微有点……合情合理。 谢尔盖是香舍尔子爵的弟弟。 如果他跟香舍尔子爵是同一个妈生的,那他在香舍尔城的地位恐怕还是会蛮高的,可惜,谢尔盖是个私生子。 要只是个私生子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哪个贵族家里没个私生子啊? 不过,谢尔盖是香舍尔子爵的亲妈去世的那年出生的,而那个时候,老香舍尔子爵也已经快走到人生尽头了。 老娘死的那一年七老八十的爹居然不好好守着病重的妻子还又搞大了别人的肚子…… 有点太丢人,不过以贵族的“涵养”,还是能勉强忍了。 不过,谢尔盖的亲生母亲是香舍尔子爵的情妇这一点就有点太离谱了!不是老香舍尔子爵,是现在这个…… 而且,谢尔盖上面还有一个姐姐,是他哥哥的私生女儿…… “谢尔盖的亲姐姐是他亲哥哥香舍尔子爵的私生女。” “谢尔盖的亲哥哥香舍尔子爵是他亲姐姐的爸爸。” “谢尔盖是他亲姐姐最小的叔叔。” “谢尔盖的亲姐姐是他的亲侄女。” 涅越说合文郡觉得越乱,而梅丽卡和米兰达就越觉得谢尔盖可怜。 普希金觉得谢尔盖简直就是个传奇! 谢尔盖本人,则是香舍尔家族最大的耻辱…… 所以,香舍尔子爵很阴险地引导自己这个最小的弟弟就职成了一名舞者,等到谢尔盖醒悟过来的时候,木已成舟。 他最后只能在那些不知道这些事情的人(也就是普通的底层民众)面前表演赚钱,也就是说,他表演赚钱的地方,是城里的小酒馆。 “估计他是巴不得早点离开香舍尔城。听说他的妈妈在老香舍尔子爵去世之后就被偷偷处死了,而他的姐姐也因为嫌弃他丢人早就跟他断绝了来往,嗯?到底该说是他姐姐还是他侄女呢?” 谢尔盖长得非常帅,比李都差不太多,不过他和李不是一个风格。李是个身材削瘦的青年,谢尔盖则是个壮实的肌肉小伙。 李对他的评价是“肯定有嚼劲”。 合文郡觉得这个小伙子有点复杂,谢尔盖平常表现得挺阳光,不过在他离开香舍尔城回头张望、以及他后来偶尔望向香舍尔城的方向时,目光中却充满了仇恨。 谢尔盖把他的仇恨隐藏得很深。 命运可能把这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捉弄得太狠了一点,从他出生开始就没让他好过。 谢尔盖怨恨的恐怕都不止是他的哥哥香舍尔子爵,他的父亲、母亲、同时是他侄女的姐姐、他其他的兄弟姐妹包括同样是私生子的……他怨恨甚至有可能是他的整个故乡。 或许,离开香舍尔城对他来说,确实是件天大的好事。 不过,合文郡倒是觉得命运也并没有对谢尔盖赶尽杀绝,要是谢尔盖这种身世出现在他母星那种什么事都能一秒传遍全球的地方,那才真不知道该怎么活! 第72章 彼得潘与皮特潘 游吟诗人想要出名、赚钱,尤其是想要出名,那就必须非常努力创新才行。 谢尔盖加入团队之后,米兰达就开始练习“肩上芭蕾”了,甚至在走路的时候都一直站在谢尔盖的肩头上。 所以,米兰达的未来姐夫涅对谢尔盖那是不胜感激。要是没有谢尔盖加入的话,每天扛着米兰达的除了他就没别人了! 姐夫扛着小姨子,不像话还是其次,关键是会累啊! 出于感激,涅晚上会经常撇下普希金,去谢尔盖的帐篷里面睡,顺便给替他受苦受难的小伙子按摩放松。 由于米兰达的原因,队伍前进得更慢了。 直到不知第几场大雪再次装点大地,这支奇葩的小队才抵达了本来与香舍尔城距离并不算太远的唐克斯城。 这里是龙角子爵与香舍尔子爵的顶头上司唐克斯伯爵的领地核心,也是德兰卡公国西南角上最大的城市。 城门口的卫兵给这支奇葩小队登记的不是佣兵队,也不是冒险队,在梅丽卡跳着脚大吵大闹了一番之后,卫兵依然把他们登记成了歌舞团。 哪个冒险团会有近一半的成员是游吟诗人? 唐克斯城与子爵城是不一样的,不同的游客必须在不同的指定区域寻找旅馆住宿。 由于他们如同蜗牛一般的赶路速度,盗版已经先好几步抵达了唐克斯城了,找到旅馆下榻的时候,合文郡一眼扫过,就看到了好几把吉他,甚至还有一把尤克里里、两把贝斯…… 任何世界的人创新能力都不容小觑啊! 再给他们一些时日,拨弦乐器还能给合文郡留下几样? 去了大剧院的米兰达三人有些失落地回来了,米兰达的成名作“飞燕回旋”也被人盗版了,甚至唐克斯城大剧院的舞姬还做了更进一步的改良,比米兰达的版本还要优美。 本来掌上舞“飞燕回旋”对于舞姬来说就并不是什么难度太大的舞蹈,如果是普通人,掌上起舞自然是非常困难,但是舞姬再怎么说也都是身怀绝技的职业者,只要意境到位,动作是难不倒她们的。 米兰达甚至根本就没有与大剧院的老板交涉就回来了,单从大剧院的海报她就能看出拷贝了她的演员比她的功力高,想要像在其他的小城市那样凭着原创者的名头获得演出机会,估计是不太可能了。 普希金比米兰达还倒霉,他刚进大剧院就听到了排练中的吉他演奏,而且人家还是合奏,甚至都已经把本土乐器融入进去了…… 他这一路上虽然连走路都在抱着吉他练个不停,但是却没有想出什么新的曲子来,而游吟诗人想要出风头,新的东西是必不可少的。 三个游吟诗人回到旅馆之后就开始用拳头撑着下巴,倚着桌子发呆,看得合文郡脑袋都大了。 “要不我们去酒馆里表演吧。”谢尔盖最终还是把自己想说的话说出来了。 “不行!”米兰达还没接口,梅丽卡先跳了起来:“米兰达怎么能去那种低俗的地方表演!” 谢尔盖的脸瞬间涨得通红。 马修家的大小姐说话根本不经脑子,忘了谢尔盖一直就是靠在酒馆表演谋生的。 普希金脸色也有点不好看,他虽然在龙角城多数接的都是家庭表演的单子,不过偶尔也是会去酒馆里唱几曲的,尤其是在手头不宽裕的时候。 “是不能去酒馆表演,这样不利于收获名望,要不然就干脆别演了,反正路上狩猎魔兽也一样能赚到钱。”涅挺会察言观色,看到普希金和谢尔盖脸色不好看,也知道自己未婚妻口不择言有点伤到两人了,赶紧换了个说法安慰他们。 合文郡一时间都忽略了他们对话的内容,突然有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 就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陪老妈看狗血剧的时候才有的感受,看着渣男周转在大二三奶之间那种也不知道是该羡慕还是该幸灾乐祸的感觉。 作为长期全职的守夜人,涅在帐篷里干了点什么,合文郡简直就是门清…… 他现在总算知道涅以前看李的眼神为什么有点怪怪的了,小朋友玩得挺花,胆子还挺大。 关键是梅丽卡也够傻。 不过,合文郡也懒得管这些事,涅没有对他产生想法就好。 而且在这个世界,此类事情其实也不稀罕,更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像谢尔盖,要不是身世太过奇特,根本就没有人会因为他是子爵家族的私生子而关注他。 再说涅好像也不是那么渣,反正一路而来伺候人的事几乎都是他在干的,连给梅丽卡和米兰达烧洗澡水的时候求着合文郡造水的人都是他。 最近涅倒是轻松了一些,大冬天的两个姑娘减少了洗澡的次数,而且满地都是雪,涅也不用再求着合文郡帮他造水。 脑子里想得乱七八糟的,合文郡不由得“嘿”的一声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呢,没看到我们都快愁死了吗?”要不是涅一把按住了,梅丽卡估计就要蹦起来了。 “想到点别的事情。”合文郡没跟头上绿油油的大小姐计较。 “还有心情想别的事情?赶紧帮米兰达想想办法!”梅丽卡压根没发觉自己又得罪了普希金和谢尔盖一次。 “要不,你再帮一下他们吧,谢尔盖的名声到现在都没有传播开,普希金也缺点新的创意方向。”涅不着痕迹地帮着未婚妻补救言语中的失当。 “都先回房去休息吧,我需要时间想想。”合文郡倒也不愿驳了涅的面子,毕竟最近这段时间,小盗贼伺候得他也挺舒服的。 虽然他也分不清涅究竟是在讨好他还是在讨好李。 关系不大,反正李一直都在睡觉,就算涅是在讨好李,受益的也是他合大师。 职业者踏入高级的门槛之后,就可以被称为大师了,并不需要等达到“大”的级别。很多职业者终其一生都难以突破“大”的门槛,就连晋级最容易的德鲁伊也一样。 德鲁伊晋级是容易,但是那只是理论上相对而言,现实生活中多的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的事情,更别说德鲁伊需要的金银橡实,“一文钱”可是买不到的。 三个游吟诗人在大剧院表演一次的报酬,加在一起都不够买一颗银橡实。 米兰达和普希金在香舍尔城的大剧院获得的全部报酬,都不够支付梅丽卡在首演那天订包厢花出去的费用。 说实话,游吟诗人这个群体,有点像是在“为爱发电”,他们给这个世界带来欢乐,但是却并没有从中获得太多的利益。 这其实是有点让合文郡触动的。 好像帮一下身边的游吟诗人伙伴也不会有什么坏处。 翌日清晨,合文郡把一叠手稿放在了普希金的面前:“这是一出歌舞剧的故事大纲,不过新的曲子就需要你自己来写了,舞蹈也需要米兰达和谢尔盖自己来设计,可以把他们正在练习的芭蕾舞融进去,照着这个准备一下,通过大剧院的面试应该十拿九稳了。” 手稿的最上面写着这出歌舞剧的名字——《年少不老的皮特潘》。 这是合文郡根据记忆中母星的童话故事《彼得潘》改编的。 第73章 魔兽商店 在去香舍尔城之前,合文郡还从来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年少不老之神皮特潘这么一号人物。 这个世界各种大大小小的神实在是太多了,多到让人根本就记不住,而且很多神的神能还相互重合,这其实也是合文郡没有办法催眠自己虔诚地信仰他们的主要原因,信仰这些神的教派要放在他的母星上,妥妥的全都是邪教。 因为神太过多,所以职业者分支体系最复杂的,其实是神职人员。 表面上看,神职人员总共就只有三个分支——牧师、圣骑士,以及辅助神职游吟诗人。但是实际上,不同神教的牧师与圣骑士,其实都是不同的分支职业。 不过,正神职虽说是职业分支最多,但是实力差距也最为良莠不齐,有的神教的大牧师和大骑士,那简直就只能用无能来形容。 当然,无能也有无能的好处,别说普通神职人员,这些神教的大牧师和大骑士,在发生战争的时候都不会被征召到战场上去。 神教的主要任务也并非是帮助国家展开战争,而是帮助国家安抚民心。 年少不老之神皮特潘就是个“没什么屁用”的小神。 信仰皮特潘能让人皮肤光滑紧致,心态保持年轻,身体充满活力…… 反正听过谢尔盖的介绍之后,合文郡就觉得他老爹在七老八十的年纪勾搭上了他哥哥的情人,可能就是因为信仰了皮特潘,太过充满活力的缘故。 当然,这话是不能当着谢尔盖的面说的,忍不住最多也只能跟李私底下当闲话说说就罢。 其实最让合文郡想不通的,是谢尔盖居然也信仰皮特潘。 好吧,仔细想想,好像皮特潘也没什么错,又不是皮特潘给谢尔盖的老爹和他母亲牵的红线…… 老香舍尔子爵老而弥坚到底跟皮特潘有没有关系也确实没办法下定论。 谢尔盖对《年少不老的皮特潘》这个故事甚是喜爱,不仅仅是因为这部歌舞剧他比米兰达更适合担任主角,同时也是因为这部歌舞剧本身也跟他信仰的神有很大的关系。 信仰皮特潘对于谢尔盖有不小的帮助,如果不是有这份信仰,谢尔盖不见得能坚持挣扎着活下来。 米兰达对于把主角的位置让给谢尔盖也没有什么意见,反正谢尔盖是抢不了她的风头的,她现在考虑的是自己应该饰演温蒂还是婷可贝尔。温蒂这个角色比较容易驾驭,她是个人类;婷可贝尔就比较具有挑战性了,她是个小精灵。 小精灵是一种魔兽,与人鱼和海妖类似的亚人种族。 婷可贝尔这个角色不是所有人都能轻易接受的。 但是相比温蒂而言,饰演婷可贝尔更适合安排“肩上芭蕾”的舞蹈片段。 “想要光彩夺目,就要敢于冒险。”合文郡是这么建议米兰达的:“再说这只是一次尝试而已,你随时都能更改角色啊,要是这部剧火不起来,你以后也还能表演其他的节目。” 米兰达的苦恼不算什么,普希金才是真正挠破了头的那个,合文郡交给他的只是一个故事大纲而已,整个歌舞剧的曲目都需要他自己编写。 “你们带着故事大纲去找大剧院谈合作就可以了啊,为什么要想着先完成剧本?合作谈成了再让大剧院的人帮你们一起编排也没什么问题啊,群策群力才更轻松。”普希金抓着合文郡求助的时候只得到了这么一句话。 写个故事大纲就够费脑筋了,还想让他帮忙搞定整个剧本? 想都别想。 不出所料,大剧院对于《年少不老的皮特潘》很感兴趣,当场就与米兰达三人签约了,首场的演出定在了一周之后,时间安排得很紧迫,所以,米兰达他们从签约的那一刻就开始忙碌起来了。 而另外的四个人又开始闲得发慌。 为了让梅丽卡别总烦自己,合文郡给她也提了个建议:“你可以跟米兰达说说,让剧院也给你安排一个角色,反正也没人规定只有游吟诗人可以上台表演不是?我觉得虎克船长这个角色就挺适合你的。” 梅丽卡完全没有听出来合文郡的话外音,她兴致勃勃地去纠缠她的妹妹去了。 米兰达的排练需要在至少一周,而大剧院的新节目,一般也会持续表演一周的时间,这也表示他们还需要在唐克斯城待上至少两周。 合文郡打算趁这段时间好好逛一逛这座城市。 如果按照这个世界的城市的级别来算的话,这座城市的级别相当于伊兰公国的灰喀城,不过唐克斯城可比灰喀城大多了,甚至已经快要接近伊兰公国的王都白龙城的规模,而且,这里还有许多连白龙城都没有的事物。 比如魔兽商店。 伊兰是德鲁伊的国度,所以在很多方面与普通的人类国度会有不一样的地方,比如在伊兰境内是禁止交易活的魔兽的。 其实在普通的人类国度之中,魔兽商店也并非处处都是,子爵级的小城基本没什么能力支撑一间魔兽商店的经营,魔兽饲料的支出远远高出售卖活体魔兽获得的收入。 除了自然德鲁伊之外,甚少有职业者可以驯养魔兽进行战斗,魔兽商店出售的魔兽其实并非是作为宠物出售的,不过这也并不绝对,魔兽也是动物,某些人确实会有可以轻易与动物建立感情联系的天赋。 唐克斯城不止有一间魔兽商店,做这种生意的商人在子爵城回不了本,但是他们却会在伯爵和侯爵们建立的大型城市中相互竞争。 子爵领地上的子民要是有购买魔兽的需求的话,就必须来伯爵领逛逛才行。 合文郡也是一时兴起,作为一名自然德鲁伊,他还有一个“控制动物”的名额,不过他一直也没有选择自己的魔兽伙伴,就连普通动物,他也只是在离开灰喀参加学徒考核的时候控制过一只乌鸦。 合文郡一直认为寻找一只魔兽伙伴是没什么必要的事情,而且还会浪费饲料,养一个李已经够花钱的了。 不过这一路走来,他也稍微改变了一下自己的想法,李从头到尾都窝在他的怀里睡觉,探路的事情都是涅在做,当然,他也会偶尔提醒一下——自然德鲁伊的“侦测魔力”是个既能主动释放,也能够被动生效的技能,在野外规避风险主要依赖的就是这个技能。 但是,“侦测魔力”的探查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只能回馈魔力的波动,有时候,这个技能还不如李的鼻子好用。 魔兽身上也不是时时刻刻都会散发魔力波动的,只有在它们使用自己的特殊能力时,才会导致魔力波动的产生。 所以,当得知唐克斯城里有魔兽商店的时候,合文郡就忽然来了兴趣,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一只适合自己的魔兽伙伴。 第74章 小精灵彼得潘 唐克斯城一共有三家魔兽商店,合文郡逛完了其中的两间之后也没什么收获,果然想遇到个惊喜什么的也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商店里出售的魔兽大多数都是些没什么潜力的货色,而且多数都是低级和中级的魔兽。 想要活捉高级魔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猎人们也不会把目光瞄到它们的身上,只会想办法捕捉它们的幼崽,或者是直接摸个蛋回来。不过如果是蛋的话,能不能孵化就要看运气了。 那两家店倒是有高级魔兽的幼崽出售,不过并不多,而且价钱也很昂贵。 这其实倒也不是问题,问题是这些魔兽幼崽并不是合文郡想要的。 合文郡想要什么样的魔兽幼崽,其实自己也没个章程,不过他倒是很清楚自己不想要什么样的魔兽。 “欢迎光临,我们这里是唐克斯城最大的魔兽商店。”第三家魔兽商店的名字叫做“海上余晖”,合文郡刚一进门,店员就迎了上来。 不过,店员说的话合文郡根本就不相信,因为刚刚他去过的那两家魔兽商店的的店员也是这么说的——“我们这里是唐克斯城最大的魔兽商店。” 嗯,三家弄成一样的面积,每一家都最大,倒是哪家都没有吹牛撒谎。 “先生想要买什么样的魔兽呢?” “适合侦查的,有一定的战斗能力,潜力也不错的。”合文郡把手举给店员看了一眼,魔藤从他的袖口里探了个头出来。 他这是在示意店员自己选择魔兽的目的。 虽然格兰蒂亚人普遍都厌恶德鲁伊,不过在商店里可不会表现出来,尤其是出售魔兽的商店,自然德鲁伊可是魔兽商店最重要的客户。 自然德鲁伊在初级中级的时候想要获得战斗能力,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寻找一只魔兽伙伴。 “先生可是来对了,本店最近收获了一只潜力巨大的魔兽,而且跟先生所提的条件非常匹配。” “哦?是什么魔兽?”合文郡被店员的话弄得有点好奇。 “先生请随我来。”店员卖了个关子。 合文郡也不知道这究竟是巧合还是命运的安排,他刚刚把母星的经典童话故事《彼得潘》魔改成了一篇《年少不老的皮特潘》,就在唐克斯城的一家魔兽商店里面遇到了一只小精灵。 不过,这个世界的亚人种小精灵,其实和《彼得潘》原着中的小仙子有很大的区别。 小精灵其实没有小仙子那样如同昆虫一样透明的翅膀,不过它们想飞的话,也并不需要翅膀。只要给小精灵一片树叶或者花瓣,或是一根羽毛,甚至是一张纸,小精灵就可以如同冲浪一般踩着它在空中自由地翱翔。 这是它们与生俱来的能力。 它们施法也不需要“仙尘”,这个世界也没有“仙尘”这种东西,如果不论成长上限的话,小精灵可以说是这世界上最强的魔法种族,它们可以吸收任何物质中的魔法力量,而随着它们吸取的魔法力量越来越多,小精灵可以施展的法术也会越来越多。 要是小精灵能够没有限制地吸收各式各样的魔法力量,它们最后甚至可以成长为全能施法者——这世界上的法术就没有它们学不会的,包括牧师们才能学习的神术! 只可惜,小精灵想要成为全能施法者,实在是太过艰难了。 而小精灵最大的缺点也并不是成长困难,而是它们的成长上限只能达到高阶,永远也无法突破到霸主的级别。 而且,它们由于身体太小,只有普通人大拇指那么大,所以施展出来的法术威力都会被削弱很多,越是高级的法术,威力就会被削弱得越厉害。 同样,由于身体太小,如果没有防备的话,小精灵都是非常脆弱的。 如果不是缺点太多,对于自然德鲁伊来说,小精灵甚至会成为比龙还要强大的伙伴。 不过,合文郡暂时也没有考虑魔兽伙伴是否强大这个问题,他现在在乎的只有实用。 带着一帮小朋友,又不敢去招惹厉害的魔兽,要那么强大的魔兽伙伴有什么用呢? 虽然小精灵并不是很强,但是价格却不便宜,尤其是活的,合文郡口袋里的金币是远远不够的,而且差得很远。他自从与马修交易过之后就没有赚过钱,还得支付生活费用,这次游历过程中的收获换到的金币又都在涅那里保管,还没有分,所以他身上只有不到一百个金币了。 而这只小精灵的价格是七万五千,这还是因为它只有初级的实力。 还好,合文郡的“犹格之珠”里面,多得是可以直接用来充当货币的金橡实。 合文郡也没有不舍得,金橡实在龙岛上几乎到处都是,如果真的用完了,再回一趟龙岛就行了,回白龙城很难,回龙岛却只需要在海里游几天就行了。 就是横渡海峡有点受罪。 实在不行的话让李自己回去一趟算了。 小精灵被合文郡揣在口袋里带回了旅馆,他并没有给小精灵一片叶子或者是一张纸让它自由飞行,小精灵都是捣蛋鬼,放它在街上乱飞肯定会惹麻烦。 而且,这只小精灵也很虚弱,魔兽商店的人可能根本没有好好喂养它。 小精灵对于食物是很挑剔的,用没有魔力的东西喂养它们,是根本吃不饱的,魔兽商店恐怕也舍不得用魔法物质来喂养这只小精灵,哪怕是最低级的魔法果实。 要不是小精灵的食量并不大,合文郡也是不会那么爽快就买下它的,至少会好好考虑考虑。 一只初级的小精灵,一枚金橡实够它吃很久了! 刚刚从“犹格之珠”里面取了一颗金橡实出来准备喂小精灵,合文郡忽然灵机一动,又把金橡实收了回去,换成了一枚晶莹剔透的玻璃橡实——他想要试试小精灵能不能拿时空橡实来做食物。 虚弱的小精灵看到时空橡实之后,努力地睁大了自己的眼睛,看得合文郡直想笑,它的眼睛本来就很小,瞪圆了也没有绿豆大,这才是名副其实的绿豆眼。 “你能吃这个?”合文郡问躺在他另一只手掌中的小精灵。 “咿咿。”小精灵发出了声音。 它们和人鱼不同,是说不了人类的语言的,只能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实际上它们也是在说话,只不过人类听到的就只是这样。 合文郡也听不懂小精灵在说什么,不过他看得懂小精灵的表情。 “反正你也不会吃能弄死自己东西的。”合文郡把时空橡实放在了小精灵的身边,他倒也想看看小精灵要怎么吃,时空橡实的壳,凭小精灵的牙口肯定是咬不动的。 那可是被浓缩了的“空间”,就连龙可能都拿它没办法。 小精灵把手贴在了时空橡实上面。 “原来是用手吃啊?啃得动的就用嘴吃,啃不动的就直接吸收里面的魔力吗?” 仅仅是瞬间,小精灵就把手缩了回去,不过看起来好像已经不再虚弱了,这应该就算是吃饱了。 然后,他光溜溜的身体上凭空出现了一件绿油油的衣服,头上变出了一顶绿油油的瓜皮帽,脚上多了一双绿油油的尖头靴。 “怎么全是绿的啊?”合文郡看了一眼时空橡实中间那个闪光的小绿点,“难道是跟我一样,避开了空间之力,直接吸收橡仁里的生命力了?” “咿呀。” “我也听不懂你说什么,不过,你这绿油油的,倒是让我有了一个想法,这一身打扮倒真的是挺像小飞侠,你以后就叫彼得潘吧,简称潘!” “小飞侠是什么?”李在合文郡怀里像说梦话一样问了一句。 第75章 神死后会留下什么 小精灵都是捣蛋鬼。 潘是小精灵。 潘也是捣蛋鬼。 吃饱喝足了之后,捣蛋鬼的本性就显露出来了,涅来找合文郡的时候,潘正在骑着一只老鼠满屋子乱跑抓苍蝇…… 还好合文郡约束过它不许往房间外跑,否则潘现在已经跑得没影了。 潘骑着的当然不是李,李那么懒的性格,怎么可能陪“小朋友”玩?潘的坐骑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灰耗子,因为被定义成了歌舞团,所以他们几个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内投宿,这里旅馆的档次很低,所以梅丽卡一直气得牙痒痒的。 还好现在是冬天,旅馆里没有蚊子,苍蝇也很少,只有老鼠和蟑螂偶尔会窜出来吓人一跳。 梅丽卡和米兰达哪受过这种苦,经常抱怨“怎么伯爵城的环境比子爵城还差”。 她们从小养尊处优,而且很少出门,自然是不知道,越是大且繁华的城市,等级划分才会越严重! 游吟诗人就算是在职业者,但是社会地位甚至还不如普通人。 谁让这个群体的素质良莠不齐呢? “一只小精灵?我没看花眼吧?”涅刚一进房间就看见一只老鼠在乱窜,仔细一看才发现老鼠身上还坐了个小人儿。 “刚刚买的。” “买的?”涅看合文郡的眼神立刻充满了崇拜!一只活的小精灵要多少钱,他可是很清楚的。 盗贼虽然不会真的去偷窃,但是判断价值是他们的基本功,增长见闻是贯穿他们一生的修行,想成为一名大盗贼必须博学,光是实力上去了会被人笑话。 要是只追求实力,那还不如一开始就去就职战士或者是刺客。 当然,由于很多职业者是“师父领进门 修行在个人”,过了学徒阶段就自力更生野蛮生长起来的,所以根本不记得职业信条,“误入歧途”的大有人在。 尤其是盗贼和游吟诗人,以偷东西和卖身为本职工作的数量真的不少。 一切都是为了钱。 在钱的面前,再怎么有理想,再怎么有信念,人也得低头。 但这本来就是人自己造成的。 只对金钱低个头,还是要对它五体投地、匍匐膜拜,也是人自己选择的。 涅还没堕落到对金钱卑躬屈膝的程度,所以他崇拜合文郡的时间没有太长,同时也克制住了步李的后尘、拜合文郡为“义父”的冲动。 好歹他包里现在也有几千金打底,虽然并不都属于他自己。 “找我什么事?”合文郡的眼睛依旧盯着潘。 小精灵的身体在普通状态下是很脆弱的,像潘这么骑着老鼠疯跑,摔个跟头也可能要命。 虽然合文郡很清楚小精灵天生就有驾驭各种动物的本领,不过他还是不太放心。 买这个家伙可是用了“小半个大德鲁伊”呢! “也没什么大事,就是问问你想不想去参加冰宫探索。” “什么是冰宫探索?” “唐克斯城附近有一座遗迹,每当冰雪覆盖大地的时候,遗迹的大门就会打开,所有的人都能进去探索。” “什么时候发现的遗迹?” “据说已经有差不多两千年了,斯利卡公国时代,也就是德兰卡公国建起之前倒数第三代的公国,就已经发现了。” 这个世界的帝国往往雷打不动,不过公国会屡有更迭,新的国王接替了旧的政权之后,只需要向帝国的皇帝陛下表示臣服,那帝国的皇帝陛下也不会找事。 当然,帝国也是可能会更新迭代的,而公国也有可能屹立不倒,比如伊兰,就比玛娜帝国的历史还要悠久,想要推翻德鲁伊的统治可是很困难的,尤其这相当于和龙以及其他的霸主魔兽为敌。 “两千多年前就发现的遗迹还能有个屁剩下来啊!”合文郡一听涅的介绍就没了兴趣。 “不是你想的那样的,冰宫遗迹是一座神性遗迹,所以就算被人探索了两千多年,也依旧有没有被发掘出来的秘密,传说冰宫是前代冰雪之神的长眠之地,他遗留的神性会不断孕育新的宝物。” “前代冰雪之神?神还有更新换代的说法?” “你没听说过这句话吗?皇帝陛下的儿子和孙子才是最想杀死他的人。”涅隐晦地暗示了一下。 陨落的神都是被他们的后代杀死的啊? 合文郡秒懂涅想表达什么意思。 说实话,他还真的是不太了解这方面的事,他一直认为神是不可能生小孩的。 都已经长生不死了还能繁衍后代,这不自然! 都已经长生不死了还想着繁衍后代,这更不自然! 要是有无穷无尽的寿命,不是做个单身狗才是王道真理吗? “听说冰宫里还有一棵神奇的植物,它的枝干就像冰一样晶莹无瑕,而且坚硬无比,哪怕能从树上取下一根树枝来,也能卖出很高的价钱,听说还有人发现这棵树会结一枚果子……” “好吃吗?”李的老鼠脑袋从合文郡怀里探了出来,打断了涅的话。 “好像听说不能吃,没人咬得动它,不过镶嵌在魔杖上能够增强冰系法术的威力。” “切,那有什么用,我们中间又没有法师。”李又把老鼠头缩了回去。 涅惊呆了,也不知道该不该提醒李他的搭档是个自然德鲁伊,而高级自然德鲁伊其实至少相当于三名分别专精冰、火、木的法师加在一起。 而且在涅的印象中,合文郡还是个偏爱使用冰系法术的自然德鲁伊。 “其实那枚果实你可以用的,就算没有果实,如果能有办法取下一段冰树枝,也是制作魔杖的好材料。”涅想了想,诺诺地道。 “这我知道,不过,恐怕就算是树枝也很难获得吧,要不然商店里估计都有用这些材料做的装备出售了。” “听说一切都只能靠运气,运气好才能见到那棵树,运气超好才能遇到树上结了果子。” “没有危险吗?探索冰宫。” “还是有的,只有在地面被雪覆盖的日子冰宫的门才会打开,如果雪融化了的话,得等到再次下雪才能出来,要是一直都不下雪的话,等到开春之后,人就得被困在里面等待下一个冬季降临,通常是很难撑这么长的时间的。” “这倒不算什么,总不会有人专挑快开春的日子去吧?”合文郡觉得人不可能那么傻。 “这也难说,听说快开春的时候遇到那棵树的机率会高些。” “这恐怕是以讹传讹了。” “你是说这是有人编造的谎言?”涅的眉头皱了起来:“图什么?” 第76章 开局遭遇暴风雪 梅丽卡被合文郡哄去参与米兰达的演出了,她是大小姐脾气,干什么都觉得新鲜有趣,很快就乐在其中。 涅本来是被她拉着一起去的,但是作为能在梅丽卡眼皮子底下偷吃的渣男,自然有办法哄得梅丽卡放他一马——涅确实对这些没什么兴趣,要是有兴趣的话他当初就不会就职盗贼了。 直接就职游吟诗人不就得了? 还更符合他某方面的天性…… 脱了身的涅又有点闲得无聊,所以自己去打听了打听唐克斯城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然后他就听说了冰宫,继而发现探索冰宫可能有机会赚票大的,而且还不会太过危险。 所以他就来询问合文郡的意见了。 虽然名义上,他算是小队的队长,但是实际上所有人都知道,在关键事情上拿主意的都是合文郡。 合文郡对探索冰宫其实兴趣不大,不过因为米兰达他们的演出,队伍要在唐克斯城待上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整天闷在旅馆里面吃饭睡觉也确实很没意思,但是出门其实也没什么事情好做。 逛街也没什么好逛的,而且还要花钱。 去德鲁伊公会的书库里面看书倒是可以打发时间,还能增长知识,但是不但要花钱,而且还要花很多钱,合文郡可是很抠的。 这里并不是龙角城,去公会看书要是带着李的话,得给双份钱,哪怕李进了书库也依旧在睡觉。 李自从学会了变形老鼠,就跟块牛皮糖似的,甩都甩不掉。 合文郡觉得自己都快要变成“袋鼠”了。 左右也没事,合文郡略加思索就同意了跟涅去探索一趟冰宫,等晚上去剧院排练的四个人回来交待一下就出发。 不带那几个累赘的话,一个贼两个德鲁伊,晚上才更适合他们行动。 在合文郡的提醒下,涅把身上携带的金币兑换券都留给了梅丽卡以备不时之需,并且在空间包里面存放了大量的食物。 梅丽卡起初还想跟着他们一起去,不过涅却用“都已经答应了剧院参加表演就应该信守承诺”这样的理由劝她留下,只是这个理由显然有点不太好用,最后合文郡只用了一句话说服了梅丽卡:“你得留下照顾米兰达。” “对啊,我得看好她,要不然她学坏了不好跟爷爷和爸爸交待。”梅丽卡一张嘴,涅就知道两姐妹晚上要吵架。 他拉着合大师赶紧开溜。 冬日里天黑得早,出得旅馆之外,四周已经是灯火一片通明,涅抬头看了看天,没见到月亮,也没见到星星。 “是个好兆头,多半是要下雪。” 他话音未落,鼻尖上便感觉到了一丝冰凉。 一片两片的雪花从天上悄悄落下,不一会儿便成了一团一团往地上掉,风也同时开始吹了起来,并且一点点地加大了力度。 等他们到了城门附近,风已经开始呼啸了。 “马上就有暴风雪要来了,这个时候出城?”守门的卫兵缩着脖子,好心地提醒了一句。 “有很重要的事必须马上去办。”涅张嘴就开始瞎掰。 “那可要小心了,这场暴风雪可能会很大,晚上出城的话就不能再回来了。”卫兵打开了小门,放他们出了城。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城外的风雪好像更大一些,狂躁的气流裹挟着大团的雪一个劲地往脸上拍,弄得人脑袋都很难抬起来。 “要不我们先回去吧,等雪小一些再来。”没走出去多远,涅就想打退堂鼓了。 “现在也没办法回头了啊,你刚刚没听清吗,卫兵说晚上城门只能出不能进。” “那怎么办?这么大的风雪也不好赶路啊。”涅侧着脸喊。 正着脸开口说话会有风带着雪灌进嘴巴里去。 合文郡叹了口气,一条白线从他的嘴巴里吹了出来,控制着魔藤从领口探出了头,对着自己前方施展了一招“寒冰屏障”。 一个半球状、半人高的巨大冰壳子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被魔藤顶着,跟着他一起前进,把扑面而来的风雪挡在了外面。 “你躲到我身后来吧,我们现在该往那个方向走?” “往北。”涅缩到了合文郡的身后。“不过我现在有点分不清哪边是北。”他喊道。 “哪边是北?”合文郡拍了拍胸口。 “往左转九十度就是北了。”李的声音从他胸口传了出来,同时还有一声“咿呀呀”响起来。 潘以为合文郡在问它。 小精灵的声音很小,但是合文郡却听得很清楚,当下他就明白了潘在使用“传声术”。 他默默地把这件事记在了心里。 小精灵都是法术大师,不过它们会什么法术,是要看它们吸收过什么魔法能量的,以及成长到了什么程度。 刚出生的小精灵除了与生俱来的飞行和控制动物两种本领之外,是什么都不会的。 而潘已经是初级巅峰了,这证明它的年纪已经不小了,所以它肯定不是什么法术都不会的幼崽,小精灵的成长速度非常缓慢,搞不好潘的年纪已经很大了。 但是潘会什么法术,合文郡还得慢慢了解才能弄清楚。 潘不可能给他做自我介绍,做自我介绍也没用。 小精灵是法术大师没错,但是它们的法术都被人类起了什么样的名字,小精灵自己是不懂的。 合文郡也还没有机会让小精灵把自己会的法术都施展一遍以做了解,这种事情也不可能让潘在旅馆里面做,虽然它只有初级实力,但是在旅馆里施展法术同样有可能拆家。 冬天还有苍蝇飞来飞去的旅馆建筑质量也不可能好到哪里去,否则梅丽卡也不会在闹别扭的时候扬言要用一发半月斩把旅馆弄塌。 暴风雪越来越大,到最后顶着“寒冰屏障”都不好行走了,不光是因为迎面而来的风阻力越来越强,脚下的雪也越来越深,一脚踩下去还得用力才能把腿拔出来。 “不行了,还是等雪停了再走吧。”合文郡最后也受不了了。 “在这?”涅大声喊:“我们现在可是在旷野里面,停在这里?” 我们会被雪淹死吧? 他没把后半句喊出来。 合文郡没有回答,而是对着自己施展了一次“因纽特豪斯”,很快一座有顶没有门的冰房子把他和涅“困”在了中间。 随后他取出了自己很久没有用过的短剑,用力地在四方冰墙上插了几个窟窿。 冷气顺着窟窿钻了进来。 “你这是在做什么?”涅不解地问。 职业者虽然不怕冷,但还是能感觉到冷的,太冷了也不好睡觉,涅本来看合文郡造了个冰房子,还想着清理清理地面上的雪睡上一觉算了。 “没有空气流进来,你是想在这个冰房子里闷死啊?”合文郡一边回答,一边继续在冰墙上面弄窟窿。 这把用逃生舱的外壳铸造的短剑是真够锋利的,居然连魔法冰筑起的冰墙都能穿透,虽然要花不少力气。 合文郡在感叹短剑锋利的同时,也在鄙夷涅的脑袋是不是因为和梅丽卡太亲近所以被传染了傻病,居然关注的是自己为什么要在冰墙上插窟窿。 作为一名需要具备洞察力的盗贼,你此刻关注的不应该是这把短剑为什么会这么锋利,以及它是从哪冒出来的吗? 第77章 一个会缩的洞口 这场暴风雪持续了一天一夜,等到雪停的时候,冰屋子已经快被埋了。 合文郡把小李子从怀里摸了出来,命令他把“因纽特豪斯”弄塌,当着涅的面,合文郡不想使用“解除冻结”。 他并不想在涅的面前暴露太多。 纯粹多此一举,暴露得还少吗?光是一只小精灵的价钱就露了不少底了。 不过人就是这样,偶尔不长脑子,经常掩耳盗铃。 还会沾沾自喜认为自己百密而无一疏。 李不情愿地变成了一只贝斯特,把爪子搭在冰墙上,迅速蔓延的红光很快把冰墙融出了一个大洞。 涅的注意力可能完全被短暂变成人形的李吸引过去了。 外面的雪已经很厚了,直接没到了大腿的位置,合文郡又给自己和涅加持了“寒冰装甲”以后,才从冰墙上的洞里爬了出去。 不把身上的衣服外层冻住,雪会在走路的时候往靴筒里面钻的,他们两个穿的可都不是长靴,涅的背包里也没有装着长靴。 不过,就算雪没有往靴筒里面钻,在这么厚的雪地中赶路也是很艰难的。 没走多远,合文郡就又把老鼠从自己的怀里揪出来了。 “变鹿。” “要不还是回城吧。”李细声细气地用老鼠音劝说。 “变鹿。”冷酷的搭档不为所动。 为了以后还能在温暖的胸膛上睡觉,李很快就妥协了。 驮着两个人,积雪又那么厚,变成驼鹿的李也一样没办法奔跑起来,只能慢悠悠地往前走,又花了不少时间才在涅的指点下抵达了原本离唐克斯城并不算远的冰宫。 合文郡本来以为冰宫是一座宫殿,却没想到它其实是一座山。 “它为什么会被叫做冰宫,明明就应该叫冰山才对吧?”李抬起了他的鹿头,看着不远处连绵起伏的矮山吐槽。 冰宫的入口其实是个山洞,涅根据自己打听来的消息解释,这个山洞的入口在地上有积雪的时候就会打开,而在雪都融化了之后,就会紧紧地缩起来,连个缝都不会留下。 合文郡一开始只想到了“冷涨热缩”,等到走进了山洞没多久,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不太好的想法。 传说这是前代冰雪之神陨落之后的长眠之地? 是冰雪之神死之前给自己变了一座山当墓碑? 还是说他死了之后变成了这么一座山? 那要是说这座山就是冰雪之神的尸体化成的…… 那人的身体上又能涨又能缩的洞口…… 神的身体都是类人形的。 “前代的冰雪之神是男的还是的女的?”合文郡突然问道。 “听说是个男的。” 那这是钻进了哪个洞呢?这条路拐来拐去的,是通往…… 合文郡甩了甩头,制止了自己再胡思乱想下去。 反正这是个神,再说他死了至少都有两千多年了。 可能还不止,两千多年前只是冰宫被人发现的时间,前代冰雪之神死了多少年,恐怕只有神才知道了。 没走多久,四周就已经暗得什么都看不见了。 “怎么办,我没有带火把。”涅在黑暗之中出声。 “你知道冰宫是个山洞,居然没有带火把?” “我本来是想着在路上做几个的,不过后来忘记了,要不我们现在退出去,做几个火把再进来?” “算了。”合文郡伸手进口袋里把小精灵摸了出来:“潘,你有没有办法把周围照亮?” 要是潘不行的话,他也只能自己上了,或者再把李揪出来…… 李会不会老老实实地当“猫火把”,合文郡心里也没什么底,毕竟刚刚才狠狠地用了他一回。 “咿咿。”潘在黑暗中叫了两声,随后合文郡身体附近突然冒出了一个小光点,之后周围的黑暗好像被这个光点传染了一样,光斑一片片地扩散开来。 “这怎么像是光明系牧师的神术驱逐黑暗?”涅的声音里充满了惊愕。 “小精灵本来就是什么法术都能使用的,不过它们施展法术的方式和人类是不一样的,看着类似各种职业者的技能,实际上性质是不同的。”合文郡解释的同时,在心里又记了一笔。 潘会使用什么法术,他不仅得自己一点点探索,而且还得把这些法术的名字都记下来之后重新教给潘。 否则他的命令潘也是听不懂的。 当然,如果不想这么麻烦的话,其实可以命令小精灵自由发挥。 教导小精灵是个特别复杂的活计,这也是为什么自然德鲁伊很少会选择小精灵作为魔兽伙伴的一个原因。 如果下达命令的时候过于含糊的话,很可能小精灵还会闹出点什么麻烦来,毕竟小精灵都是捣蛋鬼。 “维持这个法术,一直照亮周围。”合文郡对着潘嘱咐了一声,然后把它放到了自己的肩膀上。 不过,潘可能不满意这个位置,揪着合文郡的头发爬到了他的头顶,最后在瓜皮帽的帽檐上坐了下来,咿咿呀呀地开始“唱歌”。 合文郡和涅都感觉自己的精力好像更充沛了一些。 “不要自由发挥。”合文郡说道。 很明显,潘刚刚使用了与游吟诗人的技能“群体增强活力”类似的法术。 “咿。” “我没做什么啊。” 潘和涅的声音同时响起,听到了潘的声音,涅才发现自己会错了意。 他和潘同时闭上了嘴。 沉默着继续向前走了不知道多久,面前忽然出现了一条岔路。 “这里面的路居然不止一条?”合文郡扭过头问和他并排走在一起的涅。 “我打听到的消息里并没有提到这个。” “那如果这里是个类似迷宫的环境怎么办?如果在这里面迷路了,一直到春天都找不到路呢?” “不太可能吧?”涅犹豫道:“要不我们沿途做些记号?” 他拔出自己的匕首,就要往洞壁上刻。 “这应该没用的。”合文郡看着洞壁上被涅刻出了浅浅的划痕,但是却阻止了涅继续刻记号。“如果刻记号有用的话,那洞壁上现在应该会有很多以前被人刻下的记号才对,恐怕这些山石会自己恢复原来的样子,而且还用不了多久。” “你是怎么判断出来的?刻下的记号留不了多久。” “总不可能冰宫里面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吧?如果前面进去的人也留下过记号的话,那些记号现在已经都消失了。” “那他们岂不是都找不到路了?” “恐怕第一次来冰宫的人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来得多的人肯定会有别的办法能留下记号,甚至有的人已经把里面的路都记熟了。” “他们用了什么方法,能看出来吗?”涅问道。 “我知道其中的一种,他们在墙角尿尿了。”李的老鼠脑袋冒了出来,“但是别指望我,我不想尿。” 看来是有别的变形德鲁伊也进入冰宫了。 “那我来尿行吗?”涅作势就要解裤子。 “他的意思其实是他不想闻。”合文郡解释的时候,涅已经开始尿了。 手脚真快…… 涅一脸惭愧,都已经尿出来了,也不好再憋回去,只好努力地让自己尿得声音小一些。 “哪边的路有人经过?”合文郡把老鼠从怀里揪了出来,托在手掌上问道。 “两边都有,不过味道已经很淡了,都不是这两天进去的。”李抽了抽老鼠鼻子,回答道。 涅终于尿完了,红着脸提裤子。 “我们走这边。”合文郡选了右边的岔路。 “那记号呢?”涅急着追问。 “我是个自然德鲁伊。”合文郡答非所问。 第78章 神液如痰 涅也没敢问合文郡他是自然德鲁伊这事和认路有什么关系。 所以合文郡也就懒得解释了。 他留标记的方法有点耗元气,不过其实也耗不了多少,冰宫里面没有风,所以他只需要沿途偶尔留下魔藤表面分裂下来的一根丝就行了。 魔藤可以轻松分辨出自己分裂的身体组织,只要它们没有完全枯萎就行。 刚开始他只是有点担心冰宫里会是那种路路通的迷宫,那样的话他就算分裂魔藤留标记也可能会迷路。 不过李提醒过之后他就不担心了,要是真的迷路了,那就逼着李闻味算了。 也不用自己一路尿,闻别人的就行,哪边味儿比较淡,自然就是出口。 没过多久,合文郡就确定了,冰宫里的迷宫果然是最可怕的“路路通”,他们一个死胡同都没遇到过。 “路路通”迷宫有多可怕,没有人比合文郡更清楚了,他的母星上有一些着名的立交桥,就跟“路路通”的迷宫很相似,就连电子导航都帮不了那些不熟路的人,上了立交之后就说不定在哪下来了。 听说在没有电子导航之前,都不仅仅是这种“迷宫立交”能把人弄得晕头转向。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冰宫里的迷宫太复杂,还是因为现在在里面的人太少,他们两个走了很久也没有遇到人。 冰宫里的路七拐八拐的,似乎很是复杂,不知道转了多少弯,经过多少个岔路口之后,合文郡和涅终于来到了一个不太宽敞的石室内。 潘依旧维持着“驱散黑暗”的法术,整个石室里都被照得亮堂堂的。 石室里空空荡荡的,中央有一个小小的池子,池子里有一汪乳白色的液体,散发着奇特的味道。 池子的上方的顶上有一条垂下来的钟乳石柱,石柱的底端挂着一滴和水池中一样乳白色的液体,欲滴未滴。 “你打听到的消息里,有提到这是什么东西吗?”闻着那一汪乳白色的液体散发出来的似乎有些熟悉的奇特味道,合文郡轻轻皱着眉头开口问涅。 “人们管它叫做神液,嗯,应该就是了,”涅蹲下身去,小心地用自己的匕首在乳白色的液体里戳了戳,“没人给它起过什么特别的名字,不过关于它的效用倒是很多人都知道。” “有什么效果?”合文郡也取出了自己的短剑,蹲在地上往那一池液体里面戳了戳。 液体呈现出的是一种淡淡的乳白色,而且非常黏稠,都好像快要结成一块一块的了,说不上来像什么,合文郡的脑子里面滑过了许多的相似物,最后定格在了一种比较恶心的东西上——痰。 嗯,他脑子里确实想不起来其它的东西比痰更加与这种液体相似了。 “用它浸泡过的武器会更加坚韧,更加锋利。”涅把他的两把匕首都泡了进去。 “就这?还有呢?”合文郡也学着涅一样把短剑泡进了液体里。 “金属的防具泡进去也能变得更坚固。” “对人没效果吗?” “泡在里面可以治疗伤势,还有……”涅好像有点难为情的样子,隔了一会儿才在合文郡的耳边偷偷说了一句话,说完之后脸涨得通红。 “就这啊?这也用不着跟我说悄悄话啊,这里又没有别的人,你是怕李听到还是怕潘听到?”合文郡听完涅的悄悄话之后有点想笑。 “我听到了。”李的声音从合文郡的怀里传了出来:“老鼠的听觉是很灵敏的,说悄悄话也没什么用。” 涅的脸更红了。 “呀。”潘也出声了,它的意思是它也听到了,不过,合文郡并没有帮它翻译。 “为什么这里还会有这种溶液留下呢?没有人找东西把它装走吗?”合文郡把话题往别的地方引。 “听说神液离开这个池子以后,没多久就会变质,完全失去效果。” 又过了一会儿,涅有些扭捏地说道:“我想进去泡一下。” “去呗。” “你们跟我一起吗?” “我们就不用了。” “要是只有我自己泡,我有点害羞。” 合文郡忍着笑,吩咐了一句:“潘,把光暂时熄掉吧。” 石室里顿时化作了漆黑一片,合文郡听到黑暗中传来了窸窸窣窣宽衣解带的声音。 “潘,你要不要去泡一泡?”合文郡突发奇想,问了一句。 “咿呀。” 我怕淹死,潘说。 合文郡想了想,随后魔藤从他的身上脱落了下来,轻轻地卷住了潘,沿着合文郡的身体滑到了地上,然后像蛇一样蜿蜒着钻进了那个小池子里。 听到涅穿衣服的声音响起之后,合文郡悄无声息地召回了魔藤,把潘又放回了自己的帽檐上,这才说道:“照个亮吧,潘。” 浸泡过溶液之后的短剑有没有变得更锋利,合文郡也弄不清楚,因为这柄短剑原本就已经能够很轻松地划开魔法坚冰了。不过涅的匕首倒是变化挺大,本来他的匕首只是普通的武器而已,现在居然能够吹毛断发。 “应该把梅丽卡她们的武器也带来的。”涅有些遗憾地说。 “再锋利也不过是凡兵而已,只是相当于附魔了坚韧和锋锐的法阵,并没有变得太特别,没必要过分遗憾。” 合文郡说这话的时候声音有些压抑,像是强忍着什么不适一样。 魔藤重新攀回他的身上,把根须钻进他的体内时,他就已经感觉到有点不对劲了,而现在整个身体到处都出现酥酥麻麻的感觉,就连骨头都好像在被人挠痒痒一样。 还好,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在他们离开石室没多久之后就消失了。 因为并没有什么别的不适,合合文郡也就没多想,只是以为是魔藤反哺到他身体里的能量有点多而已。 魔藤吸收了营养之后,是会反哺自然德鲁伊的,如果自然德鲁伊心地邪恶的话,可以依靠这种方式快速成长,甚至连橡实都不需要。 能不能把持得住,其实就要看自然德鲁伊本身的意志了。 第79章 嵌在墙里的冰之树 连续又经过了几个石室,不过里面都是空空荡荡的,什么东西都没有发现。 涅说这种情况很正常,除了神液之外,冰宫里面能不能发现什么东西,都得碰运气。 运气不好的人,前脚刚走,可能就有新的奇物被孕育出来。 但是会出现奇物的地方也很多,老在一个地方蹲守,也不见得就能有什么收获,甚至有可能因为蹲守而与别的人产生冲突而丧命,也有可能蹲得忘了时间,被困在冰宫之中。 所以,大多数人都只会碰碰运气而已,有就有,没有拉倒。 包括冰宫里那棵最神奇的那棵树也是一样。 毕竟冰宫里的东西价值虽然很高,但是命更重要,而且,冰宫里的东西也并不是好到世上没有其他的东西可以相提并论了。 甚至现在,很多人都已经对冰宫没什么兴趣了,活跃在唐克斯城的佣兵们往往都是在每年下第一场大雪的时候进来转一圈而已,剩下的整个冬季,他们觉得老老实实地在外面狩猎可能收获会更大一些。 做幸运儿的梦做得多了,也就逐渐能接受自己并不是幸运儿这件事了。 不倒霉,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其实已经足够幸运了。 “你还能比谢尔盖更倒霉?” 当涅连着提了几次自己是不是在走霉运之后,合文郡忍不住说了他一句。 “我只是觉得我们应该运气不错才对,毕竟出门遇到了一场大风雪,我都有点认为那是冰雪之神给我们发出的预兆。” “说不定那预兆的本身就不是幸运,正常谁会把出门就遇到暴风雪当好兆头?” “可这是前代冰雪之神的长眠之处。” “只是个传说,前代冰雪之神叫什么名字,现在都不见得有人知道,说不定这里是冰雪之神长眠之处的传闻也是有人编出来的。” “谁会编这种事情?” “大把人会,你不知道人闲着吃饱了没事做就喜欢瞎编故事传着玩吗?” “可这是关于神的事情,这也敢瞎编?” “人有什么事情不敢做?自然界里胆子最大的就是人。” 合文郡突然停住了脚步,迎面有一阵微弱的寒气传了过来。 “我就说大风雪是个幸运的预兆,这是那棵冰树出现了的征兆,顺着寒气变重的方向走,就能找到那棵冰树了。”涅也感觉到了寒气,高兴地叫了起来。 两个人顺着寒气逐渐浓郁的方向探了过去,很快便来到了一间宽阔的石室之中,一株奇特的树紧贴着石室的一面墙面,树干看起来像是有一半嵌入在墙壁之中一样,晶莹透明、纯净得像冰一样的枝干顺着墙壁蔓延开来,和树干一样,宛如嵌在墙面上的浮雕一般。 怪不得人们会传说冰树的枝干也很难取下来,恐怕都不是因为它的枝干坚硬无比,而是因为它们都嵌在墙壁里面吧? 这个山洞的石壁可是非常坚硬的,涅的匕首在没有浸泡过神液之前,只能在上面留下非常浅的划痕。 现在倒是不知道涅的匕首能不能轻松地凿开石壁,不过怕是也不太乐观,如果浸泡过神液的武器能够轻松对付洞壁的话,从这棵冰树上取下一根树枝也应该不是什么难事才对。 “好可惜,树上没有果子。”涅把这棵奇特的树打量了一遍之后,有些失望。 “有树就不错了,你不是说这棵树都是偶然才会出现的吗?” 合文郡伸出手去,摸在了一根嵌在墙内的树枝上:“不知道该怎么才能从这树上取下一根……” 他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得“嚓”的一声轻响,被他抚摸的那根树枝从中间断了开来,然后像是被“挤”出了墙壁一样,落在了他的手上。 这么魔幻的吗? 合文郡看着手上的那根树枝。 涅来回地看着合文郡的手,以及嵌在墙壁里的冰树。 他也伸出手去,摸在了一根树枝上,但是无论他怎么用力,树枝依旧纹丝不动。 然后他拔出了自己的匕首,又割又撬,但依旧没能弄断如同冰一样的树枝。 “要不,你试试再弄一根下来?”涅最后也放弃了,用期待的目光看向了合文郡。 合文郡伸出手,又摸在了另一根树枝上面,等了片刻,也没有任何事情发生。 “我大概知道为什么人们会传说这棵树上的树枝很难弄下来了,那些被取走的树枝恐怕都是它自己脱落的,或者,是它自己送出去的?” 合文郡缩回了手,放弃了继续尝试。 “送出去的?莫不成还得满足什么条件不成?可是听说以前获得树枝的什么职业都有啊,不像是有什么隐藏的共通点。” “或许是那些人与此树有缘?”核文郡想到了母星流传很广的一个典故,差点笑出了声。 “那我就是与此树没有缘分了!”涅不甘心地道:“早知道把他们一起叫来试试了,说不定还有别的人与此树有缘。对了,让李也试试!” 合文郡拍了拍胸口:“听到没有,快出来试试你跟这棵树有没有缘分。” 说完,他又从帽檐上把潘抓了起来,托在手掌上靠近一根树枝:“来,你也试试,说不定你也跟它有缘呢。” 潘与此树无缘,不过合文郡总感觉潘摸完树枝以后好像肚子鼓了一点。 李从合文郡怀里钻了出来,跳到了地上化回了人形,光着屁股把手放到了一根粗大的、有着很多分杈的枝干上:“我肯定非常与它有缘。” “咔嚓”一声巨响把其他两个人吓了一跳,只见那根粗大的枝干直接从树上裂了下来,然后像是被墙面狠狠地推了一把一样,从墙上直接掉了下来,李赶紧伸出了另一只手把它抱住,不过还是有一头重重地落在了地面之上。 “这下你该满意了吧?我就说我与此树非常有缘,快把它收起来吧!”李提醒被惊得目瞪口呆的涅。 还好马修的背包是个容量很大的高级货,否则还不知道装不装得下这根树枝。 趁着涅手忙脚乱地往背包里装树枝的时候,李悄无声息地握住了合文郡的手,合文郡感觉自己的手里多了一样东西。 他偷偷地看了一眼。 那是一颗橡实般大小、犹如一颗雀卵一样的、晶莹剔透的透明宝石,合文郡甚至可以透过它清晰地看到自己的掌纹。 这是冰树的果实? “涅,你有没有打听到冰树的果实是什么样子的?” “有啊,像一片雪花一样,小小的,跟大拇指的指甲盖一样大而已,所以也可以镶嵌在魔法棒上。” 魔法棒就是短魔杖。 魔杖有两种,一种是如同手杖一样的长魔杖,另一种就是如同一根指挥棒一样的短魔杖,也叫做魔法棒。 穷人用的基本上都是魔法棒,镶嵌一颗小小的魔核或魔晶,一般都是中低级的晶核。 当然,也有高级的魔核会非常小,比如小精灵的魔核,最高级的也就黄豆那么大。 不过,一般来说,魔兽越是高级,体内的魔核也越是巨大,龙的魔核足足有一个拳头那么大,根本没办法往魔法棒上镶嵌,除非是从变形德鲁伊体内挖出来的龙魔核。 是的,变形德鲁伊也产魔核,甚至可以一个人产十几颗,而且就算是霸主级的魔核个头也不大,也可以镶嵌在魔法棒上…… 甚至有人专门猎杀变形德鲁伊以获取高品质的魔核。 当然,这比杀害别的职业者抢装备的难度要稍微高一些,毕竟变形德鲁伊一旦学会魔兽变身,基本就是同级无敌的存在了,除了自然德鲁伊之外没人能单打独斗克制他们。 合文郡又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那枚宝石,然后快速地把它收进了“犹格之珠”里面。 李已经又变成了老鼠,爬回他的怀里了。 而且他没办法现在问。 问估计李也说不清。 这颗宝石看来并不是冰树的果子,那又会是什么呢? “有人来了。” “咿呀!” 涅收好了那根巨大的树枝站起来的同时,李和潘同时示警。 第80章 事情大条 不得不说,涅大多数时候还是很机灵的。 李话音刚落,他就施展了“阴影行走”,隐去了身形。 合文郡也朝着石室最近的入口疾步而去。 “走错了!人就是从这边来的。”李赶紧提醒。 合文郡赶紧转身,朝着另一个入口冲过去,那是他们进来的入口,现在冰树也已经找到了,直接退出冰宫也没有什么遗憾。 “站住!” 来时的入口有点远,合文郡还没赶到,就已经有人进入了石室,大喝一声的同时,一道巨大的半月斩直接飞向了正想离开的合文郡。 合文郡只好抬手释放一道“寒冰屏障”挡住了半透明的剑气。 随后,他口中发出绵长的、犹如风在呼啸的“唔”的一声,从他的身后突然出现了无数冰砾,伴着狂风朝着正面飞去,瞬间就席卷了整个石室。 “暴风雪”的伤害力其实不大,但是在扰乱战局方面有着奇效。 趁着“暴风雪”在石室中肆虐,合文郡赶紧退到了来路之中,顺手一招“因纽特豪斯”把路口用冰屋子给堵上了。 伸长的魔藤从他的袖口里冒了出来,拖到了地上,在地面上快速地蜿蜒而行,合文郡一边蛇行的魔藤前进,一边时不时扭转身往后面建一座“因纽特豪斯”。 而每逢遇到岔路口,他还会用冰屋子把所有的路口都堵上。 “这样是不是太狠了些?”不眠不休地跟着合文郡一直跑到冰宫的出口位置,看着合文郡一个又一个的冰屋子把路都给堵上了,涅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 他觉得合文郡有点反常,平常合大师可没这么狠,现在这可是把冰宫里所有的人都给堵了,并不止是那一路人马。 而且那一路人马也不见得就在后面追他们。 “安全第一。”合文郡说道。 想了想他还是多解释了一句:“以里面的环境,因纽特豪斯存在的时间不可能太久,最多有个小半天就会消失。” “侦测魔力”这个技能一直在起作用,所以合文郡早就察觉了一件事,冰宫的墙壁一直在吸收外界的魔法力量。 潘施放的“驱散黑暗”,其实贴近墙壁的地方光芒会变得弱一些,就是因为墙壁在吸收魔力的缘故。 而他施放的“因纽特豪斯”,贴在墙壁上的部位肯定会很快融化,用不了多久就会露出可以让人通过的间隙,顶多小半天恐怕就会全部融化了。 要不是这样一直施放,估计也挡不了那些人太久,如果他们还有破坏魔法冰的手段的话,甚至有可能更快击破堵路的冰屋子。 就算把其他人也都堵了,最多也就是让他们在冰宫里面多待点时间而已,总不可能在冰屋子消失之前,冰宫外的积雪就会融化,导致入口关闭。 “快看,入口在缩小!” 离开冰宫之后,涅又回头看了一眼,随后大叫了起来。 合文郡扭头一看,只见作为冰宫入口的山洞,正在快速地闭合,就好像周围的山石正在拼命地往一起挤似的! 没过多久,冰宫的入口就消失了,只留下一片带着奇怪纹样的山壁。 “这不关我们的事吧?”涅低头看了看脚下的积雪,不太确定地问。 “我们又不是冰宫的主人,冰宫关门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两个人转过身离开,心里同时冒出来这么一句话:好像事情变得大条了。 涅接着想的是:这跟我包里那根巨大的树枝有没有关系? 而合文郡则在想:这是不是跟李塞给我的那块宝石有关? 继而他又祈祷了一下冰宫的大门没多久就会重新打开。 或者冰宫里现在人没有那么多…… 回到城里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差一点两个人就被关在了城门外过夜。 梅丽卡他们几个都不在旅馆里,看来大剧院已经开始上演《年少不老的皮特潘》了,要不然他们晚上应该是待在旅馆里才对,剧院晚上要演出,不会安排排练。 也不知道究竟在冰宫里待了多久,用涅睡觉的次数来计时也不准确,他在冰宫里都是撑不住了才睡的。 合文郡回了自己的房间,在浴缸里放满了热水,舒舒服服地躺了进去。 “你这次又干掉了不少人。”李变回了原形。 还好浴缸够大,要不然合文郡肯定得把他踢出去。 “别乱说话,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小心我告你诽谤。”合文郡用脚撩了一捧水到李的脸上。 “你去哪告我诽谤?去乃乃那吗?” 合文郡没再搭理他,而是从“犹格之珠”中取出了那枚奇怪的宝石,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了放在眼前端量。 它的形状就像是一枚麻雀的蛋,是一个不规则的椭圆球体,通体透明,如同高纯度的玻璃一样。 合文郡看了半天,又取出来一颗时空橡实与它放在一起,除了形状不一样,以及没有中间的那颗绿点之外,这颗宝石跟时空橡实倒是非常相似。 手指发力捏了捏这颗宝石,它的质地感觉起来似乎十分坚硬。 “这是个什么东西?”合文郡把宝石放到了眼跟前,透过宝石看着李的脸。 “我不知道啊,我一摸那棵树,这东西就像是在我的手里长出来了一样,速度快得吓人。” “我也问过涅了,它跟传闻中的冰树果实的形状并不一样。” “不会是颗蛋吧?你看它的形状,跟鸟蛋真的好像!” “这很明显能看得出来它是实心的,怎么会是一颗蛋?” “蛋也是实心的啊。”李的话好像也没错。 “那种实心跟这种实心不一样,而且蛋肯定是有黄的。时空橡实倒是更像一颗蛋。它这么透明,就算是里面有个气泡点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合文郡对着捏在手指上的宝石使用了“侦测魔力”。 如果魔力太过内敛,不会产生魔力波动的话,“侦测魔力”是不会被动产生感应的,必须主动施放才能探测到物质中蕴含的魔法力量。 “好庞大的魔力,但是居然不是冰冷的感觉,反倒非常柔和,像是浸泡在完全没有温度的海洋里一样,不对,没有温度是会感觉到冷的,应该说是和身体的温度一模一样;浸在水里也是会感觉到压力的,不会像这样没有压力,倒是更像漂浮在宇宙里的感觉;也不对,宇宙里近乎真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进入宇宙的话会感觉身体发胀才对……”合文郡一边感受脑海中浮现出来的感觉,一边自言自语一样轻声地说了出来。 “什么是宇宙?”李只关注了合文郡话里出现的新名词。 “你要是一直往天上飞,最后就会飞到没有空气的地方,那里就是宇宙,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就是在宇宙里漂浮的一颗星星上面。” “漂浮?那会不会掉下去?” “不会,就算掉下去也没有关系,反正宇宙也没有底,就算一直掉一直掉,都不会摔到地上,再说宇宙里根本就没有上下左右。” “那我们以后去宇宙里玩玩吧。”李兴高采烈地说道。 “都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没有生物能在宇宙里生存,你去找死吗?” “龙也不行吗?” “那你得去问乃乃。” “神也不行吗?” “那我怎么知道,恐怕乃乃都不知道。” “那你是怎么知道有宇宙这个地方的呢?” “以前在书里看到过。” “什么书?” “我忘了。” “那你感觉到这颗宝石里的魔力是什么系别的了吗?”李的问题突然来了个大转弯。 “没有任何特别的感觉,又好像什么感觉都有一样。” “奥术系的混沌魔力啊?那你岂不是用不上?”李好歹没有不学无术到极点。 自然德鲁伊和奥术是绝缘的。 第81章 吟唱只为自己听 研究不出什么所以然来,合文郡也就不再强求了,只是把那枚宝石一直拿在手里把玩,它摸起来手感真的不错,而且还好像给人一种能凝神静心的感觉。 或者只是错觉,毕竟合文郡现在是泡在浴缸里,舒舒服服的。 闭上眼睛,他开始轻轻哼唱一首《let it go》。 李早就已经习惯了合文郡嘴里冒出一些听不懂词的调子,他也知道偶尔这些调子会变成一首他听得懂的歌,然后被合文郡拿去跟灰喀成的游吟诗人换钱。 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个时候李还曾觉得合文郡不去做游吟诗人真的可惜了。 然后他就又会庆幸合文郡没有真的成为一名游吟诗人,要不然他的金主爸爸就不存在了。 “你感觉到了没?”李正闭着眼陶醉呢,忽然合文郡停止了哼唱,没头没尾地问了一句。 “感觉到了什么?i am the queen?”李模仿了一下合文郡刚刚哼唱时他听得最清楚的一句词。 “没什么。”合文郡又闭上了眼睛。 他刚刚在哼唱的时候,逐渐感觉到他身体中的冰魔力逐渐地沸腾了起来,最后几似喷薄欲出! 所以他赶紧停下了哼唱,睁开眼询问李有没有感觉到什么异样。 稍停了片刻,合文郡又开始轻轻地哼唱《追风者》。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变得轻盈了起来。 “你这次有没有什么感觉?”一曲唱完,他又向李询问。 “没有啊,你又不是游吟诗人,怎么,你还以为自己唱追风者能给人加速?” 李看着合文郡脸色有点不对,又赶紧找补了一句:“其实也有感觉的,你唱得比游吟诗人好听,嗯,深情款款,动人心弦,普希金比你的水平差远了。” 面对金主爸爸有时候是不能要脸的。 合文郡没有理会这毫无廉耻的马屁,又陷入了思考。 忽然他嘴里以李听不到的声音念念有词:“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待到一首诗念完,他伸手曲指,向着空中弹了一颗水滴,然后又迅速伸直手指,指中那颗飞在空中的水滴:“速速冷冻。” 一颗鸭蛋大小的冰球“吨”地一声落入了浴缸之中,李怪叫一声,赶紧把沉在他大腿上的冰球捞了出来。 身体在水里泡得暖洋洋的,陡然有一块冰贴到皮肤上可真的很刺激。 “你干嘛?”李刚要质问,却忽然又改了口:“速速冷冻?一粒水珠冻成了这样?你晋升大德鲁伊了?不可能这么快吧,这才几天?也不对啊,大德鲁伊也不可能把一粒水珠冻成这样吧?” “别问了,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反正跟这东西可能有关系。”合文郡把那颗宝石在李眼前晃了晃。 这颗宝石好像让他有了游吟诗人的能力! 不过跟游吟诗人的力量又不太一样,好像他吟诗唱歌只能往自己身上加持辅助效果。 好神奇的一颗宝石! 不过他喜欢! 这种力量也太适合他了,他脑子里记得那么多诗词歌曲似乎终于要有用武之地了,就算以后缺钱了要往外卖,他也能先了解一下哪些诗词歌曲会引发特殊加持,加持的强度又有多大。 讨价还价也有个底啊! 而且还不会稀里糊涂地“资敌”。 以前他卖出去的那些诗词歌谣,他都没料到其中有一些会产生效果显着的特殊加持,比如那首《追风者》,要是早知道它会成为大陆效果第一的加速曲,他拿去换钱之前肯定要好好考虑一下的! 指不定哪天自己要在自己散播出去的诗词歌曲下面倒霉…… 合文郡把宝石按在了腰上,发动了自然德鲁伊的另一门“邪恶”法术——自体镶嵌术。 自然德鲁伊的法术之中,不乏一些稀奇古怪、让正常人不能接受的。 比如魔藤,一种介于魔兽和植物之间的特殊共生体,自然德鲁伊用自己的血肉哺育它发芽,平日里又“长”在自然德鲁伊身上,如同邪恶的寄生生物一般;它还能“进食”,甚至还能充当自然德鲁伊的“嘴”,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它甚至可以从土壤里吸收养分维持自然德鲁伊的生命;给它身体里刺入一根“尼多”,它还能充当法杖…… 自然德鲁伊也被有些人称为“邪恶的生灵”,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魔藤。 再比如合文郡刚刚使用的“自体镶嵌术”,也被很多人认为是邪恶的法术。 自然德鲁伊竟然可以往自己的身体上镶嵌魔核、魔晶、一些有特殊能力的魔法宝石,甚至是魔兽的鳞片、皮肤、特殊器官,这难道不邪恶? 简直就是在进行人体改造! 合文郡倒是没想过往自己的身上镶嵌点魔核或者是从乃乃那里顺来的鳞片什么的,他学会“自体镶嵌术”之后对这个法术的理解就是用来藏小东西挺方便,不怕丢。 在他看来,这跟他母星上的人体穿刺什么的也没太大区别。 至于有些自然德鲁伊把魔兽的器官镶嵌进自己的身体,合文郡单纯认为这其实就是器官移植而已。 他的身体里都已经被纳米生物机器人替代了大量的细胞组织了,跟“自体镶嵌术”唯一的区别也就是看不出来而已。 所以,合文郡也并不忌讳使用这种法术。 当然,他也并不想把自己的身体搞得乱七八糟的。 他并不是行为艺术的爱好者。 至于有人主张这门法术“不自然”的观点,合文郡更是懒得理会——人本来就是一种“不自然”的存在。 自然需要人的存在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并不需要,世界上那么多的生物,也只有人才会经常出现破坏自然的举动。 不过,人既然被自然创造出来了,那从另外一种角度来看,人无论做什么,也都是自然的,哪怕人类毁天灭地,那也叫自然! 人类就算把自己生存的星球搞没了,对自然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事,茫茫宇宙大自然,一两颗星星爆炸算得了什么? 合文郡对自然的理解,和其他的德鲁伊,明显有一点不一样,他可能太超前。 第82章 大事小事 等到梅丽卡他们回到旅店,涅与合文郡也终于弄清楚了自己到底离开了多长时间,不算太长,也不算太短,《年少不老的皮特潘》刚刚第一次上演。 按照米兰达与剧院签署的协议,演出还有六场。 《年少不老的皮特潘》反响不错,新奇的故事情节吸引了许多人的兴趣,而米兰达和谢尔盖“独创”的新舞蹈芭蕾,尤其是“肩上芭蕾”,更是令人觉得惊艳无比! 不过,他们的风头只持续了两天,就被一单大新闻盖过去了。 冰宫的门莫名其妙地关上了。 有人失陷在了冰宫里。 这其实都不算什么,职业者大多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讨生活的,生生死死的都已经见怪不怪了。 引起轰动的,是一支公国国王德兰卡陛下派出来的队伍也失陷在了冰宫之中,街头巷尾到处传闻唐克斯伯爵大人正在想办法营救他们,甚至都想把冰宫山铲开了! 可惜,冰宫山的山石是坚固得很,伯爵大人想尽办法也没弄塌一小块山石! 隔日之后,另一个传闻就又在市井坊间流传开来:要打仗了。 与德兰卡相邻的公国穆勒要联合另一个公国希菲斯对德兰卡发起战争,理由是德兰卡国王陛下在一场会晤中摸了穆勒国王的妃子娜塔莉娅的屁股。 这个传言还有另一个版本,不过那个版本的理由有点不可信:德兰卡陛下摸的屁股不是穆勒国王的妃子娜塔莉娅的,而是穆勒国王本人的,摸完了德兰卡陛下还称赞了一句“比女人的屁股还有弹性”。 据说穆勒国王就是因为这句称赞太过辱人,所以才要发动对德兰卡的战争! 并不是因为德兰卡陛下摸了他的屁股。 其实,关于战争的原因,米兰达他们从剧院还听回来另一个没有广为流传的版本——德兰卡和穆勒边境交界的地方发现了一处蕴藏量巨大的魔晶矿,穆勒国王想要分一杯羹,德兰卡陛下不让,所以穆勒才想要发动战争,把那处魔晶矿抢走。 你不是说魔晶矿在你的领地上吗?那我就把那片领地变成我的! 这个理由听起来才真的靠谱一些。 德兰卡的实力比穆勒公国要差,而穆勒公国还联合了希菲斯公国,所以这场仗明显是打不赢的。 德兰卡陛下就想让帝国的格兰蒂亚皇帝陛下从中调停一下,而想要皇帝陛下出手,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 所以德兰卡国王就派了人四处搜罗用来讨好皇帝陛下的礼物,其中一队人就进了冰宫,想要采冰树的果子。 这一切本来是在悄悄地进行的,谁知道冰宫的大门突然关了,那队人马也失陷在了里面,事情闹得大了,所以马上就要打仗的事情才会被传了出来。 “真的要打仗吗?”梅丽卡最为忧心忡忡:“我们不会要上战场吧?” “就算真的要打仗,优先征召的也是男人,你不用担心的。”涅安慰道。 “那要是把你征走了怎么办?我可不想没结婚就做寡妇。”梅丽卡的脸上挂满了关切与担忧,可她说的话让涅真的感动不起来。 “你得先跟涅结了婚才能做寡妇。”普希金不咸不淡地给梅丽卡添了个堵。 他最近有点嫉妒梅丽卡,因为梅丽卡虽然只演了个小角色,但是却能露脸,而他被编在了乐队里面,根本就没人能看得到他。 这让普希金有点后悔,他还不如也争取一个小角色呢,起码他比梅丽卡唱跳功夫好多了。 “放心吧,涅大哥就算上了战场也会活下来的,他那么聪明,实力也很强。”谢尔盖一直是这样,专拣好听的话说,为了留在这个小队里,他不惜对所有人卑躬屈膝。 涅的心里简直就是五味杂陈。 为什么我就一定得上战场呢? 谢尔盖你被送上战场的可能性比我大多了好不好! “讨论这些做什么,都是没影的事儿。”合文郡想要制止他们继续说下去。 战争什么的,听着就心烦。 “可是大家都在传啊,很有可能是真的。”米兰达又接着提。 “就算是真的,那也要过很长时间才会发生,德兰卡不还在想着贿赂皇帝吗,那就证明这个事情还是有余裕的,没定论的。这几天的皮特潘我们两个都买不到票,要真的马上就要打仗了,人们哪还有心思看歌舞?”合文郡道。 “谁让你不买包厢啊,剧院每天都会留几个包厢的。”梅丽卡嚷嚷。 “你们演上七天都不知道能不能赚回来一个包厢的钱,而且这还是在伯爵城,剧院的包厢比子爵城贵多了。” “我们又不是没有钱。” 梅丽卡的话让合文郡警觉了起来:“涅留给你的钱呢?” “放心,我没有拿那个钱去订包厢,你知道,我也是要上台表演的,又没办法自己坐在台下看演出。” “还剩多少?”合文郡直截了当地问。 “还有两千多呢!” “原来有多少?”合文郡转向了涅。 “四千六百多。”涅的脸有点垮。 梅丽卡花了一半。 不到一半?超过一半?反正四舍五入都是一半。 “你花到哪去了啊?”涅顿了两秒之后苦着脸问道。 “我给大家都买了些衣服,你把衣服都带走了,没给我们留下。”梅丽卡开始从小钱数起,不知道是不是突然长了一块脑子。“然后我发现我们的武器都有些钝了,所以我又去买了新的武器,我帮你也买了新的匕首。” “找工匠修理一下就行了啊,也花不了多少钱。”涅插了一句:“而且买普通的武器也花不了那么多啊!” “要是买附魔武器倒是不止花得这么少。”合文郡补了一句:“所以你买了一份技能卷轴?” “我看钱够啊,本来我们赚钱不就是出于这个目的吗,而且我只买了一项很便宜的技能,但是很实用。我也问过他们三个了,他们都同意了。”梅丽卡辩解道。 “什么技能?” “乱花斩。”梅丽卡回答。 以后的兽皮更卖不出价钱了。 合文郡抬起手按了按眉头,算了,这种事就让涅去头疼吧,一份不怎么昂贵的战士卷轴而已。 以后狩猎获得的兽皮更烂也是涅需要头疼的事情。 他本来也没想着通过参加这个小队赚钱,他的目的是出来走走,看看世界,顺便躲躲龙角城可能出现的麻烦。 第83章 皮特潘强买事件 《年少不老的皮特潘》上演的最后一天,合文郡与涅以及李终于买到了票。 自从上次在香舍尔城看演出之后,李已经很久没有穿得这么人模狗样了。 剧院虽然查不出一只老鼠混进场,不过他们坐的是普通席,为了避免惊扰到他人而惹上麻烦,李还是恢复人形去看表演更合适一点。 比李更麻烦的是潘,剧院是不允许带宠物的,除非订的是包厢。 但是合文郡也不想去德鲁伊公会寄存它,德鲁伊公会虽然会提供寄存魔兽伙伴的服务,但是收费可不便宜。 所以在前往剧院之前,合文郡一直在考虑要不要给潘灌点药。 乖乖睡觉的小宝贝才是最可爱的小宝贝。 不过,他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反正潘一直表现得都很听话,而且它也没有获得过一片树叶子或是一张纸,没办法飞行的情况下,合文郡还是看得住它的。 潘最后被他藏在口袋里带进了剧场,并被下达了“禁口令”。 虽然潘平常并不爱说话,不过被“禁口”还是让它有些气哼哼的,小腮帮子鼓得老高。 这还是合文郡第一次正式观看谢尔盖的表演,虽然他作为米兰达的搭档已经在其他几个子爵级的小城市演出过了,不过合文郡他们并没有买票去观看。 芭蕾舞的服装是很贴身的,更凸显了谢尔盖的身材,再加上他英俊年轻的外貌,在舞台上确实非常耀眼。 这整出舞台剧,实际上都是唐克斯城的大剧院和米兰达他们几个协力完成的,合文郡不过就是提供了一个故事大纲而已,一个以《小飞侠》为蓝本改编的故事。 不愧是一座伯爵级的大城,唐克斯城大剧院的游吟诗人们,或者应该说是艺术家们,还是很有实力的,无论是故事情节的细致刻画,还是配乐、舞蹈的编排,都非常到位,甚至是他们并不熟悉的芭蕾舞的编排,根据米兰达和谢尔盖并不专业的演示,他们竟然抓住了芭蕾舞的精髓——对于形体以及气质的表现。 谢尔盖和米兰达的服装是剧院的人自行设计的,用了真丝来制作紧身裤,米兰达当然是在外面套了短裙的,但是谢尔盖的裤装就有些尴尬了,据说他的下半身甚至成了比这出舞剧核心的表演“肩上芭蕾”更热门的话题。 合文郡坐在观众席里,也听到了不少关于这个话题的窃窃私语。 不过舞台上的谢尔盖似乎并没有被观众们以及其他演员们私底下的谈论而影响,他怡然自得,神情自若,把穿着绿衣服的小青年演得活灵活现。 小飞侠是个孩子,合文郡在改编故事的时候肯定是要对这一点进行更改的,“年少不老的皮特潘”的年龄被定在了初入青年的时代,同样的,女主角温蒂的年纪也一样需要修正。 经过合文郡改编后的故事其实已经跟《小飞侠》有了很大的区别,虎克船长的身份也从海盗变成了觊觎“永无之地”的魔法力量的邪恶海妖,温蒂和皮特潘之间还有不少感情戏。 合文郡确实继承了他母星人类的魔改神技! 据说米兰达就是因为不想跟谢尔盖演感情戏,最后还是决定放弃了温蒂这个角色,挑战饰演小精灵婷可贝尔。 她什么悄悄话都跟梅丽卡说,然后梅丽卡就又在私底下都透露给了涅。 还好涅还是有分寸的,没有在谢尔盖面前透露米兰达是因为瞧不起他才不愿意跟他演亲热戏。 不过涅的分寸感在合文郡面前有点形同虚设,他什么瓜都喜欢跟合文郡分享。 谢尔盖的大方或许跟他的成长经历有很大关系,实际上,每一个人的身世和成长经历对于他自己来说,到底是好是坏,其实也不能轻易地下结论。 要是谢尔盖只是老香舍尔子爵一个普通的私生子的话,或许他根本没办法穿着一条前凸后翘的紧身裤在舞台上大方和一名女演员亲密接触吧? 但是说实话,除了舞蹈形式有些新意之外,音乐、歌曲、故事,其实还有很多老一套的影子。 要满满的新意,哪有那么容易? 这还是好在这个世界的社会文明并没有多么高级,像是合文郡的母星那样的“高度”的文明,每天都会有无数雷同的东西不断出现,拿着放大镜都找不到什么新意。 演出还算是很成功的,尤其是米兰达在谢尔盖的肩头竖起脚尖连续旋转的时候,观众席爆发出的热烈掌声都快要把乐队的演奏盖住了。 可能因为是在唐克斯城大剧院最后一次的演出,剧终散场的时候,合文郡远远地看到了米兰达和梅丽卡脸上依依不舍的表情,而谢尔盖的脸上,除了幸福的笑容之外,似乎还挂着泪滴。 这也难怪,谢尔盖可能这辈子都没有如此受人欢迎过吧…… 或许他的父母是欢迎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不过他们也并没有机会告诉谢尔盖,老头子在他还没有长大懂事之前就走了,之后他的母亲也被悄悄地处死了。 而他的兄弟姐妹们,同父异母的、还有那个同母异父关系复杂的侄女姐姐,没有一个人对他的存在表示开心,只是碍于他的身份,不得不让他健康地长大。 香舍尔子爵估计是心情最复杂的那个人了,他肯定巴不得谢尔盖早点死,偏偏碍于种种原因,还必须保护谢尔盖好好活着。 本来演出结束,在旅馆最后过一夜,等到太阳出来就能够顺利离开唐克斯城了,不过在回到旅馆之后,却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客人在等待着他们。 香舍尔城年少不老之神皮特潘教会的主教大人? 所有人都惊讶于来客的身份。 合文郡心里还有点忐忑。 他写下那个魔改的故事大纲时,灵机一动之下,把题目从《彼得潘》改成了《年少不老的皮特潘》,多少也有点蹭热度的意思。 难不成还真的惹神生气了? 好像不太可能吧,这个世界的神,向来是由着游吟诗人乱编的啊…… 但是主教大人亲自找来,也是摆明了,与神肯定脱不了干系。 究竟会是什么事呢? 在众人的猜疑之中,主教大人开口了:“我神降下了谕示,很喜欢诸位创作的这个故事,而且这几日信仰我神的信众数量增长得很快,我神谕示,要将这个故事收入我教的教典之中,还有那种名为芭蕾的舞蹈,我神想要在教典中与这个故事一起记述为他的创作,所以对诸位降下了恩赐,命我转交给诸位。” 这是要强买啊? 您家的教典不会已经改了吧? 现在就是过来通知一声? 合文郡心里吐槽不断,但他对这种事也是毫无办法的,神说想要,敢不给吗? 幸好神还是讲理的,还知道拿东西来换。 左右也不过是抄来的东西,又没花本钱,就算被抢也不心疼。 让我康康神送了点什么好东西? “皮特潘神看得上我们拙劣的作品,我们自然是要贡献的,怎么敢贪图神的恩赐。” 合文郡心里正打着小算盘呢,没想到一向乖巧的谢尔盖却抢先发言了,而且一开口就要放跑煮熟的鸭子。 这小子怎么回事? 合文郡都忘了谢尔盖是皮特潘的忠实信徒了…… “神的恩赐是不容拒绝的。”主教大人正色道:“诸位只需感谢神恩就行了,如果能继续宣扬我神的荣光,那就更好!” 这不会是要强迫入教的节奏吧? 合文郡心里一跳! 第84章 皮特潘的恩赐 合文郡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这个世界的神,走的都是怀柔路线,只会对反对他们的人使用武力,只要不公开反对他们,不信仰他们,他们也不会介意。 神太多了,抢夺信众不能靠吓,吓得太多会吓跑的。 今天不信没有关系,明天后天见。 既然不是强迫入教,那合文郡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放下心来之后,转而开始期待皮特潘究竟恩赐了点什么好东西。 不过,等到主教大人把东西摆出来之后,合文郡心里却有点小失望。 “这是青春永驻之药,服用之后,可以保持容颜不老,活力充沛。” 主教大人先是取了七个小瓶子出来,瓶子里装着淡绿色的液体,隔着瓶子都能闻到一股香甜的味道,像是酸酸的柠檬,又像甜甜的柳丁。 “我们必须得自己服用,还是可以卖……赠予他人啊?”涅差一点就说漏嘴了。 “既然我神已经将神药已经赐予诸位,自然是由诸位自己决定。”主教慈祥地笑着,“不过,这可是神赐下的神药,可不是我们教内的牧师配置的那种需要长期服用的魔药,诸位这都舍得赠予他人?” “挺好喝的,就是份量太少。”其他的人都还没反应过来,李已经拿起了一个瓶子,把里面的绿色液体倒进倒进了嘴里。 主教微笑着,又取出了几样东西: “这是一套永不会断的琴弦。” “这是一双无论做什么动作都不会让双脚受伤的舞蹈鞋。” “这是一条永远不会破损的舞蹈裤,我神非常喜欢你灵动的表演,把我神的形象塑造得青春活泼,这是我神专门赐予你的。” 放下这条舞蹈裤的时候,主教多说了不少,所有人也都明白这条白色的紧身裤是赐给谁的了。 额,白色的…… 神也这么骚气吗? 还是故意捉弄谢尔盖的? 合文郡刚吐槽完,就见主教大人又取出来了一物。 “你的故事,神很赞赏,这是一支永远写不完的铅笔。” 赐给谁的,不言而喻。 合文郡有点想翻个白眼,写不完的铅笔,皮特潘你是从我的母星进的货吗? 主教大人没有再取别的东西出来。 “没了?”李看着主教的手。 “都在这里了,我神的恩赐。” “这么小……”李没说完就被合文郡捂住了嘴。 “我神的心意已经全部转达了,那我就不多打扰了,告辞,诸位晚安。”主教大人也不拖泥带水,送完了东西就直接告辞走人了。 “这个东西你们看着办吧。”主教刚走,合文郡拿起一个小瓶把里面的绿色液体倒进了嘴里,指着桌子上的那支“永恒铅笔”说了一句,就打开房门离开了。 李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 门刚一关上,里面就传出来了几个声音: “伟大的皮特潘神居然赐给我一条如此珍贵的舞蹈裤!” “快去试试!” “那家伙真是大方啊,永远写不完的铅笔,这么珍贵的东西说不要就不要了!这个东西拿出去卖,能换多少金币啊!” “这琴弦弹奏出来的声音一定会非常动人。” “你这双舞蹈鞋不知道有没有永不磨损的特性啊?” …… 第二天的清晨,迎着初升的太阳,奇葩的小队离开了唐克斯城,走出城门之前,合文郡还刻意地离几个队友远了一些…… 涅的身上绑着四柄匕首。 米兰达的脚上穿着一双舞蹈鞋。 谢尔盖把那条白色的紧身裤穿在了身上,据说非常暖和,一点都不冷。 普希金一边走路一边不停地抚摸着吉他的琴弦。 梅丽卡一直盯着手里握着的一支铅笔,根本就不看路! 一个比一个看着奇怪。 合文郡都有点想把他们几个打包送回龙角城了。 这次他们不打算再到处绕了,准备直接前往德兰卡城——德兰卡公国的王都。 目的是去打听打仗的事情究竟是不是真的。 如果真的会发生战争的话,王都应该也会有传闻吧?而且,王都的传闻,应该比唐克斯城更可靠吧? 出城没多远,米兰达就不得不把鞋子换了,城外的积雪虽然融化了不少,但是还是很深,穿着舞蹈鞋根本没法走路。 她的舞蹈鞋也没有保暖、防水等等特殊的功能…… 因为路不好走,普希金和梅丽卡也把注意力从琴弦和铅笔上移开了。 唯一有点碍眼的就只剩谢尔盖的白色紧身裤了。 还好,谢尔盖的上衣比较长,把该遮住的地方也遮住了。 合文郡也懒得提醒他其实外面再套一条裤子也是可以的…… 谢尔盖的紧身裤还是穿着比较好。 永不破损,单凭这个属性,这条紧身裤就能被认为是一件强大的神器。 它的防御力估计只能被认为是零,不过,永不破损这个属性,只要不傻就能想明白它有什么样的功用。 当然,强大的只是这条紧身裤本身,腿该折还是会折的、肉该熟还是会熟的、踢的不是地方蛋依旧是会碎的…… 而且,小气的年少不老之神只给了谢尔盖一条紧身裤,没给他多配一件紧身衣,所以,谢尔盖的上半身依旧很弱,依旧只能依赖梅丽卡给他发的福利——那件几个金币的普通皮甲。 他们几个的青春不老药是自己吃了还是收着准备卖,合文郡并不知道,不过那也是由得他们的。 反正他和李的那一份已经喝掉了。 第85章 抵达德兰卡 在去往德兰卡城的路上,梅丽卡他们几个人还是一直在担忧穆勒公国是不是真的要跟德兰卡开战这件事情,甚至差点闹到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地步,合文郡都很想给他们开个颅看看几个人的妈妈是不是给他们少生了一块脑子。 “哪有国王会选择大冬天开战的,莫非是贪图满地都是雪不用发愁水源吗?” “天寒地冻盔甲都冷冰冰硬邦邦的,难不成让骑士穿着棉袄上战场啊?” “在这种满地都是雪的环境里打仗,是要给自然德鲁伊和冰系法师送菜吗?” …… 好说歹说,合文郡才让几个小菜鸡相信最起码在开春之前,穆勒公国是不会对德兰卡公国宣战的,也终于让自己的耳根子清静了一点。 职业者是无惧寒冬,但是在冬日里开战,考虑的可不仅仅是职业者怕不怕冷这一个问题而已。 而且,究竟是否要发起战争,也不是国王陛下一个人说了算的事情,穆勒国王想要入侵德兰卡,首先要问的不是希菲斯公国的国王会不会与他联手,而是要先问问自己麾下的贵族们乐意不乐意。 而在问贵族们的意见之前,更是要考虑帝国的皇帝陛下乐意不乐意。 德兰卡国王派人进入冰宫寻找冰树的果实,也并不见得就是为了讨好皇帝陛下,请其从中调停,免于被穆勒公国入侵,要真的想贿赂皇帝陛下,还不如直接给皇帝陛下塞钱。 皇帝陛下为了维持能够镇压各个公国的武力花销可是很大的,所以他最缺的并不是各种奇珍异宝,而是钱。 要是开战的理由真的如同唐克斯城的坊间传闻一样的话,那德兰卡国王直接把那座魔晶矿的产权分点给皇帝陛下,皇帝陛下可能更乐意开口调停。 合文郡现在唯一能够肯定的,是他确实坑了德兰卡国王派出来的一个小队,至于小队队员们的实力如何,会不会让德兰卡陛下肉疼,那他就无从得知了。 唐克斯伯爵确实在冰宫那边搞出了不少动静,为了营救被困在了冰宫里面的那支“国家队”。 至于为什么会认为是自己坑的? 让他自己相信冰宫的异常与李交给他的那颗宝石没有关系,真的很难。 冰宫被人发现以来的两千多年内都没发生过这种奇事。 不过合文郡也不认为有人能把这件事联系到他头上来,只要涅闭紧自己的嘴。 涅也一定会闭紧自己的嘴的,因为他可能认为冰宫的异状跟他背包里的那根冰树枝干有关。 估计他连对梅丽卡都会守口如瓶。 而只要涅不往外抖露,谁会知道他们曾经进过冰宫? 只是苦了涅,这么大的负担压在心上,眼看着人一天天地就瘦了。 嗯,瘦点好,瘦点显得精神。 梅丽卡在唐克斯城买了新的技能卷“乱花斩”之后,没过多久就练得纯熟了,实力也上身了一截,不过,伴随着她实力的上身,结果就是如同合文郡一开始就预料到的一样,路上击杀的魔兽,兽皮完全不能要了。 不过,涅还是继续收集魔兽的骨头,到最后,马修那个高级的空间袋被他装得满满的,什么东西也塞不进去了。 马修的高级包空间可是很大的,可以容纳的体积比合文郡的“犹格之珠”大了几倍,不过它的价值依旧比“犹格之珠”差得很远,比起真正的空间装备来,空间包的存取都麻烦了许多。 抵达德兰卡城的时候,谢尔盖终于成为了一名中级游吟诗人,但是潘虽然已经干掉了整整一颗时空橡实,实力却并没有提升太多,依旧是一只初阶的小精灵。 德兰卡城的卫兵比较“通情达理”,在梅丽卡的坚持下,没有把他们这支奇葩的小队登记成“歌舞团”,而是登记成了“佣兵团”。 不过,外来佣兵团指定居住的区域,也并没有比歌舞团居住的区域好多少。 没有理会梅丽卡和米兰达窃窃私语的抱怨,合文郡陪着涅一起出了旅馆,涅这次需要出售的东西有点多,而且合文郡还想看看有没有处理掉冰树枝的可能。 他从冰树上面取下的那根小树枝现在对于他来说也没有多大的用处,在他没有发现那颗奇异的宝石赋予了他为自己加持增益效果之前,他倒是想过用那根冰树树枝制作一根魔杖。 虽然冰树树枝制作的魔杖对冰系法术的增幅,没有镶嵌了冰树果实的魔杖高,不过比起普通的魔杖来,效果还是好很多的。 涅本来是想去公会出售东西的,不过,合文郡却建议他打听一下收购物资的商店。公会都是有自己的原则的,只有商人,胆子才会随着利益的增加而无限变大。 用一枚银币的代价,涅从路人的口中打听到了德兰卡城最有魄力的商人在什么地方开店——王都拍卖行。 据路人透露,王都拍卖行背后的东家,是格兰蒂亚帝国的皇帝陛下。 所以,就算是德兰卡国王陛下,也得给王都拍卖行几分薄面。 王都拍卖行位于德兰卡城最繁华的街道,这里的环境跟他们住的旅馆所在的区域完全不同,街道干净整洁,路的两旁还栽种着冬日常青的树木,路两边的建筑更是各具特色,但搭配在一起却又非常协调。 王都拍卖行其实是一间规模很大的商店,只有在特定的时间,这里才会举行拍卖会。 在进入王都拍卖行之前,涅用了一点他从来没有展示过的“小技能”。 伪装易容是盗贼和刺客们的必修功课。 合文郡的头发在涅的摆弄下,重新变回了黑色,同样变回黑色的,还有他的眉毛与睫毛,依旧拥有一双黑色眼球的合文郡觉得自己这样顺眼多了,可惜涅用的并不是能够保持长期效果的染发剂。 他们用在路边的商店里购买的绅士服,换下了身上的战斗便装,涅从更衣室出来的时候,嘴唇上多了两撇看起来很特别的胡子。 “你把胡子弄得这么特别,不怕吸引别人的注意啊?”合文郡有些不解。 “别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我的胡子上,对我们来说不是更有利吗?等到我们离开之后,他们的脑子里记得的,恐怕就只有我这两撇特殊的胡子了。” 好像挺有道理的。 他们两个是分开进入王都拍卖行的,合文郡与涅一起行动,只是为了防备不测帮涅保驾护航而已,进入拍卖行之后分开行动,反而不会更引人注意。 合文郡扮演的是一名顾客。 或者说他并不需要演,他本来就打算看看有没有什么值得购买的商品。 第86章 王都拍卖行 王都拍卖行背后的东家,说不定真如那名路人说的一样,是格兰蒂亚帝国的皇帝陛下。 这里的货品包罗万象,而且全都是价格昂贵的东西。 各种魔药、各种附魔的武器与装备、魔法卷轴,这里应有尽有。 只可惜这些都不是合文郡想要的东西。 他最关注的,是李的变形技能配套的魔药,或者是炼制魔药所需要的魔核。 成品的变形魔药,这里也是没有出售的,那是被德鲁伊公会垄断的东西,实际上属于技能卷轴的一部分。而各种技能卷轴,是三大公会的不传之秘,就算是皇帝陛下,就算是通过特殊途径得到的技能卷轴,也是不能放在明面上售卖的。 这属于公然与三大公会作对。 即便是皇帝陛下,也不敢公然与三大公会作对。 皇帝陛下代表着王权、各大小教会代表着神权、而三大公会,则代表着人权! 属于职业者的人权。 至于普通人? 他们拥有活着的权力,以及被保护的权力。 王权、神权与人权,是互相扶持,同时又互相制约的。而普通人?他们是属于王权、神权与人权势力共有的财富。 当然,这只是这个世界上社会的简单架构,真正的社会,肯定要复杂得多。 就像自然一样,说起来就是弱肉强食、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听起来简单到了极点,但是真正的自然,有人敢称自己能够说得清楚? 把陈列魔核的货架慢慢地查看了一遍,合文郡感觉有些失望,这的魔核品种倒是真的很多,但是却没有一种是他想要的。 “所有的魔核都在这里了吗?”合文郡轻声询问陪在他身边的导购店员。 “除了准备参加拍卖的魔核,其他的包括寄卖的,都已经陈列出来了,当然,价值比较低的魔核本店是不销售的,如果你有需要的话,可以到普通的商店里去看一看。”店员礼貌地回答道。 “参加拍卖的魔核,必须参加拍卖会才能购买吗?” “如果愿意支付预估的拍卖最高价格,也是可以直接出售的。” “执夷、咚咚鼠、万花大角、犍尼萨、迦楼罗、阿豸达哈栖、魔蚊、咕咚、龙,有这些魔核吗?” “这我需要向主管询问过才知道,关于拍卖商品的事情,我并不了解。对这些魔核的品级,请问你有要求吗?” “那麻烦你去问一下吧,魔核的品级无所谓。” 导购身体稍躬,转身离开,没过多久带着一本小册子回到了合文郡身边:“这是下次拍卖的商品目录,你需要的魔核只有两种,咚咚鼠和犍尼萨的,你可以看一下对其他的商品有没有需求。” “咚咚鼠和犍尼萨的魔核,最高的拍卖估价是多少呢?”合文郡随意翻了一下小册子,便将它合上了,回去慢慢看也不迟,现在先要关心的是自己早就圈定好的目标。 “商品目录上有标注起拍价格,拍卖的最高估价,是分别按照起拍价格的十倍、六倍、三倍来算的,价格低于一万金的翻十倍,价格低于十万金的翻六倍,价格高于十万金的,翻三倍。”店员并没有直接回答。 闻言,合文郡只好又重新打开了手中的小册子。 拍卖品目录按照品类分得很清楚,也很细致,他很快就在魔核类的列表中找到了咚咚鼠和犍尼萨两个名字,咚咚鼠的魔核是一颗高级魔核,起拍底价是六千金币;犍尼萨的魔核是一颗中级魔核,但是价格却比咚咚鼠的要高,起拍价是六千五百金。 两颗魔核的价格都没有超过一万,按照店员的介绍,直接出售的价格都是要翻十倍的。 加在一起,就是十二万五千金。 好像有点坑? “下次的拍卖会在什么时候举行?”合文郡略微考虑了一下之后问道。 “就在四天之后,要不,你到时候过来看看?这个册子上的商品目录其实并不全,如果拍卖品宣传确定之后,有客户提供新的商品,而且要求尽快出售的话,会临时加入到拍卖商品之中的。” “拍卖支付的方式呢?必须使用现金,还是接受等价的物品代替?” “标准魔晶、常见魔核、价格稳定的魔法材料和成品、金银橡实,这些都是可以接受的付款方式,不过定价是按照收购价格来计算的。” 合文郡本来准备到时候用金橡实来支付,不过转念一想,金橡实其实自己和李也是需要使用的,总拿来当钱花有些不妥,再说这里好歹是王都,又不是子爵级的小城,于是又对店员说道:“我想先出售一些东西准备资金,麻烦你帮忙安排一下。” 他打算看看王都拍卖行是否收购时空橡实,收购的价格又是如何。 “时空橡实啊,少见的珍贵之物,你为什么不去空间系的神教出售呢,我们这里的收购价格要比他们低一些的。”导购店员安排的鉴定师一眼就认出了合文郡要出售的是什么东西。 “低得不太多的话,就在这里出售吧,去教会出售东西实在是有些太麻烦了。” “我们可以给出的最高收购价是七万金币一枚,教会收购的价格,最低也会有七万一千的,你确定在这里出售?” “就在这里出售吧。”合文郡摸出了十枚时空橡实,放在了桌子上面。 这东西他留着也没有多大用处,除了能用来作为“勃洛”系列治疗术的施法媒介之外,就只能给潘当饭吃了。 潘吃得很慢,而且这东西给潘当饭吃,好像有些浪费,潘都吃了一整颗了,也没有领悟空间系或者是治疗系、时间系的技能。 再说了,他的“犹格之珠”里面还有很多,离开龙岛的时候,他可是把那棵奇特的橡树整个薅秃了。 那棵橡树体积可是非常庞大的,树上的时空橡实,少说也有上千颗了。 鉴定师爽快地数了七张面额为十万的金币兑换券放在桌上,然后将时空橡实收进了一个水晶盒子里。 第87章 人人都爱扑爱情的火 涅把一大一小两根冰树的树枝都留在了拍卖行,准备参加四天之后的拍卖会,据说鉴定师信誓旦旦,承诺他可以拍出一个比天价更离谱的捅破天的价格来! “确实也是有这种可能的,冰宫出现异常的消息估计已经传到了王都,要是拍卖行用冰宫不再开启做噱头来炒作的话,确实有可能拍出一个超乎预期的价格来,尤其那根大的树枝,恐怕从来也没人能从冰宫里带出这么大体积的来。” “不过,你确定了没有隐患吗?”合文郡复又问道。 “他们说就算是国王陛下亲临,也不能逼拍卖行说出送拍的卖家的身份信息。”涅迟疑了片刻还是吐露了另一个真相:“而且我登记担保信息的时候用了马修大师的名义。” 这可把合文郡给震到了,涅把未来老丈人的爹给卖了? “拍卖物品必须要登记卖家或者是担保人的信息,证明这件物品的来历光明正大。”涅又解释道。 “你就不怕给马修带来麻烦?” “应该不会的,马修大师并不是我们公国的人,他是帝国总会派下来的成员,就算国王陛下想动他,也得先征求皇帝陛下的同意才行。马修大师甚至可以不理会龙角城遭遇的困境,只需要管理好分公会就可以了。” “你说担保人是马修,他们就信了?”合文郡觉得这有点儿戏,如果这样都可行,那还不是随便来拍卖的人扯虎皮啊? “这个背包就是马修大师的信物啊,这上面有帝国德鲁伊总会留下的魔法印记,配合它的价值,足以证实身份了,当然,其实登记别的大师的名字也是可以的,不过我不知道总会其他大师的名字。” “那要是马修有这种特权,梅丽卡和米兰达为什么会那么在意征兵的事?”合文郡转而好奇起另外一件事来。 “她们不是公会的工作人员啊,他们家的孙子只有休和兰德有免除兵役的特权,因为他们是公会的工作人员,不过他们不是总会安排的,必须负责参与应对龙角城的危机。像梅丽卡她们在公会没有职务的,和普通职业者也没有区别,马修大师的特权只对他本人有效。” 弯弯绕绕的这么多规则? 合文郡还真不了解这方面的事。 好像伊兰那边的规则和这个也不一样。 不过伊兰本身就特殊很多,玛娜帝国的德鲁伊总会也不在王都,而是在伊兰公国的王都白龙城,甚至白龙城总会是那片大陆的德鲁伊总会,并不仅仅是玛娜帝国的。 玛娜陛下想和其他帝国开战的话,还得先问问德鲁伊总会同意不同意,如果总会不同意的话,帝国都不能征召德鲁伊上前线…… 不光玛娜帝国不能,其他帝国也不能…… 德鲁伊自愿的话,总会倒是管不着。 另一片大陆的情况有点特殊,伊兰公国的地位有些超然,伊兰陛下本身就是德鲁伊总会的会长,全大陆的! 名义上伊兰公国属于玛娜帝国,实际上伊兰也是玛娜皇帝陛下最头疼的问题。 所以,伊兰也一直安安分分,玛娜帝国忌惮伊兰公国的同时,伊兰公国同样也忌惮玛娜帝国。 涅塞得满满当当的背包里就那一大一小两根树枝值钱,一路上狩猎的魔核加在一起也没换到一张面值过万的金币兑换券,而且拍卖行并不收购骨头和眼球等等这一类物资,涅顺路又去了一趟战士公会。 回到旅馆之后,他们发现留在这里的四个人一脸垂头丧气。 涅问了几句,才知道原来是因为去大剧院面试不顺利。 游吟诗人真是“人才辈出”,德兰卡城的大剧院都已经上演过《年少不老的皮特潘》了,而且还原得很完美,连肩上芭蕾最难的那几个连续旋转动作都模仿得几乎一模一样。 虽然大剧院对米兰达和谢尔盖的名头很感兴趣,不过对方表示,短期内不会再安排上演《年少不老的皮特潘》,如果他们想要在大剧院担纲主角,就必须弄点新的东西出来。 如果没有新的节目,那只能看看有没有小龙套的位置偶尔空出来了。 这话基本就等于是在拒绝,大剧院能缺了小龙套?只在酒馆里表演的那些人谁不抢着在大剧院定期上演的歌舞剧里上个小到不能再小的角色? 至于平时的那些晚会,那是想都不用想,除非这些游走在酒馆里的游吟诗人,某天夜里上了德兰卡城哪个权贵者的床。 因此,合文郡一回来,本来垂头丧气的四个人就开始眼巴巴地看着他,包括梅丽卡,大小姐上了一次舞台之后有点上瘾了。 鲜花与掌声确实也是很容易让人上头沉迷的毒品。 合文郡被他们看得有点头疼,只能丢下一句“给我点时间想想”之后,飞快地逃回了自己的房间。 没过一会,涅敲门进来了。 “梅丽卡说你可能写东西的时候要用这支铅笔,所以让我给你送过来。” 他轻轻地把皮特潘给的那支永恒铅笔放在了桌上。 “旅馆的房间里有铅笔,不够用了我还能去找服务员要。”合文郡没好气地回答。 大小姐这是长脑子了?还会拐弯抹角了? 这东西涅刚刚没有一起拿去卖掉? “神器通常只会在主人过世之后才会被后人出售的,避免触怒神明,这支笔是指明了赐给你的,梅丽卡只是帮你保管,她不是真的想要这件神器。” 涅的解释让合文郡更头疼。 合着这支铅笔还得跟自己一辈子? 哪天把它扔到茅坑里去,看看皮特潘到底会怎么对付自己。 想是这么想,想想也就算了…… 合文郡躺在床上,在脑子里搜索着自己记得的故事。 给他们一个舞台剧大纲,这是最简单的方法了。 不过合文郡脑子里的故事也有点多,一时之间也不确定究竟哪个故事能保证让这个世界的人眼前一亮。 一只飞蛾从他脸上飞了过去,捣蛋鬼潘“咿”地叫了一声,飞蛾的翅膀突然着了火。 它似乎浑然不知,依旧扑腾着翅膀向着桌上的油灯继续飞行。 合文郡坐起身来,看着飞蛾翅膀上带着火焰掉在了地上,挣扎着继续向前爬行,直到身体也开始燃烧。 它在火焰中挣扎着,最后变成了一粒小小的焦炭。 合文郡快步来到了桌边,抓起皮特潘送的永恒铅笔,在纸上写下了“飞蛾扑火”四个字,随后又把它们直接划掉,另起一行重新写了七个字—— 梁山伯与祝英台。 第88章 事实的真相 合文郡并没有魔改这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他只是在篇首加了几个字:很久很久以前,在遥远的东方…… 嗯,这样观众就不会去追究梁祝的故事究竟合理不合理了。 不过,他最后还是稍稍改动了一下结尾,把年少不老之神皮特潘加了进去——要不然梁山伯的坟墓崩裂,祝英台跳坟殉情,有情人化蝶双飞这些情节就有点不合理了。 总不可能说梁山伯与祝英台是两个德鲁伊吧…… 末了,合文郡把一曲《化蝶》也原封不动的抄在了纸上,只可惜他记不太全整首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全曲了,只能把脑子里印象深刻的那些片段落于纸上。 至于小提琴? 没空“发明”…… 有空睡觉也没空“发明”小提琴…… 普希金有吉他就够了,吉他也能弹《化蝶》的,让他自己研究去吧。 “为什么点化梁山伯与祝英台化成彩蝶的不是爱情之神啊?”普希金看完故事大纲之后不解发问。 “那就改了呗。”合文郡无所谓道。 “不不不,不要改!”皮特潘的忠实信徒谢尔盖慌忙阻止。 “可这不合理啊。”普希金依旧迟疑。 “合理的合理的……”谢尔盖想要分辩,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看着谢尔盖急切的模样,合文郡也有些不忍,当下开口说了一句:“只有年少轻狂之时,才会有如此深情厚意,才会为了爱情不顾一切,年少不老之神被感动也算是合情合理的,如果你觉得观众不理解的话,给神加几句词解释一下就行了。” 见合文郡如此说,普希金也不再坚持,这么解释确实也算合情合理。 “那梁山伯到底是喜欢男的还是喜欢女的啊?祝英台知道梁山伯是男的,可梁山伯一直是以为祝英台也是个男的啊?”梅丽卡的脑子好像突然又长出来了。 “那他可能通吃。” 合文郡话音一落,涅的脸色突然变幻莫测,一阵红一阵白的。 还好米兰达这时开口:“怎么编舞蹈呢?好像没有适合掌上舞的情节啊。” “化蝶之时应该挺适合的,彩蝶双飞,上下起舞,好好思索一下,如何把翩翩上下表现出来,可能比单纯的掌上舞更动人心弦。” 四个人开始围着剧本忙活,合文郡和涅却又开始闲得无聊,好在德兰卡作为王都,城市又大,各种新鲜层出不穷,倒也值得每天随处逛逛。 四天之后,涅又帮着合文郡乔装了一番,两个人各自顶着一张假脸又出了门,前往王都拍卖行参加拍卖会。 王都拍卖行所在的街道被马车堵得水泄不通,反而便宜了步行的客人们,不过步行前来的客人一般都不是值得拍卖行看重的客户,合文郡和涅进了拍卖场才发现他们在门口领的牌号对应的座位又偏又后,不过周围的邻座倒是都衣冠楚楚。 没有几分财力,也进不了拍卖行的大门。 “刚刚我好像在一辆马车上看到了香舍尔城的标志,谢尔盖的哥哥也来了?”落座之后,合文郡悄声地问坐在他旁边的涅。 “不知道是不是香舍尔子爵本人,不过更有可能是谢尔盖的侄子,贵族爵士在王都都有产业的,按照规矩,大小城主必须安排一名继承人常驻王都,谢尔盖的哥哥有好几个儿子,所以留在王都的必须是其中的一个。” 质子啊? “但愿他和谢尔盖不会碰面。”合文郡低声道。 “碰面也没什么的,谢尔盖估计和他的侄子面对面都认不出对方来,以香舍尔子爵夫人的年纪来算,子爵最小的儿子恐怕也比谢尔盖大十几岁,无论是其中的哪一个,他被送来王都的时候,谢尔盖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 “要这么说的话,香舍尔子爵以前不应该是老子爵留在王都的儿子才对吗,那谢尔盖的母亲作为他的情人,不也是应该在王都生活吗?” 合文郡言下之意,是谢尔盖原本不该出生才对。 “留在王都的孩子,虽然都是有爵位继承权的,但是哪个贵族会把自己意属的继承人送到王都来呢?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啊。” 涅愣了一下,随后附和道:“这句话倒是挺贴切,不过这是哪里的话,好像没听说过。” “是外语。”合文郡再次用他的惯用借口打发了涅。 这时,旁边两个人的窃窃私语吸引了合文郡的注意力:“听说这次国王陛下会亲自到场。” “那这次拍卖会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开始了,这次有什么拍品惊动了国王陛下?” “听说是临时插入的,不过没打听到究竟是什么东西。” 合文郡心中一动——莫不真的是为了冰树的树枝? 难不成在唐克斯城听到传闻,还真的确有其事? 想到此处,他便又竖起了耳朵,想听听那两个人还会说些什么。 “听说国王陛下派了不少人出去到处搜集奇珍异宝,也不知道究竟能不能打动皇帝陛下?” “你也听说了要开战的事情?听说国王陛下为了能不能请皇帝出手调停,天天脑袋疼得睡不好觉。” 这时有另一个人插嘴进来:“都是谁在到处传这些不着边际的瞎话啊?国王陛下为了奇珍异宝头疼是不假,可这跟打仗有什么关系?” “这话怎么说?” 只听那人得意洋洋,小声说道:“国王陛下到处寻找奇珍异宝,是因为我们公国与穆勒公国的两位王子殿下正在追求皇帝陛下的小女儿,国王陛下是为了帮助王子殿下追求帝国的小公主,才会到处寻找奇珍异宝,也不知道是谁瞎编的故事,两位王子争公主,变成了穆勒公国要和我们公国开战,还弄出个子虚乌有的魔晶矿出来,要是真有那个魔晶矿,国王陛下还用头疼?直接把魔晶矿送给公主不就行了,反正等王子殿下娶到了公主,魔晶矿不还是会带回来?”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合文郡与涅对视一眼,都在心里暗道一声这世界上的人可真会编故事,两个王子争风吃醋,竟然能传成两个公国要开战。 涅一直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这些日子他日渐消瘦,一多半却并不是因为冰树树枝的事情,而是害怕被征召入伍,将来死在战场上。 他又不像梅丽卡那样“胸襟开阔”,虽然以为国王陛下派出去的寻宝队是因他而被困在了冰宫里面,但是他当时又没跟那些人打照面,就算真的闯了祸,能追查到他头上来的可能性也不大,顶多就是每天想起来的时候祈祷几句,盼着冰宫的门以后干脆再也不会开启,那些人全部饿死在里面一了百了。 “梅丽卡这回不用做寡妇了。” 合文郡听到了涅悄声的自言自语。 梅丽卡本来就不用做寡妇的,普希金和谢尔盖也不用,你们都还没结婚呢。 合文郡心里暗笑。 第89章 万花大角 国王陛下姗姗来迟,估计是等街上拥堵的马车全都离开了之后才出的王宫。 而那么多马车堵在街上,也是因为这次参加拍卖会的贵族太多。 而贵族来得太多,是因为收到了风声,知道国王陛下会来参加拍卖,想着在国王陛下面前露露脸,套套近乎。 归根结底,好像耽误了国王陛下出门的就是国王陛下自己。 还耽误了本大爷! 合文郡越等越是不快,甚至有些后悔前几天没有干脆点直接把那两枚魔核拿下。 一寸光阴一寸金,浪费老子好多金! 而且浪费了的这金可能还赚不回来了…… 如果德兰卡国王真是冲着冰树的树枝来的,那谁还敢跟他争? 别说许诺给涅的捅破天的价格了,能比拍卖最底价高那么一点,都已经值得偷笑了! 合文郡他们并没有一睹国王陛下风采的荣幸,国王亲临,怎么可能不坐雅间包厢,反而挤在人堆里面与民同乐? 就算拍卖行原本没有雅间包厢,也得给国王陛下现造一间。 国王落座之后,拍卖会也终于开始了。 首先拍卖的,自然都是些价值不高的东西,合文郡想要的咚咚鼠以及犍尼萨的魔核也都排得很靠前,这两种魔兽潜力很高,但是却也不算是非常罕见,再加上追捧它们的人其实并不多,所以最终合文郡只花了六万八千金币便把它们拍到了手,比直接买断便宜了将近一半,这让他的心情变好了许多。 不过,交割物品得等到拍卖最终结束之后才行,拍卖的过程中只会有书记员记下最终得主的座位牌号,买家是不能提前付款交割,离开拍卖场的。 拍卖场里这么多人,只有统一交割才能保持良好的秩序。 这其实也是拍卖行的小小手段,顾客买到了心仪之物后不能离场,只能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拍卖结束,这么无聊的过程自然是会留意一下其他的拍品,而只要顾客留意了其他拍品,说不定就有意参与竞拍。 而且无聊至极的话,也说不定有好事的顾客,闲得没事哄抬拍卖品的价格。 尤其是在自己平时看不顺眼的人竞拍的时候,闲坐的顾客哄抬价格的可能性会更高。 拍卖到中段之后,合文郡还有了个意外惊喜。 他虽然提前拿到了拍卖目录,但是对于魔核之外的商品并没有多加关注,而拍卖师在报价之前,却会详细地介绍拍卖品的细节,在他介绍一套附魔铠甲的时候,合文郡赫然发现,这套铠甲的头盔上镶嵌的,居然是一枚万花大角的魔核! 这套铠甲原本属于前朝的一名将军,不过他的职业并不是战士,而是法师。 穿重铠的法师平常确实不多见,但实际上职业者在装备的选择上其实并没有什么限制,要是喜欢的话,和谢尔盖一样穿着紧身裤出门也是可以的。 实际上,合文郡确实已经在王都的街上发现了穿紧身裤的人,听说是在《年少不老的皮特潘》上演之后开始流行的。 都有人有胆子驾驭这种“美得让人不敢直视”的裤子,法师穿重铠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不过,这对合文郡来说就不是什么好事了,一套头盔上镶嵌了“万花大角”魔核的法师铠,可比一根镶嵌了“万花大角”魔核的魔法棒贵得多。 而且拍卖行也不会把盔甲拆开单卖。 好在对这套铠甲感兴趣的顾客都是把它当成一件收藏品来看待的,所以报价的兴致都不是很高,这才让合文郡以一个比较低的价格把它拍到了手——四十八万金币。 实际上,如果真的是按照装备的价值来算的话,这套铠甲的市场价格是要超过一百万的。 为什么会这么便宜?甚至比市场估价低了那么多? 因为大家都不把它当装备来看待啊。 这套铠甲只适合法师穿戴。 这让它作为装备的价值下降了不少。 它本来是那位前朝的将军量身定制的。 这更是让它的适配人群再度缩减。 因此,这套盔甲的价格就按收藏品来定了,比它的材料成本也没高多少。 主要还是因为那枚“万花大角”的魔核太过稀有,本身价格就不便宜。 “万花大角”是一种变异的大角鹿。 大角鹿这种魔兽本身是没有霸主级的资质的,但是变异后的“万花大角”却能突破极限,成长为一方霸主。 万花大角有龙的血统。 一头彩虹龙“玷污”了一匹大角鹿,就可能会生下一头亚龙大角鹿。 这很难,首先兽性大发的爹必须是彩虹龙才行,而彩虹龙本身就已经够稀有了。 而大角鹿被彩虹龙“玷污”之后,多数生出来的是囚牛,而不是亚龙大角鹿。所谓的亚龙大角鹿,就是一头大角鹿,稍微带点龙的特征。 这还不算完,这头亚龙大角鹿并不是万花大角,它其实连亚龙都算不上,因为它根本没有化龙的可能性。 在这头亚龙大角鹿和普通的大角鹿繁衍了许多代之后,后代体内龙的血脉已经淡得几乎消失的时候,就有可能产出一头变异的大角鹿了。 这头变异的大角鹿才是“万花大角”。 “万花大角”越长大便会越丑,它们的毛皮上会不停地“开花”——长出各色花朵般的图案,层层叠叠,拥挤不堪,无数颜色各异的花朵图案堆在一起,完全只能用“辣眼睛”来形容。 但是越是“辣眼睛”的“万花大角”,实力就越强。 它们和小精灵一样,是天生的法术大师,而且它们还不用像小精灵一样,必须吸收各种魔力才行,就算只吃草,“万花大角”也能领悟各种各样的魔法。 不过,和小精灵不一样,“万花大角”就算实力达到巅峰,也学不会飞行。 合文郡倒并不是因为看重“万花大角”的实力才给李规划这种魔兽变身技能的,他看中的是霸主级“万花大角”的特殊能力——万灵药。 霸主级的“万花大角”产的奶,解百毒,治百病,喝一口长生不老。 喝一口长生不老自然是不可能的,不过解毒治病是真的,“万花大角”的奶确确实实是本应当传说之中才会存在的“万灵药”,甚至连魔蚊的毒素都能解除——当然,前提是能及时弄到“万花大角”的奶。 不过,这“万灵药”也是有缺陷的,它没有办法保存,遇到空气立刻就会失效,必须得直接入口才行。 所以,“万花大角”这种魔兽变身也并不是那么受变形德鲁伊追捧。 而且,“万花大角”有个极其致命的缺点,是变形德鲁伊非常不喜的:它们的角会随着实力的增强越来越大,越来越重,所以它们的行动会越来越不便捷,一旦与什么生物争斗,万花大角就只能化身一座炮台,如果敌人不退走的话,那就只能有一个结果了。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所以,合文郡也并没有指望李学会“万花大角”变身之后大杀四方,他本来就是想搞个随身奶瓶,不,随身药瓶。 至于李是男性这个问题? 不成问题。 “万花大角”无论公母,都是能产奶的。 当然,在李成为一名大德鲁伊之前,甚至在合文郡对“万灵药”有需求之前,他是不会透露安排李学习“万花大角”变身的原因的。 就让李一直误会着吧! 第90章 做生意没点手段怎么赚钱 除了那套头盔镶嵌了万花大角魔核的铠甲之外,别的拍品都没有引起合文郡的兴趣。 而涅一直老老实实地坐着,他看中什么东西也没有钱举牌子。 只是在合文郡竞拍的时候,涅才会扭头报以羡慕中带着一丝古怪情绪的眼神。 不过合文郡也并没有发现。 否则他肯定要猜测涅是不是在打什么鬼主意。 不知道过了多久之后,冰树的树枝终于被摆上了展示台,拍卖行把两根树枝作为了一件拍品,合文郡从冰树上取下来的那根小巧的树枝和李取下来的那条粗壮的、带着分杈的枝干放在一起,显得非常不起眼。 “这是某位大师收藏已久的珍贵宝物,来自唐克斯城附近的冰宫遗迹,从冰树上取下来的树枝……” “而且,这么大的枝干,前所未见……” …… “想必在座诸位中有人还未得知,冰宫大门最近突然异常关闭,而且至今未曾开启,甚至有可能今后也不会再开启了,或许冰宫遗迹中出产的各种奇珍异宝,自此便会成为绝品,再也不复得见!” “而且,冰树的树枝,本来就是除了冰树果实之外,冰宫中最珍贵、最稀罕的宝物,这么大的一条枝干,甚至价值比起冰树的果实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诸位,这可能是获得冰树树枝的最后机会了,还不赶紧出手?” “现在,让我来揭晓这件拍品的起拍价格,一千万金币,每次加价不作限制!” 合文郡被拍卖师的报价吓了一跳!他本以为德兰卡国王亲自到场,这次拍卖也就只能意思意思算了,别说捅破天的价格,拍卖行甚至有可能还会故意压价讨好德兰卡…… 却没想到,拍卖行直接就开了个天价为底,这简直是一点面子都没给德兰卡国王陛下留啊! 不过,这应该也就是最后结果了,许诺给涅的那个捅破天的价格,估计是不可能实现了。 拍卖师报过价之后,拍卖场里一片寂静,知情的倒是知道这东西是国王陛下看中的,不敢开价;不知情的,纯粹是被拍卖行的开价给吓到了。 一千万金币,都够买两颗龙晶了! 神器也就是这个价格了吧? “一千万金币。”一个清脆的声音报了个价格。 合文郡好奇地朝着声音传出的地方望了过去,这么清脆的声音,不可能是德兰卡国王吧? “德兰卡国王陛下出价一千万金币。”拍卖师报价。 原来真的是国王报价? 也对,国王陛下报价,也不需要自己开口。 “一千万金币,有没有人出更高的价格?” 拍卖师问到第二次的时候,一个干巴巴的苍老声音响了起来:“一千一百万。” 所有人都忍不住看向了传出声音的地方,表情愕然,包括合文郡在内。 涅更是张开了嘴巴,眼睛瞪得溜儿圆! 在德兰卡公国的王都德兰卡城居然有人敢跟德兰卡国王陛下叫板? “穆勒国王陛下出价一千一百万金币,还有没有更高的出价?” 拍卖师的话一出口,所有的人都在心里默默骂了一声爹。 这次合文郡的表情也跟涅一样了。 高啊! 实在是高啊! “你跑来我的地盘跟我抢东西,就不怕我趁机弄死你?”那个清脆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合文郡又迷糊了,难道这真的是德兰卡国王的声音? “怕了你不成?你弄一个我看看?你敢谋害我,看皇帝陛下怎么收拾你!” 那个苍老的声音也响了起来。 这穆勒国王怎么感觉都快要死了? “你个小王八蛋,敢拿皇帝陛下来吓唬老子?”那个清脆的声音又道。 “你个老东西,老子就吓唬你了,怎么着?”那个苍老的声音回道。 合文郡更糊涂了,到底谁老谁小? “这声音听着怎么这么别扭?”坐在他旁边的人又悄悄絮叨。 “做国王陛下的侍者真不容易啊,陛下吵架也得做传声筒,这被骂的人恐怕还没记恨国王陛下,先记恨上他了。” …… 听了周围之人的窃窃私语,合文郡才恍然大悟,原来国王陛下连骂人都不用自己张嘴啊! 不对,国王陛下肯定是张嘴骂人了,不过侍者又把他的话重复了一遍而已,要不然国王陛下的侍者自己也不敢开口骂另一位国王陛下啊。 那不真的是不想活了? …… 因为拍卖行的手段,拍卖会最后成了一场好戏,两位国王陛下一边对骂一边抬价,最后竟然把两根冰树树枝的价格抬上了两千三百万。 最终得主是德兰卡国王陛下。 “哼,我本来就是想让你出点血而已,这冰树树枝,我还看不上,我儿子自有更好的东西献给公主殿下。” 最后那个苍老的声音说了这么一句话收场,倒是让合文郡有点不确定了,到底穆勒国王是真的到场了,还是拍卖行狗胆包天,玩了个把戏? 拍卖结束之后,交割物品也等了很长时间,拍卖行先交割了冰树树枝送走了国王陛下,随后才按照身份地位的高下排序,与其他拍得物品的买家一一交割。 而与卖家的交割,是要隔日才会开始的,售出了商品交割款项,流拍的商品或是归还卖家,或是继续寄拍。 次日,合文郡一早便去了德鲁伊公会,他没有炼制魔药的其他材料,而且也没有炼制魔药的经验,空有炼制魔药的配方。 哦,他连配方都没有,使用技能卷轴的是李,知道配方的也是李,要是自己炼制魔药的话,也只能是李自己炼制。 就李那个德行? 合文郡连自己都信不过,能信他? 而且,要从那顶头盔上把那颗万花大角的魔核分离出来,合文郡自己也没这个本事。 那可不是拿刀子撬一撬就能了事的。 魔药要三日以后才能取,而为了炼制魔药,合文郡还额外又付了二十万金,不光兜里再次一贫如洗,还搭出去了一堆金橡实。 果然,无论哪个世界,最便宜的是人,最贵的也是人。 回到旅馆之后,合文郡正躺在床上感慨“钱来钱往人生无常”,忽然听到了敲门声响起,涅在门口问道:“你回来了吗?” “进来吧。”合文郡喊了一声,并没有从床上爬起来。 涅进了房间,转身关上房门,还上了闩。 “你要干嘛?”合文郡听见门闩响动,一激灵从床上坐了起来,警觉地盯着涅。 这家伙可是“劣迹斑斑小渣男”! 第91章 有良心的盗贼 涅没有脱衣服。 所以合文郡忍住了,没有控制魔藤窜出去先下手为强。 他刚刚只是条件反射,一激灵过后也醒觉自己反应过度了——李还在自己怀里睡觉呢,涅能想什么? “给。” 涅走到了合文郡面前,递过来一个袋子。 合文郡随手接过,但是没有打开,直接问道:“这是什么?” “钱啊,两千二百万,拍卖行扣了一百万手续费,不过他们说是还打了折,本来应该扣一成的。” “给我干嘛?钱不是一直都是你在管的吗?”合文郡打开袋子看了看,是薄薄的一叠金币兑换券,面额都是一百万的。 “那两根树枝都是你和李获得的,而且他们也没有一起去冰宫,按照规矩,这钱不用给他们分。” “那你呢?按规矩的话,你分三分之一才对吧?你也一起去冰宫了。” “我自己又不是不清楚怎么回事,获得冰树的树枝我也没出什么力,而且我在冰宫也有自己的收获,那已经足够了。” 就泡了泡那池子,就足够了? 你可真好打发。 “见者有份,拿去吧,你应得的。”合文郡数了八张兑换券出来,“你分七百万,剩下的给他们分一分吧。” 涅没有把兑换券接过去,而是把合文郡的手推了回来:“我真的不能要,而且他们那里也不能分,这笔钱太大,我不好解释它的来历,冰宫的事情最好不要告诉他们,我并没有跟他们说过我们是去了冰宫,只是说我们出城狩猎了而已。” “而且,你要是真的分给我三分之一,这么大一笔钱我也不敢要,我怕以后半夜睡不着觉。”涅接着说道。 “你倒是挺有良心。”合文郡想了想,把兑换券放回了口袋,重新又抽了一张出来:“那收着这一张吧,当是跑腿费还是压惊费随你,要不就当是封口费,你自己留着还是跟他们几个分自己做决定吧,不过你跟他们分的话,借口得你自己编,我肯定不会帮你想办法的。” “那就谢谢你了。”涅迟疑了一下,接过了兑换券,小心地把它折好,然后转了一下身,转回来的时候他的手中已经空空如也。 还转身? 合文郡不由自主地就把心里的话问了出来:“你妈妈是在你的内裤上缝了个口袋吗?” 话说完了他才想起来这世界就没有内裤这东西,他自己都没穿。 果然,涅一脸茫然地问道:“什么是内裤?” “就是里面穿的裤子。” “那上面本来就有口袋啊,不是我妈妈缝的,买回来就有啊。” “算了,当我没说。你把钱藏哪了?” “藏在一个秘密的地方,”涅俏皮地笑了笑,“至于是什么地方我不能告诉你,那是盗贼的秘密。” 太贴身了小心被普希金和谢尔盖发现! 合文郡在心里腹诽了一句。 涅离开以后,合文郡突然有种想去德鲁伊公会把自己的金橡实赎回来的冲动。 不过他还是没傻到真的去,那样可就亏了,他的橡实本来就是没花钱的,而且当货币流通的橡实比购买价要低一些。 这钱该怎么花呢? 合文郡想了一天也没想出来。 去取魔药的时候,合文郡还专门在公会的装备部晃了一圈,结果钱不但没花出去,还又多了一点——被拆掉了头盔上那颗万花大角魔核的铠甲被他以材料价卖给了公会,他需要的只有那一颗魔核,盔甲别的部分对于他来说什么用都没有。 不过,路过材料部的时候,他倒是突然有个想法在脑子里冒了出来,然后进去消费了一番,可惜最后连卖盔甲赚到的钱的零头都没有花出去。 回到旅馆之后,他就把自己闷在了房间里。 涅再次来敲门的时候已经又过了好几天,他一进门就看到李赤裸着身体,半死不活地躺在床上。 可惜,李的关键部位被护裆甲给遮住了,涅脸上不由得挂了点失望。 随后他发现房间的一角多了座小小的豪宅,仔细一看,他从窗户里瞥到了正躺在一张精致的床上呼呼大睡的小精灵。 桌子上还有另一件奇怪的东西,不过看样子还没有完成。 “李怎么了?”涅关心地问道,他发现李的状态好像不太好。 “他在长魔核。” “长魔核?”涅一脸茫然。 “变形德鲁伊学魔兽变身的第一步就是在心脏上孕育一颗魔核,你不知道这个?” “不知道,我没去了解过德鲁伊的事情。” “哦。别太担心,长魔核的时候是这样的,能量被消耗得太厉害,而且他现在已经是高级德鲁伊了,魔核为了配合他的等级会发育得很快,所以看起来会非常虚弱,不过不会有事的,就是有好几天动弹不了,反正我们也要在这里逗留很久,由得他躺着就算了。” “这个又是什么?”涅又指了指桌子上那个奇怪的东西。 它看起来像个风箱,灶台前面用来鼓火的那种。 涅认得用来做鼓风桶的那种材料,那是风箱灯笼,“吓一跳”的果实。 “吓一跳”是一种树,它结的果实是方的,等到果实成熟的时候,会像拉长的风箱一样突然从树上垂下来,要是有人或者动物从树下经过的时候恰逢果实成熟,就一定会被吓一跳,这种树也是因此而得名的。 家里灶台用的风箱其实就是用“吓一跳”的果实做成的。 “没什么,随便做来玩的。”合文郡这回没有仔细解释,“你有什么事?” “没什么大事,就是通知你一声,米兰达他们的剧,就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已经和大剧院谈成了,不过还要花点时间改编润色,之后还要排练,所以我们可能得在这里逗留得更久一些。” “没问题啊,正好李还得躺一段时间。” 床上的李突然急促地喘息起来,涅刚要开口,就见合文郡的手上一道绿光射出,击在了李的胸口。 李的呼吸很快恢复了稳定。 “黛尔勃洛?”涅不确定地问道:“德鲁伊的勃洛系法术不是需要吸收植物的生命力吗?可是这里并没有植物啊。” 他左右环顾了一番,再次把头转向了合文郡 :“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把植物藏在一个秘密的地方了,至于是什么地方可不能告诉你,那是德鲁伊的秘密。” 潘的大豪宅里,一颗玻璃橡实正在莹莹发光。 第92章 王子殿下的泡妞行动需要你们的帮助 在《梁山伯与祝英台》在大剧院上演的第三天,李终于恢复了行动能力,虽然依旧有点虚弱。 为了不影响其他的观众,合文郡这次没再省钱,而是订了个包厢,不过他没让涅从公款里掏钱,而是自己掏了腰包。 省得梅丽卡说三道四。 李一进包厢就瘫在了沙发上,要不是他的技能都是合文郡选的,合文郡真的会怀疑他是不是学了“苍蝇幼虫变身”。 演出一开始,合文郡就闭上了眼睛,免得自己遭罪。 百密一疏,忘了关注服装的问题! 他真的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在离家几万光年的另一颗星星上看到一个穿着紧身裤的梁山伯! 谢尔盖啊谢尔盖! 哪怕你换条裤子,或者在外面套上一条裤子,我好歹能把“梁祝”当成“罗朱”来看…… 该死的紧身裤! 该死的皮特潘! 涅全程也不敢问合文郡到底是怎么了,而李则是认为合文郡最近因为照顾他所以太累了,听到了柔美的音乐困意上涌,忍不住睡着了。 两个人都完全没想到合文郡是因为谢尔盖那条紧身裤太过毁经典所以完全不敢睁眼。 他们又没有刻板印象,完全不觉得有什么违和感,一路看得津津有味,毕竟梁祝的故事确实动人心弦,虽然情节并不曲折离奇,反而还有些平平淡淡,但是却很容易让人产生代入欲望。 爱情来的时候无声无息,不知不觉地就让人难以自拔,就只想与那人长相厮守,不离不弃。 一杯白开水,才最解渴。 只可惜世间多的是不如人意,不是天公作美牵红线,庸人为恶打鸳鸯,就是情感里面掺利益,由始至终忙算计。 谁能真如梁山伯,不问男女只问心? 谁能不妒祝英台,敢为爱情把命弃! 这部剧不温不火,但就是让人心绪不平,不是男人想做梁山伯,女人想做祝英台,就是男人想要祝英台,女人想要梁山伯,反正总能抓住观众的心,只要他们有心。 不过,李这次少有地主动表达意见,在演出结束之后他没头没脑地对合文郡来了一句:“你以后别再给他们弄爱情故事了,米兰达和谢尔盖不适合演情侣。” 确切地来说,是米兰达不喜欢跟谢尔盖演感情戏,更不喜欢与谢尔盖有过分亲密的接触。 米兰达同情谢尔盖,但是她同样也嫌弃谢尔盖,和很多人一样,她不吝惜对人间疾苦付出爱心,但是绝对不会有自己尝一尝的欲望。 该让涅男扮女装去演祝英台才对的,反正这部剧其实并不需要太华丽的舞技。 离开剧院的时候合文郡脑子里一直转着这个念头。 快到旅馆的时候,他们被几个人拦了下来。 来人彬彬有礼,但是却以不容拒绝的态度请他们随之去拜访某位大人物。 难道又是皮特潘?但是看样子这些人不像是牧师或是神殿骑士啊?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合文郡他们几人登上了来人准备的马车,准备“自投罗网”,要不是想对有良心的小盗贼讲讲义气,合文郡说不定会选择当街干翻几个人跑路。 不过涅可能跑不掉。 而且对方说了,梅丽卡他们几个,也另外有人去请了。 嗯,涅的大二三连带着小姨子都被一网打尽了,连“昔人已乘黄鹤去”都做不到,涅就算也能趁乱逃走,恐怕也只会成为孤家寡人…… 合文郡除了讲义气之外,倒还有别的算计,他可不会认为梅丽卡见到这种阵势,会忍住不告诉对方“我爷爷可是龙角城的德鲁伊公会会长大德鲁伊马修大师”。 这又不是在野外,听过这话,什么人也得掂量掂量马修是能变龙还是养着条龙吧? 谜团很快被揭晓了,他们被带到了王宫,在马车的窗户里看到王宫的大门时涅差点就跳车了。 “慌什么?” 合文郡自然知道涅在慌什么,但是他不认为国王陛下知道他们应该着慌。 要是因为冰树树枝,或者是被困在冰宫里的那些家伙,国王陛下也不至于隔这么久才来“请”他们——能查出来的事情都会很快查出来的,很长时间都查不出来的事情除了真的查不出来只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根本不想查。 再说要真的是为了那件事,国王陛下可不会这么客气,还请他们坐马车。 夜深人静的时候,合文君见到了德兰卡国王与他的“代言人”。 首先出场的是德兰卡陛下的代言人,他的声音合文郡与涅都记忆犹新,毕竟在拍卖会上这个声音可是一边报价一边侮辱穆勒国王来着。 李有没有印象倒是难以肯定,他那时候有没有关注拍卖行里的闹剧都挺难说。 “诸位不必惊惶,国王陛下此次是有事想请,请稍待片刻,国王陛下马上就到。”声音清脆的侍者本来面目却是个比谢尔盖的身材还好的彪形大汉,让合文郡有些怀疑他是不是“下面没有了”。 可是没听说过这个世界进宫需要切棍棍啊,在游吟诗人传唱的那些故事里面,还有很多国王甚至是皇帝的小伙伴用它来给陛下做贡献的描述呢! 合文郡以前可是在灰喀的穷人堆里面打滚的,他接触的那些游吟诗人,可不会只摆弄高雅艺术。 而且整个伊兰公国就没有什么属于高雅艺术的专有场所,连大剧院都没有,在小酒馆里面编排伊兰国王陛下都没什么人管,谁叫他们都是德鲁伊? 做了就不怕别人说,没做也不介意别人说,德鲁伊认为人的嘴巴是管不住的,这是个自然定律。 这个认知合文郡是不赞同的,他很清楚,人的嘴巴都是能管得住的。 他来自另一颗星星。 按照另一颗星星上的审美观,德兰卡国王陛下应该是个卖猪肉的才对,他身材很胖,几乎看不见的脖子上架着个大头,一头红发油腻腻地贴在脑袋上,小眼睛蒜头鼻血盆大口厚嘴唇,腮帮子上还有一个大痦子,上面还挂着一撮长长的毛。 见到国王陛下的同时,合文郡就觉得自己大概明白为什么小王子想追小公主得下那么重的血本了。 他要是长得随了爹…… 而且,合文郡还挺纳闷,现任的德兰卡又不是初代,这么多代下来靠着王后陛下改良基因都足够让孩子变好看了啊,哪怕比不上李,比不上谢尔盖,连普希金都比不上,最起码应该比涅强吧? “希望诸位能出一份力,帮助我的小儿子朋追求皇帝陛下的小女儿。” 寒暄了一大通废话之后,德兰卡国王终于说出了他的目的。 难度系数有点大啊! 合文郡的瞳孔瞬间扩张。 第93章 分道扬镳 涅似乎没有想过,自己和梅丽卡会被德兰卡国王陛下拆散,以至劳燕分飞,各奔东西。 说得严重了些,他只是要与梅丽卡“短暂”分离而已,至于这个时间到底有多长,那就得看德兰卡公国的小王子朋什么时候能获得格兰蒂亚帝国的小公主萨兰雅芳心暗许了。 “真是抱歉,追求小公主的期间,朋的身边,是不能出现其他的姑娘的,两位漂亮的小姐,我会派人把你们送回马修大师的身边。” 涅本来也想跟着回去,谁知道德兰卡国王陛下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打听到他在讨女孩子喜欢这方面很有一套,明言想让他为王子殿下的追求大计出谋划策。 合文郡觉得德兰卡国王还是有点草率了,别到最后王子殿下还没有把小公主泡到手,自己先被涅给拿下了…… 至于国王为什么会把他和李也安排在这个“泡妞小分队”里? “合大师太过谦虚,我都已经派人了解清楚了,无论是吉他这种乐器,还是掌上舞、肩上芭蕾,年少不老的皮特潘、梁山伯与祝英台,这些都是合大师的惊人之作,萨兰雅公主殿下最喜欢艺术,有合大师在旁协助,我的小儿子自然能轻而易举地击败穆勒家的小狗。” 合文郡当时就很想提醒德兰卡国王,无论是穆勒家的小狗是小奶狗还是小狼狗,都会是王子殿下的劲敌,他可不敢保证什么! 在泡妞这种事情上,小狗无敌啊,能和小狗抗衡的,只有钱多多的“老”大叔。 而对象如果是帝国的小公主,钱多多的“老”大叔再老都是敌不过小狗的…… 而比小狗更加厉害的,只有富二代小狗! 但愿德兰卡陛下嘴里的“小狗”只是随便说说而已,最好穆勒国王的小儿子既不是小奶狗,也不是小狼狗,只是一只舔狗。 不过从德兰卡陛下的尊容来看,更加可能的是舔狗竟是自家主公了…… “普希金先生负责教授朋弹琴歌唱,谢尔盖先生可以辅导他舞蹈,你的演出我也看了,很有才华,而且,据我了解到的情况,谢尔盖先生饰演的皮特潘,更是让观看过你演出的人赞不绝口。” 普希金和谢尔盖受宠若惊,光看他们两个的表现,合文郡都觉得就算小王子追不到小公主,普希金和谢尔盖说不定都愿意帮国王陛下把小公主给绑回来。 合文郡觉得还是自己够冷静,他自己都佩服自己,能在德兰卡国王面前神态自若地问出来“不知道国王陛下能给我们什么好处”这句话。 而德兰卡国王反问的那一句“不知诸位想要什么好处”,让他在合文郡的印象里面更像一名猪肉佬了。 一听就是惯做生意的。 这一反问,如果对上的是别人,说不定还心里还掂量一下,开口要价也要稍加犹豫,把自己的底线降上几分。 但是合文郡却不管这些,直截了当地问道:“阿努比斯、芬里尔、执夷、迦楼罗、阿豸达哈栖、魔蚊、咕咚、龙的魔核,陛下有吗?” 这一问,问出来一枚执夷的魔核,国王陛下还答应直接请德鲁伊公会的人将它制成魔药。 这东西可够稀有,国王陛下可是大出血了。 要真说起来,执夷这种魔兽,比万花大角还稀有。万花大角的出现虽然条件苛刻,不过在很久很久以前,德鲁伊曾经人为地干预过彩虹龙与大角鹿的爱情故事,所以今时今日,大角鹿群里也屡有万花大角诞生。 而执夷就不同了,它们纯粹就是魔熊自然进化的结果,数量稀少。 若不是它们实力强悍,而且魔核用途稀少,执夷的魔核,恐怕比魔蚊的魔核还要更贵。 当然,最贵的,依旧还是龙的魔核。 这倒不是因为龙的魔核太过稀有,实际上,龙的魔核之所以最贵,并不是市场经济的作用,而是由于计划经济——龙的计划经济。 龙允许人类交易龙皮、龙角、龙骨、龙血、龙晶等商品,但是有个苛刻的要求,这些东西的价格,必须在同类材料之中,价格最高! 这是龙的面子问题。 合文郡给李预定“执夷变身”这个技能,也不是因为执夷实力强悍,而是看重执夷成长到霸主级之后获得的特殊能力“万物皆为食”。啥都咬的动,啥都吃得下,这就是霸主级执夷的特殊能力。 当然,霸主级的执夷能不能咬得动谢尔盖的紧身裤,这倒是个问题。 其他人倒是没有合文郡这般的胆量,不过他们也提前获得了令自己满意的报酬,德兰卡国王允诺找人为涅的匕首与普希金的吉他进行附魔,而谢尔盖获得的奖励有点特殊——德兰卡国王封了他一个不世袭的男爵爵位,并且承诺,如果小王子朋能够成功追求到萨兰雅公主的话,这个爵位将变成世袭的谢尔盖男爵。 这也就是说,谢尔盖可以脱离香舍尔子爵家族,以名为姓,开创谢尔盖男爵家族,自立门户,从此和香舍尔这个姓氏一刀两断。 这并非是谢尔盖请求的,而是德兰卡国王主动提出的。 对于德兰卡来说,这只是一个不要钱的爵位而已,但对于谢尔盖来说,这可是无价之宝。 就算小王子追求萨兰雅公主失败,谢尔盖以后只要不结婚生子,他就算已经与香舍尔这个姓氏一刀两断了;而如果小王子成功追求到了萨兰雅公主,谢尔盖的子子孙孙,也都将与香舍尔家族再无瓜葛。 说实话,涅和普希金还挺羡慕谢尔盖的,他们也都是无姓之人,如果也能获得爵位的话,他们的后代,以后也可以用涅和普希金来作为姓氏了。 当天夜里,四个男人便目送两个女孩子被人护送着出了城,国王陛下派了高手护送,应该也不用担心梅丽卡姐妹的安危。 反正她们两个出了什么事的话,德兰卡国王也得想想怎么跟大德鲁伊马修交待;说不定两姐妹倒不成大问题,她们两个带走的那个空间背包才更难交待。 而五个要被派去格兰蒂亚城协助小王子追女孩的男人,则是留在了王都,为前往格兰蒂亚做准备。 准备什么? 他们必须要学习如何才能不丢人啊! 首先他们的衣服是都得重新做的,而且还得做很多套,他们现在的衣服唯一不会失礼王家的只有谢尔盖的紧身裤,但是谢尔盖的紧身裤也太性感,在格兰蒂亚最好能不穿就不穿。 不穿当然是不可能的,谢尔盖最多只会答应在外面再套一条裤子。 而且,王家的礼仪,他们也必须是要认真学习的,包括李也一样,在正式场合,变形德鲁伊是不能以变化后的形态示人的。 这可挺折磨李的,他学礼仪的时候很想去问问国王陛下他能不能假装是合文郡的魔兽同伴,让他在格兰蒂亚一直保持做条狗都行。 “做狗不是不行,但是王家的狗也是要遵守礼仪的!”负责监督他们学礼仪的那名侍者,就是声音清脆体格魁伟的那一位,以此话如此冷冷地回绝了李。 为了偷懒,拿到“执夷变身”的配套魔药之后,李完全不顾自己还在虚弱状态,迫不及待地就喝了下去,然后开始躺尸。 “没关系,合大师到时候留意一下就是了,正式场合把李大师藏起来不露面也不是不可以。”德兰卡国王倒是不太在意,不过言下透露之意,李能变老鼠这事情,他已经查清楚了。 又在王都折腾了近十日之后,合文郡他们才被送上了飞艇,随行护送的还有两名大法师,分别坐镇在其他的两艘飞艇之上。 为了帮小王子朋追求萨兰雅公主,德兰卡国王可真的是下了重本,连飞艇都出动了三艘,而三艘飞艇上还不知道装了多少宝贝,否则也不用再出动两名大法师来坐镇了。 如果只是运送几个小帮手,估计德兰卡国王只会请德鲁伊公会派几个人了。 第94章 ggyz,dd&p 格兰蒂亚帝国的王都也叫格兰蒂亚,与帝国的皇帝同姓。 这里四季如春,依山傍水,风光秀丽。 格兰蒂亚城分为内外三层,最内层是皇帝一族的居处,最外层是百姓生活的区域,中间一层则是三大公会、神教、常驻军以及贵族们的地盘。格兰蒂亚城的最外一层是没有城墙包围的,城墙建在中城的边缘。 皇宫自然也有高墙防护。 而格兰蒂亚的百姓,其实也多半都是皇帝麾下的军户。 这座城几乎全民皆兵,都是格兰蒂亚皇帝陛下镇压四方诸侯国的依仗。 德兰卡公国派出的三艘飞空艇是降落在中城内的,不过从飞空艇上下来的众人却并没有在中城落脚,除了一名不起眼的侍者带领着合文郡他们几个人进了内城之外,其他人居然又原路返回了。 “他们是公国的常规军战士,是不能在格兰蒂亚城逗留的。”侍者是如此解释的。 这名侍者是德兰卡公国的小王子朋殿下早早派来等候的,德兰卡国王已经提前通知过了朋,在他们到达之前,朋已经帮他们办理好了身份证明,几个人现在的身份是朋的侍者。 各个公国被留作质子的王子们,也都是生活在皇宫之中的,格兰蒂亚的皇宫很大,分了许多个区域,除了皇帝一家之外,皇亲国戚也都是生活在皇宫之中的,他们与公国的质子们一样,各有宫殿居所。 这些宫殿与皇帝一家生活的内宫以园林相隔,整座皇宫中的所有人,都可以在这园林之中自由活动。用合文郡的观点来看,这座园林,就是皇宫里面所有人“搞事情”的地方。 “他们也不怕搞得事情太多了?这可是皇宫,这么开放?”侍者介绍的时候,合文郡忍不住轻声嘀咕。 各个公国的宫殿是按照各自的版图位置来建造的,所以,德兰卡宫的位置处在皇城的边缘上,而它的附近,是穆勒宫与希菲斯宫,德兰卡公国与这两个国家相邻接壤,穆勒公国在德兰卡的西北方,希菲斯公国在德兰卡的西南方。 德兰卡公国的小王子朋,跟自己的情敌穆勒公国的王子曼德拉是邻居。 所以,合文郡他们在抵达格兰蒂亚的当天不仅见到了朋王子,还已经远远地领略了曼德拉王子的风采。 朋是小狼狗,曼德拉是小奶狗,而格兰蒂亚的小公主萨兰雅…… 她可能才是德兰卡国王陛下的亲生女儿。 这是合文郡在朋展示了萨兰雅公主的画像之后得出的结论。 但是,就算萨兰雅公主是佩奇姑娘,小狼狗和小奶狗也还是得使出浑身解数来争夺,谁叫人家的爸爸是皇帝陛下? 这可不是李的爸爸能比得上的。 朋和曼德拉两个人,谁能娶到皇帝陛下的“掌上名猪”,谁就能一步登天,本来他们两个可是连做公国国王的资格都不怎么够的。 哪个公国的国王会选择送去皇帝陛下身边的质子做继承人? 和萨兰雅公主比起来,朋能够证明他是德兰卡国王亲生儿子的就只有那一头红发了。 他的长相介于谢尔盖和普希金之间,比涅帅很多。 他的个子也比涅高了不只一头,涅的个子稍微有点矮,这让他很有盗贼相。 不过他的职业让他在追求萨兰雅公主殿下的竞赛中稍微有点弱势,小王子是一名高级武斗家,算是战士职业中比较稀有的品种,精通各种武器的使用,并且在空手格斗方面非常突出,可以说穿上重铠就是骑士,脱了铠甲就是剑士,背上长弓就是弓箭手,跟刺客的区别就是不会隐身…… 他的小狼狗气质也是从此来的。 只可惜萨兰雅公主是个多愁善感的文艺青年…… 这让曼德拉的职业占了点优势。 别误会,曼德拉可不是游吟诗人,哪个贵族子弟会就职游吟诗人?更别说他还是个公国王子。 当然,他也不是在武力值上占了优势,在格兰蒂亚,哪个贵族的子弟会就职德鲁伊?尤其是变形德鲁伊。 曼德拉是个牧师,生命神系生之曙光欧若拉的中级牧师,最擅长的是救死扶伤,施展神术时会伴随着各种颜色的绚丽光芒,特别能吸引文艺青年们的喜爱。 当然,这并不足以让他以绝对的优势击败只会打架斗殴的朋。 萨兰雅毕竟是公主,小把戏是不足以打动她的心的。 公主们只有在故事里才会可爱、单纯、温柔、善良、不谙世事、天真无邪,而真正出生在王室里的姑娘们其实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该懂的她们都懂。 萨兰雅公主自然也是该懂的都懂,而且她也没有故意表现得像故事里的假公主们一样,否则她也不会在公国的王子里面挑对象,找个自己喜欢的普通人或是小贵族嫁了不就行了? 她还是在乎自己未来的生活的。 不过在此之上,要是能挑个合乎心意的王子,不也更好? 朋和曼德拉其实已经算是在诸多公国的王子之中脱颖而出了,不过在他们两个之中究竟要挑哪一个,萨兰雅公主现在有点拿不定主意。 打开门小奶狗不错,关上门小狼狗更香。 朋和曼德拉自然也不是傻子,身边更是有不少聪明人帮着出谋划策,所以,小狼狗现在想变得奶一点,小奶狗现在想变得狼一点。 在这个问题上,朋好像占了点便宜,狼狗兑奶好像要容易一些。 当然,这也只是其中的一方面而已,另一方面,追女孩子吗,当然是要有所付出的,付出的同时不也能让女孩子看到未来的幸福生活到底是什么样的吗? 普希金和谢尔盖到了格兰蒂亚之后就立刻上岗了,朋对音律是一窍不通,跳舞和“跳武”也不是一回事。 不过他有武术底子,学习舞蹈倒是能少费点工夫。 涅的主要任务,就是跟一群谋士一起参谋什么样的手段才能让朋在萨兰雅心里份量更重。 而合大师要做的,就是再想点好故事出来,这样朋就有更多的借口去接近萨兰雅了。 这也成了合文郡窝在房间里不出来的好借口。 第95章 王子和公主其实也挺穷的 朋对合文郡暂时逼得没那么紧,他不仅要学习怎么弹吉他,学习怎么跳舞,而且本身他也已经有了一些可以吸引萨兰雅注意的东西了。 《年少不老的皮特潘》和《梁山伯与祝英台》,都是可以直接拿来用的。 估计曼德拉也没脸用这些来吸引萨兰雅,要是他敢用更好,朋可以光明正大地拆他的台。 这也正好让合文郡有时间把他做了一半的东西完成,被德兰卡国王请走的时候,他的手风琴才研究了一半的进度,而之后一直也没有时间继续。 而李则是在床上继续呼呼大睡,他依旧处于虚弱的状态中。 唯一没事干的就只有潘,德兰卡宫里面连只老鼠都没得给它骑,而把它放到花园里面自己去玩,合文郡却还是不放心。 所以,没得捣蛋的小精灵每天也都躲在自己的“豪宅”里面不出门,不过,它偶尔会把合文郡制作手风琴的时候弄出来的边角料拖回合文郡给他做的那个房子里面去,也不知道在干什么。 在抵达格兰蒂亚一个多月之后的一天,朋正式邀请了萨兰雅来德兰卡宫做客,说是要给公主殿下一个惊喜。 午饭之后约莫过了两个小时,萨兰雅带着她的女侍卫们大驾光临,合文郡他们也第一次亲眼目睹了公主殿下的真容。 说实话,当初合文郡在心里对萨兰雅给出的评价其实是有点过了,即便公主殿下才真的是德兰卡国王的亲生骨肉,那她的母亲至少也算是个五官端正的小美人。 萨兰雅穿着一条华贵的米白色蓬蓬裙,这让她显得并没有那么胖,反而有些丰腴贵气,腰部的赘肉可能是被束身衣包裹住了,即便坐下之后也显得一样平滑,并没有赘肉突出来,而她的胸部则是成了最大的亮点,鼓鼓涨涨异常饱满。 朋在接待萨兰雅落座之后就匆匆离开了,说是要为给萨兰雅准备的小惊喜去准备一下。 当音乐响起来的时候,合文郡就知道朋给萨兰雅准备了什么惊喜,不过他挺纳闷朋为什么不陪着萨兰雅一起看。 谢尔盖再一次辣坏了合文郡的眼睛,不过,为了搞清楚朋在弄什么玄虚,合文郡强忍着这一次没有闭眼睛。 谢尔盖长得确实俊美,但是却并不是偏阴柔的那种啊,而且他的身材还那么魁梧,套上一条裙子演祝英台,这合适吗? 合文郡只能在心里告诉自己:忍忍吧,等一会祝英台就变成男的了。 剧情很快推进到了祝英台入学的时候,朋在弄什么玄虚也终于揭晓了。 他亲自上阵去饰演梁山伯了。 接下来的画面倒是异常和谐,除了演员们的服装之外。 算了,当“罗朱”看吧。 可能是朋找人对剧本做了些改编,关于女性角色的部分被删掉了不少,而当必须要有女性角色出场,例如祝英台的母亲、丫鬟,朋都选择了男人来反串。 合文郡倒是知道这是因为什么原因,虽然他总觉得这挺没必要——德兰卡国王就是因为要防止王子身边出现别的女性,所以才把梅丽卡姐妹送回了龙角城。 而朋居住的德兰卡宫里,也找不到任何一名女性。 不知道曼德拉住的穆勒宫里面是不是一样。 这倒是能让公主殿下觉得朋在男女关系方面洁身自好,不过以这个世界贵族们的风气,合文郡总觉得这可能会让萨兰雅误会朋“弯弯的”,喜欢“月亮”。 要不要抄一首《弯弯的月亮》送给朋? 萨兰雅一直看得很入迷,到梁山伯吐血身亡、祝英台哭坟这两个片段的时候,她似乎还悄悄地用帕子擦了擦眼睛。 不过,合文郡却留意到她旁边那个与她年纪差不多大、容貌俊秀的侍女,在所有人都感动得热泪盈眶的时候,却依旧毫无表情,一脸冷冰冰的。 这小侍女挺特别的啊! 普通贵族们的贴身侍女,看到这种爱情悲剧的时候,不应该更加感同身受才对吗?她们作为连命运都不能自主的人,难道不更应该向往这种敢爱敢求的生活? 而且,她长得有点太漂亮了些吧? 萨兰雅会选择这样的女孩子做她的贴身侍女? 不过,这跟自己好像也没什么关系。 表演结束之后,萨兰雅并没有等朋回来,突然站起身来匆匆地带着她的女侍卫们离开了。 朋兴冲冲地捧着一个盒子回来的时候,等待他的只剩下空无一人的宴会厅。 “萨兰雅呢?”朋对着宴会厅的墙喊了一声。 宴会厅是有夹层的,合文郡刚刚就是坐在宴会厅夹层的暗室里面,观看了朋和谢尔盖他们几个的演出,朋可真的是把能用上的人都用了,涅和普希金在剧中分别扮演了祝英台的母亲与父亲。 好像角色颠倒了! 合文郡当时按照自己曾经的了解在心里做了如此判断,不过他继而又觉得也说不准,谁说叫得厉害一点的就一定是被动的那个? “公主殿下看完你的演出就匆匆离开了。”合文郡打开墙壁上的暗窗回答了朋。 他刚刚就是唯一一个在暗室里面看演出的闲人,其他的人可能都被朋拉去做演员了,德兰卡宫里面可能只有他和李闲着——李还躺在房间里面睡大觉。 “她难道是不喜欢我为她准备的惊喜?我连礼物都没有送出去。”朋失望地放下了他抓着盒子的手。 “她好像挺感动的,可能是因为流泪了弄花了妆,所以才提前走了吧。” “是这样吗?” “根据我的观察,应该是这样的。” “那就好。”朋松了一口气,脸上又露出了笑容。 “你准备送她什么来着?”合文郡打听了一句。 “一颗犹格之珠。”朋打开了盒子给合文郡展示。 “这礼物稍微差了点吧?国王陛下不是给你带了不少宝贝来的吗?” “送礼物也不能一开始就送那些最贵重的啊。” “可是萨兰雅作为公主,应该也不缺一颗犹格之珠吧,她甚至有可能拥有更高级的空间装备。” “不,你有点太不了解王室了,即便是一名帝国公主,她也顶多是不愁吃不愁穿而已,想想看,她一直住在这皇宫里,要珍宝有什么用呢?皇帝陛下顶多只会赐些普通的宝石给她,至于皇家的宝物?那是属于皇帝陛下的,又不属于她。” 朋有些意兴阑珊地继续说道:“就像我一样,德兰卡公国的宝物,那是属于我父亲的,又不是属于我的,要不是这次我要追求公主殿下,父亲送来的这些东西,我连摸一下都不可能的。” 第96章 迟到的下马威 隔日,朋很不要脸地又邀请萨兰雅来了一趟。 这次他倒没准备什么惊喜,单纯就是陪着萨兰雅喝了个下午茶。 合文郡本以为朋是准备打蛇随棍上,跟萨兰雅联络一下感情,却没想到小狼狗在萨兰雅准备告辞的时候把一个让他眼熟的盒子掏了出来…… “这是我昨天就准备送你的礼物,不过你提前走了,所以今天我才又把你请来,就是为了把它交给你。” 朋说这句话的时候,合文郡觉得小狼狗是不是脑子有点短路。 下次你给萨兰雅准备“惊喜”的时候再送不好吗? 还能省一件礼物! 这么着急忙慌地隔天就把人叫过来,就为了把昨天没送出去的礼物再送出去? “一颗犹格之珠?”萨兰雅果然是位皇家公主,穷归穷,见识可是不凡。“这么贵重的礼物,真的要送给我吗?” “当然!” “那怎么好意思呢?”萨兰雅嘴上客气,胖胖的小手却飞快地把盒子盖上,递给了身边的漂亮侍女。 她圆圆的脸蛋上露出的喜悦笑容,完全出卖了她的内心。 朋也因此激动不已。 不过,当萨兰雅离开之后,合文郡就有点开心不起来了——朋催货了。 “你不是还有一出年少不老的皮特潘吗?” “那个剧太孩子气了,而且我练不来那个什么肩上芭蕾,把肩上芭蕾去掉的话,又很难吸引公主殿下。” “你可以演皮特潘啊,让谢尔盖跳肩上芭蕾就行了啊。” “我可是公国的王子,怎么能让谢尔盖踩着我的肩膀跳舞?” 好吧,这确实有点不妥,关起门来朋让谢尔盖压都没有问题,但是在萨兰雅面前,朋还是要注意自己的身份和形象的。 “那你先学弹吉他啊,下次唱情歌给萨兰雅听就好了。” “进度太快,这件事情应该留到差不多十拿九稳的时候再干。” “那……”合文郡也想不出别的借口来了,只好答应交稿:“过两天给你。” “还得过两天,不行,明天你就得给我把故事交出来。” “那么着急做什么。” “着急吗?都这么多天了啊!而且你把故事交出来以后,我还得找人编剧本,写歌曲,我还得排练,还得设计服装,这些都得花不少时间的,我准备过几天就再约萨兰雅呢!” “这么着急也不好,你起码隔半个月再给她演节目,隔一个月以上最好。” “那怎么行!” “你可以找别的借口约她啊,比如跟她喝茶,带她去中城的大剧院看演出什么的,顺便还能试探一下她对你的好感有没有更进一步。” “这倒也是,不过你明天还是得把下一个故事交给我!” 没办法,合文郡只好匆匆忙忙回自己的房间赶进度了,说实话,他这段时间根本就没有想过下一个交给朋的故事应该是什么。 不过,当合文郡打开房门,看到依旧在床上躺尸的李之后,他的灵感立刻就闪现出来了。 第二天一早,他顶着黑眼圈把写好的故事大纲交给了朋。 自然德鲁伊确实因为“悠久耐力”这个被动技能,可以长时间不睡觉,但是照样会长黑眼圈,合文郡在野外“带孩子”的时候,他眼圈每天都跟化了烟熏妆似的。 每天晚上守夜的几乎都是他…… 这是冒险团的法则,当队伍里有自然德鲁伊或者变形德鲁伊的时候,守夜的一定会是德鲁伊。 合文郡是个挺守规矩的人,而且他非常讨厌不守规矩的人,尤其讨厌那些自己定了规矩然后自己不遵守的人。 在他被送离母星之前,因为这个,他讨厌的人有很多——他爹他妈、他爷爷奶奶、他的班主任们、他的校长们、他的家教老师们、电视剧里的那些老板们、电视剧里那些高层、电视剧里那些中层…… 他的母星几乎到处都是他讨厌的人。 当然,在即将被送入太空前的那一年里,他就已经不再讨厌他的爷爷奶奶和父亲母亲了。 爱都已经快来不及了,又怎么还会讨厌? 不过,他不再讨厌的也仅仅限于他的爷爷奶奶和父亲母亲,其他的人,照样讨厌! 谁让他们不守规矩! 说起来,他的母星在这方面也挺悲哀的,从孩子小的时候就培养他们守规矩,而等到孩子们长大了,社会却处处怂恿他们不守规矩。 孩子们小的时候,他们学到的是“要做个老实人”。 而孩子们长大了,在社会上学到的是“做老实人只会被人欺负”。 不过,合文郡现在似乎也已经有能力做个“不被欺负的老实人”了。 “我们先说好,下次该什么时候给你新的故事。”在把大纲手稿交给朋之前,合文郡瞪着自己的熊猫眼跟朋谈条件。 “半个月之后!” “不行,太快了,你以为我脑子里都是洞啊,半个月就能给你想出来一个新故事?而且这个故事还必须能吸引萨兰雅?” “什么叫脑子里都是洞?” “这个你不用了解,你只需要知道半个月不行就可以了。” “那二十天?” …… 讨价还价最终定在了一个月的时间,而在时间截止之前,朋不能以任何理由打扰合文郡。 否则,合文郡有权利以自己的方式教训他! 王子殿下又怎样? 没过几天朋就被合文郡用魔藤抽了一顿,理由是他不守约定,竟然想请合文郡参加下一部剧的演出! 这是一场吓坏了涅他们几个的大战! 在朋请的幕僚们把剧本完善了之后,隔天的清晨时分,正在睡懒觉的合文郡就被朋打发涅请到了宴客厅。 “这部剧的演员需求有些太多了,我的人手不够。”朋一开始态度还是蛮好的。 “那关我什么事?”合文郡却因为被人吵了睡觉,起床气有点大。 “我的意思是,合大师你能不能帮个小忙,来客串一个小小的角色呢?” “我们可是讲好了规矩的,你不能在我构思的期间打扰我。” “这怎么能算是打扰呢,只是请你帮个小小的忙而已。” …… 双方一直也就是扯皮而已,直到朋说出了合文郡最不想听到的那句话:“我可是王子!” “要不这样,我们两个打一场,要是你赢了,我就听你的。”合文郡听完那句话之后,笑嘻嘻地给朋下了个套。 “一言为定。”脑子短路的王子立刻就上当了。 王子大人到底是确实有点穷,还是觉得不用认真应对这场战斗,合文郡并不清楚,他换好衣服带着潘来到德兰卡宫演武场的时候,发现王子殿下只穿了一套普通的战斗服。 不过,他的手腕和小腿上倒是都戴着类似金属材质的护具。 站定位置之后,合文郡从口袋里摸了一艘纸做的小船出来,递给了潘,然后吩咐了一句:“自由发挥,注意安全。” 潘站上了小纸船之后,小船嗖地一下从合文郡的手掌里飞了出去,随后一枚小火球对着王子殿下的脸直接轰了过去。 “别打他的脸,打坏了就泡不成公主了。”合文郡赶紧大声补了一句命令。 “你也太瞧不起我了,一个这么大点的小火球能奈我何?”朋冷笑一声,抬起右手直接挡住了火球。 随后,火球就直接爆炸了。 威力稍稍有些惊人,不过对于一名高级战士来说也不算什么,只是把朋的脸炸黑了而已。 毕竟潘现在以后只是初级。 不过,王子殿下的面子有点挂不住了,他直接使用了“卖塞尔夫附魔术”,周身腾起了虚幻的气流,直接冲向了合文郡。 王子殿下应该也是有个好老师的,战斗判断能力很不错。他倒并非是想着擒贼先擒王,而是已经发现潘的实力不强,顶多只能对他造成一些骚扰罢了。 对付自然德鲁伊,擒贼先擒王是没有用的,自然德鲁伊又不是召唤师,先干掉他们反而可能会让战斗更加失控。 自然德鲁伊的魔兽伙伴可不是召唤来的,就算主人死亡也不会消失,反而会因为被解放了不受控制,变得兽性大发。 当然,亚人种是不会爆发兽性的,它们被解放后第一时间都会想着逃跑。 冲向合文郡的同时,朋抬手对着合文郡来了一招“合气弹”。 这其实就是法师的“奥术飞弹”最早的形态。 最早出现的职业是神职者,受到启发之后,人类创出了战士一系的技能,之后,法师从战士职业脱胎而出,之后,法师中又诞生了德鲁伊。 德鲁伊合大师把手一抬,一道“寒冰屏障”挡住了朋大师施放的“合气弹”。 “寒冰屏障”也出现了裂痕,随后被第二枚“合气弹”击破。 朋毕竟也是高级战士,“合气弹”又是战士技能里威力比较高的。 它可是“奥术飞弹”的前身,而奥术系法师的飞弹,威力可比“元素飞弹”强多了! 甚至有的奥术系法师一辈子就只学这一个单体攻击技能。 一名大法师施放的“奥术飞弹”,直接可以炸塌一座坚固的房子。 朋正想要施放第三枚“合气弹”,却见到一束“冷冻射线”迎面而来。 “冷冻射线“的威力不如“速速冷冻”,但是它可以不用身体或是魔杖接触敌人。 朋一个闪身避过了冰蓝色的射线,不过,迎接他的,是兜头而来的一张巨大的冰网。 “你学这么多效果相似的技能做什么?”朋右臂一挥,一道半月斩击穿了冰网,闪身穿过的同时口中大喊。 “我乐意,你管得着吗?” 合文郡抬脚往地上一跺,脚下出现一片寒霜,须臾之间就结成了冰,飞快地向四周蔓延开去。 “冰封大地”。 朋刚一踏上冰面,就感觉自己的脚底有些发麻。 “冰封大地”不但能使地面结冰,让敌人打滑,而且凝结在地面上的魔法冰还会释放恐怖的寒气。 “想让我滑倒?你也太小看我了。”朋大喝一声,一脚“震地踏”重重地跺在了冰面上,踩出了一道道裂痕。 随后,他双脚腾空,两腿连踢,每次踢击脚尖上都会射出一道小型的半月波纹——“飞燕连环踢”。 这些小型的半月斩都击在了核文郡面前出现的一座冰屋子上,“因纽特豪斯”功能多样。 随后,合文郡刚刚搭好的冰屋子突然爆了开来,炸成了一片冰渣,紧接着,狂风突起,这些冰渣被风雪裹挟着向朋冲了过去。 “因纽特豪斯”接“爆冰术”再接一招“暴风雪”,合文郡用一套连续技反守为攻,而且他用的还全是非攻击技能。 “爆冰术”的效果仅仅是击碎冰块而已,而“暴风雪”除了干扰敌人的视野,通常也没有别的用处。 但是当“暴风雪”里面裹挟了碎冰块的时候,威力就完全不同了。 被困在了“暴风雪”里的朋只能把身体尽量蜷缩,用“卖塞尔夫附魔术”的进阶技能“魔力障壁”护住了自己。 而当他撑过了暴风雪之后,却发现自己被无数的冰片围在了中间。 “魔镜大阵?”朋的声音透露出不敢相信的语气。 “魔镜大阵”是一门很可怕的复合法术,而朋迎来的只是它最不可怕的一种攻击。 合文郡手上击出一道“寒冰射线”,射在了空中悬浮着的一枚冰片上。 瞬间,无数道“寒冰射线”从组成了“魔镜大阵”的冰片上射出,直接把朋包裹在了一片冰蓝色的光网里面! 其中还夹杂着数不清的小风刃。 一直没有行动只在乱飞的潘往一枚冰片上射了一道风刃…… 王子殿下衣衫褴褛地被冻在了冰块之中! 魔藤卷了出去,在使用“解除冰冻”的同时把朋的手脚捆了个结结实实,从冰中被解救出来的王子殿下只听到了一句:“按照约定,你得接受惩罚,下次记得长长记性!” 朋浊气上头晕过去之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魔藤抽人怎么这么疼! 第97章 为了李的睡眠 朋其实不是被打晕的,是急火攻心气得晕过去的。 高级武斗家觉得自己很憋屈,他根本没有施展出自己真正的实力,就被狡诈的自然德鲁伊控制住了! 是的,王子殿下认为自己是被阴险的合大师给误导了,以为他空有大师之名,没有大师之实,明明开战之前都跟涅打听过了,合文郡会的技能也不多,而且他偏控制系。 涅也没说错,确确实实是偏控制系。 从头到尾王子殿下吃的都是控制技能。 可这个控制系和朋想象中的控制系是完全不一样的! 正常自然德鲁伊学控制技能哪会学得那么五花八门?顶多学个一两种。而且,一个“不怎么富裕”的自然德鲁伊哪来的钱去学“魔镜大阵”这种贵到离谱的技能! 涅自然不敢明说朋准备送给萨兰雅的礼物之中就有一项是合文郡以一个捅破天的价格卖给国王陛下的…… 除了不敢透露实情之外,涅心里觉得说不说也没什么,合文郡拿到钱之后好像也没有去学新的技能,在床上“长魔核”的是李。 下意识的,涅就以为合文郡是把钱花在李身上了。 李的凶残可是他亲眼目睹过的! 朋醒过来之后马上就想去找场子,但是他在脑子里复盘了一下战斗过程,硬是没能想出来怎么破解合文郡的“无赖战术”。 “暴风雪”加“魔镜大阵连环寒冰射线”在单对单的战斗中,唯一的破解办法,似乎就只有一套抗冰冻的附魔装备了。 可是他没有。 正如朋向合文郡坦白的一样,王子殿下其实也是挺穷的。 甚至这德兰卡宫上下人等维持开销的经费,根本也不经过他的手。 想捞点油水都没有渠道的。 王子殿下学技能的钱还得另外跟爹地要,零花钱根本就不够! 王子殿下没有找场子的信心。 可是不找场子,怎么能迫使合文郡参与演出呢?人手确实是不够啊! “合大师让我转告殿下,剧本编好了就别自己演了,跟城里的大剧院联系一下,让他们来演,你请公主去看戏就好,自己上场,说不定还会给公主留下坏印象。老是让谢尔盖扮女人可能会冒犯公主殿下。”侍者禀告。 “他怎么不早说!”朋脑袋都要气冒烟了,合着本来就想给我下套? 是想感受一下揍王子有多么愉快吗? 他哪知道合文郡是因为看到自己把王子给揍昏了觉得自己好像下手重了,情急之下才临时冒出来一个假装高人的念头。 合文郡还以为朋晕过去的原因是养尊处优不抗揍,毕竟是王子殿下嘛,从小娇生惯养,当个职业者也不过就是做做样子罢了。 他哪能猜到朋晕过去的原因不是生理承受能力差,而是心理承受能力差啊! 合文郡此时还在为涅操闲心呢——以王子大人的身体素质来看,涅宝宝想渣他,可能得自己出血。 有了合文郡留下的提醒,朋自然也不会再想着再自己上阵,而是急急忙忙地出了宫。 朋受伤的身体自然已经是恢复如初了,合文郡见把王子殿下给抽晕了,当下自然是要赏他一记“黛尔勃洛”的。 回到德兰卡宫之后的朋看起来春风满面,不过合文郡早就又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了,要不然可能会以为朋在外面转了一圈捡了钱。 朋确实捡了钱,大剧院的管事不单接了他的剧本,而且还答应首演当天为他预留二层最好的包厢,免费的。 三层的包厢那就别想了,那是皇室专用的,虽然把萨兰雅的名头打出来也行,不过那样就看起来像是公主请他看戏了。 之后的日子里,朋再也没有来打扰合文郡,而是每天都往宫外跑,把剧本交给大剧院之后他又开始不放心,非要自己去监督大剧院的排练。 烦合文郡的变成了另一个家伙。 潘第一次获得了一张纸之后,就不像以前那么安分了,每天都驾着那艘小纸船在房间里飞来飞去。 跟个大号的苍蝇一样! 小精灵在飞行的时候倒是不会发出什么声音,但是却会带着一股气流,说强不强,但也不能当个屁,这气流的强度跟一阵小风差不多。 小风自然是可以吹得叶子哗啦啦地响,吹得书噼里啪啦地翻页。 这比苍蝇可是吵得多了! 而且,合文郡的房间里还放着一堆会呜呜发声的材料。 同时,潘可不是在有规律地飞,它飞得毫无理性,房间里到处都是紊乱的气流波动,互相冲撞,甚至能形成一个个小小的龙卷,弄得房间里面到处都乱七八糟的。 最后没办法了,合文郡只好跟潘约定,每天都带它去外面的园林里面飞一趟,但是回到房间里之后,它必须要乖乖的! 自然德鲁伊的“控制动物”这个技能,并不是像召唤师的宠物一样,在召唤期间会被蒙蔽意识,只会听从召唤师的号令,“控制动物”这个技能的原理,类似在动物的意识之中植入一种信号,让动物认为德鲁伊是它们的“神”。 所以,自然德鲁伊的伙伴,都是有自主意识的,而且,自然德鲁伊必须小心翼翼地维护他们与伙伴之间的联系。 人类会反抗他们崇拜的神,自然动物也有可能反抗它们敬仰的“神”。 智慧越高的动物,逆反心理产生的几率就会越高。 而潘是个小精灵,小精灵作为亚人种,其实与人类的智慧不分高下,它们被划归魔兽,仅仅是因为它们的身体内会孕育魔核。 而且,他们不是人。 为了让潘接受这个规矩,合文郡还答应了潘,会给它不同造型的“小飞板”。 折纸并不算是合文郡很难受的事情,不过把纸弄成不同的造型,其实也并不只能用折的方法,还能剪、还能贴、还能涂个颜色糊弄一下…… 而且糊弄潘的事情也不用经常做,小精灵的新鲜感会持续很长的时间,而且,它们的记忆力有点差,过一段时间,合文郡还能重新用旧的东西唬弄它一遍。 和潘谈妥了条件之后,李终于能好好地睡觉了。 实际上李只是个借口,被潘弄得睡不着的是合文郡,李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呼呼大睡。 第98章 手风琴与萨兰雅 耗资巨大的皇家园林把皇宫分成了一片片的区域,这本是皇帝给住在皇宫里的贵族们准备的消遣之地,不过,在禁止贵族们随意出宫的规定被废除了以后,这里就不再属于身份高贵的人了。 因为某一代皇帝陛下开恩,所有居住在皇宫中的人,无论是贵族还是普通人,都能随意进入皇家园林游玩。 这座皇家园林的历史可比格兰蒂亚帝国更久,不过,令人失望的是园林里并没有种植什么魔法植物,为了保持园林的美观,这里对于植物的选择只有一个条件——漂亮。 这也让合文郡省了点心,潘在园林里飞来飞去的时候只会“咿咿呀呀”地高兴呼喊,并不会到处去找吃的。 合文郡并不清楚在这里破坏植物会不会惹麻烦。 他选择在夜深人静之时,才带着潘在园林里“放风”,一只小精灵架着纸做的“小飞板”在空中自由翱翔有些太过引人瞩目,而且格兰蒂亚帝国的人对于德鲁伊的态度都不是特别友好。 贵族们对德鲁伊的看法其实并没有那么糟糕,毕竟德鲁伊是不可或缺的战斗力量,不过住在皇宫里的也不只有贵族。 对于胆子没那么小的人来说,比起白天来,夜晚的树林才是真正美妙的,没有聒噪的虫鸣鸟啼,只有偶尔才会发出一声轻叫,侧耳倾听,风抚摸树叶的声音和林间小溪的潺潺汩汩历历入耳,像是有人在低声喃喃,吟诵一首优美的诗歌。 合文郡在林间深处的小溪边找了一块大石头坐了下来,静静地感受周围的一片空灵。 看着潘在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合文郡一时兴起,从“犹格之珠”里面取了他刚刚完成的手风琴出来,架在了胸前。 为了传承母星的文明,被送入太空之前,他们这些获得了求生资格的人不仅要接受各种各样的生存训练,每天空余的时间还会通过特殊的脑波铭刻法往脑子里面灌输大量的知识,而这些知识当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就是音乐。 母星的科学家们认为,如果进入太空的求生者寻找到的宜居星球上已经有了其他的高等生灵,那么,对付他们最好的办法不外乎两种——沟通与征服。 征服需要的是武器。 而沟通,在言语不通的情况下,最好的工具就是音乐。 想要演奏音乐,那自然就得有乐器才行,而且母星的传承之中,各式各样的乐器也都是重要的文化财产。不过,由于准备的时间只有短短一年,求生者们只能挑选其中一小部分的乐器制作方法来学习。 最好是自己学过的。 作为一名家境不错的“新时代的好少年”,合文郡自然也是从小被家里逼着学习各种乐器的,他的主攻是键盘,辅修的是拨弦乐器。 最经典的键盘乐器莫过于钢琴,其次就是比较冷门的手风琴了,管风琴虽然经典,不过比起手风琴来,它的体积有点太大了些。 而拨弦乐器,合文郡主修的并不是吉他,虽然吉他是他的母星最流行的乐器,但是他的老爹老娘给他安排的课程是高雅的琴瑟,而既然学了瑟,那也就不在乎顺便把筝也学了。 其实比起手风琴和钢琴来,琴瑟筝的制作要简单很多,只是合文郡想制作一架手风琴只是临时起意,他在德兰卡城的德鲁伊公会逛材料商店的时候发现了很多可以替代手风琴零件的东西,比如“吓一跳”的果实“风箱灯笼”。 把风箱一拉,手指在琴键上轻轻一划,手风琴流淌出一串清脆的音符。 这架手风琴的音色和传统的手风琴有不小的差别,合文郡用的并不是用钢和铜打造的簧片,而是用了一种天然的材料,“嚎叫树”的花。 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合文郡不由自主地开始弹奏一曲自己最熟悉的《马刀舞曲》。 激昂的乐曲仿佛刺穿了宁静的夜,潘不由自主地跟着澎湃的节奏在空中绕着圈子飞旋了起来,带起了一场小小的龙卷。 合文郡也觉得自己身体中的魔力滚滚激荡起来,似乎想要破体而出一般。 一曲终了之后,合文郡不得不努力平息自己身体中正在翻腾的魔力,这里是皇家园林,他也不能随意使用法术来宣泄,只能自己慢慢调整呼吸。 自从他把那枚奇异的宝石镶嵌到了自己身体上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能为自己加持增益的另类的游吟诗人了,甚至在抄谱子的时候哼哼几声,都有可能引动体内的魔力活跃起来。 稍微停了一会儿之后,合文郡又把手放在了琴键上。 一首平和而略带着伤感的《白桦林》轻轻响起。 合着旋律,合文郡不由得轻轻唱出了声:“静静的村庄飘着白的雪……” 潘似乎也平静了下来,降在了合文郡的身边,坐在它的小纸船上托着腮倾听,小纸船轻轻地飘荡,就像在水面上微晃一般。 “很好听的一首歌,虽然我听不懂,不过能感受到这其中的悲伤,而悲伤也并不是它的主旋律,这首歌似乎是在诉说一个很平凡的故事,战争、爱情,还有人们的漠不关心。”歌声停下来之后,一个清脆的声音在合文郡的身后响起。 合文郡扭头一看,一个有点面熟的年轻姑娘站在不远处的树下,背靠着树干,正恬静地望着他。 “是你啊?”略微翻了翻脑子里的记忆,合文郡就想起了这个姑娘是谁。 “你认识我?”姑娘好奇道。 她缓缓地朝着合文郡走了过来。 “我见过一次,你是萨兰雅公主殿下的侍女吧,前些日子你陪着她来过德兰卡宫。” “可我好像没有在德兰卡宫见过你的印象。” “哦,我没有露面,只是远远地看了看。” “那你还能记得我?” “公主殿下身边的人里面,就属你最漂亮了,换成谁也会记得你吧?我倒是还挺奇怪的,萨兰雅公主怎么会把你放在身边?”合文郡没把后面的话也说出来。 “我从小跟她一起长大的,小时候她也不长那样,其实还蛮漂亮的,不过自从十岁的时候开始,她的食量越来越大,最后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小侍女语气轻松,好像觉得在外人面前编排公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不怕我把你的话说给公主听啊?” “你能跟她说上话再来吓唬我吧,而且你就算说了也没事,我当着她的面都会数落她的身材的。” “这么厉害?” “我可是贴身侍女,除了伺候她之外,我还是她的教养监督,她越长越胖,还连累我经常被皇帝陛下和她的母亲责备呢。” “你很小就进皇宫里了?” “是啊,几乎就是在皇宫里长大的,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没见过。” 合文郡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沉默了起来。 “你刚刚唱歌的时候,说的是哪里的话?”小侍女换了话题。 “哦,那是别的国家的语言,一个离这里很远很远的国家。” “听起来还蛮好听的,能教教我吗?” “恐怕没有机会,那种语言有点难学,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语言了,因为太难学了,都已经快失传了。” “这样啊?”小侍女看起来有点失望,不过马上又恢复了过来,“要是以后有机会的话,我还是想学一学,到时候你要教我哦。” 合文郡只好敷衍了一句:“好吧。” 他很清楚,这种机会是不可能存在的,这个年轻姑娘作为萨兰雅公主的贴身侍女,如无意外的话,一辈子都得跟在萨兰雅的身边。 如果萨兰雅真的嫁给了朋,那她倒是必须跟着陪嫁过去,但自己并不是朋的侍从,等到朋成功追求到了萨兰雅,或者成功地把萨兰雅推进曼德拉的怀抱,那自己肯定是要尽快离开的。 事实上,他还盼着这一天越快到来越好,皇宫这种地方,瞅一眼也就够了,住得太久了,会很无聊的。 “那就一言为定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小侍女似乎挺开心,好像并没有发觉合文郡是在敷衍她。 “合文郡,你可以叫我合。” “你的名字好奇怪啊,跟正常的名字完全不一样。”小侍女微微一笑,“我叫萨兰雅,我相信你是不会忘记这个名字的。” “你和公主同名?” “是的,所以,平常大家都会叫我兰尼。”小侍女抬头看了看天,“好了,我该回去了,明天还得在公主起床之前就起来呢。” 她俏皮地摆了摆手,转身走了。 在她摆手告别的时候,合文郡却敏锐地发现,她手上戴着一枚银色的镯子,镯子上镶着一颗“犹格之珠”。 第99章 海的女儿 合文郡再一次见到兰尼,是在朋请公主殿下去大剧院观看新剧目的那一天。 朋硬要拉上合文郡一起,本来这也算是违反约定了,不过,合文郡自己也想看一看帝国王都的大剧院会以什么样的水平来呈现他母星的经典童话,而且李对看戏也是颇有兴趣的,所以就顺水推舟答应了朋的要求。 他这次给出的故事大纲并没有用这个经典童话的原名《小人鱼》,在合文郡看来,《海的女儿》这个译名,比作者起的原名更文艺,不过安徒生本身是个童话作家,他写的故事都是给孩子们看的,所以直白的题目倒是更适合吸引小朋友。 当然,《小人鱼》这个童话,跟《彼得潘》有些不一样,它其实更适合大人看。倒不是说《彼得潘》真的就是太幼稚,没什么文学素养和哲学素养的人,其实是看不懂《彼得潘》这部作品的矛盾内涵的。 长大真的好吗? 长不大又真的好吗? 要是给合文郡说的话,他回答可能是“只要有钱怎么都好”。 坐在朋的马车上,随着萨兰雅的车队抵达剧院之后,合文郡就开始嘀咕自己给朋出的这个与剧院合作的主意到底是个好主意还是个馊主意了。 剧院的管事见到朋立刻就通知了一声,萨兰雅他爹也要来…… 随后管事又告诉了朋一个不知道算好还是算坏的消息——由于萨兰雅他爹也要来,本来按照礼仪,公主殿下虽然有资格使用三层的包厢,但因为是朋邀请她来的,所以她也应该去朋预定的包厢就坐,但是现在皇帝陛下也要来,所以,剧院只好把朋定下来的包厢升格到了三楼。 这倒显得像是萨兰雅邀请朋来看戏一样的。 好像也挺好的。 不过,由于萨兰雅在皇帝的孩子里面排名是比较靠后的,而今天来剧院观看演出的皇室成员有些多,所以,包厢是调到三楼了,但是位置有点偏…… 而原本朋跟剧院的协议里面,他可以免费使用的包厢,可是在二楼的正中间,就在皇帝陛下的专用包厢的正下方。 要是让合文郡来决定的话,他肯定情愿坐在皇帝陛下的屁股下面的,正面观影当然才能有最佳视觉效果。 但是现在,别说他了,就连萨兰雅都没办法决定自己坐哪。 还好,作为普通人,合文郡他们连给皇帝陛下请安的权力都没有。 还好,虽然是普通人,但是他们也不用站着看演出,三楼包厢里上首的两个位置后面摆的那一排沙发就是给随从人员坐的。 跟着朋一起来的除了他的侍卫之外,只有涅、合文郡和李三个人,谢尔盖和普希金是要作为演员参加演出的,这也是朋给他们谋取的小小福利,普希金定了乐团首席的位子,而谢尔盖获得的好处更大,朋和剧院管事说好了,以后只要是他给的剧本,男主角必须是由谢尔盖担任的。 涅私底下跟合文郡解释了一下为什么——朋的意思就是想让萨兰雅看一看,如果萨兰雅嫁给了他的话,俊美的谢尔盖和普希金也就是萨兰雅的人了…… 什么鬼? 谢尔盖和普希金不是你的人吗? 涅说这话的时候合文郡差点没忍住直接问他。 还有,这其中好像还有点别的什么深意啊? 小狼狗似乎是用了一招“买一送一美男计”? 你要从了我,啊不对,你要让我从了你,我还会给你带两个兄弟来? 问过谢尔盖和普希金的意见吗? 好像谢尔盖也没什么问题,他从一开始就没有坚持“卖艺不卖身”…… 但是普希金呢? 合文郡想了想——算了,好像也不了解普希金以前是什么样的。 游吟诗人要没有米兰达那样的出身,好像都不可能“卖艺不卖身”。 由于皇帝陛下亲自光临,所以演出被推迟了不短的时间,在皇帝陛下驾到之后,二楼三楼所有包厢的客人几乎都得先排着队去跟他请安…… 倒也不用全部去,没有一定的地位,是没资格见皇帝陛下的。 像是朋这种公国王子的身份,本来也只有去打个照面的资格,不过托萨兰雅的福,他这次在皇帝陛下的包厢里面待得久了一点。 “回来的路上碰到了曼德拉王子,他的脸色超级难看。”跟着朋一起去给皇帝陛下请安的贴身侍卫汤姆刚回来坐下就开始悄声传八卦。 他是朋身边唯一有资格跟着去向皇帝请安的人。 而萨兰雅是带着她的贴身侍女兰尼一起去的,回来的时候合文郡发现兰尼的表情有点不爽。 不过他也没办法问兰尼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跟萨兰雅的侍女肯定是得分开坐的,而为了服侍萨兰雅,兰尼还有个单独的位子,就在萨兰雅和朋座位中间的桌子后面。 合文郡看着想笑,感觉兰尼才是这个包厢里面地位最高的那个——她坐的位置应该算是正中间。 帷幕总算是拉开了。 只第一幕,合文郡就被格兰蒂亚大剧院的手笔给惊到了! “他们是去请了一群德鲁伊来演人鱼吗?”合文郡小声地问涅。 涅每天都是得陪着朋一起往大剧院跑的,他都快成了跟汤姆一样的贴身侍卫了。 不过,普希金和谢尔盖倒是不用老跟着朋,为了排练,他们两个被送到了中城居住,由剧院来安排起居。 “哦,这些都是人鱼,格兰蒂亚城有个人鱼歌舞团,也是属于大剧院的。”涅对一切了如指掌。 舞台上立了一口巨大的玻璃缸,玻璃缸之中人鱼正在上下翻腾,她们无声地演绎着舞剧的第一幕,海王的母亲在给小人鱼讲述地面上的故事、小人鱼们与父亲亲昵地在海中游玩、姐姐们给小人鱼炫耀她们在海面上找到的各种好玩的东西…… “真想做条人鱼啊,我的父亲从来都没有这么陪伴过我。”萨兰雅幽幽地叹了口气。 “这都是戏剧,人鱼的王与皇帝陛下其实也是一样的,日理万机,根本没什么时间关爱子女。”朋连忙解释。 “我知道的,但是我还是羡慕,羡慕它们有个这样的父亲。”萨兰雅又叹了口气,然后开始不作声了。 第100章 萨兰雅 合文郡挺好奇,剧院要怎么让表演小人鱼的那名真的人鱼演员“上岸”。 “人鱼们本来就能上岸啊,只是他们不愿意罢了,他们就算利用魔法的力量把自己化作人形,也依旧离不开水的滋润,他们变成人也喜欢泡在水里,那干嘛还要变呢?” “变出双腿上了岸生活的人鱼,就算原本是霸主级的实力,也会虚弱得跟个普通人没什么区别的,活在海里好好的,他们上岸做什么。” 在小人鱼变出了双腿,踩在舞台上的时候,李给吃惊的合文郡做了一次科普。 他对人鱼是非常了解的,在龙岛生活的那段日子,他整天都在冒充人鱼。 而且他还跟龙岛附近那些部落的人鱼撒谎,说他是爱上了一名人类,所以离开了自己的部落,与他的爱人一起幸福地生活。 “不过人鱼可不像你写的那样,变成人之后会失去声音,走路也不会像踩在刀子上一样。” 李说完这句后,看到合文郡表情有点不对,立刻闭上嘴不开口了。 合文郡脑海中正在浮现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在他们离开龙岛的时候,那些部落的人鱼一直尾随围观,对“李的老婆”指指点点。 剧情接着向下推进。 合文郡在抄故事大纲的时候,并没有给这个故事配什么乐曲,不过这出舞台剧的配乐却与故事相得益彰,也不知道是朋请的人作曲填词的,还是大剧院编撰的。 这也让合文郡看得挺入神。 萨兰雅似乎也一直被剧情吸引,并没有与朋进行交谈。 直到故事结尾之前,整个包厢里都一直保持着安静。 不过,当小人鱼迎着清晨的曙光化为了泡沫的时候,包厢里突然响起了轻微的啜泣声。 合文郡看到了兰尼的肩膀在微微地耸动。 这姑娘是怎么了呢? 上次她看梁祝,可是眼皮子都没眨一下,萨兰雅还偷偷抹眼泪呢,这位小侍女却好像一点都没有被感动一样。 尽管好奇,不过合文郡却没开口询问,现在的环境也不允许。 不过,散场的时候,合文郡还是没忍住笑出了声,兰尼的脸上挂着两道泪痕,把她脸上的粉冲没了,就像是白色的墙上被划了两条黄色的沟。 这次萨兰雅倒是保持了优雅和平静,胖公主只是感叹了一句:“这位人鱼公主确实很有勇气,不过,她的牺牲也有点太大了,真不值得。” 夜深人静的时候,遛“狗”的合文郡再一次在皇家园林中见到了兰尼,小姑娘正坐在一棵大树的树枝上数星星,潘可能把她当成了同类,带着合文郡找到了她。 “你今天的反应为什么会那么大呢?”合文郡还是没忍住询问:“你上次看梁祝的时候可是连眼皮子都没有眨一下。” “你怎么知道的,看梁祝的时候宴客厅里面可只有我们的人。”兰尼居高临下地看着合文郡,先是提了另一个问题。 “宴客厅有夹层这种事情你不会不知道吧,你可是从小就在皇宫里面长大的。” “好吧。”兰尼晃着脚,“我只是没想到里面会有人。” “该你回答我了,为什么看梁祝的时候没有激动,但是看海的女儿却被感动哭了?” “嗯~我不喜欢看爱情故事,我不相信爱情。” “海的女儿也是个爱情故事啊。” “对于我来说,并不是,我看到的只是小人鱼在追求自由,她并不算是为了爱情而奉献自己的,她可能为的是自由,为了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你很想去外面的世界?”合文郡听出了兰尼的渴望。 “是的。” “可是你好像没有这样的机会吧?”合文郡说得很委婉。 “你不也一样?” “我不一样啊,我不是朋的侍卫,实际上我都不是德兰卡公国的公民,我和朋的父亲做了一笔交易而已,只要帮助朋追求到萨兰雅公主,我的任务就完成了,到时候我就会离开这里。” “去哪?” “不知道,没确定,在这个世界上到处逛吧应该是。”合文郡老实回答道。 “我能跟你们一起去吗?”兰尼的脸上出现了期待的表情。 “你?” “我很强的,我可是彩虹女神伊利斯的高级圣骑士!” “你?”合文郡很惊讶,一般女孩子是不会去做圣骑士的,她们多数只会就职牧师。 “不相信吗?要不我给你展示一下?” “不,不用,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不是在怀疑你的实力,而是,”合文郡顿了一下,还是把残酷的事实说出来了,“你应该不能离开皇宫吧?” “可以啊。” “我的意思是,你不能离开公主吧?” “可以啊,只要等到公主嫁人,我就自由了。”兰尼灵机一动,“要不然,我们做个交易,我让公主答应嫁给朋,然后你离开的时候带上我?” “公主会听你的指挥?朋为了追求公主可是准备了大量的宝物,这都不见得能够打动公主,难道你还能一句话就让公主接受朋的追求。” “这样吧,你回去告诉朋王子,如果他一次性把所有的宝物都送给公主,公主就肯定能答应他的求婚。” “你这么肯定?我怎么有点不能相信呢,你不会是想帮公主骗朋的宝物吧,让朋一次性把所有的宝物都送给她,然后就把朋甩掉。” “好吧,”兰尼咬了咬自己的嘴唇,似乎是下了什么决定一样,“为了让你相信,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但是你不能告诉其他人。” “什么秘密?如果是很重要的秘密,你还是不要告诉我了,我不一定能忍得住不说出去。” “实际上也不算重要,不过,这个秘密能让我证明,我能保证萨兰雅答应嫁给朋。” “好吧,那你说吧。” “嗯~”兰尼又迟疑了两秒,最终还是开口了:“我才是真正的萨兰雅,萨兰雅只是我给自己找的替身,我在很小的时候跟她换了身份,答应她以后会让她嫁个王子,而她在嫁人的时候,必须要帮助我偷偷地离开。” 合文郡眼睛瞪得溜圆:“你在说什么疯话?” “这是皇家的纹章,在我刚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当然,萨兰雅也有,不过是我找人伪造的,只有我父亲才有办法检测出来真伪,不过,他是不会去检查的,他连我的样子都不记得,否则他早就发现我们调换身份了。”兰尼挽高了袖子,给合文郡看她肘窝里的一个图案。 这个彩色图案看起来很像“sega”四个合文郡熟悉的字母,这个图案确实是格兰蒂亚的纹章,他最近这段时间见得不少。 “你能保证公主嫁人的时候,皇帝陛下都不会检查她到底是真是假吗?” “所以我才跟萨兰雅约定,等她嫁人之后我才会离开啊,如果我父亲真的突发奇想要检查纹章的话,他也照样没有办法发现我早就跟萨兰雅掉宝了。” “那么,你为什么要让朋一次性把礼物都送给公主呢?”合文郡疑惑不解。 “我以后要出门去浪迹天涯,当然要先捞一笔啊,我可是一分钱都没有啊。”兰尼耸了耸肩,“不过我还是会给公主留点东西的,有些东西可能不太好卖,那就留给她和她未来的老公吧。” 第101章 各奔前程 合文郡认为朋有点过河拆桥的意思,娶到了公主,却让他们自己想办法回德兰卡去! 不过兰尼,不,是恢复了本名的萨兰雅觉得这样其实很不错。 她本来就渴望自由,渴望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所以她坚持自己走回德兰卡公国去,不使用任何便捷的交通工具。 “你们赶着回去结婚吗?”她是这么问合文郡的。 “你赶着回去结婚吗?”合文郡对涅提了同样的问题。 “不赶啊。”涅是这么回答的。 “那我们就走着回去吧!”萨兰雅兴致勃勃。 李对此没有反对意见,他反正又不用自己走。 潘对此也没有反对意见,合文郡答应它在没有人的地方它可以自己飞,而在有人的地方它必须得老老实实地待在合文郡的口袋里。 它也一样不用自己走。 谢尔盖男爵和普希金选择了留在朋的身边。 谢尔盖已经如愿以偿,成为了世袭男爵,彻底摆脱了香舍尔这个姓氏。 他们两个很清楚,朋娶到了帝国的公主殿下,那么未来的德兰卡国王,就必定是他,也只能是他。 否则,皇帝陛下是不会答应的。 跟在朋的身边,他们自然才更有前途。 不过,合文郡有些疑惑涅为什么没有做这样的选择。 难道他是对李贼心不死? 为了这个目的,他竟然同时抛弃了两个旧人? 还是说他看上了新加入的萨兰雅? “梅丽卡还等着我回去呢,朋王子虽然娶了公主,但是在他接任国王之前,或者是德兰卡国王派另一位王子殿下来替换他之前,他是不能回公国的。”涅是这么回答的。 听完涅的回答以后,合文郡又有点不放心了,找机会偷偷地跟萨兰雅沟通:“要是你父亲发现跟朋结婚的是个假货怎么办?” “那他肯定会什么也不说啊,难道他还会自己告诉德兰卡国王我嫁给你的女儿是个假货?”萨兰雅看起来挺了解她爹。 “话说你父亲没有发现你的调包计就算了,你母亲为什么也没发现?”合文郡对这件事情一直都很好奇。 “她知道的,不过她发现得有点晚,我和萨兰雅互换了身份一年之后她才发现,她那个时候要是拆穿的话,除了我所有人都会掉脑袋,所以她根本不敢说。谁叫她一直忙着跟其他女人争宠呢,连自己的女儿换了个人都没能察觉。”萨兰雅一副毫不在意的表情。 “那你这么离开皇宫,她也会担心吧?” “放心吧,她才不会担心,对于她来说,跟朋结婚的那个才是真正的萨兰雅。我们这些孩子,不过是她的工具而已,谁有利用价值,谁才会是她的亲生儿女。” “别把她想得这么不堪,她毕竟是你的母亲。” “不是所有的母亲都是母亲,也不是所有的父亲都是父亲。”萨兰雅说了句拗口但是很有哲理的话。 合文郡当时觉得她不愧是一名真正的公主。 而当萨兰雅还没走出格兰蒂亚中城,就因为脚底板磨起了好几个泡再也走不动的时候,合文郡更加确定,她真的不愧是一名真正的公主。 “你不是彩虹女神的圣骑士吗,还是高级圣骑士,怎么连个治疗术都不会啊?”涅帮萨兰雅挑破了脚底板的水泡,合文郡用“勃洛”帮她治疗之后,忍不住问道。 “我又不是牧师,我神的牧师才能掌握治疗类的神术,我们圣骑士的职责是护卫神的威严,护卫神教的安危,借用不了治疗威能。” “那你会什么?” “七彩惩戒啊,牧师们学的是七彩救赎。” “我倒情愿你是个牧师,那样你就能自己治疗自己了。下次你必须要忍着了,我不会再帮你治疗的,你的脚得多磨几次泡,磨出茧子来才行,要不然我们也不用走着回德兰卡了,那得走到什么时候。” “我会忍耐的,为了自由,这点苦算什么?” “真有决心。送首诗给你,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但愿你真的能为你的自由忍受脚底板起泡的痛苦。” 说完这话,合文郡又把头转向了涅:“明天你先陪她去一趟商店,给她换一双适合长途的靴子,然后再陪她去弄一套适合她的装备,钱让她自己掏,她有的是钱。” “我哪有钱。” “你不是坑了朋一大笔吗?”合文郡凑近萨兰雅悄声问道。 “那都是些宝物啊,我都还没卖呢。”萨兰雅悄悄回话。 “涅,你先回房间吧,我跟萨兰雅有话要说。” 涅顺从地离开之后,合文郡才又问萨兰雅道:“你就带了些宝物没有带钱出来?” “我也没钱啊,平时那点钱都不够花的,萨兰雅非要做个法师,要不然我为什么要就职圣骑士?” “圣骑士不花钱?” “答对了,连牧师都得用钱来换取更高的职级,只有圣骑士,不花一分钱就能变强。” “牧师哪来的钱?” “自己赚啊,要么找信众募捐,募捐到的钱也算是他们自己赚来的。” “好吧,那你都带了什么东西出来,我看看哪些能卖,明天先让涅带你去卖东西。” “不能直接都卖掉吗?” “要是让朋发现了怎么办?” “发现了就发现了呗,萨兰雅会摆平的,她可以说都是她送我的,因为我们情同姐妹。” “那也没必要全都卖掉,你找个便宜点的、好卖点的先换点钱就行了。” “我也不知道什么好卖啊……” “你到底都带了些什么出来?” 萨兰雅哗啦啦地弄了一堆盒子在床上,准备给合文郡展示一下她的宝物。 “算了,不用看了,你把盒子都拆了,把宝物都重新收起来吧,明天让涅带你去卖盒子就行了。”合文郡只扫了一眼就有底了,“光卖盒子都能卖不少钱了,你也真绝,连盒子都一起带出来了。” 第102章 草原市集 涅第二天带着萨兰雅在中城晃了一上午,等到回来的时候,萨兰雅已经从头到脚变了一个样。 “你怎么把她打扮得像只野鸡?”合文郡一看就忍不住了。 “这是彩虹女神教的骑士装啊,她是可以去教会免费领职业装的,不过她可能一直都不知道圣骑士出城的时候能去领两套装备这件事,一套常用,一套备用,损坏的话还可以随时去教会免费更换。” “彩虹女神教的骑士装就是这样花花绿绿的衣服?” “彩虹女神教的骑士是穿布衣的,他们有护体神光,所以不用穿甲,不过鞋子是另外买的,他们的制式装备的鞋子不适合走远路。” “这么花花绿绿的?制式服装?” “听说穿得越花护体神光越强,彩虹女神教嘛。” “你就带着她去领了两套装备就花了这么长时间?” “我还带她去卖了一堆盒子啊,还买了一些衬衣什么的,我们以前用的帐篷也都被梅丽卡带回龙角城去了啊,也都得买新的,还有一些食物和水。还好萨兰雅有空间装备,要不然都拿不了那么多东西,我都没想到做公主的侍女待遇这么好,公主居然还送她空间装备。”涅满脸羡慕。 “你就没怀疑是她偷的?” “要是偷的,昨天晚上我们就已经被抓回去了吧。” 合文郡又无奈地看了看穿得花花绿绿的萨兰雅,叹了口气:“哎,走吧。” 格兰蒂亚城的面积很大,他们足足花了三天才离开了外城的范围。一向精打细算的涅有些后悔那么早把东西全买齐了,外城的物价比中城要低很多,虽然质量差了点。 出了外城之后,没有多久,三个人就进入了多彩大草原的范围,再往前一些就是属于维尼公国的领土了。 多彩大草原异常辽阔,草原处处鲜花璀璨,五彩缤纷,把绿海染得斑斓绚丽,在这里还有各种各样的生物,飞禽走兽种类繁多。 广阔的多彩大草原上没有城市,在这里生活的人靠游牧狩猎与采集为生,对于各种生物来说这里是绝佳的生存之地,但是对于人来说这里的生活条件就有些恶劣了,不过这样也有一桩好处,那就是在这里生活的人都不用交税,如果要跑遍草原征税的话,收上来的税金可养不活征税需要的庞大数量的税收官。 也只有三大公会和神教的人“没有放弃”在这茫茫草原上生活的人,他们在整个草原上到处游走,公会授业,神教布道,顺便还清理一下滋扰人类的各种动物。 潘进了草原之后就开始撒欢,同样德行的还有刚刚脱困的笼中鸟公主大人,她头上戴着一轮七歪八扭的花环,跟个小疯子一样在地上追着潘跑。 萨兰雅硬是忍着自己的脚底反复起泡,在涅帮她买的药膏的帮助下,脚掌上飞快地生出了一层老茧,这让合文郡不禁对她刮目相看,公主大人为了自由可真的是意志坚强。 可惜草原的风光依旧吸引不了李,他每天仍是躲在合文郡的怀里呼呼大睡。 草原虽好,奈何无边,兴奋了几天之后,就只剩下潘依旧每天兴高采烈。 小精灵精力永不匮乏,生平都致力于调皮捣蛋。 就这样一路前行,走走停停,也没有遭遇什么危险,也不知过了多少日升日落之后,他们这日遇到了一个规模不小的市集。 有人的地方就少不了贸易,多彩草原上虽然没有城市,但也还是会有商业贸易,在固定的时间一片区域内的牧民就会聚在一起互换物资,而来自格兰蒂亚和维尼公国的商队也会趁此机会大肆收购。 这对于合文郡和涅来说也很新鲜。 市集没有什么规划,显得有些杂乱无章,好在他们几个也是漫无目的,走到哪就看到哪。 不光是萨兰雅,就连涅也忍不住买了不少东西,不过萨兰雅主要是买吃的和各种饰品,涅则是把目光都放在了精美的毛织品和皮垫子上。 “你买这些做什么?”合文郡能理解萨兰雅作为一个女孩子对零食和小饰品没有抵抗力,却弄不懂涅有什么目的,看他的样子也不是单纯出于喜欢,他买的数量着实有点多。 “最好看的留着回了龙角城可以送人,别的到了维尼公国的城市里可以找地方卖掉,这些都是特色货品,可以赚不少钱。” 看不出涅还挺有商业头脑。 不过合文郡还是觉得他作为一个百万富翁,还想着赚这点小钱,似乎有点太小家子气了。 这些东西就算价格翻倍,每一件也就只能赚个几金,最多也就十几金,而且涅还得先自己背着,等到离开市集才好让萨兰雅帮他收起来。 合文郡只是一路在买各种体积不大的魔法果实和各种便宜的魔核,这些都是给潘拿来做食物的,总是喂它吃时空橡实也有点太奢侈,合文郡倒也不是舍不得,潘的食量小得很,一颗时空橡实吃到现在都没见变化,只是潘这么久也没领悟点什么时间系和空间系的法术,让合文郡觉得是不是用时空橡实喂它有点为时过早。 还不如弄点乱七八糟的低级东西给它吃,好歹还能不断地领悟普通的法术。 他当初一时兴起买下了潘作为魔兽伙伴,现在又觉得没啥大用,不过解放了潘他又舍不得,只能权当是养儿子玩了。 合文郡偶尔还会自嘲一下,自己一个黄花大小伙居然已经有了两个好大儿,一个懒得无以复加,一个是闲不下来的捣蛋鬼。 而且这两个家伙吃的还挺挑,在这方面李倒是好说多了,只需要定期吃点人,潘可是每天都得吃魔法食物,不过它在城市之外还能自己去找东西吃,这点又比李强了不少。 市集上有不少摊位都摆着低级的魔核,多彩大草原上的牧民都有狩猎的习惯,而低阶的魔兽有的连普通人都能对付,而且人类的手段可谓是层出不穷。 逛着逛着,合文郡在一个摊位上看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东西。 那是一粒比小米还小的红色晶体,尽管摊主把它放在了一个白色的木盒子里,摆在了非常显眼的地方,但要不是眼力过人,也一样会对它视而不见,说不定就算看见了,也会以为是那个白色的盒子上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瑕疵色斑。 “这东西是怎么来的?”合文郡向摊主问道。 第103章 魔蚊与憨憨驼 小如米粒的晶核其实有很多,很多魔虫的体内孕育的魔核都非常小,经常被人直接忽略掉,魔虫多数又没什么大本事,就算是顶尖的霸主,除了毒之外也没什么其它的特殊能力。 大多数的魔虫就只有一个本事,那就是毒。 毒对于职业者来说并不算太可怕,不仅自然德鲁伊和法师能够学习解除毒素的法术,特定的牧师、圣骑士也能学习解毒的神术,而战士们还能学习抵抗毒素的被动技能。 解毒的魔药也是层出不穷,甚至有些普通药剂也能解除特定的毒素,并不需要使用昂贵的魔药。 所以,除了少数的品种之外,魔虫对人类的威胁其实并不大,它们天敌又多,身体又脆弱,大多数都活不了多久,就算潜力再大,基本上都是会很早就“夭折”的。 魔虫的晶核对于人类来说也都没什么太大的价值,主要是没什么人去研究它们有什么用。 血红色的魔虫晶核也有很多,不见得就是合文郡想要的魔蚊晶核。 摊主的回答也让合文郡有些失望:“弄死了一只四脚蛇,烤着吃的时候被这东西硌了牙,看,我牙上还有个裂。”他专门把嘴唇咧了一下,给合文郡展示他的大槽牙。 “额,烤四脚蛇吃,真恶心。”萨兰雅在旁边听到了摊主的话,有些花容失色。 “香得狠的咧,吃到嘴里都是肉,有什么恶心不恶心的。”摊主不以为意。 四脚蛇?是蜥蜴还是壁虎? 它们好像都是伪龙属的魔兽,个头都不小啊,怎么会有这么大点的魔核?而且它们的魔核应该都不是血红色的才对! 再说了,四脚蛇状的伪龙魔兽出生就有中阶的实力,会被这名看起来只是个学徒的摊主烤了吃? 他不会是记错了吧? “我能仔细看看它吗?” “你小心些,别给我一口气吹不见了,那你可是要赔钱的。” 合文郡也不去取那个木盒子,而是控制魔藤从袖口里探了个头出来,从魔藤上取了一条丝,两只手指捏着,凑近了那颗红色的小晶体。 他的举动虽然不起眼,不过用的却是一门检测魔力属性的法术,很冷门,普通的自然德鲁伊都舍不得花钱去学,除非是想做魔药师。 “你在干嘛?”萨兰雅好奇问道。 “柴可没有副司机。” “柴可米由夫斯基啊,你发音怎么这么怪?”萨兰雅先是一愣,过了几息才反应过来合文郡是在告诉她法术的名字。 “柴可米由夫斯基,简称柴可,是自然德鲁伊用来分析魔力属性的法术。”博学的公主又去给身边一脸求知欲的涅解释。 萨兰雅虽然跟假公主互换了身份,不过她依旧是有各种特权的,皇家藏书室的资料她照样能看,而她又从小时候就开始计划周游世界,所以学习十分刻苦。 合文郡觉得这姑娘以后成就一定不低,毕竟她曾经“读万卷书”,如今又开始“行万里路”。 魔藤上分离下来的丝开始枯萎卷曲。 毒? “这东西多少钱。”合文郡有了判断,这绝对不是四脚蛇的魔核,但是更进一步的检测他现在也不方便做,干脆问问价格,不贵的话就直接买下来,如果不是自己想要的东西,那就给潘吃了算了。 “它虽然就这么大,好歹也是个魔核,至少要十个金币。” 合文郡假装从怀里摸了十个金币出来,往摊主手里一放,把那个盒子盖上拿起,转身就走。 太便宜了! 这要真的碰巧是魔蚊的魔核,那就简直是…… 但愿这是李的幸运光环显灵,不是我的倒霉光环发作! 合文郡激动得默默祈祷。 要是李的幸运光环显灵,那这枚魔核就一定是魔蚊的! 要是自己的倒霉光环发作,那就白丢了十个金币。 反正也不是倒大霉。 合文郡并没有着急离开集市,要检测也不急于一时,另外两个人还没有逛够。 快到集市边缘的时候,他们又碰到了一个卖稀罕东西的摊主。 他是卖魔兽的,卖的是憨憨驼,一种非常温驯的魔兽,可以被驯服做劳力,缺点是战斗力非常弱,兼之性格有点贱,喜欢往主人脸上喷口水。 憨憨驼虽然温驯,不过驯养它们也是需要秘诀的,摊主就是一个掌握了秘诀的驯养师。 所以,尽管憨憨驼只是低阶魔兽,不过摊主的开价却是相当贵,每匹要一百六十枚金币。 不想再磨脚底板的公主大人做了一次冤大头,一下子买了三匹憨憨驼充当脚力。 她光是卖盒子都赚了上万金,朋送礼物的盒子要么就是名贵的木材雕刻的,要么就是古董,虽然这个世界古董并不是那么值钱,但照样是有市场的。 涅的工作量又增加了不少,打猎做饭洗碗搭帐篷之外,现在还得喂马,而且还没人抚慰他疲惫的身体。 他对萨兰雅好像没什么兴趣,虽然萨兰雅长得比梅丽卡漂亮多了。 草原上的夜有些凉,队伍里现在也没有游吟诗人,吃过晚饭之后,涅和萨兰雅就早早各自钻回帐篷里睡觉了。 潘的小房子被合文郡放在了自己的帐篷里,不过小精灵还在草丛里面抓虫子玩,它白天睡得有点多。 像李那样永远都睡不够的,绝对是少见到极点。 合文郡坐在篝火旁边,从“犹格之珠”里面取出了白天在集市上买的盒子,把手朝着篝火一招,最中心的火焰像是有了生命一样,从火堆里面钻了出来,飘到了合文郡的手掌上。 橘黄色的火苗没有层次,散发着柔和的光芒,却没有增加周围的温度,好像是冰冷的一样。 合文郡揭开了盒子,用食指轻轻在那颗小得快看不见的魔核上一压,把它粘了起来,又在另一只手掌的上方用拇指搓了一下,那颗血红色的细小魔核不偏不倚地掉在了橘黄色的小火苗里。 火苗忽地涨大,变得好像一片虚幻的雾气一样,而雾气之中,正有一些画面不停地闪烁。 一只孑孓从卵里钻了出来,游荡在水中…… 飘着飘着,孑孓就化成了蛹…… 一只蚊子从蛹中钻了出来…… 看准了目标,正准备俯冲向一截脖子的魔蚊被一条长舌卷中,然后被一只壁虎吞进了嘴里…… “四脚蛇还没来得及把魔蚊晶核排出体外,就被那个人烤来吃了啊?话说你会的东西有点多啊,也有点杂,怎么连回溯之焰这种魔法你都学了?”萨兰雅的声音响了起来。 公主大人用帐篷帘子裹着脑袋在偷看。 “因为我有钱。”合文郡大言不惭。 “那你有多少钱?有没有我的钱多?”萨兰雅的眼睛里有小星星在闪烁。 “你赢了。”合文郡略想一想,直接认输。 第104章 夜间闲聊 说一个人“富可敌国”,敌的一般都是国库里面的钱,而且还是小国的国库。 国库里面的钱跟皇帝与国王的私房钱,是两码事。 如果从严谨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这个“国”要是指的不是国库里那些真金白银,而是国库的账面的话…… “富可敌国”也不见得是什么好词,有些国实力冠绝天下,账面负了几万个亿呢!跟它比富?最穷的人恐怕也能称富可敌国了。 钱大抵都是会进了富人的腰包里的,而不是国家的金库,而在这个世界上,富人就是皇帝和国王。 萨兰雅刚刚拐带德兰卡国王为了让儿子娶公主送出去的大批珍宝,合文郡也是不敢跟她比钱多的。 小公主的“犹格之珠”里那些东西加在一起的价值,恐怕够建一座城了。 “说吧,你要怎么封我的口。”萨兰雅开玩笑道。 “给你点钱?” 他听出来了萨兰雅在开玩笑,所以也以一个玩笑回敬,他刚刚才跟萨兰雅比有钱认输了。 “我比你有钱,用跟你要钱?” “拿去玩。”合文郡想了想,扔了一颗时空橡实过去。 “时空啊?”萨兰雅果然认得,“够稀罕,不过这东西卖不了多少钱啊,市场上价格卡得死死的,除了德鲁伊和空间神的牧师没人会用。” “你知道空间牧师拿它来做什么吗?”合文郡灵机一动,打听了一句。 马修知道空间神的牧师可以破开时空橡实的外壳,但是却不知道他们用这对象能做什么。 “外壳是制作空间装备的材料,内核可以用来救人,要是与生命系的牧师一起合力,整个用了,可以用来做豢养之珠,不过除了自然德鲁伊也没人会用到豢养之珠的。” “那它价格怎么那么便宜?空间装备的价格那么贵呢!” “没办法啊,人家垄断市场,除了他们之外就自然德鲁伊能有点小用处。再说这东西也不是独一无二,只要在有龙生活的地方种棵橡树,那棵橡树肯定能活过一万年。” “为什么要在有龙生活的地方种?” “没有龙的粪便滋养,就算是橡树也很少能活一万年那么久啊。” “那树种在龙的地盘上,就算结了橡实又怎么采?” “偷呗,反正一万年以后的事情,种树的人管那么多?” “那要是不想等一万年呢?” “那只能请生命神系的牧师去催生了,不过很危险,那可是在龙的地盘。” “有人跟我说生命一系的神其实都是时间神,你听说过吗?” “顶尖大师都会领悟这个道理,其实你的生命系法术,也就是木系法术很多都是时间法术来的,治疗术也都与时间有关,要么是把时间推回过去,要么是把时间推到未来,德鲁伊的治疗术则是嫁接时间。” 合文郡听完思索了一下,好像德鲁伊的治疗术最差劲呢!这感觉就好像人家是开时光机的机器猫,德鲁伊是个器官移植医生? 不过,他又产生了一个疑惑 “把时间推到未来?这样怎么治疗?要是一个人流血快死了,再把他的时间往前推,那他不是死得更快?” “那我就不知道了,我只是看书上的那些大师们的领悟是这么写的而已,我只是个小小的高级圣骑士,还没有资格领悟时间。” 瞧瞧这个自谦,小小的高级。 一般人到高级就都已经是个老头子了,比如涅这种没背景没靠山吃软饭还只找到个金主爸爸的孙女的…… 而且你还是个圣骑士! 朋那样的年纪轻轻就已经是高级战士的,肯定是不仅自己资质过人,而且还有特殊手段拔苗助长,否则以他三十出头的年纪,怎么可能有那么高的级别,他又不像是合文郡和李这两个德鲁伊,光靠吃就能升级,还那么好命找到了怎么吃都吃不完的橡实。 就这,合文郡和李也都已经快三十了才升到高级,毕竟消化橡实也是要时间的,就算是德鲁伊也没办法坐在橡树下开吃播。 但是战士和法师,小小年纪实力过人,那就只能以天赋和奇遇来论断了。 而比起战士和法师来,神职者的提升可是更难。 话说他们修行是需要神的辅助的,而升级的速度,那可能得看神的心情。 没见穆勒公国的曼德拉王子和朋差不多的年纪,朋都已经是高级战士了,曼德拉却依旧是个中级牧师? 生在王家,居然去做牧师…… 怪不得朋视他为敌手,而曼德拉在追公主这件事上好像不怎么上心,他从一开始就想着从公国的权力斗争里面抽身,就职牧师本来就是表明个态度给别的王子看的。 不过他想跑,他爹可不让,赶鸭子上架逼着他去追胖公主。 “对了,那个假的萨兰雅,为什么会在朋和曼德拉两个人中间挑丈夫呢?曼德拉一看就是没什么兴趣。”合文郡想到这里,又问萨兰雅。 “穆勒公国比德兰卡公国更有钱啊。” “怎么可能,穆勒公国比德兰卡公国还要靠北,越往北去,不是会越荒凉吗?” “你这是听谁说的?北地物产丰富,又盛产宝石,怎么会荒凉?” “哦。”合文郡听完,又沉默不言了,他发现自己有点想当然了。 “你什么时候让李学魔蚊变身?”萨兰雅又开始对别的事情感兴趣了。 “等他突破顶尖大师的门槛再说吧,他已经学了六种魔兽变身了,虽然他还没到满负荷,但是高级阶段最多也就能再学一种而已。” “那就学魔蚊变身啊。” “高级魔蚊又没有什么用,最多让人痒得生不如死而已,他到现在还都没有学到飞行系的变身,高级学的最后一种变身,最好是龙。” “你可真敢痴心妄想,龙晶是那么容易弄得到的吗?那么多变形德鲁伊想学龙变身,还都只能从亚龙种入手,不知道要杀多少亚龙种,才能从它们的魔核里面提炼出足够炼制龙变身魔药的材料。” “想想又不犯法,就算不学龙变身,那也得学个飞行系的变身,要不然我怎么骑着他上天。” “你那么有钱,随便买个飞行系的变身不就行了。” “不行,必须得是霸主级的变身。” “你可省省吧,飞行系的魔兽最不好猎杀了,那些有霸主潜质的飞行魔兽又都生活在崇山峻岭之巅,根本没什么人会去猎杀它们。” “反正李升到顶级还需要很久,起码还得再过十年,慢慢寻找不就行了。” “那他现在都学了什么魔兽变身?” “人鱼、贝斯特、咚咚鼠、执夷、万花大角、犍尼萨。” “你不早说,我还出钱买了三匹憨憨驼,他能变执夷和犍尼萨,干嘛不骑着他走?” “你打得赢他吗?打不赢他凭什么指挥他呢?” “哼!”萨兰雅把帐篷布一甩,睡觉去了。 “其实我不介意偶尔被你骑的……”李的老鼠脑袋钻出来了。 “睡你的觉吧,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开车。”合文郡把老鼠脑袋又按了回去。 第105章 彩虹女神橙色惩戒 第二天清晨开始,合文郡的神情就变得有些紧张了起来。 涅和萨兰雅都有些不明就里,只是看他一直沉默严肃,也就不怎么找他攀谈。 合文郡是在戒备即将可能发生的倒霉事件。 以他的经验,他的倒霉光环不发作,是因为有李的幸运光环罩着,可一旦李的幸运光环显灵碰到点什么好事的话,那可就盖不住他的倒霉光环了。 昨日要是以千万金买到魔蚊晶核的话,那只是一点点小小的幸运。 但是他昨天可是用十个金币就买到了魔蚊的晶核! 大幸运之后必然要倒霉。 上次李刚刚在冰宫里弄下来那么大一根树枝,马上德兰卡国王派出的寻宝小队便出现了。 实际上那一次的倒霉,可能并不是获得冰树的树枝导致的,而是因为李在冰树上莫名其妙摸到的那个宝石。 合文郡其实也并不是太恐惧他的倒霉光环,反正以他的经验,就算倒霉,从来也都是即便大难而不死。 不过倒霉终归是倒霉,而且他又不清楚会遇到什么麻烦。 中午时分,天空开始阴云密布,未及片刻,天便黑如浓墨,两声惊雷之后,豆粒大的雨点便劈头盖脸地浇了下来。 就这? 合文郡的心放宽了下来。 魔藤从他的领口处窜了出来,立在他头顶之上,魔藤的顶端现出一道弧形的冰盖,如同一把巨伞,把他和座下的憨憨驼遮了个严严实实。 扭头一看,萨兰雅可能是用了什么宝贝,一道气障把她和她的憨憨驼罩在了其中,雨水被那气障完全挡在外面,看起来,倒像是萨兰雅被裹在了一个水球中间。 萨兰雅从朋那里坑了不少宝物,各有奇妙之用。 两个人都有遮风挡雨的手段,唯有涅,骑在憨憨驼的背上,任凭雨水从头顶浇落,不过一会儿,他和他骑着的憨憨驼就都湿透了。 这雨云漫布得极广,而在雨中,憨憨驼的行进速度也无法太快,若不是被人控制,这种时候,它们应该是寻个地方卧着,静静地等着雨停才对。 当然,无论是走是停,它们也还是逃不脱被浑身浇透的下场。 等到雨过天晴,看天空中月亮的位置,应该已经快到三更了。 这场草原上的过云雨,可能来的方向,恰恰就是他们前进的方向,所以当他们停下的时候,草地上依旧处处是水,地面泥泞不堪,涅想要安置帐篷都找不到地方。 “你还不赶紧想想办法?”萨兰雅看涅跟个没头苍蝇一样,扭头对合文郡说道。 “我能有什么办法?”合文郡假装束手无策,反问一句:“你呢,那么多宝贝,没办法解决现在这个问题?” “哼。”萨兰雅把嘴一撅,“还想假装自己不会火术?那你慢慢装。”说完她把头一甩,朝着涅喊道:“来,看本小姐的。” 合文郡也屏气凝神,想看看萨兰雅能使些什么手段。 但是等了半晌,就只见萨兰雅皱着个眉头,嘴里念念有词,却没有任何动作。 “你这是在干什么,我也没听说圣骑士施展神术,需要念咒啊。”涅可能也等得不耐烦了,忍不住开口询问。 “我在想究竟该用橙色惩戒还是该用青色惩戒。” “啊?”涅一脸茫然。 “我在想该烤干地面呢,还是该把水都冻起来。”萨兰雅解释道。 “那肯定是烤干地面啊,你把地面给冻住了,晚上睡在冰上不冷吗?” 萨兰雅“哦”了一声,立刻就要一掌俯身往地面上拍下。 “等等。”合文郡喊住了她。 “干什么?” “你烤干地面的时候,会不会把我们也一起烤熟了?” “有可能。” “那你走远一点去,控制好你的施法范围。” “哦。”萨兰雅又应了一声,远远跑开。 片刻过后,远处腾起了一片橙色的光芒,合文郡瞳孔微翕——相隔如此距离,竟然还能感受到如烈焰烤炙一般的高温。 彩虹女神的高级圣骑士,实力不容小觑啊! 李从合文郡的怀里探了个老鼠头出来:“草原失火了?” 潘也从合文郡的口袋里露了头,“咿咿呀呀”地叫个不停。 “领教了一下彩虹女神教高级圣骑士的厉害。”合文郡看萨兰雅在远处招手,扭头招呼了涅一声:“我们过去吧。” 脚下地面僵硬,灰败的草花一被踩到,便化成了一堆白灰,合文郡和涅牵着三匹憨憨驼走过,所到之处无不是灰烟飞腾。 “你这动静可有点太大了些,而且,你把这块草地弄成这个样子,烟气腾腾,还怎么睡啊?” “没把握好力量。”萨兰雅吐了吐舌头。 “待在帐篷里,封好帘子就行,那样就没灰进去了。帐篷取出来吧。”涅对萨兰雅道。 萨兰雅一摆手,帐篷直接从“犹格之珠”里飞了出来,掉在地上,腾起一大片的灰烟。 灰烟散去,涅的身上粘得满是灰白色的粉末,他的身上还都是水。 涅匆匆小心地把帐篷安置到地上,飞快地钻了进去,过了没多久又探了个灰头土脸的脑袋出来,朝着萨兰雅道:“给我一套衣服。” 他的衣服也都收在萨兰雅的“犹格之珠”里面。 刚刚他匆忙钻进帐篷,打算换一身干爽的衣服,谁料脱了个精光之后才发现忘了拿干净衣服。 萨兰雅从“犹格之珠”里面取了一套干净的男装出来,走过去伸手递给了涅,涅伸手准备接过去,谁料萨兰雅尖叫一声,扔下衣服扭头就跑,带起一路烟尘钻进自己的帐篷里去了。 涅本来是用两只手扯着帐篷帘子的,刚刚伸手接衣服的时候松开了一只,帘子不知为何一扬,萨兰雅透过帘子的缝隙直接看到了涅一丝不挂的身体。 合文郡不动声色地伸出一根手指,把潘的脑袋按回了自己的口袋里,刚刚吹起了涅帐篷帘子的那阵小风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感受得清清楚楚。 自然德鲁伊的“探测魔力”这个技能可是时时生效的,刚刚潘的身上腾起了一阵魔力波动,直朝着涅的帐篷而去。 捣蛋鬼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捉弄人的机会的。 第106章 生存征召令 彩虹女神的神侍和其他的神教稍稍有些不一样,其他的神教,牧师或多或少也会些惩戒法术,而圣骑士也同样多多少少能学点救死扶伤或者是加持增益的技能,不过彩虹女神的牧师和圣骑士,一个是什么惩戒法术都不会,一个是只会惩戒法术,倒显得有些泾渭分明。 彩虹女神的牧师们能够掌握的神术,被统称为“七色神恩”;彩虹女神的圣骑士们掌握的技能,被统称为“七色惩戒”。 彩虹有七色,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惩戒分别也就是这样名字。 当然,七色惩戒并不只有七种技能,据萨兰雅介绍,彩虹女神作为光明神一系的神明,技能自然也如光一样,可以千变万化,随心而发,效果更是不尽相同。 不过,尽管技能表现出来的形式和效果各自不一,不过七色惩戒的七个系别倒是能归个体系出来的。 红色惩戒又名心灵惩戒,听名字也就知道是专门打击精神的; 橙色惩戒又名火焰惩戒,都是些与火有关的法术; 黄色惩戒又名大地惩戒,这一系的法术就有些杂了,在彩虹女神的教义之中,风、重力、土石、金属都和大地相关; 绿色惩戒又名生命惩戒,这一系尽是些削弱体能、附加负面效果的法术; 青色惩戒又名冰寒惩戒,都是冰系的法术; 蓝色惩戒又名闪电惩戒,尽是雷电一系的技能; 紫色惩戒又名恶毒惩戒,基本都是和毒素有关的技能。 听完萨兰雅的介绍,合文郡也大概能推断出彩虹女神教牧师的七彩神恩各自有着什么样的效果了。 他总感觉这个神教的牧师和圣骑士们,乱七八糟的会得有点多啊?光是听萨兰雅这么说,好像彩虹女神比光明神一系的大佬太阳神还要厉害。 说起来,除了游吟诗人之外,合文郡与李好像与其他的神职者交集都非常少,对各个教派的牧师和圣骑士也都不甚了解,不过这也难怪,三大公会之中,就数德鲁伊公会和神教的关系最疏远,而且神教的人除了那些布道者之外,大多数也都是深居简出的。 本来合文郡还以为牧师和圣骑士之中,圣骑士应该才是那些渗透入社会中的神教人员,参加佣兵团什么的也都应该是以圣骑士为主,却没想到萨兰雅却说各大小神教的圣骑士才是真正闭门苦修的那群人。 除非有什么大事,否则圣骑士一般都是与世隔绝的。 真正在社会之中游走的,都是牧师居多。 当然,圣骑士也都是自由之身,没受到神教召唤的时候基本都是爱干嘛干嘛,就算神教召唤,其实也可以不加理会,除非是要开启神战。 所谓的神战,就是神与神之间的战斗,而神战最初的形式,就是神教与神教之间的战争。 “不过现在的神战已经很少发生了,似乎神明之间达成了协议,不再专享权柄,所以相互之间就少了很多纷争,要是放在以前,彩虹女神可没这么多神能权柄,她只是联系众神与人间的信使而已。” “你这么编排彩虹女神都行?” “陈述事实又不会被神怪罪,信仰坚定就可以了。” “那你为什么会选择彩虹女神教?” “因为厉害啊。” “说实话。” “因为彩虹既多彩,又自由,我向往的就是彩虹一样的人生啊。”萨兰雅说完,往憨憨驼的屁股上面一拍,飞快地冲了出去。 合文郡原以为买到了魔蚊晶核之后的倒霉事,就是草原上的那一场过云雨,不过到了草原边境属于维尼公国的伯爵城丁德利之后,他才明白,这次的倒霉事件才刚刚开始。 “春季多彩草原大清剿征召令”。 坐在旅馆房间的床上,合文郡看着手里的牌子长久不语。 门吱呀一声响了,涅走了进来。 “我打听过了,每年春夏交接的一个月之内,都是维尼公国进行多彩大草原清剿的时间,所有在多彩大草原附近的职业者都会被征召,这是帝国生存征召令,不是战争征召令,所以即便是不属于维尼公国的职业者也都必须要服从。” “离清剿活动开始还有五天的时间,不过在佣兵公会已经有各种任务开始发布了。” “等到清剿正式开始之后,所有人都必须去佣兵公会,根据自身的实力接取任务,任务完成之后会有对应的奖励,任务中的收获也归个人所有。” “不过,在清剿活动结束之前的这一个月之内,所有人都不得离开多彩大草原的范围。” …… 涅把他打听到的事情一股脑都说了出来。 “生存征召令”合文郡不是没有听说过,不过这还是头一回接到。 “战争征召令”和“生存征召令”是这个世界的各个国家对职业者进行征召时发放的手令,“战争征召令”分帝国与公国两级,顾名思义,就是帝国与帝国开战、公国与公国开战的时候征召职业者入伍时发放的手令,对非本国的职业者一般是不会发放此类征召令的。 而“生存征召令”只有一个级别,就是帝国级,所有接到征召令的职业者都必须听从征召令的安排,这是为了人类的生存而战,身为职业者必须参与。 清剿魔兽和对抗异族的战争,这就是“生存征召”的主要目的。 威胁人类生存的主要是魔兽,甚至还有普通的动物,一般来说,同样被划归在魔兽范围的异族亚人种,通常是不会与人类有太多摩擦的,除非是它们生存的领地受到了人类的侵犯。 当然,人类是不会认为这种行为属于侵犯的,对于人类来说,这属于“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合文郡一直都是在伊兰公国生活,对于两大征召令其实还都挺陌生,伊兰公国是德鲁伊掌控的地盘,位置又很特别,周围的公国根本不会对伊兰公国有任何不良的企图,而且他们也没有那个实力。 而伊兰公国与境内的魔兽霸主又有协议在先,自然也没必要对境内的魔兽进行大肆地清剿,本来公国的人口就并不是很多,生存的领地已然足够,而其他的地域,魔兽之间弱肉强食,其实本身就能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但是在其他的地方,人类和魔兽、异族之间是有着生存矛盾的。 像是多彩大草原这种地方,人类的生存肯定要受到魔兽的威胁,但是人类也不可能放弃多彩大草原这种物产丰富的区域,生存在多彩大草原上的游牧人虽然不交税,但是每年也会向维尼公国和格兰蒂亚城提供大量的物资。 为了保护生存在多彩大草原上的游牧人,每年春夏交际之时,对魔兽的清剿都是势在必行的,春天是动物繁殖的主要季节,而到了夏天,数量陡然增多的动物势必会与人类争夺生存所需要的资源。 合文郡觉得,他这次的倒霉才刚刚开始,被困在丁德利城一个月,只能重回多彩大草原而不能继续前进,这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太倒霉的事情。 佣兵公会会根据团队的实力来发放强制性的任务,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第107章 接取任务 和觉得倒霉的合文郡以及忧心忡忡的涅不一样,萨兰雅对参加清剿活动倒是兴致勃勃,格兰蒂亚城其实每年也都会进行清剿活动,而且区域还不止限于多彩大草原,但是身为公主,哦不对,身为公主殿下的侍女,自然是不可能被征召的。 要是连公主殿下的侍女都需要被征召,那就不是什么清剿活动了,而是真真正正的生死存亡之战了。 “没必要那么担心啊,反正清剿活动也不会去招惹那些霸主级的魔兽,最多派给我们的任务都是清剿些高级魔兽而已,凭我们的实力,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萨兰雅完全没有把征召令放在心上。 真公主虽然学识渊博,不过这万里路才刚刚走了个开头,根本就没想过,动物一般都是成群生活的。 魔兽也是动物,又不会因为实力强悍就摆脱动物的天性? 就算是霸主级的魔兽,也不见得就会离群索居。 就像伊兰公国的龙,看起来各有领地,但是它们其实是直接占据了伊兰公国将近一半的领土,严格说起来依旧还是群居,不过是各自的巢穴相互离得远了一些而已。 人家也有这个资格住别墅区的…… 以合文郡的性格,向来就是能拖就拖,虽然佣兵公会已经在开始发放任务了,但是在没有正式进入大清剿之前,被征召的职业者是不用强制接取任务的。 五天的时间内,合文郡不是在旅馆里面闷而不出,就是在丁德利城里面闲晃。 丁德利城的商店里没什么值得他下手的东西,合文郡也早已有了预料,李的幸运光环才刚刚显灵过一次,没那么快就能再次碰上幸运的事情。 不过,他还是搜罗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低级魔法材料。 李并不清楚自己的苦日子就要开始了。 大清剿的头一天,丁德利城的佣兵公会、战士公会、法师公会、政务所门口都排起了长龙,跟合文郡一样消极怠工的职业者们没有了继续躲着不接取任务的理由,都在这一天乖乖地排队来领取任务了。 唯一没有拥堵的,只有德鲁伊公会。 这也确实能够看得出在格兰蒂亚,德鲁伊是一个多么不受欢迎的职业。 他们这个由两名德鲁伊、一名盗贼、一名圣骑士组成的队伍,可以随意在佣兵公会、战士公会、政务所和德鲁伊公会接取任务,其他的地点都是人头涌涌,合文郡选择接取任务的地方自然是德鲁伊公会。 他也没想到,涅打听到消息也并不全面,分别被派发到各个领取地点的任务里面,就数德鲁伊公会分派到的任务最少,但是却也最困难。 “一名高级自然德鲁伊,一名高级变形德鲁伊,一名彩虹女神教的高级圣骑士,一名中级盗贼,对吗?” “根据评估,你需要完成的第一个任务是前往多彩大草原的北部,清理哈提狼群,需要提交至少一百枚哈提魔狼的魔核作为完成任务的凭证,沿途需要顺便清理所遇到的大群魔兽。” “有件事需要提醒你注意,哈提魔狼群之中可能会存在阿努比斯。” “祝你一路顺风。” 德鲁伊公会的高级战力可能都一样被派出去参加清剿活动了,留在公会当值的居然是几名初级德鲁伊,带着一大群学徒在忙活。 合文郡就是在一名德鲁伊学徒的手里领到的任务单,随任务单附赠一份多彩大草原的地图,上面用一个红圈标记了哈提狼群日常活动的区域。 阿努比斯? 这倒是个还算不错的消息。 李的魔兽变身已经学了六种,按照高级德鲁伊的极限,他在成为一名大德鲁伊之前,最后也只能再学一种变身了,因此,合文郡虽然已经获得的魔蚊的晶核,也没有着急找人配制魔药。 当然,他没有委托德鲁伊公会配制魔药的原因之一,是因为魔蚊变身是一种让人极其敏感的技能,因为迄今为止的历史中,最着名的刺客便是魔蚊变身的创始人,一名变形德鲁伊。 魔蚊变身的配套魔药,合文郡甚至都不准备委托马修帮忙炼制,虽然魔蚊变身的技能卷轴就是马修卖给他的。 但卷轴归卷轴,没有配套魔药,变形德鲁伊照样也没办法学习这个技能。 魔蚊变身也是德鲁伊的禁术,正常情况下,合文郡都不可能在德鲁伊公会买得到这个技能。 如同合文郡告诉萨兰雅的一样,李在进入大德鲁伊之前,如果最后一种魔兽变身没有办法学习龙变身的话,那么他的备选只会是大型的魔禽变身。 剩下的变身技能,就等李成为了一名大德鲁伊之后再考虑吧。 而按照李的技能规划,他的魔兽变身技能之中的必学技能,还差一个魔狼变身,而对于魔狼变身技能,其实可以选择的种类有很多,不过合文郡最中意的是阿努比斯,其次是魔狼芬里尔。 排除掉亚人种变身的话,变形德鲁伊可以学习的半兽人变身只有猫、熊、狼三种,而对应的魔兽人变身也只有猫、熊、狼三种。 李已经学过了猫人变身的进阶技能贝斯特变身,以及熊人变身的进阶技能执夷变身,现在也只缺狼人变身的进阶技能没有学了。 其实说实话,大多数的变形德鲁伊都只会学一种魔兽人变身技能,甚至根本一种都不学,不过合文郡除了有钱任性之外,还有点强迫症。 接任务之前他还没什么激情,接了任务之后,他倒是稍微有了点兴趣。 不过,哈提魔狼之中出现阿努比斯的可能性极低,合文郡也并没有抱太大的期望,毕竟他现在可是处于倒霉光环发作的时期。 从德鲁伊公会领了任务出来之后,合文郡叫上一直在门口等待的涅和萨兰雅,牵着憨憨驼从丁德利城的北门出了城。 城外的情形和平常大不一样,熙熙攘攘全是准备前往多彩大草原做任务的职业者,合文郡一时之间都有点怀疑大草原上到底有没有这么多魔兽给他们杀。 这也让他心里更加警惕。 出门在外,最需要防备的从来也不是魔兽,而是人。 第108章 奇异的梦 萨兰雅的样子一点都看不出是要去和魔兽做斗争,一路上还哼着小调。 涅的样子跟她完全相反,看起来非常紧张。 合文郡正闭着眼睛在打瞌睡,他用魔藤把自己缠在了李的身上,脑袋搁在李的肩膀上面,李少见地没有变成老鼠钻在他的怀里,而是穿得人模狗样地跟他一起坐在憨憨驼的背上。 合文郡也不知道李在想什么,只当他是短暂地良心发现罢了。按照他对李的了解,指不定什么时候这点良心就又没有了。 有人在操控憨憨驼,那合文郡自然是能睡就睡会儿,李天天享受的事儿他好歹也得享受一下不是? 萨兰雅对李其实挺好奇,她一直也没见过李的本来面目,每天就只看到一只毛色特殊的老鼠到点吃饭,然后细声细气地跟合文郡说几句话,今天才第一次看到李的庐山真面目。 帅得有点不像话,这就是萨兰雅对李的第一印象。 这么帅的家伙怎么就跑去就职变形德鲁伊了?萨兰雅接下来有点惋惜。 这么帅的家伙吃人肉的时候说不定也非常优雅。紧接着萨兰雅的脑袋里面就开始想象李坐在餐桌前,就着一杯红酒切肉的镜头。 自己胡思乱想了一会儿之后,萨兰雅干脆跑去跟涅聊小话了。 合文郡本来是在闭着眼养神,谁知道脑袋搁在李的肩头一晃一晃的,居然真的有了困意,没过多久便陷入了深深的沉睡之中。 他睁开眼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只有点脏的蓝色海豚,被他搂在怀中。 “海豨先生?”合文郡松开了搂着海豚的胳膊,把它拿得远了一些,看得清楚了一些,这让他更疑惑了起来。 海豨先生是一只很大的布偶海豚,在合文郡十一岁之前,这只海豚布偶都一直待在他的床上,是他最亲密的小伙伴,海豨先生的脑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出浓浓的膻味,然后保姆就会一边抱怨合文郡睡觉流口水怎么那么厉害,脑袋怎么那么爱出油,一边把海豨先生按在浴缸里面狠命地刷。 但是在他十一岁那年,他就永远地告别了海豨先生,生存训练营里面不允许携带这种东西。 合文郡诧异地松开了海豨先生,这时他发现自己的手并不是小而嫩滑的手掌,而是成年人的手掌,手掌上依稀还有几个老茧的痕迹。 他想了起来,那是他在训练营的时候留下的纪念,虽然被植入纳米生物机器人之后老茧都消退了,但是皮肤上的印记却没有消失。 低头看了看,屁股下面的床是一张白色的真皮床,上面好像还有些淡淡的污渍,那是保姆清理过他的涂污之后留下的。 他站起了身来,却发现自己的手上好像拖着什么东西,低头一看,是海豨先生的尾巴,他觉得这样不对,但是他的手似乎不想松开。 这时,他感觉到了一阵凉意。 低头一看,他身上什么都没有穿,怪不得会这么凉快。 打开衣柜,合文郡觉得很失望,衣柜里都是些小孩子的衣服。他尝试着取了条内裤往自己的身上套,倒是套上去了,不过紧绷绷的非常难受,尤其是前面。所以他干脆又把内裤撤掉了,扔回了衣柜里。 去爸爸那里找点衣服穿吧。 爸爸的房间里没有人,但是合文郡打开衣柜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东西都没有。他四处搜索了一番,最后在浴室里面找到了一条大毛巾,把它围在了身上。 离开爸爸的房间之后他觉得特别奇怪,刚刚自己两只手明明空空如也,但是现在他的右手上又拖着海豨先生的尾巴,海豨先生的脑袋一直拖在地上,两个圆眼睛看起来十分委屈。 他找遍了整座房子,却没有发现任何一个人。 路过门厅的时候他在镜子里瞥到了自己的样子,赤裸着身体,头发是金白色的,眉毛也是金白色的,他低头一看,自己的下体明明裹着浴巾,但是抬起头来,镜子里的他依旧是一丝不挂。 镜子里的他空着手,但是他的手上明明拖着海豨先生的尾巴,扭头一看,海豨先生的脑袋确实也拖在地上。 明知道这样不对,但是他依旧打开了门,走了出去。 外面是他熟悉的小花园,邻居家的房子,小区的步道,不过都被冰封着,奇怪的是他一点都不觉得冷,虽然他的身上只裹着一条浴巾。 外面也没有人。 合文郡尝试去敲了敲邻居家的门,想问问爸爸有没有在他家里,不过没有人回应,他尝试着想把门打开,却发现门把手完全扭不动。 他去尝试了每一家的大门,没有一家的门把手是能扭得动的。 最后他放弃了尝试,经过了空无一人的保安亭,径直来到了大街上面。 大街上也一个人都没有,地面被冰封着,两侧的建筑也都挂着冰。合文郡经过了熟悉的街道,最后抵达了一道大铁门的前面,铁门旁边的墙壁上挂着一块牌匾,上面写着几个字:第四小学。 哦,我还没毕业呢,这么大年纪了连个小学文凭都还没有拿到…… 合文郡脑袋里闪过了这么一个念头。 学校的大门开着一条缝,合文郡从门缝里钻了进去。 心情很忐忑,裹着条浴巾进学校,而且还是一所小学,合文郡很清楚这是不应该的,有伤风化,但是他又好像觉得这样也很正常,完全没什么。 学校里也是一个人都没有。 合文郡在学校里漫无目的地乱走,说也奇怪,有些教室的门他很轻松就能打开,但有些门好像锁死了一样,怎么拧门把手都纹丝不动,教室办公室也一样,不过能开门的教师办公室也很奇怪,里面有一半的桌面上的书都没有字。 而且翻不开。 他终于开始觉得有些异常了。 他来到了他原来在学校里最喜欢待的地方,天台的门上没有锁,很容易就打开了,天台上铺着厚厚的雪,映着阳光,闪闪发亮,有点刺眼。 合文郡抬脚走了出去。 他找到了自己以前最喜欢待的地方,天台的一个小小的角落,靠在墙角坐了下来,这里可以在面对整个世界的同时也背对着整个世界,看得到天,却看不到地。 他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是不是因为他以前总是在这个地方想着离开这个世界,所以,他最后才会真的被送上了天空? 不对,我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合文郡突然想了起来。 然后这个世界就裂开了,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坍塌,最后合文郡坐在了一片虚无里面,看着一颗蔚蓝的星星越来越远,突然间,那颗蔚蓝的星星上闪起了火光,短短的一瞬间,它就从一颗水星,化作了一个火球。 不是这样的! 合文郡突然站了起来,朝着那颗火球喊道! 暴风夹杂着冰雪从他的身后涌出,朝着远处的那颗星球呼啸而去,暴风雪中一条条的冰霜之路飞速延展,朝着化为火球的水星狂奔。 仿佛仅仅是在一瞬间,又仿佛过了很久,化作了火球的水星便被封在了寒冰之中。 一个声音在他的身后悄然响起:“冰雪是挽救不了那颗星球的。” 赤身裸体的李出现在了他的身边。 “你不是李,你是谁?” “我是你啊。” 赤身裸体的李化作了合文郡的样子,只是一头金白色的头发化为了银霜,合文郡不知道为什么不由自主地朝着下面看去,嗯,下面也跟雪的颜色一样…… “你不是我,你到底是谁?” “我啊?我是一个消失在了这个世间的人,哦,口误,我是一个消失在了这个世间的神。” 跟合文郡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人又变了一个样子,这回是合文郡的老爸。 “你这是在占我的便宜吗?” “我已经不记得我的样子了,我已经不存在于世间,甚至也不存在于任何一个人的记忆和印象里面,所以我只能借用一下你脑海之中的这些形象,我现在是无形的,存在,又不存在。”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我本来是选择了另一个人的,那个人的身上有浓郁的神性,不过那个人没有接受我,反而把我交给了你,你的身上也有淡淡的神性,而你的身体又跟我更加契合,最重要的一点,是你把我种在了你的身体之上。” “所以,现在,其实我就是你。”那个人又化作了合文郡的模样。 “说清楚些。” “有些事,是说不清楚的,就像你刚刚做的那些一样,你其实也很清楚,你的星球并不是那样毁灭的,而你做的一切,也根本救不了它。过去和未来都是虚幻缥缈的,而我就存在于过去和未来,过去我不是你,而未来我与你同在。” “怎么同在?” “像这样?”那个人突然化作了一只布偶海豚,和海豨先生一模一样,然后…… 一尾巴甩在了合文郡的脸上。 第109章 消失不见的宝石 合文郡醒过来的时候,感觉自己的脸上火辣辣地疼。 很快他就发觉是怎么回事了:“谁扇了我一巴掌?” 李马上撇清:“我可没办法扇你。” 合文郡用魔藤把自己牢牢地捆在了李的背上,李确实不太方便扇他的脸,不过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合文郡转向涅。 “我可不敢扇你。”涅赶紧摇头。 “是我扇的,不过,是他们让我这么做的。”萨兰雅爽快地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我们只是让你想个办法叫醒他,可没让你扇他的脸。”李和涅赶紧解释。 “这个办法是最好用的啊,以前萨兰雅怎么都不肯醒的时候,我都是这么叫她的。”萨兰雅的话让涅觉得很别扭,不过比起别扭来,他更觉得惊惶。 “你还敢扇公主?”涅大吃一惊。 “反正她又不知道我扇了她。”萨兰雅无所谓地耸耸肩。 真公主扇假公主……合文郡马上就醒悟过来好像不适合再纠缠这个事情了,扇醒他的是帝国的公主陛下,就算不管身份,萨兰雅现在也确实不好承认自己是公主殿下,不过就论实力,他好像也没什么把握能稳赢萨兰雅。 “为什么要叫醒我?”合文郡环顾一下四周,也没什么危险,涅都已经搭好帐篷了。 “因为这个。”萨兰雅一翻手,掌心里出现了一面精美的小镜子。 “我没见你买过这个东西。”合文郡觉得这面镜子好像很名贵。 “这是从皇宫里面带出来的。” “你居然还从皇宫里面带镜子出来了?” “还有我以前经常用的珠宝什么的,现在不是说这个时候,看看你的头发,还有你的脸。”萨兰雅把镜子对准了合文郡。 “这是怎么回事?” 合文郡皱起了眉头,他的头发、眉毛、胡子,甚至眼睫毛的颜色本来和李是一样的金白色,不过现在却变成了一种奇怪的颜色,像是白色,又像是透明的,好像还夹杂着一点点的浅蓝。 他从头上拔了根头发拈在两个手指中间仔细端详了一下,头发是透明的,但是有颜色,就像是白与浅蓝调和在了一起。 “我们也不知道啊,你一直在睡觉,我们也没有留意,直到宿营的时候才发现,想要叫醒你,但是你却怎么都叫不醒。”萨兰雅又指了指李的胸口,“你的魔藤也变成了这个样子,还有,你准备一直这么和他缠在一起吗?”她最后提醒了一句。 合文郡松开了魔藤,然后一掌把依旧跟他贴在一起的李推开,李被推了个踉跄,一脸的不高兴,狠狠地瞪了萨兰雅一眼。 魔藤竖在合文郡的面前,它确实如同萨兰雅提醒的一样,变得跟合文郡的发色一模样,看着也是透明的,一根金属针在魔藤中上下游动,那是自然德鲁伊的专属装备“尼多”,能让魔藤化身魔法杖的“杖芯”。 合文郡心念一动,魔藤上的根须散了开来,蓬蓬松松地,看起来就像是一条用玻璃丝制成的掸子一样。 好像除了颜色不同,也没什么不一样的。 “没什么别的变化,”合文郡耸了耸肩,“或者是我突然进化了吧。” “你确定?”萨兰雅追问道。 “他说是就是了,去去去,睡觉去吧。”李把萨兰雅和涅都赶回了帐篷。 “这是怎么回事,你想通了没?”等到只剩下两个人待在自己的帐篷里之后,李躺在地上,看着坐在对面的合文郡的眼睛。 “我自己也不知道。”合文郡回忆着自己的那个梦,总觉得这一切跟那个梦有关系,但是他为什么会做那个梦,他自己也不清楚。 梦里的一切已经开始模糊了。 这很正常,做梦的时候,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很清晰地感受到了一切,但是等到醒过来之后,却有可能只剩下一点点的记忆。 选择了他……给了你…… 合文郡隐隐想起了一些字眼。 给了我?谁给过我什么? 想着想着,他的手不由自主地摸到了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上,突然心脏猛地跳了一下,那里本来应该镶嵌着李从冰宫里获得的那枚奇特的宝石,但是现在那里摸起来一片平滑,没有任何凸起。 是因为这个东西吗? “怎么,想到什么了?”以李对合文郡的熟悉,立刻察觉了他的反应。 “嗯,上次你从冰宫的那棵树上摘下来的那个宝石,不见了。”合文郡也不隐瞒,这种事情并不是需要对李隐藏的秘密。 “嵌在身体上的东西都能不见了?” “我也不清楚。” “看起来,是你把它给吞了,哈哈,你的身体很饥渴啊。”李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用脚蹭了蹭合文郡的大腿。 作为一名变形德鲁伊,他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他自己的身体里还会长魔核呢,自然德鲁伊的身体有魔藤护佑,就算是有什么对身体不好的东西,魔藤也会帮助自然德鲁伊消化分解掉的。 合文郡没搭理他,而是喃喃自语地开始低声吟诵。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体内的魔力又开始翻滚了起来。 合文郡长吁一口气,宝石虽然不见了,但是这特殊的能力却并没有消失。 人就是这样,有些东西一旦拥有,就不想失去。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种东西一般都是钱。 合文郡倒是宁愿丢钱。 “吃饭了。”涅的声音在帐篷外面响起。 “吃饭?”李把脑袋探了出去。 “是啊,晚饭还没有吃啊。”涅蹲在火堆前,翻着火上架着的一只不知道是什么的动物。 他刚刚被李赶回了帐篷,等到李和合文郡也钻进了自己的帐篷之后,才又重新出来,跟萨兰雅取了提前在丁德利城购买的肉食,生了一堆篝火来烤。 因为合文郡的变化,涅都没有来得及去打猎,还好他在离开丁德利城之前做好了储备。 “吃饭吃饭,天大地大,肚子最大。”萨兰雅掀开了帐篷,蹦蹦跳跳地来到篝火旁边,递出了手里的金饭碗。 火光之下,金饭碗上面镶嵌的红宝石熠熠生辉。 第110章 第一群狼 在德鲁伊公会领任务的时候附送的地图,说句实话,如果不是因为队伍里面有两个在野外永远不会迷路的德鲁伊的话,其实根本也没什么用。 在草原上找路,基本上是没什么参照物的,一眼望去,四方无障碍,全是绿油油的草和五颜六色的花,就算换成对寻路颇有心得的盗贼,很可能也会迷失方位。 而且,在草原赶路和在海上行船一样,都会让人有种“这什么时候才能到头”的绝望感觉。 地图上那个代表哈提狼群生活区域的小红圈只有指甲盖大小,但是它实际上代表的却是非常广阔的一片区域,在这片区域中生存的也并不是只有一群哈提魔狼,狼这种生物虽然是群居,但除非发生什么特殊情况,否则它们是不会聚成大群的,只会以小群的形态生活。 狼的数目一旦上了百,那就不叫狼群了,而是叫做狼灾。 在草原这种地方,涅的追踪术也不怎么管用,更何况他也并不是生活在这附近的土着,他以前所学的追踪技术,都是适合在龙角城附近的林区使用的。 草原追踪,涅的老师都没那个本事。 所以,追踪狼群,还得靠李的鼻子,以及合文郡的技能“沟通植物”。 一只黑白花熊在前面迈着稳健的步子,身后三匹憨憨驼亦步亦趋地跟着,偶尔那黑白花熊抬起头来,两个浓浓的黑眼圈挂在白脸上与两只动来动去的黑耳朵相得益彰,显得比憨憨驼还要傻气一些。 萨兰雅对李的这个造型是喜爱不已,想要说服他让自己骑一骑,不过被李一句“等你打得过我再说”给顶了回去。 前公主殿下也不着恼,一直在李所化的执夷旁边絮絮叨叨,想要以重金诱惑李答应她的请求。 但是李却好像视钱财为粪土一样,对萨兰雅的宝物诱惑完全不为所动。 萨兰雅时不时翻手从“犹格之珠”里面弄件东西出来,然后给李讲解它的珍贵与功用,弄得涅都有些蠢蠢欲动,想自己变成执夷给萨兰雅骑一骑了。 “公主大人对她可是真好,不仅让她离开,居然还赏赐了这么多的宝物?”涅让自己的憨憨驼贴近了合文郡一些,低声道出了自己的羡慕。 “嗯,听说公主殿下和她情同姐妹。”合文郡也只好这么回了一句。 “姐妹之间也不会这么大方吧,至少梅丽卡和米兰达之间就不会。” “她们两个之间不是真爱。”合文郡一言定论。 涅没听懂,过了一会儿又说:“李为什么不答应让她骑一骑,骑一会儿就能拿到一件宝物哎,我看那些宝物比起冰树的树枝来都不遑多让。” “李对钱不感兴趣。” “这世界上还有对钱不感兴趣的人吗?” “李就是,他不光对钱不感兴趣,他对赚钱更不感兴趣,在我认识他之前,不到快要饿死的时候,他是不会去赚钱的。” “那在你认识他之后呢?” “就算明天就要饿死他也不会去赚钱,除非我拿刀架在他脖子上。” “李好听你的话啊,要不你现在拿把刀架在他脖子上,让他给萨兰雅骑一骑好了,骑一骑就能赚一件宝物呢。”涅的话里面好像有种酸溜溜的味道。 他也没听懂“拿刀架在脖子上”这句“外语”,就按照本意去理解了。 “等战斗的时候,你记得照顾好这三匹憨憨驼。”合文郡没有正面回答涅的建议,直接换了一个话题。 这个任务是按照他们的平均战斗力来决定的,涅属于拖后腿的战斗力,虽然他对付中级魔兽游刃有余,不过那是仅限于一只的情况下,要是有落单的哈提狼说不定还能让他展展身手。 盗贼和刺客的隐身术对那些鼻子灵敏的动物一点用都没有,想在动物面前隐身偷袭,必须要使用辅助的祛味剂才行,不过由于春季大清剿活动蓬蓬勃勃地展开,涅去采购物资的时候,丁德利城的商店里面的祛味剂都已经卖光了。 合文郡觉得丁德利城的商人真的是不懂经济学,哪有在大型活动开展之前都不囤货的? 他哪知道整个春夏交接之际,格兰蒂亚全境都在开展清剿魔兽的活动,怎么可能有货给商人囤积,估计也就只有龙角子爵的领地在这个时候才能安安静静的。 不过龙角城向来是以穷着称的,哪有余粮支持兄弟城市? 就算有余粮,也供不到离龙角城十万八千里之外的丁德利城啊…… 龙角城的商人估计都不知道在遥远的西部还有一片多彩大草原,草原边上有一座名叫丁德利的伯爵城。 前方的执夷开始摇晃着肥胖的屁股开始奔跑,合文郡直接从憨憨驼上面翻了下来,把缰绳送到了涅的手中,跟在执夷的屁股后面向前奔去。 不过他和涅都来不及喊住萨兰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萨兰雅骑着憨憨驼一溜烟地跑没影了。 执夷的行动速度有点慢,等李赶到战场的时候,萨兰雅已经给刚刚发现的哈提狼群送了一血。 一血不是萨兰雅,是她骑着的憨憨驼。 彩虹女神教圣骑士的护体神光效果类似战士的“卖塞尔夫附魔术”,不仅能够增强防御,而且还能够增强身体素质,增强的防御力比“卖塞尔夫附魔术”的进阶技能“魔力障壁”还强一些。 李赶到的时候,萨兰雅已经冲到狼群之中去了,人影都看不清楚,只见到某处不停地有七色光芒轮着变幻。 遮住视线的并不是狼群,而是长得比人还高的草。 哈提狼体型很大,但是却非常狡诈,它们喜欢隐藏在草丛里面偷袭对手,所以,它们选择生活的区域往往青草长得如同小树一般。 虽然这群狼是李先发现的,不过执夷的移动速度太慢,比憨憨驼差的不是一星半点,所以萨兰雅反而是第一个冲进了狼群所在的长草之中,她对哈提狼的习性倒是知晓得清楚,半路上就已经施展了护体神光。 但是护体神光又护不住她骑着的憨憨驼,一冲进狼窝萨兰雅就着了道。 前公主这也算是第一次接受“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人生教育,不过她能领悟几分,那就没人晓得了。 一匹哈提狼从草丛里窜了出来,狼吻直袭黑白熊的后颈,被熊掌狠狠地扇在了脸上,直接打得飞了出去。 执夷的体型并不算大,但是力量在熊类魔兽中却是拔尖的。 合文郡也并不是贪图执夷长得像母星的古人尽了大力也没能护住的珍稀动物才给李选择了这种魔兽变身的技能,执夷的实力本身也是非常强大的。 又一头哈提狼从草丛里跳了出来,被李所化身的执夷一掌按在了地上,随后只见他把狼头往自己的屁股下面一塞,人立而起,一屁股狠狠地坐下,只听咔嚓一声,正拼命挣扎的巨狼便没了动静。 只是这一坐,执夷白花花的胸脯就露了出来。 就算是巨龙,胸腹也一样是身体上的柔弱部位。 一道半透明的风刃划断了长草,直朝着执夷的胸口袭来。 第111章 变异后的魔藤有妙用 魔兽虽有点智慧,不过毕竟还是动物,不到霸主的级别,它们行事的方式还是像动物一样的。 肉食动物见到活动的东西,第一反应并不是视其为敌,而是把它当做食物。 对待食物,魔兽第一时间是不会以自己的特殊能力袭击的。 不过,当李化身的执夷拍飞了一头狼,又一屁股干掉了另一头之后,隐藏在草丛中的哈提狼也都反应过来了,这头长得奇怪的熊并不是食物,而是敌人。 当然,它们的脑子里,是没有熊这个概念的。 自然德鲁伊可以与动物沟通,但是却并不算是非常方便,他们必须在动物的思维中感受到其他生物的形状才行,否则仅凭意识交流,动物们每每发现其他的动物,大抵的思维相当于“一堆肉”。 合文郡以前在母星的时候看那些玄幻小说,里面那些与动物植物沟通的能人都是轻而易举地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但等到自己成为了一名自然德鲁伊之后才发现,和动物植物沟通是一件很费力且耗时的事情。 这与召唤师可是完全不同,召唤师在控制召唤生物的时候,其实是有一部分意识分裂出去,附在召唤物的身上的,实际上召唤师是在自己控制自己,这一点跟变形德鲁伊非常相似。 而自然德鲁伊控制魔藤的方式,有一部分与此相同,不过,在控制魔藤施展各种法术的时候,主体却是自然德鲁伊本身,这与召唤师又不一样了。 控制魔藤比控制潘要轻松得多,所以,合文郡经常会忽略了潘的存在。 而德鲁伊的魔兽伙伴,在主人没有下达命令的时候,是属于“有限自由”的,所谓“有限”,是它们的活动范围会受到制约,不能离得主人太远,不过除此之外,它们的行动都是随心所欲的。 而潘和普通的魔兽又不一样,它属于亚人种,实际上拥有和人类一样的智慧。 当风刃袭击李的时候,潘已经是身在战场上空了。 它是飞着前进的,自然比合文郡要快得多。 对于李,潘是很熟悉的,哪怕是李变成了黑白熊,潘也能认得出来。此时见有风刃向着李射去,潘想都没想,直接便做出了反应。 一大块带着长草的泥土从地面上突然飞了起来,挡在了李的面前。 风刃直接击穿了泥土,将其击得四散,土坷垃和长草被风带着盖得李一头都是,同时并没有被削弱多少的风刃也直接击在了李的胸口。 执夷脑袋甩了一下,滑稽的脸上露出有点恼怒的表情,仰起了脸朝着天上喊了一句:“你这到底是在帮我还是在捣蛋?” “咿呀!”潘说话的时候还用上了扩音术,声音传得远远的。 不过李听不懂。 “它说你狗咬彼得潘不识好人心。”合文郡的声音在李的背后响起,给潘做了翻译。 他把母星上的原话改了改,以防李追着问他吕洞宾是谁。 其实潘根本不是这么说的,它喊的是“我下次不敢了”。 一只初阶水平的小精灵哪里敢跟李叫板,就算有主人撑腰也没那个胆子的。 合文郡在李的背上轻轻一拍,一道“寒冰装甲”已经贴在了执夷的熊躯上,其实这根本就没什么必要,执夷的防御力可是很强的。 不过合文郡觉得还是应该小心为上,高阶的哈提巨狼还是可以伤得到执夷的,虽然不会那么重。 而且,如果他真的幸运地(或是倒霉?)遇到这群哈提狼中藏着一只阿努比斯的话,仅凭执夷的防御力就不够看了。 远处传来了萨兰雅“哼哼哈兮”的呼喊,“快去解救你的队友吧,那可是个高级菜鸟。”合文郡道。 “那你自己小心。” 执夷肥胖的身体蜷缩了起来,然后像个球一样朝着前方滚了出去,压倒了一片长草,把地面震动微微颤动。 执夷的体重是相当惊人的,这也是它们行动稍微有些迟缓的原因,这种魔兽的主要属性是土与金,实际上李现在的体重比起真正的执夷来还差了很远,他心脏上附着的魔核虽然是高阶的,但是这颗执夷魔核其实并没有成长完全。 执夷和其他的魔兽有点不同,它们需要靠吃来孕养自己的魔核,而食物则是土壤与金属。 让李吃土?这件事倒是有些难度的。 合文郡也不强求,反正李也不见得要靠“执夷变身”来打天下,之所以现在会用,是因为熊的嗅觉是动物之中最强的。 犍尼萨的嗅觉其实也不弱,不过犍尼萨的体积太过庞大,可能会吓得狼群提前逃跑,这不利于他们完成任务。 一个小队的移动速度是按照最慢的那个人来算的,很不巧,在四个人之中,移动速度最慢的就是合文郡了,除了悠久的耐力之外,自然德鲁伊的身体素质比普通人也就强那么一点。 而且,就算是涅和萨兰雅,也同样是跑不过狼的,人类职业者之中唯一能跟动物比速度的就只有变形德鲁伊,但实际上这也并不叫人与动物竞速,严格来说是动物与动物的比拼。 不变身的话,李跑得比合文郡快不了多少,甚至还不如涅。 当然,合文郡也并不是没有快速移动的办法,不过那种办法需要特殊的装备,而他懒得买。 李并没有引走周围所有的哈提狼,在李离开之后,便有风刃朝着合文郡袭来,同时有哈提狼从草丛里面窜出,利齿闪光,直扑向合文郡。 一座特别的藤笼瞬间成形,把合文郡笼罩在了其中,透过透明的藤枝,合文郡还能直接看到那匹扑过来的哈提狼一头撞在了藤笼上。 这倒是个意外的惊喜,魔藤发生了变化之后还有这样的好处,合文郡倒是没有想过。 哈提狼撞在藤笼上的同时,合文郡心念一闪,一招“速速冷冻”直接把它封在了冰块之中。 “速速冷冻”虽然是自然德鲁伊在中级就能学习的法术,不过它比高级法术“冷冻射线”的效果还要更佳,不过“冷冻射线”是个隔空作用的远程技能,而“速速冷冻”则必须要有身体接触才行,或者以魔杖接触敌人也可以。 自然德鲁伊的魔杖就是魔藤,比起法师来,这柄魔杖可要灵活得多,它不但能伸能缩还能变幻形态。 现在,笼罩在合文郡身体周围的透明藤笼,整个就是他的魔杖。 第112章 互不通电 以普通的魔藤施展“丛林”,自然德鲁伊的视线都是会被魔藤遮蔽的,只能凭借魔藤上传来的触感来估计周围的情况,所以,自然德鲁伊其实都并不怎么喜欢用“丛林”的变种技能“藤球屋”(“魔藤囹圄”)来进行长时间的防御。 即便是养得好的魔藤形成的“藤球屋”的防御力,甚至可能会比“寒冰屏障”和“寒冰装甲”、“因纽特豪斯”还要高。 魔藤是需要自然德鲁伊用心培育的,养得好是条龙,养得不好也只能是根绳。 不过,想要培育一条优质的魔藤也并不是那么容易,马修的孙子休就一直没有学习魔藤这个技能,而且他对于合文郡的魔藤品质为什么会那么高也一直很惊讶。 合文郡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休解释,他实际上对魔藤的培养很不上心。 他把自己的魔藤品质高的原因归在了龙岛那些被魔藤汲取树汁的古树上。 实际上,伊兰公国出身的自然德鲁伊,魔藤的起点就比其他地方的自然德鲁伊要高很多,普通的德鲁伊学徒晋级时浸泡的“自然之血”可不是伊兰公国那一池不知道积累了多少年的稀世奇珍,他们自己的血液可没那么高的营养价值。 而且,合文郡浸泡“自然之血”的收获,比伊兰公国其他的德鲁伊还高很多,别人身体里的细胞可没有大部分被替换成纳米生物机器人。 其他的自然德鲁伊培养魔藤的时候用的种子,也不是伊兰公国的德鲁伊公会那种用以“自然之血”为主原料制成的魔药浸泡过的。 能以亚龙种作为魔藤第一次进食的食物的自然德鲁伊,就更少了。 除了伊兰公国王都白龙城附近的山林,哪有什么地方会有遍地乱跑的亚龙种。 合文郡一直也没有发觉,他的魔藤防御力都已经快要超过魔法冰了。 另一匹哈提狼射出的风刃击在了藤球屋上,只切断了几根魔藤的根须。 见情况如此,合文郡也就没有撤去藤球屋,而是带着它一起向前移动起来。 透明的藤球屋外的情形虽然有一点模糊,但是也还算清晰,合文郡也并不需要像盲人一样凭着感觉前进,不过周围的长草依旧还是影响着他的视野。 不远处有魔力波动一闪而逝,一枚风刃呼啸着向藤球屋袭击而来,与此同时,藤球屋上有一条透明的藤条飞速地刺出,向着魔力波动消逝之处射了过去。 藤条扑了个空,点在了一根草叶上面,把它冻成了冰条。 不过,草叶化为冰条的瞬间,便猛然爆了开来,合文郡在施展了“速速冷冻”之后立即补了一记“冰爆术”,坚硬的魔力冰棱向着四周飞散了出去,嗤嗤声不绝于耳,斩断了不少长草。 “咿。”合文郡的头顶传来了潘的叫声。 藤笼裂开了一道缝隙,潘踩着一架纸飞机钻了进来,在合文郡的肩头附近盘旋。 “你也知道怕啊?”合文郡抬了抬手,纸飞机落在了他的手上,潘从上面跳了下来。 “咿咿。” “本来也没指望你出什么力,老老实实待着。”合文郡顺手把潘和它的纸飞机一起往自己口袋里面一塞,在口袋上轻轻拍了两下。 远处突然一声轰鸣响起,草丛里电流四处飞溅,随后李的叫骂声传入了耳中:“你是电狼还是要电我啊?” “你要不离我那么近,怎么会被电到?”萨兰雅娇喝一声,草丛里又暴起了一阵电流。 “你做初一,就别怪我做十五了!” 李的声音响起之后,地面忽然猛地震了一下,合文郡差点一跤摔倒。 “别闹!”他高声朝着李所在的方向喊道。 为了防止两个人乱来,合文郡加快了脚步,朝着他们所在的方向赶去,一路上身体周围的藤球触碰到的草叶草茎全都化作了冰柱,然后猛地爆散开来。 附近的长草开始不停地晃动,围在合文郡周围的哈提狼全都不停地窜开躲避四散迸发的冰块。 没过多久,他就接近了李的身边。 李已经不再是化身执夷的状态,而是变成了一个魁梧高大的熊人,不过和他以前所化的熊人不同,他现在的样子有一点丑,身上的毛是白色的,手臂和腿上的毛则是黑得发亮,长满了白毛的熊头上挂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 他的两个手腕上的金属镯子正在闪闪发光,熊掌上覆盖着淡淡的金色光芒,手爪碰到的长草被切得到处乱飞,周围的几匹哈提巨狼的身上尽是血淋淋的抓痕。 本就锋利的熊爪在配上变形德鲁伊的专属装备“自然之爪”,哈提狼的狼皮就是再厚都挡不住。 李的周围有四五具狼尸倒在地上,压得周围的草七歪八扭。 “藤球屋”上冒出了几条藤枝,趁着和李对峙的巨狼没有防备的时候,迅速地点在了它们身上,把它们冻成了形态各异的冰雕。 “早点过来啊,弄得我这么累。”李完全没有抱怨合文郡抢了他的人头,语气反而有点像是撒娇。 “你能不能换个造型,你现在的样子有点丑。”合文郡一边往魔藤上灌输魔力,加强封印着哈提狼的冰块上的寒气,一边调侃李的造型。 这几匹哈提狼之中应该有高阶,否则也不至于能跟李僵持了这么久。 “这是你帮我选的技能,你现在又说丑?” “变熊的时候是很可爱,我也没想到熊人形态这么难看。”合文郡忍笑忍得有点辛苦,李现在样子确实有点像他母星的某个经典表情包。 李很听话地变回了人形,随后身体陡然缩小,消失在了地面的草丛里。 一只脑袋上顶着一撮金毛的咖啡色小胖老鼠顺着魔藤飞快地爬上了藤球的顶部,直立起了身子,摇摇摆摆地蹦跶,像是在跳舞一样。 “看我也电她一回。” 李的话音刚落,周围的半空之中突然出现了无数的小型闪电,“噼啪”之声络绎不绝,就像点燃了一挂千响鞭炮一样。 他也不怕电到合文郡,魔藤本身算是植物,而植物的导电性都是很差的。 不远处响起了萨兰雅的声音:“你脑子里是不是缺根筋,明知道我会玩电还想电我?” 第113章 智慧的自然 连着四五天,清剿了三群狼,涅在战斗中几乎没有了戏份,他唯一的工作就是在其他三个大佬打架的时候看好两匹憨憨驼。 甚至连打扫战场都不用他劳累了。 合文郡直接用魔藤把战场清理了,这还是他第一次“大批量”清理尸体,除了魔核留下交任务之外,哈提狼完全尸骨无存,被魔藤消化了个干干净净。 本来必须以魔藤为主体才能施展的“丛林”,用来清理战场上的尸体就是最佳不过——高效、清洁、省力,如果清理对象不是人的话,还能达到无残留的效果。 魔藤搞不定衣服和装备。 李自从第一次战斗用了“执夷变身”之后,接下来的两次战斗都用的是“贝斯特变身”,目的是为了防备萨兰雅那个疯丫头不知轻重地使用群体闪电攻击或者是火焰攻击,贝斯特的属性是火与雷,这两种属性的攻击对它们几乎是无效的。 不过,贝斯特的防御力稍微有些弱,所以李在战斗里还受了点轻伤,这也并不要紧,反正合文郡一直就在他身边,随手一记“黛尔勃洛”就给他治好了。 萨兰雅的防御能力比李还要强悍,不过由于她冒冒失失地在初次战斗就送了一血,所以在李面前一直抬不起头来。 她抬不起头来的原因也不是因为损失了一匹憨憨驼,而是因为她连累了李现在要做苦力,从骑坐变成了坐骑…… 因为合文郡说打死都不跟涅共乘一骑。 理由呢? 跟当初李变成老鼠打死不肯钻别人的胸口是一样的——太臭。 也算是说得通吧,风餐露宿又没带大澡盆,就算是萨兰雅这个女孩子也是臭臭的,别的职业又不会与德鲁伊的那两个“体味技能”相似的被动技,衣服换得再勤快身上也一样不好闻。 当然,合文郡心里很清楚,他打死都不肯跟涅共乘一骑的原因并不是这个。 萨兰雅每天看合文郡的眼神都充满了羡慕嫉妒恨,她超想骑软萌黑白熊的,但是李死活也不肯让她跟合文郡换,拿宝贝诱惑都不行。 按照任务的要求,他们只需要再清剿一群狼就可以回转丁德利城了。 合文郡现在正在考虑要不要直接在多彩大草原上磨蹭够一个月的时间,否则提前回城的话,说不定又要给他们派另一单任务。 和涅一样在战斗过程中出工不出力的还有潘,哈提狼都是中阶高阶的魔兽,潘的攻击对它们完全不起什么效果,而潘的加持技能现在也是聊胜于无。 它毕竟只是一只初阶的小精灵。 涅好歹还有看守坐骑的工作,而潘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吃瓜看戏…… 合文郡最后还是决定磨洋工,在长草区绕着弯避开魔兽拐来拐去,直到大清剿的日子快要结束了,才去收拾了任务中要求的最后一群哈提狼。 依旧是既没有芬里尔,也没有阿努比斯。 合文郡也不在意,芬里尔和阿努比斯的魔核虽然不多,但是总归在市场上还是时有出现,慢慢再寻也就是了,反正李成为大德鲁伊的时间还漫长得很。 回到丁德利城的时候,大清剿的截止日期已经过了,丁德利城早已没有了他们离开时那种人头涌涌的场景。 由于已经过了截止日期,所以核销任务就不能再去德鲁伊公会了,必须要去雇佣兵公会才行。 任务的奖励是每匹魔狼十枚金币,最后合文郡拿到的钱还没有一匹中阶哈提狼的魔核能卖的多,看在他把所有收获的魔核直接卖给了公会的份上,负责核销任务的工作人员对待他的态度稍微好了一点。 不过,他还是收获了一句“你们德鲁伊都这样,对清剿魔兽的伟大事业一点都不积极”。 合文郡也有点无语,这难道不是更符合德鲁伊坚持的原则吗? 自然允许魔兽大肆繁衍,自然也有能够平衡生态的机制,人类对魔兽的清剿完全是违背自然的行动,德鲁伊们肯参与就不错了。 这种行动在德鲁伊的眼中,完全就是向整个自然开战! 人类以前弱小的时候,说自己与其他物种争抢地盘,是在夹缝中生存,在群兽环伺之中喘息;当人类一步一步强劲起来之后,却依然在侵占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间,依照自己的意愿安排别的生物的生命;不难想象,未来,人类对自然的态度,依旧是一样的。 这是因为,人类是有智慧的! 那么,自然有智慧吗? 德鲁伊认为,自然是有智慧的,而且,她有至高无上的智慧! 如果自然没有智慧,那又怎么能把这无数的物种,有生命与没有生命的物质整顿得井井有条?如果自然没有智慧,那又怎么可能诞生那么多人类穷尽自己的力量都依旧没有发掘完的奇迹安排?如果自然没有智慧,又怎么会提前给智慧的诞生准备好所需的一切? 自然的智慧比之人类的智慧更加高级,因为她智慧而不贪婪、智慧而不傲慢、智慧而不懒惰、智慧而不嫉妒、智慧而不暴怒、智慧而不自私、智慧而不短视! 自然是智慧而完美的,不像人类,是智慧而不完美的。 德鲁伊有句谚语是这么说的:不强求愚者做好事,最害怕智者做坏事;不在意智者太懒散,最恐怖愚者太上进! 对于自然来说,人类就是做坏事的智者,也是太上进的愚者。 但是对于自然来说,人类只是沧海之中的沙砾,拼了命地要去搅浑海水,最后承担恶果的却只会是自己! 因为自然不仅仅是智慧的,还是宏伟的,自然包容人类在一颗星星上胡作非为,但是人类的胡作非为最后也只能影响一颗星星! 作为人类的一员,德鲁伊对一切冷眼旁观,他们的教义中有许多提倡,却没有什么不可做的事情,因为德鲁伊认为,无论他们做与不做那些自己认为是不好的事情,该来的也总有一天会来,不会来的也永不会来。 向自然开战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自然是不可战胜的! 第114章 断背山 憨憨驼只适应草原上的生存环境,所以,在离开丁德利城之前,涅去把剩下的两匹都又卖了出去,如果不是因为在多彩大草原上死了一匹,那还能赚上三十个金币,不过现在却变成了小亏一笔。 亏的都是萨兰雅的钱,三匹憨憨驼都是她买的。 卖憨憨驼的钱萨兰雅又收进了自己腰包,只给了跑腿的涅一个金币的小费,合文郡看着一个亿万富婆抠抠搜搜在那里心疼亏本,一个百万富翁因为赚了一个金币满脸笑容,实在是觉得太过滑稽! 完成任务获得的奖励,以及出售哈提狼魔核获得的收获,合文郡分了四份,其他三份是一样的,他的那一份少了一些,因为他用魔藤把所有的狼尸都吞噬了。 不过由于李的那一份向来是他收着,所以最后还是他拿到的金币最多。 涅虽然没有出力,但是也有出工,所以按照规矩,他也是能分一份的,至于分多少,那是由团队的首领安排的。 所以,合文郡把钱分给涅的时候,他也没有推辞,团队首领的安排是不容置疑的,这也是冒险团的规矩。 合文郡在涅把出售冰树树枝的钱全都交给他的时候没有客气,也正是因为如此,当时的团队首领是涅,而且涅的首领位置还是他压着梅丽卡交出来的。 合文郡一向是个很守规矩的人,钱对他来说,没有规矩重要。 他的命,就是规矩换来的! 合家上下真的都愿意荡尽家财保他这一条根吗?合文郡自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正是因为大家都守规矩;所以那些心中有怨的人也无话可说,更是因为大家都守规矩,所以最终也才都对结果释然,在他被送上太空之前还能齐集一堂,为他的未来衷心祝祷。 人类的立身之本从不是什么爱与正义,也不是什么强权真理,而是规矩! 哪怕规矩本身是强大者制定的,是为了上位者服务的,但只要强大的上位者自己遵守规矩,那弱小的下位者也并不会有憎恶之心。 以身作则者势必会受人景仰,又怎么会遭人唾弃? 涅自认为清剿的收获受之有愧,所以一路上的开销都抢着支付,不过等到抵达维尼公国东部边境的时候,口袋里的钱不但没少,还又多了一些。 路上虽然合文郡一直避着麻烦,不过也总有那不长脑子的兽和人自寻死路。 萨兰雅在第一次遇到劫道歹徒的时候还兴致勃勃地说要观摩一下李是怎么“吃饭”的,结果跟着去看了两眼之后吐了一路,晚上就发起了高烧。 跟米兰达第一次杀人的时候症状一模一样。 她这一烧,倒是让自己如愿以偿,在合文郡的强迫下,李只好变成了黑白熊执夷把她驮在了背上。 本来按李的意思,是原地睡觉等萨兰雅好了之后再出发。 萨兰雅果然是有公主气概,康复了之后非要送一件宝物给李,李随口说了一句“那就送我一枚空间戒指好了”,结果萨兰雅在路过一座有帕路奇犽的神教驻扎的城市时,隔天就真的给了李一枚空间戒指。 李那么不要脸的人会拒绝吗? 当然不会! 这头说了一句“多谢公主殿下”接过戒指,转头就抓起合文郡的左手,给他套在了无名指上。 说巧不巧,还正好合适…… 涅是被两个人的神操作给惊得一愣一愣的,空间戒指还不算什么太离谱的,主要是被那声“公主殿下”给吓到了。 “你要是送给李一枚空间戒指,他可以管你叫国王陛下。”合文郡就这么轻描淡写地揭过去了。 他倒并不是怕涅知道萨兰雅的真实身份,现在就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萨兰雅是帝国公主,她也一样回不了头——她的皇帝老爹是绝对不会认她的。 萨兰雅公主已经嫁给德兰卡帝国的朋王子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把萨兰雅的真实身份透露给涅,谁知道涅会怎么做? 一路上小麻烦不多,大事更是没有,众人平安地离开了维尼公国,进入了盘尼西林公国的地界。 此时已是盛夏时节。 维尼公国与盘尼西林公国的交界是一座绵延起伏的高山,这座高山本应是维尼公国和盘尼西林公国从中平分的,不过由于山里情势复杂,维尼公国主动放弃了这片领地,把麻烦都留给了盘尼西林公国。 而盘尼西林公国对这片区域的政策也很微妙,他们假装国内并没有这一座高山,选择了在思想上主观地抹去了本该是版图之中物产最为富饶的一片区域。 “这里的亚人种太多了,”百科全书萨兰雅一语道破其中的玄机,“盘尼西林公国在很久以前试着想剿平这片区域的亚人族,连年溃败导致国力积弱,为了防止被邻国趁虚而入,干脆把这里直接放弃了。从那以后,这里就成了无法之地,罪恶温床,经年累月,这里变得除了是亚人族的家园之外,还是穷凶极恶之徒的藏身之所。所以,这座山的名字也变成了断背山。” “穷凶极恶?”涅听了听萨兰雅的话就有点坐不住了,“要不趁我们才刚进山,回头绕路吧?万一死在这里怎么办,我还没有结婚呢。” “所以梅丽卡也不会做寡妇。”合文郡调侃了一句,“绕路得兜多远你又不是不知道,反正你会隐身,看情况不对直接逃命就行了啊。” “那怎么成?” “放心啦,她说的是穷凶极恶之徒,又不是绝顶高手,只要不遇到顶尖的职业者和霸主级的魔兽,我们肯定不会出事的。” “那要是遇到他们了呢?” “你觉得顶尖的职业者用得着往山里逃吗?” “那不还有霸主级的魔兽?” “魔兽又不是人,吃饱了肚子,只要你不去招惹它,你在它眼皮子底下跳舞它都懒得理你。”德鲁伊深谙魔兽的脾性。 涅看着刚要放下心来,萨兰雅又来了一句:“听说这里还有空间裂隙哦,有人在这里看到过魔鬼,还有死灵。” “啊!”涅又开始着慌了。 “我现在就看到了一个小魔鬼,”合文郡手指一弹,一颗冰珠子直接撞在萨兰雅的额头上,把她打得“哎呀”一声叫了出来,“还吓唬他,魔鬼和死灵又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空间召唤师召唤的东西有一小半都是魔鬼和死灵。” “那不一样的。”萨兰雅捂着额头叫嚷。 “我看都一样,难不成这里的魔鬼比召唤师召唤出来的多个脑袋?” 第115章 断背山的亚人种 “断背”的意思在这个世界与在合文郡的母星不一样,在这里,“断背”指的是“无法回头”。 不过,这并不妨碍合文郡在脑子里把这座山视为涅的本命之山。 在炎热的夏季,山里比平原可舒服得多,而且断背山里还到处都有潺潺汩汩的泉眼和溪流,这对一直臭臭的涅和萨兰雅来说是件好事。 涅每经过一个城镇,就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把旧衣服卖出去,然后买上一大堆的新衣服让萨兰雅装到“犹格之珠”里面去。 路过城镇最多也就修整一两天时间,他可没空洗衣服。 再说这世界的职业者出门在外,大多数都是这么干的。职业者的旧衣服对于平民百姓来说是物美价廉的商品,哪怕上面开几个口子,心灵手巧的妇人补上几针也就行了。 但是,就算每天都有新衣服替换,也代替不了洗澡的效果。 梅丽卡不在,涅也不会请求合文郡帮忙制冰,更何况他现在也不会随身带个大澡盆。而萨兰雅这个曾经假扮公主侍女的正牌公主,表现得却一点都不娇生惯养,合文郡有时候都觉得萨兰雅可能天生嗅觉就有问题,否则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忍得了自己身上那么难闻? 在山里走了几天之后,涅开始觉得断背山其实并不像萨兰雅说得那么吓人,再加上合文郡的安慰,他也就渐渐安下心来了。 而合文郡则是从一开始就没怎么把萨兰雅的话放在心上,小公主所知道的都是从书里看来的,而书里的描述,多数与现实相差很远。 两个公国的穷凶极恶之徒能有几多?能逃进这座山里的又有几多? 逃进断背山之后,那些穷凶极恶之徒又有多少,能在亚人种的环伺之中活下来?他们既然被人冠以穷凶极恶之名,难不成还会与亚人种和平相处? 在大多数人类的眼中,亚人种,可都是魔兽之流。 就算是德鲁伊,也不见得都会认为亚人种是能与人类平起平坐的智慧种族。 德鲁伊尊崇自然,但是他们可不是爱心爆棚的动物保护人士,也并非各个都是充满智慧的贤者。 和萨兰雅说的一样,断背山里生活着许多的亚人种。 生活在山脚区域的是大量的鹿人和羊蹄人,这是两个比较喜欢和平的种族,和人鱼类似,它们也都是非常优秀的法师。 鹿人还都是非常优秀的魔药师。 虽然鹿人与羊蹄人对人类的态度一向是比较友好的,不过根据萨兰雅在书里看到的描述,断背山的亚人种族因为在很久之前曾遭受过盘尼西林公国的围剿,所以,这里的鹿人与羊蹄人与人类的关系也不怎么样。 为了避免麻烦,合文郡还是带着涅和萨兰雅远远地绕开了鹿人与羊蹄人聚居的村落。 李自从没有了坐骑之后,就又变回了原来的懒样子,整天都维持着老鼠的形态钻在合文郡的怀里,不过他现在变的不是普通的老鼠了,自从合文郡夸了一句咚咚鼠的样子挺好看之后,李就一直保持咚咚鼠的造型。 咚咚鼠的身体比普通的老鼠还要稍微小一些,不过比起普通的老鼠来要胖一些,耳圆肚大,像个小小的球。 安全地爬上了山腰之后,路就有点不好走了。 山腰上有许多的谷地,谷地中生活着好战的马人。 陆上的马人与海中的海妖一族很相似,它们的魔法天赋都很弱,但都是非常优秀的战士。 马人的领地意识很强。 所以,山腰这段路,合文郡他们走得小心翼翼,尽量避开了马人的村落。 但是这也并没有减少麻烦。 因为在山腰上生活的除了马人之外,还有鹰爪羽妖。 如果去掉下半身的话,它们的样子很像合文郡母星传说中的天使,除了没有手臂,以及羽翼并不只有白色这一种颜色,还有长着如同鹦鹉一般的喙之外。 鹰爪羽妖的下半身是粗壮的鸟腿,以及巨大的、鹰的爪子。 它们如同人鱼一样,是天生的歌者,不过它们的歌声与人鱼不同,人鱼的歌声优美而动人,催人入梦,而鹰爪羽妖的歌声尖利刺耳,也并非催眠之歌,而是迷幻之歌。 鹰爪羽妖的歌声会让听到的人陷入幻觉之中,不知不觉地被歌声所控制而迷失自我,逐渐失去自我的意识,成为被鹰爪羽妖控制的躯壳。 不过,鹰爪羽妖并不会把它控制的生物当成是傀儡打手,而是会当做交配的对象,而在交配完毕之后,鹰爪羽妖便会把它们当做食物吃掉。 它们虽然拥有智慧,但是它们的智慧敌不过它们邪恶的本能。 据说这种魔兽算是一种半外来的物种,它们的祖先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魔鬼鹰身女妖,而根据传闻,鹰爪羽妖的诞生,是因为一名召唤师有些饥渴地侵犯了他召唤来的恶魔…… 当萨兰雅把从书里看到的描述讲给众人听的时候,合文郡只觉得这姑娘看的很可能并不是什么正经读物,而是官能小说家编的小黄文。 鹰爪羽妖的歌声自然是很恐怖的,不过也并不是没有应对的方法,只要不让它们有机会唱歌就行了。 如果没有办法阻止鹰爪羽妖歌唱的话,那在鹰爪羽妖的歌声开始生效之前,也依旧还是有机会干掉它们的,凡是这种类似游吟诗人的技能一般的能力,都是缓慢起效的,而在它的效果增强之前,意志力坚强的职业者是可以暂时抵御的。 而鹰爪羽妖的祖先是魔鬼鹰身女妖的说法也并不是空穴来风,鹰爪羽妖的生活习性确实和鹰身女妖非常相似,它们喜欢独处而不喜群居。 这显然对于合文郡他们来说是件好事,只要不碰到过于强大的鹰爪羽妖,那他们的安全肯定不会受到威胁。 鹰爪羽妖也和人马一样,对侵犯它们领地的外来生物有着很强的攻击性,所以山腰这段路有些不太平静,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鹰爪羽妖都生活在高高的树木之上,而且它们的气味和普通的鸟类差不多,不易辨识,想要提前察觉它们的存在有点困难。 合文郡也不敢把潘放出去侦查,对于鹰爪羽妖来说,飞在空中的小精灵简直就是活靶子,以潘的实力,别说是对抗,就连及时逃命都很难做到。 亚人种一路遇见了不少,但是直到快到山顶附近,他们也没遇见过一个人类,这让涅不禁有些怀疑,所谓的穷凶极恶之徒汇聚于此,究竟是不是萨兰雅编出来骗他的…… 第116章 来自史前的信息 在山腰与山顶交汇的一座山谷中,合文郡他们发现了一座遗迹。 这是一座不算巨大的金字塔,由黑色的石料搭建而成,顶部有一个不大的平台,平台的正中刻着一幅奇特的图案。 “这是史前纪的古遗迹,名为奇乌丝高塔,这个名字是从一些很古老的典籍中找到的,这种高塔似乎只是某种带有象征意义的建筑,从未有人研究出什么特殊的功效来,曾经有人拆掉过这种高塔,发现它是实心的,只有在高塔三分之二高度的位置有一间密室,里面安置着金属制作的棺木。” “棺木中是被制成干尸的人类尸骨,被白布包着,但是残缺不全。” “除此之外,奇乌丝高塔之中一无所有。” 熟读典籍的萨兰雅对这座遗迹陌生而又熟悉,她在书中不止一次见过这种遗迹建筑,但是实物这还是第一次接触。 除了萨兰雅之外,涅也对这奇乌丝高塔非常熟悉,盗贼的本职本就是四处发掘遗迹或是宝藏,考古学方面的知识都非常丰富,而且对于历史知识也都十分熟悉。 他们登上这座金字塔,本身只是为了参观一下,过庙而不礼佛似乎也有点说不过去,不过当他们登上金字塔顶部之后,刻在顶部平台上的奇特图案却吸引了合文郡的注意。 这是一幅太极图。 这是来自他的母星的特殊图案。 图案的旁边还有一段文字,不过,这个星球的人并不认识这种文字,把它们也当成了图案看待。 “日落平川,塔影心间,入山千丈,掘地两寻。” 这十六个字对于合文郡来说并不难懂。 日落平川,很显然就是在指太阳落山的时分; 塔影心间,塔影是个梯形,心间自然就是梯形两条对角线的相交点; 入山千丈,一丈十尺,按照标准换算的话,其实就是三米,千丈就是三千米; 掘地两寻,唯一难一点的就是这句话,不过也难不倒合文郡,“寻”也是一种长度单位,一寻是双臂伸展之后的长度,按标准制来算是八尺。 如果不按照标准制,那么一寻就是一人高,双臂伸展之后与人的身高近似。 两寻就是两人高。 但实际上,这十六个字其实并不需要那么严谨地去理解。 它们不过是在说,日落时这座塔的影子中心附近会有个洞,往洞内走过大约三百米的距离,再往地下挖上两人高的深度。 地下自然是埋了点东西的。 总不成这位老乡临死之前,还想着跟来自同一个星球的人开个玩笑吧? 去挖吗? 合文郡有些踌躇。 但是不去挖的话,难道要等到终有一日,自己成为一名控龙的大德鲁伊,可以视天涯如咫尺的时候,再来探索这里埋藏的秘密? 虽说秘密自己也不会长脚跑路,可自己至少还得再等十几年才能突破大德鲁伊的门槛,而控龙更是遥遥无期。 合文郡下意识地看了自己的胸口一眼,就算把李当成自己能控制的那条龙…… 太久了。 但是如果现在就去挖掘的话? 合文郡又左右看了看萨兰雅和涅。 要跟他们全盘托出自己的秘密?还是要想办法隐瞒过去?隐瞒的话,又能想些什么说辞? 太阳恰巧在此刻开始下落,金字塔在山谷地面的影子在缓缓地往前攀爬,一点点地攀上了山壁,逐渐地向上、向上…… 等到影子攀到了最高点的时候,也就是太阳快要落下地平线的时候,合文郡仿佛在金字塔影的中心点,看到了一个漆黑的山洞。 那个山洞如同塔影之中一点更深邃的墨一样,与合文郡同样漆黑的瞳孔相映成辉,仿佛在勾住了他的魂魄,让他完全挪不开眼睛。 来,来,来…… 他的脑海之中响起了许久没有听到过的语言,一直在反复地呢喃。 来,来,来…… “我来了。”合文郡不禁呢喃出声。 他的胸口忽地一麻,随后,他人清醒了过来,眼睛快速地扫过萨兰雅和涅的身影,发现二人似乎没有听到他的自言自语才放下了心。 李听到了,他心道。 刚刚李听到了他自言自语的呢喃,然后用短促的电流唤醒了他。 合文郡最终还是决定现在就去挖掘同胞留下的遗物,他等不了那么多年之后再来了,而且,这个世界很可能有更多这样的遗迹,隐藏着与他来自同一颗星星的人类留下的秘密,他现在就想知道这些秘密究竟是什么。 如果并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的话,那么就当所获之物,是“为了忘却的记念”吧。 当天夜里在搭在金字塔底的帐篷之中,李所化的咚咚鼠悄悄地在合文郡的耳边说了两个字:人鱼。 站在金字塔顶所看到的位置看起来似乎很近,却又攀了两天才到,又搜索了半天左右的时间,合文郡才在涅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个隐藏在了塌方的山石之后的洞口。 不得不说,盗贼在勘察这方面确实有自己的独到之处。 潘又派上了用场,虽然萨兰雅还想自告奋勇地当电灯泡,不过她想要弄点光出来动静实在有点太大,而且七色的彩虹光效果并不如潘的神术“驱散黑暗”。 “驱散黑暗”不仅仅能带来光明,更能驱赶走藏匿在洞壁中的各种虿虫。 “这里好像有人生活过的痕迹。”涅一边前进一边留意着各种细节。 “你是怎么知道这里有个洞的?”萨兰雅关注的是另一件事。 合文郡沉默不语,萨兰雅和涅过了一会儿之后就懒得再跟他说话了,两个人走在一起自顾聊天去了。 合文郡走得有些慢,本来千丈距离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走完也花不了多久,不过他心里忐忑踌躇,脚下自然磨磨蹭蹭。 潘跟个萤火虫一样,踩着自己的纸飞机一会儿往前,一会儿又回合文郡身边晃悠,要不是它这个类似“驱除黑暗”的法术照明范围很大,估计走在前面的萨兰雅和涅,或是后面的合文郡,总有一头要摸黑。 这山洞也不是直的,弯弯绕绕,有上有下。 走在前面的萨兰雅突然“哇”的一声叫了出来。 合文郡也不再磨蹭了,加快了脚步赶了过去。 第117章 飞行器 长锥指地,四壁开花,石色斑斓,玄奇洞天。 约莫三千米的甬道尽头,是个巨大的岩洞,上有钟乳石倒垂如林,下有碧水汇集成潭,四周处处是晶莹剔透的石花缀在壁上,洞中石色五彩纷呈,宛如一幅抽象画一般摄人心神。 潘带着光进了岩洞之后,洞壁上更是映上了粼粼水色,光影摇摆,闪闪烁烁。 别说是涅和萨兰雅,就连合文郡也被这景色给惊到了,随后从怀里直接把李揪了出来,生恐他错过了如此奇观。 看了一会儿之后,被合文郡捧在手上的、化身咚咚鼠的李,突然跳下了地,窸窸窣窣地跑到了水潭边,扑通一下跳了进去。 “他要做什么?”涅不解地问道。 “可能是要洗个澡。”合文郡心里大概明白李有什么意图,嘴上却不说实话。 李俊美的脸从水中露了出来,把头发一甩,开始歌唱。 没过多久,涅和萨兰雅眼皮沉重,身子一软,轻轻巧巧地倒在了地上。 “你有什么事情就去做吧,我会让他们一直睡着的。”李对合文郡说了一句之后,又继续哼歌。 合文郡在李从水中露头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准备,伸手把潘招了回来,随后给自己和潘加了一层“心灵防备”。 这是专门抵抗精神系魔法的防护技能。 人鱼的歌声是它们的天赋,但同样也属于精神系的魔法攻击。 合文郡也不走动,就那么立在原地,随后无数的藤条从他衣服的每一个洞里面涌了出来,就像是千万条透明的蛇组成的蛇潮一样,沿着四周的地面铺了出去。 自然德鲁伊的魔藤专属法术“丛林”,可谓是变化多端,这也让许多的自然德鲁伊把魔藤当成是命根子一样培养,夸张一点地说,就凭这一门“丛林”,自然德鲁伊都可以独当一面了。 没信心养好魔藤的话,有的自然德鲁伊甚至根本就不学“魔藤”这个技能,就是怕进入中级之后,“丛林”这个法术用出来会太丢人。 当然,“丛林”这门法术,也有它致命的弱点,魔藤的性质介于植物与魔兽之间,火焰对它的克制是非常离谱的,而想要将魔藤培养成无惧火焰,难度比控制一条龙也差不了多少。 不过,就算“丛林”这门法术有着致命的破绽,但这并不妨碍它成为自然教派所有的法术之中,被公认最为实用的法术。 “丛林”不仅能用来攻防控扰,用作探查也是一流,尤其是探查地底的情况。 合文郡控制着魔藤一边沿着地面扩散,一边将根须钻进地下,向着地底深处蔓延。 我信了你的邪。 探到地底某处的异状之时,合文郡不禁在心里暗暗咒骂了那个在金字塔的顶部平台上留言的同胞一句——要真的就按照他的留言来挖掘的话,恐怕得把这整个岩洞的地面都掀开,才能找得到他留下的东西。 岩洞某处的地面开始微微隆起,合文郡快步朝着那个位置走去。 待他抵达此处之时,地面上已经多了一个巨大的藤球,而藤球的下方,则是出现了一个大坑。 他控制着魔藤直接把地底埋藏的东西挖了出来。 藤球带着被它包裹的物体移到了大坑之外,随后表面的藤蔓如同流水退潮一般散了开来,一个大约有一座房子那么大的金属圆球露了出来。 合文郡认得这东西。 他本来就应该是驾驶着这种东西抵达地面的,而不是被装在逃生舱里面直接从太空里“扔下来”。 这是一架着陆飞行器。 合文郡走到近前,绕着飞行器转了一圈,找到了一个小小的凸起。 他使劲地将这个凸起按了下去。 这是飞行器舱门的机械开关。 “哐当”一声巨响,金属球上面有一块半人高、一米宽的板子掉了下来。 这是飞行器的安全舱门。 合文郡矮着身子,从安全舱门里面爬了进去。 “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啊!”李的声音从外面传了进来。 “又不影响你唱歌!”合文郡对着舱门外喊了一句。 紧接着,他又回过头来,打量飞行器里的一切。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架冷冻仓,不过,冷冻仓的玻璃门已经打开了,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连冷冻仓的床都拆了啊……” 合文郡喃喃自语一句,走了过去,在冷冻仓的内壁上寻找了几秒,找到了一个小小的缝隙,他用手指甲沿着缝隙一抠,一个小小的盒子从仓壁上弹了出来。 合文郡打开了盒子,里面只有一张纸,纸上有一串数字:。 额~ 合文郡有些无语了。 按照这个数字来看,这个冷冻仓的主人,在里面只睡了三十二万三千一百四十七年就醒了。 这怎么回事? 如果按这个数字来算,那他乘坐的宇宙飞船,在出发三十二万年之后就已经到达了这颗星球,而且唤醒了飞船上被冷冻的逃生者,安排他们降落到地面。 但是,他为什么睡了一百多万年? 而且,看这个样子,别人都是正常驾驶着陆飞行器抵达地面的,为什么他会是被装在逃生舱里面扔下来的?还是被扔下来之后才进行解冻处理的! 带着疑惑,合文郡又开始搜寻其他的线索。 不过最后,除了一个半口棺材大小的金属盒子之外,他什么也没有找到。 这艘飞船上所有能拆的东西,都已经被人全部拆掉了。 这其实很正常,合文郡离开母星之前参加的训练中一门很重要的课程,就是教授怎么把自己的飞船、逃生舱和冷冻仓拆掉来组装各种武器的。 连句话都没有留,好歹留本生存日记什么的也好啊,我还能了解一下到底发生了点什么事情…… 合文郡一边在心里吐槽,一边把金属盒子的盖子揭开。 里面只有一团人头大小的浅红色透明“果冻”。 合文郡犹豫了片刻,还是把手伸进了“果冻”里面。 “果冻”的体积突然开始变小。 只过了几秒,他的手就把这团“果冻”给吸干了。 第118章 误服时空 一团人头大小的纳米生物机器人群里面蕴含的机器人数量其实并不多,看体积就知道了。 不过,这一团纳米生物机器人在没有生物能提供的情况下,如果是保存了近八十万年,那么原始机器人的数量,那可是相当惊人的! 起码是几十个人体内的纳米生物机器人加在一起的总数量了! 想要把人体内的纳米机器人重新取出来,方法很简单,那就是把身体组织全都挖出来,静止等待。 不过,由于纳米机器人之间在缺乏能量的时候会相互吞噬,用这个方法还原纳米生物机器人,会损失一部分。 而纳米生物机器人在体外被搁置的时间越长,互相吞噬的数量也就越多。 它们本来就是类似于细菌、癌细胞、病毒结合在一起的单细胞生物,又不是金属制造的,想要存活下去是肯定要有“食物”的。 实际上,像合文郡这样的逃生者,放在很久以前,就相当于全身都是癌细胞的晚期患者,不,比晚期患者厉害多了,按照幻想世界里的定义,这都该叫丧尸了! 而合文郡刚刚又摄取了人头大小的一团纳米机器人进入自己的身体,“丧尸化”又增进了一些。 这些新摄入的纳米机器人替换了他体内同样体积的原生细胞,又在很短的时间内被合文郡体内其他的纳米生物机器人同化,完成了自体进化。 合文郡的身体突然颤抖了起来,强烈的晕眩感袭击了他的意识,他的大脑发出了对魔力极度渴望的信号! 他慌忙地从“犹格之珠”里面取出来了一颗橡实吞入了腹中。 不够。 两颗、三颗…… 一直到第一百一十二枚橡实被他吞下了肚子,他的身体才重新恢复了正常。 不过,他却又感到了一丝不适。 闭上眼睛臆想观察身体的魔力,合文郡发现了两处异状:代表生命魔力的绿色似乎灵动了一些,而魔力图中多了一些无形无色的魔力。 那是代表空间的形态! 合文郡瞬间就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他刚刚可能误服了时空橡实,而且不只一颗,不过却也不多。 但是,马修对他说过的话至今依旧历历在耳——服用时空橡实会被空间撑爆的! 完了,完了,完了…… 合文郡一时之间也不知道是该闭目等死还是该先去跟李打个招呼之后再闭目等死,不打招呼好像不太礼貌,打招呼好像又太伤感了。 就在他进退两难之时,就只觉得肚子一痛,后门一松,一股浊气就那么喷涌着夺门而出…… 这一个屁,合文郡闻到了点天长地久的味道。 “你在里面偷吃呢?” 李的声音掐着点从飞行器外面隐隐传了进来。 “是啊,你要不要也进来分点?” 合文郡一边回答一边从飞行器里钻了出去,飞行器里面现在已经不能待了。 这个屁真的是古董美少女的裹脚布啊,又臭又长! 刚刚腹痛难忍的时候,合文郡还以为自己要爆炸了呢,这一个虚恭出完之后,他又感觉自己啥事都没有了。 好还是没好,合文郡自己也没底,不过他总是有一种预感,觉得自己已经没事了。 难道说马修说的是假的,时空橡实其实是可以吃的? 可马修也没必要骗自己啊。 合文郡心里疑惑着,把飞行器的机械安全门又使力推了回去,左手在飞行器的外壳上一触,把它整个收进了戴在无名指的空间戒指里。 “我可以放他们醒了吗?”依旧泡在水里的人鱼小王子问道。 “等等,”合文郡走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附近,假装软瘫倒在地上,然后稍微抬了抬头,“现在弄醒他们吧。” 李在水中一个翻身,鱼尾一摆,一泼大浪从潭水中飞出,“哗”地一声浇在了躺在地上的三个人身上。 我靠!就知道你要来这招。 萨兰雅揉着眼睛坐了起来:“下雨了?”随后她又打了个激灵:“不对,你为什么催眠我们?说,你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说完,她赶紧低头,检查自己的衣衫,发现没什么变化之后才松了一口气,但还是抓紧了领口。 “就跟你们开个玩笑而已,”一只头顶一撮金毛的咖啡色圆老鼠从水里蹿了上来,“请你们听一听我美妙动听的歌声。” 涅鼻子里哼了一声,在地上的积水中翻了个身。 “他睡得可真香。”李跳到了涅的腿上,一路爬到了涅两腿中间的小帐篷附近,两只前爪捧着毛色与别处不同的双颊一挤,一道小小的黄色电流就从他的额头上射了出去,正打在涅的坟起之处。 “你小心把他电坏了,梅丽卡找你麻烦!”合文郡对着老鼠呵斥。 “怎么可能,他可是在冰宫的神液里面洗过澡的,就算身上哪都不行了那儿都硬。”老鼠扭头回了一句,又把脑袋转了回去,“看,电量根本不够,根本就没弄醒他。再来一回,看我十万伏特!” “啊!”涅大叫一声从地上弹了起来,同时一股浓郁的刺鼻气味弥漫开来! “洗个澡吧,水很清凉,顺便换换衣服。”李皱着鼻子从涅的大腿上跳了下来。 “我一个女孩子家,怎么能跟你们男人一起洗澡?”萨兰雅依旧瞪着李所化的咚咚鼠。 “这样就可以了。”魔藤从合文郡的袖子里钻了出来,蜿蜒前进插入了水面之下,紧接着猛地一挑,一道巨大的不透明冰帘就出现在了水潭之中,把水潭一分为二。 “你表现得有点反常哦,一点都不像是你自己,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萨兰雅警惕地瞅了瞅合文郡,不过还是站了起来,和衣直接走进了水潭之中。 冰蓝色的光芒在她手上亮起,又一道冰帘在水潭上方出现,与合文郡制造的冰恋夹了个直角,直接封锁了三个男人的视线。 涅这才从地上跳了起来,飞快地把自己扒了个精光,一个猛子直接扎进了水潭。 “你不也去洗洗?”老鼠抬头问合文郡。 “不去,我怕沾上不干净的东西。” “那你好歹换身衣服吧,你衣服上一股子屎的味道。” 第119章 从此或要做屁精 “时空橡实直接服用确实是会爆体而亡的,无论是什么人都一样,包括专精空间召唤的法师和空间一系的牧师与圣骑士,至今没有记载过有误服时空橡实活下来的例子。” 合文郡还是向“读过万卷书”的萨兰雅打听了时空橡实的事情,证实了马修并没有骗自己。 这令他自己的情况又成了一个谜。 在几日过去依旧感到身体正常的情况下,合文郡带着九成的把握又服下了一枚时空橡实,这一次依旧只是腹痛了一下,然后又放了一个悠长的屁。 这次的屁没有上次那么臭。 合文郡因此推断出了两件事: 一是他吃了时空橡实之后会放屁,很可能是把空间以这种方式排到体外去了; 二是他上次的屁之所以那么臭,很可能是因为他的身体刚刚以纳米机器人替换了大量的原生细胞,然后被替换的原生细胞被纳米机器人吞噬消化,只剩下了一些极致腐败的废物残渣需要排出体外。 那之后的一次出恭也比平时臭了几倍,应该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把空间当个屁放了? 这个念头确实挺不可思议的,不过也并不是不合逻辑,哪怕时空橡实的外壳所化的空间是一方真空,但它也一样有体积,有体积就真的有可能被排出体外,而排出体外的时候与外界的空间碰撞,就会产生屁感,不对,是气流感…… 而他体内的魔力之中,确确实实是多了一部分空间魔力。 不过他却并不会用,德鲁伊本身就没有空间系的技能,又不能去兼修空间法师或是牧师的技能,只能自创,而他离自创技能的水平还差了十万八千里,他本来也不是什么研究型的人才。 自然德鲁伊的技能想要创新,也不是像变形德鲁伊那样,研究出怎么在心脏上长个魔核就完事。 人类也不是像魔兽那样受到自然眷顾的种族,能随着成长自然而然领悟魔法力量该如何使用。 不过,合文郡也算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李在一起混得多了,早就学会了别拿问题为难自己。 车到山前必有路,没有通道等人修。 做人如李,万事无忧。 合文郡在那个山洞里没能找到母星同胞留下的只言片语,不过涅却找到了一名“穷凶极恶之徒”藏起来的笔记。 这个名叫爱德华的通缉犯确实也称得上是“穷凶极恶”,按照他的笔记上面的记录,他曾经杀害了一名维尼公国的子爵一家上上下下,连子爵的侄孙养的宠物猫都没有放过。 被帝国通缉,逃进断背山之后,他在这个山洞里躲着生活了三十多年,不过最后是如何死亡的,他的笔记里却没有记载,由此推测的话,他很可能是在出门寻找食物的时候死于非命了。 爱德华杀害那名子爵全族的理由,是那名子爵的一个儿子曾经玷污了他的姐姐,继而导致了她的姐姐自杀身亡,而他的姐姐自杀身亡,又导致了他的母亲和父亲郁郁而终。 爱德华因此发誓要为父母和姐姐报仇,所以,他在晋级高级刺客之后,把子爵一族杀了个鸡犬不留,除了子爵一族之外,那些曾经帮子爵的儿子玷污他的姐姐的人,他也给杀了个根断苗绝。 所以,称他一个“穷凶极恶”,也并不为过。 除了那本笔记之外,爱德华藏在山洞里的还有他从子爵家里搜刮来的钱财宝物,以及他在山里生活了三十年捕猎所得的魔核。 这些东西都被装在一个高级空间背包里面,就是马修拥有的那种,不过款式不同。 由于这个背包使用的次数不多,所以还没有损坏,不过由于放置的时间太久了,也需要尽快找人维护。 背包里的宝物虽然价值不小,不过也没有什么稀罕的东西,按照涅的推断,爱德华多半是没有发现子爵家的藏宝库在哪,要不然一名建了城的子爵,就算统治的是龙角城那种穷酸城市,身家也不至于才这么点。 刺客就是刺客,在杀人放火这方面比盗贼倒是强不少,搜刮宝物却远不如盗贼在行。 涅是得了便宜且卖乖,对爱德华的总结评价是“宝物放他眼跟前他可能都认不出来,尽洗劫点一般的东西”。 按照规矩,这些东西虽然是涅费尽心思才发现的,不过还是要平分,不过现在的默认领队是合文郡,他手指缝一漏,把那个“快不行了”的空间背包当作奖励提前分配给了涅。 李对此毫无意见,他大部分时间并不觉得自己是个人,而是把自己当成了金主爸爸的小宠物。 萨兰雅对此也没什么反应,女富豪为了骑黑白熊都能送个空间戒指,怎么会在意区区一个空间背包? 在萨兰雅的认知里,那东西都不能算是空间道具,她还郑重其事纠正了合文郡和涅的称呼——那种背包的学名叫做高级储物袋。 而且,她对于到时候自己能分多少钱都根本不关心,一直只跟涅讨论爱德华究竟是不是“穷凶极恶”。 作为帝国的前公主,像爱德华这样的凶犯,在萨兰雅心里自然是穷凶极恶的,他因为报仇而株连无辜,完全无视帝国的法令,本来他是可以通过帝国的《复仇决斗挑战法》,向玷污他姐姐的那个人进行报复的。 而涅却觉得爱德华杀人事出有因,值得同情,要是换成是他,说不定也会做同样的选择。 两个人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又开始拉着合文郡评理。 刚开始,合文郡以“这些都是自然”轻描淡写地打发了。 不过,两个人对此一点都不满意,还是继续在争论不休,最后把合文郡吵得烦了,只好出面压制。 “爱德华不守规矩,活该被帝国通缉,完全不值得同情!” “不过一切事情,皆有因果,没有恶因,自无恶果,爱德华罪大恶极,但他的所作所为,都是因为恨到了极点,恨这种情感因人而异,一个人的恨有多深,别人可没办法控制。” “仇恨是人类最可怕的负面情绪之一,一旦产生,就很难控制,招惹像爱德华这种人,活该他们家鸡犬不留。” 涅和萨兰雅刚开始觉得合文郡说的很有道理,不过越品越是觉得合文郡好像什么都没说…… 第120章 意想不到的礼物 有惊无险地通过了魔禽汇集的区域,一行人终于攀上了断背山的山顶。 出乎意料,这一片的山顶,居然是人鱼的地盘…… 断背山上有大湖,这是格兰蒂亚人早就知晓的,毕竟飞在天上虽然不是那么容易办到,但对于一个国家的力量来说,也不是那么困难。 不过,这山上的大湖之中居然有人鱼生活,可就是从来没有人发现过的事情。 盘尼西林公国对断背山的清剿,一直也没能推进到过山顶。 而逃进断背山的“穷凶极恶之徒”,有没有爬上过山顶都很难说。 山顶的大湖非常辽阔,想要绕行,可是得花上不少时间的。 所以合文郡直接打发李去湖里探了一下,要是没有什么危险,干脆就从湖上直接过去了。 他们几个人想要渡湖,都不用扎个木排那么麻烦,直接弄块浮冰对于合文郡、李和萨兰雅来说都不是难事。 不过,李在湖里游了一圈,却发现湖里居然生活着人鱼。 而且其中还有霸主级的统领。 这让除了合文郡之外的其他三个人都非常惊讶。 只有合文郡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出奇。 李去和人鱼攀关系的时候,萨兰雅和涅又开始讨论这些人鱼是怎么从遥远的大海来到这高山上的天湖中的。 萨兰雅认为它们是变成人形迁徙过来的。 “那半路不都要死绝了嘛?人鱼上岸虚弱得要命,哪有能力一路走到这么远的内陆来?”涅完全不同意萨兰雅的想法。 而他主张的是这些人鱼的祖先,可能是顺着大河一直游啊游啊,游到这山上来的。 萨兰雅对此只有一个看法:“图什么啊?走路还能看看风景,领略一下人类的社会,一直游啊游,在海里游不就好了?” “别吵了,它们是从远古时期就一直生活在这里的。”合文郡听不下去了。 “你的意思是说这些人鱼是被人养在这里的吗?”萨兰雅这一问,倒让合文郡觉得也并非没有这种可能。 不过他还是继续按照原来的推断,给两个人普及了一下这个世界从未出现过的高级地理知识。 “你是说这座山是从海里长出来的?”萨兰雅觉得合文郡在讲神话。 她在书里从来都没读到过山还能从海里长出来…… 涅更是完全听不懂合文郡在说什么——大陆运动、陆地板块挤压、高山脱海、内陆咸水湖…… 李错过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他从人鱼那里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人鱼是性情比较温和的种族,人类有礼貌的请求它们一般都会答应。 有了人鱼族的允诺,渡湖就没有什么危险了。 合文郡在湖面上弄了一块巨大的浮冰出来,带着萨兰雅和涅站了上去。 “没有桨怎么办?”涅在跳上浮冰之前问了一句。 “有李就行了啊。”合文郡如此回答。 李卷动着波浪推着浮冰平稳地向着对岸前进,行驶到湖中央的时候,有不少人鱼浮出水面,往浮冰上放置贝壳之类的东西。 “这些人鱼想跟你们交换东西,这是人鱼的习俗。”合文郡解释道。 他对人鱼还是比较熟悉的,毕竟在龙岛生活那么多年,一直都只跟人鱼打交道了,虽然是通过李间接交流的。 “它们要换什么?”涅问道。 “不是想要什么珍贵的东西,就是想换点人类用的东西做纪念品,你也别以为它们放上来的都是什么好东西,很多都只是普通的水产而已。”合文郡顺手指了指一条还在蹦跶的鱼。 “可我们也没什么普通的东西给它们啊。” “你那个空间背包里面不是有很多银器什么的吗,扔点下去就可以了。” 爱德华确实是像涅说的一样没什么眼光,他从仇人家里洗劫的东西里面还有一大堆的生活用品,虽然都是银器。 而且,这些东西其实还都不是纯银的,纯银的东西太容易变形,贵族们用的银器很多都是掺了大量的铜的。 涅“哦”了一声,开始往水里面扔东西。 浮冰过了湖中央之后,就没有人鱼再露出水面,往浮冰上面放东西了。 不过,浮冰上面已经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物品。 萨兰雅蹲下身来,准备挑选一下,把没用的都扔回湖里去。 “别动。”合文郡赶紧制止,“船离开人鱼的领地之前,收拾礼物是不礼貌的,而且人鱼送的东西也不能退回去,虽然人鱼性格都很温和,不过我们还是不要节外生枝,要是发生什么事我们可都得死在这里。” 湖里的人鱼中,可是有霸主级存在的。 浮冰前进的速度很快,没过多久,他们就已经抵达了对岸。 合文郡等所有人都跳下浮冰之后,用魔藤施展“丛林”把浮冰弄上了岸。 “现在可以收拾了,不过记得不要丢,不想要的也先收起来,等到下山的时候在路上再扔。”合文郡收回了魔藤之后说。 “这不都已经上岸了嘛?”萨兰雅不明白为什么不能扔,她可不想在自己的“犹格之珠”里面装冰镇死鱼和水草项链。 “要是扔在岸边,让人鱼们看到了,惹恼他们的话,小心给你弄个山洪把你冲下山去。” 人鱼们送的东西确实大多数都很普通,不过也有非常珍贵的,比如孕育了魔珍珠的大贝壳、用水草和魔珍珠编成的手环和项链、用多彩的鱼鳞和鱼胶做成的工艺品…… 总体来说,他们赚了不止一星半点。 不过,也有点意想不到的东西。 有人鱼偷摸着在他们的浮冰上放了个孩子…… 萨兰雅撬开一个磨盘大小的魔贝之后,才发现它并不是珍珠贝,而是一只育婴贝,贝壳里面装着一个看起来只有几个月大的人类小孩,小孩的身边放着另一枚贝壳。 “求求你们带走我的孩子,我不希望他被处死。”李把贝壳上面刻着的人鱼文读了出来。 他在龙岛还是学了点东西的。 “怎么办?”李看向合文郡。 萨兰雅和涅也同时看了过来。 “能怎么办?难不成把他扔在这里吗?连育婴贝一起带走,把他装在育婴贝里才能往空间装备里面放。” “谁装?”萨兰雅问。 “当然是你啊,育婴贝不能往空间背包里面放。” “那你为什么不装?你的空间戒指还是空的。”萨兰雅指了指合文郡的左手。 合文郡总不可能告诉她里面已经装了个飞行器,装不下了…… 但是萨兰雅明显是不想把带着腥味的育婴贝装进自己的“犹格之珠”里面去才这么说的。 合文郡只好蹲下身,假装左手贴在了育婴贝上面,实际把它收进了自己的“犹格之珠”。 第121章 希斯莱杰 当人鱼的祖先之中有人类的时候,雌性人鱼有亿万分之一的概率,生下人类形态的孩子。 这样的孩子被人类称为“海洋之子”,但却被人鱼称为“诅咒之子”。 海中最常见的亚人族就是人鱼和海妖,它们之间也有可能相互结合,不过自然安排的繁衍规律,是按雌性的形态来生产后代的,人鱼生人鱼,海妖生海妖。 就算和人类结合,后代也只会是人鱼和海妖。 一旦和人类繁衍过后代,人鱼和海妖就会拥有人类的血统。 当然,海妖的人类血统一般都是从人鱼那里传过去的,它们长得实在太丑,普通人肯定是下不去嘴的。 反正传说里从来没有出现过男人与母海妖的故事。 女人与公海妖倒是有过几单罗曼史,毕竟有时候女人找对象可以完全不看脸。 当然,以海妖的天性,这几位传奇女子看的也不是人品…… 世上有凶残的人鱼,但是不存在善良的海妖。谚语都是这么说的。 拥有人类血统的母人鱼和母海妖,都会有亿万分之一的概率生下特殊形态的孩子,人鱼会生出“海洋之子”,而海妖会生出“海夜叉”。 “海洋之子”是人,“海夜叉”是魔兽。 人类是不会承认“海夜叉”也是人的。 光看脸就不想承认。 哪怕“海夜叉”除了有如同海妖一般的身体素质之外,还会有极高的魔法天赋。 而人鱼和海妖对待特殊后代的态度也截然不同,一向温和的人鱼一旦发现“海洋之子”诞生,就会立刻将婴儿处死;但是海妖却会将“海夜叉”视为珍宝,精心呵护它们长大。 过了一趟天湖,却被人鱼塞了一个“海洋之子”,合文郡不禁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又倒霉了。 可是最近好像也没有发生什么幸运的事情啊? “海洋之子”的母亲是人鱼,长相自然是极为俊美的,虽然希斯莱杰还是个婴儿,却已经能看得出他长大之后必定是个美男子了。 他身上唯一的瑕疵,是长在胸口的鳞片,和下颌处浅浅的腮裂。 希斯莱杰这个名字是李给取的,他固执地认为希斯莱杰是上天送给他和合文郡的儿子。 李对希斯莱杰是越看越喜欢,小家伙不仅长了一对乌黑的眼珠子,还有一头黑得发亮的头发。 “说是你生的都有人信。”李抱着希斯莱杰的时候总这么跟合文郡说。 “怎么可能,他头发是黑的。”萨兰雅对此持反对意见。 “合的头发以前就是黑的。” 李表示他一定要带着希斯莱杰回一趟灰喀,然后告诉他的教父老提莫,合文郡给他生了个儿子。 “你是不是把老提莫当傻子了?”合文郡觉得自己不用提前生气,老提莫到时候一定会好好教训一下李的。 老提莫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别人把他当傻子。 老提莫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把别人当傻子一样玩。 “希望老提莫能好好活着。”李第一次衷心为了自己的教父祈祷,不过合文郡总觉得这听起来好像有点咒老提莫的意思。 老提莫在成为李的教父的时候,才不过二十出头,他们离开灰喀的时候,老提莫还不到四十,而变形德鲁伊一般都会很长寿,他们的寿命是由身体里最高等级的那块魔核决定的。 如果变形德鲁伊有龙魔核的话,他们至少能活三千岁!要是龙魔核的品质很高的话,活过一万岁也不是没有可能。 龙也是有很多种的,像彩虹龙、青龙、精灵龙、幽冥龙等等都是非常长寿的品种。 老提莫肯定是没有龙魔核的,他只学过“变隐龙变身”,不过变隐龙最起码也能活个一百多年。 变隐龙不是龙,是蜥蜴属的伪龙种,特技是拟态隐身。 “希望老提莫好好活着”,在合文郡听来有点像诅咒——在伊兰那种地方,老老实实待在城里,会有什么危险?老提莫还会隐身。 老提莫可是灰喀城德鲁伊公会的教习德鲁伊,他的主要任务就是待在城里教学徒。 合文郡觉得老提莫只要不经常隐身去捉弄德鲁伊公会的其他人,应该是不会被弄死的。 合文郡的本意,是到了下一座城市之后,找人收养希斯莱杰,不过李对此坚决不同意,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 “你不会是想把他留着缺粮的时候用吧?”涅小心地问过这么一句,得到的回答是“缺粮的时候我就先吃了你,让梅丽卡做寡妇”。 “梅丽卡和涅还没有结婚,你吃了涅她也不会做寡妇。”合文郡纠正李。 “那就让普希金和谢尔盖做寡妇。” 涅的脸一下子就红到了耳朵根。 “涅被你吃了,谢尔盖为什么会做寡妇?普希金又是谁?”萨兰雅疑惑不解。 谢尔盖是谁她是知道的,毕竟好歹也看了谢尔盖两场演出。 李刚要解释的时候,涅冒着死亡的危险用一块还没烤熟的肉封住了他的嘴。 李当时怀里还抱着希斯莱杰,只好用牙死死地咬住了那块肉,唯恐它掉到希斯莱杰身上,烫伤他的宝贝儿子。 就连合文郡从来都没想过,李居然那么会照顾婴儿。 “我可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帮妈妈们看孩子不是必须要做的事情吗?” 下山的路上,白天希斯莱杰都必须待在育婴贝里,被合文郡装进“犹格之珠”,到了晚上宿营的时候,李就会一直保持人形,抱着他的宝贝儿子不放。 而合文郡的任务,是保证育婴贝的存活。 育婴贝是一种活的魔兽,和大部分的魔贝一样,它们除了坚硬的外壳以外一无是处,而且必须在水里才能存活,合文郡每天都得挖个坑,弄水把育婴贝泡一个晚上,还得给它弄吃的。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又多了个魔兽伙伴一样,而且这个魔兽伙伴比潘难伺候多了。 第122章 金钱城 在断背山的东面生活的魔兽与亚人种,可都不是吃素的。 一路从山顶往下走,几个人也明白了为什么盘尼西林公国会在这座山上吃尽苦头了。 “其实这座山给了维尼公国更好,他们从西边清剿会容易得多。”萨兰雅从帝国公主的角度出发如是说。 “维尼公国要不要有区别吗?他们不照样还是可以在西边自由活动,而且还能少向帝国交税,维尼国王是很聪明的。”合文郡觉得公主殿下思想还是很稚嫩。 帝国向公国征税,是按照领地的面积来计算的。 他们在断背山东部的山顶区域附近遭遇的,是精灵族中的山精一族。 精灵族是很强大的亚人种,不过它们奉行的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策略,绕过它们的地盘还是挺容易的。 在精灵族的地盘附近,合文郡他们终于发现了人类的踪迹,不过出于少惹麻烦的考虑,他们远远地绕过了那些有人聚居的地方。 “穷凶极恶之徒竟然如此之多?”帝国前公主见到有人类聚居的村落存在,觉得异常不可思议。 “也不见得就都是穷凶极恶的人,说不定是以前那些逃到山里的通缉犯留下的后代。”合文郡有不一样的看法。 到了山腰的附近,他们就有点难以选择了,南边生活的是巨人,北边生活的是木妖,而在他们选择的路线上,矗立着一座人类城市。 来回侦查了好几天之后,合文郡还是觉得好像还是从人类的城市里面穿过去才最安全。 既然是座城市,总不可能混乱无序吧? 这座城市的城门处没有卫兵把守,城门的上方刻着“金钱”两个字,看起来这座城市有个非常庸俗的名字。 “帝国上层没人知道吗,这里居然还有一座城?” 合文郡看了看萨兰雅的表情,就自己做出了回答:“很显然,没有。” 他带头走过了城门。 城墙的附近没有什么建筑,最近的一栋房子,在离城墙差不多一百米开外的地方。 这座城市看起来根本也不像是城市,倒像是一座村庄。城里的建筑并没有像其他的城市一样左右相连,更是没有什么规律,东一座西一座杂乱无章地分布着。 涅拦住了一个从附近的房子里面走出来的人,打听消息这种事情向来是他负责的。 “请问这里有旅馆吗?还有商店。” “那些很大的房子都是旅馆和商店,不过我建议你往里面走一走,去找那栋最大的建筑,那里是城主开的旅馆商店,虽然价格会很贵,不过比起别的地方来,城主开的旅馆更安全。” “城主的实力很强?” “是的,城主是高级巅峰的法师,而且他还有一队实力强劲的护卫。” “谢谢。” “一个金币。” “什么?” “一个金币,打听消息是要付钱的兄弟。” 涅显然不适应被一个女人叫做兄弟,愣了几秒才从怀里摸出了他的钱袋。 这是他谨慎的习惯,在怀里放上另一个钱袋,里面装上一些小钱。 不过,在这个女人的眼里,这个鼓鼓囊囊的钱袋里装的可并不是小钱。 “看在你爽快支付的份上,再附送你一句忠告,别在别人面前展示你那个饱满的钱袋,尤其别让人看到里面的兑换券。”女人把金币装进了自己的口袋,然后对着涅笑了笑,露出发黑的牙齿,“还有,打听消息用不了那么多钱,一个银币,大把人抢着回答你的问题。” “你怎么看到我钱袋里的兑换券的?” “这里可是金钱城,这里的人总是会有点让人意想不到的本事的。” “最后一个问题。”合文郡插了进来。 “问吧。” “你们要钱做什么?” “哈哈哈哈。”女人大笑了起来,“你怎么会想起来问这个?” “生活在这座山上,应该没有什么用到钱的地方吧,用钱能买什么?” “这里又不是与世隔绝,山下能买到的东西,这里都能买到,要是没有钱,商店怎么跟山下的人交易?要是我们没有钱,怎么去商店里买那些山下运上来的东西?” “谢谢你的回答。” 合文郡带着他们继续往城中心里面走去,路上又对萨兰雅轻声说道:“很显然,帝国也是不知道有人在与断背山上的人联系的。” “会是什么人?这座山上可都是穷凶极恶的通缉犯。”萨兰雅少有地皱着眉。 “或是他们的后代。”合文郡先纠正了一句,“很显然,维尼公国的人手是伸不到山的这边来的,那么就能肯定,是盘尼西林公国的人,这座山上有他们需要的利益,他们才会冒险和山上的人联系。” “什么人才需要这里能提供的利益?” “商人,足够的利益,可以让商人为之疯狂;商人的背后,是贵族们;贵族们的背后,盘尼西林公国的国王?” “这里的人可是罪犯,你居然说国王与他们有联系?” “罪犯和他们的后代。”合文郡又纠正了萨兰雅,“你不是说了吗,因为清剿断背山,盘尼西林公国的实力下降了很多,因此而被邻国觊觎,那么,如果你是国王,如果断背山能够给公国提供财富,或是其他的力量,你会怎么选择?为了保住自己的王位。” “可这是不正确的!”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正确与不正确的事情,那都是人自己认为的,如果硬要以正确与不正确来定义事物的性质的话,那么,只有自然已经安排好的事情,比如,羊吃草,狼吃羊。” “可我们是人类,人类不应该是这样的。” “那么,人类应该是怎样的呢?人类是在向着自己希望的方向发展,所以我们发明了道德,制定规则,创造了文明,但是,人类也从来没有变过,人本身就是自私的,为了利益,人依旧可以不顾一切。” “我绝不会这样。” “这可能由不得你,公主殿下。”合文郡停了下来,“我想我们到了。” 第123章 奇货可居(一) 城主开的旅馆商店,确实够大,也够豪华。 同样,够贵! 一个金币一天,一间房! 看着涅有点肉疼的样子,合文郡道了一句:“开一间就够了。” “我可是女生!”萨兰雅不同意。 “开一间就行了。”合文郡坚持道:“开一间,更安全。” “那个女人不是说这里最安全吗?” “更小心总是没有坏处的。” 开好了房间安顿好之后,合文郡把涅和萨兰雅留在了房间里,怀里揣着李变化的咚咚鼠,又重新回到了旅馆的一楼。 一楼有两个入口,一个是旅馆的大门,另一个是商店的大门。 合文郡准备去隔壁的商店看一看。 不出所料,商店摆出来的没什么好货,这里毕竟是面向金钱城里的人提供需求较多,不过商店里也确实有些比较特殊的货物,比如断背山上面生活的魔兽们的晶核,甚至还包括隔壁“邻居”的,以及只有在公会才能买得到的技能卷轴。 难道连三大公会也和这座断背山上的“罪人”们有瓜葛? 那他们又如何保证实施技能不外传的规矩呢?如何让山上这些人签署誓约? “今天来投宿的客人啊,想买点东西?”店里只有一个管事的人。 估计这种门可罗雀的商店也用不了那么多人招呼客人。 “我对这些东西可没什么兴趣。”合文郡道。 “怎么,你们不是上山来的?” “我们是要下山去的。” “这可挺少见的。” “终归是有的吧。” “少到极点。” “行了,别跟我磨嘴皮子了,介绍一下你们这里都有些什么高级点的好东西。” “那您想要些什么啊?” “稀有的魔核,稀有的技能卷轴,罕见的装备,稀有的魔法果实。” “那也得有个准啊,总不可能什么品种你都想要吧?”管事的露出一副为难的表情。 “我确实没有什么目的性,我们只是路过,并不是上山来做生意的。”合文郡说道:“就算是上山来跟你们做生意的那些人,恐怕也不会对这些珍稀的东西感兴趣吧,他们应该更想要的是断背山上的特产。” “看得挺通透的啊,不过我们这儿呢,真的没有什么稀有的东西了。” “藏着掖着,就不太好了吧?”合文郡笑了笑,不着痕迹地递了一枚金币给管事。 “真不是藏着掖着,你恐怕也是打听过我们这儿是城主开的才会来吧,不过你有所不知,我们城主,并不是普通人,他上面有人。”管事隐蔽地用右手指了指房顶。 “上面有人?我看你说错了吧,应该是下面有人才对,你们这儿可是山上。” “是是是,下面有人。我们这儿其实不是卖货为主的,是给下面的人搜罗东西的,要是弄到了什么稀罕的东西,也都是早就交到下面去了。” “原来是这样啊。”合文郡显得有些意兴阑珊,准备转身离开了。 “别忙着走啊,”管事的拉住了合文郡,“你要是真的对稀罕的东西感兴趣,我其实知道谁手里有,不过……” 他隐晦地搓了搓手指。 “介绍费?要多少?” “一百个金币,我就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 “要是你说的都不是什么让我动心的东西呢?” “那也没办法啊,那要不就当我没说这个事。”管事的一副爱听不听由得你的样子。 “那我先问一句,你所知的消息里,是否有阿努比斯、芬里尔、迦楼罗、阿豸达哈栖、龙、咕咚这几种魔核的消息?” “胃口不小啊,不过,你可算是问对人了,我知道有人手里有咕咚的魔核,不过这东西山下没什么人要,卖不出去。” “你们城主的后台也不要?” “咕咚魔核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也就变形德鲁伊会有需求,可盘尼西林哪有那么多变形德鲁伊,而且也没人会想学咕咚变身这么没用的技能吧?” “看不出来,你知道的还不少。” “怎么样,这消息,要吗?” “收不收兑换券?” “收。” “你有办法用兑换券啊?” “我可是给城主做事的。”管事一脸骄傲。 合文郡摸了一张一百金的兑换券出来,塞到了管事的手里。 “维尼公国的啊,也行。”管事的把兑换券收进了怀里,开始给合文郡“做汇报”:“城市东边的老汤姆手里有你想要的咕咚魔核……” 一百金没白花,除了咕咚魔核,合文郡还意外地收获了几条有用的信息——赛斯手里有一柄德鲁伊专用的长法杖,文德尔有一套变形德鲁伊的专用轻甲,梅里亚有一张盗贼刺客通用的禁术卷轴“跗骨之火”、猎德赛有一根奇异的钓竿…… 按照管事提供的详细地址,合文郡从傍晚开始一一拜访这几个身怀奇货的家伙。 首先拜访的,肯定是拥有咕咚魔核的老汤姆。 老汤姆其实也跟老提莫一样,并不老,约莫只有三十岁左右的年纪,不过他生来老相,满脸褶皱,看起来倒像是个五六十的。 老汤姆的咕咚魔核是他父亲传下来的,而他父亲,是个通缉犯。 老汤姆的愿望,是让自己的儿子回到普通人的世界里去生活。在金钱城,唯一能够帮他实现愿望的人,是城主大人,而想得到城主大人的帮助,明码标价,一百万金。 而老汤姆的咕咚魔核,城主大人只愿意出十万金币收购。 以咕咚的稀有来说,这个价钱确实有点低了,不过,以咕咚魔核的价值来说,这个价钱其实还略显有点高。 那位管事说得没错,咕咚魔核,除了变形德鲁伊,没人想要,而且变形德鲁伊也不见得都想要这东西,咕咚跟魔蚊一样,不成霸主,没什么大用。 老汤姆挺难缠,要么把他的儿子平安地带下山去安置,要么一百万金,绝不降价。 这枚咕咚魔核是他的后代下山的唯一希望了,留在断背山上的人,多数是一代不如一代的,想要凭借自己的力量赚到城主大人要求的金额,那得花上十几辈子的时间。 估计绝后那一天会来得比较早。 第124章 奇货可居(二) 合文郡回到旅馆房间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他把那些手里有自己感兴趣的东西的人都拜访了一遍。 让他没想到的是,几乎所有人跟老汤姆的要求,都是差不多的。 要么把他们的孩子带下山去安置好,要么给他们一百万。 可他们大多数跟老汤姆不一样,老汤姆只有一个儿子,而其他的人,少则两三个,最多的那家,足足有七个孩子。 一百万,只够他们送一个孩子下山去,回归普通人的世界。 当然,肯定是男孩子。 就连合文郡母星那种高度文明的社会都依旧固执地认为后代传承的是父系基因,那更别说这颗星球了。 实际上,从医学的角度来讲,爷爷的孙子体内就只剩下爷爷四分之一的血统了,传上几代下来,基因就已经乱得不像话了,哪还有什么血统纯正可言? 传承,传的根本就不是血统,而是精神意志。 不过,这世界的普通人都不懂这些东西,更何况是这些断背山上的人。 他们手里捏着这些东西,就是因为这些东西在城主眼里,不值一百万,而除了城主之外,金钱城里其他跟山下的盘尼西林公国有联系的人,都没有办法处理这些东西。 金钱城的城主,根本就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通缉犯,而是盘尼西林公国的国王派来断背山上镇场子的。 从老汤姆口中得知送个孩子下山只有城主能做到的时候,合文郡就已经能做出这样的判断了。 否则的话,金钱城城主的位置,怎么会轮得到一个法师来坐?法师向来是很难单打独斗的,尤其是没办法一对多,换成召唤师还差不多。 群体魔法放风筝?别逗了,那只是游戏里的想象而已,换到现实里面,你让法师放个风筝试试?是个人都能比法师跑得快,魔兽就更别说了。 合文郡能一对多,那是因为他总是在欺负人,要是他真的跟李打一架的话? 结果其实也挺难说的,毕竟他会的技能有点多,不过李的赢面肯定是大一些的。 转了一圈下来,合文郡花出去不少钱,这也并不是因为他动了恻隐之心,而是大部分的东西,其实都值这个价,甚至有些东西的价值在他看来要高于一百万,比如猎德赛的那一根奇异的钓竿。 价值比一百万低的,也不会低多少。 甚至他连梅里亚手里那张盗贼的禁术卷轴都买下来了。 看看涅想不想要吧,涅要是不想要的话,那就卖给别人,“跗骨之火”估计国王想要,战士公会都得考虑一下卖不卖,这项技能被禁并不是因为它会引起人类社会的恐慌,而是因为对外传授这项技能会得罪龙。 这技能是被龙族禁的。 间接来看的话,这项技能倒也是跟其他禁术一样,会引起人类社会的恐慌,因为龙族一旦中了“跗骨之火”,那肯定是要在人类社会大开杀戒的。 龙族之所以要跟人类专门协商禁了这项技能,也并不是因为这技能的威力大到没边,而是因为中了这个技能之后太疼,疼得睡不着觉…… 而连龙都忍不了的疼,可以想象,对人类和其他的魔兽,会有多大的“杀伤力”。 实际上,这不算是个伤害型技能,而是一个控制技能。 盗贼的控制技能不是“闷棍”什么的能让人晕眩的技能吗? 来来来,给你一根棍子你晕一个我看看! 不过,有些东西,再怎么珍贵也都是人类能够造出来的东西,而猎德赛卖给他的那根鱼竿,却是和永恒铅笔一样的神器。 这是哪位神恩赐给人的东西,已经无从知晓了,猎德赛甚至根本不知道这根钓竿是件神器。 这恐怕是他的祖先从别人那里夺来的。 合文郡也不问他这东西的来历,想也知道,断背山上的人拥有的东西,有多大可能会是自己家的? 合文郡一开始还以为这根钓竿是根正常的钓竿,打死都没料到它是根玩具钓竿。 就那种小孩子玩的磁铁钓鱼一样的钓竿,甚至钓丝上绑着的就是块石头,根本不是鱼钩! 这根钓竿的功用,是把它垂到一盆水里,就能凭空钓起来一样东西,每日可以用一次。 猎德赛直言,他们家的人从来没有钓上来过任何值钱的宝贝。 他看似是老实坦荡,但是合文郡却知道并非如此,猎德赛只是在故意给他留一个老实人的印象。 你们家的人没钓上来过好东西这件事情用你说? 要是真的能钓上来好东西,你会缺一百万金? 要是真的能钓上来好东西,你会往外卖? 要是真的能钓上来好东西,你会让人知道你家有这么一根神奇的钓竿? 不过合文郡也不在乎这个,他是想着试试凭李的好运气,能不能让这根钓竿有奇效,要是没屁用的话,那就等希斯莱杰再长大点给他当玩具吧! 嗯,到时候要跟希斯莱杰讲清楚这个东西花了多少钱买的,让他知道爸爸比妈妈更好! 妈妈是谁? 当然是李啊,他都已经开始喂奶了,不是妈妈是什么?他喂的还是母乳! 李有奶? 有的,本来是合文郡准备给自己喝的,品质还很高,虽然李化身的万花大角还只是高级,产的奶还没有达到真正的“万灵药”的档次,不过也已经是很不错的良药了,而且还不苦。 就是有点腥,毕竟只能直接喝。 回到旅馆,合文郡就打发李去接了一盆水,试着钓了一次“鱼”。 钓竿那么细那么短,李都懒得变身了,直接以咚咚鼠的造型持竿站在了盆边,咚咚鼠的体积比普通的老鼠还小,就算人立起来都没有水盆高。 李美其名曰这叫“盲钓”,看不见运气更好。 涅和萨兰雅都还没睡,听到这么稀罕的事都跑进浴室里面凑热闹。 过了大约一顿饭的功夫,李觉得钓竿一沉,两只小短爪一用力,就把它提了起来,紧接着,就听到萨兰雅狂笑了起来。 李钓上来的东西造型别致:短阔嘴、大肚、椭圆形,脊上有提手,一股尿骚味…… 他的处女钓,收获了一把夜壶。 第125章 合大师论人性 金钱城不管是不是是非之地,几个人都不想在这里久留,第二天的清晨天刚拂晓,他们就退了房离开了旅馆。 旅馆的服务员清查物品的时候,发现浴室里面多了一把夜壶。 说实话,合文郡在看到李的初次收获之后已经有点后悔花了一百万金买这个不着调的神器了,甚至打算以后都不拿给希斯莱杰做玩具。 要真的每天收获一件垃圾,处理都要费一番功夫的——德鲁伊的教条要求尽可能爱护自然环境,而且这也刚好是合文郡在母星就已经接受过的教育。 德鲁伊的教条比他的母星更加麻烦,在母星上不过只是要求垃圾分类罢了,德鲁伊在野外看见个尸体还得把他扒光,衣服鞋子烧成灰,装备都得捡回城,单把尸体留在原地喂狗…… 合文郡觉得德鲁伊本身也是两面派,一边叫嚷着不用保护动物植物,该灭绝就让它们灭绝,遵循自然规律,一边却又要保护环境,见到垃圾不能视若无睹。 离开旅馆的时候,服务员又额外收了他们十个金币,然后送了块牌子给他们。 “遇到亚人种拦路就亮这块牌子,多半不会为难你们,要是不认这块牌子的话,你们也只能自己看着办了。” “那要是遇上魔兽能不能亮这块牌子?” 涅问完之后,发现所有人都在用看傻子的眼光打量他。 合文郡更直接:“你不会是把脑子落在房间里了吧?” “我只是想讲个笑话活跃一下气氛。” “这笑话比我的速速冷冻还冷。” “下次有东西拦路你就给它讲笑话吧,比我的青色惩戒还冻人。”萨兰雅紧随其后实施二次打击。 “我被冻醒了。”李探出老鼠头来凑了个热闹。 “呀呀咿!” 合文郡懒得帮潘翻译。 金钱城城主这块金字招牌确实有用,下山时一路经过矮人族的地盘,全都是一看牌子就立刻放行。 “十金币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绝对实惠,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合文郡下到山脚时,一时兴起,一句母星经典的广告词脱口而出。 “还买不了吃亏上当?矮人族本来就是和人鱼一样温驯的种族。”萨兰雅出言讥讽。 “你信不信,我们要是没有买这块牌子,那些矮人性格会变得跟巨人一样?” “你是说?”萨兰雅非常聪明,一点就通。 “怎能如此,盘尼西林公国的国王不仅勾结断背山上的罪犯,还收买矮人把守山路?” “用收买吗?盘尼西林公国多次围剿断背山,总不可能连山脚的异族都没征服吧?” “居心叵测,盘尼西林公国居然从未将此事上报帝国!” “省省吧,你都已经不是皇家的人了。”合文郡隐晦地提醒萨兰雅。 “我只是替皇帝陛下担心。” “担心什么?皇帝陛下又不是你干爹。再说了,你以为这能威胁到他什么?说不定皇帝陛下还乐见其成,盘尼西林公国要是扛不住两个邻国,让两个邻国壮大起来,皇帝陛下才会真的不高兴。” “可这么做真的对吗?” “这才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本性,一张白纸,随着环境而不断变化,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根本就是身不由己。” “你胡说,历史上出现过那么多伟大的人!” “或许他们小时候一点都不想伟大呢?最后变得伟大根本也不是他们自己最初的希冀。” “那你是说,断背山上的罪犯也都是环境造成的啊?” “是啊,说句实话,如果没有规矩,哪来的犯罪?” 萨兰雅被合文郡的话惊呆了:“你的意思是说,人类本来应该没有规矩才对?” “当然不是,我可是最守规矩的,也最讨厌不守规矩,但是,人类社会仅仅有规矩是不够的,还需要教会人守规矩才行。” “可这很难!” “其实一点都不难,剥夺父母的抚养权和教育权,孩子们从小由专门的机构抚养,由精心挑选的高洁之士言传身教,只需两代三代,不守规矩的人数量就会降到极低。” “为什么不是消灭呢,费这么大力,还用了这么残忍的方式。”萨兰雅不解。 “因为有些人,天生就坏得无可救药,就算他身边的人全是圣贤,也根本不可能阻止他满脑子都是破坏规矩的想法。”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 “大抵是爹妈本身就太差劲,胎教失败得太严重!” “什么是胎教?” …… 没有在断背山上面遇到什么空间裂缝,还有从空间裂缝里面钻出来的魔鬼和死灵,合文郡庆幸的同时还稍微有点失落。 萨兰雅跟合文郡聊了好几天,发现这个人好像对人性理解得极为透彻,完全不像一个还不到三十岁的人。 她哪知道,合文郡在母星参加的那个生存训练营,最重要的培训内容就是了解人性! 对于他们这些最后的火种,只有掌控人性,才能生存下去,一旦寻找到新的宜居星球,对他们威胁最大的就是人,而且还不仅仅是言语不通的外星土着,甚至连自己的同胞都会成为威胁。 环境造就人,谁也无法预测,漂泊太空的火种会遇到什么样的环境。 “活下去并做个好人,有时候会很难。”合文郡最后告诉了萨兰雅这么一句话,就再也不跟她讨论这方面的问题了。 路过一个子爵城的时候,涅去把收获清理了一下,并且去法师公会给自己新收获的空间背包做了个保养,结果保养费让他一路的收获几乎清零。 买不起豪车的时候中了个大奖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 这一路上下断背山,涅出手的机会依旧很少,所以他的那一份收益其实水分很大。 还好,空间背包保养一次可以正常使用十几年,不过涅总觉得自己有生之年可能存点钱都得花在保养这个背包上面了。 合文郡私下里问过涅了,不过涅在一百万和“跗骨之火”之间选择了钱。合文郡倒也理解涅为什么会这么选。 其实“跗骨之火”这门禁术其实更适合刺客,它能够人为地制造破绽,给刺客创造一击必杀的机会,尤其在杀人的时候效用更佳。 刺客这职业为什么叫刺客,就是因为他们从就职开始学习的战斗技巧,培养的战斗本能,全是围绕着杀人。 而盗贼的发展方向,多数是持续战斗,他们的假想敌都是魔兽,所以战斗技巧与刺客也大不相同,要不然这两个这么相似的职业也没必要一分为二。 涅不知道藏在哪的那张一百万金兑换券,买下这个禁术就没了,而他现在只是个中级盗贼,与其花钱买门禁术,倒真不如留着,谁知道未来的成就会怎样呢?万一提前买了门禁术,结果一辈子过完也没突破成大盗贼,那这禁术可就有点白费了。 盘尼西林公国的领土比较小,在很久前围剿断背山损失惨重之时,公国的领土被两个邻国侵占了很多,不过现在百姓的生活倒是挺安稳的,国内也比较平静,合文郡他们一路上也没遇到什么麻烦。 不过,在离开盘尼西林公国,进入艾尔维公国之后,路上就有些不太平静了。 第126章 穆勒国王的悬赏 这是第几波拦路的了? 这艾尔维公国,难不成是个盗匪之国?那号称穷凶极恶之人汇聚的断背山都也是平平静静,偏生在这艾尔维公国,怎么走着走着就会撞上“拦路虎”? 李都连着吃了好几顿了! 合文郡都有点怕希斯莱杰因为每天都会喝鹿奶而被传染了变形德鲁伊的食人癖。 现在李晚上喂奶的时候合文郡都得用个“因纽特豪斯”把一大一小给护起来,李所化的万花大角是高阶魔兽,但希斯莱杰还只是个奶娃子而已。 一直把他闷在育婴贝里面也不可能,育婴贝每天都得过一过水,喂点食物,要不然没法在陆地上活下去,而且育婴贝因为不在水里,能提供给希斯莱杰的营养一直不足。 这种魔兽本身就是人鱼族和海妖族照顾孩子用的保姆,又不适合陆上种族饲养。 养个儿子操碎了心,合文郡现在深有体会。 其实他这才哪到哪啊,大部分的时间希斯莱杰都是被关在育婴贝里面,被育婴贝用大海潮声催眠睡熟的,比起普通的婴儿来省心多了。 不过这孩子的体格一直在蹭蹭地长,可能再过一段时间,育婴贝就盛不下他了,只能抱在身边。 要不是李一直坚持,合文郡早就把希斯莱杰交给别人抚养了,他们可是要穿越半个格兰蒂亚回龙角城去,随身带着个贝比算什么事? 希斯莱杰可不是普通的孩子啊,他要是不待在育婴贝里乖乖睡觉,谁知道会搞出什么事情来?他看着是个正常的人类宝贝,但实际上是条小人鱼,而小人鱼天生就是初级水系魔法师,他们从一出生就会魔法了。 而且要是一路都会这么不太平的话,希斯莱杰的安全怎么保证? 抵达阿玛尼城之后,合文郡决定在这里多逗留几天,让涅好好打听一下这艾尔维公国到底是怎么回事。 “穆勒国王对我们下了地下悬赏令?这是怎么回事?” 涅打听到的情况让合文郡有些不解。 “听说是因为你。” “我怎么了,我跟他没仇没怨的。” “听说穆勒国王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的,说朋之所以能娶到公主,关键都是因为你给他写的故事打动了公主的芳心,所以穆勒国王就记恨上你了,说要杀你而后快。” “关我屁事哦!”合文郡气得叫出了声,不由自主地看向了萨兰雅。 明明就是真公主殿下为了钱把假公主卖了呢! 好像也算是沾一点点边吼,萨兰雅是为了跟他一起“私奔”,所以挑了朋做买家,算是跟他拉关系吧。 “就是你的故事哦,公主殿下天天都在夸你写的故事,感人肺腑,动人心弦。” 萨兰雅笑眯眯地坐实了合文郡的“罪名”。 “现在怎么办?估计穆勒国王是吃定你了。”涅担心道。 “打听到他给我开了多少悬赏吗?” “一千五百万金。” “这么高?我自己都有点动心了呢。” “你对自己的价值估计还真低,光是你手上那枚空间戒指都不止这个金额了。穆勒国王还真够小气的,这个金额估计都请不动顶级职业者出手。”萨兰雅的笑容稍微收敛了一点。 “我谢谢你的提醒啊,你要不要放出风去我身上还有比赏金更值钱的东西,说不定就能让顶级职业者动心了呢。” “你不要激我哦,我可真的会去哦!”萨兰雅做了个鬼脸,然后扭头问涅:“那什么地下悬赏令要怎么放消息?” “我也不知道啊。”涅摊开两手,偷偷瞄着合文郡的脸。 那张脸上挂着的表情很明显在说“你敢说一个试试”。 他怎么会不知道怎么散布地下悬赏令,刺客公会就是干这个的,只要把钱交到刺客公会去就行了。 但是看着合文郡的表情,哪怕是当开个玩笑,他都不太敢。 “也就是说,我们路上可能会遇到的敌人,最多只有高级了。”合文郡揉了揉眉心,“可是就算只有高级,也可能会很麻烦,搞不好还真的要栽,如果碰到什么厉害的家伙们。” “说实话,最近我杀的人有点多了,如果这一路上都得这么杀的话,我可能会受不了的。”萨兰雅挑挑眉。 “我也会受不了的啊,你以为只有你会厌吗?” “那就想个办法。” “我能有什么办法呢?” “我倒是有个主意。”涅又开口了:“不如我们用易容术乔装一下,萨兰雅装成个男的,这样的话,就不容易别人认出来了。” “这倒是个办法,不过你的易容术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如果用这种方法的话,要经常补妆,也挺麻烦的。”合文郡点头认可。 “那我们去求神的帮助吧。”萨兰雅打了个响指。 “求神的帮助?” “去找一间幻化一系的神殿,幻化一系的神术能让我们直接变个样子,可以持续的很长的时间,一年半载的都行。” “幻化一系的神殿,那可真的是挺难找的,说实话,这个世界的神真的是太多了,我在子爵城都没怎么见过重样的。”合文郡把头转向了涅:“明天你再去打听一下吧,哪座城市有幻化一系的神殿。” “嗯~”涅好像有点为难。 “怎么?” “我不太清楚幻化一系的神都有哪一些。”涅老实地回答道。 这挺正常,神的数量确实有点太多,而且他们除了名字之外,还有头衔,只记得神的名字是不敬的,因为人类也很有可能与神的名字相同。 “明天我跟你一起去吧,我也想学一学你是怎么打听消息的。”萨兰雅道:“神明的名号我记得非常清楚,我可以随时提醒你。” “那就这样吧。”合文郡又赶客了,“都回去睡觉吧,我得给儿子喂奶了。” 第127章 心态的变化 离这里最近的一座有幻化一系神殿的城市是高呐,那里有一座无定形之神伊德海拉的神殿。 不过,如果转道去高呐的话,需要绕一个小小的圈。 在抵达高呐之前,路上估计会不怎么太平。 一千五百万金的悬赏对于那些顶尖的职业者其实并非像萨兰雅说的那样没有什么吸引力,不过顶尖的职业者已经不怎么活跃在野外了,而完成地下悬赏,是只能在野外进行刺杀的。 地下悬赏领赏金是要用人头作为凭证的,要是在城市里完成悬赏的话,杀了人怎么取人头去交任务? 倒不是所有人都会见钱眼开,否则,背着一千五百万金的悬赏,合文郡出了城的话,很可能寸步难行。 世界上大部分的职业者还是与地下悬赏毫无关系的,他们也没有加入什么大的兵团组织,最多也就只是和自己相熟的人组建一支小队伍,在自己出生的故乡周围为了生计而日夜奔波。 越小的组织就越干净。 而合文郡他们虽然只有四个人上路,但也各个都不是吃素的,为了能够轻松应对路上将会遇到的麻烦,合文郡干脆把“跗骨之火”的技能卷轴送给了涅,以便他能在战斗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不是只能隐身在旁,尽可能地先保证自己的安全。 还别说,自从涅学会了“跗骨之火”,与合文郡配合起来,战斗中的表现却是比队伍里的两个主力打手更加出彩。 自然德鲁伊算是个万金油一样的职业,虽然低级阶段,他们只能做个纯辅,不过一踏入中级,他们也就变得能打能扛,能奶能控,还能为队友加持增益,当然,这也使得自然德鲁伊想要变得强大变得困难了起来。 一句话概括,他们需要很多的钱才能让自己配得上职业排行榜首位的殊荣。 所谓的职业排行榜,其实大多数人都只当它是个理论,在真正的现实之中,孰强孰弱并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定论的,再强大的法师都可能被初级的刺客一剑封喉,再不起眼的游吟诗人也有可能凭借一首《催眠曲》以一己之力干掉一个团队。 而且,大多数的职业者,根本就不会选择孤身一人单打独斗。 职业者之间的配合,可不是用一加一等于二这样的简单理论来解释的,他们相互之间的技能配合才是重点! 一名自然德鲁伊的最佳搭档,其实并不是变形德鲁伊,而是一名拥有精神控制技能的职业者,抓住一个短暂的失神,一个微乎其微的破绽,即便是巨龙也有可能被自然德鲁伊用一招“速速冷冻”封印在魔法冰之中。 “跗骨之火”可是能让巨龙都觉得疼痛难忍的! 只要身上被划破一道小小的口子,“跗骨之火”就可以直接侵袭到体内,瞬息之间就能让人痛入骨髓。 除非是痛感全失的家伙,否则再怎么能忍,中了“跗骨之火”也会痛到露出破绽的。 涅的匕首可是在冰宫里面泡过神液的,而且为了答谢于他,朋还专门请人对这对匕首进行了附魔处理,即便是骑士的重甲都难挡它的锋利。 涅只需要在敌人身上留下一道浅浅的伤口,合文郡就能抓住破绽,给敌人来一记“冷冻射线”或者是“速速冷冻”,而且他还能对自己进行增益加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过他冻不住的敌人。 法师也有很多“接触性”的技能,这也是为什么有些法师会选择使用长法杖而非更加方便灵活的魔法棒,比如法师之中最特别的一系——武斗法师,不过,没有任何法杖能在灵活性上比得上德鲁伊的魔藤。 尤其德鲁伊的魔藤除了是法杖之外,还是他们的魔兽伙伴,以及“丛林”系列技能的施法媒介。 擅长使用魔藤和“丛林”的德鲁伊可是有着“触手怪”的别称的。 而除了涅之外,萨兰雅也同样是个擅长精神控制的圣骑士,“七色惩戒”之中的“红色惩戒”系列的技能就是专门进行心灵打击的,不过比起涅的“跗骨之火”来,效果自然是要差了一些。 精神控制的防御方式有很多,而且效果与施法对象的精神意志息息相关。 现在反倒是李与合文郡之间的配合,在战斗中的收效显得最低,除非变化成万花大角,李现在所学的技能之中,并没有精于心灵控制的魔兽变身。 合文郡给李规划的变身技能之中,最擅长心灵打击的魔兽是咕咚,其次是阿努比斯。 在合文郡和涅开发出“跗骨之火”加“冰冻”的猥琐配合之后,每次遭遇袭击就变成了速战速决,合文郡和李甚至都懒得打扫战场,反正德鲁伊的教条之中,只有路遇死人才需要烧衣服取装备,而当敌人被冻结在冰里的时候,其实可以假装认为他们没死。 到底这个算不算是自欺欺人,倒也真说不准。 “速速冷冻”本身就只能算是个有伤害效果的控制技能而已,被冻结的职业者如果能及时破冰而出,挣脱束缚,也就不可能被直接冻死在寒冰的封印之中。 抵达高呐的时候,涅大概估计了一下,如果不算被合文郡封在冰里不管的人,那这一路上杀了大概有二百左右;但是如果把被合文郡封在冰里的人都算上的话,那死得人可就多了,都已经上了四位数了…… 杀人如麻啊! 他现在看合文郡的眼神都有点敬畏了,不过,他好像忘了那些人被封在冰里,其中的一大半,他也是出了大力的。 合文郡却不知道涅的心里现在正在犯嘀咕,他感叹的是人间的道理还真是处处相似,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真是亘古不变。 而且,合文郡也对他自己的心态有了些担忧。 以前他可是很抗拒杀人的,可是现在,随着手下的人命越来越多,他杀起人来,可是越来越顺手,心里也也来越平静,完全没有了以前杀人的时候心里那种矛盾不已的感受。 这种心态他自然知道叫做什么,这就叫做“冷血”。 第128章 萨兰雅的恶作剧 德鲁伊崇尚自然,大多数都不会把人的死当回事,在他们的眼中,人与这世上的其他生物也没什么区别,生与死更是世间的常态,没有什么值得看不开的。 不过,这并不代表德鲁伊就会凶残成性,杀人如麻。 德鲁伊的信条其实是很矛盾的,在漠视生命的同时,同样也会崇尚生命,因为德鲁伊认为,生命是自然安排的奇迹,同样值得尊重。 这个世界的人,比较淳朴,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绕的心思,就像李这样的人,思想单纯而且稚嫩,把自己当成了一只动物,就算自己动手杀人,其实对他们的心理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只会觉得这就是一种自然的安排。 但是,合文郡却跟李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他生命之中的前十二年,可不是在这颗星球上过的,他母星上的人类社会,可不是刀耕火种的低级形态,而是高度进化的文明。 杀人是违法的,是最恶劣的人类罪行,这是合文郡从小接受的教育。 自小被灌输进脑子里的观念不同,自然长大了之后,对世界的看法也不同。 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与凤凰窝里长大的彩凤凰,看似都是凤凰,但实际上其实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李就算杀人如麻,他也不会变成一个冷血的家伙,因为他觉得杀人和吃饭就是同一回事,他并不会从杀人中获得什么快感、刺激,如同欢愉上瘾一般的感受。 而合文郡不同,他自小就对杀人和吃饭有着不同的定义,杀人是件邪恶而残忍的事情,这种思维在他的脑子里面可是根深蒂固的,杀人之后觉得心里平静,对于合文郡来说,绝对不是一件什么好事。 这和他的三观是冲突的,会让他的思想相互矛盾,而思想矛盾如果愈演愈烈,那他迟早会变得疯狂。 合文郡已经隐隐地感觉到了不妥,他杀人之后心无波澜,反而平时会觉得自己的心中一直有种不适感。 他思想中的矛盾在相互冲突,这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价值观之间的碰撞,这样的碰撞,仅仅凭借一个人是绝对难以承受的。 合文郡很清楚,如果不自救,找到分散注意力的事情,那他迟早会因为这种两个世界的价值观在他思维中的碰撞而疯狂。 无定形之神伊德海拉的神殿和其他的神殿有些不一样,合文郡见过的神殿都是庄严肃穆,简洁单调的,但是高呐城的伊德海拉神殿,看起来很是花哨。神殿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人形雕塑,有男有女,服饰各异,造型也变化多端。 神殿之中的伊德海拉塑像也非常奇怪。 他,或者是她,穿着与其他的神同样的神袍,头戴花冠,手执橡树的树枝,但是脸孔却是古怪至极,双眼与嘴巴的位置只是雕出了一条缝,鼻子的位置只有两个孔。 “我神的相貌千变万化,因而只能以这样的塑像在信众面前出现。”接待他们的牧师如此介绍。 “我们需要借用无定形的伊德海拉的神能,转变现在的容貌。”与牧师交涉的是萨兰雅,作为一名圣骑士,她比其他人更擅长与神职者们打交道。 “需要持续多久的时间?”牧师并没有打听原因,而是直接询问要求。 “一年半载的吧。”萨兰雅估计了一下从高呐回到龙角城所需要的时间。 “需要转换性别吗?对于自己的相貌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萨兰雅扭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同伴,心里突然冒出来一个鬼主意:“需要。” 合文郡以为她的意思是自己需要扮成一个男孩子,所以并没有在意。 牧师告退了片刻,再次回到接待室的时候,手上多了四个卷轴:“将你的要求写在上面,然后把卷轴密封起来就可以了,之后我们会安排静室供你们转换形态,你们可以直接从静室的暗门离开。” 萨兰雅一把抢过了牧师手中的卷轴,急切地说道:“我来写我来写,钱我来付。” 合文郡只当小姑娘突然想要玩一玩,也就没当回事,更何况萨兰雅还抢着说自己要请客。 伊德海拉的牧师可是开口要了个很高的服务报酬,每个人十万金币,合文郡本来想自己买单的,现在小富婆主动说要请客,一下子就能省四十万金,而小富婆的要求只是要玩一玩,何乐而不为呢? 萨兰雅飞快地写好了四份卷轴,把它们卷了起来,重新交给了牧师。 “请先到静室之中等待,等一下会有人将用于变形的魔药为各位送来。”牧师收好了卷轴,手上溢出魔力,将它们封印好。 “这不是变形用的魔法卷轴吗?”合文郡出声问道。 “这只是制作魔药的药引子。”牧师行了一个礼,带着卷轴离开了接待室。 随后,另外有一名牧师进来,引导他们前往静室。 静室里空空荡荡,光线黯淡,时间的流逝变得虚无缥缈,难以感应,不知道过了多久之后,静室的门才再次打开,一名牧师端着个托盘走了进来,沉默地将它递给涅就直接施礼离开了,连句废话都没说。 盘子上放着四个透明的瓶子,里面的魔药颜色各异,瓶子上贴着标签,上面写着编号。 “一号是李的,二号是合的,这是你的。”萨兰雅把不同的瓶子交到了其他人的手里,最后自己拿了三号。 “干。”她举了举瓶子示意,然后把里面的魔药倒进了自己嘴里。 合文郡在把魔药喝掉后不久就感觉到了不对劲,他的胸部传来了鼓胀的感觉,然后慢慢地隆起。 下面却没有感觉到什么变化。 萨兰雅是准备把我变成个肌肉猛男吗? 合文郡脑子里出现这样的猜测时,却感到一只手突然掏在了自己裆里。 “怎么还在?”已经改变了模样的李疑惑着,又捏了两把。 “你找死啊!”合文郡怒吼的同时,萨兰雅笑眯眯地解释了一句:“你以为他真的变成女人了啊?性别转换只是个表面而已,他只是变得看起来像个女人,实际上只是胸大了点而已啊。” “没劲。” 李嘴上这么说,但是在松开手之前又捏了一把。 魔藤已经从合文郡的领口探出了头…… 第129章 小背篓 在合文郡的母星,他现在的状态最不好听的称谓,叫做“人妖”。 “我觉得这么伪装最有效啊,育婴贝反正也快装不下希斯莱杰了,干脆就直接抱着他上路,伪装的效果更好,你和李扮成两口子,还有个现成的孩子。”萨兰雅振振有词。 “那你可以跟李装两口子啊。”合文郡忿忿道。 “我可不要一直抱着个孩子,那多累啊,希斯莱杰又不是我儿子。” “所以你才把自己变成了个男的?” “不是你们让我扮成男人的吗?” “算了算了,反正也不是真的变成了个女的,再说只是权宜之计,过上一年半之后就变回来了。”换了个样子的李劝道。 他现在只剩下两个缺点了——懒和穷,最大的缺点“帅”没有了,走在路上完全不会招蜂引蝶吸引目光,长相平平无奇,扔到人堆里面就找不到的那种。 涅现在的样子比李还普通,他们四个人要是失散的话,合文郡觉得想要把涅重新认出来都有点困难。 “那你为什么不把李变成个女的?”合文郡没有搭理自己的“未来老公”,继续气哼哼地质问萨兰雅。 “拜托,他要近身打架的,让他一直抱着希斯莱杰,多不方便。” “他打架的时候希斯莱杰可以给我抱着!” “那多麻烦,再说了,你认为在格兰蒂亚,会有女人就职变形德鲁伊吗。” …… 吵到最后,合文郡还是得无奈接受事实,其实他火大并不是因为自己变了个女人。 要是真的变成了个女人,他估计不会这么生气。 萨兰雅把自己也坑了,她把自己的外形变成了个男孩子,长得也很普通,跟李和涅的样貌还有点相似,所以在开房间的时候,旅馆的服务员惊讶而且热心地劝“大哥”不要那么挥霍,父母赚钱不容易,然后不由分说地只给他们开了两间房。 合文郡最后受罪的估计还是涅,萨兰雅是肯定不会让他上床的。 萨兰雅把他们伪装成了一家五口,涅的样子被变得年轻了很多,再加上他个子不高,让人一看就会觉得他是李与合文郡的“大儿子”。 萨兰雅自己,自然伪装的是“二儿子”。 希斯莱杰根本不用伪装,所有人都自然而然地以为他是这家的小儿子,不过在见识过小儿子之后,所有人都会用同情的眼光看一看扮演父亲的李,再用异样的眼光看一眼胸部鼓鼓囊囊的合文郡。 老爹长得这么普通,小儿子还在襁褓里就已经这么帅,不用多说,肯定是被绿了。 没有人会注意到希斯莱杰下巴浅浅的腮线,合文郡也不会让任何人去触摸希斯莱杰的下巴。 第二天一早,合文郡就抱着希斯莱杰,带着“老公和两个大儿子”离开了高呐城。 路上平静了许多。 合文郡也渐渐平静了下来,反而李变得有点不爽,本来他一直是不用自己走路的,不过为了扮演好一家五口,他现在必须每天老老实实让自己的双脚踩在地面上。 而且合文郡的胸怀,现在有点太挤了。 唯一的破绽就只剩下了潘,不过会以小精灵作为魔兽伙伴的自然德鲁伊其实也并不算太少见,而小精灵在人类的眼中其实都差不多,没人会去留意它们各自不同的长相,而且拇指大小的人儿分辨起来确实也有点困难。 在合文郡的火气逐渐消退之后,李就又开始敢跟他嬉皮笑脸了。 一天晚上,涅在半夜起来撒尿的时候听到了合文郡的帐篷里面传来了奇妙的对话。 “给我摸摸。” “摸你个头!” “就摸一下嘛,我就想知道一下手感是什么样的。” “说得好像你没摸过一样的,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在灰喀的时候那些女孩子都会往你身边凑。” “但是她们都没这么大啊,我就想知道一下这么大的手感会不会不一样,就让我摸一下就好。” “不行。” “这不公平,你自己天天摸,却不让我摸。” “这是我自己的胸!” “希斯莱杰也天天摸。” “他是个贝比!” …… 涅轻手轻脚地回了自己的帐篷,努力不弄出什么声音来,他觉得要是让合文郡知道他无意之中听到了这么一段对话,很可能会被灭口。 希斯莱杰的育婴贝,在路过一座大湖的时候,被合文郡放生了,小帅哥现在每天白天都被合文郡背在自己的背上,魔藤化成了一个舒服的背篓,希斯莱杰可以舒舒服服地躺在里面,好奇地观察外面的世界。 小帅哥可能对这样的安排感觉挺满意的,很少哭闹,这也让合文郡省心不少。 他的身体每天都好像会长大一点点。 在被放出育婴贝之后不久,希斯莱杰学会了说他人生中的第一个词。 爸爸。 合文郡是不会教希斯莱杰叫妈妈的,他只是外形变成了一个女人,又不是真正的女人,怎么可能会教希斯莱杰叫自己做妈妈? 妈妈这个词以后再教,等他长大了能分辨人的时候,让他管李叫妈妈。 有奶才是娘。 不过,李只会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有奶,而合文郡则是大白天的也“有奶”。 虽然没有人会因为地下悬赏而找他们的麻烦了,但这个世界上的人可是形形色色,而令合文郡惊讶的是以他现在的“姿色”都能惹上这样的麻烦,明明以前和梅丽卡米兰达在一起,还有萨兰雅还不是“男孩子”的时候,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难道这个世界的男人都是只看胸不看脸的吗? 和母星的区别可真大! 在他的母星可只有男人看男人的时候才会先看胸…… 难怪李每天晚上都要趁涅和萨兰雅睡觉的时候缠他! 第130章 回到龙角城 拂晓清晨,龙角城西门的守城士兵打开了城门之后,一个形象奇特的中年妇女便立刻走了进来。 她的相貌平平,不过手中拄着的那根长魔杖一看就不是凡物,它比一般的长魔杖还要长上一截,差不多接近两米了,杖身通体碧绿,形似树藤,上面镶嵌着大大小小十几颗魔核,还有一枚非常稀有的高级魔晶。 中年妇人的背后有一个透明的背篓,里面坐着一个漂亮的黑发小男孩,看样子只有两三岁大,赤身裸体光着屁股,正低着头在玩自己的小弟弟。 背篓后面跟着个中年男人,一样长得平平无奇,脸一直凑在背篓附近,不停地逗里面的小男孩,可惜小男孩玩得专心致志,根本就不搭理他。 中年男人的身后,跟着两个跟他长相差不多的男孩子,一高一矮,高的那个看样子不是刺客就是个盗贼,两条大腿上一左一右绑着两把匕首,矮个子的那个看起来也像是战士,不过身上没有兵器,皮甲下面的衣服也很奇特,花花绿绿的。 由于旅途比预计的要顺利一些,比原来预计要花的时间要短了很多,合文郡他们在变形魔药还有三个月左右才过期的时候回到了龙角城。 “我这个样子怎么回家?”涅一边像没来过一样左看右看,一边小声地嘟囔。 “那就先去我家住着,等魔药过期了再回家。”李说道。 “你们这个样子也没法回家吧?”涅朝着合文郡的背影努了努嘴。 “我们能回家吗?”李朝着合文郡喊。 “为什么不能回家?”合文郡扭头,一脸莫名其妙。 李没说话,指了指他的胸口。 合文郡低头看了一眼,然后翻了个白眼,又扭头道:“我带着钥匙呢,为什么不能回家。” “他带着钥匙。”李扭头对涅道。 即使合文郡带着钥匙,也差点进不了家,他也没想到都已经一年多没付工钱了,辛提亚居然还每天都早早地跑来打扫房子。 要不是合文郡随身还带着房契,辛提亚估计是不会相信她家的两个少爷终于回家了,两个人不但变了样子,其中一个还变成了女人,而且他们还带回来了一个小少爷。 “这是你们两个生的吗?”辛提亚满脸堆笑地抱着希斯莱杰,“长得这么俊,一看就是大少爷的儿子,不对,都已经有孩子了,现在要叫老爷了,大老爷。” 这一声大老爷把李捧得眉开眼笑。 “我已经解释过了,辛提亚大婶,我只是喝了变形魔药,看起来像个女人,但是我还是个男的,男的怎么生孩子?”合文郡很无奈。 “哦,我只是个普通人,我怎么懂这些东西,说真的,你不会是在骗我吧,你现在看起来根本就是个女人,看看你的胸,啊,你现在应该是龙角城胸最大的女人了。”辛提亚嚷嚷。 “我说了,我不是女人。”合文郡瞬间有种冲动,想把家伙事儿拿出来给辛提亚大婶看一看。 “好吧好吧,你说不是就不是吧,但是你现在这副样子,我应该叫你小老爷还是该叫你夫人?” “你当我不存在算了。”合文郡无奈地摆了摆手,“你回头通知休过来一趟,我把他垫的工钱还给他,我这个样子不适合出门。” “好的。”辛提亚爽快道,然后又一边逗着希斯莱杰一边问:“现在有了小少爷,那能不能再请一个保姆,我一个人肯定是忙不过来的,我分不出时间来照顾他。” “你有合适的人选可以介绍吗?” “我女儿照顾孩子很有经验,她有三个孩子。”辛提亚立刻暴露了她的小心思。 “她自己的孩子不用照顾吗?” “他们都大了,已经上学了,放学之后让他们自己先回家里玩就行了,当然,要是能让他们放学之后到这来待一会,那可就更好了。” “你自己安排吧,你女儿的工钱,是和你一样就行吗?” “行,行。”辛提亚连声答应,事实上,如果只是做个保姆的话,工钱其实是要比她低上一半的。 “那就这样吧,你今天就先别忙其他了,照顾好希斯莱杰就行了。” “好的。”辛提亚抱着希斯莱杰正要转身出客厅,没想到希斯莱杰突然开始朝着合文郡挣扎,力气大得有点惊人,而且他的身体周围开始浮现出大量的水泡。 “算了,他今天还是跟着我吧。”合文郡看着辛提亚为难的表情,叹了口气,魔藤从袖子里面伸了出去,在希斯莱杰的身上一卷,把他从辛提亚的怀里带了回来。 “那我女儿……”辛提亚见此情形,有点不确定地问道。 “还是叫她明天就来上班吧,家里多了两个人,而且我确实需要有人帮我带这个家伙,”合文郡无奈地看了一眼希斯莱杰,“不过可能要先让你女儿跟他熟悉一段时间再说了。” “他刚刚那是?”辛提亚又小心翼翼地问。 “哦,他是条人鱼。” “他也没有尾巴啊。” “他是条变种人鱼。” “好吧。”辛提亚一边转身,一边嘴里嘟囔:“大老爷和小老爷生了条变种人鱼。” “哦,对了。”合文郡又把她叫住了。 “我不会出去乱说的夫人,不,我是说小老爷。”辛提亚惊慌失措。 “你在说什么啊。”合文郡一脸茫然,“我是想跟你说,明天帮我联系一批工匠,在院子里挖个游泳池。” “什么池?”辛提亚镇静了一些。 “挖个深一点的池子,可以在里面玩水的那种。” “哦。”辛提亚答应了一声,扭头离开,这次嘴里不敢再嘟囔什么了。 第131章 涅的婚礼 辛提亚不仅叫来了休,梅丽卡也跟着一起来了。 不过,辛提亚并不是亲自去通知的,她只是让自己的丈夫第二天上工的时候顺便捎了个话。 辛提亚的丈夫显然没有提合文郡他们服用了变形魔药的事情,不知道是不敢说,还是辛提亚本身就没有告诉他。 梅丽卡一见到合文郡就拔出了剑,要不是辛提亚赶紧解释,她可能直接就被合文郡冻起来了。 休的表现依旧不堪,他见到变了形象的合文郡之后,第一反应是躲在堂姐的背后。 “你们回来了,那涅呢?” “他可能还没起床。”合文郡对辛提亚吩咐了一声:“去看看涅起来了没有,告诉他他的未婚妻来了。” “好的。”辛提亚转身离开了会客厅。 没过多久,睡眼惺忪的涅走进了会客厅,刚一进门,他就看到了梅丽卡,立刻张开双臂朝着自己的未婚妻冲了过去:“亲爱的梅丽卡……” 他话没有说完,就被梅丽卡用剑指在了咽喉上。 “你是谁?” “他是涅。”合文郡道。 “涅长得才不是这样。” “他喝了变形魔药,跟我一样。” “是吗?”梅丽卡迟疑了几秒才收回了剑,又仔细地看了涅两眼,“你真的是涅?” “是我啊,亲爱的。” “请不要这么称呼我,”梅丽卡抬手制止,“你现在这张脸这么叫我,我不太习惯,你还有多久才能恢复?” “大概还得三个月。” “这段时间你还是不要出现在我面前了,等你变回来了再来见我。”大小姐毫不迟疑地对未婚夫下了个命令,“我没办法接受你现在的形象。” 涅哭丧着脸被赶出了会客厅。 没过多久,合文郡就帮他报了仇,把休和梅丽卡“赶出了门”。 休确实没想到合文郡把他找来,只是为了还他帮忙垫付的辛提亚的工钱,而且连一个子儿都没多给。 其实合文郡还想着让他回去帮忙通知梅丽卡一声的,不过梅丽卡已经不请自来了,而且看她的样子,暂时不怎么欢迎她的未婚夫返回她的身边。 姐弟两个也没有见到李,李在忙着看孩子,而合文郡暂时不想让别人知道希斯莱杰的存在,而且希斯莱杰已经到了开始淘气的年纪,作为一名极其罕见的“海洋之子”,他淘气起来可是与人类小朋友完全不一样的。 如果没有人一直在身边看顾着的话,希斯莱杰可能会把房子给淹了。 龙角城的日子,是平淡而无聊的,不过也同样是安全的,而且合文郡和李已经离开快两年了,那些想找他们麻烦的贵族们,都已经忘了他们两个人的存在了。 在恢复了原样之后,合文郡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还有些不太适应。 比他更不适应的,是希斯莱杰。 希斯莱杰对于合文郡和李的本来面目,可是非常陌生的,而且恢复了原样的合文郡,可没有了丰满的胸部,那可是希斯莱杰的最爱。 为了安抚儿子,李不得不整天变身成万花大角,窝在房间里看着希斯莱杰,而合文郡则是每天都得花大量的时间,频繁地出现在希斯莱杰的面前,通过魔藤重新让希斯莱杰对自己那个失去了大胸的“爸爸”熟悉起来。 希斯莱杰现在对他的新保姆仙蒂都比他的两个爹地熟悉。 如果希斯莱杰是个正常的人类小朋友的话,倒很可能不用这么麻烦,由得他闹上一段时间就好了,但偏偏这是个从小就精通水系魔法的家伙,而且他现在已经能够有意识地使用自己的魔力搞事情了。 偏偏辛提亚也不知道从哪听来的传闻,说人鱼的眼泪会变成非常值钱的珍珠,所以她总是想让希斯莱杰哭上一场,好捡几颗珍珠卖了发财。 “我这也是为了你着想啊小老爷,你想想看,多让希斯莱杰哭几次,你可就发财了。”每当合文郡提醒辛提亚这个传说不是真的的时候,她总是觉得合文郡是因为心疼儿子所以才用谎话搪塞她。 “让他哭是不会掉珍珠的,他只会把房子淹掉,到时候辛苦的还是你和仙蒂。” “好吧好吧。”辛提亚每次都敷衍地应下来,然后再不死心地找机会。 在恢复原样三个月之后,涅和梅丽卡结婚了,住进了涅新买的大房子里,梅丽卡倒是没有怀疑涅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毕竟龙角城的一所大房子,价值也就和一个普通的战士技能差不多,完全不会暴露涅已经是个百万富翁的秘密。 涅出门将近两年的时间,跟着合文郡他们也蹭了不少的好处,买一所大房子完全没必要动他那张合文郡到现在都想不出到底藏在哪里的金币兑换券。 涅的婚礼,迫使合文郡和李不得不在回家之后第一次踏出家门,还随身带着一个小小的“定时炸弹”。 他们两个连过龙角节都没有踏出门口半步。 涅和梅丽卡的婚礼规模并不算特别盛大,但出席婚礼的人,却是各个身份不凡,这不仅仅是因为梅丽卡有个好爷爷,来参加婚礼的人,也同样怀着和涅、以及涅的“好友”合大师结交的目的。 光是帮助未来的国王陛下迎娶了帝国公主,就已经足以让龙角城的名流争相巴结他们了。 无论在哪个世界,趋炎附势都一样是组成人类社会主旋律的和弦之一。 涅是寂籍无名,但是他能和未来的国王说上话。 合大师可是更了不得,因为是王子殿下迎娶帝国公主殿下的关键助力,他都被穆勒公国的国王记恨上了,穆勒公国的国王陛下还因此而悬赏一千五百万金币,要置合大师于死地。 这可是德兰卡公国的功臣! 如果国王陛下知道合大师已经归国的话,说不定要急着召见这位功臣呢! 当合文郡抱着希斯莱杰出现在涅的婚礼上时,龙角子爵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向国王陛下汇报合大师已经归国的消息了。 当然,他也是第一个迈着急切却又优雅的步子走到合文郡面前的。 第132章 提前进阶 自从在断背山的那个山洞中吸收了那团人头大小的纳米生物机器人之后,合文郡就开始“偷吃”了。 能够服用时空橡实而不会被撑爆,既然有这样的奇迹发生,那他为什么还要乖乖地服用金橡实呢? 反正需要承担的后果,也不过只有一个悠长的屁而已。 时空橡实之中蕴含的魔力和生命力,可是远远超过金橡实的。 三百年树龄的橡树就能结出金橡实,只有一万年树龄的橡树才有可能孕育时空橡实。 不过,由于萨兰雅公主殿下一直赖在家里,合文郡也没有机会再把那架飞行器取出来,再次仔细地搜索一遍。 在涅与梅丽卡结婚三年之后,合文郡悄然无声地突破了高级巅峰,成为了一名自然系的大德鲁伊。 橡实对他再也没有了效用。 而这一年,合文郡还不到四十岁。 而且,由于服用过年少不老之神皮特潘赐下的魔药,他的容貌也根本没有任何苍老的变化。 这对他来说也是一件好事,从他的外表判断的话,恐怕没有任何人会认为他是一名大德鲁伊,甚至连高级都没什么可能,毕竟以他一贯的行事低调,认识他的人都不觉得他是一名有钱人,没有钱,又如何去买橡实来服用呢? 知道他底细的,除了李之外,也就只有马修、休、涅和萨兰雅,不过即便是这四个人,也都摸不透他全部的底细。 合文郡原本是打算在突破大德鲁伊之后,就把潘解放了的,只是龙角城周围的环境并不适合小精灵生活,他也怕潘会再次被人类捕捉贩卖,甚至是直接杀害,所以,他依旧把只有中阶实力的潘留在了身边。 他心里其实已经给潘想到了一个绝佳的容身之地,那就是龙岛。 龙岛上到处都是适合小精灵的食物,而且没有什么高级的魔兽,龙对于把小精灵当做食物也没什么兴趣,以小精灵的体型,想要填饱肚子,恐怕一顿饭得吃个上千名才行,一只小精灵,给龙塞个牙缝都不够。 而且,对于亚人种,龙通常都是会“口下留情”的。 小精灵虽然都是捣蛋鬼,不过它们也都不是傻子,没有那个胆子去龙的面前淘气。 不过在主人和熟人面前,可就不一样了。 为了安抚辛提亚和她的女儿、希斯莱杰的保姆仙蒂,合文郡不得不连着给她们两个加了好几次薪水,而且还经常给仙蒂的孩子们买些小礼物,更是允许他们每天在自己的家里乱跑。 潘被约束了不能自己离开围墙的范围,那恶作剧的对象也就只剩下家里的这几个人了。 而且随着希斯莱杰一天天地长大,家里的捣蛋鬼从原本只有一个,逐渐变成了五个…… 仙蒂的三个孩子也一样不是省油的灯。 五个捣蛋鬼聚在一起,会让人有多么头疼,那估计只有辛提亚和仙蒂才深有体会了,在家里这些捣蛋鬼搞出来的事情都得由她们两个来善后,而且她们两个也是其中四个捣蛋鬼唯一敢捉弄的对象——敢在合文郡、李和萨兰雅面前捣蛋的,就只有希斯莱杰一个。 不知道是不是“海洋之子”确实天赋异禀,还是希斯莱杰小时候每天都以高级万花大角产的奶为食物,小不大点的豆丁已经和潘一个级别了,虽然他只会水系的法术,不过法术的威力比潘还要强。 小精灵因为身体体积的原因,法术威力是要比正常弱一些的。 “海洋之子”并不是只能学习水系的法术,水系法术只是他们作为人鱼的天赋能力而已,虽然希斯莱杰身上只有胸口处才有少许的鳞片,也没有像人鱼一样长着尾巴而是长着两条腿,但他确确实实不是人,而是一条人鱼。 人是不可能在水池子里面待一个晚上都不出来的。 人也没有办法用歌声催眠其他的生物。 作为一名“海洋之子”,希斯莱杰并没有像人鱼一样离开水就会变得虚弱的缺点,不过他还是秉承了人鱼的天性,喜欢待在水中游来游去,常常在院子里的深水池中待着不肯出来,非得让合文郡用魔藤去捞,或者是李变成人鱼去把他捉出来才行,有时候他要是闹别扭的话,李还得陪着他在院中的深水池里面过夜。 李是个溺爱儿子的“好爸爸”。 合文郡也不怎么管李纵容希斯莱杰胡闹,希斯莱杰跟他不一样,是这颗星球的土着,那么以这颗星球上人类成长的方式长大,对他才是最好的,要是合文郡按照自己小时候接受过的教育来管教希斯莱杰,不见得对他有太多的好处。 纵容儿子自由成长,但是合文郡对于李却是没有放松,李现在几乎都快被合文郡逼成一名魔药大师了,他每天都得花上半天的时间来阅读与魔药相关的书籍,或者是去炼金实验室里面练习配制魔药。 李在回到龙角城之前纯粹是在自学,而回到龙角城之后,他就有了老师。 一开始,他的老师是休。 作为马修最喜欢的孙子,休当然要继承马修的衣钵——马修的成就并不仅仅在于他是一名大德鲁伊,他同时也是一名魔药大师。 成为龙角城德鲁伊公会会长的条件并不是实力顶尖,而是优秀的魔药炼制技术。不会炼制魔药,那怎么配制学徒进阶需要的“自然之血”与学习技能时所需要的配套魔药? 在休的水平已经跟不上需求之后,李的魔药老师就变成了马修。 休对于被李反超这件事情并没有太大的心理障碍,不是每一名魔药师都能像李这样挥霍材料的,他的金主爷爷比李的金主爸爸要抠门很多,毕竟他的金主爷爷养的人太多。 马修也并不介意传授李魔药炼制的技术,甚至他连学费都没有收,反正李炼制魔药的材料都是属于公会的,炼制出来的魔药也都是属于公会的,这些魔药拿去卖钱都能赚回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润。 而且李的魔药天赋可是相当高的,不仅成功率非常惊人,而且炼制出来的魔药品质都非常优秀。 靠着李炼制的魔药,马修从龙角城其余两大公会赚到的钱都比以前多了一倍。 第133章 大德鲁伊 德鲁伊崇尚自然并非是没有回报的,他们同样也都是自然的宠儿。 职业者突破高级,晋级顶尖的过程虽然没有什么天打雷劈的劫数要度,但是除了德鲁伊之外,都需要自己攻克难关,包括神职者在内,在晋升的过程中就连神都帮不了忙,他们需要突破的是自然从人类诞生开始就已经设好的关隘。 只有德鲁伊,吃着吃着就水到渠成,完全没有什么难度。 而且他们也不会遭受什么肉体上的痛苦,唯一需要经历的就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就像是身体里有一把锁突然打开了,有一根弦突然崩裂了一样,他们自己都无法确切地形容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反正就是一句话——突破的时候自己能清楚地感受到。 这么轻松的职业,为什么没那么多人选择? 当然是因为没钱。 吃成一名大德鲁伊需要花费的金币,都够买一门法师禁咒了。 而且,想要成为一名真正有实力的德鲁伊,技能也是必不可少的,德鲁伊的技能向来也都是卖得最贵的。 好吧,这只是大部分人不会选择成为一名德鲁伊的原因,至于那些不缺钱的主儿为什么不选择成为一名德鲁伊,那可能就要去问他们了,不就职变形德鲁伊的原因估计都是因为“食人癖”,不就职自然德鲁伊的原因,或者是觉得他们前期太弱? 人各有志。 就算是合文郡自己,起初也是想就职个法师玩的,只不过他尝试了各种职业,都被信仰这一关挡在了门外,这才无奈选择做个自然德鲁伊。 不过,这也许就是命运早已做好的安排,要是就职其他的职业,即使他天赋过人,也没有办法这么年轻就达到巅峰。 合文郡并没有告诉李自己已经成为了一名大德鲁伊这件事情,他也并不是故意想要隐瞒,不过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的进度如此之快,而且每次吃时空橡实都得放个大屁这事情有点丢人,万一李要他表演一个看看怎么办? 大德鲁伊才可以学习的技能卷轴他早就已经准备好了,而且需要的配套魔药也都是现成的,当初刚到龙角城的时候就都从马修那里买到了。 这也算是件好事,现在再去买,势必要暴露自己已经突破的事实。 合文郡一直都是喜欢藏拙的,甚至他一直都不怎么在人前展示火系的法术,被萨兰雅发现他会火系法术,还是有心机的小公主自己偷看到的。 那么偏门的火系法术他都学了,萨兰雅那个百事通肯定不相信合文郡不会别的火系法术。 学习技能这种事情,其实是可以悄无声息地进行的,并不需要试着演练才能确定自己学会了没有,实际上就连李都根本不清楚合文郡到底学会了些什么技能,只有合文郡在他面前用过,他才会知道原来自己的搭档学过这个…… 反过来,合文郡倒是对李会些什么技能了如指掌,因为李的那些技能本来就都是他给挑的。 李对合文郡有点过于言听计从,甚至合文郡不让他在别人面前展示自己可以直接转换变身形态,他就一直老老实实地先恢复人形再进行变身…… 要是有人问问李为什么这样的话,估计他会答一句“听老婆的话才会发达”。 突破大德鲁伊的境界最让合文郡惊喜的,却并非是可以使用早就准备好的那些技能卷轴,而是他对世界有了新的感知。 萨兰雅曾经透露过,在突破到职业巅峰之后,大师们会对世界有着不一样的体会。 合文郡后来曾经向萨兰雅详细打听过这方面的事情,不过得到的信息少得可怜,多数都是萨兰雅从书上看来的,唯有一句话非常有用:感悟世界是凝聚神性的唯一途径。 这句话其实也让合文郡纳闷不已,难不成这个世界还真的有凡人成神的事情?可是游吟诗人传播的神话故事里却是讲得清清楚楚,无论是初代、二代还是三代神明,都是在远古时期就已经存在的! 合文郡还专门问过萨兰雅这个事情,得到的回答是史书中从无凡人成神的记载,不过有不少典籍中提到,尝试登神的巅峰职业者,都遇到了无法逾越的天堑鸿沟。 这倒是让合文郡有点失望,他本来还想着要是凡人也能成神,那他说不定还能回母星去看上一眼。 其实神有没有跨越星际的能力他也并不清楚,他只是单纯地认为,神都有能让世间的神职者拥有神奇力量的能力了,那么跨越星际,应该也不是什么问题吧? 不过,虽然心中失望,合文郡却也没有太过灰心丧气,毕竟离开母星的时候他就已经接受了长期的心理干预,彻底地做好了与父母亲朋天人永诀的心理准备。 突破之后对世界的新感受,对于合文郡来说,是新奇而且神秘的,那是一种不可言喻的感觉,仿佛每时每刻都能感觉到过去的存在,虽然很不真切,甚至可以说是模糊到了极点,但是却异常真实。 怎么说呢? 就好像总感觉屁股后面跟了无数个“自己”一样,但是是一扭头,却啥也没有。 刚开始合文郡还以为自己精神上出问题了! 直到他想到萨兰雅说过的治疗术的原理,尝试着对自己释放了一个“勃洛”。 在“勃洛”生效的瞬间,他很清晰地感觉到自己像是被一股莫名的力量向后推了一把,而身后跟着的那最近的几个“自己”,又重新回到了身体之中。 除了平常感觉到很多个“自己”在尾随之外,合文郡还有另一个感受,就是自己好像在被什么力量推着前进一样——不是物理意义上的前进,而是精神上的一种感受,就仿佛是飘荡在一条大河之中,随波逐流一般。 这让他不禁想起了这么一句话:时间的长河从过去流向未来,没有人能在时间的长河中逆流而上,探究它的源头;也没有人能够一直随波逐浪,抵达它的尽头。 第134章 彩虹龙 合大师总是闭门谢客,而国王陛下在得到龙角子爵的回报之后也没有召见于他,这让龙角城的“合大师热”很快就散得一干二净了。 而在又一个龙角节过去之后,合文郡终于如愿以偿,攒够了足够炼制魔药的亚龙种魔兽晶核。 这些晶核并不是花钱买来的,而是李每天用那根神器钓竿钓上来的。 第一次让李使用后钓上来一个夜壶的时候,合文郡就打算把那根神器钓竿束之高阁了,不过在第二天的晚上,他就鬼使神差一般让李又用了一回。 又处理了一件垃圾…… 明明第二次处理过那个瘪了肚子的铜花瓶之后合文郡就又一次决定不再用它了,但是隔天就用了第三次。 之后就有了第四次、第五次…… 人就是这样,有时候明知道不可能,但是偏就不信邪,越挫越勇,总觉得失败下一回就能把那个名叫成功的孩子生出来。 可直到希斯莱杰都会叫爹了,合文郡,不对,是李,也没能跟成功它妈通上电,让合文郡如愿以偿一回。 之后合文郡自己也试过,也让涅和萨兰雅分别试了一段时间,不过结果都一样,全都是垃圾。 其实这些收获也并非就只能称为垃圾,少说也还是能卖几个铜板的,好些的还能卖几十个银币,但是合文郡又不缺这一点点钱,统统都只会直接当垃圾处理。 再怎么不信邪,越来越看不到成功的希望之后,人也总是有放弃的那一天的。 合文郡最后终于把主意打到了儿子头上,并且决定,要是希斯莱杰也钓不上什么好东西来,就把这根钓竿找个地方给扔了! 这根钓竿刚到希斯莱杰手里就变了个样,从原本的玩具钓竿直接化成了一把精致的正常钓竿,钓线上挂着的那个鱼钩也变成了一块晶莹剔透的五彩宝石。 而且,希斯莱杰也没有把它沉入准备好的水坑里面去,几乎是在钓竿变形的同时,就有一团水凭空出现,包裹住了那块五彩宝石,没过一会儿,水里就出现了…… 一个馒头。 一个超大的馒头。 这还是破天荒第一次钓上来食物。 但是为什么会是个馒头? 四个人猜了半天,最后涅有点尴尬地说出了他的最后一个推测:“我感觉这个馒头有点像你的胸。” 当时,看着希斯莱杰玩馒头的样子,众人不约而同地感觉涅的猜测很可能是对的。 不过合文郡又在心里给涅记了一小笔——敢情你不但是个两用xx,而且还庸俗地喜欢美少年与大兄? 梅丽卡好像就不小,普希金的胸口也有些鼓,谢尔盖更是个“健美运动员”…… 还好自己既不是美少年,又没有大兄。 而关于这根钓竿最后的结论,当然与合文郡的胸部没有关系,而是和希斯莱杰的种族有关。 “这根钓竿很可能是人鱼才能用的神器,恐怕是某位神赐给人鱼的。”萨兰雅在这方面最有发言权,她不仅是个百事通,而且还是一名圣骑士。 既然有了这样的推断,隔天使用钓竿的人就又变成了李,人鱼李。 经过了许多次的实验之后,这根神器钓竿的效用总算被确定了。 它确实是人鱼才能正常使用的,而且可以心想事成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只不过这东西的品级不能太高,而且必须在这个世界上某个地方真实存在,同时必须没有主人。 龙的魔核超过了这根钓竿的上限,它最多只能钓到亚龙种的魔核,而且还不会超过中级。 这也足以让合文郡喜出望外了。 龙变身的魔药并非一定需要龙的魔核才能制作,把亚龙种魔核中的龙族血脉分离出来,也可以用来做主材料,不过这个需求的量就有点大了,而且最后的变身结果充满了不确定性。 想变身哪一种龙,是没办法自己选择的。 这对于大多数变形德鲁伊来说也不是问题,能变龙就天下无敌了,何必贪心不足? 不过既然有神器在手,合文郡可不会满足让李随机变化,他要求李在使用钓竿的时候必须许愿“彩虹龙血脉的二代亚龙种的魔核”。 彩虹龙在龙族之中的实力排在第一。 作为万花大角的隔代祖宗,万花大角能够学习各种魔法的能力都是从彩虹龙那里继承来的,而且彩虹龙比起万花大角来还有三个更突出的优势: 它们的行动灵活敏捷,飞行速度也很快,完全不像万花大角那样等阶越高,行动会越迟缓,万花大角一旦对敌只能做个固定炮台,而彩虹龙却是强大的航空母舰; 彩虹龙的防御力比万花大角强悍得多,它们属于有鳞龙,身上铺满了坚硬的鳞片,不仅有着强大的物理防御力,而且还能削弱魔法对它们的伤害; 彩虹龙比万花大角漂亮得多! 彩虹龙名为“彩虹”,实际上却不是彩色的,不像万花大角那样什么颜色都堆在身上,丑得相当别致。彩虹龙的鳞片是像水晶一般透明的,鳞片下的皮肤则是有如成像不清的镜子一样,照在它们身上的光会被皮肤反射,再被鳞片散射分解,所以人类眼中的彩虹龙,每一片鳞片上都层次分明地缀着彩虹的七种颜色,这让它们修长的身体显得异常美丽。 不过合文郡是绝对不会承认他是贪图漂亮才把彩虹龙作为李的龙变身首选的! 实际上只要是龙,实力就已经强悍到无可比拟,除了少数的霸主级魔兽能与低级的龙抗衡之外,龙在这颗星球上唯一的对手就只有龙! 或者还有神? 不过合文郡也没听说过神明现身屠龙的故事,甚至根本也没有听说过神明在这世界上显露神迹——除了他们允许无数的神职者借用他们的力量。 这个世界生灵的实力金字塔,塔尖的位置十分之一,一直就是龙占据的,只有寥寥的一些霸主级魔兽混在这十分之一的最下部,而接下来的五分之一的大小,都是由各种霸主魔兽占据的。 人类只能混迹在这座金字塔中下部的位置,这还是人类努力了无数的岁月才换来的! 如果回到人类还没有获得奇异力量的年代,估计也就只能位列金字塔的底部,踩在最底层的昆虫、食草动物和小型飞禽上面而已。 现在人类瞧不起的亚人种,在以前都是人类的膜拜对象…… 而在这座金字塔的塔尖上盘踞的生物,其中就有彩虹龙。 第135章 回龙岛 龙族比起其他种族的优势,就是它们并不需要成长到霸主级才会展现特殊能力,各种龙的特殊能力都是与生俱来的! 彩虹龙的特殊能力,是“食光”。 和它们隔了不知道多少辈的后代万花大角不一样。 当然,万花大角的特殊能力“万灵药”也和彩虹龙是有关联的,龙血本身就具有疗伤解毒的力量,不过没有顶级的“万灵药”那么神奇。 合文郡最理想的魔兽伙伴,就是彩虹龙或者青龙,这两种在龙族也是最强大的生灵不仅实力强悍,而且还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好养。 养龙是要钱的! 如果不想花钱,就必须隔一段时间带着自己的龙伙伴去狩猎足够的食物,然后放任它们吃饱了之后陷入沉睡! 要是让龙一直醒着,恐怕这个世界早就完蛋了! 不过彩虹龙和青龙与其他的龙不同,它们的特殊能力一个是“食光”,一个是“食气”。 顾名思义,一个晒太阳就能活,一个喝西北风就能饱…… 恐怕不知道多少人希望自己下辈子投胎能有它们这特异功能。 不过,按说这两种龙最好养活,却不知道为什么它们的数量却最稀少。 当然,“食光”与“食气”这两种特殊能力的作用也并不仅仅限于养活自己。 彩虹龙对于光系的魔法是完全免疫的! 而青龙,对于气系的技能也是完全免疫的。 在这方面,青龙的特殊能力好像比彩虹龙更实用一些,因为战士们的远程技,大部分都是气系的。 实际上,战士们的技能其实绝大多数都是奥术系的,不过他们的远程技都是在利用奥术魔力搅动气流,表现出来的攻击特性就不再是混沌的奥术了,而是单一的气系。 像战士们最喜欢用的通用技能半月斩,其实斩出去的就是一道猛烈的风刃,这也是为什么半月斩是透明的、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形态的原因。 所以,战士对上青龙,先天就吃亏到极点。 彩虹龙在这方面就没那么强悍了,光系的法术其实在魔法中的比例并不算大。 不过,李学会彩虹龙变身之后,有一个人他是可以轻松拿下的——彩虹女神伊利斯的高级圣骑士萨兰雅。 萨兰雅让人眼花缭乱的七系惩戒技能,绝大多数都是以光的形态出现的…… 变龙可是相当不易的,李这次在床上足足躺了三个月,连希斯莱杰的奶都断了! 还好,希斯莱杰也过了闹着非奶不吃的年纪,他现在更喜欢吃各种生鱼片。 李倒是没有白宠这个儿子,他躺在床上动弹不得的这三个月,希斯莱杰每天都要在床边陪他很长时间,然后泪眼汪汪地向合文郡问上好几遍:“爸爸是不是快要死了?” 他本来是管李叫妈妈的。 不过在回到龙角城之后,这个叫法被“辛提亚外婆”和“仙蒂妈妈”给纠正过来了。 “怎么能管男的叫妈妈呢!”辛提亚和仙蒂对希斯莱杰的称呼异常敏感,在合文郡没发现的情况下偷偷给纠正过来了。 然后合文郡就从“爸爸”降级到了“小爸爸”,李从“妈妈”变成了“爸爸”。 这让合文郡着实不爽了一段时间,希斯莱杰管他叫“小爸爸”,总让他觉得希斯莱杰“应该”是自己生的…… 不过想一想李平白无故多了个“仙蒂老婆”,还多了个“辛提亚丈母娘”,他心里就感觉平衡多了。 在李又生龙活虎地从床上爬起来之后,安静了很久的萨兰雅突然开始闹腾着要去他们来的那片大陆看一看。 立志周游四海的公主殿下早就在龙角城住得腻歪了。虽然她也不像以前在皇宫里一样连门都不能出,不过龙角城就那么大点地方,又不怎么繁华,确实没什么好玩的,唯一有些特色的就只有龙角节。 甚至连其他城市每年都要进行的春季大清剿,龙角城都从来不开展。 别的城市都是害怕周边的魔兽数量太多导致失控,龙角城却巴不得领地里面的魔兽数量翻倍翻倍再翻倍…… 萨兰雅甚至跟着涅他们几个一起,把龙角城的周围都跑遍了。 公主大人能一直忍着,实属不易。 要不是想去龙族的地盘上看一看又怕被龙干掉,萨兰雅估计早就自己跑了,去海对面的那片大陆又不见得只能靠合文郡和李带路。 本来她一到龙角城就撺掇着合文郡弄艘船出海的,不过这个建议被李否决了,李坚决不同意把希斯莱杰留在龙角城,委托给涅他们几个照顾。 而希斯莱杰是绝对不能出现在人鱼的地盘上的。 人类把希斯莱杰这样的人鱼称为“海洋之子”,并且还大度地承认他们为人类的一员,但是对于人鱼来说,人形的后代却是“海洋的诅咒”,见一个杀一个那是绝不手软的…… 就算坐在船上,人鱼也照样能感应到“海洋之子”的存在。 对于希斯莱杰来说,大海是他的故乡,可也是他一辈子都不能去往的禁地,除非他强大到能对抗所有的人鱼! 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希斯莱杰只能活在陆地上,没有人鱼存在的地方,一旦被人鱼发现,那或许就只能你死我活了。 李本身就能变身成人鱼,他很清楚地知道人鱼能够在极远的距离之外就感受到希斯莱杰的存在,在他每天变身成人鱼使用那根神器钓竿的时候,希斯莱杰一旦接近水,就会像个小太阳一样出现在他的感应之中。 所以,想带着希斯莱杰去另一片大陆,只能从天上飞过去。 而既然已经知道了那根神器钓竿有什么用,萨兰雅自然不好让李学习其他的飞行魔兽变身,而且变身成其他的飞行魔兽从龙的领地经过,是非常不安全的。 不过现在,合文郡就没有借口拒绝萨兰雅去另一片大陆的请求了。 而且,他也确实打算回去。 龙岛上应该又积攒了不少好东西了…… 第136章 小精灵都是德鲁伊 李从床上爬起来之后,第二天就又躺回去了,回龙岛的计划被耽搁了一个月。 原因是潘。 原本合文郡已经交待完一切,准备在某天夜里偷摸跑路,谁知道李刚刚变身,潘就“原地爆炸”了。 在被潘的“咿咿呀呀”炸昏了头之后,合文郡也弄清楚了它的意思。 潘想要一滴龙血,一滴龙的精血。 就这一滴血,又让李回床上躺了一个月,希斯莱杰又问了很多遍“爸爸是不是快死了”。 合文郡也挺想知道潘要这滴精血有什么用,与其让李去龙岛躺一个月石头,不如让他在他最喜欢的床上舒舒服服地躺。 他完全都没想过可以把那张床带走。 一个月之后,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条彩虹龙摇摆着修长美丽的身体腾空而起,一只前爪之中抓着一个巨大的透明藤球,悄无声息地钻入了漆黑的夜空,朝着海的对岸飞了过去。 如果仔细看的话,或许还能发现,彩虹龙的身边,有一个小小的彩点在不停地围着它乱飞。 “吵死了,让它闭嘴。”彩虹龙闷声闷气地道。 “潘,不要叫了。”合文郡隔着藤笼喊了一句。 变成了一只超级迷你彩虹龙正在“嗯哼嗯哼嗨”的潘,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根本听不见,在这高空之中。 而且,潘“嗯嗯哼哼”的时候,还用了扩音术,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它会“学龙说话”一样。 要不然,就它那个小嗓门,李怎么会觉得吵? 见潘没有停下来,合文郡的眼中滑过一道流光。 化身迷你彩虹龙的潘,眼中也滑过一道同样的流光,随后它的小龙嘴巴就…… 并没有闭上,不过它的声音别人听不见了。 潘把扩音术取消了。 合文郡能体会到潘为什么会这么兴奋,换成是他,能变成龙也一样情难自禁。 他也不晓得是这是怎么回事,自从把李的彩虹龙精血给了潘之后,也没见潘有什么变化,就跟吃了时空橡实一样。 但是当李化身成彩虹龙的同时,潘也一起发生了变化,化成了一条“彩虹泥鳅”,随着李一同腾空,没入了夜色之中。 “别问我,我从来没有在书里读到过这样的记载。”抱着希斯莱杰的合文郡刚看了一眼公主殿下,萨兰雅就赶紧摆手,表示自己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小精灵啊?它们都是天生的德鲁伊啊,如果成年的小精灵取得一滴魔兽的精血,它们就能够化成同样的魔兽,并且获得与那种魔兽同样的力量,不过想要获得魔兽的精血对于小精灵来说可没那么容易,想要获取龙的精血,那更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乃乃在睡醒之后给几个疑惑不解的人作出了回答。 “不过和德鲁伊不一样,小精灵一生只能变化一种魔兽,毕竟它们和德鲁伊变形的原理是不同的。” “等待你的小精灵达到高阶巅峰的时候,它再幻化成龙,就会突破自己的极限,成为一方霸主,不过它只要变回原形,就依然只有高阶的实力。” “而且它们比起德鲁伊来更强,它们幻化成某些特定的魔兽之后,还能直接获得那些魔兽的传承。就像现在,它已经直接学会龙语了,而且还能使用龙语魔法,不过……” “你也知道,我们龙族的纯血统后代一诞生就有高阶的实力,你的小精灵现在也就能变个样子,想使用龙语魔法,那是完全没可能的。” “一条中阶的彩虹龙,还只有这么屁大一点,老龙我也算是在有生之年开了眼了。” “至于你啊?你以为投机取巧地学会了化龙就真的完事了吗?德鲁伊学会变龙只是个开始,没学会龙语魔法,叫什么化龙?” “我可没那个功夫教,我要是长期醒着就得饿肚子,我又不是彩虹龙,晒晒太阳晒晒月亮就不饿了,吃饱了我还得赶紧睡觉。” “让你的小精灵教啊,放着这么现成的老师干嘛找我?” “你翻译不就行了,它在达到等同于一条成年龙之前是学不会让你们直接听懂龙语这种本事的,精神交流是霸主才能掌握的能力,还不是所有的霸主魔兽都能掌握。” 刚睡醒的乃乃在回答完问题之后就迫不及待地驾云离开了自己的巢穴,它一旦睡醒就该开饭了,饿着肚子能说这么多都已经算是给“两条小龙”面子了。 乃乃刚醒来的时候还以为“两条小龙”给他带了一个人类和一条小人鱼做礼物呢,第一句话就是:“也不多带点,这么两个小不点我根本吃不饱啊。” 李当时紧张地把希斯莱杰抱得死死的,生怕儿子直接被乃乃真的给当饭吃了。 与合文郡料想的一样,龙岛各处又再次硕果累累,包括岛中央那棵不知道活了多久的神奇橡树,不过,他都已经做好了跟萨兰雅见面分一半的准备,公主殿下却根本不动手采摘。 “龙的财富可不是随便谁都能动的,你们能采是因为龙把你们当成了同类,我要是敢动,我神也保不住我的小命。”萨兰雅直接了当地拒绝了合文郡一起“摘钱”的邀请。 “你不动手,可不要指望我分你哦!”合文郡把丑话说在了前头。 “谁稀罕你这点小钱!哼!”小富婆傲娇。 确实,龙岛虽富,多的也只是些受到龙气滋养的奇花异草而已,也大多不是什么罕见的东西,跟萨兰雅的“犹格之珠”里面存放的宝物,依旧不能相提并论。 这其中,也就“时空橡实”称得上是真正的宝贝,不过这东西在外面价格被压得死死的,每一颗都不会超过八万金。 其实合文郡现在也不缺钱,不过既然来了龙岛,总不可能空着手走吧? 反正放着也是浪费,龙又不吃,拢共就那么几种龙会吃素,不是“万物生长靠太阳”,就是“有情饮水饱”,再不然就是“西风灌大肚,省力又省时”……. 第137章 再见多摩罗 从龙岛回白龙城,现在并没有什么危险,化身为彩虹龙之后,李经过龙族的地盘,是不会受到任何袭击的。 不过,从龙岛直接返回灰喀,却是不太可能的。 因为从白龙城到灰喀的沿途,全都是其他霸主魔兽的领地,真正的龙族从上空经过,魔兽霸主们碍于伊兰龙族的势大,倒是不会有什么反应,但是德鲁伊想要在这些魔兽霸主的领地上空飞行,首先得去申请一份“航空运营许可证”。 李既然可以化身彩虹龙了,还需要申请许可证吗?他就算外露的气息只相当于一条未成年的彩虹龙,但是碍于龙族的面子,伊兰境内的魔兽霸主们,也不敢把他怎么样吧? 难不成那些魔兽霸主们,还能分辨出哪些龙是德鲁伊的化身? 魔兽霸主们没有这种本事,但是它们能够分辨出随着龙一起飞翔在空中的其他人的气息,而它们都非常清楚,高傲的龙族一般是不会为人类提供运输服务的。 就算是自然德鲁伊的龙族伙伴,也一样不会参与伊兰公国的航空运输。 自然德鲁伊有幸能控制一条龙成为自己的魔兽伙伴,也必须是要尊重自己的龙族伙伴的,给人提供运输服务这种事情,龙是绝对不会做的。 如果回灰喀的只有李与合文郡两个人的话,他们两个倒是可以假装是自然德鲁伊与龙族伙伴蒙混过关,但是当同行者又多了萨兰雅和希斯莱杰的时候,那可就没办法糊弄沿途的魔兽霸主了。 难道自然德鲁伊就不能邀请自己的朋友一起乘坐“巨龙航空”吗? 可以是可以,先去申请许可证! 这就是伊兰境内的规矩。 而且,这是每个德鲁伊都知道的规矩。 所以,白龙城这一站,是绕不过去的,虽然他们两个人在白龙城还有“仇家”,但是白龙城却也是非去不可,因为伊兰的城市里面,只有白龙城在龙族的地盘上。 在把龙岛又搜刮了一遍之后,李就又带着巨大的水晶藤球飞上天空了。 合文郡原本是想在龙岛解放了潘的,不过被乃乃那么一说,他就又改主意了,既然都能变彩虹龙,能突破成为霸主了,那还放生它做什么,他又不见得能弄条真的彩虹龙,潘多好,吃得又少,还又不惹眼。 唯一的坏处就是潘可能实力比真正的彩虹龙要弱那么一丝丝嘛,毕竟它就算变身也只能称得上是条“彩虹泥鳅”,还是条小泥鳅…… 到底潘未来的实力会比真正的彩虹龙弱多少,连乃乃都没办法确定,它漫长的“龙生”之中,这也是第一次见到化龙的小精灵德鲁伊…… 白龙城对于合文郡和李两个人来说,本来也是陌生的,他们以前在白龙城总共也就待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而且还有一小半时间是在野外,以当时他们两个的财力,也没办法在白龙城享受些什么。 合文郡的兜里至今还揣着二十金的伊兰公国金币兑换券呢。 也还好他兜里还揣着这二十金,要不然又得先找个地方卖金橡实才有钱住旅馆。 他临走的时候把所有的金币都就给了辛提亚,以充作预付的工资,身上就留下了些金币兑换券,等到快接近龙岛了才想起来,格兰蒂亚公国的金币兑换券,根本没办法在伊兰公国使用…… 海这边的玛娜帝国倒是有几个国家接受格兰蒂亚公国的金币兑换券,不过其中并不包括伊兰。 伊兰公国跟自己同属玛娜帝国的邻居们都不怎么来往,更何况格兰蒂亚“在那山的那边海的那边”。 这次重返白龙城,合文郡可没有再去住十八个银币一个月的小破旅馆,而是在德鲁伊公会附近的旅馆直接开了房间,一晚就要花十个银币,当然,是两间房一共花十个银币。 帕迪已经不在德鲁伊公会干接待了,不知道去往了何处。 多摩罗居然还在白龙城德鲁伊公会的藏书库当总管,当年合文郡就已经觉得他风烛残年随时都有可能人死灯灭了,没想到过了这十几年,老人家依旧还是原来那副样子,好像一点都没有变。 合文郡也惊叹于多摩罗的记性之好,老牧师刚见到他,就把他认出来了:“是合啊,这么多年都跑到哪里去了,是回灰喀去了吗?头发的颜色怎么变了?你原来的头发不是金白色的吗?” “去了大洋彼岸转了一圈,头发是因为发生了些特殊的事情,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合文郡并没有隐瞒什么,多摩罗身为誓言与契约之神提尔的侍者,嘴巴严得很,不会去到处乱说的。 “那你一定是经历了非常不平凡的事情,发色的改变可不常见。” 合文郡很想对多摩罗说这在他身上是很平常的事情,他第一次见到多摩罗的时候,头发的颜色刚刚才改变过。 不过,当时引导他晋级的导师帕迪并没有在意那件事,他可能是觉得合文郡的黑发是染过的,毕竟金白色的头发确实有点太引人注目。 帕迪当时很可能以为合文郡与李,是性格不同的两兄弟。 毕竟在伊兰,男性与男性结成德鲁伊搭档的比例,是远低于男女搭配的,通常男男搭档,都是兄弟之间出现的。 “确实是经历了一些不太普通的事情。”合文郡证实了多摩罗的猜测,不过也没有具体再向多摩罗介绍自己的经历。 “这次来,是想购买些什么技能?” “我是想来问问几种变形德鲁伊的技能配套的魔药有没有。” “说吧,什么魔药?” “阿努比斯,芬里尔,迦楼罗,阿豸达哈栖。” “阿努比斯和迦楼罗都只有一份库存,芬里尔的没有,阿豸达哈栖的也没有,你怎么尽问些稀有的魔药,学这些变形术,还不如购买一份龙变形的技能卷,你也很清楚的,伊兰最多的就是龙。” “嗯,龙的变形卷轴已经不需要了。”合文郡也没有隐瞒,因为办理飞行许可,也是要登记李的飞行变身的。 虽然在他给李安排的学习计划之中,迦楼罗也是飞行类的魔兽,不过李现在已经满负荷了,想要再学习新的魔兽变身,就只能等突破大德鲁伊再说了。 “居然连龙变身都学会了?”多摩罗木然的脸上也不禁显露了惊讶的表情,“就算在伊兰,想学习龙变身,也只能到总会这里来购买技能啊,海那边的大陆居然能提供龙变身的配套药剂?” “自己炼的,用亚龙种的魔核。”合文郡忽略了一些细节,含糊其词,“阿努比斯和迦楼罗的魔药,需要多少钱?” 第138章 特里维大人没有忘记 阿努比斯和迦楼罗的变身魔药,总共花了合文郡四百颗时空橡实,这让他真的感觉到了一丝肉疼。 要不是阿努比斯和迦楼罗的魔核都没有办法用神器钓竿钓到,合文郡也不会想着出钱购买。 龙变身的魔药纯粹是个惊喜的意外,能无视生殖隔离的魔兽满世界也只有龙和亚人种,而恰巧亚龙种的晶核下限,碰巧又刚好没超过神奇钓竿的规则上限。 亚人种能无视的生殖隔离,也只有跟人之间才行,根本不像龙族那样,能遍地开花。 也就是说,实际上除了龙变身的魔药之外,其他的变身魔药,根本也没办法使用取巧的方式炼制。 拜访完了多摩罗,合文郡在老头惊讶的眼神之中离开了总公会的书库,不过却没有离开公会,他还得去办理“航空许可”。 办理这东西本来应该是政务,不过在伊兰公国,和德鲁伊有关的政务,都是在德鲁伊公会直接办的,伊兰公国的国王就是白龙城德鲁伊公会的分会长,同时还兼任这片大陆德鲁伊总公会的会长。 航空许可并不是一个小本本,而是一件魔法装备,既然是魔法装备,当然是要花钱买的。 还好,不算太贵。 合文郡再次收获了办事员惊讶的眼神,从其手里接过了找给他的金币兑换券,这条“航空许可项链”并不贵,只需要二十五万金币,按照时空橡实在伊兰公国的作价,他给了办事员四颗橡实,还能找回来五万金币。 一枚时空橡实,在伊兰公国作价是七万五千金。 不过,想要拿到“航空许可项链”还得在白龙城等六天,这条项链并不是立刻就能交货的,德鲁伊公会还得往里面“写信息”,把它做成只能证明李本人,不,“本龙”身份的专门标识。 六天的时间并不算长,不过,六天的时间,也可能发生很多的事情。 合文郡本来以为,这么多年过去,那个什么特什么维大人早就把他们给忘了,就算那个特什么维没有忘记他们,也早就没有派人寻找他们了。 他好像有点低估了特什么维大人的丧子之痛。 特里维一直都没有放弃对合文郡和李的悬赏,在“黑血佣兵团”失手放跑了两个人之后,他就通过“黑血”,联系到了所有承接刺杀业务的佣兵团,并且联系了白龙城所有的侦探,打听两个人的来历。 那他是如何知道两个人生还,而不是在当时死在龙的爪下了呢? 因为只要是在白龙城混世界的人,都知道一件事情:在伊兰,龙没什么特别的理由是不会击杀德鲁伊的,而就算龙会杀死德鲁伊,也不会把他们当成自己的食物,也就是说,被击杀的德鲁伊是会留下尸体的。 或是残骸。 所以,特里维一直都很确定,杀死他儿子的两个凶手,并没有死,所以,他一直在白龙城的私家侦探中悬赏两个人的消息。 特里维开出来的悬赏很高,高到私家侦探们能把命都卖了,他们自然也会卖力地到处打探合文郡与李的消息,好拿着消息从特里维那里换金币。 而合文郡和李的消息,也确实不难打听。 他们两个那显眼的金白色头发,真的是个很容易辨认的特征。 很快,就有人打听到了合文郡与李,是来自灰喀城的德鲁伊学徒,刚刚晋升正式的初级德鲁伊。 白龙城德鲁伊公会的工作人员嘴巴可都不像多摩罗那么严。 而特里维大人的手,也伸得很长,他是个生意人,做大生意的,所以灰喀城的事情,他也一样有办法打听得到。 合文郡和李当年只是两个普通的德鲁伊学徒而已,哪会知道鼠尾草特里维家族在伊兰公国的商界,有着多大的影响力? 他们两个在龙岛生活的第一年里,特里维大人就已经从线人那里得知了:合文郡是个从国外流落过来的孤儿,没有亲人,只有一名老师,是灰喀城德鲁伊公会自然系学徒的教习,名叫奥利弗;李是在灰喀城孤儿院长大的,没有亲人,不过有一名教父,他的教父提莫同时也是他的老师,灰喀德鲁伊公会变形系的教习。 随后,特里维大人派人去了趟灰喀…… 而现在呢? 在合文郡他们入住德鲁伊公会附近的一家旅馆之后没有多久,就有人向特里维出售了消息——一名金白色头发的英俊男子与同伴三人出现在白龙城。 有时候,长得太好看真的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 隶属“黑血佣兵团”的游吟诗人沃尔夫假扮了一下旅馆的服务员敲了敲门,就立刻把他曾经蹲守跟踪过的任务对象李认出来了,令他惊讶的,是李的长相似乎没有多大的变化,而按照他的记忆,这个家伙现在应该快四十了…… 而李根本就不记得曾经追过他的那三个人长什么样! 笑话,追过他的人多了去了,沃尔夫算老几? 随后,沃尔夫又在旅馆的门口徘徊了半天,成功地蹲到了一个长着一头奇异白发的年轻人。 沃尔夫倒是没能认出合文郡来,他对李记忆犹新,是因为李长得太帅了,但是合文郡长得其实一般,不过因为他刚刚需要前往德鲁伊公会,所以把他压箱底的德鲁伊袍穿在了身上,沃尔夫很轻松地辨认出来了上面的自然系标志。 管他呢,变形德鲁伊一般都是不会换搭档的,虽然这小子的头发颜色和记忆中不符,但是只要肯定他是那个大帅哥变形德鲁伊的搭档就可以了! 沃尔夫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合文郡他们几个入住的旅馆,过了没多久,又换了套行头重新出现,在旅馆里也开了一个房间。 故技重施。 合文郡也没想到他压箱底的德鲁伊袍这才又重新穿了一次,就已经惹上麻烦了,但是他也必须要穿着德鲁伊袍才能进公会,白龙城德鲁伊总会和其他的分会不一样,进入这里必须要身着德鲁伊袍,公会才会提供各种服务。 这里毕竟是德鲁伊的总部老巢,还是要有些仪式感才行的。 第139章 提莫必须死 合文郡从公会取到了航空凭证,回到旅馆换了衣服,把项链亲手给李戴在了脖子上,随后他们就退了房离开了旅馆。 沃尔夫又再次紧随其后。 这次他拉了很多人,誓要保证两个小德鲁伊无法再次逃脱! 嗯,两个小德鲁伊。 十几年过去,沃尔夫也从一名中级游吟诗人升上了高级,而在他看来,十几年前的两个小菜鸟最多现在也就是中级的水平而已,搞不好因为东躲西藏没钱升级,现在还在初级徘徊着。 对于他来说,不到高级,都是小小子! 拉这么多人,就只是为了少些变数。 因为那两个小子又向着通往龙族地盘的城门去了! 不过,正当沃尔夫准备号令动手的时候,却发现那个金白色头发的小帅哥开始脱衣服了。 难道他已经发现了我们? 沃尔夫心有此念,倒是有些迟疑了。 他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继而猜测李是不是有恃无恐在前方等着他们? 没等他迟疑完,就看到合文郡的领口袖口里涌出来了一堆奇异的透明藤蔓,把他和希斯莱杰、萨兰雅裹在了一个巨大的藤球里, 随后李的身体突然开始长出鳞片,化成了一条七彩斑斓的蛇形龙。 沃尔夫等人眼睛瞪得溜圆,这世界上恐怕是没有哪个职业者认不出来彩虹龙的,它们那美丽的身躯,曾被无数的游吟诗人讴歌过! 沃尔夫眼睁睁地看着彩虹龙一爪抓起藤球,扶摇直上而去,他的心里突然涌出了一丝不祥的预感。 彩虹龙的飞行速度极快,没过太久,他们就抵达了灰喀城外。 沿途也不知惹得多少人与兽抬头仰望,彩虹龙周身闪耀的七彩缤纷可不仅仅是美丽的代言人,更是强大实力的象征。 虽然从当年参加考核之时离开之后两个人就再也没有回过灰喀,不过对于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合文郡和李依旧非常熟悉。 李抱着儿子驾轻就熟地摸到了老提莫的家门口,准备给希斯莱卡的“教爷爷”来个大大的惊喜,一脚上去就踹开了老提莫家的大门。 “啊~”伴随着“哐当”一声铜盆落地,一名中年妇女放声尖叫了起来。 她也是足够好胆,尖叫之中还不忘俯身拣起地上的铜盆护在胸前。 “你们是什么人?”她喝问一声,伴着破音。 “你又是什么人,老提莫呢?” “原来是找提莫的啊,他死了,死了都十多年了。” 死了? 李差点把儿子摔到地上。 “他怎么死的?怎么好好的就死了?”他急切地问道。 “具体我也不知道,好像是吃活人了被判处死的,哎你看着好面熟啊,”中年女人叫了起来,“哎你不是李吗?提莫的徒弟,那个帅得不像话的,你不记得我了啊?我以前就住在隔壁的,你来见提莫的时候我经常遇到你的。” “先别说这个,你说清楚些,老提莫怎么就因为吃活人被处死了?他又不是没有钱买肉!”李制止了中年妇女热情叙旧。 “我是真的不清楚啊,要不然你们去公会打听一下嘛,公会的人肯定知道得更清楚啊!” “要不我们去找奥利弗打听一下吧。”合文郡拍了拍李的肩膀。 “对对对,去找奥利弗,他最清楚了,本来他跟提莫的关系就是最好的。”中年妇女也跟着嚷嚷。 奥利弗比以前苍老了许多,他的脸上有一道很明显的疤痕,看起来像是被人咬下来的。 合文郡刚一看到心里就冒出了一个想法:老提莫的死,不会和奥利弗有关系吧? “你们回来了?你们怎么还敢回来?”奥利弗一见两个弟子就把他们认了出来,继而变得非常紧张。 “我们怎么就不能,不对,不敢回来了?”李的口气凶巴巴的,“老提莫是怎么死的,你肯定清楚吧?” “还不是因为你们闯的祸!你们杀了别人的儿子,结果人家找不到你们,就报复在老提莫身上了。哎,现在说这些有什么意义,你们赶紧出城吧,去别的国家生活,再也不要回来,要不然老提莫可就白死了。” “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李的表情变得凶狠了起来。 “看见我脸上这个伤痕了嘛?这就是提莫干的,提莫在大庭广众之下干的,就是因为这个,他触犯了变形德鲁伊的禁忌,在城市里吃活人的肉是要被处死的!” “我知道提莫不是出于本意,而是被人下了药,诱发了他的食人癖,但是我却没有办法帮他分辩,因为我根本没有证据证明给执法官看,提莫当时中了毒,能诱发变形德鲁伊食人癖的魔药只有沉沦神教的天雷勾地火,而这种魔药是检测不出来的。” “我知道提莫被人灌了药,是因为当时我就在他旁边,我们被人偷偷地绑架了,然后那些人当着我的面给提莫灌下了天雷勾地火,就把我们又放了,我被放了之后急着带提莫去买肉,但是监狱的人却告诉我肉全都被人买走了,我正准备带提莫去地下格斗场看一看的时候,他就突然发作了,当着监狱的人的面就……”奥利弗没有把这句话说完,而是抬起手指了指自己脸上的伤口。 “我当时一时情急,就把他给冻住了,然后托监狱的人照顾,自己去地下格斗场,谁知道地下格斗场的人也说肉卖完了,我跑遍了全城都没有买到肉,只好在自己的腿上割了一块,准备回监狱去给提莫吃,谁知道我刚刚回到监狱,就有人告诉我,提莫被执法官带走了,准备即时处刑。” “后来,我在监狱里的熟人偷偷告诉我,有人提前买通了监狱的上上下下,并且把监狱里的肉都买走了,他们要求监狱的人在执法官的面前作证,而且那些人还明确扬言,提莫必须死。” “提莫被处死之后,我托了人到处打听这是怎么回事,最后才打听到,说是你们两个在白龙城杀了鼠尾草家族的族长特里维的私生子,对方找不到人,就找你们身边的人报复,我只是合的教习,但是提莫却是你的教父,所以对方才设下了这么一个局,把提莫害死了。” “我不管你们到底在外面做了什么,是对是错,提莫已经死了,但你们还活着,那你们就赶紧离开伊兰,去别的地方躲起来,鼠尾草家族的人一直都在找你们,人家有钱,你们惹不起的。” 听奥利弗说完这些之后,李把希斯莱杰往合文郡怀里一塞,转身就走。 “你去哪?”合文郡追上去问道。 “回白龙城。” 第140章 复仇吧中年人 “你想好了吗?”合文郡问李。 “你想好了吗?”李反过来问他。 “你们婆婆妈妈的啊怎么,我都想好了。”萨兰雅插嘴。 “你不许去,这件事跟你没关系,如果我们出了什么事情,你还得负责照顾希斯莱杰。”合文郡一句话把萨兰雅说得嘟起了嘴。 “你们要是不带我去,我就把希斯莱杰扔到海里去。”公主殿下威胁道。 “随你。”合文郡不为所动。 “哼!”公主殿下气不过,狠狠地在希斯莱杰的小屁股上拧了一把。 希斯莱杰扭头喷了小姐姐一脸水——李的儿子可是不会惯着任何人的。 “我们又不是真的回不来了,你带着希斯莱杰在灰喀城等我们两个,我们办完事情就回来了,再说,你一个圣骑士,跟着我们去杀人也不好,这又不是神战,你要是因为这件事触怒了彩虹女神,以后晋升大骑士可就没戏了。” 看萨兰雅确实有些气恼,合文郡出言劝道。 “要是你们被人干掉了怎么办?”萨兰雅表情稍微缓和了一点点。 “那你就把希斯莱杰扔到海里去吧。” “这可是你说的,你们要是不回来,我就真的把希斯莱杰扔到海里去,别以为我不敢。” “你可是公主殿下,有什么不敢的。”合文郡笑了笑,“你放心,我不会让李当街杀人变成通缉犯的,等事情搞定了,我们就回来,带你一起在玛娜帝国四处走走,然后再去别的帝国看看,想去别的大陆也可以,要不我们去东方大陆走一走都行。” “这可是你答应我的。” “前提是你这段时间得照顾好希斯莱杰。” “你就那么有信心不被对方干掉?” “想干掉我,没那么容易的。” …… 那个金白色头发的小子又回来了,特里维大人收到消息之后激动得把手里的杯子都摔掉了,本来他接到“黑血”佣兵团的报告之后,还以为又让杀子仇人给跑了呢,没想到他们居然又重新送上门来了。 喔,我最疼爱的莱昂,我这次一定要为你报了这个仇! 特里维在心里下定决心,这次再不能错过机会了! “老爷,有人送了这封信来,说是给你的。”管家敲门进来。 特里维狐疑地从管家的手里接过了信,拆了开来,只见纸上只写着一句话—— 我们在城外等着你,不见不散,你必须亲自到场,否则我们不会出现。 信末的署名是“你一直在找的人”,后面还附了一幅手绘的简陋的地图,地图的上面画了个小小的圈。 这是什么地方啊?特里维看着这张有点云里雾里的地图,觉得脑子发懵,他这辈子就没怎么出过城,因为想要躲避服役,他根本就没有就职。 “去,把黑血给我找来。”特里维对依旧在一旁侍立等待的管家吩咐。 管家微微颔首,转身走了出去。 特里维身体后仰,靠在了椅背上,搓着手指开始发呆盘算。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再次被敲响了。 “老爷,黑血来了。”管家推开门通报了一声,随后侧身让了让,跟在他身后的一名妖娆女子施施然地走进了房间。 她就是“黑血佣兵团”的首领,代号黑血,这是他们佣兵团的规矩,每一代的首领都要以此代号为名。 “你来了,坐。”特里维指了指沙发,又对矗在门外的管家吩咐道:“去沏杯茶,再准备些水果。” “不用那么麻烦了,来杯果酒就好。”黑血朝管家微微一笑,施施然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不知道大人找我来是有什么事情?” “你看看这个。”特里维也走到沙发前坐下,然后把手里的信递给了黑血。 “这是?”黑血假模假势地仔细端详了一番,然后抬头做出疑惑的表情。 “在我面前装什么装,你要是看不懂,你就给我把首领的位置让出来。”特里维不悦道。 “这不是想显得有点仪式感吗。”黑血俏俏一笑,娇声道:“这是那两个小子送来的,会不会是陷阱?” “你觉得呢?” “我觉得他们可能是以为自己实力现在不错了,所以觉得自己有本事跟你对抗了,想给自己的老师报仇吧?他们应该是回过灰喀了,知道提莫被我们使了点手段弄死了。” “实力不错?” “嗯,手下的人跟我汇报了,说那个变形小子学了彩虹龙变身,那个自然小子的魔藤非常奇异,估计是这些年有了点什么奇遇吧。” “那你估计他们的实力,到了什么程度?” “最多不过就高级,如果橡实吃得足足的。德鲁伊又没什么因为奇遇而快速升级的说法,就算有什么奇遇,顶多也就是能多赚点钱,光那个彩虹龙的技能可能就要花掉几亿的金币了,我甚至觉得他们连买橡实的钱都投在了技能上,伊兰是不可能有彩虹龙的魔核对外出售的,只能在其他国家的拍卖上面幸运地遇到。” “你有把握对付他们吗?” “我就算他们高级好了,一条高阶的彩虹龙,也不是难么难对付的,毕竟只是没有成年的龙族,就算彩虹龙的实力在龙族也算是顶尖的,幼龙离天下无敌也差得很远,我们黑血虽然没有顶尖的职业者,但是高级的职业者人数也不少,用人堆都能轻易地堆死一条幼生期的彩虹龙了。” “那就召集你的人,跟我一起出城!”特里维一听黑血这么说,迫不及待地站起身来。 “何必这么着急,他们画的这个地图我都看不出是在哪,给我两天时间准备一下,调集人手,再派人去这地图上的位置侦查一下地形,探一探有没有陷阱,做好部署,让他们这次插翅难飞。” “那你还不赶紧去?”特里维吼道。 黑血有点惊愕,不过还是听话地站了起来,他们的佣兵团本就是鼠尾草特里维家族麾下的组织,只不过表面上并没有跟特里维家族有过多的来往而已。 她开门离去的时候,正巧迎面碰上管家端着一杯果酒走过来。 “你来得也有点太晚了。”黑血施施然一笑,把托盘上的果酒端起来一饮而尽。 第141章 你的解释不合逻辑 两日之后,特里维在黑血的陪同下出了城。 “我的人并没有在那张地图标注的地点附近发现那两个小子的踪影,看起来,他们很可能是隐在暗处,偷偷窥视大人,等大人出城,才会尾随在后。” “你派人仔细查看过那附近的地形了?” “放心吧,还一寸一寸地仔细查看过了,没有陷阱。”黑血依旧是那一身妖娆妩媚的装束,也不怕出城被蚊子叮得满身都是包。 “那就好。”特里维又环顾了一下四周,“你就带这么点人?” “其他的人会分散出城的,一大群人聚在一起,就太过引人注意了,大人恐怕也不想惊动什么有心人吧?” “想得还挺周到。” “为大人效力,自然也要为大人着想,不是吗?”黑血娇媚一笑。 特里维一路上见得身旁聚起来的人越来越多,本来还有些忐忑不安的心情也重新平复了下来,他并非是职业者,出城对于他来说是很危险的事情,而他向来又自认身份高贵,自然把命看得很重要。 “也不用召集这么多人吧?”在身边乌泱泱聚起了大约百多号装备各异的职业者之后,特里维却又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了。 “大人,咱们这可是去屠龙,而且还是龙族之中最为强大的彩虹龙,虽然他最多也只有高级的水准,但是也不能太过小看,龙族向来是能以一敌千以一敌万的,你看到的也只是咱们队伍的十分之一而已,别忘了,咱们黑血可不是什么正经佣兵团,九成成员都是刺客,现在他们都隐身在周围跟着呢。” “还隐身?”特里维觉得黑血有点太过谨慎了,离约定的地方还有很远,早早隐身做什么? 对手还是两个德鲁伊,德鲁伊不怕刺客隐身这事情,他虽然不是职业者,也是很清楚的。 “他们使用了祛味粉,而且我们的队伍里有一名专精精神法术的高级法师,学过混淆咒,可以扰乱自然德鲁伊的侦测魔力,虽然他们是肯定知道我们带了刺客,不过他们侦测不到准确的位置与数量,这就对于我们更有利。”黑血耐心地解释道。 “那也不用带千余号人出来吧,彩虹龙真的就那么厉害?”特里维还是觉得有点小题大做。 “大人,你可别忘了,龙可是会飞的,除了远程技能,还有特殊的箭,其他的方法都是没办法伤害到龙的,自古以来,屠龙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人海战术。” 特里维皱了皱眉,黑血的语气虽然恭敬,但是他从这个女人的话里听出了不屑之意。 这次之后,要不要考虑换个黑血? 特里维在心里暗自盘算。 虽然现在这个女人办事能力还算不错,但是她好像对自己有些不太忠诚。 一行人在接近正午的时分抵达了地图上标注的地点。 特里维一眼就看到了正站在一棵大树下的李和合文郡,金白色头发的小子穿着一身没有头盔的金属甲,另一个装束普通,也并不是他记忆中黑血曾经汇报给他的模样,而是长着一头看起来银光闪闪的及肩长发,手里拄着一根造型奇特的魔杖。 “没想到你还真敢来,这是把手下的人都带来了?”李率先玩味地开口,他已经调查清楚了特里维的相貌。 白龙城的私家侦探有钱就赚,根本也不管什么身份不身份的,只要给他们金币,只要他们能做到,国王陛下今天有没有穿内裤他们都照样往外爆,鼠尾草家族族长的画像又算得上什么? 李远远地看到被人群环绕的特里维时眼睛里面就已经在冒火了,不过他还是按捺住了立刻变身的冲动,问话时的语气也显得讥讽而满不在乎。 大多数认识李的人,都会觉得这“孩子”阳光单纯,也只有合文郡与他相处得久,而且还深谙心理学,才知道李的呆萌外表之下长着一颗七窍玲珑之心。 他只是把自己活得很懒而已。 “对付你们两个毛头小子,还用不着把手下的人都带上。”特里维咬牙切齿地回了一句,“别以为自己学了点厉害的技能,就能飞上天了,要知道天外有天!” 其实李和合文郡都已经差不多四十岁了,但是由于服用了年少不老之神皮特潘赐予的魔药,所以一直都保持着年轻的样子,在特里维的眼里,也真的就是毛头小子。 “要不要我飞一个给你看看?”李笑得很灿烂,“天外也没有天,天外是茫茫的黑暗虚空,要不要带你去看看?” “逞口舌之利有什么用,今天你还不是要死在这里。”特里维的眼中冒火,像是恨不得用眼睛里这把火把李烧成灰烬。 “有件事呢,我还是想先跟你讲清楚。”合文郡面无表情地开口了,“你为什么找我们的麻烦,我们也都打听过了,你的那个私生子莱昂,并不是我们杀的,我们只是在路边发现了他的尸体而已。” “狡辩!”特里维怒喝道:“都有人看见你们身上装着我儿子的钱袋了,还要在这里抵赖。” “路上遇到个尸体,捡个钱袋,那不是所有人都会干的事情吗?” “你说我儿子不是你们杀的,那杀他的人为什么没有把他的钱袋拿走,还等着你们去捡?” 合文郡也有点没话说了,这逻辑也没什么错。 “不管你信不信,你的儿子确实不是我们杀的,杀他的应该是一名刺客。” “那刺客呢?” “被我们杀死了。” “想玩死无对证这一套?正好呢,我也恰巧知道那名刺客可能是谁,我儿子失踪的时候,他从小到大的玩伴也一起失踪了,你们杀了别人的儿子,还把罪责往人家身上推,知不知道别人父母每日以泪洗面有多痛苦?”特里维说到动情之处,声音都有些哽咽了起来。 “所以,你也想让我尝尝失去亲人的痛苦吗?”李的语气变得阴恻恻的,“那你有没有想过,提莫也并不是我的亲人。” “你以为我没有打听过他和你的关系有多好吗?” “你打听的时候,没有打听过提莫有多少个教子吗?”李大吼!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只需要知道他是你的教父就行了!” 第142章 战斗序曲 提莫是个老好人,虽然他是个吃人肉的变形德鲁伊。 各大公会确实规定工作人员是需要支援孤儿院,并且需要每人认养一名孤儿。 但是提莫认养的可不止一个。 他的钱几乎都用在孤儿院里了。 李并不是提莫最喜欢的教子,也不是提莫最照顾的教子,不知道是因为提莫不是那么喜欢李,才放任李去打地下拳赛赚钱,还是因为李能通过打地下拳赛赚钱,所以不用那么照顾他。 李也并不是那么喜欢他的教父提莫,他又不是提莫最喜欢最照顾的孤儿。 李现在与其说是想帮提莫报仇,倒不如说想帮提莫讨个公道,而他说这些话,也只是想让特里维知道自己害错了人,想让特里维对提莫忏悔。 不过,他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不太可能的。 高高在上的特里维大人,只会认为自己的伤痛才是伤痛,别人就算是死了,他也只会觉得,一只蚂蚁,有什么值得悲伤呢? 这倒不是有钱人的特质,这只是特里维大人的本性。 人之初,有人善,有人恶,提莫善,特里维恶。 不过,世界本来应该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但是在很多时候,却是恶人当道横行,善人不得善终。 听到特里维说了那句“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一直在李的眼眶里打转的那滴泪终于顺着面颊滑了下来。 “特里维大人看起来是没被父母教好啊,那我今天就代你的父母教教你,”合文郡把魔杖往地上重重一顿,“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不,现在,时候已经到了!” 无数奇异的透明藤蔓破土而出,如同雨后春笋一般,飞快地长成了一片“竹林”,把李与合文郡遮蔽在了里面,同时有不少已经摸到他们两个附近的刺客突兀地显出了身影,有几个还因为躲避不及被魔藤直接卷成了茧子,没几个呼吸藤茧散开,里面已经空空如也——他们被魔藤直接连皮带肉吞噬了,连骨头渣子都没有剩下。 人们有时候认为自然德鲁伊确实是要比变形德鲁伊更加“邪恶凶残”也不是毫无道理,变形德鲁伊好歹还会把人弄死了再吃,而自然德鲁伊很可能像合文郡这样“活吃”,而且是什么都不会剩下。 魔藤连肠子里的屎都会“吃”掉的。 当然,普通魔藤是不会吃衣服纤维、金属装备、做成鞋底的木头和橡胶这些东西的。 在此之前,合文郡也不知道他的魔藤还能如此“凶猛”,他平常可是不会用魔藤处理人类的尸体的。 对于出现这样的事情,他其实也很惊讶,不过现在也并不是惊讶的时候,战斗已经开始了,而且是他主动挑起来的。 本来李是准备看到人就来杀的,不过,合文郡却劝住了他,说要先和特里维聊一聊。 李觉得合文郡的想法不太可能实现,特里维肯定一看到他们就会宣战,不过,合文郡却告诉李,只要己方先开口,特里维肯定会接话,这叫“反派死于话多定理”。 而且,合文郡也想给一个因为失去了儿子而变得丧心病狂的老头子一个忏悔的机会,他接受的教育是“冤冤相报何时了”,如果特里维会忏悔,合文郡觉得,也不见得就不能放他一条生路,一个忏悔的灵魂是会站到社会中的善良阵营一方的。 不过,特里维大人怎么可能忏悔?他如果会忏悔,当初就不会对黑血下那条“提莫必须死”的命令。 善良的人一开始就会有“祸不及家人”的恻隐之心,何况,提莫对于李来说,其实根本就不算家人,孤儿院的妈妈们跟李的关系都要更亲一些。 “这招丛林使得不错,不过,你以为就凭这个,能奈何得了我的人?”黑血娇媚的声音远远地透过“藤林”传了进来。 “这又不是我的战斗,这场战斗的主角是李,这是属于李的复仇,也是李送你们的礼物,一场要带去死亡国度的记忆梦魇。”合文郡并没有继续杀戮。 “大言不惭。”黑血直接被合文郡的话给气到了,脸色瞬间沉了下来,“小子,今天就让你知道知道,彩虹龙也不是天下无敌的。” 实际上,黑血看模样其实比合文郡他们两个还小上几岁呢,服用了皮特潘的青春魔药之后,合文郡和李的样子实在太具有欺骗性了,让黑血下意识地就会认为他们两个很年轻。 对于年轻的职业者,很多人都会托大的,毕竟职业者的等级只能一步步往上提,跟年龄是成正比的。 这女人也不再假装妖娆娇媚了,脸上的表情突然显得成熟干练起来,她右手举起,做了个手势,围在附近的游吟诗人们便有了行动。 吉他估计还没传到这片大陆上来,黑血的游吟诗人们多数用的还是声音不大的小竖琴,不过也有那不用边弹边唱的,用的是类似笛子洞箫的乐器,声音或高亢,或低沉。 黑血一个手势指挥,混乱的演奏会便开始了! 这都不是“这边唱来那边和”,整个就是个音乐学院入学专业考试时的走廊…… 你唱你的,我弹我的;你弹你的,我吹我的;你吹你的,我朗诵我的;你朗诵你的,我跳…… 黑血的舞者们有点吃亏,他们耳朵里听到的节奏太多,有几个不小心被带得连舞步都跳错了,只好重新来过。 合文郡在藤林中央听着外面隐隐传来的“噪音大会”,陡然间感到一阵不舒服,这种乱七八糟各自演奏的情况,他在母星都从未遇到过,毕竟他虽然琴技已经不错,但那时候他离考音乐学院的年纪还差得很远。 再说他也不见得就会去考音乐学院,毕竟合家也不是艺术世家,上上下下都是生意人。 合文郡何曾听过这么多各种不同的声音混在一起,他自小听的也只有和谐的交响演奏,不过这个世界虽然也有交响演奏,但是却没有交响演奏技能,游吟诗人们只能“各自为战”,所以大部分的团队顶多就只有一个歌者,最多再多带一个舞者。 黑血现在的排兵,都已经有点接近战争了。 身上叠加了许多个增益状态的雇佣兵们都在严阵以待,防备着彩虹龙腾空而起,不过,事情的发展却有些出乎他们的预料,他们并没有看到李化身为龙,冲上天空,而是听到了藤林中此起彼伏的惨叫。 “他们打算用丛林隔开我们的人,逐个击破?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黑血低语一句,随后出声命令道:“法师们出手,烧了这片丛林。” 第143章 藤林战术 李虽然并不是老提莫最照顾的教子,但是老提莫却是李唯一的教父。 一旦用上唯一这个形容词,那意义也就不一样了,更别提老提莫除了是李的教父之外,还是李的师父。 而且,在李的心目中,老提莫还是个好人,一个很好的人。 所以,这就让他心里更加愤恨用无辜的老提莫的性命来发泄的特里维,恨不得一口龙息把特里维的小庄园直接夷为平地。 不过,他并不是特里维那样的人,不会迁怒无辜的人。 如果因为仇恨蒙蔽了双眼,而把自己变成与特里维一样的人,那就太不值得了。 这是合文郡劝李的时候说的话,李其实听不太懂,不过只要是合文郡说的话,他一般都是会听的。 合文郡也知道李心中气急,所以,他才想了个办法,让李能用别的方法发泄心中的愤懑。 有什么办法会比拳拳到肉的杀戮更能发泄愤懑的心情? 所以,合文郡给李制造了一片“丛林迷宫”,用魔藤编织出了一堵堵的墙,把敌人全都隔了开来,否则,那么多人一拥而上,李就算变成犍尼萨或者是执夷也是顶不住的。 李还不是顶尖的职业者,所以他所化的魔兽,也只是高阶的水准,高阶魔兽对上高级职业者,虽然也能以一敌多,但是职业者的数量一多,就算是龙也是顶不住的。 人虽然弱,但是蚂蚁多了一样能咬死象,这也是为什么龙族也会与人类和平共处的原因,龙虽然强大,但也一样忌惮人类,这世上除了老鼠曱甴之外,就数人类的数量增长得最快了,而人除了强大的繁衍力量之外,还有远远强过老鼠曱甴的智慧力量。 人类是以自己的力量赢得龙族的尊重的。 李其实也并没有变身犍尼萨或是执夷,他现在用的是贝斯特猫人变身,比起其他的变身技能来,猫人更适合在丛林里活动,除了猫人之外,也就只有老鼠可以在藤墙上面爬来翻去了。 不过,李要是变成咚咚鼠对敌的话,那就没办法发泄自己心中的愤怒了。 猫人萌归萌,但是猫人杀起人来,可也是很残忍的。 再说,李的身上,现在还穿着合文郡在金钱城花了一百万金买到的那件变形德鲁伊专用铠甲,银光闪闪,倒是多了几分英气,少了一些软萌。 而且他的手腕脚腕上,还戴着变形德鲁伊的专属装备“自然之爪”,金属色的魔力覆盖在他的手掌与化作猫掌的双脚上,更是让原本就锋利的指甲更加骇人。 合文郡给李买的专属盔甲可是件好东西,这盔甲的防御力非常惊人,而且还能够随着德鲁伊的不同变化而改变形态,就像科技幻想里的液态金属一样,不过如果是变形犍尼萨这样体型巨大的魔兽的话,这套盔甲就包不全了,会变成半覆盖式。 李现在还是火力全开的状态,贝斯特作为掌控火、电以及引力的魔兽,既可以变身为全身被火魔力覆盖的滚烫的橘猫,也可以全身被电流包裹起来,化身一只闪电黑猫。 虽然不到霸主,贝斯特的引力异能用处不大,不过这也让它们能够拥有更强的弹跳能力,一跃上树是肯定不成问题的。 战士们如果不施展“卖塞尔夫附魔术”,用魔力包裹全身的话,也是抗不住被火魔力或者是电魔力覆盖全身的贝斯特直接接触的。 不过即便已经斗气覆体,但是直接接触到贝斯特外放的火魔力和电魔力,也不可能是完全不受影响的。 李和大多数的变形德鲁伊一样,化身魔兽人的时候采用的是贴身肉搏的方式,再加上他从合文郡那里学到了很多来自外星的格斗技巧,在贴身肉搏战这方面可是显得更加独具一格。 被合文郡圈进“藤林迷宫”里的,多数都是隐身准备偷袭他们的黑血刺客,这些刺客本来是想等着首领号令就立即行动的,却没想到合文郡跟特里维说着说着就来了个先下手为强。 这些黑血的刺客虽然各个也都是高级职业者,但是他们对于李的攻击方式却是实在不适应,刺客们的格斗技都已经是近乎贴身肉搏了,可也从未见过这种动不动就蜷着个身子往别人怀里撞的打法。 这个世界的战士们习惯了使用兵器,所以并没有开发出太多利用拳、肘、肩、背、膝、脚这些身体部位进行攻击的技术。 高手过招,一个破绽可能就是要致命的,尽管黑血刺客们都也算身经百战,被合文郡用“丛林”刚刚圈起来,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就立即放弃了重新隐形,而是施展了“卖塞尔夫附魔术”,不过一来不习惯李的格斗方式,二来一旦被李覆盖了电流的身体接触到,不可避免地也要受些影响…… 所以,他们大多都是刚一照面,就可能被李一个类似“铁山靠”的肩顶撞个踉跄,在身体被麻痹的那一瞬间,就被李的猫爪从下颌贯入了喉咙。 那些厉害的家伙,不过也就只能跟李拆上个十几回合,最后也是免不了被李一爪子插进大腿、下体、手臂这些皮甲护不到的地方,微微露个破绽,下颌便会挨上一记致命的手刀。 职业者也是人,下颌被刺穿,一样活不了的,除非能及时得到辅助类技能的治疗。 但是这些刺客现在被合文郡困在了“丛林”里面,怎么可能有机会接受治疗?他们只有可能被李一爪子插着咽喉甩到藤墙上面,魔藤组成的藤墙会瞬间做出反应,伸出藤蔓将他们层层包裹成一个茧子,然后就跟刚开始被魔藤卷住的那些人一样,连渣都剩不下一点了。 刺客们也早就察觉了这些藤墙造成的阻碍,有不少人已经在开始对付织在一起的藤蔓了,不仅仅是他们,在藤林区域之外,黑血的法师们也正在使用火系魔法攻击这些奇异的透明藤蔓。 不过,这些攻击收到的效果,却有些不太理想。 第144章 你还记得沙普吗? 十几年过去,当初跟沃尔夫一起追杀两个年轻德鲁伊、精通追踪的沙普也已经快要步入老年了,他总觉得自己已经摸到了顶尖的门槛,但是尝试了很多次,却依旧没有突破,只能认命地依旧在高级巅峰继续徘徊。 作为黑血佣兵团一名老牌的高级刺客,这次围杀两个德鲁伊的行动,沙普肯定也被召集一起参加了。 他现在还清楚地记得当年在他们三个人眼皮子底下跑路的那两个小年轻,单是那个变形德鲁伊的俊美相貌,就已经能让人一眼过后生平难忘了,更何况他还亲身体会过两个毛头小子的机敏与狡黠。 所以,沙普从一开始就非常谨慎。 正是因为谨慎,在合文郡魔杖顿地的时候,沙普忽然心血来潮,向着旁边挪了一步。 正是这小小的一步,让沙普避过了被魔藤缠身的下场,隔着透明的藤墙看到另一名初入高级的同伴挣扎着被诡异的魔藤卷成了个茧子,又亲眼目睹藤茧散开后空空如也,沙普的裤裆里不由得一凉。 他同样也被合文郡的一招“丛林”逼得脱离了隐身状态,不过他并没有再次尝试使用“阴影行走”,而是飞快地使出了“卖塞尔夫附魔术”,让自己全身被刺客独有的阴影魔力覆盖了起来。 “伟大的阴影之神洛基,请庇护你的信徒,让我对即将到来的威胁感应敏锐。” 紧接着,沙普又开始念念有词,通过祈祷使用出了一门很特别的秘技“心惊肉跳”。 这种技能其实不属于职业技能,而是相当于牧师与圣骑士使用的神术,不过,由于非神职者,包括游吟诗人在内,并不是虔诚地侍奉神明的职业者,所以,想要借用神的伟力来施展技能的话,必须在使用之前虔诚地向神祈祷。 而且,想要学习这样的技能,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日日称颂神的伟大,虔诚地进行祷告才行。 职业者能学多少种这样的技能,就要看他对多少神虔诚,而且这些神明会不会因为他信仰过多而不愿意接受他的祝祷了。 沙普只有一个虔诚的信仰,那就是阴影之神洛基。 所以,他使用“心惊肉跳”这种带有预言性质的技能,效果非常好——好到现在让他越来越恐惧。 李每每干净利落地干掉一个被围在藤林中的刺客,沙普的“心惊肉跳”就愈发加剧一分,就仿佛神在冥冥之中在预示他的命运会与那些不断发出惨叫的人一样。 沙普开始拼命地攻击那些编织成藤墙的奇异魔藤! 他还年轻,他还没有突破到职业者的巅峰,他还不想在差一点才到六十的年纪就面对死神们! 但是这些奇异的魔藤,却仿佛根本就不是魔藤一样,坚韧到让人难以置信! 本来自然德鲁伊的魔藤,最大的弱点就是火,其次就是金属的切割,所以对付起来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困难,只要不被魔藤紧紧缠绕得无法动弹就行了。 而就算被魔藤紧紧缠绕无法动弹,也有很多的办法可以挣脱束缚,比如战士们通用技“卖塞尔夫附魔术”的一系列进阶技能中有许多可以切割或者腐蚀魔藤,精通火系魔法的法师也可以使用类似“护体真炎”一类的法术进行焚烧。 但是沙普不断地使用半月斩攻击藤壁,却是收效甚微,他可已经是高级巅峰的刺客了,半月斩的威力称得上是相当强大。 这些魔藤犹如坚硬无比的金刚石,难以损伤;又如同迎风乱长的杂草一般,刚刚劈开一个缺口,就又迅速地生长补上。而沙普却又不敢尝试翻越,这些透明的藤蔓可不是像那些普通草藤一样任人攀爬的! 贸然接触它们,说不定会被立刻缠绕包裹起来! 呼喝与惨叫的声音越来越近,沙普的心也越来越凉,他开始越发猛烈地攻击藤墙! 而他此刻也依旧不敢放弃“卖塞尔夫附魔术”,使用“阴影行走”,万一那名变形德鲁伊依旧能够侦破隐身,那么在没有斗气覆体的情况下,他的防御力与一名普通人的差距,就只有一件皮甲而已! 至于寻路出去?沙普也不是瞎子,他一开始就发现自己被困在了一个长方形的格子区域里面了,四周都是高耸的藤墙,唯一的出路就只有上天。 合文郡要施展“丛林”结藤为墙围出这么大一片藤林来,为的就是把处在这个范围内的刺客们一个个地隔开,并且破除他们的隐身技能,又怎么会给他们留路? 这又不是迷宫…… 李也没路走? 李也不走路啊,他直接翻墙的,要不然他为什么要变猫人? 沙普的心脏突然出现紧紧收缩的感觉,浑身上下也都瞬间起了鸡皮疙瘩,而与此同时,他看到了一个被金属盔甲半覆盖的猫人脑袋,出现在了透明藤墙的上方。 合文郡的魔藤现在虽然是透明的,但是并不是如同玻璃那般剔透,而是像冰一样,有些模糊,透过它只能看到一些不太清晰的光影,要是叠上几层的话,也就什么都看不清了。 所以,沙普并没能提前看到李已经出现在了与他所处空间相邻的另一侧,而李在干掉跟沙普“做邻居”的那名刺客时,对方都没来得及发出任何声响。 沙普刚一见到李的“贝斯特脑袋”,立即就抬手用出了他最强的一个技能! 好吧,其实依旧还是半月斩。 半月斩这个技能,可以说是战士的“老本儿”技能了,在战士职业者突破到顶尖之前,最实用的技能就是半月斩,它不仅威力大,能随着职业等级进行提升,而且还能通过蓄力来增加强度,最重要的是,作为战士公会重点推广技能,它便宜! 其实,技能卷轴的成本都是一样的,它们无非不过就是一卷写了字的记忆卷轴,就算是配套的魔药,除了变形德鲁伊的那些魔兽化身技能,其实也都并不贵,如果三大公会有心推广的话,无论什么技能,完全可以喊着这个口号来促销—— 本店货品通通十元! 无奈,职业者的技能,向来都是三大公会牢牢把持着的。 他们想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 战士公会想普及半月斩这个远程技能,所以,它就真的只卖十金! 沙普虽然也会不少其他的技能,但是要论威力最强的,却依旧还是半月斩。 第145章 沙普杀青 沙普这一招半月斩,覆盖的范围很广,几乎接近了三米的宽度,声势浩大,速度也极快,这边刚刚出手,就已经立刻劈到李的面前了。 不过,要论速度,掌控电的贝斯特绝对不输于人。 李双手在藤墙上一推,脚掌伸出的利爪却紧紧地勾住了魔藤,身体就这么笔直地向后仰了个不大不小的角度,这道迎面而来的半月斩就贴着他的鼻尖擦了过去,笔直地飞向了天空。 他也并没有去留意这一道气刃究竟飞出了多高多远,脚掌微微一用力,身体就又贴在了藤墙上,随后双手按在墙头微一用力,脚尖同时一踩藤壁,便高高地跃了起来,在空中打了个干净漂亮的团身滚,脚掌在空气中虚虚地一蹬,整个人就如一道银色闪电一般,朝着地上的沙普撞了过去。 沙普也来不及再朝着身在空中无法灵活转向的李再射一记半月斩,虽然他也知道这种情况下应该是必中无疑的,但是李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快到他根本就来不及出手。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向后飞快地退了两步。 沙普后脚刚一站稳,看似便要一头扎进土里的猫人已经轻轻巧巧地落在了地上,随即又是一蹿,朝着沙普的怀里电射而去。 沙普哪能容得李撞在他的身上,就算有“卖塞尔夫附魔术”护体,但是他又不是看不到李的身体表面正有电流在乱窜,沙普可是一个年近六十的高级巅峰刺客,见识广博,眼界和经验都不是普通的年轻职业者可以比拟的,一见到李头上两只微圆的短耳和身后如同弹簧一般的尾巴,他就已经知道这并不是普通的猫人,而是魔兽人贝斯特。 高级贝斯特! 他即便身为高级巅峰的盗贼,让贝斯特电一下,也是无法消受的,所以,他只能躲。 只是他的身法再好,速度比起贝斯特来也差得很远,即便他身上已经有了来自藤林之外那些游吟诗人提供的速度增益加持。 人类的身体素质本来就是大自然之中垫底的! 沙普左躲右闪,险而又险地避过李的几次爪击,最终还是被李寒光闪闪的指甲在腿上划了一道深深的血口。 普通人如果受了这样的伤,应该已经开始大出血了,不过沙普身上有“卖塞尔夫附魔术”的保护,还有黑血的游吟诗人们隔着藤墙施展的增益魔法,所以伤口很快被肌肉夹紧了,只是微微有血渗出。 不过,沙普的右腿,也因此变得不太灵便起来,每走一步,腿上就会传来一阵刺痛的感觉。 继续闪避,是不太可能了,腿上有伤,闪避肯定要受到影响的。 无法闪避,那就只能格挡接招了。 刺客们在格挡比起其他的战士们来说,要弱很多,毕竟格挡是需要用到兵器的,而刺客们通常为了讲究一击必杀的效果,用的都是短剑匕首之类的短兵器。 当然,也有很另类的刺客,用的是一些奇特的武器,比如短斧镰刀,不过也一样都是短兵器。 所以,刺客们通常都会有这样的一种理念——攻击就是最好的防御。 李没有武器在手,变形德鲁伊除了真的要上战场的时候会手执兵刃,其他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空手的,他们化身魔兽的时候,利爪尖牙就是他们的武器,合文郡虽然一下子给李买了四件“自然之爪”,不过,“自然之爪”没有任何防御力量,只能增强利爪的锋锐与坚韧。 这倒是更对刺客的心思,正适合他们以攻为守。 李连续几次抢攻,沙普都以匕首封在了李的攻击路线上,这倒是让李出乎意料,对眼前这个小老头刮目相看。 他也并不知道沙普施展了“心惊肉跳”这种奇妙的技能,每当他想要攻击沙普身上的那个部位,那处的皮肤便会出现针扎一般的刺痛来提醒沙普,因此,沙普才仿佛能料敌先机一般。 沙普成了第一个能跟李放对的刺客,其他的人多数在李的手下都走不过三招,虽然他们的等级和李其实一样。 近身职业相互对战,技能反而会变成其次,重要的是双方的技术和战斗意识。 李的攻击方式虽然怪异,但是沙普一直在提醒自己,再怎么怪异的攻击方式,其实也依旧没有脱出基本技巧的范畴,不要被外在所蒙蔽,正常应对便好,只要提前将匕首或横或竖,摆在敌人攻击的路线上面就行了! 李的攻势渐渐弱了下来,沙普心中一喜,以为是李开始有些体力不支了。 猫的体力,向来不是那么强的。 就在此时,李突然开始向后退去,似乎是想要拉开距离,沙普哪能让他如愿,魔兽可不仅仅是野兽,同样也是法师,如果让李把距离拉开,那作为一名缺乏远程攻击手段的刺客,沙普可就更加被动了。 而且,从李现在的表现来看,明显是有些体力不支! 说不定自己还有机会立下大功?特里维大人心中高兴,很可能会赏赐大量的金币,那再次冲击大刺客的资金,可就有了着落了! 沙普内心无法抑制地冒出了这样的想法,右手正持的匕首猛然如同毒龙出洞一般,狠狠地向着李的喉咙直刺而去。 眼见着匕首就要贯穿李的喉结,突然,沙普的右手却被一股来自右方的吸力一扯,匕首偏了准头,擦着李的脖子击了个空,而一招使老的沙普也不由自主地又往前冲了一步。 而李此时却不退反进,右手并爪,朝着沙普的胸膛狠狠刺来。 沙普连忙将左手反持的匕首横在了胸前,想要逼李收回刺向他心口的手刀。 谁知李却并没有收手,只不过变刺为抓,右手陡然间抓在了沙普的手腕上,把他的左臂狠狠地压在了胸口,随后猛然发力,推着沙普的身体斜斜地一侧,然后开始不由自主地被李推着倒滑了出去。 李径直把沙普推到了藤墙之上! 魔藤立即做出了反应,十几条藤蔓飞快地攀覆在了沙普的身体之上,把他牢牢地捆在了藤墙上面,并且还有更多的藤蔓正往他的身上卷。 沙普拼命地挣扎,不过这些藤蔓的韧性强得吓人,而且,他还依旧被李用力压制着。 “你就没有一点点的武士精神吗?要靠着这些藤蔓来战胜我?”沙普愤怒地开口质问! “我可是个德鲁伊,哪来的武士精神?再说,从一开始这场战斗就不是单挑啊,你们可是有上千号人,而我们人虽然不多,但总也是成双成对了呢!”李轻蔑地一笑。 “可现在是你们两个对付我一个,胜之不武!” “那只能怪你的队友们没有用了,上千个人都救不了你。” 李压在沙普胸口的手松了开,沙普立即开始猛烈地挣扎,却听得李阴恻恻地道了一句:“如果我是你,就会乖乖地把嘴张开,屁股放松,让魔藤钻进你的身体里面释放毒液,麻痹你的意识,好歹你还能死得又快又轻松。” 第146章 难以攻克的藤墙 与此同时,藤林外的特里维和黑血两个人的脸色相当难看! 不仅法师们在不停地用火系魔法轰击藤墙,就连其他被阻在了藤林之外的黑血团员们也真各展奇能,奋力地施展远程技能,想要在藤墙上面劈出一条通路来。 可是这透明的魔藤,与普通的魔藤却大相径庭。 所有的人心目中都有这么一种认知,就是自然德鲁伊的魔藤通常都不难对付,它本就是介于植物与魔兽之间的一种奇异生命,植物畏惧的东西,对于魔藤也一样会有奇效。 但是面前这缠绕成藤墙,组成了一片藤林的透明魔藤,却是坚硬如铁,无惧切割,而且烈焰击在其上,收效也是甚小,仔细观察的话还会发现,火焰还没接近藤墙,就似乎被什么力量压制住了一样。 合文郡此刻也一样非常惊讶。 作为魔藤的主人,魔藤所感受到的一些,他虽说不能全部了然于胸,但是也能感受个七七八八,藤林中被围困的刺客们以及藤林外的一干人等正在疯狂地攻击魔藤,合文郡心里是清清楚楚的。 他手里其实已经扣了几颗时空橡实,准备随时给魔藤补充魔力。 法术技能一般需要消耗的魔力都是很少的,像他在母星之时从小说里看到的那样放上一两个超级技能法师就会空蓝这种事情,其实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大多数的法术技能都是在引动自然的力量,于自身的消耗则是微乎其微。 但是像现在这样让魔藤铺天盖地组成丛林,却是需要不断地消耗魔藤与合文郡身体中的魔力的,“丛林”这一系列的技能并非是在引动自然的力量,而是魔藤本身在极速地进行繁衍生长。 魔藤伸缩、分裂,其实并不是什么魔法方面的奇妙原理,纯粹就是魔藤作为一种植物的本能,魔藤的本体想要伸长、分枝的时候,就会消耗自己或者是合文郡的魔力来成长,而需要缩短的时候,它就会把自己刚刚长出来的那些藤条全部都重新吞噬掉。 简单地来说,这就是一个“急速成长完了再自己把自己吃掉”的诡异过程。 在瞬间长出一片藤林来,需要消耗的魔力自然是极其恐怖的!这么比喻吧,这些魔力如果用来施放“速速冷冻”的话,合文郡能施放一万多次。 而这藤林现在圈住了不少人,又有不少人在外面攻打,如果要保持它的状态,魔藤必须不断地进行分裂生长,正常情况下,需要消耗的魔力恐怕只有成年的龙族才能负担得起。 所以,合文郡已经准备随时要吃橡实进行补充了。 橡实对于德鲁伊来说,不仅仅是升级的食物,也可以用作魔力消耗时的补充,不过想要以橡实来补充魔力消耗的话,仅仅学过“良好消化”这个被动技能是不足够的,必须还要先学习另一个名为“思达默克昂瑟”的技能才行。 这是一个主动技能,作用是极速消化掉橡实中的能量补充魔力。 但是即便有这样的技能,德鲁伊们也是不敢猛吃橡实的,如果橡实中的魔力没有能够及时宣泄到体外的话,他们照样也会被撑到爆体。 而且,在“思达默克昂瑟”生效的过程中,德鲁伊消化掉的橡实是不会有任何“营养”残留在身体中的,也就是说,这期间所服用的橡实对德鲁伊的升级完全没有任何的帮助。 吃了也就相当于白吃了。 所以,这相当于一个比较没用的技能,唯一的好处就是能省点钱——有补充魔力效果的魔药比金橡实便宜得多,但是却比银橡实的价格贵一倍,需要十个金币才能买得到! 可不要小看一枚银橡实中蕴含的魔力,德鲁伊服用橡实之后,截留用来升级的魔力其实只是一枚橡实中魔力的几百分之一而已,一枚银橡实中蕴含的魔力,几乎已经相当于一名巅峰的高级德鲁伊了。 而一枚金橡实,则是拥有相当于一名大德鲁伊身体中所蕴藏的魔力总量! 时空橡实,就不知道蕴含多少魔力了,反正是可以用浩瀚如海来形容的。 不过,即便李其实也学过“思达默克昂瑟”这个通用技能,合文郡也不敢让他服用时空橡实来升级,因为时空橡实的危险并不在于它蕴含的海量魔力,而是在于它的外壳是“被压缩到极致的空间”,魔力倒是撑不爆李的身体,但是空间可以! 李估计是没有办法把时空橡实蕴含的空间当个屁给放了的…… 合文郡现在已经晋升了自然系的大德鲁伊,如果要补充魔力的话,仅仅使用金橡实其实也够,使用“思达默克昂瑟”之后,在他魔力枯竭的时候,只需服用一枚金橡实便能将全部的魔力补满。 不过,他原本以为自己如果需要维持藤林不被攻破的话,需要消耗的魔力,仅仅食用金橡实的话,是来不及补充的。 所以,他的手里才会扣着几枚时空橡实——他还害怕自己跟上次在山洞里一样,着急之时一个不小心从“犹格之珠”里面取错了橡实,虽然这次就算拿错了也不会有撑爆身体的危险,不过魔力补充得不够及时的话,藤林可就维持不住了。 但是出乎意料,使用“丛林”聚藤成墙之后,持续输出的魔力却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不仅藤蔓生长补充的消耗很低,而且被藤蔓吞噬的那些刺客,也都被魔藤用做了补充魔力的养分! 这让合文郡扣在手心里的几颗时空橡实完全没有了用武之地,能放心地感应着李在藤林之中到处杀人。 也不知道李什么时候才会宣泄够…… 说实话,合文郡是不太想让魔藤吞噬太多职业者的,那样他的心里总是感觉会有负担与压力。 这跟他自己吃人好像也没什么区别,似乎比李的吃相还更难看,李也就是偶尔吃一块“过过嘴瘾”,而魔藤可是呑得连渣都不剩。 而在合文郡的感应里,外围的藤壁现在好像也开始吞人了,似乎被他圈在了藤林之外的那些职业者又有了些什么新的动作。 第147章 合文郡的藤 黑血见法师们的火系法术都没能有太大的作用,扭头又见特里维的脸色越来越黑,也有些沉不住气了,便在心里想着用些什么法子可以突入到藤林之中去。 这女人七窍玲珑,颇有智计,否则也不会脱颖而出,被提拔成黑血佣兵团的团长,这个世界虽说没什么男尊女卑的观念,不过女性职业者普遍都比男性职业者要略微弱一些,这也是事实。 这是个看实力的世界,女性职业者既然普遍比男性职业者要弱一些,那就只能甘居人下,再说这也不见得就是件坏事——天塌下来了也是男人们先往上顶的。 “架人梯,把人往里面扔,结成小队突破进去!”黑血改变了策略。 她总不可能让法师们往藤林的范围内盲砸法术,藤林虽然没有封顶,从法师们从上方是可以攻击到内部的,但是藤林中的敌人却只有两个,大部分却都是自己人,法师们一个法术兜顶上砸下去,砸中自己人的几率几乎是十成十。 黑血的命令倒是挺明智,但是她手下的人也不见得就都是聪明人,她刚一下令搭人梯,就有那脑子不灵光的跑到了藤壁前面,准备贴着藤蔓搭人梯往上爬…… 有人接近,魔藤立刻就做出了反应。 不少脑子缺一块的家伙就这么被藤墙上面突然伸出来的藤蔓给卷住包成了茧子,虽然他们也都是高级职业者,不过同级职业者其实说是实力相当,但其实攻防还是不平均的,被合文郡的魔藤卷住了,根本就挣扎不出来,只能老老实实等死。 合文郡的魔藤可不是什么普通货色,这条魔藤虽然合文郡并没有花什么心思精心培育,不过它的“初食”可是一只亚龙种,而且还是亚龙种之中血统比较纯的睚眦,之后又在龙岛吸了好几年各种古树的树汁,龙岛上可不仅仅只有橡树。 在合文郡与李到达大洋彼岸之后,魔藤虽然基本上没再进食过什么东西,不过,它日常维持生机所需要的营养可都是从合文郡身上获得的,合文郡身体里的纳米机器人在他浸泡“自然之血”的时候,几乎把他的基因从头到尾都改良了一遍。 要不然,乃乃怎么会说他和李身上有纯正的龙血统,而且还有神性?合文郡后来倒是想通了乃乃所说的神性,可能是因为伊兰公国的先辈德鲁伊之中,可能会有人传承了神的血脉,而他们全部都在伊兰公国的“自然之血”中泡过澡! 之后,合文郡的魔藤还在冰宫里面偷偷摸摸地跟涅一起泡了一次“神液”。 而在那之后,合文郡还稀里糊涂地吞了一颗李从冰树上摘下来的奇异宝石,导致自己的身体和魔藤都产生了变异! 在断背山上找到飞行器的时候,合文郡还巧合地获得了一团人头大小的,经历过了七十多万年互相吞噬进化之后残留下来的纳米生物机器人,这些纳米生物机器人和他身体里原本就存在的那一部分纳米生物机器人还有所不同。 他身体里的纳米机器人虽然存活了百多万年的时间,不过却一直停留在宇宙太空之中,吸收的是太空能量,而且因为宿主存活,所以它们受到了宿主基因的限制,进化的程度是与宿主同步的。 而断背山吸收的那团纳米机器人,它们可都是在这颗星球上生存进化的,而且它们早在七十多万年前就可能都没有了宿主,进化根本不受限制…… 这些纳米机器人可不单单只会影响到合文郡本人,魔藤间接也会受到它们的影响。 合文郡觉得自己之所以没有因为误服时空橡实而死,多数都是因为身体里的纳米机器人。 后来他又再次作死尝试,肯定了自己确实能够直接服用时空橡实,从那以后,他就不再食用金橡实升级了,改为全部服用时空橡实,魔藤自然也会受到影响。 其实,从自然德鲁伊开始服用金橡实起,魔藤就会一点点地缓慢增加抗火耐性,不至于再一碰火就会被烧成灰,但是由于它们本身的植物特性,它们依旧是非常畏惧火焰的,哪怕自然德鲁伊晋升大德鲁伊,如果没有一些特殊的培养手段,魔藤依旧是不能有效地抵御火系技能的攻击。 不过这一点点累积的火焰抗性,对于合文郡的魔藤来说,也并非是雪中送炭,而是锦上添花。 0.01加在0上,也就只有0.01;0.01加在59.9上面,那可就及格了! 而0.01要是加在99.9上面,100和99.9看似相差不大,实则却不可同日而语! 合文郡的魔藤,现在已经趋近于世间完美了! 而且,它也并不是一条高阶魔藤,它与合文郡那需要自行成长没办法“催熟”的魔兽伙伴小精灵德鲁伊彼得潘不一样,它的阶段是与合文郡本人相当的! 合文郡现在已经是大德鲁伊了,因此,他的魔藤实际上已经相当于一只特殊的霸主阶魔兽了! 要想找一条比它更强的魔藤,那恐怕只有着眼于神才能找得到了。 被它卷住,想要挣脱,凭这些高级职业者们,是不太可能的,一旦被合文郡的魔藤缠绕身体,就其实相当于被判了死刑。 “你们是不是蠢,为什么要接近藤墙,离它远点,在外面搭人梯啊!大力一点的,直接把人往里面扔,不要乱扔,往一个固定的区域扔!” 黑血见手下根本没有理解自己的意思,赶紧大声呐喊,正确传达自己的意思。 喊话的同时,她也不忘斜着眼偷偷瞄特里维一眼,见到特里维的脸色也并没有变得更差,心里才算是稍微踏实了一点。 听到黑血的喊话,佣兵团的职业者们才醒悟过来到底应该要怎么样做,不过,还没等他们搭好人梯,踩着人头跃过藤墙,却见一条彩虹龙摇头摆尾地冲上了天空,而组成藤林的那些奇异的透明魔藤,也在同一时间犹如退潮一般,向着远方缩了回去,最终组成了一个透明的藤球。 第148章 坐井观天的伊兰人 李化身成龙,就代表他已经杀够了,不想再继续一个个杀着泄愤了,这是他跟合文郡约定好的事情。 李的心情是很愤懑,是很想要发泄,不过,杀上十几个其实就够了,而他已经杀了几十个,杀到最后,心头也有些厌了。 更何况他所杀的这些人,也并不一定参与过谋害老提莫。 不过,虽说黑血的佣兵们并不是杀害老提莫的凶手,但是取他们的性命,李也并没有任何心理负担,这些人本来就是要来杀他与合文郡的,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是因为想要赏金,还是因为服从上级的命令,这都不足以让李觉得杀他们会有心理负担。 这个世界的职业者心态就是这样,他们从成为学徒的第一天起,就整天被人灌输对敌人绝不可以心慈手软的理念,教习们成天都会不停提醒他们,在城市之外,一旦与人为敌,你不杀人,人就杀你,千万要硬起心肠,不能同情对方。 在珍惜别人的性命之前,先得珍惜自己的性命,这个世界的所有职业者都是先学会这个道理之后,才掌握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个特别的技能的。 他们与来自另一颗星球的合文郡形态完全不一样,若是换成是李在操控魔藤,而合文郡化身猫人在藤林中杀人的话,或许他杀上那么一两个之后可能就已经下不了手了。 甚至他杀第一个人都有可能下不了手。 合文郡到现在为止,还没试过真刀真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捅个人玩玩呢,他顶多就是真刀真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处理一下动物的尸体。 用魔法间接杀人,跟真刀真枪地直接杀人,感受是很不一样的。 所以,当李化龙腾空准备大开杀戒的时候,合文郡的反应却是把“丛林”的形态变了变,从一座占地极广的藤林,转换成了一个刚刚把他自己保护起来的藤球。 随后,藤球之外,一座魔法冰屋瞬间成形,并且冰屋的墙壁还在不断地增厚,合文郡不仅仅使用了“因纽特豪斯”将自己和魔藤球护了起来,而且还在不断地加固“因纽特豪斯”。 “因纽特豪斯”这个技能有些类似蓄力型的技能,自然德鲁伊们通过不断地输出魔力,可以增强冰墙的厚度以及强度。 合文郡并不仅仅是要抵挡敌人可能对他发起的攻击,他需要抵挡的,还有李即将要施展的龙语魔法…… 大多数范围技能,都是无法通过向队友施放魔法标记,令他们豁免技能伤害的,所以,使用范围技能的时候,职业者必须要小心谨慎,避免误伤自己的队友。 事实上,在战争之中,法师们选择施放魔法的时机,可都是得非常讲究的。 黑血一开始的时候觉得李就算能化身为彩虹龙,也能用人海战术堆死,除了她认为李化身之后的彩虹龙只相当于一条幼龙之外,她其实还同时觉得,李所化的彩虹龙只是一个“空架子”——他不会龙语,也不会龙语魔法! 事实上,可以化身为龙的变形德鲁伊之中,至少有一半是这种空架子。当然,这也不代表他们就不厉害了,龙族本身的天赋魔法他们依旧还是可以使用的,而且他们的龙躯和真正的龙也没有任何区别,都一样的强大! 但是,会龙语魔法和不会龙语魔法,确确实实有着天壤之别! 这也是为什么自然德鲁伊会一直稳稳地在职业排行榜上,骑在变形德鲁伊头顶上的一个原因,他们不仅仅多了一个大德鲁伊的力量,而且他们的龙族伙伴,都是会使用龙语魔法的! 因为人家都是真的龙! 当然,并不是只要是龙,就能使用全部的龙语魔法,而且威力还都一样大的。 这也是为什么彩虹龙在龙族也是最强序列的原因——彩虹龙可以使用大部分的龙语魔法,而且威力都能保证在较强的水平之上! 黑血敢跟特里维夸口人海战术能堆死李所化身的彩虹龙的最后一个原因,是因为她对于龙族,其实根本就没那么了解…… 说实话,伊兰公国虽然可能是世界上龙最多的国家,毕竟伊兰的领土范围有一半都是属于龙族的,而且伊兰的高层中不知道隐藏着多少能够化龙的变形德鲁伊,但是要论对龙族战斗力的了解,反而伊兰公国的职业者,恰恰才是最少的! 原因无他,因为这个国家的职业者能见识到龙族战斗的机会,完全就是零! 传言白龙城外山中的龙族之间会相互残杀,这其实并不是实情,实际上会互相残杀的只不过是亚龙种的族群,纯血龙之间互相关心爱护还来不及呢,又怎么可能会与同族为敌? 龙族的生育率一直都是很低的,如果不算它们的风流债的话…… 因为食物缺乏才会互相伤害?这纯粹是人类编出来的故事,龙族之所以选择跟伊兰公国要了一片靠海的地盘,就是为了保证食物的充裕! 而伊兰公国自建国以来,就没什么国家敢招惹,自然也不会与别的国家发生战争,就算要支援玛娜帝国与别的帝国开战,那战场也不可能会在伊兰境内。 伊兰公国的职业者,通常又不怎么离开自己的国家,和其他的公国不同,伊兰公国的上层对于子民可是“相当爱护”的,就算参与帝国战争,也都是先派高端战力出场的! 伊兰的人口确实也经不起战争的消耗…… 整个公国就只有九座城,而且还都不算是特别大的城市,城市之外也没有什么小镇之类的聚居地存在,伊兰的人口到底有多么少,可想而知,这都是伊兰公国宝贵的劳动力财富,怎么可能轻易地在战争中消耗? 所以,说老实话,伊兰的职业者们,稍微有点坐井观天,不知道天高地厚。 他们甚至连其他的霸主级魔兽到底有多么厉害都根本不清楚! 黑血也是伊兰公国土生土长的职业者中的一员,因此,她也跟其他的普通职业者一样,都是井底之蛙,以她的身份,还没有资格去感受了解龙族和伊兰境内其他的霸主魔兽的强大! 当李所化身的彩虹龙发出“嗯哼嗯哼”的低吟之时,黑血还在大声地呼喊着:“快,把你们最厉害的远程技能全都给我往那条龙身上甩!” 第149章 又拿我的歌来对付我? 彩虹龙是精通各系魔法的,就跟它们的隔代孙子万花大角一样!事实上,万花大角的力量基本上就都是从彩虹龙那里继承来的,它们的母系血统来自弱小的中阶魔兽大角鹿,唯一不属于彩虹龙血脉带给它们的能力,就只有它们的天赋本能“万灵药”。 而比起万花大角的魔法力量来,彩虹龙要强上不止一筹!毕竟万花大角也并不是龙,无法使用龙族秘传的龙语魔法。 合文郡之所以会让李学习万花大角变身,根本就不是看上了万花大角的实力,纯粹就是看中了“移动奶瓶”的特殊功效而已。 而且,万花大角除了能做“移动奶瓶”之外,还有些别的妙用。 当然,合文郡也并不是纯粹就不看好万花大角的实力,毕竟他也根本没有办法肯定李就一定能学得到彩虹龙变身,在他的计划里,李其实能学会变身为任何一种龙,都已经值得偷笑了。 他又不是先知,怎么可能料得到自己能用一百万金买到那么一根神奇的钓竿? 在李钓够足以提炼魔药主材料的亚龙种晶核之后,合文郡已经让李开始存另一种二代亚龙种的魔兽晶核了,在李晋升变形系的大德鲁伊之后,他就可以学习一门花了天价从马修手里购得的德鲁伊秘技——“七窍灵龙晶”。 这门秘技比禁术的价格还高,甚至超过了龙变身的技能卷轴的价格,为了面子,龙族可是跟人类签署过协议的,凡是和龙有关的东西,都必须按照同类商品的最高价格来卖,就算不附对应的魔药,龙变身的技能卷轴也是所有职业者的技能之中第二贵的! 是所有职业者的技能,并非变形德鲁伊的技能! 而第一贵的技能,就是“七窍灵龙晶”! 这门技能可以让变形德鲁伊只需要孕养一枚龙晶,便可以化身七种不同的龙! 这简直就是神才能掌握的技能! 龙与其他的魔兽可不一样,不同种类的龙,最终的天赋能力也是各不相同的,严格来说,龙族其实并非是一种魔兽,而是“一科”魔兽! 猫有猫科,狗有狗科,熊有熊科……而龙,有龙科。 可惜,虽然变形德鲁伊有“七窍灵龙晶”这样的逆天技能,他们在职业排行榜上依旧只能屈居老二,毕竟他们就算真的能变七种龙,但是每次也只能变其中的一种,从理论角度来分析,他们依旧打不过自然德鲁伊。 不过,其他的职业者之中,能勉强与化身为龙的变形德鲁伊抗衡的,也只有召唤师了! 其他的职业想要战胜一条龙,就跟黑血原本的想法一样,必须要靠人堆! 但是,靠人堆,其实也并不是黑血想象之中的那样,屠龙其实不仅仅要靠人头,还要靠装备! 如果不靠装备,想要单纯靠人头来堆死一条龙,倒也不是不可能,不过靠的绝对不可能是大量的战士! 战士们又不会飞…… 在屠龙战役之中,战士们的主要职责,是操控飞空艇,以及魔晶炮与屠龙弩这种威力巨大的战争器械。 而正面与巨龙交战的,一般都是会飞行魔兽变身技能的德鲁伊,以及召唤师与特定的神职者,法师都得靠边站! 他们的技能不见得都能攻击到处于高空之中的巨龙。 黑血佣兵团其实并不是常规意义的佣兵团,所以,和伊兰公国常见的佣兵团不一样,黑血的团员中数量最多的并不是伊兰数量最多的职业者德鲁伊,而是刺客。 黑血有些想当然地认为,龙族使用魔法的攻击距离,跟刺客也差不多,所以,只要上千号人一起攻击,一条只有高阶水准的幼龙,也肯定是吃不消的…… 可惜,事态与她的预料,却完全不同。 在黑血下令之后,无数的半月斩夹杂着各种各样的技能就朝着天空中的彩虹龙电射而上,不过却根本没能够攻击到李,远程技能再怎么“远程”,其实大多也都是有个极限的,而这个极限,往往也就是以百米作为单位的。 以千米做单位的远程技能其实也不能算少,不过,这样的技能大部分都是需要花比较长的时间准备的,并没有办法信手拈来,而且很多覆盖的范围极广,极易误伤己方成员。 在第一波攻击无果之后,黑血佣兵团的游吟诗人们最先反应了过来,没等黑血再次下令,就已经开始施展各自掌握的、能够增强队友攻击距离的增益魔法了,这次大多数的成员吟唱的内容倒是出奇的一致,都是一首名为《追梦千万里》的歌曲。 “……千万里的路途又有何惧,山长水远路迢迢,一步一步量过去……” “大合唱”刚一开始,合文郡就忍不住一声“你妹”脱口而出。 不要脸啊,跟老子开打的时候又唱老子写的,啊不,抄的歌! 只是骂归骂,合文郡自己对此也毫无办法,他当年“年纪又小”,身体又弱得不像话,唯一能想到的轻松赚钱的方法,就只有文化搬运这一条途径而已。 当年他就料想到了自己的做法总有一天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不过,他也总不可能让自己饿死在街头,更不可能因为这个原因,放弃让自己变强的机会。 反正他自己也留了一手,不,是很多很多手,他脑子里那些经典,一首都没有往外抛…… 虽然那些经典的东西,不见得就能成为更厉害的增益技能,不过合文郡哪管得了那么多,他又不可能找个人一首一首歌曲来试。 至于未来,他更是不会理会,世间之事向来都是一样的剧情,车到山前必有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只要他将来能变得足够强,提前资敌又算得了什么? 做人总是要有几分雄心壮志才好。 第150章 典伊降临 在游吟诗人夹着一些不和谐音的合唱声中,黑血佣兵团的团员们第二波远程攻击也出手了,这次的攻击由于加持了增益,而且佣兵团的团员们出手前也都过了脑子,半月斩都是蓄力之后再发出的,所以攻击的距离比上次远了将近一倍! 但是,依旧也没技能打到李的身上。 李又不是不能动? 他不会往上飞吗? 龙语魔法又没什么“规定动作”,只要吟唱不断就可以了,否则彩虹龙跟它们的后代万花大角有什么区别,悬浮在空中的固定炮台不也一样是固定炮台? 合文郡隔着两层防护看着这些佣兵们的行动都觉得有点好笑,放着他这个站在地上的活靶子不打,非要先去攻击那个打不到的敌人? 虽然他心里也很清楚,攻击他其实跟攻击李结果也差不多,李是块啃不到的骨头,而他是块啃不动的骨头。 他嘲笑的并不是敌人们的能力,他嘲笑的是敌人们的逻辑。 两次攻击空中的彩虹龙无果之后,终于有人反应过来,朝着合文郡还在不断加固的冰屋子施放了技能。 不过,现在才攻击合文郡的冰屋子,还能有什么用?它都已经快要不能被称为冰屋子了,完全就是一座小小的冰山! 甚至冰山之中的合文郡,都已经把藤球解散了,反正他再想把自己用藤球包裹起来,也就是一个瞬间的事儿罢了。 再说,别人不知道他的底细,他自己还能不清楚?就算是一名和他同级别的职业者,想要攻破他不断加固过的“因纽特豪斯”,也要花费不少时间才行。 而外面的这些人,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 李的吟唱已经接近了尾声,在骑着合文郡的肩膀的潘羡慕的小眼神中,空中的彩虹龙身体周围开始有黑色的云朵汇聚,白色的雪花已经开始从云朵之中零零散散地飘落下来了。 潘从李那里获得了一滴彩虹龙的精血之后,它也可以化身一条迷你的彩虹龙,不过潘的等级放在那,它化身的彩虹龙不仅身形小得令人捧腹,而且还没办法发挥彩虹龙本身的能力。 一条中阶的彩虹龙,极有可能在这个世界上第一次出现…… 和李不同,由于小精灵本身的天赋,潘刚刚学会彩虹龙化身,就掌握了龙语,以及龙语魔法的传承,李的龙语和龙语魔法还都是跟潘学习的,合文郡不得已一直夹在中间做翻译,毕竟李根本听不懂潘的“咿咿呀呀”到底是什么意思。 但是老师的级别实在是太低了…… 潘虽然知道龙语魔法的咒语,却根本也没有那个力量使用这些咒语。 所以,它现在只能羡慕地仰望自己的弟子即将大开杀戒,偶尔发出“呀”的一声感伤自己的无能。 捣蛋鬼现在很想加入进去的! 两条龙一起使用龙语魔法,效果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它好想和弟子一起捣蛋啊…… 捣个大蛋! 空中的雪花越来越多,缓缓地朝着地面飘落,但还没等雪花落到头顶,乌云之中却开始飞出了密密麻麻的冰锥! 这个世界虽然科技不发达,但并不代表基础的自然规则会与科技世界也有区别,从高空中下落的重物同样会受到重力的影响,速度不断增强,而在速度不断增强的同时,它们所裹挟的动能也会越来越大! 这个世界的人们不懂“重力加速度”与“力学物理”,不过他们同样明白越重的东西从越高的空中掉下来造成的伤害会越大。 所以,李才会攀升到那个谁都打不到他的高度上去,释放这个龙语魔法。 龙语魔法其实都没有名字,龙的智慧与人类其实根本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的大脑更加发达,而且它们的语言其实也并非是简单的发音,而是一种“形象语”,简单地来说就是在用发音作为媒介直接传输画面。 当然,按照人类的习惯,肯定会给所有的东西都取个名字。 李现在使用的这个龙语魔法,只是一个比较低级的法术,名字叫做“典伊降临”。 典伊是冰雪一系的某位神明的名字,全称叫做“冰刺之典伊”。 实际上,“典伊降临”其实是人类模仿李现在使用的龙语魔法创造出来的法术的名字,这个法术专精冰系的法师们会,典伊的牧师们也会,甚至自然德鲁伊也能学习,不过,同一个名字,不同职业者使出来的效果其实也是不一样的。 而人类模仿创造出来的法术,比起龙使用的“典伊降临”来,效果差的也不是一星半点,无论是冰刺的数量、冰刺覆盖的范围、发射冰刺的高度,人类使用的魔法都远远落后于龙语魔法。 但这并不代表人族的“典伊降临”,威力就会不够强劲。 事实上,就让合文郡来施展“典伊降临”,一次性干掉个千把人也不是什么问题,不过需要这些人站得稍微密集一些才行。 而李现在虽然只有高级的水准,所化身的彩虹龙也只是未成年的幼龙,但是他施展的“典伊降临”,覆盖的范围,可比一个千人方阵所占的面积大得多了! 这也是为什么合文郡也必须提前做好防护准备的原因,李一旦施展龙语魔法,势必也会把他裹在攻击范围之内。 在此之前,李不止一次地询问合文郡到底对抵抗他的龙语魔法有几分把握,他本来是想使用普通的魔法技能的,不过合文郡却建议他直接使用龙语魔法。 “我会提前使用因纽特豪斯做准备的。”合文郡当时是这么说的。 他当时所说的“提前”,指的是在与特里维的人马开战的那个时候,而不是他撤销“丛林”的那个时候。 “只要我不会立刻死亡,就算受点伤,治疗自己对于我来说本就是小菜一碟吗?” “你也就学了几个冰系的魔法而已,别忘了,冰系的魔法对于我来说没什么大用的,我可是会解除冻结的,冰还没砸到我,我就已经能让它化成水汽消散了!” “我现在等级比你高的啊,别忘了你只能吃橡实升级,我还有魔藤反哺!” 合文郡为了打消李的顾虑浪费了不少口水,就只差跟李坦白他已经是一名大德鲁伊了。 密密麻麻的冰锥终于击到了地面上,瞬间就让黑血佣兵团的游吟诗人们全都闭上了嘴! 游吟诗人一直排在职业排行榜的最末位,其实并不完全因为他们的技能都是偏向辅助性质的,而是因为他们太容易被干掉…… 他们没有大众化的防御技能,如果想要学习防御型法术的话,他们只有费尽心思去学习秘技才行,但是秘技之所以会带个“秘”字,就代表着这些技能根本就不是那么容易学到的,就算是垄断了职业者技能的三大公会,也不见得搜罗全了这世界上所有的秘技。 而且,三大公会实际上并不是只有三家公会而已,而是这个世界所有的战士公会、法师公会和德鲁伊公会的统称。 有些秘技,只有某些帝国的总会才有收藏,甚至总会都没有,只有某个历史悠久的分会才有传承,更有些秘技,根本就不在三大公会的掌控之中,而是由某个神教一代代传承的,毕竟秘技一大半都跟神有关系。 比游吟诗人们坚持得久一些的,是战士们,战士的通用技能“卖塞尔夫附魔术”本就是攻防一体,而他们也都多多少少学过些别的防御技能。 战士们也都被从天而降的冰锥刺穿了身体,成片倒下之后,依旧屹立着的,就只剩下几个法师了。 不得不说,法师其实才是更擅长防御的职业。 只是,高级法师想要完全抵御一门龙语魔法,也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说实话,一记龙语魔法对付黑血佣兵团的人,实在是有些大材小用了,地上都已经没有站着的人了,天上还在继续噼里啪啦地掉冰锥,合文郡足足等了将近五分钟,天上的乌云才开始逐渐散去! 这时候还活着的人,就只剩下他,以及特里维和黑血了。 这并没有出乎他的意料。 第151章 你可以去陪你的儿子了 鼠尾草特里维家族有一件代代传承的宝物。 这是一件神器,名叫“要命不要钱”。 有时候,家族的名气太大,传承太过悠久也不都是什么好事,存在的时间长了,有什么老底都会被人翻个干净的。 “要命不要钱”是个小小的金属扑满,扁扁的一个小圆盒,大概只有三枚金币那么高,比一枚金币稍微大一些。 这件神器的效用,是每天有一次机会,可以制造一个大概能容纳三个人的无敌空间! 空间能够存在多长的时间,要看在两次使用这件神器的间隔之中,主人往里面存过多少钱! 如果根本没有往里面存过钱的话,那么这个无敌空间存在的时间,就只有无限接近于零秒的一个刹那。 而每往里面存过一枚金币,可以让这个无敌的空间持续的时间增加一秒。 但是想要增加无敌空间的持续时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这个扑满小得可怜,里面最多只能存两枚金币,而每天只会有一枚金币消失,实际上,这也就是相当于每天只能往里面存一枚金币而已。 持续不断地往这个小扑满里面存金币,无敌空间存在的时间每天就能增加一秒,一年下来,就能够增加六分钟,十年下来,就能够增加六十分钟! 听起来好像挺完美…… 但实际上,这件神器有个缺陷,每使用一次,无论以前已经积累了多久,无敌空间存在的时间都会清零,必须从头开始计算累积。 特里维上次使用这件神器,是在六年前的一天。 他屁股下面坐着的那把鼠尾草家族的族长宝座,可并不是那么安稳的。 甚至,有的人为了不让特里维家族的这件神器积累太长时间的无敌空间,隔上个几年,就会找人刺杀一次特里维,目的也根本不是弄死他,就为了让“要命不要钱”的无敌空间重置清零。 反正特里维也是个白丁,刺杀他其实并不是什么特别难的事情…… 不过,六年多下来,特里维这件神器累积的时间,也已经达到了惊人的半小时! 半小时的无敌时间,足够支撑一场战斗了。 知己知彼不见得就真的能百战百胜,但是对敌之前,搜集越多的敌方信息,对自己才会越发有利,这个道理就算李不清楚,但是合文郡肯定是知道的。 他的母星自从有人类出现,人们就已经开始研究怎么互相斗争了。 而且,这些东西在他参加生存特训的时候,还是重点学习内容——他们的教官认为,要是找到一颗适宜居住的星球的话,他们迟早是要跟土着开战的。 还没逃离母星呢,教官们就已经开始教他们该如何侵略别人的家园了。 之所以让李直接使用龙语魔法,就是因为合文郡已经提前了解清楚了特里维的底细,知道他不会因为李使用超大型的范围魔法而丧命,所以一记龙语魔法干脆利落地清理掉特里维的手下,可以省下不少功夫。 合文郡并没有用“解除冻结”融化自己建造出来的巨大而坚固的“因纽特豪斯”,而是采用了更快的方法——一记“冰爆术”,他爆破的也并不仅仅是笼罩了自己的冰屋子,还有地面上堆满的冰锥。 “典伊降临”持续的时间不长,但也不短,从天而降的冰锥数量可是不少的,这些都是魔法凝聚的冰,没那么快融化的,堆积在一起的冰锥都已经快要超出合文郡腰部的高度了。 反正特里维有神器护体,合文郡也不怕“冰爆术”会取了他的命,如果使用“解除冻结”的话,他没办法保证这些冰都能快速气化,如果只是化成水,对他而言也是不小的麻烦。 使用“解除冻结”,融化的肯定是最内圈的冰,水被外围的冰锥堵着没地方宣泄,只会积成个浅浅的小湖,到时候他就只能淌着齐腰的水走路了。 还有两个人要处理呢,他总不可能在特里维面前游泳吧…… 合文郡走到特里维的面前时,特里维的脸色已经苍白到了极点,而李早已经从空中降了下来,重新化作了贝斯特猫人的形态——黑血也还活着,保持人形的话,对他来说还是有危险的。 变形德鲁伊的人类形态几乎跟普通人没什么差别。 “你还是杀不了我!”特里维深呼吸了几次,强自镇定下来,率先开口:“我有神器护身,我现在是无敌的!” “鼠尾草家族的神器又不是什么秘密,花点钱打听一下也就知道底细了,要命不要钱,从表面上看倒真是件不错的东西,但是实际上,它的效用也并不怎么样,你上次使用是在六年前吧,半小时后,你的无敌状态就解除了,现在这个情形,你又能逃到哪里去?”合文郡面无表情地看着特里维。 “你似乎忘记了还有一个我!”黑血似乎还挺冷静。 “多一个你又有什么区别?不过是多一条困在笼子里等死的狗罢了。”合文郡轻蔑一笑,“等这个无敌空间消失了,难不成你还有办法带着特里维逃出我们的掌控?我们只要稍微耐心一点等着就行了,而且这段时间,我还正好可以清理一下战场。” 德鲁伊必须要遵循的法则之一,就是在野外发现尸体的时候,必须要进行清理,不管尸体究竟是谁留下的。 刚刚李可是弄出了上千具尸体出来! 所以,合文郡也懒得用常规的方式清理了,他的裤脚处已经蔓延出去了无数的藤蔓,这些藤蔓轻松地就钻进了周围堆积得很高的冰块之中。 冰锥与冰锥之间还是有缝隙的,而且合文郡还可以通过魔藤施展“解除冻结”,所以这些冰块并不会妨碍魔藤的行动。 虽然尸体很多,但是合文郡也只能来个眼不见为干净,这要是不让魔藤清理,等着冰块融化了一具一具尸体收拾,他得干到什么时候? 李向来是不用多指望的。 “你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只要你们放我走就行!”特里维还抱着一丝希望,想要跟合文郡讲讲条件。 “如果你没有下令杀提莫的话,你现在的请求,说不定我们还是会答应的,毕竟你确实是死了个儿子,而且你儿子也确实不是我们杀的,顶多也就是这些为你效力的人白死了而已,不过他们也算是死得其所,谁叫他们为了钱给你卖命呢?” “你的逻辑也不能算错,其实仔细想想,换做我是你的话,恐怕也会认为你的儿子是我们两个杀的,所以,你向我们两个寻仇,倒其实也合情合理,话说不明白,就只能你死我活,这个道理,成为职业者的那一天,我就已经懂了。” “不光是我,所有的职业者其实也都懂得这个道理。” “可是所有的职业者也都懂另外一个道理,仇恨不涉及无辜的人,提莫是李的教父,可并不是他的父亲!” “就算提莫是李的父亲,按照职业者的规矩,他也不应该是你报复的对象。” “我不是职业者!”特里维飞快地插了一句话给自己辩解。 “那你更应该遵守律法,伊兰公国和玛娜帝国的律法,可没有子债父偿这一条!”合文郡语气更冷了一些:“职业者在城内尚且要遵守律法,何况你还是个普通人!” “而且,你们杀提莫的方法,也太过下作了一些,为了严明法纪,以儆效尤,变形德鲁伊在城内吃活人,按照伊兰公国的律法,可是要被活剐的。” “不是我下令这么害死他的,都是她,都是她的主意!”特里维突然指着身边的黑血大叫。 “你如果不下令,她会去想这么歹毒邪恶的办法?”合文郡先是轻蔑地驳斥了特里维的辩解,又把脸转向了黑血: “至于你,女人,你的天性也太恶毒了一些,特里维下令让你杀掉提莫,你多的是其他办法骗他出城,可是你偏偏要用这么一招借刀杀人,由此可见,你的心里流的确实是跟你的代号一样的肮脏的黑血!” “提莫的遭遇,等一下,李会让你完完整整地感受一次的,顺便再附送你一个礼物,你不是耍手段诬陷提莫在城内吃活人吗?而且还让我的老师奥利弗脸上掉了一块肉,那等一下,你就自己体会一下变形德鲁伊是怎么活吃的!为了让你完完整整地体验到提莫和我老师的感受,我还专门花了点钱,去给你买了一剂上等的延命药,你相比对它的效果也不陌生。” 合文郡的话让黑血瞬间花容失色,面容惊恐扭曲了起来。 “至于你,特里维大人,算是为了安慰你的丧子之痛吧,我们等下会让你死得痛快一些,你可以去陪你的儿子了,你应该很想他吧?” 第152章 豪爽爱心人士萨兰雅 黑血最后还是没有体验到与提莫同样的死亡过程,对此,李表示稍微有那么一点点遗憾。 其实这个女人要是挺到“要命不要钱”的无敌空间消失,说实话,合文郡可还真不知道该不该兑现自己的“承诺”。 要是真的让李在她眼皮子下面把她一点点地活剐吃了,合文郡觉得李的心态受到的影响可能会更大,做过这种事之后他和希斯莱杰敢不敢跟李睡同一个房间,估计都得好好思量一下。 没等无敌空间消失,黑血就自杀了,用的是合文郡一直好奇的方式——自刎! 他以前在母星的电视里面,看自刎看得多了,其实一直很纳闷这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人能狠心到拿剑去抹自己的脖子…… 自刎可比割腕要割得深得多才能死人,也就是影视剧里面为了看起来惨烈一些才会用很多这种桥段,实际上古代的人就算要寻死,恐怕也没什么勇气在自己的脖子上割个两厘米深的大口子…… 人类对待自己,总是没有对待别人那么狠心的。 确实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对自己都够狠,怪不得对别人更狠! 这是合文郡对黑血的最后的评价,这死女人临死还不忘吓唬他,那脖子里喷出来的血差点让他这个已经见惯了死亡的人当场给吐了! 特里维就没有黑血那么有勇气了,大老爷最后被李来了个痛快。 也已经够了,毕竟他受死之前,还在那个无敌空间里面看着黑血抹了脖子之后倒在地上抽抽了十几分钟。 特里维身上除了“要命不要钱”之外,就只有一个装了一百多万金币兑换券,以及几枚金币的钱袋了,他并不是职业者,用不了空间装备,其他的魔法装备对他也没有任何作用。 反而是黑血的脖子上,用绳子挂着一枚空间指环。 这枚指环圈数有点大,不适合女人的手指,应该是黑血佣兵团代代首领传承下来的。 黑血佣兵团有点货其实也挺正常,毕竟他们并非是正常的佣兵团,而是鼠尾草家族在崛起的时候就已经组建好的外围组织。 不过,这枚空间戒指里面也并没有什么好东西,尽是些普通的装备,还有大量的金币。 不是兑换券,是金币。 所以,总额加起来还没特里维身上的小钱袋里面装得多。 至于其他人身上有什么好东西,合文郡就不知道了,因为魔藤啥也没给他剩,直接连武器防具都一起吞噬掉了。 清理完一切之后,合文郡和李并没有再回白龙城,而是直接飞回了灰喀,这次因为只有他们两个人,所以合文郡是骑在彩虹龙的背上飞行的。 一次让他非常后悔的飞行体验! 什么龙骑士什么的都是骗人的,最起码有鳞龙是肯定不适合骑的,彩虹龙这样的有鳞蛇龙肯定是最不适合骑的!不仅鳞片硌得屁股生疼,而且飞的时候总是扭来扭去地弄得人心惊胆战。 还不如照原来那个样子编个藤球让李抓在爪子里面…… 回到灰喀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了,不过伊兰公国并没有像海对岸的格兰蒂亚那样一旦入夜就不放人入城的规矩,伊兰的城市之外可都是危机四伏的,普通人没什么事都不会出城,而职业者每日外出狩猎,也不会走得太远。 反正就算在城市周围晃一晃,也会有大量的魔兽活动。 身为公主,萨兰雅是肯定不会亏待自己的,她下榻的旅馆很容易找,灰喀城最大最豪华的那一间便是。 而且,合文郡为了安抚她,同时也为了让她安心照顾希斯莱杰,还答应了这段时间她在灰喀城的一切花销都由自己来负担。 临走的时候,合文郡就已经给萨兰雅塞了一张面额十万的金币兑换券了。 本来塞张一百的都已经绰绰有余了,不过考虑到萨兰雅的身份,合文郡觉得给她塞一百金的兑换券,好像有点太羞辱她了。 而且好像自己也很丢脸…… 要是没在萨兰雅的眼皮子下面在龙岛上刮地皮的话,合文郡倒也不怕丢脸,不过现在萨兰雅可是明知道他口袋里装着多少钱。 当初人家公主殿下可是大度地拒绝了合文郡见面分一半的提议呢! 几日不见,萨兰雅的形象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她原本长长的头发被剪成了一个短分头,看起来跟个男孩子差不多,而且还乱糟糟的,像个鸡窝一样。 “你怎么把头发剪了?”刚一敲开旅馆房间的门,合文郡惊讶地问道。 “还不都是因为你儿子,闲得没事总是揪我的头发!”萨兰雅气哼哼地直接把希斯莱杰塞到了合文郡的怀里。 “你把头发盘起来不就行了,你就算剪短了他也一样会揪啊。” “我不会盘!” “你可是假装了好几年侍女哎!不会盘头发?” “萨兰雅的头发又不用我盘,你以为侍女就是要服侍人的吗?她原本的身份也不低的,好歹是个侯爵家的庶女,她进宫本来是给我当玩伴的,就算我们没有互换身份,她也不用伺候我洗脸梳头,最多是叫一下我起床而已。” 萨兰雅坐回了梳妆台前,对着镜子狠狠地用梳子扯着自己的头发。 “给你留的钱够花吗?”合文郡没话找话。 “花完了。”萨兰雅开始往自己的脸上涂东西。 “花完了?” “嗯,伊兰公国这边山珍海味不少啊,还有各种珍奇的水果,很多就算在皇宫里都是吃不到的。” “那也花不了那么多吧,你只有一个人吃而已。” “不是一个人啊,奥利弗带着我去了李以前的孤儿院,那里有很多小孩子陪着希斯莱杰玩,孤儿院的那些妈妈们还会帮我照顾他,然后我就请孤儿院的人吃饭咯。” “整间孤儿院?你请他们去吃山珍?” 合文郡可是知道李以前生活的孤儿院里面到底有多少孩子和妈妈的…… 怪不得才几天,萨兰雅就能用完十万金币。 还好没在白龙城拖得太久,要是晚些回来,萨兰雅怕不是能干掉百万金币? 第153章 再离灰喀 合文郡他们又在灰喀城住了一段日子,这里毕竟是李的故乡,而且他也还没有想好接下来要去什么地方。 就算是曾经答应了萨兰雅,甚至要带她去神秘的东方大陆走一走,但是合文郡也必须得先规划出一个路线来才会考虑动身。 谋定而后动,这是他的一贯原则。 在灰喀城逗留的这段日子很平静,鼠尾草家族的族长失踪的事情并没有在白龙城发酵,也就更不会影响到灰喀城了,特里维的突然失踪(实际上大多数人都认为他是已经死亡了),以及黑血佣兵团突然分崩离析,让鼠尾草家族内部乱成了一团。 儿子太多的时候,爹妈意外惨死,孩子们往往都不是先想着报仇雪恨,而是如何才能独揽大权,把整个家族掌控在自己的手中,特里维的儿子们也不例外,他离开白龙城的时候可是信心满满,自然不会给家里留下什么“万一自己遭遇不测”之类的遗言。 在他们那种人的心里,所谓的至死方休,“死”指的都是其他人。 这也让合文郡能稍微安心一些,有过提莫的事情之后,他总是有些担心奥利弗。 奥利弗的性格与提莫相差不多,都是喜欢安安稳稳在城里生活,并不追求变得很强大,否则他们也不会选择一升到中级就回到故乡来做公会教习,要不是因为没有父母,他们很可能会只想做个普通人。 孤儿的出路,基本上就只有成为一名职业者。 而孤儿们又大多数与合文郡一样,很难相信世界上有神存着,即便他们相信有神的存着,但是基于自己的遭遇,也很难虔诚地信仰某位神明,所以,他们大多数都只能就职成为德鲁伊。 当然,也有一些孤儿,是战士公会或者法师公会、或是其他组织早早就选定的天赋异禀的孩子,自然有人会从小培养他们的信仰。 这么多年过去了,合文郡都已经成为了一名自然系的大德鲁伊,但他的老师奥利弗,却依旧还只是中级。 靠着公会每个月发放的补贴,想要升级,是很难的。 而不出城,又怎么可能有奇遇? 不过,奥利弗是很知足的,他对自己的境遇很满意。 他未来也会继续留在灰喀城,给德鲁伊学徒们做教习。 合文郡离开灰喀的时候给奥利弗留下了足够他突破到大德鲁伊的银橡实与金橡实,他专门用“卡沃”的进阶法术“卡沃艾沃瑞”把这些橡实一颗颗都用树叶包裹了起来,然后装在了专门购买的一个很大的榉木叩箱里面,并且在叩箱上也施展了“卡沃”以保证橡实的魔力不会消散。 奥利弗觉得合文郡送他的东西实在是太过贵重了,本来是坚决不要的,不过合文郡也非常坚持,奥利弗最后也只能无奈地收下了。 他其实还是有些不太明白合文郡那句“我的老师只剩下你一个了,不对你好还能对谁好”到底是什么意思,最后误会成了合文郡把提莫也当成了自己的老师,而且对提莫感到愧疚,才会送自己这么贵重的礼物。这其实也难怪,合文郡在这个世界,确实只有他一个老师而已。 实际上合文郡所谓的“老师只剩下一个”,是因为他想起了自己母星的那些老师们,不仅仅包括他幼儿园和小学的老师,还有教他琴棋书画的那些课外辅导,生存训练营的那些教官,以及他的父母和爷爷奶奶。 父母长辈同样也是孩子们的老师,实际上他们本就是是孩子们最早接触到的老师,也是陪着孩子们时间最久的老师,直到自己死亡之前,他们都不忘记教导自己的孩子。 当然,不见得就都是教好的。 合文郡虽然从小到大都因为老师们总是自己定了规矩自己却不遵守而挺讨厌他们的,不过这也不代表他就从来都不会感谢他们,怀念他们! 而他的这些感谢与怀念,现在只有奥利弗一个人来承受了。 除了给奥利弗留下了一大堆的橡实之外,合文郡还给李长大的孤儿院留下了一张一百万金的兑换券。 孤儿院的妈妈们对李一直都是疼爱有加的,虽然这跟李长得特别好看也有一定的关系,而且李从小就一直相当懂事。 合文郡确实也想不明白妈妈们争相夸赞的那个勤快孩子到底是怎么变成现在这么懒的,反正自从他认识李的第一天起,李跟勤快这个词就完全沾不上边。 不过他现在必须得勤快了,不勤快也不行,两大一小等着他带飞呢…… 出了伊兰国境之后,李就不能继续化身彩虹龙抓着藤球飞行了,他现在只是“一条幼龙”,一直在高空中飞行会惹麻烦上身的,伊兰公国之外的霸主魔兽们可没跟人类签订过互不侵犯的协议,而且它们不见得就都会买龙族的账。 伊兰公国的强大,是因为伊兰公国的德鲁伊们能和龙族关系好,而且确实有实力轻松按着公国境内的那些霸主魔兽在地上揍,所以霸主魔兽们才不得不屈服,并且成为伊兰公国的助力。 但是其他的国家,可就没办法效仿伊兰公国的做法了。 他们也不见得就真的干不过自己国家境内生活的霸主魔兽,不过付出的代价却会很大,跟伊兰公国完全不同。 而且,他们威胁霸主魔兽的方式也只有生死,没有那么多强大的顶尖自然德鲁伊,也没有办法以失去自由来恐吓霸主魔兽们屈服。 而霸主魔兽都是“野性派”,用生死来威胁它们,根本没什么用! 那就把它们都干掉? 这是不可能的,且不说干掉它们要付出多大的代价,自然界如果没有了霸主魔兽们的镇压,是会乱套的! 人类职业者就算成长到极限,也是不会产生如同霸主们一样的天然威压的。 在自然界的生物中,人类其实和普通动物们一样,天生就不会因为魔力外溢而产生对外界的威压,也天生就没有办法感受到霸主们的威压。 甚至人类连普通动物那种对于危险的警觉都不存在。 这或许就是智慧的代价。 第154章 合文郡的打算 伊兰公国的邻国有很多,因为伊兰是在这片大陆上最大的“魔兽森林”之中建国的,所以她的领土面积比一般的公国大了好几倍。 不过伊兰的人口,却要比其他的公国少得多! 凡尔赛公国与伊兰交界之处,有许多很是繁华的大镇子,而镇子里人,都是来自四面八方,他们之中有来收购物资的商人,有不远万里而来,即将前往伊兰参加晋级考核的德鲁伊学徒们,更多的却是每天前往伊兰方边境里狩猎魔兽的职业者。 伊兰的边境线上,这样的职业者有很多,实际上,伊兰公国的边境线,原本就是魔兽森林真正的边缘地带,再加上伊兰公国与魔兽森林中的霸主们签署的协议,在魔兽森林的边缘活动,危险性又小,收获又会很丰富。 对于以狩猎为业的职业者们,伊兰公国的边境地区,就如同是圣地一样。 当然,也不是所有以狩猎为生的职业者都会往这片区域汇聚。 伊兰公国的边境区域,确实是一条“靓丽的风景线”,国与国的边境地区是很少会这么繁荣的。 从伊兰方的边境一路步行到绿意镇的路上,合文郡他们一行人又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两男一女的职业者组合本就少见,而他们还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而更怪异的,是这孩子的发色跟三个大人没一个相似,一看就知道不是他们生的! 而且希斯莱杰对李与合文郡的称呼更是能惊到人大跌眼球! 爸爸,小爸爸? 懂的瞬间秒懂这两个男人什么关系。 合文郡要是知道这些路人心里在想什么,肯定是要叫屈的——不过就是搭档而已,根本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而希斯莱杰管萨兰雅的称呼更绝,小屁孩管公主殿下叫老婆! 合文郡和李刚回灰喀的时候也一样惊呆了,以前希斯莱杰一直是管萨兰雅叫姐姐的。 “我就逗了他一回,说等你长大姐姐给你做老婆好不好,结果就这样了。”萨兰雅也是十分无奈,她也只能怪自己嘴贱,闲的没事干了拿这个逗希斯莱杰。 她的年纪都能给希斯莱杰当妈了! 萨兰雅其实年纪并不大,现在才二十六,她几年前跟着合文郡离开格兰蒂亚皇宫的时候才二十出头。 年纪轻轻便是彩虹女神座下的高级圣骑士,不仅仅是因为她天赋过人,在她十六岁那年,彩虹女神还祝福过刚刚突破到中级的她。 否则,她就算天赋再好,也没办法在四年这么短的时间内成为一名高级骑士。 当然,彩虹女神祝福她的时候并没有“下凡”。 不过,萨兰雅虽然年纪轻轻就突破到了高级,但是她觉得自己突破大骑士却遥遥无期。 神职人员的突破,并不仅仅要看自身的天赋与努力,还要看是否能够获得神的“恩宠”,简单地来说就是最后一关并不是由自己掌控的,而是被神控制在手中的。 而想要获得神的“恩宠”突破最后一关,神职人员并不仅仅是需要勤奋修炼和虔诚祈祷,还需要为神做出一些贡献才行。 萨兰雅的目标是游山玩水,见识世界,为神做贡献这种事情,她暂时是不会去考虑的,如她话哉,等她领略完这个世界之后,她还要考虑一下是不是要继续做一名圣骑士。 是的,所有的职业者之中,只有神职人员是可以“自废武功”重新成为一名普通人,然后还可以选择一个新的职业,不过到那个时候可能年纪就太大了,重新修炼也不会有什么过人的成就。 合文郡还挺惊讶萨兰雅敢这么直白地把这话说出口,不过萨兰雅却满不在乎:“神哪有什么能力时刻监测信徒的思想啊,这都是有人瞎编出来的,要检测信仰是否坚定,神教必须要借助某种特殊的道具才行。” 在绿意镇上找了间旅馆住下来之后,合文郡就把希斯莱杰交给了李照顾,自己一个人出了门,这次没有涅在身边,打听消息这种事情,他就只能亲力亲为了,其他两个人也根本靠不住。 萨兰雅虽然还跟着涅去打听过几次消息,美其名曰是跟着学习,不过私底下涅给合文郡的反馈,是这位姑娘帮倒忙的时候居多…… 而李?那家伙就只有看孩子的时候会勤快起来。 合文郡觉得他天性可能就是喜欢做保姆,孤儿院的妈妈们夸奖他勤快的时候举的例子,似乎也都是些跟带小孩有关的。 合文郡在灰喀城的时候也曾经打听过外面的消息,不过伊兰公国与外界国家的联系一直都不多,无论是职业者还是普通百姓,都对外界的消息不甚了解,要是想去打听国外的情况,那就只能去找那些高层的人士了。 他们几个哪认识什么高层的人士,合文郡认识的人里面,消息最灵通的,就是灰喀的那些游吟诗人,不过,游吟诗人其实只对神迹传说、伟人事迹这些东西感兴趣,想打听什么风土人情、古代遗迹、国力分布这些东西,找他们根本没用。 想打听消息,最合适的对象,是盗贼。 盗贼才是职业者之中的情报头子,排在他们后面的,其实也不是游吟诗人,而是牧师。 艺术家们八卦的方向跟其他人不太一样的。 而在普通人之中,消息最灵通的,自然是酒馆里面的服务员。 和涅不一样,合文郡打听消息的方法,不是拉关系套近乎,而是金钱攻势。 一枚金币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已经是一笔天大的横财了,为了一枚金币,酒馆的服务员别说是消息了,连他自己都能卖,无非不过就是会疼一些罢了。 丢了一枚金币的进账,那不更是肉疼? 合文郡这次出行,其实是已经有了打算的,自从在断背山发现过来自同胞的信息之后,他就明白了一件事——并不是母星同胞没有降落在这个星球上面,而是他比人家晚到了几十万年的光阴。 所以,他现在想要追寻一下那些早他几十万年降落的同胞们的足迹,了解一下他们在这颗星球上曾经做过些什么,说不定还能解开一直困扰着他的谜题。 为什么他会在太空里多滞留了几十万年才被投放? 是卡了吗? 第155章 换个赶路的方式 几十万年之前的事情,现在已经基本上没有什么记载了,断背山上面的那座金字塔的历史也并不是代代传承下来的,而是后来挖掘遗迹的“专家”们写进书籍之中的,否则,金字塔这个名字也不会被改成“奇乌丝高塔”了。 奇乌丝很明显是个人的名字,恐怕就是第一个发掘金字塔遗迹的考古学者。 之所以合文郡能如此笃定,是因为“奇乌丝”在这里的语言之中,并没有“三角形”的意思。 如果金字塔的名字是从远古时期流传下来的话,那除了“金字塔”、“三角塔”、“锥形塔”这些名字之外,它也只会有可能被叫做“皮热米德”。 这些高塔的建造者是谁,就连萨兰雅这种饱读皇家藏书的才女都完全没有头绪,不过她倒是知道格兰蒂亚境内类似的奇乌丝高塔的位置在哪里,毕竟作为皇室,国境内的地理肯定是要勘察得清清楚楚的。 甚至格兰蒂亚国境内的魔兽分布,萨兰雅都了如指掌。 合文郡觉得萨兰雅以前的零花钱省下来也不见得都是给另一个萨兰雅提升职业用了,恐怕都换成了记忆卷轴。 “记忆之神瑞科德”根本就无须建立神教宣扬自己的名号,仅凭一个记忆卷轴,他就可以千古不朽,稳稳当当地在魔法一系的神之中坐稳自己的位子。 话说回来,记忆卷轴也确实是个好东西。 基本上,法师们首选的赚钱副业,就是学习制作记忆卷轴并且向外出售。反正这东西也不怕没有市场,三大公会每年都不知道要消耗多少记忆卷轴来制作技能卷轴。 如果不是因为格兰蒂亚帝国境内的奇乌丝高塔基本上都被人给拆了,说不定合文郡会一直待在那片大陆上到处探索。 没有了高塔,自然也就没有了那些“前辈”们留下来的,指引后人寻找遗物的线索,而没有线索的话,想寻找到他们可能留下来的东西,那简直就是大海捞针。 更何况,他们是否曾经有留下什么遗物,根本也没法肯定。 那些母星的同胞们大多数肯定是会留下后代的,所以他们从太空船带下来的物质,留给自己孩子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 不过,这也造成了合文郡的另一个疑惑——为什么这颗星球的科技,看起来并不发达,甚至还有些落后? 太空逃难的同胞们之中,可是有不少天才型的科学家的! 就算这颗星球的自然环境可能限制了科技的力量,但也不可能落后到现在这种程度吧,连块机械表的都不存在? 人们连掌握时间,都是一直要看太阳才行…… 酒馆里的服务员绞尽脑汁,最后也只给合文郡提供了一条线索,而且还不是与奇乌丝高塔相关的。 莱茵城的附近的山上,有一片坍塌的遗迹群,传说那里会闹鬼,每逢雷雨天气,就会有许多虚影在遗迹里穿梭,有人有兽。 这倒是挺稀奇! 合文郡在这颗星球已经生活了将近二十年了,还没听说过跟“鬼”有关的事情。 这个世界的人似乎并不相信人死了之后还会留下什么意识啦、灵魂啦之类的东西,也并不相信有轮回转世的事情发生,大多数人认为人死了之后,是会被自己信仰的神带往神国生活的。 至于那些不信仰神的人,死了之后就会被自然吞噬,化为虚无。 酒馆的服务员还挺有良心,为了对得起那一枚未曾给自己的身体带来痛楚的金币,他还给合文郡提供了另一条信息——隔天会有一个来自莱茵城的商队启程回家,跟商队一起行动的话,路上会更安全一些。 如果有需要的话,他还可以帮忙跟商队的头领联系。 野外虽然是三不管地区,但是也不是所有的职业者都会一出城镇就化身强盗劫匪的,如果整个世界的环境都是这样,那国家与城市之间还怎么进行交流,商业贸易又如何正常运作? 黑吃黑的事情,好像也就在伊兰公国发生的频率会高一些。 不过,其他的国家的野外地区虽然没有伊兰公国那么多黑吃黑的事件,但是却有另一种伊兰不存在的东西,那就是占山为王的劫匪。 在伊兰公国,不在城市里面生活,那基本就是自己找死,城市之外的地盘基本都是属于魔兽的,到处危机重重。 否则伊兰公国的德鲁伊学徒考核,怎么会有那么高的死亡比例? 要是想在伊兰公国的野外地区找个地方长期居住,那恐怕只有顶尖的职业者才能做到了。 合文郡其实倒不在乎安全不安全的问题,一个自然系的大德鲁伊,一个能变龙的高级变形德鲁伊,一个彩虹女神的高级圣骑士,不作死去招惹霸主魔兽的话,恐怕路上也不可能有什么危险。 不过不认识去莱茵城的路,这倒是个问题。 虽说大致找准了方向,以德鲁伊的野外生存能力,最终也是能抵达目的地的,只是不知道要花费多少时间。 跟着商队一起走的话,倒是可以省下不少麻烦。 只是想要跟商队一起行动,还得再做些别的准备——来往于城市之间的商队,自然不同于在野外求生的职业者,商队是会利用马车运输货物的,负责护卫商队的佣兵团也都会骑马行进。 合文郡想要跟着商队一起行动,得先去弄几匹马,或者找一辆马车才行。 总不可能骑李吧…… 要是只有他跟希斯莱杰的话,说不定强迫一下,李可能还会同意,不过多了一个萨兰雅,李就绝对不可能答应了,虽然骑一次都能赚一座金山…… 好吧,其实萨兰雅也没那么傻,她只是单纯地想骑执夷而已,李变身其他的魔兽,萨兰雅也肯定是不会出钱骑他的。 可弄马和马车,也是个麻烦事,去了莱茵城之后又得处理。 合文郡都有点想涅了,现在是他带着一个懒鬼,一个大小姐,一个小屁孩,什么事情都得亲力亲为。 “其实商队都是会有空的马匹或是马车出租的,顺路捎几个客人也是贸易商队赚钱的途径,我可以直接帮你问一下还有没有位置。” 合文郡以为酒馆的服务员是因为那一枚金币才这么殷勤的,但其实,帮商队拉客人,本来就是酒馆服务员的主营业务之一…… 第156章 加德罗的误会 这支来自莱茵城收购货物的商队的头领名叫加德罗,是个满脸头发的中年胖子,普通人一个,并非职业者。 在这个世界,并不是那么多人会想成为一名职业者的。 其实“职业者”只是一种称谓,并不是真的就是一种职业,实际上,严格地来说,职业者们的职业,并不是战士、法师、神职人员、德鲁伊和游吟诗人,他们的主职业其实都是“军人”。 但是这个世界的国家,虽然需要大量的职业者为人类的安危和国家的安危效力,却又不想在养活军队上消耗得太多,所以职业者们就从“军人”变成了“民兵”,人类和国家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得挺身而出,不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就得自己养活自己。 因此,职业者的地位,也不见得就一定会比普通人高。 他们也不见得一定会比普通人更有钱。 当然,能比职业者的地位更高,能比职业者更有钱的,那也肯定不是一般的普通人。 加德罗就是这么一个不一般的普通人。 他连长相都不普通。 满脸头发并非是合文郡对他长相的形容,而是对他长相的描述,合文郡确实觉得加德罗脸上长的并非是一挂络腮胡子,确确实实就是一脸头发! 长,直……不黑。 加德罗的胡子是棕色的。 这位不一般的普通人在放合文郡他们上马车之前,还查验了一次他们的职业等级证。 “两个初级德鲁伊,一名高级圣骑士,你们两个大男人,混得比姐姐差这么多啊?”加德罗先入为主地给合文郡他们几个的关系下了个定义。 萨兰雅的职业等级证是神教颁发的,神教的职业等级证是全球统一的。 不过合文郡和李的职业等级证却是德鲁伊公会颁发的,格兰蒂亚帝国的等级证与玛娜帝国的等级证样式并不相同,他们两个虽然有高级德鲁伊的职业等级证,但那是在龙角城的公会领到的,合文郡并不想给加德罗展示这份外国的等级证。 可他和李回到伊兰之后,也没有去德鲁伊公会进行过等级考核,身上只有当初在白龙城晋级正式德鲁伊时领到的初级证明。 他给加德罗看的,就是这两份证明。 三大职业晋级的时候,是需要去公会考证的,而考证是要收费的! 合文郡和李的高级证书倒是没花钱,马修白送的,反正成本价不过几个银币而已,马修在他们身上赚了那么多,也不好意思再要这点小钱。 花钱考这么个证有什么用? 其实就是给人看的,职业等级证能够证明职业者的实力,而只有证明了自己的实力,雇佣兵公会或是其他的组织,才允许职业者接取对应级别的任务。 在被征召入伍参加战斗的时候,职业者的等级证也决定了他们会被分配什么样的任务,或是被分配到什么位置上去。 在战争之中,等级高的职业者一般都是坐镇后方的,等级低的职业者则是得乖乖地上前线去当小炮灰。 哪里的战争都一样,首先被消耗的肯定是低端的战斗力量。 在加德罗眼里,合文郡和李就是这样的小炮灰。 合文郡和李的年纪虽然比萨兰雅大很多,不过他们两个服用过皮特潘的青春魔药,看起来倒是反而比萨兰雅还要小一些——格兰蒂亚皇室自然也不缺青春魔药,虽然不是皮特潘亲自特制的版本,只是萨兰雅的那份她肯定是不能自己吃的。 要是她把自己的那份青春魔药吃了,那另一个萨兰雅假扮她的身份,可就有了破绽了。 萨兰雅的职业等级比两个男人高那么多,加德罗潜意识中就认为,这是一个为了两个弟弟操碎了心,但是却依旧没能让他们有所长进的、可怜的长姐,一个女孩子为了给弟弟们买橡实,还去就职了最省钱的圣骑士,可惜弟弟们却都是不长进的家伙! 加德罗还用特别的目光看了看合文郡怀里抱着的小朋友,心里默默地祝愿了一声小朋友长大了千万别像两个哥哥一样没出息,要不然姐姐可就太可怜了。 姐姐这么年轻就有高级圣骑士的实力,必然天赋过人,可惜为了弟弟们,浪费了自己的人生。 加德罗光顾着心里唏嘘,都忽略了这四个人不仅长相没一点相似,连头发和眼睛的颜色也完全都不一样的事实。 希斯莱杰的发色虽然与合文郡以前一样,是像夜空一样的黑色,不过他的瞳孔却是如同大海一般,蓝得很深。 萨兰雅是棕色的头发,棕色的瞳孔。 李的头发是金白色的,瞳孔则是浅蓝色中带点绿。 合文郡的头发颜色最怪异,他的头发现在其实是透明的,不过因为带着点浅浅的蓝色,所以也没人会留意到他头发的特殊之处,而他的瞳孔,则是很普通的棕色,外圈与瞳仁是黑色的。 这和萨兰雅的棕色瞳孔也不一样,萨兰雅的瞳孔外圈与瞳仁的颜色是棕红色。 怎么看这四个人也不可能是姐弟关系。 不过,加德罗可不会留心这些,他更关心的是合文郡递给他的五个金币数目对不对,是不是真的。 “我们从格兰蒂亚回龙角城的时候,可都是靠着两只脚磨地皮的,那时候你为什么不跟着商队一起走呢,还有马车坐。”加德罗安排好他们几个人之后,萨兰雅一上马车就开始发难。 “我们那时候跟商队的路线又不一样,当时可是走直线的,要是跟着商队一起走城市之间的贸易路线的话,绕来绕去,不得多花一年半载的时间才能回到龙角城?” “那你现在怎么又肯跟着商队一起走了?” “舒服啊,这小东西现在这么大了,我一直背着他,你以为我不累啊?再说现在又不赶时间。”合文郡揉了揉希斯莱杰的小脑袋。 “我可以背他的。”李在旁边插嘴。 “得了吧,你不让我背你就已经谢天谢地了。”合文郡完全不信李有这么勤快。 “我背着你们两个一起走都行,我变个犍尼萨。”李殷勤道。 “那我呢?”萨兰雅一听来了兴趣。 “小丫头一边凉快去。” 第157章 带孩子真的很辛苦 莱茵城其实并不是离绿意镇最近的城市,离绿意镇最近的城市,是邓肯城。加德罗之所以会跑来绿意镇收购物资,是因为在邓肯城进货的价钱比在绿意镇直接收购会贵一些,他宁愿跑得稍微远一点。 别看邓肯城的货物价格比绿意镇只高了那么一点,但是加德罗收购的物资本身就不是便宜货,而且量也不小,所以他跑得稍微远一点,其实是能省出来一大笔钱的。 这也是加德罗看两个“靠姐吃饭”的初级德鲁伊有些不顺眼的原因。 他每次担惊受怕还累个半死,也就只为了能多挣一些,而那两个初级德鲁伊小子有个高级圣骑士的姐姐照拂,却一点都不上进! 加德罗刚开始倒是认为“这家姐姐”辛辛苦苦赚的钱都给弟弟买橡实了,后来仔细想想,要真是这样的话,恐怕那两个弟弟现在也不应该还只是初级德鲁伊才对。 于是他心里就出现了另一种推测——这家人并不是伊兰人,姐姐辛辛苦苦赚钱养活弟弟,但是弟弟们却是烂泥朽木,其他职业统统都无法就职,最后不得已才走了德鲁伊这条路。 而含辛茹苦的姐姐为了让弟弟们有个好前途,还不惜亲自护送他们去伊兰公国进行转职! 玛娜帝国稍微有点见识的人都知道,德鲁伊学徒是否是在伊兰公国的王都白龙城转职,对于日后的发展,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但是如果德鲁伊学徒要参加伊兰公国的转职考核,那不仅花费巨大,而且危险性也是极高的,他们必须从伊兰的任意一座城市出发,穿越魔兽的领地,最终抵达白龙城才行,这一路上能不能从魔兽的爪牙之下逃出生天,就要看他们的智慧,以及基本功是否扎实了。 当然,有钱的话,伊兰德鲁伊公会并不禁止学徒们找人护送。 反正他们也没办法监督得到! 合文郡现在自然知道伊兰公国的德鲁伊公会为什么会有这么奇葩的考核方式,无非不过就是因为总会的那一池特别的“自然之血”,而本质上,伊兰的德鲁伊公会学徒考核跟其他的国家也没什么两样——就是死要钱而已。 不过,伊兰的晋级收费可比其他国家的德鲁伊公会贵得多了,按照白龙城的学徒晋级考核的条件来看的话,伊兰公国的德鲁伊晋级收费可是一百枚金币! 别的国家,仅仅是十枚金币而已,这其实就是一份“自然之血”的市场价格,德鲁伊学徒们甚至可以买了回家自己泡,而且还不用被别人脱毛社死! 在白龙城晋级的时候要进行全身清洁、清肠和脱毛,连私密部位的毛也必须清理干净,只是为了不污染那一池珍贵的“自然之血”而已。 不远千万里到白龙城晋级,自然也是有明显的好处的——德鲁伊的自然亲和力,尤其是对魔兽的亲和力会强不少,而且还能沾染一点顶尖魔兽和龙族的气息。 但是,这么做对其他国家的德鲁伊来说,自然是费钱费力费功夫。 加德罗觉得“那家姐姐”其实根本没必要这么付出,她的那两个弟弟年纪都已经老大不小了,就算德鲁伊是升级容易的职业,但是毕竟已经比别人晚了十几年,拍马驱车都追不上那些十二三就开始做学徒的人了。 何不老老实实做个普通人?好歹以后还能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 做职业者究竟有什么好? 费劲巴拉地把两个弟弟培养成德鲁伊,以后花钱的地方不是更多?那些钱给弟弟置办些家业,还能让他们过得舒服点。 刚开始加德罗倒是还挺同情“那家姐姐”,后来越想却越觉得“那家姐姐”脑子里可能缺根筋。 她还不止这两个弟弟呢,那还有一个小的呢! 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啊,什么时候才能盘算自己嫁人的事儿? 谁要是娶了她,可能还得跟着一起养她那三个弟弟,这哪是喜事,简直就是倒霉透顶了啊! 萨兰雅可不知道那个满脸头发的胖子一路闲得没事,躺在自己的马车里面尽瞎琢磨她了,公主殿下现在正舒舒服服地躺在车里吃水果,还都是在灰喀买的高级货! 要是加德罗能瞅一眼萨兰雅在吃什么,恐怕也不会胡乱在心里编排“她们一家子四姐弟”了。 萨兰雅也很大方,并没有独吞高级水果,不过跟她同车的三个男人却都对这些东西没什么兴趣。 李不是个吃素的,变形德鲁伊的食性跟肉食魔兽差不多。 合文郡倒是挺喜欢吃水果,不过他现在食量变得小了很多。 本来希斯莱杰作为一名小朋友,应该对水果很有兴趣才对,不过这位小朋友也不是什么正常人,或者应该说他本来就不是人,人鱼虽然是比较喜欢吃素的,但是它们喜欢的是在咸水里生长的海草。 魔兽和人是不一样的,很难更改一代代传下来的饮食口味。 潘倒是挺喜欢吃水果,不过小精灵只喜欢魔法果实,它们对没有蕴藏魔力,只是味道甘甜的东西一概不感兴趣。 它现在正变成了彩虹龙,在车厢里面飞来飞去,合文郡不让它到车厢外面去飞,怕惹人注意。 潘自从能够变身彩虹龙之后,就有点管不住了,本来它如果想要飞行,还得先跟合文郡请示一下,要张纸或者是要片树叶才行,但是现在,它可是想飞就飞。 比潘更捣乱的是希斯莱杰小朋友,他天生就拥有水系的魔法天赋,现在坐在狭窄的车型里面闲得慌,一直在不停地玩水球。 潘在飞,希斯莱杰在用小水球攻击飞来飞去的潘,萨兰雅事不关己一般窝在角落里半躺着吃水果,李为了节省空间又变成了老鼠窝在合文郡怀里睡觉。 合文郡的魔藤爬满了整个车厢,不停地吸收希斯莱杰弄出来的水,嘴里也一直在制止希斯莱杰别再弄水球出来跟在彩虹泥鳅后面飞…… 完全没舒服啊,还不如背着希斯莱杰走路呢! 带着个小屁孩出门真的是麻烦啊! 第158章 安排得好叫未来,安排不好叫毁孩 “你准备怎么安排希斯莱杰?”萨兰雅本来在安安静静地吃水果,突然间冒出来这么一句。 “什么怎么安排?现在送人也已经来不及了,当初就是李非得自己养,你还在旁边帮腔,结果养成现在这个样子,谁也不管,就我天天遭罪。”合文郡没好气地回答。 “谁说的是送人啊,我是问你怎么安排希斯莱杰的就职。” “就职?” “是啊,就职。他肯定是没办法当普通人过日子的,本身就是个水系魔法师,就算你不让他就职,他也肯定是会被算进法师行列中去的。” “现在考虑就职也有点太早了吧?” “不早了,等到他再过两年,应该去做学徒的时候再培养信仰,可就有点晚了。” “培养信仰?”合文郡都快忘了做一名职业者还有这个门槛了,“我可不知道该怎么培养他的信仰,恐怕李也不懂,否则他也不会跟我一样选择德鲁伊这个职业了。” “那怎么办?” “大不了也让希斯莱杰当个德鲁伊呗。” “傻啊,他什么职业都能选,就是没办法当德鲁伊!” “怎么没办法做德鲁伊?” “他又不是人,他是条人鱼,说得好听点叫做亚人种,但实际上也是魔兽,魔兽是不可能做德鲁伊的!” “这家伙不就行吗?”合文郡用鼻子示意了一下正在乱飞的彩虹泥鳅。 “小精灵能做德鲁伊这事情,说实话,我也是在龙岛才听说的,在书里都没看到过有小精灵成为德鲁伊的记载。但是,小精灵只是个特例,虽然亚人种里面也有类似于德鲁伊的能够变化的种族,不过人鱼却没有这样的能力。” “人鱼不是也能变成人吗?” “这是它们的天赋,不是变形术,人鱼中是没有德鲁伊这个职业的,它们没有办法学习变形魔法。” “没办法学习变形魔法,做不了变形德鲁伊,那做自然德鲁伊不就行了?” “人鱼也没办法就职自然德鲁伊,它们没有办法消化带壳的橡实,因为它们的消化系统和人类是不一样的,就算学习了良好消化也一样,而且人鱼在与陆生动植物的亲和方面天赋极差。” “其实还是能就职自然德鲁伊的吧?” “没什么前途,你总不可能让希斯莱杰一辈子最多只能达到中级的程度吧。” “他可是人鱼,他有三百多年的寿命的,突破大德鲁伊足够时间了。”合文郡纠正了萨兰雅的错误。 “按照海洋之子的天赋,他们大概三十岁左右就能达到霸主级魔兽的水平了,要是就职自然德鲁伊,那个年纪,他还在初级徘徊呢。”萨兰雅戏谑地看着合文郡,“你确定要这么毁他的前途吗?” “那怎么办,我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培养他的信仰,要不这件事情交给你来好了。” “我只能培养他对彩虹女神的信仰。” “那就让他跟你一样,做个彩虹女神的圣骑士,或者是牧师。” “很可惜,这条路走不通,彩虹女神不能接受人鱼作为她的侍者,人鱼只能成为具有水神神系的神座下的神职者,这是神明们有过约定的,彩虹女神没有水系的神性。” “这怎么可能,彩虹不就是因为水而产生的吗?”合文郡讶异道。 “你是说光的折射啊?”萨兰雅并没有表示惊讶,这种基础科学这个星球的“知识分子”也都是懂的,“彩虹确实是光折射后才出现的,但也没说必须是水才能折射出来啊,而且彩虹纯粹就是光而已,就算是水折射出来的彩虹也完全不带一点水啊,光明一系的神怎么会有水系的神性。” “好吧,”合文郡不再纠结这个问题,“那该怎么办?我和李都不信神,怎么培养希斯莱杰的虔诚信仰?那只能给他找个别的老师了。” “可那样必须要在城里住下来才行,你可是答应过我了,这次出来要游历大陆的。” “那就只能委屈你牺牲一下了。”合文郡觉得还是儿子的前途比较重要一些。 “其实我有个主意,”萨兰雅狡黠一笑,“人鱼最适合的职业其实都不是法师,而是游吟诗人,而且游吟诗人的门槛也比较低,只需要泛信仰就行了。” “你是想让他就职个最弱职业?这怎么行!”合文郡一听就不同意。 “他本来已经是最强水系法师了,再说了,游吟诗人也不见得就是最弱职业,虽然职业排行榜是这么排的,不过实力可是因人而异的啊。你想想看,你编故事的天赋那么好,艺术造诣也不差,把你的本事教给希斯莱杰,他妥妥地会成为一名伟大的游吟诗人,再说了,人鱼本来就是最出色的歌者,它们的声音还具有特殊的魔力。” “催眠魔力?” “关于人鱼的声音,有很多学者曾经做过研究,他们认为催眠的魔力是人鱼的种族天赋,应该是来自人鱼的魔核,否则这种魔力应该是不可控的才对,而人鱼的声音则是具有另外的魔力,应该是音系的,就是如同游吟诗人一般的能力,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人鱼一族的游吟诗人为什么普遍比人族诗人更强。” “可游吟诗人使用的不都是神术吗?” “神术其实也是法术,只不过其中可能涉及到神的权柄,实际上,借用神的权柄只是能在施展法术的时候更加轻松而已,但其实……”萨兰雅顿了一下,然后对着正在乱飞的小泥鳅说道:“潘,你来给他解释一下法术的原理。” “嗯哼嗯。”小泥鳅用龙语说道。 “实际上就算不借助神的力量也能实战法术?只不过没那么轻松?难度会提高很多?德鲁伊的法术其实才是正统?现在的战士、法师其实和神职者一样,都在走捷径?”合文郡复述了一遍潘的话,随后又向萨兰雅提问:“所以,牧师和圣骑士才同样有天赋好坏强弱的差别?” “你果然很聪明。事实上,神给游吟诗人下放的权柄才是最大的,我们只能借助一位神的权柄,或是一系神的权柄,但是游吟诗人,借用的是所有神的权柄交织在一起形成的网络,只不过也正是因此,游吟诗人是发展得最慢的职业,他们到现在也根本没能研究出如何才能完全借用神网的力量。” “当然,法师和战士们也一样,不过他们借用的神网范围比游吟诗人要小得多,所以研究成果看起来要强不少。”萨兰雅又补充道。 “那德鲁伊呢?德鲁伊为什么不用借助神网的力量?” “刚夸完你聪明,你就又变傻了,德鲁伊当然也在借助神网的力量,而且范围比游吟诗人们借住的更大!只不过德鲁伊无需借用神的权柄就能借助神网的力量。你还没听懂吗?所谓的神的权柄交织在一起形成的神网,其实就是自然啊。” 第159章 真爱职业 希斯莱杰的未来就在一个小小的车厢里被他的小爹和“童养媳”定下来了。 而合文郡也从萨兰雅口中了解了更多的历史。 原来,现在的时代,应该被称为“第三职业时代”,也叫做“职业成熟时代”。 这是历史学者们的定义。 而在“第三职业时代”之前,还有“职业起源时代”也就是“第一职业时代”,“职业发展时代”也称为“第二职业时代”。 在“第一职业时代”和“第二职业时代”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情,才让人类拥有了使用魔法的能力,已经无从考究了,不过,历史学家们通过考证古籍与大胆猜测,做出了自己认为相对准确的推论: 在第一职业时代,人类开始发现了如何让自己拥有魔力,并且通过魔力来控制自然中的神奇力量,创造出了最初的魔法,那个时代掌控魔力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不仅需要特殊的天赋,而且还需要各种外力的辅助。 不过在那个时期,人类可以掌握的魔法,只跟自己的天赋有关,跟职业并没有关系,那个时代还没有什么职业分支的理论诞生。 而在第二职业时代,人类开始研究拥有什么样的天赋,会比较容易修炼什么分支的魔法,并开始对职业进行分类,职业者的理论体系开始成熟。 在这个时期,人类开始大量地创造新的魔法,不过,使用魔法依旧有着比较高的门槛。 在第三职业时代的初期,人类似乎有过一次奇迹般的进化,所有的人都变得具有掌控魔力的天赋,不过依旧有优有劣。而在此时,神出现了,他们教授了人类比以前更容易的修炼方法,代价只是需要人类虔诚地信仰他们,而且采用新的修炼方法,不仅能够拉近天赋的差异所带来的差距,而且还让施展法术变得更加轻松容易。 有这样的好处,自然让人类趋之若鹜,所以最终旧时代的修炼方法很快就被淘汰了,只剩下德鲁伊的修炼方式,因为轻松到只需要吃,连神传下来的修炼方式也比不过,所以才一直传承了下来。 而且德鲁伊的魔法也都一代代地传了下来,并不断地发展改良。 不过,德鲁伊之所以占据职业排行榜的榜首位置,却并非是因为这是从“前职业时代”一直流传下来的职业,仅仅只是因为两系德鲁伊一个能变霸主,一个能控霸主而已。 说得直白一点,德鲁伊的强,强在魔兽,而并非是强在人…… 兽比人强,这是人类一族不得不无奈承认的客观事实。 德鲁伊其实也是有一个分支被淘汰了的,原本德鲁伊并不是只有变形和自然两个系,还有名为“狂暴”一系的,而这一系的德鲁伊因为与战士太过类似,但是却又有着致命的缺陷,所以最终消失在了第三职业时代的初期。 狂暴德鲁伊无法变形,没有掌控元素的力量,但却有比战士更强的战斗力,而且他们的成长比自然系与变形系更容易,就算只吃普通橡实,他们都能成长为大德鲁伊。 虽然这一系没有自然系和变形系那么强大,但是胜在升级成本低廉。 不过,他们的缺陷却更加明显。 变形系的德鲁伊会沾染“食人癖”,而且很难克服治愈。 自然系的德鲁伊其实也并非完美,只不过他们的缺陷相对没那么可怕——自然系的某些法术会有些“微不足道”的副作用,比如“魔藤”,修炼这门技能身体上要长期长一根树藤。 而狂暴系的德鲁伊,顾名思义,他们会疯!战斗时间越长,他们就越疯,最后会疯到连同伴都认不出来。 而且,战斗的次数越多,狂暴德鲁伊陷入疯狂的速度就越快。 持续疯狂的时间如果太久,他们就无法恢复正常了, 这其实对整个人类群体来说,其实并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缺陷,毕竟狂暴德鲁伊还有好升级这个优势。 但是对于个人来说,这个缺陷就越来越让人望而却步了,谁会希望自己发疯? 明明还有战士这种职业可以选择,在第三职业时代成为一名战士也没有那么高的门槛,升级也没有以前那么困难。 也就是学技能贵了很多而已。 又不是战士一家是这样?大家学技能都越来越费钱,德鲁伊学技能花得更多。 涨价是时代趋势,人力无法控制的。 就职的人越来越少,狂暴德鲁伊最后也成为了过去式。 合文郡知道这些历史之后,还在心里揣摩了一下职业时代的变迁是否会跟自己的同胞们有关联,不过,这个念头只是在脑子里过了一下而已,线索为零,根本无法推断。 他现在的重心已经放到了培养儿子未来能成为一名伟大的游吟诗人上面。 希斯莱杰还没有就职,培养什么? 早教啊! 要培养的东西多了,首先要引导希斯莱杰相信神的存在,还要教他唱歌、弹琴、吟诵、舞蹈、绘画…… 学绘画做什么? 游吟诗人的职业分支里面其实除了歌者、演奏家、吟诵者、舞姬,还有画师一支的,只不过这个职业分支比较冷门,而且要求的天赋过高…… 不是职业天赋,是绘画天赋。 而且这一支游吟诗人使用技能的时候有点费钱…… 他们得烧画。 就像法师们烧卷轴一样。 而且他们作画的方式跟法师制作魔法卷轴有些相似,不是绘制卷轴的方法相似,是制作卷轴的材料相似,而且他们作画比法师们制作卷轴消耗的材料更多。 而且法师卖施放技能其实并不一定得需要利用魔法卷轴,不过借助魔法卷轴能让施法速度更快。 法师施法和自然德鲁伊使用法术是不一样的,自然德鲁伊是借助体内的魔力引动外界的魔法力量来施法的,而法师是使用体内的魔阵引动外界的魔法力量来施法的。 自然德鲁伊需要在体内积蓄大量的魔力,而法师则不一样,他们虽然同样需要在体内积蓄魔力,不过却无需达到自然德鲁伊那么大的量,他们只需要继续足够在体内形成魔法阵循环的魔力量就行了。 所以,法师们也不像自然德鲁伊那样杂七杂八啥都能学,他们需要专精一系。 由于法师们的施法方式比起自然德鲁伊来有些复杂,所以他们的施法速度稍微有些慢,不像自然德鲁伊那样能够信手拈来,自然德鲁伊的施法方式其实更类似于魔兽。 因此,法师们就创造出了魔法卷轴这种道具,帮助自己缩短施法的时间。 不过,法师们的魔法卷轴只是辅助道具,可有可无,可烧可不烧。 但是画师们就不一样了,他们每一个技能都得烧画,成本比魔法卷轴还要高的魔画。 所以说他们有点烧钱。 而且技能还偏辅助…… 不是真的爱美术,谁会去做魔画师? 第160章 希斯莱杰的苦逼日子 希斯莱杰的苦逼日子终于在他六岁多的时候到来了,合文郡在这方面颇有经验,他小时候就是这么过的,而且开始的年纪比希斯莱杰还小。 小多了! 他在娘胎里就开始接受训练了! 被生出来之后到记事的年纪他有没有“受训”倒是不知道,反正自打他记事起,他跟他妈就一直都很忙。 他忙着上课,上完这课上那课;他妈忙着看着他上课,看完这课看那课,一会儿哄一会儿骂的,比他也轻松不了多少。 至少现在合文郡比他老娘轻松多了,他老娘不会魔法,但他会! 希斯莱杰的艺术生涯是从声乐课与手风琴开始的,合文郡会的乐器也不少,不过现在他手边就这么一件乐器。 上午唱三小时,下午拉三小时。 上午是商队的幸福时光,小人鱼的歌声虽然没有那么多丰富的感情内涵,但是声线甜美。 其实希斯莱杰的声乐并不需要下太大的功夫,人鱼天生就是歌唱家,而且由于它们有“魔兽属性”,能保证天赋传承,所以人鱼之中根本不会出现五音不全的家伙。 比希斯莱杰稚嫩清脆的嗓音唱歌更让人心旷神怡的是合文郡的手风琴伴奏,他以前可是小小年纪就“满了级”的,虽然称不上大师,但绝对有演奏家的水平。 为了培养希斯莱杰的信仰,合文郡尽挑些圣诗类的歌教儿子唱。 这也把他自己折腾得够呛! 他毕竟是个自己能给自己加持增益效果的“伪游吟诗人”,一直演奏圣诗曲,也一样能让他体内的魔力翻腾澎湃。 上午折腾完自己,造福了商队所有人的耳朵,下午合文郡就开始带着希斯莱杰折腾商队的人了。 希斯莱杰倒是弹得不难听,键盘吗,和拨弦乐器一样,不会像弓弦乐器和吹奏乐器那样,发出莫名其妙的声音。 不过,一整个下午三个小时都在听“哆来咪发唆啦梯哆”和“多来来咪咪发唆唆啦啦梯哆”,那也是挺让人受不了的! 萨兰雅第二天就联合李一起建议“要不咱们还是让希斯莱杰做个法师吧”。 可惜了,合文郡这个人有点轴。 萨兰雅第三天都已经后悔埋冤自己为什么要闲的没事嘴贱跟合文郡讨论小屁孩的远大前程了! 就让小屁孩快快乐乐地自由生长多好啊,管他什么“海洋之子”的天赋浪费不浪费呢,好歹自己的耳朵不用遭罪啊! 第四天的时候,萨兰雅终于解脱了,因为满脸头发的加德罗也终于忍不住了,跑来制止了合文郡继续给儿子上“有声演奏课”,胖子义正辞严地提醒了不务正业的初级德鲁伊先生,他的行为已经给整个商队的所有人都造成了困扰——就算在外星,教小孩弹琴也得遵守道德规范! 不过,大家都解脱了,希斯莱杰却依旧要练琴,手风琴嘛,不拉风箱就没声音了,但是照样可以练指法。 本来合文郡还想拉着李也一起练练呢,萨兰雅都已经说了啊,人鱼都很适合做游吟诗人的。 “他又不是真人鱼,他只是个德鲁伊,他是能变成人鱼,也确实,他变成人鱼也一样和真的人鱼一样就职游吟诗人,但是他一旦变回原形,他身体之内的魔力也会消散啊,游吟诗人的魔力又不是存在魔核里的,李变身之后恢复人形只能保留他心脏上的那颗魔核,又不可能保留游吟诗人的魔力,要是他能保留游吟诗人的魔力,那他不就死定了?魔力冲突可是必死无疑的,除非有万灵药,你去哪给他找一只霸主级的万花大角?” 萨兰雅的说明成功地帮助李逃过了一劫,总算是没有沦落到跟儿子一道接受苦闷难熬的演奏启蒙。 从绿意镇回莱茵城需要七天的时间,这还是骑马坐车走捷径消耗的时间,如果一直沿着大路走,途中经过邓肯城的话,时间还得多上个两三天。 加德罗选择的自然是走捷径,时间就是金钱,而金钱是所有商人毕生的追求。 走一段没有路的捷径,绕过邓肯城,也是加德罗一直持续的做法,这条路他带着商队,或者应该说商队带着他,已经走了无数次,安全得很。 绕过邓肯城的时候没有出问题,加德罗的心早就放宽了不少,这一路上最有可能出事的就是那一段,直接穿山越岭的,肯定要比走大路更危险。 所以他每每选择合作的佣兵团,都要精挑细拣一番,务求佣兵团中必须得有个三五个高级好手才行。 加德罗人已近半百,又加上经商多年,对职业者的门门道道也是非常了解的,“高级”和“高级好手”之间有多大的差距,普通人可能懵懵懂懂,不过内行人却是心里跟明镜一样亮堂。 这不同职业之间本身就有强弱之分,而同级的职业者,经验丰富的自然是要远远强于那些初出茅庐的,技能多的自然要比技能少的人更厉害,而且技能这东西,也讲究一个选择搭配,而佣兵团的成员之间,也要看相互配合得怎么样。 加德罗自然知晓这些细节,要从什么地方着手去看。 他这次精心挑选的队伍也没让他失望,路上遇到的魔兽,不光祭了他的嘴,还充实了他的货。 这次雇佣职业者的钱他已经付过了,就押在莱茵城的雇佣兵公会,按照规矩,路上这些职业者的收获,全都是归他所有的,就算有什么特别值钱的收获,他也只需要事后再补贴一点点微不足道的费用就行了。 而且,这一路上也没有死人,这就意味着他不需要再额外支付抚恤金,又能省下一笔钱来。 因此,加德罗现在心里是美滋滋的。 可惜,他根本不知道,他这趟回程顺路捎的那四个家伙当中,有一个霉运盖顶的扫把星,平常罩着扫把星的幸运星,最近可能有些罩不住。 李的幸运光环最近才显了一次灵,而且算是大显灵——要是在复仇的过程中白捡了一件神器和一枚空间指环都不叫大显灵,那也不知道什么事情才算是幸运了。 既然李的幸运光环显灵了,那合文郡的倒霉光环,也肯定要作妖的。 第161章 虫洞?空间裂隙!(一) 合文郡母星的科学家在很久很久之前就已经提出过一种假设,假设宇宙中存在一种奇异的、能够联通两个遥远的位置的、将其距离缩短至极限的奇妙通路,科学家们把这种通路命名为“虫洞”,或者称为“灰道”。 最初的时候,科学家们认为虫洞之中,是特殊的,被压缩过的空间。 这种理论非常抽象,抽象到就算是绝顶聪明的人也很难理解——最初的虫洞理论认为虫洞吞噬了宇宙中的一部分空间,把这部分空间压缩得小到不能再小,因此缩短了本来两个出口之间的距离。 所以,这个假设有很多人是反对的,因为他们认为,宇宙的空间是无穷的,某一部分空间被压缩,势必导致空间坍塌,而空间一旦坍塌,周围的空间就会立即补上,就算虫洞的两个出口具有再怎么神奇的力量,也不可能强过空间之力,因为空间是构成宇宙的基础元素! 而在最初理论之后,科学家们又提出了一种新的理论,虫洞依旧还是虫洞,但是虫洞两个出口之间的通路却不再被认为是压缩空间,而是如同外部一样的宇宙空间,不过,在这个空间之中,有一种奇异的力量,这种力量使得这个空间之中的时间停止了流动,或是流动速度缓慢到了极限! 这种假设好像更加扯淡,不是脑子长得像蜂巢蚁穴的人,恐怕也很难接受这种奇思妙想,不过这种假设比最初的虫洞理论容易理解了很多——从虫洞的一个入口进入其中之后,时间就静止了,而从另一个出口出来的时候,时间也并没有过了多久。 最起码,空间还是那个空间吧,这比宇宙“同时既是个正方体又是个可以折叠的平面”容易理解多了。 虫洞的理论在合文郡母星的影视作品中被广泛使用,抛开它抽象的内涵的话,这东西倒是挺容易被普通人理解——不就是抄近道嘛! 谁在生活中还不是个经验丰富的抄近道高手? 反正随着虫洞理论传播得越来越广,到最后,几乎所有人都觉得宇宙中真的是有近道可抄的。 可惜,直到逃生飞船冲上太空的那一刻,科学家们也没能在宇宙中找到一条虫洞通路,更别说像影视作品中想象的那样,人类自己就能凭借科技力量开创一条虫洞通路抄近道了——这种行为被命名为“宇宙跃迁”。 一听就知道,要么游戏里的神技“瞬间移动”是抄袭影视作品的“宇宙跃迁”,要么就是影视作品的“宇宙跃迁”抄袭了游戏里的“瞬间移动”。 没有找得到虫洞,也不能创造虫洞,所以,在预知到星球即将灭亡的时候开始,人类就理智地选择了另一条研究路线——冷冻技术。 当然,现实中也根本不可能像影视创意那样,直接把活人冻起来就行,那样的结果除了能冻死人之外可没有别的结果。 能在冰封状态下长期保持生机,唯有这么几种东西有可能做得到——细菌、病毒、癌细胞、雄性的小蝌蚪、雌性的卯点点子、小蝌蚪玷污了卯点点子之后形成的胚胎。 经过科学家们的努力之后,以这些东西为原型的纳米生物机器人奇迹般地问世了,这被母星人类称颂为神恩赐的奇迹,以及人类不该灭亡的象征! 这些纳米生物机器人其实有个非常特别的名字:潘朵拉。 不过,大部分人都不愿意用这个名字来称呼它们。 在神话之中,正是潘朵拉打开了装满了灾祸与苦难的盒子,让人间充满了不幸,所以,潘朵拉在很多人的眼中,象征的意义,就是灾难与祸患。 但是,在另一部分人的眼中,潘朵拉却并非是灾难与祸患的女神。 实际上,潘朵拉是神送给人的礼物! 世间的第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一个完美的女人,更是具有神的特质的女人——虽然这神话好像逻辑有点不对劲,要是潘朵拉是人间的第一个女人的话,那在她出现之前,难道人类的繁衍,是男人跟男人…… 撇开这个逻辑不谈,潘朵拉本身的意义,却是十分重大——她身为人间的第一个女人,那么她代表的,就是繁衍! 繁衍,才是一个种族长存的根本。 神送给人的礼物、繁衍,两者结合在一起,已经让潘朵拉意义非比寻常了。 更别提故事之中,潘朵拉可是把雅典娜偷偷装进盒子里,想要送给人类的珍贵宝物“希望”给不小心扣下了! 雅典娜把“希望”送了出去,那她就失去了掌控“希望”的权柄,而这个权柄,本来应该是属于人类的,但是却又被潘朵拉扣下了!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潘朵拉可是名副其实的希望女神! 虽说这可能并非是编撰神话之人的本意,但是文学不就是这样的吗,一千个人有一千种不同的见解,文章写出来之后,作者自己的解读都可能不是权威。 而且,潘朵拉的丈夫,是与普罗米修斯一起创造世间万物的埃庇米修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普罗米修斯和埃庇米修斯才是万物的真正始祖。 而在大洪水灭世的过程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两个人,也就是人类的祖先,就只有普罗米修斯的儿子杜卡利翁,以及他的妻子,也是他的堂妹,埃庇米修斯与潘朵拉的女儿皮拉! 杜卡利翁和皮拉受到神指点,闭着眼睛向身后抛石头,创造出了新的人类,杜卡利翁扔出的石头变成了男人,皮拉扔出的石头变成了女人。 这一家子,对人类的意义,可是非常重大的!而对于人类意义最重大的,其实莫过于潘朵拉——没有潘朵拉就没有皮拉,而没有皮拉,世界上就没有女人了! 把纳米生物机器人命名为潘朵拉,其实代表着非同寻常的祝愿,不过大多数人是体会不到的,所以他们依旧只愿意把能辅助人类在冷冻中活下来的关键之物,称为纳米生物机器人。 第162章 虫洞?空间裂隙!(二) 冷冻技术、纳米生物机器人结合在一起,加上光能宇宙飞船,这就是合文郡母星人类最后的希望! 而直到合文郡他们被送入太空,科学家们也没能找到人类的另一条希望之路——虫洞的存在。 合文郡本来也认为这就是科学家们长久执着的幻想而已,不过,在他苏醒在这颗星球上之后,他却惊讶地发现,原来现实之中,真的是有虫洞存在的! 这颗星球上的人把它称为“空间裂隙”。 不过,这些“空间裂隙”的原理,似乎也与合文郡母星的科学家们想象出来的虫洞有些区别。 但对于普通人来说,原理有没有区别不要紧,反正最终的结果一样就行了! 而且,这颗星球上的某些人还能制造“空间裂隙”,从别的世界拉帮手来干架,专精空间系的召唤师最擅长的就是干这种事——只是这些帮手究竟是从这个宇宙拉来的,还是从所谓的平行宇宙拉来的,合文郡可就没办法判断了。 召唤师的系别分支其实有很多,非常复杂,不过大致分为两条大线:空间专精与元素专精(也有人称为“创生”)。 空间专精的召唤师能从异空间召唤强大的生物对敌,元素专精的召唤师能够召唤的对象则是元素精灵,只不过元素精灵却并非是来自异空间,它们究竟从何而来,到现在为止也没人说得清楚。 空间神一系的牧师与圣骑士都无法拥有与空间召唤师相同的技能,因为他们不具备精神系的魔力,即便能够召唤来生物,他们也无法控制。 法师虔诚信仰的并非是一位神明,而是一系神明,这些神被统称为魔法神。 其实战士也是一样,他们信仰的也是一系列的神明,这些神被统称为战神。 比起神职者来,法师与战士似乎并非那么虔诚,虽然没有游吟诗人们那么博爱,不过也够花心了,不过,这却是神所允许的。 实际上,神职者的信仰,是一位神专享的,而法师、战士的信仰,是一群神约定好了分享的,至于游吟诗人的信仰,那就是全部的神一起“吃红利”了。 这是神自己想出来的,获取信仰的运作体系,跟人其实没多大关系。 信仰神,则可以借助神的权柄来施展神奇的力量,但若是不信仰神的话,那你只能乖乖地去做德鲁伊,或者安安稳稳地做个普通人就算了。 当然,信仰神也不是一定就不能做德鲁伊,也不是一定得成为一名职业者。 信仰自由,同样,走什么样的人生路,选择也由得人类自己。 从这一点来看的话,这个世界神,好像还挺有“人性”,而且挺懂经营。 合文郡其实总共也就见识过一回召唤师战斗,在他和李初至龙角城的时候,龙角节的挑战赛上,法师公会派出的队伍里面有一名中级的空间召唤师,他召唤了一条“狗”出来,作用是防备隐身的刺客。 至于那条狗有什么别的力量没有,合文郡也没能见识到,因为那条狗从头到尾都坐在主人的身边根本就没动过,而战士公会的队伍和法师公会的队伍,整场战斗核心就只围绕着“杀狗”和“保护狗”。 看到后面他都觉得没意思了。 召唤师在职业排行榜上面是排在第三位的,仅次于两系德鲁伊,这其实并不是因为他们召唤来的生灵比起龙或者是其他魔兽霸主来,一定会弱一些,实际上召唤师甚至能从异界召唤来比龙更强大的生物,比如大恶魔和大精灵。 不过,想学这样的召唤术,代价也是不低的。 想也知道,龙族肯定会联合其他的魔兽霸主,强迫人类把这一类的召唤术列为禁术! 当然,人类自己其实也对这一类的召唤术充满忌惮,因为召唤师和德鲁伊不一样,他们不一定能控制好自己的召唤物。 而且,想要召唤强大的生物,召唤师需要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 任何强大都需要付出代价,德鲁伊也一样——你以为伺候龙不需要花钱吗?你以为获取龙的魔核不需要花钱吗?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强大需要付出的成本,都是巨大的! 当然,对于某些人来说,强大也并不需要付出多少代价,比如伊兰公国的国王与王后,他们学变龙和控龙的成本就非常低。 穷人可以做德鲁伊,因为不见得要变龙才能拥有强大的力量,不过,穷人肯定是不会选择成为一名召唤师的,这也是召唤师并不常见的原因。 当然,召唤师还是比天然的空间裂隙常见多了! 在攀登断背山之前,萨兰雅还曾告诉过其他人,在皇家的藏书中有记载,断背山区域的空间不太稳定,可能会有空间裂隙出现,这其实还曾让合文郡抱了几分期待,想见识一下传说中的虫洞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不过,空间裂隙哪有那么容易出现,而且断背山的范围可是相当广袤的,它可不是一座山头,而是一座连绵延展的山脉,否则它怎么会成为分隔盘尼西林公国和维尼公国的国境线? 曾经未能如愿,今日终究得偿! 一条空间裂隙就出现在了商队前进的路上,而且已经有异世界的生物通过空间裂隙抵达这个世界了。 “很少见的一次空间灾难,通常空间裂隙是不会存在太长时间的。”百事通公主看着远处的那道青色光带,眉头皱得很紧。 满脸头发的胖子加德罗已经有些六神无主了。 继续前进肯定是非常危险的,谁知道那些通过空间裂隙的异界生物究竟有什么样的实力,数量又会多么庞大? 这样的空间灾难,侵入本土的异界生物数量肯定是不会少的! “只能原地扎营了,前方肯定是过不去了,就算是绕路也不能保证没有危险,唯一的办法就是等有空间神系的牧师来修复空间裂隙,并且公国或者是莱茵城派出人手把侵入的异界生物清理干净了再说。”雇佣兵的首领米歇尔是这么判断的。 所幸他们距离空间裂隙的距离还挺远,倒是不用再原路后退。 只需要加强戒备就可以了。 合文郡虽然见识到了传说中的“虫洞出口”,不过心里却没有多兴奋,而是有种莫名其妙的担忧——他总觉得这空间裂隙的出现说不定与他的倒霉体质有关系,而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事情肯定不会只是被迫原地滞留这么简单。 第163章 不对劲的胖子 拉货的马都被从车子上卸了下来,跟佣兵们骑的马一起被拴在了营地周围的树上,货车被排在了一起,用从林子里采的草和从树上扯下来的带叶子的树枝覆在顶上做了伪装,同样的伪装也被用在了拉人的厢式马车上。 厢式马车都停在了货车的外面,把货车圈了起来,算是做了一道简单的防线。 这些厢式马车除了合文郡他们租用的那一辆之外,其实里面也都堆了些皮货之类,不过并不影响佣兵们和加德罗请的雇工轮番睡觉,实际上,加德罗本人乘坐的马车里面也堆满了皮货,满脸头发的胖子每天就靠在那些皮货上躺着。 除了味道不好闻之外,倒是也挺舒服的。 想赚钱就不能贪图享受! 再说了,一趟七八天的旅程下来,人说不定比那些皮货还臭。 整个队伍里能保持清洁的也没几个人,就算是几个变形德鲁伊也都一样,他们顶多也就是身上没味而已,衣服也都脏得不像话了。 佣兵们出门也就顶多带两套替换的内衣,谁会没事背一大堆衣服两天一换? 走在路上不觉得,这么一扎营,坐在一起,那真的是你觉得我臭死个人,我觉得你熏死个鬼。 这还都没脱鞋呢….. 当佣兵们围着火堆晾鞋子的那一刻,合文郡都觉得他的倒霉光环这次带来的麻烦可能就是这个了! 这世界的人可是大都不穿袜子的,而且为了防护,出远门的时候人们穿的都是反毛的小皮靴,一年四季都焐脚,穿得久了,什么人的脚都会剧臭! 萨兰雅与合文郡一样难受,她什么时候闻过这种味道啊!就算是在格兰蒂亚境内“远足”的时候,她也只需要闻自己的脚臭味而已,况且她的脚也不怎么臭——有钱的小富婆一发现了这个问题,就买了一大堆的靴子换着穿。 李倒是不在乎这些,他变身的时候各种难闻的味道都往鼻子里冲,早就习惯了,保持人形时闻到的气味还淡很多。 希斯莱杰根本闻不到味,他是条人鱼,人鱼虽然是两栖的,不过它们的嗅觉系统在陆地上是近乎无效的。 所以,小朋友和爸爸一样依旧笑嘻嘻地跟佣兵们聚在一起,听他们吹牛打屁。 萨兰雅和合文郡远远地躲在了上风口的位置,显得非常不合群。 萨兰雅也就罢了,毕竟她现在是这个团队里唯一的女性。 像加德罗发布的这种长期“出差”的任务,大多数女性职业者是不会考虑的。 合文郡的表现就让加德罗又不太满意了,胖子的眼虽然小,但是贼尖,他可是看着合文郡皱着眉头捂着鼻子离开的。 合文郡比萨兰雅还受不了这些异味,而且他可是个自然德鲁伊,要是跟李一样混在那些佣兵之中,过不了几秒他就会成为其中最臭的一个人了! “体味变化”这个被动技能可以让自然德鲁伊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在回避野兽方面确实比“体味消失”更神,不过副作用也是很强的! 而且这个技能伊兰公国的自然德鲁伊不学还不行,不学这个技能参加学徒考核的时候那肯定是必死无疑的,以学徒的水平穿越森林草原前往白龙城,带着一身人味出城,连一天的路程都可能坚持不了。 合文郡当时年纪也小,也不懂这些,只是奥利弗说这个必修那个必学,他就都跟着照做了,而等到后来去了格兰蒂亚,才知道“体味变化这个被动技能,其实自然德鲁伊可学可不学…… 但是他都已经学了,也不可能把这个技能废掉,这又不是主动技能,被动技能是通过改变身体某些器官的机能而生效的。 而随着他晋级大德鲁伊,这个被动技能的效果也是越来越强了,弄得他有时候上厕所都得挑个地方,否则一进厕所他就是最臭的那坨…… 所以,合文郡根本就没办法跟那些佣兵们混在一起。 不过,这却引致了加德罗的不满。 若是在平时,笃信和气生财的胖子肯定是会把自己的想法藏得严严实实的,只是他可能是因为被堵在了路上回不了莱茵城,而他的货物里面有一部分是不能再耽搁的,否则可能会腐烂,或者品质下降,眼看着可能要损失一大笔钱,加德罗心头有阵邪火一直在往上窜,总觉得自己也管不了自己了,挺着个大肚子就走到了合文郡和萨兰雅面前,居高临下望着坐在地上的“姐弟二人”,语气不善地道:“商量个事儿。” “你说。”合文郡抬起头,正好看到加德罗即将临盆一样的肚子。 “现在我们被堵在这里了,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回到莱茵,食物也可能开始不足,如果他们猎不到野兽的话,就必须动用我的货物了,所以,你们四个人必须得再加一笔费用才行。” “没问题,多少钱?” 合文郡爽快得让加德罗突然有些不知道怎么招架。 “我的货物可是不便宜的,都是些稀有的东西,大家落难,也不好趁火打劫你们,这样吧,三个大人每天两个金币,小的那个一天算一半,总共每天七个金币。” 合文郡的表情变得有些惊讶,胖子看在眼里,忍不住心中得意,不过他也就得意了那么几个呼吸。 “可以。” 胖子简直有点不相信自己有长着耳朵了,他一瞬间觉得自己是出现了幻觉。 “你说什么?” “可以。”合文郡加大了点音量,不过语气有点不耐烦。 他本来也觉得这胖子的要求不太合理,这趟顺风车本来才收费五金,现在却要每日加收七个金币,这胖子嘴上说自己不愿趁火打劫,但实际上明明就是。 不过,七个金币也不是什么大数目,他也懒得跟加德罗计较,毕竟若是真的有什么冲突,那些佣兵肯定是站在加德罗一方的,他倒也不是怕,只是不想麻烦。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你这是什么态度!有钱了不起吗?还不是吸你姐姐的血!”胖子本来就是邪火上涌,想找个茬而已,合文郡语气中的不耐烦,正好被他听了出来。 “姐姐?”合文郡狐疑地看了萨兰雅一眼,又重新抬头打量胖子,“谁说她是我姐姐了?吸姐姐的血,又是什么意思?” 这胖子到底开了个什么脑洞? 第164章 魔鬼的蛊惑 “真是没良心,你姐姐为了你们这么付出,你却连姐姐都不认?”加德罗的脑子好像有点不清醒了,似乎根本没理解合文郡的意思。 “你到底在说什么啊?”合文郡站了起来,神色不豫。 “你等一等,他不对劲。”萨兰雅扯住了合文郡的胳膊,也站了起来,“他身上有精神紊乱的波动。” “我没有感受到魔力波动啊?”合文郡皱眉道。 “精神系的法术不一定都会产生魔法波动,你感应不到也很正常。”萨兰雅抬手对准了加德罗长满了头发的胖脸,喝了一声:“退散!” 一道红色的光在萨兰雅的掌心中绽放,映得胖子长满了头发的脸像是喝醉了一样。 红光一闪而逝,随后加德罗的小眼睛眨了两下,像是酒醒了一般喃喃自语:“我这是怎么了?” “你不记得你刚刚干什么了?” “我记得,我刚刚说要你每天多交七个金币的费用,还说你吸你姐姐的血。”胖子说完又仿佛自言自语一般道:“不应该啊,我怎么会说这种话?” “被魔鬼蛊惑了。”萨兰雅神色凝重,“你怕是花花心思太多,自然出现的空间裂缝只会联通一个地方,就是魔界,魔界中的魔鬼,可以引动人的邪念作祟,你只是个普通人,又心思复杂,最容易被魔鬼蛊惑。” “你家的那个小孩也没事!他不也是普通人?”加德罗有些艰难地扭头看了一眼篝火旁的众人。 加德罗只当希斯莱杰是个人类小孩,按希斯莱杰的年纪看,还没到开始修炼的时候。 整个商队其实就只有加德罗一个普通人,就连那些搬运货物的雇工,也都是初级职业者或是学徒。 就算是学徒,也基本不会被魔鬼蛊惑,成为职业者的条件之一就是信仰坚定,除了德鲁伊之外。 而职业者身体之中的魔力也能与精神力量相抗衡,可以抵御魔鬼的蛊惑。 魔兽更是不会被精神力量所蛊惑,它们除开有魔力护体,思想更是单纯。 萨兰雅也不好直说希斯莱杰根本就不是人,只好敷衍了一句:“他没你那么多心思,小孩子天真的很。” 魔鬼的蛊惑,其实就是放大人类心中的不良思维,心思越是复杂,就越容易受到魔鬼的影响,心思一多,自然是好的坏的良莠不齐,就算是圣人也没办法保证自己心底一直保持纯洁,肯定也是有不好的念头经常会在心里浮现出来的。 而那些天性本就不堪的人,甚至根本也不需要魔鬼蛊惑。 魔鬼其实只是魔界生物之中的类人生物的统称,实际上在很久之前,它们是被称为“魔人”的,不过后来有人觉得它们配不上“人”这个称谓,所以把它们改称为“鬼”,而人们也觉得这种称呼更加合适,“魔鬼”就逐渐代替了“魔人”的称谓。 除了魔鬼之外,魔界还有种类繁多的魔兽。 事实上,这个世界有很多的魔兽,就是在远古时期,通过空间裂隙从魔界迁徙过来的魔兽与本土的动物繁衍出来的,甚至有些还是魔鬼与魔兽繁衍的后代,这也是为什么人类觉得它们不配称为“魔人”的原因之一。 关于魔界,其实有许多典籍之中是有记载和描述的,合文郡也曾经在龙角城德鲁伊公会的藏书库里面读过一些,为了去书库读书,合文郡还辛苦自己做了几天的清洁工,把书库清理得干干净净。 马修给了他和李免费阅读的权限,不读白不读。 不过,德鲁伊公会的书库收藏的书籍有很大的偏向性,风土人情社会形态这方面的书籍并不是很多——这些书一般都收藏在盗贼公会的藏书库里面。 所以,合文郡对魔鬼的了解也并不是很深。 他只知道,魔鬼天生就会隐形,而且还不像盗贼和刺客的“阴影行走”那样会留有气味和魔力波动的破绽,几乎是无迹可寻的。 破除魔鬼的隐形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它们从隐形状态中打出来。 既然萨兰雅说加德罗遭遇了魔鬼的蛊惑,那么肯定有一只隐匿了行迹的魔鬼藏在附近。 合文郡也懒得问萨兰雅有没有办法把那只隐形的魔鬼找出来,直接自己动了手。 魔藤如同潮水一般沿着地面向四周铺了出去,仿佛像是在地上铺了一层水晶树藤编织的地毯一样。 加德罗看得瞠目结舌。 “你的魔藤?”作为一名常年东奔西跑的成功商人,他的眼界和见识自然是有的,而且他也很清楚合文郡正在使用的技能是什么,“你不是初级德鲁伊吗?怎么能够使用丛林?” “我什么时候告诉你我是初级德鲁伊了?”合文郡反问一句。 “你给我看的证就是初级德鲁伊的啊!” “哦,你说那个啊,要不是公会在学徒晋级的时候硬塞给我了,我还打算无证上岗呢。”合文郡顺口开了个玩笑,“怎么,不是初级德鲁伊的话每天的费用还得加?” “不加不加,我刚刚是被魔鬼蛊惑了,说好了五个金币带你们到莱茵城,怎么可能半路加钱,我可是有诚信的商人。”加德罗连忙解释。 “不是说要动用你的货物补给,每天需要额外给钱吗?” “那可不是我的本意,被堵在路上又不是你们造成的,而且那些货本来就有可能会变质,自己吃掉好过浪费。做生意本来就是要承担风险的,这次亏了以后再赚回来就行了。” 说不定被堵在路上还真的跟我有关系。 合文郡心里嘀咕了一句,不过嘴上却道:“你也别担心,不就是害怕货物变质吗,我帮你处理一下就行了。” 一条魔藤攀到了排在一起的货车上面,只见货车上堆放的货箱瞬间都被冰冻了起来。 佣兵们自然也发现了合文郡的动作,不过抱着儿子李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所以他们都并没有站起身来,依旧围着火堆在烤鞋子,任由藤蔓从自己身下延展了出去。 “发现什么了吗?”萨兰雅见合文郡的魔藤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大,却好像没什么别的动静,忍不住问了一句。 “你确定他是被魔鬼蛊惑了吗?我探查不到有隐形的东西存在啊。” 第165章 有敌来袭 蛊惑加德罗的魔鬼可能是见势不妙直接离开了,合文郡用丛林并没有探查到什么隐形的存在。 魔鬼其实拥有很高的智慧,甚至比人还可能高几分,而且,蛊惑加德罗的魔鬼也很有可能只是路过,加德罗仅仅是被它散发出来的精神波动给影响了而已。 这种情况可能性其实还挺大,毕竟魔鬼虽然性格凶残,但却不蠢笨,他们这么多人聚在一起,实力又不好估计,魔鬼就算想要对付他们,也必定不会选择直接进攻的。 不过,既然知道有魔鬼在周围晃荡,那可就得更小心些了。 凡是会选择越过空间裂隙的魔鬼,实力都不会很弱,除非是被迫无奈。魔鬼本就是智慧种族,而智慧种族除了有好奇心之外,还有谨慎性,离开自己生活的世界去往另一个世界这种事情,有智慧的种族都会再三权衡的。 月亮渐渐地升上了天空,除了该值夜的佣兵之外,其他的人都已经回了车厢中去睡觉,萨兰雅也带着希斯莱杰回了车上,不过合文郡和李却跟守夜的佣兵一起留在了篝火旁边。 察觉有魔鬼在旁窥伺,合文郡肯定是不放心去睡觉的,而且现在又不是在行进途中,希斯莱杰一个小孩子好意思跟萨兰雅睡在一起,他跟李却就不太方便了。 本来在赶路的时候,萨兰雅如果要睡觉的话,合文郡和李也都是会坐到车厢外面去的。 李变成了咚咚鼠,窝在了合文郡的裤裆上。 本来咚咚鼠长得圆圆胖胖的,体积虽小,份量却是不轻,而且李的身上还穿着那件变形德鲁伊的专用铠甲,把他的老鼠身体几乎完全包裹起来的铠甲虽然缩小了,但是重量却没有改变,虽然是一副轻甲,但是也沉甸甸的。 李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选了这么个地方窝着打盹,合文郡只感觉像是块沉甸甸的石头压住了他的敏感部位,没过一会儿,竟然觉得那里好像有点抬头的迹象。 不过,他也没觉得有什么尴尬的。 他从十二岁就开始跟李搭档,十三岁的时候李就从孤儿院搬出来蹭他的破房子住了,房子里只有一张床,两个人也只能挤在一起,经常睡着睡着不是你顶着我,就是我顶着你,他都已经早就习惯了。 而且李作为一名变形德鲁伊,从学徒时期就得培养“不要脸”的性格,变形德鲁伊化身的时候可是光溜溜赤条条的,虽说那东西也会跟着变化,但是明知道本体是个人,那别人心里自然是不像看动物的那种心态。 这也是为什么女性很少会愿意选择做一名变形德鲁伊的原因,她们通常没有男孩子那么“不要脸”,再怎么培养也依旧很难克服尴尬的心态。 要说李这个家伙也确实有点绝,他不光是自己一直在适应“不要脸”,还总拉着合文郡一起,美其名曰“让你多习惯习惯以后没那么尴尬”。 确实习惯了以后,是没那么尴尬,到现在都已经快无动于衷了,毕竟从十二岁到现在,合文郡都已经“习惯”了二十多年了。 二十多年都一直混在一起,还有什么尴尬可言? 要是他们像其他的德鲁伊那样一男一女搭档的话,真的是孩子都已经能自己打酱油了。 合文郡正遐想联翩的时候,裤裆上的老鼠却突然清醒了过来,爬到他的肩头在他耳边轻语:“有大量的动物在接近我们。” “大量?多大量?都是些什么?” “很大量,我只能察觉其中有老鼠和蛇,剩下的似乎都是虫类。” 听完李的话,合文郡不露声色地站了起来,朝着李指点的方向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默默在口中吟诵诗句:“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寒霜自他的脚下溢了出来,随后凝成了冰,飞快地向周围扩散了出去,等到把营地的范围整个覆盖,坚冰便开始向着上方竖立成墙。 “你这是什么技能?”趴在合文郡肩头的李不由得问了一句。 “你是睡迷糊了吗?连因纽特豪斯也不认识了?” “冰房子?这么大?”胖老鼠震惊得直接站了起来,“这还叫什么房子,直接叫宫殿都可以了。” “大惊小怪,本来因纽特豪斯施法的范围就没有限制,不过造小冰屋又快又省事而已,现在要把这么多人和货物都包进去,不造得大一些怎么成?” “不用这么紧张吧?造这么大一间冰屋子防备?” “谨慎点好,你都说了涌过来的那些东西里面有虫子了,谁知道有没有魔虫混在其中。” 魔虫因为身体脆弱,向来都是被人类所轻视的,因为它们不管有多强的攻击力,防御力永远都可以忽略不计,一只连龙都能毒得死的魔蚊,也一样会被普通人一巴掌给拍死,跟平常的蚊子也没有什么两样。 什么像磨盘一样大的蜘蛛,像火车一样长的蚂蚁,可比飞机的苍蝇蚊子,在这个世界可是不存在的,魔兽可能会比普通的同纲动物体积大一些,但也不会大到什么程度,要是有体积会随着实力增长正比膨胀这种规则的话,那顶尖职业者岂不是各个都要变成巨人? 不过,长不了身体,长不了防御,魔虫的攻击力和速度却不见得会弱于其他魔兽,甚至像苍蝇蚊子之类翅膀震动频率超高的有翼昆虫,速度可是非常惊人的! 而且,昆虫的繁殖能力向来惊人,单个的昆虫无需太过畏惧,但当它们结群而攻的时候,可就不好对付了,谁也不知道一群虫子里会有多少魔虫,而魔虫之中又藏着多少“歹毒的杀手”。 除了魔虫之外,普通的昆虫也是不能小觑的,昆虫的体液普遍带有腐蚀性,同时大多数的昆虫一样是有毒的,数量一多,腐蚀性的酸液甚至连金属重甲与防护技能都可以破坏。 巨大的“因纽特豪斯”已经封顶,合文郡也总算是安心了一点,连地面都被魔法冰覆盖,也就不用担心虫子有孔可钻了。 “来了。”李的老鼠耳朵突然竖了起来,冰建的宫殿隔绝了气味,却隔绝不了声音,以及大量的生物聚在一起行动引发的震荡波。 第166章 魔鬼的手段 当李所说的“大量生物”露头的时候,合文郡真的好想找块木头削把尺子,狠狠地打他几下手板! 这叫大量? 不好好读书,哪怕多点去听游吟诗人唱曲子熏陶一下文学修养,也能用个更贴切的数量形容词吧! 巨量、海量、无量、无数、数不清…… 那么多更贴切的词,李这个不学无术的家伙用了个“大量”! 合文郡现在只庆幸李只用错了一个数量形容词,并没有漏掉告诉他聚集过来的生物之中有虫子。 本来他是想悄悄解决掉这些蛇虫鼠蚁,省得打扰到他的宝贝儿子睡觉的,不过现在,是个人都睡不着了。 希斯莱杰本来也不是人? 不是人的也一样睡不着的。 夜半正是虫鸣时! 一两只虫子你唱我和交织出来的小夜曲可以安神定魄,抚人安眠,一两百只虫子一起发出的翅鸣之声就只能汇聚成扰人清梦的噪音了,而一两千只虫子同时振翅,只能叫做魔鬼的呢喃,一两万只虫子就可以发出夺魂魔音了…… 而当数不清的虫子和数不清的老鼠与蛇混在一起的时候,它们演奏的曲目只能称为“末日降临”。 别说是加德罗了,就连那些佣兵也都仰着头,嘴巴都合不拢地看着爬满了“因纽特豪斯”的老鼠、蛇以及虫子,所有的人都有同样的想法——整个森林里小动物全都聚在这里了! 合文郡已经又施展了“丛林”,一丛丛缠绕在一起的魔藤像是撑起了寒冰宫殿的水晶柱子一样拔地而起,不过它们并非是用来支持穹顶的,而是在给巨型的“因纽特豪斯”不断地输送魔力进行加固。 合文郡虽然明知道构建“因纽特豪斯”的魔法冰其实非常牢靠,但还是惴惴不安地担心这海量的蛇虫鼠蚁会突破进来,大德鲁伊也一样是人,是个人看到这样的情况心里都会发毛的。 “这肯定和那只魔鬼有关。”萨兰雅已经牵着希斯莱杰的手站在合文郡的身旁了,“蛇和老鼠都能和平相处,背后肯定是有魔法力量在影响它们的。” “这话还用你说?赶紧想想办法,怎么才能驱赶或者消灭这些东西!” “这我可没办法啊,现在我们都被因纽特豪斯笼罩在内,任何攻击都无法穿透冰墙,只会以冰墙作为对象。要不你在冰墙上开个小口子,把它们一点点地放进来?” “这绝对不行!谁知道里面有没有混着什么厉害的魔虫,万一真的放进来的话,那不是更不好收拾!”合文郡立刻拒绝了公主殿下的提议,并且合理地怀疑了一下她是不是睡觉的时候被希斯莱杰往脑子里面灌了点水。 “那现在怎么办呢?你就这么一直扛着?”萨兰雅的语气透着点忧虑,“这么大的因纽特豪斯,每分每秒都在消耗你的魔力。” “这倒没什么,魔力对于我来说不是问题,问题是这魔鬼的手段不知道会持续到什么时候,而且也不知道它会不会有别的招数。” “魔鬼的能力,我也不怎么了解,书里只记载了它们都是精神系的魔法大师,可以轻松地控制智慧不高的生灵,相传自然德鲁伊的控制动物的技能、通灵术和召唤师的思维压制,都是从魔鬼那里学来的。” “还能从魔鬼那里学技能?” “都是些匪夷所思的故事里面提到的,据说魔鬼有时候会跟人类做交易。” “现在可不是聊这个的时候。”李插了一句嘴。 “不聊也没有别的事干啊。”合文郡耸了耸肩,“连萨兰雅都没有办法,那我们只能等魔鬼不耐烦了撤销自己对这些虫子的控制,或者等我的魔力消耗干净。” “货车上有很多橡实,还有银橡实,你可以随便拿来补充魔力的。”加德罗被吵醒之后,一直站在合文郡附近竖着耳朵偷听,此刻听到合文郡的话,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相对于赚钱,加德罗还是觉得自己的命更重要——钱没了可以再赚,命可就只有一条。 只要能保住命,他是不在意把这次所收购的货物里面的橡实和其他的魔法果实都拿来给这个冒充初级德鲁伊骗过他的小子补充魔力的,他只担心这小子没有学过那个叫“思密达”还是什么的技能。 没学过那个技能的话,德鲁伊是没办法无限制地食用魔法果实或是橡实来补充魔力的。 加德罗虽然不是职业者,不过,他可是下过功夫研究职业者的,因为他每次外出采购都需要精心挑选有能力的佣兵来保驾护航。 “昨天你还想加我们的钱呢,现在变得这么大方?”萨兰雅调侃了一句。 “昨天那不是被魔鬼蛊惑了吗,我一向都是如此大方的,做生意可不能小气巴拉的,钱这东西光靠抠可是抠不出来的。”加德罗一边赔着笑,一边不动声色地站得近了一些。 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情,赖在擅长辅助防御的自然德鲁伊身边,总是要比赖在其他的职业者身边要安全一点的,其他职业者的防御技能基本上都是护得住自己但护不住别人的。 看着爬满了冰屋子外墙的蛇虫鼠蚁,加德罗总是忍不住想象自己要是被埋在了虫子堆里会有什么样的下场,越想他就越是心惊胆战——自己这一身肥肉,恐怕是要比别的人坚持得更久一些的。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胖子刚刚都打算去跟佣兵们的头领米歇尔请求,万一有什么事的话,先给他来个痛快,一刀送他上路,省得被虫子老鼠啃咬致死。 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死法不对。 当然,能不死的话,还是尽量活着更好。 见得合文郡建起的巨大冰屋能够支撑这么久的时间,加德罗也逐渐觉得自己看到了生的希望,哪怕这些蛇虫鼠蚁一直不退,但只要能坚持得住,莱茵城的人也迟早会发现这里的异常。 关键就在于时间,加德罗是这样想的。 第167章 会传染的精神毒素 加德罗心里想的是个拖字,不过合文郡却不是这么打算的。 夜长梦多,时间拖得越久,发生其他意外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连萨兰雅对魔鬼的手段都不甚了解,谁知道那只可能正在暗中窥伺的魔鬼还有没有别的手段? 现在只是蛇虫鼠蚁,如果那只魔鬼有能力控制更厉害的家伙来冲击他的“因纽特豪斯”,到时候还能不能抵挡得住,他心里可是真没有底。 虽然他都已经试过以冰屋子抵挡龙语魔法了! 不过,李上次施展的龙语魔法“典伊降临”,在龙语魔法之中属于威力偏低的一种,而且李的实力也并不能够完全发挥出龙语魔法的威力,再说他还是提前就开始准备的,当时的“因纽特豪斯”笼罩的范围也没有现在这么大,他还不断地加厚冰面,把小小的冰屋子弄得跟个山包一样。 同时,“典伊降临”本身也是个“物理系”的魔法,它的杀伤力主要就是来自于从天而降的尖锐冰锥携带的强大动能,合文郡当时还利用了几何学的原理,把“因纽特豪斯”建成了一个圆锥的形状,可以有效地卸除冰锥的力道。 但是现在,合文郡却没什么余力去加厚“因纽特豪斯”的冰壁,他只来得及不断地修补被老鼠和虫子啃噬出来的缺口。构成“因纽特豪斯”的虽然是坚硬的魔法冰,但是这也并不代表它就没有办法被破坏,虽说每一只虫子或者老鼠对冰壁造成的损坏几乎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可正在啃噬冰壁的也并非只有一两只老鼠虫子。 能把这巨大的“因纽特豪斯”遮得严严实实,冰壁上的虫子老鼠,恐怕数量是要以十万来计的! 合文郡虽然没什么闲暇环顾四面八方,不过,通过不断地在输送魔力的魔藤柱子反馈回来的信息,他也能感受得到正在极力破坏冰壁的也不仅仅只有普通的蛇虫鼠蚁,其中确实夹杂着很多魔虫魔兽。 这些魔虫魔兽对冰壁造成的损害虽说也不算很大,但是比起普通的蛇虫鼠蚁造成的那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损伤,还是强了不少的。 积沙成塔,聚水成湖,这数以十万计的微小损伤,加在一起,也足以让合文郡只能疲于修补,根本无暇他顾。 就这,还是他一直在默默念诗给自己加持冰系魔法的强度才做得到的。 大德鲁伊是很强大,但是再强大的人,他的能力也是有极限的,合文郡现在还不是攻方而是守方,本来就已经先吃了一亏。 不过,他也并非是没有任何优势,“因纽特豪斯”本身是个冰系魔法,冰墙冰顶自然先天带着极强的寒气,而蛇虫鼠蚁这些生物耐热却不耐寒,体温下降的话不仅行动会变得迟缓,说不定还会直接冻死。 只可惜,蛇虫鼠蚁似乎是源源不断一般,根本也看不出有减少,反而好像还在不断地增加。 这让合文郡也更加心烦意乱。 “你试一下,是否可以影响那些老鼠。”合文郡扭头轻声地对站在他肩膀上的李说了一句。 李是学过禁术“老鼠变身”的。 “老鼠变身”之所以被列入禁术,并非是这个技能威力强大,变身之后李只是一只普通的老鼠而已,能有什么力量?“老鼠变身”与“蝙蝠变身”这两种技能之所以会被列为禁术,是因为这两种变身技能配合变形德鲁伊的被动技“动物领袖”,会有意想不到的特殊效果。 “动物领袖”这个被动技能的效果是不固定的。 如果是在人形状态下,变形德鲁伊只会获得一丝微弱的动物亲和力,撸撸猫撸撸狗不会被咬的那种。 而在变形的情况下,这个被动技能的效果就会“因形而异”了,这主要是和种族的天性本能有关系。 像是鼠科的动物,这个被动技能的影响效果可是非常可怕的,鼠王和蝠王统帅的同类数量是没有上限的,它们似乎可以形成与人类一样的社会结构。 所以,“老鼠变身”与“蝙蝠变身”才会被列入了禁术的范畴。“蝙蝠变身”其实也不见得有多恐怖的效果,毕竟蝙蝠并不喜欢居住在靠近人类的地方,城镇之中的蝙蝠数量一般都很少。 但是,老鼠这种动物,那简直就是追着人类的屁股跑的…… 哪里有人,哪里就会有老鼠,人越多的地方,老鼠也就越多! 在自然环境之下,老鼠与蝙蝠的族群之中,是不会诞生鼠王和蝠王的,但是,当德鲁伊变身为老鼠与蝙蝠之后,却可以依靠“动物领袖”这个被动技能,统帅鼠群与蝠群,当德鲁伊统帅的老鼠与蝙蝠的数量越来越多之后,对人类的威胁也会越来越大。 而最重要的,是这两个变身技能,是学徒时期就可以掌握的!这才是“老鼠变身”与“蝙蝠变身”的恐怖之处。 冰墙之外的老鼠数量也非常多,虽然大多数是田鼠,如果李可以影响到它们的话,那么不仅可以缓解一下合文郡的压力,甚至还能指挥老鼠们与虫子和蛇开战! 圆滚滚的咚咚鼠顺着合文郡的衣服爬到了地面上,李恢复了人形,朝着较远处的一根藤柱走了过去,快到藤柱附近的时候,他才重新化身为一只老鼠。 咚咚鼠虽然与老鼠形态很像,但是它们其实并不是老鼠,它们是刺猬的远房亲戚,虽然身上并没有长刺。 李化身的老鼠顺着缠绕在一起的魔藤飞快地爬了上去,由于他的身体上依旧覆盖着那套变形德鲁伊专用的盔甲,所以离得比较远的佣兵们和加德罗都没有发现他其实已经变成了一只灰毛耗子。 不过,当李爬到藤柱顶端之时,行动却变得怪异了起来,他不仅没有尝试去控制冰墙之外的老鼠,反而开始啃起了合文郡的魔藤。 李的怪异举动自然立刻就被合文郡察觉到了,当下一根透明的水晶藤蔓就从他的袖口飞快地窜了出去,把远处藤柱顶端那只穿着铠甲的老鼠直接卷了回来,老鼠吱吱地拼命叫着,一边挣扎一边还不停地抓啃着捆住了它的魔藤。 “他这是怎么了?” 萨兰雅抬手一道红光射出:“被影响了啊,他变身之后就是一只普普通通的老鼠,又没有魔力守护意志,靠近了外面那些老鼠与虫子,应该是被精神毒素给传染了。你的冰墙防御不了精神系的技能的。” 被萨兰雅解除了精神控制的李又重新恢复了人形,站在了合文郡身边。 合文郡则是把脸转向了对着目瞪口呆的加德罗,加德罗飞快摇头:“我很清醒,没有被蛊惑。” “你什么都没有听见,对不对?”合文郡根本就不是关心这个问题。 “对对对,我根本没有听见老鼠这两个字!”加德罗愣了两秒,然后开始像小鸡啄米一样不停点头。 第168章 无能为力 李的“老鼠变身”,还有其他的一些禁术,以及合文郡从不在外人面前显露的自然系禁术,来源渠道其实是正规的,不过这个正规渠道却并非是玛娜帝国的,而是海对岸的格兰蒂亚的正规渠道。 所以,要是让玛娜帝国的人知道他们掌握了禁术的话,说不定还真的会有些麻烦,最起码,去德鲁伊公会进行再次备案肯定是免不了的,到时候还得交待禁术的来源,可能还得签署一大堆的誓言契约。 马修当时出售禁术的时候可是亏空了公会的技能库存,这些本应该签署的誓约,合文郡和李当时是一个都没签,就算签了,契约的“甲方”也是格兰蒂亚,而并非是玛娜帝国。 但实际上,合文郡当时也是被马修给忽悠了而已,他对禁术其实也没多大兴趣,不过是因为觉得会的东西越多,事到临头的话就可能越多办法而已。 不过李的“动物领袖”也没有效果,合文郡暂时也想不起还有什么手段可以一试。 虽然萨兰雅提了一句“精神毒素”,让他觉得自己可以试一试“魔笛”,但他现在却没有余力分心他顾。 一边持续不断地输出魔力,合文郡的脑子一边飞快地运转,试图想找出一种可行的方式来改变现在的局面。 “你刚刚说,精神系的技能可以穿透冰墙?”他突然把头转向萨兰雅询问:“你的红色惩戒不都是精神一系的技能吗?而且你也可以解除他们遭受的蛊惑状态。” “我的惩戒技能是光系的,只不过可以产生各种不同的效果罢了。因纽特豪斯的墙壁和屋顶都是蕴含魔力的魔法冰,我用红色惩戒,穿透冰墙的只有光而已,魔力全部都会由冰墙来承受,不会有什么效果的。”萨兰雅认真地解释。 “只有纯精神系的技能才能穿透冰墙?”合文郡一下子就把握到了重点。 “除非是你自己发出的,纯精神系的技能其实也不能完全穿透冰墙,会被削弱很多,否则李也不会到了冰墙附近才会被感染了。” “那就是有用了,只不过效果没那么好而已。”合文郡又把头转向了李,“还是要看你的了。” 李点了点头,随后伏下了身子,瞬息之间化作了一头顶着一副巨角的鹿,鹿头被巨大的双角压得低垂着,身上没有被盔甲覆盖的地方露着斑斓到有些丑陋的皮毛。 李现在的变身技能之中,掌控精神系魔法力量的,就只有万花大角和彩虹龙了,化龙的技能也不能随意地在人前展示,不过万花大角的魔法力量也不比彩虹龙差多少,它只是不会飞,而且移动起来有些困难而已。 头顶着一双如同枯树一般的鹿角,万花大角想移动得快些都很艰难。 希斯莱杰一看到李变成了万花大角就想往他肚子下面钻,萨兰雅眼明手快,一把拉住了小屁孩——现在可不是吃奶的时候,再说这么大的孩子了还在外人面前吃奶,也稍微有些丢人。 其实除了万花大角,李还可以试一试化成人鱼唱歌,不过人鱼的歌声对人的效果非常强悍,但是对虫兽鱼禽效果却很差,可能是因为它们不懂得欣赏艺术? 要是尝试人鱼变身,恐怕没等李把外面的蛇虫鼠蚁唱倒,巨大的“因纽特豪斯”里面所有的人都得先倒了,合文郡也不例外,最后就只会剩下两条清醒的人鱼。 想要干倒外面那么多的蛇虫鼠蚁,李恐怕得很卖力地“演出”才行,那样一来,只有中阶的小精灵潘施展的“心灵防护”不一定能帮合文郡抵御李火力全开的歌声。 现在合文郡可不能睡,他要是有一个松懈,后果可不知道会变成怎样。 巨大的鹿角从根部开始耀眼了起来,就好像里面是空心的,内部有一盏盏的小灯逐渐点亮一样,从主干,再到每一个枝桠…… 在一双鹿角全部亮起了柔和的光之后,一道无形的力量向着周围扩散开去,就像是水面的涟漪一般,轻轻掠过了所有人的身体,让人觉得头脑一阵清凉。 李在施展什么法术,其实别的人都不知道,除了龙语魔法之外,人类并没有对魔兽的大多数特殊技能去一一定义,那些类似于人类技能的魔法其实只是魔兽自身的本能,就比如李现在正在使用的法术,其实除了他自己之外,没人能说清到底有什么样的效果。 魔兽其实并没有能与人类媲美的智慧,哪怕是霸主级的强者也一样,但这也让它们具有比人类更强的魔法天赋,它们使用魔法的方式,都几乎可以被称作“心想事成”了。 人类创造的技能大多数都是在模仿魔兽,但实际上到最后学到的却似是而非,多了一分刻板,少了一分浑然天成的“道韵”。 无形的能量持续了大约十几分钟的时间,外面的情况依旧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李恢复了人形:“我脖子都酸了,也没办法解除它们意识中的精神毒素,看来魔鬼的力量确实有些特别。” “为什么她就能解除我受到的蛊惑,而且刚刚她也帮你恢复了正常?”加德罗小心翼翼地提出了自己的困惑。 “你好歹也是个人,他虽然变了身,但是思维却依旧保持着人类的智慧,由智慧而生的意志对于精神毒素本来就有很强的抗性,你本身只是被魔鬼的精神波动影响了而已,根本也没有中什么精神毒素,而他的话,那是因为意志坚定,思想单纯,所以即使被精神毒素污染了意识,也很容易唤醒。” 萨兰雅有问必答,不过一点情面也没给加德罗留,就差直接明说他意志不够坚定,如果是直接中了魔鬼的精神毒素的话,都不一定能救得过来了。 “什么才叫意志坚定?我觉得我的意志很坚定啊!”加德罗没什么底气地为自己分辩了一下。 “你所谓的意志坚定,是一门心思想着怎么赚钱吧?这样的负面意志更容易受到魔鬼的诱惑,而且你的思想恐怕一点都不单纯,整天也不知道在胡思乱想些什么,竟然一直以为我是他们几个的姐姐,我有那么老吗?”萨兰雅终于把自己的心里话说了出来。 希斯莱杰就算了,这两个大叔现在跟你个死胖子一样都是满脸头发哎,你居然认为本公主比他们两个的年纪还大? 第169章 虎头蛇尾 合文郡和李虽然服用过皮特潘赐下的不老魔药,不过他们那个时候的年纪也已经接近三十了,皮特潘的魔药只能让人容颜不老,却没有抑制毛发生长的功效。 三十岁的男人,肯定是要长胡子的。 虽然合文郡和李也不像加德罗那样满脸都会长跟头发一样飘逸柔顺的胡子,不过上唇和下巴的胡子也是很浓密的,平常在野外的时候也不会刮。 他们也不好意思像萨兰雅一样,随身携带着一大堆“美容美发”的工具,而且还都是从皇宫里带出来的精品。 合文郡在路过城镇的时候还会找剃头匠刮一刮胡子,但是李那种懒人,连剃头匠都懒得找,如果不是合文郡亲自动手帮他,他根本就不理会自己的胡子扎不扎人。 留着胡子肯定是会让男人显得老成一些的。 而且他们两个就算是服用魔药的时候,都已经比萨兰雅现在的年纪要大了…… 萨兰雅自从昨夜知道加德罗一直认为她是这“一家人”中的“大姐”,心里就一直憋着一股无名怒气! 公主殿下也是女人,而且还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同时还是个没嫁人的女人!虽然她一直也没想过嫁人这回事,满脑子都是周游列国环游世界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但也一样会在意别人说自己老! 而且她本身是知道合文郡和李的大概年纪的。 加德罗居然认为她比两个快四十的男人还老,这简直就是对她的侮辱! 极度的侮辱! 要不是公主殿下大人有修养,有家教,早就直接把死胖子按在地上锤了。 就在昨晚临睡之前,萨兰雅还问了希斯莱杰一句:“姐姐看起来很老吗?” “一点都不老啊。” “那跟你两个爸爸比起来,谁老?” “当然是爸爸老啊,爸爸头发都白了呢。” 萨兰雅全靠希斯莱杰的肯定,才能平心静气地睡觉! 不过,这不代表她会宽宏大量地原谅加德罗那个满脸长头发的死胖子。 加德罗是个人精,自然也不会听不出萨兰雅话里对自己的怨气,不过这种误会是没办法找补的,就算他口若悬河舌灿莲花,也没办法帮自己把场子圆回来。 所以,他只能赔个笑脸,把话题转移开:“那现在是不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些虫子了,只能这么撑着?” “情况确实如此。”合文郡的语气里透着些无奈和担忧,“如果只是现在这样的话,倒是没什么大问题,就怕魔鬼的手段不止这些,如果它控制了什么厉害的魔兽来冲击冰屋的话,我可就没有什么把握担保肯定能撑得住了。” “我觉得你可以不用太担心这个问题。”加德罗劝慰道。 “怎么?”合文郡好奇。 “如果那只魔鬼有能力控制那些厉害的魔兽的话,恐怕它一开始也不会选择控制这些蛇虫鼠蚁,会直接控制大量的魔兽对我们发起冲击,所以,我觉得你的担忧应该是不会变为现实的。”加德罗这次的推理表现出了一个年过半百、历尽沧桑的人应有的睿智。 “魔鬼肯定是有能力控制魔兽的,不过如你所说,它们控制不了太多的魔兽,毕竟魔兽虽然不像人类一样,有坚定的意志,与复杂的智慧,但是它们的魔力可比人类还要强一些。”萨兰雅故意在说“坚定”和“复杂”两个词的时候加了重读。 “魔力是可以削弱精神影响的,所以,魔鬼想要控制魔兽,没有那么轻松如意,甚至有可能会遭到魔兽的反扑,也就只有魔虫,因为本身的智慧不够全面,也就没什么意志可言,才可能会被魔鬼的精神毒素大量地污染,跟普通的野兽和虫子一样。” “那召唤师还召唤什么异界生物啊,直接去控制虫子不就行了嘛?”合文郡听完萨兰雅的解释,突然冒出来这么个念头。 “你的想法很有创意呢,值得向召唤师们推广。” 合文郡从萨兰雅的话里听出了浓浓的嘲讽意味。 “怎么地?” “你也不想想,如果真的要是能这么干,那召唤师不早就人手一袋虫子了?”萨兰雅一点面子都没给合文郡留,因为加德罗说她年纪比两个男人大,所以她连带着连合文郡和李也一起恼了。 “这其中有什么问题吗?” “你们自然德鲁伊,能控制多少魔兽伙伴?” “一个啊。” “能完全控制它的精神意志吗?” “不能。” “那不就成了,召唤师跟你们控制生物的方式不一样,他们可是需要压制召唤物的整个精神意志才行的,这种压制可不是能持久的。” “那他们不也可以跟我们一样,与召唤伙伴保持一种特殊的契约关系?” “人家为什么要那么傻呢,召唤来的生物又不用自己喂,你们倒是号称能养龙,那养龙花多少钱呢。” “召唤师原来贪的就是个白嫖啊?主打一个小气?” “不觉得人家比你们聪明得多吗?”萨兰雅一挑眉。 …… 反正对爬满了“因纽特豪斯”的蛇虫鼠蚁也无计可施,只能是合文郡不断地输入魔力顶着干耗,闲着有些无聊,干脆聊聊天算了。 李已经去哄儿子继续睡觉了,这种环境之下,萨兰雅是没有办法安抚希斯莱杰的。 除了李敢哄儿子睡觉之外,其他的人却都不敢松懈下来——他们倒不见得就只是怕那些蛇虫鼠蚁冲破防线,更害怕合文郡一时“有个什么失手”。 人就是这样,很难完全信任别人。 就连胖子加德罗也没再回车里去休息,一直赖在合文郡和萨兰雅旁边没话找话。 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在大部分的眼皮子都快要睁不开的时候,冰筑的屋子外那些蛇虫鼠蚁开始逐渐退散,也不知道是魔鬼没有了继续跟合文郡耗下去的耐心,还是它也已经开始精神疲惫了。 论耐力持久,这世界上少有什么生物可以跟自然德鲁伊相提并论。 鼠虫大潮虽然已经退了,不过合文郡却依旧保持着巨大的“因纽特豪斯”屹立不倒,隐在无形之中的魔鬼已经表现出了对他们这群人的敌意,而敌人在暗,己方在明,必须要提前做好防备才行。 魔鬼为什么会攻击他们,依旧还是个谜。 第170章 魔鬼的目标是什么 魔鬼,其实是另一个世界的高智慧生物,传说中它们残忍而冷血,虚伪而诡谲,经常诱惑人类做出邪恶的事情,并以此为乐。 不过,魔鬼很少有招惹强者的冲动,它们非常惜命,极度怕死,否则,它们也不会总想着隐在幕后,“借刀杀人”。 本来,合文郡和萨兰雅都以为刚开始这只魔鬼就是路过,而它散发出来的精神波动影响到了加德罗,但是一场蛇虫鼠蚁的袭击却让他们意识到事情没有这么简单,那只魔鬼很可能是盯上他们了。 只是,为什么呢? 魔鬼对人其实是没什么兴趣的,怎么说呢,它们其实也是人,另一个世界的人。 是人就是“无利不起早”。 虽说人这种生物,跟其他的生物也不太一样,是会出些损人不利己的东西,不过大多数的人也并不认为这些损人不利己的东西是人,通常人们会称呼他们为“不是东西”。 把这些“不是东西”撇开吧…… 魔鬼也是人,无论这个世界的人认不认为它们是人,都改变不了它们也是“人”的事实,这是自然的定义,不会因为人的意志而转移。 “无利不起早”也一样是魔鬼的特性,因为它们也是人,是智慧生物,只要是智慧生物就会权衡利弊,算计得失。 “我们之中,有什么东西会让那只魔鬼觊觎呢?”避开众人之后,合文郡盯着萨兰雅手腕上的镯子——那里面有什么东西他其实也不清楚,不过他直觉认为,魔鬼窥视的肯定是镯子上那颗“犹格之珠”里面的某个东西。 “看什么呢?”萨兰雅白了合文郡一眼,“魔鬼又不是神,就算是神也不是各个都有能力窥视空间装备之中的东西。” “那它起码是能感应得到犹格之珠的吧?” “犹格之珠又不比空间戒指强多少,你可是有两个空间戒指的。”萨兰雅并不知道合文郡还有一颗“犹格之珠”,她连合文郡跟李报仇的时候又弄到了一件神器都不知道——神器这东西,谁会天天拿出来显摆呢? 合文郡也并没有每天往“要命不要钱”里面存金币,他并不认为“要命不要钱”对他和李来说有什么大用——要是真的必死的局面,“要命不要钱”也只会让他和李死得稍晚一点而已。 就跟特里维和黑血一样,最终都还是要死的,甚至有可能死得更不痛快。 “要命不要钱”跟他拥有的其他两件神器一样,一直被收在“犹格之珠”里面,皮特潘送的“永恒铅笔”合文郡也不用,平常会拿出来的就只有那根人鱼才能用的钓竿。 不过,在跟随商队一起行动的这段日子里,合文郡也并没有把钓竿取出来过。李变身成人鱼使用那根钓竿的时候,它便会从一件玩具化成一根正常的钓竿,马车里不够位置,在人前使用又不太方便。 所以,魔鬼觊觎的,应该不是合文郡的三件神器——按萨兰雅的说明,魔鬼是没有办法窥视空间装备中的东西的。 说不定萨兰雅的“犹格之珠”里面也收着某件神器,或是某些?像皮特潘赐下的“永恒铅笔”那样的神器,其实也并不见得多珍贵,多值钱,完全也有可能被德兰卡公国的国王搜罗来作为朋王子追求公主的礼物。 “魔鬼总是知道空间装备的价值吧?”合文郡还是觉得魔鬼觊觎的可能是空间戒指。 “空间装备不值得魔鬼觊觎,在它们的世界,空间装备并不是什么很珍贵的东西,据说魔鬼的世界到处都是像时空橡实这种可以制造空间装备的稀有材料,也正是因为如此,它们的世界空间非常不稳定,经常会出现联结其他世界的空间裂隙。”萨兰雅指了指远方依旧横贯天空的那道光带。 “也就是说,我们这里的空间裂隙只能够联通魔鬼的世界,其实原因并非在我们的世界一方,而是因为这些裂隙是在魔鬼的世界一方产生的?” “应该就是如此吧,不过这并非是我们现在应该关注的重点吧。”萨兰雅提醒合文郡,他把话题扯偏了。 “那我们是否可以通过空间裂隙,去往魔鬼的世界呢?”合文郡并没有把话题立刻再拉回来。 他脑子里在盘算某种可能性——是否可以借道魔鬼的世界,回到他的母星? “这个问题我可没办法回答你,理论上,空间裂隙应该是双向的通路,但是,没有人能够证实这个理论,魔鬼从未带来过越过空间裂隙的魔鬼还能回归它们那个世界的讯息,而曾经大胆地进入空间裂隙的人,也没有一个能够回来,魔鬼也从未带来过它们的世界出现过其他世界的人类的信息,恐怕那些勇敢的探索者根本就没能到达那个世界,都死在了空间裂隙之中。” “好吧。”合文郡结束了这个话题,“那魔鬼觊觎的究竟是什么?难不成是加德罗的货物里面,有什么特别的东西?或是那些佣兵身上?” “我觉得这个可能性不大,加德罗的货物应该只是些来自伊兰的特产,虽说普通人家也不见得就一定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不过恰巧这些佣兵之中有人拥有特殊到能引起魔鬼觊觎的东西,可能性也应该不大。” “是或者不是,还是等我来检查一下吧。”合文郡把目光移向了加德罗的团队,伸手一挥,一阵无形的魔力波动以他的手掌为中心散了开去。 他使用了“侦测魔力”。 “没什么特别的东西,就算有的话,既然我侦测不到,那么魔鬼感应到的可能性恐怕也不大。”片刻之后,合文郡扭回了头,把侦测的结果说了出来。 “可我也实在想不出魔鬼会觊觎我们身上的什么东西。”萨兰雅皱着眉头思索,“特殊的东西都在空间装备里面放着呢,没收好的就只有李的那套轻甲了,还有他的自然之爪,可那是变形德鲁伊的专属装备,魔鬼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 第171章 路遇九头蛇 和萨兰雅商议过之后,合文郡决定提前和加德罗道别,离开这个商队。 他们本来的目标也并不是前往莱茵城,而是莱茵城附近山上的遗迹,与其陪着商队的人在这里堵着,等待莱茵城疏通道路,修补空间裂隙,还不如直接前往遗迹。 加德罗自然是舍不得他们离开的,他已经意识到了,这四个搭便车的客人之中,最起码这个自然德鲁伊是个了不得的高手,有合文郡在,最起码在等待莱茵城疏通道路的过程中,会更安全一些。 不过,在他听说魔鬼的目标很可能就是合文郡他们四个人的时候,立刻就改变了想法,挽留的意愿就没有那么强烈了。 “如果我们判断错误的话,那么他们岂不是死定了?”离开商队朝着遗迹的方向前进了一段路之后,萨兰雅扭头望着来时的路,“如果魔鬼再次使用上次的伎俩,操控蛇虫鼠蚁来攻击的话,他们肯定是抵挡不住的。” “那也是他们的命,如果这种事情真的会发生的话。”合文郡并没有跟着回头,他其实心里有底,恐怕这魔鬼的出现,跟他的倒霉属性脱不了干系,虽然他跟萨兰雅讨论了许久,也没能想出来魔鬼觊觎的究竟会是他们身上的什么东西。 “但是,我们确定不先去莱茵城,而是直接去那个遗迹吗?以我们的实力,那些从空间裂隙里过来的魔兽应该拦不住我们的。” “去不去莱茵城,结果应该都是一样的,魔鬼如果盯上的是我们,那就算进城也一样摆脱不了它,还不如不管它,就按照原来的计划就好。只保护你们三个,我也没有那么吃力,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或许还能解决掉它。” “我可不需要你的保护,你还是保护你儿子吧。”萨兰雅有些傲娇,不过她的确不见得就会害怕魔鬼,如果魔鬼的伎俩仅仅是操控海量的蛇虫鼠蚁的话。 消灭它们,萨兰雅不见得能做得到,但是逃跑的话,公主殿下肯定是能全身而退的,彩虹女神的高级圣骑士可不是吃素的。 “那你可以试试跟我们分开走,说不定那只魔鬼看上的是你,那样的话我们直接就安全了。” “你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魔鬼能看上我什么。” “貌美如花?” “啊哈!”萨兰雅笑出了声,“算你还有点眼光。” “我只是在讲笑话,我刚刚的那个笑话没讲完就被你给打断了。” “呵呵呵呵……”屁股下面的李发出了一阵狂笑,他被迫变成了一头犍尼萨驮着其他人在丛林中前进。 犍尼萨是象科的魔兽,身躯大约有普通大象的两倍,绝对的庞然大物。 它们掌握着大地的力量。 大地的力量并非仅仅是土那么简单,土的力量只是其中的一种。 因为犍尼萨掌控着大地的力量,所以,任何双脚踏在地面上的生物都逃不过它们的感应。就算魔鬼的隐身无懈可击,但只要它的双脚没有离开地面,那么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它肯定无法逃得过李的监测。 不过,合文郡有些失算了,犍尼萨确实能监测一定范围内地面上的动静,但是,在地面上活动的东西实在也太多了,李根本就没有办法分辨魔鬼是否跟在他们的身后。 失算归失算,骑大象却委实是挺舒服的,合文郡用魔藤编织了椅子固定在大象的背上,不仅舒适,而且还能时刻防备有昆虫靠近。 明知道魔鬼可以控制虫豸,合文郡自然不会马虎大意,魔虫强就强在防不胜防上面,做足防备不让它们有机可乘,安全自然是有保障的。 而到了夜晚,合文郡在露营的时候也不忘施展“因纽特豪斯”把所有人都护起来,三大一小也无需他再把冰屋子建得那么巨大,而且这样过夜还省了搭帐篷的工夫。 没有外人在,李每天就又开始定时使用神器钓竿获取亚龙种的魔核了。 合文郡也想看看使用神器是否可以引诱魔鬼按捺不住而现身。 事实上,魔鬼如果觊觎某种东西的时候,并不见得一定就会强取豪夺,传说记载之中也有很多魔鬼与人类做交易的故事,不过人类付出的代价总是相当巨大。 体型巨大的犍尼萨威慑力很强,与加德罗的商队分道扬镳的前三天,路上都是非常顺利的,并没有什么不长眼的魔兽来招惹看起来就非常不好惹的巨象,而魔鬼也像是在等待时机一样,一直隐忍,并没有什么动作。 第四天快到中午的时候,他们在前进的过程中遇到了一只奇怪的魔兽。 只看一眼,合文郡就能判断出来,原本它应该不属于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也有九头蛇,合文郡本来计划让李学习的技能之中,名为“阿豸达哈栖”的魔兽就是九头蛇,每一个头可以掌握一门魔法的力量,而且阿豸达哈栖还拥有孕育宝具的奇异能力。 阿豸达哈栖孕育的宝具并非是某种装备,有可能是一块宝石,也有可能是一块金属,究竟会是什么东西,会有什么样的形状,得看它究竟把什么东西吞下了肚子。 传说很久以前,人类不曾研究出制作魔法装备的时候,就是使计让阿豸达哈栖吞下人类锻造的武器防具,等到一定的时间之后,再集结大军将它们斩杀,从它们的腹中取出已经孕育完成的宝具,这就是最早的魔法装备的来历。 由于被大量地猎杀,阿豸达哈栖早就销声匿迹,估计就算还有存世,也只会是在某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苟延残喘。 不过这也难不倒人类。 阿豸达哈栖虽然可能已经灭绝,但是它们的魔核却还有存世,而且为数不少,而拥有特殊力量的职业者之中,有一群名为变形德鲁伊的家伙…… 学会“阿豸达哈栖变身”的变形德鲁伊不仅能够孕育宝具,还能让阿豸达哈栖的魔核再度成长! 而且,变形德鲁伊死亡之后,他们身体中孕育的魔核也不会消失——伊兰公国能保证每一代的统治者都能拥有镇压四方的实力,靠的也不仅仅是境内的龙族提供的魔核。 所以,野生的阿豸达哈栖虽然可能灭绝了,但是阿豸达哈栖却并没有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要不是找不到野生的阿豸达哈栖配种,很可能掌握了“阿豸达哈栖”变身的大德鲁伊还有机会让这种神奇的魔兽重现人间…… 不少变形系的大德鲁伊是为这世界的物种繁衍出过大力的! 合文郡他们遇到的这只古怪的魔兽,说不定是跟阿豸达哈栖有什么血缘关系的,它同样形态如蛇,生有九头,不过它的九个头颅却不全是蛇的脑袋,这就是它的怪异之处。 第172章 九头蛇的精神冲击 既然远处有一道空间裂隙横贯天际,那这只长相奇异的魔兽从何而来,也就不言而喻了,它有99.99%的可能是魔鬼的老乡——也不能完全排除“世界真奇妙”的可能不是?说不定它也有可能是一条拥有阿豸达哈栖血统的、隔代返祖变异的魔蛇。 合文郡并不是因为它也长着九个脑袋,才判断它可能与阿豸达哈栖有着血缘关系的。 九头蛇并不只有阿豸达哈栖一种,不过,除了阿豸达哈栖之外,别的九头蛇,都是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地生出额外的头颅,只有阿豸达哈栖是从诞生的时候起就直接拥有九个头。 而且,阿豸达哈栖的形态,与其他的九头蛇也不太一样,其他的九头蛇的蛇颈是像折扇的扇骨一样分裂开的,而阿豸达哈栖却长得更像一株植物,九个脑袋就如同一株花树上长出来的九个花苞一样,参差不齐。 路上这只拦路的魔兽除了九个脑袋形态不一之外,与阿豸达哈栖极为相似,主干粗壮,九条蛇颈粗细不一,正如一株小树上抽出来九条枝桠,每条枝桠的末端挂着一个花苞一般。 九个脑袋之中,有三个依旧是三角形的蛇头,而其他的六个头颅,包括一看就觉得是主颅的那一个,却是各自不同的模样。 最长的那条蛇颈上生着的主颅,像极了人头,眼耳口鼻均与人类近似,而且还长着一张大长脸,额头扁,塌鼻梁,下巴尖,像极了画本里常见的魔鬼容貌,不过全都被细密的鳞片覆盖,也没有长头发或是长角。 它躯体主干的鳞片是黄褐色的,如同干枯的落叶,越往尾部,褐色越深,而越往头部,颜色就越浅,人脸蛇头上覆盖的鳞片颜色与合文郡原本的肤色极其相似,呈现一种淡淡的黄色。 合文郡的肤色自从浸泡过“自然之血”以后,就变白了许多,以及很接近李的肤色了,而自从他做了那个莫名其妙的梦,身体“吞”了那颗奇异的宝石之后,他的肤色变得比李还要白一些,简直就能用“惨白”来形容了。 这条九头蛇的另外八个头颅上覆盖的鳞片,颜色也与这个人头相似,或稍微深了一些,或稍微浅了一些。 除去这个神似人头的主颅之外,另外的五个奇特的头颅,分别看起来像是鹦鹉、狼、兔子与虎,还有一个样子古怪,看起来像是个……球? 长着眼睛的球,萨兰雅还真没见过,就算是合文郡也是听到李的提醒才反应过来,那是个章鱼脑袋。 有在龙岛那么多年冒充人鱼的生活,李对海洋生物还是非常熟悉的,大小章鱼他也没少吃。 除了人头之外,这九头蛇的其他几个头颅都是闭着眼睛的。 普通的动物见到身材庞大的犍尼萨经过,无一不是扭头撒腿,飞快地溜走,但这条九头魔蛇不仅没有丝毫的畏惧,还率先发起了攻击。 李在它那酷似人脸的头颅张开嘴巴的同时就吃了一个闷亏。 这颗头颅虽说酷似人类,不过那嘴巴一张,却是裂到了两腮之后,看起来既恶心又恐怖。它口中也不是如同人类一样排列整齐的平牙,依旧还是蛇的如同尖刀一般向内生长的牙齿,并且吐出的也同样不是舌头,而是尖端分叉的蛇信。 这颗头颅一见到李所幻化的犍尼萨就“裂”成了两半,如同嘶吼一般,却没有任何声音发出来,随后李只觉脑门正中被什么东西重重地轰击了一下,两只前蹄一软,差点跪了下来。 “你怎么了?”合文郡飞快地给犍尼萨的庞大身躯加持了一层“寒冰装甲”,同时急切地询问。 “被阴了一下,这家伙那颗人脑袋使用的居然是精神系的法术。”站稳了身子的李瓮声瓮气地回答。 他刚刚中了一记精神冲击,还挺狠的,冲得他的大头嗡嗡的…… 还以为那条奇怪的九头蛇是在示威呢,没想到它这么不讲武德啊! 李回话的同时也没有闲着,长长的鼻子一扬,地面上顿时尘土飞起,瞬间组成了无数的土锥,朝着那条奇怪的九头蛇飞刺了过去。 九头蛇那颗长得像球一样的章鱼脑袋睁开了眼睛,一个巨大的泡泡把它盘卷起来的身体瞬间包围在了其中,土锥刺得泡泡表面深深凹陷了下去,却没能把它刺破,那巨大的泡泡看似像是水泡,却好像富有弹性一般,而且看起来韧性超强。 “我也会!”被合文郡抱在怀里的希斯莱杰看到这一幕,兴奋地大叫起来,然后一个更加巨大的透明泡泡就把李笼罩了起来。 “儿子真棒!” “别胡闹!” “咿!” 两个爹的声音同时响了起来,里面还夹杂着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捣蛋鬼的兴奋的叫喊——潘现在是希斯莱杰最好的朋友,它也是在给希斯莱杰捧场,这一声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了不起”。 合文郡瞬间有点脑袋疼,就仿佛中了那一记精神冲击的不是李而是他,管教孩子本来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身边还有两个半拖后腿的! 萨兰雅算是半个,公主殿下在希斯莱杰的教养方面从来不给合文郡添麻烦,但却又经常大手大脚地往希斯莱杰的身上花钱,合文郡左手上的空间戒指里面装着一大堆华贵的小孩衣服,都是萨兰雅在龙角城和灰喀给希斯莱杰买的。 还好,萨兰雅在打扮别人这方面的审美还是挺正常的,她毕竟也是受过皇家礼教熏陶的顶尖贵族,只不过作为彩虹女神的圣骑士,她必须得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穿得越花她的护身神光的威力就越大。 萨兰雅是个很实际的姑娘,毕竟她有理想! “别胡闹。”合文郡伸手狠狠地往象背上拍了一记,警告了一下不分场合宠孩子的李,又再对希斯莱杰强调了一次,同时把儿子圈得紧了一些,把他的两只胳膊都控制住了。 这其实没什么大用,希斯莱杰释放水系魔法,根本不需要任何动作。 希斯莱杰不高兴地嘟起了嘴,不过他对小爸还是比较畏惧的,没敢再乱动。 教育过了儿子和儿子他爹之后,合文郡才对坐在自己好朋友头顶上的潘吩咐了一句:“给李加持精神防护。” 第173章 想请阁下入瓮来 自然德鲁伊是不会纯精神防护类的防御法术的。 实际上,像“寒冰装甲”、“寒冰屏障”这一类的防御法术,其实也能够防护精神类的攻击技能,不过效果就稍微要差了一些,还不如潘的精神防护。 自然系的大德鲁伊不如中阶的小精灵,说起来是挺丢人的,不过,这是自然的安排,彩虹龙、万花大角和小精灵,都是天生的法术大师,就算小精灵最多只能成长到高阶,不过它们的法术天赋不知道比人类高出多少,这是毋庸置疑的。 潘得了合文郡的指示,在希斯莱杰的脑袋上站了起来,然后很有气势地双手叉腰,小脚板在好朋友的头顶狠狠地一跺! “信不信我一巴掌拍死你?”希斯莱杰的双手被小爸爸箍得牢牢的,不过嘴却没有被封起来,潘这一脚跺下去,人鱼小王子立刻大叫了起来。 “咿呀!”潘不服气地大叫了一声。(“有本事你就来!”) 这句话合文郡肯定也一样不会帮它翻译的,他只是控制着魔藤把潘轻轻地从希斯莱杰的脑袋上卷走,放到了自己的肩膀上,然后不怎么威严地教训了儿子一声:“别吵!” 希斯莱杰的嘴巴嘟得更高了! 李已经没空理会儿子闹别扭了,再说他就算在意,也只能背着合文郡哄儿子,他要是敢当着合文郡的面说点什么,肯定会被一起教育一番的,不但帮不了希斯莱杰,很可能还会让合文郡的火气更大一些。 而且每次到最后,他都会获得同样的一句赠言:“你这样不行的,慈母多败儿!” 潘给李加持精神防护,以及合文郡教训儿子的瞬间,李已经又向九头蛇发起了几次攻击,不过都被那个古怪的泡泡挡下来了,不过,他也发现了,在那个古怪的泡泡保护着九头蛇的时候,那个章鱼脑袋的眼睛是一直睁着的。 这可能代表这个古怪的泡泡是一种必须要不断维持才能存在的防护法术。 而且,他所承受的精神攻击的力度也变小了——并不是因为“寒冰装甲”与精神防护的削弱,他能够感觉得出,九头蛇发出的精神冲击没被削弱之前的力度就已经降低了。 这可让他轻松了不少。 说实话,这条古怪的九头蛇发出的精神冲击,已经算得上是非常强大了,如果他不是化身状态,说不定被偷袭的那一下可能就要晕过去了,绝不止仅仅被冲击得眼前一黑,差点“象失前蹄”那么简单。 变形德鲁伊和自然德鲁伊的修炼路子并不一样。 自然德鲁伊服用橡实积蓄的魔力,是均匀地散布在全身的,因而他们对于精神一系的法术,抵抗能力比法师们还要强一些。 而变形德鲁伊从橡实之中摄取的魔力,却是用来滋养器官的,尤其是心脏,这是变形德鲁伊的重中之重,从正式晋级之后开始,变形德鲁伊摄取的一大半魔力都用来蕴养心脏了,他们的力量源泉就是自己的心脏。 在人的形态下,变形德鲁伊的魔力并不像自然德鲁伊那样,是发散型的,而是内敛在心脏和其他的器官之中的,只有当他们化形变身之后,心脏中蕴藏的魔力才会扩散出来,流动到全身的每一个部位。 不过,这些魔力都是经过附着在心脏上的某一枚魔核处理转化过的,所以效能也不尽相同。 换做是其他形态的变形,说不定那一记偷袭的精神冲击也够李喝一壶的,不过,犍尼萨的属性是沉稳的大地,它们的力量不仅仅只有控土这一种,而且犍尼萨的防御能力也是很强的,不仅是针对物理和魔法的防御,针对精神力量的防御也非常强。 这也是为什么他会化身巨象驮着其他人前进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想要侦测魔鬼的踪迹,同时也是因为魔鬼的精法天赋极高,而犍尼萨的精神防护能力在李能使用的变化形态之中也是数一数二的。 比犍尼萨的精神防护能力更强的,就只有彩虹龙与万花大角了,不过彩虹龙虽然行动迅速,但是却过于显眼,而要是幻化成万花大角的话…… 一天能走两里地? 其实变化成彩虹龙稍微显眼一点也无所谓,不过,合文郡却不打算甩掉那个觊觎他们的魔鬼,他对那只魔鬼其实挺感兴趣的,这么稀有的东西,不研究一下实在是有点可惜。 换做以往,这条九头蛇拦在路上,合文郡要么就会让李绕路避行,要么就会配合李与萨兰雅快速把它消灭,绝不会这么拖拖拉拉,由着李一个人应付。 在这个世界上,对付人都不需要讲什么武德,对付魔兽的时候又有什么必要怜香惜玉? 合文郡由得李自己一个人应付九头蛇,就是突发奇想,欲趁此机会给那只魔鬼下个套! 请君入瓮在任何一个世界都是一条好计…… 在李扬起沙尘化为土锥攻击九头蛇的当口,合文郡的魔藤就已经悄无声息地从犍尼萨的腹部垂到了地面,钻入泥土之中去了。 魔藤本就是植物,自然是可以钻地而行的,在白龙城外对付黑血佣兵团的时候,合文郡施展的“丛林”就是从地下破土而出的,早在他跟特里维废话的那段时间,魔藤就已经在地下悄悄开始铺设巨网了。 否则,他就算已经是一名自然系的大德鲁伊了,也没办法在瞬息之间架设好那么大范围的藤林,还能操控魔藤编织出厚且高的藤壁来。 不过,那只魔鬼似乎颇为谨慎,合文郡在地面之下铺设的藤网已经蔓延出去了不小的范围,但是依旧没能侦测到任何异常的动静。 魔鬼的隐身能力虽然近乎无懈可击,不过它们并不会飞,而只要它们双脚踏在地面之上,哪怕走路的时候再怎么蹑手蹑脚,依旧还是会引起地面的震动的。当魔藤在地面或是地下铺结成网的时候,任何细微的动静,都是无法逃出合文郡的监控的。 当魔藤没有离开自然德鲁伊的身体时,它本就可以算是自然德鲁伊的一个增生的器官,以及一柄特殊的魔杖。 实际上,在自然德鲁伊升至中级,有足够的魔力供魔藤挥霍在本体快速增长之后,大部分自然德鲁伊就很少会在对敌的时候将魔藤从身体上面分离了。 而合文郡从初级跨越到高级的日子是在龙岛上度过的,过得是安稳平静,需要魔藤从身体上分离来对敌的阶段,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直接跳过去了。 第174章 魔鬼要伐交 魔鬼不愧被人类形容得阴险狡诈,李足足跟这条奇形怪状的九头蛇僵持了差不多一刻钟的时间了,合文郡也没能监测到有什么细微的震动出现在他铺设的地下藤网之上。 他都觉得有点不耐烦了。 反倒是被他牢牢抱在怀里的希斯莱杰,已经不再嘟着嘴巴赌气了,正津津有味地看自己变成了一头大白象的爸爸大战长相奇特的九头蛇。 小孩子的性子就是这样,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给块糖就忘了闹…… 而合文郡之所以紧张这个小家伙,管束着他不许胡闹,是因为他和萨兰雅商议推测到最后,都觉得魔鬼的目标很有可能就是这条小人鱼。 “海洋之子”或许有什么人类未知的特殊之处,也未可知。 反正百科全书萨兰雅想破了脑袋也没能找出他们几个身上有什么东西会吸引魔鬼的注意,而合文郡虽然不会对萨兰雅说破,但是他却坚信因为自己身上闪耀着无形的倒霉光环,所以那魔鬼肯定是冲着他们几个来的。 “我还得跟这鬼东西玩多久?”李已经有点不耐烦了。 他都已经把这九头蛇的门路摸清了。 九头蛇那颗像是人类的头颅掌控着精神的力量;章鱼一样的脑袋掌控的是特殊的水系能力,或者可以称其为“胶”;鹦鹉头有诅咒削弱的能力;狼头的力量是风;老虎头的力量是火;那个没有长耳朵的兔子脑袋可以吸收草木的生命力治疗自己,有些像自然德鲁伊的技能“勃洛”。 它每个头颅在施展力量的同时,就会睁开头颅上原本闭合的眼睛。 而它每多睁开一双眼睛,就好像会把力量分散出去一份,其他头颅的攻击力度或者是防御力度,就会减弱几分。 不知道是能力不足还是怎么,它最多只能睁开四颗头颅上的眼睛,同时使用四种不同的力量。 那三颗依旧是蛇形的头颅,也不知道是不是没长好,既不会睁开眼睛,也没有使用过任何特殊的能力。 在分散了力量之后,这九头蛇的任何一个头颅都没有办法击破李身上的“寒冰装甲”,对李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唯一能起效的法术就是那颗人头施放的精神冲击,不过经过“寒冰装甲”和精神防护的双重削弱之后,对李造成的影响也微乎其微了。 当然,希斯莱杰给老爹加持的那个泡泡,早就崩了……人家九头蛇的防护罩用的是“胶水”,而他给李罩的那个泡泡纯粹就是个水泡泡,根本就是一戳就破。 那所谓的“我也会”,不过就是小孩子家凑热闹而已。 希斯莱杰才多大,怎么可能分辨得出魔法之间的差异! “算了,那家伙看来是不会出现了,不过还是别太快弄死这条九头蛇,万一那家伙在远处窥视的话,正好给它一点错觉,让它没办法判断你的真实实力。” “你要求可真多。”李并没有抱怨,这话是萨兰雅接的。 “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再次伐兵,其下攻城。”合文郡语气平淡地赠送给公主殿宝贵的一课。 “上兵伐谋,其次伐交,这话说得倒是有些新鲜。”远处传来了一个低沉而磁性的声音,声音不大,却像是直接在耳边响起,“原来我是选了个其下啊,那倒不如选个其次,阁下现在是在谋我吗?” 魔鬼? 合文郡心下一紧,明明魔藤铺设的网络根本没有监测到任何的动静,魔鬼绝对不在左近,它又是如何能听到自己这句的?自己的声音也并不算大啊,传不出多远的距离。 “你待要意下如何?”平复了一下心情之后,合文郡高声叫道。 “不用那么大声,正常音量就行了,我听得到。”魔鬼的声音又在耳边响了起来,“既然你们对我有了戒备,伐兵攻城自然就收效不大了,而我又有求于你,所以,我倒不如跟你谋一谋,交一交,你大可放心,我可是诚意满满,而且,我也自信有满足你的能力。” “谁要跟你交一交,还自信有满足他的能力!”李不知为何,突然有点不爽,象蹄在地上重重一踏! 九头蛇的身下突然冒出几根明晃晃的尖刺,直接突破了罩在它身体之外的“胶水泡泡”,狠狠地扎进了它的九个头颅之中,如同铁签子串肉一样。 萨兰雅不知李为何突然如此,希斯莱杰更是拍手叫好不迭,就连潘也在合文郡的肩头跳来跳去,嘴里“咿呀”乱叫,只有合文郡一脸黑云密布,直接指挥魔藤在李的象肚上狠狠抽了一记:“你脑子里怎么尽是点脏东西!” “爸爸的脑子里有什么脏东西?”希斯莱杰仰高了脑袋,满脸好奇地问道:“需要我帮他洗一洗吗?” “你要怎么给你爸爸洗脑子啊?”萨兰雅被希斯莱杰逗得满脸笑容。 “像这样行不行?” 希斯莱杰话音一落,只见一大团水球凭空而现,直接落在了犍尼萨的脑袋上面,哗啦啦地给李洗了一把脸。 幸亏九头蛇已经被李用地刺穿成了串串,现在正苟延残喘地挂在那一片金属刺上无力地扭曲,否则希斯莱杰这一下子“与敌同谋”,还不知道会给李带来什么样的麻烦。 “你的诚意,就是藏身在不知道什么地方,偷偷窥视我们吗?”合文郡这次没理会希斯莱杰的胡闹,儿子给他爸爸“洗脑子”,正合了他的心意。 李的脑子确实就该洗一洗,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不也是谋吗?上兵伐谋。”魔鬼的回答很不要脸。 “这叫什么谋,这明明就是跟踪,你既然要伐谋伐交,那不如先显露身形,也好体现一下你所说的诚意。”合文郡一边说话,一边环顾四周。 “那不如你先把地下的那些藤蔓给撤掉。” “好。”合文郡干脆地把铺设在地面之下的巨大藤网收了回来,心里也暗自吃惊,魔鬼居然能够察觉到地面之下的魔藤。 第175章 魔鬼珍珠 魔鬼确实有长角。 不过,并不是画本中那种与羊角一般的长长的弯角,也并非是长在额头上,而是在头两侧的太阳穴的位置附近长着一对短短的、如同蜗牛的触角一般的肉角,还能伸缩,缩回去的时候就像太阳穴上面长了一双对称的肉疙瘩。 看起来真的有点别扭,这也给魔鬼本来还不错的外形减了不少分。 合文郡撤掉藤蔓之后不久,魔鬼就在很远的地方现了身,他的形象还真是让合文郡非常吃惊,除了黢黑的皮肤上不知是天生还是纹刺上去的一些比肤色更黑的奇异纹路,以及那对长在太阳穴上,不停伸缩摆动的黑色触角之外,魔鬼看起来与人也并无太大的区别。 他也并没有什么獠牙利爪,洁白的牙齿和普通人一般无二,而两只手掌除了无名指与小指比正常人短了一节,大拇指比正常人长了一节之外,也没什么特别。 好吧,这已经够特别的了,起码看着他的手的时候,比看着他的那两条触角还觉得诡异。 看多久都觉得不习惯。 “魔鬼,你们这里的人是这么称呼我们的吧?”黑皮肤的魔鬼并没有离得很远与合文郡交谈,“听起来就不像是什么好称呼,既不礼貌,也不尊重。” “这恐怕只能怪你们那些先辈吧,好名声,坏名声,都是自己闯出来的,如果你们的那些穿越时空的先辈表现得好的话,说不定这里的人只会把你们称为外星人,或者是异空间来客。”合文郡的话不怎么客气。 “外星人,这个称呼倒是挺新奇,不过,你们要是总这么称呼我的话,那就显得太见外了,我的名字很长,说全了恐怕你们也记不住,我的家人都叫我珍珠,你们也可以这么称呼我。” “你怎么会说我们的语言?既然你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那应该说的是和我们不一样的语言吧?”萨兰雅好奇道。 “我们的语言确实和你们这里不一样,不过,学习语言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找个大人,然后摄取一下他的记忆就可以了。” 魔鬼珍珠看着合文郡的脸色有些古怪,又多解释了一句:“放心,只是摄取一下记忆而已,不会致死的,完全对健康没有任何影响,我们也不是见人就杀,没你们说的那么神经。” “那你为什么不顺便摄取一下他的衣服?这么赤身裸体的也不害臊吗?”合文郡嘴里冒出来的话连魔鬼珍珠都没有料到,半张着嘴好几秒都没有发出声音来。 其实魔鬼珍珠并不算是赤身裸体,他的腰上围着一条短短的皮裙,只不过那皮裙有点太短,而他那东西还有点太长,隐隐约约地还露着一点头。 珍珠是个男魔鬼,而且他的生理构造似乎和普通的雄性也没什么差别。 他除了没穿衣服裤子,只在腰间系着一条短皮裙之外,他也并没有穿着鞋子,而他的脚掌也与普通人有所不同,这也让合文郡看着很是别扭——他的脚趾很长,几乎与手指相当,而且脚趾之间还长着蹼。 “把这些衣服拿去穿上再跟我继续聊,你现在这副样子才显得既不礼貌,也不尊重。”合文郡从空间戒指里面取了一套衣服鞋子扔给了魔鬼珍珠,衣服是新的,不过鞋子是李的旧鞋子,他估计大概是合适的,李的脚比较大。 合文郡平常分不太清李打赤脚变身前穿的究竟是哪双鞋子,所以空间戒指里面存放的李的鞋子全都是穿过的,他总是随手取的,不过李的衣服他倒是能分得出来新旧,毕竟新衣服都是叠得整整齐齐的。 其实李的衣服也是他的衣服,李的体格比他要高大一些,所以衣服基本都是直接按李的尺码来买的,鞋子就没法混着穿了,码数大了不合脚,不适宜长时间走路。 魔鬼珍珠倒是从善如流,不过他当着众人的面就直接扯下了自己的皮短裙,惹得萨兰雅尖叫一声慌张转身。 “她可真奇怪,我换个衣服她为什么会这种反应,换衣服也是你们让的。” “因为她是个女人。” “我知道她是个女人啊,这又怎么了?” “男人是不能当着女人的面脱衣服的。” “还有这种事?我可不知道,在我们那儿女人穿的都跟我们一样,而且在那个男人的记忆里,他也是经常当着女人的面直接脱衣服的啊,他脱衣服的时候还会这样。”魔鬼珍珠挺了挺下身。 合文郡赶紧把希斯莱杰的眼睛给捂上了。 真是个魔鬼,吓坏女孩子,教坏小孩子。 幸亏他没竖旗。 “这种动作是非常下流的。”合文郡教育魔鬼先生,不过同时又好奇,“看来在你们的世界没有什么男女廉耻的思想,那你干嘛还要在腰上裹块皮?” “那地方需要保护的啊,你看,我很有诚意吧,我连唯一的护具都解除了。”魔鬼珍珠的回答让人哭笑不得。 他把扯下来的皮裙收到了他肚脐上镶嵌着的一颗宝石之中去了,这倒是能证明这皮裙应该确实如他所说一样,并不是遮羞用的,而是一件护具。 看来萨兰雅说的没错,在魔鬼的世界,空间装备并不稀罕,同时合文郡也观察到了,魔鬼珍珠那颗空间宝石镶嵌在身体上的方式,似乎跟他的“自体镶嵌术”类似。 或许萨兰雅说的另外一件事也确有其事——人类曾经从魔鬼那里学过法术技能。 “说说吧,你想从我们这里得到什么?你又能满足我们什么?” 等魔鬼珍珠穿好了衣服,合文郡才继续提问。 “你们两个人的身上流淌着星球的意识,我需要的就是这个。”珍珠说了一句合文郡听得懂又同时听不懂的话。 星球的意识? 这是什么鬼东西? “你说的星球的意识是什么东西,我根本听不明白。” “星球的意识就是星球的意识啊,这怎么解释?”魔鬼珍珠挠着头想了半天,最后下了这么一个定义,“星球对人的祝福或是诅咒?总是让人走运或是倒霉的无形力量?” 合文郡有些愕然,这显然说的就是李的幸运光环和他的倒霉光环,不过,想要李的幸运光环也就罢了,这魔鬼连他的倒霉光环也想要? 第176章 神之血脉? 幸运或倒霉跟星球的意识有关系? 别说这个了,合文郡还是头一次听说有“星球意识”这种东西。 而且,幸运或是倒霉这种玄之又玄的有关命运的东西,跟星球会挂上什么勾? 星球的祝福? 星球的诅咒? 都是些什么鬼啊! 听魔鬼珍珠的意思,他好像还有办法把这种东西给取出来? 怎么取?他还真的能跟小说里编的一样,有逆天改命的超凡本领? 不会是先杀人后取运吧? 小说里好像尽是这么讲的呢! 而且这魔鬼珍珠可已经有前科了! 珍珠看着合文郡的脸色阴晴不定,以为他正在心中权衡利弊,当下急切地解释道:“其实你们留着这星球的诅咒也没有什么用啊,只会经常倒霉,还不如让我取走,以后虽然不见得事事顺意,但最起码不会经常走背字了啊。” 什么鬼? 合文郡听完珍珠的话,眼珠子差点从眼眶里面掉出来——这魔鬼想要的居然不是星球的祝福,而是星球的诅咒?他想获得的不是李身上的幸运光环? 魔鬼想取走的,是自己身上的倒霉光环? 这家伙是疯了呢,还是傻了呢? 珍珠被合文郡上上下下仔细打量得心里发毛,正待再开口说些什么,却听合文郡先出了声:“你要这星球的诅咒有什么用?” “说了你们也不懂。”珍珠这话刚一说出,就见合文郡脸色微变,赶紧改口:“用来种花。” “种花?”合文郡将信将疑,“种什么神奇的花要用这种东西?” “这就不能跟你们说了,这是我们一族的秘密。” “你还能穿越空间裂隙回到你们的世界吗?”合文郡听珍珠这么说,不由得联想到了心里一直揣测的事情。 “回不去了啊。”珍珠回答得很干脆。 “那你还种什么花?家都回不去了,难不成你还随身带着种子?但你把花种出来了又有什么用?” “这也是我们一族的秘密,不能说给你听的,再说这跟你也没什么关系。” “怎么就跟我没关系了?你不是需要我身上的星球的诅咒吗?难道说你的话都是在蒙骗我们?你的真实目的就是想蒙骗我们,引诱我们上当,对你降低戒心,好找机会取我们的命?” “如果你还是怀疑我的话,我们可以签立契约,保障我不会对你们造成任何伤害,至于用这星球的诅咒种什么花,怎么种,这确实是我们一族的机密,我是不可能透露给你们的,我只能告诉你,我要种的花,对你们,对这个世界都没有任何意义,只对我自己有用。” “你用这个星球的诅咒种出来的花,对这个世界没有意义?你觉得我会相信这种话吗?”合文郡的脸色变得阴沉了一些,他确实不太相信魔鬼珍珠所说的一切。 书籍之中都有记载,魔鬼最善诱惑人心,利用人性的弱点哄骗人类上当! “我说的确实是实话。”珍珠一脸的诚恳,“我要种的花只对我自己有用,种花需要的那道星球意识,本就是星球本意识之中割裂出来的,如果你无法登神,那道诅咒意识就会在你死亡之后消灭,对这个世界也根本没有影响。” “那我要是能登神呢?” “后生仔,有志气是好事,但是白日做梦就有些过了。不过也不需要瞒你,如果你可以登神的话,那道星球诅咒会跟你一起回归星球意识。”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你没有骗我?” “绝对没有骗你!” “你说我如果登神也会回归星球意识,怎么回事?” “你都不懂就想着登神?登神就是与星球意识融为一体啊,不与星球意识融会贯通,怎么掌控她的权柄呢?” 合文郡沉默许久,才又提问:“那什么是神性?就是你想要的星球的祝福与诅咒吗?” “神性?神性就是神的血脉,跟星球的祝福和诅咒没有任何的关系,拥有神性的人或者动物在沟通星球意识,借用权柄的时候会更容易些,仅此而已。” “是不是登神也会更容易?” “容易那么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一点点?”珍珠歪着头想了想,“登神的关键在于已有的神肯不肯接纳新神,其实跟别的事情关系不大。” 神的血脉?合文郡一直以来的疑惑似乎得到了解答,但是却又有更大的疑惑产生了! 乃乃曾经说过,他和李的身体中有凝厚的龙的血脉,而且还有神性,而且李的神性比他要更浓郁一些,他现在弄懂了神性就是神的血脉,但是这神性是哪来的,他现在却又多了这么个疑问。 李是不是跟神有血缘关系他是不清楚,但是他很清楚,他自己跟神可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哪怕大胆猜测,这世界的神之中有他的母星老乡,或者是老乡的后代,但是他最多跟这些人能扯个什么“五百年前是一家”,也绝不可能从他们身上获得什么神的血脉吧?他又不是从他们的肚子里蹦出来的! 再说了,他这姓氏当年在母星也不是个人多势众的,往上数五百年,那些与他一起逃生的母星同胞也不见得能找到跟他同一个祖宗的…… 那他哪来的神的血脉? 合文郡脑子里一团乱麻,李这个真正的“神之后裔”却是什么都没听进去一样,他记不记得乃乃说过他与合文郡身上带有神性都有待商榷! “那你为什么会想要星球的诅咒,而不是想要星球的祝福呢?祝福总比诅咒更好吧,难不成你要种的是什么邪恶的魔界之花?”合文郡清理了一下脑子,暂且把神性的事情放到了一边,继续向魔鬼珍珠发问。 “对我来说,诅咒和祝福也没有什么区别啊,都只是种花的养料而已,因为属性不同,我也只能用一份,那我肯定要选你身上的诅咒。他身上的祝福虽然浓厚,但也并非是来自正宗的星球意识,应该只是某个神的赐福而已,”珍珠朝着李努了努嘴,“但是你身上的诅咒可不一样了,你身上的诅咒简直就可以称得上是怨念了,都不知道积累了多久的怨念,而且就是这个星球的主意识发出的!要不是没有可能,我都要觉得你是个活了上百万年的老妖,没有个百万年的积累,哪会有这么浓郁的诅咒之力啊!” 合文郡心里咯噔了一下,不过表面上却假装镇定:“这不太可能吧,如果我身上有积累上百万年的星球诅咒,那我还能活到现在?再说我也不可能活了上百万年,我又不是神,难不成我代代轮回都被这颗星球诅咒啊?” “这世上根本就没有轮回这回事,你当然也不可能是神,所以我也很奇怪你身上为什么会有这么浓郁的诅咒之力。”珍珠一副纳闷的表情,“不过我倒是知道你为什么带着这么浓郁的诅咒之力现在还能活蹦乱跳的,因为这诅咒的对象根本也不是你,你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被波及到了,沾染了其中的一丝而已。” “这是多么强烈的诅咒啊,你只被波及到了一点点,竟然就有如此郁结的诅咒之力附身!”魔鬼珍珠赞叹。 第177章 魔鬼的诚意 魔鬼珍珠被允许暂时加入了队伍之中,成为了临时的同伴,而他想要从合文郡身上获取的“星球的诅咒”,需要等到签订了契约之后再行商议。 珍珠倒是说他身上随身带着空白的魔法契约,不过合文郡可不相信魔鬼的东西,他要求珍珠必须与他签订“神的见证”——一种比职业者的就职契约更高级的魔法誓约,不仅仅会被誓言与契约之神监督,而是由所有的神监督。 “神的见证”必须在神殿之中签订,任何一座神殿都行。 合文郡现在也明白为什么任何一座、无论是供奉哪位神明的神殿都可以缔结“神的见证”这种最高级别的魔法契约了,原来神的意识与星球意识都是联结在一起的,用他最容易理解的形容来解释的话,那就是星球意识是一个超级服务器,而神都是从这个服务器共享有限资源的运营商。 至于终端用户们都是谁,那就不言而喻了。 这些事情都是从魔鬼珍珠那里得知的,他对于神的事情好像特别了解。 “在我们那里可不像你们这个世界,我们那里登神之路是开放的,只要实力达标就能申请成为星球神。”魔鬼珍珠是这么解释的。 “那有没有根本没有神存在的星球啊?”合文郡旁敲侧击地打听。 “你这可把我问倒了,我们那里是经常会出现通往其他世界的空间裂隙,不过又没有人回去过,那我们又怎么知道有没有这样的星球?” “那你们是怎么知道,人类是住在星球上的?” “成为神之后,就可以前往星球之外探索了啊。”魔鬼珍珠的话又让合文郡燃起了另一种希望。 不过,就算这希望某一天能够实现,那也只会在非常遥远的未来,还是先走好现在的路再说吧。 敢问路在何方,路就只在脚下! 合文郡现在脑子里更多的念头,是猜测李到底是哪位神的后代。 通过旁敲侧击的打听,合文郡也知道了魔鬼究竟是如何探查到他和李的身上,一个流淌着星球的诅咒,另一个流淌着星球的祝福的。 原来,魔鬼的那对触角,确实是跟蜗牛的触角有异曲同工之处,这是他们的“第二双眼睛”。不过,魔鬼用触角“看”到底东西与用眼睛看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他们的眼睛跟普通的人眼也并没有什么区别。 用触角能“看”到什么东西,魔鬼珍珠自己也有些解释不清,亦或许他是有意隐瞒,不想让合文郡他们得知。 合文郡也打听过魔鬼的天赋,从珍珠处得知,魔鬼确实可以引动普通人内心的欲望,哪怕他们根本不是出于主动。 当魔鬼的触角伸到极限的时候,他们的精神波就会不受控制地向着周围扩散出去,这些精神波会被职业者体内的魔力阻挡,不过普通人就无法抗拒了,精神波会引诱人类的潜意识扩散,这就是为什么普通人会被魔鬼诱惑的原因。 “这也不能怪我们啊,如果你们这里的人心地纯洁善良,就算被精神波影响,也不会产生那些阴暗的念头啊,说到底还是因为你们自己心地肮脏龌龊。” “那你的意思是,如果你们遇到人足够纯洁,如果被你们的精神波影响,甚至有可能成为圣洁的贤者?” “当然。”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人类之中很少有这样的人,所以传说里才只会出现被引诱堕落的记载,才会导致你们被人类称为魔鬼是吗?” “遇到这样的人,我们就会尽量地收敛精神波,培养贤者是很无趣的事情,大多数还会跟我们对着干,嘿嘿,还是那些内心阴暗的人好啊,借他们的手,可以做很多我们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珍珠的回答似乎隐藏着一些其他的信息。 比如,魔鬼其实自己不愿意做坏事? 做坏事可能会对他们有影响? 不过,当合文郡想要深入了解这些事情的时候,魔鬼珍珠却又避而不谈。 反而关于登神之路,他倒是知无不言。 “当你们开始对时间与空间体悟得很深的时候,就能够感受到星球意识的存在了,而从这个时候开始,你们就可以开始探索星球意识之中埋藏的记忆,挖掘越多的记忆,你们就会与星球意识有更多的联系,当这种联系足够深的时候,你们就可以登神了。” “当然,前提条件是你们这里的神允许你们加入他们,否则你们永远也不可能成为神。” 至于什么程度才叫做“对时间和空间体悟很深”,珍珠也很爽快地做了解答:“就是感觉到时间在你的身上凝结,不会再流逝,而空间则对你不再有任何限制。” 其实对于合文郡来讲,这话说了也相当于没说…… 而关于如何“探索星球意识之中埋藏的记忆”,魔鬼珍珠却又避而不谈了。 “我还没有得到我想要的东西,却已经先付出了这么多,这已经足以体现我的诚意了,如果你还想继续知道些什么的话,先跟我完成了交易再说!”魔鬼对于尺度的拿捏显得得心应手。 而合文郡的表现却也让珍珠大叹棋逢敌手——不说就不说! 他一副“我对这个其实也并不算多好奇”的态度。 虽然被允许临时加入小队伍之中,不过魔鬼珍珠受到的待遇也并不太好。 首先李根本不允许他“搭便车”,他化身大白象犍尼萨之后背上其实能坐很多人,但他就是不让魔鬼也骑到他的背上去,而且他对珍珠还有些莫名其妙的敌意,别人很明显就能感觉得出来。 合文郡表面上对珍珠还挺客气,不过该做的防备是一样没少,夜晚宿营的时候还会用“因纽特豪斯”把魔鬼直接隔在外面。 萨兰雅根本就不跟魔鬼珍珠说话,只是当魔鬼珍珠说话的时候,她一定是竖着耳朵认真听的。 希斯莱杰倒是挺想跟魔鬼打交道的,小朋友根本也不知道魔鬼是个什么东西,不过他两个爸管得他很严,而且他小爸爸每天都依旧要监督他上午唱歌下午练琴,小朋友一直忙得不可开交。 就在略有些尴尬的气氛中,他们抵达了此行的目的地,位于莱茵城附近一座高山上的遗迹。 第178章 神的真谛 这座山的名字,是从加德罗口中打听出来的,名叫杨集山,山清水秀,处处莺歌,山腰到山脚的位置也没什么强大的魔兽,要不是空间裂隙出现在城市附近,莱茵城现在估计是处于封城状态,说不定还有很多人来山上游玩。 当然,他们也不会爬的很高,基本上就是在山脚附近逗留。 合文郡他们想找的遗迹在山腰附近的一处平坦之处。 这片遗迹一看就不像断背山上那座奇乌丝高塔的年代那么久远,但是却没有那座奇乌丝高塔保存得好,虽然同样被魔法加持过,不过这里的遗迹并不是奇乌丝高塔那样的实心建筑,没那么能经受风吹日晒。 当然,因为有魔法的加持,所以这遗迹也比普通的房屋年代久远得多,按照这个世界普遍的建筑技巧来看,恐怕普通的房屋也就能撑个一两百年而已,这还是在精心保养的情况下。 这比起合文郡母星来说,可不是差了一年半载。 不过,若是被魔法加持过的话,那这个世界的建筑可就能撑得很久很久了。 虽然没有考古学家涅在身边,但萨兰雅这个百科全书也不是吃干饭的,很快就根据这些建筑群的特征判断出来它们可能是建于第二职业时代的末期,到第三职业时代的初期,不过具体的年代就没办法确定了,那已经是离现在三四十万年以前的岁月了。 别说光靠特征没办法确定,就算合文郡把母星的科技搬出来,恐怕也确定不了这片遗迹的具体年份。 “这里看起来像是座神殿。”萨兰雅站在断壁残垣之中下了这样的结论。 “神殿?神殿不是一般都建在城里的吗?”合文郡也在仔细地打量着周围,这些建筑给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而且,如果是神殿的话,又怎么会破败到这种地步?” “第二职业时代末期到第三职业时代初期,正是神战最激烈的时期,初代神与二代神、三代神之间打得不可开交,这里恐怕是当时某位陨落的神的神殿,神都被消灭了,自然也就没有神教存在了,哪还会有人维护?” “神又是为什么会开战的呢?” “这我哪里知道,这都是连史书都没有记载的事情,恐怕只有神才会晓得其中的原委,我只知道在那次大战之后,就再也没有神战发生,而且也不再有人成神,新的修炼方式也很快把原有的修炼方式取代了。” “发生神战的原因不外乎就那么几个而已。”一直都在“很乖巧地表现诚意”的魔鬼珍珠突然开口,“最有可能的也就两个,要么是争夺信仰,要么是抢夺权柄。” “抢夺权柄我可以理解,争夺信仰为什么要相互厮杀呢?这不应该是依赖信众的事情吗?神之间发起战争,对争夺信仰会有什么帮助?难不成是说谁更厉害一些,就有可能获得更多的信徒?” “不不不,你往根本处去想一想更好,吸引信徒哪有直接把别的神干掉来得轻松,分蛋糕的人每少一个,那每个人可以分到的蛋糕不就可以多一份吗?” 降低分母数量啊…… 虽然魔鬼珍珠的话听起来总让人感觉对神有些大逆不道,不过他的话也确实是有道理的。 “你们那边的神不会就是这么干的吧?”一直抱着儿子的李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是的啊。”珍珠承认得很干脆,“我们那边没有登神的限制,那自然信仰就不太够分,所以时不时就会发生一场神战,赢的生,输的死。” “神也会死吗?”合文郡问道。 “也会啊,神的死亡与你们想象的可能不一样,神不是把自己融入了星球意识吗,那他们死亡的时候,就会被星球意识完全吞噬,只会在躯壳里留存一点点残余的精神力量。” “那争夺信仰,是为了让自己更加强大,不会被其他的神杀死吗?”合文郡继续提问。 “不不不,争夺信仰,是为了保留自我的意识,登神之后,就会与星球意识融为一体,神一边要加深与星球意识的融合,以获得更大的权柄,但同时也要防止自己迷失在庞大的星球意识之中,不断抵御星球意识的吞噬,而人类的信仰,就是神抵御星球意识的力量,可以让神保持警醒,不会迷失。” “怎么感觉神就像是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之中漂泊,而人类的信仰就是指引神找到方向的灯塔?”合文郡脱口而出。 “这个比喻很不错呢。”珍珠拍手称赞,“就是如此,人类的信仰可以让神保持清醒,既能够深入地探索星球意识,又不会迷失在星球意识当中,真正地与星球意识融为一体,丧失自我。” “那神又为什么要探索星球意识呢?”合文郡不解。 “为了变得更强大吧,这我可就不清楚了,这些事情,我们那边的神也都是闭口不谈的。”珍珠耸耸肩摊摊手。 希斯莱杰看到这个动作,觉得有趣,跟着学了一下。 见希斯莱杰耸肩摊手,他的好朋友彼得潘也不甘落后,在希斯莱杰的头壳顶摆同样的姿势出来,嘴里还“咿咿”地叫了两声。 合文郡得不到答案,也就又不再出声,把注意力又转回到了这片断壁残垣上来,在脑子里不停思索究竟这片遗迹怎么会带给他那么强的熟悉感。 “外圈的建筑,为什么要建成个圆形呢,而且这数量为什么这么怪,十二代表着什么意义嘛?或者是要加上中间这一座,十三?” 十二座建筑,围成了一个圆? 听到萨兰雅的自言自语之后,合文郡的心里一动。 他的裤腿里伸出了大量的藤蔓,杵在地面上,把他高高地举了起来。 环顾四周,这里保存完好的建筑似乎都是大殿,残破不堪的都是围墙和房屋,完好的建筑一共有十三座,外圈的十二座大殿围成了一个圆,似乎是在拱卫正中的那座宏伟的大殿一般。 正中的那座大殿最为奇特,它有一个高高的尖顶,被三根柱子撑着,也没有墙,三根柱子直接就竖在不知名的石料直接切割出来的高高的圆形基底上面。 说是大殿,看起来,它却又像是个凉亭。 在大殿的正中间,有三座像是王座一般的石台,呈三角形排列,每个王座都朝着不同的方向,而看样子,王座之上原本是有塑像安坐其上,不过可能是被人给移走了,或者是砸碎了? 之所以会如此猜测,是因为合文郡看到对着他的这个王座前的地上,有半只石头雕成的脚…… 第179章 可疑的三兄弟(一) 十二座大殿拱卫着三尊王座? 合文郡的脑子里冒出来一堆问号。 他倒是知道为什么他总有种熟悉的感觉了,外圈这十二座完好的建筑围出来的形状,就像是一块机械表的表盘。 不过,他打心里觉得这些建筑的排布,与钟表没有任何关系。 收回了将他举高的魔藤,合文郡先来到了被围在正中的古怪大殿之处。 大殿的基底是用一整块不知名的石材切割出来的,大约与他胸口齐平,也就是大概一米四到一米五左右的高度,没有台阶,这设计似乎并没有让人登上去的意图。 这也难不倒合文郡,魔藤很轻松地就把他推上了大殿的平台。 平台上灰尘积得很厚。 这与断背山的奇乌丝高塔不同,不过奇乌丝高塔顶上无遮无掩,石料又很特殊,平日里有风吹雨洗,塔顶也长不了草木,自然光滑如镜。 而这大殿有顶遮头,虽说四方通风,可尘埃细土,向来是吹走一波来一波的,时间一久,自然越积越多。 合文郡走得两步,靴子上已经都是灰土了。 他心下略有不喜,手掌一翻,一柄翠绿如藤的魔杖就被他柱在了手中,魔杖之下立时便有清水涌出,瞬息之间这水便向着四周冲刷了过去,只过片刻,便将大殿的地面洗得干干净净。 这项名为“水自来”的技能他平时其实也没少用,主要就是用来在野外取水的。 之所以要借助魔杖,是因为这门法术是水系的,自然德鲁伊在使用冰、火、木三系之外的法术时,想要快速自如,还是需要借助装备外力才行。 水与冰虽然同源,但是性质还是有些许差异的。 大殿的地面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纹样,合文郡又把魔杖抵在了大殿中央的王座之上,水流这次从魔杖的顶端喷射而来,很快地将三尊王座也冲刷得干干净净。 王座的椅背上雕有花纹! 面向正南方的王座椅背上雕刻的是闪电的纹样,面向东北方的王座雕刻着一柄三叉戟,面向西北方的王座雕刻着一顶样式奇特的头盔。 这三个图样如果放在母星会代表着什么,合文郡倒是并不陌生,不过他觉得奇怪的是它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世界。 既然王座上刻着的是这三个图案,那外圈围绕着这座大殿的那十二座神殿究竟是什么意义,合文郡也就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答案,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那十二座如同机械表的刻度一般排列的神殿,代表的应该并不是一天的十二个对时,而是一年的十二个月,四个季节。 合文郡从大殿的高台上跃了下来,径直朝着雕刻着闪电纹样的王座正对着的那座神殿走了过去,他想要验证一下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 这座神殿的门是朝着北面开的,也就是正对着那尊雕刻着闪电纹样的王座,神殿的大门上也是灰尘满布,不过依稀可以看得出门上刻着一对弯角。 合文郡对自己心中的猜测又多了几分确信。 魔藤从他的袖口里面窜了出去,推开了尘封已久的石门。 大殿正中卧着一座石雕,除此之外别无它物。 石雕是一头卧在地上的弯角绵羊,憨态可掬,栩栩如生。 合文郡沿着顺时针的方向逐一打开了一圈神殿的大门,果然,低头亮角的公牛、携手玩耍的双子、挥舞巨钳的螃蟹、仰天怒吼的狮子、恬静文雅的女子、巨大的天秤、高举勾尾的蝎子、张弓搭箭的射手、前蹄跃起的长角山羊、持瓮倒水的女人、追逐嬉戏的两条鱼,逐一呈现在了眼前。 跟在他身后的萨兰雅看得一脸迷糊,而魔鬼珍珠则是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 合文郡则是越看,眉头越皱得厉害,他本来想着探索遗迹是为了试着寻找与母星同胞有关的线索,这遗迹倒是看似与他的母星相关,但除了让他的心中又多了几个疑团之外,却是对他毫无价值。 萨兰雅已经推断过了,这个遗迹应该是建于第二职业时代末期到第三职业时代初期之间的,与他在断背山获得的时间线索完全对不上。 按照那个毁坏的飞行器中的冷冻休眠舱的记录,他的同胞们应当是在将近八十万年以前就降临这颗星球了,而这个遗迹建造的时间,比同胞降临这颗星球的时间晚了将近一半。 按照他的猜测,当初降临星球的,应该是飞船上除了他之外的全部人,他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卡机”了。 之所以有如此判断,是因为飞船根本就没有分次唤醒的设定,当初给人工智能设置的命令,是在发现宜居星球之后就将所有人集体唤醒,驾驶着陆飞行器降临地面。 人工智能是不会出错的,当初应该只是他的冷冻休眠仓出现了问题。 而他会被直接连带冷冻休眠仓一起载入逃生舱被投放下来,应该是飞船出现了故障。 按照程序设定,一旦飞船出现了故障,就会立即检测对内部生命迹象进行检测,如果来不及解冻处理的话,就会直接把存在生命迹象的冷冻休眠仓直接装入逃生舱里,向着最近的一颗星球进行投射。 幸亏人工智能的程序命令之中有这样的设定,而且并没有与唤醒命令联动,否则合文郡恐怕是不会被装入逃生舱里投放下来的,应该是随着故障的宇宙飞船一起在太空中漂流才对。 他为什么会“卡机”,这是无法再得知的事情,除非他还有机会回到宇宙飞船当中去,检查飞船的航行日志。 不过,合文郡却很清楚,休眠仓“卡机”的概率是非常低的,如果不是倒霉到家,根本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 所以,就算有人跟他一样倒霉,休眠仓“卡机”了,但是绝大部分的同胞都是会在同一时间被唤醒的,也就是七十多万接近八十万年前。 如果他们没有什么奇遇的话,他们的寿命,应该只会与普通人相同才对,长的话不过七八十年,短的话恐怕只有十几二十年,甚至只有几年。 合文郡在求生训练营里可是见过不少看起来随时都有可能挂掉的老人家的。 也不知道他们占用宝贵的逃生名额,究竟有什么意义…… 就算大着胆子猜测,降临这颗星球的同胞之中,有人成功登神了,与天地同寿,与星球同命(这是从魔鬼珍珠那里得知的,神也终有一日会死的,星球在而神在,星球毁灭而神死),不过,那也应该是他们降临之后几十年到一两千年之内的事情才对。 一两千年都不登神,除了变形德鲁伊之外,没有哪个职业的人能再活下去! 既然那些同胞一两千内就登神了,总不可能在过了几十万年之后,他们才想着发展信众,给自己修建神殿吧? 第180章 可疑的三兄弟(二)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里以前供奉的并不是一位神,而是三位,一位掌控着雷霆权柄,一位掌控战争权柄,最后一位掌控守护权柄。”魔鬼珍珠在深夜座谈会上侃侃而谈。 雷霆、海洋与大地。 搂着儿子的合文郡在心里纠正魔鬼的推断。 三叉戟代表的不是战争,它是海神波塞冬的武器;头盔代表的也不是防护,它是冥神哈迪斯的隐形帽;至于宙斯,他的权柄究竟是不是雷霆,却不太好说。 “这三位神很可能是兄弟三人,执掌雷霆的是老大。” 宙斯是最小的弟弟…… 合文郡继续在心里纠正珍珠。 “他们恐怕在神战中殒落了。” 这个世界的三个冒牌货我就不知道咯! 合文郡在心里继续补充:在原本的神话里他们可没死。 他肯定是不会认为这里供奉的神会是哈迪斯、波塞冬与宙斯三兄弟本尊,不过,肯定是与他们三个有些关系的,至少这三名估计已经陨落的神,应该是对奥林匹斯山众神传说有所了解的。 “外圈的十二座神殿中供奉的神,应该是他们这个神系座下的次神,或是神使,不过这个神系竟然有八名非人次神,这可真的是让人难以置信!” “难道说这三位神系主神,其中有召唤师或是德鲁伊出身的?” 好像除了哈迪斯之外,其他两个家伙都有变形成动物泡妞或是抢女人的恶习?这该不该算珍珠不小心蒙对了? 不过那外圈的十二座神殿,供奉的应该根本不是什么次神或是神使,别说这个世界几乎没有动物成神的传说散播,就算真的是点拨动物成神,估计也没人会脑子抽抽了选那些东西吧? 它们真正代表的意义是时间,这样解释也算是合情合理,不是说成为神必须要对时间与空间有着深刻的理解与感悟吗? 原本它们的含义,就是一年之中的十二个月,十二个月循环往复,一年过后又是一年…… 合文郡想到这里,心中一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循环不休? 对于生灵来说,时间走的是条直线,但是对于星球来说,时间流动的方式,是个无始无终的圆? 若是如此的话,那对于星球来说,时间究竟是在前进,还是根本就没有改变? 马修曾经对他说过,自然就是时间在空间之中流动…… 那么,根据时间流动的方式不同,是不是也会有不同的效果? 如果把人身上的时间流逝,从一条有始有终的直线,转换成一个无始无终的圆,那人是不是也就跟星球一样,拥有近乎无穷的时间了? 但是,怎么才能把时间的流逝从一条直线扭曲成一个圆呢? 合文郡想得有点出神,渐渐忽略掉了魔鬼珍珠的侃侃而谈…… “爸爸,该睡觉了,你是不是要建个冰房子把他隔到外面去?”不知道过了多久之后,合文郡被怀里打着哈欠的希斯莱杰唤回了神。 一座普通的“因纽特豪斯”拔地而起,一如既往地把魔鬼珍珠隔在了外面。 珍珠隔着冰墙,一脸无奈地看着里面:“我还没说完呢。” “没说完的明天再说,我儿子要睡觉了!”合文郡顺手把已经快要睁不开眼的希斯莱杰递给了李。 哄儿子睡觉的事情一向是由希斯莱杰的另一个爸爸做的,虽然希斯莱杰现在都已经快睡着了。 李变成万花大角躺在地上,把希斯莱杰护在了怀里的同时,萨兰雅也已经取出了睡袋钻了进去。 合文郡跟往常一样,背靠着冰墙,半眯着眼坐着。 他的脑子里已经没再想该如何把时间从直线变成圆了,而是在考虑这座神殿遗迹原本供奉的这三兄弟到底跟他的母星同胞有什么联系。 要说只是个巧合,怕是根本不可能。 但要是说这三个家伙是他的母星同胞在玩角色扮演,时间却又对不上号。 只是这三个家伙明显就是在借用他母星的神话传说来拉信仰的,那他们又是从什么地方得知这奥林匹斯山众神的故事呢? 莫非,这三个家伙并不是在第二职业时代末期的时候才登上神位的?而是在第一职业时代就已经成神了? 不过,那要是第一职业时代就已经成神的话,那神殿的建筑风格,应该更加古老才对吧?总不可能他们是在神战即将开始的时期,才匆匆忙忙地开始修建神殿拉信仰…… 早就来不及了吧? 二三十万年的时间,他们恐怕早就被星球意识吞噬掉了! 再说了,按照魔鬼珍珠透露的内容来看,信仰多寡跟神的强弱其实一点关系都没有,神明发展信众的目的单纯就只是为了保持自己的意识清醒,防止自己在探索星球意识的过程之中迷失而已。 想不通,完全想不通…… 而且,如果是这三个家伙真的是在模仿奥林匹斯神系的话,那么他们也不应该会在神战之中陨落吧? 这世界的神明之中,顶着奥林匹斯诸神之名的家伙似乎数量还不少呢,弓箭手必须要信仰的那一位不就是“百发百中的箭神丘比特”吗?虽然他好像神职有点不对头…… 其实说起来,这好像也算是玩了个谐音梗?话说丘比特无论是能力还是他在原本神话传说中的表现,都好像……有点“贱”? 莫不是他的称谓并非是“箭神丘比特”,而是“贱神丘比特”? 他的老娘阿佛洛狄忒好像也是这世界的诸神之一,尽管用的是她的另一个名字维纳斯,神职也与原来不同,并非是“爱与美之神”,而是“繁衍的维纳斯”,而且也没有她和阿瑞斯私通生下了丘比特的传说…… 而宙斯的孩子之中,最出名的那三个在这个世界也是赫赫有名的神明: 雅典娜是魔法之神一系的主神,“自然的守护者”。 阿波罗也是魔法之神一系的神,被称为“烈焰的王座”。 阿瑞斯是战士一系的主神,被称为“不屈的意志”。 除了奥林匹斯一系的众神之外,这个世界的神明还有一大堆顶着阿萨神族和华纳神族的名头…… 除此之外,还有些神的名字,与合文郡母星流传甚广的一些故事中的主人公很相似,比如年少不老的皮特潘,真诚无邪的匹诺乔,梦游的安丽斯…… 至于合文郡最熟悉的那些神,他倒是还都没有听说过。 合文郡一直眯着眼睛胡思乱想,以至于天蒙蒙亮的时候,他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头疼——好像这世界的神有点太过于乱七八糟了,他以前怎么就没发现这个问题呢? 第181章 魔界传出来的神话? 莱茵城外天空之中的空间裂隙已经被补好了,不过魔鬼珍珠对此却是丝毫也不在意,就仿佛那根本不是他回家的唯一道路一般。 确实也不是…… “我都说了很多遍了,你们为什么还不相信呢,它是条单行道,凡是穿越了空间裂隙前往其他世界的人,都是没有办法回头的!” 当萨兰雅再次关心魔鬼回家的问题时,珍珠脸上的表情真的是非常无奈。 “你老关心他干嘛,你自己不也是个翘家宝贝吗,要不你先考虑考虑自己什么时候回家再说吧。”合文郡也被萨兰雅弄得有点烦了,公主大人从魔鬼现身的那一天起一直到他们现在都已经站在莱茵城的城门口了,还在纠结同一个问题。 “我离开格兰蒂亚之前就决定了不再回去了。”萨兰雅一仰头。 “我离开尼尔亚特之前也决定了不再回去了。”珍珠立刻接茬。 尼尔亚特是魔鬼生活的那颗星球的名字,不过这个名字对于合文郡来说毫无意义,这是魔鬼们自己起的名字,合文郡也根本没办法判断她是不是曾被母星的科学家们发现过的星球其中的一颗。 两位翘家宝贝都是早有准备之人,萨兰雅的“犹格之珠”里面装着价值连城的宝物,而魔鬼珍珠的空间水晶里面也同样携带着他的全部家当! 合文郡倒是不知道珍珠的空间水晶里所谓的全部家当值多少钱,能不能跟萨兰雅的身价斗上一斗,不过光是那颗空间水晶价值就已经不低了,恐怕比他手上的那两枚空间戒指还要值钱。 而且,身为魔鬼,珍珠应该也不会沦落到缺钱花的地步,无论是在哪个世界,只要不是在自己家。 所以,合文郡在投宿的时候,故意没有帮珍珠开房间,他想看看珍珠准备怎么付钱。 魔鬼珍珠仿佛识破了合文郡的小心思一样,只是笑了笑,便转身离开了旅馆。 等到他再次回到旅馆之后,等在柜台附近的三个人亲眼目睹了他如何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然后从钱袋里取了一枚金币出来…… “你是去打劫了吗?”萨兰雅在这种时候肯定是忍不住要发问的。 “没有啊。” “那你是催眠了什么人,让他把钱袋送给你了吗?” “没有啊。” “那你哪来的钱?” “我卖了我的皮裙啊,我身上最不值钱的就是那东西了,而且在你们这个世界好像也不能穿了。”珍珠颠了颠手里的钱袋,让里面的金币发出“丁零当啷”的响声。 “你那张带着骚味的破皮?”萨兰雅一脸好奇,“卖了多少钱?” “十二万金币。” “那么贵?” “拜托,我那可是龙皮,虽然不是这边的龙。”有外人在,珍珠说话也稍微隐晦了一些,“而且我那可是已经处理好的龙皮。” “你们那边也有龙?”萨兰雅的话引得旅馆的老板不由得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了看她,可能心里面在想这肯定是伊兰来的土包子。 也就只有伊兰的土包子才会觉得世界上只有他们那里才有龙吧? “龙可是我们那里最早出现的生灵,不知道你们这里是不是。”珍珠把老板找回来的银币仔细地收进钱袋,等到上楼梯的时候才回答萨兰雅的提问。 这倒是把百事通给难倒了,书里可没有这种记载。 “下次见了乃乃我得问一问它。”萨兰雅眼珠子转得溜溜的。 “乃乃怕也不知道这些,你还以为龙族会把这些事情一代代传承下来吗?”合文郡笑了笑,又对魔鬼道:“你们那边居然连这些事情都有记载吗?可那个时候应该还没有人吧,那人又是怎么知道,世界最早出现的生灵是龙的呢?” “等你成了神,能去探索星球的意识的时候,你就能弄明白很多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究竟是什么样的了,这些事情都埋藏在星球的记忆里面的。” “所以,你们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神告诉你们的吗?”萨兰雅若有所思。 “是啊,难道你们这里的神不会传播这些知识的吗?”魔鬼珍珠明知故问。 萨兰雅的脸立刻就变成了被霜打过的茄子,她的职业可是圣骑士。 自己信仰的神好像在一句话之间就被另一个世界的神给比下去了! “我听说过这么一个故事,传说世界最初的时候,是一片混沌,被一个巨大的卵壳包裹在内,混沌内有一个名叫盘古的神在休眠,他醒过来之后,只觉得周围一片漆黑,然后他在身边摸到了一把斧头……” “盘古开天的故事啊?你是不是还听说过女娲造人的故事?”珍珠没等合文郡说完就抢答了:“这估计都是从我们那边传出去的,也不知道传过多少个世界,传了多少个版本了,不过大概内容估计都是差不多的。” 这回轮到合文郡的脸色不好看了,他最熟悉的神话居然是从魔界传出来的? 而且,魔鬼珍珠的话还说明了另一个问题:曾经有魔鬼去过他的母星? 那么,母星的那些关于魔鬼的传说,究竟是真的确有其事,还是只是有人编造出来的呢? 魔鬼应该不会自称魔鬼的吧? 珍珠就很不喜欢别人称他为魔鬼,他说在他的家乡,被这个世界的人称为“魔界”的尼尔亚特,魔鬼是另一种非常邪恶而残忍的智慧生物,并且具有极其强大的、能够与神比肩的力量,它们偶尔会自天外宇宙而来,与尼尔亚特的神展开激烈的战争,打得星球满目疮痍。 珍珠在讲他们那个世界的魔鬼的时候,合文郡总觉得他说的魔鬼像是来自某一颗科技星球的宇宙飞船与作战机器…… 魔鬼的世界也有魔鬼,这叫什么事? 天道有循环? 还是人心不古世态炎凉? “盘古与女娲的故事,是你们那里的神瞎编的,还是说确有其事?”合文郡把魔鬼珍珠拉进了自己房间,神色郑重地发问。 “这我怎么晓得呢?神说的话究竟是真是假,那也只有神才有机会验证啊!”珍珠耸肩摊手。 希斯莱杰立刻跟上,他最近是爱上这个动作了。 第182章 神的见证 “……在神注视之下,珍珠·德拉科·丁瓦尔诺·奇雅思……与合文郡、李、希斯莱杰·李·合、萨兰雅·格兰蒂亚,在此缔结真诚的誓约,双方承诺,永远不会对另一方造成任何方面、任何程度的伤害,不会……” 莱茵城法师公会的会长精神抖擞地为新接的这个大单大声诵读念着契约的内容,而合文郡则是头皮发麻一直后悔自己为什么要玩这个“神的见证”,弄得自己现在又一次社死,这感觉完全不像是在订立契约,就现在这个架势,以及双方的这个站位,不知道的人还会以为是在举办婚礼,魔鬼珍珠一下子要娶三个老公和一个老婆。 “神的见证”这种最高等级的契约,去找神殿来订立没有找战士公会或者法师公会来得方便,因为神殿的牧师信仰的是一位神明,而要签署“神的见证”,则是需要大量的虔诚信徒代表自己忠实信仰的神来进行监督,在主持人诵读契约内容的同时,这些其他神明的信徒也要诚心祈祷,讲契约的内容传达给自己所信仰的神明。 而收到祈祷的神明则会将这契约的内容传播出去,知会给其他的神知道。 神殿举办一场“神的见证”,确实是要比战士公会和法师公会更麻烦一些,因为神殿需要提前准备,才能召集足够多不同信仰的虔诚教徒。 合文郡本来也只是知道“神的见证”这种契约的规格最高,而且约束的力度最大,不过他对这个契约该如何签订却并不了解。 还好,萨兰雅不仅仅是“一本行走的百科全书”,同时还是一名彩虹女神的忠诚骑士。 因有她在,合文郡也省去了找莱茵城的某间神殿,拐个大弯走冤枉路,直接找上了莱茵城的法师公会。 其实找战士公会也行,不过同为自然流派,德鲁伊跟法师会更亲近一点。 实际上也没啥区别,莱茵城战士公会要是接个这么大的单,也一样要把合文郡他们奉为上宾的。 不仅一次能赚上百万的金币,而且还是从德鲁伊的手里赚钱,这种事情不单单是涉及到利益,脸面上也是大有光彩啊! 自古以来,战士公会和法师公会,就没什么能从德鲁伊手里搞钱的机会! 而德鲁伊公会呢?他们捞钱的手可是伸得到处都是。 缔结誓约的钱自然也是要珍珠负担的,不过魔鬼先生也只是出门溜达了一圈,就又把钱凑够了。 “不是跟你说过了吗,在魔界,制作空间装备的材料根本不稀罕,珍珠的空间水晶里面肯定装着很多,说不定他本人就是个会制作空间装备的匠师,你想试探他的家当,根本就没什么意义。” 萨兰雅私底下提醒了合文郡一句。 不过,这姑娘为什么不提醒他“神的见证”需要举行如此尴尬的仪式呢? 而且还是在人来人往的城市广场上! 莱茵城法师公会的会长谢利还专门让人用魔法升起了一座高台! 他在诵读契约内容的时候还使用了“扩音术”! 而且,除了他召集的、信仰各自不同的法师之外,竟然还有不少经过城市广场的人驻足停留,其中更是有一部分人和参加仪式的法师一样,肃穆虔诚,喃喃祈祷。 “他们也都在参与见证,这是一次与神加深联系的好机会,如果他们的祈祷成功地传递给神的话,或许还能获得一次小小的赐福。”穿得花枝招展的萨兰雅轻声地解释,她的表情看起来还有些惋惜,因为她本身是缔约的一方,所以不能代理彩虹女神伊利斯做见证。 要不然,这也是她与神沟通的一次好几回。 说不定沟着沟着她就离大骑士又近一步呢? 其实她本来也是可以去做见证者的,不过一听魔鬼珍珠说为了抽取合文郡身上的“星球的诅咒”,需要跟在合文郡身边很长时间的时候,为了自己的安危着想,她便强烈地要求把自己也加入缔约的名单之中。 开玩笑,她可是要跟合文郡一家子结伴游历四方的,要是身边长期有一个魔鬼跟着…… 不过,哪怕是作为缔约方,而不是见证者,她也一样是有机会吸引神的注意的! 所以萨兰雅恨不得把彩虹直接穿在身上呢! 身为帝国公主(以及公主侍女),萨兰雅可是见惯了大场面的,而且这个星球的本土婚礼也并不是这种形式的,因此萨兰雅尽管穿得像只公孔雀,却丝毫没有任何尴尬的感觉。 李和希斯莱杰更没有! 李根本就只顾着看孩子了,谢利会长在念什么他都没仔细听。 希斯莱杰身为一名刚刚懂事的儿童,在这种场合是既兴奋好奇又羞怯畏惧,光顾着把脑袋埋在爸爸的怀里,然后偷偷地向着台下张望。 觉得尴尬社死的只有合文郡一个人而已,毕竟只有他觉得这简直就像是给自己张罗了一场婚礼…… 而且,他还敏锐地发现,台下居然还有几个熟人——满脸头发的胖商人加德罗和佣兵头领米歇尔赫然在列! 看加德罗的表情,似乎像是猜到了正在缔结契约的陌生人究竟是什么身份了! 而米歇尔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珍珠就是曾经想置他们于死地的魔鬼,他正在如那些见证者一般虔诚地祈祷,也不知道究竟信仰的是哪一位神灵。 其他的几个熟悉的面孔,合文郡都根本叫不出名字来。 他们有的跟胖子一样一脸错愕,有的如同米歇尔一样在虔诚祷告。 随着法师公会的会长谢利一遍又一遍地诵读由合文郡与珍珠合作拟定的契约(实际上珍珠为这份契约贡献的力量就是写下他那个长得让人忍不住翻白眼的名字),天空中开始有异象出现…… 一双又一双看似虚幻又似乎真实的眼睛不断地在空中浮现,盯上站在台上的几个人一眼,然后或飞快地消失不见,或在空中逗留那么几秒。 这些眼睛盯在身上的时候,合文郡突然有种被看穿的感觉。 这是神的眼睛吗? 是的。 合文郡的心里响起了一个声音。 第183章 神的读心术 “你能进行精神交流吗?像龙那样?” “神的见证”仪式刚刚结束,合文郡就迫不及待地抓住了珍珠的胳膊,小声地进行询问。 “可以啊。” “刚刚在仪式上的时候,是你在跟我说话吗?” “说什么?” “我在心里疑惑那是神的眼睛的时候,有个声音在我脑子里面响了起来,回答我说是的!是你说的吗?” “额,我虽然可以进行精神交流,但是我也不会读心术啊,你又没有问出声来,我怎么回答你呢?再说,我如果想要跟你进行精神交流的话,必须得这样才行。”珍珠比了个“伸长触角”的手势。 他的触角一直是缩回去的状态,现在看起来就只是比普通人的太阳穴稍微高了一点点而已。 他的双手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无名指和小指已经又长出来了一节,和普通人的手指长度相差无几,只有大拇指因为多了一节,所以看起来比普通人长了不少,还是有些突兀,不过已经不引人注意了。 毕竟也有些人的大拇指天生就是比其他人长很多的。 至于他那双奇特的脚——总不会有人无缘无故去扒他的靴子吧? “那是谁在跟我说话?”合文郡一看珍珠的手势就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了,也瞬间确定了在他心里响起的那个声音并不是珍珠在和他交流,他与魔鬼现身签订的契约之中可是写得明明白白的,珍珠可以隐瞒,但是不能欺骗。 “那还能有谁,肯定是某个神明在回答你的问题啊。”珍珠习惯性地耸了耸肩。 “神会回答我的问题?而且,你的意思是说,神还能读取我的心声?”合文郡的眉头紧紧地锁了起来。 “如果神对你感兴趣的话,回答你的问题是很正常的事啊。至于神是否能读取你的心声,这不是很理所应当的吗,神可是与星球意识融为一体的,而你的精神波动如果稍微强烈一些的话,就会外溢,那只要精神波动外溢,就相当于是扩散到了星球意识之中啊。” “星球意识无处不在?” “当然,你不会以为星球意识是缩成一团,然后藏在星球的核心之中吧?” “那我每一次精神波动剧烈的话,岂不是所有的思维都要被神截获?” “没那么夸张,每天那么多人精神波动外溢,神如果没有关注某个人的话,读取到的不过就是一大堆纷纷扰扰的噪音,所以除了某些性格特别的神之外,其他的神都是会屏蔽人类溢出到星球意识中的精神波动的。” “那有没有办法让人能够屏蔽掉神的感应,或者是防止自己精神波动强烈时外溢到星球意识当中的方法?” “你这是准备开始跟我谈交易了吗?就在这里?”珍珠诧异地问。 他们只是协商好了签订互不伤害的契约而已,至于合文郡身上的“星球诅咒”要怎么交易,这个问题他们还没有正式地聊过。 “这么说你确实是有办法了?”合文郡直接听出了魔鬼的话外之音。 “办法是有的,不过现在没有。”珍珠又耸了耸肩。 他们已经离开了法师公会的会长谢利找人用魔法升起来的高台,希斯莱杰又恢复了正常,一看到珍珠耸肩,小朋友立刻就跟着做这个动作了。 因为儿子总是会学魔鬼的动作,搞得合文郡都有点怀疑人鱼一族是不是也有魔鬼的血统。 而李根本不关注这个,他只会担心儿子总是做这么滑稽的动作,以后会不会长偏了,成为一个游吟诗人行列里之中的另类,专门搞笑…… 搞笑艺人并不是游吟诗人的职业分支,进行滑稽表演只是某些游吟诗人的赚钱手段,倒是比较受普通的百姓喜欢。 李虽然也没有瞧不起那些在酒馆里表演的游吟诗人的意思,不过当爹的总是对儿子充满了期许,李肯定也是希望希斯莱杰成为一名名扬天下的游吟诗人的,别的不说,光是因为他还有合文郡这么一个爸爸,就理应如此。 李可是知道合文郡“有非常高的艺术天赋和文化造诣”的,合文郡是怎么在灰喀那些抠门的游吟诗人手里“抢钱”的,他可是一清二楚的。 为了避免儿子真的变成一个搞笑艺人,李最近一段时间总是会有意地让儿子离得魔鬼先生远一点。 “我也有办法啊,你去思想者但丁的神殿买一顶忧郁之帽戴上就行了,款式还能自己挑。”萨兰雅突然插言道。 “何必去买呢,等我买点材料,给你合成一颗思绪水晶就可以了,绝对比那什么忧郁之帽好用。”珍珠一听萨兰雅的话,赶忙开口,“而且自己买材料来做,肯定少花很多冤枉钱。” “看不出来,你还会做装备?”萨兰雅一边假装赞叹,一边挑眉给了合文郡一个“你看我说什么来着”的眼神。 “你又不认识这边的材料,怎么做呢?”合文郡顺口跟萨兰雅一起唱了个双簧。 “只要材料的性质相近就可以了,反正使用之前也是必须要提炼材料中的精华的,”珍珠好像丝毫没有想要敝帚自珍的意思,“正好闲着没事,要不你跟我一起去逛逛材料店?” “你们要不要一起去?”合文郡扭头问其他的两个人。 “去啊。”李立刻应声。 “我不去。”萨兰雅异口同声地道,“材料店的味道最难闻了,我回旅馆去等你们。” “那你把希斯莱杰向带回去吧。”合文郡示意李把怀里抱着的儿子递给萨兰雅。 “我不要,我要去逛商店。”希斯莱杰把李的脖子搂得紧紧的,把脑袋埋在爸爸的怀里叫嚷。 “那你自己回去吧。”合文郡立刻就改变了主意。 材料商店的味道的确很难闻,不过希斯莱杰也不是什么正常小孩子,人鱼的鼻子在陆地上就是用来做装饰的,根本闻不到什么味道,带着希斯莱杰一起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正好他也要买点材料给希斯莱杰做乐器,就当是把活尺子直接带上了,还省得量尺寸了。 第184章 加德罗的来访 在莱茵城逛了差不多一整天的时间,才终于把需要的材料都买齐了,到最后反而是合文郡花的时间更多一些,他光是挑做琴弦用的魔兽筋绦就花了大半天的时间,后来还去了趟铁匠铺,仔仔细细地给大师傅讲解如何用魔兽的筋混上金属丝一起鞣制琴弦。 被李抱在怀里的希斯莱杰收获了一大堆的糖果,回到旅馆的时候正专心致志地舔着一根酸味棒棒糖,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未来的日子会变得更加暗无天日。 刚一踏进旅馆的大门,合文郡就看到了一脸头发的胖商人加德罗坐在大厅的沙发上打瞌睡,不用问都知道他是来找谁的。 估计加德罗是跟在萨兰雅的后面找到这家旅馆的,不过,他在旅馆的大厅里面等了多久,合文郡就不得而知了。 打发李先带着儿子上楼回房间之后,合文郡走到沙发前面,轻轻拍醒了正在用口水“洗头”的胖子:“你是来找我的?” “你可算是回来了,我都等了你一天了。”加德罗一看到合文郡就立刻精神了起来。 “找我有什么事吗?” “借一步说话。”加德罗一脸神秘的样子。 “有什么话不能在这里说吗?” “大庭广众。” “那你跟我回房间吧。” 加德罗刚刚跟在合文郡的屁股后面进了房间,就看到了“公鹿喂奶”的奇特场面,希斯莱杰一边撮奶,还不忘顺便舔两口棒棒糖。 “他有点饿了。”躺在地上的万花大角一开口,就把加德罗吓了一个哆嗦。 随后胖子才反应过来,这应该是小屁孩的另一个爸爸…… 他曾经把这四个人误会成了一家姐弟,不过在那个难忘的野外,他终究还是弄清楚了几个人的关系。 李可以化身万花大角这种事情加德罗是知道的,不过他一个普通人却是对魔兽不甚了解,而且万花大角虽然是个显眼包,但是却并非是很常见的魔兽,加德罗根本叫不出它的名字来,更不可能知道公的万花大角也产奶这种不同寻常的事。 出于好奇,加德罗一直盯着希斯莱杰,直到合文郡喊他的时候才回过神来:“你找我有什么事,现在可以说了吧?” “那个是魔鬼吧?”胖子先是深吸了一口气,像是鼓足了勇气,才问出了这句话。 “是的。”合文郡回答得很干脆。 “你是被魔鬼蛊惑了吗?还是被魔鬼挟持了?”加德罗的神情一下子变得很紧张,“需要我帮你吗?” “你要怎么帮我,去找城市卫队吗?他们好像不管这种事情吧。”合文郡似笑非笑地看着胖商人。 “我可以帮你们找雇佣兵帮忙的,放心,钱我来出,就当是报答你的救命之恩。”胖子神情恳切。 “多谢你能有这份心了,不过,我们并没有任何危险。” “你不会真的是被魔鬼蛊惑了吧?”加德罗的表情突然变得十分精彩,畏惧、担忧、惊讶全都挤在了他的脸上没有被头发遮盖的地方。 “真的没有,你不用担心,魔鬼还没有蛊惑我们的能力。”合文郡笑了起来,“他只是暂时会与我们同行一段时间而已,这种事情也没人会管的,不是吗?” 他说的是事实,这个世界,其实根本没人会对魔鬼喊打喊杀,甚至与魔鬼做交易也不是什么违反法令的事情,只要魔鬼在城市里规规矩矩的,就算有人把他们认出来,也不会有人限制他们的行动,或者是直接采取什么强硬的措施。 虽然人类并不愿意把魔鬼当做是族人来看待,连个亚人种的序列都不让他们加入,不过实际上,人类给魔鬼的待遇,其实比亚人种还要高很多。 大部分的亚人种在人类的眼中,都是被当成魔兽一样对待的,只有少数与人类建立了“外交关系”的亚人种,可以在人类的城市中自由活动,甚至可以享受与人类相同的权力。 当然,如果是在野外的话,人类和亚人种之间的关系,就要看个人决定了。 比如人鱼和海妖,通常就与人类走得比较近,毕竟它们可以稳定地向生活在陆地上的人类供应海洋之中的特产。 人类也很少有捕杀人鱼和海妖的行动,除非是发生了“边境冲突”。 至于变形德鲁伊学技能所需要的魔核,大多数也都不是通过猎杀获得的,而是通过交易采购得来的——人鱼和海妖对于采集同族尸体上的魔核并没有什么抗拒心理,而且海洋之中其实也像陆地上一样,战争时有发生。 实际上,其他的亚人种大多数也都是这样的,就如同人类一般——并不是说同族之间就一定能够友好相处,有时候同族之间,反倒不如和异族的关系处得好。 “你不会是跟魔鬼做了什么交易吧?”加德罗见得合文郡如此,小心翼翼地打听了一句。 “暂时还没有。”合文郡说的也算是实话,他与珍珠将要达成的交易现在其实还没有开始谈。 “那就好,那就好,你可要小心了,和魔鬼做交易,吃亏的可只会是自己。” “你还有什么事情吗?”合文郡觉得加德罗在旅馆等了他一整天,应该不会只是为了关心他和魔鬼之间的关系。 “你上次不是跟我打听过杨集山上的遗迹吗?” “那里我已经去过了,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一片废墟而已。” 合文郡这也不算是谎话,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杨集山上的遗迹确实就只是一片废墟而已,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神殿遗迹的地下他也已经用魔藤探过了,并没有什么密室之类的特殊地方。 “是这样的,我觉得你对杨集山的遗迹挺感兴趣,正巧又在城里撞到了你,所以想来问一问你,有没有兴趣做一笔交易,我知道本城的几位贵族家里收藏着从那处遗迹获得的一些特别的东西,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帮你联系一下。”加德罗终于说出了这次拜访的真实目的。 第185章 黄金圣衣与死亡圣器(一) 当加德罗把那几家贵族收藏的、从杨集山的神殿获得的“传家宝”一一列举出来进行说明的时候,合文郡总感觉事情有点不对头。 好像跳戏了! 而且这戏跳得有点过。 黄金圣衣也就算了…… 老魔杖、复活石和隐形衣是什么鬼? 山上那座遗迹中被供奉的三个家伙,不是在玩奥林匹斯三主神的角色扮演吗? 黄金圣衣虽说根本不是正统神话里的东西,好歹也能叫跟奥林匹斯神族沾个边,不过三大圣器可就完全不是奥林匹斯神话里的东西了,而且它们的出处也根本不是神话,而是童话…… 再说,这世界上会有复活石这样的东西存在吗?连神都没有复活死者的能力,最多只能是把濒死的人救回来,那复活石怎么有人能够造得出来? 要是只能把濒死的人救回来,那都用不着神出马,合文郡他自己都能做到。 “你确定,那三座雕塑手持的是老魔杖、复活石和隐形衣?不是雷霆权杖、三叉戟、隐形帽?” “确实是老魔杖、复活石和隐形衣。” “那神殿曾经供奉的神呢,叫什么名字?是宙斯、波塞冬和哈迪斯吗?”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老魔杖、复活石和隐形衣上面都刻着名字,应该都是神的名号吧?” “不是宙斯、波塞冬和哈迪斯?” “不是的,是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和德拉科马尔福,莱茵城里消息稍微灵通点的人都知道。” 合文郡并指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他有点头疼…… 这戏窜得有点太过。 而且,那三个名字里面为什么会有马尔福德拉科,为什么不是赫敏格兰杰? 这三个家伙跟十二星座又有什么关系! “开个价吧,我相信,你来找我之前,心里面已经有底了吧?”缓了好一阵,合文郡才长吐了一口气,对看起来有些惴惴不安的胖商人道。 “五百万金币,我就能帮你把所有的东西都搞到手!”加德罗一听合文郡的话,立刻变得兴奋起来。 “这么便宜?不是神器?”合文郡疑惑了。 “怎么可能是神器呢,如果是神器的话,他们也不会到处宣扬了,不是吗?谁家里要是曾经获得过神的恩赐,那还不得藏着掖着,让别人知道了,哪会有好事?” 合文郡刚要掏钱,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他钱不够。 他身上确实还有数额巨大的金币兑换券,不过都不是玛娜帝国的,而是隔海对望的格兰蒂亚发行的,想要使用,得先找个跟格兰蒂亚有来往的公国兑换过才行。 凡尔赛公国应该是没有地方提供这种服务的,这个公国与格兰蒂亚并没有隔海相邻。 “我身上没有这么多现金,你明天中午的时候再过来一趟吧。” 笑容满面的加德罗刚刚告辞离开了合文郡的房间,就又开始犯老毛病了,一边下楼一边在心里嘀咕:一个上午去哪搞五百万金币?他不会是想跟魔鬼做交易了吧?是要卖身还是卖肾? …… 加德罗确实是个很有能力的商人,怪不得他能长得那么胖。 第二天中午他来取了钱之后,傍晚的时候,他就带着雇来的人把给合文郡列举过的东西送到了旅馆的房间里面,就好像是直接从自己家搬来的一样。 十二星座的圣衣并没有凑齐,而且也并不是合文郡想象中的那个样子,其实就是五具颇有特色的重铠轻铠,看样子是按照各种不同的职业设计的,加德罗带来的分别是自然德鲁伊专用的天蝎座、一看就属于弓箭手的射手座、适合骑士或者是武斗家的天秤座、肩膀上扛着个“喇叭”的水瓶座,以及设计最为特别的双子座。 肩膀上扛着个“喇叭”,这“喇叭”还真的有放大音量的功效,不用问,水瓶座的这件“圣衣”,是专为游吟诗人而设计的。 “这些铠甲确实是在杨集山的遗迹获得的吗?不会是因为年代太过久远,传下来的信息搞错了吧?别的不说,神殿遗迹中怎么会有自然德鲁伊的专属铠甲?自然德鲁伊大多数可都是不信仰神的。” 这些东西倒是一看就是古物,而且看起来与杨集山的遗迹也有关联,不过合文郡觉得还是有值得怀疑的地方。 “没有错的,这都是在莱茵城建成的时候,从山上的遗迹中获得的,根据盗贼的考证,那片遗迹是第三职业时代初期的建筑,那个时候自然德鲁伊很多也是属于神教的下属,牧师与圣骑士是在职业改革之后才出现的新的职业分支,在前两个职业时代,神职人员都只是神教的信徒而已,与职业并没有关系。”满脸头发的胖商人可能是提前做足了功课,说得头头是道。 紧接着,加德罗小心翼翼地打开了放在桌子上的三个看起来年代久远的木盒子,给合文郡展示贵族们从遗迹中得到的、最为珍贵的三样宝物。 “这是老魔杖。” “这是复活石。” “这是隐形衣。” “它们都是从遗迹中的主神塑像上面取下来的。” 加德罗用粗短的手指分别点过一根打磨得光滑细腻、尾端镶嵌着一块粉色魔晶的短魔棒,一个金色的、带着一对翅膀的圆球,以及…… 一块好像不知道从哪撕下来的破布! 它看起来像是用植物的纤维织出来的,连魔兽的毛都没掺…… 短魔棒的尾端裹着金属制作的握把,上面刻着“老魔杖德拉科马尔福”;带翅膀的金属球上刻着“复活石哈利波特”;那块像是撕坏了的斗篷的破布领口用金线绣着“隐形衣罗恩韦斯莱”。 敢情这三样东西的名字并不是口口相传下来的,而是刻在上面的啊? 合文郡又走回天蝎座的铠甲旁边,上下细看,最后在臂铠的内侧发现了“天蝎座圣衣”几个字…… 加上五套盔甲都是金灿灿的颜色…… 怪不得加德罗昨天一开口就是“黄金圣衣”! 第186章 黄金圣衣与死亡圣器(二) 撇开五件“黄金圣衣”代表的意义,单从设计来看的话,确实算是别出心裁,构思巧妙! 那件自然德鲁伊专用的“天蝎座圣衣”,最精巧的部分就是从位于后腰位置上的、可伸缩的蝎尾,这是专门为自然德鲁伊的魔藤设计的,最长可以伸出近十米距离,最短可以缩到一臂,尾钩的部位那闪着寒光的尖刺,是用坚硬的导魔金属打造的,既不影响自然德鲁伊把魔藤当作魔杖来用,又可以让魔藤化身为一条阴险的长鞭,防火金属的包裹还能弥补魔藤的弱点。 这件圣衣的下摆,也并不是裤装的护腿,而是密密麻麻、层层叠叠的如同蝎尾一样的管子组成的裙装,看样子也是为了魔藤而设计的,不但使用“丛林”的时候,可以不动声色,悄然无息,而且下摆的“蝎尾管”虽然不能伸缩,不过却可以自如弯曲,配合魔藤随时可以化为触手。 “这件铠甲我喜欢,这么精巧的设计,尿尿都不需要用手扶,拉屎也不需要脱裤子,简直就是天底下最方便的铠甲了!”李的评价也不知道是真心的还是在调侃。 平心而论,无论是轻铠还是重铠,只要是全身铠,确实都有想方便的时候不太方便的缺点,小解要拆护裆,大解得把大腿的护甲也一起拆掉,否则不仅脱不了裤子,连蹲都蹲不下去。 李现在出城的时候就经常穿着他那身铠甲,想解手的时候都非常不方便,尤其是变身魔兽的时候,必须要合文郡“触手帮忙”才行。 确实是“触手帮忙”,不是出手帮忙,合文郡都是用魔藤来帮他的。 自然德鲁伊级别越高,越容易化身“触手怪”。 这也难怪,魔藤多好用,可长可短,可多可少,可硬可软。 “你要是喜欢你可以穿。”合文郡完全对这件自然德鲁伊专用的“天蝎座圣衣”没有兴趣,“我要是想穿铠甲,可以用魔藤自己编一件。” 他的魔藤跟其他自然德鲁伊的完全不同,既不怕火,又不怕金属切割。 射手座的圣衣并没有非常特别的地方,不过这件轻甲配着一把镶嵌了七枚魔核的弓,可以射出不同种类的魔法箭,比起弓箭手只能用混沌系魔力施展的魔法箭技能,更加灵活多变。 天秤座的圣衣与“传说”中的设计很相似,拥有众多的武器,不过比起其他的几件铠甲来,亮点就少了很多。 水瓶座的圣衣就真的只能用开脑洞来形容了,这套铠甲的肩上扛着一个形似水瓶的“扩音器”,右手的护腕上还有个“麦克风”。 游吟诗人是可以学习“扩音术”的,不过跟他们的常规技能不同,这个技能要去法师公会学习,而且还得给钱…… 但是“扩音术”只能放大自己的声音,而大多数的游吟诗人使用的乐器,是声音不大的迷你竖琴。 竖琴的声音本来就已经够小了,迷你竖琴的声音,更是小得可怜。 这件“水瓶座圣衣”的设计特点,突出了一个贴心…… 最奇特的,其实是那套“双子座圣衣”,说实话,合文郡完全想不出这套铠甲是为什么职业设计的。 “这是个……人偶?” 合文郡并不是看不出这这套铠甲的肩膀上扛着的是个什么东西,他这么问,其实是想让加德罗说明一下。 “这个,其实我也不知道,不光是我,就连收藏这件铠甲的贵族也不知道它有什么特别之处。” 正在这个时候,门被敲了两下,魔鬼珍珠开门进来了。 一见到他,加德罗的脸色就变得十分精彩。 “哦,你有客人啊,那我等下……等等,我是不是看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东西?”珍珠本来进门就想转身的,不过目光停在了那件双子座圣衣上之后,就好像又改变了主意。 “你难道知道这铠甲有什么功效吗?”合文郡见珍珠如此做派,便猜到了他可能看出来了些什么。 “先容我试试再跟你说,我怕我会弄错。照理说,这东西你们这边应该没人能用啊。”珍珠边说边把手搭在了双子座圣衣的肩部。 只见铠甲肩上扛着的那个半人高的人偶突然动了起来,双手身下的护肩上一撑,直接跳下了地,这人偶似乎重量惊人,落地的瞬间震得地板都颤动了一下,紧接着,它便开始在地上走来走去,来回走了几步之后,突然开始跳起了舞来。 只不过这人偶的舞姿着实不怎么优美,一直就是单纯地摇头晃脑扭屁股。 希斯莱杰看着好玩,兴冲冲地跑了过来,开始跟着人偶学了起来。 这人偶跟他差不多高,又铸得栩栩如生,希斯莱杰这么一凑热闹,感觉就像是两个笨蛋娃娃在嬉闹一样。 “现在可以告诉我这是什么东西了吗?”合文郡敢肯定珍珠已经有了答案。 “这是我们那边的人专用的傀儡甲啊,可以用精神力量操控傀儡行动,穿上这铠甲之后,就会如同分裂成两个人一样,不过,看这铠甲的工艺,感觉不像是我们那边的人打造的,你在哪发现的这个东西?” 珍珠一边控制着金属傀儡陪希斯莱杰玩闹,一边回答合文郡的问题。 “这是城里的贵族在杨集山的遗迹发掘的东西,一代一代传下来的。” “杨集山那个遗迹不是一处神殿吗?” “你是在奇怪神殿怎么会有你的族人专用的盔甲吗?说不定这是我们这边的人用的啊。” “不不,你们这边的人类是用不了傀儡甲的,你们的精神力不足够操控这么精细的东西,就算是我族的人,实力太低也是无法操控这具铁傀儡的。” “你的意思是说,这盔甲肯定是属于一名……”合文郡话到嘴边,又把“魔鬼”两个字吞了回去,当着珍珠的面呢,直接以他不喜欢的称谓称呼他的族人,好像有些打脸。 “那是肯定的,而且他的实力也很强,至少也是你这个水平的。”珍珠的眼神有些玩味,让合文郡瞬间明白,魔鬼先生知道他的真实等级。 “至少?你的意思是说,他的实力还有可能比我更高?” “是的啊,他的实力也比我强,这样的人怎么会甘心拜服在神教之中呢?” 珍珠的话里隐晦地透露出了几个信息,而合文郡敏锐地全盘接收。 第187章 黄金圣衣与死亡圣器(三) 珍珠很明显已经知道合文郡的真实等级了,只是不知道他是如何察觉的,魔鬼有些人类没有的特殊能力也很正常,按照萨兰雅所说,人类的很多技能,还是从魔鬼那里学来的呢。 当然,这是在第三职业时代、技能改良之前发生的事情了。 这是珍珠透露出来第一个信息——我知道你的底细呢小贼。 而珍珠透露出来的第二个信息,则是他的实力与合文郡相当!只是不知道这个相当,是仅仅等级相当,还是说战斗力相当。 在合文郡想来,珍珠的意思应该是等级相当,毕竟珍珠也不知道他会多少技能,他学的很多技能都没有在外人面前显露过的。 技能的多寡,绝对会对实力的评估有着很大的影响。 不过,珍珠的底子,他也一样没有摸清,两个人就过了一次招,而那一次,珍珠使用的还只是魔鬼的天赋能力,并没有过多地展露他的真实水平。 珍珠透露出来的第三个信息,就值得合文郡仔细考量了——魔鬼的实力,还能达到比本土的顶尖职业者更高的水平? 他自己已经是大德鲁伊了,所以他很清楚,在突破到大德鲁伊之后,再吃多少橡实,魔力也不会增强一点点,哪怕吃的是时空橡实也是一样,这也就是说在突破到职业顶峰之后,除了登神之外,恐怕实力是根本不会再进步一点点了! 但是登神,哪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这个世界别说没什么登神的经验流传下来,就连登神的路好像都被神明给堵死了。 蛋糕就那么大,恐怕这个世界现在的神明是不想有人再分一杯羹了,所以自从第三职业时代初期的神战结束之后,就没有再听闻过有什么人登神入庙。 要说这跟现在存世的神明没有关系,合文郡是肯定不信的。 魔界尼尔亚特有可以在顶尖巅峰之上再进一步的修行法门? 是登神的法门吗? 魔鬼珍珠应该是知悉这种修炼法门的吧? “既然这件铠甲只有你能用,那就送给你吧,你应该没有从你们那边带防具过来的吧?要不然你也不会只穿着一条皮裙就见人了。”合文郡一开口,胖商人加德罗立即换了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扭过头来直盯着他。 虽然这套铠甲收过来的价格并不高,那也是相对其他的几件东西而言的,加上他从中间赚的油水差价,那算下来,这套铠甲也值几十万金币了,说送就送? 而且还是送给魔鬼? “我已经说过了,那条皮裙就是我的防具,在我们那边,只有在抵抗天外来的魔鬼时,才会披挂铠甲上阵的,平常穿着这东西会很不舒服。” “不穿衣服就很舒服吗?” “不穿衣服不是最舒服的吗?”珍珠反问,顺便又加了一句,“尼尔亚特可是个热得要命的星球,我们那里天上可是有十个太阳的。” “那你们那里有没有把太阳从天上射下来的传说故事?”合文郡心中一动。 “那还真没有,谁会那么傻啊,把太阳从天上射下来,当太阳是挂在天上的苹果吗?要是真的把一个太阳弄没了,光是爆炸的影响就能让星球上所有的生物都灭绝了,而且其他的星球也会受到影响,引力和斥力都会发生变化的。” 珍珠一边回答合文郡的问题,一边控制着那个跟希斯莱杰差不多高的金属傀儡帮自己往身上披挂铠甲,既然合文郡都说了这件铠甲送给他,那肯定要穿上试一试合不合身。 引力,斥力…… 看来魔鬼的世界尼尔亚特也拥有发达的科学体系? 合文郡也不知道魔鬼珍珠究竟是故意的,还是说只是个种群之中的另类,按照传说中的记载的话,魔鬼怎么会像珍珠这样有问必答,一副蠢萌大方的做派呢? 打听的也足够多了,还有个加德罗在这里呢,合文郡也不好继续往下追问,趁着珍珠正在新鲜那套双子座圣衣,他又回到了桌前,开始研究“死亡圣器三件套”。 “老魔杖”的材质单凭肉眼,是没办法判断出来究竟使用的是哪种魔法木材,不过它尾端镶嵌的那枚粉红色的魔晶,却唯恐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镶嵌魔晶的魔杖一般都要比镶嵌魔核的贵很多,魔核是从魔兽的身体内取得的,它们的功能是根据自己本身的属性,可以帮助自然流派的职业者更快地指挥身体周围的魔力,而魔晶则是一种矿产,是天然的蕴含魔力的宝石。 如果是白色透明的魔晶,那就只能作为消耗性的能量源来使用,飞空艇的动力源泉就是魔晶,只有魔晶中稳定魔力,才能被用在普通人也可以操控的魔法器械上面。 魔晶其实才是最高价值的货币,不过,它们并不会在市面上流通,而且职业者通常也只会把它们当成是一种材料来使用,魔力消耗干净的魔晶磨成粉末之后,在魔药炼制、装备铸造等方面有着广泛的用途。 没有消耗魔力的魔晶,都是各个国家的战略储备,轻易不会向市场中发售。 职业者拿它们也没什么大用,普通人就更不需要了。 而这块粉色的魔晶,则是很多普通人都认识的、大名鼎鼎的“天神之血”。 它还有另一个非常俗气的名字,叫做“加一级”。 什么意思呢? 凡是使用镶嵌了这种魔晶的装备辅助施法,那施展出来的法术的威力和效果,都会比原来提高一些。 当然,“加一级”就只是个夸张的说辞而已,理论上来讲,技能如果分等级的话,也只有按职业等级来进行划分而已,比如中级自然德鲁伊使用的“速速冷冻”加一级的话,那也就是高级自然德鲁伊使用的“速速冷冻”了。 而实际上,“天神之血”的效果,不过是能让技能的威力大那么一成两成而已。 高级职业者使用同样技能的威力,可不是比中级职业者使用的威力高一两成那么简单的! 魔杖的构件有三种,主材,魔核或魔晶,杖芯,不过,关于这支“老魔杖”,合文郡能够分辨出来的就只有尾端镶嵌的“天神之血”而已,主材他认不出来,而杖芯除非把魔杖撅折了,否则就只有特殊的手段才能检测了。 加德罗还在,合文郡也不好继续深入地检测这支魔法棒。 第188章 黄金圣衣与死亡圣器(四) “老魔杖”没什么可继续看的了,合文郡把目光转向了“隐形衣”。 “希斯莱杰,你过来一下。”看了看这大概只剩半截的“烂斗篷”,合文郡把儿子喊了过来。 就这斗篷的长度,就只有希斯莱杰才能穿上了。 把“隐形衣”套在希斯莱杰的身上,合文郡的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捣蛋鬼儿子也没有隐形啊? 难不成因为它破损了,所以已经失去了隐形的功能? 那自己不等于是花钱买了块破布回来,当了一回冤大头吗? “你确定这是隐形衣?”合文郡看向了加德罗,语气稍微变得硬了一些。 “是的,这确实是隐形衣,它的真伪我已经确认过了。” “那他怎么没隐形?”合文郡用手指了指满脸不高兴的小朋友。 哪位小朋友被迫把一块破布套在身上也都是同样会不高兴的,希斯莱杰没有闹腾,纯粹是因为他比较怕自己的小爸爸。 要是这块破布是李套到他身上的,恐怕希斯莱杰现在已经把它扯下来扔到地上,然后狠狠地踩了两脚了。 噢,不对,如果李想把这么一块破布套到儿子身上,还没等套,希斯莱杰就已经把它抢过来扔到地上了,踩不踩可能要看他的心情以及他当时对李的态度来定。 “哦,这斗篷不是用来隐形的。”加德罗擦了擦脑门上并不存在的冷汗。 “它不是叫隐形衣吗?” “它叫隐形衣,是因为它上面绣着的字就是隐形衣啊,这件斗篷的功效是隐藏施法时产生的魔法波动,收敛气味。” “额~”合文郡脑门上挂了几条黑线,“这种功能有什么用?” “防止刺客和盗贼在隐形的时候被发现。”加德罗飞快地回答。 这有个屁用啊…… 竟然还敢混入“死亡圣器”的行列? 怕不是专门为了对应“死亡圣器”的三件装备,弄出来凑数的吧?这凑数凑得也太敷衍了,就算是开玩笑,好歹弄个真的隐形衣出来啊,毕竟再怎么说也是神开的玩笑吧? 这可真是花钱买了件没用的垃圾…… 合文郡刚把目光转向了珍珠,就又想起来人家魔鬼的隐形术是“无懈可击”的,根本用不到这东西。 怎么办呢?退了它? 好像有点丢人…… 算了,留着吧,等以后有机会的话把它送给涅当传家宝好了! 和萨兰雅不同,合文郡可没想过以后再也不回格兰蒂亚去,他在龙角城还有套房子呢! 等到李有一天成为一名变形系的大德鲁伊之后,回龙角城也就没那么远了! 李如果晋级了大德鲁伊,他变身之后就是一条成年的彩虹龙了,到时候想怎么飞就怎么飞,只要长着眼睛不是用来出气的都不敢轻易招惹他的! 加德罗已经察觉到合文郡有点不高兴了,所以,在合文郡把那颗“复活石”取到手里的时候,他的脑门上真的流了几滴冷汗出来。 这颗“复活石”也根本不是能复活人的石头,胖子的心里可是非常清楚的。 合文郡把带着翅膀的金属球托在手心里,仔细地看了一会儿,除了上面刻着的几个字之外,也没发现别的异样之处。 “只要往里面输入魔力,它就能飞起来。”加德罗硬着头皮解释了一句。 还真的是个“金飞贼”啊! 不会又跟小偷有什么关系吧? 合文郡稍稍往金属球里面输入了一些魔力,它的翅膀便开始振动了起来,带着金属球升到了离掌心五厘米左右的高度上,然后拍打着翅膀悬浮在那里。 不乱飞? 合文郡左右移动了一下自己的右手,翻着白眼确认了这颗“金飞贼”只能浮在他的手掌上面,手掌移到哪,它就飞到哪。 差评! 绝对的差评! 不仅完全没有“金飞贼”到处乱飞的特征,而且那对翅膀都不像原版的“金飞贼”一样,是能够收敛起来的…… 这东西扔给希斯莱杰做玩具,恐怕小朋友也会嫌弃的。 合文郡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希斯莱杰,发现小朋友的嘴已经快噘到天上去了! 嗯,忘了让儿子先把那块准备送给涅的破布脱掉了…… 不过这小帅哥噘嘴罚站的样子蛮可爱的,要不再多保持一会儿算了。 合文郡又把目光转回了正在手掌上方拍打翅膀的金飞贼上。 那块被叫成“隐形衣”的破布好歹也算是跟“隐”沾了一点点的边,而这个金飞贼,别说它跟“复活”毫无关系,它甚至都不是“石”! 这东西能被保存了几十万年,也算是一件奇事了,这么个没用的东西,谁家那么神经把它当宝贝啊? “根据它的原主人提供的信息,这个…额…蛋是空心的,里面装的才是真正的复活石,你可以试着摇一摇它,就能发现里面确实是有东西的。”加德罗的声音都有点战战兢兢了。 合文郡把金飞贼抓在了手上,放在耳朵跟前摇了摇,发现里面确实像加德罗说的一样,像是装着点什么东西,不过应该也不是石头,因为它晃起来感觉不对,而且也不会发出什么声音。 “那它怎么打开?” “不知道。”加德罗又擦了一把汗,“就连它原来的主人也不知道它该怎么打开,他们甚至试过破坏它的外壳,不过试过各种方法也没能成功,否则他们可能也舍不得卖,他们坚信里面确实装着能让死人复活的石头。” “什么石头摇起来会是这样的,他们是坚信这东西可以骗傻子吧?你花了多少钱买下它的?” 加德罗举起了一根又短又粗的手指头。 “一百万?” “十万。”胖子小声地说道:“本来我开价是一万,不过他们死活也不肯卖,直到我涨到了十万才肯答应出手。” 还行,没拿着我的钱不当回事。 不过这东西买回来好像也是浪费钱啊,十万金币听起来好像不多,自己毕竟为了这些东西花出去五百万,不过这实际上也是一大笔钱了,买这么一个玩意,好像真的是浪费。 可转念一想,这钱反正也算是白来的,慷慨也是慷龙族之慨,好像也不需要心疼…… 第189章 神的留言 加德罗关上门的时候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口袋里的截流下来的“中介费”,稳了! 他刚刚提心吊胆就怕合文郡的嘴巴里面吐出来一个“退”字,除此之外,他还更怕合文郡问起他这些东西总共花了多少钱去收购。 能让奸商着怵,这贪墨下来的“中介费”,可想而知是有多少了! 幸亏他判断无误,合文郡看似普普通通,实则是个超级大阔佬,而且还是那种暴发户型的,花钱不眨眼! 走下楼梯的时候加德罗还提醒自己不要得意忘形,快到旅馆门口的时候,他已经忍不住快要飘起来了,刚刚踏出旅馆的大门,加德罗就直接走出了目中无人的步伐,他上一次这么连蹦带跳,都已经是四十年前的事情了! 街上的人纷纷驻足,惊讶地看着这个满脸头发的胖子摇头扭腰地走着小跳步,像只发情的狮子。 而导致狮子发情的罪魁祸首,此刻正在旅馆的楼上紧锁眉头。 这几样东西都已经被施展过“回溯之焰”了…… 被施展过“回溯之焰”以后,封存在物品之中的记忆就会彻底消失! 而且再也无法留存记忆。 想来也是,都几十万年了,肯定也是会有人用这种方式探究过它们的过去的,“回溯之焰”虽然冷门,但这世上的人何其之多,而且这项技能也不是只有自然德鲁伊才能学习。 不过,合文郡也并没有太过失意,他只是抱着侥幸的心态尝试一下而已,这个结果其实也算是早在预料之中了。 看来也正如他所想的一样,使用“回溯之焰”也没能找出打开那只金飞贼的法门。 这东西怎么才能打开呢? 合文郡把目光投向了已经脱掉了双子座圣衣,并毫不客气地把它收入了空间水晶的魔鬼珍珠。 “来,过来看看这个东西,你有没有办法把它打开?” “把它的翅膀拔下来就行了,要大力一些,你的力气可能不够,换他上吧。”魔鬼珍珠直接干脆地挑明了这颗金飞贼也是属于他们的技术、以及他本人是个机关大师的事实…… 他说道“换他上吧”的时候看着正坐床上削木头的李。 变形德鲁伊都是非常好用的工具人,尤其是在学过了“局部变形”之后。 他们既可以拥有人类灵活的手指,还可以拥有野兽锋利如刀的指甲…… 合文郡给李画了几张草图,让他把那些买回来的木材削成图纸上的样式。 那都是希斯莱杰的未来。 “你听到他说的了。”魔藤卷着金飞贼送到了李的面前。 李接过了金飞贼,直接变身成了一个难看的黑白熊人,捏着金飞贼的翅膀向着两边用力一扯…… 十万金币直接报销。 金飞贼被拔下来的两只翅膀后面都连着一根细细的棍子,看样子,那棍子上原本像是有弹簧锁扣,插得进去,拔不出来,硬拔就会损坏。 李把没了翅膀的金飞贼又抛回给了合文郡,后者又看向魔鬼珍珠,珍珠做了个“拧”的手势。 原来是个如此简单的机关锁,但是几十万年下来,居然也没有任何人能破解,虽然有人想过暴力毁损它,不过恐怕也是想不到,关键并不在金飞贼的圆球主体,而是在两只翅膀上! 合文郡双手握着金飞贼,试了几次,便轻松地把它拧成了两个半圆的壳,几个金属颗粒从里面掉了出来,还有一张薄如蝉翼的柔软皮纸。 本来叠成了一团的柔软皮纸一掉出来就散开了,合文郡把它从地上捡了起来,却见八开见方的皮纸一面是字,另一面则像是一张地图。 魔鬼珍珠好奇地凑了过来,李却根本不为所动。 “爸,我能动了吗?”希斯莱杰此时终于也忍不住发问了。 “你和爸爸去点餐吧,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叫上萨兰雅姐姐一起过来吃饭。”合文郡掌控着魔藤把希斯莱杰身上的“隐形衣”扯了下来,放回到它原本的盒子里面去了。 希斯莱杰欢呼一声,跑过去扯李。 “你想吃点什么?”李把希斯莱杰抱起来之后对着合文郡发问。 “给我点个汤就行了,再弄点水果。”合文郡抬起头来,对李笑着说了一声,就又低下头去研究手中的那张薄薄的皮纸了。 皮纸上的文字与现在区别不大,大概也能读得通。 “最终的神战就要开始了。 虽然我们的力量比对手强大得多,可惜,神战的关键却永远不在于神,而是在于信仰神的人。 没有信徒的呼唤保证意识的清醒,再强大的神也一定会在星球庞大的意识之中迷失,最终被星球意识所吞噬。 只要把信徒消灭,神就无法再维持自己的独立意识,找寻不到脱出星球意识的路,原来这才是消灭神的最简单的方法,可惜,我们察觉到得有些晚了,对手的信徒实力已经数倍于我方,而现在想要再发展信徒也已经有些来不及了。 所以,我们给信徒的指引,是避开争斗,找个地方躲起来。 不过,这恐怕也无济于事。 人对信仰的坚定,估计是敌不过对生存的渴望的,所以终有一日,我们的信徒,数量会少到完全不足以唤醒我们的自主意识。 只怕,我们是需要未雨绸缪了。 不过这不要紧,神的死亡也不是永恒的消失,只要有足够多的人呼唤我们,我们也依旧有醒来的那一天。 你打开了我们留下的复活石,证明你足够幸运,有资格成为我们在人间的新的代言人! 如果你能引导足够多的人向我们祈祷,便可以重新唤醒我们沉寂的自我意识,把我们从星球意识的迷失之中唤醒过来,我们也将重新复苏,回归世界! 到时候,你想要什么,我们都会毫不犹豫地满足你! 为了帮助你实现这个宏伟的目标,我们给你准备了庞大的财富与强大的神器,并把它们分别藏在了不同的地方。 不过你要注意,引导世人呼唤我们的时候,要小心谨慎,不要被别的神察觉,他们之中必定有我们的敌人。 记住,你的努力会获得丰厚的回报! 我们是天的宙斯,地的哈迪斯,海的波塞冬,是众神之中的最强者。” 第190章 食人癖有救? “噢,这三个神还真的是能吹牛皮,竟然敢自称是神之中的最强者!”凑着脸蹭着读完了皮纸上的留言,魔鬼珍珠出声嘲讽了一句,“真正最强的神又怎么会迷失在星球的意识当中,要迷失也是迷失在宇宙的意识当中才对。” “你说什么?宇宙的意识?”合文郡敏锐地抓住了珍珠话里的重点。 “额,说漏嘴了,都怪这三个吹牛的神。”珍珠看起来有些尴尬,“好吧,既然都已经说漏嘴了,那我就不瞒你了,实际上,神也是分了两个等级的,宇宙神比星球神要强大得多,不过想成就宇宙神,也比成为一名星球神要困难无数倍,所以,基本上没有人会把成为一名宇宙神作为自己追求的理想。” “他们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吗?” “最大的区别就是星球神是会被星球束缚,不能在宇宙中四处遨游,而宇宙神就不同了,他们本身就相当于一颗星球,而且还是可以在宇宙中到处遨游的星球。” “所以,宇宙神才会比星球神强大无数倍,因为他们每个人都相当于一颗星球的意识?” “倒也没有那么夸张,宇宙神与星球意识还是有很大差距的,不过两者之间也没有什么可比性,毕竟星球意识没有自我,严格地来说和宇宙神是两种不同的东西。” “既然都说到这里了,那你不如再顺便透露一下如何成为一名宇宙神吧?” “其中的一种方法,那就是先成为一名星球神,然后再努力把自己的意识重新从星球意识中分离出来。”珍珠的表情有点奇怪,不过合文郡并没有察觉,他的眼睛在看皮纸另一面的地图。 地图本身不大,但是包含的区域却是不小,除去表示海洋的蓝色区域外,还有三块陆地,其中一块被涂成了白色,位置在地图的上方,也就是北方。 它代表的应该是这颗星球的北极。 另外的两块大陆,合文郡猜想,其中有一块应该是现在他们所在的大陆,也就是玛娜帝国所在的大陆,如果这个猜测正确的话,那么另一块小一点的大陆,应该就是格兰蒂亚所在的大陆了。 不过,要想验证自己的所想是否正确,合文郡还得再找一张现在的地图来对比一下,这可能就需要明天去一趟公会了,在商店里是买不到世界地图的,只能买到记录帝国领土的地图。 帝国地图,他的空间戒指里面现在就放着一张,不过他很少拿出来看,如果有目的地的话,他通常只需要在城镇之中问明方向就可以了,自然德鲁伊在野外鲜少会有迷路这种事情发生。 李抱着儿子回来了,进门之后表情郁闷地对合文郡说了句话:“明天可能需要去买肉了,我开始感觉不对了。” “哦。”合文郡应了一声。 “买肉?我们的饮食不都是由旅馆负责的吗?”珍珠好奇。 “是特殊的肉,变形德鲁伊吃的那种。”合文郡隐晦地提示了一句。 李还抱着儿子呢。 虽说这世界基本上所有人都知道变形德鲁伊的缺陷,不少家长还会拿这件事来吓唬自己家的小孩子,说些“乱跑小心被德鲁伊抓去吃掉”一类的话,但是合文郡和李却不想让希斯莱杰太早知道这件事情。 希斯莱杰的两个爸爸其中的一个就是变形德鲁伊,他如果要知道李有“食人癖”的话,恐怕幼小的心灵会感受到极度的恐惧吧? 估计小朋友就算不会天天猜疑“爸爸养我是不是为了吃掉我”,也会恐惧“爸爸哪天饿了会不会咬我的肉”…… 他自己还不知道自己其实不是人,是条人鱼,李就算“食人癖”发作,对他也不会有任何兴趣的…… 变形德鲁伊的怪癖,似乎只针对人。 “哦,我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了,干嘛不把这病治好呢?”珍珠恍然大悟。 他曾经吸收过一个人的全部记忆,自然也会知道变形德鲁伊有什么缺陷,更何况在魔界尼尔亚特,变形德鲁伊也同样有这种怪病。 尼尔亚特的职业者可能与这个世界有极大的不同,毕竟他们那边想获得力量也没必要非得信仰神明,不过他们那里的职业体系与这里是很相似的,除了没有牧师与圣骑士之外。 尼尔亚特的神教,牧师都是些别的职业的人担任的,甚至是普通人,牧师们并没有借助神的权柄的能力,他们也不需要借助神的权柄。 这样的话,牧师们的登神之路也不会断绝,事实上,他们如果真的能修炼到那个程度的话,多数都会被自己侍奉的神招至麾下,成为一名次神天使。 而在这个世界成为一名牧师或是圣骑士的话,就等于已经断绝了登神之路。 选择做一名牧师或者是圣骑士,也代表这个人对登神从一开始就不感兴趣。 这就是牧师与圣骑士这两个职业的最大缺陷。 反而算是被囊括在神职者范围之中的游吟诗人,却没有这样受限,不过游吟诗人想要登神,却是更加困难一些。 尼尔亚特的变形德鲁伊同样会有沾染“食人癖”的缺陷,或者该叫做“食魔癖”,不过,早在很多很多年前,魔鬼们就已经研究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了。 “癖”究竟算病还是不算,结论也不太好下,不过,只要是“癖”,必定是与大脑有所关联的。 这点合文郡自然也很清楚,不过,大脑是人身上最复杂的器官,以他的半桶水医术,对脑病肯定是束手无策的,更何况精神类的病态是最难判断原因的,谁知道是不是因为“脑子里面进水”或者是“脑子里面开洞”而导致的呢? 就算合文郡有把握给李开颅,切掉他一块脑子还能保证他不死,但他也不知道究竟该切哪一块不是? 手术其实并不是很难的事情,合文郡在求生训练营里面其实也是学过的,缝个肚子开个瓢什么的他确实是可以做到的,至于缝了肚子开了瓢之后病人是生是死的话,那他就没法保证了,只能看那人自己的造化。 当然,在他成为一名德鲁伊学徒之后,他其实就可以保证病人可以不死了,即使是被开瓢——前提是他开人家瓢的地方要有一棵生命力非常旺盛的大树,吸干一棵生命值非常旺盛的大树的话,“勃洛”是可以保证瓢能自己长回去的。 只不过,他只能保证不死,却保证不了病愈。 他的医学止于常识,而神经医学和精神医学却是远远高于常识的医学领域! 他连李的“食人癖”到底是神经病还是精神病都判断不出的…… 珍珠张嘴就说李的“食人癖”,不,是变形德鲁伊的“食人癖”能够治愈,确实是让合文郡极为震惊,甚至平日里已经懒到宠辱不惊的李都被震撼得差点直接撒手把儿子摔到地上! 第191章 金针刺穴? 没有一个变形德鲁伊,是因为喜欢吃人,才会沾染上“食人癖”的,这是自然对他们的惩罚。 而多数的变形德鲁伊,也并没有因为罹患“食人癖”,而喜欢上吃人这件事。 虽说他们从小就会受到“这其实并没有什么”、“这其实就是真正的自然”等等之类的教育,但要说他们心里真的是一点都膈应,那是不可能的。 伊兰虽然是“德鲁伊之国”,但这也并不代表伊兰人就都不会把变形德鲁伊的“食人癖”当回事,那其他国家的人民又会怎么看待变形德鲁伊,也可想而知——在海的对岸的格兰蒂亚,变形德鲁伊离被其他人喊打喊杀也只差一步之遥,还顺带把自然德鲁伊也连累了! 不过仔细想想,似乎格兰蒂亚人不喜欢自然德鲁伊,也不仅仅是因为变形德鲁伊的“食人癖”——在历史的传说之中,因为“食人”而登上职业巅峰的自然德鲁伊也不在少数,要说格兰蒂亚人对自然德鲁伊的态度也算他们之中出了太多害群之马,自作自受? 好像也并无不可! 包括已经消失的狂暴德鲁伊,德鲁伊的三大分支,“都是尽出点怪物的职业”! 而与变形德鲁伊不同,自然德鲁伊要是也患上了“食人癖”的话,却不是被迫的,一条魔藤就可以让他们快速升级,自然德鲁伊如果“食人成性”,必定是因为自身的欲望。 只是这反而没有变形德鲁伊可怕! 为什么? 道理很简单,自然德鲁伊也不“吃”普通人啊,想以魔藤食人而达到快速涨级的目的,那必须是吞噬职业者才行的。 而且,神经病与正常人哪个更可怕? 当然是神经病,因为——鬼知道他们什么时候神经病发作啊! 神经病人不会因为可怜而不可怕的…… 魔鬼珍珠手上变戏法一样地冒出来一根一拃左右的细长金针的时候,合文郡的眼睛就不自觉地眯了起来。 “你说什么,要用这根针刺到我的脑袋里面去?”李这已经是今天第二次在脸上作出精彩的表情了,合文郡突然觉得这样的李其实更不错。 李这个人,帅归帅,平常对人却只有三张脸——对儿子温柔笑脸,对合文郡嬉皮笑脸,对其他人没有笑脸。 再帅的家伙,若是就只有三个表情换来换去,看多了就会觉得其实也一般。 人帅不帅,有时候也不一定只看一张脸。 当然,李要是没长这么帅的话,就他这“脸残”之病,恐怕会很不讨人喜欢。 “怎么,害怕了?”魔鬼的脸上浮现出了魔鬼的表情。 “怕你个头,我只是怀疑你这么细的一根针能刺得穿我的铁头?”帅哥一副老子怵过谁的模样。 “那就看看你的头铁还是我的针尖咯!”珍珠笑嘻嘻地,“别怕,别忘了,我们之间可是有神之见证的誓约的,我不能伤害你,我可不想拿我的命开玩笑,那自然也不会拿你的命开玩笑。” 李扭脸看了合文郡一眼。 合文郡手上冒着莹莹的绿光,这让李安心不少——他的搭档已经都准备好“勃洛”了,只要他没被魔鬼一针扎死,合文郡总是能把他救回来的。 “你最好不要打和我同归于尽的主意!”李似乎是在开玩笑,不过合文郡总觉得他有些色厉内荏。 魔鬼的手轻轻地抚摸过李的额头,舒展开他的眉头,食指点在了他的眉心之间,缓缓地揉着。 “你要刺他的印堂穴?”合文郡其实也稍有些紧张,所以他不小心说错了话。 “不,我要刺他的太阳穴,还有百会穴。”魔鬼斜着眼睛瞧了合文郡一眼,似笑非笑,目光中略带惊讶之情。 “那你干嘛要按他的印堂穴?”合文郡看到珍珠的表情才惊觉自己说漏了嘴,不过既然事已如此,干脆就顺其自然吧。 “他得睡着了,我才能扎他啊,金针入脑,他万一要是动上一下,我跟他可就要一起去见女娲了。” “他就算是睡着了,金针入脑,难道他会不醒?” “那是自然。”魔鬼一脸理所应当,“金针刺穴,不痛不痒,有伤无血,针行为通,通则不痛。该死,你能不能快点给我睡啊!” 珍珠一指头使劲地戳在了李的泥丸宫上,眼皮一直没有合上的帅哥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你以为你是我妈啊,给我揉揉眉心我就能睡着?”李一张嘴就让人觉得他真的是白瞎了一张脸。 做个安静文雅的美男子多好! “我来吧,”合文郡面带微笑地推开了珍珠,“哄睡觉这种事情还是得爸爸出手才行的。” “爸爸?” “嗯,比亲爹还亲的金主爸爸。”合文郡的话让魔鬼珍珠都直接甘拜下风——年轻人说话都这么直接的吗? 合文郡哄李睡觉绝对是有自己的一套的! 珍珠亲眼目睹了一位自然德鲁伊的凶暴,以及一位变形德鲁伊的软弱无能,这让他瞠目结舌。 “没事,爸爸就是睡着了而已。”合文郡的魔藤轻轻地卷住了因为大爹被小爹狠狠地一掌切在颈部而晕过去而准备哭丧的小人鱼,揽到了怀里轻声安慰。 希斯莱杰的小爸虽然严厉,不过温柔起来的时候,却更得儿子的欢心。 只是这次,合文郡的怀柔手段也失效了,希斯莱杰在珍珠把一拃长的金针几乎全部刺进了李的太阳穴的时候,还只是掉了几滴眼泪而已,不过在珍珠翻手变出另一根同样长短的金针,小心翼翼地刺进李的百会穴时,他就真的开始哭丧了。 合文郡的安慰也没有用了,他现在只能化身触手怪,把希斯莱杰放出来的水快速地冰冻起来。 养个人鱼儿子最烦的时刻,就是他忍不住哭泣的时候——作为天生的水系法师,任何一条没成年的人鱼,在悲伤无法抑制的时候,都能轻而易举就灌满合文郡找人在龙角城的庭院里面挖出来的深水池。 “你确定你这叫刺穴?”合文郡一边控制魔藤不停对流到地板上的水发射“冷冻射线”,一边皱着眉头询问魔鬼珍珠。 “我刺的不是穴吗?”珍珠头也不抬地回答合文郡的话,一边转着已经没入李头顶一半的金针。 合文郡一时也想不到该说什么,珍珠刺的位置确实是穴…… 待到第二根金针也几乎完全没入了李的百会穴,只留下两厘米左右的一截之后,珍珠的两只手同时屈指弹在了金针的尾部。 第192章 一病治愈一病生,自然道理皆如此 “针刺百会穴与太阳穴,并非是因为这两个穴位对治疗食人癖有什么特殊功效,而是因为这两个位置的颅骨比较容易刺透,角度正确的话,这两根金针会一路破坏他大脑的很多神经元细胞,就是这些细胞的变异,让变形德鲁伊每隔一段时期,就会抑制不住自己的冲动,化身魔鬼,产生生食同族血肉的强烈欲望。” “由于是脑病,所以,如果不提前抑制,等到病发之时,他们几乎就会失去全部的理智,满脑子都会被邪恶的思维所占据。” “变形德鲁伊修炼的法门有着无法弥补的缺陷,不知道多少人反复研究,也没能补上功法的漏洞,后来有一日,我族中终于出现了一个聪明人,想出了这种治疗变形德鲁伊的办法,虽然这么一来,他们会出现另一种无法治愈的后遗症。” “不过相对于食人癖来说,这种后遗症,对别人既没有什么危害性,也不会对身体机能造成什么损害,没必要担心。” “毕竟是给大脑造成了不可修复的创伤,肯定不会是对身体全无影响的,你说是吧?一病治愈一病生,自然道理皆是如此” “那会造成什么样的后遗症?”合文郡轻声地安慰着因为看到金针被拔出来而放心不少的儿子,中间抽了个空隙在魔鬼的说明里面插了一句。 “吃饭了吗?”萨兰雅正巧在这个时候推门进来。 “这个吗?”与此同时,魔鬼又再次露出了魔鬼的笑容,“容我卖个小关子,反正你们自己很快也能察觉到的。要是察觉不到的话,就当它不存在吧。” “卖什么小关子啊你?我警告你哦,你可是在神的见证之下跟我们签过契约的,别耍什么鬼花样。”刚进门的萨兰雅一脸不爽地警告她一直防备警惕的对象。 不知道为什么即便与魔鬼珍珠签订了“神的见证”这种至高无上的契约,公主殿下的心里却依旧不太踏实,总觉得身为阴险狡诈的魔鬼,珍珠肯定有某种办法,可以让至高无上的契约都束缚不了他。 萨兰雅自己都觉得这种想法简直就是无稽之谈,更是会冒犯到神的尊严。但是她却根本抑制不了这种想法的产生,这让她很是矛盾。 “没什么事,别理他发神经,赶紧帮我把地上这些冰清理掉吧。”合文郡一边忙着安抚还在担忧自己以后就只剩一个爸爸、而且还是比较差的那一个的希斯莱杰,一边抓公主殿下的壮丁。 “哎呀呀,这是什么好东西?”公主殿下却没有理会合文郡,径直跳到了房间里面还剩的四套金灿灿的“圣衣”前面,开始研究了起来。 “这套铠甲看起来挺适合我啊,送给我行不,要不然我跟你买也行,开个价。”萨兰雅最后站在了天秤座圣衣之前,目光都快挪不开了。 “谈什么钱啊,多伤感情,想要赶紧拿走,帮我把地上的冰清理了就行。”合文郡又抓了一次壮丁。 就连那套自然德鲁伊专用的天蝎座圣衣合文郡都没有兴趣。哪里还会在乎其他三套? 他花了五百万,其实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已,即然目的已经达到了,他又懒得自己再把这几样东西贱卖了回血,送人总也好过以后只能放在储物戒指里面吃灰。 所谓“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萨兰雅这次并未假装没听见合文郡让她帮忙做什么,而是进浴室里找了个盆,开始对付地上的冰块。 希斯莱杰“一声吼”,所有人都吃不了 兜着走! 李在服务员把晚饭送到房间的时候悠悠地醒转过来了。 “看,爸爸没有死,爸爸现在醒了。”合文郡先是又安慰了儿子一句,才对迷迷糊糊地在床上坐起来的李问道:“感觉怎么样?” “好想吃你。”李揉了揉眼睛。 “这怎么回事?不是说能治好他的吗?”合文郡扭过脸皱着眉头质问正在弯腰帮着萨兰雅往盆里捡冰块的珍珠。 萨兰雅并非没有能力直接融化合文郡冻结的魔法冰,合文郡用的也不是“速速冷冻”,而是“冷冻射线”,这个技能制造的魔法冰比“速速冷冻”要差一些,不过融化的魔法冰变成水,那跟没冻结有什么区别?但要直接把这些冰气化,那房间里不就要起大雾了? 所以,公主殿下只能从浴室端个脸盆出来,把冰弄碎了装在盆里倒进浴缸才融化。 魔鬼珍珠倒是挺有眼色的,还知道帮公主殿下收拾房间。 “他在跟你开小车,你听不出来吗?”魔鬼头也不抬地甩了一句,然后继续一边捡冰块一边问李:“你想不想吃你儿子啊?想不想吃萨兰雅啊?” “儿子看见就想咬一口啊,”李已经把儿子抱在怀里哄了,而且说完这话,还真的在希斯莱杰的小胖脸上轻轻地咬了一口,弄得儿子咯咯地笑了起来,“不过萨兰雅就算了,太臭了。” 萨兰雅闻言,直接一抖手把刚捡起来的冰块朝着李的脸上扔了过去。 “这么暴力干嘛,开不起玩笑吗?我还抱着儿子呢!”李侧头避过。 只是下一秒,他嘴里就被塞了一根圆滚滚的“软棍子”…… 合文郡趁着他张嘴说话的当口,把魔藤捅到他嘴里去了。 “哪嘎哈嗯?”李含糊不清地问。 “你不是想吃吗?”合文郡面色不悦,还控制着魔藤在李的嘴里来回捅了几下,“给你吃个够!” 李被捅得直想呕,当下也有些着恼,干脆狠狠地合上两排牙齿,不过随即他就“啊”一声叫了出来——合文郡的魔藤可是火烧不坏,刀切不断的,李的门牙一酸,差点就直接松活了。 合文郡做弄得他也够了,控着魔藤缩回了袖口里面。 “……”李虎着一张俊脸,用小到别人都听不见的声音嘟囔了一句。 “你说什么?”合文郡下意识觉得李说的不是什么好话。 “爸爸说哪有老婆捅老……”希斯莱杰抢答到一半,就被神色大变的李捂住了嘴巴。 “没说什么,没说什么,说你捅得好,捅得妙。”李成功阻止了希斯莱杰“破坏夫妻感情”之后,立刻换了一张嬉皮笑脸。 第193章 李的过往 在接受过合文郡的惩罚之后,李终于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已经没有那种看见人就觉得肉很香的怪异感受了。 这代表着他的“食人癖”确实被治愈了。 实际上,在日常生活之中,变形德鲁伊每时每刻都在不停地克制自己的欲望,而在欲望累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们就必须满足自己一次,否则达到临界的时候,他们就会丧失理智,直到食欲满足之后才会清醒过来。 跟已经消失的狂暴德鲁伊相比,变形德鲁伊虽然平日里辛苦一些,不过却还是幸运的,毕竟他们神智不清只会是一时之间的事情,而狂暴德鲁伊虽然平日里无需忍耐,但是战斗时一旦把握不好,下场就是不可逆转的疯狂。 狂暴德鲁伊因为性价比的问题,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了,而人类却因为自身的欲望,把修炼法门同样有着致命缺陷的变形德鲁伊一直传承了下来,原因也很简单——变形德鲁伊是人类称霸世界、逐鹿江山不可或缺的力量。 变形德鲁伊可是职业战斗力排行榜上的万年老二,而且,他们这个万年老二的交椅,那是坐得稳稳当当的,不像自然德鲁伊那样只是理论上的第一。 自然德鲁伊想契约一条龙,或者是一只霸主级别的魔兽,那是困难重重,但是变形德鲁伊不同,只要曾经有一个人战斗力达到巅峰状态,那么这个巅峰状态,就可以一代一代地传下去! 变形德鲁伊可是和魔兽一样,身体之内孕养着魔核的! 一名变形德鲁伊死后,他身体之中的魔核是可以摘除出来,传给后人的,而且这些魔核除了个头与魔兽孕养的魔核有区别之外,其他方面并无二致,甚至这些魔核的品质,比起魔兽孕养的魔核还要更好。 也就是说,变形德鲁伊和其他的职业传承有一个根本上的不同之处:这个职业传承永远不会有力量断层,只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强者! 而且,还有哪个职业的成长历程,能跟德鲁伊比轻松? 还有,在所有的职业都与普通人区别不大的学徒时期,变形德鲁伊已经可以化身猛兽了,而猛兽的体魄与力量,可是比人类强了太多。 学徒时期的李,在合文郡的辅助下,已经可以跟中阶魔兽一决高下了! 只要有橡树,人类就能源源不断地培养大量的低级变形德鲁伊。 还有比这性价比更高的职业吗? 对于人类来说,变形德鲁伊是不可或缺的,所以,在那些左右未来走向的人看来,变形德鲁伊的那一点点“小缺陷”,就忍了吧! 反正变形德鲁伊要吃的也不是活的,而死人,这世界上哪里没有? 实际上,很多变形德鲁伊在就职之前,是没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力的…… 就算是在伊兰这个“德鲁伊之国”,也是有为数众多的变形德鲁伊,是从孤儿院出身的——其他的国家更是如此,没爹没妈的孩子对于国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战略储备资源”,想要活下去的话,孤儿们除了任人摆布之外,能有什么办法? 人类在小小年纪的时候,对生的渴望,几乎都是非常强烈的,对于孤儿院的孩子们来说,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最大的忧虑,就是某一天必须要自谋生路,而到了自谋生路的那一天,他们能依靠的人却只有自己。 只要稍加引导,绝大多数的孤儿们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一条“能够成为强者的捷径”! 但实际上,没有倚仗的他们,又怎么能弄得明白,这其实只是上位者阴险的谋划? 人类需要大量的战斗力,不仅是要应对自然的残酷,同样也需要应对同族的残忍! 世上不缺死人,同样也不缺孤儿…… 大多数的孤儿,会在自己还不怎么懂得人间之事的情况下,踏入上位者们设下的圈套,而在多年之后的某一天,再给上位者们留下两具尸体,以及另外几个孤儿…… 李其实与大多数的孤儿并不一样,他小小年纪,心智就已经非常成熟了,否则他也不会在成为灰喀城“地下格斗之王”以前,就成为了灰喀城“地下格斗少年王”。 所以,他其实是不想成为一名变形德鲁伊的。 没有人会喜欢一个有“食人癖”的美少年,成为一名变形德鲁伊的话,那还怎么吃软饭? 是的,李的志向一直就是“靠硬吃软饭”! 长得那么帅,不吃软饭岂不是浪费? 李一向都不傻。 只不过,李最终还是没能走上这条路,孤儿院是有指标需要完成的,除了那些天赋异禀,早早就被法师公会和战士公会预定下来的苗子,其他的孩子能选择什么职业,是需要通过抽签来决定的。 其实以李不自知的幸运,自然是不会抽中要去做变形德鲁伊学徒的那些签,哪怕那些签的比例是最高的,占了总签数的八成! 本来不属于李的那支签,是被一个女孩子抽到的。 那个“妹妹”在李的面前哭了一个晚上之后,那支签就换到了李的手中。 而原本李抽中的那支签,是最适合吃软饭的职业——游吟诗人。 游吟诗人基本都是一师一徒的,和其他的职业不同,所以,成为一名游吟诗人之后,是要跟在师傅身边的。 而其他职业的学徒,还要在孤儿院里面再多待一年。 这一年之中,那个“妹妹”再也没有回过孤儿院,但李却很清楚地知道,她一直都在灰喀,因为游吟诗人带徒弟的时候,是不会出门去游历的,除非是那些名气极大的,会有其他城市的人请去表演的。 会被协会逼着必须得在孤儿院挑徒弟的游吟诗人,又怎么会是声名远播的大咖? 那个原本应该是李的师父的游吟诗人,一直都在灰喀。 因此,李在那一年之中,越来越不开心。 直到一年之后,老提莫以及其他的教习带的变形德鲁伊学徒,要与自然德鲁伊学徒们碰面、选择搭档的那一天。 那一天,李本来也是垂头丧气的,他已经有半年多保持那个状态了,不过,他刚一进到广场,就闻到了变形德鲁伊最敏感的气味,然后,他循着那股气味,找到了它的源头。 那是个黑发男孩,穿着不合身却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他看着瘦得不像话,几乎就是皮包骨头了,但是两只黑色的眼睛里却透着自信而坚定的光,安安静静地站在自然德鲁伊学徒队伍的最末,显得跟其他正在叽叽喳喳的孩子们有些格格不入。 他的手里提着一个纸袋子,李闻到的人血独有的腥甜的味道就是从那里面散发出来的。 他是带着“见面礼”来参加“相亲”的。 而其他的自然德鲁伊学徒,全都空着手。 就在那一刻,李就如同福至心灵一般,立刻就确定了自己要选的搭档——虽然合文郡是排在自然德鲁伊学徒队伍最末的,这代表着他是这些学徒里面入门最晚,实力最低的。 实际上,那个时候,合文郡才刚刚吃下第一颗橡实。 而且,他还是自然德鲁伊学徒队伍里为数不多的男生的其中一个。 但是李的眼里已经看不到其他人了,他的脸上也露出了许久没有出现过的笑容——就那一眼,那个安静而消瘦的黑发男孩,让他的心又再次温暖了起来,并且剧烈而有力地跳动! 第194章 后遗症 萨兰雅抢在合文郡的前面先和魔鬼达成了交易。 作为格兰蒂亚帝国的公主,她自然非常清楚,变形德鲁伊的“食人癖”可以被治愈,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意义! 而且珍珠还告诉了她,其实并不一定非得要用这种大师级别的针灸,才能治疗变形德鲁伊的“食人癖”,还有另一种稍微“简单”一些的、危险性更低的、不需要那么天赋的人也能学会的开颅手术,也可以治疗。 甚至,用魔药其实也能治疗变形德鲁伊的“食人癖”,不过花费的时间可能要很久。 魔鬼先生“很爽快”地允许萨兰雅用三件宝物,换取了学习这三种治疗手段的机会,不过他有言在先,除了魔药配方之外,他包教,可不能保证包会。 萨兰雅对此还颇有不满,她倒不是嫌价格太贵,毕竟珍珠还不禁止她传播这些技术,她只是觉得珍珠之所以会先把这话说在前面,是因为他已经计划好了不会尽心教她。 不过她会误解,但合文郡却知道珍珠的想法却并非如此,开颅手术有多么复杂困难,他是心知肚明的,针灸就更别说了,珍珠在他面前施展的那两针,简直就是神技! 那哪是一般人能学得会的? 萨兰雅很明显就是中了珍珠一个套,魔鬼答应教她的,可不是针灸,只是两针! 不过合文郡也不打算提醒萨兰雅,反正公主殿下最起码能学会制作魔药,哪怕她自己是“春天敲门”也没问题,把魔药的配方背下来永世不忘,也只是一张记忆卷轴就能搞定的事儿。 合文郡只是默默地提醒自己跟珍珠谈交易的时候必须多加小心——魔鬼确实是能把人卖了还能让人帮忙数钱的! 这个世界的“鬼心思”一词,怕不是就是因魔鬼而诞生的…… 李的“食人癖”被治愈以后,似乎有点反感吃肉,本来合文郡还以为这就是珍珠所说的后遗症,不过两三天之后,他就晓得自己弄错了,珍珠所说的后遗症另有其他。 每天晚上都被一根硬邦邦的东西顶得睡不好觉,再不知道李身上有什么变化,那就有点太迟钝了…… 怪不得李要坚持让他跟儿子换位置! 那家伙自从六年前起,每天晚上可都是抱着儿子睡的。 原来这才是珍珠所说的后遗症啊。 醒着李正经,睡觉邢玉强…… 这后遗症有点骚。 合文郡很想再开一间房,不过又有点舍不得儿子——跟小宝贝一张床的日子可是睡一天就少一天的,小孩子再大些肯定要闹着要自己的床。 而且希斯莱杰没跟李在一起的话是不会乖乖睡觉的。 小兔崽子忍着困闹腾是真的烦人! 但是隔壁就住着个实力深不可测的魔鬼,合文郡也不敢安心让李一个人带儿子睡觉。 他其实跟萨兰雅一样一直还在疑神疑鬼,总觉得“神的见证”也不一定能完全约束珍珠。 而且,就算“神的见证”可以完全约束魔鬼,他也不能确定珍珠不会突然发疯。 珍珠可是个魔鬼! 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再说他都已经习惯了,以前早晨起床的时候李也是这么顶着他的,只是现在的时间变得久了一些而已。 发现珍珠治疗“食人癖”的后遗症只是这个之后,合文郡也就彻底放心了,也就是还感觉有点毛毛的,尤其是在晚上睡觉的时候。 被顶倒是无所谓,问题是李现在也不像以前那样老老实实地顶着不动,他还喜欢蹭,就跟条小公狗一样,挨到哪蹭到哪…… 对此,合文郡也没有任何办法,只得由他去了,反正人形状态下的李也干不过他,守住清白什么的还是很容易的,就是早上经常需要跟李一样换裤子。 而且,两个爸爸还一起被儿子嘲笑了几次“这么大了睡觉还尿裤子”。 幸亏希斯莱杰没有纠结为什么两个爸爸尿的位置不一样…… 李现在“尿裤子”的次数有点频繁,比起以前只是偶尔被“尿一次”的时候,合文郡现在多多少少有点尴尬,所以他现在白天都会把儿子扔给李,把李和儿子交代给萨兰雅“保护”,然后以一枚金币作为代价,泡在莱茵城德鲁伊公会的藏书库里面。 从金飞贼里面找到的那张皮纸地图上标记很多,那三个冒充宙斯、波塞冬和哈迪斯的家伙给自己留了不少后手,但是他们留下的地图上的地名都是几十万年之前的,沧海桑田星月轮转,这些地名早就都消失在历史之中了。 而且,这张几十万年前就被藏起来的地图,画得是非常简陋,根本可以说是在一张白纸上圈了三个圈,在三个圈里面画了几条不知道究竟是山是河的线,点了几个写着城市名称的点,最后在画了很多很多个叉来表示藏宝之地…… 看得合文郡都想骂街! 既然都已经玩梗了,为什么不干脆搞一张“活点地图”? 连四个没毕业的巫师学徒都搞得出来的东西,神难道会搞不定吗! 为了破译这张简陋的地图,他们几个人在莱茵城里面待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 而在这半个月里,珍珠几乎每天都要跟合文郡提一提做交易的事,只是合文郡暂时也没想好该用自己的倒霉光环从珍珠那里换点什么。 想要利益最大,自然也得先知道珍珠有什么、会什么、能做到些什么,不是吗?虽然合文郡再怎么“让利”其实都不吃亏。 当然不吃亏,光是把“星球诅咒”交易给珍珠,合文郡就可以保证自己以后不再倒霉了! 虽说他平常也就是在李的幸运光环被动触发之后才会遇到比较严重的烦心事,不过日常像喝凉水塞牙这种事情可是接连不断的。 发生频率最高的小倒霉事件,就是他经常吃东西的时候,不是咬到舌头就是咬到腮或下唇。 懂得基本医学常识的合文郡自然是很清楚,如果经常发生这种事情,应该是和身体病变有关系的,但问题是他的身体可是经过矫正的,就算是潜藏在基因中的遗传病也奈何不了他,基因只能影响他的自体细胞,而他的身体之中,除了脑细胞之外,大部分的细胞早就被纳米机器人替代了。 基因影响得了自体细胞,可是影响不了纳米机器人的。 也就是说,合文郡实际上除了脑部之外,其他的身体器官,是绝对不会发生病变的,就算是大脑,患病的几率也是非常小的——纳米机器人替换不了脑细胞,但是组成脑血管、硬脑膜和蛛网膜的细胞,都是可以替换的。 而且,自然德鲁伊的职业缺陷,也不是像变形德鲁伊和狂暴德鲁伊一样的脑部病变。 第195章 交易的开始 四个分别“心怀鬼胎”的人带着一个天真烂漫但是越来越苦逼的小朋友出了城。 确实都是心怀鬼胎没错。 萨兰雅想找个有彩虹女神伊利斯的神殿的城市,作为下一站的目的地,不过却又不好意思明说。 魔鬼珍珠一直在想怎么才能让合文郡快点跟他交易,怎么样减少自己需要付出的代价。 合文郡一直在考虑怎么才能把魔鬼珍珠的价值榨干净。 李…… 算了,李的鬼胎有点难以启齿,他这个鬼胎怀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还是可怜一下希斯莱杰的苦逼日子吧。 合文郡虽然一直忙着在德鲁伊公会的藏书库破译地图,不过早就计划好要做的几样东西,他也没有落下——白天虽然都用来查资料了,不还有晚上呢吗…… 就在出城的前一天,三件乐器里面最复杂的那一件,他也装配好了。 希斯莱杰刚开始还挺兴奋一下子收到了三件礼物,在得知这三件礼物都是和手风琴一样,是他未来要学习的乐器之后,小屁孩的脸直接就垮掉了。 而且,在未来的黑暗日子里,迎接他的还不止有这些,合文郡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准备给儿子同时再开设文化课与武术课。 课表他都排好了。 闻鸡起舞,秉烛夜读! 除了武术课由李来担任教师之外,文化课与音乐课,自然都是合文郡亲自执鞭负责,文化课的助教是萨兰雅公主殿下,武术课的助教依旧是合文郡本人。 文化课的助教不怎么抢主讲老师的风头,不过武术课的助教却经常亲自上阵,因为他嫌弃主讲老师太娇惯儿子,连个马步都不舍得让希斯莱杰蹲,这么下去怕是教不出什么好学生! 天地良心! 李自己都不知道什么叫做蹲马步…… 为了不耽误儿子的功课,合文郡还专门买了一辆马车代步,不过他没有买马。 嗯,马可以由体育老师兼任。 至于马车也不会给旅程带来不便,不用的时候,这辆宽敞的马车可以收纳到被装备制作大师魔鬼珍珠进行过扩容的储物戒指里面。 扩容储物戒指的材料是合文郡自己出的,而且珍珠很乐意收下时空橡实的果仁作为劳务费用——即便在魔界尼尔亚特,时空橡实也不是那么常见的东西,橡木虽然长寿,但是想要活过万年,却还是需要一些苛刻的条件的。 时空橡实的外壳是制作空间装备的材料,它的果仁却并不能用作此途。 时空橡实的果仁是浓缩的生命精华,也就是时间的结晶。 自然是时间在空间中流动,而时间流动的最主要的体现,就是生命的诞生、成长与死亡。 魔鬼把合文郡曾经从马修口中听到的哲理又进行了更深一步的诠释,而尼尔亚特的理论让合文郡听着还有点耳熟:时间既不会凭空产生,也同样不会凭空消灭,它只会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或者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其它物体,而时间的总量保持不变。 尼尔亚特居然有一种可以被称为“时间守恒定律”的“科学”理论! 而且,这种理论居然好像还真的能说得通! 星球上一切活物死物所拥有的时间,都是星球所赋予的,尤其是活物生命,在这些生命获得源源不断的时间的同时,星球的寿命却在不断减少。 而当这些活物死物所拥有的时间消耗殆尽,时间就又换了一种形态,回到了宇宙之中。 当一颗星球因为拥有的时间清零而灭亡的时候,宇宙中又有另一颗年轻的星球诞生了! 生命,与时间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普通的生命只能从星球那里获得极其有限的时间。 高级的生命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获得更长的时间,因而也能拥有更久的生命。 而成为一名星球神,就能与星球分享她所拥有的时间,进而有可能一步步达到星球不灭而神不灭的境地。 但是,想要分享星球的时间,付出的代价就是得与星球的意识融为一体,而能从星球那里分享到多久的时间,就要看神与星球意识的融合度有多高了。 只是与星球的融合度越高,迷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就需要更多的信徒来指引方向。 可即便能够完全分享星球所拥有的时间,终有一日,神还是一样会迎来消亡的,与星球一起。 只有宇宙,才拥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因为宇宙本身就是时间与空间的结合体。 而宇宙的时间与空间从何而来? 魔鬼直言:“宇宙里的智慧生命怕是永远无法获得解答,除非我们能够跳出这个宇宙去,不过这种事情又谈何容易,就算是比星球神更自由的宇宙神,也摸不到这个宇宙的边缘究竟在哪里。” 宇宙的边缘在哪里这种话题,希斯莱杰是听不懂的,小朋友甚至都不知道李所说的崩溃的边缘是什么,虽然他每天几乎都要接触那么一次。 就连魔鬼都佩服合文郡怎么能够每次都刚刚好能把握住他儿子崩溃的边缘。 殊不知,这可是合文郡早在百万年之前就已经掌握了的教育手段,通过他自己的亲身经历。 在他还没有离开母星之前,无论是他直到小学没毕业之前家里请的那些家教老师也好,还是他在求生训练营遇到的那些教官也好,都是个中高手,每个人都能把尺度拿捏得死死的,每天都能把学生控制在要崩不崩的边缘地带。 这种酸爽到欲仙欲死的感觉,希斯莱杰现在也体会到了。 这是合文郡母星的教育传承,从小接受这种教育的孩子,长大之后个个都是一代卷王。 这是因为他们从小就习惯了在崩溃的边缘徘徊,待到步入社会,他们对这种感觉已经上瘾了,都不用别人威逼利诱,他们每天就都会主动把自己榨得精疲力尽。 见识过合文郡拿捏希斯莱杰的手段之后,萨兰雅和李私底下都觉得这位爷似乎比珍珠更像魔鬼…… 不过,合文郡的地狱式教学手段,成效也是非常显着的,在到达离莱茵城最近的一处遗藏所在之地的时候,希斯莱杰已经认识了许多字,能用四种乐器熟练地演奏一些简单的曲子,而且小身板也结实了不少,更是长高了将近三厘米。 而魔鬼也终于跟合文郡谈妥了交易,可以开始抽取合文郡身上的“星球诅咒”了。 第196章 初次抽取星球诅咒 合文郡跟珍珠谈的条件,参考了大量的神话与童话传说,最终他和魔鬼达成的交易价格,是“三个愿望”。 这可不是普通的三个愿望,在合文郡与珍珠的约定中,珍珠在满足合文郡的愿望时,必须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 很显然,珍珠上了合文郡深思熟虑之后设下的套。 饶你奸似鬼,吃了洗脚水。 珍珠完全没有留意合文郡的文字陷阱,他以为他只需要在满足合文郡的愿望时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就行了,却是根本没想到,合文郡跟他提这个条件的时候,挖了多深的一个坑。 甲方爸爸对这个条件的解释,是“只要珍珠没有尽自己最大的能力,那他所做的事情,就不叫做满足自己的愿望”。 这次虽然只是口头约定,不过合文郡却已经有把握可以把珍珠拿捏得死死的了,因为珍珠自己不小心透露了一件事:他只有完全抽取了合文郡身上全部的“星球诅咒”,才对他有用。 那就是说,只要在珍珠将合文郡身上的“星球诅咒”抽取完之前,一切事情,都将会是合文郡说了算! 要是到时候珍珠不答应的话? 哼哼…… 珍珠可是与合文郡签订过“神的见证”的,而在契约的内容之中,合文郡也写了很多对自己非常有利的条款。 其中一条,是珍珠“可以瞒,不可以骗”! 可以不说,不能撒谎。 合文郡打算从现在开始,每天问珍珠一次“抽完了吗”,以及“还剩多少”。 而当珍珠帮他满足了什么愿望的之后,合文郡肯定要问他一句:“你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了没有?” 珍珠就算不回答,合文郡也能判断得出来,珍珠帮他做的事情,究竟要不要算进那“三个愿望”里面。 珍珠只防住了合文郡不能把愿望许成“再来几个愿望”,却实实在在是没想到,合文郡从一开始就没跟他并肩站在低智商的起跑线上,计划的根本就是“愿望无效”。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开始搜索第一个目的地附近的前一个晚上,珍珠在李和萨兰雅的监视之下,对合文郡身体中的“星球诅咒”进行了初次抽取。 在合文郡的想象中,珍珠起码是得跳个大神的,一边疯疯癫癫地跳,一边掏出个神奇的珠子或者是神奇的瓶子什么的,然后他自己的身上就会冒出一股浓密的黑烟,被珍珠用的宝贝给吸进去…… 结果,珍珠就是把触角伸到最长之后,在他的脑门上抵了差不多一炷香的时间而已。 他身上也没冒烟。 魔鬼身上也没着火。 甚至他一点特殊的感觉都没有,他的第一次就这么交出去了…… “你确定你是抽过了?” 在“仪式”结束之后,合文郡代表己方除了希斯莱杰之外的所有人,提出了这个问题。 希斯莱杰对此事完全不感兴趣,他正在跟潘玩游戏,享受自己来之不易的欢乐时光。 合文郡的魔兽伙伴彻底沦落成了一个小保姆,有时候他甚至都在想把潘直接解放掉算了,估计就算是还潘一个自由,他也不会离开的,只不过是会换个主人——潘现在简直就是希斯莱杰忠实的狗腿子。 虽然这么比喻稍微有些不合适,不过合文郡打心里认为,潘对希斯莱杰的态度,就跟李对他一样。 拼命赶都不带跑的。 不过要是把潘解放了的话,他可就听不懂潘的“咿咿呀呀”究竟是什么意思了,再想跟潘交流,就得等到小精灵突破到高阶之后,变成彩虹泥鳅才行——小精灵是不会意识交流这种技能的,但变成龙之后就可以直接用龙语表达自己的意思。 龙语本身就是一种意识交流的神奇语言。 实际上潘现在也可以说龙语,不过它化身之后,身为这世上唯一的一条中阶彩虹龙,他的龙语却是根本没办法突破职业者的精神防护。 要是潘现在就能直接和人交流,合文郡就不需要在李向潘学习龙语的时候夹在中间做翻译了,这份工作他真的是非常想“劈炮唔捞”,李的记忆力真的是非常差劲,教李教得他自己都已经先学会龙语了。 可惜他就算学会龙语也没有任何的作用,对于人类来说,龙语不过是“嗡哼嗯昂”这四个龙语音节乱七八糟的组合而已,既不能用来跟龙沟通,也无法施展龙语魔法。 除非他有一天能从亚龙种进化成一条真龙…… 但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人类亚龙种,以及亚人种形态的亚龙种,都是不能进化成龙的,因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本来就是龙…… 乃乃刚刚认识李与合文郡的时候,就把他们两个当成了两条小龙,虽然他们都是人形的,不过乃乃根本不理会这个问题。 龙其实是不会把亚龙种直接当做幼龙来看待的。 人类亚龙种和亚人种形态的亚龙种,其实从理论上来划分的话,根本就不属于亚龙种,而是属于龙种。 不过,这很可能只是龙的界定而已——如果这些特殊的人形与类人型的小龙都是纯粹的龙种的话,按道理,他们也都应该可以掌握龙语,以及龙语魔法才对。 而结论合文郡已经亲自验证过了:不能。 李根本不能像他一样直接听得懂潘说的龙语,而他能直接听懂潘的龙语,只是因为他与潘之间因为有契约存在,本身就是有精神联系的,这跟他能直接听懂潘的小精灵语的道理是一样的。 合文郡跟潘之间,根本就不是靠语言沟通的,而是靠意识。 魔鬼珍珠也曾经说过,他也是可以进行意识交流的,不过得把他的触角完全伸出来才行。 不过,刚刚在抽取“星球诅咒”的过程当中,合文郡也完全没有感觉到珍珠对他进行了任何意识传递。 完全就是两个人以一种极其暧昧的姿势干坐了将近半小时而已——珍珠的触角其实并没有多长,而且也不是长在脑门上,而是生在头部两侧、太阳穴的位置。 想用触角抵住合文郡的脑门,两个人的脸需要贴得特别近才行。 多近? 这么说吧,差不多就快亲上了…… 所以李在这个过程中一直黑口黑脸——这种事以后还得发生很多次啊…… 第197章 魔鬼的目的是找死 所有的人都没有想到,魔鬼抽取星球诅咒的方法,会是把它吸入到自己的身体之中。 这是珍珠亲口说明的。 所以李更加看他不顺眼了——这对他来说就好像珍珠吸走了合文郡的精(神)一样。 而合文郡和萨兰雅却没跟李一样,往这种偏门的角度去想,他们两个诧异的是,珍珠如果是真的把星球诅咒吸取到了自己的身体之中的话,那不就变成他自己被这个星球诅咒了? 还有人愿意倒霉?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我暂时不会倒霉的!”珍珠是这么解释的:“而且从现在开始,你也已经不会再倒霉了。这个星球诅咒,其实就是从星球意识之中分裂出来的一段完整的意识,哪怕我今天吸取的只是非常微小的一部分,也会导致这段星球意识变得不再完整,而只要它不完整,星球意识就不可能再通过它定位到你,在你的命运之中添油加醋。” “现在这段星球意识已经分成了两段不完整的意识,所以你和我都不会被星球意识或者是与星球意识融为一体的神关注了,只有当我把你身体里的星球诅咒全部吸取干净之后,这段星球意识才会重新变得完整,从那个时候,我才会开始倒霉的。” “你应该是有办法避免星球诅咒导致你走背字的吧?”合文郡略加思索之后,便直接提出了质疑。 他认为珍珠肯定是有恃无恐才敢这么干的! 不过珍珠的回答却出乎他的意料:“除非离开这颗星球的范围之外,否则我是一定会倒霉的,而离开这颗星球,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是做不到的。” “那你这又是为了什么?”合文郡总觉得有点不对劲,这么说来,取走他身体中的星球诅咒,不就对珍珠自己有害了吗? 难不成这星球诅咒,还是什么特殊而又珍贵的东西?因此才值得魔鬼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 “我修炼的法门需要一段星球意识,哪怕是星球诅咒,诅咒或是祝福的力量越浓郁,这个法门未来的成就就有可能越高。实际上,这也是我选择你身上的诅咒。而不是他身上的祝福的原因,而这也同样是我跟你做交易的原因,如果是从你的尸体上取走的话,那我最后可能得到的,只有这段意识的万分之一而已,虽然它同样也会是完整的,对我有用的。” “实际上,除了某些倒霉蛋之外,会离开尼尔亚特,通过空间裂隙前往其他世界的人,其实都是修炼我这种法门的,我们在自己的世界,想获得一段完整的星球意识实在太难了,尼尔亚特的神实在太多,所以我们只好到其他世界来碰运气了。” “这跟登神有关系吗?你的目的是为了成为神?”合文郡问:“你可以老实地告诉我,反正你已经抽取过一次了,我也没有把它抽取回来的办法,就算我想反悔也没有用,我还是会成全你的。” “这跟登神没有什么关系,我如果不会在修炼的过程中出意外的话,可是会成为比神更强大的存在,我会成为一颗新的星球!” 珍珠只考虑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就老实地做出了回答,末了还又加了一句:“你不会对成为一颗新的星球感兴趣的。” “你怎么知道我不感兴趣?你自己也说了,这可是比神更强大的!”合文郡的脸变得有点黑,跟坐在他身边的李有了点夫妻相。 “你记得我说过,盘古的故事是从我们尼尔亚特传出去的吗?”珍珠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这么一句。 “这跟盘古有什么关系?” “盘古其实并不是一个人,而是我修炼的法门的名字,你知道盘古开天的故事,自然也应该知道它的结局吧?” 合文郡用表情回答了珍珠。 “你觉得盘古最后的状态,是死了呢,还是活着呢?”珍珠又问。 “当然是死了。”合文郡没好气地回答——盘古都四分五裂了,怎么可能还会活着?虽然传说中盘古的精气神最后化成了三兄弟,但这估计是后来的人添油加醋编虚构的。 “嗯,我们修炼盘古诀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求死,所以我才说你肯定是不会想成为一颗新的星球的,这跟死了也根本没区别。” “那你为什么会想着求死?还有你那些同样修炼盘古诀的同族?难道是活得太长了,活得不耐烦了吗?” “你觉得我今年多大啊?”珍珠笑了。 “三千大劫?”合文郡板着脸说了个笑话。 “哈哈哈哈……”珍珠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你可真是!我今年才八百三十五岁,虽然算是活了很长时间,不过也应该没到活得不耐烦的岁数吧?” “八百三十五岁?我看你最多像三十五岁,”李有点惊讶。 “又不是只有你才吃过容颜不改的魔药,皮特潘的配方估计都是从我的族人那里获得的。”珍珠揶揄了一句,顺便爆了个大瓜,而且还旁敲侧击地点明他看得出合文郡和李都服用过不老魔药。 “八百三十五岁也不见得就不会活得不耐烦啊,有的人二三十岁就活得不耐烦了。” “可我不是啊,我还没有活够呢。” “那你还想变星星?” “没办法啊,这就是我们的使命,找个合适的地方变成一颗星球,再等修习女娲诀的族人某一日降临星球,创造生命。” “怎么听起来很像是为了伟大的事业而献身?” “其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只是我们的族人中经常有人莫名其妙地接收到一种神奇的感召,然后就会觉得这件事非做不可,我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也成为了接收到感召的人之中的一员,一边心里很清楚这样会让自己失去生命,但却又会非常迫切地想要完成这件事情。这种感觉真的是没办法跟你们详细说明,它有些太难让人理解了。” 原来是被迫营业? 难道是因为生来就长了“两根天线”,才会收到这种诱惑人心甘情愿去死的歹毒信号? 连李的脸上都浮现出了恻隐的表情。 “那你还得过多久才会变星星?”就在这时,萨兰雅突然插进来问道。 “要是一切顺利的话,大概两万多年以后吧。”珍珠的脸上流露出一丝伤感。 靠! 三个人懒得再搭理魔鬼,各自散了去睡觉了,留下珍珠一个人坐在火堆旁惆怅。 惆怅个屁啊,还以为你活不久了呢,结果等到大家的尸体都烂干净了,你居然还活着! 哪凉快哪待着去! 你咋不现在就上天去一闪一闪亮晶晶? 第198章 寻宝(一) 知道魔鬼珍珠最后会变成一颗天上的星星之后,就连萨兰雅对他的戒备也减轻了不少,不过李却依旧不怎么待见他,也不知道究竟是因为什么。 当然,魔鬼珍珠也没获得什么同情和怜悯,毕竟他就算最后要变成一颗星星,那也能活得比所有的人都久。 开玩笑,就算是已经学会龙变身的李,现在放开了去估计,最多也就三千岁的命而已,而众人之中最短命的萨兰雅,要是没什么奇遇的话,顶多也就能活个一百四五而已,珍珠变星星可是两万多年以后的事情了。 该谁同情谁啊? 再说了,珍珠变成星星,也不见得就是真的死了而已。 合文郡按照珍珠以往所说的那些话串起来推理了一下,最终得出来的结论是珍珠最后也不能完全算是死了,只能算是重新投胎…… 好么,又上了你一当呢! 明明就是“再来一瓶”…… 星球也是有着自己的意识的,虽然这种意识可能并不是有逻辑的智慧,只能说是一种如同动物一般的本能,不过只要有意识,就可以被当做活物,这就是人类的理解,那实际上,珍珠变星星这件事情,理论上应该称为“换个活法”才对! 两万多年,加上他到现在已经活过的八百三十五年,到时候换个活法,也应该属于是“喜丧”! 不过他也承认,珍珠的判断很对,他自己对于活上两万多年以后变成星星这种事情,真的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呢。 甚至他还有点担心李会不会有一天也跟珍珠一样,被什么洗脑的感召迷惑了心智,也去修炼那最后会变成星星的《盘古诀》——毕竟李的身体里也有一段完整的星球意识,那是这个星球对他的祝福。 修炼《盘古诀》其实就是要用自己的意识来代替这些被星球意识割裂出来的片段之中的内容,然后将自己的意识,化作萌芽形态的星球意识。 先有意识后有星! 这就是珍珠给出来的解释。 合文郡认为这与自然不符,自然界的生命都是先有身体再产生意识的! “我已经有身体了啊,我到时候只不过是换个身体而已。”珍珠这么一解释,好像事情就又说得通了。 而关于合文郡对李的担忧,珍珠表示纯粹就是瞎操闲心,他们尼尔亚特人之所以会接收到那种神奇的感召,纯粹就是因为他们比别人多长了两根“天线”,所以自他们出生之后,就能接收到宇宙中各种各样的特殊电波。 “我就算是现在这个状态,也能听到周围的元素欢快的笑声,你能吗?他能吗?你好歹还能感受一下元素,他不变身的话,估计只能感受一下西北风打脸。”把触角缩回去的魔鬼说这话的时候还有点臭屁。 鉴于魔鬼说话的态度,合文郡开始在心里给他乱起绰号——收音机人、电视机人、对讲机人、gps人、卫星人、电话人、手机人……锅盖人。 当然,开口的时候,他肯定是不能如此称呼珍珠的,别说萨兰雅和李了,就算是珍珠很可能也不知道收音机、对讲机这些是什么东西。 尼尔亚特虽说可能是个魔法与科技都很发达的星球,不过恐怕他们也没有发明过这些东西——因为不需要,他们自己就是…… 所以,合文郡现在称呼魔鬼的时候,变得有点亲昵,把“珍”字给省了,单叫一个“珠”字。 而且,他还专门教了希斯莱杰一首《珠之歌》:“珠,你的鼻子有两个孔……” 这首被合文郡稍稍改编了一下、把“尾巴”换成了“触角”的歌曲似乎带着一种魔性,没几天连一直在生闷气的李都开始跟着儿子哼哼了。 合文郡也不知道李到底是怎么了,自从他开始管珍珠叫“猪”那天起,就一直气哼哼的。 问了两回也问不出原因来,合文郡干脆就由得他去了,反正该干的活李还是在照干——打猎拉车看孩子一样也没落下。 搜索宝藏的事情进行得不太顺利,毕竟要寻找的目的地只是一张简陋的地图上面的一个叉而已,那个叉的位置到底跟现实的地形有多大的误差,也没法确定。 简直就是望山跑马,遍地挖坑,瞎猫寻摸死耗子。 幸亏合文郡的四个同伴都没有什么反对意见。 萨兰雅反正是当游山玩水,而且她对神留下的宝藏还是挺感兴趣的; 珍珠对宝藏倒是不感冒,他只对抽取合文郡身体中的星球诅咒有执着,只要每天合文郡都配合他进行“双修”,别的他都不在乎,反正在哪修不是修; 李向来就是合文郡说干嘛他就干嘛的…… 至于希斯莱杰? 小朋友很忙,他的日子过得非常充实,而且空闲下来的时候,还有他的狗腿子彼得潘陪他疯玩,玩得多疯都行,就算乱扔魔法水球,只要不往他小爸脸上扔都不会挨骂。 这对希斯莱杰而言,可比在城里有意思多了。 唯一的不足,就是他最爱吃的生鱼片,现在没那么容易弄到。 不过也没关系,他要是实在太馋的话,他的小爸会让他的大爸用神器鱼竿给他钓一条鱼,左右也不过是少钓一颗中阶亚龙兽的魔核而已。 这其实并不会影响合文郡对李的安排。 反正这些亚龙兽的魔核,也得等到李突破到大德鲁伊之后,才会产生作用。 至于大德鲁伊合文郡本人,他现在跟儿子一样忙——寻找神藏的主力就是他自己,每天骑在李的背上漫山遍野晃悠、不停地施展“丛林”让魔藤到处查探的同时,他还得分心看着希斯莱杰读书、练琴、练琴、练琴、练琴…… 练完钢琴练手风琴,练完手风琴练古琴,练完古琴练古筝。 要说其他的三个人有什么不满,那就是每天从希斯莱杰开始被逼着练钢琴开始,他们的耳朵就会饱受摧残。 “叮噔叮噔”完了到“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完了接着“嘣嘣嘣嘣”,“嘣嘣嘣嘣”结束了之后,还有“????”…… 真不如让希斯莱杰一整天都念那些有点听不懂的诗,什么“山有木兮木有枝”、“夜半无人私语时”…… 第199章 寻宝(二) 不知道是不是天意,就在希斯莱杰这天背到这么一副对联的时候,合文郡也终于找到了一个被乱石掩埋的洞口: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李完全都不明白合文郡让希斯莱杰背的这些东西是什么意思,什么“秦楚越吴”的,听起来倒是挺顺耳。 活了八百多年的珍珠和博览群书的萨兰雅自然是要比半文盲强得多,勉勉强强能理解“秦楚越吴”可能是四个国家的名字,所以他们两个又开始在心里猜测合文郡到底是什么来历。 萨兰雅就算没有被李一直误导,恐怕也不会往天上猜。 不过见多识广、博古通今的魔鬼先生可就大胆得多了,他的思路已经往外星人上面靠过去了。 他自己就是个外星人。 而且,珍珠还在怀疑合文郡抵达这个星球的方式——如果合文郡是和他一样从空间裂隙之中出现的话,是不会遭到星球诅咒的,只有那些从外太空直接侵入到星球上的生物,才会被星球意识所察觉,继而进行诅咒,这是星球为了保护自己,以及保护星球上的生物所采取的措施。 所以,星球诅咒比起星球祝福来说要少见得多,当然,通常星球诅咒与星球祝福的“强度”是一致的,像合文郡这样星球诅咒,不知道要累积多长时间才会如此浓郁,若不是这诅咒的对象并非合文郡本人,合文郡早就因为这诅咒丢了性命了。 珍珠其实从一开始就在思考合文郡身上这星球诅咒所对应的正体会是谁,如果能找得到这诅咒的承受者,把正体所遭受的星球诅咒全部都抽取干净的话,那他的未来将会不可限量! 不过,他从各个方面旁敲侧击地打听都没有能从合文郡那里得出一个答案来。 事实上,合文郡自己也根本不清楚自己身上的星球诅咒是哪来的,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从小就倒霉,只不过不像重新苏醒过来之后倒霉得这么厉害而已。 其实合文郡要是敢把自己的经历跟珍珠聊一聊,那珍珠肯定会告诉他,他小时候的倒霉其实跟星球诅咒没有任何关系。 人的一生就是会起起落落的,就算是像李这样的身怀星球祝福的幸运儿也是一样,否则他也不会从刚出生就被爹妈抛弃了,这跟星球的意识完全没有关系。 不过,合文郡可不是这么想的,他总觉得自己以后会越来越走运,而且现在都已经开始体现出来了,珍珠刚刚开始抽取他身体里的星球诅咒没多久,他就顺利地找到了神藏的入口。 清理这个入口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掩埋洞口的乱石可是几十万年山体滑坡的结构,称之为一座小山其实都不为过。 希斯莱杰本来还兴冲冲地要出一份力,不料却被小爸爸识破了他的鬼心思,明确告知“这些事情不用你一个小朋友帮忙”,“老老实实地练琴才是你现在的主要任务”。 听完这些话,小朋友突然很想把这个爸爸换掉,可惜他的另一个爸爸没有同意。 结果,希斯莱杰只好一边看着四个大人忙活,一边眼泪汪汪地继续弹他的“叮噔嗡嘣?”,这回合文郡却没管他哭不哭,反正这是在野外,小人鱼哭出一条河来也不成问题的…… 实际上,这一招对付小朋友是非常有效的,再怎么哭也没人理,聪明的孩子才不会继续哭下去,哭得再大声也只会辛苦自己。 不过,在清理完掩埋洞口的乱石之后,希斯莱杰就顾不上闹别扭了——进洞探险的同时还能放假休息,再只顾着生气那不是纯粹跟自己过不去吗? 这个山洞并不是天然形成的,反而像是人工挖掘出来的矿坑,而几十万年都没有坍塌,说明这个矿坑一定是被人用魔法加固处理过的。 坑道很宽敞,合文郡和珍珠并排走在了前面,后面跟着化身执夷的李,李的背上骑着他的宝贝儿子,希斯莱杰的脑袋上面坐着潘,萨兰雅负责断后。 公主殿下其实也很想骑黑白熊,李本来想着让她抱着希斯莱杰也好,省得儿子乱动掉下来,因此也并没有拒绝。奈何萨兰雅个子太高,而坑道又太矮,骑在熊背上她就要碰头,最后只能作罢。 拐了两个弯之后,坑道里的光线就很暗了,合文郡刚想转头叫潘变灯泡,珍珠却抢先一步,从空间水晶里面取了一根白色的棍子举在左手上,紧接着他手上开始闪耀起蓝色的电光,这根白色的棍子就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光管? 合文郡突然很想问珍珠一句:你发的是交流电还是直流电?魔鬼和电鳗是不是有亲戚关系? “你这光棍是用什么做的?”萨兰雅的脑袋从熊屁股后面探了出来,好奇地盯着珍珠手上的白色棍子,“是被电就会发光吗?好神奇啊!” 光棍……被电……会发光…… 合文郡差点没忍住笑。 “有很多物质都能够通电发光啊,你们这边的材料我还得实验一下才知道,只要找到合适的材料,做一根光棍其实也不难。”珍珠头也不回地答了一句。 合文郡一时也弄不清到底是魔鬼那边本来就管这东西叫“光棍”,还是珍珠直接就着萨兰雅的问题临时给这根棍子改了个名字。 “你对这个没兴趣吗?”珍珠回答过萨兰雅的问题之后,扭头问合文郡道。 “没兴趣,我有万能的潘。”合文郡不动声色。 “不是我说,你们这个星球也太落后了,这东西只是利用了物质原理而已,跟魔法都毫无关系,你们这里的人类好歹也发展了几百万年了,怎么会连这些都没有发明出来?”珍珠问过合文郡后,又继续说道。 他这句话声音不小,很明显不是只对合文郡一个人说的。 是啊,为什么这个世界会如此落后? 合文郡早就觉得这件事情有些不对劲了,他的母星同胞们可是带着装满了科技知识的脑袋降临到这个星球上来的,怎么会连个电灯泡都没有发明出来? 这个星球的人类都完全不会发电用电,一到夜晚家家户户都是点着油灯蜡烛,要是没有去酒馆看游吟诗人表演消磨时光的话,那就只能早早熄灯造人了。 就算这个星球走的是另一条“科技路线”,那原本该有的东西也不至于完全不存在吧? 所以,他其实很想搞清楚,没有被历史书籍记载的远古时光中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情。 以这颗星球的现状,他很难不对自己同胞们曾经的际遇好奇。 第200章 寻宝(三) 矿坑里面挺干燥,所以也没有多少苔藓真菌长出来,自然也就不会有太多的虫,所以萨兰雅的心情也不错,因此并没有太把魔鬼的嘲讽往心里去。 她还一直饶有兴趣地向魔鬼打听,尼尔亚特还有没有其他跟“光棍”一样的稀奇东西,这些东西又都是用在什么地方的。 合文郡也不做声,就那么静静地听着,没过一会儿就听出了端倪——珍珠虽然嘲笑这个世界过于落后,但其实尼尔亚特的科技发达也不完全归功于他的族人们,最初的科技理念,而是从时不时就来侵略一下尼尔亚特的魔鬼那里获得的。 直到现在,尼尔亚特人口中的魔鬼还经常为尼尔亚特魔鬼的科技做贡献。 那个不知名的科技星球的入侵者之所以被尼尔亚特人称为魔鬼,主要是因为他们驾驭着尼尔亚特人不熟悉的力量,而且凶暴残忍,每次入侵都会到处狂轰滥炸,弄得尼尔亚特处处狼藉。 除此之外,那些魔鬼还能与尼尔亚特的神明抗衡,有不少神在与之作战的过程中被彻底消灭! 这其实才是尼尔亚特的神不封堵凡人登神之路的根本原因——他们需要更多对抗魔鬼的战士。 入侵者被称为魔鬼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尼尔亚特人在击毁他们的巨型战甲之后,却没有在其中发现任何尸体。 这才是最让尼尔亚特人恐慌的事情。 机械生命还是远程操控的无人战机? 活了八百多年的珍珠恐惧的事情,合文郡轻而易举就想到了仅有的两种答案。 看来,侵略尼尔亚特的魔鬼来自一个比他的母星水平更高的科技文明。 无人机与机械生命倒不算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能够弑神的武器也不是合文郡下此定论的理由,他之所以会这么认为,是因为这个文明有能力进行星际侵略! 这与星际逃生可不是同一回事。 要是跟合文郡他们一样被冰封着搭乘飞船在宇宙中漫无目的地游荡,那劫掠其他的生命星球又有何意义? 等抢到需要的资源回归自己的家园,黄花菜都不止是凉了! 煮熟了的黄花菜可能都抱上龟孙儿了…… 能够进行宇宙劫掠,证明这个科技文明很可能掌握着超光速行进、或者是人造虫洞的技术。 这就比合文郡母星的科技水平高出不知道多少了。 就连能变星星的尼尔亚特人的星际旅行,也得靠着不知道何时才会出现的空间裂隙,而且还是有去无回。 从珍珠曾经讲过的事情里面,合文郡就已经能推测出来,在很久以前,肯定有尼尔亚特人流浪到了他的母星,但到底是多久以前,那就不知道了,反正去掉他沉眠的一百多万年之外,还得再把时间往他的母星还处于原始社会的时候推。 因为盘古开天和女娲造人的传说,就是从那个没办法确定的时间开始流传的。 从那时算起直到现在为止,尼尔亚特人还在依靠天然的空间裂隙进行星际旅行,可想而知,人造虫洞究竟是怎样的一件超级难事。 而超光速行进比起人造虫洞来说,也不见得就容易多少。 甚至合文郡的母星曾有过这样的一种科学推测——超光速行进和人造虫洞其实根本就是一回事。 反正都是合文郡的同胞们曾经渴望而不可求的技术。 合文郡不禁对尼尔亚特魔鬼们有些失望,跟一个科技那么发达的文明对垒那么久了,一根“光棍”都值得珍珠这么显摆…… 我分分钟给你弄个不需要使用魔法发电的光棍好不好的啦! 真是不求上进! 正在腹诽,合文郡拐过一个弯来,却发现前面没有路了。 洞的尽头是石壁一幅,上面嵌着晶莹剔透的水晶。 宝藏呢? 一路走来,也没发现这洞窟之中有岔路坑道啊!可如今前方已然无路,但也没有金银宝贝,难不成这个洞穴其实并不是神藏的所在? 这倒是也并非没有可能,毕竟他们只是发现了这个被乱石掩埋的洞口便下意识地觉得这里可能就是藏宝之地,但实际上,那张宙斯三兄弟留下的藏宝地图上既没有图形标识,也没有隐藏提示,标志藏宝之地的只不过是一个不知道与现实位置有多大出入的叉而已。 跟着这么一张破地图,钻错了洞也并不出奇,只是可惜为了搬开洞口那小山一样的乱石堆,白费了好几天的功夫。 “那三个神还真是怪有意思的,留这种东西当宝藏,也不怕没等有人看着他们留下的地图寻来,这些魔晶就被其他人发现挖走了?”合文郡正在心里嘀咕,却听得身边的珍珠突然笑着出声。 魔晶? 珍珠这么已提醒,合文郡登时就醒悟了过来——对啊,那石壁上嵌着的透明水晶,为什么就不能是神留下的宝藏?魔晶从古至今都是价值极高的东西,而面前这明显就是一道还没有被开采过的魔晶矿脉,哪怕是个贫矿,也足以抵得上萨兰雅的全副身家了。 不过…… 这东西让他寻到了有啥用呢? 他现在又不缺钱,没钱用了回一趟龙岛就行了,那里到处都是摇钱树,而且还没别的人敢跟他抢,龙岛上住着的那么多龙都是他的金库保安。 而且,他们一共才四个人外加一条半大的人鱼,就算这是一条富矿,那他们也同样束手无策啊,采矿这种事情他们可不懂,再说也不可能在这事情上面浪费时间。 “这居然还是个超级大矿,”珍珠的两只触角已经升到了最长,正在不停地晃动,其他人还都是初次晓得魔鬼的触角还能拿来探矿,“这绵延铺展,好家伙,挖空这座矿的话,这山恐怕也就被挖了一半了。” “富矿贫矿又能怎样,这些东西对我们来说也没有什么用啊,难不成还要把它们挖出来全带走?”萨兰雅率先出声,把合文郡心里的话说了出来,“别说我们几个对挖矿几乎都是一窍不通,就算会挖,一座富矿,凭我们几个动手,那得挖到猴年马月去啊?” 合文郡默默地在心里给萨兰雅点了个赞,不是为了公主殿下说得有道理,而是因为小姑娘活学活用,以从他这里学到的“猴年马月”这个词造了个句。 第201章 真正的神藏 李假装自己是一只大笨熊,在坑道里跟希斯莱杰玩起了游戏,小人鱼和潘结盟一伙,正在用水球术与“超级大狗熊魔王”战斗。 执夷皮糙肉厚,而且坑道之中环境干燥,小人鱼和潘的水球术肯定是伤不到李的,最多只能把李浇得一身湿。反正就算李湿透了,希斯莱杰骑着他也不会觉得不舒服,合文郡也就懒得去管,由得李陪着儿子胡闹。 他正和萨兰雅、珍珠两个人站在那嵌满了魔晶的石壁前发呆呢。 自古财帛动人心,合文郡和萨兰雅虽然一个心里说要这些魔晶没用,一个嘴上说要这些魔晶没用,但是却都舍不得扭头就走。 珍珠可是说得清楚,这魔晶矿可是个富矿来的,那可就是相当于十几座城市的总财富加在一起了,说不定都已经能跟伊兰的国库拼一拼了——伊兰加上王都白龙城,总共才有九座城市,虽说版图巨大,资源丰富,但是钱都埋在地里,也没都被装进伊兰国王的腰包之中。 伊兰公国对矿产的需求并不算大,而且还和掌控野外地区的魔兽霸主们达成过尽可能保护自然环境的协议,就算魔兽霸主们同意公国破坏领地内的环境,开采矿产,伊兰公国也没那么多矿工可用。 伊兰国王的腰包里有没有魔晶可能都是个问题,反正合文郡在灰喀和白龙城的城头就没看到过跟别国城市一样的魔晶大炮,而且头顶上也只有魔兽在飞,根本见不到飞空艇一类的战争利器升空。 要是能把这个魔晶矿打包带走,说不定合文郡口袋里的财富就能跟伊兰公国的国王比肩了。 但是,该怎么打包? 那冒充奥林匹斯主神的三兄弟也真是脑子秀逗,留下这么大一笔财富,也不动动手给人家开采出来,要是循着地图而来的是个孤家寡人,而且还是个穷鬼,那岂不是要自己在这里拿矿锄挖一辈子? 那还怎么拿着这些财富去重新给他们三兄弟建立神教,进行宣传,有那个钱也没有那个时间啊…… 既然要给后人留财富,那为什么不干脆把这些魔晶都挖出来,装在一个空间戒指里面等着被人拿走就好,对于神来说,这又不是什么难事,一个容量巨大的空间装备就连珍珠都能做得出来了,难道神却不行? 难不成这留给自己复活的后路,还顺便要作为什么考验诚心与毅力的试炼? 拜托,就算是有诚心,有毅力,那也不是对你们三兄弟的诚心与毅力好不啦,那完全就是对钱的诚心与毅力。 合文郡直觉那三个神不会真的脑子秀逗到这种程度,也不会真的留下一个魔晶矿作为东山复起的后手,肯定还有别的什么玄虚藏在其中。 他们留下的那张简陋的地图,可是画着很多个叉的! 如果那些叉都代表的是魔晶矿,代表着重建神教的财富来源的话,靠个人的力量,那得挖到什么时候? 天荒地老吗? 合文郡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推理是对的——那三个兄弟在金飞贼里面留下一张标注着宝藏的地图,地图背面的留言还讲清楚了该如何让他们复活,而跟石头完全不着边的金飞贼却被命名为了“复活石”…… 现在可就对上号了! 魔晶就是一种石头。 而这些石头又能跟那三兄弟的复活联系在一起。 所以,那颗金飞贼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复活石”,真正的“复活石”,恐怕就是这些魔晶了,虽然三兄弟的留言里还提到了宝藏中包括强力的神器,不过神器估计就是锦上添花而已。 只要有钱,让老百姓们信仰魔鬼都没有问题! 根本不用再依靠神器,施展什么神迹。 想到这里,合文郡突然心中一动——既然“复活石”的真正意义隐藏得这么深,那么,被命名为老魔杖和隐形衣的那两件东西呢,是不是真的就如同眼睛见到的那么简单? 但是,就算它们没那么简单,却又要如何才能得知它们的真正功效呢? 答案藏在奥林匹斯众神的传说中? 还是藏在…… 应该不是在奥林匹斯众神的传说之中,否则,那三兄弟恐怕是脑子秀逗了,才会弄出三件跟奥林匹斯神话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死亡圣器”来,总不可能是一时兴之所至吧。 如果“死亡圣器”是他们一时兴之所至弄出来的玩意儿,那他们也不可能把自己复活的关键信息藏在金飞贼里面了。 老魔杖、复活石和隐形衣,应该是他们留给忠实信徒的,准备代代传承的东西,只期待着有一天,他们忠实信徒的后代能够破解其中的奥秘。 不过可能事与愿违,这三样东西不知道为何,却没被他们的信徒保存起来,而是被供奉在了杨集山的神殿之中。 事情的由来合文郡已经没办法再去探究了,“死亡圣器”都已经被施展过了“回溯之焰”——现在想来,说不定这“回溯之焰”也不见得就是探查它们来历的人施展的,而是这三样东西本身被创造出来的那一刻,就被人以“回溯之焰”洗得干干净净,再也不能留存记忆。 这不要紧,要紧的是这三样东西应该如何去用。 宙斯三兄弟既然把遗言留在了金飞贼里,就代表他们根本也没有对信徒交待自己的身后事,既然如此的话,那么他们也就更不可能把这三样东西的真实作用,提前告诉自己的信徒。 也就是说,这三样东西的真正用途,应该就藏在它们自己身上。 那会是怎么藏的呢? 合文郡开始拼命回忆自己在一百多万年前看过的那套童话故事里面的细节,这让他在其他两个人的眼里看来,似乎像是在发呆。 不会是舍不得这些魔晶,突然魔怔了吧? 萨兰雅和珍珠的心里几乎同时冒出来这样的想法。 不过他们也不敢做声,相处得这么久了,他们也都清楚,合文郡虽然常常摆出一副平易近人的姿态,但是实际上脾气却不怎么好,万一要是不小心碰到他那根不正常的筋的话,后果可是不那么乐观的。 比如在不久前,他才刚刚用魔藤捅了李的嘴…… 就因为李开了个小小的玩笑。 不知道过了多久之后,合文郡突然动了,他从“犹格之珠”里面把那张记录着地图的皮纸取了出来,然后对着皮纸说了一句其他人完全听不懂的话。 “我庄严宣誓我不干好事。”只有潘瞬间明白了合文郡所说的意思,作为合文郡的魔兽伙伴,他们之间的心灵联结,能让彼此听懂对方所说的每一种语言。 小精灵瞬间好像找到了知己一般兴奋得“咿咿呀呀”地叫了起来,而且还用了扩音术。 合文郡的脸瞬间就黑了,因为潘说的是:“笨主人你终于开窍了啊,那就举起你的棍子,让我们一起来捣蛋吧!” 第202章 活点地图与点石成晶 “举起你的棍子,我们一起捣蛋”,是小精灵之间流传的一种口号,类似于人类经常说的一句话: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兄弟了。 小精灵最喜欢干的事情,跟熊孩子其实差不多——捅鸟窝,捅蚂蚁窝,捅马蜂窝…… 这都是需要一根棍子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小精灵也需要使用魔杖,捅东西的棍子都是它们随手在某个地方捡的,捅完了之后随手就又扔掉了。 可这话听到合文郡的耳朵里,那意思可就不太一样了,合文郡毕竟是个人,不是小精灵,而且他还不是个普通的人,而是经历过各种思想熏陶的人——举起棍子捣蛋在他的母星上可是有种不可明说的意义的。 换做平时,合文郡可就不仅仅会是脸上挂黑就算了,彼得潘最少都得接受一番思想教育才行的。 不过现在,合文郡却顾不上跟小捣蛋鬼计较。 因为在他对着地图说出那句经典的咒语之后,简陋的地图确实发生了神奇的变化。 “你怎么知道它还会有这样的变化?” “这上面写的是什么语言?” 萨兰雅和魔鬼珍珠同时惊讶地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合文郡并没有开口回答。 时隔太久,他读起地图背面取代了原本那些留言的文字来,还略微有些困难,因为这些文字并不是他最熟悉的方块字。 要不是当年在母星也曾经被家教老师折磨得生不如死,说不定他现在只能认出来这信里面的几个单词。 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你本来是不是觉得隐形衣不过就是块破布?老魔杖也不过就是个摆设?要是你已经把它们都处理掉了才发现这个秘密的话,那麻烦可就大了,我们留下的魔晶,你只能靠自己动手挖了。 希望你没有笨得以为神真的会留下几件破烂。 我们承认,这个谜确实藏得有点深,也有点冷,不过要是听过哈利波特的故事,应该也不难破解的,而那个故事几乎可谓是家喻户晓,没听过的可能性应该并不大。 (家喻户晓个屁,哪怕它真的在这个星球流传过,现在也已经毫无踪迹了。合文郡腹诽。) 按照原来的故事,老魔杖天下无敌,复活石能唤醒逝者,隐形衣可以藏匿身形,躲避死神,我们当然也是如此安排的,不过换了其他的方式。 你可能觉得我们偷换概念,不过在我们认为,只要有钱,自然可以天下无敌,复活我们也指日可待,有钱能使鬼推磨,买通死神放你一马自然也是轻而易举。 开个玩笑,隐形衣不是用来躲避死神的,是用来藏钱的。 把它贴在魔晶矿的矿脉上,它就可以把整个矿脉中的魔晶能量吸取得干干净净。 我们保证,绝对干净,一点渣都不会剩的。 不过,隐形衣只能隐藏财富,却不能够再把它吞掉的魔晶给吐出来,这件事就需要用到老魔杖了。 当把隐形衣穿在身上的时候,老魔杖就会拥有点石成晶的特殊能力,用它尾端的魔晶触碰普通的石头,就可以把普通的石头直接化为魔晶。 当然,在隐形衣没有能量的时候,老魔杖是没办法点石成晶的。 它们还有一个缺陷,那就是没办法制造特殊的魔晶,只能把石头转化成普通魔晶,哪怕隐形衣吸收了特殊魔晶的能量也一样,那些特殊能量倒也不会浪费,它们会用来不断完善隐形衣和老魔杖,总有一天,会让它们成为和故事中一样能抵御死神的利器。 至于复活我们这件事? 说实话,我们兄弟其实对这件事并没有那么执着,说实话,活得久了其实也真的有点腻,又被星球意识束缚着哪都去不了,这个世界其实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毕竟如果是我们一方战败的话,可能昔日的朋友全部都会落得跟我们一样的下场,就算我们是神,也很难接受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更别说还要在那些敌人的眼皮子底下苟延残喘了。 不想复活,那我们为什么又要设下这么一个谜等人来解? 你现在应该会在想这个问题吧? 因为我们想要报复! 那些新一代的神都是在我们仁慈的关照下获得强大的力量的,但为了达成他们的目的,他们却对我们的信徒举起了屠刀。 如果你其实也并不想复活我们,那么,你就成为新一代的神吧! 和他们不一样的神。 他们想要封堵神路,但其实,有一条路,是他们再怎么都堵不住的,因为这个世界本身就是需要神的,源源不断地需要。 所以,只要是从那条路走上神坛,他们也无能为力。 而作为一名在封神之路被封堵了之后成神的人,你肯定会跟他们难以融在一起的,你会如同一根钉在神墙上的钉子一般,留着会让他们膈应,拔了也会留下一个空洞。 那条没办法封堵的登神之路,我们把它藏在了其中的一个宝藏之中,别忘了,我们说过的,除了财富之外,我们还留了一些神器。 不过,我们要提醒你一句,成为一名星球神,并没有你想象之中那么美好。 但是,想成为一名宇宙神,却不是那么那么容易的,你在那条路上只要走错一步,就会彻底失去成为一名宇宙神的资格。 期待你的表演,虽然我们可能没有机会观看。 这封信的文字不光比以前那一封多了不少,内容也一样多了很多,而这内容比起消失的那些文字来,更加惊人。 他们留下的上一封信,仅仅是提到了一个比较关键的内容而已,那就是神是可以复活的,而综合其中隐藏的信息,和珍珠透露过的话,还有另外一个事实能够被分析出来,那就是神会有两种死法。 一种会让神彻底形神俱灭。 而另一种,只能让神迷失在星球意识之中,虽然其实这种死法复活的机会也微小得很,不过毕竟还是能复活不是? 上一封信的信息,合文郡其实并不算是太在意,它的内容关键就在于神的死亡与复苏,这种事情离合文郡其实还太远,而且,在他的认知之中,这个世界的登神之路已经被封堵了。 而现在这封信,却揭示了两个让他既心动而震惊的信息: 有一条登神之路,是没有办法被封堵的! 而这条登神之路,更是与魔鬼珍珠提到过的宇宙神直接相关! 第203章 高估了珍珠 合文郡考虑再三,最后还是没有瞒着萨兰雅和珍珠,关于老魔杖和隐形衣结合在一起,就能施展“点石成晶”的神奇力量这件事情。 确实也没法瞒。 难道他放着这个魔晶富矿不要嘛? 还是说他有办法把那两个人骗出去之后再进来一次? 拜托,一个公主殿下,一个魔鬼先生,两个都是活成了精的家伙,一个老妖精,一个女妖精。 这世界上最难对付的两种妖精,就是活得久的老妖精和胸没长好的女妖精了。 那当活得久的老妖精和胸没长好的女妖精都在身边的时候,除了老实点,别隐瞒,合文郡也想不出还能有什么办法了。 本来想收起来送给涅当礼物的、破破烂烂的隐形衣被合文郡取了出来,就在萨兰雅和珍珠面前贴在了那片满是魔晶的石壁上面。 破破烂烂的连帽披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地“生长”了起来。 确实就像是在“生长”,本来这披风就似是用植物的纤维编织出来的,现在更是像合文郡施展“丛林”之时的魔藤一般。 不到片刻,原本像是一块破布的隐形衣便“长”成了一件宽大的、完整的披风,而且也不像原来一样,开起来如同是用从干枯的树皮上撕下来的纤维编成的破麻,反倒类似一片薄且柔软的金属一样,在“光棍”的照耀下仿佛闪闪泛光。 觉得它像金属的念头刚刚闪过脑海,隐形衣就又发生了新的变化。 它开始变得如同从平静的湖面刚刚揭下来的表层一样! 这就是合文郡觉得最能贴切地形容它模样的比喻。 而此刻,这件披风已经“长”到了超过三米的长度了,而且它还依旧在不断地生长。 最后,等到它停下来的时候,长度已经超过了五米半,即使披在身上,下摆也会长长地拖地,而且也不再像是水面的表层,毕竟它已经被“染上了”各种颜色,一面井井有序地排列着整齐的彩色条纹,而另一面则是像万花大角的皮肤一样,缀着无数色泽各异的大小花朵。 不过,比起万花大角的皮肤来,隐形衣这缀满了花的一面,可是好看得多。 主要也是因为颜色比起万花大角身上层层叠叠的、永不重复的色斑少得多。 李变成万花大角的时候,他的皮肤就如同一个把各种颜色都搅在了一起的调色盘一样,而且,他现在还只是高阶的形态,等到他晋升大德鲁伊,化身的霸主级万花大角的皮肤会更难看。 “它这一面,现在看起来真的像是彩虹一样,我不是因为它的颜色还有条纹才会这么说的,而是觉得,如果彩虹有实体的话,就应该是像这样的材质,”萨兰雅赞叹道,“它真的像是用光编织成的一样。” “那只是能量具现出来之后给你的视觉体验而已,就像是内敛的光,不过你的比喻确实挺恰当的。”珍珠却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当合文郡把隐形衣从石壁上拿开的时候,上面镶嵌着的那些魔晶已经变得灰败如石,不复光泽,珍珠再次把触角伸到了极限,随后又摇着头把触角收了回去:“没有了裸露在外的魔晶,我就无法再探测到埋藏的矿石了,没办法确定这条矿脉是不是还有魔晶剩下来。” “看来,想依靠你来寻找魔晶矿,也是不现实的咯?”合文郡笑了笑,“本来还想能让你多出些力呢,原来你只能寻找到露天魔晶矿啊,这可真的是个不实用的能力。” “谁说不是呢,要不是它有这么大的缺陷,我们分分钟都能靠着这种能力成为一名超级富豪啊,在任何世界。”珍珠也笑了起来。 任何世界? 你太乐观了吧? 合文郡在脑子里回忆了一下自己的母星,再次确定,他从未在母星上见过,或者是听说过魔晶这种蕴藏着纯粹能量的魔法晶体。 就算魔鬼真的能探查到魔晶矿,但去了他的母星之后,恐怕也会吃瘪吧?没有魔晶矿,魔鬼还能探什么? “你觉得,是不是所有的星球都会有魔晶这种能源矿石呢?”心里想到此处,合文郡就趁着把隐形衣收起来的空当顺便问了珍珠一句。 “这我怎么可能知道呢,我这也是第一次离开尼尔亚特,我那些同样离开了尼尔亚特的先辈族人也没有办法再带着其他星球的消息回归,不过我现在至少能肯定有三个星球是同样出产魔晶的,尼尔亚特,这里,还有那个侵略我们的魔鬼生存的星球。” “你怎么肯定那个星球也出产魔晶?” “因为他们侵略我们的时候重点掠夺的资源之一就是魔晶,那就代表他们是知道如何利用魔晶的,他们的星球如果没有魔晶矿藏,那又怎么可能知道魔晶该如何使用?事实上,我们对魔晶的利用,很多方法都是从他们那里学来的,而你们这里对魔晶的利用,恐怕都是我的那些前辈族人教的。” “那其实也就是说,魔晶的利用方法,其实归根结底,都是跟那颗星球学的?”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不过,这却好像真的是事实。” “所以,其实已知的三个星球,其实都有魔晶出产,那看起来倒真的挺像所有的星球都会出产魔晶啊?” 合文郡说这话的时候,又想到了关于他母星的另一种可能性——说不定他的母星也是出产魔晶的,只不过能开采的魔晶,早就被消耗得一干二净了,就算还有魔晶蕴藏,恐怕也都深埋在无法探究的地底深处。 探索地下并不比探索宇宙简单多少,而且科学家也不主张钻透大地,谁知道这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万一是人类无法承受,同样也无法补救的呢? 但母星的魔晶早就消耗殆尽,这也同样只是个猜测,毕竟他的母星盛产的石油,在现在的世界也是从未听说过的。 这或许也不是正确的猜想,因为这个世界石油出现在日常生活的记录,是完全不存在的,倒是煤炭合文郡经常也能见人使用,不过都是些超过温饱线的家庭才用得起,比起可以极快再生的木柴来,煤炭的价格要高不少的。 而木柴却不见得还必须花钱去买,连木柴都买不起或是不舍得买的话,可以自己去城外砍树去。 因此,他也是真的没办法判断星球究竟都是一样的,还是会有所不同。 第204章 冰雪大陆(一) 一辆大型马车艰难地行驶在白雪覆盖的大地上,拉车的是一头体型巨大的白象,白象的身上零散地覆盖着大大小小的金属片,与雪地一样,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马车里有悦耳的琴声传了出来,向着空旷的四野散开了去,如果仔细听的话,便会发现这琴声并不是一件乐器发出来的,而是两种不同的弦音纠缠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端的是和谐至极。 在悦耳的琴声之中,偶尔还会有那么一两句清亮高亢的歌声夹在其中,听声音就能判断,是个刚刚开始变声的男孩唱的,才略现男人味的嗓音听起来依旧不缺稚嫩,让本就娓娓动听的歌词又多了几分天真纯朴之意。 “今夕何夕兮,搴洲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 心悦君兮君不知。” 如此动听的歌曲,却没能打动车厢外坐在车沿上的那名男子,以及在车厢里靠壁打盹的那个神色憔悴的女人。 再好听的歌声,听过成百上千次之后,也就不再感受得到刺激了,最大的效用就是催眠。 萨兰雅现在只要一听希斯莱杰开始练琴练唱,就反射性地想睡觉了,哪怕希斯莱杰弹的是什么慷慨激昂的乐曲。 而对于坐在车厢外的合文郡来说,希斯莱杰偶尔弹错的那几个音,才是真正能刺激到他神经的挑战…… 合文郡坐在车厢外? 那车厢里给希斯莱杰伴奏弹琴的又是谁? 还能是谁呢,李在拉车…… 没错,跟希斯莱杰一起在练琴的,是闲得有些无聊的魔鬼先生。 因为实在太闲了,又被古筝古瑟的声音吸引,珍珠也跟着希斯莱杰一起,跟合文郡学起了奏琴。 合文郡也没想到,魔鬼珍珠居然是个活到老学到老的勤奋之辈,用珍珠的话来说,就是“活得时间久了不学点新鲜玩意日子可是会很难过的”。 这话让合文郡还觉得有点诧异,在他的想象里,珍珠认识他之前就已经活过的八百多年的岁月里,大多数时间应该是在努力修炼,经常要“闭个关”什么的,时间匆匆就在不经意之间流逝了。 他了解的那些传说里的描述,活得久的老妖精都是这么过日子的。 而且珍珠修炼的《盘古诀》一听就是难度极高的法门,更何况修炼这个法门,以后可是要变成星星的。 “我问你,在你听过的传说里面,盘古在开天辟地之前,是怎么过日子的?”珍珠为了给合文郡解释《盘古诀》的修炼过程,先问了这么一个问题。 “好像一直是在睡觉,有一天他睡醒了觉得不耐烦了,就不知道从哪摸出来一把斧头劈开了天。”合文郡最大的本事就是把一个精彩的故事讲得平淡无奇。 “那不就是咯,编故事的人都已经告诉你了,盘古诀根本就不需要修炼的,连睡觉都在涨实力。” 不仅是合文郡,就连李和萨兰雅都明白为什么珍珠会懂那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了——敢情他根本就不需要修炼啊,时间全都用在杂学上面了。 还以为他天赋异禀,聪明过人呢,却原来纯粹是用时间把学问堆起来的啊!也是,八百多年的时间,猪稍微好学一点都能活成精了吧? 当然,这只是萨兰雅夸张的比喻而已,这个世界上活了八百多年的猪其实也不稀罕,不过也并不会比普通的短命猪聪明多少的。 玩笑归玩笑,萨兰雅向珍珠学习的时候,却一直是很认真的。 不过,她即便再怎么认真,这么多年过去,还是依旧未能掌握开颅手术和金针透脑的技巧,也不知道一路上已经坑死了多少小动物。 有些事,看起来难,其实很简单。 但也有些事,看起来挺简单,但实际上却比登天还难。 萨兰雅虽不服输,不过在合文郡和李看来,她确实没有那个天赋。 由于还没能到给小动物的大脑开颅施针之后能保证不死的水平,所以萨兰雅也一直没能从魔鬼珍珠那里学到通过这两种方法治疗变形德鲁伊的“食人癖”的技术。 当初她跟珍珠达成的协议,可是学到哪,教到哪,而且珍珠还只包教,不包会的,同时在萨兰雅自己学会这技术之前,她还不能去教别的人。 魔鬼先生说自己这是为了别人的生命着想,会治死人的半桶水医生教出来的徒弟,那不肯定是治一个死一个的结果? 所以,过了六年之后,萨兰雅也只曾把治疗变形德鲁伊的魔药配方贡献给了彩虹女神伊利斯。 不过,仅仅是这么一个配方,就已经让萨兰雅再度沐浴神恩,从高级圣骑士晋升成了一名大骑士。 现在实力垫底的人变成了李,保守估计,他得等到希斯莱杰差不多十六岁成年才能晋升大德鲁伊。 即使李这种对实力没什么追求的人也一直在默默祈祷自己快些进阶,否则希斯莱杰的成人礼要是先一步到来的话,他说不定还要被儿子超越过去。 希斯莱杰可不是普通的人鱼,而是“海洋之子”,在他成年之际,无论职业水平如何,晋升霸主却一定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人鱼只是类人种族而已,但是本质却依旧是魔兽,普通人鱼成年之日就一定会有高阶的实力,而“海洋之子”的成长,比普通的人鱼速度要快很多。 十几年的时间就能从柔弱的幼崽长成霸主级的魔兽,就算是龙也做不到——这就是基因变异的神奇之处。 不过,一条霸主级的人鱼比起一条成年龙来说,实力那是有天壤之别的,人鱼只是天生的水系法师,而水系魔法想展露巨大威力,那只能在身处江河湖海之上的时候才行。 偏偏希斯莱杰这辈子想健健康康地活着的话,一直待在陆地上才是最佳的选择,而他还偏偏是条人鱼,依旧保留着人鱼的本质,所以他待在陆地上的时候,魔法力量是会处在“虚弱”的状态之中的。 因此,合文郡一直就懒得理会搭档的杞人忧天——一条生活在陆地上的霸主级人鱼怎么可能干得过一个能变成龙的高阶德鲁伊,犯得上天天担心儿子将来进入叛逆期之后瞧不起老子吗? 拿捏住希斯莱杰的命脉才是最要紧的,比如他表演赚到的钱都不能装进他自己的口袋里,臭小子不需要再向爸爸伸手要零花钱才是真正值得两个爹头疼的事情。 第205章 冰雪大陆(二) 合文郡他们花了四年多的时间,才把宙斯三兄弟留在玛娜帝国的神藏全部探索完毕,隐形衣吸取的魔晶矿越来越多,也寻到了三位神留下的几件神器,但是遗言中提到的那条无法封堵的登神之路,却始终没有被寻到。 合文郡倒是既不灰心,也不担忧。虽然地图上标注的神藏有几处在漫长的岁月之中早已被别人发现,但他能肯定,那几处神藏全都是与登神之路无关的。 这首先是因为还有两片大陆上的神藏他还没有去探索,而其次的话,若是那关键的信息已经被人发现,那这世界在第三时代初期之后,应该还会有凡人登神的事件发生,传说之中也应当是有记载的才对。 神都是需要扬名立万,以求世人景仰的! 就跟游吟诗人一样。 希斯莱杰还没就职,不过在玛娜帝国已经略有薄名了,人鱼的容貌与嗓音本就十分出众,而且他使用的乐器又新奇至极,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至于他的年纪,倒是没什么人惊叹。 像希斯莱杰这个年纪成为游吟诗人学徒,在这个世界也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希斯莱杰从小营养又足,个子长得比普通的孩子还要高,看起来比同龄人起码要大一两岁。 不过,希斯莱杰刚刚闯出了一点点小小的名气,他小爸就带着他漂洋过海,去往另一片大陆了。 当然,不是坐船。 希斯莱杰要是敢乘船出海,必定会引发巨浪滔天的,他可是人鱼一族的“海洋之子”,一旦被人鱼感应到他的气息,必定是要除之而后快的。 跨越大陆,除了坐船之外,自然也是能靠飞行的,李变身成彩虹龙带着全家上天也不是一次两次的新鲜事了。 宙斯三兄弟留下的地图虽然发生了变化,但是上面的图案却依旧是简陋到家,不过就是把地图的持有人变成了一个“活点”而已,勉勉强强跟“活点地图”扯上了一丁点的联系。 地图的内容,其实也一样没有任何不同,原本地图上的三块隔海相邻的大陆同样依旧。 合文郡早就判断出来,这三块大陆,一块便是玛娜帝国所在的大陆,一块是被格兰蒂亚整个占据,另一块则是位于这两块大陆北方、与玛娜帝国和格兰蒂亚同时隔海相望的雪之乡。 雪之乡并非是一个帝国的名字,而是玛娜帝国北部海岸线的城市对海对岸这片终年被冰雪覆盖的大陆的称呼。 雪之乡名字文雅动人,实则却并不是什么好去处,这片大陆上人烟稀少,绝大多数也不是本土常住的居民,而是漂洋过海前来采掘狩猎资源的高级职业者。 没达到高级的水平,来雪之乡可是随时都有可能丧命的。 这片大陆上的魔兽可不仅仅是数量庞大,质量也是非常高的! 而且,它们还都喜欢群体行动。 所以,没点本事,没支队伍,在雪之乡可是寸步难行。 按照合文郡的猜想,宙斯三兄弟很可能会把自己留下的神藏之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都埋在这片大陆的地底之下,既能够防止神藏被轻易发现,同时也能调控得到地图之人的进度,使得其步伐不会那么快。 修炼到职业巅峰之后再来雪之乡寻找神藏,才是最合适的。 雪之乡没有国家,甚至这片大陆上的城市其实也完全不能被称为城市,充其量也只能算是让人可以临时落脚的据点而已——哪有城市根本没有居民,只有给职业者提供补给、收购各种资源的商店,以及提供餐饮住宿的旅馆? 一圈被坚冰覆盖的城墙围起一块不大的地盘,在里面修些房屋,开设旅馆与商店,再派些人坐镇在这里维持一下简单的秩序,这就算是在雪之乡建立了一座城市了。 何其简单? 其实也挺难的。 不过,自然有人拥有能完成这种难事的实力。 甚至不见得就一定是人。 坐在车外一边陪伴拉车的李、一边用耳朵监督希斯莱杰练琴的合文郡一抬起头,就能看到天上有猛禽来来往往,这其实大都是高级的变形德鲁伊的化身,而且很容易分辨。 朝着南北两方飞行的,铁定是变形德鲁伊无疑。 除了猛禽之外,天上偶尔还会有飞空艇经过,即便相隔甚远,合文郡也能隐约看到飞空艇上各个公国的标记。 雪之乡没有国家,但是有秩序! 规定秩序的,就是与雪之乡隔海相望的其他大陆上的各个帝国——不仅仅只有格兰蒂亚和玛娜。 如果李已经突破大德鲁伊的话,合文郡倒是不介意让他化身彩虹龙,带着其他人在天空中飞行,就像来往于天上的这些家伙们一样。 不过,一条高阶彩虹龙就没必要在雪之乡的天空之中扎眼了,万一惹得有人眼红,又会惹得麻烦上身。 反正他们也不赶时间。 而且雪之乡再怎么寒冷,对于职业者来说也没什么影响,抗不住的只有希斯莱杰(人鱼虽然扛冷,但是不扛冻,毕竟它们是生活在水中的,而水的温度是不会低于零下的),不过合文郡已经提前给希斯莱杰准备了很多套能够抵御寒冷的特殊衣物——掺着火蚕丝的绸缎价格虽然昂贵,但是合文郡肯定也不会舍不得买给儿子穿。 潘其实也不扛冻,不过它不仅可以变龙,而且还能往希斯莱杰的口袋里钻。 对于合文郡没什么大用的小精灵早就彻底成为希斯莱杰的玩伴了,要不是合文郡性格没那么干脆果断,他早就把这个“光吃不长”的魔兽伙伴解放掉,换个能代替李拉车的东西了。 虽然潘的食物一直都是时空橡实这种顶尖的魔法果实,但是小精灵的胃口实在是有点太小了,吃得慢自然长得也就很慢,哪怕它获得了龙血,现在已经有了突破高阶的能力,但对于合文郡来说也没什么太大的意义。 合文郡私底下认为,说不定自己都成神了,潘还只是个高阶的小精灵。 确实是时候换个宠物了,要不然李就有点太可怜了…… 仿佛是听到了合文郡的心声一般,正在拉车的“李犍尼萨”突然扬了扬长长的鼻子,发出了一声清澈的象鸣。 第206章 冰雪大陆(三) 李当然不是因为听到了合文郡的心声才发出吼叫的,在他突破到大德鲁伊之前,他是不可能学会“读心术”这种逆天的技能的。 而且,合文郡现在额头上戴着的那个银白色的金属圈,就是专门请珍珠做的一件防备“读心术”的装备。 当然,这件装备并不是用来防珍珠的,就算珍珠把他的触角伸到最长,他也没有读心的能力,只能单向地输出自己的意识。 这件装备是用来防神的…… 萨兰雅和珍珠都觉得合文郡有些杯弓蛇影,不过是在“神的见证”仪式上被一位不知名的神读了一次心,就让珍珠给他做了这么一件装备,还整天都戴在脑袋上,多多少少是有点神经过敏…… 哪个神会闲得没事干,时时刻刻注视一个凡人? 而除了神之外,这世间也就只有一种生物在突破到霸主之后,会获得读心的能力了。 那就是“咕咚”。 合文郡给李规划的变身技能里面,就包括了“咕咚变身”。 不过在李突破到大德鲁伊之前,那剂已经配好的“咕咚变身魔药”,是派不上用场的。 合文郡听到李发出象鸣之后,就立刻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往斜刺里走了两步。 犍尼萨的身躯太过庞大,坐在马车上,前方的视野会被遮得严严实实,什么也看不见。 李的象鸣是约定好的信号,代表着前方有人。 之所以他并不直接说话,是为了迷惑不知是敌是友的对方。 一只魔兽和一只变形德鲁伊化身的魔兽,可是完全不能同日而语的,除非自然德鲁伊使用“通灵术”,否则跟变形德鲁伊比起来,他们的魔兽伙伴永远都会“差个脑子”。 别人要是不明就里把李当成合文郡的魔兽伙伴,那打起来的话必定要吃个大大的闷亏! 萨兰雅也从车厢里钻了出来,不过她并没有跳车,而是跃到了李的背上,居高望远。 她的身上已经披挂好了从合文郡那里得到的“天秤座圣衣”,站在白象的背上看起来端的是英姿飒爽,威风凛凛。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为了让自己的护体神光威力更强,找人把这套“天秤座圣衣”镀了一层色,把“黄金圣衣”硬生生地给改成了“花金圣衣”。 萨兰雅现在可已经是彩虹女神伊利斯的大骑士了,七系惩戒的杀伤力那可是今非昔比,就算是合文郡也不见得就一定能稳赢她,毕竟同为顶尖职业者,一分高下之时,就只能是看技能的数量与威力了,彩虹女神的圣骑士在这两个方面那是绝对不输于人的。 而且,珍珠也一直没有拆穿合文郡的实力,除了他之外,包括李都不知道,合文郡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晋升大德鲁伊了。 所以,公主殿下自从沐浴神恩之后,就一直以团队最强者自居,有什么事情总是冲在最前面,沾沾自喜谓之“保护弱小”。 就像现在一样,李刚一示警,她便立刻披挂上阵了。 “雪盗,还是?”看着远方那一片白茫茫之中若隐若现的人影,公主殿下不确定地嘟囔了一句。 “我们这可是在雪之乡的边缘地带,除了雪盗之外,还能遇到什么人呢?”合文郡觉得公主殿下在这方面脑袋一直都是不太灵光的。 “冲着我们来的?” “看也知道那是两伙人在火拼啊,你脑子里面是不是结冰了?”被萨兰雅踩在脚下的李闷声吐槽。 既然已经能确定远方之人并非是冲着自己一伙而来,那李自然也就没必要再假装合文郡的魔兽伙伴了,他一开始只是没能准确判断情况而已——眼里只看得到众多人影在一片白茫茫之中晃动,他自然先只顾着预警。 多看两眼之后,他才发现是自己紧张过头了而已。 “那咱们怎么办?帮忙吗?”萨兰雅已经习惯了李的冷嘲热讽,根本不在意他的语气。 反正他除了对他儿子和他“主子”之外,对谁都这样。 好吧,实际上只对她和珍珠是这样的,李跟别人根本就不说话。 “帮什么忙啊,你能分得出来谁是谁吗,他们打得这么激烈。”李对待萨兰雅和珍珠的态度,其实就是跟合文郡学的,听听合文郡的话就知道。 他们这一家三口,最有礼貌的就是希斯莱杰了。 珍珠都常说合文郡真的是个很矛盾的人,自己说话做事一点都不讲究,却一直要求儿子讲文明懂礼貌。 “我们两个是德鲁伊,可我儿子长大了可是要成为游吟诗人的。”合文郡怼珍珠的这逻辑简直是无懈可击。 可不是嘛! 德鲁伊可是野蛮的代言词。 可游吟诗人要不讲礼貌的话,怎么赚钱? 虽说希斯莱杰很可能一辈子都不需要自己赚钱,合文郡的隐形衣吞噬的魔晶矿,恐怕都够希斯莱杰招兵买马建个帝国了。 不过希斯莱杰要是真的想着招兵买马建个国,或许兵还没招来,就先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了。 “那现在我们怎么办呢,绕路?”萨兰雅从白象的背上一跃而下,稳稳当当地站在合文郡的面前。 “绕什么路,还没等绕呢他们估计就打完了,等一会儿呗。”合文郡做出了最准确的判断。 他一直是这个小队伍默认的队长。 主要谁也不跟他抢这个无聊又麻烦的差事,萨兰雅只要能到处瞎逛就行,而珍珠只需要他身体中的星球诅咒,别的事情,这两位几乎是一概不理的。 无论是珍珠还是合文郡都没想到,他体内的星球诅咒会如此浓郁,这都已经四年多将近五年日日抽取,珍珠依旧还没有把合文郡体内的星球诅咒抽取完毕。 珍珠已经开始幻想自己未来的成就会有多么伟大了…… 而他对合文郡的身份,疑心也越来越大。 同时,他对于这被星球诅咒的正体究竟是什么,也越来越迷茫——按照他的推算,能承受这么强烈的诅咒还不出问题,恐怕连神都是做不到的! 唯一能够承担这份诅咒而不受影响的,只有一样事物而已…… 不过,珍珠觉得,自己的推断如果是正确的话,那合文郡的来历,可就有些过于匪夷所思了。 第207章 他乡遇故交 就在合文郡刚刚对萨兰雅说出“等一会儿”的同时,李就已经自己卸了车,变成一只黑猫钻回车厢里面避风去了。 他对看打架完全不感兴趣,而且相距甚远,其实除了白雪飞扬之外几乎什么都看不清。 外面还有合文郡和萨兰雅把守,李是放心得很,他反而更不放心让儿子和珍珠单独待在一起。 李一直看珍珠就没顺眼过,虽然已经相处了这么多年。 合文郡都完全弄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 难道是因为珍珠没有教过李什么特别的技术? 可李自己也从来没有提出来想跟珍珠学些什么东西啊…… 还是说因为珍珠给他治病弄出来个丢人的后遗症? 可合文郡倒是觉得以李一直以来不要脸的表现,那后遗症根本就不像对他产生过什么负面的影响,受影响的人反倒是自己才对。 最终合文郡也只能把李对珍珠一直态度不好的原因归结为神经不正常。 李变成黑猫往车厢里窜的那一瞬间,合文郡就又在心里叹了一句“神经病真没救”,以他对李的了解,自然知道李心里在想什么。 一天到晚跟魔鬼怄气,也不觉得烦…… 李窜进车厢的时候,希斯莱杰的小脑袋从帘子里钻了出来:“有什么热闹看吗?” 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婴儿肥的漂亮娃娃了,由于营养过剩,他现在看起来完全就像是一个大小伙子,也就是脸上还带着稚气,皮肤也过于光滑,否则跟一个十六七的青年看起来也没什么两样了。 不知道为什么,希斯莱杰长得还越来越像李——这不禁让合文郡总是会想起自己在母星的时候听过的一句老话:吃谁的奶长大就会像谁。 “回去练你的琴,小孩子老瞎掺和什么!”合文郡扭头呵斥了儿子一句。 希斯莱杰皱了皱鼻子,不情不愿地把头缩了回去,没过几秒,古琴的声音就再度响起来了。 小人鱼现在是谁都不怵,唯独依旧特别害怕自己的小爸。 “我怎么看着那边有个人挺眼熟?好像在哪见过?”这时,坐在车沿上正用一副双筒望远镜吃瓜的萨兰雅突然开口。 “你莫不是真的跟李说的一样脑子里面结冰了吧,这里可是雪之乡,怎么会有你的熟人。”合文郡的话让萨兰雅觉得他肯定是昨天晚上偷吃过李的口水,“再说了,你的熟人总共加起来都没几个,离开格兰蒂亚之后你根本就没交过什么朋友。” “确实很眼熟的,你看看你认不认识。”萨兰雅又从自己的“犹格之珠”里面摸了一支单筒望远镜出来,往合文郡这边递。 “你要是看到的是你的皇帝老爹,或者是你老娘,或者是你的兄弟姐妹,就算让我看我也认不出来啊。”合文郡根本不接。 “我就算已经离家很久了,还是能认得出来自己的爹妈和兄弟姐妹的。”萨兰雅一边跟合文郡斗嘴,一边又把手里的单筒望远镜往合文郡的方向杵了杵,“赶紧看看,能让我觉得眼熟的人多半都是你的熟人,我自从离开格兰蒂亚就一直跟你混在一起的。” “我能有什么熟人,我的熟人不是在灰喀就是在龙角城,总共加起来也没几个。”合文郡嘴里嘟囔着,一边不情不愿地接过了单筒望远镜,拉长了往眼前一凑,“在哪呢?哪个方向?” “正前方偏右手边三十度角,那只白虎的对手,像是在跳舞的那个家伙。” 合文郡依着萨兰雅的指引移动自己手里的单筒望远镜,确实看到了一个非常眼熟的家伙,但是一时之间却又想不起来那是谁。 几个呼吸之后,那个年轻人一个不察,被白虎一爪子掏在了大腿上面,把他的一边裤腿撕成了布条。 不过,年轻人的腿上却没有血渗出来,在被撕成了破布条的裤子下面,赫然是一条白色的紧身裤裤腿。 合文郡脑子里灵光一闪,大声叫了出来:“我靠,谢尔盖。” “谢尔盖?”黑猫的脑袋从车厢的布帘子后面钻了出来,“哪个谢尔盖,你说的不会是涅的那个老相好吧?” “你在儿子面前说话注意点!”合文郡翻手一巴掌就拍在了李的脑袋上,先是用希斯莱杰听不到的声音呵斥了一句,随后才又恢复正常说话,“现在不出手都说不过去了,谁能想到居然会在雪之乡碰到谢尔盖。” 他这一巴掌不仅仅是警告李说话注意,同时也顺手给李加持了“寒冰装甲”,既然不得不出手,那自然是需要李去冲锋陷阵的。 当然,萨兰雅肯定也是要去的。 不过,萨兰雅也不需要他帮忙加持防御法术,她身上那套天秤座圣衣防御力惊人,而且她的护身神光比起合文郡的“寒冰装甲”来也并不逊色,无所谓再多此一举。 “你们两个冲进去把谢尔盖弄出来就算了,弄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再决定到底要不要参加这场混战。”萨兰雅和李冲出去的同时,合文郡在后面大声喊道。 李在快要接近战场的时候从贝斯特形态变回了人形,随后又再次四脚着地,化成了黑白相间的执夷。 执夷的行动虽然有些笨拙,不过它的防御力却是非常惊人的,既然合文郡说了只需要把谢尔盖弄出来就算,那李就绝对不会多出一分力。 他完全就是准备扛着“枪林弹雨”把谢尔盖运出战场就算了。 李化成执夷的同时,萨兰雅在奔跑之中一个翻身,轻轻巧巧地骑到了李的背上,七彩流光瞬间覆盖了她的身体以及被她骑在身下的黑白熊。 通过望远镜看到这一切的合文郡心里又镇定了不少——李的身上现在有三层强力的防护(大骑士的护身神光、大德鲁伊的“寒冰装甲”,以及一件防御力可观的变形德鲁伊专用铠甲),加上执夷的防护能力本身也不弱,就算是龙也没办法一下就能给他造成伤害了。 这里可是雪之乡,由不得合文郡不担心。 混迹在雪之乡的职业者中可没什么庸手,没有高级的水平,是不会有人敢跨海而来的,虽然李曾经与他配合一次性干掉过上千名的高级职业者,但那一次李可是化身为龙,飞在高空之上,本就是投机取巧了。 黑血佣兵团虽然活跃在伊兰公国的王都,不过成员中变形德鲁伊的数量却少得可怜,而除了能化身飞禽的变形德鲁伊,其他职业者想攻击到飞行中的龙,都是极其困难的。 这其实也是为什么变形德鲁伊即使有“食人癖”这样的严重缺陷,却依旧没有被人类淘汰,反而一直非常重视,代代传承的原因:变形德鲁伊可是人类争霸天空的中坚力量! 第208章 故交泪涟涟 谢尔盖的对手并非是一名变形德鲁伊所化的白虎魔兽,而是一名自然德鲁伊的魔兽伙伴,是一只真正的白虎。 要是这白虎是变形德鲁伊所化,那谢尔盖的压力肯定比现在要大得多。 毕竟,比起自然德鲁伊控制的魔兽伙伴来,变形德鲁伊的脑子肯定是要聪明得多,早早就会发现谢尔盖“下半身有问题”,根本不会紧咬着他的下盘不放。 当然,就算这白虎魔兽是变形德鲁伊所化,想要干掉谢尔盖,肯定也是要花一番功夫的,并不见得会有多么轻松。 游吟诗人的战斗力确实是在所有的职业中垫底的,甚至还不如牧师,不过游吟诗人也自有他们的长处,只要有提前准备的时间,他们甚至能够快如利箭、硬如磐石! 大多数的游吟诗人也就攻击力这方面会有硬伤,不过,只要有钱,攻击力方面的弱点,其实也一样是可以弥补的。 不过,既然会选择游吟诗人这种职业,也没几个人会想着冲锋陷阵,基本上都只会躲在后方加持辅助而已。 像谢尔盖现在这样陷入乱战,纯粹只能怪命不好…… 对方人数上面占了优势,己方队友都自顾不暇的情况下,那谁还顾得上保护游吟诗人? 谢尔盖也只能自叹倒霉…… 虽然他依旧在竭力战斗,不过心里却是越来越消沉,总觉得自己今日很可能会命丧于此。 白虎一声巨吼,又朝着谢尔盖猛扑过来,但谢尔盖却偏偏在这时候晃了一下神,脑子里不知为何突然闪过当初自己选择留在格兰蒂亚时合文郡说的那句话。 “想往高处走确实也不算是错,不过伴君如伴虎,在我看来,这不见得会真的如你所愿,前程锦绣。” 就这一瞬恍惚,谢尔盖便被白虎扑在了雪地上面,他恢复神智的瞬间,却只见一张血盆大口正对着自己的面门咬下! 死就死吧,好歹这一生也算是精彩! 反正连公主都睡过了…… 谢尔盖双眼一闭,等待死亡痛痛快快地降临。 “这孩子脑壳什么时候坏掉了?” 这句话传入耳中的同时,谢尔盖只觉得肩上一轻。 李刚刚一巴掌把白虎扇得在雪地里打了个滚,低头就看见谢尔盖双目紧闭,忍不住开口吐槽。 “废话那么多,赶紧把他扔上来。”萨兰雅说话的同时一拳击出,橙光一闪,把想再次扑过来的白虎又打了个跟头。 一阵焦臭的味道从白虎身上冒了出来,它胸口的皮毛被萨兰雅这一记橙色惩戒给烧焦了。 李伸出熊掌,在谢尔盖的身上一勾,把他朝自己的背上一甩,立刻扭头就走。 萨兰雅接住谢尔盖的同时,又是一招橙色惩戒施放出手,一股强劲的热浪立刻向着四周冲击了出去。 她才懒得管周围的人之中有没有谢尔盖的同伴,合文郡只让她和李把谢尔盖抢救出去,也没说还得救助别人。 既然合文郡只在意谢尔盖的死活,那萨兰雅就直接把其他的人全当成了敌手。 “唱个歌来加加速,我知道你不光只会跳舞的。”李一边趁着萨兰雅把周围的人用冲击波驱开赶紧往战场外面奔跑,一边吩咐谢尔盖。 这也是游吟诗人的一大优点,不同的职业分支可以一起兼修。 舞姬也能唱战曲,就算唱歌会跑调,也可以学习朗诵战诗。 “你是谁啊?”谢尔盖并没有立刻听话唱歌,而是首先发问。 “不想死就给我赶紧唱,老子这种形态跑不快的。”李没有回答谢尔盖的问题。 “是萨兰雅派你们来救我的吗?”谢尔盖依旧不听话。 “我干嘛要派自己来救你?”萨兰雅诧异道。 “他说的是公主殿下,你的脑子里肯定是结冰了。”李提醒萨兰雅,谢尔盖说的人不是她,而是冒充她的那个胖妞。 “噢!”萨兰雅恍然大悟,随后又低头朝着被她直接横在了熊背上的谢尔盖假装严肃道:“你居然敢直呼公主殿下的名字,好大的胆子!” “你管他胆大胆小呢,赶紧让他唱歌!”李的屁股已经被追上来的白虎掏了两爪子了,虽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但心里是非常不爽。 幸亏除了那只白虎可能是因为没有主人下达新的命令一直吊着他的尾巴追赶之外,并没有其他敌人追过来。 “就一只老虎追过来,干掉它不就行了。”萨兰雅说完便从熊背上跳了下去。 没过多久,李就感觉背上又猛得一沉。 “今天晚上可以烤老虎肉吃了!”萨兰雅把断了气的白虎和谢尔盖横在了一起。 “就知道吃,我儿子就都没你这么爱吃。”李脚下不停,嘴也不停,不过也不再提让谢尔盖唱歌的事情了。 “你不爱吃那你晚上别吃。”萨兰雅抬手刚要往熊屁股上拍下去,忽然又忙不迭地缩了回来,露出一副后怕的表情。 李的屁股只有两个人能拍,其他人不小心碰一碰他都要翻脸的,刚刚他语气那么冲,恐怕就是因为被白虎摸屁股了。 谢尔盖听着这一男一女像两口子一样斗嘴,却是再也不敢出声,甚至连换个姿势都不敢,认命地跟死老虎一起趴在黑白熊的背上,只在脑子里不断地猜测这两个人到底是谁,又准备拿他怎么办? 他一开始还敢问两句,那是因为还没能正确判断萨兰雅的实力。 待到萨兰雅不费吹灰之力把那只白虎干掉之后,谢尔盖就没胆子再吱声了,虽然这两个人看着像是来救他的,但万一他们两个性格喜怒无常呢? 听他们的对话,这种可能性还挺大的。 常年跟在小王子和大公主两口子身边,谢尔盖自问在察言观色这方面还是蛮有心得的。 “让你们两个去救人,你们给我抢回来一具尸体?”谢尔盖正趴在熊背上胡思乱想是不是萨兰雅顾念旧情找人来搭救他的时候,忽然听到了另一个男子的声音。 “怎么可能嘛,他这不是活得好好的。”萨兰雅提着谢尔盖的衣领把他拉了起来,杵到了雪地上面,“看,毛都没少一根呢。” “你赶紧从我背上下来。”李不耐烦地甩了甩呆萌的熊头,要不是合文郡正看着,他就直接把萨兰雅和那只死老虎一起甩到雪地上了。 谢尔盖看到坐在马车上的人之后,先是愣了几秒,随后两行清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合大哥!” 第209章 谢尔盖的遭遇 远方的厮杀还在继续,不过合文郡和萨兰雅已经懒得关注了。 他们已经有了另一块更加香甜可口的大瓜可吃。 听谢尔盖讲述朋的婚后生活可比看乱战有意思多了,甚至连李都没有钻进车厢里面去守着儿子,而是变成了贝斯特卧在了合文郡的腿上,侧耳倾听。 不过,听了几句,合文郡就直接让潘用了个小戏法把希斯莱杰的耳朵给堵上了,谢尔盖的故事里面有太多少儿不宜的东西,会污染小朋友纯真的心灵。 “我那个时候就劝过你的,留在朋身边你迟早要出事,只是我也不好意思跟你明说,你跟普希金不一样,你对朋的威胁实在是太大了。”听完谢尔盖的叙述,合文郡长叹了一口气。 “他对朋能有什么威胁?”萨兰雅还是没弄明白。 “普希金是纯奶狗,谢尔盖是狼狗兑奶,萨兰雅年纪大了对普希金会厌,但是对谢尔盖可不会,比起朋那条纯狼狗来,兑了奶的狼狗肯定是更有意思的。”合文郡也不好意思说得太直白。 当初朋竭力挽留普希金和谢尔盖,根本就不是为了感恩或是爱惜人才,否则他也不会只留下了他们两个。 涅没达标,李他不敢留,朋当时倒是也挽留过合文郡,不过合文郡还没等王子殿下把话挑明,就直接回绝了。 留在朋身边,就相当于假公主萨兰雅的“通房男仆”,这种事情除了李之外,其他人全都是心知肚明的。 合文郡那时候虽然跟李一样已经是个老处男了,但是他又不是跟李一样在这颗落后的星球上长大的,虽然他被送上太空的时候也才十二岁,人生中的前十一年家里管得也很严,不过在他参加生存训练营的那一年,可是该接触的不该接触的全一股脑学过了…… 再说了,家里管得严又怎么样,他老爸老妈的手也没办法伸进互联网去,把那些乱七八糟的网站全掐了。 所以,在被送进生存训练营之前,合文郡其实也并不是白纸一张。 越是高度文明的社会,孩子们就越早熟。 在这个世界里,很多人看不穿的事情,对于合文郡来说,其实都是他母星上的祖宗们玩剩下的东西了。 谢尔盖决定留下的那一刻,合文郡其实已经预见到了他的未来并非是一片光明,迟早要被朋当做弃子。 不过,那是谢尔盖自己的选择,合文郡也懒得插手。 要是朋跟涅一个德行的话,谢尔盖倒是前途不可限量,可惜朋没有涅那么博爱,所以,谢尔盖迟早是要碍王子殿下的眼的。 对于已经变成了真公主的假公主萨兰雅来说,朋和谢尔盖其实是一样的,都只是男人而已,朋的身份对于萨兰雅来说根本也没什么吸引力,他只是一个公国的王子,而萨兰雅却是帝国的公主。 摘掉王子殿下的桂冠,脱掉王子殿下的华服,朋其实还不如谢尔盖。 无论是身材、长相、个头,朋都差着谢尔盖一截,也就尺寸合文郡没办法判断而已,但是要论功夫…… 王子殿下娶公主之前当然不可能还是雏狗,但也肯定不会像谢尔盖一样身经百战…… 谢尔盖可是个“正统”的游吟诗人! 不过朋应该早就预见到这种事情了啊,再说他娶公主的目的只是为了当国王,其实也没理由吃这种干醋吧?难不成过着过着,王子殿下对公主大人还产生真爱了不成? 合文郡心有疑惑,突然开口打断了谢尔盖的讲述,问了一句:“萨兰雅的孩子有几个长得像你?” 谢尔盖没说话,有些惭愧地伸出手来比了一个“川”。 “朋一共有几个孩子了?”合文郡又问。 谢尔盖把食指也伸直了…… “活该。”小黑猫伸了个懒腰,甩下两个字也钻进车厢里去了。 朋一共才有四个孩子,就有三个可能是你谢尔盖的种,难怪人家会把你发配到雪之乡来找死…… 没把谢尔盖的紧身裤扒了再把他打发到雪之乡来,朋也已经算是顾念着往日的情分,给足了皮特潘和胖萨兰雅面子。 小朋友你太不懂得谦让了啊! 这种活你怎么能干得那么奋不顾身! 你在公主面前抢抢朋的风头也就算了,说不定朋还感激你呢,毕竟胖萨兰雅长得也不怎么样,但是你怎么能让自己的小蝌蚪跑赢朋的呢? 你都根本不应该让小蝌蚪跑进赛道! “普希金变老了吗?”看着谢尔盖依旧稚嫩的容貌,合文郡又想起了别的问题。 谢尔盖点了点头。 “朋变老了吗?萨兰雅呢?” “都没变老,还是以前那个样子。”谢尔盖答道。 普希金的魔药给朋了,嗯,另一个人服用的估计是涅的,以涅那个要钱不要脸的德行,肯定是会把皮特潘赐下来的魔药卖掉的,那买家看起来也是朋了。 “哎。” 谢尔盖完全不明白合文郡为什么叹气。 合文郡此时脑子里想的,却是当初应该硬拉着谢尔盖一起走的。 谢尔盖看似从小就在市井之中摸滚打爬,但实际上,这种人恰恰才是最不会来事儿的。 知道要钻营,却不懂该怎么钻营,这就是谢尔盖的真实写照。 他和涅、普希金又不一样,他自小就是被人故意引上歧路的,而且还被刻意地与“上流社会”隔绝开来。 留在朋的身边,确实不如让涅带回家照顾着。 “能不能请你们去救一救我的同伴们?”过了很久都没见合文郡再出声,谢尔盖小心翼翼地开口询问。 合文郡抬头看了远方的战场一眼,语气有些冰冷:“让他们自己看命吧,这些人全死了,对你才真的是件好事。”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这里是雪之乡,他们就算活下来,以后也不会做什么好人。” 合文郡这话也没说错,混迹在雪之乡的职业者无论是何出身,基本都是一个德行:进城都不见得规规矩矩,出城之后肯定会兼职雪盗。 “可他们带着一批贵重的补给,是要送到德兰卡城去的,要是弄丢了的话,朋是肯定会杀了我的!” “你现在就已经死了,明白了吗?”合文郡的眼神让谢尔盖不寒而栗。 第210章 神器幻海 合文郡是不准备再让谢尔盖再回到朋的身边去了,而且看现在这个样子,谢尔盖肯定也是回不去了。 他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救其他的人,现在更不会费这个力气。 而谢尔盖所说的什么贵重的补给,合文郡压根就不相信有这种东西,如果真的要运送补给给雪之乡的德兰卡城,怎么可能采用这种不安全的方式? 也就只有谢尔盖这种明明已经感觉得到自己失势,却还不愿意承认,还做梦东山再起的傻小子会信这种鬼话。 哪怕谢尔盖所说确有其事,合文郡也绝对不会去插手远处的战斗的。 如果最后得胜的是谢尔盖的同伴,就当他们命好;如果是朋的手下全军覆没,只要那些雪盗不来招惹,合文郡也绝不会想着帮谢尔盖的同伴报仇。 被合文郡狠狠地瞪了一眼之后,谢尔盖也不敢再出声恳求,只能一脸无助地望着远方的战场发呆。 但再要他冲过去和他的那些同伴并肩战斗,同生共死,谢尔盖心里却完全没有这种冲动。 远处的战斗在希斯莱杰的琴声中开始收尾,不出所料,人数较少的一方,也就是谢尔盖的同伴、朋的手下最终战败,只有零星的几个人杀出了重围,朝着雪原深处逃走,剩下的全都倒在了被染成红色的雪地之中。 另一拨雪盗伤亡其实也很严重,匆匆打扫了战场之后,也没有想要来找合文郡他们几个麻烦的打算,同样朝着雪原深处而去。 等到人几乎全走光了之后,合文郡掀开车厢的帘子,对着正窝在希斯莱杰的腿边打盹的黑猫喊了一声:“走吧。” 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窜出车厢跳到了雪地上面,重新化身巨型白象犍尼萨,由着合文郡操控魔藤把车套在了他身上,迈开沉重的步伐,朝着远处的那片红色的雪地走了过去。 那是他们的必经之路。 战场上已经被人简单地清理了一遍,胜利一方的成员之中也有德鲁伊,虽然充当了雪盗的角色,德鲁伊遵循的原则也像是刻在了骨头上一样。 这个世界的人就是这样活着的,干坏事的时候,都不会忘记遵守传统。 不过,由于时间仓促,雪盗的德鲁伊清理得并不干净,人身上的布衣都没有被脱下来烧毁,靴子也还在尸体脚上,只是把金属物件都收走了而已。 所以,合文郡自然还要再清理一遍。 这是德鲁伊的工作,合文郡虽然并不是这个世界的原住民,不过现在也已经习惯了这件事情。 反正他现在清理“案发现场”也非常轻松,一个“丛林”出手,魔藤会飞快地把所有的东西全部都吞噬掉。 在李拉着马车经过被血染红的雪地时,合文郡便独自跳下了车,李只是稍微放慢了一些脚步,在他离开战场的时候,合文郡便已经又坐回了马车的车沿。 雪地依旧是红色的。 魔藤并不是不能吸血,不过这些浸染了雪地的鲜血,并不属于德鲁伊需要清理的范围,同样,尸体其实也并不属于德鲁伊清理的范围,要不是范围太大的情况下做不到精细控制,合文郡甚至会只让魔藤吞噬尸体身上的衣服,而不损毁尸体。 人类的尸体,对于德鲁伊来说,与动物的尸体并没有什么区别——都会是肉食动物的食物、花草树木的养料。 这种想法,如果换成合文郡母星的人,是绝对不会接受的。 别说合文郡母星的人类,就算是这个星球的人类,很多也是不认同德鲁伊的这种观点的。 人死魂犹在,入土始为安。 合文郡其实有时候会想,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人会有这种想法,会不会是被那些几十万年前就降临到这颗星球的同胞们给“带坏了”。 甚至,他有时候还会猜测,是否会有同胞跟他一样,会就职成为一名德鲁伊。 恐怕没有人会跟他一样,能接受德鲁伊的理念吧?而就职成为一名变形德鲁伊,那就更加不可能了。 不过,有时候他也会想…… 果然会如此吗? 好像也说不定? 其实他一直在探索“宙斯三兄弟”留下的神藏,也不完全是为了财富,或是登神之路的秘密,同时也是希望他们三个曾在神藏之中,留下一些关于母星同胞们在这颗星球生活的记录。 从那三兄弟留下的种种线索来看,合文郡很难认为他们与自己的母星同胞没有任何关系,甚至那三兄弟本身就有可能是和他乘坐同一艘飞船出逃的难兄难弟。 合文郡最初一直觉得时间对不上号,不过后来仔细想想,确实也不是完全没有这种可能。 只要成神,便能与星球同生共死,从七十多万年前降落此星,活到第三职业时代的早期,也是存在可能性的。 不过,合文郡一直也没有找到强有力的证据,而且除了在莱茵城买到的东西与他的母星有关系之外,他走遍玛娜帝国,在神藏中获得的那几件神器却与他母星的任何传说都毫无关系。 其中有一件神器,现在与他在白龙城的郊外,从鼠尾草家族的族长特里维那里斩获的“要命不要钱”一起,现在就佩戴在希斯莱杰的身上。 “要命不要钱”这件可以生成一个无敌空间的神器,对希斯莱杰而言,确实是一件非常有用的防具,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有效保障希斯莱杰的性命。 另一件神器名为“幻海”,是一枚蓝色的宝石,现在就挂在希斯莱杰的腰带上面。这件神器非常适合希斯莱杰使用,所以在拿到手之后,合文郡问都没问其他人的意见,就直接给希斯莱杰挂在腰上了。 幸亏他这一个小队的人马都是不缺钱且不计较的主,谁也没发表什么意见。 “幻海”确实太适合希斯莱杰了! 这枚蓝色的宝石估计是那位冒充波塞冬的神亲手打造的,说不定还是他曾经自己使用过的东西,它可以崩解形成一片“幻影之海”,看起来像是虚影,但这“幻影之海”虽然没有实质,却有着和真实的大海一般的威能。 这才是名副其实的神器,跟它一比,什么“永恒铅笔”、“要命不要钱”、“谢尔盖的紧身裤”,全都逊爆了! 第211章 跨专业的师父 自己送上门来的谢尔盖,真的是不用白不用,而且还刚好用得着! 希斯莱杰其实已经到了就职的年纪了,通常孩子们如果选择成为一名职业者的话,十岁起就会开始自己的学徒生涯,甚至有的还更早一些,八岁九岁就已经开始学徒了。 除了德鲁伊之外,其他职业学徒的时间都是不确定的,毕竟只有德鲁伊能靠着吃橡实来保证稳定的成长速度,晋级正式的职业者,也只需要“泡个澡”就能顺利突破。 而其他的职业,就需要靠自己努力修行了。 当然,希斯莱杰应该也没有比同龄的孩子落后多少,游吟诗人学徒除了修行之外,大多数的时间其实也都是在学习唱歌奏琴,练习舞蹈表演,而这些训练,希斯莱杰几年前就开始在合文郡的指导下进行了。 他现在欠缺的,其实就只是游吟诗人的修行法而已。 这也不是能一学就会的。 修行入门,最短都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如果天赋悟性都不怎么好的话,那需要的时间可能就更长了。 就算是德鲁伊,其实也跳不过这个坎,没有修行入门的普通人服用橡实,其实就跟吃瓜子没什么区别。 不过,给希斯莱杰找老师的事情,合文郡却一直拖着。 他也没办法,总不可能随便拉个游吟诗人进小队,然后带着陌生人满世界乱跑寻找神藏吧? 而他又不想因为希斯莱杰的就职,找个城市暂时住下来——这样起码得耽搁一两年的时间。 反正希斯莱杰还小,而且他也不是人…… 就算他不就职,反正最后也能成为一名“虚弱的大法师”。 人鱼本来就是天生的水系法师,而“海洋之子”更是人鱼之中的翘楚,完全不需要学习就能够掌控多系魔力,只不过依旧跟人鱼有着一样的缺陷,只要离开水在陆地上生活,就会一直处于“虚弱”的状态。 希斯莱杰小的时候,“虚弱”得根本就没办法掌控其他的元素,只能使用水系的魔法,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他晋级到了高阶才开始改善。 刚好那个时候,合文郡在某处神藏里找到了三兄弟留下来的神器“幻海”。 他当时都差点相信命运的真实存在了! “幻海”的效果是幻化出一片有着真实威能的虚幻海洋,而这片虚幻的海洋对于人鱼来说,与真实的水域一样,同样有滋润的效果,所以在使用这件神器的过程中,希斯莱杰也能够摆脱“虚弱”状态的影响,跟在海中的状态别无二致。 也就是说,这个一直被“四个家长”严密保护的半大孩子,其实现在已经能发挥出一只高阶魔兽的实力了…… 火力全开的话,希斯莱杰现在的战斗力,虽然比起一名大法师来还有所不如,但是却已经远远超出一名高级法师了。 高阶魔兽向来是有着超出同级职业者的实力的,对于魔兽来说,中阶到高阶就是一个质的分水岭,有些中阶魔兽甚至学徒们都能战胜,但是对付高阶魔兽,单打独斗也能确保完胜的,只有变形德鲁伊。 自然德鲁伊理论上是比变形德鲁伊强,但是实际上…… 大德鲁伊合文郡的魔兽伙伴,不也还是个中阶的小精灵? 通常,自然德鲁伊的魔兽伙伴,都是比他们自身要弱的,理论上的“一加一”根本就很难实现,哪怕把魔藤也算上,同样也很难称为“一加一加一”。 就像萨兰雅在救谢尔盖的时候解决的这只白虎——现在已经被扒了皮分了尸架在火上烤的可怜大虫,要是它真的是一只高阶魔兽,谢尔盖根本就撑不到李和萨兰雅去救他。 他只是个高级舞姬而已,还不像米兰达那样,从小就有个刺客父亲悉心教授武技。 留在朋身边的这十几年时间,谢尔盖的武技也没见有什么进步。 李是觉得谢尔盖根本不配给自己的儿子当老师的。 “又不是全用他教,再说武技音乐那些希斯莱杰都已经不用再继续学了,勤加练习就可以了,谢尔盖需要做的就是引导希斯莱杰就职而已。还是说你懂游吟诗人该怎么就职吗?”合文郡完全不把李的意见当回事。 “其实我是懂得游吟诗人如何就职的,但是你们一直也不开口问我这个事情。”魔鬼珍珠还想最后努力一把,合文郡的“三个愿望”,他到现在都还一个没实现呢。 “让你给希斯莱杰当老师,我还不如用谢尔盖。”珍珠的话在李的耳朵里向来都是只会起反作用的。 三言两语,谢尔盖的命运就已经被定下来了,而他本人自始至终没有任何发言权。 珍珠依旧还是欠着合文郡三个愿望,他稍微有点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点把希斯莱杰这个徒弟给抢下来。 可他要是之前主动开口,恐怕也就不能算帮合文郡完成了一个愿望了。 关于希斯莱杰的来历,合文郡自然是要跟谢尔盖讲清楚的,同时他也明明白白地提醒了谢尔盖一句:“你教他修炼的时候态度要好一点,有什么事别自己处理,要跟我说,你打不过他的!” 谢尔盖自然是…… 没有听话的。 毕竟也是在公国王子和帝国公主的身边待了十几年,而且谢尔盖当年也才不到二十的年纪,不学点坏毛病肯定也说不过去,所以他上任做老师的第一天,就被自己的学生给修理了。 其实他也没做什么过份的事情,就是在上课的时候用“教鞭”敲了一下希斯莱杰的脑袋瓜而已。 敲脑袋的教鞭就是在地上找的一根枯树枝,根本也敲不疼。 比起他以前在皇宫里面敲侍卫的脑袋来温柔多了! 不过这被敲的脑袋不一样,自然反应也是不一样的,希斯莱杰自从会说话之后可就没挨过揍了,他最怕的小爸也从来都不会揍他的——只有辛提亚外婆敢背着他的两个爸爸揍他的小屁股,而且他告了一回状之后辛提亚就再也不敢了。 合文郡虽然跟谢尔盖把希斯莱杰的来历交待得很清楚,不过谢尔盖却是不信那句“你打不过他”,人鱼离水会“虚弱”是常识,哪怕希斯莱杰是“海洋之子”也不会例外。在谢尔盖想来,希斯莱杰就算有高阶的水平,“虚弱”之下最多也不过能发挥出中阶的力量来,他堂堂一名高级舞姬,怎么可能干不过一个小屁孩? 谢尔盖根本也没可能想到希斯莱杰身上会有“幻海”这样的神器,虚幻的海洋惊动了合文郡他们几个的时候,谢尔盖师傅已经被希斯莱杰徒弟秒杀了…… 第212章 第一次单独行动 要问谢尔盖这个人有什么长处? 率先在合文郡的脑子里面冒出来的恐怕就只有能屈能伸、和光同尘…… 所以,谢尔盖在走马上任的第一天被徒弟秒杀了之后,立马就换了一个非常温柔友好的态度。 连小徒弟都不敢再得罪,谢尔盖在其他人面前也自然是老老实实的,合文郡这是要去哪,去做什么,他连问都不问,而合文郡以后准备怎么安排他,谢尔盖更是不敢打听。 其实还能怎么安排他呢? 本来要送给涅当传家宝的破布斗篷已经不能送人了,那到时候送个大活人给涅就算了呗,以涅的机敏灵活,这份礼物肯定是不会影响他和梅丽卡之间的夫妻感情的。 不过这事也得等他有空回龙角城的时候再说了。 反正搜刮完雪之乡的神藏之后,他也必须回一趟格兰蒂亚才行。 那三兄弟藏宝的地方遍布三块大陆,其中一块就是被现在的格兰蒂亚整个占据的。 雪之乡的土地终年积雪,越往大陆深处,雪就越厚,马车行驶越来越困难,勉强了几天之后,合文郡干脆在李化身的巨型白象的背上,用魔藤织了一间藤屋出来,让李驮着所有人前进。 要不是舍不得宝贝儿子淌着雪赶路,李是肯定不会答应这么干的。 不过这样一来,他就更像是合文郡的魔兽伙伴了。 自从李把整个队伍都背在身上之后,他们的行进速度就快了很多,一则李可以撒开了蹄子狂奔,二则萨兰雅也不再闹着要顺便游山玩水——雪之乡确实也没什么风景好看,到处都是一片白茫茫,几乎每天都飘雪,隔三差五就吹一场暴风,暴风一起,漫天飞雪也不知是从天上来的,还是从地上卷的。 救下谢尔盖之后的第五天,合文郡他们就抵达了第一处神藏所在的地点。 在学会了怎么把三兄弟留下的地图变成“活点地图”,合文郡也曾天真地以为搜索神藏就没有那么困难了,只要地图上代表着他的那个红点跟代表神藏的叉重合在一起,那自然就找到了神藏的位置所在。 其实不然…… 首先,那些个叉…… 它们只画在了大概的位置上而已…… 根本就不精准的! 其次,合文郡也是在某一天突然才想起来,地形地貌或许在几十年上百年之内不会有什么变化,但几十万年下来,大陆板块的地形地貌也是不会一成不变的…… 这颗星球的人对此可能没什么研究,但他可是来自一个不停地在研究自然的“高级文明”,这种知识都是写在给孩子们启蒙用的《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 不过,他母星的那些科学家与这颗星球“落后的文明”对自然的理解截然不同,合文郡也不知几十万年之前,他的那些同胞们是否曾经产生过和他一样的迷惑——究竟谁对谁错? 这里的人类显然认为自然是有生命的,是活的。 这个理念或许是来自魔界尼尔亚特,因为珍珠也一直坚持着一个论调:星球是有生命的! 似乎魔鬼们的理由也相当站得住脚:星球是有意识的,虽然她们的意识并非是如同人类这般,但是星球神的存在却已经能够有力地证明这一点;而且星球是运动的,她们不仅仅在宇宙之中是运动着的,同样她们本身从内到外都是在运动着的! 还有一个不知道该不该算的证据,魔鬼们坚信,宇宙中有生命的星球,很多都是人变的…… 其实珍珠自己都没办法证实,自己未来是一定会变成一颗星星的。 他只是从不知道从何而来,却完全诱惑了他执迷其中不能自拔的《盘古诀》里,得知自己未来会去宇宙之中找个合适的地方变星星,但是这件事与那些同样被诱惑而修炼了《女娲诀》的魔鬼所说的未来一样,根本无法确认! 谁也没有亲眼目睹过修炼了《盘古诀》的人化作星辰,甚至连他们飞向宇宙这件事情,都只有神能够提供见证。 而神的话是不是真的可信,就要见仁见智了…… 神也不见得就只会说真话。 尼尔亚特的神也证实过修炼《女娲诀》的人同样会飞向无垠宇宙,姑且当这话也是真的,但是他们也同样无法证实这些人真的能够创造生命。 这跟合文郡同样无法说服珍珠相信“人是从猴子变来的”,是一样的道理。 谁看见了? 反正尼尔亚特最古老的神都不曾说过这样的话,这颗星球的神更是从未提过人类的起源。 珍珠一直认为合文郡有时说漏嘴的事情,全是为了跟他抬杠而临时瞎编的。 虽然他一直在怀疑合文郡的来历跟他一样,不过他却从来不认为合文郡的一些“胡言乱语”是“来自异星的科学理论”。 “你的理论要是成立的话,那尼尔亚特的猴子不应该跟我们一样,都长着角才对吗?还是说我们那里的人其实是从蜗牛进化来的?” 珍珠反驳合文郡的话一直让人无言以对——他说的确实有道理。 合文郡觉得自己的同胞当初降落在这颗星球上之后,或许也曾经和他一样,不断地被颠覆认知,以至于对脑子里面的很多“科学知识”产生了极大的怀疑。 反正他现在是挺认同“星球有生命”这个理论的。 要不然的话,那三兄弟留下的宝藏为什么每一处都像是长了脚一样,完全都不在地图标注的位置上老实待着! 由于队伍里面多了个谢尔盖,所以这次在抵达地图上标注的位置附近之后,合文郡把其他人全都撇下了,只带了潘一起,单独行动。 潘的战斗力可以忽略不计,不过在某些方面还是挺有用的,比如照明、清理晦气什么的。 李为此还纠结了一番,不过最后也乖乖地听话,留在营地里面陪儿子了——虽然有萨兰雅在,两个德鲁伊依旧都觉得不放心,他们对儿子现在已经比普通的高级法师还能打的事实完全忽略不计。 合文郡离开营地之后突然心里觉得有点怪怪的,仔细想了很久,才找到产生这种感觉的理由——这好像是他第一次跟李分开单独行动,自从他有了这个搭档之后。 怪不得一直觉得像是出门的时候落下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第213章 冻住了 搜索宝藏的埋藏地点,当然还是得靠魔藤。 离开营地的同时,合文郡就已经施展了“丛林”。 无数的藤蔓钻透了脚下的白雪,雪下的寒冰,冰下的冻土,没有一点阻滞。 合文郡早就已经发现,自己的魔藤似乎在对付冰天雪地的环境时异常轻松,就仿佛它本就是冰雪的一部分,轻而易举就能和冰雪融为一体似的。 魔藤的变异肯定是与他吞噬掉的那颗奇异的宝石有关的,这倒是毋庸置疑,他自身的模样也在那之后发生了变化,无需多想就能分辨出其中的关联。 那颗奇异的宝石是李从“冰树”上面“摘”下来的,而“冰树”又是从死亡的冰雪之神的尸体中长出来的…… 不过,这对合文郡来说也没有任何的坏处,而且自从他做完那个怪梦之后,也再没有过奇特的事情发生。 所以,合文郡也并没有特别在意自己以及魔藤的变化。 就算想在意,他也没有任何头绪,还不如干脆置之不理,要不然只会整天心绪不宁。 虽然这次只有自己一个人寻找宝藏的所在,不过魔藤搜索的效率一直很高,所以合文郡只用了两天时间就找到了一个隐秘的洞口。 只是想进去,还有别的麻烦…… 通路整个都被冻住了。 这是一个通往地下的洞穴,这几十万年以来不知道灌进去了多少雪,这里又是极北大陆,根本就没有四季之分,一年到头气温也没有几天高过零度的时候,那些灌进洞里的雪融化不到一天就又会结冰。 日积月累之下,整个洞穴通道,恐怕都已经被冰填满了! 魔藤钻进去了极深的距离,依旧还是能感受到寒冰的存在,这让合文郡极为头疼。 他是能够轻松地解冻这些堵塞了通路的寒冰,虽说几十万年下来,这些普通的冰坚硬的程度都已经快赶上魔法冰了,只不过…… 这些冰就算被解冻,融化之后的水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啊!而且现在这个天气,以及洞窟之中积聚了几十万年的寒气,都会在顷刻之间,就把他刚刚解冻的冰重新冻住。 头疼! 融化这些冰是完全行不通的,只能把它们挖开,然后再想办法处理掉。 合文郡在洞穴的入口活动了很久的大脑之后,还是发现好像只有把冰一点点挖开这种笨办法,除非把儿子也叫过来,否则是没办法投机取巧了。 如果和希斯莱杰相互配合,那些堵塞了洞口的冰融化成的水就容易处理得多了,小人鱼可以控制它们在重新冻结之前,洒到洞穴外面去。 合文郡自己是没有这么强的控水能力的,而且也没有短时间阻止水冻成冰的力量。 空想下去也没有用,还是快点动手吧。 合文郡心念一动,地面突然之间猛地颤抖了一下。 珍珠赶到的时候,合文郡刚刚把身上被撕成了破烂的衣服换下来,用“勃洛”把身上数不清的伤治好。 全都是被洞穴里崩裂飞溅出来的碎冰划出来的,要不是他反应迅速,及时给自己加持了“寒冰装甲”,并且撑起了“寒冰屏障”,恐怕今天就要因为大意交代在这了。 “你怎么来了?” “发生什么事情了?” 异口同声地发问之后,两个人又不约而同地回答: “李让我过来看看。” “刚刚爆冰术用得有些不妥当。” “爆冰术”是自然德鲁伊都经常会用的一门法术,对于自然德鲁伊来说,制造一块魔法冰是随随便便就能做到的事情,魔法冰的体积越大,爆炸时产生的动能也就越强,魔法冰的碎屑威力也就越大。 本来“爆冰术”的爆炸动能是朝外发散的,也就绝对不会伤到自己,不过合文郡刚刚是对着堵塞了地底洞穴的巨大冰块使用,冲击力没有扩散宣泄的空间,巨大的动能震颤了大地之后,立即遭到了大地无意识的“反击”。 就算是在魔法星球,力的作用也是相互的…… 还好,“爆冰术”的动能并不是定向的,而是发散的。 所以,大地并没有把受到的力全对着合文郡再喷回来。 饶是如此,他也差点被碎裂的冰块打成了骰子,而且这些还都不是魔法冰,只是普通的坚冰而已。 当然,在地下冻了几十万年,这些冰的坚硬程度比起魔法冰来,也差不了多少了。 合文郡一边把已经碎裂的冰往空间戒指里面收,一边向珍珠道:“你可以回去了,我反正也没出什么事,回去以后别跟李说我受伤了,反正我衣服款式都是一样的,他也看不出来我换过衣服。” “不需要我帮忙啊?”珍珠似乎还挺遗憾,“我觉得我还是照实说才好,你这身衣服是全新的,李的脑子得缺多大面积才能留意不到新旧衣服的区别?” “那你回去就别说话,他问你什么你都不要理他就行了。” “这算是一个愿望吗?”珍珠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开玩笑。 “你要点脸吧,好意思说这种话?”合文郡显然是把珍珠的问题当玩笑来看的。 “我们魔鬼都是不要脸的,哈哈,要脸的话还怎么做魔鬼?”珍珠又讲了一个冷笑话。 他活了八百多年,却是只擅长讲不好笑的笑话。 合文郡没有在理会珍珠,一直忙活着往空间戒指里面装冰块,他已经想好了,等他从这个洞穴里面出来的时候,再一路把这些冰块扔回原地,那样就省得专门再找个地方处理它们了。 “你小心一些哦,最好在这个洞口采取点措施,要不然等你进去了之后被雪埋在里面就不好办了。”珍珠提醒了一句,就扭头往营地的方向回去了。 珍珠的提醒倒确实值得合文郡注意。 这个洞穴的入口就直接开在地面上,确实稍微有些什么变故,周围地面上的雪就有可能往洞穴里面灌。 合文郡暂时停了一会儿,先在这个洞穴入口处建了一座没有顶的“因纽特豪斯”,才又接着弯下腰去收拾碎冰。 他刚刚吃了一个亏,现在脑子清醒得很,所以想得到这个洞穴里面全塞满了冰,那是肯定不会留着空气的。 要是他把“因纽特豪斯”的顶也封上的话,过不了几分钟,他就会因为缺氧而昏迷过去,然后在迷迷糊糊中死亡。 第214章 偶尔做做触手怪 清理洞穴中的冰可不是一个小工程,虽然合文郡只是把碎裂的冰块直接收进自己的空间戒指里面去。 而且,他差点把自己搞死的那一记“爆冰术”其实只粉碎了洞口附近的坚冰而已,并没有清理完整条通路。 有了第一次的惨痛教训,合文郡自然不敢再把魔藤深入到寒冰之中,大范围地使用“爆冰术”了,不仅仅是害怕没法抵挡碎裂的冰块,同时他也害怕这条深入地下的通道没办法承受太多次的冲击而导致坍塌。 如果真的发生坍塌的话,那清理起来就更麻烦了,甚至如果弄得地面整个塌陷的话,很可能会完全没有办法清理,而且只能放弃这个宝藏,让它被埋在地下了。 所以,合文郡选择了更稳妥的办法,用上了他一直收在“犹格之珠”当中的短剑。 这柄短剑自从他拿到手之后就几乎没有用过,平常在野外处理猎物尸体的时候,他用的都是另外的一把匕首。 虽说铸造这柄短剑的材料是他的逃生舱的外壳,再加上短剑曾经被他扔进冰宫的“神液”中,和涅一起“泡过澡”,端的是锋利无比,切割这些冻了几十万年的坚冰就如同切豆腐一样轻松省力,不过堵塞这洞穴的寒冰体积何其之大,而他只能一点点地切出一个足够他通行的甬道出来。 自打出了娘胎之后,合文郡就没有干过这么辛苦的活计! 手上在不停地开凿通路,而他的脑子里,却全是要不要放弃整个雪之乡所有宝藏的打算…… 以一见百,雪之乡的地形几乎都是一马平川,那也就是说几乎所有的神藏,都会像这个宝藏一样,被寒冰把通路堵得严严实实的! 带着谢尔盖,合文郡还不能让其他的人一起来帮忙,只能自己一个人慢慢地清理通道——他也没理由把所有的人都叫走,只留下谢尔盖一个人在营地里面待着。 想到这里,合文郡不由得对李有点不爽。 要不是李对珍珠一直保持敌意,坚持不放心把希斯莱杰留给萨兰雅一个人看着,那最起码他现在也能在这里帮帮忙了! 李就算变个猫,用爪子掏冰块的速度,肯定也比他一个人用一把不到两尺长的短剑慢慢切快得多! 合文郡全然没有意料到,他好像正在吃儿子的醋。 吃了半天的干醋之后,合文郡突然才反应过来,自己为什么要傻乎乎地用手拿着短剑切冰呢? 明明就有魔藤嘛…… 在用魔藤卷着短剑切出了大约两三米的通路之后,合文郡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有别的办法,能把工作效率提得更高。 “你怎么穿上这件铠甲了,以前不是说穿上它就会化身触手怪,在李面前扬言打死都不会穿的吗?”来给合文郡送饭的是公主殿下萨兰雅,李依旧不放心让希斯莱杰离开自己眼皮子底下的同时,与珍珠待在一起。 不过饭是李做的,合文郡一闻就知道。 李肯定是不会让珍珠动手做饭的,估计是怕珍珠下毒,而萨兰雅要是会做饭的话,李倒是放心,可惜用公主殿下根本不会下厨。 曾经合文郡还问过萨兰雅,她小小年纪就开始预谋要浪迹天涯,怎么就完全没想过学学自己做饭? “为什么要学做饭呢,到处都是能直接吃的东西啊!”公主殿下是这么回答的。 “你也不能光吃水果啊。” “我不会在城里多买点干粮吗?你是不是当我是个傻子啊?” 公主殿下当时看合文郡的眼神,就跟合文郡现在一边啃着烤肉一边看公主的眼神一模一样。 “你能不能停止这种犯傻的行动,别在我身边绕圈圈了?” “难得你穿得这么金灿灿的,当然要好好欣赏一下啊。”萨兰雅笑眯眯地打趣,不过倒是停止了绕着合文郡转圈的傻帽行为。 合文郡为什么会穿上自然德鲁伊专用的“天蝎座圣衣”,其实显而易见——他正一边啃烤肉,一边操控魔藤带动圣衣的金属蝎尾,以及那些组成了天蝎座圣衣前面裙摆的金属触手不停地切割堵塞洞穴的寒冰。 而被他切割下来的冰块,则是被圣衣后面裙摆的那些金属触手通过触碰,收进合文郡手指上佩戴的空间戒指当中去了。 就算一边举着香喷喷的烤肉不停地啃,合文郡现在清理甬道的速度也快得惊人,虽然那些触手前端的锋刃长度还不到一个指节,但和他的短剑一样锋利异常! 当然,合文郡也未曾傻到用自己的短剑和这些“圣衣触手裙摆”碰一碰,看看哪个更锋利一些。 短剑虽然是用他的逃生舱外壳铸造的,而且还浸泡过“冰宫神液”,不过他在莱茵城获得的那五件圣衣应该也都是上等的魔法金属铸就,而且或在明处,或在暗处,镶嵌着不知名的魔核,必定是经过附魔的。 这几套“圣衣”能被供奉在杨集山的神殿之中,也足以证明它们的珍贵与强大。 杨集山的神殿应该是那三个冒充奥林匹斯主神的家伙创立的神教的大本营,否则“死亡圣器”也不会被供奉在那里,而这几套“圣衣”既然同样收藏在神教大本营中,可想而知,也定不是什么普通的附魔盔甲。 不过,合文郡向来是没有穿铠甲的习惯的,所以这件“天蝎座圣衣”一直是收在“犹格之珠”里面压箱底的。 倒是萨兰雅,对合文郡白送给她的那件“天秤座圣衣”是喜爱得紧,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穿在身上了——实际上以她现在的实力,平常根本就不需要把自己包进全身甲里面的。 珍珠拿到“双子座圣衣”之后,除了给合文郡演示过一次这件“魔鬼专用铠”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以外,也再没有把它穿上身。 “射手座圣衣”其实也被李试穿过,它虽然一眼就能被肯定是一件弓箭手专用的重甲,但也不见得非得是弓箭手才能穿在身上,只是李也完全发挥不出这套圣衣的真实力量,他在格斗一途上天赋极高,偏偏射箭的准头极差。 要不然,这件“射手座圣衣”,他偶尔还能穿来玩玩——起码打猎的时候不用那么血腥。 而那件“水瓶座圣衣”,自然是被合文郡仔仔细细地收着,很明显这件游吟诗人专用的轻甲,以后肯定是要属于希斯莱杰的。 第215章 会飞个球 即便化身触手怪之后开凿寒冰的速度快了很多,合文郡也依旧花了接近一周的时间才清理出了通路,而且他还一直只吃饭不睡觉。 对于一名自然系的大德鲁伊来说,一两个月不睡觉根本也不算什么事,自然德鲁伊的被动技能“悠久耐力”是其他所有职业都羡慕的神技! 人生在世,睡觉起码得分去三分之一的时间。 而自然德鲁伊,一辈子起码能比别的职业者少睡个十几年的时间。 要是法师和战士们也能少睡个十几年的时间,不知道世上会多出来几许大师级的人物。 这等神技偏偏只有自然德鲁伊这种吃货才能习得,真是浪费的妈妈给浪费开门——浪费到家了。 这条通路其实并不算很长,不过通路的尽头却是个人工开凿出来的、规模极大的地底洞窟,整个洞窟也被可能几十万年都未曾融化过几次的寒冰塞得没有一点缝隙,宙斯三兄弟藏在这里的两件神器也被封在了寒冰之中。 要不是合文郡透过寒冰看到了洞窟之中的特殊之处,他恐怕是会放弃同样隐藏在石室中的魔晶矿脉,直接掉头不挖了…… 甚至即便这个洞窟里面藏着神器,合文郡也很可能在察觉到这地底洞窟的体积之后放弃挖掘——但是这两件神器里面偏偏有一件,是他只看了一眼就没办法放弃的东西。 最初看到这样东西的时候,合文郡根本就没有把它当做一件神器! 这是一个巨大的金属球,外观与合文郡在断背山那个山洞的地底下挖出来的飞行器几乎一模一样! 那个已经被拆毁、只剩下外壳的飞行器,合文郡自从收进空间戒指之后就再也没机会再取出来研究——萨兰雅一直也没离开过他跟李的身边,合文郡肯定是不敢让公主殿下发现飞行器的。 而且,在找到那个飞行器的时候,他就已经能判断出来,飞行器内部所有的零部件几乎都已经被拆掉了,完全就只剩一个空壳子,恐怕也已经没有任何值得研究的地方了。 合文郡一直觉得,就算那位把飞行器藏在地底下的同胞留下了些什么文字,本来也应该是放在那口金属棺材里面的——恐怕早就被那些纳米机器人给吞噬了…… “纳米生物机器人潘朵拉”的本质,本就是细菌、病毒、单细胞生物,吞噬掉一点纸,对它们来说本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实际上,那些一样以纳米生物机器人替换了身体中大部分细胞的、合文郡的母星同胞们,如果在死亡之后,尸体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话,是会造成极其严重而且恶劣的后果的! 要是他们被简简单单地埋在了土里的话…… 被那不靠谱的三兄弟藏在这里的巨大金属球,只是外观上与飞行器几乎一模一样而已。 合文郡算是白激动了一场。 和前面发现的几件神器一样,这个巨大的金属球上也刻了名字,它叫“会飞个球”,合文郡看到的时候,非常想把这几个字给划掉,划掉两个就行…… 哪怕只能划掉一个也行…… 叫“飞球”或者是“会飞球”都说得过去啊! 会飞个球…… 神也骂街啊?难道成神了,不应该要讲文明懂礼貌做好人类的榜样吗? 可惜,这是件神器,所谓神器,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无法损毁,就像谢尔盖的紧身裤一样——谢尔盖的紧身裤其实就是一件最低级的神器,甚至还不如合文郡的“永恒铅笔”,“永痕铅笔”最起码除了无法损毁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功效。 只不过谢尔盖的紧身裤能穿在身上,这么一来,它“面子上”就比合文郡的“永恒铅笔”要强多了。 “会飞个球”是件神器,就算用一件神器武器,也是没办法把这几个字划掉的,合文郡也只能在心里把它的名字给改掉。 “飞球”其实是一艘飞行器。 只是并非合文郡熟悉的那一种! 这是一艘飞空艇,就是合文郡他们为了帮朋娶公主的时候,德兰卡公国护送他们去格兰蒂亚的那一种,也是这个世界的人类最为强大的魔法器械。 一艘神器飞空艇,这种东西,宙斯三兄弟居然没有赐给他们的信徒,在神战之中发挥作用,而是把它藏了起来,这种操作真的是能称得上“神之迷惑”了! 合文郡完全不明白那三位究竟在想什么,在第一封信中,他们已经提过,神战其实并不一定是神之间的战争,只要把信仰某位神的信徒全部都消灭掉,神也就会被星球意识吞噬,这同样会导致神的灭亡。 而这种灭亡,是有复活的可能的。 而且,他们还大言不惭地在信里提到,他们的敌人只能用这种方法来消灭他们,因为他们非常强大。 这话合文郡他们都不知道该不该信。 他们既然强大到无惧对手,那把这艘神器飞艇赐给自己的信徒,不就两边的战场都是必胜的局面了吗? 难道,他们其实信里的话,其实是在吹牛? 神战伊始,他们就已经看到了必输的局面,所以才把这种能左右信徒生死的大杀器藏了起来? 合文郡越想越是头疼。 “你怎么了啊,一脸便秘,头疼钱太多了怎么花吗?要不你把钱给我呗,我保证都能给你花出去的。”萨兰雅趁着谢尔盖没留意,小声地跟合文郡说起了俏皮话。 她和珍珠都是很聪明的人,即便合文郡并没有开口明说,心里也都懂他究竟是什么意思。 “有些事情想不明白。”合文郡并没有像萨兰雅一样刻意地压低声音,谢尔盖正在监督希斯莱杰练琴,根本就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这世界上还有你想不明白的事情?”萨兰雅挑了挑眉。 合文郡把一直困扰着他的问题简单地跟萨兰雅聊了一遍。 “这种问题,就让你觉得困扰了?” “怎么,难道对于你来说,这种问题很容易就能想通?” “你早跟我说,我早就给你解释清楚了啊。” “你说。” “即便他们把你说的那艘神器飞艇赐给了信徒,他们也依旧赢不了的,甚至会加速他们的灭亡,又不是只有他们三个人才有能力制造神器飞艇,如果他们把这艘飞艇赐给信徒,那他们的对手也一样可以给自己的信徒赐下同等的利器,到头来,他们的信徒依旧免不了在战争中失利。” “而且,这艘飞艇,其实也并不见得就是非常强大的神器。”合文郡点头附和。 听过萨兰雅的话之后,他的思绪豁然开朗。 “既然有艘飞艇,那为什么还要让李驮着我们走呢,赶紧,把你的飞艇亮出来,带本公主上天转几圈!” 第216章 升空吧,会飞个球! “飞球”在没有激活的时候,是个巨大的金属圆球,不过它却并不是就这样飞上天的。 它是会变形的。 这让合文郡更觉得宙斯三兄弟是自己的同胞了。 这个世界的人,可不怎么喜欢摆弄复杂的机关。 “飞球”的机关之复杂,就连精通机关术的珍珠都叹为观止,它变形之后肯定不会再是圆球的形态,但也不是如同常见的飞空艇一样,是楼船之形,而是一艘长舟的形状。 这样的设计,让飞空艇两侧的魔晶炮数量至少比普通的飞空艇多了三成。 “这是一种被淘汰的设计,我在书上见过,这样的设计,单侧魔晶炮超过一定数量同时发射的时候,很容易引起侧翻。”萨兰雅刚看一眼,脑子里就冒出来了相关的知识。 公主殿下强烈要求解放受苦受难的李,虽然合文郡很清楚这不过是她的借口,但还是答应了萨兰雅使用飞空艇代步,毕竟他自己心里也是想图个新鲜的。 虽然他们的人手对于完全操控一艘飞空艇来说确实差得很远,不过只让它飞起来的话,只需要两个人就够了——一个掌舵,一个时刻关注飞空艇的能量仓。 合文郡一直不敢让李化作彩虹龙飞上天去,一来是怕麻烦,二来也怕危险,毕竟一条高阶的彩虹龙远远称不上是无敌的存在,而这个世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对龙心有敬畏的。 不过,飞空艇就不同了! 在这个世界,飞空艇可是实力与身份地位的象征。 能拥有飞空艇的,只有帝国的皇帝陛下与公国的国王,其他的势力基本都没有打造飞空艇的技术与实力,飞空艇不仅造价高昂,而且需要各方面的大师级人才齐心协力制造。 而就算是帝国的皇帝陛下与公国的国王,也很少会派飞空艇执行任务。飞空艇的能源消耗巨大,而且只能用使用魔晶,每出动一次都是在“烧钱”。 所以,在现在这个时代,国王们就算使用飞空艇,也很少会动用上面的魔晶炮,而是会在飞空艇上搭载许多大师职业者,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危机。 据说在古代魔晶充裕的时期,飞空艇上通常是只有一名高级职业者坐镇的,其他的船员全部都会采用普通人——这样的人员配置可以完全杜绝船员发生暴乱从内部劫持飞空艇。 但是现在,许多国家境内的魔晶储备越来越紧张,而魔晶矿的探寻与开采却变得越来越难,所以就算是发生战争,飞空艇与魔晶炮这一类能源消耗巨大的杀器,也很少会出现在战场之上了。 这些战争器械,其实都是人类赖以镇压星球的依仗,皇帝陛下们是不会允许麾下的公国国王在内讧当中消耗太多的魔晶储备的! 要是飞空艇与魔晶炮有朝一日因为缺乏能源而没了用武之地,那人类就真的只能靠庞大的数量来对抗其他的生灵了。 毕竟,在这个世界,人类作为一个整体能与龙族平起平坐,靠得就是这些威力巨大的战争利器。 如果单纯以个体力量来定义的话,人类可大多数都是处在实力金字塔的中下层的。 而且,人类远不如其他种族团结,不仅仅是亚人种,就连魔兽都比人类要团结得多。 如果没有帝国的镇压,公国之间可能连浮于表面的和平都无法维持…… 飞空艇、魔晶炮这一类的战争利器也不仅仅是人类对抗其他生灵的依仗,同样也是人类维持内部秩序的可靠保障。 雪之乡的秩序一直是混乱不堪的,而从雪之乡领空经过的飞空艇,却是从来不会有人招惹。 所以,开飞艇上天可比让李化身为龙带着众人一起飞行安全得多。 操控“飞球”的并不是合文郡本人,他的职责是监控充作飞空艇能源的魔晶能量。 说起来,凑足这两批可以轮换使用的魔晶也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虽然“老魔杖”与“隐形衣”合二为一就能使用“点石成晶”这门神技,不过“点石成晶”也不是凭空就能施展的——必须先得找到块石头,合文郡才能将它转换成魔晶。 而在雪之乡这种地方,找几块石头确实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白雪下面覆盖着的几乎全是寒冰与冻土,岩石都在被冻得发硬的泥土之下深深掩埋着,遍寻不得。 从飞空艇升空的那一刻开始,李就不再守着儿子了,希斯莱杰带着捣蛋鬼潘和萨兰雅、谢尔盖一起站在船舷边等待着激动人心的起飞之时,变成了老鼠的李正窝在合文郡的胸口假装睡觉。 合文郡对此也没什么意见,他心里其实挺忐忑,李窝在他的怀中,倒是让他安心了不少。 飞空艇的升空与降落都是直上直下的,而且速度很快,合文郡对此略有恐惧。 他倒并不是恐高,而是因为有心理阴影。 这心理阴影,是他在五岁的时候,被自己的疯老娘带着去坐游乐公园高耸入云的跳楼机时留下的。 从那之后,就连搭乘厢式电梯,只要上下速度稍微一快,合文郡就会心跳加速,全身紧绷。 而他那个疯老娘一直不承认这跟自己有关系,坚决认为合文郡是患有幽闭恐惧症,还带他去看了好几次心理医生。 上一次乘坐飞空艇从德兰卡前往格兰蒂亚的时候,合文郡也是老老实实地待在船舱里的,怀里同样窝着变成老鼠的李。 不愧是神器,“飞球”的升空速度极快,而且非常平稳,仅仅用了一分钟不到,它就垂直升到了离地接近十公里的高度。 雪之乡上空的寒冷没有对待在甲板上的四个“顽童”造成影响,不过希斯莱杰和谢尔盖还是被高空呼啸的狂风给赶回了船舱之中,外面只剩下了萨兰雅一个人,穿着天秤座圣衣,迎着猛烈的狂风站在船头。 要不是潘及时化身彩虹龙,可能就被风给吹走了,小精灵在没有施法媒介的情况下,是没办法飞行的。不过,合文郡现在已经很少给潘准备纸、丝绸、树叶、花瓣这一类的飞行媒介了,它只要变成彩虹龙就能自由地在空中飞舞。 再小的彩虹龙也是龙,飞行可是龙与生俱来的本领! 第217章 再回龙角城 “飞球”这件神器比普通的飞空艇速度要快一些,不过也并没有快很多。 萨兰雅分析,这可能是因为它是全金属材质的,而普通的飞空艇大部分的部件都采用的是木料。 重量增加了许多,自然飞行的速度就会被拖慢下来。 不过,一件神器飞空艇,犀利的地方并不是它的速度与灵活,据机关大师珍珠的说明,就算是神,也没有办法有效地改善这些方面的参数,甚至无法加强魔晶炮的威力。 神器飞艇的强大之处在于它的防御力,永不损坏的性质放在飞空艇上,虽不能保证它直接立于不败之地,但是普通的飞空艇已经完全不能与其相提并论了。 一艘神器飞空艇依旧不能天下无敌,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飞空艇依然是由人来操作的。 即便飞空艇本身坚固到无与伦比,但是驾驶飞空艇的人类却依旧还是脆弱的,震荡冲击同样有可能使得飞空艇内部的人类遭受伤害。 这就跟谢尔盖的紧身裤是一个道理——谢尔盖的紧身裤虽然无法毁损,但是谢尔盖的三条腿对力的抵抗能力却是有极限的,尤其是长在中间的那条。 实际上,单凭神器永不毁损的特点,它们其实都是可以开发点别的用途出来的,比方说皮特潘赐给合文郡的“永恒铅笔”,其实也能拿来当一根锥子来用,只不过因为铅笔头不够尖,而且长度太短,想要用它做武器,实在有些不太方便。 李如果变身成人鱼,那根神器钓竿也是可以用来当武器的,不过他要是不变身的话,钓竿只会保持一个玩具的形态,比起一根短魔棒来也长不了多少,而且还很细,握在手里都使不上力。 要不是因为钓竿对李还有用,拿给希斯莱杰倒是能当长棍。 不过,希斯莱杰是个法师兼游吟诗人,肯定还是用魔杖更合适。 哪怕他并不算是一名正统的法师。 有了飞空艇之后,合文郡“刮地皮”的速度加快了很多,不过直到把半个雪之乡都走遍了,也没有发现其他被那三兄弟藏起来的神器。 至于那所谓的无法被封堵的登神之路,自然也是毫无收获。 合文郡准备暂时放弃搜索雪之乡大陆的另一半,回一趟龙角城。 带着谢尔盖在身边,让他感觉到诸多不便,希斯莱杰的就职基本已经完成,离成为一名正式的游吟诗人学徒,只差一步。 反正现在有一艘飞空艇,赶路变得十分方便,合文郡便想先回一趟龙角城安顿好谢尔盖,再考虑下一步究竟是要搜索格兰蒂亚境内的那些神藏,还是重回雪之乡。 离开龙角城也已经很久,是时候该回家去看一看了。 而最重要的理由,是北极大陆即将进入极夜。 德鲁伊虽然不惧黑夜,不过其他人在夜晚行动是极为不方便的,尤其是操控着飞空艇在天空之中飞翔。 而伴随着永夜降临雪之乡的,是寒冷的温度,以及比起极昼时段更为频繁的暴风雪。 总而言之,合文郡在极夜到来之前,指挥着珍珠驾驶“飞球”转向了西南方,沿着格兰蒂亚大陆的海岸线前进。 贸然驾驶“飞球”进入格兰蒂亚大陆的上空,也很可能会引起某些不必要的麻烦,这毕竟是一艘没有任何公国标记的飞空艇。 这个世界的国家有领空的概念,不过却没有领海之说。 海洋是属于人鱼、海妖,以及生活在水中的各种魔兽的地盘,人类虽也有涉足,但是却并不能在水域称王称霸。 而人鱼和海妖,也根本不会关注海洋的上空。 不过,让飞空艇沿着海岸线行驶,并不能完全确保没有麻烦以及危险。 这整个世界的天空,其实属于长了羽毛翅膀的飞禽,以及同样可以飞行的龙。 而与龙角城隔海相望的大陆沿岸,可是生活着不少的龙。 当然,龙对合文郡与李来说,其实并不算是什么麻烦,真正麻烦的,只有自由翱翔在天空之中的猛禽。 幸好,这条空中路线,沿海的公国都是会定期清理的,毕竟他们的飞空艇,以及那些变身飞禽负责来往于雪之乡运送物资的变形德鲁伊,也都是沿着这条航线行动的。 所以,合文郡他们在回航龙角城的途中,也并没有遇上棘手的霸主级魔禽,最多也只有高阶的魔禽前来骚扰,心情好的时候,萨兰雅和李就躲在船舱里面,视而不见,任由魔禽攻击这艘无法损毁的飞空艇,要是心情不好的话…… 彩虹女神伊利斯的大骑士就会穿上她的天秤座圣衣,站在甲板上大开杀戒! 这种时候,李通常是依旧窝在合文郡的怀里假装睡觉的,除非希斯莱杰也跑到甲板上去凑热闹。 希斯莱杰已经是个热血沸腾的少年了,而且自身的实力也并不差,遇到飞禽骚扰的时候肯定是会按捺不住,跃跃欲试的!不过,他也只敢在合文郡没留意到的情况下偷偷摸摸地跟在萨兰雅身后跑上甲板。 小人鱼瞒得过合文郡,却是根本逃脱不了李的监视,李一天到晚不是变成老鼠窝在合文郡怀里,就是变成猫盘在合文郡的腿上,希斯莱杰身上的“鱼腥味”根本瞒不过他的鼻子。 只不过,李与合文郡可不一样,合文郡是个严厉的父亲,而李却是什么事情都宠着希斯莱杰,所以,他即便发现了希斯莱杰偷溜到甲板上去了,也根本不会阻止,只会悄悄地跟在后面保护儿子。 其实合文郡也并不是次次都毫无察觉,其实希斯莱杰要是直接跟他提出想去甲板上帮萨兰雅战斗,他也会欣然同意的。 希斯莱杰的实力,合文郡心里是有底的,虽然就算是“海洋之子”,也跟其他的人鱼一样有离开水实力就会大幅下降的缺陷,不过有“幻海”的支援,希斯莱杰随时都能恢复高阶魔兽的实力,而且他身上还有“要命不要钱”这件保命神器。 即便希斯莱杰发生危险,也肯定能撑到他和李出手救援的。 第218章 谢尔盖与涅的重逢 珍珠把“飞球”降落在了龙岛边缘的海面上。 既然顺路,合文郡自然还是要去搜刮一下龙岛上的各种魔法植物重新结出来的果实的,他这几年的消耗确实也有点多,“犹格之珠”里面的时空橡实已经所剩无几了,大部分都被珍珠在升级他的两枚空间戒指的时候拿去用了。 而其他的魔法果实,比如槲寄生之类的,李在配制魔药的时候也消耗了不少。 在合文郡的眼皮子底下,李可是没有什么机会偷懒的,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必须练习炼制魔药。 炼药这种事情,就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不经常练手,很难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 李的龙变身,是可以通过服用魔药再次进阶的,他每天都在继续使用那根神器钓竿也正是因为这个理由,但是炼制龙变身魔药的原材料,却是来之不易,丝毫容不得浪费。 所以,合文郡才会逼着李一直保持着一个良好的状态。 在“飞球”降落到海面上之前,李就变成了彩虹龙,带着希斯莱杰飞上了岸。 希斯莱杰敢靠近海面就是自己找死,瞬间就会惊动龙岛附近整个海域的所有人鱼部落。 在龙岛待了一天之后,临近午夜时分,李再次化身一条彩虹龙,抓着一枚巨大的藤球冲天而起,飞向了海的对岸。 这里是龙族的地盘,所以他自由化身也不会引起什么麻烦。 趁着浓浓的夜色,李悄无声息地降落在了自己家的院子里面。 希斯莱杰刚一落地,就直接按捺不住了,一边跑一边脱衣服,最后扑通一声跳进了院子里的池塘中。 这个池塘本来就是合文郡专门给他挖的,希斯莱杰小的时候经常就是由李陪着睡在池塘里面过夜的。 潘所化的小小的彩虹龙也跟在希斯莱杰后面一头扎进了水中,再也没有冒头出来。 龙本来就是海陆空三栖的,只不过它们很少会把家安在水底,顶多只会像乃乃那样,选个靠近水域的潮湿洞窟。 李变回人形之后又立刻化作了贝斯特,猛地一蹿就跳上了合文郡的肩头,完全没有任何想要履行主人职责的意愿。 合文郡同样也没有这个自觉,一进家门,他就直接窝到了客厅的沙发里,一动不动。 反倒是萨兰雅像个女主人一样,带着谢尔盖和珍珠到处参观,逛完了一楼之后,又带着他们两个上了二楼,去安排住宿的房间。 萨兰雅刚刚带着谢尔盖和珍珠消失在二楼的楼梯口,院子里就忽然传来了打斗的声音,合文郡的身上猛地冒出了两根水晶一般的长藤,勾住窗子的把手一扯,一道黑色的影子就从窗户上蹿了出去。 合文郡并没有像李一样着急,在他的感应之中,院子里传来的魔力波动并不强烈,估计只是个小毛贼而已,其实希斯莱杰完全可以应付得来,潘多多少少也能帮的上点,其实根本不需要李着急忙慌。 希斯莱杰现在可是泡在水里的,完全能发挥出自己的全部实力来,高阶的“海洋之子”除了顶尖的职业者之外可是无“人”能敌的。 不过,外面的打斗声一直也没停下来,这让合文郡觉得挺奇怪。 李都已经跳窗出去了,怎么还没制服那个小毛贼? 难道是因为这是在城里,怕下手太重了惹上麻烦? 也不对啊,希斯莱杰下手是不能太重,毕竟他是个“法师”,不过李也不需要留手吧? 他现在的形态可是一只高阶的贝斯特,电系的法术是不会破坏建筑的。 合文郡带着疑惑站到了床边,只看了一眼,心头就涌上来一阵无奈。 这两父子一个在耍猴,一个在看儿子耍猴…… 而自己的魔兽伙伴,正骑在李的背上,手舞足蹈地给好朋友加油鼓气。 三个没正形的家伙! 不过,让合文郡心头无奈的并不是这三个家伙没有正形,而是他们正在戏弄的对象,安抚起来会很麻烦。 大半夜的,涅和梅丽卡两口子跑自己家里来干什么? 看李一直躲在阴影里,潘挥手跳脚却完全不出声,合文郡就已经明白,这两个家伙根本就已经认出了涅和梅丽卡。 两个无聊的家伙! 希斯莱杰估计是真的没认出来他的涅叔叔和梅丽卡姑姑。 恐怕这两个家伙也根本没认出来希斯莱杰。 “别打了!” 还算熟悉的声音让涅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希斯莱杰向来也是非常听自己小爸的话,只有梅丽卡,估计是已经完全忘记了合文郡的声音是什么样的了,趁着希斯莱杰停手,没有继续压制她的空当,一道半月斩出手,直奔池塘而去。 一根透明的魔藤电射而出,须臾之际在希斯莱杰的身前布下了一道“寒冰屏障”。 梅丽卡的半月斩肯定是无法击破大德鲁伊施展的“寒冰屏障”的! 她正待再次出手,却被涅一把扯住了胳膊。 “你干什么?”梅丽卡声音不小。 “是合回来了,不是进贼了,你听不出他的声音来吗?”涅一边解释,一边对着老婆使眼色,不过夜色之中,他老婆根本就看不见他挤眉弄眼。 “合,真的是你回来了吗?”梅丽卡扭头对着窗户喊。 “是我,你能小声点嘛,大半夜的会吵醒邻居的。”合文郡提醒已经步入了中年的妇人把自己的嗓门压低一些。 “你邻居就是我,你还怕我吵到谁?” “你别告诉我这个点了你的孩子们都还没睡觉。” “他们睡着了打雷都吵不醒的。”梅丽卡依旧还是那么大声。 合文郡不由得抬起手捏了捏眉心——难道说女人当了妈、上了年纪之后都必然会“自带麦克风出门”吗? “进来再说吧……走门!” 要是合文郡没有及时加上后面这两个字的话,梅丽卡和涅显然是准备跟李一样跳窗户了。 这两口子开门走进房子的时候,恰巧萨兰雅三个正从楼梯上下来,珍珠的手里举着他的“光棍”,把房子里面照得亮堂堂的。 “谢尔盖?你怎么会在这里?”涅的声音听起来百感交集,惊讶中带着一点恐惧,恐惧里又带着一些兴奋。 “你是谁?”谢尔盖显然一时之间没认出自己的老相好来…… 第219章 甩包袱 涅没有服用皮特潘赐下的魔药,已经长成了一个中年大叔,而且还蓄起了胡子,也难怪谢尔盖没能在第一时间把他认出来。 毕竟他们两个已经有十几年的时间没有见面了。 不知道是因为梅丽卡就在旁边,还是因为确实分开的太久,涅和谢尔盖之间,一直透着一股别人都能轻易感觉出来的生分。 两口子没有逗留太久,很快就回自己家去了。 他们在合文郡一家离开龙角城时候不久,就买下了隔壁的房子,在合文郡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一墙之隔的邻居。 大半夜听到合文郡家里有动静,两口子还以为是进贼了,所以就跳墙过来准备抓贼,谁知道刚一落地,就被希斯莱杰当贼给打了。 他们两个是原路返回自己家的,想不跳墙也不行,他们家的院门已经闩上了。 而且,合文郡家的院门是在外面上了锁的…… 直到第二天半晌时分,院门才被辛提亚拿钥匙打开,随后一声充满恐惧的尖叫把隔壁睡懒觉的两口子也吵醒了。 辛提亚把漂在小池塘里面睡觉的希斯莱杰当成了浮尸! 这一次惊吓,直接让辛提亚退休了。 她本来年纪也已经大了,没被希斯莱杰当场吓死,也是得益于她一辈子都在为德鲁伊家庭提供服务,胆子比寻常人大得多——毕竟她可是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去帮主人家“买肉”的。 不过,辛提亚毕竟只是个普通人,而且辛勤劳作了一辈子,身上带着不少的病痛,这次受惊仿佛成了一根导火索,让她身上的隐疾全部爆发了。 所以,在从合文郡手里拿到了一笔丰厚的“退休金”之后,辛提亚便让女儿仙蒂接手了自己的工作。 这个安排合文郡也是挺满意的,仙蒂也算是个熟人,她以前还给希斯莱杰当过保姆。 希斯莱杰小时候一直是管仙蒂叫“仙蒂妈妈”的。 不过他现在已经叫不出口了,只愿意称呼仙蒂阿姨。 仙蒂其实已经有一份工作了,就是在隔壁的涅家里做家政,不过像这种好主顾、好收入的差事,她也是不愿意拱手让人的,宁可自己辛苦一些,再把自己家的孩子带上帮帮忙。 孩子虽然是白干活不拿钱的,不过在主人心情好的时候,孩子也是能落点好处的,比如带点零食回家,或者顺手给些银币买糖吃什么的。 合文郡和涅基本是见不着铜币的,日常花销用的钱月初的时候就会给到仙蒂的手里,他们自己也不怎么买普通的食材,手头的零钱面额最小的就是银币了。 其实仙蒂也就是辛苦一段时间而已,等到合文郡一家子再次出门,她也就轻松下来了,空着的房子也不用天天打扫。 仙蒂带来帮忙的是两个女儿,她的儿子都已经送去做学徒了,倒不是职业者学徒,一个在铁匠铺,另一个则是在学木工。 太久没见,希斯莱杰不仅和仙蒂生疏了,仙蒂的两个女儿本来还是他小时候的玩伴,从前是一起搞恶作剧一起被辛提亚骂的关系,现在见了面也只是打个招呼点点头就算了。 成长历程完全不一样的孩子,其实也没有办法再做朋友了。 自从合文郡一家子回来之后,涅和梅丽卡几乎每天都带着孩子过来串门,一待就是一整天,两口子好像也没什么事干一样。 这两口子确实没什么事干,涅从合文郡那里分到一百万金币的分红之后,就已经算是个挺有钱的富家翁了,更何况他把自己的那一份“不老魔药”也卖掉了,恐怕获得的收益比从合文郡那里拿到的拍卖分红还要多。 而且在从格兰蒂亚回来的路上,涅也弄到了不少的好处,虽然都比较小,不过累计下来,也差不多能有四位数了,这还得多谢萨兰雅这个手指缝合不拢的富婆,有时候算起账来一个金币也抠,有时候大手一挥,几百个金币的分成就都给了涅。 涅本就八面玲珑,拿捏人心的本事,可比他自己的职业水平强多了。 这不,合文郡他们才刚回来没几天,涅就已经能说服梅丽卡,跑到合文郡家里来过夜了…… 睡的当然是谢尔盖的床。 对于这件事,合文郡其实是乐见其成的,他本来就是想把谢尔盖送回龙角城来让涅看着,否则以谢尔盖的笨脑子,说不定还会找机会再去找朋,那可就真的是打着灯笼进茅房,自投罗网去找死了。 虽说把谢尔盖交到涅手里,明显有些对不起梅丽卡,不过合文郡觉得这件事应该不会影响到他们两个的夫妻关系,说不定还能让两口子感情更进一步——涅在外面养了个小情人,愧疚之下自然会对老婆更体贴。 更何况这个小情人也没办法给涅生孩子,肯定是闹不出什么狗血的事情来的。 “隐形衣”现在是不能送给涅当传家宝了,送个谢尔盖好像也不错。 涅要是拿捏得住的话,等到以后谢尔盖人不在了,他的紧身裤应该也就归涅的某一个孩子了。 虽然谢尔盖本人其实也有三个孩子,不过那三个孩子名义上的父亲可是德兰卡公国的王子殿下,恐怕是不可能有机会叫谢尔盖做父亲的,至于他以后还娶不娶老婆,生不生孩子,合文郡就懒得管了,也管不着。 由得涅去头疼吧。 把谢尔盖这个包袱无声无息地甩给了涅之后,合文郡的心情也好了不少。 涅爬上谢尔盖的床的第二天,休带着自己的孩子前来拜访了,合文郡也因此得知涅究竟是以什么理由跑来自己家过夜的。 他让梅丽卡带着孩子回娘家去探望父母了。 合文郡回家的消息,就是梅丽卡透露出去的。 合文郡本来还以为又是辛提亚说的。辛提亚的丈夫就在马修家做工,以前合文郡想要给休捎个口信什么的,都是通过辛提亚两口子传达的。 问起来才知道,辛提亚的丈夫,也就是仙蒂的父亲,已经在两年前就去世了。 他们一家都不是职业者,是选择过平稳日子的普通人,寿命比起职业者来差很多,这个世界的医疗条件又不怎么样,大多数普通人的日子也过得比较辛苦,基本上都活不过七十岁的年纪。 而休带来的另一个消息,则是他的爷爷马修,从龙角城德鲁伊公会的会长这个位子上退下来了,接替马修的,是他的父亲伊尔兰德——那个把公会书库的大门留给儿子守着、自己跑出去到处游历的不靠谱的变形德鲁伊。 第220章 伊尔兰德 当年卖给马修的那一大批资源,最终花落谁家,结果终于揭晓了。 马修在深思熟虑之后,还是选择培养家里唯一的变形德鲁伊。 这其实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自然德鲁伊是理论强者,但变形德鲁伊则是现实之王。 虽不是任何一种霸主魔兽都有能与龙抗衡的实力,但是也不见得就有很大的落差,而就算最弱小的霸主魔兽,比起顶尖的职业者来,实力至少也强上几倍! 马修真不见得能稳稳镇压其他职业的顶尖人物,毕竟他是个没有魔兽伙伴的自然系大德路依,但是伊尔兰德可就不一样了,除了同样是变形系的大德鲁伊,以及伙伴强劲的自然德鲁伊,其他职业的顶尖强者,单对单绝无人能与他抗衡。 即便是合文郡与萨兰雅联手,恐怕也赢不了伊尔兰德,毕竟合文郡虽然有魔兽伙伴,也其实相当于没有,要是真打起来,或许只能跟公主殿下落个平手。 合文郡在攻击比萨兰雅要强势,但是想要击破彩虹女神大骑士的护体神光,确实也非常困难! 龙角城德鲁伊公会的会长换了人,合文郡自然是得带李一起拜访一下的,他和李毕竟都还在龙角城公会挂着名。 要是伊尔兰德不知道他们的行踪,倒是还能省一省这点客套,不过这肯定是不可能的,伊尔兰德本身就是休的父亲,而回了娘家的梅丽卡已经把合文郡和李回家的事情告诉娘家所有人了。 休来拜访过之后的第二日,合文郡早早就带着又在自己家过了一夜的涅出了门,他已经跟休约定好了傍晚会上门去拜访上一任与现任的公会会长。 这样还能稍微省点事。 要是单独去公会拜会新会长的话,合文郡也还得再去一趟马修家里。 退休的老会长也是必须得去拜会一下的,无论是看在马修的身份地位、以往的交情上,还是看在他本来就是新会长的爹的份上。 而去家里拜会,自然是不能空着手去的,好歹也得带些礼物。 当然,礼物不外乎就是些烟酒水果。 叫上涅一起,自然是因为他能帮忙挑选,作为马修的孙女婿,涅肯定是对他们家人的喜好了如指掌的,即便伊尔兰德并不是涅的岳父,而是梅丽卡的叔叔,合文郡相信,涅对他的喜好同样一清二楚。 以涅的性格,怎么可能会放过这位德鲁伊公会的新任会长,以及龙角城新近崭露头角的最强者? 合文郡也很久没有逛过街了,这一出门,就直接跟涅两个人逛到了太阳偏西,连中午都没有回家吃饭。 反正仙蒂会照顾好家里的,她的另一家主顾都没在家。 仙蒂和辛提亚真的是一脉相承,不仅家务做得很利索,烧菜煮饭的手艺也是一流的。 晚饭是要在马修家里吃的,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合文郡带着一大家子人,以及马修的孙女婿,敲开了马修的庄园正楼的门。 本来他是只准备带李一起来的,但是李不放心儿子,坚持要把希斯莱杰也带上,而萨兰雅也非要一起凑凑热闹,珍珠也说想要见一见这个世界的强者。 萨兰雅就算了,合文郡对珍珠的借口是真的无语,活了八百多岁的人了,什么强者没见过?更何况这个世界的职业者,估计原本就是从魔界尼尔亚特传过来的。 虽然这个世界的职业体系,已经与尼尔亚特有了很大的区别,不过珍珠明明也说过的,德鲁伊这个职业,除了狂暴一系已然消失之外,与尼尔亚特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 马修家也就只有两个最强者,一个自然德鲁伊,一个变形德鲁伊,合文郡实在不明白有什么好看的。 想凑热闹就直说呗,还找借口…… 活了八百多年真是都白活了,脸皮还是那么薄,说个话拐弯抹角的,真是丢魔鬼的脸。 既然萨兰雅和珍珠都带上了,那也就没必要把谢尔盖一个人留在家里了,干脆都带上算了,要真的论起来,谢尔盖和马修一家好歹还沾点关系。 孙女婿的露水小情人,算不算是干孙子? 马修对合文郡一直是非常重视的,因此,他亲自带着全家人站在了门后迎接。 不过,人应该是不齐的,合文郡一眼就判断出来了,因为米兰达不在。 站在马修身后的,并不是他的大儿子、梅丽卡的父亲、刺客杨奇,“离经叛道”的大儿子已经没资格站在马修身后的第一个位置了,这个位置上站着新的龙角城德鲁伊公会会长伊尔兰德。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规矩,强者为尊,哪怕伊尔兰德是马修最小的儿子,但他现在已经成了家族的支柱。 伊尔兰德身后的人就不用涅介绍了,他的独生子休跟合文郡的关系一直不错,而且休刚刚在前一天才带着妻子和自己的两个孩子去拜访过合文郡。 带着一家人站在伊尔兰德下首位置上的,是涅的老丈人杨奇…… 合文郡与杨奇寒暄的过程中,自然会问到米兰达。 “前两天我天天去你家的时候怎么不见你问起她,现在才想起来?怎么,想跟我爸爸求婚啊?可惜,你晚了不止一步,米兰达已经嫁人了,夫家也不在龙角城,要不然你今天晚上倒是还能见到她……” 杨奇还没开口,梅丽卡就抢着替老爹回答了妹妹的去向。 这句话一出口,梅丽卡就收获了几双瞪得溜圆的眼睛:她爷爷、她爹爹、她老公……还有李。 梅丽卡的母亲悄悄地扯了扯女儿的衣袖,阻止了她继续口无遮拦地把后面的话说完。 站在杨奇下首的几位,合文郡就完全不熟悉了,只有两个年轻人曾经在很久很久之前见过一面,也没说过几句话。 不过,这些人对于他来说其实也并不重要,他只需要记住伊尔兰德的面孔就行了。 虽然伊尔兰德是马修最小的儿子,不过他也已经五十多岁了,只不过因为是职业者的缘故,所以看起来没有实际年龄那么大。 五十多岁的人,独生儿子却已经四十出头,在这个世界,这倒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十二三岁就结婚的男子也大有人在,不过通常会娶个比自己大的老婆。 休的母亲在生他的时候难产死了,伊尔兰德后来也没有再娶,这些事情涅在来之前已经给合文郡他们介绍过了。 休之所以会成为马修最宠的孙子,跟他的身世不无关系。 不过他跟自己的老爹看起来关系却不怎么样,不冷不淡,不知道是不是跟当年死活也不答应就职变形德鲁伊有关。 休和伊尔兰德的性格也相差很远,虽然在合文郡面前休经常有些脱线的行为,不过这也是因为他们同龄,而且关系不错的缘故,实际上,休平常其实是非常正经而且靠谱的,否则也不会被马修委以“公会门房”的重任。 可别小看“公会门房”这个职位,这可是公会的门面。 伊尔兰德看起来就一副不靠谱的样子,穿着打扮光鲜亮丽,说话也有些油腔滑调的,偶尔嘴里还会蹦两句粗俗不堪的脏话出来,这可能跟他一直在外,带着冒险团游历有关。 不过,他现在可没办法再这么“不务正业”了,一个公会会长的职位,把他牢牢地拴在了龙角城。 一整晚的时间,伊尔兰德一直都在说自己多么苦闷。 堂堂一个公会会长,在自己公会的会员面前大放厥词,不断地说自己多么多么想“挂印而去”,整得他老爹的脸黑得像锅底一样。 不仅仅是他老爹,他儿子的脸也没一会儿正常,红得跟西瓜瓤一样,为了掩饰,休只好拼命地喝酒。 第221章 时间之道(一) 伊尔兰德被珍珠称为“有意思的人”,也不知道算不算是褒奖。 合文郡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魔鬼有想跟这位新会长做点交易的心思。 管他呢,反正自己都已经是跟魔鬼做交易的人了,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什么跟魔鬼做交易需要出卖灵魂什么的,不过都是人编出来的鬼话罢了。 在合文郡想来,这个世界的人类,说不定是因为嫉妒那些曾经跟魔鬼做过交易的人都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所以才会编出那些寓言来。 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和魔鬼做交易”,意思已经和“把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完全不同了。 当然,他也已经知道,人是没有所谓的灵魂的。 既然没有灵魂,那又怎么能“把灵魂出卖给魔鬼”? 人类确实是没有灵魂的,拥有的只有时间。 有限的时间。 马修曾经对合文郡说过,在成为一名大德鲁伊之后,唯一能做的,就是感悟时间,只有感悟时间,才能再进一步。 这话应该是没有错的,不过马修应该是不知道,这个世界登神的路已经被众神封堵了,不仅马修,所有的顶尖职业者都一样被众神蒙在鼓里,还做着更进一步的美梦。 那么,有一条无法被封堵的登神之路,马修他们应该也是完全不知晓的。 恐怕这条路,跟时间也是有关系的,只不过除了对时间的感悟之外,还有其他的必须条件。 而那个另外的必须条件,应该藏在宙斯三兄弟留下的某个神藏里面,仍然在等待着合文郡前去搜寻。 不过,在见过变得更老的马修,和比自己只大个十岁左右,却已经略显老态的变形系大德鲁伊伊尔兰德之后,合文郡却有所迷惑,并没有着急离开龙角城。 他需要一些时间,来好好地感悟一下“时间”。 在上次离开龙角城之前,他就已经提前晋级为大德鲁伊了,而在晋级之后,他便已经对世界有了不同的感觉,只是他当时冥思苦想,也没有对那种特别的感觉有所领悟,因此就把它置之不理了。 那种特殊的感觉,其实现在依旧还存在,并没有什么变化。 身后有排成队的、无数个自己的影子,而前方,同样有虚幻的、自己的背影。 身后的影子是不会动的,而前方的背影,却在不停地变幻,似乎每分每秒,每做出一个不同的决定,前方的身影都会变幻另一个形态。 似乎这些影子,都在告诉合文郡一个他早就明白的道理:过去是定式,而未来却在不停地幻变。 这种道理,他在很小的时候,其实早就知道了。 过去、现在、未来,人生的时间,根本也不需要用什么年月日、时分秒来计算,只需要这三个模糊的词,就能代表人的一生了。 而且,不仅仅是人的一生,这三个词,同样可以代表世间万物的一生,代表星球的一生,代表宇宙的一生。 不过,年月日、时分秒也好,过去、现在、未来,这些都是人类对时间的定义,或许,想要成为与星球同生同死的神,对时间的理解,就必须先要和星球一样才行,而想成为挣脱星球束缚的神,和宇宙同生同死,那么对时间的理解,可能先要和宇宙相同。 可星球对时间的理解又是怎样的呢? 合文郡倒是一开始也没对成为一名宇宙神抱着什么期待。 珍珠对于神的事情知道不少,不过对于登神这种事情,却不甚了了,他未来是要变成一颗星星的,如果他脑子里面的感应并非是因为接收了某种不知名的信号、或是修炼了《盘古诀》而产生的虚假的幻觉的话。 而他虽然自称有着与合文郡不相上下,甚至是有可能更强的实力,但是对于时间,他也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悟。 甚至他连合文郡的那种特殊的感觉都未曾有过,在他漫长的生命当中。 根据珍珠所说,他虽然活了八百多年,不过从他修炼了《盘古诀》之后开始,他就觉得时间好像是在重复一样,尽管每一天他的经历都会不同,只是在他的大脑之中,像是觉得每一天的时间,只是前一天循环重来。 珍珠的描述,让合文郡听得稀里糊涂的。 每一天都不同,但是每一天的时间都一样? 而让珍珠再说的清楚一点的话,珍珠却只能总结出这么一句话: “对于我来说,时间毫无意义,因为我从修炼了盘古诀的那一天起,就拥有了无穷无尽的时间,只不过在两万年之后,我的形态会发生变化,但是即便我化身星球,时间同样对我毫无意义。” “怎么可能?星球也是会灭亡的,无论是一颗恒星,还是一颗行星!”合文郡当时惊讶到连自己母星的科学理论都脱口而出了,大脑根本就没有经过思考。 “星球灭亡?这话你是从哪听来的啊?还是你自己想到的?” “曾经在某本书之中看到过,不过已经记不清是在什么书里读到的了。”合文郡搪塞的理由恐怕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不过珍珠也并没有追问什么,他只是淡淡地回了一句:“不是亲眼所见的一切,都是虚假。” 这句话他并非只说过一次。 据说,这是魔界尼尔亚特一直流传的“古老箴言”。 因为珍珠一直灌输这样的论调,所以,合文郡对于自己母星的科学知识也产生了怀疑。 星球真的会灭亡吗? 合文郡本来一直认为,珍珠所说过的星球神与星球同生共死,意思是这些神如无意外,都能存活到星球灭亡的那一天,但自从与珍珠进行过那一次的交谈之后,他才发现,原来珍珠一直表达的意思,是神都会有无穷无尽的生命,也就是有无穷无尽的时间! 跟星球一样! 时间对于星球没有意义,对于神也没有意义! 所以,才会有星球把自己无穷无尽的时间分享出去,这些星球上才会产生生灵。 因为即便把自己的时间大量地分享出去,星球所拥有的时间,依旧是无穷无尽的! 而且,在这些有限的时间被生灵耗尽之后,依旧会被归还给星球。 第222章 时间之道(二) 马修曾经对合文郡说过一种自古流传下来的认识:自然是时间在空间之中流动。 这句话听起来似乎浅显易懂,但是合文郡曾经也翻查过许多的典籍,并且与读过比他不知道多出多少倍的书籍的萨兰雅讨论过这个问题,结果最后从萨兰雅的口中得知,对于这一句话,古往今来有着无数的解读,甚至其中的一部分,据说是神留下来的! 最经典的解读,是“时间如水”,以及“时间如风”。 其实这两种解读的含义几乎是一样的! 而这两种解读如果用科学一点的方式来说明的话,应该可以被称为“物质化学守恒定律”。 其实“时间如水”这个解读,内容也不外乎就是“时间守恒”与“时间流动”两种概念混合在一起而已。 说实话,对于合文郡来说,这完全就是很容易理解的。 但是,这种理论,现在已经解不开他的迷惑了。 所以,他准备把自己的一切认识全都推翻,然后重新再思考一遍。 如果这一遍同样没有什么新的感悟,那就再次重新来过。 合文郡作出这种决定之后,希斯莱杰和李别提有多高兴了! 站着想不如坐着想,坐着想不如躺着想,对吧? 合文郡自然是要舒舒服服地躺着想的。 所以,一向作息规律的他,现在开始整天躺在床上不动了。 这样一来,希斯莱杰可算是放假了,没人时时刻刻监督他练琴,那肯定是要偷懒的呀! 一旦偷懒不练琴,希斯莱杰每天的日子就只剩下吃饭睡觉这两件事情是必须的了,其他的时间都可以开开心心地跟潘一起窝在小池塘里面玩水。 人鱼玩水能有个厌? 李又为什么高兴? 家里人多,谢尔盖把合文郡原来的卧室给占了,所以合文郡只好到他的房间里睡觉。 李在家的时候,可都是一天到晚窝在床上的,虽然不一定会保持人类形态。 他一向都是这样的。 现在合文郡从晚上陪睡改全天陪睡了,李的心里自然是乐开了花。 合文郡这次并没有一开始就着急去想什么“时间的真谛”这种令人头疼的深奥理论,他是从“时间的计算”开始考虑的。 这个世界其实是有钟表存在的,应该是当年合文郡母星的同胞传下来的,不过大多数人并不喜欢使用钟表,甚至合文郡自己都没有去买一块来用。 表面上看,这是因为钟表太贵了,穷人根本买不起,不过实际上,人们没有把使用钟表计时当成一种日常习惯,也并不只有这一个原因。 至于合文郡为什么没去买一块表来用,主要是在他当年刚刚变成富豪的时候,就被马修提醒了一句:“想要感悟时间,千万不要使用钟表。” 合文郡当然是要听话的。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嘛! 人类把一天分成了两个半天,又把半天分成了十二个等份,把小时切割成了六十分钟,每分钟又均匀地分成了六十秒,这说到底,也只是为了方便计算。 合文郡很清楚,“钟表”这种科学发明,其实底层理论,是数学与物理。 这个世界的数学与物理方面的基础知识,在认识珍珠之前,合文郡一直认为是自己母星的同胞传下来的。 但是在认识珍珠之后,他就又不太确定了…… 因为在魔鬼的世界尼尔亚特,数学理论和他自己脑子里的知识是一致的。 那到底是魔鬼先抵达这个世界,还是自己的同胞先从太空降临,合文郡就没办法判断了,根据他现在的所知,自己的同胞是在七十多万年前降落在这颗星球上的,但是魔界尼尔亚特的人类历史,据说已经八位数了…… 甚至合文郡都有所怀疑,自己母星的数学体系,究竟是数学家们自己的发明,还是源自于“和魔鬼的交易”? 尼尔亚特可是个空间极度不稳定的星球,单向的空间裂隙从来就没有断过,因此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尼尔亚特人应该就已经开始涉足其他的世界了。 当然,这不是合文郡现在需要思考的问题,数学的起源究竟在不在尼尔亚特,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他现在要思考的是物理,或者是化学? 数学是理科的基础,这是从学术的角度出发才有的论调,毕竟人类研究物理与化学需要进行各种各样的计算,没有数学的支持,根本就是无法做到的。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数学是物理和化学不可或缺的基础,这也只是对于人类科技而言…… 而对于自然来说,数学可以不存在,但是物理与化学,却一直都存在! 数学不是天然定式,但是物理和化学却是! 人类为了探索自然的奥妙,发明了数学。 但是对于星球自然来说,数学…… 应该是不存在的! 合文郡现在要做的,就是撇开数学,直接去思考时间物理,或者是时间化学? 这对于他来说,真的是相当困难的一件事情。 毕竟他从牙牙学语开始,就已经在接受数学教育了。 谁又不是呢…… 就算是这个世界的孩子,从能够从嘴里吐出清晰的音节开始,也都会被家长教着数一二三四…… 再怎么不学无术,长大了肯定是得会数钱才行的,连钱都不会数,那还怎么过日子呢? 就像李这个半文盲,加减法都得抠着手指头来算,乘除几乎是一窍不通,但是数数同样是很灵光的。 所以,合文郡不下床的前面几天,虽然拼命地想控制自己的大脑,但是这句话依旧会随时不由自主地冒出来: 六十秒一分钟,六十分钟一小时,二十四小时是一天。 要疯…… 第223章 时间之道(三) 一个礼拜之后,黑着一张脸的合文郡第一次走出了房间。 他依旧没能摆脱“数学魔咒”。 不但没有能够摆脱,关于时间的计数与换算的数学概念,在他脑子里出现的频率反而越来越高了。 到最后,他不得不停止继续思考下去,因为他的脑子里除了“年月日时分秒”之外,都已经快没有其他的内容出现了…… 所以,他也不得不停下自己的无用功,找珍珠和萨兰雅探讨一下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才好。 博学多才的公主殿下对此表示毫无头绪,她是一名圣骑士,根本就不需要感悟时间,因为牧师与圣骑士是完全没有登神的可能性的。 他们最多只能成为天使。 珍珠背着萨兰雅,曾经给合文郡讲述过所谓天使的本质。 “天使实际上就是一群被神欺骗的可怜虫罢了,他们的身体被神封印在不知名之地,看似得以永生,其实却是成为了被神操控的傀儡而已。当神需要天使的时候,他们会暂时分享自己无穷的时间以复苏天使为其服务,而在他们不需要的之后,就会再次将天使封印沉睡。” “实际上,所谓的天使,就是不朽的尸体而已,因为不朽,所以才能被随时复活。” 这些话珍珠倒是真不太好当着萨兰雅的面说。 合文郡当时想过,要真相正如魔鬼先生所说一样的话,自己好像…… 也可以算是个天使? “实际上,天使就是神战之中的炮灰而已,尼尔亚特虽然没有牧师和圣骑士这两个职业体系,但是却有大量的天使,每次与魔鬼交战,都会让无数的天使粉身碎骨,再也无法复苏。” 这个世界倒是没有那么可怕,别说天使粉身碎骨无法复苏的事情不会出现,实际上,就连天使也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出现过了! 包括萨兰雅在内,所有人都认为,天使都是在神的国度之中,过着幸福的生活的! 由于萨兰雅的职业限制,她甚至在成为大骑士之后,都没有产生如同合文郡一样,似乎能时刻“看”到自己过去与未来的影子的奇妙感觉。 相比萨兰雅,魔鬼珍珠也没办法给合文郡提供什么太大的帮助。 不过,珍珠也不算是白活了那么久,他倒是给合文郡提了一个比较有用的建议: “既然你没有办法撇开数学去考虑时间,那不如干脆把自己的所有思绪都清理得干干净净,放空自己。” 合文郡仔细地考虑过后,发现珍珠这个提议还真的是不错,虽然放空大脑什么都不去想,表面上看起来纯属是在浪费时间,但是实际上却不然。 时间永远是在流动的,即便放空大脑,不去思考任何问题,但是依旧能够感受到时间,感受到时间的不断流逝。 既然靠自己思考没有办法感悟时间,那何不尝试一下让时间自己揭示真相? 从合文郡再次回到房间的那一刻起,愉快的表情就从李的脸上消失了,合文郡为了安安静静地放空自己,用魔藤在房间里面织了一个茧子…… 虽然合文郡的魔藤看起来像是晶莹剔透的水晶,但实际上并不是完全透明的,李只能看到茧子里面有个模模糊糊的身影,而这个身影几乎一动不动,靠着藤茧半躺着。 用茧子把自己包裹起来之后,合文郡甚至连饭都不出来吃了,他在把自己关起来之前吩咐了仙蒂每天买一块生肉回来,李只要把肉扔在藤茧上就行了。 魔藤吞噬物品之后,会将自己摄取到的营养反哺给主人。 所以,当合文郡懒得张嘴吃饭的时候,其实是可以把自己种在地里的…… 当然,如果真的把自己种在地里,他怕魔藤会把附近地表的营养都吸收干净,弄得自己家和邻居家的花花草草全都死光光。 刚开始把自己关进藤茧的那两日,合文郡其实并没能按照自己的预期,把思绪放空,停止大脑的思考。 这种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而且越是聪慧的人,做起来越难。 倒也有人很容易就能放空自己的大脑,可惜合文郡不是这样的人,他倒谈不上绝顶聪明,只不过心思缜密,一样少有大脑不转的时候。 如果换成李的话就不同了,给李一本字稍微多一点的书,估计很快就能进入大脑放空的状态。 不过这也需要有人监督才行,否则李只会睡着。 而合文郡越是尝试放空思绪,脑子里却变得越乱,最后不仅没有清理干净自己的大脑,反而开始头疼了。 这可真的是叫自讨苦吃。 以他现在大德鲁伊的等级,平常完全都不可能出现什么感冒发烧头疼脑热了。 因此,在觉得自己脑袋快要爆炸的时候,合文郡果断地选择了睡一觉再说…… 这一睡,却睡出了些名堂。 自从上次吸收了那颗奇异的宝石做了一个怪梦之后,合文郡的梦就从未有过什么异样,因此,他也就没再把那个怪梦放在心上,甚至连梦中的一切,都没怎么跟李提起过。 也没法提。 那个怪梦的背景,他就算跟李,也没办法仔细描述。 梦中的一切,可是发生在他从小生活的地方,另一个星球之上。 一个应该已经灭亡的星球。 或者,没有灭亡? 自从珍珠嘴里说出“星球不会灭亡”之后,合文郡就多了一个心结,究竟自己的母星有没有迎来那所谓的末日? 他被送离母星的时候年纪还小,关于末日降临的言论,他听得很多,却其实并不知其真相。关于末日的原因,有人说是太阳爆炸,有人说是星球毁灭,有人说是能源枯竭,众说纷纭,但是真相,大多数人却不得而知。 人们只知道,末日确实即将来临! 因为各国政府的确是停下了明里暗里的互撕,而且世界强国也签署协议,强势平定了星球上依然发生的战争,全力以赴准备末日出逃、延续人类荣光的计划。 直到合文郡被冷冻冰封,送上飞船为止,他也不知末日降临的真相究竟如何。 在他醒来之后,也曾思索过,究竟那所谓的末日,是星球末日,还是人类末日? 不过,这个问题他很快就抛之脑后了,毕竟家已经回不去了,而按照冷冻仓中的计时,他已经睡过了百万年的时光,就算那星球末日只是虚言,他的父母亲人也不可能活着了,别说星球末日的真相,他连为什么没有关于其他同胞的传言都没有多想。 那个时候,如何活下去才是他最需要关注的问题。 当人需要为了生活而挣扎的时候,是不会对其他事多感兴趣的。 甚至,合文郡从降临到这颗星球上起,都没怎么在梦中见到过自己的父母亲人,也没多少次梦回故乡的经历,就算偶尔一次两次,也是极为模糊。 几年前的那次怪梦,是他第一次清晰地在梦中忆起旧地。 而这一次,是第二次。 第224章 时间之道(四) 我在梦中。 合文郡睁开眼的时候,清晰地知道自己并不处于现实。 但这个梦,和他曾经经历的那个奇异梦境一样,与真实完全没有差异。 风吹在脸上略有凉意,却十分温和,结合入目一片碧草青青、花苞含羞的景色,应该是初春时分。 他身处的地方,是一片草坪,在他睁开眼睛之前,似乎也并不是躺在这片草坪上,而是立着的。 合文郡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身体。 身上什么都没有穿,不过,左手的食指与无名指上,戴着两枚戒指,而在某个隐秘的部位,有一颗小小的珠子嵌在皮肤上面。 两枚空间戒指和“犹格之珠”都被带进了梦中,那么? 合文郡抬手往自己的脊柱上一摸,魔藤赫然也在。 他心念一动,魔藤忽地增长,一截藤条停在了他的眼前,晶莹剔透,微微反光。 这是带着全副家当进入了梦中吗? 抬手朝着前方的地面一指,一道浅蓝色的光束从合文郡的手中飞快地射了出去,顿时绿草便被冻结在了一片寒冰之中。 这是一道“冷冻射线”。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合文郡口中喃喃自语,随后右手抬起,五指叉开,对着面前来了一记“暴风雪”。 狂风夹着密集的雪花扑了出去,笼罩了一片巨大的扇形区域,半径怕是有几千米之远了。 一时之间,合文郡都差点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身处梦中了,能力俱在,空间装备也在,难道梦境真的可以如此真实? 从“犹格之珠”里面取出来一套衣服的同时,合文郡发现本来该存放在里面的东西一样不少。 那么? 一边穿衣服,合文郡一边“过目”了一下两枚空间戒指其中之一——果然,那个被他藏起来的空壳飞行器,以及与空壳飞行器差不多大小的“会飞个球”,全在其中。 “飞球”的体积太大,“犹格之珠”是放不下的,合文郡并没有请珍珠出手帮他升级“犹格之珠”的空间,这枚使用“自体镶嵌”藏起来的空间珠,合文郡并没有让魔鬼知晓它的存在。 这是只有李才知道的秘密,萨兰雅都一直以为合文郡是使用她送给李的空间戒指来储存物品的。 实际上,如果有人把萨兰雅送的那枚空间戒指抢去,会发现里面只有两个金属大球,以及一些不太值钱的魔法果实。 当然,这些东西其实也是很值钱的,两个金属大球一个是神器飞空艇,一个是来自外星的高级材料,而那些魔法果实,都是合文郡在龙岛搜刮的。 不太值钱,只是相对于“犹格之珠”里面保存的东西而言。 全副家当和全部的能力都带进了梦中,就只差捣蛋鬼没有跟着,这让合文郡突然之间有些不太心安。 如果潘也在的话,那这个梦境虽然让人感觉真实,但却依旧可以判定得出来只是虚幻,梦境越是与现实一致,其实才会让人觉得越不真实,因为梦本身只是因为大脑细胞不自主的活动而产生的,细节越逼真,梦中的意识反而越能感受梦的虚假。 但是现在? 合文郡都有点觉得自己是不是“穿梦”了…… 在这梦里遭遇的一切,不会映照到现实之中吧? 不过,现在暂时看起来倒是没什么危险,周围除了小花野草之外什么都没有,远方的高楼看起来距离此地至少也得步行个把小时。 只是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呢? 远处的大楼直插天际,这应该是母星才会有的建筑,但是自己记忆之中,还在母星的时候也并没有去过什么草原野地啊? 而且,要是梦回母星,按照大脑的思维逻辑,应该不会重塑自己的全部能力才对吧? 难道是大脑建立梦境的时候把关于两个世界的记忆混在一起了? 也不对啊,远处那些高耸入云的大楼,似乎在母星上也未曾见过! 合文郡朝着大楼的方向开始前进,一边还东张西望地想看看有没有什么能代步的东西——比如马。 空间戒指里面虽然装着“会飞个球”,不过合文郡却完全不懂如何驾驶飞空艇…… 飞空艇只是外形看起来像船而已,却根本不是像母星小说里面想象的那样,跟轮船一样是掌舵驾驶的。 驾驶飞空艇,需要掌控十几根操纵杆,合文郡只知道其中的一根是控制飞空艇起飞和降落的,而且还必须与别的操纵杆配合才行。 驾驶飞行器他倒是会,只不过他空间戒指里只装着一个空壳,零部件几乎被全拆卸掉了。 要是没有什么代步的动物能被他临时用“通灵术”控制的话,那他只能靠自己的两条腿了。 可能是越想要什么就越不来什么,直到快接近草地的边缘,合文郡也没能碰到一只可以骑乘的大型动物。 确切地说,是根本没有碰到任何一只动物。 他也不觉得奇怪,这本来也只是个梦,虽说挺奇特的,但没有动物出现也应该算是正常。 他虽然是个德鲁伊,但是即便是崇尚自然且亲近自然的德鲁伊,其实也并不会熟悉野生动物,他在现实中又不缺钱,根本无需依靠狩猎魔兽维持生计,因此在野外见到什么动物,基本都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再说了,就算魔兽主动来袭,通常也不是他自己出手清理的,萨兰雅和李才是日常的主战斗力。 平常不太接近动物,梦里动物也不出现,其实也算正常,毕竟梦境只是大脑无意识的活动。 合文郡平常的梦里,也同样很少会有动物出现的,包括李经常会变的那些。 甚至他梦里连人都很少出现,也就是梦到李的频率稍微高一些,尤其是李就睡在他身边,或者直接睡在他身上的时候。 李就连睡觉的时候都很喜欢变成老鼠或者猫,或是趴在他的身上,或是窝在他的身边。 不过,像是这种时候,出现在他梦里的李通常也不是化身的状态,而是人形,而且还光着身子,不穿衣服。 合文郡倒是挺希望在这个梦里也有个不穿衣服的李突然蹦出来,那样的话,她就有东西骑了。 第225章 时间之道(五) 在远处看,这些大楼相互比邻,虽说是直指天际,但是离白云距离还是很远的。 合文郡走近了才发现,这些大楼相互之间距离甚远,不过抬头仰望的话,却是让人觉得它们已经和天空连在了一起。 怕不是有几百层高了? 楼房真的可以建这么高吗? 感觉风稍微大一点都能吹塌下来一样? 即便在梦中,合文郡的也不由得冒出了这样的想法。 不过,令他惊讶的,是这城市之中并非是空无一人,而是到处熙熙攘攘,嘈杂鼎沸。 这又是怎么回事? 就算梦到的是他的母星,也不应该是这样的吧?母星上虽然人口众多,却也达不到这种水平,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多得像海里的沙丁鱼群一样,自行车道、机动车道也是川流不息。 合文郡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这还是城市的边缘地带,那要是市中心的区域,会是什么样的景象? 而且,这可是在梦里,为什么会有刺鼻的气味冲进鼻子当中? 他睡前可是把自己包裹在藤茧里面的,就算李在房间里放屁拉屎都不会影响到他的嗅觉,再说李是个变形德鲁伊,身体上根本就不会残留汗味,而现在走在这街道上,挤在人群中,鼻子当中嗅到的浓重的汗味和体味是怎么回事? 难不成是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 不太可能吧?自己和李的房间向来只有香气,那是仙蒂在衣柜里面摆放的香料散发出来的味道,虽然衣柜里面根本也没几件衣服。 难不成是李在房间里放屁了? 可是自己现在是包在藤茧之中的啊,就算李在房间里放屁,也不可能被自己闻到的! 难道是自己在藤茧里面放屁了? 可这味道也不像是屁的臭味,纯粹就是浓郁的汗臭与体味夹杂在一起而已。 合文郡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扯起衣领,把鼻尖探到衣服里面闻了闻。 好重的汗味! 这可是在梦中,“体味变化”这种被动技能还会生效啊? 他装作遮住鼻子一般,把手背掩到了鼻子下面,伸出舌头舔了一下——没有咸味,并不是自己在出汗,确实是因为“体味变化”才使得身上散发出与周围的环境相同的味道。 为了确认,合文郡顺手在路边小卖店的柜台上顺了一块糖。 虽然这么做有些不道德,不过这是在梦里,再说他也不能用金币银币来买吧,周围的人用的都是纸钞,而且钞票上面印着的,都是他根本没见过的图案。 往前走了几步之后,合文郡剥开包装纸,把糖扔进了嘴里。 甜的!有牛奶味,还有巧克力的味道。 他心里越发有些不安了。 梦境之中,本来人体五感,只会留下视觉听觉触觉,而且也都只是大脑活动自发产生的幻觉,嗅觉和味觉因为平常并不会在大脑中留下很深的印象,所以在梦中,除非是现实环境诱导,所以根本不会产生作用。 而且,睡觉的时候鼻子闻到什么味道倒也能解释,但是舌头总不可能会接触什么东西吧? 那现在这全然如同真实一般的嗅觉和味觉究竟是怎么回事? 难道这不是梦? 而是真身穿越? 不,不可能。 这就是梦! 合文郡清楚记得自己用魔藤编成藤茧,然后在藤茧里面开始头疼,最后迷迷糊糊睡着的整个过程。 难道是梦穿? 不,也不可能! 梦穿的话,怎么可能连着魔藤、“犹格之珠”、空间戒指全都带来? 但现在这般情形,完全也不像在做梦,确实更像是小说里面编出来的“穿越”。 不行,不能让这个梦再继续下去了! 合文郡脑子里冒出了如此的想法。 魔藤悄然伸长了一些,顶端冒出来一个锋利的金属尖,狠狠地刺在合文郡的背上! 这还是合文郡第一次把隐在魔藤之中的“尼多针”当成武器来使用,没想到却是用在了自己身上,而且还是在梦境之中。 刺痛的感觉从背上传来,但是周围的一切却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梦中的自己,叫不醒自己吗? 那么…… 合文郡仔细考虑了一下,最后还是放弃了在梦中自杀的打算,这个梦如此怪异,万一真的死在了梦里怎么办? 人类死在睡梦中的事例可不稀罕。 谁知道那些人是不是也都是在梦里自杀所以才会悄无声息地死了呢? 把手贴在路边的一棵树上,合文郡用“勃洛”治好了用“尼多针”在自己背上刺出来的伤口。 梦中的这些树居然也是有生命的,能借助来顺利地施展“勃洛”就是证明。 这个奇异的梦境,比上一个奇异的梦境还要真实! 难道又是跟那颗被身体吞噬的宝石有关? 合文郡脑中闪过了这个念头。 那么,是不是也跟上次一样,可以被李从外界唤醒呢? 不过,李估计是没办法突破魔藤编成的茧子,除非他在自己睡觉的时候突破成了大德鲁伊…… 不知道萨兰雅和那个自称实力超出自己的魔鬼先生有没有能力击破魔藤织成的茧子呢? 或者,他们也不需要击破藤茧,只需要攻击藤茧,就能把自己唤醒了? 不会拆家吧,到时候? 魔藤会不会自己反击? 好像还真没有了解过施展“丛林”的时候,魔藤在没有主人的掌控下,会不会自己反击呢…… 只知道魔藤在脱离身体之后,会在主人没有发出命令的时候做出一些自主的行动而已。 合文郡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想找个能让他停下来待着的地方。 他很不适应在人堆里面挤来挤去,而且一直有浓郁的臭味往他的鼻孔里面钻。 梦中的人都显得非常忙碌,天气也不炎热,但是每个人的额头上都湿漉漉的,有些人的汗水多到会沿着脸颊往下滑,这让他们不住地抬起手臂,用衣袖擦拭。 也有人稍微文雅一点,用的是手帕。 只有少数人跟合文郡一样,额头上根本没有汗珠冒出来。 不过,合文郡即使不出一滴汗,身上的味道却是最浓郁的,自然德鲁伊的等级越高,“体味变化”这个被动技能效果也会变得越来越强。 这使得所有跟合文郡擦肩而过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眉头紧锁,皱起鼻子,就连合文郡自己都想抬手把鼻子捂住,不过他很清楚那纯粹就是徒劳无功,因为他的手心同样会散发臭味。 空气中弥漫着的可不仅仅是汗味,仔细闻一闻就能分辨出来,其中还有尿骚味、脚臭味、包括狐臭在内的各种腋臭味、裤裆里特别的骚臭和腥臭、各种口臭…… 还有腐烂的垃圾发出的味道。 这其中还夹杂着廉价的香水和花露水…… 而这些味道,现在统统都能在合文郡的身上闻到! 还很浓…… 第226章 时间之道(六) “这些都不是什么古董,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些钱币上的花纹,也从来没见过纯度如此高的钱币,这是你自己弄出来的吧?虽然这些压铸的图案挺漂亮的,不过我只能按照贵金属的价格回收,银价是一克十三元,金价一克九百九。” 鉴定完金币和银币纯度之后,典当铺的老板抬头道。 这家典当铺是合文郡在闲逛的过程中发现的。 既然没有办法退出梦境,那么待在梦境之中,钱应该是必然需要的东西。 他总不可能只依赖自己的“超能力”。 而且,“超能力”在很多情况下,未必就能如“钞能力”一样有用。 在这个诡异的梦境之中,合文郡觉得自己还是应该谨慎一些,谁知道乱搞事情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他到现在都不确定这个梦境究竟会不会对现实产生影响。 万一呢? 他进入典当铺的时候,老板也不由自主地皱起了眉头,不过在他把一枚金币、一枚银币放在柜台上之后,老板额头上的“川”字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假惺惺的笑脸。 合文郡身上依旧散发着臭味。 这也没办法,他的身体散发出来的气味虽然会随着周围的环境发生变化,但是他的衣服已经被臭味浸透了…… 他总不可能当着陌生人的面先脱光了换衣服。 “你这里的现金足够吗?”听完老板的报价之后,合文郡假装在口袋里面掏摸,然后把一堆金币和十几枚银币放在了柜台上面。 这是他空间戒指里装着的全部“零钱”。 合文郡准备把它们全换成梦境里的纸钞,一来他不知道自己会在梦境里待多久,身上需要准备多少钱,二来把空间戒指里的金币银币全都清空的话,等他苏醒之后,也更方便判断有没有真的发生怪事。 上次他做怪梦的时候,身体就吞了一颗宝石。 那这次,谁知道会不会再丢些什么东西? 真没准。 只要能从空间戒指里面取出来,他的身体可是真的能“吃”金属的…… 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发现自己的魔藤无法吞噬的物质。 当然,他也没傻到拿口袋里的神器做实验,哪怕是最没用的“永恒铅笔”。就算他自己不用,好歹那根破铅笔也是能卖个几十万金币的。 他可没大方到拿几十万金币做实验不心疼的程度。 而且,吞个金币银币什么的,还不见得需要魔藤出马,上次吞掉那颗宝石的可不是魔藤,而是他自己。 宝石可比金银难消化多了…… 典当铺的老板忙活了半天,把桌子上堆着的金币银币清点称重之后,拿去一个电话一样的东西说了几句。 没过多久,一名戴着墨镜的女人推开典当铺的门走了进来,吃力地把手上提着的黑色皮包放在了柜台上面,一言不发又推门离开了典当铺。 老板从身后的保险柜里又取了两叠钱,从中抽了几张出来,然后拉开皮包的拉链,把剩下的放了进去。 “点一点吧,我给你凑了个整,一共是三十六万九千二百。” 合文郡撩开提包瞅了一眼,里面放着三捆扎好的纸钞砖,还有七叠散的。 他从那叠最松的里面抽了一张出来,上面印着他熟悉的文字与数字,都是母星的文字,但是钞票上的图案却是陌生的,正面印刷的是一艘宇宙飞船,反面是五个人头像,有黑发的黄种人、银发与红发的白种人,还有黑人。 合文郡在脑海中搜索了一下,确定这五个人,他完全没有印象。 算了,满大街都是陌生人,钞票上面的人头陌生一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别说人头了,钞票正面的图样是艘宇宙飞船也已经让合文郡无话可说了。 这艘宇宙飞船他也没见过,并不是他被送往宇宙时搭乘的那一艘。 他们逃生时乘坐的宇宙飞船是圆球形的,那是一艘仿星飞船,科学家们研究到最后认为,宇宙中的星球全都是近乎于球状,是存在特殊意义的。 圆球形的飞船,不见得最快,但是却坚固,也最省能源。寻找宜居星球需要花费的时间是无法确定的,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耐久。 钞票上印刷着一艘飞船,证明这艘飞船意义特殊。 那五个人像自然也是。 这个虚幻的世界可够完美的。 但是合文郡却顾不上赞叹这些,他的危机感变得更强了。 大脑的思维应该是有局限的,而这个局限便是“已知”,即便是梦境也是一样,哪怕是幻想,也不会超出自己的认识。 所以,人们对梦境才会有似是而非的熟悉感。 而这个梦境,对合文郡来说,却是处处陌生。 比上一个奇异的梦还要古怪! 上一个怪梦里虽然出现了一个自称是自己的家伙,但好歹所有的元素都是自己所熟悉的。 但现在这个梦,它是不是有点脱离了梦的范畴? 除了陌生,还是陌生? 如果能自己醒,合文郡真的很想快点脱离这个梦境。 提着一个装满了钱的袋子推开了典当铺的大门,合文郡再次融入了散发着臭味的人流之中,典当铺的大门关上的瞬间,他手里的提包已经消失不见了。 没走多远,合文郡就拐进了另一座建筑,这是一家旅馆。 他准备先找个清静的地方待一会儿,再通过些别的方式了解一下这个梦境世界,刚刚他在典当铺里面看到了电脑,电脑的屏幕上还有已经打开的网页。 这说明这里是有互联网的,跟他的母星一样。 而这家旅馆门口张贴的海报上,清楚地写明了房间里配备电脑,并且免费提供网络服务。 价钱还怪便宜的,一晚只需九十九元。 合文郡在这个价格感觉到一丝熟悉的套路。 第227章 时间之道(七) 开房间的时候,合文郡不得不用了一下他的“超能力”,因为“钞能力”不好使。 前台接待要他出示身份证件。 合文郡撒谎忘记携带身份证件,在表示愿意付翻倍、甚至翻几倍的价格,或者给接待员一笔丰厚的小费之后,接待员还是不同意给他开房间。 所以,他不得不用“通灵术”把接待员变成了自己的临时傀儡。 “通灵术”既然可以用在动物身上,那自然也是可以用在人身上的,人本来就是动物中的一份子。 不过,“通灵术”即便是用在普通人身上,也有可能会失败,智慧生物都有或多或少的精神抗性,而“通灵术”虽说是自然德鲁伊升级到顶才能学习的技能,但是它被豁免抵抗的几率却很高,因为这个技能太过“温柔”。 既然已经使用了超能力,合文郡便一不做二不休,控制着前台接待给自己开了一间最豪华的房间,一晚的费用需要299的那种。 好吧,这只是一间小旅馆,房间只有99、199、299三个档次,分别是标准大床房、升级大床房、豪华大床房。 合文郡感觉自己好像选错地方了,这旅馆的房型听起来有点不正经。 房间在十五楼,有电梯。 电梯的速度很快,这刚好又戳中了合文郡的软肋,他最怕速度极快的直升直降,成为一名职业者,甚至成为一名大德鲁伊,对这种心理问题完全没有任何帮助。 这次可没有李陪着他了。 打开房门的时候,合文郡的腿还有点软。 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开启电脑,而是先进了浴室,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他已经忍受不了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了。 虽然想要祛除身上的味道,他只要换身衣服就可以了,不过合文郡还是觉得不把自己也冲一冲的话,心里那道坎过不去。 换好了衣服从浴室出来之后,合文郡坐到了房间里的写字台前面。 电脑就放在写字台上面。 合文郡研究了半天才找到电脑的开机键,很显然,这电脑也并非是他曾经用惯的那一种,不过电脑配备的键盘虽然外形很特别,但主按键还是他熟悉的二十六音。 按下开机键之后,电脑屏幕飞快地亮了起来,不过弹出的窗口也并不是合文郡曾经熟悉的操作界面,而是…… “通缉令?” 合文郡皱着眉头看着电脑屏幕上面显示的照片,开始小声地读旁边的文字:“春秋仙,女,超凡者,变形德鲁伊,掌握技能……” 这是乱入吗? 梦境世界里出现了变形德鲁伊? 这里看起来是个科技型的世界啊,高楼指天,路上车流络绎,空中偶尔还有飞行器掠过,电脑、电话、电梯…… 科技型的世界,怎么会有变形德鲁伊? 关掉春秋仙的通缉令之后,电脑界面仍然没有出现,显示在屏幕上的是第二张通缉令。 合文郡一页一页地仔细阅读,直到第十一个出现的页面,才有所不同,不过依旧是一张通缉令,只是这张通缉令并非照片搭配文字,而是一张表格。 表格的第一栏标注着数字“11”,很容易就能分辨出这是个编号,而在编号之后,是姓名、性别、职业、技能等栏目,最后一栏的内容最多,主要描述的是被通缉者的罪行和相貌特征。 合文郡本来以为这个表格只有电脑屏幕那么大而已,却没想到电脑屏幕中显示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手指在屏幕上轻轻滑动,表格也随着开始向下显示。 拖到最末一行,第一栏标注的数字赫然是“”。 接近一万八千名通缉犯,其中除了少数人不是“超凡者”之外,全都是职业者。 不过,其中却没有牧师、圣骑士,反而多了狂暴德鲁伊这种合文郡从未接触过的职业。 除此之外,还有合文郡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使徒”。 只是从通缉令之中列举的“使徒”的技能来看,这个职业,似乎有点像牧师和圣骑士的结合体。 这倒是让合文郡迷惑之余有些哑然了,原来这个梦境,依旧还是在自己的“已知”范围之内啊?照现在这么来看的话,这梦境世界的环境,应该就是自己的大脑想象出来的一个不伦不类的“混合体”。 虽然科技的部分让他感觉到十分陌生,不过这魔幻的部分,倒是熟悉得很啊。 或许,是因为他离开母星的时间太久,记忆已经开始模糊混乱了? 也或者,这科技的部分,会不会是大脑根据他小时候读过的某本科幻小说自己编织出来的?这种可能性也并不是没有。 大脑是动物身体中最奇妙的组织,从没有人能把它研究透彻。 觉得自己已经忘得一干二净的事情,其实有可能依旧在大脑中的某处牢牢记得。 合文郡在很小的时候曾经听过这么一个理论,说人的大脑其实结构跟电脑很相似,主要的工作部件就是“硬盘”与“处理器”,大脑中的“硬盘”其实只要“录入过数据”,就不会丢失。 但是大脑中的“处理器”却比电脑的“处理器”老化得快很多,而且功能可能有些问题,因此被存入“硬盘”中的“数据”,有些再也没办法调阅。 因此,人就会认为,自己已经把那些“数据”忘记了。 但其实,所有的人都有过目不忘的特殊能力。 这么一想,这个梦境倒是能解释得通了。 自己的大脑利用某些自己觉得已经忘记的场景,加上现在经常接触的现实,再混合了一些不由自主的幻想,编织出了这个梦境世界。 所以,这个梦境世界其实并不奇怪,唯一有些异常的,就是自己的感受而已。 梦中的自己不应该如此清醒,而且也不应该清楚地意识到这是个梦才对。 人在梦中,也不可能进行逻辑思维。 这就是这个梦境唯一的怪异之处了。 合文郡想通了这一切之后,身体放松地靠在了椅背上,长舒了一口。 原来是自己杞人忧天了啊? 这个梦境,应该没什么危险。 第228章 时间之道(八) 发觉了这个梦境其实并没有那么特别之后,合文郡也就不再那么谨慎小心了,既然大脑给他编织了这么一个奇妙的世界,那何不也趁机好好过一把瘾,在这个世界折腾折腾? 虽然苏醒之后,很可能就不记得梦中的经历了,起码会忘记很多很多的细节。 想到这里,合文郡抬头看了一下墙上的钟。 时针指在ii与iii之间,分针刚刚经过了vi,两点过半。 窗外太阳正艳。 出去走走? 但是想到街道上的臭气,合文郡又有些犹豫。 要不等街上人少些了再说吧。 太阳落山之后,应该就没那么多人挤在街道上了吧? 既然电脑已经打开了,那就先上上网?话说也好久没碰过这种东西了! 确实,一百多万年都没碰过电脑了呢,没打过游戏,没看过电影,没刷过小视频。 合文郡突然觉得自己好伟大,居然在没有这些东西的情况下活过了不惑之年,而且还不觉得闷。 一边玩电脑,合文郡一边关注着窗外的阳光,以及挂在墙上的钟表。 这个梦真的很逼真,随着钟表指针的移动,阳光也在一点点地变弱,有时候合文郡玩玩游戏或是看了看视频,注意力稍微集中一些,再看向窗外的时候,阳光的强度已经发生了比较明显的变化。 凡是跟电脑沾上边的事情,就会导致时间不知不觉中快速流逝,很快,太阳就消失在了地平线之下,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户洒了进来。 合文郡来到窗边向外望了一眼。 一轮银钩正悬在低空之中。 向下看去,街道上的人头依旧不少,但是比起白天来,却是小巫见大巫了。现在的街道,跟龙角城白天的人流量区别不大。 龙角城只是一座小城,人口密度不高,大白天街道也显得比较冷清,夜里更是少有人在街上出没。 好像是时候出去走走了,玩了一个下午的电脑也挺累了。 合文郡站在电梯前沉默了两秒,扭头开始寻找楼梯间。这台直上直下的电梯上升的速度都已经能让他脚软了,下降的速度可能更快。 早知道控制前台接待的时候,弄个楼层比较低的房间还好。 楼梯间里空无一人。 这很正常,有电梯,哪个傻子会爬楼梯? 合文郡也不做傻子。 魔藤从袖口伸出,卷住了扶梯的把手,合文郡在扶梯上一撑,便纵身跃了出去。他对速度极快、直上直下的器械是心有恐惧,不过换成扯着魔藤跳楼,心里却是波澜不惊。 极度恐高的病人要是背上长出一对翅膀来,他们也一样敢飞上天空之中翱翔。 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心理恐惧产生的原因,只是因为对外物的不信任而已。 要是天上能有什么东西让魔藤卷一卷,合文郡是绝对敢从万米高空往下跳的,不过要是让他背上一副降落伞,他只会不住地担心降落伞会不会破。 街道上的空气清新了很多,虽然依旧有一些异味传来,不过这些味道已经不是白天那种臭气了,而是食物的香气,虽然当中隐隐还是杂着一些不和谐。 合文郡突然感觉自己的肚子有点饿。 怪了,梦里还会觉得肚子饿? 难不成是现实中的自己想吃东西了? 别等一下在梦里还会觉得困,想睡上一觉。 当然,这好像也不太可能,自然系的大德鲁伊起码得一个多月不睡才会感觉到困意的,平常躺在床上都得数数羊才能睡得着。 离旅馆没多远的地方就是一家酒店,看门面还挺气派。 合文郡顶着服务员异样的眼神开了个大包厢,然后给自己点了一桌子硬菜。菜谱上也净是些他不熟悉的名字,不过菜名里依旧也包含着“鸡鸭鱼肉”,好歹还是能看懂的。 “点这么多,您吃得了吗?”服务员把合文郡点的菜都记在了纸上之后,满脸疑惑地向他确认。 合文郡留意到了服务员的询问里面用上了“您”这种尊称,不过他也并不在意,这本来就是自己的大脑编织出的一个混乱世界,出现当前他生活的现实中不存在的字眼也很正常。 “尽管上就行了,反正又不会短了你的钱,吃不了我不会打包吗。” 合文郡为了让自己的豪言壮语更有说服力,假装从兜里掏了一叠捆好的钞票拍在了桌上。 “钞能力”在这种时候很管用。 服务员鞠了一躬,爽快地转身离开了包厢。 没等太久,菜陆陆续续地被端上了桌。 名字奇奇怪怪,但大多数都是合文郡熟悉的东西,也都是熟悉的做法,炸、炒、蒸、煮…… 合文郡把每个菜都浅尝了一遍。 这些菜吃到嘴里,居然会有细腻的味觉感受,不过合文郡也不觉得奇怪了,这个梦境逼真到连嗅觉都起作用,味觉同样生效也挺正常。 菜挺香,不过合文郡很快就停了筷子,他现在的食量很小,两三个水果就能填饱肚子了。 剩下的,就都交给魔藤吧。 换做是中午想通之前,合文郡肯定是不会用魔藤把这些菜肴全部吞噬掉的,出于谨慎,他甚至根本也不会这么奢侈,点一大桌子菜。 结账花了三千五百二十,还有零有整的,让合文郡觉得挺有意思。 要是他留在包厢里面看看服务员收拾餐具时的表情,恐怕就不会这么想了,而且立刻就会再次警惕起来。 如果这真的只是个极度逼真,但依旧普通的梦境,服务员恐怕是不会对着一大堆比洗过还干净的盘子做出惊讶中带着些畏惧的表情的! 离开酒店之前,合文郡特意地瞅了一眼挂在柜台后面的时钟。 八点三十五分。 这顿饭吃了不到一个小时。 这个梦真的是够真实,居然连时间的流逝都如此正常。 自己的大脑已经发达到这种地步了吗? 出身于一颗科技星球,合文郡其实非常清楚,人体的所有器官之中,最没有时间感的应该就是大脑了,虽然科学家们都认为,大脑是控制一切器官的中枢,其他器官有规律的活动都是大脑在操纵,但是人类因大脑活动而产生的自主思维,却是完全把握不住时间的流动。 心脏每分钟的跳动次数都是固定的。 肺每分钟呼吸的次数也是固定的。 胃的蠕动、肠的蠕动…… 乃至细胞的分裂,都是非常有规律的! 按理说,这些有规律的活动都是大脑操纵的,那么大脑的时间感才是最强的才对! 但事实并非如此。 脱离了参照物,脱离了钟表、太阳、月亮、星辰,人类的大脑可能会完全判定不了时间。 明明就算只依靠心脏跳动,大脑也应该对时间有最精准的把控才对! 可现实是,大脑的自主思维对心跳完全没有感应! 睡眠之中心跳放缓,梦中却反而会出现时间加速! 那现在在梦境中的一个小时,现实之中又过了多久呢? 一分钟? 还是一秒钟? 第229章 时间之道(九) 合文郡从离开酒店起就陷入了沉思,一边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荡,一边思考自己的大脑是如何把控时间的这个问题。 不知不觉间,他迷路了。 把他从失神当中唤醒的,是一道半月斩,气刃擦着他的耳边在左脸上带出来一道长长的伤口,鲜血顿时染红了脸颊。 好疼! 合文郡恼火地施展了一次“黛尔勃洛”周围的植物上飘起了绿色的光点,飞快地朝着他的身体汇聚而来。 既然这个梦境也有职业者存在,而且也不存在什么危机,那他也就没必要遮遮掩掩了,可以自由地施展自己的力量。 脸上深可见骨的血口子一瞬间就愈合了,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半月斩飞来的方向是一片空地,看样子是个广场,两个男子正在战斗,看样子也不像是生死相搏。 合文郡不禁有些恼火,对练为什么要在这么空旷的地方,一点防护都没有,还随便地使用技能,伤到路过的人怎么办? 不对,已经伤到路过的人了! 合文郡抬手抹了一把脸,手掌直接被鲜血染成了红色。 魔藤在手心和脸上轻轻抚过,把鲜血瞬间吸得干干净净。 自体回收,不作浪费。 连毛巾都省了。 甚至魔藤还把滴落到了衣服上的血渍也吸收了,不过血渍已经渗进了衣料的纤维里面,还是留下了一些浅浅的瘢痕。 若是在现实之中的话,按照合文郡一贯的苟性,应该会就这么算了。 不过,现在是在梦中,合文郡就不想忍了。 一柄长魔杖瞬间出现在了合文郡的手中,随着他口中念念有词,周围的温度突然猛地开始下降,寒冰从他的脚下开始一层一层朝着那个广场的方向蔓延了出去, 想要营造一个有利于自然德鲁伊的战斗环境,没什么技能会比“冰封大地”更加好用。 合文郡平时更喜欢用“丛林”,主要是因为有队友要配合,而他给李选定的变身技能中,只有万花大角和彩虹龙有控冰的能力,偏偏这两种变身,并不是李在战斗中常用的。 而在萨兰雅突破大骑士之后,合文郡更是几乎都不用出手。 强烈的风开始在身前呼啸,雪花在风中不断成形,随着狂风一起向着广场扑去。 “暴风雪”其实是个没什么伤害力的技能,当然,这只是针对职业者而言。如果想要让“暴风雪”拥有强劲的伤害力,需要搭配像“爆冰术”这样的技能才行。 如果单纯使用这个技能的话,除了像“冰封大地”一样营造战斗环境的效用之外,还能扰乱敌人的视野。 虽然在使用“暴风雪”之后,自然德鲁伊自己的视野中也只有雪花飞舞,不过这对于他们来说不算什么大问题,“魔力侦测”这个技能完全可以弥补受到干扰的视野。 在广场上对练的两名男子最初并没有发现合文郡的踪迹,一来双方之间有些距离,二来合文郡所在的小街灯光昏暗,能见度不算太高。 而且他们两个的精神可能比较集中,毕竟就算是在对练,超凡者的技能威力也是很难控制自如的。 不过这“暴风雪”一起,两名正在对练的超凡者自然是立即发现了异样。不过他们并没有第一时间向着狂风吹来的方向发起进攻,而是各自从身上掏出了一把小巧玲珑的手枪,对着天空进行射击。 两颗红色的信号弹穿透了正在肆虐的暴风雪,瞬息之间飞上了高空之中,并且发出了强烈的爆炸声。爆炸声之后,两颗极为耀眼的红色光点停在了天空之上。 黑科技啊? 合文郡自然也看到了信号弹飞上天空,一阵愕然过后迅速醒悟过来,这个梦境世界可是个不伦不类的混合世界,自然也是会存在科技武器的。 那可得小心点咯! 谁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禁止普通人带枪? 科技武器对于职业者来说依旧是有威胁力的,从珍珠描述的魔界尼尔亚特遭遇的外太空侵袭就可以得出结论。 神都有可能在科技武器的打击之下陨落! 普通的火药类枪械除非偷袭,对职业者的威胁倒是不大,不过这个梦境世界的科技究竟会发达到什么程度,合文郡却没办法确定。 本身他的脑子里就装着许多高级武器的制造工艺,要是大脑再额外发挥一点想象力的话…… 即便已经确定了这个梦境世界没有多大的危险,但是合文郡依旧还是提防着死在其中。 他可是很清楚有一种死亡的方式,名为“意识流死亡”。 虽然这只是心理学家无法证明的推测,但是有许多强有力的证据,都能证明心理学家们推测的结论应该是正确的——在睡梦中自然死亡的健康的人类,死因很可能是“大脑认为自己已经死了”。 而大脑肯定是不会无缘无故地认为自己已经死亡的,唯一的解释就是在梦到了自己遭遇死亡的情形。 这并不是无稽之谈,很多睡梦中突发心脏病的患者在被抢救过来之后,都能回忆起自己在梦中受到剧烈刺激的情节,大多数都是与某个人进行过激烈的争吵。 合文郡依旧不能肯定,自己如果在这个梦境中死亡,自己的大脑会不会真的“发神经”,停止自己身体器官的运作。 因此,在踏入暴风雪的范围之前,他除了给自己加持了“寒冰装甲”之外,还少有地用了“木皮”与“萨拉曼护身术”。 “木皮”这个技能顾名思义,就是把自己的皮肤变得如同树木一般,这个技能在自然德鲁伊级别较低的时候提供的防护力量是不如“寒冰装甲”的,不过在进阶到高级之后,这个技能的物理防御力就会大大增强,远超“寒冰装甲”。 不过,“木皮”的魔法防御力比“寒冰装甲”要弱很多,尤其是对火系魔法。 而“萨拉曼护身术”其实是一个攻击与防御合二为一的技能,这是个合文郡平时比较少用的火系法术。 除此之外,合文郡还把造型古怪的天蝎座圣衣也穿在了身上。 在踏入暴风雪的瞬间,魔藤已经从天蝎座圣衣之中伸出了无数的分支。 第230章 时间之道(十) 张戈率领的宪兵小队几乎是和警察以及城防驻军同时到达的。 而此刻,广场上的暴风雪依旧还在肆虐。 “雷达显示,暴风雪之中有微弱的生命反应,两个人,没有移动。”手持生命探测仪的谭良杰不等张戈发问,就直接进行了汇报。 “救人。”张戈瞬间对广场内部的情况做出了判断,把战甲的面具一合,率先冲进了暴风雪之中。 谭良杰跟宪兵小队的其他人紧随其后。 “我们怎么办,跟吗?”警察一方的带头人覃浩走到了城防驻军的领队、中尉吴文的身边。 他们两个是老熟人了。 “跟进去干嘛,行凶者应该已经离开了,宪兵进去了整整一队人,受害者不过就只有两个,咱们装装样子也就算了,何必进去吹风。”吴文轻声说道。 他的手下自然也已经把生命探测仪的探测结果汇报给他了。 “真的不进去?”覃浩有些犹豫。 “进去干嘛?”吴文语气平静,“能在这种暴风雪里面活下来的,不用问都知道,肯定是超凡者,他们自己的人肯定是由他们自己去救,咱们何必插手。再说能弄出这种动静来的,除了超凡者也没别的人,这种事情向来都是宪兵队管的。” “你说,这会是谁干的?” “谁知道呢,通缉令上面那么多自然德鲁伊和法师,要不你用关键词筛选一下呗,看看哪个会用暴风雪。” “不用筛了,通缉令上没有这个人,这么大范围的暴风雪和冰封大地,不是通缉令上的自然德鲁伊能够用得出来的。”张戈的声音从暴风雪里面传了出来,话音刚落,他人已经从风雪之中钻了出来。 “通缉令上没有?”覃浩和吴文异口同声,脸上都带着十分惊讶的表情。 “凶犯起码是一名高级德鲁伊,甚至有很大的可能性,是一名大德鲁伊,通缉令上面哪有这种人物,统共就一个高级德鲁伊,还是变形系的。”张戈在耳后按了一下,把自己的面具打开。 “变形系的,你是说春秋仙吗?她什么时候突破的?”覃浩脱口而出。 “不知道,我们连是谁在私底下给春秋仙提供橡实都不清楚,不过就算她突破了也不足为惧,弄不到新的变形技能,她的实力也不会有太大的进步。”张戈沉声道。 “抓了这么久都抓不到人,居然还让人突破了,你们可真是能耐。”吴文阴阳怪气地嘲讽。 张戈似乎对吴文的阴阳怪气浑不在意:“换你们试试就知道变形德鲁伊有多难抓了,通缉犯隐藏在普通人之中就已经很难找了,人家还能变成一只黑猫,再说了,我们宪兵队只管抓人,找人的手段全都掌控在警察手里,抓不到人跟我们关系不大。” “别把锅甩过来给我们背,警察系统向来都人力不足你们又不是不知道。”覃浩叫了起来。 “扯淡,别在我面前装蒜,明白人都知道怎么回事,天眼搜查什么时候能跟人力不足扯上关系,要我说,你们内部的人力充足的很,全国一万八的通缉犯,时时刻刻都有人在帮他们掩饰行踪。” “就是,你们内部简直已经是烂透了!”吴文又把枪口指向了覃浩。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不过就是个分队队长,上面还有总队队长,副局长,局长,再说了,我们局也不过是个区局,天眼搜查通缉犯是市局的职责。”覃浩的集体荣誉感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所以说,大家心里都跟明镜似的,你们两个老是在我面前阴阳怪气,信不信老子哪天揍你们一顿?” “我可没有,我哪回见你不是毕恭毕敬。”覃浩立刻撇清,瞧着吴文脸色不好看,又赶紧转移了话题,“里面什么情况?” “两个民间超凡者,被冻成了冰雕,我手下的弟兄水平不够,给他们解冻的速度有点慢,主要这环境影响也有点大,暴风雪加上冰封大地,嘿嘿。” “民间超凡者……”吴文又逮住了话题,“对自己兄弟部队管得死死的,倒是一天到晚往外面漏东西,你们宪兵部到底是怎么想的?” “这话你别对我说,有种你就去部长家门口抗议。”张戈把手一挥,“你爹你妈没钱没势又怪不得别人,要不你去找个有钱的干爹走后门去?” “我就不能找个有钱的干妈走前门?” “你找去啊,光说不练,每次见了我又哔哔个不停,跟个娘们一样,都不知道你是怎么混进部队里的。” “好了好了,都少说两句,大家兄弟,何必伤了和气。”覃浩见势头不对,赶紧打圆场,“这次的凶犯既然不在通缉令里面,那你心里有没有底,可能会是谁干的?”后面这句话,他是对张戈说的。 “我心里可不敢有底,刚刚都跟你说过了,凶犯起码是个高级自然德鲁伊,既然不在通缉令上,你说我敢不敢随便乱想?等那两个受害者被救出来让他们自己说吧,要是他们命好,能撑到我手下的兄弟融化冰雕的话。” 没等覃浩和吴文接茬,张戈又继续道:“我就只知道一件事,要是这两个受害者身份够高,或者他们没能撑到我的弟兄融化冰雕,那春秋仙在通缉令上排名第一的宝座,可就要换人了。” “这人比春秋仙还厉害?”覃浩一脸难以置信。 “看你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这世界上比春秋仙厉害的人多了去了,通缉令上排名第一,又不代表她天下无敌。”吴文一脸不屑。 “要让春秋仙看到你现在这表情,说不定明天就要去敲你家的门。”张戈调侃完吴文,把脸转向了覃浩,“去联系一下市局,把周边路口的监控都调来,顺便让你的手下都散了吧。” “让你的人散开,在周围做下警戒,防止有民众误入暴风雪的范围之中。”覃浩走开之后,张戈才给吴文安排任务。 “有这个必要吗?只要不是傻子,谁会往暴风雪里面冲?”吴文有点懒得动弹。 “让你去你就去,表面功夫做足一点没坏处,回头覃浩多句嘴,你们部长肯定又要推你出来背锅了。” 吴文转身离开没多久,覃浩就举着一台手机回来了:“市局的人已经把影像发过来了,你看看吧,这凶犯也太嚣张了,完全没有任何隐藏自己的意图,不过有个大问题,市局的人已经进行过了容貌比对,但是资料库里面根本就没有这个人存在。” 他的手机上显示着一张照片,照片里的人一头银发非常显眼,比这头银发更显眼的,是这个人连眉毛都是银色的。 张戈接过手机,把照片放到了最大,赫然发现,这个人连睫毛都是银色的。 第231章 时间之道(十一) 合文郡如果知道他离开广场之后发生的一切,恐怕现在已经惊得从凳子上跳起来了! 他谨慎小心地做足了防备,却没想到把那两个职业者冻成冰雕,前后总共只花费了不到几分钟的时间而已。 也没理会还在肆虐的暴风雪,以及把广场的地面整个冻住的冰,合文郡就直接离开了。 反正这只是个梦境而已,就算它再怎么逼真,只要自己离开,那场景自然会跟着变化的。 合文郡是如此认为的。 此时此刻,他已经又找了另外一家旅馆,用“通灵术”控制着前台接待给自己开好了房间。 反正他在上一家旅馆也没留什么东西,甚至连押金都没有交。 至于住店不给钱是不是有点不道德? 这只是个梦而已! 要不是它过于逼真,合文郡连吃饭都不会掏腰包。 他现在其实还挺后悔没有试试吃霸王餐是什么滋味。 在领教过这个梦境世界的电梯如同火箭起飞一般的速度之后,合文郡这次非常明智地给自己选了个四楼的房间。 旅馆的二楼是餐厅,三楼是娱乐城。 哪怕是在梦里,合文郡对娱乐城都没什么兴趣,他很不习惯陌生人触碰自己的身体。 旅馆大厅的海报已经把三楼开设的是什么“娱乐项目”说得明明白白了。 虽然房间只是四楼,不过合文郡也没有搭乘电梯,这倒不是因为这么矮的楼层搭电梯也会让他腿软,而是因为电梯里面挤满了人。 味道不怎么样。 要是搭电梯上楼,说不定又得换一次衣服了。 这家旅馆的档次比上一家要高很多,单看房间的布置就知道了,一进门鞋就踩在了柔软的地毯上面,鼻子里也同时闻到了清新的花草香气。 唯一的美中不足,是这里的房间只提供网络,并没有电脑。 合文郡对此倒是没什么所谓,他进了房间之后就直接躺到了床上,摆了个舒服的姿势出来,并且闭上了眼睛。 他爬楼梯的时候突发奇想,打算试试在梦里睡着了,会不会在现实中醒过来。 本来,人在梦中是不会梦到自己睡觉的,但是现在这个梦境如此逼真,那说不定真的在梦中也可以睡着呢? 不过,自然德鲁伊入睡本来就不是什么太容易的事情,更何况这又是在梦中。 合文郡还没进入迷迷糊糊的状态,房门就被人敲响了。 张戈身着单人机械甲,神情紧张地站在房间外的走廊里,心中忐忑不安地祈祷着凶犯千万不要来开门,直接从窗户里面跳出去就算了。 来自马克洛斯军团的可变形战斗机搭载的强力武器,已经瞄准了这个房间的窗口,只要那个不知名的超凡者敢跳窗逃走,驾驶员会第一时间对其发起致命的攻击。 如果是通缉令上的罪犯,肯定都是会选择跳窗逃跑的。 但是这房间里的凶犯,张戈一时之间却没有办法判断出他将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 如果凶犯选择正面突破的话,那么自己和手下的宪兵们估计是凶多吉少了。 想到此处,张戈心里不由得狠狠地送了宪兵部的部长几句诸如“断子绝孙”、“生儿子没屁眼”之类的恶毒祝愿。 纯属发泄,这些祝愿他也知道没可能应验的,部长的儿子都已经生了儿子,而且那小子有没有屁眼没人比他更清楚了。 不过,不送几句恶毒祝愿给部长,张戈的心里也是愤懑难平,都已经跟那个老东西汇报过了,这个凶犯起码是个高级自然德鲁伊,甚至有极大的可能是大德鲁伊,那家伙却不给自己派高手增援,仅仅是联系了马克洛斯军团出动可变性战斗机就算了…… 自己和手下这些兄弟的安危,老家伙是一点都不顾啊! 房间里没有任何声音传来,张戈抬手再次敲了敲门,同时决定完成任务之后就去把部长的儿子从被窝里面拖出来,不把他弄到求饶绝不放他回家! 不,这回他求饶也不放他回家! 敲门声第一次响起的时候合文郡已经听到了,不过他以为是提供什么不良服务的人,所以懒得理会。 没人开门,门外的人应该会自己离开的。 他也不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了,常年在外游历,住旅馆的时候他的房门也经常会被人敲响,即便他和李一直都是住同一个房间。 这些操持皮肉生意的人都是很懂分寸的。 不料没过多久,房间的门被再次敲响了。 合文郡不由得有些恼火。 这是自己的右脑在挑衅左脑吗? 梦境如此逼真,梦中又如此清醒,合文郡很容易就能判断出来自己的左脑和右脑现在肯定是在分开工作的,这个逼真的梦境世界,估计就是右脑独力构建出来的。 关于左脑负责表意识、右脑负责潜意识的分工理论,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在《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看到过了。 打开门的瞬间合文郡有些愕然,虽然做皮肉生意的人不见得都是女的,不过肯定是没人穿着铠甲来敲门的。 这总不可能是自己大脑的恶趣味吧? “有什么事吗?” 合文郡平静的语气让张戈的心里更加紧张,同时又有一股怒火油然而生——作为一名罪犯,你也太嚣张了点吧? 实力强了不起吗? “你涉及一单超凡伤害案,现在被捕了,你最好不要反抗,我们的人已经把这家旅馆全都包围了。”张戈强自镇定。 魔藤已经从领口探出了头,下一秒就能把门外站着的人冻成冰雕,哪怕他穿着金属盔甲也没用,不过合文郡却瞬间改变了想法。 被捕就被捕,让我看看自己的脑子在玩什么鬼把戏! 第232章 时间之道(十二) 宪兵部,审讯室。 张戈没想到凶犯会如此轻易地被自己带回来,没有反抗,没有战斗,甚至连话都没有多说几句。 张戈直到现在都觉得自己好像是在做梦。 按照他的判断,对面坐着的这个银发青年实力可是高深莫测,怎么会如此轻易地就被他们带回来? 难道,这个家伙酝酿着什么阴谋不成? “姓名?”深呼吸了几次之后,张戈问出了第一个问题。 “合文郡。” “性别?” 没有回答。 张戈抬头看了一眼,名叫合文郡的银发青年正带着一丝玩味的笑容看着他。 低头在电脑上输入了“男”,张戈接着问出了下一个问题:“年龄?” 他并不准备纠结这种程序上的破问题,跟这种高手玩心理战是没什么用的,说不定还会惹恼了对方,最后吃亏的只会是自己。 合文郡想了想,在自己的两个年龄中选择了比较有趣的那一个告诉了对方:“一百零九万五千四百六十六。” 他被送上太空船的时候刚满十二岁,如果不算在太空中沉睡的时间,现在应该是三十九周岁,虚岁刚好四十,恰巧是不惑之年。 合文郡算年龄的时候,一直是把被冷冻的那段时间忽略不计的,不过现在是在梦中,他突然起了点玩心。 平常可没什么机会说实话,要是跟李他们说自己已经一百零九万五千四百六十六岁了,肯定是没人相信的,说不定还会被嘲笑是在发神经。 但这确实才是真实! 珍珠活了八百三十五岁算什么,还不够自己的一个零头呢! “这是在审讯,开玩笑也麻烦你看看场合。” 果然没人信啊。 “确实是一百零九万五千四百六十六,要不我给你点血,你去测试一下?”合文郡开始皮。 “安排。”张戈把脸对着审讯室的一面墙。 很快就有人带着采血工具推开门走了进来,不仅取走了一管血液,而且还从合文郡的头上剪了一绺头发。 头发什么时候也能用来测年纪了? 合文郡也懒得计较,看起来自己小时候看的那些没有文化的作者胡编的小说情节还在大脑里面储存着啊?当初还是年纪太小啊,居然还真的把小说里面的桥段当成现实…… 没关系,谁小时候不犯傻? 李都已经四十岁了还天天犯傻呢。 张戈一直也没出声,就静静地看着手下在那操作,不过当手下把从合文郡头上剪下来的头发给他过目的时候,他也没能保持镇定,脸上的神色微微地变了变。 本以为这青年的头发是银白色的,结果从被剪下来之后才发现,这些头发原来是透明的啊? 仔细看的话,会发现里面还带着一丝浅浅的蓝。 检验完头发之后,张戈又盯着合文郡仔细地看了两分钟,这才发现这年轻人的眉毛、睫毛其实也都不是银白色的,而是和头发一样,是透明的。 不过,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来。 尼尔亚特血统? 基因变异? 可是,尼尔亚特人有透明的头发吗?什么样的基因混合在一起,才会让头发变成透明的?就算把赤橙黄绿青蓝紫都混在一起,不应该是白色才对吗? 不对,光谱混合才是白色,颜色混合的话,应该是黑色才对吧。 纠结了几分钟之后,张戈一开口,不由自主地把心里的话问了出来:“你有尼尔亚特血统?” “尼尔亚特血统?”合文郡愣住了,“你知道尼尔亚特?” 随后他就反应过来了,这是自己的梦境,梦境里的人知道尼尔亚特,挺正常。 就算梦境中的人把尼尔亚特人也称为魔鬼,也没什么稀奇的。 反应过来之后,合文郡立刻摆了摆手,示意对方自己说了傻话,然后找补了一句:“尼尔亚特血统是怎么回事?” “装什么傻?”张戈小声嘀咕了一句,不过碍于合文郡的实力,他飞快地把这个话题给带了过去,反正这也并不在审讯问题内。 而且,这世界谁还没有点尼尔亚特血统? 浓点淡点的差别而已。 “什么时候成为超凡者的?” 张戈接下来的问题让合文郡也直接忽略了对“尼尔亚特血统”的关注,其实他也曾经考虑过的,尼尔亚特人的后代,恐怕要遍布整个宇宙了吧? 珍珠说过不止一次,尼尔亚特人从远古开始,就不断地通过空间裂隙前往宇宙的各个星球,那尼尔亚特人在其他星球上留下后代也不见出奇,这么多年过去,要说宇宙所有的生物星球上的人类都带点尼尔亚特血统…… 这话可能有点过了。 九成吧。 不能再多了。 “我十二岁那年就职的。”由于一边在脑子里面玩梗,所以合文郡下意识地就按自己平常对外的年龄来回答问题了。 “你刚刚才说你一百多万岁了,十二岁那年就成为超凡者,你现在不是该成神了?”张戈气得都想掀桌子了。 但是他不敢。 “哦哦,口误口误,一百零九万五千四百……”合文郡翻着白眼心算了一下,“三十九岁那年就职的。” 回答完毕之后,他还验算了一遍,没错,自己就职学徒到现在为止已经二十七年了。 “等级呢?”张戈压着心里的火气继续提问。 “大德鲁伊。”这是在梦境之中,合文郡也没考虑隐瞒。 这个回答让张戈心里倒吸一口凉气,二十七年从学徒升级成一名大德鲁伊?这小子的橡实是根本没断过啊?难不成他是星球联盟元首家的亲戚? 而且,这天赋? 德鲁伊有天赋这个说法吗? 没有天赋这个说法,又怎么解释他二十七年就能从学徒升级到大德鲁伊? 合文郡的升级速度确实比正常的德鲁伊都快了很多,而且他是在上次离开龙角城之前就已经晋级了的,离现在都已经快九年了。 也就是说,他从学徒到大德鲁伊,只花了十八年多。 而李从成为学徒到现在二十八年有余,离大德鲁伊还差那么一点点距离。 当然,因为没有银橡实,其实李和他两个人在正式就职以前还浪费了一段时间。 李浪费的时间要比合文郡多一年上下,因为李成为学徒比合文郡早了一年。 正常情况下,即便橡实一直充足,德鲁伊从学徒到顶级,起码也需要接近三十年的时光。 由于合文郡回答问题的方式,其实张戈还产生了误会。 如果没有误会的话,恐怕张戈现在已经没办法稳稳当当地坐在椅子上了。 第233章 时间之道(十三) 宪兵队请了尊神回家的消息不翼而飞。 不过张戈根本没心思关注到底是谁把情报泄露出去的,该如何处置这尊神已经够他头疼的了。 上面的意思,是吸纳。 但是,部长那只老奸巨猾的狐狸,根本不会明确表达这样的指示,他一贯的作风就是任何决定都留下能让部下背锅的余地,这次仍旧一如既往。 张戈这次是很想把“生儿子没屁眼”给老东西落实了。 这口锅太大了! 虽然他也想吸纳这尊神。 大德鲁伊其实也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人物,只要有橡实,吃出一个大德鲁伊来就是时间的问题。 因此,金橡实和银橡实才会成为重点管控的战略物资,甚至民间人士想要种植一棵橡树都得经过重重审核才行,并且到了一定的年份,就会有人去移植或是砍伐。 但是,一个年纪不超过二十五岁的大德鲁伊就是绝无仅有的稀世奇珍了! 合文郡也没想到自己大大方方提供血液给对方检测,会得出来这么一个结论,搞得现在好像他撒了个弥天大谎一样。 自己的大脑编织出来的梦境里,自己还老老实实地说了实话,居然还会被判定成谎言,二十五岁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啊? 就算喝过皮特潘的魔药,那喝药的时候都已经快三十了啊! 不对,严格来说那时候已经是一百多万岁了! 就算皮特潘的魔药连生理年龄都能改变,但这又不是在现实之中! 难不成? 合文郡真的很不想承认自己潜意识里有严重的自恋倾向,不过除此之外,也没什么其他的合理解释了。 一个年纪不超过二十五岁的大德鲁伊就算是稀世奇珍,活的也就比死的价值高上那么一丢丢而已,而且现在就算是死人,细胞也一样能培植,已经不再是消耗型的研究材料了。 让张戈和宪兵部部长那个老狐狸意见一致,想要吸纳合文郡的原因,是这个年轻的自然系大德鲁伊在审讯的过程中吐露的技能种类! 以及这家伙是怎么从尼尔亚特人那里学到这么多自然德鲁伊技能的秘密! 要不是不可能,张戈真的会认为这个古怪的年轻人有个尼尔亚特爹或者是尼尔亚特妈,而且他爹或者是他妈在尼尔亚特人里面身份也异常高贵! 就算是尼尔亚特人,身份稍微低一点,也不存在几乎把自然德鲁伊的技能一网打尽的可能吧? 张戈并没有往这个方向去瞎猜合文郡的身份,因为他知道这是绝不可能的事情,星际劫掠尼尔亚特抓获的俘虏都是被严密看管监视的,而且,那些俘虏本身也没有掌握如此之多的技能。 否则,星球联盟早就把超凡者体系补全了。 毕竟那些俘虏的嘴巴是非常容易撬开的,离开尼尔亚特之后,他们曾经签署的保密契约都会完全失效,即使吐露关于超凡者的秘密,也不会被所谓的尼尔亚特神惩罚。 这个年轻人也不可能是出生在尼尔亚特星的混血儿,劫掠尼尔亚特采用的都是远程操控的战斗机械,根本不会出现士兵被俘的事情。 真他妈是个难题啊,放了或者杀了,真是舍不得,可是吸纳进宪兵部? 张戈可真没有那个胆子! 摆明了就是要背锅的! 而且还是一口天大的黑锅! “还在头疼呢?”谭良杰把饭盒往队长的桌子上一放,“你准备头疼到什么时候啊,看看你这几天吃的,再看看这几天你给那小子准备的,到底是谁在坐牢啊?” “我什么时候不是吃这些了?”张戈打开饭盒,一边往嘴里扒拉米饭一边嘟囔:“至于那位神,杀也不是,放也不是,只能好酒好菜稳着,要是他发脾气闹起来,都不知道该怎么收场,幸亏那家伙脾气好像还不错。不说这个了,让你去查的事情,你查出什么结果来了没有?” “大海捞针的事情,你觉得会有什么结果吗?” “那他也不可能是打石头缝里面蹦出来的啊,基因比对找不到近亲,连个远亲都找不到吗?” “到目前为止,匹配程度最高的一个是百分之三十二,这能算远亲吗?咱俩去对比一下基因,估计都比这个匹配程度高。” “姓合的呢,匹配程度最高的是多少?” “百分之二十九。” “档案库里面全部姓合的都比对过了吗?” “那倒没有,还有一家,机密等级太高,老头子的授权等级都不够,还得等上边出面才行,不过我觉得也没戏,不对,是最好没戏,要是这小子跟那家扯上关系,那就更难处理了。” “哪一家?” “还能是哪一家,自然是出过好几个联盟元首的那一家。” …… 张戈在办公室里头疼,合文郡在羁留室里面,也在头疼。 这破梦! 梦里居然还真的能睡着? 但是睡醒了居然还在梦里! 那到底要怎么才能脱离梦境,在现实中苏醒啊? 或者说,还要等多久才能脱离梦境,在现实中苏醒? 这都已经四天了! 难不成还真的要一梦经年? 还是十年、百年、千年? 死又不敢死,醒又醒不过来,这难不成要被困在梦里吗? 这梦里的时间流逝速度要是和外界一样的话…… 不可能。 要是梦里的时间流逝速度和外界一样,李肯定已经坐不住了,早就已经在想办法弄醒自己了。 但要是他们几个都没有办法突破藤茧呢? 应该不会吧? 就算他们几个都没办法突破藤茧,李应该会带着自己去龙岛找乃乃的。 李应该不会傻到连这个都想不到吧? 要是乃乃都没办法呢? 不可能吧? 要是乃乃真的没办法呢? 萨兰雅应该会求伊利斯出手吧?或者不用那么麻烦,李到神殿去找牧师,求其他的神出手应该也可以的。话说龙角城的神殿是供奉哪个神来的? 额,想不起来了。 要是李和萨兰雅都是傻子该怎么办? 嗯,珍珠应该没那么傻,而且他一定会积极地出谋划策的,他的星球诅咒还没吸收完呢! 要是珍珠也没自己想象中那么聪明怎么办? 合文郡手里的筷子一下一下地戳着盘子里那只烧鸡,都快把它戳成蜂窝了…… 第234章 时间之道(十四) 戳成了蜂窝的鸡鸭鱼,合文郡最后还是吃了,吃不了的都喂了魔藤。 别说,这梦里的牢饭还是挺香的,或者这也算是闹别扭的大脑给的补偿? 羁留室的门打开了,合文郡本来以为是负责收拾盘子的那个小伙子,不过开门进来的,却是前两天审讯他的那个中年人。 合文郡还记得,这个中年人曾经自报过家门,是什么宪兵队长,名叫张戈。 张戈刚吃完饭,谭良杰就接到了检验人员的电话,基因比对的授权已经被审批通过了,并且基因比对也已经直接得出了结果。 合文郡的基因,与那一家的人里面,匹配的最高比例为54.8837%,而且匹配结果的平均数值为51.7322%,这个结果足以说明,合文郡与那一家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远亲。 有这层关系在,张戈就不再头疼了。 根据合文郡的供述,他把那两个超凡者冻了个半死的行为,本来只是能跟正当防卫扯上微乎其微的一点点关系,不过既然合文郡与那一家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远亲,那么他的行为…… 绝对就是正当防卫了! 而且,他的个人资料没有在档案库之中保存,也就能顺理成章地解释清楚了。 说是远亲,估计在不知道多少年之前,其实是一家人吧?而合文郡这一支的档案,出于某种原因,已经被从国民档案之中抹除掉了,恐怕人也送去不知道什么隐秘的地方了。 那是出于什么原因呢? 这个就不需要追查清楚了,要真的刨根究底的话,很可能会扯出来一些自己无法承受的事情。 而为什么合文郡会那么年轻就成为了一名大德鲁伊,并且掌握那么多自然德鲁伊的技能? 这不重要! 这不能重要! 张戈在告诫手下的弟兄别再刺探这些事情的同时,也郑重地告诫了自己。 那一家的秘密,不是他们这些普通人有资格知道的! 不过,既然知道了合文郡与那一家的关系,那么,吸纳他成为宪兵部的一员,也就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了。 所以,张戈在一顿饭之后就拿定了主意,一定要抢在消息再次泄露出去之前,把合文郡收在麾下。 说不定凭着合文郡,他也能和那一家拉上关系。 而且,如果消息传出去的话,一定会有很多人,争着巴结、拉拢合文郡的。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 倒也谈不上遭殃。 消息传出去是早晚的事,这里可是宪兵部! 宪兵部,有什么事情能保密吗? 没有! 最多一天,该知道的人肯定就全都知道了! 宪兵部,可是有钱有权之人的后花园啊,也怪不得吴文一见自己就阴阳怪气。 不过,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很久很久以前就是如此了,吴文再怎么不服气,又能怎样呢?那小子学不会为人处世,这辈子也就只能在城防军混个下等军衔了,还不如像覃浩一样,早早转业,虽然未来也没什么机会,最起码也不会活得那么辛苦。 都不如自己! 张戈的脸上不由得挂上了笑——都说宪兵部是个烂泥坑,老子还不是一样能如鱼得水,是个人看见老子,无论真心假意,起码要给三分薄面;头顶上那个老头子要给自己穿小鞋,自己转头就去他儿子身上找平衡! 想到这里,张戈不由得扭过脸瞅了身后的合文郡一眼。 要是真的能通过这个年轻人搭上那一家,那以后,连去老头子他儿子身上找平衡都能免了! 老头子也该退了,这7号中心城的宪兵部,也该换老子上了。 张戈又扭头瞅了合文郡一眼——要是把这个家伙收在麾下,不会跟老子抢吧? 应该不会的,他毕竟是和那家有关系的,前程远大,7号中心城,留不住他。 合文郡有点忍不住了:“你们这是要带我去哪?” 张戈已经扭头看了他两回了,脸上还挂着诡异的笑,弄得他心里毛毛的。 “去宿舍,以后你就是宪兵部的一员了。” “这么草率?而且,我也没有答应过要加入什么宪兵部吧?” “不加入宪兵部,那你就只能上通缉令了,哈哈哈哈。”谭良杰笑了几声,发现其他两个人都没反应,只好悻悻地闭上了嘴。 “所有的超凡者,都必须自动加入宪兵部,不过大部分都只能算是编外成员吧,家里面有权有势的话,是不需要像我们一样天天奔忙劳碌的。”张戈解释道。 “那么,那些通缉犯?” “猜得没错,原本都是宪兵部的一员,所以追捕通缉犯的事情,也都是由宪兵部承担的。”张戈毫不掩饰,“凡是和超凡者有关的事情,都属于宪兵部的管辖范围。” “对了,你那天穿的那身盔甲,是附魔盔甲?”合文郡把话题转移到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上了。 “附魔装备?要不是不可能,我真的要以为你是在尼尔亚特长大的了。”谭良杰抢着惊叹,“你到底是在哪长大的啊,连尤特拉个人武装都不认识?” “尤特拉个人武装?”合文郡重复了一遍,“不是附魔装备?” “这里又不是尼尔亚特,怎么会有附魔装备?尼尔亚特人的附魔技术,说穿了就是集成电路,却又比集成电路技术难掌握得多,根本也不适合在我们瑟德推广,科研人员只把它作为参考。”张戈解释道。 瑟德…… 合文郡心道一句:果然如此! 他早就在猜想这个梦境世界会叫什么名字了,而想来想去,他都觉得这个世界的名字,会是瑟德。 因为他只知道三颗有人类居住的生命星球,一颗是他现在生活的,没有名字的星球,一颗是魔界尼尔亚特,最后一颗,就是他的母星了…… 瑟德! 第235章 时间之道(十五) 看着宿舍的天花板,合文郡不禁又开始了胡思乱想。 梦中这个世界名叫瑟德,解释得通,它总不可能叫尼尔亚特不是? 现在生活的那颗星球,太阳依旧叫做太阳,月亮也依旧叫做月亮,可是那里的土着,却没有给自己的家园起个名字。 或者起过?但是已经消失在历史之中了? 合文郡觉得那颗星球应该是有过名字的,即便土着们不取名字,自己那些在几十万年前降临星球的同胞出于习惯,也会给星球想一个有意义的名字的。 难道说是名字太多了,所以最后大家都忘记了呢?从星球的名字,变成了国家的名字? 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要不,趁现在,给那颗星球也起个名字? 就叫…… 泰坦吧! 这名字也能突出那颗星球的特征,够大,从格兰蒂亚回龙角城都要花费两年的时光,让李拉着马车逛遍玛娜帝国更是经历了六年,玛娜帝国还不是那片大陆上唯一的帝国。 说不定这颗星球以前还真的出过巨人呢! 难不成是被自己的同胞们,还有尼尔亚特的魔鬼拉低了身高? 自己觉得自己的念头挺有趣,合文郡不由得还“咯咯咯”地笑了两声。 不过…… 思绪又转了回来,合文郡又被一个问题给难住了。 梦境之中的瑟德不仅科技发达,而且还有被称为“超凡者”的职业者存在,这都可以解释得通。 瑟德没有灭亡并且科技变得非常发达,可能是源于自己大脑潜意识的希望与逻辑。自己的潜意识中或许一直是希望母星人类并没有灭亡的,哪怕已经被送进了太空,与家人相隔星海,但是希望家人还是幸运地活了下去也很正常,虽说再也没办法相见。 但可能大脑对于自己在宇宙中沉眠了一百多万年印象太过深刻了,所以自行想象并勾画了一个百万年后的母星世界,这样才更加符合逻辑。 至于瑟德星上为什么会有职业者? 毕竟这是自己的大脑编织出来的梦境世界,把泰坦星的环境融合进来,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为什么梦境中的人会说瑟德的超凡者体系是源自尼尔亚特呢? 还特意把超凡者体系设计得与泰坦星略有区别?没有牧师与圣骑士这两种职业,多了个原生职业使徒?而且其他的职业,都像是泰坦星第三职业时代之前的原始体系? 是因为自己一直认为瑟德没有神的存在吗? 而且在自己被送离之前,瑟德从来也没有出现过职业者,所以才在逻辑上把超凡者与尼尔亚特联系在一起? 因为自己曾经从珍珠那里得知泰坦星的职业者是起源于尼尔亚特吗? 但是,为什么大脑编织出来的梦境里面,瑟德获得职业者修炼法门的途径,会是劫掠尼尔亚特? 在大脑编织的梦境之中,瑟德为什么会成为魔界传说的魔界?瑟德人为什么会成为魔鬼口中的魔鬼? 这个问题,或者说这个逻辑,怎么想也想不通啊! 就算大脑潜意识中认为瑟德需要劫掠魔界尼尔亚特才能摆脱灭亡的命运,但是百万年前,即将灭亡的瑟德哪来的实力跨越星际劫掠尼尔亚特?而且,珍珠说过,魔鬼们对尼尔亚特的劫掠也是几十万年前才开的啊,几十万年前,瑟德早就灭亡了吧? 总不可能都已经必须把繁衍的火种送进宇宙逃生了,面临着灭顶之灾的瑟德人又强撑了几十万年,并且还发明了非常先进的新科技? 为了让梦境真实而不得不牺牲合理的小逻辑吗? 但是,这个世界的架构也与自己记忆中的母星完全不同啊,马克洛斯军团、宪兵部、城防军,除了警察以前存在,其他机构是从哪冒出来的? 马克洛斯军团负责入侵尼尔亚特,掠夺资源;宪兵部管理所有的超凡者,抓捕通缉犯;城防军承担所有的城市救援任务,消防医疗全是城防军的业务,唯独不打仗;警察什么都干,连收税和街道管理都由警察负责? 大脑这是在回忆母星吗? 这分明是建立了一个新的世界嘛! 自己的大脑这么能干的吗? 还有那什么使徒职业,想象力这么丰富的吗? 借用从尼尔亚特掠夺来的神器的力量建立城市基站,然后通过城市基站再把超自然的力量辐射给超凡者使用,借鉴尼尔亚特的使徒职业,打造出来一个类似牧师与圣骑士合体的新职业体系? 我这是要写小说的节奏啊! 可这脑洞开得也太离谱了些吧? 使徒是以手机为原型想象出来的吗?还建立城市基站?那咋不建立卫星基站呢?哦,对了,那个张戈,不,现在应该叫人家队长,他好像说过城市基站都是建立在太空中的,那可不就是卫星嘛…… 魔藤一下又一下地戳着天花板,昭示着合文郡现在有多么无聊。 还以为被迫加入宪兵部以后会有些什么有趣的事情发生呢,结果跟被羁留也没什么区别,每天都只能在宿舍里面发呆,唯一的不同是宿舍比羁留室要豪华得多,一应设施也应有尽有。 不过合文郡现在连打电脑游戏的心情都没有了,整天就躺在床上用魔藤戳天花板,祈祷自己赶紧从这个怪梦之中苏醒过来,哪怕脸要被李打肿了都行。 打脸刺激感要是不够强的话,就让李趁机满足他长久以来的龌龊愿望也行,只要能把自己从这个梦里面叫醒,用什么样的手段都可以。 就怕他没办法突破自己的藤茧啊! 就在此时,宿舍的门铃被按响了,本来准备继续戳向天花板的魔藤拐了个弯,朝着房门蜿蜒了出去,绕过小客厅,准确地缠住了大门的把手一扭。 合文郡都懒得从床上爬起来,他很清楚是谁来了。 张戈的脸在几秒钟之后出现在了他的房间门外。 第236章 时间之道(十六) 合文郡真的是服了张戈,这位宪兵队长,也是他的顶头上司,每天都会雷打不动地固定在午饭和晚饭的时间来找他,美其名曰是来提醒他吃饭的。 实际上是来找他蹭饭的。 因为实力强,所以待遇好,不仅宿舍是豪华版的三室一厅小公寓,而且连午餐晚餐都是高标准的伙食,一个人根本吃不完,五级超凡者的伙食,食堂都是按照一家四口的定量来准备的。 别看合文郡现在只是个顾问,根本连个正式的职介都没有,但是他的个人待遇比宪兵部的老部长还高一级。 说起来合文郡都觉得自己有些惭愧,他那天在广场上冻住的两个超凡者,不过是刚入二级,也就是初级的职业者,而他当时却如临大敌一般,结果自然是虎头蛇尾。 而且,起初心里是想着在梦境之中可以为所欲为的,但事到临头,他还是收敛了力量。 否则,两个二级超凡者,怎么只会在五级大德鲁伊的“速速冷冻”之下化作冰雕,还能被抢救回来? 两个二级的超凡者都能伤得到他一个大德鲁伊? 那不是很正常嘛,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普通人都能一剑砍掉大德鲁伊的脑袋,只要力气大一点,剑也足够锋利。 宪兵部的老部长,才是个四级战士,而把合文郡“请”回宪兵部的队长张戈,只是一名三级使徒…… 张戈来“请”自己的时候,就该直接把他们都放倒跑路的,反正这是在梦里,做个自由自在的通缉犯也没什么不行。 一群三级超凡者都没有动武就把自己抓回来了,简直是人生之耻啊! 幸亏这是在梦里,而且李和萨兰雅都不存在。 不过,就算是做通缉犯,跟现在估计也没什么区别,肯定都挺无聊的。 还以为当了宪兵之后,就算依旧不会苏醒,梦境好歹也能变得多姿多彩一些,合文郡是完全没有想到宪兵的生活会这么悠闲,每天就是吃了睡,睡了吃,要么就是待在营房宿舍打游戏看电影。 只有队长和副队长要轮流待在办公室里面值班——值班的时候同样除了打游戏和看电影也没别的事情干。 其实别人是要修炼的。 不过合文郡不用。 唯一能让合文郡觉得慰藉的,是自己摊上了个关心下属的好上司。 办公室就在宿舍楼下,张戈每天都会在午晚餐的时间先搭乘电梯上楼来叫合文郡,再跟他一起搭乘电梯下楼去食堂吃饭。 有这么善解人意、平易近人、关怀下属的上司陪着,合文郡搭电梯的时候心里也没那么忐忑了,食堂准备的饭菜量又那么大,张戈蹭个饭也没什么好计较的。 显然,合文郡根本不知道张戈的心思。 “你的尤特拉武装送到了,吃完饭去试一试吧。”张戈把一条挂着个小吊坠的项链扔到了合文郡的胸口。 这是平常收纳尤特拉武装的空间纽,用的材料是从尼尔亚特劫掠来的。 所有的尤特拉武装都是根据个人参数定做的,个人参数也包括使用者的职业在内,武器都是根据使用者的职业设置的,并且会根据使用者的习惯做细微的调整。 自然德鲁伊使用的型号,名为“水母”。 除了狂暴德鲁伊专用的型号“计时器”,以及变形德鲁伊专用的型号“安科瓦”之外,其他的尤特拉武装其实都大同小异,只会在武器设计上略加区分。 在瑟德星,狂暴德鲁伊的缺陷依旧存在,即便是尼尔亚特人也没能解决他们持续战斗会导致疯狂的问题,不过,这个问题被“计时器”轻松搞定——一旦发现脑波失控,“计时器”就会释放出强大的电流,把狂暴德鲁伊直接击晕过去。 而瑟德人既然俘虏了大量的尼尔亚特人,那变形德鲁伊“食人癖”的缺陷自然是已经不复存在了,只是新出现的职业缺陷比“食人癖”还要严重一些——学习变形技能都是需要相应的魔药辅助的,而制造魔药的魔核,瑟德星却无法出产。 星球联盟严禁引入魔兽进行繁殖,所有的魔核都只能靠掠夺尼尔亚特获得。 有此规定存在,自然德鲁伊也同样产生了严重的职业缺陷——他们只能契约普通的动物,无法选择魔兽作为自己的伙伴。 所以,即便德鲁伊升级轻松,但是在超凡者中的数量比例却是最少的。 当然,就算是其他的职业,也不是普通人可以染指的,瑟德星超凡者体系与尼尔亚特、以及泰坦星是完全不同的,在这里,能够获得力量的,除了愿意为星球联盟终身效力的人之外,就只有当权者,以及有钱人了。 普通人,老老实实地活着就够了,反正瑟德星上也没什么危险。 这里没有神、没有魔兽,只有反联盟武装分子,不过反联盟武装一般是不会伤害普通人的。 “有压迫,有剥削,所以才会有反抗。”合文郡一边测试自己的尤特拉武装,一边跟张戈讨论为什么会有反联盟组织存在。 实际上,大部分的通缉犯,都是反联盟组织的成员。 “只要有人、甚至只要有生命存在,剥削和压迫就不会消失。不过,在强大的秩序的维护下,剥削和压迫都是会被限制在普通人可接受的范围之内的,你以为反联盟组织是因为剥削和压迫才出现的吗,不不不,他们只是为了私欲而已。” “而且,那些反联盟武装分子,根本也不见得就是因为自己的欲望,而才加入反联盟组织,或是建立反联盟组织,他们背后其实各自都有靠山,而那些靠山,正是星球联盟里的那些有钱人。” “人啊,有了权想要钱,有了钱想要权,有了钱有了权,又会想着折腾别的事情,想要长生不老,想要立地成神,想要把这世界都攥在自己的手里面,让整个世界按照自己的意愿发展。” 张戈一边指导合文郡如何使用“水母”,一边如同发牢骚一样喋喋不休。 “那么你呢,你想要把世界攥在手里面吗?”合文郡朝着远处的靶子射了一发激光,用包裹着魔藤顶端的发射器。 准头不好,射偏了,打在了封闭训练场的墙壁上面。 怪不得那两个二级超凡者会跑到广场上对练,城市里只有宪兵部才有专门为超凡者提供的封闭训练场,而且一天到晚都是满员的,有钱都不一定能租到,得有权才行…… 像张戈这样的权——为了让合文郡测试尤特拉武装,张戈一句话就能把最好的一间训练场清空,一分钱都不用花就可以包场。 “我只是个普通的宪兵队长,怎么敢幻想把世界攥在手里边?能找到一个强大的靠山,给他当条明面上的狗,我就知足了。”张戈似乎是在吐露心声,不过这话听得合文郡心里无比别扭。 第237章 时间之道(十七) 张戈乃是梦中人,而梦中人,实际上都是自己的分身。 合文郡是这么认为的。 上次做的那个奇怪的梦,梦里出现的那个家伙,也说过他就是合文郡自己。 后来,结合从珍珠那里得到的信息,合文郡仔细分析过,认为梦中的那个家伙,所言极有可能并不虚假。 虽说那颗宝石产自冰宫,而传言中冰宫又是上一代的冰雪之神的身躯所化,不过以珍珠所说,神死亡之后,意识都是会被星球意识所吞噬的,根本也留不下什么故事中描述的“神格碎片”、“精神碎片”这些东西。 所以,会出现在合文郡梦里的,只有可能是他自己的“意识形态”而已。 而人类身体的所有器官之中,也就只有大脑会产生“意识”,那实际上,大脑其实就是人,而人其实就是大脑。 比起以生命个体来定义人,似乎“意识个体”更贴切一些。 当大脑没有了意识,人也就不再被称为人了,会被叫做尸体。 所以,人梦中所有的人,都是由自己的大脑虚构出来的,而这些被自己的大脑虚构出来的人,严格地说起来,好像都是自己? 因此,张戈的梦想,其实是自己潜意识里面的某种向往? 这可把合文郡给恶心坏了,他还特意花了不少时间分析自己在什么时候可能会产生过这种“找个靠山当条狗”的想法。 小时候好像不太可能吧? 那是在泰坦星醒过来之后? 见到李之前?那时候自己好像觉得随便卖几首诗词歌曲都能活得不错了。 见李的时候?那次去配对,自己的想法好像是带着肉去找条狗来着,不对,是找打手,算了,就是去找狗来着。 从来都没有把李当成靠山,自己给李做狗的想法,嗯,没错! 靠山,靠山? 马修?萨兰雅?朋?萨兰雅胖?魔鬼珍珠?德兰卡?格兰蒂亚…… 合文郡在脑子里把有可能会被自己想做靠山的对象一个一个都过了一遍,最后发现好像只有乃乃,勉强可能……? 可是就算有想过把乃乃当做靠山,应该也不会想给乃乃当条狗吧? 按照自己一贯的阴险狡诈,脑子里想的不应该是怎么给乃乃的脖子上拴根狗绳才对吗? 睁着眼睛想到半夜,合文郡也没想出来自己什么时候产生过张戈口中的那种想法,反而联想到了更加严重的问题:给有权有势的人做狗这种事情可不只是张戈一个人的想法啊,那些加入或者是成立反联盟组织的武装分子,一大半都是这么想的! 这也并不是最严重的问题,更严重的,是那些作为反联盟组织靠山的大人物们,那些也都算是自己的分身吧? 张戈说什么了? 有了钱想要权,有了权想要钱,有了钱有了权又想长生不老、立地成神,把世界都攥在自己的手里边? 钱、长生不老、立地成神,这些合文郡承认,自己也都想过,不过…… 想要权? 想要把世界都攥在自己的手里边? 合文郡认为自己就算是在潜意识之中,也不会有这样的想法的。 这种事情,想想就觉得可怕啊! 就算是渴望登神,他也一直希望能成为一个与星球、与世界、与人类完全没有瓜葛的宇宙神,星球神虽然高高在上,但是不仅仅要背负星球、世界的存亡,还得担负起保护人类的责任来。 没有人类,没有信徒,星球神可是无法保持自我,会被星球意识完全吞噬的! 轻轻松松孑然一身,才是自己一直期盼的吧? 有李陪着,就足够了吧? 嗯,是这样。 合文郡自觉已经想通了,但是还是免不了疑虑自己的潜意识中,是否真的存在那些有点可怕的想法。 可能是大脑也不想他继续纠结下去了,正在这时,宿舍里的警报灯突然亮了起来,这是紧急出动的集合信号。 合文郡有点不太情愿地从床上弹了起来。 确切地说,是被魔藤整个人撑起来的。 他赤裸着上身,魔藤活动起来比平时方便得多。 从衣柜里卷了一件内衣套上了身,合文郡伸手在脖子上一抹,一套人形的金属战甲便面对面地出现在了他的身前,合文郡把手按在金属战甲抬起的右手上面,“水母”便像穿衣服一样开始自动往他的身上套,半分钟多一点之后,他的整个身体就都被包裹在金属战甲里面了,只留一张脸露在外面。 穿好了“水母”,合文郡并没有往门外走,而是来到了阳台上。 “就等你了!”悬浮在天空中的谭良杰喊道。 对张戈这个副手,合文郡是有点无语的,谭良杰办事能力的确很强,不过这个性格就有点太过脱线了些。 手在阳台的栏杆上一撑,合文郡轻轻松松地跃了出去,像其他的队员一样,悬浮在了空中。 “出发,谭良杰,你来引路。”张戈指示完毕之后,飞到了合文郡的身边,“你第一次参加任务,我陪你一起飞,不要紧张。” 谭良杰出任务的时候倒是不会那么多废话,在空中一转身,带着队伍就飞了出去,当值中的八名队员跟在他的身后,排成了一个不标准的立体纵队,张戈和合文郡并排飞在队伍最后。 “发生了……”合文郡刚刚张嘴想要询问任务内容,就有一口冷风灌进了嘴里。 张戈指了指自己已经合上的面罩。 “发生了什么事?”合文郡把自己的面罩也合上,通过装甲的内置通讯问道。 “发现了通缉犯春秋仙的踪迹。”张戈的回答简单明了。 “春秋仙,那个通缉令排行榜第一位的女变形德鲁伊?”合文郡疑惑道:“她不过也就是个高级,不,四级超凡者罢了,用得着出动这么多人吗?” 此时,一架可变形战斗机呼啸着从他们的头顶飞过。 “连马克洛斯军团都出动了?犯得着吗?”合文郡又补充了一句。 “你不会认为春秋仙会是自己一个人吧?”耳麦里传出了谭良杰的声音。 第238章 时间之道(十八) 春秋仙稳坐7号中心城通缉令第一把交椅,凭的当然不仅仅是实力。 通缉犯不见得各个如同张戈所讲,背后有人,不过像春秋仙这样的家伙,自然不是因穷凶极恶、杀人如麻而榜上有名,那种人也坐不稳通缉令排行第一的交椅,否则宪兵部早就一点威望都没有了。 通缉令上的通缉犯,有的能杀,有的不能杀…… 能杀的,宪兵部自然是在围捕的过程中就都顺便干掉了。 而像春秋仙这样的反联盟武装分子,头上却顶着一把名为“不可杀”的隐形保护伞,这把保护伞不仅仅是他们背后的靠山,那些隐藏了形迹的有钱人、有权人,联盟的法律也是这把保护伞的一部分。 反联盟罪并不是反人类罪,在自由民主的瑟德,是允许人民追求自己的理想的,即使他们的理想是推翻星球联盟。 所以,像这种从宪兵部叛逃出去的通缉犯,宪兵队普遍只能抓,不可杀,他们的生死惩罚须交由法庭决断,而通常,法庭会把这种案子无限期地搁置下去,把这些通缉犯无限期地羁押起来。 而在羁押过程中,这些通缉犯十有八九是会被保释、被无罪释放,或者是“趁着某些机会逃跑”的。 他们获得自由之后,可能会消停一段时间,不过很快,就会再次举起反星球联盟的大旗。 被折腾的,只有培养他们“成才”的宪兵部。 谁叫所有超凡者的事务都归宪兵部管理呢? 而且这些通缉犯头上背的罪名,基本上也都只有“叛逃宪兵部”、“防卫过当”两条而已,“反联盟罪”在法庭定罪之前是不成立的,所以对于他们的通缉,大都是以宪兵部与警察部的名义发出的。 “叛逃宪兵部”容易理解。 “防卫过当”这罪名怎么来的? 宪兵部抓人的时候会展开战斗,对方肯定不会乖乖就擒,在战斗的过程中免不了一时“用力过猛”,伤到宪兵部的人,或者是协助抓捕的城防军、警察,或者马克洛斯军团派出的驾驶员,甚至可能会致死…… 这还只是“防卫过当”? “死几个普通人,算不上什么大事,我们的队员很少会出事的,队长可是使徒,小金也会治疗。”谭良杰说话的时候很少会动脑子。 小金这次出动的一名宪兵队员,与合文郡一样,也是一名自然德鲁伊。 不过,谭良杰这话是对合文郡说的。 跟一名自然系的大德鲁伊说“奶足别怕”,这不是没过脑子是什么? “闭上你的嘴好好带路。”张戈呵斥了一句,显然是觉得谭良杰在合文郡面前给他丢人了。 他们已经飞出了7号中心城,向着西北的方向前进。 合文郡现在也知道为什么要出动马克洛斯军团的战机了,宪兵队员身上穿着的尤特拉武装在城市之外飞行,需要马克洛斯军团的战机通过辐射提供能量。 当然,马克洛斯军团的战机也是会协助战斗的。 只是宪兵队有权利指挥城防军和警察的行动,却是没资格给马克洛斯军团的驾驶员下命令,是否协助战斗、怎么协助战斗都得看变形战机驾驶员的心情,甚至有时候,己方出现的伤亡都不是通缉对象造成的,而是变型战机的攻击导致的。 马克洛斯军团是直属星球联盟的,连各个国家的领导人都指挥不动他们。 张戈一个中心城宪兵队长,跟国家领导人之间,还差着好几级呢…… 尤特拉武装的飞行速度不慢,不过他们的目的地好像挺远,合文郡已经看见好几座城市被他们甩在身后了,高空之上俯视城市又有着不一样的景观,高楼大厦看起来就好像是积木搭成的一样。 “我们这是要去哪?”他忍不住问了一句。 “109号中心城。”张戈不等谭良杰说话就抢先回答了。 “那不是跨城,不,跨国了吗?109号中心城,不是属于汤国的吧?” “嗯,属于席兰德。”张戈的回答简明扼要。 无论是汤国,还是席兰德,都是合文郡闻所未闻的国家名称,而且,在他被送往太空之前,瑟德星上的城市,也都各有其名,根本不是以编号命名的。 合文郡也没想通自己的大脑是怎么开的这个洞。 “跨国执行任务?”张戈的回答令合文郡吃惊不小。 “这很正常,春秋仙是我们7号中心城宪兵部的通缉犯,所以只能由我们亲自抓捕,她在其他国家和城市也没上通缉令。” “这合规吗?” “就是因为那些乱七八糟的破规矩,抓捕春秋仙才必须由我们自己出手,她不在别的城市的通缉令上,其他城市的宪兵部是不能对她动手的。” “那我们这几个人够吗?谭副队说过春秋仙也不是一个人啊。” “放心,她的帮手多半都是普通人。”张戈口中如此安慰,心下却道:你一个人出马都已经够了,一个大德鲁伊,看不出来胆子这么小,果然是没见过世面的大少爷,白瞎了那么多的资源,那么好的天赋。 张戈对合文郡的定位从一开始就没准过,这也跟合文郡“犯的事”有关系——一个自然系的大德鲁伊对付两个二级战士,居然还动用了“暴风雪”、“冰封大地”这种技能,最后还心慈手软…… 无论怎么分析,合文郡都是个没有战斗经验的菜鸡。 他哪里知道,合文郡当时只是怕自己的大脑“整花活”,而且,泰坦星职业者的习惯,向来就是狮子搏兔亦用全力,谁知道对手是个什么级别,泰坦星的魔兽又没把等级都刻在脑门上…… 最后心慈手软了一下倒是真的,不过也并非是因为“没见过世面”。 早在十几年前,合文郡就已经克服了不愿杀生的心理障碍了,从格兰蒂亚回龙角城的那两年里,他都不知道把多少人直接冻成了冰雕,从里到外都硬邦邦的那种。 而且,在白龙城外的那场复仇战,合文郡的魔藤都不知道活吞了多少人,死人更是不计其数。 谭良杰已经带头开始向俯冲了,下方是一片凋敝的土地,不远处是一座看起来有些破败的城市。 而与此同时,马克洛斯军团的变型战机却开始向上攀升。 第239章 时间之道(十九) 合文郡有些无奈地当着张戈的面从空间戒指里取了套衣服出来穿在身上。 跨国执行任务也不早说,他上身倒是穿了件衬衣,下半身穿的可是条睡裤,本来以为外面穿着“水母”,倒也无所谓失礼,谁知道抵达了目的地之后,为了不打草惊蛇,还得把尤特拉武装解除之后便衣进城…… 还好,其他的队员都已经各自分散开了,只有张戈一个人跟在他身边——表面上是队长不放心让新人单独行动,实际上张戈却是揣着别的心思。 这下张戈可更确定自己对合文郡身份的判断没有出错了。 空间戒指? 这种只能从尼尔亚特星掠夺的稀罕东西,只有身份高贵的人才会拥有。 原本想着能靠合文郡的关系攀上那一家,现在看来,那一家与合文郡,谁的地位更高,可真说不定。 自古以来,那些真正掌握有实力的人,好像都更喜欢隐在幕后装神弄鬼。 张戈心里不免又增了几分热切。 合文郡却并没有看出张戈有何异样,匆匆忙忙换好衣服之后,就跟张戈一起进了城。 109中心城也同样是一省首府,不过比起7号中心城来是多有不如。 合文郡一直认为自己是个理想主义者,现在却对此有些怀疑了。 这个城市一看就很穷。 这其实代表着席兰德这个国家也不富裕,虽然合文郡并不知109中心城在席兰德排名如何,不过这种事情总是窥一斑可知全豹,并不需要考虑得过多。 更何况席兰德现在依旧战火纷飞。 有星球联盟存在,也不见得就能保得瑟德星处处和平,星球联盟的权力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大,更何况除了劫掠尼尔亚特之外,联盟的事务真可谓是处处受阻。 人啊…… 越多越不可能团结。 就连劫掠尼尔亚特,联盟中也有很多反对的声音。有一部分人主张瑟德星应该与尼尔亚特发展“友好、温和、互惠互利”的星际关系,与尼尔亚特开展贸易往来、民间交流等一系列的外交活动…… 更有人公开谴责瑟德星球联盟对尼尔亚特的劫掠是不人道的、不正义的,星球联盟正在毁坏瑟德的星际形象,让无辜的瑟德民众背负了沉重的星际骂名…… “你等一下如果想出手的话,就尽可能地手下留情吧,春秋仙这个女人的背后可是很不简单的,光是以她的出身,就容不得我们痛下杀手。”张戈瞅着远处正在大楼外布置电子干扰器的手下,沉声嘱咐合文郡。 “春秋仙什么出身啊,你这么郑重其事?”合文郡有些愕然。 “这些你就别问了,总之听我的话就没错。”张戈在心里补了一句:虽说以你的身份,失手干掉她也不会有什么麻烦。 “队长,有点麻烦。”谭良杰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两个人的身后。 “怎么了?电子干扰器不是都已经快布置好了吗?” “我刚刚查询了一下,这栋大厦,是满岐山名下的产业。” “那又怎么样,只要春秋仙藏在里面,满岐山亲自出马也不能妨碍我们执行公务。”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这里既然属于满岐山,恐怕里面不会那么简单啊。” “怎么,怕了啊?” “我怕什么,我是怕杀得太多,不好交代。” “那是你需要考虑的问题吗,什么时候轮到你替老头子担心了,都是些普通人而已,除了春秋仙以外,其他人都是蚍蜉蝼蚁,杀了就杀了,你们别失手给我把春秋仙干掉,会出什么问题!”张戈不满地看着谭良杰。 自己以后要是抱着大腿高升了,这小子能担起宪兵队长的责任来吗,总是这么心慈手软,婆婆妈妈的,真担心他哪天也叛逃了,到时候7号中心城可就又要上热搜了,连着叛逃两个宪兵队长! 春秋仙可是后台强硬,就算叛逃,抓捕的时候还得顾及她的生死。 谭良杰这小子要是以后有一天叛逃了,能找到什么后台?别到时候被宪兵部像普通人一样对待,抓捕过程中格杀勿论。 实在不行,自己要是高升的话,把这小子也带走吧,不看着他,真的有点不放心啊。 “可是队长,就算我们不考虑对方的伤亡,自己弟兄的安危总是该考虑的吧,万一对方手里有强力武器怎么办?万一对方超凡者的人数过多又怎么办?” “超凡者?超凡者不是就只有春秋仙一个吗?”合文郡疑惑地插嘴问了一句。 “你怎么这么天真,真以为所有的超凡者都在宪兵部的管理之下?我们瑟德星又没有神,可以弄什么誓言契约出来,没有那东西,再怎么保密,超凡者的修炼法门总是会泄露出去的,宪兵部管得到明里的超凡者,可暗中隐藏的超凡者,数量何止是宪兵部管理范围下的几倍。” “都是些最高不过三级的家伙,又不可能拥有尤特拉武装,我们的人有武装保护,你别一副怂样给我丢人。”张戈斜眼偷瞄一下合文郡的表情,继续呵斥,“赶紧给我滚回去自己的位置上去,准备正面突破。” 谭良杰悄然无声地又消失在了夜幕之中,他是个刺客。 宪兵队今天出动的十个人里面,有一半是刺客。 在没办法从尼尔亚特人手里弄到太多技能的情况下,刺客这个职业显然对于瑟德星的人来说,是最实用的,除了游吟诗人之外。 在尼尔亚特和泰坦稳坐职业排行榜倒数第一宝座的游吟诗人,在瑟德星那简直就是无冕之王! 攻击手段不足的缺陷,对于瑟德人来说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这里可是拥有连尼尔亚特的神都能击杀的科技星球! 至于游吟诗人的就职条件(坚信神的存在),对于瑟德人来说也根本不是问题,瑟德人不是不信神,否则这颗星球上就不会有宗教存在了。 瑟德星至少有一半人坚定地信仰着神,但是,他们在信仰神的同时,却不允许瑟德出现神! 第240章 时间之道(二十) 刺客队友的行动不仅逃不过合文郡的感应,同样也都在张戈的掌控之中。 张戈的使徒专用尤特拉武装“但丁”是经过改造的队长机,是可以随时监控队员机的行动的,包括合文郡的“水母”在内。 而合文郡感应队友的方式,自然是用途广泛的技能“魔力侦测”。 尤特拉武装是无法掩盖魔力波动的。 “那万一对方也有自然德鲁伊,干扰监控设备的电子信号还有什么意义?这不就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合文郡跟在张戈身后从谭良杰打开的侧门里进入大厦问了一个让张戈觉得很尴尬的问题。 确实,如果对方有自然德鲁伊的话,安装干扰设备的行动,摆明了就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德鲁伊没有你想象中的数量那么多,虽然星球联盟和各个国家没法把控超凡者的修炼手段外泄,不过控制物资相对而言就简单得多,控制好橡实就行了。”张戈硬着头皮给合文郡解释。 这话他自己其实都不太信。 上位者的手指缝,该紧的时候确实很紧,芝麻都不会漏出去。可该松的时候,西瓜也照样能从他们的手指缝里面漏出去。 不过这次,老天爷给了他点面子,敌人之中没有自然德鲁伊存在,几个刺客悄无声息地放倒了在五层以下巡逻的护卫,突破得非常顺利。 当然,这跟游吟诗人小唐吟诵的诗句也有些关系:“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能问你个别的问题吗?”合文郡取下了自己的头盔,这样他的通讯器就停止工作了。 “什么问题?”张戈见合文郡如此动作,也打开了头盔上的面罩,并且抬手在头盔上按了一下,切断了自己的对外通讯。 “一百零九万五千四百三十九年前的星球末日,是怎么躲过去的?我在网上查了很久,都没有查到相关的资料?” “一百零九万五千四百三十九年前?数字这么精确?我记得你说自己一百零九万五千四百六十六岁了,不会跟这个数字有关吧?”张戈笑了笑,“但是这个时间也不对啊,被封存的历史中只有一次星球末日,发生在四十多万年前。” “四十万年前?” “嗯,具体的时间我也记不清了,我也只在机密档案库里面看过几次相关的资料而已,你说的应该是大气层散逸事件,据说当时确实人心惶惶,认为末日将临,星球联盟也是那个时候成立的,不过当时建立星球联盟的目的,是为了研究逃生的科技,根据资料里的记载,为了把作为繁衍火种的人送入太空,星球联盟当时差点把整个星球的地壳资源给挖空了。” “后来呢?”合文郡皱起了眉头。 “后来?在把五艘巨型逃生飞船送入太空之后没多久,一名尼尔亚特人通过空间裂隙出现在了瑟德星上,在他的帮助下,星球联盟找到了大气层散逸的原因,并且成功地阻止了人类灭亡,而星球联盟也通过这件事情,获得了打造马克洛斯军团的技术。” “具体的过程呢?” “这我可就不清楚了,我的权限只能进入宪兵部的机密档案库,里面的资料就只记载着这么个大概的内容。” “哦。”合文郡略有失望,接下来的话又让张戈一阵尴尬:“既然是在一名尼尔亚特人的帮助下才得以幸存,那为什么还要去劫掠尼尔亚特,这不是恩将仇报吗?” 谁说不是呢!但是,你能不要把话说得这么直白嘛? “这种事情,也轮不到我们这些普通人置喙不是?”张戈搪塞了一句。 恰巧这时,谭良杰又悄无声息地出现:“叫了你好几次都没反应,干嘛要切断通讯?” “发生什么事了?” “我们的人已经突破到顶层,把春秋仙所在的房间包围起来了,就等你的命令呢,我这在通讯里问了你几次也没得到回应。” 张戈赶紧在头盔某个地方按了一下,恢复了对外通讯,并且做了个手势让合文郡把他的头盔也戴上。 这也算是逃过一劫了,不用继续跟菜鸟大少爷探讨瑟德星人恩将仇报的卑鄙行径。 张戈心里有些后悔自己多嘴。 很明显,合文郡根本就不知道曾经的那段历史,拯救瑟德星的是一名尼尔亚特人这件事,瑟德星大部分人类都是被蒙在鼓里的,包括很多位高权重的人士。 张戈也只是无意间才在机密档案里面看到了相关的记载,他当上宪兵队长之后闲得没事就喜欢翻阅机密档案库里面的资料,其实目的也并不是为了了解历史,而是想从中获得一些能对自己产生帮助的信息——比如哪些人家看起来不起眼,却是隐藏在民间的权贵。 不过,他的脑中也对合文郡的询问产生了疑惑:这小少爷为什么会把末日事件发生的时间说成一百多万年前?而且,他似乎连末日事件的真相都不知晓? 他可是跟那一家有关系的,不至于不晓得末日事件的内幕吧? 稍微有些了解的人都不会以末日来称呼四十万年前发生的那件事了,提起它的时候都只会说“大气层散逸事件”。 合文郡跟着张戈从楼梯间往顶层飞行的时候,思绪也没有停下:大气层散逸事件?自己的大脑为什么会在那么多种类的末日传闻之中挑选了这一个? 这确实是当时社会上传得沸沸扬扬的几个末日论的其中之一,不过却不是最火的那一个,当时所有传言之中,似乎人们最相信的一个,是冰河世纪重临。 根据当年的科学家的研究结果,物种灭绝曾经在瑟德星上多次发生,基本原因都是温度骤降,大地冰封,环境恶劣,食物断绝。 当年末日降临之前,“大气层散逸”算是最少人相信的论调了…… 刚刚步入少年时期的合文郡自然也是不相信这种论调的,他只是个普通的孩子,当然会随大流人云亦云。 而且,作为一个孩子,虽然即将会被送离母星,逃向太空,他打心眼里也依旧期待所谓的末日是有一线生机的。 大气层散逸,那可是完全没有人会有幸存的可能,别说生物必须要呼吸氧气才能存活,当大气层散逸到一定程度,白天的阳光就能直接烤死人,而夜晚则是会陷入无人能够承受的寒冷! 不知不觉之中,三个人已经飞到了大厦的顶层。 这一层只有一个房间,房间外只有三名身着尤特拉武装的超凡者,其中一名穿的是与合文郡相同的“水母”,另一名身上的是游吟诗人专用的型号“罗姆人”。 小金和小唐。 其他的四名宪兵都是刺客,而刺客在此时肯定是隐形的。 得益于名为“幽灵”的尤特拉武装,变形德鲁伊的灵敏嗅觉也无法发现已经潜入阴影之中的超凡者,“幽灵”可以完美地净化刺客与盗贼的体味。 不过,紧闭的房门却依旧是破解隐身的不二法门。 在张戈抵达顶层之后,小金和小唐同时对着紧闭的房门射出了明亮的闪电! 这并非是技能,而是出自尤特拉武装配备的光束枪。 第241章 时间之道 顶层房间的门瞬间四分五裂,向后飞去,房间里的情形一览无遗。 二十几个坐在一张圆桌周围,好像正在开会…… 为首的是一个女人,合文郡只来得及惊鸿一瞥,不过却也已经认出,她就是每次自己一打开电脑就会弹出来的通缉令页面上的春秋仙。 也算是个熟人了。 不过通缉令上列举的、这名女变形德鲁伊的技能,合文郡都挺陌生。 尼尔亚特的魔兽品种毕竟是与泰坦星有差别的,而变形德鲁伊的技能,通常又是以魔兽的名字来命名的。 来的路上,张戈曾经提过,让众人在行动中要多些谨慎,因为刚刚获得情报,春秋仙已经突破了四级的实力。 这倒是也不足为惧,虽说魔兽中阶与高阶之间往往是个分水岭,已经能够化身高阶魔兽的春秋仙实力必定会有极大的进步。真正需要警惕的,是春秋仙学会新技能的可能性,这个女人既然可以弄到橡实,那说不定也会有人同时给她提供新的变形术。 不过,在张戈叫出春秋仙所化魔兽之名的同时,合文郡就确定了,这个女人恐怕是没学什么新技能。 她也不需要学。 张戈口中喊出来的是本就在春秋仙的通缉令中列明的技能:“小心,库拉吉伊!” 而合文郡眼中看到的,则是一条头顶有冠、长尾生羽的鸡龙。 这也让他异常错愕! 要是春秋仙还未升级,仍旧是三级变形德鲁伊,那自己的大脑设计她所参考的的原形,莫不是只会捣蛋没啥屁用的彼得潘? 在自己的梦境里,大脑究竟给这个女人安排了一个什么样的了不起的出身? 伊兰公国的王储都不可能在中级的时候获得龙变身的技能卷轴吧! 更何况,瑟德星根本就没有魔兽,所有变形德鲁伊的技能魔药,都只能以掠夺自尼尔亚特的魔核来调制。 倒不是说因为这个理由,瑟德就不可能有人学会龙变身,马克洛斯军团连尼尔亚特的星球神都能干掉,杀几条尼尔亚特龙也自然不成问题。 但即便如此,龙魔核对瑟德来说也绝对是珍贵异常的宝物,大德鲁伊可以学习龙变形的技能也还说得过去…… 春秋仙一个中级变形德,何德何能! 本来合文郡还以为“库拉吉伊”只是类似贝斯特、咚咚鼠之流的魔兽,毕竟他也不懂尼尔亚特的语言。但这他都已经是往大了去想的,毕竟贝斯特、咚咚鼠也都是他精挑细选之后给李定下来的变身技能,要跟彩虹龙比那肯定差一大截,但晋阶霸主之后对上普通的龙也是有一战之力的。 没成想,在尼尔亚特语中,“库拉吉伊”的意思,居然是鸡龙! 春秋仙都已经能变龙了,她还需要去学什么新技能? 但是看张戈的表现,他们似乎并不知道春秋仙所化之兽,是一条龙? 而且还不是一条简单的龙! 鸡龙在龙族中,也称得上是比较强大的存在了,反正乃乃的实力肯定是不如鸡龙的。 不过看样子,春秋仙打得似乎有些束手束脚。 是了,宪兵们可以不理会房间里其他那些人的死活,但他们可都是春秋仙的盟友! 春秋仙也不能不管他们的死活。 鸡龙的体型并不算大,所以在这个面积不小的房间里辗转腾挪起来游刃有余,不过空间狭隘,春秋仙想要口喷龙息,或是施放魔法,却是心有顾忌,唯恐伤到自己的朋友。 宪兵们身经百战,早就已经练出来毒辣的眼光,见春秋仙如此在意战友,下起手来就更阴险了,尽挑不致命的地方下手伤人,如此一来,春秋仙自然是一直都有忌惮,更放不开手脚。 “乖乖束手就擒,跟我回宪兵部,那我就放你这些朋友一条生路。”张戈一边手挥神光往鸡龙身上招呼,一边尝试劝降。 “仙姐别中他的计,这些宪兵走狗心狠手辣,一贯言而无信,若是你束手就擒,他们肯定会痛下杀手,我们死不足惜,只要仙姐你能脱身,大业依旧有望!仙姐你别管我们了,自己逃吧!”张戈话音刚落,鸡龙身边的一名彪形大汉便即叫道。 他一开口,周围便有人大声附和,尽是让春秋仙赶紧自行脱身。 不过中间也夹杂着几声“仙姐救命”这样的不和谐音。 为理想而奋斗的人,也不见得都愿意把命搭上,人只有在面临生死的一瞬间,才会真正明白,自己究竟更看重什么——是命还是梦。 把命看得比梦更重要,也不见得就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至少合文郡就是这么想的。 他现在可真的是像梦中的旁观者一样,站在门口,百无聊赖地看着房间内的乱战,置身事外。 虽然春秋仙的变身技能让他大吃了一惊,不过一条高阶鸡龙,他也并没有放在眼里,同时也没有太过担心宪兵队员们,尤特拉武装的防御力还是很强的。 再说,这仅仅是个梦境而已,队友也好,敌人也罢,是死是活也不值得那么着紧,反正又不是真人。 合文郡没把春秋仙放在眼里,也不仅仅是因为身为大德鲁伊,实力比高阶鸡龙强,说实话,顶尖的职业者跟一条高阶的幼龙放对,一个不小心可就要马失前蹄的,只是鸡龙恰恰长于控水控火,而自然德鲁伊,却是玩冰玩火的行家。 张戈此刻心中却是正在抱怨,他在行动之前嘱咐过合文郡手下留情,却没成想这小子居然盘着手站在一旁看戏…… 不过,他倒是并没有认为合文郡乃是故意袖手旁观,而是以为小菜鸟会错了意,把“手下留情”误以为成了“尽量别出手”。 算了,小公子爷虽然菜了点,但也不傻,看到队友有危险的时候应该还是会出手相助的,不会真的从头到尾袖手旁观。 张戈这一分神,却被春秋仙抓住了机会,鸡龙尾巴一甩,最长的那根尾羽突然绷直,朝着宪兵队长的头部直刺了过去。 鸡龙的尾巴上看似是拖着斑斓五彩的长长尾羽,但实际上,这些根本不是什么羽毛,而是锋利坚韧的鳞片。 这些鳞片一旦灌注魔力,就会成为鸡龙最强的武器。 尤特拉武装跟其他盔甲有着同样的缺陷——面罩的防御力比其他的部位弱很多! 尤其在面罩上还有许多的电子设备。 而张戈似乎并不了解鸡龙之尾的厉害之处,“但丁”外层撑起一道神光,竟是看着躲避不及,准备硬扛! 脑残! 合文郡暗骂一声,魔藤从两袖之间电射而出,一道朝着张戈的腰上缠去,一道则迎向了鸡龙的尾羽,顶端则是已经开始凝结冰霜,准备以“寒冰屏障”从鸡龙这一刺下争取丝毫时间。 只要挡上那么一瞬,另一条魔藤就能把张戈身体带偏,躲过这致命的一刺。 画面突然静止,合文郡只觉得自己的身体被人猛地一扯,随后眼中的一切全部消失不见,包括已经蜿蜒出去的魔藤。 周围一片漆黑,遥远的前方一颗明亮的大火球正在散发刺眼的光芒,而脚下则有一颗蓝色的星球在飞速前进,蓝色星球旁边,一颗小一些的灰色星球一边绕着它飞行,一边与它一同疾驰。 怎么突然就跳进宇宙之中了? 合文郡觉得自己应该是要从梦境之中苏醒了。 “睡醒之前,有些话,得跟你好好交待一下。”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 这个声音实在是太熟悉了,因为这本就是他自己的声音。 “若是我再晚一步,你就要救下那个名叫张戈的人了。”另一个合文郡仿佛从虚空中踏出一般,站在了合文郡的身前,挡住了太阳剧烈的光芒。 “有什么问题吗?左右不过是一个梦。”合文郡见怪不怪。 在他刚听到自己的声音响起之时,就已经反应过来了,怕是上一次梦中所见的那个自称同为自己的家伙,再次出现。 那块从冰宫之中得来的宝石,果然有鬼。 “我可不是鬼,我说过了,我就是你,只不过我一直在沉睡而已。我的苏醒也确实与那块宝石有关,若不是你的身体将它吞噬掉了,也不可能唤醒我的意识。”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上代冰雪之神残留的精神?还是从我的人格之中分裂出来的第二意识?”合文郡语气生硬。 “都不是,我说过了,我就是你。我刚刚也说过了,我的苏醒也确实跟那块宝石有关,勉强也说得上跟上一代的冰雪之神有关,毕竟那块宝石是他消逝之前,采用了某种神术保存下来的。而要说人格分裂产生的第二意识,我不是,你才是。” “你在胡扯些什么?”合文郡心中不爽。 “我并没有胡扯,你不是在感悟时间吗,趁着离泰坦极远,她没法发现我的存在,那我就给你好好地讲一讲,你认真听,别提问,听完我所说的话之后,你也就明白为什么你才是第二意识了。泰坦这个名字取得不错,挺好听,也挺适合她。” 合文郡黑着脸,皱着眉,僵硬地点了点头。 “马修跟你说过,自然是时间在空间之中流动,这话不能算是全对,也不能算是全错,不过要是跟着这句话去体悟时间,只会走上歧路,因为这世上根本就没有时间,只有意识。” 见合文郡似乎想要说话,这自称是合文郡第一意识的家伙把食指放在自己唇上制止了他,接着自顾自地继续往下说。 “我说,你听,时间不够,想要对时间了解更多,你就别打岔。” “人对于时间的定义,全是源自于意识,没有意识,这茫茫无边的空间之中,根本就没有什么流动的时间,那所谓的自然,也就只有一片冷冰冰的空间而已。时间是随着意识而诞生的,因此,时间就是意识,意识就是时间。” “珍珠跟你说过,星球是有意识的,而星球的意识,便是最初的时间来源,实际上,所谓的时间,都是星球的意识,只是星球的意识从何而生,我就不得而知了。” “珍珠也跟你说过,所有生物的时间,都是源自星球的意识,他说的可以说没错,也可以说是大错特错。星球意识分离出来给各种生物的其实并非是时间,而是意识,无意识的意识。” “我本来就是最初的你,一团从瑟德星的意识之中分裂出来的,无意识的意识,而你吸收的那颗宝石,则是上代冰雪之神留下来的一个引子,是个很珍贵的东西,那东西,原本其实是感应到李的气息才出现的,李的身上流淌着神的血脉。” “那东西是什么,我跟你也说不清,反正你只要知道,那东西的作用,就是唤醒我,一团本来没有意识的意识,也就是最初的你。” “不过,我并不是泰坦分裂出来的意识,所以,即便我苏醒过来,成为了有意识的意识,但平常却只能沉睡,以防泰坦意识察觉到我的存在,否则的话,珍珠恐怕永远都不可能抽取完你身上的星球诅咒。” “即便是现在,你身上的星球诅咒,在你踏上成神之路以前,珍珠也不可能抽取得完,只有当你的气息完美地与泰坦意识水乳交融,她才会停止对你的诅咒。” “别害怕,星球意识对外星人的诅咒其实也不致命,你身上的诅咒之所以浓郁到极致,一来是因为时间积累得太久,二来这诅咒最初的主要对象并不是你,而是泰坦的月亮。” “泰坦的月亮就是你逃生的飞船,你不会到现在还没有察觉吧?不过这也难怪,泰坦人以前没什么记载历史的习惯,月亮在天上也挂了一百多万年了。” “有点跑偏了,现在我们回过头来,说说这次的梦。” “之所以在你救下张戈之前把你从梦里拉出来,是因为他和春秋仙两个人,是瑟德意识中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一旦你救下张戈,或者杀了春秋仙,瑟德就会立刻察觉到你的存在。” “这是一段真实的历史!” “我不知道你怎么会跑到这段历史中来的。” “我确实是瑟德意识分裂出来的一部分,但是却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而且原本是没有意识的一部分,引发我产生意识的,却是来自泰坦意识的一部分,对,那颗宝石,本质就是被冻结的时间,也就是泰坦意识的一部分。” “当然,它比我所说的,要复杂很多很多,即便现在听起来简单,但是你如果仔细思考一下的话,你就会发现,被冻结的时间,被清空后截留的一部分泰坦意识,根本也不可能是什么简单的东西。” “历史其实每时每刻都存在,因为时间并没有消逝,对于人和其他的生命来说,时间可能是在不断前进的,但是对于星球意识来说,过去就在那里,永远都在,不存在的只有未来,因为未来还没有发生。” “你不也已经能感觉到了吗,每时每刻,你的身后都有许多个过去的你,而未来,却在不停地变幻。” “对于你来说,过去的你或许是虚幻的,但是对于星球意识来说,它确实依旧存在,就存在于星球意识之中。” “瑟德星并没有遭遇末日,它现在依旧好好地挂在宇宙里,你认为是梦境的一切,其实都是真实,你钻到了瑟德的意识之中走了一圈,这就是登神之路,以及成为神之后依旧要走的路。” “我猜可能是因为泰坦的登神之路被那些泰坦神封堵了,所以你第一次踏上登神之路,才会跨越遥远的宇宙,进入了瑟德的意识。” “这不行!” “你必须去走泰坦的登神之路,如果你走的是瑟德登神之路,在你成神的那一刻,你的自我意识就会被瑟德意识吞噬得一干二净,因为你的肉体不在瑟德,所以,即便你无数次地改变瑟德的时间轨迹,你也根本没有办法通过探索瑟德意识成为一名宇宙神。” “如果刚刚让瑟德意识察觉了你的存在的话,那么,你的登神之路,就只能在瑟德意识中开启了。” “记住,想要成为一名宇宙神,关键就是在探索星球意识的过程中,找到关键的时间节点,改变历史的走向,让星球意识认为你与它背道而驰,在你成神之日,它会主动将你放逐。” “没猜到吧,所谓的宇宙神,其实是被星球意识流放的。” “但是,被星球意识流放的神,反而才能获得自由。” “自由永远都是通过抗争……” 第242章 一人足矣 原来,他们都活下来了! 虽然他们都活下来了挺值得开心,不过,感觉真的是怪怪的呢! 本来是带着全家的祝福被送入太空中求生。 现在怎么好像变成被爷爷奶奶和亲爹亲妈抛弃了一样! 他俩有没有再生一个? 肯定生了! 肯定还生了不止一个! 嗯,疯老娘说过的,要不是末日降临,她肯定要生一窝…… 不知道他们有了新的孩子以后,还会不会经常想我? 忘了其实也好…… 合文郡抬起手来,轻轻地在眼角上抚过,把即将划过脸颊的眼泪擦掉之后,收回了编织成茧的魔藤。 正趴在魔藤上往里面瞅的李突然间没了支撑,直接摔在了合文郡的身上,直接亲了某个部位一口,就跟影视作品里的狗血桥段一样。 合文郡在梦里刚看了好几部有这种狗血桥段的电视剧。 窗外阳光明媚。 以为自己睡了好几天,李才会如此紧张,合文郡也懒得因为他碰了不该碰的地方发火,反而抬起手,温柔地摸了摸李的后脑勺:“别着急,我这不是醒了吗。我睡了多久?” 李的回答让合文郡立刻变摸为推,尴尬慌张之际直接给了李一个响亮的大嘴巴子:“希斯莱杰刚练完钢琴。” 李这么说的话,就应该是当天而已。 希斯莱杰练琴的顺序,向来是从钢琴开始,接下来是手风琴、古琴,最后练瑟。 合文郡是在仙蒂要出门去买菜之前把自己包在茧子里的,因为要嘱咐仙蒂买肉,同时把钱先预支给仙蒂。 算下来睡了四个小时左右而已…… “我才睡了几个小时,你趴在藤茧上面看什么。”往赤裸着的上身套了一件外衣之后,合文郡才开始跟李算账。 李趴在藤茧上面往里瞅,害他还以为自己睡了很久,连累到弄不开藤茧的李十分担心。 “我看看你有没有背着我在里面偷偷摸摸干坏事啊。”李一脸猥琐坏笑。 “去去去,监督你儿子练琴去,不要打扰我继续冥想。”合文郡的脸上立刻腾起一片红云,魔藤再次飞快地编织成茧,把他包裹了起来。 足足过了一盏茶的功夫,躲进了藤茧里面的合文郡才觉得自己的脸上没有再继续发烫。 有空得好好治一治那个狗东西了,越来越放肆下流…… 合文郡一直在茧中待到了第二日的傍晚,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他一直在思考是否应该相信梦中的那个自称是自己的人所说的话,最后,他决定通过一件事情来进行验证,那就是问珍珠几个问题。 仙蒂有些惊讶合文郡居然会出现在餐厅里,因为她中午的时候才刚刚丢了一扇羊腿到魔藤编织的茧子上,合文郡说过,那已经足够抵偿他一天的食量了。 不过仙蒂还是没有多嘴去问自家的小老爷是否还需要再进晚餐,而是睿智地把所有人的晚餐都分了一小份出来,盛进了小老爷的餐盘里,端到了桌上——反正其他人每天都会剩饭,然后她就会打包带回自己家里给孩子们加餐。 在铁匠铺和木匠铺学徒的两个儿子确实需要多吃点肉。 晚餐过后,合文郡把珍珠请到了客厅里面,然后把一张纸放在了珍珠的面前:“入侵尼尔亚特的魔鬼,身上是否有这样的烙印?” 纸上画着马克洛斯军团的标识。 珍珠不见得知道入侵尼尔亚特的“魔鬼”究竟来自哪个世界,但是按照合文郡对自己母星人类的了解,即便是劫掠其他的星球,他们也多半会在战争机械上打上部队的标志。 “你怎么知道这个图案的?”珍珠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那些魔鬼除了掠夺资源之外,是不是还会掳走尼尔亚特人?” “是的,尼尔亚特的神也正是因此才会与他们展开激斗,如果他们只是觊觎尼尔亚特星的资源的话,那些星球神根本也不会震怒,只要他们愿意,随时都可以让尼尔亚特星孕育出新的资源来。你也知道的,对于星球神来说,人才是最重要的。” 合文郡微微点头,随后继续问道:“你听过时间即为意识这样的理论吗?” “没听说过。”珍珠微微摇头,不过随即若有所思。“时间即为意识?这话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确实,没有意识存在,时间也等于是完全不存在的,时间的长短,也全都是由意识来决定的,你从哪听来的,这么深奥的理论?” 合文郡并没有回答,反而又提了最后一个问题:“所有的过去,是否都真实地存在星球意识之中?而所谓的神,全都是过去的探寻者?” 珍珠的表情变得异常震惊:“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这个世界的神已经封堵了登神之路,这些事情应该是绝对不可能被记载入典籍之中的,难道说你已经迈出了那一步?这也不可能啊,既然登神之路已经被堵死了,那你是绝对没有可能被星球意识自发地拖入它的记忆之中的……” “自发?” “嗯,本来我是不想跟你聊这些东西的,因为会得罪你们这世界的神。不过,你既然已经知道了,那么也就无需忌讳了。实际上所谓的顿悟,其实就是被星球意识自发地拖入了它的记忆之中,去经历一些曾经在星球上发生的事情。星球意识会通过你的行为对过去所造成的改变,演算出一个不曾发生的过去的未来,然后判断这个过去的未来,是否会比已经发生的过去更好一些。” “他演算这个做什么?” “创造一个更好的未来啊。” “创造未来?怎么创造?” “你不会没听过历史一直在重演,借鉴历史能够改变未来这种言论吧?” “这跟创造未来有什么关系?人类倒是可以借鉴历史,计划未来的走向,星球意识又怎么去创造未来?难不成他还能给每一个人都安排好命运?命运真的存在?” “何必去安排每一个人的命运,星球意识只需要创造一些特别的个体就可以了啊,甚至他只需要创造一个特别的个体,就能改变整个星球所有生灵的命运。” 第243章 人类之巅(上) 珍珠的回答已经大致能够证明,梦中那个自称是自己第一意识的家伙所说的话,并不是谎言。 所以,接下来的日子里,合文郡也放弃了再“闭关”去感悟时间。 还有什么好感悟的?梦中那个自己已经把一切都解释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 虽然真要抽丝剥茧的话,一切肯定都是无比繁复,但是如果不深入去探究的话,其实也并不是那么难以明了。 时间究竟是不是意识?其实这并不重要。 不过,相信所有的人在简单思考之后,都会恍然大悟,时间确实是依附意识而存在的,如果没有意识,那么完全可以认为,时间也并不存在。 春秋仙与张戈为什么会成为瑟德星的过去之中非常关键的时间节点,也并不重要。 依照梦里的发展,最终自己是要在营救张戈的时候,被第一意识从梦境之中,或者说是从瑟德的星球意识之中唤醒的,也就是说,在这两个时间节点这一次的碰撞过程中,张戈必须被春秋仙所杀。 所以,合文郡很容易就能判断出来,杀死张戈必定会对春秋仙产生极大的影响,而左右历史走向的,是春秋仙对于张戈之死的态度。 而他关注的重点,却并不是这个,而是为什么他的第一意识能够把他的主意识从瑟德的星球意识中拖拽出来! 这样的力量,怕是神都不可能拥有吧? 否则,那些星球神何必还需要借助人类的信仰,作为自己不会迷失在星球意识中的路标与灯塔? 最终合文郡通过冥思苦想,总结出来这么一个理由:那所谓的自己的第一意识虽然是从瑟德的星球意识之中分裂出来的,但是却是因为泰坦的星球意识而诞生了自我意识的,所以,他能够借助泰坦的星球意识的力量,抗衡瑟德。 那要是这么解释的话,自己好像…… 已经成神了啊! 但是合文郡自己清楚,他连登神之路的门都还没有摸到。 或许,所有人的第一意识,其实都是拥有着强大力量的,只是所有人的第一意识,都是“没有意识的意识”,因此,第一意识的力量,也是任何人都无法动用的。 好像也说得通? 既然说得通,合文郡就继续大胆地往下猜测了。 那个没有意识的意识,是不是就是人们常说的潜意识? 好像有点差别,但好像也很合理,虽说人们认为的潜意识其实应该也并非是“无意识的意识”,不过,姑且以潜意识来称呼它也似乎没什么不妥。 而从自己的“潜意识”所说的那些话分析,人类应该也只有两个意识。 那不正好就是潜意识与表意识? 那么,所谓的登神,是不是就是潜意识与表意识合而为一的过程?潜意识其实可以联通星球意识,而当它与表意识融为一体之后,表意识就也能直接与星球意识联通? 而人的意识可以自由地与星球意识联通之时,或许就是脱胎换骨,登上神坛之时? 接下来,神要做的,就是不断地深入星球意识的深处,去探索星球的过去? 神对于星球的过去了解得越多,实力也就越强? 要考虑的事情不多,合文郡在家待着的日子也开始百无聊赖了起来,他这一无聊,希斯莱杰的日子就变得有些苦了。 谁能理解一个摊上这么个老爸的艺术生的苦啊! 本来合文郡不把注意力集中在希斯莱杰身上的时候,小朋友的日子过得还是很舒服的,谢尔盖不敢拿他怎么样,李不会拿他怎么样,萨兰雅和珍珠根本懒得理他会怎么样,全家可能管他最严的就数仙蒂了。 希斯莱杰现在每天就是睡在院子里的小池塘,上岸的时间也就半天,吃吃饭,练练琴,完了就又钻回水里去了。 这么生活,希斯莱杰身上肯定是几乎什么都不穿的…… 他虽然年纪小,身体却已经发育得跟个成年人差不多了,每天只穿个小裤衩子晃来晃去确实很不雅,跟着仙蒂帮忙的小女儿一见到就开始扯着嗓子尖叫。 仙蒂对此其实是无所谓的,做家政帮佣这份工作,别说看到男主人只穿个小裤衩了,看到连小裤衩都没穿的男主人也是家常便饭。 让仙蒂发脾气的是满地的水,以及希斯莱杰进家时留下的泥脚印。 这是在自己家生活,希斯莱杰肯定是怎么舒服怎么来的,有时候皮肤干燥一些,他还会变个水球从自己的头上浇下去。 幸亏他和潘两个小捣蛋打水仗的时候不会进屋…… 当然,有合文郡在家里压阵,他们也不敢进屋的。 一笔突如其来的奖金在龙角节来临之际发到了仙蒂手里,金额之大足够让她带着全家老小住新房了! 合文郡并不是为了安抚仙蒂的心情才给她发放这笔奖金的,纯粹只是因为家里双喜临门! 在希斯莱杰正式成为一名光荣的游吟诗人学徒的同一天,他的爸爸李也终于可以继续学习变形系的技能了! 不过,跟拿到了奖金喜气洋洋的仙蒂、以及整天新鲜自己的新能力玩得不亦乐乎的希斯莱杰不同,李刚刚突破大德鲁伊的第二天,就躺在床上起不来了。 变形系的德鲁伊们学习魔兽变身系列的技能都是要遭罪的,等级越高的变形德鲁伊,学技能的时候就越痛苦! 一名大德鲁伊学习变身技能的时候,附着在他心脏上的魔核,是要直接成长为霸主等级的! 而且,之前长在心脏之上的那些魔核,也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获得质的飞跃,这同样也会导致变形德鲁伊陷入痛苦的虚弱之中。 李的升级尤为辛苦,他不仅仅是个满技能变形德鲁伊,而且每一种变形所化的魔兽都是实力卓绝的佼佼者,更是已经学会了彩虹龙变身这种无上之技! 就算是魔兽也是一样的,每逢实力提升之际,便会经历一次生不如死,一只霸主级的魔兽如果出生时只有初阶的水平,那一生之中,就曾经历过三次极其危险的蜕变期,最终能雄霸一方,也称得上算是运气极佳了。 而龙族虽说只需要经历一次蜕变,但那一次的经历,比普通的魔兽还要惨痛得多。 李好就好在他并不是魔兽,而是个人。 所以,他遭遇的痛苦,比魔兽也要轻一些。 但是,魔兽只需要忍受一次生不如死,可李遭受的,是十一次累计! 没魔兽那么辛苦,但是比魔兽躺的时间要长好多。 这还是因为合文郡这几年忙着发掘神藏的事情,没把心思放在李的第十二种变身上。 说不定李晋升大德鲁伊之后,心脏也负担不起十二颗魔核。 第244章 人类之巅(下) 合文郡趁着李瘫在床上之际,教了儿子一篇《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 希斯莱杰故意背得很大声,在房间里躺尸的李听得直翻白眼,他突然有些想揍儿子一顿的欲望。 即便他因为实在难受,所以还破天荒地允许了珍珠利用“金针刺穴”的技术帮他减轻一些痛苦,但依旧还是只能躺在床上忍着全身说不出的酸爽与疼假装尸体。 在这种时候,“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根本就不能安慰鼓励到李,对他来说反而更像是灌耳魔音,还不如希斯莱杰乱弹琴的时候弄出来的噪音。 李最希望的就是小人鱼发动天赋给他唱首歌来听听。 可惜不行…… 整条街都可能被希斯莱杰唱得睡着,可李却会依旧保持清醒——他现在可是拥有十一颗霸主级魔核的超强者,虽然他的身体虚弱,但是他的精神抗性依旧很强。 而且,希斯莱杰要是真的把整条街的人都唱睡着的话,合文郡的麻烦可就大了,起码得去请德鲁伊公会的新会长伊尔兰德出面才能把事情压下来。 这是城里! 而希斯莱杰带有魔力的歌声,属于攻击性魔法,而且还是无差别攻击…… 人鱼在城里唱歌不违反规矩,但是当人鱼在歌声中融入魔力,使用“海妖之歌”的天赋,那就是法律不允许发生的事情了。 李足足在床上躺了大半年的时间,直到龙角节即将再次来临的时候,他才再次出现在其他人的面前。 不过,在经历了这大半年的折磨之后,他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人之一了,或者没有之一? 一个可以变身为彩虹龙,并且可以使用龙语魔法的变形系大德鲁伊,被称为站在人类之巅,绝不为过。 甚至他已经算是站在世界之巅了。 如果不把神计算在内的话。 合文郡甚至觉得自己以后可以扬眉吐气,不用再苟下去了。 不过兴奋过后,仔细想想,在这个落后的世界,又能如何高调?论财富,他现在恐怕比许多公国的国王都多,甚至就算是格兰蒂亚大帝也可能比不上他,毕竟皇帝陛下和国王们也不是只吃不拉的貔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他们也要花费大量的钱。 这在合文郡看来,有点像是在自讨苦吃。 何必呢,把那么多人的命运背负在自己身上。 李进阶的事情,是瞒不过去的,他在床上躺了这么久,消息早就不胫而走了,合文郡又没有封仙蒂的口,一个家政妇的嘴巴能有多快,只要是个人就知道,甚至不只是人,连狗都知道…… 何止是家政妇,这个世界的普通人,嘴都是很快的。 嘴又不用干活,不分享些东家长西家短的,闲着干嘛? 要不是仙蒂并不清楚李的技能,现在整个龙角城估计都知道她的雇主可以变龙了,甚至不止龙角城…… 合文郡他们从格兰蒂亚走回来想要花费超过两年,但是一个消息从龙角城传到格兰蒂亚,如果加急的话,可能连一个礼拜都不需要。 幸好这消息只有家里的几个人知道,而其中虽然有个帝国公主,不过她是个翘家的姑娘,一辈子都没办法再回去了;虽然还有个谢尔盖,不过他现在也完全不敢对合文郡有一丝违逆。 连徒弟都打不过,谢尔盖对这一家人可是畏惧至极。 而且,在合文郡跟他分析清楚他的处境之后,谢尔盖就突然就变了一个性子。 李可以化龙的事情,谢尔盖连涅都没有告诉。 前紧后松的好小伙啊。 一个变形系的大德鲁伊晋级其实也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最多也就能传到德兰卡国王的耳朵里,而且国王陛下也就是知道就行,完全不会大惊小怪。 但是一名变形系的大德鲁伊会变龙,那可就是了不得的事情了,说不定格兰蒂亚大帝也会坐不住,赶紧派人前来拉拢李。 第一个登门道贺的,是德鲁伊公会的新会长,休的父亲伊尔兰德,而且刚一到访就提了个惊呆所有人的建议——把德鲁伊公会的会长让给李。 伊尔兰德太过怀念自己以前那种自由自在,四处探索的日子,每天坐镇公会那里都不能去,快要把他憋出病来了。 这话刚一出口,伊尔兰德的脑袋上就吃了马修一鞭。 马修也是一名自然德鲁伊,而且还没有自己的魔兽伙伴,那肯定是要养一条魔藤的。 所有的自然德鲁伊最后都肯定会养魔藤的,即便有些人会像休一样,把这件事缓一缓。 不过,像休这样从未踏出城市,每天就待在公会里上班的自然德鲁伊,魔藤也只有晚上回家才能派上大用场了。 马修怎么可能允许自己的小儿子做出荒唐的事情,他当年可是冒着被公会除名通缉的风险,从合文郡手中搞到了足以让整个家族有希望崛起的资源。 龙角城的德鲁伊公会,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势力,甚至在整个德兰卡都毫不起眼,马修也不会拱手让人的。 伊尔兰德再怎么不情愿,也得乖乖地把这个位子守好,直到休有朝一日晋级为一名自然系的大德鲁伊,马修才会再次还他一个自由。 继马修一家之后,龙角城的城主也紧跟着前来拜访,同时还代表了龙角城的法师公会,他本身一直兼任着法师公会的副会长。 副会长出面,而且地位也足够高,礼遇也给够了,法师公会的会长倒是省得亲自再跑一趟。 战士公会的会长就没有这么好的福气了。 十几年过去,这两位依旧还是没有突破,法师公会和战士公会算是彻底被德鲁伊公会踩在脚底下了。 谁会想到小小的龙角城,德鲁伊公会能有三名顶尖高手坐镇?其中两名还是变形系的大德鲁伊! 实际上,一些有心人已经猜到了,龙角城德鲁伊公会的大德鲁伊,应该是四名才对。 李既然已经突破了,那合文郡总不可能还只是一名高级自然德鲁伊。 身边的人就不用说了,外人之中,马修肯定是心知肚明的,而他家里还有另一个人对合文郡的财富略知一二——马修的孙女婿涅也绝不会认为合文郡的钱只够给一个人购买突破所需的橡实。 第245章 德兰卡西郊动物园 合文郡和李两个人赶在龙角节之前偷偷地离开了家,这次甚至把希斯莱杰也留下了,托付给了珍珠和萨兰雅照看。 李肯定是不放心把自己的儿子留给魔鬼照顾的,不过看在能跟合文郡“二人世界”的份上,勉强接受了合文郡的安排。 而合文郡自从梦回瑟德之后,也知晓了在成神之前,珍珠永不可能把自己身体内的星球诅咒抽取干净,所以也说服了魔鬼先生把这件事暂时停下来。 珍珠对此倒是无所谓,他生命悠久,根本不急在一时。 希斯莱杰对于小爸的安排恨不得举起双脚赞成,唯一有些失落的,是“离家出走”的人不是自己,而是两个爸爸。 合文郡离开前征求了潘的意见,狠下心来把小精灵解放了。 潘和希斯莱杰臭味相投,已经不想离开了,而且,比起做合文郡契约的魔兽伙伴,它更想做希斯莱杰的亲密朋友。 捣蛋鬼当然是更爱捣蛋鬼的,怎么可能更喜欢正经人? 合文郡这个主人,一直就不是很对潘的脾气。 临行之前合文郡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给珍珠留了一大笔钱。 本来想的是留给萨兰雅,不过公主殿下在灰喀败家的行径给合文郡留下了深刻的心理阴影,留给谢尔盖又不放心,他总觉得谢尔盖会卷了钱跑回德兰卡城去找朋。 留给希斯莱杰是更不放心的,他只是个孩子! 想来想去,只有魔鬼先生,反而最值得信赖,既不会乱花钱,也不会卷钱跑路。 合文郡这次是骑着一只五彩斑斓的巨大魔禽离开龙角城的,不用问,那只五彩斑斓的魔禽就是李了,霸主级的迦楼罗不仅实力强悍,而且十分漂亮。 他们出行的第一站,却并不是宙斯三兄弟留下的地图上标记的某处神藏,而是王都德兰卡。合文郡把小捣蛋鬼彼得潘解放了,正好去德兰卡的魔兽商店里面逛一逛,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新宠物。 而李的变身技能还“空着一格”,正好顺路看看拍卖行有没有稀罕的魔核出售,最后一个变身技能也不见得非得要阿豸达哈栖才行。 迦楼罗的飞行速度虽然比不上彩虹龙,但也差不了多少,本来要在地面上走几个月的路程,现在只需要花费不到两个小时。 李自然是没办法直接降落在王城之内的,所以合文郡依旧是免不了要走一段路才行,而这段路上李依旧化身成老鼠钻在他的怀里。 本来李是准备化作魔蚊趴在合文郡的脖子上的,但是合文郡很不习惯,而且经常有种想要抬起手来,往脖子上狠狠拍一巴掌的冲动。 知道自己身上趴着一只蚊子,忍住不去打实在是太难了,虽然明知道李变的是只公蚊子,不吸血…… 人类对待公蚊子的态度可能比母蚊子还要更恶劣一些,毕竟公蚊子虽然不吸血,但它们毕竟和母蚊子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再说了,要是没有它们“辛勤播种”,母蚊子也生不出小蚊子来。 接受老鼠还算容易,接受蚊子对于合文郡来说就有些太难了,毕竟老鼠洗洗干净,不要突如其来地从人的脚边窜过去的话,好歹还有些可爱。 但实际上,家鼠对人类的危害,比蚊子要大得多。 十几年过去,德兰卡城依旧没有什么变化。 上次来的时候,合文郡并没有光顾德兰卡城的魔兽商店,自然德鲁伊只能契约一只魔兽作为自己的伙伴,有了彼得潘,合文郡对其他的魔兽也就没什么需求了。 作为公国的王都,德兰卡城的魔兽商店数量自然很多,不过大多数经营的都是家庭宠物型的魔兽,实力不强、性格温驯的品种居多,连着逛了几间商店皆是如此。 询问过商店的老板之后,合文郡才知道,战斗型的宠物,只有城市西郊的那些庄园才会出售,皇家拍卖行偶尔也会有些稀有的品种进行拍卖。 正好顺路。 皇家拍卖行并没有给合文郡带来什么惊喜,毕竟真的有什么稀罕的好东西,恐怕他们也只会运往格兰蒂亚,而不是直接在公国的王都出售。 合文郡的眼光现在也比以前高了很多,公国的上层人士会觉得宝贵的东西,他现在已经有些瞧不上了。 再说他想买的东西,其实也就只有一样,就是李最后一个变身技能需要的魔核。 从皇家拍卖场出来之后,合文郡就直奔西郊而去。 未近西郊,嘈杂的声音就已经顺风而来。 前往西郊的人居然有很多,一路上马车络绎不绝,车窗里传出来的尽是孩子们的欢歌笑语。 合文郡甚至还遇到了一群半大的孩子,被几个大人领着,排着整整齐齐的队伍。 略一思索,他也就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这个世界也有动物园啊? 果不其然。 一道长长的、砖石砌成的围墙把西郊从德兰卡城整个分离了出去,围墙上的大门处居然还有人在收费。 “动物园”的门票足足要十个银币!这倒是让合文郡产生了一丝好奇,难不成这里面还真的有什么珍禽异兽不成?要知道十个银币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已经算是一笔大钱了,那些列队步行的孩子们一看就知道是公办学堂的学生,而公办学堂都是为平民开设的。 而十个银币的价格只是“动物园”的最低票价。 如果想不排队直接进入的话,需要支付一个金币。 如果想直接驾驶马车长驱直入,那票价就会变成十枚金币。 果然,无论是什么样的世界,都会有经营鬼才应运而生;而同样,无论是什么样的世界,在孩子们身上赚钱都要容易得多! 第246章 青鸟、毕方还有鹤,好难选 虽然一个金币对于现在的合文郡来说根本不算回事,不过他还是逃票了。 合文郡的道德感还没有强到自觉把李老鼠从胸口拎出来给把门的护卫人介绍这是一个变形德鲁伊所以我得买两张票的程度。 当然,李老鼠也肯定不会因为没买票所以一直自觉地窝在合文郡的胸口坚决不把脑袋伸出来东张西望。 围墙的另一侧其实也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动物园,而是很多个简陋的庄园,庄园之间被简单的木栅栏或是砖墙相互隔开,分属不同的魔兽商人。 不过,既然弄出了买票参观的形式,那也就不只有出售魔兽的商店,“动物园”里面不仅安排了一些驯兽表演,还有游吟诗人以及杂耍艺人在展示技艺。 当然,大型的猛兽依旧都是被灌下魔药,并且关在笼子里的,这里毕竟不是真正的动物园,大多数的魔兽也不是温驯无害的品种。 跟来动物园参观游玩的小朋友不同,合文郡也并非是来参观的,他只是走马观花转了一圈,就选定了几只比较感兴趣的魔兽。 而在这几只魔兽当中,他最为中意的,是三只被关在笼子里的大型魔禽。 赤首黑目,蓝羽黄足,行如闪电,鸣如清泉——青鸟; 单足矗立,白喙白足,蓝羽焰纹,声如自称——毕方; 头顶点红,身如雪缎,墨染颈袖,啼似弄弦——白鹤。 如果买能够载人上天的魔禽,也能让李省些力气,如果是再买走兽,那李从此还得增加背上的负担…… 考虑了一下,合文郡最后还是决定放弃那几只地上跑的,在这三只魔禽里面挑一只出来。 这三只魔禽自然不可能是霸主级的,霸主级的魔禽恐怕只有神才能降服,人肯定是不行的。不过合文郡既然选择来魔兽商店挑选,那从一开始也没想过购买霸主级的魔禽。 但是对于未来的考虑,合文郡却依旧还是要做的,即便他自己都不清楚将来会不会把魔兽伙伴培养到霸主的级别。 潘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嘛,本来小捣蛋鬼自从获得了李的那一滴精血之后就变得潜力无限,但是合文郡依旧不耐烦等着它慢慢成长——确实也有点太慢了,潘吃了合文郡那么多钱,到现在还没晋级高阶。 当然,这跟潘吃得有点慢也脱不了干系。 魔兽的成长,跟它们的食量是有关系的,以小精灵的肚皮,真不知道什么时候彼得潘才能变身霸主级的泥鳅版彩虹龙。 或许陪着希斯莱杰调皮捣蛋、吃喝玩乐,才是潘的宿命…… 命真好! 对于在三只魔禽里面挑哪只,合文郡有点犹豫不定,无论是青鸟、毕方还是白鹤,皆身形矫健、外观秀美,可谓是各有千秋,而且,青鸟、毕方和白鹤如果进阶到霸主级,也各有强力的特技。 从属性上来说,青鸟乃是雷电精灵,毕方虽是木属,但却擅长控火,而白鹤则是呼风唤雨的高手。 对于合文郡来说,毕方与他所擅长的魔法有些重合,不过毕方那一身锦缎一般的羽毛,却是相当吸睛。 事实上,让合文郡难以做出抉择的,其实就是这三只魔禽的俊秀。 三只魔禽分别在三家不同的庄园,这代表它们分属于不同的魔兽商店,合文郡来来回回地来往于三家庄园几次之后,李终于有点不耐烦了。 “你能不能快点想好买哪一只啊?” “有点拿不定主意,它们都很漂亮啊。” “你是来挑魔兽伙伴的,又不是来挑宠物的,当然是要挑能打的!再说了,它们就算再漂亮,能有我漂亮?”黑老鼠说完这话,还在合文郡的肩膀上站直了身子,扭了扭腰,还抛了个媚眼。 可惜合文郡看不见,白瞎了李的矫揉造作,这也怪他脑子进水,站在合文郡肩膀上做这些动作,合文郡又不是眼睛长在脑袋两边的鸟…… “都只是些高阶的魔禽,我们都已经这个水平了,又指不上它们战斗,买来代步而已,那当然要挑好看的咯。”合文郡其实也没跟李说过自己早就突破的事情,不过这种事情,李自己突破之后,自然能心领神会。 毕竟他们两个也是从少年时代就一直形影不离的搭档,很多事情,合文郡根本就不用亲自说。 而李也没有问合文郡为什么要隐瞒自己已经早一步突破的事。 “那就挑那只白鹤吧,它看起来最漂亮了。”李嘴上这么说,心里其实却不是这么想的。 李是个很跳脱的人,怎么会喜欢最为素雅的白鹤呢?虽然他平常并不会像萨兰雅那样恨不得把所有的颜色都穿在身上,不过他也很喜欢各种艳丽的色彩。 不过,他却很懂合文郡。 从合文郡平常给他们两个还有希斯莱杰买的衣服就能看得出来,合文郡最喜欢黑加白这种素雅的搭配了。 而白鹤头顶那一抹红,却如画龙点睛,恰到好处的一点点与众不同的色彩,看起来却无比和谐,既没有破坏素雅的形象,又让白鹤多了一分灵动。 “你不是应该更喜欢那只毕方才对吗?”合文郡果然也很懂李的喜好。 “不不不,还是白鹤更好,别忘了我们的儿子可是人鱼,你把一只毕方弄回家去,搞不好家就要没了。”李找了个很不像话的借口,把希斯莱杰也拖了进来。 他实在是不想再在这“动物园”里面待下去了,无论如何都想让合文郡赶紧买下他心里最喜欢的那只魔禽,赶紧离开。 一大群动物被聚在一起饲养的时候,空气的味道可是会变得很糟糕的,而李现在可是变成了老鼠,嗅觉非常灵敏! 而他最亲爱的搭档,却正好是个体味会随着周围的环境变化的自然德鲁伊,还是个大德鲁伊…… 合文郡倒是还没被自己的体味熏到,人的嗅觉并不发达,“动物园”中的许多“奇妙”的怪味,他是根本闻不到的。 李的话最终还是促使合文郡做出了决定,他说的一点都没错,要真的把毕方带回家去的话,说不定一个不留神,家就要被儿子和自己的魔兽伙伴拆掉了。 其实他也是非常中意白鹤的,只不过白鹤的霸主特技比起另外两只魔禽来有些逊色——它的霸主特技是辅助型的,被人类称作“纽带”。 霸主级的白鹤,可以像一个电台基站一样,联通所有同伴的思维。 听起来好像很不错,不过作用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对于人来说,思维联动有点画蛇添足,战斗之中其实只需要喊几声就行了,反正绝大多数的魔兽也听不懂人类的语言。 白鹤的霸主技最适合施展的地方,是人类与人类的战场上。 第247章 小心眼的穆勒国王 一只高阶的白鹤价格可不便宜。 不过对于合文郡来说,这点钱,连根毛都算不上。 按理说,自然德鲁伊契约魔兽伙伴,最好是通过自己的力量降服魔兽,不依赖特殊的手段,也不依赖其他人的帮助才好,否则在契约魔兽之后,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金钱培养与魔兽伙伴之间的感情。 主要是钱。 自然德鲁伊培养与魔兽伙伴之间的感情,主要就是靠喂食。 喂得越好,感情越好。 其实就像其他世界养宠物一样,只不过这颗星球的魔兽,等级越高,嘴越刁,普通的食物根本没办法打动它们。 不过,对于合文郡来说,这也不算什么难事。 橡实和槲寄生一直都是杂食类的魔兽最喜爱的食物,而合文郡的“犹格之珠”里面,这些东西都没数了。 对于其他的自然德鲁伊来说,这就是个大问题了——橡实自己吃都不见得够,哪还有分给魔兽伙伴的份? 就算是马修那样的大德鲁伊,也一样会为这种问题烦恼,虽然他已经不用在食用金橡实了,但是他家的孩子们却依旧需要。 几颗金橡实就迅速拉近了与新宠物之间的感情,巨大的白鹤甚至低下了头,轻轻地在合文郡的胳膊上摩擦了几下。 它还需要一些时间来恢复元气,毕竟这些被活捉出售的魔兽每天都会被喂食能禁锢魔力冰导致身体虚弱的魔药,而且这只白鹤体型又大,等阶也高,自然不像潘以前那样,只会被喂一点点…… 金橡实对于快速恢复元气也有着不小的作用,不过合文郡在白鹤恢复了元气之后,并没有立即离开德兰卡,又多待了两天。 刚买完白鹤他就有点后悔了…… 光顾着考虑鸟儿漂亮不漂亮,合文郡和李都忘记了,鹤属的魔禽嘴比其他的魔禽要刁很多。 白鹤也不可能光吃魔法果实管饱,就算合文郡肯给它吃,它也吃不下。 即便是高阶魔兽,每次摄入一定量的魔法果实之后,也是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消化的。 维持它们生命的,依旧是普通的食物。 而鹤属的动物,通常食物都是鱼虾一类的水中生物,而这个世界的人偏偏很少会吃水中生物。 水域对于人类来说是比较危险的地方,包括职业者在内。 人类食用的大部分水生食物,都是靠与人鱼和海妖两族的交易弄到的。 所以,在城市里想买到鱼虾还是稍微有些困难的,更何况合文郡需要的量非常大! 他需要给新的魔兽伙伴准备充足的食物,否则这只刚被从“奴隶贩子”手中解救出来的白鹤半路饿死或者叛逃的可能性就太大了。 而在他与白鹤培养好感情之前,是没办法尝试改变这只新魔宠的食性的,那样只会起到反效果。 不过,骑上白鹤直冲云霄之后,合文郡又开始觉得自己的决定非常明智了。 白鹤的飞行速度很快,但是却异常平稳,完全不像迦楼罗飞行时那么颠簸。 李化身彩虹龙,把藤球抓在爪子里飞行的时候倒是不颠簸,不过蛇龙在飞行的过程中总是会扭来扭去的,晃得人不是想睡,就是想吐。 另外,合文郡还很喜欢骑着白鹤飞行时的意境——瑟德星的东方男孩谁没有个驾鹤东行的仙人梦? 这份意境,其实至少有一半来自他起飞时周围的人羡慕的眼光。 白鹤并没有驮着他和李老鼠飞往雪之乡,既然已经回到了格兰蒂亚,自然是要先把格兰蒂亚大陆上的神藏探索完,再返回雪之乡大陆。 虽然这次只有两个人出动,不过探索的效率好像比“全家总动员”的时候还要高很多,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合文郡就已经找到了三处神藏的所在,让“隐形衣”又增加了一点点的长度。 但是关于那条无法被封堵的登神之路的线索,依旧没有收获。 不知不觉,白鹤载着他们进入了穆勒公国的境内。 这么多年过去,合文郡都已经忘记了他曾被穆勒公国的国王陛下,在地下世界开高价悬赏人头了。 不是曾经…… 穆勒国王的悬赏竟然一直都没有取消! 胖胖的萨兰雅都已经给朋生了几个孩子了! 穆勒国王的手不够长,伸不到其他的国家境内,只能高价悬赏,但是在穆勒公国之中,他可是一手遮天的,所以,合文郡的悬赏画像就一直被各个城市张贴在公告栏里面,时不时还会更新一版。 当然,对此合文郡是毫不知情的。 因此,在他进入某个连名字都没留意的城市里,准备给白鹤补充食物的时候,也根本没有发现有人悄悄地缀在了身后。 幸亏穆勒国王还算是守点规矩,在自己统治的公国里面发布的并不是通缉令,否则合文郡就不仅仅是会被人盯上了,城主很可能已经出动了麾下私军,直接在城里就把他包围起来了。 通缉令和悬赏令是不一样的。 就算是国王陛下发的悬赏令,也不能以执法的名义,直接在城市之中进行抓捕,国王陛下的私怨也同样是私怨,只能在城外解决。 公国的国王,毕竟也不是这个世界权力最高之人,他的头上还有帝国的皇帝陛下,格兰蒂亚大帝才是这片大陆的最高统治者。 穆勒陛下的行事,也同样要遵从格兰蒂亚大帝制定的律法。 私怨只能在城外解决,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帝国都有这样一条相同的法律。 “抓捕职业者的行动尽量要在城外进行”倒并不是帝国的法律,不过大多数城市也都会遵循这样的规矩。 如果职业者在城市中拒捕反抗的话,势必会牵扯到无辜的普通人。 普通人对于城主和其他的贵族们来说,才是最宝贵的财富! 当然,国王陛下那高额的悬赏,城主也是很想要的。 就在合文郡在城中到处乱逛,寻找食品商人“进货”的同时,包括城主在内,不知道有多少人,已经开始调兵遣将,想要抓住这笔天降横财…… 第278章 每个人都有改变命运的机会 既然已经进城了,合文郡自然也是要休整一晚的,泡个澡,再洗洗衣服,顺便在柔软舒服的床上睡个好觉。 在与闲云缔结契约之后不久,合文郡就又发现了一个好处,洗完衣服之后很快就能干了…… 白鹤是控风的能手,它可以让旅馆的房间里面一整晚都微风流动。 “闲云”是合文郡给自己的新伙伴起的名字,其实原本他是想管这只白鹤叫旺财的,不过后来想想,起这样的名字会显得他的文化水平有点向李看齐。 搞不好还会被人嘲笑。 虽然给白鹤起“闲云”这样的名字也有些偷懒,不过这个世界又没有人知道“闲云野鹤”这个词。 合文郡的魔兽伙伴是一只白鹤的情报自然会被盯梢的探子上报,而在他舒舒服服地睡觉之时,这座城市之中不知有多少人正在思考怎么对付一名“会飞的德鲁伊”。 可惜,一字之差,狗头军师们的思路全错了。 “会飞的德鲁伊”和“会飞的大德鲁伊”,可完全不是一回事。 而且,合文郡也不是一名可以用常规来看待的大德鲁伊,像马修那样的普通的大德鲁伊,与合文郡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对于职业者来说,每多学一个技能,实力就会增强一分。 同时,所有人的谋划之中都未曾考虑到另一个可以化身彩虹龙的大德鲁伊,这其实也怪李,他一直都窝在合文郡的怀里睡觉,完全没有露面。 只有两个人出行,李也无须再刻意隐瞒自己能够无过度直接变身了,平常根本懒得再化回人形。 反正有什么事的话,合文郡只要把老鼠从怀里扯出来一丢就行了,李可以在进行“抛物线运动”的过程中直接变化形态,哪怕身处空中也无所谓,反正李的化身之中,有三种魔兽是可以飞行的——彩虹龙、迦楼罗和贝斯特。 贝斯特虽然是猫属的魔兽,不过在进阶到霸主级之后,它们就可以自由地控制引力,飞行对于霸主级的贝斯特来说只是小菜一碟。它们还是控电的高手,空战的能力也非常强悍。 李在空中变猫的频率,比变身迦楼罗与彩虹龙还要高,他一直都很喜欢卖萌,虽然现在都已经是个中年大叔了,这个坏毛病还是没有改过来。 这个世界的职业者最大的短板就是海战,其次就是空战,这也是为什么变形系的德鲁伊即便有着“食人癖”这样的眼中缺陷,却依旧是当权者们最看重的超凡力量的原因。 组建空军或是海军,是需要大量的变形德鲁伊的,因为其他的职业都不会飞,也没办法在水中生存。 除了变形德鲁伊之外,唯一有可能飞起来的就只剩下自然德鲁伊了,当然,这是必须借助可飞行的魔兽伙伴的力量的。 但借助魔兽伙伴的力量,毕竟是不如自己能飞在天空之中的。 合文郡其实有些遗憾,他上次梦回瑟德,没有办法把梦里获得的东西真的弄到手。被拉进瑟德意识的只是他的思维,并非是他的真身,他的真身并不在瑟德星,而是在泰坦。 如果他上次进入的是泰坦的意识,那么在梦中获得的一切,他都可以带入到现实中来! 这件事他是从珍珠的口中得知的。 神其实也并没有无中生有的力量,他们之所以能够“无中生有”,靠的就是在星球意识之中探索过去。 不过,频繁地展现“无中生有”,很可能会令神遭遇星球意识的怒火,因为把物质从过去带回到现在,很可能会影响星球意识规划好的未来。 星球意识规划的未来,可是通过不断地改变过去演算出来的…… 正是害怕改变未来而遭遇星球意识的怒火,所以,星球神赐给信徒的神器,才会都是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比如合文郡的“永恒铅笔”、谢尔盖的紧身裤、李的钓鱼竿、希斯莱杰的“要命不要钱”和“幻海”。 恐怕,这也是宙斯三兄弟明明造出了“会飞个球”这样一艘神器飞空艇,却并没有把它赐给信徒的原因——要是把飞空艇赐给了信徒,说不定他们三个死得更快,而且连复活的可能性都不存在了。 但是,把飞空艇藏起来,在遥远的未来尝试再次复苏,意义可就完全不同了。 说不定在泰坦神穿梭在星球意识中探索过去的时候,这艘飞空艇已经被发现了无数次,并且被神送给了不同的人,星球意识通过这些“曾经发生的事”,已经规划好了未来的走向。 很可能合文郡获得这艘飞空艇,获得惊天的财富,都是星球意识在过去就已经算计好的未来——让这些东西落入一个不会用它们来影响世界局势的人手中。 这个人不一定是合文郡。 也说不定这个人一定得是合文郡。 从那颗泰坦月亮出现的时候开始,合文郡就已经成为泰坦意识算计未来之中的一个因素了,只是不知道究竟是个重要因素,还是个无关因素。 合文郡现在都有点怀疑自己“被卡”,就是泰坦意识做的手脚…… 要不然那么精密的ai系统,偏生就卡了自己一个人,在太空里沉睡了一百多万年,没有随着其他的同胞一起降落在地面上? 合文郡到现在都没想通,自己可能会对泰坦星的未来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如果自己卡在太空之中是泰坦意识做的手脚的话,那么她必定是有所图的。 正如珍珠所说,星球意识根本不需要理会所有人的命运,她只需要创造一个关键就可以扭曲未来发展的方向。 合文郡倒挺希望自己只是想多了,卡在太空之中只是偶然,或者就算与泰坦意识有关,也只是她一时兴起的恶作剧。 这种可能性也不是不会存在,星球意识有时候也会犯抽抽的。 反正对于她们来说,只要星球不爆炸,未来不管变成什么样子,其实都无所谓,她们有无穷的时间,可以随时重新规划未来的走向。 其实就算自己已经被泰坦意识安排成了扭曲未来的关键,合文郡也并没有什么特别抗拒的心理,他只担忧自己的登神之路也会被这件事情影响。 但也有可能,泰坦意识原本的安排,就是让他登神? 合文郡现在只期望珍珠说的这句话是真的:“没关系的,就算星球意识安排好了一切,依旧还是有回旋的余地,她只会规划未来,不会插手现在,所以每个人都才有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 第279章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睡到日上三竿才醒,合文郡悠闲地洗漱完,吃过早餐,结了房钱,带着高大俊秀的白鹤闲云慢慢悠悠地晃出了旅馆。 城市之中是不能直接起飞的,必须要溜达到城外才行。 这是规矩。 而合文郡是个非常守规矩的人。 刚一出门,他就被人跟上了。 或许是天意使然,合文郡直接就朝着城市的北门而去,而暗中那些准备偷他点什么东西把他往北门引的布置一下子就全没了作用。 不止一方势力做出了这样的安排。 他们毕竟不会在前一天的夜里着急忙慌地搞联合,再说了,这些人哪知道还有别的势力也盯上了合文郡的脑袋?他们又不可能未卜先知。 不过,有一个人,对城里的大小动静了如指掌。 城里数得上名号的势力之中,都有博尔泰城主安插进去的钉子,这是博尔泰城主历代相传的、掌控属下的不二法门。 博尔泰家族有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流传下来的祖训: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要是让合文郡知道博尔泰城的城主一族家有这么一句世代相传的“名人名言”,说不定他会起心思查一查这一家的十八辈祖宗…… 一大清早,城主就带着自己的私兵往北城门去了,随后赶到的各方势力甫一出城,就郁闷地被城主大人所带的队伍进行了收编。 带队的首领们表面上恭恭敬敬地站在城主身后,心里把博尔泰的十八代祖宗挨个骂了个遍,这奸种摆明了就是要吃独食,吃独食也就算了,他还要借助别人手下的力量…… 这些势力的首领们哪里知道,博尔泰家还有一门家传的毒计,叫做“借刀杀人”。 要是让合文郡知道了,非得查一查博尔泰家的三十六辈祖宗不可。 博尔泰城的北城门显得有点冷清,慢慢晃悠过来的合文郡也没觉得有什么异常,泰坦星的城市跟瑟德不一样,瑟德星的城市没有城墙,没有城门,每天进城出城的车辆川流不息,但是泰坦星的城市连农民的土地都会包围在城墙里面。 就算每年春狩不停,这个世界的魔兽也不见有减少的迹象,平日里人类必须依赖城墙来维持城市的安全,普通人基本上是不会出城的,出入城镇的只有职业者。 即便是小贵族们建立的镇子,也都被坚固的砖墙或是木墙所包围。 其实城墙未必能挡得住魔兽的冲击,不过只要有城墙的存在,魔兽侵袭的可能性就会小得多,它们不怎么灵光的脑子却似乎知晓被城墙围住的地盘是人类的领地,不会轻易靠近。 只有穷得叮当响,或是不愿意被贵族压迫、不想交税的人,才会住在连城墙都没有的小村子,能保护这些人的,只有自己的破房子。 今日里进出北门的职业者可都算是倒了大霉,博尔泰城主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他们全都收编到了自己麾下,北门外准备伏击合文郡的队伍是越来越壮大。 这其实也算是符合规矩的,一城之主确实有征调本城所有职业者的权力。 泰坦星的职业者,本就全都是民兵。 在合文郡慢慢晃悠出北城门之后,却听得身后传来了“吱呀砰”的声音,扭头一看,惊愕地发现城门居然被关上了。 事情不太对劲…… 合文郡本就不是愚钝之人,再说了,除非迟钝到了极点,肯定也不会认为这种事情是正常的吧? 城门关闭下一秒开始,隐藏在暗中的博尔泰城主,以及那些被他收编至麾下的职业者们都吃惊地张开了嘴巴,而且越张越大,心中不约而同地问候了一下合文郡的母亲大人。 什么样的女人才能生出来一个这么猴精的家伙! 身上蓝光一闪,这是“寒冰装甲”; 手一翻,一柄魔杖凭空出现,弧形的冰罩瞬间出现在了魔杖顶端,“寒冰屏障”把合文郡的正面全部笼罩了起来; 身体周围火光一现而隐,懂行的人轻声地喊了出来:“萨拉曼护身术”; 紧接着,魔藤从合文郡的衣服之中暴射而出,分明是要施展“丛林”; 众人还没看到“丛林”成形,就见“暴风雪”须臾之间铺天盖地,把视线遮了个严严实实。 “射,弓箭手,给我射,凭感觉射!其他人远程攻击,凭你的感觉!”直到暴风雪开始弥漫,博尔泰城主才从震惊中反应过来,大声地喊出命令。 他的喊声并没有能传出去多远,只有身边的一部分人听到,“暴风雪”的卖点其实并非是雪,而是猛烈的狂风。狂风之中必须使用“扩音术”或者“传音术”,才能让声音不被风声压制。 听到城主呐喊的人之中,一大半并没有出手攻击。 风势如此猛烈,逆风施放技能,恐怕根本飞不出去多远就会被风吹散;那些狂风无法湮灭的技能,也不见得就能击中隐身在暴雪之中的敌人,甚至还有可能被狂风吹得回头,打在自己身上。 别的不说,这么大的风,箭肯定是会被吹回头的…… 反正城主也看不见,不动手才是明智之举! 有些人甚至还给自己加持了防御技能,生怕别人真的听话开始攻击,殃及自己。 合文郡也没有趁着暴风雪肆虐,利用“丛林”开展反击。 他在“暴风雪”出手之后,飞快地施展了“冰封大地”,随后口中开始喃喃有词:“万丈高楼平地起……” “你这是要造烟囱吗?”从合文郡的领口探出了头的李,看到面前一座没有顶的“因纽特豪斯”越建越高,忍不住用尖细的老鼠音问了一句。 合文郡也没有搭理他。 “因纽特豪斯”眨眼间就超过了二十米的高度。 李现在也已经知道自己晋级成了大德鲁伊,合文郡也就没必要再隐藏实力了,以前为了不让别人发觉,他平时是能不动手就不动手,动手也会悠着些…… 感觉“冰烟囱”足够高了,合文郡一翻身跳上了闲云的背,搂着鹤颈下了个命令:“起飞。” 白鹤轻鸣一声,却并没有展翅,叫声中透着一丝无奈。 “脑子进水了吧你,你见过鸟直上直下地飞吗?”李从合文郡的领口跳了出来,化作一只黑猫,稳稳地落在闲云的背上。 白鹤的身体自地面之上浮了起来,飞快地朝着上空笔直升起。 飞出合文郡造出来的“冰烟囱”之后,闲云这才双翅一展,借着狂风越升越高,最后消失在了天际。 第280章 心是离离原 合文郡真没想到穆勒会那么小心眼,都过了十几年了也没撤销对他的悬赏令。 这让他很不开心! 而把格兰蒂亚大陆几乎所有的神藏都搜遍了也没能发现登神之路的线索,这让他更不开心。 整个大陆只剩下最后一座神藏了。 不过,这座神藏有点不好办,它并不是位于崇山峻岭之中,地图上的标志居然和格兰蒂亚重叠在了一起。 不是格兰蒂亚大陆,是格兰蒂亚帝国的皇都格兰蒂亚。 合文郡起初是想直接放弃这个神藏算了,在他看来,如果有一座魔晶矿位于格兰蒂亚城的地底,那恐怕早就被人发现,并开采得干干净净了。 不过,两天之后,他就又改变了主意。 灯下黑! 说不定,它并未被人发现呢? 再说,神藏也未必就是一座魔晶矿,或许藏着那条登神之路的宝藏,跟其他的神藏会有所区别呢? 万一那不知道是什么的线索被人发现了,但是也没有人知道它的用途与价值,只是当做一件宝物收藏起来了呢? 甚至到最后,合文郡鬼使神差一般越想越觉得那东西可能就藏在格兰蒂亚…… 因此,阔别多年之后,合文郡再次光临了庞大无比的格兰蒂亚城。 大帅哥李在城门口引起的骚动,让合文郡有点后悔没有把他跟闲云一起关进神器“小雀斑的皮包”之中去睡觉。 这件神器让合文郡再次肯定,宙斯三兄弟肯定是“哈迷”。 不过,也不知道是失手还是恶搞,这件神器上面刻着的名字,其实并不是“小雀斑的皮包”,这个名字是合文郡自己纠正过来的,就像把“会飞个球”改成“飞球”一样。 刻在这件神器上的字之中,“皮”和“包”两个字的顺序其实是反过来的,原文是“小雀斑的包x”。 因为这个名字,刚开始合文郡都有点不想碰它。 这是个小巧的皮制箱子,不仅可以提,还可以背在背上。 由于它本身就是一件特殊的空间装备,所以并不能收进“犹格之珠”或者是空间戒指里面。 要不是刻着文字的是背带的那一面,合文郡真的是万万不肯把它背在背上的。 有了这个箱子之后,无论是进城还是步行赶路都方便了许多。 本来进入格兰蒂亚,自然德鲁伊是需要将自己的大型魔兽伙伴寄养到下城的德鲁伊公会之中的,格兰蒂亚的中城和上城不允许外来的大型魔兽和猛兽进入,住在中城的自然德鲁伊也必须把自己的魔兽伙伴寄养在下城的公会中。 住在上城的贵族自然德鲁伊契约的伙伴,如果是大型魔兽或者是小型猛兽,平常也是不能带着出门的,只能养在自己家里。 寄养飞禽魔宠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普通的走兽可以放养,但是飞禽魔宠是必须关在笼子里的,而且还要喂食可以令魔兽变得虚弱的魔药。 寄养的时间稍微长一点点,自然德鲁伊的魔兽伙伴跟主人的关系就会发生恶化,必须重新培养感情才行。 实际上,公国的王都也有这样的规矩,恐怕整个泰坦星唯一允许自然德鲁伊带着大型魔宠大摇大摆上街的王都就只有一个——伊兰白龙城。 因此,生活在皇都或是王都的人选择成为一名自然德鲁伊的可能性,要比其他的城市低上不少。 “小雀斑的皮包”确实是一件很实用的神器。 顶着近乎百分之百的回头率,合文郡和李一路穿过了格兰蒂亚的下城和中城,进入了格兰蒂亚上城。 合文郡还留着以前朋给他们办的身份证明,否则的话,外来者是没有资格进入格兰蒂亚的上城贵族区的。 找了一间贵得要死要死的旅馆落脚,合文郡开始考虑应该如何寻找这最后一个神藏。 这可不是在地上找个洞那么简单的事情了,如果这里的神藏也是藏在地上的某个洞里,那么它肯定早就已经被发现了。 合文郡同时还准备解决另外一件事。 穆勒陛下针对他的悬赏令。 穆勒国王陛下显然是不在格兰蒂亚王城的,不过曾经和朋王子争过公主殿下的曼德拉王子殿下依旧还住在王宫里面做质子。 朋比他强一点,由于娶了公主殿下,他现在已经是德兰卡的储君了,可以回德兰卡生活。 很可惜,萨兰雅是格兰蒂亚陛下最小的女儿,也是曼德拉王子唯一适合娶的对象,十几年过去,萨兰雅那些没嫁人的侄女倒是都已经长大了,不过考虑到曼德拉王子的年纪,显然他已经不在那些小公主们考虑的范围之内了。 合文郡请旅馆的老板给依旧住在皇宫之中的曼德拉带了个口信,约他出来见一面。 格兰蒂亚上城区的旅馆都有这样的业务,当然收费也是很不便宜的,毕竟老板们也要动用自己的层层人脉。 这样的一次传话,已经可以让合文郡在旅馆最好的房间里面住很久了——传话的价格是一块魔晶。 一枚时空橡实,也只能换到十几块魔晶而已。 显然,曼德拉王子还记得是谁搅黄了他继承穆勒公国的好事。 能不能娶到萨兰雅确实关乎着他是否能轻松获得一生的幸福,娶到公主,他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坐上公国国王的宝座,而不是只能等着下一任的王储殿下用自己的一个孩子换他,才能回到祖国故土。 小奶狗本来对此是没什么野心的,否则他也不会选择做一名牧师了。 如果没有那个机会出现的话,小奶狗或许一辈子也不会有什么野心。 但是,人一旦有了某个机会,萌生了某种野心,那么就很难有什么火可以烧掉心里长出来的那根草。 心是离离原。 曼德拉王子曾经无限接近过穆勒公国的王位,而一向安分的他从那之后,就对成为公国的国王念念不忘。 “找我有什么事情?”黑着脸的曼德拉王子问道。 他从看到合文郡开始就是这副表情,小奶狗直接变成了小黑狗,不对,是老黑狗了。 也不对,曼德拉王子还没有那么老,只能称为中年狗。 中年黑狗。 “你父亲对我的地下悬赏,你有办法把它取消吗?” “没有,除非我能成为公国的国王。”曼德拉回答得很干脆。 第281章 关于搞死一名陛下这件事 曼德拉王子说的不是气话。 的确是实话。 穆勒乃是一国之主,能让穆勒改变主意的,只有格兰蒂亚。 不用想都知道皇帝陛下是肯定不会掺和这种小事的,哪怕他的亲生闺女出面都没有用,更何况他的亲生闺女已经没办法再管他叫爹了。 叫都不会认的,事关皇家颜面! 而且,合文郡也根本没办法接近皇帝陛下,跟他聊一聊这个问题。 所以,能撤销那份悬赏的办法,就是等着穆勒这个名字,换个人顶着。 “你害得他失去了和皇帝陛下拉近关系的机会,而且还帮助德兰卡陛下成为了皇帝陛下的亲家,这打乱了他所有的计划,所以,他对你简直是恨入骨髓,本来如果我娶到萨兰雅殿下的话,他准备伙同希菲斯陛下逼迫德兰卡陛下交出一部分国土来。” 曼德拉王子说得很隐晦,不过合文郡很容易就领会了他的意思,原来当年的传闻还真不是空穴来风。 怪不得德兰卡国王为了让朋迎娶萨兰雅公主费尽心机! 原来穆勒公国真的有打算联合希菲斯公国入侵德兰卡的打算,如果和萨兰雅结为夫妇的是曼德拉的话,那么让皇帝陛下点头同意发起战争,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这就难怪穆勒国王怒火中烧,会对合文郡发起悬赏。 明面上,可不就是合文郡的两部戏剧、几首歌曲,就轻轻松松地帮着朋拿下了公主殿下的芳心。 这过程要是稍微艰辛一些,说不定穆勒陛下还没有那么大的火气,也不会迁怒于人,只能怪自己家的小奶狗不争气。 要是穆勒陛下知道合文郡帮助朋迎娶萨兰雅的过程比这还轻松——只是跟真正的萨兰雅做了个约定,恐怕他心中的邪火,还要更加旺盛一些。 “所以,除了你成为新一任的穆勒,没有别的办法了?”合文郡也没料到情况如此棘手。 “没有。”曼德拉斩钉截铁。 “如果你父亲突然去世,你有多大的把握坐上王位?” “七成的把握,朋殿下已经答应帮助我了,只要我继位之后割让一部分国土给他就行,作为交换,他会支持德兰卡的光明神教进一步扩张。” “这跟神教又能扯上什么关系?” “我可是光明神的牧师。”曼德拉没有直说,不过他的意思合文郡也听懂了。 光明神教应该也支持他成为下一任的穆勒,说不定还不只光明神教,而是光明一系的很多、甚至是全部的神教。 一名牧师成为公国的国王,显然对于神教招揽信徒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对星球意识的探索越深,神明需要的信仰也就越庞大,需要越多的虔诚信徒呼唤自己,防止自己在星球意识之中迷失。 七成的把握,也很大了。 不过合文郡却不会认为事情如此简单,甚至他觉得曼德拉是有些过于乐观。 如果神教掺和进了王权争夺的事情里面,说不定穆勒把曼德拉立为储君的可能性还会更小一些。 王权对神权,应该是非常忌惮的,本身曼德拉的职业就已经不会让穆勒看好他了,如果再晓得神教打算支持曼德拉夺位,恐怕是更加不会考虑让曼德拉继承自己的宝座。 这个世界的人普遍都信仰神,但是神与神教对于人类的意义可是截然不同的,神教其实并不是神的神教,而是人的神教,而人的神教,神其实也不会自己管理神教的事务,甚至对神教根本不会多做关心。 而人是不会像神一样,除了实力之外更无其他追求。 国王的追求,无非不过就是地盘再大一些,人口再密一些,税收再多一些,或者是把皇帝推翻了自己坐一坐那个位置。 穆勒跟德兰卡一直就不对付,这里说的不是公国之间的关系,是国王陛下之间的关系。为什么两位陛下关系不好,其他人也不得而知,坊间唯一的传言,是德兰卡陛下在穆勒陛下小的时候,弹过他的雀雀,把他给弄哭了。 一国之主会如此的小心眼吗? 根据合文郡的切身体会来看,好像是有这种可能的。 当然,他合文郡的心眼也不算大,如果穆勒陛下的心眼子只能用针鼻来形容的话,合文郡的心眼,顶多是那根针稍微粗一些而已。 只不过,合先生懂得韬光养晦的道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不过,有仇不报也非君子所为!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报仇一天到晚,反正这仇是肯定得报一报的。 既然曼德拉已经明说了,穆勒不死,悬赏令不撤,那合文郡就得好好考虑一下怎么才能让穆勒陛下早点死了! 当然,除了皇帝开口,穆勒暴毙,其实还有第三种方法能够让穆勒撤销对合文郡的悬赏令——合文郡成神。 凡人自然是不敢悬赏神的人头的! 即便穆勒陛下有这个胆子继续坚持对合文郡的悬赏,其他人恐怕也不敢接贪图这一门富贵。 不过,登神之路的线索都还没有找到,合文郡想成神,八字都还没有一撇,眼下解决麻烦的办法,确实只有弄死穆勒陛下这一条路好走了。 光是弄死穆勒陛下也不灵光,还得保证曼德拉能够顺利登上王位才行。 就此问题,合文郡与曼德拉殿下秘密探讨了整整一个下午…… 这一探讨,合文郡看曼德拉的眼神都有点不对劲了——他倒并不是对曼德拉心存弑父杀兄之念有所不齿,毕竟这种事情,他以前在历史书上面也读得多了去了。 身在皇家,步步惊心啊!这种出身,哪怕是个女孩,也不见得能独善其身,毕竟这个世界是有女王制的。 父慈子孝,母贤女淑,这都是权贵之家可望而不可求的东西,为了钱,为了权,人类是可以抛弃天伦道理,手足情谊的! 就算你一心向善,也会有人逼着你心狠手辣! 让合文郡看曼德拉不对劲的,是他所谓的登基成功率。 你大哥九成,你二哥八成,你六弟五成五,那你告诉我,你那七成的几率是怎么来的? 你大哥都已经九成几率了,那你们剩下的一帮小崽子不应该只能分剩下的一成几率才对吗? 你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吧! 第282章 扯掉那块遮羞布 曼德拉的数学是谁教的并不重要,泰坦星的土着数学普遍不行。 睿智的珍珠曾经跟合文郡探讨过这个问题:数学是神所厌恶的学科,因为数学是启发人类智慧的关键,而且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基础。 神需要世人愚昧,世人愚昧才利于发展信仰,而人类的信仰对神来说,不可或缺! 像合文郡这样虽谈不上是精通数学,但是却已经建立了缜密的思维逻辑的家伙,是神最不喜欢的。 神喜欢的,是李那种连加减法都需要数数手指的人。 当然,合文郡也喜欢这样的人。 聪明人是不喜欢聪明人的,蠢萌才是能征服世间的王道! 而愚蠢的人更不喜欢聪明的人,他们喜欢的,是那些其实很蠢,但是假装自己很聪明的人,或是那些明明很聪明,却假装自己很蠢的家伙。 说白了就一句话——世人不喜欢真,更喜欢假! 当然,如果你有大把大把的钱、强悍无比的力量,或者是高高在上的权,那么无论你聪明还是愚蠢,真还是假,都会有很多很多的人喜欢你的。 曼德拉起初也是不喜欢合文郡的,不过在合文郡表示自己有能帮他干掉穆勒陛下的实力,并且有可以支持他招兵买马的巨额财富之后,他离成为李的情敌就没差多远了。 王子殿下似乎一点都不怀疑合文郡所言的真实性,这不禁让合文郡对他的智商又多了几分怀疑。 要不是没有搭上他大哥的路子,合文郡真的不太情愿跟曼德拉合作。 其实穆勒的悬赏也并不算什么大事? 算了,都已经跟王子殿下兴冲冲地聊了一下午关于弄死他老子,顺便弄死他两个哥哥的话题了…… 人不可言而无信! 反正对于世界第一刺客来说,想要办成这些事情,其实并不是很难。 第二天一大清早,曼德拉王子就再次大驾光临,让旅馆的老板大感蓬荜生辉,心里不住地盘算是不是应该免去合文郡的住宿费。 最后还是舍不得啊….. 光明神的牧师虽然没有自然德鲁伊的本事,可以在长时间不睡的情况下保持良好的形象,不过他们也不会因为一个晚上的辗转反侧就变成执夷,一个美容法术就能让黑眼圈消失不见,让皮肤恢复光泽。 不过法术也没办法止住曼德拉王子哈欠不断,尽管他已经很努力地在维持形象了。 从小就在格兰蒂亚娇生惯养的中年奶狗什么时候试过一晚不睡然后一大清早出门? 能弄死自己家那个老不死实在是太让人兴奋了,哪怕自己当不上国王都没有关系。 不过,曼德拉也很清楚,自己成为国王,是合文郡出手的必要条件。 合文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撤销针对自己的地下悬赏,而这件事情,大哥二哥恐怕都是不可能答应的。 其实曼德拉经过前一晚的辗转反侧,想法还略微有了些变化,本来他确实是想成为穆勒国王的,不过当有人告诉他这个野心完全有可能实现之后,他又开始觉得做国王好像有点太辛苦了。 to be or not to be,it is really a hard question! 合文郡没看出来曼德拉王子复杂的内心矛盾,他也不关心这个,他只关心自己得弄死多少个人,才能保证曼德拉的屁股坐上宝座,而这些人的身边什么情况下会保护薄弱。 “艾拉尔喜欢打猎,林克喜欢勾搭贵族的太太,去她们家里偷情,我父亲喜欢看戏,也喜欢去拍卖行参加拍卖会,不过他很少买东西,纯粹就是为了找乐子的,他最喜欢哄抬价格了。” “一国之君,这是什么古怪的癖好?” “他说这样可以增加拍卖行的收入,让他们多交一些税金。而且那些竞拍者气急败坏的样子非常可笑。” 莫不是因为小时候被德兰卡弹过小雀雀,结果长大了心理扭曲? 合文郡倒是有点希望传言是真的了,这么奇葩的心理,活该小时候被德兰卡陛下弹弟弟。 “你是不是准备把我父亲,还有我大哥二哥一网打尽啊?”曼德拉很好奇合文郡有什么计划。 “你二哥有那种怪癖,就不需要再要他的命了吧,把他的这些丑事往市井里面传一传,他哪里还会有当国王的可能呢?”合文郡建议道。 “这哪会有什么作用,他那点事情就连那些贵族妇人的丈夫也都心知肚明,传出去也不会对他有什么影响的。” “不一样的,这种事情就算大家心知肚明,只要不说破,就会跟没发生过一样,但是如果被传得满大街都知道的话,就算那些贵族们平日里会亲自把你二哥请到家里去私会他们的太太,也不会在明面上支持他做国王的。” “有这回事?” “有一块布遮着的时候,大家虽然明知道那块布下面是什么东西,你依旧可以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但如果把那块遮羞的布拿掉,你只能赤裸裸地出现在别人面前,那你还能毫无坦然自若吗?而别人也依旧不会对你指指点点?” “好像有些道理……”曼德拉王子得了指引,点头沉吟几息,继而抬头问道:“那现在该怎么办?” “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所以得在格兰蒂亚停留一段时间,这段时间,你就找人着手回穆勒城去散播消息,先把你二哥从王位继承人的序列之中踢出去再说吧,如果需要经费的话,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些支援。” “那倒不用,如果是散布些传闻的话,根本也用不了多少钱,朋这么多年来一直在给我提供资金援助,他在德兰卡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德兰卡公国在雪之乡的一应事宜都是由他来管理的,能捞到很多油水。” 顺便还能弄死几个人还不脏自己的手,比如他孩子们的亲爹。 合文郡在心里补充了一句。 嗯,这好像也是一块遮羞布呢,要是以后朋敢对自己有什么不安分老实的想法,那就把他这块遮羞布也扯掉…… 第283章 商人的态度 曼德拉从小是在格兰蒂亚长大的,自然很熟悉格兰蒂亚的情况。 合文郡跟他商量好如何安排人在市井之中散布他二哥林克的消息之后,便开始向他打听格兰蒂亚有什么特别的传闻。 地上有个洞啦,山上有个洞啦,房子里面闹鬼啦…… 他想借这样的传闻来判断一下,宙斯留下的宝藏究竟有可能隐在何处。 这里可是一国之都,容不得他使用“丛林”进行地毯式的搜索,因此他对于如何搜寻宝藏的所在,也是一筹莫展。 总不可能踏破铁鞋到处走吧? 再说这格兰蒂亚到处都是房屋,就算他肯磨脚,人家也不会有什么理由让他进家的啊,尤其是上城地区,住的都是家世显赫的贵族,一个个的身份地位比起一国之主来也不差分毫,他们只是没有建国的机会,或是只想做个闲散王公。 而且,格兰蒂亚上城至少有一半的土地被包在了皇宫之中,合文郡也没办法进皇宫之中去探寻究竟。 能进皇宫的就只有李。 李现在可是能变蚊子的,去哪都自由灵活。 不过,李探查什么隐秘地点的本事,可是不如合文郡的。 曼德拉给合文郡讲了几个市井坊间的传言,不过都不是合文郡想听的内容,顶多只能算是一些趣闻,之后任凭王子殿下再怎么绞尽脑汁,都想不出格兰蒂亚还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了。 这也正常,质子们其实很少会离开他们的宫中之宫,而且平日里也必须谨言慎行,不怎么敢与贵族攀交,生怕会让皇帝陛下猜忌,不仅给自己,也会给公国带来灾难。 格兰蒂亚上城居住的那些贵族之中,可没有这些质子王子们可以交托真心的人,说不定白日里拜访某一位聊了些不合时宜的话题,太阳都还没有落山,纪实就已经呈到皇帝陛下的面前了。 万一皇帝陛下心生不满,王子们的父亲——各个公国的国王陛下,恐怕都会做出同样的决定,弃车保帅,把亲生儿子交给皇帝陛下杀鸡儆猴。 被送到格兰蒂亚来当质子的王子,那都是经过血脉检测的亲生儿子,反倒是各国国王留在身边的孩子里,很可能有些不是自己的种…… 朋要是继位,他的四个孩子里面至少有三个是不能送来格兰蒂亚做质子的——甚至四个孩子全不符合标准,那个长得不像谢尔盖的也未必就是朋的孩子,孩子也是有可能长得像妈的…… 曼德拉离开之前,倒是给合文郡提供了一条有用的线索,三十多年前,格兰蒂亚曾经有一位贵族闲得没事,专门搜集城里的各种奇闻怪事,编撰了一套书籍,命名为《格兰蒂亚怪谈》,内容囊括了上中下三城,甚至还有一部分王宫之中发生的事情。 不过,这套书籍因为无人追捧,所以并没有刊印多少数量,曼德拉王子之所以知道这件事,并非是他有收藏或是拜读过,而是因为这名贵族曾经因为花了太多精力和金钱去编写这套书籍,自己也变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 “去古董行看看,说不定能找得到这套书。”曼德拉在被送出旅馆之后,还扭头提了一句。 他都有点舍不得走了。 一想到他二哥马上就要身败名裂,曼德拉就忍不住有些兴奋。 他的二哥林克跟他年纪相若,当年老穆勒登基之前,本来是要在林克与他之间选一个前往格兰蒂亚做质子的,就是因为他母亲的娘家势力稍微弱了一些,所以最终的人选,就被指定为他了。 甚至连波澜都没有多起一点,他的母亲简直就是被林克的母亲压着暴揍了一顿一般,以至于时至今日,每次他母亲千里迢迢地来格兰蒂亚探望他的时候,都会提起这件事情,并且表现得耿耿于怀。 父亲母亲的情绪,是最能影响孩子的。 且不说曼德拉究竟如何去策划布置,败坏自己喜欢人妻的二哥的名声,合文郡翌日便开始在中城地区的古董店里面搜寻《格兰蒂亚怪谈》。 上城是没有这种专门经营古董旧货的店铺的。 上城的贵族们根本不会购买古董,只会出售。 实际上,像古董这种东西,大多数其实都是在售卖一种骗人的理念,古董对于研究历史肯定是有一定的价值的,但是,它们的价值其实也并没有市场上对外出售的定价那么高。 几百年前的一个盘子,又不是孤品,买回家有什么用呢到底? 几千年前的一张雕花木床,跟现在的人的品位喜好也格格不入,买回家里之后也不敢睡,生怕弄坏了一点点,那买回家去做什么呢? 炫耀! 面子! 假装自己很有品位…… 其实,古董买卖本就是那些没落贵族炒作起来的概念,不过既然大部分的人类都接受这种概念,并且对那些已经过时的、陈旧的东西狂热追捧,那看透了这个骗局的人,反而才是大众眼中的另类。 所以,人们才发明了这么一个词语,叫做“见仁见智”。 不过,到底哪些东西才值钱,却并非是由市场来决定的,而是由操纵市场的那些古董商人来决定的。 《格兰蒂亚怪谈》,正是古董商人们眼中毫无价值的一类东西。 曼德拉算是指错了方向,不过也算是歪打正着。 为什么说歪打正着呢? 因为,被利益驱动的商人究竟会有多大的能耐,是没人能够说得清的。 合文郡出现在古董商店中的时候,穿着其实非常普通,不过那些眼尖的古董商人却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戴在左手上的两枚空间戒指。 什么人才会戴两枚空间戒指在手上? 答案显而易见——超级有钱的人! 哪怕这两枚空间戒指都不是自己花钱买的? 当然! 如果是个穷人,拥有两枚空间戒指的时候,会有什么样的想法呢? 那肯定是卖掉其中的一枚!难不成会为了在外出狩猎之时多装点肉回城而舍不得出售吗? 没人会那么傻吧? 卖掉一枚空间戒指,一辈子都不用再出城冒险了,而且生活绝对是如同国王一般的——就算是皇帝陛下,一辈子的吃穿用度也花不掉一枚空间戒指的售价啊! 这可是少数能比龙的魔核卖出更高价钱的东西之一。 而少数的古董商人,不仅注意到了合文郡手上的空间戒指,还进一步地留意到了他一直不离身的小小的旧皮箱,以及他头上那件不起眼的额饰。 那件额饰虽然看起来像是用银这种谈不上以“贵重”二字评价的金属制作的,但是上面雕刻的花纹,似乎是传说中魔鬼所用的文字? 出自魔鬼之手的东西,哪一样不是价值连城? 还有那个破旧的小皮箱,一个拥有空间戒指的人,为什么还会一直把它背在身上呢? 做装饰吗? 这怎么可能! 唯一的答案,就是那个破旧的小皮箱也是一件空间装备,只有空间装备才无法被收入空间戒指之中,不得不一直带在身边! 只不过,商人们的态度,有时候并不是根据客户的身价来决定的,而是根据客户的需求能给他们带来的利益。 所以,大多数的古董商人即便看出了合文郡身价不菲,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产生。 毕竟一套《格兰蒂亚怪谈》并不能给他们带来太过丰厚的利润。 不过,一个名为昌司的商人,却有着不一样的见解。 第284章 格兰蒂亚怪谈 昌司根据合文郡留下的地址,敲响了旅馆房间的门。 为了能够进入上城,他可是花了不少的钱,动用了珍视已久的关系。 格兰蒂亚的上城是高等贵族的居住区,中城的民众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进入的,至于生活在下城的人,无论以什么理由,都找不到进入上城的途径。 昌司动用的人情关系也并非是某位居住在上城的贵族,仅仅是给贵族供应生活用品的一个商人麾下的一名车夫。 即便只是这么一个小人物,昌司也是花了极高的代价才说服他把腰牌借给自己一用的,毕竟如果被查出来的话,这个车夫极有可能会丢失工作。 所以,昌司给了他一笔几乎足以抵偿他毕生收入的钱。 而昌司认为,这笔钱他是一定可以赚回来的! “你要价多少?”听完昌司的来意和他报出的价格之后,合文郡说话的音调都不禁提高了八度。 疯了吧?一套三十年前出版的书,敢给自己报这么一个价格? “我觉得你是急需这套书籍,所以在寻到之后就赶紧来找你了,实话说,收购这套书籍确实也没花多少钱,只是东一本西一本的有点麻烦,这套书可是有四十多册呢!但是我们中城的人想进一次上城,可是辗转周折,我为了进来找你,可是花了不少钱才寻到了门路!” 合文郡转念一想,倒也确实如此,自己前几日只是想着住在上城方便联系曼德拉,却忽略了上城的不方便。 算了,这个人要价虽高,但对于自己来说也只是九牛一毛,看在他辛苦又冒险的份上,就接受他开出来的天价吧。 这么热心的人,总不好寒了他的心。 “书呢?” “还在我店里,毕竟是四十多册的厚装精本,我也没有办法随身携带,还得麻烦你随我走一趟才行。”昌司小心翼翼地回答。 成败就在于此了…… 万一对方要是说不肯去,那自己可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但对方若是答应了的话? 昌司其实也是算准了合文郡并不会拒绝,不过他心里还是打鼓,毕竟他也不是客人肚子里的蛔虫,只能靠猜,要是猜错了可就大大不妙。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合文郡的反应和昌司的预料并没有出入,这让昌司放心地起身,带领合文郡出门前往中城自己的古董商店。 他的店已经连夜做了一次新的布局调整,甚至连自己家最小的儿子都被逼着上阵干活了,就是为了能让合文郡再一次光临他的店铺时,不仅仅带走那四十几册厚厚的《格兰蒂亚怪谈》。 早在合文郡进店询问的时候,昌司就已经发觉了,这个客人对那些价值不菲、精工细作的古董完全没有一点兴趣,反倒是曾在店里的一些用途奇特的小玩意前驻足停留。 所以,昌司把库房里曾经卖不出去的那些用途奇特的东西全都翻出来了,这些东西当年都是他经营决策上的败笔,但是他现在要用这些东西来打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而且,昌司还凭借自己广阔的人脉,联系到了中城的一家没落贵族,这户人家虽说不在格兰蒂亚的上城中生活,但是却拥有一套坐落在上城的庄园,只不过因为庄园发生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而无人问津,导致到现在他们都还卖不出去。 这户贵族并没有进入上城的资格,又怎么会拥有一套坐落在上城的庄园呢? 实际上,他家的故事,或者说是他家那个亲戚的故事,就收录在《格兰蒂亚怪谈》这套书之中。 一夜之间全家老幼离奇地死在了睡梦之中,以至于后继无人,偌大的家产全部都被早就分家并且没落的中城亲族继承,而这中城的亲族却没有进入上城的资格,连庄园是什么样的都不曾见到过…… 这不是怪谈,什么才是? 当年这事情发生的时候,这户没落的贵族还以为是天上掉馅饼,兴奋得无与伦比,只不过当他们得知自己继承的只是庄园,而不是亲戚家的爵位之后,就如同被一桶冰水从头淋到了脚上…… 这庄园已经闲置了近百年之久了! 买得起上城庄园的人本来就少,更何况这庄园之中还有一应家私陈设配套,价钱就更高! 哪怕这户人家愿意降价出售,但是购买上城庄园,必定得先有随意出入上城的权力才行吧?连进都不能进,那在上城买套庄园,又有什么意义呢? 而且,位于上城的房子,最低的价格是有严格的规定的,这关乎高等贵族们的面子! 最重要的,是这座庄园的名声,把曾经几个有意购买的客户全都给吓跑了。 一夜之间全家老幼离奇死在了睡梦之中,而且经过法医鉴定还确认了绝对不是谋杀案,就纯粹是自然死亡…… 你说吓人不吓人? 在合文郡来店里询问《格兰蒂亚怪谈》的时候,昌司脑子里灵光一闪,就冒出了这座现在已经无人问津的庄园。庄园的拥有者已经心灰意冷,都已经打消了向外出售的念头了。 没当有人调侃,庄园的主人总是苦中作乐,言道这可能预示着自己家未来会出个了不得的后人,会获得皇帝陛下的青睐,加官进爵,青云直上。这套庄园就是为了这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出现的后人准备的,因此才会一直都卖不出去。 谁都知道这不过是一句开解自己的笑话。 但是除了笑笑,还能如何? 在带着合文郡回中城的路上,昌司便装作不经意一般,讲起了这户人家的事情。 这么稀罕的事倒是真的引起了合文郡的兴趣。 当年他在母星的时候,倒是听说过不少因为需要“证明你妈是你妈”、“证明你爸是你爸”等等奇葩的规定弄得继承个遗产都千难万难的稀奇事,谁知道在这离家遥远的异星之上,竟然也会有如此荒诞的事情出现。 这事倒不是继承难,相反,这破天的富贵还是上城的法务部门亲自送到这户人家手上的。 但是这肥肉他也一样吃不到嘴里啊…… 不过,这古董商人给自己讲这些又是为了什么呢?难不成他还想把这庄园推销给自己吗? 第285章 又置业了 合文郡猜得没错,昌司就是想把那套房子卖给他。 要不是想把那套房子卖给他,又怎么会在路上跟他聊起那户没落贵族的“悲惨遭遇”呢?闲得慌么? 商人在面对客户时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有目的的。 合文郡虽然没有一个高等贵族的身份,但是他有进入上城的资格。 昌司倒是并不清楚合文郡正在寻找一些特殊的东西,他只是单纯地认为,这是一个很有钱,而且很无聊的人。跟根据他的经验,有钱且无聊的人都会有一些与众不同的爱好,结合合文郡跑遍了整个中城所有的古董店寻找《格兰蒂亚怪谈》来看,这个有钱阔佬的爱好,应该是猎奇。 能分析到这种地步,证明昌司做生意,用的是心。 虽然他也并没有能猜对合文郡的真实意图。 不过,这并不要紧,因为这世间瞎猫碰上死耗子的事可是层出不穷的。 运去金成铁,时来铁似金,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 这世间的事情,多发的并不是必然,而是碰巧。 昌司一路上关于那座庄园的介绍,确实让合文郡有些动心了。 自从上次做梦之后,合文郡就开始有点相信,每一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巧合,都有可能是命运的安排了。而当这种思想出现之后,合文郡就开始觉得一切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或者都有特殊的意义。 梦中的自己曾经说过,成为一名星球神的关键,在于登神之路上违逆星球意识,不过在现实之中,似乎顺着命运的安排来走,才会更加轻松。 如果在很久很久以前,自己已经成为了这星球意识关注到的、会左右未来走向的对象,那么星球意识的安排,应该不会让自己只活过作为凡人的岁月,毕竟作为一名凡人,在现在这种世界局势之下,可不会拥有改变未来走向的能量。 现在的泰坦星,虽说可能处处都有暗流涌动,但是大体上却是平静的,平静得有些无聊。 而世界越是平静,想要改变未来的走向,就需要越强的力量。 合文郡现在认为,星球意识如果在很久以前就把他安排成了左右未来的一颗棋子的话,那最先的一步计划,就是引导他成神。 所以,在他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以及每一件事,恐怕都是另有深意的。 顺着命运的安排往下走,必定会是一番坦途。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将苦其心智,劳其筋骨,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 这话只是为了鼓励那些身处逆境之中的失意者而编出来的心灵鸡汤,合文郡曾经让希斯莱杰在李的床边背了一个多月,但他本人,却是根本不信这些的。 这话意境很高,哲理也有,但是逻辑…… 这话哪有什么逻辑可言。 皇帝生在皇帝家,何来心智之苦,筋骨之劳? 平民倒也有当皇帝的可能,不过…… 天下大乱之时,受苦受难者何其之多,能成就大任的也就那么几个,或者,只有一个! “你介绍的这套房子,多少钱?”还没到昌司的店,合文郡就已经提出了昌司想要听到的问题。 虽然这就是昌司的目的,不过,合文郡的话依旧让古董商人喜出望外。 这是个非常有钱的客户,他只要问出这个问题,那只要自己不会突然大脑进水,说出什么突然刺激到客户神经的傻话,或是那户没落的贵族突然表演个大脑消失之术抽风,那成交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接下来的一切,就变得毫无波澜。 合文郡在昌司的店里取到了四十六册一套、保存完好的《格兰蒂亚怪谈》,花费一笔巨资(只是普通人认为的巨资)买下了一座位于格兰蒂亚上城、“被厄运诅咒”的庄园,并且在昌司的店里买了几件确实称得上奇妙的玩意。 最终的收获虽然没能达到昌司的最大预期,不过已经令这个普普通通的古董商人非常满意了。 他虽然没能成功地清理掉所有自己陈年积压的“破烂”,但同样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 本来,他的店铺已经快要陷入绝境了。 “你买个房子做什么?”刚刚从昌司的古董店走出来,李就忍不住开口了,他倒也并不是因为合文郡乱花钱才会有疑虑,只是觉得这钱好像完全可以省下来。“如果那你觉得那房子真的有问题,我们偷偷进去看一看就算了,反正那房子现在空置着,也没住人。” “如果宝藏真的在那里,想把它取出来也得花上好几天的时间啊,每天跑来跑去的很麻烦的,再说白天又不能弄出太大的动静来,晚上出门又不太方便。”合文郡振振有词。 “那这房子你准备怎么处置啊,我们也不会一直待在格兰蒂亚。” “可以考虑搬个家。” “我觉得住在龙角城就挺好的,再说我们又没什么贵族的身份,只是靠着朋以前给弄的手令才可以进入上城的,家里其他人可都没有进入格兰蒂亚上城的资格。而且龙角城的房子要怎么办,卖掉嘛?” “为什么要卖掉?现在又不缺那几个钱。至于其他人嘛,萨兰雅肯定是有进入上城的资格的,别忘了,她虽然已经跟胖妞互换了身份,可是胖妞本身也是出生格兰蒂亚高等贵族家庭的,萨兰雅又没嫁人,那她依旧属于那一家的一员。” “那不还有其他人吗?” “到时候再说呗,看看萨兰雅有没有办法帮他们弄到随意出入上城的身份咯。” “那谢尔盖呢,你打算怎么处理,他要是回到格兰蒂亚来的话,说不定会被人认出来,那要是消息传回德兰卡去,传到朋的耳朵里怎么办?” “朋还敢在格兰蒂亚乱来吗?再说了,为什么要把谢尔盖弄到格兰蒂亚来呢,就让他老老实实待在龙角城不就行了,你儿子已经就职了,虽然他还只是个学徒,不过等咱们回家的话,游吟诗人的基础技能他应该也就都学完了,那时候还有谢尔盖什么事。你当年也没带着老提莫出门啊。” “我带了你就够了。” 合文郡总感觉李好像是在说骚话。 “付钱的时候你不提意见,这都已经把房契拿到手里了,现在还说什么,难不成还要我扭头回去把房子退掉不成?” “那倒不至于,反正也没花多少钱,而且你别说,买东西的感觉还挺爽的。” “又不是你在掏钱,你爽什么呢?” “你掏钱不就等于我掏钱吗。”李又说了句骚话。 第286章 神的沉默(一) 不管在哪个世界,花钱总是会让人感到快乐的,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花钱的过程当中,人类的欲望可以得到满足,大脑便会分泌出大量的多巴胺,让人感觉到兴奋和快乐。 不过,要是经济并不是那么宽裕,花钱换来的一时爽快消退之后,很可能会陷入到长时间的懊悔之中,甚至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心理问题。 所以,只有有钱人,和神经大条的人,才适合以花钱的方式来获得快感。 经济方面不宽裕而且心思细腻的人,最好还是退一步,享受存钱带来的快感比较合适。 刚买下来的庄园是不能住人的,那里已经荒废了近百年的时光,需要重新修整,这又是一笔比较大的开销。花钱的时候李倒是不太在意,不过等待确实有些让他觉得有点烦躁。 李的性格一向比较跳脱,自然没有合文郡那么有耐性,既然买了新房子,他肯定是会心痒难耐,很想立刻就去新家挑个散发着罗曼蒂克气息的房间,再给房间换一张看着都会觉得暧昧的床。 像龙角城的那张床就不错。 龙角城的房子本来是马修给休准备结婚用的房子,主人房里那张床可是休精心挑选的。 不过,合文郡和李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休的命运。本来要分家出去的是长期在外四处游荡的伊尔兰德,休的婚房其实是马修给小儿子准备的家业,继承族长位置的,本来会是梅丽卡的父亲杨奇。 马修其实也并非是只有两个儿子,不过他只为伊尔兰德准备了一份家产,虽然这在别人眼里看来是因为他偏爱自己的孙子休,因为休老实听话,但实际上原因却并非如此。 之所以会给伊尔兰德置办家业,准备让他分家出去,完全是因为伊尔兰德是个变形德鲁伊。 变形德鲁伊的“食人癖”,对于家人来说,也是很难接受的事情,哪怕马修家也算是个德鲁伊世家了。 不过,合文郡出售给马修一大笔资源之后,马修对于家族未来的安排就彻底改变了。既然家里能出现第二个大德鲁伊,那自然是要选择实力强悍的变形系,而他家里只有一个变形系的德鲁伊,就是看起来虽然放荡不羁,其实却并不叛逆的小儿子伊尔兰德。 伊尔兰德成为了大德鲁伊之后,分家的事情,自然就不可能再被提起了,伊尔兰德已经成了家族未来长久的支柱,即便不做族长,也不能再离开家族独自生活。 休快乐而自由的未来就这么消失了,而且,他再也不可能拥有另一张散发着暧昧气息的大床,因为他只能在家里的长辈们眼皮子底下生活了。 合文郡的出现,确实改变了休一生的命运,他恐怕直到老死都无法再拥有一张散发着暧昧气息的大床,毕竟以他的性格,就算伊尔兰德并不介意,但只要长辈还在,他就一直会循规蹈矩地过日子。 而伊尔兰德是不可能死在儿子前头的…… 作为人形魔兽,变形德鲁伊的寿命比普通人要长得多,比职业者也要长得多,顶尖的职业者普遍都只能活个百来岁,但是变形系的德鲁伊,是按照他所掌握的魔兽变形技能之中,寿命最长的那一种魔兽来计算的。 就比如李,他现在就拥有和龙一样长的寿命。 合文郡就不一样了。 不过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能活多少岁,毕竟他的身体和其他的人是不一样的,别的人可没有被纳米机器人替换了全身大部分的细胞。 理论上来说,如果被纳米机器人替换了全身所有细胞的话,人就可以实现长生不老,但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纳米机器人没有办法替换大脑的细胞。 而大脑的细胞从二十岁左右开始就无法像其他细胞一样分裂再生,而且会不断地衰弱凋亡。 所以,即使把全身可替换的细胞全部以纳米机器人代替,人也一样无法长生不老,终有一日要面临死亡。 能让合文郡长生的办法,只有成为神。 而他现在有一种预感,那条没有被封堵的登神之路,就藏在格兰蒂亚。 并非在冰雪覆盖的雪之乡。 但宙斯留下的神藏却不见得就一定是藏在那座被诅咒的庄园下面,因此,合文郡依旧还是很认真地阅读高价买回来的那套《格兰蒂亚怪谈》,希望能从中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格兰蒂亚怪谈》确实可以称得上是一套经典的着作,其文学价值虽然并没有多高,不过故事性却很强,只是其中记载的许多传说都是与人有关的,并非是与地点有关。 把整套着作认认真真地看完一遍,合文郡也只从中找出了四个有可能是宝藏所在的地点,而其中的一处,就是他刚刚买下来的那座“被诅咒的庄园”。 昌司在给合文郡讲述那座庄园的故事之前,显然是没看过这套《格兰蒂亚怪谈》,他只知道那座庄园的前主人一家上下是在梦中离奇死亡,却并不知道其中的详细情形。 而那户继承了庄园的破落贵族,其实对事情的经过,也并不是非常了解。 他们毕竟都只是中城的居民,而且这件事情都已经过去近百年的时间了,将庄园的地契出售给合文郡的也并非是当年继承了它的人,而是继承者的孙子。 《格兰蒂亚怪谈》中的记载,显然要比合文郡从昌司以及庄园的原主人口中听说的故事,要详细得多。 这个故事被命名为《神的沉默》。 第287章 神的沉默(二) 如果是一名平民百姓无声无息地死在了家里,那估计没有任何人会关心他究竟是怎么死的。 如果任何一个人死在了城市之外,也不会有人会追查死因,在泰坦星,死在城外对于人类来说就是家常便饭,不管什么身份的人都一样。 但如果一名大公全家上下无声无息地在一夜之间死在了城里,而且还是皇都格兰蒂亚的上城,那可就必定得追究原因了! 怎么追究? 全家上下都躺在床上,身体没有外伤,尸检没有中毒,表情并无恐惧,大多数非常平和,少数还面带微笑…… 给最优秀的侦探,这也是很难查明原因的离奇怪事! 唯一能造成这种结果的,只有精神系的法术。 但是能笼罩这么大范围的精神系法术,不惊动邻居是绝对不可能的。 要是趁着这一家上下睡梦之中挨个使用单体精神法术呢…… 应该也不太可能,毕竟精神系的法术虽说是能伤人于无形之中,但也是最容易被抵御的法术,即便是普通人都有一定的精神抗性,更何况贾斯丁大公一家上下全是职业者,他本人还是一名高级法师。 如此位高权重的贵族人家是不会因为职业者需要承担保卫人类的责任,就选择安安稳稳地做个普通人的——对于人族全体来说,天塌下来确实是“个子高”的先顶,但是这“个子高”的人之中,自然是谁的地位越低,谁才要越早站出来…… 要真的出了什么事的话,皇帝可能还得站在这些闲散大公前面呢! 全家职业者,能有人无声无息地以单体精神法术把他们一个接一个弄死在床上?这种事情连魔鬼都做不到! 再说了,如果凶手是使用单体法术,那必定也得人到现场,总不可能隔墙杀人,而人一旦出现在现场,总会留下什么蛛丝马迹的。 就算别的痕迹都能清理,但是至少也会残留气味才对。 泰坦星的侦探鉴别气味,又不用依赖不会说人话的动物,找个变形德鲁伊来就行了,有没有可疑的气息,变形德鲁伊肯定能说得清楚明白。 所以,这单案子是真正让所有的名侦探都觉得毫无头绪。 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是不是就只能放弃追查,以无头公案做结吗? 当然不是! 这里可是泰坦星,不是瑟德那种连个神都没有的星球! 神也不知未来会如何,但是过去发生了什么,每一位神都心如明镜。 bingo! 泰坦星最强的侦探,并不是能变狗的变形德鲁伊,也不是掌握了“回溯之焰”的法师或自然德鲁伊,而是牧师与圣骑士! 过去发生了什么,问问神就知道了。 就算这个神对牧师的询问不予理睬,还有别的神呢,总会有一位神明回应他虔诚的信徒的。 尤其是公平与正义神系的一众神明。 不过,贾斯丁大公全家离奇死亡的事件,没有任何一位神明对自己麾下的牧师做出回应。 所有的神都保持沉默! 这才是比贾斯丁大公全家离奇死亡更诡异的事情。 所以,最终这件事便被传成了“神的惩罚”,所有的人都相信,贾斯丁大公必定是做了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情,惹怒了某位神明,才会连累到自己全家上上下下都被神悄无声息地夺走了性命。 但是,出于对神的畏惧以及尊敬,人们在提到贾斯丁大公的时候,也不敢直言他乃是遭到了神罚,毕竟这种说法可能会显得神明似乎有些小心眼——贾斯丁大公全家毕竟也都是凡人,即便做了什么得罪神明的事情,应该也罪不至死吧? 不是说神爱世人,只要肯虔诚悔过,一切罪孽都可以得到宽恕吗? 贾斯丁大公全家最终被定论为受到不知名的诅咒而身亡,而他家的庄园,也从此被称作“被诅咒的庄园”。 其实大多数人心底都很清楚,别说这世界上并没有什么诅咒之类的法术流传,即便真的是传说之中的诅咒,也不可能弄得贾斯丁大公家鸡犬不留——这可是实实在在的鸡犬不留,这单命案之中死的可不只是人,连家禽牲口也都全死了个干干净净。 除了神,还有谁能做得到这种事? 合文郡仔细地读完了整个故事,然后开始沉默思索。 确实,以他今时今日的见识,同样想不到除了神之外,还有什么生灵能够做到悄无声息地灭门一户高等贵族。 但是,他思考问题的角度,却跟《格兰蒂亚怪谈》的作者,以及当时知悉这件事情的民众完全不同。他并不纠结这件事究竟是不是神的手笔,而是想不通究竟是为什么? 这应该是他第一次听说,神会直接出手对付凡人。 皇帝还不会跟草民一般见识呢,更何况是神与凡人之间? 究竟贾斯丁大公得做出多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才会惊动神明出手惩戒呢? 在泰坦星,凡人之事,最为严重,也不过是渎神与谋逆了。 谋逆之事神肯定是不会理会的,要是这种事情神都要管,那大多数帝国与公国的开国之君,首当其冲要被惩戒。 而渎神之事?这种事情神倒是不会置之不理,毕竟事关自己的威严,不过最重也不过是护教圣骑士出手罢了,甚至大多数情况下,就只由牧师们出面谴责两句草草收场,何至于亲自出手! 莫非? 贾斯丁大公误打误撞,寻到了那条无法被封堵的登神之路? 而这件事,被某位神明,或是某些神明知晓了? 神既不愿网开一面,又不想把事情弄得众人皆知,毕竟事关他们的地位会不会受到威胁,因此,某位神明悄然出手,趁着夜色朦胧,给了贾斯丁大公全家上下一个痛快,让他们永远地闭上了嘴巴? 合文郡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是有道理的。 若非如此,神为何会全体沉默? 但是,若事实真要如此的话,那登神之路的线索,岂非是要断掉了! 神若是已经知晓了宙斯三兄弟藏起来的登神之路的关键,哪还有不取走的道理? 即便那线索无法移动取走,那也已经是暴露了,恐怕漫天神明的目光都会注视于它,那自己还敢去搜寻吗? 合文郡不由地陷入了矛盾之中…… 第288章 合文郡的担忧 风吹得窗帘轻轻地摆动,合文郡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呆呆地看着外面的小湖,水面反射着清冷的月光,时不时地皱上一下,又很快恢复平静,要不是水中有月亮的倒影,都发现不了间歇的涟漪。 这座“被诅咒的庄园”占地面积不小,却至少有一半被小湖占据了。 小湖并不是庄园的原主人贾斯丁大公挖出来的人工湖,却是一座天然的湖泊,直通地下的暗河,据说这暗河还连通了皇宫内的几处湖泊,并且可以直通横贯格兰蒂亚下城区的大江。 一时之间,合文郡倒是不太确定这里是否真的就是宙斯留下的宝藏所在之处了,地下的水道如果真的四通八达,真不见得是藏东西的好地方,毕竟入口也太多了些,很容易就会被人发现的。 几十万年之中,总是会有一些好奇心旺盛的人出现,钻进水道里面去看一看的。 那总不可能只有贾斯丁大公一个人发现了神都要隐藏的秘密吧? 难不成这座“被诅咒的庄园”里离奇死亡的,并不只有贾斯丁大公一家? 只是由于贾斯丁大公一家人的死亡发生的时间离现在最近,而且还被广为流传,所以才众人皆知? 闲云正在湖边睡觉,一只脚站在地上,头埋在自己宽大的翅膀里面,亭亭玉立,仿佛是一尊雕塑。 在自己的庄园里放养宠物是被法律允许的,合文郡只需要约束好闲云的活动范围就可以了——围墙对魔禽是没有用的,有用的只有主人的命令。 清理这座闲置百年的庄园着实花了不少时间。 白鹤不喜欢绿树成荫的环境,因此庄园里那些百年之中不受限制胡乱生长的参天大树都被连根拔起,倒是让负责修整庄园的装修行又赚了一笔外快——这些大树都可以卖出一个可观的价格。 合文郡已经用魔藤探查过了庄园的地下,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剩下的就只有那座小湖了。 湖的面积其实并不大,但是却很深,而且湖底确实有四通八达的水道,但合文郡的魔藤无法将它们一一探查清楚。魔藤的伸展距离是受到限制的,而湖底四通八达的水道甚至有可能覆盖了整个格兰蒂亚。 而他暂时还没有打算跟李一起跳进湖里去亲自探查,有些水道的宽度也容不得他们两个人一起通过。 而且,谁知道水道之中会有什么危险? 李现在虽然能化身为霸主级的人鱼,但是人鱼作为亚人种,严格地来说和其他的魔兽还是有区别的。霸主级的亚人种,实力比起真正的魔兽来,还是要差不少的,人鱼和海妖能够称霸海域,实际上也同样依赖的是数量和智慧。 万一水道之中有什么实力强劲的霸主生物,他和李两个人,可真不见得能够应付得来。李就算能变化成彩虹龙,可彩虹龙也不见得在狭隘的水道中依旧还有什么优势。 同时,合文郡也在担忧,如果这里真的隐藏着那个秘密,那自己和李揭开谜底之后,会不会遭遇和贾斯丁大公同样的厄运? 如果这条无法被封堵的登神之路已经被神明发现并且密切关注,那与其因为想要成神而英年早逝,还不如放弃更进一步,老老实实地过完一生。 他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找到答案,完全无法做好可能与这个世界告别的心理准备。 要不,再缓缓? 先去把雪之乡剩下的神藏都探查清楚再说?说不定自己的猜测也是错误的,关于登神之路的线索并非藏在脚下,而是在冰雪大陆的某处,而且也并没有被神所关注,贾斯丁大公全家的离奇死亡根本不是自己猜想的那样,就只是一宗简单的神秘事件而已,而神的沉默也并不是因为这事情跟他们有关…… 纯粹就是懒得搭理连这种小事都要惊动他们的凡人? 合文郡有些犹豫不定。 一只黑猫从窗口跳了进来,嘴上还叼着一只老鼠。 “你恶心不恶心啊,都吃上老鼠了?”合文郡嫌恶地踢了黑猫一脚。 “你跟谁说话呢?”李的声音从身后传进了耳朵。 合文郡满脸错愕地扭回了头,近乎赤裸的李下身围着一条浴巾,头发上还挂着水珠,正坐在床边望着他。 “这不是你啊?”魔藤卷起了脚边的黑猫,送到了合文郡的脸跟前,黑猫的嘴里执着地叼着老鼠,完全没有松开的意图。 “我坐在这儿呢,它怎么可能是我。哎,你让我太失望了,这猫是不是我变的你都认不出来。”李摇着头,也不知道是在感慨还是在甩头发上的水珠,“再说了,就算因为天下黑猫长得都差不多,确实比较难认,那你也总不能把一只母猫认成是我吧!” “母猫?”合文郡控制着魔藤把叼着老鼠的黑猫翻了个身。 果然木有…… 笑话闹大了。 “我怎么可能一眼看得出来这猫是公的还是母的。”合文郡直接把黑猫丢出了窗外,然后把窗户关上了。“这猫哪来的啊?” “应该是一直住在庄园里的野猫。你也太没有爱心了,这里可是二楼。” “那是只猫,从二十楼摔下去也死不了。” 再说了,猫可是有九条命的。 “不对啊,闲云在院子里,那只猫不过是一只普通的黑猫,它怎么还敢留在这里?”合文郡转念又觉得不对劲。 他的魔兽伙伴可是一只高阶的白鹤,一只普通的黑猫如何能够抗拒高阶魔兽的威压? “闲云又不吃猫,动物天生可都是会趋吉避凶的,只要那只猫不去招惹它,闲云恐怕都懒得理这种普通的动物。而且你把闲云养得也太懒了,它现在连食物都不愿意自己去找,还谈什么看家护院?” 合文郡对待自己的白鹤一直是骄纵有加,谁叫他越看越是喜欢呢,而且白鹤的性情也比较温驯,攻击性不强,并非属于猛禽,在合文郡骄纵之下,闲云的性子也是越来越懒散,正如李所说的一样,连食物都不愿意自己去寻了。 被黑猫这么一搅和,合文郡也没心思继续再盘算下去了,把窗帘一拉,便准备关灯睡觉。 第289章 开弓没有回头箭 搬进庄园已经接近一周,合文郡依旧没有想好到底要不要探查湖下的水道。 说实话,他可真没有什么勇往直前的无畏之心,凡事若是没有太大的把握,他是不会考虑去做的。 如果真的要拿命去赌,那他情愿不赌。 从小他的父母长辈灌输给他的理念,就是人活一生,健健康康,安安稳稳也就够了,不在乎要多精彩,只需要自己觉得满意就行。 合文郡活到现在,也已经不止健健康康,安安稳稳了,他的人生,比起大部分的人来,都要精彩得多,他从小的经历用“华丽”这个词来形容都不为过。 而现在的生活,其实他也已经非常满意。 若是要拿现在的生活来做筹码,赌一条成神之路,那他可是舍不得的。 而且,他还没有弄清楚自己的同胞前辈究竟在这星球上经历过什么样的事情,也还没有把世界各地都走一走,见识一下传说中神秘的东方大陆、南方大陆,若是现在就拿命赌一条成神的道路…… 好像有些太早了。 一旦冷静下来想清楚之后,合文郡就开始觉得,寻找那条登神之路的线索,似乎也没有必要太过着急。 他现在才仅仅是四十出头而已。 作为一名自然系的大德鲁伊,他的寿命虽然没有已经能与龙看齐的李那么悠长,但是比其他系的职业者却也要长得多,如果儿子不是人鱼,他迟早是要“白发人送黑发人”的。 这么早找死做什么? 想通了这个问题之后,合文郡就立刻改变了自己的计划。 而李因为调侃合文郡改变主意的时候说错了话,还小小地倒了一次霉,不过这也只能怪他嘴贱,偏偏要卖弄一下从合文郡那里学来的外语:“你这变来变去的,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女人心,海底针?” 这是他第二次被魔藤捅嘴…… 曼德拉兴冲冲地跑到合文郡的新家,准备汇报自己利用“散布真相”,成功搞垮了二哥林克,让他被穆勒国王封爵的胜利成果时,却发现已经人去楼空,“被诅咒的庄园”里只剩下了一只黑猫在到处游荡。 王子被封爵,就意味着丧失了继承王位的权利。 合文郡倒是并没有忘记自己答应了曼德拉王子要把他父亲和大哥弄死,不过这件事在他看来同样也不急于一时,反正穆勒国王正当壮年,只要他依旧在位,曼德拉做国王的事情就不会有意外发生。 只要穆勒不死,艾拉尔王子没有坐上国王之位,那曼德拉就不会失去继承公国的机会。 合文郡和李骑着闲云去了雪之乡,他准备先去把雪之乡的其他神藏先探索完,碰碰运气,看看有没有自己判断错误,登神之路的线索其实是被藏在雪之乡的可能性。 人的直觉有时候真的是很灵验的。 合文郡和李花了大半年的时间把白雪之下的宝藏一一探查完毕之后,依旧没有找到和登神之路有关的线索。 那么,被宙斯三兄弟藏起来的线索就只有可能,埋藏在格兰蒂亚了。 当然,也有极小的可能,那个藏着线索的宝藏早已被别的人发现,线索已经被取走了。这种可能性虽然很小,但是并非没有,三块大陆上的神藏都被人取走过几处,留给合文郡的只剩下魔晶被挖干净了的矿洞。 不过,合文郡现在对此已经没那么执着了。 再次回到格兰蒂亚城之后,两个人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庄园居然被一群陌生人占据了,而且其中还有一大半是普通人。 合文郡还以为是庄园的秘密被其他人发现了呢! 结果一问之下,他才知道庄园里的这些人都是曼德拉王子派来的,假托是被雇请来打理庄园,实际上就是在这里蹲他们两个的。 自从他们两个不告而别,曼德拉王子日日夜夜心急如焚——他已经对林克出手了,那如果不能登上国王的宝座,那等到艾拉尔登基之后,他的下场很可能比林克还要惨。 艾拉尔和林克虽然不是一个妈生的,但他们的母方却有亲属关系。 艾拉尔的母亲的舅舅和林克的母亲的姑姑是两口子。 这关系要是放在平民之家,那就是八杆子都打不着的远亲,还不如住在同一条街的邻居,但要放在权贵之家,稍微沾点关系就能算是近亲。 亲疏有时其实并不是看血脉的,而是看地位、权势与财富…… 本来艾拉尔和林克虽然攀得上亲,但关系也并不怎么样,毕竟两个人同是穆勒公国国王之位的竞争者,不过在林克被穆勒陛下封爵之后,他们两个突然就亲近了许多,好得像是同穿一条裤子一样了。 艾拉尔和林克的关系一好,曼德拉的处境就变得有些不太妙。 他“散布事实”,“抹黑”林克的事情始终还是被人查出来了,一来纸终究也包不住火,二来他只能坐镇格兰蒂亚远程遥控,终究是有些鞭长莫及,手下行事留了不少破绽。 穆勒公国就在德兰卡的东北方,同样是位于格兰蒂亚帝国的东海岸边境,距离格兰蒂亚城也非常遥远,曼德拉一个从小就被送往皇都当质子的王子,手能伸过去就已经不错了。 事实上,他能动用的力量,也就都只能出自他母亲的娘家。 稍微查一查就能扯出幕后的操纵者…… 如果艾拉尔继位,曼德拉是会立刻被召回国的,新的质子必须换成艾拉尔的儿子,曼德拉的侄子,而一旦回国,林克和他母亲一方的势力,肯定要对曼德拉展开报复! 曼德拉可是害林克失去了王位的继承权,而这同样等于是动了一大批贵族的蛋糕。虽然林克原本也不见得就能当上国王,但他现在可是完全没有了成为国王的机会。 林克一方的势力肯定是要把与王位失之交臂的账,全算在曼德拉头上的。 而艾拉尔肯定也会顺水推舟,不仅仅是因为林克现在和他关系变好,同时也是因为曼德拉曾经觊觎过国王之位,想要与他竞争。 这么显而易见的事情,艾拉尔不会看不出来——如果曼德拉没有觊觎王位,那又何必对付林克? 曼德拉现在已经是骑虎难下,有些事情,开弓没有回头箭,走了第一步,后面的路,也必须得走完才行。 所以,他才会派人在合文郡的家里蹲守,实在是因为心里太过着急害怕。 第290章 穆勒终于要换人了 才半年多而已,曼德拉就憔悴了不少,以至于合文俊刚见到他都有点不敢认了。 “你可回来了!”王子殿下一进门,就想往合文郡身上扑。 “你的眼睛里是没有我吗?”李当然是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抢先一步给了曼德拉一个热情的拥抱。 “有这么想我们吗?”合文郡坐在沙发上翘腿睥睨王子忘记了用美容法术去除的黑眼圈,“你这么想我们可不是什么好事啊,越想我们,就代表着你越想弄死你父亲和你大哥,这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 “倒也不是很想。”曼德拉的底气听起来没那么足,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李的拥抱勒得有些喘不上气。 “那倒好,我正考虑到底要不要继续跟你合作呢,毕竟你父亲是跟我有仇,但是你大哥可是十分无辜。” “别啊!现在的关键问题可不是我父亲,你要不帮我弄死艾拉尔,我以后的日子可就要难过了,艾拉尔和林克现在打得火热,要是他以后继承了我父亲的王位,肯定会帮林克报复我的!”曼德拉一听合文郡的话,就着急地喊了出来。 “你也可以搜罗一下艾拉尔的不良行为,像对付林克一样对付他啊。”合文郡不紧不慢地道,“你做事也太不小心了吧,怎么还能让别人知道散布传闻是出自你的手笔呢?” “我也没办法控制啊,格兰蒂亚离穆勒城那么远,我又没办法亲自回去坐镇。”曼德拉终于想起来要挣脱李的怀抱了,李大师的帅气虽然冠绝天下,但他毕竟是个男的。“对付林克的办法是没办法用在艾拉尔身上的,他做事一向没有什么破绽,虽然我知道他有个致命的弱点,但是却没有证据能够证实。” “什么致命的弱点?” “我跟你说过艾拉尔喜欢打猎对吧?” “嗯。” “其实艾拉尔每次去打猎,主要的目的并不是狩猎魔兽,他是去猎人的。” 合文郡皱起了眉头,他听懂了曼德拉所说的“猎人”并不是名词,而是个动词。 “他难道不怕遇上什么硬茬子吗?而且他怎么会有这么奇特的爱好,难不成是个变形德鲁伊?” 变形德鲁伊确实最容易出现残忍好杀的心理问题,毕竟他们的战斗方式最开始是偏向肉搏的,爪牙用多了难免沾染一些猛兽的野性。 “他是个法师,他要是德鲁伊怎么可能还会有王位继承权,这里可是格兰蒂亚,就算是自然德鲁伊也同样不受欢迎。”曼德拉丝毫没有说错了话的觉悟,“艾拉尔每次出去狩猎都会有他母亲派出的高手贴身保护,而且还会带着大量的侍卫,怎么可能会遇到危险,大师级的职业者也不会在城市附近转悠啦,会在城市周围狩猎的都是些新手,艾拉尔不会跑得离穆勒城太远的。” “别人不知道这件事,你父亲总该有所察觉吧?作为一名国王,他怎么能容忍自己的王子在王都附近滥杀无辜?” “他或许还真就不知道这些,要不是我母亲在艾拉尔的侍卫中安插了眼线,连我都会以为艾拉尔只是单纯地喜欢狩猎而已。再说我父亲就算知道了,恐怕也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这个世界每天都在死人,一名王子偶尔杀几个庶民过过瘾,他怎么可能在意?” “庶民也同样是他的人民,身为国王,不应当是爱民如子才对吗?”合文郡看曼德拉的眼神变得有些不善:“你不会也觉得艾拉尔的做法没有问题吧?” “要是我觉得没有问题,也不会认为这是他的弱点了。至于我父亲,你怎么会认为他应该爱民如子呢?他要是真的有那种胸怀,至于因为我没娶到公主殿下,就悬赏你的人头吗?” 合文郡沉吟不语,片刻之后才又开口:“你提前做好准备吧,我近期就要回德兰卡,在回德兰卡之前,我会先去一趟穆勒。如果你有金钱方面的需求,最好现在就跟我提出来,因为我回德兰卡之后可能马上就又要离开,很长时间都不会回来。” “你要去哪里?”曼德拉好奇地打听。 “准备去一趟东方大陆,然后再去南方的大陆走一走。” “那你这座庄园,需要继续派人帮你打理吗?” “派一两个人看看门就行了。” 曼德拉点了点头,记下了十二这个数字。 “对了,我庄园里那只猫呢?”曼德拉起身要告辞的时候,合文郡突然又叫住了他。 “我怕他们养不好,带回宫里去养了,需要给你还回来吗?” “不用了,送你了,你没拿它跟鸡和蛇一起炖汤就行。” 合文郡松了口气——回家之后没看到李的女朋友在庄园里面到处跑,还以为是被曼德拉或是他的属下抓去炖了龙虎凤。 泰坦星的人可是什么动物都吃的,王子也一样不挑食。 送走了曼德拉之后,合文郡跟李又离开了庄园,去了中城区的无定形之神伊德海拉的神殿,前往穆勒之前必须得换个形象才行,他的悬赏令在穆勒公国的城市,可是被大张旗鼓地贴在公告栏里面的。 离开伊德海拉神殿的时候,合文郡的形象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仔细看地话,倒是跟曾经在他梦里出现的张戈有几分神似。 既然是要去做刺杀国王这样的大事,那就干脆换上一张来自外星的脸吧。 李倒是根本不需要改变容貌,他现在处在变形状态下进城也没人能够查得出来,毕竟城门守卫根本也不可能注意到合文郡的衣服口袋里面藏着一只蚊子。 合文郡其实是很守规矩的。 不过李变成蚊子蒙混进城这种事情,他可不会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反正不守规矩的又不是他…… 第291章 刺杀的关键在于蹲 艾拉尔王子每个月必定要出城狩猎一次,不过每个月的时间是不固定的。 这倒没什么问题,他每次出行必定带着大队人马,前呼后拥,声势浩荡,住在王宫附近高级旅馆里的合文郡很容易就能得知消息。 做刺客,必须要有的不是智慧,而是耐心。 还需要那么一点点运气。 当然,必不可缺的肯定是实力! 刺杀艾拉尔的顺序必定是要放在穆勒之前的,如果穆勒死在前面,那么艾拉尔肯定是会立刻继承王位的,艾拉尔一旦继位,可就没曼德拉什么事情了。 若是艾拉尔在继位之后才身亡,拥有王位继承权的只有他的儿子。 兄弟是没有继承王位的权利的,除非国王没有子女。在泰坦星,这几乎是不可能出现的事情,毕竟公国的国王几乎全是职业者,而他们在位的时候,他们的继承者恐怕都已经有孙子孙女了。 没有后嗣的子女,根本不会被国王选为王位的继承人。 艾拉尔刚一出宫,宫外的街道就变得沸腾了起来,专门挑了个靠窗房间的合文郡立刻就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靠窗的房间比其他的房间要贵一倍,而且还很难订得到,李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看王宫的大门。 合文郡离开旅馆的时间比艾拉尔还晚,但是他抵达城门的时间却比艾拉尔的队伍早得多。骑着马在城市里比走路还要慢,身为第一继承顺位的王子,艾拉尔虽然会在城外胡作非为,但是在城里却会把自己隐藏得很好,会非常细心地约束马匹不会妨碍到民众。 像他这种从小就知道自己将要继承王位的人,是绝不会把自己的真实面目暴露在民众面前的。 合文郡在城门附近等了很久才看到艾拉尔的高头大马。 他也没办法先出城去等艾拉尔,毕竟他也不知道艾拉尔出了城之后,会带着他的那些护卫走哪个方向。 在艾拉尔带着队伍消失在城门口之后,合文郡才远远地缀在了后面。 有李在,绝对丢不了那么多马匹的踪迹。 艾拉尔也不会一出城就会开始乱杀人,他带着这么多人出城来狩猎,自然也是要做个样子的,要是没带着大量的猎物回城,难免也会惹人怀疑。 而且,为了显示自己的威武与勇猛,他的狩猎对象也根本不会选择普通的动物,必定得是魔兽才行。 当然,靠近城市的地方也没什么实力强悍的魔兽供他猎杀,所以他每次带回城展示给别人看的高阶魔核,实际上都是从城里带出去的。 穆勒城又不是白龙城,城市周围的区域是没什么凶猛生物的,格兰蒂亚帝国每年进行春狩就是为了让城市周围变得安全一些,不会影响人类的生存。 所以,为了假装自己出城真的遇到了高阶魔兽,艾拉尔每次狩猎,都会在城外多待几天时间,而且可能还会杀几匹马,毁坏几套防具,弄得侍卫看起来比较狼狈,甚至有时候还会在他自己身上弄点明显的伤势出来。 别说,这些糊弄傻子的招数,还真有傻子会信…… 只有傻子才会认为艾拉尔出城狩猎的时候,队伍里面会不带会治疗术的法师或者是牧师。 或是穿着轻甲带着刀剑冒充战士的自然德鲁伊。 王子们在继位之前,也是不敢对德鲁伊们表示好感的,这会成为政敌在国王面前攻击他们的把柄。 无论私底下对待德鲁伊的态度怎样,格兰蒂亚人明面上都会对他们表示厌恶。 合文郡以前以为,格兰蒂亚人厌恶德鲁伊,是因为德鲁伊是所谓的“恶魔职业”,变形系吃人肉,自然系能通过魔藤“以人为丹”,快速晋级。 不过,自从知道泰坦星的职业已经似是而非,除了德鲁伊之外的其他职业之中,只有游吟诗人也依旧保持“原汁原味”之后,合文郡就隐隐觉得这其中有什么猫腻了。 游吟诗人登神的机会非常小,不仅仅是因为游吟诗人的实力只泰坦星的所有职业者之中排在最后,同时也是因为这个职业对神的信仰虽然空泛,但却是实实在在的。 实际上,牧师与圣骑士这两种职业,据珍珠推断,就是从神明通过参考游吟诗人职业演化出来的。 而神职者无法登神的原因,珍珠也曾经深入分析过,最终总结出了一种可能性——神职者其实也是有资格踏上登神之路的,不过由于他们与神的链接太紧密,所以一旦踏上登神之路,就会被神所察觉,而神则会立刻前去接引…… 现如今,泰坦星的登神之路被神明封堵,看似是神职者们没有了踏上封神之路的可能性,但实际上很可能情况刚好相反,被封堵了登神之路的职业者,只有德鲁伊们,其他的职业者反而是能踏上登神之路的。 只不过他们一旦踏上登神之路,就立刻会被自己信仰的神明“点化”成天使。 这种推测也不见得全无根据,第三职业时代伊始,泰坦星的职业体系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战士和法师,其实跟游吟诗人一样,也都成为了泛神职者,唯一的非神职者职业,只剩下了德鲁伊。 而在确定那条无法被封堵的登神之路的线索,就被宙斯三兄弟藏在格兰蒂亚之后,合文郡就开始有了另一种猜测: 那条无法被封堵的登神之路,并非像宙斯三兄弟留言之中所说的那样,现在的神明对它一无所知,那些神明或许不知晓它究竟藏在哪里,但是却是晓得它的存在的,而且很可能知道它就被藏在了格兰蒂亚! 但是他们不知道它被藏在何处。 或许那条登神之路,是连神明都无法探查的,或者是说,现在的神明无法探查。 而他们很清楚,万一那条登神之路被某个德鲁伊找到,他们是无法阻止其登神的…… 因此,他们开始在格兰蒂亚大陆,引导人类厌恶德鲁伊这个职业,这样便可以有效地降低顶尖德鲁伊的数量,而顶尖德鲁伊的数量越来越少的话,那么德鲁伊们踏上那一条登神之路的可能性,就会被降得越来越低。 或许,贾斯丁大公家的上上下下,其实并不是因为找到了登神之路而被神灭了口的,神并没有做什么,那些人无辜丧命的原因,或许是由于贾斯丁大公已经没有资格再走那一条登神之路了——他并非是一名德鲁伊…… 寒冷让人清醒,在冰雪覆盖的雪之乡大陆,合文郡有了和以往完全不同的推测,不过这种推测也并不见得比以前的论断好多少,如果事实如此的话,那么,在贾斯丁大公全家无声无息地死亡之后,漫天的神明恐怕也都知道了那条登神之路的所在…… 天上的所有眼睛,恐怕都在盯着那座“被诅咒的庄园”。 第292章 不想演傻子 之所以在重回格兰蒂亚之后,在庄园里只待了半天不到就匆匆而走,合文郡就是在防备那里已经被神密切地监视起来了。 两个德鲁伊买下了那座“被诅咒的庄园”,恐怕这已经引起了神的警觉。 所以,合文郡现在就想营造一种“买下庄园的德鲁伊并不知晓任何内情”的假象。 这对神明有没有用,合文郡并不知道,不过最起码到现在为止,神明也没有来找过他的麻烦。 对合文郡来说,这就足够了。 反正他现在也不打算早早去找死,把那条被宙斯兄弟隐藏起来的登神之路寻出来,先想好应对的法门再盘算这件事也不迟,反正看样子,那条登神之路是不会自己长脚跑掉的,贾斯丁大公全家死绝不过是百年前的事情而已。 而宙斯兄弟留下这个秘密,是在几十万年之前。 这么久那条登神之路都没有换个地方,就证明它没有办法移动。 合文郡可以慢慢想对策,如果到临死之前还没想出来的话,那也完全可以选择直接赌命。 其实,他脑子里也已经有了一个不成熟的想法,就等着把穆勒公国的事情处理完之后,回龙角城跟魔鬼先生商量一下了。 出城没多久,合文郡就让李变成了一匹狼,骑在了他的背上直追艾拉尔一行而去,他并没有把闲云从“小雀斑的皮包”里面放出来,而且还另外找了一个背包,把手提箱装在了里面。 “小雀斑的皮包”很扎眼,现在这个时代,几乎已经没什么人用这种款式的背包箱了。 而合文郡本就准备以身作饵,更是不可能让闲云出现,艾拉尔如果长了脑子的话,是不会选择一名契约了飞行魔禽的自然德鲁伊下杀手的。 艾拉尔的侍卫们可以包围地面,让那些被狩猎的人无法逃跑,但却无法封堵天空。 而李的变身技能之中,能骑的几种也就只有狼形的阿努比斯比较适合演戏。 至于不能骑的? 开玩笑,合文郡脑子里面进水了才会让李骑自己,然后自己迈着两条腿去追马?累不累的倒是无所谓,关键是根本追不上。 他就算铆足了劲,也没有马跑得快啊…… 艾拉尔殒命的地方,必须要离穆勒城足够远,这样才不会有人怀疑艾拉尔的死是有心人所为,只会认为他是招惹了不能招惹的人…… 曼德拉虽然称穆勒国王并不知道艾拉尔每次出城并不是去狩猎,而是去“猎人”,但合文郡才不会相信。既然曼德拉有能力在艾拉尔的侍卫里面安插奸细,那穆勒国王自然也行。 穆勒国王没有在大儿子的狩猎队伍里面安插奸细,这种话凡是稍微有点脑子的瑟德星人,是绝对不会信的。 要是让一个瑟德星的编剧来分析的话,说不定他会认为艾拉尔的侍卫队伍里面根本就没有自己人,全都是其他势力安插进来的奸细…… 只有曼德拉那个傻子才会认为艾拉尔的侍卫之中只有他安插的那一名奸细。 穆勒肯定是知道他大儿子每次出城的动线的,那么想让穆勒不怀疑这是一次刺杀,而是把它当成一次意外,合文郡就不能在离城市很近的地方击杀艾拉尔。 在尾随了艾拉尔一行人三天之后,在一座小山的脚下,李停了下来:“他们开始分散了。” 这也就是说,艾拉尔这次选定的猎人之地,就是这座小山。 合文郡把绑着腿的魔藤收了回来,非常辛苦地自己翘起了脚。 阿努比斯的体型并不大,骑在上面两只脚都能着地,合文郡一直是用魔藤缠着自己的脚抬高的,这样省力。 “你不下来啊?”李把狼头扭到了极限,斜着眼看拍档。 “我下来做什么,你见过哪个自然德鲁伊有得骑宠会自己走路的?” “你不觉得这么骑很辛苦吗?” “这样才能显得我又懒又菜,更能提升艾拉尔杀我的欲望。” 李无奈地驮着合文郡继续前进,没走两步合文郡突然想到了什么,急切地叫道:“停下。” 李依言停在了原地。 合文郡横跨落地,随后蹲在地面上,手往李的两条后腿之间摸了过去。 “你在干嘛?”李吓了一跳——这个场合有点不太合适啊。 “你见过哪个自然德鲁伊的魔宠身上会带着不自然?幸亏我机智过人啊,要不然就要穿帮了。”合文郡把李一直佩在身上的变形德鲁伊遮羞用的专属装备取了下来。 李都已经十几年没试过“挂空档”了,心里突然觉得有些别扭,走路的姿势都变得有点怪。 “看那个德鲁伊的狼,怕不是有点残疾吧?走路的样子可真奇怪。” 合文郡骑着狼走进入山口,消失在灌木丛中之后,空气中突然传出了一个声音。 “要不是残疾,一个低级德鲁伊能弄到一匹阿努比斯?那匹阿努比斯也真是可怜,腿上有残疾,居然还被自己的主人骑。” “没关系,它很快就能解脱了,王子殿下肯定不会放过这名德鲁伊的,小菜鸟算是撞到枪尖上了。” “刚才那个小菜鸟没有发现我们吧?” “你动了吗?” “没有,你呢?” “我也没动。再说他就算发现我们又能怎样,不过是个低级的自然德鲁伊而已。” 合文郡确实没有发现进山口的位置还隐藏着两名刺客,虽说自然德鲁伊的“侦测魔力”技能是刺客与盗贼的克星,但是使用了“阴影行走”的刺盗只有在身体移动的时候才会引发周围魔力的波动,如果他们静止不动,“侦测魔力”是无法发现他们的存在的。 李一样也没有发觉,这两个刺客在隐身之前已经使用了祛味剂,身为王宫侍卫肯定是训练有素之辈,而且也不会在意这一点消耗的。 不过,即便发现了这两个刺客,他们两个也不会太在乎,不过是两个高级的刺客而已…… 进了山不久,合文郡就从狼背上跳下来了。 “你怎么不骑了?不是说骑着狼会显得又菜又懒吗?” “我改变主意了,自然德鲁伊是不会这么虐待自己的宠物的。” “算你还有点良心。”李喜滋滋地说。 他哪知道,合文郡之所以会从狼背上下来,主要是因为突然发现,骑着狼走山路不见得能显得自己又菜又懒,但是会显得自己很傻…… 他对于扮演一个傻子,有着天然的抵触。 第293章 代表月亮消灭你 艾拉尔是个法师,不过他现在的打扮倒像是个战士。 他在狩猎的时候都是这副打扮,身着魔法轻甲,头上佩戴半盔,腰间悬挂长剑,脚上穿着铁靴。 这么穿不仅更适合在野外活动,而且给人的印象会更加威武。 身为穆勒公国国王之位的第一顺位继承者,在任何场合,都是要注意形象管理的,不能让别人觉得他太文弱了,偶尔适当地表现出一种英姿飒爽、骁勇善战的感觉才行,这样才能威慑到贵族大臣,以及那些对王位虎视眈眈的兄弟们。 反正他身为王子,弄几套不同类型的装备,简直是易如反掌。 谁也没规定魔法杖就必须得是木头做的,也没人规定它必须做成短魔棒或者是长手杖的样式,只不过想把魔法杖打造成一柄长剑,材料上的花销要更大一些,而且需要定做才行。 对普通的法师这些可能算是问题,但他是王子。 至于身穿轻甲不好携带魔法卷轴,一枚空间戒指也就能解决这个烦恼了。 而艾拉尔在“猎人”的时候,会把自己想象成一名战士。 他本来是想做一名战士的,但是因为他的父亲穆勒陛下希望他和自己一样成为一名法师,所以他便成了一名法师,而且还和父亲一样,选择了专精雷电。 身为王子,也不见得就能随心所欲,甚至可能还会遭到比普通人更强的约束。 毕竟王子公主们的原生家庭,比其他人的原生家庭可要复杂得多。 艾拉尔甚至在王宫之中都不敢随心所欲地练习剑术,找个侍卫对练这种事情就更不敢做了,只要这种事情传到了别人的耳朵里,还不等他的父亲有所反应,他的母亲便会把他叫去劈头盖脸地臭骂一顿。 从小到大,艾拉尔从母亲口中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将来还想不想当国王”。 想不想呢? 艾拉尔估计自己都不清楚。 不过他很清楚,当国王这事,自己就是不想也得想,只要他敢表示出一丝不想当国王的意图,那就不是劈头盖脸的一顿臭骂了,迎接他的将是母亲的一顿毒打。 打完了之后,他的母亲还会抱着他泪流满面,怨恫悲切地告诫于他,如果他将来当不上国王,不仅他们母子二人的下场会很惨,背后的家族上上下下都有可能万劫不复。 哪怕是谎言,听上一千遍,也会以为它是真的了。 更何况,艾拉尔从小到大,何止听了一千遍他将来要是当不上国王会有什么后果。 但是,平日里表现得完美无缺,实在是太难受了,艾拉尔想要找机会宣泄。 艾拉尔已经忘记了到底是谁建议自己出门打猎的,也忘记了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第一次“猎人”,他只知道自己已经深深迷上了出城“狩猎”,无法自拔。 这次的猎物好像有点少。 艾拉尔已经有些累了,他毕竟只是一个法师,并非是训练有素的战士,但是他心里却觉得还是不满足——只杀了三个人,而且还都是初级的职业者。 人的心里,都是希望自己征服的对象强大一些的。 艾拉尔有时候甚至希望自己能遇到一名顶尖的职业者! 不过,像这种事情,他也只是敢在脑子里面想一想而已,王子殿下其实还是蛮有自知之明的,很清楚自己几斤几两,要不然他也不会只选择离穆勒城不远的地方狩猎。 哪怕是碰到一名高级的职业者,说不定都得求助于身边这位顶级的护卫才能应对,艾拉尔虽然是一名高级法师,而且还是一名技能数量众多的高级法师,但是实战经验却只能用差强人意来形容。 欺负中级低级的小朋友,并不能称为实战。 而每次出城猎获的魔兽,其实根本没有王子殿下半分功劳。 艾拉尔隐隐看到前方的草丛里有个屁股在晃动,他有些疲惫的身体仿佛突然间又充满了力量,开始兴奋了起来。 合文郡正撅着屁股假装在采药,不过他从地上拔出来的尽是些杂草。 不是他不想装得更像一些,而是这种离城市不远的地区,草药的数量实在是太少了。 李化身的阿努比斯就卧在合文郡的旁边。 一个自然德鲁伊。 艾拉尔瞬间做出了判断。 那匹狼看起来像是阿努比斯。 阿努比斯最低也有中阶的水平,不过看它的主人也不像是个高级的自然德鲁伊,那宠物的级别也不可能会达到高阶。 中阶的阿努比斯也不怎么厉害。 一对二,完全应付得来! 邪恶的自然德鲁伊,受死吧! 艾拉尔拔出长剑,向着合文郡的脚边虚劈一剑,一道电流瞬间把合文郡脚步的泥土击得四散飞溅。 正主到了。 合文郡心道。 他从容不迫地站起身来,转向了艾拉尔的方向:“这位先生,我们素不相识,你为什么要袭击我?” “你是我选定的猎物,我将夺走你的生命,为了显示仁慈,我会给你反抗的机会。” 艾拉尔说完,又是一剑劈出,这次的闪电却没有故意打偏,而是直指合文郡的面门。 电流不偏不倚地击在合文郡的脸上,噼啪闪了两下之后便消失了。 “这么弱的电流可没办法击破我的寒冰装甲,你就这么点能耐也敢口出狂言?” “你懂什么,我是怕一不小心把你给先弄死了,那样我就没有办法享受乐趣了,我要用剑在你身上戳出一个又一个的窟窿,让鲜血从你的身体里喷涌出来……” 艾拉尔话没有说完就被合文郡打断了:“怎么感觉你有点变态?” “变态?是啊,我就是个变态,而你今天注定要死在变态的手里。”艾拉尔的脸都兴奋地有些扭曲了,这个自然德鲁伊真是毫无畏惧啊,不过这样的人杀起来才能带给他更强的快感。 “既然你自己都承认了自己是个变态,那就别怪我代表月亮消灭你了!”合文郡脑子抽抽了一下,不由自主地就说出这么一句台词,说完之后才发现不对劲,立刻满脸涨得通红。 第294章 瓮中捉鳖 水晶一般的藤蔓缠成了牢笼,将穹顶都覆盖住了,牢笼之中只剩下了四个人:合文郡、李、艾拉尔和他的首席护卫。 想代表月亮消灭艾拉尔,肯定是要先断了他的后路,把他困起来不让他逃跑才行。 如果不切断艾拉尔的后路,他的首席护卫肯定宁愿牺牲自己的性命,也要顶着让艾拉尔逃走的,王子如果出事,他的性命还是其次,他的家人,甚至亲戚都可能会被追责。 在藤蔓编织成牢笼的同时,艾拉尔的首席护卫也自阴影之中现身了,一刀直插合文郡的后心。 一条藤蔓飞快地从合文郡的领口窜出,一朵冰花在藤蔓的顶端绽放,挡住了匕首,寒冰同时顺着匕首开始向上蔓延。 合文郡同时使用了“寒冰屏障”与“速速冷冻”,防御的同时还做出了反击。 艾拉尔的身边有其他人,他一直很清楚,隐身的刺客不动的话,自然德鲁伊是察觉不了他们的,但是这名刺客又不可能一直不动,而他只要一动,合文郡就能立刻掌握他的位置。 所以说,这刺客的偷袭对于合文郡来说,根本也不算是偷袭。 与此同时,艾拉尔的手中已经多了一张羊皮纸,他的手轻轻一抖,羊皮纸上便噼里啪啦地闪起了电火花,羊皮纸在电火花之中飞快地化成了一道烟气。 “该死。”偷袭合文郡的刺客不知道是在骂谁,不过合文郡觉得他似乎不是在骂自己。 羊皮纸消失的同时,整个藤蔓牢笼之内到处都有电光开始迸射,刚开始只是若隐若现,瞬间就有大股的电流乱窜,之后电流越汇越粗,轰鸣之声也随之响起。 “雷云风暴”! 艾拉尔果然不愧是一国王子,一出手便是强力的大范围技能,不过他似乎并没有考虑这牢笼之中还有自己的盟友,这一招一出,便是把所有的人都笼罩在攻击范围之内了。 合文郡并没有理会艾拉尔的动作,他知道李会处理的。 李从地上一跃而起,在空中从阿努比斯化作了黑猫贝斯特的形态,之间即将要充斥整个藤蔓牢笼的电流在瞬间便向着贝斯特卷成一圈的弹簧尾巴集中而去。 贝斯特乃是电之精灵,即便不进阶到霸主,也不会被电系的法术伤到,而且还能无限吞噬电荷电流,有李在,“雷云风暴”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伤得到合文郡一分一毫。 甚至李还顺便救了那刺客一命。 说救命可能有些夸张,毕竟艾拉尔也只是个高级法术而已,他就算用的是“雷云风暴”这等强力技能,但他的首席护卫毕竟是个大刺客,可能会挂点伤,却也不会被这个技能直接击毙。 “该死。”刺客又轻声骂了一句,声音虽轻,但却逃不过合文郡和李的耳朵。 很显然,这次他估计是在骂敌人了,李的表现直接表明他并非是一名自然系大德鲁伊契约的魔兽伙伴,而是一名变形德鲁伊。 合文郡的级别,刺客只换了一招就已经判断出来了,如此流畅的技能组合、衔接与变化,高级自然德鲁伊是根本做不到的。 而这名变形德鲁伊,且不说他究竟等级如何,就看这空中变形的流畅,以及他对战局的判断,战斗经验一定非常丰富。 刺客一瞬间就能判断出来,自己今天很可能就要毙命于此了,而艾拉尔的性命恐怕也保不住,他的心里不由得七上八下。 他倒并不担心自己的性命,反正他从当上王子殿下的贴身护卫开始,就已经时刻准备把命交出去了,但是如果今天艾拉尔死在这里,那自己的家人…… 想到这里,刺客便舍了继续攻击合文郡的想法,直接冲向了笼罩四人的藤蔓牢笼,手上的两把匕首一柄在空中画出一条火线,另一柄开始闪耀摄人心魄的寒光。 既然是王子殿下的首席护卫,那自然不可能和穷到家的职业者一样,靠着两柄普通的铁刃打天下。刺客的两柄匕首,都是重金搜罗来的宝物,而他现在的打算,就是为了用这两把匕首破开合文郡设下的藤笼。 他死了没有关系,他必须把艾拉尔救出去。 为了他的家人。 在刺客看来,就算这大德鲁伊这水晶一般的魔藤有什么特异之处,但本质也依然是魔藤,肯定也还是怕火,怕金系的魔力切割,而他这两柄匕首,正巧一柄是火系附魔,另一柄是金系附魔,而且还都是高级附魔。 但他还没接近魔藤,藤笼壁上便已经出现了霜花,而且还有藤蔓朝着他席卷而来。 刺客也没在意,他身上已经冒起了强烈的斗气,而两柄匕首朝着卷向他的藤蔓格了过去。不过,这匕首刚一碰到藤蔓,刺客心里便又是一惊,削铁如泥的附魔匕首已经激活了附魔特性,居然根本没办法在魔藤上弄出一个小小的缺口来! 这究竟是什么魔藤? 就这么怔了一刻,便有更多的魔藤从藤笼壁上冲了出来,一时之间弄得刺客手忙脚乱。 而偏偏就在这时,艾拉尔的手上又出现了一张羊皮纸。 这张羊皮纸上泛着一丝古铜色的光,一看就让人觉得品质不凡,而实际上,这张羊皮纸上记载的魔法也确实强力无比,但它却不是一门攻击性的魔法。 羊皮纸像是水波一般轻轻地抖动了起来,每一次抖动,上面的古铜色光芒便会像溢出来一般,顺着艾拉尔的胳膊攀爬缠绕了上去,艾拉尔身上的古铜色光芒越来越多,而羊皮纸上的古铜色光芒就越来越少。 艾拉尔也已经觉得事态有些不妙,所以,他想让自己先立于不败之地再说。这张魔法卷轴记载的技能是魔法师最强的防御技能“天神眷顾”,即便他只是一名高级法师,但是“天神眷顾”这个技能,就算是在一名初级法师的手里使出来,也已经近乎无敌。 当然,初级法师除非是借助魔法卷轴,是无法施展出这个技能来的。 魔法卷轴最大的特点就是让职业者可以跳过职业与级别的限制,施展各种的技能,但是如果想要制作跨职业可以使用的魔法卷轴,材料上的耗费可就成倍地增长了,而且需要的技术也不是普通的寻常卷轴师能够掌握的。 但就在艾拉尔使用这张卷轴的同时,魔藤也从地下冒了出来,朝着他的身上卷了过去。 而吸收了大量雷电的李也在同一时间发难,贝斯特长长的尾巴突然间伸得笔直,一个发出刺眼光芒的电球开始在那近两米长的尾巴如同梭子一样的尖端凝聚,只是几个呼吸之间,电球就从鸡蛋大小,直接涨到了直径一米。 贝斯特长长的尾巴突然一缩,又变回了弹簧一般的模样,那颗巨大的电球也同时朝着刺客击出。 “电磁炮”! 第295章 黑发人送黑发人 藤笼散去,一只白鹤冲天而起,身上还载着一个人。 而艾拉尔的其他的侍卫,除了被藤笼吞噬的三个之外,也终于有机会一拥而上,想看看命运之神对自己做出了什么样的安排。 最终,这些侍卫们互相之间对视了一眼,然后抽出了自己的兵刃…… 艾拉尔与他的首席护卫大刺客残缺的尸体周围,又多了上百具的尸体。 这些侍卫们知道自己若是活着回去了,肯定是要连累自己的家人亲戚,所以他们选择了以自己的死,想给自己的家人换条活路。 他们陪着艾拉尔死在这山上,穆勒陛下会不会放过他们的家人,他们其实也不知道,但总归是有了活下去的可能。 艾拉尔的死讯传回穆勒城的时候,合文郡正迎着清晨的阳光,窝在沙发里面品尝着一种名为“特勒”的饮品,这种饮品有些像牛奶可可,算是合文郡最喜欢的一种饮料了。 沙发前的茶几上放着一盘烤饼干,不过合文郡却基本上没动。 他依旧在思考,究竟什么样的戏剧,才能把刚刚死了一个儿子的穆勒从王宫里面吸引出来。 只要穆勒出宫,那他就死定了。 甚至比杀艾拉尔还简单。 合文郡并不想在刺杀穆勒这件事情上再浪费太多的时间,蹲艾拉尔出宫的时候,已经花了差不多一个月了。 而艾拉尔死在城外,本来合文郡还以为隔天就会有侍卫快马加鞭地把消息传回城里,却没想到这已经又好多天过去了,还是没有一点消息。 他根本没料到那些随着艾拉尔一起出城狩猎的侍卫们,会在那座小山包上自杀殉主。 即便可能有那么几个没对自己那么狠,恐怕也已经逃亡远方了——侍卫中总也会有上无高堂,下无妻儿的光棍孤儿。 在穆勒城逗留的时间有点久,合文郡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最重要的是他的外形变幻也快要到期了,他这次请牧师调配的魔药持续的时间可没有那么长,要不然回到龙角城他的乖儿子要认不出爹来了…… 当然,这其实也并不可能,他独一无二的魔藤其实希斯莱杰肯定是能够轻松辨认的,再说珍珠也可以认得出他身上的星球诅咒。以及李身上的星球祝福。 为了不再浪费时间,对付穆勒,合文郡准备引蛇出洞。 曼德拉说他父亲十分喜欢看戏,而恰巧合文郡的脑子里装着大量的、来自另一颗星球的剧作家们的心血结晶。 只不过合文郡还没想到哪一部能吸引到一个刚刚失去了一个儿子的穆勒国王。 穆勒还没长白发,所以也算不上白发人送黑发人,顶多是黑发人送黑发人,不过这似乎是更值得伤悲的一件事情。 想让他在这种时候还有心情看戏,那这部戏必须对他有无与伦比的吸引力才行。 合文郡暂时还没从自己的脑袋里面找到一部符合要求的戏剧。 不远处的王宫之中传来了沉闷的钟声,连绵不绝。 艾拉尔的死亡的消息终于传回穆勒城了。 王国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出城狩猎,超过平常花费的时间之后迟迟未归,王宫之中自然会遣人出去寻找。 而合文郡虽然将艾拉尔的尸体弃于荒野,但这次却并没有按照德鲁伊的行事准则打扫战场,也并未取走他身上的盔甲与长剑,只是将他戴在手指上的空间戒指摘走了而已,目的就是为了让人尽快发现艾拉尔的尸体。 虽然事情与合文郡原本预判的发展有些出入,他也根本没想到艾拉尔的那些侍卫会几乎全数自杀殉主,在他的预想之中,那为数不少的侍卫自然是会第一时间帮他向穆勒禀报噩耗。 不过,这么多侍卫同时死于一处,倒是让战场之地更容易被人发现了,只不过在有人发现这些尸体的时候,已经有许多野兽饱餐了一顿。 也幸亏格兰蒂亚是个德鲁伊稀少的帝国,否则若是一名德鲁伊发现了艾拉尔的死亡现场,说不定还会把合文郡故意不去完成工作搞定,清理掉所有的尸体。 合文郡倒是没想过艾拉尔的死讯会这么晚才传回穆勒城,在他的计划之中,穆勒城的人知晓艾拉尔的死讯确实是必要的一环,否则他就当场把艾拉尔和那名大刺客的尸体清理掉了。 艾拉尔的死讯传开,曼德拉才会晓得自己应该开始准备,指挥他背后的势力开始拉拢那些原本支持艾拉尔的贵族政客,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力量。 而艾拉尔的死亡也会给穆勒国王一个沉痛的打击,死个儿子对于所有的人来说都算是一件大事,哪怕是对亲情不怎么重视的王公贵族。再说,艾拉尔乃是穆勒公国王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穆勒国王未必就对他没有深厚的感情。 经历了沉痛打击之后的穆勒国王,精神状态肯定会比平时差很多,那么警惕性也就会比平日里要差很多,而他这种精神状态也势必会传染给他身边的所有人,那么,在穆勒国王被一场戏剧吸引出王宫的时候,李化身魔蚊去给他“打一针”就会变得更加容易。 在王宫里传出来的丧钟之音停下来的那一刻,合文郡从“犹格之珠”中取出了皮特潘送给他的神器“永恒铅笔”,开始在纸上奋笔疾书。 第296章 被抛弃的谢尔盖 这个世界虽然没有通讯网络,但是消息却传得依旧很快。 合文郡和李刚刚回到龙角城的家里,就被萨兰雅叫到了会客厅。公主殿下把其他人都关在门外之后,面带严肃地开始质问:“为什么要杀死穆勒?” 穆勒国王的死讯先一步传到了龙角城。 合文郡和李并没有在穆勒死亡后立即回家,因为合文郡的变形魔药还没有过期,所以他们两个在路上又故意耽搁了一段时间。 萨兰雅虽然现在虽然不太出门,毕竟她对龙角城这座小城市早就没了什么兴趣,但是她的消息却依旧灵通——仙蒂不仅继承了辛提亚的一双巧手,同时也一样继承了辛提亚的那张快嘴,而且隔壁住邻居是涅。 像邻国的国王被人刺杀这等大事,这两个人是绝对不会闭口不提的。 “你为什么会关心这个?你已经不再是帝国的公主殿下了。”合文郡的回答等于直接承认刺杀穆勒的事情是自己所为,这件事情也瞒不过萨兰雅,毕竟她清楚知道合文郡曾经获得了一枚魔蚊的魔核。 涅可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是萨兰雅当时可是偷窥过合文郡半夜三更施展“回溯之焰”的整个过程的。 魔蚊的魔核又不是什么烂大街的东西,穆勒的死讯传到萨兰雅耳朵里的时候,她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了凶手是谁。 “你这么做很可能会让帝国局势不稳的,德兰卡、穆勒和希菲斯三个公国之间的关系本来就差,穆勒暴毙,国内大乱,德兰卡和希菲斯肯定会趁虚而入,说不定还会发起战争!”萨兰雅语气凝重。 “没有你想象得那么严重,德兰卡会帮助穆勒稳定局势的,朋早就已经跟曼德拉私底下达成协议了,只要德兰卡站出来支持穆勒公国,希菲斯也不会轻举妄动的。” “曼德拉?” “你的追求者之一啊,你不会忘记了吧?” “我记得他,毕竟他从小就是在皇宫里长大的。你的意思是曼德拉会成为穆勒公国的新国王?这不太可能吧?他是质子,成为公国国王的可能性是很小的,穆勒公国的大王子艾拉尔和二王子林克才是王位最有力的竞争者。” “你还知道这些?你不是不关心政治的吗?” “我可从来没说过这话。再说了,我从小在宫里长大,再怎么不关心这些事情,它们也会自动传到我耳朵里的。” “艾拉尔已经死了,林克身败名裂,早就已经被封爵,失去了王位的继承权。看来这些事情还没有传回龙角城来。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曼德拉继承公国王位,基本上是定局了。你没必要担心局势会发生什么变化。” “你还是太年轻啊!”萨兰雅的沉声感叹差点让合文郡跟李两个人惊得下巴脱臼。 小妹妹你说什么? 你难道认为你现在看起来比我们老,你就真的能把自己当姐姐了? “我提醒你一句,我今年四十二了!”在合文郡长期的熏陶下,李也是学会了一些说话的艺术的。 要是换做年轻的时候,他嘴里现在冒出来的估计是一句“长得老不代表你真的老”…… 还是要给萨兰雅一些面子的,毕竟她也算是家里的一份子,两个人已经把她当成妹妹看待很久了,只不过希斯莱杰一直拒绝叫姑姑而已。 希斯莱杰一直都怀揣着有一天能娶萨兰雅做老婆然后吃软饭的远大理想,虽然被萨兰雅揍了几回之后不敢再把这话挂在嘴边了。 “曼德拉肯定答应了朋什么不公平的条件吧?”萨兰雅并没有理会李关于年龄的提示。 “割让边境的几座城市,其他的我就不清楚了。” “哎!”萨兰雅叹了口气,“你们有没有想过,曼德拉一旦真的履行自己的诺言,穆勒公国的实力自然会下降不少,而德兰卡的国力会相应地增强,公国的实力平衡就会被打破。而且曼德拉割让领土,也会让国内的权贵对他心生不满,如果他没有办法控制国内的局势,那很可能会有内乱发生,到时候穆勒公国的实力还会进一步下降,就算朋信守承诺,但是穆勒也不只有德兰卡一个邻国啊……” “牵一发而动全身?蝴蝶效应?这我还真的没有想过。”合文郡若有所思。 “现在只能希望我父亲不要袖手旁观了,如果他不肯出面镇压,穆勒可真的就要有难了。” “你父亲不会袖手旁观的。” “这很难说,对于皇帝陛下来说,公国内战并不是什么坏事,麾下公国的力量越弱,帝国的掌控就越稳固。” “你的意思是说,你父亲可能会任由其他公国对穆勒发起战争?后果这么严重吗?” “你以为呢?”萨兰雅抢白道。“所以你究竟为什么要去刺杀穆勒?刚刚你说艾拉尔也已经死了,那恐怕也是你干的吧?” “谁让穆勒一直没有撤销对我的悬赏令呢?我去找曼德拉帮忙,他说只有他当上国王才有办法。” “哎!”萨兰雅瞪着大眼睛看了合文郡半天,“就为了这个?我真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好骗。” “你是说曼德拉在骗我?” “严格来说也不算吧,毕竟他说的也没错,作为一名从小被送到格兰蒂亚的质王子,他确实必须得当上国王才能撤销他父亲对你的悬赏令。不过你有没有想过,这事情根本也不需要去找曼德拉解决啊!你只要找萨兰雅就行了!” “你是在说你自己,还是谢尔盖孩子他妈?” “都行啊,只要我父亲开个口,让穆勒取消对你的悬赏再简单不过了!” “外嫁的假公主和跷家的真公主还有左右皇帝陛下的能耐?” “你似乎有点小看公主殿下的力量啊……”萨兰雅摆了摆手,“算了,你一个普通的平头百姓,对这种事情是没什么体会的。” “藕断丝连啊?”合文郡一语道破天机。“算了,事情已经发生了,再讨论也没什么意义,都是马后炮而已。”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魔蚊出现可能会引发更大的问题,我建议你先离开格兰蒂亚一段时间。” “正好,该去东方大陆走一走了,你不是一直都想去吗?” “你不去探索那些神藏了?还是说你已经找到了……”萨兰雅把自己的后半句话咽回了肚子里。 她是一名圣骑士,如果嘴里说出“登神之路”这样的字眼,是会被彩虹女神伊利斯感应到的。 所以萨兰雅一直非常小心,而她也不愧是皇家出身的公主殿下,在这方面对自己的把控力非常强。 “暂时把这些事搁置一下,我现在还年轻,不需要太过着急长生不老的事情。” “那好吧,正好也趁机出去避一下风头,你这回可是真的惹了个大麻烦。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等我安置好谢尔盖再说。” “不带他去?” “没必要吧?” 第297章 希斯莱杰演唱会 与格兰蒂亚独占一块面积较小的大陆不同,玛娜帝国的东方还有另一个实力强悍的帝国盖亚,两大帝国以山为界,将广袤的大陆一分为二。 玛雅帝国东高西低,盖亚帝国西高东低。 西德里城位于界山高原的东侧,罗尼河的河边,是盖亚帝国南部离边境线最近的一座城市。 这里盛产名为“雪缎”的高档丝绸。 以冰蚕丝混杂着雪妖之发织成的“雪缎”是制作衣物的不二选择,这种布料柔软顺滑,纤薄抗皱,保温性能极佳,制成衣物冬暖夏凉,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太吸汗,不过能穿得起“雪缎衣”的人,平日里怎么可能汗流浃背? 令萨兰雅最遗憾的,就是这种布料染色不易,商店里根本找不到大花的款式。 “雪缎”制作的衣物价格不菲,为了买衣服,希斯莱杰把这一路上表演赚到的钱全都贴了进去,而且还缠着自己的小爸又要了不少。 希斯莱杰现在也算是小有名气的游吟诗人了,虽然他还只是个学徒。 游吟诗人是个比较特殊的职业,他们施展各种法术的效果不仅仅与自己的实力挂钩,同时也与自己的声望息息相关。 既然离开龙角城准备周游世界,合文郡自然要让儿子沿路“刷一刷声望”。 有自己的小爸爸在背后支持,再加上希斯莱杰本身就天赋异禀(他可是人鱼之中的稀有品种),希斯莱杰虽然等级不高,但是却已经声名远播。 合文郡现在也没有再继续纠结为什么瑟德星的“文化遗产”并没有在泰坦星流传下来,反正这对于他来说也不是一件坏事,只是这件事确实有些诡异,毕竟他的那些母星同胞早在七十几万年前就已经都降临地面了,总不可能连一首歌、一个故事都没有往外流传吧? 最终,他也只能认为,是悠长岁月湮没了曾经的一切,连历史与科技都没能传承下来,那么文化自然就更容易消亡在时间长河之中了。 母星同胞们的坟都几乎让人刨光了,文化传承断绝又算得上是什么稀罕事? 合文郡逛遍了格兰蒂亚、雪之乡以及玛娜帝国,都没有再遇到过像断背山那座金字塔一样完好无损的古迹陵墓。 当然,他的瑟德同胞也不见得都会建一座金字塔作为自己的坟墓,估计大部分人还是会遵照当初离开母星时得到的告诫,让自己的后代把尸体烧成灰。 他们体内的纳米生物机器人的本质可是细菌与病毒,要是处理不当,可是会酿成恐怖的灾祸的。 换上了新衣服的希斯莱杰显得越发俊俏,估计晚上又要收割一大批崇拜者了。 西德里剧院已经为他安排了长达三小时的专场演出,不过地点却并非是在剧场里,而是在城市广场上举行。 剧场容纳的观众数量非常有限,而“艺术界的新星”希斯莱杰在每个城市最多都只会逗留两个晚上,为了尽可能地赚取更多的利润,主办方自然是要尽可能地安排更多的观众。 希斯莱杰的卖相现在已经几乎与李不相上下了,走在路上回头率高达99.99%,一点点的遗憾只因世界上有瞎子的存在,而他的嗓音可不知比李动听多少,毕竟是稀有品种的人鱼先生,再加上他使用的乐器也是极为特别,表演内容更是独树一帜,所以在他寻到每个城市剧院面试之后,自告奋勇给他做“经纪人”的萨兰雅根本就不需要跟剧院的管事多费唇舌,便能轻松让对方答应安排露天演出。 大部分城市剧院的管事都是有很大能量的,毕竟剧院的后台基本都是每个城市的城主,占用城市广场也只需要城主开个口而已。 至于演出前的准备,在这个魔法世界也不需要花太多的时间,只需要几名专精土系的法师就能在几分钟内把城市广场改造成剧院需要的样子,灯光与“音响”本来也可以由法师轻松搞定,不过希斯莱杰却并不需要——小人鱼有他小爸爸送的“水瓶座圣衣”,自带全套灯光与“扩音设备”。 游吟诗人是可以学习“扩音术”的,不过“扩音术”只对施法者本人的声音有效,想要放大乐器的音量,就需要借助外力了:给乐器附魔或使用其他附魔道具、设置扩音法阵、请专精风系的法师帮忙…… 而通常在夜晚进行露天表演的灯光,也是一样借助附魔道具,或是请专精光系的法师出手。 希斯莱杰算是给剧院省了一笔开销。 合文郡自从获得了“水瓶座圣衣”之后就没仔细研究过它,只知道圣衣上自带了麦克风与扩音器,却不料把这套盔甲交到儿子手上之后,希斯莱杰在珍珠的指导下,研究出了这件圣衣的全部功能。 这算是他获得的五件圣衣之中,花活最多的一件了…… 水瓶座圣衣除了“麦克风”与“扬声器”之外,还自带了能照亮自己的“聚光灯”,以及能录音放音的“录音机”。 合文郡自从知道这件圣衣可以录音并且播放之后,就一直在猜想这件圣衣的原主人究竟是一位“假唱歌手”,还是“自带bgm出场的男人”…… 为什么不是“自带bgm出场的女人”? 因为这件圣衣是男式的…… 他获得的五套圣衣全部都是男式铠。 曾经合文郡还思考过是不是全部的十二套圣衣都是男式的,因为这样“更符合原着”? 当然,其实男式的盔甲,女性也是同样可以穿戴的,只要胸围不要太过分就行,毕竟女性的身材比男性要娇小一些。 萨兰雅穿男式的天秤座圣衣就没有任何问题。 月亮在太阳落山之后缓缓升起,穿着一身金色轻甲的希斯莱杰走上了城市广场中央的舞台。 合文郡却没有把注意力放在儿子身上,而是微微仰着头,看着东方的天空。 他依旧在怀疑自己在梦中得到的情报——泰坦星的月亮就是他们逃生离开瑟德星时乘坐的宇宙飞船。 确实,逃生飞船的体积相当大,而且被设计成了圆球型,据说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能源消耗,并且提升宇宙飞船的速度。 不过,它真的能成为月亮吗? 就算宇宙飞船因为已经投放了所有的逃生者,ai系统自动关闭了飞船的动力装置,但即便它被泰坦星捕获,成为了环泰坦星公转的卫星,也不见得就会刚刚好配合泰坦星的自转吧? 合文郡已经数过了,月相发生一次完整变化的时间,刚刚好是三十天…… 第298章 泰坦星的时间 泰坦星是有机械表的。 合文郡觉得,泰坦星的机械表应该是他的母星同胞传出来的,否则也不可能刚刚好把一个圆分成了十二个等分。 不过,在泰坦星,会使用机械表的人并不多。 这不仅仅是因为机械表的价格比较昂贵,同时也是因为这颗星球上根本也没有标准时间…… 大多数人都是习惯看着太阳过日子的,而使用机械表的贵族们,甚至有人会每天调表,在太阳刚刚露头的时候,把机械表的时针调到五点钟的位置。 不管冬天还是夏天,太阳永远在五点钟升起…… 当然,贵族们是不可能那么早起床调表的,调表的都是家里的仆人。 这就导致机械表的时间更不准了,万一仆人哪天睡过了头,他们很可能会胡乱看着太阳的位置给机械表定个时。 没有丰富经验的话,这世界负责给主人调表的仆人,根本不会醒悟睡过头之后干脆不用调表会更准…… 这其实也并不是合文郡放弃使用机械表计时的主要原因,他之所以不使用机械表,完全是因为他发现泰坦星的机械表是经过微调的——为了让一天依旧是二十四小时,机械表的一秒钟跟瑟德星的标准时间有很小的误差,这里的一秒钟比瑟德星的一秒钟要长一些。 合文郡之所以会发现这个问题,是因为他的心脏跳动次数发生了变化,从原本每分钟68次,变成了每分钟73次。 他的心跳频率是固定的,因为他的心脏细胞全都是纳米生物机器人。 发现这个问题之后,合文郡就直接把自己高价买的那块机械表又卖掉了…… 那时候他还是个穷鬼,没用的东西肯定不会留着做纪念。 反正这个世界的人基本上都是看太阳算时间的,他就算不戴机械表也不会影响生活。 泰坦星的一年只有360天,不过要是按瑟德的标准时间来算的话,这里一年是要超过365天的。 合文郡也不清楚这究竟是因为他的母星同胞根据实际情况修正了历法,还是有其他的什么原因。 他已经习惯不算日子了,就跟大多数人一样。 如果需要知道当天是几月几日的话,只需要去市政机构问一下那个专门数日子的人就行了。 大家基本上都是这么干的。 就算是农民,也不会关心今日何日,今时何时,反正到了播种之期,城主会派人前来提醒,而到了收获之日…… 自己就能看得出种下的东西熟了没有。 对于泰坦星的民众来说,时间的概念,基本上就只有日升日落,春夏秋冬。 这颗星球上的居民是没有太多的时间观念的,他们也不会把日子过得争分夺秒,从皇帝到平民,每天都挺悠闲,天亮了就起,天黑了就睡,肚子饿了就吃,天冷了加衣裳,天热了脱衣裳…… 合文郡最开始的时候,都分不清这究竟是个人类社会,还是个动物世界…… 泰坦星的人,活得确实挺像动物。 不过,合文郡现在倒觉得,这样活着,似乎也并不见得就有什么问题。 他可能是这世界上唯一一个直观感受过两颗不同星球的时间观与金钱观的人类了,如果不把神算上的话——事实上合文郡也并不清楚泰坦星的神明之中是否有与他同样来自瑟德星的人。 瑟德星的人完全被时间与金钱束缚了! 而泰坦星的人,并没有被囚禁在时间与金钱编织出来的牢笼里。 合文郡现在想来,被时间与金钱束缚的瑟德星人,似乎会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他们从懂事开始就会被灌输严苛的时间观念,守时与节约每一分每一秒的理念,从小就贯穿了他们的整个人生。 早上几点必须起,晚上几点必须睡,白天的时间怎么安排,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午休,迟到了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甚至,很多瑟德星的小孩子毛都还没长齐,就已经开始计划自己这一辈子什么时候要做什么,几岁开始要上班,到什么年纪能退休,最后能活多少岁…… 简直就是从懂事开始就每天数着日子等待迎接死亡! 大多数人对死亡都是无法淡然处之的,更何况瑟德星的人一生之中,或许还不仅仅只会死一次——生理性的死亡确实只有一次,心理性的死亡却不知道会有多少次。 最起码,每个人在成年之际,都会面临自己的第一次心理性死亡——全球高考倒计时。 “离高考还有xx天”,对很多人来说,恐怕比医院里的医生口中说的“最多只有三个月”还吓人。 学习好的怕自己发挥失常,同时害怕其他人发挥超常…… 难道学习差的,放弃了上大学的就不会害怕了吗? 当然不是!他们同样对未来充满迷茫,而这迷茫催生的,也是如同要面对末日降临一般的恐惧。 对未来的恐惧可是能催生出死亡的! 而在瑟德星,金钱与时间,通常是死死得纠缠在一起的,时间带给人恐惧之中多数都会夹杂着金钱带给人的恐惧,而金钱带给人的恐惧,往往也是以时间展现出来的。 泰坦星的人就没有这样的恐惧。 他们多数都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未来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和今天一样的日子罢了,虽然同样是睁眼就离死亡更近一步,不过他们却完全不会去计算人生中剩下的日子还有多少天——他们甚至都不记得自己到底多少岁了…… 除非是成为一名职业者,否则泰坦星人几乎也没什么改变命运的可能性,所以日子对于他们来说,就真的只是“日子”而已。 没什么需要特别期待,但也没什么需要惧怕的未来。 对泰坦星人来说,过去、现在与未来,几乎是没什么区别的。 所以,面对未来,他们异常坦然。 因为坦然,所以,他们的生活之中,往往“只会有好事发生”,而仅有的坏事,就只剩疾病与死亡了。 至于钱? 城市里的居民大多都有稳定的收入,包括职业者。 而因为种种原因,选择生活在城市之外的“野民”(大多都是不想交税的家伙),他们根本也不需要钱——饿了到处都是野果与肉,渴了趴在溪边喝水,砍几颗树就能搭建一座房子,想要种地的话到处都是可以开垦的土地…… 他们其实拥有整个世界,唯一的缺点就是不知道明天是自己吃兔子,还是自己被兔子吃掉罢了。 当希斯莱杰的歌声响彻天际之时,一直在看着月亮的合文郡突然意识到一件事:究竟他的意识会被连续两次拉回瑟德,是因为他的时间,也就是他的潜意识,是从瑟德星的意识中分裂出来的,还是因为他对于时间的态度,直到现在,也没能与普通的泰坦人达成一致? 第299章 资敌根本不是事儿 游吟诗人表演用的作品,与战斗用的作品是不一样的。 通常情况下,游吟诗人是不会在表演场合下使用战斗作品的,除非是想要推广自己创造的“新技能”。游吟诗人的作品成为技能,通常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作品一经创作,就能获得自然的共鸣,而另一种途径,则是神的青睐。 作为创造新作的游吟诗人,在使用自创的技能时,会表现出比其他的游吟诗人更强的威力。 游吟诗人的级别对技能的强弱是没有影响的,只会影响技能持续的时间,以及技能作用的范围大小。游吟诗人的级别越高,技能持续的时间就越久,作用的范围也就越大。 一名大诗人的加持辅助,甚至可以持续半天的时间,覆盖一座镇子那么大的区域,如果不是游吟诗人突破至顶尖相当困难,他们对于战争的影响,比起其他的职业者来要恐怖得多。 千万不要小看辅助! 游吟诗人的技能威力的强弱与其他的职业的规则是完全不一样的,其他职业的技能都是随着职业者的级别而增强的,级别越高,技能的威力就越大,甚至包括被动技能也是一样的。 这也是导致合文郡越来越讨厌身处散发着“异常气味”的地方的主要原因,作为一名大德鲁伊,他如果站在一坨屎旁边,可是会比这坨屎臭几倍的…… 在所有的职业者之中,游吟诗人是唯一可以通过“熟练度”来提升技能威力的,通过不断地提升表演技巧,在表演中融入更多的情感,游吟诗人的技能威力便会逐渐增强。 除了“熟练度”之外,游吟诗人还可以通过提升自己的声望,也就是知名度,来增强自己技能的威力。 这是个复杂的体系。 而除了“熟练度”与“知名度”之外,最为影响游吟诗人技能威力的,就是“原作光环”——原创者在世的时候,使用自己创造的技能,威力会比其他人强近乎一倍! 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希斯莱杰:按理来说,虽然他刻意传出去的一部分歌曲的“作者”实际上是他的小爹,但是按照“自然规则”,他才是第一个在大众面前传播这些歌曲的人,这些歌曲的“原创者”应该是他,但是他使用这些技能歌曲的时候,效果却并没有达到“原创者级别”。 为了快速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希斯莱杰是会刻意在自己的表演中外传一些战斗作品的,他也征得了合文郡的同意。 合文郡才懒得去考虑这么做是不是有可能“资敌”,他又无意与天下人为敌,而在普通职业者的战斗中,游吟诗人的加持并不是左右胜负的关键。 游吟诗人的加持都是需要时间的,而在野外发生的意外冲突中,可能他们的加持都还没有完全生效,战斗就已经结束了…… 而且,游吟诗人只有一个人、一张嘴、一双手、一对脚,他们也没什么可能在同一时间施展多个技能为队友加持增益。 好吧,这其实是有可能的,不过需要相当精湛的技艺才行!游吟诗人最多可以为自己的同伴同时加持三种增益——歌、曲与舞蹈。 嘴里唱一首歌或吟诵一首诗词,手中的乐器弹奏另一首曲子,脚下可以踏一套舞步出来…… 理论上,游吟诗人是唯一能够同时使用两到三个技能的职业者,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想要做到这一点,却是非常困难的。 这需要“一心二用”或是“一心三用”。 说起来容易…… 而且,一旦遭遇战斗,游吟诗人大多数都是“顾头不顾腚”的状态,实力相若的情况下,谁会傻到让他们完成整个加持? “前摇太久”一直是游吟诗人最大的缺点! 他们属于战争! 因此,合文郡对于让希斯莱杰把歌曲传播出去有恃无恐,反正他无论是对于玛娜帝国还是格兰蒂亚都没有任何归属感。 他本来还想得挺美的,这样做,起码这些作品的“原创光环”都集中在自己儿子身上。 结果,歌曲传播出去之后,他才发现事情跟自己料想得也不太一样。 希斯莱杰一跟他说起,合文郡立刻就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这些歌曲的“原创光环”应该都集中在他自己身上了…… 除了李之外,合文郡从来也没跟其他人提起过,自己除了是个自然德鲁伊之外,还是个“只能给自己加持增益”的游吟诗人。 这算不算是“兼职”,他自己其实也说不准。 在职业者之中,其实也是有“兼职”这种事出现的,不过所谓的“兼职”,并不能随心所欲,通常职业者口中的“兼职”,指的是在“战斗职业”还有“生活职业”,比如现在的李,除了是一名变形系的大德鲁伊之外,还是一名不错的魔药大师。 多得合文郡的培养…… 反而是合文郡自己,根本也没学习什么“生活职业”,当然,严格说起来的话,他其实也是有“副职”的——半桶水医生、机械制造、现代化武器制作、药师…… 虽然他从未在别人面前展示,实际上他身上的技艺可是真的不少。 得益于父母的严格要求与“不遗余力地付出”,以及为了前往星辰大海延续瑟德文明而参加的为期一年的求生训练营,合文郡小小年纪就已经是个“全才”了! “知其然”并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难,难的其实是“知其所以然”。 除了兼职“生活职业”外,其实最常见的兼职,就出现在游吟诗人这个群体中,歌者、吟诵者、演奏家、舞姬,甚至画师,身兼两职或者身兼数职其实都不是什么难事。 实际上,希斯莱杰现在就是一名同时兼职歌者、吟诵者、演奏家、舞姬的游吟诗人——别忘记,他的老师谢尔盖可是一名“纯舞姬”。 要不是合文郡在画画这方面天赋不佳,羞于献丑,说不定希斯莱杰现在还会兼职画师。合文郡可是一直认为儿子每天浪费了许多时间,他上午其实是可以一边背书,一边做点别的什么事情的…… 跨越大体系的战斗职业兼职,就比较少见了,不过也并非不存在。 除了德鲁伊之外,其他的职业者其实都能拥有第二种战斗职业。 战士可以兼职圣骑士,只要他们愿意舍弃学习某些技能的机会,虔诚地信仰某位战神一系的神明。 法师可以兼职牧师,条件是同样的。 而牧师与圣骑士,都是可以兼职游吟诗人的,当然,同样有受到限制。 要不要花费几倍的时间、精力,让自己身兼二职,是每个职业者的自由,不过,大多数人并不会走这条“吃力不讨好”的路,除非有某种奇遇。 就比如像合文郡这样,获得过一枚奇异的宝石。 但也正因为这颗被他身体吞噬掉的奇异的宝石,合文郡把本应该属于儿子的“原创光环”,几乎抢了个干净——希斯莱杰若是想要成为某个作品的“原创者”,就只能靠神的青睐了。 第300章 天神降临 希斯莱杰为西德里城的演出准备的收尾,是一首《欧若拉》。 这是一首非战斗歌曲。 虽然合文郡并不限制儿子外传“天然战斗作品”,不过希斯莱杰平日里的表演,其实还是以非战斗歌曲为主的,毕竟他小爸虽然脑子里存着无数瑟德星的文化瑰宝,但也并不是所有的诗词歌赋都能成为“非凡力量”。 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希斯莱杰在每场大型演出的末尾,总是要弄点噱头出来的,在这方面他真的属于无师自通,合文郡可从来没教过儿子这些“歪门邪道”。 弄点噱头出来,对于希斯莱杰而言,易如反掌——他可是个精通各系魔法的亚人种,身上还佩戴着“幻海”这件神器,而且,他还有个同为亚人种的亲密好友,在魔法方面的天赋比他只强不弱。 单论魔法天赋,不论魔法威力与自身实力的话,小精灵的排名还要超过彩虹龙,它们才是当之无愧的世间第一。 小精灵、彩虹龙、万花大角、海洋之子、人,这就是魔法天赋在所有生物中排行前五的种族,可惜排在榜首的小精灵因为先天受限,最高只能成长至高阶,而且魔法的威力要比其他种族弱一些。 对于彼得潘,合文郡是真的有些无语。 虽然这小东西因为获得了李化身彩虹龙时分离出来的一滴精血而前途无量,但是成长得却实在太慢,合文郡也正是因此才选择了解放它。 谁知道花了一年半左右的时间把格兰蒂亚和雪之乡逛了一圈之后,合文郡回到家却发现潘居然进阶了…… 原本它可是家里最弱的一员,但在进阶之后,它的实力却直接超过了谢尔盖与希斯莱杰。 谢尔盖就不用说了,他就是个纯舞姬,即便有高级的实力,也只能欺负欺负中阶的魔兽而已,说穿了,游吟诗人如果没有好装备的话,其实根本没什么战斗力。 中阶魔兽和高阶魔兽可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再说,遇到一些强力的中阶魔兽,比如亚龙种什么的,谢尔盖还不一定能打得过…… 他是有条神器紧身裤,又不是有把神器大砍刀。 希斯莱杰本来吊打彼得潘是没有问题的,他已经是高阶人鱼了,而且还是精通各系魔法的“海洋之子”,借着神器“幻海”之力,还不会因为上岸而导致虚弱,况且在他就职成为一名游吟诗人学徒之后,还能给自己加持增益。 而小精灵,却是天生的自带“减益buff”——它们的魔法威力是低于正常水平的。 但是,彼得潘能变龙啊! 而且还是龙中霸主,魔法之王彩虹龙! 即便高阶的彩虹龙只是幼年期,实力也已经不容小觑了,更何况彼得潘变的龙,虽然只有泥鳅大小,但却比真正的彩虹龙还要更厉害一些(尽管魔法威力依旧因为体型问题低于正常水平)! 彼得潘倒是不敢在跟希斯莱杰闹着玩的时候使用龙语魔法,而且,它也并不是因为可以使用龙语魔法才能压自己的好朋友一头。 本来,希斯莱杰兼职游吟诗人与“海洋之子”,自己可以给自己加持增益效果,而彼得潘天生自带负面减益,此消彼长,应该旗鼓相当才对。 但彼得潘化身彩虹龙,与李所化的彩虹龙却又不太一样——李化身彩虹龙的时候,他其实就相当于一条真的彩虹龙,变形期间他体内的其他魔核都会被压制,跟顽石并无区别。 而彼得潘化身的彩虹龙,却是等于彩虹龙与小精灵的合体!它化身彩虹龙期间,不仅仅可以使用彩虹龙精通的魔法,它原本就精通的法术也同样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 小精灵可是能模拟除了龙语魔法、空间魔法、以及部分“种族魔法”之外的所有魔法,其中还包括神术! 神术的范畴不仅包括牧师与圣骑士的法术,游吟诗人的技能也算是神术的一种,小精灵同样可以模拟! 而且,由于合文郡一直都是把时光橡实混在别的魔法果实里面作为彼得潘的食物,潘在晋级高阶之后,居然还拥有了模拟空间魔法与时间魔法的能力。 要不是潘依旧非常听话,合文郡都有些想把闲云解放,重新契约小精灵,牢牢地把它掌控在自己手里了! 说实话,这小家伙要是不受控的话,迟早会成为世间的一大祸害…… 别忘了,小精灵天生都是捣蛋鬼,而它们虽说是亚人种,但毕竟不是人,根本没有受道德约束的是非观,而且小精灵之所以被列入亚人种,只是因为它们长得像人,而且还有较高的智慧而已。 它们“捣蛋”,可不仅仅是限于恶作剧那么简单。 事实上,泰坦星的各种自然灾害,有一大半跟小精灵脱不了干系。 火山爆发、大洪水、大地震、龙卷风、天降陨石、五雷轰顶…… 这些对于其他生物来说,都是要命的灾难,但对于小精灵来说,却都只是“玩一玩”。 当然,想要引发这些灭顶之灾,仅凭一只小精灵的力量是不够的,因为小精灵成长缓慢,大多数至死也只有个中阶的水平而已。 潘是个另类,整个小精灵种族上下几十万年恐怕也找不出比它的伙食更好的! 在将潘解放之后,合文郡跟“前伙伴”之间的交流就出现了很大的困难——他一直都是靠契约附带的“心灵传导”自动翻译潘平时的“咿咿呀呀”,契约一断,他就完全听不懂潘在说什么了。 小精灵是唯一说不了人话的亚人种。 反倒是李,现在能与潘无障碍交流——他们俩都会说龙语,虽然人形状态下发音同样不怎么标准。 除了李之外,就只有希斯莱杰听得懂潘的“咿咿呀呀”是什么意思,要说这“学外语”还真的是从小接触才更轻松,希斯莱杰由于从小听到大,小精灵语竟然无师自通。 每当撞到这好哥俩用小精灵语交头接耳,合文郡就不由得提高警惕,为人父母之后都会本能地防着儿子调皮捣蛋,更何况这两个小家伙一直“劣迹斑斑”。 这次演出之前,合文郡就又撞到儿子跟潘窃窃私语。 虽然他认为希斯莱杰应该不会有什么过分的举动,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一直关注着舞台上面。 本来希斯莱杰整场演出都老老实实,合文郡都已经放下心来了,谁知道这小子在终场的最后一曲《欧若拉》前奏刚刚结束之时,突然激活了神器“幻海”! 平常希斯莱杰倒也经常利用“幻海”来搞噱头,不过他只会操控“幻海”制造出一片平静的海洋,虚幻的海水从他的脚边缓缓向着四周散逸,最多也只会没到台下观众的脚后跟而已。 而这次,希斯莱杰刚刚开口唱第一句“惊涛骇浪扑面而来我丝毫不惧,静候遥远天际泛起欧若拉之光”的时候,这小子真的用“幻海”模拟了一道恐怖的海浪,向着舞台下方冲击而来! 这可把合文郡吓了一跳,要知道“幻海”这件神器模拟出来的海水幻影,是可以产生真实的冲击力的!这十几米高的虚幻海浪,虽说比起真实的海水冲击会弱很多,但是冲死几个耄耋黄口也是有可能的…… 本着对儿子的信任,合文郡强压住了以“寒冰屏障”挡下这道幻影海浪的冲动,不过出于本能,魔藤其实已经从他的袖口里面探出头来了。 果然,希斯莱杰确实没有“自寻死路”,这道冲着台下的观众扑面而来的海浪只是纯粹的幻影而已。 海浪刚一落下,就见一道彩虹直冲天空…… 都不用想,合文郡就直接能判断出来,这是潘的“杰作”。 这哪是什么彩虹啊,这道笔直冲向天际的扇形七彩光带,分明就是彩虹龙的龙息! “哇奥,潘居然能尿得这么壮观!”坐在合文郡身边的李轻声来了一句骚话。 他平常就很喜欢把变身成彩虹龙的潘叫做“小龙”,旁人只道这是他给潘取的昵称,只有合文郡才知道这个称呼究竟真正的含义是什么——“小龙状态”与“大龙状态”这种骚话还是李从他这里学的。 李对于学“外星语”一直非常感兴趣。 “你看,它居然还尿出了一个人形,好像还是个女人,小不点也开始思春了呢。”放下心来的合文郡也悄声地接了一句骚话。 潘的龙息是朝着天空笔直喷出去的,完全不会伤到人。 在希斯莱杰的歌声之中,潘的彩虹龙息也越来越明亮璀璨,而其中本来若隐若现的人形也越来越清晰。 一曲《欧若拉》快要结束,彩虹中的人形也终于凝实。 “噢我的神啊!”萨兰雅猛地站了起来,座下的凳子直接翻倒在地。 “你怎么了?”合文郡诧异地抬头询问,但是公主殿下却完全没有理会他,而是低头弯腰,十指交错,双手高高地举过头顶,朝着彩虹之中的女人恭敬行礼——这是彩虹女神教的最高礼节。 合文郡扭头又看了一眼彩虹之中仪态端庄的女子,突然像是明白了什么一样,赶紧一拉李的左手,带着他也站了起来…… 萨兰雅可是帝国的公主殿下,虽说现在身份不再,但是高傲却一直未失,即便直面彩虹女神教的教宗,恐怕也不会施此大礼的。 合文郡就从来没见过萨兰雅对谁用过彩虹女神教这个最高礼,包括她亲爹在内。 如今她如此做派,理由自然不言而喻:那彩虹中的女人根本不是潘“尿”出来的幻影,是彩虹女神伊利斯真身降临! 第301章 伊利斯与《欧若拉》 泰坦星的神通常是不会现身于凡人面前的,跟尼尔亚特的神作派完全不同。 当然,这主要是因为瑟德星的马克洛斯部队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对尼尔亚特发起侵略,为了保护星球,抵抗入侵,尼尔亚特神也不得不现身尘世,与马克洛斯军的无人机械交战。 合文郡到现在也没弄清楚星球神到底是怎么“居住在星球意识之中”的,这话从珍珠嘴里说出来之后,合文郡一直就没有尝试去理解,只是原封不动地记在脑子里就算了。 就像人类的意识跟大脑是两回事一样,星球意识,跟星球核心也是完全不同的东西,一个虚,一个实,更何况,星球核心究竟算不算是星球的大脑,星球意识是否是附着在星球核心上的,这连珍珠都不清楚。 尼尔亚特的神也从来没有对外透露过这方面的消息。 对于合文郡来说,“星球神都居住在星球意识之中”这句话,完全和“贞子能从电视机里爬出来”没啥不同…… 很难相信它是真的! 不过,自从上一次做了那个怪梦之后,合文郡似乎就有些开窍了。 梦中的另一个他曾经说过,星球的意识主要表现出来的,就是星球的记忆,而在星球记忆之中的过去,其实都是真实的存在,所谓的成神之路,就是进入星球的记忆之中去进行探索,而他之所以会以意识形态进入瑟德的记忆,完全是因为他的身体远在泰坦。 身体也是可以进入星球意识的,虽然合文郡完全想不通这其中的原理。 他曾经做出过这么一种大胆的假设: 星球的记忆是过去,而过去与现实和未来加在一起,就是时间,那么,是否时间也并非是“虚”,而是如同空间一样的存在,也就是“实”,是另一种“实”,宇宙并不是“虚与实的融合”,而是“实与实的交汇”…… 就像是平面直角坐标系的x轴与y轴? 甚至可能是三维立体坐标系,还有z轴存在?就像是瑟德星的幻想家们曾经提出的平行宇宙同时共存? 每每想到此处,合文郡就没办法继续往下推衍了,这种抽象的概念对他的大脑来说本身就介于清楚与模糊之间,说模糊却又好像清楚,说清楚却又好像模糊,就像有些特殊的学生一样,明明上课时觉得老师讲的内容自己都听懂了,一到考试,不,甚至平日里看着书写作业,都会答得一塌糊涂。 再往深处去想,他的思维就会完全乱掉了…… 当然,由于想的次数多,有些念头,现在在他脑子里已经算得上是根深蒂固。 刚刚反应过来彩虹女神伊利斯降临凡间,合文郡的脑子里就不由得闪过一句“贞子从电视机里爬出来好像也没那么吓人啊”。 为什么当年自己会尿裤子呢? 是因为年纪太小了?还是因为贞子太丑了? 说不定是因为自己是在电视机里面看到“贞子从电视机里爬出来”的?害怕贞子顺便多爬一台电视机? 想到这里,合文郡不由得打了个冷战,心头暗道侥幸——还好头上一直戴着魔鬼给做的“思维屏蔽”。 在神的面前胡思乱想,怕是嫌活得不耐烦了吧? 伊利斯就算不知道谁是贞子,什么是电视机,恐怕也能敏锐地察觉“贞子从电视机里爬出来”不是什么好话! 好险好险! 他倒是不担心李或者珍珠胡思乱想,他们本身就不是无神论者,虽说他们也并没有虔诚地信仰哪一个神,但是他们一直是相信神的存在的。 相信神的存在,自然就会敬畏神明。 根本不会像他一样,神都站在,不,飘在面前了,还敢在脑子里胡思乱想瞎编排,无神论者本性难移。 希斯莱杰更不需要担心,他可是游吟诗人,游吟诗人都不可能是无神论者! 不光游吟诗人,除了德鲁伊之外,任何职业者都不可能是无神论者。 无神论只会在德鲁伊与普通人之间流传。 合文郡甚至在已经相信神的存在之后,都还能算是个无神论者,他一直在“神就是神人就是人”与“神其实只是强大的人”这两个观点之间摇摆不定。 后者依旧是很纯粹的无神论。 这也是为什么他在亲眼见到神之后,脑子里还会有调侃的念头冒出来的原因。 无畏则不恭! 伊利斯的身形并不高大,看样子比萨兰雅可能还要矮一点,容貌算得上清秀,却也并没到令人惊艳的程度,甚至用美丽来形容都有点过,顶多只能谓之不丑而已。 而这位女神的穿着,在合文郡看来就有些俗不可耐了,要不是平日里见惯了她座下的大骑士萨兰雅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合文郡说不定当场就要笑出声的。 彩虹女神的穿衣偏好与瑟德星人的审美绝对格格不入…… 伊利斯身上那一袭大花连衣长裙,比萨兰雅衣服上的颜色还多! 要不是她面如白玉,裸露在外的双臂犹如嫩藕一般,红棕色的长发垂散及膝,合文郡说不定都无法在其身上感受到一丝神的庄严。 希斯莱杰早已停下了表演,潘也不再继续喷吐龙息,但是一曲《欧若拉》却依旧在所有人耳边回响,空中也依旧悬挂着一道明亮的扇形虹光。 就连最迟钝的人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一时间仿佛空气都凝固了一样! “吟唱欧若拉之歌时,彩虹将为勇士献上真挚的祝福,”伊利斯开口了,声音如夜莺一般清脆,“浓郁的魔力会在勇士的身边环绕,天地会齐声应和。” 说完这句话,伊利斯的身影,就直接消失了,随之消失的,还有回荡在空气中的《欧若拉》,以及把夜晚点亮了的扇形彩虹。 来时好像在便秘,走的时候像放屁…… 合文郡脑中又冒出来这么一句渎神的调侃,真的是幸亏珍珠给他做了那个魔法头饰,否则他今日势必会以身试法,验证一下神究竟会不会与凡人斤斤计较了…… 周围的人已经开始窃窃私语了,虽然每个人说话都很小声,但广场上、广场外,来凑热闹的观众何其之多,即便所有人都压低了声音,也瞬间形成了巨大的声浪。 发生了这等大事,谁还能忍得住不开口?上一次游吟诗人的作品被神赐福都已经过了千年之久了,而且还只是通过麾下的神教传言世间。 这次可是彩虹女神伊利斯亲自现身! 这位女神可是鼎鼎大名,家喻户晓,她不仅仅是在光明一系的神明之中位列在前,同时还是魔法神一系中的强者。 而且,她刚刚那一句赐福虽说听起来含糊其辞,但资深的职业者瞬间就能察觉其中的奥妙! 全系魔法威力增强,“前摇蓄力”时间变短,魔法出手速度变快、范围距离增加!这一曲《欧若拉》的增益效果前所未有地全面,如果加成可观的话,怕是要直接取代大量的攻击增益作品! 伊利斯这是要做什么? 第302章 神也有敌人 希斯莱杰终于获得了一首作品的“原创光环”,这让他非常兴奋! 幸亏他已经开始长毛了,不用再跟自己的两个爸爸同住一个房间,要不然恐怕会因为半夜都不睡被合文郡收拾。 其实合文郡也一样半夜都没有睡着,在李轻微而悠长的呼吸声中,他正在思考伊利斯的举动有什么意味。 只是赐福一首歌曲,其实伊利斯根本也犯不着亲自现身,哪怕《欧若拉》被她赋予了极为强悍的威能也是一样。 她可是已经成神至少几十万年了,又是光明与魔法两系神明中的大拿,随随便便差遣个低位神现身说两句照样可以震撼人心,再说那么长的岁月里,她恐怕也已经积攒了一支极为庞大的天使军队,随便苏醒一名天使,现身赐福,其实效果也不亚于低位神明现身。 对于大部分凡人来说,天使一样也是属于神明的行列,他们又不清楚天使与真正的神有什么区别,就连神教大骑士萨兰雅,也是在听过珍珠的解释之后,才知道天使其实是介于死人与活人之间的“活死人”。 长期休眠,只有在神需要的时候才会被唤醒,跟植物人也没啥区别,就如同合文郡在太空之中漂流时的状态一样,用“活死人”来形容,真的也够贴切。 事若反常必有妖! 但是合文郡想破头也想不出伊利斯这是在作什么妖…… 能想通他也就不是人了。 他还没有达到伊利斯那个层次,自然是不可能想得明白女神此举究竟有何意图。 这就如同平民根本没有能力站在贵族的角度思考问题一样。 试图揣度神的思维,那自己得先成为神吧? 由于第一场演出已经过于轰动,因此原本预定的第二场演出也就直接取消了,西德里城的民众恐怕也没兴趣再欣赏希斯莱杰的磁性嗓音,只顾消化亲眼目睹女神降临的激动之情了。 再继续第二场演出,恐怕还会生些什么事端出来。 一夜没睡,合文郡也没能想出个什么所以然来,直到天色微明,他刚想闭眼,房门却被人敲响了。 把被李踢开的被子扯了扯,盖住了他露在外面的半边屁股,合文郡轻轻下床去把门拉开了一条缝,看到了萨兰雅睡眼惺忪的素颜。 作为自小在皇宫内院长大的女子,哪怕与胖萨兰雅互换了身份,但是公主殿下也是一直坚持走精致路线的,而且她还是彩虹女神座下的骑士,穿衣服都花花绿绿的了,脸上要是不带点颜色,怎么对得起女神大人? 像现在这样素颜见人,对于萨兰雅来说可是极为罕见的。 “有急事?”合文郡面露些许惊讶,轻声问道。 “剧院的管事来了,想见希斯莱杰,可我敲不开他的门。”萨兰雅的声音透着一丝疲惫,昨晚的演出结束的时候本就已经是深夜了,再加上她的“偶像”现身,想也知道她恐怕也是彻夜未眠。 “我还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叫不醒希斯莱杰,那你招呼他不就行了,又是你自己闹着要做希斯莱杰的经纪人的。” 萨兰雅刚开始纯粹是一时贪玩,觉得经纪人这行当听起来很有意思,所以才自告奋勇,并誓言要把希斯莱杰打造成一颗“天王巨星”。 “天王巨星”这个词还是从合文郡那学来的。 虽然公主殿下的热情很快就消退了,不过出于一名皇室贵族的修养,她还是很认真地把这份工作坚持了下来,没有直接撂挑子。 合文郡也很少干预她的“工作”,关于希斯莱杰的事情,现在很多都是萨兰雅直接拿主意的。 不过,萨兰雅既然来找他商议,那自然就是遇到自己没办法决定的事情了。 “剧院的管事本来昨晚已经说第二场演出要取消了,不过刚刚又来说要继续,只是形式要变一变,说是城主想要见一见希斯莱杰,顺便在家里举办一场小规模的演出,招待的宾客只有城中的名流。” “你的意思呢?”合文郡把门稍微多打开了一些,反正萨兰雅也看不到房间里的床。 “我拿不定主意,你也知道,我以前接触的上门表演跟民间是有区别的,听说民间贵族请游吟诗人到家里演出,往往都是不怀好意的。” 到目前为止,希斯莱杰还没有接到过上门演出的邀请。 通常剧院演员是不会接这种“可能有些不正经”的活计的,游吟诗人各自有各自的活动领域,大概就分为冒险团派、剧院派、家庭派和酒馆派,其中只有剧院派的游吟诗人会“比较正经”,其他的三派风评都不怎么好。 当然,也并不是说剧院派的游吟诗人就比较洁身自好。 其他三派的游吟诗人之中,也有很多洁身自好的正经人,而剧院派的游吟诗人,也不是一定会拒绝“兼职”,只不过他们“兼职”的方式和其他三派不一样而已。 其他三派会“兼职打零工”,而剧院派的“兼职”往往都是“长期饭票”。 谢尔盖以前就是在酒馆里“兼职打零工”的,而普希金其实也和谢尔盖一样会“兼职打零工”,不过他并不是“酒馆派”,而是“家庭派”。 米兰达以前是洁身自好的“剧院派”,现在的话就不清楚了,她并没有留在龙角城。当然,她应该不会去做什么“兼职”的,否则有什么闲言碎语传回龙角城的话,都不用马修出面,她的父亲杨奇都可能会把她抓回家去,剃光头发打断腿…… “那你就直接回绝了他呗,如果收了演出费就直接退还给他,赔点钱也行,直接把他打发走就可以了啊。”合文郡瞬间明白了萨兰雅在担心什么。 “但我有些担心,如果拒绝了他的话,会给希斯莱杰带来不好的名声,这毕竟是城主的邀请,如果不去,会显得希斯莱杰刚有一点名气就开始摆架子了,而且昨晚我神才刚刚现身赐福了希斯莱杰的歌曲,拒绝邀请甚至会影响到我神的声望。” “不至于吧,他们就算敢编排希斯莱杰耍大牌,应该也没那个胆子说女神坏话的。” “贵族们倒是不敢说,不过他们把话传出去之后,我神的敌人肯定会在其中添油加醋,大肆宣扬,毁坏我神的名誉。” 合文郡略有惊讶,他倒是没想到这茬。 神也是人变的,自然会有敌人,在几十万年前神战期间,现在存世的这些神明倒是曾联合起来团结一致,共同与初代二代的神明为敌,但在第三职业时代初期,神战结束之后,胜利的联盟也没能继续友好共处…… 有共同的外敌存在之时,化敌为友并不稀奇,但当外敌不存,矛盾自然会在内部爆发。 别说他系神明了,就连光明一系,以及魔法一系的神明,也不见得都和彩虹女神伊利斯心齐友好…… 比她厉害的神防着她有朝一日骑在自己头上拉屎,比她弱的神想着有朝一日能骑在她的头上拉屎…… 神原本也都是人。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就是人。 第303章 城主延请唱堂会 萨兰雅既然已经清楚地把问题提出来了,合文郡也就不可能再装不知道,西德里城主不是什么要紧人物,但是彩虹女神伊利斯的面子却是不能不维护的。 他可不想因为一些小细节,就被彩虹女神伊利斯给惦记上了。 万一他以后踏上登神之路的时候,伊利斯给他故意使绊子呢? 女人都是小心眼! 女神估计也一样,她们也总不可能是男人变的。 “女人都是小心眼”这话,他其实是从另外两个人那里听来的,一个是他爸,另一个…… 并不是他爷爷,是他妈。 就在他即将踏上太空征程之前,他老娘还又提醒过一次:“你一个人出门在外的,一定得小心点那些娘儿们,千万别轻易得罪她们,娘儿们的心眼那是比针鼻儿还小,得罪了她们,一点小事能记你一辈子,瞅准机会就会给你使绊子,实在不行你就离她们远点算了,反正妈只求你能好好活着,什么给合家传宗接代,什么瑟德星人类繁衍的大任,这些东西统统不重要!” 合文郡他老爸说女人心眼小,那或者还能从两个角度理解,一方面可能是自己深有体会,另一方面则有可能是男性对异性的诋毁…… 但“女人心眼比针鼻儿还小”这话要是从一个女人嘴里说出来,这可就没有第二个视角了,完全就是坐实。 要是没处理好这事情,让伊利斯的敌人抓到了把柄,谁知道女神大人会不会记恨上他们,一有机会就秋后算账? 看来这个堂会还是非去不可的。 哪怕城主大人真的是心怀不轨,那也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我儿子还小,有很多事情还不太懂,我们做家长的也不放心他自己一个人出席这么重要的场合,毕竟是城主大人垂青相邀,我们会陪他一起去的。”合文郡不愧是从小就受到瑟德星的电视剧熏陶,打哈哈的功力高深莫测。 城主不是要请希斯莱杰去唱堂会吗? 那我们申请带家长,也算合情合理吧?毕竟孩子还小。 “这怕是有些不太合适吧?城主邀请的客人可都是上流人士,一个个非富即贵……” 剧院管事刚开口就被合文郡顶得把话咽回了肚子里:“两个大德鲁伊,一名大圣骑士,一名大法师,参加城主举办的宴会还不够资格吗?” 珍珠其实算是什么职业,合文郡到现在也没弄清楚,魔鬼先生自己从来没说过,而且平时根本也不出手。 所以合文郡干脆给他安了个大法师的名头,全凭感觉。 珍珠那干巴巴的身材看起来也不像战士。 合文郡的话把剧院管事直接吓了一跳,四位顶尖的职业者凑在一起陪着一名游吟诗人学徒游历? 希斯莱杰究竟是什么身份?! 盖亚陛下的私生子吗? 不对,他们是从西边来的。 那是玛娜陛下的私生子? 也不怪剧院管事会这么想,顶尖的职业者虽然也不是说少到跟万年级别的橡树一样稀有,但也不是跟路边菜摊上的大白菜一样随处可见,毕竟除了德鲁伊之外,其他的职业想修炼至高级也并不算难,就是个时间问题,但想突破高级巅峰的瓶颈桎梏,那就得看财看命了,也就只有德鲁伊,只要有钱,那就必定可以踏上人族职业之巅。 在心里斟酌了一下之后,这位看起来挺精明的中年人斟酌着开口:“四位家长如此身份,自然有资格参加城主举办的宴会,稍后我会把宴会请帖给四位送来,麻烦四位报一下名号与职业,也好在请帖上注明清楚。” “还要这么麻烦么?” “毕竟是城主的宴会,虽然是由剧院负责各项事宜,临时加几位宾客也是在我们的权限范围之内,但毕竟也要对城主负责,各位的身份还是得做个备案,而且请帖上确实需要标注名号,这种贵族晚宴一向的惯例都是如此的。” 剧院管事看起来态度挺诚恳,合文郡也不想为难于他,于是便从“犹格之珠”里取了张纸出来,用“永恒铅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四人的名号与职业。 “还烦请大师明示一下你契约伙伴的品种,这也是规矩,大师肯定是要携带宠物一同出席的,请柬上必定得标注得清楚,备案上也得注明。”剧院管事弄清楚了面前这位便是纸上提到的自然系大德鲁伊合大师之后,小心翼翼地开口询问道。 “我的魔兽伙伴,是一只高阶的小精灵,就一直跟我儿子在一起的那只。”合文郡眼珠子一转,顺水推舟,撒了个小谎。 反正闲云一直待在“小雀斑的皮包”里面不出来,潘占了它的名额,也省得引起别人的注意。 剧院管事又寒暄了几句废话,便匆匆告辞离开了。 萨兰雅又接着回去补她的美容觉了,留下合文郡一个人坐在旅馆的会客间里面发呆。 西德里城主肯定是别有所图,才会举办什么宴会,这是毋庸置疑的,他昨晚又不是没有在城市广场欣赏希斯莱杰的表演,要说他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希斯莱杰的“狂热粉”,隔天还想“二刷”,合文郡是肯定不信的。 不过,合文郡又不是蛀虫,,谜底揭晓之前,也猜不到西德里城主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城主大人应该不是看上希斯莱杰了,老牛想吃嫩草的可能性不大,要是他真的有这样的打算,也不会拖到第二天晚上再搞什么宴会如此大费周章。 若是对希斯莱杰有点什么不良企图,昨晚的演出结束之际,西德里城主就应该立刻派人来请希斯莱杰了。 明面上,希斯莱杰只是个小小的游历学徒而已,还没资格让居心叵测的高等贵族有什么顾忌之心。 那么,西德里城主此举又是何意? 这些事情萨兰雅想不到的,合文郡却能想得透,毕竟萨兰雅再怎么博学,她也依旧是在这颗“原始星球”出生长大的土着,社会形态落后,就算是顶层“学者”的眼界见识,也同样会受到桎梏。 而且,萨兰雅虽然博学,但却是在皇宫里长大的。皇室成员之间勾心斗角的花花肠子她倒是全都晓得,可皇宫之外的一切,她基本上也只能道听途说。 在萨兰雅的认知当中,甚至可能完全不知道贵族要是看上什么民女民男,是可以强抢的…… 尤其是一城之主,若是起了色心,更是有可能无法无天!虽然他们头上还有大公国王,还有帝国皇上,但是在泰坦星这种地方,“上级领导”的威慑力可没想象之中那么强。 城里的老百姓就算想“告御状”,也没那个本事啊,哪怕是职业者,实力稍微差一点,长途跋涉前往王都皇都,那都等于是在找死。 在泰坦星,城主就是王法,要是西德里有什么下流龌龊的念头…… 昨天夜里,李恐怕已经把西德里城拆了! 不过,合文郡在会客室里面呆坐了半天,直到旅馆的老板来通知他请帖已经送到,他也没能想明白西德里城主晚上的宴请究竟存着什么企图。 算了,管他什么企图的,反正希斯莱杰晚上是带着家长上门的,要真的是宴无好宴的话,大不了等于李的“拆城工程”晚一天上马而已…… 第304章 叫起床这种事情无论在哪个世界都很难啊 明面上,合文郡现在像是一家之长,不过,这其实只是因为李给他面子而已,实际上,自从李可以化龙之时起,他就已经是家里的顶梁柱了。 天塌下来高个子的顶上,李就是家里那个大高个。 高到什么程度呢? 理论上来说,他已经不是人了! 按照龙族的认知,每一名可以化身为龙的变形德鲁伊,都算是龙族的一员。 谁叫变形系的大德鲁伊能够打破生殖隔离呢…… 只要能跟龙生出来纯种龙宝宝的就是龙,这就是龙族的认知。 玛娜帝国能够抗衡实力更为强大的盖亚帝国,中流砥柱是德鲁伊之国伊兰,而德鲁伊之国伊兰的地位之所以超凡脱俗,皆因伊兰有着众多的龙族盟友。 而伊兰为什么能有众多的龙族盟友呢? 原因应该不需要过多解释了吧…… 实际上,现在生活在伊兰公国境内的龙族之中,起码有一半是伊兰王室的后裔,人和龙生育的后代只有极小的可能性会是人族,而其余的全部都是纯血的龙族。 能化身为龙的变形德鲁伊就算是龙,这条法则,普通的人或许不清楚,不过高等贵族,全都是心知肚明的。 李就算真的拆了一座城,最终的结果也只可能是不了了之,无论是帝国还是公国,都不会因此而把他列为通缉对象。 因此,合文郡对于参加西德里城主举办的宴会,绝对是有恃无恐。 李现在要是真的横起来的话,可是比皇帝还要牛的,毕竟皇帝陛下们也都只能窝里横,而李小龙可是在全球范围内都可以横着走的。 原本属猫现在改属螃蟹的李睡到过了午饭的点才从床上爬起来,得知晚上又要去参加城主举办的什么宴会之后,脸立刻就又皱成苦瓜一样了。 他对于这些交际应酬的事情,一贯都是敬谢不敏的态度,而且随着年纪越大,他就越想离得人群远一些。 用合文郡的话来说,李就是因为平常太喜欢变猫,弄得自己也越来越像猫了。 不过,李再怎么不情愿都好,去参加城主举办的晚宴是为了给儿子撑腰,光凭这一点就能让他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了。 珍珠看到请柬上把自己写成了一个大法师,只是笑了笑而已,这让本来想看出点端倪来的合文郡有点失望,说实话,他其实对珍珠战斗的本事还是挺好奇的,但都已经相处了那么多年,他却从来没有见识过珍珠出手。 到目前为止,对于珍珠战斗的本事,他们几个的印象都依旧停留在初次接触时的那个夜晚,只知道珍珠可以轻松控制大量的低级魔兽。 说实话,合文郡有时候还真想遇到点自己也出手都收拾不了的大事情,逼着珍珠不得不出手,那样的话,他也就能顺便窥探一下魔鬼的底细了。 别说是人了,就连动物也是有好奇心的,合文郡当然也不例外,只不过他自制力比较强,平时即便再怎么好奇,也不会表现出来。 要是没点自制力,他恐怕是下不了决心暂时离开格兰蒂亚,不去搜寻宙斯三兄弟留下来的最后一处神藏的——那条登神之路的线索,十有八九就是藏在格兰蒂亚的地底下。 好奇心能害死猫,但是害不死合文郡。 太阳都快要准备回家了,晚上宴会的正主希斯莱杰却还没从房间里出来,合文郡只好跟旅馆的老板取了他房间的钥匙,自己开门进去叫人。 门刚一打开,一个巴掌大的火球就冲破了“幻海”营造出来的虚幻水域,冲着合文郡的脸击了过来。 魔藤飞快地从合文郡的领口窜了出来,前端直接点在了火球上,“速速冷冻”随即生效,把火球直接冻在了冰里,紧接着顺带着一抽,冻住了火焰的冰块“啪”的一声被击到了地上。 “两个小兔崽子,睡个觉都这么不安分!住旅馆开幻海就算了,还设了爆裂陷阱,差一点就弄得老子毁容了。”合文郡嘴里一边嘟囔,一边化身触手怪,不停地把迎面飞来的火球一个个都冻住之后抽到地上。 利用“幻海”在旅馆的房间里模拟水域,合文郡倒是还能接受,毕竟儿子现在是自己一个人睡(彼得潘不算人),“海洋之子”虽然没有尾巴,却依旧还是人鱼,自然是更习惯在水里睡觉的,要不是有“幻海”这件神器,说不定希斯莱杰会把浴缸放满了水之后躺里面休息。 但是在“幻海”模拟出来的水域之中设置“爆裂陷阱”,合文郡就觉得有点太过了,这又不是在野外露营,而是在旅馆的房间里面,难不成两个小兔崽子还怕自己睡觉的时候被绑架了不成? 一看这火球的大小,合文郡就能分辨出这个“爆裂陷阱”是谁设下的了——要是换成希斯莱杰用这个法术的话,火球至少会有椰子那么大。 “起床了!”延伸出去的魔藤主蔓抽在希斯莱杰光滑的屁股上的同时,合文郡大声地喊道。 小人鱼既然用“幻海”模拟出了一片水域,睡觉的时候自然是啥也没穿。 这倒并不是从李身上学来的坏习惯,而是天性使然,在诸多的亚人种之中,只有生活在陆地上的一小部分才有像人类一样穿衣服遮羞取暖的习惯,其余的都是光着屁股生活的。 人鱼是生活在海中的亚人种,肯定是从不穿衣服的。 其实小精灵也是不穿衣服的亚人种,彼得潘平常只是看起来像穿着衣服而已,实际上它身上的“衣服”,根本就是通过体毛变色拟化出来的,要不然也不会一直像穿着连体的紧身衣一样。 火球停下来的时候,“幻海”模拟出来的水域还没有消失,一条泥鳅般大小的彩虹龙蜿蜒着飞到了合文郡的面前,像小狗一般摇尾乞怜,看得合文郡心里一阵好笑。好歹也相处了十几年的时间,潘现在虽然被解放了,但是依旧清楚合文郡会因为什么事情生气。 “今天就不跟你算账了,下次再在旅馆里面设魔法陷阱,小心我拿你去喂猫,赶紧去给我把你的好朋友叫醒,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合文郡伸手屈指,在彩虹泥鳅的脖子上轻轻一弹。 彩虹龙扭头又飞回去了,合文郡正操控魔藤把地上那些冻结着火焰的冰块往空间戒指里面卷的时候,听到了希斯莱杰一声大叫:“啊,你电我干嘛!” 第305章 现在的未来其实是过去 “幻海”模拟出来的虽然是一片虚无的水域,但是却有着与真实的海水一般的特质,能在水中燃烧的火焰自然不会普通,潘的“爆裂陷阱”发射出来的那些火球,虽然全都被合文郡给冻住了,却也不能随随便便地找个地方扔掉就算。 合文郡叫儿子起床的过程看起来轻描淡写,实际上却是一场很高端的魔法较量。 能在水中燃烧的火,与能把这些火焰直接冻结的冰,哪一样也不是简单的东西。 而且,那些被合文郡冻结在了冰里的火球,也不仅仅只是普通的火球而已,要不然潘设下的这个魔法陷阱也不会叫做“爆裂陷阱”了。 合文郡也懒得用麻烦而复杂的手段处理这些被冻结起来的“爆裂火球”,他准备等到出城之后找个荒凉的地方把它们直接扔掉就算了。 收藏在空间戒指里,冻结了火球的冰是不会融化的,空间戒指里的空间比较特殊,没有时间在其中流动——也是因此,空间戒指之中是不能存放活着的动物的。 而直到现在为止,人类依旧弄不清楚为什么植物可以被收入空间装备,在其中保持一种“时间暂停”的状态,但是动物一旦被收入空间戒指,就会直接因为“时间静止”而死亡。 只有神的力量创造出来的空间装备才可以容纳活物。 作为一名能够制造空间装备的大匠师,珍珠的解释,是“只有神才能抹除因为时间不同步对动物造成的伤害”,因为“神才有对抗时间的力量”。 那为什么时间不同步,并不会对植物造成伤害呢? “因为植物拥有能与大地直接融为一体的能力,它们的时间是由星球直接掌控的,换句话说,植物其实并没有自主时间这个概念。” 合文郡其实挺怀疑珍珠自己是否理解自己说过的话…… 反正他是根本想不明白珍珠的话是什么意思,只是隐隐感觉到这可能与意识有关。 时间不就是与意识有关的东西吗? 合文郡现在甚至有一种感觉,觉得星球的意识,很可能就是“时间”。 他第一次从马修的口中听到的成神的关键,便是对于时间的感悟。 虽说马修也并不知道这世间的成神之路,现在其实只剩下了一条,其余的都已经被神堵死了,但是他告诉合文郡的,确实是无数前人通过探究总结出来的“真理”。 珍珠也曾对合文郡他们几个讲得明明白白,成神之路,就是对星球意识的探索之路,而且成神之后,依旧是要一直探索星球意识的! 而合文郡自己已经有过一次被拉入星球意识的经历,虽说把他的意识拉走的并非是泰坦星的星球意识,而是他的母星瑟德星的。而在他被意识中的另一个自己唤醒之前,对方分明也告诉过他,探索星球意识,其实就是在探索星球的记忆,也就是探索星球的过去——一个个似是虚幻却又是真实的过去。 过去,不就是“时间”的一环吗?那依逻辑来推论,星球的意识,星球的记忆,星球的过去,其实不就是“时间”? 在从那一次的怪梦之中醒来之后,一直到现在为止,合文郡都在怀疑,自己此时此刻生活的时代,究竟是“现在”,还是“过去”? 如果“时间”就是星球的意识,而在星球的意识之中,又有着无数的“过去”存在,那么,所谓的“现在”,很可能只是“自己认为的现在”而已,说不定对于星球的意识来说,“现在”已经是“过去”了。 若不是如此,那么何来“被装入空间装备的动物会因为时间与星球不同步而无法继续存活下去”的说法? 即便空间装备中的空间之中不存在时间,但是从逻辑的角度来讲,被装入空间装备之中的任何物品,被取出来的时间都应该是“现在”才对,不是吗? 那要是按照人类的时间观念,“现在”其实就是夹在“已经发生的过去”与“还未发生的未来”之间的短短的一瞬间,时间每经过一秒,那么就有一秒从“现在”变成了“过去”,而另有一秒,从“未来”变成了“现在”,而在理论上,“现在”与“现在”应该永远同步才对。 除非“现在”其实并不是“现在”,而是“过去”。 而对于个体还没有发生的“未来”,对于星球的意识来说,却已经早就结束了。 那么,或许是“未来”令星球意识不满意,所以又创造一个对于个体来说是“现在”的“过去”,想要推翻已经发生的“未来”,创造一个还没有发生过的“未来”? 这样的话,在已经发生过的“未来”之中,自己到底是已经成神了,还是根本就不存在呢? 很显然,合文郡的想法之中,不自觉地融入了一部分他小时候在母星上看过的科学着作以及幻想小说中提到过的“多元时空”的理论在内,甚至比来自尼尔亚特的魔鬼对时间的认知都还要复杂得多。 尼尔亚特虽然是一颗不知道在宇宙中存在了多少年的古老星球,却真没有人提出过“多元时空”这种复杂混沌的理论,即便尼尔亚特的神明数量,要比泰坦星多个好几十倍,更是远远超过神明数量为零的瑟德星。 尼尔亚特星真的能承受得起那么多的神明吗? 本来在合文郡的认知当中,神明对天地的消耗肯定是远远超过普通人的,怕不是一名最低级的神,消耗资源的速度都会超出普通人成千上万倍,说不定一名神的消耗都相当于一座城市、一个公国的总消耗了…… 或许也正因如此,泰坦星的神明才切断了凡人登神的途径,阻止神明的数量继续增加,防止有朝一日星球负荷过重,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但是珍珠却说合文郡这纯粹是杞人忧天——事实上,神明对星球的消耗远远低于凡人,他们不仅不需要过多的能量,而且还能凭空造物(实际上是从某一个存在于星球意识中的“过去”获得物资),能够限制神的数量的因素,只有人类的数量而已。 如果没有足够数量的人类提供信仰,为神指明方向,那么神就会在探索星球意识的过程中迷失,最终被星球意识所吞噬。 要是为神明提供信仰路标的人类数量可以无限制地增长的话,那么,神明的数量根本就是没有上限的! 对于珍珠所说的这个理论,合文郡一直将信将疑,要是神明的数量只会被人类的数量限制的话,实际上,那不就等于没有限制吗?人类生存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但是神明却可以从“星球的过去”不断地获得资源啊,弄个“人神互养”的生态体系出来不就行了? “请问,如果有贼去你家里偷东西的话,你会怎么办?”在去城主府的路上,合文郡把自己最新的想法跟珍珠聊了聊,不料珍珠却问了这么一个毫不相干的问题。 “弄死他。”合文郡一时迟疑,问题被李抢着回答了。 “弄死他”好像有点过,毕竟只是个贼而已,不过“李要是把贼弄死了”,合文郡也不好指责他下手太重,没有给人家留下改过自新的机会。 沉默了两秒,合文郡最终决定,不去纠正李的回答了。 “对于过去的神来说,过去就是他们的家,现在的神去过去获取资源,那不就相当于去过去的神家里偷东西吗?你觉得过去的神难道会放纵现在的神随意攫取大量的资源吗?” 第306章 回过去偷自己家其实并不轻松 魔鬼先生用粗鄙的隐喻提醒了合文郡不要把事情想得太简单。 神可以回到过去,从过去获得各种各样的资源不假,但这也是有度的,可以做小偷,却不能当大盗! 过去也是有神的,现在的神到过去掠取资源,就相当于跑到过去的神家里偷东西,偷得少点么,过去的神或许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若是弄得多了,过去的神肯定是要关门放狗,严加惩戒的。 现在的神比起过去的神来,实力应该是要更加强悍的,但是…… 现在的神势单力孤,而过去的神,可是人多势众的,哪怕他们互相之间都看不顺眼,但是在有共同的敌人的情况下,他们肯定是会一致对外的。 那么,现在的神回到过去,会不会碰到过去的自己呢?过去的自己,会不会也把他当成是敌人呢? “这个问题,恐怕只有神才知道了。” 把请帖递给城主府大门口的侍卫时,珍珠轻描淡写地回答了合文郡的疑问。 答了等于没答。 请帖上标注着每个人的身份,侍卫们虽然不认识他们陌生的脸孔,但是却丝毫不敢怠慢。 这一行人可都是陪着那个年轻的游吟诗人来的,前一天侍卫统领借着城主的光,近距离观看过希斯莱杰的表演,自然也亲身经历了女神降临的震撼时刻。作为一名底层的普通职业者,他现在已经把希斯莱杰当成了彩虹女神伊利斯在人间的代言者了。 而陪着希斯莱杰一起来的四个人,虽然都不是他熟悉的本城贵族,但是请帖上的标注,却让他们的身份远远超过了城主宴请的贵族——两名大德鲁伊、一名大法师,还有一名彩虹女神座下的大圣骑士,侍卫统领都有点替自己的主子受宠若惊了。 这等顶尖的职业者,西德里城拢共也只有两名,而且还都不是本土人士,一名来自帝都盖亚,另一名来自王都孟瓜拉,名义上担任德鲁伊公会与战士公会的会长,实际上则是上面派驻在边境的观察者。 城主大人举办的这次宴会,自然是给那两位会长也送去了请帖的,不过他们却都没有亲自前来,只是各自派了公会的一名副会长作为代表而已。 要是他们知道此次来参加宴会的人之中还有四个能跟他们平起平坐的人,恐怕也会惊叹不已吧? 侍卫统领恭恭敬敬地走在前方为合文郡他们一行人引路的时候,脑子里除了这个想法之外,就只剩下对希斯莱杰的身份胡乱猜测了。 他与剧院的管事不同,并不清楚这几个人来自西方的玛娜帝国,所以也没有把希斯莱杰想成是玛娜陛下的私生儿子,但他的猜测却更加离谱——他觉得希斯莱杰说不定真的与彩虹女神伊利斯有某种关系…… 要是让萨兰雅知道在前方领路的侍卫统领脑子里转的是什么念头,怕不是要直接治他个渎神的罪名。 神教的圣骑士本身的职责就是扞卫神明的荣誉,除了敌对神明麾下的侍者之外,渎神之人同样也是他们的敌人。 要是侍卫统领敢把他的猜测说出口,萨兰雅肯定得立刻申请一场“欺凌弱者”的决斗。 不管公主殿下当年是怎么过了问心那关的,既然已经选择了圣骑士这条职业路线,她就必须承担起一个圣骑士的责任来。 伊利斯可以跟凡人生个私生儿子,但是凡人却不能当着萨兰雅的面说,说了就得挨顿揍,能不能留条命要看脑补的程度高不高。 西德里城主府还没有合文郡在格兰蒂亚买下来的那座“被诅咒的庄园”大,毕竟那座庄园把一座小湖囊括在内,面积着实不小,格兰蒂亚上城区的亲王府邸都不见得比得过它。 不过,西德里城主府的绿化可比合文郡的庄园要好得多了,为了让白鹤闲云有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合文郡把自己庄园里那些长了百年的大树清理了不少,只留下几株遮阴,地面上疯长的野草更是被他除了个干干净净,哪怕后来曼德拉派人鸠占鹊巢住在里面等他回家,也没敢搞一搞绿化工程。 时至盛夏,城主府举办宴会的园林正值花团锦簇,倒是与萨兰雅身上穿的大花裙子相得益彰,侍卫统领带着几人一路穿园而过,一时间诸多宾客的目光便都集中了过来。 希斯莱杰经过昨夜一事之后,风头正盛,恐怕整个西德里城的贵族之中也找不出来一个不认得他的。 平日里闲得没事干的贵族是绝对不会错过被安排在城市广场上的演出的,要不然日后说起来都有些抬不起头,对于他们来说,赶时髦赶新潮才是生活的重点,一旦有什么时髦潮流没赶上,那可是要被其他身份相当的人嘲笑的。 而昨夜的女神降临,更是让西德里城的贵族们觉得与有荣焉,可惜的是大家都去看了,也就只有那些座位靠前点的人能有些许的自豪,但也没办法让人觉得心满意足,要不是城主一大早送了请帖,说不定他们都已经安排好出游计划了。 像这种“大事”,怎能不分享给其他城市的亲朋好友,收割一波羡慕嫉妒? 西德里城的贵族们现在都觉得自己哪怕是在皇帝陛下面前也能昂首挺胸了! 要是能和希斯莱杰说上句话…… 不少贵族心里已经在酝酿到底该怎么跟这个即将红遍全球的小诗人打招呼寒暄了,不过一时之间还真想不到该说些什么,才会显得自己既有学问,又有涵养,而且还有艺术方面的才华。 他们心里已经开始抱怨西德里城主了,既然邀请了希斯莱杰这位新贵诗人,为什么不提前通知大家呢? 最起码,可以先在家里打一天腹稿啊,再演练上那么几回,找到最佳的状态,既要显得自然,又要显得有涵养,风流倜傥,才华横溢…… 当然,肯定是要赞美一下女神,以及女神赐福过的《欧若拉》。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才不能随便开口,不写个十稿八稿的,反复琢磨,又怎么敢对希斯莱杰说呢?万一有什么不妥当的话,打自己的脸可是小事,万一得罪了女神…… 第307章 清醒入梦 城主大人自然是要摆摆架子的,哪怕希斯莱杰刚刚被女神赐福,哪怕陪着他的四个家长都是顶级的职业者,不过什么样的场合要论什么样的身份地位,这种大量贵族以及城中其他有头有脸的人都出席的宴会,他势必得等所有的人到场之后,才会露面的。 在这种场合,他虽然不是实力最强的,但确实是身份最高的。 泰坦星的城内城外,其实是两个世界,城外确实拳头大的是老大,但是在城内,除非是担任公会的会长,否则,依旧是没有地位的普通人。 再强大的职业者,也还是一个人,而人类的强大,其实从来都不是看个体实力的,必定是看谁手中捏着指挥军队的权力。 而且,按照格兰蒂亚、玛娜与盖亚三大帝国的社会制度,大部分的城市,其实都算是私人领地,也就是城主的地盘,最多也只会多几个高级的贵族分享权力。 西德里城主是个魁梧的中年人,可惜挺着个像孕妇一般的大肚子,有点破坏了他的威武形象,不过有失必有得,这个大肚子配上他脸上挂着的微笑,倒是多了几分平易近人。 “今日请诸位一聚,首先就是为了庆贺我们西德里城又多了一件足以载入史册的喜事,女神降临,蓬荜生辉,女神赐福,千古昌隆,让我们共同举杯,致敬仁慈博爱的彩虹女神伊利斯,愿女神的荣光长耀世间!” 随着西德里城主的带领,宾客们都高高地举起了手中酒杯,齐声赞颂:“愿女神的荣光长耀世间。” 对于贵族们来说,集体祝酒词是自小便要学会的礼仪,不过像萨兰雅这种忠于彩虹女神的圣骑士,就必须要把这句话改成“愿我神的荣光长耀世间”了。 合文郡与珍珠只是举了举酒杯,口中并没有说话。 他们两个一个是即便确认了神的存在却依旧很难把神看作是另一个物种的“无神论者”,以与神平起平坐作为自己的终极目标;另一个则是自认为将要在两万年以后化作一颗星辰的“创世选民”,未来是要凌驾于诸神之上的存在。 这种过于形式主义的举动,他们都有点不屑附和。 不过,还有一个比他们两个更过分的家伙——李不光没有举杯动出声,甚至嘴角还不屑地撇了一下。 他其实并不是跟合文郡一样的“无神论者”,不过对于他来说,即便心中相信神的存在,但对于神也完全没有任何崇敬之情。像他这样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人,除非是在小时候因为天赋异禀而被神教选中,谆谆教诲,否则对神的态度,普遍都是极端负面的。 对于他们来说,“神爱世人”就是一句完全没办法相信的空话。 如果不是极为亲近的朋友,估计没什么人会相信李与合文郡是从小抚养希斯莱杰长大的两个爹。合文郡在母星瑟德学到的“职业规划思维”与泰坦星可是大不一样的,泰坦星的家长们对于孩子的未来规划与瑟德星的古人类似——人分九等,子承父业。 像希斯莱杰这样身为两个德鲁伊的儿子,却成了一名神职者,真的是非常少见的事情。 在两个父亲一个沉默,一个不屑的同时,希斯莱杰却带着庄严肃穆的神色,恭敬举杯跟着其他人一起祝祷。 游吟诗人对神的虔诚其实并不输于牧师和圣骑士,只不过他们信仰的对象实在太多,完全不像牧师和圣骑士那么专一。 合文郡就曾经做过这样一个评价:对于神来说,游吟诗人就如同花心的海王、鱼场的管理,十足的渣男渣女。 神只爱自己的信徒,而游吟诗人,则是热爱所有的神,无论是男神还是女神…… 西德里城主一句活跃气氛的祝词之后,像是打开了话匣子一样,开始喋喋不休,一时之间,合文郡脑子里突然冒出来一个不怎么熟悉的影子,跟西德里城主的大胖身体重合在了一起。 “你们校长怕是有病!”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在他的耳边响起。 合文郡心中一震,下意识地抬头望了一眼,只这一眼,他就怔住了,他身边的人并不是李,而是一个他已经不怎么思念的家伙——“同流合污”组合的老二,他的父亲合骛。 “同流合污”组合的老大,就是他那个有点疯癫的老娘,名叫刘彤。 只一瞬间,合文郡就立刻反应了过来,他这是恐怕又进入了瑟德星的星球意识之中了。 只是他本来是清醒的状态,怎么会又卷进了瑟德星的记忆?而且还是这么久之前的记忆?而且,这次还不是以他的意识形态具现的形式,却是“附身”在了年幼的自己身上! 合文郡抬起自己的右手看了看。 一只白白嫩嫩的小“猪蹄子”,婴儿肥都还没有褪下去,手掌的关节位置还有浅浅的坑,中指和无名指的第一个指节两侧倒是各有一个不和谐的茧,那是被合骛跟他老子逼着练钢笔字和毛笔字磨出来的…… “附身”的形式,年龄又变得这么小,那么自己的特殊能力还存不存在呢? 合文郡抬起头来,隐蔽地对着远处讲台上面正在喋喋不休的胖校长一指,一点蓝光从他的食指指尖一闪而逝,随后圆校长的声音便戛然而止…… 麦克风被合文郡这一记“一点寒星”给冻住了。 这是合文郡并不怎么常用的一门法术,主要因为“一点寒星”这门法术跟“冷冻射线”相差无几,但是冷冻效果却差了一些,只是胜在更加隐秘,并且还有些许的伤害效果。 这个技能还能衍生出两个进阶版的法术来,一个名为“点点寒星”,算是加强了伤害效果的范围技能;另一个名为“闪闪寒星”,技能笼罩的范围非常大,冻结效果也有所增强,不过伤害性却降低到了极致。 相对于“寒星”系列而言,大多数自然德鲁伊都比较喜欢选择“冷冻射线”。“寒星”虽然够隐蔽,但是自然德鲁伊的战斗风格又不像盗贼和刺客,甚少偷袭,因此比起冻结能力更强的“冷冻射线”来就没那么受欢迎了。 而学了“冷冻射线”,哪还有必要再学“寒星”系列?也就只有合文郡这种把几乎所有的技能卷轴都学全了家伙,才会毫不在意技能效果重复的问题。 他当然并不是把圆校长封在冰里了,他只是冰封了圆校长面前的麦克风而已。圆校长只是个普通人,哪怕“一点寒星”的冷冻效果并不是那么强,但也足以要了这个胖子的命——或者他身上厚厚的脂肪能让他在被从魔法冰里面解救出来之前吊住一口气? 第308章 父子交锋 “土肥圆,烧饼脸,挺着一个鱼肚子,瞪着一双金鱼眼,瞪一瞪,吓得学生直冒汗,瞪两瞪,吓得老师到处窜!” 这是一直流传在第四小学里的一首顺口溜,主人公就是正在台上错愕惊讶的圆校长,老师们都说是学生编的,不过明白人心里有底,虽说这首顺口溜打油诗平平无奇,但学生们的文采还是要差了点的。 就算像合文郡这种从小就被家庭“关爱”的孩子,也不见得能编出这么顺口押韵的段子来,毕竟现在的家庭就算培养孩子,也总是会把文学这方面忽略掉,培养的都是些“对今后有利的技能”。 而且,这首顺口溜在圆校长还是教导处主任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广为传播了,那都已经是快二十前的事情了,也就是合文郡家的“同流合污”小学快毕业的年代。 圆校长就姓“圆”,这是个挺稀罕的姓,难为他还把自己的身材弄得跟自己的姓氏一样。至于“土肥圆”这个绰号,实际上最初也并不是给一个“又土又肥又圆”的人起的花名,而是某个国家历史上一个臭名昭着的恶人的名字。 别看圆校长长得一副和善相,跟未来佛弥勒菩萨都能相提并论了,但实际上这个家伙的性格可是凶得很,学校里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挺怕他的。但是他最招人烦的地方并不是性格不好脾气臭,而是一旦开会,他不说够一个钟头是绝不罢休的。 开家长会,哪有能让他说够一个钟头的新鲜事啊,所以,每次开家长会,圆校长的发言稿总是把上一年的拿出来修改一下就算。 合文郡看了一眼左右,从自己站的位置判断了出来,自己现在应该是三年级,身上的校服又是短袖短裤,天气闷热,倒是一时间判断不出来现在应该是刚升上三年级的开学典礼,还是三年级结束的放学大会。 怪不得合骛会“口出怨言”,土肥圆的发言,他每学期都得听两次,一次开学,一次放学,一年四次。第四小学的传统还跟其他小学不一样,家长会都是放在开学典礼和放学大会的时候举行的,家长们来开会都得先跟孩子一块在操场上“罚站”,夏天晒太阳,冬天喝西北风。 这也就是为什么合骛会说那句“你们校长怕是有病”的原因,这句话他每学期铁定要说两次,因为他从合文郡上小学那一年起,每学期都得来听两次圆校长换汤不换药的大会发言。 他都快能把发言内容背下来了。 合文郡把讲台上的麦克风给冻住了,引起了不小的骚乱,当下就有喜欢巴结土肥圆的老师围了上去“嘘寒问暖”,负责音响设备的老师则是忙不迭地往广播室跑,去取新的麦克风,而台下的学生和家长也像是炸了锅一样,不仅议论纷纷,更是有不少人赶紧掏出了手机录视频。 “看,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你们校长占用我的宝贵时间了。”合骛有些鹤立鸡群,既没有面露惊讶之色,也没有像其他家长一样掏出手机来凑热闹拍视频。 “你不奇怪,麦克风被冰冻住了哎!”合文郡抬头看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男人。 “不就是某个人的恶作剧吗,在麦克风上面涂点化学物品就能达到这种效果啊,回头我上网查一查怎么搞,回头我给你把咱家房子冻起来都行。” “你别乱来。” “嗯?”合骛低下头来仔细打量了一下儿子,“怎么感觉你好像有点不一样呢,平常要是我这么说,你肯定一下子就兴奋起来了。” “没什么,就是感觉我应该要成熟一点了,毕竟你跟我妈都有点不靠谱。”合文郡淡淡地回了一句。 “哎呀,我儿子长大了,明天去打工赚钱养家吧,正好我想退休了。”合骛抬起手来在合文郡的脑袋上一阵揉搓,把合文郡的头发弄得乱糟糟的。 “少来,养你老子是你的事情,再说了,你老婆我可养不起,一天到晚要买包,买个包要两三万。” “你这话说得让我不得不正视一下你了,胆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肥了,不怕我回去跟刘彤打你的小报告?” “以我对她的了解,她会先跟你探讨一下你对儿子的言传身教是不是有什么缺陷,需不需要请老师给你补补课。” 合骛盯着合文郡看了小半天,最后才冒出来一句:“你今天真的有点不一样呢。” 我都已经忘了我小时候是啥样的了,也没法给你装啊,只能本色出演了,而且我现在年纪都比你还要大了,就算记得我十岁的时候什么样,恐怕也演不出来啊。 合文郡心里如此吐槽,嘴上却依旧轻描淡写地敷衍:“小孩子总是在不经意之间就会变得让家长认不出来,但也说不定过几天就又变回去了,不要担心,你还是考虑一下晚上怎么跟刘彤交待你藏在我卫生间马桶水箱里的那张银行卡吧。” 为了不让合骛关注自己身上的破绽,合文郡找了件对他很关键的事情,转移了一下他的注意力。 “你怎么发现的!”合骛吃了一惊,随后慌张道:“你可不能这么绝情,那可是你爸我全部的私房钱了。” “是你先说要跟我妈打小报告的。” “不打不打,咱们爷俩什么关系,我就是跟你说着玩玩的,咱们男人之间的事,就不要把你妈也牵扯进来了。” “这可是你说的。” 合文郡的回答让合骛松了口气,放下心来之后才抬手用袖子抹了抹额头上飙出来的冷汗。 这小子刚刚那一句,可真是让他一瞬间从尾巴根凉到了后脑勺,背上都全湿透了,要是被刘彤发现他藏了私房钱,钱“充公”倒是小事,但到时候肯定是要大丢面子的! 刘彤整治老公,向来那是不打不骂,什么跪搓衣板、跪键盘、跪主板这些不知道社会上怎么疯传起来的“家法”她也从来不用,她只会要求合骛以“破坏夫妻之间的信任与深厚感情”为主题写一篇不低于两千字的检讨书…… 然后让合骛当着全家人的面大声朗读! 别说合骛,就连合文郡他爷爷都有点怕这个儿媳妇,生怕合文郡他奶奶向儿媳妇取经学习,讨教如何整治老公的“高水平经验”。 第309章 书包里面有什么 操场上的纷乱很快就平息了下来,学校里肯定不止有一个麦克风的,至于麦克风架子也被冻住了,这事情其实是可以不用理会的,圆校长也是长了手的…… 麦克风又不重,他可以自己拿着麦克风发言。 所以,第四小学一年四度对于家长和学生们,乃至于老师们的折磨依旧继续了下去。 要是合文郡依旧是那个刚刚十岁的小小少年,恐怕这个时候只会顾着自己心里抱怨,不过他现在这少年的皮囊下面套了个年近半百的灵魂,比站在他身边的合骛只大不小,斜着眼偷瞄到自己老子被毒辣辣的太阳晒得满脸是汗,还是免不了有些心疼的。 合家的族长除了给儿子开家长会,啥时候吃过这种苦啊! 合家谈不上富可敌国,不过也一样是身家显赫,否则也不可能凑得出送合文郡“流浪宇宙”的那笔巨资。 瑟德星倾尽全力,最终才造出了十艘巨型宇宙飞船,每艘飞船只能搭乘五万人,总共也只能选出五十万人进入太空求生,而这五十万的名额之中,开放给社会的总共也就只有二十万,其中十万名额,为了“凸显公平”,还采用了抽签的方式决定归属。 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岁,才有抽签的资格,这就是龙夏不惜“以力压人”从星球联盟抢回来的那两万个名额之中,其中一万个“公平名额”的分配方式。 换成在别的国家,这种分配方式一定是会激起民愤的,“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岁”本身就是一条不公平的原则——难道三十五岁以上的人,就没办法为瑟德星人类的繁衍做出贡献了吗? 事实上,当时的瑟德星,也确实只有龙夏出台了这种政策。 而龙夏人,也毫无波澜地接受了这个决定。 合家上下能参与抽签的人并不多,而且,幸运之手也没有眷顾合家年轻一代的任何一个人。 因此,合家才穷尽全家之力,买到了另外那一万“公开发售”的名额之中的一个。 全国上下十五亿人口,“公开发售”的名额只有一万个,能买得起这名额,也代表着合家的财富,好歹也是排名在全国万名之内的,说不定还能再往前靠一靠,毕竟人家名列前茅那几家,恐怕不止会买一个名额——即使他们抽签的结果,也同样令人满意…… 普通的老百姓,那只能选择“全家死也不分离”,钱要是足够多的话,那自然是可以选择“全家不用生离死别”咯! 当然,合文郡现在也知道了,倾家荡产求生太空,那钱最后都算是白花了…… 不过,他们合家好像更惨——倾家荡产送走一个,留下的人却都还没死成,最后是比上不足,比下也不足,两头不落好,“人财两空”啊! 合家小少爷最后跑太空里去“餐霞食气”了,合家上下百多口人留在瑟德吃糠咽菜…… 恐怕是个人都有怨气吧? 恐怕这怨气,最后都是由合大少爷和合老太爷担了吧? 想到这里,合文郡就更心疼正站在他身边“晒太阳”的老爹了,可惜这次身上没有魔藤,想人不知鬼不觉地施展“冰封大地”都没有办法。如果不是控制魔藤钻到地底之下去施展这个技能的话,脚下是会瞬间霜冻结冰的。 还有什么技能可以降降温呢? 合文郡虽说学过的技能很多,几乎可以说是把自然德鲁伊一系的技能一网打尽,不过平时常用的其实也就那么几个,剩下的想在一时半会儿之中想起来,其实还真的有些困难…… 好在圆校长的讲话时间也挺长的,可以慢慢想,而且圆校长讲完了,还有副校长、教导主任、各年级级组长要排队发言,最后家长们才能带着孩子回各自的班级,接受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教育”。 思来想去,合文郡也没能从自己脑子里找到一个能让周围的温度降下来,又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技能。 只觉得背上的书包真的有点太沉了…… 全世界所有的人加起来,除了驴友之外,行李最重的,就是龙夏国中小学生的书包了,当然,这也不仅仅是因为里面的书装的太多,除了书之外,这里面还装着家人“满满的关爱”,可能还会有点学校里面不让带的东西…… 书包? 合文郡突然想到了点什么,把沉甸甸的书包从背上解了下来,放到了地上,直接蹲下了身子就开始在书包里面翻找。 这又不是在泰坦星! 他现在可是身背百宝箱的瑟德星龙夏国太平市第四小学的神奇宝贝! 一降临就站在这个操场上晒太阳,那书包肯定不是“现在的他”收拾的,这么说来,他的书包里当然也跟其他的小学生一样,不光有书,还有…… 好吧,今天书包里书都没几本,尽是宝贝。 水壶? 背了这半天,里面的凉白开都已经变成热水了,而且它是个吸管壶,合文郡斜眼瞅了合骛一眼,放弃了让老爸跟自己间接接吻的打算——要是真的还是个小孩子的话这倒不难接受,问题他的“心理年龄”比合骛都要老了…… 今天零食背得有点多,合文郡一边嘲讽年幼的自己“一天到晚就想着吃”,顺手撕开了一包“欧利欧”巧克力饼干,往自己嘴里塞了一块。 泰坦星都没有巧克力这种东西,也不知道是七十多万年前那些同胞们想不开没有推广可可种子和巧克力,还是那些从瑟德星携带的可可种子因为时间太久都失去了生命力,没办法在泰坦星生根发芽。 “小朋友吃独食可不是什么好习惯,也不想着给你亲爱的爹地来一块?” “你老婆说你再胖就不让你上床了,禁止你吃甜食,你忘了?”合文郡把名为刘彤的大旗又扛在了肩上。 “啥时候的事情啊,我怎么不知道你妈说过这话?你爸我可是标准的肌肉男,何来胖之一说?” 听到合骛这么说,合文郡又歪头瞥了合骛一眼,看见儿子瞅自己,合骛还专门挺了挺胸,两只手把腹部的衣服抹平,以显示自己的小腹确实依旧平坦紧实。 合文郡这才想起来,合骛现在应该还是天天有闲心往健身房里跑的“运动爱好者”,离他开始发福至少还有一两年的时间,在合家几乎倾家荡产弄到那一个上天的名额之后,合骛才开始越来越胖的。 那段时间,大多数人都开始自暴自弃,毕竟“前方已经没有了未来”,也就只有像刘彤那种“心里多多少少有点病”的,才会依旧在意自己的老公胖没胖。 刘彤本来就有点“疯疯癫癫”,再加上要把自己唯一的儿子送进宇宙,不得点儿心理疾病那才叫奇怪。 第310章 小心驶得万年船 翻了好大一会儿,顺便往嘴里塞了不少零食,减轻了一下书包的重量之后,合文郡终于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天气这么热,他的书包里肯定是背着大功率小风扇的。 现在的瑟德应该还没有出现拥有特异能力的人,还是尽量使用名为“科技”的魔法为妙,否则引起太大的骚动,恐怕会引起星球意识的注意。 所谓的“时间旅程”,实际上就是在星球意识的深处活动,虽然合文郡到现在也想不明白星球意识究竟是如何把所有的过往都“真实”地保留下来的,并且还能通过改变历史走向,让“过去的未来”发生“真实的变化”。 当然,这种“真实的变化”只会存在于星球意识的深处,并不会影响到现实世界,身处其中会觉得这就是“真实”,但归根结底,却依旧是虚幻。 就是这种“虚幻的真实”,才会让许多踏上封神之路,开启了“时间旅程”的职业者沉迷其中,最后与星球意识融为了一体,自我再也不复存在。 封神之路最凶险之处便在于此。 像合文郡这样,因为肉身远在茫茫宇宙中的另一颗星球上,所以只有“灵魂”被星球意识拖入了“时间旅程”的职业者,就算沉迷在自己创造出来的“虚幻真实”之中,却可能还有一丝得救的机会。 肉体与“灵魂”的联系是非常紧密的,合文郡的“灵魂”虽然被拖入了瑟德星的星球意识之中,但是身体却依旧在泰坦星,李狠下点心来,甩几个巴掌应该就能把他唤醒了。 这也是合文郡现在并没有心急的原因,哪怕他自己找不到回归的路,而“另一个自己”这次也并不再出现并把他从瑟德意识之中拖走,李迟早也会察觉到自己身体的异常,并且想办法把自己唤醒的。 他只需要别过度沉迷于“虚幻的真实”就可以了,否则李就算把他的脸都扇肿了也不见得能叫得醒他。 过度沉迷于“虚幻的真实”,会影响“灵魂”接受身体发出来的讯号。 而已经一只脚踏上封神之路的职业者,是会整个被拖入星球意识之中的,包括身体在内,若是迷失在了星球意识之中,那就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下场。 历史的长河中,不知道有多少顶尖的职业者,就是这样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尘世之中。 明明只要再次现身世间,便会是神的身份,却依旧躲不过沉沦过往。 谁没有一些想改变的过去呢? 在星球意识之中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与成为一名星球神重回现实,很难说哪一个会更吸引人。 不过合文郡现在却只能选前者,他要是通过这次的“时间旅程”踏上封神之路,那最终他成为的,将会是瑟德星的星球神,而并非是泰坦星的星球神。 鉴于他的肉身还在遥远的泰坦星,在他成神的瞬间,他的意识就会被瑟德星的星球意识完全吞噬。 肉身是保障星球神拥有独立意识的先决条件。 合文郡现在要做的,便是“沉沦于自己想要的过去”,等待着有人把他从这次“时间旅程”之中唤醒。 而这期间,他还不能被“某些人”给盯上。 现实时间点的瑟德星有没有神,合文郡并不知道,他曾经旁敲侧击地跟珍珠打听过一些关于尼尔亚特的历史,经过印证之后,才发现他上一次的“时间旅程”,穿越的也是已经很遥远的过去。 张戈他们所在的时代,瑟德星明面上是没有神存在的,不过,从那次的经历之中,合文郡也大概能了解到,瑟德星没有神存在,并不是因为瑟德人对封神不感兴趣,而是因为他们还没能从尼尔亚特人那里获得封神的具体方法。 那已经是几十万年以前的老黄历了。 现如今的瑟德,就算是用屁股去想,都知道神是一定存在的。 无论是哪颗星球上的人类都一样,没人能够忍受得了成为神的诱惑,没人能够压抑得住成为神的欲望,唯一能阻碍人类成神的,就是“时间旅程”里沉沦在“虚幻的真实”之中。 而一颗星球一旦有了神的存在,那么神就可能会出现在星球记忆中的任何一个时间节点,包括合文郡身处的现在。 说不定隔壁队伍里的某个小学生,就是某位神的化身。 而除了神之外,还有那些已经开始经历“时间旅程”的职业者,他们虽然没有办法像神一样自由掌控想要穿越回去的历史时代,不过谁也说不准他们会不会被拖到现在这个年代里来。 而且,合文郡现在所身处的这个“过去”,时间可是在一百多万年以前,这也就是说,在从当下算起直到“现代”为止的一百多万年里,所有的神,以及开始经历“时间旅程”的职业者,都有可能回到这个时代。 这件事说起来很抽象,但事实就是如此,对于“现在”来说,之后的一百多万年的时间全都属于未来,而在“未来”之中,未尝没有顶尖的职业者被瑟德星的星球意识拖到“现在”来经历“时间旅程”。 无论是神还是顶尖的职业者,对于合文郡来说,碰上都是麻烦。 与瑟德星的神和职业者接触太多,只会让他与瑟德星的因果更重,对他未来在泰坦星封神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泰坦星的星球意识,本来就对他抱有天然的敌意,要不是因为魔鬼珍珠从他身上抽取了惊人的星球诅咒,否则他根本没有在泰坦星封神的可能——若是以前的他,是完全无法沟通泰坦意识的,更别说进入泰坦意识内部,进行“时间旅程”了。 “星球诅咒通常可都只会出现在外来者身上,因为外来者会对星球铺排好的未来,产生重大而深刻的影响。也正是因为如此,星球意识是绝对不会允许外来者踏上封神之路的,你现在明白我为什么选择的是你而不是李了吧?” 珍珠曾经趁着其他人没有留意的时候,跟合文郡说过这么一番话,他说这话的意思在合文郡想来也不外乎只有两种:一种是告诫合文郡“你的底细我清楚,对我不要太随便”;另一种很可能就是“你也并不是没有从交易中获得天大的好处,别那么贪得无厌”。 合文郡对付珍珠的办法就是装傻充愣,对此他也并没有丝毫不好意思,按照他的猜测,珍珠身上同样也缠绕着泰坦星的星球诅咒,如果他选择的是吸收李身上的星球祝福,说不定收效会很差——他身上的星球诅咒很可能会把从李身上吸收来的星球祝福全抵消了。 不过也说不定珍珠这种修炼了《盘古诀》的外来者不会受到星球意识的诅咒?或者说珍珠早就把自己遭受的星球诅咒全部吸收完了? 合文郡懒得去思索那么多,反正也不是自己的事情。 “不过,你身上这星球诅咒,我却真的有些看不懂了,按照它的份量而言,这颗星球应该早在上亿年之前就开始诅咒你了,什么样的外来者才会被星球如此的排斥?” 最让珍珠疑惑的就是这件事了,最初他也只是能感受到合文郡身上的星球诅咒比李身上的星球祝福要浓郁得多,但是他也并没有能力分辨出真实的份量有多么惊人。 而且,珍珠本身也只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盘古”,他倒是知道通常星球诅咒只会出现在外来者身上,但也没人告诉过他,在被星球诅咒的外来者踏上封神之路或是死亡以前,星球诅咒是会绵绵不绝,永不消失的。 这一点,合文郡也是在上一次的瑟德之旅时从“另一个自己”的口中得知的,至于那“另一个自己”为什么会知道这些,依旧是个谜。 那“另一个自己”也曾告诫过他,不要再按照职业者常规的方法去感悟时间,避免再次被拖入瑟德星的星球记忆。 “在瑟德星的星球记忆中经历得越多,对在泰坦星封神的影响就越大”这件事,倒并不是出自“另一个自己”之口,纯粹就是合文郡自己猜的,人吗,总是会有些自己的主观意识,而且总会觉得自己的主观意识是对的。 这也没什么不对,古语有云——小心驶得万年船! 第311章 艰难的抉择 合骛接过儿子递来的手持风扇时表情挺诧异的,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回答一句“怎么突然这么孝顺”还是“爸爸不用你自己用吧”。 “谢谢都不会说了吗?” “谢谢。”合骛不由自主地应声附和,接完茬之后却总觉得什么地方有点不对劲。 “你不用啊?”打开风扇对自己的脸吹了半分钟,被秋天拽着尾巴不放的暑意消解了许多之后,合骛才想起来作为一名父亲,自己好像应该先关心一下儿子才对。 “我不热,都习惯了。” 作为一名自然德鲁伊,身体里最浓郁的就是冰火两种魔法元素,当然可以被动地自我调节身体的温度,端的是冬暖夏凉! 别说是自然德鲁伊了,其实所有的职业者都可以无惧严寒酷暑,毕竟身体中流淌的魔力会给他们带来一定的魔法抗性,而从魔法体系的角度来讲的话,冷暖交替本身就是因为火元素密集或是冰水元素密集而造成的。 虽然合文郡并没有完全接受泰坦星职业体系的魔法理论,直到现在依旧认为冷热交替、季节变化的原因是由于行星自转导致的恒星光直射或斜射,但这也并不影响他同时认为魔法元素是真实存在的。 科技解释不了的事情多了去了,不是吗? 而他现在可是实实在在的、能掌控多种元素的大师级自然教派职业者。 合文郡口中的“习惯了”,指的是他已经习惯了对于温差变化没有太大的感觉,不过听在合骛耳中,却变成了另一种意思。 “说的也是,你也是个四年级的老油条了,顶着太阳在操场上罚站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哎,儿子你也是辛苦了,不过不要紧,再忍个十五年,你就可以告别校园的步入社会了,到时候天天坐在办公室里享福就行了。” 再忍十五年?合文郡翻着白眼算了一下,现在自己应该是刚十岁,因为合骛刚刚透露了自己现在是四年级,十五年之后,那是硕士研究生毕业? 我明年就要进训练营了,后年我就上太空了,都没能撑到小学毕业…… 哪怕这是个未来可以任由我改变的时空,明年我力排众议拒绝参加求生训练营,放弃“太空逃生”的机会,但是让我一直老老实实地在学校里面读书?还要再连着读十五年,读到硕士毕业? 已经在泰坦星野惯了的合文郡觉得自己肯定是没办法在教室里面坐得住的,而且,就以他现在这个实力,恐怕考个高中都有点难…… 他脑子里倒是依旧还记得很多很多瑟德星的人类原本希望传承下去的智慧结晶,毕竟那是用特殊的手段“铭刻”在脑子里的,可惜,考试不考这些个东西。 当然,现在也没必要考虑得太超前,毕竟就连合家倾家荡产去购买那一个太空逃生的名额,也还要再过大半年之后,现在就老老实实地坐在小学教室里面吹空调就行了。 再说了,等到世界即将灭亡的风声传出来之后,谁还有心思管他合文郡上不上学啊? 而关于这件事情,合文郡的脑子里也有两个想法正在交战。 他在上一次的“时光旅程”中,曾经获取过大量关于瑟德星“远古历史”的信息资料,毕竟对于当时的他来说,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为什么瑟德星并没有因本来科学家们一致笃定即将发生的灭世之灾而灭亡。 而他也确实知道,瑟德星人,究竟是怎么逃脱了全体覆灭的厄运,逃出生天的。 原本,不幸的本来是被留在瑟德星上的人类,但最后,不幸的却反而成了那些被送入太空之中的“传承者”,反倒是与亲人再无相见之日,孤苦伶仃地在太空中长眠的他们生死未卜…… 瑟德星发射的那几艘逃生飞船可都是没有明确的目标地点的,合文郡现在唯一能肯定的,就只有他搭乘的那一艘成功地寻找到了泰坦星,而其他几艘飞船的下落,他可是一无所知的。 不过,按照概率论来看,所有的飞船都安然无恙地寻找到新的宜居星球、所有的逃生者都安然无恙地生存下来,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合文郡的脑子里其实不止有两个想法的,既然“恰巧”被瑟德的星球意识拉入了这个记忆,他一瞬间就有了许许多多的打算,不过思前想后,他最终还是否决了其中的绝大部分,甚至都不打算阻止合家倾家荡产去购买那个逃生名额…… 哪怕改变历史,终究也只是虚幻泡影,没有任何意义。 是在宇宙飞船升天之前悄然离开,然后隐身旁观,了解父母长辈究竟在他“逃出生天”之后经历了什么样的岁月? 还是…… 阻止瑟德人类被拯救的历史发生? 所以,硕士毕业是不可能的,这一次“时间旅程”,合文郡依旧打算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辍学。 至于在这两条路中究竟选择哪一条? 合文郡觉得可以慢慢来也不迟,谁知道他这次的“时光旅程”会持续多久?说不定还没等到圆校长发言完毕,他就已经被李叫醒了呢! 这当然是不太可能的。 “时光旅程”与现实之间,是有“时间差”的,而这个“时间差”,也不是每次都会固定,唯一能肯定的,就是“时光旅程”的时间流速,要比现实快很多,一梦千年也是有可能的。 这还是针对顶尖的职业者而言。 对于神来说,“时光旅程”与现实之间的“时间差”,是可以达到无穷大的,别说一梦千年了,如果实力够强的话,神甚至可以做到“一秒千年”! 现实中“上一秒”和“下一秒”的中间,神其实已经到星球的记忆之中走了个来回。 这就是神技“无中生有”的原理…… 回过去偷家生产,然后把东西带入到现实之中来。 这就是成为神的特别之处。 当然,“无中生有”虽然是神的独有技能,但是神也并不是靠这门“手艺”混饭吃的,之所以会被称为神,肯定还是因为自身的无比强大。 而这还只是在说星球神…… 因为即使是在尼尔亚特,人对于神的理解,也只限于星球神,只因无论历史有多么漫长,人接触到的,也只有被约束在星球上的神而已。 合文郡一度曾认为,星球神跟瑟德星传说故事里面的“地缚灵”很像,甚至曾怀疑过,是不是瑟德星也曾经存在过星球神,因此才会出现“地缚灵”这样的传说事物。 无空穴则不来风啊! 宇宙神可就是真正稀罕的东西了,一句话就能形容这“东西”有多稀罕——就算是在尼尔亚特,这“东西”也只存在于传说之中,甚至就连尼尔亚特现存的星球神,都不知道有没有接触宇宙神的经历。 而合文郡却是清楚地知道,曾经瑟德星差一点遭遇的灭顶之灾,就是一名重伤的宇宙神引发的! 他猜想,这名宇宙神,应该也会被星球意识在自己的记忆中模拟出来。 即便可能不会是完美的模拟,但是,这恐怕也是他唯一能够接触到一名宇宙神的机会了! 虽说瑟德星人曾经靠着一名尼尔亚特人的指引,倾尽全球之力,消灭了导致灭世之灾即将来临的宇宙神,但是合文郡却不认为,单凭自己一个巅峰的自然系德鲁伊,就能把这名重伤的宇宙神怎么样,更何况他现在还是“不完全状态”——别说神器装备了,就连魔藤都不在身上。 即便已经在“魔法的世界”生活了“大半辈子”,合文郡却从来都没有小看过科技的力量,别说瑟德星“未来”那些连尼尔亚特的星球神都能干掉的武器了,就算是古老的核能武器,也能爆发出比他最强的魔法技能还恐怖的威力! 也不知道“当年”,瑟德星是付出了多么惨重的代价,才把那名宇宙神干掉的——这是必然的,使用强力的科技武器,肯定会对星球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害。 更别说对肉体凡胎的人类了。 瑟德人虽然躲过了“灭顶之灾”,却又仿佛经历过一次“灭顶之灾”,这就是合文郡在上一次“时间旅程”中查阅过一些他能接触到的机密文献之后得出的结论。 为了消灭那名宇宙神,普通人的性命,根本不会在星球联盟的顾虑范围之中。 “团结一心”的瑟德人能战胜重伤的宇宙神,不代表合文郡可以,而他若想在宇宙神那里获得些什么宝贵的东西,比如怎样成为一名宇宙神的经验,那唯一的办法,就是讨好那名宇宙神了。 而讨好那名宇宙神,唯一的办法,恐怕就只有帮助他恢复伤势。 但是,这么做的代价…… 即便现在并不是身处真正的现实,合文郡也没办法毫无顾忌地做出决定。 就算他不是被瑟德意识拖回到这个时代的话,即便他的“圣母心”早就变质了,做这样的决定,也依旧会很艰难。 那可是会关系到瑟德星所有生物的性命,不仅仅是人与动物…… 第312章 过去只有在回忆中才是美好的(一) 小学四年级的生活,对于孩子们来说,应该还可以算是比较快乐的,除了每天早上必须得早起,晚上有写不完的作业…… 不过,对于一个年过四十的“大爷”,这就是一种煎熬了。 要是换做李的话,合文郡觉得他可能会挺喜欢这样的生活,毕竟对于李来说,瑟德星的小学生每天过的日子也是很新奇的,而且老师们讲的那些东西,李也从来都没有听过——毕竟就算是在泰坦那个“落后”的魔法之地,李也算是个文盲。 人类对什么东西最大方? 知识! 人类对什么东西最小气? 高端的知识…… 合文郡认为,自己那些在几十万年之前降落在泰坦的星球同胞,就算把高端的科技知识都传下来了,恐怕也是只会教给自己的后代,而他们的后代,即便不是神,恐怕也都是人族之中的显赫之辈。 他现在倒是已经知道了,自己那些同胞,应该并没有人成为过泰坦的星球神,除非他们也曾经“幸运”地遇到过一名来自尼尔亚特的魔鬼,而且那个魔鬼还必须得是修炼《盘古诀》的。 倒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不过,更大的可能,就是那些让他觉得疑似自己同胞的初代、二代的星球神,都是身上流淌着瑟德人血脉的混血儿…… 这更能解释他接触到的那些东西——作为一名瑟德人,肯定会给自己的孩子讲讲瑟德星的经典故事的,不过讲着讲着,原来的故事恐怕就不知道串哪去了。 毕竟他们在生存训练营的那一年里面,文学作品方面的学习重点都是放在诗词散文上的。 而待在学校的时候,合文郡与他的那些同学们也是越来越疏远,包括他曾经挺亲密的一些小伙伴。虽说重新见到这些埋藏在记忆深处的面容,也让他觉得心像是浸泡在温水里一样舒服,但他已经是个四十岁的大爷了。 哪个四十岁的大爷会愿意跟一群十岁左右的小屁孩虚与委蛇啊! 也就是小孩子在友情这方面并不算太敏感,因此同学们都没有把这个当回事,处于儿童到少年过渡期的小朋友对待人际关系的态度还算简单,你不跟我玩,那我就离你远一点。 老师们也陆续都发现了合文郡的性格有明显的变化,不过他们也都没有对此作出什么反应,毕竟学生们不知道合家小少爷的身份,老师们心里可都是有底的,他们不仅仅会在开家长会的时候才会见到合骛,平常在新闻里见得更多。 合文郡的老师对合骛的印象都很不错,再怎么说,像他这种身份的人每次开家长会都准时到场,也证明他对孩子的教育是很上心的,更别说合骛还经常出钱“赞助”学校举办各种活动。 老师们只是比较疑惑,明明合文郡的母亲刘彤是个众所周知的家庭妇女,为什么开家长会这种事情,合骛没有交给太太来做? 不过他们也都不敢问。 要真有人问了,合骛恐怕会很尴尬…… 为什么不让刘彤来开家长会呢? 官方回答,是“合骛先生比较关心儿子的学校生活”。 真实原因,就两个字:不敢。 像“同流合污”中的老大那样的“疯婆娘”,让她出席这种公众场合,指不定会发生点什么,比如圆校长发言的时间那么久,刘彤女士绝对是难以忍受的,九成九会直接开口,催圆校长“别再瞎扯那些没有的废话”。 金秋正爽,风和日丽,合文郡正坐在一张长椅上面舔着巧克力味的冰激凌,完全都懒得抬头去看正在“大摆锤”上“荡漾”的两口子。 换成是以前的他,肯定也要屈服在刘彤的“淫威”之下,不情不愿地跟合骛一起被扯上“大摆锤”,要不然的话,刘彤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不过,自从换了内核之后,他就不像小时候的自己那样总是因为刘彤那句“难为老娘那么辛苦把你生出来”而屈服了,而且,作为一个“芯”比自己爹妈都还大几岁、大半辈子总结了不少收拾炮制皮猴子的经验的“长辈”,他有的是方法让刘彤乖乖放弃“为难”自己。 刘彤对此也其实没什么所谓,而且她也并不像普通的女性那么敏感,甚至完全都没感觉到异样——合骛在这方面也起了不少作用,没少在老婆耳朵边吹“儿子大了”的“邪风”。 不得不说,这还正合他心意呢,自从刘彤给自己“生了个玩具”之后,他就不怎么“受宠”了,因此还经常吃自己儿子的干醋。 不过,在心花怒放地陪着老婆上“大摆锤”欢度二人世界之前,合骛还是“昧着良心”批评了儿子三十秒,主要针对的就是儿子这个不领情的态度——你妈看你平日那么辛苦特地带你来游乐场散散心,看你那一副好像兴趣缺缺的样! 对于合骛假模假式的教训,合文郡完全就没有放在心上。 父子俩其实心里都很清楚,刘彤提议来游乐场根本也不是来“遛娃”的,完全就是自己闷了而已。 不过,合文郡倒也不抵触来游乐场这件事,因为日子也有点太难熬了,能稍微放松一下也挺不错。 时间隔了太久,他都忘记自己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活得有多累了,开学典礼在操场上晒太阳的时候还自以为是地认为隐遁于世之前这两年,轻轻松松就“随风而去”了…… 当天下午背着突然重了十几斤的书包回到家之后,他才突然醒悟过来,自己曾经在瑟德星度过的童年时光,可不是每天上学放学那么简单! 他的家庭教师的数量,比他学校的老师还要多…… 其中一个就是他的亲妈刘彤,任教科目是——武术! 早上五点半,直到晚上十点钟,合文郡小时候最轻松的时间,反倒是待在学校里上课的几个小时。 这还没过完一个月呢,少年儿童合文郡身体里四十多岁的“内核”就已经快要崩溃了。 现在,比起接触那名重伤的宇宙神,合文郡更期待李赶紧发现他的不对劲,然后狠狠地给他脸上来一下…… 把他从这个“甜美的噩梦”中唤醒! 第313章 过去只有在回忆中才是美好的(二) 一条不到小指粗的绿色藤蔓从合文郡的被窝里钻了出来,按停了刚刚响了两声的闹钟。 对于一名长期培养魔藤的自然德鲁伊来说,没有魔藤在身边,就好像少了一条胳膊一样,所以,合文郡花了些钱,重新给自己弄了一条魔藤。 钱主要是花在开刀上面了。 合文郡就算已经习惯了“屠戮生灵”,但是依旧没狠到能给自己的大腿根来一刀,再说了,他现在是在医学昌明的瑟德星,何必自己对自己动手。 去街上随便找个诊所就行了,医生也只需要上了麻药之后对准他的腿部大动脉割个小口子而已。 把种子塞进血管之后,合文郡甚至都不需要医生帮忙止血。 不过,新种出来的魔藤比起他本来的那条来,可就是天壤之别了,甚至比起普通自然德鲁伊培养的魔藤品质都差了不少。 毕竟,这次培养魔藤不仅没有什么魔兽做它的第一餐,甚至连种子都没有用魔法药水浸泡过。 这倒不是因为在瑟德星完全找不到调配魔法药剂的材料,而是因为合文郡根本不会炼药。 李才会…… 但李不在。 所幸在瑟德星,合文郡也不需要魔藤的品质有多高,能用就行。 没有魔藤,自然德鲁伊根本无法施展“丛林系列”的法术。 这根新的魔藤用起来也还是有些“不顺手”,这倒并不是因为它品质不高,而是因为它并没有融合自然德鲁伊的专属装备“尼多针”,所以没办法被当成魔杖来使用。 身在瑟德,不能计较太多,有得用就行了。 合文郡就是这想法,所以他都没花什么心思去挑选藤蔓的种子,而是很随便地种了一颗葡萄籽。 连葡萄都是家里的保姆在超市里买的。 当然,这根求其种出来的魔藤,也不是真的就那么差,毕竟合文郡也并非是刚刚就职的菜鸟,已是一名站在人类至高巅峰的大德鲁伊。 种子虽差,土地够肥…… 合文郡睡眼惺忪地从床上坐了起来,迷迷糊糊地操纵着魔藤一边脱身上的睡衣,一边打开衣柜取衣服出来换。 他也不怕被人看见,刘彤在没得到他的允许之前,只会像敲鼓一样狂擂他的房门,但却不会直接闯进来。 而且,作为一名自然系的大德鲁伊,消除一名普通人的短期记忆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要不他怎么会大摇大摆地进诊所找医生给他大腿根开刀? 一个小不点跑进诊所里面要求医生给他在大腿根的动脉血管来一刀,光有“钞能力”是不行的,医生的职业道德倒是有可能败给金钱,但是人类的八卦之心可不是印着名人头像的小纸片能盖得住的。 时间把握得刚刚好,合文郡刚刚把最后一个扣子扣好,刘彤的声音与敲门声同时响了起来。 合文郡叹了口气,穿好鞋子,打开了房门。 几分钟后,一大一“小”两个人已经站在了屋脊上,蹲起马步。 这是合文郡从五岁开始就每日必修的功课,风吹雨打,从未断过,每天清晨至少得蹲半个小时。 他教给李的那些功夫之中,有一小部分并不是在训练营里面学到的,而是老娘家传的绝学。 当然,自打“上了天”之后,他本人是再也没练过…… 即便再练几十年功,效果是真不如把身体里的细胞大半都替换成纳米机器人。 其实合文郡自己清楚,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就要接受替换细胞的手术了,但是为了不被老妈唠叨,他依旧每天乖乖地早起练功。 吃过了早餐,换上校服的合小少爷背上了沉甸甸的书包,开始往学校跑…… 是的,跑! 这也是每天的功课之一——负重跑。 而且,为了保证合文郡一定是跑着上学的,刘彤不到点是不会让他出门的! 合家小少爷上下学居然没有车接车送,这倒是让合文郡在学校里一直都能保持低调。 不过,以前的合文郡倒是会乖乖地执行刘彤的命令,但他现在又不是那个依旧天真烂漫、有钱也不会花的孩子…… 刚跑过街角的拐弯,合文郡就招手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零花钱又不是一定得跟爹妈要…… 还有爷爷奶奶呢。 要不说隔代亲有时候会宠坏小孩子,合文郡就张了张嘴,他奶奶直接就把自己钱包里的一张附属卡给了孙子。 “别给你爷爷省,想买啥就买啥。” 合文郡也确实没给他爷爷省,拿到卡之后就去找了个地下钱庄,从这张附属信用卡里面套了五百万现金出来。 “上辈子”彩票的中奖号码他是不记得,但是哪几支股票在来年全线飘绿之前会大涨,他还是有点印象的。 作为合家未来的掌权者,别的孩子还在学乘法口诀的时候,合文郡就已经每周都要接受“财商”培育了。 而且,他还很清楚那几家股票大涨的企业真实的背景——那几家公司其实都是星球联盟在背后操盘圈钱的,搜刮来的钱,全都投入到研究宇宙逃生的计划中去了。 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那五百万的资金已经翻了两倍。 当然,这几支股票未来也不会继续像过去的一个月里那样暴涨了,合文郡只是来得及搭了个末班车。 不过,这些钱已经足够他用了,就算他来年需要环游全球去寻找那名重伤的宇宙神,也用不了一千五百万。 是的,一千五百万,合文郡压根也没想过把他透支出来的五百万,以及支付给地下钱庄的手续费还回他爷爷的信用卡里去。 钱是已经准备好了,不过,合文郡还需要再提前给自己准备一个新的身份,以及一个新的银行账户。 他现在用的账户,是属于合骛监管的儿童账户,这个账户不仅没有国际通兑功能,而且在他进入训练营之后,这个账户也就不能再使用了。 这些事该怎么进行,合文郡还没有什么头绪,毕竟他离开瑟德星的时候还只是个孩子,要不是因为他是合家的小少爷,地下钱庄的存在他都不可能知道。 他倒是在训练营里学了很多与他年龄不相符的知识,不过,训练营也不会教他怎么办假证,或是找什么人能办假证。 毕竟在宇宙里漂流也不需要办证…… 第314章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和记忆中一样,合家上下倾家荡产,换到了一个太空逃生的名额。 已经升上了五年级的合文郡本来以为自己终于要摆脱学校生活,远离那帮整天只想着吃喝的小屁孩了…… 跟小屁孩们虚与委蛇倒并不是最难受的,毕竟只要高冷一些,小屁孩们自然会对他敬而远之。 实际上,最让合文郡受不了的是老师们。 小学老师嘛,从早上回到学校开始,就会跟变了个人一样,包括男性教师,说话也轻声细语,跟演动画片差不多,生怕稍微粗暴一些,就会伤害到小屁孩们脆弱的小心肝。 伤害到小屁孩们脆弱的小心肝其实并没那么可怕,可怕的是小屁孩们脆弱的小心肝被伤害到之后,有一部分家长们随时都会变身成为暴龙。 暴龙最大的特征是凶残吗? 不,暴龙最大的特征是不讲理! 其实,他们也并不是真的就护犊心切,实际上,这些家长中大部分只是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发泄情绪的机会而已。 被欺压惯了人,是不会放过欺压别人的机会的! 为了不给这些家长们机会,老师们只好一进校门,就开始调整情绪、戴上假笑面具、换上一把很可能自己听了都想吐的超级嗲音,再把说话的腔调改得跟演戏一样。 合文郡已经很久都没有接触过这样的人了。 泰坦星的人类平常表现得并不算虚伪,因为他们不需要。 当然,这也并不是说泰坦星就没有马屁精和戏精存在,毕竟,只要是人类组成的社会,那就是一个江湖。 在爷爷和老爹非常不要脸地力排众议,把家族里反对的声音全都压死了之后,合文郡本以为自己终于要解脱了,就光是想想训练营里教官们凶恶的嘴脸,他都觉得异常亲切。 但是…… 他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件事。 瑟德意识给他创造的这个身体,并非是与他百多万年前的身体一模一样的,他现在的身体中充盈着魔法的力量,而且还是巅峰级别的、超越了普通大德鲁伊的魔法力量。 而加入训练营之前,逃生者们是需要被纳米机器人潘朵拉改造身体的! 潘朵拉的本质,是病毒…… 如果身体中先是充斥着病毒,随后才吸收魔法力量,那么魔法力量会自动适应身体的情况,与病毒和平相处。 但是,如果魔法力量先进入身体的话,那么,不属于这个身体的病毒,就再没有改变身体素质的机会了! 合文郡的排异反应报告出来之后,合骛的眉头就仿佛锁死了一般。 而家族里的其他亲属,当着合骛和刘彤的面,表现得也都像是死了爹妈一般,但是背地里却一个个欣喜若狂。 合文郡对潘朵拉纳米机器人产生排异反应,那就意味着,这个太空逃生的名额便不可能再归属于他,而合家其他的孩子就有了机会,虽然这机会不见得就一定会落在自己家孩子头上…… 但是,幸灾乐祸终归是人类最丑陋的本能之一。 当然,这个名额也是不会按照其他亲族的意思,看脸吃饭,抓阄决定的,毕竟这是关乎合家血脉延续的大事,最终,额头刻上了“川”字纹的合骛,在经过重重筛选之后,把合文郡的堂哥合礼郡送进了训练营。 合礼郡不仅相貌堂堂、聪慧机敏,身体素质也非常好,甚至连小蝌蚪的质量都是超乎寻常的优秀…… 合礼郡注射纳米机器人的过程也异常顺利,毕竟人类对潘朵拉产生排异反应的几率只有三千两百万分之一。 潘朵拉的基底毕竟是病毒。 对于儿子对病毒有着异常强大的抵抗力,甚至连潘朵拉都无法顺利侵入身体这件事,合骛也不知道究竟是该高兴还是该悲哀。 毕竟合文郡就算身体再怎么强壮,失去了太空逃生的机会,估计也活不到成年了。 “你信不信,会有一个倒霉鬼从异世穿越而来,阻止瑟德星人类灭亡的惨剧发生?”合文郡为了安慰“同流合污”,都不惜化身剧透党,不过也并没有起什么大的作用。 一向神经大条、乐观开朗的“钢铁直男”刘彤,竟然患上了抑郁症,不得不每周往心理诊疗所跑三回,否则她一看见自己的儿子就会无法抑制地流眼泪。 这倒是给计划被变化破坏的合文郡提供了拨乱反正的机会。 “要不你送我去国外读书吧,说不定对你老婆的病会有所帮助。”合文郡对自己的老爹如是说。 “想都别想,现在社会上已经开始有纷乱的苗头了,以国外的治安水平,出国不等于是找死?”合骛一口否决。 不过,合文郡倒是提醒了他,把老婆和儿子分开,倒确实不失为解决家庭现在的困境的好办法。 问题是该把老婆送回娘家去,还是把儿子送到外公那里? 思前想后,合骛最后还是决定,把儿子送过去一段时间,当然,理由肯定不会如实吐露,这也是他为什么不选择把老婆送回娘家的缘故,要是让老泰山得知自己的宝贝女儿抑郁了…… “你还想不想活?” 老刘头最有可能说的就是这句话了。 至于儿子,合骛还是挺放心他不会“暴露军情”的,在过去的一年里,他发现合文郡变化还挺大,虽然依旧年幼,但已经不再“无知”,甚至有的时候,他都有些分不清到底谁才是老子。 得知合骛的决定之后,合文郡的脑门也随了爹,皱起了“川”字纹。 那姓刘的老狐狸不好对付啊! 想找借口从他的眼皮子底下溜走,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而且,刘彤虽然是老狐狸最喜欢最疼爱的宝贝疙瘩,可刘彤的儿子可是不受待见的,谁叫合文郡他老子把刘彤从老狐狸的“怀抱里”拐跑了呢? 按照龙夏人的说法,这可是“硬生生地把老爹身上的小棉袄给扒掉了”啊!合骛“拐跑”刘彤的日子,还正正是在一个大冬天! 不过,刘老狐狸即便不怎么待见自己的外孙,倒也总不会当着面就给合文郡穿小鞋,合文郡烦恼的主要是老狐狸生活的环境。 第315章 刘家刘向前 刘家原本与合家是生活在同一个城市的,否则,刘彤与合骛也没办法从小就“臭味相投”,成为同学们津津乐道的一对“同流合污”。 不过,刘家的家世背景与合家却是相差甚多。 合家是商业世家。 而刘家,则是军政门第。 “老狐狸”这个绰号,可不是合文郡给他外公取的,曾经童年时代的合文郡,就算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调侃自己的外公。 “老狐狸”是军政界人士给刘向前冠的褒奖之名。 要是放在其他各界的人士身上,“老狐狸”这个称谓,绝对是纯纯的贬称,但是作为一名统领三军的大元帅,被称为“老狐狸”,那可绝对是赞誉之词。 刘向前原本是龙夏国东南军区的总司令,不过,在刘彤刚上大学不久,调职去了西南军区,同样任职司令员。 西南军区的总部虽说地处南部,可毕竟是高原地区,海拔远超内陆,空气稀薄,可谓是“四季如冬”。 也怪不得刘向前不待见自己的女婿——这种生活环境,可更需要小棉袄暖身暖心,偏偏刘彤刚一毕业,还没等家里给安排工作,就被合骛拐跑去做少奶奶了。 放到普通人家,自然是会觉得闺女找到了一个好归宿,大学毕业就嫁入豪门,一辈子不用努力还衣食无忧。但给刘向前就不这么觉得了,就合家的那点势力,他其实根本也不放在眼里。 确实,与刘家比起来,合家只是小巫见大巫。 刘家随随便便给刘彤安排个职位,也不见得就比合家少奶奶这份工来得差。 刘向前虽不是刘家的话事人,不过以他在军政界的地位,在刘家内部也是有资格掌控者话语权的。 作为刘向前唯一的女儿,刘彤嫁给合骛,那绝对是叫下嫁,就如同在古代,宰相的女儿嫁给了一名普通的富家翁。 据说刘彤没有怀上合文郡之前,刘向前还时不时地当着上门拜访的女儿女婿,口无遮拦地说“老公没了可以再找,以你的身份,就算是三婚四婚也不会遭人嫌弃”这种话。 而作为合家的大少爷,合家下一代的族长,合骛当面听到这种话,也只能跟老丈人赔笑“爹爹就是喜欢开玩笑”。 也就是在刘彤怀了孩子之后,刘向前才没再继续“破坏小两口的夫妻感情”,似是终于接受木已成舟、米已成炊,毕竟在龙夏人的思想观念里,孩子通常就是父母的关系牢不可破的纽带。 但从合文郡呱呱落地之日起,刘向前就没少教女儿“打仔”。 “不听话就狠狠地揍他,不用替姓合的心疼。” 所以,曾经的合文郡,其实是挺怕自己的外公的。 当然,现在的合文郡肯定不会。 他只是头疼自己的计划该怎么实行而已。 作为军政界的高层人士,刘向前自然比合家还要早一步得知瑟德人类即将灭亡的消息,甚至合家也是从刘向前的口中才提前得知的,否则,合家怎么可能快人一步变卖家产,弄到一个珍贵的逃生名额? 太空逃生的名额可谓是僧多粥少,而且大部分的名额都必须留给那些真正对瑟德文明传承有极大帮助的人。倾尽全力建造出来的五艘太空飞船之中,只有两艘飞船的名额是对社会开放的。 而其中一艘的逃生名额,还是通过公平抽签决定的。 只有一艘太空船的名额,是可以用财富来获取的…… 一艘太空船的名额其实并不少,起码是数以万计的,但是,相对于瑟德全球的人口数量,这个“数以万计”也只不过是沧海一粟。即便这些名额是需要花费巨额的财富才能获得的,但是,瑟德的有钱人,也并不像人想象之中那么少。 以合家的家世都需要倾家荡产才能买得起的一个逃生名额,对于很多人来说,其实并不算贵。 就拿刘家来说吧,随随便便买个三五个不成问题。 不过,刘家是不需要出钱购买名额的。 合文郡是在“举目无亲”的环境下离开瑟德的,刘家人搭乘的都是其他的四艘飞船,航线跟他所搭乘的飞船都不在同一个方向。 是的,其他“四艘”。 以刘家的势力,在“公平”的条件下抽签,中那么一两个,不成问题。 不过,就算是以刘家的神通广大,对于“纳米机器人排异反应”,也是丝毫没有任何办法的。 “别担心,你外公其实还是挺喜欢你的,再说,就算世界全乱了套,他那里也绝对可以保证安全。” 送合文郡上飞机的时候,合骛还“昧着良心”用自己都不知道该不该相信的话安慰了一下儿子。 他连后半句都无法确保。 毕竟,就算是再怎么训练有素的士兵,也依旧是血肉之躯,如果消息爆发全球皆知,军队会不会营啸哗变,谁都无法预知。 合骛误会了合文郡为什么会紧锁眉头。 他哪是担心什么安全问题,纯粹就是因为在刘向前那里生活,别说离家出走了,就连个人行动都会受到限制。 出门就被警卫员严密保护的日子,他是真心不想要。 刘向前作为西南军区的司令员,家属配保镖那是基本操作,万一有心怀不轨之徒对刘向前的家属下手,那后果可是不堪设想的。 实际上,就算是远在千里之外的刘彤,也是受到国家安全部门的严密保护的,只不过保护力度并没有那么强而已,毕竟在刘彤出嫁的时候,国安部门已经出手抹去了她与刘向前明面上的所有关系记录。 在国家户籍资料的档案记录里,刘彤的父亲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工人,名字也不叫刘向前,而是叫刘大根。 甚至,这确有其人的刘大根,还能定时收到从刘彤的账户里面汇出的一笔款项,这笔钱也不是合家出的,而是国家支付的安全风险金。 “可怜的孩子。”刘向前见到外孙的时候,一改以往凶神恶煞的面孔,变得像个普通的、慈祥的老爷爷一般。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合文郡脑子里冒出来的却是这么一个古怪的念头。 第316章 异能力? 刘向前并没有安排合文郡回学校里去上课,可能是觉得既然人类已经要迎接末日了,继续读书也没有多大用处。 军人的思维,和普通人确实是有点不一样的。 “不过,你也别想着就天天窝在家里,我找人安排你进部队锻炼锻炼,好歹也得有些自我保护的能力。你也很清楚即将要发生些什么事情,一两年之内,世界必定会乱起来的。” “而且,你既然成为了异能力者,在家混吃等死就有点太浪费了。” 合文郡差点被外公的话吓得从高速行驶的轿车里踹门出逃。 异能力者? 他甚至在一瞬间以为,坐在身边的并不是在瑟德记忆深处的某个“次元”之中的刘老狐狸,而是瑟德的一缕意识。 或者,应该称他为一名星球神? 当然,出逃的念头在他的脑子里转瞬即逝,如果身边的这个“外公”是一名星球神的话,那以他现在的能力,是不可能从对方的手底下逃脱的。 而且,合文郡也不觉得,瑟德星上还存在“旧神”。 “旧神”这个概念,是从魔鬼珍珠那里听来的。 类似尼尔亚特以及泰坦现存的星球神,其实也被称为“新神”,而在初代的“新神”登临神位之前的远古时代,星球上也并非无神,而是存在着“旧神”,也被称为“原始神”。 不过,尼尔亚特以及泰坦的“原始神”,早已在很久很久之前就消亡殆尽了。 “新神”和“旧神”在能力上区别不大,但是在本质上却有很大的不同。“新神”实际上是把自己的意识与星球意识联通融合的修炼者,而“旧神”则是星球意识分裂出来的个体。 “或许是因为这种通过分裂意识造神的方式有什么弊端,所以星球意识才会主导的旧神的消亡,不过这种问题,就算是新神们到现在也没能找到答案,我又怎么会知道其中的内情?” “旧神存在的时代记忆,可都是埋藏在星球意识的极深之处的,就算是最强大的星球神也绝不敢冒着风险进行探索,人类信仰的光芒不足以穿透那么遥远的时空,星球神如果去探索旧神时代的星球记忆,那是绝对会迷失回程之路的。” “是,强大的星球神是有本事穿越时光,回到几百万年、甚至上千万年以前的时代,但是旧神存在的时代距今何止这点光阴?尼尔亚特的旧神时代,距现在的时间至少有上亿年了,就算是最强大的星球神也没有胆量回溯到那个时间去。” “更何况,星球神的时空回溯,又不是真正回到了过去,他们只是进入了星球意识的记忆之中,虽说至今没有人能解释为什么星球神能从星球意识的记忆之中把实物带回到现代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即便星球神在过去改天换地,对于现在的世界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或许,星球意识的记忆就是半虚半实的奇特存在呢?既不是虚无,也并非是完全的真实。” “或许有一天我成为了星球之后,就能解答这个问题了,但是就算我到时候能解答这个问题了,也没办法说给你们听不是?” “旧神与新神本质上最大的不同,就是旧神可以幻化万千形态,毕竟他们本身就是星球意识分裂出来的一缕意识,根本也没有本体一说。” “新神就不一样了,新神是带着自己的躯壳登上神位的,而且他们的躯壳同时也是他们的保护伞。新神必须依靠自己的躯壳才能确保自我意识的存在,所以,除了少数神明可以变换形态,大多数的新神是无法随意改变自己的外形的。” “你是不是傻,都已经登神了,躯壳难道还会是肉体凡胎吗?星球神想要改变一个人的外形确实很容易,但是想要改动自己的躯壳,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神躯本身就相当于一件神器!” 当时被珍珠质问“是不是傻”的并不是合文郡,类似“你是不是傻”这种话通常只会出现在李提出问题之后。 合文郡之所以能在一瞬间排除自己身边坐着的外公并非是一名“旧神”幻变而成,皆因珍珠曾很清楚地告知过他们,“旧神”与“新神”除了本质上有区别之外,还有一个最大的共同之处——他们皆无法探究未来。 对于存在于远古时期的“旧神”来说,“现在”虽然是瑟德星百万年之前的“过去”,但依旧是他们遥不可及的“未来”。 而且,瑟德星的远古时代究竟有没有“旧神”存在,也无法肯定。 并不是每一颗星球都会诞生“旧神”的,即便是有智慧生物诞生的星球。 “什么异能力者?我不明白您在说什么?”合文郡控制着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 “别装了,你爸没资格了解的事情,你姥爷我可是第一时间就能获知消息的。你也不是唯一的一例对潘朵拉产生排异反应的,而凡是对潘朵拉产生排异反应的人,经过研究发现,都出现了某种变异,获得了一些不同于普通人的特殊能力。” “或者我是个例外呢,我没觉得我有什么不同于正常人的地方啊。” “还装蒜。你的体检报告早就送到我手里来了,你植入纳米机器人的手术刚一失败,他们就立刻给你做了全身检查,没过多久国安部的人就把结果通知我了。” 还有这种事? 也不是不可能…… 毕竟植入纳米机器人的过程是需要做全身麻醉的,麻醉期间究竟经历了些什么,自己肯定不得而知。 合文郡脑子略微一转,便想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确实没觉得我有什么跟普通人不一样的地方啊。”心放下来之后,合文郡抵赖时的样子就显得更无辜了。 “有些人的异能力也确实不会很快凸显出来,只是会觉得自己的身体素质变强了很多,你应该也属于这种。最近跟你妈练功的时候是不是感觉轻松了不少啊?” 练功? 你女儿现在都抑郁得没法看我了,还练什么功? 当然,这个话合文郡也只敢在心里过一遍,肯定不能脱口而出。 他今天说漏嘴,合骛先生明天就得来负荆请罪了。 而且,他老丈人是真的会抽他的! “好像是轻松了不少……”合文郡也没法直接跟刘向前说他“重生”回来以后,练功就像在过家家。 只能顺着刘向前的话来回答了。 自然系的德鲁伊身体素质比起变形系的德鲁伊来说要差很多,但也比普通人要强很多,放在瑟德星,也算是小超人一般的存在了。 “是不是也很长时间没有生过病了?我记得你以前动不动就会感冒咳嗽的,要不然你妈也不会跟我闹着非得带你一起练功,刘家的功夫向来是不传外姓的,要放在古时候,都是传男不传女的。” “嗯,这一年多都没生过病。”合文郡这句话倒是真的不能再真了。 “这就对了,你估计也是异能力暂时没有外显而已,不过现在已经有办法加速这个过程了。” “怎么加速?” 不会是注射什么乱七八糟的药物吧? 第317章 异能者的源头 异能力者的诞生,恐怕跟那名潜藏在瑟德星养伤的宇宙神,脱不了干系。 作为一名自然系的德鲁伊,合文郡自然知道异能力是怎么产生的。 有两种原因。 一种,就是特殊的血脉觉醒。 瑟德星估计是没什么拥有特殊血脉的人类,不过在泰坦星,这样的人可就太多了,如果把那些亚人种都算上的话,那就更多了。 希斯莱杰就是一个特殊血脉觉醒的…… 勉强也算是人类吧。 按照泰坦星的生物种群划分,希斯莱杰肯定是不能算人的,他是人鱼,不过按照瑟德星“传说故事”之中的分类,希斯莱杰的祖先之中有人类,那他就也能算是个人。 实际上,泰坦星的亚人种,多数都跟人类脱不了关系。 本身大多数的亚人种,就是因为人类与魔兽的血脉混合而产生的生物族群。 相对而言,魔兽“玷污”人类的比重要比人类“玷污”魔兽的比重要大些。 当然,也有一部分的亚人种,与泰坦人族没有任何关系——它们是从别的星球上迁移过来的,身体中的人类血脉来自于外星人。 严格来说,如果把希斯莱杰也看做人类,他其实并不算是因为特殊血脉觉醒而诞生的异能力者——人鱼才是,希斯莱杰已经是异能力者中,特殊血脉再次觉醒的特例了。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身负特殊血脉的人类,都会觉醒异能力,比如李,很久很久之前,合文郡就已经知道李身上也流淌着特殊血脉,这个消息来自于他们刚刚才顺路去探望过的龙族“熟人”乃乃。 乃乃当时说的是他们两个人都身负特殊血脉,其中甚至还有神的血统。 合文郡曾有很长一段时间误认为他与李的特殊血脉是来自德鲁伊学徒晋级时的那一池特殊的“自然之血”。 不过,在职业等级慢慢成长的过程之中,合文郡从书里了解到,神的血脉,是不会交换进入“自然之血”中这么“低级”的魔药之中的。 所以,他也一度认为乃乃说自己也负有神的血脉,是因为神都是来自瑟德星的星际逃生者,他的同乡。 而在认识了魔鬼珍珠之后,合文郡才得知,异星人,是没有办法成神的。 因为他们身上都缠绕着星球意识的诅咒。 而他之所以会有登神的希望,还得多谢珍珠有办法把他体内的星球诅咒抽走。 那只要不是傻子,在了解到这么多的内情之后,应该也能判断出来,拥有神的血脉的人是李而不是他自己了。 至于他身体之中的神之血脉,估计是因为他的细胞太强大了,从李那里吸收来的——毕竟也没有第二种理由可以解释了。 合文郡倒也不确定李究竟有没有异能力,或者用泰坦星人的话,应该称之为“天赋”或者是“神赐之力”,毕竟李虽然没有什么太过特别的表现,但是他的身体素质一直都是远超同龄人的,而且他的格斗能力就如与生俱来一般。 而且,魔鬼珍珠在说出他身负“星球诅咒”的时候,还明确指出李体内存在着与“星球诅咒”其实同属一类的“星球祝福”。 比起合文郡体内的“星球诅咒”来,李体内的“星球祝福”虽说量少,但是质量恐怕是很高的——否则也不可能在合文郡身负浓郁的“星球诅咒”的情况下,偶尔还能给他们两个人带来相当不错的好运。 从这一点来看,说李是某个神明的私生子都不见得会出错。 神的私生子活得像李这么落魄的又不少见,毕竟他们都只是神明们不曾期待的意外产物。 没有在胚胎还未成型时就把他们弄死,已经是神明的仁慈了。 堕胎这种事情对于神明来说,肯定只是算是小儿科的事情。 确实也是“小儿科的事情”…… 好像也不对,堕胎在瑟德星归妇产科管,不归小儿科。 除了特殊血脉觉醒而产生异能力之外,也会偶尔有人类,会自然而然地获得与众不同的天赋,不过在泰坦星,这一类异能力者只存在于远古的传说中。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异能力者的产生,与神有关。 说得更精确一些的话,应该说这些异能力者,是因为神力外泄而导致的产物。 合文郡跟李可不同,他可是博览群书的“知识分子”,龙角城德鲁伊公会的藏书库里面各种各样的书籍他几乎全都翻遍了。 而且,他身边还有魔鬼珍珠、以及格兰蒂亚的正牌公主萨兰雅。 这两个人绝对可以称之为“行走的十万个为什么”。 迄今为止,尼尔亚特的异能者依旧层出不穷,正是因为尼尔亚特的神明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神力外泄——时不时就有星球神被瑟德星的马克洛斯军团干掉,如何阻止神力外泄的发生? 甚至换句话说,尼尔亚特人,各个都算是天生的异能者。 看珍珠的能力就知道了。 正常人谁天生就会“心灵交流”? 而按照珍珠的说法,尼尔亚特人之中,甚至存在真正掌握了“读心术”这一“神技”的天才人物。 但是泰坦星就不同了,泰坦星的星球神之间一直和平共处,星球神根本不会受到伤害,自然完全不会发生不可控的神力外泄事件。 所以,泰坦星才会把这些异能者的“天赋”,也称为“神之恩赐”。 实际上,合文郡本身也可以算是这类异能者之中的一员。 不过他的异能也算是非常没用——“容颜不老”确实算是个没啥屁用的异能。 李也有此种异能。 而他们两个的此种异能,也确确实实源自“神之恩赐”。 皮特潘给的。 是的,皮特潘所制作的特殊版的“青春不老药”,里面的成分自然包括了皮特潘的神力。 合文郡并不是第一次梦回瑟德星,所以,他也并非第一次听说瑟德星有异能者的存在这件事。 他之所以并没有对这件事上心,只是因为相比职业者来说,异能者与普通人的差别也并不大。 就如希斯莱杰的普通族人,那些正常的人鱼,虽说天生就是强大的控水者,但是比起法师和自然系的德鲁伊来说,武力值还是差一大截的。 否则的话,人类即便有数量众多的职业者,也不可能阻止海族登陆占地盘…… 海族有这种想法吗? 你说呢?亚人种跟人类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人类想要侵占富饶大海的欲望从来就没有消失过,只不过能力没强大到那种程度而已,那为什么海族就没想过上岸呢? 人类也没想过去水里过日子啊,他们只是觊觎海中丰饶的物产而已。 上次他梦回的年代,瑟德星上虽说并不算是“职业普及”,但是职业者的数量已经不少了。 所以,在那个时代的瑟德星,异能者也并不算很起眼,在旁人看来,也只不过是就职的先天条件比别人更强一些。 而无论是在瑟德星还是在泰坦星,甚至在尼尔亚特,就职的先天条件最强的人类也都莫过于一种——有钱人。 穷鬼只配做德鲁伊…… 第318章 凡事总有蛛丝马迹 合文郡现在已经清楚,外公恐怕是误会了。 甚至不止是外公,他的体检报告,怕是让国安部门的人也误会了。 不过,这也算是歪打正着,毕竟比起异能者来,职业者是更为强大的存在。 更别说他还是个巅峰的自然系德鲁伊。 说他是个异能者,也不算有错。 毕竟在瑟德星,现在还没有明确地用定义来区分异能者与职业者——在那名“倒霉”的尼尔亚特人穿越虫洞到来之前,瑟德星根本就没有职业者存在。 异能者的出现也很容易解释——那名身受重伤的宇宙神,自然是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神力外泄的。 实际上,在合文郡的认知当中,“神力”怕也不是什么罕见的东西。 所谓的神,其实就是把自身与星球意识联结在一起的大能者而已,从这个角度出发去分析的话,实际上神力怕也只是一些带有了特殊性质的自然之力。 宇宙神虽说比星球神还高一等,不过,他们的力量恐怕也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应该只是少了些限制罢了——星球神只能借用本星球的自然之力,而宇宙神则是能借助所有星球的力量。 仅仅是“地缚灵”与“自由鬼”的区别罢了。 当然,宇宙神恐怕力量要比星球神大很多,毕竟他们可以在宇宙之中任何地方“兴风作浪”。 重伤的宇宙神想借助瑟德星之力恢复,肯定免不了要与瑟德星交换“自然之力”,神力外泄也就顺理成章了。 而一名宇宙神神力外泄,“栽培”出来的异能者,估计要比合文郡以往了解过的异能者更强一些。 估计未来的瑟德星强大到能侵略尼尔亚特,也不仅仅是因为科技空前发达——换个角度思考,尼尔亚特与泰坦也并非没有“科技”,只不过“科技类型”与瑟德星有所不同罢了。 瑟德星未来的职业者水平,或许与合文郡的判断稍有出入。 甚至可能在未来某一段时期,瑟德星的顶尖职业者,怕是几乎可以与其他星球的星球神并肩而论了。 毕竟在未来不知多久之后,瑟德星的人类可是干掉了一名重伤的宇宙神。 无论那名宇宙神是否身负重伤,他的神性可是完整的。 也就是说,他的神力,相当于完全散落在了瑟德星上。 而瑟德星,还是一个无神之地…… 在尼尔亚特与泰坦,哪怕有神明陨落,他们外泄的神力,其他的神明也有能力约束,甚至泰坦星上一次的神战之中,陨落的神明大多有“神职”重合之流,可以完整地把他们外泄的神力全部回收。 但在瑟德星上,一名神明死亡,那就意味着所有的神力全部都“重归自然”。 而他的神力,连星球意识也没有能力约束。 否则的话,瑟德星的星球意识自己就可以消灭那名将会改变历史走向的宇宙神了,还用等瑟德星的人类自己动手? 星球的未来,可是星球意识不断演算得出的、自己认为的最佳发展方向,要是星球意识有左右神明行为的能力,又岂容神明横插一手? 这也是“新神”比起“旧神”来,最为强大之处。 星球意识可以掌控“旧神”,但是对“新神”却无可奈何。 不过,比起“旧神”来,“新神”自然也是有纵马难追之处——“旧神”绝不会在星球意识的记忆之中迷失,因为他们本就是星球意识的一部分。 那“旧神”为什么会被星球意识泯灭,而星球意识又为什么允许“新神”诞生? 这个问题,只有星球意识自己才知道答案吧? 甚至有可能,这个问题连星球意识自己都回答不出来,毕竟也不是所有的星球都有“旧神”,同样也并非所有的星球都会诞生“新神”。 就如同瑟德星一般,如果星球意识并不允许“新神”诞生的话,恐怕人类自己就会阻止这种事情发生。 甚至有些星球的星球意识,根本就没想过在星球上培养智慧生物。 合文郡现在所处的这个时代,瑟德星的科学家依旧认为“合适的生存环境”是智慧生命诞生的必要条件。 而按照尼尔亚特以及泰坦的“科技观念”,智慧生命的诞生,或者扩展到“生命的诞生”,只是看星球意识觉得需要不需要而已。 星球意识如果觉得需要,什么样的条件下都能够诞生生命。 相对而言,合文郡倒是觉得,尼尔亚特人与泰坦人的观念可能更有道理。 或者说单纯就是尼尔亚特人的观念。 毕竟按照魔鬼珍珠的说法,泰坦人的种种智慧,其实都源自尼尔亚特人在远古时期的传授。 这种“科技观念”的核心,就在于“星球是活的”。 好像这一点也算是能被证实,毕竟按照珍珠的说法,他未来是要变成一颗星球的——活人变成星球,说星球是死物,那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当然,这也只是珍珠的一面之词,谁也没见过“尼尔亚特人变星星”不是? 甚至合文郡都没有见过“尼尔亚特人变猩猩”。 就连泰坦人都不会变猩猩——用变形系德鲁伊的话来说,就是“变猩猩有什么好研究的,除了力气大点,跟人身上长满长头发有很大的区别吗”。 猩猩在职业者眼中甚至还不如猴子,猴子好歹还有条长尾巴呢! 长尾巴多多少少还有点别的用处…… 而在瑟德星人现在的科技观念之中,星球是不能当成活物来看待的,或许未来那名“倒霉”的尼尔亚特人,也不见得能扭转瑟德星人的这种观点。 星球有自我意识,这种观念,对瑟德星的人类来说,应该是极其可怕的。 瑟德星人估计是宁愿相信有鬼神存在,也不愿相信星球本身有意识。 合文郡认为,在许久之后的未来,瑟德星依旧没有“新神”出现,也正是因为瑟德人类无法接受星球有意识这种观点,正因如此,即便那名尼尔亚特人已经透露了如何登神,也并没有人成功。 不见得就是因为其他人的阻挠。 毕竟所谓成神,就是要将自己的意识与星球意识联结在一起,心中哪怕对星球意识的存在稍有一丝丝的怀疑,这件事就无法成功做到。 那名“倒霉”的尼尔亚特人,现在还未穿越虫洞流落到瑟德星上。 合文郡并不知道他抵达瑟德星的具体时间,但是他很清楚,那名尼尔亚特人是在瑟德星人类制造的宇宙飞船离开星球之后才抵达的。 否则,瑟德人还造什么宇宙飞船? 怕是那个时候,还有很多人在懊悔因为制造逃生飞船而损失了太多的资源吧? “异能力者出现最多的地区在哪里呢?” 在沉默了一小会儿之后,合文郡突然对刘向前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 凡事总有蛛丝马迹!恐怕,那名宇宙神的行踪,并不如想象中那般难寻。 第319章 他在千罗 到目前为止,历史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合文郡被未来一百多万年之后的自己“魂穿”,以及他未能如同曾经一样加入求生训练营,准备搭乘宇宙飞船离开瑟德,这两件小事,在历史的长河之中,连两朵小小的水花都算不上。 在真正的瑟德星历史之中,现在这个时期,肯定是有异能者出现了! 只不过曾经年幼的合文郡并不知晓这件事而已。 异能者由于会对潘朵拉纳米机器人产生排异反应,所以根本不会被送入求生训练营,他们从一开始就失去了“生的希望”,哪怕他们或是背景雄厚,或是幸运无匹。 无论是家里有钱有权也好,或是异常好彩抽到了可以达成飞船出航的“逃生签”,异能者都会被卡在替换身体细胞这一关。 如果不用潘朵拉纳米机器人替换身体中的大量细胞,逃生者是无法以冷冻状态在外太空长期生存的。 急冻人复活只存在于科幻想象之中,在现实内,能在层层寒冰之中保持活性的,只有某些特殊的病毒。 人类的细胞在冰冻状态下是一定会丧失活性的,而细胞丧失活性,人又如何能够生存下去? 心不跳大脑不活动,细胞总得留存活性,人才能“起死回生”! 所以,宇宙逃生最最关键的问题,就是维持心脏与大脑细胞的活性! 实际上,在把逃生者送入太空的时候,瑟德人是存着“看命”的心态的,潘朵拉纳米机器人确实可以替代大部分组成心脏的细胞,保持心脏的活性,但是却无法大面积地替代脑细胞。 逃生者之中会不会出现大批量“脑死亡”的情况,甚至全体“脑死亡”,这一点,直到飞船出航之时,依旧没有人能下定论。 当然,这种事情,自然只会埋藏在极个别的几个人心里,根本不会说出去。 说出去的话,恐怕绝大多数人,都会觉得太空求生这件事情根本没有必要,做与不做,都不会有任何区别。 异能者其实并不见得是对潘朵拉纳米机器人产生全身性的排异反应,不过,细胞替换手术就是从替换心脏细胞开始的,而心脏,则是“魔力的源泉”。 变形系德鲁伊的魔核,都长在心脏上。 大多数魔兽的魔核,也都与心脏有着紧密的联系。 包括龙。 所以,根本也没有人再去做什么实验,测试异能者的其他器官会不会对纳米机器人也产生排异反应。 瑟德人现在既没有那个闲暇,也没有那种财力。 不过,身为“魔力之源”的心脏必定会对纳米机器人产生排异反应,这无疑极大地降低了排查异能者的难度。 只要往血液里植入一枚纳米机器人,继而观察其活性就可以了。 心脏会对纳米机器人产生排异反应,自然也会杀死血液中的潘朵拉。 连等待都不用。 毕竟人体的心脏每分钟至少会跳动六十次,而血液每隔二十秒到四十秒就能完成一次全身循环。 异能者的心跳速度和血液循环的速度比普通人更快。 合文郡很小的时候曾看过一部文学作品,里面有这么一个幻想:人类可以通过减缓心脏跳动来增加寿命。 但是实际上,异能者与职业者的心脏跳动,比起普通人还要快一些,他们的寿命会有所增长,完全是因为心脏比其他人要强韧很多。 反正职业者是绝对不会得心脏病的,无论他们级别有多低。 这其实也并不绝对——不过,也只有变形系的德鲁伊会因为心脏病而死亡,全都是因为强行在心脏上附加魔核导致的。 虽说死因表相全都是心脏病,但归根结底应该算是自己作死。 毕竟变形系德鲁伊对于自己的极限,都是有着异常清楚的感应的。 哪怕李这种身负神之血脉的人,心脏附着魔核的数量也没超出极限。 只不过李学习的变形术,都是异常强大的魔兽,而且他的魔核全都是完美形态的。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合文郡觉得李已经突破常人的极限了。 他本来认为,按照他的规划,李能略微超出变形系德鲁伊的下限就算不错了,极有可能魔核刚刚达到下限数量,李就已经无法再负担新的技能。 而且,瑟德星人排查异能者,还不必给全民每人都往血液里注射一枚潘朵拉,先把那些心跳速度快的筛选出来就行了,甚至都不需要高科技手段,掐着表在手腕上找脉就行了。 还有很多人会自投罗网…… 心跳变得过快,人自己是能感知到的。 而感知到自己心跳快了很多,不少人第一反应肯定是“我不会是得病了吧”…… 因此,异能者对于瑟德星的各国政权来说,基本上是无所遁形。 而在现在这种环境下,怕是各国政权都没什么心思对自己境内的异能者数量保密,若不是世界末日即将到来,这恐怕都是各国的最高机密。 合文郡也早就清楚了,其实瑟德星并不会迎来世界末日,星球又不会爆炸,顶多是会变成一颗“死星”而已。 不过对于人类来说,人类末日,跟世界末日并没有什么区别。 刘向前沉吟片刻,还是回答了外孙的问题,虽然他并不知道合文郡为什么会有此一问:“异能者数量最多的是我国,其次是仙豆,不过密度最大的区域却是千罗。” 作为一名大军区司令员,这个问题刘向前很容易就能回答得出来。 万一哪一天社会动乱,那么异能者绝对是首要的防备对象。 尤其是在龙夏这种持枪违法的国家。 “没有变动过吗?”合文郡追问了一句。 “没有。密度最大的区域一直是千罗。” 明白了!合文郡点了点头,原来那名宇宙神的藏身之处并不算太远。 现在甚至可以说就在家门口…… 坐飞机三个小时就到了。 他甚至懒得转移,一直就待在千罗。 怕是伤得真的非常严重,动都不想动啊…… 龙夏和仙豆异能者数量最多,恐怕是因为这两个国家在瑟德星的人口数量数一数二。 不过这对于合文郡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看样子,得想个什么办法往千罗跑一趟了。 合文郡没有继续问下去,继续问下去恐怕也不会有答案,外公对千罗哪个区域的异能者密度最高怕是也没什么兴趣。 他最近应该一直在关心辖区内的布防。 毕竟龙夏境内异能者密度最高地方离他的辖区也不远,而他的辖区内异能者的密度怕是也不低。 不过数量应该不见得太多,毕竟这里地广人稀。 普通人也不会闲得蛋疼往世界屋脊迁居。 甚至再向往都不一定能适应这里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