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古董之墓靴风云》 算是前言吧 我是一个不太会讲故事的人,更觉得提笔写字是个很枯燥无聊的事。 直到不久前一个亲人去世,我去火葬场送行,陪灵一晚。 北方的冬天很冷,我在火葬场里边对着清冷的夜空,顿感岁月蹉跎,人生短暂。 那晚,我忽然想起前些年的新闻报道,山西有一个修造华丽的古墓出土重现于世…… 考古人员很奇怪墓中并无棺椁,只是墓门上写着的一句话: 墓有重开之日,人无再少之颜! 墓主人生前发生什么故事我们不得而知,只是这句话让人感慨时光易老,芳华易逝…… 于是我决定一定要写本书,无聊了还可以翻着看看,别等老了或者百年之后,一点回忆和人世间来过的痕迹都没有。 毕竟千百年后,人类能记住的只有文字。 我没有能力改变和娱乐他人,我可以改变和娱乐自己。 都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是什么? 并没有人说的多清楚,并不都是鲜衣怒马,刀光剑影。 可能各个行业里都有自己的江湖。 这本书是写一个百年前晚清时期古董行里的江湖风云往事! 这些故事是小时候我太公讲给我听的,他讲的很曲折离奇,因为书中的人和我们祖上家族渊源很深,所以这些故事也一直在我心中记忆犹新。 这故事里有冒险,有奇迹,有诡异,有传奇,有奋斗,有权谋,有情义,有爱,有不羁,有快意恩仇!甚至还有梦……… 至于墓靴只是个引子,我写的是人性和婆娑世界里的每一个不同人生…… 我早年混迹江湖,沉浮商海,虽然幼时也曾嗜书如命,但第一次提笔写文,也只能算涂鸦之作。 不过也可能会对无意读到本书的你,带来一点乐趣和人生启迪。 快餐速成的时代里,我喜欢治大国若烹小鲜这句话,一碗汤,食材也很重要。我慢慢熬,你慢慢喝,因为故事很长,时光太短,我们又太忙…… 那时候,天还很蓝,车马却也并不慢了。 洋人的坚船利炮已经敲开了晚清的国门,清政府在风雨飘摇之中苟延残喘着,百姓也在辛苦生计中浑浑噩噩的忙忙碌碌。 在一个春暖花开的艳阳天。 六爷躺在揺椅上逗着鸟笼里的八哥,他是京城和平门外琉璃厂一家古董店的老板。 琉璃厂自从明代永乐皇帝烧制琉璃瓦建厂以来,烧制御窑,开始繁荣,这地方到了晚清已经成了京城最大的古董商聚集地。 古董这东西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一个行业,我没有做过考察。 大概从人类诞生开始,人的本性里面就有爱美和猎奇之心,并习惯珍惜旧物和回忆往事。 据说人类大部分时间是活在过去的记忆里,所以几乎都很恋旧,而过去的物品,能让人灵魂有所寄托…… 远古时代,人死亡之后大多会佩戴生前的心爱之物陪葬,那时候的财产大概也就是石头,贝壳,珠珠串串之类。 或者陪葬生前使用的石制工具和武器一起入土,这些东西世界各地都有很多出土记录。 每次博物馆里看见了那些穿梭时空几千年前的石头工具和打制武器,带着泥土和沧桑的古老使用痕迹,很多古老珠串上甚至能感受到历史和岁月的温度,我都特别感伤,甚至遐想,想不到它们曾经经历了什么? 而人类开始有了死后财产物品陪葬,也就逐渐诞生了一个奇特的职业:盗墓! 据说最早的“盗墓始祖”是春秋五霸第一霸齐桓公的儿子公子商人,他是为了复仇,不能算盗墓。至于后来那些伍子胥掘墓鞭尸的记载,都说明很久远之前,至少春秋时期,人类就有挖坟掘墓的传统,那时候是掘墓,严格意义上,不是盗墓。 可是他们挖了墓,不可能把陪葬的金银珠宝扔掉,这些珍宝只会重新流落人间…… 我想这时候也许收藏陪葬品已经有了一定圈子…… 后来东汉末年三国时期曹操设置摸金校尉,盗墓里之财以充军饷都只能算小儿科,不过坊间夸大其词而已,曹操虽然人称奸雄,实乃豪杰,他,还是要脸皮的…… 曹操,还能猛过和盗墓时间早过曾动用数十万军队,公开挖掘秦始皇陵墓的那个西楚霸王么? 所以,曹操更不可能是盗墓第一人,千百年来总提摸金校尉,京剧脸谱也都是一张大白脸。他,不过是背锅了…… 近些年出土记录证明,战国时代就已经早有人为了钱财而职业盗墓! 这个古董圈子,远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的多…… 到了晚清的时候,古董行已经非常繁荣。 真真假假,光怪陆离,各种各样的物件充斥江湖,已经形成很庞大的圈子。 本书并不是鼓励盗墓,甚至和盗墓也没太大关系。 刚才啰里吧嗦的写了几段盗墓传承,也只是我爱较真儿~ 这本书是讲如何从一个穷小子到富甲一方古董大佬的人生经历。 是讲在古董行里如何练就火眼金睛,能如何看懂真伪的过程,这不是写的教人如何做梦,古董收藏行业里,他靠的是眼力和胆识,这讲的是真实的故事…… 因为三百六十行,古董为王! 任何行业,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古董行也不例外。 我们中华文化浩如烟海,历史悠久,希望这里有你喜欢看的,喜欢听的~ 古董行里面很多流传的东西来自地下,而我的故事讲的是在人间...... 第2章 八哥会说话 江城,山坡上。 天空阴沉的发黑,狂风吹动着竹林,竹叶飒飒作响,云层里传来滚滚雷声,一阵肃杀之气弥漫…… 几滴铜钱大的雨滴落下,砸在脸上有点疼,一道接着一道的霹雳闪电,照亮了众人,也照亮了堆在墓口的各种财宝。 镶嵌着玉片的棺材板上,趴着两条浑身接近透明的白蛇,绿幽幽的眼睛,看着这些来盗墓的人…… 雷雨交加,这对白蛇居然没有躲避? 张文龙和余猛站在一起,他俩被几十个从牢里放出来的死囚围住厮杀! …… 一道闪电刺破了天空,如蛟龙升腾,久久不绝,接着一声霹雳,直插大地! 瞬间,暴雨倾盆…… …… 双方都杀红了眼。 余猛刚才双腿被一个死囚用绳子勾住无法动弹,差点死掉! 现在他双腿没有了束缚…… 余猛很愤怒!他走到拿绳子的死囚尸体前,用绳子缠住了那个死尸的脖子…… 余猛拉着绑着死人的绳子一抡,暴雨电闪之下,那个死囚干瘦的尸体,被他抡了起来…… 一个死人身上滴着血,长辫子上都是鲜血,被余猛抡起来当了武器! 余猛冲向了那些包围上来的死囚们…… 死尸在空中飞舞…… 闪电雷霆之下,照亮了披头散发,手里还拎着死人的余猛。 他满脸是血的脸庞上,雨水和鲜血混杂一起不断流了下来…… …… “砰”,枪响了…… 是陈二爷手里德意志帝国1884年生产的管式弹仓步枪。 …… 曹知府吓得一哆嗦…… 张文龙拿着那把滴血的玄铁短刀,站在暴雨里,看着慢慢退下去的死囚们…… 那天,江城的雨,不再清澈! ……… 故事回到几个月前…… —————————————————~ 黑炭肚子有点饿,他从北方到京城来谋生,这是大清光绪年间。 他来了京城好几天了,还没有找到活儿干,口袋里的几个钱已经花完了,饥肠辘辘。 一个人在异乡如果很饿的时候,他往往并不会停下来休息,用来节省身体有限的能量。而是相反,越是饿的时候通常越喜欢往闹市去。 人是有动物属性的,从蒙昧时代的经验告诉我们,往往热闹的地方找到食物的机会更多。 总之,这一天,黑炭就溜达到了琉璃厂。 黑炭十七八岁的样子,他长的并不黑。 只是他在大山里长大,家乡的太阳毒,他又特别喜欢晒太阳,经常山坡上放羊一晒一天,皮肤就被晒得很黑,伙伴们都喜欢叫他黑炭。 其实他有名字,叫张文龙。 在他还没有成名之前,我们还是先叫他黑炭。 这天他没有晒太阳,因为他很饿,他还要找活儿干赚钱。 他远远的就看见六爷在古董店的门前晒太阳逗八哥。 那只八哥鸟在笼子里看见黑炭走来,冲着黑炭说: “爷吉祥,爷吉祥”。 黑炭第一次看到琉璃厂路边古物斑斓的东西,也第一次看见会说话的鸟,就好奇的站在鸟笼的旁边看着。 鸟笼放在店门前一个汉白玉花几上,六爷的躺椅就在旁边。 六爷看了看黑炭,眼前的小伙儿大概十七八岁,扎个小辫子,个子很高,身材偏瘦,有点邋遢,但是双眼有神,五官清秀,棱角分明,只是脸稍微有点黑…… 春天的京城风沙很大,黑炭两腮吹的有点红,甚至有点憔悴。 “喂,见过么?哪来的?” “奉天” “以前听说过有会说话的鸟,没想到还真有。” “你没见过的东西多着呢,两个脑袋的蛇,三只角的牛,大千世界无奇不有。鸟会说话算什么?” 就这样简单的二人对白,故事开始了。 说来也怪,六爷对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人并不反感,古董行的人都爱扯皮爱聊天,这可能是职业病。 只有在很短时间内和对方更多的语言交流中,才能捕捉到更详细的信息,以便于更了解产品,这适合任何谈判场所,古董也一样。 这种习惯也会影响着日常与人交往,他开始和黑炭侃大山,六爷,也爱侃。 “你干啥的?找到活没有?” “还没有,找活干的人太多了。” “兵荒马乱的,刚出来要小心点啊,吃饭没有?” “没有,饿了两天了” “哦,会喝酒么?” “不会喝,但是小时候偷着喝过一次。” “那你来吧!陪我喝一杯!我请你吃饭,中午了,我也饿了。” 黑炭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只是有点不太相信,侧着头看着六爷。 这时六爷已经从躺椅上起来,他把鸟笼挂在树上的钩子上,转身把古董店的门锁了,就拉着黑炭的手直接走向了马路对面的一个小酒馆。 很多人就是这样,他喝酒就想找个人陪。 据说,这些人都是因为寂寞,我猜测六爷那天寂寞…… 六爷进了酒馆,老板和他寒暄一下,一看六爷就是常客。 他找了最里面的一张靠墙的桌子坐下,背靠着墙,脸朝着门。 这是他多年的习惯,后来黑炭也习惯了坐这个位置,因为这习惯后来救过他的命。 黑炭坐下,有点拘谨,他并不是自惭形秽,是六爷的热情让他有点不好意思。 六爷点了四个菜,两荤两素,还有两碟小菜,要了两壶老酒, “吃吧吃吧,多吃点,饿坏了吧?不够再要。” “好,谢谢大爷” 六爷并不大,四十多岁,北方的口音,又带点京腔,挺幽默,也很瘦,但不黑,很精干的样子。 黑炭后来说,他第一次见到六爷的唯一印象就是这人眼睛有瘆人毛,不怒自威,他眨眼的频率特别慢,他很随和,可是总会不经意间眼神有股杀气逼人,而他,是个商人…… 六爷自己倒了一杯酒,给黑炭也倒了一杯酒。 这酒馆也许因为靠近琉璃厂,酒杯用的也都很雅致。 黑炭仔细看了看酒杯,蓝色的青花瓷上面有点红彩,杯身上还有很多透明的圆点。 那时候,黑炭还不知道这叫玲珑瓷,玲珑瓷大概从元代就有生产,光绪时期盛行,这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制瓷工艺。 其工艺是先把坯体上的花纹进行透雕之后,然后通体再遍施薄釉,同时洞眼也得以墁平填满,但是洞眼的部位透光,由此称为玲珑瓷。 我小的时候,我太公就每次用这种杯子喝酒。杯子底部写着康熙年制,其实是光绪的前朝寄托款,印象很深刻…… 六爷喝酒极慢,喝酒的时候他不太爱说话。 喜欢侧着头看窗外若有所思,也不怎么吃菜,不时的抿几口酒。 “大爷,敬您,我干了!”黑炭站起身,鞠个躬,一口干了。 “慢点喝,没喝过酒的人,这样喝,一会就醉了” “咳咳,嗯嗯。” 黑炭被酒呛得干咳了几声答应着,不过脸色没有红,倒也没有那么黑了,有点发白。 “我喜欢吃小菜,将吃饱没吃饱的时候菜没了,才会意犹未尽…… 吃饭如此,与人交往也如此。 不过今天你使劲吃,吃饱,管够,以后学着少吃。” 六爷开始喜欢上了这个年轻人, 可能是黑炭站起来躬身一口烈酒干掉的豪气让他似曾相识,或者这人虽然来自乡下,但很懂礼数。 黑炭并不太懂他说的话的禅机,只是礼貌的点点头,而且,刚才这一杯喝急了真的有点上头。 他俩说着话聊着天,不知不觉的一人喝了一壶。 黑炭并没有风卷残云,他只是拣肉吃,因为他知道肉扛饿,他需要储备能量,他下一顿还没有着落...... 这时,小酒馆里的客人都满了,南腔北调,有点嘈杂。 忽然,六爷神色有点严峻。 他侧耳听着隔壁桌上两个人谈话。 隔壁桌上两人都是三十来岁年纪,穿着简单,但是神态警觉,不是本地人,他们在低声聊天。 “听说又出了东西,一个辽金金面罩和一只金靴子。 奇怪的是怎么会只有一只靴子,不合道理啊? 货还在他们手上,要价太高。”稍胖一点的人说, “你看到东西了么?“ “没看见,我年前回去,听老李头酒后说的。 他儿子死后没干几年,现在洗手不干这行了,还在大洼村自己住着。 我倒是想下手,怕拿不动,应该去看看,不行就动黑的。可是听说他们手头也挺硬,我们估计不行。” “老李还活着呢?他信息广。是要研究一下” “嗯,过几天我们去峰城......” 六爷眼睛看着窗外,侧耳隐隐约约听到这些,听到金靴子,他留了个心…… 而且他认识这个峰城大洼村的老李。 两个人窃窃私语,声音越来越小了,像是商量什么。也很警觉的四处瞄了几眼看看周围,有没有人听他们说话,然后就低头吃饭。 他们没有喝酒,吃饭很快,吃完结账走人了。 六爷看向黑炭,笑了笑,“你叫什么名字?” “大爷,我姓张,叫张文龙,他们都叫我黑炭。” “嗯,是挺黑,吃饱了么?” “吃饱了” 他是吃饱了,今天六爷点的菜不少,量也很大。 “将来你打算干啥啊?” “不知道,我打算找个活干,以后挣钱了也养一只会说话的鸟” “好小子,你读过书么?” “小时候读过私塾,认识些字,后来家道中落,我才出来谋生来了。” “嗯。” 黑炭真的读过书,认识字。而且他有点天赋,就是记性极好,看东西几乎能过目不忘。 黑炭情不自禁的对眼前这个中年人很是亲近,不仅仅是因为他请自己吃了饱饭,而是这人身上有股魔力。 六爷说话若远若近,深不可测又有点神秘,还不那么市侩。听他说话很有意思,觉得让人亲近,又值得信赖。 “明天你要是还找不到活干,就来这地方找我,帮我打杂几天,跟我出去走一趟远门,敢么?” 黑炭也听见了隔壁桌人的谈话,觉得六爷说出去要走一趟,可能与此事有关。 黑炭稍微迟疑一下,心一横, “好的!我明天早上来,我不懂的地方你教我。谢谢大爷。” “哈哈哈,好,有胆识!合我胃口!我们吃完饭,走吧,你有点醉了,你住哪里?” “我没地方住,这两天住河边桥洞下,天气也不冷了。” “你今天住我家吧。” 黑炭真的醉了,他并没有推辞,他已经隐隐感到未来一生和这个人都有交集,这人可能会改变自己一生命运。 六爷说完,就喊伙计算账,和黑炭走出了酒馆。 他把鸟笼从树上摘下来,喂了水和食物,一手提溜着鸟笼,一只手挽着黑炭,顺着大街往和平门方向走去。 六爷的家离古董店不远,走路半小时就到了。 一个四合院,门锁着,他开门进去,里面面积很大,很整洁。 院子里有个石桌几个石凳,几张汉白玉花几,上面摆着几盆兰花,墙角有个锦鲤鱼池,里面几条锦鲤五颜六色,游来游去。 锦鲤池边栽着几棵紫竹,墙边一棵古树,很是嶙峋。 这棵树很粗,春天已经发了芽,长出嫩绿的叶子。 黑炭也不认识这是啥树,就是觉得这树皮好多疤痕,像是刀砍斧剁的痕迹,又像被箭射的树疤,坑坑洼洼,甚是沧桑。 院子地下铺着青砖,左边墙角一口水井。 水井口青石做成八角,比正常的井口要大,井上面架着辘轳。 六爷把厢房门打开,对黑炭说: “你今晚就住在这里吧,晚饭如果饿了,我们再出去吃,这里就我自己住。” “好的,大爷,吃饱了,应该不饿了” 他们中午吃的很慢,吃完已经下午两点多, 主要是黑炭已经喝醉了,如果不是硬撑着,估计倒在地上就睡着了。 如果一个人第一次喝白酒,喝了半斤一般都会醉,何况他喝了一斤。 据说酒量这东西都是逐渐练出来的。 六爷和黑炭一起走进了厢房,厢房也很整洁。 进门有个小小的厅,黑炭看见墙边放着两把古香古色的椅子。内屋里面放着一张雕刻复杂的罗汉床,墙边一个放被褥的红木顶箱柜。 黑炭特别注意到墙上挂着一幅画,画着好像是一只八哥,也许是一只乌鸦。 这鸟翻着白眼,淡淡几笔,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看纸张的颜色有些年头,都发黄了。 黑炭看着这幅画,好奇的问到:“大爷,这鸟的眼睛画的好奇怪啊?翻着白眼,怎么会这样画?” 黑炭醉了,胆子更大,啥都问。 “这是个和尚画的,二百多年了。” “那不是很值钱了么?” “不能说值钱,这画半真半假” “画怎么会有假?” 黑炭一脸茫然...... “这画原来被人揭裱过,就是把真画揭下一层,一幅画就变成了两幅画,都是真的。 我这是第二层,所以颜色比第一层淡,这幅画有的地方补过笔墨。 这个画家叫朱耷,也叫八大山人,很有名的。” 黑炭听得迷迷糊糊,加上酒醉更感觉云里雾里。 “大爷,我想跟你学,我可以不要钱,你只要教我几招就行,我很能干的啥都能干,很勤快。” 黑炭感觉到这是一个机会,他想拜师。 那个年代,很讲究拜师学艺,黑炭虽然黑但是不傻,他觉得这个六爷是个高人。 他还觉得这人很亲近,有种依赖感。 虽然黑炭十八岁了,可是他毕竟涉世不深还算个孩子。 “哈哈,你想拜师?等我们出去一趟回来吧!看看再说! 你醉了,睡觉吧,行李都在那里放着,好好睡一觉,明天我们要出发。” 六爷说完用手指了指顶箱柜。 他笑了笑拍拍他肩膀,关门出去,回自己房间去了。 六爷虽然没有直接答应收他为徒,但是神态上已经接受了他这徒弟,只是可能还要一点考验。 毕竟一面之缘,黑炭也知道,如果不是借着酒劲,他估计还真不敢说拜师的话,他实在是醉的发晕。 六爷一出门,他就倒在罗汉床上衣服都没脱,一觉睡到了第二天早上。 那天,黑炭睡得很香,睡着之后,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见画上面的那只八哥翻着白眼和他说话,说的什么,他记不住了。 后来那只八哥变成了一只苍鹰,背着他飞在天空...... 醒来之后,他似乎也记不清楚梦境。 他只是记得,从那一天起,他开始进入了古董行的江湖,他的一生也注定风起云涌…… 第3章 一路向北 次日清晨,五点钟的时候黑炭已经醒了,是渴醒的,喝了白酒很多人夜里都会口渴,黑炭也不例外,而且还是第一次喝这么多酒。 他早早的起来,推门走出屋子找水喝,天已经亮了。 他看见八哥笼子挂在树上,八哥梳理着羽毛,一双贼溜溜的眼睛扭头看着黑炭走出来。 四合院的大门也已经打开。 六爷在主房台阶上站着,看着天空好像在想着什么心事,又好像在等人。 “大爷,早” “早,收拾一下,一会咱们就出发。” “好的,大爷。我也没啥收拾的,就一个人你去哪,我跟哪。” “嗯,等会儿还一个人会到,我们一起走,坐车去峰城”,六爷漫不经心的对他说。 黑炭答应了一声,从墙角上水井里用辘轳打了桶水用瓢舀着喝了一肚子水,井水甘甜。 喝完水,拿着石头几上的铜盆打满水洗了洗脸,就站在院子里仔细的看着这个院子。 这是一个标准的北京四合院的布局,只是比一般的四合院要大。 四合院由正房、东西厢房和倒座房组成,四面的房屋将庭院包围在中间,形成一个“口字型”闭环。 六爷家对着大门有个影壁墙,影壁墙上画着牡丹花鸟。 黑炭虽然在山里长大,小时候家里并不穷,他懂得和听说过的东西并不少,也有一些艺术细胞。 他站在院子里欣赏一草一木和雕花垂廊,问完安后就没有打搅六爷。 这时大门前一阵马蹄声停下, “吁”,接着刹车声。 接着一个二十多岁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走进了院子,六爷迎了上去。 “东西都带齐了么?” “齐了。” “好,咱们走。” 六爷,从树上摘下鸟笼,鸟食罐里加满了水和鸟粮提溜在手里,就和黑炭走出来,锁了大门。 黑炭家里养过马,知道马的好坏,这是一个三匹马拉的车。 当时三匹马拉的车比较多见,但是这个车比一般的车身大。 三匹马其中一匹红马驾椽,两匹黑马在前面拉车,看筋骨都极为健硕,正是壮年,三匹马拖着一挂大车。 清代北方人远行要么骑马,要么坐车,南方则是坐船出行比较多。 那时候火车已经有了,也只是京城到天津一段,还是为了拉煤。 这里还有一段趣闻,在晚清1881年的唐山。 在唐山矿区到胥各庄码头的铁路上,很长的运煤火车不是用火车头牵引的,而是用骡马拖曳,史称此事件为马拉火车事件。 当时世界上并非没有蒸汽机车,欧洲工业革命好多年了。 而是所有中国人都觉得这冒着黑烟的大块头是不祥之物,皇室也认为“机车直驶,震动东陵”。 一直到1882年,唐胥铁路上的蒸汽机车才获准正式行驶。 六爷的这个马车是真的马车。 只是车上轿厢比一般的大车车厢要大很多,很是宽敞。赶车的座位也都做过软装皮革,便于长途坐着舒适。后面挡板可以调整角度能躺着,车顶还有个天窗。一看就是经过精心设计改装,车身非常牢固。 “他姓赵,你叫他四哥吧。他叫黑炭,新来的”, 六爷对黑炭和壮汉说。 “四哥好”, 那个叫四哥的笑呵呵点点头算是回礼。 他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大鞭子。鞭子由竹子编成,上挂皮绳,用来赶马,只是他的鞭子柄上有一段是金属的,和正常鞭子不太一样,黑炭也没多看。 拉开车门,六爷和黑炭跳上了马车。 “驾”一声鞭子响,在京城夯土路上的尘沙里,出了城,一路向北。 这个车厢在以后很长的时间里,黑炭和六爷在里面一起度过,一起走遍了白山黑水和塞外江南。 黑炭在里面仔细的打量这车厢,车厢不是用一般的木头做的,都是用坚硬的花梨木做的框架,露出漂亮的花纹。 用铁条加固过的边框和顶棚,车顶还有一个能钻出去人的可以关开的天窗,车内装饰豪华,很舒适。 黑炭看得出六爷是个懂得享受的人,即使长途跋涉坐车也不会太累。 车厢壁上还有夹层,里面放着一把长刀和一些包着的长东西。 车厢壁上挂着一副弓,箭袋里二十多支箭。还放着一个大皮箱,一大坛子酒和必要生活用品。 他们一路上喝酒聊天,看看沿途风景,逗逗八哥,很是惬意。 饿了打尖,天黑住店。有时候六爷也会去赶一会马车,替换一下四哥。 这个四哥也很幽默,并不沉闷,整天嘻哈哈的,好像没什么愁事。 很多时候黑炭就坐在车的前面坐板上,和他一起扯扯皮闲侃几句,很快就熟了,四哥也很喜欢这个小伙子。 沿途上黑炭看见了以前没有看到的很多大好河山,北方的山虽然不秀丽,但是壮美! 春天。 北方的天气也开始一天比一天热了。 万物复苏,山有青色,河水已经开化,一片清澈。 树木都开始长了绿芽,嫩绿一片,很是好看。 午后的太阳照在脸上身上暖洋洋的,不时也会有回迁的候鸟成群的叽叽喳喳飞过。 黑炭感觉到了自己一天一天的成长变化。 都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一路上的风土人情,见闻世故,都是他故乡那个大山里学不到的。 他不后悔走出来,虽然前路漫漫,吉凶未卜。一路上他所见所闻,不懂就问。 这一路,他学会了赶车问路,学会了见人接物。 休息的时候,也学会了骑马射箭,更学会了喝酒,还是慢悠悠的喝酒...... 走走停停一周左右,他们到了一个北方小城峰城。 在距离峰城不远的地方,六爷找到一个朋友家,他把马车和八哥寄存在那里,住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他们三个人背着包袱步行走了一个大半个时辰山路,进入了一个山村,大洼村。 这个村落一共二十几户人家,在一个的山沟沟里,很偏僻。都是低矮的草房,用黄土和石头堆砌的院墙,有的只是简单的围个栅栏。 虽然树木已经发芽,北方的春天还有点冷,农民刚刚开始播种,田野里放眼望去一股荒凉。 六爷走到村边一户门前,大门开着,喊了两声:“李老哥,在家么?” 不一会,一个老头从里面走出来。 “在家,在家。呦,六爷,稀客,里面请,里面请。” 出来的老者身材高大,五六十岁年纪,脸色黝黑,声音宏亮,身体很健壮。可能长期酗酒的原因,眼色污浊有点发黄。 不过如果侧脸不经意瞟人一眼,还是眼眸精光一闪,让人心生寒意。 他的左脸颊上有一道刀疤,由于本来脸上皱纹就很多,不仔细看,刀疤并不明显。一看就是经历过很多故事。 老头伸出满是老茧的的大手,紧紧的拉着六爷的手往屋里走。 屋里很普通的北方民居。屋里放着两个老式的柜子,柜子刷着黑色的油漆。 柜上面放着两个喜字胆瓶,胆瓶里插着鸡毛掸子。 炕头上贴着一幅年画,火炕上铺着炕席,炕头上因为长期温度过热,炕席有的地方已经烤糊了。 炕还很热,看样子是早饭刚吃完,炕还有余温。 北方都是烧火炕取暖,用铁锅烧饭,饭也熟了,炕也热了。至今北方很多地方民居生活习惯还是如此。 老头热情的让六爷他们三个人把鞋脱掉,推到火炕上坐下,泡了一壶茶。 “嫂子呢?”六爷问道。 “前两年没了,姑娘嫁到了外地,就我一个人。” 老头也上了炕盘腿坐下,说着话的时候往旱烟袋里面装着旱烟开始抽了起来。 六爷寒暄了几句,切入了正题。 “听说这里出了一只金靴子,还有什么面罩?老哥听说了么?” “哈,你消息真灵通,这么快都传到京城了,你怎么知道就是峰城出的呢?” “我是无意间听到两个峰城口音的人说的,而且他们提到了你。 虽然只说了姓李和峰城大洼村,没提你名字,我一下子就猜到是你。 你应该知道这件事,东西也应该是你这附近。 谁让老哥声名在外呢,我就来看看,也来看看李老哥。” 六爷轻轻的给老李戴个高帽。 这里面有必要说一下峰城,峰城地区是北方古董老货聚集地之一,而这个故事也是从峰城开始。 千百年来很多辽金时期和红山文化时代老物件也很多在此地出土流传,古董圈子也流传着各种各样的传说。 古代的峰城地区曾是匈奴族、鲜卑族、契丹族、蒙古族等北方少数民族繁衍生息之地。 当时的清朝峰城已经很繁华,一度繁华超过承德府。 六爷对着老李恭维一番,说着六爷从怀里拿出一摞光绪龙洋放在了炕沿上。 “老哥收下,空手来的,本来带点好酒,结果路上都被我喝了,这点钱拿去自己买点酒喝吧。” 老李看了看六爷放在炕沿上的银元,他知道这些银元的份量和价值。光绪年间已经有了银票,不过老百姓还是习惯使用银元。 他脸上没有任何喜悦和惶恐,倒是多了一丝反感和忧伤。 “呵呵,自从大青死后,钱,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 我现在能吃饱穿暖,房子能住。要钱也没用了。钱你收起来吧,不必客气。” 六爷有一点尴尬,说道:“老哥想多了,我知道大青被害,对你打击不小。 这是老弟来这看望老哥一点心意和其他的事情无关,老哥拿去买点酒喝。” 老李听见六爷这么说,脸色舒缓了很多,其实神色转变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 第4章 被盗过的王陵 老李抽了一口旱烟袋,缓缓的说: “这个事情你没有猜错,确实是本地出的,也确实是只有一只金靴子,还有一副金面罩和一幅辽代的画在丝帛上的卷轴。” “还有画轴?”六爷认真的听着。 “是还有画轴,常子他们搞出来的,东西还没出手,要价很高,也被几伙人盯上,来买的,来偷的,来抢的人都有。 几天前,他们还和几个来要抢靴子的人打了一仗,他们把那些人打跑了。” 六爷心想,不知道这几个人是不是京城饭馆遇到的两人。 他继续听老李讲下去。 “我担心你不好弄,弄不好还有麻烦。”老李神色平和的对着六爷说。 “这应该是大墓,不可能只有这一点东西,还有瓷器其他的么?”六爷问道。 “还有一些辽三彩瓷器,皮囊壶啥的,和一些珠玉,大部分有点破损,搞出来也马上就分掉出手了,只剩下这几个贵重的东西还在他们手里。” “哦,为什么只有一只呢?”六爷很认真的和老李探讨。 黑炭能看出来六爷和老李关系不一般,他们说话并无多大避讳。 那时候黑炭就懂了不可以貌相看人。 六爷平时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可是在这穷山僻壤的山沟里对着一个衣衫褴褛的老汉说话很是恭敬。 而这老头举手投足之间的气质和言辞也不太像一辈子种地的村夫。 真不要小看这些市井村野之人,里面一样藏龙卧虎,有深不可测的高人。 他们一句话你可以少走很多弯路,也可以一句话,把你引进深渊。 “这个墓有点来头,据说是个辽代王爷的墓地,辽代王侯墓葬多以山为门,凿山为殿,依山为陵。”老李继续说。 “他们修建陵园时候,还会将山峰很多低矮处用石头堆垒起来,防止风水外泄,以构成“盘龙逐水”之局,想藏风得水,五行不缺。 可是忽略了日久天长风吹雨打,这些堆砌的石头很多被雨水冲刷到山沟里,这样沿着这些痕迹恰恰能找到王墓所在。 加上打听附近的历史传说,并不难寻找墓地地宫位置。”老李说完,喝了一口红茶。 “哦,那怎么被人发现的呢?怎么会只有一只金靴子?”六爷好奇的问道。 老李幽幽的看了一下窗外远山:“这个墓离此地一百多里,群山怀抱,几百年来据说多少人盯着过都没找到。 几十年前,来了一些南蛮子,找到地宫所在,发现墓门是两块巨石,堆住门口无法打开,他们就在山顶假装采石头,从山顶垂直往下打洞终于打穿了地宫。 在找到了地宫的时候正准备盗窃被老百姓发现,发生冲突,赶跑了他们。 当时衙门出面安排百姓就地掩埋住被破坏的洞口,恢复原状。 估计另外一只金靴子是那一次南蛮子拿走了,因为走的匆忙,可能遗留一只,因为百姓并没有进入墓地,也不知道里面缺了啥东西。 一直到不久前常子他们重新从山顶打开进入地宫,就都给掏空了,但是只找到了一只靴子。” 老李说着停顿了一下,干咳了两声。 接着说:“这件事原本干的神不知鬼不觉,但是因为是冬天打的洞,洞口回填混迹明显,草还没有长出来,还是被人发觉报了官,但是谁也不知道谁干的。 可是他们销赃,那些瓷器流入了市场,没有不透风的墙,纸包不住火。现在常子他们也不敢在家住,据说在县城,那金靴子在哪里谁也不知道。” 老李一口气讲完,停顿了一下。 “这样吧,你如果想看货有想法,我可以帮你找到常子,你们自己谈,谈不拢你不要黑他,他是我远房的侄子,我也还要在此地生活。 而且这个靴子据说一个蒙古王爷也知道了消息,在打这个靴子主意,不要惹祸上身。 我毕竟多年前还欠你个人情,我为你跑一趟。如果出啥差错,我也不能在此地呆了。” 老李说完,看了看六爷和四哥,不再说话,穿上鞋从火炕下来,站在屋子地上。 六爷沉思了一下,顿了顿说道: “我们二十来年的交情,不谈谁欠谁人情,再说那次我虽然尽力而为,终究大青侄子还是未幸免于难。 都是命,造化弄人,我现在也是孑然一身,只有老四跟着我,还有这个新认识的小伙子。 我是好奇,也是手痒眼热,并不是太贪恋如何富贵。这些身外之物,兄弟也早都看开。 这不,来看看老哥,顺道看看东西,也带着他俩出来见见世面散散心。”六爷说的很有感情。 他对此事说的轻描淡写,内心真实想法不露痕迹。 直到很久之后,黑炭才知道六爷此次出山对这只金靴子是志在必得,因为他要用这靴子救一个人的命。 “好的,那就这样,我收拾一下,我跟你出发去城里,我知道他们大概住哪。哈哈,我好多年没有坐过你那马车了。” 老李说完,拿起铜烟袋,把烟袋锅子在鞋底子上磕打几下弄掉烟灰,插在腰上。 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包袱,又从柜子缝隙抽出一把带鞘的短刀放进了包袱里,穿上外衣,看了看几人,他等着六爷下炕走人。 六爷喝干了最后一口茶,穿鞋下炕,也没啰嗦,他拿起那一摞银元塞进了老李的包袱里。 “收下!我们走,车和马放在城里了,山路太窄进不来,我们走出去回城里,我带老哥也四处散散心,出去转转。” 六爷说完,一手拉着老李,回头冲四哥和黑炭点下头,他们就离开了老李的家,直奔县城而去。 那天,他们从老李家里出来时,走在婉转的山间小路上。 一只野兔一直在他们四个人前面小路上走,走了几百米才跳进了草丛中。 老李笑了笑:“横狼顺兔,这兔子一直顺着大路前方挡着我走,看来我此行不吉,没准要血光之灾啊。” 六爷他们也发现了兔子,他自然也听说过民间这个传闻。 也笑了笑, “万物瞬息万变,随时吉凶都有变化, 从来大财得动,必有灾横。 干大事哪有一帆风顺的,老哥豪情不减,也还不算年迈,不必如此消沉,沉溺因果。 这次出山,也是走出从前的世界。 不行就跟我一起去京城住,我们老哥俩还能一起下下棋,喝点酒,有个伴”。 六爷说话从来都有道理,他也很会安慰人。 黑炭知道,六爷说的这些话是发自内心的,他可能是真的想带老李一起去京城,有个伴。 他们肯定从前一起经历过很多事。 虽然彼此见面都不曾提及,但是那些事肯定刻骨铭心,深入骨髓不想回味。 黑炭知道,六爷朋友肯定很多,但是他干的生意特点,真正无话不谈的知己可能很少。 他内心里其实是个很孤独的人,他也需要倾诉,需要伙伴。 六爷一行四人走了一个时辰山路,到了县城郊区朋友家取马车。 那只八哥看见六爷回来,高兴的一个劲的叫。 “爷吉祥,爷吉祥”。 老李仔细的看着这个马车,摸了摸马,不禁唏嘘…… “这不是原来的那几匹马了。” “是啊,那几匹马老了,受不了长途跋涉,也舍不得卖。 我放在京城有人养着,这几匹马是前年我刚买的,正是壮年”,六爷笑笑回答。 老李有点怅惘看看远方。 六爷拜别了寄放马车的朋友,四哥赶着马车拉着他们进了峰城的城里。 这个县城当时在北方已经很繁华,街道纵横,商铺林立。 他们先到了城中的老爷庙烧了香。 即使平时城内也人来人往,形形色色,买卖吆喝声一片。 热闹的就像京城的天桥,黑炭看的眼花缭乱。 在这个北方小城里,千百年来,不知道发生了多少故事。 六爷他们在关帝庙附近找了个最大的客栈住下。 那时候北方的客栈没有床,都是火炕,能分隔几个房间,每个房间都能生火,住着很舒服。 普通的客栈就是一个大炕,挤着很多人,叫大车店。 六爷选择在这里住是因为老李说常子他们就在这一带活动,也是条件最好的。 客栈伙计把马车安顿好,给马填了草料,几个人简单洗漱一下,六爷就喊着老李几人去喝酒。 他并不是太急着找常子,几人走了一个多时辰,也确实是饿了。 客栈不远处有个酒楼叫聚福楼,在当地算是比较大的酒楼。 每次六爷来都在这吃饭,酒楼两层,菜品味道不错,环境也很卫生。 一行四人上了二楼要个包间,点了几个菜几壶酒,开始吃喝。 几个人说话很有意思,六爷说话说起来滔滔不绝,不说的时候很久不发一言,只是低头喝酒。 四哥说话很风趣幽默,一说话就让人笑,好像他从来没有什么烦恼事似的。 至于老李说话则比较冲,直来直去,卡顿感很强,经常说着就停下来皱着眉头。 黑炭只是负责倒酒,因为他也插不上话。 “先吃饱,我晚点去找常子,他这段时间一直在这晃荡,这里有他据点。”老李说着,他夹了一口菜,可能他也很久没有进城了,或者很久没在高档饭店吃到佳肴,吃的比较多。 不过还是很有风度,没有狼吞虎咽。 老李除了常年在乡下干农活,脸色黝黑粗糙之外,举手投足很有尺度,也很有力度。 “不急不急,吃饱再说,这小子很会找地方啊,这里真是好地方,吃喝玩乐啥都俱全。” 六爷说着话,看了看窗外的车水马龙。 窗外天气有点阴沉下来了...... 第5章 常子其人 老李喝了一口酒,打了个饱嗝, “是的,这些人亡命之徒,打砸抢什么都干,盗墓只是业余,刀尖上过日子,有今天没明天的,肯定懂得享受”。 老李说着他好像想起了什么,接着叹了口气, “也不能说常子他们如何,人都这样,也是会变的,穷人做了皇帝,不是也穷奢极欲么?”老李说完,眉头皱了一下,又看了看窗外。 六爷察觉老李可能想起不开心的事,急忙打岔: “喝酒喝酒,咱们几年没有见面,老哥身体还是这么好”。 六爷转移了话题。 大家就随意的聊了聊风土人情,毕竟隔墙有耳,酒楼是个人很杂的地方,不适合谈机密。 吃饱喝足,几人回房休息,等六爷迷糊了一会儿睁眼醒来的时候,发现老李已经不见了,房门关着,问伙计,伙计说一回来没多久就出去了。 六爷也没在意,他知道老李肯定去找常子了。 六爷回自己房间去,他去看他的八哥,这只八哥他从小养大的,走到哪里带到哪里。 六爷说,动物比人靠谱,他很喜欢动物。 当时京城人受八旗子弟影响,都喜欢提笼架鸟,花鸟鱼虫文化很有渊源。 北京人玩鸟喜欢玩红子,靛颏,百灵之类,也有玩画眉,玩鹰的。 玩鸟,地域性很强,即使现在也是这样,东北喜欢养蜡嘴,贝子;内蒙喜欢百灵,西安喜欢虎头凤,云贵川喜欢画眉,南京喜欢绣眼;而北京,天津,还是喜欢靛颏和红子的多 。 当然现在很多鸟都成了保护动物,已经不能随便饲养。 六爷唯独喜欢八哥,后来他一次喝的大醉,黑炭问他为什么这么喜欢八哥。 他说:“因为这只鸟会说话,寂寞的时候,它可以和我说说话......”。 半个时辰之后,老李带来了一个人,老李敲敲门,门开了,二人进了六爷的房间。 六爷和对方都互相打量了一下,这人四十来岁,中等身材,脸色黑青,又好像蒙着一层白雾,满脸横肉,身材健壮,眼睛眯缝着看人,穿着一身短打。 峰城的春天还很冷,他穿的很少,看样子像是练过功夫的。 他的手里拿着两个铁胆转来转去,“仓,仓,仓”的响,一根辫子盘在脑后。 后来黑炭在古董圈子里见了很多人之后,发现很多盗墓的人大都是这种脸色,像吸d的人一样,挂相。 可能是因为经常昼伏夜出,总干地下工作又不见天日,所以脸色捂的发白。 这些人又喜欢酗酒熬夜,几乎此类人脸色大都发青,还夹杂着灰白色的一层朦胧。 这些是黑炭的猜想,总之这人,用我们现在话说:不像好人,透着一股子阴气和邪气。 “这是京城来的冯老板,我多年的朋友,有实力,诚意过来想和你聊聊,他叫常子,我侄子。”老李对二人简单介绍几句。 二人寒暄一下,就坐在房间椅子上喝起了茶。 “我也不拐弯抹角了,老弟手里的货能看么?大概什么价?”六爷直截了当。 “看是可以,目前没在我身上,可以让你看,不过你要先亮亮底,有多大诚意。” 这常子不按照常理出牌,斜着眼睛边说上下打量六爷慢慢的说。 他没有带货过来,不带货在身上可以理解,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可是要先看看六爷多大实力不合规矩。 六爷微微迟疑一下,脸上没什么表情,说道:“肯定是不能先看货再谈价钱了么?” “不能,来晃一下的人太多,这东西我们兄弟几个人一起做的活,我要给他们一个交代,看货前先看实力。”常子态度很坚决。 这时四哥和黑炭也都进了屋里,站在旁边不远处听两人谈话,常子回头看看四哥和黑炭,仍然大喇喇的坐着喝茶。 “行,”六爷说完,冲四哥使个眼色。 四哥弯腰从桌子上拿下皮箱,递给了六爷,六爷打开箱子,里面几十根金条明晃晃的,还有一沓子银票。 “这些够么?”六爷面无表情。 “这个么,我回去和兄弟们说一下,等我消息。” 常子也面无表情,他不说行与不行,事情谈到这,就僵住了。 “好吧,我等你消息,越早越好,我还要有事情着急回京城。” 常子转身走人,没多废话,临走前意味深长的和老李说了一句:“叔,身体保重啊。”推门走了。 几人在房间里几分钟都没有说话,不知道下一步会如何进展,六爷第一次觉得这么被动,受制于人。 这世界上还真有钱买不到的东西么?京城什么样的宝贝没见过,也没这么麻烦心中有点来气。 老李迟疑了一会,“兄弟,我看这事情不简单,我感觉你还是回去吧,这东西不要弄了,今天就走。” “哦,为什么?”六爷问道。 “他临走时对我说,要我保重,这句话是暗示我离开你们,你刚才金条露出来了,露白了,他可能不是打算卖你东西,而是钓老客,夺你钱财,很危险。” 北方话,老客就是老板的意思,有钱人,现在没人去这么称呼了。 几十年前乡下还这么称呼做生意的老板叫老客。 老李是个老江湖,说出了自己看法。 六爷其实也感觉到了异常,不过又感觉不这样做又不好继续。 眉头皱了一下, “难道他们还想谋财害命?呵呵,我本来打算只是来看看,这样的话,我见识一下他们手段,也一定看看东西。” 六爷并不是纯粹的古董商人,他倔强起来,有股子狠劲。 他并不是京城只做古董生意,他还有其他产业,那些也都是玩命的行当,他见过刀山火海。 “兄弟,我知道你够狠,但是要觉得值不值,你身价不低,钱也够花,没必要瓷器碰石头,不必以身涉险。” 老李有长者风度,说话为六爷考虑。 四哥一直不说话,他知道说也白说,六爷决定的事情,谁也拦不住,四哥只是在准备下一步要干什么。 六爷低头沉思了片刻, “我在这里住,不换地方了,我等他三天消息。老哥可以转告他,转告完就可以回家了,感谢这么远跑来为我忙活。” 说完,他从箱子里拿出一根金条,塞进了老李的包袱,老李的包袱一直没有离身。 老李没有说话,也没有拒绝推辞, “那好,我给你办完我就走了,这人是我侄子,我不好插手,他只有一个老母亲相依为命。 他原来是个衙役,专门负责抓盗墓的。 后来因为贪赃枉法进了牢狱,出来后网络几个亡命之徒和从前被他抓过的盗墓贼,他自己直接也干了盗墓行当。 他还经常抢劫偷盗商旅,坏事做尽。 我看他神色语气,没有诚心和你交易的意思,也许一个金靴子吊着几个买主。 具体他想做什么我不知道,我提醒你了,你小心点。”说完,老李转身出了房间。 老李离开房间后,黑炭忍不住问到: “大爷,这老头啥来路,看事情好像很清醒,不过看着胆子很小,又贪财。 你给他金子他就接着,他不会和他们一起害咱们吧?” 六爷抬头看了看黑炭,没有说话,又抬头看了看窗外。 过了一会,像是自言自语, “我了解他,他不是那样的人”。 “那为什么他就这样走了,不管咱们了。 就是帮咱们说句话,就拿了咱们金子,谁知道他背地里想干什么呢?” 黑炭也很聪明,虽然涉世不深,但是从小他喜欢思考事情的来龙去脉,也许这也是他后来能成为古董行里大收藏家的原因。 这一个月来一路上的了解和朝夕相处,他把六爷和四哥都当成了亲人,此时他也在为六爷考虑安危。 这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人与人相处也是非常微妙。 有些人很短时间就能一见如故,很多人认识几十年也如过客。 缘分,是个很奇妙的东西。 黑炭跟了六爷十来天时间,却感觉好像认识很久,是最亲的家人和朋友。 当然,以后是他的师傅,这个师傅,也值得信赖。 六爷站起来拿起了鸟笼,看了看八哥,又看了看窗外,若有所思。 那一刻,黑炭不知道六爷的心里想起了什么。 他只是知道这个将来的师父其实好像并不快乐,他好像有很多心事。 他已经有了很多别人追求一生都没有的财富,又为什么不开心呢? 也许,六爷那一刻在想着如何下一步的计划,也可能想起了从前...... 佛曰:每一颗心生来就是孤单而残缺的,多数带着这种残缺度过一生。 黑炭感觉他这个将来的师父心里也有点残缺。 窗外的天空阴的有些发黑。 远处隐隐传来风雷之声,看来马上要有一场暴雨来临...... 第6章 我姓李,老李的李 六爷放下了鸟笼,倒了一杯茶对他俩说:“你俩坐下,我给你们讲一段故事。” “在二十年前,我就认识老李,他祖籍山东,小时候学了一身好武艺。 长大后在京城附近当兵,兵营里做个小头目,可是因为性格太过刚正,又从不欺压百姓,他因为些事情得罪了上司,上司就经常刁难他,他就开了小差。 他也没有回老家,而是跑到了北方峰城附近开了块地,种地打猎为生,并娶妻生子,生活倒也幸福。 可是兵荒马乱的,看着天下民不聊生,他一心想干一番事业。 那时候他已经三十多岁了,还有满腔抱负,他无心继续在家耕猎,就离开妻儿,只身去了南方,投了太平军。 因为作战勇猛,后来做了金陵天王府洪秀全的侍卫。 金陵那时候被叫做江宁府,当时也有人给叫金陵的。 没多久,他就发现天王府也更加腐化堕落,骄奢淫逸,太平军也都忘了为民的初衷,从上到下都不思进取,贪图享乐,他又打算离开太平军回家种地。 这时在金陵,又遇见了当年陷害他的那个上司,那个上司在一次清军与太平军交战中被俘,也投降了太平军。 因为那人会溜须拍马,在江宁府太平军里还是做了他的上司,依然处处找他麻烦,更加变本加厉,并且诬陷他是清军奸细,天王也准备要惩治他,他愤而悄悄离去,他逃跑了。 可是当他回到北方老家,发现他的老婆和孩子都被土匪抓走,抓走两三天了。 邻居说:土匪是准备送给清庭邀功,说他老婆孩子是长毛家属。 那个土匪头子曾经是他上司的把兄弟,也曾在京城一带活动过,他们以前认识也有过节。 他一怒之下找到土匪去理论要人,结果,动起手来,寡不敌众,他失手被擒。 那个土匪头子并没有杀他,也没有把他们献给朝廷,因为毕竟他们自己也是土匪,底子都不干净,如果送了清廷,没准这些土匪自己也会被抓。 所以那个匪首就把他和他老婆孩子秘密的押解到了南京换赏钱。 这样他们被押送到了江宁府后,就被那个上司关进了监狱。 在监狱里的那些天,他被那个上司毒打折磨,本来以为必死无疑。 谁知道这时候金陵发生了杨秀清和韦昌辉的变乱,血流成河,乱成一团,人人自危。 一个狱卒平时认识他,敬佩他的为人,可怜他遭遇,找机会偷偷给他放了,那个狱卒自己也趁乱逃走。 他出来后找地方养了几天伤,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找到了关押他老婆孩子的地方。 那地方看守不严,而且金陵城已经乱成一锅粥,也可能看守认为一个孩子和女人应该不会逃走,比较麻痹大意。 他杀掉了守兵,救出了他老婆和孩子。 他儿子叫大青,当时十多岁,逃走的过程中,不幸被那个上司和追兵射死了,他也受了重伤。 我那时还很年轻,当时在江宁府办事,恰好路过就出手救了他。 那天晚上,是个暴雨之夜,电闪雷鸣,如果不是暴雨倾盆,漆黑一片,我们未必走的脱。 他昏迷了一天,清醒后,告诉我:他姓李,老李的李,他说他欠我一条命,如果有缘到到北方峰城再见,并告诉了我他在峰城的地址,我也没有在意。 不久后,他把他老婆送到了峰城一个山沟里岳父岳母家,然后,他又易容回到了江宁府。 这时候金陵叛乱基本平息,但是清军各地大肆在进攻太平军,金陵也已经风雨飘摇。 他趁乱摸到了那个上司家里,杀掉了那个上司的一家五口,鸡犬不留,替他儿子报了仇,然后偷偷回到了峰城大山里生活。 后来英法联军进了京师,火烧了圆明园,时局乱的一塌糊涂。 老李看种地也没啥出路,就琢磨生计,可是兵荒马乱的,能有什么好生意可做呢? 因为他聪明又好学,乡下人造房修墓都很重视风水。 他农忙之余把一本葬经研究的很透,给人看墓地赚不了几个钱,干脆就和几个走投无路的人干起来盗墓行当,但他从不在本地盗墓。 期间,据说曾经抓他老婆孩子的那几个土匪也都死于他手里。 因为他为人仗义公道,眼光又好,毕竟他走南闯北见过很多世面,所以在盗墓行当里很有威望,大家都很尊敬他。 在峰城一带,古董行里面提起老李很有名气。 我后来做了古董生意,也经常去峰城淘货。 一次交易的时候偶然遇见了他,都很惊讶,就这样,我们又保持了联系,他也经常帮我一些忙。 可是他因为当年丧子之痛,再无斗志,干了几年盗墓营生,觉得终究是见不得人的事。 这时他岳父岳母都已经去世,他就放弃了盗墓行当,继续种地打猎为生,平淡度日。 后来,他又生下一个女儿,这个女儿现在也远嫁外地。 他这两年,老婆也病死了,就这样自己借酒消愁,昏昏噩噩的活着。 他其实是个苦命的人,以他爱憎分明的性格,不会贪财忘义,咱们有事他也不会袖手旁观。 只是他年纪大了,我也不想他受牵连卷入是非,我只想他安稳过完下半生,这次其实不应该找他。 你说,这样的人,他可能背叛来害我们么?” 六爷一口气讲完,咽了咽唾沫,喝了一口茶,最后这句话,他是对着黑炭说的。 黑炭听得全神贯注聚精会神,他没想到这个衣衫褴褛的老头居然有这么传奇惊险的经历。 他像听故事一样听完。 他听见六爷问他,就说道:“这人如果这样的话,那倒是肯定不会害咱们,是个好人,可是,他就这样走了。” “看看吧,虽然人都是会变的,他不会变,我不会看错人。”六爷淡淡的说。 黑炭嘴里不说,心里还是不放心,也不甘心老李帮着六爷找个人,看着很轻松,就轻易拿走一根金条。 毕竟,黑炭这时候还算是个孩子。 他还不懂人性的善恶。 他那时还以为金子才是世界上最贵重的东西,能换来饭吃。 因为,他半个月前还在挨饿。 他还不懂,这世界上人与人的关系,除了金子之外,还有义气! 外面忽然响了一声春雷,声震屋瓦。 三个人同时看了看窗外,天,下雨了…… 第7章 识古不穷 北方的春天,雨水并不多。 雨一般下的也不大,可是今天却是大雨,雨水砸到土路上,升腾起一片雨雾,行人纷纷躲避。 六爷三人在房间里闲聊了一会,等着老李的消息,他知道老李肯定出去在找常子,常子也肯定住的很近。 过了一会儿,老李回到客栈,手里多了一把伞,进屋把伞往墙角一靠,对着六爷说:“我和常子说了,你三天后要走,走之前看看货,他同意了,他找地方碰面,明天他来客栈告诉我具体地点”。 “好,我们来了,不能白跑一趟,就是他摆个刀山,还是鸿门宴,也要趟趟。”六爷淡淡的说。 这世界上总有那么一种人,他未必是鲁莽,但是确实喜欢冒险,甚至可能毕生都在寻找刺激和存在的意义,六爷大概就是这种人。 他吃肉喜欢啃骨头,他说,越难啃的地方肉越好吃,虽然有点费牙。 如果没点刺激,他会空虚,会寂寞…… “常子因为没把我当外人,和我还透漏了几句,蒙古那边一个王爷也看上了这个靴子,派人过来看货,虽然联系了,但是还没见面,所以你就是看到货了,也未必谈的拢,他倒是给我几分面子,我想他也不敢打你啥歪主意。”老李接着说。 “是啊,老哥的面子他不敢不给吧?虽然老哥已经金盆洗手,毕竟还是他前辈。要是你早下手挖,也不会轮到他了。”六爷有点玩笑的调侃一下。 他知道老李盗墓的时候不会在本地干活儿,兔子不吃窝边草,在自己家附近挖墓麻烦事太多。 “哈哈,是的,我那时候没动这个墓确实考虑很多,主要还是觉得这个墓以前被南蛮子盗过,我觉得里面应该没啥东西了。不说这些,你也做好最坏的准备,我陪你见到他之后,我再回家去。”老李说。 “好的,我就是觉得老哥年纪大了,不想为我的事情沾染太多麻烦”,六爷说的是心里话。 他也很想让老李留在身边,当他看见他孤苦零丁的时候,打算带他去京城生活,而且他的买卖也需要帮手。 几人在房间里一起仔细的推算了一下见到常子后看货的各种可能,六爷觉得风险和可能发生的事情都在掌握和可控之中了,就站起来说: “好了,今天就这样,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不说了,天还没黑,我们出去逛逛峰城。” 黑炭年轻,一听说出去逛街,不禁拍手说好,人从成长到成熟,都有个过程。 这时雨已经停了。 峰城气候春季干旱多风,春雨下的通常都不太久。 弥漫的水气正好把干燥的马路上的尘沙掩盖,下午的空气雨后很清新。 这时候正是春天最好的季节,下午不冷不热。 峰城有几道大街,东西有几个横街,商号林立,买卖都很繁荣兴盛。 每年的农历五月十三这里的关帝庙庙会都非常盛大。 剃头的,算卦的,杂耍的,卖膏药的,卖山货的,卖各种各样商品的,还有各种小吃,人也形形色色,很热闹。 庙会也相当于是一个大集市,是当时城乡贸易聚集地。 虽然还没有到五月十三,但是街道也已经开始热闹,街上人来人往,看来这场雨并没有影响人们出门的欲望。 六爷几人在街上转了转,他们先去附近找个干净的澡堂子洗了澡,又给每人都买了新衣服和鞋子换上,理了发,收拾的很精神。 四哥虽然长的粗壮,但是原本就很精神。 老李和黑炭收拾干净了倒是和从前判若两人。 尤其老李,剃了头,重新梳了辫子,刮完胡子后,看起来年轻了很多。 几人在街上溜达闲逛,路旁各类商户之中也有几家古董老货店,古董店外面也零星的摆着地摊,堆着些旧物,六爷几人都看了看。 他打算多教教黑炭一些古董行的规矩,毕竟想收下这个徒弟,以后黑炭也要在古董行混饭吃。 他边走边看的教他;比如看东西不能手过手接,因为这样万一古董掉地下上弄碎了说不清楚。 看东西等人家放下,你再拿起来; 不太喜欢的东西不要还价,还了价人家同意了你就要买走等等。 其实这些规矩现在古董圈里也还在通用,主要还是为了双方都避免麻烦。 至于什么古董行里的行话,那些行话并不是黑炭现在必须要精通的,接触久了就自然听明白了。 老李看见六爷对着黑炭认真的讲课,笑了笑,他不用听,因为他挖出来的肯定都是真的。 他也永远不会去古董店买货,他原来是干没本钱出货的。 但是六爷不一样,他从不研究盗墓,也从没盗过一个墓,他一生都在研究鉴别真伪,因为他是古董商。 “一个优秀的古董商不仅要有财力,还要有眼力和圈子。 而这眼力最重要,因为有了眼力,你也就会有了财力,也就会进入更高的圈子。 练好眼力不仅需要大量的实战,还要有慧根。 这世界上最懂得谈判,也最奸诈的一群人就是卖古董的,你不知道他们说的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最后能决定你走多远的,永远都是眼力高低,都是看东西说话。 锻炼好眼力不仅需要博学的知识,需要大量的新老物品对比实践,更需要机缘和胆识。 最终,学习古董的过程是一场修行。 古董锻炼的是人性,玩的也是人性,有的人一辈子没有玩明白被古董玩了。 他们是被贪欲蒙蔽了眼睛,或者讳疾忌医,掩耳盗铃,不懂反思。 无欲则刚,厚德载物,识古不穷,贪古不富”。 以上这些话都是六爷对黑炭说的道理。 黑炭瞪着眼睛,听得云里雾里,迷迷糊糊。 许多年后,黑炭已经是圈子里屈指可数的大收藏家了。 一次和我太公喝茶的时候,他叹了口气对我太公说,那天六爷对他说的那些话字字珠玑,受用终身。 可惜当时他还听不懂...... 那时候全国的古董店里仿品都很少。 因为盛世收藏,晚清时期风雨飘摇,经济状况每况愈下,老百姓都吃不饱,谁会去买古董? 真品满地都是,谁又会去舍近求远的耗神费力造假呢?所以仿品并不多。 那时光绪本朝的民窑青花瓷很多底款写着康熙年制,晚清也有的粉彩写着明代款识,这类前朝款很多,但是不能算仿品。 放在一百年后的今天看,除去清三代瓷器,这类晚清瓷器却是目前收藏明清瓷器的主流产品,被很多古董初学者收藏。 而且很多光绪时期瓷器也很精美,有一定收藏价值。 六爷在一家旧物店几米远的地方,指着店门前一堆瓷器,那些瓷器是底款写着大清嘉庆年制的豆青釉盘子,悄悄的对黑炭说: “这些盘子是真的,盘子是老的,嘉庆年的。 但是上面画的几个彩色的花是现在画的,为了蒙洋鬼子骗钱,后来加的彩料。嘉庆豆青釉盘子一般都太素了没有花纹,洋鬼子不喜欢。 为了多卖钱,古董贩子就会找师傅在盘子上填了些彩色纹饰。 看着好看,这些就算假货了,没有买的意义......” 一路走着,六爷教着,黑炭用心记着。 第8章 古董会说话 闲逛的时候,看到卖古董的地方,六爷都停下来,教黑炭如何辨别和讲解一些基本古董知识。 峰城地区历史悠久,一万年前就有人类生存。 现在的出土记录看,从几千年前的红山文化,到以后的商周,春秋战国,辽金,明清,每个时期的文明都留下许多实物。 这些实物就是古董,现在也叫文物。 这些古物涵盖了各类石器,陶器,玉器,青铜器,瓷器等等。 每个时期也都有每个时期的特点。 这些各种原因出土的老物件在当时峰城古董行里几乎都能看到。 虽然那时候没有现在细分的这么清楚,也没有现代考古发掘的各个文化期命名。 但是高手一看东西基本就知道大致年代和真伪。 一件古董它所有的时代特征都在自身有所体现,工痕,形制,颜色,沁色,质地,文字,胎土特点其实非常清晰。 借用二战战地记者卡帕说的一句话:如果你照片拍的不够好,那是你离得不够近。 而对古董,你对它看的不太懂,说明你对它研究的不够深。 古董会说话,它能冷冷嘲笑着我们的无知。 逛完古董店,他们几人溜达到一个卖西洋钟表的店铺里,这个店铺装饰豪华。 那时候舶来品在晚清时候非常畅销,国内经济比较繁荣的城市都有销售店铺。 上流社会也都以使用洋货为荣,而钟表是当时受国人喜欢的舶来品之一。 黑炭进去后盯着一只怀表看,伙计很热情,没有以貌取人。 也许因为黑炭刚换的新衣服,伙计看几人气度不凡,就开始殷勤的介绍。 这个怀表外壳金光闪闪,镶嵌着各种颜色宝石,配着金色的链子,非常华丽精致。 我猜测,六爷带他们去的相当于现在的奢侈品店。 黑炭在大山里哪里见过这样的东西,他出生的地方只知道鸡叫天亮,日出而耕,日落而息。 他对着怀表感觉很惊奇,眼睛都直了。 六爷看到他的表情,嘴角上扬微笑一下,就喊过来老板还还价格,拿出钱给他们三个人每人买下了一块怀表。 金表的价格不低,当时也不是普通人能消费的起。 伙计殷勤的教会了黑炭如何使用,都给调好了时间,还配个锦盒。 这块表黑炭后来一直贴身带着,据说走的一直很准。 我太公对我说起这故事的时候,讲到这里,说他还记得这怀表样子,只是链子断了是后来配的,他看见表上面还有万年历。 我当时很小,听了不太相信,认为太公骗我,或者太公老的糊涂了,记错了。 一百年前的怀表上怎么会有万年历?要知道,那时候我们中国人还都在抽大烟呢。 后来,一次在佳士得的拍卖会上,我看到一个1885年的怀表,上面真有万年历的时候,我才相信太公的话,那时候,太公已经去世多年了…… 我记得佳士得的拍卖会上那块怀表介绍说明上写着:w. g. schoof 18k金猎用式怀表,表盘上显示有计时码表,万年历,月相和阴历,英国制造,1885年。 这块怀表拍卖了多少钱,我已经记不清楚了。 黑炭他们逛街的时候,大概就是这个时间左右,而一百多年后的我们,在讲述一百年前他们的故事。 一百年之后,谁又会记得我们有什么故事呢? 晚上,六爷他们附近找个地方吃了火锅涮羊肉,他们都没有喝多,回客栈早早的休息了。 夜晚,天又开始阴沉,没有雷声,六爷躺在客栈火炕上,闭目养神。 他在等,等一场更大的风雨! 黑炭他们也都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黑炭一直摆弄着这块怀表。 金光闪闪的表壳上,镶嵌着红蓝色的宝石,精致异常,还有一些不认识的文字,后来知道那就是英文。 他的心思已经飞到遥远的将来,他羡慕六爷挥金如土的能力,他也感激六爷对他的关爱。 虽然还不是他师父,他已经把六爷当师父看了。 他也想,以后也要像六爷一样什么古董都精通,什么都很懂,看一眼能看透真伪。 他甚至梦想以后也要像六爷一样,在京城买个大大的四合院,买一部三匹马拉的车,养一只会说话的八哥,再娶一个漂亮的女人…… 女人,黑炭忽然想起六爷好像从来没有说起过女人。 黑炭也喝了酒,搂着装着怀表的盒子,睡的很香甜。 就像我们小时候睡觉一样,手里攥着刚刚得到的心爱玩具。 第二天,没有消息,老李去了常子的地方没找到人,不知道常子去了哪里。 第三天,这天快到傍晚,还是没有常子的消息,老李有点急了,他本身性格也有点急,遇事不是那么沉住气。 看来性格这东西,并不会因为年纪,而改变太大,他在房间里来回不安的踱步走动。 今天,他没有出去找常子,他在等常子到来,当时常子和他说好的,来客栈找他们。 这是最后一天,他不敢出去了,怕出去找人和六爷分散开,客栈出什么事情。 六爷还是在闭目养神,他知道,事情发生了变化。 常子并不是会像老李感觉的会给他面子,他已经准备对六爷下手。 金子,自古以来都是祸端,这些天,四哥都是抱着皮箱,走到哪里拿到哪里,总不能把金子放在客栈。 以前和六爷出门基本都是用银票银元,很少动金条,这次走在街上草木皆兵。 这几天出门,四哥都是抱着皮箱走在前面,因为走在前面,发生什么事大家都能一眼看清楚,便于迅速做出反应。 六爷甚至有点后悔是不是该来峰城,打这靴子的主意。 不过这念头稍纵即逝,很快,他就进入了临阵状态,因为,他听见了老李在门外的敲门声。 “六爷,常子来了,开门,我老李”。 六爷开了门,四哥和黑炭他们听见声音,也都从隔壁出来进了六爷的房间。 常子进来坐在椅子上,手里没有拿那对铁胆,脸上有点擦伤红肿,眼皮有点青,眼神有点闪躲,神色很不自然,好像被人揍过。 六爷看了看常子说:“我们打算去哪里看货,什么时候去?” “现在我就可以带你们去,我回去一说,,他们也同意,东西都准备好了,六爷屈尊降贵,到我们那看看货,再谈价格。” 常子忽然说话很正道,也不像上次那样讲话蛮横了,还整句不知道哪里学的一句词,听着挺别扭。 六爷微微感到惊讶,但是没有表现出来,说: “好,那你带路。多远?要不要坐马车?” “有点远,坐车吧,我是骑马来的。我带路在前面慢点走,你们跟着。”常子说。 “好”,六爷回答完,吩咐四哥和黑炭带好所有东西,退了房。 四哥去栓马车,备齐草料和几人日常用水,四哥抬头看了看天空,快黑了,四哥知道,这客栈不会再回来住了。 六爷和老李,黑炭上了马车,放下车厢的布帘,四哥赶着车跟着常子走,不一会出了城。 一路上土路一直很宽敞,虽然有点坑洼,路除了还有点湿,并不难走。 那时候没有柏油马路,基本都是夯土筑路。 走了半个时辰,在一块很大的空地上,看见了一个不小的白色蒙古包,边上简易的马厩里拴着八九匹马。 常子在蒙古包前停住,跳下马,把马拴进马厩,对着四哥说:“到了”。 四哥也停下马车,他没有下车,他就坐在马车上,手里攥着鞭子,他不能离开马车。 转身对着车厢说:“六爷,到了”。 六爷,老李和黑炭下了车,黑炭下车后,摸出怀里的怀表看了看时间,指针指在六点三十。 六爷下车后伸个懒腰,看了看四周,一片空旷,几声鸦鸣…… 天快黑了,夜幕降临。 一钩新月悠闲的斜挂在天边,几颗星星很亮,一闪一闪的看着人间。 傍晚的野外有点凉。 六爷拎着皮箱走在前面,老李和黑炭跟在后面,三个人紧随着着常子。 一掀门帘,抬腿就进了蒙古包...... 第9章 一只金靴 毡帐秋风迷宿草, 穹庐夜月听悲笳。 元人马致远在元曲《汉宫秋》中写的穹庐就是蒙古包。 史载:“牧人每限于游牧,依水草而居,转徙无常,概以穹庐为栖止。此种天幕生涯,可蔽风雪,可防虎狼”。 “穹庐”,在满洲语曰:‘蒙古博’,俗读‘博’为‘包’,故多称为蒙古包。 蒙古包一般都在草原上建造,牧人居住,这里离草原还有几百里,怎么会有蒙古包? 六爷猜测应该是蒙古人临时在此地搭建居住议事的,而且搭建时间不久,难道蒙古人也到了? 他想起了老李对他说的蒙古王爷。 六爷几人走进了蒙古包,这个蒙古包不小,能够容纳二十多人。 虽然看是临时搭建,不过内部装饰华丽,毛毡盖顶,地上铺着地毯,几张几,几个矮桌,桌子上摆满酒肉。 天还没黑,里面点着几盏灯,并不昏暗,坐着八、九个人,在端着酒杯吃肉喝酒。 几人中,看相貌有两个是汉人,这两人都是五六十岁年纪,一个大腹便便,一个偏瘦,穿着汉族衣服,另外几个是蒙古人,穿着蒙古长袍,几个蒙古人的身边都放着弯刀。 看见六爷几人进来,为首的一个蒙古汉子欠了欠身,抬手示意六爷几人都坐下。 又对身边人说了几句蒙语,大概是安排六爷几人一起吃饭喝酒,言辞很客气。 六爷懂点蒙语,能听懂他说的意思。 六爷和常子几人都找个位置坐下。 “听说你也想要这靴子?我叫查干,来自蒙古。您怎么称呼?” 为首的蒙古人对着六爷说,原来他会说汉话。 这个查干四十来岁年纪,中等身材,偏胖,长着一张大饼子脸,宽额头,眯缝眼。 他端着酒杯,两腮有点发红,穿着蒙古袍,手腕上戴着金环。 “我姓冯,是的,我是对这靴子很感兴趣。” 六爷不卑不亢,客气了一下,做个揖。 “哦,冯兄,这个靴子在我们的手里了,但是只有一只,听说另外一只在江南一个富商家族里,我想请冯兄一起去趟江南,我们把那只靴子也搞到手。 事成之后金面罩归你,有一副丝帛卷轴也归你。 钱,你就不用给常子他们了,我们王爷替你给了,我们只要靴子。” 查干说话也很直爽,不拐弯抹角,看那口气,这些东西已经都在他们手里了,而且也没把常子当回事。 六爷没想到会这样,并没接话,他也没太明白这个查干具体什么意思。 他端起酒杯沉默了一下。接着听查干往下说。 “我们王爷早就知道这个靴子的事情,几十年前被南蛮子挖走了,曾经以为是两只都挖走了,我们王爷找了那个南方人很多年,最近也找到了。 这个王陵和我们王爷家族很有渊源,所以他一心要找回金靴,谁知道不久前常子他们又打开陵墓,取出来一只。 我们王爷在这一带这些年一直留意王陵,得到信息,于是派我们前来找回靴子。 我们到了此地,找到了常子,看见他们正在密谋,准备布置陷阱,打算谋夺你的金子。 我们就把他抓住了,并把常子老母扣押为人质,今天是我逼他去客栈找的你。”查干慢慢说道。 “哦,那你们王爷知道那只靴子在南方,怎么不直接去拿下呢,为何还要找我?”,六爷问道。 他心里想,几百年前契丹人的王陵和你们蒙古人能有啥渊源,不过想要金靴而已,说的冠冕堂皇。 “这事情说来话长,南方这个家族是个盗墓世家。 他们盗窃的东西每一件重器都会作伪好几个一模一样的。 即使顶级古董高手也真伪难辨,并且都藏在外人不好接触的地方,即使我们找到靴子,也不一定能分辨出哪一个是真的。 所以就想有劳尊驾出马相助,你放心,我们不会打你金子主意。 金子,我们王爷有的是,我们只要靴子。”查干说的很诚恳。 “哦,我要是不帮忙呢?”六爷问道。 “不帮忙,我们也不勉强。 我们知道冯兄有个失散的女儿,我们知道她在哪里。” 查干慢慢的说。 六爷刷的站起,没有说话,眼睛盯着查干,查干面无表情也看着六爷。 “你怎么知道我有个女儿?”六爷问。 “冯兄大名名贯京城,琉璃厂公认眼力一流,我们王爷早有耳闻,知道些冯兄之事这不奇怪。 只是没想到我们会在这里见面,而且冯兄也打起了金靴子的主意,原本打算此地之事一了,就去京城打搅冯兄,现在看,省了。” 查干说的合乎逻辑。 六爷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这个家族很棘手么?我怎么没有听说过,我常常去江南,”六爷问道。 “比较棘手,他们当家的行踪不定,家族在本地产业很多,黑白通吃,手眼通天。 他们盗墓起家,现在专门古董造假作伪。 做出的东西真伪难辨,而且他们和朝廷也有关系,不能硬来。”查干回答。 “常子搞的靴子在哪里?我想看一下。”六爷问。 “靴子和卷轴在我手里,金面罩在常子另一个同伙手里,他跑了,我几个手下已经追他去了。 来,大家先喝酒,边吃边聊。”查干站起来端起了酒杯。 这个查干说话并不让人反感,有些直爽,可能蒙古人的性格天生如此。 六爷不再说话了,他大致知道了来龙去脉。 常子约他第二天见面没来失约的时候,就已经被查干他们控制了。 查干撞破了常子他们准备对付六爷的阴谋陷阱,并绑架了常子的老妈,查干也得到了金靴子和丝帛卷轴。 这样看来,查干还算帮六爷化解了危险。 不要小看屑小之辈的阴谋诡计,小人卑鄙的行径,往往可以给六爷这样骄傲的人致命一击。 六爷看了看身边的常子,常子低下头不吱声。 “等明天我们出去的人回来,金面罩拿回来,这个人再处置。”查干说完,干了一口酒。 常子听见查干这么说,感到很惊慌,看查干的意思要把自己杀掉。 他老娘也还在这群蒙古人手里,不知道关在哪里。 他又怕又急,想求饶,又觉得不知道会不会求饶会恰得其反。 心里迅速的盘算如何脱身,拿着酒杯的手有点微微颤抖。 大家干了两碗酒之后,查干对手下耳语了几句。 一个蒙古人从一个箱子里拿出来一个木盒,查干打开木盒,金光一闪,露出了金靴。 查干站起来走到六爷身边,递给了六爷,六爷也站起来,拿着金靴,凑在灯下。仔细端详打量。 金靴通体由金片和金丝编成,细密异常。 金丝虽然很软,历经千百年没有什么变形,高约一尺,靴子尖部分镶嵌一颗很大的红色宝石。 靴子侧面几颗碧玺,紫色红色蓝色俱有,内衬布衬,布衬和金靴连接处用金丝连接,布衬虽然有些发黄,但是没有腐烂。 靴子两侧黄金錾刻两条金龙,附于靴上。靴子鞋面金片錾刻祥云,靴桶两侧金片錾刻四条金龙,金龙三爪,灯光下龙纹很是凶猛狰狞。 六爷仔细看了一会儿,递给了查干,他知道这是真品。 金子的成色,编造的工艺,宝石的镶嵌手法,靴子的尺寸,龙纹的特征都没有问题,典型辽代王室陪葬制式用品。 辽代王室金靴多是金片金箔打制而成,这个靴子却基本是金丝编造,缀有金片,镶嵌宝石,工艺复杂,确实是宝物。 这时外面已经很黑了,灯光摇曳之下,金靴更显华贵精美,宝石在灯下闪烁着夺目的光芒,众人看的眼都直了。 黑炭还是第一次见到几百年之前的宝物。 而且第一次出门,就看到了辽代王侯的金靴子。 查干放下靴子,神色有些得意。 又拿出一幅丝帛转轴,展开足有一丈,绢帛薄如蝉翼,上面工笔画着一幅辽代贵族出猎图。 画上几人在骑马射猎,臂架苍鹰,猎狗跟随,几个随从做呼喊状,人物都是契丹辽人装束,头发梳髻,神态逼真,活灵活现,惟妙惟肖。 卷轴上面一侧边上写着几行契丹文字,大家都不认识。 卷轴保存千年居然一点也没有腐烂和变色。 据说这是常子在地宫耳室发现,原来没有被破坏,未见天日,所以保存完好。 而且他们这些人也懂得出土之后丝织物品保存之法,还和几百年前一样如新。 更令人称奇的是画轴墨色透过丝帛,另一面也是一模一样画面,不过是相反镜像,用笔纤细程度让人惊叹。 如果不是背面显示的文字是反的,单纯看画面,几乎看不出哪一面是正反面。 这世界上很多宝物惊世骇俗,古人的技艺不是我们可以想象。 大家都过来一起欣赏宝物,皆看的目瞪口呆,一时鸦雀无声。 第10章 天似穹庐 众人都站起来仔细观看欣赏,常子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他在伺机逃走。 他刚听查干说这墓葬和王爷有渊源,没准人家祖坟呢?更不要想和这些蒙古人谈什么价钱了,挖了人家祖坟,能保住命就已经不错。 至于他老娘,他也不知道关在哪里,他也管不了了,而且他也料定这些人只是想拿到宝物,不一定会真的杀死他老娘。 他眼睛眯缝着假装喝醉了,其实在伺机逃走。 可是门口位置一直有两个蒙古人在那里喝酒,他肯定跑不出去。 即使跑出去,四周一片空阔,他也跑不远就会被抓到,估计更惨。 查干收起画轴和金靴子重新包好放入箱子。 对六爷说:“冯兄如果能帮我们去江南找回另一只靴子,我们王爷说了,这幅画就算报酬了”。 六爷心里想,这些人不可信任,暂时先应承下来,再图以后。 他心里想的是那只靴子,虽然这卷轴也是价值连城之物,但是他一心想拿到靴子,因为这靴子他有重要的用途。 今天听到这些蒙古人知道女儿下落,如果硬问,他们也不会说,先稳住他们,再慢慢打探。 于是就大笑几声说: “好,我看查干兄也是豪爽之人,你家王爷虽未谋面,肯定也值得信任,我就和你们走一趟江南,也看看风景。” 说完,他一口干了一碗烈酒。 查干和另外几个蒙古人也都举起酒杯,一口干掉,老李和黑炭跟着也干了一杯。 酒这种东西很神奇,它能助兴,能解忧,也能在社交场合迅速营造气氛,拉近关系。 何况查干这些人破坏了常子要暗算六爷的阴谋,六爷也心存感激。 情绪是会感染的,并且大家年纪相仿,又都打算去江南找那只靴子。 前路漫漫,不知道发生什么,都忽然间感觉有些亲近。 六爷虽然有时有点阴郁,实际上也是个豪气干云的人,他性格并不像一个商人。 男人与男人之间,可以惺惺相惜,也可以一见如故。 还可能一见面就互相抵触,而话不投机生死不相往来。 人与人之间的感觉,很微妙。 这个查干,行事作风很文雅,除了长相,其它一点不像蒙古人。 当然如果他是个没脑子的武夫,估计那个蒙古王爷也不会让他来做这些事。 查干喝酒的时候,杯满即干,极为豪气,六爷对他多了几分好感。 期间,那两个汉人一直都不说话,也喝了酒,只是象征性的喝一些。 两人年纪五六十岁之间,穿着看不出职业,只知道一个瘦的姓王,一个胖的姓张,六爷也没有多问。 查干知道了四哥还在马车上,也喊了进来,一起干了几杯。 他笑着对六爷说: “我不会动你的马车,今晚你们就住在这里,我们在附近地方还有住处,我们今晚住在那里”。 酒过三巡,查干站起来,抽出刀架在了常子的脖子上,“绑了!” 身后四个人过来给常子按住捆了起来。 常子没有做出反抗,他知道反抗也是徒劳,没准这伙人直接一刀把他剁了。 你看查干对六爷很恭敬,那是六爷对他们有利用价值。 而他,只是一个盗墓贼,说杀了估计也就随手杀了。 “冯兄,今天到此为止,你们好好休息,明天我们再研究事情。”查干说。 “好的,感谢查干兄为我们考虑周全,也感谢查干兄帮我化解危险,无以为报,我们一起共下江南,争取诸事顺利。”六爷还个礼。 随后,查干和六爷简单商量了一下行程安排,然后拿起装靴子的箱子起身出了蒙古包。 随从把常子扔上马背,几人策马而去。 给他们几人留下了这个蒙古包,还有一桌子酒菜。 六爷几人送走了查干一伙人,四哥把马松开,喂马喂水,安顿在马厩里。 马厩很简易,一看也是新搭建的。 蒙古人爱马,家家有马,每到一个地方,蒙古包建好,马厩也就建好了。 黑炭收拾了一下桌子酒菜,打扫了一下地毯。 他还是第一次住蒙古包,第一次看见地毯,一切都觉得新奇,他仔细的打量着这个蒙古包。 蒙古包是北方少数民族居住的一种活动房屋。它的建造和拆卸以及搬迁都很方便,而且可以车载。 据元代历史记载大的蒙古包可纳千人,极为宏伟,堂皇如宫殿。 元代着名诗人萨都刺《上都杂咏五首》曾描写道: “沙苑棕毛百尺楼,天风摇曳锦绒钩。” 以揭示穹庐之宏伟。 而如果搭建一个小型蒙古包几个人一个时辰就可以完成。 看这样子这个蒙古包也就搭建好三四天,但是虽然仓促,还是每个细节都规规矩矩。 蒙古高原冬春多大风,夏秋多暴雨。 圆锥形的毡包顶部能够减少了任何角度的风阻,也能够快速减负掉雨雪的积压。 门朝向东南,为了朝向太阳以示吉祥,也是为了能够避开寒冷的西北风。 围绕天窗的伞状顶架如同日月之光芒。 黑炭看着伞状的穹顶,掏出了六爷送他的怀表,感觉样子很是相似。 确实,据说牧人通过顶部射进来的太阳光角度,就能算出大致时间。 敕勒川, 阴山下。 天似穹庐, 笼盖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 风吹草低见牛羊。 两千多年前西汉时期的《史记·匈奴传》中就有“匈奴父子乃同穹庐而卧”的记载。 黑炭在烛光下仔细看着这个蒙古包的每个细节。 这一个月来看见的东西和发生的事,已经让他在迅速长大。 四哥拿起桌子上的酒坛,倒了一杯酒自己干了,对六爷说: “原本以为会打一场恶战,没想到倒是来白吃一顿酒肉,我刚才在外面一直听里面的动静”。 “这顿酒不好喝,还不知道下一步发生什么?”老李说。 老李又对六爷说: “那两个一直不说话的汉人,其中一个胖的我有点眼熟,这人是官府中人。 常子他们做的事蒙古王爷这么快就知道消息赶来,应该就是他们告的密,他俩是眼线。” 六爷点点头,这些对他不重要了,他也不盗墓,至于这小吏是谁的眼线,和他也没有多大关系,六爷容易犯这样的错误。 有时候,他对小人没有足够戒心。 但他想着查干说的每一句话,仔细的捋着思路。 几人分析了一下发生的事,一会儿,老李,四哥和黑炭就都睡着了。 六爷没有睡意,就自己走出了蒙古包。 四周天色已经很黑,四周静悄悄,星星不多,月亮在云中时隐时现。 查干为了避人耳目,建造蒙古包作为营地于此议事行事。 四周十里没有一个人家,只有这么一个孤零零的蒙古包和几棵老树。 因为前两天的雨,空气还有些潮湿,晚上的风吹过,很凉。 他刚刚喝完酒,本有几分醉意,瞬间清醒了不少。 他看着漆黑的远方,想起了很多。 他想起了从前,想起了江南,想起了他的女儿...... 第11章 归梦隔狼河 六爷在外面站了一会儿,看了看马匹和车辆,四周鸦雀无声。 他从车上取出弓箭和放在车厢夹层里的一把长刀,也走进了蒙古包。 蒙古包里面的灯都摇曳跳动着,六爷每个灯挑了挑灯芯,更亮了些。 四哥听见六爷进来了,睁开眼睛,他只睡了一会儿,对六爷说: “你睡吧,我看着马”。 六爷说: “你们睡吧,我还不困,后半夜,你再替我。” 六爷确实不困,他还没有睡意,他想起了很多事,还有明天可能要发生的事。 他感觉不会这么简单,他很相信他的预感,总感觉哪个地方出了问题,可是又想不起哪里反常。 这样荒郊野外,他们还带着一箱子金条,外面三匹马,晚上总要有人照看着。 四哥答应一声,侧脸睡了,他知道六爷说了,就没必要再坚持。 他也要养好精神,还要白天赶车。 黑炭喝点酒已经睡得很沉了,发出微微的鼾声。 六爷看了看黑炭,少年时候多好,无忧无虑。 他想起了自己的少年时候,想起一路走来,走过的关山重重..... 万帐穹庐人醉, 星影摇摇欲坠, 归梦隔狼河, 又被河声搅碎。 还睡、还睡, 解道醒来无味。 六爷坐在蒙古包里,对着窗外的夜空,想起了纳兰容若的这首如梦令,不自禁的念出声来。 老李看六爷没睡,他也坐起来,坐在了六爷身边,两人低声聊了几句从前往事。 六爷对老李说: “你回乡下也没有意思,自己一个人,还是和我一起去南方转转,然后回京城生活,店里也需要人照看,我们正好一起出去走走。” 老李沉默了一下,没有回答。 可能这些年的打击和山里的生活让他没了斗志,也磨平了棱角,以为后半生就昏昏噩噩的等死了。 这次和六爷出来找常子,遇见这些人,发生这些事,好像找到了一点从前的信心。 心里已经熄灭多年的火慢慢开始复苏。 他倒是没有什么顾虑,只是这些年是他自己杀死了自己的雄心。 “我跟你走。”老李心一横说。 “这些年,你还一个人么?”老李问道。 六爷点了点头,天已经不冷,靠近马厩的一侧窗子没有关,他看看窗外,窗外一片漆黑…… 两人低声聊天,都有些感慨。 半夜,四哥准时醒了,他笑呵呵的拿起六爷给他的怀表,指着表针对六爷说: “你看,我多准时,说几点醒就几点醒”,六爷笑笑。 四哥这些年跟他出生入死,走遍大疆南北,性格一点没变。 而且不论遇到多大的事情,四哥都能睡得着。 四哥对他也非常忠诚,一直把六爷当大哥看,鞍前马后。 当然,六爷肯定对四哥也很不错,大哥,并不好当。 这世界上不是什么东西都能用钱买到的,尤其人心。 四哥从没有忘,二十多年前,他八岁的时候,在济南府他快饿死之际,六爷给他的那个馒头。 四哥出生于山东济宁府,家中排行老四,前三个哥哥都没有长大就夭折了。 他出生后,父母对他非常疼爱,父母还是习惯喊他小名老四。 七岁那年,他家乡发大水,大雨几昼夜,水患之地,房屋坍塌,路能行船,百姓流离失所,人畜冲走无数。 因为靠近黄河,山东经常水患。 大水之后多有大疫。 次年, 山东省内瘟疫流行,四哥的父母逃过了水患,没有逃过瘟疫,不幸双双去世,乡人帮其薄葬山野,四哥成了孤儿。 一个八岁的孩子开始讨饭为生。 当时百姓人人温饱都不好解决,哪有余粮接济他人,他饥一顿饱一顿的走到了济南府。 四哥两天没有吃饭了,路上野果都已经难寻,偶尔路边田野能吃到几只蚂蚱,也不够填牙缝,他才八岁,河里有鱼他也抓不住,他就靠着河水来充饥。 水,灌进肚子的时候确实会让饥饿的人精神一振。 但是秋天的太阳光很毒,太阳一晒,瞬间他眼前一黑,眼冒金星,虚脱了倒在路边。 他昏昏沉沉,靠着残存的精力,慢慢的支撑着身体,挣扎着坐起来,背靠着墙根。 天空一片昏黄,他好像看见了死亡在慢慢侵蚀着自己的身体。 就在四哥饿得已经快睁不开眼睛的时候,一个二十多岁冷眉俊目的小伙子向他伸出了手,那只手很热,手上有一个馒头...... 这个人就是六爷。 六爷看他一个人,又太小,难以生存,就把他带到了京城,把他一手抚养大。 但他资质太差,古董没有学明白,只是鞍前马后的跟六爷跑腿。 他心中的六爷不是商人,是他的救命恩人,是他敬仰的大哥。 他还知道这个大哥虽然性格有点阴郁,但是嫉恶如仇,爱憎分明,义薄云天! 有了四哥替班,六爷和老李后半夜也躺下睡了,都没有脱衣服。 老李把靠近门窗位置的灯点着,人睡觉地方的灯都熄灭了。 这样黑夜里如果有人隔着门缝或窗户看里面,看不清楚人,因为人在暗处,但是能看清门窗外的的动静。 一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清晨的光照进了窗户,天已经亮了,黑炭一夜睡得很沉,揉揉眼睛爬起来。 看见四哥坐在那里,在摆弄着怀表。 看样子没睡觉,黑炭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 六爷和老李也都醒了,老李喂马喂水,四哥躺下接着睡,不一会,鼾声如雷。 出门在外,身在险地,醒的时候他们都很警觉,可是一旦睡着了,还是睡得非常香甜。 四哥说,这叫养精蓄锐。 太阳升起很高了,查干他们还没有来。 黑炭生火把昨晚剩的牛羊肉加热了一下,几个人吃了早饭。 黑炭又从田野上挖了一些野菜,苦麻子,曲麻菜,婆婆丁...... 婆婆丁也叫蒲公英。 开着美丽的小黄花,黑炭在老家小时候每年春天都会和小伙伴们去田野里采集回来吃。 到了秋天,婆婆丁的花成了白色绒球。 用嘴一吹,花里的白色绒毛种子就飞向了天空,飞到了哪里,就在哪里生根发芽,那里就是它的家。 黑炭那时候也幻想,有一天像婆婆丁的种子一样自由自在。 这些北方常见的野菜,洗洗生吃也很香。 黑炭不太喜欢牛羊肉,觉得太腻了。 还是野菜好吃,虽然苦,可是有他童年的味道啊。 是啊,黑炭想,离开家乡,不知不觉出来一个来月了...... 他们吃过饭,等着查干他们的到来。 这天天气晴朗,天上没有一片云彩,北方的春天,阳光很好。 上午十点多,一阵马蹄声近,查干几人才匆匆策马赶来。 六爷走出了蒙古包迎接,包括查干在内,一共九人。 常子和另外两个汉人没有来,其中有两人昨晚没见过。 看样子是昨天查干说去追金面罩的人回来了。 查干他们没有进蒙古包,翻身下马挎着弯刀都站在了蒙古包外面。 “冯兄,我们收拾收拾走吧,昨晚上我们回去都喝的有点多,常子趁我们酒醉,磨断了绳索,跑了。 我们派出去追金面罩的三个人也中了埋伏,没有追到,我们的人被杀了一个,回来两个,我一气之下杀了他老娘。” 查干有点沮丧的对六爷说。 “哦,常子跑了?东西没有丢吧?”六爷问 “没有,靴子和绢帛都还在,他没敢进帐篷,把他拴在马厩里,他跑的。 不管他了,我们这就收拾一下去江南,那个金面罩也先不找了。”查干说。 “好,那我们就走,按照昨天说的路线去江南。”六爷听完,也没有多说。 金面罩不过辽金金饰里的粗货,并不算稀奇,他本来对那面罩也没啥兴趣。 随后查干对着手下其中四个蒙古人说了几句蒙古话。 大致意思是让他们回草原跟王爷汇报情况,靴子和画轴查干自己先带在身上,金面罩没有追到,人多去南方目标太大之类的话。 查干考虑的很周到,他也是担心好不容易找到的金靴子这几个手下一路上如果拿回去再弄丢。 说完,他四个手下就转身上马向北方而去。 六爷吩咐四哥和黑炭收拾东西准备马车,带足干粮和草料。 查干看六爷都收拾完,蒙古包里面已经空荡荡。 他点燃火把,扔进了蒙古包,不一会,蒙古包燃起熊熊大火,眼看着成为灰烬…… 一行人继续往前走,这时天已经近中午。 他们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南,走出大致五十里的地方,马已经有些渴。 那地方前后没有人烟,再往前走两边都是大山。 这里有一条小河,河边几颗老树。 春天的河水静静流淌,河水清澈见底,不时的有几条溪鱼,快速的游动在水草之间。 河边不远处有一大片杨树林,树林离河边一箭之地。 春天的树叶一片嫩绿。 再过些时间,树叶就变成翠绿色,就没有这么好看了,黑炭看着这片树林心里想。 大家看天气有点热,马也打着响鼻,他们就都在河边一颗大树下,下马休息吃点干粮,把马解开喝水吃草。 突然,树林里惊起一群飞鸟,接着冲出来五六十人。 这几十人手里都拿着各种兵器,穿着打扮也不一样。 有的衣衫褴褛,有的一身短打很干净,像是练家子,看来做贼的也贫富不等。 虽然这些人长相乌七八糟,但是各个面目狰狞,一看都非善类。 瞬间,土匪们把查干和六爷他们团团围住。 为首的正是常子。 常子的背后,闪出了昨晚吃饭的那个瘦老头...... 第12章 十步杀一人 “呵呵,来了。”六爷冷笑着对查干说。 “你们,你们想干什么!哦,王兄?” 查干大喝一声对着常子说,他也看清楚了那个姓王的老头也在其中。 看来来者不善,这老头也是这次拦劫主谋策划之一。 姓王老头和常子知道这是去江南的必经之路,这里人烟稀少,他们想在此地谋财害命。 “呵呵,干什么?你说干什么!放下靴子和金子,放你们走路!我老娘呢?”常子面目狰狞的说。 这时候他还不知道他老娘已经被查干一刀剁了。 “你也打算对我们无礼!” 查干没有理常子,他看着姓王的老头质问。 “不敢,我这些年帮王爷打探消息,路费都花了不少,你们才给我一百块银元。 我和老张不一样,他吃官饭的,老有所养,我啥也没有,现在,我想要金子。” 王姓老者阴险着的脸让人无比憎恶,笑嘻嘻的对查干说。 这个老头叫王宏。 看来他和常子很熟,查干瞬间想起昨晚回去之后,有些醉了,本打算把常子直接杀了,这王宏就劝说: “先不要杀,等金面罩拿回来再杀,先捆在马厩里吧”。 当时,查干没多想就答应了。 然后王宏和那个姓张的小吏都骑马走了,剩下几个蒙古人因为醉酒都睡到天亮。 等醒来,发现常子已经逃跑,常子的老娘关在屋里,查干一气之下给杀了,让手下就地掩埋。 这王宏走后,常子看大家睡熟,就磨断了绳子,跑出去找到王宏,他们纠集了人手,打算一起在路上打劫。 之所以昨晚六爷他们很安稳,平平无事,是因为常子和王宏没有准备好。 而且那里离县城很近,明目张胆的打劫容易暴露被人发现,这才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埋伏。 常子逃走后,连夜联系了王宏,那几个拿着金面罩逃走的人也回来了。 常子和王宏召集了附近方圆几十里的土匪和游民,所谓游民,就是现在的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之徒。 这些人大多无家无口,光棍一人,也有的兄弟一起干土匪,里面很多亡命之徒。 常子许诺抢到东西,金子和银票归王宏他们,金靴子和画轴归自己。 他又连夜找个本地富豪买家把金面罩贱卖了换了钱,先给这些土匪每人分了,以鼓舞斗志。 这个常子也很懂人性和驾驭人之道,也知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让他们玩命之前先都给点甜头。 这个王宏以前也是衙门中人,和常子是同事,后来觉得在衙门不自在,就辞职不干了,也时常参与一些盗墓和销赃。 他年纪大了,很少直接露面参与盗墓。 因为人脉广,主要是负责销赃环节,蒙古王爷让姓张的小吏当眼线,关注王陵和金靴子。 张老头每天衙门公务很多,就让王宏留意金靴子之事,许诺王爷赏赐,两人平分。 不想这次常子挖出金靴,两人知道信息后,跑了几百里密告王爷,结果每人只分到了几十块银元。 张老头倒是没觉得不平衡,王宏心中非常不甘心。 当听常子说六爷带的一箱子都是金条,就已经打定主意劫财害命。 他和常子对这方圆百里地形了如指掌,他们在此地经营甚久,各种关系盘根错节,至于一夜之间召集几十个人手更不在话下。 他们埋伏在树林里,一上午漫长的等待,他们终于等来了这些蒙古人和六爷的马车。 查干看了一下自己这边情况,马鞍都已经卸下,马在吃草休息,如果想骑马冲出去已经不可能。 如果硬冲这边九个人,对方五六十人,胜算也不大,他脑子飞速转动寻找对策。 六爷倒是不慌不忙,他昨晚上就已经感觉要出问题,只是不知道会出在哪里,这下危机出现了,他反而很坦然,很淡定。 现实中我见过很多街头打架的高手,动手前手都会抖,不是怕的,也不是紧张,说不清为什么,一旦打完,手也不抖了。 六爷手没抖,因为他真没把这些人放在眼里。 他从车厢里拿出一把长刀,插在腰带上。 然后拿起了弓箭,弯弓搭箭对准了常子的面门。 四哥把马鞭拿起来,从鞭子的柄上慢慢抽出了一根细细的尖刀。 这刀极窄,三棱,长不到三尺,但是非常锋利,形状就像我们现代的三棱军刺,一面是平的没有刀刃,为了格挡兵器,算是两棱军刺,又细又锋利,也算刀吧,平时他这把刀就藏在这个赶车的大鞭子柄里。 黑炭从没见过这阵仗,第一次见,有点紧张,也没害怕,他觉得很刺激,他虽然没打过架,也不会武功,但是从小胆大。 他双手抱着装满金条的箱子靠在马车上,站在六爷身后。 老李从怀里抽出了从家里带来的那把短刀,这把刀估计很多年没有出鞘了,带着斑斑锈痕,但是能看出来依旧锋利。 他抽出刀来,把刀鞘扔进马车上,右手持刀也站在了六爷身边。 查干他们每人都抽出来弯刀,背靠背,品字形站立。 一个蒙古人过去把马都赶在了一起拴在一棵树上,几个人就以马和马车为中心,站成了一个小圈子,看来这几个蒙古人还是平时训练有素,他们也都是来自蒙古的精英。 外面五六十人一个大圈子把他们围在当中。 双方僵持在一起,都没有先动手。打架之前,要先谈。 可是怎么可能谈的拢呢?查干不可能放下金靴子给他们,回去无法交代,王爷不得杀了他? 六爷更不可能束手待毙,常子也不可能这样空手就走。 在没有可能谈成条件的战役中,所有公关和话语都是徒劳。 双方人数对比悬殊,常子看见了六爷用弓箭对着他,他也没有害怕,他们人多势众,他估计六爷不敢动手射他。 他手里拿着砍刀,眯缝着眼睛,慢慢的往六爷马车方向一步一步的逼近。 六爷没有放箭,他知道箭一出手,一场厮杀就控制不了了,他想控制住常子,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 他的弓拉的太满,时间长了,手真有点微微的抖。 这时老李走出来对着常子说:“常子,不要胡来,这样干你还能活下去么!钱财都是身外之物。” 老李并不是什么常子的亲叔叔,八竿子打不着的一个叔叔,常子死活他其实也不会关心。 老李也是老江湖,他已经知道六爷意图。 他想先稳住大家情绪,如果对方一拥而上,不好对付,黑炭肯定吃亏,而黑炭怀里还有箱子。 “你们大家都有老有小的,至于为了点钱拼命么?” 他这句话是瓦解人心,告诉匪徒们要懂得权衡利弊。 “不错,你们大家想好了,如果不撤,你们不仅仅拿不到金子,我让官府把你们全部抓进大牢”。 查干也跟着恐吓,他也懂得瓦解人心。 这些人有的有点动摇,但是都没有后退,互相看了看。 王宏看形势不好,走出来说:“不要听他们乱说,杀了他们一埋,神不知鬼不觉,这事就完了没人知道,为了金子,大家上!” 说着他自己退了几步,他手里没拿家伙,可能知道他拿武器也没用,上去也是白给。 可是大家还是没有冲上去,这时王宏身边一个虎背熊腰的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拿着刀说了一句: “大家上,把他们都宰了!” 这人是王宏的儿子,也是当地土匪的一个头,心狠手辣,是个亡命之徒。 他刚说完,没冲上两步,嗖的一箭,六爷手松了,一支利箭直射出去,没有射向常子,却射在了这小伙子的左眼上,那人一声惨叫,捂着眼睛。 几乎同时,四哥拿着他那细长尖刀一个箭步冲上,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捅在了常子的肚子上。 刀尖贯穿小腹,他拔了出来,一脚把常子踹翻,大战开始。 四哥捅完常子马上又退到了六爷身边,他要保护黑炭和箱子。 这一箭没有射死王宏的儿子,这一刀倒是几乎要了常子的命。 黑炭看的目瞪口呆,手攥着拳头攥出汗来,微微发抖,他第一次看见杀人流血。 常子爬起来冲向了四哥,我一直好奇,每次斗殴的时候生死相搏,如果一个人被另个人打伤了,他都会不顾一切的拼命,不会再在乎身边其它人对他的威胁。 常子疯牛一样的抡着刀砍向了四哥,四哥往后一闪,躲过了头和脖子。 但是这一刀太快,而且常子也会武功,出刀狠,准,这一刀马上要砍上了四哥的肩膀,这时,老李一个箭步冲上用左手一把抓住了常子的刀刃。 血,从老李的指缝里流出来,常子往回一抽,老李两根手指掉在地上。 老李一声没哼,马上移转身形,以不可预防的角度和速度,转到常子背后用左手抱住常子脖子。 右手手里的短刀一抹,常子的脖子上鲜血喷出一米,颤抖了两下,死了。 这边查干也几步过去砍死了王宏的儿子。 对方几十人都围了上来,他的四个手下跟着都舞刀冲过去厮杀。 匪徒虽然心不齐,当时也很勇猛都冲上来。 他们里面还有十几个人一看常子和王宏的儿子已死,就撤到远处远远观望战局,他们没有逃走,也没有靠近。 三四十个亡命之徒仗着人多开始反击进攻,把查干和几个蒙古人围住厮杀。 前后几分钟的时间,形势大变。 看着儿子已死,王宏哭嚎一声捡起刀冲向六爷拼命,六爷一箭射在了王宏的胸膛,接着又一箭射在王宏的咽喉上。 他晃了两下,和他儿子倒在一起,没了呼吸。 第13章 这条命,还给你 老李看见查干几人被围住处在下风,他把短刀随手塞给黑炭,从常子死尸上拿起长刀,也冲过去厮杀。 他本来身材高大,又会武功,虽然年纪不小,但是身手依旧敏捷彪悍,一寸长一寸强,开阔地方混战用长刀是很有威力的。 如果街头斗殴或者狭小地方性命相搏,短刀匕首就非常可怕,一扎上基本不死也会重伤。 很多教人空手夺白刃的招数基本看看就完了,以后遇见歹徒如果拿着匕首捅你,你最好的办法就是跑,或者有武器打掉敌人的匕首,因为很难空手夺过匕首来,实在无路可跑你再鱼死网破。 可是如果在开阔地方很多人群殴,长刀还是很有杀伤力。 尤其会武功的人一把长刀抡圆了,基本拿着短兵器的人就很难靠近,这些匪徒们拿的武器长短不一,加上人心不齐,缩手缩脚,只有被砍的份。 老李一把长刀,舞的虎虎生风,匪徒们难以近身。 有的匪徒的长刀还没等举起来,就被老李一刀劈倒。 有的匪徒使用的的长矛也被老李几下子削断,看来老李年轻时候真的苦练过功夫和兵器。 加上十几年的戎马生涯,他有着很强的实战经验和肌肉记忆。 功夫,不是花架子,是快,准,稳,狠,是杀人技! 老李几十年没有出手了,他记得最后一次杀人还是在一个阴风怒嚎的晚上。 他追了三天三夜,在一个悬崖尽头,亲手剁了绑架他老婆孩子的那个土匪头子的头颅。 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有用刀,过年连只鸡都不杀。 今天他手指一断,也顾不上疼痛,怒从心起,杀红了眼。 他心里想,他要尽自己一点力量保护好六爷。 他想起二十年前,六爷和他萍水相逢,也这样在那个雷电交加的暴雨之夜,奋不顾身的舍命在江宁府为他而浴血奋战。 那一夜,六爷也受了伤,不仅救了他和他老婆,还从敌人手中抢回来他那个死去的孩子。 后来还是六爷给他儿子大青埋葬的。 他也已经决定,就在今天,这条命,还给六爷。 他一冲向匪徒们,匪徒阵脚马上大乱。老李是拼命的打法,真的群殴和生死相搏中,武术套路没啥用,因为你不知道战场上多少未知和变数,乱拳还打死老师傅呢?何况大家彼此双方眼睛都杀红了。 经验,反应和肌肉记忆才是最有效的动作支配核心。 还有狠,还有杀气! 一个人身上爆发出的杀气足以吓破不想死的人的胆,不是每个人都不怕死。 老李,今天他是想死在这。 老李的加入和拼命的刀法,查干他们精神一振,也奋力跟进击杀,瞬间两三个匪徒死于他们几人刀下。 但是这些土匪依旧死战不退,也都杀急了眼。 此地民风彪悍,而且土匪里面也有好几个会功夫的狠角色,他们刀法狠辣,如疾风暴雨的劈来,那些刚才慢慢后退的土匪又跟着冲上来。 不一会儿查干有两个手下被土匪用刀砍伤了胳膊,血流不止。 这样下去,很快几人就会命丧于此。 四哥一直在马车旁,守护着黑炭和箱子,他并没有冲过去帮忙。 六爷开始也原地没动,他一直都没有抽出他腰间的长刀,他只是对着匪徒们射了几支冷箭,几乎每一箭都有匪徒应声倒下。 箭,是冷兵之祖,百兵之王。 弓箭在冷兵器时代,曾经影响了几千年来的无数次战役,一度改变了战局。 这时天正中午,有点热了,查干和老李他们也气喘吁吁,对方杀气腾腾,越打气势越盛。 包围圈不断的变小,土匪们实在人太多了。 而且对方的土匪里,有的是亲兄弟,或者亲戚,有的是结义兄弟,其中哪一个兄弟或者哥哥被杀了,他的兄弟们都拼命一样,奋不顾身的冲上来报仇。 土匪,也有义气。 六爷看看战况,皱了皱眉头,他有点始料不及。 他大喊一声:“往马车这边撤!” 八匹马都拴在马车附近的几棵老树上,马车在几棵老树的中间,八匹马围着大树受到惊吓乱转,这里易守难攻。 他和四哥黑炭一直没有离开马车,他用马车当掩护远距离射杀土匪们。 查干他们听见了六爷的话,慢慢的几个人边战边退到三棵大树中间。 土匪们紧跟着逼近,还是把他们几人围住。 只是忌惮六爷的箭,他们都不停下来,而是不停的转圈围着几人游走,这样也很耗费体力。 六爷有点心急,他低估了这些土匪的战斗力和不得到金子不罢休的决心。 一时竟也无策,而且箭壶里的箭也不多了。 土匪们慢慢的逼近他们,最近的土匪只有几步远,团团把他们围住,都没有往上冲。 土匪们也气喘吁吁,可能他们感觉胜券在握了,查干几个人不过是待宰羔羊,瓮中之鳖。 所以他们也稍作休息,一时并没有急于进攻。 这时在远处观望的十几个土匪看见这边占了上风,也呼喊着奔来相助,今天来打劫的这些土匪们分好几个团伙。 人就是这样,每件事情发生时候,有奋不顾身的,有瞻前顾后的,有拖后腿的,有隔岸观火的。 一旦形势出现转变,自己这一方有优势,就会迅速靠拢,及时站队,以分一杯羹。各个行当和圈子都是如此,土匪们也是这样。 六爷和查干原本以为杀死了常子和王宏,这些人会作鸟兽散,不想这些人在金银财宝的利诱下,更加奋不顾身。 至于常子死不死,看来和他们关系不大,他们关心的是金条,是金靴,是银票。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六爷和查干低估了人性。 四十来人就这样把查干和六爷几人都困在三棵大树之间。 查干低声对着六爷说: “怎么办?” 他也一筹莫展,这些人肯定即使拿到了金靴子也一定要了他们的命,查干的眼睛都杀红了。 “不要慌,不要离开马车。” 六爷低声吩咐他也在脑子飞速转动想着对策。 对方稍作调整,就开始拿着武器慢慢的逼近,他们人数多了几倍,却没有人出头第一个冲出去。 人,一旦形势完全稳定了,就都开始惜命。 都盼望着别人先上去冲杀拼命,自己捡现成便宜的,这也是人性。 一个土匪狞笑着说:“放下金子和靴子,放你们走。” 谁会相信呢?他们肯定拿到金子也要杀人灭口。 他们有恃无恐的慢慢逼近。 六爷微一迟疑,已经有了主意。 低声对老李,查干几人做了战略部署,几人都点了点头。 他看了看箭袋里还有七支箭,他弯弓搭箭对着距离最近的一个土匪小头目一箭射去。 这一箭射中了那个土匪的胸膛,又一箭射在了最外圈一个土匪的肚子上,两人低声惨叫,他连射两箭,不过辗转之间。 一些土匪听见后面也有惨叫声,都不约而同的回头观望,以为六爷他们来了外援或者官兵。 可是土匪们回头看并没有人来支援,不过是受了箭伤,又都聚拢着慢慢往前靠近,只是谁也不想走在前面,不过阵型也有点散乱了。 “谁敢上,老子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 老李一声大吼,如晴天霹雳,他本来混浊的眼球已经充满了血丝,他的刀尖指着逼得最近的一个土匪。 土匪们都一惊,动作稍缓,这次并没有像杀死常子那时候的一拥而上,而是都往后撤了几步。 老李砍的变形的长刀,六爷的箭百步穿杨,他们也很忌惮,不知道谁往前冲的快,倒霉挨一箭,扛一刀。 看见土匪有点乱了,六爷迅速跳进了马车,他从马车车厢的的侧面夹层里快速取出以前一直用布包着的一个长家伙。 他站在车厢里打开天窗,他的头从天窗里伸出来,手里已经多了一支抬枪,这支枪,经过改装,比正常的抬枪要短很多。 他把枪架在车厢顶棚上就朝着土匪人群密集的地方轰了一枪。 烟尘弥漫,几声惨叫,在冷兵器时代,火器的发明绝对是个奇迹,不是杀伤力多大,主要声音像打雷,还她妈的有烟雾,持久不散。 我们的远古祖先就告诉我们,野兽怕火光,妖邪怕惊雷。 一声巨响,土匪们四散逃散...... 抬枪源自于大明军队的一种超大火铳,可用1枚大子弹或者多枚小子弹。 它的特点是子弹射程较远,威力较大,这枪更适合霰弹枪,六爷这个枪里都是枪沙散弹,杀伤面很大,只是装填弹药比较麻烦,也费时间,但是足以对土匪们造成很大伤害和心理构成巨大震慑...... 与此同时,听见枪响,老李和查干几人迅速用长刀砍断了树上栓马的绳子。 几匹马早已受惊,一直在四处乱蹦乱跳,一旦没有了束缚,八匹马发疯一样冲了出去,一下子冲散了匪徒的包围圈,还撞倒了几个土匪。 随后六爷放下抬枪,跳出马车,抬手把仅剩的几支箭射出去,对面烟雾中倒下了几个人。 他放下弓,扔进了车厢里,顺手抽出腰里的长刀和查干几人杀向了西北方,西北方土匪比较少。 他事先已经吩咐了查干老李几人跟着他往一个方向冲杀,他们左右插花的s型穿插于土匪之间。 很快土匪的包围圈被打破。 在敌众我寡被包围时,要集中力量先冲破最薄弱的环节,才能打开局面,六爷这策略,符合兵法。 第14章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六爷几人一冲,加上刚才枪一响,土匪们就大乱了,他们也不知道还会不会响第二枪,哪些人会遭殃。 这时土匪们人心已散,还有几个土匪被受惊的马踢倒踩伤,倒地呻吟。 他们也在短时间内形不成包围圈。 在六爷,老李和查干几人的砍杀下,土匪们纷纷四处逃散。 六爷几人聚集在一起就是一个拳头,对方虽然人多,已经一盘散沙。 用自己最强的聚集一处,打击敌人最弱的环节,胜算很大,我们小学学的田忌赛马,就是说的这个道理。 在今天来打劫的这群土匪里,一直有个人阴冷的人在不远处树林里围观偷窥。 他是王宏的亲家,也是土匪。 平时阴险狡诈,他一直没有靠前,看见他亲家被射死没有动,看见土匪们占上风时也没有动。 他看六爷他们冲散了土匪的包围圈开始反攻追杀土匪,离开了马车已有点距离,这时候他行动了。 他和他儿子悄悄的靠近马车,直奔黑炭装满金条的箱子。 靠近黑炭的时候,这个土匪举刀砍向了黑炭,他的儿子则杀向了四哥。 黑炭看见了土匪冲向自己很紧张,往马车后面躲避。 四哥这时被另一个土匪缠住分不开身,土匪已经追上了黑炭。 土匪举起刀,黑炭下意识的用箱子一挡,刀砍在了箱子上,箱子被砍破,露出黄澄澄的金条和散落的银票。 “拿给我,我饶你命。” 那个土匪说。 黑炭没有说话,他不会武功,甚至从小到大都没打过几次架。 他有些慌乱,这时,一张银票从被砍破的箱子里慢慢飞出,飘飘荡荡。 黑炭看见露出的金条和飞出的银票,灵机一动,他从箱子里抓起一把银票洒向天空。 这个土匪看见银票四散,就顾不上黑炭,忙着捡散落的银票。 没有风,银票散落在马车周围,慢慢飘荡落下,有点像人出殡抛下的纸钱。 黑炭扔完银票就跳进车子,打开了车子脚下的夹层把箱子放进去用机关锁死,又从车厢另一侧跳下了车。 他的手里一直握着老李的那把短刀,他拿着刀冲向了这个低头捡银票的土匪。 他咬紧牙闭着眼一刀扎进了土匪的后背,因为慌张和没有力度,这一刀扎的并不深,也没有杀死土匪。 土匪嗷的一声回头站起来,踹倒了黑炭,然后举起刀,砍向了黑炭,黑炭在地上赶紧翻滚躲避。 这时四哥已经解决了这个土匪的儿子,他冲过来从背后一刀扎进了土匪的后心,土匪晃了两下,不甘心的倒下了。 死的时候,手里还紧紧攥着一把银票...... 远处的土匪们已经被六爷和查干他们打的七零八落,很多土匪跑进了树林没了踪迹,看来这次是不敢再回来了。 一袋烟的功夫,地上横七竖八的倒着二十多具尸体。 还有几个土匪重伤跑不掉的,倒在地上呻吟,也被查干的手下过去全部杀死,其余的都早已作鸟兽散。 几人回到了马车附近,拿起车上的水袋子大口的喝水。 黑炭把散落的银票都一一捡起来收好,四哥和查干的手下也都去远处把马找回,这些马跟随主人很久,都很通灵性,并未跑远。 这时天气晴朗,碧空如洗,一丝风都没有,树叶纹丝不动,甚至溪水也好像已经静止,那些溪鱼也不知道藏到了哪里。 有些土匪倒在春天还有些冰凉的溪水里,脸朝着天空,也不知道临死前想着什么。 血,染红了这个可能已经流淌了千百年的河沟。 黑炭看看怀表,指针:一点十五分。 战斗结束,忽然起风了,太阳暖暖的照在查干滴血的长刀上,微风吹起了查干几人身上的白袍衣角。 树林上空,几只乌鸦嘎嘎的飞过。 那些小小溪鱼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出来了,开始在草丛里游动着,吃着死在溪水里土匪们流淌的血污。 一个漫长的冬天刚刚过去,这些鱼,需要能量。 开春了,它们要繁衍后代。 查干几人的胸膛起伏着喘着粗气,身上的白袍都溅满了点点血迹。 六爷看查干的两个手下受点轻伤也无大碍,急忙看老李的手,他的左手两根手指已经断掉。 “老哥,要不是我找你出来,你也不会没了两根手指”,六爷歉疚又心疼的说。 “哈哈,这算什么?不出点事,我心里倒是不安,最近右眼皮总跳,有点血光之灾,这就算破了。” 老李说完哈哈一笑,手里的长刀往地上一扔,豪气勃发。 他好像很开心,他找回了他曾经的自己。 那个曾经也一腔抱负,豪气飞扬的自己。 虽然没了两根手指,他觉得为了六爷的兄弟,值了。 在这世俗的世间,总有两个让所有男人热血沸腾的字:义气! 他弯腰捡起两根断指,拿刀在树下挖了个坑,把断指上面盖上几片树叶,埋了,弯腰拜了一下说: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横狼顺兔! 这灾也算解了!” 六爷拿起老李的短刀,在石头上磨了磨,喷了口酒,又用火烧了下。 六爷把老李断指上剩下的一点残指骨头也彻底切除干净,只有这样做才能治愈,否则无法愈合。 然后他拿出针线开始缝合,缝好之后,涂上金创药。 老李至始至终,咬着牙,一声没吭。 他戎马生涯多年,也知道战地救护知识。这样做才不会有后遗症,一两个月也就会好了。 只是以后若干年,每逢阴天或者寒冬,手上的伤口都会僵硬,永远都会麻木。 六爷看看碧空如洗的天空,和身边被血水染红的溪水,他也想起从老李家出来时,路上遇见的那只兔子。 横狼顺兔。 也许,老李说得对,这世界上,真有天意,有神谕。 有我们还不懂得宿命轮回...... 第15章 别有洞天 一行人休息片刻,把死尸掩埋在河沟里。 他们清洗干净脸上身上的血迹,从包袱里都换了替换衣服。 查干换完衣服冲六爷走过来,抱了抱肩膀,以示亲密和感谢。 蒙古人都擅长骑射,这次出行,他们都没有带弓箭,简装而来,没想到群战之中,我方寡不敌众,居然还是弓箭显示巨大威力。 大家经过此一战,都感觉惺惺相惜。 本来蒙古人也都尊敬勇士。 他们看到了老李一把年纪挥刀的彪悍。 也领教了四哥看起来笑嘻嘻的,没想到出手就杀人的勇敢,而且在战斗中一直坚守岗位,不乱阵脚。 看到了六爷的冷静和箭无虚发。 就算那个黑黑的小孩儿也有大将之风,临危不乱,机警灵活,都让这几个蒙古人肃然起敬,他们一起弯腰对着几人鞠了个躬。 几人整理好行装,继续动身南下。 查干他们骑马走的快,六爷的马车走的慢,所以大家就约定好一周后在京城琉璃厂会合,再南下江南。 订好大致时间和约会地点,查干几人策马先行直奔京城。 峰城离城师不足千里,一路上很顺利,一周左右大家都到了京城。 六爷在京郊有一个马厂,里面养着十几匹马,有专人喂养,他赶车先到了马厂,把这三匹马换成另外三匹健壮的骏马。 套好马车进城。 他不在家的时候,琉璃厂的店铺都关着门。 他并不是靠这店铺为生,他的买与卖也都有自己固定的圈子。 看来,那时候古董行也是靠圈子吃饭。 四哥赶着车,几人回到了四合院。 几人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去约定的酒楼等查干。 到的时候,查干五人已经先到了,几人寒暄了一下喝酒聊天,酒足饭饱。六爷说: “京城距离杭城四千里,骑马太累,还是坐车方便,而且江南骑马市井之中也太显眼。” “冯兄说的是,只是我们不太习惯坐车,我们骑马先行,到了杭城,我们再换马车。”查干说。 随后六爷又说:“金靴和画轴随身带着也不方便,不如暂存京城,等回来时候再取。也免得出去办事再有意外。” “这个......” 查干有些迟疑,毕竟他对六爷也并不太了解,虽然一起并肩作战过,也不是太熟悉为人。 而且此物关系重大。 他低头沉思片刻,觉得带在身上确实诸多不便,还是慨然一笑说: “可以,我相信冯兄为人,一定能把靴子保存好,就依你。” “好。” 六爷说完,就和查干二人来到了六爷的家,四哥,老李和黑炭赶着车,与另外四个蒙古人一起去了附近客栈住下。 查干进了六爷的四合院,他看庭院雅致,布局合理,都不是草原建筑能比,看着每一处都很好奇。 查干读过很多汉人的书,他只是生在草原,对汉人文化却很精通。两人在院子里喝着茶,很聊得来。 如果说六爷去峰城的时候一心想得到靴子,那么,现在可能他打消了这个念头,仅仅因为查干。 人与人之间的感觉就是这么微妙,不过,他还是要得到金靴子,因为这对于他很重要。 但是现在他并不想查干手里这一只靴子了,他想得到另外一只。 一是因为好奇另一只金靴藏于谁手,二是他不想查干回去无法交差。 他心里想,等拿到了另外一只靴子,他自己去草原和王爷谈。 他手里比金靴子还贵重的宝贝还是有几件的,他有筹码交换,王爷能同意。 他之所以想得到靴子是因为他一个最好的朋友犯罪了在牢里要问斩。 而能够救他朋友命的一个官员是个古董爱好者,特别喜爱古董金饰,虽然那个大员人品很正,没有开口索要,但是六爷心里打算淘到件辽代金靴送给他。 这犯人是六爷的生死之交。 天还没黑,六爷关上四合院的大门,从里面上了门栓。 他带着查干到院子左侧墙角的水井旁,这井口青石凿成,形制八方,尺寸比一般的井口大些,古意盎然。 六爷指着井口对查干说,“就放到这里。” “这里?放到水里,画轴不是腐烂了么?金靴也不安全啊?”查干摇头。 “不是放水里,这井深三十米,春秋雨水少的时候井口到水面十米,夏天八米。 在从井口往下五米的地方,井壁上有一个洞口,横向纵深两米是个密室。 人顺着绳子坐着筐下去到五米处打开石头门,把东西放入,出来后用蜡封住缝隙。 水即使没过洞口也不会进入密室,丝帛装入盒子中也用油布密封,不会受潮。 等我们办完事情,回来再下去打开取出就好了。”六爷说。 查干听了半信半疑,他一是惊讶六爷藏宝之处如此隐秘,二也是担心如果自己下井,万一六爷绳子一松,小命不保。 他没有做声。 六爷看穿了他的心思,说,“查干兄不用担心,你拿着绳子,我下去放置,你看如何?” “这......”查干还是在考虑,他也感觉这地方是个绝佳藏宝之处。 看六爷的表情也不像要害人,何况还是六爷下井。 但是转念一想,万一放置完毕,六爷再自己偷偷的取出来不是前功尽弃么? 六爷知道他的顾虑,很坦荡的说: “查干兄,不必多想。 我此行江南,帮你把另一只金靴拿到,你告诉我女儿下落,我和你一起去草原见王爷,我只要一只金靴子,是为了救我一个朋友的命,我会去和王爷谈。 我手里稀世之宝也有几件,即使交换,王爷应该也能答应。 而且我这藏宝室里面宝贝也很多,我都没有怕查干兄去打我的主意,你我一面之缘,相识不久,我就把密室的事全部告知。” 六爷说完,又把他朋友之事大致说了一下。 因为他实在没有遮掩和撒谎做戏的必要。 锋城之行,那只靴子也是查干从常子手里黑吃黑抢来的,和他没有啥关系,还帮六爷化解了常子陷害六爷的阴谋。 六爷这人明事理,能分辨是非,也懂大局,说的非常诚恳。 查干看他如此说,也觉得合情合理,何况真带着宝贝去了江南,也只会分心思,提心吊胆增加负担,就点头同意了。 六爷和查干把靴子和卷轴用油布封好,又用蜡封住箱子密不透气。 然后坐着罗筐,六爷抱着盒子和自己装着金条的箱子下了井,查干手摇着辘轳,慢慢的把绳子放到五米之处,停下。 六爷打开机关,井壁出现一个圆洞,里面有个两米见方用石头砌成的密室。 这个密室设计精巧,先用石块加固墙壁,再用整块巨石板封顶,这块巨石是要挖个五米深的坑从地面上盖上回填。 石头与石头之间每个缝隙都用油脂封住,石上头又把松木燃烧出炭层做成板铺满,用松香封闭木头之间缝隙。 整个密室虽然在地下深处,一点也不潮湿,基本都是洞口在水面之上,所以里面很干燥。 而且金靴子和卷轴又都密封于箱子里,可以说万无一失。 他放进去后,关上洞门,又用蜡融化封住洞门缝隙,合上机关,然后吊了上来。 查干在井口看着一切,不禁赞叹,他听六爷讲完原由,也对六爷没有了戒心。 他让六爷吊着他,他自己又下去打开密室检查一遍,重新封好洞口,吊了上来。 查干上来之后,一个劲的夸赞六爷密室设计精巧。 里面不仅放了查干的箱子,也堆着很多六爷的东西,虽然都是在箱子里,查干知道肯定都是价值连城之物,要不不会放的这么隐秘。 二人放置好箱子,六爷领着查干在书房里又和查干聊了一会儿字画和古籍善本。 天色已晚,给查干安排在客房住下,两人安静的休息了一晚。 第二天早上,四哥马车到了,二人上了马车去客栈。 那四个蒙古人在客栈已经收拾完毕,查干和几个手下会合。 他和六爷约好,查干几人骑马先行到江南,打探消息,一个月后六爷到杭城和查干见面,定好细节,查干几人策马去了江南。 老李和黑炭在客栈也已经早早的起床,几人退了房间。 大家一起吃了京城的炸酱面,算是早餐。 六爷领着老李和黑炭逛了京城的名胜古迹,又去琉璃厂店铺看看,店铺一直锁着门。 老李年轻时候在京师当兵,没想到后来半生坎坷,如今旧地重游,感慨万千。 六爷是个很懒散的人,并没有急着去江南,他从不赶路,也不喜欢赶路,他觉得人生几十年,路,反正也赶不完。 没事就去琉璃厂和朋友们喝喝,带着黑炭逛逛古董店,教给他一些知识。 老李和四哥平时就在马厂里呆着,晚上无聊,他俩逛逛各大胡同,吃吃烤羊腿,喝喝酒,白天照顾一下马匹,大家过了几天平静的时光。 第16章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虽然老李手上的伤口还没痊愈,并不影响他和四哥吃喝玩乐,游逛京城。 京城虽然这些年也历经战乱浩劫,还是和几十年前大不一样了,时代在发展。 年轻时候他在京城当兵,那时候,他也曾经想做一番大事业。 后来却发生那么多变故,也许是因为他倔犟的性格不肯同流合污,随波逐流,也许真是造化弄人,性格即命运。 他一度消沉,像一头被现实墙壁撞得鲜血淋淋的狮子,这头狮子已经遍体鳞伤。 他看着京师的变化和一草一木,心里也燃起了熊熊烈火,余生不多,是要好好活一次,他心里想,庆幸又走出了大山。 走出去,并不容易。 这个“走出去”不仅仅单纯的走出物质世界和环境,还有精神的困境和枷锁。 据说很多抑郁症患者并不都是因为缺衣少穿,可是他们也抑郁寡欢,甚至自杀,也是因为走不出去,走不出从前的世界。 有时候走出去,只需要一个人领路或者几句话就会豁然开朗,更多时候需要自己顿悟。 圣者救人,强者自救! 我猜,老李那些年借酒消愁,用现在的词说,他应该是抑郁了,要不是六爷带他出来,真的可能一辈子在大山里郁郁而终。 六爷没有去琢磨查干藏在井里的金靴。六爷骄傲的很,他只要自己亲手拿来的东西,何况这金靴放在他家里还是查干对他的信任,偷盗窃取的事情,他不屑! 他想休息几天再出发南下,这一次峰城之行,有点累,很多事情也事与愿违,他还差点把命扔在那里。 他喜欢一次大战之后或者之前都自己找一个安静的地方静静,放空一下自己,捋捋思路,也思考一下将来和即将要做的事情。 虽然在北方死里逃生,几个人齐心协力杀出重围,也很惊险。 敌众我寡情况下,要不是他当时想出对策化解危机,就再也回不到京城了。 想想自己这些年经历的无数大风大浪,很多时候,他很孤单。 他好像一直是自己和自己较劲,他不甘寂寞,不想安于现状,一直想攀登一个又一个山峰。 结果一路上荆棘密布,沟壑纵横,他也伤痕累累…… 也许一个人的战争,注定单枪匹马,注定尸骨成堆。 这天,他在家里喝茶,黑炭也在。 黑炭回来一直跟在身边,住在他家里,他越来越觉得没有看错人,喜欢上这个年轻人了。 那天被伏击,黑炭虽然紧张,但是反应很快,足够勇敢,也没有逃跑...... 六爷恨逃兵。 逃兵,他想起了牢狱里的朋友就是逃兵,也是为了这个逃兵的命,他才不惜一切的想得到金靴。 六爷出生在西北边陲的一个小镇上,家境在本地还是很殷实的,他从小读私塾,刻苦用功,一心想长大以后报效国家,做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 估计每个孩子刚开始学习的时候都会这么想,可是后来大部分都投降于命运和现实。 六爷祖上贩马为生,他祖父还做过武举。 小时候,他跟着他祖父也学了一些武术和骑射功夫,但是六爷并不喜欢学武,他还是一心学文,想以后考个状元什么的衣锦还乡,光宗耀祖。 从小他就为人仗义,脑子也灵活,会变着花样想出一些新的游戏,所以镇上的孩子都喜欢跟他玩,他几岁的时候就成了小镇上的孩子王。 他和现在关在牢狱里的这个人最为要好,这人叫铁蛋。 铁蛋是个顽皮又机灵的孩子,心地善良,性格直爽。 每次六爷问他长大后做什么,他都说以后当个大将军。 他们一起爬山下河,摸鱼抓虾,大家也还都喜欢去田野里摔跤打闹,一起模仿战争,一样的排兵布阵。 放羊的时候,一起躺在西北黄土山坡上看着远处连绵的大山,畅想着未来,他们在一起度过了少年时快乐的时光。 六爷的祖父酷爱古董字画,家里收藏颇多,六爷从小耳濡目染,对这些古物斑斓的东西也很感兴趣,受了很多熏陶。 小镇上还有一个大户人家,这家人在地方为官,两个儿子年纪比六爷大几岁,个个骄横跋扈。 在六爷十六岁的时候,祖父已经过世几年,六爷的父亲上山砍柴,发现了被雨水冲出的一个青铜鼎和一个和田玉壁,六爷的父亲将它们捡回家。 到家之后仔细看这个鼎,这个鼎年代久远,器厚立耳,折沿,敛口,造型庄重,鼎身密布繁琐的波曲纹和穷曲纹,足上部饰饕餮纹纹饰,底部还刻着几行不认识的字,铸造精美,难得的宝物。 那个玉壁温润古朴,刻画龙纹,一看也是古代王侯之物,古代苍璧礼天,黄琮礼地,王玉时代,一般战汉之前的玉壁多是祭器。 玉壁西周多用一面坡刀法,此璧龙纹采用“单撒”坡刀法雕琢出龙纹,类似的刀法在西周早期多见。 六爷的父亲虽然不懂古董,受其父熏陶,也知道这些是珍宝,就开始研究,他知道大致年代,只是不认识青铜器上的那些铭文。 在清朝的时候青铜器在收藏圈里是重器,很多大藏家都以手里有件好的青铜器做为炫耀资本。 这个事被那个大户人家知道了,那个大户人家姓黄,咱就叫黄大户吧。 黄大户五十多岁,这时他两个儿子都已经二十多岁了,也在衙门里有些差事,黄大户酷爱古董,而且很精通如何鉴别青铜器。 六爷的父亲得到鼎后,就请黄大户来家中帮着鉴别这个鼎上的文字。 黄大户认出这个鼎是西周之物,周武王的后代封地于此,为了一次祭祀而制作的鼎,鼎上铭文就是记录这次祭祀之事。 鼎在古代被视为立国重器,是国家和权力的象征,鼎又是旌功记绩的礼器。 史载周代的国君或王公大臣在重大庆典或接受赏赐时都要铸鼎,鼎上刻下铭文,以旌表功绩,用来记载盛况。这个黄大户确实是个行家,他懂货。 黄大户对六爷的父亲说,这里肯定有大墓,不仅仅只有一个鼎出现,还有其他宝贝,就约六爷的父亲一起找墓,约定找到之后东西二人平分,六爷的父亲同意了。 这个黄大户精通风水,不久在捡到鼎不远的地方,真的找到了墓葬主室,里面不仅找到了几个更加精美的青铜器,还找到了很多玉器和玛瑙珠串。 黄大户和六爷父亲都非常高兴,两人到家就平分了宝贝。 本来以为这样就结束了,各人都得到了东西,可是黄大户的两个儿子不干了,他们认为是自己的父亲找到的墓葬,应该多拿。 黄大户阻止儿子向六爷父亲再讨要东西,这个黄大户还是很明事理。 但是他两个儿子还是找到六爷父亲索要拿走的东西,六爷父亲不同意,几次吵闹后,两家矛盾越来越深。 这时黄大户突发疾病去世,他两个儿子因为没有了父亲的束缚,更加有恃无恐的经常来六爷家闹,一次动了手,六爷的父亲受了伤,卧床不起。 六爷家人也没有告官,毕竟牵扯青铜器墓葬的事,告官了一查起来,挖坟掘墓也是重罪。 而且那两个人本来就是官府中人,告也没用。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那二人带着几个强盗闯进了六爷的家,他父亲还生病没好,起来反抗,惨被杀害,抢走了宝贝,还拿走了祖上传下的字画古董。 那天,六爷出外办事躲过一劫,回家后,他母亲因为伤心和惊吓成疾,不久也悲愤而死,六爷一下子成了孤儿。 他怕贼人再回来报复,就躲到很远的大山里自己习武强身,打算报仇。 他在山里盖个茅草屋住了两年,每天刻苦锻炼身体,也每天练习跟他祖父学的那点三拳两脚武术,他在山里靠射猎生存。 六爷离家的时候是带着些钱的,也时常偷偷溜下山买些盐和日用之物,连带着打探黄大户家的消息,他是想快快长大报仇。 两年后他已经成了大小伙子,身体也更健壮了。 一个除夕之夜,他下了山,来到了黄大户的家里,一大家子人在聚餐,六爷出其不意闯进去先杀死了黄家老大。 正准备杀死老二的时候,老二的一个叔叔从背后偷袭打掉了六爷手里的刀,六爷赤手空拳,对方人多势众,不幸被擒,黄家老二就要把六爷送官处死。 六爷后来和黑炭说,那时候他也是十八岁,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了很行,其实真的靠一点勇气去报仇,几乎就是送命。 他也没有实战经验,也没想更巧妙的方法动脑子逐个击杀,以为除夕人凑齐好一网打尽,结果只杀掉一人,自己还是被擒差点送命。 六爷后来很能打,他的功夫那是在后来江湖上多少次遇到危险,多少次死战中炼成的杀人技。 古董也一样,没有实践,一切纸上谈兵都是徒劳只会上当受骗。 黄二并没有在家里直接杀死六爷,而是把六爷捆在了后院的马厩里,准备第二天送官处理,夜里安排了人看守。 六爷认为必死无疑的时候,在后半夜,铁蛋出现了,六爷上山之前,就让铁蛋和他老妈在六爷的家里住,铁蛋家穷,只有一个母亲。 铁蛋母亲一年前已经病死了,就剩下铁蛋一人,黄大户的家离六爷的家不远,里面发生杀人这样的事,小镇上的人很快就传开了,议论纷纷,也有邻居来看热闹。 因为黄大被杀,停尸家中,家人忙着准备出葬之事,都很晚才睡。 铁蛋后半夜趁大伙儿散去,黄家人熟睡之际,跳墙进去,找到六爷被关的地方。看守因为怕冷已经进屋睡觉,马厩只剩六爷一人。 铁蛋解开了六爷的绳索,递给他一把长刀,他自己拿着一个匕首,二人悄悄进了房间,合力杀死了老二和他的叔叔。 老二的叔叔原来做过土匪,为害乡里,传闻就是他找来土匪杀了六爷的父亲。 六爷和铁蛋没有动黄家的女人和孩子,杀完人跳墙出去,跑了。 二人离开小镇,感觉在一起目标太大,容易被抓,谁也跑不了。 铁蛋说他有个远房亲戚在广西当兵,他要去投奔。 六爷决定北上京师学点手艺糊口,人多的地方可能更安全,生存下去的机会大。 二人互道珍重,抱头相拥之后分开,洒泪而别,从此各自亡命天涯。 第17章 封疆大吏 六爷不久流浪到了京城,在一个古董店里当伙计。 他本来就有基础,也很有慧根,又聪明好学,很快在琉璃厂练就了火眼金睛,声名鹊起。 很多人找他掌眼鉴别古物,老板无儿无女,死后,这个店铺就给了六爷。 从此扎根京城,而铁蛋则南下两广从了军。 几年里,铁蛋军中因作战勇敢,常身先士卒,官渐升职到参领。 时年,外寇进犯,清军奋勇出击,铁蛋也参战,战事非常艰苦。但是清军上下一心,清军老将指挥的很出色,这一仗还是打赢了,很鼓舞士气,全国振奋。 战役结束后,由于清政府的无能和腐败,最终未能改变中国的外交形式和政治地位。 虽然取得了胜利,但清军也付出了巨大的伤亡,铁蛋的几个军中好友阵亡于此场战役,他非常难过,心情很差。 这几人都是多次浴血沙场活下来的生死兄弟,他本是孤儿,平时这几人和他生死与共,他眼看着在洋人的洋枪下一个个倒下。 战斗中,很多朝廷配发的火炮都是哑弹劣质产品,不能击发,影响了很大战局,导致很多将士无辜丧命,此原因想必也是军中采购环节贪污腐败所致。 虽然此战险胜,让全国人民精神一振,但他看当时整个清军和朝廷又洋洋自大鼓吹成绩,以为自己又是天朝上国,他有点厌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个军队,兵器粮草都是伪劣假冒产品,怎么可能长久,毕竟不能打仗全靠勇气。 他觉得前途暗淡,可能这也是几年后,他和六爷极力帮着这个清廷大员大力搞军工厂的诱因,那个大员是晚清时期朝廷的为数不多的栋梁干了很多实事。 铁蛋不愿意继续当兵,战役结束不久,就私自离开兵营,开了小差做了逃兵。 可是未走脱多远,即被缉拿抓捕入狱。 当时对逃兵惩戒很重,而且铁蛋还是个头领,带头跑了,情节严重,兵部以逃兵论,总督府令:问斩于秋后。 六爷和铁蛋分开后,通过各种渠道已经知道了铁蛋在两广当兵,两人经常书信往来。 在铁蛋被抓的时候,六爷也在两广一带办事,他也关注时局,那些天和铁蛋也有来往,他没想到铁蛋会做逃兵,还被抓住问斩。 惊闻此事之后,听闻其总督颇明事理,于是托人求情,六爷知道该总督为人还很公正,就托关系约了登门拜访。 此总督为清朝封疆大吏,性倨傲而性格乖戾,酷爱古董。 六爷登门之后,尽展其能,投其所好,又帮着他鉴定他家了各种所藏之物。 总督惜六爷才能,遂相见甚欢,聊的非常尽兴,设酒宴相待,席间二人以兄弟相称。 六爷说出铁蛋之事求情,总督碍于军法,又不好意思推掉六爷所求,低头没有说话。 其实,这个总督也知道铁蛋作战勇猛,屡立战功,出走也是无奈之事,他自己身为封疆大吏,仍然感到力不从心,何况一卒乎? 但是毕竟铁蛋触犯军法,他也不便公开放人通融。 六爷说回北方送件辽物金器给总督为礼物以充军饷,续兄弟之命法外开恩,总督未置可否。 总督送客,六爷即告辞离开,之后回到京城,四处打探哪里有辽代金靴,一般辽代王侯大墓葬里都会有金靴金面罩之类金器陪葬,可是毕竟王墓也不是那么好找的。 这个封疆大吏虽然身居高位,杀伐果断,也不乏治世之能,算是晚清的顶梁柱之一。 但是,每个人都有弱点,这个人最大的弱点就是虽然政治手段一流,但在古董鉴别里眼力实在不行。 他并不懂古董的真假,他在京城的时候,经常去琉璃厂淘宝,时常被骗,打眼买到赝品,琉璃厂至今流传着很多关于这个封疆大吏被骗的可笑传说。 该总督出身于官宦之家,常与名流在北京流连诗酒、赏玩古董字画。 后来,他历任各地总督,爱好古玩的雅兴不减,并且自命不凡认为自己鉴别古物水平一流,实际上眼高手低,鉴赏能力一般。 清末喻血轮的《绮情楼杂记》记载: 其任湖北总督时,奉命回京述职,偶到琉璃厂闲逛,在一家古玩店看中一口大缸: 此缸外形乖僻,古色古香,缸体周围刻满了小蝌蚪状的篆字。 经与店主砍价,以2000两银子购得。随后将这件宝贝不远千里带回武昌总督衙门,还让工匠将古缸上的篆文拓了几百张拓片,广送亲友部属,以示夸耀。 一天晚上,忽降大雨。翌日清晨,总督习惯性地踱到庭院赏缸,但见缸口周围的篆字已被大雨冲得只字不留。 原来此“古缸”竟是用牛皮纸做的,再用蜡涂上黑而光亮如釉的颜色,然后镌上铭文。 某年,其在京以高价收买一古鼎,斑驳灿烂,无价之宝,本人非常自得。 回武昌后大摆筵席,请僚属共同欣赏。 先置鼎于案,插梅花一枝于鼎中,注水少许以润花。 不意酒过三巡后,鼎下竟有水冉冉渗出,满堂惊愕,大为败兴。 经认真检查,始知鼎非古铜,而是纸板仿制的,又被古董商骗了。 这些传闻都是晚清民国时期野史记载,时间相隔不远。 但是我认为该书的作者,记录的不够严谨和符合逻辑,用纸张做的缸和陶瓷做的缸,重量不一样,很容易鉴别,也不会那么容易漏水。 应该是在真缸的外面用牛皮纸和水胶做出厚度,然后用刀在缸体外牛皮纸上雕刻纹饰,不至于漏水。 可能以讹传讹了,而作者也不懂古董作伪之细节,算是文章有漏洞。 这故事也告诉我们,你可以在政坛或者商业上做到高位或者有很大成就,你也未必能在古董行里纵横捭阖,指点江山...... 六爷在灯下静静的想了想往事,他决定到了江南搞到另一只靴子后就马上再去两广,去看看铁蛋,也再看看去年一面之缘的那个两广总督。 他要先去江南,先拿到靴子,因为他这辈子,好像很少食言,而且他还喜欢挑战...... 六爷想了想,灯下提笔写了一封书信给两广总督:“总督鉴: 余一年前与兄相见于两广,兄雄姿勃发,经天纬地,眼光如炬,所藏皆精,又治军有方,百姓信服,弟甚为佩服。 然,兄公务繁忙,可能已不记弟尔。吾尚在京师市井,余弟去年逃匿于江湖,于兵戎不见,获罪两广。 望兄念其曾格杀番贼于郊野,统千人于坝上,浴血于两广,虽有逃匿之行,兹肯念其功,留其命。 弟说及辽金之事,余已办之七八,不日南下两广,让兄睹其物,鉴弟之行,以充军资,虽然为污物捡拾与草莽,但亦可做正事,福利人间,不然亦不免流于市井…… 时间仓促,望兄念及相交之情,暂留吾弟之性命,日后再图其报效国家。 余言自京城,即日南下江南,再至两广见兄,不赘。 弟,恭上。” 六爷写完,掷笔案上,他看着窗外,窗外已经大黑,鸦雀无声。 世人都已经沉睡,他走到院里去关大门,看见门外几个乞丐蜷缩着睡在门口墙角,当时晚清动荡,每况愈下,流民无家可归流离失所者甚多。 他抬头看繁星满天,想起了十六岁的那晚家庭变故,想起来自己年轻时的一腔抱负,想起了做了逃兵的铁蛋,想起了老李的半生遭遇,也想起了几年来国家民族发生的种种大事,不禁感叹命运无常。 六爷回到房间,对着镜子看两鬓已生华发。 他精通历史,常以史为鉴,素来对苍生有怜悯之心,不禁叹了口气:“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个王朝,快完蛋了,这人间,都在沉睡,又有多少人清醒?” 那个两广总督后来发展洋务运动,发展军工,建兵工厂,修造铁路,引进新学,六爷和铁蛋在其中出力甚多,都是一点点微弱激情的血液,也给晚清历史上写了浓重一笔。 这个封疆大吏毕生都在为国家鞠躬尽瘁,但是他终究无法改变一个风雨飘摇腐朽到根的晚清。 六爷这句话一语成谶,三十年后,据说那个封疆大吏临死之前也说,“国运尽矣。” 这句话,六爷早说了三十年...... “他的离去,带走了一个封建愚昧的旧时代,也带走了这个时代里无数的仁人志士,以及他们终其一生奋斗的传奇,而后人,只能在只言片语的史料中,窥见他们当年英姿飒爽,豪情满怀。 我们说,朝代更迭是历史必然,但是在历朝历代覆灭之时,都有这么一群人,以身献国,恨不能以热血换城池,作为必然成为过去的他们,那些挣扎与反抗究竟是历史给人类逆风翻盘的可乘之机,还只是一场虚无的幻梦。 我们还未离去,但我们终将离去。若是我们能够重回那个群雄并起的时代,不知是否也能如同那些传奇一般,书写另一片历史”。此段文字摘自于甬说。 第二天,他告诉四哥准备马车,带好一切应备之物还有那只八哥。 几人在吱吱嘎嘎的车轮声里,慢悠悠的出了京城,去了江南..... 第18章 我梦江南好 世味年来薄似纱, 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 深巷明朝卖杏花。 六爷没有骑马,他坐着马车,走了一个来月,到了江南,来到了杭城,这时杭城杏花已经落了,梨花开了。 江南,北方人一听这两个字就很风雅,江南的柳丝,江南的烟雨,江南的南朝四百八十寺,江南的美女,就是那个残暴着称的杨广也写过我梦江南好。 杭城,有着悠久的文化,还有很多名胜古迹。 六爷距离上一次来杭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 看看日期还没有到和查干约定的时间,他没有急着去找查干,查干他们肯定已经早就到了杭城。 他们几人在西湖边找了个客栈,安顿好车马,他自己晚饭后就到湖边散步。 不自觉的走到了断桥。断桥,多诗意的名字,不仅仅白娘子和许仙在此邂逅留下美丽的传说,六爷的唯一一个女人也是在西湖遇见,他们在西湖相识相知,他们一起在断桥上手牵着手游玩。 那时候的断桥上面还有一个门楼,到了晚上会关闭,门匾上写了''''断桥''''二字,虽名为断桥,桥并未断过,只是元朝时,称为段家桥,后来因误成“断”。 当时在断桥和西泠桥最高点上都有个孤零零的门楼,据说和乾隆行宫有关,预防外人进入而设置,到了1910年前后,这个门才被拆除,成了现在的样子。 那时他们在西湖一起看断桥残雪,一起听南屏晚钟,一起花港观鱼,他们在苏堤和白堤上一起放风筝,在苏小小的墓旁一起念着:妾乘油璧车,郎跨青骢马,何日结同心,西陵松柏下...... 那时候,他二十多岁,风华正茂。 旧地重游,六爷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了那个明眸皓齿一身青衫的女子,靠着柳树,笑靥如花。 他们在西湖相识不久,就私定了终身。 那个女子的家人是当地望族,不同意这个婚事,于是,她选择了离家出走,和六爷私奔到京城…… 这是很老套的桥段,但是真实的发生了。 后来他们生下了一个女儿,女儿聪明伶俐,叫兰蕙。 兰蕙取自于《楚辞·九叹》“怀兰蕙与衡芷兮,行中野而散之”,兰有清雅,蕙是香草,他们希望女儿长大淑慧清雅,纯洁无暇。 他们一起在京城生活十年,孩子五岁的时候,因为一件事情,六爷不在家的时候,这个女子不辞而别,把女儿也带走了,离开了京城,回到了江南。 六爷几次来到江南,找遍了杭城,也没有找到他的妻子和孩子,她没有回杭城的老家,这件事一直是六爷的一块心病。 他想着往事,夜幕降临,华灯初上,西湖边上有着三三两两的游人,微风忽至,柳丝在湖面上拂过,吹皱一池春水,吹来一片花香,江南的春天比北方美丽很多。 他生于西北,见惯了西北边陲的荒凉和大漠的空灵,在京城看惯了天子脚下的繁华,也见过北方草原的广袤无垠,一碧千里,可是心里,还是喜欢江南。 暮江平不动, 春花满正开。 流波将月去, 潮水带星来。 六爷喜欢江南,更喜欢杭州,因为这里有西湖。 西湖的水并不清澈,几千年来却静静的见证了多少人间美好和世事变幻。 这不仅仅是一池水,它已经融入了千百年来附近人们的生活,也寄托了人们很多美好的愿望。 人上了年纪,感情也变得细腻,他已经不是那个山上独居两年下山复仇的莽撞少年,他四十多岁了,他经历了太多的命运坎坷,生离死别。 人到中年,看见流水落花也会感伤,看见夕阳西下也会落寞,他只是不能在别人面前流露出来...... 再硬的汉子,也有柔弱的一面,想起了女儿,他的眼睛湿了。 他自责自己没有做到父亲的责任,他有着一眼能看懂古董真伪的眼睛,有着五湖四海豪情万丈的朋友和兄弟,却没有经营好自己的家庭。 他不知不觉得走到了雷峰塔,雷峰塔这时候还没有倒塌,已经破破烂烂,摇摇欲坠。 当地百姓相信塔砖能辟邪,就多采集塔砖砌到自己家中,塔身和塔的基座已经坑坑洼洼,遍体鳞伤。 雷峰塔原名黄妃塔,为吴越国王为祈求国泰民安而建造。 六爷看见雷峰塔,想起了许仙白娘子的凄美故事,也想到了自己的情爱历程,不免心有戚戚。 忽然,在夜色里,他看见一个尼姑装束的人从塔边走过,她路过塔的时候,不自禁的看了看塔身和看着塔发呆的六爷,就快步向远处走去。 朦胧的夜色里,六爷看着怎么像他的妻子,可是天色已黑,并不太清楚,而且十来年不见了,人的相貌变化很大。他也拿不准是否是她,他一迟疑,等回过神来,想去走近追上,这个尼姑已经快步走远了,消失在人群里。 绝对是她,没有看错,当时清朝汉人女子多缠足,美其名曰三寸金莲,但是他的妻子是个例外,没有缠足。 这个尼姑走路飞快,缠足之人不会走路如此快速,而且她好像看见了六爷,似乎在躲着他。 她还是在西湖附近生活,没有离开杭城,怎么会做了尼姑,孩子呢?六爷大脑一片混乱。 他没有心思再继续看风景,朝着女人走掉的方向一直四处寻找,直到伸手不见五指,天已经彻底黑了,也没能找到,他精神恍惚的走回了客栈。 刚到客栈,四哥就跑进了他的房间,说: “急死我们了,你去哪里了,我们附近找了半天。这么晚没有回来,我们担心你出事。” 四哥一直是这样,他很担心六爷的安危。 “我好像见到了她,”六爷说。 “谁?” “你嫂子。”六爷把所见说了几句。 四哥当然知道她,四哥八岁就住在六爷家,吃了好几年她做的饭。 “我们不如去附近所有的尼姑庵找找,一定能找到。”四哥说。这还真是个好办法,六爷点了点头。 “太晚了,休息吧,明天再商议。”六爷说完,四哥回房休息,六爷脱衣服躺下,却怎么也睡不着。 他想起年轻时候,虽然经营古董生意,但是性格豪爽,喜欢呼朋引友,结交豪杰,家里朋友不断,他妻子喜欢清静,时间长了,不免也会不满,偶发牢骚。 这些不算什么,而是如果六爷的朋友们有事,他都会义无反顾的去帮,几次涉险差点死掉,他妻子每日提心吊胆,不免心生怨隙。 终于,一次,他的一个朋友被人扣押,要被沉湖,求他相助。 那天是他女儿的生日,准备了丰盛的晚餐,他妻子不让他去,四哥当时也十几岁了,和他的女儿抱着六爷大腿,哭着央求不要去。 他还是没有听话,单刀赴会,救下了他的朋友,带回了家。 对方几人追到了他京城的四合院,他让妻子带着四哥和女儿藏进地道,然后靠着他的箭法和狠辣的长刀,终于打退了敌人,但是自己也受了重伤。 黑炭第一次去他家四合院看见的那棵老树上的刀痕箭疤,就是那天恶战留下的印记。 对方迫于他的勇猛,没有再来寻仇,他朋友看他受伤深感歉疚,后来就自己想办法解决了这件事。 六爷养好伤之后,这次,他的妻子没有和他吵架,也没有埋怨他,而是对他说了一句: “以后,你是要朋友,还是要我们。” 六爷没有回答。 他的妻子,心可能凉透了,也不愿意过这种日子。不久,六爷领着四哥出去淘货,她收拾了一下家里细软,带着孩子不辞而别。 能悖逆父母之命远上北方跟六爷私奔,她也是个性格刚烈的人。 六爷回来后,发现她们留书一封,不辞而别。 他日夜思念妻子和女儿,消沉很久。 他去江南他的岳父家里也没有找到。 他们去了京城,生了孩子之后,他的岳父岳母也都接受了现实,也有往来,婚后,他和他的妻子孩子也回过几次杭州看望父母。 但是,他妻子和女儿离开后,他几次再去岳父家找,岳父岳母推而不见,只说不在其家。 没想到,她竟然会出了家,那孩子呢?他想起了女儿的音容笑貌,点点滴滴。 这一夜,他没有睡。 窗外,残月如钩,他心乱如麻...... 他想,她今天走的也可能是每天必经之路,否则不会正巧碰到,或者也许看错了人。 他已经决定,如果附近尼姑庵里找不到,就在雷峰塔等。 查干说知道女儿在哪里,他们经常来杭州调查另一只靴子的事,六爷的妻子和孩子也肯定就是在杭城。 想了想,心里面敞亮多了,他知道,查干肯定会告诉他,他要先帮查干拿到另一只靴子。 第二天一早,天刚亮,六爷就起床了,四哥他们也都早早起来,几人简单吃点早饭,四哥驾着车,他们几人把杭城附近的尼姑庵都一一找遍,没有找到。 第19章 三生石前 第三天,四哥早上起来,准备继续驾车去找人,被六爷拦住了。 “不必找了,她如果想见我,这十年早就带着孩子去京城找我了,既然避而不见,找也无益。 至于孩子,她现在也大了,只要无事就好,父母之间的事情,她长大了也会慢慢理解,就是怪我也就怪了。 今天晚上要约查干,还有重要事情要办,而且查干说了,他知道兰蕙的下落,我们先和查干见面再说。”六爷对大家说。 大家听了,也觉得没其他更好的办法,只能这样,就都点点头,六爷接着说:“今天大家一起逛逛西湖吧,老李和黑炭还是第一次来杭城。” 几人步行,六爷带着大家绕着西湖,每经过一处风景,都一一介绍,西湖不小,方圆绕着一圈几十里,大家走的又比较慢,走走停停,累了就找个亭子歇一会儿,春天的西湖,柳浪闻莺,阳光正好。 随后几人去了灵隐寺,灵隐寺香火很旺,大家每人烧了炷香。 灵隐寺创建于东晋咸和元年,在宋宁宗嘉定年间被誉为江南禅宗"五山"第一"。 康熙赐名云林禅寺,六爷把寺内碑刻,御题,名人古迹,飞来峰,济公殿,古塔等等传说典故一一讲给黑炭他们听。 不时的有松鼠跑到路上,也不怕人,可能听惯了晨钟暮鼓,这些小动物也已经都有了灵性。 过了灵隐寺往南,不远,就到了法镜寺,法镜寺俗称下天竺。 这个法镜寺距今已接近1700年的历史,西傍飞来峰,东临月桂峰,山色空蒙,颇为幽静。 寺院旁的竹林边上立着三块三丈高的巨石,石头上刻着三个篆字:三生石。 六爷走到这个石头前驻足沉默良久,黑炭看石头上碑刻残破,笔记很多已经破坏,并不清晰,又看这石头除了高大以外,也并不离奇,看这三个字有点好奇,就问六爷: “这三个字叫三生石,很奇怪的名字,这有什么典故呢?” 六爷还在看着这三个字发呆,并没有回答。 他知道黑炭是故意问他问题,让他讲故事,分散一下情绪,他知道六爷因为找不到师娘不开心。 黑炭很会处事,懂得察言观色,用现在话说,情商很高。 这两个月来,他跟随着六爷学到了很多的知识,六爷也倾囊相授。 每到一处,人文景观,历史古迹,市井传说,古物鉴别,行规礼貌,都一一告诉黑炭,而黑炭过目不忘,聪慧好学,也深得六爷喜爱。 六爷看了看,黑炭,抬头看看天空,天近中午,有点热,就坐在石头边上的竹林旁,对着黑炭说: “这里有一个传说,是苏东坡讲的,关于轮回的故事。” 说完,六爷就讲了起来。 这个故事源自于宋代苏轼写的故事。 原文非常精彩,就摘录了一下。 洛师惠林寺,故光禄卿李登居第。禄山陷东都,登以居守死之。 子源,少时以贵游子,豪侈善歌闻于时,及登死,悲愤自誓,不仕、不娶、不食肉,居寺中五十余年。寺有僧圆泽,富而知音,源与之游,甚密,促膝交语竟日,人莫能测。 一日相约游青城峨眉山,源欲自荆州泝(泝,同溯,逆水而行)峡,泽欲取长安斜谷路,源不可,曰:“行止固不由人。”遂自荆州路。 舟次南浦,见妇人锦裆负瓮而汲者,泽望而泣:“吾不欲由此者,为是也。” 源惊问之,泽曰:“妇人姓王氏,吾当为之子,孕三岁矣!吾不来,故不得乳。 今既见,无可逃者,公当以符咒助我速生。三日浴儿时,愿公临我,以笑为信。后十三年,中秋月夜,杭州天竺寺外,当与公相见。” 源悲悔,而为具沐浴易服,至暮,泽亡而妇乳。三日往视之,儿见源果笑,具以告王氏,出家财,葬泽山下。 遂不果行,反寺中,问其徒,则既有治命矣! 后十三年,自洛适吴,赴其约。 至约所,闻葛洪川畔,有牧童,扣牛角而歌之曰: “三生石上旧精魂,赏月吟风莫要论;惭愧情人远相访,此身虽异性长存。” 呼问:“泽公健否?” 答曰:“李公真信士。然俗缘未尽,慎勿相近,惟勤修不堕,乃复相见。” 又歌曰:“身前身后事茫茫,欲话因缘恐断肠;吴越山川寻己遍,却回烟棹上瞿塘。”遂去不知所之。 后三年,李德裕奏源忠臣子,笃孝。拜谏议大夫,不就。 竟死寺中,年八十。 翻译过来就是。 “洛阳京师的惠林寺,原是唐代光禄卿李憕的住处。 安禄山攻下洛阳,李憕因留置守护被安禄山所害。 其子李源,年少时是个富家公子,因生活豪华奢侈擅长唱歌而闻名一时。 李源听闻父亲李憕死讯,悲恸愤怒,发誓不做官、不婚娶、不吃肉,在寺中待了五十多年。 寺里有个僧人叫圆泽,与李源是知音。 李源和他来往甚密,从早到晚促膝长谈,旁人不知他们都说些什么。 一天,两人相约同游蜀地青城的峨眉山,李源想从荆州溯三峡而上,圆泽想从长安走斜谷这条路。 李源没有认可,说:‘我已经杜绝世事往来,长安即使是天子所在和我也没什么关系了,怎么能再回到京师呢!’ 圆泽沉默了很久,说:‘继续走还是停留,世间生死都是天意,原本由不得人。’ 于是答应李源一起从荆州走。船到了南浦,即今江西南昌西南处,看见有个妇人正在打水,裤子上绑着盛水的工具。 圆泽看着她流泪感叹道:‘我不想走这条路,原因就在此。” 李源很惊讶,问他缘由。 圆泽说:‘这妇人姓王,我应当是她的儿子。她已经怀孕三年,我不来,所以她不生。 今天既然相见,无处可逃。我将死之时你可以在我身边念经超度,帮我早早出生。 三天后给孩子洗浴时,希望你能来看我,我会笑,证明那个孩子是我。 十三年后中秋月圆夜,在杭州天竺寺外,我会与你相见。’ 李源听了悲痛悔恨走这条路,而后为圆泽沐浴更衣诵经超度。 到了傍晚,圆泽去世,妇人生下了孩子。 三天后,李源前去探望,孩子见了李源果然笑了。 李源把这事都告诉了王氏,王氏出钱把圆泽葬在山下。 李源不再前行,返回寺中,问圆泽的徒弟,则知圆泽留了遗言。 十三年后,李源从洛阳回吴地,赴当年之约。 到了约定的地方,听到葛洪川畔有牧童拍着牛角唱儿歌: ‘三生石上旧精魂, 赏月吟风不要论。 惭愧情人远相访, 此身虽异性长存。’ 李源上前询问:‘圆泽,是你么?’对方答道:‘李公果然守信,然而俗缘未了,不够审慎,只有勤加修行不堕落,我才会再与你相见。’说完离开不知去向。 又过了两年,李德裕向皇上禀报李源是忠臣之子,十分孝顺,推荐他做谏议大夫。 李源没当谏议大夫,在寺中死去,享年八十一岁。 六爷讲完,黑炭惊住了,他还小,不懂得万物轮回,和生离死别。 而四哥和老李是不怎么喜欢六爷讲故事的人也听得目瞪口呆,尤其老李,想起了死去的儿子和老婆,想起一生的坎坷。 不自禁的走上前仔细摩挲着冰冷的石头,此时,他多么希望真的人会轮回,有未来世界,他就会看见他的儿子和老婆。 按佛教的说法,在轮回中,此生之果皆是种自前生之因,故此生所为也皆可视为偿还前生之债,亲人朋友之缘疏薄如此,男女情缘亦复如是。 可是现世之人谁有知前世之事呢?谁不想此生天长地久,无灾无难。 老李认识字,要不也不会把葬经研究透,只是他读的书没有六爷博学。 六爷讲完,也不自禁的感伤,他和他的妻子在西湖边认识,他们在西湖玩了一个月,西湖的每一处景点早已玩遍,肯定也来过三生石前。 虽然三生石是写男人之间的友谊,可是男女之爱谁不是也希望情定三生三世呢? 他们俩在这海誓山盟过,可是现在天各一方,生死不见。 也许这就是命运,多少人渴望在一起,却阴阳相隔,多少人在一起,又不珍惜缘分而浪荡岁月。 看着这造化弄人,石头还在,多少人已经作古了。 别后相思空一水,重来回首已三生...... 六爷不想在他们面前伤感和显露情绪,他站起来说: “这些竹子都不是五年前我来这里那一批竹子了......” 叹了口气,他沿着石阶进了法镜寺。 法镜寺不大,很幽静,历史悠久,但是知道的人很少,就是现在很多人也只知道杭城有灵隐寺,而不知道有法镜寺。 这个三生石不是在灵隐寺,而是在法镜寺旁边,现在法镜寺也是杭城唯一的一个尼姑庵,那时候,还不是尼姑庵,里面住着几个和尚。 六爷进去烧了香,他看见了主持,那个主持十年前六爷就和他熟悉,他和他妻子在这寺庙进过香。 住持年纪不小了,七十来岁,看见六爷来到寺内,就把六爷请进禅房,倒了一杯茶。 ''''施主,经年一别,今日有缘再见,这些年可还安好?'''' 六爷长叹了一口气,没有回答...... 第20章 彼岸之花 “大师,刚才从三生石前过来,这世间真有轮回么?我们到底来于何处,去往何方?还是真的循环于六道?”六爷对着住持问了一些他纠结于心的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我们每个人也都想过,我是谁,从哪来?到哪去?这也是哲学范畴的终极问题。 住持思索一下,对六爷说:“轮回当然是存在的,万物不灭,循环轮回,只是可能来生大家都换了表象。” 住持顿了一顿,接着说道: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你问我们来自哪里?去往哪里?我们来于此岸,去往彼岸。 万法由心生,心为本源,这一世,我们看到的六道轮回也不过幻象。“ 住持对着六爷说了几句佛法。 六爷没有回答,继续听住持讲。 两人喝了一杯茶,六爷说:“这几年有点烦恼,不知如何解脱?” 住持沉思了一下说: “守住本心,戒掉贪嗔,得失随缘,心无增减,施主就不会再有俗事烦恼。”住持回答。 六爷听完,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西湖龙井,点了点头。 他看六爷心事重重,就问了几句原由,六爷把妻子和孩子离他而去的事情都说了,住持听完说: “世间事情,很难两全其美,你性格豪爽,为朋友两肋插刀,是为义气,不能说对与错。 对于家人你就是有所亏欠,不能怪妻子离家出走。 你不找到更好的方法处理平衡这些关系,以后还会烦恼不断,这是因果循环,这件事你难以解脱,如果想解脱不是靠佛法,要靠你自己。”这个住持说。 这些道理六爷自己也懂,可是很多人很多事一样,自己未必能说动自己。 “佛曰: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恨,爱别离,求不得。 施主如果不能放下,就要改变自己,你和你夫人今世姻缘未尽,仍有缘相会,就是尘缘未了。 你还要争取团圆,而不是无所行动顺其自然,佛法可以度人,但是断不了俗世牵绊,你要靠你自己解脱。”住持说。 六爷也精通佛法,本身他也是个很有慧根的人,他能听懂其中的禅机,不禁感觉醍醐灌顶,豁然开朗,不禁长出了一口气。 两人在禅房闲聊了一会儿,老李几人在院子里等他,六爷看看时间,要到约查干的时间了,就告辞离开了寺庙。 六爷从小就喜欢寺庙,经常自己一个人去寺庙里游玩,他说他喜欢寺庙里的安静和点燃的檀香味儿...... 他从寺庙走出来,又在三生石前路过,发现石头不远处的竹林里长着一棵彼岸花。 彼岸花开两次,红色似火,没有叶子,孤零零的一棵长在竹林里,茕茕孑立。 六爷知道这就是佛经里说的曼珠沙华,佛经记载: “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 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佛家所说的彼岸是指不生不灭、无忧忘虑的涅盘境界。 佛说:当下没有烦恼,当下就是彼岸。 其实人的一生,都要经历很多无常,甚至命运的挫折和打击,会摧毁一个人的所有信心和精神。 可是,还是要勇敢面对,走出自己精神的困境和枷锁,才能踏上希望之门。 我们来自哪里,去往何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活在当下,放下过去,有走出去的勇气和力量,改变自己能掌控的命运。 黑炭第一次见到彼岸花,很好奇,他看六爷对着花发呆,也就没有多问。 六爷对着这颗彼岸花看了一会,离开了寺院了,他已经想开了很多...... 几人回了客栈,小憩片刻,到了傍晚四点钟,他们到西湖边一个酒楼二楼包间时,查干五人已经到了。 几人寒暄一下,落了座,点了几个菜和酒。 虽然一别一月有余,但是因为曾一起并肩作战,几人见面都很开心激动。 “我们到了杭城之后,又详细打探了那个家族所有事情,去年我也曾来过江南,以前也多少了解过他们家族背景和靴子的事情。 可惜这次多方打探,还是没有金靴的任何线索。”查干说着,有点沮丧。 这个家族原来是广东人,几十年前,这个家族老人叫陈龙,年轻时曾经跟随广东一带盗墓巨盗焦四学徒,深得焦四真传。 他们后来干了一笔大墓,分得了巨款,就离开了广东,到了杭城定居。 但是他本性难改,依然带着人全国寻找大墓,挖了不少墓葬,家产丰厚,此人如今已经七十岁了。 他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家族生意很多,在苏州府有很大的绸缎铺,在江宁府有当铺钱庄和古董店,杭城也有很多生意,全国各地还有很多其它产业。 近些年,他们家族生意逐渐正规,不做盗墓行业了。 几个儿子一心打理家族生意,这个老头有个怪癖。 他不仅仅盗墓厉害,精通风水,还是个古董作假高手,瓷器,青铜器和金器他都能做的几乎真伪难辨。 据说他每得到一个宝贝,都会仿制一个一模一样的,分放到两个密室,所以,即使你打开了一个密室,你拿到的也未必就是真的。 而且他做的逼真程度一般人也很难分出真假,所以才请六爷来江南一起搞这个靴子。 现在不仅不知道他靴子放在哪里,就是密室在哪个城市也都不知道。 查干把了解到的情况跟大家说完,然后喝了口龙井茶,这时候的龙井明前茶正是采摘最好时候,茶叶碧绿,茶水泔冽,喝着口感极好。 六爷听他说完,也非常感兴趣,他早就知道那个广东焦四很多故事。 据说此人精通盗墓,据说会五奇术:听雨、听风、听雷、观草色、泥痕等术来用于盗墓勘察。 有点类似中医的望闻问切,看来很多行业到的一定程度,都是相通的。 这个“听雨术” 古墓一般多是在地底下,在下雨、下雪天的时候,根据古墓所在的地层温度与地面水吸收速度,根据雪、水融化情况,和雨水干湿情况来判断古墓的位置,有的大墓有石灰,下雨天地面颜色干湿都有变化,明显与周边地块不同。 这个很科学,我曾经听一个老朋友跟我说过,他就是发现他们村子每年山顶积雪融化的特别快,认为这座山是空的,里面应该有大溶洞。 他是村书记,就召集村民发掘,果然发现里面很大的溶洞,我进去看过,里面几公里的大溶洞,震撼壮观,钟乳石千奇百怪,现在那里已经开发成很有名的旅游风景区,修建的非常漂亮,他用智慧为民办实事了。 关于“闻雷术”,在民国时期野史记载,在一声惊雷中,有一个盗墓贼,隐隐感觉脚下轻微浮动,地下似乎有回音,说给焦四听时,焦四得意的说道,得到了。 这是说利用地下墓葬的空音,雷声会有共鸣共振,来发现古墓位置,也很科学。 ''''''观草色泥痕'''',非朝夕之功,就是根据草生长状况和土壤颜色以及矿物质含量判断。 秦始皇陵因为有大量水银,树木和土壤颜色重金属含量都和其他地方不同。 假如地上植被生长不好,草色枯黄,很大程度上是秦汉以前的大墓。 “验泥术”,即是观察土壤的颜色。 就是看土层的颜色来勘察墓葬,因为回填墓葬,当时很多土层都被打乱了,而造成了不同的土壤颜色。 五花土是考古学术语,是指挖土坑墓时,会将坑中各层颜色不同的熟土和生土挖出来,下葬后,再将这些混合土回填坑中,这种土就是考古学家们常说的“五花土”。 在一般情况下,“五花土”是发现墓葬的线索。 自然土经过开挖和回填二次翻搅,打乱原有层次、颜色界限,变成了揉合多种土层的花土,即使花土的年代久远,也不能化合。 而且千百年来葬经就那么一本,阴宅风水也就那几条规律,有时候几千年来几代墓葬都在一个位置埋葬。 有很多这种情况,宋墓上方没准还一个明代墓葬摞着,这样的话,土层颜色和别的地方也不一样。 每个朝代墓葬用石灰也好,用石块砖头也罢,日久天长都会侵蚀土壤,造成颜色差异。 看来每个学科都非常高深,也都有规律。 第21章 焦四传人 由于“五花土”容易暴露目标,古人也曾想出了一种方法,就是挖葬坑时,将挖出的土按先后不同的次序,由下往上堆放,封土时再反过来回填。 据说这种方法多应用在元代,在秘葬时,蒙古人将土块都要小心地按次序放好,等棺椁下葬后,再按原位置将土块放回,真假有待考证。 不过我认为元代墓葬难寻,应该是和薄葬有关。 元朝皇帝喜欢薄葬,明初学者叶子奇的《草木子》曾经记载。 说是元朝皇帝下葬只是从南方运来一根直径很粗的的金丝楠木,竖切两半,中间凿空,刚好放一个人进去,最后合上成棺,在两头和中间用黄金圈固定下葬。 埋上之后,烈马踏平,青草一长出来,草原上碧绿一片,又没啥坐标,所以很难被发现。 总之,这个焦四是个盗墓界的奇人,绝对宗师级别人物。 我认为他固然天赋异禀,也是因为勤奋好学,利用科学知识和大量实践经验来发现墓葬,而且他观察细微,善于思考总结。 这个家族老爷子就是师传焦四,据说也是个牛人。 看来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当然,他的知识没有用到正地方上,干了坏事,我们不提倡学习犯罪。 关于墓葬土壤重金属污染一说。 《太平广记·墓冢》(卷三百八十九)“王粲”条,记载过这样一则故事。 魏武帝曹操北征乌桓时,登上山岭远望,发现有一片山冈寸草不生。 东汉末年着名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的王粲据此认为,这个地方埋有古墓。 而且推定,墓主在世的时候,曾服用过五石散。 据宋人葛洪记载:何晏所制为内服药物,由硫黄、钟乳、赤石、曾青(天然硫酸铜)和礜石五种石材制成,故名为“五石散”。 此人生前服用,死后毒素聚集于身体,时间长了,毒气挥发出来,导致地面寸草不长。 魏武帝曹操将信将疑,让人掘开一下,下面果然有座大墓,里面填满礜石。(礜石是一种性热含毒的矿石,即硫砒铁矿,也叫毒砂。为制砷及亚砷酸的原料。) 王粲说明,魏晋时士族有喜欢服用“五石散”的情况,五石散能麻醉神经让人舒服,但是都是重金属有毒,死后影响了土壤。 这个我不相信,太平广记本是杂谈传说,缺少严谨,人服用那点毒素不足以影响土壤,里面填满礜石是关键所在。 另外就是这个王粲应该懂风水,他也是综合多方面观察发现的墓葬,才敢对曹操说明墓葬情况,以曹操为人,如不属实,兴师动众的挖山啥也没有,还不把他杀了。 我查了一下史料,这个焦四确有其人。 民国时期徐珂编着的《清稗类钞·盗贼类》中有对焦四的记载,描述的很详尽,也比较真实。原文如下: 广州剧盗焦四,驻防也,常于白云山旁近,以盗墓为业。 其徒数十人,有听雨、听风、听雷、观草色、泥痕等术,百不一失。 一日,出北郊,时方卓午,雷电交作,焦嘱众人分投四方以察之,谓虽疾雷电,暴风雨,不得稍却,有所闻见,默记以告。 焦乃屹立于岭巅雷雨之中。少顷,雨霁,东方一人归,谓大雷时,隐隐觉脚下浮动,似闻地下有声相应者,焦喜曰:「得之矣。」 翌晨,焦召集其徒,建篷厂于其地,日夜兴工,力掘之。 每深一尺,必细辨其土质。及掘至丈余,陡闻崩裂声,白烟一缕,自穴口喷出,约炊许而尽。焦乃选有胆勇者数人,使手炬,坐竹筐,悬长绳以下。谓若有不虞,当振铃为号,以待救援。 约尽五丈余绳,筐顿止。逾时,有铃声,引下穴诸人以上,述所见。 或谓穴底有数大殿,或谓中藏十余柩,或谓正中一棺面列铜人,高可数尺,焦悉颔之。入夜,焦乃选十余人,令持炬下穴,则见穴有三殿,中殿金棺,列铜人数具,貌狰狞,前为飨殿,鼎彝具备,后殿残破,有柩十数,盖当时殉葬人也。及启棺,则见尸之长髯绕颊,骨肉如石,叩之有声,中实金珠无算。 其卧处,铺金箔盈尺,卷迭如席。亟将各物取归,渐货之,遂以致富。 写的很精彩,解释翻译过来就是: 清代,广州有一名大盗叫焦四,出身自驻防的军队,经常在白云山附近出没,以盗墓挖坟为业,手底下有徒众数十人,不仅是职业盗墓贼,而且团伙首领。 这个人有听雨、听风、听雷声,观察草色泥土痕迹的本领,靠这些本领寻找古墓,百无一失,十分厉害。 有一天,焦四一伙儿在城北郊,当时正好是中午,一时之间电闪雷鸣,焦四吩咐手下人分散往各个方向观察,告诉他们就算是雷声再大、闪电再亮、暴风雨再厉害,也不能退后,有什么见闻,都要记下来汇报。 焦四自己站立在山岭顶上,冒着雷电风雨之中观望,不一会儿,暴雨停了,从东边回来一个手下人,告诉焦四说:雷声很大的时候,隐隐感觉脚底下有浮动的感觉,似乎听到地下有回声,焦四兴奋的说:“找到古墓啦!” 第二天早晨,焦四召集手下人,在昨天找到的地方建了棚子遮盖,不分昼夜动工挖掘,每挖深一尺,一定会仔细辨别土质。等到挖了一丈多深,突然听到有什么东西破裂的声音, 有一缕白色烟尘从裂口里喷出来,大概一顿饭的功夫才散尽。焦四就选了几个胆子大的人,拿着火把,坐着竹筐,用长绳子绑着,顺着裂口坠下去,告诉他们一旦发生意外,就振动铃铛作为讯号,等待再下去人救援。 大约放下去五丈长的绳子,感觉竹筐停止往下。过了一会儿,听见有铃声响,就往上拉绳子让下去的人上来,人上来以后对着大家讲述下面的景象。 有的人说地穴底下有好几座大殿,有的人则说里面埋藏了十几具棺柩,有的人还说里面有一个棺材上面立着铜人,高达好几尺,焦四听完以后也不指责,都对他们点头表示赞许。 等到了晚上,焦四选了十几个人,都让他们拿着火把下到地穴里,就见到地穴里有三座大殿,中间一座里面放置一具金棺,旁边有几个铜人,面貌都很狰狞可怖,大殿前半部分是飨殿,祭祀用的青铜鼎器一应俱全,后殿已经破败不堪,里面存放着十几个棺柩,都是当时的殉葬者。 等到打开金棺,看见尸体脸颊上长满胡须,骨肉跟石头一样,用棍子敲击,能听到声音,肚子里面填充了无数的金银珠宝。 尸体躺着的地方,铺满一尺厚的金箔,卷起来跟席子一样。 众人急忙把各种陪葬品盗走,都卖了出去,焦四也因此发了大财。 这段故事描写的焦四运用他的绝技盗墓过程,真实感很强,严谨符合逻辑,描述的很精彩。 这个江南的老头叫陈龙,他是焦四最得意的门徒,深得其真传,后来陈龙来了江南自己单干,也大江南北盗墓无数,陈龙到锋城办事游玩,顺手就盗走了那只辽代金靴子。 这是一个强劲的对手和家族...... 第22章 大盗不操戈 陈龙跟着焦四一起盗了广东一带很多大墓,如今很多十墓九空就是他们带着人干的,焦四手下几十人,为广东巨盗。 而且这人很会做人,东西从不独贪,参与者人皆有份,公平公正。 据说后来干了一个王墓,之后金盆洗手,不知所终,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不想他的徒弟也这么厉害,现在定居江南富甲一方。 六爷沉思一会儿,也觉得很棘手,因为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抢劫偷盗都没有方向。 如果绑其家人,他们家大业大,人丁兴旺,也未必就会拿出东西赎人,而且六爷也不会干绑架家人的事。 几个人边吃边商议对策,也没想出好主意来。 这时,查干说:“有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也许可行,就是我们的人进入他们家族内部,应该能打听出消息和线索” 六爷也觉得这个方法很好,可是谁去呢?他自己去肯定不现实,古董行认识他的人很多。 老李四哥也不适合,查干几个蒙古人更不行,他和查干目光一起聚集在黑炭身上。 “你去。”六爷看着黑炭说 “我?我能行么?再说,我要怎么进入他们家族内部,他们也不会要我。”黑炭吃了一惊,摇摇头说。 “你可以的,就你去了。我能让他们要你。他们有当铺和古董店,都会需要伙计。 你就去找活干,他们能用你,但是仅仅能用你没有用,驴年马月你也进不了家族核心,也不会得到有价值的信息。 所以你需要进去后很快就崭露头角,引人注目,获得重用,你站住脚,才能了解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他们是古董世家,你也只能在古董方面有过人之处才能被他们迅速发现,他们全是古董行里的顶级高手。 你刚刚学一个月古董,门都没入,几十年都不一定超过他们,所以你要剑走偏锋,你只要比一般人强就能被重视,因为你年轻,他们家族也需要年轻人。 你现在对于古董只能了解一点皮毛,还不行,我在三天内,集中教你所有的古董有关的常识和基本鉴别要点。 你很聪明,记性又好,我相信三天后,你就是个理论高手,但是这不是纸上谈兵,而是我几十年的所有实战经验总结而成的。 你先掌握了这些知识,虽然还没看到实物,但是你到了他们家族里就会接触很多古董方面的问题。 你的所学就能用上,而且你还很小,按理说你不应该懂的这么多。 他们会好奇,但是更多的可能会很赏识你,你只有得到了他们信任,才能知道密室所在,知道金靴。”六爷平静的对黑炭说。 六爷心思缜密,他设了一个局,决定让黑炭打入内部,用现在话说做间谍,看来六爷平时没少看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 他没有用到战场上,却用到了古董行,这计谋是为了搞到能救他兄弟命的金靴。 六爷说完,所有人都听迷糊了,三天,学会所有理论,这不太可能了。 古董浩如烟海,庞杂繁琐,品种繁多,即使黑炭有过目不忘的才能,也不是容易的事,黑炭也听得目瞪口呆。 他没有说话,虽然他对自己没信心,但是他信任六爷,对六爷有信心。 “三天之后,你就不要和人说你叫黑炭了,你叫张文龙。” 六爷说,看样子他觉得这计划肯定行,胸有成竹,他对黑炭也很有信心。 当时太公给我讲到这里的时候,我也不相信,目瞪口呆,甚至不懂得六爷的用意。 后来看小说金老先生的倚天屠龙记,写到谢逊在冰火岛上教张无忌死记硬背七伤拳拳诀,才豁然开朗,明白六爷的用意。 他和谢逊一样心思,不过黑炭背的不是拳诀,而是古董里的硬货知识。 他还小,没见过几件古董,但是他有了这些知识储备,脑海里记住了这些知识,再结合看到的实际,理论结合实践,灵活运用。 他很快在那个家族就会露出头角,他还有个优势,十八岁,他年轻。 古人云:锥处囊中,其末立现! 老李看着黑炭,打个哈哈,也笑着说: “我再教你一些防身的拳脚,我从小学的是形意拳和八极拳,但是形意拳你是来不及学了。 十年形意不出门,一年八极打死人,我就教你三天八极拳,八极拳刚猛暴烈,适合近身短打,短时间学会防身。 你只会几招就行了,没事练习熟练了,也许能用的上。” 老李很喜欢黑炭,他看见黑炭就想起自己儿子,他把黑炭也当成了自己的儿子。 四哥说:“我是没有这记性,即使教我,我也学不会,这次江南之行,可就靠你了。”他笑着对黑炭说。 说完,四哥干了一杯酒,他就这点好,有自知之明,还心大…… 黑炭点头答应了六爷,查干几人都很开心,大家一起喝酒喝到很晚,各自回客栈。 六爷本想问查干女儿的消息,话到嘴边,还是忍住,他觉得查干现在未必会告诉他,免得尴尬。 查干还需要六爷帮他找靴子和鉴定真伪,毕竟查干背后还有王爷,他是带着使命而来。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六爷把黑炭找到客栈自己的房间,开始传授知识,连续三个白天没有出门。 这三天晚上吃过饭,老李就把黑炭带到西湖僻静之处,教他八极拳一些套路身法和一些擒拿的功夫。 八极拳发源于“武术之乡”——沧州,属于沧州回族武术。 在清代早期由沧州回族武术宗师吴钟率先传承传播。 因取其发力可达到四面八方极远的地方之意,故名为八极拳。 老李祖籍山东,离沧州不远,少年时候开始学习八极拳,八极拳适合实战,后来民国时期也成了一些军队练习拳种。 八极拳在技法上以六大开(顶、抱、扭、提、挎、缠)和八大招(眼望三见手、猛虎硬爬山、迎门三不顾、迎风朝阳手、黄鹰双抱爪、霸王硬折缰、左右硬开门、立地通天炮)为核心。 招数大开大合,硬开狠打,放长击远动静结合,很适合近战技击。 “八极”一词原为古地理概念,源于《淮南子·坠形训》“大地之间九洲八极”,“八极”用于武术则为“八方极远”之意。 八极拳创始人吴钟是伊斯兰教人,自幼学习《古兰经》,深受伊斯兰教“阴阳”理论和“无形”理论影响。 伊斯兰教认为,“真主无形,无事不知,无处不在”,“万物生变介于阴阳”。 吴钟正是以此理论破译道家《易经》,解释“太极”与“八极”,追求“无形”之境界的。 他认为:“太极”阴也为“文”,八极阳也为“武”。 拳谚云:“文有太极安天下,武有八极定乾坤”,足见八极拳在武术拳种中的显赫地位。 老李因为时间仓促,主要教了张文龙八大招,八大招强调准、狠、灵活、眼明手快,注重远近距离的巧妙结合。 八大招里面的“阎王三点手”“猛虎硬爬山”“迎门三不顾”“霸王硬折缰”这些基本招式他让张文龙一一记住练习熟练。 还教了他闪躲的身法,都说教拳不教步,教步打师父,老李是毫无保留的倾囊相授。 因为时间短,他主要让张文龙练习熟练适合实战的几招,他觉得对付一些小喽啰应付突发事件够用了。 然后,他也教了一些基本的擒拿手法给张文龙,擒拿手看似复杂,其实就是反关节制敌,杠杆原理,四两拨千斤。 张文龙很聪明,一通百通,只剩下实战中多加练习。 这三天晚上,月光下,张文龙刻苦跟着老李练习套路身法,也是下了苦功夫在西湖边练的满头大汗。 他很拼,他知道老李和六爷对他的厚望,他不想辜负,他用心的记着这些套路,以后慢慢练习熟练。 六爷都教了黑炭哪些呢? 我大致总结一下,理论的我就不说了,下一篇幅我会单独写一篇关于收藏有关的帖子来描述基本收藏之道。 这三天里,六爷先从青铜器的制作工艺教起,什么范铸法工艺,什么纹饰特点,什么年代特征,什么器型如何断代,以及如何做旧,如何区分真伪等等。 当时清代青铜器是主流,这个家族青铜器肯定很多,他把青铜器所有的知识都灌输了一遍。 再到玉器,从玉器的种类,从和田玉到翡翠,独山玉,各地地方玉等等的特点教起。 千种玛瑙万种玉,中国产玉的地方也很多,六爷主要讲了和田玉和翡翠,如何鉴别产地,如何测硬度,如何分辨籽料还是山料还是山流水等等。 工艺上从乾隆工艺的精细,明大粗,到汉八刀,再到红山,良渚文化,以及各个远古珠玉讲起,历代玉器的形制特点,做旧方法,纹饰,器型,沁色等等,各种玉器的年代如何断代。 以及打孔,抛光,砣工,拉丝工等等制作工艺特点来鉴别真伪,战国水晶制品的锋利,汉代的王玉时代的繁复,唐代玉器的飞扬,宋代玉器的内敛,甚至连乾隆的痕都斯坦玉器啥样的都仔细描述教给了黑炭。 说起战国水晶制品,插几句,它的风格太前卫了,那些战国水晶珠子,和躺在杭州博物馆的战国水晶杯都形制非常简洁,给人有锋利的感觉,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一下实物,两千年前的战国水晶杯,和现在我们喝白酒的杯子几乎一模一样。 战国玉器有一种清爽干练之风,简洁明快,从不墨迹,像我的文字,惜字如金...... 再到瓷器,他从远古陶器说起,一直说到晚清,每个朝代瓷器的特点,什么汉代陶器,三国两晋魂瓶,鸡首壶,唐代北白南青,邢窑如何类银似雪,五代为啥邢定不分,宋代五大名窑,以及湖田窑,建窑,龙泉窑,寿州窑,磁州窑,耀州窑,长沙窑,辽三彩,唐三彩,等等各大着名窑口的特点,价值,真伪鉴别要点,都一一倾囊相授。 就是一个浙江龙泉窑系都几十个窑口,六爷从大窑龙泉到溪口窑,小梅窑,同安窑等等每个窑口胎足,釉色,细节都仔细描述教给他,江宁府离浙江很近,碰到这类东西的概率很大,后来证明,六爷判断非常准确。 六爷又教给他历朝历代官窑的款识和样式,总之,没有任何保留。。 一个瓷器如果你能全部弄明白真假,要精通历史学,纹饰学,形制学,胎土学,美术学,文字学,痕迹学,化学,丧葬学,风水学,概率学,统计学,甚至哲学和心理学。 每一个朝代的瓷器都有自己的特点,如何造假,如何分辨是否接底货,这些基本辨别真伪的知识六爷也都教给了黑炭。 黑炭努力记着,他没有看到实物,但是脑子里乱七八糟的知识挤满了一脑子,还好他记忆力惊人,过目不忘,这天赋据说遗传。 最后,六爷又把老的石雕木雕,金银器制作和鉴别以及各朝代金银器的工艺特点,字画鉴定作伪等等,都倾囊相授。 他说没说元青花不知道,但是我估计元青花肯定不是现在讹传的几十年才定为元代。 我曾经见过一些元代瓷片有明确纪年,虽然非常稀少,也说明元代有青花瓷,六爷他们这样的行家肯定也研究过。 几百年来,很多收藏圈高人都认可元代就有青花瓷器。 严格意义上讲,唐宋青花还不能算青花瓷,那些大拍拍卖过亿的元青花而非近代才定性断代为元。 六爷应该也讲了元青花和釉里红,还有大名鼎鼎的元代官窑枢府瓷。 他唯独没有对张文龙讲汝窑,因为他说,这一生,你遇到真品全品的概率不大,就不要学了,知道个大概特征就行了。 三天之后,黑炭跪下磕头正式拜师。 六爷对黑炭说:“我一生从没有盗过一个墓,我也不屑盗墓。 但是我能分辨出任何古董的真伪和年代就是我因为基本功扎实,我都是在古董行里看到无数真品赝品,练出来的,我也见过无数的局。 等以后,我再教你囤积居奇,如何做局,大盗不操戈。 我没必要自己动手去盗墓,我的眼力就可以沙里淘金,淘到宝贝,而且我从不妄想发财,识古不穷,贪古不富。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厚德方能载物,静水流深,光而不耀。”黑炭郑重的点点头。 黑炭迷迷糊糊的记了一脑子数据分析,但是黑炭也有点自信了,他相信在古董行里以后能杀出一条血路,打出自己的天下,也会练就一双能分辨真伪的火眼金睛。 因为虽然他还不认识物的真伪,但是他知道识人,跟对师父很重要。 焦四也厉害,不过是个贼,而六爷,堂堂正正,他是一个有点侠气和狂莽气的古董商...... 三天后,他走出了客栈,一身轻松。 窗外,西子湖畔,柳丝飘飘,梨花胜雪,阳光明媚。 黑炭正式出山,据说,在这三天,客栈里六爷那只八哥都经常听困了,还学会了一句话:大盗不操戈。 从此,没有了黑炭这个名字,古董江湖里多了一个人,他叫张文龙。 第23章 秦淮河畔 第四天,查干几人和六爷在酒楼会面,查干三天没有看见六爷和黑炭了,六爷没有变,嗓子有点哑,可能说话说的太多了,本来他嗓子也有点沙哑。 而黑炭,走进酒店包间的那一刻,查干感觉他像变了一个人,从容,淡定,不再那么稚嫩,眼神中透出英气和自信,对了,他不叫黑炭了,他大名叫张文龙。 查干说这个家族姓陈,掌门的老爷子也叫龙,陈龙。 他们最大的古董店和当铺都在江宁府,江宁府也叫金陵,六朝古都,虎踞龙盘。 他建议黑炭应该去金陵找一个当铺当伙计,六爷同意了。 就这样,六爷,四哥和老李还暂时住杭城,他还要找他妻子和孩子。 查干五人也去金陵,为了便于和黑炭及时沟通信息,几人就这样定了计划。 六爷给黑炭拿了一些钱,查干几人到杭城后就买了个马车,马车不像骑马那样招摇,比较隐蔽。 六爷决定让查干几人赶着马车,拉着黑炭去金陵进入陈家。 几人吃过午饭,六爷和查干都有一些醉意,大家准备行囊要出发金陵,查干手下收拾东西的时候,查干和六爷走出了客栈,两人到了西湖边找个凉亭,在石凳上坐下。 查干对六爷说:“冯兄,我们认识一个月有余了,也算一见如故。 本来在琉璃厂,六爷的大名就响当当如雷贯耳,一见面确实异于常人。 不谈冯兄古董眼力如何,就是兄的为人和气度,都值得深交。”查干看了看远方湖色,停顿了一下。 接着说:“你女儿之事我不应该隐瞒你,或者当做要挟,我和你说吧,去年我就来过江南,到了金陵,我夜探陈府大院,陈龙为人低调,但是家业很大,很多房产和地皮,富比王侯。 我进去后查找密室所在,没想到暴露了行踪,被他们家丁追杀,我受伤躲到了陈龙家里一个祠堂,里面供奉很多佛像,是个家庙。 据说陈龙的夫人和他二儿媳妇是个虔诚的信众,我躲进去,他们并没发现我。 我躲在佛像供桌之下,几个时辰,他们也没发现。 这段时间里,一个中年女人和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进来诵经念佛,两个人的对话当中掺杂了一些北方口音。 我很好奇,就仔细聆听,他们是母女,这个母亲教训孩子时候提到了琉璃厂,提到了你,这个女孩叫兰蕙,她们在里面很久,说了很多话。 大意是孩子不听话,要给你送回京师琉璃厂之类。 我当时也不知道他就是你女儿,我到北方之后,知道陈龙做了一个赝品金靴,真假难辨。 传闻琉璃厂冯兄的眼力最好,我就去琉璃厂打探你的消息找你,你不在京师出去办事了。 一个你的邻居我请他喝酒时他说过你的家事,妻子和女儿找不到了,这些年郁郁寡欢不爱管闲事,我就想起我在金陵的偶遇。 我才说知道下落,我也好奇,你夫人是杭城人,怎会出现在南京,还在陈龙家里佛堂出现,百思不得其解。 我把经过都全部奉告了,说的迟些,冯兄勿怪。” 查干一口气讲完,六爷大吃一惊,不禁自言自语:“怎么会这样呢?怎么会出现在他家里。” 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原由,但是那晚在雷峰塔边看见的肯定就是他妻子啊。 人还在杭城,还是要在杭城先找,杭城找不到再到金陵。 现在黑炭已经定下来要去陈龙那里做事,他肯定也会得到一些信息。 六爷对查干抱拳感谢,知道她们母女没事,心里也宽了。 二人回到了客栈,黑炭和几个蒙古人已经都收拾完了东西,准备出发。 六爷把黑炭叫到一边,把查干说的话说给了黑炭,让他在陈府留意大脚的女人,和她女儿兰蕙,黑炭点头答应。 查干和黑炭上了马车,和六爷他们告别,几人直奔金陵而去。 杭城距离金陵五百多里,路上两天多时间,他们就到了金陵。 查干喜欢热闹,就在金陵秦淮河附近找个客栈几人住下,然后打听陈龙在金陵的当铺所在。 晚上的秦淮河很热闹,几人坐着游船穿梭于十里秦淮,看着金陵风光。 秦淮河古称龙藏浦,汉代起称淮水。 秦淮河本是一条天然河道,相传秦始皇东巡时,见金陵上空紫气升腾,认为是“王气”。 于是为破金陵“王气”而凿方山,让水流改道向北,穿城而过,流入长江,以此令“王气”顺着长江一泻千里。 后人误认为此水是秦时所开,称之为“秦淮”,并在唐朝之后流传开来。 说起秦淮河,我们想起的就是杜牧的《夜泊秦淮》:烟笼寒水月笼纱,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秦淮河,许多年来笙歌曼舞,灯红酒绿,极尽风月。 明末清初的秦淮八艳很有名,柳如是,李香君的事迹至今还在流传,查干虽然是蒙古人,但他对汉族的事情知道的也很多。 他领着黑炭买了几件新衣服替换,收拾的很干净利索,嘱咐一番。 “你十八岁了,是大人了。自己出去要机灵点,张文龙。”黑炭点点头。 第二天查干就打听到了陈龙在金陵的当铺所在。 张文龙和查干几人告别,并且说好了约定时间地点多久会面,消息如何传送等等。 张文龙自己去了陈家当铺,他要去当伙计。 这人生真是有趣,一个多月经历了这么多事,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一切充满未知。 张文龙看着这花花世界,一切都是诱惑。 他走到了陈家当铺门前。门开着,里面高高的柜台后面一个老头,老头五十多岁年纪,很瘦,带着花镜扒拉着算盘,还有几个人忙忙碌碌的收拾包裹。 老头看见他进来,放下手里的算盘,说:“你有什么事情么?要当东西?” “不是,大叔您这里需要伙计么?我想在这干活。”张文龙说。 “伙计,我们还真需要,我们金陵两个当铺,有时候忙不开,你多大了?叫什么名字?你口音北方人。”老头开始盘问。这老头姓张。 “我是奉天人,我叫张文龙,十八岁了。我喜欢江南,才来的金陵。”张文龙回答的很得体。 “你以前都做过什么?”张老头继续问。 “我在京城琉璃厂古董店里干过一个月伙计。”张文龙回答。 “那很好,你懂点古董更好了,我们这常常有客人来抵押古董,我们自己也卖古董。 这事我要和我们家老爷汇报一下,再决定。你明天来这里再说,先等消息。”张老头说。 他确实需要帮手,他要回去汇报一下,毕竟不知道底细,店里值钱的东西不少,不要雇来了人,偷了当铺东西就走人。 他看贼似的上下打量了一下张文龙。 张文龙现在皮肤已经不黑了,江南的太阳没有老家的毒,他天天坐车厢里,也晒不到太阳,甚至有点白。 老张头看他一表人才,多了几分好感。点了点头,问了问他家里情况有没有读过书之类的。 张文龙一一回复,说完,老头就让他先离开了,明天等结果。 张文龙出来就回到了秦淮河找查干,把经过说了,查干也感觉很顺利,明天应该没问题,都很高兴。 几人商量了一下可能发生的事情,查干就带着张文龙几人去了夫子庙吃小吃。 金陵的小吃一直很有名,即使现在也是如此,非常精致。 几十个小碟子一一排开,每个里面放那么几片东西,太精致了,这些北方人真不习惯。 查干他们吃惯了牛羊肉,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几人吃了一桌子的小吃,可是谁也没吃饱,每个人又要了一只盐水鸭。 盐水鸭也叫桂花鸭,相传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爱食桂花鸭,日食一只,百吃不厌。 明代有民谣:“古书院,琉璃塔,玄色缎子,桂花鸭。”一只鸭子与古书院等并列,可见金陵人对盐水鸭喜欢程度。 桂花鸭选取当年长成的湖鸭,佐以盐、醋、大葱、姜块、八角、花椒等,经腌制、浸渍、焖烧等工艺烹制而成。 煮熟的桂花鸭须等冷却后切食,脂肪凝结,不易流失,香味扑鼻,鲜嫩可口。 他们几人都是第一次吃金陵桂花鸭,都不禁大声赞美口感不错。 每人吃了一只鸭子,也都吃饱了,其它的小吃那就不喜欢吃了。 查干说:“还是草原好,江南啥都好,就是吃的不习惯,菜量太少了,包子都那么小。算了,我们去喝茶听琴” 秦淮河分两边,一边是书生聚集读书的地方,一边是歌伎卖唱的风月场所。 一到夜晚非常热闹,书生们就都溜过河去花天酒地,这些风月场所也不乏才女佳人。 秦淮河上画船萧鼓,来去繁忙,两岸水楼,入目繁华,一阵清风吹过,脂粉扑鼻。 查干也喜欢附庸风雅,他的性格和六爷不同,六爷比较深沉,喜欢肃静,喜欢爬山钓鱼,查干喜欢热闹,喜欢勾栏酒肆。 几人进了一个茶楼二楼,点了头牌,典型的江南美女,身材婀娜,明眸皓齿,淡眉秀目,顾盼生情,三寸金莲走起路来颤颤巍巍,说话也莺莺燕燕,这个女人抚琴弹唱了几曲柳永的词。 张文龙和几个蒙古人听了,谈的如何也不懂好坏,查干一边拍手跟着唱,还很陶醉。 几人一直玩到深夜,直到曲倦灯残,星星自散…… 而此时,六爷在西湖的客栈小楼上,喝醉了,也信手填了一首《水调歌头》,虽然大醉之下涂鸦之作不算工整,但是颇有豪气。 他已经知道了女儿无恙,又振奋起精神了。 这些年因为女儿和妻子,即使内心强大如六爷,也有消沉脆弱的时候。 现在,他已经重生,他要好好计划他的后半生。 何惜悲白发,云卷过江东。 八千辗转尘路,诗酒且相从。 遥寄他乡明月,谁叹红颜易老,萍水泣难逢。 酣醉人不觉,擒弓斩飞鸿。 错平生,何笑我,已难同。 挂剑解甲,青栏把盏慰豪英。 粗淡铜粼朱户,闲赏寒山如画,江湖有侠踪。 阳关雪轻绝,铁马啸西风! 他写完放下笔墨,看着窗外路上的行人,杭城的街道上已经不时的有洋人出现,路旁很多洋货店铺林立。 贫者衣衫褴褛露宿街头,富者绫罗绸缎广厦万千。 这是一个新旧社会冲突的时期,是古老文明和现代文明碰撞的时代。 他看了看远处西湖的湖水和飘渺的远山,已经隐隐感觉到,这个国家不久的将来,会迎来一场大的变革和风暴。 庸者适合繁衍后代,异类适合改变历史。 六爷,是个异类...... 第24章 初显锋芒 第二天到了老张头约定时间,张文龙就到了当铺,这个当铺离夫子庙不远。 当铺的形成历史有一千多年,到了晚清时期各地更是当铺林立,生意兴隆,看来越是乱世,当铺越兴盛。 张文龙进了屋,屋里面几个伙计正有条不紊的忙活。 老张头是这的大掌柜,他坐在一个高高的大柜台后面,当铺的柜台都特别高,原因不明,可能是为了安全还是想在气势上压倒一切,便于和来典当的人砍价,不得而知。 老张头背后还有老板,老板就是陈家老爷子,这个当铺在金陵很大,高墙大院,晚上有三个会功夫的护院巡逻。 老张头看见他进来,鼻子哼了一声,:“算你运气好,老爷同意了,你可以在这干,试用十天,没有工钱,十天后每月一千五百文,做杂役,你有路引么?我们写个文书”。 “有”张文龙说。 张文龙很高兴,和老张头做了手续,老张头就记录了他老家地址留了存档。 老张头说的“路引”就是清代百姓出门的身份证介绍信,而官员则多带腰牌。 牌子上不仅要写清楚“姓名”“年龄”“单位”“职业”“官衔”等,还会特别注明身份证的用途,但是老百姓都没有。 据说有的腰牌上还会把持有者的面部特征画像录入,除了没有指纹和密码,看样子那时候设计的还是很全面。 史载战国时期,秦国商鞅进行变法,实行过一种叫做“照身帖”的竹片。这个竹片就是中国最早的身份证件。 后来历代都有类似的身份证明,材质分金属、象牙、兽骨、木材等几种,而且每个朝代叫法也不同。 虽然张文龙没有腰牌,但是六爷曾经给他讲述过历朝腰牌的特征。 他进来当铺,四处观望,看见里面好多古董架子,在其中一面墙上挂着一堆东西,他凑近一看其中一个他知道,是虎符。 虎符,又叫兵符,是一种古代调兵信物,也是最早的身份证明一种。 古代人们常以虎形来象征地位、权利与威严,所以把它做成伏虎形状。 分左右两半,中央与统帅各持一半,调发军队时需持符验对,完全合体才能出兵。 这个当铺里墙上挂着的虎符是一半,青铜做的,看来另一半丢失了,不知道谁拿来当的。 他来了兴趣,主要也是想表现一下,指着这个牌子对张老头说:“这个我知道,是春秋时候的虎符。”, 商周时期最早证明身份的东西叫做“符“,据传说是姜子牙发明的。 老头一愣:“没看出来,你小小年纪,懂得还真不少,孺子可教。” 瞬间,他对这个年轻人多了几分好感。 然后张老头给他安排活干,也安排了住处。 这当铺很大,平时里面五六个人忙活,这当铺也卖古董。 张文龙很机灵,又勤快,干活又麻利,没两天,把老头哄的很开心。 墙壁上架子上很多古董琳琅满目,还有个很大的书架,摆满了古代的古籍善本和碑帖。 看来这些书也是谁拿来当换钱的,张文龙发现六爷的远见,果然教他的很多东西都能对上号,他不懂得问老头,老张头也乐意告诉他。 几天时间,他学的那些理论知识居然好多都能用上,店里另外几个伙计也惊讶他为何如此博学。 一天,外面进来一个中年人,衣衫褴褛,一脸憔悴,要当东西,他说是一个家传的花瓶。 这个人把花瓶放在了柜台上,大家凑过去看,这个花瓶很古朴,没有纹饰,是个玉壶春瓶。 这瓶子撇口、细颈,圆腹,圈足,瓶子墨绿色,颜色很深,远看几乎深成了黑色,瓶身上面还很多细密的开片。 一般古代玉壶春瓶子级别路份份都比较高,宋代开始盛行。 在唐代司空图的《诗品·典雅》中就有“玉壶买春,赏雨茆屋;座中佳士,左右修竹”的记载,这应该是关于玉壶春三个字的最早文字记录。 玉壶春应该是因为这种壶用来装酒,或者是一种酒的名字而来。 这人说这个要当五十两银子,是个家传几代人的宝贝,急于用钱才拿来典当。 老张头拿起玉壶春看了半天,没有看明白啥窑口和年代,更不要说真假了,几个伙计也没认出这样颜色的瓶子是何年代。 张文龙,这些天已经和大家很熟悉了,也凑过来看看这个墨绿色瓶子,老张头还在对着这瓶子拿着放大镜研究。 张文龙脑海里一闪,想起六爷教给他的那些窑口,其中一个龙泉系的窑口就出这样的玉壶春,墨色胎骨,深墨绿的釉色,密布细密开片。 这有个鉴别要点就是这个窑口的器物口沿开片更为细碎,而且多为出土的,所以土壤容易侵蚀口沿造成脱釉。 他看着这瓶子的特征和六爷说过的一个窑口完全相符,叫什么窑口着?他想了几秒钟,对张老头说: “张掌柜,这个应该是宋代的,是浙江溪口官窑,路份很高。”他大着胆子低声在张掌柜耳边说。 因为这玉壶春每一个特点都和六爷教给他的溪口窑东西对上号,尤其瓶口沿的细微开片。 溪口窑,是指浙江龙泉溪口一带烧造黑胎类青瓷窑口的总称。 曾经宋代烧造过“贡瓷”,而贡瓷者,宫廷用瓷也,这便是“溪口官窑”的由来。 溪口官窑有着独特的釉色和纹理,其开片纹线更是精妙,并以此独特风格着称于世。 其釉色有青色、翠绿、墨绿、黄绿、酱色,黑色等。 溪口官窑瓷,在其细如丝的开片纹线基础上,又发散成粗线条的纹线,粗细相间,从而形成特有的风格,这也是其窑口独有的显着特征。 浙江省距离金陵不远,出现溪口窑东西的几率也比较大。 六爷早就预料到可能会遇到溪口窑的东西,还特意着重给张文龙讲的很仔细,现在用到了学的东西。 老头一惊,他也听说过溪口窑,只是接触的少,他做当铺毕竟不可能所有古董都一一研究。 他拿不准,也不能听张文龙这么一说就认可此物,毕竟五十两银子,弄错了老爷肯定扣他工钱处罚他。 正犹豫之间,外面又进来一个中年人,四十多岁,穿着一身白色绸缎长袍,高高的个子,双眉浓密,眼神犀利,顾盼之间,气度不凡。 老张头看了忙打招呼:“二爷。” 原来这人是陈龙的二儿子,是个古董行高手,他一般负责当铺和钱庄生意。 今天路过当铺就进来看看新招的伙计怎么样。 老张头一介绍,张文龙也忙着鞠躬行礼。 “还不错,好好干”,这个陈二爷看了看张文龙,张文龙浑身上下收拾的很利索,他对张文龙还是比较满意。 这时他看见了那个放在柜台上的玉壶春瓶子,他拿起来看了一会,对那个中年人说: “当多少钱” “五十两银子”,中年人说。 “这瓶子哪里来的?” “家传的,” “不是家传,这是地下的。” “给他五十两。”他转身对老张头说。 老张头和中年人写完手续付了钱,中年人拿着银子走了。 陈二爷对张掌柜说:“这是宋代的,溪口官窑玉壶春,黑胎的很少见,还是完整的,值五十两。”二爷说。 老张头大吃一惊说:“张文龙刚才也说是宋代溪口窑,他还真行啊。” “什么,张文龙能看懂这溪口窑?” 陈二爷看看张文龙,有点不太相信。摇了摇头。 “是真的,他刚说完,你就进来了。” 张掌柜极力夸赞张文龙,毕竟人是他招来的,张文龙能干他也觉得光彩。 “哦,是你认识的吗?你以前接触过古董?”二爷问道。 “我在京琉璃厂干了一个多月,听说起过溪口窑东西特点,就蒙了一下。”张文龙很谦虚的回答。 “嗯,很好,好好干吧”, 陈二爷说完又仔细看看张文龙,给张文龙看的有点发毛,陈二爷当铺里转了一圈走了。 他走后,张掌柜和另外几个伙计都围着张文龙夸赞,张文龙倒是觉得很不好意思。 短短几天,他锥入囊中,已经露出锋芒。 看来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他也不禁佩服师父的远见和知识渊博。 十天之后,试用期满,他被正式录用了。 期间那个陈二爷又来了一次,对他也说了几句勉励的话。 可是张文龙志不在此,他是来卧底的,他要知道密室在哪里,金靴子在哪里,如果只在当铺里转悠,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些机密。 他趁着休息的时间找着查干,说了情况。 查干告诉他不要着急,沉住气,说下个月他们家族会搞赛宝大会,人很多,机会也许就来了,张文龙可以去参加看看热闹。 张文龙好奇的问:“赛宝大会,是怎么回事?” 查干就对他讲了起来。 原来这陈龙本身盗墓起家,隐居江南,已经富甲一方,而且他又喜欢古董,也很懂鉴别真伪。 当地名流商贾喜欢收藏的人也很多,都以他为圈子,经常一起交流。 每年还要搞一个赛宝大会,大家都拿出新奇的宝贝,比赛看谁的好,也会交易。 每次就在陈府举行,有点类似现在的鉴宝节目,这件事在金陵的名流中搞得还很热闹。 陈家家大业大,人丁兴旺,财力雄厚,遇见喜欢的古董陈龙也会出钱买下。 查干介绍完,张文龙觉得这确实是个机会。 他回到当铺之后,更加刻苦学习各类古董知识。 没事的时候,也读书架上的那些书,那些书五花八门,还有一些是年代久远的医书古籍。 这个当铺里古董很多,很多需要钱周转的人来典当,瓷器,玉器,珠宝,首饰,字画,古籍善本等等五花八门,他能接触到很多实物,他都一一研究。 这些实物和六爷教给他的那些知识对比参考,他每天眼力突飞猛进,看来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理论结合实践才能真正的迅速成长。 他要准备参加赛宝大会,获得陈龙老爷子的注意,或者博得他们家主事人的好感,以便于更贴近家族核心。 只有这样才能知道密室所在,至于到时候是偷是抢就是查干他们的事了...... 第25章 进府 张文龙在当铺里每天忙碌着打理包裹,搬运物品,整理当品,扫地清洁,这样过了十来天。 这些天,他有时候也焦躁,这样下去,要什么时候才能进入陈府呢? 他也不可能和老张头打听,张掌柜也不一定知道,搞不好只会打草惊蛇。 当铺里需要做什么事,那个老张头就会操着一口南京普通话对他吩咐。 他小心翼翼的表现,倒是也没有出过差错,当铺里的几个人都比他年纪大,对他也都很照顾,相处的很要好。 期间休息的时候他又去见过查干,汇报情况,查干只是告诉他忍耐,等待机会。 查干这些天在秦淮河畔夜夜笙歌,纸醉金迷,每天他都去那个茶楼,找那个头牌抚琴听曲,日子倒也快活自在。 六爷在杭城也是每天出去转转,寻找他妻子的信息,几次他又去了雷峰塔附近蹲守,可是,那个尼姑再也没有出现过。 他就没事和老李、四哥两人喝茶,喝酒,爬山,钓鱼,在杭城附近游山玩水。 六爷一边等着查干的消息,他知道没有那么快,也就不着急了。 这天,张文龙在当铺里正在打扫房间,当铺里进来一个陈府的家丁。 家丁对张掌柜吩咐说,老爷子过些天要办七十大寿,让张掌柜安排两个人去府上干活,准备寿宴的前期工作。 张老头答应一声,家丁骑马走了。 他看了看张文龙和另一个伙计,说:“你俩手里的事情都先放下,不要干了,都跟我去府上帮忙干活。” 他特意对张文龙说:“到了府上机灵点,多有点眼色。”老张头操着一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说。 张文龙点头答应。 几人收拾一下,当铺有马车,关了门,留下另外几人值守,张掌柜嘱咐了大家一番,三个人就坐着马车去了陈府,陈府靠近城边,比较偏。 坐了好一阵子马车,马车到了陈府,院墙高大,有树遮挡,一眼看不到尽头。 府门很大很气派,典型的潮汕风格,与徽派建筑有很大不同,门前两个很大的石头狮子,威猛灵动。 门楼上雕梁画柱,很多石雕,雕刻着神仙故事人物,木雕都刷着金漆。 大门两旁刻着一副石头对联,青石门框、厚厚的红漆大门,镶嵌着无数铜钉和两个巨大的兽面门环。 门楼上有很多泥塑或彩绘,山水花卉,各具姿态,门楼顶部和屋脊饰以潮汕嵌瓷,花鸟虫鱼,人物故事琳琅满目。 广东潮汕一带喜欢在屋檐上以嵌瓷作为装饰。 嵌瓷,俗称“扣饶”,艺人将灰浆和彩色碎瓷片修剪、组装、粘贴成花卉、飞禽走兽、人物故事等,装饰在屋脊、檐下、门侧或照壁。 嵌瓷虽风吹雨淋,色彩却经久不褪。 看来这个陈龙应该是广东潮汕人,虽然人在金陵,居住之地还是广东故乡装饰风格。 马车夫和守门的都很熟悉,打个招呼后,几人进了院子。 张文龙到了院子里,车夫把马车停下,张文龙下车后四处一看,一阵眩晕,这是一个方圆上千亩的庄园,一眼无边。 庄园里亭台楼阁,雕梁画栋,房间无数,还有一大片湖,湖面上荷花成片,虽然还没有到盛开的季节,绿油油一片荷叶漂浮水中也很好看。 湖里几只水鸟和野鸭在水面游来游去,如人间仙境。 金陵靠近安徽,本地建筑一般都喜欢白墙黑瓦的徽派建筑。 这个庄园里的建筑不太一样,在徽派建筑的风格上,多了很多广东潮汕一带建筑装饰的繁琐和华丽,看着红柱金漆,飞檐灵动。 庄园设计布局都疏落有致,浓处有绿树成荫,淡处空阔疏朗,一看出自名家园林设计之手,小桥流水,绿竹成林,一片江南景致,庄园里面几十个家丁丫鬟走来走去忙忙碌碌。 张文龙那一刻,觉得自己自惭形秽,他并不是个特别自卑的人,可是在反差巨大的富贵面前,他感觉对比悬殊,还是不自禁低头有点找不到方向。 “别愣着了,傻小子,没见过世面吧?这个庄园不过是老爷的冰山一角。 老爷在苏州府,在杭州府都有产业。 好好干吧,老爷老夫人为人很好,不会亏待你。”老张头笑着招呼站在园子里发愣的张文龙。 张文龙不好意思的笑笑,跟着老张头走进了不远处一个房子。 这个房子是陈府管家的办公主事地方,管家一口普通话里夹杂着广东口音。 管家也姓陈,看来是陈龙的家族亲戚,陈管家看起来五十来岁,说话利索,行事干练。 房子里十几个人在问他事情,他随口回答,都清晰明了,安排得当,井井有条。 他看见张掌柜三个人进来打个招呼,就安排三人负责准备菜品选购的事情,又叫来十几个厨师交代让张掌柜指挥负责调配。 毕竟宾客几百人的宴席,几个人准备菜品也忙不过来,张掌柜接到工作吩咐就出来安排部署。 张掌柜带着几个厨师去采购菜品,张文龙和另外那个人负责在园子里等候,接手送到厨房,并清点数字。 张文龙答应了就和当铺里一起来的人在厨房这里等着,这伙计三十多岁,很爱讲话,金陵人,叫陆显明。 在当铺里他和张文龙关系也很好,两人就在厨房库房一边等着接货,一边在附近四处溜达闲逛,也不敢离开厨房太远。 这厨房很大,操作间,库房,洗菜,洗碗的地方井井有条,甚至里面还有一个专门杀虫杀蟑螂,给蔬菜消毒的消毒室。 那时候没有现代乱七八糟的洗涤剂,都是纯天然的,当然蔬菜农药化肥也没有残留,基本都是绿色食品。 不过陈府还是对食品要求很高,家丁和丫鬟们用无患子或者皂角做成肥皂,来洗涤餐具和手脸。 无患子是木患子树的果实种子,也叫洗手果。 此树春夏平平无奇,唯秋深叶落前,明黄如燃熠。 树上结的黄黄圆圆的果实,果实外面一层粘粘的果肉,可以做肥皂,也可以入药,传说能治疗喉痹。 陈府用琥珀、沉香点燃去除厨房的邪味,用硫磺点燃杀虫子和蟑螂,这些不是高科技产品,他们很懂自然界原生态物品的科学应用。 据说欧洲人很早就知道点燃琥珀可以杀死传染病毒,而我国点燃沉香来净化空气也历史悠久。 看仓库里,架子上准备着上千套寿宴器皿,这些器皿都是清代名贵瓷器品种,盘子和碗上都是红色粉彩写着寿字,或者画着五福捧寿图案,看样子是特意为了七十大寿定烧的瓷器,可见陈家对这次寿宴的重视。 筷子和酒杯都是银子做成,雕刻着精美的花纹,摆成一排排放在架子上,可能是为了怕人下毒。 很难想象清代的富豪生活如此奢靡,这不是张文龙在大山里想象到的。 半个时辰,到了几车蔬菜和鲜鱼,张文龙和陆显明两人点数然后搬运到仓库暂放。 那些鱼都是活的,厨房附近靠着湖水,他们就把鱼都放进网箱里先放进湖里暂养,不让死掉。 一天里,到了几车菜品,看的张文龙眼花缭乱,很多东西别说吃过,他见都没见过没听说过。 还是陆显明是本地人,有些认识,就一一解释,他俩分类收管。 晚上,他俩住进了家丁们的住处,条件很干净整洁,也不拥挤,他俩住一个房间。 第二天他俩接着清点搬运菜品,这时有几个厨师已经开始准备一些腊肉类咸货的分解处理。 总之,所有选购的菜品都是只取精华部分,很多部位大都抛弃。 张文龙看着直流口水,他想起了两三个月前在京师他饿着肚子那几天....... 那几天,如果能吃到几块今天厨师扔掉的东西也是美味佳肴啊,他不禁感叹这世界多么不公平。 一个厨师看见张文龙的表情,嘲笑他说: “北方来的啊?没见过世面,这算什么?你知道过两天老爷寿宴都要吃什么? 这些不过是给普通客人和咱们吃的。 贵客吃的东西说出来都吓死人,这辈子你都吃不到。 过些天还要唱戏呢,等着看戏吧!”张文龙尴尬的一笑,并没作答。 他正在厨房思考人生,听见一个人对他说: “你们俩来了,勤快点啊,过些天客人很多,都收拾干净点。” 张文龙回头一看,原来是陈二爷,这个陈二爷和谁说话都很有礼貌,慢条斯理的。 张文龙和陆显明赶忙弯腰答应。 陈二爷在厨房转了一圈检查了一遍,嘱咐了厨师们一些事就去别的地方巡查工作去了。 看他走远,张文龙就问陆显明,“这陈二爷人很好啊,陈府还有其他老爷吧?” 他知道陆显明是本地人,又在陈府多年肯定很了解陈家情况,他就有意识的套话。 “那当然了,陈府家大业大,人丁兴旺,老爷子后天七十大寿。 他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嫁给了一个知府,三个儿子各管一摊生意,都很忙,平时他们估计都很难碰到一起,这几天应该都到了。 府上家丁丫鬟和各个地方的跑腿的办事的人就上百人,再来几百名客人,可热闹了。”陆显明说。 这个陆显明有点话痨,喜欢八卦。 他神秘的对张文龙说:“你知道老爷子原来干啥的么?” 张文龙故作不知,摇了摇头,他就是想欲擒故纵让陆显明打开话匣子。 陆显明来了精神,趴在他耳朵上说: “盗墓的,不过二十年前他五十岁的时候金盆洗手了,反正他的宝贝几辈子也花不完。” 说完,他看看四周无人,继续开扒。 这时,远处好像传来什么野兽呼啸之声,二人四处张望看了看,什么也没有,也没在意。 张文龙用心听着,不时的插几句话,逗引陆显明多说些详细情况。 陆显明来了劲儿,说了半个时辰,只字没提密室和金靴子。 可能他真不知道,他毕竟只是个当铺里跑腿的,不太可能知道太多家族机密。 原来,这个陈龙祖籍广东,少时家贫,但是勤奋好学,也读过书,很是刻苦,从小胆识过人,异常聪慧。 长大后,不知道为何,他书也不读了,后来也不知道怎么的跟了当时广东巨盗焦四,一起盗墓,并深得焦四真传。 这段经历是个谜,据说他跟着焦四盗了广东上百个大墓,每次都分红不少。 这个焦四为人也很公道,最后他们干了一个王侯大墓,传闻是南越王墓,陈龙也分得了一笔巨款,此事在广东一带影响很大。 从此焦四和他都隐姓埋名,离开了广东,焦四去了哪里不知道,陈龙则到了江南。 开始他定居在苏州府,到了之后,他手痒又把北方的大墓挖了一遍,包括挖了那个金靴的辽墓。 陈龙当时并非特意去峰城盗墓,而是去关外游玩,路过锋城,看此地风水应有大墓,就打听百姓传说,果然判断不假。 他几天功夫就探查到那个辽代墓葬地宫所在,随后就和几个随从开始盗挖。 他并没有太多前期准备,属于激情作案吧,结果盗得辽代金靴一只,还差点失手被抓。 回到苏州府之后,陈龙已年近五十,身体不太好,子女也大了,决定不再沾染盗墓行业,要洗白自己重新做人。 第26章 亢龙有悔,盈不可久 陈龙回到了南方之后,就在江宁府,苏州府,杭州府都投资了大量钱庄和当铺生意,也做古董生意,积攒了大量钱财。 他三个儿子都长大了能独当一面打理生意,他自己无聊又开始研究古董作伪,这陈龙应该算有怪癖。 他也不缺钱,但是他就是想找个兴趣,可能也是对自己的能力有个提升肯定。 只不过他对自己要求的地方特殊,前半生学习盗墓,后半生学习造假。 陈龙起早贪黑废寝忘食的研究造假作伪之术,几年内,什么青铜器,瓷器,玉器,金器铜器,字画等等,几乎做出的东西真伪难辨,他在其中自娱自乐。 他做的东西有时候也流传出去卖出高价,他还很高兴,不是因为赚钱骗到人了,而是他的水平得到了市场的认可。 另外,陈龙从广东到苏州府之后盗墓时候,他有个原则,从不把墓葬东西都拿光,总会留下一半。 据说焦四这人也这样,总会留下一部分不全部拿走,可能是为了敬畏死者还是图个心安,反正是这么个风格。 我认为不一定是为了敬畏死者,你都把人家墓挖了,还敬畏啥?可能是东西太多不好拿,便宜的不要扔下了。 这个陈龙到了苏州府之后干的事确实不是拿不动,是不想拿,打开墓葬只取一半,一半拿回来参考造假,造一个一模一样的,这是怪癖,外人很难理解。 你费劲巴力的冒着危险挖墓,只取一半不可理喻,但是他就是这样做了。 这也能理解为何峰城他只拿走一只靴子,留下一只的原因解释。 他想都拿走靴子只是一伸手的事。 据说那个墓他就是带着三四个人干的,但是那个丝帛卷轴他当时确实没发现,画轴放在耳室,没来得及打开,就被百姓发现,他们跑了。 他还是低估了北方当地的民风彪悍,而且当地很多秃山野岭,也容易暴露目标,他考虑的很周全,唯一忽略了一点重要的事情,天气。 北方的秋天很短,来的极快,他干活的时候庄稼都还长着,树木翠绿,十来天的功夫,忽然发现树叶枯黄掉落,满地都是百姓在收割庄稼。 当地百姓有上山砍柴过冬的习惯,就这样他们盗墓的时候被发现了。 地利人和都全,没占天时。峰城毕竟不像南方,南方树木成林,草木繁盛,干活不容易被人察觉。 据说他回到苏州府,决定就此洗手不干了。 《象辞》说:“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 陈龙精通周易,深懂盈不可久,物极必反的道理,所以盗墓行业他认为自己已经到巅峰,没有再继续下去的必要了。 北方之行让他顿悟。 陈龙也五十岁了,子女也大了成人,他后半生洗心革面,不过还是潜心研究作伪,这是兴趣,不是为了骗人。 他把所有重器藏于一个密室,密室在哪里外人都不知道,他三个儿子也都只知其一,还要三个人同时在场才能打开机关。 反正这个陈龙很有个性,算是一个有个性的盗贼。 他心机深沉,看问题很远,要在此地扎根就要官商勾结,手眼通天,黑白通吃。 所以他热衷于慈善事业,救济百姓,乐善好施,在本地名声很好。 他大儿子主要负责慈善这一块,每次都是他大儿子出面赈灾,搞些义卖募捐之类活动,这样事情官府喜欢。 和官府走的很近,其中通过官府这些关系,也做了很多一般人插手不了的生意,他们家族赚了很多钱。 大概率证明一个人要是高调做善事,其必有所图,老百姓很好欺骗,几个甜枣几滴眼泪就得了人心,其实背后人家赚的盆满钵满。 做慈善可以名利双收,老百姓又能看穿多少?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陈家老大每次从士商民众等募捐来钱款很多,那些钱款他任意花费自己说了算,也没人查账,即使查也查不出来,这个善款做假账太容易了。 陈家老大就盼着哪里发大水,哪里地震,哪里旱灾蝗灾的,此人也很有手段,善于结交权贵。 只要哪里有灾情,他很快就能在哪里打开局面,开矿,造桥,建造道路,修造衙门,建造寺庙碑塔等等这类工程基本都能拿下,这是他主要负责的生意,他们陈家还落个大善人的好名声,他到哪里都是被当做贵宾接待,百姓还都很爱戴。 这样看来,陈家老大还保留着他爸爸的传统工作,工程。 只不过他爸爸干的工程是在地下,地下漆黑一片。 他干的是地上,看起来阳光明媚,其实,地上的工程更伸手不见五指。 他二儿子就是那个陈二爷,此人精明强干,很会做人,不显山不露水,他主要负责古董造假买卖,钱庄和当铺这一块。 他还有一个三儿子,此人放浪形骸,游手好闲,只知道吃喝玩乐,干不成正事,就让他负责江南的绸缎生意,也就是收收钱,此人纸醉金迷,风花雪月,每天流连于勾栏酒肆,乐此不疲。 陈龙还有个女儿,据说嫁给了一个知府。 盗墓很损阴德,不是行善积德的好事,往往这类人身体也会有报应,毕竟地下空气潮湿,毒霉聚集,土壤又多被有毒物质侵蚀,长期接触很容易生病。 这个陈龙也因为经常地下工作,得了怪病,一直疾病缠身,虽然广做善事,念佛行善,身体却每况日下。 后来他就把家从苏州府搬到金陵,他觉得这地方风水好,虎踞龙盘,陈龙说死后想埋在紫金山。 紫金山当然好了,孙权,朱元璋都在那埋着呢,他们都是盖世豪杰,一代枭雄。反正他就在金陵城附近买了大片地皮,修造庄园养老。 他没事干,无聊就一心研究造假,他也不出去盗墓了,生意都是孩子们打理。 陈龙在此地自由自在,左右逢源,黑白通吃,声名显赫...... 除了身体有病,他也算过着神仙生活。 张文龙在庄园里干了三天活,基本就都熟悉了很多陈府的情况,看来他适合干间谍。 他业务熟练了,做起事情也就有条不紊,轻松的多,张掌柜和府上几个管事的都很满意。 他白天工作继续清点货物,虽然种类繁多,却也规划的井井有条。 晚上,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还没有一点金靴线索,他着急。 他想这样下去如何才能知道密室,打听到金靴放哪,看来谁也不知道。 来了三天了,陈龙老爷子还没看到,陈家老大和老三也没看到,就见了几次陈二爷。 他有点着急,也想不出好的办法,只是知道唯一的办法就是打进内部,现在进了陈府,成功一半,但是还要靠近陈家几个掌门人才有可能有机会知道信息。 可是要如何靠近呢?一点机会也没有。 他想了很多种可能的方案,都觉得不切实际。 因为他只在仓库,别的地方他几乎还都没去过。 等,再等等机会...... 有时候茫然无措的时候,不如等,只不过等待的滋味很难受很漫长。 这个陈府对下人工作虽然管理的规规矩矩,但是对自由活动并不约束。 没事的时候可以在庄园里四处活动,只是后院一些地方不能去,那是女眷住的地方。 他们家的女眷倒是也经常出来在园子里散步游玩。 张文龙想,我要是能从女眷身上靠近不知道有没有可能,或者哪个小姐看上我,我不就可以靠近陈家人了么?不就可以慢慢打听出密室,打听到金靴。 想想自己都笑了,怎么可能? 即使他们家有小姐,也不会看上我一个穷小子,还是打杂的伙计,他这念头一闪而过。 也不过瞎想了一下,忽然他觉得在别无良策的情况下,也许真的也是一个办法......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 他要准备...... 他要寻找机会,园子就这么大,不信碰不到一个小姐,他听说三个儿子每家都有女儿。 可是他一无所有,即使碰到又怎么会看上他? 不要做梦了,还是洗洗睡吧,再看其它机会,他这样想...... 第27章 动物凶猛 他有这个念头说明张文龙很聪明,他具备谋划大事操控全局的潜力。 我一次看杂志看到施瓦辛格的故事。 施瓦辛格从小梦想成为美国总统,他想要做美国总统必须是美国州长,要做美国州长必须获得雄厚财力做支持,要想获得财团支持必须融入财团,融入财团最好就是迎娶一位豪门千金。 迎娶一位豪门千金必须自己是名人,自己成为名人最快速做电影明星,做电影明星之前得练出好身体,练出阳刚之气。 于是他疯狂练肌肉,连续七届蝉联世界健美先生冠军,练出一身好肌肉,涉足影视圈,十年好莱坞让他声名鹊起,成为电影明星后果然吸引了一位豪门千金。 谁呢?前美国总统肯尼迪的侄女玛利亚,获得财团支持,一举成为美国加州州长,他最终虽然差一步没能成为美国总统,但是也基本和既定目标相差无几,一生风光无限。 这是个很励志的故事。 有目标有计划的实现梦想比白日做梦靠谱的多,当然我不是鼓励吃软饭,只是想表达有了理想就要努力实施。 施瓦辛格的故事我不过是个比喻,一个人能坚持练习健美,七届冠军,他不需要吃软饭也一定行。 这世界上有一种人,不仅对敌人狠,对自己更狠,这样的人在任何领域,都会成功。 (ps:我这些年混迹江湖,四海纵横,干过行业很多,就是没有写过书,这不也尝试一下写本书,给自己一生留点记忆么?万一几百年后还有人读我的书呢? 梦想一定要有,万一实现了呢? 反正我知道只要有人类,就会有人玩古董收藏,我这本书若干年后还是会有人读,不谦虚的说,这本书以后会是古董江湖里研究鉴别真伪和人性的九阳真经。 字里行间从无教唆犯罪的意思,这本书说的是眼力和胆识!说的是机缘和人性…… 我喜爱旅游,喜爱冒险,喜欢美食,喜欢收藏,也早已走遍全国,我热爱祖国的大好山河,这本书你甚至可以当个武侠,当个冒险,当个古董收藏总结,或者当个游记…… 在此,我非常感谢一直支持我的朋友们。 我小时候嗜书如命,长大后忙于生计奔波,很多年不读书写字了。最近闲暇才注册,一共才上平台十几天,什么规则都没搞明白,只会每天五六千字的传上去,我只记得我年轻时候工作的时候,也曾经这样勤奋过…… 文字都是我用心写的,故事本身的趣味性除外,因为涉及传统文化知识和古董真伪鉴定,每一个文字和细节我都力求严谨。 也有很多我自己的感悟,希望能给喜欢古董收藏的朋友们一些启发! 几天里不知不觉也写了十多万字了,想到我写的东西还有人喜欢看,还是非常感动和高兴,这比生意场签个几百万几千万的合同我还开心…… 喜欢写的我书的朋友可以冒个泡,也认识一下,有机会欢迎来北方或者江南做客,我有好酒,有盛情,也不缺慷慨和豪情!感谢了! 不吹牛了,继续讲故事......) 张文龙的思维方式和施瓦辛格几乎一致,只是张文龙不是想当总统,他要找金靴,难度也很大。 两人的思路一样,只是时间相差一百年,张文龙还没去练健美勾引陈府小姐,施瓦辛格也还没出生。 天亮,张文龙醒了,洗漱完毕,吃饭,吃完饭,照常去厨房仓库干活。 今天,来的菜不多,因为有些新鲜蔬菜,多了也容易腐烂,不能囤积太多,他就不太忙。 中午休息的时候,他快速的吃完饭,就有目的性的在园子里转悠,他先观察地形,这三天,他厨房仓库里一直忙,哪里也没去。 他信步在石板铺成的小路上,一边观望这个陈府的庄园。 这个庄园大概八九百亩,一进大门主路上有两个石头牌楼,牌楼上雕刻着精美的各种纹饰,大路石板铺就,路两旁栽满奇花异草。 每隔不远就有挂灯笼的木杆,每到晚上,都会点亮灯笼,照明夜路。 东面一大片湖,湖水荡漾,荷花成片,波光粼粼。 岸边一座石榭,上面修建一个木头凉亭,凉亭很精美,很多木雕刷着金漆,流光溢彩,凉亭也是潮汕风格,凉亭里面放置青石桌椅,石头上也雕工繁复。 凉亭上一条长廊通向内府,看来是陈府家人饭后散步休息的地方。 这个凉亭在湖的另一侧,有墙隔挡,家丁们过不去。 往里面走房屋错落,园子里奇花异草之外,还种了很多榕树。 潮汕人比较有信仰,榕树在潮汕人眼里是“神树”,有辟邪作用,看来陈龙也没有忘记故乡,在南京园子里也种植不少榕树。 园子里还有聚会聚餐的一大片空地,这里有一个大大的戏台,戏台很高,比一般的戏台要大很多。 家丁和丫鬟住的房屋都是徽派建筑,只是栏杆门楣等都雕刻精美刷着金漆。 丫鬟的住处有道大门,家丁们不能进去。 张文龙继续往里面走,里面比较幽静,中午都在休息,园子里没什么人。 前方一大片竹林,他在北方看不见竹子,还是在六爷家见过几棵紫竹,紫竹不怕冻,北方有栽培。 张文龙到了江南,每次看见大片的绿色竹林都好奇感觉新鲜,听说这个还有竹笋可以吃,他看见这竹林就想吃竹笋。 他绕过竹林,这地方忽然比较空,突然映入眼帘一大片房子和很多铁笼子,每个笼子上面都有遮风挡雨的顶棚。 他听见一声沉闷的呼啸声,张文龙揉揉眼睛一看,笼子里居然是几只老虎,再往下看,不禁目瞪口呆。 房子里面关的全是狗熊,狮子,犀牛,金钱豹,野猪等猛兽和各种珍禽异兽,还有很多只梅花鹿和骆驼,这像一个现代的动物园。 张文龙有点害怕,毕竟很多猛兽他只是听说过,没有见过。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老虎和狮子犀牛,金钱豹和狗熊他在老家大山里见过几次,东北有金钱豹,至于犀牛和狮子,他只是听说过。 他大着胆子慢慢靠近,几只老虎看他走来,隔着笼子往前扑,他连忙后退着走开。 张文龙站在远处,看着这些动物感慨,这是多有钱啊! 这些动物一天要吃掉多少头牛羊,还要很多人饲养管理。 他家养只牛都为冬天割草发愁,这里是天上人间。 张文龙慢慢得走开,继续往前走,感觉到一阵清凉,这里有一片假山,假山是太湖石堆成的的,山上居然还有流水瀑布。 假山旁边载着几颗湘妃竹,假山旁还有溪水流淌,溪水里几条锦鲤游来游去。 这是个半人工半天然的水池,溪水都是天然,人工用竹子和木头做的一个大水车,把水引到假山上流下来成了瀑布。 这个池子底部都铺着鹅卵石,溪水冰凉,清澈见底,原来水池旁有一大片竹子遮挡阳光。 他走的有点累了,这个园子太大,他掏出怀表看看没到干活时间,就坐在这水池的竹林边石头上休息,擦了擦汗。 这个溪水水池边缘高一米多,都是石头砌成,溪水却很浅不到三四十厘米。 他用手捧起水洗了一下脸,忽然他惊叫一声,他的手碰到了水里一个软软的活的东西。 此物长不到半米,四只爪子,身上黏黏糊糊,长的奇丑无比,一个大脑袋露出水面,张着大嘴,居然还像婴儿一样叫了几声。 他从没见过这样的怪物,吓得连滚带爬的往后退。 这时背后传来几声娇笑: “嘻嘻,看他那傻样儿” 张文龙回头一看,几个小姐打扮的女孩在他后面站着,他被猛兽和这怪物吓得半死,还没有回过神来。 忽然出现几个美女,也顾不上仔细看,他还没接触过女孩子。 小时候一起玩的小女孩都是伙伴,乡下孩子埋里埋汰的,都要都干农活,大家也还小,情窦未开,都没啥念头。 现在张文龙长大了,成年了,而且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他要勾搭到手个陈府小姐,因为他要搞到金靴。 看这几个女孩都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各个不算是绝色佳人,也百里挑一...... 他被怪物一吓,摔了一个跟头,小姐真的出现了,还是三个,他一阵眩晕...... 他还不知道,女人比猛兽还厉害...... 第28章 情窦初开 张文龙被这怪物吓一跳,一个趔趄差点没摔倒,倒是真的有点狼狈,还被人嘲笑了。 他站稳仔细看看后面的几个人,三个十六七岁女孩子穿着光鲜,衣着打扮,倒像是传说中的小姐,都很有姿色。 另外两个十五六岁的样子的小姑娘是丫鬟打扮,虽然丫鬟打扮,穿着也很干净华美,都是一身绿衣。 一个丫鬟手里拿着几个风筝,另一个丫鬟牵着一个小男孩的手,小男孩看上去五六岁,样子很调皮。 男孩一身红色小对襟衣服,腕上戴着一副金镯,脑后扎一根小辫子,很精神。 他的两只大眼睛咕噜噜的四处张望,一直想挣脱丫鬟的手,自己出去跑着玩。 张文龙看了看小男孩,又仔细看看三个小姐,她们三个人都穿着织锦的衣服,绣着图案,手戴玉镯,头插发簪,腰悬香囊。 已经春天了,几个女孩穿的都不厚,凹凸有致...... 张文龙本来就打算靠近一个小姐以便于打听密室,这一下子来了三个他有点懵,事先设想的种种第一次见面的对白居然都用不上...... 他被怪物吓得连滚带爬的狼狈样子也让他瞬间没了自信,别说出言勾引了,这时候,有个地缝都想钻进去。 他震惊了一下子,就恢复了正常,毕竟,他没忘记使命,他是来干卧底的,没有机会也要创造机会,何况机会来了。 他用手擦了擦脸上的水,对着三个小姐说: “这有啥好笑的,不就是摔个跟头么? 我是没见过这东西,难道他还敢吃了我? 我在北方还用夹子夹死过狼,还吃过狼肉呢,你们见过狼么?” 张文龙开始找话题吸引注意,他知道她们几人如果转身一走,可能所有计划都要泡汤,再碰到小姐不知道啥时候。 你别说,他说的这句话还真管用,几个小姑娘叽叽喳喳,听他这么说,还真好奇起来。 看来还是小姑娘好骗,都喜欢听故事,好奇没有见过的事。 “你真吃过狼肉?” 一个穿着黄衫的女孩站住问他。 本来这几人打算离开去到别处,她们也是吃完饭出来散步的,听他说完都驻足没走。 “不要听他瞎说了,他怎么可能吃过狼肉。 看他那没见过世面样子,一个娃娃鱼都能把他吓得半死。走,姐姐。”一个穿着白衫的女孩说。 说着,拉起黄衫女孩的手一起走了。 她们往养着动物的地方转去,那里面养着几只仙鹤和孔雀,几人站在那里叽叽喳喳的说话。 张文龙一脸尴尬的站在溪水旁,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看着她们几人离开。 走,不可能,好不容易遇到机会。 走近,又觉得不妥,不礼貌还让人反感,他在思索对策。 原来刚才那怪物叫娃娃鱼,果然叫声像小孩子哭似的,也不知道养着这怪物干啥的。 看来这精心布置的溪水是为了养活这怪物,这娃娃鱼怕热...... 这陈府做事真的都很用心,每一处细节都设计精巧,费尽心思,为了养个娃娃鱼都弄个溪水水池,还弄个水车不停的循环。 他慢慢的在水池附近转悠,眼睛没有离开几个女孩。 这时候,园子里人有点多了,快要开始干活了。 那边动物园的附近一大片空地上,几个女孩放起了风筝,看来她们经常在这里放风筝。 这时候,那个黄衫女孩走过来对他说:“你是北方人?你从哪里来的?” 她没有放风筝,她看见张文龙在那里有点尴尬的站着,就过来和他说话。 “我从奉天来。” “怎么来这么远?你真的吃过狼肉么?” “我真的吃过,不好吃,吃完燥热,没有狗肉好吃。” “这怪物叫娃娃鱼?”张文龙问道。 “是的,这娃娃鱼只能生存在清凉的溪水里,所以造了这个池子,它怕热。” 这个女孩看样子对张文龙不反感,聊的还很投机。 “走吧,你还没到开工时间,跟我们一起放风筝。” 说完女孩就又回到了动物园的地方。 张文龙脑子一片混乱,他怎么感觉像设计好的桥段,他觉得好像他真的要准备勾搭小姐了一样。 这个黄衫少女唇红齿白,肤如凝脂,一笑两个酒窝,身材玲珑有致,并不娇小,却很苗条。 她头上扎一根绿色的翡翠簪子,腰上佩戴着一个和田玉镂雕的香囊,一颦一笑,很是可爱。 曹植洛神赋里咋说的着啦?对,明眸善睐,靥辅承权,他看的居然有点着迷了...... 这时,陆显明跑了过来,满头大汗: “找你半天了,你咋在这?那边有活了,赶紧来。” 原来有车到了,要卸货。 张文龙不情愿的从幻想中回到现实,离开水池,和陆显明去了厨房。 这一下午,他所有的心思都在那个有一对酒窝的黄衫少女身上,并不是她多漂亮,而是觉得这女孩很善良。 她不忍心看她们嘲讽张文龙才来和他聊天的,他很聪明,想到了。 那女孩肯定没有其他意思,更不可能是看上他,不过张文龙是打算心怀叵测别有用心,这是初衷。 初衷?张文龙想着初衷。 忽然胸中一震,感觉热热的,一阵甜蜜,说不清楚的感觉,这是初恋的味道,还是爱? 他从没有接触过女孩,第一次有这种感觉。他说不清楚。 这一下午,他心不在焉,几次菜品数字都搞错了,陆显明在一边敲打他: “咋的啦?失魂落魄的?丢了魂似的。” 丢了魂?不错就是丢了魂的感觉...... 张文龙想起小时候奶奶给讲的故事,一个人要是喜欢上了谁单相思就说整天丢了魂似的。 难道他刚才几分钟爱上了这个黄衫小姑娘?他摇了摇头...... 晚上回到住处,他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他脑海里都是那黄衫少女的一颦一笑,音容笑貌清晰又重复的一遍遍闪现。 这一夜,他失眠了....... 第二天,他振奋精神,全身上下收拾的很干净,他特意把金怀表链子露出来在衣襟上。 到了中午,他又去那个水池附近的竹林里,他不是去看娃娃鱼和老虎们,是等那个女孩子来放风筝,可惜,没有出现...... 这一下午,他非常失落,心里空荡荡的,他已经感觉到,他喜欢上那个黄衫少女了。 晚上,他辗转反侧睡不着,又失眠了,他已经幻想要是娶了这个女孩多好啊,那么美丽善良...... 这时候他已经不想他来这里的目的了,也忘了靴子和密室的事,他的心里脑海里全是那个黄衫少女的影子。 他觉得这是爱,他爱上她了,如果这女孩也喜欢他,他绝对不能利用她找密室金靴。 一下子,他觉得自己很高尚,他想爱情是纯洁的,不容亵渎。 他脑海里乱七八糟的幻想,后半夜才迷迷糊糊的睡去。 第三天,张掌柜让张文龙回当铺帮一天忙,张文龙不情愿的到了当铺。 这一天,他心里像猫抓的似的,他已经知道,他单相思了,他体会了喜欢上一个人的滋味。 那天晚上他没有失眠,他洗了一晚上衣服,仔细修理指甲和头发。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是男的,也要打扮一下。 动物学里面,你看公孔雀羽毛都那么美丽,看见母孔雀还会开屏呢,他要有个好的精神面貌出现在第二次会面,他知道,肯定还能遇见。 第二天,他坐着马车又回到了陈府,接着干活,这时候就不是接菜了,而是园子里布置戏台甬道和演员化妆间之类的活。 他终于等到了中午,全身上下收拾利索,又去了那个关着动物地方看孔雀和仙鹤。 可惜,一个中午的等待,几个女孩人影子都没有,倒是他看了一中午动物。 这些食草动物在圈里,鸟类在笼子里,关着猛兽的地方外围用铁条拦住,顶棚都用木板盖着防雨也怕逃跑。 下午到了上工时间,他继续帮着绑戏台,他已经发现他全部心思都是那个黄衫少女,脑海里挥之不去。 休息的时候,他用割绳子的小刀把竹片刻成了那个黄衫少女,少女扎着翡翠簪子,一对酒窝都惟妙惟肖。 他从小念私塾时候,那个老师很绘画,他也学习过绘画,竹子人物刻的很生动。 这细长的竹片长有一巴掌,窄窄的像那个女孩的腰...... 他刻完仔细的看了看,很满意,就插在了腰带上。 晚上睡不着,他又失眠了,月光下他拿出了那个竹子刻的美女一遍遍的看着。 他现在已经早都忘了金靴的事,全部心思都是只想见那姑娘一面,能和他多说几句话,多笑一下,他就知足了...... 第二天起床,他有点没精神。 这几天他都精神恍惚。 没事的时候,他就拿出怀表看着,这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也是师父给他的礼物。 他看着怀表,等着中午时间,盼望几个女孩来放风筝,可是那几个女孩一连几天都没有来...... 风筝没看见,风,却来了,下了两天大雨,刮了大风,这两天,家丁们都在宿舍休息没干活。 第三天,风雨停了,园子里空气格外清新,放眼望去,草木更绿了,春天正盛。 陈二爷在园子里指挥家丁丫鬟们做各种工作,那个陈大爷和陈三爷都一直没有出现过,也许是他们家族外面生意很多,他们几人分管一摊。 下午地上还很湿,园子里有些活干不了,管家就让张文龙和陆显明去动物园那里清理水池。 这个陆显明看见园子里突然这么多动物也大吃一惊,以前可没有。 张文龙嘴巴很严,这两天并没有和他说起动物的事。 陆显明这些动物住所都是新搭建的,不知道陈府搞这么多动物干啥用,不会只为了养着好玩吧? 两个人一边清理垃圾和动物粪便,一边也议论,他们又清理了养着娃娃鱼的水池。 水池里面几十条娃娃鱼都已经很大,萌萌的,很丑陋,但是看久了还挺好玩。 现在张文龙看见娃娃鱼没那么可怕了...... 第29章 豹口夺人 张文龙一边干活,一边想着,那黄衫少女不知道今天会不会出来,连着下了几天大雨,今天雨过天晴,几位小姐也应该出来透气了。 他正想着,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几个小姑娘真的出现了,其中就有那个少女,依旧穿着黄色的衣服,不过丫鬟手里没有拿着风筝,看来她们也是闷坏了,出来透气散步。 那个小男孩还是一样的乱跑,丫鬟一直不停的追,地下草地还有些泥泞,几次丫鬟差点滑倒。 三个小姐有说有笑的向关着动物的地方走来,她们几人看见了张文龙,微微有点诧异。 “呦,你在这干活啊,今天不摔跟头了?不怕娃娃鱼了么?” 上次的白衫少女今天穿了一身紫色的衣服,还是嘲笑着张文龙,两个丫鬟也和张文龙开着玩笑。 张文龙摸摸头有点不好意思,没有说什么,他低头看看了胸前露出来的的怀表金链子,好像有了点自信。 其实张文龙长的很清秀,清秀中透着英气,并不难看,用现在的审美算是个帅哥。 那个黄衫少女看见张文龙,也微笑了一下,没有说话,说完几人就去竹林附近玩了。 张文龙正站在那不知所措,突然陆显明一声惊呼,一只金钱豹出现在关着野兽的屋顶。 这只豹子有一百多斤,泛黄的身体上布满黑色斑点,眼睛散着幽幽蓝光,紧紧地盯着这几人。 这只金钱豹站在房顶,眼睛四处观望,他是寻找猎物还是打算逃走不得而知。 几个家丁听见呼喊,也跑过来一看都大吃一惊,有几个赶紧跑去找陈二爷汇报情况,有的去找武器。 金钱豹比普通猎豹要壮实的多,是仅次于老虎的猛兽,而且动作迅猛,善于伏击,还会爬树,一般成年人很难打过它。 当时全国大部分山上金钱豹都有生存,陈府买来十几只关在豹舍,可能这几天大雨大风,把房顶弄破了,豹子钻出来一只,豹子擅攀爬。 张文龙和陆显明两人都被吓住了,张文龙知道这东西速度很快,还爱咬咽喉,力量也很大,人跑不过它,他俩都站在了原地。 几个小姑娘也看到了豹子,都吓的花容失色,一动不敢动。 那个小男孩倒是一点不害怕,他挣脱了丫鬟的手,跑到豹子的附近,抬头对着豹子大声呼喊,觉得很好玩。 张文龙吓呆了,几个女孩也吓坏了,那个穿紫衣服少女赶紧跑过来拉小男孩,这是她弟弟。 也许是豹子饿了或者是小男孩的喊叫声激怒了豹子,它从房顶飞一样的跳下来,扑向了小男孩和那紫衣少女。 张文龙离小孩子不远,他打算拉开小男孩。 但是豹子已经冲了下来,马上就要咬到了小男孩。 张文龙一个箭步冲上去,挡在了小男孩和那紫衣少女的身前,抬手一个八极顶肘,重重的顶在了豹子的脑门上。 豹子一下子被顶出了几米远,一声闷哼...... 他第一次把从老李教给他的八极拳用到实战,没想到这么大威力,不过他自己的胳膊肘相碰之下也很疼。 豹子爬起来摇晃几下脑袋,看样子也有点懵,调整下身形伺机再次准备进攻。 他回过身来,赶紧把紫衣少女和小男孩推后几步,而他自己已经跑不掉了...... 豹子又冲向了张文龙,张文龙一脚踢开,闪身躲过,豹子看样子很生气,多日被困牢笼,一旦解脱,它非常愤怒。 他回头继续扑向张文龙,张文龙一脚没有踢到,豹子躲开,接着双爪马上要抓到了张文龙的双肩,张开大口咬向了张文龙的咽喉,张文龙本能的后退一步。 他虽然紧张,但是没有慌张。 这时候,陈二爷在几十个家丁簇拥下也赶了过来,围成个圈子把豹子围在了中心。 陈二爷冲上去抱起了小男孩退到了人群之后。 他站稳之后一拳打在了豹子的脑门,豹子没有后退,继续扑来,张文龙这时候抓住豹子的两只前腿,一脚踢在豹子的肚子上。 他不停的猛踢豹子的肚子,一边躲闪着豹子的撕咬。 一紧张已经记不住老李教他的拳脚招数了,全靠本能反应。 豹子觉得疼痛更加疯狂,吼叫着乱摆着脑袋打算挣脱,也打算咬死张文龙。 张文龙虽然跟老李学了几天擒拿,可是那些招数是对付两条腿人的,四条腿的豹子他学的招数用不上,而且一不留神就会被豹子咬到。 金钱豹的咬合力惊人,一旦咬到脖子不死也是重伤。 他跑不过豹子,也撤退不了,几十个家丁拿着武器围着不敢靠近,如果用长枪扎或者弓箭射又都怕伤了张文龙,一时间乱成一团。 陈二爷把孩子安顿好,拿着长刀也进来助战,但是无计可施,帮忙也帮不上,因为豹子和张文龙纠缠在一起,根本靠近不了。 豹子又张口咬来,这次张文龙心里有了主意,反正也跑不掉了,随时咽喉被咬住就会死掉,刹那之间的事。 他心里一阵冰凉又一阵甜蜜,他刚刚喜欢上了个女孩,就要这么死掉了,还是死在她的眼前,而她还不知道他喜欢她...... 他冷静了一下,他知道用脚踢豹子,豹子也死不了,他盼望豹子跑开,可是豹子没有逃走的意思,只想咬死他。 豹子也累了,动作没有刚才的迅猛,再一次扑来张口咬向张文龙的脖子时候,张文龙把上衣脱掉,用衣服缠在了左手的手腕和拳头上,他左手直接插进了豹子的嘴里。 他的手没有抽回来,而是用手指死死地扣住了豹子的下颚,左手在豹子嘴里蜷成拳头状,左手的拳头在豹子嘴巴里顶住了上下颚和咽喉,而右手开始准备出击。 这是一个很危险的动作,豹子的咬合力足以一下子就能把一根木头咬断或者人的头骨。 但是张文龙的拳头都在它的嘴里抵住了上下牙膛和咽喉,它的嘴巴就使不上力气闭合不了。 这是一个物理学杠杆原理,钝角和夹角的力度问题。 就像一个小小的球如果卡在门轴位置,再重的门也无法关上,是一个道理,不难理解,这样豹子就无法咬到张文龙的手臂和拳头。 豹子的獠牙虽然可怕,又非常锋利,但是如果无法咬合,也就没有了杀伤力,他的拳头外面还包着一层衣服。 豹子也懵了,可能他也没有见过这情况,它想挣脱. 张文龙的左手手指牢牢的扣住豹子的下颚,拳头的骨节顶住豹子上颚,豹子一时间无法挣脱。 张文龙看见豹子虽然被控制住了,还是非常危险,随时会挣脱,可能一个力量把握不好拳头就会被咬掉,也很着急。 外面的人看的目瞪口呆也不知道该如何帮忙,弄不好帮倒忙,只是大声呼喊。 张文龙看刚才的策略见效也很意外,他这是放手一搏,赌命的一个动作。 他顿了一下,右手碰到了腰间一件硬物,他毫不犹豫的拔出来,举起来扎进了金钱豹的左眼。 他的左手还在豹子的喉咙里,控制豹子的头,豹子眼睛很疼,更加猛烈的扭动身体打算逃跑。 他趁着豹子眼睛受伤疼痛张口吼叫的一刹那,抽冷子把左手迅速从豹子嘴里抽出. 退后一步,一脚把豹子踢开,转身跑进了人群。 坐在地上,他喘着粗气已经累的一动不能动了...... 他一撤出来,陈二爷一个箭步冲上拿起长刀砍在了豹子脖子上,豹子已经眼睛流血不止,嚎叫着准备逃走。 可是人太多了围住了豹子,家丁们都冲上去,抡刀砍向了豹子,豹子挣扎一下没了呼吸。 几个小姐早已吓得瘫在地上,面无人色。 陆显明手里的拳头也攥出汗来,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都紧张的全部湿透了。 “把豹子抬进我的屋子,我给老爷看看,你们赶紧回去!” 陈二爷对家丁们说,最后一句是呵斥几个女孩子。 要不是张文龙挡了一下,他儿子就葬身豹子之口了。 他摸了摸额头,一身冷汗流了下来...... “都散去吧,你好好休息一下,手上的伤口没有事吧?”陈二爷关切的对张文龙说。 张文龙的左手还是受伤了,被豹子的锋利牙齿划了几个口子,但是不是咬的,没伤到骨头和筋,出点血养几天就没事了。 “没事,谢谢二爷关心。” 张文龙还没缓过劲来。 “嗯,你好好休息几天,回房间吧不用干活了。” “谢谢二爷我没事,我还能干活。” 这时张文龙忽然很开心,他脑子不短路了。 他感觉好像事情的发展有了转机,他也想起来了他的使命,虽然他是用命换来的机会。 这时候,他更不能居功自傲,要表现出谦卑,他心里想...... 那个黄衫女孩呢?也不知道她看见我刚才的勇猛,还有我全身的腱子肉没有? 他想了一下,咧着嘴笑了...... 陆显明扶着他坐在竹林石头上,家丁们都围上来对他恭维赞叹不已,都纷纷敬佩。 任何时候,人类,都崇拜勇士,在茹毛饮血的时代,我们的祖先能生存延续下来,与野兽狭路相逢就是靠着勇猛,后来慢慢的才有了经验和智慧...... 一刹那间,张文龙觉得自己好像成了英雄。 “小伙子,你要走运了。” 管家看看张文龙微笑着说。 “你刚才救的小男孩是二爷的独子,他好不容易才生了这个儿子,前几个都是女儿,以后你前途无量了。” “这不算啥事,应该做的,应该做的。” 张文龙谦逊的摇头。 他也真的累了,刚才一场厮杀,几次差点丧命豹子之口。 他坐在竹林边上捧起溪水,喝了一大口凉水,他渴坏了,他要躺下休息一下。 他走了几步离开竹林,躺在空阔的草地上,看着天空,一片蔚蓝,漂浮着几朵白云。 他刚才死里逃生,他想他差一点就看不到这个美丽的世界了...... 他感觉上身肩膀几处有点疼,身上还是被豹子抓伤。 他健壮光滑的身体躺在雨后的草地上,感觉到有点凉。 凉? 突然他意识到他没穿上衣,光着膀子。 他的衣服被豹子撕碎了。 衣服? 他一发现没穿衣服,猛然一惊,他的怀表还在上衣衣兜里呢! 他又往腰里一摸,那个竹子刻的黄衫少女也不见了。 他想起来,他就是用这个竹条扎进了豹子眼睛,这个竹条还在豹子的眼睛里上扎着...... 而这个豹子现在已经在陈二爷房间的案子上...... 他一惊,从草地上坐了起来! 他用溪水洗了洗脸,找到了管家: “陈总管,跟您说件事,我刚才的怀表在衣服里豹子一直叼着,可能被陈二爷抬到他房间去了,能不能帮我拿回来?”张文龙说。 “好的,没事,我这就去看看帮你拿回来。”陈总管很热情的说。 不一会儿,陈总管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块金表递给了张文龙: “真是好表,还好刚才一点没咬到表盘,链子被咬断了,你换条链子好好带着吧!” 他拍拍张文龙肩膀,像一个长者看着孩子一样,又笑着摸摸他的头。 接着说: “二爷让你去他房间,有事情找你。” 他说完让张文龙收拾干净一下,他带着张文龙去了陈二爷的房间。 张文龙收好怀表,换了一件新的衣服,这衣服还是查干在秦淮河给他买的,一直没舍得穿。 蓝色绸衣上绣着一朵红色牡丹,娇艳似火,穿上倒像一个公子哥。 他把脸上的血迹都清洗干净,整理一下头发鞭子。 虽然死里逃生有点狼狈,但是他已经感觉到,他离目标越来越近了...... 第30章 赠金 陈总管领着张文龙走过园子进了内宅,陈府分内外,内宅是陈家人住的地方,外面是家丁和下人住的。 中间有一道大门,晚上就会关掉,他俩走了一会儿,穿过大门进了内宅,内宅里面也很多房子, 里面都是潮汕建筑布局和装饰风格,不像园子外面还有一些徽派建筑参杂。 这些房子的基本建造单元由潮汕建筑的“下山虎”“四点金”“驷马拖车”样式构成。 在园子的里面一大片这样的房子聚集,倒像是一个广东潮汕村落,看样子这些是陈龙和家人,以及亲信住的地方。 潮汕民居尤重装饰,故有“京华帝王府,潮汕百姓家”之说。 每栋房子装饰极尽繁华,房子上装饰木雕、石雕、灰塑、嵌瓷和彩画等。 但凡石木部件、门窗户扇、墙头屋脊、外墙檐下,无不施以装饰,感觉富丽堂皇,和外面的白墙黑瓦的徽派建筑反差很大。 张文龙看的眼花缭乱,跟着陈总管继续往前走。 虽然里面的房子装饰很豪华,庭院倒是很幽雅,竹林青翠,小桥流水,亭台楼阁,雕梁画栋一应俱全,更像江南园林。 小路上绿树成荫,路旁花圃种满奇花异草,正值春天,微风拂过,花香扑鼻。 张文龙没有多张望,他已经学会了稳重,他跟着陈掌柜穿廊绕径,来到一个五进的大宅子,这就是陈二爷住的地方。 门开着,陈管家和张文龙进来后,到一个门前轻轻的敲了敲门。 门开了,陈二爷走了出来,他也换了一身新衣服,应该是刚才刀砍豹子身上也沾了血污。 他一身长袍,手上带了个和田白玉扳指,手里拿着一个鼻烟壶,正吸着鼻烟。 这鼻烟壶红色透明,雕刻繁复,看似琥珀的。 张文龙这一个多月来跟着六爷已经见过很多东西,他在琉璃厂那几天,六爷每天带着他看各种各样的文玩杂项,很多东西也算识货。 陈二爷身材匀称四十多岁,一脸精干的样子,举手投足很有风度,说话也客客气气。 他站起来迎了一下陈总管和张文龙,让进了房间,这个房间很大。 张文龙进来仔细打量了一下房子,里面都是古香古色的家具,黑色紫檀的桌椅,也有一些花梨木的案几。 紫檀家具都是素色的,而花梨木家具都镶嵌着螺钿,华美繁复,可能他祖上广东,屋里陈设还是广东一带的审美风格。 红木案几上摆着几盆兰花,墙壁上挂着几幅字画,顶悬宫灯,对面一个中堂也是紫檀的。 张文龙认识紫檀,他还知道紫檀遇到白酒就会掉色,把紫檀木泡在酒里,木头会出一缕缕紫色的如烟如雾,这也是鉴别紫檀真伪的一个简单方法。 屋子很大,是陈二爷待客的地方,他让张文龙坐下,他自己也坐下,吩咐丫鬟泡了一壶碧螺春。 他让陈总管先忙去了,房间里留下了张文龙。 “你叫张文龙,我知道你,你来时间不久啊有一个月么?” “没有,半个多月了”张文龙回答。 “你口音是北方人,怎么来了南京,到了我这里”? “是的,我是奉天人,我想出来闯荡闯荡,就离开家乡,来到了江南, 我在京师琉璃厂干过一个月伙计,喜欢古董,就去府上当铺找了活干,当了伙计。” “你会武功?” “不会,我只学过几天拳脚。” “哦,你很勇敢,我要感谢你,救了我儿子。” 陈二爷是真的感激张文龙。 他大老婆生了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后来又娶了二房生了这个男孩,他爱如珍宝。 他兄弟三人,只有他生了儿子,陈龙老爷子也是当成宝贝,不想今天差点命丧豹子之口,如果不是张文龙,豹子一口下去就没命了。 “也不勇敢,这是应该做的。”张文龙很谦逊。 “嗯,不错。后生可畏,你打算长期在江南么?” “是的,我想长期在南方,我喜欢江南。我也喜欢古董”, “嗯,好,老爷寿宴做完之后,你不要在当铺了,你在府上给陈总管当个下手,帮他料理一些杂事”,陈二爷说。 张文龙很高兴,这正是他想要的结果,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打听到密室找到金靴,他连忙站起来感谢。 陈二爷盯着张文龙几秒钟没有再说话。 他拿起中堂桌子上一个东西递给了张文龙说:“这是你的?” 张文龙一看,正是那个竹子刻的黄衫少女...... 因为沾满了豹子的血迹,陈二爷让人洗干净了。 绿色的竹子上湿漉漉的,倒是更显得少女活灵活现。 张文龙有点不好意思,点了点头。 陈二爷看了看他没有说话,就递给了张文龙。 张文龙接过来放进了口袋。 “你怎么刻的她?你怎么认识她?” “我,我是那天看他们放风筝,我觉得好玩,就随手雕刻了一个。”张文龙说道。 他知道陈二爷肯定这么问,他早想好了回答。 “嗯”。 “这是我一个亲戚,她不经常在府上”。 说完,他拿出了一锭金子,递给了张文龙。 “这是给你的,今天多亏了有你,好好干吧,我会让你前途无量。” 张文龙没想到会给他金子,他手足无措的推辞,坚决不收。 陈二爷没有勉强,心里更觉得满意,认为这个年轻人品行很好,不贪钱财。 他放下了金子在桌子上,喊来一个家丁,说: “豹子扒完皮了么” “回老爷都收拾完了。” “嗯,不错,告诉厨房准备晚宴,我要请张文龙吃晚宴,告诉陈总管,把豹子皮找个好裁缝做成个包,给张文龙吧”。 家丁答应一声,出门安排。 张文龙此时觉得很不自在,也不好意思。 他只是恰巧在豹子旁出手相救,并没想到其它。 没想到陈二爷如此看重此事,也对他如此感激,他倒是有点意外,隐隐感觉图谋金靴,靠近陈府之举,他感到心里有点龌龊羞愧。 他推辞了一下,陈二爷已经站起来,不给他推辞机会,说: “就这样定了!” 其实陈二爷给他金子如果他收了,可能就不会请他吃饭,这人情也就还了。 没想到张文龙不贪金子,让陈二爷这样的生意人很意外,更觉得张文龙品行端正,就有心收他为心腹,所以家宴就坚持留下他了。 所有事情都有因果,无心插柳柳成荫。 第31章 发而不中,反求诸己 “走吧,我带你看看豹子去。” 陈二爷领着张文龙出了房间,到不远处一个厨房,这厨房是专门给陈二爷家人做饭的厨房。 厨房很大,张文龙没等进厨房,就看见扒了皮的豹子吊在厨房门前的树上。 皮也在旁边晾晒着,皮上有好几道刀砍得窟窿,但是这只豹子很大,这皮看样子不影响做成包。 这是一只母豹,还怀着胎,一百多斤。 看见是母豹,张文龙有点可怜这只豹子,心有恻隐。 张文龙的不忍心表情一闪而过,陈二爷发觉了的异常,没有说话。 二人进了厨房,大户人家的厨房一般不是谁都可以进的,怕人投毒啥的,张文龙这几天就在管理厨房菜品,又救了他儿子,陈二爷没有把张文龙当外人。 厨房里面摆满了各种珍奇菜品,好多张文龙都没看见过。 看来陈二爷是因为张文龙没收金子,要特意请张文龙好好吃一顿感谢对儿子的救命之恩,也是庆祝下儿子躲过一劫,是应该庆祝一下死里逃生。 陈二爷在厨房转了一圈就和张文龙出门到了隔壁另一个大房子。 陈二爷进去后敲了敲门,屋里一个声音说:“进来。” 推门而入,张文龙也跟着进去了,看见里面罗汉床上坐着一个老人。 老人七十来岁,精神还行,个子不矮,但身材瘦弱,脸色苍白,脸上皱纹不太多,双眼有神,两道眉毛立着,眉毛很有特点。 罗汉床上小几上放着一壶茶,坐在罗汉床上一个人在喝茶。 看见二人进来没有站起来,还是坐着,抬手示意陈二爷和张文龙坐下。 张文龙找个椅子坐了下来,这个房子里面的家具都是海南黄花梨木的。 花梨木颜色淡雅,不像紫檀那么沉闷黑重,看来老人不喜欢深颜色,这个房子装饰虽然很豪华,但是不花哨,很淡雅。 丫鬟过来给二人倒了茶,张文龙看看茶杯,这茶杯居然是成化年间的鸡缸杯。 他还不知道一百年后一个拍卖会上成化斗彩鸡缸杯拍了两个多亿。 陈二爷把今天发生的事跟老爷子说了一遍,陈龙听完,对张文龙赞许有加。 不停的点头说:“是要好好感谢人家救命之恩,这可我唯一的孙子。” “这孩子也是命大,以后不要让孩子出去玩了,还小不懂事惹祸。” 陈二爷点头答应。 二人坐了一会说了几句话,陈二爷就和张文龙离开了陈龙的屋子,这老爷子喜欢安静。 张文龙终于见到了这个传奇人物,他以为是个凶神恶煞,没想到是个病怏怏的瘦老头。 还很有礼貌,他有点意外。 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应接不暇,他要冷静一下缕缕思路。 从陈龙屋子出来后,陈二爷看天色还早,晚饭也要准备些时间,就带着张文龙到了院子里,找个凉亭坐下,丫鬟们把茶端来,二人坐下喝茶聊天。 二爷问了问张文龙一些东西,张文龙小心应付,倒是也没有破绽。 陈二爷也就很放心,并没有多想其它,他很欣赏这个年轻人。 凉亭附近有个不小的练武场地,边上一个屋子里放着兵器架子,箭和弓,还有一排宝剑架子和石锁,看来这陈二爷还是个练家子。 这是陈二爷每天锻炼身体的地方,他对着张文龙说,“你打一套拳我看看。” 张文龙客气一下,站起来打了一套老李教他的八极拳,他也就会这一套。 拳虽然招数不熟练,但是也打的虎虎生风,颇有威势。 陈二爷点了点头,说:“这拳适合年轻人防身,好好练吧。你还会其他的么?” “我,还会射箭。” 他跟六爷学过射箭在去峰城路上,回到京城后,张文龙也经常练习,箭法还算很准,他要表现一下,机会难得。 张文龙不要金子是对的,说明不贪财,但是显示才艺就不能谦虚了,因为他要短时间内让陈二爷认可能力。 张文龙站了起来,拿起一个牛角长弓,试了试力量觉得拉得动,他弯弓搭箭抬手就射进了箭靶靶心。 陈二爷喝了一声彩,张文龙并没有放下弓箭,又抽出一只箭,这次他仔细的瞄准了一会,松手箭如流星,这只箭射在了第一只箭的箭尾上,把第一只箭杆给劈开了。 两只箭射在一根直线了....... 这是很不容易的事,也多少有点运气的成分。 张文龙也是没有太大把握能够后箭破开前箭,他平时近距离连箭的概率十分之一吧,没想到这次一次命中,也不禁很得意。 张文龙慢慢放下弓,冲陈二爷鞠了个躬,回到了凉亭坐下。 射箭也需要天分,并不一定需要大量时间训练,射箭有箭感,打枪有枪感,打球有球感,甚至炒期货的盘感都是凭感觉,眼到手到。 这感觉有肌肉记忆成分不假,需要日积月累的经验,也有很多天赋在里面。 就是学习古董鉴别也是一样,最忌讳眼高手低。 我见过无数玩一辈子古董的,说起来理论一套一套的,一看实物眼力啥也不是,一辈子净买假货。 任何爱好和行业想做好,勇气信心固然重要,和天赋也有很大关系。 射箭在中国历史悠久,早在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就发明了弓箭,用来射猎。 那些几千年前玛瑙打制和骨头磨成的箭头现在还十分锋利,几乎就是艺术品。 中国古代教育着重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其中射就是射箭。 我更喜欢的一句话,是发而不中,反求诸己,这很句话很让人深思。 “发而不中,反求诸己”出自《孟子·公孙丑》。 其意为:“行仁之人好比射箭:射箭的人先端正自己的姿态而后放箭。 如果没有射中,不要埋怨那些胜过自己的人,反躬自问罢了”。 这世界上越厉害的人,越懂得这个道理,他们往往能够从自身出发,寻找问题的根源,并加以改正,从而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一日三省其身。 陈二爷非常高兴,看着这个年轻人,多了很多亲近,他觉得这年轻人有礼貌,有修养,勇敢还聪明。 陈二爷以前在当铺里见过一次张文龙说溪口窑的事情了,他知道张文龙很有古董天赋,以后前途无量。 陈二爷忽然没有说话,好像想起了什么事情,陷入了沉思...... 沉思也就几秒的功夫,随后又抬起头,恢复了正常,就和张文龙聊了一些闲事。 这时,天已傍晚,丫鬟过来喊陈二爷吃饭,说饭菜都安排好,可以开席了,陈二爷领着张文龙去了餐厅。 张文龙进去一看,觉得眼前一花。 这是一个豪华的餐厅...... 第32章 豹胎猩唇 张文龙进了餐厅,那时候可能不叫餐厅,叫饭堂,还是叫什么我不得而知,总之就是吃饭的地方。 餐桌很大,能坐十几个人,看是定制的,当时老百姓家里就是八仙桌吃饭或者对拼的月牙桌,这个圆桌是个整体,和现代的很相似,不过是黄花梨的。 陈龙老爷子已经坐在主位了,还有陈总管,陈二爷也和张文龙一起坐下,女眷们在屏风里面另外一桌,看不清楚几个人。 这个餐厅装饰非常豪华,和陈龙住的房间清雅风格廻异, 棚顶都是樟木雕刻的人物戏曲故事,刷着金漆,墙壁也是很多木雕护墙,地面青砖上还铺着地毯,那时候很少家里铺设地毯。 餐厅里摆放的家具都是广东潮汕风格,红木上都镶嵌着螺钿,螺钿在灯光下折射着彩虹的光泽。 屋里烛火通明,并不昏暗,餐桌上的酒杯和筷子都是银子的。 盘碗和茶杯却是当时清代乾隆的官窑,乾隆年间,很多官窑瓷器民间已经流通,陈府家里不少官窑瓷器。 张文龙对着陈老爷子鞠躬问好就坐下了,陈龙点头回礼,并不傲慢,很和气。 陈龙随便问了几句,张文龙一一做答,张文龙救了他的孙子,他很感激,并没有把张文龙当做下人对待。 菜还没有端上来,几个人喝了一会儿茶,张文龙看茶汤是福建的大红袍。 茶汤在青花瓷的茶杯里颜色很好看,喝了一口,入口留香,口感极好。 他们没有马上开席,看样子还在等人,过了一盏茶,人还没有来,陈龙说:“不等了,开始吃饭吧。” 丫鬟就一一把菜端上来,四个人十二盘菜,十二碟小菜,还有八个汤,广东人喜欢喝汤。 这些菜张文龙都没吃过,甚至好多没有见过,大家开始吃饭,张文龙并没有急着动筷子,他想看看其他人怎么吃,先吃什么。 他对于酒桌礼仪还是懂点了,毕竟两个月来和师傅查干他们也是天天在酒肆豪吃,他已经不是那个没见过世面的黑炭了。 陈二爷看张文龙没有动筷子,就夹起来一块肉给他放在了碗里,看来陈二爷是真的感激张文龙,没把他当外人,然后说: “吃吧,这是豹子胎。” 张文龙一惊,他听六爷说起过豹胎美味,没想到在陈府能吃到,这是满汉全席里的一道菜。 豹胎是“山八珍”里的一种菜:驼峰、熊掌、猩唇、猴脑、象鼻、豹胎、犀尾、鹿筋,这些食材主要来自野生动物。 张文龙有点下不去口,白天他还在和这只豹子搏斗差点命丧其口. 没想到还是只怀孕母豹子,现在要吃掉它的胎盘,他觉得有点残忍。 陈龙看见了张文龙的不忍之色,说: “不要下不去口,人是世间最残忍的东西,有些动物也是要人吃的,你不吃它,它也会吃你。 今天,要不是你救了我孙子,我孙子就被这只豹子吃了。” 张文龙听他这么说,就吃了一口,感觉味道确实不错。 这豹胎是和猪脑一起做成,蒸猪脑全形,与鸡块、肘肉等文火煨熟,现在的满汉全席里的这道菜是用羊胎盘做的假豹胎。 豹胎:豹子的胎盘,自古以来是珍贵的肴馔,豹子现在是保护动物,已经不能吃了,吃了犯罪坐牢。 《韩非子》卷七《喻老》:“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 以为象箸必不加于土铏,必将犀玉之杯。 象箸玉杯必不羹菽藿,则必旄象豹胎。” 可见纣王也爱吃豹胎,也能看出其名贵。 陈总管又指着其中一盘像巴掌的东西说: “这是熊掌,陈老爷听说你是北方人,可能爱吃野味,今天特意做的都是野味。 这是飞龙,这是鹿筋,这是猩唇。” 猩唇也是名贵的食品,这也是满汉全席里的一道菜。 据说乾隆四十年,巡抚闵少仪赠纪晓岚两个猩唇,都把猩唇装在锦盒里送人,可见此物也很稀少珍贵。 实际上是把猩猩从额到下颏完整地剥下来晾干的,口鼻眉眼都在,是一张猩猩的脸。 很像京剧里的面具,不仅仅单是猩猩嘴唇,听着很残忍。 关于美食猩唇的记录很早,《吕氏春秋.本味篇》里面就说:“肉之美者,猩猩之唇,獾獾之炙。” 老祖宗们很会吃,也很胆大敢吃,陈龙是广东人,也啥都敢吃。 这个陈府今天招待张文龙也算最高级别了...... 张文龙忽然心里有个念头冒出来,不会养的那些猛兽动物啥的都是为了吃的吧?他心里一惊...... 陈府的盛情,让张文龙有点不好意思,毕竟他只是个下人,还是个才十八岁的年轻人。 他觉得这些陈府中人不是坏人,也都很懂得知恩图报,这样盛情款待,他有点不知所措。 陈龙倒是没有吃几口这些野味,他主要吃那些小菜和汤,汤也都做法精细,鲜美异常,材料不知。 佛跳墙啥的张文龙是认识的,六爷他们吃过,其它的汤类就不知道了。 陈总管一一介绍了一下,张文龙也就不推辞了,开始吃喝。 陈龙说:“我不喝酒好多年了,今天破例喝一杯,为了你救了我孙子的命。” 他端起了酒杯站了起来,陈二爷他们也都一起站起来,端起来了杯子一口干掉。 酒是多年陈酿,酒味醇厚,这点酒张文龙喝和没喝差不多,一点醉意没有,老爷子却喝完之后不停的咳嗽。 几人坐下,陈龙咳嗽了几下才缓过来,他可能肺子不太好。 这也很正常,他几十年在地下盗墓呼吸污浊的空气,能好到哪里去? 陈二爷站起来给他捶了捶背,这陈二爷还很孝顺,就说: “不要喝了,我们心意到了,是要感谢张文龙这个年轻人,不过以后日子长着呢。” 他劝陈龙,陈龙点了点头,没有再继续喝下去。 张文龙想,那几个小姐在内屋吃饭,居然没有看到,他有点失落,那时候吃饭男女是不同席的,何况大户人家,规矩更多。 陈府因为都是江湖中人,礼仪还没那么复杂,管教也不太严格,但是吃饭也不和客人同桌。 张文龙正在遐想,门外一个人走了进来。 此人四十岁左右,一身黑缎长衫,绣满红色牡丹花,红黑搭配很好看,比张文龙穿的蓝色红花衣服华丽的多。 这人长的很是秀美,也不乏俊朗,只是脸上有香粉味儿,他手里拿着折扇. 这是春天,天还没热,他也拿着扇子,一看典型纨绔子弟。 他进来跟几人问好打了招呼,也坐在了陈龙身边。 原来他是陈龙的三儿子,叫陈山木,陈二爷叫陈行木。 据说他三个儿子名字都带木字,陈龙迷信,他干了一辈子地下盗墓工作,每天和土打交道,他怕出意外,生的孩子名字带木字,取木能克土之意,希望保佑他平安。 原来刚才在等他吃饭,陈山木在金陵城里浪荡,才回来,那个陈大爷没有出现,可能在外地办事。 这个陈三爷没有见过张文龙,看见他坐在这有些惊诧。 陈二爷就把张文龙救下他儿子的经过讲了一下,这个陈三爷没有说什么,眼角还是有些看不起,不过也没表现出来太多。 陈山木坐下吃了几口菜,喝了几杯酒,拿起手帕擦了擦嘴角,对陈龙说: “我今天去锦香楼,看见了一个人,就是去年来咱们府上偷盗的那个蒙古人,他也在听曲,我认出他来,他没有认出我。 他还带着四个蒙古人,是不是又来打咱们家主意。” 说完他看了一眼张文龙,他听见张文龙刚才跟他回礼说话是北方人的口音,这个陈三爷很警觉的看了张文龙一眼。 不过,他也没在乎张文龙在场,还是继续说下去。 “我看见他们在听曲,就下楼了,和余猛在楼下远处等他们下楼” 用现在话说,这个余猛是他的车夫兼保镖。 这个陈三爷还很聪明。 “我俩在外面等了很久,那几个蒙古人才下楼,我们一路跟踪,找到了他们住处,他们也没有发现我们,你看这事情怎么办?”陈山木说完,喝了口酒。 陈二爷听他说完,也看了一眼张文龙,没有说话,眼睛看向了陈龙,他在等陈龙怎么说。 这个陈二爷很有涵养,沉得住气。 陈龙咳嗽一声,放下筷子,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想了一下说: “你确定没有看错么?” “没有看错,绝对是他,他那天来园子里偷东西,我带人抓得他,家丁们把他打伤了,长相我记得很清楚。 当时我站在远处指挥,那天人杂,他估计没有看清楚,没认出来我。”陈三爷说。 “哦,你继续安排人监视他们行踪,要注意安全,不要动手,不要被他们发觉,看他们来南京有什么目的?” 陈龙老江湖,姜还是老的辣,也更镇静,并没有把这事太放在心上。 “过几天,你姐姐也回来了,你不要四处乱走,也帮着你二哥把事情料理一下。 这几天都是他一个人忙,你大哥还没回来。”说完,又咳嗽一下。 他喝了口茶,看了看张文龙,说: “你到江宁府多久了?” “我到了二十多天了”。 “你刚来的时候住在哪里?” “我...我住在我亲戚家,在玄武湖。” “嗯......” 陈龙没有再说话,好像心里在想着什么事...... 第33章 有惊无险 张文龙心里一惊,已经感到陈龙怀疑自己是不是和查干一伙的啦,他也非常聪明,在脑子里想着对策和即将发生的事情,要做到滴水不漏。 他还猜到陈龙会不会去查干住的客栈,打听查干来了多久了。 如果那个客栈的人说查干几人也是来了二十天,张文龙肯定暴露,陈龙就会想到他们是一起来的金陵,张文龙有所图谋。 张文龙心里想了一下,脸上没有露出任何恐慌,他瞬间有了对策。 他听见陈龙咳嗽,就关切的说:“老爷咳嗽为何不找大夫看一下呢?” “没有用的,找了很多,都没治好,几十年的老毛病了,到了冬天还咳血。”陈龙对张文龙还真不见外,什么都讲。 也许陈龙没有怀疑张文龙,张文龙是汉人,来自奉天,和蒙古人也不搭边吧,而且这年轻人品行不错,二爷给金子他都不要。 陈龙刚才的盘问也只是出于敏感,警觉的问了几句,看张文龙回答的很自然也没多合计。 几个人继续吃饭,商量了一下寿宴的事情安排,张文龙也插不上话,陈二爷说: “你明天就跟陈总管做个副手吧,跟他好好学学做事情” “好的,以后陈总管多多照顾,做的不好地方多多指正。” 张文龙对陈总管说。 陈总管知道这年轻人会被重用,没想到这么快,笑呵呵的客气了一下。 “吃饱了么?吃饱了你先回去休息吧,今天也很累。”陈龙说。 “吃饱了,好的,那我先回去了。以后我听陈总管安排。” 张文龙说完,他迟疑了一下说: “我从小懂点医术,我父亲是我们本地很有名的大夫,他治好过很多肺病的人。 我把他常看的医书也带来了,放在我亲戚家里,我明天告假去取一下,老爷没事可以看一下,是否对你咳嗽有用,书里面很多药方。” “哦,你父亲是大夫,还会治肺病?那好,你去取吧,我看一下这本书。” 陈龙有点意外,也很高兴,毕竟有病乱投医,像抓到了救命稻草。 “好的,明天我去玄武湖去取。”说完,张文龙起身离开。 看着张文龙离开房间之后,陈龙对陈三爷说:“你让余猛再去一趟那几个蒙古人住的客栈,趁几个蒙古人不在的时候,问下掌柜的这几个人来金陵多久了,在那住过几天?” 他还是不放心张文龙,要去查一下张文龙是否和蒙古人一起到的金陵,陈山木点头答应,说: “我明天下午趁着他们不在客栈的时候,让余猛去问客栈掌柜的。” 陈龙点了点头,陈二爷知道父亲的意思,如果那个客栈掌柜的说几个蒙古人也来了二十天,估计这个年轻人就性命不保了。 他很赏识这个年轻人,对儿子还有救命之恩,心里很不希望张文龙是内鬼奸细,他知道父亲的狠辣,一旦属实,不会给张文龙活的机会。 父亲有很多种办法让张文龙人间消失,竟然隐隐的为张文龙担心...... 防人之心不可无,陈龙能活到今天绝非偶然,头脑,反应,判断,手段,肯定都异于常人,他们聊了一会也都休息了。 再说张文龙回到住处,陆显明已经脱了衣服躺下了,看见他进来,开玩笑说: “干啥去了?这么晚了才回来,是不是老爷请你客啦?吃的啥好东西?”他嘴很贫。 张文龙一肚子心事,没有理他,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 张文龙已经知道如何做了,也知道自己现在状况非常危险,一个不慎,可能有性命之忧。 这一夜,又失眠了,他猜到了陈龙可能会去让人调查,而查干还一无所知,他要想办法化解危机。 第二天一早,他先去了当铺,当铺里张掌柜也在,已经上工了。 “你咋回来了?” “今天我休息”, 说着,把打死豹子的事和陈龙请他吃饭的事情都说了,包括陈龙还让他做陈总管副手的事也说了。 张掌柜很是吃惊和羡慕,一直夸他厉害,自己有眼光招到张文龙,也觉得很光彩。 张文龙进了当铺坐了一会儿,就假装没事干似的站起来在书架旁溜达,他在找一本书,那本书里有治疗肺病的很多药方。 前几天他看见过这本书,还仔细读了一遍,只是书架上书实在太多了,记不清是哪一本,放在哪一层,要一本一本的翻开。 这些书张掌柜和伙计们是不看的,书里内容更不知道,也没把书当个东西,这些书也不值钱。 翻了半天终于找到了那本书,他把这本医书放在架子上第三层第二本,把书名字和放书位置记下。 然后若无其事的继续在当铺里溜达,几个伙计都吵着他讲如何打死豹子,他又眉飞色舞的描述了一遍。 一会儿,张文龙起身说:“我饿了,去吃点东西,我给你们买好吃的去,你们要吃什么?” 几个伙计都挺高兴,七嘴八舌的说了几样,老张头也说了要吃啥东西。 张文龙转身出了当铺,去了附近的沽衣市。 找到一个卖旧书的人,他要买本书,卖书的很热情,卖的旧书也都很便宜。 他买了一本和刚才那本差不多厚度的书就离开了,又买了大家要吃的东西,回到了当铺,还买了一坛子酒,大家都很开心,开始吃喝,都夸赞张文龙大方,张文龙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趁着大家不注意,他把书架上的那本医书换了下来,又放进去刚买的这本书。 他想了想,还差点啥,又把医书的书封皮包在新买的书上,换了一下封面。 因为当铺里每个物品都有记录说明,书名是记录在册的,这个书封皮不能拿走,要留下来,书里面内容估计没人会看,而且这些书也不值钱。 他把医书藏在怀里,就和大家告辞离开,出门之后,他找了个拉人的车,迅速到了查干几人住的客栈。 张文龙进去一看,查干几人刚刚醒,他进来把所有经过一讲,查干也惊呆了,原来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事情危急,问张文龙: “怎么办?” 张文龙说: “不用怕,你就当啥也没发生,有人跟踪你们也不要动手,过几天找个机会换个客栈住,不要再去那个歌伎那里了。 你穿好衣服和客栈掌柜说如果有人来问楼上几个蒙古人来了多久了,你就让掌柜说你们才来四五天,过两天就走了。 你给掌柜点钱教给他怎么说,这样我就安全了。 我这里目前没有问题,陈府也站住脚了,看样子能打听出来信息。 你可以写信给师父,告知情况,以免惦记,他们如果没事也可以过来南京。 过几天寿宴,估计很多事情会发生,大家一起也有对策好商量。” 他说完,查干竖起大拇指,连声夸赞张文龙反应敏捷,这真是好办法。 这样做就能让陈府打消对张文龙的怀疑,他们也知道了被人盯梢,能撤换到别的地方去。 如果张文龙晚来半天,查干几人肯定又出去游荡,那个陈三爷如果来客栈打听,掌柜的肯定如实回答,那么张文龙就危险了。 起码,陈府对他会很怀疑,搞不好性命之忧,失去了信任,不要再谈密室金靴了。 查干想想,有点后怕,身上出了冷汗。 好险,幸亏黑炭反应迅速,猜到了陈龙可能要做的事,提前做出了应对之策。 他看张文龙怀里的书露出来,就问这书要干嘛用,张文龙说: “这本书就是打开密室的钥匙。” “钥匙?”查干摸不着头脑,不解地问。 “这书是钥匙?怎么可能?” “我要用这本书给陈龙治病,如果有效果,我就会更被重用,如果没效果,我也没啥责任。 我说这书是我家传的从北方带过来的,害得我还买了一本书掉包。 我把原书封留在了当铺,放在架子上第三层,第二本,现在应该还没有人动。 你们一看就是蒙古人不方便出面,你花钱找个路人进当铺,把那本书买下来,毁掉就行了,这样就天衣无缝,你们走后住在城外,下月初一我们在鸡鸣寺会和。” 查干听了更佩服张文龙心思缜密,滴水不漏,不禁更加刮目相看。 “小小年纪,将来了不得啊。”查干叹了口气。 要不是张文龙,估计咋死的都不知道,都还睡大觉呢…… 安排完,张文龙找了个车就拿着这本书回到了陈府。 查干按照张文龙所教的,嘱咐了掌柜如果有人问如何说,掌柜的答应了。 查干在路边找了个游手好闲的人,给了两个铜钱让他进去买书,这个懒汉一看还有这样好事,进去帮买本书就换一瓶酒喝。 懒汉就按照查干吩咐进当铺说要买书,张掌柜就让懒汉挑挑,懒汉找到了查干说的那本书,又买了两三本其它的书,出来交给了查干,三本书一共花了十五文铜钱,很便宜。 张掌柜戴着老花镜把卖掉的书名和钱数写进了账本...... 查干拿到书就找个没人地方烧掉了。 下午查干没有去听曲,在城外转了转。 晚上回到客栈,一进屋,掌柜的笑嘻嘻的说: “还真有个年轻人问你们来多久了,我说刚来五天,来金陵贩绸缎的,过两天走,他就走了。” 查干说:“很好”,说完,又扔给他一吊铜钱,掌柜的乐的嘴都合不上了。 中午查干给了他两文,他按照查干说的话说完,这会儿居然给了一吊,掌柜的有点迷糊,管他呢,反正有钱挣就好。 查干知道这里不能住了,又不能马上搬走,陈龙发现第二天我就走了肯定会起疑心,这是有人报信。 还是会怀疑到张文龙身上,几个蒙古人就继续照常听戏,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看见人盯梢,也假装没看见。 三天后,他们大摇大摆的退了房,赶着马车出了金陵城...... 第34章 查干抢绣 查干几人赶着马车离开了秦淮河,出了金陵城,一路上发现有人骑着马慢慢跟着他们。 看他们出了金陵往北走了几十里,再跟就暴露目标了,也不能继续跟下去,盯梢的人就回陈府汇报去了,说几个蒙古人离开了金陵,可能回北方了。 查干看后面盯梢的调转马头走了,呵呵冷笑一声,对着赶车的那个蒙古人说: “找地方吃饭,吃完饭我们去苏州府,闹腾一下陈家铺子。 不能在秦淮河畔继续住下去了,现在已经被人发现。” 张文龙跟他继续在秦淮河畔碰头也只会更加危险,现在张文龙在陈府里站住了脚跟,以他的聪明,相信能查出密室所在,只是时间问题。 查干在金陵城多待一天,张文龙就更危险一天。 既然被认出是去年夜入陈府的人,那就光明正大的再去一次,不是去金陵,是去苏州陈府的绸缎铺和钱庄。 假如查干在苏州府一闹,张文龙更洗脱了嫌疑。 查干打定主意几人吃完饭,赶车去了苏州。 再说张文龙拿着书回到了陈府庄园,把门的看见他老远出来迎接。 那一刻,张文龙发现这世界变了,不知不觉间他一战成名,已经是陈府的红人,他找到了英雄一样的存在感。 这世界上都是慕强的,你越强大,别人越不会欺负你,越尊敬你。 而他,只不过打死了一只豹子,确切地说是打瞎了一只豹子的眼睛...... 不是只打死了豹子,而是他救了陈龙唯一的孙子,将来陈府的继承人。 张文龙走进了园子,所有看见他的人都远远的打招呼,看来陈总管跟大家说了让他做副手的事情。 副手什么概念,将来的副总管,总管老了,可能就是总管,他才十八岁,前途无量...... 张文龙去厨房看了看,那个嘲笑他的厨师看见张文龙,吓得有点哆嗦,很不自然,一个劲的跟张文龙道歉。 “有眼无珠,有眼无珠,勿怪,勿怪!” 他想,也许这年轻人以后就是他的总管。 张文龙没有和这个厨师生气,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说笑了几句走了。 心里也隐隐的骄傲,你说我永远吃不到那些好吃的,我只一天就吃了豹胎猩唇。 这就是人生啊,你不知道明天发生什么? 可是换成是这厨子,厨子敢挺身而出么?所有的一切是自己争取来的...... 张文龙也想,如果再来一次豹子,他还敢不敢冲上去救下孩子? 应该还会,不仅仅因为那个人是陈府的少爷,即使一个普通路人,估计他也还会奋不顾身...... 摇了摇头,不去想了,这是他的性格,也许真的性格决定命运吧。 张文龙的性格很像他的师父六爷,有股侠气...... 看见了陆显明,陆显明已经知道张文龙要做副手了,也很替他高兴。 这个陆显明是个没有心机的人,不复杂,其实这样的人可能干不了大事,但是很适合做朋友。 张文龙和陆显明一切如旧,没有任何得意和傲慢的样子,陆显明更加佩服这个年轻人。 这天,张文龙休息,明天就是总管副手了,可是就是这休息的一天里,跑了几十里,安排了所有事情,化解了危机,正确预判到了陈龙的行动,把一切安排的天衣无缝。 他有点想念师父,也不知道师父找到师娘没有,也不知道查干几人到了哪里。 想起了师父的嘱托,让留意陈府上大脚的女人。 大脚女人,他突然想起来那天的三个小姐好像都是大脚,因为她们放风筝跑起来的样子不是三寸金莲。 难道师娘和陈府是亲戚么?他们家女人都不缠足么? 他浮想联翩,一边散步一边想,不知不觉的站住了。 他发现又站在了那个假山旁边,他摔倒的地方,在那,第一次见到了那个黄衫少女..... 这一天因为很多事情太突然,没顾得上思念那个少女,今天突然放松,他的相思病又犯了,心里空荡荡的...... 看着溪水里的那些丑八怪娃娃鱼,神思陷入了空茫...... 第二天,他到陈总管那里报道,说取来了书,陈总管说老爷出门了不在府上,要等几天回来。 张文龙收好这本医书,开始干活,他已经不用清点菜品和干活了,专给陈总管跑腿传话,吩咐家丁丫鬟们干啥具体事情。 那些家丁对张文龙都很尊敬,没有因为他年纪小轻视他。 那些丫鬟就不一样了,她们也都知道张文龙昨天杀豹救少爷的事,认为他是英雄,一些胆大的丫鬟忍不住调戏他。 女人胆大起来比男人可怕,开始张文龙搞不懂啥意思,不解风情,后来几天知道了,这几个丫鬟看上他了...... 晚上又失眠了,他陷入了沉思....... 他能徒手打豹,却推不开几个每天看见他流口水的小丫头。 他有个习惯,一迷茫就喜欢挠头,现在,他挠头了...... 你看张文龙预判陈龙老爷子的事情,缜密清晰,反应迅速,可是男女情爱之事,他束手无策。 他不喜欢那些丫鬟,只喜欢那个黄衫少女,另外两个小姐长的也很美丽,可是他一点也不喜欢...... 他还要去勾引陈府小姐才能找到密室,这怎么办,下一步怎么办?不自觉的又开始挠头。 自从豹子出事后,陈府对几个孩子严加管教,也不让出来放风筝,不许看动物了。 好几天过去,几个小姐一个人也没碰到,这些天,园子里都在忙碌着,做各种各样的准备工作。 张文龙跑前跑后的很忙,白天也顾不上想这些问题。 他想,等等机会,机会总会出现,我先做好我的事情再说。 不说张文龙在园子里跟着陈总管跑腿操办寿宴,再说查干几人,两三天就到了苏州城。 几人先找了客栈住下,这两天旅途劳顿,晚上都喝了很多酒,一觉睡了一整天。 第三天,天气很好,查干领着四人去了虎丘山,他站在剑池边上吴王阖闾墓前,查干开玩笑的对四个手下说: “这是老李不在,要在的话,他能把这墓挖了。” 查干一个手下说:“墓在哪里?” “在脚下,在这片池塘里。” 原来吴王阖闾的墓葬下葬之后,就放水掩盖,这样如果池塘水不干,谁也挖不开,相比金陵朱元璋的石头墓葬,这个更高明。 这座古墓就是春秋时期的吴王阖闾墓,此墓位于苏州府虎丘山。 阖闾生前对宝剑非常钟爱,以收藏名剑为乐。 在阖闾死后,他的儿子夫差就把他父亲生前最喜爱的扁渚、鱼肠等当世名剑作为殉葬品,又收集天下名剑一同埋在阖闾的墓中。 相传夫差一共用了三千把名剑来给他的父亲殉葬,为了防止盗墓贼骚扰父亲陵墓,夫差还特地在墓室上方挖了一个巨大的池塘,墓地藏在池塘水面之下,所以阖闾墓又称剑池。 史料记载夫差征调了十万民工,用大象来驮运建造陵墓的石头,耗尽了三年国力才将此墓于虎丘山修好。 修完之后,夫差为了怕泄露陵墓信息,就把修造陵墓的民工全部杀害。 所以千年来就引来了无数的盗墓贼和各代的王侯将相亲临此地想挖开,但到最后还是一无所获。 当时,秦始皇想找到吴王阖闾的墓穴,挖出他陪葬的宝剑,从咸阳千里迢迢来到虎丘剑池开挖。 白忙活一番后却一无所得。 据说项羽也来过虎丘,也没有挖开陵墓,项羽是盖世豪杰,也是挖墓有瘾,他挖秦始皇陵墓未果,也挖夫差墓寻剑,只是以霸王之雄,都空手而归。 三国的东吴孙权也想能找到吴王阖闾的宝剑,他也亲自带领兵马来到虎丘剑池开挖,同样是毫无所获。 这剑池据说历史上也干涸过四次,可是还是无人能打开墓葬。 传说墓门有巨石封住,很难打开,何况还有池水...... 这查干知道的还很多,他其实很幽默风趣,也是个很有趣的人。 出来散心看看名胜古迹是因为他心里也空荡荡的,很失落,因为他看不到秦淮河畔那个弹琴的歌妓了...... 他们在苏州城附近名胜古迹玩了三天,都玩完了,查干说: “准备一下,我们要去陈龙的绸缎铺看看闹出点事情来。” 苏州府素来以苏绣闻名于世。 清朝时期的苏绣以“精、细、雅、洁”而闻名,鼎盛之际,苏州的绣庄达几百家,绣工以针代笔,以线为色,做出很多精美的织品。 陈家的苏州绸缎铺子里很多苏绣也在出售。 查干不是要拿去学着绣花,早就听闻苏绣有名,他准备去抢一批苏绣带回草原,送给王爷和朋友们,陈家绸缎铺里很多苏绣在卖。 他不是没有钱买,是要故意弄出点动静,让陈龙知道他就是个普通强盗蟊贼,和张文龙没有任何关系。 查干做的事越低贱猥琐,张文龙就越安全。 几个蒙古人没有赶车,而是骑马去的,苏州城街道上神奇的一幕出现了...... 几个蒙古彪形大汉,从陈家的绸缎庄里出来,扛着一大卷苏绣放在马背上,在闹市里骑马跑了...... 据说五个人骑着三匹马,马背后面骑着的人抱着一大卷绣品,苏州府街头几人策马狂奔而去! 伙计们也追不上,站在路边气喘吁吁,看的路人目瞪口呆,一时议论纷纷...... 他们把抢来的苏绣都放在车里,赶着车又回到了金陵。 这次查干没有在秦淮河附近找客栈,而是在江北城外珍珠泉附近找个农家,给人一些银子,租了一个院子。 珍珠泉在山间,有泉如珍珠涌出而得名,很幽静,平时游人不多。 这样隐蔽,不容易被人发现,都安顿好之后,他提笔给六爷写了封信,说明了这边情况。 信上说让六爷如果杭城没事,就来到金陵大家一起议事,黑炭这边已经成绩显着,几天就获得了陈府信任等等。 查干大肆夸赞了一下黑炭,信上写明了自己住的地址。 几天后,六爷收到了信,很高兴,也对黑炭颇感欣慰,没有白教他一番,不负众望。 他和老李,四哥三人收拾一下,也赶着马车,拉着八哥,慢悠悠的到了南京。 几人相见,不免都大醉一场,六爷看查干一副失落的样子,不免关心询问。 查干说:“我看上了一个娘们儿,好几天没见到了,有点失落。“ “哦,是何处女子” “是个歌妓,秦淮河畔锦香楼头牌。” 六爷一看,难不成这查干陷入情网了,还动了真感情。 这个他可不好劝,他自己女人都跑了,好几年还没找到,自己还惆怅呢...... 六爷笑笑,就没有再关注查干的情感世界。 查干看样子是真的动了心,他没事就对着院子里的花花草草和清风明月吟诗念词,颇为感伤,天天念着什么杨柳岸,晓风残月...... 那四个蒙古手下悄悄对六爷和四哥他们说: “这些词都是那娘们儿唱的,说是什么柳永写的......” 他们就在城郊这里等张文龙的消息,查干和张文龙曾经约定下月初一,大家在金陵鸡鸣寺见面碰头。 张文龙在陈府里这些天表现很好,机灵勤快,记性也好,安排事情思路清晰,陈总管对他很满意,每次看见陈二爷都大肆夸赞张文龙。 陈龙出门这几天没回来,张文龙的书也就一直自己拿着,没事了他就研读那本医书,脑子里倒是背下一堆药方。 陈二爷知道了几个蒙古人不是和张文龙一伙的之后,也就对张文龙没有了戒心。 他又听说苏州府被几个蒙古人抢了绸缎,更认为不过是几个小毛贼,也就不再想着这事情了,一心筹备寿宴。 陈二爷请了很多江南名厨,因为这寿宴上要做满汉全席...... 第35章 陈府生变 张文龙这几天在陈府的园子里每天忙碌,对园子里的布局和人员也都很快熟悉了。 每天也会见到陈二爷,陈二爷对他褒奖有加,很赏识他,每次他看见陈二爷也都毕恭毕敬,从不显露出得意忘形来。 这些天,陈龙老爷子一直没有露面,陈管家说还没有回来,张文龙也好奇,再过些日子就要到寿宴了,老爷怎么会突然外出? 他没有多想,不过发现陈二爷好像心事越来越重了,每天心事重重,和他见面也只是问几句,不像前几天那样每次见面都多说很多话。 这天忙完一天的活儿,吃过晚饭,准备回房间睡觉,现在他自己一个房间,已经不和陆显明一起住。 这时陈总管找到他说:“二爷找你去一趟。” 张文龙点头答应,整理了一下衣服,就跟着陈总管去了二爷住处。 现在他已经对内府轻车熟路,不像第一次去,看什么都很新鲜,虽然这几天还是没看见黄衫少女,不过也不着急了,他知道肯定能遇见。 到了屋里,天还没黑,没有点灯。 他进去一看,陈二爷脸色严峻坐在罗汉床上,罗汉床上还坐着一个人,三爷陈山木。 陈山木也脸色严肃,没有了往日的公子放浪形骸样子,两人中间的小几上放着一壶茶,看见张文龙进来都没有起身,只是点头示意找椅子坐下。 张文龙一惊,感觉气氛不对,难道他们发觉我是查干一伙的啦? 仔细回想,好像也不应该,没有啥破绽,查干他们肯定也早都离开秦淮河畔了,他假装若无其事的坐下,等着陈二爷说话。 陈二爷看了张文龙一眼,端起一杯茶喝了一口,说: “最近忙不忙?都熟悉了么?” “回二爷,基本熟悉了,还要多跟陈总管学习。”张文龙回答的很得体。 陈二爷点了点头。 接着说:“找你来是有重要事情......” 张文龙一惊,难道真的被发现了问题,要揭穿他,他心里有点紧张,想着如何回答,没有做声。 陈二爷看他没有回答,接着说:“府上出事了,陈大爷在江城遇到了麻烦,老爷带人去了几天解决问题,一直没回来。 下午老爷的随从赶回来报信,老爷在那边也不顺利,让我过去帮忙,府上就由三爷和陈管家先打理,园子里这几天也没啥大事,按部就班就行。 你跟我走一趟去趟江城,还有余猛,再带些身手好的人,不一定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们要多做准备,这件事情不许和府上任何人讲。” 陈二爷说完,张文龙长出了一口气,心里这才宽松,原来不是查干的事,是老爷出事了。 连忙站起来说:“好的,都听二爷吩咐,刀山火海我都敢去。” 陈二爷满意的点了点头。 陈总管也站起来说: “二爷你们只管去,府上我和三爷能打理好,不会出问题,客人们还要过些天才到,应付得了,你们过几天也该回来了。” 陈山木也点头答应, “二哥你们尽管去,注意安全,这些天我都在府上和陈总管料理安排事情,你放心,和父亲大哥早些平安回来。” 陈三爷也很挂念,毕竟可能知道此行凶险,他面色沉重。 接着陈二爷把经过说了一下。 原来这个陈大爷叫陈森木,他在江城干了一个修造寺庙的工程,这个寺庙很大,占据大半个山。 在山坡上打地基的时候,山上发现了一个大墓,露出了墓土,但是墓的地宫没有找到。 干这个陈森木不如陈龙擅长,只是年轻时候跟他父亲盗过墓,这个地方知府是他朋友。 陈大爷经常在金陵附近几个省活动,常做些修桥补路赈灾的善事,和地方官关系都很好,就包括这个曹知府。 这次也是那个江城曹知府给他找的寺庙建造的工程干,当然陈森木赚钱了也肯定要分给那个知府好处,这是惯例。 每次陈森木也都处理的很好,两人关系几年来一直不错。 不料这次陈森木发现了古墓,他料定里面很多财宝,有心思自己独吞,并没有告诉曹知府。 他也还没找到地宫,白天寺庙施工,晚上偷偷的找地宫所在,因为手下的工匠有很多本地的人,还是走漏了风声。 这件事传到了曹知府耳朵里,曹知府就找到陈森木质问,陈森木觉得理亏,没有太多解释,只是说刚发现古墓,还没找到地宫,打算找到了再告诉知府,挖出宝贝分一半给他。 没有想到一连找了几天都没地宫线索,也打不开墓门,而曹知府就对他说,你可以让你家老爷子来帮着打开,挖出宝藏,老爷子是行家,看来这曹知府也知道陈家盗墓起家的。 陈森木说父亲年纪大了,身体不好,还马上要过寿辰不可能来,两人话不投机,地宫又一直没找到,结果这个曹知府就把陈大爷扣押了。 知府并没有把陈森木扔进牢狱,因为涉及到古墓,影响很大,官员带头挖坟掘墓是要砍头的,何况陈家也背景庞大,不可小觑。 这个知府不能自己出面挖,又打不开地宫,他还需要陈森木,而且这些年他也拿了陈家很多好处费,就把陈森木软禁起来,寺庙建造也停工了。 他又让陈森木的手下回金陵找陈龙出马帮忙找地宫,陈龙知道信息后也很着急,知道不去不行了,就带着两个随从骑马去了江城,陈龙年老体弱,骑马旅途劳累,到了江城就感冒发烧,卧床不起。 这样生病也就没有功夫找墓葬,曹知府对陈龙倒是很客气,给安排了很好的住处,一心想陈龙病好了后帮他挖墓。 其实陈龙并不严重,是装的病情严重,要先弄清楚这个曹知府的心思,他和曹知府不熟悉,以前都是他儿子去打交道。 陈龙见了曹知府察言观色,就感觉事情并不简单,即使挖出宝藏,这个曹知府估计也未必放走他父子,肯定杀人灭口,毁尸灭迹。 因为一旦放走陈龙和陈森木,估计这个曹知府一辈子都睡不安稳,官员偷坟掘墓,是重罪,一旦陈家泄露出去,他乌纱丢了不说,还要掉脑袋。 陈龙老奸巨猾,江湖上混了一辈子,一眼看穿了知府的算盘,但是又不能离开,也很着急,就决定增加人手,见机行事。 他想援军到了挖开墓葬之后,如果曹知府不放人打算对他们下手,只能硬碰硬。 陈龙觉得曹知府未必会明目张胆的动用官兵,官兵也很杂,古墓之事他也怕人多嘴杂走漏风声。 因为这几天陈龙看见很多江湖中人暗中监视,并无官兵出现。 陈龙认为曹知府用黑道中人解决他们父子的可能性更大。 大家底子都不干净,陈家在江南也富甲一方,关系复杂,曹知府未必会敢明目张胆的对付陈家。 陈龙也是个枭雄一样人物,一生都很传奇,经历凶险无数...... 他打算先找大墓,一不做,二不休,如果曹知府翻脸不认人,也只能鱼死网破,到时候大不了一场大战! 第36章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陈龙就对曹知府说,身体病没好,可以让二儿子来帮忙挖。 曹知府答应了,心想在自己一亩三分地上还怕他们几个人跑了。 另外多来一个儿子更好,陈龙投鼠忌器,更会用心找墓,否则都扣在这里。 都互相打着算盘,陈龙就让一个随从快马赶回金陵,把情况都一一告诉了陈二爷。 陈二爷一惊,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本来父亲去,他就不放心,但是大哥被扣,不去也不行,这几天一直担忧呢。 现在老爷子也病了,无法脱身,更加着急,于是决定马上出发,他见过张文龙的箭法和打豹子时候的勇敢,就打算带这个年轻人一起去。 他很器重张文龙,想让张文龙锻炼锻炼,当然这次锻炼,可能命搞不好就扔那里了。 陈二爷也安排手下快马去找他姐姐和姐夫,他姐夫也是知府,虽然他姐夫和曹知府并不熟悉,但是同朝为官,两人管辖之地并不太远,彼此牵制,必要的时候可以帮着说情,也会有所忌惮。 另外陈府这么大家产,这种大事发生还是头一次,也不需要都交代清楚,不能算是后事,陈二爷感觉很悲壮。 他和陈三爷商量完,安排妥当一切才找的陈管家和张文龙。 陈管家是陈府几十年的心腹留在府上看家固然可靠,张文龙虽然年纪小,但很懂事,经过考验,所以决定带上他去江城。 他说完,张文龙和陈管家都大吃一惊,没想到事情远远比想象中的复杂还危险,这边还紧锣密鼓的准备大寿呢,老爷子却还不一定能不能回来,这事情不是一般的严重...... 张文龙听完,知道无法选择和逃避,也定下心来豁出去了,他已经在峰城见过生死相搏了,他还是年轻人,他也好胜,也喜欢冒险...... “这样的话,就要赶紧动身,夜长梦多,还要多准备啥东西么?” 张文龙说,他想起来峰城遇见土匪的时候,危机时刻,要不是六爷的神箭和那杆抬枪,可能几个人就死在那里了。 不知道陈府有没有六爷那样的马车,马车上藏着武器。 陈二爷沉思一下,说: “小小年纪,想的周到,我们当然不能空手去,也不能人太多。 我们先去四个人,我和你,还有余猛,另外还有一个人,再留些后续人马,都带上兵器。 你射箭准,弓箭也带着,府上有很多好弓,你选一把,再挑一把好刀。” 说完,外面进来一个人,这人长的浑身肌肉,面目凶狠,举手抬足之间力度十足。 这人三十多岁,一根长辫子盘在脑后,一身黑色对襟绸褂,腰跨长刀,风风火火的进来,这人就是余猛,陈府的车夫兼保镖。 平时余猛都跟着陈三爷时间多些,这几天出去办事,陈龙去江城就没带他。 刚刚回来,得到消息后,浑身上下收拾利索赶了过来,他是陈府的心腹,也跟着陈家经历过很多大风大浪,对陈家很忠诚。 进屋子他跟二爷三爷行个礼,看了看张文龙, “你就是那个打死豹子救了少爷的人,了不起。” 说完,伸出一个大拇指,这人性格豪爽,一副武夫的样子。 张文龙谦虚的客气几下。 余猛也找个椅子坐下来,他已经知道事情原委,陈三爷都跟他说了情况,就等着二爷吩咐出发。 “我都准备好了,三批骏马,咱们三人到了杭城再换马,在杭城再带上梁风。 咱们四个快马加鞭很快就能到江城,路上吃用的东西我都带了,二爷看看还需要带什么。'''' 他看着二爷说,看来陈府二爷说了算,陈三爷基本没啥主意。 陈二爷沉吟一下,从罗汉床上下来,站起来,回到了里面屋子。 片刻,他抱出来了四只洋枪,这洋枪做工很精致,可比六爷的那杆改装的抬枪好的多,枪身枪管黝黑,枪托刷着油漆,锃亮。 陈二爷抱着四杆枪放在了屋子的一张八仙桌上,张文龙还没有见过洋枪,凑近仔细端详了一下。 陈二爷拿起其中一把洋枪,给他们边演示边说, “这些枪是德意志帝国1884年生产的管式弹仓步枪,枪内可容八发子弹,使用后拉式栓动结构,和我们用的火器不一样。 这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火器,不久前才被德国陆军装备使用,我费了不少心思搞到的几只,我们此行几人带上防身,以防万一。 但是这些枪不要被人发现,更不要让那个曹知府发现! 我们到了以后,先不要急于见老爷和知府,等咱们先把所有地形和情况了解清楚,做好一切最坏准备,再找他们。 我们先打开大墓,如果我们走有人敢拦,人挡杀人,神挡杀神!” 陈二爷冷笑着说。 张文龙还是第一次看见陈二爷这阴狠的表情,一直以为陈二爷就是个和和气气的老好人,原来处事决疑,杀伐决断,也是个狠角色! 陈二爷重新坐下,看了一眼张文龙和余猛,一改平时温和的样子,说完不经意侧头瞟了一眼窗外,忽然眉宇间感觉霸气侧漏! “今天太晚了,我们明早出发先到杭城找梁风,这一路上休息的时候你们练习一下打枪,子弹还是很充足,弓箭也带着,也许都用的上。” 陈二爷可能已经知道不会那么简单全身而退,这是要去救父亲和大哥,他已经决定鱼死网破,至于那个墓葬里的宝贝他还真没看在眼里。 他甚至想,那个曹知府如果是个聪明人,只要财宝,把人放了,陈家也不会说出去这事,守口如瓶大家还是朋友。 至于谁多分些财宝,还是少分些都是小事,现在却要大动干戈...... 虽然世界上并不是每个人想法都一样,但都是因为不相信人性,以至于简单的事情最后搞得很复杂。 陈二爷冷笑了一下,说: “都回去吧,好好睡一觉,明早出发。” 几人起身告退,陈二爷把四把枪重新收起来,告诉余猛每一个都用包袱包好,外面罩上木盒,看起来像是背着一把古琴。 陈二爷考虑问题也都很缜密,每个细节都有条不紊。 张文龙和余猛出来各自回房,张管家和陈三爷留下,陈二爷看样子是还不放心,又嘱咐他们陈府的事情。 张文龙出来后,天色有点黑了,但还能看见路,路边的灯笼杆子上的灯都已经点着了,一路红色灯笼,很好看,富贵人家的气派十足。 心想,这样富甲一方的家业也一样有烦心事啊,陈龙七十岁马上过寿辰了,还要去救儿子,还有可能生死未卜,世事无常。 他摇了摇头,径自回房间休息,养精蓄锐,一个月前刚从北方到江南,明天,又要杀奔江西...... 这一晚上他并没有睡好,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情,终于睡着了。 梦到了他和那个黄衫少女,二人躺在老家大山里的院子晒太阳,一起逗着八哥...... 第37章 玄铁短刀 第二天,张文龙早早的起来,洗漱完毕,他拿着那本医书去了陈二爷院里。 陈二爷刚刚起床,看样子昨晚也没休息好,睡眼惺忪,看见他进来招呼了一下。 张文龙说:“二爷,这本书就是我从老家带来的家传的医书,也许能治老爷的病。 我们一走不知道几天,放房间里怕丢了,就放你这里吧,等老爷回来再给老爷看。” 陈二爷接过医书,看书没有封套书皮,纸张颜色都很旧,真是本有年头的书,翻开看了几页,里面记载不少药方,他也看不太明白,就合上书。 他天天接触古董,古籍善本也没少接触,只是不喜欢读书而已。 看张文龙很有心,不禁欣慰的拍拍张文龙肩膀,笑了。 他把书收好放进了内室,重新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把短刀,这刀在刀鞘里,长不过十寸,像个匕首,很精致,他抽出短刀,瞬间一阵寒气逼人,冷光凛凛。 对着张文龙说: “不管老爷的病能否治好,你也是有份好心,不能白拿你一本书,还是你家传的,这本书我让人抄录之后还给你,这把短刀就送给你了!” “这不能要,我不能收这把刀,再说我要刀也没啥用,一本书也不值钱,不用抄了,我基本背下来了。” 张文龙摆手推辞,他还真差不多背下来了,有些数字复杂的药方没事的时候也抄写过。 “收下吧!这把刀跟我十几年,不是一把普通的刀。 这是我早年请浙江龙泉一个高人工匠打制的,刀看着很小,也铸造了一个多月,这是天上玄铁打制,百炼成钢,你看这花纹。” 说着把刀递给了张文龙,张文龙接过仔细一看,果然是一把好刀。 青蓝色的刀身上遍布美丽花纹,花纹不是画上去和刻上去的,而是刀身锻造时候自然形成。 花纹流动如水波,飘逸如祥云,感觉很神秘,更像是图腾。 刀柄是独角鲸牙做成,白色的牙年代久了有点泛黄,柄上镶嵌着两颗大大的宝石。 刀鞘金皮上雕刻着两条螭龙,刀鞘是用纯金包裹在一个紫檀刀鞘上做成,也镶嵌着几颗宝石,一看就是个价值不菲的宝物。 张文龙把刀放在八仙桌上,坚决不要...... 他是真的不想要,从小就不占人便宜,是诚心的推辞。 这次陈二爷没有听他的,拿起刀送回刀鞘,硬塞进他手里,“拿住,不要掉了!你还年轻,以后闯荡天涯有把短刀防身,也许用得着。” 张文龙看陈二爷非常坚决的赠刀,也就不推辞了,感激地说:“谢谢二爷。” 余猛还没有到,二人坐下聊天, “二爷这刀是玄铁做的?玄铁是不是天上的星星,这也能做刀?”他好奇。 “能做兵器,明代正德年间,广西南丹有星坠落如雨,溅落十里山谷。 老百姓以为是天上掉银子,争相去抢,其实是天上玄铁,百姓搜集很多,世间有些留存,前些年我就淘了一些。 我请人打了这把短刀和三把长剑,铸造需要经过几十道锻打工艺。 铸剑时所用的水,都是来自龙泉七星古井,传说古代铸剑大师欧冶子造剑,都取此井之水蘸火,才能铸成天下名剑。 这上面的花纹就是玄铁独有特征,铸造时玄铁要糅合龙泉本地草铁,才更坚韧锋利,又要在一起千万次锻打锤炼,才能形成这样如祥云流水般的花纹。 此刀吹毛断发,削铁如泥!也算世间利器!” 说完抽出短刀,拔下几根头发,放在刀刃上,吹了一口气,几根头发断成两截,飘落在地上...... 查干这些天有点闲,也并不是每天都对着月亮吟诗作赋,时间长了,他也不好意思。 六爷闷闷的自己喝酒,不关心查干的情感世界。 他觉得好笑,又有点惆怅,女人他也搞不懂,这是一个莫名其妙的物种...... 但是知道查干对这个歌妓的感情注定镜花水月,大梦一场。 六爷每天和几个蒙古人不醉不休,一是排解心中郁闷,也是性格使然,他在等着,鸡鸣寺见到黑炭,对了现在黑炭叫张文龙。 好几天过去了,几人只是在珍珠泉附近游荡,都不去城内,只等着下月初一。 平淡的过了几天,六爷正在酣睡,一大早,查干的一个手下闯进来,说查干不见了,一天没有回来,可能自己去了秦淮河。 六爷一惊,正是打探金靴紧要关头,查干也这么大岁数的人了,还出去自找麻烦,他有点生气。 连忙喊起来老李和四哥,和四个蒙古人一起去了秦淮河。 查干真的来了秦淮河,这些天抓耳挠腮的想念这个歌妓,不是因为她弹的琴唱的歌有多好听,就是觉得一天不看见她心里空荡荡的。 虽然查干的女人很多,但还是喜欢上她了,也许是爱。 男人可能都是这样,有时候一见钟情于故事,有时候一见钟情于偶遇,更多时候,一见钟情于美色,查干应该是见色起意....... 查干实在在城郊呆的寂寞,又觉得即是偶尔去听下曲子也没啥事,不可能就就被发现。 陈府的人,已经认为他们几人回了北方。 这天早上没有吟诵杨柳岸,晓风残月,而是自己骑马去了秦淮河,他直接去听了...... 到了锦香楼,点了那个头牌美女,那女的看见他眉开眼笑, “呦,大爷,怎么这么久才来,去哪了?” “出去办事了。” “也不想我?” “想,很想,所以今天来了。” 是不是所有男人和妓女见面都这样对白不得而知,反正他这样说了。 那个歌妓肯定对谁都这样说,但查干肯定极少这样说,他是真想了。 听见这个歌妓说完,心里很沉重,他居然感觉这女的可能对谁都这样说...... 他点了常听的几首曲子,并不是多喜欢听这几首,主要其它的曲子不知道名字。 要了酒,看着眼前这个弹琴的女人,他知道她就是个歌妓,以卖笑卖艺为生,这是她的职业,她没有错。 可是查干就是心里不舒服,想把她带回草原,不希望他喜欢的女人被人调笑,被人观望像个商品。 他心里想着,不自觉入了神。 歌妓察觉到查干的反常,就停下来不再弹琴, “大爷感觉今天很多心事儿?” “是有心事,因为你。” “我?” “对,我想带你去草原,去北方,我赎你。” “这……,大爷喝多了,玩笑吧?我不喜欢北方,我喜欢江南,喜欢这里。” 这女的可能没相信查干说的话,随口应付几句。 查干看了歌妓一下,没有继续说下去。他冒着多大的风险来见一面,她轻描淡写的应付一下就结束了。 她认为是玩笑,他认为是全部。 查干站了起来,他失恋了,这个歌妓不会跟他回草原。 卖笑,她喜欢,也许这是她的本性。 我记得我曾经一个女性朋友跟我说,不要和欢场的女人动感情,她们每天接触各种各样的男人,你伤不起....... 查干没有那么多感悟,他醉了,要清醒一下,但他今天也没喝多少酒,为何这么轻易就醉了? 他站起来一阵眩晕...... 第38章 查干的金钏 查干从怀里拿出一块金子,给了老鸨,又摘下手上金钏,给了歌妓。 歌妓和老鸨都目瞪口呆,吃惊他的慷慨,都很高兴,喜出望外。 钱的魅力就是这样,它可以让人微笑,可以买来微笑....... 查干扶着楼梯下楼了,他要找个地方睡一下,他醉了....... 锦香楼的木头楼梯很窄,甚至容不下查干庞大的身躯,他走下去,感觉身体受到挤压,很痛苦...... 他知道,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要忘掉这里,忘掉这个女人....... 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他不该陷入情网。 可是说的轻松,他陷入情网,无法自拔了,他的心里扎了根刺,他不知道这次疗伤需要多久? 他也不知道好了之后心里会不会结一个疤...... 秦淮河的风今天很暖,没有北方的风那么冷,可是他的心里一阵冰凉,看着空荡荡的手腕,那个金钏是他母亲留给他的纪念,他今天给了他喜欢的人,一个歌妓..... 而在那个歌妓眼里,这不过就是一块金子,她只考虑重量,考虑价值,她不知道送她金钏的男人,现在躺在秦淮河边的草地上,他的心空了,空的能容下天空,容下大地....... 查干昏昏沉沉的睡了一天,下午他醒了,是被六爷他们摇晃醒的....... 六爷几人还是找到了他。 六爷没有埋怨他,他知道查干心里不好受....... 爱而不得这滋味可能六爷也知道,他当然知道,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已经离开他多年了...... “她不跟我去草原,她喜欢这里,喜欢卖唱,喜欢江南,喜欢好看的公子哥。” 查干望着天空,坐起来说的有点伤感。 “不说了!我们很多大事要做!我要忘掉她,给我三天时间!” 查干站了起来,笑着说,还拍了一下六爷的肩膀...... 他们离开了秦淮河,回了城郊住处,晚上,查干喝醉了,流泪了,六爷认识查干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查干哭,一个粗豪的汉子,为了歌妓,哭了...... 挨着他睡觉的一个蒙古人说,那一夜,查干都说着梦话...... 真的睡了三天,查干醒来就喝酒,躺在床上喝酒,喝完埋头就睡,就这样他睡了三天。。 三天后,他说他清醒了,已经记不清那个女人...... 他心里还记得不记得六爷不知道,只是知道,从此以后,查干再也没有背过柳永的诗词,再也没有说一句那个女子。 他就说,他心里扎了一根刺....... 据说,那个女人,后来一直还在秦淮河畔弹琴唱歌,她唱着柳永的词,唱着杨柳岸晓风残月,唱给每一个给她钱的客人听。 她的手腕上,带着一个不太相符的大号金钏...... 她可能早就把查干忘了...... 很多年后,查干很老了,他坐在草原的蒙古包里,看着窗外的太阳,他手上带着一个一模一样的金钏。 这个金钏是他自己请工匠重新打的,他看了一眼手腕上金钏,端起了酒杯...... 这个金钏虽然重量和样式跟他母亲给他那个一样,可是,已经不是那个了...... 送给那个歌妓他没有后悔,他就是太性情了,有时候想起那个歌妓,他甚至有点恨...... 那个两千年前坐在菩提树下成佛的人说啥来着?由爱故生怖,由爱故生忧,...... 世间事,唯独情字难解,唯独缘分难猜,唯有爱最伤人...... 多少爱恨,都是缘起缘灭!哪有那么多的得失随缘,心无增减? 人生若只如初见。 张文龙走了,骑着马,跟着陈二爷还有余猛。 他会骑马,骑的还很好,这是他在赤峰路上跟师父学的,去江城的路上有时候也展示一下马技,陈二爷心事重重,并不开心,他需要面对的东西太多...... 这次张文龙不是跟着师父去冒险,是帮着他打算图谋的陈家去赴生死。 他们三人很快到了杭城。 杭州府绸缎庄里,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人已经在门口等了,据说,他已经等了一个时辰,那天太阳很毒,春天就要过去,夏天要来了,可是他一动没动。 陈二爷也累了,翻身下马,看见这个人,点了下头,进了绸缎铺。 这绸缎铺姓陈,他家的,他巡查了一下,没有呆片刻,就对着这人说:“走”。 这个人早就准备了马匹,翻身上马,几人策马而去。 就这么简单,没有对白,张文龙很好奇这人,他也仅仅下马片刻休息,觉得这人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四十多岁,相貌平平无奇,中等身材,也不说话,看不出哪里人,长相像北方人或者中原人。 他的长相无法形容,反正扔在人群里就没了...... 唯一的印象,这人脸上有几道很深的刀疤,他和老李不一样,老李脸上的刀疤隐藏在年轮里,隐藏在皱纹里。 而他的刀疤,在额头,在脑门,非常显眼,可以想象他经历了什么...... 陈二爷没有介绍这人,也没有和他说太多话,甚至路上休息吃饭,陈二爷都没和他说太多话,这人很闷,看来,他不喜欢主动说话和回答,一直面无表情。 张文龙很诧异这人来头,就悄悄的问余猛, “这人就是梁风?他咋不说话?” “他是个哑巴”。 “他很厉害么?” “不厉害”。 余猛有气无力的懒洋洋的说。 陈二爷和梁风还在吃饭,他俩先吃完了,出了饭馆休息,透气。 “那他不厉害,我们一起去能干什么?” 张文龙很希望这人很厉害,他好安全一些。 “他是不厉害,因为没人见过他的厉害,见过的人都死了......” 余猛淡淡的说。 余猛不太喜欢张文龙,他一直觉得张文龙来路不明,他是南方人,对来自北方的张文龙很排斥。 主要是他觉得张文龙年纪很小,即使打死豹子也是运气和偶然,他对张文龙没太在意。 四人骑马继续去往江西。 一路平安顺利,到了江城境内,张文龙看着路上两边的风景很好奇,看哪里都觉得很新鲜。 粗大的老榕树斜长在村口,溪水流过每个祥和的人家,没有昏鸦,只有他听不懂的地方话,几个穿着花布的婆娘,喊着娃回家吃饭...... 他有点想家了...... 第39章 余猛很猛 江城山多,山上长满竹林,一眼望去,绿油油一片,张文龙第一次来江城,看啥都很新奇,这里民风淳朴,一路上感觉很好。 他们到了江城附近,找个地方住下,陈二爷说:“先在这里住下,明天我们了解下那里情况和地形路线。”几人点头答应。 几人到饭馆点了菜,江城的菜不仅咸还辣,张文龙吃不习惯,吃了几口,就放下筷子,看着陈二爷几人吃。 这时一只苍蝇总在饭桌上嗡嗡的飞,这个梁风拿起筷子,抬手一夹,苍蝇被夹住,死了…… 张文龙大吃一惊,不相信这世上还真有这么快的功夫和力度,觉得是做梦。 陈二爷头都没抬,好像啥都没发生...... 梁风换了双筷子继续吃饭,也若无其事,一切都这么平常...... “都吃完了,外面天还没黑,咱们去郊外溜达一下,看看风景。”陈二爷说。 四人散步去的郊外,空气很好,竹林溪水,青山掩映,夕阳渐落,风景如画。 他们在一个石桥上站住休息一下,看着夕阳西下,这田园风光多好,陈二爷却满腹心事。 是有很多事情要应对,这不过是大战来临之前的平静。 他看着远方,心里却在担心父亲和哥哥。 忽然,一只惊牛冲过来,为何受惊,大家不知道,反正速度很快,力度很猛,冲向了石桥,马上撞到了陈二爷他们。 陈二爷没有惊慌,张文龙倒是很紧张,这玩意力度太大,顶一下不死也重伤。 张文龙找地方,打算跳下桥躲避,可是桥下面很高,跳下去也会摔坏。 他急忙找地方躲避,无处可躲,就躲在了陈二爷的身后,陈二爷一动没动,扶着腰间的宝剑....... 余猛直接冲上去,一拳打在惊牛的眼睛上,紧接着又一拳打在牛的耳朵上。 牛停住了,吼了一声顶向余猛,余猛根本没躲闪,他抓住牛的双角,用力一抡,脚下一个绊子,牛倒下了...... 牛起来后晃晃头,有点懵,站住不动了...... 后面追来的老农到了石桥上,牵起牛,一个劲儿的道歉,几人也没有说什么。 至始至终,那个梁风抱着双肩,站在桥头,也一动没动...... 镇静,冷静,自信! 张文龙为自己刚才的惊慌有点尴尬。 他整理下衣服,重新站在了陈二爷身边,陈二爷看着余猛治服惊牛,一直站在旁边看着,手扶着长剑,是那把玄铁打制的长剑。 而那把玄铁短刀在张文龙的腰间,可是张文龙没敢拔出来,插在腰间,没想到要拔出来...... 余猛很猛! 张文龙一个时辰内看到了陈府两大高手的身手,目瞪口呆! 张文龙本来对于图谋金靴之事很有信心,现在,觉得一旦事情败露生死在他们手里不过瞬间的事,冷汗流了下来...... 那是惊牛,不是瘦不拉几的豹子,难怪余猛对张文龙不太在意了,对付的不是一个力量级别的...... 陈二爷几人逛了一会,回客栈休息。 第二天,吃过早饭,陈二爷几人骑马去了一座山,这个山坡就是陈森木干活的地方。 他们转了一圈,看了看地形,这片山很大,山上长满了竹林,因为施工,有一条被车压出来的土道。 山口有人看守,不让人随便进入工地。 陈二爷几人转身离去,又到了知府所在的地方,转了一圈,把地形都一一记下,最后,来到了软禁他哥哥和父亲养病的地方。 这是一个很大的院子,高墙围绕,不知道院子原来是干什么的,回来报信的随从描述过位置和样式,他一下子就找到了这里。 陈二爷看门口有人看守,就站在远处看看,没有靠近,心里很难受,这里面关着他哥哥,还有他父亲,关着那个富甲一方,一生经历无数风浪那个传奇的人…… 他们回了客栈,休息一下。 第二天,陈二爷又去了附近几个城市的市场,预订了大量硝石木炭,基本把附近所有制造火药的原料全部买光垄断。 并且都囤积一处临时雇了个人,高价开始售卖,他要干什么?张文龙不清楚,反正陈二爷都付了钱买光,囤了货物,还安排了卖货的人。 到江城的第三天,陈二爷几人直接去了知府衙门,他们没带兵器去找知府,那四杆洋枪,早都埋在了寺庙附近的路口树下,里面压满了子弹...... 到了知府衙门,通报的人进去报信,不一会儿,知府迎出来,几人看见知府,这个知府肥肥胖胖,满脸横肉,大腹便便,说话一直笑嘻嘻的,穿着知府的官服,帽子顶戴花翎。 张文龙说那个知府有个最大的特点,喜欢说话的时候,用手扶正帽子…… 陈二爷几人坐下,知府打量了一下四人,开口说话了, “你能找到地宫?” “能,我父亲和大哥帮我就能!” “就你们几个人?” “不需要太多人,你安排一些工人就行了,挖出来财宝归你,放我大哥,寺庙你可以找其它人继续干,我们陈家就不参与了。” “那些事情暂且不谈,咱们先找地宫,我没有亏待老爷子和你大哥。” 曹知府看他说的很清楚,倒是有点意外,就摇头晃脑的说: “你还需要什么?” “火药,大量的火药......” 曹知府点头答应,他想不就是买点火药么? 那不简单,曹知府马山安排人出去买火药了。 “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 “你放了我大哥,我父亲身体应该也好了吧? 我要见一面,我们三个人能找到地宫,挖的时候你安排些人手施工就行了。”陈二爷说。 “这个可以,你去看看他们吧,他们吃住的都很好,你父亲精神也好多了。” 曹知府说完,让人领着陈二爷几人去了软禁他大哥的院子,他父亲也在那里养病,院子不小,有几个房间,还有一个人专门给做饭,门口有几个守卫。 陈二爷看见陈龙和大哥,把他和知府说的话都学了一遍,又把金陵的事情汇报一下。 陈龙说,“我们就先挖地宫,找到财宝再说以后的事,估计曹知府也不敢明着对咱们怎么样,挖出来的财宝都给他。 现在你大哥和他关系弄僵了,撕破了脸皮,他肯定怕咱们回去后对他不利,就会杀人灭口,不得不防,见招拆招吧,大不了鱼死网破。” 陈龙和两个儿子商量了一下对策和挖墓事宜,陈二爷离开了院子,回到了客栈。 第二天,陈二爷几人去找了曹知府,曹知府说: “真怪了,出去买火药的人回来了,方圆几个府的火药都卖光了,好不容易买了几车,花了不少银子,比平时价格贵好几倍买的。” 曹知府有点费解…… 第40章 盗亦有道 陈二爷心里一阵冷笑,心想,你多花的钱到了我的口袋了,是我卖你的,囤积居奇你懂么? 我不过是想用这个事教教张文龙以后如何做局做大生意。 给他示范一下,也惩戒一下这个曹知府,让他多破费点银子。 张文龙也知道了这不过是陈二爷一个小把戏,为了让曹知府多花几倍的钱去买火药。 他心里好笑,也佩服陈二爷手段,这陈二爷做生意是个奇才,打破常规,敢于布局,囤积居奇炒高物价。 陈二爷看看准备好的盗墓用品,就和陈龙、陈森木、曹知府几人去了那个大山上。 曹师傅看着这个大山坡上露出来的墓葬五花土,心里做着美梦,这个大墓的宝贝够他几辈子花了…… 虽然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可是那些钱终究有数,这些宝贝是无价的。 陈龙看了看山的地形走势和地上露出的五花土,又看了看植物草色,他抓起来一把五花土捏碎了仔细的看了看。 “这是个汉代大墓,汉墓里金银很多,但是多有机关,不像宋墓,都是穷墓,里面没啥东西,汉代大墓十室九空,这个看样子没有被盗过。”陈龙说。 曹知府听完,更高兴了,他也佩服陈龙的水平,陈龙抓一把土就知道啥年代的墓葬也是高人。 他不知道历朝历代的墓葬埋的方位也都有规律,并不仅仅是靠五花土,主要的还是陈龙多年的经验。 陈龙没有闻雷,没有听雨,没有用焦四那些方法,他就是凭借经验在露出来的五花土附近转了一圈,就大概知道了这个大墓的方位和面积,陈龙指着一个地方说: “这个地方下面就是墓室所在,我们从上面挖,可能不好挖,墓门肯定也有机关,估计不好打开,我们要斜着打一条暗道,从墓葬地宫底部打开,进入地宫内部,取出东西运出来。” 曹知府几人都插不上话,都听他安排部署。 “等打开地宫之后,知府也安排几个心腹亲信或者你自己也一起进入地宫吧!” “这个…,这…,再说吧,我安排人一起下去,我就在上面指挥了,我接收东西。”曹知府说。 陈龙心想,看来你是真的打算对我们下手,挖出东西,搞不好打算把我们活埋在里面,他知道了曹知府的心思,没露声色。 “可是这些火药干什么呢?”曹知府问陈二爷。 这些火药花费他不少银子,他有点心疼。 陈二爷说,这是山上石头多,马上雨季了,如果万一都是岩石,不好挖掘,就要用火药。 为了不让爆破的声音被附近老百姓发现,最好选择雷雨天,打雷的时候爆破。 曹知府听他说的有道理,点了点头。 几人勘察完地形之后各自回到住处,安排人手开挖。 曹知府找来二三十个人干活,这几十人不是官兵,而是花钱雇来的流民百姓,都不是本地百姓,都是外地流浪来此地的人,穿的衣服也乱七八糟的,不过倒是都体格健壮。 曹知府说这些人是他花钱雇来的挖墓,这些工人就住在山上,不许下山,有人给做饭,在搭建的工棚里住,路口有人看守不让人随便出入大山。 陈龙指挥发掘路线,陈二爷几人帮着看人干活,调配发掘物资工具。 几十人挖了三天,进展缓慢,果然都是大石头,挖不动,这样下去半个月也挖不到地宫底部,金陵的寿宴时间都要到了。 陈二爷对曹知府说:“用火药吧,选个雷雨天!”曹知府答应了。 真的没两天就阴雨雷鸣,陈二爷把几车火药用来爆破,为了怕淋湿都做了处理。 几声巨响,山石飞溅,有点进展,他一次不敢火药用量太大,怕震塌了地宫,又挖了三天,终于到了地宫底部。 陈龙下去,看了看,又上来,安排人手,他二十年没有下地下盗墓了。 他身体不好,本来一直咳嗽,地下潮湿之气一熏,上来就不停的咳嗽,休息了半天才继续说话。 张文龙很好奇这些人盗墓都怎么盗,据说每个流派都不同,还要带什么工具和什么黑驴蹄子摸金符啥的,他等着陈龙吩咐,他也要下去看看。 陈龙说:“老二在上面不要下去了,陈森木和余猛跟我下去,梁风和老二在上面照看。” 他看看张文龙,不想这个年轻人下去地下,自己都金盆洗手二十年了,他不希望张文龙沾染盗墓行业。 可是看看张文龙跃跃欲试的表情,也就答应了带他下去,毕竟张文龙年轻,有点啥突发事件,能帮忙。 几人穿上特制的衣服,这衣服很滑溜,很耐磨,防潮,是专门为盗墓准备的老鼠衣。 那些锄头锹镐之类的工具都没啥特别,张文龙没啥感觉,陈龙真的拿出一把金属做成的金刚伞,打开是一把雨伞,伞的尖部是个金属的尖,看样子合上伞能当兵器,这个伞有点特殊。 陈龙还拿出几根蜡烛,几人都带着火折子,大家也都带着兵器。 陈龙说:“进去后,蜡烛一灭,我们就马上出来,再呆就闷死在里面了。” 这个很科学,和鬼怪无关,没有氧气的地方蜡烛肯定灭了,人不出来肯定憋死在里面。 盗墓并没有渲染的那么神乎其神,盗墓是一个科学的课题,一切都要符合逻辑,当然历朝历代都是重罪违法,也违背道德。 张文龙问陈龙:“老爷,这盗墓有啥门派么?” “殊途同归,盗墓根本没啥派别,不过是各地手法不同罢了,无论哪里的人盗墓,都是靠经验,望闻问切,也要精通风水丧葬习俗,才可能出手就能探到大墓。 一个掉脑袋的偷偷摸摸的盗墓事情,还有啥流派?年轻人不要学,是有报应的,你看我这身体。”陈龙说着咳嗽了几声,张文龙点头答应。 陈龙接着说: “三百六十行,古董为王,可是偷坟掘墓不算古董行,虽然挖的是古董不假,谁如果衣食无忧,会干这抬不起头来还掉脑袋的事? 大盗窃国,小贼窃财,只有最末等的才去挖坟掘墓,去盗窃死者金银。 盗亦有道,我们做什么不要把事情做绝,天地有眼,会断子绝孙的。” 说完,陈龙又拿出几块布,上面洒满了米醋,还有樟脑粉和麝香粉,因为墓中的尸体腐烂后会发出恶臭,甚至还会产生沼气等毒气什么的味道,这些东西可以遮盖一些。 麝香和樟脑都是清香开窍的药品,可以屏蔽很多污晦之气,他们戴的类似现在的口罩。 一般在进墓之前,盗墓的人会先将一些鸡、狗等放到墓中看是否死亡。 陈龙又让余猛拿了两只大公鸡,公鸡固然最雄之物可以辟邪,如果放进地宫死了的话,里面肯定有毒气。 倒是没拿糯米和黑驴蹄子,穿山甲爪子摸金符之类的辟邪东西。 陈龙说那些都用不到,自己盗了一辈子墓,怪事邪事也遇见过,还真没遇到鬼。 第41章 进墓 要下墓室之前,陈龙让人拿出一大把大蒜,给几人每人好几个大蒜,让人都嚼碎了,吞下去或者含在嘴里。 大蒜很辣,几人眼泪都辣出来了,张文龙好奇,问为何要吃大蒜。 陈龙说:“辟邪,万一有邪物,它们怕大蒜的辛辣刺激味道。” 他又给张文龙一把用过的纳鞋底的锥子,其实应该是大蒜能杀菌消毒,也去晦气,但是锥子能干啥用啊? 张文龙很费解,还是拿在了手里,陈龙说: “这玩意据说鬼怪害怕,钟馗传说故事就是手里拿着大锥子捉鬼,遇见脏东西你用锥子扎它就行了,能定住鬼魂,不过我从没用过。” 这个锥子的科学原理不懂,可能一物降一物,具体有无鬼怪,咱们也没看过不知道。 世界上辟邪驱鬼的东西很多,也许就是那些东西,有特殊属性能屏蔽不利的磁场吧,毕竟我们对这个世界还充满未知,不敢妄论鬼神,更不是宣扬迷信。 曹知府也让三个亲信一起装扮,都携带工具和武器一起下去。 几人按照陈龙的吩咐都准备好了,就陆续的钻入了地下...... 几人鱼贯而入到了地宫底部,都拿着火折子,陈龙再一次到了地宫地板,借着火花仔细一看,不仅有点沮丧了。 原来这个地宫底部不仅仅挖的洞口这么大的石板,底部都是石板,余猛几人用铁镐往四周挖了好多方位进不去。 这石板很大不说,石板与石板连接的地方缝隙极小,看样子这个地宫底部铺了一层厚厚的石板,就是为了怕人从底部打开地宫,相当于整个地宫是个石头房子一样,每块石板几吨重,如果硬挖砸开也会把人砸死。 陈龙知道一般汉代大墓墓道和墓室一般都是碎石渣土铺就,也是为了预防被盗,但是用巨石板铺设墓室地面还是第一次见。 这个墓葬属于穿山为穴墓葬,在山坡上比较难挖,还有很多汉墓是土坑竖穴黄肠题凑墓,就相对容易。 陈龙看见几人挖了一会都有点出汗了,地下空气很闷,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他命令大家先不要挖了,都先出去再从其他部位找到入口。 他们出去之后,陈龙几人休息一下,曹知府看着还挺着急,也不催促,这人心机很深,知道催促也没用,他也相信陈龙能打开墓葬。 陈龙沉思片刻对曹知府说:“你安排工人继续挖,从这个位置,这里应该是墓道所在,相对薄弱,挖到墓砖告诉我,我要休息一下。” 曹知府点头答应,就按照陈龙所说的位置让人继续斜着挖洞。 又挖了大半天,这次相对顺利,工人说看见了墓砖。 曹知府对陈龙说了,陈龙让工人们回住处休息,陈龙余猛他们几人又都下去了。 进入地下五六米深,看见墓砖,陈龙看了一下一眼说: “这是西汉晚期大墓,你们看,这都是小砖,如果是早期大墓都是大砖,有的大砖烧制的有半人高一块,你们撬开他。” 余猛几人拿着工具狠狠地砸了一下墓室的墓砖,敲出了几下火花。 张文龙后来说,那天天气本来很好,突然就阴了,没有下雨,他们砸那个墓道的时候,天空一直打着惊雷,雷声滚滚,如万马奔腾,就是不下雨…… 大家在地下听不太清楚雷声,不过雷声还是沉闷的远远飘来,几人都背脊发麻,很瘆人…… 陈龙没有做声,指挥着盗掘,不久,墓道砸出了个大洞,里面一股前年尘封的污浊之气,差点把几人熏迷糊,那是一种即污浊又湿霉的阴晦之气,倒是没有臭味,可能两千年了啥臭味也都早烂没了。 余猛把两只大公鸡扔进了墓洞,两只鸡在里面扑棱几下没事,里面黑洞洞的,公鸡也害怕,不一会枕都又从洞口钻了出来,看样子没啥毒气。 陈龙咳嗽几声,让继续扩大洞口,几人都钻了进去。 几人手里的火光一看,这是一个保存完好的两千年前的墓室。 放眼望去,墓室连着墓道有几十米长,分南北两个耳室,前面是中室,最里面是主室,属于汉代典型的穿山为穴墓葬,这类大墓一般埋的都是王侯,陪葬品颇丰。 余猛和张文龙几人都有点紧张,他们都是第一次进入地下挖墓,曹知府安排的几人也都是第一次盗墓,几人不太敢往前走,都站着不动,其中一个曹知府的亲信腿都吓得哆嗦了。 陈龙并没有马上往里面走,他仔细端详这个墓葬,墓室宽十几米,中间还有个类似活人居住房子的天井。 墓高十几米,墓道两侧布满了壁画,两千年了红色彩颜料还都栩栩如生,画的人物,想必是墓主人生前的生活样子。 一对镇墓兽赫然站在墓道门口,镇墓兽刷着红漆,像是陶器做的,一人多高,面目狰狞,微弱的火光下恐怖异常…… 几人事先都知道肯定会有可怕的镇墓兽出现在里面,都有心理准备,不过也都一个个吓得半死,因为这一对镇墓兽是人脸,头上还长着角…… 几人胆战心惊的拿着武器和火折子慢慢靠近了镇墓兽,这是一对类似麒麟辟邪之类的怪物。 只是奇怪的是这对镇墓兽脸部不是动物,而是张着大口的人脸,四足兽身蹲立,头上长角,面目狰狞。 人脸镇墓兽陈龙也是第一次看见,他也一惊,他一生盗墓无数,并不慌张。 他拿着火折子凑近那两个怪物背后照了一下,看上面写了一行字,他也没仔细看,应该是和墓主人生前身份有关。 《左传·昭公十五年》云:“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於王室,以镇抚其社稷。 汉代人很迷信,镇墓兽多是为了佑护死者阴魂平安,早日升仙,有这习俗。 镇墓兽是近些年来考古学家们约定俗成的一个称谓,据说还是个日本人说的名字。 1937年,传湖南长沙楚墓出土的头插鹿角的木雕怪兽被发现,日本学者水野清一撰文介绍,认为此物具有镇妖辟邪的功能,可称作“山神像”或“镇墓兽”。 考古发掘报告者采用了水野清一的称谓,统称为“镇墓兽”。 镇墓兽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到五代十国,镇墓兽就消失了,到了宋代,墓葬里多是堆塑复杂的魂瓶,基本就没有了镇墓兽。 镇墓兽多成双成对,一对在墓室内, 一在墓室外,有辟邪作用,并不一定是为了吓唬盗墓者,不过这两东西阴森森的真把大家吓了一跳。 那个曹知府的亲信一只手哆嗦着拿着刀,他离得张文龙近,他一只手抓着张文龙的胳膊,躲在人群中间瑟瑟发抖。 后来张文龙说,他的胳膊都被那家伙抓紫了几个手印…… 第42章 夜明之珠 陈龙一看果然是汉墓,他很自信自己的判断,没理会镇墓兽和壁画,带头走在前面。 陈森木紧跟着他,手里拿着那把金刚伞,大墓一般都有机关,真有冷箭啥的这伞能抵挡下,其实这伞并不是为了格挡暗器,而是为了预防墓室上面落下的尘沙和碎石,这个的作用更大些,几千年了,即使有弩箭,机关也都未必好用了。 他们到了耳室,耳室里面堆满了青铜器,青铜器都保存完好,火光一照发着绿光。 大家继续往前走,走了十几米到了内室,内室里面放着棺椁,这棺椁在火光下居然闪着光。 几人走近打开棺椁,陈龙说打开棺椁,几人上去抬起了棺材盖子,盖子很重,上面布满灰尘,几人费力的搬开棺材盖子放在了一边,都一起看里面,棺椁两层,里面还一个棺材,内外都镶嵌金丝和玉石。 里面这个棺材盖板上居然写着一行字,大家都很好奇,陈龙凑近仔细看上边的字,上面小篆红色朱砂写着:寡人生时常掘人墓,如寡人死后有盗寡人墓者,其亡后也必被掘抛尸。 大家都背脊发麻,心里一寒,这诅咒够毒的,这死者自称寡人,汉代王侯多自称寡人,东汉末年,三国时期才多自称孤。 看样子棺材盖子上写的字,这个王侯生前也有盗墓的兴趣爱好,常掘人墓葬,他也料到以后自己的墓葬也终究会被盗挖,就下了诅咒,说日后谁挖了他的墓,那些盗墓贼也死后必定被掘坟抛尸。 汉代多厚葬,原来汉代已经有了盗墓之风,没想到这人贵为王侯,也干过此勾当,看来这个王侯生前还是个有故事的人。 陈龙镇静一下,他盗墓一辈子,见得多了诅咒,也不在意,命令人打开棺材。 大家又打开里面的小棺材,露出了死者,里面死者穿着银缕玉衣,银丝穿成的玉片衣服,包裹着这个王侯,火光下玉片折射着白光。 余猛胆大,用刀尖撬开一个缝隙,死者是个男的,头发两千年居然还没烂,不禁吓得退了两步…… 陈龙看了看,心想这个真是王侯的墓,要是帝王就是金缕玉衣了。 这些几人胆战心惊的凑近棺椁看着这干尸和玉衣,都没动。 刚才都被镇墓兽吓了一跳,可是墓室里面倒是没有什么机关和可怕之物,都有点胆子大了起来,大家在财宝面前也都有点兴奋! 死者穿的玉石片,现代人把这个东西叫玉衣,汉代人叫玉柙,也就是说不是服装,而是一种葬具。 东汉时期对这种葬具的使用有着非常严格的等级制度,皇帝要用金缕玉衣,诸侯用银缕玉衣,再次用铜缕玉衣。 这个棺椁内外也都镶嵌着玉片,灯光下华美异常,所以才发光。 陈龙也有点兴奋,不咳嗦了,二十年没有盗墓了,这曾经是他的主业,给他赚了无数家财,也给他染了疾病缠身! 他七十岁马上生日了,为了救儿子重新盗墓就盗了西汉王侯大墓,这个王侯生前居然也是个业余爱好盗墓的人,死后也被盗了,看来因果轮回真的存在,陈龙心里五味杂陈。 他冷静了一下,并没有让人马上从棺椁里拿取玉衣和青铜器。 陈龙站在棺椁前面拜了三下,然后环顾四周,这是主墓室,除了放着一些青铜鼎和青铜盘之类外,还有几个青铜博山炉。 这个炉是用来熏香的,它的外观造型模拟了想象中的仙山,云气围绕,有着一些仙鹤瑞兽等形象,惟妙惟肖,汉代人喜欢这类题材,到了后来的两晋,更热衷于此类。 博山炉里面燃起熏香时,烟雾缭绕,很容易让人想到仙境,汉代人注重死后世界,它是汉代人升仙思想以及神仙信仰精神追求的象征,汉代的器物都比较具象和富有联想。 这些人都等着陈龙吩咐,曹知府的几人眼睛都直了,刚才那个吓得哆嗦的人看见宝贝,口水都流下来。 汉墓多用金器陪葬,这个大墓里也摆放一些金饼金珠,还有几个金爵,陈龙以前也挖过汉墓,汉代酒爵青铜的多,金子的还是第一次见,陈森木也看的眼睛发直。 大家把火折子和蜡烛都点亮,墓室有几十平米也照的富丽堂皇,尤其那些壁画和玉器金器,汉代人有厚葬之风,平民都厚葬金银陪葬,何况王侯之墓? 陈龙看见主墓室两侧的石头案几上摆放的青铜祭器和金器,他目光落在角落一个盒子上。 这盒子是汉代漆器做的,盒子不大,红里黑外,黑漆上绘红色或赭色花纹,汉代漆器制作精巧,色彩鲜艳,花纹优美,历经千年依旧精美绝伦。 《盐铁论·散不足》说“一杯用百人之力,一屏风就万人之功”。说明制作之复杂精细,耗时费力才成漆器精品。 陈龙知道汉代宫廷多用漆器为器皿,这里面应该放着最贵重之物。 陈龙几步走了过去,他拿起盒子,打开,里面还有一层盒子,都打开后,里面露出一颗夜明珠 …… 本来这颗夜明珠常年不见天日,不再发光,在火光下,瞬间发出绿色的幽光,大家都看呆了, 夜明珠是难得的宝贝谁都知道。 世界上发光的矿物质石头很多,有萤石,有金刚石,有水晶,有红宝石,有的据说陨石也会发光,还有我们不知道的石头都会发光。 萤石比较多见,质地很软,比较好辨别,这夜明珠肯定不是萤石,具体啥石头谁也不知道,只知道这玩意肯定价值连城,这可比那只辽靴上的宝珠稀少多了。 史载,炎帝、神农时就已发现过夜明珠,如神农氏有石球之王号称“夜矿”。 春秋战国时代,如“悬黎”和“垂棘之璧”,价值连城,可比和氏璧。当时只有陶朱公和猗顿(战国时大商人)二人买得起,足以见夜明珠的珍贵,陶朱公就是帮着越王勾践复国的范蠡,商人鼻祖,功成名就之后,知道越王勾践会鸟尽弓藏,传说范蠡带着西施隐居太湖。 记载秦始皇曾殉葬夜明珠,在陵墓中“以代膏烛”。 古人称隋侯之珠为宝物,这个不差到哪里,在我国历史上,有两件为历代帝王所必争的宝物,那就是和氏之壁与隋侯之珠,很多人都说那个隋珠就是夜明珠。 和氏璧的故事大家都知道,隋侯之珠一般人不太清楚。 《韩非子》中关于这两件宝物有详尽的记载:“和氏之壁,不饰以五彩;隋侯之珠,不饰以银黄,其质其美,物不足以饰。” 据说春秋时候的一个秋天,西周的隋侯(今湖北随州一带的封侯)例行出巡封地。一路游山玩水,这天行至溠水地方,隋侯突然发现山坡上有一条巨蛇,被人拦腰斩了一刀。 此地后称:断蛇丘。 由于伤势严重,巨蛇已经奄奄一息了,但它两只明亮的眼睛依然神采奕奕。隋侯见此蛇巨大非凡且充满灵性,遂动了恻隐之心,立即命令随从为其敷药治伤。 不一会儿,巨蛇恢复了体力,它晃动着巨大而灵活的身体,绕隋侯的马车转了三圈,径直向苍茫的山林逶迤游去。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隋侯出巡归来,路遇一黄毛少儿。 他拦住隋侯的马车,从囊中取出一枚硕大晶亮的珍珠,要敬献给隋侯。隋侯探问缘由,少儿却不肯说。隋侯以为无功不可受禄,坚持不肯收下这份厚礼。 第二年秋天,隋侯再次巡行至溠水地界,中午在一山间驿站小憩。 睡梦中,隐约走来一个黄毛少儿,跪倒在他面前,称自己便是去年获救的那条巨蛇的化身,为感谢隋侯的救命之恩,特意前来献珠。 隋侯猛然惊醒,果然发现床头多了一枚珍珠,这枚硕大的珍珠似乎刚刚出水,显得特别洁白圆润,光彩夺目,近观如晶莹之烛,远望如海上明月,一看便知是枚宝珠。 隋侯叹曰:一条蛇尚且知道感恩图报,有些人受惠却不懂报答的道理。 据说隋侯得到宝珠的消息传出后,立即引起了各国诸侯的垂涎,经过一番不为人知的较量,隋珠不久落入楚武王之手。 后来,秦国灭掉楚国,隋珠又被秦始皇占有,并被视为秦国的国宝。 秦灭亡后,天下大乱,隋珠从此不知所终。 史料记载了渣水西侧的断蛇丘这个地名,今湖北省中部地区。有地质学家据此考察,在湖北钟祥市附近发现了大量的金伯利岩,可产中国罕见的金刚矿(宝石名就是钻石),隋侯珠比较可能是金刚石。 专家研究认为,随葬于慈禧太后嘴中的夜明珠是一块具有近似球形形态、称重约787.28克拉的金刚石原石,其1908年当时1,080万两白银的估价约相当于现在8.1亿元人民币现值。 陈龙挖到的这个夜明珠不逊于隋侯之珠和和氏之璧。 第43章 墓里白蛇 陈龙有点惊喜,他见过无数奇珍异宝,夜明珠还是第一次见。 他揉揉眼睛,咳嗽了一下,那颗珠子还在匣子里没有拿出来,几人都一声不吭看着这颗珠子,陈龙拿起了盒子和珠子说: “这个拿出去献给曹知府。”说完,把盒子递给了曹知府派来的一个亲信,那人接过盒子,答应了一声,陈龙下令把值钱的都搬出去。 为了这个墓葬他千里迢迢赶来江城,自己还生病了,大儿子差点被害,陈龙对这墓葬有点愤恨,他也不想只拿走一半了,这么多人看着呢?按照他的习惯拿一半曹知府也不会同意。 大家开始往外搬运各种青铜器,也有人围着棺椁转悠看如何下手。 突然,一条白色的蛇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照着陈木森小腿咬了一口。 微弱的烛光下,这条白蛇通体雪白,白的甚至有点透明,眼睛幽幽的绿光恶狠狠的盯着这些人,陈森木惊叫一声,连忙往后退。 余猛挥刀砍去没有砍到白蛇,昏暗的火光下,白蛇掉头迅速钻走不见了,蛇不大,一米多长,这条蛇什么时候钻进来的不知道,还是一直在墓里也不得而知…… 这墓葬封闭很严,它如何进入是个谜,如果在里面很久了,那吃什么呢?还是刚才挖洞从外面进来的也不清楚,只是大家都没看见过这种蛇。 每个人都背脊发麻,一身冷汗,那个胆小的人连忙对着蛇逃走方向作揖拜祭,嘴里叨咕着啥话,大家也没有听清楚。 这时,墙角点着的几根蜡烛,突然灭了一只…… 大家心里一紧…… 陈龙刚才看见蛇也是一惊,他拿起火折子看他儿子的伤势,脚踝上很小的几个牙痕,看样子没毒。 陈森木穿着老鼠衣很厚,但是蛇牙锋利,还是咬透了裤子。 他看看伤口没在意,南方蛇多,也没觉得多疼和麻痒,知道没有毒。 “出去两个人,把洞口扩大,要不都闷死里面!” 陈龙看着熄灭的蜡烛说。 两个人拿着工具出去了。 陈森木看自己小腿没事,安慰了一下大家,继续搬东西。 他重新把墙角灭的那根蜡烛点燃,可能里面人多,空气稀薄吧?大家心里想。 大家继续搬东西往外搬运青铜器,那些青铜器并不太重,千年的氧化土沁都成了青黑色,两千年前的这些器皿据说是金黄色。 那些金珠金饼和青铜器抬到了外面,曹知府看见夜明珠乐的闭不上口,他拿着夜明珠在阳光下仔细端详。 这是一个银白色的宝珠,有一寸大小,微微透明,珠子不知道是何种宝石,在黑暗里发着幽幽绿光,发光非常明显,珠子不大很沉。 曹知府从未见过这样珠子,知道这是宝贝,放进盒子里一直抱在怀里,又看见金珠金饼和那些各种各样青铜器,更是喜不自胜。 曹知府的亲信说里面还有银缕玉衣,还没扒下来呢。 曹知府更迫不及待,也带着几个随从跟着进来墓室。 曹知府进入墓室看见了墓砖上的壁画,墙壁上绘画着很多车马出行,射猎,等题材人物,还有很多神仙和仙鹤等等,墙上壁画记录墓主人生前经历和身份之类的图案较多这类壁画可能是汉代墓葬的基本模式。 谁不想死后成仙呢?只不过我们这个时代的古董,未来一旦出土基本就是骨灰盒,若干年后,会有一个奇特的收藏类别:骨灰盒系列。 曹知府赞叹不已,他第一次看见古墓,居然如此奢华,他一眼看到了玉片贴的棺材和棺材里露出来的的银缕玉衣。 曹知府站在棺材前面,命令他几个手下亲信,把棺材也抬走,死人扔下。 这棺材木头千年不腐,不知道啥木头。 这棺材板看样子还能做几个古琴,棺材板上的玉片也能卖很多钱。 几个手下开始扒死者身上玉衣,最后要扒下了的时候,突然那条白蛇又出现了,这次不是一条,而是两条… 谁也不知道这两条蛇从哪里来? 一条白蛇照着扒衣服的那个亲信咬了一口,一下子咬到了手臂。 另一条蛇则咬到了曹知府的大腿,两条蛇咬完人,又从大家脚下钻到了黑暗之处,不见踪迹…… 曹知府和那人几乎同时惊叫了一声,吓得面无血色,曹知府说: “这是妖怪吧?不要毒死我吧?怎么会有蛇?” 陈龙说:“没有毒,没事,刚才陈森木也被咬了,都没事了。” 这个曹知府汗都下来了,觉得很邪门,急忙走出墓室,怀里紧紧的抱着那个夜明珠盒子。 他路过洞口墓道里看见那对人脸的镇墓兽的时候,手里微弱的火折子火光照映了一下…… 曹知府本来有点害怕,可是越害怕越想仔细看一眼害怕的东西,他不自禁的瞟了一眼,居然好像看见那个面目狰狞的人脸镇墓兽对着他呲牙笑了一下…… 曹知府惊叫一声,差点瘫了,抱着盒子连滚带爬出去的…… 曹知府有点累,瑟瑟发抖,他想应该是幻觉或者眼花了,喘着粗气,平息了一下心情。 曹知府坐在山坡上一个大石头上,开始看伤口,小腿确实不疼不痒,只是几个针孔大的小洞,流着鲜血…… 他低头看了一眼,流出的不是紫色的血,也放心了。 看样子这条蛇没有毒,只是他心有余悸,连连擦汗。 曹知府休息片刻,在外面继续欣赏着夜明珠,一边指挥着搬运物品,十来个人搬了一阵子,才差不多搬空墓里东西。 快到搬运最后的时候,陈龙觉得曹知府神色就有点不对了,陈龙看曹知府暗中吩咐身边的几个人,这几个人都是江湖中人打扮,刚才也一直帮着搬东西。 现在曹知府的几个人不搬了,而是看着余猛和张文龙几人搬,陈龙身体不好没有搬,陈森木一直扶着他,陈龙一直在墓室里面指挥。 这期间陈二爷和梁风一直就在进墓的洞口外守着,也偶尔帮着接一些里面挖出来的物品。 搬运到最后的时候,陈龙已经感觉到了曹知府的心思…… 陈龙知道曹知府要动手了,只是不知道要如何动手,想把几人活埋了不太现实,时间来不及,动武么? 曹知府这边也就十来个江湖中人,不多,自己这边人也不差,胜算很大。 山上除了二三十个雇来的流民都在住处休息,附近山上也没看见官兵。 陈二爷盘算着,但是他知道危机很快出现,就低声吩咐梁风几句。 梁风走到了山坡路口僻静处的大树下,挖出来前天事先埋好的两个琴盒,琴盒油布包着,怕雨水弄湿,他扔掉油布,拿起了盒子。 两个盒子里放着四把洋枪都压满了子弹,那四杆洋枪是陈二爷不久前高价从一个传教士手里托关系买来的,是当时德意志帝国装备陆军的最新式武器。 梁风背着两个琴盒回到了陈二爷的身边站着,不露声色,面无表情。 第44章 年的洋枪 梁风下山坡了,曹知府看见了并没太在意这个哑巴,还以为他去厕所方便。 而且也知道陈家就这几人,还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所以根本没放心上。 曹知府低声吩咐了一下身边一个亲信几句,那个亲信走了,他的亲信没去路口,而是去了那些流民住处。 又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墓道里差不多都空了,除了那两个镇墓兽和壁画没动。 墓里值钱的一扫而光,甚至镶嵌着玉石片的棺材板都给抬了出来,那个头发还没腐烂的千年干尸被扔在了墓室里。 陈龙几人忙活的满头大汗,这时候天有点晴了,刚才阴天打雷,但是没下雨,只下几个雨点。 陈龙走到曹知府面前, “我的事做完了,东西都归你,我和我儿子要走了。 这个工程你找人继续做吧,我要赶回去七十寿宴,很多客人都来了,我要接待。”说完看着曹知府。 曹知府看了看陈龙和陈森木,又看了看陈二爷和余猛、梁风几人,扫视了一圈,没有说话,脸上没有阴晴,几人不知道他葫芦里什么药。 曹知府看了看漆黑的墓道洞口,阴险的笑了笑, “不急着回去庆寿,我给你的寿礼还没准备好呢。” 陈龙客气的说: “不必什么寿礼,我们也领教了曹知府的为人。 这些财宝够你花几辈子了,我们回去也不会声张,你放心。” 陈龙说的不冷不热。 “呵呵,是要准备大礼,这个大礼就是这个王墓,这个修造要花好多钱吧?归你们了,只是你们几个没有棺材而已 。” 曹知府说完,拍了两下巴掌,瞬间从房子里跑出二三十个人,都拿着刀剑之类武器,还有两个人拿着弓箭。 原来这些人不是他雇来的流民,是伪装的工人来干活,是死囚和他从江湖上找来的一些死士。 曹知府没有安排官兵,他有自己的办法,他需要死士,或者本来要死的人出力,许诺那些死囚帮杀人灭口,完事有办法放走他们逃生。 其实曹知府早打定主意,真把陈家人都杀了,估计这些死囚也跟着被灭口了,只是这些死囚没有其他选择。 而那些江湖人士都是至亲和多年死党,曹知府倒是很放心…… 张文龙很悲哀,悲哀的是才离开家乡几个月,这么快第二次又被围了。 上次北方锋城是土匪打劫,这次江城是官匪一家要被灭口,张文龙没有害怕,很镇静得挡在了陈龙的身前, “老爷,退后,不要怕。” 陈龙看了一下抽出了长刀的张文龙,没有说话,真的以前低看了这个年轻人,他点了点头。 陈龙走到了陈二爷的身边,和梁风几人并肩站在了一起。 咳嗽几声质问, “难道曹知府,我做的事不够么?” “够,太够了,超出我预想。” “那为何还要赶尽杀绝,想杀人灭口!” “不错,我相信你和你儿子,其他人我不相信,所以干脆都要死在这。 我知道你们陈家在江南富甲一方,根深叶茂,不过,在我眼里你就是个贼,盗墓贼! 今天这个王墓也是你最好归宿了,你死也瞑目了,我有办法处理干净后事,呵呵。” 曹知府阴森森的露出一嘴白牙,说完,正了正帽子,他今天穿的便装,戴个普通的帽子,没戴顶戴花翎的官帽,可是习惯依旧…… 陈龙没有做声,自己一辈子确实是贼,可是你也好不到哪里去啊?不是更卑鄙?不是也挖墓了?还把人棺材板都拿走了?我可没这么损…… 陈龙知道躲不过这场灾难了,心里有点感慨,脸色有点难受,不过瞬间恢复正常。陈龙这一生经历大风大浪太多了,他看了看陈二爷,他这个二儿子…… 这时二三十个死囚工人和七八个江湖人士都靠近围住了陈龙几人,两个背着弓箭的人拿起弓箭瞄准了陈森木和陈龙。 这是荒郊野岭,路口还有人把守,这里真是杀人灭口的好地方。 “你们自己跳下去吧!免得麻烦。” 曹知府淡淡的对着陈龙几人说,他瞟了一眼梁风手里的两个琴盒,知道里面也应该是兵器,也没有在意,又看了看拔出刀来的余猛和张文龙,冷笑着, “呵呵,小小年纪也轮刀动枪? 呵呵,好大的胆子,可惜,这么小,还没享受人间富贵,就没了,可惜!” 曹知府对着张文龙还赞叹了几下,很多明着做坏事的恶人固然可恨。可是这种见利忘义,阴险狡诈的人,张文龙还是第一次见到,他没有做声。 张文龙只是守在陈龙老爷子身边,手里握着一把长刀,背后腰上插着陈二爷送的那把玄铁短刀。 他的手心攥着刀柄,有点微微出汗了…… 陈龙和陈二爷、陈森木三个人对视一眼,陈二爷知道此战无法避免,这个曹知府肯定铁心要杀人灭口,打算给这几人活埋了。 陈森木已经吓得面无血色,一个劲的搓手,还一边跳着脚,贪财的人都惜命,据说这动作有个词叫:手足无措。 陈龙脸上没有表情,看了一眼陈森木,这个大儿子,这孩子从小就聪明,但是小聪明,缺少智慧,对名利看的太重,不思因果…… 陈森木渴望赚钱,也很有手段和方法,他喜欢投机,把慈善做到了江城,认识了曹知府,曹知府给了他工程,每次也给了曹知府好处,而他发现工地有大墓,又想独吞,而曹知府也打算收拾他,也想独吞,这样二人也结束了维系几年的交情,还有可能对决生死…… 利益薄厚程度决定交情深浅,和决定相交周期长度,这是人性。 现在七旬的老父亲千里迢迢为他来解围,陈森木不思考这些前因后果,甚至都没意识到这件事最后的严重性。 陈龙站在陈二爷几人中间,手里拿着那把金刚伞,陈森木空着手,瑟瑟发抖的也躲在几人后面。 江城的山坡上,陈龙,陈二爷,陈森木,余猛,梁风,还有张文龙几人站在一块,背后一个是山崖,前面一块空地,因为施工早已坑坑洼洼,碎石遍地。 不远处就是挖开的盗洞,盗洞口堆放着从墓室里面拿出来的青铜器和棺材板,还一堆各种各样的宝贝。 陈二爷没有动,他扶着剑柄,看着曹知府和这些围上来的人。 天色变暗了,阴云从远处天边慢慢翻滚过来,乌云蒸腾,江城的一半天空被黑云压倒,浓如重墨,又似万马奔腾的烟尘盖向头顶。 这几天天气都不好,因为要动用火药爆破,大家故意选择天气不好的这几天爆破施工,雷声能盖住火药爆破声音。 那天应该是个雷雨天,看样子憋了一天的雨要下了…… 曹知府知道这几人不会束手待毙,想着往后躲一下,离远点,一会打起来不要伤到自己。 曹知府往后一退,山上石头很不平坦,被一个石块一绊,差点摔倒,本身就胖,平时养尊处优惯了,身体不灵便,一个趔趄,他摸了摸头,正了正帽子。 这时,三十多人拿着兵器都往前走了几步,围住了陈龙几人,都没有先动手。 梁风和陈二爷对视一眼,慢慢把琴盒打开,琴盒开了,赫然露出四杆洋枪! 那是德意志帝国1884年生产的最新式步枪,每把枪里压了八发子弹,陈二爷递给了陈森木一把,陈森木哆嗦着接过来,看了看枪,他不会用,就把枪递给了余猛,然后从余猛手里接过了单刀,哆嗦着拿着刀站在人群后面。 余猛接过洋枪,拉栓上膛,举起枪就对准了围上来的那些死囚人群…… 第45章 兄弟之谊 陈二爷和余猛每人拿着一支洋枪。 梁风把手里的两支洋枪其中一支递给了张文龙,又解下腰里的长刀递给了陈龙老爷子,陈龙接过刀,和伞一起拿在手里,陈龙看着他们几人准备武器,什么也没说。 张文龙把长刀插回腰间,在来江城的路上,已经练习多次如何使用这些洋枪。 他把子弹上膛,和余猛一起也把枪口对准了围上来的死囚人群,陈二爷则举起枪瞄准了曹知府! “呵呵,站住,不要走,曹知府,今天看来不能善罢甘休了,那就一起了断吧!” 陈二爷说着,并没有开枪打死曹知府,只是朝天开了一枪, “砰”一声巨响! 惊起几只飞鸟…… 曹知府吓得一哆嗦,没想到琴盒里居然是几支看起来很精致的洋枪。 朝廷有神机火器营,当时广东清军也采购了不少火器使用,在明代时候,火器都已经出现。 看样子陈二爷拿的这几支洋枪更先进,曹知府还不知道这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火器,这种型号德意志帝国的陆军刚刚投入使用。 曹知府知道洋枪的威力,不禁哆嗦起来,心里有点迷乱,陈家几人带枪而来,他始料不及。 “不要激动,都不要激动,放下枪,好好谈,好好谈。” 曹知府结巴着对陈二爷说。 曹知府知道陈二爷手指一勾,他的命就没了,什么夜明珠和青铜器都与他无关了…… 没想到自己精心准备的一场夺宝之战,就这样被几个人四杆洋枪全面压制,自己这边三十多人拿着的冷兵器根本不是陈家几人对手。但是他知道不能放走陈家这些人,更放不下这些宝贝。 曹知府很狡诈,反应也快,脑子一动,他估计陈二爷也不想打死他。 枪杀朝廷命官,还是知府,是要被杀头的…… 这里是江城,还是自己的管辖之地,陈家即使几人杀了他,也走不出去的! 曹知府猜测陈二爷不敢杀他,也就心里宽松了很多…… 他来了自信, “都放下兵器,放你们走,可以吧?不要伤了和气,要啥宝贝?你有啥条件说。” “我们什么也不要,只要放我们走就行,东西都归你。”陈二爷说。 一听说东西都不要了,陈森木连忙说:“那颗夜明珠要给我们!” 陈森木看见对方人数虽然多,但都怕自己这方的洋枪,也有了自信,而且陈森木也很贪婪,这样的宝贝不能放过,他一生做事的原则就是无利不起早,都不能白忙活。 陈龙一直没有做声,陈龙知道这不是谈条件的事,曹知府绝对不会放他们走,肯定是在想其他的对策对付陈家几人。 别看这曹知府现在怕这几杆枪,一旦下山了,就不知道发生啥了,现在山上是安全的。 如果大队官兵到了,陈家这几杆枪杀不出去的,肯定损失惨重,横尸此地,或者被扣大牢,都会死在江城 。 “好,不就是要这夜明珠么?可以,跟我下山,把这些青铜器和金珠都拿到我府上,我们分,可以吧?” 曹知府对陈森木说。 陈二爷对陈森木心里很生气,明明赶紧走掉下山骑马就跑了多好?还惦记什么夜明珠? 他对这个大哥很无语,也知道埋怨也没用,陈森木就是这样的人。 陈二爷记得小时候和大哥一起出去玩,这个大哥从来都不花钱,都花陈二爷的零用钱。 陈二爷花没了,这个大哥才露出来鼓鼓的钱袋,气陈二爷这个弟弟,洋洋自得还引以为豪…… 现在是在江城,陈家哥俩都四十多岁了。 陈二爷千里赶来,来赴生死,不仅要救父亲,也是要救大哥,虽然和他大哥性格截然不同,但也是一奶同胞,有兄弟之谊。 陈二爷有点伤感…… 陈森木知道要是去府上估计就不会出来了,他也不傻,一直很聪明。 “不去府上,夜明珠就现在给我,放我们走,把马都牵过来!” “那不行,你以为我就是现在给你们了夜明珠,你们几杆枪就能杀出去么?能回到金陵?”曹知府冷笑着说。 陈二爷知道曹知府不是威胁恐吓,这是江城,不是金陵,很难全身而退,陈二爷脑子里想着对策,双方都僵持这里。 “我在山下布置了三百官兵,都拿着弓弩和火器,你们走不掉的!” 曹知府对陈二爷说。 天空的阴云越来越暗,隐隐雷声滚滚,山上刮起了狂风…… 陈二爷一惊,不知道曹知府说的是真是假,以这曹知府为人有可能这样安排布置埋伏。 但是也不一定,陈二爷敢赌一把的地方就是曹知府低估了陈二爷,没想到会拿着洋枪来,所以只动用了牢里二三十个死囚和十来个江湖人士朋友,如果那样陈家几人就有可能全身而退…… 可是父亲年纪大了,不能冒一点险,要万无一失,陈二爷心里打着算盘,曹知府也想着对策。 陈二爷猜对了,曹知府真的大意了,低估了陈家,没有动用官兵埋伏,他是怕官兵嘴杂说出去盗墓的事,一样乌纱不保掉脑袋进大牢。 曹知府只是吓唬一下陈二爷,也不知道吓住没吓住。 曹知府心里想让人赶紧去叫援兵,自己府上亲兵还是可靠的,援兵离这里很远,天要黑了,骑马来回都要半个时辰,这样下去,怎么办? 陈家几人手里的四杆洋枪还一直对着自己。 曹知府想了想,也只能赌一把,让人去调府上援军,看样子陈家也不能跟他回府上,自己也不可能把夜明珠给陈森木,已经僵了,不能放虎归山。 曹知府低头喊来身边一个亲信,嘱咐几句,让亲信快马去调亲兵。 那人答应了一下,看了看四杆洋枪的枪口,有点害怕,没敢走。 曹知府很生气,对着那个亲信骂了一句。“没用的东西!” 那个亲信还是没敢动弹。 曹知府心急如焚,只有调来亲兵一起围剿陈家几人,是唯一的方法,亲兵火力够硬。 人越多才可能杀死陈家几人,把陈家几人埋尸山野,如果纵虎归山的话以后后患无穷。 他环顾四周,看了一眼这山上还很多宝贝堆在那里,没有运下去呢。 曹知府不会放弃…… 陈二爷看曹知府对着亲信耳语,看那亲信眼神,猜到是要去找援军,山下根本没有埋伏。 这几天陈家几人也看了山下附近,没发现大队人马和官兵出现,今天打开墓葬也是意外的事,所以曹知府刚才在虚张声势,这是空城计…… 陈二爷也知道,曹知府绝对不会让他们活着离开。 他性格果断,把刚才对准曹知府的洋枪瞄准了那个要走的亲信, “不许动!站在那,谁走打死谁!” 那个亲信本来就害怕,就没再动。 围上来的死囚们也都后退了几步。 曹知府,看见陈二爷手里的洋枪,面色很难看,也没有动,也没有说话。 天空连续的惊雷,没有下雨,江城的山坡上,双方僵持在一起…… 空气有点凝固,天色早已阴沉,雨点越来越大,很快要下暴雨。 第46章 八臂金刚 这时,曹知府带来的一个江湖上的朋友出来说话了, “大家都不要伤了和气,这样对谁都不好,钱财都是身外之物,这么多宝贝,谁看着都眼热,你们即使拿了夜明珠也肯定走不出江城,我看你们下山就走吧!” 这个江湖人士说的很清楚,他说的也是事实,他忌惮陈家几人手里的洋枪,不想动武。 他是来帮忙的,可不想把命扔在这,这些洋枪一响,这边三四十人活不了几个…… 他看曹知府想去搬救兵,陈二爷也不可能让,如果强行下山,陈二爷肯定开枪,那就不打不行了。 这个江湖人士叫雷震飞,这名字和雷震子很像,还有个外号,叫八臂金刚。 此人长的中等身材,一双长臂很不相称,传说出手极快,手臂又长,所以江湖上给他起个外号,叫八臂金刚。 此人长的圆盘大脸,一对豹眼,相貌堂堂,很有威势。 雷震飞把刀插回了刀鞘,走上前来帮着打圆场,他是老江湖,如果一个瞬间谈不拢大家打起来,这山上都可能尸横遍野。 曹知府点点头,曹知府当然希望陈家下山走掉,再图下一步对策如何埋伏,可是这把黑洞洞的枪口一直对着他,心里也哆嗦…… 陈森木不同意,说必须要把夜明珠给陈家才下山,否则出去也要揭发曹知府。 陈二爷这个气啊!可是那是他亲哥,他也不便指责。 陈二爷也知道下山了更危险,他们走出江城即使快马都要一天多,陈龙身体不好还不能骑的太快。 一天多的时间,曹植知府有充足的时间拦路抢劫杀人灭口,或者把他们抓起来扣个盗墓的帽子扔进死囚大牢。 陈二爷也是心思缜密,聪明绝顶,想到了结局。 曹知府也真是这么想的,可是就这样在山上僵持着也不是办法,陈二爷也不想杀死曹知府,毕竟朝廷命官,事情太大,陈家江南家族也就都会被砍头,陈龙一辈子打拼的基业付诸流水。 乌云盖顶,雷电交加,一阵大风吹过,竹林瑟瑟发抖,要下暴雨了…… 雷震飞看陈森木不同意条件,坚持要夜明珠,很意外,心想这家伙脑子不聪明,太贪婪,遇见这么个蠢货,还真是麻烦…… 雷震飞看了看曹知府,心想不知道曹知府会不会把夜明珠先给陈森木,下山了再夺回来。 曹知府心里也有这想法,可是又担心陈森木拿了夜明珠如果藏起来,就很难找回来,即使安排人拦截打起来,也肯定两败俱伤,这么小的珠子也许就丢了。 曹知府心里很喜欢这个夜明珠,也知道此物价值连城。 他迟疑了一下,还是想先给陈森木吧!等下山活捉陈森木之后,严刑拷打,陈森木不敢不交出来。 打定主意,就对陈森木说: “可以的,就先给陈大爷,放你们下山,但是你们不能每人都骑马,我给你们一匹马车,拉着你们六人回金陵。” 曹知府知道一匹马走不快,马车很慢,这样他就有足够时间拦截,现在傍晚了,即使陈家下山买马,也不一定就能买到,沿途在伏兵拦截。 陈森木大喜,提着刀,走过来拿那个装着夜明珠的漆盒,陈二爷拉了一下他胳膊衣袖,没拉住,陈森木高兴的走开了。 陈森木离曹知府不远,几步就到了曹师知府身边,他把刀夹在腋窝,双手伸出去接装着夜明珠的盒子。 这时,那个雷震飞突然抢上一步,一伸胳膊勒住了陈森木的脖子,右手迅速抢下了陈森木胳膊夹着的单刀,刀架在了陈森木的脖子。 八臂金刚,名不虚传,此人不仅胳膊长,还真的出手速度极快…… 这个雷震飞也是江城一带有名的江湖大哥,此人据说很重义气,脑子反应也快,手下不少兄弟,也是当地豪门望族,曹知府和他相交甚厚。 “呵呵,你想的真美,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你的死,是你太贪婪了!” 雷震飞冷笑着说,他一双大手死死地扣住陈森木的脖子,陈森木无法挣脱,就这样成了人质。 “要干什么?放开我!” “放开你,可能么?呵呵,你们把枪都放下!” 这一下事情突变,陈龙和陈二爷几人都很意外,一下子自己大哥成了对方人质,对方还让自己这边放下枪。 投鼠忌器,这几杆枪就不好打响了,不仅不能打响,还可能被胁迫放下枪,没了武器等死。 一下子变得非常被动,看来搞不好真要死在这山上了。 几人互相看了一眼,看着陈森木歪着脖子刀锋之下,吓得脸如死猪,哆嗦的样子,陈二爷心里一阵冰凉…… 但是,那终究是他大哥,还是亲哥…… 一声霹雳,天空下起了很大的雨滴,噼里啪啦的打在众人身上,雨滴,也滴在陈二爷几人黑黝黝的枪管上…… 陈龙半天没有说话,也没有表情,这时,他走出来,淡淡的说: “这个儿子我不要了,你们要杀要剐,随便! 反正你也是想要我们的命,死是早晚的事……”陈龙对着曹知府和雷震飞说。 雷震飞很意外,没想到这老爷子很有骨气,看样子陈龙不在乎他大儿子死活,一时雷震飞也不知道说啥好,他转头看着曹知府。 陈龙为何要这么说,他知道如果因为陈森木被当人质扣押,大家投鼠忌器,自己这几人也一定都活不了,连千里赶来的陈家老二,命也会扔在这山坡了…… 取舍之间,只能牺牲老大,这老大也是真气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老大人不坏 ,就是对金钱看的太重。这也是对他的惩罚,性格决定命运! 陈龙说完心中也很凄凉,毕竟这是他亲儿子。 他不知道事情如何演变。 陈森木听他父亲说完,眼泪都下来了,不知道他心里啥滋味,想的啥…… 曹知府看陈龙这么说,也很意外,本来很高兴以为扭转了局面,有了人质,可是陈龙不在乎儿子生死,这样那四杆枪还是能打响…… 看样子陈龙打算舍弃一子,也鱼死网破,曹知府心乱如麻。 “好吧,既然这样,我就送他上路!” 雷震飞咬着牙对陈龙说。 他手抖了一下,刀锋往陈森木脖子靠近了点,划破了点皮,一道血痕出现,鲜血从脖子上渗出来…… 陈森木一哆嗦,雷震飞还是犹豫了一下,瞪着一双豹眼看着陈家几人,没有动…… 陈二爷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梁风看了一眼陈龙和陈二爷,他端着枪往前走了几步,走到了雷震飞跟前,用洋枪对准雷震飞露出来的半个脑袋, “放开他,不放我打死你……” 梁风沙哑着说。 原来梁风会说话,只是嗓子特别低沉沙哑,所以极少开口。 传说,这嗓子是他年轻时候自己毒哑的,因为什么,没人知道。 曹知府身边上六七个江湖人士也都围住了梁风,每人拿着兵器,两个拿着弓箭的人,用箭对准了梁风的太阳穴和咽喉…… 锋利冰冷的三棱箭头,精心挑选的箭尾羽毛,拉开的牛角硬弓上缠着金丝,这几个江湖人士不仅是有备而来,感觉也是都身怀绝技,这二人看装备应该是个射箭好手。 弓箭,是冷兵之祖,百兵之王! 那次锋城之战,要不是六爷的神箭,可能张文龙和查干他们就都完了…… 今天,出手最快的梁风,被几步之遥的敌人用箭瞄准了咽喉…… 第47章 梁风的飞刀 山上的风有点凉,狂风吹动着竹林,一阵肃杀之气弥漫…… 一道霹雳闪电,照亮了众人和刚挖出的各种财宝…… 双方几十人都不由自主的抬头看了看天空,身上的衣服基本都被雨滴打湿了。 大家心里想,也不知道明天这个山坡上多少个死人…… 陈二爷的枪口一直对着曹知府,张文龙和余猛的枪对着那二三十个死囚。 大战一触即发,如果北方锋城之战是静,风和日丽,一丝风没有…… 今天,南方江城,风起云涌,却是动! 在江城,张文龙知道了啥叫狂风暴雨…… 很多年后,张文龙说,那天江城的雷霆万钧,是他听过最响的霹雳…… 也是那一天,他第一次杀了人,砍下了人的头颅…… —————————……~ 江城,山坡上。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陈森木吓的哆嗦着对雷震飞求饶,他看出来了,雷震飞真要下手杀他了。 陈龙慢慢的退到了张文龙和余猛身后。 梁风被几个江湖中人围着,两支箭对着梁风的要害。 梁风的枪口,一直对着雷震飞露出的半个脑袋。 双方都僵持在一起…… 梁风看了看远处乌黑的天空,身上的衣服也都被雨水打湿,雨一滴滴,从他满是伤疤的额头滴下。 梁风慢慢的退后了几步,离开陈森木和雷震飞有三步距离,那几个江湖中人拿着兵器依旧围着他,也都紧张的手心出汗。 那些人知道梁风手里的洋枪威力,但是也知道枪响不过只会杀死一个人,双方距离太近,退弹壳上膛的时间,梁风自己也就瞬间会被砍死或者射死。 这几个江湖人士来了胆气,甚至他们有人觉的即使曹知府被枪打死了,也无所谓,正好把那些盗得的财宝几人都分了据为己有。 各怀鬼胎,人性的贪婪从来如此。 而陈二爷不想打死曹知府,因为后面事情很麻烦。 陈二爷也发现,这些江湖中人眼睛不经意瞟向堆着的财宝,也开始觊觎财宝了…… 事件发展的有点乱,变的不好控制,自己的大哥,还被刀架在脖子上随时丧命,他心里很乱。 虽然父亲说过不在乎大哥死活,意思让自己没有顾虑,放手一搏,可是毕竟不能眼看着大哥死在刀下,他握着枪的手微微发抖…… 山风呼啸,竹林欲摧,老树飘摇,雷声滚滚,风越来越大了,天色阴沉到几乎发黑,雨点越来越密集…… 几天没下暴雨,天气和人一样,已经僵持很久了,都在考验忍耐性,铜钱大的雨滴,打在脸上有点疼…… 曹知府看了看天空说:“都放下武器!” 没有人听…… 连那些死囚也不听了…… 那些死囚本来都是亡命之徒,必死的人…… 死囚能出来,还有可能分到宝贝,谁还在乎知府的话? 曹知府一下子成了孤家寡人。 山雨欲来风满楼,来的不仅仅山雨,是暴雨…… 远方,一道闪电划破了天空,如蛟龙升腾,久久不绝,接着一声霹雳,直插大地!瞬间暴雨倾盆! 曹知府的汗也下来了…… 梁风看了看围住他的几个江湖人士手里弓箭,他站在暴雨里,慢慢的把枪柄交给了左手。 梁风左手举着洋枪,对着雷震飞露出的半个脑袋。 右手放了下来,在腰间活动了一下手臂…… 梁风沙哑着嗓子,对着几个江湖中人说了一句: “这场面,我见过,逼我杀人?死吧!” 话语刚落,他右手突然抬起来, “嗖,嗖”两下,袖子里飞出来两把飞刀,扎在了那两个拿着弓箭的江湖中人咽喉上…… 风一样的飞刀…… 风一样的速度…… …… 对方两人一声惨叫,可是并没有马上死掉,俩人手里的弓弦一松手,利箭对着梁风射出来…… 距离很近,两只利箭直奔梁风的面门,梁风一伸手接住了一只利箭。 确切说,他不是接的箭,是用手抓的。他没有能够接的箭杆,距离太近了,这支箭还是敌人临死前拼力射出,速度极快…… 梁风是用手掌伸出抓住了箭头,箭头穿手掌而过…… 一阵剧痛! 手背上,露出了带着血的箭头…… 他紧紧握着射在右手上的箭杆…… 同时一侧头,另一支箭擦着脖子飞过。 血,从脖子上滴了下来…… 梁风的脖子还是被箭射伤了,但是没中要害,只是被箭头擦伤,留下一道血痕。 梁风左手的枪口一直对着雷震飞,那只胳膊一动没动,围住他的几人退后了几步,没想到出手这么快,飞刀这么准,这么近还能接住箭,只是手掌被射穿了,几个对手都大吃一惊! 张文龙看见过梁风用筷子夹死苍蝇,以为梁风那天是碰巧和运气。 今天,第一次看梁风出手杀人,是飞刀! 秒杀二人,徒手接箭,箭贯掌背,一声没吭…… 梁风的左手一直端枪不动! 张文龙目瞪口呆…… 那些死囚已经围上来了,看见这边已经动手死人了,都蜂拥而上,冲着陈二爷陈龙几人杀来。 人,爱凑热闹,而血腥味也是会感染的…… 电闪雷鸣之下,余猛和张文龙手里的枪响了, “砰、砰”两枪,倒下两个冲在最前面的死囚。 这洋枪的威力真的不小,他俩退掉弹壳,接着又开了两枪,又倒下两人,这时,洋枪近距离的弱点出来了。 那些死囚看见倒下几人,丝毫没怕,一起抡刀砍向了余猛和张文龙,张文龙和余猛开枪又打死了两个人,再举枪换弹来不及了。 余猛和张文龙把枪递给了陈龙和陈二爷,余猛的刀给了陈森木,那把刀还在雷震飞手里架在陈森木脖子上呢…… 他拿过梁风递给陈龙的长刀,二人抽出长刀冲向了几十个死囚…… 不能让死囚靠近陈龙老爷子,如果靠近了陈龙,陈龙老弱的身躯肯定一下子就被砍死了,这些死囚异常凶悍! 陈二爷的枪,始终对着几步之外的曹知府,他怕曹知府趁乱跑了,去找救兵,保护父亲又不能追,那就麻烦了,所以没有支援余猛二人。 张文龙刀法根本不行,也没有实战过,全靠勇猛。 余猛力大无穷,刀法狠辣,几个人近不了身,但是他要照顾张文龙,不敢放手大杀,山坡上很泥泞,暴雨倾盆,这仗打的缩手缩脚…… 梁风被几个人围着无法脱身,他攥紧拳头握断射在右手掌的箭杆,受伤的右手放在嘴边,用力一咬箭头,箭头带着血,被他用牙咬出来,吐在地上…… 嘴角被锋利的箭头划破了口子,滴着血…… 梁风睥睨四周,冷眼看着围着他的几人,几人后退了一步…… 左手的一杆洋枪,一直对着雷震飞的半个脑袋,右手继续垂下,手心的洞滴着血…… 梁风也知道,一旦开枪,自己来不及换弹也肯定死于刀下。右手虽然也受伤了,刚才飞刀杀死两人,对方也忌惮他的飞刀,不敢轻易进攻…… 现在只是保护好陈森木,不要被眼前这个人杀了,所以一直用枪对着雷震飞,并没理会那几个围着他的人。 陈森木看打起来了,吓得腿都站不住了,浑身早都湿透了。 雷震飞真不敢杀了陈森木,一杀了就没有了保护,梁风一枪就会崩了他,这样战局就都投鼠忌器,又僵在一起,唯独能放开打的是那帮死囚…… 无论好人坏人,能进监狱的人都有点本事,何况这些死囚来自死牢 ? 这些人每个人都有故事,也许都有不凡的经历,好多是杀人越货的亡命之徒,里面也有好多会功夫的武林高手! 草莽之中藏龙卧虎,死牢里面也有无数豪杰…… 这些死囚,很难对付…… 第48章 危在旦夕 今天这些死囚,就都很勇猛,虽然死牢里吃不饱喝不好,大部分面黄肌瘦,不过各个彪悍异常,他们拿着武器,一波一波的进攻着陈家几人。 这些死囚也都看见了那些堆在地上的宝贝…… 死囚们也知道要拿到宝贝,先干掉这几杆洋枪。 宝藏面前,现在大家都红了眼,也不管曹知府死活。 曹知府很后悔找了这些人来帮忙,他以为囚犯好管理,哪知道出了牢笼,这些人就不是囚犯了,而是见财起意,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 张文龙和余猛不敢离开陈龙太远,就在陈龙附近山崖下抵挡死囚们的攻击,要不是死囚们忌惮陈二爷手里的枪,早都冲到身边。 一个长的干瘦,两腮无肉,眼睛很大的死囚说:“先杀了这两小子,再杀拿枪的。” 这个死囚说完,退后了一步,从怀里掏出来一根长绳子,他把绳子一扔,就扔出了几丈远,绳子头上有个铁钩飞爪,一下子绳子缠在了余猛的腿上,钩子勾住了余猛的大腿。 看来这扔绳子飞爪的技术,是这死囚的娴熟的功夫,从前就没少练习,一抓一个准。 那个死囚扯直绳子往后面猛退,想拉倒余猛,余猛一惊,下盘一被束缚住,他就会失去了灵活性。 余猛身经百战,丝毫不惧,他站直马步,绷直绳子,拿刀砍向了绳子。 这刀居然没砍断绳子,不知道绳子什么材料做的还是里面掺杂了钢丝。 余猛见砍不断绳子也就不砍了,他迅速往拉着绳子的死囚身边冲,这样绳子松了下来,不吃力,敌人就拉不倒他。 余猛想挣脱,钩子勾的很牢,钩进大腿的肉里,他挣脱不掉,想弯腰解开,又来不及,死囚们都已经到了他跟前…… 他急忙快步跑到拿绳子的死囚面前时,一根长长的竹竿上面绑着钩子,又钩到了他的另一只大腿。 这是古代战场上的打法,古代有个类似的兵器叫挠钩,很适合对付骑马的人和力大无穷的敌人。 对方有备而来,而且这些死囚很懂的战术,还基本都身怀绝技。 四杆洋枪威胁之下,死囚们的打法并不慌乱,很有章法。 余猛一迟缓,喘了口气,这时,他后面一个死囚冲过来,用刀砍向他的后脑勺,他挥刀格挡,打掉了对方的单刀。 对方没有了刀,一伸手抓住了余猛的脑后辫子,那个死囚使劲往后拉,余猛的脖子吃不上力气,双脚又不能动,非常危险。 余猛没有回头,他一刀把脑后辫子砍断,头发散了下来…… 他站直了身子,回手又一刀砍断了背后偷袭的死囚脖子…… 余猛知道状况很危险,自己的下盘被控制住了,动不了身,那两个死囚拼命的往后拉他的双腿。 张文龙急忙冲过来解救,三四个死囚挡住张文龙厮杀,他根本靠不了前,那几个死囚出手狠毒,没几下他身上几处被砍伤…… 张文龙看见胳膊和大腿都被那几个死囚砍伤了,流血不止,只是皮肉伤,没伤到骨头,不严重,但是也很疼。 庆幸穿的是那个特制的老鼠衣,这衣服很厚,很滑,大雨里更湿漉漉的,化解了不少刀砍的力度。 张文龙也杀红了眼,他知道余猛双腿被固定了,可能瞬间就会被杀死去。 他猛抡几刀,想靠近余猛,那几个死囚看穿张文龙的意图,阻挡着不让靠近。 几个死囚年纪都比张文龙大,也都是老江湖,这几人并不拼命,只是围着张文龙,抽空子就砍一下,看样子,张文龙自己也很快就要死于刀下。 张文龙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他冷静了一下,如果这样瞎打,他会死去,每分每秒都有被砍死的危险。 想起了老李在西湖湖畔教给他的八极拳,可是现在手里拿的是刀,张文龙想起老李告诉他的八极拳放长击远,大开大合…… 刚才,张文龙手里的刀一直没放开砍,只是抵挡敌人的武器时候多,一下子好像明白了,他把长刀抡起,完全都是八极拳的招数换成刀法,化拳术为刀法,劈向了挡在他前面的死囚。 他从下往上斜着反撩一刀,一刀下去,一个死囚肋骨被砍断,连带着一个胳膊,倒在地上…… 长刀反八字撩劈,敌人很难躲过去。 他又举起刀砍向冲过来的另一个死囚,这一刀太狠,砍在了那个死囚肩膀上。 刀居然没有拔下来,他后面一个死囚拿着一杆长枪扎来,张文龙一躲,一枪扎进了他的胳膊,刺伤了胳膊上的肌肉。 好险,差一点被穿透了胸膛…… 后面偷袭的那个死囚因为雨天泥泞,脚下一滑,惯性之下扑到了张文龙的后背。 这时,张文龙手里的长刀还在前面这个死囚的骨头里卡着…… 张文龙松开刀柄,抽出陈二爷送的玄铁短刀,回头一刀,后面的死囚,头,掉了…… 神兵利器,吹毛利刃! 还有三四个死囚围上来,张文龙把短刀插回了刀鞘,一脚踹翻前面的死囚,他几步赶上去,握住长刀的刀柄,用力从死囚肩膀骨头里拔了出来。 张文龙站在了余猛身边,保护着余猛,十几人都围了上来,只是雨越来越大,太泥泞,阻挡了很多脚步的速度,都不太灵便。 一个死囚恶狠狠的说:“你们真狠啊?还不投降!” “投降?投你妈的!” 张文龙很少骂人,他是感觉要死掉了,要死在这些死囚手里,愤怒到极点…… 暴雨里,他一扬手,居然扔出了一个锥子! 这锥子是进墓之前陈龙给他辟邪用的,锥子很小,没有传说故事中钟馗捉鬼用的锥子大,只是两三寸长钢针固定在黄铜的圆圈柄上,不过很有手感。 张文龙刚才搬东西觉得锥子碍事,又怕扎到自己,就把针尖扎进一块木头,这样不会伤到自己,放进了口袋。 现在和余猛被围,他不敢离开余猛,长刀又劈不到这个死囚,张文龙也是气急了眼,摸到了口袋里的锥子,弄掉那小木块,露出了锥子尖,就用力扔了出去…… 这一锥子,张文龙暴怒之下扔的,不过没有白扔,锥子旋转着出去的,大雨里,还正好针尖扎进了那个死囚的脖子。 可惜,锥子没有杀伤力,只是把那个死囚脖子扎了一个小小的针眼,甚至血都没扎出来…… 那个死囚一摸脖子,惊叫一声,提着刀,吼叫着砍向了张文龙…… 第49章 飞舞的死尸 这个死囚大声惊叫一声,雷雨天里,叫的听起来很凄厉诡异,围上来的死囚也不知道中了啥暗器,脚步迟缓了…… 看来什么东西都有存在意义,锥子没有辟邪降妖伏魔,倒是差点让这个死囚毙命! 这是张文龙扔的,不准…… 要是梁风,这死囚咽喉就是一个洞,或者扎瞎一只眼睛。 那个被张文龙锥子扎伤脖子的死囚,拔出脖子上的锥子扔在地上,可能脖子也很疼,喊叫着抡刀冲向张文龙。 张文龙手忙脚乱的拿刀抵挡。 危机时刻,一声枪响,陈二爷一枪打死了这个发疯一样的死囚,接着一枪打死了那个拿绳子拖拉余猛的死囚…… 余猛被绳子束缚的那只脚一下子松了,他晃晃肩膀,蹬了一下刚松开的那只大腿。 他几步冲过去,抬手一刀,砍断了另一个死囚手里的竹竿,接着几步冲上去,杀死了那个拿着竹竿的死囚。 看二人如此彪悍,围上来的死囚们都不由自主后退了几步…… 余猛杀急了眼,走到拿绳子的死囚尸体前…… 他把长刀插在地上,用绳子缠住了那个死尸的脖子系了个扣,解开腿上的铁钩,把刀插回腰带刀鞘…… 余猛拉着绳子一抡,暴雨倾盆,电闪雷鸣之下,那个死囚的干瘦的尸体被他抡了起来…… 死尸在空中飞舞! 一个死人身上滴着血,长辫子上都是血,被余猛抡起来当了武器! 传说三国时期典韦勇猛,曾经用敌人死尸当兵器,广为人知。 余猛之猛,不逊于典韦,前几天余猛江城郊外,还两拳打服惊牛,余猛也是一身神力 ! 虽然死尸打不死人,但是暴雨里血水四溅,死尸横飞,闪电之下,这个死囚本来很瘦,两腮无肉,死去了还瞪着一双大眼睛,很吓人。 那个死囚的长辫子带着鲜血,抽到了一个围上来的人脸上,那人直接吓瘫了…… 暴雨里这场面异常恐怖,死囚们慢慢后退,寻找机会进攻,余猛抡起死尸杀气腾腾,气势如虹! 余猛真的很猛。 他的打法对那些要冲上来的死囚们的心理,造成极大震慑和恐惧。 死囚们也都是亡命之徒,都在江湖上见过凶杀无数,还都第一次看见人抡起死人当武器抵挡进攻。 闪电雷霆之下,照亮了披头散发拎着死人的余猛,他满脸是血的脸庞上,雨水和鲜血混杂一起不断流了下来…… 余猛杀红了眼,一道霹雳之下,余猛咬牙切齿的脸很是恐怖,有的胆小的死囚,吓的心胆俱裂…… 张文龙后来问余猛为何不用刀,要用绳子拖着死人打架? 余猛说,那天,余猛差点死在那个用绳子缠住他大腿的死囚手里,当时愤怒到极点,是发泄怒火,这是复仇的快感,你不懂,就像仇人死后掘墓鞭尸…… 那天江城的山坡上,余猛没有鞭尸,他差点死在那个埋着汉代王侯的山坡上,只是把用绳子缠住那个死囚,把困住他大腿的那个死囚流出的鲜血都抡光了,血流光了,才放下…… 鲜血溅在了从墓葬里拖出来的棺材板上,血水和着雨水从堆在墓口的棺材板上流下…… 那天,江城的雨,不再清澈! 余猛累了,放下绳子,抽出了刀,掩护着张文龙撤回了陈二爷身边。 死囚们离得有点远了,有几个趁乱跑了,还有几个慢慢靠近挖出的宝贝,打算抢点宝贝走人。 死囚们看见了余猛的勇猛,也都不想硬拼,活命要紧,财宝在眼前,不必拼杀老命。 何况知府也被控制着,还不如抢了宝贝逃之夭夭吧。 好几个死囚是这打算…… 雨越下越大,山坡上很泥泞,陈龙躲在山崖下,撑起那把金刚伞,一动不动,看着前方的所有战况,雨水顺着金刚伞滴下来…… 陈龙瘦弱的身躯,在暴雨里很单薄…… 雨,越下越大,地上非常泥泞,死囚们进攻慢了,余猛和张文龙接过放在陈二爷手里的洋枪,二人子弹上膛,连开几枪,几个死囚倒下了,剩下的四散逃去! 梁风这边几个江湖人士围着他也不进攻也不后退,保持着距离,暴雨倾盆,几个人也都不躲避,他们其实是保护着雷震飞。 死囚那边打的热火朝天,几个江湖中人也不帮忙,就在雷震飞身边围着梁风。 这几个江湖中人不是曹知府的死士,而是雷震飞的结义兄弟,这些人很有义气,枪口之下,也都不逃跑离去 ,他们忌惮陈二爷和梁风的飞刀,也不敢进攻。 众人都被大雨浇的浑身湿透,都累了,可是雷震飞依旧把刀架在陈森木脖子上一动不动,任由雨水浇落头顶…… 曹知府的那顶帽子被大雨也早浇的变了形…… 唯独陈龙撑着一把金刚伞,屹立山崖之下,暴雨之中,瘦弱的身躯纹丝不动…… 科学上讲,他的金刚伞是金属的,还有一个铁尖,应该雷雨天导电的。 可是,那一天,真的没有被雷劈,也许他在山崖之下吧! 只是后来,这把金刚伞在一个雷雨之夜,把他大儿子劈了… 这世上有锦衣夜行,披褐怀玉。 有外强中干,内腐如蛆。 更有霹雳之下,镇定自如! 雷声渐隐,骤雨,停了…… 陈二爷看已经打散了死囚,又看看天空,然后慢慢得走到曹知府身边,枪口顶在曹知府的前胸,冷冷的说: “放开我大哥,你跟我们走,出了江城我们放了你,要不现在就杀了你! 这几个人我不杀他们,让他们滚。” 曹知府看着陈二爷的冷酷表情,知道别无选择了,这陈二爷真敢杀了他,也不可能现在放了他,他心里只想活命,又觉得陈二爷说话不会食言,出了江城应该真的能放他回府。 “你真的出了江城放了我?” “真的,我说话算话,我不会再找你麻烦,也不会去朝廷揭发你罪行。 如果你还敢找陈家麻烦,你活不了,我有很多办法让你死掉或者被朝廷砍头。”陈二爷冷冷的说。 “那好,我跟你们下山,你们出了江城一定要放我,我保证不找你们麻烦,这件事就过去了。”曹知府腿都软了。 “放开他,你们走吧!”曹知府对着雷震飞说。 雷震飞举着刀半天胳膊早都麻了,他知道硬拼也拼不过陈家几人,也看见了余猛和梁风的身手,对方手里还有洋枪! “我放了他,你们不会杀了我们吧?” 雷震飞担心一松手脑门就挨一枪,几个兄弟死了两个了,剩下几个都葬身此地,他的衣服早都湿透了,夜晚快降临了,他身上一阵冰凉…… “我们不杀你们,你们走吧,以后欢迎到金陵陈府做客,我有好酒。”陈二爷说。 雷震飞半信半疑,但是感觉这个陈二爷不像是说谎,看起来值得信任,何况自己也真的打不过陈家,他放下了刀,退后一步,弯腰鞠了个躬…… “我们走!” 雷震飞对着几个兄弟说,那几个兄弟都收起兵器,退后了几步,但是没走,而是看着陈家和曹知府几人。 曹知府说:“这些财宝怎么办?不能扔在山上,你们的马匹也拉不了。” 第50章 陈龙分赃 陈龙走上几步说:“这些金器我们拿走,青铜器你留一半,另一半给刚才这几个朋友吧!他们死了两个弟兄。 夜明珠归你,我们从此两清,互不相欠,出了江城,我们就放人。” 曹知府和雷震飞几人都大吃一惊,喜出望外,觉得不可思议。 陈家完胜,控制了所有局面,还能主动把财宝明珠拱手送人,自己只拿了一点金子,这是心胸开阔,那夜明珠可是价值连城的宝物…… 曹知府有点尴尬和汗颜,他低头不语沉思着陈龙说的话。 雷震飞几人谢过了陈龙,他们很意外,也很感动不杀之恩,还感动陈龙的慷慨和大义。 这个弱不禁风的老头话不多,但做事出手豪气逼人,给人余地,不把事情做绝…… 陈龙能活到今天,能做到富甲一方绝对不是靠盗墓技术和运气,他更懂做人。 暴雨来的快,去的也快,一会乌云散去,只是天色已晚,很快就要黑了…… 曹知府和雷震飞也是多年至交,曹知府对雷震飞说: “我三天后回府,我先跟他们出江城,此事不要和任何人说起,你找车把青铜器都拉回府里,你们挑几件,剩下的归我。” 曹知府看了看怀里装着夜明珠的盒子,“这个夜明珠就给陈家吧!” 他把盒子递给了陈森木,陈森木半天吓得心胆俱裂,现在恢复了一些,高兴的刚要接,陈龙说: “不许接,给他!我们不要了……” 陈森木缩回了手,他一生都理解不了他父亲的为人处事的风格…… 陈森木认为父亲无法理喻,甚至没有他聪明,可是就是这个从不吃亏,很聪明还什么钱都想赚的人,这次江城也还是需要自己父亲出面救命,这就是差距…… 据说回去后陈龙命令陈森木从此不许再做慈善为名,去做取利勾结官府之事。 不许再在天灾募捐中取不义之财,陈龙说陈森木这次江城一劫差点死掉就是报应…… 雷震飞几人挖个坑,把被梁风飞刀扎死的两个兄弟埋了,拜了几拜,然后开始收拾出土的财宝,准备用马运回府里。 陈龙对雷震飞说: “麻烦几位朋友把那副棺材盖子送回墓室吧,不要把事情做绝,让这个千年前的同行朋友曝尸荒野。 大家也都分了东西,这件银缕玉衣就归我大儿子吧!” 陈龙又让余猛几人把所有死尸抬进盗洞,掩埋掉,然后点燃仓库油布遮盖的火药,一声巨响如雷鸣,封死了两个盗洞的口,做的不留痕迹…… 这就是陈龙,做事总给人余地,即使对待死人。 陈龙也够狠,更懂得如何平衡各方面关系…… 刚才没让陈森木要夜明珠,陈森木还心里不舒服呢,听见父亲说把银缕玉衣给他,喜出望外,连忙答应。 雷震飞几人对陈龙肃然起敬…… 这个病怏怏的老人,现在说出的话就是命令,就是圣旨,雷震飞几人并不是仅仅威慑于几杆洋枪,而是更敬佩陈龙的处事和心胸…… 用现在的话说,陈龙不是大哥级别,他是教父,段位深不可测! 陈龙安排完,大家都很累一身大汗,天也黑了,天气晴了,刚才狂风暴雨,现在居然皓月当空,月色如银…… 月光照在清冷的山坡,青草滴着血已经被暴雨洗刷,夜风吹过竹林,不知名的虫子钻出来吟唱着,与风声相和…… 远远传来几声枭啼,一切归于平静,这里刚才一场厮杀,尸横遍野,现在人鬼殊途,阴阳相隔…… 陈二爷看着远方,收起了洋枪,心里有点悲壮…… 余猛后来说,在去点燃火药封住洞口的时候,看见那两条白蛇在墓道里恶狠狠的看着他…… 大家听了,都不以为意,说余猛天黑眼睛看花了…… 陈龙几人下了山,天色已黑,月光照着大地一片雪白,地上湿漉漉的,一场暴雨把大地上污垢清洗的干干净净。 曹知府的马车也在山下,陈森木和陈二爷,陈龙走下山,一起坐上了曹知府的马车,梁风负责赶车。 张文龙和余猛骑马走在前面,几人下山趁着月色出了江城…… 走了一个多时辰,走出了几十里,陈龙说, “找个地方吃饭住宿,找个大夫给大家伤口包扎一下。” 陈森木心想,还不赶紧赶路回金陵,夜长梦多,还要住在江城,万一曹知府安排人来拦截呢? 可是他现在不敢说话,只是心里嘀咕,车厢里脚下,是那件银缕玉衣…… 不久,到了一个很繁华小镇,灯火通明。 陈龙下了车,余猛和张文龙跟着下了马,每人买了几套新衣服,把身上的湿衣换下来。 先找个大夫药房,大家包扎伤口,梁风的手掌,一个洞,有点严重,可能恢复需要点时间。 张文龙和余猛身上的伤口也都涂了金疮药好好的包扎处理,并无大碍,看样子用不了几天,也就好了。 然后一行人找个酒馆吃饭,吃完找个客栈住下,余猛和曹知府同住一个房间。 一路上曹知府很客气,也很老实,他知道陈家不会害自己,没必要再安排官兵拦截,不过心里还是五味杂陈,而且面子上很难看,一路上基本没说话。 这个陈龙很有胆色,这个老人也不喜欢赶路,这点和六爷很像。 这一夜,大家都太累了,从死亡线上爬回来,还都有点伤感,包括这个曹知府。 聊了几句,各自回屋休息睡觉。 第二天,继续前往金陵。 走了一天,出了江城,再往前走,就到杭城了 。 陈龙对曹知府说:“曹大人咱们就此告辞,您请回!这次就当什么都没发生。” 说完,让张文龙把骑的马给了曹知府。 曹知府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看着陈龙的眼睛,盯着有一阵子。 又看了看陈二爷和陈森木,啥也没说,脸色有点高兴又沮丧,也许高兴的是得到了价值连城的夜明珠,沮丧的是所有计划一败涂地,要不是陈家大度,自己差点被杀了…… 这次没有正他的帽子,那顶帽子湿透了,扔在了山上。 曹知府接过马的缰绳,翻身上马,掉头走了,回了江城…… 陈龙几人看他走远了,就继续回金陵。 不久,到了杭城,梁风回到了绸缎铺继续干打杂工作,下车之时,陈龙拿起一堆金饼给了梁风, “这些金子给你孩子买点好吃的,换几身好衣服,自己没人照顾,找个婆娘吧!” 梁风沙哑的嗓子只说了一句:“谢谢老爷。” 转身走了…… 陈龙又给了余猛和张文龙几块金饼,二人也收下了。 马车由余猛赶车,几人继续去往金陵。 一天后,到了金陵城外的陈府庄园。 看着显赫的陈府大门,两个石狮子依然屹立门前。 陈龙几人都有点伤感,还有几天就寿辰了,差一点死在他乡…… 陈森木倒是没觉得多大事,没啥太多感情流露,只是喊着饿了,总算平安到家了。 看门的人看见陈龙几人回来,都迎了出来,有人去汇报陈三爷和陈总管,不一会,陈三爷和陈总管跑出来。 陈山木抱着陈龙的大腿,跪着,哭了…… 第51章 那些白色荷花,像寡妇的袍 陈家几人平安江城归来,但是几天车马劳顿,都太累了…… 陈龙告诉陈二爷和余猛几人好好睡一天觉,所有事情等醒了再说。 几人点头答应,真的累了,不仅累,还是死里逃生,每个人都很疲惫和庆幸。 陈二爷到了家,他两个夫人都不在家,出去杭城准备初一上灵隐寺烧香了,连孩子们也一起出去了,他有点失落。 他死里逃生,回到家,突然发现,家,是那么遥远和陌生…… 陈二爷也经过很多事,以前没有这次危险,原来生与死都是瞬息之间的事,他有些感伤,重新再看府上这些雕梁画栋,甚至感觉有些凄凉和冰冷…… 这天晚上,阴天,没有月亮和星星,陈二爷半夜无眠,站在空荡荡的天井,他觉得很像江城那个豪华的王侯大墓。 据说,那一夜,陈二爷回到屋内,对着天井喝了一夜酒,谁也不知道他想着什么? 陈二爷平时非常自律,除了应酬和特殊场合,几乎滴酒不沾。 那天,他和张文龙喝了几杯酒,那是因为张文龙救了他唯一的儿子…… 但是今晚,他老婆领着他唯一的儿子出去烧香了,去祈求陈二爷平安归来,他不应该生气,也说不出是否应该高兴。 不过,他肯定很失落…… 张文龙回到自己的住处,身上的伤口还很疼,虽然都包扎了,但是有的地方还在渗血。 他掏出了怀表,看了看时间,离初一和师父查干见面还差三天。 而他,差点死在江城。 张文龙骑了几天的马,全身酸痛,屁股都肿了,伤口很痛。 趴在床上睡不着,又想起了那个黄衫少女…… 那个他亲手用竹子刻的黄衫少女走之前被放在了柜子里,他取出来,擦拭了一下,回到床上,拿着认真端详,心里开始幻想着未来…… 这次江城,张文龙拼命保护陈老爷子,陈家不会再把他当外人。 忽然想,我怎么会为我们的敌人拼命呢?我不是要来搞金靴么? 张文龙想不通,为啥在江城会为了陈家以死相拼。 心里隐隐的有个不好的念头,自己是不是被陈家俘获了…… 陈龙的豪气大度,陈二爷的沉稳果敢,都感染了他,这个陈二爷很像他的师傅六爷。 他俩一样谨慎果断,也一样骨子里透着桀骜不驯! 甚至还有一样,都不经意间露出一点善良,他们俩对朋友也一样慷慨,也对敌人和对手毫不留情!还居然都是商人…… 只是六爷阴沉,如月下独行~ 陈二爷随和,似旭日东升! 他们性格都有明显的瑕疵,缺点虽然突出,可是优点很多人没有…… 不去想了,张文龙有点累,心想,如果陈二爷和师父是好朋友多好啊…… 张文龙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枕头下,压着师父六爷送的怀表,还有自己亲手用竹子刻的女孩。 枕边,放着陈二爷给他的那把玄铁短刀。 那晚,张文龙没有做梦,因为这些天太累了。 张文龙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暖暖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在身上,脸上…… 他揉揉眼睛,摸出枕头下的怀表,弹开怀表盖子,一看,居然中午了,竟然睡了这么久。 也许是真的太累了…… 他坐起身来,看到床单上还有一些胳膊受伤处渗出的血迹。 金陵的春天即将过去,很暖和,张文龙起来穿了一件新衣服,洗漱完毕,要出去吃东西。 他戴上怀表,又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衣襟,走出了门。 张文龙先去了陈总管的屋子,在陈府归陈总管调配工作的,他没忘尊卑。 陈总管正在屋子里看书,看样子刚吃完午饭。 看见张文龙进来,陈总管站起来,笑呵呵的拍着张文龙的肩膀, “好样的!真不错!” 想必是陈二爷跟他说了张文龙江城之战中的表现。 张文龙笑了一下没有说话,他的胳膊还没好,被拍了一下肩膀很疼。 “我要做什么事?请总管吩咐”。 “你先好好养伤,这几天不忙,把身体养好再说。” “那,有事您随时吩咐我,我的伤没事,也快好了。” 张文龙看见陈总管这么说,很不好意思,他弯腰鞠了个躬,从陈房间里面出来。 张文龙站在陈府的园子里,一片空阔…… 他来到了湖边。 春天即将过去,夏天要来了,湖里的荷花也都长出了花苞,根根挺立在湖面上,偶尔有蜻蜓立在花苞上一动不动。 远处天上没有了风筝,湖里那些水鸭仔好像长大了,它们并不怕人,在水里钻来钻去,然后,从水面飞出去,又飞回来钻进水里,翅膀扑棱棱的划起一条水花,快乐的像他曾经一样,那是刚刚长大的童年…… 张文龙看着这些野鸭子,不知道为何,今天心情很不好,可能死里逃生,他心情复杂,对着那些快乐的野鸭子发呆了…… 他看着远处湖面,靠近凉亭位置,成片荷花的花苞都要开始绽放,很多粉红色和白色的花苞,也有一些已经盛开。 唉,要是前天,江城,自己死掉,就看不到这些美景了,也不知道有没有天堂和极乐世界? 张文龙绕着湖面看着荷花,他在北方很少看见荷花,在西湖那些天,每天学习和练习六爷和老李教的东西,也没仔细看荷花,那时西湖的荷花也还没开。 不知不觉从江城回来,陈府的荷花长出了花苞 。 只是这些花苞大部分还都没有完全开放,有的闭合着,很饱满,有的花已盛开,看的新奇,但是,他不喜欢花…… 张文龙看了看这些荷花,只是感觉这些花苞很像女人穿着衣服的胸,也像男人攥紧的拳头! 那些粉色的荷花像女孩的裙子,白色绽放的荷花像寡妇的袍…… 花开的状态他无法形容…… 张文龙还是太年轻了,大山里,虽然读过私塾,读书也不多,就单枪匹马的出来闯花花世界。 这要是一千年前的李白,此时此刻张文龙的心情,就会写: 涉江玩秋水,爱此红蕖鲜。 攀荷弄其珠,荡漾不成圆。 佳人彩云里,欲赠隔远天。 相思无因见,惆怅凉风前 。 可惜,张文龙不会诗词,还刚在江城和死囚们火拼,打架,还差点挂了…… 即使打架,他可能也打不过李太白,传说,李白,唐朝时就是个古惑仔,用剑如神,十几岁能闹市杀人…… 不过,张文龙在历史长河里,诗词虽然他不懂,也不想写,可是鉴别古董水平肯定摔李白几千个跟头 …… 用国产凌凌漆里星爷的那句话:这世界上,每一卷卫生纸都有他存在的价值…… 五千年历史长河,不光诗酒,更多的还是苦难。 第52章 偶遇秦淮 张文龙不去想荷花了,他饿了,今天还没吃饭,心想,这莲藕据说很好吃,要等到啥时候才能吃? 他看问题的角度总是和正常人不太一样…… 金陵的春天很温暖,江南是最舒服的季节。 不知不觉,马上夏天将至,阳光很热,张文龙觉得这太阳比家乡的毒 ,自己的脸不要晒黑了,他还要准备去泡个陈府小姐呢? 你看戏曲里的小姐,都喜欢书生和小白脸…… 他想着想着,脑子有点乱…… 张文龙就在园子里转着,不知不觉就转到了假山溪水的地方,娃娃鱼还藏在假山角落里,偶尔露一下头,萌萌的脑袋,张文龙看着娃娃鱼,很亲切。 “我差点就再也看不见你了……” 张文龙自言自语的说。 忽然发现肚子里有点饿,看看时间,食堂饭菜都没了,已经过了午饭时间。 张文龙饿了,从附近竹林里拔了几把野菜,他知道这几种野菜能吃。 他是北方人,喜欢吃野菜,这些吃饭行为可能南方人理解不了。 他撸掉泥直接塞进了嘴里,嚼了嚼,很香, “先垫垫肚子,一会晚饭了,谁让自己起床这么晚呢?” 阳光正好,一阵暖风拂过面颊,张文龙很舒坦,园子里的人都在午休,路上空荡荡的。 他想起了那个黄衫少女,也不知道这个女孩儿在哪里? 这些天一直没看见,陈二爷说是他亲戚,会不会走了? 张文龙有点怅惘…… 园子里没有人,可能都在休息了,阳光有点热,他心情复杂,说不出为什么?只是心里空荡荡,身上伤口还有点疼。 张文龙坐在溪水边想了想这几月来发生的事,忽然有点迷茫,觉得像是梦里…… 不过,溪水竹林旁,触景生情,他还是想着那个黄衫少女,一阵怅惘…… 云鬟雾鬓胜堆鸦,浅露金莲簌绛纱,不比等闲墙外花,骂你个俏冤家,一半儿难当一半儿耍…… 张文龙居然想起了小时候奶奶经常唱的曲子,看着溪水,入了神…… 远处那些动物还在笼子里养着,不时的发出吼叫,张文龙抬头看了一眼,他看见了十几只豹子在笼子里扒拉笼子。 张文龙想起在陈府那夜吃的豹胎,不知道为什么胃里一阵恶心,隐忍着没有吐出来…… 他不知道原因,也许是不忍,也许是忏悔,也许可怜这些关在笼子里的动物。 张文龙从不伪善,他的念起,是出自本心…… 已经感觉到这些动物是要被陈龙寿宴上作为食物吃掉的,他不想再看见这些动物濒死前的挣扎和短暂快乐。 他心里隐隐觉得这些动物可怜,甚至都想打开笼子偷着都给放了…… 可是张文龙不敢这样做,他也不是妇人之仁,他知道这些动物出来就会吃人,只是想想而已,念头一闪而过。 假如他给放了,陈家也会把他宰了,这念头也不切实际,他看着笼子里的动物,无能为力…… 张文龙很矛盾,心里一阵刺痛,胃里又一阵翻涌,想吐,转身打算离开这里。 忽然,远处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张文龙!” 张文龙抬头一看,过来两个女孩,喊他的是居然那个第一次见面的蓝衫少女 。 张文龙记得,这个少女曾经嘲笑过他,而张文龙也替她和那个小男孩,挡住了金钱豹…… “听说你这次出去受伤了,严重吗?”蓝衫少女柔声问道。 张文龙虽然有些惊异她态度的转变,但还是恭敬的回道:“回小姐,不严重,已经快恢复了。” “那就好”,蓝衫少女低下头咬着唇,绞着手里的手帕,等着张文龙再说点什么,身边的丫鬟,看着小姐娇羞的样子,忍不住掩嘴偷笑。 可是半晌过去,也不见动静。 蓝衣少女疑惑的抬起头,只见张文龙正盯着水里的娃娃鱼,有些气恼,“那有什么好看的,你之前不是还被它吓一跳嘛。” “那时候太突然了,我没准备。”再次被少女提起上次丢人的场景,张文龙涨红了脸不免有些尴尬。 看到张文龙这副表情,少女自知说错了话,但是自持身份又不能示弱讨好,只得转换话题。 “听说你还懂古董?”陈家的人不论男女老少,对古董都算是半个行家,这位蓝衫少女自然也不例外。 “不懂”。张文龙说完,他打算离开。 那个身边的小丫鬟看张文龙要走,不禁恼怒,“我们小姐和你说话呢?你要走?” 张文龙看了看那个小姐和丫鬟。 今天,那个小姐穿的还是蓝衫,只是换了款式。那个丫鬟穿了一件粉色的衣服。 这小姐不难看,甚至算是美女,张文龙见过她冲出来救那个小男孩,他也听园子里人传言,这个女孩就是陈二爷的女儿。 张文龙很聪明,难不成这少女喜欢上我了?这是他的使命,可是,他居然觉得讨厌,因为他心里只有那个黄衫女孩。 张文龙摸出了怀表,弹开盖子,看了一眼时间,“我要上工了。” 说完,他转身离去。 蓝衫少女看着张文龙离开的背影,蹲在竹林旁的地上,居然哭了…… 张文龙回头瞟了一眼,想回去安慰一下,又不知道如何安慰,而且他心中只有那个黄衫少女,他甚至都忘了来陈府的目的,也忘了他自己的打算,泡到一个陈家小姐,打听密室和金靴。 可是,机会就在眼前,他,走了…… 他回了房间,带上短刀,那时候没有滴滴,出门找了个马车,去了秦淮河,他想静静。 今天,陈总管说了,他可以休息…… 张文龙到了秦淮河,秦淮河上人流如织,他知道查干几人肯定不在附近住了,就一个人在街上游荡,到了查干给他买衣服的那个铺子,站住了脚步。 张文龙这个人很恋旧,他看了一眼招牌,进去看了一下,里面生意兴隆,买衣服的人很多。 他转身要出去,听见一个声音说:“我要这件蓝色绣着牡丹的衣服。” 声音娇滴滴,听得耳熟,他抬头一看,居然是那个蓝衫少女和丫鬟,也在秦淮河,还在买衣服…… 张文龙离开的时候,那个小姐和丫鬟也离开了园子,到了秦淮河。 他看见二人,转身想走,但还是好奇的站住了,看着二人,那个小姐和丫鬟也看见了张文龙。 小姐有点害羞,手里拿着一件衣服,有点手足无措…… 张文龙没有说话,低头看了一下那个蓝衫少女手里的衣服,心里一惊 。 这件衣服和他去陈二爷家里吃饭穿的那件衣服一模一样,那件是查干买的。 她想干什么? 第53章 那天很蓝 张文龙有点迷糊,又不能转身走开,他站在那个店铺门口,有点发呆…… 那个蓝衫少女对着他说,“真巧,居然这里碰到你,这衣服就给你吧!穿上看合适不合适?”说完,她自己脸红了。 小姐说完低头不语,丫鬟抿嘴一笑,张文龙一阵眩晕…… 卧槽,难不成这小姐真的看上他了? 张文龙不傻,他感觉到了异样的情绪和气氛…… 真的,那个小姐在张文龙挡豹子的时候就芳心暗许,晚上在陈府吃饭的时候,她也隔着屏风偷窥,看见张文龙穿的这件衣服很好看,就记忆很深。 今天看到张文龙想说几句话,张文龙没理她…… 她很郁闷,就和丫鬟出来散心,也来了秦淮河。 她无意间走进这店铺,还发现了这件衣服,沉思一下,买下了,打算送给张文龙。可是张文龙也在秦淮河,还在这店铺碰到了她…… “你不要是吧?不要我扔了!” 这个蓝衫少女有点小姐脾气,她有点生气,出了门,作势要把衣服扔掉,张文龙连忙说:“我要,我要,真巧啊?中午分开,这里遇见。” 这个蓝衫少女脸一红,没有说话 ,瞟了他一眼…… 张文龙心里一激灵…… 完了!看样子这个小姐真的看上我了,可是,我不喜欢她,我喜欢那个黄衫少女。 不对啊?我不是要打算勾搭个陈府小姐么?打听密室金靴么?这不是机会么?天上掉馅饼? 他很茫然,不知道如何继续…… 张文龙接过衣服说声谢谢,他没有走开,看着二人。 “你怎么回去?坐我们的车吧!” 蓝衫少女柔声说。 张文龙看天色将晚,也确实要回园子了,点头答应。 他们三个人街上转了转,出了秦淮河,到了一个马车前,张文龙一看,车上坐着的居然是余猛…… 张文龙很尴尬,甚至低着头不好意思说话。 余猛看见张文龙,和他手里的衣服,笑着说, “上车!你小子,好运气!” 张文龙居然不知道如何作答。 那个小姐羞红着脸和丫鬟低着头上了马车… 张文龙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也上了马车,不过他没有进入车厢,而是坐在了马车的前面车板上。 那个蓝衫少女和丫鬟坐在车厢里,张文龙看见余猛有点手足无措,不知道说啥了…… 本来二人并肩作战,一路上感觉很好,可是,今天,张文龙觉得很尴尬。 路上,张文龙怀里抱着蓝衫少女给他买的衣服,余猛和他开了几句玩笑,现在余猛看他不咋讨厌了。 据说那个小姐车厢里一直低着头,一言不发。 那个丫鬟,倒是一直抿着嘴笑…… 慢慢悠悠的,他们回了陈府园子。 天还没黑,张文龙后来说,他记得那天很蓝,一片白云都没有…… 到了陈府门前,把门的老头一脸谄媚的看了看张文龙,一瞬间,张文龙有点厌恶。 到了园子,张文龙跳下马车,和余猛客气几句,回了房间。 余猛赶车拉着小姐和丫鬟回了内府。 张文龙去饭堂吃晚饭,发现所有人都盯着他看,还很多人和他打招呼,他很不好意思。 甚至连好几个厨师也出来,对他恭维有加,有的竖起大拇指。 他迷糊了…… 这是什么情况? 张文龙在众人窥伺之下吃完了晚饭,他找陆显明,没找到,可能这些天府上没啥事,他又回当铺了…… 张文龙吃完饭,走出了饭堂,是被众星捧月般的簇拥出来的…… 他还很小,不知道啥叫荣耀,可是那时候,他也眩晕,也膨胀。 张文龙知道,他的人生,已经有了质的变化…… 晚上,张文龙又失眠了,心想,这个蓝衫少女看上自己了是肯定的,只是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忧伤。 张文龙本来就打算图谋金靴,需要这样的结果靠近陈家,可是真的按照预想中的演变,居然不开心,因为他心里有了意中人。 张文龙不知道冲过去推开这个蓝衫少女和小男孩的一刹那,他拼死与豹子搏斗的时候,那一天,张文龙就已经深深的扎在那个蓝衫少女的心里。 少女情窦初开,很少接触青年男子,真的像故事一样出现的桥段,英雄救美,少女怀春的年纪,这很正常。 据说半年后,他们俩广西深山老林里遇险,张文龙和这个蓝衫少女生死诀别的时候,这个蓝衫少女对张文龙说,张文龙那一天推开她的时候,还是推的她前胸 …… 她前胸发育很好,张文龙推开她的时候,双手力量很大…… 心里她当时就小鹿乱撞,情难自拔…… 爱,可能瞬间会生于缘起缘灭,也可能缘于野性的碰撞和本能…… 那天,张文龙很野性,甚至他脱了上衣和豹子搏斗的时候,这个少女都没有走开。 人群外,她的一双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张文龙舍命搏斗,手里攥着拳头,替他捏了一把汗,也看见张文龙身上流满大汗的肌肉…… 她一瞬间爱上张文龙了,是本能…… 那个蓝衫少女当天晚上,也失眠了,她遐想了…… 陈二爷请张文龙吃豹胎的晚上,她隔着门缝偷窥了张文龙好久,看见张文龙穿的蓝色绣着牡丹花的衣服,印象深刻。 那一天,张文龙的影子就再也没有在她的脑海里消失,而是越来越清晰。 这次江城回来,陈二爷没有请张文龙吃饭,甚至两天了也没有见张文龙表示感谢。 可能陈二爷也太累了,陈二爷,也不是喜欢虚伪的人…… 陈二爷和这个年轻人江城一起经历过生死了,那些客套话和吃饭送礼物等等,真的没有必要…… 当天晚上,陈家自己家人聚餐,都说起江城之战,蓝衫少女听得已经神往和紧张,对张文龙更加爱慕。 如果张文龙对黄衫女孩的单相思有多痛苦,那么,可能这几天,这个蓝衫少女对张文龙也多么一往情深,辗转难眠,朝思暮想。 少年时候的感情很纯粹,即使不是青梅竹马,不是两小无猜,可是姻缘巧合,也会一见钟情。 爱的朦胧,很真实,很纯洁,很真挚,这些人类的情感,已经不知不觉出现在这些年轻人身上了,甚至忘了尊卑…… 第54章 带血的金锭 张文龙不想去靠近陈家小姐寻找金靴了,他要在心中保守一块干净的净土。 他不能辜负自己的内心,不能欺骗和利用哪个女孩的感情,这是张文龙的善良。 而且他也知道已经获得了陈家的信任,即使不靠近小姐也能探听出密室金靴,这是张文龙的自信。 自信和善良揉和一起的人,再加上足够聪明坚韧,再有那么一点点运气,这种人身上会有一种傲气,不应该说是傲气,是傲骨…… 他的师父六爷身上有傲骨,六爷不屑去偷盗查干信任他而放在井里的金靴,要靠自己来江南拿另一只靴子。 张文龙也有傲骨,他不屑利用对他好的蓝衫少女的感情,他要靠自己的头脑和能力得到密室所在! 他甚至觉得最初有那想法很龌龊…… 张文龙看看表,时间午夜两点了,窗外虫鸣,花香飘来,有星无月,春天要过去了…… 后天就初一了,他要去鸡鸣寺见查干,也不知道师父有没有来…… 张文龙想着想着睡着了。 第二天,睡得正香,被人摇醒了,张文龙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一看是陆显明,陆显明看他醒来,坐在床上,摇着张文龙肩膀很是兴奋,眼角有点泪花,陆显明其实比张文龙也就大六七岁,但是长的老。 “你回来了?没事就好,都听余猛说了,你们江城的事!你真了不起!伤,没事吧!” 这个陆显明对张文龙很惦记挂念,关切之情流露,陆显明这个人很适合做朋友。 张文龙有点感动,两人坐在床上聊了几句,张文龙没有夸耀自己如何,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下打斗过程,敏感的话题和人物一字未提,只说不巧被土匪围攻。 聊了几句,他起床准备开始上工,这两天陈总管有事不来找张文龙,知道张文龙累了,也受伤了,这几天算是给他放假了。 “我带你吃好吃的晚餐,下班以后,我找你。 我们去秦淮河,也请当铺里的那几个人一起喝酒,死里逃生,我伤也没事了,捡了条命!” 张文龙对陆显明说,陆显明答应了,就去园子里干活了。 张文龙没事,就在园子里四处转悠。 他发现内府里面几个房子门总锁着,窗子也紧闭,是个比较幽静的地方,心想,这里是不是密室所在。 张文龙留了心,走了出来,跟陈总管一起安排事情,陈龙寿宴,马上快到了。 戏班子也到了,据说特意从广东来的戏班子还有舞狮杂技,戏班子的人都安排好吃住,看样子陈府要唱几天大戏。 晚上收工了,张文龙找到陆显明,二人去了秦淮河。 张文龙也找了张掌柜和当铺里的几个伙计,大家平时处的都很好,去酒楼要个包间,对着秦淮河畅饮。 张文龙也想好好庆祝一下劫后重生,好险死在那个山坡上。 这些事和经过不是啥秘密,老爷和陈二爷好久不在园子,大家不免议论纷纷。 大家平安归来,江城之战也完胜,以后也不可能和曹知府有啥瓜葛,余猛觉得说这些是荣耀的事。 余猛也是给陈府大家吃个宽心丸,平安归来,也是大喜事。 再说了,那个曹知府肯定也害怕陈家掌握他把柄,也不敢胡来。 所以,一回来,余猛就和园子里的人讲了大致经过,当然,没讲他们是盗墓去了,也没说陈森木狼狈的事情。 只是说江城工地被几十个死囚围攻抢劫,他们杀出来了,避重就轻的说的经过,但是打斗的过程,他讲的很惊险,很细致,因为余猛自己爱打架…… 余猛平时很少服气谁,也很少佩服谁勇敢,但是这次,他对张文龙很赞赏! 那个雷霆之夜,余猛和张文龙并肩作战过,在面对一群穷凶极恶的死囚要杀死余猛时候,暴雨倾盆中的张文龙奋不顾身保护着余猛,让余猛很感动…… 开始,余猛一直没看得起张文龙,认为他不过是个孩子,不过是有点运气而已。 可是那个江城的雷霆之夜,余猛才发现这个年轻人不是鲁莽,他是勇敢! 这个年轻人也不蠢,甚至聪明绝顶,也有足够智慧!否则,张文龙不可能在那么多死囚围攻下活下来,那可不是靠运气! 张文龙不懂器械技击,看样子也没有实战过,也没练习过兵器格斗。 但是,就是在几个死囚围攻下活下来了,还瞬间杀了三个人! 这不是仅仅靠勇敢和运气,这里一定还有什么其他原因…… 余猛回府之后,仔细回想江城之战的每个细节,据说每个喜欢打架的人打完之后,无论输赢,都会反思每一个战斗细节,一遍遍咀嚼…… 然后完善技巧,总结经验,避免下一次不要犯重复错误,这样才可能成为高手,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其实,任何行业也都是这样,这法则,通用! 不过,没几个人懂,所以,大多浑浑噩噩,自以为是,失败了怨天尤人…… 余猛是这样练出来的功夫,他也很有技击天赋,所以跟着陈府多少次出生入死,也都化险为夷。 他,也爱反思…… 六爷也是这样多少次死战中练出来的杀人技。 六爷也喜欢总结反思,然后改进,不给对手一点空子,出手必杀!而不是他爷爷教的几招武术套路和花拳绣腿…… 余猛仔细回想江城:自己双腿被死囚束缚住,自己危在旦夕…… 张文龙冲过来救,几个死囚围堵张文龙,张文龙被围攻受伤…… 张文龙的刀法根本没有章法,躲避倒是步法灵活,好像练习过闪躲,虽然勇敢,但是不会用刀,也不会格挡,根本放不开手脚…… 可是张文龙处于危险下风时候,沉思片刻之后,就马上刀法如神,每一刀的角度都刁钻狠辣,大开大合,放长击远,瞬间杀死三人…… 要知道,被张文龙杀死那三人不是白痴,不是老弱病残,是可能身经百战的江洋大盗! 肯定张文龙瞬间悟到了什么? 这个年轻人不是个一般人…… 张文龙用的那些招式,余猛自己也没见过…… 余猛不知道那是张文龙把八极拳的招数用在了兵器上,尤其反八字的撩劈…… 张文龙懂得变通,不拘泥于套路和模式,他很有武术搏击天赋,于无形中有形,无章法中有章法。 他的章法就是冷静,和对方无法对他的招数做出预判!用自己最强的地方攻击对手最弱的要害! 这是搏击精髓,此人不可小觑! ………… 那角度假如张文龙劈向自己,我能否躲得过? 余猛想着,居然一身冷汗…… 秦淮河畔,画舫酒肆,灯火通明。 酒楼的包间里,觥筹交错。 张掌柜几人对着张文龙赞不绝口,老人都比较欣赏年轻人。 他们也知道这个年轻人以后在陈府一定是个举足轻重的人。 张文龙没有任何得意忘形,还是和以前一样对着这几个伙计说话聊天。 张文龙掏出了一块金锭,这个金锭是陈龙在杭城给他的,给他五块金锭,给了梁风几块,也给了余猛几块。 这些金锭上还有江城之战沾的那些死人血,张文龙都用水清洗的干干净净了…… 那是汉代金锭,价值不菲,能换很多银子。 张文龙拿出来给了张掌柜说: “这个金锭麻烦大叔给换成银元,应该不少,你和陆显明还有几个大哥,和当铺里每天值更的几个大哥,你们分了吧!” 张掌柜和陆显明几人很吃惊,都不知说什么,大家推辞不收。 张文龙坚持着塞给了张掌柜,告诉他明天换成银元,给几人分了 。 张文龙怀里还有四块金锭,他打算明天送给师父和查干几人。 张掌柜和陆显明还有几个伙计都很高兴,也很感激,都喝了好多酒。 几个伙计也都一直赞叹张文龙的慷慨和勇敢。 那天晚上,陆显明喝醉了,酒楼出来的时候,搂着张文龙的脖子,哭了…… 那晚,阴历三十,秦淮河畔,没有看见月亮,天空很黑。 喝醉的男人眼泪汪汪,喝醉的男人跌跌撞撞…… 不知道陆显明为什么哭泣,可能男人喝醉了有喜欢流泪的吧! 张文龙知道陆显明为什么哭,一定很少有人对陆显明会这样好,他感激张文龙赠送他金子银子,那金锭可是张文龙拿命换来的…… 并肩走出酒馆, 双手扶住门框, 阳光那么悠长, 如此啊,好兄弟! 他们回府的时候,阳光不再悠长,只有秦淮河畔的灯红酒绿,好像嘲笑着天边的几颗寒星…… 张文龙也喝醉了,两人送张掌柜和伙计们回当铺,张掌柜让两人坐马车回了城外陈府。 许多年以后,张文龙对我太公说,在北方锋城的时候,六爷给老李金子的时候,他还不理解,认为六爷傻,没必要的大方,老李只不过是帮忙找了常子一趟,不值那块金子。 可是短短两个月后,在江南,张文龙居然也能从怀里拿出一块金锭,送给几个刚到金陵当铺时候的同事。 主要是他感激陆显明那几天对他的关心和惦记,张文龙觉得那天,陆显明和阳光一样,很温暖…… 那晚,虽然没有月亮,没有月亮?啊?要初一了! 他和查干约的初一会面,鸡鸣寺…… 张文龙瞬间清醒了很多。 陆显明回去后,醉了一天一夜,喝的吐了几次,他知道那个金锭,是张文龙拿命换来的,可是张文龙慷慨的送给这几个陈府伙计,几个并没有多大利用价值的人…… 其实,陆显明想多了,人与人是不同的。 这世间,并不都是利益,也有情义和复杂的情感。 张文龙心里知道,他已经两次经历生死了,当看见陆显明酒桌上流出的眼泪时,这世界上有人惦记自己安危时,他很感动,一瞬间看开了很多事…… 金子,那天,不再值钱…… 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谁让他开心,他就让谁开心,那一天,没有功利…… 虽然,人,是善变的。 第55章 鸡鸣寺的钟声 张文龙扶着陆显明回到了他的房间,然后自己也回去睡觉,他喝了好多酒,上床就睡着了。 第二天,很早起床,他先去陈总管那里看看有啥事做,陈总管说没啥大事,让他养伤,张文龙说打算去寺庙烧香,陈总管答应了。 张文龙带上那把玄铁短刀,穿上了小姐给他买的蓝衫,还真合身,而查干给他买的那件一模一样的蓝衣服,在江城之战中早被砍烂了。 他揣着四个汉代金锭,去了金陵城内的鸡鸣寺。 古鸡鸣寺,位于鸡笼山东麓,寺庙集山、水、林、寺于一体,东望紫金山,俯临玄武湖,楼阁参差,宝刹庄严,是金陵最古老梵刹之一。 鸡鸣寺初建于西晋,南朝梁武帝将其扩建,使之成为“南朝四百八十寺”之首。明太祖朱元璋重建寺院,取“闻鸡起舞”之意,将其命名为“鸡鸣寺。 明洪武二十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完成明孝陵工程后,又命崇山侯李新督工,在同泰寺故址上重建鸡鸣寺,寺庙占地一百多亩,颇具规模。 明时香火鼎盛,相传皇后马娘娘及各大臣眷属也常来鸡鸣寺敬香,并为此特开凿了一条进香河,直至山门、鸡鸣寺由此名声大振,四方威名。 张文龙到了鸡鸣寺,进了寺庙的大门,他看看怀表,时间九点多,和查干约定十点钟在鸡鸣寺的大雄宝殿见面。 还差点时间,他就在寺庙里转了一转,这是一个千年古刹,香火很盛。 据说,此寺庙求姻缘很灵,张文龙看见佛像就拜了拜,他也渴望姻缘,想如果真的灵验,能娶了那个黄衫少女多好…… 张文龙虔诚的每个地方都烧了香,今天是初一,香客信众很多,寺庙里檀香缭绕,梵号声声,香客如云,不时钟声传来……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那天,没有烟雨,天气晴朗。 那天,鸡鸣寺的钟声,很清远,悠长…… 他想起几天前江城的死里逃生,浴血厮杀,有点感觉是两个世界。 那天雷霆万钧,暴雨倾盆,强敌环伺,危机四伏。 今天晨钟暮鼓,绿树青竹,禅音绕耳,白云悠悠,忽然觉得心里很安静…… 张文龙坐在一个大树下的石凳上,看着这些善男信女。 张文龙还年轻,对信仰没有那么虔诚,可是经历了这些事,也有一点相信命运和缘分。 寺内主要建筑有大雄宝殿、观音楼、韦驮殿、藏经楼等很多建筑。 他转了一圈,看看时间,到了大雄宝殿。刚到门口,就看见了师父六爷和查干几人。 张文龙快步走了过去,四哥和老李,还有查干都很高兴的冲过来,查干拍着他的肩膀,“哈哈,几天没见,越来越精神了!” “也没精神到哪里去,师父好。李大爷好,四哥好。 ”他一一问好。 六爷看见张文龙长的更精神了,明显长大了好多,也很高兴。 几人依次烧香拜了一拜,就出了大雄宝殿,到了一个幽静之处。 大家询问一下张文龙情况,张文龙把所有的经过都说了 。 张文龙还特意说三个女孩都是大脚,没有缠足,还说穿的这件衣服就是陈家小姐买的 。 六爷和查干几人对视一眼,难不成这小姐真的看上这小子了? 六爷和查干都是过来人,明白这些男女之爱,觉得这事极有可能。 张文龙本身年轻俊朗,又徒手格豹,江城浴血,很容易讨女孩欢心,何况救过女孩的命。 但是,六爷不想让他去勾搭陈家小姐,只是夸赞他能干,让他顺其自然,小心应付,下个月初一再碰面研究下一步。 张文龙说过几天陈府寿宴就到了,会来很多戏班子和舞狮的,你们可以看看去,查干几个蒙古人他们认识就不方便进去了,除非化妆一下,那几天很热闹的老百姓很多,他们可以随便进陈府去看戏。 陈府要庆祝七天。 六爷,想了想,倒是觉得还真可以进去看看热闹,也了解一下园子情况,就同意了,过几天唱戏,他们去陈府看热闹,也看看陈家的人。 查干几个蒙古人爱热闹,也都想去看看,可是陈府的人认识查干,查干想了想,来了一句, “我们可以易容打扮一下进去看看就走,闷的太无聊了,我就打扮个女的混进去,那几天人多,我带着头巾,估计也认不出来。” 他几蒙古手下都笑了,查干两百来斤胖子,打扮成女的,不是更显眼? 六爷也笑了没吱声。 四哥看着查干说, “你们要是真想进去看戏,你就带个面具,也装扮成唱戏的,可能没人发现,唱戏的好几帮人,彼此不一定熟悉,还不一定看出破绽。” 大家拍手说好,这四哥关键时候还真聪明。 几人聊了一会,快中午了,出了寺庙,找个酒馆吃了饭,张文龙掏出四个金锭给了六爷,让六爷和查干大家分了,六爷和查干坚决没收,查干他们看见张文龙的玄铁短刀,赞不绝口。 他开玩笑的看着张文龙调侃,“这个陈二爷可能是打算找你做女婿吧?这么贵重的东西送给你。” 张文龙笑着没说话,想了想说了一句, “这个陈二爷很慷慨,很像我师傅六爷。” 六爷听了,没有做声,侧头看了看窗外,窗外繁花似锦,树绿花红,莺燕纷飞,正是最好的春光。 六爷嘱咐了张文龙几句注意事项 ,张文龙点头记下。 老李、四哥和张文龙喝了不少酒,几个蒙古人也都很喜欢张文龙 ,跟着喝了几杯。 六爷和查干他们突然发现张文龙长大了,成熟了太多 。 “你真的运气不错,你要是直接做了陈家女婿,咱们也不用麻烦了,你要努力努力。”四哥也和张文龙开着玩笑。 老李听了张文龙描述江城之战中的表现,听到他教的八极拳和步法救了张文龙性命,很高兴,喝了好多酒。 老李一直拍手夸赞张文龙的聪明变通,能危急之下化拳法为刀法。老李说:“给我当干儿子吧!” 老李真的很喜欢这个年轻人,一路走来,也了解了张文龙的人品。 老李干了几杯酒,脸色涨的通红,他一喝酒就脸红,典型山东大汉的性格。 张文龙知道老李的儿子在金陵被害死掉了,这些年老李思念他儿子一直郁郁寡欢。 他也知道老李对自己极好,西湖练拳的时候,看见老李看着自己的眼神都觉得异样,那不是教一个陌生人,就是像慈父看着幼儿 。 当时,张文龙心里就一阵心酸,他知道老李把他当自己儿子了,或者看见张文龙想起了自己的儿子了。 江城之战,要不是老李教的八极拳和闪躲步法,张文龙肯定被杀了,这个老李也算是自己的师父,教的功夫对他有救命之恩。 张文龙看着老李涨红的脸和焦急迫切知道答案的眼神。 他站起来干了一杯酒,又给老李倒满酒杯,跪下磕了三个头,叫了一声,“爹”…… 老李激动高兴的流出了眼泪…… 大家都替老李高兴,一起站起来一饮而尽! 几个蒙古人也都很佩服张文龙,也都和老李谈得来,他们看见张文龙给老李当了干儿子,也都兴高采烈。 蒙古人佩服勇士,而且锋城中也见过张文龙的勇敢和机灵,只是那时候,张文龙还稚嫩。现在,短短几个月,判若两人,已经能独当一面。 几人喝的尽兴,因为怕耽误张文龙府上事情,没敢放怀一醉!只有老李喝多了,四哥给扶着出去的。 吃完饭,张文龙拜别师父和干爹众人,喝的晕乎乎的回了陈府。 一路上,张文龙很高兴,这世界上,今天,多了一个亲人。 这个亲人教他的的功夫,还救了他的命! 第56章 又见黄衫 张文龙的酒量越来越好了,喝了那么多酒,居然还能走路,没有大醉,他找个车回了郊外陈府。 六爷和查干他们回到了珍珠泉住处,要准备来陈府看戏 的装备,查干几人买了戏服和脸谱面具,穿上试了试,果然认不清楚是谁,他们扮成几个神仙,还挺像,大腹便便。 在珍珠泉几个蒙古人还没事穿着戏服院子里转几圈,这几天,六爷和查干他们过的很快乐,很开心。 最开心的是老李,他又有了儿子,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是这个儿子肯定不比亲生的儿子差,他很开心,多少年了,没有这么开心过,从此心中再无块垒,他每天哈哈大笑,天天拉着查干几人喝酒。 六爷每天爬山,钓鱼,没事逗着八哥说话,他还有心事,他还惦记思念妻子和女儿。 大家等着三天后陈府唱戏。 张文龙回到陈府,没有喝多,下午天气很好,他醉醺醺的在园子里转悠,又到了与那个黄衫少女见面的溪水池子旁,那里很幽静。 看着那些娃娃鱼,心里又生了涟漪…… 在池边坐了一会,远处来了一个人,张文龙抬头一看,是陈二爷。 这陈二爷可能刚刚吃完饭,或者午休睡觉起床,还有点懒洋洋的,这几天,陈二爷也累坏了。 陈二爷看见张文龙在池边发呆,就走到张文龙身边,张文龙连忙站起来问好,他还一身酒气。 “和谁喝酒了?” “去金陵了,自己喝的。” “哦,胳膊伤口好了么?” “好的差不多了,谢谢二爷关心。” “那就好,好好休养,过几天要唱戏的,人多又杂,你要多留心有外人进来捣乱。” “好的,我全力以赴。” 陈二爷看了一眼张文龙腰里插的玄铁短刀,转身走了。 张文龙看他走远,也看了一眼腰间这把刀,这把刀在江城,已经杀过一个死囚了…… 张文龙散步回到了住处,找陆显明聊了会天,这几天陆显明也不忙,那天离开秦淮河后,张掌柜把汉代金锭换了很多银元,陆显明分到了不少光绪龙洋,他几年的工钱都没有这银元多 。 陆显明心里很感激张文龙,看见张文龙走来,两个人很开心的坐在草地上看着天空,聊天,聊的啥,谁也不知道。 陆显明比张文龙大七八岁吧,经历的应该比较多。 晚上,吃完了晚饭,张文龙走到了饲养动物的园子空地上。 春天要过去了,初夏已至。 青青的草地,盛开的繁花,竹林溪水,夕阳正好。 张文龙看四处无人,心里很高兴,因为白天看到了师父,还认了干爹,他紧了紧衣服,打了一套干爹老李教的八极拳。 阎王三点手,猛虎硬爬山,迎门三不顾,霸王硬折缠…… 一套拳打下来,他拳脚生风,很有威势。 他重新再演习这套八极拳的招数,已经有了重新的领悟,江城之战,危急时刻,要不是他把八极拳法的招数变成了长刀,他就死掉了 。 这些招数大开大合,放长击远,正适合刀法实战 。 张文龙一边打拳,一边思考,一边不断的演练拳法和干爹教的闪躲步法。 这些闪躲步法那天江城实战中,也起到了很大作用,他才能乱刀之下,暴雨中没有受重伤,被砍到要害。 一阵拍手鼓掌声传来,还有女子的笑声,张文龙站住脚跟,天还没黑,不远处站着几个人…… 居然是第一次见面的那三个小姐还有两个丫鬟,小男孩没出来,看样子也是吃完饭出来散步。 几个人都换了新衣服,其中就有那个黄衫少女,她今天穿着白色裙子,蓝衫少女还是穿着蓝色衣服,看张文龙打拳,都在对着他微笑…… 张文龙脑子一热,心里一慌,只觉眼前一晕…… 张文龙,冷静了一下,他整理好衣衫,看着几个姑娘,没有说话。 张文龙低头看见了胸前那个断了的怀表链子,那个链子是断的,被豹子咬断的,他一直打算换了新链子,或者修复一下,可是这些天没有时间。 金链子露出来,黄昏下,有点刺眼,他以前本来一直想炫耀的东西,张文龙忽然觉得低俗,连忙用手把链子揣进怀里。 “你们是刚吃完饭吧?我也是,这不,锻炼一下身体。” 张文龙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看见了黄衫少女,心乱了…… “张文龙,你的拳打的很好,我爹爹和爷爷一直夸你勇敢!” 那个蓝衫少女看着张文龙说,她今天还是穿了蓝色衣衫,眼光明媚,笑靥如花。 她瓜子脸,唇红齿白,皮肤娇嫩,眼珠很黑,睫毛很长,很爱笑。 腰间挂着一个和田白玉香囊,微风拂过,香囊里飘来一阵幽香…… 衣衫蓝色依旧,衬托身材凹凸有致,这个女孩看样子很喜欢蓝色…… 据说喜欢蓝色的人都比较忧郁,可是,她很开朗,很阳光。 今天这个蓝衫少女打扮的很精致。 她看了看张文龙,害羞的低着头说:“我叫青黛。” “青黛?” 张文龙说了一句,并没理会蓝衫少女的话,他的心思全在黄衫女孩身上。 这个黄衫女孩可是让他朝思暮想,牵肠挂肚。 江城死里逃生,他更思念那个黄衫女孩,甚至很想听到那个黄衫女孩对他说几句关心的话…… 青黛说完,看张文龙应付的很随便,很气恼,但是没发作。 张文龙定了定神,看了一眼那个黄衫少女,看黄衫少女好像没啥表情…… 张文龙心里很失落,瞬间,心里针扎的一样疼。 原来,都只是自己单恋,自作多情。 他突然想离开这里,不想说话…… 张文龙他不想再去对哪个女孩好了,他的心里,好像被重重的一锤…… 自己死里逃生,这个黄衫少女肯定知道,居然没有啥表情…… 他的脑海里一阵震荡和空茫…… 他要离开这里,要回去睡觉! 要忘掉一切! 张文龙没有再说话,转身走开…… 他知道青黛是陈二爷的女儿,看样子也对自己动了心…… 可是,张文龙现在不想利用那个青黛。 甚至认为自己那时候想法龌龊羞愧。 很多人都认为张文龙很傻。 张文龙不是一直这样梦想么?不是一直寻找这样的机会么? 为何真的机会来了,他放弃了?张文龙是放弃了,不是逃避。他只是坚守着心底的一点善良…… 人之初,性本善。可是谁懂得啥叫善良呢? 我们见多了虚伪和伪善,甚至沽名钓誉,欺世盗名,我们也认为那些满嘴仁义道德的人是善良,那些不是…… 张文龙现在的心念转变是因为他与生俱来发自内心的善良。 张文龙的善良,是他刻在骨子里的基因?还是上代遗传?还是性格使然?反正据说遗传了几代人…… 很多人未必理解张文龙的情绪转变,甚至认为他是不是傻子,还是太年轻,这样到嘴的鸭子跑了?不吃? 甚至他如果无耻一点还可以得到陈家富甲一方的财富? ……~ 我下一章讲三段短短的小故事,说明一些语言无法形容的寓意,你也就了解了他的行为。 前言里说了,这个冬天很漫长,也很冷,我这故事,金靴不过是个引子,我写的是人性,是芸芸众生里的的不同人生。 这人生,也包括我,一生缺点无数的我。 第57章 人已非少年 讲三段微不足道的小故事,这是关于我的故事,来琢磨一下张文龙的心态转变。 (ps: 1:小时候,我八九岁的时候,村子里我算是孩子王,小孩子都喜欢和我玩,一个小伙伴掏鸟窝时抓到一只麻雀,我看麻雀可怜,它肯定要即将被这伙伴烤着吃掉。 我就假装要看看,然后拿到我手里,我故意不小心一松手,麻雀飞了,小伙伴很不高兴,但是没敢说什么,那一刻,我很开心,我救了一条生命…… 2:一次,北方的夏天要过去,村子边时常干涸的溪流小河,到了秋天就会干了。 我和几个小伙伴去溪流的山里上游玩,那里的小溪里还有水,但是因为干旱,已经断了几截成了几个浅浅水坑,水坑里好多密密麻麻的小鱼,看样子刚刚孵化出不久,小鱼都不到一寸长,水在面上一群小鱼游来游去。 我心想再过十来天,秋天过去,这水坑就干了,这些小鱼,都会死掉,我觉得可怜,想抓几只救走小鱼,拿到家里养着。 可是它们游动得很快,也抓不到,无奈,我和伙伴们走了,走出很远,我还忍不住回头看那几个水坑,我记得那天,天色昏黄…… 未来很多天里,我心里想着那些慢慢干死的小鱼,我都心有恻隐。 我不懂啥叫善良,也许那就是善念吧!其实,我喜欢钓鱼,我喜欢杀生,喜欢吃野味,喜欢把厌恶的人干的满身是血跪地求饶。 商场上,我对待对手也残酷无情不择手段,一点机会不给他们,这些年,也曾拿下项目无数。 可是,几十年前的那些坑里的小鱼,让我时时想起,心有不安,甚至我人到中年,经历风浪无数,也早见惯了人生百态,世态炎凉,心中早已修炼的坚硬冷酷如铁,还是对那些刚出生不久就干死的小鱼耿耿于怀,我没有救了它们…… 3:我一个亲人家里的狗被车撞死了,他心疼哭了,喝酒时,我劝了他几句,我从此再也没吃过狗肉。 我年轻时候,是个大雪天里打着出租车,满城市找狗肉馆吃狗肉的人,可是快二十年了,我一口狗肉没吃,看见狗肉就想吐…… 五六年前一次,江南,我看见五六只恶犬围着疯咬一只小狗,小狗很顽强,但是无助的反抗。 我那天本来是去一个项目谈判签合同,我司机开车都已经过去了,我从车窗里看见了一群流浪狗打架,小狗被咬的很可怜,我让司机停下车。 我从大奔的后备箱里拿出砍刀,把几只恶犬打散,救下了那只挨欺负的小狗…… 我看小狗伤也不重,走之前,把车里的零食都扔给了它…… 我还拍个视频,不是为了标榜伪善,我只是给我这一辈子几十年短暂的人生,有个日记记录,那一天,我干了什么? 那天,我救了一条狗,我帮一条狗打了架……~) 我写的几件小事微不足道,甚至可笑。可是,是发生我自己身上的几十年来,依旧记忆犹新的事。 我经历过很多事,大部分都忘了,唯独这三件小事微乎其微,却一直萦绕在心,甚至把这几件小事写进书里,我甚至想若干年后,谁读到这里,能让他们有点触动,我不知道为什么? 我从没认为自己是好人,年轻时候好勇斗狠,喜欢冒险,性格暴躁,打遍大半个中国,干了很多生死狠架,甚至一直以流氓自居,可是我鄙视那些无力和虚假的善良!以及那些经不起考验的感情…… 这么多年来,我性格也是杀伐决断,快意恩仇,一直未变,也睚眦必报,没啥肚量…… 可是我对动物就很好,我知道它们比人类靠谱,后来甚至想,是不是我这也算善良? 善良不敢标榜,反正我能看清楚谁是真正的善良,谁是伪善…… 我想起太公说,这个张文龙是性格遗传,记忆中的他们家族几代人,打土匪,打豪强,打满清,打鬼子,打国军,路见不平还打狗…… 书中的张文龙和六爷他们都胆大妄为,侠肝义胆,心地善良 ,还聪明绝顶,但是在老百姓眼里,他们精神不太正常…… 太公说的话,我记忆颇深…… 我还记得小时候,太公说话时的表情,有点醉,眼睛看着窗外,若有所思…… ———————~ 我从小是在外婆家里养大的,我外公读过私塾,很有威严,他也经历过枪林弹雨,就是穿衣服有点邋遢…… 记忆里外公留存照片上的腰里插着的驳壳枪很帅,驳壳枪插在皮的枪套里,露出枪柄和穗子。 那个皮的驳壳枪牛皮枪套,是我外婆和外公在一起参加革命,在部队里谈恋爱时候,我外婆花了一块大洋给他买的…… 我外婆八岁的时候就是孤儿,十几岁自己参加了革命,一生性格刚烈,经历很多苦难,都坦然面对。她过目不忘,精通历史,从不人云亦云,很有主见,看问题很有深度 。 外婆生前经常说,最遗憾的是这辈子她没有写本自传,她活了八十多岁去世了,书也没写成。 我写这本书,更大的原因也是为了纪念我外婆,我对她感情很深,从小受她熏陶,我也酷爱历史,甚至刚烈的性格也受她影响,一样爱憎分明,嫉恶如仇。 这几天寒冬远行,单车万里,穿戈壁,过草原,趟沙漠,翻雪山,夜度无人区,我都坚持日更五千字,以后无论多忙,也不会断更,直到这本书写到八十三万字完结。 因为我外婆活了八十三岁…… 书归正传,说了这么多与本书无关,又貌似有关的几行文字,想说明什么? 说明,善良和侠义这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可能遗传…… 但是这个时代里,很多人身上没有了……,甚至很多人认为这些性格和行为是个笑话。 废话结束! 接着讲故事…… 知道为啥理解张文龙不屑去勾搭陈家小姐,图谋金靴了吧? 他是个异类…… 张文龙足够勇敢,也足够的善良,那善念出于本心…… 张文龙那时候年轻,还不懂的啥叫骄傲和矫情,今天写到这里,我这么冷血无情的人,居然有点矫情了…… 我才知道,文字,也会感染人,甚至会感染自己…… 张文龙挺身而出可以为陌生人去死,可以一生飘零孤独无靠,可他,不想利用人的感情完成目的…… 张文龙已经不想通过对他好的女孩子得到密室信息了,也不想再走近她们了。 张文龙要再想其它办法完成任务,他很骄傲,就像六爷没有惦记京城藏在井里查干的金靴! 因为,他们都不屑! 他们更不会辜负朋友的信任……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六爷和张文龙的行为甚至可能很多时候还会被人误解和嘲笑…… 可是换位思考一下,别人未必做得出他们做的事。 环境是变化的,人性是反复的,世界上总有一些人,他们看问题足够尖锐有深度,对人也足够有肚量,他们也能看穿一切心思把戏,受委屈了,也装的糊涂,这类人心里经常也可能很受伤,遇到这样的人,你好好珍惜……… 可是,问他们受了委屈后悔么? 没有后悔,没有什么能打过时间,爱恨情仇,最后都沉浮于因果,我们也都不过沧海一粟…… 磨磨唧唧也写了十几万字了,对于一个放浪形骸,喜欢纵横四海的人来说,写书是个负担和笑话,这一篇,算是对人性的一个思考吧! 每个人都有资格思考人生,即使是个流氓,那个写出大风起兮云飞扬的刘邦还是个流氓呢?…… 成年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历练的具备完善生存法则,可是大多忘记了初心…… 今日书善念,人已非少年! 今天张文龙已经决定不再想这几个女孩了,他要等着六爷和查干,光明正大的想对策,不会利用女人的感情,卑鄙的事,他做不出来…… 那一天,张文龙忽然变得高傲…… 忘了他的身份,只是个陈府下人,一个十八岁的伙计…… 张文龙,点头礼貌的低头客气一下,他转身走了,头都没有回一下…… 几个女孩不知道为什么张文龙好像不高兴了,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目送着他离开。 张文龙心里有点痛,有点乱…… 他感觉好像一直是自己自作多情,那个黄衫少女好像对他没什么感情…… 张文龙知道陈二爷的女儿是那个蓝衫小姐,那个小姐对他肯定有点意思…… 可是,他心有所属,也不想伤害欺骗那个蓝衫少女,对,她叫青黛。 张文龙的脑袋很乱,不知道下一步要干什么,他心乱如麻! 没有方向,没了方寸…… 张文龙不知道怎么走回去的房间。 这晚,他依旧失眠…… 第58章 床,很凉 七月流火, 九月授衣, 十月蟋蟀, 入我床下。 还没到七月,现在春天刚过,夏天将至,这里也还没有蟋蟀,甚至可能江南根本就没有蟋蟀,反正我在江南十几年没遇见过蟋蟀。 天色渐渐黑了,各种虫子的叫声传来,几颗星星不知何时挂上了天幕,蜘蛛在窗口拉着丝,编织着它心中方寸之地的王国。 张文龙坐在床上,看了一眼墙上挂着的查干送给他的蓝色绣着牡丹花的衣服,又看了看挂在墙上的玄铁短刀。 江城回来,他把破损狼藉的衣服洗完了,找人缝补一下,衣服不难看,只是多了几条刀痕和长枪戳的洞,针线缝处更像是几道闪电图腾,也像受伤的龙。 这衣服张文龙舍不得扔,想留个纪念,他很恋旧。 看见这衣服,就想起来江城。 张文龙躺下,想睡觉,床忽然感觉很硬,冰凉没有温度…… 这床是普通的南方樟木床,江南,春天还没彻底过去,夜晚,还有点阴冷…… 张文龙忽然很怀念北方故乡的火炕,甚至那火炕上芦苇炕席上扎的刺,他都感觉亲切。 那种苇席上的刺,一般扎在身上的浅薄的表皮里,不疼,甚至拔出来的时候,还有点快感! 今天,这根刺,扎心了… 那一夜,张文龙没有睡好。 张文龙说,不知道为什么,他那天晚上心里很冷,身上很凉…… 今天知道了喜欢的女孩对他没有啥意思,他的单相思准备画个句号。 他失恋了…… 所有恋爱中的男女都很敏感,其实对方也不一定就真的没有感情,每个人的表达方式不一样。 可是,总是有一方要求太高,得到全部,于是,开始自我折磨…… 查干失恋是因为歌妓,还把他母亲给他的金钏相赠,所托非人。 张文龙失恋,是他用情太深,还稚嫩年轻,修为驾驭不了突如其来的感情烈火…… 张文龙缩着身子,南方的春天夜晚还有点阴冷,床,很凉…… 张文龙凉的受不了,就从墙上把查干送的那件几处刀痕的蓝色衣服盖在身上…… 他有了点暖意…… 夜深了,陈府园子草丛的虫鸣声里。 张文龙终于睡着了…… 第二天,他早早起来去陈总管的屋子,安排事情。 陈总管也早早的起床了。 这两天,陆续的来了不少客人,他们都要安排住处,这些人都是远方来给陈龙老爷子祝寿的,有的路途遥远从广东赶来,坐了很久的车,都旅途劳顿。 陈总管和张文龙都一一安排妥当。 园子里越来越热闹了,戏台也早都搭好,园子的门大开,把门的也只是看着可疑的人,老百姓都可以随便进出看戏。 附近的老百姓也都来园子里看热闹,也很多人来看那些动物,他们都没见过那些猛兽。 这几天,倒是很多小孩子吵着要来看动物。 一时间,拖儿带女,男女老幼,指指点点,园子里四处好奇观望,热闹非凡。 五月江南麦已稀,黄梅时节雨霏微,闲看燕子教雏飞! 江南的夏天要来了。 张文龙这天在园子里湖边驻足休息,这片湖里种了荷花一片,一道长廊和凉亭竹林挡住很多湖面,看不到竹林后面湖面有多大 。 他正在看着荷花发呆,远处湖面传来一阵琴声,张文龙不懂音律,只是和查干几人去秦淮河畔听那个歌妓弹过几曲 。 他很好奇谁在弹琴,这地方很空阔,现在这时间天已近黄昏,园子里游人也基本都回家散去了。 琴声越来越近,琴曲哀婉忧伤,一只小舟从远处荷花丛里转了出来…… 转出来的是个很漂亮精致的画舫绣船,船头一个女子在抚琴,边上一个丫鬟给她倒茶,后面一个船夫,慢慢的划桨。 张文龙,仔细一看,这是一艘不太大的绣船,船上有个精致的木头亭子,亭子的装饰华丽,有着精美的雕刻和绘画,木亭红色廊柱,雕刻图案上刷着金漆,飞檐挑起,很有气势,远远看去,像是个游动的凉亭。 唐代刘希夷在《相和歌辞·江南曲八首》中写道:“画舫烟中浅,青阳日际微”。 画舫一般用来江南大户人家在水上方便观赏水中及两岸的景观,有时也用来宴饮的水上工具,乾隆下江南就是坐的画舫船,这个船尺寸不大,应该是陈府自己家用来在湖面游玩的小船。 弹琴的居然是青黛,拿着竹竿撑船的是余猛。 他看见了小船靠近,想离开。可是,还没等转身,青黛放下琴,站了起来,对着他说了一句, “张文龙,想去哪?听我弹一首曲子都不行么?”声音有点气恼。 张文龙站住了脚步,扶着栏杆, “我不懂音律,也听不出好坏……” “没关系,你听就可以了,我就会很开心,来,上船来!” “这个…” “什么这个,那个!上来!” 张文龙迟疑一下,觉得不好拒绝,就走了几步石阶,余猛把船靠岸,张文龙一个箭步,船身一晃,他跳上了船头。 “坐下,听我弹琴,余猛,把船划到那边凉亭附近,也不要划了,船上有酒,你可以和张文龙喝一点。 一会儿,我们回府上。” 余猛看见张文龙,笑着没有说话,听见青黛吩咐,答应了一声。 余猛是陈家的贴身亲信护卫,看样子陈家小姐也都是余猛保护,她们出来玩,也都是余猛划船陪同,陈家人对余猛很信任,也从没把余猛当外人。 张文龙在船上找个椅子坐下,船上有一个小几,四把椅子。 余猛把船划到了凉亭后面比较幽静之处的湖面,这里峰回路转,湖面宽阔,原来长廊和竹林挡住了大部分园子里人的视线。 这里一眼望去,湖面宽阔,没有边际,陈龙很会找地方,选这么个依山傍水的地方修造园林,人工建筑和天然湖光山色衔接的很好。 园林设计是个高明的艺术,那些借景手法很重要,这个湖是个天然的湖,陈家用一道长廊和水榭凉亭一隔,竹林掩映遮挡,在园子里的家人们就只能看到很小一部分湖面。 只有坐船转过凉亭和竹林去,另一侧发现才别有洞天,水天一色,豁然开朗,还很私密,湖水碧波荡漾,一望无垠。 黄昏的阳光照映着湖面,波光粼粼,几只水鸟飞过水面,空气里都是暖意。 青黛放下了古琴,走到了小几旁,坐下来,她让余猛和丫鬟也坐下,余猛放下竹竿也坐下来,船没有靠岸,只是在湖面自己晃悠悠的飘着。 一张几上放着一壶茶,一壶酒,四个茶杯,茶壶茶杯都是青花瓷。酒壶是白玉酒壶,配着四个白玉酒杯,都很精致。 看样子这个青黛有备而来,早就准备这船上会有四个人喝茶,喝酒。 青黛没有让丫鬟倒茶,她自己给张文龙和余猛倒了一杯黄酒,给自己和丫鬟也倒了一杯黄酒。 她端起酒杯,对着远处的湖面天空看了一眼,对着张文龙和余猛说:“我不擅长喝酒,江城两位舍命救我爷爷,浅表谢意 !” 青黛说完,一口干了。 第59章 南有乔木 张文龙有点手足无措,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和余猛也一起干了,黄酒酒味醇厚,入口甜腻,张文龙喝不习惯。 不过他很意外和惊讶这个青黛的豪气。张文龙好像一瞬间不太讨厌这陈家小姐了,虽然她第一次见面嘲讽过自己。 那个丫鬟也干了一口,呛得直捂嘴咳嗽。 这个丫鬟叫南乔,据说是陈二爷给起的名字,陈家从小养大的,南乔也是广东人,自小没有父母,是陈龙远房亲戚的孩子。 陈二爷也没把她当外人,女儿一样看待,这个丫鬟从小陪着青黛长大。 南乔,出自《周南·汉广》:“南有乔木,不可休思。” “南乔”意即南方高大的乔木,可能陈二爷也是纪念她广东的故乡吧! 南乔长的很可爱,中等身材,面貌姣好,很机灵,一双大眼睛乱转,算是南方美女。 她从小和青黛一起长大,除了尊卑之外,也是姐妹一样,小时候也是一起玩耍。不知不觉二人都十六岁了。 南乔知道青黛喜欢上了张文龙这个小伙计,现在不算小伙计了,是陈总管的副手,将来的总管。 她也是一心想促成青黛和张文龙的姻缘,这个身份和心思有点像西厢记里的小红娘。 那天张文龙打豹子,南乔也都看在眼里,很敬佩张文龙的勇敢,可是,她并没有对张文龙动心,因为早心有所属,她喜欢余猛。 余猛二十岁时候就是陈府最亲信的护卫,多次保护陈家脱离危险,已经是家人一样。 南乔从小在陈家长大,经常和余猛接触,两人虽然没有挑明,但是心里都暗暗喜欢对方。 余猛勇敢忠诚,南乔聪慧机灵,也是很般配的一对,只是南乔太小。 前几年一直喊余猛哥哥,这两年逐渐长大,情窦已开,她感觉对余猛的感觉好像多了很多其它味道,就是总想多见余猛一面。 可惜,余猛不咋在府上,他经常跑外地,余猛二十五六岁,也很喜欢这个机灵的小丫鬟妹妹,朦朦胧胧的感情在二人之间酝酿着。 今天,青黛心情不好,下午,就喊来余猛划船,她和南乔坐着画舫去湖里散心,她想万一遇见张文龙,就约他上船喝酒聊天。 看来女孩喜欢上男孩时也会非常胆大,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她备了酒和茶,拿了古琴,就上船往荷花方向游荡,他希望张文龙在那位置看荷花或者附近活动,听到琴声。 青黛胆大,这也是遗传,她爷爷敢盗墓,他爹爹敢四杆洋枪去江城救父,她也敢面对豹子冲来,挺身去救弟弟,至于她现在创造条件去接触喜欢的张文龙,根本不算啥事。 后来,青黛也确实跟着张文龙干了很多冒险的事,她们去苗疆,走昆仑,战海岛,北上京城,跟着张文龙出生入死…… 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做出这么多事,这个女孩很不一般 。 四个人把酒杯喝空,南乔就端起酒壶,又给几人倒满。 她自己没有倒酒,而是倒了一杯茶 ,“我不会喝酒,就喝茶吧,我给你们倒酒。” 她从小在陈府长大,虽然陈府没把她当外人,但她知道尊卑,从不逾越,很机灵,会察言观色。 南乔也是第一次喝酒,一小杯就脸色通红,余猛看见南乔的娇羞脸色,忽然有点扭捏起来。 张文龙极其聪明,他瞬间感觉到余猛和这个丫鬟已经互生情意。 张文龙自己还没谈过恋爱,不过他情商极高,用现在话说,第六感很强 。 张文龙心里还是惦记着黄衫少女,这要是那个黄衫少女和我荡舟湖中,抚琴喝酒该多好啊…… 他想放下那个黄衫女孩,彻底忘记她,可是他对黄衫女孩刻骨铭心,怎么可能那么轻易忘掉……… 不过,心中也不像前几天那么沉重了。 “她都没有关心我,问我一句,我为什么还要一直记着她?”他心想 。 还是有点郁闷,他端起酒杯,干了一杯,余猛也干了一杯。 青黛察觉到张文龙好像有心事皱着眉头。 不过青黛很开心,因为张文龙上船了,还和她一起喝酒,看着夕阳,瞬间,心里一热,她感觉很幸福…… 青黛又给南乔倒了一杯酒, “南乔,今天你要喝酒,没事,老爷不会骂你,就说我让喝的,你看,这湖光山色,多好啊!我们喝一点酒助助兴,黄酒养人,不会醉的 。” 南乔也想喝酒,刚才她是丫鬟身份不好意思继续喝,矜持一下。 和意中人在一个小几上喝酒,还是近在咫尺,甚至听的到余猛的呼吸,她的心早都乱了,刚才一杯酒下去,脸色潮红,胸中小鹿乱撞。 “好的,小姐,那我喝醉了,不要骂我。” “不会,喝吧,一会儿天黑了我们回家,我母亲和弟弟还没去杭州烧香还没回来,咱们晚回去,我也不会挨骂。” 青黛说完,又喝了一杯,黄酒后劲很大,微风一吹,容易上头 ,有点晕。 几个人不一会儿,居然喝完了一小坛。 那是余猛和张文龙陪着青黛喝,要是他俩自己喝,几口就没了。 张文龙也放开了,心里好像放下了那个黄衫女孩。 他看着湖面,心情舒畅了好多,有美女陪着喝酒,这个美女还是不久前一心想勾搭的对象,现在不想了,但是大家年纪相仿,一起喝酒聊天也很快意。 “余猛哥,听说你和张文龙在江城很勇敢啊?”南乔有点醉了,她对余猛说。 余猛平时话挺多的,很爱开玩笑,今天居然傻笑着没有说话,还有点腼腆。 余猛也是第一次和丫鬟南乔一起喝酒,他知道南乔对他的心意,他也喜欢南乔。 青黛没有在意南乔和余猛,她的全部心思在张文龙身上,她让余猛从船里又拿出了一坛黄酒。 打开盖子,还要继续喝。 酒是绍兴女儿红,多年陈酿,一打开盖子酒香扑鼻。 这时天色将晚,夕阳的洒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闪着一道道金光,远看湖水,有点刺眼。 几只水鸟在岸边梳理着羽毛,野鸭子偶尔钻出水面,它们依旧快乐。 张文龙一直心不在焉的喝酒,说话也是附和应付几句,青黛看在眼里。 今天天气很好,可是现在青黛心情不好,她觉得张文龙可能不喜欢她,一直若有所思,心不在焉,是不是心中有了别的意中人…… 远处湖面,游过一对鸳鸯,她微微叹了口气。 这个春天要过去了…… 第60章 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余猛打开了酒坛子,准备给大家继续倒酒, 张文龙连忙阻止,对青黛说: “再喝你就多了,傍晚天凉,你穿的又少,会着凉,大家不要喝了吧。”张文龙对着青黛劝道 。 青黛听见张文龙劝她不要喝酒,关心她着凉,心中一热。 忽然,睫毛一闪,眼睛一湿…… 她平静一下心情,抬头一双大眼睛看着张文龙,脉脉含情,张文龙急忙避开她的视线,侧头看向湖面。 青黛心里本来瞬间一阵甜蜜,可是又不知道张文龙的真正心思,看见张文龙没有看她,青黛心情又很复杂,有些失落…… 这个张文龙好像只是关心我一句,也许只是随意说的,他并不喜欢我…… 青黛看着渐渐落下的夕阳,心里泛起一阵酸凉之意…… 也许是酒意,她看了一眼夕阳,又抬头看了一眼眼前这个并不喜欢自己的张文龙,她闭着眼干了一口酒, “那好吧,你们喝,我给你们弹首曲子。” 张文龙和余猛都拍掌说好。 青黛站起来走到船头古琴旁,试了试弦,弹了一曲秋风词。 秋风清,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刻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秋风词》是唐代大诗人李白的作品改编成琴曲,从康熙年间开始流传。 诗中,秋风、秋月、落叶、寒鸦,使全诗显得凄婉动人,该琴曲后段为后人添续,写的相思之苦无穷无尽…… 传说琴是先古圣贤伏羲选良木所斫,其心与天地自然相通,为了自我陶冶情操,并进而调治天下之人,所以他创造了琴,来传递表达人间喜怒哀伤,也用琴作为沟通天地灵媒。 此古曲中有大量的绰、注指法,溪山琴况云:夫弦有性,欲顺而忌逆,欲实而忌虚。若绰者注之,上者下之,则不顺;按未重,动未坚,则不实。这个曲子虽短,但是要想弹好,练好指法也不容易,我年轻时候失恋了,想找个曲子抒发下感情,曾经练习过很久这个秋风词,半年了也弹不好,一生气我学习了唢呐,唢呐简单,脖子一扬,一曲直上九重天…… 青黛坐在琴旁运指如轮,琴曲湖面飘出,幽怨缠绵,令人凄然动容,悲不能抑…… 这是春暖花开的季节,夏天都要来了,风都是暖的,青黛一曲秋风词却让湖面顿生寒意…… 张文龙和余猛都不懂音律,但是听的曲调凄切萧条,如泣如诉,都听的一阵心酸…… 二人扶着酒杯,静静的听青黛抚琴,居然都没有喝酒。 张文龙知道青黛这曲子是弹给自己听的,也知道青黛心中复杂的感觉,因为这感觉他对黄衫女孩也曾如此。 情之伤人,一至如斯,一个年轻女孩儿,陈府小姐居然将一首琴曲弹的如此哀伤幽怨…… 张文龙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没想到这个陈家小姐对自己用情至深,心中有些感动。 青黛一曲弹罢,站起来,重新在小几旁坐下,端起酒杯。 “我弹得不好,这曲子叫秋风词,是大诗人李白写的前半段,本来不适合这个春暖花开时候弹奏。 我刚刚学了几天,指法生疏,大家见笑了。”说罢,仰头一口干了一杯黄酒。 她的双颊晕红,微风吹起鬓角发丝,放下酒杯,抬头看着张文龙的眼睛。 酒,这东西,很助兴,它会让人胆大,青黛喝的有点多了,好像也不那么像刚才一样伤感了,“管他呢?我想得到的,我就要想法得到!”她心里想。 她没那么难过了,也许自己想多了吧,这个家伙只是不开窍而已,并不是心有所属。 她又倒满酒,端起酒杯,看着张文龙。 张文龙看着青黛火辣辣的眼神,忽然有点情不自禁,低头手足无措…… “弹的很好,我又不懂音律,啊?这是李白写的歌词,难怪这么好。”张文龙转移话题,低着头说。 “是的,古琴曲里面广陵散我也很喜欢,等有机会我给你弹奏,那是竹林七贤嵇康临死前弹奏的,他死之后,一曲成绝响,后人不知道哪里找到曲谱,流传开来。”青黛看来对古琴曲子很懂。 余猛看着二人尴尬的表情,连忙说,“大家喝酒吧,这酒没啥度数,喝不醉。现在春暖花开正当时,等以后月白风清,花前月下,你们俩再研究音律。” 青黛虽然是陈府小姐,但小时候余猛也是经常哄她,当她是小妹妹,平时也开玩笑。 青黛知道余猛在和她开玩笑,脸色还是一红,连忙说,“好,大家喝酒。” 南乔给大家倒满了黄酒,自己也倒了一杯, “是啊,今天天气多好,景色有这么美,这曲子听的好凄凉,我们喝酒吧!” 青黛看了一眼余猛和南乔,她没有说话,…… 她又干了一杯,看见张文龙穿着自己给他买的衣服,心情很高兴,“这衣服,你穿的还是很合身吧?” “是的,谢谢小姐赠衣,很合身。” 张文龙继续低头看着酒杯,他不好意思直视青黛的眼神。 这个酒杯是和田白玉雕成,杯壁极薄,温润透明,白如羊脂,杯子里面倒满黄酒,白玉一衬托,显得酒色更醇。 张文龙端起酒杯,对着青黛和余猛说,“我干了这杯酒,要回去了,明天还有很多事情,大家就都早早回府吧?”说完,他一饮而尽! 青黛看见张文龙要走,有些失落,她看了看张文龙,没有说什么,站起来,走近船舱,拿出了三个皮包 。 青黛递给张文龙一个包,又给了余猛和南乔每人一个。 青黛说:“这是前几天被你打死的豹子皮做的,我父亲请裁缝做了几个包,这三个送给你们仨,我自己也留了一个用。” 说着,她把一个绣着龙的包递给了张文龙。 张文龙一惊,他心里知道,这个青黛是有备而来,礼物都准备好了,他忽然感动这个青黛用心之细。 他站起来,接过收下,弯腰鞠个躬,“谢谢二爷和小姐美意,我收下了。” 余猛和南乔也站起来接过,鞠躬感谢。 张文龙看着手里的包,这是一个能够斜挎的皮包,豹子皮已经经过熟制,触手柔软,针脚细密,裁剪得当,绣着一条金线螭龙,一看出自高明裁缝之手。 张文龙把包斜挎在身上,船上转了一下身,大小都很合适,心中很开心,就是这个豹子差点咬死他,也让他在陈府有了质的改变。 张文龙说:“那我先回去了,感谢小姐的好酒,大家回府吧!余猛兄和南乔姑娘再会。” 青黛看见张文龙斜挂着豹子皮包很开心,她忽然也好像很高兴了。 “好吧,那就都回去吧,天色已晚了,明天母亲和弟弟也要回来了,我也要收拾一下。” 余猛把船开到岸边石阶附近,张文龙上了岸。 他回到自己房间,从肩膀上摘下包,打算放起来,他要出去吃晚饭。 张文龙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这个皮包,包宽十几寸,下方上圆,有点像辽代的皮囊壶,一根豹皮带子长短合适,包身上镶嵌了几个金钉,夕阳光辉下,闪闪发光。 包的正面用金丝绣着一条螭龙,他记得船上青黛送给余猛和南乔的包上面好像没有绣什么,看来是青黛嘱咐裁缝特意给他缝的螭龙,因为张文龙名字里面有龙字,心里更加感动青黛用心良苦。 张文龙翻开包的皮盖子,发现包盖子里侧布衬上用红丝线绣着一句小诗。 晓看天色暮看云, 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这是明代才子唐伯虎写的一剪梅里一句诗词,张文龙知道这首词。 张文龙看着包上这诗词笔迹手法纤细精密,用红线绣的字,这字一看就是出自女人之手,肯定不是裁缝绣的字,又仔细看那条龙的针脚,也像出自一人之手。 张文龙一瞬间明白,陈二爷做好了包,青黛拿来包后,自己在包上绣的龙和字,皮包上面要先密集扎了很多针孔,才能穿过金丝绣成螭龙。 这首诗词绣在里侧布衬上还比较容易。可是豹子皮虽然经过熟制,也比布衬坚硬厚实,绣在豹子皮上的螭龙非常不容易,要费很多功夫。 张文龙呆住了…… 他的心里很温暖,又很感动,可是想起了那个黄衫少女,又忽然五味杂陈…… 天色已晚,张文龙正在屋子里发呆,忽然,门外传来陆显明的喊声:“在么?二爷让我俩要去找大夫,陈大爷发病了!” 第61章 透明的脚踝 张文龙出了房门看见陆显明满头大汗的跑过来,“出了什么事情?” “大爷生了急症,在房间里翻滚呢! 二爷让我俩骑快马去江宁府找最好的大夫,这是那个大夫的地址和名字,咱们赶紧去!” “好,这就走!” 张文龙说完,腰里插着玄铁短刀,跟着陆显明去了马棚。 二人挑了两匹骏马,出了陈府,疾驰而去 ,天色虽然有些暗,但是路上还能看清楚。 二人很快到了那个大夫的家,这位大夫姓陶,六七十岁,乌发长须,有点仙风道骨的样子,他以前也经常帮陈府的人看些病症,对陈府很熟悉。 陆显明跟陶大夫描述了一下陈森木的症状,大夫急忙骑了一头毛驴,带着药箱取了一些草药跟着他俩去了陈府。 三个人回到陈府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张文龙领着陶大夫进了陈大爷的屋子,陈森木的屋子比陈二爷的大很多,更豪华,里面装饰繁琐,现在灯火通明 ,张文龙倒是觉得很阴森。 陈森木正在一张大床上来回翻滚,嘴里一直喊着痒,他的上衣脱了,光着膀子,大腿裤子撩起来,露出很多手挠的抓痕,很是痛苦难受的样子,灯光下表情狰狞。 屋里十来个人,陈二爷急得在房间里来回踱步,陈龙坐在房间的椅子上喝着茶,并没有太着急,他在等着大夫,相信陶大夫的医术能治好儿子的病。 陈森木的夫人和两个孩子也在身边看着陈森木无计可施,几个丫鬟和家丁等着吩咐。 张文龙认出来是第一次看见的三个小姐其中之一女孩子,原来是陈森木的小女儿 。她看见张文龙进来,还微笑了一下。 另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姐是陈森木的大女儿,这个大女儿张文龙第一次见到,可能嫁在外地,陈龙过大寿才回来。 陈龙和陈二爷看见大夫进来,连忙迎了出来。 “陶大夫,快看看我大哥啥情况?” 陈二爷拉着大夫的手,走到了床边。 陈森木看见陶大夫进来,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他坐起来,强忍着浑身奇痒, “陶大夫救我,浑身痒死了,这里你看,前几天被蛇咬的地方变色了,那蛇原来有毒,我要死了。”说着,他拉起了裤管。 陶大夫低头看了看陈森木的小腿,小腿没有任何肿胀,几个蛇牙咬的牙印也都已经愈合,留下几个小小的坑。 奇怪的是蛇咬的部分小腿的肉变得非常透明,能清晰的看见血管和骨头,小腿的脚踝部分基本都透明了,像透明的冰。 血液在接近透明的肉里流淌,血管跳动,看着极其诡异。 陶大夫也是第一次看见这种病症,他连忙询问病因,陈二爷就把陈森木江城山坡上被一条小白蛇咬了的情况详细说了,还仔细的描述了一下白蛇的样子,因为大夫治疗蛇毒要知道是什么品种的蛇。 陶大夫听完,又仔细看了看陈森木脚踝部分的蛇牙疤痕, “是什么蛇我也没有见过,我听说过有白色的蛇,但是看这伤口疤痕这不是毒蛇。” 陶大夫对着陈二爷说。 “不是毒蛇,为啥我全身奇痒无比,这脚踝还这个样子了? 陈森木对着陶大夫吼叫。 陶大夫从药袋里拿出一盒膏剂,给陈森木全身涂抹一遍,不一会,陈森木安定了下来,他说身上没那么痒了,他很高兴的拉着陶大夫的手紧紧摇晃,多了很多信心, “陶大夫果然神医啊,神医,我们全家这些年没看错你,好多了,不那么痒了。” 陶大夫也脸上露出笑容,有点自得。 他坐了下来,喝了一口丫鬟递过来的茶 , “这个止痒并不难,可是陈大爷脚踝的症状我第一次遇见这种病情,不知道是否和那条白蛇有关。” 大家七嘴八舌的讨论,陈森木不那么痒了,也跟着分析原因,他老婆孩子看见陈森木不那么痛苦了,忙着取出一摞光绪龙洋给了陶大夫,陶大夫并没有直接收下,接过放在桌子上。 因为病还没有彻底治好,他没有先拿钱, 这个陶大夫很有医德。 他喝了几口茶,又重新检查陈森木的脚踝,确定不是毒蛇,如果是毒蛇,几天前被咬的时候就会发作,不会隔了这些天,突然发病。 陶大夫摇了摇头,百思不得其解,这病症自己确实第一次见,他低头沉思…… “陈大爷这脚踝变得透明多久了?从啥时候开始的?从什么时候开始全身痒的?” 陶大夫问道。 “痒是今天下午突然痒的,开始没有在意 。脚踝变得透明大概三天前,是慢慢变成这样的,前两天也没注意。”陈森木回答。 陶大夫沉思一下,又低头仔细审视蛇咬的牙印伤疤,他没有说话 。 这时,门开了,余猛走了进来,他把青黛送回家,自己出去吃饭了,还喝了点酒,吃完饭回府听说陈森木生病了,急忙过来看看啥情况。 他进来站在旁边听大家谈话,没有插话,当他看见陈森木露出的透明脚踝时,红色的血管在透明的肉里跳动,他大吃一惊! 陶大夫还在沉思不语,余猛大声说道:“这是那条白蛇咬的中毒了,我看见那两条蛇全身白色就是几乎透明,能看到骨头,很吓人,那天闪电之下,我看的很清晰。 我说了你们还不信,就是这样子,肯定和白蛇有关!” 余猛对于陈森木的病情坚定认为是和白蛇有关。 陈龙站起来走进陈森木身边,俯身仔细看看脚踝, “也许真的和余猛所料一样,是中了蛇毒。”陈龙对着陶大夫说道。 陈龙见多识广,他一生盗墓,见过听说过无数奇异的事情,今天发生在自己儿子身上了,这是报应!他心里忽然背脊一寒。 陈森木听余猛和父亲一说,不禁吓得哆嗦起来。 “救我,一定救我,这是什么蛇?我也是第一次见过,我还以为没有毒,没想到这么厉害!” 他站起来走到灯下看了看自己的脚踝。又着急又害怕,又愤怒。 “我要回去剁死那两条白蛇,我要找到它们,它们肯定还在洞里,我要剁死它们!”陈森木有点声嘶力竭的喊着。 “不要喊了,让你惹是生非!我五十岁金盆洗手,发毒誓陈家以后不许再赚不义之财,你不听话!你要不是江城见财起意,也不会被咬!”陈龙骂道。 陈森木不敢说话了。 陶大夫放下茶杯,站起来说道:“大家不要着急,万物相生相克,任何病都有解救之法,只是有些病症我们还缺少研究,我能找到解救陈大爷的病症之法,都不要着急慌乱。” 说完,陶大夫从药具箱里拿出银针,在陈森木脚踝上下还没有变透明部分穴道扎了几针。 “我先用银针逼住毒气上行,我在看吃什么草药化解蛇毒。”他现在也认为这病和蛇毒有关了。 天黑了,屋里虽然点着灯,谁也没有发现,陈森木的房子屋顶上,咬陈森木的那条白蛇绿幽幽的眼睛发着光,盘在屋梁的雕梁画栋上,正在阴狠狠的看着众人…… 江城距离金陵千里之遥,它是如何找到陈府的? 而且它这些天穿山越岭居然爬了几千里…… 第62章 大汉朝的广川王 陶大夫看天色已经黑了,陈森木也不咋痒了,身体基本正常,只是脚踝还有些症状。脚踝除了肉变得透明以外,不痛不肿,也不影响陈森木日常生活,他说道: “我今晚先回家了,陈大爷的病情已经稳定,我回去看看用什么草药化解蛇毒,我明天带着草药再过来府上治病,这钱我先不收了,等彻底治好了,我再收诊费。” 说完,陶大夫起身告辞。 陈二爷没有挽留,他知道陶大夫回去肯定要查医书典籍,也要准备草药,他也着急给大哥治病,马上就父亲寿辰了,大哥得了怪病,心里觉得有点不吉利。 大家看陈森木病情稳定了,都感谢夸赞陶大夫妙手回春,也都起身相送。 陈府的人很信任这个陶大夫,陈二爷让余猛骑马护送着陶大夫的小毛驴,给大夫送回了江宁府。 众人安慰了一下陈森木,也都各自回房间休息。 陈龙看丫鬟和陆显明等家丁都回房睡觉了,他叫住了陈二爷和张文龙, “你俩来我房间,我们有些事商量一下。” 陈二爷和张文龙点头答应,就跟着陈龙去了他的宅子。 几人坐下,丫鬟泡上茶,陈龙让退下,他屏蔽了家丁丫鬟们,抬手关上房门和窗户。 陈龙喝了一口茶,对着陈二爷说道:“你怎么看你大哥的病情?” 陈二爷沉思一下回答: “我看就是余猛说的白蛇之毒,你看大哥的肉都变得透明了,那个白蛇也是几乎透明的,这里面肯定有关联,至于什么蛇的品种,确实没见过,不过有毒是肯定的!” 陈龙听他说完,点了点头。 他转向张文龙夸赞道:“你这么小的年纪,很有胆识,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好好干吧!陈家会让你前途无量。” 张文龙站起来鞠躬感谢,谦逊了一下。 陈龙又嘱咐了陈二爷一些寿宴的事情,“不要让太多人知道你大哥生病,告诉丫鬟和家丁们就说陶大夫给治好了。 你安排人去江宁偷偷打听一下那个曹知府,是不是也得了这种怪病,他那天也被咬了,看看他是如何治疗的。” 陈二爷点头答应,还是父亲心思缜密,曹知府是朝廷命官,肯定认识很多名医,逻辑上曹知府也肯定发病了。 陈龙喝了杯茶,对着他俩说道:“森木的病没那么简单治好,我估计这个陶大夫治不好,这也是你大哥赚取不义之财的报应,他要是能活下来就烧高香了。 刚才你嫂子和侄女在屋里,我没有说的多严重,怕她们上火着急难过。 我给你们讲个故事,这故事是太平广记和西京杂记里面记载的一些野史,我觉得和现在你大哥的情况很类似。 我今天看见你大哥病情,感觉很不好,但愿你大哥虽然以慈善之名,做敛财之事,也算积了点德,希望能治好此病。” 陈二爷和张文龙都没有说话,静静听着陈龙讲下去。 “西汉之时,广川王刘去是汉景帝曾孙,此人酷虐淫暴,喜爱胡乱杀人,尤其嗜好盗墓。 他在位时大开汉代贵族官僚盗墓之风,你看我们江城那个王侯也生前喜欢盗墓,还把盗墓生平写在棺材板上,看来汉代风气如此。 这个刘去平时喜好聚集一些无赖少年游玩打猎,做事放荡无羁,没有节制,据说他封国内的古墓,几乎全都被他挖掘过,盗得财宝无数。 甚至连魏襄王墓、晋灵公墓、魏王的儿子且渠墓、幽公墓、栾书墓等这些大墓,都被他挖了。 广川王刘去自己贵为诸侯,钱财无数,他盗墓就是癖好,此人性格也喜怒无常,嗜杀成性,这些历史都有记载。 据说,他盗开魏襄王的墓,发现里面一把剑很喜欢,他就直接把它佩戴起来光明正大的炫耀,还被写入野史。 当时晋灵公墓在山西绛县城东,也是刘去的封地辖区之内,广川王就把晋灵公的墓葬给挖了,记载的野史中描绘墓内非常瑰丽壮观。 这个墓室内四角都放置用石头雕刻成的男女石人四十多个,都捧着灯烛站立在棺椁周围。 棺椁已经朽烂不成原形,但尸体还没有坏,晋灵公九窍之中都放入金玉。 墓穴内其它的器物全都朽烂得无法辨认,唯有一个拳头大的玉蟾蜍,腹中是空的,可以盛水,光洁如新。 广川王刘去就把这个玉蟾蜍掠走,用作书房储水磨墨用的水盂,每天看着这个水盂,还洋洋自得。 不过这人也遇到过怪事,《太平广记》里面记载,刘去在盗且渠的墓时,发现墓既浅又窄也没有棺材,只有一张石床。 石床宽六尺,长一丈,除此之外还有一面石屏风,床下全都是云母。 床上有两具尸体,一男一女,全都二十来岁,两具尸体头朝东裸身躺卧,没有盖被和穿衣服。 他们皮肤的颜色像活人一样,鬓发、牙齿和手指也看不出同活人有什么差异。 广川王非常恐惧,不敢触动他们,慌忙退了出去,并让手下按当初的模样将墓穴掩盖。 这样情况我也看到过,死去多时身体不腐烂,原因很多,但是为何裸身而葬,我就费解 。 一次,刘去在挖掘幽公的墓时发现,幽公的墓很高大,墓道的门打开以后,再下去一尺左右里面全是白垩土。 他让手下将白垩土铲除一丈多深以后,见到云母,再下去一尺左右就是一百多具尸体,横七竖八相互枕压,都没有朽烂。 这些人当中,只有一个是男子,其余全是女子。 有的坐着,有的躺卧,也有站着的,衣服的形色同活人一样。 这些都是野史记载,不过野史也是历史,应该真实性很大,因为此类墓内情况我以前也遇到过,这类殉葬并不稀奇,如果殉葬的人灌了水银,就不会腐烂。 我们在江城挖了那个西汉王侯大墓,棺材板上写的字,也说明此王侯生前也是盗墓成性,他死后千年,还被我们挖了,也可以看出汉代盗墓风气之盛…… 大盗窃国,小贼窃金。 自古王侯为大盗,他们已经窃国为王,然而还是连死人钱财都不放过,可见这些汉代诸侯腐朽程度,百姓更如草芥。 我想跟你俩说的是这个刘去虽然盗墓成性,残暴狠毒,不过也碰见过灵异之事,他也几乎死在这件事上。 一次,广川王刘去去盗挖了栾书墓,进入墓室发现栾书墓棺椁和器物全都朽烂了。 墓穴中有一只白色的狐狸,看见有人来吓跑了,随从们追赶着去刺它,没能抓到,刘去抬手一箭射去,把白狐狸的左腿射伤了,白狐一瘸一拐的逃走了。 当天晚上,广川王梦见一个老头,穿着白衣服,杵着拐杖,鬓发眉毛也都是白的,走进来对他说,“你为什么射伤了我的脚?” 说完,这个白发老头用拐杖使劲敲打广川王刘去的左脚,广川王睡醒后,发现自己的左脚肿了起来并且生了疮,不久溃烂腐臭,奇痒无比,这个病一直到他流放死去都没有治好。 刘去自己的下场不好,也是报应,他生性残暴,狠戾贪虐,最终被汉宣帝削去王位,在流放途中,刘去自尽,未得善终。” 陈龙说完,喝了一口茶。 “我以前也遇见过墓里有蛇、狐狸和蟾蜍之类,还有其他动物穴居墓室,我都一直小心应付,它们在墓穴中生活,常年不见天日,身带奇毒都很有可能。 不想到这次你哥被白蛇咬伤,看来也是天意?” 陈二爷和张文龙都听的毛骨悚然,也惊讶这个广川王刘去的变态。 二人听到白狐狸的故事,都背脊一寒,居然不知道说什么…… 第63章 白蛇寻仇 陈龙看了一下二人,接着说道: “我五十岁前也盗墓无数,最初为了糊口,后来成瘾,那时是为了钱财。 盗墓也确实给我攒了不少家业,不过年纪渐长,我觉得心有不安,后来虽然也兴致所致,也盗了一些墓葬,但是也都留下一半在墓里,我不想把事情做绝。 五十岁时我金盆洗手,发誓再不沾染盗墓之事。 以前,我只带你大哥以前进过墓室,你从小宅心仁厚,慷慨任侠,我从未带你下墓地盗墓,怕有损你阴德。 你大哥从小贪婪小气,我教训他,他也不听,我也就没有多加管教,这是他本性,也改不了的。 几日前在江城,你大哥贪恋钱财,想独吞财宝,惹怒了曹知府,差点横死,也是报应和因果循环。 虽然我们舍弃了夜明珠平安回来,不过你大哥回来也身染怪疾 ,这病肯定和江城有关,和白蛇有关。 我看到他脚踝伤口和病症,瞬间想起了这个广川王刘去与白狐狸的故事,我觉得是天意如此,陶大夫未必治得了…… 你要做好最坏准备,此事守口如瓶,不得与外人提及。 张文龙虽然年轻,以后也会是你左膀右臂,他和余猛能帮你很多,可以信任。 寿宴要到了,你准备戏班子明天开始唱戏,也许喜事一冲,晦气就少了,这些年你大哥多少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和动机,也算做了不少善事,但愿老天怜悯,他还有救。 切记,以后,陈家不许再去赚不义之财,人这一生,赚多少钱财都是有定数的,包括苦难,我们争不过天意和因果。” 这些话是陈龙对着陈二爷说的。 说完,陈龙不停的咳嗽,陈二爷连忙站起来毕恭毕敬的应允。 张文龙也跟着站起来,弯腰表态对陈二爷一心效力! 陈龙的眼睛慢慢的看着张文龙, “你为什么在江城山坡上,本来那些死囚围攻之下你拙手笨脚,忽然刀法如神,瞬间杀了三人? 你学的什么功夫?你来陈府之前,你都干了什么?” 张文龙站起来,他并不惊慌,他知道陈家能有如此家业,肯定不好对付,陈龙也阅历丰富,不可能不对自己起疑心。 “回老爷,我小时候,家境还行,我有一个干爹,教过我八极拳,但是我没有用过。 前几天,我还给陈二爷演练过八极拳的招数,那天,江城,我差点被杀,危急时刻,我想起了八极拳拳招数,放长击远,我就把刀当胳膊和拳脚了,化拳为刀。 没想到,还真管用,我运气好,杀了三个死囚。” “哦,原来如此,了不得!有天赋!” 陈龙听完,点头赞叹,他现在心中对张文龙再无怀疑。 “你二人早早休息吧,明天安排戏班子开始唱戏。 今日之事,不许对任何人说起,谁问了,就说森木的病情治好了 。” 陈龙嘱咐完,转身进屋睡觉了 。 陈二爷答应一声,和张文龙走出房间。 陈二爷没有回自己的房子,他对着张文龙说道:“我们去凉亭坐一会儿” 张文龙点头答应,跟着陈二爷走到了院子里的一个凉亭坐下,他心想,“难道陈二爷对自己不放心,也要盘问?” 二人在凉亭的石凳上坐下。 陈二爷没有看着张文龙,而是看着院子里的灯笼,刚过初一,月亮还没出来,天色很黑,陈府园子里红色灯笼挂了一长串。 张文龙觉得这个陈二爷侧着头看着远方,好像有点伤感,这落寞感觉怎么像他师父六爷…… 平时,这个陈二爷都是笑呵呵的,从没有烦恼的样子…… 陈二爷对着张文龙说道:“你家里还有什么人?” 张文龙猜到陈二爷会问, 他回答:“我家里没有亲人了,我父母前几年都没了……,我是孤儿了,在北方家乡实在无法生存,我才出来闯荡。 我有一个远房哥哥,也不是亲哥,我没出来前,在他家生活,哥哥对我很好,但是嫂子对我不好 ,很刻薄,我也长大了,受不了气就出来了 ,我要赚钱,我要衣锦还乡。” “哦……,你说你在京城琉璃厂呆过?” “是的,我干了一个多月伙计,我也喜欢古董。我喜欢江南,正好有亲戚在金陵,才来的金陵。” 张文龙回答的滴水不漏。 这些也是真事,他觉得与其撒谎还不如实话实说,一个谎言要用很多的话去掩饰圆谎,圆谎他觉得累,不如实话实说。 他只是没说师父六爷和图谋金靴。 陈二爷看了一眼他腰上的玄铁短刀, “这刀好用么?” “好用,没想到这么锋利,我一刀就砍断了那个死囚的脖子。” 张文龙有点兴奋。 “哦,杀人不是好事,但是别人要杀我们的时候,也不能束手待毙。 刀,不是用来杀人的,是防身的 。 身怀利器,杀心必起!以后多学佛法,学习禅宗。” 张文龙有点迷糊,杀人和防身难道不是一个意思么?他听不懂,不过没有继续问 。 “我是个商人,仗,能不打,则不打。该打,就必须要打!江城,你很勇敢! 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你以后也要多学习兵法,这些兵法大到治国安邦,排兵布阵,小到做生意能用得上。” 陈二爷给张文龙讲了一段兵法。 张文龙一惊, “这段兵法师父六爷也曾经对他说过,说的意思也几乎大致一样,这二人段位相当,棋逢对手,这密室金靴我到底能不能搞到?” 张文龙没有说话,静静的听着陈二爷说话。 “上次那个被你扎瞎眼睛的豹子,我找裁缝做了几个包,还在府上,哪天拿给你一个,你出门带着用。”陈二爷说道。 张文龙心想,早都被你女儿送给我了,还给我绣了一条龙,还一首情诗……” 张文龙突然想起了那句诗词: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他心里忽然一阵温暖…… 这件事他不能坦白,连忙站起来鞠躬感谢, “谢谢二爷。” 陈二爷示意他坐下,张文龙坐了下来。 “天,这么晚了,你回去休息吧!我让余猛明天去江城打听曹知府是否也发病,如何治疗,老爷说的话你不要对任何人说起。” 张文龙点头答应,转身离开,回房休息,他走出几步,看见陈二爷并没有起身离开,还是坐在石凳上发呆,好像想着什么…… 张文龙走远了,他觉得这个陈二爷心里很累…… 张文龙没走几步,突然听见陈家内府陈森木房间传来凄厉的嚎叫。 陈二爷也听见了,连忙站起来,张文龙转身和陈二爷一起跑向陈森木的房子,陈森木的房子和凉亭有大几十步远距离,二人快步到了陈森木的屋子,陈二爷推门而入,看见陈森木站在天井里捂着脸,指缝有一点鲜血渗出, …… 陈森木身边几步之远,天井中央的青砖地上,盘着一条吐着信子的白蛇,瞪着绿幽幽的眼睛,恶狠狠的看着二人…… 陈二爷身上没有带兵器,他看见白蛇,心里一惊,他拿起身边一个架子上的花瓶,砸向了白蛇。 白蛇看见张文龙和陈二爷进来,已经准备攻击,它动作迅速,向陈二爷扑来,陈二爷这个花瓶没有砸到,马上那条白蛇就要咬到了陈二爷的大腿,张文龙抽出短刀,砍了一刀,没有砍到。 白蛇转身咬向张文龙的手臂,张文龙急忙后退躲避,躲开了白蛇的攻击。 白蛇看没有咬中二人,迅速爬到了房顶,消失不见了…… 第64章 我好比南来雁,失群飞散 陈二爷和张文龙惊魂未定,喘着粗气,二人心中都有点害怕,陈二爷想: “这条蛇千里之外还能找到陈府,它如何来的呢? 难道是它藏在曹知府的车下跟我们一起来的? 也不太可能,一路上也没发现蛇在车上,肯定是自己爬来的,都说蛇类阴毒,很记仇,也不至于千里寻仇吧?” 这时,陈森木的老婆和孩子也都从房间穿好衣服跑出来了。 陈森木刚才在天井里自己站着,突然白蛇从房顶掉下来,掉在他脖子上,陈森木一慌乱,用手一扒拉白蛇,白蛇照着他的额头咬了一口,咬出了血,掉在地上,然后陈二爷和张文龙就进来了 。 陈二爷连忙检查陈森木的伤口,咬的很深,上次他们江城在衣服外面还穿了厚厚的老鼠衣,咬的不重,这次直接咬在额头上,鲜血直流。 陈二爷连忙让嫂子拿出白酒,他给陈森木擦拭了伤口,陈森木疼得呲牙咧嘴,更多的是恐惧, “这条蛇还在房间里,不打死它,这房子不能住了。你们今晚不要在这屋里住了。”陈森木对着老婆孩子说道。 几人都抬头看看高高的房顶,这屋子装饰繁琐,雕梁画栋,一条白蛇很小,藏在里面,很难找到,除非它自己出来,可是它出来就是要咬人,大家都背脊发凉。 陈森木的小女儿吓得瑟瑟发抖,依偎在她母亲肩膀上,不停的看着房顶,怕蛇突然掉下来。 陈二爷说道:“大哥和嫂子侄女都今晚先去我的房子住吧,你弟妹和侄子没有在家,去杭城灵隐寺烧香还没回来 。 只有你侄女在家,你们也有伴,我今晚在父亲房子住一晚。 明天白天,多找几个人把房子里的白蛇找到打死它,现在天黑了,也没有梯子不好找。” 陈森木点头答应,他真的不敢在自己家里住了。 众人连忙出来,关好门窗,都去了陈二爷的屋子。 张文龙看没有事情了,自己回了房间休息,他也很后怕,这条蛇真的很诡异,本来两条,那么另一条呢? 小时候听故事中蛇类记仇,没想到真的会出现在自己身边真实发生。 “这是挖了它们的家,或者他们是保护夜明珠的,也极有可能。”张文龙心里胡乱猜测,在北方,据说长白山千年人参的旁边都会有毒蛇保护。 他脱了衣服,赶紧关好门窗,检查屋里每个角落,生怕白蛇跟着进来 。 陈二爷安顿好大哥和嫂子侄女,就去了父亲的房子。 陈龙已经睡着了,刚才没有听到陈森木的喊声,他穿衣服起来看见儿子进来,陈二爷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对着父亲讲了一遍,陈龙一惊。 陈龙心中隐隐感觉此事诡异,这事没那么简单,白蛇千里寻仇,还是第一次听说,难道是和夜明珠有关? 传说有宝贝的地方容易有毒蛇守护,可是自己盗了一辈子墓,啥宝贝都见过,也没有见到有蛇这么样对人纠缠不清,还跋山涉水爬了上千里到了陈府,也许藏在马车里来的吧? “明天白天安排人把房子每个角落都找遍,一定把蛇找出来。 家里孩子多,不要咬到孩子们,去买些雄黄,把每个屋子喷洒一下,把蛇熏出来 。”陈龙安排陈二爷。 陈二爷点头答应,二人商量了几句,就都休息了。 第二天,一早,余猛骑马去了江城打听曹知府是不是发病,这个余猛腿快如风,办事干练,陈二爷嘱托之事基本余猛都能办好。 陆显明去市场买了很多雄黄回来,陈二爷让十几个家丁还是找那条白蛇,大家忙活半天都没有找到白蛇,想必闻到雄黄味道,吓跑了,陈府园子那么大,钻到哪里都不好找。 快到中午的时候,陶大夫骑着毛驴来了,陈二爷连忙先安排吃饭,陶大夫也没客气,厨房做了几个菜,几个人就在陈二爷家里吃的 ,还有陈森木一家人和陈龙。 陈龙对着陶大夫说道: “森木的病症你看如何治疗?这属于什么病症?看来是和毒蛇有关,昨晚他又被咬伤了,你看!”陈龙指着陈森木的额头。 陈森木的额头不流血了,肿着…… 陶大夫一惊,连忙站起来检查陈森木的额头,这牙印确定不是毒蛇,只是这条蛇能跑千里来陈府也算是很诡异的事情,他四处不安的张望一下,擦了擦额头的汗…… “我带来了一些草药,都是化解蛇毒的,等一会儿吃完饭,陈大爷服下,连服用七天,看看有无效果。”陈森木连忙答应。 陈森木自从昨天陶大夫给他擦完药膏身上不痒了,现在他对陶大夫的医术深信不疑,很有信心。 陈龙和陈二爷也都感谢,大家喝了几杯酒,陈森木没有喝酒。 外面锣鼓喧天,戏班子已经开始唱戏了。 张文龙也帮着找了一上午白蛇,啥也没有找到,中午就和陆显明去饭堂吃饭,陆显明一直问白蛇的事,张文龙知道他嘴巴碎,没有说太多。 二人吃过饭,看没啥事,也都去看戏。 园子里有各地来的四五批戏班子和杂技的,唱粤剧的,唱京剧的等等,都是陈二爷请来的,还有特意从广东请来的醒狮。 广东醒狮很有历史。 醒狮原称“瑞狮”,由唐代宫廷狮子舞脱胎而来,据记载于五代十国之后传入岭南地区。 明代时,广东已出现醒狮,据说起源于南海县,现在还流传于广东的珠江三角洲、粤西一带。 广东醒狮是融武术、舞蹈、音乐等为一体的文化活动,表演时,均先打南拳“开桩”,且动作多以南拳马步为主。南拳架势疏朗,观赏性很强,打起来很好看。 这些主要套路有“采青”,“高台饮水”,“踩梅花桩”等等,陈龙是广东人,他很喜欢舞狮子,所以陈二爷从广东特意请来的舞狮班子。 传说,古时佛山出现过一头怪兽,年年岁末就出来糟蹋庄稼,伤害人畜。 乡民为避其害,就用竹篾扎架,彩绘成多头假狮子,当怪兽出现时,就锣鼓齐鸣,舞动假狮,怪兽见后惊恐而遁。 从此,乡民相信狮子有驱邪镇恶之功,便于每年春节敲锣打鼓,扎狮演舞,并挨家挨户拜年,以求消灾除祟,祝贺吉祥。 广东醒狮被认为是驱邪避害的吉祥瑞物,每逢节庆或有重大活动,必有醒狮助兴,长盛不衰,历代相传,直到今日,还是依旧繁荣。 张文龙和陆显明都没有见过舞狮子,看着很新奇,张文龙虽然比较成熟的早,不过年纪不大,好奇心重,还有孩子心性。 那些粤剧和昆曲,张文龙听不懂,也不喜欢听,陆显明倒是很喜欢。 张文龙喜欢京剧,他小时候父亲喝多了,高兴了也会唱几句京剧,四郎探母,定军山之类的,可是这些戏班子都没有唱。 这些曲目当然不会唱了,这是祝寿,唱的都是喜庆的曲目,或者神仙吉祥的题材,怎么会唱那些杀伐之气的悲凉曲目? “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 我好比潜水的龙,落在沙滩! 我好比南来雁,失群飞散……” 张文龙轻轻自己唱了几句,他想起了小时候父亲经常唱的唱词,眼睛湿了…… 园子里锣鼓一响,四面八方的百姓就都来了,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 张文龙心想:“金陵陈府也算大户人家,园子唱戏舞狮,很快就会传到师父和查干他们耳朵里,不知道会不会来?” 他在人群里四处张望,找师父和几个蒙古人,没有找到。 下午,陶大夫把草药给陈森木留下,嘱咐如何熬制服用,就回了金陵。 陈二爷安排园子里戏班子的彩排,园子很多琐事太多,他都一一处理。 陈森木不敢在自己家住,就在陈二爷家里胆战心惊的养病,他老婆孩子伺候着给熬草药。 陈龙也出来看舞狮子了,这是他故乡的传统文化活动。 他看着看着,心里一酸,心里有点想念故乡了,出来几十年了,都没有回几次家乡…… 落叶归根,故土难离,陈龙心里一阵酸楚,马上自己七十大寿,大儿子还得了怪病,是不是报应不爽,他心里五味杂陈…… “我从小争强好胜,一心想出人头地,少年之时家境变迁,我不得不盗墓糊口,也终于赚的亿万身家,可是富甲一方又有什么用呢? 不过每日一日三餐,现在儿子病了,我无能为力。 用不了几年,我也快归于尘土,人生幻梦,实在无趣……” 陈龙想着,心里很沉重…… 他看着偌大的园子,心里有点凄凉。 “爷爷,你在这啊?” 一个小男孩的声音传来,陈龙回头一看,原来是陈二爷的儿子和老婆回杭城烧香来了。 她们下了马车,看园子里人山人海,都在看戏,看舞狮子。 小男孩就一定要跑过来看舞狮子,他看见爷爷在路边坐在椅子上看着人群发呆,就跑过来找爷爷。 “是啊,你看这狮子多威风! 爷爷小时候也经常舞狮子,现在老了,耍不动了。 那是南拳,爷爷年轻时候拳脚功夫也很好的! 你太调皮,不要乱跑啊,人很杂!”陈二爷的二夫人一直拉着小男孩的手,点头答应。 陈龙拉过孙子的手,把他架在脖子上骑着,带他看戏看舞狮子。 看了一会,陈龙有点累,他就把孙子交给儿媳妇,自己回房间休息了 。 一连几天都在唱戏,这些唱戏的晚上也唱,据说要唱半个月。 晚上园子更加热闹,游人更多,张文龙和陆显明这几天每天看看戏,心情很不错,园子里虽然人很杂,倒也没发生什么事情。 人虽然很多,师父六爷和查干一直没有出现…… 唱戏的第三天,陈二爷让陈总管找张文龙去商量事情,说余猛回来了…… 第65章 以毒攻毒 张文龙和陈总管去了陈二爷的房间,陈二爷和陈龙都在椅子上坐着,面色严峻。 余猛看样子骑马很累,不住的喘气,衣服都湿透了,坐着大口喝水。 陈总管和张文龙也坐下来,没有说话,他俩等着陈二爷说。 陈二爷看了二人一眼, “余猛刚才回来说,那个曹知府死了,被蛇咬死的,死了好几天了,这件事在江城是大事,传的沸沸扬扬。” 余猛站起来说道:“是的,我前天到了江城,特意在衙门附近找个客栈住下,还没等打听,客栈老板就把这个消息自己说了。 这件事满城风雨,他们说几天前,曹知府睡觉的时候,从窗子爬进来一条白蛇,正好咬在了咽喉。 曹知府疼醒了之后,喊家人来,把蛇打死了。 可是这个曹知府,被咬中要害,居然没有救过来,晚上就死了。 据说死之前满地打滚,喊身上痒,这几天衙门在办理曹知府后事呢。” 张文龙一惊,难道两条白蛇还是分头行动? 这太离奇了,不可思议,他倒吸了一口凉气,隐隐的觉得陈森木情况不妙! 果然,陈二爷对陈龙说道:“早上见了大哥,他额头的地方也开始变色了,不过不痒,这样下去,如果陶大夫的草药没有用,大哥估计难免有难。” 陈龙听了低头不语。 用现在的医学眼光看,看来这蛇应该没有毒,但是它们常年生活墓道里,身上可能带着特殊病毒细菌,这细菌病毒能使肌肉变得透明甚至溶解。 陈总管和张文龙对视一眼,不知道说什么好,他们几人都束手无策。 “那陈大爷这几天服用陶大夫的草药不知道有没有效果,陶大夫还用银针封住穴道,不知道脚踝又严重没有?”张文龙问道。 “这草药还没看出来效果,脚踝好像也没那么明显扩散,不过前天被咬的额头也开始颜色变淡,说明草药没用。”陈二爷说道。 “要不再请别的名医看看?”陈总管说。 “江宁府陶大夫医术最高,他都不行,别人更不行。”陈龙说。 几人商量了一会,也没想出好办法来,真要是陈森木脸上都变得透明,那可就太恐怖了,整个一个骷髅头一样,想想都吓人 。 陈二爷站起来踱着步,他很焦躁。 陈龙阅历丰富,居然也无计可施。 “现在最可怕的是那条白蛇还没找到,这几天也没出现,不知道跑到了何处,这蛇就是来寻仇的,不会这么走掉,肯定还会伤人。”陈龙说道。 陈二爷点点头, “这个问题很严峻,也很难办,这么大园子,找一条蛇,很难。” 张文龙灵机一动,他想起了小时候父亲说的以毒攻毒。 他站起来对大家说:“我觉得陈大爷的病如果草药都没有用,那么也许这条蛇的血能克制陈大爷的病。 我们北方如果被毒物咬伤蛰了,用它的血液就能缓解,在我们北方秋天树叶上有一种虫子叫洋辣子,它身上的毛如果碰到人的皮肤,就剧痛红肿,几天都不好。 可是如果发现被这虫子蛰了,马上打死这个虫子,用它肚子里的体液涂抹患处,就能缓解症状,很快康复。 陈大爷的病情古怪,也肯定是和蛇毒有关,以毒攻毒,不知道能否有效?” 张文龙说完,看着大家,陈龙看了一眼张文龙,站起来,走到张文龙身边,拍了两下他的肩膀, “你别说,你说的很有道理,反正死马当活马医,如果三天内病情再严重,草药和针灸都无效,真的可以试试这个办法,我们反正也要先找到这条白蛇。” 陈二爷和余猛,也都认为这也许真的可以试试,都很兴奋。 可是,要到哪里找这条蛇呢? 张文龙接着说道:“我们找到蛇之后,先不要打死它,把它关在笼子里,放进去一个小猪仔,让它咬一下,这个猪肯定也会发病。 我们再打死蛇,用它的血滴在酒里溶解,喂给病猪喝,如果猪喝了万一好了,再给陈大爷喝,如果猪喝了直接毒死了,我们也就没必要给陈大爷喝了,只能再找其它办法。” 陈总管半天没说话,听张文龙说完,也站起来使劲的拍了几下张文龙肩膀, “小子,你真的好聪明!你咋想出来的这些办法?” “我没啥办法,我就是小时候在老家秋天总被洋辣子蛰伤,我觉得以毒攻毒很好用,万物相生相克,这蛇身蛇牙有毒,可是蛇也没死,活的很好,说明蛇血肯定有抵抗蛇毒的药性,但是现在也拿不准是否和我猜测的一样。 总之,要试试。” 张文龙对自己的治疗办法也很有信心。 陈二爷也很兴奋, “这可能还真行,这次你要是救了我大哥,你可真是陈府的贵人啦!” 屋内本来气氛沉闷,张文龙的主意一说出来,大家都精神一振,连陈龙也脸上多了笑容,不住的夸赞张文龙。 余猛也不住的夸赞张文龙,张文龙被夸的反而不好意思了…… “还没有结果呢,不知道行不行,大家不要高兴太早了。 这个蛇我猜测还在陈大爷房子里或者附近,不过是蛇被雄黄味道逼住不敢出来。 我们可以冒险的试一下,把雄黄都清理掉,埋伏好捉蛇的人,准备好袋子工具,让陈大爷还回他的房子里站在天井里,我估计,白蛇还会攻击他,我们冲出去及时抓住蛇,这样守株待兔,比我们盲目的乱找好。”张文龙说道。 “这个……,倒也是个办法,不过,我大哥敢不敢回房子去。”陈二爷有点迟疑。 他知道他大哥胆子小,再说已经被蛇吓得成惊弓之鸟了,陈森木未必敢以身试险。 陈龙说道:“我跟他说,让他去,就按照张文龙的办法。 陈总管你安排人马上清理前几天屋子里洒的雄黄。 余猛你准备袋子,在从府上找几个会捉蛇的家丁,一起帮忙。”二人点头答应。陈二爷听见父亲安排,也点头同意。 陈龙叫来了陈森木,刚才陈森木也出去看戏去了,看大家都在,他也着急病情,不过身上不痒了,他吃喝拉撒不影响,心情还不错。 陈龙看了一眼他额头,果然额头皮肤有一小片变淡了,这样下去没几天肯定额头也会变得透明,能看到血管和头骨骷髅,那就太吓人了。 陈龙把张文龙刚才说的办法讲了一下,这个陈森木一听说让他去当诱饵,腿都哆嗦了,不过此人胆小不假,但是更怕死,如果能救自己命,再被蛇咬一口,他还是不怕的…… 他也知道这是救他命,想了想,答应了,只是一再嘱咐余猛,一定保护好他不要再被蛇咬到,告诉余猛眼睛机灵点。 余猛心里好笑,也只能假装严肃着答应。 第66章 战国玉璧 这时,青黛从外面进来了,还有南乔,她俩也去看舞狮子了,她进来看几个人在谈事情,站在一旁没有说话。 看大家都说完了,青黛看了一眼张文龙, “我送你的包呢?咋不背着?” 张文龙满脸通红,看了一眼陈二爷,陈二爷一愣, “你给他了?我还以为在府上呢。” 又转向张文龙说道:“青黛把包送给你了,你还瞒着我。” 他说这话,没有生气的样子,眼睛倒是多了几分笑意,张文龙满脸通红,低头不语。 陈龙看在眼里,走过来又轻轻拍了一下张文龙的肩膀, “这次要是救了森木的命,你这小伙子真是陈家的贵人了,你救了我的孙子,再救了我的儿子,我不知道如何感谢你? 我们陈家,不敢说富可敌国,天下奇珍异宝,我们也都应有尽有,你可以随便挑?呵呵,我虽然盗墓起家,不过,从幼年之时,我就慷慨,对待与我有恩之人从不吝啬!” 张文龙急忙谦逊了几句,他心里也没底,到底能不能治好陈森木的病,但是陈龙说的豪气飞扬,张文龙很敬佩这个老爷子的慷慨豪情。 陈森木也夸赞张文龙聪明, “你要是救了我,我把女儿嫁给你,给我当女婿,我小女儿总夸你勇敢。” 青黛本来看见张文龙很开心,听见大伯这么一说,瞪了一眼大伯,撅着嘴,生气的转身出门了,丫鬟南乔也跟着走了出去,走了几步,窗外又停下来,她想听张文龙如何回答。 陈二爷听见大哥这么一说,也脸色一变,没有说话。 张文龙连忙推辞, “这可不行,我也不配您家小姐,这法子再说也不一定就管用,但愿陈大爷吉人天相,陶大夫妙手回春,您早日康复。” 张文龙看见青黛生气的出去了,他一直感动青黛赠包绣字,他已经有点忘了那个黄衫少女了,也有点喜欢青黛了,其实男孩子好勾搭,而且,男人善变的,很容易感动…… 张文龙看在这里也没啥事,赶紧也起身离开陈二爷的房子,他要去找青黛解释一下。现在张文龙也有点喜欢青黛了,很怕她生气。 他在园子里转悠一圈,果然看见青黛和南乔在养着娃娃鱼的那块竹林边,青黛撅着嘴,正在拿竹叶撒气呢…… 青黛听见大伯说要把女儿嫁给张文龙,她很生气,出来散心了,不过张文龙回答的还很满意,心里又好像有点高兴,但是,谁知道呢? 这个家伙也许口是心非?再说,大伯家的姐姐长的很好看…… 她心里一阵杂乱…… 不自觉的走到了第一次认识张文龙的地方。 就是在这里,张文龙不仅从金钱豹嘴里救了她的弟弟…… 推开她的时候还用力摸了她的胸…… “青黛!” 张文龙没有喊她小姐,直呼了名字。 青黛和南乔一回头,看见张文龙走过来,还喊了她的名字,青黛瞬间很温暖,很开心,她知道,这个家伙,对自己动心了…… 青黛心里一阵高兴, “啊,你来,看这娃娃鱼,傻瓜,你第一次是不是被它吓得摔了跟头?” 她要矜持一下,勾引男人要有章法,要循序渐进,要不将来他会认为自己不值钱轻贱…… 青黛心里打着小算盘,她故意气张文龙…… 张文龙到了二人身边,听见青黛重提旧事嘲讽,他并没有生气,那些真的不算啥事。 他抬头看了看远方天空,淡淡的说了一句:“陈大伯家你那个姐姐长的很不错啊……” 然后看着青黛的眼睛…… 青黛一愣,哇的一声,气哭了…… 这是张文龙的谈判技巧,他口才很好,情商极高…… 一句话的反击,让青黛瞬间气哭了…… 南乔对着张文龙骂道:“你知道我们小姐对你一往情深么?你还想着别人? 那个包上的龙都是我们小姐给你绣的!”南乔替青黛感觉委屈,也瘪着嘴哭了…… 张文龙没有想到一句玩笑这么严重,连忙从怀里拿出一块玉佩,递给了青黛, “前几天我去金陵,给你买的……” 青黛抬头看了一眼张文龙手里的玉佩,笑了…… 她接过玉佩,看了一眼, “我没有白看上你,还不错,心里有我……” 她不知道这个玉佩是张文龙本来打算送给那个黄衫女孩的。 张文龙去鸡鸣寺回来的时候特意卖了一个汉代金饼,换成光绪龙洋,他花了不少钱在一个古董店里精挑细选了这么一块玉。 这块玉佩是战国的和田白玉,上面有着漂亮的黄沁,是战国出廓玉璧。 两条螭龙盘在一个蒲格纹玉壁上,玉壁温润透明,白如羊脂,黄沁如鸡油,这块玉壁花了张文龙不少银元。 这个战国玉壁的表面呈蒲格状,在凸起上面单阴线划出谷纹。 这种雕琢方法出现于战国而盛行于西汉。 因为这种磨地工艺对工匠的技术要求很高,仔细辨别可以区别出来,以手抚摸蒲格,没有丝毫的突兀感觉,十分的光滑平润。 总之,这块玉璧即使在战国时期也是王侯佩戴之物,是战国玉器巅峰之作,可以当个玉佩戴着。 张文龙这些天每天盘玩,这块玉佩更加宝光四射。 他看见青黛被气哭了,连忙拿出来玉佩给了青黛,想哄她开心。 其实,他心里一直很感动青黛对他的好,给他绣包,张文龙这人容易被感动…… 青黛是识货的,她家里啥宝贝都有,但是她也知道这块玉璧价值不菲,肯定是张文龙心爱之物,触手温润,甚至还带着张文龙的体温…… 她瞬间很开心,“好吧,原谅你一次,再想着我大伯家的姐姐,我不会饶你。” 张文龙看着青黛脸上的泪痕,笑了…… 三个人年纪相仿,他们在关着动物的地方看了看,张文龙说:“这些动物关在笼子里,真可怜,听说还要被吃掉。” 青黛看了他一眼, “是的,要被吃掉,要做满汉全席,满汉全席,你吃过么?” “没吃过,我不想吃。” “你的缺点就是心肠太好,这是致命的缺点,我喜欢像我父亲一样的性格,他杀伐决断,对敌人从不仁慈。 不过,你,很勇敢,我也喜欢!” 青黛的一双大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张文龙,张文龙心里一阵杂乱…… 第67章 以猪试毒 张文龙给了青黛玉佩,看见青黛很开心了,也不想和她在一起太久,怕别人看见了不好。 园子里人越来越多,这几天,越是傍晚,游人越多,白天都干了一天活,晚上来看戏也不错,附近十里八村的百姓都来看热闹。 张文龙心里想着,师父和查干他们估计也要来了,这几天唱戏的事肯定已经传到他们耳朵里。 他四处张望,青黛看他心不在焉, “你有啥事么?” “有。” “啥事?” “二爷当我盯着园子里形迹可疑的人,这几天晚上人多,我要去看看。” “好吧,你去吧!” 青黛有点依依不舍,手里拿着那个战国玉壁,看了看,并没有拦着张文龙。 张文龙转身离开青黛,去了戏台方向人群。 太阳高高,天还没黑,看戏的人已经人山人海…… 张文龙在人群里转悠,真的看见了师父六爷…… 六爷一身白色长衫,没有化妆,干爹老李和四哥也没有化妆,三个人在园子里转悠…… 张文龙远远的看见,并没有急着上去打招呼,这园子里认识自己的人很多。 知道师父来了园子,心里很开心,觉得有了依靠。这些天,都是自己单打独斗,心里有点累…… 六爷和老李也看见了张文龙,也没有主动上前说话,只是远处对着张文龙笑了一下,示意他们来了…… 反正这些天园子人特别多,没人在意这几人,张文龙又四处看看,寻找查干,他真的找到了查干,几个蒙古人不在一起,比较零散,都穿着汉人衣服,脸上带着京剧脸谱,很滑稽。 不过倒是真没人注意几个蒙古人,因为好多小孩子也带着脸谱来看戏,张文龙看着他们一笑…… 查干爱热闹,也喜欢听戏…… 这些天,也确实憋坏了。 张文龙知道师父和查干几人来了园子,也就不急着和师父联系,他知道师父这些天都会来园子看戏,师父还可能要找师娘。 张文龙觉得陈龙大寿的时候,师娘也许会出现在陈府,两家应该关系密切,也许是亲戚…… 六爷也是这么想的 …… 张文龙远远的看着师父和干爹几人,注视了一会儿,他怕被人发觉,离开了。 第二天,陈总管安排几人把陈森木家里的雄黄都清理干净,又安排了几个捉蛇的能手埋伏在陈森木家里,陈森木倒了一杯茶站在天井里胆战心惊的站着当诱饵,守株待兔。 一天,白蛇也没有出现。余猛说,陈大爷的腿抖了一天…… “会不会白蛇被雄黄的气味熏走了?” 张文龙和陈二爷商量。 “再等等,也许白蛇闻到了这宅子有生人味道,要捉它,不行,陈大爷房子里,余猛和几个捉蛇的家丁不要在里面,等陈大爷看见蛇出来,大喊一声,大家再进去捉蛇。”张文龙出主意。 陈二爷点点头,进屋和陈森木说了,陈森木有点害怕,不过也同意了,他很怕死,为了治病,别无选择。 又过了一天,陈森木对白蛇是否会出现都没啥信心了,也放松了警惕。 余猛和四五个会捉蛇的家丁也都没有了信心,有的家丁还打了瞌睡。 突然,那条白蛇出现了,这次它不是在房梁上,而是从插着花的花瓶里爬出来,白蛇慢慢爬到陈森木的脚跟旁,准备张口咬去。 陈森木一低头发现白蛇在脚下游动,一声惊呼,连忙倒退,蛇张口没有咬到。 余猛和几个家丁在旁边房间里都快睡着了,听见呼喊,连忙进去,看见了白蛇,余猛看见白蛇的眼神,心中一凛…… 余猛天生胆大,也后退了一下,他后面一个家丁上去一脚踩住蛇头,用手一捏七寸,把蛇抓起来,扔进了准备好的袋子…… 看见抓住了白蛇,陈森木一身大汗,身子软了下来…… 陈二爷听见这边声音也跑了过来,他让家丁去找父亲,家丁不一会喊来了陈龙。 大家看见袋子里的蛇在挣扎。 “把蛇放进一个池子里,池子砌的高点,不要让白蛇爬出来,扔个小猪仔进去!”陈二爷吩咐。家丁们答应照办,出去砌池子。 不一会池子砌好,陈二爷命人把白蛇扔进池子,放进小猪仔,等着白蛇去咬小猪,可是一连两天,白蛇也不咬小猪仔,倒是白蛇被家丁踩了一脚好像受伤了,有点奄奄一息…… 这结果出乎大家所料,陈二爷和陈龙大家赶紧商量,张文龙说, “让会抓蛇那个家丁进池子里抓住白蛇的头,逼着它咬小猪仔一口。” 陈二爷答应吩咐,那个家丁跳进池子,抓起白蛇,蛇的嘴对着正酣睡的小猪屁股咬了一口,猪嗷的一声跳起来,不过好像不咋疼,不一会,小猪仔又呼呼睡了。 这蛇咬完小猪,好像精神了很多,家丁放下蛇,从池子里跳了出来。 大家就瞪着眼睛等着猪发病,可是过了两天,猪仔一切如常,没有任何变化。 几次,这猪还差点吃了白蛇,幸亏余猛放了一堆大石头扔进池子里,蛇躲在石头里面不出来。 陈二爷让家丁在蛇和小猪仔之间又隔了一道小墙,怕蛇被猪吃掉。 陈龙和陈二爷几人时常来观察猪的变化,很着急,陈森木也不一会就来看看,可惜,猪仔能吃能喝,精神很好。 大家七嘴八舌,觉得张文龙这方法可能不行,也许这蛇毒对猪没有毒性。 这天,下雨了,江南到了梅雨季节,下雨的时候戏班子就休息,不过也不是天天下雨。 猪没有发病,张文龙对自己的判断忽然没了信心。 这两天下雨,没唱戏,师父和干爹也没来园子,他自己走到养着白蛇和小猪的池子去看了看,小猪身上这两天湿漉漉的,被雨打湿了猪毛,张文龙突然发现猪屁股变得颜色变淡,肉有点透明,和陈森木的脚踝一样! 看症状这猪被毒蛇咬的已经中毒发病!他连忙去喊陈二爷,陈二爷几人都跑来看这头小猪仔,陈龙和陈森木赶来。 “真的症状一样,是不是因为必须要雨水浇才会发病?大哥在江城也是被暴雨浇了。”陈二爷对着父亲说。 陈龙没有回答,想了一下说道, “不要杀死蛇,把它身上弄个口子流出血来就行了,弄点白酒,把蛇血溶解,喂给小猪,看有没有效果。” 陈二爷答应,就安排家丁照做,这猪仔闻到酒味不喝,家丁们就撬开嘴巴灌了进去蛇血,可能酒劲很大,这猪,居然不一会醉倒了。 陈二爷把猪仔抓出来,放在一个笼子里,清洗干净,每天观察猪仔的屁股。 你别说,服完蛇血三天左右,这个猪仔被蛇咬的地方果然一切如常,皮肤也好了,看不出一点痕迹。 陈森木非常高兴, “我有救了,我有救了!” 陈龙和陈二爷都很高兴,这两天陈三爷也回来了,前几天他在苏州,才回来不久,知道事情前因后果,对大哥的病情也很关心。 陈龙很开心,笑着对陈森木说道:“你说你治好了病,你要把剪秋许配给张文龙?” “这……,是的,不知道张文龙愿意不愿意……” 陈森木听见父亲对他一半玩笑一半真的发问,心里忐忑不安,他知道自己的病肯定能治好了,现在他以前说出的承诺,反悔了。 陈龙看了他一眼表情,扭过头去,没有吱声…… 陈二爷看了一眼大哥,又看了一眼父亲,也没有做声。陈三爷不明就里,不知道啥情况,没有插话…… 张文龙这时候正在园子外面远处树林里和师父说话,他把这些天的事情都说了一遍,六爷听见张文龙说起白蛇之事,一惊, “你胆子真大,这个搞不好要死人的!” 张文龙也觉得事态严重,不过已经有效果了,心里还是隐隐有点自得。 “没事,猪仔今天看样子治愈了,歪打正着。” 六爷看了张文龙一眼,没有再责备,这少年性格太像自己年轻时候,胆大,倔犟,自信,还拧巴…… 老李看见张文龙,很开心,不愿意六爷责备张文龙,老李对张文龙很宠爱, “不要责备张文龙了,万一治好了呢?他还小,总要历练。” 六爷笑了一下,心想, “你刚认了干儿子,你疼他,就不让我说他。” 不过六爷心里也替张文龙高兴,他觉得这小子很有福气。 他们在郊外聊了一会,查干几人从园子出来了,每人戴个脸谱很滑稽,不过也没人在意。 雨停了,开始唱戏,真没人看他们,游人都去看舞狮子和唱戏。 六爷嘱咐了张文龙几句,离开园子,回了附近临时住的客栈休息,他们每天还都要来陈府,就没有回离陈府很远的珍珠湖住所。 六爷每天都来园子转悠,他隐隐感觉,这些天好像能遇见他妻子和女儿。 第68章 微蓝的蛇血 第二天,没有下雨,依旧唱戏。 张文龙早上起来,心情很好,特意背上青黛给的皮包斜挎着,少年人爱打扮,也喜欢臭美。 这些天他有点喜欢青黛了,那个黄衫少女自从上次分开再也没见,时间长了,张文龙也有点淡漠了…… 张文龙去了陈二爷养着小猪的房子,进去的时候,陈二爷和陈森木、余猛都在,他们正在研究这个小猪的屁股。 “真的治好了,张文龙,看来你的法子真好用。”陈二爷看见张文龙进来说道。 他说着,一眼看到了张文龙斜挎的豹子皮包…… 包上多了一条金色螭龙! “这龙,我可没让裁缝绣……” 陈二爷没有做声,心里已经知道答案,这是女儿给这小子绣的…… 他回头对着大哥开玩笑, “大哥,你说的,张文龙要是给你治好了病,你就把侄女剪秋嫁给这小伙子,说话算数么?” “这个……,这,哈哈,再说!剪秋还小。”陈森木打个哈哈,岔开了话题。 陈森木不会看上一个大山里来的小伙计,当时以为生病必死,为了治病胡说乱讲。 自己的女儿肯定要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大户人家,即使不嫁给一个道台儿子,也要嫁给一个知府儿子吧? 张文龙听见陈二爷问陈森木,心里一惊,心头一热…… “这个陈二爷对自己真的很好,这个陈二爷巴不得陈森木悔约。 当陈二爷看见包上绣着龙的一瞬间脸色好像很开心,可能陈二爷心里也希望女儿和自己将来在一起…… 陈二爷想让我做他的女婿……” 张文龙虽然年纪小,但是情商很高,那一刻,他明白了陈二爷的动机,心里有点骄傲,忽然觉得陈森木很蠢,我还不屑你女儿呢? 呵呵,他心里一阵冷笑…… 陈森木的女儿,张文龙还真没看上…… 因为他很重感情,不是见色起意的人,如果没有感情的刻骨铭心,彼此真心相爱,张文龙不会随便应付婚姻大事。 再说,他也不贪财,他也很自信跟着师父六爷好好学习古董,将来靠自己双手和头脑也一定能在古董行里成为一方霸业,他真没看上陈森木的家产。 “二爷,这猪仔看样子真好了啊?” “看样子没问题,你小子真的很厉害!可以做大夫了,陶大夫要是知道,不知道啥滋味?” 余猛看见张文龙的包,笑了一下, “这包上的龙绣的真好,你自己绣的?” 张文龙心想, “你明明知道是青黛绣的,还故意问……” 他本来听余猛这么问有点不高兴,但是瞬间明白余猛心意,这是余猛帮他解围和阐明立场,对青黛表明心迹,也顺道推掉陈森木的婚约,才故意问的。 “不错,是我请人绣的,我准备这个包转送给青黛姑娘的。 那天青黛拿给我,我找人绣了一条龙,哪天我送给她,我看青黛喜欢龙。”张文龙不卑不亢的说道,他撒了谎。 陈二爷听见了很高兴,这是张文龙已经默认了对自己女儿的感情,挑明了关系,也轻轻讥刺了自己大哥,陈森木听见了没做声…… “你不喜欢这个穷小子,我喜欢,这就是女儿给他绣的,张文龙很会说话,说自己绣的送给女儿,这小子即使不做我的女婿,这个年轻人也会前途无量。”陈二爷心里想…… 几个人接着研究这头猪仔,看样子,这蛇毒确实能攻克陈森木的病,陈二爷对着大哥说道, “大哥,那你看,要不要现在你开始喝蛇血?” 陈森木的额头已经比前几天更加严重,头骨都有点清晰可见,眉毛在透明的肉上很滑稽。 这几天陶大夫没有来,草药吃了几天,药膏抹着,身上不痒了。 但是对于透明的脚踝并没效果,针灸也没用,脚踝上透明部分更大了,开始扩散,陈森木很害怕。 “我问问爹,他说喝,我就喝。”陈森木没啥主见。 正说着,陈龙也进来了,他也惦记儿子的病。 这两天陈龙很开心,看见猪仔的病情被蛇血控制住,知道儿子有救了。 “喝吧!你有救了,你真的要好好感谢张文龙。”陈龙说道。 陈森木心里有点害怕蛇血,不过心一横,赌一把吧!自己这条命基本都没了,曹知府都死了,这小子的主意看样子有效果,你看,这个猪都没死…… 他们命人把蛇抓住剁了一刀,杀了白蛇,流出了鲜血…… 那血并不是鲜红色的,微微阳光下有点蓝,余猛把蛇血连着蛇胆一起倒进白酒里,鲜血在白酒里慢慢晕散,陈森木端起酒杯,闭着眼一饮而尽! 那条白蛇被砍成两段,并没有死去,蛇头还阴狠的看着大家,陈二爷让人把蛇头和蛇身深埋地下,盖上石头,埋了…… 大家都在陈森木的屋子里,看着他是否中毒死去,还是出现奇迹病情转好。 陈森木看着大家复杂的眼神,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陈森木的老婆孩子在身边一直哭,怕他被毒死。 大家就这样陪着陈森木一天,没有变化,到了晚上,陈森木除了脸变得发红,陈森木还没死,病也没好,看来这蛇血没毒,也没用…… 大家回房间休息,第二天早早的张文龙去了陈森木的房子,陈二爷已经在大哥房间,还有几个陈森木的家人。 大家都吃过了早饭,这个陈森木的脚踝和额头没啥变化,并没有见好,张文龙也心里没底了。 窗外,雨下起来,雨水从天井里流下来,张文龙灵机一动,他拿起一个空碗,出去接了一碗雨水,递给了陈森木, “陈大爷,你用雨水擦拭一下额头和脚踝,也许有效。” 为什么张文龙会这样做,自己也不知道,他只是感觉可能有效,这种感觉无法言传,反正张文龙这样操作了…… (ps.我太公讲到这里的时候,我还很小听不懂这些操作。 后来,有一段时间因为要治疗我妈的病,当时医院花了很多钱没有治好,专家说没几个月好活,我当时感觉天塌地陷……。 我思考再三之下坚持出院,当时我妈化疗放疗十几次,头发都掉光了,放疗的副作用导致身体已经不行了,我看再继续放疗十几次,我妈必死无疑。 我就接回家,废寝忘食,自己在家把上千种草药的药理药性,相生相克,以及治疗这类病症的古籍善本里几百个药方,和现代无数本医书典籍细心研究个遍。 我朋友很多,全国各地认识很多有名的中医,关系也很好,他们医术也很高明,当时我都没找他们看病,因为我就一个妈,一条命,我赌不起,所以,我自己来治病…… 还好我虽然酗酒无度,脑子有时不太正常,但是依旧过目不忘,一目十行,一看就懂,还知道总结和变通。医书我都做了笔记,也察觉发现了很多古代医书里面的漏洞,这记性和客观严谨性格,据说是他妈的家族遗传…… 靠着这记性和勤奋,我胆子也大,我妈本身就是医生,也很信任我的治疗,她也敢喝我开的草药,终于救了我老娘的命……,几个月后,我妈彻底痊愈。 只是那半年里天天熬夜攻读医书,我才中年,还是累白了一半头发。 中医非常神秘,博大精深,很多人死于疾病,我们并不是没有好中药,而是没有好中医。 都说大儒成医,可是那些庸医读过几本书呢?不过大多数都是欺世盗名,坑蒙拐骗罢了! 我骄傲的敢说,那半年里曾经把医书读到无书可读,那些挂着头衔的庸医就像古董行里的专家,我早领教过了,大部分眼高手低,垃圾一堆!最主要的是缺少仁心,还自命不凡…… 我三十岁的时候就投资过某台鉴宝节目,看到那些鉴宝节目你就当个娱乐节目吧!都是彩排的。 三十多岁我搞博物馆,天下古董,基本看一眼就知道真假,那是我付出无数努力和勤奋练出来的火眼金睛,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 我还投资过某收藏网站,那个网站名字就叫收藏江湖,论坛上天天各个帮派争论不休,垃圾帮,国宝帮,普货帮,假货帮,骗子帮,各个古董收藏帮派吵架打个不休,我看着只当一乐…… 记得曾经为了学习鉴别瓷器,我过手古代瓷片几十吨,每一片瓷片都仔细研究过年代,特征,窑口,寓意等等,这只是入门级。 后来这些瓷片都给砌在了几十米高的大门楼上,每天从家门口路过,看着倒是很壮观,像是穿越了时空…… 那段时间研究中草药的时候,那些君臣佐使的药理我也没太明白,毕竟中医博大精深,不是我辈临时起意一时三刻就能全部学会领悟,我对先哲智慧结晶总是充满敬意! 插了这么一段我的家事,是想说这世界有奇迹,我们可能每个人都会遇到灾难,迷茫,疾病,痛苦等等苦难,可是要对自己有信心,再找到合适的方法,也许会创造奇迹,走出困境,改变命运。 这是我第一次写小说,这个冬天即将过去,也写了二十万字了,很感激每天追更和经常鼓励我写下去的朋友们,再过三天就过年除夕了,提前祝愿大家新春快乐! 我写这本书更多的是给我的半生留个记忆,写给自己看的成分比较多,只不过把我很多真实想法都做了隐喻,我喜欢姜文的让子弹飞一会儿的电影那样,一个故事下面隐藏着另一个故事,所以,我写的这本书你也可以当个寓言故事,并不只是看个热闹,当然,但愿也能给大家带来娱乐。) —————————~ 后来回忆小时候太公讲张文龙雨水治病的事情,我觉得也许张文龙的雨水,算药引子吧! 中医讲究君臣佐使,没有这雨水也许就真不行,发病因为雨天中了蛇毒,治疗依旧需要雨水调和缓解…… 陈森木接过碗,他老婆给擦拭一下患处,陈二爷和陈龙看着张文龙的操作,一直没有说话,他们就是感觉这少年神叨叨的很邪门儿…… 但是目前大家也别无他策! 张文龙在陈森木房间看了一会儿,出去跟着陈总管忙活去了。 第二天,他还在睡觉,余猛跑进来,“快起来,陈大爷浑身燥热打滚呢!不过真的好像病情好了! ” 张文龙连忙穿衣服起床,去了陈森木的房子,现在白蛇死了,他们家又敢回来住了。 进屋看见陈森木满脸通红,据说燥热难当,倒没有像余猛说的那么夸张。 陈二爷,陈三爷都在,陈龙不在,看样子没起床。 张文龙没有在意他的燥热,只是看着陈森木的额头,那个被蛇咬伤的额头,颜色已经正常…… 他知道,这个陈森木能活下去了! 后来,陈龙对张文龙说,为啥那天早上没去看儿子,知道儿子病肯定会被张文龙治好,他对张文龙很有信心。 因为前两天,猪的屁股都已经痊愈,知道儿子肯定能好,并没着急焦虑,所以他这两天都没有过来看儿子病情…… 陶大夫今天骑着毛驴来了陈府,看见这情况,很吃惊!听见这几天张文龙治病的方法,更加目瞪口呆。 他问张文龙咋想到的这么治疗? 张文龙说:“我想起来小时候故乡总蛰我的洋辣子……” 陶大夫一脸茫然。 陶大夫看陈森木双眼通红,浑身燥热,连忙开了药方,都是大黄牛黄之类泄火凉药。 陈二爷让余猛去买药,买回来熬药喝了下去,不一会,陈森木茅房拉了两泡稀,脸色不久恢复正常,身上也不再燥热。 脚踝看样子也被张文龙治好了,几天之后,陈森木一切如常,额头的肉也和从前一样,脚踝也没有扩散,肉也慢慢的变得正常。 陈森木捡回来一条命…… 这几天,六爷和查干他们唱戏的时候就来,查干是看热闹,六爷是想遇见妻子和女儿,可惜,一直没有遇到…… 六爷没有遇到妻子和女儿,陈三爷倒是遇到了查干…… 第69章 黄衫兰蕙 查干几次都想去秦淮河畔找那个歌妓听曲子,还是忍住了没去,后来,他再也没去。 查干喜欢听戏,这些天陈府唱戏,只要天气好陈府唱戏就来听。 他四个蒙古手下和老李、四哥倒是不太喜欢听戏,几人就经常去附近找个酒馆喝酒。 查干和六爷两人没事就来园子转悠,查干是无聊喜欢热闹,六爷是想找到妻子和女儿的信息。 这几天在陈府园子里六爷遇见了张文龙几次,张文龙简单的说了陈森木的病被他治好了,六爷佩服这个徒弟的胆大和聪慧。 张文龙这几天里一直在园子里忙活,也遇到青黛几次,见面会说几句话。不过园子人多嘴杂,也没有多接触聊天,青黛看见张文龙每天背着自己送的豹子皮包,心里很开心。 园子里的客人越来越多了,还有三天,就是陈龙生日。 这个生日陈二爷筹备了三个月,想好好的给父亲做个七十大寿,陈龙也是一生坎坷,能活下来也不容易,背井离乡打拼到江南,一路走来,颇为不易。 “这些天陈府又发生这么多事情,孙子差点被豹子咬死,自己江城遇险,儿子中毒,都差点死掉,劫后余生。”陈龙今天看见儿子好了,心情很不错。 两辆马车到了,还有八个骑马的护卫,这是他的女儿和女婿,还有他的外孙子和外孙女儿。 他的女婿是某地一个知府,平时公务繁忙,现在离陈府大寿只差三天了,就抽出时间夫妻俩带着孩子们也来给陈龙祝寿。 陈家三兄弟都忙着招待姐夫一行人。 一家人其乐融融,都一心等着寿辰,平时陈家人也都出来看戏。 他们在戏台附近搭个凉棚,很安全,视线位置都很好,是特意准备的贵客看戏地方。 下午,陈三爷和余猛正在戏台旁看戏,这天比较热,戏台上唱着杨家将的一个京剧曲段。 京剧的发扬和诞生要感谢满清,清代从顺治一朝到光绪时期,加上慈禧太后,都是戏曲的忠实爱好者,这使得清代宫廷戏曲不断融合、发展。 后来,清宫中戏剧以昆曲、秦腔、徽调、弋阳腔为主,兼有各种地方杂戏,这些戏不断融合后就成为现在的京剧。 因为宫廷和皇帝都喜欢唱戏,民间也都逐渐流行开来。 百姓喜欢唱戏听戏,重大节日和喜庆日子里,大户人家都会请戏班子唱些时日,红楼梦里写贾府里就养着戏班子,没事唱一段戏,因为贾母喜欢听。 戏台上演员很卖力的表演,台下人群欢声如雷,拍手叫好。 查干有点胖,被人挤的一身汗,他很喜欢这个曲目,就挤进来看戏。 他这些天每天都来陈府听戏,也没看见陈家人出现,有点放松警惕,他不知道前几天陈家人都忙呼陈森木的病,现在陈森木好了,都没事了,陈三爷就出来听戏了。 陈山木坐在特意给陈家自己人搭的凉蓬下,聚精会神的听戏,跟着摇头晃脑的哼着,手里的折扇打着节拍,一直敲击着大腿。 余猛不喜欢听戏,又不好意思站起来离开座位,他也听不懂唱的啥,就没事四处张望,这一张望,他就留意上了查干,这人好怪啊? 胖胖的身材天气这么热,还带个面具,也许带着孩子来的吧!或者给孩子买的面具,自己戴着玩。 余猛目光一扫而过,也没太在意。 没想到查干被挤的实在太热了,身上和脖子出了一身汗,他感觉痒,在人群里摘了了面具,露出来一张胖脸,用衣袖擦了一下脸上的汗…… 恰巧,陈三爷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也看了一眼人群,正好看见查干的大饼子脸。 他没露声色,低声跟余猛说道:“你看,那个蒙古人,不要做声,盯着他!看和谁来的。 园子人太多,不好动手,大家会慌乱,扫了老爷子的兴,惊了戏班子! 你跟着他,看住哪里?再安排人抓住他,他还敢来?” 余猛仔细一看,确实是那个蒙古人。 他点头答应,慢慢站起身,走开,站在查干附近,一直监视着查干。 六爷喜欢肃静,没有和查干在一起听戏,他走到了养着动物的溪水旁,他也好奇陈府从哪里搞来这些动物,这要花费多少钱财? 他听张文龙提起过这些动物可能用来准备吃的,对陈家的豪富手笔很震惊。 关着动物这块地方游人也不少,大家指指点点。这时,远处从内府一侧走来了几个女孩子,穿着小姐衣服,一路嬉笑打闹着。 六爷听张文龙提起过陈家几个小姐,他就特别留意,想看看哪一个是张文龙喜欢的那个女孩,可是看几个女孩子穿着都差不多,他也不认识,他往竹林旁躲了一躲。 六爷也想看哪一个是不是自己女儿,是不是也在陈府。 他看了一眼,游人在眼前走来走去总遮挡视线,也没太看清楚几个女孩子长相。女大十八变,女儿离开好多年了,和小时候长相差距很大。 他只是感觉几个女孩长的都差不多,十六七岁的样子,看走路姿势都是大脚,没有缠足。 他正在想着如何靠近打量,几个女孩子嬉笑着,已经走到娃娃鱼的溪水旁。 一个穿着黄衫的少女扬起一捧溪水,洒向了其他女孩,然后跑开了,她们在嬉闹。 一个女孩子穿的蓝色裙子有点湿了,一半假装生气,一半玩笑的对着那个黄衫少女喊了一句:“兰蕙,看我不抓到你!” 兰蕙?! 六爷听得清楚,胸中一震!脑子一晕…… 找了多少年的亲生女儿,原来在金陵,在陈府,现在在眼前! 六爷呆住了,一时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是好,肯定不能现在上去相认,兰蕙几岁离开,估计也不认识自己了。 他稳定一下激动的心情,心里又高兴,又心酸,又悲伤,更多的是兴奋和开心! 终于找到了,妻子肯定也在陈府,前几天没有看到,看样子是刚来不久,来给陈龙过寿辰,她们应该是陈龙亲戚,平时经常走动。 查干说,陈二爷的老婆和母亲都是虔诚佛家信徒,陈家据说还有家庙,妻子既然出家当了尼姑,经常来金陵烧香拜佛,来了金陵住在陈府,被查干不巧遇见,也极有可能。 六爷知道了女儿下落,也不急着相认了,知道父女相认只是早晚的事,他平静一下心情,仔细看着那个叫兰蕙的黄衫女孩, 瓜子脸,大眼睛很机灵,一笑两个酒窝,穿的黄色衣衫,是的,她从小就喜欢黄色,喜欢穿黄色衣服,喜欢黄色的菊花,喜欢秋天黄色的树叶,喜欢黄色的晚霞,她爱好还是和小时候一样…… 只是个子很高了,大姑娘了。是啊,十六岁了吧!还是十七? 对,十七了,看这记性…… 六爷脑子里一片迷乱,一片眩晕,高兴的他,差点晕了…… 几个女孩子跑远了,六爷站在溪水旁一直目送黄衫女孩背影消失…… 六爷走了,他没有找查干,知道查干喜欢听戏,晚上还要唱戏,查干肯定不会回客栈。 自己今天有了这么大的收获,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女儿,说不出的开心。 六爷离开了园子,走到了无人旷野,看着远山和青青的草地,高兴的一声长啸! 他已经压抑了好多年…… 妻离女散,像一块冰,封印了心中好多年,今天终于见到了兰蕙! 一心想着女儿,自己是怎么走回的客栈?六爷记不清了…… 他在客栈里见到老李,四哥,和四个蒙古人正在聊天, “走,我请你们喝酒,我找到了兰蕙,我女儿,在陈府。” “啊?太好了!” 老李和四哥都跟着高兴,虽然大家都做过猜测可能陈府会遇见兰蕙,可是真的遇见还是都很开心。 几个蒙古人站起来高兴的对着六爷唱了一首蒙古曲子,大意是庆祝和跟着开心吧! 大家都很兴奋,六爷在客栈附近找个酒馆,要个包间,大家喝了起来。 酒是烈酒,人是兄弟!是的,六爷一直喜欢最烈的酒,最辣的菜,喜欢翻最高的山,喜欢结交生死的兄弟! 六爷和老李都喝醉了,四哥从没看见六爷这么开心过,醉的吐了!醉的脚步蹒跚…… 只有四哥没有喝多,他扶着六爷和老李回了客栈,几个蒙古人也喝的晕头转向…… 大家喝的很晚,快到午夜了,才摇摇晃晃的回客栈睡下。 第二天上午,都渐渐醒来,这时,大家才发现,查干昨晚一夜未归…… 第70章 查干被擒 查干一夜未归,他被余猛抓走了。 昨天傍晚,查干看戏有点饿了,打算出来找点吃的,准备晚上再来陈府看戏。 他找了一圈六爷没找到,心想可能六爷自己先回客栈了,肚子咕咕叫,就自己走出了园子,出来往客栈方向走,客栈离陈府有点距离,他不知道背后被人盯上了。 在一个转角处,他想方便一下,看四下无人,解开裤子对着墙角撒了一泡尿, 查干刚系好腰带,后脑勺一阵剧痛,昏过去了…… 余猛一棒子打在查干后脑勺上,直接把查干打晕了,这是余猛想要活口,要盘问他,没有太用力,那也差点把查干打死。 查干庞大的身躯轰然倒下。 余猛后面几个家丁把查干抬起来放在一个小轿里,四个人一抬,抬进了陈府园子一个柴房关起来,一路上谁也没有发觉。 这一棒子打的太狠,他晕倒了一个时辰才幽幽醒转,醒来时,天都黑了。 他摸了一下后脑勺,没出血,起个大包,脑袋炸了一样疼。 查干双手没有被捆,他爬起来看看这柴房,窗子和门都是铁条锁着,说是柴房,面积不小,实际就是牢房一样,牢固无比,根本出不去。 仔细回想一下,看来是擦汗的时候被陈府的人发现了。查干心很细,一推想,就猜到了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他很后悔自己大意,现在这样处境,下一步啥样,真无法预料。 但愿陈家很信任张文龙,张文龙知道自己被抓,会想办法解救自己。 查干又饿又后悔,心情烦躁,外面戏班子还在唱戏,锣鼓喧天,他在地上草堆上一坐,垂头丧气。 陈府没人理他,柴房一直就查干自己,门一直没有人打开。 原来,陈府今晚聚餐,接待陈龙那个知府女婿和女儿,加上陈森木病好了,陈家都很高兴,好好庆祝了一下。 陈总管和张文龙忙前忙后,酒菜佳肴都做好之后,陈龙拉着张文龙和陈总管一起吃饭,酒桌上谁也没提起捉到蒙古人的事。 可能陈三爷也没把查干太当回事,反正不过是抓住个小贼,已经关着了。姐姐姐夫远远来了庆寿,大哥也病好了,都是喜事,咋处置这个贼等明天再说吧! 半夜的时候,唱戏的停了,各种虫子开始叫,很吵,查干心烦意乱,也睡不着,直到天亮,困的不行,才迷迷糊糊睡着了。 上午,他被饿醒,“这个陈家人看来太不把自己当回事了!哪怕提审一下也行,先给点东西吃,就这样把我忘了,扔这里饿死么?” 正想着,门开了,一道光从门缝射了进来,扔进了两个馒头,那个家丁也没说话,马上锁上门,走了。 从窗户的缝隙看外面已快中午,陈家人只给送了俩馒头…… 查干饿极了,拿起来馒头吃了起来,他肚子有点底,开始打主意逃走。可是看着屋子实在无法逃脱,他用力拉着门和窗户铁条,根本拉不动。 查干有点绝望,张文龙呢?在哪里?他不知道我被抓么?我不会偷偷的就被陈府活埋或者送官扣个帽子抓起来吧? 他在这柴房里胡思乱想不说,再说陈三爷陈山木,陈山木昨晚喝的有点醉,一觉醒来已近中午,磨磨蹭蹭的洗漱完毕,才想起来昨天抓到了那个蒙古人,他让家丁先给扔俩馒头吃,不要饿死了。 他去找了陈二爷, “二哥,我昨天抓到了那个蒙古人,抢苏州绣庄苏绣的那个人,去年也来过府上偷东西。 他没离开金陵,还敢来看戏,我发现了,让余猛抓来了,关在柴房,你看怎么处置?” 陈山木有啥大事都和二哥商量,很少找大哥。 陈二爷听完,沉吟了一下, “把他捆了,押到最里面那个客房,不要让客人们看到。 对他客气点,不要太没礼貌。” 陈山木答应一声,出去找余猛准备审问这个蒙古人。 不一会儿,余猛和两个家丁押着查干到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客房,这里不吵,也没客人住,还有一片竹林挡着,比较幽静。 查干被困着,进了屋子,看见了陈二爷和陈山木。 两个家丁拿着刀站在后面,余猛一侧抱胸而立,都看着查干。 查干有点狼狈,不过他也是见过阵仗的人,并不慌乱,脑子在想如何说辞。 陈山木说道:“你三番两次来陈府闹事,什么意思?你其他的同伙呢?” 查干没有回答,也不知道如何说,余猛上去给他脸上重重一拳,他眼冒金星,脸颊肿了老高。 看样子,不说话还要挨打,查干心想。 他想了想,有了主意。 “我是贩马和贩卖布匹的,去年我来是听说府上有好马,好奇晚上就溜进来看看,我特别喜欢马,但是知道你们陈家也不会卖马,就想偷一匹马,被你们发现了。 今年是听说苏州府你们绣庄有好的苏绣,我怕认出来,又很喜欢,一时冲动,就拿了几匹布跑了。 这次听说府上唱戏,我爱听戏,就忍不住进来看看,被你们发现了,我自己来的,没有别人。 昨天刚到金陵,还没找客栈,就被你们抓住了。”查干编的很合乎逻辑。 陈二爷听了一下,看了看查干的装束,查干一身白色长衫,仪表堂堂,这个蒙古人眼神坚定,镇定自若,顾盼之间很有威势,不像寻常小贼啊? “你叫什么名字?你汉话说的很好。 你对金陵很熟悉,你在撒谎,到底你有啥图谋?说!”陈二爷怒喝一声。 查干一惊,这人不好骗啊,看样子这个个子高高,剑眉虎目的人就是那个陈二爷。 “我叫查干,对金陵我是很熟悉,但是我确实没有撒谎,都是事实。 我可以给你们银票赔偿抢走的苏绣,也不会再来府上闹事,去年仅仅来看下马,并没有打算偷走,你们差点把我打死。 今年我也是生气才去苏州抢了布匹,你们陈家对人也不能太过分!”查干淡淡的说。 陈二爷听他这么说,又仔细看看查干眼睛,觉得这个胖子也许说的是真的,看这人不像屑小之辈,鸡鸣狗盗之徒。 陈二爷平时一向与人为善,对人并不刻薄,他心里想了一下,对陈山木说道: “那好吧!先把这人关进柴房,我和父亲商量一下,他苏州抢劫我们绣庄,给他送官治罪,省的再来骚扰。 先押下去,吃喝不要亏待。” 陈山木走过来对着查干狠狠的踢了两脚,也不知道陈山木对这个查干为啥这么大恨意? 可能是知道这个蒙古人总去听那个歌妓弹唱,那个歌妓陈三爷也很喜欢,陈山木心里有点吃醋…… 余猛走过来和两个家丁推着查干出门而去,陈二爷和陈山木去找陈龙商量如何处置。 余猛押着查干出了客房,刚要走到柴房附近,远处走来了陈总管和张文龙…… 第71章 陈龙夫人 张文龙远远的就看见了余猛几人推着查干往柴房走,心里一惊! 他本来和陈总管去找陈二爷商量祝寿的事情,看见查干被捆着,他急忙过来看看情况。 查干抬头看见了张文龙,心里很高兴,有救了,脸上不露声色,假装不认识张文龙,嘴里嘟囔着慢慢的走,他有点不好意思。 陈总管看见了查干被捆着要押进柴房,也很惊讶,连忙问道:“这是什么情况?这人是谁?” “是去年来府上偷马的贼,不久前还抢了苏州绣庄,昨天被我抓住了。”余猛有点得意洋洋。 “哦,那要送官么?”陈总管问道。 “等消息呢,二爷和老爷商量去了如何处置他这人,先在柴房押着,这几天人多很杂,要多留意府上看戏的人。” 余猛说完,把绳子解开,把查干推进了柴房,锁上门。 张文龙听了很着急,要是送官,以陈府的背景,查干抢了陈府绣庄,最少要关几年大牢,很难救出来了。 看样子师父他们没有和查干在一起,只抓住了查干自己,这怎么办? 他心里着急,脸上也没露声色, “余猛哥真厉害!” 他对余猛夸了几句,余猛很得意。 “要不是要活口,我一棒子打死他了。嘿嘿。”余猛炫耀。 张文龙、陈总管和余猛聊了几句,二人去找陈二爷。 张文龙心想,不知道陈龙和陈二爷要如何处置查干。 二人进了陈龙的屋子,陈龙和陈二爷、陈山木在屋里正在商量如何处置查干。 二人进来站在一旁。 三爷陈山木说道:“这个蒙古人肯定有其它图谋,他在撒谎,上次他们走后,我去了秦淮河畔听曲子,那个老鸨说一个常来听戏的蒙古人送给她一块金子,还给了那个头牌一个金钏。 我问了长相,就是今天这个人。 他不是缺钱的人,或者在蒙古身份不低,要不不会出手就是送人金子。 这样的人不会贪图咱们的马和几包苏绣,他肯定有其他图谋。” 这个三爷陈山木还挺聪明。 陈三爷说不出的对这个蒙古人为啥很深恨意。 他心里有点嫉妒查干送给那个歌妓金钏,他后来去点了那个歌妓弹曲子…… 那个歌妓手上还带着,金钏很大,她弹琴的时候不方便,放在琴旁。 那天,陈山木就心里不舒服,这次抓住了,要好好惩治这个蒙古人。 陈二爷听完,也点了点头, “这人确实让人生疑,父亲你看如何处置?” 陈龙看了看陈山木,沉思一下说道:“咱们只是丢了苏州绣庄几包布匹,如果送官治罪,他也会关进大牢。 这个汉子你说还不像一般小贼,这样折了,有点可惜,还有三天就寿辰了,抓他送官是不是不吉利?” 陈龙这人考虑的很多,他自己前半生盗墓起家,也算盗贼。他对偷盗抢劫并不太憎恨,自己还偷盗人家祖坟呢? 陈府家大业大,不要轻易树敌,冤家宜解不宜结。 陈二爷说道:“那要如何处置?放了么?” “也先不要放,马上寿宴了,客人多,先不要放他,以免节外生枝,等过完寿宴,如果没啥事情,给他点钱,再把他放了。 也要留意他的同伙,会不会也在金陵,来府上闹事,你们注意防火防贼,还有水井都好好看好,不要被人下毒。 现在府上很多重要客人,这事情不要宣扬,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给他好吃好喝的招待,告诉他,过完寿辰会放他。” 陈龙说完,咳嗽了几声,这时,一个老太太走出来,长得慈眉善目,手里拿着一串佛珠。 “对对,就这样,不要告官了,就丢一点布匹,丢就丢吧!” 陈二爷和陈山木起身喊了一声:“娘。” 这个老太太是陈龙的夫人,刚从外地烧香回来,她一心拜佛,平时心眼很好。 陈龙点点头, “兰蕙和她母亲也和你一起从杭城回来了吧? 告诉兰蕙不要四处乱跑,园子里人很杂。” “回来了,都住在后堂,我都嘱咐她了,给你祝完寿她娘俩回杭城。”陈龙夫人说。 张文龙听到兰蕙名字一惊,这不是师父的女儿名字么?谁叫兰蕙,兰蕙真的和陈府有亲戚? 他心中一乱…… 听见陈龙打算放掉查干,心中一宽,心想:“我要告诉师父和那几个蒙古人,不要这几天来了,节外生枝,真把查干送官,还真麻烦。 抢劫,也是重罪!看这样子,这个陈三爷对查干很有成见,怨气很大! 陈山木衙门说几句严重的话,虚报点赃物,查干都会牢底坐穿!” 张文龙又惊又喜,脸色好看多了。 心里长出了一口气 …… 陈二爷看见陈总管和张文龙在一旁站着,问道, “有什么事情吗?这几天人杂,一定多加小心,老爷寿辰大喜日子,也不要轻易动兵器流血。 小的事情,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 陈总管点头答应,几人商量了一下寿宴的事情。 厨师都到了好几天了,江南名厨,要把动物都杀了,准备做满汉全席。 杀这些动物很麻烦,很多很凶猛,要如何杀呢? 陈总管束手无策,来请示陈二爷和陈龙。 陈龙听完陈总管的问题,低头没有说话,陈二爷还没等开口,他母亲说, “我天天拜佛烧香,吃素修好,就是为了祈祷陈家少灾少难。 森木江城差点出事,听说被蛇咬了差点死了,你七十岁了差点命丧江城,还要杀生无数,为个过寿,这样会折寿的。” 这个老太太很厉害,陈二爷和陈山木吓得不敢吱声,陈龙沉吟不语…… “先别杀,我想想……,你们先下去吧!先忙其他的事情。”陈龙说道。 陈总管和张文龙弯腰出来,杀这些猛兽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搞不好被吃掉咬死几个人。 张文龙本来就看那些猛兽可怜,都有心偷着放了,听见老夫人求情,心中很高兴。 其实真要想杀死那些关在笼子的猛兽,张文龙很有办法,弄点曼陀罗做成蒙汗药放在食物里,动物吃了就迷糊了。 他的北方故乡河边路边很多曼陀罗,开着白色的花,路边一开一大片,晚上月光下很诡异。 据说曼陀罗和彼岸花都是幽冥之花,喜欢长在坟头墓地。 花结的果子长满了刺,果实剧毒,这个白色的花就是曼陀罗…… 二人出来,路过柴房,张文龙对陈总管说道:“老爷说给他吃点好的酒肉,我让人端点酒肉给他吧?反正过几天也放了。” 陈总管点头答应。 张文龙从厨房端了酒菜,让家丁把柴房门锁打开,自己端着酒菜送去。 看见家丁在身边,他不好说什么,只是假装骂了几句查干,最后说道:“老爷大寿,开恩了,过完寿放你走人,老实待着吧!不要乱搞! 算你运气好,要给你送官就会砍你的头!” 张文龙板着脸对着查干骂道。 说完心里一阵好笑,他传递了信息,走了。 查干听完,也开心了,知道自己没事了,他饿了,狼吞虎咽起来,还喝了一壶好酒。 他摸摸头还很疼,这小子就是余猛。 张文龙说过,下手真狠! 真猛,妈的,差点被他一棒子打死…… 查干摸摸头,后脑瞬间一阵剧痛,还肿着大包,吃完了饭,他躺在柴草上,打个饱嗝…… 第72章 搏克手拔都 查干困得不行,吃完饭,心里也踏实了,昨晚没睡好,他躺着不一会儿睡着了。 张文龙知道查干不会有危险,心里很高兴,又知道了师父的女儿来了金陵陈府,更是喜讯。 以他现在在陈府的地位,很容易能打听出来兰蕙和师娘的消息,能遇见她们俩。 张文龙出来在饭堂吃过午饭,吃的有点饱,擦了擦嘴角,打了个饱嗝,心情舒畅。 这个密室在哪里呢?要如何打听出来,他感觉在陈府一关一关的过来的。 一切像是偶然,又感觉是必然,也许这就是命吧! 中午吃饭时间,戏班子都去吃饭休息,园子里人不多,看戏的百姓也都回家吃饭了。 张文龙看没啥事,有点困,这几天有点累,他就回自己房间睡觉去了。 这时园子大门口传来吵架声,张文龙睡得很香,并没有听见。 这是四哥、老李和查干手下,在门口和守门的几个家丁对峙。 原来,昨晚六爷他们都喝多了,睡到很晚才醒来,都快中午,几个人一商量查干肯定在陈府出事了,估计被抓。 大家都很着急,尤其四个蒙古手下,急的跳脚,就打算拿刀杀去陈府救人。 六爷拦住他们, “也不一定就是被陈府抓了,还不确定。 另外,有张文龙在陈府照应,不会出啥事,他应该能照顾查干,保护好他。 你们一闹,打草惊蛇,事情只会更麻烦,我先去陈府打探一下消息,看看动静,再找到张文龙了解一下情况,我们再做决定。” 他好说歹说的劝住了四个蒙古人,那四个蒙古人也觉得六爷说的在理,就不吵闹着去陈府了。 中午,几人吃饭,六爷没有喝酒,几个蒙古人喝了不少酒,都有很多醉意,还要吵着去陈府救人。 六爷无奈,说自己先进去园子里打听,让他们几人先不要进陈府,现在唱戏的休息,没人看戏,大家进入陈府目标太大,容易被发现。 而且昨晚查干被抓,陈府对可疑人肯定留意小心,几个蒙古彪形大汉,往园子一站,铁塔一样,太扎眼,即使戴了面具也更醒目。 等下午六爷打听出来的时候在会合,研究下一步如何打算,在没出来前,他们先不要进园子。 几个人答应了,但是也都带了兵器,在园子不远处树林里坐着等六爷消息。 六爷自己进了陈府,把门的还真看他一眼,没说什么,放了进去。 陈总管已经嘱咐门卫注意可疑人进入,拿武器的更加不许进出陈府,六爷空着手,拿一把折扇,一身长袍,把门的没有疑心。 这时园子里人不多,六爷四处转悠找张文龙。 夏天太长,中午天热,半天也没唱戏,都大部分安排晚上时间唱戏了。 半了个时辰,六爷也没找到张文龙,张文龙也大意了,高兴过头了。 他应该想到查干昨晚未归,六爷他们今天会来园子打探消息,自己应该在门口留意六爷。 今天,一是太忙了,跑前跑后的忙活府上的事,二是知道查干没有危险了,也没太在意门口六爷他们来园子。 这是他犯的错误,这错误差点致命! 六爷,进来没找到他,可是时间久了,几个蒙古人和老李他们也更加着急,又都喝了不少酒,几人外面等不及了。 甚至也担心六爷在里面出事情,就进了园子,他们都拿着兵器,说去看戏,把门的一看不让进园子,就吵了起来。 一个家丁去报告陈总管,另外三个把门的家丁跟老李和几个蒙古人纠缠。 这几个家丁刚替班的,还真不知道昨晚查干被抓的事,也没把这几人并没有当敌人,只是不让拿兵器进去。 让都放下兵器寄存,出来时再取走,这要求不过分,老李和几个蒙古人答应了。 几个人进来了园子,他们找六爷,转了转,没找到,园子上千亩…… 这时唱戏的也出来准备下午唱戏,开始调试乐器,百姓们吃完了也陆续进来看戏,有点热闹起来。 几个蒙古大汉和老李个子都很高,在江南的人群里很扎眼,这次四个蒙古人没有戴面具,都是穿的汉族衣服,没穿蒙古长袍。 他们几人四处找六爷,正转悠,前面来了几个家丁,为首的正是陈总管。 陈总管听见说几个人拿着兵器要进园子,他赶紧赶来询问,把门的说他们放下兵器进去了。 陈总管听把门的描述一下几个人特征,还听说几个人长相和口音像蒙古人 …… 他大吃一惊,这难道是昨晚那个被抓的同伙? 陈总管连忙让人去报告陈二爷,又让人去找余猛,自己带着几个家丁就去人群里找这几个蒙古人。 不一会儿,陈总管就发现六个人在园子里转悠呢,他在前面拦住, “你们不是来看戏的?哪里人?赶紧离开园子。” 几个人听了,看对面站着四五个陈府家丁,为首一个五十多岁老头,也没在意, “我们是来看戏的,这不还没开始唱么?”四哥说道。 陈总管打量这几个人,这都不是百姓打扮,这几个人高高大大,一看几人长相和口音就是蒙古人无疑。 心中知道肯定是昨晚那个人同伙,他看陈二爷和余猛还没到,想先稳住这几个人,现在动起手来自己会吃亏。 “哦,那好吧,你们不要四处乱走啊。”陈总管走开了几步,让开了道路。 四个蒙古人很得意,喝的都醉了,晃悠着往动物方向走去,他们知道那里有动物关着,都去看过,也想去那里找六爷。 几人刚走不远,一声大喝, “站住!” 老李他们一看,来了十几个家丁,为首的是个豹头虎目的小伙子,这小伙子一身肌肉,血气方刚! 这人手里没拿家伙,正是余猛,不远处站着陈总管。 余猛听见描述,马上知道查干的同伙来了,他在秦淮河畔见过几个蒙古人,也跟踪过几人,老远就认出来了。 他来不及取兵器,再说,这是自己府上一亩三分地,有上百家丁,还怕他们几个手无寸铁的人跑了? 老爷也说了,过几天就放人了,只是扣押几天,他也并不想动武伤人流血 。 几个蒙古大汉酒早已上头,看了一眼余猛, “你是跟踪我们的那小子!好啊,我们老大在哪里?是不是被你抓了?” 一个查干手下说道。这个人个子高大魁梧,典型蒙古大汉。 余猛一听真是一伙的,他本来想说明情况,过几天就放人了,可是说话都年轻气盛,老李几人又都挂念查干和六爷安危,都有点激动。 几个蒙古人更加焦躁,早已经准备动手,余猛心里一气,没说要放查干,而是说了一句: “是我抓了他,我一棒子差点打死他,要给他送官治罪,你们要么赶紧滚蛋!要么一起治罪!” 余猛不肯示弱,他一辈子也没有示弱过,江城死战,都丝毫不惧,而且他爱打架…… 当然他今天说的也是气话,老爷吩咐不许闹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要流血,不吉利!他一直克制自己呢! 几个蒙古人说不过余猛,看眼前这个小伙子一身肌肉,气势汹汹! 又听说他打了查干,非常恼怒,那个最高的魁梧大汉,几步走向了余猛…… 这个蒙古大汉比余猛高了足有一头,身形也大足足一圈…… 他一把抓住了余猛的衣领,一手抓住腰带,抬手举起余猛,举过了头顶,然后把余猛重重的摔在地上…… 余猛居然没躲开,他被抓住时挣扎了一下,也用擒拿手抓住了这个蒙古人的手腕,但是没挣脱开。 瞬间,余猛被重重的一摔,后脑着地,幸好是草地,不是石板地面,不过也差点晕过去! 这个查干手下,在蒙古草原上是最厉害的搏克手! 他叫拔都…… 拔都是什么意思?是蒙古的勇士! 第73章 不就是打架么 拔都摔倒了余猛,并没有继续攻击,他等着余猛站起来。 他,很有武德…… 拔都退后一步,晃晃脑袋,酒劲有点清醒,他想起来六爷的嘱咐,也不想把事情搞大。 几个人赤手空拳,没有兵器,在园子里只是笼中之鸟。 余猛站起来,他的脑袋还在晕,站立不稳,心想,昨天打了那个查干一棒子后脑上,报应的真快。 他有点诧异这个大汉为啥没有继续攻击自己,余猛摇晃着退后几步,准备进攻。 “放了我们大哥!要不我烧了你们园子,大家都死在这!” 拔都汉话说的很好,他长期和六爷他们在一起,性格没那么鲁莽了,也懂得心理战了。 余猛还没等说话,后面传来一阵脚步声,他回头一看陈二爷,陈山木带着十几个家丁拿着棍棒快步走来。 陈二爷看着眼前几个蒙古人和老李、四哥,又看了看还迷糊的余猛。 三爷陈山木说道:“好大的胆子,还真是你们!还敢打上门来?给我打!” 说完,他自己退后一步,陈二爷本来想阻拦,来不及了,二十来个拿着棍棒的家丁冲向了老李几人…… 余猛还没完全清醒,没有动手。 老李几人本来担心六爷和查干,又看闹了半天六爷也没出来,也都狂暴起来。 他们徒手,这二十来个家丁拿着棍棒,没有拿刀剑之类的利器,因为陈龙嘱咐了不要流血动刀,不过几个醉鬼,没啥事解决不了的。 这些家丁以为对付几个酒鬼,还是以多欺少,主场作战,绰绰有余…… 他们失算了! 第一个冲上去的不是拔都,而是老李,老李上去一个八极顶肘,顶飞冲在最前面的家丁。 回手一拳打在另一个家丁的面颊,两个家丁仰面倒下,跟着四哥上去一脚蹬飞一个家丁,一个箭步踩在那个倒下的家丁胸膛,顺手捡起来一根哨棒! 四哥,练的是北腿…… 几个蒙古人喝的有点多,反应有点慢,但是因为身高优势,以静制动! 他们几个都擅长摔跤。 尤其拔都,那是草原上的搏克手,近身罕有匹敌,很快十几个家丁居然被这几人打的四散逃去,扔的漫天飞舞…… 陈二爷眉头一皱,本来他想大事化小,问问情况,把这些人都放走,现在身边百姓越来越多,都来看热闹,陈府的脸面不好看,他也来了脾气! 他看了一眼余猛,看样子余猛伤很重,还不能战斗,回头对着瑟瑟发抖的三弟陈山木说, “赶紧去喊姐夫的卫队来帮忙!” 陈山木听了急忙跑去后府叫人。 余猛看看战况也转身走了,他去房间拿刀,他也不管老爷的吩咐了。 余猛从没吃过亏,这次跟头栽的不小,还有很多府上人看着,他脸上无光,要砍了这些人! 陈二爷没有动,一动不动看着这些人打架,对方明显都喝醉了,不知道为何也没下死手,手下明显留情…… 他耿耿于怀的是那个老头出手那一肘顶飞了府上的家丁,那一个招数好像哪里见过? 这招数,似曾相识! 对了,张文龙用这招数顶飞豹子,救了自己儿子,什么八极拳? 说是他干爹教他的…… 陈二爷心里渐渐发凉,隐隐感觉到张文龙骗自己,张文龙和这些蒙古人真的认识,包括这个老汉,不会这么巧,这人也许就是张文龙的干爹! 他觉得看错人了,小小年纪都能骗自己,骗陈府于股掌之中…… 陈二爷看了一下四周,除了看热闹的百姓,没有张文龙的影子,他更加恼怒 ! 陈二爷心里很伤心,自己这么对待张文龙,这小子原来是奸细…… 可是豹子之口救自己儿子,也是真玩命啊? 江城死战!他救了自己和父亲,差点死掉! 张文龙回来不要自己多赠金锭,这也不像有所图谋…… 他又瞬间有点迷糊…… 陈二爷来不及多想,陈山木带着八个他姐夫的贴身护卫快步赶到! 这些他姐夫的护卫也没拿刀,都是来给岳父祝寿的,也不适合带兵器,另外听说只是几个醉鬼,也没太放在心上。 这八人都是训练有素的精英,各个都是武林高手,他们徒手冲了上去! 老李和几个蒙古人打的兴起,刚才还是出手留了面子…… 忽然一看冲上来八个穿着朝廷官服的护卫,老李突然发疯一样,下手再不留情…… 老李看着这些人装束,他一瞬间想起了那个杀死他儿子的顶头上司! 他,也曾经穿过这身衣服! 老李一套拳脚打出,瞬间干倒二人,四哥在后面看着没有动…… 四哥的后腰里,别着的是老李从老家拿出来的那把短刀…… 今天,四哥不想杀人…… 这些人里,唯独他一个清醒,没有喝醉…… 那四个蒙古人看见老李突然出手狠辣,以为这些人是老李的仇人,也都不再留情! 一力降十会,在绝对力量面前,一切都是徒劳,当年成吉思汗的蒙古精英曾经横扫欧亚大陆,横逾高加索,跨过多瑙河! 查干带来的四人,拔都和另外三个蒙古人都是蒙古的精英! 他们擅长摔跤和肉搏,还有身体优势,很快,几个护卫和二十来个家丁被抡的遍地翻滚! 这八个护卫之中有个人功夫很好,他看见自己同伙被老李打倒,冲向了老李! 此人长的身材高大,肌肉结实,并不比老李矮,他冲上去一拳,老李侧头避开! 这人回手一个扫堂腿,绊向了老李,老李一跳! 看不出此人拳脚派别,只是出手迅速,见招拆招。这样的对手是可怕的,实战,最怕教条! 任何功夫一旦分了门派都不免落了下乘。 老李闪开之后,老李一个手肘砸向这个人! 此人转身躲开,迅速近身贴靠,拳脚输出…… 老李有点老了,居然没有躲开,被这人瞬间击中两肘…… 四哥和几个蒙古人打算帮忙,可是距离有点远,又觉得老李好面子,帮忙未必讨好! 这几个蒙古人都崇尚公平决斗…… 他们看这人没有拿武器,老李应该能应付…… 老李胸口被对手击中,一阵疼痛! 对手继续一拳击来,直打老李面门,老李用一个形意拳里的燕子抄水步法避开,身形一转绕到这个护卫身后,那个护卫回头反击! 老李回手跟进一个八极拳里的猛虎硬爬山,双掌一起,撩开这个护卫的胳膊,贴身靠近,一个拳打在这个护卫肚子上!跟着一肘打在这人下巴。 这个护卫也没有惊慌,抗下了老李重重一拳和一肘,同时一脚飞起,踢在老李胸膛,二人拉开距离。 老李看见围观的人很多,他也醒酒了,好多年没咋和人过招了,上次锋城还是用的长刀,那次是生死相搏,这次大家没啥仇恨,甚至他都怀疑为啥会打起来。 不过,老李也好战,他爱打架的瘾头不比余猛差,只是老了。 二人又连续互相打了几个回合,进退闪躲,进攻,居然二人都一点不拖泥带水,身形步法也都很迅捷利索,不免有点惺惺相惜! 老李瞟了一眼拔都,拔都几人已经把那些护卫打倒,他有点觉得没面子,这一个人这么难对付,心里有点焦躁。 老李大喊一声,一个箭步上去跟着用了八极拳法中的挑顶。他踏中门而入,上右步;同时右手照敌面门猛击,紧接着两脚向前迈步跟进,同时右臂屈肘以肘尖为力挑击在了这个护卫心窝。 这下肘击快速突然,刚猛暴烈,一肘把这个护卫顶倒了两步,老李随后飞起一脚踢在了这个护卫后脑,这个护卫倒下了…… 形意拳和八极拳的闪躲招数和现代搏击闪躲很像,技术要点也非常适合实战,在对战中,闪就是进,进就是闪,不需远求,在闪的同时就要全身一起打进去,不能有任何的迟疑和拖泥带水,否则会贻误战机。老李打拳也不教条,各个拳种他都会,融合的很好! 老李小时候苦练过形意拳,后来也苦练过八极拳,两套都是刚猛灵巧的拳术,他身经百战,这些招数经常使用和平时刻苦练习,已经深深地化成了肌肉记忆。 看热闹的人群一阵欢呼,这个老头真有功夫,比唱戏的好看…… 几人正打的激烈,余猛拿着砍刀冲到! 余猛砍向了拔都,拔都并不慌乱,这时拔都醒酒了…… 他看见余猛过来时已经弯腰拣起来一根木棒,挥手一格挡,砍刀砍进了木棒,砍进去很深! 一时余猛无法拔出…… 拔都,放下木棒,抓起余猛的双肋衣襟,一扔,余猛被扔出几步远。 刀脱手了,还嵌在木棒上…… 余猛再次失利,爬起来,紧了紧衣带,他有点冷静了…… 本来余猛就是搏击高手,刚才真的大意了,小看了这几个醉鬼,自己吃了亏…… 余猛相信自己的灵活身法,他站稳马步,准备进攻,可是对方六人并肩站着一起,还有几个手里拿着抢来的木棒。 余猛居然不知道如何进攻,他气红了眼,发疯一样冲向了拔都…… 老李几人退了一步,让出空间,他们知道拔都打架也不喜欢人帮忙,余猛一拳打在了拔都的肚子上,如泥沉大海! 拔都的肚子肉太厚! 余猛一愣…… 拔都瞬间抓住余猛的胳膊,一托余猛的腰,又举起来余猛,准备狠狠摔下! 这时远处传来张文龙的喊声: “拔都,不要伤他,他是我朋友! 干爹、四哥都不要打了!” 第74章 再不相见 拔都听见喊声,看见了张文龙,慢慢放下余猛,看着跑过来的张文龙。 大家都看向张文龙,张文龙跑到人群里,这里好几个人倒地不起,在地上呻吟…… 他看了一眼陈二爷阴冷的眼睛,这眼睛已经没了从前的温暖…… “你是奸细!你和他们一伙的?” 张文龙没有回答陈二爷的话,他看看混乱的场面,看了干爹、四哥和几个蒙古人一眼,没发现师父…… “这是我干爹,就是他教了我八极拳,救了你儿子,这些蒙古人是我朋友。我这些日子对陈府应该算有点功劳,放了他们吧!不要打了,我也离开陈府!” 张文龙不想说谎了,他累了…… 陈二爷听见张文龙这样说,没有说话,脸色阴沉…… 看热闹的人七嘴八舌…… 陈山木走上前对着张文龙骂道: “早看出来你是奸细,你想图谋什么?” 老李看见这个陈三爷骂干儿子张文龙,怒从心起,一扬手,手里一根哨棒飞出,打在陈山木的嘴上…… 陈山木惊叫一声,满嘴是血,一张口,吐出来两颗牙…… 老李依旧性格火爆,依旧彪悍凶猛!他还有能距离十米甩出直线的哨棒! 我是不能,我只能短棍甩出直线五米!年轻时候,箭,还差不多能百步穿杨! 投掷和飞刀一样那本来是杀人技,今天,老李,留了情! 众人一阵惊呼……… …………… 张文龙身上居然还挎着那个豹子皮的包…… 那是陈二爷给的,是他女儿一针一针绣的螭龙,张文龙也想起来陈家对他所有的好和慷慨,可是今天这局面,已经无法挽回…… 张文龙看了看包,也觉得有愧于青黛,他摸了摸腰间…… 那个扎瞎金钱豹眼睛的竹子还在枕头下面,那是他亲手刻的初恋,他的意中人,记在心中永不磨灭的符号。 今天,他带不走了…… 张文龙心里一阵酸痛,看了看腰间的包,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跪下给陈二爷磕了个头,站起来说道: “我来之时,陈家对我不薄,我也豹口舍命救过少爷,江城救过老爷,回府救过中了蛇毒的陈大爷。 这些小事我都不应该提起,今天我只想我为陈家尽的微薄之力,请求陈二爷放了查干兄和我这几个朋友。 他们是我生死之交,现在还没闹出人命,大家一拍两散,各不相欠! 陈三爷说我图谋什么? 呵呵,前几天我救活陈大爷的命,老爷说你们陈家富可敌国,我想要什么都会答应,可是我都没有开口,你说我需要图谋什么? 陈大爷说我治好他的蛇毒,许配我他女儿,我都没有说什么,因为我早已心有所属…… 余猛兄,我们江城并肩作战,死里逃生,今日我朋友让兄受伤,对你不住了。” 张文龙说完,对着余猛弯腰鞠了个躬…… 他看见了余猛摸着后脑勺,他知道余猛受伤了,要不然以余猛的性格,早冲上去打架了…… 张文龙忽然看见了人群外刚刚跑过来的陆显明,他心里一酸,眼眶一红…… 他的心里,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陆显明比勇如典韦的余猛更有位置,因为,张文龙很小就是孤儿,这个陆显明几天前江城遇险时候惦记过他,为他哭过…… 他送了陆显明很多银元,确切地说,不光送了他一个人,而换成光绪龙洋的汉代金饼,是自己拿命换来的! 在张文龙心中,眼泪比金子沉重! 不过瞬间,他看向陈二爷,张文龙慢慢的摘下斜挎的豹子皮包, “这个您收回,感谢这个包陪我十二天零三个时辰,有负二爷信任,二爷珍重!” 张文龙说完,把包递给了陈二爷,陈二爷接过,面无表情。 张文龙的后腰上还插着陈二爷送的玄铁短刀,他迟疑一下,没有还给陈二爷…… 这是他们这几个被围困的人唯一的利器! 也许,今天和干爹和查干,和四哥,和拔都大家都要死在这园子了,这把刀也许能用上。 如果陈二爷不放查干,他准备要用这把玄铁短刀劈开锁着查干的房门……… 刀,他没有还给陈二爷…… 张文龙走到了干爹身边,弯腰拿起了一根哨棒, “干爹,四哥,拔都,我们走! 二爷,请放了查干! 我们再不会相见,也不会寻仇,张文龙虽然年轻,说话算话,绝不食言!” 张文龙说完那几句话,感觉不妥,回头喊了声:“爹,我们走!” 老李没有意识到这些细微称呼变化,他心里还惦记着六爷…… 人,越来越多,戏,都不唱了…… 那些带着脸谱的戏子也都来看热闹…… 陈二爷心中五味杂陈,一时,没有说话…… “放了他们,也放了关在柴房的那个人!你们走吧!” 陈二爷说。 余猛一声不吭,对着身边一个家丁说,“放了,都放了!” 他有点声嘶力竭…… 他不是因为打架吃亏而恼羞成怒! 余猛是生气了,伤心了! 生张文龙的气,伤张文龙的心…… 余猛甚至都想把刀砍向这些看客,这些愚氓,这些窃窃私语的过客和民众…… 一会,查干摇晃着走出了柴房,看见了这些场面狼藉,很吃惊…… 查干也猜想到了大致经过,他站在张文龙身边,张文龙和查干几人慢慢走出了包围圈。 张文龙的每一步都异常沉重,这个陈府他很有感情…… 有他醉过的朋友陆显明和对他有知遇之恩的张掌柜…… 有他浴血的兄弟余猛和一起杀出重围的梁风! 虽然梁风人在杭城,他还记得那个木纳的人:临危不乱,出手如风! 有他喜欢的初恋黄衫女孩,让他知道了啥叫爱…… 有喜欢他,给他缝包的女孩青黛,让他知道了什么叫温暖…… 还有那个被他出主意杀死的白蛇,白蛇被深埋地下!那蛇千里寻仇,教会了他啥叫记性…… 这里,有慷慨大度的老爷子陈龙…… 还有对他无比信任!还想让自己做女婿的陈二爷…… 他也觉得辜负了这个陈家! 张文龙,一直都很善良…… 他又看了一眼四周幸灾乐祸窃窃私语的人群…… 看了一眼躲在人群外低头哭泣的陆显明…… 看了一眼咬着嘴唇不知所措的余猛…… 看着面无表情呆立不动的陈二爷…… 甚至还看见了嘴角流着血瑟瑟发抖的陈山木…… 人群慢慢分开,几人走出去…… 阳光撒在张文龙的后背上,好热! 可是心,好凉…… 这时那个枯瘦的陈总管走上前,含着眼泪,拉着张文龙的手说道: “你真的就这样走了?” 张文龙终于心里一酸,好似重重一锤,眼睛一热! 一串眼泪,流了下来…… 张文龙摘下玄铁短刀,递给陈总管,“这个刀替我还给二爷……” 他真的没有勇气面对陈二爷。 说完,他和查干、干爹老李、四哥、拔都几人转身大步走开离去…… 陈二爷和余猛看着张文龙的背影,眼睛有些泛红,一动不动…… 这时陈龙和六爷,还有一个不认识的中年人一起从远处走来…… 陈龙远远喊了一声,“留步!” …… 第75章 茴香馅饺子 明天就过年了,这几天每天无醉不欢,醉生梦死,吃了睡,睡了吃,有点懒的码字…… 一场宿醉,还没有完全醒酒,趴在被窝里,拿起手机,在日记本里继续码字,因为不想对不起每天追更的那些朋友,这可能也算契约精神,虽然,我本人并没有啥诚信。 心情有点复杂,昨天写的一章,居然把自己写哭了,其实真实的诀别和喜怒哀乐的情感比写的更沉重,更无法语言来形容。 这世间,不仅仅有利益,有权谋,也有善良和感恩,曾经我也被感动过…… 人到中年了,这三年基本都休息,每天养花,养鸟,喂鱼,爬山,没有做啥事,想想那些年,多少个今天,腊月二十九,忙完公司的所有事情,这个除夕的前日,有时候司机开,大部分我自己开车,几千里从江南回东北陪父母过年。 好多次,单车万里,我喜欢长途穿越,就像我很多次拿下难啃的项目,一个人的单枪匹马! 小时候,算命的说我一生半文半武,也不知道准不准。 武,生不逢时,虽然也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不过还是浑浑噩噩的度日,每日忙于生计糊口。 有时,和我几个知己闲聊吹牛,他们祖上好几个都是写进历史的耀眼之星,甚至祖辈将帅。 我吹牛说真要是早生一百年,肯定鬼子不会那么容易打进东北,九一八,要是我,三万人我都敢打五十万关东军,而不会像那个小六子一样一枪不放跑了。我年轻时候朋友们都喊我六爷,六爷,总比六子牛逼点吧? 他们说相信! 他们必须相信! 我干过多次血战,都是以少胜多…… 四年前,上海滩,我一把单刀还干懵逼了十七个半夜三更打上门的流氓…… 那天,仓促我已经喝了一斤多酒,我全裸,我听见走廊里急躁的脚步声,鞋都没穿,杀了出去,那把刀,纯银的刀鞘,两千七百块,乌镇买的…… 也许对方怕我杀人吧!一个人还她妈的拍了照,据说我光着锭,拿着刀的这张照片还在上海流传…… 文,我不学无术,不过记性好点,过目不忘,喜欢历史。 记得高考前一晚,我还去录像厅看了一晚通宵录像,半夜放金瓶梅,李翰祥导演的,很唯美,那个主角让我对着第二天监考女老师的大白腿流了很多口水…… 录像厅睡着了,醒了想起高考,打个车去考场,我迟到二十分,第一个交卷,一百五十分语文,我考了一百多分,据说全市第一…… 数学全部选b一百五十分,蒙了三十五分…… 都说铜为鉴,正衣冠,人为鉴,明得失,史为鉴,知兴替! 我也很喜欢铜镜,也在各大古玩城买了好多,基本都送给朋友了…… 我爱打架,高中时候,记大过,留校察看,基本没念书,侥幸考上了大学,大学时候就出去打工赚钱,大二时候和省城某城建退下来的领导合伙开公司。 我们观点很多谈不来,性格差异也大,我脾气也差,最后分开,不欢而散! 我早把他忘记了…… 我身边有很多让我温暖的人,无聊了,我也喜欢看温暖的文字,写这本书的时候,写到那个曹知府,忽然想起了大学时候跟我合伙开公司那个某领导。 我写了几次那个曹知府喜欢正他的帽子,什么寓意呢?那是官威?还是虚荣?还是习惯? 也许每个貌似高高大大的雪人,阳光下都是一摊污水吧…… 不得而知,反正我那么写了,这本书,我说过,也许算是个寓言故事! 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冰冷的活着,百年之后,各归尘土,了无痕迹。 可是,这人间,我们来过,即使历尽沧桑,见过世态炎凉,还是想说,好好的活着。 这人间,还有温情,还有温暖,还有善良,还有爱…… 我本来打算写本关于谈判技巧的教科书,在某一领域,我出手谋划的项目基本出手必杀,战无不胜,干掉强悍对手无数,很有经验,我喜欢谈判和布局! 那本书如果写了应该是教科书级别,可惜懒得写了,因为在道的层面,那些伎俩不过属于术,算雕虫小技!没有写的必要了…… 也打算写几本古董鉴别专业知识的书,因为这方面我的眼力,敢骄傲的说可以睥睨四海,独步天下! 也懒得写了,不想写了,码字,太累! 我这么懒的人,这个冬天,居然写了一本我平时最看不起的小说?非常不可思议! 因为百无一用是书生,我鄙视小说,我是粗人,是流氓…… 还是遵从自己的内心吧! 想起多少次这个时间,我在高速上开车赶路回北方过年,心情好复杂,谁不想过年吃一顿团圆饭,吃一顿饺子? 饺子?我最爱吃茴香馅的,因为这个味道特殊,这个味道让我温暖…… 大学毕业,我不爱存钱,大学时候赚了几十万也花光了,毕业了,我揣着二百元钱背着行李去了北京,大巴车票八十二元。 到了之后投奔一个姐姐,在她大学里找一个最破的地下室,租金一百块一个月,我钱不够…… 我和把门大叔说先欠着,身份证押着,等我发工资,我多给他一百,他同意了…… 这些看门的基本都是领导亲属,有这点权利,对,就像书里写的陈总管。 那个地下室没窗户,很潮湿,挤了八个人,都是来谋生的,还就我有手机,那时候手机算很贵,他们还好奇。 我五毛钱买了一张报纸,花了一元钱在公园剃个头,洗头多加一元,我没舍得。 我去池塘边洗了一下,拿着报纸去找工作,面试通过,当然通过了,大学时候我都自己开公司了。 表姐借给我一个自行车,我每天骑着自行车从北四环骑到南三环上班,往返几小时。 我用仅有的一百二十块钱买了一箱子方便面和榨菜,吃了一个月。 最后几天,一袋方便面一拳砸碎分成四瓣,吃两天,我白天还要谈判,去工作,还要骑自行车…… 一次饿得晕了,跑到北四环一个大学里公厕,对着自来水龙头喝了一肚子水,精神一振,出来时,太阳一晒,我虚脱了…… 对,就是书中四哥八岁时候快饿死了的感觉,很真实,因为那是我的感觉,濒死,空茫…… 我记得我躺在那个大学树下躺椅上很久才缓过来,眼前无数男女大学生花着爹妈的钱卿卿我我…… 那一天,是中秋节,回到地下室住处,我实在方便面都没了,那时候我好强,耻于向家里或者朋友借钱,也想证明一下自己,看能不能二百元熬过一个月,硬挺着…… 晚上,一个一起住的东北老乡,比我大几岁吧! 他姓王,他也知道我几天没吃饭了,说过节了请我吃饭,我想客气一下,肚子咕噜噜叫了,也没推辞。 我俩去了学校食堂,点了两份茴香馅饺子,两瓶啤酒,他花了八元,他拉开钱包的时候,我看了一眼,他钱包里只有三十块…… 我问他喜欢什么,赚钱了想干什么?他说他原来北方在一个厂上班一个月四百,厂子黄了,下岗了闯北京,赚钱了先旅游北京景点。 他喜欢许文强的风衣,喜欢吉他,喜欢吃涮羊肉…… 他很喜欢吹口琴,每天都吹,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他的琴声是天使的音乐 。 我第二天上班了,有了昨晚那顿茴香馅饺子的加持,我一天精神抖擞,还签了个合同,我们是赚效益工资的,底薪加提成。 下午发工资,部门经理特意表扬我,全公司业绩第二,几百人,第二很不容易,因为我不熟悉本地业务,都要一点点学习。 给我的工资打进邮政卡了,我饿的不行,请假拿着卡骑着自行车出去找提款机取钱吃饭。 出来看天热,把自行车锁在电线杆上,打个出租车路边取款机取了五千现金,我查了一下余额,显示一万八…… 因为还压了一些提成,去北京第一个月,大概赚了三万多,那时候南三环房子才四五千一平,现在据说十万一平了吧? 那年,我二十一周岁…… 我继续上了车,问哪里好吃,司机说全聚德烤鸭,我打车花了五十元去了全聚德…… 我请司机一起吃的,烤鸭一百八十八一只,我俩喝点酒点了几个菜,我和出租车司机喝了几瓶,那时候没有抓酒驾的。 他留了电话给我,说有啥事需要帮忙打他电话,他开车送我回去了,我付车费的时候多给了他一百块,说是陪我吃饭的误工费 …… 回来发现,自行车丢了…… 晚上,回到地下室,我先给了门卫老头一百欠钱,那是欠的房费,又买了一条烟给了大爷,花了三百,吉庆牌,我还记得,又多给了大爷二百元钱,他很开心…… 晚上,我请王哥吃了涮羊肉,陆续几天里休息,我请他玩遍了北京城的各大景区,八达岭长城上合影了。 这张照片还在我家里珍藏,那天我穿着周润发一样的呢子大衣。 我请王哥连着吃了一个月的涮羊肉,给他买了一个大衣,一把吉他。 然后我在南三环公司附近租了一个联排别墅,雇了一个保姆给我洗衣做饭,我离开了那个地下室…… 很多年之后,我去北京办事,我让司机还特意去那个我住过的地下室附近转悠了一下,那天我坐的奔驰…… 过年,每次吃饺子我都想起那顿中秋节,王哥请的茴香馅饺子味道,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今天日子特殊,昨天小说写的太沉重,心情不大好,偷懒一下,趴在被窝里写了一段跟本书无关的小事。 其实也不是无关,也许正是这顿茴香馅饺子,才有了这本小说…… 我记得那个一起住的朋友样子,就像书中的陆显明…… 很温暖…… 六爷写于腊月二十九 第76章 紫檀折扇 张文龙几人一听见有人呼喊,都回头观望,张文龙看见了师父六爷和陈龙走来。 他们几人站住,陈龙和六爷走到跟前,陈二爷和陈山木也跟着过来。 “怎么会搞成这样?张文龙,你想离开这里?我们陈家很对你不住么?” 陈龙到了张文龙眼前,他开口说道。 张文龙没有回答,他看见陈龙背后站着师父六爷,一时不知道什么情况,不过他很开心,因为他知道师父无恙。 老李和查干几人看见了六爷也都很开心,根本没听这个病怏怏的老头说什么…… 六爷走上前, “你们都喝多了吧?” 他有点生气! 陈龙扫视了围观的百姓一眼, “都散去吧!今天不唱戏了,都是误会 ! 大家走吧!陈总管,告诉要今天戏班子休息,园子关门!” 他说完,陈总管和家丁们开始驱散那些看客。 片刻功夫,园子里很安静,百姓离去空无一人。 张文龙和查干几人听着陈龙的话,看着众人离散,站在园子里也没有动。 三爷陈山木走到陈龙身边,喊到:“就是他,打掉了我两个牙! 我要杀死他们,要把他们治罪!” 陈龙看了一眼陈山木,说了一句:“是不是你让家丁先动手的?” 陈山木一愣, “是的,我看他们敢来府上闹事,还是昨晚那个蒙古人一伙” 陈龙抬手扇了陈山木一个耳光…… 陈山木本来牙掉了两个,被抽了一巴掌。 血,流的更多…… 他不知道为何父亲打自己,也不敢说话。 陈龙打量着这些人,他看见张文龙的眼睛也泛红流了泪。 陈龙,看了一眼身边的人,扫视一圈…… 对着张文龙说道: “这是你师父?你师娘是我侄女,你这小伙子,我们陈家对你不薄,你今天让我们陈府颜面扫地,你还要走?” 陈龙有点生气,对着张文龙说道。 张文龙觉得突然,也看到了师父六爷和陈龙一起,他也有点懵。 张文龙和查干几人不知所措…… 园子里没有啥人了,百姓都已经离去,只剩下园子里陈府的人,还有查干、老李几个人。 张文龙看了一眼陈二爷,陈二爷站在陈龙身后,面无表情,这个跟头,栽的有点大! 几十个家丁没打过张文龙几个朋友,这小子还要走,自己女儿还很喜欢他,陈二爷心里不是滋味…… 陈龙走上前,对着拔都说道:“真是个好汉!刚才大家都是误会,我明天就是寿辰,你们远道而来,陈府照顾不周,见谅! 大家不是外人,一场误会,我安排食宿,明天不醉不欢!” 这个陈龙就有这魔力,他身材消瘦,但是举手投足,霸气侧漏,言词之间让人无法拒绝。 查干几人居然有点不好意思…… 几人对视一眼,还没等说话。 六爷说道:“张文龙,听你陈爷爷的话,不要胡闹了!” 张文龙听见师父一说,连忙过来对着陈龙喊了一声:“老爷!” 大家都有点尴尬, “陈总管,安排住处,好好招待几个客人,受伤的赶紧医治,不许对外面说起此事,百姓聊起,也就说误会!” 陈龙说完,摆了摆手,转身和那个大家都不认识的中年人走了…… 六爷和陈二爷几人站了下来,张文龙很尴尬,不知道说什么…… 他们也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原来,六爷在园子里找不到张文龙,就走到了靠近后府地方,这里他看见过女儿。 中午,没啥人,六爷心情好复杂,他在溪水边,沉思片刻。 他决定去内府见见陈龙,这个陈府的掌门人,传说中的人物…… 六爷并没有直接去找人,进了内府,一个家丁看了他一眼,以为他是陈家客人,并没有阻拦。 六爷扫视了一眼这些住宅,马上知道那个是陈家的内宅。 他在一个凉亭坐下,这个凉亭就是前不久前陈二爷和张文龙坐的地方。 六爷拿着折扇,扇了几下 。 他等着陈家老爷子出来,或者遇见妻子和女儿。 过了半晌,也没见人出来,都午休睡了,他惦记着老李他们,也怕他们闹事,他站起来转身要走,这时候,陈龙出来了…… 六爷看见陈龙过来,坐下来…… 陈龙明天就寿辰了,他吃过午饭,睡了一会儿,也没有睡实,他出来透透气。 他到了凉凉亭,看见了六爷,他仔细看看,不认识,不是陈府的客人。 他仔细打量了六爷一下,这人四十来岁,面貌清秀,个子高高,脸有风霜…… 陈龙看了六爷一眼,六爷也看了陈龙一眼,陈龙心中一凛…… 陈龙看见眼前这个中年人不经意的一瞟,眼光不经意的杀气逼人…… 这个人是干什么的? 陈龙的戒备心理很重,他就走上前, “你是陈府的客人?哪方面的朋友?” 六爷看见陈龙,张文龙描述过他的样子,他心里高兴,他知道没白等。 “哦,我并不是陈府客人,只是路过金陵,听说陈府寿宴很热闹,还很多唱戏舞狮,我来看看,转到了这里,您是?” “我叫陈龙。” 六爷已经站起来了,假装惊讶, “啊?您就是陈老爷子?久仰久仰,我姓冯,从京城来。” 六爷抱拳说道。 陈龙很客气,示意六爷坐下,二人闲聊起来。 陈龙是觉得这人可疑,想套话,六爷是打算打听女儿和陈家的关系。 两人都是老江湖,没一会儿,谁也没套出啥来,不过陈龙对这个不速之客印象很好,觉得聊的很投机。 陈龙,一直都很孤独…… 六爷见多识广,看着陈府的房子和园林。他从园林装饰聊起,讲了很多广东潮汕的事,陈龙年纪大了思乡,更觉得亲近。 六爷很懂心理战。 最后,陈龙说道, “外面太热,到我房间喝茶吧!” 六爷没有客气,他目的达到,二人起身去了陈龙宅子,丫鬟倒上茶,二人边喝边聊。 六爷想问陈龙兰蕙的事,又觉得不好开口,自己老婆跑了,他也觉得不好意思。再说,也弄不清楚陈府和妻子和女儿啥关系。 陈龙的屋子里摆放很多古董,六爷一一点评,这是他的强项,陈龙很惊讶。 “你对古董很懂啊?” “我懂点皮毛,我以前接触一些这方面的东西。” 六爷回答。 陈龙心想,这人不会也是盗墓的吧? 他心里有点后悔让这个陌生人进自己的家。 本来陈龙就是个非常谨慎的人,他一是寂寞,二是这个中年人说了很多潮汕故乡的事,他觉得亲近,才相谈甚欢。 六爷瞬间察觉到了陈龙的心理变化。他对自己起疑心了…… 六爷连忙站起来告辞,说道:“今天,有幸认识陈老爷子,祝愿陈老爷子长命百岁,我只是路过,没有准备啥礼物,送件折扇吧!当做寿礼了。” 说完,他把折扇放在陈龙的案上…… 陈龙本来有点戒备,并不反感。他听见这个姓冯的起身告辞,也打算端茶送客。 听见六爷说送一把扇子,也没在意。不过出于礼貌,他还是打开了扇子…… 扇骨是紫檀做成,内骨都是名贵牙雕,扇面上面画着几个石榴…… 一看印章落款:乾隆! 第77章 相认 陈龙看见折扇一惊,他又仔细看了看折扇上的字迹和印章,这笔迹真是乾隆所书无疑,乾隆一生风雅,爱乱写字,诗写的虽然不咋地,字还行,比较好辨认。 在2010年北京匡时春季拍卖会上,乾隆的一件作品拍出了5172万元的高价。此后,乾隆的书法作品价格一路看涨。 之后在2014年,乾隆的一件行书作品《白塔山记》在北京保利秋拍中,拍出了1.01亿元的天价,成为当年唯一一件拍卖价格过亿的书法作品。 陈龙看这是乾隆皇帝的折扇无疑,在眼前这个中年人手里拿着扇子扇风,还送给自己当寿礼,这个寿礼有点贵重。 陈龙也是见多识广,还是作伪高手,他看出来这把折扇是真品。 当然是真品,乾隆一次寿辰,工匠画的折扇,他很喜欢,就在上面题了首诗,盖上章,送给了和珅,和珅开了很多当铺和商铺,他没少卖宫廷的东西。 这把折扇和珅送给了一个官员,那个官员后来出了事,不知道如何传到了琉璃厂。 六爷不喜欢乾隆的诗,他觉得乾隆的诗,写的太差!很多诗写的绕口,艰涩,还不押韵。但是这个乾隆手欠,喜欢四处题诗留字。 乾隆一生写了几万首诗,在六爷心中,也就那首《飞雪》,写的还行,因为简单。 一片一片又一片,两片三片四五片。 六片七片八九片,飞入芦花都不见。 从古诗词的角度来解读,乾隆这首诗,着实令人不忍直视,据说,最后一句神来之笔,是大臣纪昀看见乾隆搜肠刮肚亦词穷之窘态,以助兴为名替其补上,狗尾续貂。 我认为这个传说有误,这首诗写的堪称佳作,应该是乾隆即兴之作,不是纪晓岚所续尾句,乾隆写诗无数,就这首诗撑得住台。 不过这个折扇上石榴用的写意画法,笔法流畅,用墨洒脱,留白得当,很精彩,陈龙合上折扇,看着六爷。 “这个太贵重了,不能夺其所爱,请收回。” 六爷已经站起来,微微一笑, “陈老爷请收下,乾隆的折扇我还有几把,不是啥名贵之物。 明日寿辰,天已经渐渐热了,拿着凑合用吧!乾隆也算个有福气的皇帝,图个吉利!” 陈龙看了一眼六爷眼睛很诚恳,不再推辞,很高兴,瞬间对这个中年人刮目相看,这人出手豪气,很像自己的风格。 “稍等,我收下了,我也送冯老板一件礼物。” 清朝时候一般愿意称呼人叫掌柜,老板一词比较复杂,当时晚清,渐渐的喊老板的多了,陈龙喊六爷为冯老板。 老板一词称谓,先指一种大铁钱,后来主要指私营工商业的财产所有者,唱戏的头也被喊老板,后来军统戴笠也喜欢被人叫戴老板。 五代十国时,后梁有个人制造了一种大铁钱叫“铑钣”。 宋代陶岳写的《货全录》载“(大铁钱)阔寸余,甚粗重,亦以‘开元通宝’为文,仍以五百文为贯。俗谓之‘铑钣’,与铜钱并行。” 这种铑钣大铁钱,比私钱更为可靠,所以经商者、顾客都较为青睐。 明朝冯时可的《雨航杂录》记载:“铸钱之模谓之板。宋时铸钱,每板六十四文,故俗有‘板板六十四’之语。今江北各省称大钱为‘老官板’,亦是此义。称官板者,别于私铸也。称老官板者,别于近来之官板也。” 可见,“老板”一词的来源与古代货币有关。 在此,我们也就清楚了,因大铁钱“铑钣”与“老板”音同,经过沿袭转用,就把工商业的主导者统称为“老板”了。 另外,过去商铺的门,多用几块活动的木板组成,开门时,可以一块一块卸掉,关门时也可以一块一块装上,所以店主称之为老板。 陈龙觉得六爷是做生意的老板。 六爷没有动,他希望陈龙多跟他亲近,以便于多了解女儿信息,刚才是看陈龙对自己有疑心才作势要走。 陈龙进里屋拿出一个长木盒,他打开木盒,露出来一把黄绸缎包着的青铜剑。 他拿起剑递给了六爷, “这把剑也在我手里多年,锋利无比,这是战国的青铜剑,没有汉剑长,不过锋利无比。你看,这些花纹和镶嵌?” 六爷接过剑,仔细打量,此剑长不到三尺,剑柄镶嵌着绿松石,很多错金工艺, 锋利刃薄、光泽无锈,整个造型古朴端秀,确实好剑! 为什么保存这么好?因为战国青铜剑剑体都经过了铬盐处理,经过铬盐氧化处理的青铜兵器具有防腐抗锈的良好性能,剑刃锋利如初。 我见过很多古代好剑都锋利无比,工艺精湛,惊叹古代工匠的技术。 六爷没有推辞,他知道陈龙既然拿出来了也是诚意想送,六爷不喜欢客套。 “那我收了,谢谢陈老爷。” 陈龙看见六爷爽快的收下很高兴。“好,好。冯老板要是不忙,就在府上留下,明日寿辰,我们一醉方休。” “好,那我就叨扰了,讨杯喜酒喝。” 六爷很高兴,他在想着如何把话题引到兰蕙身上,可是不好找话题,还怕陈龙起疑心自己不怀好意。 这时,天井里跑了两个女孩子,正是兰蕙和青黛。 她俩吃完饭没事干,来看爷爷。 二人看见有客人,进屋打个招呼, “爷爷好,叔叔好。” 六爷又惊又喜,忍不住了,激动的站起来, “你叫兰蕙,你小时候在京城长大,你姓冯?” 兰蕙看见眼前这个中年人这样问她,一愣, “是啊,我从小京城长大,我姓冯,你咋知道?” “我是你爹,你不认得了?” 兰蕙一惊,更吃惊的是陈龙。 兰蕙看着眼前这个人,四十多岁,有点沧桑,她仔细辨认,小时候父亲的影子轮廓一点点显现,真的是父亲。 她哇的一声哭了,扑在六爷怀里,“爹!你怎么不找我,这些年都不管我。” 六爷没有说话,拍着她肩膀,安慰了一下,眼泪流了下来。 “你母亲呢?你们这些年在哪里?” “我们都在杭城,有时候来金陵爷爷家。” “爷爷?你管陈老爷叫爷爷?” 陈龙看着眼前一幕,很吃惊,也很高兴。 “是啊,他母亲是我侄女,你这样说还是我侄女婿呢。 我在广东时候没有联系,来了江南,我们才走动,你岳父是我远方的哥哥,他在杭城做正当生意,我们是一个爷爷的后代,你夫人姓陈,你不知道么?” 六爷一惊,妻子真的姓陈,岳父也是姓陈,他早应该想到可能是一家人。 只是想妻子是杭城人,陈龙广东人,差的太远,没想太多。 六爷抚摸着女儿的头发,给兰蕙擦了一下眼泪,对着陈龙鞠躬, “见过叔叔,这些年,我女儿给叔叔添麻烦了。” “都是一家人,说的哪里话?” 陈龙知道一点兰蕙母女的事情,为何离开京城他真不太清楚。 青黛在一边看着兰蕙和这个中年人相认,也很开心,拉着兰蕙的手说:“太好了,你有父亲,你还总说没有。” 兰蕙擦擦眼泪,很开心的笑了。 她仔细的看看父亲,父亲老了好多了,有了皱纹,头发都有白发了,又忍不住哭了…… 这时外面进来一个中年人和一个洋人,六爷看见来了陌生人,不再说话,对着兰蕙说, “你们先去玩吧,我和爷爷说会话。” 兰蕙看了看父亲,有点不舍,慢慢的和青黛走了出去。 两个人进房间,跟陈龙问好,原来是陈龙的女婿,那个知府,这个洋人是个传教士。 是他女婿的朋友,叫查理。 他女婿看见六爷不认识,陈龙介绍一下,几人刚坐稳打算聊天,外面一个家丁进来说, “外面打起来了,来了几个蒙古人,把余猛都打伤了,张文龙和他们一伙的,要走。” 六爷一惊,站起来说道:“张文龙是我徒弟,这些人是我朋友,我出去看看,不要误会。” 六爷知道女儿在陈府,还是陈龙亲戚,他已经没有再撒谎演戏的必要。 至于金靴,以后再说吧! 陈龙也一惊。 他女婿是知道打架的事,因为自己派了八个护卫去打架,怎么还没打过? 他女婿也很诧异,连忙站起来说道, “我刚才派人去帮忙了,怎么还没打过?我们去看看。” 知府姓何,他对着那个洋人查理说了几句,安排查理先回客房。 他也要出去看看,洋人走开回了房间。 陈龙和六爷,还有何知府这才出来,发生了开头一幕。 第78章 满汉全席 陈龙,看见张文龙几人,六爷看见园子里刚才打架搞得乱七八糟很不好意思,陈龙倒是并没有太在意。 陈龙让陈总管给查干,老李几人安排客房住下,好好招待。 查干看见六爷叫陈龙叔叔,心里也大致明白了他们关系,肯定是亲戚。查干和老李几人见过陈龙和陈二爷,表示歉意,陈龙和陈二爷也没有太生气,只是陈三爷被老李打掉了两个牙有点耿耿于怀。 看见家丁都在园子里围观,也不雅,陈二爷就让六爷带着几人都去了客房休息。张文龙也跟着六爷去了客房。 陈二爷安排好后,和陈山木去找父亲商量寿宴的事情,明天就是寿辰大喜日子,今天打了一架,觉得有点晦气,但是还好都没出大事,还认个亲戚,也算皆大欢喜。 内府里面好多客房,住满了客人,这些客人并不知道外面打架的事情。 六爷和查干被安排在里侧几个房间。客房里面整洁干净,非常雅致。 刚才老李,拔都几个蒙古人打了半天架,还挺累,坐在床上喘粗气。 张文龙见过师父和干爹,把事情讲了一遍,当拔都和老李知道陈龙打算放掉查干时,几人很不好意思,觉得鲁莽了。 六爷说了和陈龙的见面经过,他把剑拿给大家看,大家也都佩服陈龙心胸和豪气。 大家知道六爷找到了女儿,父女相认,都很开心,都替六爷高兴,虽然还没看见妻子,也是早晚的事,他妻子肯定也到了陈府。 几人商量了一下,都没有提密室和金靴的事情,现在成了亲戚,很多事处理起来有点棘手,隔墙有耳,更不可能提敏感话题。 先明天给陈龙过寿,金靴的事情过完寿再说吧…… 这时天已经傍晚了。 到了晚饭时间。陈二爷和余猛来了六爷客房,喊大家吃饭。 几人被安排在了一个很大的房间里坐下,这里面很多客人都不认识,也都坐下等着吃饭,这些客人都是远道而来的,有些是陈龙的亲戚,都是贵客。 大概有一百多人,都在这一个大房子里面吃饭,摆了二十多桌。 六爷没有看见女儿和妻子,这房间都是男客。 一会儿,陈龙也出来跟每一桌客人打招呼,陈二爷跑前跑后的忙活,陈三爷找大夫处理牙去了,陈森木也出现了招待客人,他今天去当铺安排事情,刚回来,不知道,打架的事,回来听说了,他也没太关心。 很多客人看这几个蒙古人好奇,长的高高大大,心想这陈龙朋友还真多,交友真广,都从蒙古来到金陵给祝寿来了。 余猛这时也不迷糊了,跟着忙活,他性格开朗,并没记仇。 看见拔都坐在这边桌子上,走过来说道, “你真是好汉,我打架从没吃过亏,今天被你摔了几个跟头,差点摔死。也罢,昨天我打了查干一棒子后脑,你摔我后脑勺一下,扯平了。” 老李,拔都和查干几个人都站起来,道歉, “不打不相识,以后都是好朋友。”查干说道。 老李说道:“你打输了不丢人,拔都是蒙古草原上的搏克手,摔跤你哪里能摔过他?” 余猛听了心里平衡很多,不再耿耿于怀了…… 余猛知道老李是张文龙的干爹,也很佩服老李的身手,客气了一下。 他看了张文龙一眼,没搭理张文龙,他还有点生气。 心想我们这么对你 你还拿着棒子跟着几人离开陈府,看样子要是陈二爷不放查干,张文龙就准备跟着几人和陈府打起来了。 张文龙知道余猛心思,也没解释,他不好解释。 心里也歉疚,他最后悔的就是知道了陈龙已经说了要放查干,自己没有及时出去报信,导致打了起来,这事,他确实有责任,犯了严重错误。 上菜了,都是贵客和亲属,菜很丰盛,很多大家真没吃过,因为厨师做的是满汉全席。 看样子明天是正式寿辰,客人很多,如果做的饭菜不一样,客人厚此薄彼,有人会不舒服调理,所以提前一晚亲属贵客先吃小灶。 六爷认识满汉全席,他吃过几次,查干和拔都也吃过,但是六爷和查干吃的都是一部分,吃的都没有这次全。 因为草原遥远,有些菜品厨师不会做,也缺少食材。 本来陈龙夫人不让杀掉这些动物,但是陈龙和陈二爷思考再三,还是决定杀一部分动物做一顿给远道而来的亲属吃,明天正式寿辰就不杀这些动物了,至于剩下的大部分动物如何处理以后再说,先养着。 陈龙夫人没有太坚持,他也知道这么多贵客,有的看见动物也知道要吃满汉全席了,如果不做,亲属们会不高兴,以为陈家小气。 顾全大局,还是杀一部分吧,只是明天不杀了,陈龙夫人还是救下了大部分动物。 这时,陈龙也请来了金陵几个官员,这么麻烦弄的满汉全席要请当地官员吃的,以后有啥事也有照应,陈龙安排女婿何知府作陪。 满汉全席是始于清康熙年间宫廷的一种大型筵席,发源于清宫宴请满汉文武大臣的宫廷筵席。 乾隆年间自宫廷流入民间,成为官府豪宅重大喜庆活动时的时尚筵席。它以礼仪隆重正规、用料名贵考究、菜点品种繁多而闻名于世。 满汉全席菜点多的有二百余种,一般一百零八种,至少也有七十二种。 其实,满汉全席是解放后被炒作的,最早叫满汉大席,而且各个地域都有差异。 今天,席间,既有满人多采用的烧烤烹煮,又有汉人惯用的糟煨炖烩。 在菜点编排上也有一套独特的程序与格局,据《扬州画舫录》记载,食次分五等即五份,每份搭配合理,先后有序,从第一份至第五份,器皿与菜肴相配由大到小,碗、盘、碟依次而上,其菜点编排的食序也是根据当时筵席的奉献程序,即海鲜--古八珍--时鲜--满菜--酒菜--小菜--果品。 据《扬州画舫录》记载,这是最早的满汉全席菜单,菜品共一百三十四道。 头号五簋碗十件:燕窝鸡丝汤、海参烩猪筋、鲜蛏萝卜丝羹、海带猪肚丝羹、鲍鱼烩珍珠莱、淡菜虾子汤、鱼翅螃蟹羹、蘑菇煨鸡、辘轳磓、鱼肚煨火腿、鲨鱼皮鸡汁羹、血粉汤。 二号五簋碗十件:鲫鱼舌烩熊掌、米糟猩唇猪脑、豹胎、蒸驼峰、梨片伴蒸果子狸、蒸鹿尾、野鸡片汤、风猪片子、风羊片子、兔脯、邚房签。 细白羹碗十件:猪肚、假江瑶、鸭舌羹、鸡笋粥、猪脑羹、芙蓉蛋、鹅肫掌羹、糟蒸鲥鱼、斑鱼肝、西施乳、文思豆腐羹、甲鱼肉片子汤、茧儿羹。 毛血盘二十件:臛炙哈尔巴小猪子、油炸猪羊肉、挂炉走油鸡、挂炉走油鹅、挂炉走油鸭、鸽臛、猪杂什、羊杂什、燎毛猪肉、燎毛羊肉、白煮猪肉、白煮羊肉、白蒸小猪子、白蒸小羊子、白蒸鸡、白蒸鸭、白蒸鹅、白面饽饽卷子、什锦火烧、梅花包子。 配碟八十件:洋碟二十件、热吃劝酒二十味、小菜碟二十件、枯果十彻桌、鲜果十盘 …… 我吃过大部分,这些记载的并不全,我只能说,象拔像猪皮,虎肉有点酸…… 我喜欢小菜,喜欢喝汤,更喜欢,治大国,若烹小鲜…… 第79章 拜年了 过年了,喝了一天酒,喝吐了,喝的断片,头疼的要死,真的不想码字,趴在床上,还是不能断更,要坚持,虽然我没啥韧性。 昨天写到满汉全席,也算团圆,因为除夕,过年了,都图个喜庆吉利。 给大家拜年了!祝愿大家新春快乐,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我昨天是故意喝醉的,不喝醉的酒,那叫喝酒么? 好怀念那些年的大风,烈酒! 以前喜欢喝最烈的酒,吃最辣的菜!玩最快的刀,翻最高的山,读最深的书,结交生死的兄弟…… 现在,老了…… 人的一生,都要经历很多事情,奇珍异宝我过眼无数,也不喜欢了,现在居然啥也提不起兴趣,我甚至怀疑我是不是抑郁了。 做人太累了,这人间再好,下辈子也不想来了,做一只鸟,一只鱼,自由自在!翱翔在天空…… 无聊,这个寒冷冬天,居然写了本小说,还有几个读者,很开心,比我淘到奇珍异宝还开心。 我曾经在古玩城花二百元淘的釉里红卖过十万,五百地摊淘的吉州窑玉壶春瓶子卖过十五万,我还很多淘宝的传奇故事,足够拍一部电影,这本小说,我将来也会拍成电影,那是我的自传,六爷的自传,想证明一下,这人间,我来过…… 我朋友说喜欢我写的打斗场面,我自己也喜欢我写的打斗,我不擅长写男欢女爱,因为我不喜欢女人,虽然,我心里也藏着一个黄衫女孩…… 我写的打斗很真实,很多都是我真实经历改编,很多次经历的危险比书上还危险,几次死里逃生,我身上缝了几百针伤疤,那都是身经百战的记录。 码字写作的时候,我不再抑郁! 很想和我这些读者放怀一醉,读我的书的人,我感觉是知己,这本小说其实很艰涩,并不仅仅是剧情,一个故事,我做了很多隐喻。 我喜欢姜文的电影,让子弹飞一会儿那样,一个故事下面隐藏着另一个故事。 今天,大年初一,这篇文章就当唠家常了,因为日子还长…… 这本书,才刚刚开始。 我小时候就喜欢老物件,我这人恋旧,几岁就弄一个木头盒子攒铜钱,幻想长大了有个杜十娘的百宝箱,现在,实现了,我高兴的时候送给朋友们的古董,大大小小都有千余件,我不吝啬…… 这个冬天要过去了,现在发现码字挺累的,尤其每天都要写字,拿个手机也码了二十万字了。写出形形色色的人,有的慷慨,有的吝啬,有的卑鄙,有的到道貌岸然,有的伪善,这更像真实的人生…… 小时候喜欢听评书,喜欢英雄豪杰,所以虽然是本古董盗墓小说,还是不小心把主角写的功夫很好,慷慨豪侠,这算对小时候听的评书的致敬吧…… 我喜欢温暖的小说,喜欢温暖的人,因为这世间,实在太冰冷…… 我也希望写一点温暖的文字,人读了,会忘记这人间的薄凉…… 感恩读者,感恩遇见! 祝愿大家节日快乐,万事如意! 六爷,写于大年初一。 第80章 绑票 先说那个洋人传教士查理,他还带来一个洋人叫约翰,给陈龙过完寿,他们第二天就和何知府一起走了,何知府公务繁忙不能久留,约翰和何知府并不太熟悉,是跟着查理来的,他们出了金陵就分开了,查理和何知府回了辖地。 约翰听说陈府很多宝贝,觊觎陈府的财宝,他要对陈府动手,明抢肯定不行,陈府人多,准备盗窃或者绑架,他不相信陈龙说的话,宝贝放在杭城,他坚信陈府有很多宝贝,有青铜器。 陈龙盗了一辈子墓,青铜器肯定不少。 约翰假装和何知府分开,就又回到了金陵,他在陈府附近找个客栈,住了下来,他在等着一个朋友。 他的朋友是个飞贼,功夫很好。 几天后,约翰的朋友到了,这人三十来岁,肌肉发达,中等身材,满脸横肉。是北方人,叫孟超,约翰怎么和他认识的不知道,但是他俩一起干了不少绑架盗窃抢劫的坏事,狼狈为奸。 二人商量如何能从陈府搞出来宝贝,他们也不知道宝贝都放在哪里,要是晚上去偷,连方向都没有,陈府房子那么多。 孟超说道:“偷盗不好偷,咱们也不知道青铜器藏在哪里,即使偷到了青铜器很重,拿出来不好拿,容易被发现。不如绑架。” “绑架?” “对,绑架,绑他家小孩,我们没事溜进陈府,找机会看小孩子在外面玩,就给绑了,迷晕,装进麻袋,翻墙出去,从大门走肯定被发现背着麻袋不让出。” 约翰觉得这还真是个办法,这样可以信口开河得要筹码,他们也不敢报案。 他还真留意陈二爷的小儿子了,那小孩五六岁,经常在外面玩,跟这个丫鬟。丫鬟好对付,打晕就行了,抢了孩子扔出院墙。 二人于是准备工具,口袋和木棒,面罩,还有一个麻醉的药品,这个药约翰从国外带来,专门为做坏事用的。 都准备好了,孟超就没事进园子里寻找机会,这些天游人还是可以自由出入,门岗管理的不严。 约翰是洋人,长相扎眼,他就没去只在外面呼应。 这天下午,孟超进去园子,溜进了陈府,还真的遇见了一个丫鬟牵着一个小男孩的手往外走,他听过约翰描述过陈二爷儿子长相,他一想这个孩子肯定是陈二爷儿子,穿的很好,带着金手镯。 他看四下无人,几步走上一掌砍在丫鬟后颈,丫鬟一声没吭晕过去了,小男孩胆子很大,看见丫鬟倒了也没跑没哭,他看着这个陌生人,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孟超用胳膊夹起小孩,把嘴用手帕一捂,小男孩晕了,他把小孩装进口袋,背着直奔一个墙角院墙,他都熟悉院墙位置了,这里避静,他把孩子扔出去,他跳墙出去了。 约翰就在外面等着,看见得手了,很高兴,二人背着孩子回了看客栈。 然后约翰写了一封信,大意是孩子在我们手里,陈府要想要孩子,准备十件青铜器,五十根金条,都放在马车上,马车赶到某地,换人,要是报案就撕票。 写完约翰让孟超把信从窗户扔在门岗,他跑了。 故事回到几天前…… 第81章 冒险家约翰 故事回到几天前,六爷和查干几人吃完满汉全席,回了客房。 打架的几人都累了,躺下休息,六爷睡不着,他要找女儿。 客人很多,陈龙一直照顾客人,六爷不好意思去问妻子和女儿的事,她们肯定在里面房间和女眷们吃饭。 六爷和张文龙走出客房,去了张文龙住的房间看看,在吃饭的时候,陈龙和陈二爷特意到六爷桌子上敬酒。 陈龙和陈二爷已经原谅了张文龙,张文龙还要帮陈府做事,继续做陈总管的副手,六爷对陈二爷说,自己特意让徒弟来的陈府当伙计,为了打听女儿下落,去年查干在府上遇见过妻子和女儿,所以才这么安排,陈龙和陈二爷感觉合乎情理,没有起疑心,他们很喜欢张文龙这个年轻人,希望他留在陈府,六爷同意。 张文龙领着师父进了自己房间,这个屋子不大,六爷看见墙上挂着一个缝补过的蓝色衣服,这是查干给张文龙买的,在江城死战中被砍了好几刀。 六爷在椅子上坐下,替张文龙高兴,这个徒弟这么久就做到了总管副手。 张文龙从枕头下拿出那个竹子刻的黄衫女孩,对六爷说道:“我就是用这个竹子扎瞎了金钱豹的眼睛。” 六爷拿起竹子仔细看了一眼,这不是刻的自己女儿么?还有两个酒窝…… 六爷问道:“这人是谁?为什么刻她?” 张文龙有点不好意思,低着头说道:“是在府上遇见的一个女孩,陈二爷的亲戚,我喜欢她,可是她好像对我没啥意思,不喜欢我,我就把她忘记了……” 六爷听完,没有吱声…… 原来这小子喜欢我女儿,这种事可管不了,不知道女儿啥意思,他们自己处理吧,顺其自然…… 六爷把竹子递给了张文龙,笑着说了一句:“要对自己有点信心!想得到的东西就要努力争取!” 张文龙点点头,二人在屋子里坐了一会儿,走出了房间,去湖边溜达一圈。这时天还没黑,张文龙一抬头,就看见了那艘青黛的小船,船上坐着青黛,还有黄衫女孩,余猛在划船。 青黛看见了张文龙,就把船靠岸,六爷和张文龙上了船,六爷看见女儿在船上很高兴,兰蕙也很高兴,刚才吃饭的时候人太多,她没有出来找父亲,吃完饭青黛心情不好,因为听说打架的事情了,张文龙还要走,还把包还给了父亲,她很生气,瘪着嘴,就要坐船散心。 这一转悠,就看见了六爷和张文龙。 上船之后,兰蕙见到六爷拉着手很开心,张文龙大吃一惊,原来自己刻骨铭心的女孩居然是师父女儿,自己小师妹。 这太不可思议了,如何面对,他忽然想起刚才师傅看到竹子的时候表情,和说的话,他心里一阵慌乱,居然不知所措…… 青黛看见张文龙,很生气,“听余猛说你还要走?” 张文龙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没有回答。 “你还还给了我送你的包?” 张文龙更加不好意思…… 今天青黛没有弹琴,她站在船头,看着远方湖水,两眼流了泪…… 兰蕙一下子知道这个表妹喜欢张文龙,她也不知道如何劝,她对张文龙还真没啥意思,那天张文龙打豹子,她都看在眼里,也佩服张文龙的勇敢,心里也很敬佩,但是要说男女之情,兰蕙倒是没有。 兰蕙扶着青黛坐下,倒了茶,几人坐下喝茶聊天,余猛也坐下,船就这样飘着。 父女相认,多么高兴的事情,有说不完的话题。 张文龙对着青黛好好的道歉哄了一会儿,青黛才不哭了,小女孩好哄。 “你母亲呢?” “在府上和陈家二爷婶子一起念经呢。” 六爷没有说话。 几人在湖上闲聊了很久,天色已晚,就都回房休息了。 这一晚上,六爷没有找妻子,他也没有睡好觉。 兰蕙已经跟母亲说了见到了父亲,妻子也没有来找自己,六爷心里很不舒服…… 他也很倔强,忍着不去找。 晚上他睡不着,站起来在客房里踱步,窗外月朗星稀,一片寂静…… 屋子里面有纸笔,他拿起毛笔写了一首诗,放在了口袋里。 这首诗是他七夕的时候写的,那年七夕,他自己一个人在京城,思念妻子,写的,今天,他想起了那首诗,就随手写了下来,十年不见,现在近在咫尺,还是不能相见,他很感伤…… 七夕何夕,帷月冷视,皎兮洁兮,慰我晨曦, 今夕何夕,疐马已疲,迟兮倦兮,何尔相弃, 七夕何夕,人淡如菊,清兮倨兮,唯我相视, 今夕何夕,烽火将息,佻兮醉兮,拾我耕织, 七夕何夕,秀葽鸣蜩,馥兮濯兮,寻我前世, 今夕何夕,易尔发髻,珠兮钗兮,碎我征衣, 七夕何夕,嘶骥已逝,飘兮渺兮,祭我车辎, 今夕何夕,惊我马蹄,瞩兮赋兮,流火翱弋。 六爷一夜无眠。 第二天早早的起来,园子里来了好多客人和百姓给陈龙祝寿的,非常喧闹。 中午,陈龙摆了一百桌酒菜,大家七嘴八舌的说着祝寿的话,陈龙很开心。 张文龙跑前跑后的忙活,招待客人。其中两个洋人很扎眼,很多人没见过洋人,看着新奇,一个是传教士查理,另一个是查理的朋友,叫约翰,约翰是个冒险家。 其实这个约翰就是到中国寻宝藏的,他也盗墓,对古董很懂。约翰听说何知府的岳父是盗墓起家,手里很多宝贝,就慕名而来,借着祝寿的名义,接近陈龙,看看能不能从陈府搞到宝贝。 大家胡吃海喝的闹腾了一中午,几个蒙古人高兴的对着陈龙还唱了几首曲子助兴,陈龙很开心,陈二爷也很高兴。 张文龙吃饭的时候,他和陈总管一个桌子,还有陆显明,余猛,陈森木特意过来敬了一杯酒给张文龙,表达治病之恩。 陈龙对这两个洋人很戒备,他觉得这两个洋人虽然是女婿朋友,有点鬼鬼祟祟,总往园子里四处张望,好像寻找什么,陈龙何等聪明,一看就感觉这洋人有所图谋,他让余猛监视这两个洋人。 这个约翰来之前对陈府也打听很多,他也听说了陈龙有个藏宝室。他好奇想看看陈府都有啥宝贝,能不能买点或者偷点。 他准备寿宴过后,去直截了当的问陈龙。 这一天很热闹,六爷也没见到妻子和女儿,她们女眷都没有露面。 到了晚上,陈龙送走了很多客人,也有点累了,毕竟年纪大了,他一直咳嗽,他回到自己的房间,坐下休息,他顺手拿起来一本书,这是陈二爷拿来的书,是张文龙送给陈龙的古籍善本医书,他翻了几页,有点感激张文龙,准备过完寿辰研究药方治疗自己的咳嗽。 心想张文龙是六爷的徒弟,为了找妻子和女儿,就能来陈府当伙计,这个六爷也心机很深啊,他拿起六爷给的乾隆折扇,这个六爷出手豪气,为何和侄女闹掰了,分开了十年。 明天要去劝劝侄女,和六爷和好,回京城过日子。 他正在房间想事,女婿和两个洋人进来了。 约翰长的蓝色的眼睛,个子很高,高高的鼻子,是荷兰人,他会说中国话,讲的很流利。 陈龙让丫鬟倒上茶水,几人坐下,约翰开门见山,说道:“陈老爷,今天大寿,祝长命百岁。我听说府上有很多宝贝,我想看一看,欣赏一下,或者能不能卖我一点,我带回荷兰,我很喜欢中国文化。” 陈龙看了看约翰,说道:“宝贝倒是没有太多,也不值钱,都没有放在金陵,都在外地。” 陈龙就这样给推掉了。 他不愿意把古董卖给洋人,你别看陈龙盗墓,但是他爱国,很有民族情节,洋人欺负了晚清那么多年,他对洋人很反感。 何知府看见岳父对这两个洋人有点反感,闲聊了几句,起身和洋人告辞。 这个约翰在中国干了不少事,那时候很多洋人来中国寻宝,闹得最大的就是老毛子挖了黑水城盗了西夏无数文物,还有那个洋人骗了王道士,盗了莫高窟经卷。 约翰主要盗青铜器,他或者买或者抢,从几个有青铜器的藏家手里搞了一批,运出了国,赚了不少钱。这次,他是要打陈府主意,何知府没想那么多,也对约翰并不太了解,他只和查理熟悉,查理是传教士,并不干倒卖文物的事情。 这是典型引狼入室。 第二天,六爷几人觉得不能在陈府逗留了,就去找陈龙告辞,也打算见见妻子和女儿,陈龙让人去叫侄女,不一会儿,六爷的妻子和女儿进了房间,妻子并没有穿着尼姑衣服,也没有剃发,长的还很年轻,没有多变老,她父母很有钱,她养尊处优,没吃啥苦,保养的不错。 她看见六爷,很冷淡,一点没有多高兴的样子,六爷和妻子坐下,都没说话。 陈龙连忙劝道,“孩子都这么大了,还是回京城过日子吧,兰蕙都快嫁人了,你们两个人这样分开也不好。” 六爷妻子说道:“兰蕙大了,她可以自由选择,愿意跟着她父亲就跟着,我习惯了自己生活,不打算回北方了。” 陈龙劝了半天,他侄女很固执,六爷叹了口气,说道:“我很思念你们俩,找了你们这些年,如果你不愿回京城,兰蕙我带走,她也可以随时回杭城陪你。” 他妻子同意了。 没说几句话,六爷妻子出门离开了屋子,兰蕙对六爷很亲热,也长大了,看见父亲满面风霜,有点心疼,她说愿意跟着父亲,她也知道母亲和父亲不太可能和好如初一起生活,就决定跟着六爷,陪父亲生活一段时间,二人拜别陈龙,出了园子。 张文龙继续在陈府干活,六爷带着兰蕙,和老李,查干几人回到了珍珠泉。 第82章 少爷文照 兰蕙跟着父亲去了珍珠泉,这里有他租的院子,有几个房间,兰蕙爱玩,还记得四哥小时候总哄她,没事他们就去附近游玩。 这样在珍珠泉住了几天,兰蕙又想回陈府找青黛玩,四哥就赶着六爷的那个马车拉着兰蕙去了陈府,兰蕙的母亲还没走,她母亲问了一些六爷的事,兰蕙也不太了解父亲来江南干什么,只是说几个蒙古人一起住,租的房子在珍珠泉,她母亲没有继续细问。 张文龙这几天还是在府上忙活,客人走的差不多了,只有一些广东来的亲戚没走,陈龙每天陪着他们,大家聊起广东故乡琐事,陈龙听着心情既开心又伤心,人老了,思乡之心越重。 张文龙每次遇见余猛都不好意思,余猛几天看见张文龙对他爱理不理的。 张文龙晚上请余猛喝了一顿酒,话都说开了,余猛这才释怀,不生气了。 青黛没事就坐船去湖上玩,她就找张文龙,几次之后,张文龙还真的喜欢上了青黛,陈二爷看在眼里,心里很高兴,他把那个包还给了张文龙。 张文龙拿回皮包,觉得这些天发生的事情像做梦一样,自己朝思暮想的黄衫女孩原来是师父的女儿。 自己这又喜欢上了青黛,青黛对自己也是真的很好。 年轻人喜欢玩,没事他也喜欢和青黛一起,兰蕙回了园子,他们三个也经常一起玩,有时候余猛赶车,有时候四哥赶车,他们也出园子游玩,这时已经夏天了,金陵很多好玩的地方,风景很好。 陈二爷看张文龙也是一心在府上干活,他真的动了心思把女儿嫁给他,只是张文龙来府上时间不多,这个年轻人还要观察。 兰蕙找到了父亲,很开心,她也喜欢跟张文龙玩,只是她知道表妹喜欢张文龙,所以有时候避开张文龙,怕青黛吃醋不高兴。 张文龙本来对兰蕙都没啥兴趣了,都快忘记了,这次祝寿,兰蕙在园子里时间很长,二人经常见面一起玩,他心里又动了心思,他也知道了这是师父的女儿,兰蕙善良聪慧,青黛直爽可爱,他一时在青黛和兰蕙之间左右摇摆。 这天,张文龙吃过午饭,睡了一会儿,刚出去找陈总管问府上处理事情,陈总管看见张文龙进来连忙说道: “正要找你,府上出事了,刚才陈二爷的儿子丢了,丫鬟被打晕了,少爷生死未卜。” 张文龙一听大吃一惊,这可真是飞来横祸,这几天园子人多很杂,二爷都没让孩子出来,前几天孩子还跟母亲去杭城烧香,过寿才回来几天,怎么被偷了,他那么小,看样子贼人肯定有备而来。陈府那么大,一百多家丁,大白天偷走孩子,打晕丫鬟也非易事。 二人商量了几句,连忙去了陈二爷府上,陈家人都已经到了,男女二十多人,嘈杂无比。 陈二爷看见陈总管和张文龙进来,他站起来迎接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陈二爷觉得这个年轻人是个福将,救过儿子豹子之口,江城表现临危不乱,颇有大将之风,他好像看见张文龙就有点主心骨,别看这小伙子才十八岁。 这个十八岁的小伙子,跟着陈总管处理府上琐事也都井井有条,机灵勤快,处理人际关系都很好,府上人都喜欢他,这需要足够的情商和协调能力,甚至这情商是天赋,与生俱来。 陈龙看了一眼嘈杂的众人,那个被打晕的丫鬟吓得面无人色瑟瑟发抖,他弄丢了陈家唯一的孙子,他怕陈龙处置她。 陈龙对这个丫鬟说道:“这事情你有责任,我说了多少次!看见陌生人要离开,不要带孩子去人多的地方,你把详细经过讲一遍。” 丫鬟刚才说了一次了,又仔细描述一下过程, “我带着少爷出去,准备吃午饭,他吵着要出去玩,我看园子里没有人,就带着少爷出去了,我俩走着,我后颈一疼就晕过去了,啥也没看到,醒来,少爷就没了。” 说完,吓了大哭。 陈二爷的二夫人非常着急,也急得流眼泪,倒是没有责备这个丫鬟。 她吃斋信佛,心肠很好,她知道事情已经发生,责备也没用,自己儿子顽劣,硬要出去玩,丫鬟也拦不住。 陈龙让女眷们都先回房,在这七嘴八舌也说不出应对之策,陈龙夫人就都和女眷们回到了内堂,这女眷里也有几个是陈龙的嫡系亲属。其中就有六爷的妻子,兰蕙的母亲,兰蕙、青黛和陈森木两个女儿也都在,都急得直哭。 这真是大事,棘手,挠头,孙子生死未卜,毫无踪迹,不知道抢走孙子是何动机?是仇家寻仇杀死孩子,还是绑票要钱,一点线索没有,陈龙也心乱如麻。 陈二爷攥着拳头一言不发,脸色更加阴沉…… 他仔细思索丫鬟说的经过,不知道抢走儿子为何动机,这事也怪不了丫鬟,陈府那么多人,众目睽睽之下,凶手都能全身而退,没有任何线索,更别说歹徒对付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而且一看作案经过也是蓄谋已久,准备充分,等的时机下手的。 女眷们都离开屋子,顿时清净了不少,只剩下陈龙和三个儿子,陈总管,张文龙,余猛。 陈二爷看了一眼张文龙, “你看这个事情是什么情况?文照被抢,是寻仇,还是绑票?还是人贩子拐卖孩子的?” 文照是他儿子的名字。 文照之名,\"斜影过梨花,照文星、老人星聚。\" 陈二爷取自全宋词里的蓦山溪。 陈二爷希望儿子长大了好好读书学文,是个文曲星,不要再干盗墓的家族事情,望子成龙是每个父母的夙愿…… 他想听听张文龙的意见。 张文龙沉思一下, “寻仇,不可能,如果寻仇,没有必要对少爷下手,陈府这么大,前几天还人那么杂,想搞点破坏,怎么做都比抢走孩子容易的多。 拐卖孩子的人贩子抢走孩子也不可能,陈府这几天人虽然多,但是上百家丁来来回回,在内府作案,多大的危险,他们不敢。 我认为是绑票的。 陈府声名在外,富甲一方,这几天客人多人杂,肯定坏人乘虚而入,事先都踩好了点,这几天客人走的差不多了,人少了才下手。 大家仔细回想一下这几天有没有东张西望形迹可疑的人。 二爷也不必太忧虑,如果寻仇,不必抢走,直接可以一刀把少爷杀了,如果绑票,就能好办,孩子肯定没事,最多破费些钱,也会有惊无险!” 张文龙一口气说完,陈龙和陈二爷都站起来,陈龙说道, “分析的不错,陈府虽然声名在外,倒是没有啥仇家,我觉得我们陈家还算会做人。 应该是绑票,要是绑票,文照就会没事,多少钱我们给!你来陈府几个月,陈府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你都出力不少,陈家也没把你当外人,也是陈家劫数,这些天在渡劫,是不是我半生盗墓,报应到我子孙后代?我也常常反思!” 陈森木和陈山木,余猛几人听见张文龙的分析,也都很高兴,觉得孩子可能没啥事,都赶紧安慰陈二爷。 陈二爷站起来走到张文龙跟前,重重的拍了他几下肩膀,没有说话…… 陈二爷听见张文龙分析,心里面有了底气,他半辈子也经历凶险无数,最后都度过险境,现在儿子被抢,虽然心急如焚,但是知道慌乱也没用,越这个时候,越要冷静,沉着应付。 张文龙知道陈二爷拍他肩膀是表示赞扬和认可,也是信任。 他心想,我猜的不会错,我们在杭城,打算图谋金靴的事情,就研究过打算绑票你家孩子,师父坚持不让,不许对孩子妇孺下手,认为不道德,才让我进来当奸细。 奸细?对了,我现在身份还是个奸细呢? 现在你们陈府和师父是亲戚,你女儿又喜欢我,这金靴的事要如何进行下一步,师父我们还没商量呢…… 正说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把门的家丁拿着一封信,满头大汗跑了进来…… 第83章 莫学游侠儿,矜夸紫骝好 陈二爷听见脚步声,连忙站起来迎了出去,把门的家丁把一封信递给了陈二爷,陈二爷把信封打开,里面一张纸上拙劣的笔迹写道: “陈龙,你孙子在我手里,陈府要想要孩子,准备十件青铜器,五十根金条,都放在马车上,明天中午十二点,马车赶到金陵郊外某地,换人。 你孙子会安全,要是报案就撕票! 你们准备好之后,我们会有人和你联系具体交割事宜 。” 陈二爷看完信,递给了父亲,陈龙看完,把信递给了大儿子陈森木和陈山木,几人都看了,心里长出了一口气,真是绑票,不是人贩子拐走,是绑票说明孩子还无恙,还是觉得担心,文照还幼小,这几天不知道遭多少罪…… 大家看完信,心里有点底,精神一振,忙着研究对策。 看着赎人的物品名单…… 五十根金条,府上有很多现金,够了。 青铜器有几件在府上,其余的还真没在金陵,都放在密室。 这个密室,陈家的藏宝库还真不在金陵,他们没有避讳张文龙和余猛,谈论如何凑齐十件青铜器,青铜器陈家库房有几十件,即使快马送到,还要来回往返,还要三个儿子同时在场才能打开,时间未必赶得及。 陈龙对着三个儿子说, “现在府上能凑多少件完整青铜器?” 陈二爷说, “大概五六件,在内府房间里当摆设。要是来回去取,恐怕时间来不及,青铜器沉重,车来不及,马跑不快。” “出去附近找藏家高价收购几个凑一下呢。李员外和赵掌柜手里有几件,能否买来,把情况说明,就说救我孙子,事情完事,陈府必会加倍奉送,永记着大恩。” 几人感觉只能这样做,陈家三兄弟马上起身,出门,准备金钱,出去分头找李员外和赵掌柜府上,商谈收购,来救文照。 张文龙跟着陈二爷去的找李员外,陈森木和陈山木,去的找赵掌柜。 陈龙让余猛留在身边,和陈总管加强陈府巡逻和护卫。 这几天还会有绑票的贼人来府上打探消息,陈龙本来就是个贼,盗墓贼也是贼,也算江洋大盗! 他布置完,长出了一口气…… 众人离去,陈龙靠在椅子上,觉得好累,本来寿辰刚过,过的也很热闹,皆大欢喜,刚送走故人和亲人,才几天,孙子文照被绑票。 他觉得耗尽心血,心情烦躁! 这时候,天已经下午,空气燥热,金陵夏天很热,他听见了蝉鸣…… 蝉鸣空桑林,八月萧关道。 出塞入塞寒,处处黄芦草。 从来幽并客,皆共尘沙老。 莫学游侠儿,矜夸紫骝好…… 陈龙站在天井吟了一首古诗,这是写八月萧瑟北方出塞的凄凉,现在,他在江南盛夏酷暑正浓时…… 对,他原来出生在岭南春天那个艳阳天…… 想起半生经历,想起眼前接二连三发生的事,自己富甲一方,住着豪宅,刚过寿宴,没了孙子,陈龙有点感伤…… 他走进内府对着夫人和儿媳妇,几个女眷们说了大致情况,告诫大家不要乱出去添乱,不许声张,老实的不许出去都留在房间。也告诉事情有了新的转机,孙子文照肯定能寻找回来。 陈二爷的二夫人心情平息了好多,几个女眷都心中一宽,那个丫鬟还吓得哭泣,听见了也心宽了一点…… 一个时辰后,几人陆续回来,陈二爷和陈森木还真的买回来三个青铜鼎,花了不少钱。 都是在金陵混的,赵掌柜和李员外听说了都忍痛割爱,把珍藏多年的青铜鼎卖给了陈府,让拿去救陈龙孙子,去赎人。 陈二爷和陈森木几人再三感谢…… 陈龙看见摆在一起的青铜器,一共八件,还差两件…… 金条五十条早已经准备好,都摆在一起,明晃晃的耀眼,这房间里都是陈府的嫡系亲属和亲信…… 这房间里面还有张文龙,陈家把张文龙也当成了亲信。 陈龙看着这些青铜器,这五件还是自己年轻时候盗墓所得,两个西周青铜鼎,一个汉代青铜器熏香博山炉,一个汉代青铜豆,一个西周青铜盘。 此盘折沿、浅腹、铺首,圈足下附四兽足。腹及圈足饰窃曲纹,辅首为兽衔环。 那个周盘上还有很多铭文…… 周代青铜器里面周盘位置显赫,多有铭文记载铸造者家族功绩,对于研究西周历史和文化有重大意义。 前些年新闻中,一个周朝兮甲盘曾经被人当烙煎饼撑子使用。2017年,西泠印社春拍中,这个青铜盘被以1.85亿的价格拍出,创造了中国大陆所拍的青铜器的最高价记录。这个兮甲盘传承和经历很精彩曲折,堪比小说,不想转发了,有兴趣的自己可以问度娘。 陈龙感慨万千,这些东西看着精致,锈蚀的不严重,就没有摆放进密室仓库,而是放在了陈府当日常摆设。 陈龙这人很恋旧,看见旧物会想起年轻时的往事。 他,也曾经单枪匹马,独闯江南,开疆辟土,也意气风发过! 虽然他是个盗墓贼,但是他是一个不贪婪的盗墓贼,还心很善良,对人也很慷慨,甚至还有点任侠…… 现在他英雄迟暮, “老了,老了……” 陈龙叹了口气,仔细拿起那个青铜器周盘。 周盘,在清朝时候,那也是青铜器里的重器,很多大藏家以手里有件西周青铜盘引以为豪,陈龙平时非常真珍爱 。 他拿起这个周朝青铜器盘子,这个盘子很大,盘子底上一个很深的坑,思绪回到了少年之时…… 一次,陈龙跟着师父焦四去盗墓,这是个西周大墓,另一伙盗墓贼也早惦记上了,对方知道焦四的探墓水平,以逸待劳,等焦四他们都挖完把陪葬品都拿出来时候,才动手抢劫,黑吃黑。 焦四没有防备,人少,吃了亏…… 混战中,对方射了一箭,陈龙那时候还年轻,他背着这个青铜器盘子,挡在了焦四身上,救了焦四一命…… 对方一箭射在盘子上,黑夜中,二人趁乱跑了…… 这个盘子还是跟着师父焦四那次盗墓时候,唯一带出来的一件青铜器,其余的都被那一伙贼人抢走了…… 二人平安之后,师父焦四把这个被射了一箭,留下个箭洞的青铜盘子送给了陈龙。 据说,从此之后,焦四再作案,就准备很多打手,保护现场,以防黑吃黑…… 焦四是个神话,是个传说,也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即使他是个江洋大盗…… 盗亦有道,焦四分赃公平,布局谨慎,眼力很好,也传染了陈龙。所以陈龙离开师父之后,也一直学的慷慨谨慎,到了江南,乐善好施,他是真的起了善念打算洗涮从前罪恶,他大儿子陈森木就是伪善,四处盼着天灾人祸,以便于从中取利! 这些年陈府一直很太平,自从陈森木做了慈善,认识了曹知府一起搞了项目,江城出事。这些天,就一直不顺当,他想起了可能真有因果…… 他放下周盘,这个陪了自己几十年,师父焦四给的青铜器,明天要易手了,要拿去救孙子文照。 “父亲,还差两个青铜器,怎么办,附近搞不到了。” 陈二爷说道。 “不要慌,我有办法。” 陈龙说道。 他看了一眼余猛张文龙…… “把东西先放在这里,你们跟我一起做点事情,干点活,离明天中午交赎金交货还有些时间,还来得及…… 我虽然老了,眼花,我相信我的水平,但愿能蒙混过关。 呵呵,好几年没有出手了,今天我要做两件青铜器,救我孙子! 我做两个青铜器,凑够十件,掺杂在里面,一时,劫匪未必能看出来,不过做好最坏打算。 做的赝品青铜器和真品的差别,难以攻破地方就是器物重量,真品地下千年土壤腐蚀,上手很轻,赝品很重,不好蒙混,对方肯定也是古董高手,就怕分辨出来,我们更麻烦。 绑匪拿到货物也许依旧不放人,把文照藏起来继续勒索…… 或者这一天,发现了有两件赝品,发生各种意外动起手来极有可能。 我们救回文照,也不可能就这样放了他们,以后还会如蛆附骨,纠缠不清! 要查到哪些人绑架了我孙子,我们要处理掉…… 余猛,你骑快马,马上去杭城找梁风!” 陈龙说完,大家都站起来点头答应,余猛第一个出去骑马飞奔杭城…… 这个刚过完七十大寿的老人,站在天井里,双肩消瘦,背影有点凄凉,不时的咳嗽几声…… 无法想象他的一生,都经历了什么? 只是传闻他是个江洋大盗,盗墓贼,还是个金盆洗手之后的古董作伪高手! 前半生,他古董盗墓是个传奇,后半生,他金盆洗手富甲一方,古董造假作伪依旧是个传奇! …… “走,我们到后院。” 陈龙起步离开自己的房子。 张文龙和陈二爷几人跟着陈龙走到了后面很隐蔽得几所房子,这就是张文龙曾经留意过的里面房子,他以为是密室所在,其实不是,而是陈龙造假制造赝品的地方,是个作坊。 就像现在的实验室…… 打开满是灰尘的房门,吱滋嘎嘎一声响,门上落了灰尘,看样子这个房子很久没人进来了。 张文龙跟着陈龙进去一看,琳蓝满目的各种制造赝品的器具,还很多瓶子装的液体和模具…… 张文龙顿感眼前一花…… 第84章 西周方鼎 古董这行业,作假的最多,手段和水平也最高。这么说吧!只要市场上有的古董真品,几乎就有仿制的,因为仿了肯定能卖的掉,肯定有消费人群,我都一度想开个专门造假古董的工艺品公司,卖工艺品不违法,至于二道贩子当真古董卖了那是他的事了。 你看古董地摊上琳琅满目的物品,除了一些老普和民俗旧货之外,古董大部分都是假的,是仿品。 按理说老年人有很多阅历,不应该上当受骗,可是地摊上的假货基本都是他们买走了,买回家当宝贝,他们自己越研究越像真的,你告诉他上当了,他还不高兴。这类人占收藏大军百分之九十,中国据说喜欢收藏的人群有两亿。 真正算大藏家的凤毛麟角,很多人玩到死,都分不清楚旧物和古董的区别,更别说分辨真假了,收藏爱好者这是一个特殊的人群,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眼力很好,自命不凡,只有扔到市场上才能看出真伪,但是这些人喜欢掩耳盗铃,讳疾忌医,不可救药,于是,古董江湖里衍生了各种门派,国宝帮,普货帮,垃圾帮,假货帮,骗子帮等等…… 陈龙啥帮都不是,前半生盗墓,后半生造假,因为他喜欢,他有癖好,他喜欢挑战一下自己,不管各个领域,因为他寂寞…… 陈龙,陈二爷,陈森木,陈山木,张文龙,陈总管都进了这个专门造假的房间。 陈龙要做两个青铜鼎明天中午前做好,还要以假乱真。 冶铜术的发明及青铜器的制作和使用,是人类一项伟大的发明创造,几千年前的世界各地都已经铸造青铜器,铸造工具和兵器等。 青铜器的出现,是中国历史进入文明时代的一种物质标志,青铜器不仅是可以使用的器具,其中很多青铜礼器上的铭文,各类人、兽等纹饰,器身的装饰部件以及各种或轻巧或厚重的造型都暗含了其深厚的文化内涵。 青铜器也是国之重器,每次在博物馆里看到那些精美的青铜器我都极为震撼。 古代青铜器制作要用范,现在“模范”一词我怀疑就是从这来的。 范铸法和失蜡法是铸造青铜器的基本模式。先做好模具,衔接一起,很多青铜器上都有范模衔接的痕迹,这也是鉴别真伪的一个要点,当然鉴别真伪青铜器还要看铜锈,干坑,水坑,南北方出土的青铜器都有差异,每个年代和地区也都不一样,真的青铜器的锈,一层一层很有渐变层次,不好清理,假的浮于表面,一洗就掉。 青铜器最难仿的一样的地方就是重量,古代青铜器从商周到汉代盛行,当然唐代青铜镜也很有名。 唐代海兽葡萄镜就很精美,我很喜欢铜镜,因为那句话,铜为鉴,正衣冠,人为鉴,明得失,史为鉴,知兴替! 现在青铜镜仿的也很好,但是假的终究真不了,总有差异,我看过很多唐代的铜镜保存好的还可以照人。 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南、北方的铸镜业已经非常发达,不过存在许多差别,南方主要流行神兽镜和画像镜,北方多见连弧纹镜、夔凤镜、龙戏珠铜镜。 三国两晋时期的铜镜曾经传到日本,也有中国工匠东渡日本铸造铜镜,传播文化,可以想象我们古代青铜器制作成熟程度。 那些年代久远青铜器被土壤侵蚀之后,尤其西周到战汉的青铜器,好多上手一掂量,份量比感觉的轻很多,当然也不全是这样情况,保存越好的青铜器份量越重,越接近原来的重量,时间久远腐蚀氧化了青铜器都是青绿色,才叫青铜。 在当时刚铸造出来是金色,很漂亮,所以青铜器又被称为“金”或“吉金”。青铜是红铜与锡、铅等混合而成的合金。 这些范模陈龙这个造假作坊里原来都有,那是他亲手一片一片泥胚磨搓烧出来的。 制作青铜器的原材料陈龙的库房里面也都有,他还自己配制了做锈和做旧的药水,这药水是什么成分不得而知,肯定不是高锰酸钾,他也没用硫磺熏。 陈龙肯定也没有把青铜器埋在地下很久自然氧化生锈,因为明天中午就交卷了,时间来不及,等埋在地下几十年,他孙子不被绑匪杀了也自己老死了。 他让陈总管准备水,火之类冶炼用品,坩埚房间里有现成的,很多工具都非常齐备。 张文龙听师父在西湖教过他青铜器造假,这次是亲眼看到如何作伪,还是传说中的人物亲手做的,不过不是为了给他示范,而是要用做的青铜器凑数,还要以假乱真,去救孙子的命,去赎人。 他和陈二爷给陈龙打下手,递工具和材料,陈山木生火,陈总管打磨打杂。 冶炼青铜器的原料来自江西瑞昌和湖北上冶铜矿的老料,这些地方矿石如孔雀石、赤铜矿、自然铜等密集程度高,这两个矿区也是先秦时代主要选矿地区,陈龙为了做的东西和那个时代一样,他的原材料选择都是原产地,完全按照古法冶炼,淘洗,包括火候,所以份量成色几乎乱真。 用于青铜容器铸造的复合范为泥质,因为泥料比石料具有更为自由的成形性。这些泥料也都是陈龙精心选择烧制的。 做鼎,陈龙用的“拼铸法”,这个拼铸法从属于“分铸法”的范畴。因整体美观和结构坚固的需要,其实青铜器最佳的成形手段是整体铸造、一次成形的“浑铸法”。 但对于造型复杂的器物,常需将耳、整、足、钮、牺首等附件分开铸造,再与器物主体铸接,这就是“分铸法”。 铸造时候因结构或工艺需要,可以先铸附件再铸接主体,或者先铸主体再铸接附件。 因此,分铸法的特征为“主体”与“附件”的分与合。“拼铸法”则是将器物各个部分逐个制范、依次铸接,是更为彻底的“分铸法”。拼铸法仅见于早期方鼎的铸造,是制作大型器物时囿于泥范技术的落后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 但是陈龙做了一个西周方鼎,用的不是浑铸法,而是落后又麻烦的拼铸法,因为这个鼎一部分是真的西周方鼎残件,他库房里放了好多年,出土时候就残了,另一半缺失,是一个鼎身一部分还带个耳朵。 陈龙给拼接到了这个假鼎身上,做好之后,几乎看不出痕迹,范模的衔接痕迹也和真的一样,张文龙看的目瞪口呆。 这几个人干到了半夜,做好了一个西周青铜鼎,这个鼎不能说是商周的,古董行里借用一句幽默嘲讽的话:是上周的。 不过也不能全部说是赝品,有三分之一原来西周方鼎残件拼接,陈龙看了半天,很满意。 他有点累了,不住的擦汗,这个房间不小,不过夏天很热,又生火冶炼,致使屋内温度更高,他不住的咳嗽,陈二爷给父亲擦汗和递水。 这时已经到半夜了。 还有一件青铜器没有做,陈二爷和张文龙心里都着急,他俩这感觉也许是跟考试交卷一样的紧迫。 不过考试交卷我从不紧迫,高考前一晚我都没心没肺得去看通宵录像金萍梅,我这辈子没为了啥事紧迫着急过。 陈二爷心里焦急,又不能催促父亲,他也心疼父亲,七十岁了,还要为了救孙子通宵达旦的拼命干活,这活,自己也不会干,只能看着父亲动手。 陈龙喝了一壶水,窗外繁星点点,夜很深了,他知道张文龙有个怀表,问道:“什么时辰了?” 张文龙刚才干活,就把怀表挂在一旁,他拿起怀表,打开盖子,一看午夜十二点了, “回老爷,现在子时,您休息会吧?” 其实陈龙也真累了,这个西周方鼎很大,他故意做个大的,绑匪不好运输,车走的就会慢,鼎很大还显得霸气有份量,会喜欢,一高兴放了孙子。 这个方鼎做好放在一个方桌上,火焰灯光下散着幽幽的光,青绿色的鼎身古朴自然,纹饰复杂,饕餮辅首,狰狞传神。 这对饕餮辅首,一只是真的西周物件,在原来鼎身带着拼上的,另一只是假的,这个假的辅首是几年前陈龙请一个打制金银器的工匠复刻,一直放在他的书房里挂在墙上当装饰,几年了都有包浆了,没想到为了救孙子,今天用到了几年前工匠精心仿制的这个饕餮辅首。 一真一假,锈色包浆不太一样,陈龙沉吟一下,拿出一种液体,把真的那一个饕餮辅首擦了几下,锈少了些,两个辅首很接近了,就像是平时经常有人把玩出来的包浆,看着很自然。 陈龙脸上露出得意之色,心里隐隐自豪…… 灯光下,这个方鼎看着霸气十足,几乎乱真! 大家都拍手叫好。 可是都大半夜了…… 还差一个青铜器没做呢? 第85章 错金虎镇 陈龙看看窗外,坐下休息了一下,刚才是很累,最累的环节是打磨和刻模,做包浆倒是很快,不累。 但是每个环节他都要嘱咐监督几人,包括火候掌控,陈山木也累的满头大汗,他是热的,他一直在坩埚旁边看着火候。他从小都没吃过苦,这次为了侄子,也豁出去了, 张文龙看着陈山木热的呲牙咧嘴,露出来两个被干爹打掉的牙,心里觉得又好笑又歉疚。 陈龙看了一下窗外和几人,这几人都是自己儿子和亲信。为了救孙子,半夜了也都在不停的干活,他让陈总管安排厨房做了几碗面,几人都饿了,吃了面条,吃点点心,有了精神。 陈龙看大家吃完,说道, “都到院子透透气,接着做下一个青铜器,我要做一个汉代错金银虎镇,刚才那个鼎太大了,很费时间。我就做个小的,这个就算偷懒了,不用考虑份量和做锈,金银错很少腐蚀,地下埋几千年也不丢份量。 你们几个人帮不了忙,就回去休息睡觉吧!我自己来做。” 陈二爷几人怎么可能留下父亲一个人自己在作坊干活,谁都不肯离开。 张文龙刚才看陈龙造假,看的眼睛都直了,赞叹技术除外,是佩服陈龙的细心和自信! 每一个细节,陈龙都小心翼翼,甚至一个打磨痕迹的走向和力度,陈龙都调好角度。 张文龙也不可能自己回去睡觉,他还想学如何作伪呢? 如何作伪?他心念一动,心里隐隐有一个想法,他想起了金靴, “如果我有这技术做个假的金靴呢?师父就可以拿去救他朋友的命,查干也可以回草原复命,我也没必要在这府上打杂当奸细了。 陈家对我这么好,真偷他们金靴也下不去手,这密室还不知道在哪里?如果我做的金靴都以假乱真了,那个封疆大吏和草原王爷也肯定分辨不出来,皆大欢喜。” 只是这个想法太飘渺,他念头一闪而过…… 陈龙看几人都不走,也不勉强,他们树下乘了会凉,进了房间。 在中国的历史上,老虎是“辟邪”的动物,也是猛兽,百兽之王,很多人崇拜的对象,尤其王侯将相,前些篇我写到过虎符。 《礼记·曲礼上》:“朱鸟、玄武、青龙、白虎,四方宿名也。” 南京博物馆于2009年12月,在大云山汉墓区开展了一次考古抢救工作,发现了一座保存完好的江都王陵,这个墓就出土了三个的铜虎镇,共为三件,两件相同,皆为一只仰天长啸的猛虎,另一只为匍匐在地上的猛虎。 这两只虎镇伸着脖子,张着嘴仰天咆哮,面目狰狞,身姿矫健,双足着地一只爪子向前伸出,一腿蜷在地上,一只脚后仰着,一只脚贴着地面。 它的眼睛上,镶嵌着一块一块的精金作为双目,而方银作为牙齿。 虎身和四肢上都镶嵌着一块金色的金属,虎身以中轴线分为左右对称的两部分,用金片错出的波浪形纹饰来展现虎毛的纹理,显得既有动态,又形象。 一只耳朵伏在地上,一只爪子搭在脑袋上,浑身上下都是黄金和白银。 这两只老虎形象栩栩如生,显示出汉代青铜匠人对器形的把握和对不同细节的精细把握。我见到这几个虎镇,印象深刻,当时很赞叹古人技艺。 陈龙今天晚上要做一个汉代虎镇, 镇,《广雅·释诂》解释为:“镇,重也。”是用重物安定物件。 汉代,镇大多数呈盘卧的动物形,保持器身半圆的轮廓。常见的动物形镇,有虎、豹、熊、鹿、龟等。 虎镇,各大博物馆里我见了不少,整体多呈圈形蟠伏之状,勾首卷身,屈肢盘尾,形态逼真。在已知的出土席镇中,虎镇所占比例最大。 虎镇在汉代做为席镇使用,席镇是用来压席子角的,席子多用苇席或者竹席,容易卷曲,就用重物压住四角,也是装饰和辟邪。 那时候没有高架家具,没有沙发,古人一直习惯于席地而坐,席子为古人常用的生活用具。 据记载,席镇,始于先秦时期。 至汉代,席镇的使用及制作均达到了鼎盛时期,镇的制作亦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席镇的材质也多种多样,西汉文学家邹阳曾在《酒赋》中写道:“安广坐,列雕屏,绡绮为席,犀璩为镇。” 席镇多采用较重的材料,有铜、铁、玉、石等。 《楚辞》中有“瑶席兮玉镇”之词句。 春秋战国到汉代时期的席镇,更多是用青铜浇铸的这东西,我认为用青铜铸造比较合理,玉石易碎,哪个酒鬼客人在席子上坐着起身不小心弄碎了可惜,而且那个时代玉器雕琢非常不易,不如青铜铸造方便。 如何分清席镇的等级,只能从工艺上了,金错金,金错银,还有的镶嵌宝石,来炫耀地位财富。 陈龙让陈二爷回房间取出来一些老的金银,特意让取一个汉代金饼,这个金饼还是上次江城那个西汉大墓出来的。 这个造假作坊里面工具齐全,他把金银锤扁,在一个原来就有的青铜虎镇的模具上用刻刀刻了很多深槽,然后铸浇了一个虎形席镇来。 铸造好之后有些地方边缘粗糙,陈龙又精心打磨光滑,他拿起刻刀小心翼翼的把细节处理好。 在古代在铸错金制的青铜器时,也是在原范上预刻出事先设计好的纹路,铸好后再将金银嵌入其中,要不金属那么硬,刻刀也刻不动深槽,无法把金银嵌进去。 有些银丝太薄,无法在上面刻槽,只有在器表刻出凹痕,才可镶嵌其中那就很费工夫。 最后还要篆刻,凹痕铜器铸造完成后,需要对其进行刻槽深加工。 陈龙拿锉刀一一修整,众人看着这个瘦弱老人烛光之下非常认真,张文龙觉得这个陈龙并不是因为这个东西能救孙子的命才这么认真。 张文龙觉得这是陈龙的本性,他肯定干啥都认真,以前盗墓肯定也认真,才从不失手。现在造假,他七十岁了,依旧认真。 这样的人,干什么都行,都能成功,世间事,最怕认真二字…… 陈龙看见都处理好了,开始镶嵌,在装入黄金的时候,需要适当的加热,仔细敲击后装入凹槽内。 由于金丝、金片和银子具有很好的展性,所以金线银线能被拉伸,而能被锤炼成更大更细的形状做成各种复杂的图案。 最后,给虎的眼睛镶嵌了两颗红宝石。瞬间,这个虎镇有了神气,灯光下虎虎生威。 重新打磨光滑,金光闪闪。他局部给青铜部分做了旧,给金银也做了旧,褪了光。 这个金银错金部分他几乎就没用药水,因为本身用的就是汉代金锭干的。金子年代成色一样,光泽差不多,几乎古董高手也难辨,不过,他还是处理了一下全部做旧,统一色泽,显得古朴老气。 最后陈龙看着感觉很满意,他把做好的青铜虎镇放在西周方鼎旁边,退后几步,面有得色,抱肩而立! 完工…… 陈龙看看窗外,天边微微泛白,张文龙看看怀表,凌晨四点二十…… 就等着明天早上余猛和梁风,他们俩这个时间应该也从杭城往金陵的路上了吧?这时候二人肯定也在夜色里快马加鞭,千里急行…… 这时外面传来几声鸡叫,天,快亮了…… 第86章 鹅毛笔 凌晨四点半,几人也都困了,两件赝品青铜器也已经做完。张文龙和陈总管收拾了一下子工具。灭了坩埚里的火,几人把两件赝品抬到了陈龙的房子和那八件青铜器放在一起,摆在一起还真看不出来真假,陈二爷更有信心,他惦记儿子也没困意,陈二爷锁上了造假作坊的门。 几人回到了陈龙的宅子,陈龙说道:“大家先都回房休息一下,天亮了余猛和梁风要该回来了。 他们俩到了,大家再过来研究,都不睡觉,没有精神也不行,白天还有很多事要准备。” 几人离开陈龙宅子出门而去,确实都太困了,白天还要对付绑匪,要养精蓄锐,养好精神。 张文龙回到房间脱了衣服就睡着了,他还年轻,爱困,不像老年人,觉少。 陈二爷虽然心事重重,担心儿子,也知道不睡觉不行,辗转反侧,最后也睡了,他也困了。 张文龙睡得正香,口水直流,陈总管进来给他喊醒, “老爷让去商量事情,梁风回来了。” 张文龙起床,洗个脸,精神一振,不困了,困到极点的时候,睡一会儿都管用,精神焕发。 二人去了陈龙房子,陈家几人都已经在房间里,还有余猛和梁风。 梁风和余猛也是天亮就到了,骑马骑了几百里,很累,到了府上看见老爷都没起床,也都睡了一个时辰,精神很好。 大家看着这些青铜器和准备好的金条,商量如何送去,怎么谈判,万一东西给了,孩子还不放怎么办? 另外陈龙还想孩子安全回来之后,要办掉绑匪,是应该办掉,不彻底解决,以后府上提心吊胆,没准这些绑匪还打陈府主意。 这事还不能报官,告官了,官兵一出面,绑匪肯定撕票。这些人肯定都是亡命之徒,心狠手辣啥事都能干出来。 陈二爷说道:“这些东西给绑匪,肯定绑匪要把车和赎金赶到很远的地方才能放孩子,不会当时就放,他们也怕我们一领到孩子,对他们下手。 要是他们赶走马车,走了几十里还不放,孩子一样有生命危险,被害掉,他们也知道陈家不会对他们善罢甘休。 他们反正已经拿到了财宝,即使放下孩子,孩子自己在几十里外,一个人才五六岁,也不安全,一样会丢掉,这很棘手。如何办? 我们要做最坏的打算,这次,陈家的跟头栽的有点大了……” 陈二爷分析的很有道理。 陈龙说道:“你说的对,绑匪没那么简单交人,他们一定要自己很安全才可能放人,也可能拿到了财宝还继续撕票。 也有可能认出这里面有赝品,直接撕票,打起来直接抢财宝,孩子就更危险。 还不知道绑匪到底有多少人,一点头绪没有,想领到孩子后伏击这些绑匪都不知道到哪里伏击。” 几人商量了一下,都没有条理,这时候大概八点钟左右,一般人都刚吃完早饭,几人也先不商量了,都先吃了早饭。 他们在等着绑匪的消息,绑匪还没说交割地址,这时一个把门的家丁拿着一封信送进来,这封信是被人从远处绑在箭上射在门岗房门,把门的家丁出去看时,射箭的早没有踪迹。 陈龙打开信封, “午时三刻,紫金山孙权墓,货物用马车拉到路口,你们放下马车,退到一里之外,我们上车验货。如真,我们赶车到十里之外紫云亭,放了孩子,在那里等你们接。如是赝品或者告官,当场撕票,还会烧了陈府”。 这次变了笔迹,依旧拙劣七扭八歪,但是和上次明显不是一个人写的字。 陈龙把信仔细看了几遍,几人也都上前看绑匪写的字 。 陈二爷说:“这绑匪说的思路清晰,把退路都安排妥当,这样只能一切都被绑匪掌控。 如果不听绑匪的,看样子他们真能把文照杀了撕票,那地方大家都去过,山上树木繁多,他们拿了东西直接钻进树林都不好找,都会跑掉。 只是那些青铜器很重,他们不会上山,肯定赶着车离开紫金山,在附近藏匿赃物,慢慢再运出金陵,马车肯定离开紫金山被烧毁掉,这些绑匪看样子是个惯犯,很有经验,处理问题非常缜密。” 陈二爷也是很心思缜密的人,他一盘算,这样演变的结局很大,可是儿子的性命还是都在绑匪掌握,陈家完全处于被动状态,听命于绑匪 。 更别说陈家把绑匪灭掉已除后患了,连文照的性命现在都无法掌握,绑匪离开紫金山,肯定远走高飞,影子都找不到。 几人商量了一下,居然都不知道如何是好,看来只能按照绑匪要求做了。余猛气的直用拳头砸墙,他也没有办法,有力都使不上。 陈龙拿起信又仔细的看看字迹,他发现这字很怪异,不是毛笔所写,他一时愣住,这种笔法好像哪里见过? 对,是从前广东时候,看见洋人喜欢用的鹅毛笔。 这信是用鹅毛笔写的,上次的拙劣笔迹是毛笔,为什么会用鹅毛笔写? 鹅毛笔是把鹅羽毛翎管经过去脂处理以后,把端面削成斜尖形醮上墨汁进行书写,名贵点的笔是用天鹅羽毛制成。 它在欧洲各国风行一时,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当时晚清,欧洲已经有了金属笔尖,但是还是有人喜欢用鹅毛笔,鹅毛笔由于外形美观,书写时显得风度潇洒,有点像我们现在练习字帖的附庸风雅。 陈龙心里这几天就回忆寿辰时候可疑的人,看见这鹅毛笔写的字,又读了几遍写的语句,这些语句不太通顺,忽然心里一惊! 他对陈二爷说:“你看这笔迹,这是鹅毛笔写的。” 陈二爷接过信也看了几遍,他知道父亲的疑问了, “你的意思是洋人写的?” “不错!中国人不会用鹅毛笔写信!即使飞贼也会用毛笔。 这信上说话语气,我想起一个人。” “谁?” “寿辰时候你姐夫带来了那个洋鬼子,那个什么冒险家约翰,他找我说过要看宝贝想要买走带到国外,我没有同意。 他们和你姐夫一起走的,现在联系你姐夫了解情况也来不及了,他的辖地离此地太远,几天回不来。 这洋人肯定当时没走,没有离开金陵。你姐夫还不知道这洋鬼子会回来绑架文照,真的是引狼入室。” 陈龙有点生气! 自古都说祸起萧墙,自己的女婿带来的客人居然是个绑匪…… 第87章 那些年,洋人的硝烟 陈二爷一惊,他也想起来姐夫带来的两个洋人,其中一个是叫约翰,寿宴那天和姐夫一起喝茶的时候,还哄儿子玩了一会儿,文照看见洋人长相害怕,还差点哭了。 大家都心里一沉,本来以为是几个普通蟊贼,趁乱绑架,看来还是陈府女婿的朋友带来的洋人绑匪。 洋人,这个洋人肯定手里有洋枪…… 这样即使动武想干掉绑匪,看来都不一定容易,他们不可能手里没有洋枪,连陈二爷都能搞到德意志最新的陆军步枪,别说那个洋人冒险家了? 大家都心中感觉这事情陈府完全被动,现在更加被动了…… 大家想:“你说怪女婿何知府吧?也怪不到女婿,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何知府哪里知道那个祝寿的传教士朋友是绑匪,是强盗,人家说来祝寿,也不能不让来。” 陈龙让梁风来是准备救回孙子之后,杀掉绑匪。现在看,难度很大,因为可能连绑匪的面都未必见到,或者见到真打起来,被绑匪洋枪打死…… 几人一时都不说话了,都很沮丧…… 时间在流逝…… 陈龙说道:“我最恨洋人,也不会卖国宝求财,这些宝贝是我盗墓所得不假,那也是我们老祖宗的宝贝,绝不会从我手里流到外国,卖给洋人。 他们有洋枪,呵呵,我们也有,行木,你去把那四杆洋枪拿来,我一定要杀掉绑匪,杀掉这个洋鬼子!救出我孙子!” 陈龙刷的站起来,一拍桌子,双眉倒立!瞬间一脸杀气! 张文龙来到陈府几个月,还从没看到老爷生气,一直以为陈龙就是个病怏怏的老头。 即使在江城,面对那个曹知府,面对死囚,陈龙都一直面无表情,还以德报怨,放了曹知府和八臂金刚…… 突然,发现这个慈祥的老人真的发怒很可怕,感觉要天崩地裂…… 他不知道,陈龙想起了年轻时候,广东那些年的硝烟…… 陈龙是广东人,潮汕出生,年轻时候就去了广州,他年轻时候基本在广州生活,目睹了很多洋人暴行,他经历虎门销烟,广东海战,经历多次广州人抗击英军。 当年英国侵略军登入广州,广东人为了抵抗英军,各家各户人员尽出,侦查敌军军情、给我军送情报、带路和运输弹药打击英军,此等举动让侵略者深感惊诧不解和震惊。 在1840年6月,英军炮轰广州城,两个多月后攻陷广州,迫使清政府签订《虎门条约》。这个条约在中国近代史上留下了屈辱的一页:开放五个通商口岸,割让香港岛。 清朝时期第一次鸦片战争,以中国的失败告终,战后时期最棘手的事件,就是英国人进入广州城的权利问题。 在五个口岸中,除广州外,其它口岸全都按期向外国人开放通商、居住和驻设领事。但是,广州的居民却顽强地拒绝让英国人入城,而只是同意他们居住在原来的商馆区。 可以说,历史上的广州一向以与洋人冲突着称。广东人打击洋人,从虎门销烟到三元里,英法都被干倒。后来日本侵华,广东人反抗也非常激烈。后来虎门销烟,三元里抗英都写入世界历史了…… 陈龙也是对洋人恨之入骨,这也是骨子里刻着的。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广州贸易的衰退损害了当地人的生计,于是他们将自己的不满发泄到人数最多的洋商英国人身上。 这种普遍的不满得到了当地士绅的组织和领导,并配备了最初在鸦片战争时期由林则徐发给乡勇的武器,于是便成为一股相当大的力量。 当时身为钦差大臣和两广总督的耆英,夹在英国人不断加强的入城要求和广州绅民顽固的抵制中间。耆英知道中国的条约义务,但当地民众却未必知道;1846年1月,他大胆宣布开放广州城。 他这样做的后果是使自己成为众矢之的;无数的揭帖四围流传,抨击他的安抚政策,并讽刺他向敌人谄媚奉承。 暴民们上演了一场袭击据说是亲英的广州知府的闹剧,火烧了他的衙门,使广州城陷入一片混乱…… 耆英在这种众怒难犯的形势下不得不修改了他的公告…… 虽然陈龙是个为了糊口的盗墓贼,贼,也有权利爱国,如果他那时候能吃饱饭,何必去盗墓? 有时候,贼,比那些窃国大盗,对外谄媚,对内残暴的满清朝廷更有骨气! 慈禧太后说过:宁赠外邦,不予家奴。 陈龙的一生没有选择做奴隶,做了贼,但是他心中鄙视那些祸国殃民的窃国大盗,他心里甚至都不太喜欢他的女婿何知府。 看着天井里慢慢洒进来的晨曦,他想起来很多广东往事…… 在1856年10月初,一艘从厦门驶向广州的商船“亚罗号”,停靠在了黄浦码头。 亚罗号是由香港籍华人苏亚成所有,于1854年在中国内地制造的中西混合式帆船,该船只曾被海盗劫去珠江,之后拾获的民团交给广州一家船公司。后来该船卖给香港居民方亚明。1855年向英属香港政府登记并取得一年的执照。除船长为爱尔兰籍外,船上所有雇佣的水手都是华裔。 1856年10月8日早上八点,广东水师接获被劫商人举报,悬挂英国国旗的亚罗号停泊在广州黄埔。巡河水师千总梁国定登船搜索,当时船长正在另一条船上用早餐,未做开航之准备。发现执照已过期12天,扣留了十二名涉嫌走私的中国水手。但事后船长声称眼见英国国旗被撕毁的全部过程,清朝官方予以否认。对照英国的航海法律,任何一艘英国船驶入港口都必须卸下国旗。若当时升起国旗则表示水手准备私自潜逃(搜查那时船长不在船上),此说法的真实性已经起疑。香港船舶注册条例明确规定,当船舶在途时其注册过期并不会影响其受到的保护。 英国驻广州代理领事巴夏礼向两广总督叶名琛抗议,说中国水师曾扯下船上英国旗,侮辱了英国,无理要求两广总督叶名琛立即释放被捕人犯,向英道歉,放还水手,并要求移办千总,并武力威吓,迫于压力,事件后2天(10月10日)叶名琛答应放出9人,巴夏礼拒收。后来巴夏礼遣人向叶名琛提出更加苛刻的要求并要求24小时内答复。叶名琛虽允诺放还全部12位水手,但以未扯下英国国旗拒绝道歉。 1856年10月23日,英舰突然闯入虎门海口,进攻珠江沿岸炮台,悍然挑起侵略战争。接着,英军炮轰广州城,并一度攻入内城。 当地军民英勇抵抗,顽强不屈! 英军因兵力不足,被迫于1857年1月退出珠江内河,等待援军。 1857年12月,英法联军五千六百余人在珠江口集结,准备大举进攻。其时,清政府正以全力镇压太平天国和捻军起义,加上“饷糈艰难”,对外国侵略者采取“息兵为要”的方针。 当时总督叶名琛忠实执行清政府的政策,不事战守。12月28日,英法联军炮击广州,并登陆攻城。都统来存、千总邓安邦等率兵顽强抵御。 29日,英军攻入城内,抢掠广州督署后退出。12月15日,广东人民见英军退去,纵火焚洋人居室,连带广东十三行皆成乌有…… 第二次鸦片战争全面爆发。 此战中广东巡抚柏贵、广州将军穆克德讷投降,并在以巴夏礼为首的“联军委员会”的监督下继续担任原职,供敌驱使。叶名琛被侵略军俘虏,后解往英属印度加尔各答,一年后死于当地。 这便是着名的亚罗号事件,也就是促使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的导火索。 亚罗号事件影响巨大,影响了晚清时局,这事件细节众说纷纭。本来我是写盗墓寻宝小说的,没想把这事件插入描述的太多字,原来写的时候只是一笔带过。 但是看很多记载都有些偏颇,并不严谨。我这人爱较真儿,思考再三,几天里查阅大量史料,逐渐客观的还原了事件经过,就用了大量篇幅讲述一下这段历史,是不想我们的后代忘记那些屈辱的历史和那些勇敢的人群! 历史,会铭记每一个人的功过,包括那些在抗击外侮时候,没有留下名字的英勇民众! 侵略军占领广州期间,当地人民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广州附近义民在佛山镇曾经成立团练局,集合数万人,御侮杀敌! 这些事情陈龙都知道,很多次自己还参与了抗击洋人,他那时候不到三四十岁,虽然盗墓,但他爱国,抵制洋人运动他都参加,也参与了几次反抗英军的战斗。 历史上,广州一向以与洋人冲突着称:据称在中古时期便发生过杀戮阿拉伯人的事件。 在鸦片战争期间,广州人比其它任何城市的人遭受了英国人更大的羞辱…… 广州城是在1841年以“赎金”赎回的。 至今,广东人还给外国人叫鬼佬,叫的理直气壮。 现在这个来祝寿的洋鬼子,居然居心叵测,还敢绑了自己的孙子,他更动了杀心…… 好战和憎恨洋人,是晚清时候广东人的基因,也是刻在骨子里的民族仇恨,也刻在陈龙骨子里…… 陈二爷转身出去,不一会儿回来,怀里抱着四杆洋枪。 这是在江城杀了十几个死囚的德意志最新式步枪…… 陈龙看着洋枪说了一句:“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恨洋人,但是不恨他们发明的洋枪和技术!洋枪比弓箭好用,我们太落后了……” 第88章 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陈龙是开明的…… 晚清时候也有个京城要员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这些是开明的思想,学人之长,补己之短,自己强大再干掉对手才是王道,而不是愚昧的抵制一切。 总不至于西门庆把武大郎老婆睡了,武大郎打不过西门庆,武大郎回家把从西门庆那里买的锅砸了吧?真有本事你把他干了!或者把他老婆也睡了。 几年前,我公司一个员工上街去跟着人群抵制日 货,街上群情激愤。他回到公司,我没批评他,我只是说我从没抵制过日货,这些年我自己陆续买过二十几台车,都是德系美系。几乎没买过日本车,是因为它单薄,安全性差,不是否认他的技术,他的技术耐用适合长途穿越。 三年前,我做了一次雷锋,送一个病人去医院,路上山路弯弯,一只野兔一直在我车的前面跑,跑了大概五百米,我心中感觉不吉利。 横狼顺兔,外婆说过不吉利,我拿起手机还给录了两段视频,回来送病人回到家,我从他家出来,暴雨倾盆,我新买的跑车撞到了路灯,两吨的路灯底座连根拔起,我只换个保险杠,撞掉一个轱辘,要是日本车我就死了,大家也看不到这本小说了,横狼顺兔,神谕真灵。 小说第二篇写老李和六爷从山里出来看见的兔子,也是想到这句话写的,世界上很多灵异的事无法科学解释。我外婆年轻时候八路军,刚打完辽沈战役,她坐着马车去锦州,当时锦州遍地死尸。她路上就遇见了狼横穿马路,她就说此行不顺,果然没多久她被调回别处 。 我对我那个员工说:假如鬼子真再次打进来扫荡,估计你们这群呼喊打砸自己国人店铺的人,连站出来的勇气都没有,我却肯定敢第一个冲上去拿枪反抗。你可以自己选择不买,你砸人家买的东西,有啥用?真能耐你去把鬼子那座核电站端了? 或者你把我们生产的假奶粉,地沟油和转基因也卖给鬼子吃,那算你本事。自己东西不争气还不求上进,这些东西中国人花钱买来的,你们都不知道谁是真正的敌人,这是欺负自己人…… 没过几天,没想到就是这个喊着口号抵制日 货的员工,这个二货自己买了一台丰田凯美瑞!我听说了,气得吐血…… ……………~ 陈二爷把枪放在桌子上,站在一旁,听父亲说话。 陈龙看了一眼这几把洋枪,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们大清总打败仗一是朝廷腐败,二是技术落后。我们和洋鬼子斗,不能在武器上落了下风,要不是这四杆洋枪,江城,我们都没命了。” 说完,他看了一眼老大陈森木,陈森木吓了低头不语。 “可是我们不知道对方多少人,我老了,帮不上忙,你大哥和你三弟不是打架的料,府上家丁不少,都有家有口的,来府上干活养家的,也不能让他们去干杀人的事。 梁风和余猛都是陈家自己人一样,可是两人怎么面对这些绑匪,这些绑匪可能手里还有枪。张文龙年纪小不要去了……” 陈龙对陈二爷说道。 陈龙不想让张文龙死在绑匪枪口之下,毕竟这个年轻人才来府上两个月,而且帮了陈府很多忙,这人是侄女婿的徒弟,在府上也可能待不了多久。 他觉得这次比上次江城还危险,他怕张文龙被绑匪杀死。再说了,多他一个人也没啥大用,现在绑匪多少人都不知道…… 张文龙听见陈龙这么说,觉得好像陈家对自己有点见外,他年轻,没想到陈龙那么多顾虑和对他的爱惜。 “老爷,二爷,我跟着去,我上次江城不也是打死几个人么?多个人多份力量。” 张文龙说完,迟疑一下,看了看怀表的指针。 “现在时间还早,我想骑快马找我师父帮忙,还有干爹,四哥,查干他们几个蒙古人,让他们过来帮忙,大家人多总有办法,遇见突发事情,他们身手也都不错,能帮忙。 还有我师父射箭很准,我看刚才这封信都是射进来的,说不定对方也有射箭高手,我师父的马车经过改装的,车厢座位下是空的,可以躺进去两个人。 我们这方面可以找两个人藏进去拿着洋枪,如果到地方了,假如绑匪不放人,或者对少爷欲行不利,就跳出来只能硬碰硬,开打。 如果他们准备烧车,也只能出来开枪,还有一种可能他们搬完了发现底座下可能是空的,想打开底座,也一定会出来开打,但是这种可能性不大。 查干几个蒙古人身材太大,不懂用枪,不适合。余猛,我,梁风,都可以拿着枪躺进去。或者进去两人,一人骑马后面远远跟着,有个呼应。 二爷和师父,干爹和四哥他们带着兵器,两人一队在两个必经路口监视动静。查干和拔都几人在亭子附近埋伏,带着弓箭,二爷,我,余猛,梁风四人拿枪。 马车一下山,这几条大路就都有咱们人了。即使对方人多,或者手里有枪,我们也能对付。少爷吉人天相,应该能平安回来,现在这是我半天思考的办法,不知道可行不可行?” 张文龙说完有点渴,跑到边上喝了一大口井水。今天局势险恶,陈龙都没让丫鬟进来泡茶,也不能让外人听见谈话,都是机密,内府外面大门门窗都关了家丁都进不来。 陈二爷听完,眼睛有点泛红,他知道这个年轻人是诚心诚意的帮着陈家救回文照,自己的儿子。 他当然希望六爷和查干几人来帮忙了,那些都是身经百战的人,智谋,手段,反应,经验,功夫都罕有匹敌的人。就是那个老李,那个满脸皱纹的老头,一出手还打掉了三弟两颗牙。 只是陈府和他们没啥交情,即使六爷是自己亲戚,可是表姐也早跟人家分开了,现在找人帮忙玩命,心里过意不去。 陈龙听完,哈哈一笑, “我没看错人,小子,我不客气了,就听你的,现在就去找我侄女婿,你的师父!你告诉他,这事很严重,甚至会送命!” 陈龙听张文龙所说,心中已经乐开了花,多了这么多帮手,还都是独当一面的人,孙子救回来的机会很大,即使干掉绑匪,也多了很多把握。 他也有陈二爷的那些顾虑想法,但是现在救人心切,已经不容得瞻前顾后了,而且这个张文龙把人员调配的得当,安排合理,实在将帅之才,小小年纪,不容小觑! 陈龙性格豪爽,不再犹豫,起身哈哈大笑,出了房门,站在天井里,看着天空。 天空一片蔚蓝…… 张文龙听完老爷同意了,也知道事不宜迟,他喝完水,对陈二爷说道:“我这就骑快马去找师父,二爷多准备弓箭,箭越多越好,余猛兄和梁风兄收拾这些青铜器,包装好,小的放上面,大的在下面。” 他来不及客套,就像发号施令一样说完,转身出门找马,去珍珠泉找师父。 陈二爷和余猛几人听见张文龙直截了当的安排,不能说是安排,几乎就是命令和吩咐,居然谁都没说话,没不高兴。 他们一时都忘了这人才十八岁,才来府上两个月,还是个伙计…… 张文龙已经不是那个从大山里饿着肚子的黑炭了。人是会成长的,只是他成长的有点快,而快的原因,一是胆识和勤奋!二是机警和缜密,这是天赋! 还有他有很多人没有了的美德:善良! 这善良,让他多了很多机缘…… 我们一度鄙视因果,可是只有你经历很多事了,你才会相信因果。 张文龙背着他的玄铁短刀策马而去…… 陈二爷送他出去,看着这个年轻人骑马而去的背影,热泪,淌了下来…… 余猛和梁风几人收拾这些青铜器和金条,都打好了包装。 余猛看见那个周盘上的箭洞好奇,他问陈二爷,陈二爷就把父亲年轻时候经历说了下,这青铜器盘子替老爷挡了一箭,救了一命。 余猛看着这个周盘,沉思一下,对陈二爷和梁风说, “我们也应该准备件能挡子弹的东西,不行我去厨房也找几个厚的铁锅,万一中枪了,也许化解点子弹的威力,能活命。” 余猛很聪明,他只是没有读过啥书,没有张文龙那么有谋略和方法,但是他对这些打架技巧的小聪明很有一套。 梁风笑了笑,没有说话。陈二爷也觉得这想法没必要,带个铁锅怎么打仗,也不方便啊? 余猛看见没人在意他的想法,他这人也很有主见, “你们不拿,我拿了,我去厨房。” 说完,他去了厨房,找了一圈,真的找了一个很大的铁平底锅,平时烙饼的,有点像北方的煎饼烙子,这种平底锅一般人还真没看见过,很厚重。 我小时候家里还有,跟盾牌似的,带几个爪子,下面可以生火,后来喜欢收藏,每次看见隋唐时期的多足辟雍砚,都想起来小时候的煎饼烙子,太像了。 余猛把这平底锅,擦洗干净背在了后背。 梁风说道:“打了这么多次架,你都没怕过,怎么这次胆小了?看背着像什么?龟壳似的。” 余猛也没在意,他自从上次被拔都差点摔死,他现在打架没那么自信了,啥事做最坏的打算,老爷怎么说的着?对,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张文龙到了珍珠泉,找到师父和干爹,把经过简明扼要的说了,大家都连忙收拾兵器,跟着张文龙来陈府,帮忙救回孩子。 尤其老李,很不好意思打掉了陈山木两颗牙,人家还这么对待干儿子,他爱感动,摩拳擦掌。 查干和拔都几人也都喜欢打架,上次寿宴还吃了满汉全席,人家陈府没有对不起咱们,咱们给人家打的乱七八糟,也歉疚,觉得出力帮忙救人都是应该的。 四哥赶车,查干几人骑马,一起去了陈府。 临走时,六爷特意提溜走了那只八哥,放进了马车…… 第89章 六爷的马车 不一会,张文龙和师父、查干、老李、拔都几个蒙古人先到了陈府,四哥自己赶着马车在后面。 他们先到陈府,要商量一下细节。 陈龙和陈二爷,陈森木,陈山木早在陈府门口等着,翘首以盼。 一阵马蹄声近,几人到了陈府门前翻身下马,见过陈龙和陈家几兄弟,这时陈山木看见老李和查干已经没有恨意了。 这些人是来帮陈家玩命的,帮救回侄子,也许还能抢回来那些青铜器和金条。陈山木即使是个纨绔子弟,也知道好歹和轻重,他对查干和老李心存感激 。 大家把马拴进马棚,跟着陈龙进了内府,陈龙家里陈龙让丫鬟南乔倒上茶,他没有让其它丫鬟进来,这南乔是自己家养大的,听见谈话没事,其它的丫鬟和家丁不好说。 祸起萧墙,现在陈龙更加谨慎。 大家落座,陈二爷把详细经过讲了一遍,大家都很气愤,也都担心孩子安危,纷纷表示肝脑涂地也会帮忙,六爷也感谢了一下陈府对女儿和徒弟的照顾。 最后陈二爷把张文龙的想法部署说了一遍,六爷和查干非常吃惊,有点不相信这小子居然会排兵布阵了,还都是安排的这些干爹,师父,大爷…… 但是仔细思考这小子的部署,看似有点风险,几乎完美,只有这样,才能知道绑匪去了哪里,知道放不放孩子。 “对,车上藏两个人带着枪。” “我和梁风躺在车里。” 余猛站起来说道。 陈二爷点点头,就他俩身材适合,还年轻出手迅猛,张文龙是六爷的徒弟,藏在车里很危险,一被发现可能就被洋枪打死,他不能让张文龙进去。再说功夫他也不如余猛和梁风,余猛勇猛。梁风,有风一样的飞刀…… 陈龙本来孤立无援,忽然看着屋里一下子这么多好汉,精神一振,心情舒畅,连连大笑, “好,好!我相信你们能救回我孙子,不说客套的了,大家辛苦了!” 这老头不磨叽,很少说虚伪的客套话。 他除了瘦弱咳嗽,身体不好,举手投足,豪气飞扬,一点不拖泥带水! 大家谦逊了一下,都心里打定主意帮陈家救回孩子。 再说,他们也很恨洋人!那是晚清,百年里三次鸦片战争,八国联军,英法联军还烧了圆明园,国人对洋人实在没有好印象,仇视洋人。 “还敢来江南绑票,笑话一样,不杀了他们难解心中之恨!”陈龙说道。 六爷听陈龙说杀掉绑匪洋人,没有回答,毕竟杀人的事事关重大,他以为只是救回孩子,东西给绑匪,就完事了…… 这是金陵,还是洋人,搞不好弄出国际纷争,他久居京城,考虑的事情比较多。 “对,救回孩子,杀了他们这些绑匪!” 老李站起来大声说道。 六爷看见老李的眼神,马上想起来老李的老婆孩子被绑匪绑架过,还被送到了金陵天王府,孩子被射死了,这是老李一生的痛。 老李恨绑匪,更讨厌洋人。 六爷看见老李摆着手比划着说话,那只手上断了两根手指,是为自己锋城断的。 他不再沉默,站起来说道:“就听李老哥的,救回孩子,杀掉他们这些绑匪,省的危害人间。” 几个蒙古人也都一起站起,纷纷表态。 大家都群情激愤,摩拳擦掌。 这时四哥的马车到了,陈龙和陈家几兄弟仔细看这马车,经过改装,上面还一个天窗,铁条固定,装饰华美,木头都是花梨木的边框。 里面座位下面是两个空的箱子一样的结构,人坐在上面当椅子,里面可以放贵重东西,还真能躺下个人,里面还放着六爷的一把改造过的抬枪。 抬枪虽然没有洋枪好用,换子弹退弹壳快,很笨重,但是威力巨大,装的霰弹,一枪能放到好几个。 余猛和梁风仔细研究了半天这个车的机关和如何从里面出来,仔细去看每个部件,他俩要躺进去,生死都交给这个马车了。 余猛跳进去试了试还行,有点硌疼,他找来两条棉被垫在里面,舒服了很多。 梁风和余猛每人拿了一把长刀和一把洋枪,压满了子弹,躺了进去。 余猛进去时还抱着那个厚铁锅。 就在要盖上盖子时候,丫鬟南乔走了过来,对着余猛哭着说了一句:“余猛哥,你要活着回来,我等你。” 余猛心头一热, “傻丫头,哭啥?哥,命大!去陪小姐去。” 陈龙和陈二爷看了一眼南乔, “你先回去吧,不要乱出来,这几天乱。”南乔低头走开。 打仗前要战前动员鼓舞斗志,不能哭哭啼啼生离死别,不吉利。 就在要盖上木板准备放青铜器时候,六爷把车上鸟笼拿下来,喂了水和食物,重新挂在了车厢顶钩子上。 大家以为他要把鸟笼拿下来放在陈府,陈二爷心想, “这人也太爱玩了,打架还带着鸟。” 他不知道八哥一天不喝水会渴死,这八哥陪了六爷几年了,走南闯北,走哪里带到哪里。 他那个表姐离开之后,这个八哥是经常能和六爷说几句话的人。 不,是动物…… 六爷对余猛和梁风说道:“这个八哥会说话,会说好多句话,你们没必要听。 但是你们到了那个绑匪说的放人地方,绑匪肯定下来搬车里东西,或者绑匪把车赶到他们想藏匿财宝的地方,我们不一定跟得上,你们生死都是一瞬间的事! 绑匪一定会来车厢搬东西,只要他们拉开车厢帘子,这八哥有个习惯,看见陌生人靠近就会说:“爷,吉祥,爷,吉祥。” 你们俩在里面一片漆黑,也不知道外面情况,等绑匪真的搬下来这些青铜器,一定会发现车厢可疑,拔枪出来的时候,你们就危险了。 所以到了地方,车停下,无论到哪里,只要绑匪来搬东西,车帘子一拉开,这八哥看见陌生人一说话,就说明绑匪进车厢了,你们就马上打开盖子跳出来开枪救人。 我们在你俩上面不放东西,这些青铜器都放下面中间摞着,箱子外都装了厚铁板,被击中了也伤不到里面青铜器。你们还可以放枪的时候也有些掩护和遮挡,因为对方有洋枪……” 余猛和梁风固然惊诧无比,陈龙和陈二爷几人也都目瞪口呆! 这个六爷的行为和心思太缜密,也太诡异了,考虑的细节,和做的事情让人无法预料,又合乎逻辑…… 考虑的天衣无缝,每个点都考虑的很缜密,而且他对他的八哥习惯很自信,极度危险之下敢赌,难怪他是这小子张文龙的师父! 用现在话说:这个八哥还是个信号弹…… 陈龙和陈二爷心里更加高兴,救回文照,多了很多信心。 余猛笑着对着八哥说了一句, “我的命交给你了,不要到时候看见陌生人不说话?” 八哥贼溜溜的眼睛看着他,没有说话…… 八哥只对陌生人说那句话,刚才看余猛和梁风半天了,往车上搬东西的时候余猛总聊它,它都有点烦余猛了…… 八哥的智商相当五岁孩子,可惜我曾经的那只养好几年了,仅一天在乡下别墅晚上拿回鸟舍里忘关窗子,被黄大仙吃了,我心疼很久,写这本书开头几章的时候,我的八哥还陪着我,我躺在躺椅上写着六爷,逗着八哥,写着那第一章八哥会说话…… 大家商量一下,都每个人准备好武器,记住每个人要去的路口。 四哥赶着马车,张文龙拿着洋枪,背着那把短刀,坐车厢外四哥侧面的车板上…… 两人拉着一车宝贝和金条,还有两个活人,一只八哥,晃晃悠悠的先出发,去了紫金山…… 陈二爷一身紧身装束,他准备玩命了…… 江城,他都没有这么动过杀心,要不然很多死囚都会被他开枪打死。 也只有余猛和张文龙生命危险时候他才开枪,死囚跑了的时候,自己人脱离了危险,他都没有继续开枪打那些逃生的死囚。 今天,他想杀人…… 他背着枪,又背了把弓和箭袋,斜跨长刀,上了马背。 马是白马,衣是白衫,他这人爱干净。 六爷也骑着马,他背着那个改装的抬枪,说是抬枪,其实基本类似霰弹枪,他回去又改良了一下,枪身更短,更精致,装弹也没那么麻烦了。 六爷就是懒,不笨。 他喜欢研究琢磨东西,小时候都能自己设计游戏和伙伴们玩,后来还帮着那个封疆大吏搞过兵工厂,生产过赫赫有名的汉阳造。许多年后,抗日时期,这个早就淘汰的汉阳造还干掉多少鬼子。 六爷也背了弓箭,斜跨长刀,马是黑马,衣是黑衫,一身黑…… 他不是喜欢黑色,而是黑色耐脏,平时没人给他洗衣服,他又懒,黑色衣服穿的长久,不显脏…… 老李和查干几人都是骏马长刀,背着弓箭。 老李不喜欢用弓箭,没有带,只是腰里插着老家拿出来的短刀,从陈府拿了一把弯刀。 大家一束缰绳,战马一声长嘶,前足立起,众人对着陈龙和陈森木,陈山木,陈总管抱了下拳,策马而去! 人似猛虎,马如蛟龙! 内府的女眷们都没有出来,陈龙不让出来,怕哭哭啼啼的影响斗志…… 这是内府,这两天已经没有了家丁,外面园子里的家丁们听见马蹄声出来看,议论纷纷…… 陈龙心里虽然依旧担心,但是看这些人有了点底气,也想不过几个绑匪吧,能有几个人? 是不是我们小题大做了?洋人怕什么?我年轻时候在广东不是也揍过?心中宽松不少…… 他回到房间,坐在椅子上,顺手拿起那封信,突然发现这封信的纸,送来的时候被撕下过一截边框…… 仔细看了看纸的厚度和工艺…… 这纸他认识,是他女婿经常用的纸,这纸特殊,定制的,市面上没有…… 他背脊一寒…… 第90章 爷,吉祥 陈龙看见这绑匪写信的纸是女婿何知府的专用纸张,心中一凛,难道这事和女婿有关,他联合洋人图谋我的青铜器? 这个女婿不至于对自己家人,还是岳父下手吧? 想起女婿还带了个传教士,心中瞬间冰凉,你明知道你岳母和几个家人都是虔诚信佛的人,你还带传教士查理。 他心中不敢往太深处想了…… 心中有点担忧陈二爷和六爷这些人…… 也许,我想多了吧?只是这个洋鬼子凑巧拿了女婿的纸,或者故意挑拨离间,嫁祸于人,陈龙心中一阵烦躁…… 再说,陈二爷他们先到了紫金山,这些人的兵器能够包袱掩盖的,都掩盖好了,洋枪也都放在琴盒,除了马匹,并不太扎眼。 他们也四处转悠一圈,没发现可疑的人,只有零零散散的行人。 快到中午,四哥和张文龙赶着马车到了绑匪指定地方停下,这一路上,余猛和梁风也几次出来透气,车厢里放了棉被,倒是不颠簸了,但是很热,很闷…… 这是夏天,江南! 那只八哥也不停的喝水,它也渴,路上,张文龙还给鸟加了几遍水。 这只八哥没看见陌生人果然不说那几句话,但是会骂人, “妈的,妈的!” 这是它烦躁了,这句话是老李教的,玩鸟的都不喜欢脏口,一般这样叫都放了,不会继续养。 这鸟遇见六爷,算是积德了…… 四哥到了绑匪指定地方,把马车拴在一棵树上,他打了几声口哨,午时三刻,这时间一点没差,他和张文龙下车慢慢后退,四周没有人出来,几乎也没有行人。 这是中午,要么吃饭,要么午睡,这绑匪选的地方和时间都经过计算…… 二人退到了一里地,远远的看着那个马车几乎看不见了就是个小点。 二人停下,看还是四周无人,迅速的走开,从侧面斜上跑去,藏在靠近马车的草丛里偷窥动静。 足有十分钟,一点动静没有,余猛和梁风在里面闷热不说,都心情紧张,紧紧抓着洋枪。 这时出来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农夫打扮,像是行人,溜达到了马车旁边,看没有人,他四处看了看,四周无人。车厢帘子现在是撩开的,露出很多箱子,东西都包着,老头没看车厢,八哥在山里空气很好,也不闷热了,它说了一句:“妈的!” 余猛和梁风知道刚到山上,肯定孩子还没露面,绑匪会先来检查货物真假,这时候还不能出去,但是听八哥没问吉祥,骂人了,也都好奇,抓紧枪,不吱声,一动不动。 这老头大方的拿起了一根棍子,解开缰绳,把车赶走了…… 陈二爷他们都在各个路口堵着,二里地之外,只有张文龙和四哥在车附近观察,还有车里两个一片漆黑的余猛和梁风。 还好老头并没有赶车多远,只是绕了一个弯,到了另一个山脚,停下来,拴住了马,他也走了…… 张文龙和四哥对视一眼,不明所以,远远的看着。 他们四处检查一下四周,确定无人发现自己,继续躲在草丛里观察。 这时候,从远处走来七个人,走到马车旁边,其中两人打开一个箱子看了一眼,“真的。” 又看了看包着的金条也打开,掂量几下,放下。 又继续打开箱子,打开四五个箱子的时候。打开了陈龙做的西周方鼎,这二人看了很久,还用手敲了敲,最后还是说了句:“真的,不错,西周。” 当打开到六个箱子时候,这群人里面一个中年人说道:“刚才几个是真的,那就不要都打开了,车赶走。” 一个小伙子上去赶走了车,他来的时候就带了鞭子。 那几人跟着马车后边,慢慢下山,他们手里身上居然都没有兵器…… 这里面没有洋人,也没看到少爷文照。 张文龙手心出汗,这些人真的没想放少爷,说是交割换人,我们把赎金都拿来了,你们孩子都没带来。 他心中恼怒,幸好,车里还有两个人,两杆枪…… 现在不知道少爷下落,动手也不行,他手心出汗…… 四哥拿着鞭子,那鞭子里面是那把三棱尖刀,也没用。 最惊险的是余猛和梁风,这个小伙子赶车很慢,好像有恃无恐,不怕被伏击,后面几个人跟着走,直接下山了,还真的往那个紫云亭方向走去,离那有十里…… 张文龙和四哥怕被发现,只能从侧面慢慢跟着,这些人到山下一个山沟里,停下,前后无人,这七个人,看前后无人,就把马车岔开大路,奔另一个山谷走去,不是奔着紫云亭方向了。 走了一会儿,到一个山沟,车停下,把马拴在一棵树上。七人看了一下四周无人,假装休息了一会儿,依然看四处无人,那个中年人对另外两人示意一下,两人走远去路口把风。 “你俩去路口把风,咱们往下搬东西。” 一个中年人说道,这个中年人长的挺富态,不像歹徒。 他说完和另外三个人,还有赶车的那个小伙子,直奔车厢,这时候车帘子颠簸的已经掉了下来,车里一片漆黑,几人一拉开车厢帘子,开始往车下面搬那些青铜器箱子。 车里空气一爽,八哥眼睛一亮,它都要中暑了,看见有人拉开了帘子,两个人脑袋伸进来车厢,八哥心情不错,说了句, “爷吉祥,爷吉祥。” 余猛和梁风早已闷的不行,快要晕了,这个人赶车很慢,山路不平,更加难走,人在里面难受的要死。他俩也听见外面人说话,肯定都是绑匪一伙。 他们相信六爷吩咐和判断,一路上也没听见少爷的声音,看样子这伙绑匪是准备卸货了,准备藏匿赃物。 余猛和梁风几乎同时从座椅下面冲出来,二人刚钻出来,脑子都一晕,这个张文龙出的主意虽然真好用,能定位绑匪,但是妈的,容易中暑…… 外面几个人看见突然车厢里爬出两人,还拿着枪,也都大惊失色,他们都往怀里摸去…… 两声枪响,余猛和梁风干掉靠的最近二人,余猛和梁风拿着装着青铜器的箱子当掩护,急忙换弹,准备开枪时,车厢外看不到人了,绑匪看见车里有人,都已经四处躲开。 随后外面砰砰砰几枪打进车厢里,还好都打到了装满青铜器的箱子上,有的打在铁条和门框上,也没打进来。 “他们都有枪。” 余猛对着梁风低声说道。 梁风没说话,他在想如何从车厢里跳出去,还是不出去? 出去,可能瞬间乱枪打死,不出去,自己是瓮中之鳖,待宰羔羊,手里的枪未必发挥太大威力。因为车厢的门窗就那么大,视线有限,想想还是要出去! 他沙哑的嗓子说道:“我们要冲出去,要不死在这。” 这时候,远处把风的二人也冲过来,七个人,没有少爷文照,没有洋人约翰。 七个人被打死一人,重伤一人倒地不起看样子也够呛了,剩下五个人拿着短枪对着车厢逼近…… 他们五人都是在路口一侧,并不是四面包围,而且也不敢在车窗位置出现,怕被枪击,只是从马的方向慢慢逼近。 一人开了一枪,余猛觉得胳膊一麻,中了一枪,并不严重,这车厢里,六爷都加固过,改装过,底层全都是厚铁板,还是打透了。 他连忙用那个铁锅挡住胸膛要害,拿铁锅当盾牌,余猛藏在锅的后面射击,他端起枪,透过门板蒙着打了一枪,这步枪威力巨大,透过车厢,听见外面一声惊呼,没打中,不过外面几人也不敢太靠近。 这两声枪响,马受惊了,它乱挣扎,车就跟着乱转,鸟笼跟着晃荡,那只八哥一边扑腾翅膀,一边骂人:“妈的,妈的”。 乱撞中,梁风看准车厢外面一个人,抬手一枪打中这人胸膛。 这几人也连续向车厢射击,二人躲在青铜器的箱子背后不敢露头,余猛,还有个铁锅,梁风没有铁锅,胳膊和小腿都受了伤,小腿中弹,鲜血直流,还好没中要害…… 每次玩吃鸡游戏看见出来的人拿个铁锅,我都想起太公讲的这段故事,所以我家里也买个平底锅,关键时候,当盾牌用。 二人根本抬不起头来,只能躲在车厢底下,还好六爷都放了厚厚铁板,二人没受重伤。 正在二人焦躁生死千钧一发时,远处传来一声枪响,倒下一人,张文龙和四哥到了…… 第91章 腰牌和柯尔特m1873 张文龙和四哥怕被发现,都是绕着很大一圈跟踪的,所以很慢。 听见枪响,猜到打起来了,别管因为啥?二人在草丛里飞奔,到了附近,看到了几人拿着短枪对着车厢射击,张文龙不慌了…… 他知道枪一响,这里离陈二爷和师父守着的路口不远,必然听见枪声都会过来,估摸着刚才跑了有一里地,他们事先商量的是二里地之外,师父和陈二爷他们在路口堵截,山里空阔有回音,枪响传的很远,他们能听见…… 张文龙趴着草丛里瞄准一个绑匪开了一枪,没打死,打中了胳膊,那人一声惨叫,后退着躲避。另外几人看见来了外援,连忙找位置掩护,准备反击,张文龙又开枪打死了一个人。 张文龙躲在暗处,敌人没发现他在哪,剩下那俩个人有个是那个带头的中年人,中年人转身就跑。 余猛和梁风二人从车上跳下,梁风没用枪,他想留活口,一把飞刀飞出,结果还是扎进了这中年人后心,这人踉跄几步,一下子栽倒,看样子不行了…… 另一个绑匪腿脚很快,他朝着余猛开了一枪,余猛肩膀中弹,余猛胳膊早已经中了一枪了,一直流血不止,他在车里憋的太久,刚跳下车的时候,脚步有点晃荡,大腿发麻…… 余猛举枪射击,那人躲过,再射的时候,弹仓没子弹了,这枪只能八发子弹,已经很先进了,只是他刚才在车里射击,也射不到人,几发子弹都浪费了,也没打中绑匪。 他把枪扔进车厢里,随手拿起那个铁锅扔了出去,那个绑匪后脑被铁锅打中,倒了下去,余猛跑到跟前,又拿起地上铁锅,照着这个晕倒的绑匪脑袋砸了十几下,铁锅十几斤,把绑匪生生砸死了…… 最初被他一枪打中的绑匪也流血过多死了,地下一摊血,那个绑匪被他打中了大腿根上的大动脉。 余猛喘着粗气…… 梁风走过去,看了看地上呻吟的那个人,那人的短枪掉在地上,看见梁风过来,还要挣扎着捡起来还击,梁风踩在这人手臂,把步枪交给左手,右手捡起短枪,对着这人手掌开了一枪…… 那人一声哀嚎…… “疼吧?你看,我的手掌,箭射的窟窿,说!我们少爷在哪?” 那绑匪满脸惶恐,本来胳膊中了张文龙一枪,手掌又中了这人一枪,他很害怕,伤口还疼,在流血, “那个孩子被一个洋人带走了,我们只是奉命来拿车,把东西埋在那个洞里。” 说着他指了指远处一个没有草的地方,梁风和余猛一看,这地方是个新挖的洞。 这时候,张文龙和四哥也到了,四哥一脚踹开洞口,洞口木板挡着,外面掩盖的新土,靠着山坡挖了一个大洞,看来是绑匪准备把这些青铜器先藏在这里的,以后慢慢运出去下山。 他们也没打算放了孩子,听这人说的意思,少爷还在洋人手里,而洋人和孩子都没来。 “你们是什么人?哪里的?谁找的你们?” 余猛上去一脚踢在这人胸膛,反手掰断了这人另一个手臂,他刚才差点被乱枪死了,愤怒无比。 “我,我不能说,说了,我全家都会死……” 这人说完,一仰脖,居然死了…… 余猛一愣,自己没有太用力啊,他一看这人另一只被梁风打穿的手里握着一把匕首,扎在自己后心,这个绑匪自杀了…… 几人茫然失措,不明所以,杀掉六人,自杀一人。 余猛走到那个被梁风飞刀扎死的中年人尸体旁边,捡起短枪插在腰间,他摸了摸这个中年人全身,除了一些子弹和银票,还有一个腰牌,上面写着春江府…… 这个春江府就是何知府的辖地。 而何知府是陈龙的女婿…… 余猛顿感眼前一晕。 陈二爷,老李,六爷,听见枪声也都赶来了,看着发生的一切。大家看着挖的洞,和几个死尸。 陈二爷捡起地上一个死尸手里的枪,他仔细看了看型号,脸色已经非常难看。 这是一把柯尔特m1873陆军单动转轮手枪。当时美国陆军标配,也是西部牛仔的最爱。该枪装弹六发,采用单动发射机构,即发射时,需用手将击锤扳至待击位置,再扣动扳机才可实现击发。 所以美国西部影片中的牛仔使用该枪时总是双手齐上阵,一手快速压击锤,一手扣扳机。这款转轮手枪到1940年才停产,经历无数战争,一代名枪,转轮手枪也叫左轮手枪。 陈二爷看这绑匪的枪和自己腰里带来的短枪型号一模一样,自己的短枪是他让姐夫买的。 从江城回来,差点遇险,他感觉长枪携带不方便,于是找姐夫说要买几把短枪,不久,何知府托人给陈二爷买了三把转轮手枪。 陈二爷给父亲一把,自己一把,女儿一把,都放在家里防身,今天他拿了长枪,长枪威力大,射程远,但是他腰里还是备着一把左轮手枪。 记得何知府说托一个洋人买的,也许,这个洋人就是那个冒险家约翰,这个约翰还是绑匪…… 陈二爷拿起余猛递过来的腰牌,上面的字,心中更加愤怒,真是他…… “来金陵绑票取赃物都敢携带腰牌证物? 太有恃无恐,小看陈家了?你们以为绑架了文照,陈府无人,志在必得!” 陈二爷说的他,是何知府,他的亲姐夫…… 他已经感觉到:“这背后主谋是何知府和洋鬼子合伙策划的,他们觊觎陈府那些青铜器很久了,那些卖到国外都是价值连城的国宝…… 看来即使至亲看见财宝也动心思了,要不是张文龙出主意把二人藏在马车里面,还真的麻烦,这些人也许真的就拿到了财宝,跑了,人财两空。 现在儿子虽然没下落,至少知道幕后黑手是自己亲姐夫,也保住了这些青铜器和金条……” 刚才枪战时间很短就结束了,这地方很偏僻,这时候已经路上有行人出现,山野空阔,行人走路散步,都没有来山沟观看。 陈二爷几人把死尸身上都搜了一遍,除了一些子弹,没有啥有价值信息,于是把死尸都抬进了原来这些人挖好的洞里。 余猛看着车上替自己挡了几枪的铁锅,这锅真管用,幸亏带来了,抵挡了不少子弹的冲击,上面留下几个弹坑…… 他把铁锅扔进了洞里和几个尸体一起埋了,几百年后这个假如铁锅不烂的话,就是一件有故事的古董…… 几人封上土掩埋洞口,等下几场雨之后,青草一长出来,这里没人会发现。这洞本来绑匪准备藏赎金财宝的,现在自己被埋了…… 陈二爷收起地上七支短枪和子弹,递给了六爷一支, “这把短枪送给姐夫防身了。” 六爷接过短枪,很喜欢,感谢了一下。陈二爷又送给老李,四哥,梁风,余猛,每人各一把左轮手枪,给每人分了子弹。 他自己身上带来一把左轮手枪,藏在腰间没露出来。 看见余猛和梁风都受伤流血不止,四哥迅速赶着车离开紫金山,先送回陈府,这么一打起来,只能在研究下一步救人计划,少爷都没看见,还在这里也无意义。余猛和梁风也要赶紧医治。 陈二爷已经知道,绑匪根本没带少爷到山上去,也没打算把车赶到紫云亭,这些绑匪太歹毒,但是肯定也没害死孩子,这孩子是交换筹码。 只是儿子太小,无法照顾自己,陈二爷惦记儿子文照…… 他要找孩子去,找姐夫何知府,找那个洋鬼子!刚才初次交锋杀了对方六人,财宝对方也没拿走,也知道了儿子文照确实是被洋人抢走无疑,还知道来取货带头的是姐夫的亲信…… 陈二爷想起鹅毛笔,他攥紧了拳头…… 先回府,和父亲商量对策,我要去春江府…… 第92章 撬骨取弹 陈二爷几人下山,出了紫金山,到了大路上的时候,看见了查干和拔都几个蒙古人骑马过来,本来安排查干几人在十里之外的紫云亭等着马车和绑匪。 可是很久还等不到马车,看看时间,马车估计也应该到了,查干感觉到山上可能出了问题。 查干说:“不在这等了,我们顺着大路也能迎面碰上六爷的马车,我们认识这马车,遇见了就动手。也可能山上打起来了,我们去看看。” 几个蒙古人一路骑马过来,一直到山脚下大路口,远远的看见陈二爷和六爷、老李牵着马,四哥赶着车,几人往下走。 查干到了跟前,张文龙说了经过,查干几人很气愤。 看见余猛和梁风胳膊上还都是血,幸亏带了两个棉被,他俩撕下棉被用棉花捂着伤口,看样子受伤很严重。 梁风走路一瘸一拐的,大腿也流血,看这样子伤很重。 陈二爷让梁风和余猛不要骑马了,二人拿着枪,坐上马车先回陈府医治。 两匹马拴在马车后面,四哥腰里别着左轮手枪赶车,他们三人先回了陈府治伤,也带走了那只会问吉祥,也会骂人的八哥。 陈二爷和六爷和查干几人看见马车走远,坐在路边树林里坐下,商量了一下,说到可能是何知府主谋,几个蒙古人气得大骂何知府吃里扒外。 大家都惦记少爷文照安危,张文龙说道:“最早来赶车的是个农家老头,看样子是绑匪给他钱让帮着赶了一段路。 这老头不知道车里都是宝贝,也有可能这帮绑匪和这老头认识,或者住老头家里都有可能,我们骑马附近转悠一圈,没准发现线索。” 六爷点头同意,他和老李查干几人图谋金靴都是郊外租的民房,这些绑匪也许会这么干,还没拿到财宝,他们不会离开金陵。 陈二爷点点头:“就听你的,六爷教出的好徒弟,帮了陈家好大的忙。” 六爷谦逊了一下,陈二爷拿出刚才拣的两把左轮手枪,递给了查干和拔都各一只, “上次园子,把你当贼,对你不住了,受了委屈,这两把柯尔特转轮短枪是刚才从打死的绑匪身上抢来的,送给你俩每人一支,留着防身,这枪很好用,美利坚合众国陆军标配。” 查干和拔都接过,枪做工精致,大小合适,都很喜欢,弯腰称谢。 陈二爷教给他俩如何使用,看看山下大路上无人,陈二爷对着一棵大树开了两枪,威力巨大!也给了二人一些子弹。 大家都惊叹洋人的武器之猛,这短枪近战根本不是弓箭之类冷兵器可以匹敌的。 这款柯尔特转轮手枪1873年生产,只不过要是速射需要两只手配合扳机和击锤。这款左轮手枪风靡一时,荒野大镖客和很多西部片里面经常看到这把枪。至今影响力巨大,甚至二战时候还是巴顿将军的最爱。 我在博物馆里见过巴顿将军用的那把柯尔特m1873转轮手枪,白色象牙枪柄上刻着一只老鹰,枪身镀银,刻着花纹,非常精致,很多巴顿将军的照片上都佩戴这款枪。 几人休息一会儿,骑马在紫金山各个地方转悠,他们猜测那个老汉走的不远,住在附近。 他们转悠一圈没发现老汉和洋人,一切正常。 陈二爷决定先回府,和父亲汇报,姐夫有可能是背后主谋,这么大的事情,要回去赶紧商量对策。 反正孩子也应该没事,财宝也拉回陈府了。 大家看天色已晚,也只能这样了,九个人就都骑马回到了陈府。 他们到的时候,进了陈龙的房子,房子里临时放了两张单床,二人躺在床上,陶大夫正给余猛和梁风取子弹,二人都是硬汉,一声没吭,可是汗水还是疼得大把的滴了下来。 陈龙在旁边看着,他已经听余猛说了经过,知道自己女婿可能是主谋,事先他也对信的纸张有了怀疑,他心中的复杂心情无法言喻,更多的是伤心和愤怒。 九个人进了陈龙的房子,都找地方坐下,南乔给倒水倒茶,她关心余猛伤势,心疼的眼泪乱转。看见余猛活着回来,还是心中高兴万分。 余猛对梁风说道:“我让你拿个锅你不拿,还笑话我,这不,我中两枪,都是肩膀,你中三枪,这打在腿上的一枪再往上点差点要你命。” 梁风疼得直冒冷汗,没搭理他。 不一会儿,子弹大部分都被陶大夫取出来了,他给敷了药,只有梁风小腿上一枪打进了骨头,半天弄不出来,出了好多血,这样下去,流血也流死了,梁风的嘴唇都发白了,陈二爷急得团团转。 陶大夫满头大汗,也搞不出这颗子弹。 众人都站起来围着梁风,跟着着急。 梁风看着伤口和陶大夫,沙哑的嗓子说道, “我自己来吧……” 他一瘸一拐的站起来,从张文龙腰间抽出了那把玄铁短刀,这刀尖极其锋利。 他腿上裤子已经撕掉了,露出流血的伤口,这颗子弹正好卡在小腿的两根骨头之间。 他低头看着大腿沉默一下,拿刀尖插进去小腿,刀非常锋利,割开了一条子肉,露出了白色腿骨。 他把刀尖用力扎进骨头缝里,一撬,撬开了两根骨头,陶大夫用夹子使劲夹,还是没有夹出来。 梁风唯一沉吟,用刀尖横着刀刃一用力,切断了靠近子弹位置的腿骨,用刀背顶出来那颗子弹,但是刀太锋利,还是把骨头切了一道深沟。 弹头掉在地上,血,喷涌而出…… 他把刀还给张文龙,躺在床上,陶大夫连忙止血,把刚才梁风用刀切断那段骨头也接好,涂了金疮药,固定包扎好。 硬汉梁风,一声不吭,他闭上眼睛,躺在床上,死里逃生。他流血流的很多,有点发晕…… 他想起了杭城的儿子…… 这本书八十三万字完结后,会另外写一段番外,梁风传记,他的经历和刚猛性格,很像我一个生死兄弟,我要写一段小说纪念我们那时候的江湖猛事。 看见梁风和余猛没啥事了,陈二爷让老李,四哥,查干几人先回房休息,余猛和梁风也都回自己房间养伤,陈龙房子里只留下了陈家几兄弟和六爷,还有张文龙。 陈龙看见房间里没有什么人了,只有陈家几人,六爷算侄女婿,张文龙更不算外人。 他说道:“家丑不可外扬,还是出丑了,呵呵,真没想到……” 陈二爷知道父亲想说什么,忍住没说话。 陈森木和陈山木不明所以,他俩不知道紫金山发生的事,余猛只和陈龙自己说的经过。 “你看想怎么办?” 陈龙对着陈二爷说道。 陈二爷杀人的心都有,还想咋办?儿子被人绑了,生死未卜,但是凶手可能是自己姐夫。 “我看父亲的意思。” 陈二爷说道。 陈龙沉吟不语,过了一会儿,说道:“我想想,你们先去吃晚饭。吃完饭,你自己来我房间。” 陈龙说完,回了内屋。 六爷和大家对视一眼,有点尴尬,这不是陈龙待客风格啊?我刚陪你玩命回来,没说几句话,就走了? 其实,他们小看了陈龙,只是陈龙没把他们当外人,不需要客套。 他心早都乱套了,心里硝烟弥漫,杀心四起,只是心里想法不想在这几人身边显露而已。 晚上,他要跟二儿子研究对策,毕竟,不仅仅要救孙子,他还要杀人 ,杀洋鬼子,杀自己的女婿何知府…… 第93章 蒙面人 晚餐很丰盛,虽然孙子没有救出来,但是杀了六个绑匪,财宝没有损失,还知道了很多信息,算很有成绩,大家还是很兴奋,一起议论猜测绑匪的事情。 陈家三兄弟陈总管,六爷,查干,老李等十几个人喝的有点多。 陈二爷一一敬酒,他也喝的醉了 。 陈龙站起来也敬酒几杯,说了一些感激的话,毕竟这都是客人,还是来帮忙打架救人的,有生死的危险。 余猛和梁风没有喝酒,伤口还疼,安心养伤。 大家喝的都有点醉,心情还没放松,有点压抑,孩子没有救出来。大家都夸赞张文龙,要不是他出主意车厢里事先藏了人,这些人就跑了,人财两空 。 其实最应该感谢的是那个八哥,还有那个铁锅,还有六爷放在箱子内侧的铁板,挡了不少子弹,要不余猛和梁风肯定不死也更重的伤。 大家都很累,也知道很多事情要准备,吃完都回去休息。 陈二爷到了父亲的房子。 摇曳的灯光下,陈龙更加憔悴,苍老了很多。 他看见儿子进来,二人坐下。 刚才在大家面前强颜欢笑,心中焦虑和着急,只有陈龙和陈二爷自己心里知道啥滋味。 昏黄的烛光下,陈龙和儿子坐在罗汉床上面,陈龙喝了一口茶,拿起那封信递给儿子说道:“你对这个事情怎么看?想怎么办?这纸是你姐夫自己常用的纸,我认识,这纸是定制的,原来这纸边缘有印记,绑匪给印记撕掉了。” 陈二爷看着信纸眼睛里愤怒无比, “父亲,这件事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个洋人嫁祸姐夫,转移视线,我们去春江府对付姐夫,他们乘机便于逃脱。 再就是姐夫主谋策划,他觊觎陈家财宝,他和洋人勾结,倒卖到国外谋取暴利,这些国宝如果卖到国外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谁都会动心。 这种可能性很大,因为这个腰牌是姐夫师爷的腰牌,我只是好奇他们干绑架犯法的事情,为何还带着腰牌,这样一旦被抓不是就不打自招暴露姐夫了么? 只有一个可能这个师爷为了便于在金陵活动,他们可能还有更大图谋,而不是眼光只有这十件青铜器。 今天连孩子都没看见,他们都带着短枪,这短枪还是和他帮我买的一个型号,他们是觉得陈家完全被动,府上没有几个能打的人,有恃无恐。 这短枪和我托姐夫买的短枪一样,说明姐夫自己也有,他肯定偷着买了不少,只是没想到我们突然来了帮手,来取货的人全军覆没,枪还被我们抢来。 这信上纸和用鹅毛笔写字,应该是这洋人没考虑这么细,以为我们不会察觉,只是撕了带印记的边框,没想到你这么细心,纸的厚度和颜色工艺就认出来是姐夫的纸。” 陈龙听完儿子的分析,点了点头,儿子分析的很有道理,和自己心里想的一样。 他沉吟不语。 陈二爷继续说道:“我打算两手准备,他们现在肯定还在金陵,因为赎金没拿走,还被杀了六人。 我们要加强巡逻,这些绑匪估计会来打探陈府动静,我们要小心。三天内如果我们收不到绑匪的信息,我就准备去春江府找姐夫质问。 等不及了,这三天,我们大家继续在金陵寻找信息,父亲您看如何是好?” 陈龙看了一眼漆黑的窗外,沉吟不语。过了好一会儿,才对儿子说道: “就依照你所想办理,真要是何乾元吃里扒外,害咱们陈家,也只能除掉,但是不能明着干,这件事得仔细研究,确保万无一失。 我们陈家今年有难了,多亏了这个张文龙,我看青黛对他很有意思,真要是二人成了一对,也是天造之合,很般配。 咱们陈家富可敌国,还不必嫁女儿门当户对,啥叫门当户对,我们陈家不过挖了几个墓起家,这小子别看眼前是个穷小子,就是他没有娶青黛,凭着这小子的能力和天赋,将来成就不在我们之下,也会富甲一方,人中之龙! 你看他师父用一只鸟都能掌控绑匪行踪于股掌之下,每个细节都料事如神,此人非同小可,以这个六爷的眼力也不会找个孬种当徒弟,看缘分吧……” 陈龙沉吟一下接着说道:“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六名七相八敬神,九交贵人十养生。如果张文龙做了陈家女婿,外人还以为这小子贪图富贵,我们陈家是这小子的贵人。 殊不知,他来府上三个月,陈家危难之际出了多少力,他实在是陈家的贵人。只是我看这年轻人表面谦和,实际上心里高傲的很,也许人家还没把咱们陈家看在眼里呢……” 陈二爷沉吟不语,他非常喜欢这个张文龙,至于未来如何,他也不能掌控…… 但是陈二爷是个恩怨分明的人,他说道:“不管如何,这小子为陈家出了不少力。父亲说的对,他是陈府的贵人,我们不应该忘记。” 陈龙点了点头,说道:“你说得对,我们陈家不能忘恩负义,还有要加强巡逻,我也感觉绑匪会来府上打探。 告诉把门的,明天不许外人进入,余猛和梁风都受伤养病,多安排几个家丁,十人一组夜晚巡逻,工钱加倍。” 陈二爷点头答应,二人聊到半夜,陈二爷离开,回自己房子休息。 陈二爷离开后,陈龙自己沉思了一会儿,也睡了。 午夜时分,园子里一片寂静,一个蒙着面的飞贼,还真的翻墙而入进了陈府,他四处张望找东西,想找到青铜器存放位置,也想看陈府的动静。 这个蒙面人走路悄无声息,一身黑色夜行衣,在每个不亮灯的房间都转了一圈,开灯的房间他不靠近。 这是有经验的高手,他知道只要靠近有灯的窗户,屋内就能看见窗户上灯光照出的影子。 这个飞贼轻手轻脚,非常镇静,一点不慌乱,顺着每个窗户根走着猫步。 刚才他也想到陈龙房子窃听,看灯亮着,就在黑暗之处窥视很久,直到陈二爷离开,才到陈龙房子窗户下往陈龙屋子里面偷窥,可是里面一片漆黑,没敢进屋。 他又往内府后面走,就看到了那个造假作坊,看门锁着,有些好奇,弄开点窗户,借着月光,看见了里面的坩埚和各种造假工具,这个蒙面人吃了一惊…… 这时有巡逻的过来,十人拿着兵器和灯笼,他藏身树后,等巡逻的走后,又翻墙而去…… 这人就是那个抢走孩子的飞贼孟超。 孟超是个武林高手,江洋大盗,横行大江南北的飞贼。 他的武功如何,目前陈家的人还不知道,不过以后会知道,那也是神一样的对手…… ___________~ ps:不要低估武功,这世上真有武林高手。 十年前我曾经和一个在少林寺苦练六年的一个飞贼交过手,那天也是我比较危险的一次。 本来不想写啥夜行人和飞贼,后来觉得我这本书本来是冬天无聊写给自己看的传记,人生记录。 就插入一段蒙面人夜入陈府的桥段,而且合乎逻辑。假如我要是绑匪,白天被打死了六个人,赎金财宝还被拉回去了,我也会晚上去打探消息,知此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这晚上陈府就不写打斗了,余猛和梁风都重伤养病,六爷、陈二爷、查干他们也都喝醉了。 十个更夫也未必打过这个孟超,更夫也没发现这个贼,就休息一晚。 我想起了十年前…… 下一章,我写一段真实的生死相搏…… 我干的那个飞贼,在少林寺练习武功六年…… 这一晚上陈府应该打的仗,干脆我自己替他们打了吧! 第94章 今晚这架,我帮他们打了 陈府这天晚上就不写打斗了,余猛和梁风都重伤养病,六爷陈二爷查干他们也都喝醉了。 家丁们也没发现这个飞贼夜行人,没有动手打架的条件,今晚就不打了,但是我手痒,觉得写的打斗不过瘾,这场和飞贼交锋的架,我替他们打了吧!供大家娱乐一下。 其实现实中我打过的架,和谋划布过的局,比小说写的过瘾,还缜密…… 这是真实的交手和生死相搏,我每个细节用白描手法描述清晰,基本没有任何夸张。 写一段十年前的往事,我当年干一个在少林寺练过六年功夫的飞贼故事,那个飞贼应该是练过铁头功和轻功,还有几十个他拿着武器的帮凶,还是我赢了。 每天码字很累,本来想请假休息一天,就写点番外,结果越写越多越磨叽,不小心又写了七千字,和小说没啥大关系,就合并在这一章发了,反正这一章有点长。这是我给自己人生留的回忆,将来老了的时候我自己看看这段往事,呵呵,爷也彪悍过,其实彪悍过多少次,也记不清了,这辈子值了,应该会哈哈一笑…… 十年前,我在浙江某城有个工程公司,那个城市好多项目我干的,当时有一个一万来平的酒店项目施工,我们公司接的工程施工,楼刚盖好,闹市中央,十字路口,工期很紧。 当时还没完工,窗户都没安装,在做水电工程,可是电工穿好的电线一穿好第二天就丢了,电工穿线施工很复杂很麻烦,可是贼用手一抽很容易就抽走了。 几天里,我们丢了十来万的电缆电线,工期快到了,我心急如焚,报了几次警,他们也抓不到,也很无奈,我们也没有线索。 我就请来我一个朋友,工地当门卫,他个子不高,身体结实,重心很稳,一米六左右,在监狱坐过几年牢。 据说在监狱里几年单手摔跤几乎没有对手。 我能打的朋友很多,反正他是我并肩作战过,见过身手最快最猛的人。 我嘱咐了公司所有高层主管,每人晚上手机不许关机,随时准备抓贼。 我住的地方离这个酒店工地很近。 这天我刚脱衣服准备睡觉,我这个朋友打电话给我,说发现贼了,我朋友大我十来岁吧。他发现形迹可疑的人拿着手电筒在二层工地转悠。 我开车赶到,路上打电话报了警,也给我副总和公司高管都打了电话让他们都过来抓贼。 晚上八点多,一片漆黑,一万来平酒店,都没窗户,贼要跑掉很快。 我到了,急忙和这个朋友上了二楼, 这个贼已经知道被发现了,他走到了一个工人的临时宿舍,说是宿舍,其实就是工地临时搭建的住所,当时夏天不冷,一个大房间里睡了三十多工人,这些工人是我们为这个工地临时雇佣的为了赶工期,以前不熟悉。 这个贼进了这个工人房间,其实他们就是一个村子的,彼此都认识,这些工人平时给他通风报信,只要公司人员离开工地,贼马上就到工地盗窃,里应外合,贼肯定也分给他们钱,这边如果报警,贼就跑掉,这样几个回合,有内鬼,所以警察根本抓不到。 我们眼睁睁被偷,干着急,工期越来越近了。 我俩从正门上去,这个贼知道大门出不去了,就躲在二楼工人宿舍,想寻求掩护。 我和我朋友上了二楼,进了宿舍,这贼二十岁左右,一身肌肉,眼露凶光,满脸横肉,魁梧结实。 我写常子时候就想起了这个贼的长相,他胳膊有我小腿粗,很健壮,体格顶我俩。 他看见我进来了,有点慌张想走,他可能也听他老乡说过我一些江湖狠事。毕竟知此知彼,他们偷我东西,肯定也研究过我们。 我问:“你干啥的?为啥来工地。” 他说:“看老乡。” 我说:“谁是你老乡。” 他说不出来,这三十多工人也没人站出来承认认识这个贼,但是我看这几十人屁股下全都藏着菜刀,棍棒,斧头之类的武器。 事后,这三十多工人里面有一对夫妻不是他们一起的,是我老员工,但是临时那几天赶工期和新来的工人在这一个宿舍住,他能听懂这些人家乡话,他对我说那晚上那些人商量,我要是动手打那个小偷,他们就一起全部冲上来砍我俩。 他们都是一个村子的,是一伙的内鬼。当时几天里已经合伙偷了我们十来万电线,我猜测可能都是这几十人一起抽的电线,好几层楼的电线一个贼不会那么容易一晚上抽走。 我很警觉,扫视了一下,看下气氛,就明白了啥情况。看样子我要是打这个贼,他们就会一拥而上帮忙干我俩。 我俩空手,对方人多拿着武器,肯定瞬间我俩会被砍死,他们法不责众,都会集体逃走,反正工钱也给不少了,而且十来万赃款他们肯定也都分了,他们只赚不赔。 我意识到很危险,也瞬间知道是这些内鬼里应外合盗窃公司电缆电线,更知道处理不好大战一触即发。 我心想我的公司兄弟们还都没到,警车也没到,我也有点着急,不时的听窗外警笛,可是警笛一直没到。 我想稳住这个贼,这小子也猜到我报警了或者等外援,他有点激动,要夺门而出,那时候工地还没安装门,门洞都敞开着,窗户也没安装,只有窗框。 他看我挡住门口,说道:“让开,让我出去!” 我说:“等警察来,录完口供,你没事就放你走。” 我很客气。 其实,当时他刚到工地还没来得及盗窃,没有赃物,还不能构成盗窃事实,只是嫌疑。 但是做贼心虚,他知道警察要到了,想跑,我心急如焚,公司兄弟们没到,警察也没到,现场就我和我这个朋友,他个子还矮。 而这个贼车轴汉子,年轻气盛,血气方刚,一身肌肉。边上还几十个拿着武器随时冲上来的他们同伙。 我不让贼走,我紧紧抓着他左手手腕,因为我怕他怀里藏着匕首捅我,或者用螺丝刀扎我,他偷电线肯定带着工具和武器。 我紧紧的抓着他手腕不让他往他怀里摸刀,这个贼的手腕比我脚脖子粗,我几乎抓不牢,但是还是死死地抓着他左手手腕,不让他离开。 身边那几十个他的老乡同伙已经蠢蠢欲动,有的都拿起了菜刀和木棒,看样子我要是动手打这人,他们就一拥而上了。 我狠狠地扫视了这三十多人一眼,我知道我生气时候眼神杀气啥样,多少亡命之徒看了都哆嗦…… 我看着这个贼的眼睛,一眨不眨盯着他,他开始没敢对视我的眼神,但是可能也觉得我很瘦,不堪一击,他们又人多势众。 或者他也感觉不马上走,出不去了,我很快会有援军到,他狠狠地瞪我,威胁我, “放开我手,让我走!” 我本来一直沉住气等着警察和我兄弟们,我俩武器都没有,寡不敌众肯定吃亏。还可能有生命危险。 我本来想忍一下,可是看着他威胁我的眼神和说的话,我再也忍不住了。 我从不怕人威胁,即使面对几十个随时帮贼打架的帮凶内鬼,即使他们还拿着武器…… 我骂了一句:“草泥妈!你以为我不敢干你呗!” 说着同时,我用力左手拉着他手腕使劲往我怀里一带,这词很准确,一带,就是一拉的意思,但是比“拉”恰当点,有顺势往怀里往下方拽的意思,这个角度和力度比较形象。 同时,我右手一记重拳打向他左脸颊…… 这么近,近在咫尺,几乎半步距离,居然他躲开了…… 我当时心里瞬间也惊讶,江湖上我单挑几十次,几乎还没人能躲过我的重拳。 这么近,他脸一侧,居然没打中! 但是因为我用力拉了他手腕往我身上靠,所以多少有点惯性,他的左侧颧骨还是被我拳锋骨节扫中,这拳锋力度也不小。 瞬间我看他的眼神有点懵,有点晕,脑袋晃了一下,没有瞬间做出攻击。 要不是我用左手使劲拉一下他手腕,右手这一拳肯定打空了,这样还只是擦了一下,我也瞬间意识到这个贼是个功夫高手,是个练家子! 这么近能躲开我一记重拳,什么反应速度? 几乎就是我出拳扫中他脸的同时,我侧面一直监视他动作的我这个朋友,几乎同时,一个箭步上去左手上去搂住贼的脖子,下面跟着一个腿绊子,绊倒了贼! 我朋友出手极快,动作非常利索!我当时也很吃惊,出手角度精准,力度很猛! 贼后仰被摔出两米…… 我听见身后几十个贼的老乡齐声惊讶,都“啊”的一声,我豁出去了,没管他们反应和是否都冲上来。 这个贼仰面倒地,瞬间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还没站稳,我上去一脚迎面狠狠踹在他脸上,他倒下…… 这个贼继续一个鲤鱼打挺翻起来,还没等站稳,我这个朋友一脚踹在他前胸,贼又一次倒下…… 估计他被我朋友这一脚踹的胸闷,他那一脚很猛,贼有点喘不过气来,没有继续爬起来…… 我和我朋友冲过去照着他后脑和太阳穴一顿狂踢,他满地翻滚。 所以我告诉你近身搏斗中鲤鱼打挺最不实用,花架子,很容易被人迎面踹脸,鼻骨被踹断。 这小子是个飞贼,身体柔韧性很好,但是,打架,生死相搏,他真不行,没经验…… 我写的这些过程很长,但是实际经过大概一分钟不到,很短,甚至可能几十秒的事。 我估计要是打了几分钟没打倒他,那些同伙肯定都冲来了。 我几次群殴中以少胜多,镇住对方都是因为下手快,狠,稳。一出手几下干的对方领头的失去反抗能力,那些帮凶迫于气势就会都不敢动,好几次这样结果,我都打胜了。 我那时也担心那三十多个贼的老乡可能随时站起来攻击我俩,可是已经动手了,我就不怕了,我豁出去了,假如他们动手,只要我能抢过一把刀或者斧头,我敢把他们全部砍死,除非上来就把我杀了,我的身手他们也未必那么容易得手。 其实那天还是很危险,打群架就怕有人带头,那天如果这三十个人里有一个人站起来喊一嗓子,我俩都会瞬间被一群人乱刀砍了,肯定会吃大亏,后果不可想象。 可是,终究,这几十人被我俩的杀气和狂风暴雨的拳脚镇住了,也没想到我俩下手这么狠,速度那么快,他们终于一个人都没敢动! 我拿起一根粗木方,打了这个贼头上几十下,他被打懵了,彻底没有反抗能力,只是抱着头护住脑袋。 这时,门口冲进来十几个人,都是我公司的经理和兄弟,他们对着躺在地上翻滚的贼一顿拳脚输出。 这个贼满地乱滚,他的同伙们目瞪口呆,瑟瑟发抖…… 这个时候只能称呼是贼,因为那一刻,他还没飞…… 我的副总个子不高,一米六几,也爱打架,高中打架被开除,我一手教出来的如何谈判和公司义务细节,成长很快。 记得有一次公司员工因为堵车按下喇叭,被一群流氓打了,打人的还是我公司附近另一个公司的人寻衅滋事。 我那天开始很客气,问下情况,和寻衅滋事的对方还说了不少客气话,对方以为我们好欺负,很是装逼,结果,打起来了,他们打了我这员工。 我气坏了回到办公室,我和副总用两根棒球棍冲进人家公司打了十来个拿刀的流氓,我俩全身而退,但我那个惹事员工是个近视眼,眼镜被打掉了,傻逼愣登的空手冲进对方人群被砍了几刀,后背伤口很深。 医院里,我对这员工说:“如果我不让他跪下道歉,我自剁一只手,爬着离开这城市!” 当时我去打架的时候,当时开着一辆蓝色宝马x5准备洗车,洗车场车打了泡沫,刚洗一半,员工给我打电话说挨欺负了,我开过去的。十年前那个小城市当时这款宝马越野车蓝色极少,好像就我一台,我们那是一个县级市,江南,全国百强县。打完架对方看见车颜色和车牌可能也打听了我。 一下午,我接到不少有头有脸的社会大哥说情,甚至还有我的客户。我都推掉,不原谅对方,告诉即使以后不合作了,我不会牺牲我兄弟颜面换利益。 据说,那个砍我员工的公司头头跟人打听认不认识一个东北口音长发的人开的蓝色宝马越野车?那些社会大哥说,认识,你惹了他,他真敢干死你全家,你准备钱吧! 后来我出面讹了这个老板十五万,对方几乎算跪下道歉,没几天他们整个公司吓得搬走了,人去楼空…… 其实我员工伤不重,这员工为人也不咋仗义,后来我让他做点举手之劳的事,还放我鸽子,很心寒,我为他玩命出头想想真不值,这些年,我用过上千员工,对我员工都当兄弟一样都很好,有时候他们私事和公司无关的事,我也都没少帮忙出头,可惜有时候人性不可直视…… 当时谈判环节很复杂,我惹了不少人,还人情,还搭了一块我拍卖来的葛洪做的和田玉子冈牌。 这个员工是个小伙子,被刀砍的看着很吓人,但是没伤骨头,住院就花了一千四百块,只是缝了针,当晚我们还去吃了烤羊腿。 我这员工拿着赔偿款十五万自己还了房贷…… 十年前,这个赔偿数字在当地算天价,因为就缝了几针,一般说说情陪个万八的算多了。 当时我公司有个预算员,是个小姑娘,她刚结婚也贷款买的房子,她对我说:“六哥,下次再打架我也去呗,我想挨几刀,我还有三十万贷款没还呢。。。” 我无语…… 但是这个小姑娘比这小子仗义,在我们公司兢兢业业好多年,男的性格,所以,有时候女人比男人可交。 这天晚上,我这个副总出门接到我电话时候仓促没有找到武器,就顺手拿了一个给他女儿自行车打气的金属打气管,他到的时候,他拿着打气筒照着这个贼的头抡了几十下,这贼没死。 这飞贼真踏马抗打,果然少林寺练过六年的…… 我怀疑他练得铁头功。 贼也知道这样下去肯定被打死,他那几十个老乡同伙早已瑟瑟发抖,都把屁股下面武器慢慢扔了。 后来那个金属打气筒放在公司展览,打贼的头打成了麻花形状,你说当时打的多狠…… 我想拦着不要打出人命,也知道警察快到了,喊:“不要打了!” 这贼挤出人群冲着门的方向跑出去,看见一个房间没人,也没窗户,直接跳了下去,我这个朋友离他近,用手一拉他衣服,没拉住。 人没了,从窗口消失,贼,跳了下去…… 应该说飞了下去,那一刻,他成了飞贼! 十米多高的酒店二层,那个酒店一楼大堂就十来米层高,他跳了下去,我当时心里一惊!妈的,一条人命! 这么高肯定摔死了…… 我这几个公司兄弟也都有点慌张,都看着我,毕竟人命关天,这么高跳下去不死也残。 黑夜,慌不择路,飞贼从十米多高跳下…… 我走过去探头从窗户往楼下一看,没有人影,贼居然跑了…… 我看没死,心情一松…… 这时警车到了,我告诉所有人不许说动手打人,没有任何肢体接触,贼畏罪潜逃,自己听见警笛跳下去的。 警察到了,我说偷电线的贼听见警笛跑了,警察和我们下去找,踪迹全无…… 后来发现远处一个出租房子有灯光,很可疑,我们和警察在这房子厕所里抓到了这个贼,他还一个爹,光着膀子,纹身,在喝酒。 派出所里,一调档案,这个飞贼惯犯,以前有偷盗电缆前科,但是这次还没等盗窃就被打了,跳楼了。 没有证据,抓贼抓赃,录完口供,警察也很恨盗窃电缆的,也头疼,我们都报警几次了,这个贼肯定也盗窃其它工地,也很多其它人报案。 好不容易抓住了贼,还没赃物,还是无奈给这个飞贼放了,他一只脚脖摔断了也要治疗。 这个贼年纪不大,二十岁。他在派出所里自己对我说,他那天根本不知道是几层楼就跳下去了,反正知道不跳肯定被我们打死。 他被打懵了…… 十多米,没死,直接跳下只是摔断了脚脖子…… 他在派出所里面说:他曾经一次盗窃跳过三层住宅毫发无损…… 他说他在少林寺苦练过六年武功…… 这贼才二十,年轻,自己说这些事情,还觉得很光彩,但是他承认这次被打懵了,只是我们都没承认动手,录完口供都走了…… 后来他爹来找我讹钱治病,他爹是个老流氓,纹龙刺虎的,我认识的大佬级别人物狠角色没一个纹身的,他在我公司逼逼咔咔吵半天,要五万医药费。 我当着他面对我副总说: “给他五万,你看公司哪台车保险最全,他拿了钱出公司门就撞死他,一个盗窃犯还敢讹我钱!你妈的,你耽误我多少工期?” 我说话的时候,看着他…… 我淡淡的眼神里,流露着满是慈祥和关爱,还有天堂般的温暖…… 我慈祥的看着这个老流氓…… 他心中一寒…… 没敢看我眼睛,低下头…… 我这么平淡的话说出来,他看出来了,我说的话真能干出来,敢撞死他…… 那天我眼神没有杀气,只有天使的翅膀在向这个飞贼的爹,老贼招手…… 反正干了他,大不了是一场车祸,我花钱了事,我表面一片祥和,心里愤怒无比,动了杀心了。 他也是老流氓,欺软怕硬惯了,知道惹不起我,讹不了钱,无奈走了。 第二天,我这个酒店工地临时雇佣的那三十五人集体连夜跑路,扔下干了一半的工地…… 那个飞贼父子也离开这城市,人去屋空…… 据说这个全国闻名的江南五金之都,从此各个工地再无丢失电缆电线的事…… 警察蜀黍应该送我锦旗…… 小说素材多来源于生活,我这本书本来也是打算写给自己看的人生记录,因为各种原因,我打过很多次恶战,但是从没欺负过人。我不是好人,但是嫉恶如仇,爱憎分明。 路边看流浪狗挨欺负了,心中不忍,都能从奔驰上下来拿砍刀帮它打架,这是性格,改不了,也不想改了…… 这几天陈府太不顺当,一波一波,余猛和梁风也都受伤,来了飞贼进入陈府,这晚上没打起来,也不应该打起来…… 陈府休息一晚,我依旧码七千字。 今晚这一仗,我就自己替他俩打了,完全白描手法,一板一眼。好的文字和小说故事,不需要太多华丽的辞藻和修饰,就像打架,不需要花拳绣腿,只要过程和结果…… 我们读小说,从小说里学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娱乐和消遣? 文如其人,有的如醇酒,醉人。有的似可乐,一个饱嗝,再无痕迹…… 做人我喜欢大象无形,大音希声。 文字我喜欢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我认为好的小说就像唱的好的评剧或者京剧大师唱的剧词,有板有眼,吐字清晰,张弛有度,无需意淫,也绕梁三日…… 忽然想起了我马上要覆盖全国的矿泉水品牌,那是我去年自己注册的品牌,我自己开发设计的产品,我费尽心思找的全国八个最好的矿泉水源头…… 我的产品不虚假宣传,产品成分不弄虚作假,老幼无欺。 记得我亲手设计的那个蓝色瓶子上印着八个字:青山不语,静水流深。 喜欢这八个字,所以印在我的产品瓶子上,估计很多人喝了我生产的矿泉水,都未必懂这八个字啥意思,甚至,未必注意到瓶身上这几个字。 这八个字,符合我的真实处事哲学,虽然,我也彪悍过,也勇猛过,也鲁莽过,也心寒过,也残忍过,但是,我更喜欢与人为善…… 今天记录一下曾经往事,很惊险,很无奈…… 这件事也只不过我今天休息,人生中偶然想起的一件小事。 江湖不老人易老,累了,倦了…… 谋局很费脑子,谈判环节很复杂,学习古董也需要慧根和勤奋,打架很费力气也要动脑,发现码字也很累,干啥都不容易…… 青山不语,静水流深…… 丰子恺说过:使人生圆滑进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 在不知不觉中,天真烂漫的孩子“渐渐”变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侠的青年“渐渐”变成冷酷的成人;血气旺盛的成人“渐渐”变成顽固的老头子…… 我们来人间一次,越来越觉得我们都是上帝的棋子,都是被编入程序的符号,就像那个马斯克说的,我们活在虚拟世界可能性很大…… 但愿我们能不为“渐”所迷,不为造物所欺,而收缩无限的时间并空间于方寸的心中…… 等陈府大家都休息好这一晚,明天接着讲故事,因为这个冬天还没过去,还太漫长…… 接着救少爷文照,接着斗洋人,斗绑匪,接着对付何知府,接着在这写胡诌八咧的小说…… 所有的晚清墓靴风云故事就像现在人间的故事,每一天,都正在发生…… 感恩,与你们相伴! ~~六爷写于路上,大年初七.无人区 第95章 飞贼孟超 飞贼孟超翻墙而去,那么高的围墙,他只是用脚尖蹬了两下墙上石头,狸猫一样翻过了墙头,悄无声息…… 绑匪真的没离开金陵,一切和张文龙,六爷所料一样,他和洋人约翰真的租了紫金山附近一个民宅居住,但是少爷文照却不在这个民宅里。 那天陈二爷他们拿着枪绕着紫金山附近寻找可疑的人,没发现,是因为他和查理在房间里没出来,他们等着那取货的七个人掩埋好青铜器回来,再研究下一步如何运出去。 他们给了房东二两银子,说把一辆马车赶到指定地方,老汉去办了,就回到家,告诉把车赶到一个路口了,那七个人就接着把车赶走的。 为什么没有那七个人直接去赶车,是怕中埋伏,万一陈府上来就打呢,反正大不了打死这个老汉,绑匪们看没啥动静,才出来赶车,他们不知道,那个八哥对着老汉没问“吉祥”,救了老汉一命。 而绑匪拉开车厢帘子,八哥呼吸新鲜空气,心情舒畅,问了声:“爷,吉祥”,所以余猛和梁风出来了开枪,他们七个人全军覆没。 这个春江府师爷还真是过来帮约翰策划和运输青铜器的,何知府的亲信,这个师爷带着六个人,带着柯尔特左轮手枪,以为万无一失,结果,被埋在自己亲手挖的坑里,还陪葬了一个余猛的铁锅。 这个亲信师爷一共带来了八个人,另外两个人赶车拉着少爷已经离开了金陵,被送到了春江府衙门,何知府给少爷文照藏了起来。 他打算等拿到了财宝,就活埋了少爷文照,陈二爷他们所料不错,根本这些绑匪就没有放了孩子的意思。 当然不能放了,孩子认识洋人,回陈府一说,肯定陈龙起疑心,何知府也一样暴露,所以只能杀人灭口。 可是,事与愿违,他派去的亲信全被打死,还被抢走了短枪…… 那些财宝也没拿回来,这样,这个少爷文照就很安全,还要贵宾一样养着,哄着,怕他哭闹。 这个文照胆大包天,六岁,居然一点不怕,也不哭,他也没意识到危险,但是文照认识何知府,知道是姑父,也没害怕,只是他一直没见到姑姑,偶尔想他妈,问几句。 这个何知府找个丫鬟陪着少爷文照在一个封闭园子里居住、玩耍、吃饭,四周戒备森严。 洋人约翰和飞贼孟超等了很久不见七人回来,猜测发生意外了,他是洋人面貌,容易被人认出来,就让孟超自己去看看。 结果,孟超去了打算掩埋青铜器的山沟,找到了洞口,这个洞他也参与挖了,他知道位置。 看洞口封着,痕迹不像他们封的,就用长刀挖开洞口封着的土,发现了七个死人,还有个被枪打了几个弹坑的铁锅,几人枪也都没了。 孟超瞬间猜到了大致经过。 他封好洞口,连忙回去找约翰商量,路上看见了几个人骑马拿着武器好像找人,猜到这些人就是陈府的人,孟超低头避开,到了租住的房子,进屋和约翰都讲了,二人不敢出来。 约翰觉得事情搞糟了,但是他还没想到那个师爷爱炫耀,走到哪里都喜欢炫耀他的身份,带了腰牌。而这个腰牌被陈二爷发现了,已经暴露了何知府。 约翰和孟超商量对策,孟超说:“要是我们再写信让拿东西换人,陈府也不可能相信了。 这次都没看见少爷,也知道我们骗他们说去紫云亭,结果把车赶到了山沟。” 约翰说道:“是的,那怎么办?小孩现在在春江府,也不在金陵。 我们俩个在这还能干什么呢?总不能再去陈府绑架来一个孩子吧?” 孟超想了一下说道:“再去绑架不可能了,他们肯定戒备森严。而且老弱病残肯定都有家丁保护,他们现在手里还多了几把短枪。 不过我倒是可以晚上偷偷看看,那些青铜器藏在哪里,我悄悄偷一两件出来倒是有可能不被发现,我们卖到国外,咱俩分了。 这个何知府不是好人,连自己岳父和自己亲侄子都要绑票,还要撕票,搞不好我俩就是把这些金条和青铜器运到春江府,他没准会对咱俩下手,杀人灭口。 这姓何的太歹毒,不能与其共事,他派来的亲信都死了,我俩就不用分给何知府了。 神不知鬼不觉,我偷几件青铜器出来,你给卖了,他也不知道这件事,我们以后也不和他交往了。” 约翰眼睛发光,连声说好,他也鄙视何知府,也担心最后即使他帮着卖掉这些青铜器,分钱的时候被何乾元灭口。 大盗窃国,中盗窃侯,小盗窃金。 孟超和约翰这样谋财的小盗对何知府这样中盗歹毒行径都极为鄙视,二人耻与其为伍! 原来,约翰和何知府确实不太熟悉,并没有打过太多交道,是何知府打算买枪,找到了传教士查理,查理找到了约翰。他帮着何知府买了一些枪,买好之后二人就熟悉了。 何知府邀请他家里做客,也想交这个洋人朋友,觉得查理神通广大。 查理看见何知府家里放了不少古董瓷器,就好奇哪里来的? 何知府就说岳父给的,还把岳父的盗墓事迹炫耀一下。 查理双眼发光,问何知府陈龙有没有青铜器,何知府说有一些,但是放在密室仓库,他也没见过几件。 查理就说走私到国外如何价值连城,何知府说岳父不会卖,而且岳父比较讨厌洋人。 查理就一顿游说,怂恿何知府最好偷来几件青铜器走私到国外去。 开始何知府没动心,被这查理一鼓动,真的动心了。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可是这些宝贝远远不止十万雪花银子啊? 他沉吟一下:“偷,是不可能偷出来的…… 据说这个密室我岳父有机关,要他三个儿子一起才能打开。 而且密室在哪里都没人知道,密室都未必在金陵。” 约翰对这些青铜器馋涎欲滴,抓耳挠腮。 看何知府也没有办法搞出来,也就放弃了。 约翰走后的几天里,道台陪同总督来春江府视察工作,何知府接待,这个道台对何知府说,如果想升迁,可以牵线,他认识个京城朝廷命官,一品大员,只是打点要花好多钱。 何知府本来算是清官,并不贪腐,当时晚清朝廷入不敷出,财政拮据,他也贪图不了多少钱。 每次去陈府岳父家里,看见陈龙的奢华生活,他也嫉妒羡慕,一个盗墓贼都这么富甲一方。 何知府和妻子是别人介绍成婚的,那时候他还不是知府,他叫何乾元,科举考试位列三甲,中了进士。 陈龙看何乾元年轻有为,说话有板有眼,虽然不是啥望族,但是知书达礼,为人端正,觉得还行,就把女儿嫁给了他。 主要那个媒人是帮陈龙在江南搞了不少地皮田产,陈龙欠这人情。 婚后,何乾元和妻子关系很好,相敬如宾。 结婚时候,陈龙给了很多嫁妆,何乾元和陈龙女儿日子过得也很舒服,后来陈龙花钱给何乾元从知县一直捐到了知府。 在清一代,对于知府的选用和考核,尤为严格,它不仅是沟通督府和州县的桥梁,也是制度运行背后的直接执行者和反馈者,官从四品大员。 清代时候想当知府需要很多实际执政经验的,是需要一定政绩的。何乾元很勤奋努力,也很有才能。 他做了进士之后,先做了几年知县,地方被处理的井井有条,这时陈龙花钱活动,动用很多关系,才顺利做了春江府的知府。 不过随着做官时间的增长,何乾元也渐渐变了,他还想继续往上爬。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 他这些年已经知道了啥叫官威,啥叫父母官。岳父即使富甲一方,也不过是百姓,是个商贾。 在手掌权利大棒的朝廷命官眼里,搞掉一个商业家族和富豪就是打个哈欠的事,因为这些掌管权利和国家机器的人甚至可以修改游戏规则。 何乾元已经知道权利的重要性,他要往上爬,继续做更大的官。 晚上何乾元陷入了沉思…… 再往上爬,需要很多钱,自己也没有多少积蓄,京城朝廷命官不会看在眼里。 他想起了约翰说的那些话,点燃了他的希望之火。 岳父富甲一方,很多宝贝,假如我让妻子要呢?他三个儿子呢,还有孙子,财宝也不会给我们。 也许真的搞出来卖掉换钱我拿去京城行贿,是唯一的办法,可是如何弄出来呢? 他绞尽脑汁,找不到办法,偷盗啥的都不切实际。 这时候,他审讯了一个春江府影响很大的绑架案,案情比较复杂,绑匪拿到钱还撕票了,他合理公平的审理完毕,绑匪下狱秋后问斩。 晚上,他想起了这个绑架案,脑子灵光一现…… 何乾元幼时家贫,住在叔父家里,叔父对他很好,视如己出,供他读书。 他读书刻苦,废寝忘食,很年轻就中了举人,后来中了进士,又娶了陈龙女儿,以后一路春风…… 这些年,何乾元现在已经尝到了做官的诱惑和甜头。 清代知府同清代知县的履职不同,知县主要亲民理政,治理地方,而知府虽然是知县的上级,但其主要职责却不是施政而是监县监临。 知府要承上启下,在省与州县之间是关键的一环,负责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很有权利,权利,容易让人腐败。 知府要负责对知县的政绩考核工作,清朝时按规定三年一上报。所以何乾元在这其中知道了权利的份量,也在下级对自己的逢迎谄媚中逐渐迷失了自我。 也许最初,何知府也是一个想为民做点好事的有志青年吧?肯定身上有发光点,否则陈龙不会把女儿嫁给他。 只不过这次,陈龙走眼了,玩一辈子古董没走眼,看自己女婿走眼了,这一次走眼差点让陈府家破人亡…… 在清朝,因为知府的官属性质,要求知府两个方面必须过硬,一是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给属县官员当好榜样;二是要刚正不阿,为官廉洁。 这些最初何乾元都具备,而且他是从做知县一点一点实际做上来的,管理和协调能力过硬。 所以他做知府的这些年,春江府被他治理的井井有条,百姓称道。一直是秉公执法刚正不阿的为官典范,陈龙听到百姓称赞也很欣慰。 何乾元曾经是一个十足的书生,是个有理想的读书人…… 可是现在,他是大清朝春江府的知府,四品大员。 在权利和金钱的诱惑下,他迷失了本性,堕落了…… 第96章 读书人何知府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这句明代官员曹学佺的诗句,以前我甚至都不太理解这句话的意思,这句诗写的颇具讽刺意味,表达了一种令人深思的社会现象,这现象从古到今。 大致意思是那些市井上普通底层人往往更具仁义之心,而一些博学多才的读书人却可能表现出令人失望的负心之行。 这句诗词出处两个版本,我还是喜欢这一个:明代天启二年,曹学佺被任命为广西右参议。在桂林任职的时候,皇室宗亲们骄横跋扈,他们的奴才更是在街上纵犬逐人。一个秀才因无法逃脱恶犬的追逐,被恶犬咬伤而危在旦夕,情势危急,有性命之忧。 路人纷纷惊恐躲避,这时,一位屠夫见义勇为,挺身而出,一刀将凶猛的恶犬砍死,救了这个被咬的秀才。 愤怒的奴才们将屠夫和秀才一同绑架送交官府,声称要惩治屠夫杀犬之罪。 曹学佺作为审判者,面对这一案件,他判定屠夫无罪,并裁定这个皇亲需赔偿秀才的医药费。 这个裁决令皇亲们不满,于是他们收买了秀才作伪证。 在第二次审理中,秀才却出尔反尔,声称自己与狗嬉戏,将杀狗责任推卸给屠夫。面对这种颠倒黑白的伪证,曹学佺的怒火被点燃,他更愤怒和惊诧这个秀才的忘恩负义。 在审订卷宗的时候,他大笔一挥,以铿锵有力的笔触写下了两句话: 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这个曹学佺是个懂得“义”的读书人,还是有气节的官员,还是个藏书家,博学多识,也很有民族大义。 史载,他得罪魏忠贤党,被劾去职,家居二十年。清军攻入闽中,曹学佺香汤沐浴,整顿衣冠,在西峰里家中自缢殉国,死前留下绝命联: “生前单管笔,死后一条绳”。 他一生着书三十多本,我想以后空闲了要一一拜读。 何乾元不是曹学佺,人与人是不同的,官与官也是不同的。 也许何知府也会秉公执法,可是要是面对强权和外族入侵,估计他肯定变节,他的人格操守坚韧程度需要危险指数衡量。 现在何乾元这个读书人已经不想啥仗义和啥恩义了,更别说民族大义,他要在仕途往上爬,送礼买官他需要钱,需要很多钱。 他现在也不是读书人了,他是朝廷命官,四品大员。甚至觉得所谓的义气是可笑的事情,那是匹夫之间的薄弱之交。 历史证明读书人要是想干坏事心思很细,而且下手更歹毒。 何乾元现在不仅仅是一个读书人,还是一个知府,还是一个想继续往上爬的缺钱的知府。 他居然从审过的绑架案里面,想起了绑架亲侄子,图谋帮过自己的岳父。 对,就用绑架勒索财宝,把侄子绑了,陈家唯一的孙子,换青铜器和金条…… 万一泄露怎么办?那就一不做二不休,拿到钱就撕票。 他还让师爷带着腰牌,如果金陵发生意外被擒,拿腰牌找地方衙门通融,给陈府施压。 这个何乾元是心地歹毒,做事心狠手辣,符合读书人变质后的操作。 也许会说何乾元无德无义,可是啥叫德?啥叫义呢? 我们在评判一个人的品德时,不能仅仅依据其学识的高低,更应看其对正义和良知的坚守。 有些人虽然有学问,但并不一定有道德,就像那些昧着良心给转基因粮食和把预制菜卖给孩子们吃而站队的学者,像那些拿着天价挂号费在国难时候带货赚钱的专家,当然它们背后也都是因为庞大的利益集团操控。 五千年历史证明,国难财并不好赚,历史会记住的这些人的无耻,连我这无聊写小说的流氓,翻翻历史,都会骂几句那些发国难财和害苦人民的败类! 而有些人虽然没有学问,但却有仁义之心,我每次看新闻都被一些小人物危难之时挺身而出的义举感动着,甚至心久久不能平静。 义,最早见于《管子》“礼义廉耻”。义者,宜也,本意是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 在古代,人们认为义是一种道德准则,是人们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 书中的六爷是义薄云天的大哥,陈二爷胸有大义,老李和查干他们面对危险也义无反顾! 甚至陈龙一个盗墓贼年轻时候抗击洋人都懂得民族大义面前义不容辞,他们都懂得义气,甚至为了义可以牺牲生命! 关键问题是他们这些人还都果决干练,经历丰富,颇有智慧,并不愚蠢…… 历史上蠢得是昏昏噩噩的百姓和吃人血馒头的看客…… 何乾元可能从小就不知道啥叫义气,甚至鄙视义气,也许在他童年时候心里受过伤害吧?还是心理扭曲? 也许是他本性就歹毒和薄凉,只是没有合适的条件,让心里的歹毒和冷酷爆发显现出来。 人性是可怕的,是复杂的,是会变化的…… 何乾元变了…… 他是个有细节控的人,自幼勤奋,书法很好,喜欢临字帖,他用的纸张都是定制的。何乾元能力也很出众,虽然这个知府位子是陈龙花了不少钱活动所得,但是何乾元自己也付出不少努力,一步一个脚印爬上来的。 这些年,他把春江府治理的井井有条,百姓口碑很好,假如没点才华,当时,富甲一方的陈龙也不会把女儿嫁给一个进士。 现在,这个有细节控的读书人,晚上自己一遍一遍的研究这个绑架案的卷宗。 他还把前些年所有的绑架案都翻出来,一一研究过程,研究如何败露的,甚至那些绑架案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他居然都做了笔记,然后一点点完善。 很快,一个成熟大胆的绑架计划成型了。 何知府找来约翰,他把要绑架亲侄子的思路说了一下,冒险家约翰也干过很多绑架和抢劫的坏事。即使无耻如约翰,也被何知府的歹毒和忘恩负义震惊了…… 这个洋人无法理解这个大清朝廷命官,会对自己岳父和亲侄子下手,而且得到了赎金还要撕票,要销尸灭迹,那个孩子才五六岁啊? 约翰也干过绑架,他得到了赎金就会放人,盗亦有道,绑匪也要守规矩,即使他是洋鬼子。 可是这个读了一辈子圣贤书的何知府,春江府的百姓称道的父母官,居然要杀人越货,干掉至亲,得到财宝还要撕票? 他的无耻,惊掉了洋人冒险家约翰的下巴,何知府的行为毁了约翰的三观。 约翰还帮孩子说了几句话,问何知府得手了就放人可以么?我们只要金条和青铜器。 何知府对他说:“妇人之仁!我岳父心狠手辣,心思缜密,一旦发现是你绑架,肯定杀了你,我带你去的陈府祝寿,他也就会猜到这事和我有关,我躲不了干系。 而且这孩子是我侄子,他认识我,也认识你,放虎归山,我们后果不可想象。 陈龙能让我做到知府位置,也能除掉我,我们赌不起,拿到赎金,必须杀人灭口!” 约翰无语,最后只得同意。 二人和何知府就开始安排操作绑架事件,他们研究好了每一个细节,就发生了前几天的事。 可惜这个绑架计划非常完美,也足够狠毒,甚至连少爷这个肉票压根都没去,而是被人用车送到了春江府。 何知府准备当他手下把财宝和金条运到春江府的时候,他就把亲侄子投井埋了…… 人算不如天算,也不能说天算的,是张文龙让车里预先藏了两个人:余猛是猛士,梁风是杀手…… 他俩还拿着枪…… 俩活人藏在车里相当于现在的卫星定位…… 何知府计划实施以为完胜的时候,被六爷的一只八哥喊了两声“爷,吉祥……” 这声“吉祥”是攻击信号,余猛和梁风听到信号,马上发动攻击,何知府的七个亲信毫无防备就这样被团灭了…… 但是紫金山取陈府马车赎金那天,约翰早上起来不知道为何原因,总觉得头炸了似的疼,心里堵的慌。 他就一直对着圣经祷告,念着上帝…… 于是,他和飞贼孟超没和何知府派去的七人一起去取财宝,而是选择在家祷告完喝茶休息,他俩躲过了一劫…… 现在何乾元在春江府焦急等待结果,孩子送来了,其它的都没消息,心里隐隐感觉可能金陵绑票出了问题…… 几天里他右眼皮总跳,寝食难安。 第97章 一箭三雕 不提何乾元在春江府寝食难安,等待消息,再说金陵府冒险家约翰和飞贼孟超。 二人商量好了下一步计划,由孟超再去陈府偷盗出几个青铜器,然后约翰给卖了,他俩决定也不和何知府交往了。 当晚,孟超就去了陈府,他胆子也是真大,主要陈府园子面积太大了,上千亩,曲径通幽,树木繁多,他翻墙进去,属实不容易被察觉。 而且他以前来踩过点,对地形很熟悉,又身手敏捷,所以没有被发现。他没找到藏着青铜器的箱子,却发现了陈龙造假作坊。 孟超常年跟约翰一起走私青铜器,也懂得一些青铜器作假的程序,他心里隐隐感觉不对头,连忙翻墙而去。 回到了紫金山附近的住处的时候,约翰还没有睡,这时候都差不多午夜两点了,约翰一直等着孟超回来。 二人关好门窗,这院子就住他们俩,房东老汉住在不远处另个房子,这房子闲置就租给了约翰。老汉人很热情,偶尔也过来看看,坐一坐,他对洋人感觉新奇。那天,约翰就让老汉帮着赶车,老汉欣然同意,也不知道是为啥赶下车就给了自己两块银元,老汉很开心,对二人也没啥戒心。 怕隔墙有耳被邻居听见,二人小声商议:“我发现了一个地方,好像是陈府造假的地方,那地上放着一堆青铜器模具,还有制造赝品的工具。 虽然没找到放青铜器的箱子,但是这信息很重要。是不是那天赎金的十件青铜器都是赝品?咱俩都没去看到实物。” 约翰一惊,他还真没听说陈龙造假的事情,这事情极少人知道,查干也是机缘巧合才得知的一点信息。 金陵很多人都不知道。 约翰是个青铜器专家,他过手真品仿品很多。那天他不舒服没去,师爷带人去的,去的七人里面有两个人也是青铜器高手,对青铜器很有研究,那二人盗墓起家,后来开了古董店,一个人是师爷的亲戚。另一个人是师爷朋友,二人懂点青铜器,毕竟平时接触的机会多。 师爷从远方请来二人帮忙鉴定赎金真伪,许诺事成之后,何知府会有重金酬劳。 何知府一切都安排好才让师爷带着他们来金陵,还都给配发了柯尔特转轮手枪。 这俩人虽然对陈龙做的那个四方鼎有点怀疑,但是经过鉴别还是认为是真品,陈龙的赝品把这两个人蒙混过关。 结果二人也都在战斗中被杀横尸山野。 约翰听完,一时沮丧,有些头疼…… 难道我们费劲搞到的青铜器还不一定是真的? 现在还不知道青铜器放在陈府哪里了?而且就和孟超二人,人单势孤。 这样下去,在金陵就没有意义了,孩子不在自己手里,在春江府。孟超即使再继续进入陈府,也不可能偷出来青铜器,那些东西很沉重,翻墙都困难。 即使盗出来的还可能是赝品…… 二人研究一下,还是决定回春江府,找何知府一起研究对策。 何知府能进入陈府,假如担心何知府过河拆桥,那也是以后在国外卖完青铜器之后的事,在这之前,不会自相残杀。 约翰心想,等到了国外,货在自己手上,钱也是先到自己账户,何知府更掌控不了自己。他心里一想,还是先合作搞到青铜器是大事,求同存异,合作共赢。 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先齐心协力对付陈府,弄到宝贝是头等大事。 约翰和孟超第二天找到房东老汉退了租的房子,就离开了金陵,回到了春江府。 何知府这几天寝食难安,瘦了一圈,看见二人回来,连忙让进房间,连忙问道:“师爷呢?他们呢?事情怎么样?那些青铜器呢?” 约翰二人坐下,喝了杯茶,约翰一双蓝色的眼睛看着何知府,静静的没有说话。 何知府被看的有点发毛:“事情怎么样?出了啥差错么?” “出了很大意外,你的师爷带去的人全部被杀,枪也被抢走了,陈府的马车拉着青铜器和金条也都运回了陈府。”约翰说道 。 何知府听完,本来站着有点激动,一屁股颓然坐下…… 他擦着汗,半晌没有说话,脑子飞速旋转,想着一切可能,又没有头绪。不过,他知道,岳父肯定对自己有疑心了…… 因为那枪的型号,陈行木不可能不疑心。不知道师爷的腰牌有没有被发现,但愿没发现。 他问约翰:“师爷死在哪里?你看到死尸了么?” 孟超就把经过详细描述一下,说埋在山洞,没看到手枪,腰牌没注意,黑漆漆的几个死尸摞着,他没翻。 何知府心里更是没底了,完了,“肯定被发现了,以陈二爷的谨慎心细,埋死人之前肯定搜身,就是搜子弹也要搜身,而这个师爷爱显摆,那个腰牌一直在腰上最显眼位置。” 何知府一阵迷糊,他知道,陈府已经知道自己策划这件事了。 他要如何面对? 约翰冷眼看着何知府的表情变化,不说话,看何知府平静了一点,才说道:“我们下一步怎么办?何知府有什么想法?” 何乾元想了想,说道:“已经这样结果了,一不做二不休,只能继续下去,骑虎难下,还好,孩子还在手里,是筹码。 我们从长计议,不要慌,我想想,你俩骑马也累了,先回驿馆休息,我们明天谈。” 约翰和孟超起身离开。 他坐在椅子上半天没有动,看着窗外,双目无光,目光呆滞。 何知府觉得危险将至,也许自己会被岳父除掉。他想起了很多从前和往事,想起了自己当上知府时候的意气风发,想起妻子对自己的情深义重,岳父对自己的慷慨相助,现在怎么突然一切这个样子? 心里有点后悔,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他知道岳父和陈二爷为人,也是杀伐决断心狠手辣的人,一旦知道是自己绑架了文照,一定会想办法杀了自己。 何乾元咬咬牙,心想:“不能死,要活下去,要想办法,孩子还在自己手里,这就是活下去筹码。 自己还是知府,是朝廷命官,四品大员。还有些社会力量,可以压制陈家。或者动用力量给陈家扣个盗墓贼或者其它犯罪的帽子,把陈家几人打进大牢。再吞没陈府产业充公,就可以光明正大得分赃了。” 他想起了那个道台说的认识朝廷一品大员,这是也许是对陈家致命一击,可以让陈府一夜消失,财产全部充公。 他心里有点乱,为求自保,已经不择手段了…… 先继续拿孩子勒索搞钱,如果搞不到赎金,或者陈家要是撕破脸,那就到京城活动,找关系惩治陈龙,扣个盗墓贼帽子,财产充公,自己也能分一杯羹。还讨好了上司和几个同僚,一箭三雕。 何乾元有了主意,站起来长出了一口气…… 第98章 蔷薇 陈二爷昨晚喝的有点多,又和父亲聊天到很晚,白天紫金山之行也很疲惫,回到自己房里很快睡着了…… 他醒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很高,穿好衣服站在天井,清晨的阳光有些清冷,洒在陈府的雕梁画栋上,这是他第二次感觉到院子如此凄凉…… 第一次是江城救父回来,死里逃生,回到家里,妻子带着儿子去杭城上香祈祷自己平安归来。 那天,他感觉无比清冷,他一个人对着天井喝了一夜酒…… 今天是自己儿子丢了,被人绑架生死未卜,可能还是被自己的亲姐夫策划绑走的,他心里一阵酸楚和愤怒! 院子依然冷清…… 陈行木的两个妻子每人一个房间,女儿青黛都有自己的房屋。这里是他临时居住和议事待客的地方,他看了看天井和院子,一片空荡荡…… 天空依旧很蓝…… 鸟儿并不知道人间有那么多烦恼,不知道人间有这么多的喜怒哀乐,它们欢快的在枝头叽叽喳喳,有时鸣叫着掠过天空。 陈二爷看着院子里养在青花缸里的金鱼,红红的金鱼慢悠悠在睡莲叶子下面游来游去,对于这些金鱼来说,今天只是一个普通平常的艳阳天。 陈二爷走出了房子,他到了父亲的住处,陈龙早早起来了,也站在天井,他在用剪刀修剪花草 。 陈二爷向父亲请安,陈龙没有抬头,继续修剪一棵很粗的蔷薇。 他把蔷薇多余的枝叶都剪掉了,下面一些侧长出来的带刺的枝干有些阻碍行人,但是也长了很多花苞,如果盛开会很漂亮。 枝干长这么粗需要时间,但是现在碍事了,会刺伤路过的人。 陈龙对着这些已经有些粗壮的枝条注视了一下,还是几剪刀毫不犹豫的截断。 掉落的蔷薇枝条上有的花苞已经开放,掉在地上,白色的和粉色的花瓣被摔落,有点像片片雪花,又像斑斑血痕…… “挡路的蔷薇,已经会刺伤我,影响从这走过了,我一直都没舍得剪断,前些日子寿宴客人多,扎了几个人,碍事了,就得剪断。 可惜长了这么多年,我以为这些枝条都会向上长,爬过墙头,可惜了……” 陈龙依旧没有看向自己的儿子,他放下剪刀,拿起扫把把剪掉的蔷薇枝条扫进了竹筐里,然后转身走向了自己的卧室,没有回头,只是说了一句: “蔷薇有刺,剪的时候注意不要扎手,别忘了还要把地打扫干净……” 陈二爷看着父亲修剪花草没有打搅,看见父亲扫地,依旧一动不动。也没有接过扫把,看见父亲走向了自己的屋子,他也没有跟进去。 他听懂了父亲话锋里的杀机,已经知道如何做了…… 即使父子之间交流,陈龙也并不磨叽,陈二爷也是杀伐决断,心意决绝! 何况早已心中怒火,他要救他的儿子。 陈二爷用手弯了一条蔷薇枝条,鼻子凑近花苞闻了闻花朵的幽香,心里的猛虎已经要冲下山峰…… 陈二爷得到了父亲的暗示,他不再顾虑,离开陈龙的院子,到了自己议事的地方,喊来张文龙六爷和查干几人。 余猛和梁风还在好好养伤,陈二爷没有喊他俩,他俩目前也动不了,这骨伤最少两三个月才能痊愈,尤其梁风自己切断了小腿骨头,要静养三月。 六爷和老李,四哥、查干几个蒙古人坐下,张文龙倒上茶。 陈二爷说道:“昨天,文照虽然没有见到,但是这些青铜器绑匪没有拿到,他们还不会害死文照。 我们也骑马找遍了紫金山附近的村庄,没发现可疑的人,事不宜迟,夜长梦多。 我决定去春江府找我姐夫了解情况,大家在府上好好的休息几天,等我回来,再研究下一步情况。” 六爷和查干对视一眼,觉得陈二爷是不好意思再让大家参与绑架孩子的事情,毕竟对方心狠手辣还有洋枪,还不知道幕后黑手是谁。 陈二爷并不是客套,他是心中悲愤,也不想让几个不太熟悉的朋友受伤或者受到危险,余猛和梁风不能动弹,这些人毕竟是客人…… 他想单刀赴会。 六爷和查干站起来,六爷说道:“怎么可能让你自己独自涉险,现在看你那个姐夫也是心狠手辣,搞不好他会撕票或者鱼死网破,对陈家不利。 你独自前去话不投机打起来,在他的辖地,你更有生命危险。 我和老李,四哥张文龙跟你去,查干和拔都几人在府上保护老爷和陈府安全。也许洋人还在金陵,或者这几天还会来消息,以防还有啥动作。 余猛和梁风都中了枪伤,无法战斗,府上也需要人手。我们一起去了也有个照应。 真要是那个何知府敢对二爷不敬,或者他和洋人是主谋绑了文照,也只能除掉他们!省的后患无穷。” 六爷说的斩钉截铁,目光坚定,眼睛杀气已盛!仿佛根本就没在乎这个何知府是陈二爷的亲姐夫还是朝廷命官。 六爷见过无数大风大浪,见过高官显贵,甚至面对封疆大吏都敢独自上门救自己的兄弟。 他身经百战,杀伐决断,智谋过人,绝不是妇人之仁没有脑子的匹夫…… 而且还不缺干掉强大对手的手段和方法。后来证明,他也有把蔷薇剪断还能清扫干净的能力…… 刚才六爷说这些话的时候,心中已经认可了陈二爷这个人。 二人年纪相当,陈二爷一点不虚伪,危险喜欢自己扛,懂得照顾好自己的朋友,这点和自己性格很像,六爷对这个陈二爷很惺惺相惜! 六爷和查干、老李,四哥、拔都几个蒙古人都是性情中人,他们都决定一定为了陈二爷义无反顾的去拼命,去救被绑的孩子。 查干说道:“我和拔都跟着一起去,人多总有照应。我另外三个兄弟留在陈府帮忙守卫,真要来几个敌人他们都能应付。 陈大爷和陈三爷也都每天安排了家丁巡逻,府上不会出啥大事。余猛和梁风虽然受伤,不影响开枪,他俩也在府上,这些人够了,能够保护陈府安全。 六爷也不必为兄弟担忧,我们锋城遇险都是一起杀出重围,怎么这次扔下兄弟?你看查干像贪生怕死的人么?” 查干一半话是对陈二爷说的,后一半话是对六爷说的。 六爷和陈二爷看着查干,不再说话。 查干安排的确实合情合理,陈府人多势众,不会出啥大事,府上还有几把枪。 春江府救人是真的危险,真的需要人手。 陈二爷也不再客气,走上几步,抱了一下查干和拔都的肩膀,然后他双手抱拳,对着大家说道: “好!那就不和大家客气了!日后需要行木的地方,我甘愿驱使,肝脑涂地!来日方长!” 众人都一起站起,双手抱拳回礼! 窗外,一片温暖的阳光从雕花的窗户里射了进来,照在这些男人身上…… 第99章 血染的顶戴花翎 查干嘱咐几句那三个蒙古手下,三个蒙古人手扶弯刀躬身答应,发誓一定保护好陈府安全。 大家都是干脆利索的人,也不婆婆妈妈,大致商议一下路程,还有路上可能突发事件,以及如何照应。 然后陈二爷找到大哥和三弟,嘱咐了一些陈府安全事情,他没有去和妻子和女儿告别,他不想搞得太沉重。 又去看了看余猛和梁风,告诉安心养伤,然后把洋枪和子弹都放在他俩身边。 大家收拾行装和兵器,准备出发。 陈二爷和六爷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四哥赶着马车走在后面,马车速度慢,因为救出孩子后,孩子太小也要坐马车回来。 而且这马车突发事件的时候能派上用场,还能放置武器和乱七八糟的东西,比较隐蔽,车厢里还可以藏人,闹市里马车也不太被人注意。 大家把两支德国步枪和六爷的抬枪都放在了马车夹层里,车厢里还带了六套弓箭,带够了箭支,这马车相当一个移动堡垒和作战基地。 这次六爷没有带八哥,八哥留给了梁风,紫金山回来后梁风很喜欢这个八哥。 没事就喂八哥食物,他沙哑的嗓子没事就逗八哥说话,很是亲近。 开始几个蒙古人刚到陈府的时候,从没听见梁风说话,都以为他是哑巴。 原来,他会说话,只是喜欢对着鸟说。梁风养伤无聊,就把鸟留给他做伴,梁风也能把鸟照顾的很好…… 四哥也带着短枪,马车上拉着两支长枪和一捆弓箭赶着马车先出发了。 陈二爷背着宝剑,六爷,老李,张文龙,查干,拔都几人骑着马都斜挎长刀,带着短枪,直奔春江府…… 陈龙没有出来相送,他早上修剪完蔷薇,就回屋静静的睡觉去了…… 春江府,衙门。 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何知府已经决定鱼死网破,先勒索陈家财宝,如果勒索不到或者陈家发觉自己是主谋,那就彻底撕破脸皮不择手段。 他打定主意,心里也不慌了,这些年,何乾元处理春江府各类复杂事件无数,也是见过无数风浪,平息过无数事端的人。 官,无论清官,还是贪官,都不好当,也都要有点本事,只不过看这本事用到哪里? 有时候老百姓要求不高,你当官不怕你贪,就怕贪官不干实事。如果你贪了钱,也给百姓办了实事,也比清官光拿钱不干事强; 清官确实不贪,可是钱也没到老百姓手里,老百姓的生活依旧没有改善。 而何乾元,不仅是个清官,还给老百姓办实事,他秉公执法,处理事情思路清晰,辖内州县兴修水利,未雨绸缪,鼓励农耕,扶持桑麻,发展经济,为百姓称道。 只是这次受点约翰蛊惑,对岳父财宝下了歪心思,又一心想往上爬,道台那么一说,他行贿无钱,才绑架了陈龙孙子文照,去勒索价值连城的国宝。 也许不能说仅仅因为约翰的蛊惑,只是约翰和那个道台说的话,用欲望唤醒了藏在何知府心中深处的魔鬼。 这个魔鬼就是金钱和权力,他心中一直隐藏着的魔鬼,他自己甚至都不知道。 他可能认为自己是一个堂堂正正的正人君子,是个一心为百姓为国家做贡献的栋梁之材。 可是现在,一个年轻有为的朝廷命官成了绑匪…… 一切变化的太快,有点措手不及,现在骑虎难下,他只能这条路走下去。 何知府是个读书人出身,多年仕途为官,早已修炼的喜怒不形于色,城府很深,不像江湖中人那么情绪外露。 现在,他平息了一下心情,反正少爷文照在自己手里,陈家不敢对自己如何。 再就是马上要去京城找那个朝廷一品大员,研究如何弄倒陈府,再合伙吞并陈府富甲一方的家财。 他想了想,反而心情不错! 这些年,每次去岳父家里,都觉得低人一头,好像自己这官是靠他来的,心里感到自卑。 “我就是要证明我自己,我何乾元也能把你们陈家踩在脚下,你努力半辈子的家财取我囊中! 我靠自己能力以后也能爬的更高,做道台,做巡抚,做总督…… 我要把我头上顶戴花翎的蓝顶换成红顶……” 他想着,呵呵冷笑几声…… 何知府拿起案几上的官帽,仔细端详看了一会儿上面的顶戴花翎,重新放下。就为了这个顶戴花翎的不同颜色,他奋斗了这么多年…… 现在,自己又为了往上爬,居然成了绑架案里的主犯,人生就像一场梦…… 顶戴花翎,是清代官员官帽上的装饰。顶戴花翎虽为一体,却是“顶戴”和“花翎”两个部分。 顶戴,就是官员戴的帽顶。清代官帽最高处有顶珠,上下金属片固定,其材料多以宝石制成、有红、蓝、白、金。 按清礼仪,一品为红宝石,二品为珊瑚,三品为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砗磲,七品为素金,八品用阴纹缕花金,九品为阳纹镂花金。 何乾元是知府,从四品官,帽顶就是青金石的。平时,他非常爱惜这个官帽,时常拂拭,顶珠不染尘埃…… 以前电影和书里总说天国将士和百姓的头颅和鲜血,浇灌出了曾国藩的顶戴花翎。 就是因为一品大员是红色的帽顶,那是等级和身份的标志,也是大清朝无数官员为之奋斗的目标! 现在何知府这个青色的帽顶还没有变红,而他的手却要被自己亲人的血染红了…… 清朝的官帽,在顶珠下有翎管,质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 在电视宫廷剧里常常看到,各大古玩城里也还能看到翎管,但是很多宝石帽顶都是现代仿制的做旧,淘宝的时候就要小心。 清代翎枝分蓝翎和花翎两种:蓝翎为鹖羽所做,花翎为孔雀羽毛所做。 花翎在清朝是一种辨等威、昭品秩的标志,非一般官员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级、赏赐军功,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贵;所谓“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状的圆,一个圆圈就算做一眼,有兴趣的可以去博物馆仔细看看实物,不复杂。 据记载:清代皇帝赐给臣下花翎是非常审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赐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恒、福康安、和琳、长龄、禧恩、李鸿章、徐桐七人,被赐双眼花翎的约二十余人,这在当时是千古犹荣的恩宠。 本来是打算写一本以古董鉴别为主的小说,写着写着,写成了权谋和武侠。 书中介绍古董的东西太少了,只是中国文化浩如烟海,随便拉出一个古董类别,都可能写个几万字或几十万字的书,不懂你还可以抄。 我不想堆砌文字,更不想让这些影响小说主线,就基本都一笔带过。以后可能会写几本专业的古董鉴别和古董知识科普的教科书。 看心情吧…… 为什么这章大量篇幅写了顶戴花翎,因为这不仅仅是大清朝的官阶等级标志。 而是五千年历史,只要有国家机器,有官吏,就会有等级,就会无数官员趋之若鹜,为这不同颜色的顶戴花翎费尽心机,甚至不择手段。 这是永远都无法消失的官场奋斗史,这也诞生了无数残酷血腥的官场笔记,甚至很多不为人知的权谋故事…… 而何知府不过是无数往权力顶峰攀爬的一只可怜蚂蚁…… 第100章 小桥流水飞红 山海经载:“中次二山济山之首,曰辉诸之山,其上多桑,其兽多闾麋,其鸟多鹖。” 鹖:鸟名,即鹖鸟。也是春秋战国时期禽经里描述的青色凤凰,传说凤凰五色, 也是指五种不同颜色的鸟。 这种鸟形体比野鸡稍大,羽毛黄黑色,头有毛角,好勇善斗,悍不畏死,有英勇刚烈的品质,只要开始战斗,就会至死方休! 所以从战国时代开始,君王就用鹖的羽毛作为武将的头饰,以嘉奖其英勇,激励他们忠勇无畏。 鹖鸟产于我国河北北部和山西以及西北山地,是一种很漂亮又善斗的鸟。 清代官帽上的蓝翎就是用这种鸟的羽毛所做。 而蓝翎是与花翎性质相同的一种冠饰,又称为“染蓝翎”,以染成蓝色的鹖鸟羽毛所作,无眼。蓝翎赐予六品以下、在皇宫和王府当差的侍卫官员享戴,也可以赏赐建有军功的低级军官。 鹖鸟生性好勇斗狠,至死不却,武士冠上插鹖翎,能够显示武士的英勇,倒也贴切。 我以前收藏好几个各种宝石帽顶和白玉翎管,翎管就是用来插蓝翎和花翎的,那些和田白玉籽料的翎管很温润,用根绳子栓上挂在脖子上很好看。 何知府走出房门,看外面天色已晚,他没有坐轿,没有穿官服,没有戴顶戴花翎。今天穿的便服,他还要为那颗红顶煞费苦心的奋斗。 清朝时候知府属于从四品,出门都坐八抬大轿,前后随从前呼后拥,还要铜锣开道。官员穿着华丽的官服,身戴朝珠,顶戴花翎,坐在大轿子里,这是威严和高贵的象征。 何知府不喜欢这样,也许这些年,他都隐隐觉得他这个知府位子来路不正吧?他并不喜欢在百姓闹市招摇过市,展示官威。 他喜欢便服独自出行,有时候带着两个侍卫或者师爷,也都是便装,便装也适合体察民情,如果何知府没有这次绑架案,也许他会是个名留青史的好清官。 可惜,他没有打败人性…… 傍晚,夕阳,洒在春江府街道夯土路上,照的路上一片昏黄,有点刺眼。 春江府位于京杭大运河的流经之地,此地盐商聚集,经济发达,商铺林立,很富裕。在何知府这些年的治理下,井井有条,一片欣欣向荣。 何知府今天没有心情看街道景致,他还有很多事情要面对,他感觉到很快陈家就会来春江府找他要人。 他出了衙门,转过几条街道,到了关着少爷文照的那个院子,这个院子不太大,一个黛瓦白墙的小楼,雕梁画柱很精致,院子里花园,假山都有。 院子里,一个丫鬟正陪着少爷文照玩耍…… 这个院子是何知府和他一个情人的住所,这个情人据说原来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姐。 二人并没有明媒正娶,何知府金屋藏娇,经常在此私会,这个丫鬟也是那个小姐带来的丫鬟。 平时,何知府安排两个家丁伺候这个小姐,他和这个小姐在这个院子已经偷偷私会了一年多,他妻子并不知情,因为他每晚都回家。 在清朝时候,男子三妻四妾很正常,何况他是知府,只是他这知府是靠岳父当上的。陈龙给了那么多嫁妆,这些年妻子对自己也很好,所以何乾元没有敢纳妾。 只是男人本就容易花心,尤其他见惯了各级同僚三妻四妾,偶尔心也痒痒。但是何乾元在女人方面,算是个正人君子,比较克制,他一心只想着权力。 所以,别看他为了权势不择手段,在男女方面一直洁身自好,甚至从不去勾栏酒肆,更不会拈花惹草。 可是,何知府还是有了女人,这个女人叫飞红。 何乾元和这个飞红第一次认识还是在去年春天,他那天心情很好,穿着便装去湖边春游踏青,正值阳春三月,鸟啼花盛艳阳天,杨柳醉春烟的时节。 湖面宽阔,游船几个,岸边绿柳成荫,行人点点。空阔的草地上,几个顽童在放风筝,一片祥和…… 这个湖在一个山脚下,山上长满竹林,山脚下竹林掩映之处,零星的有几个竹楼和几所白墙黛瓦的大户人家别院。 湖边游人并不多,何乾元这天是和师爷一起出来的,都穿着便装,每天公务繁忙,这天天气好,二人出来郊游散心。 他身穿蓝色锦袍,白色袖口和衣领绣着金丝,手拿折扇,二人在湖边散步。 师爷姓庞,四十多岁,精明能干,说话机灵,会察言观色。这些年在何知府身边出力很多,是何知府的心腹亲信,平时二人无话不谈。 他俩一路走着,聊着天,看看四处风景,往山里走去,这里是春江府最美的地方,也是何乾元的辖地。 缓步峦岭幽径,但见小桥潺潺流水,莲池翠碧,鱼跃溪间,白鹭悠闲,春满青山,二人都不觉心中惬意…… 已近中午,二人散步到了山脚下一个小楼旁边,这是一个二层的小楼,门窗都是樟木雕刻着各种图案,是个白墙黑瓦的徽派建筑。 院子不太大,像是一个大户人家临时来住的别院。 一个小姐在花园里荡秋千,边上还一个丫鬟陪着。 这个花园半开放,青竹栅栏围着矮矮一圈,院子里有个凉亭,地面青砖铺就。游人透过栅栏是能看到大部分花园景观和别院内部,并不太私密。 那个小姐看年纪正是芳龄,肤白如玉,明眸皓齿,身材妖娆,凹凸有致,不算是绝色,也是人间尤物。 她穿着白色抹胸,外罩粉色裙衫,头插白玉簪子,一边荡着秋千,一边嘻嘻的笑着和丫鬟开着玩笑。 那个丫鬟不时的推下秋千,二人玩的很开心,院子里并无他人。 当时春光正好,青草依依,燕子横飞,花红柳绿,正是江南好时节。 何乾元本来也是风雅之人,只是这些年在官场小心翼翼,在岳父和妻子面前也不太抬的起头,心里时常郁郁寡欢。 这时只有和师爷二人,都是便装,也没人认出自己是春江府的知府,感觉很放松。 何乾元并不是无聊和好色的人,却不知道为何在这花园栅栏旁,看了半天这个小姐荡秋千。 可能他是为官多年心里太累了,羡慕这些年轻人的无忧无虑。他居然看着这两个年轻女孩玩得开心,驻足看了一会儿…… 那个小姐和丫鬟看见两个陌生男人在眼前观望,害羞的离开了秋千。 但是那个小姐一双睫毛很长的大眼睛,细看了一眼二人,她先看了看庞师爷,又看向何乾元,又仔细看了一眼何乾元,居然脸色一红…… 她看两个陌生男人还没走,在栅栏旁站着,就转身上了小楼。 何乾元不是轻浮之人,身为知府更自重身份,感觉失礼,连忙打算离开。 这时小楼二楼窗户被从里面推开,珠帘一拉,那个小姐从窗户阑干探出头来看向何知府。 何乾元也有点好奇,再说他是春游闲逛,也是无聊,就抬头仔细看了一眼这个小姐。 眼前这个小姐正是二八年纪,粉衣皓腕,唇红齿白,眉眼含情…… 这个女子最大的特点就是睫毛特别长,正从窗户看向他…… 青山之下,小楼雕阑,佳人半掩,眉目如画,他有点感觉眼前泛起一片春光…… 看此情此景,忽然兴起,何知府忍不住拿起扇子拍了一下手掌,吟诵了一首小词: 春山暖日和风,阑干楼阁帘栊, 杨柳秋千院中。 啼莺舞燕,小桥流水飞红。 这首词是元人白朴写的天净沙,写的是春光之美。 桃红柳绿的春山可望,温暖和煦的阳光照耀,和柔的东风吹起…… 楼阁上,女子卷起帘拢,凭栏远望。 庭院深深,杨柳依依,秋千轻轻摇动。 庭院之外,黄莺啼啭,燕子飞舞,小桥流水潺潺,红花随风飘落…… 何知府吟诵完,转身就要离开…… 那个小姐听见了何乾元吟诵这首天净沙,不觉呆住了,脸色一红,在二楼窗子上探出头来,对着何乾元说了一句: “请留步,天热,小妹可以送二位客人清茶几杯。” 说着,她下了楼…… 何乾元已经转身就要离开,听见小姐喊他,居然站住真的没有走开。 片刻,这个小姐和丫鬟下了楼,走到庭院,在凉亭坐下…… 何乾元看了师爷一眼,师爷示意不妨去讨杯茶喝,天气这么热。于是二人走了进去,也在凉亭坐下来,庞师爷也跟着坐下。 凉亭里面一张桌子四把椅子,桌子上摆着一套青花瓷茶壶和四个青花瓷茶杯。 丫鬟倒上茶,二人端起茶杯,呷了一口,茶味清新,茶叶鲜嫩,过口留香…… “这是新采摘的明前龙井茶,二位客人感觉如何?” 这个小姐对着何知府说道。 何知府和庞师爷都端起茶杯呷了一口…… 他们二人当然是懂茶的…… 第101章 赤壁赋 唐代陆羽的《茶经》中就记载杭州灵隐产好茶。而西湖龙井茶之名始于宋,闻于元,扬于明,盛于清。 万历年《钱塘县志》记载:茶出龙井者,作豆花香,色清味甘,与他山异。 清代,乾隆皇帝下江南时,曾到杭州龙井狮峰山下,看见几个乡女在采茶,于是也学着采了起来。 几天后,乾隆皇帝回京,太后闻到清香,便想尝尝茶叶的味道,喝过茶后,当时太后有些肝火,喝完之后,双眼舒适多了,红肿也消了,胃也不胀了。 乾隆皇帝见太后高兴,便将杭州龙井狮峰山下胡公庙前的十八棵茶树封为御茶,每年采摘新茶,专门进贡太后。 至今,杭州龙井村胡公庙前还保存着这十八棵御茶。 明前龙井茶在春季清明节前采摘,茶树正处于发芽期,茶叶刚长嫩芽。因此采摘出的茶叶鲜嫩、口感清鲜,茶汤也更加清澈透明。 明前茶的采摘时间非常短,采摘的工艺也非常讲究。采摘者必须用手将茶叶嫩芽摘下,且只采摘一芽一叶或一芽两叶的茶叶,这样才能保证茶叶的质量和口感。 何知府和庞师爷看青花瓷杯里面茶色翠绿,香气清高。二人喝了一口,入口清香,滋味清醇,都忍不住说好! 当然好了?茶是新茶,杯是青花,眼前佳人粉黛,旖旎如画…… 何乾元居然感觉此时此景有点风雅…… 这个小姐很是大方,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扑闪着一双睫毛很长的大眼睛,面色娇羞,娇滴滴的对着何乾元说道: “这茶固然是好茶,可是我这泡茶的水,还是从百里之外一所山泉快马送过来的。只有好泉水才能泡出好茶来。” 何乾元和庞师爷一惊,这个倒没喝出来,没想到这个小姐喝茶还这么讲究?” 何乾元有点吃惊,说道:“我只感觉茶味清鲜,茶叶鲜嫩,没想到居然这么多学问?” 他居然有点自惭形秽…… 何乾元少时家贫,孤苦伶仃,寄居叔父家里读书,长大虽然当了县令,一直做到知府,也一直严以律己,不嗜奢靡。 平时公务繁忙,也无暇风花雪月。喝个茶还要快马跑百里之外去接泉水冲泡,这种事情他想都想不到。 他只知道杨贵妃一骑红尘妃子笑…… 这个小姐看着何乾元,一双妙目盯着他,她好像很喜欢何乾元,眼光一直火辣的看着何乾元,也不时的有些娇羞,她接着说道: “老爷,知道我为什么请你进来喝茶么?” 何乾元摸不着头脑,摇了摇头…… 面对一个最多不过十七八岁的小姐和丫鬟,他坐在她眼前喝茶,有点很不自在,坐立不安…… 和女人交往,或者勾引女人和女人调情,何乾元真不擅长。 身为一个知府,四品朝廷命官,面对一个明显有意挑逗他的富家小姐,居然有点手足无措。 他喝完一口茶,看了一眼师爷,打算起身离开。 那个小姐看了他要走,瞟了他一眼说:“啼莺舞燕,小桥流水飞红…… 因为我的名字就叫飞红。” 这个小姐看着何乾元的眼神,居然一阵脉脉含情,然后害羞的低下了头…… 何乾元也有点惊讶:“哦,这么巧?鄙下姓何,名乾元。” 清代时候,老百姓很少有知道哪个知府叫啥名字的,能知道姓就不错了,更别说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户人家小姐了。 那个小姐听何乾元说完,眼神一亮,双眸有光,不过瞬间又恢复平常样子。 当时何知府已经四十多岁了,但是保养得当,显得很年轻。 而且本来何乾元长的也风流倜傥,面目俊朗,身材匀称,一表人才。 他饱读诗书,这些年掌管春江府,身为四品大员,朝廷命官。颐指气使久了的人,身上都有一股说不出的威严和独特气质。 这气质很受那些涉世不深的年轻女孩倾慕…… 小姐端起青花瓷的茶壶,又给何乾元倒上茶,何乾元犹豫一下还是坐下来,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何乾元居然有点不好意思,身边庞师爷在一旁看着,也有点尴尬。 庞师爷拿起青花茶壶,给何知府和那个飞红小姐倒了茶,又给自己也倒了茶。 他看看手里的青花茶壶, “咦……,这茶壶看样子很特别,这画片也很少见,像是古董啊?” 说着,他把茶壶放在了何知府眼前桌子上。 庞师爷是故意寻找话题,他知道何知府饱读诗书,精通历史,岳父又是古董世家,所见颇多。 天已经中午,有点热,何乾元连忙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拿起这把青花茶壶,看了看。 这是一把康熙年间赤壁赋提梁壶,其为提梁壶造型,做成的一个青花瓷茶壶。 壶身上两边分别用青花绘有夜游赤壁图和题写一首七律: “五百年前续此游, 水光依旧接天浮。 徘徊今夜东山月, 仿佛当年壬戊秋。 有客得鱼赞赤壁, 无人载酒出黄州。 吟成一浦千山寂, 孤雀横江掠小舟。” 壶身青花呈色苍翠,气韵雄浑,整体造型古朴,人物绘画生动,诗句简洁应景,很雅致。 何乾元看了一眼这把青花瓷提梁壶,笑着说:“这是康熙年间的提梁壶,这种提梁壶据传说是宋代大学士苏东坡所创。 苏东坡晚年不得志,弃官来到蜀山,闲居在蜀山脚下的凤凰村上,他喜欢吃茶,对吃茶也很讲究。 此地既产素负盛名的“唐贡茶”,又有玉女潭,金沙泉好水,还有海内争求的紫砂壶。 有了这三样东西,苏东坡吃吃茶、吟吟诗,倒也觉得比在京城做官惬意,但这三者之中,苏东坡还感到有一样东西美中不足,就是紫砂茶壶都太小。 于是其打算自己动手做一个茶壶,然则茶壶不是那么好做的,在看到书童提着的灯笼时,其灵光一闪做出了主体,又看到提梁,故而做出了提梁壶。 因为这种茶壶别具一格,后来就有一些艺人仿造,并把这种式样的茶壶叫做“东坡提梁壶”,或简称“提苏”。” 说完,何乾元放下壶,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 接着说道:“这个写的是苏东坡夜游赤壁故事,东坡居士写的赤壁赋很长,我很喜欢其中一段,就像此时此景。” 说着,何乾元背了一段赤壁赋里面的词句:“客亦知夫水与月乎?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 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 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 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 这个师爷和这个小姐都是饱读诗书的人,能听懂何乾元讲的赤壁赋。 这段文字翻译过来是: 你可也知道这水与月?时间流逝就像这水,其实并没有真正逝去;时圆时缺的就像这月,终究没有增减。 可见,从事物易变的一面看来,那么天地间万事万物时刻在变动,连一眨眼的工夫都不停止; 而从事物不变的一面看来,万物同我们来说都是永恒的,又有什么可羡慕的呢? 何况天地之间,万物各有主宰者,若不是自己应该拥有的,即使一分一毫也不能求取。 只有江上的清风,以及山间的明月,听到便成了声音,进入眼帘便绘出形色,取得这些不会有人禁止,感受这些也不会有竭尽的忧虑。 这是大自然恩赐的没有穷尽的宝藏,我和你可以共同享受。” 何乾元一边喝着茶,一边讲了苏轼写的赤壁赋。 这个赤壁赋有点长,由月夜泛舟的舒畅,到怀古伤今的悲咽,再到精神解脱的达观,写的非常精彩。 全赋情韵深致、理意透辟,千古好文,不愧大文豪之作。今天写到何乾元艳遇,借用了一下苏东坡的文章,这文章符合何知府当时的心境。 那天,阳光明媚,何知府还是一个满腔抱负,怀古伤今的有志官员…… 何知府来了精神,聊这个他可是擅长,虽然何乾元不太懂古董,但是康熙年间和光绪间隔没多少年。 他见多识广,学识渊博,一百年前的东西他还是都认识。 再说,何乾元饱读诗书典籍,精通史书典故,这些诗词典故他更信手拈来。 庞师爷和飞红小姐还有丫鬟都拍手称赞! “原来,这么个典故啊?在我家放了好多年,我都不知道。就知道是祖上传下的。见多识广,佩服,佩服!” 何乾元被夸了几句,找到了自信,恢复了做知府的时候状态。 他端起茶杯,杯口微撇, 弧腹, 圈足。外壁装饰诗文,出自苏轼《后赤壁赋》 : 是岁十月之望,步自雪堂,将归于临皋。二客从予过黄泥之坂。霜露既降,木叶尽脱,人影在地,仰见明月,顾而乐之,行歌相答…… 另一面绘泛舟图,与诗文相呼应。 何乾元仔细看了一下,说道:“这套杯子写的是后赤壁赋。 《后赤壁赋》也是北宋苏轼创作的一篇赋,作于宋神宗元丰五年贬谪黄州时,文章有点出世与入世之间的彷徨迷茫。” 这个何乾元还是很有学问的,也不乏慧根,他年轻时候就中进士,位列三甲,是有真才实学的。 他也时常思考人生的意义,也纠结入世与出世之间的选择,也迷茫过,也彷徨过,也踌躇满志过,也意气风发过…… 现在,何乾元还是一个饱读诗书的正人君子。一年后,他成了绑架案的主谋,还是绑了自己的至亲…… 看着这个杯子上的字,何乾元陷入了沉思…… 飞红和师爷都非常佩服,夸赞其博学,听何知府继续说下去…… 何乾元仔细看看茶杯和茶壶的青花发色,说道:“这把壶和这四个杯子不是一套的,虽然都是康熙年间的瓷器,但是两件瓷器之间相差几年。 这壶是云南珠明料,是翠毛蓝,翠毛蓝是指青花瓷中的一种发色,它只出现在康熙中期之后青花瓷器上,青花呈色鲜蓝青翠,娇翠欲滴。 与其他时期的青料发色不同,翠毛蓝有一种神奇的颜料呈现效果,接近于国画中墨色在宣纸上渲染的效果。墨分五色,这些分水画法,蓝色呈现出多个色阶,可以将绘画中的皴法表现得淋漓尽致。 而这四个茶杯是浙料所绘,虽然也很精美,发色不如翠毛蓝惊艳明爽,这是康熙早期的瓷器。 所以这茶壶和茶杯不是一套,想必是小姐家人可能弄碎了茶杯,配了一套康熙后赤壁赋茶杯,不过倒是也很协调。这样前后赤壁赋都全了……” 飞红愣了一下,看了一眼庞师爷,庞师爷连忙夸赞:“老爷真是眼力如炬,博学多识。” 师爷连声称赞,飞红和丫鬟也都跟着叫好。 几人聊天喝茶,居然聊的十分投机,都很开心…… ps:近些年很多拍卖会上出现很多康熙赤壁赋笔筒和茶壶,价格炒的很高了。多年前,我也买了一个康熙赤壁赋题材的笔筒和几把赤壁赋题材的壶。 我喜欢《后赤壁赋》中写的:江流有声,断岸千尺,山高月小,水落石出。曾日月之几何,而江山不可复识矣! 我喜欢用出世之心做入世之事! 我也喜欢康熙瓷器的雄浑大气,更喜欢墨分五色的翠毛蓝! 那时候,康熙瓷器还很便宜…… 第102章 三日之约 何乾元在一阵赞扬之中,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也来了兴致,对着这把康熙青花瓷茶壶展开了话题: “康熙青花瓷以胎釉精细,青花鲜艳,造型古朴多样,纹饰优美而负盛名。 青花多用云南产的珠明料绘制,因为色泽亮丽,颜色青翠也叫翠毛蓝,当时也有用浙料绘制的,青花发色就不如珠明料,康熙青花墨分五彩,甚至更多晕染渐变,很有层次。 山水多用斧劈皴,画面分浓淡深浅,景物有远近层次,通过墨分五色将中国画的笔墨意趣在瓷器上表达得淋漓尽致。 此壶画工细腻精湛,康熙翠毛蓝青花靓丽清翠,发色明快鲜爽,虽然是民窑,这也是一件较为难得的康熙时期的佳器。” 其实,何乾元之所以说的这么专业,是因为他岳父陈龙送给他一个康熙笔筒,就是赤壁赋的题材,他每天对着这个赤壁赋笔筒,能不研究么? 他早就把康熙瓷器特点和赤壁赋的背景研究的滚瓜烂熟,这下派上用场。 师爷和飞红,还有丫鬟都鼓掌称赞。 何乾元这才擦下汗,镇静,彻底放松下来,找到了自信…… 何乾元喝了口茶问道: “府上还有何人,怎么只有你二人在此?” “这是日常来游玩临时居住之所,家父家母住在不远处的锦梅山。 今天天气好,家丁们拉着我和丫鬟来此地踏青,小住几天。” “哦,那家丁呢?” “出去买酒菜去了。” “如不嫌弃,可以在寒舍小酌几杯。” 这个何知府即使是个不解风情的二货,也看出来这个小姐对自己有意思,他心里老鹿乱撞,砰砰直响。 还第一次有女子对自己示爱,这些年夫妻俩人相敬如宾,情投意合,从未接触其它女子 。 何乾元看了看师爷,师爷点头说道:“天已中午,既然飞红小姐如此盛情,我们老爷就再次讨杯酒喝。” 何知府也就没再动弹,连声感谢。正说着,家丁回来了,买了好多精致小菜和陈年花雕。 买来的食材基本都是做好的食物,这样也好,不用生火做饭,只是改下刀就可以吃了。 何知府从不去勾栏酒肆,拈花惹草,不知道那一天为何没有拒绝,和师爷在这花园里,与这个小姐喝了一下午黄酒。 家丁下厨改刀,丫鬟温酒端菜,几人吃喝起来…… 三月江南春好,千山绿树花娇。黛瓦粉墙红雪映,烟柳明溪涨早潮。 田牛过老桥。 春笋芦芽茶嫩,山珍鱼米花雕。 一下午他们喝酒聊天,吟诗作赋,谈天说地。 师爷也很会逢迎,不时的挑起何乾元擅长的话题,都聊的非常尽兴,直到天色已晚,还意犹未尽,何知府依依不舍的离开这个湖边小楼…… 第二天,他居然精神恍惚,心思全在这个飞红身上,他觉得他喜欢上这个小姐了。 这几天里,何知府没带师爷,自己去和飞红见了几次,都是便装。 这个湖边别院里,二人感情急剧升温。 但是何知府知道自己不能纳妾,岳父肯定不高兴,自己将来就一片渺茫。 这天,花前月下,他喝醉了没有走,就睡在了这个小姐的绣楼。 当晚暖阁锦裘,珠帘紧闭,何乾元温香软玉在怀,二人情浓意浓,竟缠绵至天亮…… 第二天,何乾元感觉不能骗这个小姐,就直言自己有家室,但是各种原因不能纳妾,也没说原因。 居然这个小姐没哭没闹,也没不高兴,就说可以做他背后女人,终身不嫁,一心伺候何乾元。 何乾元既惊讶又感动…… 不觉又把飞红搂在怀里…… 这个飞红善解人意,风情万种,把何知府迷的神魂颠倒。 二人在这个湖边的宅院里住了一个多月,也没有见到飞红的父母,一直就一个家丁和一个丫鬟陪着她。 飞红也从来不问何乾元私事 。 这期间,庞师爷偶尔也会来这个别院喝茶坐坐。 何知府每天忙完公务,就会来此地私会。 一天,何知府发觉飞红好像有心事,就问她原因,飞红开始不说,后来哭了起来,何乾元更觉得好奇,一再询问缘由,飞红才说。 原来,他家族是盐商,家境豪富,可是在与另一个很有实力的盐商家族竞争生意的时候,她的父母被另一个盐商使用手段,导致一夜倾家荡产,差点家破人亡。 那伙盐商是一个家族,在当地很有势力,飞红的父母无奈,忍气吞声,家丁说,这几天,又挨了欺负,飞红父亲气的生病了 。 说着,飞红趴在何乾元的怀里哭了起来 看着怀里美人梨花带雨,何乾元大怒! 他慢慢推开飞红,给她擦了擦眼泪。说道:“你对我一往情深,虽然不是我明媒正娶,也和正室毫无差距。 这件事情,我替你办了,你把那个盐商家族的名字和地址告诉我。” 飞红一双大眼睛看着何乾元,有点不太信,何乾元看飞红有点怀疑,也没有说什么。 飞红还是说了那个盐商仇家的名字和地址,这家族名字何乾元好像还真的有点耳熟。 “我还有事情要做,先回去了,三天后,你回家看看你父母。” 说完,何乾元飘然离去。 鸦片战争前夕,中国的主要商品市场中,盐的流通额仅次于粮食和棉布。而在棉布兴起之前,仅次于粮食,所谓“十家之聚,必有米盐之市”。 何乾元管辖的春江府位于京杭大运河枢纽,就是盐商聚集地。当地盐商家族各个豪富,因为暴利,彼此之间有合作,有竞争。 这些盐商行盐到汉口,卸下盐,装上大米,返销长江下游,盐商还同时兼营粮食生意。 他们除了从引盐畅销中获得巨额利润之外,又从经营粮米的商业活动中得了一份额外利润,很多人靠倒卖盐发了财。 他们从盐场批发来,再运往汉口等上游城市,盐价从每斤几文涨到五六十文,利润高达五六倍,盐商正是从这悬殊极大的购销差价中获得了惊人财富。 以扬州为例,“乾嘉间,扬州盐商豪侈甲天下,百万以下者皆谓之小商”。 传说:乾隆六次南巡都由大盐商江春负责接待。有一年,乾隆游览瘦西湖,夸赞风景美丽,很像北海的琼岛春阴,遗憾的是差一座喇嘛塔。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江春贿赂官员,求得一张白塔图,并连夜召集工人在皇帝心仪的地方造了一座白塔。 第二天,乾隆看到白塔时,乍以为是梦境,后来才知是真的,甚为感慨。 后人传言“用盐包堆塔”,真假姑且不去追究,至少说明江春财大气粗,没有做不成的事情,也说明当时那些盐商豪富程度。 因为盐商很多豪富之后骄奢淫逸,出了很多斗富炫富的奇葩事。 不过在道光中叶,开始盐政改革,这对盐商来说是一致命打击。时任两江总督陶澍将两淮地区的纲盐制改为票盐制,只要纳税,人人可以领盐贩运,原来那些垄断的大盐商开始逐渐没落。 这时是光绪年间,盐商已经没落多了,但是因为有利可图,所以各个成规模的大的盐商之间依旧竞争激烈,飞红的家族就在抢夺市场和资源中被对手不择手段给搞垮了。 几天后,何乾元又来到了这个湖边别院,飞红已经在这里了,看见何乾元来了,激动的迎了上去。 “我前天回去看父母,父母说,陷害我家的那个盐商家族几个人都被抓了。 罪名是贿赂盐官,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哄抬物价。据说要坐好多年大牢,是不是你找人办的?” 何乾元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不错,这只是举手之劳,你知道我是谁?” “你是?” 飞红惊讶的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 “我叫何乾元,你知道春江府的知府叫什么?” 飞红摇摇头…… “我就是春江府的知府,收拾一个盐商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飞红大惊失色…… 第103章 扬州瘦马 “原来你是春江府的知府?” 飞红既高兴还有点害怕的样子,忽闪着一双大眼睛问道。 “不错,我就是春江府的知府,何乾元。” 何知府此时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 飞红高兴极了,依偎在他怀里…… 何乾元今天彻底找到了自信,虚荣心也得到极大满足,他心想做官真好,越大的官越好…… 权力可以让什么富豪都可以一夜倾家荡产,因为没有几个富豪是干净的,手握权力的人想找这些商人麻烦太容易。 就像晚清的胡雪岩,三十年积累打拼成豪富,可是这个富可敌国的红顶商人,仅仅三天,就被李鸿章搞破产,悲愤死去。 在中国,商人是脆弱的,今天你是全国首富,明天可能你就是首负,或者阶下囚…… 也许在那一天,何乾元心中对权力的欲望逐渐更大起来…… 飞红安排酒菜,二人对饮,不免一夜缠绵悱恻,尽享鱼水之欢…… 后来,何乾元在衙门附近给飞红买了个宅院,那个家丁和丫鬟依旧跟着飞红,何知府又另外安排两个家丁照顾飞红。 靠近衙门这个宅院现在关着少爷文照…… 何知府从没见过这个飞红的父母,他也不问,反正飞红对自己很好,他也不管其它的了 。 飞红也不吵闹名分,对何知府一心一意。 这个飞红是什么来路呢? 根本不是什么盐商小姐,而是扬州瘦马。 至始至终,何知府陷入了一个别人事先布好的局…… 在明清时期娼妓有四个流派:泰山姑子,扬州瘦马、大同婆姨、西湖船娘。 据考证商朝时期开始出现巫娼,也是最早的“妓女”。到了春秋时代,齐国宰相管仲建立了拥有700多名“妓女”的国家级妓院,这就是首创的官妓。 在当时的齐国,这些妓女对解决社会动荡,处理矛盾是有很大帮助的,也能增加国家收入,同时也可以依靠美色留下一批孝忠齐国的勇士。 所以后世人也认为管仲是妓女的祖师爷。 “妓女”最开始的时候并不都是指以出卖肉体来换取财富的女人,这一群体的女性文化素养和技艺都比较高。 妓,靠着自己的“技艺”,也就是歌舞的能力换取财富,职业地位比“娼”要高一些。 因其职业素养和文艺水平远比仅是卖身的\"娼\"要高很多,所以收费也高于\"娼\",在古代,呷妓也比嫖娼高雅,所以很多文人墨客多好此道,也写了不少与之相关的诗词。 在古代,妓女分家妓、宫妓、营妓,私妓。从字面名称大家也能知道区别,不过还是简单介绍下: 家妓是为王公贵族服务的,多擅长歌舞。宫妓是为皇帝歌舞的,当然也供皇帝淫乐,这是宫妓的来源。 营妓是军营中给士兵们享乐的女人,最早起源于汉代。私妓就是青楼女子,大家都懂的,就不说了…… 娼妓业是历朝历代官府认可的正当职业,及至明清两时期,还形成了独具地方特色的四大流派,既泰山姑子、扬州瘦马、大同婆姨、和西湖船娘。 先说扬州瘦马,扬州瘦马其实是基于一种病态的审美之下所出现的产物。 在明清时期,扬州盐商垄断全国的盐运业,当地人非富即贵,“饱暖思淫欲”,所以就滋生了一个新行业:养瘦马。 所谓“瘦马”就是从贫苦人家买来幼女,养成后再卖掉。就像买来比较瘦弱的马,养到膘肥体壮后在卖掉一个意思,所以称这类女子为“瘦马”。 但是这个解释我觉得有些牵强,这个瘦马一词比较隐晦,很难用文字准确表述,但是带着极大的贬义。 也是因为这些女子多生于贫苦人家,身材缺乏营养,集体偏瘦,她们身材娇小瘦弱,似乎风吹就能被折断。 且江南女子也多身材纤细,不似北方女子强壮,瘦马这个名称我怀疑是北方人起的。 赵翼《陔馀丛考·养瘦马》:“扬州人养处女卖人作妾,俗谓之养瘦马。” “瘦马”还被分为三、六、九等。资质好的女孩,将被教授琴、棋、书、画,化妆技巧,仪态等,还教授如何取悦男人,那个秦淮八艳之一的陈圆圆就是出于此道。 从幼女到“瘦马”的利润往往能翻几十倍或者几百倍,高额的利润让大家纷纷效仿,久而久之形成一种产业,让“养瘦马”的人赚的盆满钵满。 清朝时候瘦马行业其实全国都有,为何扬州最出名? 因为明朝和清朝时,盐业是官家垄断的,朝廷在扬州设立了“两淮都转盐运使”盐务管理机构。 所以扬州盐商聚集,当时扬州经济非常繁荣,富豪遍地,而这些富豪喜欢美女。 有需求便有供给,美人多,但有才华又解风情的美人不多。于是,扬州瘦马这个产业便红火起来。 由于往来的人口多,古代商人们,经常在扬州逗留,而家眷全在老家,所以烟花场所的生意,便异常火爆。 有些人不喜欢青楼女子,觉得她们被太多人染指,想要点只伺候自己的女子,不与他人分享。 于是有老鸨,便专门为有特殊要求的富人们培养“猎物”。养瘦马这个产业,便逐渐兴起了。 瘦马,可能是人贩子拐来的女子,或者家境贫困被父母卖给青楼的幼女。 老鸨接收到之后,便开始培训她们才艺,教授歌舞、弹琴等。 而瘦马还有侮辱女子的意思,暗指其没有尊严和人格,可以随意给人欺负玩弄,就像马一样,想怎么使唤,就怎么使唤,不听话就打骂。 为了让瘦马们,能保持纤细的身材,老鸨不会给她们吃饱,就让其饿着肚子,接受高难度的训练。 弹琴要讲究仪态,坐姿、动作和表情都要到位,才能让人喜欢。除了才艺练习,最重要的是掌握取悦男人的方法。 这类女子虽然出身低贱,但姿色出众,琴棋书画样样都会。人要温顺听话,气质佳,看起来就像个大家闺秀,就能卖个好价钱。 文人雅士和富豪最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子,扬州瘦马当时全国闻名。 另外泰山姑子,则是当时泰山有很多假尼姑,也是全国闻名。 泰山是五岳之首,又是道家圣地,古代有作为的皇帝都去泰山“封禅”,所以来泰山朝拜的人络绎不绝。 这人满于市必然带来生意,泰山姑子原本不是正当从事于妓女行业的女人,她们是泰山上的尼姑和道姑。 起初的时候,这些尼姑和道姑通过招揽香火的方式坚强维持着寺庙道观的生计,可渐渐的有人发现尼姑道姑们,和一些来上香的富豪香客有了密切的接触。 一些年轻漂亮的尼姑和道姑会出卖自己的色相,陪这些达官显贵喝酒吃饭,以此来得到更多的香火钱。 但此时的女人还不会直接对其投怀送抱,也要看眼缘,可这也让山下的人看到了商机。 山下一些开妓院的人觉得有噱头,就故意让一些看上去比较清纯的女孩儿打扮成尼姑道姑的模样,然后在山下开了妓院,让她们学习着那些尼姑道姑的模样去招揽客户,类似某片里的制服诱惑。 眼看着客户群体全部到泰山脚下,就不再往上走了,这让山上的寺庙道观更加艰难,于是寺庙道观就自发让她们的小道姑和尼姑们去招揽生意。 她们本是潜行修行悟道,如今也开始踏入红尘,还都开始学习了诗词歌赋和歌舞才艺,尼姑开始蓄发。 为了能够吸引香客,寺庙道观还专门请了一批厨艺精湛的厨师开始做荤菜。 《清稗类钞》上记载: “泰山姑子,着称于同、光间。姑子者,尼也,亦天足,而好自修饰,冶游者争趋之。顶礼泰山之人,下山时亦必一往,谓之‘开荤’。盖朝时皆持斋, 至此则享山珍海味之奉。客至,主庵之老尼先出,妙龄者以次入侍。酒阑,亦可择一以下榻。 解释一下,大致意思是:但凡是去泰山膜拜的人,必须在下山的时候做这样一种体验,那就是可以尝尝来自寺庙精心准备的美味佳肴,以及美人。 这里的美人就是泰山姑子,这些能被写进史书,可见泰山姑子影响范围之广…… 不仅寺庙道观里有雅间和美酒佳肴,还为这些准备出场的姑子们花重金从济南邀请到名裁缝,专门为她们设计出一种名为“精葛缁裙”的新型道服。 它是长领圆缎滚边的莲瓣,再加上配套的首饰做衬托。原本看着清静无欲的道姑,摇身一变成为兼含出家人的超脱与世俗女妩媚并存的俏丽佳人。 这些漂亮道姑穿上那些薄如蝉翼的衣服之后很显妩媚,看见泰山姑子身穿禁欲的衣服,那禁欲的外表反而更加吸引男子。 这些男人仿佛在这里找寻到了新鲜感,看来这些主持和道长很懂营销学,而且这些尼姑和道姑也刻苦学习各种魅惑技能,学习诗词歌赋,歌舞才艺也非常勤奋!她们的敬业精神是制服诱惑系列的鼻祖! 她们的营销那就是利用自己内心的需求,在佛祖神仙的眼皮子底下形成矛盾的心理,而这样的心理足以让他们感受到别一番风味的刺激。 于是这些男人开始越发喜欢这种刺激体验和“制服诱惑”,于是吸引了无数的达官显贵和富豪士绅到山上来游玩。 原本泰山下那些绮窗曲户间的俗间娼妓们的收入都受到了影响,被抢了客人的她们自然不甘心顾客流失。 索性摇身一变,争相效仿,也成了泰山姑子,妓院也纷纷改装成了尼姑庵、道观,加入到了差异化竞争的行列当中。 一时,泰山脚下风月场所热闹无比,非常繁荣。这是娼妓行业的内卷,营销满分,她们齐心协力把泰山姑子打造成了当时一个着名色情业品牌。 在晚清时期,泰山姑子一度很有名,她们被称为是青灯古佛下的灯红酒绿。 据说很多人慕名而去,体验一把制服诱惑…… 可惜,一百年前,我还没有出生。 写到这,我咽了一下口水,默默的打开了电脑里的g盘…… 第103章 庞师爷的局 大同婆姨和扬州“瘦马”差不多,相同点也是从贫苦人家那里买来清秀靓丽的女孩,除了教授琴棋书画、言行举止和床笫媚功。 四大娼妓之一的大同婆姨可以说是让很多男人魂牵梦绕的对象,因为她们的身材非常丰满,各个丰乳肥臀。 这些女孩从小开始就要认识各种魅惑男人的招数,她们需要蹲在一口水缸之上,练习自己的臀部力量。 同时她们还要增强自己大腿部的力量,以此来满足那些男人对于床上功夫的需求。 山西大同地区的女子她们的父母,多半是在丝绸之路开通以后外族和本土人结合的产物,因此她们的长相也颇具异域风情,个头也相对高挑,因此引起了许多商旅的注意。 这些商人来到了山西大同地区之后,感受了一次大同婆姨的魅力就无法自拔了。 大同婆姨确实是让这些商旅十分欣赏,而且大同婆姨带给这些商旅的体验感也是非常别致。 还一个有趣的传说,就是明朝正德皇帝被大同婆姨勾引的神魂颠倒,对山西的大同婆姨也爱不释手,甚至无法自拔,导致正德一朝生产了大量伊斯兰风格的瓷器。 那些瓷器样式类似金属器,还有很多方型瓷器,上面写着阿拉伯文字,我见过一些这类瓷器,很有特点。 据说当时正德皇帝为这个大同婆姨还下令百姓不许吃猪肉。 那个大同婆姨姓刘,历史上有记载,野史说是一个乐工的老婆,其实不是的,只能说这个大同婆姨能歌善舞,魅惑了正德皇帝。 这个正德皇帝在明朝算是个很有意思的皇帝,有个《游龙戏凤》京剧传统剧目写的就是正德皇帝的事情,该剧又名《梅龙镇》。 明武宗正德皇帝喜微服出行,某日游至山西大同梅龙镇,乔装军官模样,投宿李龙哥家。 李龙只有兄妹二人,设酒肆度日。李龙适有事他出,嘱妹凤姐招待一切,正德皇帝见凤姐色艳,顿起佻达之意,呼茶唤酒,借端戏谑。 凤姐娇羞薄怒,正德皇帝心醉神迷,于是告诉凤姐自己是当朝皇帝。 凤姐不信,正德解去外衣,以龙袍示之。凤姐大惊,跪地求恕,正德笑而慰之。封凤姐为妃。 正德皇帝叫朱厚照,这货爱玩,朝政委托太监刘瑾办理,自己经常微服巡行民间,拈花惹草。不过最终酒色掏空了身子,三十一岁时落水之后,一病不起。执政了十六年,最后死在他设立的豹房。 据传他在山西大同城郊李家村刚刚认识李凤,游龙戏凤,封李凤为妃。刚至居庸关,又遇上一个绝色美女,就把李凤一人扔下走了。 过了一年,李凤在居庸关生下一男孩后,郁闷而死。 当地百姓为李凤在居庸关南山坡上立坟,因坟上长满白草,故称“白凤冢”,至今此冢仍是“关沟七十二景”之一。 朱厚照死后无嗣,臣下想起当年李凤的故事,遂到居庸关找到那个男孩回京即位,就是嘉靖皇帝。 朱厚照年号正德,这个故事就是在十三陵地区流传了数百年的“正德无儿访嘉靖”的传说。 称陵后的山峰为“恋花山”,是对朱厚照生在花丛,死在花下的嘲讽。而明廷为了皇家的脸面,就把“恋花山”改称“莲花山”了。 刷短视频听到很多京剧大师唱这段游龙戏凤京剧,里面有几句唱词很美: 军爷做事理太差, 不该调戏我们好人家。 好人家啊,好人家, 不该斜插这海棠花…… 唱的很好听,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听听。 关于对大同婆姨有兴趣的读者,自己去查阅资料,对于大同婆姨杂谈怪论很多,我觉得有些不太符合实际,就不浪费篇幅了。 西湖船女,指西湖上的在游船上的卖艺女子,她们船上的布置和陈设非常香艳,世称“花船”。 花船一般分上下两层,上层是住宿或留宿嫖客的地方。下层是弹琴卖艺喝茶聊天待客之所。 西湖船娘不仅有美丽的外表,更擅长琴棋书画。除了供客人狎宿,还可以吟诗答对,深得文人雅士的青睐,它不仅有美人风月,还有几分文人情怀。 西湖船娘是唐朝时期就已经出现的一种群体,她们多数是在西湖边上弹琵琶,以及表演舞蹈的妓女。 很多文人墨客的写诗灵感都是来自西湖船娘们,因此她们也成许多文人墨客的灵感来源。 但归根结底这些女人都只是为了生存而奔波于男人之间的可怜人,是男尊女卑时代里的社会悲哀。 现在西湖旅游还在炒作西湖船娘,我建议当地负责旅游宣传的领导多研究一下船娘的历史,西湖船娘实在是贬义,不应该大力宣扬提倡这个名词…… 朋友们都说最近写的太多打斗,也不咋写古董和传统文化内容了,写打斗是因为我的性格喜欢好勇斗狠,喜欢慷慨豪侠,这本小说算一本武侠小说。 本来这本书也是写男人与男人之间情义的故事,以及一个人从弱到强的成长过程和思考人性的本质。 古董不过是个媒介,因为传统文化浩如烟海,随便插几句写明白都几千上万字,码字太累…… 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武侠梦,我希望这本小说给这个凉薄功利的世界上带来一点温情和热血。 毕竟,我们都年轻过…… 至于古董有关的东西,假如读者喜欢或者感兴趣,有机会到我博物馆或者会所,我温一壶酒,泡一壶茶,能给你讲个三年五载。 写儿女情长我确实不擅长,也不咋研究女人,所以很多情爱只是一笔带过。 今天写了这一段妓女文化,大家当野史看看读读了,我们的传统文化实在太繁杂。 妓女文化是旧社会里面的畸形产物,但是我们也不能遗忘历史。 所以就根据小说情节进展,想到哪里写到哪里…… 我替那些苦命的女孩子感到悲哀和可怜,就给这本小说里的扬州瘦马飞红找个好的归宿,毕竟,何知府对她是真爱。 妓女,也有资格被爱! 就像流氓也有资格愤世嫉俗,也有资格忧国忧民,也有资格这个冬天里,因为无聊写本小说,客串一下作家。 这个冬天快过去了,爷今天正好码了三十万字,手机打字小手指拖着手机底部,结果磨出两个茧子…… ————!!!! 故事中的何乾元是被利用了,他被设计,进了一个别人事先布好的局…… 原来,当地两个盐商家族竞争激烈,一方不敌,他打算找何知府帮忙打击对手,但是苦于没有渠道和交情。 后来,这个盐商不知道如何找到了庞师爷,给了庞师爷一笔钱,可是庞师爷也不便直接找何知府对付另个盐商。 庞师爷就给这个盐商出主意,让他买了个扬州瘦马,使美人计接近何知府。 所以这个盐商就买了一个扬州瘦马,在湖边买个别院,就安排她在那里居住,等待机会,庞师爷教给这个扬州瘦马飞红怎么说辞。 这个飞红也不叫飞红,是那天她听见何乾元吟诗,为了造成有缘的假象,随口给自己起的名字…… 可见这个飞红多么机敏,她很懂男人心理,算是扬州瘦马中的极品。 多年刻苦训练,没有白费,几个回合,就把何乾元迷的神魂颠倒,直接拿下…… 庞师爷看一切都安排妥当,那天就和何乾元出游,把何知府引到了那个飞红住的别院,让二人偶遇。 庞师爷事先都嘱咐了这个扬州瘦马,这个何知府长什么样子,什么年纪,什么名字,大概哪一天去,事先做好周密的安排。 连家丁特意买的酒菜,都是庞师爷事先嘱咐准备好的。 那把康熙赤壁赋的茶壶,是庞师爷去古董店买的,特意安排的道具。 只是古董店里只有一把壶,没有杯子。他就又跑了几个古董店配了四个康熙杯子,所以那些茶具不是一套。 这点飞红并不知道,所以当时何乾元说不是一套的时候,飞红回答不上来,而是看着庞师爷,等庞师爷解围。 每个细节和用词我都尽量严密,大家看的时候可能未必注意这些细节…… 庞师爷知道何乾元书房里有一个康熙赤壁赋的笔筒,他知道以何乾元的勤奋好学程度,肯定对这类题材瓷器做过研究。 所以那天,他设置康熙瓷器道具,故意引导,飞红也配合默契机灵,尽展勾引男人的技艺,何乾元也尽兴发挥。 一切都这么自然的发生了,水到渠成。 很快何乾元和飞红干柴烈火,双宿双飞。 时机到了,飞红按照庞师爷的嘱咐,撒谎说父亲被盐商仇家气的生病。 果然,飞红都没开口央求,何乾元就自己把那个家族办了,那些盐商哪个干干净净? 找点他们违法犯罪证据和麻烦太容易了…… 仅仅三天,一个辛苦经营几十年的家族就这样被何知府一句话,不仅财产充公,还被抓进了大牢。 买飞红的盐商知道何知府对飞红一往情深,动了感情,乐的不行。 飞红只不过是他花了三百两银子买来的,也就不管飞红如何了。 而对于飞红这个扬州瘦马来说,她跟了何知府,做了他的女人,从此衣食无忧,还被珍爱,是她很好的归宿…… 对于这个盐商来说,只是赔了一个家丁还一个扬州瘦马,就兵不血刃的除掉了竞争对手,这个盐商又垄断了当地盐业,继续谋取暴利。 据说他为感谢庞师爷策划成功,送了庞师爷一个很大的金佛。 而这个金佛并没有保佑庞师爷,庞师爷这件事策划的确实天衣无缝,结局完美。 庞师爷也希望自己能掌握何知府的一些把柄,或者让何知府更感谢自己为之助力结缘飞红。 果然,何乾元和飞红双宿双飞之后,更感谢庞师爷那天陪同邂逅佳人,对庞师爷更加信任,更视为心腹。 可是,庞师爷去金陵府帮忙策划绑票陈府少爷,却折戟沉沙,紫金山取赎金时被梁风飞刀扎死,还被埋在了自己挖的山洞里。 陪伴他的是一个弹痕累累的铁锅…… 如果庞师爷下辈子投胎,最恨的应该是八哥。 他也会最恨别人问他吉祥…… 第104章 此何非彼何 前些篇幅,写了盐商,写了扬州瘦马,可能读者以为我写的春江府是扬州府,但是不是的。 因为是小说,肯定很多虚构的地方和事件,以及人物,包括地名,读者不必对号入座。 写何知府从一个品质良好的优秀官员,变成了一个绑票案的主谋,着实可惜。 可是,这是真实的人性,如果你很懂的官场,你会更惊叹很多官员变质的过程之快,从一个优秀有作为的官员最后沦为罪犯,有时就是一念之间,这样的人和事情很多很多…… 他们可能为官之初也都是一腔抱负,可是,敌不过人性的贪婪,欲望,名利的渴望,更大权力的渴求,金钱和女人的诱惑。 这,合乎逻辑,五千年读史,不过功名利禄…… 但是在晚清时期,扬州府的知府也姓何,确是一个值得敬仰的好官,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这个人。 我这个小说里就详细介绍一下,给为官的做个榜样,此何非彼何。 何乾元是从好变坏的,是虚构的人物,他身上集中了很多官员腐败变成罪犯的影子,是个综合体。 而这个晚清时期扬州知府也姓何,他叫何金寿。是个写进历史的清官,并未同流合污,而是为官楷模,为人敬仰。 铜为鉴,正衣冠,人为鉴,知兴替! 史载:何金寿初到扬州,正值灾荒之时,农业歉收。他便从官府钱库中借出钱款,用以赈济抚恤灾民,并创立了典质之法。 这种典质之法,就是准许灾民将耕牛作为抵押,换取一定数目的钱款来购买粮食,以度过灾荒。 当时,何金寿共用这种方法收典耕牛400余头。到了第二年春天,他不取分毫利息,让农民用同样数目的钱款将耕牛赎回,使农民得以及时播种。 后来,扬州城内有一处名叫“同益典”的典当行毁于火灾,在此典当东西的市民个个人心惶惶,一时议论四起。 原来,这个典当行的主人是合肥的张某,他和军机大臣李鸿章是亲戚,声势煊赫,人们担心他对火灾中损失的东西会不予赔偿。 何金寿得到消息后,亲自前往勘察,将详情据实报给上级官府。 经何金寿勘察发现,火灾是由同益典的员工自己不慎引起的,因此应该责成典当行按照所当物品的半价向入当的百姓赔偿,不得抵赖、克扣。 上级官府见何金寿上报的情况有实有据,便批准了他对典当行提出向百姓半价赔偿的要求。 扬州城的百姓听说此事之后,齐声称赞何金寿是“不畏强梁、主持公道”的好太守。 1882年夏天,扬州又一次发生特大旱灾,何金寿想尽各种方法来帮助缓解旱情,与百姓共同抗灾。 为了求雨,何金寿甚至按照民间传说中的求雨之法,穿着官服,打着赤脚,顶着七月似火的骄阳,一次次到各地的农田内向上苍祷告。 后来,何金寿终因气温过高、劳累过度而中暑,不久便在任所中去世。 何金寿临终之时,特别关照身边的人,不要接受任何商人一分钱的“赙赠”(赠送钱财帮助别人办理丧事)。 但作为一个清正廉洁的官员,何金寿除了家中的半壁图书外,身无长物,根本没有积蓄,因此不可能按习俗将他送归故里安葬。 于是,他的朋友们和扬州城的百姓一道,将他葬在了扬州郊外。 据说,何金寿下葬的那天,扬州城下了很大的雨。 那究竟是上苍因为何金寿的诚心所动,而降下缓解旱情的甘霖?还是被何金寿忠于职守、为民献身的精神所感,老天潸然而下的泪水? 扬州的老百姓认为,这两者兼而有之。 后来,总督左宗棠等人将何金寿的事迹向光绪皇帝做了禀报,称赞他具有“古循吏风”。 内阁大学士黄体芳为何金寿所作的一副挽联,则生动、准确地描绘出一个廉洁奉公、两袖清风的清官形象: 廉吏可为乎?只留半壁图书,与两袖清风,分贻儿辈。 老夫既耄矣,剩有病女涕泪,随大江流水,洒到君前。 历史上,何金寿除了是一位清官,还是一位风流雅士。 正像《清史稿》中介绍,“何金寿公余,从事笔墨,偶写竹石,豪纵奔放,不可一也。工诗文,善书画。” 在民族英雄岳飞家乡河南汤阴的岳飞庙,悬挂在正殿“乃武乃文”横匾两旁的一对楹联,就是由何金寿所书: 人生自古谁无死 第一功名不爱钱 这副楹联,不仅书法佳,而且内容更好。何金寿与岳飞有着同样的浩然正气、至忠至诚,有着同样的崇高人格、高尚情操,他们的心灵是相通的。 何金寿的这副楹联,上联集文天祥的诗句,下联集杨继盛的名言,既可以说是何金寿为岳飞所撰,也完全可以看作是为他自己所撰,是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人生写照。 何金寿就是这样一位值得后人景仰尊敬、赞誉怀念的好官廉吏。 我写这些字,是想说:这个扬州知府不畏强权,一心为民,克己廉政,懂得敬畏天地。 而且,他很聪明…… 如果何乾元没有遇见冒险家约翰,或者没有那个道台的引导,可能他也一生都是个名留青史的清官。 可惜没有假设,他还是变质了,成了绑匪。 何知府已经决定和陈府斗争到底鱼死网破了,他下定了决心,就出来看看少爷文照,这个绑票案中的肉票。 “只要文照还在我手里,我就很安全,陈龙不敢对我咋样?不敢暗杀我。 我还可以和洋人约翰想办法继续勒索。实在勒索不了,我再去京城找关系干掉陈家。 陈家在江南触角很深,关系复杂,在江南找官府官员动手,会打草惊蛇,而且那些官员和陈府关系很好,不会帮我。 只能去京城找关系,而找关系也想要搞到钱,钱,就是赎金。” 何知府心里暗暗的想。 他推门进了关着少爷的院子的门,这里,这个门他推了一年了,以前进来是来私会飞红,这次,他来看肉票。 飞红看见何知府进来,也从房间里出来迎接,丫鬟领着少爷文照也过来问候。 文照刚出来两三天,还没想家,也没哭闹。只是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何知府,这个姑父。 飞红和丫鬟都不知道这个孩子在这里吃住是何用意,根本没有想到会是绑架来的亲侄子,她俩对这个孩子很好,每天哄着文照玩耍,给他做好吃的。 飞红,是个善良的女人。 这时候,飞红已经怀了何乾元的孩子…… 飞红从小因为家贫被卖给老鸨,成了扬州瘦马。 她受到很好的教育,因为乖巧,并没有受到多少老鸨的打骂,甚至那个养育她长大的老鸨对她很好,女儿一样。 她三百两银子卖给了那个盐商,被当做引诱何知府的工具。 她一切顺利,成功了…… 何乾元是她一生唯一的男人,虽然她和何知府的偶遇相识是一个设计好的局,但是何知府对她真的很好。 而她也真的喜欢何乾元。 不仅仅因为何乾元是知府,而是那天何乾元吟诗的一刹那,她就心中有了异样的感觉,她爱上了这个中年人…… 她和何知府在这个院子里私会一年了,她感到很满足,很知足,一个从小饱受饥寒的女子,她甚至感觉很幸运…… 她肚子里怀了何知府的孩子,三个月了,渐渐肚腹成型…… 她看见何知府领来的小孩子,很喜欢,每天很开心…… 这个文照胆大,机灵,像他父亲陈二爷,这个孩子给怀孕的飞红带来了快乐,激发了她的母性泛滥…… 她不知道这个孩子随时有被杀掉的危险,是被绑架来的…… 如果飞红知道文照会被杀掉,她肯定会阻拦,肯定会对何知府失望至极…… 历史上每个昏庸无道的帝王都把亡国归罪于红颜祸水,妲己,貂蝉…… 其实这些君王自己不争气,也怪不了女人,一个女子能影响多大战局还是国家格局? 历史的天平一直偏袒男人一方…… 只有那个霸王项羽,没有把失败归罪虞姬…… 项羽虽然很多性格瑕疵,失败的英雄,但是他是男人里的男人……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何知府变坏,肯定和女人无关,是权力的欲望激发了他的邪恶本性。 他应该庆幸,一生的最后时光,有个叫飞红的女子,陪他度过人生最后的一段日子,一段快乐旅程…… 现在,假如他回头是岸,还是可以挽救,可惜,这条路上,何乾元越走越远了…… 何乾元干的一切,飞红都不知道。 这是她心中的如意郎君,博学多才,儒雅随和,治理有方,百姓称道…… 何知府不知道这条路的尽头,不是那个红宝石的顶戴花翎向他招手,而即将是漆黑一片的地狱…… 第105章 战国山子镜 何知府蹲下来,捏了一下少爷文照的脸蛋,笑着说道:“好好玩吧,过几天你父亲就接你回去了。” 文照那天在走路,就感觉被人捂了嘴一下,就迷糊了,醒了,就在姑父的春江府,他还小,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现在听见何知府这样说,就说道:“父亲哪一天来接我?” “就这两天吧……” 何知府说完,心里忽然一阵寒意…… 就这两天,就这两天?他感觉回答的不吉利,心里隐隐很不舒服…… “好好照顾好少爷,多给做点好吃的,不要饿瘦了。” 丫鬟和飞红答应。 何知府不想在这里久留了,他没有进房间,他转身离开回了家。 飞红有些惊诧,这还是第一次何知府来这里没有进屋,院子里说几句话就走了。 飞红感觉到何知府心事重重,但是不能问,她看了看文照,心里也隐隐好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何知府到了家,和夫人一起吃了晚饭,一切装的若无其事,其实心里已经兵荒马乱。 吃完饭,他进了书房,他想静静…… 书桌上除了笔墨纸砚之外,还一个青铜镜,在一个红木做的支架上立着,很精致,很庄重。 这是何乾元结婚的时候岳父陈龙送的。 这是一个战国青铜四山镜。直径不到六寸,保存很完好,没有太多锈蚀,甚至有些局部镜面还可鉴人。 战国山字青铜镜是最典型的楚式镜。对于“山”字的寓意,青铜镜上的“山”字与春秋战国时期“山”字的写法并不相同,并非同义。 山字纹镜曾经在战国时十分流行,多以羽状纹、草叶纹做地纹。上饰三山、四山、五山或六山纹,尤以四山纹为多。 陈龙送给女婿的是个四山镜。 镜子的方形钮座四角伸出四叶纹,四山之间饰四瓣花纹,下层再以细密的羽状纹铺地,镜背纹饰繁缛精细。 从构图上看,这个“山”字可能与商周时期铜器上的勾连云雷纹有关,即如果把勾连云雷纹截取一小段,即是斜形的山字纹,并非是个文字。 这类镜子很有特点,也是战国铜镜的巅峰之作,而这个“山”字也一直争议不断。 陈龙送给何乾元的铜镜胎体轻薄,两千多年,能够保存如此完好十分难得。 何知府看了一眼这个战国山子镜,他拿起来看看,心情有点沉重。 他明白岳父赠送镜子的寓意,铜为鉴,正衣冠,人为鉴,明得失,史为鉴,知兴替。 岳父是警告自己端正做人,克己自律,奉公守法,明镜高悬。 可是现在他绑架了岳父的亲孙子,自己的亲侄子…… 他又看了看桌子上的镜子…… 古人用镜,不仅以之映照妆容、装饰居所,还用它来寄托相思、辟邪祈福,更用它来比拟人物、譬喻德行。 它自史前铜石并用时期产生,延绵发展到清代,如今青铜镜收藏已经自成系列。 何知府忽然心中大怒,他拿起镜子摔在地上,啪的一声,青铜镜子重重的摔成两半。 “不要送我一个镜子给我设置条条框框,我何乾元还不需要被人教导如何做人!” 他心中看着摔碎的镜子,竟然有点快意…… 书房的门开了,何乾元的夫人听见声音,走了进来。 她看见摔碎的镜子,有点意外,没有说话。 何知府有点慌张,连忙说道:“刚才不小心掉在地上了。” 他的妻子没有说什么,看了一眼何知府,过了一会儿说道:“我知道你衙门事情多,压力大,也不必对着镜子撒气。” 她弯腰拾起碎的镜子,擦了擦,没有再说话,拿着碎的镜子走了出去…… 陈龙的女儿也是冰雪聪明的人,她嫁给何乾元这么多年,二人相敬如宾,从未红过脸,但是她心里隐隐感觉到丈夫好像对陈家并不亲近,这几天丈夫也好像心事重重。 她感觉到这镜子是何乾元故意摔碎的,因为如果不小心从书桌上掉下来,不会摔得这么严重,声音不会这么大…… 她拿着破碎的镜子,有点伤感…… 窗外,今天是十五,一轮明月,圆圆的挂在夜空,她又看了一眼破碎的镜子…… 何知府回到寝室,一夜没有睡好,他的夫人也没有和他说话。 他心乱如麻,他在等陈家的人来找他算账。 第二天,何知府到了衙门,给他八个贴身护卫配了柯尔特转轮手枪,嘱咐片刻不许离开自己。 庞师爷死在金陵,他现在忽然发现身边很孤单,没有可以商量的人。 他想起了洋人约翰。 他派人叫来了约翰和孟超。 “下一步要怎么做合适?才能搞到赎金。” 何知府问约翰。 约翰看着何知府,想了想,说道:“陈家的人一定会来春江府找人,我们守株待兔,静观其变,见机行事。 反正孩子在我们手里。现在也没好办法,先看陈府的人怎么说?” 何知府点了点头。 三人商量了一会儿,也没商量出啥好主意,只能等,这种滋味儿很难受。 何知府知道陈二爷的脾气和手段,不会善罢甘休,来了,就是狂风暴雨。 三个人正在研究,外面人来通报,说陈行木来了,要见面。 何知府心想:来的好快! 他连忙让洋人约翰和孟超先躲在衙门的客房 里不要出来。 他整理一下衣冠,出去迎接。 这是他的小舅子,是陈府最厉害的角色,他心里忐忑不安的走了出去。 陈二爷和六爷和查干三个人走了进来,何知府看陈二爷一脸怒气,更心里慌的不行。 把陈二爷让进衙门的一个议事待客的房子里,几人坐下。 陈二爷面沉似水,一言不发,双眼瞪着何知府。 何知府被看的发毛,他一直就怕这个小舅子,现在还是自己绑了他的儿子,他更加慌乱,虽然何知府也城府很深,也强壮镇定,还是有些不自然。 陈二爷和六爷和查干三人何等聪明,一看神情,马上猜到就是这个何知府绑架了文照。 陈二爷正要发怒,何知府平静了一下说道:“我知道你们来,是不是想找少爷文照?行木来此地是不是和此事有关?” 陈二爷和六爷对视一眼,有点诧异这个何乾元说话,就没有发作,听他继续说下去。 “不错!我是来找文照!你知道在哪里么?” 陈二爷大声说道。 何乾元已经想好说辞了: “前几天,我的师爷和几个府上侍卫盗走了几把短枪,伙同我一个洋人朋友去金陵绑架了文照。 他们去了八人,其中一人到了金陵,看是要绑架陈府的人,宁死不从,就自己偷着跑回来报信给我,说了情况。 我正准备去金陵府去看情况,不知道师爷和另外六人去绑架文照,不知道结果如何?我要把师爷他们都绳之以法! 这个护卫逃回来时候,还被庞师爷开了一枪打伤了胳膊,在春江府养伤。 不知道文照安危如何?有无危险?” 何知府一套说辞,把责任推到了庞师爷和洋人身上,也解释了枪支的事情。 陈二爷和六爷、查干又对视一眼,半信半疑。 但是看何知府说的好像很诚恳,还一脸自责的表现出对文照的关心。 陈二爷脸色和缓了一些,心中还是不太信,但是既然何乾元这么说了,也不好马山翻脸。毕竟翻脸也要理由,何知府说的如果属实,他只有失察之罪。 陈二爷盯着何乾元的眼睛说道:“他们确实绑走了文照,不过你的师爷和属下被我们打死了! 文照不知道下落,你看这事情怎么办?还有绑匪写信的纸张,是你专用定制的宣纸!” 说着,陈二爷把绑匪的信,摔在桌子上…… 第106章 苦肉计 何知府看见自己一番说辞,平息了陈二爷的很多怒气,心里坦然了一点。 看见了陈二爷拿出的信,他拿起来看了一眼,放下。 他已经不慌乱了,进入了角色…… 何知府喝了一口茶,说道:“没想到这个庞师爷这么可恶,拿走了我的纸去栽赃我,他真的绑走了文照? 也是他活该,被你们打死,罪有应得。只是孩子现在下落不明,我想是不是洋人带走了,我们要先想方设法找到那个洋人。 那个让人洋人我虽然带去陈府,但是并不太熟悉,是你上次找我买枪,我找的传教士查理,查理介绍的。 我去金陵祝寿,他也要跟着去说要买青铜器,我并没有多想,没想到引来灾祸,很是自责,我对不起陈家。 那信的宣纸是庞师爷跟我要走一些,说很喜欢这纸,要拿这纸练字要走的,谁知道他们拿去写勒索的信,还栽赃我…… 既然他们还没拿到赎金,肯定不会对文照不利。我派官兵帮着寻找这个洋人。 你们远道而来,旅途劳顿,先吃饭休息,不要着急,我们慢慢找想办法。” 何知府说的非常诚恳,他真的把陈二爷和六爷三人给骗住了。 三个人心中怒气都消了大半。陈二爷觉得误会了姐夫,心中颇不好意思。 陈二爷点头答应, “可以,那就叨扰姐夫了,也麻烦姐夫帮忙打听下落。” 说着,陈二爷站起来抱拳对着何乾元行个礼。 何知府觉得骗过了陈二爷,心里很得意,心想:“跟我斗?呵呵,你儿子就在附近,洋人约翰就在里屋。 我一样骗你鼓掌之中,先稳住你们,再图谋后事。” 何知府喊来随从,给三人安排住处和酒馆。 然后安排酒宴给陈二爷接风洗尘。 酒桌上,何知府极尽说辞,说的都很感动。 大家也觉得事先错怪误会了何知府,虽然何知府也有责任,但是毕竟这些事情不好预料,现在看何知府也决心帮忙寻找孩子下落,也都心宽不少。 吃完饭,何知府送几人回驿馆休息。 拔都和老李、四哥,张文龙三人没有露面,他们在附近一个客栈住下了。 何知府回到衙门,找到约翰和孟超,把经过讲了一遍,约翰心想: “这个何乾元真她妈的卑鄙无耻,撒谎撒的很圆,把事情都推在我身上,这样我们暴漏了,陈府看见我不是要拼命? 不过这样也好,陈家信任了何知府,里应外合,更能搞到赎金。” 孟超听何知府说完,感觉有点漏洞,还差点事,就说:“老爷,把那个从金陵回来的两个侍卫,找来一个机灵点的。” 何知府不知道他什么用意,还是让随从喊来了那个侍卫,孟超看了看这个侍卫…… 这个侍卫他认识,他们一起去的金陵,这侍卫赶着马车送文照回的春江府。 突然,孟超从约翰腰里掏出了柯尔特转轮手枪,对着这个侍卫右胳膊开了一枪。 “砰”的一声枪响,衙门的窗户一震! 侍卫们跑进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都拔出手枪对准约翰和孟超 。 孟超说道:“这样就完美了,明天你见到陈二爷,就说右胳膊这一枪是你不肯参与绑架,被庞师爷打的。” 他把手枪还给了约翰,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递给了这个被他打了一枪的侍卫。 侍卫疼得汗都下来了,血流不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敢喊叫。 何知府不禁佩服这个孟超心思之细,果然一点漏洞没有,这样陈二爷他们更会相信自己的话。 何知府让那些护卫推下,然后勉励安慰几句这个被打了一枪的侍卫,让出去找大夫治伤 。 这个侍卫吓得不知道发生什么,拿着银票连忙离开衙门去治疗枪伤。 一切都没有漏洞,可是这下午的晴天一声枪响,还是被人听见了…… 张文龙和四哥,一直就在衙门附近转悠。 拔都是蒙古人,身材高大,目标惹眼,就和老李先回客栈休息。 张文龙和四哥监视衙门动静,他们看见六爷和陈二爷,何知府去了酒楼。 何知府回来后,不久,就一声枪响,他俩知道不是自己人受伤开枪,因为陈二爷他们没有回衙门,但是不知道谁放的枪。 不一会儿,一个侍卫胳膊受伤出去了,看样子是治疗去了,二人不明所以。 二人好奇,一直盯着到傍晚,衙门没啥其他异常。 约翰和孟超没有出来,是孟超说要小心被人在衙门盯梢,约翰是洋人,长的太显眼了。 晚上,何知府坐着马车离开衙门,二人躲在车厢里出去了,张文龙和四哥没有发现约翰。 孟超考虑问题这么严谨,还是忽略了那个捂着胳膊出去的受伤侍卫。 就这一个侍卫出去的瞬间,还是被张文龙和四哥看见了。 傍晚,张文龙和四哥回到了客栈。 晚上,陈二爷和六爷和查干三人也从驿馆到了客栈。他们商量对策,最后决定先看何知府这几天表现和动作,看看能不能找到洋人线索。 几人听了,都没有怀疑何知府。这时张文龙说起听见衙门内枪响,一个侍卫胳膊受伤,出去治伤,不知道什么原因。 六爷和陈二爷一惊,心里隐隐感觉哪里出了问题,这人中枪也许跟绑架案有关。但是也没想到是这个孟超崩了侍卫一枪,为了给何知府圆谎。 几人商量一下,陈二爷说道:“我明天去看望姐姐,说说情况。姐姐还不知道文照被绑票的事情。” 说完,几人各自回房休息。 第二天,张文龙和四哥继续在衙门附近盯梢,看衙门有无异常。 他们虽然相信了何知府,但是还是没有完全相信,还要留意跟踪何知府的行踪,或者发现衙门可疑的事情。 陈二爷骑马去了何知府的家里,何知府去衙门忙公务去了,陈二爷见到姐姐,他姐姐很意外弟弟的突然到来。 陈二爷说明情况。他姐姐很着急。 陈二爷说道:“来之前,我和父亲一直怀疑姐夫是主谋,姐夫这段时间有无异常?” 陈龙女儿想了一下,说道:“没有异常,还是和平时一样。” 这时,陈二爷看见案几上放着的摔成两半的战国青铜镜。 他站起来拿起碎的镜子, “这是父亲送给姐夫的镜子,怎么碎了?” 陈龙女儿一惊,站起来,说道:“你不说,我没有想起来,这镜子是你姐夫昨晚不小心摔碎的。 我当时听见声音很大,我觉得他好像对着镜子撒气故意摔得,我很生气,一晚上没有和他说话。 这有什么关联么?” 陈二爷仔细端详摔成两半的青铜镜,这个摔得力度不小,虽然青铜镜容易碎断裂。可是毕竟金属的制品,不会平时掉在地上摔得这么严重。 他放下镜子,没有做声,心里已经渐渐泛起寒意…… 他想了想又拿起镜子对他姐姐说道:“这个镜子我拿走了,给父亲看看,他会修复,也许破镜重圆呢? 不要和姐夫说我看见了这个铜镜,他如果问起来,你就说镜子碎了,就扔了。” 他姐姐看弟弟的眼神杀气隐现,有点害怕,连声答应。 她因为感觉到丈夫这几天心事重重,感觉和陈家好像出了问题,只是这问题过于严重,她不敢往深处想…… 陈二爷告别姐姐,也心事重重的离开何知府的家。 他回了驿馆,这个驿馆是衙门接待客人住所,人多嘴杂,三人就搬到了老李和四哥的客栈,这个客栈比较隐秘,不在闹市,便于商量和行动。 第三天,陈二爷和六爷和查干三人又去了衙门,陈二爷找何知府询问情况,何知府说道: “有洋人约翰的消息了……” 第107章 受伤的侍卫 何知府让陈二爷几人坐下,他给每人倒了茶,他对陈二爷说道:“我昨天去找了传教士查理,把冒险家约翰绑票的事情讲了。 我猜测他们应该有联系,那个传教士查理果然不知道动用了哪些关系,联系上了约翰,约翰让他给带来一封信,你看。” 说着,何知府掏出一封信,递给了陈二爷。 陈二爷拆开一看,上面一张纸上写着: “陈龙,紫金山,你们打死我们的人,我们本来已经把少爷安置在紫云亭,你们不守承诺,先动手袭击我们的人,我非常生气。 我们现在没有动你家少爷,他很安全。但是不能保证安全多久。 你们把赎金放在春江府云山寺,人员离开,我们就会放人。如果再玩把戏,当场撕票。 你们的赎金到了云山寺,联系查理,我们这次会让你们亲眼看见少爷安全,你们再交割赎金。约翰。” 这次纸不是何知府的专用纸,笔依旧是鹅毛笔写的,看歪扭的字和文理不顺畅的语句是约翰所写。 陈二爷又气愤又惊喜。 气愤的是绑匪敢威胁陈家,绑走儿子。惊喜的是看信中语句儿子还活着,而且如果给了赎金能当场放掉儿子。 陈二爷看完信把信递给了六爷和查干,二人也看了几遍,把信递给了何知府。 何知府放下信,说道:“这个约翰如此可恨,敢在春江府行不法之事,我一定派兵抓住他千刀万剐,替我侄子出气。 现在看样子他们在春江府,我派兵四处缉拿归案。” 陈二爷摇摇头:“不必动用官兵,如果官兵出动,满城风雨,未必找得到他,还可能打草惊蛇,绑匪狗急跳墙,害了文照。这赎金,我们给。 你告诉传话的传教士查理,就说给我几天时间,我们安排人把赎金从金陵运到春江府,到了之后约定时间我们交付赎金,他们放了文照。” 何知府还是怒气未消的样子,点了点头, “我考虑的不周到,是不要动用官兵,洋鬼子逼急了会害了文照。” “还一件事,前天晚上一只老鼠在我书房,我追打老鼠的时候,力气很大,把父亲给我的战国铜镜弄碎了,等救出文照,你带回金陵,让父亲辛苦一下,修复一下,父亲有这才能。 这铜镜我极其珍爱,看见这镜子,我就知道如何做人,心如明镜。 虽然我能力低微,但是这些年春江府也算太平,井井有条,也是这个铜镜很大功劳,时刻鞭策我做事。” 陈二爷心里一愣,没想到姐夫这么说。本来他昨天对何乾元因为铜镜疑心很大。 今天何知府主动说了铜镜的事,他倒是意外。 “好的,这都是小事,父亲年迈,不知道还能不能使破镜重圆。” 陈二爷心想,那铜镜在我怀里呢。 原来昨晚何知府回到家中,家丁就告诉说陈二爷来了,见了夫人。 何知府见过夫人,看夫人神色也很复杂,对他爱理不理,他感觉不自在,就在屋里转了一下,发现摔坏的战国铜镜在桌子上不见了,他也没问。 他猜到陈二爷可能看见这碎的镜子了,不知道夫人如何描述的。 他没露声色,也没问夫人铜镜去了哪里,思考片刻,就对着陈二爷说了这么一套说辞。 这个何乾元也算人才,每个细节也都考虑周密,滴水不漏。 他治理春江府这么多年,哪件事每个环节他都要考虑周全,这也是他多年实际执政中练出来的。 何乾元城府很深,也很懂心理战,他担心妻子把铜镜的事情说了陈二爷听,所以自己先主动说清楚此事。 果然,他这么一说,陈二爷心里有点释怀。 但是陈二爷也没说自己已经拿走了铜镜,现在铜镜就在自己怀里。 几人商量一下,决定先回去取赎金,运到春江府,先换人要紧。 这时候,何知府意味深长的对陈二爷说道:“要不咱们弄些赝品呢?绑匪也不一定认识真伪,先换出文照。” 陈二爷看了何乾元一眼,很坚决的说道:“万万不可,虽然父亲会作伪之术,这次不能冒险,我已经从密室取了十件青铜器,都是价值连城的真品,还有五十根金条。 文照的性命要紧,不能骗绑匪,万一被识破给孩子带来危险。陈府还不缺青铜器。我们说到做到,他们放了文照,也不为难他们,这事就完事了。” 何知府看陈二爷斩钉截铁的说完,假装面色沉重的说道:“就依你,但是等文照安全了,我不会放过他们。” 其实何知府就是试探一下陈二爷的赎金青铜器是否掺假。 看着陈二爷的表情和态度,他放心了,心里乐开了花…… 他心想先搞到赎金青铜器,至于文照如何灭口很容易,先把这些国宝骗到春江府自己的辖地再说。 几人商量完,陈二爷决定先回去取赎金。 何知府准备了不少礼物和特产带给岳父,跟陈二爷再三赔罪。 这时候,一个右胳膊缠着绷带的侍卫进来,也帮忙搬礼物,何知府关爱的对这个侍卫说道:“你枪伤没好,先休息几天,不用干活了,这里有人搬。” 陈二爷看了一眼这个受伤的侍卫,何知府对陈二爷说道:“就是这个侍卫,不肯与庞师爷一起干坏事,被骗去金陵,被打了一枪逃回来,跟我说的情况。 我正要准备去金陵,你就来了。” 陈二爷点点头,他仔细看了这侍卫一眼,这人长的干瘦,辫子很长,右脸有颗很大的黑痣,一脸猥琐样。 他觉得这个侍卫卫面相不善,不像好人 …… 陈二爷没有说什么,感谢了几句。 三人骑马离开衙门,马背上驮了好多地方特产。 他们三人回了客栈。 张文龙和四哥今天没有去衙门附近盯梢,而是呆在客栈,总去也会被人注意。 另外这几天看何知府的态度也不像绑匪,估计打不起来,就都在客栈休息。 没事的时候,老李教张文龙几招拳脚。拔都也教给张文龙一些摔跤的手法和技巧。 四哥则呼呼大睡。 看见六爷和查干,陈二爷三人回来,都站起来问情况,陈二爷讲了经过。 老李说道:“难不成我们回去取青铜器和金条? 万一何知府和洋人一伙的,国宝弄到了春江府他们地盘,咱们可就不好拿走了。 或者在路上拦截呢?他们那么多官兵,完全可以假扮土匪,先把咱们东西截了,他们还是会撕票,这样孩子就危险了。” 老李虽然脾气暴躁,性格急躁,但是心思也很细,毕竟戎马生涯那么多年,也遇见各种事情无数。 他年纪大,经历的事情多,考虑的多。 陈二爷沉吟不语,心里也这么顾虑。可是目前别无他法。 忽然陈二爷对张文龙问道:“你遇见那个中枪的侍卫长什么样子?” 张文龙站起来说道:“回二爷,他个子很高,很瘦,没有啥特殊特征,就是瘦高。” 陈二爷接着问道:“他脸上有黑痣么?” 第108章 跟踪 “这个黑痣没注意到,我离得有点远,看不清脸上细节。”张文龙回答。 陈二爷低头不语。 这时四哥翻了个身,醒来了,他看见都回来了,从床上坐起来。 他听见陈二爷正在问张文龙受伤侍卫的事。 四哥回答:“这个中枪的人是右脸有个很大黑痣。我眼力很好,看的很清楚,我当时还故意走过去特意看了他几眼长相。 这人长的跟烟鬼似的,很高很瘦,右脸有个黄豆大的痣,右胳膊受伤,辫子很长到腰。” 陈二爷刷的站起来。 对六爷和查干说道:“我们被何乾元骗了!” 陈二爷这么一说,六爷和查干也都瞬间紧张起来。 “不错,我们被骗了!这是何乾元的苦肉计,为了圆谎,他故意开枪打伤了侍卫,以便获得你信任。 看来他说的话都是假话,他就是主谋。”查干说道。 陈二爷眼睛已经冒出火来,抽出腰间短枪,就打算去找何乾元算账。 六爷拦住怒火中烧的陈二爷。 “不要冲动,现在文照下落不明,你冒然翻脸找他算账,只会事情更糟。 我们需要的是先找到文照,救出少爷,再找他算账不迟。” 陈二爷冷静下来,也意识到刚才暴怒之下的鲁莽。 是啊,越是这时候,越要沉着冷静,要沉住气…… 父亲怎么说来着? 不仅要剪掉扎人的蔷薇,还要打扫干净…… 他心里平息了怒气,但是气的手都发抖…… 六爷接着说道:“何乾元打的这一枪,未必是坏事,这一枪让我们发现了他就是主谋,一直撒谎骗我们。 我们也将计就计,装的若无其事,对何乾元毫无怀疑,当做自己人。 我们也假装去取赎金,一切不要露出马脚。现在猜测洋人约翰在春江府,昨天何乾元和他见面了,他俩商量之后写的这封信。 可能根本何乾元就没找传教士查理,约翰和何乾元也许每天都在沟通。 还有就是文照肯定也在春江府,也许就在附近。” 大家都听着六爷说下去,六爷停顿一下接着说道:“这是他们的肉票,文照是拿到赎金的关键,他们会精心照顾。 孩子年纪太小,约翰一个大男人不会照顾,我猜测何乾元会让能看护孩子的女人照顾文照,这个可能性很大。 这几天我们来了春江府,何乾元肯定如坐针毡,会经常看文照去,因为他心绪不宁,会更加在意文照的现状和安全。 所以,我们最先要做的事,就是跟踪何知府,他这几天必然会和洋人约翰或者文照会面。 我们不要被他察觉,就能找到洋人或者文照的位置 。 等我们偷偷救出少爷,再对何乾元下手 不迟。” 陈二爷刚才心中悲愤交加,怒火冲天,不过已经平静了下来。 他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六爷说得对,我刚才气急了,差点冲动! 你分析的对!我们只要盯牢何乾元,就能找到洋人和文照。 不错,文照太小,洋鬼子带在身边的可能性很小,也许何乾元给藏在哪个房子里关着,找个女人照顾。” 他冷静下来,也脑子清醒了,思路清晰多了。 张文龙说道:“师父说的对,少爷被关的地方应该离衙门不远,不会在偏远地方,因为生活不方便,洋人约翰和文照都在衙门附近。 你看我们在一起商量事情,住的客栈都离衙门不远,也是为了便于行动。 他们肯定也一样,不会彼此离的太远,太远了沟通不便。 少爷是他们手中的筹码,更用心保护好,哪里最安全?衙门附近官兵众多,所以少爷应该在这附近关着。 师父说得对,我们就盯着何乾元,肯定有结果,他不会忍住几天内不和洋人和文照见面的。” 拔都说道:“太麻烦了,谁知道这个何乾元啥时候去哪里? 他每天都在衙门里,出来坐轿子,坐马车,也不好跟踪。 我看没必要这么麻烦,陈二爷知道何乾元的家,我们夜里悄悄摸进去,刀架着他脖子,不相信他不说出来少爷藏在哪?” 老李同意拔都的建议,他也认为跟踪太麻烦,还不一定何乾元就一定会见洋人和文照,目前这都是猜测的 。 万一他半个月不见洋人和文照,难不成大家就这样干等着? 主要老李年轻时候喜欢在深夜进入敌人的家,趁其不备动手控制住敌人。 他就是半夜三更在江宁府杀了害他的那个上司一家,还在风雨之夜溜进牢房杀死看守救出了他的老婆孩子。 老李不喜欢拐弯抹角,他觉得有时候简单直接的方法更有效 。 其实拔都说的方法也许真的可行,六爷和查干听完,开始也觉得这也许是个可行的办法。大家直接夜入何府,逼着何乾元说出来少爷被关的地方。 可是仔细想了想,一旦出了差错,孩子有性命之忧,或者对方做足准备,不会轻易得手。要是打草惊蛇被发现了,搞不好全军覆没。 六爷和查干二人摇了摇头, “不行,一旦出了差错,后果不可想象,孩子有性命之忧。 何乾元这些天肯定加强了守卫,布置官兵护卫保护他自己,我们未必得手,还是先悄悄跟踪何知府看看再说。” 陈二爷点了点头,他很相信六爷的建议和判断。 “就听六爷的安排,明天咱们两人一组盯梢,不要一个人盯梢太久,容易被人发觉。 麻烦四哥赶着马车,可以在马车车厢里观察,外面也看不到里面。 我和查干,六爷在马车里,守在衙门正门,因为那些门口守卫见过我们三个人。 四哥、张文龙假扮成行人在衙门附近四周巡游。老李哥和拔都在衙门后门盯梢。 大家在金陵和何乾元的八个侍卫打架,那八个侍卫也认识你们,所以要带个斗笠,尽量不要让他们看到脸。 发现情况,马上通知大家,采取行动。” 大家都同意,又研究一会儿细节,各自回房休息。 第二天,大家就都去了衙门的各个路口,分头潜伏,等着何乾元出来。 等了一天,何乾元没有走出衙门,也没有洋人进去。 晚上何知府坐着轿子回家,前后八个贴身护卫跟随轿子四周。 陈二爷让老李和拔都、张文龙回客栈休息 。 自己和六爷、查干,坐在马车里,四哥赶车,远远的跟着何知府的轿子…… 不一会儿,何知府的轿子进了何府,那八个侍卫也跟了进去。 陈二爷和六爷决定在何府门前蹲守一夜,看是否晚上洋人来何府商议,或者何乾元出去见约翰和文照。 天气已经夏天,夜晚不冷,四人就在马车里一人盯梢,轮换着睡觉。 他们守了一夜,没有发现洋人进入何府,那八个侍卫也没有出来…… 第109章 打个盹的功夫 眼看着何乾元进了自己府门,八个贴身护卫也跟着进去,看来何乾元这八个贴身护卫跟他形影不离,何知府确实也都做了准备,担心被袭击。 陈二爷看何乾元进了府门,几人蹲守一夜。 第二天,回到客栈,大家有点沮丧,是不是判断错了?这个何乾元很淡定,没有出去见谁啊?只是加强了护卫。 唯独六爷很镇静,他相信自己的判断。已经断定何乾元是主谋,也料定洋人约翰就在春江府,要不然何知府不会当天就能拿到约翰的信。 如此推理,那么文照就也肯定在春江府。 何乾元以为陈二爷回了金陵取赎金,那么,他就会放松警惕,会和约翰见面商议对策,觉得不必着急。 这两天,何知府肯定会见约翰和文照…… 六爷平时喜欢湖边钓鱼,他知道如果钓大鱼,需要冷静,需要技巧,更需要沉住气…… 陈二爷思念儿子,有点焦躁,但是也相信六爷的判断。 他也觉得要沉住气,只是惦记儿子,心里难受…… 幸亏六爷和查干都是运筹帷幄,遇事不慌的人,也指挥得当,他心里宽松不少。 假如是自己来,还真不知道啥结果,也许一怒之下直接上门把姐夫杀了都有可能。 但是自己肯定也无法逃脱,孩子一样救不出来,因为没有证据证明何乾元是绑匪,自己还要落了杀人犯的罪名,没准陈府一家都会被连累…… 他越想越后怕,背脊发凉…… 心想:要沉住气,不能冲动,这约翰和何乾元都是难对付的角色,不能一点疏忽,功亏一篑…… 今天接着盯梢…… 大家吃过早饭,早早的就在衙门附近各个路口转悠,一会儿,何知府坐着马车来到了衙门。 何知府到衙门门口下了车,往四周看了几眼,没发现啥可疑的人,就走了进去,八个个护卫跟随,车夫把马车赶到了后门进了衙门。 六爷和陈二爷、查干都在转角的马车厢里看着他,六爷看何知府四处张望的表情,心中更打定了这个何乾元就是绑匪无疑。 他已经草木皆兵,疑神疑鬼了…… 何知府进去后,六爷悄悄的跟陈二爷说:“今天他也许会和洋人约翰见面,我们要留意,看这何乾元的谨慎样子,他害怕了,我们也要留意他易容出门。” 陈二爷点点头,心里恨不得冲上去一刀砍死何乾元。不过儿子还在何乾元手里,先忍着…… 可是到了中午,也不见何知府出门,也没有啥可疑的人进入衙门。 大家有点过于紧张,也有点松懈,张文龙带了个草帽,帽檐压的很低,几乎看不到脸。 他买了一些吃的送到马车厢里,给了师父和陈二爷、查干吃了。 自己和干爹,拔都,四哥买了一点点心和面饼,在衙门不远处一个墙根也都吃了。 拔都吃完,有点犯困,依在墙根打起了呼噜。 张文龙连忙叫醒他,拔都也打起精神,接着在他负责的路口盯梢。 拔都和老李二人心想:“这太麻烦,守株待兔,可是谁知道兔子来不来? 真不如夜半三更去何府把何知府绑了逼问文照下落。” 二人发起了牢骚。 张文龙连忙劝慰, “听我师傅的吧,他料事不会错,干爹和拔都说的也对,可是有风险,孩子还在他们手上,万一失败了,全部完蛋。” 老李很宠爱干儿子,听干儿子这么说,连声答应, “好,好,就听你师父六爷安排,继续盯梢。不过要是有点酒就更好了,一边喝一边盯着。” 张文龙想了想,偷偷跑去买了两斤白酒给了干爹和拔都, “不要让师父看见我买酒,他会骂我。我们不能疏忽大意,你俩赶紧喝完。” 老李和拔都答应了,很高兴,二人在负责的路口墙角下搬个马扎,喝了起来,一边注视着行人。 到了下午两点多,天有点热了,都犯困。 但是都强忍着困意和炎热,继续盯着衙门的两个门口。 衙门有前门和后门,六爷和查干,陈二爷在前门,老李和拔都在后门盯梢,张文龙和四哥四周巡视,不停的走动。 老李和拔都喝点酒,天气又太热,靠着墙根睡着了,也就迷糊了一袋烟的功夫,张文龙和四哥看见了,连忙叫醒二人。 二人醒了,也很慌张,刚才都睡着了,不知道有没有人从后门进去。 拔都说道:“只眯一会儿,不会有人进去。” 张文龙四周看了看,确实夏天中午,街道上人少,都午睡了,看样子真没人进去 。 他嘱咐干爹几句,继续四处转悠。 这个洋人约翰和孟超还真就从后门进去的,他俩吃过午饭坐着马车来的衙门,到了门口,约翰和孟超下车,也四处看了看。 看见几个乞丐在墙角下睡觉,也没在意。 拔都和老李都身材高大,二人敞着衣服,半躺在地上鼾声如雷,脸上怕晒都盖着大草帽。 孟超是个老江湖,他看见二人鼾睡,都没有起疑心。 因为这俩人睡相太难看了,约翰和孟超看无人跟踪,就抬腿进了衙门。 二人见了何知府,何知府中午睡了一会儿觉,刚醒。他把二人让进自己的客房,这里很私密。 倒上茶,何知府说道:“他们前天看了你写的信,回金陵取赎金了,昨天一天陈行木没有来找我,看样子昨天就走了。 你放心,陈家不会掉包用赝品来骗咱们。 路途遥远,等几天,不要着急。赎金拿到,想办法灭口。 但是灭口前,要让陈家的人看见活的孩子。要不然陈家的人不会把赎金那么容易给咱们。 搞不好还和紫金山一样,功亏一篑,你俩想想如何把赎金拿到手,孩子到了他们手里再死掉,不要让孩子有和他父亲说话的机会。” 约翰和孟超听见何知府这么肯定,都很高兴,一听说何知府还要杀人灭口,都迟疑不语。 何知府大怒:“不要妇人之仁,你二人拿了钱可以走掉,我身家都在春江府,一旦孩子回去一说在我这关着,陈龙还不杀了我?” 约翰摇摇头说道:“这事情我没有办法,你自己想吧。 我只负责把青铜器给你走私到国外卖个好价钱,你的家事你自己解决。” 孟超也说没有办法。 何知府很生气,不过还是先等陈二爷把赎金拉到春江府在研究如何灭口文照,还来得及,他不敢惹约翰,怕约翰不帮他卖青铜器。 何知府打个哈哈,说道:“没看出来,你俩个绑匪,江洋大盗还有怜悯之心,佩服。 杀掉文照的事情不用你们操心,我自己来。 我们一拿到赎金,孩子一到他们手里,我就让侍卫扮成土匪,把文照乱枪打死,无论如何,不能让孩子跟他父亲到一起对话。” 约翰摇摇头,心想:“这家伙不是人……,这事结束,以后不能合作 ” 三人聊了一会儿,总体都很高兴,毕竟很快能得到国宝和金条,再说陈二爷投鼠忌器,也不敢耍花枪弄假货来赎人,所以三人基本没啥疑心。 他们不知道陈二爷根本没走,在衙门门口等着他俩呢…… 第110章 黄包车 三个人喝了一下午茶,一个时辰后,天也不那么热了,约翰和孟超从后门走出了衙门,回客栈休息 。 二人刚走出衙门,约翰个子很高,他影子先出来了,这时候老李和拔都都早醒酒了,老李一扒拉拔都,示意有人走出来了。 拔都把帽子一拉,假装还在鼾睡,靠在墙角,老李则站起来转过脸去假装刚从衙门走过…… 约翰一头黄色头发,高高的鼻子,蓝色眼睛,身材笔挺的走了出来,后面还有何知府的送客之声。 老李和拔都都看的一清二楚,心里一惊:绑匪约翰! 二人都认识约翰,在陈龙寿辰前夜吃满汉全席的宴会上见过这个洋人,可是那晚客人太多,约翰却一点没注意拔都和老李。 拔都和老李和何知府的八个侍卫打架的白天,约翰也没去看热闹。 他见到老李和拔都也不认识,孟超更不认识。 可是老李和拔都一眼就认出了他。 约翰二人出来,打算找个黄包车回客栈。 看附近没有,又走出了几十米,四处寻找拉黄包车的车夫。 在清朝时期,城市交通方式还是基本以马车为主,还有人力车,最早的人力车很笨重,车轱辘都是铁的。 晚清时候出现了黄包车,也是人力车,只是比以前更轻便。 黄包车最早是1870年在上海流行开来,这本书故事大概在1886年前后发生的事情。 这时候春江府已经有了少量的黄包车,这些人力车夫很辛苦,靠体力赚钱。 到了清末民初时候,黄包车已经占领了中国大部分市场,数量规模庞大。 据考证,黄包车的起源大约在1870年,当时日本人发明了一种叫做“东洋车”的人力车。 同治12年,也就是1873年,法国人米拉意识到东洋车在运输乘客方面非常实用。 于是引入了“东洋车”并向上海法租界公董局提交了一份计划,要求在两个租界设立手拉小车客运服务机构,并获得十年的专利经营权。 早期的人力车可以容纳双人,男女可以共乘。 但清政府认为男女共乘有伤风化,并且车夫拉双人车也很有难度,因此禁止了双人共乘,将双座车改为单座车,并采用了橡胶轮胎,提高了车辆性能。 后来为了区别私人所有的“东洋车”与用来拉客营运的公有“东洋车”,硬性规定“东洋车”的颜色必须为黄色。 自此,“东洋车”也就被称人们为“黄包车”。 这个黄包车成为民国时期国内大城市的一种独特交通工具,很多清末民初影视剧里都大量出现黄包车的影子。 尤其老上海的电影,拉着黄包车跑过街道,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黄包车虽然是日本人发明,在上海先投入使用,可是中国人的模仿能力很强,这些春江府的黄包车基本都没有官方的营运手续,相当于现在的黑出租,不过坐的起的人非富即贵。 而当时官员出行还是喜欢坐轿,农村山路则喜欢骑驴或骑马出行。 今天,约翰和孟超就叫了两个刚刚在流行春江府不久的黄包车,用现在话说,打了两个黑出租。 老李和拔都对视一眼,拔都已经站起来了,二人看着约翰和孟超走远…… 老李打算找六爷和陈二爷报告情况,来不及了,张文龙和四哥也不知道转悠到哪里去了。 等去衙门前门找人回来,约翰二人肯定就没影了,老李来不及多想,他摸了摸腰里的短枪,走到拔都身边低声耳语: “咱俩跟着他们……” 看见约翰和孟超招手叫了两个黄包车,去了客栈。 老李心急如焚,他也找黄包车,打算跟着约翰,可惜那时候没有的士,更没滴滴。 计程车的士的出现是在美国。 1907年, 纽约富二代亚伦带着女友去百老汇看歌剧。 散场时,他叫了马车,结果车夫漫天要价。 亚伦和他争执起来,车夫就把他揍了一顿,亚伦对此事耿耿于怀。 事后,他就在琢磨,设计一款公平公正的出行工具,把那些马车全部挤垮,让马车夫都失业。 当时汽车刚出现不久。亚伦于是请了一个钟表修理师,设计了一个计程仪表,并将其安装在汽车上,乘客按乘坐的时间收费。 亚伦给装上这种仪表的汽车取名taxi-car,这就是现在全世界通用的taxi(的士)的来历。 1907年10月1日,世界上第一辆taxi-car出现在纽约街头。 自此以后,汽车很快取得了马车,成为新的交通工具,奔驰在大街小巷。 而那个时期,清末民初,我们是黄包车的天下…… 今天天热,约翰和孟超懒得走路,每个人叫了一个人力车,往客栈而去。 老李和拔都也想叫个人力车,可是,人力车夫看见拔都高高大大,都不想拉。 可能也拉着累,拔都是蒙古草原上的搏克手,魁梧健壮,两百多斤,这个人力车夫瘦弱矮小,拉着真费劲。 几个人力车夫都不拉他,拔都气的火冒三丈,而约翰的黄包车已经走远了…… 老李坐上了一个人力车后面跟着也走远了。 拔都没办法,只能后面跟着跑,可是天热,他又胖,跑了一会气喘吁吁,跟不上了…… 约翰和孟超住的地方本来离衙门不远,大概二里路程,约翰靠在黄包车上闭目养神 半睡着,孟超则看着四周街道。 快到客栈的时候,孟超无意回头看了一眼,发现了老李坐在黄包车上远远跟着他。 他这时候认出了老李,这个老头我好像刚从衙门后门出来时候,他从我身边路过…… 我进入衙门的时候他带着草帽挡着脸半躺在衙门墙角打呼噜…… 现在坐着黄包车跟着我,孟超瞬间明白自己被跟踪了,有人跟踪就不能回客栈了,回客栈就暴露住所,会有麻烦。 要把这人弄到没人的地方抓住拷问。 他喊了一声约翰,约翰睁开眼睛,孟超在用手往后面一指,歪下头,约翰回头一看,几十米远的地方老李坐在黄包车上跟着…… 他瞬间明白了有人跟踪,问孟超, “怎么办?还回客栈么?” 孟超摇摇头,说道:“往前走,去城外,干掉他!” 第111章 捕快老李 约翰和孟超告诉车夫去城外鹊鸣山,鹊鸣山离春江府城内四五里,比较幽静,行人不多,适合动手。 车夫说路程太远,要加钱,二人同意,两个车夫拉着黄包车奔向鹊鸣山。 老李在后面紧追不舍,不一会儿,他们出了城。 到了鹊鸣山下,这里很幽静,几乎没啥人。 山上一大片竹林,山下很多古树,一个很大的池塘,种满荷花。 孟超和约翰看这里附近无人,让车夫停下,付了车钱,让车夫离开。 车夫转身拉着空车回了春江府。 二人抱着肩膀站在竹林旁,看着渐渐走近的老李。 老李远远的看见二人出了城,到了这个幽静之处,就知道约翰发现了自己跟踪,这是故意把自己引到这个僻静之处下手。 他暗暗着急,回头看看,拔都没有跟上来…… 他只能自己过去了,他看离约翰还有二三十米远,就让车夫停下,下车付了钱。 多给了一块银元,他让车夫回去,他悄悄对车夫说, “如果遇见那个高大的蒙古人,给他拉来,价钱双倍。如果那个蒙古人上了别人车,你遇见了就告诉他,我在这里的位置, 这龙洋也是你的了。 你要是遇见了不告诉他,我明天会去街上找你麻烦。” 车夫很高兴,连连点头答应,这对他来说是笔飞来之财。 看着三个黄包车夫走远,鹊鸣山下一片安静,老李回头看了一眼,拔都还是没跟上来…… 他摸了摸怀里的短枪,就走向了约翰和孟超。 约翰看着慢慢走近的老李,问道:“你为什么跟踪我?” 老李反问道:“你说呢?” 孟超说道:“你刚才在衙门口假装睡觉,你是谁?跟着我们想干什么?” 老李慢慢靠近,打量了孟超一下,他看出来这人是个练家子,会功夫的人气质不一样,怎么说呢? 站姿可守可攻,气定神闲。 老李心想,不能暴露自己是陈府来救孩子的,会把事情搞复杂。 自己还不能示弱,要吓唬吓唬这俩人。 他有了主意,哈哈一笑:“你们知道我为什么来跟踪你们么? 我是朝廷京城捕快,你二人做了很多案子,我跟踪你俩很久了,要缉拿归案,找了你们很久。 昨天,我来春江府办理其他事情,和你们住一个客栈,被我发现你们在春江府。 我看你们出门,我跟踪到了衙门,你俩是不是去衙门偷盗去了? 说!去衙门都偷了什么? 我本以为你俩会回客栈,没想到到了这里,想引我来这僻静之处动手是吧? 我已经让同来的十几个捕快各路口堵截,还有捕快正在赶来,你俩束手就擒吧!” 约翰和孟超对视一眼,本来二人以为老李是和陈府绑架案有关,是陈府派来的人。 听这意思是京城的捕快,是为了别的案子碰巧在春江府遇见,来抓自己的。 二人将信将疑,不过做贼心虚,还是四处张望一眼,看有无伏兵。 二人听说老李是朝廷捕快,也不敢随意杀人和得罪,倒是打算花钱收买…… 在古代,捕快的设置,目的在于维护地方基层治安和缉拿盗贼,类似现在的警察 。 历代都建有不同的抓捕盗贼的制度和岗位:秦汉时期,乡里的“游徼”、亭里的“亭长”,就是专门负责治安的岗位。 亭长:秦官名,属于低于县二级的行政建制长官,级别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所长。斩蛇起义的汉高祖刘邦就干过这活儿,不过他是捕快的头。 三国演义里诸葛亮舌战群儒曰:汉高祖起身亭长,而终有天下;织席贩屦,又何足为辱乎? 诸葛亮说的意思是:汉高祖刘邦亭长出身,终得天下做了皇帝!那么,刘备织席子贩卖草鞋,想争天下, 又有何丢人的呢? 到了唐代,分管司法的县尉,以及他的下属“不良人”(也叫“捉不良”),专门负责维持治安。 进入宋代以后,除了在县尉之外,还增设了“巡检”,专门负责治安巡逻。 “捕快”最早出现在明朝。原本是指两种职业,捕指的是“捕役”,快指的是“快手”。这个快手不是你天天刷的那个快手。 明朝的法律里面记载,“捕役,缉拿盗匪之官役也,快手,动手擒贼之官役也。” 一个是抓捕盗贼,一个是动手擒贼,性质非常接近,后来就合称为“捕快”。 清代时期衙役种类繁多,分“捕役和快手”,但是被列为“贱民”,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子孙都不可以参加科举或者获取官衔。 只有那些一无所有的贫民,或者是有意改邪归正的盗贼才愿意干这个。 清朝时候捕快工资极低,大多数捕快一年也就几两银子,他们不够花,所以更多的捕快贪赃枉法搞外快。 他们通常都饱受士绅的歧视,甚至普通老百姓也瞧不起他们。 这些捕快利用职权敲诈勒索和侵吞赃物的事情很常见,捕役们还和盗贼蛇鼠一窝、沆瀣一气,名声并不好…… 约翰有点信老李的话了,孟超看老李年纪很大,五十多岁,说道:“你骗人吧?有老头做捕快的么?到底是谁? 说!不说我废了你!” 老李一看这情况,这个贼心虚了,他为了拖延时间,呵呵一笑说道:“我不是捕快,我是老头,可是我是捕快的头…… 你二人束手就擒吧!” 约翰和孟超看了一眼老李的打扮,真看不出老李干啥的,越看越像当差的。 本来老李就是当兵的,还做过清军,也做过太平军,还做过盗墓贼,他的气质很复杂。 不过老李身材高大,脸上一道刀疤,气质肯定不是百姓。 现在约翰和孟超基本认为眼前这老头和金陵绑架案无关,看样子真是朝廷捕快,二人心里想着如何对付。 开枪杀掉,然后跑掉,不妥。 枪杀官差,天涯海角也会被朝廷通缉。而且这地方不一会儿就有行人路过几个,看这样子,如果二人转身就跑,二人也跑不远,会被附近百姓围堵。 不如先收买这个捕快,如果行不通,就把这个捕快擒住,捆了,扔进竹林里,二人再跑掉。 二人对视一眼,基本打定主意。 孟超语气缓和多了,他们敢偷敢抢,毕竟光天化日之下,杀死朝廷捕快,那也是死罪难逃。杀了官差捕快一辈子提心吊胆,还是尽量不要正面与官府为敌。 而且孟超知道这些捕快大多都贪赃枉法,警匪一家,欺压良善,敲诈勒索,坏事干的不比自己少。 遇见了这些捕快给点钱通融一下,通常就会把盗贼放了,所以他想收买老李…… 孟超看了一眼约翰,他俩一起做了很多案子,已经心照不宣 。 有时候不需要语言,一个眼神都明白下一步如何做…… 孟超哈哈一笑,说道:“老哥,您是捕快,不管在哪里当差,也不过为了钱财,没必要拼命。 放我二人走,这两张银票你的啦!” 说着,孟超从怀里掏出两张银票晃了晃…… 老李看半天拔都还没到,已经气急败坏,决定动手,他大怒骂道:“瞎了你的狗眼!你看我是贪赃枉法的人么?束手就擒吧!” 孟超和约翰一看老李的态度,对视一眼:这个捕快不吃这套。 二人对视一眼,准备动手。 只是不知道这老头说的话真假,是否四周真有伏兵…… 约翰和孟超都很胆大,想了想,还是先制服这个人再说…… 约翰看四下无人,笑着走上几步,从怀里掏出了转轮手枪对准了老李的脑门…… 第112章 李三脚 老李见约翰看了四周一眼,笑嘻嘻的向自己走来,就猜到了这个洋人要动手。 老李没有拔枪,枪这东西,拔出来,就要必须打响它,要么就是一块废铁。 今天他不想杀人,因为老李想活捉二人,打听出少爷文照的下落。 老李看这洋人虽然个子高大,但是自信能对付的了,那个汉人绑匪看样子也无特殊之处,老李感觉自己的功夫能抓住二人。 他也知道约翰手里应该有枪,也没怕。 现在只有自己一人,拔都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到…… 老李忽然镇静了…… 他一生经历无数恶战,这条命都是血污里洗出来的,他知道越慌张,越容易没命。 老李也感觉到前面二人的表情变化,自己说是捕快捉拿他俩的,这俩人有点信了。 贼,毕竟是贼,怕抓他的兵,这有血脉压制,就像老鼠怕猫,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梁山好汉。 可是,这俩人害怕只是一瞬间的事,看这意思,又要对自己动手了…… 约翰慢悠悠的走到了老李跟前,才从怀里掏出手枪。 他是打算威吓住老李,让老李滚开或者束手就擒。 约翰以为老李是个老头,没啥杀伤力。吓唬吓唬也就跑了,这次他失算了…… 老李确实是个老头,但是,是个戎马生涯多年,杀人无数的老头,还脾气特别暴躁。 最主要的是,他恨绑匪,恨洋人…… 本来老李很克制,等着援军,看见洋鬼子把枪拔出来对准了自己的脑门,他再也忍不住了! 老李上去一脚就踢在了约翰的手腕上,短枪飞出十几米…… 跟着一个飞脚,踹在约翰的胸膛,约翰后退三步,但是晃了晃,没摔倒,他马上站稳。 约翰应该是练习过拳击之类的西洋格斗,他刚摆好格斗架势,准备进攻…… 约翰个子很高,老李也不矮,老李一脚飞出,约翰用手臂挡了一下,老李一脚把他手臂踢断! 不仅踢断了约翰的手臂,脚背还是踢中他脑袋,不过脚上力度被手臂挡了一下,卸了点力…… 约翰还是被踢晕了,晃了两晃,轰然倒下…… 这过程速度太快,也就几秒的时间…… 三脚,李三脚,出脚如风,势大力沉! 后来,还一个很有名的华人巨星也出脚速度惊人,也叫李三脚,功夫巨星李小龙…… 总之,今天,老李这三脚踢晕了拿枪的洋人约翰…… 孟超离老李大概十步远,太突然了,他没想到眼前这个老汉,被枪指着头都敢出手反击,还一脚踢掉了约翰的短枪。 要知道如果被枪顶住头,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擒拿手法去夺取枪支,或者以色列的特种兵格斗术夺过手枪。 这个以色列的特种兵格斗夺枪的动作我认为很有效,相对于各个国家特种兵的夺枪动作更好用。 这些动作不仅动作快,也需要力量优势,不仅全是技巧。 而用脚踢手腕是很危险的做法,假如一脚踢中,对方枪会被踢掉;如果偏一点,或者没踢中,对方开枪,你就基本挂了…… 可是老李没挂,因为他踢中了…… 孟超稍微有点吃惊…… 他紧了紧腰带,慢慢走过来,离老李三米距离,脚下不丁不八,侧身而立…… 老李一看这人站姿,这个其貌不扬的人才是功夫高手! 老李后退一步,调整一下姿势和角度,他握紧了双拳,骨节嘎巴一阵响…… 二人足有一分钟谁都没动,都希望对方先出手,看对方缺点和破绽,再反击。 格斗,出手不需要太多预兆,更不需要花架子,没出手前动作幅度越小越好。 只要保护好你自己要害,能预判出对手要攻击那个部位,对方可能出现什么破绽就行了,你基本赢了一半…… 老李想掏枪打孟超大腿,打伤了这个绑匪,可是他没有做。 一是因为他好胜,他想也许这人手里也有枪,都没有动用,自己拿枪有点欺负人。 再者这里人多,开枪会惊动很多人,未必是好事,他要的是活口,要拷问少爷文照的下落。 “那就较量一下吧!” 老李先出手了,上去一拳,孟超,双手架开,同时抬腿正踢,老李闪身躲过…… 老李一个扫堂腿,绊向孟超,跟着跳起来一个顶膝顶向孟超胸膛,孟超也抬腿防御,二人膝盖撞在一起…… 都一阵剧痛,各自退后两步,孟超跟上,一个冲拳直打老李面门。 老李擒拿去抓孟超手腕,孟超化拳为掌,反手勾老李手腕,老李用手下挡避开…… 二人看样子都想控制住对方,又都精通擒拿手,都会缠臂锁肩,扛臂折肘…… 这些分筋错骨手,看起来平淡无奇,一旦锁住对方,对方就会骨断筋折,受制于人。 擒拿手是反关节动作,四两拨千斤,原则上每一招都有化解之法,就看谁快,谁角度更准确刁钻,当然,还有力度! 片刻功夫,二人双手如风般的拆了几十招,谁也没有缠住对方手腕和胳膊,没有控制住对方。 而下盘,二人双脚也互相攻击了几十下,不分上下…… 二人看出脚招数都练习过少林十二路谭腿和戳脚鸳鸯腿。 谭腿下盘发招讲究腿三寸不过膝,招式小速度快,攻时才会无被克之虞。 谭腿是中国武术里一直有“南拳北腿“之称的北方腿法,它起源于山东省龙潭寺,传说由昆仑大师后辈传人跃空大师所创。 原为十路,明朝正德年间,河南嵩山少林寺僧人相济禅师,亲自到山东临清龙潭寺巡访,与跃空大师相见,两僧将少林的罗汉拳与临清潭腿互换学练以留做纪念。 随后少林寺后人又将潭腿的拳架加以改动并添增两路变成十二路,故称少林潭腿。 关于名字里谭,潭,弹字之纠结,出处很多。我认为具体哪一个谭字意义不大了,能打赢的腿法就是好腿。 当然,再好的腿法也看谁用,就像学习古董,眼高手低,一样白扯…… 原来这个十二路谭腿的拳谱我还背过几句,现在基本也忘记差不多了… 头路出马一条鞭,二路十字鬼扯钻,三路劈砸车轮势,四路斜踢撑抹拦,五路狮子双戏水,六路勾劈扭单鞭,七路凤凰双展翅,八路转金凳朝天…… 星爷的功夫里面那个苦力强用的就是弹腿,喜欢武术的读者,可以仔细看看这个电影细节动作…… 而鸳鸯腿也称为鸳鸯脚,是戳脚门中的主要拳术套路之一。 这个腿法讲究腿脚出击连环紧扣,高低四环上下合一。左右换势成双配偶,恰似鸳鸯形影相随,所以称之为鸳鸯脚。 这腿法北方人练习的多,虽然姿势不好看,但是实战威力颇大,一旦踹上,绝对骨断筋折…… 水浒传小说里武松醉打蒋门神里用的就是鸳鸯腿,这腿法历代以来都有武术家改良。 小时候,我好像还看过一个叫无敌鸳鸯腿的电影,情节记不住了,就记得好像男主角为了报仇踢大树,把树踢断了…… 我看完电影费很大劲找到了拳谱,苦练时日。大树没踹倒,却把鞋踢破了几双,挨了我妈一顿打…… 这个孟超和老李看来对实战武术都精研颇深,而且很会灵活运用,并不教条,都是应激性的用于实战,每一招式不等用老,就迅速换招进攻…… 老李有点老了,速度没那么快,但是依旧彪悍,勇猛异常! 孟超正是壮年,但是他觉得打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胜之不武,就没下死手。 他还有一些顾虑,这老头是“朝廷捕快”! 二人一顿拳脚输出,拳来脚往,打了几分钟,没分胜负! 老李远用的是八极拳,他个子高,手臂长,放长击远,拳重肘猛,孟超身高臂展都不占优势,稍微处于下风。 不过孟超速度极快,身法灵活,看样子他练习过八卦掌,他闪躲极为迅速,用的多是八卦掌的身法,而出手刚猛,出拳有少林金刚拳的影子。 这人打法一点也不拘泥招式,非常灵活,老李也很难打倒他。 二人打了一袋烟的功夫,没分胜负…… 老李毕竟年纪大了,时间长了,有点体力不支,他就慢慢减少出击动作,以守为主,想节省体力耗时间,等待拔都到来。 孟超看约翰倒地不起,自己也不单独逃走,被老李缠住,他一心先打倒老李,于是出手更快,他年轻,体力好,也擅长搏击。 老李看拔都一直没到,有点急了,但是出手并不慌,他于是不再以守为主,而是大开大合的进攻,以攻为守。 八极拳极其刚猛,可以放长击远,大开大合,又可以贴身短打。 八极拳是取其行拳走架力达八方极远之意,老李身高臂展都占优势,这套拳法他从小就练习,功夫娴熟,他一阵输出,孟超脸上吃了几拳。 拳谚云:“文有太极安天下,武有八极定乾坤”,足见八极拳在武术拳种中的显赫地位。 尤其老李在这拳种上浸淫几十年,已经达到心手合一,意到手到。 八极拳素动作刚猛朴实,劲道雄厚合整,气势磅礴,大开大合,硬开狠打。 这套拳以气摧力,以声助威,气贯丹田。内外合一,快慢相变,长短兼施,攻守合度。有“晃膀撞倒山、跺脚震九洲”之气概。 孟超一时后退几步,也变换了进攻套路,他用的游身八卦掌,绕着老李进攻,想消耗老李的体力。 八卦掌清朝董海川所创,在技击时强调不招不架,服从客观,不主观妄动,不拼力量,要求以转移闪让、引进落空的战术,使对方的进攻动作不能自控,造成被动挨打的态势。 主要八卦掌的身法行如鬼魅,孟超围着老李转圈,老李一时有点眩晕…… 八卦掌的内涵就是以五行生克之理,合阴阳八卦之道,寓九宫神行之巧,藏天干地支之妙。 运作原则为出入莫测,见机而作,随时而动,行则动,动则变,变则化,遵循八卦变化无穷之理。 老李一个动作迟缓,被孟超贴身而入,也被击中几掌…… 二人都对对方有些忌惮,各自守住心神,小心谨慎的寻找对手出拳的破绽。 民国时期着名的三大侠,津门大侠霍元甲,关东大侠杜心武,长江大侠吕紫剑。 其中的长江大侠吕紫剑精通八卦掌,我看他演练过八卦掌,当时他一百多岁了,现在视频应该也能搜索到吕紫剑一百岁时候演练的八卦掌。 他一百一十六岁时候来东北,还给我画过一幅老虎,画了两个多小时。虎画的比较卡通,但是字写的遒劲有力,力透纸背,我一直珍藏。 可惜,吕紫剑一百一十九岁的时候仙逝了,老爷子为人很好,性格冲淡平和,一生颇为传奇…… 老李和孟超对攻了一阵子,双方各有中招…… 这时约翰醒来了,他爬起来,左手臂断了很疼,头很晕…… 他看孟超和老李打在一起,难解难分,爬起来找枪,爬了十几米,草丛里捡起来那把被老李踢掉的短枪,对着老李, “不许动,我开枪了!” 第113章 骑驴的拔都 老李看见约翰的短枪远远的对着自己,十步之遥…… 老李擦了一下嘴角,他的脸被孟超击中几拳几掌,嘴角出了血…… 孟超看见约翰醒来捡起枪对着老李,也退后几步,擦了一下眼眶…… 他的眉弓骨被老李一拳击中,下巴也被击中几下,额头鲜血直流,滴在眼睛上,胸口被老李几肘击的也剧痛…… 老李看了一眼约翰,他感觉这个洋鬼子真有可能要开枪,刚才被自己踢的太狠,这个约翰气急败坏有点失去理智。 老李双手举起来说:“好的” 说完,他从怀里抽出短枪对着约翰脑门。 约翰一惊,没想到这个老汉也有手枪,还是和自己的一个型号。 二人拿着枪对着对方僵持在一起…… 这时候,远处飞奔而来一头小毛驴,上面驮着高高大大的拔都,很是滑稽…… 原来,拔都没找到黄包车拉他,他就在后面跑着追,累的气喘吁吁…… 这时,他看见一个老农牵着毛驴在路边走,急忙过去跟老农商量要把毛驴买下来,可是怎么说老农也不卖。 拔都着急,直接抢过来毛驴和老头手里的鞭子。又从怀里掏出一把光绪龙洋扔在地下,扬鞭骑驴而去…… 这一把光绪龙洋,当时能买好几头驴,老农站在那目瞪口呆…… 拔都骑着毛驴漫无目的找了半天,也不见老李和洋人踪影。 他在附近几个街道找了一圈没有发现老李和洋人,就出了城…… 他正在城外的十字路口着急的四处张望,那个拉着老李的车夫遇见了他,乐呵呵的告诉了老李位置。 拔都急忙催动毛驴去了鹊鸣山…… 拔都远远的看见这边打斗,快驴加鞭,风风火火的赶来…… 他还有点距离,就看见约翰拿枪对着老李,老李也拔枪对着约翰,还一个绑匪看样子随时准备进攻老李。 拔都来不及多想,掏出陈二爷给他的那把转轮手枪对着约翰开了一枪…… 手枪距离远没啥准确性,再说,毛驴之所以叫毛驴,因为驴毛愣,跑起来一撒欢儿,连窜带蹦,拔都不好瞄准…… 这一枪没打中! 有人说是驴前面加个毛字,是表示怜爱,珍惜之意,就像中国人给自己的孩子起名毛头、毛蛋、毛毛那样子。 我认为不是这个原因,在北方,尤其东北,形容一个人做事急三火四,不稳当。就说这人毛愣,意思像毛驴一样躁动,性子急,不安分。 所以我认为毛驴的名字就是因为它毛愣,才叫毛驴。 毛驴和骏马有区别 ,老祖宗起名字的奥妙很深,很形象…… 拔都骑的这个毛驴跑起来连蹦带跳,一路上被拔都两百多斤体格压的呼呼喘气,跑起来累的直歪脖子。 拔都在驴背上手枪不好瞄准,他也是第一次用枪,也不熟练,就没有打中约翰。 不过这一枪,吓了约翰和孟超一跳! 二人心想:这个捕快老头还真有援军,还是骑着毛驴来的,手里还有短枪…… 约翰也朝着拔都开了两枪,也没打中,倒是打中了毛驴的脖子,不过毛驴也没死。 他没有开第三枪,因为拔都的小毛驴已经冲到了眼前,直接撞倒了他…… 拔都从驴背上跳下来,朝着倒地的约翰开了两枪,老李的枪也响了,开了一枪,约翰连滚带爬的躲开…… 可是胳膊还是被老李击中受了伤,他躲在一棵大树后不敢露头,手里拿着短枪。 孟超一看形势不好,他一扬手,飞出一个三棱飞锥,这个飞锥有半斤重,很锋利,投出去力量很大。 这个飞锥扎在了拔都拿枪的右手手腕 ,拔都的短枪掉在地上…… 孟超又一扬手,扔出一支飞锥,扎在了老李的手腕,然后一个翻滚,溜进了竹林,消失了…… 约翰看见孟超出手,老李和拔都受伤,他也急忙朝竹林里跑去,这里很多粗壮树木阻碍,老李和拔都又开了两枪没有打中。 老李和拔都手腕受伤,约翰胳膊中了一枪,约翰和孟超跑掉…… 扎老李和拔都的这一飞锥,是孟超以为老李和拔都真的是捕快,留了情…… 孟超要是想杀死老李,他一飞锥可能就射中了老李的咽喉,孟超的飞锥准度,速度,不逊于梁风的飞刀…… 几声枪声,刚才打斗了半天,已经有了行人观看,大家看着拔都和老李窃窃私语。 老李和拔都手腕血流不止,行人来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二人连忙往春江府走去。 拔都让老李骑驴先回去找陈二爷和六爷报告情况,再回来接他。 老李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于是骑着毛驴疾驰而去。 拔都分开围观的众人,他也往城内走去,围观的人看没有热闹可看,议论纷纷的散去…… 拔都走了一会儿,远远的四哥赶着马车过来了,车的前面右侧还坐着老李。 看样子老李找到六爷和查干几人,说了情况,四哥来接他了。 四哥的马车到了拔都跟前,四哥跳下车,连忙从车上取出金疮药,给拔都的手腕包扎。 这一飞锥扎的很深,直接钉在手腕的骨头上,扎了一个洞。 老李的手腕也是一样,老李对拔都说道:“妈的,这个绑匪看样子对咱俩手下留情了,这要是想杀死咱俩,直接钉在咽喉,我是躲不开。” 说完,老李有点沮丧…… 他没想到孟超之所以没杀死他俩,是因为老李撒谎说自己是捕快…… 四哥给拔都巴扎完毕,拔都手里拿着孟超的飞锥,也出了神…… 这个飞锥长约六寸,精钢打造,三棱,尖部非常锋利,没有穗子,尾部圆润。 这个飞锥真要是扎在咽喉,马上毙命!他也有点后怕…… 这个孟超是个江洋大盗,是个绑票抢劫无恶不作的飞贼,但是他不蠢,不会光天化日之下杀死官差。 而且四周行人渐多,他可知道民众捉贼齐心协力的威力…… 中国的老百姓爱看热闹,喜欢痛打落水狗,喜欢抓贼…… 你看要是贪官欺负百姓了,这些百姓可能都成了冷漠的看客,这些百姓怕官,但是不怕贼…… 孟超有一次在一个村子行窃,失手,他打伤了一个老农。 那个村子男女老少几百人拿着锄头,镰刀,耙子各种农具追了他一天,最后还是他功夫出众,藏在一口枯井里,等天黑了才爬出来跑掉…… 这次,老李和拔都捡了条命,一是老李的捕快身份,另外这里是江南,是春江府,人口稠密,行人如织。他真不敢大白天杀人,还是杀死官差…… 拔都上了马车,他也很累,打架他没累,被毛驴颠簸的头一直晕,很乏力…… 老李已经和六爷他们说了情况,陈二爷和六爷他们已经不在衙门蹲守了,都回了客栈。 四哥赶着马车也回了客栈。 大家在房间里聚在一起,都听老李讲述经过,又看了看二人的伤和飞锥。 六爷和陈二爷对视一眼…… 六爷说道:“你俩捡了条命,这个绑匪对你们手下留情了,大家一定不要掉以轻心,尽量不要单独行动,减少风险。 今天,咱们不能在这个客栈住了,绑匪可能会见何知府,要防备何知府让官兵满城搜索。 何乾元能猜到老李哥不是捕快,要是真的京城捕快来春江府办事,怎么可能不事先通报衙门。 老李哥能骗倒那个绑匪,可是骗不倒何乾元! 我们马上离开这里,去城外找个住处,把毛驴也牵走,今晚大家吃驴肉……” 几人迅速收拾东西,离开客栈,出了春江府…… 果然,他们前脚刚刚离开,官兵就到了…… 第114章 陈龙女儿 几人离开不久,果然约翰和孟超到了衙门找到了何知府,讲了经过,何知府很吃惊。 他感觉可能是陈家的人跟踪,不可能是京城来的捕快。假如要是捕快,肯定要先通报衙门,何知府沉思一下说道: “你俩上当了,这二人不是捕快,肯定是冒充的,不过这样也好,既然已经交手露面,他们冒充捕快,我们也将计就计,我让官兵满城搜索。 通报就说是飞贼冒充官差在春江府作恶,先抓住他们,严刑拷打,问出陈家的布局和意图,我们再研究以后的事情。 我们先削弱陈家的力量,我估计陈行木肯定是回金陵取赎金青铜器了,因为他儿子性命关天,他不敢不取。 这俩人是陈行木留下的眼线,我们先趁他不在春江府的时候,剪除他的羽翼,现在我就派兵捉拿!” 孟超和约翰听见何知府一分析,好像是这样子,他俩哪里知道官场这些操作。 二人也都听何知府安排,何知府马上派官兵封住城门,每个客栈和可能藏匿的场所,四处搜寻。 还让画师按照约翰和孟超描述的二人样子和身高画像,四处查问搜索可疑人员。 而这时,四哥赶着六爷的马车,张文龙骑着一头小毛驴,陈二爷几人骑着马,已经出了春江府…… 他们和官兵擦肩而过,也就几分钟的时间…… 孟超和约翰去找大夫治伤了,何乾元自己在衙门椅子上坐着,他闭目养神…… 这个陈二爷还留了人跟踪,看样子这两人功夫很好,还有短枪…… 这些短枪肯定是从庞师爷几人手里抢去的那些枪支,他感觉后背发凉…… 可是据了解陈府没有太多能打的人啊?这些人是陈家从哪里找来的? 他睁开眼睛,看了看桌子上的老李和拔都画像…… 何乾元一惊,站了起来! 这二人我见过,在金陵陈府,这二人和陈府家丁打群架,还打伤了自己八个侍卫! 尤其这个老头和自己功夫最好的侍卫打个旗鼓相当。 这些蒙古人现在和陈府是一伙的啦…… 何知府忽然感觉自己对陈家有点轻视了,他要反思…… 晚上,何知府回到家,吃完饭的时候,他的夫人看何乾元心事重重,心里感觉到隐隐不安。 二人一起吃晚饭,都没有说什么话…… 快吃完的时候,陈龙女儿说道:“昨天行木来了,说文照被人绑票了,是个洋人,他不让我对你说这事。 可是,我心里不安,这个洋人是你带去金陵的,这件事情到底和你有没有关系?” 何乾元心里一惊,不过,他也已经料到妻子会问,他不慌不忙的说道:“那个洋人是我带去的不假,前天我看见行木了,他也都把情况和我说了,我已经派人帮忙协助寻找文照。 这是庞师爷和几个侍卫合伙干的,那个洋鬼子是主谋,岳父对我恩重如山,我怎么会干出这种十恶不赦的事情?” 陈龙女儿看着丈夫,没有再说话…… 过了一会儿,陈龙女儿说道:“我们夫妻一场,风雨几十年,不管你做多大的官,还是布衣百姓,我都会不离不弃,从无二心。 官,也没必要一定要做到多大,只要心里有百姓,我们尽自己能力造福一方。即使不名留青史,也问心无愧,对得起良心和头上的乌纱。 我知道你想做更大的官,现在两个孩子都已经成人,女儿已经出嫁,儿子也已经成家,他们都有自己的事情做,也不用我俩操心。 我们就不要在这个已经知天命之年,出些差错,造憾终身……” 何乾元听了妻子一番话,心里一惊,感觉的妻子对自己起了疑心了…… 他没有说话,放下筷子,擦了擦嘴,起身出了门…… 陈龙女儿看着何乾元的表情,心中更料定侄子文照是被丈夫绑架了,她无法相信这个结果,可是已经发生了…… 她不知道丈夫为何要这样做,陈家对丈夫不薄,甚至如果没有父亲,何乾元都不会做到知府,可是现在丈夫对有恩于他的岳父开了刀,绑架了自己的亲侄子…… 陈龙女儿已经感到,陈府和丈夫之间可能血雨腥风,后果如何,不可想象…… 她心里伤心难过,掉下了眼泪…… 何乾元站在天井里,看天色还没黑,他心里很烦。 他喊来八个侍卫,坐着马车,出了家门,去了飞红的住所,那里,关着少爷文照…… 何乾元到了飞红的院子,飞红看见何知府来了,很高兴,迎接了出来。 文照刚刚吃完饭,在院子里和丫鬟荡秋千,看样子文照也没想家…… 何乾元第一次看见飞红的时候,飞红就在荡秋千,所以在春江府买下这个宅院,也安装了一个秋千。 八个侍卫没有进屋子,在院子里另外一个屋子里保护何知府。 现在何乾元已经草木皆兵,尤其今天约翰还被打了一枪,他更知道春江府已经不安全。 那些官兵还在满城寻找冒充捕快的陈家的二人,何乾元满腹心事,看见飞红,笑了笑,强装镇定,进了屋子。 飞红说道:“这几天,总呕吐,到了年底,就要出生了,心里又害怕,又高兴。” 何乾元摸了摸飞红的头发,他心里有点感伤…… 他知道这次事情结局,陈府和自己只能留下一个。 这两天,看见陈二爷的操作,连那些远在草原的蒙古人都为陈府出力效命,他低估了陈家。陈家不过一个盗墓贼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多人为他效命? 看样子这些人也不是为了钱? 现在何乾元心里也没底了…… 刚才妻子饭桌上说的一番话,已经对自己有了疑心,看着眼前可爱娇羞的飞红,他找到了安全感。 这个女子对自己真的很好,可是,自己能不能看到这个孩子出生,都没有把握…… 他心中一沉,要去找道台,一起去京城找道台很熟悉的那个一品大员。 想办法赶紧做好准备干倒陈府,而不能只盯着眼前这些赎金…… 何乾元也是个很有能力,心思缜密的人,这次生死攸关,他更毫不迟疑…… 他笑着哄了飞红几句,拿出一些金条和银票递给了飞红, “告诉家丁,多买点好吃的补补身子,要是男孩,就叫壮志,要是女孩,就叫凌云。” 飞红接过金子和银票,放在桌子上,他听见何乾元给没出生的孩子起的名字,嘴里念叨了几句:“壮志,凌云…” 飞红很开心,她很喜欢这四个字,哪个母亲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飞黄腾达,壮志凌云呢? 何乾元绑了自己的至亲,一时糊涂是个混蛋。可是,何乾元也是个很有能力的官员,也是一腔抱负想名留青史的读书人。 十年寒窗,位列三家,中了进士,做了知县,做了知府,这些年把春江府治理的一片繁荣,井然有序。 他,也确实是个有作为的官员。而且,对这个飞红一往情深…… 晚上,何知府就在飞红的这个宅院住了,这是这一年来,他唯一一次在这过夜,他从来没有夜不归宿过。 即使来和飞红私会,也都是白天,今天,他没有回家…… 也许他想,可能自己命不久矣了吧?多陪下没出生的孩子…… 那一夜,陈龙女儿对着窗外,看着空床,一夜没睡…… 她从紫檀首饰盒的夹层里拿出了一把柯尔特转轮手枪,放在了枕头下…… 这把柯尔特转轮手枪,很精致,简直就是一个艺术品,这是前几天给父亲祝寿,父亲给的。 这枪是陈二爷让何乾元托约翰买的三把枪之一,陈二爷给了父亲一把,没想到陈龙疼爱女儿,送给了她。 而她并不知道这枪是丈夫帮忙给陈家买的…… 她想做什么?她自己并不清楚,只是感觉到了危机…… 第115章 道台 陈二爷和六爷他们出了城,在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找了个客栈,他们住了下来。 这地方很幽静,风景很好,说是客栈,也算半个农家院,房东是个附近的老农,他还做的一手好菜。 拔都把驴杀了,那驴的脖子被约翰打了一枪,一直流血。不过没死,但是血流不止,不杀也够呛了。 六爷给了客栈老板一些钱,老板给做了菜,大家吃了一顿驴肉。 休息一晚,第二天,大家精神都不错。 六爷对着陈二爷说道:“先在这里住,比较安全,文照藏在哪里还不知道,我们还要去盯梢,我不信这个何乾元不去看文照。 每天两人轮流进城盯梢,老李哥和拔都就不要去了,先养伤。” 大家同意。 张文龙和四哥骑着马去了春江府衙门,这天很早何知府就到了衙门,昨晚他在关着文照的宅院住的,那里面还有飞红。 张文龙和四哥在衙门附近转悠一天,也没有看见洋人约翰和何知府出门。 晚上,何知府坐着轿子回了家,张文龙和四哥在何府门外蹲守一夜,也无异常,第二天,二人困得不行,回到城外客栈 。 二人回到客栈倒头大睡,六爷和陈二爷坐在车里,查干赶着马车。 他们到了衙门附近,何知府已经早就到了衙门,这一天,依旧没有可疑的人进出。 到了晚上,何乾元出了衙门,坐的马车,没有坐轿。 查干在后面慢慢跟着。 这晚何知府没有回家,他去了飞红的住所。 陈二爷、六爷和查干在后面跟着到了飞红的宅院。 看着何知府进了院子,八个侍卫也进去了,还有车夫。 陈二爷三人就在不远处等着何知府出来,可是,何乾元一夜没有出来…… 第二天早上,何乾元的马车出了院子,在八个侍卫保护下去了衙门。 六爷和陈二爷三人没有去衙门跟踪,他们已经知道了重要信息,他们出了城,到客栈和大家商量。 到了客栈,六爷把看见的情况和老李几人说了一下,大家都很兴奋。这个宅院肯定有啥异常,即使不是藏匿文照的地方,也对研究何知府行踪有用。 陈二爷沉默不语,他已经感觉到这是何乾元金屋藏娇的地方,为姐姐感到委屈。 陈二爷认为这里不一定藏着文照,假如藏着文照,何乾元没必要和文照聊一夜,这里只是何乾元藏着个女人。 大家倒是不那么认为,老李说道:“即使这里没有藏着文照,何乾元经常来这里,对我们也很有利。 何乾元再来这个宅院时候,我们在门口伏击,把侍卫打死,把何乾元绑了。 这个怂货,我不信刀架着脖子,他不说出来少爷关着的地方。” 这次六爷同意老李的建议,目前别无他法,只能这样干了。 陈二爷也着急救儿子,对何乾元恨之入骨,别无良策,同意。 几人开始研究如何行动,看样子老李和拔都手腕的伤口愈合也要半个月,等不及了,六爷开始安排行动。 他和陈二爷、张文龙、四哥、查干去衙门盯梢,带了武器。 如果何乾元去了那个宅院,他们就半夜跳墙进去,先把八个侍卫打死,再绑了何乾元。 老李和拔都在客栈养伤。 老李和拔都有点不愿意,表示自己还能战斗,六爷没让。 六爷他们去了衙门,一天没有异常,晚上,何乾元回了自己的家。 几人在何府外面蹲守一夜,也无异常。 第二天何乾元去了衙门,几人跟着去了衙门。 这一夜,大家轮流睡觉,倒是也都不困,精神很好。何乾元进了衙门半个时辰,他就出来了。 他坐着马车,八个侍卫跟着,还有二十多个护卫,在马车后面保护,他居然出了春江府…… 六爷和查干,陈二爷商量一下,觉得异常,也赶着马车远远的慢慢跟着何乾元的车。 这马车走了半天,天黑的时候,到了道署,道署也就是道台衙门,属于明清时期一处重要的行政机构。 道台衙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考核该辖区的史治、审理大案、整顿税源等,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门。 道台和知府在清代都是四品官,但是道台比知府级别高半级,但是道台可以越级上奏皇帝。 道台又称为道员(就如知府也会被称为府台大人一样,在古代称呼人的时候加\"台\"字是尊称),为文职外官,全称是\"各省守巡道员\",是省与府之间的地方长官。 清朝初期的时候品级不定,到乾隆十八年的时候道台才正式定为正四品官职。而知府是从四品官职,差半级。 \"道\"的历史很悠久,唐朝玄宗的时候,陆续将全国划分为十五道,那时的\"道\"所管辖的范围比\"省\"大得多,什么剑南道节度使、陇右道节度使的,那是真正的封疆大吏,堪比汉代的王。 到了明朝,朱元璋改革官制,\"道\"就没那么大了。地方行政机构划分为省、道、府、县,\"道\"被\"省\"管着了。 清朝的官僚制度承袭明制,保留了总督和巡抚等职位。而总督的职位很大,算是一方封疆大吏,总督管理多个省份,主要监督治军,属于从一品官职。 总督负责一大片地区的军务,一般是两三个省,类似于战区司令。但总督并不实际插手省内的工作,因为每个省都有巡抚。 而巡抚则比总督低一级,属于正二品官职,但他是皇帝的耳目,巡视监察各个地方的事务。 为了更好的管理地方事务,更好的进行官员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在明朝管理行政的布政使、管理司法的按察使,和管理军事的都指挥使基础上,清代设立了提督,同时又给这些官职设立了专门的副手职位,即道台。 知府则是从四品,从品级上就比道台低,要受道台上司的管辖。但差的也有限,只是半级。 比如负责税收的道员,就专门负责收税,其他的事务都不管,而负责盐务的官员,就是盐道,而水利方面的,就是专注水利。 道台主要就是负责地方县里和府台与省上的一些具体职位。 而知府是一个府的最高官员,负责的是一个府台的所有事务,也就是说府里的所有行政事务全部得经过知府的手,知府的手里有实权。 道员负责具体的事务,如盐务、水利等事业,都是一个政府的重中之重,道台有直接密奏的权力。皇帝也是用这些手段和官职来制约平衡各级别关系。 这种权力是省上的官员,比如总督等才有的权力,知府是不能够越级上报的。道员上奏的权力已经等同于一品官员的权力。 道台的地位略高于知府,但实际权力不如知府。知府对道台有些忌惮,但也不惧怕。道台只能弹劾自己,而没有权力罢免知府。 今天,何知府想找道台,这个道台姓吴,何知府要通过吴道台去京城攀附那个朝廷一品大员,他要干掉陈家…… 第116章 文照归来 何乾元到了道署的时候,已经天黑,他住在了一个驿站。 驿是古代专供官员行旅食宿和递送公文用的公务系统,通俗地讲,就是官方的招待所。 清代的驿站系统十分发达,共有水、陆驿二千多个,员工七万余人。按制,京官因公出差,首先要到兵部领取乘驿凭证,官方称谓叫“火牌”。 兵部所发的火牌是双向的,即凭借火牌可以免费使用车马、船只及食宿。 火牌只能在沿途驿站使用,并不是全国通行的,而且有一定的时间限制。 当然,不同级别的官员所享受的出差待遇也是不同的。火牌上一般会写明官员的姓氏、官职和所办的差事,以及对应路线和驿马的配给使用等。 按规定,三品以上官员可给驿马四匹,四品给三匹,五品给二匹,七品以上仅给一匹,如果是未入流的小吏,则只能乘驴了。 不过这个小吏不能太胖,要是像拔都一样,估计驴也会累死…… 此外,由于所涉及的差事有轻有重,所以在速度上会加以控制,火牌上也会写明每日不得过二驿和三驿,有的则写不得过四驿。 用现代语言来表达,就类似于“普快”和“特快”。而上面所说的按官员品级给四马、三马、二马,则是软卧、硬卧和硬座了。 总之,官员出差必须与品级相挂钩,这是等级制度的体现。 在伙食供应上,不同级别享受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三品以上每天都有肉,一品大员则是八菜一汤,二品、三品是六菜一汤,四品至于六品只有四菜一汤。 到了清末,已经很乱套,这些规矩只能是约束那些老实本分的官员,因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 五千年官场历史,官场的潜规则就是人情大于法,一般官员出差通常都会被地方官热烈欢迎,结党营私,官官相护,尤其末世。 今天,何知府没有通报道台,他是突然来的。 陈二爷几人看见何乾元住进了官驿,也在附近找个客栈住了下来。 第二天,何乾元去了道署,具体说了什么,陈二爷几人也不知道,只知道何乾元从道署出来很开心的样子。 何乾元回了春江府…… 陈二爷几人跟着也回了春江府。 到了春江府外的客栈,已经天黑,几人休息一晚,第二天,张文龙和四哥继续去衙门盯梢。 盯梢了一天,没有异常,二人回到客栈。 一连几天,几人轮流去衙门附近盯梢,也没发现何乾元有何异常,他也没去那个飞红住的宅院…… 老李和拔都手上的伤口结了疤,也基本快好了。二人性子急,吵着要去那个宅院一探究竟。 六爷和陈二爷这几天也很焦躁,他们感觉何乾元在活动,不知道何乾元下一步要如何操作。 几人商量一下,决定夜入那个宅院,看看文照是否关在那里,或者在那宅院发现有价值的信息。 大家吃饱喝足,好好休整一天,晚上早早睡了。 第二天,他们都去了衙门盯梢,这晚上,何乾元还是自己回了家,没有去飞红的宅院。 陈二爷和六爷几人在何府门口等待到半夜,何乾元没有出门…… 几人于是去了飞红的宅院。 夜半三更,陈二爷和六爷、老李三人翻墙而过,其余人在门口策应。 他们三个人悄无声息的在各个房子里观察,三个家丁,自己有单独住所 一个丫鬟住的离飞红比较近,还一个屋子靠近丫鬟住所,这里睡着少爷文照。 陈二爷三人透过窗子,看见了一个孩子在床上睡觉,黑夜里看不清是否是文照。 陈二爷已经迫不及待,他拔出手枪,轻轻推开门,走了进去,六爷和老李也掏出手枪,紧跟在后。 到了孩子跟前,陈二爷发现真是自己的儿子,激动万分! 他轻轻的抱起儿子,文照依旧酣睡,没有醒…… 他们怕惊动那三个家丁,而且也不知道这宅院多少人在里面,陈二爷轻轻的抱着孩子翻墙而过…… 陈二爷把文照抱进了马车,几人迅速的出了城,回到客栈…… 回到客栈,大家高兴万分,兴奋的一夜没睡,天亮了,文照醒来。 文照看见陈二爷,很开心,他把大致经过跟父亲讲了一下,虽然文照才五六岁,但是描述事情已经很清晰。 而且这孩子天生胆大,他一点也没有害怕和慌张,描述了这些天的经历。 文照并不知道自己被绑架了…… 陈二爷心疼儿子,搂着文照流出了眼泪…… 救出了文照,几人再无顾虑,他们决定干掉何乾元! 陈二爷想:只是如何干掉?还有姐姐,还要考虑后续问题和影响,父亲也暗示过要打扫干净…… 拔都和老李喜欢文照,他俩手上的伤口还没彻底痊愈,他俩看着孩子,枪不离身。 陈二爷、六爷和查干三人开始商量如何收拾何乾元。 再说何乾元一早醒来,一个照顾飞红的家丁就来告诉孩子晚上不见了,他瞬间眼前一黑…… 完了…… 什么筹码都没有了,他意识到自己在飞红住的那一晚被盯梢了,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过了好一会儿,何乾元恢复了平静,他要赶紧与吴道台一起去京城,他知道在春江府已经岌岌可危,随时可能死掉。 何乾元看着初升的太阳,心里冰凉…… 不过,他很快淡定,喊来侍卫,他先去了衙门,安排了一些眼前的公事,然后,带着护卫,坐着马车去了吴道台的道署…… 陈二爷救出了孩子很开心,无比兴奋! 他们收拾东西离开了春江府,昼夜不停的回了金陵。 到了陈府,天快亮了,陈二爷安排六爷几人客房休息睡觉,毕竟一夜奔波,都很乏。 这时候陈龙还没起床,陈二爷看着怀里的儿子心中五味杂陈…… 他回到自己宅院,把文照抱在卧室,妻子早已醒来,看见儿子平安归来泣不成声…… 陈二爷和妻子说了一下经过,他去了父亲的房子,陈龙和夫人已经起床,陈二爷把救出文照的经过讲了一遍,还讲了何乾元去了吴道台的道署。 陈龙和夫人听见救出孙子很高兴,陈龙早已经料到自己女婿是主谋,听见经过并未惊讶和愤怒。 也许,那一刻,在陈龙心中,这个女婿是死人了吧? 只是如何死法…… 老太太急忙去看孙子,文照还在睡觉,旅途劳顿,这孩子也累坏了…… 陈龙听何乾元去了吴道台的道署,沉默很久,他预感有大事发生。 这时上午也就是八九点钟,窗外,一阵乌鸦飞过,嘎嘎的叫着…… 陈龙感觉不吉利,他冷笑着说:“要死人了……” 第117章 那些男人的事儿 陈龙看见孙子平安救出,已经很高兴了,听说何乾元去找过道台,他不禁又皱起眉头。 他看陈行木也很疲惫,说道:“你先好好休息睡觉,他们跟着你去了那么多天,出生入死,也都人困马乏,今天大家好好休息一天。 晚上等大家都睡醒了,告诉厨房做点好吃的,我要宴请这些客人,至于下一步如何计划,明天再说。” 陈二爷答应,出门安排陈总管告诉厨房,准备晚宴。 他也很累了,安排完厨房就回到房间休息,儿子文照已经醒来,他看见妻子搂着儿子,一刻都不想放手,也不自禁的又激动又心酸……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知否兴风狂啸者,回眸时看小於菟。 陈二爷怜子,更多的是愤怒…… 他要好好睡一天觉,他要去干掉他的姐夫,那个何知府。 太累了,躺在床上就睡着了…… 六爷和查干几人也都酣睡一天。 晚上,大家都已经醒来,陈龙让陈总管安排大家吃晚宴。 这顿晚宴极其丰富,酒,是多年陈酿,菜,不逊于满汉全席。 那天晚上,张文龙吃了娃娃鱼炖粉皮…… 陈龙换了一身新衣服,这是喜庆和对客人的尊重。 陈二爷的妻子抱着文照,也出现在了大家的宴会上,敬了大家一杯酒,然后他妻子去了后堂女眷吃饭的地方。 在那个年代,女眷极少和男人一桌吃饭,陈家出身江湖,规矩没那么多,何况救命之恩。 陈龙精神焕发,六爷和查干大家救出了孙子,救出了陈家唯一的继承人,他很开心。 另外,陈龙本身也是个豪气飞扬的人,他一辈子见过无数风浪,可是这次文照还是十分凶险,他心里感激众人的拔刀相助和义薄云天。 余猛和梁风基本好的差不多了,梁风小腿骨被自己斩断还没痊愈,杵着拐杖,二人看见救出少爷,也都很激动,很开心。 余猛喝酒太猛,喝酒和打架一样,很快喝多了…… 陈龙没有说太多客气的话,甚至陈二爷也没有说什么感谢的话,他们的感激已经封印在心里。 假如六爷和查干他们也一样经历危险,陈二爷心中已经打定主意以后生死与共了…… 这个时候,一切客套苍白无力,无需废话…… 大家开怀畅饮,老李,查干几个人都喝多了…… 这次真的凶险,也有侥幸,反正救出了少爷。 陈龙还有些咳嗽,不过依旧干了三杯烈酒! 他面颊发红,站起来举着酒杯说道:“我从不会说客气话,也不想说了,一切都在酒里,在心里! 大家萍水相逢,却义无反顾出手相助,对陈家有恩,永生难忘!” 说完,他一口干了…… 众人也都一起干掉手中的酒。 陈龙对着陈山木和陈总管示意了一下,老三陈山木和陈总管离开座位出门而去。 不一会,几个家丁抬着几个箱子进了餐厅 …… 陈山木打开箱子露出那十件青铜器和五十根金条。 陈龙说道:“这十件青铜器里面有两件是假的,我自己做的赝品。 一个西周青铜盘是我师父送给我的纪念,那个周盘有我年轻时候的回忆,这三件我自己留下了。 还有两件是从金陵府朋友手里买的,我准备还给人家,我付给他们的钱也不要了,毕竟人家急危救难现在文照已经救出来,就用不上了,我还给他们。 剩下这五件青铜器,侄女婿,查干,老李,拔都,张文龙你们每人一件,这原来是五十根金条,我让库房又取了十根,一共六十根金条,余猛和梁风、四哥、还有另外三个蒙古朋友你们平分吧!” 大家很吃惊,这是绑匪费尽心机一心想得到的国宝,这些东西价值连城!可是,陈龙救回了孙子,居然慨然相赠! 六爷和查干、老李都站起来坚决不收,陈龙不再重复,说道:“就这样了,谁也不要客气,如果嫌弃礼薄,大家就可以不要。” 六爷几人听见陈龙这样说,也就不推辞了,齐声感谢。 陈龙有这个胸襟…… 他很瘦弱,但是很男人…… 陈森木和老三陈山木也都喝醉了,他们兄弟虽然性格差异很大,毕竟骨肉相连,春江府救回侄子,陈山木很感激大家的仗义相助。 他已经不记恨老李打掉他的两颗牙,他还特意和老李喝了几杯。 很快,都喝的酩酊大醉…… 十几个豪气冲天的男人喝酒,怎么可能不喝醉?尤其劫后余生…… 张文龙年纪最小,也喝的迷迷糊糊,他越来越觉得人生就像一场梦。 这个世界上,人与人的关系,真的很奇妙,那个何知府为了想升官,需要钱财绑架了陈龙的孙子…… 如果他直截了当的对岳父说明情况,需要钱,也许陈龙都会慨然相赠。 毕竟这个知府官职也是陈龙花了不少钱帮着买来的。 可是,何知府没有这么做,而是用了卑鄙的方法…… 现在大家鱼死网破…… 就是这些何乾元一心想得到的宝贝,陈龙慷慨送给了救回孩子的客人…… 酒桌上,老李的性格急躁,手腕上的伤口还没彻底好,他站起来举起酒杯对着陈二爷说道:“我们修整一下,要马上去春江府,看这个何乾元要搞啥事情,他去道署肯定有原因,不会是公事。 我们救出了少爷,这个姓何的肯定寝食难安,我们要防备他狗急跳墙,做出对陈府不利的事,我们还要继续盯梢,找机会除掉他。” 老李年纪大,经历无数事情,考虑的很多,这次救回孩子也要感谢老李。 要不是老李和拔都坚持冒险夜入飞红宅院,六爷和陈二爷还要纠结拖延几天,也许文照就被何乾元转移到其它地方了。 陈二爷点点头,他很感激老李,老李还为救儿子只身追击敌人,手腕受伤差点死掉,他端起酒杯说道:“大家长途跋涉,很累了,今天吃完饭,好好休息。 明天,我们再商议下一步计划,我也不和大家客气了!所有情义,行木心中铭记,来日方长!” 说完,陈二爷干了一杯,有点醉了,他好像好多年没有喝醉了…… 平时,他是个非常自律的人,陈二爷不爱喝酒。 今天,他是又激动又开心,真情流露,决心放怀一醉…… 大家齐声表示要收拾何乾元,解决掉这个人,陈龙看见大家态度,很高兴。又想到女儿可能守寡了,又感觉很伤感,他更伤感的是看错了人…… 是啊,一辈子看古董从不走眼,居然看错了人…… 陈龙不禁心里暗暗恼怒…… 天已经黑了,月色朦胧,众人都已经喝醉,酒宴散去,陈二爷和陈三爷都是被家丁扶着回的房间 。 众人各自回房休息。 张文龙回到自己的住处,他上床就睡着了,衣服都没脱。 第二天,张文龙醒来,他发现昨晚回到床上他拿起来那个竹子刻的兰蕙,她是师父的女儿。 他居然攥在手里一夜…… 第118章 天蝎座的第六感 第二天,大家都睡到了中午才醒来,几乎都喝醉了,可能只有四哥没有喝醉。 四哥几乎就没有喝醉过,从来很清醒,他心里只有六爷一人,要保持清醒,随时保护好六爷,保护好他这个敬仰的大哥。 每次六爷喝醉都是四哥照顾,四哥扶着六爷回的房间,然后自己回房睡觉。 中午,大家起床吃过午饭,陈二爷找六爷和查干,一起到了父亲的宅院。 陈龙醒来很早,他昨天也喝了酒,不过老年人觉少,三人到的时候,他正在天井里沉思…… 陈二爷问安父亲,几人在外面一个凉亭坐下。 陈二爷说道:“找二位来商量一下下一步计划,我们要如何做比较合适?我听二位意见。” 查干说道:“昨天,老李哥说得对,我们要赶紧再去春江府,盯梢何乾元。 他去了道署找道台,不一定干啥坏事,我们要做好准备有备无患。” 陈二爷点点头,六爷也认为要赶紧去春江府,了解何乾元的动向。 陈龙说道:“我也不和二位客气,家门不幸,也不怕二位笑话,我一辈子看古董从未走眼,居然看错我的女婿。 你们不要顾虑我女儿,这事情你们放手去做,最好干干净净,不留后患,还能保住陈府和我女儿名声。 毕竟,我还有外孙子和外孙女儿,他们是无辜的,以后还要抬头做人。” 六爷和查干对视一眼,感觉这事有点难办,有点棘手。 不过六爷还是对着陈龙说道:“这事情已经骑虎难下,我们尽力做的完美。” 陈龙点点头…… 陈龙看着六爷说道:“兰蕙母女前两天回了杭城,过些天还会回来。 你们多聚聚,这么些年了,孩子已经大了,能在一起还是在一起。” 六爷沉默不语…… 他知道和妻子已经不太可能在一起了,破镜怎会重圆? 而且他俩的性格和生活方式截然不同…… 四人商量了一下如何对付何乾元,就找来众人,告诉众人明天一早要动身去往春江府 ,今天,好好休息。 大家都点头答应,养精蓄锐,吃过晚饭,早早睡觉。 六爷去看了看他的八哥,这只八哥被梁风养的羽毛乌黑发亮,精神很好,看见六爷回来很亲热…… 余猛的伤口好的差不多了,吵着要一起去,陈二爷没有同意,陈府还是需要人防守。 几人吃过早饭,去了春江府…… 这次他们没有住在城外,而是住在了飞红宅院附近一个客栈。 他们等着何乾元再来这里,可是一连三天,何乾元也没有来…… 这三天,张文龙和四哥负责在衙门附近盯梢,也没有看见何乾元来衙门…… 原来,何乾元去了京城。 连续三天没有看见何乾元去衙门,陈二爷几人感觉蹊跷,陈二爷说道:“我去问问姐姐。 我去他家,何乾元不敢光天化日之下对我动手,我问问他去了哪里。” 六爷说道:“也只能如此,这个何乾元未必在春江府,他去了哪里我们要知道,也许他病了在家养病,我和你一起去。” 随后,陈二爷和六爷二人去了何府,家丁通报。不一会儿,他姐姐出来迎接,进了屋里。 陈二爷假装若无其事,说道:“姐夫去衙门了么?” 陈龙女儿说道:“他去道署了,走了几天没有回来,文照有下落了么?” 陈二爷看了一眼姐姐,说道:“哦……,文照还没有下落,我还要寻找…… 那我就不在这久留了,等姐夫回来我再过来,他答应帮我寻找文照。” 说完,陈二爷转身离去…… 陈龙女儿看着弟弟离去的背影,掉下了眼泪。 她太了解这个弟弟了,表面随和,但是坚强,记仇,杀伐决断,恩怨分明…… 她已经预感到弟弟不会放过丈夫,而且今天弟弟的言辞好像言不由衷,说话很多保留,对自己有了戒心…… 她也不知道文照藏在哪里?现在她无能为力。 陈二爷和六爷回到客栈,把情况和大家说了,查干说道:“我们不要在春江府盯梢了,还不知道何乾元去道署多久回来。 我们现在去道署,在外面动手除掉他比在春江府还容易一些。” 老李同意查干意见。 大家都认为查干说的对,几人收拾一下,去了道署。 他们走了半天,到了道署附近,找个客栈住下。 第二天,他们在道署附近盯梢,也没看见何乾元影子,一连三天,踪迹全无。 六爷说道:“看样子何乾元不在这里,他能去哪里呢?” 大家也费解,不过六爷心里隐隐有不祥的预感,这个感觉他说不出来,只是感觉陈府很危险…… 用现在的话说,他的第六感很强,其实啥叫第六感?我也不知道,反正我自己几次死里逃生,都是事先预感到异样才躲过了危险…… 六爷阴历十月,阳历十一月生日,现在的西方星座学说里他应该是天蝎座,这是一个第六感很强的星座。 据说冥王星是天蝎座的守护神,阴冷,神秘,残酷。生于萧瑟秋风中的天蝎们粗犷而倔强,而且第六感极强。 我也是天蝎座的,我很多的朋友也都是天蝎座,我特意查了一下星语:宁可孤独,不可违心。 今天,六爷不孤独,因为他身边有很多生死与共的朋友,可是第六感告诉他:何乾元要动大招了,陈府很危险…… 但是现在他们无计可施,因为不知道何乾元去了哪里。 六爷想了想说道:“我们不能在这等了,没有意义,我感觉何乾元不在这里,他也不在春江府,能去了哪里呢? 难道他去了京城?” 陈二爷没有说话,心里一沉…… 老李说道:“他去京城能干什么?他去弹劾我们?我们又不是官?” 陈二爷听老李一说,心中更是不安,老李说的不错,我们不是官。可是,陈家是盗墓起家,是贼…… 这些念头一闪而过,陈二爷心中更加不安。 陈二爷想了想说道:“我们分头行动,我和六爷、四哥先回金陵府和父亲商量一下。 张文龙和老李哥去春江府衙门盯梢,看何乾元回去没有,查干兄和拔都在这里盯着。 大家如果五天内还有见到何乾元的影子,就不必盯梢了,都回金陵府,我们再商量。” 大家点头答应,都隐隐感觉不妙,对手毫无影踪,这种感觉就像一拳打在棉花,无力可施…… 四哥赶着马车,六爷和陈二爷坐着马车回了金陵府,这天阴天,不时的打着惊雷,天气阴的很沉,天空很黑。 一路上,二人心事重重,都没有说话,只是感觉暴风雨欲来…… 何乾元真的去了京城,他和吴道台一起去的,去京城送礼,他空手去的。 但是何知府心里很从容,他精通经史,亦懂权谋,更懂得官场规则,他自信能干倒陈家。 他准备送那个京城一品大员一份厚礼,这份厚礼就是江南陈府的全部家财…… 第119章 陷害 陈二爷和六爷回到了金陵,到了陈府。陈二爷跟父亲讲了经过,陈龙沉默不语,他也不知道这个女婿去了哪里。 六爷说道:“何乾元不会去京城找人来对付陈府吧?陈府在江南树大根深,关系庞大,他会不会找京城什么大员来对付陈家?” 陈龙说道:“陈家也没干违法的事,就是二十年前我盗墓为生,也时日久远,没有证据。 他假如去找什么官员找陈府的麻烦,也要有证据,我想应该不会吧?而且金陵府的官员还是给陈家几分面子。” 六爷听陈龙这样说,也就不说话了,现在只能等几天,看张文龙他们盯梢能不能遇见何知府。 四五天的时候,几人都回来了,都说没有遇到何乾元。 这个何乾元消失了。 陈龙让大家先不要找何乾元,先在陈府静观其变,何乾元不可能永远不出现,反正孩子也救出来了,都先休息几天。 这几天,大家都很放松,只有六爷和陈二爷觉得何乾元肯定不是躲下去了,是要搞什么阴谋,可是也不知道何乾元要做何打算。 张文龙这几天很开心,陈龙给了他一个汉代青铜豆,他放在了自己的房间,没事把玩研究这个青铜豆。 青黛没事就找他出去玩,兰蕙和母亲回了杭城,张文龙也没太思念兰蕙。 四哥和老李,查干几人没事就出去喝酒,陈龙给了四哥分了十根金条,四哥拿出一根换成光绪龙洋。 另外三个蒙古人也都每人分了十根金条,也换了银元,基本都是四哥和这三个蒙古人请客。 老李和查干,拔都每天和他们白天出去吃喝,晚上到了陈府还要接着喝酒,几天里这几人醉醺醺的。 这一天,一个金陵府的道员穿着便装到了陈府。 他找到陈龙,对陈龙和陈二爷说了一件事情。 几天前他去京城办事,吃酒席的时候,一个官场朋友请客,其中有个客人是京城一品大员。 这个大员酒桌上听见这个道台是金陵府为官,就问起了江南陈家的事情。 这个道员和陈龙私交深厚,陈龙大寿的时候他也来陈府道贺过,还吃了那顿满汉全席。 这个一品大员问起他金陵陈府的事,他回答得很谨慎。 这个道员姓孙,他为官多年,很懂官场中人说话的动机。他感觉这个大员的问话居心不良,不过孙道台回答得很谨慎得体。 这个一品大员对孙道台说:“这个姓陈的听说是盗墓起家,他大儿子行贿各地官员,干了不少工程,赚了不少钱财。 而且听说私藏枪支,涉嫌杀害朝廷官差。这样的人能富甲一方,视大清律法无物,怎么行?要好好查查,把这个陈龙抄家抓进大牢。” 孙道台一惊,他感觉很意外,陈龙为人低调,再说他盗墓都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真盗墓了也没有证据,即使自己也只是听说而已。 私藏枪支虽然法律不允许,也不是十分严格规定就是犯罪。清朝时候,民间枪支泛滥,多是火绳枪,也不算啥罪。 怎么为这点小事,还要把七十岁的陈龙打进大牢?给陈家抄家? 自秦朝以来,历朝历代都是有对兵器实行管制的,比如说秦朝横扫六合之后,“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 到了宋朝时期,兵器管控相对宽松,不过即便是宽松的宋朝,也是三令五申“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 但是宋朝的朴刀,却是唯一一种可合法持有的武器,就是水浒传里宋江扛着那种长柄刀。 到了元朝,蛮夷入侵中原,铁蹄之下民不聊生。 为防止百姓起来造反,元朝规定3户人家允许有1把菜刀的实名制度。 为杜绝百姓私藏菜刀,据说,元朝还推出了巨型吸铁石沿街滚动巡逻,挨家逮捕违法者。 但是我认为这个传闻太夸张,不太像真事。 而山西着名的刀削面,就是在禁刀令下达后,山西一个老妇,她用包门槛的一块铁皮砍削制作而成一种面食。 到了清朝,顺治和康熙年间比较宽松,到了雍正四年,清廷却下了道着名的“禁武令”圣旨:禁止民间人士佩戴刀剑行走,禁止百姓拳斗,禁止民间擂台较技,违者依律重处,擂台死伤按杀人论罪。 而到了乾隆之后,民间对武器的管理又放开,基本民间武器泛滥。 清朝后期并不严格管控民间持有弓弩、刀枪甚至火绳枪等武器。 因为这些武器可以防身或者打猎,是生活的必需品。不过,历朝历代私藏盔甲却是谋反重罪,甚至株连族人。 因为盔甲是为了战场而生产,努尔哈赤就是十三副盔甲起兵,推翻了大明。 陈龙家里有几杆枪根本不算事情,可是这个朝廷大员居然说陈家私藏枪支,还打死朝廷官差。 孙道台是个老谋深算的人,他不动声色的听这个大员说完,打个哈哈,只是说对陈府不太熟悉,不了解情况。答应回金陵府好好查查陈家,如果情况属实,必定严办。 酒宴散后,这个道员办完事就回了金陵。 一到金陵府,他急忙穿着便装来到陈府报信,告诉陈龙早作准备,这个大员已经盯上了陈府。 陈龙听完一惊,陈二爷也心里不安…… 他们送走孙道台,为感谢孙道台的通风报信。临走的时候,陈龙取出十根金条塞给了孙道台。 孙道台走后,陈龙和儿子商量事情的原因。 陈行木说道:“肯定是何乾元去京城找的那个大员,一起来对付陈府无疑。 他说我们枪杀朝廷官差,不知道从何说起? 父亲已经七十岁了,盗墓也是几十年前的事,谁也证明不了父亲盗过墓。 大哥即使行贿官府,他们也没有证据,即使来查我们,我们也是不怕的。” 陈龙说道:“不能掉以轻心,这个何乾元还真是狠毒,我有眼无珠,居然把你姐姐嫁给这样忘恩负义的混蛋。” 二人商量一下,叫来了六爷和查干。陈二爷把刚才道员说的经过讲了一遍。 六爷一惊,他感觉这事情没这么简单,京城要来查案的话,地方官还真不敢保陈府。 六爷听到道员说陈府枪杀朝廷官差的时候,他说道:“我们紫金山杀了庞师爷和六人,那六人应该是何乾元侍卫乔装,他们也许从这里说事。 我们即使说杀死的七人是绑匪,我们也没有证据证明,文照已经平安偷回来了。现在,只有那绑匪的两封信可以做为证据。 如果他们说我们伪造的绑匪书信,紫金山杀了官差抢劫枪支,还真的麻烦。” 陈龙和陈二爷听完,心情沉重…… 第120章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陈龙父子听完六爷的分析,认为六爷的猜测很有可能成为现实。 陈二爷心想:明明自己儿子被绑架了,差点被害,难道我们现在还要被陷害冤枉,陈家灾祸临门? 他一阵悲愤…… 查干听六爷说完,沉思一会儿,说道:“现在盛夏,酷暑炎热,紫金山那些死尸早已腐烂,即使死尸身上有枪伤,也不能证明就是我们打的。 还有,我们要连夜赶去春江府,绑了那个看护文照的丫鬟,逼着她写出文照在她们院子里关押的事情。 文照也能说清楚自己被绑架的事,一口咬定庞师爷七人伙同洋人是绑匪。 这丫鬟证词就是文照被绑架的证据,我们在衙门就能解释清楚。” 陈龙点头同意,陈二爷和六爷也认为查干主意不错,这样可以多一些对陈家有利证据。 事不宜迟,他们离开陈龙宅院,马上骑快马连夜去了春江府,打算夜入飞红宅院。 到春江府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到了飞红宅院,发现人去屋空,大门开着,只有一个老头在打扫院子。 陈二爷进去一问,这个老头说这宅院是他昨天刚买的,原来住户已经搬走了…… 几人面面相觑,看来何乾元早就预料到陈家会到飞红宅院,早已经做好准备搬家了。 确实如此,何乾元发现文照丢了,就知道肯定陈二爷夜入飞红宅院抱走了,他没有责怪家丁和飞红。 只是马上收拾东西让飞红先回到湖边别院暂住,这房子要卖掉,他再找时间买宅院,也没说原因。 飞红在这个院子住了一年,听说要卖掉宅院,心中不舍,她看了看院子的秋千,有些伤感,这个宅院一年来有很多她和何乾元的生活记忆…… 但是飞红对何乾元言听计从,也没有说什么,和家丁们搬家到了湖边别院。 何乾元马上就找人把宅院卖了…… 他也处理的干净利索,一点不拖泥带水,然后他就找到道台一起去了京城。 只是路途遥远,他到了京城路上也十多天。 他和那个道台见到了京城这个一品大员。 古代官职分为九品,由正一品到从九品,共计十八级。 清代总督,一般是正二品,加兵部尚书衔者为从一品,另大学士衔者为正一品,辖一至三省。 清朝时期,李鸿章、左宗棠、曾国藩、张之洞等清朝重臣都担任过总督。 李鸿章是清朝晚期的四大名臣之一,和曾国藩、左宗棠、张之洞齐名,官至东宫三师、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 清朝没有宰相一职,但有大学士,大学士是正一品的官职。李鸿章担任过文华殿大学士,所以是正一品官职。 至于巡抚一职,最高为正二品。 清朝时期,中和殿、保和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体仁阁、东阁大学士,一般都是正一品官职,这些大学士位极人臣。 今天,好乾元来到京城见得这个京城大员就是大学士,正一品官。 电视剧里经常演的大贪官和珅就是官拜文华殿大学士,是正一品官职。 而铁嘴钢牙纪晓岚虽然也是大学士,但是他被授予的是协办大学士,清朝时期,协办大学士为大学士之副职。 其品级比大学士稍低,为从一品。 领侍卫内大臣是清朝的官名。清代制度设“侍卫处”,领侍卫内大臣是皇帝贴身护卫的指挥、调度人,因为责任重大,所以领侍卫内大臣的官职品级也是正一品。 《清史稿·职官志》说:“侍卫处设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内大臣,从一品,各六人”。 在历史上,遏必隆、鳌拜、索额图、明珠、胤祥、尹德、傅恒、兆惠、阿里衮、和珅、福康安等重臣曾担任此官职。 和大学士比起来,领侍卫内大臣更受皇帝器重和信任。 清朝还有个官职叫伊犁将军,全称为总统伊犁等处将军,是清朝乾隆皇帝设立的正一品武官。 伊犁将军类似于总督一职,伊犁将军也是一个大权在握的官职。在清朝的正一品官职,伊犁将军所掌握的实权,甚至要在领侍卫内大臣、大学士之上。 在清朝时期,还有盛京将军、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乌里雅苏台将军。晚清时候他们是从一品,略逊伊犁将军。 这个大学士是正一品大员,位极人臣,六十多岁,一缕长须,双目有神,不苟言笑,人很严肃。 这个大学士和领着何乾元来的那个道员是同乡,二人幼时一起读书长大,私交甚厚,只不过后来一个京城为官,一个管辖地方。 大学士给这个道员和何知府让进家里,倒上茶招待,寒暄几句。 道台说了来意,何乾元见到这个大学士,他没有说自己是陈龙的女婿,只是说他的几个侍卫去金陵府办事,没有回来。 他派人调查寻找,据说有人看见七人被江南一个江洋大盗家族的人给打死了,抢走了枪支,不过证据也并不太足,还没有报官。 这个家族盗墓起家,富甲一方,传闻这个家族老大贿赂各地官府,干了很多工程牟取暴利,无恶不作。 总之,何乾元把陈家说的很不堪,他虽然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侍卫被杀就是陈家所为。但是陈家盗墓起家,为害一方,应该严办。 他说完,拿出一个青铜剑放在桌子上,这个剑放在一个紫檀木盒里,这把剑是他当上知府的那天岳父陈龙赠送给他的礼物。 “初次见面,小小礼物,不成敬意,请笑纳。” 这个大学士看了一眼桌子上的木盒, “这是什么?我和缪道台是同乡,大家不必客气。” 何知府站起来,打开紫檀木盒,掀开黄绸包裹,一把泛着绿光的青铜剑露出来,户屋内瞬间寒气逼人…… 他拿起来青铜剑,递给了大学士。 大学士接过剑仔细端详…… 这是一把战国时期青铜剑,长约一尺半,剑身镶嵌黄金装饰,自剑格到剑尖,黄金保存很完好,几乎没有脱落的地方。 剑首为和田白玉盘,青铜制成的剑格上镶嵌着黄金与绿松石,工艺非常复杂。 虽然这把青铜剑已经两千余年,但它依然寒光凛凛,精美异常,剑刃锋利无比。 一看就是个绝世好兵器! 在春秋战国时期,佩剑象征着权势和地位,而且制作工艺非常复杂,是当时最高级别的冶炼铸造技术产物。 到了西汉早期青铜剑还有生产,西汉中期以后,随着冶铁技术的进步,青铜剑的数量才越来越少。 西汉中期以后,随着铁器环首刀的流行,剑的装备量不断下降,环首刀逐渐取代了剑的地位,青铜剑也慢慢消失…… 这个大学士看了半天,他也见过无数珍宝,这把剑确实是剑中极品,罕见之物。不是军中所用寻常兵器,而是王侯将相的佩剑。 他眼里有了笑意…… 第121章 这就是官场 这个大学士推辞一下假装不收,何知府接过剑放入紫檀盒子之中,递给了道台。 吴道台拿起盒子放在了几步之遥的一个花梨木条案之上, “这是何知府的一点心意,就收了吧!” 那个大学士这次没有阻拦,笑着客气的感谢几句…… 这个大学士刚才听了何知府说陈府的事情,又看了一眼放在架子上的青铜剑…… 他心里想,这个何知府应该和那个盗墓陈家有仇或者有关联。 要不然这样千年神兵利器是地下之物,这个何知府只是一个地方官员,哪里弄得到这样宝物? 不会这么巧合,也许这战国青铜剑就是那个盗墓贼陈家的,是不是何知府知道那个陈家有宝贝,让侍卫偷出来的,偷得过程中被打死的…… 他哪里想到这把剑就是陈龙送给何知府这个女婿的…… 这个一品大员心想:看来这个盗墓的陈家真有好东西…… 这个何知府也是想借我之手除掉陈家,侵吞陈家家财…… 他有了主意,于是这个一品大员假装很生气, “何知府说的这个陈龙如此作恶是否属实? 我们不能冤枉好人,也不会放过盗贼。” 说完,他看了一眼同来的道台…… 吴道台站起来说道:“何知府所言属实,我们春江府离金陵府不远,陈家所为,我也早有耳闻。 他们确实盗墓起家,现在可能依然还在盗墓作恶,偷坟掘墓在大清律法里是重罪 ,如果抄他们家,也许能从陈家抄出很多赃物。 这个陈家在江南富甲一方,这些财产充公,也是大大一笔国库收入啊……” 说着,吴道台给了这个大学士一个很有深意的眼神…… 这个大学士何等聪明,马上领悟了缪道台的意思,对付个盗墓贼只是自己一句话的事情,他决定告诉金陵府衙门严查陈家。 抄了陈家,财产也不可能全部充公,做点手脚值钱的宝贝完全可以留下,几个官员分掉,自己还能分一杯羹 ,也为民除害了,何乐而不为,不过举手之劳…… 他打个哈哈,对何乾元说道:“何知府先请回春江府,我不久会让人告诉金陵府的道台和知府,查一下这个陈家。 你说的我都记下了,需要你帮助调查的地方我让吴道台找你,有劳何知府帮助协查这个陈家,我们为民除害。 何知府正是盛年,春江府治理有方,很有才干,前途无量。” 说完,这个大学士端茶送客。 都是多年沉溺官场的老狐狸,很多话不需要明说,彼此心照不宣。 这个大学士对何乾元不熟悉,他和吴道台是至交,如何部署,怎么操作?如何拿到钱?吴道台自会从中协调安排好,他不需要和一面之交的何知府说太透。 这就是官场。 吴道台和何知府告辞离开这个一品大员的家。 二人在驿馆住了一下来,这个吴道台很久没来京城了,不免见见朋友和熟悉的同僚,然后在京城转了转,游玩一下京城。 何知府心事重重,根本没有心思游览京城。 他心急如焚,只希望这个一品大员赶紧安排查办陈龙,否则夜长梦多,搞不好自己随时被陈家弄死。 何知府也知道这次祸惹大了,无法回头和得到陈龙原谅。 他也后悔,但是一切都晚了,现在只盼着把陈府弄倒,自己能平安。 想起儿女已经成家,自己知天命之年,居然弄的可能家破人亡,心里一阵沮丧…… 三天之后,吴道台和何知府坐着马车离开京城,路上十几天,他们到了春江府。 何知府回到家,妻子已经二十多天没有何乾元的消息,她一直以为丈夫在道署办事未归,根本不知道何乾元去了京城。 “怎么这么久才回来,什么事情不顺利么?” “有些公事,和吴道台去了一趟京城。” 何乾元心不在焉,现在他对妻子不仅没有歉疚,甚至有些厌恶,他厌恶一切陈家的东西,尤其陈家的人…… 甚至厌恶了这个陈龙的女儿,曾经举案齐眉的妻子…… 他可能忘了,在京城送给那个一品大员的战国青铜剑,都是陈家送给他的,这个知府官职也是岳父陈龙帮忙买来的…… 在利益面前,人,是健忘的…… 他想起了飞红。 晚上,何乾元和妻子分床而睡。 夜里,何乾元也没有睡实,他心情焦躁,辗转难眠。 第二天,他一早去了衙门,处理挤压的公务,处理完去了湖边别院。 那里住着飞红。 飞红的肚腹已经大了,丫鬟每天照顾。 飞红一个来月没有见到何乾元,很亲热,很开心。 可是他看何乾元心事重重,好像心里压着很多心事…… 飞红也是冰雪聪明的人,她隐隐感觉到何乾元的心事和那个少爷有关。 孩子晚上丢失,第二天,宅院就卖了,这里面肯定有关联。 可是现在飞红不想这些,她一心都在肚子里的孩子身上。只盼着生下来,这个是她和何乾元的骨肉…… 她也想,如果这个何乾元不是知府多好,她原来以为做大官很快乐,春风得意。可是,她一年来,感觉何乾元这个知府并不开心…… 这一晚,何乾元在湖边别院住的,他没有回家…… 第二天,何乾元晚上回到家,他的妻子吃饭的时候,问他昨晚去了哪里? 何乾元突然大怒,摔了筷子,他没有说话,转身摔门而去…… 陈龙女儿和何乾元二十多年夫妻,从未吵过架,红过脸,从未见过丈夫如此态度。 她这次没有流泪…… 何乾元去了湖边别院,一连三天,都没有回家。 陈龙女儿给父亲写了一封信,问候父亲,也问文照的下落,找到没有?并说何乾元二十多天没有回家,去过京城…… 信差拿走了信送到了金陵陈府。 陈二爷接到了姐姐的信,拆开看看,交给了父亲。 陈龙说道:“果然去了京城……” 陈二爷说道:“要回信么?还是告诉姐姐已经找到了文照?” 陈龙摇摇头:“回复吧,就说还没找到文照,我一切很好,勿念。” 陈龙接着说道:“信写的要表示很平常,不要显露任何对何乾元的情绪和怀疑。 何乾元有可能让侍卫和家丁监视你姐姐的动向,这信有可能会被何乾元拦下拆开看。” 陈二爷点点头。 陈二爷提笔写了回信,几天后,陈龙女儿收到了回信,她看侄子文照还没找到,很着急。她心里隐隐感觉这事也许就是何乾元干的。 最近丈夫很久不回家住,二人已经貌合神离…… 这天,何乾元晚上回来,看见了拆开的这封信,他拿起信看了一遍,看信上写着文照还没找到,他心里一愣…… 难道不是陈二爷在飞红的宅院偷走了孩子? 那会是谁? 难道是洋人约翰和孟超? 第122章 离间计 何乾元坐在椅子上陷入了沉思…… 一月前,洋人约翰中了一枪,和孟超一起来到衙门,跟自己说了被老李跟踪的经过,就去治伤了。 包扎好见过两次,因为等着陈二爷去取赎金,就没有联系。 然后发现文照丢了,自己就去了署府。接着就去了京城,一个来月没有见到这个洋人约翰。 莫非是这个洋人约翰和孟超把文照偷走了? 难道想奇货可居,他们俩单独去勒索陈家? 本来这个侄子也是他俩偷出来的,何乾元越想越觉得极大可能是这种情况,他越想越恼怒,越想越不安…… 自己人财两空,什么没有捞到,还得罪了岳父,搞得骑虎难下,这几天,又和妻子已经有了隔阂,势如水火…… 不过,现在何乾元已经不慌乱了,因为他知道那个一品大员肯定也快对陈府下手了。 一不做二不休,开弓没有回头箭,他硬着头皮也要走下去…… 不过,他没想到陈龙的信上所写是撒谎。 他看侄子没找到,倒是心宽一些…… 他笑呵呵的进了卧室对妻子说道:“我还在寻找那个洋人,看样子就是那个洋人偷走的文照。 也不知道藏在哪里,我明天全城画影图形搜索抓捕。” 陈龙女儿本来这几天很生气很恼怒,听见丈夫说要帮忙寻找侄子,还是面露笑容…… 毕竟二人夫妻几十年,孩子都大了,她也不想事情做绝,感情能挽回还是挽回。 即使何乾元外面有了女人夜不归宿,她也决定选择原谅,那个时代男人三妻四妾都很正常。 而且不是丈夫绑架了侄子,那就一切都不算事。 第二天,何知府到了衙门,先让侍卫去约翰和孟超住的客栈去找他俩,掌柜的说一个月前就搬走了…… 约翰和孟超那天被老李跟踪一吓唬,老李说和他俩住同一客栈,他俩怎么可能不搬走? 约翰一个月没有见到何乾元,衙门说去了道署。 这二人在春江府闲不住,觉得这里危险,搬到了城外一个客栈住下,准备等何知府回来再研究下一步。 何知府听说约翰人去屋空,心中大怒,肯定是这二人偷走了孩子,准备单干去勒索财宝! 何知府真的全城封锁,派出官兵全城缉拿洋人约翰和孟超。 官兵搜寻一天,没有踪影,何乾元更怒不可遏,更加断定是洋人约翰和孟超偷走的孩子,而不是陈家的人偷走文照…… 晚上,他回到家,对着妻子说寻找了一天,他的妻子也看到门口官兵来回巡游,她心里既高兴又着急。 高兴的是看来误会了丈夫。 着急的是侄子生死未卜。 连续搜寻三天,洋人约翰和孟超没有任何信息,于是何知府找来画师画下二人面貌,张贴在城墙上,悬赏捉拿,这叫画影图形。 从古至今,法律都是冷酷严明的存在,一旦触碰到了法律,无论你逃到哪里都会被国家行政部门逮住,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现代社会犯了罪,根据一张身份证就能锁定你所在的位置,而在古代,科技与交通都不像现代这么发达,古人是如何逮捕嫌犯的呢? 在影视剧中,官府在抓捕嫌犯时,通常会在各大城墙上张贴一张“通缉令”,也叫“画影图形”。 事实上,正史关于“通缉令”的记载寥寥无几,准确来说只有两次。第一次记载是在《明史·黄绾传》:山西大同发生兵变,礼部侍郎黄绾签发了画像通缉令“绾复图形购首恶数人”。 第二次是清朝乾隆五十一年,河北大名流氓段文经造反劫狱,清政府“将段文经画影图形,到处悬挂。 不过正史不记载不代表没有,很多小说里都有关于画影图形的描述。 《水浒传》中关于鲁智深的描写,根据文中描述的海捕文书,即古代的通缉令,“海捕”指在全国范围内搜捕逃犯。 就像现在说的什么鉴宝节目和拍卖公司全国征集古董的海选。 这个“海”字,我认为是形容面积很大,范围很广的意思,中国人喜欢夸大其词,比如吃饭的大碗叫海碗、胡吃海喝等等…… 文书上一般会画出犯人的肖像,并列出其籍贯、姓名、性别、年龄以及所犯罪行等信息,以便大家辨认逃犯身份,这就是俗称的“画影图形”。 “通缉令”主要依托于纸张对人物进行素描画像,汉朝之前,若是在竹简上画素描,实在是太困难了。 所以在纸张出现之前,如果汉代之前有通缉令,我想也是画在木板和布匹丝绸上,不过这个没有历史记载,是本人自己猜测。 凭着一张纸上画着并不一定多么相似的画像就能抓到犯人,听起来天方夜谭,不过确实很有效。 首先,古代的奖赏制度。在古代,赏罚制度是分明的,一旦有人举报了嫌犯,是会受到巨额奖赏的。 对于性质严重的嫌犯,赏银几百到几千两白银不等。 而在通缉令上的最后一句话中,写着知情者或者捉拿嫌犯者所奖赏的银子数目。 这对于穷苦百姓来说,无异于一笔飞来的横财, 朝廷开出优渥的条件,大概没有几个人能抵得住这个诱惑。 因此就算人们没有见过嫌犯,也会费尽心机去搜寻嫌犯的线索。 其次,官府在追捕通逃犯时,并非按照“通缉令”中的画像来找,而是先发放一个公文。 公文上张贴着逃犯的年龄、籍贯等,之后公文会下发到全国各地。 接下来要依靠身份证明制度进行保障。通缉令中列出逃犯的身份信息,让人们对照他的身份证明。 我以前章节写过身份证明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新唐书》中也有记载,称其为等级身份证明。 每个阶级的人都有不同的证明,如虎符、鱼符、牙牌、腰牌等,上面也会写明姓名等必要信息。 何知府让画师按照约翰和孟超的面貌画了十几张画像,贴在四处城墙上和闹市路口。 孟超长的其貌不扬,不好辨认。约翰卷发,高鼻,蓝眼睛,洋人特征明显,画完几乎和真人无异。 通缉令上写明二人所犯罪行,名字,身高,特征和悬赏金额。 刚贴出一天,就被约翰和孟超现在居住的那个客栈老板看到了告示。 这个老板带着伙计去城内买菜,发现城门口围着一大群人,他俩好奇挤了进去看热闹,看见通缉令上面画着二人被悬赏捉拿,画的正是在自己客栈居住的两个客人。 尤其洋人约翰特征非常明显,连在客栈登记的名字都一样。 通缉令上写着二人罪行:绑票幼儿,知情举报者赏银五十两,活捉者绑匪者赏银二百两。 这个客栈老板叫姓严,叫严飞虎,他四十多岁,身体粗壮。春江府本地人,年轻时候好勇斗狠,会点拳脚,混迹草莽过。 后来他开了个客栈,客人可以食宿,他也会提供酒菜饭食,因为他朋友多,性格豪爽,生意一直不错。 严飞虎看了看告示,心下暗喜,不过他没有声张,他在城内买了酒菜和日用品,还买了绳子和一包蒙汗药…… 二百两银子很有诱惑,他准备活捉绑匪约翰和孟超。 第123章 蒙汗药 严飞虎和伙计商议一下,二人买了酒菜回了自己的客栈。 这一天,约翰和孟超真的哪里也没去,在客栈休息睡觉,严飞虎感觉中午动手不太适合,万一二人中午不喝酒,或者喝的少了,迷不晕。 他沉住气,中午做了丰盛酒菜,这些酒菜都是约翰和孟超要求做的菜品。 二人果然没有喝什么酒,谁都没喝多。这酒里严飞虎也没有下蒙汗药。 下午,严飞虎觉得为了万无一失,他找了几个街头混混,告诉他们晚上来帮忙抓绑匪,等他信号,并做了一些策划。 几个混混平时对严飞虎言听计从,都把严飞虎当大哥,点头答应。 约翰和孟超中午吃过饭,在附近转了转,就回了客栈休息。他俩也准备这几天再去衙门找何乾元研究下一步计划。 晚上,严飞虎做了很丰盛的酒菜,他说道:“二位客官在我这也住了一个来月了,今天晚上我请客喝酒。” 约翰和孟超没有任何防备,还很高兴。 三个人喝了起来,不一会,每个人都喝了好几杯酒,不过三人都酒量很大,喝酒和喝水一样。 严飞虎自己干了三杯烈酒,他的豪爽更让约翰和孟超失去了戒心,也跟着喝了几杯。 严飞虎暗暗着急,看样子自己酒量虽然很好,也喝不倒这两人…… 他怀里放着那包蒙汗药…… 这时,天色已晚,天还没黑,街道上来了几个混混,他们在客栈附近不知道何故吵了起来。 三人都侧头往吵架的几人看去,严飞虎站起来过去劝架,孟超也站起来过去劝架,可是约翰没有离开座位。 严飞虎看约翰没有起身,觉得这计划失败,他于是对这四五个混混说:“不要在我客栈门前打架,去别处。” 几个混混听了骂骂咧咧的走远了…… 严飞虎和孟超三人是在客栈门前一个桌子上吃的饭,这时候盛夏,屋内很热,晚上就在外面吃饭。 严飞虎气呼呼的回到座位,拿起酒杯自己仰脖子干了一杯,菜有些凉了,严飞虎说道:“我热一下菜。” 说完他端起一个汤和几盘菜进了后厨。 他把一大碗汤和几个菜热了一下,把蒙汗药放进汤里端了出来…… 约翰和孟超一点都没有疑心,不过二人也没咋喝汤,只喝了几勺子,也没有迷糊…… 严飞虎看见这样也不行,他很着急,又喝了几杯。 不过,真的机会来了,约翰站起来去茅房放水,孟超也跟了出去放水。 严飞虎先给自己倒满一大杯白酒,然后迅速把怀里剩下的蒙汗药洒进酒壶…… 约翰和孟超回来坐下,严飞虎拿起酒壶晃了晃,这样药溶解的快…… 他给二人倒满酒杯,说道:“虽然二位是我客人,可是我喜欢喝酒和交朋友,这杯我干了。” 说完,一口干掉。 约翰和孟超觉得头有点晕,以为是醉了,也没在意,也跟着干了一大杯…… 严飞虎,放下酒杯,看着约翰和孟超,心想:“妈的,难不成我买了假的蒙汗药?” 不过,马上他不再怀疑,因为约翰和孟超明显迷糊了,慢慢趴在桌子上…… 严飞虎大喜,吹了一声口哨,五个混混和两个伙计走了过来,拿出绳子把二人捆的结结实实,抬进了屋子。 进了屋子,严飞虎把二人搜身一遍,搜出几张银票,搜走了约翰的短枪和孟超的几把飞锥…… 严飞虎感觉到二百两银子已经到手,他并没有马上把二人送到衙门,此时天色已黑,衙门也关门了。 他决定第二天用车把两个绑匪拉去邀功。 他让五个混混拿着武器看着约翰和孟超。 这一夜,约翰和孟超也没有醒来。 第二天一早,严飞虎来看捆着的二人,二人已经清醒了,孟超说道:“为什么捆我?” 严飞虎冷笑着说道:“因为你值二百两银子,现在春江府衙门画影图形捉拿你俩,绑票!我要为民除害,押你二人去领赏。” 严飞虎说完,对着五个混混说道:“你们几个兄弟看了一夜,等领了赏钱,一百两分你们喝酒。” 五个混混高兴的夸赞严飞虎大方,这几人不过是看守一夜,就每人分了二十两银子,这笔财富很可观。 孟超和约翰听见严飞虎这样说,半信半疑,不过还是相信这个何知府真的可能要抓自己,只是为何悬赏捉拿百思不得其解。 二人知道何乾元坏的透顶,啥事都能干出来,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衡量…… 他俩很害怕和紧张,不知道何乾元抓自己要干什么?但是知道真去了衙门凶多吉少。 “难不成何乾元和陈府和解了?或者出卖自己邀功? 很有可能,这个何乾元最初就把绑票的事情说是我俩干的,推到我们身上……” 约翰心想。 约翰说道:“不就是二百两么?你放了我俩,我给你五根金条,不过金条不在我俩身上。 你先放了他,扣押我,他去取金条,取回来给了你们,你们再放我。” 严飞虎听见约翰这样说,看了看几个混混,他有点心动了…… 而且,反正这洋鬼子还在这扣押,看样子也不敢玩啥把戏。 他答应一声,就让混混解开了孟超的绳子…… 严飞虎拿着约翰的短枪对着孟超说道:“赶紧去取金条,一个时辰不送来我就把这个洋鬼子送官!” 约翰假装害怕的不停点头答应,他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约翰,走了出去…… 约翰看见孟超绳子解开,走出房门,心里松了一口气…… 他了解孟超,这个孟超跟他一起做过不少案子,同心协力,也经历过很多危险。孟超比何乾元义气,不会丢下自己,而且,这个孟超武功超群…… 孟超出了客栈的门,他走过街角,摸了一下怀里,银票和飞锥都不见了,他知道肯定这个客栈老板昨晚拿走了。 他心里恼怒,大风大浪经历无数,居然小小河沟翻船。 他更恼怒何知府,心想:等我救出约翰,要收拾这个姓何的…… 孟超在街上走进了一个卖农具刀具五金的店,进去假装卖货,看了看铺子上的铁器。 老板殷勤的走过来招呼,“客官,想选什么?” 孟超没有回答,眼睛发现了一把砍竹子的柴刀,还看见了雕錾刻石头木头的钢錾…… 这些钢錾长一尺,一头有尖很锋利,四棱,柄上手握的地方很圆润。虽然尺寸没有他常用的飞锥顺手,不过当飞锥用扔出去也威力巨大…… 孟超看窗外街道上行人很多,他没有直接抢劫,他问了价格,还了价。 他弯腰脱下千层底的布鞋,拿起铺子上的柴刀一挑,鞋子破了,露出几张银票…… 这是他藏的银票,以备急需的,平时就在鞋子侧面夹层。 他看见这个铺子边上还有一个马车,上面拴着三匹骏马,他指着其中两匹说道:“这两匹马卖么?” 铺子老板说:“不卖,自己用的。” 孟超递给这个老板一张银票…… 第124章 银票与钢錾 孟超没有废话,递给了这个掌柜的一张山西钱庄的银票…… 银票在我国使用历史悠久。 据考证,北宋时期的“银票”是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银票。 北宋的“交子”是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 元朝以使用纸币为主,明初承元制,明太祖洪武年间发行的大明宝钞用桑皮纸为钞料,1贯钞高1尺、宽6寸,是我国最大的纸币。 咸丰元年,广西爆发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只三年时间就席卷中国南方大部地区,并于咸丰三年在南京定都建国。 不断的国内战争使得清政府财政困难,为解燃眉之急,咸丰三年二月二十七清政府正式发行户部官票。 为强制通用的不兑现纸币。以银两为单位,计有:一两、三两、五两、十两、五十两五种面额。但因无法兑换现银,民间拒而不用,发行不到三年时间便严重贬值如同废纸。 咸丰十年二月户部奏准停发。同治七年三月停止收兑,宣布作废。期间共发行银票总数为九百七十八万一千二百两。 清末光绪时候,钱庄银票和汇票盛行,钱庄相当于现在的银行,属于民间金融机构。当时徽商,晋商,潮汕商人的钱庄信誉很好,甚至晋商的钱庄国外都有分行。 在科技尚不发达的古代,银票的防伪无疑是一道难题。然而,古人自有自己独到的智慧。 他们通过种种手段巧妙地设置保险,令想要投机取巧的伪造者知难而退。 当时晋商每家票号都在汇票首面盖有印章,不仅图案各异,还套用各种颜色,在起到区分作用的同时,亦可以用来辨识真伪。 不仅如此,一些知名票号还在汇票上使用水印。这种水印藏在纸内,平时看不到,只有竖起来后一照才能发现。 如平遥蔚泰厚票号的汇票,其水印便是“蔚泰厚”三个字。 一般水印只能由总号印制,然后下发各分号,以防盗版。另外在下发途中如有损坏,必须将坏者寄回总号,才能领取新票,以杜绝流失。 今日各国所发行的流通用纸钞,几乎都无一例外地采用了水印作为防伪手段之一,说明此项技术得到了国际的普遍认可,这是属于我们中国的伟大发明,其首创者便是晋商票号。 道光朝的漕运总督杨以增就曾说:“各省银号汇兑银两,盈千累万,仅以一纸为凭者,信也。” 孟超把一张面额不小的银票递给了这个老板,说道:“我现在急需两匹马,我这张银票兑换的钱能买很多马匹。 我用市场价格两倍的钱买你两匹马,你去附近钱庄帮我兑换一下,我腿脚不好不方便,可以吗? 我再买一把柴刀和几把钢錾。” 这个老板接过孟超的银票仔细看了看,是山西一个钱庄的票号,不是伪造的。 他连忙答应,跑趟腿一转手两匹马赚了一倍,这马干嘛不卖? 孟超现在知道自己被通缉,不敢自己去人多的地方,钱庄人肯定多。 他在这个店铺里面等着,店铺还有个伙计。 不一会儿,这个老板从附近一个钱庄换来银元,把装着银元的包袱递给了孟超。 孟超清点一下银元数量,按照谈好的价格付了钱,牵走了两匹马,拿走了柴刀和几把钢錾。 他把剩下的银元包袱放在马背上。 不慌不忙的骑着马,还牵着一只马,到了住的客栈附近,然后把两匹马拴在树上。 他背着装着银元的包袱进了客栈。 严飞虎看见孟超背着钱袋子回来,很高兴,放松了警惕,连忙要接过孟超手里的钱袋。 孟超把钱袋解开露出光绪龙洋,说道:“我把金条都换成了银元,这些都可以归你们了,你现在把他绳子解开,我们走。” 严飞虎想,“解开这洋人也没事,不解开看样子他也不能把钱袋给我。我们人多,这里还是自己底盘,没啥风险。” 他让一个混混把约翰的绳子解开,约翰站起来松松胳膊,被捆了一夜,浑身酸痛。 约翰看了一眼孟超手里的钱袋,走到了孟超的身后…… 孟超盯着屋里的严飞虎和五个混混,慢慢的往门口后退一步…… 严飞虎看见孟超动作,感觉到孟超要跑,一个眼色,三个混混走过去拿着刀堵住了门口。 孟超把钱袋递给了约翰,他从后腰里抽出了那把锋利的柴刀…… “让开门口,我不杀你们,不要看你们人多。 让开,别逼我出手!” 孟超在这个客栈住了一个月了,和这个老板处的很好,性格也很像,都很直爽,他有点下不去手…… 但是这个老板为了二百两银子把自己出卖了,他也很生气。 严飞虎看见孟超拔出柴刀,也有点意外,他从桌子上拿起一把砍刀,大吼一声砍向了孟超,孟超用刀格开,回手一刀从下往上斜撩,砍在了严飞虎的胳膊上,严飞虎的刀掉在地上。 紧接着孟超扔出三个钢錾,扎在了堵住门口的三个混混肚子和胸膛,三人都受伤,吓得跑向了街道…… 孟超和约翰急忙从客栈里跑到街上,严飞虎捡起刀和另外两个混混,几个伙计一起追了出来。 孟超和约翰已经跑到街上,街上人并不多,这个客栈比较偏僻。 孟超看见严飞虎几人追来,他转身站住,把腰里的几只钢錾拿在手里,很淡定的站在街上看着冲上来的几人,他手里的钢錾一一飞出,严飞虎几个人都被扎伤…… 孟超没想要他们命,钢錾都没扎要害。 孟超拿着柴刀,冷笑着对严飞虎说道:“呵呵,我和你认识一月之久,还把你当兄弟! 虽然我只是住客,你为了二百两银子就去报官? 我念在你服侍我一月的情谊,我不杀你!” 孟超阴狠的眼神逼视着严飞虎,严飞虎不敢看他的眼睛,左手,捂着右边胳膊的伤口,伤口流着血。 孟超这一刀砍得不太深,要是用力砍的话,严飞虎这只胳膊就掉了。 这几人再也不敢追了…… 二人到了拴马的树下,解开绳子,翻身上马,跑向了远方…… 二人骑马跑出了几里路,到了一个山脚下,这时天已经正午,马也累了。二人跑到一个湖边休息,这里有几个别院,他们渴了,想找地方喝点水。 这几个别院里面有一个人家就住着飞红,这是何乾元的女人…… 第125章 教父 孟超和约翰骑着马在湖边转悠,这里很幽静,除了山脚下几个富人的别院之外,没有其它百姓人家。这时已经中午,湖边行人很少。 他二人又渴又饿,打算找点水喝。 约翰和孟超看见一个别院大门开着,院子里一个家丁走来走去,看样子准备午饭食材。 二人把马拴在门前树上,走进去,打算要杯水喝。 看见二人进来,那个家丁问明原因,给沏了一壶茶,两个人在院子亭子里喝了。 一个貌美如花的怀孕女人和一个丫鬟看见院子进来两个陌生人,就从二楼下来, 这个女人正是飞红。 她并没有见过约翰和孟超。 何知府虽然把文照藏在飞红宅院,并没有告诉约翰,他不放心约翰,不想让约翰知道飞红这个人。 飞红很善良,她问了原因,看二人很饿,就让家丁安排酒菜,多做一些菜,留下二人吃了午饭。 约翰和孟超很饿,也没客气,就在飞红这里和那个家丁在凉亭吃了一顿午饭。 飞红和丫鬟在里屋吃的。 吃饱喝足,二人告辞,孟超不好意思,从包袱里拿出一块龙洋,递给了家丁,说是让把钱给那个女人,这是饭钱。 家丁很吃惊,这块银元能吃多少饭菜? 他进屋禀告飞红,飞红走出来,坚决不收。可是约翰和孟超坚决要给,最后飞红收下。 约翰和孟超骑马离开…… 何知府在衙门发呆,衙役来报告说几个百姓知道了绑匪消息,还被打伤了。 何乾元急忙见了这几个百姓,原来严飞虎几人被打伤,看见约翰和孟超跑了,就去城内衙门报官 。 何知府问明情况,这二人是约翰和孟超无疑,他问道:“在你那里住的只有这二人么?有无孩童?” 严飞虎说没有,在他那住了一个多月了,没有见到小孩子。 何乾元心里隐隐感觉冤枉约翰和孟超了,看样子不是这俩人偷走的文照,应该还是陈府的人偷走的。 他给了这些人一些赏银,打发走了。 他自己仔细盘算事情的各种可能性,肯定是陈家的人偷走的孩子,那封信陈二爷在撒谎,故意说的没找到文照,让我怀疑是约翰和孟超偷走的。 这是离间之计,果然自己上当,通缉约翰和孟超,搞得满城风雨。 约翰和孟超肯定也恨死自己了,自己无缘无故多了两个敌人。而且这两个敌人还知道自己是绑票案主谋,要是约翰去举报,自己这乌纱就没了。 约翰是洋人,即使犯罪,衙门也会网开一面,他可以全身而退,没啥损失。而且,约翰也可以把事情都推到我的头上…… 他越想越焦躁,一下午魂不舍守,晚上,就去了飞红的湖边别院。 飞红看见何乾元很开心,准备酒菜,她说来了两个人在这吃饭了,其中一个洋人,因为那两个人很饿,就给了饭吃。 何乾元一听,一问长相,确定是约翰和孟超无疑。 他不禁后怕,幸亏没有让约翰和孟超见过飞红,这要是见过,知道是我的女人,今天他们俩能把飞红绑了。 何乾元连忙嘱咐飞红以后大门要关门,告诉飞红和家丁这二人是绑匪。 飞红大吃一惊,也吓得花容失色。 再说陈府,这些天大家没有啥事,等着风雨将至,可是也只能静观其变。 陈二爷和夫人每天哄着孩子,儿子劫后重生,他们每时每刻都不舍得离开。 这期间六爷的妻子和女儿来到了金陵,兰蕙、青黛都喜欢和张文龙玩,四哥没事赶着马车带着她们四处游玩。 六爷和妻子见面也说了些话,他妻子真的做了一段时间尼姑,现在还俗了。那晚杭城雷峰塔六爷见到的还真是他妻子,没有看错。 这几天,他妻子也有点对六爷回心转意,二人感情有点复苏。毕竟孩子大了,二人年纪大了,也开始为兰蕙未来打算。 六爷知道张文龙原来喜欢兰蕙,可能自己女儿对张文龙没啥意思,现在这小子和青黛打得火热。 虽然他和青黛之间没有啥过分的逾越,六爷玩古董的眼睛瞟一眼,就看透了张文龙的心思,也知道这个徒弟喜欢上青黛了…… 看着渐渐长大的女儿,六爷有点郁闷…… 这一天,陈府来了两个人,把门的一看,急忙通报陈龙和陈二爷。 谁? 洋人约翰和孟超,二人骑着马到了陈府大门口,下了马,在门口空手站着。 陈龙和陈二爷出门看见了约翰,他愤怒之下拔出了手枪对准了约翰, “好大的胆子,绑了我的儿子,还敢上门?” 约翰和孟超牵着马,约翰说道:“不要激动,我们来是好意,是告诉你们,你的孩子是被何乾元绑架的。 我们只是帮凶,我信仰上帝的,不会撒谎。” 陈二爷看见这二人没有拿武器,很意外。 看表情也不像来打架的,只是不知道这二人动机如何? 陈龙说道:“二位看样子远道而来,是从春江府来的吧?请进府里喝杯茶。” 他心下窃喜,猜到可能那封信起作用了,离间之计成功,把二人逼来了…… 记得有个黑帮电影叫教父,写黑手党的。那里面还很多经典台词,讲述男人成长的过程,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教父,就是教父,比大哥还高一个层次。 六爷和陈二爷,包括查干的段位只能算是大哥,不能是教父。 而陈龙,是教父的段位…… 陈龙的心胸,权谋,判断,手段,果敢和狠辣,甚至阅历,完全是个教父的段位。可能他的一生,都足以能拍一部电影,写一部小说…… 其实,当陈龙听见家丁说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人是洋人的时候,他就知道那封信起作用了…… 陈龙大度的一挥手,约翰和孟超进了园子。 很多家丁议论纷纷,六爷和老李他们也都出来了,看见了约翰和孟超,不过几人没露出情绪,但是也都带着武器。 他们认为陈龙肯定有自己打算…… 陈龙和陈二爷把约翰和孟超让进宅院,此时余猛和梁风伤已经基本好了,二人带着枪站在陈龙身后。 约翰和孟超在一个客房坐下,这个客房是陈家待客的地方,他二人是绑匪,陈家不可能让他们进自己宅院。 陈龙说道:“二位绑了我孙子,我们四处在找你们,你们胆子很大,居然还敢上门?有何用意?” 约翰喝了一口茶说道:“孩子是你女婿何乾元让我们绑票的,为了勒索你的青铜器,他让我卖到国外,我们分钱。 他也安排了庞师爷和侍卫一起来参与绑票取赎金。可是,那几人都被你们打死了。” 陈二爷和陈龙没有说话,继续听约翰继续说。 “我俩帮着何乾元很大的忙,可是他居然要害我二人,现在春江府满城通缉我俩。我很气愤,所以来陈府把情况说明。 我俩可以写个何乾元主谋绑票的证明,证明庞师爷和几个侍卫乔装来金陵绑架取赎金。 这对你们陈家有利,何乾元人恶毒无比,他会继续谋害你们陈家,你们要早做准备。” 听约翰说要给陈府作证何乾元绑架文照,证明庞师爷和几个侍卫是绑匪。陈龙和陈二爷对视一眼,很意外。 众人也都大吃一惊…… 第126章 一笑泯恩仇 陈二爷和众人对视一眼,觉得惊讶和高兴。 这时孟超说道:“如果不是约翰和我反对何乾元撕票,也许少爷就早被他害了。 虽然孩子是我一时贪念受他蛊惑偷得,不过我们对少爷照顾的很好,也没有打骂虐待。 我俩很后悔,听说老爷为人仁厚,心胸开阔,所以斗胆来此赔罪,也提醒陈家早做准备。 这个何知府前不久去了京城,他曾经说过要找京城一个一品大员对付陈家。 他也说过要栽赃陈家,我俩可以给陈家作证是何乾元让侍卫乔装打扮来绑票。 以后,我二人也不打算再做为非作歹的事情了,约翰打算去做传教士。 我这些年也攒了一些不义之财,准备回老家做些正当生意,我这里给陈家赔罪了” 说着,孟超和约翰站起来,对着陈龙弯腰,鞠个躬…… 陈龙看着这俩人说的很诚恳,何乾元和约翰搞掰这结局是他意料之中。他写离间之计的不过短短几句话,可是一封信就让几个绑匪之间自相残杀,互相不信任,兵不血刃完胜。 不过,倒是没想到这两人还有良知,会上门道歉,还来给陈府证明是何乾元主谋绑架文照。还说以后要弃恶从善,这个约翰居然还要做传教士去了…… 这让陈龙和陈二爷都很意外,有些吃惊。 不过陈龙和陈二爷都很高兴,他们正愁假如朝廷那个一品大员要栽赃陈家,说枪杀官差抢劫枪支,苦于没有证据自证清白呢…… 这个约翰和孟超要是能证明那些被打死的侍卫是绑匪,那就完全没有后顾之忧了。 即使那个一品大员来给金陵府衙门施压,陈家也能推的干净。 陈二爷脸色好看多了,他让家丁取来纸笔,约翰和孟超把事情经过写的很清楚,一目了然,符合逻辑。 纸上约翰写了何乾元让庞师爷和侍卫来金陵府绑架陈府少爷,枪支是约翰从国外帮忙买的等等。 不过没写是孟超偷走的孩子,写的是庞师爷偷得,写完,二人签字按了手印。 陈龙看了几遍二人写的字,把纸递给了六爷,六爷看完,点头认可。陈二爷、查干几人都一一看了几遍。 大家一直悬着的心彻底放了下来…… 谁也没有想到这样结局,更没想到约翰和孟超能上门道歉,还给作证。 而所有演变内讧,居然就是陈龙让陈二爷写的短短一封回信…… 人性固然复杂善变,可是有人能变坏,变得没有人性。也有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那天,约翰和孟超说起了紫金山取赎金时候,早上身体一直不舒服没和庞师爷一起去。 假如要是去了,可能两个人也被陈家打死了,他认为这是上帝的警示。 他俩愤怒何乾元的背信弃义,居然还满城通缉,他们良心发现了,就来了陈府。 他们也知道,如果不借助陈府的力量干掉何乾元,二人会被缉拿终生,也是个麻烦事。 那一天起,约翰已经决心虔诚的信仰上帝,做个传教士去了…… 大家把何乾元可能要做的计划商量一下,都觉得万无一失,陈龙长出了一口气…… 他让陈二爷取来二十根金条,说道:“以前发生的事一篇揭过,陈家没有那么小气!也感谢二位迷途知返,来给陈府报信和证明清白。 虽然我孙子是你们偷走的,出了这么多事情,也是何乾元主谋,即使你俩不偷,他也会让别人来偷。 这二十根金条不是感谢你俩来报信,而是刚才这个孟超说的话。何乾元打算害了我孙子时候,你二人帮着为孩子求情留下性命。 你们这几句话,值这二十根金条,收下吧!” 约翰和孟超急忙站起来,他们很吃惊,陈府没有杀他俩不错了,还给金子? 无法理喻! 二人推辞不收。 孟超和约翰都很惭愧和后悔,他们真的不了解陈龙为人,如果事先了解,绝对不会干出这件事了…… 陈龙让陈二爷安排吃住,好好招待。陈二爷拿起金条分给了约翰和孟超,硬塞进了他俩的包袱。 二人汗流浃背,孟超很感动,他跪下给陈龙和陈二爷磕了几个头…… “都是我一时糊涂,偷走了少爷,惹出这么多麻烦。没想到老爷大仁大义,以德报怨,让我羞愧难当。 以后陈家如果需要我孟超出力,刀山火海,赴汤蹈火,我这条命就当赎罪!” 说完,又磕了几个头,陈二爷弯腰扶起,他固然恨极了这个偷走儿子的孟超。不过他也知道都是何乾元授意,现在看孟超这样表态,也很意外和感动…… 他想起了孟超帮着儿子求情,和老李拔都打架也没有下死手,这人心里还有良知。 本来孟超能五湖四海江湖纵横,如果没点做人底线可能也早死了,他也很直爽,也有豪气,也懂感恩,甚至对要绑了他换赏金的严飞虎都没下死手。 陈龙看着陈二爷扶起了孟超,说道:“如果你不嫌弃陈府门户太小,你没有事情做,可以留下来帮陈家做事,不会亏待你。 如果你打算自立山头,自己做些生意,也随便!需要陈家的地方尽管说话。” 孟超自由自在惯了,说要回老家做生意,他把老家地址告诉了陈二爷。他说如果以后有事需要孟超出力,到大别山信阳州罗山县找他。 陈二爷摆了很丰盛的一顿午餐,开始吃喝,大家都是性情中人,看见约翰和孟超前来道歉和证明何乾元的罪行,都原谅了他俩。 只是这剧情反转的太快,大家有点无法接受,前几天还在生死搏杀,现在居然一桌子喝酒…… 老李和拔都也知道孟超手下留情,大家都喝了不少酒,孟超一个劲的赔罪。 席间,梁风和余猛的伤都好的差不多了,梁风听说孟超用飞锥扎伤了老李和拔都,心里隐隐不服气。 大家都有点喝醉了,四哥起哄,说梁风和孟超比试一下飞刀。 孟超一个劲的摆手拒绝。 大家也都好奇二人谁的飞刀更快更准,现在已经是朋友了,把酒言欢,一笑泯恩仇,真的比试一下也无妨。 甚至陈龙和六爷,陈二爷也很想知道二人谁更厉害。 可是,孟超一直拒绝,只是一个劲的赔罪和喝酒。 梁风有点扫兴,他有了三分醉意,大家起哄下,他拿起桌子上果盘里一个橘子扔了出去,随手一根筷子飞出,筷子穿中空中的橘子落地…… 梁风微醺的眼睛睥睨着孟超…… 众人鼓掌,齐声夸赞,然后看着孟超。 孟超依旧只是赔罪喝酒,没有动作。 大家感觉扫兴,不过没有说什么,接着喝酒,大碗的酒,大碗的肉,居然喝的都很感慨。 孟超有点醉了,他斜着眼睛,站了起来,端起酒杯,说道:“我孟超不是好人,为非作歹也是生活所迫。不过今日看见陈龙老爷的心胸,颇有感慨,很受触动。 以后余生,我孟超再不会干伤天害理之事!会行善积德,修前半生罪孽!” 说完,他把杯中之酒一饮而尽,然后坐下,他把酒杯轻轻放下,他拿起筷子夹起一个花生米,吃了一粒…… 又夹起一个花生米,手一扬,花生抛了出去,他随手筷子飞出一支,击中了那个飞出去的花生米,花生米碎成渣渣…… 几乎同时,手里另一只筷子飞出,击中了快要掉地上的那根筷子,前面那根筷子被击成两段…… 孟超若无其事,拿起勺子喝了一口汤。 众人皆惊,梁风自愧不如,老李和拔都背脊一寒…… 大家赞叹,不是亲眼所见,不相信世间有如此准狠的功夫,都对孟超的投掷技术佩服的五体投地,都一起站起来干了一杯酒。 梁风沙哑的嗓子说道:“佩服!” 他没有生气,他服气了……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谁也没有想到这样结局,下一步就是如何干掉何知府,还要打扫得干干净净,毕竟这蔷薇有刺。 约翰和孟超吃过午饭,在陈府客房住了一晚,就离开了陈府,各自做自己事情去了…… 孟超回到了大别山,他从陈龙身上学会了心胸和大度。 他在老家囤积土地,广牧牛羊,乐善好施,也得了善终,寿活八十四…… 什么叫教父?教父会改变和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格局和行为习惯。陈龙就是榜样,贼的榜样…… 据说这约翰从此虔诚的信仰上帝,四处传教,后来还拿钱在北方一个教堂建立育婴堂。收养了不少无父无母的婴儿,也算做了很多善事。 约翰活到抗日战争时期,一直在中国生活,还在日本鬼子手里救下了不少中国人。 他死了之后埋在了那个教堂后面的一片草地上,和几个神父埋在一起…… 我外婆八岁就成了孤儿,就是在这个约翰建造的教堂里生活了几年,被抚养大。 她说,那时候约翰很老了,是个很慈祥幽默的老人,说一口流利的中国话,谁也不知道这个老人原来是个绑匪。 我外婆十六岁的时候,只身一人参加了革命,当了八路军,也经历了枪林弹雨,她活了八十三岁,十多年前去世了。 那一年,我放下公司所有事情,在医院陪了她最后一程…… 第127章 放长击远的机谋 约翰和孟超走了…… 陈府得到了约翰和孟超的证明笔迹,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即使那个京城一品大员让金陵府衙门施压调查,也无济于事。 而且,这份证明如果检举揭发完全可以让何乾元身败名裂,身陷囹圄。 陈龙没有这样做,他还有女儿和外孙辈儿,家丑不外扬,还要照顾陈府的名声…… 大家醉的不行,都酣睡不醒,第二天醒来,中午,陈龙让厨房做了很丰盛的酒菜,请大家吃顿午饭。 固然说了些客气感激的话,更主要的是陈龙想听大家的意见。 大家酒酣饭饱,七嘴八舌,也没说出了个所以然…… 陈龙皱起眉头,大家都想暗杀何乾元,或者直接报官揭发,把他弄进大牢,这些不是陈龙想要的结果…… 只有六爷一言不发…… 最后,大家吃饱喝足,回客房休息,六爷和陈二爷去了陈龙的宅院。 坐下之后,六爷说道:“如今,何乾元的性命和前途在我们手里。可是,要处理掉他这些想法都不行,毕竟还有表姐和外甥们,也要考虑陈府的名声。” 陈龙没有说话,他看着六爷,这也是他自己的顾虑,说了一句:“此地无外人,你直说,何乾元必须死,不能留在世间。只是如何死,还要保全陈府名声,妻儿无祸?” 六爷看了一眼四周,确实无人,这是陈龙的私宅,家丁没有召唤都没人进来,他现在戒备心很重,尤其谈论机密。 他说道:“捧杀……” 这句话是我用现代术语说的,大致这么个意思。 陈龙和陈二爷一愣,不太懂六爷的意图。 六爷接着说道:“为了表姐的名声和外甥们的前途,我们不能检举揭发。更不要暗杀造成命案,毕竟他是朝廷命官,影响巨大。” 六爷喝了一杯茶,他眼神看着窗外天井…… 这个六爷有个毛病,他谋划事情时候,和决定大事的时候,眼睛一眨不眨,喜欢看着远方出神…… 尤其,他想策划杀人的时候…… 六爷的脑海已经浮现出何乾元的各种死法…… 陈龙和陈二爷都感觉到寒意。 六爷说道:“我有个计划,陈二爷去一趟春江府,就说从约翰和孟超手里夺回了文照,约翰和孟超畏罪跳江自杀,死无对证。这样何乾元会解除对约翰和孟超的通缉。 然后,你装作若无其事,拿出那两件作伪的青铜器当礼物感谢何乾元这段时间帮忙抓贼。 何乾元即使起疑心,也会顺坡下驴。 不要表现出任何对他的不满,听闻朝廷要调整各地官员部署,我们花些钱,动用关系把何乾元调往多灾之地。 再见机行事,让他意外死于水患或者震灾赈灾前线,让他死的轰轰烈烈,千古美名……” 这叫啥?八极拳或者太极拳里面的放长击远。 传统拳如通臂拳、八极拳、披挂拳等许多拳种都有放长击远的技法。以肌筋松弛、关节抻开使臂开展为特点。 但是太极拳放长击远的效果,但技法与外家拳决然不同。 太极拳是将意放长,一般在对方身后一米左右,再以劲点追意点,形成击远的效果。 这种打法不在接触点用力,不会使对方感到接触点被暴击的疼痛,但有一股无法招架的强大劲力,不知来自何处,也不知击打在何处,反正在恍惚间人就飞出了…… 六爷是用太极拳里面放长击远的哲理对付何乾元。 杀人于无形,这是最高级别的谋略。 陈龙和陈二爷听完,都站了起来,拍掌说道:“这真的是一个完美的计划……” 陈龙心想:如果这样,何乾元死于赈灾,因公殉职,自己女儿还会得到封荫,外孙们也会有封赏,前途无忧,陈府也名声无累! 而且死于边远异地,谁也怀疑不到陈府所为。 陈二爷看了一眼六爷,心想:这个六爷够狠辣,只不过他是我朋友,是我的亲戚。假如他要是我对手,比何乾元还可怕。 他有点背脊发麻…… 六爷够狠,他十六岁就没了亲人,单枪匹马江湖上厮杀到今天,创下无数家业,肯定不是靠运气。 他见惯了机谋和人心,已经太了解这个社会和人性。 他喜欢动物,不代表没有和人类打交道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手段。 很多时候,他选择孤独,是因为他不屑与人为伍…… 宁可孤独,不可违心。 六爷会把朋友们保护的很好,他不缺手段和权谋,也喜欢测试人心和考验人性。 但是他认可的人也会刀山火海义无反顾。 六爷是很多人心中的大哥,他没有成为陈龙那样的教父,只不过是他还很性情,还有性格瑕疵,而他,不想改变这些缺点。 六爷的狠辣和手段心机,包括交际手段和处事情商,甚至超过陈龙。 陈龙老谋深算,左右逢源,与人为善,出手无情。但是他太懂得隐忍,活的很累…… 六爷阴沉似水,喜欢藏锋纳锐,扮猪吃虎,性情中人。不过一旦出手,对手就会铁索横江,生不如死或者尸骨无存…… 他们段位其实基本旗鼓相当,只是性格各异。 陈龙瞬间服气了,他觉得他的侄女对这个男人并不了解,别看相爱多年,还生育兰蕙,她们根本不是一路人…… 这个六爷心机深沉,深懂权谋,还任侠慷慨,义薄云天,实在是人中之龙,可惜和自己的侄女分开了…… 陈龙注视六爷一会儿,说道:“这个时间过程也许会很长……” 六爷说道:“越长时间炖的汤,越好喝,越没有佐料的味道……” 陈龙再无异议,他慢慢的走到天井里,外面正是酷暑,蝉声喧哗,金陵府热气逼人…… 陈二爷和六爷也跟着走出来,陈龙说道:“就依照你说的办,我动用一切力量,把他调离春江府。 我们再见机行事,让他死于意外,因公殉职。不过这也很复杂,不能出一点疏忽和差错,即使有天灾,他也不一定会出现在赈灾现场,都要动脑子谋划。” 几人商议一下,基本有了方向和框架。 六爷离开陈龙宅院,回房休息。 第二天,陈二爷和陈三爷一起去的春江府,把陈龙做的两件青铜器赝品送给了何乾元当礼物,感谢他这些天帮忙通缉绑匪,,然后陈二爷按照六爷所说的话讲了一遍。 何乾元很高兴,他看着青铜鼎和汉代错金银虎镇,爱不释手。 他也对陈二爷再三表白,话说的极为让人感动。 陈龙女儿看着到来的两个弟弟,看见大家再无罅隙,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不久,陈龙动用关系真的把何乾元调离了春江府,把他调往了附近的山东省。 金陵府,陈龙早就打点了衙门的官员,这些官员随时有问题会及时通风报信。 钱,能通关,能通天! 当然,钱,买不来义气…… 第128章 荧惑守心 陈龙请来了孙道台,孙道台便装来到了陈府。 陈龙设宴款待,然后把约翰和孟超写的庞师爷带着侍卫绑架文照的证据给了孙道台。 陈龙告诉孙道台不要声张,不要和任何人说起此事,但是要用书信形式悄悄的上报给那个京城一品大员。 果然,很久了,陈府没有听到衙门的传唤,看样子那个一品大员心里也没底了,这事搁浅了…… 不久,何乾元去山东省任职,依旧任职某地知府。 山东,齐鲁大地,原始社会时期,就有早期人类在山东境内生活,先秦时期古国众多,齐、鲁两国占主导地位,经历代沿革,于清代置“山东省”建制,沿袭至今。 山东是“孔孟之乡”,华夏文化的发祥地之一,诞生过孔丘、孟轲、鲁班等众多杰出历史人物。 也是西周时候姜子牙和周公旦的封地。 山东也出过无数豪杰,有食客三千的孟尝君,有五百义士为之赴死的田横,有机警聪明赛马胜利的田忌…… 甚至还有水泊梁山的好汉,有八仙过海的蓬莱岛,还有门神上的秦叔宝,这里豪杰辈出,民风质朴,地杰人灵…… 山东还是四哥和老李的故乡。 可惜,这里,来了何乾元…… 这时候盛夏基本快要过去,秋天将要来了,但是还是天气炎热,时常暴雨。 大家在陈府住了一个多月,日子过得倒也清闲,六爷很喜欢和陈二爷交往,没事二人就去野外钓鱼,爬山。 而查干和老李他们则每日出去喝酒无醉不欢。 在这将近一两个月时间里,张文龙和青黛感情急剧升温。 而六爷和他妻子之间关系若即若离…… 期间,六爷和查干都没提起金靴的事情。 他俩已经商议好,帮着陈府把何乾元干掉,让陈龙帮忙做两个赝品金靴回去交差,他们猜测陈龙能答应。 这个两广总督封疆大吏肯定认不出金靴真假 。那个草原王爷也不会认出,不过是费点金子,做两个赝品,皆大欢喜。 假如真要再去图谋陈龙密室金靴,二人实在下不去手…… 再说何乾元到了山东省,他在靠近黄河的一个州府继续做知府,这里因为靠近黄河,常发大水。 整个晚清一百年里,山东省因为黄河,发生水患无数,百姓民不聊生…… 这天,正是盛夏将过,陈龙夜观天象,看见荧惑守心,血月当空。他看了看黄历,呵呵一笑,对着陈二爷说道:“大灾将至,估计黄河会发水患。 我们可以行动了……” 荧惑守心是一种火星侵入心宿,并有滞留的天象,被认为是战争、死亡,水患,震灾的预兆,更象征着帝王的灾难。 “萤惑”,指的是火星,因其星光闪烁似萤火隐现不定而得名。 “心”,指天蝎座最亮的星星宿二,被认为是帝王星《诗经·七月》中的“七月流火”的“火”,也是指这颗星。 当火星运行到星宿二附近停留,就形成“荧惑守心”的奇观。 火星和心宿二都是宇宙中的星星。火星有时会在心宿二附近出现,不会很快离开。 古人便把火星在心宿二内发生“滞留”的现象,称为“荧惑守心”,是大凶的征兆——可怕的战争要爆发,天崩地裂、大涝大旱的灾难要降临…… “荧惑守心”是正常的天文现象,但中国古星象学家认为是“大凶”兆。司马迁在《天官书》中说: 礼失,罚出荧惑,荧惑失行是也。出则有兵,入则兵散。以其舍命国。 解释一下就是说如果礼仪丧失,天降惩罚由荧惑星警告。荧惑就是行为失礼的意思。荧惑星出现就有战争,隐没战争就会停止。 用荧惑所在的分野占卜该国的吉凶。荧惑星预示着悖乱、篡位、疾病、死丧、饥饿、战争等灾祸发生。 而血月出现,也是灾难的象征,血月在古代是一个不祥之兆,通常会出现灾祸,比如:荒,战,冤,邪等。 道家古书说血月出现兆示人间正气弱,邪气旺,刀兵动,怨气盛,瘟疫行,戾气强,帝王薨;风云剧变,山河悲鸣;天下动荡,火光四起;妖孽横行,大凶之兆。 而这个荧惑守心更严重,曾经惊动了秦始皇。秦始皇也确实此天相发生不久死了。 《史记》中曾记载,秦始皇时期发生了荧惑守心这一现象。当时始皇帝正在与大臣们炫耀建造的天文台是何其的壮观,必将成为后人称赞的佳话。 大臣们也都纷纷附和,去讨嬴政的欢心。正当他们阿谀奉承之时,有人来报,说看到了荧惑守心将发生在秦朝。 此言一出,全场顿时鸦雀无声。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是不祥之兆,是灾难的象征。始皇帝当时吓得冷汗直流,险些站不稳,多亏了太监的扶持才得以不露怯。 这时候,一个胆大的官员,上前去祝贺秦始皇。他表示“荧惑守心此时降临秦朝,一定是在预告着秦的将士必将为了开拓疆土而粉身碎骨,在所不惜。 虽然对于将士们来说是死亡是战争,但是对于整个国家对于大王您来说,则是吉兆啊。” 听到这,秦始皇稍稍的松了一口气,接着在众多大臣的附和下,也觉得是这个道理,也就哈哈大笑,提拔了那个官员。 至于是吉是凶,那个官员也是信口胡说,只为了能够讨皇帝欢心得到赏赐罢了。事实证明,荧惑守心的降临是种种怪异现象的开端。 荧惑守心这件事发生后,秦朝也确实在战事上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大家越发的觉得这一次的事件是吉兆,然而几天后的早上,一块陨石的出现打破了这个宁静。 《史记》中也曾记载,荧惑守心发生后不久,有陨石从天而降到秦朝东边的一个郡县。这块陨石降落是在凌晨时分,当时的人们大都睡下了,突然爆发一声巨响,村民纷纷循声而去。 只见方圆百里有一块大的石头,石头表面还冒着火光,大家都不敢上前去。 等到次日,石头慢慢冷却,只见上面浮现了一行字“始皇帝死而地分”。 人们纷纷热议,都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始皇帝听说了,立马派人去查看究竟,不放心竟然亲自到场验证真伪。 一看果然如下人所报,始皇帝大怒,有人说这是上天降罪,惩罚始皇帝的昏庸无道。始皇帝却认为这是有人故意为之,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颗石头,在上面咒骂自己。 于是嬴政为了平定事端,将见过这块石头,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全部都下令处死。 过了好长时间,也没有出现什么情况,大家的生活依然平静如初。 经过这事情之后,始皇帝觉得甚是烦闷,于是就想去外面走走散心,一时间一众随从以及贴身护卫都跟着始皇帝出宫游行。 等到了一个湖边,始皇帝看着湖边杨柳依依,水波荡漾,便示意在此歇息。随从将龙辇摆好给始皇帝。 嬴政吃着酒,欣赏美景,突然看到不知道湖边哪里冒出来一个白胡子老头,径直向自己走来,并说是有好东西给他。 嬴政见一个身子羸弱的老头,也就不放在心上,况且嬴政很在意究竟是什么好宝贝,于是让老头来到自己的面前,只见老头也不下跪,而是拿出手里的一块玉石给始皇帝。 始皇帝当即大惊失色,因为这块玉石不是别的,正是他亲自扔进湖里进行祈福的物件。 始皇帝十分的沉迷于修仙,企图长生不老。这件物品,正是他为了修仙所赠给灵湖的,此刻却很奇怪的又回到了自己的手里。 正当始皇帝沉思不解,正想抬头问明缘由,只见身旁空无一人,老头消失…… 问手下人刚才的老头呢,手下人都说并不曾看到过有人来。秦始皇也只当自己吃多了酒,梦里见到神仙了。 这几件事情发生之后没多久,秦始皇就死于东巡的路上了。 这些怪异现象跟始皇帝的死亡是否有关,无从知晓,只能说对于很多无法解释的巧合,我们人类认知还很有限。 但是能被司马迁写入史记,可见这种星相的重要性,也许这些传闻是统计学和概率学。 陈龙精通星相,通晓天文地理,他看见天相异常又查黄历流年,预测黄河将有水患,晚清即将天灾人祸不断。 而何乾元所辖州府正是水患多发之地…… 第129章 星宿二很操蛋 前些章节大量篇幅写春江府绑票少爷文照的事情,写的很累,逻辑,细节很紧张惊险。终于文照救回来的,陈府也化险为夷。何乾元也被调离了春江府,去山东省走马上任,算告一段落。 我长透了一口气,心情舒缓很多,反正何乾元之死是早晚的事…… 上一章节描述了很多荧惑守心和血月的天象,我自己很喜欢研究星相和历史,以及所谓的玄学,这不是迷信。所以用些篇幅介绍这个天象,这些故事,本身也很有趣味性。 历史和一些特异事件,让人深思和反思,无论君王还是草芥…… 上一章节写了秦始皇荧惑守心之后不久死掉了,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天意。而历史上多次出现这种天象都很诡异,也都大部分出现异常,这可能是概率学和统计学范畴。 我们的祖先的对大自然的理解,远远超过我们的认知,我对天地一直充满敬畏! 举头三尺有神明吧…… 史记里秦始皇荧惑守心死了,可是还写了一个善终的帝王。 宋景公是春秋时代的诸侯。当周敬王四十年,也就是公元前480年时候,火星侵入了心宿的范围。依当时的星象,心宿正属于宋国的分野。 古时天子按天上所列星宿的地位而分封诸侯,列宿所当的区域叫做分野,这是主刀兵灾祸的凶事将要降临宋国的征兆,也传说会帝王薨。 宋景公为此事非常忧虑。朝中专管占卜星相的子韦说:“我有办法将此祸患转移给宰相承受。” 景公说:“宰相是辅佐国家的大臣,好比我的大腿和胳膊,支持整个身体的行动,怎么可以使他遭受祸患呢?” 子韦又说道:“那就把灾难转移给老百姓承受。” 景公回答:“人君应该以仁爱来安抚百姓,怎可反而让百姓承受灾患呢?” 子韦又说:“还可以转移到年岁五谷收成上,让百姓颗粒无收来承担罪过。” 景公说:“时令饥荒,人民困苦,饥寒交迫,我怎够得上为人国君呢?” 宋景公的悲悯情怀和仁爱之心,以及担当感动了子韦,他看到了希望,子韦安慰景公说道:“天高听卑。君有君人之言三,荧惑宜有动。” 意思就是说:天,虽然高缈,却能听到世间下界细微的声音,您这三句仁君仁爱的话,天一定会听到。在主公至心发出三种仁爱宽厚的言论,必然感应天心,荧惑星定会有所移动。” 于是再占测星象时,果然移动了三度,离开了心宿的范围。宋国在这一年里,果然没有发生刀兵灾难,宋景公也平安无恙。 《吕氏春秋》中记载:子韦说:“荧惑星定会移动三舍。每移动一舍就行过七个星座,每一星座相当于一年。所以君上将延寿二十一年。” 《新序》里面对子韦这番话也有记载。 宋景公拒绝了将相国和百姓作为转移对象,认为相国是股肱手足,百姓是一国之根本,最终这次异象不仅对宋国毫无影响。而且还为宋景公带来了延寿二十一年的的好运。 之后,宋景公勤政为民,国家安定,自己也活出了奇迹。 景公在位64年卒,成为中国历史上在位最长、最长寿的君王之一。 原文是:韦曰:“可移于相。”景公曰:“相,吾之股肱。”曰:“可移于民。”景公曰:“君者待民。”曰:“可移于岁。”景公曰:“岁饥民困,吾谁为君!” 见《史记?卷三十八?宋微子世家第八》。 史记里司马迁写了这段记载,他是警示后代君王如何为君之道。史记是本很严谨的史书,这记载我认为是真实的。 司马迁描写的这两次荧惑守心,具有强烈的对比作用。宋景公说了三段国君应该说的话,心里装着大臣、百姓和年岁收成。荧惑就移动了。” 《太史公自序》里原话记载:“景公谦德,荧惑退行。” 而秦始皇并没有理会荧惑守心的警告,对自己不利的言论采取残暴的赶尽杀绝的做法。在司马迁看来,秦始皇的暴毙、秦朝的灭亡就是上天对秦始皇暴政的惩罚。 我们在《史记》中还能看到许多有关荧惑、彗星的记载,如:“越之亡,荧惑守斗。”秦灭六国时,“十五年彗星四见,久者八十日,长或竟天。”等。 这些记载与评论表现出司马迁“天人感应”或者“天人合一”的思想,这些思想至今仍然让我们深思。 他认为人的善恶行为能够被上天所感应到,人君应当与天意相向而行,“虽有明天子,必视荧惑所在”。 史记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书,史为鉴,知兴替,司马迁的这种思想并不是用来统治人民的,相反是用来约束统治者的。 他认为:人君至诚的心能感动皇天,使天象变易,比如宋景公;如果人君不听警告,违背天意则会有灾异发生,比如秦始皇。 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记载: 《汉书 ·志 ·天文志》记载:二年春,荧惑守心。二月乙丑,丞相翟方进欲塞灾异,自杀。三月丙戌,宫车晏驾。” 汉成帝刘骜,是西汉第十二位皇帝,沉湎酒色,荒于政事,各地相继爆发农民起义。同时任由外戚专政,朝廷大政为太后王政君一族把持,埋下了王莽篡汉的祸根。 绥和二年,也就是公元前七年,也出现了“荧惑守心”的天象,汉成帝恐惧焦虑,恐怕自己命不久矣,传说要有身份和地位的人替自己挡灾死掉,自己才会平安。 于是,当朝丞相翟方进,成了不二人选。 《汉书·翟方进传》记载:“灾害并臻,民被饥饿,加以疾疫溺死,关门牡开,失国守备,盗贼党辈。吏民残贼,殴杀良民,断狱岁岁多前。上书言事,交错道路,怀奸朋党,相为隐蔽,皆亡忠虑,群下凶凶,更相嫉妒,其咎安在?” 翻译一下就是说:天下灾害连连,百姓食不果腹,瘟疫盛行,盗贼遍地,官吏残暴,现在国家一团糟,谁的责任啊? 于是:“使尚书令赐君上尊酒十石,养牛一,君审外焉 。” 意思是我赐给你好酒十石,牛一头,你自己看着办吧! 毕竟是丞相,智商很高,听懂了皇帝意图,翟方进无奈自杀。 并不都是每个君王都是宋景公,丞相翟方进,为了这个荧惑守心,成了汉成帝的替死鬼。 明明是因为“荧惑守心”避灾,却不明说,而是把国家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的责任,统统扣到丞相翟方进头上。 丞相引咎自杀,来代替天子接受天谴。而这背后也可能是一次朝廷上层的政治斗争,一次利用星象来谋取政治利益的阴谋。 翟方进一死,汉成帝立刻为其举行了隆重的葬礼,并且亲自致祭。翟家的丧事,是君王的喜事。 汉成帝以为终于避开灾难,汉家王朝可安安稳稳地继续统治天下,自己也可以继续花天酒地,与赵飞燕、赵合德昭仪等女人享受人生之乐了。 然而,巧合的是次月,成帝暴崩,死因不明,终年44岁。朝廷和民间哗然,归罪于赵昭仪,后来赵昭仪自杀以平息舆论。 有仁爱之心,有担当的宋景公,在位64年。甩锅的汉成帝,从出生落地到一命呜呼,才活了44年…… 这些历史能说明什么呢? 是星宿二很操蛋? 不是!是那些没有仁爱之心,心中没有百姓的君王很该死…… 这本书发生的事是晚清,那时候慈禧太后曾说:宁予外邦,不赠家奴。 可是没几年,辛亥革命的一声炮响,几千年封建王朝就灭亡了…… 每一次天有异象,都是老天看不下去了,给你警示,可是借用电视剧(征服)里面孙红雷说的一句台词:“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 天道有轮回,苍天放过谁? 第130章 洪水猛兽 除了荧惑守心,还有血月现象。 我记得前几年出现血月,也叫超级大月亮,那夜我在上海,吃过晚饭和几个兄弟朋友在海边散步,风有些冷。 看着一轮血红的月亮,在乌黑的海面上慢慢升起…… 我当时对他们说,血月出,刀兵现,瘟疫行,正气弱……,不是好兆头。 他们没人相信,不以为然。 不久,全球新冠爆发,病毒肆虐,死人无数。接着几年来洪水频频,各地大小地震百余起,俄乌战争,生灵涂炭,发国难财的趋之若鹜,视百姓为儿戏…… 我有记日记的习惯,偶尔再翻那一夜的日记,感慨万分。比我预想中的严重的多,而我最担心的是郯庐地震带…… 康熙年间,山东郯城大地震,据说十二级,死伤无数,惨绝人寰,甚至被蒲松龄写进聊斋志异,有兴趣的读者自己查阅,就不浪费篇幅了。 庚子年,我写过一篇日记,后来看很多都应验了,那些异象是上天给人类的警示。 山东是礼仪之邦,地杰人灵,也是我的祖籍所在,整个大清一朝,它承载了无数苦难。 历史不可直视。五千年不仅歌舞升平,更多的是苦难和泪水,百姓用孱弱的身躯承担着一次次灾难。 何乾元到曹州府上任了,他不知道为何会被调离春江府,调离那个江南的富庶之地,而那个春江府,他苦心经营很多年。 何乾元也怀疑是否是岳父背后搞得手脚,可是现在他无能为力,只能接受现状。 他想:现在陈二爷已经找回了文照,也打死了约翰和孟超,没人怀疑何乾元参与绑票案,也就不想对付陈家了,而且陈府还送了他两个价值连城的青铜器…… 当然,他不知道那两个青铜器是陈龙做的赝品。 他也没有听到那个京城朝廷大员的消息,他哪里知道那个大员已经知道了他是绑票案主谋,他撒谎说的那些打死的侍卫不过是绑匪。 那个大学士根本不会为点钱财,插手千里之外陈府的事,去做何乾元这个绑匪的帮凶,真参与了,搞不好自己身败名裂…… 不过,那个一品大员收了何乾元的战国青铜剑,碍于面子,没有明说不插手金陵陈府的原因,只是此事不了了之…… 吴道台继续在春江府任职,那个大员写信告诉了吴道台何乾元绑架的事,让他小心此人,不可深交,吴道台和何乾元渐行渐远…… 现在两个人辖地也离的很远,吴道台怕惹麻烦,更没了交集,这就是官场的明哲保身,世态炎凉…… 何乾元上任之初,这里天灾不断,曹州府靠近黄河,晚清百年来水患不断。还刚刚经历蝗灾和大旱,民生凋敝,盗贼四起。 在1855年8月1日由于连续降雨,以及上游来水量剧增,河水暴涨,黄河在河南省兰阳县铜瓦厢决口,分为三股。 一股由曹州赵王河往东,另两股由东明南北分泄,其中东明南面那一股,成为主流,大致就是现在的黄河河道。 历史上黄河有六次改道,这是历史上黄河第六次大改道,也是最后一次。 黄河改道入鲁,使晚清山东遭受了空前严重的水灾,百姓流离失所,很多道路房屋冲毁,道以行船…… 据记载:自1855年黄河改道一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的这56年间,仅有4年没有发生洪灾,1877年至1904年竟然连续28年发生溃决。 几乎年年都有决堤,有时甚至一年数决。 比如1883年,就有决堤5次,共计决口50多处,43个州县被淹。 陈龙和六爷把何乾元安排调离到这里,真的算抗灾前线了,看来陈龙和六爷对地理和天文都很精通。 他们布局的点选的很准确。 黄河改道山东后频发水灾,固然和山东以平原为主的地理特点,以及改道后多弯等自然因素有关,但主要原因还是晚清吏治腐败等社会因素。 清朝的捐纳制度,捐纳,也就是花钱买官的意思。官位明码标价,公开出售,清朝后期,因为国库空虚,越来越缺钱。 其实花钱买的这个“官”,严格来讲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官,只是一个“资格”,因为实缺有限,只有空出位子来,有人替你说话,才能做上“真官”,大把捞钱。 于是晚清官场,几乎变成“生意场”,买官动辄上万两银子,这才算加入做官的“候补队伍”。 以后花钱的地方多着来,补实缺得花钱,得肥差更离不了钱,就是去抚台、藩台衙门递个门呈,打点门房什么的也离不了银子。 捐纳制度是造成晚清吏治腐败的主要原因。 黄河改道山东后,山东的河务改由巡抚兼任,具体事宜则由沿河各州县借用地方候补人员分段负责。 这无疑为山东的“候补官”们打开了一道致富之门,那些“谋差营保”的官僚们,常说:“黄河何而福我而决乎?” 翻译一下子,就是这些官僚们说:黄河啥时候决口出现洪灾,以便让我发点财?谋福利? 足以见这些官员的无耻和贪婪,置百姓安危于不顾,就像那些盼着出现灾情发国难财的作秀的“戏子”们。 这个戏子不是指演员唱戏这个职业,是个比喻,是说这些发国难财的伪善者比演员还会演戏,这些人几滴鳄鱼眼泪就能骗倒愚氓百姓,然后赚的盆满钵满。 这些官员都眼巴巴地盼着黄河决口“造福”自身,因为黄河一决口,他们就可以籍办河工,通过花样繁多的手段偷工减料、私吞工程款。 这样就形成了吏治腐败造成工程质量差灾害频发,水灾频发反过来又加深吏治腐败这一恶性循环。 清政府每年拨付五六百万金,真正用到治理河道上的资金不到10%,其余的都被各级官员贪污挥霍掉了,在治理河道过程中偷工减料的例子不胜枚举。 大量治河经费被私吞,几乎在治河的各个工序,都寄生着大量的分肥者,上至府道、委员,下至巡兵、书役、夫头,层层剥蚀,处处分肥。 这么多人都靠着黄河出险吃饭,有时久了黄河不决口,他们反而不自在。 也有那京城里派出来查河工的钦差,若是认真查起来,得罪人不说,自己也没什么好处,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傻瓜才干。 睁一眼,闭一眼,盆满钵满,何乐而不为? 种种原因,晚清时期,山东省黄河几乎年年决堤。不过光绪年间,也有几年大旱,旱的颗粒无收,赤地千里,人相食…… 整个满清一朝,天灾人祸不断,史册读来肃然,心有戚戚…… 自古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出了天灾,都归罪于上天,有几个当政者会未雨绸缪,亡羊补牢呢?不趁火打劫就不错了,受难的终究是百姓…… 我祖上就是晚清那时候从山东逃难闯关东来了东北。 四哥出生在济宁府,那年黄河决堤,大水之后大疫,他父母双亡,八岁成了孤儿,要饭到济南府,差点饿死,被六爷一个馒头救了…… 何乾元虽然脑子犯浑干了绑票案,当然也一心想往上爬,不过他不会干营私舞弊的事。 他还是很有进取心,也很有责任感,算是个有作为的官员。 何乾元一上任,为了急于表现,做出成绩,他先整治治安,严酷刑法对付盗贼,很快,他把曹州府的治安搞得夜不闭户,民不拾遗,不过也因为对待盗贼手段过激,无辜者牵连甚多,他坚持的是乱用重典。 接着,他开始兴修水利,疏通河道,扶持桑麻,鼓励耕种。 他要在曹州府做出一番成绩,然后调离这个地方,或者继续往上爬。 他还想着那个红色的顶戴花翎…… 可是,他不知道,夏天快要过去,秋天将至。而山东省的暴雨大部分都是秋天滚滚而来,很多水患都是秋天发生的…… 他肯定没有研究过天文地理,更没有大禹治水的经验,大禹治水成功是用了疏导之法,而他,用的大禹他爹鲧治水的堵截之法,他还太急于求成…… 这个秋天,他很快就要领教了啥叫洪水猛兽…… 六爷他们还在金陵府,没事他们一起喝喝茶,钓钓鱼,喝喝酒,聊聊古董,过的很惬意…… 陈二爷在等,等黄河决堤发大水,他不是想发国难财,而是想把这个亲姐夫扔进黄河里喂鱼,还要让何乾元名留青史…… 虽然儿子救回来了,朝廷那个一品大员陷害陈家的事也搞定了,可是何乾元也必须要死,无法原谅! 因为陈二爷和六爷一样的性格,爱憎分明,嫉恶如仇,还记仇…… 第131章 抱月去,化春风云外追踪鸳侣梦 这几天,山东是雨季,陈二爷的山东朋友来信说山东发洪水了,而且雨还在持续,只不过黄河还没决堤。 陈二爷很高兴,他召集大家商议,决定北上山东。 陈二爷也是个很善良的人,他的性格和六爷其实差不多,爱憎分明,睚眦必报,甚至有点忧国忧民。可是为了报仇,他还是盼着一场洪水…… 这世界上善与恶很难划分,就像我,总说自己是个流氓,可是不是也写了一本小说么? 反正我知道国难家仇的时候,我肯定第一个冲上…… 百无一用是书生,莫因诗卷愁成谶,春鸟秋虫自作声! 大家摩拳擦掌都很兴奋,这些日子已经闷的太久,而且这个何乾元必须要尽快干掉,他们还有很多重要的事要做。 六爷的那个逃兵朋友铁蛋还在牢里关着呢,查干也要回草原复命。 六爷和查干商议帮着陈二爷干掉何乾元之后,让陈龙帮忙做两个赝品金靴,二人拿两个赝品去交差办事。 张文龙这些日子和青黛已经如漆如胶。听说要去山东,青黛依依不舍,吵着要跟着一起去,青黛性格像他父亲,直率豪气,飒爽英姿。 兰蕙也很想和父亲一起出去玩玩,这么多年没见到父亲,她不愿意再分开。 六爷和陈二爷一商量,这次出行,没啥太大风险,何乾元在明处,我们在暗处。青黛和兰蕙一起去游山玩水一圈也无妨,就同意了,青黛和兰蕙很开心。 陈二爷也希望女儿和张文龙好好相处,多经历些事情。他早就想把女儿嫁给这个来自大山里的穷小子了。 余猛和梁风的伤都好了,大家决定收拾行装即日动身。 六爷走之前,和妻子见了一面,他们说了什么没人知道,只是六爷回到房间很伤感…… 写到这里我也很伤感,昨晚自己喝了一斤多烈酒,醉了就没码字。今天,出去散散心也懒得写字。但是觉得不能对不起每天追更朋友们,哪怕有一个人看我的书,无论多忙我都不会断更,就在歌厅一边唱歌一边码字,写了这个章节,已经下午了 。 我喜欢歌神张学友的歌,在唱相思风雨中,我觉得这个歌词就是六爷当时的写照。 难解百般愁相知爱意浓 情海变苍茫痴心遇冷风 分飞各天涯 他朝可会相逢 萧萧风声凄泣暴雨中 人海里漂浮辗转却是梦 情深永相传飘于万世空 当霜雪飘时 但愿花亦艳红 未惧路上烟雨蒙 寄相思风雨中 抱月去,化春风云外追踪鸳侣梦 恨满胸 愁红尘多作弄 恨满胸 愁红尘多作弄 别后路上珍重 主要我刚唱完这首歌,写到这里,我也想起了我的初恋,那是我心里扎的一根刺,我江湖上无数血战,身上缝的几百针伤疤都没那么疼过,这根刺,伤痛至深。 至今,每逢阴雨绵绵,我心里这根刺还是隐隐作痛…… 这本书是六爷的传记,也是我的传记,书里倾注我很多经历和感情。 下午,张文龙在那个养着娃娃鱼的溪水旁发呆,这里面的娃娃鱼没剩下几条了,这些日子被大家吃的差不多了。 尤其拔都,太能吃,一顿自己都要吃两条。 他说他喜欢娃娃鱼的味道。 拔都说等他回草原放牧牛羊之外,也要搞个池子养一些娃娃鱼留着吃。 那些凶猛动物还被养着,很能吃,成本也不小,张文龙给陈二爷出个主意,来园子游玩的百姓们大多是带孩子来玩的,来看这些动物。 陈府就在这些动物附近弄个摊子,卖一些动物吃的鸡鸭啥的,还真的很多人花钱买了鸡鸭喂这些动物,这样给陈府减少了不少负担。 陈府的这个院子应该是现代动物园的原型。 张文龙正在发呆,兰蕙走了过来,她知道表妹喜欢张文龙,她没有对张文龙动啥感情。不过大家每天在一起玩,年纪相仿,也心里有点亲近,也有点异样感觉,不过兰蕙很克制,这感觉若有若无…… 她看见张文龙在竹林旁一个人发呆,就走过来说道:“张文龙,你在想什么?想我表妹么?” 张文龙摇摇头,说道:“没有,我想家了,想念北方的故乡……” 兰蕙说道:“明天我们就去山东了,离你老家很近了。你办完事可以回老家看看啊?” 张文龙摇摇头,“我老家没有人了,我父母都没了……” 张文龙很伤感,他想起了天堂的父母…… 他想起小时候北方外面寒风呼啸,纸糊的窗纸被吹得呼啦啦的响,第二天,暖暖的被窝里睁开眼睛,外面一片雪白,大山一片苍茫…… 他想起和伙伴们的玩耍,私塾先生手里的柳条,想起,他田野里玩耍的满头大汗,母亲喊的:“回家吃饭……了” 他还想起家里的那个木头做成的,据说一千年前唐朝发明的曲辕犁,那是他们一家的生存工具…… 他想起盛夏,树林里蝉声一片,木格窗子被一根杆子支撑着打开,他的母亲摇着纺车织布…… 这些都成为了过去和回忆…… 如今,他背井离乡,孑然一身…… 兰蕙是个善良的女孩子,看见张文龙的凄苦神情,心里顿生怜惜。 不过张文龙是个刚强的人,他的不开心一闪即过。 他马上笑着说道:“我还要跟你父亲学本事,将来我要在京城买个大大的四合院,养只八哥,娶个老婆,要娶一个对我好的,不离不弃的老婆。” 兰蕙抬头看着天空的白云,笑着说道:“表妹这么大家业,她是肯定要嫁给你了,陈府房宅无数,还用你买四合院啊?” 张文龙说道:“男子汉大丈夫要自己闯一片天地,我要用自己双手打下江山,开疆拓土,怎么会受女人庇护?” 兰蕙看了一眼张文龙,她忽然心里喜欢上张文龙这骨子里的傲气,看着张文龙说话时候斜着眼睛睥睨四海的表情,兰蕙一惊,这表情好像爹…… 不过是爹在发怒时候才这样子,而张文龙是伤心时候…… 她心里不禁有点出神…… 张文龙察觉到了兰蕙的走神,说道:“发什么呆?” 兰蕙叹了口气:“也不知道我将来嫁给谁?找个什么样的人?不过要找个对我好的,要是对我不好,我会杀了他。” 张文龙笑着说道:“哦,这么厉害!那可没人敢娶。” 他心想,我曾经对你牵肠挂肚,魂不守舍好久,好不容易才不想了…… 张文龙想起青黛对自己的一往情深,心中泛起一阵甜蜜…… 兰蕙看着天空说道:“也不知道母亲和父亲为何会这样子,他们还能不能在一起,想想这些,心情好差,你说我父亲这个人好么?” 张文龙笑着说道:“当然好了,那是我师父,我最饿的时候请我吃了一顿饱饭,传授我技术,师父义薄云天,睿智博学,任侠慷慨,什么地方不好?” 兰蕙说道:“那是你们男人眼里的他,母亲总说父亲不是个好丈夫,不是个好父亲。” 张文龙没法接话了…… “不和你聊天了,我要回去收拾东西,明天要出发了。” 兰蕙说道:“我帮着你收拾吧!” 张文龙点头答应,二人到了张文龙的住处,张文龙把衣服和一些银两放进包袱,他看了一眼墙上查干给他买的蓝色衣服。 这件衣服在江城死战中刀砍了好几个口子,他这人恋旧,没舍得扔,找裁缝缝好了,一直挂在墙上。 他心想自己还是命大,几次大难不死了…… 他把青铜豆锁进了墙角一个箱子里,原来一直在桌子上摆着,每天爱不释手,也研究这个青铜器的特征。 他把陈二爷给他的柯尔特短枪和子弹也放进了包袱。 这时张文龙想起来枕头下的那把玄铁短刀,他掀起枕头,拿起短刀,一件东西跟着从枕头下掉在地上…… 兰蕙弯腰拾起,她拿起来一看,是个竹片上刻的一个女孩,女孩刻的很好看。 竹子上女孩衣服是用藤黄颜料涂的,藤黄是有毒的,很多国画大师的牙齿是豁的,就是他们习惯用嘴捋顺粘着藤黄的毛笔浮腐蚀的。 竹片刻的碧绿翡翠发簪上也染了色,腰上的双鱼香囊都刻的很精细。 脸上还有两个酒窝…… 兰蕙仔细一看,这个竹子上刻的居然是自己…… 她瞬间呆住了…… 第132章 老李的故乡 你知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么?就是你坐在我面前,我和你说话,你刷手机…… 还有就是你坐在我面前,我说话,你听不懂。 你知道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么? 是我打了半天字,没存盘,手机,不知道咋的字删了,还不知道如何恢复。 打算重新写,又不知道刚才写的啥…… 迷迷糊糊的好像写到: 兰蕙拿着手里的那个竹片,轻轻的递给张文龙…… 她满脸通红,羞涩的低下头,说了句:“这人是谁?” 张文龙也脸色通红,说道:“哈,第一次看你穿这衣服蛮好看的,我小时候学习过雕刻,就练习一下,你看,刻的还像吧?” 张文龙撒了谎,其实男人都很会撒谎,尤其对女人…… 兰蕙说道:“不太像……” 她把这个竹片递给了张文龙,转身出去了…… 张文龙不懂得兰蕙的心思,他拿着竹片呆立原地…… 兰蕙出了房门,外面天色已黑,这时候还算酷暑,蝉声喧哗,她忽然心里一阵悲愤…… 不知道为什么?她会这种感觉,不过,那晚上,她感觉很悲愤! 她已经知道了这个张文龙喜欢过自己,自己并不知道。 她也发现好像对这个张文龙有了特殊感觉,感觉恋恋不舍…… 男女之事,我写不好,读者自己揣摩去吧! 第二天,大家收拾妥当,带着刀枪,出发去了山东。 四哥和余猛赶着马车,拉着青黛和兰蕙,张文龙和梁风后面跟着,怀里揣着柯尔特左轮短枪。 要说去山东,老李和四哥是最开心的,四哥故乡是济宁府,老李故乡是兖州府。 老李出生在滕州,滕州清代属于兖州府。 三皇五帝黄帝时期,滕因境内泉水腾涌而得名。 周朝,周灭商后,周武王封其弟滕错叔于滕,乃称滕国。 秦朝,统一六国后,废分封置郡县,于今滕境置滕县。 汉朝,高祖撤小邾置蕃县,汉武帝时改滕县为公邱县。 三国,魏沿袭秦制 西晋,沿袭汉制。 隋朝,滕县升为滕郡,郡治滕县,不久又将滕郡改为滕县。 唐朝,贞观年间,唐太宗李世民之弟李元婴被封于滕州故为滕王,后李元婴被贬南昌。 宋朝,兼置滕阳军。 金朝,大定二十二年,金置滕阳州,大定二十四年改为滕州,这也是滕州名字最早的起源,辖滕、沛、邹等县,属山东西路。 元朝,沿袭金朝称谓。 明朝,滕州改为滕县,滕县先后隶属济宁府、兖州府。 清朝,沿袭明制,属兖州府。 这个地方靠近微山湖,滕州和江苏交界,这里交界之处还一个赫赫有名的地方:沛县! 对,就是那个写出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猛士兮守四方的刘邦,他出身亭长,干掉西楚霸王项羽,一统天下,建立大汉王朝。 还有,他据说是历史上的公认的大流氓,还传说大腿上有七十二颗痦子,斩蛇起义,写到这里,我也看了看大腿,别说痦子,屌毛都没有。 只是这几天没洗澡,有点黑皴…… 不过还好我脚踏双星,麻衣神相上说:足生黑子,独压英雄万人…… 可惜,我也没成英雄,因为还差五个痦子…… 但是,那不是我所愿! 今天写的有点乱,因为喝多了,不过,很替老李和四哥开心,他们回了故乡…… 嘿,故乡,多么温暖的两个字…… 山东也是我一百年前的祖籍。 陈二爷和六爷他们先到了滕州,这个滕州晚清时期属于兖州府。 虽然晚清一朝山东灾祸连连,滕州是个神奇的地方,一直繁荣昌盛。 “九省通衢”一词最初就是指的也是滕州, 现在的滕州为山东枣庄市的县级市,位于山东省南部、微山湖畔。 滕州历史悠久,拥有7300年的始祖文化、4300年的城邦文化、2700年的运河文化、是东夷文明的核心区域。 枣庄滕州历代名人辈出,豪俊迭兴,孕育了人类造车鼻祖奚仲,主张“兼爱、非攻”的墨子,神奇工匠祖师鲁班...... 秦时就置滕县,也是历史上着名的孟尝君、毛遂等名人的故里 。 这里还出了豪气飞扬的老李。 老李好多年没有回到故乡了,大家到了山东省,老李一一介绍风土人情,到了滕州,老李看着故乡的一草一木,感慨万千! 离开几十年,故乡变化还是很大的…… 而我对滕州印象最深的是小时候听到的几个故事…… 据说清朝中期,滕县城西盖村,也就是今滕州市滨湖镇西盖村,有位秀才名曰:王恩荣,字伯铭,号北溟,自号怪物。 因“怪物”远播,久而久之,其真名也就鲜为人知了。 他天资聪颖,英敏博学,然性情孤高,蔑视权贵,厌恶仕途,不慕空门。 王恩荣随心所欲,放荡不羁,“以诗知名,良用自负……,风雨悲吟,鱼龙幻化。” 王恩荣一生喜形于色,怒骂成文,故事甚多,街头巷尾、茶坊酒肆、阡陌厅堂随处可闻,其内容或愤世嫉俗打抱不平,或扶弱助贫针砭时弊,或讥讽嘲弄鞭挞污吏,在百姓中广为流传。 据说有一年,有位府台大人要来微山湖游山玩水,这下滕县县令慌了神。 因为当时滕县连年闹天灾,庄稼歉收,百姓苦不堪言。县令大人又刚到任不久,府库里空空如也。 府台来游湖,那得花多少银子呀!这对官府和百姓来说,无疑都是一场不小的灾难。 县令思来想去,终无良策,只好急召县内知名人士来商议。王怪物虽不是仕宦商贾,但他是名门之后,在乡里有些名气,也应召来衙。 听了县令的述说,大家都低头不语。王怪物暗想,府台大人去京城为老皇上举哀,回来还没半年,竟敢来微山湖游玩取乐,难道他就不顾及皇家的脸面? 王怪物想到这里,看看大家,站起身来,拱拱手说道:“府台大人来咱这里兜风,可怠慢不得。 王某虽不富、不才,倒可应酬府台大人,就把这事儿交给我吧!” 县令及众人既感到意外,又佩服他这般慷慨大方。 于是,县令急忙走到王恩荣跟前,紧紧握住他的手,说:“那就先谢谢王先生了。不过,你要谨慎小心,招待好府台大人,千万别出什么纰漏啊!” “您尽管放心。” 王怪物信心满满地回答道。 这天,只见界河驿站以北遮天蔽日,旗锣伞扇。鸣锣开道,炮火连天,衙役列队,随从三班。 威风八面的府台大人呼拥而至,而此时只见久候在此的王恩荣靴帽蓝衫穿戴整齐,推开众人走上前去,让过前队,直插路中,拦住大轿,跪地喊冤起来。 只听府台说:“有冤去县衙喊,有状到县衙告。” 王怪物痛哭不已,哽咽着说道:“大人,我冤情深,案子大,县官问不了,请您开开恩吧。” 王怪物不起不躲,府台没法,只好下令落轿,掀开轿帘问:“你有何冤枉?快快诉来!” 王怪物停住了哭声,抬头望天,嘴里念出四句话来:“苦啊苦,苦连天,万岁驾崩未满年;世上草木尚垂泪,府台缘何游花船?” 府台听了,脑子里轰的一声,身上不禁冒出汗来,暗暗思忖:万岁新丧,为臣游乐不哀,当今圣上若是知道了,那可是杀头的罪呀! 想到这里,二话没说,急忙调轿,偃旗息鼓,悄悄地溜走了。 王怪物既没得罪上司,又没花钱,就把府台大人给打发走了,为县太爷挡了驾,为老百姓免了灾,众人皆啧啧称赞不已。 他还有好多趣事轶闻,不一一描述,我只是想说我今天喝多了,偷懒了,哈哈!!! 我无数次从东北去江南路过微山湖,沉迷那里的景色,沉迷那里的荷叶莲莲,春光暮暮…… 很开心的是老李到老家了…… 老李,不管多老。 在故乡,他还永远是个孩子呢…… 那句话怎么说的着? 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第133章 衣锦还乡 江城之战中,我写过一句话,这世界上有衣锦还乡,披褐怀玉。 今天,老李衣锦还乡了…… 那天,陈龙把最贵重的青铜鼎送给了老李,陈龙感激老李五十多岁的年纪,还为自己孙子独身追击绑匪,面对枪口丝毫不惧。 老李盗墓起家,他对古董行并不太喜欢,而且他孑然一身。 离开金陵之前,他找个古董店,把陈龙送他的青铜鼎卖了,换成了金条和龙洋。 今天,老李和六爷、陈二爷、查干、还有拔都和几个蒙古人,到了老李的故乡。 记得一句古话,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曾经,我对这句话极其鄙视,现在,我比较认可,也认为有时候很必要。 记得我二十三岁时候,就在某外企做了公司老总,管理千军万马。 当时,公司给我配的奔驰600,那时候是两百多万的车。 回家过年了,司机给我送回老家,送到那个东北贫瘠的小县城,每次,我都让司机在县城给我放下,他开车回家过年,我打个三轮车回大山里老家过春节。 我记忆里好像一直邋里邋遢,就像书中的六爷,不修边幅。 记得每一个大年初一,很多幼年伙伴和亲戚来拜年,我都迷迷糊糊没起床,起来后,我穿着我爹十几年的破棉袄给大家逐一挨家挨户拜年。 我喜欢扮猪吃虎,喜欢考验人性和测试人心。 只是很多事我越来越心寒…… 村里人并不知道,我五湖四海也豪宅不缺,宝马香车无数,党政军商朋友很多,也结交了无数黑白两道豪杰,甚至奇珍异宝可以车载…… 只是我不喜欢炫耀,我喜欢扮猪吃虎,披褐怀玉。 可是,我觉得我错了…… 记得演员黄渤说过,在你最弱小的时候,也是你身边小人最多的时候。 现在看来,这句话颇有哲理,人心不可直视。 男人,如果你风光了,一定要衣锦还乡一次,这会在家乡给你带来几十年的好处…… 老李五十多岁了,他几十年没有回到家乡,今天,他衣锦还乡! 老李的父母早已经故去,他有两个哥哥,都是很质朴的乡下人。 乡下人并不是贬义词,山东的乡人质朴,质朴的会让你怀疑人生,我公司很多山东老乡,真的豪爽通达。 陈二爷和六爷、查干他们都买了很多礼物,四哥赶着车拉着青黛和兰蕙,还在后面没到。 老李回了村子,这是个古老的村庄,我一直以为古代的村庄是不是都是残垣断壁? 我错了,任何年代,人,都会把家修饰的很好,即使土墙黑瓦。 老李的两个哥哥和乡邻都来看望老李,老李给大家很多礼物和江南特产。 老李换了新衣服,头上辫子梳理的很光洁,只是脸上多了皱纹和沧桑…… 他的幼年伙伴都来看他,那些伙伴也都很老了,因为耕种和操劳,那些伙伴看起来都比老李苍老很多…… 他们轮流着请老李吃饭喝酒,老李每天喝的醉醺醺的回到他哥哥家。 陈二爷和六爷他们没事就在兖州府游山玩水,等着四哥的马车,等着青黛和兰蕙。 老李依旧无醉不欢,每天和幼年伙伴喝酒,他讲着过去,讲着半生经历,他们一起回忆着儿时的点点滴滴…… 每一天,老李他们醉的步履蹒跚,醉的摇摇晃晃…… 想起北大才子王怜花的一首诗: 在古老的村庄 我们漫步而行 歌声那么瘦弱 如此啊,我的好兄弟 并肩走出酒馆 双手扶住门框 阳光那么悠长 如此啊,我的好兄弟! 谁没有过激情四射的青春?谁没走过黄沙漫漫的古道? 那些往事和故人,像盛开的花,凛冽的酒,像齐飞的落霞,一色的秋水…… 滕州靠近微山湖,六爷和陈二爷他们没事就去微山湖上荡舟,去看绵延百里的荷花。 湖水清澈,荷叶田田,白鹭和一些不知名的水鸟并不怕人,它们有时候岸边一只脚独立,一动不动,像个木偶…… 水鸭子很多,这个时节都长大了,它们成双成对的在水里嬉戏,有时候窃窃私语的商量着如何繁衍后代…… 这天,老李、六爷和陈二爷他们正在喝酒,门外四哥的马车到了,他们事先约定了地址,我很好奇,那时候没有导航,如何找到坐标,可能一路打听吧…… 青黛和兰蕙这几天在车上闷坏了,到了这个村庄,看什么都很新奇。 南乔也一起来的,一路上,她和余猛感情不断升温。 张文龙骑了几天马,很累,他到了老李的故乡,在附近他们找了个客栈,他和四哥、梁风好好的睡了一天。 而余猛和南乔已经去了微山湖看荷花去了…… 不要以为古人很封建,古人对待爱情,甚至比我们这个时代更大胆,我们这个时代更多的是功利和盘算。 写到这里,想起我的外婆,她说,她参加革命的时候,十几岁,她十八岁的时候,认识我的外公。 我外公比外婆大十三岁,原来有过两个老婆,第一个包办婚姻,性格不合离婚了,第二个老婆二十多岁病死,我外公和她感情很好。 他妻子死之时,外公坐在大路上哭了几天几夜,直到哭晕…… 外公当时是解放区长,人很邋遢,不修边幅,我都一直怀疑我的邋遢是遗传外公基因。 但是他很有威严,幼时读过私塾,精通经史,杀伐决断! 外公在部队里开始追求外婆,外婆不喜欢他,嫌弃他邋遢,也觉得年纪差异太大。 外公抑郁成疾,吐血不止,不知道啥病,我觉得算相思病吧?那时候应该没有非典和新冠,更没有假疫苗。 外公躺在床上生命垂危了,战友们都劝我外婆去看一眼外公,外婆八岁就是孤儿,心肠刚硬,开始倔犟着一直不去。 后来,还是熬不住大家的劝慰,去看了病榻上的外公,那时候天天打仗,八路军医疗条件很差,外公的住所很简陋。 外婆看见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外公,床单和枕头上都是吐的斑斑血迹,她顿生怜惜,给外公的被褥都给洗了。 她拿起枕头时候,发现外公枕头下放着一把驳壳枪,她拿起枪,发现弹夹里面压着两颗子弹…… 我小时候,外婆总说,她一直怀疑外公那两颗子弹是打算打死外婆的,然后外公自己自杀…… 每次说起这事,外公都沉默不语…… 外婆默认了外公的求婚,第二天,外公就病好了,我都怀疑是不是装病。 他们很快在部队里结了婚,结婚的时候很热闹,也一起咬吊在房上的苹果,很多战友起哄,很热闹,剧情可以参考电视剧那些激情燃烧的岁月…… 那年,我外婆十八虚岁,后来,她还为我外公坐了牢…… 结婚的时候,外婆在集市上,花了一块大洋给外公的匣子枪换个牛皮的枪套,原来是木头的,很笨重。 这本小说里写的那个青黛送给张文龙的豹子皮包原型,也许就是因为外婆的那个牛皮枪套吧…… 今天,醒酒了,趴在被窝里早早码字,窗外,阳光明媚! 想起我的外婆,天堂,还好吧? 第134章 彼泽之陂,有蒲与荷 张文龙和四哥几人休息了一晚,也在滕州四处转转,去看看风景。 从金陵到山东的一路上,兰蕙很郁闷,她知道了这个张文龙曾经对自己有意,可是自己并不知道。 看表妹和张文龙如胶似漆,心情不好,她发现心里有点喜欢上张文龙了…… 不过兰蕙什么也没有表现出来,一切如旧,可是如果张文龙和她说话,她还是很开心。 这是干爹的故乡,第二天,张文龙和干爹一起到每个亲戚家都看望一下,张文龙现在不缺钱。 他随便卖个汉代金饼都能卖很多钱,他对干爹的亲戚出手大方,大家也都很喜欢他,都夸老李认个好干儿子。 老李这些天很开心,六爷和陈二爷他们陪着老李吃喝。 张文龙不喜欢喝酒,就和青黛、兰蕙、南乔还有余猛、四哥几人每天一起出去玩。 偶尔,六爷和陈二爷、查干几人也会去微山湖钓鱼。 钓鱼,有很大的学问在里面,并不是弄个杆子就能钓到大鱼。 老李急性子,钓了一天没有钓上来几条,他不耐烦,自己和乡邻喝酒去了。 陈二爷和六爷每天钓鱼都能满载而归。 微山湖的夕阳很美,波光粼粼,白帆点点,忙碌了一天的渔民们驾着小船上岸,清理一天的收获。 微山湖面积一千多平方公里。 明末清初的时候,原来一些星罗棋布的小湖连成一片,形成了微山湖、昭阳湖、独山湖、南阳湖,因此有南四湖之称。 清代咸丰五年黄河在河南铜瓦厢决口改道,南四湖连成一体,才是这样子,湖面烟波浩渺、大气磅礴。 京杭大运河傍微山岛而过,在这条被称作江北“黄金水道”的运河上,百舸争流,运输繁忙。 京杭大运河是隋炀帝杨广凿的,杨广虽然荒淫无道,不过他凿运河,开科举,还是很有功绩。 当然历史都是胜利者书写的。 晚清时期微山湖最多的还是白布帆船,每当夕阳西下,那些白帆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张文龙是北方人,他看着这些白色帆船和宽阔湖面,他很羡慕这些渔民生在鱼米之乡。 他的家乡最多大山上能搞到几只兔子和野鸡。 陈二爷租了一条船,这船有点像江南的画舫,很大,甚至可以在上面烧饭喝酒。 大家坐船去湖里游玩,这时候还算盛夏,天气还很炎热。没有几天,张文龙晒黑了,成了最初的黑炭。 据说到了金秋时节,微山湖蒹葭苍苍,菰草金黄,水天一碧,渔歌悠扬,摘菱采莲的船儿满湖穿梭,一片丰收景象。 现在还是盛夏,荷花开的正艳。 最开心的还是六爷和陈二爷钓上鱼来时候,大家船上自己动手做美食,梁风做的一手好菜。 他擅长做鱼汤,微山湖的四个鼻孔金鲤鱼是微山湖的特产,这鱼我吃过,确实不错! 梁风和四哥水性极好,他俩不喜欢钓鱼,热了,就一个猛子扎进湖里游泳…… 四哥喜欢把荷叶扣在头上遮阴,在水里泡着,他是个乐观的人。 梁风木讷寡言,但是很喜欢和四哥一起玩。 没几天大家都浑身晒得很黑,不过很开心,很惬意…… 湖里有个微山岛,岛四面环水,方圆几公里,因岛上存有商代仁人微子的墓葬而得名。 如今,每年盛夏,岛周围十万亩野生荷花连片盛开,蔚为壮观,已经被誉为“中国荷都” 。 微山岛是着名的抗日根据地,是铁道游击队的活动范围,大家都听过那首歌曲:微山湖上静悄悄…… 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唱起那动人的歌谣…… 我以前一个朋友每次出去k歌,他都唱这首歌,去江南,也每次都要路过微山湖,我都不自禁的哼起来这首歌…… 湖边一边开着车,一边看着湖里万亩荷花,想着张良,想着鲁班,想着田忌…… 微山岛历史悠久,古迹众多,保存有殷微子墓、汉代张良墓、春秋目夷墓等多个历史遗迹。 不过,老李虽然干过盗墓,兔子不吃窝边草,他没有动这些墓葬意思,因为老李敬慕张良…… 这几天,大家在老李的故乡,过了几天悠闲的日子…… 没事的时候,他们也会在附近名胜古迹游览,毕竟大家对古董都很懂,张文龙和青黛、兰蕙都很喜欢听那些历史传说。 滕州古为三国五邑之地、文化昌明之邦。这里是新石器时代北辛文化的命名地,是奚仲、墨子、鲁班等历史名人的故里,留下了大批璀璨的文物古迹。 奚仲造车、玄鸟生商、止楚攻宋、班门弄斧、文公问政、焚券市义、毛遂自荐、叔孙制礼,这些典故都和滕州息息相关。 尤其这里这是墨子故乡,墨者,哪个男人心中没一个墨者? 那是“侠”的鼻祖和典范! “侠”之大义,始于“墨者”。 其实,六爷和老李的性格和行为就像墨者。 他们不主动惹事,但是更不怕事,为了朋友和义气会义无反顾!会舍生取义,这就是墨者精神 …… 没事的时候,陈二爷和六爷他们也会去街上的茶楼喝茶,这里茶文化很盛,这时酷暑,是喝龙井的时节。 古老的街道上有个茶楼,这些天查干、六爷和陈二爷没事就来这里喝茶。 他们一边喝茶,一边商议要干掉何乾元的事情,他们在等更大的风雨,等着黄河决堤。 茶楼的老板娘是个温婉的中年妇人,她对待每个客人都礼貌有加。 她最大的特点就是爱笑,六爷是个孤独的人,心里多年冰冷,看见她的笑容不知道为何都会心生温暖…… 人,如果去久了一个地方,就会形成习惯,这些天,张文龙和青黛他们继续游山玩水。 陈二爷和六爷几人在茶楼商议事情,他们预感很快就会洪水袭来,黄河决堤。 老李终于喝不动了,他的年纪也不适合酗酒,不过是故乡这些酒他喝的开心。 这几天,大家开始整理兵器,随时准备出发曹州府。 可是大雨,几天了,迟迟没到…… 今天天气很好,余猛和四哥划船,张文龙和青黛、兰蕙几人荡舟湖面,这时候天已经下午。 兰蕙看着远方湖面的荷花,荷叶如伞如盖,她有点怅惘,想起了一首诗经里的古诗, 彼泽之陂,有蒲与荷。有美一人,伤如之何?寤寐无为,涕泗滂沱。 彼泽之陂,有蒲与蕳。有美一人,硕大且卷。寤寐无为,中心悁悁。 彼泽之陂,有蒲菡萏。有美一人,硕大且俨。寤寐无为,辗转伏枕。 翻译一下就是:池塘四周有堤坝,中有蒲草和荷花。那边有个俊人儿,让我爱得没办法。日夜思念难入睡,哭得眼泪哗啦啦。 池塘四周堤坝高,中有莲蓬与蒲草。那边有个俊人儿,身材修长容貌好。日夜思念睡不着,内心郁闷愁难熬。 池塘四周堤坝高,中有荷花与蒲草。那边有个俊人儿,身材修长风度好。日夜思念睡不着,伏枕辗转多烦恼。 《泽陂》是一首写水泽边女子思念一位小伙子的情歌,见景生情,真率坦诚。 诗里主人公看见池塘边的香蒲、兰草、莲花,便想到自己恋慕的心上人,不禁心烦意乱,情迷神伤。晚上觉也睡不着,于是一腔愁闷,发而为歌。 我很喜欢先秦时期的诗歌,尤其诗经还有后来的乐府诗,也很向往那个时代…… 曾经,张文龙为她辗转反侧,牵肠挂肚。如今,兰蕙看到了竹子刻的自己,知道了张文龙对自己曾经爱慕过,那时,自己并没有对张文龙动啥心思。 这些时日相处,她居然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了这个小伙子,张文龙勇敢,善良,机警。可是,张文龙现在好像对自己没有了念头,喜欢上了青黛…… 几日来,兰蕙情思缱绻,怅惘烦恼…… 今天,她看着湖面这些摇曳的荷花,微风吹起发梢,看着船上张文龙和表妹郎情妾意,心里泛起一阵酸楚…… 忽然,她发现自己陷入情网,居然不能自拔…… 第135章 茶楼老板娘 这天六爷和陈二爷、老李、查干又来这个茶楼喝茶,他们坐下来要了一壶茶,几个点心,开始商议,都感觉这样等下去不行 。 自古以来,谋大事需要天时、地利、人和。 现在天时地利都基本具备,不占人和。 即使真的黄河发了大水,何乾元那样的人估计也不一定会去前沿河道治水涉险。 几人商议了一阵子,最后决定,最好能买通一个何乾元身边的心腹,或者他身边说话有份量的官员。 一旦黄河决堤,让这个心腹或者官员怂恿何乾元去河道进入险地。 这是兵法里的套路,间谍,一直是孙子兵法里最看重的计谋,用“间”篇里面写的很详尽如何使用间谍。 三国演义里面黄盖也算间谍,最后给曹操出了馊主意,火烧赤壁。 滕州是孙膑的故乡,孙武,孙膑那是用兵之祖。在这里议事,还不用兵法,岂不是儿戏?上兵伐谋! 《孙子兵法》“用间篇”记载:“故三军之事,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 这是孙子提出的用“间”三原则:选心腹、用厚赏、严保密。 事莫密于间,选心腹,是基础。 因为用间全过程需要高度保密,所以间谍的人选必须是将帅最亲近之人,甘心服从于整体利益,不计个人安危得失,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选择了对的人,用“间”才有可能成功。 用厚赏,是必要的。间谍工作带有极大的风险性,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掉脑袋。为了鼓励人们去从事这个充满危险的行当,做到严守秘密、默默奉献,实在有必要在物质上提供给他们最优厚的补偿,于是乎,便有了“赏莫厚于间”。 还要严于保密,仔细分析孙子的用间三原则会发现,做好用间工作,重中之重在于“事莫密于间”。 用“间”全过程严格保密,滴水不漏,使得对方根本无法了解我方动态、掌握我方用间规律,这样此时有可能成功。 我很多次拿下项目也是收买竞争对手做内奸,最后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据说,中国最早的间谍是个女子,名叫女艾。 女艾的主人叫少康,是夏朝的第五代王。当他还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他的父亲、夏朝的第四代王姒相被叛军逼迫自杀。 母亲顾不得失去丈夫的悲痛和王后的尊严,从狗洞里爬出去,逃回娘家有仍氏部落,生下少康。 少康在姥姥家长大,立志为父报仇,夺回天下。岁月流转,他逐渐有了自己的军队和根据地,不少部落也归顺于他。 但他清楚,凭借手中的这点力量,想要报仇难度很大。思来想去,他想到了使用“间谍”。 他把想法对忠心耿耿的仆人女艾说了,智勇双全的女艾欣然领命。 她来到叛军首领的大儿子浇统治的地方,取得了浇的信任,从此源源不断地把浇的情况报告给少康,并与少康拟定了灭浇的计划,一举消灭了浇。 少康乘胜出击,收复了叛军的其他统治区,诛杀叛军首领,夺回王位,恢复了夏朝。 在他的治理下,天下安定,文化复兴,史称“少康中兴”。 滕州是一个历史文化名城,这里出过孟尝君,孙膑,孟子,班固,杜甫…… 我很喜欢孟尝君这个历史人物,他是春秋时期滕国的思想家和政治家,提倡仁政,反对暴政,主张以德治国。 作为“战国四公子”之首、齐国的相国,孟尝君田文因好客、仁义而闻名于天下,门下曾豢养过三千食客,天下士人无论贤与不肖都对他倾心敬慕。 当然,他也很有手段。 他在滕国施行仁政,使国家迅速强大起来,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而孙膑也是战国时期滕州人,兵圣孙武的后代,他继承和发扬了孙武的兵法,创作了《孙膑兵法》。 孙膑辅佐齐国君主,多次打败敌国,为齐国的繁荣富强立下了赫赫战功。 六爷几人都深懂兵法,他们商量对策,有了主意,认为要用间谍才能更有胜算。 于是,决定让陈二爷和梁风先行出发,去曹州府花重金找衙门关系,买通何乾元的身边官僚,决堤之时,让这个官僚怂恿何乾元坐船去黄河巡查灾情。 老李说道:“山东我是很熟的,朋友很多,我跟着去,何乾元刚来山东不久,那些官员未必都听他的,我们这时候活动正是好时机。 我们多给点钱,一旦黄河决堤,让这些官员就怂恿何乾元去河道巡查灾情,我们就有机会下手除掉他。 我和四哥、梁风水性都很好,把他的坐船凿漏,神不知,鬼不觉,沉船了,元朝那个小明王不就是被朱元璋这样干死的么?” 六爷感觉老李说得对,而且老李是本地人,他一起去可能真的好办事。 于是,陈二爷和老李、梁风去了曹州府。 其余大家继续在滕州暂住。 六爷没事的时候就和查干来这个茶楼喝茶,这个茶楼叫鑫田茶楼。 六爷五行缺金,他喜欢这个店铺名字里的鑫字多金,他属马,他喜欢田野有草吃,所以,他很喜欢来这个茶楼喝茶。 这个茶楼的茶品质很好,环境优雅,泡茶的水都是山泉水,六爷没事的时候来这里喝茶发呆,商议事情。 这一天,只有六爷和查干二人来此地喝茶,他们没有去包间,在靠近窗子的位置找个雅座,要了一壶碧螺春。 六爷对查干说道:“唉,这么多年,我的婚姻是不幸福的,我没有经营好,你说我女儿的婚姻如何? 我感觉兰蕙好像喜欢上张文龙了,可是张文龙现在和青黛如胶似漆……” 六爷很郁闷,查干说道:“如果兰蕙真的也很喜欢上张文龙,你就让张文龙都娶了吧! 你和陈二爷也关系不错,青黛性格直爽,她们也会处的很好。” 六爷看了查干一眼,没有做声…… 那时候,男人三妻四妾很正常,不过六爷这人对待感情比较保守。 查干看六爷闷闷不乐,他单刀直入的说道:“我要是你,都不会自己一个人这么多年,早就找了多少个女人了。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我草原好多个老婆,我在金陵喜欢上了那个歌妓,动了真心。 我还送了她一个我老娘给我的金钏,不过,我不是也早已经忘记了么? 你处事杀伐决断,为何对待感情如此婆婆妈妈?” 六爷没有接话,他在男女之间的事,真的没有查干洒脱。这几个月的相处,查干和六爷生死与共,早已经是知己,无话不谈。 查干草原性格,说话直爽,六爷并不生气。 那个茶楼的老板娘在旁边摆弄着一盆碗莲,听见了他们聊天,走过来,给二人倒了杯茶,她说道:“你们男人总是有借口,什么都归罪于女人。 不过你刚才说的你女儿之事,确实没有必要纠结,男女情爱,顺其自然吧!” 六爷看了这个老板娘一眼,这个中年女人很喜欢笑,长的很温婉…… 一瞬间,六爷好像没那么郁闷了…… “是的,顺其自然吧!” 你别看六爷处理事情杀伐决断,对待感情他有点磨磨唧唧,包括他女儿的感情抉择…… 查干很不理解六爷的心理状态,他心想:“我老娘给留下的祖传金钏,我带了几十年,都给了那个歌妓,可是,那个歌妓依旧对着不同的男人卖笑,只是我再也没去。你却为点儿女情长纠结于心……” 六爷依旧郁闷…… 这一天,四哥在湖里捉到了两条大鲤鱼,足有几十斤,老李他们准备炖着吃了,六爷心思一动,说道:“我们总去那个鑫田茶楼喝茶,给那个老板娘送一条过去! 我们要走了……” 查干斜着眼睛看了六爷一眼,有点意外,心想:我靠,六爷不会看上她了吧? 六爷只是感觉那双眼睛很温暖,在这个小城,他多了很多美好记忆…… 还有,他这人记仇不假,还懂得感恩…… 六爷每次看到那个老板娘都很亲近,很温暖…… 他记得西湖柳树下第一次见到妻子时候的笑靥如花,那天春光灿烂。 在这个小城里,他不开心的时候,每次在这个茶楼喝茶,看到这个老板娘的眼波,会觉得冰雪消融…… 这些年,他的心,实在太凉了…… 心,冻的冰封似铁,也早已尘沙不惊。 六爷喜欢喝酒,他一直认为只有酒才是最温暖的东西。 酒,能融化心中坚冰块垒…… 所以他酗酒无度…… 但是现在,他发现开始喜欢喝茶了…… 茶,有时候也很热。 四哥骑着马,把那个几十斤的大鲤鱼给那个茶楼的老板娘送去了。 那天,那个老板恰巧也在,看见四哥给他老婆送来一条大鱼,脸色好像不太高兴…… 这一天,兰蕙看见了张文龙在湖边练习八极拳,打的虎虎生风。她走了过去,在一旁看着…… 她发现这个张文龙不知不觉成了自己的心上人,她感觉很意外。 而且这个心上人心中还都是表妹。 兰蕙有点气恼和惆怅…… 她看着张文龙打拳,张文龙看见了兰蕙,擦了擦汗,走过来说道:“这么早,我打的还行么? 真没想到,我才十八岁就杀了几个人了,杀人很有快感!” 兰蕙说道:“杀人有什么好,人家也都有妻儿老小。” 兰蕙这人很善良,她对善恶没有概念。 张文龙想了一下,说道:“可是,我不杀他们,他们就会杀我。” 兰蕙不说话了,她现在只想在表妹没起床的时候,多和张文龙说几句话。 她幽幽的看着张文龙,张文龙一瞥,看见了兰蕙眼神,突然心里一惊,这眼神如此温柔…… 他心里瞬间一阵迷乱…… 这可是几个月前,他朝思暮想的黄衫少女,他的梦中情人…… 不过,他马上淡定,说道:“师父他们也都快起床了,我们去吃早饭。” 说完,他拿起石凳上的衣服,穿上走了,兰蕙也跟着回客栈吃饭。 他俩到客栈的时候,六爷站在屋檐下,他看见张文龙和兰蕙走过来,没有说话。 兰蕙低着头进了饭堂吃饭,张文龙跟师父问安,六爷点头。然后一起去吃早餐。 青黛和余猛他们已经都开始吃了,山东的早餐多是馒头、油条、豆腐脑之类的,青黛和南乔都吃不习惯…… 吃完早饭,大家打算出去散步,刚刚出门,这时候,梁风骑马而来,他翻身下马。 看见六爷、查干几人说道:“陈二爷和老李在曹州府买通了一个衙门里的通判,那个通判是老李的早年当差时候朋友。 他已经答应帮我们忙了,如果黄河决堤,他会怂恿何乾元去河道视察,大家要准备好去曹州府。” 通判,是知府的副手。主要是辅佐知府处理民政,并对州府长官及属官有监督责任。 六爷很高兴,如果这个通判要是帮忙去怂恿何乾元,何乾元还真的能去河道险地,我们就潜水凿穿何乾元的坐船。 他对着大家说,收拾东西,我们去曹州府。 大家收拾完毕出发,离开了滕州城,六爷的马车路过那个鑫田茶楼时候,他轻轻拉开车厢帘子,看了一眼那个茶楼…… 他很想再看一眼那个老板娘的温暖眼波…… 上午的天气有点微凉,阳光洒在这个古老小城的街道上,那个茶楼的老板娘在门外整理花草,并没有注意到过去的马车…… 六爷忽然很失落…… 第136章 人情世故 大家走了,离开了滕州这个古老的城邦,也离开了微山湖万亩荷花。 六爷本来打算把女儿和青黛留在滕州,等他们干掉何乾元再一起回金陵,可是,终究不放心她们,还是一起带走了。 青黛、兰蕙、南乔坐着马车,四哥和余猛轮流赶车,张文龙和梁风带着短枪保护着马车,车上还有那只八哥儿…… 六爷和查干、拔都几个蒙古人都骑着马,他们都走在前面,很快他们到了曹州府。 在离何乾元衙门不远的客栈,大家找了房间住下,陈二爷和老李已经在这住了有些时日。 大家见面,分外高兴,老李一双大手重重拍了几下六爷和张文龙肩膀,爽朗的说道:“哈哈,真没想到,比较顺利。 我这个朋友当年是我的发小,居然做了通判,朝廷五品官。小时候他读书就最用功,人很老实。不过答应我了,会帮咱们做事!” 六爷和张文龙夸赞老李几句能干,老李,很开心。 老李孑然一身,多年没有回故乡,幼时玩伴还能鼎力相助,他当然开心。 江湖,不仅打打杀杀,还有人情世故…… 不过,老李和那个幼年伙伴分开之时,老李拿出卖青铜鼎的几根金条,他取出几根,硬塞给了那个幼时玩伴,现在曹州府的通判…… 那个通判坚决不收,后来,老李急眼了,才勉强收下…… 六爷看了看客栈附近四周街道,他对陈二爷和老李说道:“明早,我们都离开这个地方,去其他地方居住,最好黄河边上找个高处山坡人家租个院子。 这里不安全,我们在春江府监视跟踪何乾元很久,还交过手,很多侍卫也认识老李和拔都。 我们在衙门附近客栈每天出入,容易暴露目标。” 陈二爷点点头,六爷考虑的很细,确实如此,只不过前些天老李和陈二爷为了活动找关系方便,才在衙门附近居住,他们两个人目标小。 第二天,大家吃过早饭,出了城,找了一个山上人家,这里很偏僻,但是能一眼看见山脚下的黄河…… 陈二爷看着脚下的黄河,看着远处的城市,他心情复杂,这是来曹州府报仇的,来除掉绑架自己儿子的亲姐夫。 这天,天色阴沉,暴雨将至。 陈二爷挎着短枪,咬着牙站在山顶,目视远方,看着浑浊的黄河之水,一动不动…… 陈二爷租下了这个院子,是个半山腰上的农家园,院子里还养着鸡鸭,一只小土狗很是可爱,看样子刚出生不久,摇着尾巴跟在大家身后跑来跑去…… 四哥喜欢逗这只小狗,四哥,无论什么时候,都那么乐观,那么随遇而安…… 梁风见附近行人罕至,他就去树林里苦练飞刀,他被那个飞贼孟超的飞锥一比试,伤了自尊心…… 飞刀这样的投掷技术不仅仅要大量练习,也需要天赋。梁风和孟超都算是很有这方面天赋的人。 晚上,六爷灯下用油布擦拭着短枪,他还是第一次这么仔细的研究这把柯尔特手枪。 黑黝黝的枪身,精致的零部件,一扒拉精钢转轮,哗啦啦的响,这不仅是武器,不仅是杀人利器,这分明是一件艺术品,甚至比很多古董精致。 六爷赞叹洋人的技术,也反思了大清的不足,他认识的那个封疆大吏说过:“师夷长技以制夷……” 也许自从那一天起,六爷决定要是改变国计民生,要是改朝换代,要是在世界上国人能抬起头,打赢仗,武器必须精良。 后来,他帮着那个封疆大吏发展洋务,开办军工,当时晚清国库空虚,捉襟见肘,为了建造兵工厂筹措资金,六爷四处奔走,帮忙筹措经费,不惜变卖家财。 他和铁蛋帮着那个封疆大吏,造出了赫赫有名的汉阳造步枪,直到抗日战争时期这个汉阳造还在使用,这个枪干死了不少日本鬼子…… 第二天,雨下了起来,开始是绵绵细雨,然后慢慢雨越来越大…… 通常,如果晴天霹雳,暴雨倾盆,那么一般不会出现水灾。就怕细雨绵绵,不息不绝。 老子怎么说的着? 骤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这是高深的哲学,甚至是能影响你一生的处事方式。 就像武功和做人,内力源源不断,懂的藏锋纳锐,会扮猪吃虎,才能持久的大杀四方! 中国的企业基本四年一洗牌,这么多年,商场城头变幻大王旗,这些年看尽沉浮,眼看着你起高楼,眼看着你楼塌了…… 昨天你是首富,今天,你可能就挂了,或者阶下囚…… 这些商界精英往往不懂几千年前老子的哲学,当然,也许他们骑虎难下吧! 我喜欢光而不耀,静水流深。 反正,这一晚上,六爷对着陈二爷送他的柯尔特左轮手枪发了一夜呆,他还拆开了所有零部件,用心琢磨研究构造…… 细雨下了三天,黄河暴涨。 陈二爷和六爷告诉大家不许出去,就在这个半山腰上的农家等,等山下的黄河泛滥,决堤之时,他们再下山…… 这等待很漫长,这决定很残忍,黄河决堤,百姓会生灵涂炭。可是下雨是老天的事,他们也左右不了,但是,何乾元的生命,这些人已经觉得可控…… 他们研究做了部署,第一不知道何乾元坐哪条船,第二不知道他啥时候出来巡查,即使那个通判怂恿何乾元,何乾元也未必就听从。 而且一旦决堤,黄河水大,去潜水凿船,风险巨大,搞不好被冲走了。 陈二爷一沉吟,他想起了江城之战,想起了火药…… 陈二爷说道:“何乾元即使出巡也会戒备森严,我们潜水在水下很难长久,要是出来透气,被发现就可能被他们乱枪打死。 我思虑再三,不能动用武力明着开火或者凿船,最好用火药炸船。” 六爷听他这样说,也点头认可,他沉思一下,说道:“我们读过水浒传,都知道梁山好汉计取生辰纲的经过。 我们最好的办法是在黄河之岸,让老李哥的朋友给他侍卫们灌醉,再让那个通判朋友和何乾元一起出来坐船巡查。 只要片刻功夫,就可以,我们确定哪条船,事先藏好火药,用火药轰了,即使有巨响,应该没人察觉。 我在河边树林响箭为号,老李哥告诉你那个朋友听见箭鸣就马上跳水,停船的地方水波平缓,不会太深。 四哥和梁风在岸边准备救生器具救出。虽然黄河决堤,河水滔天,不过,我们找好长绳,事先在伏击位置做好埋伏,何乾元必死无疑,船沉人灭,只是可惜了船夫。” 大家觉得六爷计划看起来很复杂,不过也许可行。 陈二爷对老李哥说道: “老李哥的朋友我们能毫发无损的救出,只不过这个朋友有点风险,要看他胆量了,如果他帮了我陈家,我包他后半生吃喝不愁,我再给他五十根金条。“ 说完,陈二爷看着老李。 大家听了六爷的计划,觉得考虑的很细致,都没反驳。不过那个老李的朋友能否敢冒着这大风险,麻醉侍卫,还要火药炸响之前跳船,不知道敢不敢? 搞不好直接炸死或者淹死。 老李沉吟一下,说道:“我这个朋友是我幼年至交,但是他是读书人,炸船之前跳船他未必敢这样做,未必敢上船。不过他水性很好。 至于把侍卫们搞醉,他是有这本事的,诱骗何乾元上船,应该也没问题……” 老李接着说道:“我今晚去他家商议,我把金条先给他,陈老爷子送我的青铜鼎我卖了不少金条和龙洋,我先拿出来送给他吧。” 陈二爷不让老李自己拿金条,他站起来,从箱子里拿出五十根金条,给了老李,陈二爷说道:“怎么会让老李哥拿钱去贿赂,这是陈家的事,而且大家舍命来帮忙。呵呵,陈家不会这样做事!” 老李拗不过,他让张文龙收好陈二爷的金条,然后,老李和张文龙,还叫上余猛和梁风。 他们一起下山,去了那个通判的家…… 第137章 两个麦饼,一双拳头 老李叫上梁风和余猛是为了给陈府一个交代,这二人是陈家死士,嫡系心腹。 老李不想陈二爷多心,以为自己侵吞金条或者虚报金额。 其实陈二爷压根没怀疑老李,老李五十多岁了,还在春江府单身冒死追击绑匪,怎么可能再怀疑老李? 但是老李年纪大了,经历丰富,考虑事情多,他做事守规矩…… 这几天雨一直没停,黄河决堤早晚的事,老李和张文龙几人下山,考察地形,寻找适合作案的停船之地。 接着,陈二爷和六爷去买了火药,查干和拔都几个蒙古人准备绳索,在一个适合伏击的地方事先布置了很多救生器具,为了救跳河的那个老李朋友。 第二天,老李和梁风他们从城内回来了,老李说一切搞定! 老李让张文龙把五十根金条还给了陈二爷,陈二爷很惊讶,如何搞定通判的? 老李很得意,斜着眼,看了看余猛和梁风…… 梁风沙哑的嗓子说道:“我们去了他家,那个通判就请我们喝酒吃饭,老李哥和他一直喝,一直喝,最后,那个通判喝吐了…… 他全部答应帮我们做事,答应跳船,我们金子也就没拿出来……” 陈二爷是南方人,虽然也很豪气,但是他不理解北方人的交际方式,不禁目瞪口呆…… 不错!老李一顿酒喝倒了他的幼年至交,他没有用陈二爷的金条,他的发小都答应了,还都在酒桌上做了细致规划。 老李几人当晚就住在了那个通判的家,第二天,都醒酒了,不过酒桌说的话都记着。 那个通判送老李出门,还特意说了一句:“即使我这次出了意外,我也不怪你,我虽然做了通判,也是朝廷五品官,你说的何乾元这么败类,绑架幼儿,陷害岳父,这种人不配留在世上 。 陈府怕揭发何乾元会影响陈府名声,这样谋杀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只是火药动静太大,船炸沉了,随从官员一定追查。 我要找些关系好的同僚和亲信在现场,要不处理后事很麻烦,这些同僚还是给我几分面子,会帮我守口如瓶,处理后事。” 老李感激的不住点头,这炸船之事非同小可,单凭那个通判难度很大,毕竟淹死炸死的是知府,朝廷命官。 那个通判接着说道:“小时候,我们一起玩,你总看不起我,说我窝囊,总哭鼻子,你看,昨晚我喝酒孬了么? 我这次答应你办事,不仅是这个何知府该死,也是我想还你个人情……” 老李和余猛几人很惊讶,老李说道:“哦,我忘记了,我说了么?…… 我没有说你窝囊啊?你欠我啥人情?” 那个通判站在他家门口,笑着对老李说道:“两个麦饼,一双拳头!” 老李摇摇头,他听不懂…… 这时候,那个通判家门口的街道上已经有了行人,那个通判看见说话不方便,就拱手作揖送别老李。 几人离去…… 陈二爷和六爷听梁风和余猛描述完,都很诧异,他们固然无法理解,也不知道那个通判说的两个麦饼,一双拳头什么意思? 不过,既然那个通判答应了,看样子事情不会差。 他们研究部署了一夜,休息。 第二天,老李和拔都几人按照那个通判的指点,夜里在何乾元可能要坐的船上安装了炸药,炸药用油布包着绑在船尾隐秘处,也在打算伏击的地方水中固定了绳索。 张文龙还买了酒和蒙汗药,老李把蒙汗药和酒都给了那个通判发小。 万事俱备,只等决堤! 可惜,下了几天小雨,天晴了…… 陈二爷有点焦躁,他担心船上的炸药受潮或者被人发现,他不停的在院子里踱步…… 陈二爷本身是个沉稳的人,只是这些日子,他要面对的事情太多了…… 他有点焦躁! 六爷看见陈二爷不停的踱步,他想了一下说道:“不要转悠了,并不一定要等黄河决堤,现在老李哥的朋友已经答应麻醉掉侍卫,诱骗何乾元上船。 现在也可以让老李哥告诉他朋友,让何乾元巡查水务,何乾元也会去河道。 而且目前黄河水不大,那个通判朋友在火药炸之前跳水,更容易打捞营救。 火药爆炸沉船,影响巨大,我们弄条小船搞成商船也装满火药,也在附近水面,何乾元坐船一沉,这个小船跟着炸掉。 这样,何乾元沉船是运载火药的商船爆炸引起的事故。造成假象,反正都死无对证,再打点关系,朝廷不会追查。” 陈二爷一听,站住了脚步,他想了一下,拍掌说好。 他也不禁想这个六爷心机之深,深不可测,而且有应变之才,他很佩服! 老李去找了那个通判朋友,这次,陈二爷和六爷也一起去的那个通判的家,他家里很简朴,虽然是五品官,可是家里陈设并不奢靡。 那个通判叫冯云,他和六爷一个姓,五十多岁,中等身材,偏瘦,像个书呆子,更像个老学究。 六爷和陈二爷诧异这样的书生模样,怎么会答应老李去玩命炸船逃生?还要冒生命危险去麻醉迷糊何乾元的侍卫? 可是,就是这样的人,答应去干了! 书生,也有义气的,并不都是何乾元…… 冯云让家人准备酒菜,大家喝了起来,老李忍不住好奇问道:“那两个麦饼和一个拳头什么意思?” 冯云沉默不语,他喝了一杯酒,抬起头,说了一句:“这次,如果我被炸死了,我不后悔,我们多少年不见了? 来继续喝酒! 明天,我会让他侍卫们醉倒,我会让何乾元上船,去指定地方。 听到响箭之鸣,我就马上跳河,我黄河边上长大,水性很好,地形也熟悉,你们准备一根长绳子就行了 ” 他的妻子也认识老李,笑着说道:“这么大年纪了,还喝这么多酒? 他好多年不喝酒了,他总说他小时候家穷,最饿的时候差点饿死了,他家里一点米没有,你给了他两个麦饼他才没饿死……” 老李憨笑着说道:“我早都忘记了,还有这事,两个麦饼算什么啊?哈哈” 老李虽然老了,依旧豪气逼人…… 冯云听见妻子的说辞,继续大口喝酒,不过眼里有了点点泪花…… 他虽然长的像个书呆子,不过喝酒极为豪气,杯满即干,他举起酒杯对着老李和陈二爷、六爷说道:“我们小时候,一起玩儿,一个地主家少爷总欺负我,我打不过他,老李哥没少帮我打架。 一次,那个少爷找了几个帮凶把老李哥和我围住厮打,我满脸是血,是老李的一对拳头打倒那几个恶少,我俩冲出来的……” 这两个麦饼和老李的一双拳头,冯云心里记着几十年。 今天,这个冯云决定可以为老李去死。 老李和冯云想起儿时往事,都很伤感。 不一会儿,就都有些醉了…… 一个小孩子屋子里跑来跑去的玩,很可爱,这是冯云的孙子,老李从怀里摸出两根金条,硬塞给了那个小孩。 此时,冯云醉的都趴桌子上了…… 陈二爷和六爷敬佩冯云的为人和仗义,都举杯喝了点酒,不过没喝多,只有老李和冯云喝醉了,两个人抱着肩膀,嘀咕着,也听不清说什么…… 陈二爷悄悄的把装着五十根金条的包袱藏在屋子靠墙的条案之下…… 他们离开了…… 第二天,大家早早下山,陈二爷让张文龙和余猛在山上保护青黛和兰蕙。 其余人全部下山,分头行动! 查干和拔都负责打捞营救冯云,二人力气大,能拖动绳子救人。陈二爷负责放响箭,警示冯云及时跳河,六爷和老李负责放火箭点燃船上火药,箭枝上都绑了棉花,涂了火油,带着火折子…… 四哥和梁风带着短枪,万一火药出意外,只能潜水凿船,或者上船把何乾元直接扔进黄河…… 他们都很紧张,包括六爷和陈二爷,这些人经历很多大风大浪,可是都精神紧绷,这次不能出任何差错。 因为这里面冯云为了这次除掉何乾元,去做了更危险的事,而且他是个书生! 还是个五十多岁的书生,朝廷五品官,居然参与了大家的谋杀…… 书生,也一样会义薄云天,并不逊于草莽江湖! 大家担心冯云的安危,手心出了汗…… 今天,黄河的水涨了,还没决堤,因为这两天雨停了…… 黄河浑浊的河水,不知道吞咽了多少苍生? 也孕育了无数文明,它温柔的时候像个慈祥的老妪,看着归家的孩子…… 它愤怒的时候咆哮嘶吼,万马奔腾,会撕碎一切生灵…… 黄河,也见证了无数次沧海桑田,世态变迁,风云争霸! 大家都埋伏好,已经在河边等了很久,一动不动…… 他们目不转睛的看着停在河边的一艘大船,这船上白帆树立,巍峨挺拔,是何乾元的坐船…… 船身,已经悄悄的绑了炸药…… 黄河岸边的树林里伏击何知府的这些人都各个勇猛!冷静强悍! 六爷身经百战! 陈二爷临危不乱! 老李悍不畏死! 查干沉稳果敢! 拔都勇猛彪悍! 梁风…… 梁风,那是死士! 要是在先秦时代,梁风就是传说中的墨者!是荆轲,是要离!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剑客! 即使查干手下的另外三个蒙古人,跟查干来的也都是草原上的英雄,蒙古的精英! 可是,所有人都为老李的朋友,那个通判冯云担心…… 冯云一旦麻醉侍卫行事败露,马上就有性命之忧,何乾元心狠手辣,不会留情…… 冯云五十多岁了,一旦跳船晚一会儿,也可能都会被炸死…… 但是,他要是想洗脱干系,要炸死何乾元,要不让何知府疑心,他必须上船。 冯云,已经当爷爷了,还是官做通判,朝廷五品官…… 今天,他去做了这群杀手的帮凶…… 为了老李这个发小,为了童年的两个麦饼,一双拳头…… 第138章 巡察水务 冯云醒了,昨晚和老李喝的酩酊大醉,他起床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辞别妻子。 离开家的时候,他看了一眼熟睡的孙子和这个住了很久的庭院,心情有点不舍和悲壮。 这时候,他看见了陈二爷昨晚一场悄悄藏在条案下的包袱,他打开一看,露出几十根明晃晃的金条…… 他把金条给了他妻子,他妻子很诧异,问原因,他没说,只是说收好,留着以后用吧…… 冯云心里既感叹陈二爷的慷慨,也觉得这五十根金条买了自己的命。 不过,他是为老李玩命,是为了那童年的两个麦饼和一双拳头…… 今天要把何乾元骗到船上,还要把何乾元身边侍卫们搞醉,这是很危险的事,一个不慎,全盘皆输,自己也会送命。 可是为了老李,他决定拼上老命,慷慨赴死。 他坐着马车拉着几坛酒,怀里揣着蒙汗药,去了衙门。 前些天持续下雨,雨刚停两三天,黄河水暴涨,冯云到衙门的时候,何知府已经早早到了,他在处理公务。 何乾元一直是个勤政爱民的好官,唯一的就是他不该绑架亲侄子,还想撕票。 但是,他还算是个勤奋,有作为的官员。 冯云坐下来和何知府商议黄河水务,冯云说道:“何知府来曹州府时间不长,对黄河水患不太了解,每年到这个时候,黄河就会泛滥,甚至决堤,百姓遭难,我们要加固河堤,疏通河道,及时视察。” 何知府点点头,他对黄河历年水患这些天已经有些了解,只是他还没见过黄河水的凶猛。 何知府说道:“这几天雨停了,今天,天气很好,我们就去黄河每年经常决堤的地方巡查一下,未雨绸缪,早做准备。” 冯云看何知府这个爽快的答应去河道视察,有点意外,心里即紧张又高兴。 还有一点对这个何知府的惋惜。 如果不是老李告诉他何乾元干了那么多坏事,他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儒雅随和,勤勉爱民的何知府会是绑匪,还要撕票。 但是,今天这个何知府必须要死掉。 何乾元带上侍卫,这几个侍卫已经不是春江府的那些人,而是曹州府的官差。 春江府的那些大部分侍卫没有跟何乾元一起调离到曹州府。 但是有三个侍卫从春江府一起来了曹州府,其中一个侍卫就是在金陵陈府和老李打架打个平手的那个人。 他武艺高强,对何乾元忠心耿耿,何乾元就把他调来曹州府,给自己继续做贴身侍卫。 还有二个侍卫也一起调来,就是去金陵绑架文照,把文照送回春江府的那两个侍卫,这二人也是何乾元的亲信,其中一个侍卫还被孟超用苦肉计,开枪打伤了胳膊。 这三人对何乾元忠心耿耿,形影不离,而且都机警彪悍。 冯云要想方设法让这三个人离开何乾元身边,不能跟着上船,否则他们会把落水的何乾元救上来。 船上绑的炸药份量不大,只能把船炸沉,未必会把船上的人炸死。因为何知府每次去黄河视察坐的船很大,很牢固。 这是负责黄河水务的官员特意给何知府安排的坐船,何知府也坐了几次了,如果在船身隐藏大量火药,很容易就会被人发现。 陈二爷他们放得炸药包很隐秘,放在船尾一个木板之下,炸药包露出一块油布,油布的颜色和船身几乎一样,如果不特意检查,不易发现。 而且那些负责开船的官差都很懒散,没人在意大船上多了一包东西,不过为了更隐秘,这个炸药包并不大为了防水,被油布包裹着。 这些都是冯云教给陈二爷干的,读书人考虑的很细,这船的停靠位置很固定,码头不远地方有片杨树林,很适合伏击。 陈二爷他们早都已经埋伏好了,只等着何乾元上船。 阳光明媚,盛夏将过,有点秋高气爽了。 何知府和冯云坐着马车,带上侍卫们和几个官差去了黄河边。 在码头不远处有一排房舍,这是负责黄河水务的临时检测点,里面住着五个人。 他们负责监测黄河灾情,堤坝状况,黄河水位等等事务,一旦黄河出现灾情,他们就会迅速通报衙门,衙门再去处理水患。 何知府和冯云的马车到了这个水务检测点,马车后跟着十多个侍卫,还有一个负责水务的官员。 这个官员叫汪磊,五十多岁年纪,平时和冯云关系很好。也是山东人,他对水务很懂,一起陪同何乾元来河边视察。 河边负责监测的差役早都做好迎接准备,那时候,知府出行视察工作,衙役会提前骑快马通报地方,地方做好迎接准备。不免吃吃喝喝,一套官场仪式套路。 这个监测点负责水务的差役头叫宋璟,四十多岁,很精干。他看见知府和通判来视察工作,急忙让进房间,准备茶水,何知府坐下来,问了一些水务情况和要注意的事项。 宋璟一一回答,他负责的这一段黄河还真没出现大的险情。何知府听完满意的点点头,何知府对着宋璟说道:“准备船只,我要沿岸看看堤坝和淤堵情况。” 宋璟有点意外,以前的知府来视察,到了都是马上大吃二喝一顿,然后河边看几眼做做样子就回去了,这个新到的何知府看样子不懒政,还很勤快。 他心想:“这是个好官,百姓之福。” 何乾元确实是个勤政的人,他很有工作责任心,并不是做做样子,敷衍了事的人,否则,春江府也不会被他治理的井井有条。 不过宋璟心里忽然想:是不是新官上任三把火,他故意假装要去河道视察,看我怎么说?怎么办事?考验我的能力? 他看了一眼窗外天气,说道:“现在天已中午,正是最热时候,各位老爷坐着马车到这里也旅途劳顿,先吃饭吧!我已经准备好了酒菜,酒足饭饱之后再坐船巡查。” 何知府本来打算先去视察,视察完了再吃饭,他迟疑一下,看了一眼冯云和汪磊。 冯云看了一眼窗外天气,说道:“就依着宋璟的意思办吧,也到了吃饭时间,我们坐船巡察前后要一个时辰,这些差役和侍卫也饿了。” 冯云说完,看了一眼外面他的马车,那马车上带着张文龙买的几坛酒…… 这时天是正午,阳光正盛,蝉声嘶鸣,很是嘈杂…… 外面碧空如洗,白云几朵,可是黄河依旧浑浊…… 第139章 蒙汗药那点事儿 何知府点头应允,确实大家肚子也饿了,一路马车颠簸,也很累。 吃饱了再去工作也有力气,而且,他为官多年,深谙为官处事之道,要服从多数意见,不要逞能,自己坚持先去防务,下属们肚子饿会有意见。 宋璟让那几个手下准备酒菜,他们在得到通报得知衙门何知府要来视察的时候,就进城买了不少酒菜。 屋子里太小,大家就在外面搭个帐篷,何知府和冯云几个当官的在房间里面吃饭,侍卫们和几个差役在院子里帐篷下吃饭。 这些差役都很能喝酒,而且山东人豪爽,也都爱酒,一喝上也不知不觉的就喝醉了。 何乾元不喜欢喝酒,他还要坐船巡查,只是喝了几杯,就不喝了,他很清醒。 冯云和汪磊也没喝几杯,二人是曹州府的官员,也注意形象。 外面几个侍卫倒是都喝了不少,不过他们要保护何知府,谁也没喝多,不过大家猜拳行令,也很热闹,毕竟二十多人吃饭,想不热闹也不可能。 冯云摸摸怀里的蒙汗药,看了一眼外面的侍卫,有点着急…… 冯云看大家都没喝多,他就到侍卫和几个差役这些桌子上轮流喝了一圈酒,说道:“今天天气很好,前几天下雨,黄河还没出现水患,大家不要掉以轻心。 何知府来曹州府上任不久,今天看看河道也没啥大事,大家和何知府多喝一点酒,也让何知府感受一下我们山东父老的盛情。 几个侍卫也辛苦了,多喝点,船只不大,坐不下这么多人,宋璟一会儿安排个划船的,我和何知府吃完饭去看一圈就行了,大家可以在这休息。” 这些差役和侍卫都站起来敬酒,都很高兴,很热的天,他们也不愿意站在船头。再说,何知府的坐船虽然不小,挤着二十多人也不安全。 宋璟说道:“吃过酒饭,我安排两人划船,我陪同几个老爷视察就行了,卫士们可以在这休息。去两个侍卫保护好知府大人就可以,曹州府在何知府治理下很安全,很太平。” 何知府也出来和侍卫差役们喝了几杯酒,说了一些官场的话。 五千年官场史,也是一部酒桌文化史,这里面水很深,有很多玄机和说话技巧。何知府很会做人。 何知府说道:“就按照冯通判和宋璟的安排,船上不需要那么多人,你们三个侍卫跟我上船就行了,其它人在此等候。” 冯云心里很高兴,他担心何知府会让其它侍卫也都坐着船只跟着,那样就麻烦的多。 冯云到马车上取了两坛酒,在其中一坛酒里放了蒙汗药,没放药的那坛酒拿到了屋里和何知府几个官员喝。 他放得药量不大,他觉得放的太多,大家起疑心,只要能醉倒就好。 果然,没一会儿,一坛酒喝光了,外面的侍卫都东倒西歪,有的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不过何知府从春江府带来的三个侍卫因为要陪同上船,喝的不多,没有醉倒,只是有点迷糊。 他们自以为酒劲大,并没人疑心是冯云下了蒙汗药。 蒙汗药这玩意我还真研究过,我喜欢研究中草药,老祖宗们对中草药和毒药研究的更深。 比较公认的蒙汗药配方主要是用曼陀罗花,这种花很多地方都有分布,我们北方路边河沟荒地上一大片一大片的,大大的绿色叶子,开着白色的花,结的果实上很多刺,我从小就知道这植物有剧毒,不敢碰。 在《水浒传》等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经常出现一些英雄好汉被“蒙汗药”麻翻的情节。很多武侠小说里都有描述,它是一种由曼陀罗花作为主要成分的麻醉药或迷幻药。 曼陀罗又名山茄花、洋金花。曼陀罗花主要成分为莨菪碱、东莨菪碱及少量阿托品,起麻醉作用的主要成份是东莨菪碱。 这些生物碱是一类毒蕈碱阻滞剂,可以打断副交感神经的支配作用,使意识消失,从而让人进入麻醉状态。 曼陀罗里面的东莨菪碱,是主要的毒性来源,所以古人多用它来制成“蒙汗药”。 我曾经用这白色的花晾干卷在烟里抽,治疗久咳,很有效果,不过有一次抽多了,把我药迷糊了…… 《水浒传》中,母夜叉孙二娘用“蒙汗药”麻翻了两个押送武松的差人,晁盖、吴用等人在黄泥冈用“蒙汗药”麻翻了杨志和众军汉,从而演绎出了“智取生辰纲”的故事。 据宋代周去钧《岭南代答》中记载:“广西曼陀罗花,遍生原野,大叶白花,结实如茄子而遍生小刺,乃药人草也。盗贼采,干末之,以置人饮食,使之醉闷,则挈箧而趋。” 说明宋朝时“蒙汗药”的使用已经很普及了。 至明代,“蒙汗药”不但频见于史籍,而且对其成分、配制、药理作用和消解方法都有较详细的描写。 翻阅清代档案有关案例,清代的刑案中亦有用“蒙汗药”从事拐卖人口、骗财取货勾当之记载。 其实,“蒙汗药”的作用不仅仅在于麻醉他人而谋财害命,在古代,它的最大的作用还是医学临床上的麻醉。 《列子·汤问》中记载,战国名医扁鹊曾用“蒙汗药”酒将鲁国公扈、赵齐婴二人“迷死三日”,给他们做“剖胸探心”手术。 三国时代的神医华佗用的麻沸散就是蒙汗药,他想给曹操治疗头疾,准备麻翻曹操,曹操多疑,以为华佗要害他,结果把华佗杀了…… 《后汉书·华佗传》中载:“若疾发于内,针药不能及者,乃令先以酒服麻沸散,既醉无知觉,因刳破腹背,抽割积聚;若在肠胃,则断肠煎洗,除去疾症,既而缝合,敷以神膏,四五日创愈,一月之间平复。” 这可能是古代典籍中医学使用麻醉药的最详细的记载,于今也大有借鉴意义。 明朝人梅元实所着《药性会元》一书中,曾经介绍过蒙汗药。书中记载:“曼陀罗花与川乌、草乌合末,即蒙汗药。” 但是在北宋之前,中原文献典籍中从未出现过与曼陀罗花有关的任何文献记载,直到南宋年间的《葵辛杂识续编》一书中,才出现了与曼陀罗花有关的最早记载。 所以,有可能曼陀罗并非中国原产,这种花很有可能是由宋朝阿拉伯商人通过海上丝绸之路传入中国的。 或者从印度东南亚等国家传入,因为这个花名字很像阿拉伯或者印度的名字,我小时候第一次听说这种植物名字,第一感觉是印度的名字,或者与宗教有关。 反正在宋朝之后,书中才出现了与曼陀罗花有关的功效记载。宋代之前的史书上只有迷药记载,没有曼陀罗的字样称呼。 宋代窦材《扁鹊心书》记载了内服麻醉药方“睡圣散”的情形:“人难忍艾火灸痛,服此即昏睡,不知痛,亦不伤人。此方由山茄花、火麻花共研为末,每服三钱,一服后即昏睡。” 曼陀罗花可用于“蒙汗药”的配制,亦可用于治病疗疾。 它被广泛应用于风湿痹痛、跌打损伤、小儿惊风、癫痫、慢性支气管炎、哮喘、银屑病、脊椎炎、败血症、脉管炎等多种疾病的治疗中。 宋代司马光《涑水记闻》中也曾记述:“五溪蛮汉,杜杞诱出之,饮以曼陀罗酒,昏醉,尽杀之。” 明代医药大家李时珍的巨着《本草纲目》里,也详细地描述了曼陀罗花的神奇疗效:“八月来此花、七月来火麻子花、阴干、等分为末,热酒服三钱。少顷昏昏如醉。割疮灸火,先宜服此,则不觉苦也。” 整理一些关于蒙汗药的历史,很多中国的古典武侠小说中,总少不了神秘莫测的蒙汗药。 蒙汗药是和江湖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今天,冯云今天效仿了水浒传里的梁山好汉智取生辰纲的手段,这是六爷出的主意,看来多看小说也能学到知识用于实战。 冯云看见那些侍卫基本都醉倒不起,心中高兴,不过还有三个侍卫没有醉倒,这三个贴身侍卫还要跟着何乾元上船,冯云心里盘算着对付办法,有些着急…… 何乾元看见那些侍卫东倒西歪,醉的那么快,心里忽然起了疑心…… 第140章 何乾元之死 何乾元看着院子里醉的东倒西歪的侍卫,有点意外,不过,他还是没有想到是中了蒙汗药之毒。 几人吃完饭,宋璟安排两人开船,何乾元和宋璟、冯云、汪磊一起上了船,还有三个侍卫。 黄河九曲十八弯,这船从码头出来要经过一段平缓的水面,这是去河道的必经之路,这里埋伏着陈二爷他们。 陈二爷远远的看着何乾元几人上船了,船夫正在解缆绳,大家迅速靠近这只船,梁风和四哥也驾着一只装满火药的小船靠近。 这时候黄河上船只不多。何乾元看着浑浊的洪水,他回头看了一眼水务检测的房子,那里面睡着十几个侍卫和官差。 陈二爷他们在河边芦苇丛里穿行,这时船已经离开码头数丈之远了。 陈二爷朝天放了一只响箭,冯云在船头站立,看着码头,他没发现老李他们,他很着急,这时听见响箭之鸣,他拖着汪磊一起跳进河里。 何乾元和侍卫们也听见了响箭的声音,然后看见冯云跳船了,他们马上想到要出意外,不过船已经离开码头,何乾元急忙对船夫说:“赶紧靠岸,回去!” 宋璟和船夫都不明所以,还在发愣,这时,陈二爷和六爷从芦苇荡里出来,他俩弯弓搭箭瞄准的几十米之外的大船之尾,神箭,六爷的箭百步穿杨! “上路吧!”陈二爷咬着牙说道。 陈二爷的箭法也很准,两支着火的利箭齐齐的射中了船尾上的炸药包。 一声巨响,船被炸碎!站在船尾的两个侍卫当场炸死。 何乾元和另一个侍卫落水,宋璟和船夫也都落水。 冯云跳进河水,就一个猛子迅速游出很远,朝着岸边游去,水下,他听见一声巨响,水波真的乱晃,他想:“成功了!” 他游到事先商量好的岸边地方,拔都和查干几个蒙古人扔下绳子,几下子给救了上来。 远方河面上,那只大船支离破碎,木板飘的河道乱七八糟。 接着又一声巨响,四哥和梁风的小船在附近也炸了,他俩早已经游泳上岸。 此时河道上几乎无人,真的很像一场意外。 可是,何乾元没死,他会游泳,他的那个侍卫也水性很好,二人掉河之后,那个侍卫拖着何乾元就往岸边游。 这船就离岸边几十米,看样子不一会儿就会上岸。 陈二爷和六爷一看没淹死他,也没炸死他,他冲梁风和四哥、打个手势。 四哥和梁风带着短枪跳进黄河,游向何乾元。何乾元的侍卫看见了游过来的两人,他掏出短枪朝着梁风射击,可是没打中。 梁风和四哥一个猛子游到了何乾元身边,从水里开枪打死了那个侍卫, 那个侍卫曾经和老李打个平手,可是没干过墨者梁风,梁风不仅飞刀快,枪也准…… 四哥拽住何乾元的脚脖子,往河底拖,何乾元拼命挣扎。 梁风解决掉那个侍卫,掐住何乾元的脚脖子,使劲灌水,不一会儿,何乾元不再挣扎,沉了下去。 宋璟,还有两个船夫都会水,看见出了意外,而且有人杀了何知府,都很大惊,齐声高呼,他们想喊房子里的侍卫,可是,那些侍卫都被蒙汗药醉倒了。 梁风一看不能留活口,他开枪打死了宋璟和船夫,这几人的尸体顺着黄河飘走…… 他放过了汪磊。 然后梁风和四哥上岸,和陈二爷他们会合,迅速离开。 冯云看着几个人都死了,他又激动又感觉内疚,毕竟宋璟他们都是无辜的。 冯云到了码头,他拉起了从水里游过来的汪磊,二人湿漉漉坐在岸边,惊魂未定。 汪磊说道:“怎么会这样?何知府遇害,这如何交代?” 冯云看四处无人,他对汪磊说道:“我俩命大,我听见箭鸣,赶紧拉着你跳河,这些人也许是土匪吧?” 冯云接着说:“现在我们不能说是遇见土匪了,只能说拉着火药的商船出了意外,爆炸伤及何知府坐船,船沉而亡。” 汪磊死里逃生,惊魂未定,一个劲的点头,他现在没了主意,“那就听通判的。我们要打捞尸体。” 二人回到房子,所有人还在酣睡,也叫不醒,二人把衣服全脱下晒干,坐下商量。晚上,这些人才慢慢醒来。 冯云说船只出了意外,何知府生死未卜,大家急忙沿着河道寻找,天色已黑,没有找到尸体。 第二天,有百姓在河边发现了穿着知府衣服死尸,急忙报官,仵作验尸,何知府溺水窒息而亡。 几天后,陆续发现了宋璟几人的尸体,但是天气太热,都腐烂了,鱼也吃了一些尸体的肉,也没有研究如何死的,没发现枪伤。 衙门给了大笔抚恤金,安慰家属。冯云通报:何知府巡查黄河水务,不幸船沉遇难。 不久朝廷发文悼念何知府政绩,敬业勤勉,歌功颂德。朝廷给了何乾元家属很多钱,给他的儿子也提拔进了衙门做了官差。 陈龙女儿知道丈夫遇难,很伤心难过,她心里怀疑丈夫遇害是陈二爷干的,和文照绑架有关,不过她也只能缅怀一下了…… 冯云全身而退,得到了五十根金条,还了老李两个麦饼的人情…… 陈二爷他们在曹州府停留几天,看到消息何乾元确定已经死了,就告别了冯云,离开了曹州府。 他们回到了滕州微山湖,在微山湖玩了几天,六爷有点想念那个老板娘的温柔眼光…… 六爷自己去了那个鑫田茶楼,他在那里安静的喝茶,看着窗外,老板娘的眼光依旧温暖,笑意盎然的和六爷打招呼。 那天,六爷把一盏茶喝到了无味…… 一场陈府绑架案结束了,他们除掉了何乾元这个带刺蔷薇。 山东是老李和四哥的家乡,四哥家中没有亲人了,他也想念家乡,打算回故乡看看。 几天之后,大家去了四哥的家乡…… 四哥给乡邻买了很多礼物,这些邻居帮他埋葬过父母,四哥很感恩,大家看见四哥衣锦还乡,看着这个八岁孤儿长成了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老人们都很高兴。 大家不免吃喝几天,这次回乡,四哥收获了爱情…… 第141章 四哥的爱情 今天事情多,码字晚了,忽然很轻松,因为绑票案的主谋何乾元终于死了,本来可以用千万字去渲染何乾元的死法和过程,但是我不喜欢,天蝎座有强烈的爱憎! 死就死吧!简单明了! 四哥,迎来了他的爱情…… 爱,是人类最初的本能和繁衍的条码。 四哥,二十多岁了,他也喜欢过一个女孩,那是他故乡的女孩。 只是那时候他才八岁,不懂得叫爱情,只是知道自己喜欢吃的,喜欢玩的都给这个女孩送去…… 今天,四哥衣锦还乡,这个女孩以为人妇…… 《召南·野有死麕》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这是一首描写男女两情相悦的爱情诗。男子将猎来的獐子、小鹿用洁白的茅草包裹起来,作为礼物送给心爱的姑娘。 姑娘的口吻亦喜亦嗔,请他不要冒失,不要触动自己的佩巾,也不要惹得犬吠人知。 四哥记得小时候,他捉到了一个大鱼,他都给这个女孩送去。 那时候,这个女孩没有这么多诗经里的少女怀春的心思,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四哥在一次看望乡邻的聚餐上问起了她…… 邻家大叔说她过的并不快乐,她嫁给了一个当地捕快,那个捕快酗酒无度,脾气暴躁,总对她拳脚相加…… 这个女人叫何氏,因为她的丈夫姓何。 四哥喝的醉了,他没有做声,只是问了一下这个女人的住所。 他买了那个女孩小时候喜欢吃的东西,他在那个女人家门口等了两天两夜…… 他见到了这个女孩,现在已经不是女孩,是女人…… 那个女人出门泼水,看见了四哥一愣,她知道四哥这些天回来了,她们两个村子离得不远,有点尴尬。 她想进屋避开四哥,四哥拿着一堆东西已经走了过来,他说:“这些给你,你小时候爱吃的糕点和糖果。” 她有点害羞,低下了头…… 小时候,他八岁,她六岁。 这个何氏二十多岁,贤妻良母类型,她小时候也很喜欢和四哥玩,她知道四哥仗义,还乐观。 她接过四哥手里的礼物,笑着说:“乡人都说你发达了,衣锦还乡,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的四哥?还记得我?” 四哥不好意思的一笑,说道:“我在你家门外等了两天两夜,你看,这些糖果都化了……” 这个何氏看了一眼手里的礼物,真的好多糖果都软了,她心情很感激,也很复杂…… 四哥说道:“我过几天就走了,听说他总欺负你,我想教训他!” 何氏是个善良的人,她说道:“不要,婚后几年了,也没生育,也不怪他发火……” 四哥冷冷的眼神看着何氏:“跟我走,我会对你好,不生孩子我也养你。” 何氏抬头看这四哥,这个那时候一起玩耍的懵懂少年已经成年了,快三十岁了,甚至脸上有了沧桑…… “我不能走,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你必须走,跟我走,不要受这气了……” 何氏转身回了院子,关上了大门,留下四哥站在空荡荡的街上。 四哥回了老家附近的客栈,他一夜难眠,他知道这个幼时玩伴活的并不快乐。 他想娶她,即使她嫁人过,他不嫌弃。这本书里很多人可能都心有善念,但是四哥是个真正善良的人,还乐观豁达。 第二天,四哥骑着骏马直接去了何氏的家,她的丈夫也在家,正在自斟自饮。 四哥翻身下马,直接进了院子,这个何氏丈夫站起来,不认识四哥,他急忙问来人是谁? 四哥坐在椅子上,冷冷的说道:“你写封休书,把春花休了,我要娶她!你打骂她几年,我今天不收拾你!写!” 四哥是个乐呵呵的人,今天,他一脸杀气! 说完,他从怀里拿出五根金条,扔在桌子上…… “这些金条给你的,你可以娶很多女人,可是春花是我最爱!我今天领走!” 那个捕快刚想发作,他摔了杯子,刚想骂人,四哥的短枪已经顶在他的脑门…… 这个姓何的捕快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金条,又看了一眼不生育的妻子,还有脑门的短枪,他居然妥协了…… 真的写了休书…… 四哥拿起休书,把何氏抱上马背,策马而去! 那天开始,何氏不叫何氏,重新叫幼年的名字:春花! 四哥在故乡办了隆重的婚礼,娶了这个他小时候的玩伴。 陈二爷和六爷大家都为四哥高兴,都给了不少礼金。 大家热闹几日,附近也游山玩水,玩了一圈…… 他们决定回金陵府。 六爷把马车让给了四哥的媳妇和兰蕙、青黛,南乔。这个叫春花的女人坐着马车,穿着红妆,四哥赶着马车,六爷自己骑马。 他们回了金陵府。 路过滕州的时候,六爷忍不住看了几眼这个城市,他想起了那个满眼笑意的老板娘…… 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会再见面…… 春花是个贤惠的女人,他自从和那个捕快结婚,就被虐待打骂,她没有想到这世界上还有男人对她这么温柔体贴…… 她懂得感恩。 她读过书,也会和四哥打情骂俏,也会说: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 山有乔松,隰有游龙,不见子充,乃见狡童。 这首诗是女子约会时对恋人的嗔恼和戏谑:为什么不见良人,却见到了你这轻狂的人呢? 四哥很开心,他娶了幼时两小无猜的玩伴,四哥也知道春花很善良,他去了春花的家里,给她父母留下一大笔钱,他带着春花回了金陵府…… 一路上,大家都很开心,这次山东之行,算是完胜,干掉了何乾元报了仇。 到了金陵府,陈龙早早的等着了,陈森木和陈山木都在家,陈二爷把经过讲了,大家有点唏嘘和担心姐姐,最后陈龙说道:“让你姐姐改嫁,找个良人,实话实说,就说我干掉的何乾元,把他干的好事好好和你姐姐说一遍……” 陈二爷点头答应,他写了一封信给姐姐讲了所有经过,告诉姐姐择夫嫁人。 六爷和查干商量一下,打算找陈龙帮忙做两只金靴,他们还没说起,陈龙第二天大家聚会,说道:“这次之行,感激大家,大家有所需求,尽管开口。 我们也算了桩心事,过几天,我们陈府办鉴宝大会,金陵府很多藏家都会来赛宝,大家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我要喜庆一下,本来早就该办了……” 六爷看了一眼查干,二人没有开口说金靴的事情,他们也爱热闹,也好奇这个赛宝大会…… 这时,外面秋高气爽! 第142章 古董那点事儿 陈府要搞赛宝大会了,每年都搞一次,江南很有很多古董藏家和社会名流都会来参加,互相点评彼此的宝贝,也互相交流欣赏,很热闹。 今年因为陈龙大寿,而且出了绑票案,才推迟延期。 陈府今年出了几次不好的事,陈龙觉得晦气,他想热闹一下冲冲晦气。 陈二爷广发请帖,约定八月中秋,赏月鉴宝。 我们现在电视台也搞鉴宝节目,我就投资过鉴宝节目,很多道具都是我库房的古董,大家客串一下藏友,电视上讲段故事,请几个专家点评和估价,很有意思,也弘扬了传统文化。 民间赝品泛滥,老百姓手里真的藏品不多,有时候鉴宝在城市海选,几百件藏品都很难挑出一件真的有价值的古董。 至于元青花和汝窑啥的价值连城的古董民间几乎罕见真品,赝品比比皆是。 很多藏友上当受骗,花了巨资买了赝品,元青花如今仿制得非常过关,高仿的都要上手才能鉴别真伪。 还有的海捞的元代枢府官窑,因为海水几百年打磨,海捞瓷器基本光泽失去,像毛玻璃一样粗糙,造假的人就把瓷器重新入窑施釉水,古董店里难辨真伪。 还有的元代高足杯,柄是真的,上面是假的,这样很多,我就打眼过,买到了假货,也不能说假,一半真一半假。 古董的水就这么深,古董江湖里多少高手上当受骗,折戟沉沙。 本来这是写古董行的小说,结果,不小心太多厮杀,写成了武侠。 武侠,是成人通话,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武侠梦,锦衣烈马,潇潇长剑,纵横四海,游历江湖,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 我在江湖上也曾经血战无数次,伤痕累累,甚至几次差点死掉,也为朋友慷慨赴死,单刀赴会过,书中六爷的原型就是我,他单刀赴会救出他的朋友,回来妻子走了…… 那个京城四合院只留下一个空屋,一棵刀痕累累的老树…… 终于,透了一口气,江湖不再血雨腥风,因为大坏蛋何乾元被我写死了,大家终于过了平静的日子,陈府也迎来了赛宝,喜庆一片。 年轻人都有了自己的爱情,张文龙还在青黛和兰蕙之间摇摆。 这些天,六爷和陈二爷教给了张文龙好多古董知识,陈龙很喜欢张文龙,也教给他很多分辨真伪的技术,甚至教会了他古董造假。 短短数月,张文龙已经进入古董高手之列。 以后很多章节,我会写和古董知识有关的篇幅,读者能从中学到很多知识,毕竟前些章节大部分是厮杀,太多了血雨腥风。 江湖,不仅仅打打杀杀,还有人情世故,更有传奇和奇迹。 古董江湖里更多的奇迹和传说发生,很多人一夜暴富。 零几年那个元青花鬼谷子下山大罐拍卖了两个多亿,折合当天黄金价格两吨半黄金,这就是古董行的魅力。 元代瓷器我算是非常精通,会写的很详尽,都说元代瓷器这几年才被专家认可,民国时期古董行都以为元代没有青花瓷,这是谣传以讹传讹。 曾经,我写过收藏经验帖子,大致闲聊几句关于收藏的经验,这些是我从前写的。 【那些年,玩瓷的那点事儿~】我相信任何壹个收藏大家都是从一个又一个瓷片,一个又一个老普玩起的。 如果一开始就想一步登天,淘到国宝,捡到重器,纯属扯淡,大厦永远难立根基浅的沙漠与海滩上。 如果你确实不愿意扎扎实实的学习基础知识,你不识物,但一定要知道识人。网络是个初学者的好平台,各大收藏网站,信息量很大,是初学者最捷径的学瓷之路,做到能从照片看到大致的新伪,要需要大量的阅读帖子,每壹个细节,多听多看多思。 网络能够消灭地域差,信息差,这是高科技的优势,不用太可惜,初学瓷器的时候,可以暗自选几个比较值得信任的老师,看他们的帖子,但切记,收藏无圣人,每壹个你认为的老师都会有局限性,这是很多客观原因造成的。 地域,知识面,人品,性格,年龄,利益关系等等因素,其在壹个领域可能是高手,不见得其余各个窑口皆精通,毕竟精力是有限的。 而且,为了名利,他还也许不负责任的说些违心的话,所以都要辩证得听,客观的学;三年前,他是他,你是你;三年后,他也许还是他,而你,不是你。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理论和实践缺一不可,不仅缺一不可,还要基本功练得扎扎实实,很多前辈专家出的瓷器入门级的读物,还是要好好研读的,当然,他们的眼力和实战是另回事。 他们只要研究馆藏品的断代和特征就好了,而你,花的是自己的真金白银血汗钱,要尽最大力量把止损控制最低,所以不仅要读万卷书,更要行万里路,对自己负责。 地摊,往往也是学习的好地方,如果你花了很多钱,买了一件自己认为的国宝,结果类似制造工艺水平的东西地摊上也见到不止壹个两个,那就要好好斟酌了,或者直接放弃否决掉。 现在作伪水平越来越高,手段甚至可以攻克一切仪器;借用二战战地记者卡帕说的壹句名言,他说如果你的照片拍的不够好,那是你离的不够近。 我说;如果一件东西你拿不准真伪,那是你研究的还不够深。 因为是盗代还是新仿,真伪的特征很客观精准的存在;这件物品,不言不动,却在冷冷的嘲笑着我们的无知。 后来,香港一个艺人陈老师悟到了卡帕说的这句话真谛,最近距离操起相机,拍了部燕赵门,传说, 他,从此名扬天下------- 这是一些我关于收藏经验的一点感悟,喜欢收藏的朋友可以参考。 陈府要赛宝了,不仅仅瓷器,还有五花八门的各类古董,以后的章节,我多写些传统文化的知识,但愿开卷有益。 六爷和陈二爷的段位眼力差不多,他们主持了这次陈府赛宝。 第143章 以藏之名 接着聊些关于收藏的经验和感悟,原来的时候我投资过一个收藏论坛,就叫收藏江湖。 古董行这个江湖里波诡云谲,人心是难测的…… 人,皆看人易,自省难,玩瓷需要棒喝,最终得道还是靠自己顿悟,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收藏,是个修行的过程。 玩瓷不一定需要聪明,但确实要需要点慧根,在江南,江浙多富豪,多酷爱收藏,但是很多成功的企业家朋友做生意做得很成功,却往往收集一屋子假货,这是不懂得换位思考,不懂得跳出圈子看问题造成的,古董与常规商业不一样,最忌刚愎自用。 当自己眼力还不过关时候,妄想和做梦,以及过度自信都是收藏大忌;三人行,有我师;而最终厚德载物要靠心胸。 再说网络,网络上很多博客和帖子一定要辩证着看,很多所谓的收藏者文字写的很好,看东西一眼瞎货,尤其所谓收藏家居多,极易误导新人,浏览几次,甚觉无味。 而收藏论坛网站里的高手往往多是实战出来的,藏龙卧虎,鱼龙混杂是个好天地,但我看众多所谓的高手,其知识面和眼力及判断也有失偏颇,人往往时间久了,求新精神遗失,而固守坚持一些一直是自己错误的判断。 所以,如果初学瓷器,网络是个好地方,但不适合超过三年,你就要跳出个圈子,因为网上罕有真的重器,真的大藏家多秘不示人。 这时候,大拍卖会和顶级古董商,德才兼备的收藏家以及正规博物馆才是最好的学习之地。 我在网上泡了近十几年,唯在雅昌看到过两个目测应该到代的元青花大罐完整器,看图开门,但是持有者所有的鉴别要点拍摄不清晰,所以说新说伪者七嘴八舌,那人好像以后再未发帖。 其余我阅贴无数,除了一些元青花盘碗,小瓶之类的小件有出现过以外,我,几乎未见真品出现论坛,大拍馆藏品除外。 其实一件物品,如果真懂鉴别要点,照片清晰,即可断新老,如半懂不懂,就是给个显微镜看三天三夜,也可能会雾里看花。粗俗的说:做到阅尽天下@片,心中早已无码的境界,才是最高境界! 收藏极易进入两个误区,要么,讳疾忌医,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成了国宝帮,要么小有所成,眼力尚可,路子尚正,但不思进取,不求甚解,又叶公好龙,最终只是古玩贩子或者小玩怡情自娱自乐。 所以天下收藏者亿万,但能成大家者寥寥,这不仅仅是财力,而更是智慧。 纵观国际大拍以及顶级古董商等的藏品,罕有假货,壹直甚为不解,老外能把中国几千年的东西看得那么清楚,国人天时地利人和皆占,却少出现大藏家。 而且历史上文博领域很多颠覆性的观点还往往都是外国人先提出的,如内心有种族之见,真的愧对祖宗。 老外学者藏家的这种不盲从,求真,敢于颠覆传统,对物说话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学习知识,切忌狭隘。 金庸说:任何一门武功,一旦分了门派,终究是个下乘。我想,这句话饱含哲理;也通用于收藏之道。 玩瓷,多易分帮派,国宝帮,普货帮,垃圾帮,帮派林立,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者多,打个不休,无聊透顶。 我认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浮出来易,沉下去难,因为,这需要战胜人性和自己,很多曝光率太高了的专家,难免会走下坡路,或欺世,或盗名,终为利! 所以看看电视鉴宝节目,你就当个娱乐吧。大隐在世,寂寞为邻;套句网络流行词:真正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通常,玩明清瓷的往往不去关注或精研高古瓷,玩高古瓷的又往往排斥明清瓷器,这都是狭隘偏颇的观点,学无止境,融会贯通,收藏之道,突出其乐趣,机会总是给有所准备的人,而技不压身,物竞天择。 浩浩烟海,白驹过隙,在文物面前,每个人都是学生,心存谦卑之心,永远不会错的,得到好的藏品,不仅仅是财力,更靠机缘。 结交良师益友,多看馆藏窑址,客观的看待一些事物观点,还是不会走太多弯路的,古人云:识古不穷,贪古不富;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我一直个人认为收藏的最大乐趣是搞懂壹件东西的真伪的过程,尤其颠覆自己的壹些曾经错误判断,更需要勇气,每个人都吃过药,吃药不丢人,一直执迷不悔就可笑了。 没有吃过药的人生是不健全的人生,但是总吃药,就是病了------ 无聊的时候,我一直想:收藏也许只是几个过程吧。 最初,如果当还不识物的真伪时期,要懂得识人,这样容易淘到真货,少走弯路。 再后,当有小成,此时人都有自负之心,自古文无第壹,武无第二,这时候往往也是吃药最多的时候,因为眼光只钉在物品的真伪和价值上,贪欲和错觉会蒙蔽眼睛,而忽略是谁卖的,这是识物了,但又不识人了。 古玩圈里有些局做的天衣无缝,别小看一个个蓬头垢面忠厚老实或者大腹便便道貌岸然的,他们也许比军事学家还精通孙子兵法三十六计十八谋破!而且运用自如。 往往最信任的人骗自己骗的更狠。很多人倒在这个时期;再后,亏吃得多了,三省其身,也许会既识能物又识人,恭喜,你及格了;多思,明辨,慎行,自律一样通用收藏界,这时鲤鱼才算过了龙门。 最终,不识物,也不识人,别慌,因为这时候我们通常很老了,快挂了,鬓老耄耋,我们只关注健康和幸福,而不是纠结于价值与真伪,所以收藏品,我们只是短暂拥有。 从哪来,到哪去,要问爱因斯坦和尼采。百年之后,我们能留下的只是片纸碎言和点点火花…… 铜为鉴,正衣冠,人为鉴,明得失,史为鉴,知兴替;古玩,是最好的镜子,照清人性,也照清自己。 历史长河面前,对于收藏品,我们都只是匆匆过客,它不是属于你,它,只是陪了你人生旅途寂寞的一程。。。。。。。 这些文字是多年前写的感悟,重新发来给喜欢收藏的朋友一些参考。 陈府要赛宝了,江南无数高手和藏家都会来陈府,大家也都准备自己拿手的东西,自己珍藏的宝物,大家互相看好的,谈好价格也会买卖。 金陵府几个古董行的掌柜们也都愿意陈府搞这些活动,毕竟,古董行也需要圈子。 六爷和陈二爷还有上次卖给陈龙两个青铜器的李掌柜做主持人,还请了几个德高望重的老前辈一起主持。 这时候秋高气爽,金陵府已经不那么炎热了,六爷和查干打算参加完鉴宝,开开眼界,找陈龙做一对金靴。 六爷卖了陈龙送他的那个青铜器,换成金条,他打算用这些金子来做金靴。 金靴上面需要宝石,他俩就去古玩店里买了几颗老的宝石珠子。 古代珠子每个时代加工特点都很有独特性,现在甚至老珠子已经成了收藏主流热门。我也是古代珠子发烧友,曾经买了好多,可惜都送人了…… 张文龙这几天很开心,他跟陈龙没事就研究造假青铜器。 四哥和新娶的春花没事干就四处游玩,春花第一次来江南,看哪里都很新奇。 她感觉获得了新生,四哥对她极为宠爱。 二人去逛紫金山,去游玄武湖,去秦淮河,也去珍珠泉玩了一圈。也吃遍了金陵府的小吃和盐水鸭。 大家经历了这么多事,一下子很放松,感觉到了天高云淡! 陈龙女儿回了陈府,她知道了自己丈夫绑架文照还要撕票,她怒不可遏,已经不再对何乾元有所怀念。 不久,陈龙女儿嫁给了金陵府的一个古董行的掌柜,这个掌柜老婆死了,人很好,也是陈龙朋友,二人婚后过的还算美满。 那个飞红和丫鬟还在湖边别院住着,她不缺钱,何乾元给了她不少钱,完全可以衣食无忧的过完一生,她知道何乾元死了,悲伤逆流成河…… 飞红是个善良刚强的人,虽然她出身贫贱,还是扬州瘦马,可是,她没有再嫁人,她几个月后生下了一个男孩,名字叫壮志,这是何乾元给起的。 飞红把壮志扶养大,严于管教,壮志读书很用功,刻苦勤奋。 他成人的时候,飞红把他送到了日本留学,晚清时候很多有志青年去留洋日本,包括孙中山。 壮志回国后,参加了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做了革命党。 何乾元九泉之下,应该可以欣慰了…… 飞红很老了的时候,还喜欢荡秋千,她心里装着所有何乾元的记忆…… 很多年过去,飞红坐在门前石墩上,她已经成了白发苍苍的老妪,看见门前路过穿着蓝色衣衫的行人,都会想起何乾元的初会。 她眼光温柔,如望旧人…… 第144章 官窑 转眼之间,到了中秋节,白天金陵府的很多名流和古董藏家都陆续来了陈府。 本来陈府就面积很大,景色很好,附近百姓也都来看热闹,家丁们开始布置花灯。 陈龙和几个年纪比较大的古董行前辈坐在一个长桌子后面的椅子上,陈二爷和六爷几人也都坐在四周。这时候已经上午九点多了。 一开始流程是金陵的百姓来鉴宝,每人拿着一些古董来让鉴定真伪和价值。 这些百姓手里的古董有的是祖传的,有的是这些收藏爱好者自己古董店里淘的,自己也不知道真假。 金陵府六朝古都,民间流传古物甚多,而且江南富庶,大藏家比比皆是,这些人也爱一起交流,也爱热闹,也会好奇别人手里有什么宝贝。 这里也不乏盗墓贼拿着挖出来的东西来凑热闹,万一被哪个老板看上了,还能卖个好价钱。 这是晚清时期,离清早期康熙,雍正,乾隆,年代很近,那三个朝代生产了大量精良瓷器,也很多官窑流落民间。 中国瓷器的“官窑”之路是循着强化君权的道路行进的。 唐代时期没有固定的官窑,不过河北生产的邢窑,进贡朝廷,算是官窑雏形,邢窑是白瓷,没有颜色,类银似雪。 当时武则天大盈库专用的邢窑瓷器,底部都刻着“盈”字,这个盈字最后一笔刻得很有特点,是反着写的一笔,我都怀疑是不是当时的什么记号。 邢窑有个鉴别要点,它瓷器是白色的,但是在瓷器的转折之处,会泛湖水绿色,很漂亮,这点目前很难仿制,仿的也不太过关。 中国古代的君权实际是从宋代开始加重的,以皇帝架空三省六部和广授使职为表现,而“官窑”概念的正式出现也正是在宋代。 宋代以前,瓷器供应宫廷使用的方式是“贡瓷”,也就是各地的知名瓷窑生产出的最高级瓷器贡给宫廷使用。 当然这种“贡”,对于瓷窑来说并不一定意味着经济负担,因为它更多地像是一种“买卖”,这些“贡瓷”还是有地方政府买单的。因此,“贡瓷”实际属于一种官方的专项采购。 而生产“贡瓷”的瓷窑,在完成了“贡瓷”的生产任务外,它自己的生产经营并不受影响,所生产的非“贡瓷”可以任意出售。 宋代加强君权,“贡瓷”模式就开始被另两种制度性的模式取代。首先出现的是“制样须索”模式,这属于官方出样定制的一种定向采购。 它由宫廷提供“样式”,承做的瓷窑在地方政府的监督下,严格按照“官样”生产,产成品完全销售给宫廷不能流入民间。 宋·庄绰《鸡肋编》记载: “处州龙泉县……宣和中,禁庭制样须索,益加工巧。” 宋代是个文人气很浓的时代,尤其宋徽宗赵佶本人就是是丹青高手,还写的一手好字,他创造的瘦金体天下闻名。 皇帝的审美会影响民间,尤其瓷器,所以宋代生产的单色釉瓷器我认为最美和典雅。 当时的五大名窑,官,哥,汝,定,钧瓷器都进贡朝廷。 前些年,一个宋代汝窑小碟子拍了一个多亿。 宋·叶寘《坦斋笔衡》记载:“宣(和)、政(和)间,京师自置窑烧造,名曰“官窑”。中兴渡江,有邵成章提举后苑,号“邵局”,袭故京遗制,置窑于修内司造青器,名“内窑”。 澄泥为范,极其精致,釉色莹澈,为世所珍。 后郊坛下别立新窑,亦曰“官窑”比旧窑大不矣!余如乌泥窑、余姚窑、续窑,皆非官窑比。若谓旧越窑,不复见矣。” 从宋徽宗开始,皇帝直接把自家用瓷的生产在制度上“垄断”和“独尊”起来,“官窑”诞生。 元代时候枢密院定烧的枢府瓷,是元代官窑,这类瓷器多是卵白釉,在瓷器上有的对称模印枢府二字,隐藏在纹饰之中,不仔细看很难发觉。 我曾经买到一个枢府瓷大碗,在我手里很久,才发现碗口一圈回文纹饰里藏着对称的两个字。 “官窑”制度的成熟期是明、清两代,因为清几乎是全盘继承了明的各种制度,因此,明是“官窑”制度成熟的关键,这种成熟的标志就是景德镇御器厂。 明太祖为第三帝国进行的几项根本性顶层设计,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取消相权而把君权加重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与之相对应的,发源于宋的“官窑”制度就进一步发展,成为了“御器厂”(清代也称“御窑厂”)制度。 《明会典·工部》“窑冶·陶器”条:洪武二十六年定,凡烧造供用器皿等物,须定夺样制,计算人工物料。如果数多,起取人匠赴京,置窑兴工。如数少,行移饶、处等府烧造。 《明史·地理志》“浮梁县”条:(县)西南有景德镇,宣德初,置御器厂于此。 浮梁就是景德镇,我们学的白居易的琵琶行里面一句浮梁买茶去,就是去的景德镇。 《明史·食货志》:宣宗始遣中官张善之饶州,烧造奉先殿几筵龙凤文白瓷器。 这是皇帝派往新版“官窑”监督御用瓷器烧造的开端,张善也就成了未来大名鼎鼎的景德镇御窑厂督窑官年希尧、唐英们的开山门前辈。 中国古代瓷器史上后五百余年的辉煌,就在这新版“官窑”的基础上奠定。 在明代时候,后期出现官搭民烧,明代后期,景德镇民窑数量激增。 文献记载,嘉靖十九年(1540年)时,“浮梁景德镇民以陶为业,聚佣至万余人”。 至万历年间,“镇上佣工”,“每日不下数万人”。万历时人王世懋在《二酉委谭》中记录了景德镇当时的景象:“万杵之声殷地,火光炸天,夜令人不能寝,戏呼之曰四时雷电镇。” 民窑除了生产市场上普遍需要的一般产品外,还生产高级细瓷器。 民窑产品的销售地域很广,王宗沐撰《江西省大志·陶书》记载:“自燕云而北,南交趾,东际海,西被蜀,无所不至,皆出于景德镇。” 由于竞争异常激烈,民窑在经营上不得不精打细算,工艺上亦必须不断改进,因此显示出比官窑更大的优越性。 例如,在燃料消耗相同的情况下,民窑每一窑的产量约比官窑大三倍。民窑的优势被官窑利用,嘉靖以后,凡属宫廷使用的“钦限”瓷,都由民窑生产,即称“官搭民烧”。 到了清代,“官搭民烧”制度,被清代御窑继承,并发展到了比较好的状态。 科普一段官窑发展史,因为什么东西都有演变史。 官窑发展史这也是中国文化的传承。 陈龙今天搞得赛宝,很多藏家拿出了各个朝代的官窑,当然,也很多是赝品。 那就要比拼眼力了…… 第145章 梧桐叶落,天下皆秋 陈府开始鉴宝,几轮藏友拿着宝贝或者自认为“宝贝”来鉴定,陈二爷和六爷几人都给一一点评估价一下。 晚清时候,赝品还不是太多,因为造假成本更大。 康熙的翠毛蓝,雍正的粉彩,乾隆时期的字画,种种藏品都出现在陈府的这个桌子上,大家眼花缭乱。 清代时候甚至到民国,青铜器和宋元时期名帖字画才是收藏家趋之若鹜的东西,瓷器并不太重视。 陈龙的身体不好,还是咳嗽,他就陪着几个古董行老人喝茶聊天,鉴别真伪的事主要是陈二爷和六爷。 老李以前干过盗墓的,他对清代的青花瓷和粉彩一窍不通,要是宋代的瓷器和古董他还真能看出真假,因为年代久远,那些基本都是墓葬里出来的。 张文龙看着眼前眼花缭乱的古董,他很兴奋,他在西湖边上和六爷学的三天知识派上用场,今天很多东西填补了他的空白,他看到了实物。 这时候一个百姓拿着一个盘子上来鉴宝,这盘子酱口,浅腹,底足上露出漂亮的火石红。 盘子中心画着一片梧桐树叶和一个玲珑的洞石,盘子上青花写着梧桐叶落,天下皆秋。纹饰朴素自然,随意创作,寥寥数笔,却别有生动传神的意境…… 张文龙在师父身后站着,他认识这个瓷器,师父在西湖边三天授艺的时候讲过此类瓷器,这是大清顺治朝的秋叶盘。 这类瓷器在当时民间很多,也不值钱,但是很应景,因为今天是中秋。 中秋,秋高气爽,可是历史,却并不是每个秋天都秋高气爽。 那个写出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的黄巢,都把秋天写出一阵寒气和肃杀。 秋天,想到的多是暮士伤秋,美人迟暮。 这个顺治朝代生产的梧桐树叶盘虽然是普品,却是扛着沉重的秋意和历史厚重…… 甚至这类瓷器记载着一个朝代的更迭和苦难,那时候的工匠把愤懑和悲凉都写在了瓷器上:梧桐叶落,天下皆秋…… 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那些亡国的悲凉和耻辱,就像这飘落的梧桐树叶…… 天,一下子成了秋天,凉了人间…… 满清入关,暴力消除汉文化,留下的伤痛体现在瓷器纹饰上,满清最头痛的问题是遇到了汉文化的强大抵抗,其抵抗的力量超出统治者的估计。 剃发易服,一道政令,造成江南百姓的拼命抵抗;江阴八十一日,清军折损三名王爷,十八名大将,士兵余人,江阴孤城死守81日,无一降者,直至破门屠城。 嘉定三屠,剃发令严重伤害明遗民感情,顺治二年,嘉定百姓顽强抵抗,六月十三日,六月十四日,八月十六日,三遭屠城。 历史上,骑马民族多次下令剃发易服,五胡、吐蕃、契丹、党项、女真都下过此令,只不过满清距今最近,给中华民族留下的伤痛最重,也最清晰。 清顺治青花洞石秋叶纹盘是当时较为流行的画意:一片梧桐叶,一尊太湖石,外加或一句或两句的警语、诗文。 如故宫博物院所藏青花洞石秋叶纹盘,一石一叶,极简风格,顺治前后均不见此装饰。 叶面剔白写:“不作风波于世上,自无冰炭到胸中。” 两句世俗意义非常浓重的诗句。 这是宋代大儒邵雍的《安乐窝中自贻》的颔联,全诗: “物如善得终为美, 事到巧图安有公。 不作风波于世上, 自无冰炭到胸中。 灾殃秋叶霜前坠, 富贵春华雨后红。 造化分明人莫会, 花荣消得几何功”。 邵雍为北宋哲学家,就是那个写书出预言梅花诗的那个牛人,他只是不显山露水,我认为才学不在诸葛亮和刘伯温之下。 邵雍预言了宋代之后几个朝代更迭大事,全部应验,我非常震惊,比如预言诗里写的元代一句诗:又见云龙往北飞! 预言宋代之后下个朝代皇帝是来自北方的大漠…… 写明代预言里的一句:“燕子飞来寻常事! 预言燕王谋反,回来干掉了侄子做了帝王。包括预言最后的李自成造反,都料事如神! 还有清代的几句预言诗,预言洪秀全等等,此人堪称神。 他是宋代的大儒,可能知道的人不多,有兴趣的读者自己搜索梅花诗,会惊掉你下巴,预言准确性不比推背图差,是个未卜先知的牛人…… 因为我写的是古董小说,就一笔带过了…… 不过我们读启蒙诗词时候一定背诵过邵雍写的那首《山村咏怀》: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 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 今天不想说花,接着说顺治秋叶盘…… 顺治朝江山未定,刚刚改朝换代,百姓前看不见头,后猜不到尾,一叶知秋,写下邵雍这两句诗显然不是随意而为。 此类瓷器书体较为规整,分隶、行、草几种书体,多题为:“一叶佳式”,“梧桐一叶生,天下新春再”,“梧桐一叶落,天下尽皆秋”,“黄叶落兮雁南归”等等,这一类纹饰被称为“秋叶洞石”,也多叫秋叶盘。 令观赏者由此产生一种浓浓的文化情趣,陷入深深的沉思与感叹之中。 清顺治青花洞石秋叶纹盘发色鲜丽,跃留有明代崇祯时的痕迹,又有清康熙时的韵味。 我一直认为,只有顺治朝代才有秋叶洞石瓷器,后来,我搞到一个瓷片上画的梧桐树叶,底款丁未年。 丁未年是康熙纪年,说明这类瓷器到康熙早期还在生产,可见百姓的思念故国,感叹时局的深深沉闷感情,延续了那么久…… 汉人在怀念明王朝之时,利用梧桐落叶的悲秋情节,配上相应的诗句来营造这种怀念、伤感的气氛,最终表现在陶瓷之上,这可谓是这个时代特有的符号印记。 清顺治,清世祖爱新觉罗·福临年号。顺治朝历时十八年,由于新政权是在明末战乱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社会动荡,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百废待兴。 政局尚未完全安定下来,御窑厂不可能全面恢复大规模生产,所以景德镇瓷业一度萧条,产量很少。 清人叶梦珠《阅世编》记载:“顺治初,江右甫平,兵燹未息,瓷器之丑,较甚于旧,而价逾十倍。” 景德镇仍旧沿袭明末采取的临时应急措施,“有命则供,无命则止”。 官窑生产时停时产,所以官窑瓷器并不多见,而民窑则开始全面恢复大规模生产。 顺治青花胎体偏厚重,胎体有粗、细之分,粗为渣胎,有灰白或灰黄色;细的洁白坚致,瓷化程度较好。 多数釉面是白中闪青,呈鸭蛋青色,透明度较差。大部分器物带酱口(即口沿刷一层酱黄釉)。 许多琢器的底足不施釉,露胎。修胎不太规整,常沾砂,也多棕眼,并能看到明末瓷器中常见的放射状跳刀痕。 盘的底足较平,少见明代的塌底现象,盘底往往有窑裂,底边带窑红即火石红。 火石红是个古董行的专业术语,因为瓷器胎土含铁,烧制之后没有釉水的地方,胎釉结合处就会出现红色痕迹,有渐变过度,很好看。 这是学习瓷器的最基本要观察的地方所在。 我有个这样盘子年前送给朋友了,那个盘子不贵,可是我非常喜欢,在我博物馆里放着好多年,还是我刚学瓷器时候买的。 现在仿品也很多,只是火石红不好仿制,所以很多造假的直接底足全部施釉水,瞒天过海,喜欢收藏的朋友要小心。 现在出现在张文龙眼前的就是顺治朝代的梧桐树叶盘,他眼睛一亮,拿起来看了看,就和这个百姓商量一下价格,几文钱买了下来。 他喜欢这个盘子的画风意境,也为了纪念这个中秋节,而且他也时常悲秋,因为他经历的事情远远比同龄人多…… 即使我们这个年代,顺治秋叶盘也不贵,很多古董店里能遇到,很有意境,那是明末清初时候的国仇家恨! 是朝代更迭时候的迷茫,以及苍生的挣扎与无奈…… 今天,张文龙靠自己眼力淘到了他一生中的第一件瓷器,虽然不值钱,但是很喜欢…… 第146章 君自江湖来,应知江湖事 写完梧桐叶落,天下皆秋,寒冬依旧,这个春天还没真正到来…… 今天喝醉了…… 来了番茄两个多月,一天没有断更,即使过年过节,即使千里单枪匹马,穿越三千里无人区,过草原,过沙漠,都把车停在路边码字…… 今天,忽然清闲了一下,喝了一天酒,睡着了才醒。 看看时间,晚上七点,感觉要断更,好像过了九点钟就发不了文,会卡在审核中,我并不是在意那屁点满勤打卡工资,那钱不够我加一车油钱,不够一顿酒。 我是觉得要有契约精神,啥叫契约? 我不懂。 也许就是不能对不起信任自己的人吧!哪怕只有一个读者。 窗外,好像天色有点阴沉,我趴在床上昏沉沉的感觉到,因为发现身上的几十年伤疤有点隐隐作痛…… 医学上这叫风湿还是关节炎并不清楚,但是一到阴雨天,我的伤疤就很发麻。 今天喝了一天,醉了一下午,现在刚醒来,开始趴在被窝里码字…… 书里那些紧张的厮杀就像无数年轻的往事…… 那些悦目的春花,就像我无数的故人,那些萧瑟粗犷的秋风落叶,会想起无数次独饮的烈酒和单刀…… 写文字,很累,总有一天,文字江湖没有规则,就像作家写书,不再看人脸色,不再取悦读者,不再在意错别字和标点符号。 我这本书,本来写给自己看的,用作家刘年的文章中写的那句话:“这段文字与江湖无关。 不追求高分的时候,不追求发表的时候,文字,就是我的奴隶。 偶尔跑跑题没有什么不好,就像少年时偶尔背着老师与家长,下河洗一回澡,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 他的文章叫:那个地方,叫做江湖…… 我已经好多年不读书了,也没啥太喜欢看的书,即使是个粗人,是个流氓,对文字有时候也会挑剔。 因为觉得无书可读,我才一生气自己写一本小说。 呵呵,有点自负和自傲了,不过那有什么? 今天爷喝多了,现在还没醒酒,就当醉话了…… 一个寒冷的冬天,手指手机打字磨出茧子,写出了四十万字的厮杀和爱恨情仇…… 接着继续写十万字会科普传统文化,然后,我带你看星辰大海,去看江湖的颜色! 去看血雨腥风,去看大漠,草原,海岛,丛林,去看花开花落…… 这几天,公司事情太多。春暖花开,百废待兴,即使懒惰如我,也要一一计划一年之事。 运筹帷幄,方能决胜千里…… 这些年,也不是没读过啥书,最近也看了很多写历史的朋友的书,感觉都很惊艳和博学,渐渐收起骄矜之心,开始重新喜欢上了阅读和文字。 文字,我并不擅长,我更喜欢打打杀杀和谈判,还有谋略布局。 我是个认真的人,即使讲故事和写小说也必须有原型,虽然生硬,但是生动! 因为我只是个从江湖上走来的文坛过客,我见过江湖和人心,还有权谋…… 不过哪天路过偶遇。 大街上看见你挨欺负了,我会拔刀相助! 也不要说这二十年没看啥书,看过孔二狗的东北黑道风云二十年,那是一本枕边书,记载着类似的青春和回忆。 他的书写的通篇故事,没有渲染,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我很喜欢这种文风…… 还有喜欢刘年的这篇随笔:那个地方,叫江湖。 也许不是这个名字,好像以前看人转载叫君自江湖来,应知江湖事。 我觉得后一个名字更好听…… 他说:那个地方,不大看重钱。 那个地方,没有凶猛的公车和工程车,没有人山人海的春运,没有说不清道不明但感触深的通货膨胀,那里,甚至连打卡机都没有。 那个地方,没有法律,但有公正。 那个地方,恶人总有恶人磨,那个地方,好人总有好报。 那个地方,有很多神奇、快乐还有自由。 那个地方,叫江湖。 他写到:“那是一本皱巴巴的书,传到我手里的时候,同学交待,今天必须看完,明天一早就会还书。 寝室十点钟会熄灯,辛勤而狡诈的老师也会不时地来检查,于是蒙在被子里用手电筒看。 那时是冬天,外面有宁静的星星和月亮,也有室友们此起彼伏的鼾声。 被子里却是另外一个世界:刀光剑影,枪林箭雨,烽烟四起,鲜血四溅! 第二天,把书还给室友之后,继续上课。 没有睡意,脑海里一直是缜密如戴尔电脑的老伯和缜密如联想电脑的律香川。” 我书中写了很多绑架和谋杀篇幅,甚至写的非常细腻…… 那天,我在江湖! 我也想到了刘年文章中的这段: “如果有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由自己安排。 我会安排一本书,一壶茶,一张床,几树蝉鸣。 茶,需七年以上的普洱;床,是那种系于两棵桂花树之间的吊床,只要没有人剪,就不会掉下来那种。 蝉声,要故乡的,抑扬顿挫,此起彼伏,像和声一样的…… 带有荷香的微风,可有可无…… 但是,书一定要选金庸、古龙的代表作,看他们的书,不用必要做笔记,也不会有太难的生字。 看完之后,也不会有老师问你的中心思想。 如果有七天的日子由我安排,我会背起背包,离开城市。 坐十五个小时的车,可以看到一片苍黄,那里就是江湖。 ——江湖里,背包应该叫包袱。” 刘年说他的青春是灰色的、自卑的。 我好像也是…… 成绩不冒尖,表现也不冒尖,老实本份,沉默寡言,总在角落里,老师不关心,同学们不关注。 是梁羽生、金庸、古龙和温瑞安的文字,给我建立一个多姿多彩的内心王国。 放学路上,一般没有伴,我也不需要伴,经常边走手指比划,似乎指尖真会冒出一股无形剑气,射落路边的熟透的柿子,或者对面而来女孩子的吊带。 那时候,最大的愿望不是考大学,而是得一本武功秘笈,练就一身绝世武功。 并且已经想好了,成了绝顶高手之后,我依然会老老实实地读书,不显山露水,甚至高年级的同学欺负我,我依然不会还手。 直到某一天,校外的一伙流氓,来球场上欺负邻家的女孩,所有的老师同学都不敢作声。 正在不可收拾的时候,我在众多师生的注目下,缓缓地走过去。 流氓们放开了邻家女孩,围过来开始调戏我。 我挨了几下打之后,爬起来,一揩嘴角上的血,开始进入了传奇。 脚下踩的是凌波微步,手上使的是乾坤大挪移。 后面的情节,可以参见《倚天屠龙记》和《冰川天女传》…… 刘年文章中说它们激发了他的想象力。尤其,古龙灵活而短促的句式,甚至直接影响了他的语言风格…… 我没有被影响,我有时候写字磨磨唧唧,拖拖拉拉,像一个健忘的老者怀念着少年旧事…… 毕竟,记忆是残缺的,人是健忘的…… 刘年说他的床头挂着两柄阿昌刀,他写作写累了,会取下来玩一玩。 刀,拔出来,刀光和月光的区别在于月光下会有恋人。 感觉刀刃的线条不太符合他的审美观,但刀鞘很有创意,许多地方缕空,估计露出一截雪白的刀刃来,很容易让人想到一个领口开得很低的女人…… 我和他不一样,我不喜欢女人…… 但是,我有很多刀! 我喜欢刀,只有冰冷的刀在枕头下,我才觉得温暖,觉得安全,已经成了习惯…… 我的每一把刀,都有故事…… 那些书中张文龙淘到喜欢瓷器时候的喜悦,那个六爷家中老树的苍冷,那些闪烁着诡异光芒的古董,甚至那些女人温柔的眼光,是我的乱七八糟的青春…… 刘年这个文章写道:梁羽生的小说,他小时候非常着迷,被他带入的是金世遗,因为他也像金世遗一样自卑、偏激、被同学瞧不起。 和他一样,恋着一个冰川天女一样的女神。 依然清晰得记得,看电影《白发魔女传》回来,他做了一个梦。 梦的情节记不清了,只记得魔女的头发是为他而白的。 那天夜里,他有了第一次梦遗…… 我没梦遗,今天,我喝醉了,差点遗尿…… 刘年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帮主。 这句话我相信,因为我从书中赚了无数奇珍异宝,亿万家财。 呵呵,甚至敢自负的说古董行里能睥睨四海,我淘宝眼力还算可以…… 反正视专家为砖头。 他书中写到尤其小李飞刀,那是一种非常有诗意的武功,电光火石一般。 像极了古龙短暂而璀璨的生命…… 我的飞刀也很准,小时候记不清练习飞刀的时候,扎死多少棵故乡的杨树…… 后来练习飞针,针穿玻璃并不难,据考证科学算法,当飞针扔出去每秒加速度达到每秒三十米的时候…… 针,就能穿过玻璃…… 我没穿过玻璃,因为,我的速度不够,那时候,我懒,力气还小…… 好好练几天,也基本能实现。 刘年说他记忆里的郑梅,是个始终微笑、态度温和的女人。 她和金庸,和古龙一样重要,没有她就没有他的武侠世界。 她不会写作,也不懂武功,她是书摊的老板娘…… 我也渴望有个温柔的女人,笑靥如花,看着我默默的喝酒,抚平我的心中无数伤痕…… 那天,六爷,应该不想杀人…… 刘年说《白玉老虎》和《连城诀》是古金容易被忽略却不应该被忽略的作品。 这些书步步惊魂,却环环相扣,是治无聊、嗜睡、注意力不集中、产后抑郁症的良药。 我想说,我是真的从江湖中走来,身经百战,几次生死边缘爬出来…… 可是,那些并不可怕,最可怕的还是人心…… 最冷是人心! 江湖,和人交往,不仅仅需要菩萨心肠,还有霹雳手段! 我写的小说慢热,可是,那是真实的人生…… 人生,本来就很慢,慢的我怀疑人生…… 我的书要是读了,也许也能治疗真正的抑郁症,我是二十年重度抑郁症患者,我只能面对高山大河,自我疗伤…… 过眼无数奇珍异宝,我都不开心,可是,写书的时候,我不再抑郁! 他写到好喜欢与世隔绝的静…… 我也喜欢静静。 静静,是个好听的名字…… 他说:“这段文字与江湖无关,不追求高分的时候,不追求发表的时候,文字,就是我的奴隶。 偶尔跑跑题没有什么不好,就像少年时偶尔背着老师与家长,下河洗一回澡,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 你知道猛洞河吗? 阳光一直可以潜到水底。 所以,水底的石头上,一只青虾都看得见。 哪里都是江湖,谁都是江湖中人。” 在文坛这个江湖里,他是振威镖局的那个趟子手。 他渴望有一天,像郭靖一样,去华山论剑。 写这些文字的时候,他在微笑。 我写到这里,我趴在床上,醉眼朦胧,眼睛很疼,肚子里还憋了一泡尿…… 他写江湖仿佛又回到了少年;回到了实际上充满热血和满怀理想,相信书本,相信历史,相信老师,相信社会,相信面前每一个微笑真诚的人的纯真年代。 回到了那个喜欢做梦,喜欢掩饰表面上沉默寡言勤奋好学,实际上一直深深迷恋着邻居那个长裙曳地的女孩。 迷恋多情的开着一树雪白的栀子的初夏…… 他写羡慕曾经夹住过西门吹雪的神剑的灵犀一指,能否夹住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 我的飞刀速度和准度不逊梁风,几乎风一样,十步杀人…… 在战国,我希望是个豪气干云,义薄云天的墨者,不喜欢做个运筹帷幄的君王…… 有一天,突然想重温一下少年。 那个武侠时代,已经过去了…… 内心里还有一个江湖。 江,沅江的江,酉水的江,猛洞河的江。湖,栖凤湖的湖。 那里风波不恶。 一条小船,始终在彼岸泊着…… 哪一天,等事情做完了,招一招手,它就会袅袅得出来…… 我今天喝醉了,外面夜色已黑,水泥钢筋的丛林里,我没有小船。 我的宝马在路灯下静静的等着它的主人…… 它刚刚跋涉万里,满身灰尘…… 我很怀念我的江湖,很多原因,不能把所有江湖往事写出来。 可是,我没有遗忘…… 就像身上的伤,和心里扎的刺,每逢阴雨之夜,都会隐隐作痛…… 张文龙淘宝的第一个瓷器也是我第一次淘到顺治青花,很喜欢这八个字:梧桐叶落,天下皆秋…… 那是粗犷而萧瑟的生命! 每个懵懂少年都会长大,慢慢老去,直至死亡…… 忽然想起我的外婆,昨夜梦到她了,她已经死去十几年了,可是祭日我几乎不去上坟,因为我还当她活着。 还当做她依然在故乡老宅中火炕上等着我归来…… 看着我睥睨江湖,纵横四海…… 乡愁和故人,像大风烈酒,和眼泪一样让人难忘…… 陈府依旧在赛宝,宝贝繁多,几万字,也写不完,夹杂点跑题的文字,这个章节悄悄的记录着我的回忆…… 所有的古董我基本认识和精通,那是我下了无数心血学会的经验…… 经过无数实战!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里老李的耿直,六爷的阴沉,陈二爷的通达,张文龙的勤奋,四哥和梁风的忠义,都是我身边很多朋友历历在目的影子…… 甚至那些美丽的女孩和幽怨的妇人…… 这本书是写给男人的小说,讲述着男人之间的温暖,可是江湖,怎么会没有女人? 看她泪眼婆娑,看她姹紫嫣红,看她笑靥如花,看她秋妆春颜…… 昨夜小寐,忽疑君至,却是琉璃火,未央天…… 第147章 嘿,湖田 以为自己喝酒很牛逼,可是还是喝醉了,今天还差点断更,我会在乎那点和平台的契约精神? 呵呵,我在乎读者,哪怕一个? 午夜最后半小时码了两千字…… 前些章节陈府的厮杀都已经过去,现在,陈府,迎来了赛宝。 赛宝,其实,赛得不是宝。 赛得是人性…… 不过,还是有真的古董在人间,江南,尤其金陵,六朝古都,这里民间藏着很多古代遗物。 这一天,中秋月圆。 江南的藏者们都拿着自己心仪的宝贝到了陈府。 好多老普,也有好多墓葬里出来的东西…… 老李在北方盗墓,对南方的东西不太熟悉,他懒得看赛宝,就和查干几人去喝酒了…… 张文龙站在师傅后面,他眼睛一眨不眨,目不转睛的学习着这些真真假假的东西。 这小子的好奇和勤奋很像我,很像六爷…… 还真的有一件古董出现在眼前,那是一个青白瓷的大碗…… 张文龙和六爷还没顾得上看,老李提溜着酒瓶恰巧走了过来,在元朝时候出现高度蒸馏酒,清朝,已经酒鬼满地…… 不过老李还清醒,他拿起那个青白瓷大碗,他赞叹的说道:“这是真的,是宋代的,湖田窑的影青瓷,都说汝窑甲天下,呵呵,我老李觉得影青瓷的工艺才是宋代第一!” 他喜欢这个大碗,谈了价格,张文龙付的钱… 老李买的不会便宜,因为他太豪爽,可是,他有眼力,即使买贵了也不吃亏。 老李盗过无数宋墓,宋墓基本是穷的,因为只有瓷器,辽代还行,会有点陪葬金饰品,汉代墓葬就会很多金器和青铜器陪葬,盗墓的很喜欢汉墓…… 宋代却诞生了无数精良瓷器,这些瓷器的价值,老李并不懂。 可是,他懂湖田窑…… 在唐代,北白南黄,北方的定窑和邢窑已经有了雏形,甚至类银似雪的邢窑都进了武则天的大盈库! 我有个大盈库的酒壶,多年前,北京古玩行给我几百万没舍得卖,因为,我喜欢那个张扬浪漫的时代…… 唐朝那时候,没有房贷,没有车奴。 当然,我现在也没有,我只是有卡车不一定会拉下的古董,我还喜欢锦衣夜行,扮猪吃虎…… 湖田,多么好听的名字,老李很喜欢这个大碗。 我初期玩瓷器的时候,第一次看见湖田窑瓷器,也很惊艳,那瓷器极其薄,还都刻着花纹。 有的是模印,那是宋代晚期产品了…… 这些湖田窑瓷器真的是一件艺术品,我赞叹宋代时候的技艺精良! 张文龙看见干爹很喜欢这个大碗,他出了钱,也算送给干爹的礼物。 老李很喜欢这个大碗,他是北方人,北方,更多的是辽金瓷器,辽三彩,皮囊壶之类的瓷器,老李,并不喜欢。 这是江南,金陵府,是六朝古都。 这里有着丰富的人文…… 至今为止,南京出的汉代青瓷还是首屈一指,我前些天写的错金银虎镇,南京早些年发掘过,媒体记载过,现在存放在南京博物馆…… 在清朝,宋代瓷器在古董行里流传,也是大多来自地下,我只是想说,我这故事来自人间…… 就像前言说的那样。 湖田窑位于景德镇市东南湖田村。 五代时烧造青瓷和白瓷,青瓷胎色青灰,白瓷洁白,产品以盘、碗为主。 北宋早期普遍使用仰烧法,烧造青白瓷唇口、葵口碗。 造型简单,瓷胎较厚,釉色偏灰或米黄。多光素无纹饰,这一时期的产品,尚不具备影青瓷的基本特征。 北宋中晚期,选用表层风化最佳的瓷石原料,淘洗澄湛工艺逐渐完善,拉坯成型技艺日趋成熟。 尤其采用旋坯工艺,用铁刀在阴干的毛坯上旋削修整,使瓷胎薄腻至极! 如此大口径薄胎器,即便明、清两朝造瓷技艺发展至巅峰,也无法大规模再造。 我见过很多湖田窑大碗和洗子,薄的惊人,刻花工艺精湛流畅,灯光下,就像灯泡的玻璃。 我一直以为,宋代,最美的瓷器就是湖田窑,什么官哥汝定钧,我真的不喜欢…… 景德镇窑位于江西景德镇,创烧于五代,主要烧白瓷与青瓷。 宋代该窑的制瓷技术更趋成熟,规模与产品质量有了很大的发展与提高,元明两代不断出现创新产品,成为全国的制瓷中心。 青白瓷,因釉色介于青白之间,白中闪青,青中闪白,故名,是景德镇湖田窑在北宋初、中期独创的釉色品种。 因青白釉的釉质中含有微量的铁质,釉色白中泛青,釉层细薄晶莹,具有温润如玉的艺术效果,成为南方青白瓷中的一枝奇葩。 江西九江北宋咸平三年墓出土的青白釉钵是目前所知最早的青白瓷品,因其质感如青白玉,胎质细洁,釉色青莹,光照见影,故晚清以后又称之为“影青”。 南宋词人李清照《醉花荫》中有“玉枕纱厨”之词句,“玉枕”即指色质如青玉一样的青白瓷枕。 不过,李清照不是个好娘们儿,她嗜酒放荡,但是还不错,写出了: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她懂丹青,懂古董…… 中国瓷器创始于汉代,发展至宋代达到鼎盛期,瓷窑遍布全国各地,不仅诞生了举世闻名的“汝、官、钧、哥、定”五大名窑。 而且还形成了风格迥异的“八大窑系”,即定窑系、磁州窑系、耀州窑系、钧窑系、龙泉窑系、景德镇窑系、建窑系和越窑系。 其中,景德镇窑系不仅是中国古代南方最大的民窑体系,也是着名的民间瓷窑,在中国陶瓷史上素有“北有彭城,南有景德”之说。 而在景德镇窑系众多窑口中,湖田窑又凭借其精湛的制瓷工艺及悠久历史成为翘楚。 客观说,相比同时期“五大名窑”来说,湖田窑虽不及其声望显赫,但在中国陶瓷史上的地位却毫不逊色。 特别是该窑烧制的影青瓷不仅精美独特,素有“假玉”之美称,更是为后世青花瓷的辉煌绽放培植了沃土。 老李今天淘到了这个影青瓷,他很喜欢,他有着北方人的豪爽,可是,心中还是喜欢江南的婉约。 张文龙看着干爹很开心,他开始更留意这人群中的百姓手里拿的宝贝 。 他并不是卑鄙和贪婪,他只是有心,有城府…… 也许,他成熟在那个中秋的一天吧! 张文龙开始知道了如何淘宝,因为之前的古董,都是他差点为人送命,陈龙和陈二爷送的…… 嘿,湖田,影青! 终于,爷,今天,没写完四千字,断更了…… 可是,如果,你用心读,你会成为高手,别浑浑噩噩去买假货…… 识古不穷,贪古不富! 第148章 六爷走眼 这几天太忙,懒得码字了,还每日无醉不欢! 不过,说过这本书一定写完八十三万字完结,这是我外婆的寿命年龄,想给她天堂一个安慰和自己一个记忆。 前晚,我还清晰得梦到她…… 等我写完这本书,我会出纸媒版,我会在她坟前,拿一摞我写的书烧了…… 中华文化浩如烟海,尤其古董,越研究越有趣,不过都懂了,也没意思…… 奇珍异宝我过眼无数!我曾经各大博物馆走遍,各个窑址踏烂!我过手的古代瓷片几十吨…… 反正爷是对古董和所谓文化研究够了,现在一点兴趣没有,甚至不如江湖上的打打杀杀! 很盼着赶紧把陈府赛宝写完,来陈府盼望发财赛宝的藏友们赶紧滚蛋! 写古董文化越写越不耐烦! 然后,六爷和张文龙他们去纵横四海,快意恩仇,游历江湖…… 甚至张文龙和青黛、兰蕙去一起过着没羞没臊的日子。 可是,还是捏着鼻子,打着酒嗝,写几章古董知识的章节,谁他妈的让这书叫古董江湖呢? 我有时候想:如果没有古董,这个江湖会更有趣! 接着写陈府赛宝…… 几个掩耳盗铃的二货,拿着自己以为是真的古董也来鉴宝,陈二爷看了看,没好意思说是赝品,因为这几人是金陵府的官员…… 这些可能是别人送礼的,他不能戳穿。 有的藏家拿出赝品,陈二爷一样没有说破,只是说:“这个我看不懂……” 这人是金陵府陈府的生意伙伴…… 陈二爷能不懂真伪么? 他很懂! 他知道戳穿了那些人,也许不仅仅这些人不高兴,没准直接脑出血、或者心梗死在他面前。 那些赝品古董,也许花了他们一辈子积蓄…… 这就是古董江湖,这就是人性和人情世故。 非常不开心,因为,昨天,喝多了,少写了两千字,并不是在意其它,而是感觉食言了…… 江湖上,爷的涂沫星子都是钉子! 可是对人的承诺,如果,哪一天我食言了,也许是我故意的,那是我认为不值…… 其实,我高兴做的事,一直言出必践。 我也早已看透人性! 一直说每天码四五千字,可是,昨天喝醉了居然没写完…… 我对这本小说,倾注无数感情,我认为值的遵守契约。 这是我自己的传记,我的半生回忆,我所有的感情,甚至写着写着,不小心写成了日记…… 这样也好,不需要取悦于人,不需要看人脸色,更无需关乎规则,终于放下了…… 高兴了,我写完了去出书,去拍电影…… 这人间,谁没来过? 谁不是来人间走个过场? 昨天写到刘年的江湖随笔,我还很喜欢他写的一首诗: 突然想到了身后的事, 写几句话给儿子。 其实,火葬最干净, 只是我们这里没有。 不要开追悼会, 这里,没有一个人懂得我的一生。 不要请道士, 他们唱的实在不好听。 放三天吧! 我等一个人,很远…… 三天过后没来,就算了! 有的人,永远都是错过…… 棺材里,不用装那么多衣服, 土里,应该感觉不到人间的炎凉了。 忘记说碑的事了…… 弄一个最简单的和尚碑, 抬碑的人辛苦, 可以多给些工钱。 碑上,刻个墓志铭, 刻什么呢,我想一想…… 就刻个痛字吧! 这一生,我一直忍着没有说出来…… 凿的时候, 叫石匠师傅轻一点…… 清明时候, 事情不多,就来坐一坐。 这里的风不冷, 不用烧纸钱, 不用挂青, 我没有能力保佑你, 一切靠自己, 说说家事…… 说说那盆兰花开了没有, 说说最近看了什么书, 交了女朋友没有…… 不要提往事, 我没有忘记! 你看石碑上的那个字…… 刻得那么深! 不要提国事, 我早已料到…… 你看看,石碑上的那个字, 刻得那么深…… 原来年轻时候不仅打打杀杀,我还喜欢诗歌!我震惊文字的震撼,触动心弦,即使苍冷凉薄如我…… 写的多好! 碑上就刻个痛字吧! 这一生,我一直忍着没有说出来…… 不要提国事, 我早已料到! 老李是北方人,他对南方的瓷器并不太懂,不过宋元之前的他很精通,因为地下东西他过手无数。 还真的有一个人拿着唐代白色瓷壶拿来鉴宝。 这人贼眉鼠眼,像常子一样脸色的苍白,泛着一层朦胧的白雾…… 陈二爷对这个瓷器有点不敢认识,就递给了六爷,六爷有点累了,想起好多往事,心情有点烦躁,懒得看了…… 他瞟了一眼说道:“假的!“ 那人好像很不高兴,说道:“你仔细看看!” 六爷还是说道:“这是仿造的唐代邢窑,因为转折之处没有湖水绿。” 其实六爷主要认为邢窑是河北出的,金陵府不应该出现,他失算了。 虽然中秋,天气依然很热,六爷有点烦躁,他看着眼前一群等着鉴宝的百姓,这些百姓眼里露出想一夜暴富的欲望…… 他忽然有点厌恶…… 这个圈子里,如果拿自己掏的宝贝找人鉴定的人,这个东西真假不论,基本这人是个蠢货。 他肯定不懂,他看到的只是价值和钱,他不配拥有真品。 记得一个新闻,很曲折离奇。 某人花巨资从一盗墓贼手里购得一幅辽代名画,送礼京官,想求办事。 此京官找砖家鉴定,砖家说赝品,专家说如果辽代丝绸字画不会如此之新。 京官怒,弃之库房,没帮这个人办事和所求。 后来,京官贪腐入狱,抄家。 查出这幅辽代丝帛卷轴,重新鉴定,真品无疑价值连城? 遂,重罪…… 这个事情好像还上了电视…… 总之,这不过是古董江湖里的小插曲。 古董江湖,远远比你想的黑暗。 六爷看着眼前的破酒壶,他打个哈哈,他累了…… 中秋节,过手几百件藏品了没几个真的,他后悔在陈府当这个砖家。 这时候,老李走了过来,他有点摇晃,步履蹒跚,因为他和查干几个蒙古人喝醉了。 他看见这个白酒壶,眼睛有了光彩,他拿起来仔细看看,在阳光下端详…… “这是真的唐代邢窑,当时进贡之器!” 六爷睁开有点疲倦的眼睛,拿过来仔细看了一下,果然到代真品。 白色的釉色下有深深土沁,转折之处阳光下泛着微绿,底款盈字,刻的盈字坚挺有力…… 壶身白色,类银似雪! 刚才看走眼了! 六爷这个人有个好处,就是不会掩耳盗铃,讳疾忌医。 他看错的不会犟,能自己反省承认错误。 六爷站起来对着这个拿着白酒壶的人说:“哈哈!不好意思,我走眼了,老李哥说得对,这是真品。 而且器型神韵都和唐朝的娘们儿一样,丰满,还雍容华贵…… 价值不菲,好好留着吧!” 那个人得意的拿着这个酒壶走了…… 第149章 类银似雪的邢窑 这个拿着邢窑的人是个盗墓贼,刚刚挖出来不久,他是来陈府考验大家眼力的。 即使六爷,不小心不认真看东西一样会走眼! 鉴宝,不仅套路和人情世故,还能看到形形色色的人性。 邢窑和定窑,在古董行里,都说晚唐五代邢窑定窑不分家,其实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我认为二个窑口还是有区别,定窑胎骨发硬,邢窑发软,修胎也不一样。 而且还有很多工艺差别,只能说写这句话的人是个二货,不求甚解! 度娘说邢窑是中国古代北方烧造瓷器着名的窑场之一,是唐代烧造白瓷的中心,是唐代七大官窑之一。 邢窑与越州青瓷并称为“南青北白”。 这个它写的不太准确,唐代时候,南方并不是青瓷天下,而是北白南黄。 南方安徽的寿州窑生产的黄瓷才是名瓷,包括湖南的长沙窑。 以后章节,写到张文龙东南亚南海沉船寻宝,那沉船里的瓷器基本都是长沙窑…… 到了宋代,耀州窑和龙泉瓷鼎盛繁荣,才是青瓷天下! 治学严谨很重要!我一个醉鬼写小说都追求严谨,勿论出书育人?误人子弟! 我鄙视欺世盗名的砖家! 所以,写小说的人也不要太依赖度娘,毕竟,很多娘也许是后娘。儿子都可能是后妈生的,或者隔壁老王的,要学会研究和动脑子辨别真伪…… 我喜欢:谨言慎行,多思明辨! 这是我自己设立的座右铭。 邢窑始烧于南北朝,衰于五代,终于元代。 北朝时期,邢窑以烧制青瓷为主,在烧制青瓷的基础上,工匠们不断精选铁含量较低的原料创造出原始白瓷,之后又逐步发明了化妆白瓷。 前几年,拍卖了一对隋朝白瓷杯子价格不低,有兴趣的自己看看查阅资料…… 隋朝时期,邢窑开始由青瓷向白瓷转型,逐渐向细瓷过渡。 初唐时期,邢窑是制瓷业七大名窑之一,也是中国北方最早烧制白瓷的窑厂。 中唐时期,邢窑达到极盛时期,精细白瓷的出现,是邢窑发展阶段的必然产物。 瓷器的质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器物种类增多,制瓷工艺达到了纯熟的地步,产量大大超过隋代细白瓷,以至进贡皇室,远销海外。 细白瓷为邢窑的精品,其胎质坚实细腻、釉色纯白光亮:\"类银、类雪\"。 唐人李肇在《国史补》里写道:\"内丘白瓷瓯、端溪紫石砚,天下无贵贱通用之\"。 这里姓李的写错了,带盈字的邢窑是武则天大盈库专用的瓷器,算贡瓷,官窑的鼻祖。 所以,读史书也要辩证得看,不要人云亦云,要拿证据,要敢于颠覆历史…… 五代时期,邢窑瓷器基本完蛋了,因为更多的精良瓷器在南方出现。 那时候,才是南青北白的时代! 类银似雪,多好听的形容词! 有着梁风飞刀一样的诗意, 像我们逝去的的青春…… 像那个初夏邻家女孩洁白的连衣裙…… 天已经快中午,大家去吃饭,吃完饭,接着赛宝。 游客们在陈府的园子里游逛,也互相交流和交易。 这可能是现在古玩交流会的雏形。 他们看着这些关着的老虎好奇,其实即使老虎皮,野生的和养殖的鉴别区分都有区别。 野生的老虎毛硬,养殖的老虎皮毛很软,传说虎骨放在狗子面前,狗会吓跑,这是血脉基因压制。 我一个朋友在国外弄的孟加拉虎骨放在狗子面前,狗子叼走了,嚼了…… 看来传闻不可信。 下午,接着赛宝,陈二爷和六爷都有点疲乏了,每一个藏品一一过目。 六爷上午看走眼了,心里歉疚,下午认真的给每一个藏品鉴定。 陈龙嫌弃天热,午睡,没出来。 张文龙陆续买了一些喜欢的古董,买了十几件,出的价钱不低,他脸皮薄,不好意思讲价。 不过他买的都是真的古董,而且很有价值,买到手就翻倍的赚。 四哥和老李,查干几人也都买了不少古董,四哥娶了媳妇,他要学着淘宝养家。 这些年,他在六爷跟前,本来应该学的古董最多的,可是他懒得学,天赋也差。 不过,现在他知道不懂不要紧,可以跟着买,知道识人就行,他信任六爷的眼力,六爷说老的,他就付钱买下。 这时候,一个藏家拿着一个青花瓷的梅瓶出现在赛宝台。 梅瓶,亦称“经瓶”,中国传统器型之一。 是一种小口、短颈、丰肩、瘦底、圈足的瓶式,因梅瓶瓶体修长,口小适宜插梅枝而得名。 梅瓶最初是作盛酒或其他液体的用器,宋时称“经瓶”,明朝以后被称为梅瓶。 梅瓶最早出现于唐代,宋辽时期较为流行,各地瓷窑均有烧造。 宋代梅瓶器型比例匀称典雅。元代梅瓶继承了宋代梅瓶的形制,只是肩部更加丰满,除了圆形梅瓶外,还有平口梅瓶,八方棱梅瓶等等。 明清梅瓶在器型上与宋元时期略有区别,明代梅瓶肩部较丰,颈部肥硕。而清代梅瓶,肩丰硕而挺括,颈部内收,至底部处又微撇。 梅瓶从它产生时起,最初应为实用器,大多用于盛酒或其他液体物质。它的这种功用一直延续到元明时期。 随着社会的发展,梅瓶逐渐具有了陈设装饰的功能,甚至梅瓶还常被作为冥器随葬,桂林明代藩王陵区出土了大量的梅瓶便是明证。 这些梅瓶已成为上层统治者等级地位的标志和风水寓意的象征。明中晚期以后,梅瓶的观赏陈设作用则越来越明显。 清代梅瓶多为传世品,这应与梅瓶此时主要用于陈设装饰有关。 我个人最喜欢的梅瓶是元代的,它饱满,线条比例流畅,梅瓶上半部分是个半圆,这点是鉴别元代梅瓶要点,是区分其它朝代梅瓶断代重要依据之一…… 尤其元代龙纹梅瓶,苏麻离青,深入胎骨,龙爪锋利如刀! 灯光下散发着幽幽的蓝,蓝的惊艳! 今天,这个藏友拿出来的青花瓷梅瓶是个残品,缺了一个瓶口,原来碎掉了。 他拿出来,陈二爷和六爷眼前一亮…… 二人仔细看着这个瓶子,器型神韵老货无疑,蓝色青花画着一个水浒故事人物…… 瓶口残的部分露出胎土麻仓土…… 这他妈的是元青花啊? 现在拍卖一个梅瓶几千万! 可是,那时候都传闻元代没有青花瓷,二人只知道是老的,不知道具体啥年代,他俩嘀嘀咕咕的耳语,研究这个瓶子…… 很多人也围上来研究,窃窃私语。 这时候,陈龙走了出来…… 第150章 元青花的幽蓝神采 陈龙睡醒了,他来到了赛宝台,远远的他就看见赛宝台前面围着一大群人,他好奇走了过来,他看见了这个青花梅瓶。 他从陈二爷手里拿过来梅瓶,仔细端详。 这个瓶子高不到二尺,瓶子上半部分是个半圆,画着四个人物各拿兵器,其中一个穿着虎皮衣裙拿着猎叉,看样子是解珍,这是四个水浒传里的人物。 他用手摸了一下青花人物,瓶子表面凹凸不平。 青花颜料深入胎骨,阳光下泛着幽幽的光…… 人物笔法流畅,瓶子上有几个棕眼,棕眼小的只有一根头发能插进去,诡异的在瓷器上零星散布。 棕眼是个古董瓷器里的术语,就是元代和明代瓷器上很多时候会出现小孔洞,这是因为麻仓土的特点形成的。棕眼是釉面气泡在窑中熔融爆破后,未曾弥合而自然形成的小孔,也称缩釉点。 我们现在的瓷器都是电窑烧制,瓷土淘洗干净,已经不会出现棕眼。 元明瓷器是麻仓土,元代瓷器瓷土是二元配方,就会出现棕眼。 元代,景德镇发现了高岭土,高岭土因最早发现于江西省浮梁县的高龄村而得名,现在是国际上通用的瓷土矿名称。 它是由长石类岩石经几百万年的风化后而形成的土质制瓷原料,在风化的过程中,岩石中的钾、钠被水带走,形成了主要化学成分是二氧化硅和三氧化二铝的高岭土,并将其掺入瓷石中,即所谓的“二元配方”。 它提高了原料中铝的含量,使瓷胎可以耐受1280-1300c的高温,这是烧成大器,提高瓷胎坚致性的必要条件。 我特别讨厌二元配方这个称谓,不知道哪个砖家起的这个莫名其妙的现代名字。 等我有时间了会用电脑把这本小说插图讲解,插入上百张参考古董图片,读者就会一目了然。 我希望读完我的小说,你一不小心成了古董高手,至少你去古董店溜达,看啥东西,基本能分辨真假。 以瓷器为例,如果你要是想成为高手,你要精通器型学,美术学,工艺学,纹饰学,胎土学,丧葬学,风水学,历史,化学,刑侦学,逻辑学,统计学,心理学,甚至哲学。 要全部精通,才有可能成为高手。 这看起来很复杂,不过就像爬山,真的翻过高山,你会觉得很有意思,回头看看,并不那么难,我如今无山可攀,深感寂寞…… 陈龙仔细看了看碎掉的瓶口胎骨横截面,是麻仓土,这种瓷土的断面会有很多孔隙,很特殊。 他轻轻放下这个梅瓶,笑着对六爷和陈二爷问道:“你俩如何看这个梅瓶?” 六爷沉思一下,说道:“这是老货无疑,应该是明代早期产物,洪武朱元璋左右吧? 明代晚期很少出现麻仓土的瓷器,万历朝代之后麻仓土基本绝迹,这个还画风豪放,也不像成化,弘治时期的软弱。我认为是明代早期的。” 陈二爷也附和六爷判断。 陈龙看了一眼瓶子,他对这个拿着瓶子来的藏家说道:“这个瓶子,您打算出手么?说个价格。这瓶口碎了,品相差了,您从何而来的这个瓶子?” 这个藏家是个老汉,他说道:“我挖井的时候挖出来的,还有几个都碎了,我都扔了,这个保存还算完整,拿来请各位掌柜的掌眼。我也不知道值多少钱?你看着给吧!” 陈龙说道:“五两银子可以么?不残的话十两。” 老汉很高兴,晚清那时候,一个捕快一年薪水才几两银子。 陈二爷付了五两银子,老汉乐呵呵的把这个瓶子给了陈龙,陈二爷让张文龙拿个箱子包好,小心翼翼的拿到了父亲的房间。 大家窃窃私语,议论纷纷,这样一个碎瓶子几文钱都贵了,陈龙给了五两银子。 陈龙扫视了一下鉴宝的人群,看他们手里拿的东西五花八门,新老都有,他一丈之外看一眼基本都能看懂真伪,无需上手。 我也有这个眼力和能力。 他看没啥看上眼的东西了,他高兴的回了房间,他兴奋的拿起了这个碎了瓶口的青花梅瓶。 傍晚,赛宝结束,藏友和围观的百姓们纷纷离去,有的在园子里看灯游玩。 陈龙杀了几个猛兽,做了一顿满汉全席。 请一些官员贵客和生意伙伴一起吃的晚饭,一起赏月。 查干和六爷他们也都坐在上宾位置,大家聊着古董和今天见闻,都是古董行的人,说话不累,聊的很尽兴。 张文龙看着一桌子一百多道菜肴,想起几个月前自己饥肠辘辘的走在京城琉璃厂,感觉时过境迁,恍如隔世。 晚饭后,客人们吃完饭纷纷坐着马车回家过节。 陈龙布置了一些月饼和点心,大家坐在庭院里闲聊赏月。 月饼是中秋节的传统食品,关于它的来历有不同的说法: 普遍的说法是:唐朝时,太宗李世民为征讨北方突厥,平定其屡次的侵犯,令手下大将李靖亲自率部出征,转战边塞,结果屡建奇功。 八月十五这天凯旋归京。当时有个到长安通商的吐蕃人,特地向皇上献圆饼祝捷。太宗李世民大喜,接过装璜华丽的饼盒,取出彩色圆饼,指着悬挂天空的明月说道:“应将胡饼邀蟾蜍(即月亮)。” 随后,将圆饼分给了文武百官。从此,中秋节吃月饼的习俗便流传了下来。 还有一种说法是:在古代,饼被当作祭祀用品,用来祭拜神明。一次巧合,唐军裴寂受圆月启发,制作了圆饼,以此解决军粮紧缺的问题,后来发展为月饼。 宋末元初周密的《武林旧事》中,在讲到食品种类时,列出了“月饼”,《梦梁录》中的月饼,是归到蒸制食品中的,是日常食品。 据记载,月饼在明代真正成为中秋节的标配,月饼已经当中秋节的必备食品,明代以后始有关于中秋节吃月饼的大量记载。 《帝京景物略》中记载月饼是圆的,卷二中记载:“八月十五祭月,其祭果饼必圆。” 总的来说,中秋节吃月饼,寄托着人们对家人团聚的美好愿望,也是对亲朋好友深深的思念。 陈龙取出来那个他买的青花梅瓶,放在桌子中间,月光下,这个青花梅瓶的幽蓝神采,惊艳了众人…… 陈龙看着这个梅瓶,虽然有些残缺,可是也爱不释手。 他说道:“你们说他是洪武左右的瓷器,比较靠谱。这个其实元代的瓷器,古董行都说元无青花,史有定论,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元代有青花瓷,就是这个……” 大家安静的听陈龙说下去…… 陈龙看了一眼天空的月亮,好像想起了往事,他有点出神…… 他又看了一眼眼前的梅瓶,对着大家说道:“可惜这个梅瓶残缺了,这是难得一见的宝贝,朱元璋大赏功臣之物。 绝非寻常,我给了他五两银子,这个瓶子不残的的话,值百两黄金,月有盈缺,人也难圆,世间事哪里那么多尽善尽美,收藏,切记贪婪。” 他最后一句话是对着张文龙说的,张文龙毕恭毕敬的点头,认真听着陈龙讲话。 在座的都是经历丰富的古董中人,可是,他们都认真的听着眼前这个瘦弱的老者讲话,这人曾经是盗墓界的奇才,传奇人物…… 陈龙说道:“我给大家讲一段往事,那是我年轻时候跟着焦四师父盗墓的事,那一年,我们干了一个元朝大墓……” 第151章 苏麻离青 陈龙说道:“那一年,我二十多岁的时候,我跟着师父盗墓为生,一次,我们发现了一个大墓。” 听见陈龙讲故事,大家都来了兴趣,张文龙和青黛、兰蕙他们几个年轻人都拍手叫好。 陈龙说道:“这个墓葬离岭南很远,并不在广东附近,是一个流传几百年传说的元代王侯之墓。 这个元代王侯陵园,石翁仲、石羊、望柱、神道碑、家谱碑等陵园建筑物件还都保存完好。 碑首石雕刻着“大元故牟阳公赵氏神道碑铭”。这个赵氏是汉人封侯,当地百姓有这一些是这个元代王侯的后代,对陵墓看守严格,所以几百年没有被盗挖破坏。 焦四师父和我们是无意路过此地,听闻附近有个元代大墓,本来因为考虑此墓还有后人,不想去盗挖。 可是,我们当时路饿,在此地打尖吃饭,此地民风劣悍,当地盗贼很多,一不小心,我们吃饭的时候,居然把包袱丢了,盘缠都丢光,还偷了我们一匹马。 师父和我们附近寻找盗贼,在这个墓葬附近村子里发现了我们丢的马,我们进村要马和丢失的盘缠。 那个村子是个家族,很团结,民风彪悍。他们不承认这马是我们的,言语不合,就动起了手。 我们这边只有四人,寡不敌众,被几十个村民群殴,差点被打死。 我们几个都受了伤,从那个村子逃出来之后,我们到衙门报了官。 没想到,衙门看我们是广东口音,那个县令袒护当地人,后来听说他们是一个家族有亲戚。而且当地盗窃成风,衙门根本不爱管。 我们在衙门守了一天,当差的去那个村子看了一圈,回来说没发现马匹赃物,把我们打发了。 我们无奈离开衙门,师父咽不下这口气,一怒之下他打算把这个元代大墓盗了,等于挖了这个村子和县令的祖坟。 师父看我们人手太少,而且我们也怕再出意外,他就让我回广东叫帮手。 我骑马回了广东,找了三十个原来跟我们一起盗墓的伙伴,我们去了这个地方。 这个墓葬在山脚下,风水很好,规模很大。 我们在远处租的房子,白天不敢干活,只有晚上才偷偷摸摸的去挖,因为人多,而且对于盗墓师父轻车熟路,没两天,就打开了地宫。 这是一个砖雕墓,深度大多七八米,挖出了很多瓷碗、瓷盘、瓷瓶、瓷罐、香炉、铜镜、镇墓石、陶俑等器物,其中青花瓷器也挖出几件。 这个墓葬里面就有一个人物青花梅瓶,画的元代戏曲人物,我今天发现这个水浒传人物的画风笔法,和那个元代墓葬出土的青花梅瓶人物开脸一样,估计有可能都是一个工匠所绘。 那个梅瓶后来被师父焦四高价卖掉,卖了几十根金条,他说那个青花梅瓶就是元代官窑。 这个墓葬石碑龙纹碑首上清晰写着元代王侯的墓葬,还刻录着这个王侯的生平事迹,所以元代有青花瓷确定无疑。 这个大墓规模不小,结构复杂,墓道平面呈长梯形,底为台阶式,纵深几十米。 两门楼中上部两侧设弧形翼墙,墓室内很多砖雕,仅中、后室设斗拱。内壁均布满彩绘,画着缠枝花卉;前室画着莲花藻井、祥云仙鹤、斗拱立柱、侍女图,都很精美。 那个墓葬后室南过道东西两壁各绘一执戟武士,我当时打算吧这个武士图的墙壁铲掉带走,可惜没有成功,碎了。 这个墓葬没有机关,就像活人居住的住宅。 我特意留意了墙壁上绘画的缠枝牡丹,那个叶子和牡丹花和这个梅瓶上绘画的牡丹花一模一样。 元代时候的牡丹花就是这样画的,叶子像葫芦,这和明代有区别。 我也挖过洪武时期青花瓷,这个时期菊花画的半明半暗,和元代有差异。 这些细微之处的差异就是瓷器断代的依据。 所以,今天这个梅瓶就是元代王侯之物,即使不是官窑,也非寻常百姓所用之物。 明代瓷器青花浮于表面,元代青花瓷青花深入胎骨。你们看,这个绘画的青花人物用手摸,都凹凸不平。” 大家好奇,真的都摸了一下,果然如陈龙所说 ,不禁佩服陈龙的专研精神和博学见识。 我曾经用了几年时间用手写了一本元代瓷器演变史,还没出版,因为觉得还要完善,我写的很详尽。 自从零几年元青花鬼谷子下山大罐拍卖了两个多亿,元青花一战成名,一个瓷片都要好几万,完整器人物的拍卖都几千万打底。 它的青花颜料据记载是用的苏麻离青,这个苏麻离青也有人读索马里青,反正是国外舶来品,我个人认为是波斯一带进口而来。 苏麻离青,又称苏泥麻青、苏勃泥青、苏泥勃青等。简称“苏料”。 关于苏麻离青,很早就流传着用乌黑的苏麻离青在干燥的瓷坯上绘图案,再挂上白色的长石釉,经高温烧造,图案的颜色由原来的乌黑,变为像蓝宝石一样鲜艳美丽的蓝色。 元代中后期青花瓷器用的是苏麻离青,明永乐、宣德到成化早期也用的是苏麻离青。 到了成化后期主要用的是产于今江西乐平县的坡塘青,也叫平等青。淡雅是这个时期青花瓷器的特征,与明代前期的苏麻离青浓艳者迥然不同。 正德朝用平等青、石子青、回青,所以正德朝的青花“混青”现象严重。 对于“苏麻离青”的记载,最早见于万历十七年以前的王世懋《窥天外乘》:“宋时窑器,以汝州为第一,而京师自置官窑次之。 我朝则专设于浮梁县景德镇,永乐、宣德间,内府烧造,迄今为贵。其时以笞眼、甜白为常,以苏麻离青为饰,以鲜红为宝。” 成书于万历十九年的黄一正《事物绀珠》则谓:“宣窑之青,乃苏勃泥青”。 在这里,“苏麻离”“苏勃泥”显而是外来词,因此它是进口青料,这一点是毫无争议的。 元青花因为太过盛名,所以仿制的很多,古董店里赝品比比皆是,我全国古玩城走遍,罕见真品完整器。 有些瓷器底是老的,接的老底的元青花仿制很过关,以我的眼力有时候都要上手才能分辨真伪。 真品底胎软如皮肤,赝品干涩,如果老底的赝品要重新入窑高温烧制,胎土因为物理化学变化,会变得发硬,并不难鉴别。 如今元青花只有胎土和棕眼仿制的不过关,其余仿的极其精良。 陈龙吃了一块月饼,接着说道:“我们几十人挖出了几百件瓷器,大家分了,里面很多龙泉窑和磁州窑的瓷器,还有几件青花瓷。 然后,我们埋好盗洞,神不知鬼不觉的走掉了,回了岭南。” 陈龙看了一眼月亮,好像很感慨年轻时候往事…… 他叹了口气说道:“也不知道师父在何方?还是否在人世间……” 他的师父焦四比他大十几岁,应该不在人世了。 天空夜色正浓,圆月高悬。 陈龙有点思念故人…… 大家看着月亮,不禁都有了乡愁。 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第152章 泪痕 青黛听爷爷讲这段故事,看爷爷不说话了,她一双大眼睛看着爷爷,问道:“那么就这样走了?那匹马呢?” 陈龙很喜爱青黛,他笑着说:“我们走之前,师父说算了,不和这些百姓计较了,我咽不下这口气,我挨了打,还丢了马。 我走之前夜,悄悄的去了那个村子,把偷马的那一家房子点火烧了,我跑了…… 你们年轻人不要学我,要学我师父焦四,我睚眦必报,太看重爱憎,肚量太小。” 众人哈哈大笑。 陈龙这个人不苟言笑,很严肃,大家都畏惧他,而且他城府极深,不善言辞,即使陈二爷兄弟们都没听见父亲讲这段故事。 可能今天陈龙淘到元青花很开心吧,讲了好多年轻时候往事。 而且大家发现陈龙其实很幽默,没那么可怕。 其实陈龙故事没有讲完,他不仅放火烧了那个一家,他是一个人去的,烧了整个村子,因为整个村子的人都是盗贼,一起把他和焦四打了…… 这就是陈龙,所以你也就理解他为何除掉何乾元这个女婿了。 他有强烈的爱憎,这一点,六爷也是如此,睚眦必报,恩怨分明,甚至六亲不认,尤其受不了背叛。 陈龙对陈山木说道:“去把库房那个装着定窑的箱子抬出来,我今天开心,也是节日,大家这些日子没少为陈府出力,无以为报。我送大家每人一件礼物。” 大家纷纷推辞。 陈龙一摆手,陈山木和陈管家抬着一个箱子到了庭院。 陈二爷打开箱子,露出一摞雪白的瓷器。 陈龙说道:“我很少在北方盗墓,这是二十年前我在北方锋城,我路过此地,一时手痒盗了一个王侯之墓,我好奇宋代五大名窑里面的定窑,我就从墓里拿了一箱子回来。 这些定窑都是北宋时期的定窑,类银似雪,极为精良,大家每人一件留个纪念吧……” 说完,陈龙让陈二爷给六爷,查干,老李,四哥,张文龙这些人每人分了一件瓷器。 这些瓷器有凤首壶,大碗,大盘,瓷枕等等,都是定窑白瓷。 这些白色瓷器在月光下发着白色的光,古朴,神秘…… 陈龙拿起一件最贵重的凤首壶递给了张文龙,他说道:“你年纪最小,可是帮陈家忙最多,豹口救人,江城死战,紫金山伏击绑匪,你还救了陈森木的病,你是陈家的贵人。这个凤首壶就送给你。” 张文龙推辞不收,陈龙摆摆手,不许他说话了,递给了他。 陈龙说道:“定窑有三个特征:泪痕,芒口,竹刷纹。你们看,这些瓷器的侧面仔细看有竹刷的痕迹,而且常见的宋瓷多为覆烧法。即碗、盘等扣放 在支圈上, 叠置若干放于匣钵中烧造,碗口沿不施釉水,所以很多定窑都用金银镶口。还有一点就是泪痕……” 陈龙顿了一下,喝了一口茶,继续说道:“我喜欢泪痕这个称谓,多么有意境…… 定窑瓷器上面都会出现流釉,像流下来的眼泪,所以这个特征叫泪痕……” 陈龙说起泪痕,忽然眼睛里泛出泪光,他好像想起了什么…… 六爷看着这个传奇人物,这个教父级别的老者并不是恶魔,他也有七情六欲,只是埋藏的更深…… 刹那间,六爷感觉陈龙没那么可怕了…… 人,只要有情感,他就会有弱点,六爷喜欢研究人的弱点,只是这个陈龙是自己朋友,他们的本性和处事方式都极为相似。他们也不会成为敌人…… 分给六爷的是一个定窑大碗,里面刻着鸬鹚水鸟和荷花,刀法老刀,刻的极为流畅。 月光下白的惊艳。 现在古董店里定窑仿品极多,罕见真品,前几年一个定窑拍了上千万,定窑瓷器价值暴涨,前些年很便宜,我买了几个刻着鸬鹚的大碗都送给朋友了,都忘记送给谁了…… 定窑仿的很过关。定窑是中国古代着名的瓷窑之一,以其精美的瓷器而闻名于世。鉴定定窑真品的细部特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外观:真品定窑瓷器的造型往往线条流畅、圆润自然,给人以柔和、和谐的美感。而仿品则往往线条生硬,给人以刻意、不自然的感觉。 胎骨:真品定窑瓷器的胎骨细密坚硬,断面呈灰白色,少数呈淡黄色。而仿品的胎骨往往较为粗糙,断面常呈灰黑色或深黄色。此外,真品定窑瓷器的底部修胎规整,削痕匀称,而仿品底部修胎不规整,削痕生硬。 釉质:真品定窑瓷器的釉质细腻温润,光泽柔和。而仿品的釉质则往往粗糙、刺眼,缺少温润感。此外,真品定窑瓷器的釉色多呈现米白色、牙白色等,而仿品的釉色则常常偏黄或偏青。 需要注意的是,鉴定定窑瓷器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结合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判断。 不过八九十年代柴窑仿得一批定窑几乎难辨真伪,我都有点迷糊…… 故宫博物馆,收藏的定窑,有一件定代为北宋定窑白釉碗,碗敞口,深弧腹,圈足。通体施釉白釉,流畅大气釉色灰白,可见泪痕状。 明代曹昭着作的《格古要论》记载,:“古定器……外有泪痕者是真。”,这是强调了泪痕是识别宋代定窑的重要特征。 北宋是定窑发展的鼎盛时期,经过晚唐五代的发展,定窑窑工已完全掌握了生产高档白瓷的技术。 北宋时期的定窑白瓷,瓷质精良,色泽淡雅,纹饰秀美,为一时之冠,还因被宋朝政府选为宫廷用瓷,身价大增。 “泪痕”是瓷器在烧窑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现象,透明釉在高温熔融状态下因重力垂流,积釉处形成蜡泪或玻璃珠状凸起,犹如“泪痕”。 定窑的制胎工艺中,在胎半干之时,有用竹丝刷子旋修这一道工艺,因此在胎面上就留有一些“竹丝刷痕”。 定窑因为施釉较薄,烧成后,在釉薄处透过釉面就隐约可见竹丝修胎所留下的刷痕。 这是定窑瓷的一个基本特征之一,在鉴识时必须特别留意。仿品中常不见这种“竹丝刷痕”。有的做了,但做得生硬拙劣,不够自然,据此可以鉴别。 因为宋代五大名窑之一,官哥汝定钧之一的瓷器,就写的详尽一些。 现在古董店里还能淘到定窑瓷器,还有金定等定系瓷器。 大家这个中秋都拿到了礼物,纷纷感激陈龙的慷慨,这时天色很黑了…… 天上皓月当空,这个中秋之后,大家就要分开了,也许从此天各一方…… 都有点伤感。 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第153章 陈龙的慷慨 终于,陈府赛宝结束了,何乾元也被干死了,陈府一片祥和。 六爷和查干商量一下,他俩决定让陈龙帮忙做两只金靴回去复命和办事。 二人觉得陈龙心机太深,主动去说,陈龙也许会警惕张文龙最初来陈府的动机,对张文龙不利。 可是,总是要开口的,两个人最后决定先和陈二爷说,陈二爷再和父亲说情。 他们帮着陈家杀掉了何乾元,也和陈二爷算是莫逆之交,陈二爷不会生气。 这天秋高气爽,六爷和查干找了陈二爷一起喝茶。 六爷说道:“有一件事,我想找陈二爷和陈老爷子帮忙,我也不想拐弯抹角或者说谎。 我来江南,是找我女儿,兰蕙已经找到 。 还有一点,我一个生死兄弟关在牢中,我承诺送给一个封疆大吏一件辽代金靴,我找了很久,终于知道锋城出了一只,那一只被查干得到,他们王爷和这个金靴家族渊源很深,查干和我在锋城因为金靴相识。 他也要找到第二只金靴,我们听闻那只金靴在陈府,就来了金陵。 那时候,我们不熟,也不知道还是亲戚,现在,我二人也不想得到那只金靴,只是想请陈老爷子帮忙做两只赝品,我们回去复命。 金子,我们都已经准备好了,还有一些辽代珠子玉石。 我们俩想请陈二爷跟老爷子说一声,帮忙做两只靴子,救我兄弟之命。” 陈二爷听完,他看了一眼六爷,没有做声…… 六爷眼睛一眨不眨,也盯着陈二爷,这是他的毛病,他眼睛还有瘆人毛。 陈二爷听得背脊发麻…… 陈二爷何等聪明? 他一下子想到了张文龙为何出现在陈府当铺,那是来卧底的! 查干来陈府行窃,那是为了金靴,查干绝对不是寻常小贼…… 这个六爷,阴沉似水,心机深沉,出手无情,铁索横江…… 他也觊觎陈府金靴很久…… 可是,只是机缘巧合和性情相投,大家成了亲戚和朋友。 他们还帮着陈家干掉了绑票案的姐夫。 如果,这些人不择手段对付陈府,文照也许都被六爷绑了…… 原来,陈府被盯着这么久,还有张文龙这小子原来是卧底…… 他越想越后怕。 他有些恼怒,不过陈二爷是个通达的人,他想起女儿喜欢上了这个张文龙,六爷和查干、老李,拔都各个都义薄云天,慷慨豪迈…… 现在,再想那些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没有意义。 他哈哈一笑,说道:“我去跟爹说,小事一桩,就是你们真的要那只辽代金靴,我也可以做主,让爹送给你们。 可是,哈哈,你们让张文龙这小子来陈府卧底,也直说了吧! 哈哈,有手段,要不是我们成了朋友,我相信我陈家的财宝,你们也会凭手段取走。” 陈二爷心里其实很佩服六爷谋略和杀伐决断,他早就惺惺相惜,视为知己。 而且,他知道六爷和查干,绝对不是小人,他们行事虽然诡异,但是光明磊落,足够坦荡! 六爷和查干听陈二爷慨然答应,心中大喜,站起来拱手一揖。 “谢了!” 六爷想了想说道:“不错,张文龙是我徒弟,是我让来的陈府,不过他宅心仁厚,也帮着陈家做了点事,现在都过去了…… 不要因为我们之事,对他有啥看法,我们走后,他自愿。 喜欢留在陈府就留下陈府,不喜欢就和我们走……” 陈二爷看见六爷说的坦荡诚恳,心中冰雪尽融,全部释怀。 陈二爷哈哈一笑,抱了六爷和查干两人肩膀一下,锤了六爷几下胸膛…… 他们,已是生死与共,也是生死之交了…… 这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交往,这还是豪杰与豪杰相处的方式,他们认为一切谎言和虚伪无济于事。 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剩下的随缘吧! 陈二爷找了陈龙,把六爷和查干说的话对父亲说了。 陈龙也一惊,隐隐后怕…… 原来,这些人早都盯着陈家,还是为金靴而来。 陈龙想起六爷阴冷的眼神和对付何乾元的手段心机,他背脊一寒…… 幸亏,这些人成了自己朋友,还都是性情中人,没有成为对手…… 那个张文龙居然是他们派来的卧底…… 可是,这个卧底的小伙子,救了陈家…… 陈龙对着陈二爷说道:“财宝,真的会招来祸患……,这些都是因果。 我给他们做两只金靴,我们陈府欠他们人情。” 陈龙喊来六爷和查干,他们一起喝着茶,陈龙说道:“行木,把你们所说的和我讲了,你们藏的好深…… 哈哈,大家已经是朋友了,这些小事一桩!” 他说完,喝了一口茶,眼睛看着查干,说道:“去年,你来陈府,就是为金靴而来,不管这个金靴是契丹王侯,还是草原蒙古英雄的,已经不太重要。 我老了,这一只靴子在我手里也没有啥用,不要让这对千百年之物再分开,我把这只辽代金靴送给你,你回草原复命! 我再做一只一样的金靴,给我侄女婿拿去救他的朋友!” 查干大惊,他急忙站起来,弯腰鞠躬,有点不知所措…… 六爷也站起来躬身感谢。 他们没想到陈龙如此慷慨! 这就是陈龙的胸襟,他是教父! 六爷和查干对视一眼,心中有点自卑和惭愧,心中不好意思…… 陈龙看着他俩的表情,猜到了他们心中所想。 他幽幽说道:“虽然我是盗墓起家,可是我有家国情怀,我也自认为心地善良,我帮了多少人? 我帮着何乾元买了县令,一步步帮着他做到知府,我把唯一的女儿嫁给他,视他如亲子,可是养虎为患,他居然要杀了我的孙子。 我对人心已经没有信心,已经看尽人间寒凉…… 可是,我从你们身上,从老李,从张文龙身上看到了人性的光芒,看到了善良和仗义! 张文龙给我留下,我要让他做我的孙女婿!” 六爷和查干没想到陈龙这些感慨,他们也佩服和尊敬这个瘦弱老者的气魄雄伟。 这个瘦弱老者,可是个盗墓贼…… 二人不好意思的客气了一下,六爷说道:“难得叔叔看重这小子,是他的福分,看他的心思,他自愿吧! 能为陈府出力,我也替他高兴!” 说完,六爷端起茶杯,看了看窗外,窗外,蝉声一片,阳光正好。 这个秋天,并不悲凉…… 可是,六爷的心中一阵酸痛,他舍不得张文龙这个徒弟。 而且,他知道女儿兰蕙看上了这个小子…… 他忽然,想起自己的爱情…… 世间,只有情字最难猜,最伤人…… 第154章 青青子佩 第二天陈龙就给六爷做了一只金靴,这个金靴做起来很麻烦,并不全部是陈龙自己做的。 他先找个金陵府做金器的工匠,把金子做成金丝,然后让金匠按照他的金靴一模一样的编织成靴子模样。 然后,他让金匠全部做好之后,他嵌入和那个金靴差不多颜色的辽代宝石。 最后,他要把金靴做旧,这才是关键。 陈龙如何做旧的,没人知道,我也不知道。 反正七天之后,陈龙拿出了两只金靴,一真一假。 摆在六爷和查干面前,几乎难辨真伪。 不过六爷拿起来仔细看,金子颜色还是有些差异,如果过了几年,金子自然氧化,可能就是和真的一样。 这个赝品甚至连镶嵌工艺,编织手法,錾刻的龙纹都一模一样。 这龙是陈龙刻的,他完全按照辽代的工艺雕刻的,甚至下刀的角度。 六爷和查干震撼陈龙的工艺和技术,更感激他帮着做这细致活。 毕竟,陈龙七十岁的老人了…… 查干说道:“陈老爷帮我做一只赝品,就行,感激不尽! 金子和宝石我都有,我不能拿走这只辽代金靴 ,这是陈老爷金盆洗手封山之作的纪念,我怎么会好意思拿走?” 陈龙看着窗外,没有说话…… 这只金靴真的是他最后一次盗墓在北方,五十岁时候盗的东西,这靴子有他的回忆…… 他为这靴子,在北方锋城的荒山野岭上差点被老百姓打死…… 他记得那些北方乡民的镰刀和镐把…… 半晌,陈龙慢慢说道:“你拿回草原吧!不要让这对靴子再分开……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让这对靴子凑一起尽善尽美。 陈府还有点家当,不缺一只靴子,再说,我也不算洗手了,不是还在江城挖了汉代墓葬么?” 陈龙想起了女儿…… 查干不再推辞。 六爷和查干拿起金靴,弯腰鞠躬施礼! 多么不容易啊? 他们费尽心机,从北方到江南,经历这么多事,最后还是帮着陈府差点送命,陈龙慨然相赠! 六爷眼角有点泪花,他并不是没有感情的人,只是他的感情藏的很深,不会轻易显露。 很多时候,他的感情都倾注在背后独自一人饮下的烈酒里…… 他舍不得张文龙…… 六爷叫来了张文龙。 张文龙看见几人的神情和桌子上的两只金靴,猜到了大致经过。 他很聪明。 “师父喊我何事?” 六爷说道:“我和你干爹要南下两广去救我的兄弟! 你查干叔叔几人即日起要回草原复命,我把京城家里钥匙给了查干。 他自己去从井里密室去拿那只金靴,我就直接从金陵府南下两广了…… 我们和查干可能再不会相见了,给你查干叔叔鞠个躬! 还有你在陈府留下吧,帮着陈府做事,好好做事……” 张文龙听师父说完,眼里流下了眼泪,这个六爷在他最饿的时候,请他吃的酒菜…… 他那一天,喝醉了…… 他们锋城遇险,师父临危不乱,带着大家杀出重围…… 西湖边上,三天授艺,师父倾囊相授,他从此踏入了古董江湖…… 他看了一眼陈二爷和陈龙,又看了一眼师父和查干…… “我想和师父走,陈府如果以后需要我的地方,我一样回来赴汤蹈火,生死不惜! 可是,我还年轻,我要出去闯荡! 感激老爷和二爷对我的信任和照顾,我必须跟师傅走了……” 他说完,跪在地上,给陈龙和陈二爷磕了几个头…… 他站起来的时候,已经满脸泪水…… 张文龙知道陈二爷和陈龙对他极好,他还舍不得青黛…… 可是,他觉得自己还年轻,他要出去闯荡,游历四方,要靠自己双手打拼自己的天下! 陈府虽大,富甲一方,他要是做了陈府的女婿,衣食无忧。 可是,他不屑…… 这是张文龙的骄傲,也是张文龙的自信! 所有人都很意外,六爷也没想到张文龙会这么坚决的跟着自己走,离开这个可能将来是他财富的陈家。 陈二爷和陈龙也很意外,他们没想到这个大山里的小伙子这么倔犟,还不贪恋荣华富贵。 陈二爷心中更加喜欢这个小伙子。 他说道:“你可以走,把青黛也带走吧! 我把她嫁给你,跟着你去游历四方,你好好对她……” 说着,陈二爷眼里也泛起了泪光,那是父亲的眼泪…… 陈龙看着张文龙,他一声没吭,这个少年的倔强,好像自己当年…… 好强,自负,勇敢,不贪婪,有底线…… 还坚守着善良…… 张文龙跪下给陈二爷磕了个头,叫了一声:“岳父!” 六爷和查干都为张文龙高兴,大家站起来哈哈大笑,庆祝陈二爷收了女婿。 消息传开,陈府喜庆一片,陈府的家丁们都喜欢张文龙,当铺里的张掌柜,陆显明都替张文龙开心,纷纷来祝贺。 陈龙找个吉日,让张文龙和青黛完婚,婚后,准备让他们二人游走四方了…… 陈家江湖厮杀出来的,没那么多讲究! 兰蕙看见张文龙娶了表妹,她心中很难受。 不过,她没有表现出来,对着表妹和张文龙开着玩笑…… 兰蕙在母亲身边长大,她母亲给她灌输的都是男人的种种不好,她母亲总说起她父亲的不好…… 她小时候心中对男子很抵触。 可是,兰蕙遇见了张文龙。 张文龙的勇敢和聪明,还有好强,都深深打动了她。 她不能和表妹争,还有她母亲也不愿意她喜欢男孩子。 泛彼柏舟,在彼中河。 髧彼两髦,实维我仪…… 兰蕙的心理挣扎固然难受,可是青黛心情好极啦。 她要做了张文龙的新娘。 张文龙十八岁,青黛十六岁。 陈森木看见青黛嫁给了张文龙,他有点意外,他不理解自己的弟弟的选择,为何会把女儿嫁给一个大山里的北方穷小子? 陈龙很喜欢张文龙,他给了张文龙好多古董,他早就有心让青黛嫁给这个小伙子。 他从张文龙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从前,自己是也身无分文,靠双手打出一片江山…… 兰蕙依旧像什么事情没有发生,一样和张文龙和青黛他们一起玩。 只是她看见青黛和张文龙那么郎情妾意,打情骂俏,她心里很酸楚…… 她自从那天知道了张文龙喜欢自己,还给自己的像刻在竹子上,甚至这个竹子每天拿在身边…… 那一天,她就很感动,就喜欢上了张文龙。 而且是这个竹子扎瞎了金钱豹的眼睛…… 如果没有这些,也不会发生后面那么多的事。 一切好像都是命运,都有定数。 兰蕙比青黛大几个月,她懂得事情很多,这些年,她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受她母亲影响,她对男人是抗拒和抵触的…… 可是,她从张文龙身上看到了男人的可爱! 这些天,陈府张灯结彩,准备青黛和张文龙的婚事,很是热闹。 一片喜气洋洋。 张文龙很开心,他心里有兰蕙,可是他也喜欢上了青黛,兰蕙对自己的若即若离,他不敢有啥心思…… 他猜不透这个师妹的心…… 张文龙这天晚上,喝醉了,他翻身的时候,感觉有点疼,被一个东西硌了一下…… 他疼醒了,看见是亲手刻的那个竹片。 张文龙拿起竹片,看了一眼窗外,窗外,一钩残月,天凉如水…… 这个时候,已经午夜了,兰蕙也失眠了…… 她第一次为了男人辗转反侧…… 她忽然有点恼怒张文龙…… 青青子佩, 悠悠我思。 纵我不往, 子宁不来? 第154章 大婚 老李这些天最开心,他的干儿子张文龙要娶媳妇了。 他每天拉着查干、拔都他们去喝酒,喝的醉醺醺…… 酒,真的是好东西,我也很喜欢喝酒。 我几个朋友看我写的文字,他们说:闻到了当年的江湖狂莽气,还有酒气! …… 只是老了,那些江湖猛事,都慢慢消散在光阴里了…… 只剩下了酒。 六爷这几天,不开心。 他知道了自己女儿喜欢张文龙,他也知道张文龙喜欢过兰蕙,而且他也很看好张文龙这个徒弟…… 他找到了兰蕙,他问道:“你以后想嫁给什么样的人?” 兰蕙低下头,想了一下,抬起头说道:“张文龙那样的人……” 六爷说道:“为什么?” “我喜欢他的勇敢和善良……” 六爷没有再说话。 他找到了陈二爷,六爷说道:“过些天,青黛和张文龙要结婚了,我们也要离开了,我在陈府遇见了我的女儿。 我也打算把我女儿嫁给这小子,兰蕙和青黛两小无猜,她们能相处很好,你看如何?” 六爷做事直截了当,他不拖泥带水,而且异于常人。 陈二爷一惊,其实,他早就知道张文龙喜欢过兰蕙,那只从金钱豹的眼睛里的竹子,是他亲手拔出来的…… 那上面,刻着侄女兰蕙的样子。 陈二爷知道兰蕙善良,不会和自己女儿争风吃醋,他更认可六爷这个朋友,值得信赖 。 陈二爷哈哈一笑,说道:“妈的,这小子,有福!” 陈龙也知道张文龙喜欢过兰蕙,陈二爷说过那个竹片的事,他不介意这些,也很开心,青黛和兰蕙都是自己晚辈,那时候,男人三妻四妾也正常。 陈龙也知道六爷帮了陈府很多忙,还是亲戚。 而且六爷不会对青黛不好。 陈龙喊来了兰蕙,告诉他,一起结婚吧!把你也嫁给张文龙这个小伙子。 “同一天结婚,不要分大小了……” 兰蕙羞涩的跑开了。 这是陈府惊人新闻,大家目瞪口呆! 可是,就这样发生了…… 陈家行事,也异于常人…… 青黛开始有点不开心,不过她是个洒脱的人,很像他爹的通达。 青黛不开心只是片刻的事,她想开了,拉着兰蕙的手,说道:“嘿,这样也有伴!你陪他一天,我陪一天,不能让他晚上闲着……” 兰蕙很不好意思,她更后悔当时张文龙喜欢她的时候,她没有发觉…… 良辰吉日。 陈府非常热闹,张文龙结婚了,陈二爷也让余猛和南乔同一天结婚了,余猛和南乔很开心,陈龙和陈二爷送了余猛好多礼物。 六爷和查干大家也送了很多厚礼给余猛。 梁风这时候回了杭城。 婚礼上,张文龙娶了两个新娘,宾客议论纷纷,陈龙和陈二爷并没在乎。 六爷也没在意,他身上没有带啥贵重物品,他写了一幅字,送给了张文龙和青黛、兰蕙。 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 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这首古诗找不到作者,六爷很喜欢这首诗,就写给了女婿张文龙。 谁不渴望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的爱情? 翻译一下原诗意思:我愿与你相爱,让我们的爱情永不衰绝。 除非高山变平地,滔滔江水干涸断流,凛凛寒冬雷阵阵,炎炎酷暑雪纷纷,天地相交聚合连接,我才肯将对你的情意抛弃决绝! 六爷这副字里寄托着所有美好和对女儿的祝愿…… 结婚的那天,六爷的妻子也出现了,不过,并没有表现出多么高兴,也给了女儿祝福…… 来的宾客很多,陈府这半年发生的事情太多,真的晦气一片,需要一场喜庆! 陈龙夫人不让杀生,吃的几乎素餐。 张文龙这天收拾的很精神,他没想到幸福来的太突然…… 而且,两个老婆对自己还很好,也不吵架。一个是自己曾经念念不忘的黄衫少女,一个是对自己一往情深的青黛。 婚礼很热闹,大家都喝醉了,闹腾一天,婚礼结束了。 那晚,洞房,如何过的,我就不清楚了…… 反正,第二天,张文龙很累,他眼睛发花,腿打晃…… 不过,那晚洞房,余猛,应该很猛。 第二天,余猛精神焕发。 查干拿着那只辽代金靴,和拔都几人决定北上草原。 查干,离开之前,他自己一人去了秦淮河,坐在那个歌姬的对面一个酒楼,喝了一天酒…… 他看着对面那个歌妓小楼,看着客人来来去去,那个歌姬笑着对着每个客人应酬,他心中五味杂陈…… 晚上,他喝醉了,步履蹒跚的走了…… 从此,查干再也没有来过金陵府,没有来过秦淮河…… 他说,他忘记了这个女人,可是,真的忘记了么? 若干年后,查干,还在对着草原的月亮,一个人喝酒,他手上戴着找工匠重新打制的金钏…… 那天,草原瑟瑟秋风里,只有月亮,没有回忆! 离开金陵府之前,陈龙和陈二爷摆了丰盛的酒宴,查干喝的很伤感,喝醉了,他有点舍不得离开六爷和大家,可是,他要回草原复命。 那天,喝醉的男人眼泪汪汪,喝醉的男人跌跌撞撞…… 终于,酒残灯灭,人散后,一钩星月天如水…… 众人相拥而别,壮士离散! 六爷和老李几人,准备南下两广。 临走前,六爷看了一眼北方…… 青黛、兰蕙二人和张文龙新婚燕尔,难舍难分,也都跟着一起去了南方…… 查干到了京城,他进了六爷的四合院,他下了井,取出金靴。 金靴保存完好,他留下了那副辽代丝帛卷轴还放在密室。 这个辽代卷轴,他送给六爷了…… 然后,他锁好房门,把钥匙给了京城帮六爷喂马的那个老者,他和拔都回了草原…… 张文龙已经不是少年了,他是个丈夫了,还是两个女人的丈夫。 青黛和兰蕙也不是女孩,成了女人,成了张文龙的妻子。 “一个好女人,能把男人变成快乐的人,一个坏女人,能把男人变成哲学家。”这句话是莫言说的。 好女人能给男人快乐,坏女人则可能让男人陷入思考和痛苦…… 张文龙很幸运,遇见两个好女人。 他们还是像以前一样玩耍,并没有啥改变,六爷的妻子独自回了杭城。 六爷,老李,四哥和春花,还有张文龙,青黛,兰蕙,几人决定去了两广。 临行之前,陈二爷看着女儿依依不舍,他看陈府没啥大事,他也想一起跟着南下,散散心。 也是为了和女儿多在一起日子。 六爷欣然同意,查干走了,六爷心里空荡荡的,他很寂寞。 就在他们准备出发之时,陈二爷收到一封信,是岭南一个朋友寄来的,说番外之国发现一个沉船,里面金银财宝古董瓷器甚多,当地百姓并不知道,问有无兴趣? 陈二爷并不缺钱,可是,他寂寞。 他和父亲商量一下,陈龙不同意陈二爷去搞这事情,感觉异地风险太大。 而且陈府很多生意需要打理。 陈二爷这次有点犟,他说道:“我想出去走一走,这半年,太压抑了,我三个月回来,我也散散心。” 陈龙不再言语…… 第155章 悬棺 六爷和陈二爷商量一下,六爷也对这沉船宝藏感兴趣,他这人爱冒险,喜欢刺激。 反正要南下两广,办完事,那里离东南亚这个番外之国不远。 青黛和兰蕙听说可能要去国外,都很高兴。 余猛和南乔也一起去了,四哥赶着马车…… 陈二爷辞别妻儿,他们离开了金陵府,陈府归于平静…… 六爷和张文龙重新踏入江湖! 江湖,那是我的所爱…… 那里有青衫烈马,有碧海蓝天,有风起云涌,甚至朝来暮去的夕阳里,都有江山和男人颜色! 一行人南下了,坐着几辆马车,沿着江南古道,直奔两广。 队伍很大,不过陈二爷他们有钱,所以什么都不是问题,一路上并不遭罪。 他们游山玩水,广见博闻。 张文龙他们都开阔了眼界…… 开始了寻宝之旅…… 他们要先去救出铁蛋,再去南海打捞沉船。 路过杭城的时候,大家看望了梁风,梁风也想一起去,可是他的儿子没人照顾,陈二爷想了一想,就让梁风带着儿子一起去了。 梁风的儿子十几岁,叫雷霆,他很活泼,大家都很喜欢他。 他们走走停停,游历了名山大川,顺道看见古董店也会淘些宝贝。 六爷和陈二爷的看古董眼睛都是火眼金睛,随便古董店里扫视一圈,基本知道真假和价值。 他们一路上的花费,他俩买几件古董一倒手就赚回来了。 这一天,他们到了福建,路过了武夷山。 武夷山号称岭南第一山,武夷山脉是中国东南大陆的最高峰,素称“华东屋脊”,它地处中国福建省的西北部和江西省东部,山脉北部的最高地段是两省分界线。 除外,武夷山还是闽江和赣江的分水岭,是闽江的主要源头和集水区之一。 武夷山上常年云雾弥漫,产好茶,有好水,九曲溪两岸存有典型的丹霞地貌。 山上有武夷宫、九曲溪、溪南、桃源洞、有九曲溪流,三十六座山峰,七十二个洞穴,九十九座岩石。 他们游了武夷宫、天王峰、御茶园、桃源洞、天游峰、一线天、虎啸岩、水帘洞。 坐着竹筏,九曲溪流两岸风景如画,两岸悬崖峭壁上很多悬棺,大家好奇这些棺材如何放入悬崖峭壁的山洞里的。 老李赞叹不已,他说道:“我要是年轻几年,就会把悬棺盗了。” 陈二爷微笑不语,他和六爷对盗墓没兴趣,他俩喜欢淘宝。 武夷山历史文化厚重,拥有彭祖文化、闽越文化、朱子文化、茶文化、柳永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 宋代时期被儒家称为“闽邦邹鲁”、“道南理窟” ,是朱子理学的发祥地,南宋着名理学家朱熹曾在这里生活、着书、讲学长达50年。 在这里,他们武夷山下一个千年古镇找个客栈住下,玩了几天。 这个古镇古香古色,一条溪流穿过镇子,两岸很多商家和茶楼,还有古董店。福建本来就是文物大省,民间出土文物不计其数。 看着当地风土人情和青山绿水,都不觉得心旷神怡…… 张文龙带着青黛和兰蕙游遍了三十六峰九十九岩的丹山雄姿。 在千回百转贯穿群山的九曲清溪里戏水,溪水清澈见底,溪鱼游在竹筏旁边,触手可及。 六爷和陈二爷不像老李,老李对悬棺感兴趣,他们二人则喜欢喝茶。 武夷山是乌龙茶和红茶的发源地,为“万里茶道”起点。 这里还有一个大名鼎鼎的宋代窑址,遇林亭窑,生产茶盏,很有特点,黑盏带描金。 在宋代,有斗茶之风,福建产名盏,建盏天下闻名 。 建盏,全称“建阳建盏”,古称“建窑建盏”,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特产。 特指古代建窑窑址中的黑釉瓷茶盏和今建阳地区内的黑釉瓷茶盏。它是中国传统名瓷,为黑瓷的主要代表,宋代八大名瓷之一,享有“瓷坛明珠”美称。 五代时期的陶谷所着《清异录·卷上》载:“闽中造盏,花纹鹧鸪斑点,试茶家珍之。因展蜀画鹧鸪于书馆”,说明当时建窑已生产带有鹧鸪斑点的茶盏。 宋人饮茶方式较之唐人更为精致细腻,更讲究艺术化,点茶和斗茶成为时人生活的重要部分,茶具随之发生了变化。 宋代斗茶注重注水、击拂、泡沫形成的力道和时机,白沫留存时间愈长表明茶品愈高。 建盏因其黑色的釉面、朴素的造型、独特的工艺,正符合宋代茶色尚白的需求和斗茶的审美情趣,成为了斗茶者的首选茶具。 宋徽宗赵佶极为推崇建盏,其《大观茶论》中道:“盏色贵青黑,玉毫条达者为上,取其焕发茶采色也。” 有好茶,有好盏,武夷山还产好泉水,所以这里的茶喝起来口感甚佳。 我没事的时候去了几次武夷山,每次都在这个古镇上喝一下午茶,然后淘一些古董装满跑车后备箱,再回浙江…… 一次在山上还看见了白色野生孔雀,感觉很惊异。 老李每天喜欢研究这个些悬棺…… 悬棺的葬俗在历史上出现得较早,最早的悬棺葬在福建武夷山地区。 这里发现的早期悬棺年代大约相当于历史上的夏、商时期,上起三代,下至明、清,这一奇特的葬俗在中国南方的少数民族地区盛行了数千年之久…… 它以将盛放死者的棺板放置在人迹罕至的悬崖哨壁之上为主要特征,棺木的放置方法多种多样,或利用岩壁间的缝隙处架设。 或在岩壁上幽孔,楔入木桩,支托棺木;或凭借天然岩洞及人工挖凿的洞穴,将棺木置于其中。 据推测,悬棺的放置方法有山顶悬索下柩法、栈道法、涨水法等多种方式,不过因其年代久远,又是在壁立千仞的悬崖上放置棺木,缺乏可靠的文献,所以很多悬棺的放置方法至今还是一个千古之谜。 悬棺葬,既是原始祖先崇拜下的产物,也是古越人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的真实反映。奇特的是棺材像船型,应该与信仰有关…… 如今,你去武夷山,那些悬棺还在悬崖峭壁上存放,看着挺离奇…… 这天,老李实在手痒,他打算去悬棺的洞穴看看…… 他和梁风两个人带着绳子去了悬崖峭壁…… 武夷山素有“碧水丹山”“奇秀甲东南”之美誉,在地质史上 由于造山运动的影响,这里的山脉发生褶皱断裂和抬升在悬崖峭壁间形成了许多天然的崖洞。 宋代类书《太平御览》卷四十七引《建安记》说:武夷山“崖有悬棺数千”这数字看似有些夸大,但说明这里悬棺较多。 明代,为探寻武夷悬棺奥秘,旅行家徐霞客于1616年2月23日只身系绳,从峰顶徐徐而下,爬进岩洞探看船棺,日记中写道:“达藏壁立千仞,崖端穴数孔,乱插木板如机杼。一小舟斜架木末。 据说,先秦以前,武夷山一带居住着少数民族古越族人,把船看成最珍贵的物品。他们的风俗中用船安葬死者,被看成是隆重的礼仪。 他们还认为,棺木放的越高,灵魂越易升天,便想方设法将船形棺木置于高高的悬崖上,祈求死者在幽冥中继续享用船只,并避免遭到野兽侵袭,外人的损毁。并祈求祖先给他们庇佑。 久而久之就成了一种葬制。 当地人称悬棺为“仙舟”,“仙人屋”等,常有学者推断说,仙舟就是方舟,正如圣经里所说诺亚方舟一样,是盘古时代流传下来的…… 老李,和梁风上了悬崖…… 第156章 上山进洞 老李并不是想盗财宝,他五十多岁了,孑然一身,对钱财看的很淡了,他是太高兴了,干儿子一下子娶了两个老婆,他开心。 他有个毛病开心了闲不住,他十多年不盗墓了,现在,他一开心,打算见识一下这个悬棺。 悬棺,至今算是难解之谜,它从商周时期到明清都在延续,我想当地百姓应该更了解这个形成原因。 至于怎么吊上去的,古代应该是通过木头栈道修建而成,因为至今还有木板遗迹。也可能使用绞盘。 这天,天气很好,秋高气爽! 张文龙带着青黛和兰蕙玩去了,余猛也新婚燕尔,一起游山玩水去了,陈二爷和六爷去喝茶了。 老李耐不住寂寞,他找了梁风。 梁风把孩子丢在客栈。他也好奇,他没有盗过墓。 就和老李一起上了山。 他们带着短枪和柴刀,还有长长的绳子。 武夷山属于丹霞地貌,山并不高,山崖上很多溶洞,下面是溪水。 按理说盗墓应该晚上进行。可是二人艺高人胆大,他们大白天去了。 白天适合爬山,武夷山不仅仅很多悬棺,还有很多毒蛇。 武夷山毒蛇种类全国算多的,他们晚上爬山很容易被咬。 他俩先在山崖下溪水旁看好了一个山崖上的大洞,那里面有棺材。 老李看这地形适合盗墓。 他的身手能从山顶上下来。这个洞离水面几十米高,万一出了意外,可以跳水,不至于摔死。 而且这里人迹罕至。 老李和梁风观察完地形,老李捧起溪水洗了把脸,他的脸很沧桑,还一道刀疤,那是他一生的记忆。 他精神一震,这时候大概中午了。 二人紧了紧腰带,爬上了山顶,梁风把绳子一端系在山顶一棵大树上。 老李把辫子咬在嘴里,腰插短枪和柴刀,把绳子另一端系在腰上,慢慢的从山顶爬了下去。 下去很快,不一会儿,老李就顺着绳子爬到了洞口。 梁风在山顶上把风,他身边还带来一个大竹筐。 老李进了洞…… 洞窟内部极为狭小,仅有五六米的深度,高度更是不到两米,再加上洞穴底部向外倾斜和湿滑的地面,几乎让人无法立足。 一座长达四五米的船棺,就稳稳当当地停放在洞窟靠左的位置。 这里面很狭小,老李弯着腰,慢慢凑近悬棺…… 这个棺材的外形类似于乌篷船,只有中间挖空用来盛放墓主人的尸骨和陪葬品。 棺盖中间有一条一巴掌长的缺口,前后又各有两个孔。 这些痕迹应该是象征着船桅杆的插孔,整具棺材除了保护尸体以外,还承载着某种文化信念,古越人认为船肯定是个神圣之物。 除了独特的外形,船棺所用的木材也十分特别,老李用手指敲了敲棺材,这个棺材用的是楠木。 闽楠是武夷山的特有品种,其特点就是质地坚硬不易腐烂,还有一股幽香缭绕。 用现在鉴宝节目专家术语来介绍:从工艺角度来看,这具船棺造型规整,轮廓流畅,四周呈现清晰的直角,棺盖与棺体嵌合的十分紧密,棺材板壁加工平整。 这种工艺水平,显然不是用粗糙的石器就能完成的。 老李很好奇这个重的棺材如何放入这个狭小山洞的,这山洞离水面五六十米。 古代时期也没有起重机。 如此沉重的棺木即使在如今想要放入悬崖峭壁中也不是什么轻而易举的事情,更何况是没有机械辅助的数千年前? 有一位明代的文人提出了一种猜想,他认为悬棺最开始并不是悬空的,远古之时水位高涨,溪流浩荡,放置悬棺的洞窟十分接近水面。 古人只用乘船靠近,再将船棺放入洞窟就行。 后来水退了,就成为了如今的悬棺景象。 这种说法倒是有理有据,可惜在科学上不太成立,地质学家表示,如此巨大的水位落差至少需要千百万年的演化,不太可能是在两三千年就迅速改变的。 老李看见棺材两侧有两个置,分别凿有一个长方形孔,两个孔相对的棺盖上,则留有绳子的勒痕。 老李精通丧葬学,而且盗墓无数,他对棺材下葬方式研究的很透。 他推测这两个孔很可能是用来扎绳子的。 可能是有人先从山顶把绳子抛下来,再由山下的人栓紧船棺,待船棺与崖洞水平时,再由提前等在崖洞中的人用铁钩把船棺勾进去放到合适的位置。 他猜想的我认为符合逻辑,别说一个棺材放进山洞,几千年前金字塔都能修造出来。 那些巨石不是摞起来? 洞穴太狭小,老李个子很高,他弯腰太久,出了一身汗…… 他用柴刀慢慢撬开棺材板,里面露出了尸骨…… 因为年代久远,尸体早已腐烂,里面有鱼和鸡鸭的骨骼残留,骨头都快石化了。 看样子是陪葬品。 老李有点扫兴,没发现啥值钱的东西…… 他用柴刀扒拉着棺材里的尸骨残骸,一些破旧的丝织品碎片下面,露出一块古玉…… 老李拿起古玉,揣进怀里,继续扒拉棺材里的东西。 这时候,露出一把青铜短刀。 老李来不及细看,把刀拿起来插在腰间。 天已经很热了,他满头大汗,他继续寻找,没有找到其他值钱东西。 他盖好了棺材,从怀里掏出火折子,在棺材前面点了三颗香,嘴里给死者道个歉,念叨的啥,咱不知道。 老李走出洞口,摇晃一下绳子,绳子另一端有铃铛,梁风听见了,急忙拉着老李往上爬,老李踩着岩壁,梁风还真的把老李拖上来了…… 老李到了山顶,累的气喘吁吁,他坐在大树下擦汗。 休息了一阵子,老李才缓过来精神…… 老李把进洞经过和所见跟梁风讲了一遍。 他拿出那块玉和短刀递给了梁风。 梁风对玉没兴趣,他看了一眼也看不懂就放下了。 他拔出青铜短刀…… 这个刀和中原的刀样式不一样,刀柄是鱼的形状,有点弯,柄上可真复杂精美鳞片,刀身也是弯的,长不过一尺多。 几千年了,锋利无比。 一阵寒气。 刀鞘上也满布花纹,一看就是古代少数民族的图腾之类的符号。 他很喜欢,爱不释手,老李看他这么喜欢,就说道:“送给你了,你给你儿子吧!” 梁风大喜,客气推辞说道:“不要,你这大年纪费劲搞上来的,我怎么会夺人所爱,你给张文龙吧!” 老李说道:“不用给他,他有玄铁短刀,你给你儿子吧!留着防身,我们不枉此行。这个看样子也算神兵利器!” 老李说着,一刀砍向树枝,树枝齐刷刷的两断。 老李拿起古玉,他仔细看了起来…… 他懂玉…… 这个古玉是一只玉鸟,雕刻工艺是西周的…… 第157章 毒蛇围攻 老李仔细打量这个玉鸟,刀工利索,鸟神态形象,看样式和工痕是西周之物。 老李对梁风说道:“那把青铜刀给你,你给你儿子,我这个玉鱼要给我儿媳妇。 可是,我两个儿媳妇,我只有一块玉,他们刚结婚。 不行,我再下去找一个洞盗一个,看看凑两块玉,也不知道下个棺材里面有没有?” 老李用衣服擦干净了古玉,古玉是新疆和田玉,有着黄沁,阳光下古朴精美。 西周玉鱼制作有圆雕和片雕两种,其中以片雕作品为多。 鱼眼和弧线形鱼鳞多用“一面坡”技法斜磨。 鱼眼有圆眼和“臣”字眼。上唇向上微翘下唇凸出尖角。鱼鳍用排列整齐的等距平行直阴刻。 老李对这些很懂。这个玉鱼在西周并不算啥太高档得东西,可是这块玉玉质极好。这是汉族文化的玉器,流传到古越人的贵族手里。 看出来墓主人生前很喜欢,经常佩戴,已经有了包浆。 这块古玉温润如皮肤。 梁风说道:“不要盗了,一块就一块吧! 陈二爷和六爷家里啥好玉没有啊?太热了,也危险,知道悬棺里面啥样的就行了。” 老李没有坚持,他们决定下山…… 老李刚站起来,树上一条毒蛇从树枝上吊着,差点碰到老李的头…… 老李没发现,他感觉头上有凉气,感觉有东西吹气,以为是树枝。 他用手一扒拉,发现是个软东西,他回头一看,是一条一米多长的毒蛇。 他一声惊叫,连忙后退,那蛇吐着信子,咬向了老李…… 蛇速度极快,老李没有避开,后面是悬崖峭壁,再退就掉下去了。 蛇已经掉下地上,他继续仰头去咬老李,这时候,梁风一飞刀把毒蛇钉在地上。 毒蛇没有死,梁风拿起石头几下子砸了下去,毒蛇不再动弹…… 老李惊魂未定,他吓出一身冷汗,他看着地上的毒蛇,又看了看四周草丛…… 他怕还有毒蛇出来…… 没发现其他的蛇。这条蛇很粗,死在地上一团…… 老李说道:“妈的,差点被他咬死!饿了,把它烤着吃了!” 梁风说到:“这里没有酒,拿回去吃吧!” 刚说完,肚子也咕噜噜的叫了…… 老李说道:“下山还有走一个时辰,太累了。也饿了,烤着吃了吧,咱俩也没带干粮!没有酒就不喝了。” 梁风一看也确实如此,他看着山顶生火太显眼,他拿起毒蛇,二人走到一个山腰平坦处,坐了下来。 梁风把蛇头剁下扔掉,开膛破肚,拿出蛇胆,蛇胆用手一捏,软绵绵的,他一口吞下肚子。 蛇胆明目,最好放白酒里生吞,我没少吃。 然后老李捡来枯枝,拿起火折子生起了火,梁风把毒蛇砍成几段,二人开始野炊…… 没有盐和佐料,可是二人太累了,很饿,吃的也很香。 烤蛇的味道飘出很远…… 老李说道:“真不错,北方我还没吃过蛇。” 梁风是蜀地的人,他没少吃蛇。 二人正在大快朵颐,忽然,梁风感觉气氛异常…… 这时候是中午,很热,可是,空气里一阵阴冷之气袭来…… 四周也无人,树林草丛窸窣。 梁风是飞刀高手他视觉听觉极为敏锐,而且感官发达! 他腾的站起来,看着四周…… 他一声惊呼:“老李,快起来,麻烦了,看!” 老李也站起来,看着四周,密密麻麻的各种毒蛇向他们游来,几乎包围了他俩…… 奇怪的是这些蛇大大小小都有,足有几百条,而且,看样子远处还有毒蛇来支援,可能数千条都有可能。 小的只有筷子长,大的几米长,各种颜色,种类很多,吐着信子,慢慢包围了老李和梁风…… 他俩身经百战,可是从没见过这阵仗。 而且很诧异,这些蛇为何围攻他俩。 武夷山蛇本来就种类繁多。问下度娘科普一下:武夷山除了“鸟的天堂”、“昆虫的世界”,武夷山也被称为“蛇的王国”,蛇类种数达58种,占全国种数27.75%,当地最为有名的是五步蛇,毒性强,背面棕黑色,头侧土黄色,二色截然分明。 不过,我最爱吃蛇,尤其蛇羹和椒盐大王蛇,五步蛇泡酒也治疗风湿。 蛇羹孩子吃了夏天不生痱子。 可是,今天,老李和梁风现在没心情吃蛇了,他俩很快要命丧蛇口…… 尤其一些五步蛇那阴森的小眼睛,盯着二人,阴森森的冒着寒光…… 二人不寒而栗…… 老李吓坏了,他本身怕蛇,拉着梁风的胳膊, “怎么办?怎么办?” “老李不要怕,我们要赶紧跑,蛇太多了,杀不完!都是毒蛇,咬一口就完了,跟我跑!” 梁风眼睛很尖,他看出来一个方位蛇比较少,他拉起老李急忙往山下跑去! 那些蛇本来打算去包围他俩,速度并不快,还没形成包围圈,大部分蛇从山顶来的,山下位置蛇不多,再慢慢聚拢。 二人连滚带爬的跑下山,有几条毒蛇拦住两人,准备咬他俩,梁风几飞刀钉死五六条,老李用柴刀也砍死几条…… 终于,他拖着老李跑下了大山…… 二人都没敢在山下停留,那些毒蛇追了他俩很远,几百米,才停下来,慢慢爬回了大山丛林…… 二人惊魂未定,擦了擦汗,一口气,跑回了客栈,关上门窗,喘着粗气。 梁风的儿子还从来没看见父亲这样惊慌过,他心中的父亲,是一座无坚不摧的山,无所畏惧,可是咋今天这么惊慌? 他也不敢问,瞪着大眼睛看着老李和父亲。 老李和梁风拿起长刀,看着窗户缝隙外的街道,怕毒蛇追来…… 蛇群,没有来闹市寻仇,没追上他俩,都爬回山了…… 他俩也不知道为何蛇群会攻击他俩,还是各种毒蛇一起来的。 他二人猜测是烤蛇的味道,激发了蛇类的基因仇恨,他们有感应,闻到味道,互相通知,同仇敌忾,来报仇。 蛇类报复心极强。 刚写的这段烤毒蛇吃,蛇群围攻的事情是真实的发生的事,我几乎没渲染,甚至比这场面还震撼惊险。 只有梁风的飞刀钉死毒蛇这段虚构,其它被蛇围攻场景描述基本属实。 这是我母亲和我大舅他们遇到的事,他们小时候发生的事,他们几个孩子都十来岁,田野里烤了一条蛇,那蛇很小。 东北的秋天,在田野里,庄稼已经收割了,很空阔。 他们正烤着蛇,忽然被四面八方来的几百条各种颜色的蛇围攻,大大小小的蛇都有。 离他们十几米的时候,他们才发现蛇群。 四五个孩子,吓得屁滚尿流跑掉了…… 据说,那些蛇一直追到村子口,没有进村,散去了…… 东北毒蛇极少,有毒的就是蝮蛇,我老家没有蝮蛇,有毒的就是虎斑游蛇,俗称野鸡脖子。 这蛇很凶,后槽牙有毒,咬的太深会死亡,红色花纹脖子很好看。 那天,我妈妈和舅舅们回家来,猜测就是烤蛇味道,被蛇类察觉,来报仇。 每次舅舅们说起这件事,还惊魂未定…… 小说来源于生活,盗墓是虚构的,不要提倡,只是虚构。 蛇类,也尽量少吃,这玩意很诡异…… 晚上,大家都回来了,看见梁风和老李还神情慌张,瑟瑟发抖,大家非常好奇,这二人什么胆量?啥没见过?怎么会这样神情? 梁风沙哑的嗓子说道:“妈的,我和老李今天差点被蛇吃了……” 大家听老李讲完蛇的事,也都很惊异,议论纷纷…… 老李惊魂稍定,掏出西周古玉,递给了儿媳妇青黛…… 第158章 六爷的生日 青黛很开心的接过干爹的礼物,其实应该是按辈分叫公公。 不是那个叫太监的公公。 兰蕙看见干爹盗墓所得给了青黛,她有点嘟嘴。 老李看见青黛嘟嘴,知道这个儿媳妇生气了,而且这还是六爷的女儿…… 他连忙打个哈哈,说道:“好的!我明天再给你盗一个!” 说完,他看了一眼梁风,梁风正在擦鬓角的冷汗…… 老李也擦了擦汗水…… 他俩想起蛇群…… 老李说道:“我们过两天就走了,等回来,冬天蛇全都睡觉了,干爹再去!” 老李真的被蛇群吓怕了…… 即使老李身经百战,即使勇猛彪悍,可是,他怕蛇…… 六爷打个哈哈,说道:“算了,你干爹多大年纪了?要什么玉?” 其实,下句话应景的是赵本山的那句:要啥自行车…… 兰蕙听见父亲斥责,不说话了…… 老李真的被蛇吓破胆了,还有墨者梁风! 他俩估计再也不敢去爬武夷山…… 大家决定三天后出发两广。 这两天,梁风是陪儿子最多的一天…… 他杀人如麻,可是差点死于蛇口。 他忽然才发觉生死不过一瞬间的事…… 曾经多么好强,甚至不逊于张文龙。 多么勇敢? 他无数次帮着陈家死战,妻子背叛,自己带着儿子到了十几岁…… 江城死战,暴雨里飞刀射杀两人,对峙八臂金刚…… 紫金山伏击绑匪…… 山东曹州府水下干掉何乾元…… 三十多了,他不后悔自己所做一切。 其实,他懂得感恩! 感谢陈二爷和陈龙的恩,这些故事,以后会讲。 梁风认为天地间一切都有定数。 他并不认为陈家利用他。 梁风记得,一次遇险,陈二爷为他挡了致命一刀…… 那不是钱换来的,他懂得情义…… 我每次看电视剧,隋唐英雄传里的单雄信说的那句台词:“你知道何为义气? 大丈夫做人的道理,跟你说了,你也不懂……” 每次看到这里,我热泪盈眶! 自从他深爱的女人背叛而去的那一天,梁风就破罐子破摔,亡命天涯…… 可是,他还有儿子,雷霆很聪慧,很勇敢,他还有很多东西放不下…… 梁风,是我这本小说里,是我最喜欢的朋友原型…… 他木讷,沉默寡言,生死不惜,还机警聪明,我们并肩死战过…… 那是我一个故去兄弟的影子…… 可是,今天,梁风害怕了…… 他也怕蛇。 梁风连忙沙哑的嗓子说道:“去,你让张文龙去,山上可好玩了,悬崖也不高,下面还有水。 你们去,我和老李你干爹不去了。” 他对兰蕙开着玩笑…… 梁风,几乎不开玩笑。 大家哈哈一笑,都知道梁风和老李被毒蛇吓破胆了…… 悍者老李,墨者梁风! 再也没去武夷山…… 梁风把那把青铜刀递给了儿子。 他说道:“这是你大爷这大年纪给你弄的,记住! 以后年节看望你老李大爷!磕头!” 梁风儿子很懂事,跪下给老李磕了几个头…… 张文龙这几天意气风发,他很开心,突然,看见梁风的儿子给干爹老李磕头…… 他也听到了梁风的话…… 他忽然感觉一阵热血沸腾…… 张文龙感觉自己这几天沉迷女色,他想起了干爹老李对他的好…… 西湖之畔,教他八极拳,什么阎王三点水,猛虎硬爬山…… 他想起了干爹对他,那看他如看己出的眼神…… 张文龙也跟着跪下,说了一句:“爹!这大年纪,不要冒险了! 老了,我,我养你!” 老李扶起张文龙和梁风的儿子,他眼角有了泪花…… 这是一个幸福的画面,那天,时间停止! 大家晚上去古镇上溜达,这里风土人情和北方不一样。 大家都觉得好奇,古镇上,兰蕙和青黛,南乔她们虽然已经结婚,还是蹦蹦跳跳的犹如少年。 陈二爷和六爷对视一眼…… 相视一笑! 父母的眼光永远是最温暖的,不管儿女多大,依然孩子…… 他们也曾经这么少年过,蹦蹦跳跳…… 岭南的气候很好,这时候已经深秋了,要是北方,估计下雪了…… 大家决定两天后出发去两广。 第二天,六爷早早起床,在客栈的阳台上看着东方升起的朝阳…… 一缕晨曦洒过,很温暖,他感觉身上有点微凉…… 他进屋披上衣服,再一次站在阳台,阳光没那么冷了…… 六爷什么都没想,这天,是他的生日,往事一切清零…… 不错,六爷生于深秋,用阳历生日算他是天蝎座。 六爷和我一个生日,一个血型,ab血型。 据说,ab血型的天蝎座的人是十万分之一,这些人,敏感,多疑,爱憎分明,容易受伤…… 天蝎座生于深秋,粗犷而萧瑟…… 他们宁可孤独,不可违心。 天蝎座作为占星文学的一部分,被定义为勇敢、孤独、神秘和守旧…… 但是,这个星座据说没有小人,只是不缺手段。 我和他一个生日,一个血型,觉得传言有误…… 我选择了另一条路,性格暴躁,快意恩仇,爱憎分明,杀伐决断! 甚至对待对手和敌人不择手段。 有时候,不用霹雳手段,不显菩萨心肠! 今天,是六爷的生日,他没有告诉任何人…… 他看了一会初升的太阳…… 多少年前,这一天,他出生这世界上…… 他想起了妈妈…… 想起了他小时候长大的西北边陲空灵的戈壁。 还有自己离乱的一生…… 写到这里,我也想到我曾经一个生日。 那年,我初二,年纪算很小,我那天生日,十月初三,阳历十一月三号。 早上穿了新袜子,吃的面条和鸡蛋,踩着东北一尺厚的大雪徒步上学。 路上,碰见一个比我大的学校学生,那是一个顽劣少年,仗着他母亲公事,飞扬跋扈。 路上,就我俩,雪地里走着,擦肩而过的时候,他吐口水挑衅我…… 我忍无可忍,站住了,说了一句:“今天是我生日,不想惹事,你走!” 他比我高半头,我肯定打不过他,可是,那天我早有预谋要杀人,而杀的不是他…… 他还不配…… 这小子识趣,看我虽然个子矮小,阴冷的看着他,丝毫没有惧怕意思,他走了…… 那天,是我的生日,我打算杀死每天欺负我的同桌…… 我不知道今天六爷的生日,对着风景秀丽的武夷山想起什么? 我只知道,写到这里,想起了初中十二三岁的时候,我的那天生日…… 我的同桌长的很帅,比我大一两岁。 他爹是我们那的乡长,仗着他爹权势,每天学校里欺负人…… 同学们几乎都被他欺负过,可是忌惮他爹权势,敢怒不敢言…… 甚至老师都怕他。 我是我们班年纪算小的,我被分到他同桌…… 总之吧,所有你能想到的校园霸凌我都体验过。 可是每次欺负我,我都不还手,我想着家教,家人说:做个好孩子,不许打架! 直到后来,我忍不住了,每天和他厮打一起,回家也不说。 我个子矮,每次都吃亏,现在下巴颏一个黄豆大的伤疤他指甲抠的… 不过,有一天,我没有再顾虑家人劝诫,几拳打在他的脸上,他受了伤…… 我记得那天,教室外的操场上唱的广播体操,喊着:“一二三四……” 我俩在教室里厮打半个小时。 那段时间,我有点抑郁了,就像现在新闻里每个被欺负被霸凌的少年…… 我现在告诉所有学校里被欺负的人一句话:谁欺负你,往死里打它! 打它,鼻子一样流血…… 有一天,回家,我发现开始惧怕上学,当时十三四岁吧,我又不敢和家人说…… 我其实是村里孩子王,人缘很好。可是,从小家庭灌输:不要打架,不许还手。 学校里,我挨了欺负,我忍着!一直不还手…… 我大概一个多月都抑郁了,茶饭不思,学也不想去念,坐起来发呆。 我思考三天…… 后来,我决定杀了他…… 我用一个月时间,磨了一把钢锉,那把钢锉我磨的非常锋利! 我磨掉了半个指甲。 我还记得,那个钢锉的刀鞘是我用积木剖成两半做的,用罐头铁皮包了,铁丝困牢。 终于磨好了,我要杀人…… 生日那天,知道他见面还会欺负我,我决定捅死他。 书包里揣着那把锋利的钢锉,我去了学校…… 路上那个顽劣少年应该庆幸死神面前躲过一劫。 当天书包里那把刀,我磨了一个多月…… 锋利的就像张文龙的玄铁短刀…… 第159章 在云端,山那边 昨天喝多了,凌晨五点醒了,昨晚睡得香甜…… 今天,是我沈阳一个分公司开业,我估计白天会很忙,就趴在被窝里码字。 我揣着磨了一个月的锉刀。 生日那天,上学了…… 我准备杀人。 我可能是我们班年纪最小的,个子也最矮。 我坐在第一位,记得那一天,好像第一个到的学校。 一会儿,同学们陆陆续续的都会来了,我知道我的同桌也会来…… 他今天要被捅死。 按照惯例,他到的时候,放下书包,不超过几分钟,就会挑衅,然后,我俩开始厮打。 我悄悄的把刀插在后腰…… 我心想:扎他心脏有肋骨,不一定捅的进去,我先扎他肚子几刀,横着扎,能切断腹动脉,他必死无疑。 然后,我用火炉里的烧红的煤炭把他脸烫了,万一他不死,一辈子也完了…… 我计划周密。 我记得那一天,雪很大,看了一眼窗外,我知道如果杀了他,虽然年纪小,也要坐牢。可能坐牢很多年,不会看见这洁白的雪花了…… 我对着操场上的皑皑白雪看了很久…… 可是,今天,他必须死,因为,我决定杀死他了。 我下定了决心,默默等着…… 那一天,同学们都来了,可是,他没有上学…… 我好奇,心想,反正早晚你要来,你只要动手,我就捅死你。 当你决定把一个人杀死的一刻,这世界是空茫的,你眼里看谁都是死人,这感觉我很清晰。 第二天,我依旧等着他,他依旧没来上学…… 接连三天,他都没有上学。 我的耐性和杀心慢慢消退了,他依然没有出现。 第四天,他来了,可是胳膊上戴着黑纱…… 他爹死了,那个乡长,好像是肝癌。据说和乡里一个女干部搞破鞋,如何如何,气死了。 他坐在座位,我手里摸了摸后腰上的刀柄…… 可是,那天,他很老实…… 他不仅没有欺负我,也没有欺负同学。 从此,他孙子似的像条狗,老老实实的上课,因为,他爹死了,他不再狗仗人势,也没了庇护。 他老老实实的上了一个月,我俩再也没打过架。 反而,这一个月里,同学们知道他爹死了,都反过来欺负他,尤其那些曾经被他欺负的同学,合伙一起打他。 我有时候,看在眼里,心有不忍,我还劝架。 终于,他忍不了被打,不读书了,退学了…… 我后腰那把刀一直没有出鞘。 这件事是天意,我没有杀人。 还有几次,也是我准备杀人的时候,老天给了警示,我相信这世界有神明。 那个曾经被欺负,决定生日杀人的少年,从此身上再也没有离开刀…… 他后来还打遍了大半个中国…… 我曾经和兄弟们东北,九把砍刀干了一百多个黑帮分子…… 三年前,上海滩,我自己一把单刀,当时喝了一斤多酒,干懵逼了十七个半夜三更打上门的流氓…… 那个少年已经四十多岁了…… 六爷和陈二爷他们离开了武夷山。 他们继续南下。 张文龙左拥右抱,风光灿烂。 梁风的儿子是个可爱的小男孩,蹦蹦跳跳。 雷霆,是个好听的名字,他只是没有妈妈…… 到了广西,广西地处边境,这里人喜欢戴斗笠,六爷和陈二爷他们看着闹市的乡民,每个人都像大侠。 六爷,他们找了客栈住下,休息了一天。 然后,六爷和四哥去了总督衙门。 那个封疆大吏还在广西。 六爷上门,总督迎接,六爷送上金靴。 “这是辽代的金靴,只有一只,大人可以变卖以充军饷。现在国库空虚,内忧外患,兄弟一点心意。” 那个封疆大吏哈哈一笑,拿着金靴爱不释手,说道:“我们兄弟相称,何谈这些礼物? 你的那个兄弟我已经放了,现在帮我做事,我在筹备建造一个兵工厂。 你要是有空闲,也帮我一起筹备,师夷长技以制夷,我们大清太落后了。” 六爷听闻铁蛋已经释放,心中大喜。 “我女儿刚刚结婚,我和朋友们相约,要去番外打捞一只沉船,等打捞完,我再帮大人鞍前马后,尽微薄之力。” 那个封疆大吏听闻要打捞沉船,也感兴趣。 总之,二人聊天喝茶,谈的尽兴。 晚膳丰盛,那个封疆大吏陪着六爷喝了几杯酒,铁蛋也过来和六爷喝了几杯。 他现在不仅没砍头,还成了那个封疆大吏的心腹。 六爷尽兴而归。 如果早知道没有靴子,铁蛋也会被释放,何必这么麻烦去搞金靴。 可惜那时候信息不发达,要是现在,一个视频可能就搞定了,当然,也就没了这些故事…… 广西是个风景很好的省份,他们在广西游玩很久,这里很多少数民族,戴着好看的头饰,大家看的新奇。 他们准备休整几天,坐船出国。 这些天,铁蛋公务之余,也常来客栈和六爷喝酒。 两人常常喝的大醉,抱肩而泣,谁也不知道他俩说了什么…… 老李和四哥是山东人,不喜欢广西的饮食,六爷和陈二爷也吃不习惯广西的饮食。 可是,他们很喜欢广西的山水风光。 广西群峰耸立,溪水环绕,田陌俨然,大概是南方田园风光最真实的写照,广西山水深处的灵魂,就是悠然自得的田园生活和返璞归真的古典韵味。 一派田园风光美如画卷,这是广西独有的田园诗意,大家沉浸在原汁原味的田园山水画卷中。 广西是典型多样的喀斯特地貌,塑造了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广西,当你走进这片山明水秀的土地,才发现中式水墨画竟然是写实派。 置身于梦幻诗意的山水之间,六爷和陈二爷他们感叹大自然之美,造物主的神奇。 广西不只有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的美景,也有藏在深山中的小众风光,他们在大山里倒是吃了不少野味。 青黛和兰蕙他们年轻人第一次走出家门,看看外面的世界,还是新婚燕尔。 白天,她们爬山涉水,晚上还要修习双飞之法…… 反正,张文龙很累…… 老李和梁风自从在武夷山被蛇群吓破胆之后,他俩不再去大山丛林,每天在客栈喝酒。 梁风酒量一般,每次不一会儿,就喝醉了。 他的儿子雷霆就每天跟着张文龙和余猛他们爬山涉水游玩。 在广西,可以看到奇峰秀谷,山峦叠嶂,如诗如画的田园风光。 这里的山水,既有北方的雄浑壮丽,又有南方的清秀婉约,给人以美的享受和心灵的震撼。 无论是桂林的山水甲天下,还是阳朔的田园风光,都让人流连忘返,仿佛置身于人间仙境。 我写小说爱跑题,因为这本小说很大部分是写给自己看的。 我全国各地要布局八个天然矿泉水厂,都是选的最好的水源地,其中就有广西。 最近,炒的不休的水之争,我真想骂人,沙币么? 你不知道纯净水对人一点好处没有? 还真的不如地表水,可是鬼子的核废水循环,地表水也会被污染,只有深层地下水将来是对人有益的。 二货们蠢得要死,只会被带节奏,被割韭菜。 六爷对陈二爷说道:“广西的山水真好,就是吃的不习惯。 等将来,为了喝这里的水,我也要来这里每一年住些日子……” 陈二爷点头赞同,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 窗外,远山如画。 在云端,山那边…… 终于,被窝里,字码完了。 今天,我沈阳一个分公司也要开业了…… 第160章 金生丽水 张文龙第一次来到广西,这里和他的北方老家风景迥异,他除了吃不习惯广西的饮食,对于风景他流连忘返。 这天,他和余猛二人来到了山里,走的累了,张文龙坐在溪水边的河滩上,这天阳光正好。 张文龙和余猛是同一天结的婚,他俩一起经历过江城死战…… 张文龙和余猛都知道那一天,他们被一群死囚围攻,几乎就是差点死了…… 能看到今天这些美景,二人活着只是运气。 他俩已经不是年轻人了,他们已经娶妻,还未生子,不过早已成人。 张文龙看着飘渺的清秀远山,和眼前清澈的河水,广西的大山里很静,他有点感慨。 余猛也和他并肩坐了下来,他也看着远方水面…… 这里山清水秀,广西山水甲天下,他们沉浸在这美景之中。 今天二人徒步进入大山里游玩,走的很深。这里两岸峭壁,中间河谷,河流溪面空旷,山清水秀,鸟语花香。 张文龙感觉到很放松,他对余猛说道:“嘿,真没想到,半年时间我从苦寒的北方,来到秀丽江南,现在又南下两广,看到如此景色,真如天堂。 人生就像一场梦……” 他不禁唏嘘,心想:“还娶了两个美丽的老婆……” 他才十八岁。 这半年独自走出大山,单枪匹马,差点饿死京城,锋城遇险,江城死战,紫金山伏击绑匪,曹州府谋划何乾元,每次都很惊险…… 现在,他很放松,只是觉得人生很神奇,好像冥冥之中都有天意。 余猛比张文龙大几岁,可是,他是陈府的死士,对陈府忠心耿耿,也精明强干。 余猛眼前这个小伙子张文龙,他甚至曾经没看得起的小伙计,成了陈府的女婿,将来也许是陈家的掌门人。 余猛现在和张文龙说话已经有所顾虑,不敢像从前一样开玩笑…… 张文龙却没有对余猛一点疏远和见外。 他心中的余猛,还是那个江城死战中暴雨里并肩作战的兄弟…… 张文龙说道:“我小时候,我的故乡十年九旱,那里三省交界。 几千年来,那里出了无数豪杰,唐王厉兵秣马路过于此,薛礼征东必经之地,曹操挥鞭征乌桓我故乡杀了二十万乌桓士兵,张辽在我的故乡几十里还杀了乌桓单于…… 我小时候,一直想长大了去做豪杰,去叱咤风云。 可是,从小家庭变故,我背井离乡去了京城谋生,师父在我最饿的时候,居然请我这个大山里的穷小子一桌丰盛酒席…… 后来,我半年时间,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今天和你坐在广西山水里我们欣赏美景,这是不是造化弄人?” 余猛听张文龙感慨,他没有说话,他心中除了对张文龙的年纪有点轻视,他心里其实对张文龙很佩服。 这个勇敢的少年,暴雨里,生死之间,能悟出用八极拳放长击远的哲理和拳法变成长刀刀法,瞬间秒杀二个死囚…… 镇静自如,临危不乱! 余猛也是武学奇才,可是,他那天还是震惊张文龙的机变和冷静! 在陈府,张文龙凭着智慧救了陈森木蛇毒的病。即使是运气,那日起,余猛对张文龙也已经钦佩不已。 他和梁风在紫金山卧伏六爷马车底下,去救少爷文照,被几个绑匪短枪围攻,处于下风…… 张文龙及时来来救,枪杀了何乾元两个侍卫,打散绑匪,给他俩解了围…… 那才是个十八岁的少年啊? 这个少年,短短几个月,成了陈府的女婿。 而且,和自己同一天结婚…… 余猛和南乔收到了张文龙给的贺礼,那天洞房花烛,余猛谁的礼物都没看。 他只是打开了张文龙给的贺礼盒子,里面包着两块汉代金锭……” 余猛瞬间热泪盈眶…… 这汉代金锭他也有,江城回来,陈龙给了他和张文龙,还有梁风每人五块。 自己的五块金锭还留着。 张文龙回来给了张掌柜和陆显明他们几个当铺伙计两块金锭,据说,他告诉张掌柜把金锭换成龙洋,给当铺伙计们大家分了…… 据说,还有一块汉代金锭,张文龙自己换成银元买了一块战汉古玉,他送给了青黛…… 这是张文龙用命换来的最后两块汉代金锭,他送给了自己婚礼当做礼物…… 余猛不是一个赳赳武夫,他是情商和智商都很高的人,要不陈府也不会视他为心腹。 他一瞬间,真的彻底被这个十八岁的少年心胸和为人彻底征服了。 他没见过人慷慨如此! 即使陈龙老爷子慷慨,那也是陈家已经富甲一方,出手豪放。 而张文龙的慷慨来自内心,他并没有钱,但是他念及情义!他很善良…… 今天,广西上林的大山里,张文龙很放松,他两个妻子这几天玩累了,都在客栈休息,他就和余猛一起去野外游山玩水。 这里河道宽阔,远山如画,温暖的阳光照在他俩身上…… 要是北方,该下雪了…… 上林,有很多优美的风光…… 张文龙拿起一个薄片石头,站起来,往宽阔水面打了一个水漂,石片在水面上飞出很远,荡起几个水花…… 张文龙坐下,手里摆弄着河床的鹅卵石,说道:“我小时候,打水漂就很远,可惜,我的故乡河流都总是干枯…… 我最喜欢山水,等我老了,我要在这里养老……” 余猛江南水乡长大,他想象不到北方多么缺水…… 张文龙坐在河床岸边,他捧起一捧河沙…… 这里的河沙颜色都五颜六色…… 美丽的像颗颗宝石。 突然,阳光下,他发觉他手里的那些河沙有点点金光闪闪。 他一惊,因为自己眼花了,或者太阳光照在沙子的反光。 他觉得自己没有喝酒,不会眼花,他仔细看了一眼手里的沙子,真的是金子,金砂…… 小小的金粒子在沙子里,在阳光下闪着金光…… 他惊呆了,他喊余猛:“你看,这是金子。” 余猛站起来,看了看张文龙手中的金砂,真的是金子,他也捧起一把河砂,沙子里也金光闪闪…… 二人兴奋的大叫:“这河里都是金子!” 他们没有看错,这个河道里真的满布金砂…… 至今为止,广西都是产金大省,几大矿脉,千百年来就有淘金历史。 甚至零几年惊动世界的广西上林帮淘金者非洲大案,轰动世界。 多少广西上林淘金客非洲去淘金一夜亿万,富甲一方,也不少人客死他乡…… 他们的祖先,已经在广西这片土地上淘了上千年…… “金生丽水,玉出昆冈”是《千字文》中的一句,这句话蕴含着丰富的地理和矿物知识,同时也体现了古人对自然资源的认识和珍视。 首先,“金生丽水”描述的是黄金产于丽水的现象。这里的“丽水”并非指现代的丽水市,而是古代对金沙江的一种称谓。 金沙江流经丽江一带,是黄金的主要产地。这句话告诉我们,自然资源的分布有其特定的地理环境和条件,我们需要了解和尊重这些规律,才能更好地开发和利用这些资源。 “玉出昆冈”则是指美玉产自昆仑山。 昆仑山作为中国古代神话中的神山,也被视为美玉的产地。这句话不仅揭示了美玉的来源,也体现了古人对美玉的珍视和追求。 昆仑山的美玉,经过岁月的沉淀和自然的雕琢,形成了独特的美感和价值,这也是古人对自然美的发现和赞美。 金沙江在云南,从青藏高原婉转而下,百曲千折…… 这里是广西,不是丽水,不是金沙江…… 这里广西风景甲天下…… 可是,这是中国产金子大省,有着千百年的淘金文化…… 也许有好水的地方都会出金子。 今天,张文龙在广西大山里看到了金子…… 第161章 猛龙过江 古代的金矿有山金和沙金两种说法,山金就是山中开采的金矿,学名叫做脉金矿。 沙金是从水里找到的金矿,学名叫做砂金矿,其实就是脉金矿露出地面后由于流水作用集聚在水中。 中国古代最早的金矿都来自沙金,易于发现也易于采集,但数量有限。 山金开采的起源时间无法考证,但至少在唐代初期就已经存在了,最初的山金矿脉都是基于沙金出现位置的倒推。 唐宋时期,广西省上林地区就名列广西八大金矿,露天淘金人从此出现…… 据记载:1949年后,这里淘金者上交了万两黄金,40年前曾矗立起中国当时最大的采金船…… 在《管子·地数篇》中记载有一段轩辕黄帝和大臣伯高的对话,其中描述道:“上有丹沙者,下有黄金;上有慈石者,下有铜金;上有陵石者,下有铅锡赤铜;上有赭者,下有铁。” 说明至少在管子生活的时代,战国时期,人们便已经在山中发现了金矿,而且总结出了一定的规律。 至于开采方法,可谓多种多样,沙金主要采用水淘选法,根据密度不同来分离金子和石头。 传说:西南地区曾诞生过一种神奇的动物淘金法,利用鸭子鹅吃沙子助消化这一生理特点,把未拣选的矿砂喂给鸭鹅,过段时间杀了从胃里取出未消化的。 我觉得这方法传闻有误,这样笨拙的办法能搞出多少金子? 我搞过金矿,前年在内蒙古金矿我还下了地下六百多米深矿井考察,差点失足淹死矿井里……。 那天,我下井之前喝醉了。 金矿里,女人是不许下井的,很忌讳…… 还有不许醉酒的人下井。 我是男的,可是我留长发,我觉得是不是长发的原因,差点死在金矿里。 那里面隧道几公里长,井深七八百米…… 搞金矿,有很多规矩。 那天,我还发个短视频,记录了一下和金子有关友情的感悟,我自己写的几句话…… 择友而处,亦如沙里淘金,千层浪去不覆,刀山火海不惧,风起云涌不迷,高山低谷不弃,开疆拓土不失,钱财美色不易,剩下的才是至交。 都说黄金不怕火炼,可惜几乎最后所剩无几,也许这才是人间之趣! 金矿类型分很多种,没有想的那么简单。 即使愚蠢如我,也不会用鸭子搞金子,金砂纯度不高,这样做,搞出来的那点金砂未必有鸭子值钱…… 所以,传闻有误。 据明朝宋应星所着《天工开物》一书的记载大意是:中国产金地区,约有100多处,难以一一列举。 山石中出产的,大者名叫马蹄金,中者名橄榄金、带胯金,小者名为瓜子金。 水沙中出产的大者名叫狗头金,小者名叫麸麦金或糠金。 平地掘井得者,叫面沙金,大者名豆粒金。但都要先经过淘洗后进行冶炼,才能成为整块的金子。 今天,张文龙在这广西河道游玩,他发现了这里河道盛产金子…… 他看着手里闪光的金砂,忽然感觉到发现了巨大商机…… 这是一笔天大的财富! 他要在此地有一番动作。 张文龙他们现在就在广西上林,而且,张文龙腰间的玄铁短刀,也是广西南丹的陨铁打制…… 明朝正德年间寅时坠落的陨铁,陈二爷打制的这把玄铁短刀,让张文龙在江城第一次杀了人…… 张文龙好强,他不想靠师父也是岳父的六爷永远庇护,也不想沾金陵陈府太多的富贵荫泽。 他要靠自己双手和胆识,打出自己的地盘和天下。 张文龙现在已经是两个女人的丈夫了,他觉得需要有自己一个根据地,而不是永远寄人篱下,看人脸色…… 今天,他看好了广西这个地方,隐隐感到,会在此地闯出自己一片天地…… 因为他发现了金子。 清代以前,在矿藏的开发上,基本实行禁民私采的政策。 商民采矿,需官府审核批准,并在官府监督下进行,官方还可以根据情况予以封闭。 之所以采取官府限制开采的政策,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点: 1,矿为国有,开矿要从国家需要考虑,因而垄断矿藏开采,禁私采。 2,防止农民弃农开采,追逐末业之利,荒废务农本业。 3,开矿聚集四方之民,容易引起骚乱,影响社会治安和统治秩序。 4,开矿初采时聚人容易,一旦矿苗枯竭,矿工无业,容易变为盗匪。 5,认为滥行开矿会破坏王朝的龙脉风水。 张文龙和余猛看见满河道的金砂都很兴奋,他俩揣着几把金砂,兴冲冲的回了客栈…… 张文龙路上已经决定要在此地搞金矿,他不想去打捞什么南海沉船了…… 他先找到师父六爷,这个师父现在也是他的岳父…… 他把金砂递给六爷,说道:“我在大山里发现一个河道有很多金砂,我要在此发掘…… 那些金砂从何而来? 我猜测应该是山上也有金子矿脉,而且储存量巨大,风雨吹刷,常年累月,金砂矿石顺山谷而下,成了金砂…… 我打听了周边百姓,这里千百年前就产金子,只是不成规模。 我想在此地招募百姓,开采金矿,不知道需要什么手续和朝廷有何规定?” 六爷看着桌子上的金砂,他也震惊。 他听完这个曾经徒弟,现在也是自己女婿的张文龙说完。 他愣了一下,这个女婿刚刚结婚,就想自己打拼天地,可是理想固然丰满,路途肯定坎坷…… 这里乡民错杂,民风彪悍,衙门关系复杂,尤其有金子取利之地,一旦传开消息,肯定豪强劣绅竞争纷纭。 他喜欢这个女婿的好强,可是也担心后果并非一切如意…… 六爷也不便泼冷水,只是说道:“你考虑三天,和青黛和兰蕙她们也商量一下。 要在此地搞金矿开采,可能就很久不会回北方了…… 至于朝廷规则,我可以帮忙打听,你想好未来,还有一切变数…… 现在风云变幻,要从长打算规划,谁也不知道明天这个国家发生什么……” 张文龙点头答应,说道:“嗯,岳父,我考虑一下……” 张文龙拜别师父,他没有回去和两个妻子商量这件事,而是一个人去了那个大山里的山谷…… 他一连三天,研究这个山谷山脉走势,和附近风土人情,以及打听关于金子的传闻。 张文龙一个人坐在广西大山的悬崖上,他已经感觉到这个地方地下有很多金子,而且还没别人发现,这里大山深处,很偏僻…… 两山峭壁,一条河谷缓缓流过…… 据说,古代找金子可以找寻金草,这草也叫问荆,很好听的名字,北方河沟里很多。 如果发现此草,下面土壤一般含金量很高,甚至传闻鬼子的技术能从此草茎叶里提炼出金子…… 问荆草喜欢生长在含金量高的土壤上,它的根最喜欢吸收金属性的矿物质。 如果你在野外遇到这种草,并且长势喜人,那恭喜你,大概率地下就有丰富的金矿,可千万别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发财机会。 我每次河沟里看到寻金草,我都驻足观察,看地势走向,判断其是否有金矿…… 不过我没找到金矿,我只是知道这种草,我养的兔子很爱吃…… 在清朝时候,是可以民间挖矿的。 清代沿袭各朝对开矿进行控制的政策,但态度较为开放,允许官督民采的方式,矿产品由官府与承采者分成,私人所得听其自卖。 康熙中后期,人口剧增,民众对矿物的需求量也随之增长,再加上开矿可以部分解决无业流民的就业、生计问题。 因而清代矿政虽然有其禁限的一面,但总的趋势呈逐渐开放、松弛。 道光二十四年以后,对民间采矿政策进一步开放,朝廷主动督促地方督抚扩大矿藏的开发,并赋予一定的自主权。 清廷之所以在这一时期开放采矿,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是当时财政拮据,正多方发掘财源,想以开矿收课作为生财之道。 其二:是迫于日益增加的人口压力,为解决部分人的就业谋生问题。 但是,由于当时正处于太平天国大起义前夕,社会矛盾异常激烈,南方尤其是广东、广西两地尤为尖锐。 所以各督抚大多因循观望,唯恐开矿聚众,给本辖区带来骚乱。 光绪二十八年,清廷修订路矿章程,有开矿“或华人自办,或洋人承办,或华洋合办,均无不可”的新规定。 现在晚清光绪时期,张文龙想开金矿,并不复杂。 他才十八岁,已经具备了现代企业家的高瞻远瞩和商业嗅觉。反正他没研究假疫苗和转基因,或者预制菜。 他要准备干金矿,这金矿脉是他发现的…… 不是猛龙不过江! 这种嗅觉可能是与生俱来的! 而且,他的师父和岳父还是那个两广总督封疆大吏的座上宾…… 他连续三天到大山里考察,三天后,他独自下了山,意志坚定的找到了师父六爷:“岳父,我已经决定在广西开金矿了…… 还需要你帮我通融朝廷,我不想看见满河道的金子,我还放任而去……” 第162章 踹了一脚,断更一天 张文龙决定要在广西搞金矿开发了,开矿要官商勾结,他让师父六爷,现在六爷已经是他的岳父,六爷去疏通关系。 张文龙也把想法计划和陈二爷这个岳父讲了,陈二爷沉吟不语…… 陈二爷想起父亲陈龙说的那句话:“别人认为张文龙娶了青黛是贪图陈家家财。可是,也许,这个张文龙根本没把陈家这点财富放在眼里呢? 这小子傲气的很!” 陈二爷看见这个女婿刚刚结婚,就决定自立门户,打拼自己的基业江山,他既佩服又有点担心。 他怕张文龙以后发达了喜新厌旧,对自己女儿不好。 不过,陈二爷还是坚信自己眼光,看人不会错,相信张文龙是个念旧重感情的人。他对张掌柜和陆显明那样的下人都仁义慷慨,更不会对不起自己的女人。 张文龙真的长大了,他已经不叫黑炭。 他决定要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根据地,有自己的江山…… 黄巢为何失败?没有自己的固定根据地…… 我想起了要布局的全国八个矿泉水厂,我原本想选在江南开打第一站。 因为,那里,天时地利人和都占。 可是,昨晚,我决定先在老家东北开始拓展业务。 依次东北,河北,北京,天津,山东,江南,广西,四川…… 但是要四方包围中心,同步进行。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因为,我昨天在桑拿和人打架,踹了人一脚,我在派出所解决打架事件,断更一天。 改变了我的计划。 不过,这一天,我倒是听了好几个小时小说…… 一个冬天,还没过去,依旧寒冷…… 这本书,依旧温暖,虽然,里面也有很多人间寒凉和爱恨情仇。 今天,东北,依然寒冷。 昨晚,半夜三点,解决完打架事件,才从派出所回来,手机也快没电了,码完这篇字,睡觉…… 不知不觉的写了四十多万字了,这个冬天还没过去。 前四十万字是科普知识,因为,我希望这本书将来孩子们读,他们从里面学到各类知识,还有男孩子读,学到权谋和义气!勇敢和果决… 未来十万字,我写的张文龙挖矿,写的是商业规则和如何做一个社会游戏规则的制定者。 还有商业布局和处事之道…… 这十万字是适合成年人看的,如果,你想赚钱…… 也许,开卷有益。 反正,我虽然现在这本书没几个人看,不过,我不急。 庆幸吧!你们是这本书读者元老,我等全部写完,会删减掉所有关于我的内容和任何信息。 这个作者会是个迷…… 我想炒火这本书,我只是呵呵一笑,弹指一挥的事! 先让子弹飞一会儿! 觉得歉疚,昨天断更了,原因是我踹了人家一脚,进了派出所。 这世间很多事真的很诡异,我是个做梦非常灵验的人…… 天蝎座,ab血型据说第六感超强,看人极其准。 昨天早上,我迷迷糊糊做了一个梦,我和很多鬼打架,其中一个鬼长的和昨天被我打的那个小伙子几乎一模一样。 圆脸,鼓着眼睛,几乎一样,就是比梦里见的这个小伙子比例小点…… 昨晚,我打的这人两百多斤,很魁梧。我一百二十斤,瘦弱的像个大烟鬼…… 这几天在东北,事情比较多,我昨天做梦感觉不吉利,还和公司人说了这个梦。 不过,我也没在意。 下午,来了客人,晚上去桑拿。 我喜欢住桑拿休息大厅。 可是,后半夜一点多,一个人手机听故事把我吵醒了,我很客气的提醒小声点。 那人没理我,过了几分钟,我又很客气提醒,他依旧置若罔闻。 我瞬间发怒! “草泥马,小点声!欠干啊?!半夜的人都被你吵醒了!” 那小伙子膀大腰圆,坐在那里,看了看我,我也坐在休息大厅的床上。 可能他看我瘦不拉几,还一个人,来了精神,站起来,走到我的身边骂骂咧咧,叫嚣打架。 我开始忍了一下,没有站起来和他对峙,觉得为这点事不值得打架。 也很晚了,打架,也要看心情和时间。 主要爬起来穿衣服很烦。 今天,我不想打架,我公司还很多事要做等着处理。 我还客气道歉两句:“算了!为这点事打架不值!” 这个货以为我怕他,不依不饶,还告诉他一起来的两个兄弟打电话叫人,准备堵我,要干我。 他们打电话叫人了。 我发怒了,我喊起了挨着我的两个兄弟, “走,下楼,打他们!” 这小伙子没想到我这边也三个人,他那边当时也是三个人。 后来,他们来了十多人…… 他开始打电话叫人,我经常打架,知道只要对方喊人,这架几乎就会干起来。 哪怕一个愣头青一句脏话,就可能血流成河,打成一片…… 甚至死人。 东北人更不爱磨叽…… 我朝他骂道:“我们不要在这里吵,影响别人休息! 你不是喊人了么?我们出去打! 你来多少人我都敢砍死你!” 我说完对着我两个朋友说道:“动手了,不用你们帮忙,我自己干!” 我不想连累别人,而且,我知道这种群架打死人很正常。 我只要动手,就起杀心…… 而且,不管对方多少人,我眼里都是死人,只不过我打算不打算打死他们的事。 我们穿衣服下了二楼。 那三个小伙子走到前面也下楼梯。 我已经知道他们找了不少帮凶,可能已经到桑拿门前了。 我们三个男的打不过几十人。 刚走到楼梯口,那里灯光很亮,这桑拿是这个区最大的,很豪华。 我一看这位置适合开打,我在那小伙子后面,他已经走在楼梯上了,往楼下走…… 我看地形居高临下,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楼梯口。 我决定开打! 我上去双手扶住楼梯扶手,怕自己重心不稳摔倒。 然后,狠狠一脚踹向这个小伙子的后心…… 他恰好往下走,有点泄力,没有踢实,不过也很重。 他二百来斤体格,底盘很稳,晃了晃,没有滚下去…… 我计划的是他被我踹下楼梯翻滚,我追打他满脸是血。 我练过泰拳和散打,身经百战,也练过南拳北腿鸳鸯脚。 一挑三,我还真不怕! 或者他在楼梯反击,我居高临下,一阵组合拳或者飞腿,揣他满地找牙…… 可是,我失算了…… 这个膀大腰圆的小伙子没有还手,刚才还气势汹汹,要下楼干架。 现在,他有点懵逼,连忙对他前面走的两个朋友说报警,说被打了! 妈的,我很吃惊,十几年不回东北,这些膀大腰圆的男人难道都成了嘴炮? 被踹一脚还不敢还手,还像个小孩子似的报警?挨打了找爹妈? 而且,是他先找人约架的…… 我很懂法律流程,我也马上报警。 随后,警察来了,调了监控,我们去了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听他讲经过,然后我讲,我不承认打人,只说是喝醉了一个趔趄误碰。 可是监控的非常清晰,那重重一脚! 警察说:“你说啥我也不信了,你这就是故意打人,不是趔趄。” 要拘留我 。 这小子还要讹人 。 最后,我说:“我脾气是不好,他寻衅滋事,半夜扰民,如果拘留就拘留我们两个。 否则,以后,哪个老百姓还会出来伸张正义,管闲事? 你要有正义感,对得起身上警服!” 我开始打感情牌,可是,派出所其实不管谁有理没理他,只管谁先动手,就处理谁。 后来,还是把我放了,那个警察是个有正义感的人,完事叫我大哥,很客气…… 那小伙子被干了一脚,我也教训他一顿,我说你要是找来那些帮凶敢动我一下,我敢全部杀死! 他看着我像书中六爷一样的眼睛,瘆人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和他的帮凶。 我说:“你敢讹诈我,我现在已经知道你的名字和电话,可能查出来你的行踪。我会让你伤残于一场交通事故……” 他们吓瘫了…… 其实,解决问题能力,我像书中的六爷,那是我的原型。 可是暴躁的性格,更像书中老李 ! 也没啥大伤,警察调解下,互相道个歉完事了。 派出所里,我顺道推销我的自己品牌矿泉水。 这个警察很感兴趣,他们有职权,可以一句话把产品推销到辖区内各大超市,商场,医院,学校。 我被叫了几声:“大哥”…… 我心情不错,夜色里,我走出了派出所大门。 这一天,乱糟糟,没顾得上码字,断更了…… 我的小说本来也是我的自己传记改编,今天,就写段昨天日记。 不过,在派出所里,我倒是听了几个小时我欠的朋友书评时间。 等我一一好评吧! 张文龙已经去了广西开采金矿,搞黑金经济,做资本家。 我也一脚踹开东北沈阳某区一个市场,我先从这个派出所开展我的业务。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这一脚,没白踹,踹出好几个兄弟帮我卖货。 一夜没睡,码完这篇,睡了…… 晚安,世界! 明天,接着讲张文龙,接着讲南海沉船 ……… 也感谢沈阳一个朋友,昨晚上出事我给他发了信息,早上六点第一时间回复我。 那时候,我已经出来了。 我还不知道这个兄弟番茄的网名,只是知道一直追更我这本小说。这是我现实中的朋友,他手里商业资源很多,读者里面有想一起赚钱的,可以以后一起喝茶研究项目,看看哪些方面合作。 我这几天在浑南,兄弟!有机会喝茶。 哥先睡了…… 六爷写于沈阳,2024,3,27 第163章 庸者谋力,智者谋局 想左右天下的人,须先左右自己————苏格拉底。 张文龙不想左右天下,可是,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我昨天很闲,闲的不想码字了。 东北很冷,和朋友们吹水,喝茶,闲聊一天…… 昨天早上睡得香甜,还做了一个梦,自己觉得是个好梦。 醒来和朋友们说,今天应该有财运。 可是我每天醉生梦死的,能有啥财? 不过,我特别相信我做梦灵验的程度。 大前天,做噩梦,结果把人打了,打的人长的和我梦里打的那个鬼几乎一模一样,就是小一号。 梦就这么神奇,于是我进了派出所。 但是,还不错,我收了几个穿制服小弟。 那么今天,做的好梦,如果没有财,就自己创造财运吧! 我是个特别懒得翻手机和发信息的人,昨天翻了一下手机…… 于是,我给拍卖公司朋友联系一下…… 于是,我给找我帮忙运作项目的朋友联系一下…… 于是,我打了两小时电话…… 谈的都是千万的项目操作运作…… 我已经人到中年了,二十多岁时候,自信都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虽然也经历过坎坷,不过自信判断依然敏锐。 我喜欢操作运作复杂庞大的项目,这过程极其复杂,我喜欢干掉强悍的对手,这过程有快感。 这些需要智谋,人脉,手段,甚至运气! 还有人格魅力! 事实上,也基本是这样,我运作的项目出手必杀,几乎战无不胜…… 就像书中的六爷策划干掉何乾元…… 只不过我很懒…… 也不爱管闲事。 很多时候,我都在一个人发呆。 那个大年三十还继续码字的人终于懒得写字了。 因为,最近发现写的不是自己内心。 那个在上千公里无人区把车停在路边码字的人,忽然累了…… 我这本小说就像前言写的一样,本来是打算写给自己看的,这个寒冷冬天,给自己留点记忆。 我怀念温暖的情义和那个快遗忘的江湖。 可是,我决定出纸媒,书里所有我的自说自话,和自己有关的真实记录,将来,我都要删除了…… 于是,突然,懒得写了。 每个人一生都是故事,甚至,我们不需要看别人的故事…… 我的一生,更不需要故事,我自己已足够传奇…… 我只是想这个冬天,留点回忆…… 终究,我们都会老去。 以后,写字,遵从内心,一切随意! 我每天码字的时间,用少林足球那个二师兄说的台词:“我一分钟几千万,你让我跟你踢球?” 其实星爷的电影不是励志,他想去表达的是苦涩和回忆…… 那个穿着风衣的二师兄还真的可能几分钟赚几千万,只是观众看不懂…… 他为了义气,放弃赚钱来踢球。 星爷拍的绝对不是喜剧,他拍的是悲剧。 他是个寂寞孤独的人…… 这几天,心血来潮,对于操作操盘运作又感了兴趣,我有点忙了…… 那个年轻时候就每天钓鱼,沉默寡言,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人依然骄傲! 虽然,他已经人到中年…… 以后,不太会在小说中写关于自己的太多痕迹。 小说就是小说,就是故事…… 胡编乱造,不要当真的故事。 反正已经写了,当我出纸媒版或者拍电视剧也会删除这些废话。 可是现在我还可以把这本小说当成日记…… 因为我还没准备炒作,还没动用资本。 那个古希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还说过一句名言:未经审视的人生,不值得度过。 我自从出生到懂事,甚至现在,都每日三省其身…… 谨言,慎行,多思,明辨。 张文龙结婚了,他十八岁了。 他去了广西,他原本是跟着岳父去南海打捞沉船。 可是,他发现了金子,他决定留在广西淘金。 他不会自己淘,他打算买通官府,官商勾结合作,雇佣乡民,做成企业…… 不错,就是现在资本家的雏形。 中国五千年历史,从商者其实一直都是地位最低的。 可是,我们忘了,几千年前那个说出飞鸟尽,良弓藏的范蠡,他功成名就隐退之后,囤积居奇,是商业鼻祖。 他还有一个赫赫有名的名字:陶朱公。 甚至一统六合的秦始皇他爹吕不韦,都是商业奇才。 只不过吕不韦不够狠,要是我,可能就把嬴政杀了…… 以后的六十万字的小说里,尽量不会再出现我自己,也会陆续删除所有这书里和我有关的记录。 因为,这个冬天,虽然我今天还穿着棉袄,寒冷,即将过去…… 陈二爷在一个酒楼,摆了一桌丰盛宴席,大家开始研究张文龙金矿项目。 插播一句广告:有想买金矿的朋友,可以联系我,内蒙古和东北我手里还有几个品味不错的金矿打算出手,几千万到十几亿的矿脉不止,大小都有,手续齐全…… 六爷支持,干爹老李支持,四哥附议。 余猛和梁风听陈二爷吩咐,没有表态。 陈二爷说道:“我原本打算去番外打捞那只传说中的沉船,我并不是为了钱,我因为寂寞……” 他看了一眼张文龙和女儿青黛。 接着说道:“既然张文龙想在此地搞矿,我全力支持! 这时候东南亚季风也不适合打捞沉船,我先让人观察气候。 这几个月,我们先帮张文龙把金矿搞好。” 六爷点头赞同。 老李哈哈一笑:“我干儿子就是有头脑,有胆量!干爹帮你。” 大家赞同! 张文龙站起来端起酒杯说了一句:“感谢干爹和岳父,如果大家有事,先去忙,我就自己来,我已经决定要在这里干下去! 而且前途未卜,如果让大家为我分心,心有不忍。 感谢两位岳父对我支持!” 说完,他一口干了一杯酒。 那一刻,兰蕙和青黛好像发觉自己的丈夫好陌生…… 那个徒手打豹,手刻心爱姑娘竹片,为朋友生死不惜,甚至缝补被砍坏的蓝色衣衫,挂在墙上珍藏,那个少年长大了。 他今天,成了成年人,成了商人…… 商人,也未必冷血,他性格依旧慷慨,义气依旧! 不过,这个少年,从今天起,他成了资本家。 因为赚钱,是上帝给人类设计的程序和游戏。 张文龙要赚钱养家。 啥叫资本家? 资本家是指占有生产要素,依靠经营企业、雇佣劳动者来获得利润的人。 他们在某一个领域里独占鳌头,这些企业组成了国家的经济命脉。 企业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通过相互的协议和联合,对一个和几个部门的商品生产销售以及价格的操纵和控制,于是形成了所谓的垄断。 那这时候企业家们就开始了,坐在幕后操纵这一切就演变成了所谓的资本家。 现在,张文龙先要第一步,搞到这个山谷采矿权力。 这并不难,他师父六爷认识两广总督,一句话的事。 而且,张文龙知道一个道理:钱,不是一个人赚的…… 第164章 制衡之术 张文龙是个聪明的人…… 他给国家创造效益,增加税收,还繁荣地方经济。 这些尺度和关系,他掌握的很好。 还有岳父和干爹老李他们鼎力相助,他办企业,并不难…… 中国的资本家可以分为官僚资本家、贵族资本家,以及没有官僚和贵族身份的民间资本家。 其中,官僚资本家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来盘剥其他社会阶层。 这种说辞,并不客观。 什么叫盘剥?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最显赫的商人,其实,五千年历史上都是很惨的。 他们在政治官僚眼里,不过鱼肉。 所以,我喜欢青山不语,光而不耀,静水流深…… 无论吕不韦还是胡雪岩,或者现在的每天热搜首富新闻,城头变幻大王旗…… 他们很可怜,不过是韭菜…… 我有记日记的习惯,二十年来,我对所有的走势预测几乎灵验…… 包括种种首富的结局判断…… 这些话就懒得写了。 陈二爷他们态度一致,全力以赴支持张文龙广西淘金。 他们制订了严密计划,如何办理手续,如何招募壮丁,如何打通官府,如何威胁地方,如何在将来做的显赫时候,全身而退…… 他们计划到三十年之后…… 因为六爷在酒桌上说道:“大清朝最多三十年,必有大的变革和改朝换代,那时候,你关掉企业,伺机而动!” 张文龙答应。 三十年后,他们这个酒桌上活着的人几乎都参加了辛亥革命。 庸者谋力,智者谋局。 大盗不操戈…… 嘿,金子…… 多少人为了金子铤而走险,多少人为了金子奋斗终身。 现在,张文龙来广西淘金了。 六爷去找了那个封疆大吏,把所求叙述,那个两广总督按照朝廷法规,把那段山脉和水域给了张文龙。 朝廷按时收受税金和分成。 这些并不复杂。 那天,张文龙也去了,他一直没有说话,当所有事情条款都谈妥的时候,张文龙站起来,对着这个封疆大吏说道: “初步估算,金子产量尚可,我会让人标注记录产量清晰,目前,朝廷税收所的为二,我再留下一成给当地百姓,抚慰人心。 再留下两成总督自己留用,听闻总督打算发展洋务,也是想改变国运,造福苍生。这两成我赞助了,您随意支配。” 总督大惊,他注视着这个十八岁的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脸上没有任何惊惧和卑微…… 良久,总督哈哈一笑…… 两个时辰后,他端茶送客。 具体谈了什么,我不知道 。 不久,朝廷发布公文,此处山谷封存,有矿不得开采,类似现在招标。 不久,张文龙得到了合法开采权利文书。 他招募乡勇,维持治安,招募百姓,开始做矿井勘察矿脉,还打捞金砂。 而且他一直改良矿井设备,好多技术他自己研发。 最让人惊奇的是,他把河道分成三段。 前两段河道淘金所得是他自己的,最后一段,他睁一眼闭一眼。 最后一段河道,虽然朝廷立了界限,他还是写着牌子,可以百姓自行淘金,所得自留。 张文龙懂得大禹治水的道理,大禹成功,是因为懂得疏导,而不是他父亲鲧治水的蠢笨:堵。 历代王朝,懂的疏导的帝王是聪明的,是名留青史的。 那个王朝也是最繁盛的。 周厉王时候,法律残酷,路人道以侧目,不久,灭亡,成了笑谈。 历史,可以被暂时的胜利者书写,但是,并不会被改变! 可是,读遍史册,太多的苍生不易!太多的帝王愚蠢! 接着讲淘金。 张文龙让干爹老李负责治安,师父兼职岳父负责沟通当地官府衙门。 陈二爷负责管理开采金子各个环节,和安全。 余猛和梁风负责打压附近贼寇土匪。 然后,他让四哥每天笑嘻嘻得拿些钱财,在附近以这个公司名义好善乐施。 没有打错字,晚清,已经有了公司概念,只不过,我写的早了几年。不过这样写,好懂。 我讨厌看着累的小说。 很快,他们在这一带做的有声有色。 其实,开矿最烦的不是朝廷,这些采矿合理合法,一般朝廷不会管你,而且张文龙后台是封疆大吏,当地衙门只会全力协助。 最烦的而是百姓和土匪 ! 一开始,乡民会偷着开采,可是发现张文龙把河道分成三段。 中间一段属于战略缓冲。 留下最下面一部分百姓可以自行开采,百姓也就不再骚扰主干矿脉。 可是,土匪们就不一样了,这些人很贪婪,他们不仅仅夜晚盗窃张文龙开采好的金子,还打劫另外那个河段的百姓。 张文龙让余猛和梁风召集百姓,说道:“以后,再来土匪打劫,扯铃为号。张文龙会协助保护百姓财产,但是,每户淘金者每月上交淘金所得十分之一。” 百姓们很高兴,因为,他们知道这个河道就是张文龙的,让大家免费开采的。 而且一旦土匪抢走,就是全部家当,甚至丢了性命。 这样,这个最后一段河道,张文龙不花一分钱,得到了金子的十分之一,还不用上税。 他算是最早合理避税的鼻祖,还收买了人心,也收了保护费! 一次,余猛问他:“我们完全可以一下子把附近土匪们全部杀死或者关进大牢,为何不赶尽杀绝?” 张文龙看着窗外,端起茶杯,微微一笑:“现在百姓惧怕的是土匪,如果全部杀了,这些百姓贪得无厌。 以后,他们没有土匪打劫,就不会满足这点河段,会对我们主要矿脉群起而攻之。 这是制约之术……” 余猛似懂非懂…… 突然,余猛觉得这个年轻人,好遥远… 这个年轻人的手段,比六爷和陈二爷还深谋远虑。 这时候,北方已经冬天下雪了…… 张文龙没有理会余猛的错愕,他接着讲了一段历史故事…… 你知道么?治理公司和治理国家其实道理差不多…… 一千多年前,有个皇帝叫宇文泰。 宇文泰用贪官、杀贪官。 这是北周开国皇帝宇文泰的治国之道。 短短六个字,却道尽了封建皇权最根本的运行机制。 所谓“用贪官”,就是皇帝给予贪官好处,贪官为了保住自己的好处,就必然会为皇帝卖命,拼命维护皇帝的权力和统治。 哪怕贪官治下再苦再乱,只要忠心耿耿,皇帝一般也不会治罪。 而“杀贪官”,则是封建皇权运行的另一重境界,杀贪官的妙处在于既能取悦百姓,又能清除异己。 每当杀掉一个贪官,老百姓都会感念皇恩浩荡,上天开眼。 现在,我们留土匪,不定性的打击土匪,一样道理…… 这是制约之术! 余猛愕然…… 他等着张文龙继续讲下去…… 第165章 宇文泰和苏绰的故事 宇文泰,字黑獭,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人,鲜卑族。 西魏王朝的建立者和实际统治者,亦是北周开国的奠基者。 西魏禅周后,追尊为文王,庙号太祖,武成元年,追尊为文皇帝,杰出的军事家、军事改革家。 苏绰,字令绰,西魏陕西京兆武功人,汉族。出身世宦豪门,其父苏协官至武功郡守。 苏绰少好学,精通算术。 我一直认为古代精通算术的人很牛叉,我是个高考数学全部选b的人,一百五十分满分蒙了三十五分的人,但是我精通历史。 其从兄苏让推荐于北周太祖宇文泰,拜为大行台左丞。 据说其才能堪比诸葛亮…… 宇文泰曾向苏绰讨教治国之道,二人密谈了三天三夜。其中一段对话,揭示出千古治国之术,值得深思。 翻译成现代白话文,原文不抄录,好奇者自行问度娘。节录如下: 宇文泰请教:“怎样治理国家?” 苏绰回答:“配备各级官员。” 宇文泰继续请教:“怎样配备官员呢?” 苏绰回答:“使用贪官,反对贪官。” 宇文泰很不理解:“为什么我要任用贪官呢?” 苏绰答道:“对皇帝来说,最重要的是大臣对你忠诚。群臣忠诚,皇帝就安心;皇帝安心,社会就稳定。 可是你想让部下忠心耿耿地卖命,你就得给人家好处。可你又没那么多钱给他们,那怎么办呢?” 宇文泰说:“是呀,那怎么办呢?” 苏绰回答:“那就给他权,叫他用权去搜刮钱财,获得好处后必然会高兴啦!” 宇文泰问:“虽说如此,但大臣们大获其利,那我又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苏绰回答:“他们获得好处,是因为你授予的权力。有权自然就有利,为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官员们必然对你忠心耿耿。 要知道天下乱哄哄的,皇帝宝座有多少人在觊觎啊? 但有这些忠诚的贪官维护着您,(唱)皇上的江山,万呀么万年长!” 宇文泰恍然大悟,竖起拇指赞曰:“高! 实在是高!” 接着不解地问:“既然咱用了贪官,为什么还要反贪官呢?” 苏绰答:“既大胆用贪官,又高调罢免惩治贪官——这就是治国权术的精髓所在。” 宇文泰往苏先生身边凑近,满脸堆笑:“请老先生您接着指教。” 苏绰微笑道:“天下没有不贪的官。官员贪污有啥可怕的?可怕的是他不听你的话。 凡对你不忠诚的,你就以肃贪的名义罢免他。既可巩固政权,又能获得百姓拥戴,何乐不为呢?” 其二,官有贪渎,君必知之,君既知,则官必恐,恐则愈忠,是以弃罢贪墨,乃驭官之术也。不用贪官,何以弃贪官? 是以必用又必弃之也。倘或国中之官皆清廉,民必喜,然则君危矣。 官吏贪污,把柄就攥在你手里了。你既抓住把柄,他就诚惶诚恐,对你毕恭毕敬,忠心无二啦!因此惩治贪腐,是驾驭部下的一大法宝。如果你不任用贪官,又怎么谈得到惩治贪官呢? 所以,我们对贪官,既坚决任用,又要进行惩治。如果全国官员都清廉不贪,那老百姓自然高兴,可是你这个政权就危机四伏了。 宇文泰疑惑地问:“这是什么逻辑,我怎么越听越糊涂呢?” 苏绰徐徐道来:“清官因操守清廉,无所顾忌,就会梗着脖子批评你,冒犯你。你又能琢磨什么借口来除掉他呢?你毫无理由地罢免清官,老百姓肯定不高兴。 老百姓不高兴,就会引起民愤,那国家就危险了。清官大多是刺头,所以不能任用。” 苏绰忽然严肃地对宇文泰说:“你还有问题吗?” 宇文泰吃了一惊,“您还有什么指教?” 苏绰又严肃地提问:“如果你任用都是贪官,使老百姓的怨愤就像开了锅的沸水,你怎么办?” 宇文泰一惊,爬过来,靠近苏绰,虚心请教:“您说咋办呢?” 苏绰哈哈一笑,回答:“对大贪官,毫不含糊地罢免严惩,让朝野臣民都知道你对贪官恨之入骨,让乡间民众都认为你很英明,而败坏国家法度的是那些贪官污吏。 国家治理成这个样子,和你无关,全都是那些贪官造成的。 你这样办,百姓的怨气就涣然冰释了。 宇文泰问:“特大贪官,民愤极大,如何处置?” 苏绰答:“对大贪官处以极刑,抄家没收全部财产。这样做,民怨就平息,百姓就歌颂,没收的巨额财产就收缴国库,一举三得,何乐不为?” “总之,任用贪官培植死党,铲除贪官消除异己,诛杀贪官平息民愤,没收贪腐充实国库,这就是千古来帝王玩弄的治国权术啊。” 宇文泰颔首称是。 张文龙对着余猛讲了宇文泰的故事。 余猛愕然,他很聪明,可是他觉得这些国家大事离他很遥远…… 还有这个故事和搞金矿好像没啥关系。 张文龙继续说道:“这些土匪,就是故事里的贪官,其余的,你自己想吧……” 余猛虽然是个武学奇才,可是他对治理国家和企业一窍不通。 他回去后,想了很久,忽然想通了…… 那天,余猛,对着星空,想着张文龙说的那些话…… 原来,我们百姓几千年来只是棋子,甚至棋子都不如,只是草芥,我们都是被计划内的一个符号…… 张文龙和余猛都是聪明的人,可是张文龙喜欢读书,尤其史册。 而余猛不喜欢读书,这是差距。 张文龙是个有自己独立思考的人,他不读死书,他喜欢自己研究和发现史书中的漏洞…… 谨言慎行,多思明辨。 他还有一个习惯,他喜欢储蓄…… 可是,他从不储蓄钱财。 他一生,只储蓄三种东西…… 第一:不可再生的资源,包括古董和矿产。 第二:患难与共,肝胆相照的友谊! 第三:洞察万物,明辨是非的智慧… 张文龙坚信,他储蓄的这三种东西,可以让他一生即使不小心倒下,依旧会爬起来…… 这三样东西,也是我的最爱,尼玛的,终于凑了两千字。 凌晨四点半,天快亮了,我也洗洗睡了…… 第166章 女匪刺灵珠 不知不觉张文龙他们来到广西三个多月了,这时候已经到了冬天,广西的冬天没有北方的皑皑白雪,依旧青山绿水。 这三个月,张文龙的金矿进展的很顺利,期间,陈二爷思念妻儿,回金陵住了一段时间。 六爷和老李他们帮着张文龙料理矿山事情。 陈二爷也一直关注番外沉船事情和消息,他决定过完春节去南海打捞沉船。 这一年,发生了好多事情,甚至每个人的人生都发生了变化。 张文龙从一个穷小子成了企业家。 他还是古董行里的鉴别高手,他卖了开采出的金子,换的钱也大量搜集购买古董,不知不觉,他买了很多件稀奇珍玩。 干爹老李和梁风负责维持治安,倒是也没出啥大乱子。 余猛负责和衙门地方官和百姓乡绅联系沟通,各方面关系处理的也很融洽。 期间,有两大股土匪来抢过开采出来的金子,被老李他们雇佣的乡勇保安打死几个,以后,也就没有再来。 不过,这附近大山里有一个女土匪,很厉害,她出身贫困,曾经家人被人欺负,她学了武功,杀了仇家,然后到广西十万大山里做了土匪。 她手下二十几人,各个悍勇,也抢劫客商,甚至抢劫官银。 不过,她倒是不欺负老百姓。 她的活动范围不固定,离张文龙的矿山本来很远,可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张文龙的矿山开采的有声有色,消息,传到了这个女匪首耳朵里。 这个土匪叫刺灵珠,她应该是少数民族人,这个她具体什么民族,太公没有讲给我听,是我的猜测。 一天,她带着二十多人直接找上了张文龙,光天化日之下,带着火器找上门来。 广西是太平天国的发源地和活动范围,民间流传火器甚多,这些土匪装备精良。 刺灵珠事先打听了张文龙矿山的安保人员数量,她自信自己二十多人不会吃亏,她不是明抢,是打算勒索点金子走人。 这个女人胆量也够大。 张文龙和六爷他们听到说来了二十多人拿着枪,上门要见他,他把这些土匪请进了自己的待客之地。 这个房间很大,很气派,也时常在这里招待宴请衙门官员。 六爷仔细打量这个刺灵珠,此女中等身材,身材匀称,不到三十岁年纪,居然有几分姿色,甚至算个美女。 可是一双眼睛英气逼人,很有杀气,她带着二十多人进了房间,她大喇喇的找个椅子坐下,腰里插着短枪和一排飞刀。 头上头巾蓝色,看样子像少数民族人,不是汉族装扮。 她二十多手下对她毕恭毕敬,站在身后,排成一排。 张文龙说道:“不知道找我何事?还带着枪。” 刺灵珠冷冷一笑,说道:“也没啥大事,我们听闻张老板矿山生意不错,打算分一杯羹,能否破费一些金子给我们兄弟们吃点饭。” 这是赤裸裸的勒索。 六爷和张文龙对视一眼,诧异这女子的胆大,这三个月来,也和土匪们交过手,附近土匪都被打服气了,还有人敢上门敲诈? 而且,这些附近的人都知道张文龙这个矿山背景深不可测,是封疆大吏,两广总督,谁敢上门敲诈? 但是,看这女子的样子,好像有恃无恐。 老李火爆脾气上来了,他掏出短枪对着刺灵珠,说道:“胆子真大!也不看看这里开矿的都是什么人? 不要命了?不要看你们二十多人拿着枪,我也能把你们团灭!” 看见老李拔枪,那二十多土匪都拿枪对准了张文龙和六爷,老李他们几人,外面负责保护金矿的安保乡勇有二十多人,也拿着枪冲了进来,枪口对准了这些土匪…… 六爷和张文龙坐着一动不动,他们不想看到火拼。 这是杀敌一千,自伤八百的事情,划不来。 而且,他们是商人,在此地开矿办企业,并不想乱杀无辜,把事情搞大,或者得罪人太多。 这些土匪的亲属很多是附近百姓,此地民风彪悍,村子和村子都经常械斗,上百人火拼。 所以,张文龙不打算惹这些土匪,他也不想破财免灾,因为土匪们贪得无厌,给了一次钱,就会继续来勒索,没有止境。 六爷和张文龙想着对策。 刺灵珠也坐在椅子上一动没动,老李的左轮手枪对着她脑门,她甚至都没在意。 她也没有拔腰间的短枪。 房间里几十人枪口对着对方,大战一触即发。 空气仿佛凝固了…… 梁风走了出来,他腰间插着短枪,也插着几把飞刀…… 今天,梁风收拾的很精神,他刚刚洗完头,梳理辫子,听见来了土匪们勒索,他急忙赶来…… 大家都没说话,静的一根针掉在地上甚至都能听到…… 张文龙和六爷也没有想出好的对策,也不能示弱,当然,他俩也不想开枪,枪声一响,双方死伤肯定惨重。 梁风分开人群,走到了刺灵珠面前坐下,他给刺灵珠倒了一杯茶。 他沙哑的嗓子说道:“大家都把枪放下,走火了不好,不就是金子的事情么?简单。” 刺灵珠打量着眼前这个中年人,三十多岁年纪,这个男人长的没特点,不丑不俊,脸上好多伤疤,有点沧桑,只是眼睛很空茫,深不见底…… 刺灵珠也不想动枪,她是想要金子,她摆了摆手,她的手下们都放下了枪。 六爷也摆了摆手,老李他们也都放下枪,站在一排。 梁风沙哑的嗓子说道:“姑娘如何称呼?” “刺灵珠。” “哦,好名字,很好听,人长的也好看。” 听见梁风夸她名字好听,长的好看,刺灵珠这个杀人放火的土匪居然脸色一红…… 哪个女人被人夸好看都高兴,即使她是个土匪…… 我想起我也被夸过一次,唯一一次被夸。 十年前,东北某城。 一个做工程的业务员第一次和我见面,我在饭店请他喝了一顿酒。 那时候,在这个城市工程领域,我算风云人物,基本都知道我的名字。 这小伙子很帅,二十多岁,我也二十多岁。 我请他吃饭,他很高兴,他说道:“刘总的面相是大富大贵的命啊……” 我非常开心,假装谦虚一下, “哪里,哪里,没啥贵人之相……” 这个小伙子接着说道:“我会看相,你长的五官,丑的出格了,丑到极点,所以这也是大富大贵的相,你看朱元璋。” 泥马,当时,我差点气晕…… 我好像没那么丑,我也没见过这样夸人的…… 今天,梁风忽然来了情商,平时不苟言笑,玩笑都不会开的梁风在几十杆枪面前,夸起了女土匪。 刺灵珠脸色一红,瞬间脸色又冷若冰霜…… “不要胡说八道,你想怎么办吧?” 她对梁风说道。 她看梁风这镇静自如的样子,觉得他是个管事的。 梁风看了一眼刺灵珠腰间的短枪和一排飞刀。 他说道:“你要露一手,我们服气了,就答应你的要求,给你金子,你要是技不压人,大家下山走人,不要再来闹事。 要知道这个金矿朝廷是有股份的,后台是两广总督,你们会被通缉赶尽杀绝。” 梁风说的话既有礼貌,也有威胁…… 说完,梁风把腰间的飞刀和短枪都拔出来,放在了桌子上…… 冷冷的看着刺灵珠…… 第167章 诗意的飞刀 刺灵珠看着桌子上的短枪和飞刀,她一双大眼睛又看了看梁风…… 看这意思,是要比试比试功夫。 刺灵珠也想震慑住这个矿上的人,她自信自己的飞刀和枪法。 她也感觉这是个解决争端的好办法。 刺灵珠冷笑说道:“好啊!那就比试比试枪法和飞刀,我要是输了,我们下山,再不会来闹事。 你要是输了,你们给我两百两黄金。” 梁风看了一眼张文龙和六爷。 张文龙说道:“就以姑娘的意思,我们输了,我奉上两百两黄金,算待客之道。” 他相信梁风的枪法和飞刀能赢,即使真输了,破财免灾,也比火拼死伤好一些…… 梁风喝了一口茶,站起来,拿起短枪和飞刀,到了外面山上空地,站住一动不动…… 两眼空茫,看着远方大山…… 刺灵珠也跟着走了出来…… 站在梁风身边,她很好奇这个男人眼神为啥老是看远方,远方除了十万大山,一无所有…… 她在这大山里长大,早都看腻了…… 大家看二人要比试功夫,都一起跟了出来,围了一圈…… 老李和六爷他们也走了出来。 六爷也希望这样处理,他也相信梁风不会输 。 梁风看了一眼天空,一只鸟,飞过…… 他一抬手,一枪把飞鸟打下…… 老李和大家鼓掌喝彩,这些土匪们也都佩服夸赞梁风枪法,窃窃私语…… 刺灵珠冷笑一声,她一抬手,也一枪打出,也一只飞鸟落下…… 老李一惊,这个女人原来身怀绝技,枪法入神,难怪有恃无恐,这枪法可比自己强多了…… 梁风也一惊,有点诧异,他收起轻视之心,要小心应付,这输赢关系这个矿山的颜面。 这时候,又一只飞鸟飞过,梁风出枪击落,在鸟还没有完全落地的时候,接着又一枪击中了快落地的死鸟身上,死鸟被子弹横着打出很远…… 刺灵珠也心下一惊,看不出来眼前这个男人枪法居然如此之准。 这附近一带武林中人,刺灵珠的枪法是最好的,几乎没有对手。 她也小心翼翼的收起了轻视之心,这次比试,也涉及土匪们的颜面和以后生存。 这次,刺灵珠没有打鸟,她沉吟一下,从怀里掏出两枚铜钱,扔在天空,“啪,啪”两枪,两个铜钱被击碎…… 六爷大惊,这个铜钱可比鸟小多了,也薄,她居然出手命中! 梁风也从怀里掏出一个铜钱,扔在天空,他也一枪击中…… 他怀里只有一枚铜钱,还是他每天拿来刮痧用的,都刮出了包浆…… 他每天在矿上,也不花钱,身上也不装钱。 他也想扔两枚,可是,怀里没有了…… 这样一来,好像梁风输了…… 刺灵珠脸有得色,她露出笑容,心里知道,自己和这个男人的枪法不相上下,自己是取巧了,好像技高一筹,其实,都差不多。 她也猜到可能这个男人怀里没有了铜钱,如果有,看样子他扔出两个铜钱,也一样会击中。 不过看起来,自己好像赢了。 土匪们大声叫好,他们也佩服梁风的枪法。 这时候,天是正午。 大家站成一排看二人比试。 梁风,心中焦躁,他有点激动,这样下去,看样子,自己赢不了这个女人…… 他冷静了一下,深吸了一口气…… 这次,他没有先出手,而是示意刺灵珠先出手,比试飞刀。 刺灵珠把短枪插回腰间。 她抬手一飞刀,射中了一只站在树上的小鸟,接着连续扔出三只飞刀,分别击中了几只小鸟,小鸟纷纷中刀掉下来…… 十米之遥,飞刀,各个命中小鸟…… 众人大声喝彩,即使老李,都为刺灵珠的飞刀技术喝彩,都是武林中人,他们佩服强者。 六爷和张文龙也都跟着喝彩,都起了爱才之心。 梁风没想到这个女子飞刀也如此只准,他冷汗下来了,心想:“妈的,要输啊!今年这是流年不利,武夷山差点被蛇吃了…… 广西自己引以为傲的飞刀,以前输给了飞贼孟超,现在又要输给这个姑娘……” 刺灵珠击中了几个小鸟,她腰间插着的飞刀也都扔没了…… 她睥睨的眼神,冷冷的看着梁风…… 梁风这次很冷静,他紧了紧腰带,擦了一下汗水,这天有点热,虽然冬天,并不冷。 他的汗是紧张的汗…… 他看着二十几个土匪,又看了一眼这个刺灵珠…… 梁风微微一笑:“姑娘,真的好功夫,做土匪可惜了,如果没有婆家,倒是做我女人正合适。 我还没有老婆……” 他居然开起了玩笑…… 刺灵珠看了一眼梁风,居然忽然心中一动…… 随即骂道:“赶紧比试!不要胡说八道!” 梁风看刺灵珠击中小鸟的距离是十步之遥…… 他看了看远方,在二十步的地方一个松鼠正在爬树…… 他飞起一刀,阳光下,飞刀笔直飞出,发着寒光,正中松鼠,松鼠被钉在树上。 梁风的飞刀是木头柄,可以当匕首用的,没有穗子。 他又接连扔出一只飞刀,那只飞刀依次扎在第一把飞刀的柄上,两只飞刀连在一起…… 众人惊呼,飞刀的柄很小,只有铜钱直径大小,居然,后一只飞刀钉在前一只刀柄上…… 梁风接连扔出四只飞刀,这四只飞刀依次首尾相连,扎在前一把飞刀的木头柄上,连成一根线…… 梁风的飞刀,从来都风一样的速度,还有诗意的打法! 土匪们大惊,这个技术可比射鸟准多了,而且距离也远了一倍…… 这样看结果,刺灵珠输了…… 刺灵珠恼羞成怒,她也感觉自己被钻了空子,要是自己后射,也能二十步连着飞刀命中首尾相连。 可是,现在,比试完了,自己差了十步距离…… 刺灵珠不知道如何是好,土匪们也议论纷纷…… 这样,梁风赢了…… 刺灵珠是个敢作敢当,愿赌服输的人。 她说道:“你钻了空子,我认输,我们下山!” 说完,她气冲冲的打算下山。 “慢走,留步!” 六爷喊住刺灵珠…… 刺灵珠回头看着六爷, “想干什么?” “已经中午了,大家远道而来,这样下山不是我们待客之道。 我做东,请各位朋友喝一杯,也算不打不相识。以后还都在这块地方混饭吃,交个朋友!” 六爷情商很高,他不想得罪人,不差一顿饭,以后不会成仇人,不必要树敌太多。 还有,他也佩服刺灵珠的功夫,不免惺惺相惜! 刺灵珠看六爷彬彬有礼,很诚恳,气消了,她微微一笑, “好吧!那就让你们破费了!兄弟们,吃完再走!” 土匪们也都跟着站住,张文龙安排酒菜,几十人吃了起来。 梁风陪同刺灵珠,二人不打不相识,心中都敬佩对方,聊的居然非常投机…… 大家从没看见梁风说这么多话过…… 刺灵珠喝了几杯酒,偷偷打量梁风,发觉心中一热,有了异样感觉…… 她喜欢上了梁风诗意的飞刀…… 梁风的飞刀不仅扎成一条线,也扎中了这个刺灵珠的芳心…… 老李和六爷都是老江湖,看出来二人其实心中已经互相爱慕,老李端起酒杯说道:“我这兄弟叫梁风,人很仗义! 原来妻子分开了,她对我兄弟不住,我兄弟自己把儿子带大,自己这些年孑然一身。 我看姑娘要是没婆家,你俩真是一对啊!” 梁风低下了头,他有点不好意思…… 刺灵珠听老李讲完梁风过去,更加爱慕,她看了一眼梁风儿子,忽然母性泛滥…… 她居然没有拒绝…… 于是,这天,这些土匪们都没有下山…… 因为,第二天,刺灵珠和梁风结婚了…… 第168章 今夕何夕,见此良人 梁风,结婚了…… 这个孤单了十来年的男人,娶了第二个妻子。 这个妻子他只认识一天,还是个土匪,现在穿着红妆,成了他的新娘。 北风其凉,雨雪其雾。惠而好我,携手同行。——《诗经·邶风·北风》 梁风,喜欢上她了,而她,也喜欢上了梁风…… 不仅仅,他们俩人都有风一样的飞刀,还有百发百中的枪法…… 也许,更多的是缘分。 从此,梁风,不再寂寞。 刺灵珠原本也是个善良的人,是个穷家孩子,无奈做匪。 她,也渴望被人爱…… 刺灵珠处事公正,有胆有识,她的兄弟们对她很尊敬。 这些年,刺灵珠也从没看上那些土匪手下,也没哪个土匪敢打她主意…… 她很骄傲,虽然为匪,但洁身自好…… 今天,见到了很多颠覆她三观和人生的人。 六爷和张文龙的胸襟肚量,老李的直爽豪迈,而最印象深刻的是,那个和她比试功夫的梁风…… 今夕何夕,见此良人? 那天,木讷寡言的梁风说了很多话,大家才知道原来梁风不是哑巴,他只是没找到想说话的人,所以他平时惜字如金…… 刺灵珠是个豪爽的女子,她并不扭捏,她看上了梁风,那个把飞刀扎成直线的男人,那些飞刀就像七星连珠。 她看上了那个在二十多个土匪枪口下夸她名字好听,夸她长的好看的男人…… 她甚至觉得梁风脸上的那些伤疤都觉得可爱,里面藏满了故事…… 刺灵珠也很喜欢梁风的儿子雷霆,雷霆很懂事。 刺灵珠和梁风吃过饭,在山上走了走,他们聊天散步,说了很多话…… 两个人聊的很投机,居然相见恨晚,直到对视一眼,脉脉含情…… 梁风没有说起过去不幸福的婚姻,也没有指责那个背弃他的前妻…… 这些年,所有的苦水,他早已经自己咽了,他不怪任何人,只怪遇人不淑,他认命…… 对于过去,只有梁风自己知道那些往事,老李他们只知道一点皮毛。 曾经,梁风还是一个翩翩少年,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子,梁风那个女子是他同村邻家小妹。 那个女子和他青梅竹马,喜欢唱山歌,而梁风有一副好嗓子,梁风在他年轻的时候,可能把所有动听的歌都唱给了那个少女…… 他们结婚了,不久生下儿子雷霆。 梁风是个天生有着侠气的人,他从小就喜欢飞刀和武术。 成人后,他还是喜欢功夫,他婚后一时心血来潮,居然上山拜师苦练功夫去了。 那时候,他二十岁,他生了儿子雷霆…… 这也许是他的错误,他并不是没有家庭观念,谁让男人至死是少年呢? 半年后,他回家,发现他的床上有了别的男人痕迹…… 他没有发怒,没有指责,只是质问妻子,他妻子承认出轨…… 二人婚后长期分开,他妻子不甘寂寞,红杏出墙隔壁老王…… 梁风和妻子没有吵闹,和平分开了…… 第二天,梁风带走了儿子,从此再也没有回村…… 数月后的某一天,那个隔壁老王走在庄稼地里,不知道从何处飞来一只竹签,被射瞎了一只眼睛…… 只有梁风的妻子心中知道这是谁扎的…… 没有不透风的墙,她也没脸在村里生活,据说,后来入了风尘…… 梁风带着儿子到了江南,他干些体力活谋生,自己养活孩子,一个男人既当爹,又当妈不容易。 在杭城,机缘巧合认识了陈二爷。 那天梁风自己在一个酒馆喝闷酒,陈二爷出去办事路过杭城,也在这个酒馆喝酒吃饭。 几个混混挑衅喝醉的梁风,梁风那天醉的没有还手之力,也没有带着飞刀,被几个混混群殴。 陈二爷看不下去了,出手打退了几个混混,还帮着梁风付了酒账。 梁风喝吐了,他甚至都不知道身上被打的疼痛。 等他第二天醒来,陈二爷坐在客栈床边…… 从此,梁风跟了陈二爷,以后,梁风几乎没有再喝醉过…… 那个喜欢唱歌的少年已经成了父亲,他买了一包药,自己药哑了嗓子…… 他说他恨这副好嗓子,给他一段不幸福的婚姻。 他再也没有唱过山歌…… 他也再不相信女人。 他依旧苦练飞刀,平时勤练武功。 陈家江湖上难免打打杀杀,或者遇到一些险事,梁风都鞍前马后,忠心耿耿,成了陈家的杀手…… 这个杀手,更是墨者。他很有情义,从不多话,甚至很多人都以为他是个哑巴。 人们不知道这个木讷的人,沙哑的嗓子曾经唱歌悦耳如百灵,清澈空灵如溪水…… 他没了心爱的女人,他已经不会再唱歌,甚至不想再和人说话…… 今天,梁风认识了刺灵珠这个英气逼人,飒爽果断的女匪首。而且,这个女匪首还和他一样,练得一手好飞刀…… 他发觉,这是上天赐给他的缘分,也又一次感到了爱…… 刺灵珠也很喜欢梁风,她觉得这人朴实,不浮夸,有真实才能,他们就这样相爱了…… 第二天,在山上,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刺灵珠的那些土匪手下,也下山买了好多美酒和礼物,祝贺这个女老大嫁人,算娘家人了。 陈二爷还在金陵,不知道梁风结婚,婚礼是六爷和老李主持的,余猛和张文龙,四哥他们操办婚礼事宜。 梁风的婚礼非常隆重。 张文龙拿出不少钱给了二十多个土匪,婚礼之后,刺灵珠留在了矿上和梁风一起管理金矿治安和安全。 她的手下们自行选择,愿意留下的,张文龙收编为矿山保安,或者根据个人才能,分配在矿山上合适职位。 大部分土匪都选择留下来,谁愿意干刀头舔血的日子?谁愿意铤而走险,亡命天涯? 这些土匪们也赞叹六爷和张文龙他们的肚量和背景,也佩服梁风的功夫,基本也都死心塌地的为张文龙做事了。 写到这里,我倒是觉得这张文龙的金矿,不仅仅是资本家的雏形,也是黑涩会的雏形。 任何时候,开矿,历朝历代都是很乱的行当,并不是谁都能干的了。 不豢养打手,不官商勾结还真不行,你很难干下去,不光地痞流氓找茬,就是老百姓都欺负死你,能偷光你矿产…… 总之,张文龙的金矿日进斗金,以后平安无事,再也没人敢来闹事,他还按时给朝廷分红,经常做些慈善抚恤百姓。 企业一切良性发展,那些为非作歹的土匪们也被他收编,成了他的保安…… 婚礼上,大家都欢聚一堂,每个人都有了家眷,只有老李是个光棍,可是老李年纪也大了,没有找女人的心思。 六爷和妻子若即若离,感情也如水火,只是六爷想到女儿嫁给了张文龙,婚后过的很幸福,他还是甚觉欣慰…… 梁风和刺灵珠也都喝的醉了,宴席散后,洞房花烛,郎情妾意,暖裘香枕…… 二人扬起飞刀,扎灭了红烛,放下罗帐,相拥而戏,尽享鱼水之欢…… 第169章 此情惟付天边月 梁风热闹一天的婚礼结束了…… 六爷回到了自己房间,在这广西大山里,这个冬天,没有看见北方的白雪和呼啸的北风。 看着天上洁白如玉盘的月亮,也有了几分醉意…… 他关上窗,睡不着,蜡烛下,拿起毛笔,研好墨,在宣纸上写了一首诗: 夤夜阑珊,且思明月,常悲宿命,霜冷长河。 扶剑高歌,阳关暮雪。凄风萧萧,星汉可惑? 冬偎战马,昨日城郭。仰天一叹,豪杰落寞! 寻筹因果,低眉婆娑。狼烟如旧,铁铠消磨。 我忆故人,君心何泊, 秉烛三思,尘染绫罗。 悍笑慨然,其负谁诺?青衫甲子,乱梦蹉跎。 …… 写完,六爷扔下笔,走出房门,矿山上灯火依旧,张灯结彩,大红喜字飘着,各个房舍红烛摇曳…… 他忽然想:这是兄弟梁风的大喜日子,自己不该这么伤感…… 六爷想起了什么? 这些狂欢热闹的人并不知道,只是六爷忽然感觉心中一阵苦涩…… 他写完诗,看着月亮,想起四爷雍正写的一首诗: 夜寒漏永千门静,破梦钟声度花影。梦想回思忆最真,那堪梦短难常亲。 兀坐谁教梦更添,起步修廊风动帘。可怜两地隔吴越,此情惟付天边月。 雍正这个铁腕帝王留给我们的,不只有铁腕的政治手段,还有一腔细腻柔情…… 这是雍正写给心上人的一首情诗,写的深情唯美,细腻缠绵…… 在安静而冷清的夜晚环境。此时,夜深人静,寒气逼人,人们都在梦乡之中,唯有滴漏嘀哒嘀哒落下的声音。 突然,一阵当当的钟声响起,诗人从梦中惊醒,眼前浮现出了一个美丽的身影。 诗人的心上人,在触不到的地方。只有在梦中才能与她相会…… 可是,梦还没有做完就被钟声惊醒了。想起梦境中的往事,仿佛历历在目…… 只可惜,美梦不仅短暂,还不能经常来临。诗人心中的惆怅与失落,只有经历过真爱的人才能懂。 他茫然无知、痴痴呆呆地坐在床上,梦却好像没有停止,他也似乎还没有从梦中完全清醒。 梦中回想往事,记忆如此真切,即使梦如此短暂,那种感觉难以再亲身感受。 离开座位起来踱步,曲廊微风吹动挂帘,谁还能让我再添一梦。 可怜我与她距离遥远相隔着吴越,只能将相思之情寄托于天边的明月,希望明月将自己心中的思念寄给对方…… 雍正是四皇子,电视剧里总称呼四爷。 他45岁登基,58岁病故,执政13年。雍正是一位锐意改革的皇帝,他从康熙手中接过“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大清江山…… 当时国库空虚,民不聊生,被迫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他整顿吏治,清查亏空,摊丁入亩,火耗归公,官绅纳粮,统管矿业,重视农业,崇儒重道,推广官话,固制灾赈,移民强农,豁除贱籍,改土归流,强化国防…… 开创了一朝盛世,雍正堪称一代明君…… 然而他实行的这些改革,极大地影响了皇室和满汉贵族阶层的利益,纷纷与其离心离德,甚到集体抵抗和诬…… 甚至说他篡改诏书谋皇…… 雍正是个勤勉的皇帝,甚至没有下过江南,没出京城,他一生勤理朝政,他应该很孤独…… 即使他手段毒辣,可是他也是为了自己雄心抱负还有黎民百姓! 即使雍正朝代的瓷器都极其雅,几年来大拍那些雍正官窑都是天价,也一点不俗气…… 我最开始玩瓷器买的雍正民窑瓷器是青花过墙龙,还一直留着,当果盘用…… 雍正这首诗,我也很喜欢,尤其最后一句。 此情惟付天边月。 看来雍正心里也有一片柔软的所在,那是他的白月光…… 心上人爱而不得,我们不得而知这个女人是谁? 只是历史上雍正留下了这首怅惘孤独的诗…… 六爷很喜欢雍正这个皇帝,喜欢他的勤勉和坚忍。 他在梁风大婚的日子,忽然怅惘,看着月亮,想起了这首诗…… 那个冷酷的帝王,更多的是一个有着一腔细腻柔情的世间痴情男子…… 入梦,听漏,钟鸣,惊醒,兀坐,起步,风起,帘动,望月…… 雍正诗中这些细腻生动的细节描写。让人恍然若失,沉浸于思念与惆怅…… 即使雍正这样冷酷的铁腕帝王,一旦遇上令他心爱的女子,也会从心底生出万般的柔情与细腻来。 而且,对于心爱的人,往往只有爱而不得,才会心心念念地想着,才会让他知道这世间总有一个人是无法触及的,只能在深夜独自一人想的痛彻心扉…… 红尘情世,多少人为情所困? 夜不成寐的人,漫漫长夜,只看到点点琉璃火,无尽未央天! 这个晚上,皓月如冰,夜凉如水,六爷想起了雍正写的这首诗,很感慨…… 他想起了江南分开多年,那个感情若即若离的妻子…… 也想起了那个有着温暖目光能消融冰雪,微山湖畔的茶楼老板娘…… 孤独的实在太久了…… 六爷决定回去山东继续喝喝温暖的茶,去看看京城北方洁白的雪…… 他不喜欢南方冬天的阴冷。 目前张文龙的金矿一切都在良性发展,已经正轨。 第二天,六爷和大家一起商量了一下矿山可能要做的事情,和一些预防事宜,都考虑周密。 生产,安全,淘洗,技术改良,销售等等金矿复杂环节,六爷都一一做了安排。 六爷说道:“也快春节了,打算回京城,顺道金陵看看陈二爷,再去草原看看查干……” 这时候,陈二爷还在金陵。 六爷真的有点想念陈二爷和草原的查干了…… 于是,老李和梁风,还有余猛都留在广西,帮着张文龙打理矿山。 梁风新婚燕尔,刺灵珠又是本地人,还是悍匪一个,百姓也没啥人来找麻烦。 这几人都是张文龙得力助手,都能独当一面。 尤其余猛现在锻炼的独当一面,能力和职务类似现在企业里的总经理。 青黛和兰蕙留在广西和张文龙一起打理金矿,她们相处的很好。 张文龙和兰蕙有点不舍,六爷答应过了春节,春暖花开,就回来…… 他们还要准备春天去南海打捞沉船。 老李他们看六爷心意已决,于是,大醉一场,六爷决定北上。 次日,六爷告别大家,四哥赶着马车回了北方…… 四哥娶的春花也回去了,而且春花怀孕了,她嫁给捕快几年没有怀孕,嫁给四哥几个月怀上了…… 水经湘浦阔,山入桂林高。柳色迷兰掉,花香入茜袍。 他们赶着马车离开了广西秀美的十万大山。 车上,还有一只会说话的八哥儿…… 第170章 陌上发花,可以缓缓醉矣 六爷走了,他想念北方的朋友,广西金矿这个企业已经步入正轨,也可以放心的离开了。 他是个不甘寂寞的人,不喜欢在一个地方呆的太久,他喜欢漂泊…… 广西山水甲天下,固然好看。 可是,他怀念北方,怀念北方冬日的枯木残阳,暮雪冰河…… 还有,他想念那些北方的生死与共兄弟…… 只有在他和那些一起经历过生死的朋友面前。 他的眼神,才不会像南方冬天那样阴冷…… 他想去草原看看查干和拔都。 马车,滋滋嘎嘎的走在南方古道上,他一路向北…… 张文龙看见师父走了,流下了眼泪,他和六爷认识不到一年…… 师父教会了他那么多古董鉴别知识,带他闯荡江湖,把女儿嫁给了他,还帮他拿下广西金矿的手续,帮他筹建公司…… 张文龙是幸运的,也懂得感恩。 六爷虽然桀骜不驯,有很多性格瑕疵,可是义薄云天,对朋友肝胆相照…… 他也绝对有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智慧和能力! 张文龙这个公司已经成型,日进斗金,六爷是他的贵人…… 现在,这个师父还是他的岳父。 据说:…… 一生中最走运的是:遇到某个人,他打破你的思维,改变你的习惯,成就你的未来,我们称之为贵人。 就像六爷,陈二爷,就像陈龙…… 一生中最幸福的是:遇到一群人,他们会点燃你的激情,觉醒你的自尊,支持你的全部,我们称之为团队。 就像老李,梁风和余猛…… 一生中最庆幸的是:遇到一件事,唤醒你的责任,赋予你使命,成就你的梦想,我们称之为事业! 三十年后,活着的这些人为了拯救苍生,放弃了金矿,提溜着脑袋,他们提枪投身了革命…… 傻么?不傻,他们的行为是你不懂。 一生中最重要的人是每个节日他能记得你,你能记得他,患难与共,惺惺相惜,我们称为知己。 就像六爷万里迢迢想见的查干,拔都,铁蛋…… 这是男人之间的友谊! 人生是个很奇妙的过程,这里有很多因果和机缘,最终,构成不同的命运。 我们都应该感恩生命中认识的每一位有缘之人,和做的有缘之事…… 我也感恩读者,百忙之中读我的酒气熏天,写的乱七八糟胡编乱造的小说…… 还夹杂不少突兀情节,那些是我喝醉了写的,写了我的故事,以后出纸媒的时候都会删除了…… 可是,这些乱七八糟的文字,才是我心中真实的江湖…… 我总感觉,能读到我这本书的人,都是有缘的人…… 想起我的半生:岁月蹉跎,人已中年。少时顽劣,逃学为乐。师之教诲,早忘于心。 中学更甚,常年旷课。极至大学,流于市井。退学之后,终日奔忙,纵横刀马,争于苟利。 已至不惑,书却为伴。借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而坐,万籁有声。读书之道,学以致用。 明辨是非,健全心智。常羡学堂,恍如隔日,惜时惶恐,青春不再。雁字回时,已成旧事。…… 终于,这个冬天,我远离江湖,放下打打杀杀,又开始喜欢读书了,还自己写了一本小说…… 第一次写小说,涂鸦之作,也写了几十万字的爱恨情仇…… 我才发现,我依旧喜欢文字。 梁风为了忘记他那段不幸福的婚姻,忘记那个背叛他的女人,自己毒哑了嗓子,他发誓一生不再唱歌…… 他曾经,爱之深。 他遭受背叛,又获得了爱。 他今天,有了刺灵珠…… 梁风是幸运的。 六爷,为了朋友单刀赴会! 十年妻离女散,无数次独自对着月亮喝下苦酒…… 他很有酒量,喝多少酒都很清醒…… 喝多少都依旧人间清醒! 他获得了友情,他有五湖四海,肝胆相照的朋友…… 他也是幸运的! 虽然性格各异,这书里面的一群男人,其实都是一群孤独的人,包括陈龙,陈二爷,六爷,老李,何乾元,约翰,孟超,甚至那个封疆大吏…… 武侠小说家古龙临死前不再喝酒,他一生嗜酒放荡,将死之前,他说道: 陌上发花,可以缓缓醉矣,忍把浮名,换了浅酌低唱…… 写到这里,我想说:愿天下孤独的人都有酒喝,所有寂寞的人都会唱歌…… 走之前,六爷见了铁蛋和那个总督,他们约定保持书信联系。 这个总督已经着手投身洋务运动,很多企业都要筹备,包括筹措资金。 六爷有着万贯家财,数不清的古董珍玩,还有沙里淘金的火眼金睛。 他许诺如果国家需要,他不惜变卖,做为支持国运,微薄之力充当开办兵工厂的运转资金。 他曾经江湖策马,如今人在天涯…… 六爷和总督喝了一下午茶,没人知道聊的啥…… 只是六爷感觉到了晚清的滚滚惊雷和将来的风云变幻…… 这时候晚清时期,朝廷国库空虚,就是那个总督搞得汉阳造兵工厂,很多钱都是当时筹措来自民间…… 我老爹原来就在兵工厂,年轻时候造迫击炮弹,他们那个厂还造了国庆天安门前庆典的礼炮。 记得我大爷参加打了珍宝岛,很多武器好像都是我爹他们的那个兵工厂产的。 可是,我不太喜欢火器,虽然也枪法如神,曾经十米距离,手枪七发子弹,从一个十环弹洞穿过! 教官直接懵逼…… 七星连珠,就像书里梁风诗意一样连成线的飞刀…… 可是,我的枪法还不如我老妈…… 我喜欢冷兵器,所以这本书架构设定在了晚清。 虽然,这时候也有了风靡一时的柯尔特转轮手枪…… 我喜欢刀。 几十年来,只有枕头下枕着冰冷的刀,才能温暖安全的睡去…… …… 六爷辞别大家,北上京城了…… 他们先到了金陵陈府,一路上给陈龙和陈二爷买了不少土特产。 陈龙富可敌国,什么也不缺,可是,那时候交通不发达,吃的东西,还是流通不变。 陈龙看到很多好吃的地方特产,很开心。 他们没事喝喝茶,聊聊天,过了几天惬意日子,这些天,六爷没有喝酒。 陈龙依旧咳嗦,那本张文龙的医书写的很多偏方,他看着也糊涂,也不敢自己下药。 后来,还是张文龙回到金陵陈府给治好了陈龙的咳嗽宿疾…… 大儒成医,好的医生不仅要有仁心,更需要智慧。真正疑难杂症岂是那些唯利是图的庸医治好的? 张文龙这小子有仁心,有慧根,有胆识,干啥都会很行…… 以前我说过,两年前,我老娘打了假疫苗得了肺癌,医院专家说不过三月,花了十六七万也没治好…… 放化疗二十次头发都光了,专家还让继续放疗十五次,我母亲身体已经吃不消了。 我果断出院,然后,我昼夜自己攻读医书,六千种中草药,上千个药方研究个遍。 最后,我给我妈开的方子,就花了不到几千块,两年多了,复查全部痊愈,肿瘤消失,体格比原来还好…… 只是那几个月,我累白了大部分头发…… 苍生不易,人不救人,唯有自救! 第171章 扛花我去看你 文字,很奇妙,可以抒发感情,可以歌以咏志,可以记录生活中的喜怒哀乐,也可以当做日记…… 这个小说里出现的各种各样人物将近一百来人了…… 他们形形色色,性格各异,命运不同。 一天,我一个亲属说道:“小时候,老师讲课,说每个小说就应该一个主人公,你这书里咋这么多主角?” 我听了笑笑,本来形形色色的不同性格和命运的人群,才是真实的人生,才构成真实的故事…… 老师教的一直是错误的,他们自己都迷迷糊糊,浑浑噩噩…… 我们五千年历史证明,每个人都喜欢自己做主角,很自大…… 只是有没有机会。 其实更多时候,我们几乎都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 我小学时候几岁就质疑课本上达尔文的进化论。 我从不相信人类是猴子变的,也不相信书中写的石油是古生物遗体演变而成…… 现在看来,好像我说的论断提前了几十年,很多证据证明,确实很多科学家也都不认可这些书本观点了…… 历史证明:自大被树立典型,包括上至帝王,下到老师,甚至百姓…… 所以,他们喜欢教育我们,写人设,才只有一个主角。 极度鄙视这些腐朽规则! 难道你忘了水泊梁山好汉一百零八个主角么? 我这书里,写着不同的人性和不同人生…… 我尊重每一个人的存在,很多一生平常的人,他们构成了这个历史和社会。 这些人,即使最差也有个统称,叫:苍生! 我的故事里,每个人都是主角,每个人又都是配角,包括那只会说话的八哥儿…… 六爷辞别陈府,继续北上京城,他不久,到了微山湖…… 他想起了滕州府那个满脸笑意的茶楼老板娘…… 四哥问他,要不要微山湖停下来喝一杯茶,六爷摇摇头, “冬天了,越来越冷了,北上路上还很远。 北方应该都飘雪了,我们先回京城,等春天吧! 我们还会回来,路过……” 这时候,初冬,微山湖的荷花已经落了,莲子都已经采摘。 他们没有停留,走了…… 六爷决定去草原看望查干,这一年来才认识的兄弟,他们一起经历过生死…… 他们约好,一起去看塞外茫茫,去看阳关暮雪…… 六爷路过微山湖时候,这天并不冷…… 路过那个茶楼,他还是在车上迟疑了一下,看了一眼窗外…… 老树咋说的? 待到春风吹起,扛花我去看你。 说尽千般不是,有意总在心里…… 出了山东,天气渐寒,到了河北境内,河北是燕赵之地,这里民风彪悍…… 六爷让四哥小心赶车,尽量白天行走,夜晚住店。 离京城还有二百里了,这天,白天他们走在山间古道,还是遇见了土匪。 几个人,拿着刀,挡在路上,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春花怀孕了,在车厢里要多休息,六爷就和四哥都坐在马车的前方,露天两侧车板上。 相当于现在的一个正驾驶,一个副驾驶…… 马车这个位置不好形容,没见过的自行问度娘看图参考。 古道上,黄沙萧瑟,老树昏鸦,几个土匪,面目狰狞,拿着弯刀,站立车前…… 说了一些啥黑话,我也不知道…… 那时候,我还没出生…… 六爷和四哥下车客气几句,几个土匪不依不饶,准备动手。 六爷看前后无人,掏出短枪,照着每人大腿崩了一枪,斜愣着眼睛说道:“马勒戈壁的! 滚!不让开,要你命!” 土匪们惊惧散去…… 其实,那时候很乱,这一路上,这样插曲,发生好几次…… 结局,几乎大同小异…… 六爷不想杀人,毕竟这些土匪也是生活所迫,走投无路,教训一下就行了…… 为何加了这么一段插曲故事? 因为十年前,我也曾经被劫过…… 比这还凶险。 我拿着现金去一个地方约好去购买古董,事先也看过照片大致谈好价格,我就出发了,开了几百公里吧…… 我第一次去这个地方,傍晚,路过一个手机没有信号的山谷里,那段路还是土道,不是柏油路,人迹罕至…… 当时已经黄昏,四五个劫匪有备而来,打劫我…… 事情快二十年了,我当时自己开着宝马x5, 还是零几年第一款的那个宝马越野车,八缸,4.4排量…… 我喜欢用现金,那时候也没有微信支付宝,车上放着几十万现金,远远的,我看见前方有路障,路上横着一根木头…… 那天幸亏开的越野车,要是其他轿跑车,我可能被杀死了…… 那地方人很野,治安很差。 我看见路障,以为乡民勒索,打算拿几百块钱给他们破财消灾。 可是,看样子这几人志不在此,因为我看见每个人手里明晃晃的刀…… 我放下车窗,脚踩在刹车,档位依旧在d档。 这操作很关键…… 宝马车有自锁功能,我把四个车门锁了…… 我瞬间还做了一个英明神武的决定,把车灯都关了…… 这样一旦动手,万一杀了人我开车跑掉,天黑了,他们未必瞬间记住看清我车牌号码…… 正当防卫和过失杀人也有尺度,证据很关键。 能减少麻烦还是尽量减少麻烦。 片刻间,我心里计划停当。 做好最坏准备,和一切战斗准备! 对方五六个人,拿着利器,我一个人,没下车,路很窄,车也掉不了头…… 一个四十多岁的劫匪,高大彪悍,气势汹汹,从车窗抓住我的衣领,打算把我从驾驶员位置窗口拉出去。 我很瘦,他很魁梧,不是一个吨位…… 我看见了他另一只手里的刀,还有车前后几个帮凶手里的利器…… 我知道,这是踏马的要谋财害命! 我即使给了他们钱,这里山野,都可能杀死我灭口。 报警救援都来不及了,也没有路过的民众。 我瞬间出手了…… 我的宝马越野车中控台上平时总插着一把美国特种兵用的那种黑色刀身野战匕首。 平时放在那里斜插着,不仔细看,都以为黑色的塑料刀柄是手刹。 我动了杀心…… 我也知道,可能性命生死一线,这地方手机都没信号,他们选的位置极为精准,也算好了我到的时间。 我打算报警,来不及了,我也知道警察的效率,等到来了,我也早被杀死了,被谋财害命,抛尸荒野…… 我对着这个劫匪说了几句客气话…… 那个劫匪说道:“下车,把钱都拿出来!车留下!” 还没等他说完…… 在车里,越野车高,我还改装过底盘,我居高临下,一刀瞬间扎出,当时车窗玻璃早已经摇下,他一只手抓着我的衣服,我一刀直奔这个劫匪咽喉! 那个劫匪下意识的一低头,看样子他练过功夫,应激反应很快! 一刀没有扎准咽喉,扎在他嘴里…… …………… 过程省略三百字…… ……………… 我抬起脚松开刹车,冷笑着,驾车慢慢碾压过路障的木头,扬长而去! 当时,嘴里叼着一根燃烧半截的和天下烟头…… 渐黑的黄昏里,反光镜后: 一个劫匪血流五步,倒地捂嘴痛嚎,其余几个持刀劫匪无人敢追 …… 那天,幸亏开的是改装过的越野车,底盘升高,能碾压过那根挡路的木头。 书中六爷的改装过的马车原型,就是我的宝马越野车。 这车救过我命。 那地方很险峻,两边都是悬崖,掉头都很难…… 据说,此地以后再无劫匪,他们吓破了胆。 抓我衣领的那个劫匪,好像以后吃斋念佛了…… 后来知道,那几人是我要买古董的那个人一个村子的有前科人员,是一群惯犯。 这故事情节很复杂,不想讲太多了,只是说,他们早知道我要在这时间段经过此地,早有预谋…… 咋知道的?朋友嘴欠! 要卖我古董的那个人在麻将社吹嘘炫耀,说某天我要去买古董,甚至开的啥颜色车,这几人留心了,路上都埋伏好等我很久了…… 可惜,他们遇到了比他们更狠的人。 我喜欢谨言,慎行的人…… 喜欢梁风那样嘴巴严的人…… 这个被劫过程,比书中六爷和四哥他们遇到的情况危险,还严重的多…… 那天,我记得车里音乐放着周杰伦的东风破…… 一壶漂泊, 浪迹天涯难入喉, 你走之后, 酒暖回忆思念瘦…… 我扬长而去…… 事情也二十年了,我都四十多岁了,算算,那几个劫匪现在估计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了…… 写几句往事,留点记忆吧! 残酷,血腥,死亡,金钱,冷静,勇敢,临危不乱…… 这些构成了江湖真实的底色! ……… 四哥赶着马车到了京城,四哥和春花住在了六爷的四合院。 他们好好的休息了一夜,第二天,六爷检查四合院里的所有东西,没有任何丢失。 六爷让四哥掌控辘轳,他下了井,看见查干拿走了金靴,留下了那个辽代丝帛卷轴…… 他把卷轴拿出来,珍玩保存完好。 六爷收起画轴,这也是价值连城之物…… 他有点想念查干,也不知道查干到草原过得如何? 六爷在京城休整了半个月,他到马厂和琉璃厂古董店也看了看,和一些老朋友喝了茶。 他决定要去草原,考虑春花身怀六甲,需要人照顾,就让四哥在京城照顾春花,四哥和春花住在了六爷的四合院。 四哥现在也有钱,还在六爷的指挥下淘了不少古董,攒了不少家当,包袱里还有陈龙给的金条。 不久,自己在京城买了院子,安了家。 半个月后,六爷在京城呆的腻了,他嘱咐四哥一些事情,帮着照看琉璃厂的古董店。 然后,他背着弓箭和长刀,单枪匹马,去了茫茫草原…… 他要去草原找查干喝酒,去见他远方的兄弟…… 第172章 敖包相会 京城到查干所在的草原不算太远,六爷骑马一周多时间就到了。 这时候,已经冬天。 草原一片枯黄,和江南的山清水秀反差很大。 六爷要去找查干喝酒去,几个月不见了,很是想念。 六爷没少去草原,多是夏天去的,草木繁盛的时候,那时候的草原很美,他不喜欢冬天草原的萧瑟…… 一路打听,他找到了查干居住的地方。 在这片草原上,原来,查干的地位仅次于王爷,查干没有想到六爷能在这个冬天来草原看望他,他很意外,很高兴。 查干的豪华蒙古包里,他和拔都极尽盛情,请六爷喝酒吃肉,舞女歌舞助兴。 另外那三个蒙古人听说六爷来了草原,也都过来喝酒,大家见面,格外亲热。 他们听说张文龙在广西开了金矿,一个劲的夸赞张文龙。 现在张文龙已经是六爷和陈二爷的女婿了…… 几人相见甚欢。 六爷把分别之后的一些事都讲了讲,查干他们听说梁风娶了女土匪的经过,也替梁风高兴。 高兴这个单身很久的沉默寡言的人,终于,有了归宿。 查干回到草原就把金靴给了蒙古王爷,王爷很高兴,其实,至始至终查干也不知道王爷要这个金靴何用? 肯定不仅仅是因为金靴是古董,价值连城,更不可能有啥渊源,他也不方便问。 蒙古王爷赏赐了查干和拔都他们几人很多金银美女。 查干讲了得到金靴的经过,王爷也听得瞠目结舌,他没想到过程这么曲折…… 第二天,蒙古王爷听说六爷到了草原,也极大盛情的款待六爷,举办了盛大的宴会。 蒙古族人本身好客豪爽,何况六爷帮他得到了金靴。 虽然冬天的草原很寒冷,可是,蒙古包里的热情足以盖过所有凛冽的寒风…… 六爷喜欢江南,也喜欢草原荒寂的美,这种美里,辽阔中带着肃杀,苍茫辽阔。 蓝天白云,白色的毡房,孤独的马,站在遥远天际,这种景色,他喜欢…… 没几天,下雪了,草原一片苍茫雪白,查干和他去射猎,去打黄羊和野狼…… 这些天,他们过的很快乐。 六爷在草原住了半个月,每天晚上,和查干几人无醉不欢…… 蒙古包里,马头琴悠扬,马奶酒穿肠。 这一天,王爷请客,六爷去了,席间,王爷说起了金靴。 六爷也好奇,这个王爷费这么大心思搞这对靴子的动机和意图。 这个蒙古王爷六十多岁,面貌彪悍,身材魁伟,并不健谈。 王爷讲了起来…… 原来,他的祖先有一半血统是契丹人,契丹族它作为游牧在中原建国,后来,契丹亡国了。 大部分的契丹人,要么南下,被汉文化融合成为了汉族,要么北上被其它游牧民族吸纳。 或是成为蒙古人,或是成为了女真人,或者是成为一些中国其它的少数民族。 不仅如此,那个达斡尔族也是契丹族血缘上的后裔。 另外,在中亚地区,还有很多现存的契丹人部落。当年辽国被宋和金灭亡后,辽国王室耶律大石,带着一些契丹贵族逃亡。 从如今蒙古北部地区攻城略地,建立西辽,并最终在今吉尔吉斯斯坦地区,建立首都。 后来,西辽灭亡后,又有契丹贵族波剌黑·哈只卜,在今伊朗东南部建国,称起儿漫王朝。 这个蒙古王爷的先祖就是这个锋城的契丹王侯,他的后代被蒙古人同化。后来北上漠北,到了清朝,一个分支还成了蒙古王爷。 但是,他们家族口口相传,他们的祖先是个辽代王爷,埋在锋城,虽然路途遥远,他们家族世代还悄悄保护着王陵。 最终,这个王陵还是被陈龙给盗了,后来又被常子盗了,盗走了金靴。 所以这个蒙古王爷才一直想追回祖先的遗物。 现在他得到了,他在草原设立了一个衣冠冢,把这对金靴重新埋葬了。 埋在哪里,无人得知,甚至查干都不知道。 蒙古王爷按照远古蒙古人的葬礼方式把金靴埋了,没有坟头,只有坐标。要看星空星相位置,才能找到这个衣冠冢。 王爷计划每年带着后代,去这个衣冠冢祭祀祖先。 六爷听得目瞪口呆,费劲心思搞到的金靴,王爷又给埋在了地下,只不过这次埋在了无边无际的草原…… 查干也终于知道这个王爷有契丹人血统,也知道了让他去搞回金靴的目的。 这个蒙古王爷去埋金靴的时候,只带了自己的直系亲属和子女,没有外人,亲兵都没带,这对金靴具体埋在哪里,成了迷…… 草原那么大,一望无垠…… 蒙古王爷也赏赐给了六爷不少金银礼物,作为六爷的酬劳,六爷没有想到这样结局…… 他开始一直以为王爷贪图宝物,原来是真的有渊源传承,而且这个王爷家族执念很深…… 冬天,辽阔的草原被白雪覆盖,就像是给这里铺上了一层硕大而又洁白的地毯,放眼望去,一片苍茫。 六爷看了一眼窗外,这对金靴埋在草原,恐怕永不会再见天日了…… 辽阔的草原上,天空湛蓝,地面上的积雪光滑又洁白,阳光照射在上面,看上去好像闪着光似的。 蓝白的颜色看上去安静而又祥和…… 六爷在草原住了一段时间,快要过年了,他打算回京城过年。 他辞别查干和蒙古王爷他们,骑马回了京城…… 回到了家,四哥和春花这些天一直在他的四合院住,白天帮着照看琉璃厂古董店。 春花肚腹成型,再过几个月也快生了…… 四哥依旧每天乐呵呵的,他快当爸爸了,每天很开心…… 六爷讲了去草原的经过,也讲了那个王爷在草原埋了金靴。 四哥也很意外,没想到这样结局。 二人有点唏嘘,为了这对靴子,死了多少人? 他们也辗转万里,最后尘归尘,土归土,这对金靴重新回到了地下…… 六爷把那个蒙古王爷给他的赏赐,一半分给了四哥,让四哥安家。 四哥在六爷家不远的地方买了一个四合院,冬天太冷,他还没有收拾。 他计划春暖花开,好好修饰装潢,作为和春花的新居。 暂时,他还住在六爷家里,他在这个四合院从八岁长到二十多岁,这院子,他有感情…… 春花是个幸福的女人,四哥对他极好,从不让她做家务,四哥很勤劳。 六爷每天没事就去琉璃厂和朋友们喝茶,聊天…… 他等着过年。 快春节了,京城,张灯结彩,很热闹。 不久,张文龙和兰蕙回到了京城,他们金矿由余猛和梁风夫妇照看,还有干爹老李,这些人留在广西金矿过年。 张文龙和青黛、兰蕙先回了金陵,他们在金陵住了几天。 陈二爷夫妇对这个女婿很喜欢,短短半年,张文龙成长迅速,而且帮了陈家很多忙,和青黛感情也很好。 现在,张文龙还是个企业家…… 陈龙知道张文龙开了金矿,当了老板,才十八岁,也不禁唏嘘赞叹…… 这几天,张文龙治好了陈龙的咳嗽。 张文龙研究了几天医书,自己给陈龙开的药,陈龙服下,居然真的不再咳嗽,他深感神奇…… 然后,他们商议,青黛暂时在陈府陪父母过春节。张文龙带着兰蕙北上京城,回京城陪六爷过年,约好过完春节,再一起回广西。 这个春节,六爷家里很热闹,不再冷清。 过年三十,他们几人自己包了饺子,放着烟花。 那一刻,张文龙仿佛回到了童年…… 六爷看着女儿开心的样子,他也不禁开心起来…… 这是十年来,六爷过的最开心的春节。 过完年,过了元宵节,天色渐暖。 张文龙他们打算南下,矿上毕竟事物繁多,他要打理,正准备出发…… 这天早上,六爷听见有人敲门,他打开四合院的大门…… 居然门前站着查干和拔都…… 他俩牵着马,冻的直哆嗦.…… 查干脸色沉重的说道:“王爷埋的金靴丢了……” 第173章 旧游无处不堪寻 六爷听查干说金靴又丢了,大吃一惊,急忙把查干和拔都请进四合院。 这时候,四哥和张文龙已经起床了,兰蕙和春花还都没起床。 京城的元宵节还很冷,查干和拔都头发上都结了冰霜,进屋里,急忙伸出双手在火炉上烤火。 六爷的四合院设计精巧,北方取暖一般都是火炉和火炕。 六爷在装修屋子时候,在地下挖了很多纵横的通道,上面铺上青砖,用四个火炉供暖,即使寒冷的冬天,外面冰天雪地,房间里依旧穿着单衣,温暖如夏。 这可能是最早的地暖雏形。 查干上次来的时候是春天,这次寒冬,感受到六爷四合院的房间取暖设计精巧,很吃惊,他和拔都都是草原蒙古包里过冬,只有火炉。 哪里见过这样卫生干净又能取暖的构造,二人连声称赞。 查干和拔都看见张文龙,一个劲的夸赞,他们几月不见,见面了都很开心。 四哥急忙做了早饭,买了豆腐脑和油条,还有各类卤肉,买了羊肉,炖了一大锅羊汤。 春花和兰蕙也起床了,帮着忙活,六爷的四合院没有陈府那么阔气气派,可是也风雅别致。 在京城,这也算豪华宅院,满屋子的奇珍异宝和名人字画。 即使装着羊汤和豆腐脑的器皿都是官窑瓷器,价值不菲。 酒壶和田白玉乾隆痕都斯坦玉器,果盘都是明代宫廷里的琉璃盏。 沉香在汉代博山炉里袅袅燃起,瞬间满屋飘香,六爷的四合院里所用器物不逊色皇宫。 兰蕙吃完饭了,看见男人们谈事,就和春花到了院子里放烟花,打扫庭院。 兰蕙在这个院子生活了六七年,院子里还有周围街道都是她的童年记忆,她小时候玩耍的地方…… 兰蕙看着四合院里的一草一木,甚至那棵斑驳伤痕累累的老树,都倍感亲切。 古井边的几棵紫竹寒冬里依旧青翠,也从她小时候的几颗竹子,现在繁衍成一片了…… 兰蕙如今已经成为人妇,是大人了。 十年,重回京城,回到她童年故居,她有点感伤…… 旧游无处不堪寻。 无寻处,惟有少年心…… 春花是个直爽善良的女人,她现在嫁给四哥很幸福,她也很喜欢兰蕙。 查干和拔都吃饱喝足,也暖和了,他讲起了经过…… 原来,查干回到草原的季节,是秋高气爽的时候,他把金靴给了王爷…… 蒙古王爷大肆的举行了盛典庆祝,然后,就找大师选了吉日,他怕人多嘴杂,自己带着子孙后代,选择一个地方做为墓地…… 他让工匠把上等金丝楠木掏空。 里面又用楠木又刻了一个老者人形,穿好绸缎,穿上金靴,放置刻空的粗大楠木中央,然后用铜条把楠木捆牢,用马车拉着埋入地下,做了一个衣冠冢。 他这是元代时候蒙古王族的埋葬方式,埋好后,没有坟头,烈马踏平,等到了春天,草一长出来,一点痕迹没有…… 只有他们埋的人知道位置坐标,要看星星月亮,还有地上植物种植有所区别,这些暗记几乎完美。 茫茫草原,连个大山溪水坐标都没有,他以为埋了之后,无人能找到这个金靴位置。 这也是元朝墓葬很少被找到原因。 可是,他失算了,他在春节过年要祭祖,他被人盯梢几天了,草原辽阔,那些盗墓贼远远跟着王爷的人群。 王爷他们找到了金靴埋葬的衣冠冢,祭拜完事,回了毡房。 那几个盗墓贼拿着千里镜看王爷祭祀人员走远,毫不费力的找到了祭祀的地方,那里还摆着祭祀用品,还有烧的黄纸灰烬。 虽然这时已经冬天,天寒地冻,地冻的很厚,可是这对于几个成年男人来说,根本不算事。 不久就挖开了衣冠冢,拿走了金靴,还有一些金银陪葬祭祀之物。 几个盗墓贼犯了一个低级错误,没有把墓葬回填了…… 也许是当天太冷,这些人也偷懒了,觉得冻手,挖完就走了…… 元宵节前,王爷又去祭祀,发现一个大洞,棺椁露出来,楠木棺材扔在一边,金靴没了…… 他既震惊又愤怒,连忙回去,大家商讨。 他喊来查干,查干是王爷的得力干将,查干听说金靴被盗了,也很震惊。 王爷说道:“好不容易找回来的祖先遗物,才三个月,就又被盗了,不仅颜面扫地,这一口气也难以下咽…… 不惜一切代价,一定要找回来!” 查干仔细思考经过,他想不通这些盗墓贼怎么会知道王爷那一天去祭祀,难不成有内鬼通风报信? 而且草原辽阔,一望无垠,根本没有可以隐蔽地方,跟踪王爷,并不容易…… 人要很远得跟着,人的视力范围很远,肯定王爷也会发现这些跟踪的人啊? 王爷听完查干分析,沉吟不语…… 这些一起去的祭祀的人,都是自己子孙后代,难不成自己子孙还会里外勾结? “这不可能……” 现在,他让查干继续去找金靴,要到哪里去找? 一点方向都没有。 盗墓贼肯定挖完了就骑快马走了,根本没有一点线索,不知道要去何处找寻…… 查干思索良久,说道:“既然他们有备而来盗墓,这些人肯定惯犯! 而且来草原很久了,不可能没有活动过的蛛丝马迹,我们自己族人不可能挖坟盗墓,也不敢。 应该是汉人,王爷下令,封地之内方圆百里,查询可疑的人,那些牧民放牧,流动性大,能发现可疑情况。” 王爷点头认可,于是,他下令方圆百里寻找线索,有举报者重奖。 果然,查干的策略生效…… 没几天,一个牧民来汇报,说两个洋人和三个汉人曾经在年前到过这片草原,还打听王爷的居住之地。 那天,这个牧民还管了这五个人的饭菜,吃的牛羊肉。 牧民说那两个洋人腰上带着短枪,手里还拿着千里镜…… 那个洋人吃完饭,还给了这个牧民一个银元。 说完,这个牧民拿出一个银元递给了王爷…… 王爷接过银元一看,不认识上面的字,不是大清朝的光绪龙洋,而是外国银元。 王爷把银元递给了查干,查干见多识广,看一眼银元,说道:“这是沙皇俄国刚发行的银币10戈比面值。 这些盗墓贼人是俄国人!” ……… 第174章 沙皇10戈比银币 王爷大惊,他腰挎弯刀,刷的站起来,他拿过银币,仔细端详。 银币正面一个很复杂像翅膀的图案,中心位置一个战士骑着马,背面外国文字,中间两个数字,写着阿拉伯数字10。 他相信查干的判断。 “妈的,真的是俄国人干的,敢挖我的祖坟,我要找到他们,杀了他们!” 王爷怒不可遏。 查干说道:“王爷息怒,生气无济于事。现在我们最应该做的事,就是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如果他们这些天已经回了俄国,东西卖掉了,我们就什么都晚了。” 王爷坐下,依旧气的胡须乱颤,他没有头绪,只好问道:“那如何办?草原这么大,谁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查干不慌不忙的分析:“现在季节俄国天寒地冻,不适合远行穿越,他们会冻死路上。 而且牧民说他们还有三个汉人一起作案,说明,他们是惯犯。 可能长期在中国作案,东西盗了多的时候,夏季再运回俄国。 我猜测他们现在不会回国,还在我们境内。只是不会再在草原…… 也许,他们现在会在京城。” 查干分析这些洋人拿了金靴去京城是有道理的,京城教堂很多,洋人聚集,形形色色…… 古董也容易出手,即使走私,也要在京城办理手续。 他们这些盗墓贼在京城活动的面大。 王爷点头,说道:“那你和拔都速去京城,先找到六爷冯老板,他在琉璃厂信息很广。 也许他有洋人和金靴消息,也许这些俄国人直接琉璃厂销赃。 我让拔都和火枪队的十五个精英和你一起去京城。 一旦有消息,这些俄国人手里肯定有枪,你不要吃亏,该杀就杀!” 查干心想:“我刚回草原陪老婆们几个月,还要出去找金靴。” 他现在一听说金靴两个字,就头疼 …… 可是,他没办法,王命难违,而且这个蒙古王爷很慷慨,对查干很好,上次找回金靴赏赐了他大量财宝。 查干只能出发。 他和拔都带着十五个蒙古精英,一路打听可疑的洋人动静,还真的有一些牧民看见两个洋人往京城方向骑马行走,没有往北走。 查干大喜,看来所料不错,果然这洋人没有回俄国,而是可能去了京城。 这样还有可能夺回金靴。 他们快马加鞭,沿着洋人的轨迹,一路打听,到了京城…… 六爷和四哥,张文龙听完,面面相觑…… 没想到短短几个月,草原发生这些事,大家千辛万苦搞到了金靴,居然被洋人毫不费力的就挖走了…… 六爷沉思一下,说道:“你分析的不错,这些人应该在京城的面大,或者天津卫。 我先琉璃厂打听有没有认识要卖金靴,我再找教会朋友了解一下俄国人搞古董文物的信息。 这事情不是着急的事,京城这么大,不要着急。 你的十五个火枪队手下呢?” 查干说道:“我让他们住在城外,租了房子,随时听候调遣,都进了京城,带着武器,目标太大。” 查干也觉得只能按照六爷的意思,着急没有用,先安顿下来,打听俄国玩古董的人信息。 晚清时候,大量洋人来中国淘宝走私文物,前些章节冒险家约翰算是一个,现在弃恶从善了,做了传教士。 在晚清时候,最大的文物盗掘案是俄国老毛子挖了黑水城…… 盗走无数西夏文物,轰动世界,即使现在我们研究西夏历史的专家也要到俄罗斯博物馆学习考察资料。 实在是国人的耻辱和伤心之痛…… 正月时候我去内蒙古额济纳旗,我特意去了黑水城,戈壁滩上一座荒凉的古城,孤零零的,夕阳下更觉得苍凉,萧瑟…… 额济纳河结了冰,两岸很多胡杨。 要是秋天,这里的胡杨林异常壮美,我是春节去的,还很荒凉…… 我面对古城很好奇,当时,俄国人如何找过这样荒漠古城的,而且盗挖无数文物。 我仔细的翻阅了那段盗挖黑水城的历史经过,真的比小说还精彩曲折…… 也是这段黑水城我的游历,我才写了这段俄国人盗挖金靴的故事…… 为了让读者都知道一些黑水城的历史,也更了解我们国宝文物的盗挖过程…… 黑水城,蒙古语称为哈拉浩特,又称黑城,是西夏王朝黑水镇燕军司的驻地,属于“居延遗址”的一部分。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的额济纳河流域,其遗址是丝绸之路上现存最完整的城址之一…… “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这浪漫诗句中的“弱水”,便是额济纳河的古称! 因“河道浅且宽,不胜舟楫,当地人不惯造船,只能用羊皮筏子摆渡,故‘鄙称’其‘弱水’”。 黑水城始建于西夏时期,当时西夏王朝在此设置“黑水镇燕军司”。 黑水城是西夏在西部地区重要的农牧业基地和边防要塞,是元代河西走廊通往岭北行省的驿站要道,西夏十二监军司之一黑山威福司治所。 1286年,元世祖忽必烈扩建此城,并设“亦集乃路总管府”。 1286年(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黑水城被设为“亦集乃路总管府”,归甘肃行省管辖。并进行扩建,成为元代河西走廊通往岭北行省的驿站要道。 “亦集乃”为“黑水”西夏语称,“亦集” 即“水” 意,“乃” 即 “黑”意,元朝沿用西夏旧称,仍名 “亦集乃”,后世亦称为“额济纳”。 1372年(明洪武五年,北元宣光二年),明王朝派遣征西将军冯胜率领大军西征,以傅友德为先锋,先在永昌击败北元军队,又至亦集乃路,亦集乃路城守将扩廓帖木儿以城降。 明军西至瓜沙二州,扫荡了甘肃全境。亦集乃路的居民被明王朝强行迁入内地,城垣遂成一座空城。 同年末,北元军队又重新占领了亦集乃路,城垣经过兵火之灾,居民已被迁走,驻军将城内的建筑物基本拆毁,所有能用物品都耗费殆尽…… 特别是明军在围攻城垣时,切断了河流,额济纳河从此改道北流,亦集乃城的水源断绝,北元军队终于北撤远去,城垣变成一片废墟。 黑水城再次被世人知晓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早注意到黑水城遗址的是俄国人。 波塔宁在其1884-1885年旅行报告中写道“他们(指土尔扈特人)说有一座古城叫额尔克哈喇布鲁克,意指黑水及东部支流岸边的黑城。 他们说,那里还可见到不大的城垣,即小围墙,四周有许多沙埋的房屋遗迹。挖掘黄沙就能找到银器,小城四周则为流沙,附近无水。 但波塔宁及后来的奥布鲁切夫对黑水城的探寻都以失败而告终。 直至1908-1909年间,通过贿赂当地贵族,科兹洛夫三次到达黑水城遗址,盗掘了大批文物,包括大量的佛经、佛画、文书、字典,以及历法、天文、文学等书籍。 还有以汉文、西夏文、藏文、回鹘文、蒙古文、波斯文等各种文字书写的各类文献。 这些珍贵的文物被运往俄国并在圣彼得堡展出,引起极大的轰动。 这次发现与殷墟甲骨文、居延汉简、敦煌遗书被并称为“二十世纪最重大的考古发现”,为之后的西夏学和其他各项研究奠定了基础。 黑水城也因此闻名世界。 有兴趣的可以翻阅这段历史,过程很复杂,盗掘周期也很长,曲折不逊于盗墓小说。 秋天,可以去那里看看额济纳河的胡杨林,每年都有胡杨节,很壮观,还可以阿拉善戈壁滩去捡拾戈壁玛瑙宝石…… 六爷,查干,张文龙他们要为了国宝,和盗挖金靴的俄国人周旋了…… 第175章 二月二,龙抬头 第二天,六爷先自己去了琉璃厂打听一圈,问同行们有没有人来卖金靴子,同行们都说没有。 然后过了两天,他让查干自己去琉璃厂假装要高价购买辽代金器,最好是金靴子,不惜重金。 果然,没几天时间,琉璃厂各个古董店议论纷纷,沸沸扬扬…… 都在传闻,有老板要高价淘辽代金器,这些古董店老板都是老狐狸,雁过拔毛,都想从中赚钱。 于是,他们京城附近开始寻找辽代金器,打算转手赚一笔,或者赚点好处费。 人多力量大,而且这些古董店老板都手眼通天,关系网非常复杂。 很快,周边各个城市的古董店老板都知道了这件事,都高价收购辽代金器。 六爷这个方法还真有效,他兵不血刃的发动了群众。 这样的话,只要那俄国人在京城,他手里有金靴,可能会忍不住卖了。即使不卖,也会露出蛛丝马迹。 因为他们是五个人一起挖的,六爷深谙人性,他知道三人还成虎呢? 更别说五个人,搞不好内讧! 六爷装作若无其事,每天去琉璃厂各家古董店喝茶,他打听信息。 可是,十几天过去了,一点金靴的信息没有。 六爷也着急了,这时,张文龙写信给青黛,告诉要先在京城帮查干寻找金靴。反正金矿上干爹和余猛他们也都能打理很好,要迟一些回去…… 青黛新婚燕尔,思念张文龙,吵着要来京城。陈二爷拗不过,自己也想来京城转转,他也寂寞…… 另外,他也喜欢和六爷,查干这些人一起。 男人,也贪伴,何况,他们一起经历过生死。 陈二爷本来岭南人,南方人对于北方人的性格还很抵触。 可是,他在六爷,查干,老李这些人身上看到了热血和义气! 重要的是这些人不缺头脑,甚至,没有他们仗义相助,自己儿子都未必救的回来…… 陈二爷慢慢的,也改变了自己阴柔圆滑的性格…… 一辈子,不就是,那么回事儿么? 他不再想只做个商人。他,还想留出一部分时间和空间,他去找他的朋友们…… 于是,陈二爷安排好陈府的生意,让陆显明赶着马车,拉着青黛,三人也来到了京城。 六爷看古董圈子里没啥动静,他又找教会关系和朋友,四处打探谁认识俄国人倒腾古董的,他想要一些俄国古董来琉璃厂卖。 你别说,还真有个传教士对六爷说道:“几年前,认识一个俄国人冒险家,他叫马克西姆,经常在中国淘宝走私到国外,来回倒腾。 不久前,又遇到了那个俄国人,这个俄国人说刚去了草原,好像也和古董有关。” 六爷听闻大喜,他问清楚了这个马可西姆的具体长相,年龄,经常在哪里出没。 可是这个传教士并不知道马可西姆的行踪,只是在一次教会活动中遇到过,这人信上帝。 信上帝也一样盗墓…… 就像几千年来,图腾下宣誓的激扬的人们,回过身来就算计和鱼肉百姓…… 马克西姆这样认为:上帝让他精神灵魂吃饱喝足;盗墓走私让他肉体衣食无缺,两者并不矛盾。 最后,这个传教士说了一句:这个俄国人和朝廷好多官员关系密切,是个中国通,而且有俄国军方背景…… 六爷得到了俄国人信息,觉得事情有了进展,他回到了四合院。 陈二爷和青黛他们也到了,大家欢聚一堂。 六爷把打听到的信息跟大家说了一遍,查干也很高兴,毕竟事情有了进展。 而且,知道了盗墓贼的名字,还判断准确,果然在京城。 下一步就是找到这个俄国人马克西姆的住所,他们就有办法把金靴夺回来。 可是,京城那么大,马克西姆他们又是会走路的大活人,找到他们真的如大海捞针…… 陈二爷也很久没来京城了,京城的繁华和金陵截然不同。 一个是天子脚下的沉闷和历史厚重,一个是江南古都的繁华和秀雅。 他没事就带着青黛和兰蕙去转转各处名胜古迹,张文龙陪同岳父和妻子一起游逛京城。 青黛第一次来京城,看哪里都很新鲜,她也没想到会嫁给一个北方人,更没想到北方这么干冷。 陆显明也是第一次来到北方,他对京城唯一的印象就是冷,拿着鞭子冻手。 因为他要赶马车,这个正月才刚刚过去,天气还很寒冷,那时候还没有暖冬。 张文龙对陆显明是很亲近的,现在张文龙成了陈府的女婿,陆显明跟他说话,已经很拘谨,不像从前一样啥都可以随便说。 张文龙倒是拉着陆显明的手,很亲热,一处一处景点,介绍北方的风土人情。 张文龙请他们吃了老北京的炸酱面,胡同里的烤羊腿,涮羊肉,全聚德的烤鸭,爬了八达岭,慕田峪。 这时候全聚德烤鸭刚刚出现不久,全聚德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最早的主人是河北省冀县人杨全仁。 “全聚徳”开张时节,杨掌柜设法聘请高师,吸收了清宫挂炉鸭的全部烤制技术,使“全聚德”就名扬京城。 光绪十六年,杨掌柜病逝,由二儿子杨庆茂掌管。他聘请精明能干,办事有主见的账房先生李子明任二掌柜,大力改进店务。 全聚德烤鸭一时名流显贵。据说后来的民国军阀张作霖、张宗昌等社会名流,和当时各国驻京使馆人员都是全聚德的常客。 “全聚德”逐渐发展成为京师第一大酒楼,开始闻名海外。 我记得我到北京发第一个月工资就是去全聚德吃了一顿烤鸭,一百八十八一只,我请出租车司机吃的。 回到公司的时候发现丢了自行车。这之前,我一百二十元活了一个多月,以前章节写过。那个在我最饿的时候,请我吃茴香馅饺子的地下室朋友王哥,我发工资,请他吃了一个月涮羊肉…… 每次写到这个陆显明,都会想起我地下室那个朋友王哥,他只是个普通人。 但是,在我心中这些年,铭记在心,我一想起就很温暖,因为我最饿的时候,他请我吃过一顿饺子…… 王哥也是这个陆显明的原型。不说张文龙和陈二爷他们游逛京城,再说六爷。 因为调查俄国人这事,查干,张文龙他们谁也出不上力气,所以,查干没事也和拔都加入了张文龙的游山玩水。 四哥还要照顾怀孕的春花,有时候,还要帮六爷赶车去见客人。 最后,只有六爷和四哥最忙,他俩马不停蹄的穿梭在京城和天津卫的各大古董店,还有名流社交圈子,尤其外国人聚集的场所。 可是,一无所获…… 大家都有点着急。 也许,一切都是天意…… 这一天,六爷也休息在家,这天阴历二月二,龙抬头的日子。 大家准备聚餐,算起来也十个人,他们就又去全聚德烤鸭店要个包间吃烤鸭。 刚一进去,就发现两个洋人和三个中国人也进了全聚德。 张文龙很警觉,他拉了一下六爷和查干衣袖…… 六爷抬头看了一眼这两个洋人,一惊! 第176章 免费的烤鸭不好吃 张文龙手一指,查干和六爷也发觉的这几个人…… 数量对上号,六爷看其中一个洋人长相也和传教士朋友描述的一样…… 他不仅欣喜若狂,查干也很高兴,大家不露声色。 在这几个洋人附近要个包间,点了酒菜,吃了起来,张文龙和四哥一直监视着隔壁动静。 可是酒楼太吵,听不见他们说话。 六爷想了一下,还是要确定一下是不是马可西姆,不要认错人…… 他喊来了小二,说道:“你到隔壁那个包间,你告诉那两个洋人,就说他们这一桌我请客付账了…… 那是我教会教友,他是俄国人,叫马可西姆。 你说哈拉少,马克西姆,礼貌一点…… 这是给你的赏钱……” 说完,六爷掏出一块银元给了小二,小二大喜,连声答应,嘴里一边重复念叨着:哈拉少,马可西姆!哈拉少,马克西姆…… 他揣起银元,躬身谢了六爷,就美滋滋的进了隔壁包间…… 这些伙计小二各个机灵无比,八面玲珑,能说会道。 然后,六爷看小二出门,马上对查干和拔都说道:“你俩是蒙古人长相,会引起他们警觉。 你俩赶紧下楼出去,在远处监视他们行踪,四哥赶着马车,一起下楼,不要打草惊蛇。 你们跟着他们知道住在哪里,就行了。四哥回来报信,查干和拔都在他们住所附近盯梢,不要让他们没了踪迹,再找可就难了……” 六爷考虑的极其缜密,他担心这几个洋人随时下楼结账走掉。 查干,拔都和四哥答应一声,起身出了包房,出了酒楼。 不一会儿,那个小二又进来了,对着六爷说道:“这位爷,按照您的吩咐,都说了,那个俄国朋友马可西姆还说要过来感谢您。” 六爷看计划得逞,果然是马可西姆,没有认错人,他心花怒放! 他高兴的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烤鸭皮,咬了一口,嘴角流油…… 六爷放下筷子,稳了稳心神…… 他让小二撤掉了查干和拔都、四哥三人的碗筷,夸奖几句小二,摆了摆手,小二躬身出门了。 六爷坐在包间里等着,他知道这个马克西姆一定会过来这个包间,因为这个俄国人肯定好奇是哪个朋友给结的账。 可是,绝对想不到是打算要他命的“朋友”…… 果然,不一会儿,一个喝的醉醺醺的俄国人端着酒杯进了六爷的包间。 他四十多岁,长的很英俊,棱角分明,右脸有块伤疤,穿着得体的西装,拿着酒杯。 这个俄国人微醺的眼睛看着众人,眼前的人,一个也不认识,微微有点诧异…… 但是他看眼前这些人好像没有恶意,都很和蔼,还有女眷,也没了戒心。 他说了几句俄语,大家谁也听不懂。 大致是我们认识么?哪里见过,感谢了之类…… 六爷站起来说道:“我们在教会见过一次,我记得你,当时你很忙,没注意我。 刚才上楼的时候,认出你了,我们是教友,就帮你把账结了,小事一桩。” 马可西姆很高兴,他是中国通,会说中国话,刚才是一时情急,说了俄语。 于是,马可西姆连声感谢,问了六爷名字和职业。 六爷怕打草惊蛇,也不想暴露自己住所和古董店位置,没有说自己是古董商,而是说开金矿的,刚回京城过年。 马可西姆相信了六爷的话,他和六爷喝了几杯,也和陈二爷,张文龙,陆显明都喝了一杯,回到了自己包间。 这样的巧遇,虽然概率极低,还是还真会发生,毕竟社会名流喜欢聚集在有名的勾栏酒肆。 这次这个俄国人不巧,被找了他半个多月的六爷偶遇了…… 早知道后果会很严重,他不会来吃全聚德的鸭子…… 说起偶遇,概率极低,最巧的是上周在沈阳,我要去一个四十公里外地方考察一些东西,这公司是我在网上查的地址和名字。 我第一次去这个公司,司机开车,一路上,高楼大厦,沈阳很繁华…… 我还对司机感叹,妈的,沈阳够大了,多少人在这个城市,每天街道川流不息。 到了那个公司,接待我的是一个女的,业务很娴熟,我听口音像我们辽西人,就好奇问问,果然辽西的…… 我又继续盘问,她说了县城名字,我们一个县城,我更好奇,问具体地址,姓啥,她说了姓名…… 她也好奇,反问我。最后,这女的是我一个亲奶奶生的亲孙女儿…… 我爷爷二十多岁去世,我奶奶改嫁,到了另一家生的亲孙女儿,我俩一个亲奶奶的后代。 只是从来没见过面,相认很亲热,这世界就会这么巧。 这么大的城市,那么多人,我开车几十公里,遇到从未见过面的一个亲奶奶的妹妹…… 也是因为我话痨,好奇,喜欢刨根问底,才兄妹相认。这几天,她也帮了我不少公司合作业务,都是缘分,还是天意? 今天,这个俄国人马克西姆和六爷巧遇在了全聚德烤鸭店。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马克西姆不会想到,他遇到了六爷和陈二爷…… 以前,有一句网络名言:世界那么大,我想要去看看…… 马克西姆俄语里是“最大”的意思,现在这个最大的马克西姆应该很后悔遇见了喜欢铁索横江的冯六爷…… 铁索横江这个词出自金老先生的《连城诀》,是戚长发的绰号。单从字面上看,这个绰号很好理解,意思就是一根铁索横在江面上。 小说中狄云曾对戚长发的绰号做过这样一种解释,说戚长发善于防守,就好像一根铁索横在江面上,让人近不得身…… 只不过戚长发是个心狠手辣的反派,六爷是个义薄云天的大哥,但是二个人对付人的手段一样阴狠毒辣!不给敌人对手喘气机会…… 就像铁锁横江! 六爷眼神一示意,张文龙走出包间去把两桌账结了,然后,他们下了楼。 这时候马可西姆他们还在豪饮,酒兴正酣,俄国人大多都喜欢喝酒。 六爷走出酒楼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酒楼里的喧哗热闹的食客,又看了一眼二楼方向的包间…… 他嘴角一阵冷笑:呵呵,你们喝吧!不会活着离开京城了…… 六爷让张文龙和陆显明赶着马车送青黛和兰蕙、春花先回四合院休息。 他和陈二爷找到了附近监视的查干和拔都,他俩上了车,四哥赶车,几人在酒楼门前不远处等着马可西姆。 过了半个多时辰,这五个人才摇摇晃晃的搀扶着下楼,看来都喝多了…… 这顿饭钱是六爷让张文龙付的,他付账前,还特意多付了两大坛子烈酒的账…… 免费的酒好喝,果然,五人全部喝的酩酊大醉…… 马可西姆不知道,几双阴冷的眼睛在附近马车上盯着他们…… 这几双眼睛,曾经盯死了春江府知府何乾元…… 第177章 夜袭四合院 马可西姆叫了几个黄包车,五人往西直门方向而去…… 京城的路,晚清时候,除了一部分是石板路,大部分还是夯土路,黄包车走的并不快。 四哥赶着马车慢慢的跟着,京城街道上川流不息,人潮涌动,前面五人没有人发现后面被人跟踪。 马可西姆他们也想不到这么快,蒙古王爷就能派人来到京城追捕。 酒,不是个好东西…… 这五个人被冷风一吹,在车上昏昏睡去。 到了西直门附近,他们其中一个人清醒了,指挥车夫把五人拉进了一个四合院。 他们趔趄的进了四合院,还有一个人喝吐了…… 吐出了一堆没消化完的全聚德烤鸭。 四哥的马车看见他们进了那个四合院,就刹车不动了。 马车在胡同口停下,他要等六爷吩咐。 六爷和查干,陈二爷一商量,当断就断,不能放虎归山。 今晚,就应该趁着他们酒醉,夜擒马克西姆,夺回金靴…… 夜入偷袭击杀,这其实是老李最喜欢干的事。 今天,六爷也学会了。 其实,他十八岁的时候,也干过深夜偷袭。 可惜,失败了,差点被杀…… 六爷几人都没有喝醉,为了保持清醒,几乎就没咋喝酒,查干说道:“他们五个人,要是打起来,他们有枪,不好控制局面。 我让住在城外的火枪队来支援,在这里逼他们交出金靴,再把他们绑走灭口。 如果他们金靴不在身边,也要把他们绑走,我们五个人,不好控制他们,这样万无一失。” 六爷看这时候大概下午三点多,看样子这五个人还要睡一会儿,不大可能出来,就点头同意了。 于是,四哥解下马鞍,牵过一匹马给了查干,查干让拔都跟着六爷,在这继续监视,他骑马去了城外找他的手下。 不一会儿,查干和他十五个手下都骑马赶来,六爷一看这十五个蒙古人,各个精神抖擞,腰胯弯刀,背着十三太保快枪。 这些枪支为啥叫十三太保? 这是温彻斯特m1866式步枪,是一款在武器史上比较出名的枪械,由美国枪械设计师纳尔逊所发明。 大家如果仔细观察美国西部片,就会经常看到这种枪。 枪支有效射程:400米;构造:13发子弹管式弹匣,下杆控制系统。 使用者只需要在射击时一次次拉下温彻斯特m1866式步枪的扳机护圈就可以实现连续射击。 优秀的枪手,可以在1分钟内连续射掉13发子弹,三四秒就可以瞄准发射一枪,射速非常惊人,是近乎半自动步枪的射速了。 温彻斯特m1866式步枪刚一问世,便以超高的射速和火力,驰名中外,深受各国人民的喜爱。 清廷也不例外,而由于温彻斯特m1866式的弹仓之中能够装载13发子弹。 因此当同治年间这种枪械大批量进入中国以后,中国人亲切的将其命名为十三太保,又称十三响、十三音云者士得,广东、江南制造局、金陵枪炮局都生产过该枪。 这个十三响快枪曾经在左宗棠收复新疆的过程中立下了汗马功劳。 这些火枪队是蒙古王爷的贴身卫队,装备都是最精良武器,各个彪悍神勇。 他们下了马,找了个僻静处商议下一步计划,这二十人站在大街上目标太大。 最后,他们决定等天黑了,再进去,要是大白天就冲进去,容易被发觉,也容易被百姓发觉报官。 即使控制住了这些洋人,也不好绑出来。 而且这几个洋人醉的摇摇晃晃,看样子不会一时醒来。 于是,他们就在胡同口继续监视埋伏 。 大家也商议好了行动方案。 天色渐渐黑了,这个俄国人和他的伙伴也没有出来,看样子还在酣睡,四合院的大门也开着,没有关。 天色彻底黑了,查干他们静静等待,很快,路上几乎没有行人了。 这时候天还很冷,夜晚没啥人活动,那时候也没有广场舞和夜生活,基本百姓吃完饭就睡觉了 。 俄国人马克西姆五个人也还在酣睡…… 九点钟左右,夜晚已经静悄悄…… 他们这二十人也冻的够呛,陈二爷是南方人,还是第一次感受到北方寒冷的夜晚。 他冻的直哆嗦。 六爷看看天色…… 今天,二月二,没有月亮,漆黑一片……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这是个好日子…… 六爷一摆手,查干和拔都带着十个火枪队精英,靠近了俄国人马克西姆的四合院…… 四哥看护马车,陈二爷和另外五个火枪队精英在胡同口掩护策应。 六爷掏出短枪也和查干一起慢慢靠近了四合院。 伏击,其实是很危险的,虽然敌人在明处,自己在暗处。 可是一旦被发觉,瞬间就会有生命危险,因为这些俄国人也都有枪。 现在从人数上,查干一方人多势众,武器精良,占尽了上风,而且对付的是几个沉睡的醉鬼…… 他们悄悄的进入了院子,慢慢的弯着腰靠近墙根,靠近了里面正房…… 在窗户下,就听见屋里鼾声如雷。 查干让十个手下二人一组,控制一人。先夺下武器,再捆绑起来,堵住嘴,再搜查金靴。 十几人在窗户下听了一会儿,没发现里面有人说话,看样子都睡熟了。 查干一摆手,他们悄悄的用长铁条扒拉开门栓,进入了主房。 六爷没有进去,他在院子里埋伏在暗处,盯着窗户,以防里面的人听见声音跳窗逃走…… 查干带着人进了屋子,屋子分东西两个房间,里面全都是火炕。 五个人正在酣睡,他们十二个人分成两批,进入了房间,房间里一片漆黑,那时候也没有玻璃窗,只有窗户纸。 他们打开火折子,先把几人身边的武器拿了起来,然后开始捆绑这五个人…… 马可西姆发觉有人动他,他很警觉,一下子惊醒了,他坐起来要摸枪。 可是枕边的枪已经被查干拿走了,他的脑门上顶着一把黑黝黝的左轮手枪…… 他想喊叫,没敢出声,微弱的火光下,他看见屋里站着好几个拿枪的大汉。 他只能束手就擒,其他的几人也被惊醒,可是无法反抗,不一会儿,都被捆的结结实实。 十几只枪口下,这些人无法动弹,也不敢呼喊救命,他们知道,这是有备而来,看样子要反抗,会被杀掉。 六爷看见里面已经得手,喊了陈二爷,一起进了四合院屋子。 查干点亮了灯,开始搜查屋子,遗憾的是,所有角落搜遍,没有找到金靴,只找到几件不太值钱的古董。 查干和六爷又仔细敲击地面,也没发现有暗室地洞。看样子这四合院是俄国人马克西姆临时租住的。 查干用枪顶住马可西姆的脑门, “说!金靴在哪里?” 第178章 拷问 马可西姆看着眼前这些人,还有查干的长相,瞬间明白了这是蒙古草原来找金靴的人。 他没想到这么快,更没想到,这些蒙古人如何知道自己在京城,还知道自己住所。 这时陈二爷和六爷走了进来,马可西姆看见二人,觉得面熟,想起来中午请他吃饭的教友,他瞬间懵了…… 自己被算计了,他很沮丧…… 他不发一言,选择不回答查干的问题。 拔都上去几脚,踹在马可西姆的脸上,他脸上流了血,鼻骨断了,鲜血直流…… 其余四人吓得瑟瑟发抖…… 查干说道:“说!如果不说,我养了很多狗,剁了你喂狗,尸骨无存! 说了,把金靴还给我们,我也许网开一面,放了你们,但是不许再去草原!” 这个俄国人马克西姆很刚强,还是不说。 拔都又踹了几脚,马可西姆是个硬汉,一声不吭。 查干又质问其它四人,也都不回答,即使那三个汉人,也都嘴巴很硬。 毒打他们,也不吐露金靴信息,这倒是很让六爷和查干他们意外…… 这些盗墓贼没看出来,都是硬骨头。 几人看这样下去也不行,等天亮了,邻居都出来,这二十多人目标太大,容易出事。 他们决定把他们绑走,弄到城外再慢慢拷问。 于是,几个人被押着走出了四合院,十几个蒙古人把马可西姆五人,塞进了六爷的马车。 趁着夜色,大家撤离了马可西姆的住所。 他们把五个盗墓贼拉到了十几个火枪队租住的院子,这里很偏僻,附近几乎没有邻居,很隐秘。 查干他们经常在此议事,再往前走就是长城了。 大家既兴奋,又有点饿了,这时候已经半夜,都睡不着,点着蜡烛和煤油灯,坐在火炕上,开始研究对策。 他们推测金靴被俄国人转移了,或者藏匿在哪个安全地方,也可能卖掉了。 运出国的可能性不大,这时寒冬未过,西伯利亚的寒冷还不适合穿越。 如果走私,春节衙门海关也放假,过程没那么快和简单。 再说,衙门也不傻,能知道啥叫文物,没那么简单走私出去。 最后,他们一致认为金靴被他们藏在什么地方了。 可是,这五人无论如何拷打,都不说出金靴下落,这也让人头疼,查干几人一时竟然无策…… 六爷最后说道,把他们分着关押,分别拷问,这样这五个人也许会吐露金靴的信息。 现在破案录口供也都是分着审讯,怕串供和互相有所顾忌。 查干感觉六爷说得对,打算继续拷问,六爷制止了。 六爷冷冷的说道:“让他们受点折磨,漫漫长夜,寒冷的冬天,马棚里睡一夜吧!” 陈二爷心有不忍:“这天气太冷了,他们要是在马棚里躺一晚上,会冻死,这样不好吧?” 查干也脸有恻隐:“这……” 四哥面无表情,他心中只要是六爷的决策,无论对错,他都执行。 在陈二爷和查干的心中,这些盗墓贼虽然有过错,罪不至死,不太应该非人的折磨他们。 六爷瞟了一眼陈二爷和查干。 良久,他没有说话…… 火炕上煤油灯摇曳着微弱的灯光,两根蜡烛早已经点完了。 北风吹着窗户纸呼啦啦的响,屋里坐了二十个人,没有一个人说话。 这些人也都觉得六爷说的办法有点残忍,这么冷的天,把五个盗墓贼扔在马棚,有点狠…… 六爷看见了大家的表情,淡淡的说道:“那你们有什么办法呢? 我听听……” 查干说道:“我也没有办法,只是觉得这些人罪不至死…… 虽然王爷气头上也说了,该杀则杀,可是我们兵不血刃,他们也没反抗。 我想拿到金靴,就放了吧…… 这么冷的天,真要都扔进马棚,估计天亮了,他们不死也会冻残,我们是不是太残忍?” 六爷抬头,看着眼前这个魁梧的蒙古汉子,眼睛一眨不眨…… 查干被他眼睛看的发毛,低下了头 。 六爷看了一眼众人,缓缓的说道:“我知道大家心有不忍,不过,我们目前不严刑逼供,没有太好的办法。 他们确实罪不至死,可是,为了这金靴,已经死了很多人…… 锋城,我们被土匪打劫,几十人围攻我们,我们差点死掉。 那天,如果我死了,坟头草都已经青了又黄…… 甚至,我女儿都不知道我死了…… 今年这个清明,我坟头也许连一堆黄纸都没有。 莫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你们知道我经历过什么? 天堂,地狱,人心…… 还有,比今天更冷的夜晚…… 遗憾的是这五个盗墓贼不是我的朋友,假如是我的朋友,我会把他们保护的很好,生死不惜! 现在,他们给我找了麻烦。 查干要夺回金靴回去复命,如果张文龙今天在这里…… 他的心肠善良,我要是把几个盗墓贼扔进马棚冻着,张文龙要是在这里,都会偷着给送去棉被! 也是妇人之仁! 因为,他还没有经历过寒冷! 过些天,张文龙和青黛、兰蕙也要回金矿料理矿山了,我们也要去南海打捞沉船,没有太多时间和这些人扯皮。 现在,不是寒冬,已经二月二了…… 龙,都抬头了。 这天气,冻不死他们。 如果依照我的意思,就当着两个洋人的面! 一个,一个杀掉两个,他们就会说出来。 贪财的人,都惜命! 我也不想杀人,可是,击杀何乾元的时候,那几个黄河水务,宋璟他们不是也被梁风杀了么? 他们不无辜么? 今天,虽然很冷,他们冻不死。 我被绑在马棚的时候,大年三十,我十八岁,我都没死。 那天,更冷……” 陈二爷和查干他们都不做声,低头不语,听六爷讲下去…… 那十五个蒙古火枪队精英也都不做声,他们第一次见到六爷,对这个中年人一点不了解…… 拔都也不做声…… 六爷幽幽的说道:“我十六岁出去办事,回到家,我父亲倒在血泊之中,母亲不久惊吓悲愤而亡…… 我去了远处大山躲避仇家寻仇。 那时候,每天苦练武功,只想一心长大复仇。 每一天,我都想着复仇,想着长大…… 十八岁,我单枪匹马下山了,夜入仇人之家,可惜我练的武功没有用,只杀死一人,就失手被擒。 我被关进马棚,他们准备第二天把我送官治罪问斩。 那天,很冷…… 那晚,我才知道没有月亮的除夕,多么黑暗,苍冷…… 我实在冷的受不了,我被捆绑了双手双脚,我翻滚在热的马粪堆里取暖…… 我以为就这样死在十八岁,那个寒冷的除夕之夜,我兄弟铁蛋翻墙而过,救了我。 我和他,两把刀杀了我的仇人…… 后来,镇南关之战,铁蛋战后做了逃兵,要被杀头。 我为了救他,一心得到金靴,我辗转塞外和江南。 现在铁蛋已经恢复自由了,他的重生,我并没有出太大的力。 可是,为了得到金靴,为了救他,我差点死在锋城…… 今天,我已经四十多岁了,在座的任何一个朋友有难,我依然生死不惜,义无反顾! 我们不是恶魔。 可是,目前别无他法。按照我的意思,冻他们一夜。 明天,杀掉两个,先杀一个俄国人,杀一个汉人,看他们还嘴硬不?” 六爷说完,再不说话,他用铁丝挑了挑煤油灯的灯芯…… 那晚,孤星点点,寒鸦几声,依然黑暗…… 第179章 分歧 六爷也知道,这手段有点残忍。可是,他没有其他办法,他对敌人从不怜悯。 你别看他对动物,对八哥那么好,因为那些是他的伙伴! 据说成功的政治家,军事家,商人都必须有立场。 六爷只不过是个古董贩子,可是他具备政治家,军事家,优秀商人的所有潜质元素。 他,爱憎分明,嫉恶如仇,很有立场,对待对手不择手段,甚至残酷无情! 也有点冷血…… 用现在占星术看法,天蝎座的腹黑,阴暗,狠辣潜质在他身上一览无遗…… 陈二爷劝道:“还是不要把他们放进马棚,太冷了… 即使不冻死,也会冻的内伤,这些人也都有妻儿老小,我们再想想办法。” 陈二爷是个善良的人,他和六爷的女儿都嫁给了张文龙。 他和六爷也是莫逆之交。 他说话,六爷要听一些…… 查干有点惧怕六爷,他不敢做声,可是心中也不忍折磨这些人。 四哥,早已经在火热的炕头酣声如雷…… 六爷看了一眼陈二爷,没有回答。 六爷很固执,坚持他的手段和方法,他觉得没有其它好办法逼出金靴下落…… 不用霹雳手段,不显菩萨心肠。 这些一起经历过生死,肝胆相照的朋友们,第一次为了对付几个盗墓贼,意见有了分歧…… 六爷看了一下大家说道:“就依着你们,大家睡觉吧!这几个人不放在马棚 。 二人一组,轮流看着他们。 白天再研究对策 。” 六爷心情不好,他觉得自己好像变得如此歹毒,可是,不这样做,很难逼出金靴下落 。 大家挤在火炕上睡着了…… 一会儿,鼾声一片。 查干和六爷睡不着,他俩坐起来,看着摇曳的煤油灯,门外地上,躺着五个盗墓贼。 拔都和两个蒙古卫士拿着枪看着他们。 六爷对查干说道:“有酒么?我有点冷,想喝点酒。” “有……” 拔都拿出来一坛酒,六爷倒了一杯酒,也没有菜,自斟自饮。 他喜欢一个人喝酒。 不一会儿,他有点微醺了…… 他端着酒杯,走到了门外五个盗墓贼的面前。 他冷冷的看着马可西姆…… 马可西姆的鼻骨被拔都踢断了,还没复位。这五个人都醒着,他们也没心情睡着。 甚至也听到了一些六爷他们的谈话,生死未卜,每个人都忧心忡忡…… 六爷搬了一个板凳,坐在马可西姆的面前。 他说道:“我想杀死你们,他们拦着,并不是你们犯了多大死罪。而是,我现在心情很烦,我想杀人。” 六爷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继续说道:“金靴在哪里?谁说出来,我就放了谁!我只有三天时间在京城。 你们不说,即使得不到金靴,我也不会帮蒙古王爷找金靴了,我已经烦了。 你们五个人,谁也救不了你们,我把你们活埋了……” 马可西姆五人看着六爷冷冷的眼睛,六爷说的轻描淡写的话,他们相信这个瘦高的中年人说的是真话,他能干出来…… 六爷的眼睛有瘆人毛,他越平淡的说出的话,越让人恐惧…… 六爷真的打算把他们活埋了,刚才,他和查干他们一番长篇大论,没有得到支持,他心里不爽。 既然你们这么仁慈,我就更要杀了他们。 他这人,很犟! 他坚信自己的方法能逼问出金靴下落。 查干也出来站在六爷身后。 六爷拔出刀,他把马可西姆旁边的另一个俄国人的手指,切了一根…… 那个俄国人叫伊万。 也是信仰上帝的,伊万,就是上帝珍爱的意思…… 这人一根手指被六爷切掉,他一声惨叫,可是,嘴被毛巾堵着,他疼得冒出白汗…… 十指连心,手指断了是非常疼得,不好描述,因为我也断过…… 六爷冷笑着对马可西姆说道:“我还有三天耐心! 中午之前,你不说出来金靴下落,我切掉你五根手指……” 马可西姆绝对是个硬汉,他居然面无表情,斜着眼睛看着六爷…… 拔都看马可西姆不屑的眼神,上去又是一脚,本来马可西姆鼻骨都断了,这下子,碎了…… 其实,人类是很残忍的,尤其折磨人的手段,不要说几千年的各类刑具,不要说唐朝的酷吏,汉代吕后的人訾。 动物复仇的快感就是鲜血和折磨…… 人,也是动物! 六爷不喜欢人多欺少,不喜欢以强凌弱。 可是,今天,他不知道怎么了,就想折磨这个俄国人…… 但是,马可西姆绝对是个硬汉,鼻骨碎了,一声不吭…… 六爷看马可西姆不说话,他也无趣,他站起来,推开房门,到了院子…… 天快亮了,微弱的星光下,他看了一眼马厩,想起了他的十八岁那个寒冷除夕之夜…… 今天晚上,他没有让他的对手受冻,是陈二爷和查干的善良救了几个盗墓贼。 其实,六爷对待对手一直都很残忍,我很好奇,这个人为什么会对动物那么好? 六爷是我这本书里我最不喜欢的人,因为他身上有很多我的影子…… 我觉得他活的很累…… 天亮了,都起床了,四哥买了早点,大家吃了,盗墓贼饿着…… 太阳升起来…… 张文龙来了,他知道这个地方,昨晚他把两个老婆和春花送回去。 一夜这些人没有回来,他担心,他早上起来,就骑马先到了这个城外院子…… 六爷正在院子里发呆…… 张文龙进了屋子,看见了地上躺着的五个盗墓贼。 张文龙真的是个善良的人,他看见马可西姆鼻骨断了,伊万断了手指,流血不止,他拿出金疮药给敷了药…… 六爷看着张文龙的操作,没有做声…… 他知道这个徒弟,现在还是女婿,很善良,心软…… 这是张文龙的本性,无法改变。 陈二爷也看着张文龙给这两个洋人包扎,他心中一暖…… 感觉自己女儿没有看错人,这个女婿心地善良,不像他的师父那么残忍…… 查干走过来,拍了拍张文龙的肩膀赞许,偷偷瞟了一眼院子里的六爷,没有说话…… 查干也是个善良的人。 两个洋人有点意外,他们感觉自己必死无疑。 可是,来了个小伙子还给包扎了伤口…… 查干跟张文龙讲了经过,张文龙沉吟片刻…… 他对马可西姆说道:“我们不折磨你们,那金靴多少钱,我给你们,卖给我吧!” …………… 第180章 北上海参崴 马可西姆看着这个年轻人给自己擦拭鼻血,给他包扎,他用生硬的汉语说道:“你和他们一起的?” 张文龙点点头,说道:“那是我师父,也是我岳父。 金靴如果在你们手里,我给钱,卖给我。 你们这样固执的不说,真的可能死掉……” 马可西姆看着张文龙,他很冷,也很饿,还想上厕所…… 马可西姆说了…… “这金靴已经不在我手里了,所以,我没法交代。 这个金靴是我帮沙皇一个亲戚弄得,我在草原搞到之后,就给了他们。 现在,这对金靴应该在海参崴。 应该在海参崴…… 他们要等冬天过去运回莫斯科。” 马可西姆招供了…… 六爷已经从院子里走了进来,他和陈二爷、查干对视一眼…… 他逼视着两个俄国人,看样子这个马可西姆不像说谎…… 六爷说道:“他们多少人?长的什么样?头领叫什么名字?在海参崴住在哪里?” 马可西姆恨透了六爷,他沉默不语。 张文龙看了一眼师父,对着马可西姆说道:“你说吧!讲完,就放了你们!” 马可西姆看着张文龙,他知道自己真的可能随时被杀 。 他说道:“为首的叫彼得,住海参崴凤凰客栈,这里经常他们逗留……” 张文龙站起来,看着师父:“我们先软禁他们,先去海参崴找金靴。 他们要是说谎,我们再杀了他们!” 六爷点头答应,查干和陈二爷听见张文龙这样说,也都吃了一惊。 这个年轻人不是妇人之仁,也很有手段,他几乎和他师父手段一模一样…… 这五人真的不能放,张文龙让拔都给这五个人解开了绳索,让他们上厕所,吃饭 。 五个人心有惴惴,胆战心惊,摇晃着去厕所方便,然后吃了饭…… 张文龙和六爷他们商量,决定要赶紧去海参崴,大家同意。 于是,他们决定留下五个火枪队精英看守这五个人,拔都留在京城,负责看守。 查干,六爷,陈二爷他们去海参崴夺回金靴。 张文龙回了家,告诉两个妻子要去海参崴,青黛和兰蕙也要跟着去,张文龙无奈,只得带着她们。 四哥留在了京城,他要照顾春花。 陆显明赶车拉着青黛和兰蕙。 其余人骑着马,他们去了茫茫雪原…… 如果你没有去过东北,你无法想象东北的冬天多么寒冷,这一路上,陆显明差点冻死…… 那时候,没有暖冬,天气更干冷…… 他们走了,去了海参崴。 出京城,过奉天,穿吉林,到了黑龙江…… 终于,到了海参崴。 他们找了客栈,好好休息一下。 第二天,他们商量,打算先去凤凰客栈探底。 符拉迪沃斯托克,原名海参崴,位于亚欧大陆东北部,阿穆尔半岛最南端。 清朝时为中国领土,隶属于吉林将军。1860年11月14日《中俄北京条约》将包括海参崴在内的乌苏里江以东地域割让给俄罗斯帝国,俄罗斯帝国将其命名为符拉迪沃斯托克,俄语意为“统治东方”…… 1860年俄国又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中俄北京条约》,清政府割让了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约40万平方千米的领土,其中包括海参崴。 随后其成为沙俄在远东地区的一个重要的军事基地,不过由于距离俄国本部太远,所以该地的发展缓慢。 1871年俄罗斯在此建设军港,将太平洋舰队驻地从尼古拉耶夫斯克(庙街)迁于此。1875年设镇。 从1880年起升格为市。 1888年成为俄国滨海省行政中心。 这是光绪1886年,海参崴已经归属了俄国,但是经济还没那么发达。 他们办了出境手续,到了海参崴…… 青黛和陈二爷第一次看见北方的严寒,茫茫雪原,已经二月份了,依旧冻死人的季节。 他们把枪支偷运出去,并不麻烦。 第二天,六爷和查干乔装打扮一下,先去了凤凰客栈,果然,看见十几个俄国人士兵出入。 他们在这里住了有一段时间了,打算休整一下,春暖花开运回莫斯科。 六爷和查干商量对策,看样子这金靴还真的在这些人手里,那个马可西姆没有说谎。 想智取是很难的,只能硬抢。 可是对方有十几人,都有火器,自己这一方也十几人。 势均力敌! 六爷也没啥好主意,查干说道:“我们能不能把他们灌醉?就像曹州府对付何乾元?” 六爷摇摇头,不可能有这机会,最多趁着他们有人晚上出去消遣,我们下手。 陈二爷说道:“我们要是半夜进去偷呢?” 六爷觉得也不太可能…… 你别看陈二爷和查干对六爷的残忍有点抵触,对他的头脑和判断,这俩人还真的服气! 只能拼了,硬抢! 六爷斜愣着眼睛冷冷的说…… 可是,如何抢?也要策略。 他觉得风险很大,他甚至后悔张文龙带着兰蕙和青黛来海参崴…… 他们开了一个沉闷的会议。 六爷主持会议,他把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分析了一遍,他不许张文龙去参加战斗。 他也不让陈二爷参加。 张文龙和陈二爷不干,坚持要去帮忙夺回金靴。 六爷沉默不语。 最后,查干说道:“就在今晚,我和六爷带着十个火枪手打进客栈,陈二爷和张文龙在外面策应吧!” 六爷点头。 半夜的海参崴很冷,这些俄国人也很多喝醉了,大多昏昏睡去…… 六爷和查干假装要开房间,找了伙计,要看房。 这个伙计还是个中国人。 那时候,海参崴虽然已经划给了俄国人,可是,海参崴还是很多中国人出没,倒像是个中国的边陲小镇。 没一会儿,六爷和查干就侦察出了这些俄国人住的房间,还有那个俄国人首领彼得的房间。 他们出了客栈,一摆手,十个拿着十三响快枪的蒙古精英,就冲了进来…… 他们先控制住了老板和伙计,然后,上了楼,一脚踹开那个首领彼得的房门。 那个彼得搂着一个俄罗斯娘们儿正在云雨,六爷进屋一把短枪顶在他脑门! “金靴,拿出来!” 第181章 突围 那个彼得很惊慌,赤身裸体,查干一看屋子,那个俄罗斯娘们儿床上惊慌失措,他倒是没心情看女人。 屋里一搜索,角落一个箱子里就找到了金靴,金靴还真的在这个彼得手里。 六爷一看得手,他顺手拿走了彼得身边的短枪,说道: “撤退!” 六爷和查干他们迅速拿着金靴下楼…… 到了楼下,这时候正是半夜,彼得大声呼喊。 他隔壁的十几个卫士都醒了,拿着枪冲了下来! 六爷他们早已经走远了…… 到了客栈,他们打算连夜走掉 ,收拾行装,拿好金靴,准备回国。 在他们下楼的时候,外面来了二十多个俄国士兵…… 海参崴并不大,想找一个人很容易,这个彼得,还是很快查到了六爷他们的住所,围攻过来…… 只能打了,十个火枪队精英的枪法还真行,一顿射击,老毛子士兵倒下几个…… 不过,这些俄国人很勇猛,他们并不后退。 而且,他们去找援军了。 这时候,正是半夜,百姓都睡了,枪声一响,都惊醒了,看热闹。 六爷早就让张文龙带着兰蕙和青黛先撤离,陆显明赶着马车拉走了他们。 这个边陲小镇上,二三十人交火,枪声一片,这十个蒙古精英固然训练有素,那十多个俄国士兵也勇猛异常…… 这些俄国人是大意了,没想到六爷他们火力这么猛,才一过来就被打死几个。 一旦站稳脚跟,控制好队形,双方的火枪对射,基本双方对峙局面。 六爷心中焦躁,他们躲在客栈里面,外面十几个俄国士兵朝里面射击,他在墙角隐蔽,朝外面射击。 张文龙已经带着兰蕙和青黛走远了。 十个蒙古火枪队精英不断的火力压制,这些俄国人被打的抬不起头来…… 六爷和查干,陈二爷一商量,这些人肯定要找外援,要赶紧走出去,离开客栈。 这时是午夜,天寒地冻,星光微弱,白雪皑皑。 不能被困在这里,可是,要是想把这些俄国人都杀掉,也不太可能,这些俄国人躲在暗处,手里火力很猛。 那个彼得还不时的骂几句俄语。 陈二爷说道:“我们的马都在马厩,我们骑马是能走的,我们穿过森林,就是边境。 我们杀出去吧!” 查干看了看外面夜色,说道:“我们一走出客栈的门,就会被射杀,他们在暗处看的很清楚。 现在,我们被困。 但是,他们也不敢冲过来。 只是天亮了,他们会有援军,我们就走不出去了 。 怎么办?我们从窗户跳下去,也会被发现攻击。” 查干也没好办法,他也知道必须要出去,可是,没那么容易…… 六爷拿着短枪,躲在窗户后面,他找机会就射出几枪。 可是,夜晚天黑,他没打死人。 他也没有办法 ,也知道情势危急。 他和查干,陈二爷商量对策。 最后,六爷看见了客栈老板瑟瑟发抖躲在吧台之下,这是个俄国人。 他背后厨房放着很多油料,这是用来储备做菜的。 几大桶油,在那摆着 …… 六爷看见了这几大桶油,他有了主意,他从房间取来棉被,都洒上油,扔到了大街上。 他扔出火把,这些棉被都着火了,火焰很高,六爷一脚把一大木桶油踢向了那些俄国人躲藏隐蔽的胡同…… 木桶滚动着压过火堆,滚到了胡同,一桶油着火了,那个木桶成了一个大火球…… 俄国人纷纷躲避…… 六爷连忙和十几个蒙古人趁着火光和烟雾冲了出去! 火焰和烟雾很高,阻挡了敌人的视线…… 他们冲进马厩,迅速解开缰绳,十几人策马而去! 临走前,一顿乱枪,也打的十几个围攻他们的俄国人四处逃散! 六爷他们跑了…… 夜色里,追上了张文龙的马车,不久,到了边境。 六爷知道一条便道,这里可以偷渡,他们的武器就是从这里偷运过去的。 没啥费事,他们回到了中国…… 海参崴之行,夺回了金靴,还杀了几个俄国人…… 到了哈尔滨,找个客栈,好好休息睡下,洗个热水澡。 都很开心,没有人伤亡,夺回了金靴,最兴奋的是青黛和兰蕙。 她俩感觉很刺激,青黛像她爹,也喜欢冒险,兰蕙像她妈,有点阴柔。 不过,她对张文龙是真爱。 这不是冒险,是玩命! 茫茫草原,白山黑水,他们一路往南,越走越热了…… 到了京城,看见了拔都和那五个火枪队精英,马可西姆五人还被关押在那个城郊院子。 六爷放了他们五人,既然已经得到了金靴,没必要再扣押这五人了…… 张文龙心肠很软,还是给了这五人一些银元。 他现在是企业家,还有钱,有金矿…… 钱,是男人的胆。 现在他处事已经考虑非常周全,不愿意四处树敌。 他还有胆,因为,他有钱…… 不过,他依旧善良,依然义气! 马可西姆没想到能活着出去,他对张文龙连连鞠躬,对六爷冷冷的一眼没看,还吐了一口痰…… 六爷大怒! 他抬手一枪,打掉了马可西姆一只耳朵! “滚!” 清朝末年,俄国通过1858年《瑷珲条约》和1860年《北京条约》,割占了中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100多万平方公里的肥沃土地。 神奇的是,割占这片相当于法国和德国两大强国国土面积之和的土地,俄国没有耗费丝毫力气,没有经过战争和硝烟,仅仅通过外交恫吓就实现了。 更神奇的是,这片肥沃的土地人烟稀少,好像在专门等着俄国移民的进驻。 后来,在一九三七年,海参崴的地下埋葬了无数中国人的冤魂…… 从1937年底到1938年3月,整个外东北被老毛子抓捕的中国人达到多人。 这些被抓捕的中国人遭到严刑拷打,强迫他们承认间谍罪名。 1938年4月27日至5月27日,俄国内务管理局匆忙编造卷宗,进行审判,最终3123个中国人被枪决。 其余人被安上各种罪名:社会危险分子、有害分子、日本特务等,投入西伯利亚高寒地带的劳改营,多数人惨死于劳改营中。 例如1938年的一次抓捕中,以非法越境罪被流放的270名中国人,在劳改营中有269人被饿死、冻死…… 即使晚清时候,六爷对老毛子也一点好感没有…… 马可西姆被六爷打掉一只耳朵,伊万被切了一根手指,五人被放走了…… 查干在京城和六爷,陈二爷欢聚几日,也回草原复命。 大家有点依依不舍。 陈二爷说道:“我打算去南海打捞沉船,你去么?捞到宝贝我们可以平分。” 查干看了一眼拔都和十五个火枪手,他沉默了…… 他草原好多事情要处理,他说道:“你们去吧!我先在草原陪陪家人。 等空闲了,我去找你们,金靴已经到手,我先回草原复命。” 陈二爷没有再说话。 大家相拥而别,查干带着十几个手下回了草原…… 据说,那对金靴给了王爷,这次王爷没有再埋入地下,而是放进了密室。 这本书,金靴是个引子,写了五十万字了,金靴,找到了它的归宿…… 陈二爷在京城和六爷一起玩了几天,他们就要南下了。 四哥留在京城,装修他的新居,也帮忙照看琉璃厂的生意,还要照顾怀孕的春花。 其余人,都一起下了江南…… 陆显明赶着马车,拉着青黛和兰蕙。 张文龙赶着马车拉着六爷和陈二爷。 离开京城的时候,春天的枯叶随风落下…… 六爷回头看了一眼,他忽然觉得他自己的一生,都在飘零…… 这次,要去番外了,还不知道发生什么? 他居然第一次有点伤感…… 陈二爷看着六爷的神情,猜到了六爷的心理变化…… 这个阴沉冷酷的冯六爷并不是无情的人,他有着丰富的内心…… 是啊! 他帮自己救回文照,暗算了何乾元,帮查干夺回金靴,他千里万里去救铁蛋…… 他有时候,也不被理解,就像他残忍对待马可西姆。 可是,他本来也是个义薄云天,杀伐决断的大哥…… 六爷很少对人吐露心扉,很少露出喜怒哀乐。 他对敌人很残忍,可是,对朋友,对兄弟,依然慷慨,不缺豪情…… 甚至,做他的朋友很温暖。 到了山东兖州府微山湖,六爷说道:“我们在这停留几天吧! 我去看个故人……” 陈二爷知道,六爷想去看那个茶楼老板娘…… 第182章 明月光,朱砂痣 张爱玲小说《红玫瑰和白玫瑰》,写到男人眼里的:“明月光”和“朱砂痣”。 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我很不喜欢张爱玲这个人,因为她喜欢汉奸胡兰成…… 我还不喜欢张爱玲这样闷骚的女人。 甚至,我都很少看女人写的文章,除了三毛,席慕容…… 三毛的倾城,送你一匹马,雨季不再来,那里偷偷记着我的青春和回忆…… 可是,看了张爱玲写的明月光和朱砂痣,还是被惊艳了…… 明月光,朱砂痣…… 谁的心里没有一片明月光? 没有一颗朱砂痣? 即使孤独如六爷,即使寂寞如我…… 我猜测,他的心里,也有一片明月光,一颗朱砂痣。 也许,还有一片高粱地…… 如果晚清时候,六爷会穿越,他到歌厅k歌,没准儿会唱一首挪威的森林…… “那里湖面总是澄清,那里空气总是宁静,雪白明月照着大地……” 六爷他们到了微山湖…… 他想了想,准备不停留了,打算直接南下两广。 可是,他无法忘记那双让他温暖过的眼眸。 虽然,那个老板娘,只是个路人,过客…… 作家林清玄说:“有时候过了五分钟,心情就完全不同了。 生命的很多事,你错过一小时,很可能就错过一生了……” 六爷,今天不想错过。 他的一生,已经错过太多…… 如果按照一本严谨的文学作品,现在,这本书应该结束了。 金靴,再写下去已经没有意义。 我没必要凑字数,磨磨唧唧…… 如果:我把书中关于我的磨磨唧唧的,拖沓章节删除,再好好修改一下,还算一部严谨的小说…… 而且,还是个很深奥的哲学寓言故事…… 不同的人能从书中看出不同的人生。 很多人,未必看得懂,看懂下面隐藏的东西,和我想说的话…… 可是,还是要写几十万字番外吧! 穿越,冒险,荒野求生,厮杀,寻宝…… 因为六爷的江湖,我的江湖,还没结束! 我还算盛年。 金靴,不过俗物。番外,才是我所爱! 今天,六爷,想去见他喜欢的女人…… 嘿,女人。 六爷,是不懂女人的…… 他一生都给了兄弟和江湖,后来,甚至给了国家和苍生。 他并不好色。 很多章节之前写到金陵的鸡鸣寺,是六爷最终命运的伏笔。 晚年,六爷在那里出家做了和尚。 解放后,那里成了尼姑庵…… 那个两广总督,封疆大吏也时常去金陵鸡鸣寺,现在,那个鸡鸣寺还有很多关于那个封疆大吏的历史遗迹。 我不认为做和尚有多么不好,因为,我一直打算出家做个和尚。 写小说是个很自由的事,就是可以表达所有的内心…… 反正,我把主人公张文龙的老丈人写的做了和尚了。 不过,我还记得六爷写的七夕那首诗。 那首诗是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喝了一斤酒写的…… 七夕何夕,帷月冷视,皎兮洁兮,慰我晨曦, 今夕何夕,疐马已疲,迟兮倦兮,何尔相弃, 七夕何夕,人淡如菊,清兮倨兮,唯我相视, 今夕何夕,烽火将息,佻兮醉兮,拾我耕织, 七夕何夕,秀葽鸣蜩,馥兮濯兮,寻我前世, 今夕何夕,易尔发髻,珠兮钗兮,碎我征衣, 七夕何夕,嘶骥已逝,飘兮渺兮,祭我车辎, 今夕何夕,惊我马蹄,瞩兮赋兮,流火翱弋。 我那天喝醉了,写的涂鸦…… 六爷在寺庙里,青灯古佛,和我一样,那个曾经善良、卑微又勇敢的少年,再也不说旧游无处不堪寻! 再也不说此情惟付天边月! 再也不说欲饮桂花同载酒…… 他只会说:人挡杀人,神挡杀神! 他累了,他眼神空茫,空茫的像梁风的飞刀…… 他只想找个温暖的人,温暖的下午,喝一杯温暖的茶…… 但愿,那天,阳光正好! 他见过夜色里的娇娇明月光,凄冷寒凉,照的人间惨白无色…… 他见过红红朱砂痣,不过滴滴蚊子血,看尽爱恨情仇,已经麻木…… 他的兄弟查干,回了草原,没有了祖传的金钏 …… 六爷回了江南,他路过微山湖,他惦记着那片明月光…… 他记得那一天,苍冷荒凉的古道,西风瘦马已疲,一壶慢茶,喝到无味…… 一个叱咤风云的江湖大哥,看着眼前别人的女人,端着茶杯,笑靥如花…… 可是这个春天,已经不是去年了…… 我记得,去年。 第一天,写这个小说的时候,就是写第一章那个八哥儿…… 那天,我躺在四合院的摇椅上,端着酒杯,逗着八哥儿…… 可惜,几月前,鸟笼忘记拿回鸟舍,被黄大仙吃了…… 每次写到那个八哥儿,我都难过。 一个冬天,码了五十万字,单机。 书,我几乎没有炒作,如果我振臂一呼,也会千万好评,我有这实力…… 可是,我没做。甚至我家人都不知道我写小说。 我把这本书还是当日记呢,这里写的我的内心…… 我想有一个自己的安静角落,记录一个寒冷的冬天。 记录着一个人间寻常客,寂寞夜归人…… 我是很喜欢冒险的人,也不懂啥叫恐惧。 江湖上,我干掉多少强悍对手? 人间,其实,挺寂寞的…… 几十万字里,很多章节和人物都有原型。 即使前几章节,海参崴夺回金靴,也是我想起了二十多年前,我驱车几千里为朋友复仇,我去俄罗斯边境…… 我只能说,那经过,比书里写的惊险百倍…… 人到中年了,我们所有的回忆和经历,都不过昙花一现,沧海一粟。 接着写探险,写寻宝,金靴算什么? 呵呵,我都没看在眼里…… 奇珍异宝,我过眼无数! 善良的查干,豪爽的老李,仁慈的陈二爷,教父段位的陈龙,乐观豁达的四哥,聪慧心软的张文龙,甚至坚忍可怜的何乾元,专一刚强的扬州瘦马飞红…… 形形色色的人,我写了一百多人,构成了这个小说…… 这都是我身边人的影子…… 等以后,我高兴了,闲了,我拍电视剧或者出纸媒,都会删除了我的这些自说自话…… 想想,好多写的字都删了,还挺难过的…… 我都在想,还好不少盗b网站转载了我的小说,我要是想看我的故事,去那里找我的曾经…… 这个江湖里,再也没有朱砂痣,再也没有明月光…… 飞红对何乾元的爱,青黛对张文龙的一往情深,张文龙对黄衫少女的朦朦胧胧,查干对秦淮河歌姬的豪赠金钏…… 甚至,六爷,对能消融心中冰雪眼睛的念念不忘…… 他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片明月光…… 我算是个性格暴躁,还很冷血的人,我如果逼供和折磨人可能比书中六爷还更狠辣。 我喜欢听见敌人对手腿骨被碾碎打断的声音…… 我喜欢把敌人脖子拴着绳子倒吊在悬崖,下面就是大海,手一松,人可能就没了,我喜欢听他们的哀嚎求饶…… 书中,六爷不过打断了马可西姆的鼻骨,和干掉了一个耳朵…… 复仇和打击对手的滋味儿,那声音,像肖邦的夜曲…… 书中的六爷,我写的,都感觉太仁慈了。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片明月光,也有一颗朱砂痣…… 我也善良。 都说微醺,就是克制。 终于,今天,没喝酒。微醺了,克制了…… 六爷他们,也到了微山湖。 他自己拿着一个酒葫芦装满了酒,去了那个茶楼…… 老板娘依然温柔,眼光依然温暖依旧…… 六爷坐下来,他依然对着窗,他喜欢这样坐着…… 他觉得安全 。 老板娘笑呵呵的说道:“好久不见,去了哪里?” 六爷微微一笑, “去了很远,很远,俄国……” “啊,这么远?那里是不是很冷?” “不冷!比江南的阴冷要暖和,要舒服些……” “今天,喝什么茶?” “碧螺春!” “你这葫芦里什么?” “酒。” 老板娘有点诧异…… “大白天的喝茶,带什么酒?” “有些话,不喝醉了,就说不出来了……” “哦,你想说什么?” 六爷看了看眼前的这个中年妇人,没有说话,因为六爷还没有喝酒…… 那天,阳光很美,很温暖,初春的暖阳,和一百年后的今天,几乎一样…… 写到这里,我倒是想起了赵老师的动物世界台词:春天来了,万物复苏…… 这是一个交配的季节! 第183章 欲饮桂花同载酒 老板娘笑着给六爷倒了一杯茶,坐在了六爷前面,给自己也倒了一杯。 六爷喝了一口茶,他拿起了带来的酒葫芦。酒葫芦很精致,看样子用了好多年,葫芦上出了红红的厚厚包浆…… 他再也没有喝茶,而是不时的抿几口葫芦里的酒,偶尔,看看窗外…… 这是他的多年习惯。 老板娘很惊奇,这大早上的,这个客人好怪异,点了茶,却喝自己带来的酒。 她对六爷记忆深刻,这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以前经常来茶楼喝茶议事,虽然不知道他们谈论的是什么事情,总感觉神神秘秘…… 她哪里知道就是这个清瘦的中年人,谋害死了隔壁曹州的知府,又刚干残了老毛子。 “我从俄国回来,要去两广,要去南海,要出国,不知道多久回来……” “哦,要去那么远?” 老板娘笑着问道。 她并没有感觉到太诧异,毕竟,她见过的客人无数,什么样的奇怪客人都有。 “是很远,也要很久回来,这不,路过了滕州,看看你,喝一杯茶……” “可是,你没有喝茶,你喝的是酒……” 六爷抬头看了一眼这个老板娘,她四十多岁,面貌姣好,保养得当,穿着中式绸缎衣衫,一脸笑意。 六爷的眼睛有瘆人毛,尤其往上一翻眼皮,杀气逼人,他很少直视别人。 今天,他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就低下头,拿起了酒葫芦…… 老板娘一直觉得这个客人怪怪的,很神秘,不怒自威,交往又很随和,就是喜欢发呆…… 曾经,她看着他,从天亮喝到天黑,坐在这里,一盏茶喝到无味…… 那天,老板娘要给添茶换水,他也不让。她不知道,那一刻,这个中年男人喝的不是茶,喝的是过去…… 六爷拿起酒葫芦抿了一口酒,把酒葫芦放在桌子上。 老板娘拿起这个酒葫芦,仔细看了看,葫芦很精致…… 不大的酒葫芦六寸来高,酒红色的包浆,看出来经常被摩擦,感觉用了很多年了…… 黄金镶嵌包裹的琥珀盖子,非常精致。 琥珀盖子是上等的亿万年琥珀做成,黄金包裹,刻着精致的花纹,闪闪发光。 绳子是虎皮搓成的细绳子,葫芦上刻着几个字…… 老板娘仔细一看上面的字,很犀利的刀法刻的一句诗: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老板娘放下了葫芦,这个葫芦精致又名贵,不是谁都会用黄金做个酒葫芦盖子,看这句诗词也是出自这个中年人之手刻的…… 欲买桂花同载酒…… 这个人的酒里,究竟藏着多少过去?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 她好奇…… 六爷,说道:“在这里,喝了好多次茶,我是喜欢喝酒的。 酒,越喝越热,茶越喝越冷,我怕冷,可是,我还是喜欢来这里喝茶……” 老板娘一笑,说道:“怎么会呢?心要是热,凉水也不冰人。 心要冷了,暖酒也让人瑟瑟发抖。 冷暖在心,不在酒和茶……” 六爷一愣,他觉得这句话很有哲理…… 他看了一眼这个老板娘,没有做声…… 店里来了客人,老板娘去招呼别的客人了,六爷自斟自饮…… 不一会儿,一葫芦酒被他喝光了…… 他拿起茶杯,茶水有些凉了,可是,他今天喝的凉茶感觉并不冷,六爷想着老板娘说的几句话,好像是那么回事儿…… 难道这些年,是自己心里扎了一根刺,自己无法解脱,自己放不下过去? 十年,他没有碰过女人了,他看着走来走去的那个老板娘的腰,居然,多瞟了几眼…… 这些行为,在六爷身上是几乎不会发生的事。他一身正气,从不去勾栏风月场所,也从不看哪个女人漂亮见色起意,都不会多看一眼。 可是,今天,他心中忽然对一个中年妇人有了绮念…… 不过也不过一瞬间的事,他收摄心神,看着窗外的街道,看了一眼高高的太阳,要走了…… 老板娘不忙了,又走过来坐下,她只是觉得这个客人今天怪怪的。 还有,她也想和这个客人多说几句话…… 六爷把茶钱先付掉了,老板娘收下茶钱,又泡了一壶龙井,说道: “这是喝明前茶的季节,送你一壶茶…… 要去海外了,即使海外有明前龙井,路途遥远,茶运到那里也不新鲜……” “谢谢了。” “西出阳关无故人,你这是去番邦海外,那里暑湿疫瘴,水土不服,自己要多留心……” “谢谢关心,我会留意……” 六爷心中一热,鼻子一酸,差点眼泪流下来…… 他十六岁就是孤儿,自己在大山里生活两年,下山复仇差点死掉。后来娶了妻子,婚后并不如意…… 他的妻子几乎没有这样关心他过。 六爷有很多朋友和兄弟…… 可是,六爷是这些人的大哥和依靠,他要照顾好所有的朋友,他几乎就没有在朋友们面前显示过太多喜怒哀乐…… 如果要说有人关心过他,可能也就是老李和他并肩死战过,老李年纪也大一些,老李懂得他一些内心。 今天,一个路人女子说了一句关心的话,他瞬间心潮翻滚…… 他很感动。 六爷喝了一杯龙井茶,从脖子上摘下一个西周七璜联珠组玉佩。 这个西周七璜联珠组玉佩饰以白色玉璜为主体,复以红、蓝,紫色珠、管点缀其间,很漂亮,长长一串…… 六爷放在桌子上…… 在西周时候,当时工匠已经熟练掌握了切、磋、琢、磨等玉器的加工技术,玉器器物表面抛光整修,柔润细腻…… “这个很适合女人佩戴。” 六爷说道。 他说的没错,即使现在,西周组佩也是非常适合女人佩戴的名贵颈饰,价值不菲。 据《礼记·玉藻》记载:“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级,公侯玄玉而朱组……” 就是说周天子佩白色玉璜,用黑色丝带系之;诸侯国君似青玉,用红色丝带系之。 记载中对大夫、世子、士的玉颜色、质地、系玉丝带等,也都有详细规定。 今天,六爷把这串玉璜送给了这个茶楼老板娘…… 老板娘拿起这串玉璜,仔细看了看,她并不懂这是什么,只是感觉很好看。 但是看玉是新疆和田白玉,珠子也珠光宝气,觉得非寻常之物,她坚持不收。 六爷说道:“收下吧!留个纪念。 不值钱…… 这是西周王侯佩戴之物,难得一套完整。” 老板娘很吃惊,这是西周王侯佩戴之物,还不值钱? 她戴在脖子上试了试,大小居然很合适,红色的玛瑙珠,白色的和田玉璜,小珠子连接,有紫色水晶,还有蓝色琉璃…… 这个西周七璜联珠组玉佩,由七件大小递增的玉璜由上到下,由小到大依次递增,各璜之间以左右对称的双排两行玛瑙,与琉璃串珠连缀而成,很好看。 老板娘看这颜色搭配,还是珠玉质感,都惊艳异常,古朴尊贵…… 她不知道,这套玉璜组佩,六爷佩戴了三十年了,从没离身…… 这是六爷父亲那次山上挖的,也是因为这次挖宝,分赃问题,六爷父亲和黄大户的儿子结了仇被害…… 这是他父亲给留下的遗物…… 今天,六爷送给了这个不知道名字的茶楼老板娘,一个生命中的过客…… 六爷打算再也不会来到滕州府喝茶了,他把一切埋在心里,送给了这个老板娘一件自己从少年时候一直带着的玉璜…… 因为这个老板娘让他温暖过。 六爷微醺的看着窗外,新的一年来了,春暖花开了。 人生真快,鬓边已生华发,时光白驹过隙。 他拿起酒葫芦,站起来对着老板娘微笑了一下,出门骑马走了…… 老板娘手里拿着六爷送她的那串西周玉璜,站在茶楼门前有点发呆…… 她好像隐隐感觉到了什么。 看着六爷的背影,滕州府的石板路上马蹄哒哒策马而去! 那天,古道上阳光昏黄。 欲饮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第184章 番外之南海沉船 六爷走了,离开了微山湖,他和陈二爷他们一路南下,到了金陵。 陈龙看见大家平安回来,很开心,一晃陈二爷出去两三个月了,他的妻子和儿子看见他,都很高兴,文照长高了不少,只是比从前更调皮。 新的一年开始了,张文龙他们在陈府住了一段时间,这里每个一草一木,他都熟悉,这里他认识了青黛和兰蕙,认识了陆显明和张掌柜,也成了陈家的女婿。 金陵的春天很舒服,比东北要暖和的多,张文龙要回广西金矿打理矿山,陈二爷也要去南海打捞沉船,陈二爷这个人不贪财,可是,很有冒险精神,他感兴趣的事情,他愿意做。 他的妻子和儿子都舍不得他远行,他就把两个妻子和儿子文照也一起带到广西矿山,因为广西离南海比金陵近的多,算是议事的大本营。 陈森木和陈山木在陈府打理生意,陈二爷和六爷,张文龙他们就一起南下了,拖家带口其实路途遥远,没那么轻松的,那时候还是马车和骑马。 不过,一路上,文照看什么都新鲜,看到不少见闻,陈二爷倒是也认为很值得出来走走。 路过杭城,兰蕙和张文龙看望了兰蕙的母亲,她的母亲性格寡淡,看见女儿过得幸福,也很开心,大家在杭城逗留游玩两天,继续南下。 不久,到了广西,广西的山水和金陵截然不同,跟北方更大相径庭,陈二爷的两个妻子也是第一次到广西,看着山山水水,心情不错。 张文龙他们看到了余猛和梁风,还有干爹老李。 余猛已经锻炼的业务娴熟,八面玲珑,成为了金矿上的得力干将,类似现在企业的总经理。 张文龙这个人不爱管事,他基本全部放权给余猛和干爹老李。 大盗不操戈,老板太忙,说明管理水平不行,能力有问题。 看来张文龙虽然十九岁,他是个有管理水平的老板。 他奖给了干爹老李和余猛和梁风不少钱,这几个月,余猛几人确实出力不少,尽心尽力。 奖罚分明,这是治理好企业基本的原则。 梁风夫妇和余猛夫妇足以把矿山打理的井井有条。 刺明珠依旧英姿飒爽,豪气飞扬,她对张文龙的矿山也一心一意的做事。 南乔岭南人,江南长大,性格温柔,不过也是聪明透顶,管理账目清清楚楚。 老李负责治安和安全,类似物业经理和保安队长。 梁风负责开采和技术环节的管理工人。 几个人都是有过人之处的人,很有管理能力。 张文龙对他们很信任,也很满意。 大家研究要出国打捞沉船,六爷和两广总督是至交,出国办理手续一切都很简单。 可是,要在外国领地海域打捞沉船,要在当地政府办理手续,是很麻烦的事。 陈二爷觉得贸然过去,并不妥当,他让他的国外朋友,先和当地政府沟通打捞事宜,书信往来,有了进展,他们再去国外。 一晃,就几个月过去了,在广西大家倒是玩的都很开心。 期间,六爷时常和铁蛋见面,二人从小生死兄弟,有说不完的话。 他也经常去和总督喝茶,谈论些古董趣事和一些时政。 这时候,总督已经着手发展洋务运动,开办企业和兵工厂,铁蛋一直忙前忙后。 六爷这几个月闲暇,也帮着总督出谋划策,出力甚多。 这一天,陈二爷拿着一封信对六爷说道:“海外有了消息,手续都批下来了,我们可以去南海打捞沉船了。 这个季节正是夏季,季风海潮都比较适合打捞,我们要准备出发。” 六爷看了看书信,这是陈二爷海外朋友写来的,说手续基本办好,可以过去。 于是,矿山上开了个会,十几个人聚在一起,一半是女眷,还有两个小孩。 陈二爷让两个妻子和儿子在山上等候,他自己去南海打捞沉船,计划周期三个月,张文龙也打算去南海。 他虽然结婚了,还成了企业家,可是,他还是小孩子心性,喜欢冒险和新鲜事物。 陈二爷看了看张文龙和兰蕙和青黛,他自己去倒是可以,青黛和兰蕙和他新婚不久,长期分开也不好。要是带着一起去,有危险突发事件,也不方便。 他迟疑了…… 最后,还是决定陈二爷,六爷,张文龙和两个老婆一起去南海,其余的人在矿山。 老李说道:“现在矿上很稳定,治安很好,也没人来打劫了,官府和咱们关系一家人一样,还有官兵帮咱们料理治安。 山上用不到我了,我在山上很闲,我也想去看看,出去透透气。” 六爷看了一眼老李,确实也是他说的这样,再说山上都成双配对,老李孑然一身,自己在山上是寂寞。 不如一起出去走走,海外有突发事了,老李也是能独当一面的好帮手。 六爷和陈二爷同意了,于是,收拾行装,陈二爷和六爷,老李,张文龙夫妇,准备去南海打捞沉船…… 东南亚以及南海沉船历史上以来,很多记载,故事层出不穷,也有很多新闻记载打捞过程和成果。 现在都已经高科技了,潜水设备也都很先进,其实最复杂的打捞古代潜水设备不发达的时代,那才叫冒险。 比较有名的南海一号是南宋初期在广东省阳江市东平港以南约20海里的地方沉没的一艘商船,1987年被水下考古队发现,1989年被命名为“南海一号”。 2007年12月22日,被整体打捞出水,现保存在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水晶宫”的沉箱中。 我看了这个博物馆的沉船和出水瓷器,很是震撼,数量惊人…… 2015年1月28日,经过,经过7年的保护发掘,沉船表面的淤泥海沙贝壳等凝结物被逐层清理,船舱内超过6万件层层叠叠、密密麻麻的南宋瓷器得以重见天光,展现在世人面前。 经过考古识别,这些南宋外销瓷主要由江西景德镇窑系、浙江龙泉窑系、福建德化窑系、福建闽清义窑系和福建磁灶窑系等五大民窑瓷器构成。 这些大部分都是南方窑口,可见当时海上丝绸之路贸易的繁盛…… 2001年,水下考古队开始对“南海一号”进行大规模考古;2002年3-5月,考古队打捞出文物4500多件;2006年7月1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了“南海一号”的打捞方案。 2007年12月28日,“南海一号”整体移进“水晶宫”。 经过考古队的多次发掘,截至2019年,已发掘文物十八万多件…… 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广东南海一号博物馆看看这个沉船…… “南海一号”沉没地处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必经之路,为我们研究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提供了实物资料,尤其为研究宋朝发达的造船业和航海技术提供了参考。 陈二爷他们盯上的这个沉船可能没有南海一号大,没有南海一号的船上商品多。 不过,肯定也是个可观的数字,否则陈二爷富甲一方,没必要冒险。 我去那个南海一号博物馆参观,特意留意了南海打捞沉船的过程步骤…… 整体打捞方案步骤大致如下: 一、先勘测定位沉船位置,并打下十二根定位桩。 二、定制一个巨型钢沉箱(即“沉井”),使用“静压法”将沉井缓缓压入淤泥,整体罩住沉船船体及其周围淤泥。 三、挖空沉井两侧区域内的泥沙。 四、从上沉井底部两侧穿引三十六根方形的钢梁,形成一个封底的“钢箱”。 五、穿起吊钢丝,上、下沉井分离,并用起重船将上沉井整体起吊,再放到全潜驳上。 六、全潜驳起浮、拖航。 七、将沉井拖移至“水晶宫”内。 现在,晚清时候,陈二爷他们没有现在这个技术,他们要如何打捞海下几十米的沉船呢? 第185章 自蒙半夜传衣后,不羡王祥得佩刀 据联合国一份报告地球海底有300万艘沉船。 这个数据不知道准不准确,但几千年下来超百万艘肯定是有的,我认为甚至超过这个数字…… 尤其战争时期转运贵重物资的战舰被击沉多少?这些数字可能无法估量…… 海洋下面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大的宝藏埋藏地,其价值数万亿、数百万亿、或者是更多,这些宝藏很难用数字形容。 比较着名的沉船打捞事件,昨天说了我们的南海一号。 还一个近代很有名的黑石号沉船事件,我记忆颇深。 在印度尼西亚有一个海岛名叫勿里洞岛,这个地方虽然不大,但是风景极美,赤道上温暖的和风,淡绿色的玻璃海中间夹杂着岩石和珊瑚海。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风景优美的小岛,曾经流传着一个十分血腥的故事。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岛上有一位渔夫出海打渔,回来的时候他没有带回鱼,却带回了一船宝物。 后来有一个古董贩子闻讯而来,他承诺给渔夫一大笔钱,只要他能够带自己去那个发现宝藏的地方。 渔夫按照约定把古董贩子带到了地方,原来海底下藏着一艘满载珍宝的沉船,古董贩子见财起意,将渔夫残忍的杀害了。 不久之后,这个古董贩子就找到了宝藏,那么找到宝藏的消息又被一伙强盗知道了,强盗找上门来,古董贩子一家三口又死于非命,他们家住的房子也被一把大火烧为了灰烬。 这件事情之后,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勿里洞岛有沉船宝藏,然而谁都不清楚到底在哪儿。 有个叫沃特法是德国人,原本是一家水泥厂的老板,有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听到了勿里洞岛的传说,立刻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随后就开始了数次深海探宝之旅。 1998年9月,沃特法在17米深的海底发现了一艘沉船的残骸,整个船体几乎都被珊瑚和浮游生物给覆盖了,不过沃特法隐隐约约的看到这艘船上似乎有东西。 这个发现让他欣喜若狂,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宝藏船吗? 因为这艘船被发现的地方有一大片黑礁石,因而沃特法决定将这艘沉船就命名为黑石号了。 “黑石号”的打捞始于1998年9月,至1999年6月基本完成,打捞文物陶瓷制品多达多件,其中98%是中国陶瓷。 此外,与数量众多的瓷器一同出水的还有10件金器、24件银器、以及30件铜镜。 在这些铜镜之中,竟还发现了由皇室专用的“江心镜”…… 要知道当时,江心镜还只存在于古籍的描述中,我国的博物馆藏并无实物,江心镜的发现无疑填补了这部分空白。 打捞海底沉船虽只是短短几字,实际执行起来将面对的是重重困难,首先打捞沉船本身的困难自不用说。 其次,就算真打捞出了海底沉船,其归属权的界定也是极大的问题,许多想凭借打捞海底珍宝走上暴富之路的人,便是因为打捞出的宝物其归属权的纠纷而最终变得一无所有。 然而沃特法却不管这些,他聘请了专业的海底打捞团队,与印度尼西亚政府签订了所打捞宝物由两者共同分享的协议之后,便开始着手准备进行打捞工作。 新闻报道其实打捞过程和后来发生的事很曲折,不占用篇幅了。 根据该船出水的长沙窑瓷碗上的唐代宝历二年铭文,结合其他器物考证,沉船的年代被确认为9世纪上半叶。 早在公元九世纪初,我国便已经沿着“海上丝绸之路”开始频繁地对外通商,一艘艘满载珍宝的商船扬帆起航,“黑石号”正是由中国港驶向中东、罗马一带的商船之一。 然而,这艘满载商人希望的“黑石号”,这次出行并非一帆风顺,“黑石号”在行径印度尼西亚勿里洞岛海域时,狂狼乱波掀翻了“黑石号”满载的海上丝绸之路梦。 “黑石号”上的船员们连同满船的珍宝一齐沉入了海底…… 黑石号打捞文物最终被新加坡“圣淘沙”机构购得,于2005年落户狮城。 中国因4000万美元的高价和分配方式,与黑石号沉船宝藏失之交臂…… 这艘船里的瓷器大部分是长沙窑,长沙窑是湖南窑口,唐代着名瓷器产地,上面多写有诗文。 我很喜欢一把长沙窑执壶上写的一首诗: “一别行千里,来时未有期。月中三十日,无夜不相思。” 写的意味深长,情思缱绻…… 还有的壶上褐彩写着:“人归万里外,心画一杯中。莫虑前途远,开帆逐便风。” 这五言诗是描写商业经营者开拓的宏愿和对风险的担心,表现了一种充满信心的乐观精神,反映出唐代市井都会商业经济的兴盛与发展。 这是一首写商人心理活动的诗。 更多的诗文出现在长沙窑瓷器上,很有特点,我认为后来的宋代和元代磁州窑大量题写诗文,都是受唐代长沙窑影响。 文化,是相融的…… 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博物馆看一下。 长沙窑是在湘阴窑基础上烧造的,兴起于八世纪末至九世纪初叶,盛于晚唐,衰落于五代。 长沙窑的产品以釉下彩和诗文题记装饰为世人所叹,其中在瓷器上书写诗文题记更是中国陶瓷史上的首创之举。 黑石号沉船上打捞出几万件长沙窑瓷器,价值不可估量,可惜,这些珍贵的文物没有回到国内…… 还有一个比较有名的沉船打捞事件。 在1782年6月15日,西班牙的“克洛斯维诺尔”号离开锡兰港,即现在的斯里兰卡。 据记载:船上携带着大量的财宝,其中金刚石、红宝石、蓝宝石和翡翠19箱,价值51.7万英镑。 船上的金锭,价值42万英镑;金币71.7万英镑;白银1450锭。 当时贸易商船出海都有商品数字记录。 当这艘帆船航行至非洲东南角沿海时,突然遇到一阵强劲的风暴,帆船在风、浪和潮水的袭击下,猛烈地冲向悬崖峭壁,木制的船体被撞毁。 一百三十四人仓皇跳入海中,经过一番挣扎后才上了岸,可是回流的海水随即又将帆船残骸带回大海。 很快,这艘帆船就带着巨额的财宝和十多个来不及上岸的水手,一起埋葬于海底。遇难地点距离好望角五百海里左右。 侥幸登岸的水手们,很快也发现岸边全是茂密的热带森林,荒无人烟。如何生存下去,是他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能生存下去,他们分成3个小队准备穿过山林,抵达好望角。一路上,他们饿了用野菜充饥,以求生计。 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人命丧野兽之口,另一些则死于野菜中毒,等他们到达好望角时,只剩下6个人了…… 事后,他们将这一过程写成书,很快引起轰动。 实际上,最使人们感兴趣的还是那船上的那批财宝,一批又一批的探宝者前往探寻。 看来写书写自传不是个好习惯,尤其和宝藏探险有关的,会引起后续风浪无数…… 早在沉船后的第五年,即1787年,人们就开始进行搜索和打捞,只是由于找不到沉船的准确位置,不得不终止探寻。 1842年一位船长与10余位马来亚潜水员合作,在沉船海域苦苦探寻了10个月,最终发现了沉船残骼,还踏上了沉船甲板…… 可是却掀不起沉重的货舱盖,他们只好求助于英国皇家海军。 这是很厉害的潜水员,要知道沉船最浅也要几十米,那时候的潜水设备几乎没有,能下潜到沉船甲板,可想而知多不容易…… 即使如此,由于当时潜水技术的落后,最后还是都无功而返。 很快,沉船就埋在泥沙下面了…… 到了1905年一些水下探宝者,组成克罗斯维诺尔号打捞公司,雇佣了一批打捞人员去勘察,用钻机取样法找到了沉船。 在钻取的泥芯中有250枚古钱币,并从船上层甲板上取下了13门大炮,总算是有了不小的收获。 但埋藏在深处的财宝,由于人不能长期潜入水下作业,因而无法寻得。 1921年,又有人组织打捞公司由于发起人曾是一位陆上黄金采矿者,熟悉矿井隧道开凿方法,准备从岸边开出隧道通往海底,再从船底打洞捞金。 足足花了三个月的时间,经过艰苦的凿岩作业,才在40米深处,开出了一条210米长的隧道,终点正好在沉船底下九米深处…… 当向上开凿时,还未接触到船体,比较松软的海底沉积层塌陷了,海水涌进了隧道…… 曾有一名勇敢的潜水员进洞,摸到了木质船底。 然而其他那些无数财宝由于埋在深深的泥沙之下,潜水员不能长期在水下作业,所以也只好扫兴而归。 这个方法很高明,有点像前些章节里写的陈龙江城盗墓,墓葬坚固,斜着打隧道,到地下从底部进入墓室,异曲同工…… 他们还是没考虑到后果,预判错误,陈龙盗墓成功是因为墓葬是石头和泥土比较坚硬,那陈龙还注意和防范到了塌方。 而在海底打隧道不考虑泥沙塌陷关键点,我认为有点幼稚…… 很快,这家“打捞公司”就因巨额开支未得到补偿被迫破产了…… 时间长了,海水渗透,隧道也慢慢塌方阻塞没了痕迹,这个沉船位置逐渐无人知晓…… 时至今日,很多寻找海底沉宝的人美梦还没有破灭,可是,“克洛斯维诺尔”号到底在哪里呢? 船上到底有没有巨额财宝? 一直是个谜…… 写完了金靴风云,写段番外南海打捞沉船,因为张文龙才十九岁,他距离一年前在琉璃厂挨饿受冻到现在:拥有了鉴别古董的眼力,娶了两个美丽善良的妻子,自己广西又开了金矿,成了企业家…… 张文龙是成功的,并不是因为好运气,因为,他所有的好运,都是自己争取来的…… 本来这本小说想叫张文龙寻宝记,这样就可以一直写下去,毕竟寻宝,冒险是我的最爱…… 可是书名叫了墓靴风云,前一段就算结束了。 金靴不过是个引子,这世界上奇珍异宝无数,继续去寻宝,去探险,去看碧海蓝天,去鲜衣怒马,大风烈酒…… 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人,交生死的兄弟! 因为心中还有一个没有完全崩坏的江湖。 每个有梦想的人,一直在路上…… 直到我们走的累了,相拥而别,豪迈的转身,潇洒的挥手,再不回顾! 六爷,准备出发了,他在金矿自己的居所里发呆,今天没有喝酒。 他拿着一个蝈蝈笼,拿根老虎须子逗蝈蝈,这只蝈蝈是他冬天买的,还带到了海参崴,又给带到了广西…… 那只八哥,梁风很喜欢,每天喂它,逗它说话,六爷就把八哥送给了梁风。 反正打算去海外了,带着八哥不方便。 六爷在广西的金矿山坳里的居所,自己开了一块菜地,他每天养花种草,此地山清水秀,他感觉很放松。 今天,他正在逗蝈蝈,这蝈蝈还是平谷铁皮蝈蝈,声音浑厚,蝈蝈里的极品。 装蝈蝈的笼子也是象牙金丝编制,张文龙进来问候了六爷。 六爷微微有点诧异,因为自己喜欢肃静,张文龙没事不会找他来。 张文龙椅子上坐下,六爷看着他,等他说话…… 张文龙说道:“过几天,我们就出发了,还能在山上住几天,这几天行囊都收拾差不多了…… 我们先赶着马车去海岸,到那里把马车卖掉。我们出国手续,这些都不麻烦,好好休息几天吧。” 六爷点头,这个徒弟和女婿已经很成熟老练了,办事干练,考虑问题缜密细腻,还和自己一样慷慨坦荡对人…… 即使余猛和梁风这样杀人不眨眼的悍将,都对张文龙死心塌地的效力,他很欣慰…… 张文龙从怀里拿出一个虬角鼻烟壶,递给了六爷,说道:“去年的今天,我在京城琉璃厂饿着肚子三天了,遇到了您…… 那天,您请我吃饭喝酒,收我为徒,兰蕙也嫁给了我…… 这一年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也发生这么大变化,真的是做梦一样……” 六爷看着张文龙,说道:“哦?你去年今天我们认识的?” 他有点意外张文龙记得这么清晰…… “是的,去年今日,我喝醉了,我醉在京城琉璃厂您的四合院…… 那晚,我梦到了那幅画上的鸟,可能是八哥?还是什么鹰……” 六爷觉得张文龙很念旧,也真的有心,还记得这么清楚日期。 对六爷来说,早都忘了,他和无数的人喝过酒,他从不记着,因为基本都是他付账…… “师父,这个虬角鼻烟壶是我在一个古董店里淘的,当时很喜欢,就买下了,准备送给您,今天才拿给您。 师父奇珍异宝无数,这些小玩意儿根本看不在眼里。 可是,我很喜欢这个刻的诗文和背后故事,您收下吧!” 张文龙自从和兰蕙结婚后,都喊六爷为岳父。今天,他喊了师父…… 也许,在他心中这个师父的份量比岳父还重要…… 六爷拿起这个虬角鼻烟壶,仔细看了看…… 这个虬角鼻烟壶做工精湛,黄金包着珊瑚的盖子,绿色的虬角发着幽幽宝光,看做工是清朝宫廷造办处的东西,价值不菲…… 上面刻着一首诗: 微意何曾有一毫,空携笔砚奉龙韬。 自蒙半夜传衣后,不羡王祥得佩刀。 六爷拿着鼻烟壶,心中一暖…… 第186章 虬角 六爷看着手里的鼻烟壶,这首诗他小时候背诵过…… 这是李商隐以诗的形式写给恩师令狐楚的书信。 有人说:“没有一座高山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 可是,从一座山到另一座山之间,总有山谷;一个春天到另一个春天之间,必有冬天。 人生最难的,就是在低谷里,一抬头,四面都是高山,到处都是寒风。 唐朝诗人李商隐也经历过寒冬,他写诗总把历史典故,融入到诗句里,以史为鉴。 李商隐曾经以诗的形式抒写了一封答谢信给他的恩师令狐楚,大意是说:未曾些许报答您的大恩大德,只好拿着笔砚,认真接受您的龙韬虎略。 自从您传授了写诗作文的妙法,即使遇到王祥得到佩刀的好事,也不会再让我羡慕。 作者在首两句表达了感激之情,但心中始终觉得大恩难报、心有愧疚。令狐楚对李商隐有再造之恩,更是情同义父。 他对诗人处处关照,可谓无微不至。“微意”,指诗人报效恩公;“龙韬”,本指兵法战略、军机大事,引申为着书立说、吟诗作赋的本领。 自恃文才又颇有些傲气的诗人,面对博学位高的老师自称“空携笔砚奉龙韬”,并非客套,而是心悦诚服。 诗的后两句借五祖传衣,比自己得令狐楚章奏真传,心存感激,胜过王祥之得吕虔佩刀…… 诗句中的王祥是魏晋时期的大臣,“卧冰求鲤”的主角。 王祥做官后,有个叫吕虔的将军,送来一把佩刀,并说:“得此刀者,必定做三公。” 果不其然,王祥和其子孙,官运亨通,形成了琅琊王氏家族。 前面的深执谦谦同后面的高自期许看似相矛盾,而对于他们师徒来说却是矛盾的统一。 因为前面的谦虚是对博学位高恩师的大恩而言,后面的自信是表示决不辜负老师的期望。 诗人敢于在短短四句里将两种矛盾对立的思想统一于一篇之中,不只是诗思之精巧,而是有其幸逢恩师栽培的特殊缘由的。 此诗主要是作者对恩师的感激之情,并从侧面反映出诗人的踌躇满志,全诗语言精练而意蕴悠长…… 纵观全诗,虽与李商隐其它作品相比,确实算不得高明,但是写得情真意切,发自肺腑。 但这却成了李商隐备受争议之作,后世认为这首诗是其最没水平的一首。 清代纪晓岚在《抄诗或问》中不留情面地评道:“应酬中之至下者,起句尤不成语”,将此诗说成是诗中的至下品,起句都不能叫诗。 而张采田则在《李义山诗辨正》中不无气愤地反驳,说纪晓岚是:“妄言不惭,真足齿冷耳”。 我最讨厌纪晓岚,一个日御数女的老淫棍而已。他那点才学我都没瞧得起,还妄言批判李商隐的感恩之作! 咬文嚼字我可能不如他,五千年历史我烂熟于胸,古董浩如烟海,博大精深,我几米之外看懂真假,我胸中所学,甩他十万八千里…… 用电视剧隋唐英雄传里单雄信说的那句台词:“大丈夫做人的道理,跟你说了,你也不明白……” 纪晓岚是不可能懂得感恩的,他对皇帝拍的马屁更无耻。李商隐是真实情感,就像张文龙对六爷发自内心的尊敬…… 六爷放下鼻烟壶,看着张文龙,这个去年今日认识的年轻人,成为了自己的女婿和徒弟…… “好,这鼻烟壶,我收下了……,你记性真好。” 六爷说道。 张文龙看见六爷收下了鼻烟壶,很开心,他聊了几句即将出发的事宜,离开了六爷的居所,回矿山安排事务。 六爷看着张文龙走远,他突然想起了铁蛋,他觉得他到海外不知道多久回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他临走前,要和铁蛋喝一杯酒,说说话…… 童年时候,多少个这个季节,北方乍暖还寒,山杏花刚开放,漫山遍野的粉白色,他和铁蛋去田野里采野菜,再过一个多月,可以吃到苦涩的山杏…… 这世界上人多么复杂,一路走来,他觉得他遇见了好多性格相投的人,也有不想投的,还有敌人,甚至那个狠毒的何知府,可惜,何知府被他谋杀了…… 他把鼻烟壶打开盖子,里面还有浓浓的鼻烟味道…… 六爷精通文玩古董,他涉猎甚多,鼻子一闻,道光宫廷鼻烟,至少几十种香料三十年发酵的鼻烟…… 他也惊讶这个徒弟考虑的周到。 虬角,是海象牙染色。 我们在购买珠宝的时候,都讲究天然无染色,但是有一种珠宝,却必须经过染色,才能登堂入室,成为王公贵族手里的珍玩。 它就是虬角。 所谓的虬角,其实清时朝廷造办处的一种手艺。它是将海象牙染色,制作出翡翠一样的颜色和纹理,这个工艺当然不同于现在的造假染色,它不掉色。 而且是非常环保的。并且由于海象牙密度较大,因而虬角,触感和翡翠也非常类似。 虬角常见于雍正、乾隆时期,由清宫廷造办处用秘法制作,专用于皇宫贵族的一种装饰物。 标准读音qiu jiǎo,正确读音qiu jué,别看名字起得神秘霸气,但是,虬角的真身其实就是海象的牙齿。 南北朝时期的《神异经》第一次对北极和海象进行了记录,明朝时期,西伯利亚大量向明朝进贡,其中重要的贡品之一就是海象牙。 《辽东志》中记载:”北山野人,乞列迷之别种,养鹿乘以出入,水产海驴、海豹、海猪、海牛、海狗皮、殳角(海象牙)、鲂须,以为异物,昔入贡,今不通焉。 最初,虬角被用来取代越来越稀少的犀牛角,然而虬角的纹理粗糙,不适合制作雕刻精细的大件。因此,现存的虬角制品中,常见的有:烟嘴、勒子、印章、葫芦盖等等较小的物件。 随着清造办处工艺的精进,虬角制品越来越被大家喜爱,乾隆后期,由于原料的匮乏,清造办处再也无法制作出优秀的虬角饰品,便将手艺人们放归民间。 清朝之后,造办处解体,不少技艺高超的手艺人流落民间,其中就包括虬角的手艺人,但是也非常稀少。 以至于民国时候,如果有人能有一个虬角小烟嘴或小印章,就是相当有身份的象征。 这一方面是其皇室专供的身份;另一方面,其实也反映了它技术的珍稀,因为海象牙价值其实不高,只有不到象牙的五分之一。 不要以为大海都风平浪静,大海波涛汹涌的时候会吓死人,我一个女性朋友开着大船去过茫茫北冰洋。 我有几个朋友是船长,他们去好望角,去复活节岛,去非洲,去百慕大三角,他们环游世界,我很羡慕。 我们以前一起喝酒,经常谈起大海的浩瀚和神秘…… 我去东南亚看过打捞沉船,知道所有凶险,也震撼那些出水瓷器…… 为了金靴,厮杀了五十万字,将近二百章节。 其实番外,才是我的最爱,因为我喜欢冒险,喜欢穿越,喜欢荒野求生,不喜欢权谋和人群…… 六爷他们要出发了,等待他们的是什么呢? 财富?还是死亡? 他们只是一群寂寞的人,和我一样,向往大风烈酒,孤独和自由! 马上就到海外风起云涌,在这个广西山水甲天下的山坳里,我们暂时这一章节的平静…… 就用虬角作开端吧! 谁让它是海象牙呢? 来自大海呢? 其实大海里的不仅有海象,还有鲨鱼,还有海啸,还有幽灵船,还有海盗…… 虬角,这是番外探险的引子 上云端,海那边…… 第187章 男人至死是少年 这几天大家准备出发了,老李知道要去海外,每天很高兴。余猛和梁风每天打理矿山,也忙忙碌碌。 陈二爷每天带着两个老婆和儿子文照游山玩水,六爷自己在开的菜地里种菜…… 他种了土豆,空心菜,油菜,韭菜…… 这几天张文龙收拾好所有用品,准备择日出发。 他们决定三天后离开矿山。 这天,天气很好,刺灵珠没啥事,来找青黛和兰蕙聊天。 刺灵珠是个豪爽的女人,曾经是豪爽的女土匪。 她自从嫁给了梁风,很幸福,梁风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梁风被心爱的人伤过,甚至一气之下毒哑了自己的嗓子。 他对一见钟情还比武过的刺灵珠,婚后极为疼爱。 刺灵珠也不需要再过刀头舔血土匪日子了,衣食无忧。她的那些土匪手下,人品好有能力的都留在矿山成了员工,她管理起来也很顺手。 她老远的看见青黛和兰蕙在院子里喝茶,就走了过来…… 青黛和兰蕙叽叽喳喳的站起来迎接了出去。 “啊,嫂子,今天不忙了?坐下喝茶。” 青黛说道。 刺灵珠坐下,说道:“不忙了,你们要走了,我来看看你们,说说话。” 一张石桌上,几个竹椅,三人坐下喝茶,她们关系处的很好。 青黛看着四周清秀的大山,要离开这里几个月,真有点舍不得。 “这里的山水真好,要去海外了,还舍不得。” 兰蕙看青黛说话的表情,说道:“要不我们和张文龙不去了…… 让陈二爷和我爹先去海外,那么大的海,捞船,哪里那么容易?” 兰蕙也喜欢这里的山清水秀,她一想到坐着大船去海外,要在大海里漂荡好几天,她就难受。 正说着,张文龙进了院子,他刚巡视矿山一圈,回到家来。 看见刺灵珠在这里,张文龙礼貌的打了招呼。 他是刺灵珠的老板,可是他对刺灵珠极其尊敬,刺灵珠对他也很敬重。 江城之战,梁风和张文龙可是一起并肩杀出来的,一起经历过生死了…… 张文龙问道: “你们聊什么?” “我们不去海外了,你也别去了,让爹和陈二爷他俩去吧!这里风景多好,那个船去了,也不一定能打捞出来。 冒这个险干嘛?还要大海里漂荡好几天。等爹他俩有了眉目,我们再去。” 兰蕙说道。 青黛没有吱声。 青黛和兰蕙性格不一样,她喜欢冒险,兰蕙喜欢安静。 张文龙笑着说道:“那怎么行?爹他俩会生气,我在山上也没事,我想去看看大海。 要不你俩在山上陪母亲和文照,我去两月就回来。” 兰蕙和青黛不同意,她俩新婚不久,还对张文龙依依不舍呢。 张文龙岔开话题,对着刺灵珠说道:“你们这里的传说好多,我知道莫一大王的故事……” 刺灵珠说道:“是啊,广西十万大山,民族众多,神话传说故事怎么会少?莫一大王是壮族的神,还有节日祭祀和庙宇呢。” 张文龙看着远处的大山,笑着说道:“我生在北方的大山里,冬天山上一点绿色没有,一片枯黄…… 我小时候经常想山上有没有神仙,或者以后我去炼丹成仙,做成八仙一样的神仙,长生不老。也想过做个英雄豪杰,造福一方。 可是,却来到了这山清水秀的地方搞了金矿,这金矿要感谢岳父给办下来手续…… 这几天我听矿工们讲莫一大王的传说,我又想,我的一生,到底想要什么? 迷茫了……” 张文龙居然突然有点怅惘…… 刺灵珠和兰蕙,青黛看着张文龙发呆的表情和说的话。 她们三个女的心想:“这家伙今天怎么了?放着金山开采,日进斗金还不高兴,还想成仙?还想做英雄豪杰?” 其实张文龙虽然十九岁了,还是少年心性,虽然一年来接触这么多人,发生这么多事情,成熟了很多,也结婚了,办了企业…… 可是心底还是少年,男人至死是少年。 他还有幻想和梦想,他不仅仅满足眼前的金矿。 他想去海外冒险,去打捞沉船,去见更大的世界…… 青黛和兰蕙没听过莫一大王的故事,吵着让刺灵珠讲,刺灵珠笑着讲了大概。 莫一大王是壮族神话人物,他是壮族先民在原始社会末期为了追求光明和幸福而创造出来的。 在壮族的传说中,莫一大王是天上派来帮助壮族先民驱逐黑暗和邪恶的神明,他拥有强大的力量和智慧,能够战胜一切妖魔鬼怪,为人们带来光明和幸福。 莫一大王的形象通常是一个中年男子,身穿锦衣,头戴金冠,手持神剑和神鼓,神情威严而慈祥。 他在天上拥有极高的地位,是诸神之首,而在人间则成为了壮族先民的庇护者和领袖。 壮族先民认为,莫一大王能够保佑他们平安、丰收和幸福,因此在祭祀和节日中都会向他祈求帮助和庇佑。 在壮族神话中,莫一大王还被赋予了许多英勇和智慧的故事。 据说他曾经战胜过凶恶的妖怪、残暴的强盗和邪恶的巫师,成为了壮族先民心目中的英雄和保护神。 同时,他还是一位智慧非凡的神明,能够预知未来、判断是非,指导人们正确行事。 我很小的时候看过一套莫一大王的连环画,很长,很精彩。记忆最深的好像他头掉了如何,很值得一看的神话故事…… 大概是:莫一大王奇异的出生,或因风水而孕,或非人类所生,或怀孕数年才出生。 然后在京城或远离家乡的某地读书或做官。 他每天晚上穿飞靴或骑神马等回来与妻子同眠。 妻子怀孕,遭继母和邻居误解,留下英雄一只靴子为证。 莫一大王因没了靴子误了上学或上朝,他挥手或射箭使太阳下落。 因太阳下落或箭射到皇宫,引起皇帝或其他人的恐慌,英雄被害。 莫一大王接上头回家,逢人问:人头断了可还能复生?继母或孕妇等回答不能。 莫一死去,托梦要妻子将自己的尸身放在坛子里,用米粥浇灌四十九日。 四十八天时被继母发现打开,或把滚粥倒入。 坛里倒出穿盔甲小人或蜜蜂,因小人骨头软,蜜蜂翅膀不硬,皇帝躲过一难。 埋莫一大王尸身处生出竹子,莫一大王再次托梦给妻子,每根非一百块不买。 皇帝过此,轿杆折断要买竹子做轿杆,妻子卖一百元,继母以九十九元卖掉。 竹子断掉,竹子里跳出背枪的小孩,骨头太软倒在地上。 英雄大业终告失败。 刺灵珠讲完,青黛和兰蕙听的神魂颠倒,张文龙也听的聚精会神,一声不吭…… 他本来正感叹人生呢,听着悲剧英雄故事,心情更加复杂…… 他看了一眼四周大山,天空湛蓝,天气很好,站起来伸个懒腰,长出一口气:“今天天气这么好,我们上山里走走吧? 我看看大山深处莫一大王战斗过的地方,我们过两天就走了,要几个月回来,今天爬山去……” 三人拍手称好,几人换了适合爬山的衣裤,刺灵珠带了飞刀和短枪,张文龙取了玄铁短刀和左轮手枪,插在腰间,换了能爬山的鞋子。 他们四人进了大山深处…… 第188章 十万大山 张文龙带着三个女人去山里游玩了,广西的山多而且秀丽,素有十万大山之称谓。 其实,“十万大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内一座风光旖旎、自然资源丰富的山脉,分布区域包括钦州、防城、上思和宁明等地。 其名称来源于当地壮语的音译,其中“十万”在壮语中意味着“顶天立地的大山”,“山”则表达了“甜水谷”之意。 因此,这个名字并非指代具体的数字,而是对这座山高大、广袤、水甜的赞誉。 此外还有九万大山,六万大山等类似的用数量命名的山脉。总之,广西省的大山确实是多,如果你坐飞机俯视广西,下面一堆一堆的清秀山峰,层峦叠嶂、郁郁葱葱、延绵不断的群山景象,看的花眼…… 张文龙四人心情不错,即将离开这里,要出去海外了,临走之前,是应该好好玩一下。 他们一直沿着溪水往山里走,溪水清澈见底,溪鱼游来游去,这条河里就有金砂,张文龙他们虽然在这里开采金矿好几个月了。 可是,他们只在他们自己矿山一带活动,他很少往大山深处游玩。 他并不喜欢大山,因为他就在大山里长大的…… 只不过北方的大山树木稀少,也没啥瀑布流水,一到冬季光秃秃的,不过,夏季秋季,松林里会有蘑菇,雨过天晴,黄色的松菇,红色的肉蘑一片一片的…… 他们不知不觉的往山里走出很远了,张文龙仔细看着四周的山峰,怪石林立,树木繁盛,风光秀丽,心旷神怡。 他们走的累了,就在一个土丘上坐下休息,青黛和兰蕙幸好是大脚,倒是也没觉得累,刺灵珠土匪出身,长年累月翻山越岭,她走这点路根本不在乎…… 张文龙倒是不停的擦汗,看样子,新婚不久,两个老婆想他,也有点吃不消,有点虚…… 四人坐在这个土丘的草地上,张文龙把短刀放在草地上,躺在了草地上,他看着天空…… “今天天气真好,我还没有看过大海,过几天,我就能看见大海了,不知道大海有没有今天广西的天空这样蓝……” 张文龙觉得很惬意,两个老婆陪着,青青的草地,蔚蓝的天空,风景如画…… 刺灵珠和青黛兰蕙也都没看过大海,也不知道大海啥样的…… 刺灵珠说道:“大海可能不会有天空蓝,传说大海里还有妖怪,我可不想去。” 青黛倒是很感兴趣大海,她说道:“大海里有妖怪也不怕,张文龙很厉害的,我大爷被墓里白蛇咬了,得了怪病,都是他给治好的…… 还用我爷爷给他捉鬼辟邪锥子扎了要杀他的死囚。海怪,他也不怕的。” 青黛对张文龙一直很佩服,因为豹口之下,她见过张文龙的勇猛,她对张文龙一直很崇拜…… 兰蕙不爱言辞,笑着听他们闲扯…… 刺灵珠还真的第一次听说张文龙治病扎人打豹的事,梁风惜字如金,嘴巴极其严密,从不说别人的事,没有讲起过张文龙的过去。 张文龙不是个喜欢炫耀的人,他更不会对刺灵珠说起过去的事,刺灵珠听青黛讲张文龙的往事,很感兴趣。 她年纪也不到三十岁,年轻人都好奇。 刺灵珠睁着一双大眼睛问张文龙:“真的有鬼么?锥子能捉鬼?第一次听说…… 你下过墓?” 张文龙笑了一下,坐起来,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在江城挖墓,我差点被杀,拿锥子扎了要杀我的人,我也没看到鬼怪,不过传说钟馗捉鬼用的是大锥子……” 刺灵珠说道:“我们广西就有钟馗的传说,据说钟馗就是我们广西的故事。” “哦,第一次听说钟馗原来是广西的,他不是终南山的么?” 张文龙好奇的问道。 青黛吵着让刺灵珠讲钟馗故事,刺灵珠真给讲了一段…… 古时广西一个偏远的村子里,时常发生野鬼袭击路人的恐怖事情,村民人心惶惶…… 请来的道士和尚多不胜数,驱鬼的法术做了一次又一次,野鬼该吃人的时候绝不嘴软,包括了那些道士和尚! 以至于到了后来,但凡是听说要来这个村里做法事驱鬼,那些世外高人大都吓倒在自家床上,病遁推脱了…… 一日,村子里来了一位大汉,面貌丑陋不堪,身材壮硕如熊,单看外表,能把小孩吓哭。 他见村民脸上均带着惧色,村里的情形萧瑟的如同深秋,就问村民是何事。 随后有村民一五一十的给这位外乡人说了本村野鬼时常害人的事情,并劝说其快走,免得遭殃。 谁知这位壮汉听罢,哈哈大笑起来,村民以为他不信,刚要喝骂的时候,壮汉说话了:“我当是何事?很简单!…… 这件事情我可以帮你们,但是你们要答应我一个要求,野鬼解决后,我要娶你们村最美的女人钟氏!” 村民当他胡说八道,都笑着戏应了! 当晚,壮汉孤身一人向后山走去,有胆大的村民偷偷跟着,想看个究竟…… 不一会儿,就见林子里狂风大作,鬼哭狼嚎。 等没了声音以后,村民进去一看,就见一个青面獠牙头上长角的怪物正在啃噬野鬼,村民不由吓得魂飞魄散,大叫着向村子跑去! 壮汉吃完了野鬼,回到村里以后,要求村民履行诺言。村民不忍钟氏嫁给一个妖怪,壮汉很生气,威胁要吃了整个村子的人。 就在大家无计可施的时候,钟氏为了保护村民,自愿走出来,说道:“我自己承担,我跟他去,不要乡村父老连累。 再说,他也救了我们村子,不能食言。” 她说完,随后被一阵怪风卷着去了! 一月之后,钟氏竟然回来了,村民们大喜,但是钟氏有孕了。 十月之后,钟氏产下一子,模样甚为丑陋,也不哭,只是像饿了一样大喊:“快喂,快喂”。 钟氏看到后,就笑着对小子说:“以后就叫你钟快喂。” 时间长了,读成了谐音钟馗,他可能继承了他爹的基因,也擅长捉鬼…… 刺灵珠讲完,张文龙三人听的新奇,钟馗还有这段故事? 张文龙心中钟馗是道教俗神,专司打鬼驱邪,又被称为万应之神、翊圣雷霆驱魔辟邪镇宅赐福帝君。 他心中的钟馗武官打扮,豹头环眼,黑面虬髯,身着红袍,足蹬皂靴,手执利剑,作怒视鬼魅状。他小时候的大门上经常贴着钟馗…… 这咋还跑广西来了,钟馗他爹还是鬼怪? 大家听的一乐,感叹传说故事的胡诌八扯,他们其实对钟馗也没啥研究…… 关于钟馗的传说,民间有很多,普遍认为钟馗是西安人,唐朝人。 钟馗古时确有其人。钟馗长相丑陋,生铁面虬鬓,相貌奇异。 然而却是个才华横溢、满腹经纶、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人物,平素正气浩然,刚直不阿,待人正直。 相传,中国的唐朝时期,皇帝唐玄宗在一次外出巡游后忽然得了重病,用了许多办法都没治好,皇帝非常着急。 一天夜里他梦见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小鬼偷走了他的珍宝,皇帝愤怒地斥责小鬼。这时突然出现一个戴着破帽子的大鬼,把小鬼捉住并吃到肚子里。 皇帝问他是谁,大鬼回答说:“臣本是终南山进士,名叫钟馗,由于皇帝嫌弃我的长相丑陋,决定不录取我…… 他叹息道:“失意猫儿难学虎,败翎鹦鹉不如鸡…… 一气之下我就在宫殿的台阶上撞死了,死后我就从事捉鬼的事。” 唐玄宗梦后病自愈了! 唐玄宗也信道教之神奇,于是让着名画家吴道之画了副钟馗画像,让家家户户过年时贴在门上,用于驱邪并庇佑家里平安喜乐无事,钟馗成了门神之一…… 张文龙拿起短刀,他站起来,伸个懒腰,准备继续往前走,这时候,他发现他刚才放短刀的地方好像有个生锈的铜钱…… 他好奇,弯腰捡起来,擦拭了一看,是个汉代五铢钱…… 他很好奇,这大山深处的土包上怎么会出现汉代五铢钱? 难道这里有古墓? 他看了看他们坐着的土丘,一惊,说道:“都站起来,我们到高处。” 青黛她们看张文龙突然很紧张,神色一变,也都从草地上站起来,跟着张文龙离开了这个土丘,爬到了附近的山半腰高处…… 刺灵珠和青黛兰蕙都不知道张文龙要干什么…… 张文龙看着四周的山川走势,看看天空太阳方位西东,又看看刚才几人坐着休息的孤零零大土丘…… 他跟干爹老李没事的时候学过葬经,他对风水学的已经很懂了…… 他也经常看一些礼记的书,他越看这个孤零零的大土丘,越像汉代王侯大墓…… 汉朝王陵选址主要是地理和礼制因素。西汉礼学家戴圣曾编了一本书,叫《礼记》,这本忆里就记载了当时的典章制度,书中提到了当时皇陵选址的原则,就是“葬者宜在国都之北”。 实际上,陵墓选址最好的方位,并不是正北,或东北,而是西或西北,这是因为西边是太阳落山的地方,也是神明休息的地方。 日落于西,称为“暮”,暮通“墓”。 古代皇帝或者王侯是天子,是天上星宿,死后自然希望以神明休息之处休息,日出日落现象对王陵选址影响很大…… 张文龙看这个大土丘的位置实在是一个很好的风水宝地…… 他沉思片刻,说道:“刚才我们坐在坟头上,这是墓葬封土堆。 看这铜钱是汉代的五铢钱,这应该是个汉代王侯大墓,只是可能被盗过了……” 青黛和兰蕙一听说刚才坐在坟头上,看了一眼山下,刚才休息的大土丘确实像个大坟头…… 三个女的都背脊发麻…… 第189章 彼苍者天,歼我良人 青黛和兰蕙一想到刚才是在坟头上休息,不自禁的害怕,她俩往张文龙身边靠了一下,有点发抖…… 刺灵珠没有盗过墓,对墓葬也不懂,但是她笃信鬼神,也觉得瘆得慌…… 张文龙说道:“也不一定就是坟墓,我也拿不准…… 我们回去,让干爹和师傅他们来看一眼,基本就能确定了。” 兰蕙说道:“即使真是大墓,里面有财宝,我们也不挖。我们有金矿,日进斗金。这缺德事我们不干。” 兰蕙依旧善良…… 青黛听了,有点不高兴,兰蕙本来无心之说,可是当矬人不说短话,她忘了青黛的爷爷陈龙就是盗墓起家。 张文龙说道:“我们后天就去海外了,怎么会有时间挖墓?再说了,这五铢钱已经暴露荒野,说明以前这墓被盗过,这铜钱是盗墓贼遗留的……” 张文龙很聪明,他善于思考和总结,喜欢逻辑。 刺灵珠说道:“对,举头三尺有神明,不管这墓盗没盗过,人家安静的在这几千年,我们要是打他主意,有损阴德。” 别看刺灵珠原来是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头子,可是,她心底也是个善良的姑娘,是那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逼她上山为匪,变得心狠手辣! 她嫁给了梁风,她找回了本性里的善良…… 青黛也并不是想盗墓,只是她喜欢探险,她好奇,这也是家族遗传。另外她在盗墓世家里长大,对鬼神不咋相信…… 青黛说道:“那我们回去吧!今天也出来这么久了,不管这个大土丘是不是墓,也不用干爹他们来了,天下坟墓那么多……” 张文龙没有吱声,他喜欢钻研,不管挖不挖这个墓,他要研究明白这到底是不是汉代大墓。 他有强烈的钻研精神…… 张文龙和兰蕙几人站在土丘附近一个山峰的半山腰平台上,这平台大概十几平方,站在这里能看到很远的地方,这个山脚下就是这个大土丘。 土丘不远处金砂溪水缓缓流过…… 看样子选择墓地的时候,这个墓地也是想拿这个山峰当做靠山。 简单的说就是在阴宅的后面有一座大山,这样对于阴宅的风水运势会有帮助。 因为在风水学中比较注重藏风纳气的效果,所以如果在阴宅的背后有山,那么就能够具有更好的藏风纳气的效果。 如果墓座落在四山朝拜,后边主山高大,山坡朝阳处有一块高地,高地上长出钳形窝地,在百米至三百米内有河流通过。河流外有群山相对,山上有旗子形的尖峰,站在穴地感觉不到风,这样的坟地多出将相…… 这叫藏风得水。 这些葬经基本的知识老李都教给过张文龙,张文龙也并不是想盗墓才学习这些知识。 而是他好学,啥都想学,而且他记性极好,一点就透,过目不忘…… 今天,他第一次仔细研究起来这个地形走势,他是想验证下自己的判断是否准确,学的知识是否有用…… 张文龙从捡到的五铢钱身上猜测这是汉墓,看这巨大的封土堆,他猜测这个墓主人生前至少王侯。 只是这里大山深处,不知道这个墓主人为何要埋在这里,他有点费解…… 从西汉开始,帝王陵墓除了掘地起坟之外,还出现了一种“凿山为陵”的形制。 这种形制在当时的一些诸侯王墓中也普遍存在。 陈龙在江城盗的西汉王侯之墓就属于凿山为陵。 到了西汉的中晚期,墓室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凿山为陵”的墓室大多数是横穴式,并且分为耳室、前室和后室等很多部分。而竖穴式的坟则改用砖和石料构建墓室。 形制和结构完全模仿了现实生活中的房屋、宫殿和院落…… 在这些墓葬里,墙壁上大都绘有彩色的壁画,或者有模印的画像砖,而在石结构的墓葬里则大都是雕刻画像。 壁画的题材很广泛,除了神灵怪兽、历史故事之外,主要是表现王侯生前的各种生活场面。 这些墓葬结构和装饰和活人居所无异。 汉代之墓葬形式及种类众多,常见的墓葬类型,有土圹木椁墓、崖墓、空心砖墓、小砖拱券墓、石墓数种。 依山崖开凿的大型多室崖墓,西汉诸侯王偶有用者,汉代天子之墓的最重要结构特点是建立“黄肠题凑”大型木构椁室。 《周礼》中有:\"以丧礼哀死亡。\" 周礼作为中国礼仪的起源,共有\"五礼\",且对中国古代礼仪的形成影响至深! 其中的\"丧礼\"是中国上古先民的丧葬礼俗,是对中国\"事死如事生\"观念的体现,表达的是对生命终结时的恭送情怀,也是对于人生最后阶段的高度重视。 记得小时候背过诗经里写殉葬的章节,《秦风·黄鸟》写到:\"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 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这是一首针对古代殉葬制度的挽歌,写的是古代秦伯因为喜欢兵事,在去世之前决定让他的三位爱将为他殉葬的事情。 这首诗里后来还演化成一个成语:惴惴不安。 所以,我认为这些王侯葬俗和所谓的礼仪,不过是统治者从精神上对人们进行思想控制的官方意识形态。 百姓依然如草芥,活着,可能都无立锥之地。死,也不过一棺尔…… 甚至那些爱将嫔妃都会被陪葬! 这么看,掘了这些鱼肉百姓,窃国大盗的墓好像也不缺德? 不知不觉扯远了…… 接着写汉墓种类…… 写到这里,我想起我们北方,辽南沿海一带,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汉墓埋葬形式…… 这个奇怪的葬俗是辽南的贝壳墓,无数雪白的贝壳附着在古墓四周的墙壁上、墓道底部,甚至尸身上。 估计盗墓贼遇见这种情况都顿感懵逼,费了挺大的劲,打盗洞,就挖出一堆贝壳,有那精神头去海边捡不就完了吗? 其实,这些沿海地域的人确实生前喜欢吃海鲜,而且贝壳在远古时代就被当做货币流通。 宝贝的“贝”,宝贝里面都有“贝”字,能想到贝壳曾经的重要性。 死后躺在宝贝的包裹里,也许满足对钱的所有憧憬…… 这样的墓葬形式在辽宁锦州、营口,大连等辽南城市汉代时候非常普遍,是汉墓的一种标准形式,学名称作“贝墓”。 博物馆里我见了几次贝墓,觉得老祖宗的脑洞真大…… 或者死者生前是个吃货,死了还想下辈子继续吃海鲜…… 这些贝墓主要以海蛎、贝壳、海螺、海帽等作为墓室的主要材料。 最早的贝墓出现在春秋时期,《左传》中记载:“宋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 这里说的蜃,就是贝类。《辞海》中解释这种蜃是大蛤。 大蛤,就是海市蜃楼的蜃,古人认为蜃吐气能形成城市楼阁,形容虚幻之象…… 《周礼·地官》中郑玄解释“蚌蛤之蜃,犹塞也,将丼椁塞以下蜃,御湿也。” 因为贝壳质地坚硬,又能防水防潮,保护尸体不易腐坏,所以用贝壳建墓成为一些官员的首要选择。 沿海长期生活经验让人们发现贝壳类不仅防水防潮,还异常坚固,不易变质。而辽南沿海地区贝类丰富,尤其是在汉朝时。 随着砖石结构的墓葬产生与发展,贝墓逐渐消失。因为贝壳的使用并不如砖石方便,并且贝壳形状大小不同,又比较零散,使用起来非常麻烦,又需要借助木板支撑。 而砖石可以砌成宽大整齐的墓室,即便坚硬程度不如贝壳,人们依然更倾向于使用砖石。 所以西汉之前流行贝墓,西汉后期至东汉贝砖混用,到了东汉中期,已经少有贝墓。 张文龙知道各种汉墓的葬俗和风水知识,只是没有运用到实际,即使江城进入墓室,也是跟着陈龙下去的,是个跟班,啥也看不懂…… 今天,是他自己发现了这个疑似汉墓的土丘,张文龙没有理会青黛和兰蕙她们,他陷入了沉思…… 张文龙不会知道,他所有学到的传统墓葬知识和这个大墓都对不上号。因为这是一个还没被人发现过的奇特墓葬,颠覆了他的认知和三观…… 要是放到现在,甚至是惊动世界的考古发现,惊世骇俗不逊于三星堆…… 而且,这即将要出发出海打捞沉船的短短三天里,他和青黛几乎死在这墓里…… 人生无常。 谁也不知道明天发生什么…… 第190章 真的有鬼么 看着山脚下这个大土丘,张文龙出了神…… 青黛扑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张文龙沉思,她一直觉得张文龙沉思的时候很帅…… 兰蕙和刺灵珠也不知道这个张文龙在想什么,也站在一旁,不说话打搅他。 过了一会儿,张文龙笑了一下说道:“我们是不应该打搅这地下埋了几千年的人,让他安静的沉睡在这里吧!我相信这世界上是有神灵和鬼魂的……” 青黛说道:“我们马上要出海了,哪有时间挖?另外这铜钱都暴露荒野了,肯定早被人盗了……” 兰蕙也说道:“是啊,我们不要惊动死者,文龙哥,你说这世界上有鬼么?” 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鬼,这么深奥神秘的话题,至今也一直被人探讨,人人都听说过,可都是没见过…… 兰蕙才十八岁,她还对世界充满未知,看着眼前这个疑似大墓,她不禁问道。 刺灵珠说道:“肯定有啊,我在山上作土匪的时候,经常看到鬼火满天飞,有时候还追人,你跑它也跟着你跑……。 不过有个办法,一次,我半夜下山,遇见一个鬼火离我很近,我走它也慢慢的跟着我,我走的快,它速度也快,我大怒质问为什么跟着我?鬼火也不说话。 我也有点害怕,我一飞刀扎向鬼火!鬼火没有了,落地了…… 我走进鬼火落地的地方,发现地上有团棉花,我拿起那团棉花,棉花上有血迹…… 然后,我就赶紧离开了,什么原因我不知道,反正我看到的鬼火是一团棉花,上面有血,而且怕我的飞刀。” 张文龙,青黛,兰蕙听了也都好奇,七嘴八舌的探讨原因,也说不出所以然…… 他们在清朝时候还不知道鬼火科学解释是磷火,棉花上的血迹时间长了成了磷火,磷和飞刀的金属会发生反应,就被击落了…… 这是一段真实的故事改编到这个桥段。 民国时候,我外婆十几岁参加了八路军,她一次晚上执行任务,她自己拿着枪去另一个八路军基地,那晚上半夜没风,她就这样被一个鬼火追了很久。 我外婆天生胆大,胆大的像张文龙,我也特胆大,从不知道啥叫畏惧,我怀疑是遗传外婆基因…… 外婆站住了,对着鬼火,鬼火在她眼前一米处也停下了,悬在半空…… 外婆没有刺灵珠的飞刀,她有枪,但是她没用枪打,她掏出一把民国鬼子东北发行的铜币,砸向了眼前的鬼火…… 鬼火落地,我外婆看见眼前多了一团粘血的棉花…… 外婆当时也不知道啥原理,就经常听老人说,遇见鬼火,拿铜钱打…… 刺灵珠讲完,张文龙说道:“世界上有没有鬼神我不知道,可是我亲眼看见身边发生的事情很诡异,现在说起来还背脊发麻,头皮发麻……” 刺灵珠和兰蕙青黛三人听着,看样子这小子也遇见过鬼? 都听他说下去…… 张文龙好像想起了很遥远的事情,脸色沉重而伤感…… 又有点欲言又止。 青黛说道:“赶紧说啊,都听着呢。” 张文龙回了一下神,说道:“我给你们讲,你们不要害怕!这是小时候我家发生的事……” 青黛和兰蕙一听,,还是他家发生的事,看样子是真的,她们结婚半年了,张文龙从不讲家乡的事,也从不讲过去,张文龙并不喜欢说话。 青黛和兰蕙只是知道张文龙八岁没了父母,为何没的,他从没说过。 青黛和兰蕙怕引起张文龙的伤心难过,也从不问。 今天,看样子张文龙要讲他小时候的事…… 刺灵珠也安静的听着,她眼前的这个张文龙虽然才十九岁,却非常成熟,情商智商都很高,很会做人,而且不爱说话…… 有时候,还很严肃,刺灵珠在工作上,有时候还挺怕张文龙的严谨…… 张文龙说道:“我讲完了,你们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个故事,真的很诡异的,现在我想起来,还头皮发麻,我都不愿意想起来了……” 张文龙看了眼前那个大土丘,又抬头看了看天空,太阳正热,正是正午阳气最强的时候,可是张文龙还是有点哆嗦…… 他把腰间玄铁短刀拿出来,握在手里,开口讲了一段故事…… “我出生在东北一个三省交界的地方,一个大山里,山里有几十户人家,山上都是大森林…… 我爸爸没有读过书,可是他非常聪明,过目不忘,记性极好。 他小时候每次放牛回来,都会去一个私塾旁听教书先生给富人家孩子上课识字。他就这样几年,居然认识了很多字,自己能读三国演义和水浒传…… 他喜欢评书小说和演义,就买了很多书,每天看历史书,看小说。 后来,他娶了我娘,我娘嫁给他后很幸福,他俩非常恩爱,从没吵过架,过着男耕女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日子过得也很快乐…… 我妈生了我之后,我八岁的时候,我娘怀了孩子,生产了,我父亲找的接生婆接生…… 孩子是个女孩,生到一半,身子都下来了,头一直生不出来,接生婆可能也水平不行,我娘难产大出血死了,这个孩子到底没有生出来…… 我父亲送走了接生婆,他伤心欲绝,也不能就这样下葬,还要穿妆奁衣服…… 我父亲用镰刀把孩子的脖子割断了,孩子的尸身扔进了粪筐…… 然后,村里乡亲都过来帮忙,把我母亲埋葬了…… 北方葬俗,要停尸三天,才出葬,亲戚朋友来祭拜。 我娘的尸体被装进棺材,放在院子里,请来了阴阳先生,选择墓地,和指挥一些葬礼。 乡人都来祭拜,我那时候还小,并不太懂死亡的概念,只是知道没了母亲,一口红色的棺材停放在院子里,白纸的花圈纸幡摆了一院子…… 我和我表哥穿着孝服跟着跪拜…… 第一天,白天倒是没发生什么…… 都很正常…… 可是,天黑了,家里的狗一直咬,不停。 煤油灯有时候没风也忽然灭了,门会突然关上或者打开…… 那晚,没风…… 几十个村里乡亲帮忙葬礼,人很多,可是每个人都背脊发麻,看不见什么,但是总感觉院子里瘆得慌…… 那晚上,诡异的事好几次,基本都是莫名其妙的有东西坠落或者门窗自己动,灯也灭了几次…… 大家都说有鬼,议论纷纷…… 第二天,白天大家都有点害怕,有的胆小的乡亲都不敢来帮忙,偷着回家了…… 晚上,莫名其妙的事情更严重,我父亲看着这些怪事,沉默不语…… 第三天,白天都阴气逼人,大白天我和我表哥都瑟瑟发抖…… 晚上,狗一直叫…… 听不见鬼哭狼嚎,可是就是能感觉到我母亲就在院子里,在家里,在身边…… 我看不见她,但是感觉到了她的存在,很可怕…… 我知道这已经不是人了,是鬼魂还是厉鬼……” 张文龙讲到这,停顿了一下,看了看远方和太阳。 青黛和兰蕙有点害怕,可是好奇,还是问道:“然后呢?她是你母亲,也不会害你。” 张文龙摇摇头,说道:“不是的…… 她已经死了,惨烈横死,冤魂不散…… 她成了鬼魂,她的思维已经不是活人的思维了…… …… 我的母亲出殡了,埋在了不远处的我家田地里,村人以为入土为安了,都松了一口气…… 可是,他们不知道,这些灵异事件并没有完,才刚刚开始…… 第191章 坟笑了 张文龙接着讲下去…… “我娘土葬了,三天后圆坟,圆坟就是亲戚朋友要三天后,到坟地给坟头填些土,祭祀一下。 这三天里,家里倒是也没啥特殊事情和灵异事件,村人也不谈论这事了。 死了人,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平稳的过了三天…… 圆坟那天,我也去了,和父亲和亲戚一起十几人,拿着铁锹和祭祀的礼物去了坟头 …… 这是夏天,很热。 我们一行人到了坟头前一看,都惊呆了…… 坟,新坟。 三天前刚刚用土堆成的坟堆,从正中间裂开了一道大裂缝,这缝子有两巴掌宽,把坟一分为二,露出了里面红色的棺材…… 大家都惊呆了,天也不干旱,而且仅仅三天,坟头还那么大,居然不知不觉在三天里裂了…… 我父亲脸色表情严肃,他博闻强识,懂得很多,几个亲属也议论纷纷,都感觉不吉利…… 在当地传说,坟裂了,叫做坟笑了。 死后才三天,坟笑了,意味着死者心有不甘,怀念亲人,要找亲人一起去阴间陪她。 据说,百日内,这家里就会接着死人…… 这是要找阴阳先生想办法破解的。大家连忙祭祀一下,用铁掀铲土把坟头上的裂缝用土填实了。 父亲和亲戚们惴惴不安的回了家,都议论这事情,但是也觉得可能是偶然,既然重新用土添实了,应该也不会出啥事…… 那晚上,家里还是很安静…… 第二天,我父亲和我又去坟头上看看…… 结果,大吃一惊! 昨天添了很多土的新坟,一夜之间又裂开了一道大缝子…… 我和父亲没有带铁锹工具,无法填土,就回了家…… 一路上,父亲也不和我说话,他心事重重…… 我们回家的时候是中午,太阳很毒,阳气最盛的时候…… 可是,背脊凉飕飕的,阴气逼人…… 到家了,刚进院子,家里的土狗冲着我父亲狂吠,非常凶的狂吠…… 狗很温顺,从小养大的,从没这样咬家人,第一次这样叫…… 狗冲着我爸身后叫,一边狂叫,一边后退,边退边叫,好像我父亲背后有什么恐怖的东西,狗看见了很害怕…… 狗不让我父亲背后看不见的东西进院子…… 传说,狗能看见鬼。 我父亲呵斥狗,不让它叫,也没用,狗越叫越烈。 我父亲知道我娘或者死去的孩子鬼魂跟着他回家了,狗看见了,他想起笑了的坟,心里不安…… 家里那些灵异事件又出现了,大白天的门窗乱响,也没有风,门窗就自己打开关上,就像有人开关一样,瘆得慌,我吓得要死…… 到了晚上,家里已经不能住人了,阴风嗖嗖,怪响不断,我父亲好像看见了我妈回家了,他就对着院子和屋里自言自语说话,就好像看见了我妈…… 我父亲说他看见我娘回家了,坐在炕头上,和活着一样,他就这样对着空气说了一夜话…… 我啥也看不到,吓得钻进被窝里不敢露头,那一夜,我家的狗叫了一夜没停…… 第二天,我父亲说你娘走了,你娘说了,晚上还会回家看看…… 可是裂开的坟总要处理,父亲这次到家没有拿铁锹去坟头培土,而是连忙去找附近的有名阴阳先生,这个阴阳先生,会看风水,懂些法术。 他被我父亲请来了家,酒肉款待,然后我父亲带他去了我娘的坟地。 笑了的坟,孤零零的一大堆土矗立在田野里…… 阴阳先生仔细看了看,也很惊异,连连摇头,表示费解…… 阴阳先生说道:“这是你老婆死的太惨,阴魂不散,而且她心里放不下你,对你思念太深,执念太深…… 虽然在阴间,也不忘阳间之事。她要找你一起去阴曹地府陪她,如果不破解,百日之内,你家里会继续死人……” 阴阳先生说的很严重,父亲连忙问破解之法。 阴阳先生说道:“取三尺红布包住带骨头的猪肉,这骨头肉就代表人了,放在这缝子里埋了…… 我写道符咒贴在坟头上,坟的四周用桃木棍子围成一圈,用红木围住,就好了……” 父亲连忙感谢,回来置办这些物品,按照阴阳先生的指示,找个时辰操办了…… 这阴阳先生还是很厉害的,按照阴阳先生的方法处理之后,我父亲回到家,家里的狗也不叫了,院子屋子也不阴森森,也没有奇怪的动静,门窗也不自动开关了…… 第二天,我父亲又去坟地看看,这次,坟没有裂…… 家里恢复了平静,狗也不叫了,村子也安静了,都夸赞阴阳先生水平高。 可是,我父亲思念成疾,有点精神恍惚,他说他看不见我娘了,我娘被封印在坟地里,出不来了…… 我父亲和母亲感情极好,恩爱异常,我父亲是个至情至性的人,他思念母亲,茶饭不思…… 这样过了几天,家里倒是很安静,可是父亲说他再也见不到母亲了,他想再见到她,放她出来…… 我很小,才八岁,啥也不知道,不敢说。 父亲拿着铁锹去了坟头,他拔出那些桃木棍子扔了,又挖开坟头,把红布包着的骨头肉,拿出来扔了,天气热,肉都腐烂了…… 然后他重新培好土,回家了…… 这次他刚进村子,全村的狗都叫,他到家的时候,家里的狗不仅叫,而是吓得夹着尾巴瑟瑟发抖的低鸣…… 好像我父亲背后的东西恐怖无比。 我父亲不在乎了,他知道我娘出来了,跟着他回家了…… 那一晚上,是我最恐怖的一晚,全村的狗叫了一夜,家里怪响不断,蜡烛不知不觉就熄灭了好几次…… 那一晚上我父亲就像看见我娘坐在火炕上一样,唠着家常,说着话,说了一夜…… 天亮了,我父亲说你母亲走了,晚上还回来…… 我吓得不敢作声。 吃过早饭,我父亲和我就去了坟头,诡异的是,昨天埋好的坟头一夜之间又裂开了大缝子,露出了棺材…… 我父亲没有用土再填实。 晚上,果然,屋里闹鬼,我父亲不在乎,继续和空气说话,就像我娘在家里一样…… 这样几天,我父亲有点精神恍惚,白天也不太正常了,村里的人说,我父亲把阴阳先生做法的东西都扔了,放出了鬼魂,他百日之内会死掉,议论纷纷。 那座坟一直裂着,孤零零的矗立田野。 据乡里乡亲观察,连鸟都不敢落在那个坟头…… 第192章 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就这样,我父亲每夜和我死去的娘说话。 聊天了一两个月,村子里每天到晚上,鸡犬不宁,乡亲晚上都不敢出门,孩子都不敢出来玩,村子里的狗一到天黑,就全都叫个不停…… 我父亲倒是很快乐,他知道每天天一黑,我娘就回家陪他,他就这样每天晚上自说自话…… 距离我娘快一百天了,我们北方习俗,死者百日是祭祀的日子,亲戚朋友要去坟地祭祀。 这期间,我外公外婆和舅舅们也来家里,知道这些事也劝诫父亲,劝诫父亲不必相思过度,以免思念成疾。 告诫要按照阴阳先生的方法去办,家里不要再出事情,说我还小,要他照顾等等…… 乡亲们也都劝诫,我父亲置之不理,他只想晚上能见到我娘。 我爹是个情种!我真不敢想象真的有人为爱自杀殉情…… 那时候,我猜测我父亲已经有了必死之心…… 还有三天就到百日祭日了,我父亲去了隔壁村子我外公家,他说道:“我要找你女儿去了,文龙我托付给他表哥家,他能照顾好文龙,我也不牵挂了,我去陪你女儿去……” 外公和舅舅们劝解,安慰无济于事。 父亲从外公家回到家,他用扁担挑着他一生最喜欢的书,几百本小说演义,挑到我娘坟头烧了…… 然后回到家,把家里的钱都给了我表哥和嫂子,让他们照顾我长大,父亲交代了遗嘱。 回到家,父亲喝了酒,吃了一把大烟膏,喝酒吃大烟膏必死无疑,不一会儿,我爹闭上了眼睛,自杀了…… 吃大烟死的人死后身上都是热的,滚烫! 我摸着我爹的身子,烫手,皮肤都是红色的…… 我去喊表哥和舅舅们,他们给我爹安葬了,安葬在母亲一起,合葬了,那个笑了的坟头,从此再也没有裂开…… 村子恢复了平静,闹腾了三个月,我家死了两个人,我最亲了父母,他们一起去了地下,过快乐的日子去了,我成了孤儿…… 那年,我八岁。 表哥对我还行,我也勤快,啥都会干,很有眼色,可是嫂子很厉害,经常对我严厉,非打即骂。我熬了几年,十八岁了,我去了京城,遇见了师父六爷,他收留了我,直到今天…… 我娘的坟笑了,我爹跟着去了阴间团聚,我从此孤苦伶仃。 现在,我已经两个老婆,还开了金矿,人生无常,这世间事,真的说不清楚……” 说完,张文龙流下了眼泪…… 写到这里,很感慨世间事,我小的时候,家人每次讲这件事,我都毛骨悚然,我一点没有夸张事件经过,一模一样的还原了经过。 这是民国时候我的前两代家事,那个笑了的坟后来搬迁其它地方,我妈妈还去给打开棺材,只剩下一个骷髅,我妈说死者的骨盆里还一个婴儿头骨…… 我妈说,已经过去几十年了,大白天,那个坟地依旧阴森…… 书里死的人夫妇,殉情的张文龙他爹他娘原型,是我妈妈的姥爷姥姥…… 我外婆就这样八岁成为了孤儿,她性格刚烈,记性极好,精通历史,不堪嫂子虐待,十五岁参加了革命,十八岁的时候,在部队里嫁给我外公…… 这个故事二十年前我曾经写在qq空间里,早已经丢失稿子。今天,借张文龙之口,讲了出来,纪念一下天堂的外婆…… 纪念一下至死不渝的爱情,即使阴阳相隔,无法阻挡一起的脚步。 算来辈分,殉情自杀的还是我太姥爷呢…… 没有太姥爷,也不会有我。 很羡慕那个车马很慢时候的忠贞爱情…… 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张文龙讲完了,青黛和兰蕙,刺灵珠三人惊呆了…… 她们既感到恐怖,无法想象诡异场景。也感叹张文龙父亲的痴情,和他娘成了鬼之后的执念…… 他娘死了做了鬼,也终于把爱人拖进阴曹地府团聚了…… 几人面面相觑! 没想到这个小子经历这么多坎坷家事,难怪他八面玲珑,很会做人。 看样子是小时候在他嫂子家锻炼出来的,不开眼,会挨骂…… 青黛说道:“没想到公公还是如此痴情之人,这世间事,很多说不清楚,情字难解。她们已经阴阳相隔,最后,还是百日之内,走到一起,到了地下……” 她很唏嘘…… 兰蕙说道:“我要是死了,你会不会自杀殉情?” 张文龙笑了一下,没有回答…… 他心想,你们俩呢,谁先死了,我说殉情了,第二个都不高兴。 他谁也不惹,选择沉默。 兰蕙看他不回答,撅起了嘴…… 张文龙连忙哄道:“好吧,要死的时候,青黛咱仨一起死,埋在一起。” 青黛瞪了他一眼…… 张文龙讲完了他对坟的执念,说心里话,他怕坟! 他八岁的时候,就被他娘那个笑了的坟吓破了胆…… 张文龙已经不想在这汉代坟头上讲鬼故事了…… 他也不想挖这个大墓,他只是想回去找干爹,来验证下自己的判断是否正确。 张文龙讲了半天,口有点渴,他就四处张望寻找泉水…… 他们在离地面五十米左右的半山腰上,这地方有个十几平方的平台,后面是悬崖,他往悬崖看了看,寻找是否有泉水…… 这山峰很陡峭,苔藓茂盛,他凑近山崖,看有滴水的地方没有,还真的有个地方往下流水,他凑近嘴巴,接了几大口泉水,甘甜清澈,他不禁很舒服…… 张文龙喝完水,仔细打量站在地方的平台,他惊讶的咦了一声…… “这个平台好像是人工开凿的?站在这里正好看到脚下的大土丘……难道这大土丘真的是个大墓?” 刺灵珠三人一听,也仔细看看自己脚下,确实不像天然形成的缓坡台,虽然年代久远,看不出斧凿痕迹,但是感觉和其它山峰有差异。 刺灵珠说道:“很有可能,我熟悉我们这一带山峰,很少有这样构造。” 青黛说道:“可能你没猜错,真的是个大墓,也许这是墓主人的女人每天为了站在高处,看着这个死去的墓地修造的吧?修在山半腰,站的高看的远,也是多情的人呢,和公公似的……” 青黛倒不是调侃,她是听了张文龙讲了他爹殉情自杀的事,她还沉浸在刚才的故事里,他被张文龙的爹,她公公的痴情感动了…… 青黛甚至心想:自己没有看错人,张文龙他爹都用情至深,为情自杀,张文龙遗传基因里也应该不是负心薄情之辈…… 她甚至联想到这个两千年前死掉的王侯,也许是个情种,或者有为他痴情守墓的女子…… 张文龙仔细的观察这个山崖,他突然发现一个石门,石门上长满了苔藓,不仔细观察,根本看不出来是个石头门。 张文龙心细,而且他是特意寻找蛛丝马迹,才察觉这个山半腰上有个石门…… 那么,门里面到底有什么? 他要打开进去看看…… 第193章 被困 张文龙仔细的看着这个平台和石门,这个石门是两大块巨石板做成的门,估计几十吨重,他推了一下,纹丝不动…… 当然纹丝不动了,几千年的尘土堆积,石门已经浑然一体,几十个壮汉都未必打得开,看样子还有机关锁住了石门。 这一对石门有一丈多高,一丈多宽,上面布满苔藓,也看不到能打开石门的机关。 但是从痕迹上看,这是人为建筑。 张文龙很兴奋,他小时候总听他爹说评书,讲什么古代英雄探地穴古墓得到神兵利器啥的,那个说岳全传里的岳雷,就是探地穴得到八宝驮龙枪…… 张文龙记得小时候他爹给他讲的白虎星转世的郭子仪,凭着奇遇得到的一杆丈八蛇矛枪,战败了青龙星安禄山;薛仁贵探地穴得到了四宝与九牛二虎之力,成为了征东的无敌人物…… 还有岳飞的沥泉宝枪、呼延庆探古墓得到困龙宝戟与岳雷的八宝驼龙枪,这五大英雄巧得兵器的传奇故事,也成为了千古传唱的小说里的经典桥段。 今天,张文龙很兴奋,他也想从这石门里面得到什么神兵利器。 他好奇,可是对着石门无计可施。 青黛说道:“这里面不知道有什么?和山底下大土丘有无关联?” 兰蕙不感兴趣,说道:“我们回去吧!这石门我们也打不开,真要是想打开,我让爹带人来,拿火药炸开看看就完了。” 兰蕙说的其实很有道理,这石门火药炸开比人力打开省力的多…… 张文龙知道自己无法打开石门,可是今天发现了汉墓,还有半山腰的石门,他觉得是重大发现,他很兴奋。 他没理会兰蕙说的话,现在天刚过午,时间尚早,回去也无事,他研究起来这个石门…… 他用玄铁短刀轻轻的刮开石门的缝隙上的苔藓,发现石门已经年代久远,有些风化,上面没有文字和进入石门的机关。 张文龙有点失望,他说道:“我们回去吧!明天带干爹和火药来炸开看看里面是什么?” 他现在是开矿的,仓库里很多火药,对使用火药很有经验。 他打算带着三人离开回去…… 这时,突然一滴水滴在他脖子上…… 张文龙抬头一看,是刚才用嘴接水的地方,悬出一块石头上滴下来的…… 他仔细看着流水的地方,这地方里面应该有泉水,里面甚至有可能是空的…… 张文龙仔细观察这块地方,水的常年浸润,这地方很松软很潮湿。 他用手使劲搬了一下这大石头,石头居然松动了…… 张文龙继续使劲摇晃,石头轰然坠在地上,差点砸到他,他连忙蹦跳起来,躲避石头…… 大石头坠落,石头后更多的泉水涌出,张文龙拿起一块木头树枝捅了一下子这地方…… 这地方离石门两米左右远,他感觉并不坚硬,不一会儿,居然捅出来一个洞…… 张文龙非常兴奋,也不想回去了,他拿着树枝不停的扩大洞口,随着几个石头坠地,洞口大了很多,成年人可以钻进去…… 张文龙胆大,他怕笑了的坟,但是不怕山洞,他凑近洞口往里面看,黑漆漆的啥也看不见,只有一股潮湿阴霾之气袭来。 张文龙打开火折子,放在洞里,里面深不可测,洞很深…… 青黛和兰蕙她们也好奇,凑近来看,也看不到什么。 张文龙说道:“可能这地方长年累月泉水冲刷,水滴石穿,几千年,把石壁冲刷薄了,才露出来山洞。 我们不必打开石门,从这里就能进去,我进去看看,你们在外面等我。” 张文龙胆大,他已经等不及回去叫人,他认为这没啥危险,不就是一个山洞么? 里面也许有啥宝贝,或者上古神兵利器。 万一还搞出个岳飞传里的八宝驼龙枪呢? 兰蕙说道:“不要进去,万一有危险呢?有啥野兽鬼怪?” 张文龙笑着说道:“有野兽也早饿死了,大白天的没有鬼怪,我进去看看,等我。” 青黛看张文龙一心要进去,她说道:“我和你一起进去看看,我们进去看看就出来。 我们不要走的太远,明天让爹带人来炸开石门,人多再进去。” 张文龙不想让青黛一起进去,毕竟里面黑漆漆的,也很阴森。 可是青黛不干,坚持想一起进去。 于是,张文龙钻了进去,也拉着青黛爬了进去…… 他俩打开了火折子,里面并不缺氧,火折子燃烧的很好,而且洞口不小,外面氧气也瞬间都进了洞里。 只是山洞里很潮湿,黑漆漆的深不见底…… 青黛和张文龙借着火光,看里面是好大的溶洞,半天然半人工,墙壁上还有绘画的图案,往里面走了几步,里面豁然开朗,居然还有一条暗河…… 青黛很兴奋,她回到洞口对着兰蕙和刺灵珠说道:“你们也进来吧!里面好大,很好玩。” 刺灵珠和兰蕙刚要走向洞口,突然一块大石头从洞顶坠落,封住了洞口…… 还好,青黛反应灵敏,她感觉到上面有声音,急忙后退,大石头没有砸到她,但是封住了洞口,她和张文龙被封在洞里…… 张文龙听到声音,急忙赶回洞口,他推了一下大石头,纹丝不动…… 他冲外面喊:“赶紧找干爹,拿炸药来炸开石门!” 但是,这声音看样子兰蕙和刺灵珠在外面未必听得见。 巨石很厚,一点缝隙没有,把洞口封死了…… 青黛很害怕,急得要哭了,张文龙拉着她手说道:“不要怕,刺灵珠和兰蕙会去找爹和干爹,我们很快就会出去!” 张文龙看了看手里的火折子,还能燃烧一段时间。 他稳了稳心神,不慌张了,慌张也没用,他掏出手枪,把玄铁短刀递给了青黛,他俩开始仔细观察这个山洞…… 刺灵珠和兰蕙在外面本来也打算进去看看,刚到洞口,一声巨响,巨石坠下,封住了洞口…… 她俩大吃一惊,推了几下巨石,纹丝不动,也不知道青黛被砸到没有…… 兰蕙吓得哭了,张皇失措,刺灵珠久经阵仗,并不慌张,她推了几下巨石,没有推动…… 她朝里面喊了几声,里面没有回声,看来里面听不见外面声音…… 刺灵珠知道现在要做的是赶紧回去搬救兵,炸开石门,或者挖开,人多力量大。 她和兰蕙又喊了几声,里面依然没动静,也不知道青黛是死是活,时间长了,人在里面也要闷死,会饿死…… 还不知道里面有啥毒蛇猛兽! 兰蕙哭着问道:“怎么办?怎么办?我说不让进去,一定要进去,这样了……” 她蹲在地上哭起来…… 刺灵珠说道:“我们俩弄不动这石头,一时半会儿,他俩闷不死,我们赶紧回去找人来救,拿火药来炸开石门!” 兰蕙站起来,点头答应,她冲着里面喊了几句:“我们找人去了!” 这句话,隐隐的还真被张文龙听见了,不太清晰,但是张文龙知道兰蕙和刺灵珠回去找救兵去了,他心中一宽…… 刺灵珠和兰蕙连跑带颠的下山,直奔金矿! 可是,山高路险,她们走出了很远,走出去足有十几里地之遥,不是一时半刻就能回到金矿…… 张文龙和青黛在山洞里,静静心神,拿着火折子和刀枪,慢慢的往山洞里走去…… 青黛刚走两步,脚下一滑,她借着火光一看,一声惊呼! 石门口附近地下是一堆骷髅…… 第194章 古洞探幽 青黛脚下被什么东西一绊倒,她拿着火折子一看,一声惊叫! 张文龙急忙拉着她后退…… 他俩在微弱的火光下,发现石门附近,他们进来的洞口附近,地上有一堆骷髅…… 因为年代久远,很多骷髅都已经腐烂,但是头骨坚硬,好多还保存完好,有的肋骨甚至还发着淡淡绿色磷光…… 青黛即使胆大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场面,她躲在张文龙的身后,紧紧的握着短刀…… 张文龙看见这么多骷髅也是一惊! 他想到过这个山洞可能和山底下大墓有关联,可是即使殉葬,也会在殉葬坑里出现骷髅,不会聚集在石门,他有点费解…… 看这些死者数量足有几十人之多。 还好,除了骷髅,并没发现其它可怕的东西。 张文龙拉着青黛继续往前走…… 里面越走越宽,里面居然别有洞天,豁然开朗。 他俩大约往里走了十几步,就发现里面一个很大的空间,是个高几丈的大溶洞,这个溶洞里面很多钟乳石倒悬在洞顶,钟乳石上有的还滴着水滴。 钟乳石形成极其缓慢,几千年才可能形成一厘米,看这样子,这是个亿万年古洞。 四周墙壁倒是非常光洁,也是钟乳石的成分,但是被人工打磨处理的非常整齐,有的墙面上还有朱漆壁画。 张文龙走到壁画面前,他仔细观察。 看这壁画的材料和颜色,以及绘画风格是汉代的,他在江城见过汉代壁画。 那些人物穿的服饰都是穿着汉代衣服。 可是,这壁画上并没有江城汉墓里画的那些神话故事,或者墓主人日常饮宴之类的题材。 张文龙和青黛凑近仔细看着这些壁画,他想从中找到这个山洞和汉墓的关联和蛛丝马迹。 遗憾的是,壁画上只是画着几幅画,依次画着两个人,一个男人和女人…… 第一幅画的是一个男孩骑马带着一个女孩打猎。 第二幅画的是男人和女人大婚。 第三幅画的是男人在城下冲锋,女人在城头指挥。 第四幅画的是男人被杀,女人安葬男人。 第五幅画是女人凿山为陵,自锁山洞。 第六幅画的是男人和女人山洞里一起饮酒,这个画的服饰颜色已经和其它几幅不一样了,而且打扮穿的葬服。 第七幅画的是两人拿着一块石头,双目对视,升天。 张文龙看的目瞪口呆,他不懂这些是什么意思? 看样子是这个墓主人和这个女人青梅竹马,后来成婚,后来女子把男子安葬,女子凿山为陵,也自己陪葬。 然后二人一起过着死后的日子,后来,两个人拿着宝石成仙了。 从图画上看,是这意思。 张文龙有点惊悚,这个山洞不会是这个女人的陵寝吧? 女鬼可厉害。 两千年前的女鬼不会成了粽子吧? 看着图画,这女的死在后面,男的死在前面,这个陵墓是女子为男人修造的。 还是个女中豪杰。 这里四周放着几盏青铜灯盏和青铜博山炉。 张文龙和青黛继续往里走,这个宽阔的大厅里中心都是水,水很清澈,但是深不见底。 水从更深的洞穴里流出来聚集在这个大厅,成个小小的湖泊。 这个水的中心有一个石棺,石棺放在一个水中凸起的巨石上。 石棺布满花纹,刻的繁复的纹饰,很精美。 看样子这石棺里是这个女子,山脚下那个大墓是那个男的,不知道为何他们没有葬在一起,而是分开而葬? 一个葬在地下,一个葬在山洞里。 张文龙没有动这个石棺,他也没法靠近石棺,这水很深,石棺孤零零的放在水中央的巨石上…… 并没有殉葬的人物和祭祀品。 他俩沿着旱路继续往里面走,忽然扑棱棱,几只蝙蝠飞出,看样子这个山洞是有通气孔或者出入口,否则不会有蝙蝠进出。 张文龙拿着短枪,和青黛慢慢的往里面走,这个大厅除了石棺和壁画,没有其他的东西,也没发现陪葬的宝物。 他俩沿着石壁慢慢的往洞里走去…… 他们走了几十米,里面并不狭窄,那条暗河就在脚下流过,看不出多深,张文龙和青黛弯腰看了看河水…… 河水刺骨的凉…… 火光下,张文龙突然发现河水里好像还有鱼,他一把抓起一条鱼,火折子一看,这鱼透明,没见过这种鱼,奇怪的是没有眼睛…… 几万年不见阳光,这些鱼已经退化了眼睛功能,成了盲鱼…… 青黛一声惊叫,她没见过没有眼睛的鱼…… 张文龙把鱼放回溪水。 他和青黛继续往里走,眼前一亮! 这是一个不大的洞穴,也都是钟乳石林立,可是在墙壁上,布满了各种宝石和水晶。 这些宝石是人为贴上去的,火折子下,闪闪发光。 在这个厅中央有一个石桌,石桌上放着一块石头。 张文龙凑近一看,这石头像骷髅头一样有些空洞,三个拳头大小,他拿起来很沉,像铁,也像银子。 他想起陈二爷跟他讲的陨星特征,他对青黛说道:“这应该是陨星。不知道他们把这落星石放在这里做什么?还放在显要位置,像是一个仪式。” 陨石古代叫陨星或者星落石。 青黛也是见多识广的人,她出身富豪之家,家里藏宝甚多,什么稀奇古怪的宝贝都见过,并不惊奇。 这些墙上满布水晶,碧玺,红蓝宝石和玉石。 张文龙看着这陨石对青黛说道:“看样子他们想靠这些成仙。古人认为陨星通灵,能沟通天地和阴阳两界。” 张文龙知道的知识很多。 这个陨石张文龙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并不发光,只是黑黝黝的有些份量…… 张文龙放下陨石,和青黛继续往里走,走了十几米深,里面空气有些稀薄,但是火折子还是足以照明。 路过一个狭窄的通道,张文龙扶着墙慢慢的走。 忽然,他感觉手触碰到软软的东西…… 他一惊,急忙收回手,火折子靠近墙壁一看,一大团软软的东西,粘附在墙壁缝隙上…… 这些东西有一丈多宽的面积,粉色里夹杂着白色,像一大团肉…… 张文龙一惊,他思索这是什么? 摸了一下,很柔软,和肉一样,触手有弹性。 青黛也吓了一跳,以为这是妖怪。 张文龙不知道这是太岁。 太岁头上动土的太岁。 只是太岁有石太岁,土太岁等等种类,是个神奇的物种,介乎于动物和菌类之间,甚至位居神位。 秦始皇让徐福率领三千童男童女寻找长生不老药就是寻找太岁。 他俩不认识这是啥东西,也觉得惊异,连忙继续往里走,这时,水已经没有了,这些水是从一个山顶上一个洞口流下来,在山洞里形成了小瀑布,瀑布成了暗河,内部循环。 那些蝙蝠看样子也是从这山顶洞口进出…… 再往里走,越走越下坡,好像走到了山脚下,青黛害怕了,她说:“我们往回走,爹爹他们应该快到了…… 他们会炸开石门,我们就出去了,等他们到了一起,再看里面啥东西。” 张文龙点点头,也觉得里面黑漆漆的越走越深,他隐隐感觉到走的方位,这个山洞是连着山脚下那个大土丘…… 他处处觉得这个山洞有些诡异。 他俩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返回了,他俩要等着救援…… 快走到放置陨石的地方时候,张文龙长出了一口气,说道:“还是这里宽敞。” 突然,一条水桶粗的大蟒蛇悬挂在洞顶钟乳石上,张开大口朝着张文龙咬来…… 第195章 墓斗巨蟒 张文龙刚刚走出阴暗的狭窄的通道,刚刚透口气,站在这个墙面贴满宝石和水晶的空间,突然,一个大蟒蛇张开大口咬向了他! 这个蟒有两三丈长,小号水桶粗细,也不知道它从哪里来的,在放着陨石的石桌那里盘着,仰起头扑向了张文龙…… 说也奇怪,张文龙后来和我太公讲到这里的时候,他描述的很详细! 他说在刚进入这个空间的时候,就瞬间感觉到一股冷气,这股冷气和溶洞本来的潮湿寒气不一样,其实溶洞里并不寒,甚至有时候冬季溶洞里面还是暖和的,夏季才会凉爽…… 张文龙感觉到的寒气是一种阴森冷气,他无法形容,反正感觉有点冷!感觉有危险,他有了预感…… 否则,他那一天,躲不过这大蟒的致命一击…… 我去过养蛇厂,那种冷飕飕的感觉,无法形容。我知道这感觉,蛇类聚集的地方很凉,阴冷…… 张文龙吓了一跳,他急忙后退,把青黛推到了后面几米,青黛差点摔倒。 大蟒扑了个空,张文龙抬手两枪,打中了蟒蛇的头! 可是小小的子弹在水桶大的蛇头面前构不成威胁,蟒蛇也很疼,可是没有致命! 它爬出来冲向了张文龙…… 张文龙又连开四枪,打中了蛇头和蛇身,蛇依然没死,不过迅速暴怒起来,翻滚着再一次咬向张文龙…… 左轮手枪只能装六发子弹,张文龙没子弹了…… 这时候,张文龙有点不慌张了,他见过几次生死,他一向临危不乱! 刚才是蛇出来的太突然,吓他一跳,现在看清楚了形势,只有一条大蟒,还被击中几枪,他稳了稳心神,镇静了…… 他把枪和火折子递给了青黛,从青黛手里拿过了玄铁短刀…… 青黛躲得远远的石头后面,拿着火折子给他照亮,这个青黛刚才也吓的心惊胆战。 一个女人哪里见过这些凶险猛兽,不过青黛异于常人,胆量非凡,主要青黛相信她的丈夫勇猛,张文龙打死过豹子,救过她…… 张文龙把头上辫子咬在嘴里,他的汗已经下来了,他拔出短刀,左手拿着刀鞘,他盯着慢慢逼近的巨蟒…… 巨蟒铜铃大的眼睛恶狠狠得盯着张文龙,它的头被张文龙几枪打了几个洞,没死,也已经重伤,蛇头上滴着血,微弱的火光下恐怖阴森…… 张文龙怕伤到青黛,他也想到宽敞的地方去打,他一个箭步,跳到这个宝石铺满的空间一个西面角落。 他很懂的选择位置,记得第一章节我写过,张文龙和六爷第一次见面,他发现六爷吃饭在饭馆,每次都是选择最后面的角落坐下,后背是墙,眼睛能看到大门口动静,很安全,这是江湖经验…… 张文龙也学会了,他去哪里吃饭,都是选择最后靠墙的位置。今天,他要杀死蟒蛇,他也选择了易守难攻的墙角,他不必担心后面被袭击,师父六爷这习惯,救了他的命。 蟒蛇看见张文龙很镇静,可能也很意外,它摇晃着脑袋,寻找机会,也没急于进攻。 蟒蛇喜欢缠人,只要被蟒蛇缠上,人的骨头就被缠碎了,窒息而亡…… 张文龙听说过蟒蛇喜欢缠人,所以他不给蟒蛇靠近的机会,他拿着刀就在墙角…… 他看了一眼通道,青黛离得远,还安全,看着青黛伸出手举着的两个火折子,给他照明…… 张文龙心中一热,娶妻如此,此生无憾…… 他更有了胆气,张文龙已经经历不少突发事件和风浪,不是去年打豹子时候的莽撞少年。 而且现在蟒蛇头部中枪,自己手里有玄铁短刀…… 张文龙看见蟒蛇慢慢靠近,马上蟒蛇就要进攻咬他,因为他靠墙站着,蟒蛇无法缠上他,蟒蛇在找机会…… 在距离一两步之遥的时候,张文龙扔下刀鞘,双手握刀,跳起来扎向了巨蟒的七寸! 蟒蛇迅速躲开,一刀没有扎中,但是割开了蟒蛇的身子,划开一个大口子,没有致命,这刀非常锋利,蟒蛇被这一击,还是受了重伤。 蟒蛇暴怒着,用尾巴扫向了张文龙,张文龙急忙躲开,躲在那个石桌后面,巨蟒张开大口,咬向张文龙,张文龙迅速躲在桌子下,蛇头扑了个空! 张文龙在桌子下,双手握刀,刀尖朝上扎向了蟒蛇肚子! 锋利的玄铁短刀扎进了蟒蛇的肚子,蟒蛇剧痛游走,这一游走,蟒蛇的肚子被锋利的玄铁短刀开了趟,血流满地,内脏流了一地…… 可是蟒蛇没死,打蛇打七寸,它生命力惊人。 蟒蛇拖着倒在地上的张文龙,这地方空阔,蟒蛇瞬间身子一卷把张文龙盘住了…… 张文龙感觉透不过气,蟒蛇慢慢收紧身子,蟒蛇的力量能缠碎一头牛的骨骼,只是这蟒受了重伤,内脏都出来了,没了啥力气…… 张文龙心中焦急,他知道自己可能要被缠死,而且这蟒要是咬到自己的头,会一口直接吞下。 他心中焦躁,打算挣脱,可是无法挣脱,他奋力的用刀扎蛇身,扎了几刀,蛇身皮糙肉厚,只是小洞,也无济于事。 蟒蛇开始慢慢收紧身子…… 青黛拿着火折子跑了出来,她看见张文龙危险,命在顷刻,顾不上害怕,来帮忙…… 张文龙大喊:“离远点,去石门口躲起来!快跑,不要管我!” 蟒蛇没有理会青黛,可能它现在一心杀死这个男的。 这时候蟒蛇的血也流了好多,也活不长了,蟒蛇只想杀死张文龙报仇。 青黛跑到张文龙和蟒蛇面前,蟒蛇身躯很大的一团,青黛已经顾不上害怕,她没有武器,手枪也没了子弹,枪扔在地上…… 她拿起两根火折子扎向了蟒蛇的眼睛,燃烧的火折子扎中了蟒蛇的右眼,蟒蛇的眼睛被烧瞎了…… 蟒蛇剧痛,咬向青黛的胳膊! 张文龙举起短刀,刺向了蟒蛇下颚,蛇一疼,没有咬中青黛,青黛有点手足无措,呆立不动…… 青黛没想到一击即中,既高兴又惊慌。 张文龙喊道:“离远点!我能杀了它,它的血快流光了!” 青黛急忙退后观望,火折子居然没有灭。 张文龙扎进了蟒蛇下颚,他拔出刀,想了想,横着切向了缠住自己的蛇身,也就是玄铁短刀吹毛利刃,削铁如泥。 他一用力,慢慢的环切,把水桶粗的蟒蛇身子拦腰切断! 张文龙挣脱束缚,跳出几步,一身上都是蟒蛇的内脏的血…… 蟒蛇被玄铁短刀切断了两节! 可是蟒蛇没有死,一只眼睛恶狠狠的看着张文龙,拖着半截蛇身,又准备进攻…… 张文龙拉起青黛喊道:“快跑!” 他俩往外面方向跑去,打算找地方躲起来,蟒蛇在后面追,他俩踉踉跄跄的跑到了那个放着石棺的大厅溶洞里…… 他俩刚刚站稳,喘了口气,蟒蛇也到了…… 第195章 那些临死的悄悄话儿 青黛紧紧的拉着张文龙胳膊,瑟瑟发抖…… 张文龙已经豁出去了,他知道害怕也没有用…… 这溶洞里黑漆漆一片,也许这蟒蛇能夜视,他低声说道:“千万不要让火折子火灭了,我能杀死它! 你离我远点。” 青黛点头答应,她不知道男人打架有两个段位,一个是小男人打架,想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表现一下,喜欢被围观,然后张嘴骂街,以头抢地…… 还有一种大男人打架,开打的第一时间,他会保护好他的女人,让离得远远的,约好打完架的聚会地点,因为他想杀人…… 还有可能,女人会帮倒忙,拉架先抱住自己,那么自己很可能被敌人对手捅死,会添乱…… 张文龙是懂得格斗的,虽然刚才青黛救他扎伤了巨蟒的眼睛。 可是,青黛在身边,他放不开手脚,无法放手大杀! 张文龙低声说道:“你躲在石头后面 ,火折子不要灭就行,我能杀了它!” 青黛抿着嘴,拿着火折子慢慢退后,寻找躲避地方。 张文龙看了看手里的短刀,他冷笑一声:“呵呵,妈的,我不信这辈子丧命蛇口! 来吧!” 他已经非常镇静! 他的心里一片空茫,空茫的就像梁风的眼神和飞刀…… 如果从气功和武功角度看,张文龙武林秘籍修行的已经瞬间达到最高段位…… 他看着青黛躲起来,自己没有了牵挂,也没有帮手,他决定在这万年古洞里生死一战! 看客只有一人,他心爱的女人,还是妻子青黛…… 他的额头有点湿了,脑后辫子也早已散乱…… 他不在乎,他的眼睛紧紧盯着慢慢靠近的巨蟒…… 心里在盘算对策,如何杀掉这皮糙肉厚的大家伙。 张文龙还没想出办法,巨蟒已经拖着半个身子,到了身边…… 巨蟒一口咬向了张文龙! 张文龙急忙闪躲,可是没有躲开,巨蟒咬中了张文龙的胳膊…… 张文龙一阵剧痛! 他知道这胳膊要废了…… 他拿起短刀,扎向了蟒蛇的左眼。 蟒蛇右眼已经失明,这一刀,刺中了左眼,蟒蛇一瞬间天昏地暗,居然松开了口…… 张文龙没想到一击蟒蛇会松口,他急忙倒退! 他退到几米之外,看着双眼已经瞎了的巨蟒满地翻滚,不一会儿,巨蟒掉进了暗河里…… 蟒蛇的血,溅在石棺上,白色石棺上面溅了血,瞬间感觉很恐怖…… 蟒蛇挣扎了一会儿,血也流的差不多了,死在河里,蛇身慢慢漂浮上来…… 张文龙看着巨蟒已经死掉,他长出了一口气…… 他喊道:“青黛,蛇被我杀了,出来吧!” 那一瞬间,他有种男人的宣誓感和成就感…… 他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他的女人! 青黛跑出来,拿着火折子,看着溪水里的巨蟒半截尸体,她愣着说不出来话…… 她趴在张文龙的胸膛,呜呜哭了…… 张文龙拍着她的肩膀安慰,可是,害怕还有其它怪物,他没有放松警惕,他掏出了怀表…… 这个怀表还是师父六爷在锋城给他的礼物,看了看时间,安慰道:“兰蕙她们回去要半个时辰,回来要半个时辰,准备东西和火药也要时间。 现在过去了一小时,我们躲起来,等一会儿,她们就会来,我们不要在石门太近,他们炸门,不要石头伤到我们……” 青黛现在对张文龙已经五体投地的崇拜,她心中的丈夫,勇猛依旧! 青黛说道:“好!我们先躲起来,不要再出来啥怪物。” 他俩四处寻找躲避空间,还真的发现一个小小的石洞,只能容纳两三个人,他俩躲了进去…… 在这里,即使老李炸门,也不会伤到了他俩。 冰冷的溶洞里,青黛有点发抖,张文龙搂着青黛,这个冰冷的溶洞里,可能彼此的体温是最好的取暖…… 张文龙可能从没有这样紧紧的抱着过青黛,抱着自己的女人,自己喜欢的姑娘…… 手枪,青黛已经扔了,没有了子弹。 短刀,张文龙紧紧握在手里…… 钱,是男人的胆。 刀,是男人的魂…… 钱,有时候生死面前没用,可是没有这把刀,今天,张文龙就死了…… 他俩安静的不做声,等着干爹他们到来,也害怕还有怪物出现。 张文龙看看怀表,过了一个小时了,干爹他们也快到了,她对青黛说道:“我俩命大,杀了巨蟒,干爹他们估计半个小时也就到了,我们再忍忍,只是,我从没做过胆小鬼! 这样龟缩在这个小洞里,我们将来有了孩子,说出去,是不是很丢人?” 张文龙不想在这个小溶洞里躲着了…… 青黛依偎在张文龙的怀里,她感觉很温暖,很安全。 她闭着眼睛说道:“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么?” 张文龙好奇,说道:“不知道,喜欢,还有理由,我这么帅?” 青黛的身躯明显一热,她说道:“我以为我们今天会死掉! 也算临死的悄悄话了…… 那天,豹子想咬死我弟弟,我去拉我弟弟,你挡了我面前,推开了我,还是推的我的胸……” 张文龙一愣…… “哦,还有这事儿?生死关头,我哪里顾得上推哪里?” 其实,青黛的胸发育的很好,软绵绵的,像两个发面馒头…… 张文龙好像有点印象和感觉…… 青黛幽幽的说道:“那一刻,我就喜欢上你了,我去过你的房间,我看见了你刻的兰蕙的竹子……” 张文龙一惊! 他没有做声,听青黛继续说下去…… “那个竹子,刻的真好,刻的很像。可惜,刻的不是我……” 张文龙说道:“我随便刻的,不要乱说。” 青黛趴在张文龙的怀里,抬头看了一眼张文龙…… “我以为,今天,我们要死掉了,没想到目前还活着…… 有些话,就啥都说了……” “我知道你喜欢兰蕙,可是我喜欢你,你摸了我的胸,第一个男人…… 豹子之口,还救了我和我弟弟…… 那时候,我就想,我要嫁给你! 我故意让余猛划船到你常去的地方弹琴,我为了那首秋风词。 我练了一个月,磨破了手指…… 我知道你善良,会留意我,喜欢我的……” 张文龙愣了,原来青黛一直一切都有步骤,就像自己想图谋陈府小姐…… 张文龙看着青黛的真情告白,他心里很感动,也感觉幸福。 他没想到青黛对自己会这样用情至深…… 张文龙哈哈一笑,说道:“都过去了,我们要是生了孩子,乳名就叫小蟒吧?也纪念一下今天杀了这个蟒。” 青黛点点头答应。 “你喜欢叫什么名字,就叫什么名字……” 张文龙说道:“蟒,很好,也是蛇,蛇也能成龙! 能避于草木,伺机而动。 冷血无情,能无足能走,蟒蛇也许能走蛟而成龙呢? 我叫张文龙,却命运坎坷。 你爷爷叫陈龙,也一生崎岖…… 龙,太不吉利。 我想让我的孩子是个蟒蛇,自己历练修行,再去成龙!” 张文龙有点唏嘘…… 青黛听着张文龙说的话,她不太懂其中玄机,她扑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张文龙…… “你想叫什么,就叫什么……” 他俩正在这个溶洞里郎情妾意,忽然感觉洞口一阵阴风袭来…… 这阴风,不像刚才蟒蛇出现的阴冷,而是怪异的好像无处不在,两人的汗毛孔都开了,张文龙似曾相识这种感觉…… 张文龙想起来了,这感觉是他娘坟笑了之后的那些夜晚…… 第196章 谁拍的一巴掌 这种感觉,张文龙和青黛都同时感觉到了…… 不仅仅是危险,还有点恐怖。 即使现在,我们一旦遇到危险,或者特殊磁场地方,身上都会起鸡皮疙瘩,会背脊一寒,发麻。其实,这是我们祖先给我们留下的遗传基因和记忆。 告诫我们远离危险,或者提前预防。 只是我们越来越依靠科技和技术,忘记了本能和第六感…… 这时候是晚清,张文龙和青黛还有本能。 这种阴风慢慢的靠近,张文龙感觉身上汗毛都立起来了…… 他知道,这不是蟒蛇。 张文龙甚至感觉身子有点发抖…… 青黛也吓的蜷缩一团。 张文龙看了看怀里的女人,他拿起刀,低声对青黛说道:“我出去看看,不要在这里束手待毙! 无论发生什么,你都不要动。就在我这里等干爹他们救援,记住,我要是死了,要是有了孩子,就叫小蟒。” 后来,青黛生了孩子,真的叫小蟒 …… 只是,这一天,张文龙没死,也差点死了。 青黛点头答应,她真的害怕了…… “你小心点,要不,我们就在这里等……” 张文龙很倔强,他说道:“不!我感觉到危险,逃避和躲避不是办法,我出去看看! 你等我,我会回来!” 张文龙拿起刀站起来,走出了隐身溶洞…… 他站在这个有着石棺的大厅,巨蟒的半截尸体漂浮在水面,石棺孤零零的还在水中的巨石上,壁画鲜红依旧…… 可是,他发觉阴森森,冷飕飕的感觉风就在身边…… 他感觉甚至有鬼魂,这感觉,他老娘坟笑了的时候,就经常这样感觉…… 他的汗毛孔都开了,这是紧张和恐怖,是先人给的危险警示! 张文龙看了一眼躲在小溶洞里的青黛,他拿出怀表看看时间,慢慢的呼出一口气,平静下心神…… 这溶洞里几乎没有了光,火折子在手里起不到啥作用。 张文龙有点害怕…… 可是,他转念一想,我活人都不怕,还怕鬼怪? 即使我死了,也是厉鬼!那个宋朝老娘们儿李清照咋说的? 对!生亦做人杰,死亦为鬼雄! 这样一想,他不害怕了,身上的汗毛孔也闭合了…… 他刚刚心里自我安慰一下,心情平稳了…… 突然,他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这一巴掌,拍的不重,也不轻,真实的存在。 张文龙反手一个擒拿动作,可是,扑了空…… 他回头一看,啥也没有。 是不是幻觉?不是,他的肩膀火辣辣的疼…… 张文龙怒从心起!他抡刀身边一扫!骂道:“你妈的,鬼,我就怕你么?!! 我今天把你的坟都掘了!!!” 张文龙大怒! 本来他没有想开棺挖坟的意思,现在,他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决定把这诡异的古墓都掘了…… 张文龙短刀一挥,扎了个空,他仔细看看黑漆漆的溶洞,微弱的火光下,一个雪白的石头棺材静静的躺在水中央,石棺上是斑斑蟒蛇血迹…… 四周一片寂静。 张文龙握紧短刀,他稳稳心神,感觉身上的汗毛孔都闭合了,也不哆嗦了…… 看来,疑神疑鬼这个成语恰当,很多都是自己吓自己。 张文龙咬着牙,握着刀,慢慢的四处观察,他感觉自己的肩膀,火辣辣的疼…… 这不是鬼,是真的被什么东西拍了一巴掌。 他看看躲在小溶洞里的妻子,他要保护好自己的女人,他已经丝毫不惧,决定神挡杀神,鬼挡杀鬼! 张文龙拿着刀转了一圈,除了壁画有点诡异,还真的没有其他东西,他站在蟒蛇的尸身旁水边,看着石棺。 这是一个汉白玉的石棺,上面刻着繁复的花纹。 要知道汉白玉是河北和京津一带的产物,这是广西。 只能说这个墓主人做了很多工作和努力,死之前定做了汉白玉石棺,万里迢迢的运到广西。 张文龙不害怕了,他突然感觉好像这个墓主人前缘未了,有很多心事…… 这是两千年前的死者,时空早已经钝化,她在给自己暗示。 张文龙就突然有这感觉,他甚至感觉刚才被拍了一下,也是墓主人拍的,而且并无恶意。 她是在提醒张文龙,或者希望引起张文龙的重视。 难道自己和这个女尸有缘? 张文龙从小没少听他父亲讲评书,他相信鬼神的存在。 他看着石棺,又看了看壁画,他想起来了那个陨石,还有巨蟒…… 张文龙心里把几件事联系一起,他逻辑上分析,也许死者和山底下那个大土丘的王侯恩爱有加,王侯战死沙场,女子希望和他死后还在一起,就造了这个天地连接的奇怪古墓。 这个女人听说陨石能沟通天地灵媒,她想用陨石,让二人死后升天,或者投胎一起,下辈子还在一起…… 还把希望画在壁画上…… 蟒蛇是喜欢宝石的,也需要宝石的灵性提升修为,这个巨蟒发现了这里的宝石房间,在里面守护修行很多年…… 今天蟒蛇被张文龙杀了…… 这个女墓主人说不出感激还是愤恨,还是其它原因…… 她并没有怪张文龙擅入墓地,甚至觉得张文龙可能是有缘人,能帮她和她心爱的人进入天堂,或者投胎来世。 张文龙感觉身体怪怪的,他感觉身上的所有感官进入一个空灵的时空…… 他甚至感觉到了这个女尸在对自己发号施令,让自己帮她什么…… 他喊出来青黛。 青黛从溶洞里出来,依偎在张文龙怀里:“怎么了?” “我感觉好怪,这个石棺里的女人好像想让我帮她什么?” 青黛一愣,说道:“不要乱说了,怎么可能?我们等干爹和爹爹,他们快到了。” 这时候,张文龙和青黛同时感觉到肩膀被人轻轻拍了一下…… 张文龙一惊,他说道:“又拍我了……” 青黛一声惊叫:“我刚才也被拍了一下,我以为你,可是,你的手没动!” 青黛瑟瑟发抖。 张文龙拉着青黛慢慢退到小溶洞,他越来越感觉一股阴气弥漫溶洞,这是鬼魂的磁场…… 张文龙搂着青黛在溶洞里一动不动 。 一刻钟,没有异常。 张文龙觉得很憋屈,他从没有这样猥琐过,他怒从心起。 低声说道:“我不会这样等下去,你不要出来,今天是鬼,我也杀了它!” 青黛没拦住,张文龙拿着火折子提着刀,再一次走出溶洞! 张文龙出来,站在溶洞大厅,他突然发现溶洞里站满了穿着汉代衣服的好多人…… 他们面无表情,脸色惨白,穿着汉代衣服,若隐若现…… 一起看着张文龙…… 是鬼魂? …… 第197章 炸门脱困 张文龙看着眼前几十个穿着汉代衣服的人摇摇晃晃的站着,有的慢慢向他移动,黑漆漆山洞里,影影绰绰,他吓得半死…… 即使张文龙胆大,可是第一次见到这场景 ,也懵逼…… 张文龙以为眼花了,他揉揉眼睛,仔细看这些人,这些人影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又好像虚幻,有的人物并不清晰,有的反而很清晰。 他知道遇见鬼了,不是眼花,他不知所措,拿着短刀一动不动,张文龙敢打豹子,敢打蟒蛇,那是豹子和蟒蛇看得见,摸得着。 这些东西,他看得见,摸不着…… 他后悔没拿陈龙给他的辟邪锥子。 张文龙很惊慌,甚至不知道要如何下一步,他拿着刀的手开始发抖…… 张文龙仔细看这些人影,黑漆漆的山洞里人影很清晰,穿着鲜艳的衣服,慢慢的靠近,只是都没有表情,看不出动机和喜怒哀乐。 青黛听见张文龙惊呼,忍不住从洞里跑出来,她拉着张文龙的胳膊,说道:“怎么啦?” 张文龙说道:“你没看见很多人么?” 青黛说道:“没有啊?什么也没有。就这个石棺,还有一条死蟒。” 张文龙一惊,难道自己眼花了,他仔细一看,这些人影确实消失了…… 张文龙百思不得其解,他怕青黛害怕,也不敢说看到什么,只是说:“刚才眼花了……” 张文龙拉着青黛又一次走到壁画前面,他仔细的看着壁画。 那个最后一幅壁画上,画的人拿的石头就是石桌上的陨石。 他又想起来石门附近的那几十个骷髅。 他猜测那些骷髅应该是修造墓地的工匠,这些壁画也是他们画的,工匠按照墓主人的要求画的。 他们画完,这个墓主人把他们都关在墓室而死,墓主人看样子自杀的…… 他们在石门附近想打开个洞逃生,可是遗憾的是没等打开,全部死掉了。 那个山崖很厚,不是几天用手能打开洞的,他们的工具也许都被卫士拿走了,把这些工匠活埋在山洞。 可是,这个陨石要如何能让死者灵魂升天呢? 张文龙挠头,他想不通…… 那个陨石还在里面镶嵌宝石的山洞里放着,巨蟒也是在这个洞守护陨石。 看来,要到地下王侯的墓地打开看看,也许有蛛丝马迹,发现有何关联,再研究这个石头。 张文龙是个好奇的人。 他有着很强的探索精神,刚才他被那些穿着汉代衣服的人影吓得半死,他现在不敢动了…… 张文龙知道绝对不是幻觉,可是为何青黛出来了,鬼影就不见了,他也费解…… 这事后来我的先辈们也经常探讨,再后来,我一次在一个论坛看到一个帖子,也许算揭开缘由。 青黛这时候怀孕了,刚刚怀孕,青黛自己还不知道。 那个帖子说道:不怕鬼的女人是什么人? 怀了孕的女人。 传说女人怀孕后,头顶会有三层金光护体,这是因孕妇在生生世世的轮回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她负责把转世投胎的魂带到人间,其中自然有神的守护,所以鬼是根本无法威胁到孕妇的。 还有行善和拜佛的女人也不怕鬼,阴德厚重的女人一般都是大善人,她们每次行善积德都会被专门记录的神仙记录,这样的人是有神明庇佑的。 而经常拜佛的女人身边往往都会有佛光,无论是在什么时候都能护体,鬼见到后自然也就十分的害怕了。 青黛怀孕了,她还心地善良,从小跟她母亲念佛,也许这原因,她出来了,鬼就不见了…… 这时候,张文龙还不知道这些,以后他也没想通,不过,这天,他看了看怀表的万年历,写着初一。 一个月三十天中,月亏的时候,初一这天阴气最重,他容易遇到脏东西…… 张文龙不敢去取那块陨石了,他害怕再出来一条巨蟒。 自古以来的传说里,有宝石的地方蛇类喜欢聚集守护,它们也要借助这些宝石的灵性修行。 即使千年人参旁边都经常有蛇类守护,包括以前写的夜明珠。 新闻报道,国外的禅修人士喜欢用陨石来提升修为,尤其玻璃陨石,也叫离魂石。 据说,把玻璃陨石放在眉间,静静的平躺着,能看见自己灵魂出窍。 我是陨石发烧友,各类陨石收藏很多,可是,我没敢试,我怕出窍了,灵魂回不来,回不来,我就没法写小说…… 这个墓主人肯定知道陨石通灵的传闻,才弄块石头放在墓室,相当于献祭。 这些不好猜测,张文龙和青黛也想不通…… 我也想不通。 他俩正在忐忑不安的转悠,听见石门附近有了动静…… 他俩急忙跑到了石门附近,果然,他听见有人敲击石门,很有节奏,他知道干爹他们来了…… 这是先给个动静,让张文龙躲远点,他们要炸门。 张文龙拿起石块,也有节奏的敲击了十几下回应。 意思自己安全,自己要离开了,这算是最早的密码电报传递信息。 老李和陈二爷他们听到了石门里面传来的几声敲击,知道张文龙和青黛还活着,都很高兴,也知道他们会躲开,不会被炸伤。 于是,陈二爷和老李让工人先少量的火药,给里面的人一点动静。 陈二爷也怕火药太多,炸塌了洞口。 果然,一声巨响,石门没动。 可是张文龙和青黛早已经躲起来了,很安全。 过了几分钟,一声巨响,石门塌了…… 老李,六爷,陈二爷,梁风,余猛,刺灵珠,兰蕙,还有十几个矿上工人,出现在了洞口…… 张文龙和青黛一声欢呼,他俩跑了出去,青黛扑向了陈二爷怀里,高兴又激动得哭了…… 兰蕙拉着张文龙的手,张文龙的手还在发抖,他看见六爷和老李,说道:“我看见鬼了,我看见鬼了…… 这洞好邪门,我还杀了大蟒,水桶粗,我的枪也没了子弹,扔在洞里。” 六爷和老李大家大惊,他们从没见过张文龙这样慌张害怕,这可是徒手打豹的勇猛少年? 今天,他一定经历了很多凶险,看见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六爷眉头一皱,眼睛一横,说道:“进去看看!” 老李也掏出短枪,说道:“走,进去,张文龙,你别去了,在外面等我们……” 老李对张文龙这个干儿子是真的好,真的疼爱。 张文龙看着太阳,有点回过神,他不害怕了,他说道:“我带你们去。” 说完,他把短刀插在腰间,从余猛手里拿过一把长刀,点燃火把,他又进了山洞…… 陈二爷安慰青黛,让梁风和刺灵珠照顾青黛和兰蕙,外面休息。 他也跟了进去,十几个工人也都拿着武器进了山洞。 他们看见了石门附近的几十个骷髅,再往里走,看见了石棺,还有飘在水面上的巨蟒半截尸体…… 巨蟒水桶粗,水一泡,更粗了…… 两只眼睛瞎了,还在滴血,很恐怖…… 老李的胆子很大,看这巨蟒,也吓的不知所措。 是的,就这蟒,被儿媳妇青黛用火折子烫瞎了一只眼睛,被干儿子开了膛,切断了蛇身…… 说来也奇怪,这十几个大男人都拿着武器,都是血气方刚,居然都在石棺前背脊发麻…… 六爷和陈二爷他们也都感觉到了,好像山洞里忽然多了很多人,很多穿着汉代衣服的人…… 感觉一阵阴风袭来,都感觉毛骨悚然…… 第198章 两千年前的爱恋 梁风、刺灵珠陪着青黛和兰蕙在洞口附近休息,青黛还没缓过神来…… 陈二爷这十多个人进了洞,在这大厅里,居然都感觉不舒服。 火把很亮的,十几个人都拿着火把,这可比火折子亮多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感觉浑身发冷…… 这时,一个工人尖叫一声:“有鬼,好多人!” 六爷和陈二爷每人拿着长刀,他俩也感觉到了异样,在火光下,看到几十个穿着汉代衣服的人,影影绰绰的晃动…… 张文龙也看见了,他刚才就见到过,吓得瑟瑟发抖,这十几个大男人居然谁都没有敢动…… 他们几乎都看见了这些影像,也不是多恐怖。但是肯定不真实,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 张文龙躲在老李身后,说道:“干爹,刚才,我就看见他们了。 可是青黛出来了,就消失了,现在又出来了,不会吃了我们吧?” 老李也看见了这些影子,他说道:“别怕,我们人多。” 可是人多有什么用? 明显的感觉到这些人影在四周把他们围住了…… 六爷也很慌张,张文龙可能拜师以来,第一次看见身经百战的六爷浑身发抖,六爷拿着长刀,他割破了中指,刀上滴了血…… 这是他听别人说的中指血辟邪,他也没见过这诡异场面,不知道手指血有没有效果。 看样子无效,因为大家还是感觉这些人影没有散去。 六爷看这中指血没用,他靠近了老李和陈二爷,说道:“妈的,我们是遇到鬼了,我这中指血也没用,白割了个口子! 他们要干什么?吃我们?” 六爷也束手无策,有几个胆小的工人都吓哭了…… 这时候,老李站出来,对着空气一顿表白:“我们就是来看看,路过,无意打搅各位,你们在这几千年了,我们不动你们! 你们也不要吓唬我,搞急眼了,老子一把火都给你们窝烧了!” 你别说,老李说完,这些人影瞬间不见了…… 老李命硬,生辰八字六丁六甲,据说鬼神不惧。 六丁六甲是一种中国古代神话中的神只,分别为六丁神和六甲神的合称。 六丁为阴神,包括丁卯、丁巳、丁未、丁酉、丁亥、丁丑。六甲为阳神,包括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 据说六丁六甲为天帝役使,能“行风雷,制鬼神”。 老李一说话,真的啥都看不见了,大家议论纷纷,感觉气氛没有刚才那么冷了…… 张文龙觉得诡异,他站在壁画前面,拿着火把给大家看壁画。 陈二爷和六爷都是见多识广的人,可是,他们也迷糊,只是看着壁画猜测墓主人的生前故事。 张文龙说道:“前面还一个洞,都是宝石,还有星落石。我在那里遇到了大蟒,手枪还在那个地上……” 六爷仔细看着石棺和壁画,他听张文龙说完,说道:“我们先不动这石棺,我们进去看个究竟!” 六爷胆大,他好胜,还真不信邪,不过刚才也吓半死,他真的看见了几十人穿着汉代衣服围住他们。 六爷是没进过墓地的,老李倒是盗墓好多年,可是也没遇到啥灵异事件。 今天第一次看见说不清楚的东西,可是,他坚信是集体眼花。 他们十几人继续往里走,不一会儿,看到了那些太岁,陈二爷低沉的说道:“太岁!我们不要碰,继续走。” 走了十几步,到了那个放着陨石的石桌那里,六爷看着这四周墙壁,这墙壁上满铺着各种宝石,很多水晶和碧玺。 火把照映下,闪闪发光。 他看着这些墙面,发现这些宝石拼成了图案。 是按照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拼的,奇怪的是靠西面的墙上,用水晶满铺成一面镜子…… 那个镜子前面居然一个石桌,像梳妆台,还一个石凳,石桌上有个青铜镜。 刚才张文龙没有留意到这些细节。 六爷和老李对视一眼,他们走了过去,在这面水晶镜子里,他们又看到了好多穿着汉代衣服的人在里面晃动…… 水晶,这东西很灵异,好多童话故事里那些魔法师都用水晶球占卜,甚至二战时候,钛晶都不许出口德国,因为制造核武器需要宝石引线。 而且水晶石成分是二氧化硅,有存槠和记忆功能,就像我们内存卡的芯片一样成分。 晚清时候,六爷他们还不懂得这些科学知识,可是,这水晶墙壁里,他们看到了未知的东西…… 陈二爷说道:“要不是我们都一起看到,还以为眼花了,这里好诡异,我们看到了两千年前……” 六爷说道:“我们下去,继续走,不理他们,就当啥也没看见。” 十几个人继续走,他们在墙角捡到了张文龙的手枪。 这是青黛扔掉的,没了子弹…… 他们沿着山洞慢慢往下走,越走越深,忽然,眼前豁然开朗,出现一更大的溶洞,里面全是钟乳石,火把照映下,发着光。 墙壁上都是用萤石铺射,发着绿光,萤石也是夜明珠,质地较软,吸收光,夜里会发光。 这大溶洞里都是萤石墙面,火把下,发着绿光,很美丽,也很阴森…… 在这大溶洞的中间居然还有一个巨大的石棺。 这里没有水,洞虽然潮湿,并不太闷。 这个石棺四周放了几十件青铜器,青铜鼎,青铜灯盏,青铜博山炉和各类器皿。 墙角还有一排青铜编钟,墙角四周还有八个一丈多高的青铜甲士,这些青铜甲士身上缠绕毒蛇,手拿兵器。 看样子,外面的石棺不是墓主人,这个才是那个女墓主人。 六爷他们无心打开石棺,继续往下走,可是遇到了一个石门,挡住了去往山下大土丘的道路。 这个石门做工非常平整,就像真实的大门,还有兽面门环,都是石头精雕细琢而成。 大家被阻挡了道路,他们的火药也都放在外面洞口,看样子很难打开石门。 六爷他们仔细观察这个石门,突然发现石门侧面墙壁上,有一块精心打磨的石板,石板一丈多高,上面刻满了字。 这些字还像墓志铭,或者死者生前记录。 虽然两千多年了,字迹依然清晰,也没有被风雨侵蚀。 这写的是小篆,六爷和陈二爷他们都认识,他们举着火把,仔细的把这墙壁上的字都看完。 原来,这里记录着一段坎坷的动人爱情故事…… 在汉代,西汉时期,算来也两千年了,这个山洞墓主人是个女的,她是王侯世家,从小和山脚下那个大墓的主人青梅竹马,该女有倾城之貌。 他们两小无猜的长大,成年之后,结为夫妇。 婚后夫妇恩爱有加,一次王侯丈夫出征,不幸战死沙场,这个女人也是女中豪杰,她亲自城头擂鼓助威。 不过,丈夫还是不免战死,她被俘虏…… 敌将看其美貌,想占为己有,该女誓死不从,后来,该女提出,要把丈夫厚葬,她会下嫁,敌将应允。 于是,在漫长几月时间里,她委身敌将,也一直寻找墓地,后来找到此地,下葬了王侯。 该女寻找的墓地,她早已经发现了这个山洞,可是她不能和丈夫合葬,敌将也不会允许。 她决定殉葬自杀,也希望死后和丈夫往生。 她听闻陨星能通灵,就找到一个陨星,按照法术,她造了自己的墓地,这些经过,那个敌将并不知道。 墓地造好,这女子安静的躺在自己的石棺里,他的侍卫盖上石棺盖子,她服了水银自杀…… 这个贴身侍卫,把工匠杀死,封住了洞口,自己殉葬在了那个白色石棺里…… 这个敌将后来知道不知道这些事,不得而知,只是这个山洞里,埋葬了这个女子,还有那个忠心耿耿的侍卫…… 这个石门,是女子修的,她说即使有道石门,二人也会死后魂魄在一起升天,她怕外人和工匠打搅王侯之墓。 最后,说道:“如果有人进入墓室,财宝尽可拿,不要动其棺椁,如能把其和她丈夫合葬,把陨星放在两个棺材中间,有厚谢。” 文辞写的情真意切,感人至深,六爷他们看了,居然感觉自惭形秽,一时手足无措…… 第199章 玄天之铁 大家看完内碑上的文字,陈二爷看了一眼六爷,他们无法想象两千年前发生了什么? 虽然看见了墓室有很多青铜器和宝石,他们觉得下不去手…… 看这样子,这个女的墓主人还想让有缘进入山洞的人,把她和丈夫合葬,把那块陨铁放在棺木上,以助她们飞升。 在战汉和先秦时期,人们对死亡对升天还是很笃信的,他们相信有来生和神仙世界。 张文龙说道:“那块星落石还在石桌上,我们看看有啥稀奇的?” 现在,洞里人多,他也不太害怕了,陈二爷把张文龙的短枪又重新上了六颗子弹,递给了张文龙,张文龙把短枪插在腰间 。 六爷看着这石门,十几个人即使推也打不开,身边也没有火药。即使火药炸开,搞不好,山洞被炸塌了,大家会葬身此地。 他们拿着火把回到了那个满是宝石的溶洞里,张文龙走到桌子前,看着那块陨铁。 他拿起陨铁仔细端详,这陨铁很重,一个大铁块子,好几斤重,很像个骷髅头,表面生锈了,千年氧化成了暗黑色。 陨铁看着并不稀奇。 现在鉴别陨石的几个要素是融壳,气印,磁性,比重,成分。 张文龙对陨石没有研究,那时候,我还没出生,我也没法穿越过去教给他鉴别陨石方法,但是张文龙直觉就觉得这是天铁。 张文龙突然发现他手里的铁块子好像自己在动,好像有股神秘力量在拉扯,他一惊。 这时,他才发现腰里的玄铁短刀也在动 。 这铁块子有磁性,和玄铁短刀有磁场反应,会相互吸引。 他拔出短刀,靠近了陨铁,果然短刀和陨铁吸在一起…… 大家都感觉好奇,都过来看这陨铁。 张文龙的玄铁短刀是龙泉有名工匠用天铁打制的,陈二爷送给了张文龙。 两个天上的星星碰面了,居然磁场相吸…… 造物主的神奇,大自然和宇宙的奥秘,我们真的所知甚少。 广西是历史记载的陨铁坠落之地的大省,明朝正德年间,广西南丹陨铁坠下,十几公里山谷,百姓都以为天上掉银子,其实是陨铁,这张文龙的玄铁短刀就是那次陨铁打制而成。 根据史书记载,1516年,也就是明代正德十一年,广西河池地区的《庆远府志》记载:“明朝正德丙子夏五月夜,西北有星陨,长六丈,蜿蜒如龙蛇,闪烁如电,须臾而灭。” 这是唯一的中国古代既有历史记载、又有实物留存至今的铁陨石雨。 当时,随着天空一片响亮,周边的人都为之惊骇,有人猜想可能是天塌了,但响亮过后,也就不再发生有什么新的变化。 待天明以后,人们发现在南丹县里湖瑶族乡打狗河一带几十平方公里的地面上都洒落有许多大小不一的泛银色的硬块。 百姓便断定为是夜间响亮时从天上落下来的东西,很可能是银矿,于是有人用炉将其熔炼,炼来炼去仍然是皮毛无损的硬块。 早年,我收藏很多南丹陨铁和各类陨石,这玩意磁场确实很特殊而且有的陨铁砸开里面是空的。 其实,鉴别陨铁现在很简单,如果发现铁和镍共生,几乎就是陨铁否则可能是铁矿石或者大炼钢铁时期的铁渣子。 地球上铁和镍是不会共生的。 大家看着这黑不溜秋的铁块子,也没看出啥名堂,看样子这墓主人还当成至宝。 张文龙有心想帮助墓主人完成夙愿,把他们合葬了,张文龙一直是个善良的人。 可是,如何打开这道石门,如果炸药炸,搞不好山洞炸塌了。 他们拿着陨铁,重新回到了石门附近。 张文龙突然发现这个石门中间有个洞,而这个洞好像放钥匙开门的机关。 他拿长刀挖了一下门中间的这个洞,里面有些土和灰,他们好奇这个洞干什么用的。 老李盗墓多年,也没见过这样石门。 张文龙看着手里的陨铁,他发现陨铁大小好像差不多和这个洞一样大…… 他拿起陨铁塞进了石门上的洞,居然严丝合缝。 石门嘎子滋滋的有了响动…… 石门两千年了已经缝隙都是土和苔藓,浑然一体。 可是,张文龙把陨铁塞进去之后,石门居然自己慢慢开了,几十吨重的门自己开慢慢开了…… 里面一股阴气潮湿霉气出来,大家捂着鼻子急忙退后,也怕出来啥猛兽。 可是没有猛兽,只是石门自己打开了。 老李和六爷他们仔细看这石门的构造,不禁佩服墓主人的设计精巧。 这石门很重,居然还有门轴门栓,而且惊异的是设计者把石门故意倾倒几度角,就是说,重重的石门是靠门栓机关关死的,那个陨铁就是钥匙,触碰了机关,门栓落下,门就开了。 可是石门那么重,十几人都未必推得动,为何自己会打开? 因为建造者利用了物理的惯性,石门一旦机关打开,自身的几十吨重量,就不须人力,自己按着倾角方向打开了…… 古人聪明如此,让六爷和陈二爷他们佩服五体投地。 张文龙说道:“我们去山底下地宫看看,看样子这是连接一起的,我们走地穴去看看。要是能给他们合葬了,我们也算积德。” 陈二爷听着张文龙说话,赞许。他一直喜欢这个女婿的善良。 大家都同意了,就举着火把继续往下走…… 溶洞又黑又潮湿,倒是也没发现啥诡异东西。 他们朝里走了几十米,眼前豁然开朗,他们到了那个王侯的地宫。 这时候,他们位置坐标已经站在山脚下了…… 这个地宫非常大,修造豪华,能看出来当年的短短几个月里,这女子下了多少功夫和心血。 数不清的青铜器堆在角落,还有编钟,编钟是王室的专用…… 汉代讲究视死如生,这里面建造的和宫殿无异。 有个巨大的石棺在主室,其它耳室里堆满了祭祀品和青铜器。 在主墓室石棺旁石桌上放着一个青铜兵器,是一杆青铜戟,和三把青铜剑。 看样子是墓主人生前的兵器。 这里面空气污浊,没有上面山洞里清新。 大家看着这个大墓都面面相觑,不说话。 他们不想拿走墓主人的东西,张文龙甚至还想把女主人和王侯合葬了。 老李拿起青铜戟,很重,他说道:“好一件神兵利器!这个墓是他女人帮他造的,得妻如此,死也无憾了……” 十几个工人看着宝贝有些眼红,议论纷纷…… 但是,他们不敢轻举妄动,都听张文龙的吩咐,这些工人里好几个还是刺灵珠手下的土匪从良当了矿工。 他们想拿走青铜器和财宝,心都痒痒,可是,谁也不敢说啥,看张文龙下一步做什么? 老李打量这个大墓,设计精巧,和传统汉墓不同,这是双层的大墓,这层墓顶都是石板。 张文龙发现的汉代五铢钱是上一层墓室里的陪葬品,上一层真的被盗过,可是盗墓贼没有发现主墓室和贵重物品都在地下一层…… 可见修造者心机之深,考虑的之远…… 张文龙说道:“我们给他们合葬了,来的兄弟们不要空手回去,青铜器陪葬品拿走,回去矿上人平均分了。 棺木里的东西不要动,墓主人兵器不要动,留给他们,大家帮忙把女尸抬下来……” 十几个金矿工人一听很高兴,不禁手舞足蹈,连忙感谢张文龙…… 他们决定要去山洞里抬女尸…… 第200章 合葬王侯 记得那个写出春风十里不如你的作家冯唐说过:“只有穷人,才会痴迷技术;只有笨人,才会想着先把事做好。 越是底层的人,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就越差,你越往上走,你会发现,你以为人家天天在研究事,而他们往往在研究人。” 确实,不懂人性的人,要想取得成功是极为困难的。 一个人真正的成熟,并不在于他看懂了多少事情,而在于他看透了多少人性。 那些真正出类拔萃的人,他们总是顺着人性的规律行事,而在做人上,他们则逆着人性的弱点前行。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不只是打打杀杀,更多的是人情世故,所以想要成功,就要顺着人性做事,逆着人性做人。 张文龙懂得人性,他瞟了一眼这十几个工人,他就知道不是自己一时心善,放过这些青铜器就会了事。 这些工人里好几个原来都是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和土匪。 这些宝贝,要给大家拿走分掉,也许能保住这个墓室。 说心里话,张文龙很尊敬这对两千年前的夫妻。 老李还纳闷,说道:“咱不拿了吧?咱们不缺这点东西。” 老李还是思维简单,他不了解人性,张文龙微笑一下,说道:“内碑石壁上写了,我帮她们合葬,东西可以拿,都拿回去吧!卖了钱给兄弟们分了。” 六爷和陈二爷看了一眼张文龙,他俩没有做声…… 老李说道:“那样的话,这把青铜戟我要拿走,干爹自己留下了,干爹还没长兵器。 这剑也不要留在这里了,早晚要被人盗了,你和六爷、二爷每人一把。我们帮他俩合葬,棺椁里面东西我们不动!” 张文龙答应了,他感觉地下很闷,说道:“我们想办法把女尸抬到这里合葬,财宝拿走!” 张文龙为什么这么决定,他知道这些东西留不住的,十几个工人看见了财宝,怎么会留下? 他看这个墓室里,除了一些常规青铜礼器之外,还有八个高大的青铜人,这些人穿着盔甲,不像神仙,也不像镇墓兽。 这八个青铜人和山洞里的八个青铜甲士有点类似,只是都没有拿蛇,而是拿着青铜钺和战斧。 这应该很重,两丈高,老李盗墓无数,还没见过有这类青铜甲士陪葬,看来这个王侯生前位高权重,只是不知道他和谁打仗战死,妻子还被俘虏。 西汉初年,确实战争一直没有停止,不时的有异姓王造反。 张文龙和六爷他们带着十几个工人走出了这个地宫,重新到了山洞里。 他们走到了那个女主人的石棺旁,想移动石棺,可是十几人根本挪不动,不知道这么重石棺如何运到半山腰的山洞里的。 陈二爷说道:“这么重的石棺如何运到这里的呢?” 老李仔细研究了一下这个石棺,他说:“这个不难,这山不高,他们工人可以用绞盘绞索吊上来。 或者这石棺是拼装的,每个面的石板分解运进来,再在洞里拼装。只是年代久远,石棺长满了青苔,看不出拼接痕迹。” 老李盗墓多年,对这些下葬之法还是很有研究。 张文龙说道:“可是我们也不能把石棺再拆开…… 这样吧,我们打开棺材板,把死者运到地宫,打开那个王侯的棺材,二人放一个棺材,也就算了合葬了。 我把陨石放棺材上,我们也算帮她完成遗愿。” 大家商量一下,别无他法,只能这样了,而且矿上很多事情等着处理,也不能在这山洞里耽误太多时间。 十几个工人用力打开棺盖,里面还有一个木头棺材,棺材刷着油,并未腐烂,木棺材上画满纹饰,镶嵌着玉石。 工人们打开了木棺材,里面赫然出现了女尸,两千年了,居然一点没有腐烂,头发也完整,脸色黑黑的一个僵尸…… 看容貌年轻时候真的很有姿色,轮廓五官还很精致,躺在棺材里,身上带着各种玉器,身边一把青铜短剑陪葬在棺材里。 看样子这个女墓主人生前还会武功和技击,女尸身边还有一张金箔,金箔上刻着字…… 六爷拿起金箔,大家凑一起看上面的字。 这刻的是出自先秦的《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六爷看完,把刻着字的金箔重新郑重放回棺材…… 他们懂的这诗的意思…… 此生契阔,与子成说,在这种战争的氛围里,说是指誓言。 女墓主人城头看着丈夫战死沙场,她没忘了誓言……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个老不是白头到老,年轻的战士往往下一秒钟就死在了刀锋之下,这个老是生死的意思。 与你发誓是同甘共苦,同生共死。战场中的悲壮与凄凉,荒凉与热血,一脉友谊就是一脉生的希望,隔绝死亡与流离的恐惧。 那是战士之间的互帮互助,相存相救,直抵人心和浩荡! 女墓主人虽然是王侯的新婚妻子,也是一起浴血战斗的同袍战士! 六爷和陈二爷看了陪葬在棺材里的诗词,这二人生前经历了什么? 他们顿生敬意! 死者衣服全部完好,这个女尸没有腐烂,倒是把大家吓了一大跳! 有个胆小的工人说道:“不会是僵尸吧?会不会诈尸?” 张文龙也吓了一跳,老李走到女尸面前,仔细看看尸体脸色,他说:“不要怕,她是服食水银而死的。 服了水银的人死后千年不烂,头发都不会烂。我们想办法给木头棺材抬下去,棺材盖好。” 工人急忙把棺材盖好,大家把木棺材抬了出来…… 张文龙走到石门前,用刀一捅,陨铁掉了出来,他拿在手里。 他们七手八脚的把棺材抬到了地宫,放在了王侯石棺旁边,张文龙低声念叨几句话:“我们只能帮你到这了,你们升天吧!陨石我放在两棺椁中间的石桌上了……” 他把陨铁郑重的放在两个棺椁中间的祭桌上,拜了几拜。 张文龙放陨石的刹那,他有种异样感觉,好像感到一阵光在两个棺椁里飞出,眼前一亮…… 他以为花眼了,揉揉眼睛,一切好像什么没有发生,只有十几个火把照亮地宫。 张文龙隐隐的感觉也许这对两千年前的夫妻,真的能靠陨石的力量重逢来世吧! 或者真的能靠这石头天堂去做夫妻…… 他们生同裘,死后两千年,终于,同穴了…… 张文龙说道:“把墓室里值钱的拿走,不值钱的就留下吧。” 这里面奇珍异宝几百件,十几个人一天都拿不完,那八个青铜甲士留在了地宫里,继续守卫死去的王侯,其余的青铜器和金器,都陆续的搬了出去。 他们搬了半天,搬出来一百多件东西,其余的没有动,都留在了地宫里…… 梁风和刺灵珠、青黛他们在洞口,看着不断的拿出来的奇珍异宝,看的傻眼了…… 青黛也要进去看看,张文龙没有让再进洞。 他们在洞口看护运出来的财宝。 快天黑了,他们决定不搬了,搬出这些东西价值连城,卖掉足可以和金矿几年的利润差不多,不能太贪婪。 大家都累坏了,工人们搬的很起劲,他们知道张文龙这个老板不小气,会分他们一些,即使分一点,也一辈子衣食无忧…… 老李让梁风回去叫人,和找车辆绳子之类运输工具,不一会儿,梁风带着手推车和几十个工人来到山洞口,大家把财宝都运回了矿山,到矿上的时候,天色晚了,快黑了。 张文龙让梁风和余猛用火药在炸了洞口,洞口山石塌下来,巨石把洞口封死了,以后就是有人想打开墓葬山洞,也非几人之力能撬动巨石。 天长日久,青草覆盖,这个墓地和溶洞消失在了历史长河里…… 张文龙在矿上召集所有矿工,把拿出来的几十块金锭每人分了一块。 在清代时候,一块汉代金锭古董行里能卖五百两银子,这些工人跟着下了一趟墓地,帮着搬运一下物品,等于每人分了五百两银子,大家都感激张文龙的慷慨。 他们知道张文龙找到溶洞,杀了巨蟒,都佩服这个老板的勇猛,佩服的五体投地! 张文龙再三嘱咐矿工们守口如瓶,不许四处炫耀张扬。 他是企业家,盗墓不是啥光彩事。 大家都答应了,墓里也没有啥太贵重东西,这些工人也不想再费力进去,今天分到了钱,也都很知足。 工人们散去,余猛把青铜器放进库房,张文龙给干爹,梁风,余猛,刺灵珠等每人分了几件青铜器。 其余的宝贝,他和陈二爷,六爷平分…… 老李得到了青铜戟,张文龙拿走了那个王侯的青铜剑,另外两把剑给了陈二爷和六爷两个岳父。 张文龙探地穴,杀巨蟒,给王侯合葬,自己也得到了不少财宝…… 众人都很开心的散去睡觉,张文龙睡不着,站在月光下发呆,他差点被巨蟒吃了,又一次死里逃生…… 青黛看见他在院子里发呆,知道张文龙还没有心情平静下来,就走出去,靠在他肩膀。 张文龙摸着她的头发,对青黛说道:“你好勇敢,还敢冲上来烧瞎了巨蟒眼睛,要不,我可能当时被咬死了。” 青黛说道:“你金钱豹的口里救我一次,我救你一次,扯平。” 张文龙一笑,他说道:“我知道焦四和你爷爷陈龙为啥不把墓室里的东西都拿光了,因为里面东西真的太多。 他们留下的是不值钱的,我今天分给工人金锭,还是学焦四和你爷爷的作风…… 钱,不是一个人独吞的,我好像突然知道如何做人了……” 青黛倒是没有心思听这些,她被那金箔上刻的诗句感动了,还有那个孤零零陪葬的忠心卫士……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201章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青黛并不知道两千年前这些人发生了什么? 她只是女人心思,容易被感动。 张文龙也不知道这个古墓里主人们曾经发生了什么? 他只是字里行间看个大概。 张文龙虽然拿走了洞穴里的陪葬品,可是棺椁里的陪葬品他们没有动,因为那是死者生前的执念和最爱…… 而且,张文龙心里隐隐感觉和这几个墓主人前世有缘,他做事,不会过分…… 他们没有打开那个王侯的棺椁,也不知道王侯的棺椁里埋葬了什么,他们也没有打开靠近洞口那个石棺的卫士棺椁。 张文龙和青黛并不知道两千年前发生了什么。 其实,这个故事很曲折,也很感性。 这个在汉代初期王侯很能打,他从小就和女墓主人一起长大,女墓主人也是异姓王的女儿,他们算是世家。 这个卫士和他们年纪相仿,是这个女墓主人的发小,也出身贵族,但是甘心做女子侍卫。 他对女人从小就很好,发誓一生不离不弃的照顾跟从。 女人喜欢射猎,一次差点被老虎所害,危机时刻,王侯出现,射杀了老虎,救了女子。 女子知道侍卫对自己有意,还是嫁给了王侯。 婚后二年,汉初边患不断,王侯和妻子出征塞外,不幸战死,敌将斩下他头颅…… 敌将知道其妻美貌,寻其未果。 侍卫早已带着女子撤退,女子知道丈夫尸首分离,悬尸荒野,她找上敌将,求其放还丈夫尸体。 自己答应葬完丈夫,可以下嫁为妾。敌将看其美貌,也感动女子忠贞,居然应允。 女子领回丈夫尸体,当时寒冬,她保管好尸体不让其腐烂,自己遍寻天下风水宝地,准备择一地给王侯下葬,终于,找到此地。 生前女子就相信神仙往生之术,她听闻星落石能通灵,就寻觅一块星落石,还找到一方太岁,养在溶洞里,太岁居然渐渐长大,她相信太岁和陨石是神只,能助她们升天。 此时,她早已经有了殉葬之心。 敌将还是对她很是宠爱和敬佩其忠贞,并未过多干涉其活动。 王侯有钱,女子也家产丰厚,她铸造青铜甲士和陪葬品,她特意在溶洞里建造宝石水晶之室。 她相信这些宝石能通灵,或者招来毒蛇猛兽,所以,她在溶洞之顶还是开了一个不大的洞…… 所以里面有了蝙蝠和蟒蛇,蟒蛇确实喜欢宝石,这些猛兽也能保护这个墓室。 可惜蟒蛇被张文龙杀了…… 卫士监督工匠修造陵墓,马上要修造完毕,本来女子打算把工匠放掉,她不忍杀生。 可是,最后快修造完时候,工匠们的头是个贪婪的人…… 他仗着人多势众,打算杀死侍卫,拿走陪葬财宝,这个溶洞里发生一场战斗,侍卫的两个手下战死! 这个忠心的侍卫察觉,也预料可能这些工匠会见财起意,他并没有听信女子安排,决定把工匠们一起埋葬山洞…… 他认为只要走出去一人,这个墓地很快就会被掘。 西汉时期,盗墓成风。 他不相信人性。 这个侍卫每天按时给工匠们发着丰厚的薪酬,但是在饭菜里下了慢性毒药。 最后快修造好的时间,几十人拿着工具武器围攻女子和三个侍卫,但是侍卫和女子都是搏击高手。 而且工匠们已经身中剧毒,不是几人对手,最后,这个忠心的侍卫拉下机关,把工匠们都封在洞里,毒发而死…… 侍卫看解决掉了这些人,他也身受重伤,自己两个手下也被打伤而死…… 侍卫看着女子拿着那首写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金箔…… 他流下了眼泪…… 女子服了水银,安详的躺在棺材里,这个对她一往情深的侍卫,给她盖了棺材盖子…… 那首刻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金箔,卫士放在她的身边…… 侍卫受了重伤,挣扎着到了自己的棺椁之前,那个棺材盖子早已经放在棺材上面,他爬进去,一挪动机关,就自杀在里面了…… 石棺盖子很重,封住了他的躯体,封住了他一生痴情执念的心…… 张文龙没有打开那个侍卫的棺椁,据说,那个侍卫的棺材里也写着一句话:生不同裘,死却同穴。 这个侍卫很满足,他守护着他心爱多年的女人,安详的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女子在张文龙的帮助下,和丈夫合葬一起,卫士守护在山洞之口,那片孤零零的水面石棺里…… 这不是四角恋,而是爱…… 爱,永恒的存在,爱,会跨越时空,身份,年龄,生死…… 爱,只相信缘分! 这世界上,总有些神秘的力量和磁场,我们无法感知,我们甚至无知的妄言鬼神和不懂敬畏天地! 对于所有未知,我一直心存敬畏,这个故事有些原型,因为特殊原因,就不写太多了…… 山洞里依然宝石生辉,依然三人在一起,还有尊卑,没有逾越礼数。 可是,他们超越了生死…… 执子之手,与子同袍! 至死不渝! 张文龙和青黛不知道这些事情,他们平静了一下心情,回房休息了,这一天,真的好累。 马上出发海外在即,没想到一天之内差点命丧蟒蛇之口…… 侥幸没死,却得到了很多宝藏,也满足了两千年前女子的遗愿。 张文龙拿起青铜长剑,他在烛光之下仔细端详,这是一把杀人无数的战剑,剑上有着砍砸的豁口,甚至还能感觉到两千年前的厮杀战火,沙场硝烟! 他们有心安逸,可是生于乱世,生离死别,壮士离散…… 张文龙仿佛感觉到了剑上的虎啸龙吟,鼓角争鸣,凄厉婉转…… 他收剑入鞘,对着青黛说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我总是鄙视我们的祖先落后和无能。可是,我们的祖先忠贞的感情,生死不渝的友谊! 我们这个浮躁时代的人,又怎么会理解? 也许正因为那样,我们一代代才会延续……” 青黛说道:“我这几天总是呕吐,是不是有了身孕?” 张文龙很惊喜的说道:“我说了,生了不管男女,乳名就叫小蟒了! 我不希望我的子女做龙,我希望他们安于草木,伺机而动! 光而不耀,人间清醒! 他们不随波逐流,我就开心了……” 忽然,张文龙想起他在山洞里看见那些鬼魂,而青黛看不见的原因,他说道:“是因为你有了身孕,才看不见那些脏东西。 我小时候听奶奶说过此类事情。” 青黛感觉自己要当母亲了,既高兴又害怕,懒得搭理张文龙了…… 她今天也吓的半死,累的半死,她在张文龙的怀里,很安全。 夜色里,青黛沉沉睡去…… 张文龙十九岁了,我从去年写这本书,他十八岁,写到十九岁,他渐渐成了大人,渐渐成了丈夫,渐渐成了父亲…… 这个广西大山里寂静,并没有消磨掉张文龙的雄心! 他想去看看高山大海,看看世界的样子…… 很多年后,我太公听张文龙说道:“这辈子没有白活,经历了很多事,见过无数高山大川,周游了大半个世界,过手了无数奇珍异宝…… 还经历了几次生死,活了别人几辈子没经历的事……” 这是矿山上一个漆黑的夜晚,今天初一,没有月亮! 可是,看着怀里沉沉睡去的妻子,张文龙心血沸腾! 他在这个初一,漆黑的夜色里,看到了一片光明…… 第202章 胭脂泪,相留醉 天刚亮,六爷起的很早,他喜欢爬山,自己爬到了山顶。 站在山顶上,他长长的呼吸一口新鲜空气…… 六爷是北方人,但是喜欢江南,喜欢广西的十万大山。 他这两天要出海了,去东南亚打捞沉船。 昨天在古墓里折腾一天,看样子大家都很累,都在睡觉,他醒的早,起来爬山。 看着半年来,女儿和张文龙感情很好,他心里很知足,即使自己有着不圆满的婚姻,还是替女儿高兴…… 他记得要离开金陵的时候,自己去了秦淮河的锦香楼…… 他第一次去锦香楼,六爷和查干截然相反,六爷不喜欢勾栏酒肆这些风月场所。 这次,他踏进了锦香楼的楼梯,木头楼梯很窄,老鸨看他仪表不凡,把六爷请进了雅间。 六爷看着这雅间布置典雅,古香古色,一番江南味道,并不像一般烟花院的脂粉味儿…… 本来这个锦香楼来的客人,也是金陵府很有档次的人,包括陈三爷都是这里常客。 他们这些人喜欢附庸风雅,来听曲喝茶,看看秦淮河的繁华,这里女子卖艺不卖身。 六爷要了一壶茶,点了那个头牌 。 头牌歌妓袅袅婷婷的进来,弯腰对着六爷施了个礼…… 六爷看她确实很有姿色,难怪查干被她迷的神魂颠倒,这个女子坐下问道:“大爷,想听什么曲子?” 六爷说道:“柳永的雨霖铃吧……” 歌姬顿了一下,说道:“以前一个客人也总喜欢听这个曲子。” 歌姬说完,她摘下了手腕上的一个大号金钏…… 六爷没有做声,他看着歌姬的一举一动,看着这个大号金钏,知道这是查干送她的…… 歌姬轻轻的把金钏放在琴桌上,弹起了杨柳岸,晓风残月。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 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六爷不懂音律,他也听不出曲子弹奏的好坏,他只是记得词谱,因为在金陵珍珠泉的那个院子里,查干每天都背诵几句这词…… 一曲弹罢,歌姬给六爷又施礼一下,示意已经弹完。 六爷发现这个歌妓好像不开心,她弹完之后,默默的看着放在琴桌上金钏,好像想起了什么…… 不过发呆是瞬间的事,歌妓说道:“大爷还想听什么曲子?” 六爷说道:“弹一首南唐后主李煜的相见欢吧……” 歌妓调了一下琴弦,弹了一曲相见欢。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 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琴声凄婉,有无尽遗憾和忧伤…… 姹紫嫣红的花儿转眼已经凋谢,春光未免太匆忙。 也是无可奈何啊…… 花儿怎么能经得起那凄风寒雨昼夜摧残呢? 着雨的林花娇艳欲滴好似那美人的胭脂泪。花儿和怜花人相互留恋,什么时候才能再重逢呢? 人生令人遗憾的事情太多,就像那东逝的江水,不休不止,永无尽头…… 六爷沉浸在曲子的悲凉之中,他想起了查干和这个歌妓镜花水月的感情,想起自己半生和妻子若即若离的情缘…… 《相见欢》是五代十国时期南唐后主李煜的词作。 此词将人生失意的无限怅恨,寄寓在对暮春残景的描绘中,表面上是伤春咏别,实质上是抒写“人生长恨水长东”的深切悲慨。 这种悲慨不仅是抒写一己的失意情怀,而且是涵盖了整个人类所共有的生命缺憾,是一种浓缩了无数痛苦的人生体验和浩叹…… 人间事,多少爱而不得,多少生离死别,多少擦肩而过,多少意难平…… 六爷看她弹完,说道:“弹的很好,我一个朋友很喜欢雨霖铃,而我喜欢相见欢。姑娘的金钏好像不太相符?” 歌妓一笑说道:“这是一个朋友送的……” “哦,朋友?不是客人?” “是客人,也是朋友……” “他对你很好……” “他送完我,再也没有来过,他让我跟他去草原,可是,我喜欢江南……” “草原也很好啊?再说去了草原,也照样可以经常回江南……” “如果他坚持一下,我也许真的去了,可是,他再也没有来……” 六爷沉默不语。 他喝完杯里的茶,拿出两块光绪龙洋,放在桌子上,付了茶钱和听曲的小费。 老鸨很开心的过来收起银元。 “呦,大爷,不再听曲了么?” “不听了,我要走了……” 六爷起身下了楼梯,出了锦香楼…… 他知道查干和这个歌妓也许永远错过了…… 六爷离开了秦淮河。 今天,六爷站在广西金矿上的大山顶,他看着慢慢升起的朝阳,晨曦洒在他的身上,有点微凉…… 不知道为何,他突然想起了这首相见欢的词。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六爷不喜欢早晨,他害怕早上的清冷,阳光都是冷的…… 北方清晨的冷,甚至会冷彻心扉。这一辈子,他已经尝尽人间寒凉了…… 六爷看着山脚下矿工居住的地方已经升起炊烟,这是在准备早饭。 他慢慢的走下了山,到了矿山住所,大家也都起床了,六爷把昨天的那把青铜剑递给余猛,让余猛去山下找个工匠,定做一个紫檀剑盒。 六爷准备把剑送给那个封疆大吏。 毕竟自己出海,这矿山很多事还要这个总督照顾,六爷懂得做人,他一直不缺慷慨。 余猛接过青铜剑,出去安排。 吃早饭的时候,大家都很开心,因为昨天发生的事太突然,而且大家都分到了宝贝,这是意外之财。 只是张文龙和青黛心有余悸,他俩差点被蟒蛇吃了,捡了条命。 青黛对陈二爷说道:“爹,我可能有了孩子了。” 陈二爷大喜,说道:“那就不要四处乱走,好好养身子,不要出海了。” 青黛不乐意,她喜欢冒险,现在刚刚怀孕,肚腹还没成型,确实不影响出行,她想去海外。 大家都过来恭喜。 吃完饭,大家开始收拾行装,他们马上要出发海外。 六爷说道:“我下山一趟,我去看看铁蛋。要走了,要很久回来,我和他见一面……” 六爷取了些金子放进包袱,带着短枪,背着长刀,骑着骏马下了矿山…… 他临走前,要去和救过他一命的铁蛋喝一杯! 喝最烈的酒,吃最辣的菜! 见生死的兄弟! 第203章 路见不平 六爷下山了,他今天想去见他的兄弟,那个他年少时,把他从马棚中救出的兄弟! 为了这个兄弟,他费尽心血去找辽代金靴,为了这个兄弟,我写了五十万字…… 这个兄弟鄙视晚清的腐朽和无能,镇南关之战后,他选择做了逃兵。 现在,他是那个封疆大吏的红人,帮总督料理洋务运动,兴办兵工厂。 六爷骑马去了铁蛋的家,铁蛋在家,他的妻子是南方人,对这个不速之客有点意外。 可是,他的妻子依旧盛情。 二人很快都喝醉了…… 我见过喝醉的男人什么样子,有的吹牛,有的流泪,有的念旧情…… 六爷,算念旧情的。 他俩说着年少的往事,说着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 他们说着经历凶险的往事。 说着二十余年如一梦,此身虽在堪惊! 喝醉的男人,双手扶住门框,喝醉的男人,眼泪汪汪…… 铁蛋如今官衔不低,他经历了很多事情。 可是,六爷是他的知己,是发小,是他敬仰的大哥。 虽然,他在除夕之夜救了这个大哥一命,二人合力杀死了六爷仇家…… 他与六爷有恩,可是,他从小就怕这个大哥。 铁蛋的老婆是广西人,他老婆做的菜,六爷不喜欢吃。可是六爷喜欢酒,尤其,生死兄弟家的酒。 “我要出海了,可能几个月。或者一年多,来!喝酒!” 六爷说道。 他举杯一饮而尽! “记得我们小时候在大山里,我们躺在山坡上放羊…… 我们谁会想到发生这些事情,会有今天…… 你现在都是正四品,官居统领了……” 六爷接着说道:“小时候,你就想当大将军,我不想! 我只想没有战争! 当然,如果战争来临,我也第一个冲上去。 我希望贫者有立锥之地,富者不鱼肉百姓…… 真的看不惯这个社会,你也不会知道我会干出什么?” 铁蛋已经喝醉了,他抱着六爷的肩膀,嘟嘟喃喃,六爷听不清铁蛋说什么…… 六爷睡在了铁蛋的客房。 第二天,六爷早早起床,铁蛋已经站在门外。 这时候,天还没太亮,六爷知道铁蛋肯定起了很早…… 铁蛋等着他心中的大哥醒来…… 铁蛋的妻子还在睡觉,孩子也在睡觉,铁蛋的孩子很小,他的妻子要照顾孩子…… 六爷他俩出了房门,找个路边摊, 吃了早点。 六爷说道:“我要走了,可能很久回来,这些金子你给没出生的孩子,买点吃的…… 总督是个干大事的人,但是朝廷风雨飘摇,你好自为之,谨言慎行。 这大清,他无力回天……” 说完,六爷吃了一口早点,拿出一些金子放在桌子上,给了铁蛋。 铁蛋没有接话,也没有动金子。 这地方是广西的闹市。 突然,传来一阵嘈杂声…… 几个恶少,簇拥着一个纨绔子弟也来了街边。 我很奇怪,好像自从有人类开始,就有恶少霸凌和欺辱。 即使我这么凶悍的人,小时候,初中都受过霸凌,我差点杀了人。这些事情,前些文章写过,你别说那些老实巴交的孩子和妇孺。 直到我壮年,我打遍了大半个中国,经过无数次血战,生死不惧! 这些少年往事,依然是我心里阴影…… 这些人为首的,看到了坐在六爷和铁蛋桌子旁边一个女人很有姿色,一个人在吃早点。 那个纨绔子弟上前调戏…… 具体调戏说的什么,太公没有跟我说…… 反正他们仗势欺人,动手动脚,几十个百姓,吃着早餐,没人敢动,也没人敢出头劝阻。 铁蛋说道:“这小子是总督亲戚,为恶乡里,我们不要管闲事了……” 六爷忍了一下…… 可是,这个恶少真的得寸进尺,他捏了女子的脸颊,语言轻薄,女子愤怒的看着眼前恶少。 可是女子无能为力! 路人在这个恶少帮凶威吓之下,纷纷瑟瑟发抖,无人敢做声…… 铁蛋看着六爷阴冷的眼神,他觉得今天,这些人要倒霉…… 铁蛋不敢惹这些人,可是,他也看不惯恶少的飞扬跋扈! 六爷还是忍了一下…… 他喝了一口汤,没有做声。 女子说道:“放开我!” 纨绔子弟说道:“呵呵,跟我回家,让你吃香的喝辣的!“ 一群纨绔子弟帮凶哄笑…… 六爷看了一眼铁蛋,他希望铁蛋也和他一样拔刀而起! 可是铁蛋选择沉默…… 六爷一仰头,喝下一大碗也不知道是什么汤,他看着眼前的铁蛋,很失望,很伤心。 瞬间,感觉很遥远…… 这个铁蛋,不是十八岁时候,除夕之夜救了自己的那个英勇少年。 他,没了血性…… 这是早上,六爷没有喝酒,他看着麻木的看客和瑟瑟发抖的女人…… 六爷站起来,手扶着长刀,冷冷的眼神,睥睨着这些杂碎…… “放开她,我不知道你们什么背景,我也不管你们什么背景! 就是天王老子,再放肆! 我杀了你们!” 六爷眼睛有瘆人毛,他的眼睛,一眨不眨盯着纨绔子弟! 他看着这些欺负人的狗腿子和那个动手动脚的纨绔子弟,手扶长刀! 几个打手一声大骂,冲了过来,六爷根本没用铁蛋出手,三拳两脚,干趴下几个帮凶…… 几个人鼻骨瞬间被打断! 有个狗腿子拿着刀冲向六爷,六爷没有防备,这人背后偷袭。 铁蛋拿起竹筷子冲过去,一下子扎进了这个偷袭打手眼睛! 那个打手眼睛瞎了,一声惨叫! 眼睛里被铁蛋扎进去一根筷子…… 那个纨绔子弟放开女子,对着手下,喊了声:“打死他!” 六爷一声冷笑,他早已站起来,站在街上,拔出长刀,对着十几个打手,对着冲上来的人虚劈,就砍伤了几个打手…… 六爷是没有想要他们命…… 六爷对着瑟瑟发抖女子说道:“你先走,走的越远越好……” 女子惊慌的逃遁人群里…… 纨绔子弟看着自己手下受伤,他掏出一把短枪对准六爷脑门。 六爷呵呵冷笑! 瞬间,一刀斜撩,砍断了恶少胳膊…… 恶少的手拿着短枪,掉落地上…… 六爷掏出短枪,照着几个恶少帮凶大腿打了几枪…… 众人做鸟兽散! 六爷阴冷的眼睛,看着倒在地上的恶少…… 他的枪口对准恶少脑门。 “你是总督的亲戚? 总督很明事理,怎么会有你这样子弟!你冒充的吧? 滚! 要不我杀了你!” 纨绔子弟看着六爷冷冷的眼睛和黑漆漆枪口,他捡起断的胳膊,爬走了…… 吃饭的众人鼓掌,看客们不敢出手,但是敢鼓掌。 铁蛋说道:“你性格还是当年一样! 一点不改,嫉恶如仇,爱憎分明……” 六爷冷冷的看着铁蛋,说道:“你变了,你是不是选择做逃兵的时候就变了? 今天,你帮我扎瞎了他们一只眼睛,我不怪你,还领你人情…… 我明天去找总督说明此事,如果他也姑息养奸,他的后代也会出吴三桂一样的汉奸……” 六爷气的吃不下饭 。 看客们纷纷过来给六爷赞颂,六爷不喜欢这些,还是有看客给六爷和铁蛋付了饭钱。 民众,也许危险之前不敢出头,可是,他们有良知,心里有杆秤,他们也敬畏英雄…… 六爷很感动,他站起来,拿起桌子上给铁蛋的金子,扔在饭馆里,告诉老板,说道:“这块金子够这些百姓吃三年早点。 以后,只要这些人来吃免费,记我账上,这块金子够了! 你要是敢独吞,我饶不过你,山上金矿我开的,你们总督,也给我几分面子!” 老板瑟瑟发抖,点头答应…… 群众们很开心,吃了免费早餐,还要吃一年半载,早餐都是免费的…… 他们,只是鼓了几下掌…… 六爷看着铁蛋说道:“如果不是你刚才一筷子扎瞎了他们眼睛,我们几十年兄弟感情也许断了……” 想了一下,六爷说道:“这金子我是打算送给你的。 可是,给了这些鼓掌的百姓……” 铁蛋看着六爷面无表情的眼睛,他感觉,好陌生,还是好熟悉? 铁蛋不心疼金子,他心目中的大哥,依旧勇猛,依旧嫉恶如仇…… 他惭愧的流下了汗…… 第204章 栀子花开 昨天很开心,写的章节,写的六爷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场景,是我记忆中快意恩仇的桥段。 我想起了四年前,上海滩,我喝了一斤酒,遇见恶少无礼,我一把单刀干懵逼了他们! 一个人,一把刀,干服了半夜三更打上门的十七个流氓…… 那把刀,纯银刀鞘,两千七百块钱,乌镇买的,打完架,送我朋友了…… 那天,我光着腚,拿着纯银的短刀,像大侠傅红雪一样站立的照片。对方怕我杀人拍的,这照片,还在上海流传…… 这个故事,成了传说…… 那天,我,手持单刀,长发飘飘,赤身裸体,年已不惑,丝毫不惧! ………………… 很感谢昨天小开心朋友给伯伯写的书评。 开心的库洛米~,我南京邻居的女儿,今年十周岁。 书中的金陵府邻居的女儿。 从冬天一开始我写书,你就追读到今天,你是这本书最小的读者,才十周岁…… 因为你,我书里没有写的污秽和昏暗,我只写人间善良,正义,美丑,侠义,智慧和担当! 还有繁杂的历史知识…… 记得我家四合院里,你小时候喂的鱼,月季花,竹子和古井,腊梅花的香味儿…… 一晃你都长大了…… 过几天回江南,伯伯送你礼物! 伯伯也曾经意气风发,像你们一样的少年,只是渐渐老去…… 这书里,悄悄记录我的人生和青春…… 祝你好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伯伯接着给你讲故事,讲简单又深奥的人间故事…… 等我出纸媒或者拍电视剧的时候,会删除了我的自说自话,你可以去盗b网站去看伯伯的祝福和这些话…… —————……………………接着讲故事! 铁蛋,他是统领,位居四品武官,他不敢面对总督的亲属横行霸道,选择了视而不见。 他,输给了体制和人性 。 六爷,今天发怒了,他是一个路边看见小狗挨欺负都会拔刀相助的人。 性格嫉恶如仇!至死不变…… 六爷把原来准备给铁蛋的金子,给了路边摊饭店老板,告诉老板折合成钱币,以后给刚才助威的民众吃早餐…… 这金子,够刚才这些百姓吃三年了。 六爷扔下金子,和铁蛋离座而去…… 六爷辞别铁蛋,他骑马走了。 铁蛋不知道如何和六爷沟通,他无法想象这个大哥为了救他,从塞北到江南,费尽心机,甚至,几次差点死掉…… 铁蛋是曾经救过六爷,可是,六爷对他也真的好,从小就照护他。 甚至六爷避难山野,都把家里祖宅给铁蛋和他母亲住。 今天,铁蛋知道,如果没有那一筷子扎瞎了打手眼睛,这个几十年的大哥,要把他放弃了…… 六爷,人已中年,依旧彪悍,依旧勇猛,依旧嫉恶如仇,义薄云天! 六爷骑马走了,他很不开心,他没有想到自己的最好兄弟,居然惧怕官威,惧怕体制,惧怕强权和背景。 看见妇孺被辱,都不敢发声? 如果今天要不是自己碰到,也许那个女子就大庭广众之下被欺负了…… 铁蛋身为朝廷统领,四品武官,居然看见其为非作歹,无动于衷…… 六爷越想越气。 他策马走出城市,路过石桥,看见一个女人站在桥上,没有动。 他仔细一看,居然是刚才救的女子,女子手里拿着一簇栀子花…… 六爷说道:“干什么?” 女子说道:“我想说谢谢你。” 六爷在马上看着女子,这位女子二十多岁,面貌姣好,好像有心事,六爷还闻到了栀子花开的香味。 “你回家吧!以后,小心点!” “我不回家,我想跟你走……” “不要胡说,让开!” 六爷有点恼怒。 他救过的人很多,都跟他走,他照顾不过来…… 可是,女子依旧不动。 六爷翻身下马,他客气的对着女子说道:“你回家吧! 我要去东南亚海外,很久回来,我是帮了你?可是,我要是因为帮了你,我占有了你,我和那些恶少有什么区别?” 女人看着六爷,六爷一身黑色衫袍,腰挎长刀,中年人,他的脖子领口有些脏…… 可是面貌清秀,棱角分明,只是眼神凛冽,面有沧桑,有点孤傲,不怒自威…… 她说道:“收下我,我给你洗衣服。你看,你的衣领都脏了……” 六爷确实邋遢,他不会洗衣服,他每次都是买一大堆,一模一样的袜子和衣服,脏了就扔了,然后,换新的。 他的女儿兰蕙给他洗了几次,也懒得给他洗了。 所以六爷一直穿深色衣服,因为耐脏…… 女子说完,六爷忽然心里很感动。 可是,他想想不现实,就不耐烦了,说道:“让开,赶紧回家! 我衣服脏了就扔了……” 女子幽怨的说道:“我给你洗衣、做饭都不行么? 不是因为你今天救了我,而是我喜欢你!” 六爷看着这个女子,说道:“你赶紧自己去找良人!我要出海了……” 说完,六爷调转马头,打算另外寻找路线。 这个女子一把抓住马的缰绳,说道:“你去哪里,我到哪里!” 六爷愣住了,他可不想有啥感情纠葛,他的妻子虽然和他关系不好,也是他的朱砂痣…… 至于那个让他温暖的茶楼老板娘,是他的明月光…… 他还一直打算老了,出家做和尚。 他早不信女人了…… 今天,出手救了一个女子,还摆脱不掉? 六爷说道:“你说个理由?” 女子说道:“我从小就是童养媳,不堪虐待,离家出走,后来,嫁了一个屠夫…… 他对我不错,可是他突然病死了,死后,婆婆对我不好,我只能离家出走…… 今天,发生这些事,遇见你。 我没有亲人,我想伺候你一辈子……” 六爷听着晦气,难不成这女的还克夫? 他皱起眉头。 “我不需要人伺候,我这几天就要去海外,今天发生的事,不值一提。 你走吧!” 女子抓着缰绳,说道:“你嫌弃我?” 六爷手足无措 ,无法接话。 他不想羞辱一个女子自尊。 可是,他们没有感情,六爷不可能跟她在一起生活,但是,看这女子说的怪可怜…… 六爷说道:“我带你走,你不许跟我,你去矿山,可以给你找点事做,有你薪水。山上男人也多,你自己找一个合适的吧!” 女子大喜,她知道这个男子能答应带他上山,心中有了转机。 她知道男人心软,好骗,用不了几个回合,就拿下了…… 大不了,一哭,二闹,三上吊呗…… 她上了六爷的马背,搂紧了六爷的腰…… 六爷觉得很怪异,很不自在,这要是女婿张文龙看见自己驮着一个女人,或者女儿兰蕙看见,多尴尬…… 即使青黛和余猛,陈二爷看见,自己都无地自容。 六爷后悔了,他放慢马蹄,说道:“我给你一些金子,你下马,找个好人家。” 女子搂着六爷的腰,她没有松手…… 也没有搭话。 六爷,无奈的回到了矿山。 那天,这匹马很累…… 六爷更累。 女人的手,越搂越紧。 他的马蹄,越走越慢…… 女子手里栀子花开的香味,越来越浓…… 第205章 蔷薇花 六爷心事重重的骑着马,驮着这个女人回了矿山。 女子紧紧的抱着他的腰,六爷虽然人到中年,肚子还有几块腹肌,女子的胸紧紧的贴着六爷后背,软软的,六爷心中也不免一阵激荡…… 这一路上,六爷几次打算把女子丢下放在路边,可是女子就是不下马,六爷无奈,带着她回了矿山…… 快到矿山的时候,已经过中午了,他到了山脚下,这是一个小镇,小镇很繁华,他去酒馆吃饭。 女子也饿了,看见要吃饭了,就下马跟着六爷进了酒馆吃饭。 这个酒馆不大,但是很雅致,老板娘是个很干净的人,四十来岁的一个寡妇。 这个老板娘很泼辣,甚至有点风骚,她的长相和性格,就像电影新龙门客栈里张曼玉演的金镶玉。 六爷和老李他们每次下山,到山脚下,都喜欢到这个酒馆喝酒吃饭,因为六爷虽然对穿着很随意,对吃的很挑剔,他喜欢整洁干净的饭菜和环境。 有时候,六爷也自己到这个酒馆点几个小菜,要一壶酒,自己喝一天。 今天,他路过酒馆,就下马和救来的女子进来吃饭。 老板娘姓什么不知道,大家和客人们都称呼她蔷薇花。 蔷薇花肤色很白,泼辣干练,死了丈夫好多年,她看起来八面玲珑很风骚,可是一直一个人打理这个酒馆,并没有听说她和谁有染。 有时候,她看见六爷来吃饭喝酒,会和六爷开玩笑,六爷对他不反感,但是六爷很闷,他很少和女人打情骂俏。 他只是喜欢找个安静的地方喝酒。 蔷薇花看见六爷进来吃饭,高兴的迎了出去,脸上笑成一朵花…… 可是,她看见六爷后面跟着一个女子,长的还很有姿色,她瞬间脸上蒙了一层霜,有点不高兴…… 六爷倒是没注意这个蔷薇花的神态变化,他救的女子却感觉到了,女子知道这个酒馆老板娘喜欢六爷,老板娘吃醋多心了…… 女子不露声色,跟着六爷坐在一张饭桌上。 六爷点了四个菜,这四个菜都是他自己爱吃的。 六爷一直这样,他无论去哪个酒馆吃饭,都喜欢点自己爱吃的,反正都是他结账 。 他点的酱牛肉,驴板肠,茴香豆,清蒸鱼,还有两个凉菜。 女子也饿了,可是,她不咋喜欢这些菜,只是吃了几口清蒸鱼。 六爷已经不着急,过了这个镇子,就到矿山了…… 六爷有一个毛病,贪杯,一旦拿起酒杯,就不爱动弹,总要喝醉。 他心里还想着如何把这女的打发了,或者丢下不管了,自己骑马偷偷溜掉…… 六爷心里合计心事,吃的就特别慢…… 女子好像看穿了六爷的心思,她也不说话,反正不时的偷着瞟几眼六爷…… 六爷长的不帅,但是很有气质,他杀伐决断半辈子,身上颐指气使的江湖大哥气息很明显。 偶尔不经意间眼神一扫,就会霸气侧漏,气场庞大。 六爷并不是女人喜欢的类型,可是这女子好像真的喜欢上六爷了…… 她居然对这个邋遢的男人很着迷…… 她可见过这个懒洋洋的邋遢男人,发怒的样子…… 在自己被侮辱,几十个百姓瑟瑟发抖的时候,这个男人瞬间出手打倒了恶少几个打手! 他拳脚如风,一拳打断了一个帮凶的鼻骨,一脚踢碎了另一个打手的下巴…… 勇猛彪悍,侠肝义胆! 那一刻,这个女子就爱上他了…… 六爷被她看的不好意思,说道:“你叫啥名字? 哪里人?” “风云镇,我叫谭月。” “哦,你家里没有亲人么?父母呢?” “父母早没了,自己一人,丈夫结婚两年也死了……” “你没孩子?” “没有,我真的无处可去,我一心跟你了,不要丢下我……” 六爷没有说话,他还想着如何骑马跑掉,把这个谭月丢下不管了…… 六爷拿起酒杯,喝了几口酒,看着窗外,这时候春天过去,夏天来了,窗外很美丽,广西的风光美的无法言喻。 六爷想了想,摸了摸怀里的金子,他下山的时候,取了五块金子,本来计划给铁蛋两块金子。 结果,他给那路边摊上几十个给他鼓掌的百姓,给百姓充了三年早餐会员卡…… 他的怀里还有三块金子,和一些银元。 他拿出两块金子和十块光绪龙洋,放到桌子上,说道:“这些金子和龙洋给你拿走,够你谋生或者盘个小店生活。 你不要跟着我,我有女人……” 说到这里,六爷神色黯淡了…… 他确实有女人,可是,这个女人离开他十年了…… 对他并不好。 六爷想了想,从腰间拿出陈二爷送他的柯尔特左轮手枪,他拿出子弹给弹仓压满子弹,也放在桌子上…… 六爷把金子和银元,还有手枪推到了谭月跟前。 “这些金子和手枪你都拿走,这枪很好用,你拿去防身…… 六发子弹,足以杀死六个人,你拿去吧!” 谭月看着金子、银元和手枪。 她早上看到六爷用这手枪瞬间打伤了几个恶少打手,她知道这武器威力。 女子看了一眼手枪,这手枪很精致,看样子就价值不菲。 她不知道这柯尔特左轮手枪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武器,一直风靡全球几十年…… 谭月眼睛湿了,她觉得这个救了她的男人看起来冷如冰霜,可是心肠极好,考虑事情很周密,为自己打算的很周到…… 谭月感动的流下了眼泪…… “你这么嫌弃我么?我不给你添麻烦,我也不要这些金子和手枪…… 我吃完饭就自己走了……” 六爷很意外,这个女人主动离开,不要金子和手枪,他倒是出乎意料! 六爷有点尴尬,他没有说话,也没有动桌子上的金子和手枪。 他拿起来那把栀子花,闻了闻…… 对老板娘说道:“老板娘,再来一壶酒。” 蔷薇花走了过来,她答应了一声,拿走了桌子上的空酒壶,她又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金子和手枪。 蔷薇花刚才一直偷听他俩说话,她猜到了大概,这女的是看上六爷了,六爷想打发走她,蔷薇花很高兴…… 蔷薇花心中喜欢六爷好几个月了,自从这个不苟言笑的中年人来吃饭喝酒,蔷薇花就再也没有看过别的男人。 因为自从蔷薇花开酒馆以来,只有六爷从不和她调情玩笑,而且每次吃饭都多付钱,从不占便宜…… 每次这个邋遢男人来了就是要两壶酒,几个菜,自己对着窗外喝一天…… 好像满腹心事,她很盼着六爷来吃饭喝酒,可是这个人很神秘,经常一两个月不来。 她哪里知道六爷短短几个月都去了万里之外的俄罗斯海参崴,去帮朋友夺回金靴,去打架杀人,敢杀老毛子。 蔷薇花拿来了酒壶,放在桌子上,她盯着谭月看了几眼,这个女子年轻漂亮,丰满白皙,五官玲珑,很有姿色…… 蔷薇花心里吃醋了…… 她说道:“给你金子,你都不要,我还没看过这些金子…… 呀?这把手枪很好看,她不要,就送给我吧?” 六爷很尴尬的不知道说什么,他笑着说道:“又没人欺负你,你要枪干什么?早上几个恶霸欺负她,我刚用这手枪打伤了几个无赖。” 蔷薇花看六爷推掉了她的要求,很不高兴,把枪放在了桌子上,转身离开。 六爷虽然从不打女人主意,可是情商极高,他瞬间感觉到这个老板娘吃醋了,难不成这个风骚泼辣的老娘们儿也喜欢自己? 妈的,自己是八字不好,还是今年犯烂桃花? 一天内,两个寡妇同时看上了自己? 难道自己是个命中注定娶寡妇的命? 他喝不下去了,瞬间很郁闷…… 窗外,阳光明媚,六爷心情一阵黯淡…… 第206章 两个寡妇 六爷不知道如何搭话了,他坐立不安,谭月说吃完饭就走了,六爷居然很担心谭月的将来…… 六爷一直是个善良的人,他只对敌人毫不留情。 六爷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这酒是十年陈酿,他喊来蔷薇花。 这时候,下午了,酒馆里没有客人,蔷薇花不忙,只有六爷一桌。 蔷薇花坐下,还撅着嘴不高兴呢。 六爷笑着对蔷薇花说道:“你也都听见了,她叫谭月,孤身一人,我看人也很机灵。 你的酒馆也需要帮手,让她留下吧,帮你打理酒馆,你这酒馆,我盘下了,你和她帮我打理,你说吧? 这酒馆兑给我,多少钱?” 蔷薇花一愣,她没想到六爷这么说,说真的,蔷薇花真的很累,自己忙里忙外的,也是因为为了省点钱才不雇人。 一年下来,也就是赚个吃喝糊口,有时候,还被酒鬼欺负,或者无赖赊账,她的酒馆也不值啥钱,房子是自己的,简单的装修。 蔷薇花说道:“我不需要人,我的酒馆虽然小,我也不卖,您去盘别的吧!” 蔷薇花还在赌气,还在吃醋,她心里知道,这是六爷变相的给这个女人开一个店,给这个女人维持未来生计,自己还要帮着给他干活打工。 六爷听蔷薇花说完,并没有说话和生气。 他沉默一下,说道:“这把手枪送给你,还有这金子算我入股了,你还是做你的老板,你留下她就行……” 六爷把金子和手枪拿给了蔷薇花。 蔷薇花接过了手枪,仔细看了几眼,又看了一眼金子,说道:“你这些金子可以开好多个酒馆,开大酒楼,雇很多人,没必要这样。” 六爷说道:“我喜欢在你这里喝酒,我不想盘别人的,股份你占五,她占三,我占二,可以么? 你再雇几个帮手,找个厨师和伙计,我看隔壁房子也在空着,要卖。 我明天买下来,两个店连在一起,你俩居住和经营……” 蔷薇花大惊,她不知道这个六爷背景是干什么的? 他没想到这个沉默寡言的邋遢男人出手阔绰,如此慷慨。 蔷薇花知道六爷是想帮谭月和自己,他在用自己的力量处理这些女人未来。 蔷薇花是个很有事业心的女人,性格泼辣刚烈,她早想把生意做大。 可是,一个女人在晚清乱世真的不容易,经常挨欺负不说,还要每天面对不同的男人顾客的调戏…… 她看着金子和手枪,半信半疑的盯着六爷。 六爷把怀里最后一块金子也拿了出来,还有三张银票。 他把银票递给了蔷薇花:“这些钱,你去把隔壁店铺房子也买下来,再雇几个帮手,你不要欺负谭月,这两个店你俩经营。 你年纪大,你说了算,不许吵架,吵架我就收回房子。” 六爷说完,把手里的那块金子塞在了谭月手里…… 谭月这次没有推辞,她已经泪流满面…… 蔷薇花也惊住了,他万万没想到这个邋遢男人居然还是个隐形富豪。 自己一生挣扎的梦想,就是开个大酒楼,只是这个男人一句话,举手之劳的事…… 蔷薇花看着银票面额,每一张银票白银千两…… 蔷薇花不知道说什么了…… 六爷说道:“这些事,谭月和你去办吧!先把隔壁店铺买了装修,再找伙计,把酒楼做大,你也不要自己出头和自己做菜了。 你和谭月管理好就行,找个机灵伙计照应客人,找个主管管理,要懂大盗不操戈的道理。 以后,谁来敢赊账或者酒后闹事,就说山里开金矿的六爷开这个酒楼!闹事,我收拾他们!” 蔷薇花大惊,她知道山里新开了金矿,还知道金矿打了几次架,老板的护卫打死不少土匪,据说金矿老板背景深不可测,和朝廷总督都有关系,而且手下猛士如云…… 这些来吃饭的客人们没少谈论金矿和八卦新闻。 原来这个邋遢男人就是金矿幕后老板。 蔷薇花也很想找个依靠,自己暗自喜欢这个男人很久了,没想到还是个大佬,她很意外。 蔷薇花不再拒绝,她拿起三张银票,递给谭月一张,说道:“这张给你,千两白银,这一张我要了,我不要,他也许会给其它女人! 另一张买房子投资酒楼,招兵买马。你留下吧! 我们一起干!” 谭月接过银票,看着银票面额,她已经不知所措,像在梦里…… 六爷说道:“大地方开小店,小地方开大店。你用这金子和银票把镇上最好的地段都买下来开酒楼,再开个大当铺,这些钱做流动资金足够了。” 蔷薇花心里高兴,她知道这个六爷投资生意股份,以后会有更多机会接近六爷,即使他也娶了谭月,清朝时候,男人三妻四妾很正常,自己也干涉不了,只要对自己好就行了 … 蔷薇花站起来去端来几盘熟食,自己倒了一杯酒,给谭月也倒了一杯酒,一口干了! 蔷薇花喝了酒之后,脸蛋红扑扑的,她一双勾魂的大眼睛看着六爷,戏谑的说道:“你这算把我俩收编了呗? 我后半辈子做你女人了,不离不弃!” 她说完,眼里有了泪花…… 一个寡妇经营酒馆的心酸,这些年,可能只有蔷薇花自己知道,她今天才知道男人的慷慨和关心,真的可以消融所有冰雪和生活的苦涩。 六爷几乎没有对女人慷慨过,也很少接触女人,他的慷慨和豪情都给了他的兄弟们,给了江湖…… 六爷笑着说道:“我可不敢娶你,惦记你的男人那么多! 我这几天出海了,很久回来。 你很善良,又懂得做生意,我不会看错人,你和谭月一起好好做吧,我相信你们。有合适的男人给谭月介绍一个好人成家。” 谭月站起来,她也干了一杯酒,然后给蔷薇花倒了一杯酒,站起来说道:“以后跟大姐学习,只管吩咐,很多事情我不懂。” 谭月和蔷薇花干了一杯酒,就这样,三个人居然喝了一下午…… 晚上,谭月留在酒馆住下,蔷薇花也不吃醋了,她倒是很喜欢谭月的机灵,本来蔷薇花就是开朗泼辣的人,不一会儿,和谭月打成一片。 她俩开始研究买房子开店,开当铺,开始算账算成本。 六爷醉了,看着两个老娘们儿,说不上高兴还是不高兴。 看天色已晚,他拿起谭月放在桌子上的那簇栀子花,骑着马上了山… 两个女人送他走出很远,蔷薇花留六爷住下,六爷没干,自己步履蹒跚的挎着长刀,骑马而去…… 看着这个有点消瘦,却很有狂莽气的男人背影,两个女人手里拿着银票居然掉下了眼泪…… 六爷今天砍掉了恶少一只胳膊,救了一个女人,镇上开了酒楼和当铺,屁股后面多了两个寡妇…… 他心情很复杂。 到了山上,老李看见他打招呼:“你去哪里了?和谁喝的这么多酒?和铁蛋?” 六爷醉眼朦胧的说道:“不是,铁蛋变了,不是从前的铁蛋了…… 我心情不好,就和两个寡妇喝了一天酒……” “寡妇?哦,那个酒馆老板娘?” “嗯,是的,我买下了那个酒馆,我让她继续照应,还有另一个寡妇,我让她俩帮我打理…… 我喝醉了,不说了,我要睡觉了…… 对了,送你一把栀子花,我特意给你摘得花! 你弄点水,养着,能开几天,好香……” 六爷把栀子花塞给了老李,老李很懵逼,他拿着花,扶着六爷进了房间,老李看见六爷的枪不见了,问道:“你的手枪呢?” “也送给那个老娘们儿了……” 老李看着手里的栀子花,闻了闻,真的很香…… 老李心里隐隐感觉不是那么简单,他知道六爷不会这么风雅,还给自己摘花? 难道六爷看自己干儿子娶了两个老婆,他也要打算娶两个女人,还是娶两个寡妇? 这花是寡妇摘的…… 可是六爷从不好色啊? 这是什么情况? 六爷倒在床上就睡了,鼾声如雷。 六爷十年没有碰女人了,晚上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春梦,梦见他娶了蔷薇花和谭月…… 梦见三个人结婚,一起喝了很多酒,五湖四海来了很多兄弟…… 第二天,六爷醒来,发现他的床单画了一张世界地图…… 第206章 爱他明月好,憔悴也相关 六爷第二天起床了,他的头醉的还是有点晕,这时候,外面天色还没太亮,刚刚东方见晓,还是很漆黑。 他感觉昨天像做了一场梦,依稀记得昨天和人打了一架,好像救了个女人,还砍掉了恶少胳膊。 据铁蛋说这个被他砍的恶少还是总督亲戚,他要去找总督解释一下…… 六爷仔细回忆昨天发生的事,他有点晕,一摸衣兜,金子和银票也都不见了…… 他头晕晕的,坐在床上慢慢回忆,想起了昨天,酒馆里送给了那两个寡妇,答应拿钱让她俩去开当铺,去开酒楼。 六爷又一摸,短枪也不见了,一身冷汗…… 这枪可是陈二爷送给他的,这把手枪帮他经历过生死,还打掉了那个俄国人一个耳朵。 慢慢想起来昨天的事,枪,他送给了酒馆老板娘蔷薇花…… 看来是自己真的老了,喝断片了…… 六爷只有心情不好的时候才会喝断片,有时候心情不好,他喝一杯酒就醉了…… 他昨天为什么心情不好? 因为他从小生死的兄弟,变了…… 变的没了自己原则和底线,变得麻木不仁…… 铁蛋身为四品武官,看见妇孺被欺负,都不敢出声,更不要说那几十个瑟瑟发抖的百姓看客,六爷很失望…… 他看着窗外远方,矿工们的宿舍外灯笼还没有灭,天,还有点发黑。 再过一会儿,就会有慢慢升起的朝阳,就会有明亮的大地! 很快,又是一个艳阳天…… 他想起来昨天救的寡妇,记得好像自己骑着马,驮着这个女人去的酒馆…… 好像这女子还真的很有姿色,马背上搂的自己还很紧,胸靠着后背,很软…… 软的像年轻时候自己的妻子的胸…… 六爷发呆的看着夜色将去,看着晨曦将来的窗外……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六爷忽然想家了,他想起来京城的四合院,想起十年前笑靥如花的妻子…… 可是妻子的模样,居然今天有点模糊…… 六爷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呆,抬头看时,这时候,天色已亮。 他从衣橱里找出一件新衣服穿上,洗了脸,拿起剃刀把胡子刮了,感觉精神一振! 六爷其实消沉很多年了,他费尽心机找到了失散的女儿,女儿又嫁给了自己徒弟,现在衣食无忧…… 张文龙对女儿很好,六爷应该很高兴才对,可是,六爷还是会有些不开心。 他找不到原因…… 昨天,他记得好像很开心,又好像不开心,就和两个寡妇喝了一下午酒…… 他给了两个女人三张银票和金子,那可是三千块银元的面额…… 别说在这山下小镇开当铺和酒楼,买房子置地?即使在京城,这也是一笔巨资,可以干很多事。 六爷昨天生了铁蛋的气,他觉得他的生死的兄弟变了…… 这两个漂亮的寡妇陪他喝了一下午的酒,他觉得感激,也有心帮她俩维持生计和未来…… 六爷,从不缺豪情和慷慨。 谁让他开心,他就让谁开心。 六爷浑身上下收拾干净,走出了屋子,他站在金矿大山里,深深呼吸清晨的空气…… 余猛和梁风起的很早,二人在散步,看见六爷站在那里,走了过来…… 余猛笑呵呵的说道:“老李哥说你给他采摘了一把栀子花,跟我们炫耀呢? 我不信,是不是哪个女人送给你的?” 余猛平时喜欢开玩笑。 梁风瞟了余猛一眼,怪他多嘴,毕竟六爷是张文龙的老丈人。而且说起根源,这金矿等于就是六爷帮张文龙开的,还是有等级区别,六爷也是自己和余猛的老板。 梁风谁都不怕,他就怕六爷的眼睛…… 梁风的眼睛空茫,看不出眼睛里藏着什么? 像太极拳的绵。深不可测…… 可是,六爷的眼睛有瘆人毛,像金刚拳的硬。 能一力降十会,秒杀千军…… 余猛知道六爷不会生气,他不在乎梁风的示意。 六爷不好意思的一笑,没有回答…… 余猛突然发现六爷居然脸红了,四十来岁的身经百战江湖大哥,突然羞红了脸…… 六爷说道:“我们要走了,去国外打捞沉船,我昨天在山下镇子买了店铺…… 准备开个大酒楼和当铺,帮我管事的是两个女人,你俩多照顾一下她们……” 梁风和余猛相视一笑,看来还真的这里面有故事…… 昨晚,老李的栀子花,肯定这两个女人送给的六爷,六爷送给了老李…… 难不成六爷十年独居,动了凡心,想金屋藏娇? 还找了两个寡妇? 六爷说道:“今天,她俩去买店面,你俩没事跟我出去走走,我还要见下总督。 昨天,我把总督一个亲戚砍掉了一只胳膊…… 我们再去镇子看看店铺,你们和这俩女人认识一下,以后有个照应。” 余猛和梁风答应,六爷说的话就是命令,虽然很客气,已经告诉他俩以后如何对待镇子上的生意和两个女人。 梁风沉默寡言,可是对六爷极为尊重,他知道六爷一身正气,嫉恶如仇! 梁风猜想到昨天发生的事可能很凶险,他看了一眼六爷的手,六爷的拳头骨节都破了,露出红色血肉和白色的筋骨…… 血迹看样子刚刚用水洗了,也还没洗干净。 手上的新伤,还没结疤…… 梁风经常打架,一看就是昨天六爷用拳头打人脸,被对方脸上骨头硌的伤,硌的每个骨节都破了…… 他不知道六爷这双拳头昨天打断了几个恶少狗腿子的鼻骨和下巴。 六爷的手,很硬,还是被这些狗腿子的脸骨头硌破了…… 六爷没有再说话,他回屋取了长刀,出来牵马。 梁风和余猛也回去收拾一下,余猛取来做好盒子的青铜剑递给了六爷,这是六爷准备送给总督的礼物。 六爷拿块包袱包住长剑盒子,让余猛背在身上。 余猛和梁风带着短枪和长刀,和妻子打了招呼,他们三人没有在山上吃早饭,骑马下了山…… 不一会儿,到了山脚下的镇子,六爷到了蔷薇花的酒馆…… 这时候天不早了,蔷薇花和谭月在打扫院子和屋子。 看见三匹骏马哒哒而来,两个女人不禁抬头观望,远远的看见六爷骑在高头大马上,一身黑衫,腰胯长刀,到了院子,翻身下马。 后面两个二、三十岁的壮汉,也都腰挎短枪,背插长刀,锦衣烈马,跟着六爷翻身下马。 三人把马拴在木桩上。 六爷站在院子里,对着蔷薇花和谭月说道,“他叫余猛,他叫梁风! 以前来这里吃过两次饭,他们负责管理矿山,我的兄弟! 你这镇子上的生意如果有事,就上山找他俩帮忙。” 蔷薇花急忙拿毛巾擦了擦手,把三人让进了屋子,说道:“我见过,有印象……” 她肯定有印象,梁风不苟言笑,一脸沧桑和额头刀疤…… 每次来吃饭都一言不发,蔷薇花好奇,当时很留意这人。 余猛二十多岁,车轴汉子,精明强干,她也印象很深…… 原来二人是这个邋遢男人的兄弟和手下。 蔷薇花和谭月仔细看了一下六爷,发现他今天收拾的很精神,刮了胡子,换的新衣服…… 她俩对六爷是真心的感激,六爷说道:“都没吃早饭,随便做点早点吧! 吃完我们进城有重要的事。” 蔷薇花和谭月急忙准备早饭,不一会儿,热腾腾的稀饭,还有包子,一些酱牛肉和早点端出来,几人不一会儿吃完了。 六爷说道:“我们走了,你俩去找镇上好位置的店铺买下来,然后找工人装修。 当铺做起来也不麻烦,我教你如何操作。 酒楼你找个管家,和机灵的伙计,找几个好的厨师。 慢慢做吧!我们走了。” 说完,六爷和梁风,余猛推门而出,翻身上马,去了总督府…… 上马之前,余猛喜欢开玩笑,他对着蔷薇花说道:“这以后是嫂子了呗! 我们六爷可是专一的人,十年没有女人……” 梁风嫌弃他多嘴,拉着他出门而去…… 看着六爷三人消失的背影,蔷薇花喃喃的说道:“嫂子?嫂子……” 她站在门口,不知道想起来什么…… 谭月是个精明的人,她知道六爷对自己也动了心思…… 她什么也不说,自恃年轻美貌,知道一定能把这个邋遢又性情的男人拿下,她笑着对蔷薇花玩笑的说道:“他的兄弟叫你嫂子,可没叫我嫂子……“ 蔷薇花拍了一下谭月胳膊,笑着说道:“咱俩一人一半,不能让他再找别的女人,你也是嫂子!干活去!” 蔷薇花的泼辣和直爽,还真的让从小就被欺负的谭月肃然起敬! 她从小就是童养媳,嫁人了,死了丈夫,还被婆婆一家人欺负,自己孤苦伶仃,有了六爷照顾…… 马上要开了酒楼和当铺,她像做梦一样…… 而且,这个蔷薇花也是善良直爽的人,不会欺负她,她心里慢慢的融入了这个镇子…… 谭月也决定好好打理即将投资的酒楼生意,至于以后和这个六爷如何进展,看缘分吧! 谭月心中柔情翻滚,情思深动…… 爱他明月好,憔悴也相关! 第207章 勇敢的心 六爷三人骑马到了总督府,门吏通报完毕,总督迎了出来…… 这个总督很尊敬六爷,他不仅仅佩服六爷博古通今,精通古董的才华和对时政的见识,也钦佩其为人。 这个总督性格乖戾,可是很讲道理酷爱古董。 六爷和梁风,余猛,被请进了总督府。 总督给他们请进了会客厅,仆人不一会儿倒上了茶。 六爷说道:“金矿目前一切运转正常,还算良性发展,也按时纳税,给地方和朝廷增加了不少税收,地方关系处理的还可以……” 总督很高兴,这金矿的所得,他也是有股份的…… 总督佩服六爷做事干净利索,处理关系得当…… 六爷接着说道:“我过几天要去海外打捞一个沉船,应该有不小一笔财富。 我现在对啥也都没有欲望了,都想老了出家做和尚去…… 哈哈…… 只是闲着太寂寞,才想去海外看看。要是一切顺利,打捞东西多了,我回来送你些瓷器,你留着玩,或者献给国家……” 总督满脸笑意,连声感谢,他酷爱古玩。他知道这个六爷出手豪气,也相信六爷的手段和能力。 而且认识很久了,算是知己,没必要太掩饰情绪,屋里也没外人…… 总督说道:“你要是出海关,或者近海有啥麻烦,你报信给我…… 我好歹也是两广总督,我派兵接应你。” 六爷等的就是这句话。 钱,有白拿的么?再好的关系,总要出点力…… 六爷没有接话,他自信能摆平沉船,把宝贝运回国内。 可是总督这样说了,也算有了后援…… 六爷看了一眼余猛,余猛马上站起来,从背上解下包袱,递给了六爷。 六爷把包袱打开,露出紫檀剑盒,他打开盒子,露出青铜汉剑…… 他把剑和盒子递给了总督。 “我要走了,铁蛋也在这里做事,我和他从小发小,生死之交,救过我命…… 请以后大人多多照顾铁蛋。 这把剑临走前,我就送给总督了,这是汉代名剑,王侯所用的神兵利器!” 总督站起来,拿起汉剑,果然是个神兵利器! 剑柄繁复的绿松石镶嵌,剑身精美的纹饰,剑锋吹毛利刃…… 两千年了,居然还没生锈…… 总督推辞不收,六爷拿起剑放进紫檀木盒,黄布包好,放在了一旁书桌上。 六爷太懂得这些官场礼仪和潜规则了…… 他做事滴水不漏。 几人喝了几杯茶,交谈甚欢,毕竟这金矿大家还都是股东呢? 二人谈论了一些矿上事情。 过了一会儿,六爷掏出怀表看看时间,说道:“我要走了,昨天还有一件事,本来不值得一提…… 唉,这世道乱了……” 总督好奇的问道:“什么事?” 六爷说道:“昨天,我在城内吃早点,一个恶少带着十几个打手,大庭广众之下,敢调戏妇女…… 我出言呵止,他们居然说是大人的亲属,仗着你的权势危害乡里…… 他们调戏孤身女子,百姓们瑟瑟发抖,无人敢拦,我好言相劝! 结果,他们要开枪打我,十几个人砍我,我夺下刀枪砍了恶少…… 我相信这不会是总督大人的亲属,会这样败坏您的名声。 大人明理清正,怎么会有这样子弟? 他们应该是冒充的吧?” 六爷说完,放下茶杯,眼睛一翻,看着总督,一眨不眨…… 总督一愣,他知道自己一个远房侄子昨天被人砍了胳膊,现在还在救治。 他还派兵去那个路边摊调查过,老板和百姓说砍人的人走了,都不认识…… 本来总督也不知道事情原因,没想到还是六爷砍的…… 他一时没有做声,不过心理不舒服…… 人,一旦身居高位,都会飘飘然,而且很在意面子。 这是中国五千年体制官威下的自我虚荣…… 总督说道:“他真的是我亲戚,这孩子的伤很重,掉了一个胳膊…… 这少年确实顽劣,可是罪不至此。 他是我一个世交的孩子,他父亲托我照顾,没想到出这事……” 六爷看总督表情沉重,也觉得这事总督可能有点压力,只是那个早点摊老板很仗义,面对官兵,没有泄露六爷的行踪,所以没人知道是六爷砍的。 目前,官兵还不知道谁砍的,铁蛋在场,也是穿的便服,没人认识…… 六爷说道:“大人一心想建立一个强盛的大清帝国,这些年鞠躬尽瘁,呕心沥血! 我们大清朝国难不断,民不聊生!如果每个纨绔子弟都这样仗势欺人,欺男霸女,危害乡里,大人英名在外,面子也不好看。” 总督放下茶杯,说道:“我要如何跟他父亲说呢? 少年顽劣,教训一下子也就是了,不必下手这样狠,还有国法呢? 打狗也要看主人……” 六爷听了,心中很不高兴,他没露声色,沉思一下,说道:“如果国法有用,他不是少年,这个恶少看样子也快三十岁了,当街调戏妇女,欺压百姓,应该治罪! 看样子也经常干这事,不是一回两回了,他打着大人旗号危害乡里,是对大人的不敬,也对大人的名声有累…… 而且大人说了打狗也要看主人,可是,昨天这只狗咬人了,还要拿枪打我! 如果换成普通百姓,也许就死于枪下…… 换位思考,大人如果换成是我在当时,你是要打狗呢?还是选择沉默?” 六爷说完,放下茶杯,他面无表情的看着这个官居一品的封疆大吏! 总督被说的哑口无言,打个哈哈,说道:“这事没人知道你干的,我让他好好养伤…… 以后,他也不会敢为非作歹了。” 六爷心情舒服了一点,他说道:“我已不惑之年,只不过是一介布衣…… 昨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出于本性! 可是如果不是大人英明,而且我们是至交,金矿生意我们还有交集,我可能都会被抓住砍头或者亡命天涯,大人说这大清的法律和准则到底是给谁立的?” 总督笑道:“我们不谈这事了,他受了教训…… 我撤了官兵通缉,不再追究这事,你也要出海国外,多多保重。” 六爷笑着说道:“呵呵,大人明事理,还是大清之栋梁,来日方长! 如今国库空虚,内忧外患,我这次出海,应该所获颇丰…… 我会拿出来财宝以资助大人洋务运动和建造兵工厂,报效国家,尽微薄之力。 当然,拿,是人情,冲你。 不拿,是本分!这个国家并没有给我什么? 我不欠这个大清王朝的什么,我看到的是满目疮痍,看到的是民不聊生,看到的人民被奴役,弱肉强食,贫者无立锥之地,富者广厦万千!我看到的是官匪一家,看到的是国家算计百姓,宁予外邦,不赠家奴……” 总督哈哈一笑,他那个被砍的子弟,他当然知道这人无恶不作,只是碍于世交面子不好交代,才刚才有点懊恼…… 昨天这个纨绔子弟被六爷砍了,他也没太放在心上,听见六爷这样说,他很高兴! 六爷很懂和官府中人打交道的策略和手段。 六爷情商极高,这些官场的纵横捭阖之术,他信手拈来…… 刚才一席话也是出于激愤,六爷一直很有正义感,而且看问题很深刻尖锐。 最后,大家谈的尽兴,六爷拜别总督,三人策马离去! 总督看着六爷三人走后,他拿起青铜剑,看着这把剑和精心打制的紫檀木盒,他陷入了沉思…… 这世界上什么样的人才能一起走的长远? 才能是永远的朋友? 就是我说话,你懂。你说话,我懂,彼此才会相处不累! 还彼此掌握尺度和合适的交往方式。 ……… 总督心想:这个六爷虽然只是平民百姓,古董鉴别眼力很高,为人慷慨,心地也不错。 可是处事方式非同一般,言辞犀利,逻辑清晰,杀伐决断…… 而且想起刚才六爷看着自己的眼睛,质问自己的时候,也没有丝毫畏惧和谄媚。 那是一双无所畏惧的眼神,甚至霸气侧漏,桀骜不驯! 根本无视自己是否是总督,还是封疆大吏。 看样子,这个六爷根本把这一切视若无物…… 这个总督居然心有余悸,看样子要是自己做了为非作歹的坏事,这个六爷也会当场砍下自己胳膊,不会留情。 总督收起剑,默默看着窗外,想着六爷说的话…… 他的手有些发抖…… 这个总督猜的不错,六爷心里根本没看得起他这个一品大员官衔,和封疆大吏的红色顶戴花翎。 六爷不过是尊重他的为人而已。 即使大清皇帝和那个宁予外邦、不赠家奴的慈禧太后,六爷也没看在眼里…… 六爷表面对谁都很随和,他对乞丐都很好,可是心里其实傲气的很,他藐视权贵和王法…… 三十年后,这个封疆大吏终于无力回天,独木难支这个大清的风雨飘摇烂摊子,带着很多遗憾的死去…… 不久,辛亥革命的一声炮响,天下,也改朝换代了…… 那天,六爷有点老了,七十岁人了…… 已经在金陵鸡鸣寺做了几年和尚,青灯古佛。 因为他从小就喜欢佛法,喜欢檀香味道,一直想做和尚…… 晚清乱世,六爷七十岁的时候下山了,他支持女婿张文龙,还有余猛,梁风这些人放下了金矿和所有生意。 他们倾尽家财,提枪提溜着脑袋,参加了推翻腐朽旧王朝的革命…… 为了天下苍生,他们的子孙和兄弟们揭竿而起,浴血沙场…… 六爷的子弟们去用血肉之躯祭奠心中的信念,随时会死的前仆后继,去点燃那些即将熄灭的星火燎原! 熊熊革命的烈火,燃烧着腐朽和强权,照应着芸芸众生和苍茫大地! 一百年后的今天…… 不眠的深夜里,写到这里,我还记着那些勇敢的心! 那些勇敢的人…… 纪念我的前辈! 谨以此书,献给我天堂的外婆。 ps:晚清古董江湖之墓靴风云章节部分正式结束。但是本书没完,本书的后半部分是张文龙的寻宝成长史,他和梁风,老李他们打南海,穿越雨林,战土着,杀海盗,击猛兽,征战大海,还是很多有趣的故事…… 虽然我这个讲故事的人有时候写的啰嗦,书中参杂不少自己的经历,可是,这小说毕竟有我很多自传成分,出纸媒的时候会大量删减没用的章节和文字。 欢迎喜欢的读者看下去,感恩遇见! 第208章 冯道封刀 六爷和余猛、梁风从总督府骑马回了矿山,到了山下镇子,六爷三人进了蔷薇花的酒馆。 现在这个酒馆算是六爷的,他们三个人也饿了。 今天蔷薇花酒馆没有营业,因为蔷薇花和谭月在研究买房子置地,在研究筹办酒楼和当铺。 她俩也忙活一上午,正在酒馆里喝茶休息。 六爷翻身下马,进了酒馆。 蔷薇花和谭月迎了出来,谭月不知道六爷是为了她,砍掉了总督亲戚的胳膊,早上去总督府解释,六爷还搭了一把青铜剑。 六爷三人进屋坐下,蔷薇花沏了一壶茶,一问三人没有吃饭,忙着做菜做饭。 六爷说道:“不要麻烦了,简单吃点,镇上店铺房子问了么?” 蔷薇花说道:“打听了一下,基本好位置也能拿下,只是价格高点。” “不怕价格高,只要地段好,开酒楼需要的是显眼。 当铺找个偏僻的地方,买个大店铺,越偏僻越好。但是要地方大……” 蔷薇花和谭月都有点懵,没懂六爷的意思。 六爷说道:“酒楼,是聚会和请客炫耀的地方,是呼朋引友的地方,必须最好地段。客人才愿意来吃饭,能彰显身份,菜价才会要的高,有利润。 可是当铺,正好相反,是人被逼无奈才去当东西换钱的地方,不要太显眼,要不去抵押东西的人不好意思。在闹市,你的当铺生意,就不会太好…… 但是开当铺地方要大,要装修豪华,才能店大欺客,压低物品当价。而且偏僻的地方房价也低,还很隐秘也安全,不容易被贼人盯上…… 这叫闷声发大财……” 蔷薇花和谭月对视一眼,原来还有这些道理奥妙。用现在话说,这涉及心理学范畴了,真没看出来这个邋遢男人,居然还很懂做生意…… 她二人哪里知道六爷岂止会做生意,六爷一生都是喜欢布局的人,深懂大盗不操戈,还很懂人性。 要知道三百六十行,古董为王。 最狡诈的人群都在古董圈子里,六爷能在琉璃厂立足,能沙里淘金,几千年古董一眼辨别真假,能是易与之辈么? 蔷薇花二人答应,不一会儿,蔷薇花做了几个菜,端上来。 六爷仨人都饿了,狼吞虎咽吃了饭,蔷薇花拿出了一坛子好酒。 本来六爷不想喝酒,吃完饭还要骑马上山,而且要准备要下南洋,很多东西需要准备。 可是,看着酒壶和窗外明媚风光,他还是忍不住喝了,也给梁风和余猛都倒了酒,三人喝了起来。 六爷不喜欢赶路,他好像一生都没匆忙赶路过,只有几次去救兄弟危难,才千里夜行,那是例外! 蔷薇花和谭月也没吃饭,大家一起吃的饭。 余猛和梁风都是极其聪明的人,一看六爷表情,就是对这两个女人动了心思。要不然,不会拿钱给开当铺和酒楼。 因为开酒楼和当铺很操心的,六爷懒散,不喜欢管事,六爷要是想赚钱,随便出去古董店转一圈,倒手买卖几件古董就比一年酒楼生意赚的多。 六爷肯定对这两个女人有了想法。 五个人一起吃饭,谁也没说啥话…… 还是蔷薇花泼辣,她憋了一会儿,没吱声,忍不住说道:“你啥时候要去南洋?多久回来?” 六爷放下筷子,说道:“不知道…… 也许很久,也许很快,咋的也要半年吧……” 蔷薇花眼神有点黯淡,谭月也没有做声。 看样子她俩不想六爷离开那么久,而且要搞当铺没那么简单,需要六爷指点。很多生意,不是有钱就能做的。 而且,这个男人要是去了南洋,那番外地方女人开放,没准把这个邋遢男人勾搭跑了,二人心里打起了算盘…… 六爷喝了几杯酒,没注意这些细微变化。余猛连忙开玩笑:“怎么的?两个嫂子是舍不得我大哥?” 蔷薇花一笑:“什么嫂子?你们大哥都没要我,他一走,不一定南洋多少个嫂子! 喝酒!” 六爷很尴尬,余猛说道:“我大哥可不是喜新厌旧的人…… 他十年了,独身一人……” 蔷薇花和谭月一惊,都很意外,她俩以为像六爷这样的人,肯定每天风花雪月,勾栏酒肆女人无数…… 六爷其实除了爱喝酒钓鱼和游山玩水,还真的从不沾染女色。 奇珍异宝过眼无数,他都玩腻了…… 女人,六爷只有一颗朱砂痣,他的妻子,还对他并不好…… 昨天,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六爷答应给两人开酒楼,还给了金子银票,甚至送了蔷薇花手枪。 也许,他生气铁蛋的蜕变,或者可怜和惦记谭月将来,才一切这样按照桥段发生…… 不知不觉,几人喝了一坛子酒,余猛和梁风啥事没有,六爷有点微醺…… 这时候已经下午,六爷放下酒杯,说道:“我们上山!” 他回头对蔷薇花和谭月说道:“酒楼和当铺的事情,你俩看着办,不懂得问余猛他俩,有麻烦找他俩。 我要走了……” 说着,六爷站起来准备出门。 蔷薇花站起来,说道:“你有点喝醉,不要骑马了,就住下吧…… 这里有地方住!” 六爷看了一眼蔷薇花,这个女人三十七八岁年纪,肤白貌美,大长腿,双眼勾魂,顾盼生姿,很有风情…… 六爷还是第一次仔细看蔷薇花,可是,他看了一眼,就急忙躲开了蔷薇花火辣辣的眼光,他拿起单刀,准备出门。 余猛和梁风对视一眼,余猛玩笑的说道:“六爷喝醉了,他要去南洋,还不知道多久回来? 俩嫂子陪他喝点酒,这里有地方住,就住一晚,明早上山! 我俩山上很多事要处理,先走一步。” 余猛和梁风一想,不能在这当灯泡! 那时候没有电灯泡,蜡烛也不好当啊,即使煤油灯也熏人…… 说完,余猛二人出门上马回了矿山,扔下了六爷…… 六爷看着二人走远,还真的坐了下来,他想喝点酒,而且真的这一走就会很久。 他倒是没有啥太多念头对这两个寡妇,只是也不觉得疏远,而且,还要一起做生意。 有些生意的事也要商量一下,六爷对待工作是个严谨的人…… 蔷薇花看六爷坐下,心情大好,她看了一眼谭月,二人端起酒杯和六爷又喝了几杯。 蔷薇花说道:“他俩喊你六爷,还不知如何称呼,贵姓名谁?” 六爷有点迷糊…… “我是谁?从哪来?到哪去?” 这是哲学范畴的终极问题,我们小区保安也经常这样问门口进来送快递的。 写到这里,我也迷糊…… 他妈的,我写了快六十万字,这本书上半部分墓靴风云都写的已经完结,我居然不知道主人公六爷的全名,就写了他姓冯,叫六爷! 因为我二十多岁的时候,社会上朋友们就都喊我六爷,我就随口起了这么个名字。 其实,无论张三,李四不过个代号,我还真没在意六爷应该叫啥名字? 我在意的是故事趣味情节和复杂的人性。 以及故事背后深层的社会反思。 记得庄子说:“道,在屎尿之中……” 写到这里,六爷总要有个名字,那六爷就叫冯道吧! 六爷对着两个漂亮老娘们儿说道:“我叫冯道!” 蔷薇花说道:“好名字!冯道? 封刀…… 你应该以后封刀归隐了。” 六爷一愣,这个解释不错,自己早想封刀归隐山林,准备出家做和尚…… 他一笑,说道:“你这么说,我名字还不错?” 谭月喝了酒,有点热,拉下点衣衫领口,她的胸脯出了汗,颤巍巍的两个奶子很是诱人…… 而且谭月很有姿色,要不那个恶少也不会调戏她。 六爷看见谭月起伏的胸脯,还有蔷薇花火辣的眼神,心中一惊,自己差点心猿意马。 他连忙拿起长刀,站起来说道:“不行,我必须要走了…… 有点醉了,当铺和酒楼你俩看着弄吧! 我明天再来商量……” 蔷薇花看六爷坚持要走,拦不住。 她急忙回屋,拿出六爷昨天给他的柯尔特左轮手枪,插在六爷腰间。 “手枪还给你,路上拿着防身!骑马慢点,等你……” 六爷看了一眼短枪,看了一眼有些生气的蔷薇花,又看了一眼幽怨的谭月…… 他摇晃着身子,院子里解开马的缰绳,翻身上马,摇摇晃晃的自己上了山…… 蔷薇花和谭月看六爷骑马走了,很失落…… 看样子这个邋遢男人和别的男人还真不一样,还真的不好拿下…… 这个邋遢男人给了自己那么多钱,还教自己做生意投资赚钱,他图什么? 两个漂亮的寡妇陷入了沉思…… 这世界上很多大丈夫做人做事的道理,有些女人并不懂…… 六爷是大丈夫,不是贪财好色之徒,他不是小男人…… 如果这一天晚上,六爷留宿住在酒馆,睡了两个漂亮寡妇,我都瞧不起他! 也不会这个寒冷冬天打几十万字,写了这本书…… 这天,天空有点阴郁。 不一会儿,下起了绵绵细雨。 这是一个寂寞的天,下着忧伤的雨…… 不过写到这里很高兴,上半部分墓靴风云已经写完结,我的主人公六爷今天有了正式名字了,叫冯道。 冯道,封刀! ……… 六爷很高兴,他今天有正式名字了…… 据说:每个老娘们儿心中都有一片高粱地,每个江湖大哥心中,也有一片桃花源…… 快马,在江湖里厮杀! 累了,就封刀隐没在寻常人家…… 把酒东篱下! 第209章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前世一杯水,君子未相见! 枉做了凡人百年…… 看着六爷喝醉了踉跄策马离去的背影,蔷薇花依靠着门框,她托腮陷入了沉思。 她开酒馆多年,见惯了无数男人酒醉之后的猥琐嘴脸,她第一次见到六爷这样看起来桀骜不驯,又冷若冰霜的男人。 酒醉之后自己挽留还坚持离开,没有一丝对自己的轻薄…… 难道自己姿色不够? 她有点没自信了…… 可是,这个男人又为什么给自己那么多钱和金子? 蔷薇花迷茫了…… 她也知道六爷肯定经历过很多事,甚至很多坎坷情事,这个人喝酒的时候,眼睛里藏着很多故事和心事。否则,这个什么也不缺的男人不会借酒浇愁,这么喜欢自斟自饮…… 他肯定缺女人。 六爷骑马回到了山上,躺在床上就睡倒了。 醒的时候,这次他没有做春梦,床上也没有画世界地图。 他醒来发现枕头边多了那把送给蔷薇花的左轮手枪。 六爷可能昨天心情很好,喝了一天酒,今天醒来没有断片。他记得临走时蔷薇花从屋里拿出来手枪塞给他腰里,让他路上防身,把枪还给了他。 六爷拿起手枪,哗啦啦的转动了一下枪的金属转轮,有点感动…… 这是送给那两个女人防身的,可是,两个寡妇又还给自己。 六爷的一根手指的筋骨是断的,在和人生死相搏时候断掉了,他的手使用手枪换弹和扣动扳机并不舒服方便…… 他还是喜欢长刀这样的冷兵器。 六爷坐在床上拿着手枪把玩了一会儿,起来洗漱。今天,他要和矿山上和所有人聚餐开会,要和陈二爷安排所有事宜,他整理了一下思路和工作安排。 至于昨天他给两个寡妇投资酒楼和当铺,他已经不放在心上了,对两个漂亮寡妇心中已无杂念。 他只是感觉自己不过出手帮了两个苦命女人,感觉心中很安慰。 六爷山上散步,看见梁风在靶场练习飞刀,其他的人看样子还没起床这时候天还没太亮。 六爷很喜欢和梁风聊天,梁风惜字如金,六爷也从不废话,二人有点共性。 那只八哥的笼子挂在一旁树上,贼溜溜的眼睛看着梁风练习飞刀,不时的用嘴啄一下羽毛。 这只八哥六爷养了好多年,跟着他走了大江南北,甚至在紫金山还起到重要角色,帮着陈二爷杀了绑匪。 梁风很喜欢这只八哥,可能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和余猛躺在马车里伏击绑匪,是这八哥指挥他俩听到信号出击,他和余猛和这只鸟,算是一个战壕杀出的兄弟了! 虽然这八哥只是一只鸟,可是一起经历过生死,梁风受伤在陈府养伤的时候,这只八哥每天陪着他说话。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六爷看梁风如此喜欢这只八哥,就送给了梁风,梁风给八哥养的很好,养的羽毛锃亮 。 八哥看见六爷走来,高兴的扇动翅膀,对着六爷说着几句吉利的话。 但是不说,爷,吉祥。 这句话,八哥只对陌生人说,六爷是它曾经的主人。 梁风收起飞刀,拿起茶壶给六爷倒了一杯茶,坐在石凳上。 六爷也坐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现在矿山上主要事情都是余猛夫妇和梁风夫妇打理,业务能力已经轻车熟路。 六爷说道:“我还没有去过南洋,其实我对沉船宝藏并没兴趣,只是太闷了,想出去散散心…… 矿山上的事情就多有劳你和余猛了。” 梁风站起来,弯腰施礼一下:“放心吧!我和余猛能料理的好,你尽管去海外,南洋很乱,多加小心。” 说完坐下,梁风对六爷一直很尊重,很有礼貌,他注重礼节,知道这是六爷吩咐工作。六爷说的话,他要重视。 梁风没想到六爷昨晚没在镇上酒馆过夜,他微微好奇。但是也没有太诧异,他知道六爷一身正气,可能也对这两个寡妇有点想法,只是六爷没那么随便,也许投资更多的原因,真的不过是想帮两个女人…… 其实,梁风算是六爷的知己,他们俩都很闷,惜字如金。可是很多话无需解释,就能心意相通…… 梁风的飞刀是风一样得空茫…… 那是梁风对武学的勤奋和天分。 六爷的神箭基本百步穿杨…… 那也是六爷的勤奋和天分! 二人都经历过无数次生死,江湖上一点点杀出来的,又都喜欢冷兵器…… 不仅惺惺相惜,他俩懂得这些武术技击里面的哲理和智慧。甚至这智慧可能影响生活中的做人做事。 发而不中,反求诸己。 梁风想问一下镇上两个寡妇的事,或者劝一下六爷收了两个女人,话到嘴边,梁风还是咽下去了…… 他知道六爷宁可孤独,也不违心,六爷,并不好色。 梁风知道这个义薄云天又冷酷慷慨的大哥,心里也许真的对两个寡妇动心了…… 但是事情怎么演变,梁风也无能为力。 二人闲聊几句,六爷把手枪从腰间拿出来,用手扒拉一下子枪的转轮。 他思索一下,说道:“这把枪我送给那个年轻的寡妇防身,她不要,当时要吃完饭不要金子和手枪,要自己走了…… 我又送给了那个蔷薇花老板娘,还是老板娘主动跟我要的手枪,我答应给她了。 昨晚,她又还给了我……” 梁风一愣,他没想到六爷主动会提起女人,而且看样子这把枪,六爷对两个寡妇的不贪婪性格,有点动了心思…… 梁风说道:“倒是个好女人,不贪财,你给的金子银票投资没白给,值得!” 六爷放下茶杯,看着这青山绿水,山上的空气非常清新,他没有再说话…… 这时候,梁风的儿子雷霆和刺灵珠走了过来,雷霆半年多,长高了不少,梁风给找私塾教雷霆认字。 可是雷霆好像不喜欢读书,他喜欢舞枪弄棒,这也许是遗传。 雷霆长的虎头虎脑的,刺灵珠还没有生孩子,对这个梁风原来妻子生的孩子很好,照顾的无微不至。 刺灵珠说道:“聊啥呢?看你们很高兴?” 刺灵珠说话依旧像做土匪时候的豪气和直爽。 梁风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没有说话。 六爷说道:“没说啥…… 我要去南洋,要坐大轮船,要在大海上二三十天漂荡,你想不想去啊?” 六爷的前一句是对刺灵珠说的,后几句是对梁风儿子雷霆说的。 雷霆穿着对襟小衫,已经依偎在六爷怀里,六爷很喜欢他,用手摸着雷霆的头,雷霆的小辫子梳理的很利索。 雷霆趴在六爷膝盖上,抬起头,睁着大眼睛说道:“我想去看看大海,可是爹爹要我读书,我要在山上读书,我不喜欢读书……” 雷霆有点郁闷。 六爷忽然若有所思…… 第210章 邀得一壶清酒浓半山 正说着,陈二爷领着儿子文照也出来散步,走了过来,大家打了招呼。 文照也长大了很多,七八岁的虎头虎脑小孩。 文照和雷霆玩的很好,两个孩子牵着手去草地上玩耍。 陈二爷对六爷说道:“今天,我们矿山大家所有人聚餐,明天安排一下,就去南洋。” 六爷点点头。 几人散步一会儿,去吃了早饭。 山上已经不少人,青黛已经怀孕,她没事跟她母亲一起时候多,有点懒得动。 陈二爷的两个夫人都在矿山上,她们对这里山水和空气非常喜欢。现在青黛怀了孩子,陈二爷的二夫人每天对女儿照顾的无微不至,已经不怎么出去游山玩水。 大家吃完早饭,山上人们开始忙碌,准备中午好好的聚餐,包括山上几十个工人一起聚餐。 大家杀猪宰羊,好不热闹,像过年一样。 吃完这顿饭,陈二爷、六爷,张文龙,老李几人要去茫茫南海,去大洋彼岸。 大家忙忙叨叨准备伙食,余猛看见六爷自己在石桌旁发呆,很安静…… 余猛也没想到昨晚六爷能回矿山,没有陪那两个女人过夜。 余猛没有靠近六爷,他思索一下,找到梁风,说道:“六爷昨天在镇上投资产业,我们也要经常照应,这两个女人早晚会和山上这些人见面,将来也是一家人…… 看样子六爷对这两个寡妇有意思,六爷还有点扭捏,放不开,我俩是不是帮他一下?” 梁风说道:“怎么办?这事我没办法。” 余猛说道:“今天山上聚餐,过几天六爷就去南洋了。我们下山给两个女人接上山一起吃饭,大家认识一下,吃完送下山去。 我俩偷着去,不要和六爷说,这事跟陈二爷和老李哥讲下就行了。” 梁风说道:“兰蕙不会很生气吧?这样好么?” 余猛说道:“六爷大人父母的事,轮不到她小孩子意见!六爷十年独居,这两天是难得缘分,我看这事有戏。” 余猛是个干净利索,从不磨叽的人。 他说完,拉着梁风叫来了陈二爷和老李,把这两天山下发生的事,讲了一遍。 陈二爷和老李都大吃一惊,没想到这两天发生这些事,六爷也什么没说。六爷还砍掉了总督子侄的胳膊,还认识了两个寡妇,还给两个寡妇镇上投资做生意? 二人替六爷高兴,这事也告诉了张文龙,张文龙也大吃一惊,也不禁替师父高兴。 张文龙一年来,无数个夜晚,看见这个师父独自对着月亮喝酒。那个烛光下孤单的背影,张文龙看了都有些心酸…… 老李听余猛讲完,想起前天六爷喝醉了上山,送给自己的栀子花…… 那簇很香的栀子花,还在老李的卧室,瓶子里养着…… 老李不禁掉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些六爷曾经共历生死的兄弟们,这几个粗豪汉子,开始悄悄计划着促进他和两个寡妇的姻缘…… 这些兄弟,不仅豪情万丈,还都各个义薄云天! 六爷自己发完呆,看大家忙忙碌碌的准备午餐,他这人很懒,这些琐事也懒得参与,就去自己房间收拾行囊。 他常年酗酒有点酒精中毒,甚至有些忘记了这两天发生的事…… 要离开广西十万大山了,他也几乎忘掉了昨天喝酒的两个女人,甚至快忘掉了给了这两个女人三千块银元的银票…… 六爷准备中午好好和兄弟们和山上所有人大醉一场。 一点也不知道背后这几个兄弟在帮他促进姻缘…… 曾经推窗望月独自参,今日薄凉茕茕,生死兄弟知冷暖…… 余猛和梁风赶着马车下了山,去接蔷薇花和谭月两个寡妇,要接上山吃送行的一顿饭,他俩赶着马车下山了…… 余猛赶着马车到了蔷薇花的酒馆,这几天酒馆不营业了,两个女人在研究购买酒楼和当铺。 谭月和蔷薇花正在收拾屋子,看见门前来了一辆马车,停在了酒馆院子门前,仔细一看,马车上坐着余猛和梁风。 二人急忙出来迎接,余猛和梁风跳下了马车,余猛也没进屋。 他站在门口,对着两个女人说道:“两个嫂子把门关了,我大哥明天要去南洋了。 今天山上聚餐,矿上全部停业,两个嫂子跟我们上山吃饭,给我大哥送行一下,他会很高兴。 吃完饭,我俩再给两个嫂子送回来。” 余猛做事雷厉风行,从不拖沓。 蔷薇花和谭月对视一眼,有点意外,昨夜这一晚,两个女人都心事重重…… 即开心,又觉得像做梦,可是,看见手里的金子和银票是真的…… 还感觉和这个男人感情可能会很飘渺,无法控制。 现在他的兄弟来接自己上山吃饭,有点意外,还有这个六爷要去南洋,也应该去送行一下,这个男人对二人有恩。 蔷薇花笑着说道:“真的么?不是路过吧?你们大哥咋没来?” 谭月说道:“他明天要走?” 梁风没有理会蔷薇花,他对谭月点点头,说道:“是的,明天,他就去南洋了…… 要先到广州港,再坐船十几天到爪哇岛很久不回来。 你俩今天去了,他会很开心……” 梁风说的居然有点低沉,有点伤感…… 谭月看了一眼蔷薇花,蔷薇花说道:“好吧!关门,上山!” 蔷薇花的泼辣和直爽,不逊于梁风妻子刺灵珠这个女土匪头子。 蔷薇花转身进屋,对着镜子好好的收拾了一下,衣橱里换了自己喜欢的漂亮衣裳,还精心画了妆…… 谭月倒是没有打扮,她不用打扮,也很有姿色。 余猛和梁风在门口等了一会儿,两个女人上了马车,梁风和余猛坐在车厢外车板上,两个女人坐进了车厢…… 蔷薇花和谭月还是第一次坐这样豪华的马车,花梨木精美的花纹,沉淀着岁月的包浆。 车厢里还铺着厚厚地毯,看花纹都是波斯风格,车上的小窗内侧花梨木上镶嵌着各类宝石和和田玉石。 车厢板上有些弹洞和箭射刀劈的痕迹,这些痕迹里记忆着多少故事? 这马车比一般的马车宽大,座椅可以调整角度,居然还有个精美天窗…… 这是六爷的马车,这马车拉着六爷走遍大江南北! 在清朝,六爷这个改装的马车,豪华程度相当于现在的奔驰或者劳斯莱斯…… 余猛和梁风很高兴,他俩赶着马车,拉着蔷薇花和谭月,这两个美丽的寡妇坐着六爷的马车,慢悠悠的上了矿山。 一路上风景如画。 在春去夏来的山路上,目光所及之处皆是绿色,抬头是纯净湛蓝的天空,路旁是碧水微澜的溪水泛着金光,远望是奇峰林立... 余猛和梁风知道,这两个美貌的女人,很快可能是自己的大嫂…… 真情他哪儿来的借与还? 邀得一壶清酒浓半山! 第211章 大风烈酒 愿孤独的人,都有酒喝,愿寂寞的人都会唱歌…… 我是很厌恶鸡汤的人,那天,刷到这句话,还是被直击心灵,那天,我在喝酒…… 有时候,经常想,自己这么厌恶鸡汤,因为现在的鸡,都是温室里的速成鸡,它们没有肉味…… 这些鸡,没有溜达鸡好吃。如果有一天,我要是想喝一碗鸡汤,我就亲手熬一碗鸡汤,那是属于我的味儿,六爷的味儿…… 因为,本身自己就是个溜达鸡,自己本身就是传奇,就是故事… 五一长假劳动节休息了,我这个苦逼码字码出茧子单机的流氓作家也想休息一下。 二十年无醉不欢,每天睡到自然醒,今早四点起床,五一长假去四百公里外大海钓鱼,车上,还带了一壶虎鞭酒。 才七点二十,高速上,自己都喝的晕了,兄弟开车很稳,我并不担心。 二十余年如一梦,此身虽在堪惊! 要去的这片海,我还记的…… 我在这个城市生活过,二十多岁时候,生活工作了几年…… 那时候,我二十出头,就到了这个城市,自己开公司,由于很多不可控原因,出了点事,公司破产。 那年我真的抑郁了,我把车丢给司机,因为那个月我加不起油,司机很忠诚,我都几个月没给工资了,也不离不弃,车,他在城市自己加油开着 …… 我自己回到乡下老家,我姐夫看我郁闷,每天带我出去钓鱼,我那时候,喜欢上了钓鱼。 我去钓鱼的第一天,我懒的频繁上饵料,就直接鱼钩挂个玉米粒,扔进水里。 结果很快钓上了一条大鲤鱼,野生的鲤鱼不好钓,我姐夫一年多都没钓上来过鲤鱼,只是钓上来一些小鲫鱼都很惊喜。 记得,我那半年没有笑过,心情差到极点,每天还有一些工人和材料商打电话要账,我那时候主业干工程。 我已经把公司注销了,可是,我欠的钱我不会赖,我答应还。 这些人信赖我,并没有太催我。可是我心情也很郁闷,压力很大,毕竟才二十多岁,大山里自己走出来,家里也靠不上,帮不上忙。 那天,我在家乡池塘钓鱼,第二天我生日…… 每年生日,我都和很多兄弟们一醉方休,可是,那一年生日,我身无分文,在老家钓鱼。 我接到电话,一个兄弟打给我的,让我明天回大连,去喝酒,说我生日给我庆祝。 我很好奇他还记得,我说不去了。 我说我没钱,请不起了,也没路费,我在钓鱼。 我从不虚伪,一直很坦荡,有啥说啥。我也不认为破产多丢人可耻。 我自信给我点时间,我就很快东山再起,我相信我的能力…… 这个兄弟把电话递给另个朋友,这个朋友说道:“赶紧回来,我给你转路费!明天大家给你过生日,不用你付账!” 这是我一个老大哥,局级…… 我倒是不差路费,想想,收起鱼竿,坐着大巴车,大巴车费便宜,去了那个海滨城市。 那天路上,mp3耳机里听着许巍的歌,许巍唱的曾经的你,许巍唱的故乡,许巍唱的那里…… 我到了某市,那天是我生日,我们去了三宝粥店k14包间,那个包间很大,还能唱歌,容纳几十人,是我定点饭店包间,我经常在这里宴请客人和朋友。 今天,不是我请客,因为我没钱,兜比脸干净,还一屁股外债,这天是我生日。 不一会儿,来了五六十人,最年轻的二十出头,年纪大的六七十岁,不乏局级领导,还有军师团级部队朋友,还有很多社会上朋友和生意场朋友。 这些人都是通过我互相认识的,我们经常一起聚餐喝酒,每次都是我付账。 大家都是我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虽然年纪差异很大,包括职业也不相同。可是我是核心人物,因为我彼此才相识,也都熟悉,他们彼此之间相处的还行,也有联系方式。 我想他们咋约的一起,这么多人?这么齐,来到饭店给我过生日。 那天,我没有点菜,因为不是我付账,我兜里没钱! 他们点了我平时爱吃的菜和酒,喝了起来,五六十人,都快喝醉了…… 一个大哥说道:“吃了你两年饭,今天大伙请你,你不要愁眉苦脸的! 赔点钱,多大点事!不就是还有几十万外债? 我们凑了六十万,给你拿去先把材料商和工人钱结了。 我们的钱不用还了……” 这个大哥非常睿智,东三省某部要员,人品极好,我们莫逆之交,无话不谈的知己,我那时候大概二十四五岁吧…… 他年纪最大,大家都尊重他,他说完拿出了个黑色大垃圾袋子,扔到桌子上…… 露出一大堆现金。 他说道:“这是大概六十万,听你说你欠的钱也就差不多这些,我们五六十人凑的。 你拿去还债,这钱,不用还了!” 我坚持不收,因为我收了钱了也要还他们,而且我相信自己能够很快翻身。当时有一个项目在暗箱操作,我很有把握拿下那些对手,拿下那个项目。 不过,还是心里很感动,可是,我坚持不要。 几十人急眼了,逼着我拿下这些钱,他们说不要就拿打火机点着了,我看样子不要不行,他们真能烧了。 我收下钱,司机那天也去了,我让他收起钱袋子,放在桌子脚下…… 我说道:“这钱我先拿着还债,但是我必须还给你们,每个人写清楚给我拿了多少? 不写,我不收!” 我喊来服务员要来纸笔,这些朋友无可奈何,都知道我脾气,都一一写了数字。 记得给我最多钱的那个老大哥,给我拿了十万,最少的一个刚毕业的小兄弟给我拿了一千二百块。 那一千二百块,是他那个月的工资…… 我把这些写着钱数账单放进衣兜,这不是数字,不是一张纸…… 是我所有兄弟朋友的情谊! 在这个势利凉薄的社会上,真的有这样一群人,对我不离不弃,同甘共苦。 那时候,我的初恋都基本离开我了…… 当时他们都说钱不要了…… 那天,我被感动了! 我性格刚烈,极少流泪…… 我记得那天,我站起来干了一杯烈酒,我喝酒吃饭不管对方什么领导,都极少站起来敬酒,桀骜不驯的性格就像书中的六爷…… 那杯酒很咸,滴满了我的眼泪… 大家都喝了很多,里面好几个军政高官,还好多社会上朋友…… 二十年前,六十万块钱的价值,顶现在几百万…… 我们大醉而归! 第二天,处理完一些在谋划的项目事情,我给每个债主打电话,让宾馆来取钱,我当时公司已经注销,很多人认为这些钱我不能给了,没想到我都还了。 他们不知道这些钱是我朋友们给我凑的,都拿钱笑着离开,夸赞我讲信义…… 我把钱都还了外债,一身轻松,坐着大巴回了老家,往返一千多公里。 我继续在老家钓鱼,但是心情没那么压抑了,偶尔有点笑容。 一天,我和我姐夫在一个野外鱼塘钓鱼,我那天就钓了一条鱼,居然是个红鲫鱼。 我很意外,觉得很吉利,我就把红鲫鱼放生了,我也不钓了。 据说,那个野生池塘里一共三条红鲫鱼,别人放生的…… 没过十分钟,我接到电话,帮我运作项目的一个大哥告诉我中标了! 十五家公司竞争,每个公司都有背景,都实力雄厚,其中还一个公司是这个项目局长小舅子幕后操作,都被我干掉了,我拿下了这个几百万的工程,二十年前,几百万工程价格利润都不低。 第二天,我去招标代理公司取文件,取中标通知书。 我兜里只剩下五毛钱,给司机买瓶水都不够…… 第二天签合同,第三天开工。下午,我的账户打进来一百八十万预付款…… 我打了几个电话,所有部门一天内全部齐备,工人也都是精干队伍。 我让司机去长白山买了一头母鹿,怀孕的鹿,现在想想吃了很残忍。 我请所有工人吃了一顿全鹿宴,那个鹿花了一万多…… 为什么买鹿? 因为我已经满血复活,我要逐鹿天下…… 三个月工期完美完工,还结交了不少新的朋友,我赚了不多,大概一百万…… 我请来那几十个生日来的朋友,我拿出钱和账单,每个人都还了钱,他们知道我脾气,不要也不行。 每个人我都多给了钱,最少的那个刚毕业小兄弟借我一千二,我还了三千。 那个老大哥给我拿十万,我给了十一万,总之,每个人都多给了钱。 他们几十人给我凑了六十万,我还了大概九十万…… 我们一醉方休,喝的眼泪汪汪,喝的扶住门框,喝的步履蹒跚…… 那天,这个城市,风很大! 我不久之后,离开东北这个美丽的海滨城市,我单枪匹马去了江南…… 这个城市,至今还流传着一个外号叫六爷的传说,和关于他的很多风云故事…… 这个城市,我曾经九把砍刀干了一百五十多个流氓…… 今天五一长假,心情很好,开车往返一千公里,去大海钓鱼去了,去找我二十年前的兄弟们… 好怀念二十年前那天的大风,烈酒! 矿山上六爷的兄弟们要如何帮他收了两个漂亮寡妇,等我大海里钓完鱼回来告诉你们…… 第212章 双飞 看见梁风和余猛下山去接蔷薇花和谭月两个女人,张文龙就直接去了兰蕙房间,兰蕙正在床上绣花,张文龙说道:“你说你爹爹和你母亲将来还能在一起么?” 兰蕙放下手里的针线,抬起头说道:“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张文龙说道:“我觉得师父这些年一个人很孤单,连个给他洗衣做饭的人都没有……” 兰蕙说道:“希望他们在一起,不过我觉得不太可能了,母亲在江南生活习惯了,不会回京城,她也接受不了爹爹的生活习惯。” 张文龙说道:“如果给爹爹找个女人呢?” 兰蕙说道:“爹爹也不是喜欢女人的人,他只喜欢兄弟。” 张文龙说道:“有合适的,我想给师父再找一个老婆,陈二爷两个老婆,也是我岳父,我娶了你和青黛,就是师父孑然一身。” 兰蕙笑道:“好啊!你找吧!有人照顾父亲,我还高兴呢,这些天总让我给他洗衣服,我都累了。” 张文龙一笑,他知道了兰蕙没啥意见,心里有了底…… 张文龙说完,就走出了门,安排午餐的事,不一会儿,余猛和梁风赶着马车到了矿山。 蔷薇花和谭月下了马车,看见这金矿好大,修造了不少房间,有的住着工人,有的住管理的,还有几个独门独栋的院子,是张文龙,六爷,陈二爷,老李,梁风,余猛他们的别院。 这些房子建造的都很漂亮,几个别院都很雅致 。 两个女人看见几十个工人忙活着午餐,杀猪宰羊,好不热闹,这些工人看见来了两个漂亮少妇,都好奇,议论纷纷。 蔷薇花和谭月四处看看,没看到六爷,原来六爷在房间里睡觉。 余猛进了六爷的房间,叫醒了六爷,说道:“你来朋友找你了。” 六爷揉揉眼睛,穿好衣服走出房门。 阳光下,院子里站着两个美丽的女人,笑靥如花…… 六爷仔细一看,是蔷薇花和谭月。 “你俩咋来的?” 蔷薇花笑着对六爷说道:“不放心你,听说你要出海了,来给你送行。顺道看看你有没有搞女人?” 六爷一笑,说道:“哦,谢谢关心,是要走了,当铺和酒楼的事你俩看着办。” 余猛看他们聊天,笑着离开了。 六爷猜到是余猛接来了两个女人,这是在促成自己和两个寡妇的姻缘。 六爷说道:“第一次上山,我带你俩转转,看看我们矿山风景。” 说完,六爷领着两个女人把金矿都转了一圈,然后在凉亭里坐下,张文龙也过来了,打了招呼,给倒了茶,偷偷看几眼两个女人,笑着离开…… 这两个女人即将成为他丈母娘。 三人坐下聊天喝茶,六爷今天没喝酒,有点闷,不知道说啥好,很不好意思,他怕兰蕙看见生气。 蔷薇花说道:“我两个想做你女人,你有顾虑?” 六爷说道:“我女儿在山上,她知道了会不高兴。” 蔷薇花说道:“你的心里咋想的?不要说你女儿,嫌弃我老么?” 六爷看了一眼这两个风情万种的少妇,他倒是觉得做自己老婆也可以…… 谭月说道:“你别勉强,是给我了银票和金子,你要是不想娶我,我还给你!” 六爷一愣,这两个女人看样子都很有性格,正说着,老李走了过来,他笑呵呵的和两个女人打了招呼,就坐下来。 “两个弟妹来了,我兄弟腼腆,不好意思,你俩大方点,不要不好意思。以后这矿山也是你的家了,好好对我兄弟。” 老李大手一扬,豪气的给六爷做主了。 蔷薇花和谭月看着老李断了两根手指的大手,觉得这个老头很豪气,看来这个六爷的朋友真的都很豪爽,可是就是六爷阴沉,很闷,不解风情。 六爷尴尬的一笑说道:“兰蕙知道了会不高兴。我好不容易找到女儿,不想她难过……” 老李说道:“小孩子能管的了大人的事么?再说他母亲离开你十年,也不管你,这事我跟她说去!” 老李走了,他去找兰蕙,恰巧兰蕙也出门晒太阳,老李说道:“跟你说件事,大爷给你爹找了两个老婆,你没啥意见吧?” 兰蕙一愣,她很意外,想起刚才张文龙问她的话,她猜到可能是真的父亲要找女人。 心里瞬间有点不舒服,可是兰蕙是个善良的人,也知道父亲这些年没人照顾很可怜,生病了连个端水的人都没有,她也就心里释然了…… 兰蕙笑道:“大人的事,做儿女的管不了,父亲有人照顾很好啊!省的总让我给洗衣服。” 老李哈哈大笑。 “还是侄女明事理,走,跟我去看看你两个后妈。他们在凉亭喝茶呢,你爹怕你不开心,还不想要这两个女人。” 兰蕙听说完,心下感激父亲为自己的考虑,她知道父亲外表冷漠,其实是个古道热肠,心地善良的人,处处事情为别人着想。 她跟着老李去了凉亭,六爷看见远远的兰蕙过来,很尴尬。 六爷低声说道:“这是我女儿。” 两个寡妇看见六爷女儿过来,也有点不自在,怕他女儿撒泼拒绝她俩。 兰蕙走到亭子里,看了看两个女人,真的都很有姿色,她笑了一下,说道:“你俩是我大爷给我找的后娘?” 蔷薇花和谭月不明白兰蕙啥意思,不过看兰蕙一脸笑意,不像生气样子,心里放下心,六爷看兰蕙这样子,也很意外。 蔷薇花笑着说道:“我俩想给你做后娘,你爹怕你不高兴,还没同意呢。” 兰蕙对着六爷说道:“爹,我看很好,这样省的每天找我给你洗衣服,以后还有人照顾你,我没意见。” 六爷心里石头落地了,没想到女儿还很支持,他大喜过望,居然不知道说什么…… 老李哈哈一笑,大手一挥,“走,吃饭去,今天正好聚餐,杀猪宰羊,择日不如撞日!也别找时辰了,今天,你们结婚吧!人多还热闹!” 六爷和谭月,蔷薇花都有点不好意思,没想到这么快,还要今天办婚礼,太突然了…… 陈二爷也走过来了,和两个夫人和青黛,大家打了招呼,女人一多,叽叽喳喳,很快几个女人火热打成一片…… 六爷觉得做梦一样,心里想:“我这算桃花运,可是不知道自己八字硬不硬,不要把我也克死了吧?” 矿山上摆了几十桌,露天吃的午餐,热闹非凡,余猛不知道从哪扯下两块红布,盖在两个寡妇头上,梁风和老李逼着六爷和谭月、蔷薇花拜了天地…… 六爷,就这样娶了两个寡妇…… 工人们都跟着起哄讨喜,这个婚礼很热闹,张文龙拿出不少钱给大家发了红包,六爷也拿出钱给每人都包了红包,喜气洋洋,欢聚一堂。 今天之后,六爷脱单了。 晚上直接入的洞房,干柴烈火,一个十年独居的男人,两个久未逢甘霖的寡妇,郎情妾意,尽享鱼水之欢…… 六爷搂着两个女人,问道:“你们两个要怎么分我?” 蔷薇花对谭月说道:“你胸大,你先来,一三五陪你,二四六陪我,礼拜天让他休息!” 六爷一阵眩晕…… 这一夜,六爷很累,床更累! 第二天,早上六爷出来,腿有点打晃,从此之后,他的床上再也没有画过世界地图…… 六爷做了一个决定,他不想出海捞沉船去了,打算留在矿山陪两个新婚妻子…… 温柔乡是英雄冢! 第213章 出海 六爷可能有点乐不思蜀,十年没碰女人了,一下子娶了两个美艳寡妇,他决定先在山上陪新婚妻子一段时间…… 他找到陈二爷和老李说道:“我想先不去南洋了,你们先出发,你们那边稳定了,来信给我,我再过去。 刚结婚我也陪下两个女人。” 陈二爷和老李有点意外,这不是六爷风格啊?都商量好要走,他变卦了要留下来陪老婆。 不过陈二爷和老李也知道刚新婚就出海,一走一年半载也不太好,又不能带着两个女人一起去,这边还有生意要做,路上也不方便。 这是探险,不是旅游。 陈二爷说道:“好的,那就你先留在矿山,也能处理山上的事情,国内也有个照应。 我们先去南洋,那边情况明朗了,需要你过去,你再过去,如果打捞难度太大,我们也许就玩一圈回来了。” 老李说道:“如果你留在山上,就让梁风夫妇跟我们走,他俩武艺高强,梁风水性好,出啥事情可以帮忙。也可以把雷霆带着,见见世面。” 老李爱喝酒,张文龙和陈二爷都不喜欢喝酒,老李路上没人陪着喝,六爷不去了,他想找个伴。而且六爷在矿山上处理事情,梁风夫妇就可以脱身。 陈二爷想了下,觉得老李说的对,梁风夫妇是猛将,可以在南洋遇到事情帮忙打架。 三人去找了梁风夫妇,说了情况,梁风夫妇很高兴出海下南洋看看,也带着孩子见见世面。 梁风是个猛将,半年来在山上处理琐事,也无聊乏味,这个决定,他很高兴。 于是,六爷和余猛留在矿山,还有几个女眷,陈二爷也不让青黛和兰蕙一起出海了,毕竟青黛怀孕了,不敢冒险,兰蕙本来也不爱去,都同意了。 于是,陈二爷,老李,梁风,张文龙,刺灵珠,雷霆一行人,吃过饭,收拾行囊,梁风和张文龙赶着马车,下山去了广州港。 一路上大家心情不错,看着风景,到了广州港,陈二爷把马和马车到集市上卖掉了。 他们买了轮船船票,准备去南洋。 到了码头,梁风和刺灵珠,雷霆都是第一次见到大海,被大海震撼了,这么多的水,碧海蓝天,浩瀚无垠,白色的海鸥在海边翱翔。 陈二爷和老李,张文龙以前看到过大海,不惊讶,可是也很久没有见到到大海了,也很激动兴奋。 老李看着码头上停泊的大轮船,很感慨,他在锋城乡下生活了几十年,已经跟社会脱节不少,这时候的广州港已经非常繁华,各样的轮船停靠在港口,高大的烟囱冒着黑烟。 那些钢铁桅杆及铁皮船体的线条直而硬朗,还有冒着烟的排气孔,全然是一派工业时代的景观,风帆时代的旧式船舶已经被甩到了身后…… 晚清国势日衰,引发大批苦力出洋谋生。往南洋一带的航线不少是运送华工出国的专轮,均属临时航线。 另一华工出洋大港汕头自1876到1898年22年间,输出到东南亚各地的华工达150多万人。 19世纪70年代,汕头已与菲律宾、马来亚、缅甸、爪哇、苏门答腊等地有直接定期班轮。 当时广州港已经是非常繁华的港口,每日轮船穿梭,既有贸易商船,也有无数劳工下南洋淘金谋生的客船。 轮船本非新制,用水轮驱水,作为前进的动力。南北朝时,祖冲之造的“千里船”可“日行百余里”,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轮船的雏形。 《旧唐书》提到李皋设计的战船“挟二轮蹈之,翔风鼓浪,疾若挂帆席”,明代的战船中又有轮舟,用飞轮的叶片推进,这些都是人力的轮船,只不过是桨的变形,可以连续推进,循环无穷。 在晚清,西方殖民者从海上蜂拥而来,这些金发碧眼的洋人宛如天外来客,他们乘坐的火轮船在海上劈波斩浪,如履平地,瞬息千万里。 而船上携带的火炮更让清王朝尝到了苦头。船坚炮利,成为形容洋人的常见词汇。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洋务派李鸿章创办轮船招商局。 如今这个轮船招商局位列世界五百强企业,还衍生了招商银行。 当时李鸿章轮船招商局的轮船已经颇具规模,来用于运输和贸易。 陈二爷他们登上了一艘豪华轮船,百年前的轮船豪华程度和船上设施已经非常成熟,他们坐着轮船先到了香港,在香港港口换了一下船只,直奔南洋的爪哇岛。 他们在大海上漂浮了半个多月,一路上既有风和日丽的大海美景,也有风暴来临的海上恐怖景象,这艘轮船吨位很大,倒是有惊无险,没什么意外。 他们船上的人有几百个乘客,基本都是有地位的人,从事贸易的商人居多,这船票很贵,那些穷人不会舍得购买,船上环境不错。 船上有酒吧和餐厅,没事他们就去码头看看海鸥,雷霆一天天的长大,张文龙他们这些人也没觉得海上多枯燥,有时候扔下大海一块面包,海鸥就站在漂浮在海上的面包上一动不动,雷霆看的很神奇。 没事的时候老李和梁风船舱里喝喝酒,倒是也很惬意。 半个月后,他们先到达了爪哇岛。 爪哇岛属于现在的印尼。 印尼是个“海岛王国”,总共有将近一万七千个岛屿。这也是古代海洋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所以这些岛屿之间有很多古代沉船,或者遭遇风暴沉没,或者触礁而沉,很多船上满载商品宝物。 他们一行人下船登上了这个南洋岛屿,陈二爷先去找他的朋友,他要先详细了解沉船的具体情况,再做出部署和策略。 打捞沉船不是几个人动动嘴巴和手就能完成,这还需要复杂的手续,和专业的人员。 即使前些章节写过的我国打捞南海一号沉船,就花了三个亿。 陈二爷他们一路上看着异域风光,心旷神怡,也对这茫茫大海里的沉船充满幻想。 陈二爷并不是仅仅为了宝藏,他还是喜欢挑战。 几个人看着这些棕色皮肤的土着人,吃着以前没吃过的地方饮食,刺灵珠和雷霆是最开心的,看哪里都新奇。 刺灵珠原来是土匪,没有离开过十万大山,这次出海,见到了外面的广阔世界,都很惊叹世界之大,雷霆看着一切更是哪里都好奇。 这些岛上有着神秘的火山和翠绿的稻田,就像是个魔法王国;有着茂密的热带雨林和可爱的动物,有着绚丽多彩的海底世界和美味的海鲜,有着迷人的海滩…… 据记载,印尼早在1867年就有了第一条铁路,是亚洲第二个拥有铁路的国家。 印尼史上第一条铁路是荷兰殖民时期修建的。 1840年,荷兰殖民者为提高爪哇岛上的货运能力,提出一份从雅加达到日惹修建铁路的报告。1867年,这段计划的铁路线中的第一条铁路修建完成,是从三宝垄到东贡,全程25公里。 三宝垄的火车站,是印尼历史上的第一个火车站,因有众多的装饰性落地窗看上去像门一样,这座车站也被称为“千门”。 这个车站,也曾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当地的铁路公司办公大楼。 直到上世纪80年代,印尼的部分铁路上还行驶着许多蒸汽机车头牵引的小火车,老旧的机车只能拉动一两节车厢。 另外,在一些偏远的种植园,甚至还有烧木柴的小火车,有如古董般呜呜驶过…… 而三宝垄这个地名,据说是来自15世纪着名的郑和下西洋。 郑和第二次下西洋时曾经到过爪哇岛,当时他登陆的地方,后来得名三宝垄,相传意为三宝太监踩过的田垄。 张文龙在当地买了两部马车,这车和我们的马车不太一样,有着浓烈的荷兰殖民风,装饰很艳丽。 他和梁风每人赶着一部马车,拉着几人,去雅加达找陈二爷的朋友…… 雅加达,那个晚清时候还叫巴达维亚。 第214章 敬自己三两黄昏 昨晚没有喝醉,居然睡得很沉,也可能这几天长假差点车祸,劫后余生吧! 昨晚理了个发,烫了头发,我是很懒的人,最讨厌理发,所以一直留长发。 其实一个喜欢搏击斗殴的人留长发是很容易被对手抓住头发狂踢的…… 还好,无数次斗殴,也没被人抓住头发暴揍,都是我揍人,所以还是一直留长发,留到了不惑之年…… 墓靴风云部分写完了,五十多万字,应该完结,还是凑一起写了后半部分穿越冒险,下南洋打捞沉船。 这是和以前风格截然不同的两个故事,换地图了…… 六爷娶了两个女人,他六十多岁时候出家两年,七十岁的时候,他还俗出山去解救苍生,带着子孙投身革命! 六爷的故事基本结束了…… 下部分是张文龙的故事。 给朋友打电话聊天,说下半部分南洋寻宝,本来是想把陈二爷写死的,葬身孤岛。 朋友也说,陈二爷和六爷太像了,应该写死一个,也许更有泪点。 早上清晨醒来码字,还是心有不忍,虽然世事无常,还是顺其自然吧…… 懒得起床,无聊刷着短视频,被一首歌打动了…… 我听说落叶扰乱了清晨, 我听说寒风吹乱了黄昏 是谁在夜里傻傻的等…… 等一个可能的不可能? 我听说时间淹没了琴声, 我听说现实捉弄了青春。 寂寞的巷尾孤独的人…… 孤独的人守着孤独的灯! 我听说昨夜的风吹灭了路灯…… 我听说路过的人扛起了认真, 我听说你脸上爬满了皱纹。 我听说你始终还是一个人…… 我听说你在夜里弄丢了灵魂, 我听说你把眼泪藏进了肚中, 我听说你也偶尔看一看天空, 我听说你也把苦酒一口闷…~ 敬自己三两黄昏! 手机一首歌循环了无数遍,可能歌词突然入了心,我居然学会唱了…… 二十年不读书了,这个冬天心血来潮码字,也是想给这个寒冷冬天留点记忆,写了六十万字了,还是单机呢,也没人看,我还很高兴,这样正好可以写点日记和乱七八糟的往事。 这段时间,也阅读了好多书友写的小说,颇有感慨。 每个人可能文笔不同,学历不同,动机不同,但是有一点相同,就是他们辛苦码的字,写的每个书中的人物,可能都动了心…… 每个人书中写的众多人物,主人公,就像自己亲手抚养长大的孩子。那里面倾注了自己的思想和灵魂,还有希望和不甘…… 居然颇为感动! 江湖上打打杀杀了半辈子,自认为冷血无情的人,居然有点敬畏这些写书的朋友们。 我原来一直认为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几月来,颠覆了我的认知,有点肃然起敬! 所以不管工作多忙,喜欢看的书,喜欢交往的人,还是准时浏览下,追更下,评论下…… 这人间,谁不是伤痕累累又深夜自己掏出心肺缝缝补补? 让我们苦逼码字的人,敬自己三两黄昏! 五一长假差点车祸挂掉,才知道生死一瞬间,珍惜当下,珍惜缘分! 我经历过很多次生死,也没这样感慨过,可能年纪大了,有点脆弱了…… 写点感慨,接着讲故事! 一个打打杀杀半辈子的流氓讲的故事,写的小说应该还是好听的,虽然有时候我也偷懒,可是,我不偷懒的时候码字我很用心! 艺术和文字一样,甚至和谈判,和投资,和如何赚钱一样,最终,认可你的,都是你的本心和心灵的沟通…… 这道理很深奥,未必每个人看得懂,希望你懂! 下半部分南海沉船正式开始! ……………… 在晚清时候,国家动荡,内忧外患,民不聊生。 百姓无法生存,只能闯荡! 当时有三句话:走西口,闯关东,下南洋! 陈二爷他们不是为了谋生去下南洋,他也不是仅仅为了财宝。 他,也有信念,他的信念是被六爷勾引起来的,被感染的…… 本来陈二爷是个谨慎,沉稳的人,可是金陵府发生那些事,江城死战,儿子被绑架,紫金山伏击绑匪,姐夫背叛,谋杀何乾元…… 六爷,查干这些人的义薄云天和豪气干云,感染了他…… 陈二爷也想为自己真实的活一次,他才想来的南洋,本来也是想和六爷,老李这些人多在一起。 可是六爷刚娶了两个寡妇,见色起意,临阵脱逃,乐不思蜀。 他不怪六爷,六爷十年独身,太寂寞了…… 男人的寂寞有很多种,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他们寂寞。 什么都有的人也寂寞,因为高处不胜寒,寂寞苍山冷! 他们翻过一座山,还想翻更高的山丘…… 六爷寂寞,是没有女人。 现在有了,他想和老婆在一起,不和陈二爷南下,陈二爷没不高兴。 南洋,是个很大的范围,如果科普,几千,几万字也写不完,大家感兴趣自行问度娘。 我对南洋没有好印象,虽然那里有巴厘岛充沛明媚的阳光,有棕色皮肤漂亮的女人大长腿,有各种美食…… 我记得几多年前印尼排斥华人的屠杀,心有忿忿,所以下半部分就写在南洋,让陈二爷,梁风,老李,张文龙,刺灵珠他们去闹个天翻地覆,血雨腥风,我出一口气…… 这本书前半部分有自传成分,以后只是小说,胡编乱造,天马行空的小说,不过依旧很真实,因为我去东南亚打捞过沉船,我经历很多险事…… 爪哇岛这个名字我很小时候就听说过,也知道郑和下西洋到过这里。 这个爪哇岛曾经出过一个不逊于诺查丹玛斯的预言家,他还是国王。 故事,当然要趣味性,也要有历史的真实性,还有很多我们对未知的深度思考,我只是个简单的讲故事的人…… 以下部分摘自丁见印尼纪事。 500年前,法国出了个犹太裔的大预言家——诺查丹玛斯。 他曾准确预测了世界史上许多大事:法国大革命、原子弹的爆炸、二战狂魔希特勒的崛起,甚至还有美国9·11世贸中心袭击事件……等等。 因为诺查丹玛斯天才的预言能力,无论其生前还是死后,都吸引了全世界无数人的崇拜,不但在欧洲妇孺皆知,亚洲和中国也有很多粉丝。 然而,很少中国人知道,比这位法国占星家早大约400年,南洋爪哇岛也出了一位相当厉害的预言家,此人就是古代爪哇国的印度教国王——查亚巴雅。 这位了不起的查爷,于12世纪也就是公元1135年,开始在爪哇岛统治谏义里王国长达22年,并将这个东爪哇王国带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 查爷不仅是印尼历史上最受欢迎的国王之一,并且因为异常灵验的预言而被印尼人铭记。 他的预言都已实现。 比如根据查亚巴雅的说法,未来将会有一个爪哇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领导人,成功将印尼带入黄金时代—— “到那时,铁马车可以在没有马的情况下行驶,船只可以在天空中航行,社会上还会出现穿着男装的女人……” 要知道,爪哇国王查爷说这些话的时候,那可是在12世纪—— 差不多900年前啊! 在那个年代,这简直比痴人说梦更加离谱。 但是你看现在,当汽车和飞机早已成为寻常百姓的交通工具,回想的查爷的上述预言,其远见卓识让咱普通人除了惊叹神奇,用什么词形容都感觉苍白…… 陈二爷他们要去这个曾经有个预言家统治的城市,他们还要在这个岛屿附近打捞走我们古代的沉船。 我想说的是,世事无常,其实,人间很多事都有定数,像命中注定…… 千百年沉浮的宝藏也许只对有缘人,当然,这个有缘人要有机缘,要有胆识,要有勇气和智谋。 他还要有这个能承担财富富贵的命! 陈二爷和张文龙他们才刚刚登岛,等待他们的不仅有官场黑暗,海盗横行,土着围攻,甚至火山海啸,还有毒虫猛兽,有科莫多巨蜥…… 这巨蜥唾液有毒,恐龙时代的猛兽,长达几米,食物链顶端的存在,这个和那个叫印度三嫂的孟加拉蜥蜴还不是一个品种…… 不知道梁风和刺灵珠的飞刀能不能穿透科莫多巨蜥的鳞片…… 爪哇文化是一个混融外来文化浪潮的综合体,席卷火山遍布的爪哇岛。 今日,大多数爪哇人是穆斯林,但罗马天主教徒的人口也相当可观。 同时,许多人也信奉根植于古代早期信仰的迷信神秘主义,臣服于掌管下至暴雨海岸、上至活跃火山等多变而肥沃环境的女神。 这时已经是夏天,南洋的雨季风暴已经来了…… 他们看见雨大,找个旅馆住下。 雷霆看着窗外的暴雨有点害怕,他没见过热带雨林的暴雨多恐怖,要哭,老李说道:“别哭,像个男人一样去闯荡,杀伐决断,去征战四方! 我小时候,也像你这样害怕风雨,可是,大海大洋,我们不是都来了么?” 雷霆忍住不哭了…… 他还小,不知道人生更大的风雨不是风雨,是看不见的风雨。 雷霆也不知道他的父亲和这些叔叔大爷们都经历过什么? 这个旅馆里的每个大人,成长的路上,都喝过深夜的酒,都敬过自己三两黄昏! 第215章 风雨雅加达 陈二爷和老李他们在这旅馆住了几天,这几天一直下着暴雨,热带风暴来了…… 这里离雅加达城区,还有点距离,他们被困在这个四周是庄园和稻田的一个运河边小镇上。 即使陈二爷和老李见多识广,也没见过这样大的雨和风暴。 印尼位于环太平洋地震带上,经常遭受强台风袭击,引发山洪和山体滑坡等灾害。 即使近些年也不时有气象灾害,有时甚至路能行船。 老李看着窗外的电闪雷鸣,暴雨倾盆,他对陈二爷说道:“真没想到这鬼天气变得这么快,前两天还风和日丽,碧海蓝天。 这刚下码头,还没到城区,老天爷一下子变了脸,如果大海里这样天气,我们如何打捞沉船?” 陈二爷看着这电闪雷鸣的天气,也不禁挠头,他也不知道这样天气要维持多久。 陈二爷说道:“雨总有停的时候,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我们不要急,在这里住几天。” 这几天,雷霆倒是习惯了这狂风暴雨,不害怕了,而且他很喜欢吃这里的咖喱饭。 雅加达人喜欢吃辣的,这几人都有点不习惯,水土不服,只有雷霆很喜欢这些地方特色小吃,看来孩子新环境适应性强。 雅加达在大约15世纪时建立,最早是一个在芝利翁河口的小渔村,当时的中国文书译为噶喇吧,马来语意思是:椰子;或作咬叭、咖吧。 这里椰子树很多。 葡萄牙人是第一批到访的欧洲人,16世纪初,一位印度国王允许葡萄牙人在此建立一座要塞。 现在这个港口仍然被称为巽他卡拉巴。 1527年,这座城市被印度教万丹王国的法塔西拉所征服。1527年6月22日,法塔西拉将这座城市重新命名为查雅加达,意思为胜利之城,这个日子被订为雅加达正式建城的日子。 以后很多惊险故事发生在这个城市,就介绍一下这个历史。 在1619年,荷属东印度公司征服了这座城市,并重命名为巴塔维亚,被定为荷属东印度的首都。 这座城市按照荷兰城市规划设计,完备了堡垒、城墙、公共广场、教堂、运河和绿树成荫的街道。 城市被安排成几个由运河分隔的街区。没有土着爪哇人被允许居住在城墙内,因为当局担心他们可能会发动叛乱。 英国在1811年时占领了雅加达,直到1816年才还给荷兰殖民政府。 陈二爷和老李他们住的是在一条运河边的旅馆里,这里的建筑也是很多橘红色瓦片的荷兰殖民风,还有咖啡馆,环境还不错。 如果天气晴了,马车不久就能到雅加达城区,能找到陈二爷的朋友。 此河并不宽大,但却大有来头,原来是荷兰东印度公司所开通的一条内陆运河水道。 是早期巴达维亚城内与港埠间的主要交通航道,各种物资利用这条水道上的小船,南来北往与外港的大船连接,造就了大运河两侧的风华岁月。 当时雅加达最好的住宅区与商业区都在这个运河两岸,在大运河上还有升降式吊桥。 如今去雅加达,建议大家可以去老城区看看这个运河,和两侧荷兰殖民风的欧式建筑,像穿越时空一样,很有异域风情。 几天后,雨停了,大街上都是水,三天后,他们赶着马车在泥泞的路上去往城内。 路边碧绿的稻田,还有些庄园别墅、清真寺和教堂,也有很多茅草屋顶的当地民居,高高的尖顶,有点像我们云南一代民居建筑。 这些风格相杂一起并不突兀。 对于陈二爷,老李梁风,刺灵珠他们这些从没来过此地的人,看着异域风光,都觉得新奇。 不久,他们到了雅加达。 我们前些年发生的印尼屠杀华人事件,是华人的耻辱和华侨们不想回忆的过去。 其实在清朝时期,雅加达也发生过大规模屠杀华人事件,只不过那时候行凶者是荷兰人。 在乾隆年间,发生了震惊世界的雅加达大屠杀,一万多华人在那场屠杀中被害。 当时执行屠杀行动的是荷兰人,他们也是世界上最早开始凭借海上贸易强大起来的国家,更是最早到达亚洲建立殖民地的国家之一。 十六世纪下半叶,为了追逐香料贸易的暴利,荷兰殖民者占领了雅加达,当时,这里就是一个只有两千人不到的渔港小镇。 占领以后,给这个地方取名叫巴达维亚。 从此这里也变成了当时荷兰人在东亚的一个重要的基地,算是一个贸易和交流的中心。 但是,这个地方距离荷兰很远,没什么人愿意跑这么远来这里工作,而当地土着又不开化,因此,他们注意到了华人。 荷兰人采取了许多措施,其中一个方法就是招徕中国商船前来贸易,并输入更多的华工。 他们运用多种手段,从各地输入华侨,特意制定了优厚的政策吸引华人前来,几十年的时间,当地华人就超过了一万…… 到十八世纪初时,巴达维亚已经成了一个拥有十多万人口的大城市,华人的数量也达到了两万多。 在这里,华人主要从事工匠、饮食、制糖等行业,为巴达维亚的崛起做出了不小的贡献。所以,华人在当地有一定的地位。 十八世纪以后,爪哇岛上出现了反荷运动,一些华人也支持这项运动。 然而,东印度公司为了摆脱严重的政治危机、转移视线,挑拨华人和爪哇人的矛盾,推行反华政策。 因为华人在当地缺乏政治的、社会的基础,又没有武装,居住比较分散,难以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 加上当地统治者嫉妒富裕的华人,东印度公司扶持华人,给予他们自办民事、刑事案件的司法权,让爪哇人误以为华人是“剥削者”,对华人产生了敌视心理。 另外,东印度公司财政出现了问题,掠夺华人积累的财产,可以帮助他们摆脱危机。 这些操作有点眼熟,我想不起哪里眼熟了…… 于是,荷兰殖民者发动了“红溪惨案”。1740年10月9日,荷兰殖民者以搜查军火为借口,命令城内的华侨交出手中所有的利器。 甚至出动军队挨家挨户的搜捕华侨,鼓动当地居民疯狂屠杀华侨。 双方最后直接爆发了战争,但是因为出现了一个华人叛徒,好像这叛徒名字叫林楚,我有点记不清楚了…… 这个叛徒让准备起义的华人直接失败,更是被荷兰人大肆杀戮。 屠杀活动持续了整整7天,城内的华侨,不论男女老少近万人皆被杀害,仅有100多人逃过一劫。 损失的财产,无法估计。 城外的华侨在施班让指挥下,同荷军激战,千余人伤亡。 荷兰殖民者做贼心虚,担心清政府追责,毕竟当时的中国还是很强大的。 因此,他们严密封锁了惨案的消息,不让前往巴达维亚贸易的中国商船接触幸存的华侨。 但是,纸终究包不住火,逃出来的华侨想方设法回到了中国福建,福建水师提督将此事上报给乾隆皇帝。 署福州将军策楞与署福逮巡抚王恕联名入奏,将此事更详细地汇报给皇上。 并在奏折中声称海外华侨是朝廷的罪人,草芥不如,遭此劫难,是他们咎由自取。 于是,这一谬论成了朝廷处理惨案的基调。 事件发生后,荷兰国内害怕清政府对广州的荷兰侨民报复,于是向清政府通报此事。 乾隆皇帝答复:“天朝弃民,不惜背祖宗庐墓,出洋谋利,朝廷概不闻问。” 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我对于这些远离祖国贪图发财,舍弃自己祖宗坟墓的不肖臣民,并无丝毫的关怀! 就连乾隆也说他们活该,因为他们背叛祖先,出洋谋利,已经与朝廷无关了。 因此,对此案的凶手也无需认真追责。最终,清政府没有对荷兰殖民者的暴行追究责任…… 这是雅加达清朝时候的一段华人惨事,这个地方鱼龙混杂,人员复杂,民族和国家复杂…… 不过晚清的时候,这里荷兰人建设的城市很和世界接轨。 清末建造的雅加达大教堂气势恢宏,去东南亚旅游的朋友们可以参观下。 附近还有个博物馆,记载着几百年雅加达的历史。还有荷兰殖民风的老城区,老运河…… 所有战争和博弈的戏剧冲突,都有背后的原因。 历史的复杂性,人性的卑劣性,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属性,这些造成了很多冲突偶然和必然性…… 这个雅加达,陈二爷他们的目标是沉船宝藏,也不知道多少势力眼红盯着。 他们面对的不仅仅是热带风暴,还有更大的风雨…… 但是,他们还是漂洋过海的来了大洋彼岸,进了雅加达。 陈二爷他们到的时候已经天黑,找个最好的酒店住下,这里的环境和装修风格都是欧式风格,有着奢华的洛可可风格。 刺灵珠他们看着脚下的奢华地毯,墙上的西洋油画,看的眼花缭乱。 几人简单商议一下,旅途劳顿,都分头睡去。 第二天,陈二爷他们洗漱完毕,他让刺灵珠和雷霆在酒店等候,陈二爷,张文龙,梁风,老李,四人去了他朋友的香料厂。 最近几年,热播的电视剧里频频出现香的身影。 《甄嬛传》里妃子争宠用的欢宜香、鹅梨帐中香;《长安十二时辰》里的“降芸神香”、“草堂烟”;《知否》中的隔火焚香…… 其实,香早已融入古人的生活,是名流贵族、文人雅士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四大名香在历史上扮演很重要的角色,甘露寺戏剧里刘备送给孙权他老娘还是谁,我忘了,送的就有沉香。 四大名香就是沉香,檀香,龙涎香,麝香。 而东南亚就是排名第一沉香的重要产地,陈二爷的朋友是很早来雅加达的华侨,在本地很有实力,垄断了当地沉香生意。 不一会儿,陈二爷和老李他们到了约定地点,这是陈二爷朋友招待客人的会馆。 这天风和日丽。 第216章 潮汕黄宇栋 陈二爷几人到了城区的黄公馆,家人通报,不一会儿,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走了出来。 这人长的很富态,四十多岁身材偏胖,五官端正,笑呵呵的紧走几步,迎了出来…… 他看见陈二爷,抱了一下肩膀,这是兄弟的见面礼仪。然后跟老李几人打了招呼,急忙把陈二爷几人请了进去。 进了会客厅,这里装修繁琐奢华,既有潮汕的繁复文化风格,又夹杂着欧式巴洛克风格,有点不伦不类 ,金碧辉煌又有点古香古色…… 几人分宾主落座,仆人送上茶。 二人几年没见了,这个陈二爷朋友姓黄,叫黄宇栋,也是祖籍潮汕人,是陈二爷的老乡。 在广东潮汕,陈姓和黄姓都是潮汕大姓,所占人口很多。早些年黄宇栋的祖上就到了雅加达谋生,最开始是做苦力。 后来他的祖上觉得做苦力没有前途,他脑子灵活,开始在本地倒腾香料。印尼是香料大国,至今也是香料出口到世界各地。这个香料并不指沉香,而是肉豆蔻,胡椒,八角之类的食用香料。 他的祖上生意逐渐越做越大,后来在雅加达买房子置地,有了自己的胡椒种植场。乾隆时期的荷兰人屠杀华人的那个夜晚,他的祖上也在城内,是最早逃出城的一批人。 他们到了城外和外面的华人武装参与了攻打荷兰人的战斗,那场战斗中,也杀死了大约五百多个荷兰士兵。 后来局面不可控制,寡不敌众,他的祖上跑回了国内,在当地,他的种植园留些本地土着雇工看守,并没受到太大冲击。 在国内生活一段时间,当时虽然乾隆的大清朝没有敢发声支援,荷兰政府还是处置了制造这场红溪惨案的几百个荷兰军官,维持稳定,平息民愤。 看那边局势稳定了,黄宇栋的祖上又回到了雅加达继续做他的生意。 潮汕人是很聪明的,很多人说的都是闽南语,并且家族观念很强。 潮汕并不是某一个城市的名称,而是地区的范围,潮汕地区是一个以潮汕方言为母语的汉族民系。 潮汕人十分擅长做生意,并且还将生意做到了海外,而潮汕人拼搏、团结、务实等特点,也被外人熟知,因此他们在外面被人称为东方犹太人。 如今,潮汕商人已成为世界十分有名的华商群体,在多个领域内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例如潮汕四市,指的就是广东省的揭阳、汕头、潮州、汕尾四市,而如今,潮汕的居民大多生活在两大范围之内。 其中潮汕四市共有大概1600多万的人口,而海外地区则居住着超过1300万的海外潮人,而潮汕则成了他们魂牵梦绕的家乡…… 黄宇栋他们对雅加达的未来并不看好,但是多年经营打拼出的产业很大,也不能扔下不要。 不过狡兔三窟,他的祖上们在其它城市和大清朝也都置办生意产业,生意做的很大。 黄宇栋的父亲经常对黄宇栋说:“将来雅加达不一定还发生什么?要随时做好跑路的准备,居安思危。” 黄宇栋从小耳濡目染,听见教诲,也就更机灵的做些灵活性生意,投机倒把,不再大量置办田产,他甚至想老了回到大清生活。 他出生的时候,是在广东出生的,还在潮州生活几年,他也经常往返大清和印尼之间。 这期间认识了陈二爷,陈二爷做古董生意,二人同乡,一交往即一见如故,后来也合作了几次生意,陈二爷也非常有经商头脑。 陈二爷意识到信息差异和地域差异的巨大利益,就和黄宇栋一起倒卖古董和香料,在印尼的加里曼丹岛盛产沉香。 而沉香是国内几千年最名贵的香料,陈二爷觉得有利可图,商机无限,于是二人做了几次沉香生意,赚了一大笔…… 后来黄宇栋主要做沉香生意,当然他还有自己的庄园,和很大的胡椒,肉豆蔻种植场。 不过,黄宇栋还是随时警惕雅加达再出现动荡,他认为雅加达华人和当地矛盾不可调和。 而且历史原因复杂,他听到了有沉船信息,就找陈二爷来一起打捞沉船宝藏,准备大赚一笔,然后卖掉雅加达的产业,回到大清生活…… 果然没出黄宇栋祖先所料。 后来一百年里雅加达又发生几次骇人听闻的事件…… 这时候,黄宇栋的后代们早已离开了东南亚! 聪明的人看到历史就能醒悟,善良的人看到真实就能醒悟,无知的人要经历灾难和血泪才能醒悟。 而笨人无论如何都不会醒悟,因为愚蠢是一种道德缺陷,任何理智都无能为力! 黄宇栋和他的祖先,都是聪明又善良的人,这些性格并不影响做生意的头脑和能力。 历史虽然不忍直视,清醒的人还是能规避灾难和风险…… 二人寒暄之后,聊些往事,问起故乡的见闻和时局变化,当时的晚清风雨飘摇,黄宇栋很是感慨,陈二爷问道:“沉船大约多大?在海下多深?” 黄宇栋喝了一口茶,慢慢的说:“发现的沉船很大,在海下不深,但是海上的水很深……” 陈二爷和老李对视一眼,没懂黄宇栋的意思,海上还有啥水? 不是蓝天白云么? 不过陈二爷和老李都没应声,听着黄宇栋讲下去…… 黄宇栋说道:“这艘船在离这百公里一个小岛附近发现的,在前年,当地渔民出海打鱼时候,无意中打捞出一些瓷器和金币。 这地方有暗礁,可能是台风海啸卷到了浅滩处,被渔民所获。 消息传开,当地渔民纷纷去寻找沉船位置,一无所获。 只是偶尔发现零散的中国瓷器和碎片,不过大家估计这附近一定有大的沉船,而且离海岸小岛不远。 过去半年多,谁也没找到沉船具体位置。 当地海上有一个臭名昭着的海盗,此人阴险狡诈,心狠手辣,手下有十几人,武器精良。 因为做海盗多年,对季风和潮汐走向,以及海岸线暗礁位置,古代丝绸之路航海路线颇有研究,水性极好。 他听说此事,也参与了寻找沉船。 这期间一个荷兰冒险家职业打捞沉船的探险队也在东南亚,他们也来了当地。 也不知道这个荷兰人用了什么方法,找到了沉船的大致位置。 他们有三个水性极好的人潜水下去,却只上来一人,这人也缺氧久了奄奄一息,还受了重伤,看样子是被重物砸的胸部。 这水手只说了几句到了海底,三人登上船了,沉船很大,快塌了,有很多宝贝,就死去了…… 荷兰人继续想方设法打捞,这时候消息传得很快,这些海盗也来了,当地的军队和政府官绅也参与进来,还有黑帮和土着…… 我给你写信的时候还没这么复杂,如今沉船还没出水,这个小岛附近已经在宝藏面前四面杀机,危机四伏…… 这些对手比打捞沉船还要难对付…… 海上的来自四面八方的危险比下海要深的多……” 陈二爷沉吟不语,他虽然没有打捞过沉船,不过陆地上的风浪他可见识多了…… 既来之,则安之。 第217章 身在异乡为异客 黄宇栋和陈二爷喝了一会儿茶,就让厨房的厨师安排午餐。 不一会儿,饭菜做好了,黄宇栋安排陈二爷几人吃私房菜。 这个餐厅很豪华,典型的欧式洛可可风格。 黄宇栋说他还有一个餐厅,完全潮汕风格的装饰建造,因为他也会思念故乡…… 可是他要经常宴请当地官员和一些本地土着豪强吃饭谈事,他不愿意在餐厅流露出太多华人风格。 为了显示自己已经融入了当地社会,就装修了这个纯粹荷兰风的餐厅,用来宴请荷兰人和雅加达各行各业朋友。 黄宇栋是个聪明的商人,懂得这些微妙的处事之道和自我保护,这意味着他已经融入了当地圈子和社会。 其实,他心里早已狡兔三窟,随时准备跑路。 张文龙和梁风、老李他们还是第一次在这样豪华欧式餐厅里用餐。 洛可可风格是法国路易十四时代宫廷贵族的生活趣味体现,曾一度风靡欧洲。装饰建造线条繁复、装饰富丽、精致典雅。 大量的玻璃镜和水晶烛灯,屋内一片金碧辉煌,这个繁复的装饰特点和潮汕风格很像,只是线条和元素不同。 大家坐下,看的眼花缭乱。 不一会儿,仆人们端上酒菜。 黄宇栋端起高脚杯说道:“你刚到南洋,今天请你吃本地菜,以后再吃潮州菜。 这是来自欧洲的葡萄酒和地方特色菜肴,你们可能吃不习惯。不过吃久了,也别有一番味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印尼是一个不同风味的大熔炉,它有着300多个民族,因此也有着独特的美食,其中很多民族喜欢使用草药和香料来增强风味的佳肴,他们更喜欢野味…… 大家看着摆在桌子上的菜,五彩缤纷。 仁当是传统印尼菜,经常被誉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之一,嫩牛肉用美味的香草和香料烹制而成,肉质多汁,香料丰富…… 据说,米南加保村民过去就常常采用传统香料和椰奶烹制牛肉七八个小时,仁当才能达到保鲜肉质,及其保持原汁原味口感的目的。 还有由碎鱼肉和木薯粉制成的鱼糕,用未成熟的菠萝蜜与浓椰奶、棕榈糖混合制成的古德,拉旺炖牛肉,雅加达豆腐什锦,端上来的都是本地特色菜肴…… 接着黄宇栋一拍手,上来一堆野味,烧烤眼镜蛇,熏炸蝙蝠,炖猫头鹰,鹦鹉大补汤,红烧蜥蜴,油炸一堆不知名虫子等等…… 陈二爷看了一眼老李,有点下不去口,又觉得不吃不好意思,闭着眼睛喝了几口鹦鹉汤,味道有点甜香,看样子放了很多中药佐料。 老李和梁风,刺灵珠,雷霆倒是一点没在乎,本来刺灵珠是广西人,还是土匪出身,她啥都吃。 陈二爷是广东人,按理说也应该什么都吃,可是他在江南生活多年,吃习惯了清淡的杭帮菜,有点不适应这些野味。 张文龙吃完了眼镜蛇,他觉得味道不错,蜥蜴也很好吃,也吃了不少。 用现在一句流行语:“妈的,没吃过的东西,老衲就想尝一尝……” 不一会儿,一桌子野味都吃光了,当地特色菜大家没吃几口,看来几人都是野性的食肉动物,即使陈二爷也吃了不少蛇肉和蜥蜴。 蜥蜴的外表虽然丑陋无比,鳞片厚重,肉质却非常鲜嫩,和鳄鱼肉差不多,口感很好。 有的放了咖喱和辣椒,雷霆很喜欢吃,不一会儿,额头吃出了汗…… 酒足饭饱,黄宇栋喊来几辆马车,仆人们载着几人,陪陈二爷和老李他们游览雅加达的风光。 黄宇栋一是看见来自故乡的故交很亲热,二是他很懂的待客之道。 陈二爷万里迢迢漂洋过海的来到南洋,他应该带客人转转,看看当地风土人情…… 黄宇栋带着陈二爷到了一条不宽的河流旁…… 几人下了马车,站在河边,黄宇栋穿着雅加达的富绅标准服饰,戴着当地流行的帽子。 他对陈二爷说道:“乾隆时候,就是在这条河里,被杀的同胞死尸堆满了河谷,溪水都被染红了,这条河就是红溪…… 我的祖上那天第一批逃出城区,和城外的同胞攻击荷兰人,也打死了几百荷兰人,可是还是失败了…… 那次红溪惨案失败原因,是被自己人告密,泄露了很多行动计划。 我们的人,心不齐…… 失败,固然有荷兰人的阴谋和挑拨离间,也有我们自己人为非作歹,欺压当地土着造成很坏影响,激化了社会矛盾…… 以后,我是打算离开这个前辈奋斗百年的城市,回到潮州生活。 或者去马六甲,这里未来还会动荡……” 陈二爷看着这缓缓流过的小河,远处是清真寺和教堂,一片安详的风光…… 他无法想象那时候这里发生什么…… 陈二爷说道:“但愿不要重蹈历史,如果你不想回广东,马六甲也是个好地方,以后可能会更繁华,那里民族没有这么杂,可以考虑居住生活。” 黄宇栋没有说话,他一摆手,几人上了马车,城区转了一圈,出城去了郊外…… 雅加达有热带雨林风景、火山的遗址、神秘的泻湖、各种珍奇的鸟类。 路过沙滩和椰林、路边海岸线是清澈的海水。 一眼望去,一片蓝天白云…… 不一会儿,仆人赶着马车到了乡下一个庄园,这是黄宇栋的产业,中心修造一个荷兰风格的碉楼别墅,红色屋顶,坚固高大,很有威势。 殖民时期,荷兰殖民者在雅加达建设了许多行政机构、商业中心和住宅区,形成了明显的社会分层。 殖民官员和荷兰商人、当地富人们居住在优美的别墅和豪华住宅,而当地居民则生活在简陋的木质房屋中,贫富悬殊。 雅加达郊区的道路很差,交通很差。 即使现在,你走在大街上懵逼,路边摊脏乱差,摩托车遍地都是,红绿灯你看不见几个,横穿马路的人比比皆是,有点像八十年代的中国…… 他们的马车进了庄园,庄园的不远处是很大的,肉豆蔻和胡椒种植场,一望无尽…… 能看出来黄宇栋几代人在雅加达产业颇丰,已经根深蒂固,很有实力。 这时天色已晚,黄宇栋安排篝火晚餐,仆人们在庄园吃的烤肉,点起篝火,吃着野味,别有一番味道…… 吃过晚饭,几人有点醉意了,黄宇栋留几人在庄园住下。 第二天,他们要去出海去这个沉船小岛,先去考察一下,黄宇栋让手下安排出海船只和必要武器。 张文龙透着碉堡楼的窗户,看着远处雅加达的夜色和远处茫茫大海,心潮起伏…… 忽然想起过几天就是端午节了,青黛已经怀孕,他即将做父亲了,有点兴奋,和思念青黛和兰蕙。 身在异乡为异客。 在大洋彼岸雅加达,张文龙居然一夜无眠。 第218章 海岛枪声 第二天,陈二爷几人早早醒来,穿衣洗漱,老李和梁风夫妇、张文龙到陈二爷房间里坐了一会儿…… 他们简单的商量一下可能发生的事。 几人聊了一阵子,这时黄宇栋敲门进了陈二爷的房间,他看见老李几人都在,打个招呼。 “昨晚睡得好吧?这里就是海边潮湿,现在又是雨季。” 陈二爷说道:“还好,这几天旅途劳顿,人困马乏,昨晚喝点红酒,睡的很香。” 几人闲聊几句。 “我们先吃早饭,吃过饭,我们坐船去沉船附近的小岛看看,船只都安排好了。” 陈二爷点头答应。 几人带些必要东西,跟着黄宇栋去了餐厅,餐桌上已经摆好了丰盛的早餐。 早餐做的是潮汕菜和杭帮菜,还有几个汤,看样子黄宇栋看见昨天陈二爷几人都没咋吃本地菜,不合口味,今早特意让厨师做的家乡菜。 只是给雷霆做几个咖喱牛肉,他知道雷霆喜欢吃咖喱,这些安排看出黄宇栋是个心很细的人。 几人坐下用餐,这时进来两个人,他俩跟陈二爷几人打了招呼,也坐下来一起吃饭。 黄宇栋说道:“他是我侄子,叫黄浩,他是我的管家,叫黄叔吧,是我叔父。都是我们家族亲戚,跟着我们家族在南洋几代人了……” 陈二爷几人礼貌的回礼。 在这大洋彼岸,是要有些亲信嫡系,有血缘关系的人做事总比外人靠谱。 那个黄浩二十七八岁,豹头环眼,很精干的样子。 陈二爷发觉他有点像余猛,眼神如电,手上骨节很多老茧,看样子也会功夫。 那个年纪大的长者五十多岁年纪,也透露着潮汕人特有的精明强干,神态谦和很有礼貌,陈二爷以前没有见过。 黄宇栋问:“吃过早饭,黄浩和咱们一起出海,船只都安排好了吗?” 他的叔叔叫黄慧君,黄慧君听见黄宇栋问起,说道:“都准备好了,晚餐的食材也安排厨房去准备了,你们回来也要下午,回来就吃饭,路上小心。” 黄宇栋点点头…… “大家开始吃饭,不要吃的太饱,会晕船吐出来,今天有风浪。 酒,早上就不要喝了,晚上回来我陪大家喝。” 陈二爷几人点头一笑,大家开始吃饭。 吃完饭,他们出了餐厅,走出门口,庄园里,黄管家已经备了马车,地上还有个大箱子。 黄宇栋把箱子打开,里面露出一堆武器,陈二爷一看,都是世界上最精良的武器! 包括他们用顺手的德意志步枪和柯尔特左轮手枪,还有其它国家型号手枪和步枪,还有几个望远镜和一个急救箱。 看来黄宇栋做事也是考虑很周全,做好一切准备应付突发事件。 他们把武器箱子放在马车上,黄管家安排车夫赶着车拉着大家去了码头。 到了码头,黄管家安排的车夫把马车停靠在一个停车场所,在这里等着他们回来。 岸边停着一艘汽船,这艘汽船并不大,但是一看也是当时最先进的船只,几人登上了船。 黄浩驾驶汽船,他们离开码头,直奔茫茫大海。 这时虽有些风浪,天气很好,晴空万里,船只在海上并不太颠簸。 这艘船里面装饰豪华,看来也是只有富豪能买得起,相当于现在的豪华游艇。 几人在船舱里聊着天,黄宇栋比较健谈,他和陈二爷也很久不见,很多话说起来没完,都是故乡人,他乡遇故知,有说不完的话题…… 说起打捞沉船,大家都有些兴奋。 陈二爷问道:“即使我们知道了沉船位置,我们又如何打捞呢?这个我可不懂。” 黄宇栋微微一笑…… “这个我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即使我们有办法,难道还能比那个番佬打捞沉船的团队专业?” 陈二爷好奇,问道:“那你的意思是?” 黄宇栋阴森一笑, “我想以逸待劳,让他们先打捞,打捞出来上岸,我们安排人抢走沉船的宝贝,再想办法运回国内,你回国联系买家,赚钱我们五五分。” 陈二爷看了一眼老李和梁风,他没有说话…… 老李说道:“从洋鬼子手里抢来是个好办法,不过他们肯定也有防备被打劫,我们这几个人手行么? 还有你说的海盗和当地政府军队会不会都会介入,那就是混战了,我们要万无一失。” 黄宇栋看了看老李,眼前这个老汉五十多岁年纪,脸颊上一道刀疤隐藏在皱纹里,彪悍魁梧,断了两根手指,一看身经百战打出来的…… 其实老李性格很暴躁,不过他戎马多年,举手投足稳健,还是很有气场,遇事也不慌。 黄宇栋说道:“我们今天先去看看地形,明天我要去找当地政府官员活动一下,了解当地政府动向意图,他们会不会参与。 或者我们分他们一杯羹,他们需要啥条件…… 跟政府军队我们不应该硬碰硬,合作发财,钱不是一个人赚的,运回国内也需要他们帮助。 据说这些欧洲佬给了政府很多钱,办理的合法手续打捞沉船。” 黄宇栋看了一眼窗外的大海,接着说:“我有一个配备武器精良的三十人队伍,这些人都是跟我们家族几代人了…… 平时帮我料理种植场的事物,如果动手他们随招即到,我们对付海盗和番佬还有点把握…… 只是最好智取,不要硬碰硬,子弹没有眼睛,你们万里迢迢漂洋过海赶来,我们不能吃亏,要都全身而退。” 老李听黄宇栋说完,心里有点底气,不再说话。 陈二爷听黄宇栋都讲完了,他说道:“我们尽力考虑周密,干的干净利索,不过凡事都有变化,也不能大意。 另外,这些欧洲佬能不能打捞出来也不好说,走一步,看一步,见机行事……” 黄宇栋点头认可陈二爷的话。 他们看着大海,闲聊了一会儿,海边路过好几个岛屿,岛上原始森林茂密,一片葱葱郁郁,黄宇栋一一介绍当地风土人情,大家看着海外风光,觉得心旷神怡…… 雷霆十一二岁,也不算小孩子了,看着大海和岛屿,开阔了眼界,梁风很高兴…… 大概行驶了一两个小时,船只到了一个不算太大的岛屿附近停下来…… 黄宇栋拿起望远镜看看大海远方深处,他在找那些欧洲人的船。 黄宇栋放下手里的望远镜,把放着武器箱子打开,让每人选了武器。 陈二爷选了一把柯尔特左轮手枪和德意志步枪,这两种枪都是当时最先进的武器,他也用顺手了。 步枪可以打远距离,手枪可以近战防身 。 梁风和张文龙也是一样。 老李挑了一把步枪,他断了两根手指,左轮手枪要用两只手互动,才能连续射击,他手指断了使用不方便。 刺灵珠也挑选了一把柯尔特左轮手枪和德意志步枪。 她看着箱子里的其他武器,好多武器她都不认识,好奇也不好意思问这些武器的名字。 刺灵珠是女中豪杰,喜欢兵器,她也是神枪手,她拿起箱子里的一个望远镜,看了看远处,大吃一惊,很遥远的景物瞬间近在咫尺! 她没想到真有神话中的千里眼,梁风说:“这叫千里镜。” “哦……” 她懂了…… 雷霆也拿千里镜看看,觉得好玩。 陈二爷看黄宇栋放下手里的望远镜,坐下来,陈二爷问道:“这些人还在打捞么?能看到么?” “没有看到船,不久前我来还看见他们船只,也许这几天雨季风暴来临,经常台风,他们暂时停止打捞了……” 黄宇栋回头对着黄浩说:“把船靠岸,我们先上岸,看看岸上有没有他们近期活动生活的痕迹。” 黄浩停好船,几人上了岸…… 到了岛上,黄宇栋拿起沙滩上一个空酒瓶,他看了看上面的字,还有酒壶被侵蚀的程度…… “他们没走,看样子十天前还在此地活动打捞……” 黄宇栋走了几步,快到树林旁时候,看见几个圆圆的石头,注视一下,弯腰捡起来一块。 这石头上有黑色火烧的痕迹,一堆七八块,说道:“当地土着也来过了,这些石头是他们烘烤食物的痕迹,他们用这些石头搭建炉灶,这是本地土着野外烹饪习惯。 你看这个坑……” 说着,黄宇栋指着一个土坑,原来土着挖坑埋芭蕉叶包好的食物,用石头垫好再用石头压住食物。 做法有点类似我们的叫花鸡…… 看来这黄宇栋也是心思缜密的人,这些蛛丝马迹,他看一眼,基本判断出大概…… 黄宇栋扔下石头,一声冷笑…… “呵呵,看来觊觎这宝藏的人真不少呢? 谁知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这时候海上风平浪静,一碧千里,白云几朵,今天是个好天气,不过按照惯例,这个季节,再过几天,又一场暴风雨要来了…… 几人正在岸边树林旁说话观望,突然,森林里传来一声枪响! 几人拿起枪,子弹上膛,慢慢的靠近枪响的方位走去…… 梁风对刺灵珠说:“你和雷霆在这里不要动,躲在礁石下面。” 刺灵珠拿着枪拉着雷霆躲在了石头下…… 黄宇栋和陈二爷几人慢慢的到了树林里,搜寻声音的方向。 可是,一声枪响之后,再无动静…… 他们没有往里面再搜寻,慢慢的退了回来…… “难道是猎人?” 老李问道。 “不会!这枪声音是欧洲步枪的声音,和咱们用的一样,看样子是这些打捞沉船的番佬在打猎,他们在这岛上有大本营,基地在森林里……” “那我们现在要怎么办?” 陈二爷问。 黄宇栋说道:“我们进去看看…… 既然来了,总要多了解一点信息。” 他们商量了一下路线和步骤以及突发事件可能性,又返回了森林…… 第219章 范.迪克的杜松子酒 陈二爷和黄宇栋几人拿着枪钻进了丛林,他们悄悄地向枪声响起的地方走去。 从海滩往丛林里走,岛上生长着很多野芭蕉、榕树,龟背竹、望天树、无根藤、凤尾蕨、油棕等雨林植物。 还真的有一条被人砍出来的小路,看样子这是有人在里面有活动,为了便于出入砍出来的小路。 黄宇栋对陈二爷说:“一会儿遇见里面的人,我们就说是来岛上打猎的人,大大方方的进去!” 陈二爷几人点点头,他们收起枪,背在肩膀上,走进了丛林,大概走了半小时,这期间,再也没有听见枪响。 翻过了一个山头,豁然开朗,看见一个山谷,山谷里有块平地,溪流边上真的有几所木头和竹子搭建的房子,看样子是那个欧洲人打捞沉船团队的临时活动基地。 陈二爷和黄宇栋几人大方的走到了房子附近…… 果然,一个身材高大的金发蓝眼的荷兰人坐在房子前面空地上生火,正在烤一只小野猪,他的步枪支在旁边竹子搭建的枪架上。 这个荷兰人看见几个人拿着枪靠近,很警觉,他站起来拿起步枪对着陈二爷几人,说了几句英语,大致意思是问干什么的? 黄宇栋英语和荷兰话说的都很好,他抬手示意没有恶意,阐明自己是来打猎的,口渴要点淡水。 这个荷兰人半信半疑,不过还是放下了枪,他看对方好几个人都拿着和自己一样的德意志最新款步枪,如果对方有恶意,对方人多,早就开枪了…… 他回到木头房子,拿出一大盆淡水递给了黄宇栋 。 黄宇栋几人走了半天,真渴了,每人喝了一大口,水质甘甜。 黄宇栋表示感谢,把盆还给了这个荷兰人,黄宇栋看着正在烤的小野猪,滋滋冒着油,他有点饿。他竖起大拇指夸赞这个荷兰人枪法好,用荷兰话夸了几句。 这个荷兰人听黄宇栋会说荷兰话,有点意外和惊喜,瞬间有点亲近,二人就聊了起来…… 这个荷兰人叫范·迪克。 范·迪克是一个常见的荷兰姓氏,由三个部分组成。范表示从或来自,迪克是一个常见的名字,意为堤坝或堤防。 因此,这个姓氏可以解释为来自堤坝的人。 范迪克三十多岁年纪,个子很高,荷兰人无论男女个子都很高,可能跟基因或者饮食习惯有关。即使现在,荷兰人也位居世界上个子很高的国家民族前列。 范迪克很健谈,他看黄宇栋不招人讨厌,而且自己岛上也很寂寞,这野猪自己也吃不完,居然拿出来几个陶瓷瓶子装的杜松子酒,邀请黄宇栋几人跟他一起吃烤野猪。 这正合黄宇栋几人心意,他们想借机打听沉船信息。 黄宇栋客气几下,大家坐了下来,这时候野猪还没太熟,几人拿起酒杯已经喝了起来。 黄宇栋喝了一口范迪克递给他的杜松子酒,连声夸赞酒口感好 。 范迪克听了很得意,说道:“这是荷兰人发明的酒,现在已经风靡英格兰和欧洲。” 黄宇栋和陈二爷见多识广,这点倒是不知道,为了吹捧一下这个荷兰佬,恭维几句勾起话题,黄宇栋问道:“荷兰的酒怎么会到英国流行?” 范迪克得意的说道:“据说,1689年流亡荷兰的威廉三世回到英国继承王位,于是杜松子酒传入英国。 当时,英格兰没有酒精度很高的酒,嗜酒如命的威廉三世从法国引进白兰地、从苏格兰引进威士忌。 但这点供应量完全不能满足这位酒鬼国王的需求,于是他开始想办法自己酿酒。 他将荷兰人的杜松子酒配方带到了英格兰,经过不断尝试之后,终于成功制作出了一款足够浓烈的酒。 没想到,这酒很快成为了英格兰人的最爱,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改进,现在已经风靡欧洲。 这些酒还是我们从荷兰带来的……” 范迪克说完,喝了半杯杜松子酒。 陈二爷和黄宇栋几人跟着喝了一口,都夸赞酒好喝。 这酒确实好喝,尤其老李和梁风这样爱喝酒的人,两人喝了好几杯,陈二爷和黄宇栋不怎么喜欢喝酒,也喝了一点,黄浩看守着游艇没有下船。 范迪克没有说错,这杜松子酒真的是荷兰人发明的…… 我因为也特别爱喝酒,还仔细研究过世界各国的白酒历史。 世间烈酒不论如何排名,杜松子酒总是能在榜单上占据一个排名靠前的座次。 杜松子酒,也称金酒或琴酒,最先由荷兰生产,在英国大量生产后闻名于世,也因而它的命运与英国的社会变迁紧密相连。 杜松子酒进入英国的契机是极巧妙的,当英国的王室继承问题争端发生时,一个荷兰贵族因为与英国王室成员通婚,成为了英国王子,最终成为威廉三世。 当威廉三世被迎回英国时,英格兰还没有酒精度很高的酒,威廉三世于是将荷兰产的金酒挪到英格兰生产,并且鼓励大家饮用。 金酒开始被大量饮用,其品质也逐渐提高,最终成长为世界有名的酒。 作为一种蒸馏酒,杜松子酒的基本工艺就是蒸馏技术。 中国是在元代从阿拉伯人手中获取蒸馏技术的,所以在元代之前,中国没有高度蒸馏酒。 武松景阳冈打虎,十八碗喝的是米酒,要是喝的二锅头或者茅台、五粮液,不用说打虎,醉都醉死他…… 而在西方历史上,古希腊人在2000多年前就已经了解蒸馏技术,他们用蒸馏技术来生产饮用水。 蒸馏酒精的发明,归功于公元10世纪北非的阿拉伯科学家。这些人是炼金术士,也算科学家,他们感兴趣的是化学,对喝醉酒不一定感兴趣。 他们与蒸馏酒精的关系,更接近于我国古代炼丹术士与豆腐之间的关系,只是一种附带的,偶然的发明创造。 很像我国炼丹时候火药的偶然发明,看来炼丹师是个改变历史格局的重要职业,一度在各个领域改变了世界格局…… 我作为一个资深酒鬼,很感谢这些阿拉伯炼金术士,没有他们,我就不会每天醉生梦死…… 在15世纪左右的文献中,开始出现了有关蒸馏酒精的记载,这些酒精主要用作药物,剂量很少。 到了17世纪下半叶,西欧开始疯狂地酿造和消费白酒。于是,法国人接受了白兰地,荷兰人开始喝杜松子酒,英国人即将迎来他们的威廉三世。 正是因为蒸馏酒精技术的不断成熟,再加上威廉三世这位一国之君的示范,杜松子酒开始在英国以及西欧各国广泛传播开来。 杜松子酒有着浓烈的香气,而且易于制造,很多底层人民都很爱喝。 黄宇栋几次想诱导这个荷兰佬多说些荷兰的事情,或者说些沉船的信息,可是,他感觉不到时机,不敢打草惊蛇。 不过黄宇栋和陈二爷并不着急,因为他俩知道烤野猪还没烤好。 酒,也还没喝到位…… 等过一会儿,这个荷兰佬喝到位了,这个范迪克就会自己啥都说了…… 看来酒,真不是好东西,也是好工具…… 几人席地而坐,聊的很愉快,烤野猪的香味越来越浓,小野猪比较好熟,不一会儿香飘四野。 如果是大野猪肉就不好吃,也不太好烤熟,小野猪味道口感都很好,尤其烤猪蹄和猪肘子,我至今回味…… 几人借着一些菠萝和香蕉佐酒,几杯酒下肚的时候,野猪终于烤熟了…… 范迪克拿起砍竹刀,把野猪分成了很多份,他拿出一些盐巴和一些佐料和蘸料,还有一些辣椒粉和咖喱粉…… 大家开始吃了起来…… 借着野猪肉的美味,都大快朵颐,每个人都喝了不少杜松子酒。还好,这个荷兰佬存酒很多,也不小气…… 范迪克有点醉了,黄宇栋问道:“你怎么在这里生活?一个人在这荒岛?” 范迪克果然醉了,已经没有丝毫戒心,他端起酒杯说道:“我们几十人呢,他们这些天出去了,过了热带风暴天气会回来,我自己先在这里留守,一个人荒岛上很没意思……” 黄宇栋看了一眼陈二爷,二人对视一眼,心花怒放 。 看来今天没白来,这个荷兰佬很快啥都会说出来…… 第220章 醉翁之意不在酒 黄宇栋几人走了半天丛林里的小路,也确实有点饿,另外也想多和这个荷兰佬接触一会儿,多了解一些信息,他们就和这个范迪克吃喝起来。 陈二爷一边吃着烤猪蹄,一边四处张望,他假装起来方便放水,走进了那五六栋木头房子附近找厕所。 这是临时搭建的木头屋,下半部分悬空,为了排水和隔绝潮湿和毒虫猛兽,搭建的很牢固。 屋顶都是以藤条编织和棕榈叶覆盖为主,主要原因是岛上缺少砖、石材等更耐久性的材料。 这些藤条棕榈叶材料防潮,通风,一般不需要像钢铁或者混凝土那样久,但更适应当地的气候环境。 陈二爷瞟了一眼范迪克,看他还在和黄宇栋喝酒聊天,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离开座位。 他慢慢靠近木头房子,隔着窗户看里面空无一人,不过确实堆放着大量勘探设备,有些设备他也不认识,还很多储备食物等等。 陈二爷看建造房子的木头和竹子的老化程度,这些房子至少修造了快一年了,看样子这些人很久没有在这里居住,只有这个范迪克自己在这里留守。 他心里微微好奇,如果为了躲避热带风暴,没必要这么久不开工。 这些房子里也没有发现海里打捞出来的有关物品。 陈二爷心中狐疑,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他怕离开太久范迪克多心,看了几眼,急忙回到座位,心想,还只能从这个范迪克嘴里打听这些荷兰人到底想干什么? 他坐下来,继续端起酒杯慢慢喝酒,不过陈二爷眼神示意了一下黄宇栋,意思是这里很久没有人了,确实就只有范迪克一人…… 黄宇栋何等聪明,马上知道了陈二爷的心思。 他拿起酒杯,对范迪克说道:“我在雅加达有很多产业,你要去城区游玩,我给你找个漂亮妞。 你自己一个人在这里这么久,多没意思,这几个月都是风暴雨季,他们也不能回来,随时欢迎来雅加达。” 范迪克听黄宇栋这么说,很高兴,他有七分醉了,说道:“是啊!他们走了几个月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就留下我自己,太无聊。” 他说完有点落寞…… 一个人在荒岛确实无聊,虽然可以打猎,没有人交流,也很孤独寂寞,人是群体动物…… 这时候,老李几个人把这只小野猪居然都快吃光了,黄宇栋和陈二爷对视一眼,觉得来一次不容易,而且这是难得机会拉近关系,今天,一定要从这个范迪克嘴里掏出更有价值的信息。 陈二爷说道:“我的朋友枪法很准,他去打些野味下酒,这野猪肉都快吃光了……” 陈二爷说完,冲着梁风使个眼色,黄宇栋给翻译一下陈二爷的话,范迪克一听很高兴,他拍掌说好。 梁风站了起来,拿起步枪,紧了紧腰带,走进了丛林…… 不一会儿,丛林里几声枪响,又过了一会儿,梁风拿着藤条穿着几只斑鸠和绿原鸡,挂在脖子上,还扛一只很大的赤麂回来了…… 梁风在雅加达没有飞刀,枪法依旧如神…… 他把赤麂往地上一扔,把脖子上穿着的几只斑鸠和绿原鸡也拿了下来 。 范迪克看见梁风只这么一会功夫就打了这么多野味,大为诧异,连声称赞。 这爪哇岛热带雨林里的麂子属于南方赤麂,体重比我国的北方赤麂重十多斤,这只是公的,足有六七十斤 ,看样子够这个荷兰佬吃几天了…… 陈二爷说道:“我们把这个朋友的野猪吃了,还给你一只麂子,你自己留着吃。 这几只野鸡和斑鸠我们烤了,也就够吃饱了 。” 黄宇栋翻译完,范迪克更加高兴,他站起来取出铁盆,放水烧上火。 不一会儿,水开了,大家七手八脚的把几只野鸡和斑鸠褪了毛,开膛破肚,把野鸡和斑鸠穿在枝条上,撒上辣椒等佐料,烤了起来。 爪哇岛的绿原鸡长的和我们公鸡很像,五颜六色的羽毛很好看,个头也不小,算是当地的野鸡,生长在雨林里,有四百万年历史。 不一会儿,香味扑鼻,沾上辣椒粉和各种佐料,大家吃的不亦乐乎。 黄宇栋看时机差不多了,问道:“你们在这里搞什么工作?要在荒岛上造房子?” 范迪克听完有点警觉,支支吾吾的居然岔开话题,没有正面回答。 看来他们有严格的纪律,并不只是几杯酒就啥都说。 黄宇栋没有继续问,继续喝酒,他的眼睛也四处张望,看着这里环境。 看样子很久没有人大范围在这里活动,因为没有太多脚印,看样子只有范迪克一人…… 那些人干什么去了? 这时,范迪克仔细看了看这几个华人的武器,发现每人腰间还都有柯尔特左轮手枪,这可是刚刚出现不久的美利坚陆军武器! 这些华人如何这么快就有的,他们是军人?还是雇佣兵?还是土匪?来此地不是打猎那么简单吧? 范迪克没露声色,心里突然戒备起来,酒瞬间醒了很多…… 陈二爷看见范迪克看了大家腰间一圈,变了脸色,他知道这个荷兰佬哪里可能起疑心了…… 要马上离开,从长计议。 他端起酒杯,连干几杯杜松子酒,说了几句感谢的话,示意黄宇栋离开。 黄宇栋也站起来用荷兰话感谢,也干了一杯,说道:“这只赤麂你自己留下吃吧!我们庄园还有事情,他们是我的客人,今天来岛上打猎。 以后再来看望朋友,给你带好酒和漂亮女人。” 范迪克本来有点疑心,看见几人爽快的喝酒,还要走,还要下次给自己找女人,心里又放松了很多,客气了几句。 陈二爷几人吃完了几只野鸡,擦擦嘴,转身拿起枪离开了…… 走进丛林的时候,陈二爷悄悄的回头观望,那个范迪克站在篝火旁,目送他们离开,不知道想什么,看着丛林,一动不动…… 半小时后,到了沙滩,刺灵珠和雷霆已经上船等着了,黄浩和刺灵珠三人也等的抓耳挠腮,不知道里面发生什么? 刚才还听到几声枪响,他们不知道这是梁风打猎,差点冲进去…… 上船后,几人座椅上坐下,黄宇栋告诉黄浩开船回去。 黄浩驾驶着汽船往雅加达码头开去…… 路上,黄宇栋和陈二爷几人居然都有点喝迷糊了,他俩酒量不行,海上船还颠簸,有点晕船。 不过几人还是很兴奋,因为多少有点眉目,见到了一个荷兰佬,也了解一点信息。 只是不知道他们为何几个月了不打捞沉船,还没有任何动作。 几人商议一下,都没有头绪…… 梁风沙哑的嗓子说道:“陈二爷让我去打猎,我并没有直接去打猎,我进了丛林,转到了他们基地房子的后面…… 我把每个屋子都检查了,其中一个很大屋子里做过装修,墙面用的石灰防潮,里面放着很多武器和军火,还有很多炸药…… 这是我撬开窗子看的,看见了这些武器军火,我又把窗子恢复原位悄悄离开了 。 他们海里打捞沉船没必要用这些炸药和武器,这些武器足够装备几百人使用发动战争。 我看完了之后,悄悄躲进丛林,才去丛林深处打猎的,当时那个荷兰佬背对着我,没有发现我偷窥他们房子。 这些武器应该和这些人来爪哇岛目的有关,他们目的并不仅仅是打捞沉船,另有图谋。” 陈二爷和黄宇栋听完也是一愣…… 这些荷兰佬醉翁之意不在酒,那难道这爪哇岛,还有比沉船宝藏更有诱惑力的东西么? 他们几十人集体失踪,去了哪里? 第221章 美人计 汽船到了雅加达码头,黄浩把船停泊在黄宇栋的固定船位,他们上了岸,几个马车夫还在等着他们,他们上了马车,回到了黄宇栋的庄园。 这时候天色傍晚了,几个人吃饱喝足不饿,可是把黄浩和刺灵珠、雷霆饿够呛。 庄园里,黄管家已经安排做了丰盛的晚餐 ,依旧是各种野味和雅加达特色饮食,还有很多潮汕菜。 大家一边吃一边聊今天的见闻。 众说纷纭,也没有猜出来这些荷兰佬去了哪里。 黄宇栋说道:“明天我去城内找个妓女,看样子要用美人计,我说带个漂亮妞给他,这个荷兰佬眼睛冒光…… 我多给些钱给妓女,找个机灵的,很快就能打探出这个荷兰佬的口风。” 陈二爷和老李对视一笑…… 真的每个人做事的方法不同,这点子无论如何陈二爷和老李是不会用,他们也想不出来…… 黄宇栋是商人,雅加达异国他乡呼风唤雨的商人,做事为达到目的,根本不在乎手段。 黄宇栋看大家没有异议,放怀吃喝一顿,各自回房睡觉。 张文龙没有睡意,也没有喝醉,他睡不着,就领着雷霆在庄园四周走走,看看雅加达的风景。 这时天还没黑,夕阳挂在天边,晚霞正盛,远处海边暮归的渔船白帆点点…… 碧绿的草地,椰子树成排的矗立在路得两旁,静静的运河缓缓流过,一派祥和的田园风光…… 张文龙有点思念青黛和兰蕙,他有点后悔不如带两个老婆一起来雅加达了,这也没有啥风险啊? 他牵着雷霆的小手,忽然想:“明年的这时候自己的孩子也出生了,应该会爬了,两年后就会蹒跚学步了……” 忽然心中一片温暖。 一年来,张文龙从东北大山里,到了江南,到了广西,又到了南洋,恍然如梦! 他对着雷霆说道:“长大了,你想干什么?” 雷霆说道:“我想在南洋有个黄大爷这样的庄园。 像你一样,娶两个老婆,还要像爹一样百发百中的飞刀! 我不喜欢读书,你劝劝我爹,他听你的,我回去不想读书了。” 张文龙哈哈一笑…… “那可不行,书一定要读,我小时候一心想读书,可是我父母双亡…… 我在哥哥嫂子家也没法读书,现在我还嗜书如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雷霆眨巴眨巴眼睛,不说话了…… 他俩沿着运河走了一会儿,看见了一个教堂,雷霆问道:“这是干什么的?上面还有一个十字。” 张文龙说道:“这是神来到人间休息的地方,他要看他的子民是否好好学习,一心行善。” 雷霆说道:“你看过神么?神仙吃什么?住在哪里?” 张文龙一愣,他没想过这个问题…… “我没有看过神仙,但是我看过鬼,有鬼也就有神仙吧…… 他们在天国,天国就是在天上,他们掌管着日月星辰运转和宇宙万物。 吃什么?这个我不知道,他们肯定不吃野味和咖喱,也许喝西北风?” 张文龙和雷霆开着玩笑…… 雷霆陷入了沉思。 每个人童年的时候,可能都问过这样问题,至今,也没有答案…… 雅加达的乡下有很多民族居住,路上脏乱差,看着路边走过的行人,很多衣衫褴褛,张文龙心想:“看来哪里都有穷人,这南洋是华人的淘金之地,本地人一样也很多食不果腹,衣不蔽体。” 他有点感慨…… 两人散步了一会儿,回到了庄园,梁风和刺灵珠在庄园里纳凉。 这个傍晚有点闷热,海风吹来,空气还有点潮湿…… 陈二爷和黄宇栋,老李都睡着了,他们喝的有点醉。 几人在庄园里聊会天,就各自回房休息。 第二天,几人吃过早饭,黄宇栋坐着马车去了城内,去找他说的妓女。 傍晚,黄宇栋还真的拉着一个洋妞回来了,看不出国籍,金发碧眼,身材绝佳,会说中文和荷兰话,二十多岁,很漂亮。 黄宇栋安排她庄园里住下,嘱咐她一些事宜,给了她一些钱定金,告诉她上岛如何和那个荷兰佬问答。 这个洋妞叫琼斯,原来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人,飘洋过来雅加达做妓女,看来即使富强如美国,也一样有背井离乡出卖肉体的穷人。 晚清时候,每个国家有志之士都喜欢出国闯荡。 而那些美国人跋山涉水来到欧洲、美国的人叫他们叫走西洋。 西洋非常好理解,大西洋两边的欧洲、美洲。因为他们抓住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科技迅猛发展。美国人想研究欧洲的技术和现代文化,晚清时候很多有远见的美国人去了欧洲,而很多琼斯这样女人为了谋生则来了南洋…… 晚清时候,我们国家那些家境贫寒,为了生存不得已而去往南边的叫下南洋,还有走西口,闯关东。 历史记载晚清时候几百万华人下南洋淘金,华人还在南洋建立过独立国家,还是第一个亚洲资本主义国家,持续了一百多年,这个事情现在人可能极少人知道…… 晚清时候,我国还有一部分人去了日本,去往日本的大部分是革命派。包括周恩来、陈独秀、李大钊、秋瑾、周树人、蒋介石等等一大批能人志士。 他们认为日本之所以能在亚洲为虎作伥,肯定有值得学习的地方。当时也没有什么严格的出入境要求,说去日本上船就走了…… 结果,不久之后,孙中山从日本回到中国,辛亥革命一声炮响,推翻了几千年封建王朝,干掉了大清帝国…… 博爱,民主,自由,谁不向往呢? 六爷冯道都还俗下了山,投身革命…… 当时晚清时候,我们国家去往欧美的那些人大部分是公派留学生,他们去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回来报效祖国。 当然也有家境好的去西方学习那里的艺术文化。 也有一些勤工俭学的革命志士学习更多先进思想,回国可以改变并且洗礼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家。 而来到南洋的这些人是非常艰苦的,迫不得已才背井离乡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 这个洋妞琼斯看样子也是和当时华人一样心态来了南洋,她虽然卖身,但是也算有底线,并不是和谁都乱搞,要看眼缘,有点雅加达交际花的意思。 黄宇栋和她认识很久,这个洋妞没少帮黄宇栋打探生意场信息,有点商业间谍味道…… 每次事情做的都很漂亮,黄宇栋都会给她很多钱报酬,她也算黄宇栋的半个相好…… 现在,他这个相好要用美人计去打探范迪克的信息…… 第三天,天气不错,黄宇栋带了很多好酒,还有精美食材和很多日用品,他们和琼斯一起坐船,又去了那个无名小岛…… 他们在岛上吃了烤小野猪,那个岛我们就叫野猪岛吧! 海上汽船行驶一段时间,到了野猪岛,他们把船靠岸,几人去了那个荷兰佬的住所基地…… 到了基地,范迪克正在树上吊床睡觉,被叫醒后,看见几人来了,还带来了好多美食美酒,喜出望外! 他又看见了貌美的琼斯,眼睛发光,口水都流了出来…… 范迪克以为这是黄宇栋给他带来的漂亮妞,可是黄宇栋指着琼斯介绍了一句:“这是我庄园的副总管,叫琼斯,美利坚合众国人…… 她想打猎,才一起来的岛上。下次,我去城内给你找个漂亮妞……” 范迪克很失落,强行咽下了嘴边的口水,礼貌的和琼斯打个招呼,急忙把大家让进了屋子…… 黄宇栋说道:“我们去打猎吧?搞点野味,喝点酒!” 范迪克很高兴大家的到来,他性格也是个直爽的人,看来了伙伴和客人,很高兴。 主要也想在这个洋妞面前表现一下枪法,于是,范迪克拿起步枪,关好门,和大家钻进了丛林…… 第222章 打猎遇险 这个岛屿不小,范迪克对这个岛屿的动物分布比较熟悉,他一个人在岛上,经常在岛上狩猎。 大家跟着范迪克一起进了丛林,他们今天来是有备而来,都是全副武装,穿着打猎的衣服和靴子,丛林里很多蚂蝗和毒蛇,他们的衣服和靴子能起到预防作用。 梁风打算让雷霆和刺灵珠在基地等候,他怕遇见猛兽毒蛇,孩子有啥危险。 可是雷霆不干,他吵着要去打猎,陈二爷说道:“雷霆也不小了,跟着见见打猎场面也是好事,锻炼锻炼。” 梁风想想也是,同意了雷霆跟着一起去打猎,他把柯尔特短枪递给了雷霆,上好子弹,教他如何使用,梁风对雷霆说:“瞄准那棵树,手不要抖,眼睛看准星,对准目标! 开枪!” 雷霆按照他爹教的操作,对准大树开了一枪,枪声很响,雷霆耳朵震的嗡嗡作响…… 这一枪,雷霆居然打中了大树,大家都很意外,这孩子还真有遗传基因,很有射击天赋,都鼓掌,刺灵珠对雷霆极为宠爱,不住的夸赞。 就这样,雷霆学会了射击,打响了人生第一枪,他也跟着进了丛林…… 这时天色十点钟左右,很多动物出来开始觅食,猴子在树林里荡来荡去,各种鸟在枝头叽叽喳喳。 他们对猴子没兴趣,这些人不吃猴子,如果本地土着或者野人是很喜欢烤着吃猴子的。 他们分成两伙,分头悄悄的往丛林深处走去。 陈二爷和黄宇栋、老李、琼斯、范迪克、一伙去了北山。 梁风夫妇和雷霆、张文龙一伙去了南面。 这样行动减少目标,不容易被动物发现。 今天,陈二爷和黄宇栋不想从这个荷兰佬嘴里掏出啥,他们只是想让这个范迪克和琼斯多多接触,增进感情,先诱惑一下这个荷兰佬,慢慢来。 所以,他们今天的主要任务就是打猎,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也是群体性动物,基因里喜欢狩猎。 而且,人类很容易在集体狩猎中增进感情。 打猎是冒险性的活动,有一定危险,我们的祖先就是在一次次和猛兽搏斗中,生存延续下来…… 一路上,这个荷兰佬对琼斯很照顾,琼斯也拿了一把柯尔特左轮手枪,她穿着紧身牛仔裤,长筒牛皮马靴,马靴上镶嵌两排铜钉,戴着牛仔帽,腰胯左轮手枪,飒爽英姿,很有西部牛仔的味道,金发碧眼很野性,一双妩媚的大眼睛很勾魂…… 琼斯会打枪,枪法还不错,不一会儿,琼斯自己也打了几只野鸡,范迪克帮着背着野鸡猎物,大献殷勤。 没想到范迪克是个好猎手,很有经验,几乎弹无虚发,也打了几只野鸡,他看看天空的太阳,说道:“快到中午了,大型动物要到溪流山谷喝水,我们不要在山顶转悠,下去山谷,找溪流地方,也许有野猪和鹿。” 黄宇栋几人打猎还真没啥经验,就跟着范迪克慢慢的摸到了山谷溪流旁。 他们悄悄的在草丛里观察,真的有一只大野猪在溪水旁喝水。 大家很兴奋,都举枪瞄准,准备射击。 范迪克连忙制止住了陈二爷和老李几人,低声说道:“不要着急开枪,这个大野猪有五六百斤,我们几枪打不中心脏的话,不会死。 如果打不死它,它要是发疯攻击我们,我们跑不掉的,会受伤。” 老李问道:“那么如何打?” 范迪克看看四周,这是一条山谷里的河流,溪流流向远处大海,河谷里前面有块开阔地,两旁是高山,山上长满了棕树和榕树,还有很多椰子树。 范迪克对陈二爷和老李说道:“你俩到河流对岸伏击,避免它受伤钻进山林。 黄老板和琼斯跟我一起在这里先开枪,如果没打死野猪,你俩策应开枪打它心脏和头部,我们交叉火力伏击。 最好让它往前方开阔地跑去,这样我们能发现它踪迹,也有利射击。 前方开阔地网开一面,让它逃窜跑出去,留个豁口不要逼急它。” 陈二爷和老李听完,很佩服这个荷兰佬,范迪克告诉大家的策略,分明是中国孙子兵法里的伏击精髓,困兽犹斗,要留个豁口,让它逃窜,不要逼急了野猪,它的战斗力会更惊人,发疯的攻击自己…… 归师勿遏,穷寇勿迫,围师必阙! 当敌人撤回时,不要盲目追击,绝境中的敌人势必会视死如归。 当敌人被围困时,适当留个缺口,知道有路可逃才不会丧心病狂。 当敌人无路可退时,不要逼人太甚,绝境中的敌人才最可怕。 不仅战争和战斗,这些法则在生活中为人处世也是高明的艺术…… 陈二爷和老李拿着枪悄悄绕到河流上端,躲在草丛里瞄准了野猪。 这只野猪很警觉,好像察觉到有异常,它四处观望下打算进雨林里,这时范迪克和黄宇栋的步枪同时响了,打中了野猪的身子和脖子,没有打中要害,野猪受伤了,它嘶叫着冲黄宇栋三人躲藏的方位冲过来。 陈二爷和老李急忙开枪,也都打中了野猪,可是野猪跑的很快,没有击中心脏和头,野猪再一次受伤,愣了一下,看看四周,它掉头果然往前方开阔地跑去! 范迪克从大树后跑出来,大喊一声:“追,不要靠的太近!” 陈二爷和老李也拿着枪开始追击野猪,野猪跑得飞快,看样子这几枪对它只是搔痒,并没致命! 范迪克和陈二爷几人不敢跟的太近,在草丛里慢慢跟着野猪,这个大野猪跑了一会儿,居然掉头回来了,它看样子是打算咬死打它的这几人。 这几人都没带冷兵器,都拿的步枪,只有范迪克带了一把猎刀,这猎刀对付野猪厚厚的皮肉,根本无济于事,野猪的獠牙一下子就能咬死人,这么大的野猪都敢和老虎搏斗,连老虎都惧怕三分…… 这个岛上没有松树,如果要是东北长白山的六七百斤的野猪,它们经常蹭松树,很粗的大松树都被野猪身子两侧蹭的不仅树皮掉了,树干都会蹭掉一半。 野猪不断用獠牙挑破大松树的皮,让松脂流淌出来,然后它就不断地在松树的伤口上蹭松脂。 野猪身上挂一层松脂后,再跑到沙粒地上去打滚,浑身沾满沙粒后再去蹭松脂,然后再蹭沙粒。 如此反复无数遍,身体两侧就会挂上厚厚的铠甲,这就是猎人说的“野猪挂甲”。 野猪这种铠甲,老虎咬不透,狗熊抓不透,猎人的一般子弹也打不透,刀砍更没用。 在长白山上你要是看到大松树下部分没了一半树皮树干,也许就是野猪蹭的,附近有大野猪,你赶紧离开。 野猪挂甲之后,虎和狗熊都退避三舍,不敢和其硬拼。 这里是爪哇岛,不是长白山,这个大野猪没有挂甲,但是一样凶悍! 它掉头向范迪克冲过来,范迪克急忙开枪,陈二爷和老李几人也都乱枪打出,这次打中了野猪的头,但是野猪没死,只是打瞎了一只眼睛,野猪受了重伤,张着大嘴的獠牙咬向了范迪克! 这是近距离,步枪根本没用,几人也怕开枪误伤自己人。 陈二爷和老李很着急,他俩冲过来拿枪托砸向野猪的头,野猪根本没有感觉,不过被砸两下头,野猪倒是停止了攻击荷兰佬,而是站着不动,可能再想回头咬陈二爷。 野猪正在犹豫,这时候,“砰,砰,砰,砰砰砰……” 琼斯的左轮手枪响了,六发子弹全部打进了野猪的头和心脏部位,琼斯清空了弹仓…… 几米近距离,左轮手枪的优势显现出来,发疯的野猪近在咫尺,这个琼斯居然很镇静,没有慌。 紧急时刻,她开枪打死了野猪,救了范迪克和陈二爷几人…… 野猪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在河边草地上,血流进了草丛,染红了溪水…… 这是一个足足有六七百斤的大野猪,大家惊魂未定,连忙擦汗,大口的喘息…… 黄宇栋平时养尊处优,缺少运动,经历刚才凶险,早已面如土色…… 几人平息了一下心情,范迪克竖起大拇指,连声夸赞琼斯的枪法和镇静勇敢。 琼斯冲着范迪克意味深长一笑,并没说什么…… 范迪克又差点流出口水。 这次打猎还真的感谢琼斯,这个野猪如果咬到陈二爷几人,不死也会重伤。 这个交际花琼斯居然成了英雄…… 本来范迪克打算在美女面前显摆一下自己枪法,结果不是英雄救美,而是美女救了几个大男人,这结局范迪克有点意外…… 黄宇栋和陈二爷很高兴,他们知道,这个荷兰佬被这个琼斯俘获了…… 他们开始研究如何把野猪拿回基地,野猪太重,几人根本抬不动,只能分割带回去,他们就在河边用唯一的猎刀肢解了野猪,分成几大块,几人扛着野猪回了基地…… 这时候,张文龙和梁风夫妇、雷霆却在南面丛林里碰到了麻烦! 爪哇热带雨林的小岛上,碧海蓝天,阳光很好,张文龙、梁风夫妇带着雷霆来打猎。 可是,雷霆却差点死在这个南洋小岛热带雨林里…… 第223章 雷霆被掳 陈二爷几人兴高采烈的扛着野猪回了营地,再说张文龙和梁风夫妇他们…… 张文龙和梁风夫妇几人分开后去了岛的南面,南洋上这个岛屿很大,面积上百公里,并不算小岛。 印尼是个多岛国家,大大小小散布着一万七千个岛屿,每个岛的风景和动植物也不太一样。 比如离雅加达一千多公里的小巽群岛上就有动物霸主科莫多巨蜥,那是恐龙时代的产物,以后会遇到,那是一个绝对高智商的残忍物种。 这里附近的岛屿没有科莫多巨蜥,可是岛上依然凶险。 而且在一个热带风暴盛行的岛屿上,往往越南面越危险,猛兽越多。因为越复杂的环境,这些猛兽就更易于捕猎,动物都喜欢阳光和海滩。 梁风几人拿着步枪,在路上也打了几只野鸡、浣熊之类的小动物,还没有遇见大型动物。 他们往岛的南面越走越远,走进了丛林深处…… 丛林里是不容易分辨方向的,其实他们已经快迷路了,可是他们并不知道,因为还沉浸在打猎追踪猎物的刺激中…… 雷霆拿着手枪倒是没发一枪,只是防身。因为梁风告诉他子弹很珍贵,不要乱放枪,而且雷霆也确实打不着飞鸟。 雷霆就在后面跟着,看着各种不知名的植物,处处感到新奇。 梁风和张文龙都没有太多打猎经验,他俩不知道野兽中午会去河沟里喝水。他们一直沿着山顶走,因为在山顶看的远,也是为了避免迷路,担心找不到回去的路。 这时候天气晴朗,山顶上远远看去碧海蓝天,他们还有方向感,知道营地的大致方位。 突然,梁风发现草丛里有一只雄性爪哇鬣鹿在吃草…… 这种鬣鹿是爪哇岛的特产,四肢较长,蹄小,尾巴细,体毛粗糙。夏天的毛是褐色,腹部是白色,冬毛比夏毛略浅。雄性有角,叉角的主干分出两个叉。 它们生活于热带潮湿的密林中,常栖息于靠近水源的地方,行动敏捷、谨慎。 鬣鹿广泛生存在爪哇岛,这个鹿肉很好吃,尤其鹿心做成汤是人间美味,对心脏很好。 梁风和张文龙这几天在黄宇栋的庄园里没少吃这种鬣鹿的肉,他看见鹿,举起枪,轻轻的咽了一下口水…… 梁风对着张文龙一招手示意,两人悄悄的靠近了正在吃草的鬣鹿…… 刺灵珠要照顾雷霆,她并没有参与打猎,只是在后面远处拿着枪观望。 梁风和张文龙距离这只鬣鹿大概十几米远了,他俩举起枪射击! 可惜,热带雨林里的视线并不好,这只鬣鹿也是命不该绝,恰巧往前走了两步,一下子两发子弹没有打中鹿头和心脏,而是打中了鹿的肚子和大腿。 鬣鹿受惊,也重伤了,流着血,跑向了树林里,梁风和张文龙急忙拿着枪后面追,虽然鹿受伤了,依旧跑了飞快,他俩沿着血迹跟着追击。 这时候,刺灵珠和雷霆已经被甩在后面…… 刺灵珠看见梁风和张文龙追鹿去了,她就拉着雷霆也往前方走去。 这时候,雷霆忽然想撒尿,他不好意思在刺灵珠这个后妈面前方便,就躲在了远处一棵大树下尿尿。 刺灵珠在不远处等着雷霆尿完尿,再继续往前走,或者原地等待。 雷霆尿完,提溜好裤子扎好腰带,他把短枪插在了腰带上,准备走过来找刺灵珠。 这时候,这棵大树上一个高大的红毛猩猩悄悄的从树上接近了雷霆,而雷霆浑然不觉,刺灵珠更没有发现。 那个大猩猩速度非常快,它跳下来,一把抱起雷霆,翻身上树,要逃跑! 雷霆发觉被一个有力的胳膊抱住,抬头一看,一个面目狰狞的红毛大猩猩抱着自己,呲牙咧嘴,雷霆吓得大叫救命!他想拔枪,可是,大猩猩臂膀非常有力,他两手都被抱住,根本抽不出来。 刺灵珠举枪急忙赶过来相救,来不及了,这个大猩猩的背影,已经消失在丛林里了…… 看着红毛猩猩背影,刺灵珠投鼠忌器,也不敢开枪,她怕伤了雷霆。 她急忙要飞奔过去追击大猩猩,又想起点事,她拿起地上一块尖锐石头,在最粗的大树上迅速刻画一个箭头,方向指向大猩猩跑的方向,她画完,扔下石头,拿枪飞奔丛林去追击大猩猩…… 就这样,刺灵珠与梁风他俩分开了,越离越远…… 刺灵珠常年在大山里生活,很有山地行走经验,那个大猩猩并没有甩开她太远,刺灵珠远远的,还能看到抱着雷霆的猩猩影子在大树上游荡。 毕竟雷霆也十二岁了,很沉,大猩猩的体力和力量是成年男人两倍,但是高速抱着雷霆高空奔跑也很累,雷霆也不断的挣扎,红毛猩猩的速度不算太快。 刺灵珠很着急,这是自己丈夫前妻的孩子,这么一会儿功夫,自己给看丢了,如何对丈夫交代? 她心急如焚,只能跟着大猩猩的踪迹,伺机打死猩猩,救下雷霆。 就这样刺灵珠和大猩猩在热带雨林里奔跑了几公里…… 猩猩居然也没把刺灵珠抛下太远,看来能做女土匪的刺灵珠,还是有过人的穿山越岭技术和惊人体力…… 再说梁风和张文龙,他俩追了一会儿,血迹越来越少,猜测鹿的血快流光了。 这时果然看见受伤的鹿倒在一棵大树下奄奄一息喘着气…… 二人大喜,急忙补枪射击,打死了鹿…… 这只鹿不大也有八九十斤,他俩抬着死鹿往回走,去找刺灵珠。 他们跑过来了方向是知道的,可是走了一会儿,到了和刺灵珠分开的地方,发现刺灵珠和雷霆不见了…… 梁风开始没在意,就把死鹿放在地上,拿衣角擦汗休息,也大喊了几声雷霆。 可是热带雨林里除了大山的回响,没有刺灵珠和雷霆的回答。 张文龙瞬间感觉不妙,他知道刺灵珠很谨慎,也很聪明,不会贸然前行的,肯定会在此地等候,她们去了哪里? 还是遇见了意外? 不会是被老虎吃了吧? 张文龙知道爪哇岛的爪哇虎数量很多,虽然个子没有华南虎和东北虎大,也是丛林之王,异常凶猛,这么大的岛屿很可能有爪哇虎。 他越想越怕,站起来也喊了十几声…… 山谷空荡荡,没有刺灵珠的回音,张文龙瞬间冷汗下来了…… 他有点紧张的对梁风说道:“我感觉嫂子和雷霆出事了…… 怎么办?怎么办!” 张文龙即使也算成长迅速,还是个年纪不大的年轻人,这突发情况他没遇到过,两个活人不见了,找也没头绪! 他心里慌乱,不知所措! 梁风也意识到了危险性和严重性。 梁风看着这里没有发现血迹,心里坦然一点,看样子不像被猛兽吃了。 而且刺灵珠枪法那么好,附近也没有搏斗的痕迹…… 他安慰张文龙说道:“别慌,也许她俩找咱们去了,我们往前找找。” 张文龙看梁风很淡定,心里稍微平静一下。 二人把鹿的前面两只蹄子用藤条拴在一起,挂在一个高高的树枝上,怕其它动物来吃尸体。 这两个人还想着一会回去吃全鹿宴呢? 他俩哪里知道,雷霆即将成为大猩猩的午餐…… 第224章 红毛猩猩的借刀杀 梁风和张文龙把鹿挂在树枝上,拴牢固,二人忙活完,准备往前走,去找刺灵珠和雷霆。 张文龙心细,他仔细观察这里四周,看有无异常,没有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血迹。 突然发现一棵大树上有用石头刻画的一个箭头,箭头方向指向西南。 他连忙喊梁风过来看这箭头。 梁风走进大树附近观察,果然是用石头刚刻的新痕迹,刻的很仓促。 二人猜到刺灵珠和雷霆出了意外,她们去西南方向了,去干什么不知道。 他俩一商量,赶紧往西南方向追去,路上发现了刺灵珠的脚印和踩倒的植物。 梁风和张文龙就这样也沿着刺灵珠的脚印,追进了丛林。 再说大猩猩没有甩下刺灵珠,这个大猩猩似乎并没有想甩开刺灵珠,速度不太快。 它抱着雷霆跑到了有个悬崖的山洞里,大猩猩几下子就爬进了山洞,这个山洞附近还有一个瀑布,下面有个水潭。 前面有块空阔的沙滩,再往前走就是海边。 刺灵珠跑的气喘吁吁,看见红毛猩猩进了山洞,她心里不慌了,拿着枪站在悬崖下观望。 这山洞不低,她不好爬上去,心想也不知道梁风和张文龙看见自己留的记号没有? 她镇静了一下,捧起溪水喝了几大口水,然后观察四周环境,她要准备爬进山洞。 她举起枪朝天开了一枪,枪声传出很远,山谷里都是回音…… 梁风和张文龙听见远处枪声,顺着枪声方向急忙跑去,不一会儿,他俩看到了站在悬崖下,正准备爬上去的刺灵珠,梁风和张文龙喊刺灵珠名字。 刺灵珠看见丈夫和张文龙来了,大喜,她急忙把猩猩抱走雷霆的经过讲了,还说猩猩爬进了山洞。 梁风和张文龙大吃一惊,他俩怕雷霆已经遭遇不测被害,大猩猩力量惊人,一下子就能掐死雷霆。 三人弄来藤条拴在腰间,开始爬悬崖。 再说这个红毛大猩猩抱着雷霆,也累的够呛,他把雷霆抱进了山洞放下来,从雷霆腰里抽走了短枪。 这个猩猩并没有袭击雷霆,雷霆已经吓得半死,被猩猩抱着在树林里奔跑,已经晃晕了…… 红毛猩猩累的大口喘气,它悄悄的从洞口往外看了一眼,发现刺灵珠和梁风三人站在悬崖下,正准备往上爬。 这个猩猩打算抱着雷霆离开山洞逃走,可是它感觉要是走出洞口可能会被枪击。 它在山洞里走了几步,寻找对策,看样子不一会儿,三个人就能爬上来…… 这时候,梁风和张文龙三人已经开始爬了,刚爬上来两米高悬崖。 红毛猩猩抱起雷霆,抓起短枪走出洞口,枪口对准了雷霆的脑袋,叫了几声。 梁风三人一看,投鼠忌器,不敢爬了,急忙跳了下来,站在悬崖下看着洞口。 他们看雷霆还活着,很高兴,可是看见枪口对准了雷霆,也焦急紧张,这个红毛猩猩还会用枪,都很意外。 没准猩猩一枪就给雷霆崩了。 三人居然束手无策…… 就这样僵持几分钟,都没动。 雷霆看见爹爹到了,不太害怕了,他也不喊叫,只是想伺机夺下枪,可是,大猩猩很有力气,把他搂的紧紧的,雷霆根本无法动弹。 梁风三人也不敢开枪,张文龙小声对梁风说道:“不要激怒他,我看这猩猩不是想吃雷霆,你看这个猩猩还用爪子抚摸雷霆头发,好像告诉雷霆不要怕。 猩猩不一定要害死雷霆,不知道它把雷霆抓来干什么?” 张文龙心细,这些细节他看见了,开始思考前因后果。 梁风夫妇听了,仔细看,果然那个猩猩好像对儿子很亲热,不像要吃他。 可是,那手枪还是对着儿子脑袋,也很吓人…… 梁风说道:“那我们怎么办?” 张文龙想想,他对大猩猩说道:“你放开他,我们也放了你,不会打死你,你也逃不掉了! 你要是缺少食物,可以帮你打几只动物。” 张文龙开始对着红毛猩猩谈判,展开心理攻势。 他说完,慢慢放下枪,把枪放在地上。退了几步…… 你别说,这个红毛猩猩好像听懂了张文龙的话,它也慢慢放下枪,不再指着雷霆的头。 可是,猩猩也没有放开雷霆,它嘴里哇啦哇啦的说了几句,梁风和张文龙都听不懂这个红毛猩猩说的啥,看样子是表达一些东西。 大猩猩看三人听不懂它说话,有点着急,它用拿着枪的那只爪子往远方指了指,这个猩猩朝着远方丛林里开了一枪…… 这声枪响把雷霆耳朵震够呛,也把梁风夫妇和张文龙吓一跳。 可是一看没有射击雷霆,而是射向了远处丛林。 梁风夫妇也急忙把枪放在地上,退后几步…… 梁风放下枪,心里蹦蹦的跳,他看着被掳的儿子,心情焦急紧张,又愤怒,束手无策。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硬汉梁风,居然对着红毛猩猩妥协了,差点流下眼泪,就差跪下求情了…… 张文龙还在想这个红毛猩猩的动机,他知道这个猩猩现在肯定不是想吃雷霆,雷霆不会有生命危险。 可是一个身处绝境,随时发怒的猩猩也不好控制,张文龙不住的挠头。 大猩猩继续叽哩哇啦的表达着什么,还用爪子比比划划的指向丛林。 张文龙对梁风说道:“他好像求我们帮它干什么?它指的那片丛林里有什么东西需要我们帮忙?” 人和野兽交流不容易,全靠猜测,还好张文龙一向很镇静,也很心细,善于思考…… 印尼的红毛猩猩是人科、猩猩属的动物,它们与人类基因的相似度高达96.4%。 是除了黑猩猩和倭黑猩猩以外,和人类亲缘关系最近的动物,也是智力最高的动物之一。 红毛猩猩是爪哇岛特产,智商很高,性格温和,这里关于印尼红毛猩猩有一段新闻。 2003年,印度尼西亚政府出动了35名拿着ak47步枪的警察,前往婆罗洲当地的卡伦庞吉村,解救一个被当地村民囚禁虐待了六年的“女孩”。 这个名叫波妮的女孩,在六年间被强迫与人发生关系,一次只收费2英镑。 最特殊的在于,波妮是一只雌性红毛猩猩,被解救时,它只有7岁。 为了让波妮更诱人,当地人还剃掉了它全身的毛发,给它涂上劣质口红与眼影,戴上耳环首饰,把它打扮得更像一个低俗的人类。 但波妮毕竟不是真的人类,没有了毛发的保护,热带雨林里的蚊虫肆无忌惮的叮咬它。 再加上日复一日在阴暗潮湿的闺房里接待客人,波妮的皮肤出现了严重的溃烂,很多疮口反复结痂,让它痛苦不堪。 不知道是因为便宜,还是因为男人们真的很喜欢这种刺激,第一次之后,来找波妮的人就越来越多,波妮的名气也就越来越大,饲养它的女人也因此赚得不少钱。 只有波妮在不见天日的小房间里,一次又一次忍受着对它来说无比痛苦的暴行。 直到2003年,它的名声传到了婆罗洲猩猩救助基金会的人面前,波妮才等来了被拯救的机会。 波妮如此逆来顺受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红毛猩猩天性温和,并且非常聪明。 当时的小波妮,已经成为了远近闻名的花魁,除了一次两英镑的收费,许多慕名而来的客人也给村庄带来了不小的收益。 当人们第一次试图救出波妮的时候,当地村民根本不能容忍摇钱树被抢走,于是自发组织起来,拿上村子里的猎枪砍刀,把动物保护组织的人打出了村子。 基金会的工作人员营救波妮的计划失败后,就向政府寻求了帮助,而波妮的遭遇也被公开,在国际上都引起了不小的关注。 于是,印尼警方派出35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动用武力威慑,终于把波妮抢救了出来…… 插播这一段新闻,是想说红毛猩猩很聪明而且很温顺,它不吃人,也很少害人…… 今天这个红毛大猩猩真的是想寻求帮助。 梁风说道:“你俩在这里看着它,我去那个方向看看大猩猩想让我们干什么!” 说完,梁风拿起地上的步枪,快步跑向了远处丛林…… 他跑进了丛林,进去没有走多远,就发现地上有血迹,还有一些红毛猩猩的毛发和残肢…… 看样子是几个小猩猩是被猛兽吃掉了,看残肢爪子,几个被吃的猩猩不大,可能是这个大猩猩的孩子! 梁风已经明白了这个大猩猩的动机,它抢来雷霆,就是想让自己三人帮它打死野兽报仇。 他们打猎枪声被大猩猩听到了,猩猩顺着声音来跟踪几人,趁机抱走了雷霆当人质,给他们三个人引到这里丛林,让这几人帮它杀死野兽。 梁风心里瞬间宽松了很多,想到大猩猩不会害死儿子,他心情平静了很多…… 梁风拿着枪慢慢往丛林里走去。 下南洋坐轮船没有带他的飞刀,他就用石头砸断一根竹子,把竹子尖锐的一截插在腰间当匕首。 梁风是很有搏击天赋的人,身经百战!他很冷静的观察四周…… 他阴冷的眼睛搜索着丛林,这里不久前野兽杀死了几个小猩猩。 忽然,一声虎啸传来,一只爪哇虎从草丛里向他扑来,咬向了梁风的咽喉…… 第225章 梁风屠虎 梁风早已经全身毛孔张开,进入临阵状态,他正密切的关注周围动静,一声虎啸,一只老虎向他扑来! 梁风没想到是老虎,也很意外,不过他并不慌张,他举起步枪招架老虎扑来的前爪,闪身躲开几步远。 老虎看没有扑到梁风,调转身子继续咬向梁风,梁风举起枪,扣动扳机,一颗子弹打进了老虎的脖子。 老虎脖子被穿透了,流出来鲜血,不过这一枪没有减退老虎的速度,老虎已经前爪抓到了梁风的双肩,张开大口,咬向梁风脖子,梁风想换子弹继续开第二枪已经来不及了…… 他拿起枪托重重的从下往上砸向老虎的下巴,老虎吃疼,迟缓一下,没有咬到梁风脖子。 老虎的前爪还死死地抓着梁风肩膀,梁风接连几下子枪托重击老虎的下巴和头,老虎被打的也有点迷糊,老虎的脖子血不住的流了出来…… 老虎还是扑倒了梁风,梁风和老虎翻滚在一起撕打,老虎扑在梁风身上撕咬,只几下子功夫,梁风的胳膊就被老虎咬的受伤流血,撕扯下两块肉。 梁风大怒,他扔下步枪,他被老虎压在地上撕咬,这步枪已经成了累赘! 梁风抓起老虎的两只前爪,用脚猛踹老虎肚子,这是对付猛兽压制比较有效的防守和进攻方式,也是人类突发时候对付猛兽常用的本能反应,张文龙打金钱豹的时候也这样踢过豹子肚子…… 梁风臂展很长,他力量很大,抓起老虎前爪,用力一抡,两百多斤的老虎被梁风抡起来扔出几米! 梁风迅速捡起枪子弹上膛,开了一枪,这一枪打中了老虎的头,不过老虎也没死,依然流着血扑向了梁风…… 梁风和老虎搏斗一阵子已经累的筋疲力尽,胳膊不住流着血,老虎又一次扑来! 他这次没有闪避,一枪托重重的砸向老虎的头,然后他抽出腰间的半截尖锐竹子,刺向了老虎的咽喉! 老虎避开梁风的尖竹子,尾巴一扫,扫中了梁风的胳膊,梁风的尖竹子被扫落地上…… 老虎又一次扑倒了梁风,两个在地上翻滚,梁风已经赤手空拳。 这时候,张文龙拿着枪跑了过来,他听见老虎叫声,已经预感不妙,他对刺灵珠说道:“是老虎,我去帮他!你在这看着猩猩,猩猩不会伤害雷霆,不要让猩猩离开山洞就行!” 说完,张文龙拿起枪跑向了丛林,悬崖离丛林有点距离,他到的时候,梁风和老虎已经都重伤了,已经搏斗了几个回合…… 老虎和梁风翻滚一起,他也不敢开枪怕误伤梁风,他扔下步枪,扑上去抓住了老虎后腿,使劲的往后拖曳猛扯,老虎前后受敌,有点慌乱,回头想咬张文龙! 这时候,梁风看老虎回头的瞬间,双手紧紧抱住老虎的头,用力一扭,二百斤的爪哇虎的脖子,被梁风生生的扭断! 这动作有擒拿格斗四两拨千斤的巧劲,也是梁风彪悍异常,一身神力! 爪哇虎是除巴厘虎和苏门答腊虎外生活在印尼境内的第三种虎的亚种,也是最近期灭绝的一种虎,晚清时候爪哇岛还有很多爪哇虎生存。 爪哇虎的体型小于孟加拉虎,比东北虎,华南虎都小很多,要是东北虎,估计梁风不太可能扭断脖子,毕竟一力降十会,丛林之王不是白叫的…… 爪哇虎属于小型热带岛屿虎。它们的身体上覆盖着黑色或深棕色的横向条纹,条纹一直延伸到胸腹部,在爪哇岛也是丛林生物链顶峰的动物。 这个森林之王今天遇见了梁风这样的人中之虎。 爪哇虎雄性全长能达到两米多,两百多斤体重,梁风扭断脖子的这只爪哇虎是雄性老虎,还是被梁风打的奄奄一息,被扭断了脖子,倒地翻滚挣扎…… 梁风一个侧翻,退出几米捡起步枪,朝着挣扎的老虎接连几枪,清空了弹夹…… 德意志最新款陆军武器,杀伤力惊人,弹仓八发子弹都打进了老虎的躯体…… 张文龙也补了两枪打中了老虎的心脏和头。 他俩看老虎不动了,梁风坐在地上大口的喘气…… 张文龙看见梁风的胳膊流血不止,急忙撕扯下衣服,给梁风包扎伤口止血。 他俩怕再出现老虎,急忙离开丛林,这时候,张文龙发现一个树洞里有吱吱叫声…… 他俩走近一看,一只小猩猩躲在里面瑟瑟发抖,看样子虎口逃生,躲在树洞没有被吃掉,它的同伴被老虎吃了…… 张文龙抱起小猩猩,和梁风走出了丛林,他俩到了悬崖下面,张文龙把小猩猩放在地上,小猩猩向悬崖山洞爬去。 大猩猩看见张文龙抱回来了小猩猩,高兴的大叫,手舞足蹈,不住的兴奋捶胸。 不一会儿,小猩猩爬到了山洞里,大猩猩舐犊情深,抱着小猩猩,不住的抚摸小猩猩后背和头顶。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甚至虎毒都不食子,猩猩是接近人的智商,有着复杂的情感…… 张文龙几人看了,都有点感动。 梁风和张文龙、刺灵珠都没有动,看着猩猩抱着小猩猩亲昵。 过了一会儿,大猩猩背着小猩猩抱起来雷霆,几下子从悬崖下爬下来,把雷霆还给了梁风,又把短枪放在了地上…… 大猩猩唧唧哇哇说了几句,以示感谢。 然后抱着小猩猩走进了丛林…… 梁风抱住雷霆,看着儿子无恙,硬汉梁风还是流出来眼泪…… 这时候天快傍晚了,他们不敢久留,检查身上子弹,步枪子弹只剩下十几发,短枪子弹只有五发在弹仓里,因为猩猩放了一枪。 这短枪只装了六发子弹出来的防身。 梁风说道:“我差点被咬死,我们把老虎抬回去,我要这张虎皮,还一只鹿呢! 今天有惊无险,没白来!” 他沙哑的嗓子说道。 刺灵珠看梁风胳膊一直流血,说道:“你都受伤了,老虎那么重,抬不动,不要了吧?” 她心疼丈夫。 梁风很犟,他想了一下,看了看天气,说道:“不拿走老虎也可以,我在这里把虎皮扒了带回去!” 他依旧恨恨不已…… 几人进了丛林,把死虎抬到了水潭旁边,研究扒皮。 可是没有刀,如何扒皮呢? 梁风说道:“用竹子磨一下应该可以。” 他们搞来竹片,磨了一下,虽然截面很锋利,还是切割不动老虎皮。 梁风扔下竹子,看着死老虎有点沮丧。 张文龙看竹子太软划不动老虎皮,他四处寻找尖锐石头。 果然,他发现这岛上很多黑色玻璃状石块,他不认识是啥石头,像玛瑙和宝石,黑色的半透明石头。 他拿起一块黑色的半透明石头使劲敲碎,发现断面非常锋利。 张文龙不懂这是黑曜石,属于火山玻璃,是火山喷发的产物。 印尼有很多火山,死火山,活火山都有,在1815年4月5日至15日,印度尼西亚松巴哇岛上的坦博拉火山爆发,这次火山达到创纪录的vei7级,几乎是过去2000年里最大规模的一次火山活动。 据记载,这次火山爆发前,坦博拉火山高度为4100米,火山爆发后只剩下2850米,形成了直径达6000多米、深700米的巨大火山口。 在这次喷发中,火山灰柱高达45公里。火山灰完全遮蔽了天空,大气中火山灰随风漂浮,150公里之外火山灰有1米厚,300公里之外有25厘米,到了1000公里之外还有5厘米的火山灰。 火山喷发后,四散的火山碎屑岩浆、持续不断的地震以及连带而来的海啸,直接带走了印尼当地1万多人的生命。 史载,一周之后,距离火山几百千米以外的瓜哇岛上空,依然漆黑一片,几乎伸手不见五指…… 这次火山喷发造成了次年欧美的异常寒冷,被称作无夏之年或饥荒之年。 1816年欧洲温度异常,从历史记录来看,这一年全球整个夏天都很冷。根据纽约郊区当地人的记录,1816年5月,山上还和冬天一样,6月地面还是冰冻状态,8月重新出现霜冻…… 寒冷使得当年作物收成基本无望,那一年,欧洲从英国到爱尔兰和威尔士,四处都是受灾的难民和乞丐,因寒冷和饥饿死亡的人数超过20万…… 我们那一年是大清朝嘉庆年间,气候也受了影响。嘉庆虽然能力一般,但守几年太平还是没问题的。 可谁能想到,印尼的一场火山爆发,竟会害得中国各地粮食减产,导致大量民众饿死。 而火山喷发之后的产物黑曜石,却伴随着整个人类工具演变史,在石器时代,原始人还把黑曜石当做武器和箭头…… 张文龙拿着几块敲得锋利的黑曜石,兴奋的跑回来把石头递给梁风,梁风拿起黑曜石一切割老虎大腿,马上划出一道锋利口子,老虎皮被划透了! 黑曜石是一种自然产生的玻璃,当火山熔岩迅速冷却凝结,没有足够的时间让矿物晶体长出时,就形成了玻璃质的黑曜石。 由于熔岩流的外围冷却速度最快,因而黑曜石通常都出现在熔岩流的外围。黑曜石大部分是深绿到暗黑色,偶尔也发现其他颜色的黑曜石。 黑曜石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硅,硬度很高,由于其具备玻璃特性,敲碎后断面呈贝壳状断口,十分锋利! 远古时期因而被用作刀、箭头等切削用具,甚至现代也曾被用来制作外科手术的解剖刀。 今天,梁风和张文龙他们在这个荒岛上进入了石器时代! 而他们还不了解热带雨林的天气,马上暴风雨要来了…… 第226章 热带风暴 梁风拿着张文龙给他的黑曜石碎片,这个被敲击过的黑曜石碎片很锋利,贝壳状的横截面切割在老虎皮上,如同利刀。 梁风看着死去的老虎有点得意,他对着雷霆说道:“我教你给老虎剥皮,看着我下刀的角度和位置,好好学! 要想剥出一张完整的兽皮,一定要先从蹄子下刀,慢慢丁字型挑开整张兽皮,老虎剥皮也是一样步骤。” 梁风扭断了老虎的脖子,打死了老虎,他心中有点骄傲,尤其在自己女人和儿子面前。 是的,他用了武器德意志步枪,可是,他重伤之下,还是靠勇猛扭断了老虎的脖子…… 梁风有资格得意,这一天,他是个合格的父亲! 张文龙看见梁风的胳膊一直流血,也没有敷药,说道:“我来剥皮吧,你的胳膊还在流血……” 梁风说道:“皮肉伤,没事!一会就剥完皮了,我们回去也要天黑,还有一只鹿呢,要拿回去!” 张文龙不再坚持。 梁风慢条斯理的拿起黑曜石,先横着在老虎前腿靠近蹄子一侧,横着环切一下,又丁字型,朝老虎肚子方向沿着腿切开…… 然后慢慢有步骤切开老虎皮。 他就像一个高明的裁缝,或者庖丁解牛里的那个庖丁,有条不紊的操作。 不一会儿就剥下整张老虎皮,他把老虎皮展开,放在地上,虎皮很完整,只是有几个枪眼,也不影响大碍…… 梁风没有像庖丁解牛之后轰轰然持刀而立,他手里没有刀,只有一个黑不溜秋的石头片。 可是,他用这石头剥下了虎皮…… 梁风用执着,坚持,认真,专注,信念,用一块黑曜石剥下了老虎皮,给自己儿子上了人生重要的一课…… 这一课,就是认真,还有凡事要符合逻辑和操作规则! 这不仅是技术,还是高明的艺术! 而且梁风很少杀生,很少剥皮,他算是第一次剥皮。可是,他成功了…… 他双手抱着肩膀,胳膊血还滴着,看着老虎皮,露出了笑容…… 张文龙和刺灵珠都很佩服,梁风有这天赋,他凡事敢于尝试,还自信,肯动脑,做事有条不紊,这是他的天赋! 所以,他练出来风一样,百发百中空茫的飞刀…… 发而不中,反求诸己。 梁风说道:“把虎皮带回去,虽然有几个子弹孔,无关大碍! 虎皮可以做包,可以铺床,也可以铺在太师椅上做靠背。 把虎骨也要剃下来,拿回去泡酒,据说虎骨治疗风湿。” 说着,他蹲下来,开始用黑曜石碎片剔老虎肉。 其实老虎肉也不难吃,微微有点酸,有点腥,是大热之物,据说也治疗风湿和壮阳。 可是他们都扔在潭水岸,堆成一堆…… 张文龙和刺灵珠也都拿着黑曜石碎片,帮忙刮削虎肉虎骨,雷霆刚才被吓坏了,现在看见父亲这么勇敢,也慢慢找回了自信。 雷霆蹲下来,拿着黑曜石碎片帮忙切割老虎肉。 如果不是几人旁边放着几支步枪,还有他们穿着绸布衣服,远远望去,他们更像远古野人在分食猎物…… 半个时辰过去,张文龙看看怀表,下午四点钟了,天还没黑,要赶紧回去营地去了。 这时,他们也剥离出了老虎的所有骨头…… 传闻老虎的头盖骨是辟邪的,根据传说,虎骨可以驱灾避祸、镇邪辟邪、增勇护身,因此被视为上佳的护身符。 虎奋威猛,常常肆虐山间,食肉猎杀,一直以来就被视为洞穴之中的帝王。 虎能役使伥鬼,猛虎的尖牙更显威力十足,可以逢凶化吉、遇难呈祥。 因此经常可以看到项链的坠子是颗虎牙。据说佩戴虎饰品能正阳气,走夜路鬼神皆避。 我国古代医书记载:虎骨主除邪恶气,杀鬼疰毒,止惊悸,主恶疮鼠 ,头骨尤良! 其实老虎须子逗蟋蟀更合适,这是六爷的最爱…… 六爷现在正在广西十万大山里,拿着老虎须子逗蟋蟀,搂着两个寡妇,风月无限…… 梁风把所有虎骨用藤条捆成一捆,把老虎皮一卷,也捆扎成一团,他很得意。 古代有武松打虎,故事真假未知,也许是小说演义杜撰,自己是真的打死了老虎。 虽然用了枪,最后,也是徒手扭断了老虎的脖子! 几人背起虎骨和虎皮准备往回走,这时候,不知不觉天色突然阴起来…… 他们还是低估了爪哇岛热带雨林气候的复杂性。 爪哇岛位于马来群岛的西部,靠近赤道,终年高温多雨,属于热带雨林气候,降水多是以雷暴雨的产生。 这一带天气,上午一般是晴朗天气,临近中午,天空中的积雨云越积越厚,而到了下午,积雨云势如排山,可能瞬间雷电交加,暴雨倾盆。 尤其夏天,雷电暴雨说来就来,前一会儿还晴空万里,几分钟之后也许就阴云密布,暴雨倾盆。 所以当地的房子的屋顶都是特别陡,以利于排水。 这些,张文龙他们并不知道…… 张文龙和梁风几人刚准备往回走,天色突然阴沉,很快大雨倾盆,雷电交加,他们急忙躲避。 那个悬崖上的山洞很高,他们也上不去,暴雨之下,悬崖都已经成了瀑布…… 无处可躲,只能躲进雨林里…… 他们几人都跑进了丛林,拿着老虎皮遮挡滴下来的雨滴,都躲在大树下…… 还好这张老虎皮够大,几个人挤在老虎皮下,没被暴雨痛浇。可是,他们也全身湿透了…… 这场雷暴大雨足足下了一个时辰,雨停了,天色几乎黑了…… 他们几个人在雨林泥泞的草丛里走出来,再回到那个悬崖之下,看看四周,已经没有方向,一片漆黑。 这时候天色骤凉,海风吹来,更觉全身湿寒,大雨之后丛林静悄悄,月亮都没有。 几个人忽然发现,他们在这个荒岛雨林的夜色里迷路了…… 雷霆被雨淋得一直哆嗦,他抱着双肩,后来,干脆脱了湿透的衣服…… 还好爪哇岛夏天不算冷。 几人又饿,身上又湿,看茫茫夜色,张文龙和梁风这样胆大的人,都觉得有点恐怖和茫然。 他们知道今天晚上回不去营地了,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 据说越是夜晚,猛兽才会都出来觅食。 这岛上既然有刚才的这只爪哇虎,也许还会有第二只,第三只,第四只…… 甚至会出现其它的不知名猛兽! 张文龙从腰间摸出火折子,火折子全部湿透了,已经无法使用。 他瞬间心中一凉。 这时候天色还是阴沉的,乌云密布,只是雨停了,朦朦胧胧的能看到一些人影子,天,还没有全部黑下来…… 张文龙说道:“我们今晚回不去了,已经看不清方向,走夜路还可能遇到毒蛇猛兽! 据说丛林里还有大蟒蛇,我们等明天雨过天晴,沿着海岸线走回去。” 张文龙很聪明,他还知道如果丛林迷路,就沿着山谷溪水,先找到最低处海岸线,再分辨星星、月亮、太阳方位,就能分辨出方向。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大森林里迷路,最好的办法就是沿着河流走,就能走出去,而且你还渴不死,河里也许还有鱼,你可以捉鱼吃…… 梁风看了看天气,知道这不是逞能的事,是真的找不到方向…… 如果丛林里遇到大蟒蛇,自己已经受伤,张文龙还是自己老板,还有儿子和老婆安危,这责任承担不起,也赌不起。 而且在广西大山里,在那个王侯汉墓溶洞里,张文龙差点死于巨蟒之口。 梁风不犟了,开始发愁…… 雷霆不住打喷嚏,看样子有点感冒,浑身冻的直哆嗦…… 天色越来越黑,这时候,最需要火和热的食物。 可是火折子湿透了没有用,食物倒是有的,就这一堆冰冷的老虎肉。 没有火,这夜晚如何度过? 梁风看着逐渐黑漆漆的雨林,有些慌乱,脑子有点迷糊…… 他和张文龙、刺灵珠都想着对策。 梁风和张文龙、刺灵珠三人只是焦虑,可是雷霆真的迷糊过去了! 雷霆浑身一阵哆嗦,突然,打着摆子,颤抖几下身子,一侧头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张文龙急忙走上前,用手一摸倒在地上的雷霆额头,额头滚烫! “雷霆发热,发病了!” 张文龙对着梁风说道。 梁风和刺灵珠也都俯身,摸了摸雷霆的额头,雷霆的额头滚烫…… 而这时,本来静悄悄的四周,也开始各种动物的叫声繁杂起来…… 这注定是一个爪哇岛的热带雨林里不眠之夜! 第227章 钻木取火终是梦 梁风夫妇和张文龙看见雷霆高烧迷糊,身子颤抖,都很惊慌,看样子也不像中毒,梁风掐了一下雷霆的鼻子下人中穴位,雷霆清醒了过来…… “好渴,头疼,我要喝水……” 雷霆微弱的说道。 张文龙急忙去水潭里拿一个半截竹筒装了一些水,递给了雷霆,雷霆喝完水,好像舒服了很多,可是还是高烧不退。 天色已经几乎黑了,乌云还没完全散去,朦胧的夜色里,梁风抱着雷霆,他们身上都是湿的,每个人都一身湿凉…… 梁风自己也脱掉了上衣,光着膀子抱着儿子,胳膊上还在不断的渗出鲜血。 张文龙看着这一切,也慌乱不已,说道:“现在需要热水,没准还要下雨,我们需要躲避雨的地方还要以防猛兽袭击。 雷霆也不知道是什么病?现在要先退烧,可是天色这么黑,我们也回不去营地,也没有药物,我们无论如何要熬过这一夜!” 梁风抱着发抖的雷霆,沉默不语。 刺灵珠说道:“天这么黑,我们搭建住所肯定不行了,也没有工具,也没有火,要先生火取暖,给雷霆喝些热水。 动物也怕火,我们就能熬过这一夜,不知道雷霆生了什么病?要是受凉不会这么严重发病,高热头疼。” 刺灵珠也束手无策,急得团团转。 张文龙虽然年纪小,可是性格遇事不慌,很有大将之风,心里不着急是假的,可是他知道着急没有用! 危机时刻,越慌乱越没有头绪,目前要先给雷霆退烧和生火,还要找到躲避猛兽和避雨的场所。 张文龙说道:“古人钻木取火,我们也试试!” 他摸进丛林,树洞里找到一些没有淋湿的干枯树叶和草屑,又找到一些坚硬的竹子和树枝藤条。 他回到了水潭旁,按照传说中的方法,使劲的用坚硬木头钻那破开的竹子,竹子里放着干燥树叶枯草,不一会儿,木头真的有点发黑,发出糊吧味道…… 几人很兴奋,可是忙活半天,没有出任何火星,还是没有点燃。 关于钻木取火,有很多荒野求生书里都有介绍,方法也很多,可是,真实的钻木取火很难成功,需要的元素非常苛刻。引火的易燃物选择和天气湿度都影响成功率。 这个雨天刚过,空气都是湿漉漉的,即使干燥的树叶也有水分,很难点燃,而且这钻木取火的竹子和木头自身水分很大,根本不行。 张文龙看见钻木取火无望,他扔下树枝,低头想对策,心里一阵绝望,此时天色全黑了…… 雷霆不停的喊口渴和头痛,喝了好多溪水。雷霆也很坚强,可是毕竟是个孩子,这一天惊吓和雨淋也对他打击不小,现在病了,他强忍着不哭。 张文龙现在一心想先弄出火,有热水给雷霆喝,雷霆高热发烧,越喝凉水越可能更严重。 而且他知道,没有火,这一夜,都未必能躲过猛兽的攻击,猛兽怕火…… 还好这是南洋,夏天不冷,几人不会冻死,不过湿冷的衣服裹在身上也很难受,而且还不知道雷霆突发的什么病? 梁风说道:“钻木取火不行,树叶太湿了,这岛上应该有燧石,我们用火石打火试试!” 可是漆黑一片,哪里找燧石? 张文龙看着地上了几块给老虎剥皮的黑曜石,他觉得这硬度很高,很像燧石。 他捡起黑曜石,从刺灵珠手里拿过左轮手枪,用枪管使劲的击打黑曜石,果然擦出一串火花! 漆黑的丛林里,这一串迸出的火星,无疑是照耀几人希望的明灯,像夜空里的流星! 几人大喜,张文龙把干燥的树叶放在一个比较干燥的木头上,不停的用枪管击打黑曜石。 一串串的火星溅落在树叶和枯草上,可是,依然没有燃烧起来…… 刚刚燃起的希望逐渐的冷却了。 “这树叶和枯草看起来干燥,在树洞里还是受潮了,这样不行,不会燃烧……” 张文龙对着梁风夫妇说道。 刺灵珠急得眼泪都下来了,雷霆是她给看丢的,被猩猩掳走。 自己丈夫为了救雷霆,差点被老虎咬死,受了重伤,现在这漆黑的丛林里,雷霆高烧迷糊,她深感自责,可是无能为力! 这个曾经杀人不眨眼的女土匪,不禁急得眼泪乱转。 张文龙拿起那干燥枯草树叶,攥在手心里,想捂热了这些树叶枯草,可是怎么可能呢? 远处野兽动物的叫声此起彼伏,他们在这悬崖之下,居然不知所措,一筹莫展…… 张文龙心乱如麻,可是,他也经历过几次大风大浪,性格也是越挫越勇,从不言败! 他脑子灵活,知道焦躁无用,需要的是办法,看着手里和身边的工具,只有孤独的几把枪…… 张文龙看着柯尔特左轮短枪和树叶枯草,灵机一动! 他又摸进丛林,从树洞里找出一大堆比较干燥的树叶枯草,抱在水潭旁边,在一堆石头上放好。 他把这些干枯树叶枯草都弄碎,这是很重要的步骤,揉碎之后,这些树叶枯草的湿度分散很多,也更容易被点燃。 张文龙把揉碎的干燥树叶抓了一把,塞进了左轮手枪的枪管…… 他笑着对梁风夫妇说道:“哈哈,成与不成,再此一举!” 他说完,拿起短枪对着地上一大堆干燥树叶开了一枪! “砰”的一声枪响,荒野里传出很远,动物和鸟都停止了叫声…… 一团火花从枪口打向了地上一堆揉碎的树叶枯草,一下子这些枯草燃烧了起来…… 张文龙急忙蹲下来,用嘴吹这些火,火越着越大,熊熊燃烧成了火堆,看样子灭不了了…… 梁风夫妇大喜,梁风对刺灵珠说道:“赶紧再去多找些枯枝,不要让火堆熄灭!” 刺灵珠很高兴,她和张文龙进了树林抱了一大堆干燥树枝,虽然刚才雨很大,这么大的丛林树洞里,干燥树叶苔藓还是很多的。 火堆越来越大,几人高兴的欢呼,丛林的黑夜里,火,是生命最基本的保障…… 张文龙拿起半截竹筒装满了溪水,放在火堆附近烤,竹子被烤的啪啪响。 不一会儿,竹筒烤黑了,没有全裂,里面的水也温热了,张文龙把热水喂给了雷霆。 雷霆已经醒来,额头还是高热和头疼欲裂,但是他咬牙不哭,只是身子一直哆嗦…… 火光下,雷霆脸色苍白,看样子病的着实不轻。 已经有了火,有了热水,几人把湿透的衣服都在火堆旁烤干,给雷霆换了干燥衣服,雷霆舒服了很多…… 刺灵珠是女的,张文龙面前不好意思脱衣服,坚持湿着穿着。 梁风把自己的干燥衣服给了刺灵珠,让她换上,自己光着膀子。他又把刺灵珠的湿透的衣服给烤干了,张文龙看见刺灵珠换衣服,转身避开。 他们都有了干燥的衣服,精神一震! 梁风让刺灵珠抱着雷霆,为了怕火堆熄灭,张文龙和梁风又进丛林里,找回更多枯枝,这一大堆枯枝够燃烧到天亮。 几人又累又饿,拿起几个砸断的竹筒,里面放上水和骨头上剔下的老虎肉,放在火堆旁烤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老虎碎肉都成了炖虎肉,竹筒虽然有点开裂,也还是都把虎肉烤熟了…… 他们喂了雷霆一些虎肉汤,每个人也都吃了老虎肉,顿时都感到心里胃里舒服很多,老虎肉本来大热之物,身子也暖和了…… 雷霆喝了老虎肉汤,说来也奇怪,不一会儿,头没那么热了,看样子老虎肉至阳之物大热,能去湿气,可御风寒,看样子对雷霆的病症有所帮助。 看见雷霆好了一些,梁风夫妇和张文龙都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他们搬来几块大石头,放在火堆旁把石头烤干烤热,几人坐在火堆旁的热乎乎石头上,温暖了很多。 就这样,火堆旁他们坐到了后半夜。 雷霆忽然又高烧不断,嘴里被烧的说着胡话,喃喃自语,高热烧的迷糊了…… 第228章 文龙截疟 梁风夫妇很着急,不知所措,张文龙看着雷霆的病症,突然想起读过的医书里记载的一个病症。 他对梁风夫妇说道:“雷霆可能是被蚊虫叮咬,得了疟疾!我读过医书,里面记载的疟疾病症和他现在一样,头疼欲裂,高热高寒,忽冷忽热,口渴,打摆子。 而且,我听说南洋爪哇岛湿瘴,疟疾横行,雷霆是被有毒的蚊虫叮咬了,得了疟疾……” 梁风夫妇大惊,疟疾? 多么恐怖吓人的病症! 清朝的康熙大帝就是差点疟疾死掉,历史上很多人死于疟疾。 公元前4世纪,远征东方的亚历山大大帝,也是在中东的巴比伦因疟疾而死。 文艺复兴初期,意大利非常活跃的诗人但丁也死于疟疾。据说日本历史上首个军事独裁者平清盛也是因疟疾而丧命。 这是一种夺走许多人生命的疾病,即使到了20世纪,在热带地区,至今每年仍有2.7亿人患疟疾,60万人死于疟疾。 这热带雨林里,漆黑夜晚,梁风夫妇听张文龙说雷霆可能得了疟疾,心里一阵绝望和冰凉…… 篝火之下,雷霆还在迷糊着说着胡言乱语,张文龙看见梁风的眼框里都是泪花,他心中一横,说道:“我试试吧!这里缺医少药,来之前,我特意背下来如何治疗疟疾的针灸和药方,药方要等到明天回雅加达药房去买,肯定能治好,不要太担心! 先熬过今晚上再说,把高热退了,我先给他扎几针灸穴位控制病情!” 梁风夫妇对张文龙从来深信不疑,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他俩相信张文龙的手段和头脑。 那个陈森木被白蛇咬了得了怪病,人都透明了,都被张文龙治愈,这个年轻人有着异于常人的头脑和手段! 梁风说道:“你尽管放手治疗,无论什么结果,我们都认命!好与坏,都是雷霆的命! 可是,我们没有银针啊?” 张文龙已经想好了针灸的办法,他弯腰捡起一根竹片,用石头砸碎,竹子碎成无数片,有的碎成很细的竹丝。 这些竹丝很坚韧,很锋利尖锐,和银针无异,甚至比银针更有韧性。 张文龙挑出几根比较适合扎针的尖竹丝,他走到雷霆面前,梁风抱起雷霆,张文龙拿起竹针,照着雷霆的大椎穴扎去! 他扎进去之后,停针一会儿,又扎了有至阳、间使、后溪、陶道等几个穴位。 不一会儿,雷霆居然不说胡话了,然后就清醒了很多,说头也不太疼了。 梁风夫妇大喜过望,激动的流出眼泪,他俩万万没想到张文龙这个年轻老板,还是妙手回春的神医! 他俩哪里知道,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来南洋之前,张文龙早就听说南洋湿瘴,疟疾盛行,着实背后下了功夫研究治疗和针灸疟疾之术。 果然这个漆黑夜晚,荒野雨林里,救了雷霆的命! 疟疾,是一个由蚊虫叮咬感染上的疾病,发病的病人会时而寒战,时而发热,红细胞会破坏,会贫血,脾脏会增大,严重的会致死。 中医认为疟疾主要是由于外感疟邪及瘴毒疠气邪气,侵入人体,伏于少阳半表半里之间所致,治疗以祛邪截疟为治疗原则。 张文龙记得书上写:穴位选取大椎、至阳以通阳散寒、断其来路;配穴间使、后溪以引邪外出、清其根本;陶道为经验要穴,《针灸资生经》:“陶道治疟,寒热洒浙”。 辨证配穴:寒多热少取复溜;热多寒少配支沟;寒多热多配大抒;气血不足配足三里…… 这些基本针灸理论,来之前,过目不忘的张文龙早已经背的滚瓜烂熟…… 张文龙也没想到针灸这么神奇,这是他第一次给病人针灸见效,也很兴奋,他对自己的医术更有信心了,而且越来越佩服古人的智慧。 大儒成医,过目不忘又读书万卷的张文龙,这一天,成了妙手回春的神医…… 后来,革命时期,张文龙参加了革命,他建立医馆,救治了无数百姓和受伤革命同仁。 张文龙是自学成才,全靠慧根和勤奋! 中国自古就有疟疾。为什么叫疟疾?先秦两汉是汉字形成时代,当时这个病危害很大,“疟”是“疟”的简写,而“疟”是一个会意字,你看一个疒字头,里面是一个虐字,而虐字从虍,象虎足捉人,本意就是残暴,所以取名为疟疾! 这是一个很残暴的疾病,很可怕的疾病。 最早发现疟疾病名的时期,大概是公元前春秋战国时期,还有资料说更早的殷商时期就有疟疾了。 比如春秋《左传》有这样一段记载:鲁襄公七年,“子驷使贼夜弑禧公,而以疟疾赴于诸侯”。 这就是说,春秋时代鲁国有一位国家机关干部,派人把他的领导杀死了,他假托说领导是患疟疾死掉的,以这个为幌子,向他当时的兄弟国家汇报。 这一次,疟疾背了一个锅,但起码我们知道,那时候已经有疟疾这个病了。 隋代巢元方在他主编的《诸病源候论》写道:此病生于岭南,带山瘴之气,其状发寒热,休作有时,皆由山溪源岭瘴湿毒气故也,其病重于伤暑之疟。 巢元方这里说的瘴气,指的就是现在我们说的恶性疟疾。 巢元方认可疟疾是个传染病,并且认为岭南这边更多,而且更凶猛,病因是瘴湿毒气,而且是在山溪清水之中较多。 这个认识目前看起来肯定是不对的,疟疾并不是什么毒气导致,而是疟原虫引起。 但巢元方概括的东西并非一无是处,起码它知道该病是外物引起,他认为是毒气,实际是疟原虫。 而且他认为深山中小溪边清水旁较多,这是对的,因为那里蚊虫最多。 蚊子携带疟原虫,咬了人,自然人就会发病。巢元方能观察整理到这个客观事实,是很了不起的…… 今天,张文龙也很了不起,他用竹针缓解了雷霆的高热和头疼,雷霆的病症还没有彻底治愈,张文龙等着天亮回雅加达,他要继续给雷霆治疗疟疾…… 雷霆被扎了几针之后,居然自己可以蹦跳的活动了,和刚才奄奄一息判若两人! 梁风几人看着雷霆精神状态,梁风心下感激,他从不言谢,还是拍着张文龙肩膀说道:“谢谢兄弟!” 张文龙腼腆一笑,安慰道:“明天回去我就能给治好,雅加达治疗疟疾的草药还是很多的,大清朝的砒霜都大量出口到南洋,你猜干什么?” 梁风现在高兴了,罕见的开了一句玩笑:“干什么?南洋需要砒霜毒死武大郎?爪哇岛也有很多潘金莲?” 张文龙神秘一笑:“不,砒霜可以治疗疟疾,还有你家乡的中药材常山,我们北方满山遍野的青蒿……” 梁风夫妇愕然,他俩对视一眼,很惊讶这个年轻人怎么懂的这么多?对雷霆的病情治愈更有了信心。 梁风是蜀地人,他知道常山这个中草药,也听说过常山能治疗疟疾。 明末清初着名的医学家李士材治疗疟疾也颇有心得,他在医案里提到:常山截疟如神,劫痰疗疟,无他药可比..... 殊不知常山发吐,惟生用多用为然,于甘草同用亦必吐。若酒浸炒透,但用少许,每见奇功,未见其吐也…… 在古代,传统医学治疗疟疾里面,中药常山是关键的主角,据古代医家们的记录,常山抗疟疗效卓着,唯独引起呕吐这点不好。 1967年开始,屠呦呦团队在研究抗疟药物时,一开始也是把重点放在常山这里的,只不过屠呦呦她们说没办法克服常山的呕吐副作用,所以放弃了…… 后来屠呦呦才把目光瞄准青蒿,也就是东晋葛洪写道的那个青蒿。 东晋葛洪的《肘后备急方》记录治疗疟疾的方子也有几十个,最出名的就是屠呦呦团队所说的那个:青蒿一握,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 屠呦呦发明了青蒿素,得了诺贝尔奖,她要感谢古人,只是取了巧…… 东晋的葛洪是一个炼丹师,但那个时候很多人的身份都是多重的,不可否认他也是一个医生。 其实青蒿有截疟作用,很多先哲早已研究颇深,而且运用如神! 梁风哪里知道? 这些古书记载的治疗疟疾的药方,张文龙早已都背熟…… 几人篝火旁说起丛林经历,闲聊几句,等着天亮离开。 篝火燃烧着,虎肉的香气夜色里越飘越远…… 第229章 猛兽夜行 梁风看着儿子状态好了很多,心情很舒畅,听张文龙说回到雅加达以后,能治好雷霆的疟疾,更有了信心,也就罕见的话多了起来。 爪哇岛的温度夜间也不低,虽然暴雨之后,气温也有二十六七度,不算冷。篝火旁,几人甚至烤的出汗,几人都没有睡意,也不敢睡,谁知道这丛林里突然出来什么猛兽? 雷霆已经好了很多,高烧也退了,他坐在篝火旁,听着大人们聊天。 到了凌晨三点的时候,天气晴了,天空出现了星星,爪哇岛的星空就像我们大山里乡下的星星,一闪一闪! 很亮,深邃,高远,又清澈…… 几人也算死里逃生,梁风虎口脱险,还有点兴奋,张文龙和梁风聊了很多很多…… 他们聊了什么我不太知道,应该是人生的感慨和世事无常,还有要面对的事情…… 都是有故事的人。 张文龙认识梁风一年了,他们出生入死,江城死战,也算生死之交。虽然张文龙现在算是梁风夫妇的老板,可是,张文龙一直把梁风夫妇当朋友和至交,当成大哥兄弟! 他们几人可能江湖上阅历不少,可是对于荒野求生和丛林穿越这些,其实一点经验没有,也没有意识到这个热带雨林到底多危险。 还是大意了…… 竹筒里烹熟的老虎肉味儿,早已经飘出很远,飘进了丛林…… 星空逐渐照亮了雨林,梁风几人已经能看清楚几百米的距离模糊景物,看样子过一会儿,天也快彻底亮了。 这时候雷霆已经困的睁不开眼睛,梁风抱着雷霆睡去,刺灵珠和张文龙不敢放松警惕,拿着枪不停的看着四周动静。 时间慢慢过去,也没有发生什么危险,也都渐渐放松了警惕。 张文龙和刺灵珠也有点困意,篝火依然燃烧,烤的大家脸通红,更容易发晕犯困…… 他们没有注意到,这老虎肉味道早就引来了野兽,只不过他们人多,而且都围在篝火旁。 那些野兽怕火,只是在草丛里观望,伺机捕猎几人,没有靠近而已…… 丛林里除了各种虫子的叫声,静悄悄,鸟这个时间都休息了…… 刺灵珠不敢大意,她现在还自责自己的疏忽让雷霆遇险,让丈夫受伤。 她在大山里生活多年,知道丛林的凶险,不时的观察四周动静。 这时候,火有点要燃烧完木柴,火光渐渐小了,刺灵珠拿起堆在附近的干燥树枝,往篝火上放了一些树枝,不让火熄灭。 她放完树枝,站起来伸个懒腰,突然,发现不远处树林里一双幽蓝青光闪过,瞬间不见了…… 星光下,刺灵珠看这一双眼睛,瞬间高度紧张,这是老虎或者豹子类猫科动物的眼神! 她以前在广西大山黑夜里没少看见这个眼光…… 猫科动物夜间眼睛是会发光的,尤其在星光月光下。 因为猫科和犬科动物眼球的结构比较特殊。 当光线透过视网膜到达在眼球后部的虹膜时,被虹膜再次反射到视网膜上成像,这就是猫狗在夜晚也能借助微光狩猎的原因。 从虹膜反射回来的光线仍然会透过视网膜,这就是微光下看到猫狗眼睛发光的原因。 这是一种野生猫科动物中普遍的生理现象。 具有这种眼睛的多为夜行动物,包括狼、猫、老虎、豹子、猫头鹰等等。 刺灵珠大惊,她悄悄的对梁风和张文龙说道:“清醒点,有野兽来了…… 不是老虎就是豹,也许是狼!” 梁风和张文龙拿起步枪,警惕的看着刺灵珠手指的方向,什么也没有看到。 梁风说道:“你是不是看花了眼?是不是树叶上的水滴?” 刺灵珠说道:“不会看错,是野兽的眼睛,它躲起来了……” 刺灵珠不知道海岛上一般不会出现狼,海岛的气候不适合狼群生存,可是她也没猜错,这确实是一只野兽,是一只爪哇豹。 晚清时候,爪哇岛上爪哇豹数量惊人,近些年才逐渐被人类猎杀数量大量减少。 爪哇豹性情孤独,喜欢独居。每只豹都会开辟自己的领地,它们在树干上留下自己的爪痕或尿液作为记号。 豹科动物白天喜欢潜伏在巢穴或树丛中睡觉。阳光透过森林,洒在它布满花斑的皮毛上,即使在几米之外,也难以发现它的存在! 豹子都擅长爬树,豹的视觉、听觉、嗅觉都非常灵敏。白天,它们会选择舒适的树干睡在上面,一副慵懒的样子。 傍晚出来游窜觅食,晚上躲在暗处攻击猎物,直到天明才休息。 豹的瞳孔冰冷刺眼,虹膜黄色,在黑暗中发出磷光。他们的目光锐利,仿佛能穿透夜空…… 在许多猫科动物的眼睛的底部有许多特殊的晶状体,这些晶状体有很强的聚光的能力,可以把周围微弱分散的光线收拢,聚合成束,集中地反射出来…… 具有这种眼睛的动物普遍具有很强的夜间活动的能力,它们能够凭借微小的光亮辨别物体,而从外界看来仿佛是他们的眼睛在发光。 夜幕降临时,豹子变成了幽灵猎人。它可以躲在黑暗中,一旦发现猎物就会发动攻击! 爪哇豹的性情异常凶猛,犬齿大而锋利,裂齿也特别发达,有利于擒获和撕扯猎物。多以山羊、狍子、鹿、麝、麂、野猪、野兔、猴类等为主要食物,有时也吃鱼、鸟类,以及袭击家禽、家畜等。 也是因为爪哇豹经常袭击家畜,这个世纪里,大量爪哇豹被当地土着拿枪猎杀。 张文龙打死的豹子和爪哇豹还不是同一种种类,但是都是猫科动物,都很凶猛。 毕竟猛兽总是独行,都喜欢昼伏夜出,因为它们喜欢狩猎,是生物链顶端的存在…… 爪哇豹和其他豹子一样,捕猎时有两种主要的进攻方式,一种是隐蔽在树上,这样可以居高临下发现猎物,同时气味也会随风飘散,不易被猎物发现,但需要等待猎物从树下经过。 所以如果丛林里赶路,要随时警惕大树上和头顶…… 另一种是偷袭,先潜行接近猎物,然后突然跃出,将其捕获。当时吃不完的猎物则悬挂在高高的树枝上,这样既不易腐烂,又不易被别的动物吃掉,等食物匮乏时,再回来慢慢吃掉。 豹科动物的力量大得惊人,可以将一只比其自身重一半的猎物抓到树上去,而且速度非常快。 它们找不到食物时,也可以忍受数天的饥饿…… 老虎和豹类都是猫科动物,都喜欢偷袭,甚至我们养的猫,都是一样捕猎习惯。 这只爪哇豹静静的守候在草丛里已经几个小时,等待机会。 它看火堆逐渐要熄灭,这只豹子也饿的受不住了,准备攻击张文龙几人…… 虽然这只爪哇豹草丛里隐藏的很好,可是,偷窥梁风和张文龙几人时候,它的眼睛发出的寒光,还是被刺灵珠发现了…… 梁风说道:“如果是野兽,我们也不要离开火堆,在这里等到天亮,视线好了再突围! 现在这么黑,也没法瞄准,它们在暗处,我们在明处,我们守住火堆不要动……” 幸亏几人准备了充足的干柴,看样子这些火能烧到天亮。 夏天,天,亮的也早…… 张文龙和刺灵珠都点头答应,他们三个拿着枪一动不动的盯着丛林。 过了一刻钟,没有动静,刺灵珠也怀疑是不是自己眼花了,她感觉大家这样紧张很累,她的土匪好胜性格显现了! 再说这一天,她弄丢了雷霆,心情很压抑…… 第230章 丛林法则 刺灵珠感觉这一天来,弄丢了雷霆,感觉心情压抑,她的匪性没有展现出来,有点躁狂…… 刺灵珠说道:“我们把头低下蹲下来,侧着头假装睡觉,看着四周,这野兽以为我们睡了,也许还会出来! 这样等下去太累了,把它引出来,我们有枪,我要打死它!” 梁风和张文龙觉得刺灵珠说的有道理,几人草木皆兵的守在火堆旁,这感觉是真的难受! 他们于是听刺灵珠的话,假装睡着了,手里抱着步枪,眼睛看着四周,头伏在双腿上。 刺灵珠也一样动作蹲下来…… 蹲,而不是坐,是很大区别的。 蹲着可以突发事件瞬间跳起来攻击,坐着,你起来的时候,野兽早跑没影了…… 果然,十分钟左右,那双眼睛的寒光又出现了,这次没有在刚才草丛位置,而是换了位置,这个方向正好是刺灵珠和梁风眼睛视线之内! 张文龙则是观察背后丛林方向,没有看到这野兽眼睛。 刺灵珠悄悄的对梁风说道:“你假装打呼噜,声音越大越好……” 梁风叫醒了雷霆,告诉雷霆蹲在地上,抱着头,不要动,雷霆睡眼朦胧的蹲下了。 梁风把枪口对着那个方向,步枪横放在膝盖调整下角度,他侧下头,趴在双膝上一动不动,眼睛看着豹子方向,假装打起了呼噜…… 这鼾声还挺大,夜色丛林里,声音传出很远。 张文龙拿着枪也高度警惕,也看着四周。 梁风的鼾声如雷,迷惑了这只豹子,它真的以为这几人睡了,草丛里匍匐着靠近了梁风…… 篝火,依然在燃烧,看样子这只豹子并不太害怕火,也许饥饿让它有了不惧怕火的勇气! 这只爪哇豹打算叼走熟睡的梁风,而且梁风胳膊一直流血,豹子嗅觉很灵敏,它认为这个猎物受伤快死了…… 这只豹子悄悄的草丛里匍匐着,匍匐了大约二十米,距离梁风几人还有四五十米左右,它不动了,继续趴着观望。 豹子一动不动,很冷静的观察这几人动静。 几人也一动不动,看着篝火渐渐要熄灭了,也没动…… 这时候,天色微微亮了,星空下,刺灵珠几人都看见了潜伏的爪哇豹…… 梁风继续假装打鼾,他的头侧趴在双腿膝盖上,抱着枪,看着豹子方向,手指勾着扳机,枪口早都慢慢对准了豹子方向。 火,烧了一阵子,谁都没动,也没有添加干柴,慢慢的熄灭了…… 这只豹子胆子大了起来,它又悄悄的靠近了几十米…… 当距离几人大约二十米的时候,豹子突然站起来,飞扑了过来! 爪哇豹善于跳跃,传说一跃可达五六米高,能跳十几米远! 这时候,篝火灭了,只剩下一些火星。 这只将近两米的爪哇豹,箭一般扑向了还在打鼾的梁风…… 梁风离它最近! 就在爪哇豹跃起的一刹那,砰砰砰三声枪响,豹子中弹,重重的从空中摔落地下,倒地挣扎翻滚,没有了攻击能力…… 豹子飞起一刹那,刺灵珠抬手一枪就爆头了爪哇豹,梁风几乎同时一枪打中了豹子肚子! 张文龙没打中…… 远距离有准备的情况下,梁风和刺灵珠没有飞刀,依旧枪法如神! 那一瞬间,二人可能想起了他们第一次相识时候,广西矿山上比试枪法的旖旎情景…… 那天,他俩认识一天就结了婚,洞房之夜,两把飞刀,还扎灭了红烛…… 三人站起来,拿着枪冲向了地上的豹子,张文龙掏出短枪,补了两枪,打中豹子心脏…… 近距离张文龙枪法还行,这只准备捕猎的豹子瞬间被秒杀。 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丛林里少了一条生命…… 这时候,凌晨四点多了,丛林里各种鸟开始鸣叫,他们看看四周,雷霆站在熄灭的篝火旁看着大家,也没害怕。 梁风夫妇和张文龙发现,天,好像一下子亮了! 梁风嘶哑的嗓子说道:“我们出发,回雅加达!” 这是南洋爪哇岛热带雨林里,一个很寻常的清晨…… 美丽神秘的热带雨林看似人间天堂,实则是人类禁区…… 雨林中地势复杂,茂密的树林让你找不到东西南北,尤其暴雨之后,丛林里会多出来很多溪流,初来乍到的人类很难辨别方向。 丛林里不仅多变的气候让你措手不及,那些毒虫猛兽就在身边,雨林充满着许多的未知与危险,雨林深处即使是当地人也不敢轻易踏入。 更别说梁风和张文龙这几个华人,进入雨林就是一个极大的挑战,这次能活下来,是他们的幸运,也是因为勇敢和智慧…… 张文龙扛着豹子,梁风扛着老虎皮和老虎骨头,刺灵珠牵着雷霆的手,他们看了一眼这个水潭和悬崖,又看了一眼燃烧完的篝火灰迹,都有点感慨…… 张文龙和梁风商量一下,辨别一下方向,沿着溪流的方向走去,他们已经找不到回去的路,只能沿着河流走向,先找到海边,再沿着海岸线,找到黄宇栋的汽船码头。 梁风估算一下营地的大致方向,他们沿着河流走向了远方…… 天色已经大亮了,爪哇岛的美丽清晨,空气里透着清新。 一路上,虫鸣鸟叫的不停,他们跨过倒下的大树,钻过茂密的草丛,跨越原始溪流,寻找最大的河流干道,这些大河会流向大海…… 几人不一会儿就找到了一条很大的河流干道…… 河道两旁是雨林参天的大树、浓密的热带植物,成片的芭蕉树,椰子树。 还有千年的古树,各式各样的雨林奇观展现在眼前…… 大家看的眼花缭乱! 他们沿着河流走,倒是比在丛林里穿越更容易些。 而且每人都扛着猎物,猎物的血腥味在丛林里,很容易招来野兽攻击。 现在看来,张文龙和梁风夫妇决定的路线是非常明智的,只不过丢失了一头挂在树上的鹿…… 在热带雨林里穿越难以辨别方向,浓密的树冠层会阻挡太阳的位置,使得在其中很难确定方向,而且暴雨之后很泥泞,很难走…… 尤其大量的树木阻挡了空气流通,在其中行走会感觉像在蒸笼中一样,空气湿度大,人体的汗液无法晾干,梁风的胳膊伤口很快会溃烂发炎。 还要随时注意热带雨林里的蚊子、蜱、跳蚤等昆虫可能携带各种传染病,如疟疾、登革热、黄热病等…… 还有很多吸血的蚂蝗。 雷霆就是大猩猩抱着他奔跑的时候,被蚊虫叮咬了得了疟疾。 梁风的胳膊受伤其实很严重,昨天的雨水泡的伤口已经发白,快要感染了,他也不在乎。 救出了儿子,打死了老虎和豹子,梁风很有成就感。 再说,梁风身上的伤疤无数,那是他每一次血战的记忆和图腾,他根本不在乎多一处伤疤。 一路上,几人都兴高采烈,刺灵珠也不再抑郁了,她一枪打爆了豹子的头,出了一口气,雷霆也好了很多,梁风也没有指责她。 刺灵珠还是年轻人习性,忽然开心了,也蹦蹦跳跳的,沿着河水看哪里都新鲜,不时的也会弯腰摘一朵不知名野花,插在头上…… 河边草地上各式各样的奇花异草,只有在雨林里才能看到这么多种类的植物,这些丰富的植物也是很多动物栖息的场所,让热带雨林成为地球上动物种类最丰富的地区…… 印尼热带雨林里不仅有爪哇虎和爪哇豹、红毛大猩猩,还有巨大的蟒蛇、强壮的野象、剧毒的蜘蛛,爪哇岛的犀牛,特有的科莫多巨蜥…… 南洋热带雨林里很多奇奇怪怪的动物,还好梁风他们这次没有遇到蟒蛇和科莫多巨蜥…… 科莫多巨蜥也叫科莫多龙,非常高的智商,很残忍,还有剧毒,几口就能吞下一只猴子。 它们生活在科莫多岛上,离这里上千公里。 今天,梁风和张文龙几人很庆幸,没有遇到科莫多龙。 可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梁风胳膊血迹和豹子流出来的血腥味,在丛林里还是很容易成为被盯上的目标。 他们的返程之路,依旧凶险…… 第231章 山海可赴 梁风扛着老虎皮和骨头,张文龙扛着爪哇豹,刺灵珠拿了一些老虎肉,他们沿着河流走向下游…… 热带雨林里的河流在下完暴雨之后很混浊,他们不敢紧靠着河流岸边走,怕陷入泥沼泥潭,也怕被河边藏匿的鳄鱼和巨蟒攻击。 这些天,几人在黄宇栋庄园里没少吃鳄鱼肉,也总听黄宇栋说起雨林的动物和鳄鱼之类的习性。 扛着的爪哇豹不停滴着血,怕血腥味引来鳄鱼或者其它猛兽,所以他们走的很谨慎。 这时候,突然发现前面被一块沼泽地挡住了去路,如果要穿过这片沼泽,需要进入丛林绕过去。 几个人也走的累了,就放下豹子和老虎骨头,在这片沼泽地岸边擦汗休息,张文龙和梁风四处张望,打算寻找绕过沼泽的路径…… 这时,雷霆手指着远处沼泽地岸边,惊叫一声:“看大蛇!” 梁风和张文龙、刺灵珠急忙端起枪,看着雷霆手指的方向。 这是个巨蟒,足有八九米长,在离他们几十米外的沼泽地岸边,一动不动的和一条大鳄鱼对峙…… 张文龙几人一路小心翼翼的,就怕遇到巨蟒,还是遇到了…… 还好,看样子这巨蟒打算和这大鳄鱼生死较量,对这几人没兴趣,也没注意这几人存在,离得还有些距离。 雨林的暴雨之后,巨蟒和鳄鱼都喜欢出来寻找食物,在这片静谧的沼泽地中,这条巨大的蟒蛇与一只凶猛的鳄鱼不期而遇! 它们已经对峙有一阵子了…… 巨蟒和鳄鱼彼此凝视着,眼中透露出对对方的警惕和敌视…… 它们都想吃掉对方,根本无视沼泽地对面几个拿着枪的人也在观战…… 突然,蟒蛇率先发动攻击,它迅速缠住了鳄鱼的身体,用强大的力量紧紧勒住它。 鳄鱼则不甘示弱,拼命挣扎并试图用它锋利的牙齿咬住蟒蛇。 鳄鱼的鳞片闪烁着寒光,它强大的肌肉使它在战斗中占据了优势。然而,巨蟒灵活粗壮的身体让它能够躲避鳄鱼的攻击,并寻找反击的机会。 战斗进入了白热化,双方都不甘示弱。鳄鱼的尾巴猛烈地挥动着,张口撕咬巨蟒身体,巨蟒则用身体紧紧缠住鳄鱼,不给它喘息的空间。 两者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绞杀战。蟒蛇的身体紧紧缠绕着鳄鱼,越收越紧,使鳄鱼的呼吸变得困难。 而鳄鱼则不断甩动尾巴,试图挣脱蟒蛇的束缚。蟒蛇的肌肉因为用力而扭曲着,鳄鱼的鳞片也在激烈的摩擦中发出嘎嘎的声响! 最终,搏杀了二十几分钟,经过一番艰苦的搏斗,蟒蛇逐渐占据了上风。它成功地将鳄鱼缠住勒死,然后慢慢松开了身体…… 这场惊心动魄的战斗以蟒蛇的胜利告终,但它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巨蟒的肚子也被鳄鱼的爪子抓破了好几道大口子…… 身子也被鳄鱼咬的血肉模糊…… 巨蟒没有感觉到受伤的疼痛,开始慢慢吞咽这条大鳄鱼…… 梁风和张文龙他们屏住呼吸,一动不敢动,俯下身藏在草丛里,观望着远处巨蟒吞咽大鳄鱼…… 当巨蟒吞下一大半鳄鱼的时候,梁风和张文龙说道:“我们赶紧跑,这时候它吐不出来鳄鱼,巨蟒的速度极快! 趁着它吃鳄鱼,我们进丛林绕过去!” 刚才他们看着巨蟒和鳄鱼打架,一动不敢动,怕惊了巨蟒,巨蟒来攻击他们。 现在看巨蟒吞咽了鳄鱼一大半,他们悄悄地赶紧钻进丛林,打算绕过去这片沼泽…… 丛林里很泥泞,果然难走,也没有路,他们扛着猎物,深一脚浅一脚,费了很大劲,才绕过了这片沼泽地…… 在广袤的丛林中,父亲梁风带着儿子雷霆穿行其中。 他一边走,一边语重心长地教导着儿子雷霆:“刚才看见了吧?这就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去…… 以后不许哭,一生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不许怨天尤人! 路,只有自己敢走下去,能走过去,还能活下去的路,才叫路,这叫出路……” 雷霆点点头,他还小,不太懂父亲的话的禅机,不过刚才看见巨蟒和鳄鱼生死较量,他也心惊胆战! 原来,生死是那么简单,即使这些丛林里生物链的顶峰动物,也朝不保夕,可能随时成为其它动物的食物…… 这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也同样通用人类的游戏规则! 雷霆刚才紧张地看着这一幕厮杀和结局,他听父亲这样边走边说,意识到这就是父亲所说弱肉强食的现实演示。 张文龙也笑着对雷霆说道:“看到了吗?这就是生存的法则! 我们要学会强大自己,才能在这个世界上立足,还要学会使用武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 雷霆点点头,他明白了父亲和张文龙的教导,也对丛林法则和生命,甚至未来面对的危险和苦难,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那天,雷霆好像长大了! 但是,他的疟疾还没好,不禁哆嗦了一下…… 热带雨林景色不错,是大自然最为神秘和壮丽的景观之一…… 几人走在丛林里,抬头望去,高大的树木直插云霄,树冠上的叶子在风中摇曳,像是绿色的海洋在律动。 阳光从叶间洒落,犹如金色的雨点,给整个雨林带来了一种神圣的光辉…… 可是这神圣的光辉之下,也是危机四伏的险恶之地! 雷霆长大后才发现,这世界上还有比丛林更险恶的地方,是江湖,是人心…… 这两天,梁风和张文龙他们几次遇险,举步维艰,还是克服困难杀出重围,躲过可能发生的危险,沿着河谷,继续寻找大海的方向…… 这里河谷两旁茂密的植被层层叠叠,遮天蔽日,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形成斑驳的光影。 各种奇异的植物相互交错,蔓藤缠绕着大树,仿佛是一座绿色的城堡。 梁风和张文龙几人走的并不快,他们小心翼翼的趟着每一步,而这些脚步的前方,并没有路…… 随时还要预防毒蛇和蚂蝗的攻击…… 今天,天气晴朗,穿行在丛林里,耳边传来阵阵虫鸣和鸟叫,猴子们好奇的挂在树梢,远远的看这几个不速之客。 它们在这片雨林中繁衍生息,与自然和谐共处。空气中还弥漫着潮湿的气息,可是,混合着草木的清香,让人感到一种与世隔绝的宁静。 但是,这宁静里一直杀机四伏!穿越雨林的人随时可能丧命…… 他们走了很远,放下猎物,休息一下,梁风看看四周,看看太阳方向…… 太阳,是迷路时候白天辨别方向的坐标,夜晚,可以通过看北极星位置辨别方向…… 这时候,几个人已经走了几个小时,都很疲乏。 梁风看雷霆也累了,都快走不动了,大家也都很乏,说道:“我觉得离海岸线应该不远了,都饿了,要搞点吃的,吃完再走……” 张文龙早就累得要死,他扛着的豹子很重,几乎早就快累趴下了,连忙说好。 而雷霆现在还是病人,得了疟疾,还坚持着独自行走穿越,很不容易,雷霆很坚强! 这次他们有了经验,找到一块很开阔的草地上打算生火,这块空地离丛林有点远,很开阔平坦。 即使有动物攻击,也能拿枪射杀,而且离河边也很远,不至于被巨蟒和鳄鱼之类沼泽动物伏击。 刺灵珠带着一些老虎碎肉,这些碎肉用藤条捆着,被刺灵珠拎来当做干粮。她放下老虎肉,这些老虎肉还很新鲜,没有腐烂。 这时已近中午,天气很热,阳光很好。 张文龙取来几块大石头,地上挖个坑,用芭蕉叶子包好老虎肉,上面盖上石头片,找来干燥树枝和苔藓树叶放在石头上。 这是他们跟当地土着学的烹饪之法,刚上岛屿的时候,黄宇栋看见土着的烧黑石头,教给他们的野外烹饪方法。 张文龙按照昨晚生火办法,枪管里放些干燥苔藓,一枪下去,石头上的树枝和苔藓着起了火…… 张文龙拿起一根长竹子,弄尖一头,竹子头上的几个小竹子枝,被张文龙用火烤弯,弄尖成了倒刺…… 他做成了一个捕鱼的竹矛。 张文龙弄好竹矛,拿些老虎碎肉,走向河流,扔进河流平缓地方,他躲在岸边,拿这些碎肉当诱饵准备捉鱼。 果然没一会儿,一条十几斤的金龙鱼来吞咽老虎肉,金龙鱼肉味鲜美,捕食凶猛! 东南亚地区具有特殊的自然气候条件,它处于赤道太平洋与印度洋的交汇地区,具有湿热的气候,并形成茂盛的热带雨林。 东南亚地区降雨充沛,陆地上的河流、湖泊遍布,这为龙鱼的栖息创造了适宜的自然条件。 曾经在上海时候,我花了九万多买过一条,养了两年,是个三十多斤重的大金龙,可惜挂了,心疼很久…… 不过,龙鱼肉味鲜美,尤其适合清蒸。 龙鱼有金龙鱼,银龙鱼,红龙鱼之分,还有很多稀有种类,现在是热带鱼的名贵品种,价值不菲,好的稀少龙鱼动辄几万、几十万一条…… 金龙鱼以其雄俊优美的体态、灿烂的鳞片,仿佛金甲武士凛然不可侵犯的英风。 其鳞片就像纯金,透出华丽富贵气象。来自热带的金龙鱼备受世界上人喜欢,来到中国便被当做高端宠物鱼饲养。 可是在国内备受恩宠的鱼,在当地却只是一种普通的鱼。 一位到国外旅游的国人曾经记录这画面,当地人就在他面前在丛林湖泊中钓到一条纯野生蓝底红尾金龙鱼,市场上几万块钱价值。 然后居然被这货清蒸了...... 张文龙一竹矛扎去,刺中金龙鱼的身子,扎进了这条大金龙鱼的身体…… 金龙鱼金色的鳞,阳光下发着金光挣扎着,像一条晃动的大金条…… 张文龙很兴奋,急忙往岸上拖曳! 金龙鱼挣扎也无济于事,还是没有挣脱竹刺…… 张文龙把这条大金龙鱼拖上岸,几下子把鱼摔死,扔在远处草地上。 不一会儿,张文龙居然又扎中了三条大鱼! 他在河边把鱼用黑曜石碎片割开肚子,清理干净内脏,洗干净这几条鱼。 这个过程,张文龙很小心,注意身边河里每个动静,怕鳄鱼突然出来伏击他,也怕鱼内脏和鱼血引来其它猛兽攻击。 总算胆战心惊的清洗干净几条大鱼,他高兴的扛着鱼回到火堆旁。 雷霆和刺灵珠、梁风看见这三条大鱼,都没见过这种鱼,很惊讶,张文龙把刮下的金色鱼鳞给他们看,都很好奇,这个河里鱼鳞为啥金色的? 会不会有毒? 这时老虎肉几乎就快熟了,四周石头被烤的很热,他把鱼放在火堆上搭起的石板上烤了起来…… 不一会儿,老虎肉和金龙鱼都熟了,虽然没有佐料,也香味扑鼻…… 张文龙他们也不管这鱼有没有毒,都吃的很香。 这时候已经过了中午,他们走了半天,都饿的不行。这是白天,视线好,他们手里有枪,也不怕猛兽,不过还是都害怕巨蟒。 而巨蟒一般不会在这种空地上出现,所以他们吃的还算很安心…… 几个人吃完了金龙鱼和老虎肉,他们不住的赞不绝口,都夸赞金龙鱼好吃鲜美,张文龙用竹筒烧热了水,每人又喝了很多水解渴。 在丛林里,一定要喝烧开的水,很多河水里都有传染病细菌,或者有寄生虫。如果实在没有热水,也要尽量喝流动的溪水。 大家吃饱喝足,都伸个懒腰…… 张文龙看梁风胳膊伤口发白,丛林里皮肤受伤最怕遇到水,很容易感染,张文龙看这胳膊要发炎,很着急说道:“我们赶紧走吧!路还很远,你的胳膊回去要敷药!” 梁风没太在意伤口,坐在石头上,拿着老虎肉咬了一口,又吃了一口鱼,只是微微一笑…… 刺灵珠也着急了,说道:“听张文龙的话,都吃饱了,我们赶紧找到汽船和营地,你的胳膊伤口要处理,雷霆也要吃药!” 梁风对刺灵珠很宠爱,他极少反驳这个妻子的话,连忙几口吃光老虎肉,站了起来,擦了擦嘴…… “好吧!我们走!” 几个人抬头看看太阳方位和河流走向,判断一下海岸方位,扛起猎物,继续沿着河流奔向远方…… 太阳照着这些背着猎物,蹒跚前行的人。背后,留下几个长长的影子…… 那年,那月,那日…… 爪哇岛的热带雨林里,前方坎坷泥泞…… 他们一路向光,并肩同行,奔赴山海! 第232章 走出丛林 几个人扛着猎物又走出来大概半小时,张文龙看看河流的水越来越浅了,也越来越清澈,他对梁风夫妇说道:“看样子前方就到大海了,你们看这水越来越浅,越清澈,这个现象和潮汐有关。” 梁风夫妇不太明白张文龙如何推理出来的结论,我也懒得打字解释,反正你要是细心的仔细观察,淡水和海水汇流处基本都是这种现象。 他们顺着河流又走了几百米,河道越走越宽敞,前方豁然开朗,果然,他们看见了蔚蓝无垠的大海…… 几人齐声欢呼,如果不是沿着河流一直朝着下游走,他们也许还在丛林里迷路转悠呢,也许会死在丛林里。 他们第一次这样见到大海这么亲近和高兴,沿着海岸线的沙滩礁石,就能找到来的方向,找到黄宇栋的汽船,找到营地。 几人紧走几步,到了大海边上的沙滩上…… 他们扔下猎物,躺在沙滩上,太阳晒得沙子热热的,很舒服。 虽然昨天下了雨,这大半天时间太阳的烘烤,早已经把沙子烤干。 他们躺在沙滩上,看着悠悠白云,看着碧海蓝天,心情一下子放松了,都长出了一口气…… 几个人躺下休息一会儿,坐起来,看着大海,终于看到大海了,心中都充满了惊喜和高兴。 那辽阔的海面,一眼望不到尽头,给人一种无尽的自由感,比在丛林里开阔多了…… 海浪轻轻拍打着岸边,发出清脆的声响,仿佛是大海在低声诉说着它的故事…… 大海也有故事,它也需要人倾听。 海风拂面,带来了大海的特有咸味气息,那是一种清新、湿润的味道,让人感到心旷神怡,不像雨林里的湿热和沉闷。 雷霆这一路上几乎没发烧,走出来很多大汗,这小子也是精力充沛,抵抗力强,还有就是张文龙的针灸确实有用。 雷霆很开心的去捡贝壳和海鲜,这时候刚退潮,沙滩上礁石里各种海鲜还真的不少。 不一会儿,雷霆捡了一大堆海螺,海参,和螃蟹…… 张文龙看着雷霆捡到这么多海鲜,很意外,他和梁风夫妇都没有赶过海,海鲜倒是没少吃,没想到退潮的时候,海边就能捡到食物,他们觉得很惊奇! 梁风说道:“哈哈,我们有吃的了,吃完有劲赶路,剩下的路就好走了…… 我们沿着海岸沙滩,往北走,估计一个多小时,就是汽船停留位置。你看远处那个弧形大岛,我来的时候船上看了这个岛,还有印象,我说的方位是营地。” 张文龙和刺灵珠顺着梁风手指的大岛看了看,这个岛样子很特殊,他们也有印象,都很高兴梁风的判断,看样子离汽船没有多远了。 张文龙还是年轻人心性,说道:“这豹子太沉了,我们就在沙滩上烤着吃了,或者炖着吃了吧! 剩下的肉带回去给我岳父和干爹他们尝尝,豹子胎好吃,豹胎猩唇是有名的上八珍,满汉全席里的菜,商纣王都喜欢吃。 我还是在金陵陈龙爷爷寿宴吃过一次,可惜这只是公豹子,没有豹胎。” 张文龙实在扛不动了,也不想扛着豹子继续走在沙滩上,他想干脆用肚子把豹肉带回去算了…… 梁风一看这豹子这么重,确实扛着很累,路上没剥皮吃掉,也是有一方面打算,万一遇到大鳄鱼和巨蟒攻击,就把豹子扔给猛兽做食物,这几人趁机金蝉脱壳,逃之夭夭…… 现在丛林里危险解除,海边也没有猛兽和巨蟒、鳄鱼。那么干脆剥皮吃掉也是解决很大负担。 梁风说道:“我们也不着急了,天黑还早,先吃饭,再赶路。那么多海鲜也够吃,豹子也剥了皮,肉炖着吃了。” 张文龙把兜里的黑曜石碎片递给了梁风,张文龙一直拿着这几个黑曜石碎片,这是他们的切割器,重要的工具,还是打制石器呢…… 其实用贝壳切割也很锋利,可是贝壳硬度不够,很难割开豹子皮,还只能用这黑曜石碎片。 张文龙和刺灵珠去附近寻找干燥树枝,经过一天的太阳暴晒,很多树枝、树叶、苔藓都干燥了。不一会儿,找来一大堆干燥枯枝苔藓,堆在沙滩上。 梁风做事认真,他自己安静的剥豹子皮。 梁风剥完了豹子皮,切割好豹子肉,站起来在海边用海水洗洗手,清洗了豹子肉。 海水自带咸味,看样子不用放盐,这豹子烤着吃还是炖着吃口感都不会差。 这时候海水都已经退去,露出了广阔的海滩,阳光洒在沙滩上,闪烁着金黄色的光芒…… 看着雷霆在海边高兴的卷起裤管,跑来跑去赶海,梁风露出了笑容,那一刻,他很幸福…… 妻子的背叛,半生的飘零,终于自己把儿子养大了,虽然雷霆得了疟疾,看样子也没啥事,刺灵珠对雷霆和自己都很好,他很知足…… 雷霆兴奋地奔跑着,追逐着海浪,寻找着各种搁浅的海鲜,刺灵珠和张文龙也都兴高采烈的在礁石里寻找各种能吃的海鲜。 梁风站起来,看着大海,看着远方…… 脚下的沙滩柔软而温暖,海浪拍打着脚背,带来一阵阵清凉…… 远处,几只海鸥在海面上飞翔,它们敏捷地穿梭于波涛之间,仿佛在与大海共舞。 几千年前的庄子写道:天下之水,莫大于海;万川归之,不知何时止而不盈…… 只有站在大海边,才会感受到大自然的伟大和自己的渺小。大海的广袤无垠让人心生敬畏,也让人更加珍惜眼前的美景…… 此时此刻,梁风将所有的半生不快都抛诸脑后,他放下手里的黑曜石碎片,空茫的眼睛沉浸在这片浩瀚海洋之中…… 梁风和六爷一样,也很喜欢一个人发呆,他正在对着大海发呆,那边张文龙和刺灵珠、雷霆三个人回来了,居然收获颇丰! 在印尼,赶海有个特殊现象,在淡水和海水汇流处有很多泥沼和溪水,你基本用手抓,就能抓到几斤重的大青蟹和各种搁浅鱼类。 要是用竹叉或者树枝扎,还能扎到搁浅的海鳗,石头缝里甚至捉到几斤重的章鱼和龙虾,至于贝类不计其数…… 梁风和张文龙生了火,张文龙和雷霆居然抓住了一个大章鱼,还有十几只大青蟹,海参…… 看样子即使不杀这只豹子,他们也吃不完海鲜。 主要原因是张文龙实在扛不动这只豹子了,而且豹子的使命也完成了作用,几个人都安全走出了丛林…… 刺灵珠找来几个大大的海螺贝壳,里面放上海水,还放了一些海藻提鲜,这个大海螺空壳很大,可以放一两斤海水。 梁风把豹子肉放在海螺壳里,放了海水,架在火上,煮了起来…… 张文龙用竹子搭建几个架子,把其它的豹子肉熏烤,这叫一豹两吃。 那些海鲜基本都是放在火上烤了,海鱼和大青蟹烤熟之后,味道极其鲜美。 此时唯一缺的是辣酱和佐料。 不过海水煮的贝类和章鱼,自带咸淡,很有原始风味,很新鲜。 几人吃的不亦乐乎,感觉付出的所有努力和辛苦都值得了,没白来打猎一次,终身难忘。 这是一次丛林冒险,穿越了热带雨林,经历了很多危险,风雨之后总有彩虹,丛林之外也有大海。 海的那边,是心归去的方向…… 第233章 三军之事,莫亲于间 豹子肉和老虎肉差不多,都有点酸,还发柴,并不好吃,现在有了这么多吃不完的海鲜,几人居然谁也没吃几口老虎肉和豹子肉。 最后决定把熏干的一些老虎肉和豹子腿肉带一部分回去,给陈二爷他们尝尝鲜,其它的肉就都扔了…… 吃饱了之后,他们扛着老虎皮和虎骨豹皮,轻装上阵,沿着海岸线往北走去…… 果然,梁风推测的没错,他们走了一个多小时,就远远的看见了黄宇栋的白色汽船。 距离还很远,船只是个小白点,不过位置没错,就是黄宇栋的船停在那个岸边。 张文龙说道:“总算回来了,也不走了,我们在高处生点火,黄浩在船上能看见,会来救咱们,接咱们。 我走不动了,看这距离,咱们走过去还要半个多小时……” 梁风夫妇也同意,都累了,他们在一大块礁石高处堆了一堆干树枝,又找来一些湿的油桐树枝,张文龙对着干燥苔藓打了一枪,枪声传出很远…… 苔藓燃烧起来,他们继续在火堆上放干树枝,火越来越大,最后放了湿的油桐。 这些湿的油桐被火烤的冒油,噼啪的响,因为潮湿不能充分燃烧,油桐树枝冒出滚滚黑烟…… 远处的黄浩还真看见了这升起的浓烟,他也听到了枪响,急忙开着船来到这个海边礁石附近。 梁风和张文龙他们看见黄浩的汽船远远的赶来,兴奋的欢呼起来。 他们下了礁石,上了船,船头上,黄宇栋、陈二爷、老李和黄浩站在船头迎接他们回来…… 老李和陈二爷都惊喜过望,不住的拍着张文龙和梁风、雷霆肩膀,嘘寒问暖。 这两天,他们找了附近丛林没有线索,丛林里,看见了那个挂在树上的死鹿,死鹿已经被雨水泡的发胀,鹿的一半身子也不知道被什么动物啃光了。 他们没有在乎这只鹿,在附近寻找蛛丝马迹,果然,看见了刺灵珠大树上刻下的箭头印记…… 大家很兴奋,也很担心,沿着箭头方向找了过去,可是不久就下了大暴雨,他们不得不返回营地…… 他们在荷兰佬营地住下,老李和陈二爷都担心张文龙和梁风几人,这一夜,也都没睡好。 第二天,他们商量一下,让琼斯陪着那个范迪克在丛林附近寻找,也是为了给她俩创造单独在一起的机会,黄宇栋和陈二爷几人回到船上沿着海岸线寻找。 这些人也并没有太担心张文龙几人,陈二爷和老李都是聪明人,陈二爷猜到以张文龙的才智,肯定知道水往低处流的道理。 即使迷路了先顺着河流找到海岸,沿着海岸线,再找回来的路。 而且,他们手里有枪,武艺高强,并不怕野兽伤害。 果然,看见了张文龙升起的求救黑烟,他们急忙驾船赶来迎接。 张文龙和梁风夫妇、雷霆跳上了船,船上急救箱里有各种药物,老李先给梁风胳膊敷药,然后给雷霆也吃了治疗疟疾的奎宁。 奎宁是从南美一种叫金鸡纳的植物中提取的药物。金鸡纳树是生长在安第斯山脉东侧的高山植物,自古以来就被印第安人用作退烧药。 疟疾是一种古老的疾病,在全球覆盖面很广。 据记载, 1615年南美洲人首先发现当地产的金鸡纳树皮可治疗疟疾。 当时,为了弥补劳动力的减少,欧洲人从非洲贩运黑人奴隶到新大陆。这些黑奴中有很多疟疾感染者,这种疾病开始在新大陆流行起来。 新大陆上爆发疟疾后,南美的印第安人使用退烧药金鸡纳来治疗这种发热病。结果,金鸡纳治愈了疟疾。 印第安人一直对征服者欧洲人隐瞒着金鸡纳的效果。但到17世纪中叶,在南美进行传教活动的耶稣会传教士知道了这种神秘药物的存在,并将这一信息传到了欧州。 1639年治愈了西班牙驻秘鲁总督夫人,由此引起外界关注。 1820年,法国两名化学家首次从金鸡纳树皮中提纯出一种抗疟成分—奎宁,俗称金鸡纳霜。 在我国,清朝康熙皇帝就得过疟疾,当时宫内上下惶惶不可终日,最终靠洋人奉上的奎宁救了一命。 从19世纪中期开始,金鸡纳树开始在现在的印度尼西亚爪哇岛中部栽种,供给也稳定下来。 当时占领爪哇岛的荷兰通过贩卖金鸡纳获得巨额财富。 就这样,从金鸡纳树中提取的奎宁开始大量流通,欧洲国家开始将这种药物用作扩大殖民地的工具。 在那之前,欧洲国家已经将大半个亚洲和非洲变成殖民地。欧洲人为了预防疟疾,开始定期服用这种药物,这加速了将殖民地向因疟疾肆虐无法进入的偏远地区扩张的进程。 有人认为奎宁所起到的作用堪比枪支的出现…… 如果没有发现金鸡纳,也许欧洲、亚洲和非洲都会经历不同的历史…… 雷霆服用了奎宁,果然状态和症状都有所减轻,看样子很快也就痊愈了…… 张文龙说道:“回到雅加达,我再给他买些中草药,吃了也就好了,不用担心,雷霆不算严重。” 梁风夫妇都很感激和高兴,悬着的心也都放了下来…… 张文龙和梁风把老虎皮送给了黄宇栋,黄宇栋很喜欢这张老虎皮,打算放在太师椅子上做靠背。 这张豹子皮,张文龙决定做几个背包,大家分开使用 …… 青黛给他那个绣着行也思君,坐也思君的豹子皮包,他放在了矿山,来南洋没有背出来。他怕遇到意外豹子皮包被损坏,他舍不得背着冒险…… 张文龙一直是个念旧的人。 刺灵珠把熏干的老虎肉和豹子肉给黄宇栋、黄浩、陈二爷、老李几人吃了感觉味道确实不好吃,他们吃了几口,也都不吃了…… 黄浩倒是很喜欢吃豹子蹄子的腿肉,四只豹蹄都被黄浩啃光吃掉…… 张文龙他们休息一阵,恢复了元气,张文龙问道:“琼斯呢?” 黄宇栋微笑着说道:“我让她和范迪克在雨林里找你们呢……” 大家都相视一笑…… 此时,热带雨林里,范迪克已经和琼斯情炽高涨,干柴烈火…… 自古英雄都难过美人关,何况范迪克这样独自在孤岛生活很久的青壮男子。 读过三十六计的人都知道,三十六计中有一个计策叫“美人计”,何为美人计? 在《六韬·文伐》中是这样记载的:“养其乱臣以迷之,进美女淫声以惑之……” 意思是,对于强大的敌人,可以使用糖衣炮弹先从思想意志上击溃敌人将帅,使其内部丧失战斗力,然后伺机攻取。 而三十六计里美人计正文:兵强者,攻其将,将智者,伐其情。将弱兵颓,其势自萎,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意思是:“面对兵力强大无谋的将帅,可以运用计谋制服他;面对足智多谋的敌人,就要使用美色利欲腐蚀他,令其志衰智昏,进而攻其不备,以达以弱胜强的目的”。 这个范迪克不算将帅,更不是君王,也不是劲敌,他只是黄宇栋想从他嘴里掏出一些重要信息的工具。 即使这样,还是动用了美人计,而且这个琼斯还是个称职的商业间谍…… 《孙子兵法》是我国古代兵学的杰出着作,被奉为百世兵家之师…… 其用间篇论述了情报对于战争胜利的重要意义,以及获取情报的手段和间谍的运用。 《孙子兵法》里的“用间篇”记载:“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 孙子告诉我们:要想取得胜利,不能通过祈祷、祭祀鬼神和占卜等方法去求知敌情;也不能用与其他事情作类比去求知敌情;更不能用验证星辰运行度数的办法去求取敌情。 取胜很大程度上凭借的是人主动去获取情报,情报取之于那些熟悉了解敌人内情的人…… 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找到了梁风夫妇和张文龙,也不着急了,他们在游艇上看着蔚蓝的大海,心情都很不错…… 黄宇栋喝了一口茶,看了看丛林荷兰佬基地方向,淡淡的说我一句:“妈的,便宜了这个荷兰佬!” 可能他想起琼斯正和范迪克打得火热,他有些吃醋了…… 孙子兵法写道:故三军之事,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 黄宇栋豁出去了他的相好琼斯,去诱惑荷兰佬范迪克,也不知道成功与否? 可能他们会通过这个范迪克嘴里得到重要信息,甚至得到巨大的宝藏和财富。 可是,黄宇栋心里还是酸溜溜的…… 第234章 海上马车夫 梁风夫妇和张文龙几人上船之后,包扎了梁风伤口,给雷霆吃了药。 黄宇栋和大家在游艇上聊了一会天,看快傍晚了,黄宇栋说道:“我们回营地休息一晚,明天回雅加达,看琼斯得到什么信息没有?黄浩继续在船上住吧!” 黄浩答应一声,其余人就准备下船去往荷兰佬的营地。 张文龙说道:“我和黄浩在船上睡吧,他一个人晚上也不安全,也没伴,我去营地也没有什么事情。” 陈二爷和黄宇栋答应了张文龙的要求,确实这小岛危机四伏,不知道发生什么事? 多一个人在船上看守船只也是对的,不要船再没了,人都回不去了…… 黄宇栋把武器箱子打开,给每个人都留足了子弹,给梁风夫妇的枪也都装满了子弹,他们去了岛上营地…… 到了营地时,太阳已经西斜,天空被染成一片橙红色。丛林里,在美丽的余晖中,范迪克正坐在营地外草地上,与琼斯一起享用着美味的烧烤,品尝着清爽的杜松子酒。 看样子两人打猎收获不小,篝火上烤着野鸡和麂子肉,炊烟袅袅,气氛很浪漫,正在过二人世界…… 黄宇栋笑呵呵的用荷兰话说道:“哈哈,你有口福了,给你老虎肉和豹子肉,熟的。可以下酒,喝多了,不要打我们美女琼斯主意哦?” 范迪克和琼斯看见他们来了,都急忙礼貌的站起来迎接,这个范迪克很有绅士风度,并不让人讨厌。 他从梁风手里接过老虎肉和豹子肉,感谢了一下,听黄宇栋和他玩笑,他有点不好意思…… 连忙招呼大家坐下喝酒吃肉。 在这一天里,范迪克领着琼斯打猎和寻找张文龙,一路上早情愫暗生,心里欲火熊熊,他要不是极力克制欲望,也惧怕黄宇栋几人,可能丛林里早就按捺不住,把这琼斯霸王硬上弓了…… 琼斯风月场所混迹多年,深懂勾引男人的技巧手段,很了解男人的心思。 她故意欲擒故纵,不时的也会抛几个媚眼,或者故意摔倒一下,让这个荷兰佬扶住自己,借机摸摸自己的胸…… 她的这些操作,撩拨的范迪克欲火中烧,情难自已…… 二人傍晚回到营地,开始准备晚餐,他们不知道黄宇栋几人是否要回营地,范迪克还想着如何把这妞灌醉,晚上干柴烈火呢…… 在这个荒岛上,营地里篝火燃起,肉香四射,美女陪伴做着篝火晚餐,夕阳之下,炊烟升起,其实很浪漫! 孤男寡女,想不发生点啥都很难…… 两人喝了几杯杜松子酒,吃着烤肉,琼斯媚眼如丝,有点醉了,问道:“这里怎么就你一个人,他们呢?” 范迪克没有戒备,也有点醉了,说道:“队友们都去了婆罗洲的东万律,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就我自己在这里留守几个月了……” 琼斯好奇的问道:“去东万律干什么?有生意么?你们在这里做营地搞什么?” 范迪克喝了几杯杜松子酒,有些醉了,而且对这琼斯没啥戒心,最重要的是他认为这也不算啥秘密,认为这些话题还是在美女面前炫耀的资本。 于是说道:“我们在这是打捞沉船宝藏,这沉船如果打捞出来,我可能都一下子成了大富豪,我们每个人都有股份。 可是,现在还有比这沉船宝藏更大的诱惑在东万律……” “哦,东万律有什么更大宝藏?” “有,婆罗洲有很多金矿,你知道兰芳大统制共和国,兰芳公司么?” “好像有点儿耳闻,那不是华人在婆罗洲建立的国家么?首都东万律。” 范迪克笑着喝了一口酒,得意的说道:“这个国家要被我们荷兰人颠覆,基本快灭亡了…… 我们四处打捞沉船是掩人耳目,这里的这些队友,一直是颠覆兰芳共和国的骨干力量。 这两年,兰芳共和国战争不断,一直在打仗,我这里还是我们荷兰的后勤保障,这里还有军火库呢……” 琼斯好奇的问道:“颠覆了兰芳共和国对你们有什么好处?” 范迪克说道:“你太幼稚了,还有什么比拥有一个国家更有诱惑? 挖不完的金矿,无尽的海域,各种税收,垄断农业农产品,控制各类资源和垄断资本,与各国之间贸易经商,那些财富是不可限量的,一艘沉船的宝藏算什么?” 这个范迪克还很懂的国家殖民统治、经济和贸易,其实范迪克对国际形势的敏感是有基因的…… 荷兰人喜欢被称作海上马车夫,当时的荷兰四处扩张发展殖民地。 范迪克得意的笑了起来,他站起来,伸个懒腰,懒洋洋的说道:“如果成功了,我也会分到一笔财富和一些金矿资源…… 我赚钱了,回欧洲买个大大的葡萄酒庄园,雇佣很多仆人,我要好好生活,过我喜欢的日子,闲了去周游世界。” 说完,他坐下来,端起酒杯,眼睛一脸真诚的看着琼斯…… 男人勾引女人基本就是这样套路,先画个大饼,告诉你,他是潜力股。 还有就是你要及时抓住机会,要不他就找别的女人去了。 看来这个范迪克也很懂女人心思,果然,琼斯笑着说道:“做你女人一定很幸福,你打猎这么厉害,枪法那么准!还会做菜做美食,一个人在这荒岛,好勇敢……” 女人也很懂的心理学,一定不要流露出来是看中男人的权势和财富,而是要夸他勇武和技术。 其实,她的心里就是看中男人的权势和财富,人类是动物属性,是慕强的…… 甚至高情商的女人都不会夸男人长得帅,因为真正的男人没几个好看的…… 这些男人有自知之明。 不过这个范迪克很帅,高大威猛,棱角分明,蓝色眼睛看着很深邃,是很招女人喜欢的类型。 果然,琼斯说完,范迪克更得意了,他开始勾引琼斯…… “去过荷兰么?有机会可以去我的家乡,我的家乡有一条大河,叫斯海尔德河,所以我叫迪克,就是来自堤坝的男人。 我还可以带你森林里打猎,森林中有獾、狐、鼬鼠、鸡貂、野兔,大型猛兽很少,打猎不危险…… 如果无聊了,也可以去莱茵河畔喝喝咖啡,那里的房子五颜六色……” 这个范迪克开始幻想了…… “好啊,我还没去过欧洲,没去过荷兰,真想去看看……” 范迪克说起自己的祖国,很自豪。 他开始滔滔不绝的讲起荷兰的历史,男人在女人呢面前喜欢讲述历史,和夸耀先辈的勇敢,这是通病…… 其实任何一个国家的独立,都是很多勇士前仆后继争取来的,这些人值得尊敬。 范迪克也不例外,而且当时的荷兰确实很强大,有炫耀的资本…… 在十六世纪时候,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统治着荷兰。 由于宗教和政治的不和,荷兰地区开始反抗西班牙统治。荷兰人民为争取独立而进行了长期的抵抗,这导致了80年战争,也被称为荷兰独立战争。 在1572年的鹿特丹,当时一群荷兰抵抗者在哈布斯堡军队的包围下登上了一艘荷兰战船。 他们自嘲地自称为“海上马车夫”,意思是他们乘坐着海上的“马车”,进行抵抗,其实是战船。 这个称号可能是一种幽默的自嘲,因为他们不具备正规的军事训练和装备,而是以水手、商人和贵族为主的零散组织。但是,这些反抗者都是这个国家的勇士。 这个名称在海上马车夫运动中得到了广泛的接受和使用,成为这些反抗者的代名词。 海上马车夫以私掠为主要活动,他们袭击西班牙船只、抢夺财富和军事物资。 他们还与其他欧洲国家的抵抗力量合作,特别是与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私掠者合作,互相支持对抗西班牙海军的力量。 海上马车夫的活动在荷兰独立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不仅破坏了西班牙的贸易和供应线,还为荷兰共和国争取到了外国的支持。 使荷兰共和国得以建立,并最终获得了西班牙1648年《鹿特丹和约》的承认。 荷兰的黄金时代是17世纪的荷兰共和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和艺术方面取得辉煌成就的时期。 荷兰依靠强大的海军和航海技术建立了全球贸易网络。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荷兰西印度公司成为欧洲最重要的贸易公司之一,控制了全球贸易。 在荷兰的黄金时代,荷兰共和国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殖民帝国,控制了许多海外领土,包括东印度群岛、南非、巴西等地。 这个时期也是荷兰艺术和文化的高峰期。众多艺术家、画家和作家在这个时期涌现,如伦勃朗、弗米尔、维米尔和海尔曼斯等…… 不得不佩服,伦勃朗的画,是真的好,那幅戴头盔的人油画,画的光影细腻层次感,无人能超越…… 范迪克口若悬河的讲了半天荷兰的成就和历史,琼斯其实一点兴趣没有,她可不想去欧洲那么寒冷地方,她喜欢热带气候,才来的爪哇岛。 可是,琼斯还时不时的插嘴几句,勾起范迪克的演讲欲望…… 范迪克看着琼斯美貌的脸庞,凹凸有致的身材,会说话的大眼睛,魂早都飞了,说话已经毫无保留…… 他讲完了荷兰历史,喝的都有五六分醉意,琼斯也有三分醉意…… 琼斯夸赞道:“哈哈,海上马车夫?好听,好勇敢又风趣的称谓!” 范迪克听琼斯夸赞,很高兴,自豪的说道:“我们这些海上马车夫,现在就是来南洋推翻兰芳共和国,抢占他们建国一百来年的资源!” 说完,范迪克更加得意…… 两个人伴随着丛林里的晚风轻拂,夕阳篝火旁,一边大口喝酒、吃肉,一边畅快地聊天。 话题从历史殖民、美食、冒险到奇闻异事无所不聊,越说越投机,居然相聊甚欢…… 很快,琼斯已经把这个荷兰佬所有底细和来的目的,以及队友名字,人数,兰芳共和国目前形势等等,以及这沉船具体情况,全部都打探出来了…… 这个范迪克还幻想一会儿在床上,和这个美国妞好好打打扑克,展示一下自己男人雄风…… 以后有机会带回荷兰,做个老婆也不错…… 这个荷兰佬正在想入非非,欲火焚身。 可是,这时候,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来了…… 第235章 名落孙山罗芳伯 黄宇栋和梁风几人找了竹椅坐下,继续和范迪克吃喝起来,梁风劫后重生,又打死了老虎,很高兴。他就和范迪克喝了几杯,老李也喝了不少杜松子酒。 本来范迪克已经有些醉了,他有了老虎肉和豹子肉吃,也很兴奋,又和老李,梁风喝了不少,一边喝酒,不停的询问梁风打死老虎和豹子的经过。 听说是梁风老婆刺灵珠打死的豹子,还是一枪爆头,范迪克大惊,没看出来这个华人女人枪法那么准,他这才知道原来这几个人都身怀绝技。 不过范迪克此时已经没啥戒心,老外有时候挺单纯的。 琼斯一旁不停的劝酒,不一会儿,范迪克喝的人事不知…… 大家把范迪克扶到宿舍,这营地宿舍很简陋,但是有很大空间,隔开好多屋子,能容纳很多人,真是个基地。 黄宇栋看范迪克已经睡着了,他们走出卧室,继续在草地上聊天,琼斯就把范迪克说的所有信息都和黄宇栋几人讲了。 黄宇栋大吃一惊,原来,这些荷兰佬是打算图谋颠覆兰芳共和国! 兰芳共和国是华人建立的国家,也是晚清时候亚洲唯一的资本主义国家。那里大部分是华人,很多人还是黄宇栋朋友和老乡。 黄宇栋听说这两年兰芳战争不断,内乱不断,不过那时候消息闭塞,他没想到在爪哇岛还有颠覆兰芳共和国的远程基地,至于这些荷兰佬打捞沉船,不过是个幌子…… 老李看见黄宇栋神色严峻,沉默不语,他问道:“这个兰芳共和国是怎么回事?” 老李在北方生活了半辈子,大山里又生活十几年,几乎与世隔绝,对于天下大事已经很陌生,他好奇的问道 。 几人有点渴,爪哇岛遍地椰子树,很多椰子,范迪克也摘了好多椰子在营地当饮料,堆了一堆。 黄宇栋用猎刀剖开几个椰子,椰子汁很甘甜,他分给每个人一个椰子,当做茶喝了…… 几人都有点微醺,琼斯喝的有点醉,不过也都很清醒。 黄宇栋讲了起来…… 明清交替之际,中国人下南洋开始进入高潮。 到清朝中叶,华人的足迹渐渐遍布整个东南亚,数量多达几百万,尤其是在马来群岛形成了很多华人聚居区。 华人主要从事农耕、采矿和工商等经济活动,对东南亚的早期开发贡献良多,华人们虽然形成了独立的聚居区,与土着泾渭分明,但大多没有建立政权。 唯独婆罗洲的西部有一个例外。 广东、福建沿海多山地、少良田,使这里的人们惯于下南洋讨生活,其中又以潮汕人、客家人、闽南人最多。 清朝入主中原时,大量明朝遗民逃离大陆,许多有志反清复明的天地会成员见复明无望,也纷纷随之下南洋。 马来群岛是华人的重点移民地区,这里的土着被无数个伊斯兰苏丹统治着,没有统一的政权,社会和经济水平也较为落后,大片土地和矿产有待开发,非常适合华人开辟新居。 西婆罗洲的苏丹拥有理论上的土地与矿藏所有权,但他们仍处于部落时期,没有能力开发,便承包给华人收取一定的税赋。 华人移民遵循中国的传统习惯和行为准则,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社会。 西婆罗洲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再加上华人的勤劳,使他们的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土着。 随着华人移民的不断增多,经济日趋繁荣,习惯于靠天吃饭的土着越来越多地骚扰劫掠华人移民,迫使华人不得不结社自保。 以客家、潮汕、闽南同乡会为核心,还有矿工自建的武装,这些组织负责协调华人社区的重大事务以及筹集资金用于自卫或公共工程,渐渐形成了华人自治的雏形。 原先的天地会成员大多接受过军事训练,在同乡会和矿工武装里都起到一定的骨干作用。 此外,华人和土着还有一个共同的敌人,就是欧洲殖民者,觊觎西婆罗洲的主要是荷兰人。 荷兰人在明朝后期来到东亚和东南亚,曾经占据过台湾,被郑成功用武力赶走后,把殖民重点转向马来群岛。 西婆罗洲的苏丹自知不敌荷兰人,需要团结华人共同予以对抗,因此总体上与华人保持着较为默契的关系。 而华人社会自成一体,规模也越来越大。 18世纪开始,清朝进入康乾盛世,人口滋生迅速,土地承载力有限,华南沿海有越来越多的人下南洋,以缓解人口压力。 东南亚的加里曼丹岛是世界上第三大岛屿,中国人把它叫做婆罗洲,当时婆罗洲一共有20多个王国,这些王国的支柱产业除了农业就是挖矿。 而西婆罗洲恰好发现金矿,大大促进了华人移民的到来。 兰芳共和国开国元首叫罗芳伯,罗芳伯出生于广东梅县,从小就有远大的理想抱负。 青年时代罗芳伯不仅喜欢读书,还练就了一身好武艺,可以说是一个文武全才,为了出人头地,他多次参加科举考试,可一直名落孙山…… 最后一次参加科举考试的罗芳伯落榜之后,不甘心在家乡当一辈子私塾教师,毅然决然带领一批客家青年下南洋,希望成就一番事业。 乾隆三十七年,35岁的罗芳伯决定下南洋谋生,历经风浪,从一个叫三发的地方上岸。 罗芳伯来此之前,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早有许多人来到加里曼丹谋生,他们大都集中在该岛的沿海城市坤甸一带打工,有的在农村种植水稻、椰子、咖啡、胡椒,有的则在山区开采石油和煤矿。 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生活环境极为艰苦,由于路途遥远,他们得不到祖国的关心和照应,被乾隆皇帝称为天朝弃民。 为了生存,他们需要团结互助,于是自动结成了不少类似于同乡会的组织。 最初,罗芳伯在当地以教书为生,很快,他发现婆罗洲的华人缺衣少食业无居所,生活十分贫困,于是,罗芳伯决心要为改变人们的生活而努力。 罗芳伯一族定居在卡普阿斯河的入海口坤甸,他本人最初以教书为业,华人向来尊师重教,教师的社会地位较高。 而且罗芳伯不但学问深,还精通武艺,为人处世和组织领导能力都颇为出众。 史书记载,罗芳伯“生性豪迈、行侠仗义,喜结义士”…… 老李几人听得入神,都不知道这个南洋岛屿上还有这些历史,都听黄宇栋继续说下去…… 第236章 兰芳共和国 黄宇栋喝了一口椰汁,继续讲下去…… 罗芳伯继续教书为生,但在课余时间积极联络当地的华人和土着居民,利用自己的交际才能,逐渐成为华人中的佼佼者…… 由于当地盛产黄金,罗芳伯就着手组建了采金公司开发金矿,金矿的开采提高了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推进了经济发展,此后罗芳伯的名字不仅在华人圈子传开了,当地的土着居民听到也会肃然起敬,后成为当地的客属地区的领袖人物! 解决温饱问题后,罗芳伯又开始处理安全问题。当时,岛上社会治安极为混乱,土匪横行、海盗称霸致使民不聊生,百姓怨声载道,土着首领却束手无策。 罗芳伯见状,团结华人,组织同乡会,继而联合婆罗洲的苏丹,迅速平定了兰腊、万诸居、斯芳坪等地的土匪海盗,得到了首领的嘉奖。 为了在势力错综复杂的婆罗洲自保,罗芳伯的同乡会都装备了武器,实际上慢慢发展成了一个军队机构。 接下来,罗芳伯征战各地,统一了大部分华人组织,成为婆罗洲一股实力强劲的势力。 所在的坤甸王国经常被邻国的兰达王国侵略,无奈之下,坤甸王向罗芳伯求救。 毕竟在坤甸王的地盘经商,罗芳伯也不好袖手旁观,于是出兵将侵略者打得抱头鼠窜,并逼迫兰达王签订条约,保证永世不得侵略坤甸国。 坤甸王感激涕零,为报答救命之恩,将东万律纵横数百里之地奖励给罗芳伯,从这一刻起,罗芳伯有了自己的地盘和数十万的百姓…… 东万律,这是一座盛产黄金的城市。 当时其率领的部队已有三万人,平定土着人的叛乱后,又有二十多万当地人主动归附,此时罗芳伯的声望如日中天。 当地苏丹亦表示臣服,甚至多次提出要将王位让给罗芳伯,均被罗芳伯拒绝。 最终经过苏丹不懈的劝说,罗芳伯松口答应接受其政权,却决不答应做国王。 罗芳伯发现靠着过去的社团形式已经无法很好的管控手下的数万团员。 因此,也接触了一些西方贸易公司的他成立了一家公司,名叫兰芳公司,其实就是类似于东印度公司的那种贸易公司。 只不过,罗芳伯在公司的基础上,保留了很多华人社团的组织架构,以东万律为首府,建立起了兰芳公司。 1777年改称兰芳大统制共和国,这一年定为兰芳元年,在他管辖下的110万民众一致拥戴他为元首。 元首称为大唐总长或是大唐客长,意思是华人做客海外的首长,而当地土着居民则称其为坤甸王。 其首领的传承不是家族世袭制,而是结合中国古代的禅让制,创立了禅让与民族选举相结合的形式。 大统制由同乡会和矿工组织共同选举产生,不能世袭,重大事务也由同乡会和矿工组织的代表共同讨论决定。 这个组织很快成为西婆罗洲最大的华人联盟之一,拥有庞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涉足采矿、农业、粮糖等诸多行业。 罗芳伯迎娶了苏丹国王的女儿,使华人与土着结成一体成立联合武装。这样一来,西婆罗洲华人与土着的实力大增,有了应对荷兰佬的能力…… 兰芳政权成立根本目的是抵御荷兰人侵袭,但罗芳伯深知仅凭兰芳国本身是不够的,必须得到清朝的承认和庇护,刚一建国,他便派使者前往清朝称藩纳贡。 乾隆四十二年,清朝自视天朝上国,维持着东亚的宗藩体系。 罗芳伯精通儒家文化,深知清廷对海外事务的看法,华人自立为国既没有以往成例,又容易引起清廷猜忌,因此没有以国家名义请求清朝册封,而是自称兰芳公司。 但是,乾隆皇帝仍然对兰芳公司颇有疑虑,不肯承认其藩属地位。 清廷知道东南亚华人中混有许多参与过反清的天地会成员,不愿意让他们借机坐大。 不过,乾隆还是答应了通商请求,西婆罗洲的黄金和锡矿石都是清朝需要的战略物资。 罗芳伯以此为突破口,让荷兰人误以为兰芳政权已经得到清朝的承认,不得不放弃吞并的企图。 荷兰人多次与明朝水师交战,都遭到失败,对取代明朝的清朝同样怀有敬意。 罗芳伯的外交策略非常成功,使兰芳政权不需要维持庞大军队,能够集中精力于建设。 兰芳政权有类似议会的议事组织,由同乡会和矿工代表组成,讨论决定国家大事。 没有设立常备军,战时征召农民和矿工为军队,军服以清军绿营为模板,应该也是为了方便打清朝的旗号威慑荷兰人。 罗芳伯是一位学识丰富、见识广博的领袖。他曾亲自访问雅典,并深入研究其政治体制。 为了防止出现类似于家天下的局面,罗芳伯借鉴了西方的民主制度,与其它领导人共同为兰芳共和国设立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 他们明确规定,历任领导人的职位不能传给血亲,而是选举禅让制。 虽然设有国防部,但并未组建常设军队,而是实行全民皆兵的制度,平时分散各地进行生产活动,战时则集中起来抵御外敌。 地方行政分为省、府、县三级,并由各级公民投票选举出当地的行政机关负责人。 罗芳伯担任大唐总长职务长达19年之久,之后接任该职务的其它人也都通过全国公民选举产生。 作为儒生,罗芳伯的治国方略借鉴了儒家学说和部分西方理念,重视农耕和工商业,兴办教育、发展交通,使西婆罗洲国泰民安,一片繁荣景象,吸引周围很多华人和土着团体来投靠。 鼎盛时期的兰芳政权疆域面积大约14万平方公里,面积有二十个台湾岛大,拥有400万左右的人口…… 兰芳共和国的船队穿梭于婆罗洲与广州之间的广大海域,一般海盗轻易不敢劫掠兰芳公司的船只。 1795年,58岁的罗芳伯在坤甸病逝了…… 临终前,众人询问继位事宜,罗芳伯表示:“我们漂泊海外,共同努力,方有今日,我怎敢存私心?请各位推举贤能继任。” 众人问谁为贤能,罗芳伯推荐江戊伯,并得到公推继任…… 而这未来的百年里,兰芳共和国一路走来,风雨飘摇,并不太平…… 史载:兰芳共和国是1886年灭亡的,而此时,陈二爷和老李、黄宇栋、梁风夫妇他们在爪哇岛丛林里喝杜松子酒、吃老虎肉的时候,正好是公元1886年…… 南洋,兰芳共和国正血雨腥风…… 这时候,爪哇岛的天,还没完全黑,老李、陈二爷、梁风夫妇几人正在聚精会神的听着故事,听黄宇栋讲兰芳共和国的建立历史,听着那些南洋风云往事…… 这是爪哇岛热带雨林里的一个仲夏夜。 突然,丛林远处黄宇栋停船的方向,传来几声枪响…… 第237章 海盗的狼群战术 大家正在听着黄宇栋讲故事,突然海岸停船的方向传来几声清脆的枪声,枪声在这山谷丛林里传的很远…… 陈二爷和黄宇栋刷的站起,他俩几乎没喝酒,黄宇栋神色一变,说道:“黄浩他们有麻烦了,我们要过去!” 老李和梁风也一下子酒醒了大半,都很紧张,听着远处声音。 这时候又传来一声枪响,几人再不犹豫,陈二爷、老李和梁风他们都是训练有素,久经战阵的人。 他们急忙拿起架在枪架上的步枪,又检查了一下左轮手枪弹夹。 “走!” 陈二爷说道。 黄宇栋看了看琼斯,他是想让琼斯留在营地,毕竟一个女人也帮不了啥忙,没准遇到意外打起来还会添乱。 “你先留在营地,我们去看看什么情况,再回来接你!范迪克如果醒了,告诉他,我们去码头了,我们可能遇到了麻烦,枪,你拿好防身。” 黄宇栋说完,他也拿起步枪,准备跟着陈二爷赶往码头。 梁风看了一眼刺灵珠和雷霆,雷霆现在还在生病,偶尔还发烧。梁风对刺灵珠说道:“你和雷霆在营地等我们,不要去了,和琼斯一起在这里。 如果今晚我们不回来,你们就马上离开这里,换个地方躲起来…… 我们回来会放三枪,做为信号,你们来找我们。” 刺灵珠本来想一起去帮忙,她看了一眼雷霆,知道保护孩子要紧。 她点点头,拿起步枪,子弹上膛,梁风又递给她一把短枪,刺灵珠接过短枪插在腰间。 刺灵珠对琼斯说道:“我们躲进房间,不要在这里暴露在明处,万一有人来偷袭,我们容易吃亏。” 刺灵珠土匪出身,警觉异常,很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措施。 琼斯拿起短枪和刺灵珠、雷霆急忙进了营地,找个视线好,又易守难攻的房子里躲了起来。 黄宇栋看安排妥当,他熄灭了篝火,几人也没有叫醒范迪克,急忙拿着枪,跑步去了那个停着汽船的码头…… 他们在丛林里跑了大约一刻钟,就到了码头…… 丛林的海岸边,波涛敲击着礁石,他们悄悄的靠近码头,躲在礁石后面,朝着汽船看去…… 黄昏的海面上,五艘单桅的小船,围着黄宇栋的汽船射击。 黄浩驾驶着汽船犹如一头凶猛的野兽,不断地向那些小船发起猛烈的撞击! 汽船在海面上急速转圈,掀起了巨大的浪花和漩涡…… 然而,面对如此凶猛的攻击,那五艘小船却展现出了惊人的灵活性。 它们轻松自如地穿梭于旋涡之间,巧妙地避开了一次次的撞击。 这些小船上的海盗们显然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手,他们精湛的驾驶技术令人叹为观止。 而且对海面的熟悉程度就像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能够准确地预判每一个漩涡的位置和力度,并及时做出方向调整…… 这种单桅小帆船速度非常快,躲避也很灵巧,远远看去,每艘小船上五六个人,都拿着武器。 每艘船有两人掌舵驾驶,其余人拿着枪朝黄浩的船只射击,还有的海盗正准备飞钩和绳子,看样子打算登上黄宇栋的汽船…… “他妈的,海盗!” 黄宇栋骂道。 这二三十个海盗驾驶着小快船如饿狼般围绕着黄宇栋的汽船不停地转圈攻击,他们手中的火枪不时射击,子弹射向汽船。 同时,这些海盗还在狡猾地寻找着机会,试图靠近汽船并登上它。 黄浩经验丰富,也经历过多次激烈的战斗。他操纵着汽船,不断地左右冲突、前后冲撞。 汽船掀起的巨大波涛和海水狠狠地砸向那些小帆船…… 然而,尽管黄浩努力反击,但他的汽船对这些小船并未造成太大的伤害,这些小船很灵活机动! 这些单桅海盗小船像狼群一样,围住了黄浩的汽船…… 情况变得越来越危险,海盗们的枪不断地朝汽船船舱射去,每一颗子弹都有可能击中黄浩和张文龙,让他俩随时面临死亡的威胁…… 老李心疼干儿子,怒火攻心,他拿起枪就打算冲过去,陈二爷一把拉住老李! “等等,不要贸然出去暴露我们目标,我们出去前方是海滩,太空旷了,没有隐蔽地方,会成为这些海盗的靶子。” 老李冷静了一下,他戎马生涯多年,本来很有实战经验,感觉到刚才冲动了…… 不错,越是危机时候,越应该冷静! 老李看看四周,说道:“我们兵分两路,这些船在转圈,我和梁风到那边礁石伏击,你和黄老板在这里伏击。 我们两侧一开枪,这些海盗就会朝大海深处划去,黄浩就可以开船撞击!” 老李清醒下来,头脑还是很清醒的,也很懂兵法和作战部署。 陈二爷和黄宇栋点点头,他俩端起步枪瞄准了海面上的海盗船只。 老李和梁风迅速的借着草丛掩护,跑到了几十米外的一块礁石后面,他俩埋伏好,就端起步枪朝着最近一艘小船上海盗开了两枪。 同时,陈二爷和黄宇栋的步枪也响了! 这岸边离海上几艘海盗船还有些距离,而且小船在海上颠簸,这几枪并没有打中海盗,只是打中了船身和桅杆,不过也给这些海盗吓了一大跳! 这些海盗见到援兵到来后并没有惊慌失措地逃跑,反而沉着冷静地做出了应对之策。 他们迅速兵分两路,其中两艘船继续对汽船发起猛烈攻击,另外三艘小船则向岸边驶去,显然他们已经察觉到了老李和陈二爷等人藏身之处,企图采取两面夹击战术。 这些海盗们不仅作战经验丰富,还拥有高度的警惕性和机动性,而且作战配合默契。 更为棘手的是,他们所驾驶的船只装备着坚固的护甲,海盗们可以躲在船舱内进行射击,而老李等几个人却难以瞄准目标击中他们....... 面对如此不利局面,老李和陈二爷他们陷入了被动。 陈二爷他们人数和武器都不占优势,对方有二十来名训练有素的海盗,手中的枪支火力异常强大,完全压制住了老李和陈二爷他们的还击。 密集的子弹如雨点般落在礁石上,打出阵阵劈啪作响的火星...... 这几个人甚至连露出脑袋开枪的机会都没有! 陈二爷和老李的内心无比焦躁,但却又无计可施。他们想要后退躲进丛林里,然而这个动作对于他们来说却是如此艰难…… 这些海盗们的火力异常凶猛,无论是人数还是枪支数量,他们都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更为棘手的是,这些海盗们身处有护甲的小船上,可以非常灵活地移动和变换位置射击,让陈二爷和老李等人防不胜防…… 这还是陈二爷和老李第一次在大海里遇到这样的危险…… 面对着狼群一样的海盗船,居然都无计可施…… 第238章 海岸激战 再说汽船上的黄浩和张文龙,陈二爷他们走后,二人闲来无事,便走到船头,眺望着辽阔无垠的大海。 此时,正是涨潮时候,大海波涛汹涌,海浪翻滚,如同一头凶猛的巨兽,不断拍打着船舷。 今天的风浪有点大,南洋的海面看起来很黑…… 黄浩和张文龙一边看着大海,一边闲聊起来。他们拿出葡萄酒,喝了几杯,又吃了一些剩下的老虎肉,相聊甚欢。 黄浩今年二十七八岁,比张文龙年长几岁,他们谈论着关于南洋的各种奇闻异事,越说越起劲,不知不觉间,天色已近傍晚时分…… 就在这时,黄浩发现有五艘小帆船正朝着他们的方向快速驶来!这些小船的速度极快,眨眼之间,就已经快要接近黄浩的汽船了。 张文龙倒是没啥感觉,黄浩一惊,站起来拿起枪,对着张文龙说道:“可能是海盗!准备战斗!他们要是登船靠近就开枪!” 他迅速解开缆绳,把汽船开到海里,这时那五艘小船已经快到了,远远的看见船帆上升起了黑色海盗骷髅旗。 张文龙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黑色底子白色骷髅头的海盗旗,他只是以前听说过。 今天,他遇到了…… 很多国外的冒险电影中都有海盗的形象。通常的情节是,在茫茫的大海上,突然在海平面上出现一艘陌生的船只,等到了近处才突然发现,船上悬挂着一面令人胆寒的黑色海盗旗…… 实际上最初的海盗旗是红色而不是黑色,旗上的图案也都形形色色。 17世纪的海盗旗通常使用红色,象征着格杀勿论! 有文字记录的第一面黑旗使用于公元1700年,当时的法国海盗艾曼纽·温升起了一面装饰有一个头骨、交叉的骨头和一个沙漏的黑旗。 18世纪初,几乎所有的海盗船都开始悬挂黑色旗帜。这些黑旗代表暴力威胁,格杀勿论和危险降临…… 当黑旗升起时,所有水手都懂得其中的含义。 不过就像《加勒比海盗》本身是一个虚构的奇幻电影一样,剧中所用的很多海盗文化形象,和真实历史上的海盗文化相比,都有着巨大的差异,就比如杰克船长所用的海盗旗! 真实历史上的海盗们一般不会在非战斗时间里挂出骷髅旗,因为一旦挂出了骷髅旗,就相当于是告诉别人自己是海盗了,这会提前吓跑商船,并招来军舰的围剿。 所以海盗船在大多数时候要么不挂旗帜,要么就挂着任意国家的国旗,尽可能的将自己伪装成一个无害的商船,用帆布遮盖船体上的炮口营造出普通商船的模样,有时甚至还会故意装载一些普通货物迷惑目标。 大多数海盗都是伪装高手,不摸到距离猎物足够近的地方,决不会升起自己的海盗旗。 今天这五艘小船远远的就挂起了海盗旗,看来是有恃无恐,志在必得,也是对黄浩的汽船的震慑! 他们远远的升起了黑色的骷髅旗…… 今天,张文龙和黄浩危险降临了,看样子这些海盗有备而来,还要对他俩格杀勿论! 海盗这是要抢劫船只和财物,谋财害命。 这些海盗大约有三十来人,人数众多,有恃无恐,而且训练有素,配合默契! 他们靠近了汽船,并没有直接朝着汽船开枪,可能他们打算抢船,担心把船打坏了还要修复,影响使用和价值。 两艘小船靠近汽船,几个海盗打算拿绳子勾住汽船攀爬上甲板来,准备劫持船只。 黄浩迅速开船撞去,差点把这两个靠近的小帆船撞翻,同时,张文龙的枪也响了,打死了一个想爬上来的海盗! 他来不及换弹,急忙抽出短枪,连续几枪,打伤了两个要爬上来的海盗,看来左轮手枪的连续射击性近战无敌! 这些海盗看见这个船上有枪,而且自己这一方被打死打伤几个人,都火了,于是不再留情,就开始围着汽船射击! 黄浩大怒,不停的驾驶汽船冲撞这些海盗船,张文龙找到机会,瞄准海盗就开枪射击,他居然打死打伤了四五个海盗…… 看来还是汽船比较大,居高临下,占有优势,而且黄宇栋的汽船也装了护甲,有一定防弹功能。 张文龙的枪法不算太好,可是,他很冷静,每一枪几乎都命中,海盗不死也受伤,也对这些海盗造成巨大伤害。 他们双方正在僵持着,陈二爷和黄宇栋一行人从远处匆匆赶来支援。然而,即便是有了这些新力量的加入,也无法改变当前的局面! 他们依然被海盗们强大的火力所压制,难以展开有效的反击…… 黄浩和张文龙站在船上,远远地望着岸上几人的艰难处境,心中焦急万分。 张文龙沉着冷静地举起步枪,瞄准海盗,一发发子弹射向敌人,即使有的子弹没有打中,也对这些海盗构成很大威胁。 而黄浩则不断地操纵着汽船,一次又一次地向海盗船发起猛烈的撞击! 汽船掀起的巨大浪花,使得海盗船的视线受到极大干扰,驾驶难度也骤然增加…… 双方就这样陷入了僵局,谁也无法取得明显的优势。在这紧张的氛围中,每个人都开始思考下一步的进攻策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战斗的胜负取决于哪一方能够率先找到突破口,打破眼前的平衡。 这时候,天色越来越黑了…… 正在陈二爷和老李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这五艘小船的海盗们停止射击迅速撤退了…… 他们并没有走远,而是把小船行驶到一海里左右海面上,远远的监视这艘汽船。 天色还没有全黑,涨潮的乌黑海面上,五个白帆很扎眼。 陈二爷和老李几人急忙跑出礁石掩体,站在岸边,黄浩把船靠岸,大家急忙都上了船…… 船舱被子弹打了很多洞,不过无大碍,并不影响驾驶,看来黄宇栋把这船只装了护甲还是有先见之明! 老李看着远处的五个白点,狐疑的说道:“他们刚才占尽了上风,居然撤退了,还不走,这是在等援军?” 黄宇栋和黄浩也都这么认为。 他们打算开船离开这个岛屿,那些帆船是追不上的,可是琼斯和刺灵珠、雷霆还都在岛上,如果明天再来接,怕出意外。 大家都犹豫不决。 其实,老李只是猜到了一半,海盗确实是等援军,而且,海盗们不想硬拼,造成无谓的死伤,他们是想引蛇出洞! 让老李和陈二爷那些躲在礁石后面的人,都全部主动自己上船,然后再包围攻击船只…… 这样的话,大海里的一艘汽船,不过是一只困兽而已,这些人即使有武器,可是人数和武器数量有限,被困在船上,只是待宰羔羊。 而海盗的小船机动灵活,天色又黑了,则是狼群和幽灵一样的存在…… 刚才的海盗们不过是前锋侦查的人,后面的援军船只也快到了,这是比黄宇栋的汽船动力更好的船只,火力更猛,还装备了火炮…… 海盗们志在必得,只是黄宇栋他们这些久经战阵的困兽,能否杀出重围? 夜色茫茫的南太平洋海面上,波涛汹涌,危机四伏…… 大家都不做声,看着远处的五个白帆,他们在盘算着对策。 海面上月亮升起,繁星满天,北极星闪闪发光。 北方,那是大清朝故乡的方向…… 海风吹过,几个男人拿着枪,站在甲板上,一动不动。 夜色里,南洋的海,很黑…… 黄宇栋和黄浩拿出来一些葡萄酒,递给了陈二爷每人一杯。 陈二爷他们接过葡萄酒,都一口干了! 这些人到底是被困猛虎,还是蛟龙出海? 谁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 第239章 快乐的罗杰 南太平洋的夜,到来了…… 海面上的那五艘小船的白帆渐渐模糊,夜幕笼罩着大海。 时间在一分一秒流逝…… 张文龙说道:“看样子这些海盗是等天黑进攻我们,或者等援军。 援军一时半刻未必到达这里,即使到了,我们的火力也可以抵挡一阵子。 我想去营地,把嫂子和雷霆、琼斯她们喊来,我们一起坐船离开。 她们在这荒岛上太危险了,现在也不知道这些海盗是想抢船,还是以为我们是荷兰人一起的,抢船之后还要进攻营地。” 陈二爷和老李也觉得这是唯一的办法,从船上到营地奔跑的话来回也就是半小时,看这样子,半小时之内,海盗不一定进攻。 所有人都异口同声地表示赞成张文龙提出的方案,梁风听张文龙心系妻儿时,内心顿时涌起一股暖流。 他觉得在过去半年里,为矿山所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这个年轻老板不仅心思细腻、考虑周全,更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与担当精神…… 梁风说道:“那我去找她们,你在船上,打起来大家还多个人手。我半小时就回来,你们坚持住!” 张文龙不再客气,确实船上需要火力和人手。 张文龙拍了一下梁风肩膀:“你快去!多带些淡水过来。” 黄浩将船缓缓靠岸,然后梁风迫不及待地下船,如离弦之箭一般飞奔而去! 梁风一路狂奔,气喘吁吁地跑到了营地。他心急如焚,四处寻找着刺灵珠、雷霆和琼斯。终于,在一个房间角落里,他发现了她们三个。 \"跟我走,遇见海盗了,这里不安全!带上一些淡水。\" 梁风气喘吁吁地说道。 刺灵珠三人刚才听到远处传来密集的枪声,心中早已猜到可能遭遇了海盗,但没想到事情竟然如此严重。 若不是因为要照顾生病的雷霆,刺灵珠恐怕早就提枪杀向海岸了…… 他们不敢耽搁,急忙冲出屋子。梁风和刺灵珠每人扛起一桶淡水,朝着码头方向奔跑而去。 那个范迪克竟然依然沉浸在梦乡之中,呼噜声震耳欲聋,哪怕是如此密集的枪声,也未能将他从睡梦中惊醒。 再说船上,梁风走后,大家分秒的计算时间,等着梁风带她们回来,张文龙和老李不停的看怀表的指针,都心急如焚。 如果刺灵珠她们回来上了船,黄浩就可以驾驶汽船快速离开这里,这些帆船是追不上的,也就安全了。 这时候,天色已经很黑了。不过月光和星空下,海上能见度还能看的很远,那五艘小船看见天黑,也靠近了一段距离,远远监视黄宇栋的汽船。 这时,远处来了一艘大船,这船挂着白帆,不仅有帆,还有蒸汽机马达声,居然还是个汽船。 这艘船有黄宇栋的汽船两艘大,足有二十多米长,船上亮着灯,越来越近,那五艘小船看见这艘大船,就跟在这艘大船后面,慢慢向黄宇栋的汽船驶来…… 离游艇不到半海里左右距离,陈二爷他们已经看见了大船上升起的骷髅旗,还有船舷两侧的炮口,这船居然有八门火炮…… 海盗的援军到了! 陈二爷和老李他们看见火炮,心中一寒…… 老李在清军和太平军里都当过兵,他可知道火炮的威力,南京城那么厚的城墙,火炮都能轰塌,更别说这艘小小汽船了…… 海盗船乘风破浪,越来越近,仿佛一头凶猛的巨兽正从黑暗深处向他们扑来。 夜幕笼罩下,那面黑色的骷髅旗帜高高飘扬着,显得愈发恐怖和神秘,仿佛是死亡要降临…… 这是来自大海里死亡的压迫感…… 海风带着咸涩的味道,吹拂着人们的脸庞。每一次海浪拍打船舷都让人心惊胆战,仿佛是死神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陈二爷和老李几人紧紧握着手中的武器,心中都充满了无助感。他们知道,面对如此强大的火炮面前,自己的步枪火力真的微不足道。 死亡,正在一步步逼近,而他们却无能为力,没有对策…… 在这片茫茫大海上,这些久经战阵的男人们孤独无依,只能依靠彼此的勇气和信念来对抗即将到来的厄运。 然而,在内心深处,他们都明白,这场战斗可能是一场毫无胜算的赌博。但无论如何,他们必须勇敢地迎接挑战,为生存而战。 陈二爷和黄宇栋、老李、张文龙他们不再说话,都端着枪看着逼近的海盗船…… 这些海盗船并没有开枪和开炮,看来海盗还是想抢劫船只,并不想毁船。 黄宇栋的这艘汽船价值不菲,相当于现在的高级游艇,当时也是巨资购买,这船只对于海盗很有诱惑力,他们舍不得开炮炸坏这艘游艇。 老李说道:“这些海盗想抢船,不想开炮,我们就有可能突围活下去!梁风他们怎么还没到?” 老李看了看怀表,有点焦躁。他拿着枪看着渐渐逼近的海盗船,看着骷髅旗,船舱里来回踱步…… 陈二爷一声不吭,似乎对眼前的危险毫不在意,但黄宇栋这些年来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很少遭遇如此险境,额头上不禁渗出细密的汗珠来。 然而,这个黄宇栋却有着超乎常人的冷静与沉着,他并未惊慌失措,而是弯腰仔细地检查起武器箱子里的弹药以及急救箱中的药品。 另一边,黄浩腰间插着两把短枪和一把水手刀,负责掌舵的他显得格外专注。只见他脚下放置着一支装满子弹的步枪,时刻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战斗。 所有人都全神贯注地盯着逐渐逼近的海盗船,心中暗自盘算着是否应该先行开枪射击。 然而,夜幕笼罩之下,对方的船只还装备有护甲,且双方距离较远,此时开枪恐怕只是白白浪费子弹而已。 于是,众人决定暂且按兵不动,等待更好的时机再行出击。 这些海盗们嚣张至极,完全没有任何顾忌,看起来似乎想要通过武力威胁的方式,将这艘船劫持下来。 他们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是因为他们有一艘装备着八门火炮的大船作为援军。有了这样强大的后盾支持,他们更加不把眼前的这艘游艇放在眼里。 那八门黑洞洞的火炮以及高高飘扬的巨大骷髅旗帜,无疑成为了最为恐怖的威慑力量。 骷髅旗不是乱挂的,海盗们的旗帜有很多不同的含义。 在大航海时代早期,海盗旗的底色为红色,但没过多久,海盗们开始用黑色作为自己旗帜的底色,然后用白色油漆画上一个恐怖的骷髅和交叉大腿骨图形,或是恶魔的形象,人们称这种海盗旗为快乐的罗杰。 望之便使人心生畏惧,是当时海盗的标志性旗帜,这也是死亡的象征符号,代表着海盗将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去战斗。 海盗用这种旗帜肆意宣扬着自己的恐怖,恐吓猎物,不过黑色的背景也意味着海盗不想流血。 海盗们可不仅仅是简单粗暴的强盗而已,他们更像是一群精明狡黠、善于算计的“商人”。 虽然他们以掠夺为生,但却并不希望轻易地动武开枪,因为这样做会给他们自身带来风险和伤亡率。 这让人联想到了国家之间的战争,有时候,武力震慑对方并非完全出于软弱或无能,而是一种策略选择。 就像海盗们抢劫财物时一样,他们也希望能够兵不血刃地获取财富,并取得最终的胜利。 毕竟,暴力冲突往往伴随着巨大的代价和损失,而通过智慧和策略来达到目的,则显得更为明智和高效。 在这个看似残酷无情的世界里,无论是海盗还是其他角色,都在寻求着最有利的生存之道。 这种现象既令人感叹又引人深思,它揭示了人类社会中复杂多样的行为动机和利益考量。 或许,我们可以从中汲取一些启示,思考如何在生活中运用智慧和策略,以更加和谐、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实现自己的目标。 陈二爷和黄宇栋他们也猜到了海盗没开枪开炮的原因,他们也在思考如何和这些海盗周旋,获得时间。 最好能智取,能控制住海盗头子,陈二爷还想如何把海盗头子骗上汽船,把海盗头子当做人质。 这时候,梁风他们还没有到码头,海盗船已经离汽船不到两百米。 陈二爷和老李他们商量如何和海盗谈判,如何把海盗头子挟持,大家还在商量。 可惜,一切都是在设想,因为,“轰”的一声,海盗开炮了…… 第240章 海盗那点事儿(1) 海盗的历史极为悠久,甚至贯穿人类的发展史。 提起\"海盗\"这个词,可能孩子们马上会想到宝藏,亦或者一手顶着钩子、一眼蒙着黑布的船长,还有骷髅旗。 大人们会想起现在搅动世界的索马里海盗。 在大航海时代,西方国家很多探险家和海军将领,都是海盗出身,有些人还成了传奇。 不过也不只是西方,东方国家也有例子,比如日本的九鬼嘉隆,还有中国的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 历史上,东南亚一带海盗也很猖獗,也有着悠久的历史。在郑和下西洋时期就有记载,明军曾与那个地方的海上劫匪动过武。 现如今这些海盗仍然存在,并且让当地政府相当头疼。 原因来自多个方面,首先东南亚海域的环境很适合海盗横行。东南亚海域陆地破碎,岛屿众多,这能够给海盗提供绝佳的隐匿场所,为海盗作案提供了优良的客观条件。 除了陆地破碎、岛屿众多之外,这里还是印度洋到太平洋航线的连接点。 在这些巨大岛屿之间,有着众多的海峡与内海,被绵长的海岸线包围。 这些内海与海峡塑造了众多天然港口与航运要道,在新航路开辟后便成了东西的重要交通枢纽,来往商船众多,货值高昂,又缺乏武装保护,是最好的袭击目标。 现在世界的东南亚海盗,利用船员最疏于防范的午夜,海盗们以经过海的船只为目标,使用高速快艇尾随目标船只,接近目标后用多爪钩钩住目标,再身手灵活地跳帮,以船上货物、财物为对象,实施偷窃或抢劫。 他们在夜间行动时会严格控制人数和时间,只有几个人上船,并争取将时间控制在十几分钟内,尽量不惊动船上人员、也不对其造成伤害,可见身手不凡。 历史上有几个着名的横行东南亚的海盗,他们的武力甚至攻城拔寨,无坚不摧。 明朝时候,公元1574年,大明籍着名海盗林凤率领62艘舰船,5000余人从宝岛出发进攻菲律宾,花了两天时间横跨巴士海峡,抵达马尼拉海面,联络当地华人和土着共同抗击西班牙殖民者。 林凤军民曾数次攻入马尼拉市区,击毙西班牙军总指挥,后因西班牙在东南亚的援军纷纷赶来,林凤处于劣势,被迫放弃马尼拉,从而转移至吕宋岛的邦阿西楠地区。 几个月后林凤在北吕宋筑城建国,国号为汉。 得到了华人及土着的支持,林凤政权成为当时西班牙殖民者的心腹大患。 1575年西班牙联合明朝水师一同攻击林凤部,双方激战四个月死伤无数,僵持不下。 1576年明朝再次派水师赶赴吕宋会同西班牙舰队进攻林凤舰队。这次林凤被彻底击败,部众大多战死,小部溃散逃进菲律宾内陆丛林地区,林凤本人也下落不明。 此后西班牙得以完全统治菲律宾群岛,再无制约它的势力,而明朝兴师动众却一无所获。 假如历史可以重来,明朝选择支持林凤驱逐西班牙人,那么今日东南亚又会是怎样的一番风景…… 明代时期,纵横东南亚还有一个大海盗叫陈祖义,甚至差点把下西洋的郑和谋害了…… 明代永乐年间,公元1405年,钦差正使总兵太监郑和奉明成祖朱棣的诏书,开始下西洋。 郑和共率领208艘舰船,组成的庞大船队,船上有官兵共人,他们浩浩荡荡从南京起航,开始下西洋。 郑和舰队配备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航海仪器和武装部队。可以说郑和舰队在当时世界上是最先进的舰队,明朝的舰队在世界航海史上也前所未有的。 郑和舰队能够配备如此精良的军事装备,主要原因就是当时东南亚地区的海盗盛行,他们一直霸行海上,经常劫掠渔民的钱财。 其中最有名的海盗是陈祖义,陈祖义祖籍广东潮州,明洪武年间,陈祖义携全家逃到南洋做了海盗,从此他在马六甲横行了很多年。 14世纪末叶时,大航海时代虽然还没正式开启,但马六甲海峡已经是非常繁忙的水道了。来往于各国的使团,贩货于南洋的商队,络绎不绝,个个肥得流油。 所以才抢了几年,陈祖义便已聚集起万人的队伍,大海船近百艘,成为独霸南亚的大海盗。 手里有兵,陈祖义胃口也跟着扩大了。他不仅抢掠商队,还胆敢劫到明朝朝贡的外国使团。 消息传到南京,朱元璋大为光火,居然敢捋朕的龙须,于是便想派兵出海围剿。 但当时明军水师都是内河船队,根本不具备出海作战能力。无奈,朱元璋只好悬赏50万两白银抓陈祖义。后来明成祖又悬赏750万两白银,但仍无人能收服陈祖义。 750万两白银什么概念?当时明朝一年财政收入也才1100万。这份赏格,也够得上古往今来第一高了。 不过陈祖义的身价对得起悬赏。 他率海盗大军肆虐东南亚各国,攻陷过五十多座城镇,南洋各国敢怒不敢言,甚至还被迫纳贡。 后来发展逐渐成了马六甲最大的海盗集团的头目,其成员最多时达到了万人之多,并且拥有战船近百艘,活动范围非常广包括东边的日本、中国的台湾、中国南海、印度洋等地都是他活动的范围。 明朝海禁后,陈祖义抢不到钱势力中衰,便跑到渤林邦国投顺,该国国王死后,他竟然鸠占鹊巢,当了该国国王。 清朝人写《水浒后传》把混江龙李俊写成暹罗国王,灵感很可能就来自于陈祖义…… 经过很多考古学家证实,朱元璋闭关锁国的原因,就是因为海盗非常猖獗。 后来陈祖义后来被迫来到三佛齐,今印度尼西亚的巨港一带的渤林邦国,在当时国王麻那者巫里协助下,当了一个大将。 麻那者巫里死后,他就自立为王,成了渤林邦国的国王。 他每年都要向明朝朝贡,但是他的贡品并不是出自渤林邦国,而是在去朝贡的路上抢劫的。 回来的时候他也是一路抢劫回来。 公元1407年,郑和船队下西洋在回航时抵达了渤林邦国。 陈祖义认定郑和浩浩荡荡的船队“有宝物”在船上,于是派人向郑和表示他想投诚,其实陈祖义是想诈降,然后一举抢夺郑和的船队。 虽说陈祖义的人数和船只数量都不及郑和,但他鼓动部下说:“明朝的船队虽众,但操船者初涉远洋,大多为河塘之师;明朝的船虽大,但行动迟缓,且不熟地形;明朝的水师虽强,但多年未战,骄兵,且以马步兵为主。” 更重要的是,陈祖义根本瞧不起郑和:太监算什么东西呀,而且这个太监还是靠陆战出名的…… 陈祖义没有料到,郑和对陈祖义早有提防,因为郑和船队经过占城以后,一路上听到的都是对陈祖义的投诉。 更幸运的是,陈祖义的阴谋被旧港一个叫施进卿的中国人知道了,他把消息告诉了郑和,郑和命令船队准备应战。 于是郑和命令手下立即攻占一座城池,城中的百姓早就对陈祖义不满。 郑和在城中百姓的帮助下立即对陈祖义形成了攻势。 陈祖义率领一群乌合之众准备偷袭郑和,但是郑和早有准备,用火攻的方式烧毁了很多海盗船,歼灭海盗6000多人。 后来郑和设计将陈祖义等人全部生擒,并把陈祖义带回了京都。 由于皇帝朱棣早就想杀了陈祖义而后快,于是当众把陈祖义斩首并示众,以示警告其他海盗。 由于郑和为东南亚海域铲除了最大的海盗匪患,维护了各国的海上交通安全,受到了各国人民的称赞。 而这些海盗构成了历史上重要一部分…… 第241章 海盗那点事儿(2) 清朝时期还有一个着名海盗,这也是传奇人物,就是张保仔。 他是广州府新会县江门镇水南乡人,他的名字是张保,但广东人喜爱把“仔”放在姓名后面,所以叫“张保仔”。 他本来只是渔民的儿子,但是15岁跟着父亲出海打渔的时候,被红旗帮海盗头目郑一掳掠,成为其部属。 关于这个问题坊间一直有一个说法:郑一本人有龙阳之好,所以他见虏的渔民张保仔“年少色美”,便将他收为部下和养子…… 嘉庆十二年十月十七,也就是公元1807年11月16日,郑一在越南沿海一带突然意外死亡。 江湖的规矩就是这样,老大死了,其身边的人接着当老大,于是郑一的妻子,即郑一嫂被属下拥立,续领红旗帮为首领。 但是江湖上女的当老大委实是不太方便,所以郑一嫂就用张保仔为助手,后来还嫁给了他,从此张保仔成了红旗帮老大。 坊间传闻:郑一,郑一的老婆石氏,张保仔三个人是三角关系,不过不是两男争一女,而是郑一和老婆石氏都喜欢张保仔。 当时中国的海盗团往往不是单纯的盗贼团伙,而和沿海渔民,海商关系很密切,所以这些海盗团体是有根据地的,有兵有民。 鼎盛时期,张保仔拥领4万多海盗及600艘战船,堪称南洋一大霸,他们以广东沿海的岛屿为根据地,横行广东水面,靠劫掠沿海的运盐官船或外国货船来为生。 而其他商船如果要经过他控制的地区,也要先交纳“行水”,也就是保护费。 传说张保仔饶勇多计谋,讲义气,而且因为本人出身贫苦,所以他对平民很关爱,向乡民购买粮食时,往往加倍给钱。并保证不滋扰贫民和渔户,严禁部下在驻扎地区掠夺。 清军当然多次围剿这批势力,最大规模的一次战役,是张保仔在赤鱲角遭清朝水军封锁围剿,这一仗打得很大。 而且清朝还联合了葡萄牙人,因为外国商船被打劫了,他们自然也不高兴,双方各有约三万人员参战,还有数百艘船,大炮二千门,战况非常激烈。 此战有记载流传,根据相对靠谱葡萄牙人的记载,大清嘉庆十五年,即公元1810年,澳葡舰队在大屿山海面与红旗派主力三百多艘武装海盗船相遇,红旗派先锋队伍被葡军击败,于是张保仔率领主力军亲自前往战场。 张保仔将海盗团分成六个小队,靠着人数优势围攻葡萄牙海军,试图利用群狼战术,用登船肉搏的近战战术来击败葡萄牙人,但被葡军密集的火力击退。 此战使得张保仔势力大退,而清朝两广总督百龄趁机出手,借招安在海盗间纵横捭阖,使得海盗团体火并,黑旗帮、蓝旗帮两帮攻打红旗帮。 内外交困之下,嘉庆十五年二月,张保仔向官府提出投降,四月,张保仔接受招安。 四月二十日,两广总督百龄亲自赴芙蓉沙接受张保仔、郑一嫂投降,算是给了面子,历史记载当时共计海盗妇孺人投降,交出船226艘、炮1315尊、兵器2798件。 张保仔改名张保,清政府赏给千总顶戴,保留30艘船私人舰队,留于广东水师效力。 这个势力规模之大也是令人叹为观止。 嘉庆二十四年四月,他升授福建澎湖协水师副将,为大清国水师三品武官,他育有一子张玉麟及一女,张玉麟后代于澳门。 虽然海盗骷髅旗并不是每个海盗都光明正大的挂着,欧洲却有一个海盗敢大摇大摆的升着骷髅旗打劫。 他就是英格兰大海盗黑胡子。 爱德华·蒂奇,出生于1680年,绰号黑胡子,出生于英格兰布里斯托尔,英国海盗,海盗史上对抗政府的第一人。 爱德华·蒂奇脾气暴躁,身材高大,长相极为丑陋凶狠。传说他眼睛深陷充满野性,胡子和头发一样长而肮脏,扎成许多小辫。 他食量惊人,酗酒成性,总是酒气冲天,浑身还散发着汗味和火药味。 他喜欢穿艳丽的服装,随身背着插着三把手枪和装满子弹的佩带,腰带上还配着数把匕首和弯刀。 开始战斗之前,他喜欢在帽子下面插上两根点燃的导火线,塑造他恐怖的形象。 他精通航海知识,运气也好,因此身边总是吸引着一批亡命之徒,但他脾气暴躁,生性残暴,常常喜欢跟船员们玩一些搏命的游戏。 一次,他与航海员伊萨克·汉斯喝酒期间,突然吹灭蜡烛,拔出手枪在桌子下一通乱射,打中汉斯的膝盖,使他终生残废,另一个船员因为到甲板上透气逃过一劫。 而这么做的目的,仅仅是因为他认为不隔三差五杀掉一个人,人们会忘记他是谁。 爱德华·蒂奇最初是英国海军的一名少年水兵。1716年,正式加入霍尼·戈尔德船长的海盗队伍,成为一名海盗。 1717年11月,着名海盗黑胡子劫获了一艘法国黑奴运输船,随后将其改造,由原来的14门大炮加装成26门火炮,并更名为安妮女王复仇号。 这艘需要280名水手操作的海盗船很快就变成了加勒比和北美地区最令人生畏的海盗船。 在1718年的一次行动中,安妮女王复仇号一次就抢劫了5艘商船,不过在回港途中不幸触礁,终结了这艘传奇海盗船。 不过,有人怀疑这黑胡子故意沉船,意图金盆洗手,同时还能杀死一部分海盗,增加他分到财宝的数量。 其后,爱德华·蒂奇成为第一个打劫英国港口的海盗,先是劫掠英国商船“爱伦”号而一战成名。 1718年5月,他又率领舰队将美国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港成功封锁,进行勒索抢掠。 1718年11月17日,受亚历山大·施普茨伍德州长求助,英国皇家海军开始搜捕爱德华·蒂奇踪迹。 11月22日,展开抓捕行动,双方激烈交战,最终爱德华·蒂奇被击毙,头颅被砍下围绕船只漂浮几圈后下沉,另一种说法是其头颅被挂在帆船的桅杆上,后被人取下煮熟当酒杯使用。 爱德华·蒂奇的死亡,标志着加勒比海盗的衰亡和大航海时代的终结。 美国电影《加勒比海盗》中杰克船长的原型就是爱德华·蒂奇。 这是几个比较有名的海盗传奇故事,跟这些历史上武力庞大的大海盗相比,陈二爷和黄宇栋他们遇见的几十人的海盗团伙真的不值一提。 不过就是这不值一提的小股海盗,他们有着八门火炮的炮船,也足以视黄宇栋的汽船为玩具,也能把陈二爷他们的生命控制股掌之间。 陈二爷他们正在观望,也焦急的等着梁风回来,这时,海盗的炮,打响了…… 但是这一炮只是威胁,炮弹打在了汽船游艇附近,激起了很高的浪花…… 看样子,如果黄宇栋他们不投降,接着就要进攻了…… 陈二爷和黄宇栋对视一眼,无计可施。 投降是不可能的,即使投降,也可能被这些海盗杀人灭口。船只被抢,他们也无法回到雅加达。 他们几人面面相觑,都无可奈何,如果开枪还击,漆黑海面上,都看不清楚敌人躲在哪里…… 陈二爷说道:“等他们再靠近一些,我们就开枪!贴近大船,他们的火炮就没有威力无法瞄准,我们先打小船,追着打!” 大家点头答应,这时候,他们的船只还在码头附近等着梁风。 每个人都屏住呼吸,握紧了步枪,准备鱼死网破,奋力一击。 这时候,海岸上出现几个人影,梁风他们到了…… 第242章 诈降突围 梁风他们到了岸边,黄浩的船在岸边已经等着了,梁风几人急忙上了船,这几艘海盗船也没有开枪开炮,看着岸上几人登船,但是海盗船已经把黄宇栋的汽船三面包围…… 梁风夫妇进了船舱,放下扛着的两大桶淡水,不住的擦汗。 他们几人一路跑过来,黑灯瞎火的穿越丛林,着实累的不轻。 大家看梁风几人安全上船了,悬着的心都放了下来…… 梁风拿起枪,看着逼近的几艘海盗船,当他看到那艘八门火炮的炮船时,也大吃一惊,没想到海盗的火力这么强大。 就这样僵持着,海盗们围而不攻,看样子在给陈二爷他们考虑时间,黄宇栋的船被逼在码头附近,想突围几乎不太可能了。 黑色的海面上,五艘小船上的海盗都举着枪趴在船上瞄准了汽船。 大的炮船看不清楚里面多少人,估计也有十几个海盗在船上,隐隐的看见有海盗在调整火炮角度。 陈二爷和黄宇栋他们商量如何突围。 黄宇栋对着黄浩说道:“妈的,开船撞击小帆船,冲出去!” 陈二爷急忙阻拦,说道:“不能撞击,他们的船虽然小,可是很坚固,都有护甲,我们如果撞击,很可能撞坏我们的船只蒸汽机,那么我们就寸步难行了,再想想办法。” 黄宇栋冷静了下来,他刚才也是气急败坏说的话,他也知道未必能撞上小船,而且自己的船一出击,对方肯定都开枪或开炮了,自己的汽船只是活靶子。 大家都没有好办法,老李急躁的来回踱步,张文龙也在想办法,梁风咬着牙一声不吭。 海面上的海盗炮船像一只巨兽,挂着骷髅旗,漆黑的夜色里更觉得恐怖,五艘小帆船围住了汽船,大船在中央,侧面停着不动,船舷上四面黑洞洞的炮口对着汽船游艇。 陈二爷的大脑飞速地思考着应对之策。 他心想:“如果诈降呢?” 但很快他又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一旦这些海盗上船,他们就会立刻收缴船上所有人的武器,情况只会变得更加糟糕。 此时此刻,陈二爷突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感涌上心头。 他不禁想起了六爷,如果六爷在这里该多好啊! 以六爷的智谋过人、果断决绝的个性,一定能够想出办法带领大家冲出重围…… 与此同时,张文龙和老李的心中也不约而同地浮现出了六爷的身影。 在这个面临生死危机却束手无策的时刻,他们才意识到六爷的重要性…… 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 此时此刻,六爷正身处广西的大山之中,搂着他的两位妻子安然入睡呢…… 陈二爷还是叹了口气,说了出来…… “要是你师父在,多好,他也许有办法突围……” 老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而一旁的张文龙则默默无语。 此刻,黄宇栋和黄浩对他们口中所提到的“六爷”一无所知,心中充满了疑惑。 就在这时,小船上的海盗们朝天连开三枪。这是一种警告,示意着让对方立刻投降。 然而,这些海盗似乎并不愿意轻易射击那艘汽船,仿佛它已成为他们眼中的必得之物。 一场惊心动魄的对决即将展开。 张文龙心想:“如果师父在,他会如何突围?” 他的脑子假象着各种可能…… 张文龙看着这几艘海盗船,他说道:“这些海盗没有进攻,是认为我们肯定会投降,我们就假装投降,等他们靠近我们的船只时候,他们会登船。 那一瞬间,我们用船侧面撞翻他们的小船,就能冲出一个口子。 我估计会有两艘小船上的人登船,我们就从两艘小船中间冲出去,他们的炮船这么近不好瞄准,也会怕误伤自己的船。 就是担心我们的船跑远了,他们的火炮威力更能展现,我们被击中。 所以还有一个险中求胜的办法,就是我们靠近大船,围着大船不停转圈的射击小船。 把小船打沉或者撞沉,再想办法登上他们的炮船,把炮船抢来,他们船上最多十几个海盗,我们可以一战。” 陈二爷和黄宇栋几人听了张文龙的意见,也觉得只能这样拼一把,都同意了。 他们都准备好了武器,张文龙脱下白色衣服,挂在步枪上,他举枪走出船舱,走向甲板。 梁风和老李紧跟在张文龙后面,他们没有拿步枪,他们三个人后腰里都插着左轮手枪。 近战步枪换子弹太慢,没有左轮手枪好用。 海盗们看见汽船的人举着步枪挂着白衣服出来投降,脸上都露出高兴神情,有的海盗喊骂,有的欢呼。 大船依然静静地停在原处。果然,大船右侧的两艘小船开始缓缓地向汽船靠近,它们是要去接收投降者。 这些海盗们自以为胜券在握,毫不畏惧地准备登上汽船。 然而,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些华人并非普通的对手。尽管刚才的战斗中,海盗一方已经损失了两人并有数人受伤,但他们没有重视,仍然低估了这些华人的狡诈与勇敢。 那么,这艘汽船上究竟是些什么样的人呢? 他们是曾经经历过峰城突围、江城死战以及海参崴与老毛子敢激烈火拼的亡命之徒! 这些人不仅敢于冒险,更有着非凡的智谋和勇气。 八个海盗拿着钩子和绳子就把飞钩扔到了汽船船舷挂住了汽船。然后慢慢的小船靠近汽船,这八个海盗就拿着枪准备登船。 另外的三艘小船也靠近了汽船,也准备登船,这时候,那三艘小船离汽船还有几十米的距离…… 张文龙伪装的很像,他慢慢得把步枪放在甲板上…… 举起双手,老李和梁风也学着张文龙的样子,举起双手投降。 海盗们更加毫无忌惮,四个海盗抓住绳子就准备登船。 就在这个时候,张文龙的手突然放了下来,只见他迅速地抽出腰间的短枪,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 随着“砰砰砰砰”四声清脆的枪响,要上船的四个海盗瞬间中弹倒地,其中两个当场死亡,另外两个身负重伤。 几乎与此同时,老李和梁风也反应迅速地掏出各自的手枪,朝着剩下的四个海盗猛烈开火。 只听见又是一阵密集的枪声响起,那四个海盗也纷纷中弹倒下,有的直接毙命,有的则受伤不轻。 此时此刻,这两艘小船上仅剩下最后四个海盗。他们惊恐万分,急忙拼命地摇动船桨,试图驾驶小船逃离现场。 而站在船舱里陈二爷等人,则将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眼看着敌人要逃之夭夭,黄浩立刻启动船只,并按照张文龙之前教给他的方法和方位,加足马力朝着两艘小船之间疾驰而去…… 汽船掀起了巨浪,差一点就将那两艘小帆船掀翻。 由于船速极快,船尾不小心刮到了其中一艘小船。那艘小船顿时剧烈摇晃起来,但它并没有翻沉下去。 不过,船上的四名海盗却被溅起的海水淋得浑身湿透,狼狈不堪。 陈二爷和黄宇栋、刺灵珠冲到甲板上,都一齐开枪射击这两个小船上的四个海盗。 四个海盗瞬间被打死。 黄浩驾驶着汽船扬长而去,夜色里,驶进了茫茫大海…… 那艘海盗炮船没想到会出变故,急忙调转船头,追击黄宇栋的汽船,海盗的炮船动力更强大。 不一会儿,就要追上了黄宇栋的汽船…… 第243章 随波逐流 黄浩驾驶着汽船突出重围,众人欢呼雀跃、欣喜若狂! 此时此刻,船如箭飞,犹如龙入大海! 黄浩的驾驶技术堪称一流,刚刚被困时,他憋着一口气,全神贯注地寻找突破口,如今终于成功突围,他的心情别提有多兴奋了…… 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也都表现得非常出色,他们英勇无畏,击毙了七八个穷凶极恶的海盗,可谓大获全胜。 要知道,黄宇栋已经很久没有开枪杀人了,但今日一战,让他重新找回了当年的风采。 黄宇栋兴奋不已,正与陈二爷眉飞色舞地讲述着刚才惊心动魄的战斗场景! 实际上,还是诈降这个策略起到了作用,这些海盗完全没有预料到这些人竟然如此英勇无畏。 当船只驶出数海里之后,那些小小的帆船根本无法追赶的上汽船。然而,那艘炮船却迅速掉转船头,紧追不舍! 没过多久,海盗们便发现了大海上正在疾驰的汽船踪迹。 只听“轰隆”一声巨响,炮弹呼啸着飞射而出,险些击中汽船。 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船在海面上晃了一晃。 黄宇栋他们看见海盗船追上来了,没想到这么快。 黄浩说道:“不要慌,我不信摆脱不了它!” 这时候,又一发炮弹打来,依旧没有击中汽船,只是激起了很高的海浪…… 黄浩对自己的驾驶技术还是很自信的,他关掉了船上的所有灯光,驾驶着汽船左右迂回的前进,直奔雅加达…… 这时候是涨潮时候,风浪很大,天色很黑,黄浩驾驶着汽船乘风破浪,还真就把这艘海盗炮船给甩掉了…… 这时候汽船已经行驶出十几海里,如果海盗船无法跟踪到他们,他们就算脱险了…… 黄宇栋看船的后方没有了海盗船的踪迹,心情舒畅…… “哈哈,我侄子的驾驶水平还是很高的,我有信心。 我们脱险了! 妈的,差点死在这野猪岛。 我们的火力还是不行啊?等我买的马克沁重机枪到货了,我把这些海盗船全都打沉杀死!” 黄宇栋恨恨不已…… 陈二爷和老李几人也都很高兴,毕竟死里逃生,如果不是刚才这些海盗大意了,还真不一定后果如何? 搞不好自己这些人都全军覆灭了…… 老李说道:“黄浩的驾驶水平真不错! 这蒸汽机船我可不会开,要是骑马,我还算是马术精良,哈哈!” 陈二爷和梁风夫妇,包括琼斯也都很激动,陈二爷和老李都觉得自己回到了从前,回到了这些热血青年时代。 而一旁的张文龙此刻手却颤抖不止…… 不知何时起,张文龙便落下这么个怪病,每当身处战场时,他的双手稳如泰山、坚如磐石。 但只要战斗结束,迎来胜利后,他的手就会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其实,许多精于打斗之人皆受此困扰…… 他们并非心生胆怯,想来应是自身身体原因与精神状况所致罢了…… 这个通病症状,我思考了好多年…… 其实,我估计手抖的原因还是兴奋,大战之后沉静下来的兴奋! 因为劲,还没使完…… 就像撒完尿之后哆嗦几下一样…… 汽船在海面上又行驶了一段距离,已经远远地把海盗船甩在身后了...... 众人心中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下来。 此刻,他们都感到有些口渴难耐,幸运的是,张文龙早就料到这种情况会发生。 他提前让梁风扛来了两大桶淡水,每个人都得以解渴一番…… 这时,黄宇栋和黄浩才真正意识到,眼前这位一直以来不苟言笑的年轻人,原来有着如此出色的指挥和运筹帷幄能力。 他们说起的那个六爷是这小子的师父,不知道更是个什么厉害角色? 这个张文龙的稳重、谨慎、果敢以及深思熟虑,都远超乎他十九岁的年龄所能拥有的成熟度。 黄宇栋和黄浩不禁对他刮目相看…… 这个张文龙出的诈降计策也就算了,毕竟险中求胜,而能想到让梁风带来淡水,这可是大海里解渴的救命之物。 大海里快渴死的时候,没有淡水,只能喝尿…… 黄宇栋兴奋地从酒窖中取出好几瓶珍藏已久的葡萄酒,每个人都分了一瓶。 大家共同举杯,庆祝这场惊心动魄的死里逃生! 黄浩始终保持着警觉,他明白危险并未完全消除。尽管心中充满喜悦,但他的目光始终紧盯着前方,汽船极速的前进! 汽船如箭一般飞速驶向雅加达。 又行驶了大约十海里后,突然间,汽船的马达发出一阵异常刺耳的噪音。 紧接着,蒸汽机毫无预兆地熄火了,整个船只瞬间失去了动力。 在这漆黑的大海上,失去动力的汽船,只能随波逐流,无助地漂浮着,海浪里,开始打起转来…… 黄宇栋这些人陷入了恐慌,他们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而黑暗的海洋更是让人感到无尽的恐惧…… 开始黄宇栋和黄浩并没有惊慌,可是试着启动了几次,船只依旧无法启动,这下子大家都慌了…… 茫茫的大海上,这艘汽船失去了动力,像一片飘零的落叶…… 黄浩试了几次,沮丧的说道:“叔,汽船坏了,看样子是刚才撞击小帆船的时候,撞坏了船的蒸汽机设备,怎么办?” 黄宇栋说道:“多试几次不行么?应该不会是大的毛病! 如果是大毛病,当时就坏了,我们不会行驶出这么远? 也可能船上哪里断了链接管道! 不要慌,想办法把船靠岸靠近附近小岛,天亮了,我们想办法修复!” 这个黄宇栋胖乎乎的,脸上总是挂着笑容,一副富商模样…… 梁风和老李等人一开始并没有把他放在眼里,觉得他只是个有钱人罢了。 然而,刚才在攻击海盗的时候,黄宇栋展现出了令人惊讶的一面。只见他提起长枪,动作迅速而勇猛,毫不畏惧地向海盗们射击。 这一幕让梁风和老李等人不禁对他刮目相看,意识到这个看似平凡的人,可能有着不一般的能力。 如今,汽船突然坏掉了,无法继续前进。面对这种突发状况,陈二爷和老李他们束手无策,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就在这时,大家发现黄宇栋在处理问题时表现得非常镇静自若,并不慌乱…… 他冷静地分析着汽船的故障原因,并提出了解决方案,这让其他人都感到十分钦佩。 看来,这位在雅加达黑白两道通吃的大佬,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高的身份地位财富,绝不仅仅是依靠运气或者祖上的荫德。 他一定有着过人之处,无论是智慧、勇气还是处理问题的才能,都是常人所难以企及的。 琼斯沮丧的说道:“差一点我们死在野猪岛,刚逃出海盗的追击,船只又坏了,真是祸不单行……” 黄宇栋微微一笑,说道:“我觉得今天,我突然年轻了很多……” 是啊!他今天和陈二爷他这个老乡一起提枪击杀海盗,那是多么意气风发的事? 陈二爷江南富甲一方,黄宇栋爪哇岛一方大佬,虽然都有祖上前辈的积累,二人自身也都是杀伐决断,智勇过人的雄杰! 他们只是没有从政,没有当兵,如果不是选择了经商,走上另一条道路,也许金戈铁马,封狼居胥!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已经到了不惑之年的中年阶段…… 但就在此时此刻,黄宇栋和陈二爷却突然感觉仿佛回到了年轻时候,那个热血少年时代...... 当年的他们,怀揣着梦想与激情,追逐着属于自己的荣耀与辉煌,他们都不止一次的以身涉险,面对危难…… 如今的黄宇栋,在错综复杂、危机四伏的爪哇岛上艰难求生。 然而,他们黄家能够在这片土地上建立起如此庞大的家业,并不完全是依靠什么所谓的黑金交易,或者其他不光彩的手段,而是通过一场又一场惊心动魄的血战,打拼而来的! 每一寸土地、每一份财富都凝聚着家族先辈们的血汗与智慧。 而今天,当黄宇栋站在琼斯这位相好面前时,他终于重新找回了那份久违的自信。 原来,他不仅拥有在商界纵横捭阖、所向披靡的智慧头脑,更有着面对突发事件时所展现出的勇猛果敢,以及超乎常人的镇静沉稳。 这种内在的力量让他变得更加完整,丰满…… 黄浩说道:“现在一片漆黑,看不清海上情况,船上只有几只船桨,可以划船。 正在涨潮时候,我们方向不明,我看不如借着潮水,把船顺着潮水飘到附近小岛,这里岛屿众多,只要上岸,我们明天想办法修理……” 黄宇栋凝视着漆黑的海面,心中暗自思忖,靠划船前行,简直是痴人说梦。 要知道,此地距离雅加达仍有近两百海里之遥,更何况此刻置身于茫茫大海之中,根本毫无方向可言,眼前唯有一片无尽的黑暗…… 黄宇栋沉声道:“随波逐流吧,速度越慢越好! 如今正值夏日,天亮得较早,只要能撑到天明,待视线清晰后,若能瞧见附近有岛屿,便可设法驶往岸边进行修理!” 黄浩颔首应诺,遂继续操舵。船只此时几乎完全依循海潮的推动而自然前行…… 在这漆黑如墨的大海之上,每个人皆忧心忡忡,紧紧握着手中的武器,时刻戒备着可能降临的危险,尤其惧怕遭遇海盗船。 海面辽阔无边,汽船随波逐流…… 幸而,这一夜,并未撞见海盗船…… 第244章 匏有苦叶,济有深涉 夜色茫茫的大海上,黄宇栋的汽船随着潮汐随波逐流…… 印尼有一万七千个岛屿,黄宇栋和黄浩并不太担心,只要到天亮,他们能看见附近岛屿,就能靠岸修理汽船故障。 这个大海的黑夜里,汽船上所有人都觉得有点压抑,这种压抑并不是来自海盗船的骷髅旗,而是来自黑暗和无尽夜色…… 很多人都以为大海一片蔚蓝,风平浪静,其实涨潮时候的大海波涛汹涌,海水也是一片混浊,并不让人喜欢…… 黄宇栋的汽船上存着很多酒。 红酒,白酒都有,而他,并不喜欢喝酒…… 不过,今天,黄宇栋很兴奋,并没有因为船出了故障沮丧,他安慰大家,不停的说着玩笑…… 而陈二爷和老李这些人也没有害怕,只是不知道这艘船要漂荡到哪里,心里都有些茫然…… 陈二爷和老李他们接过了黄宇栋手中的酒。目光不由自主地看向船舷之外,仰望着无尽的星空。 夜空中,繁星闪烁着的光芒,宛如璀璨的宝石镶嵌在黑色的天幕之上。 一轮明月高悬,洒下清冷而柔和的光辉,照亮了整个海面…… 然而,当他们的视线转向海面时,却是一片漆黑,夜色茫茫,无边无际…… 在这寂静的夜晚,陈二爷想起了远方的家乡,那个充满温暖和亲切的地方,那里有他深爱的妻儿…… 此刻,他希望能够回到家乡,与家人团聚,共享天伦之乐。 这种思念之情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他默默地举起酒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老李站在一旁,感受到陈二爷的心情,他拍了拍陈二爷的肩膀…… 干了一杯酒。 黄宇栋喝了几杯葡萄酒,话也多了,他对着陈二爷说道:“我十年没有开枪了…… 十年前和人开枪火拼,还是和爪哇岛一个本地黑帮抢地盘。 那天,我差点死掉,可比今天危险多了……” 黄宇栋说完,端着红酒杯子,看着黑色的海面和夜空,若有所思,他也想起了很多从前…… 大家就这样平静的聊着天,看着星空夜色…… 汽船没有点灯,在海面上随着海潮前行着…… 黄浩看着罗盘和星斗,他会调整一下船舵,掌控大致方向。 黄浩,是个优秀的舵手。 陈二爷听黄宇栋和他讲起往事,也不再思念故土,哈哈一笑,说道:“你说,人这一辈子,真的微妙! 我以为这辈子衣食无忧,在江南也可以安然度过余生,我什么都不缺,天下奇珍异宝,都视若尘土。 可是,心血来潮,来了南洋,不管这次结局如何? 我不后悔…… 在这人间来过一次,不负此生,不负初心,觉得活得值就行…… 我只想为自己痛快淋漓活一次,这不? 我今天知道了大海的恐怖! 值了! 其实海盗真不算什么危险,如果张文龙的师父六爷在这里,他更不会把这些海盗放在眼里! 我们春节时候,在沙俄海参崴和几十个老毛子火拼,那晚上,我们几乎无法突出重围…… 天亮了,老毛子的援军也会赶到,我们都会死…… 是他师父六爷想办法点着了几个大油桶,阻挡了老毛子攻击,我们成功突围了…… 这主意,我是想不出来……” 说完,陈二爷有点怅惘。 其实,陈二爷还有所保留,没讲六爷还帮他谋杀了亲姐夫…… 黄宇栋听完,对六爷很感兴趣,很希望陈二爷再讲下去。 可是,陈二爷不讲了…… 老李哈哈一笑,干了一杯白酒,慨然说道:“几十年前,我和六爷萍水相逢,他在江宁府,为我并肩死战,救了我,葬了我儿…… 去年,峰城! 几十个穷凶极恶的土匪谋夺金靴,围攻我们,我们只有几个人,他带着我们全身而退,杀出重围…… 他如果在这,我们不会这么无助,我以前只以为打仗靠勇猛。 现在看,还是靠智谋和奇计……” 黄宇栋打个哈哈,他不想这些人再提六爷,说道:“再熬两个时辰,就天亮了…… 我们找个小岛,修理船只,你们这朋友有缘来南洋,我尽地主之谊,想见一见!” 大家在漆黑的船舱里,借着月光,喝着酒,聊着天。 船,随着海潮渐行渐远…… 陈二爷看着天上的月亮,突然想起,再过些天就是端午节了,这是华人最重视的节日之一…… 自己的妻儿还在暖裘之中安然入梦,自己在大海上飘荡,漫无目的…… 他瞬间有点感到凄凉,不过,看着眼前这些热血伙伴,也没觉得后悔和遗憾,他端起来酒杯。 “我们一起干一杯!明天的现在,我们应该在雅加达! 过些天,我要去婆罗洲,我想去看看故人……” 说完,陈二爷一饮而尽! 老李和张文龙、梁风他们从没见过陈二爷喝酒如此豪爽,也都站起来一起干了一杯白酒。 黄宇栋和黄浩都跟着干了一杯白酒。 这时候已经后半夜,天色有点凉,可是,这些人并没感到寒冷…… 他们聊着往事,聊着家国,聊着情义…… 唯独,没有聊可能遇到的危险,也许此刻,危险,不值一提…… 即使遇见海盗,也决定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了…… 星斗慢移,夜色渐凉,琼斯和雷霆都困了,刺灵珠还很兴奋,也跟着一起喝酒。 就这样汽船在海面上随着海潮波涛,随波逐流,大家对着月光,喝了一夜酒…… 茫茫的大海上,月色渐渐隐去,星星也逐渐闭上眼睛,遥远的东方海面上,有了一抹亮色,这是晨曦将起,天色已亮…… 船上的人有些困了,可是,都被海风吹得没有睡意。 原来南洋的晨风,也和江南和塞外早晨一样清冷…… 黄宇栋看着渐渐天亮的海面,他拿起千里镜,寻找可以靠岸的岛屿。 他对黄浩说道:“慢慢掌舵,到左三十度方位,那里一个小岛,这潮汐也是大概这个方向推进,我们准备靠岸!” 黄浩也拿起千里镜看了看远方,又看了看罗盘和航海地图,他掌舵慢慢调整方向,这艘汽船顺着潮水,奔那个海岛而去…… 汽船又在大海上飘荡了一个多小时,这时候,天色已经几乎亮了,他们的船也逐渐靠近了那个海岛。 黄浩掌舵慢慢靠近能停泊的海岸,他找到了安全的停泊位置。 可是,潮水一涨一落,汽船荡来荡去,很难靠岸。 黄浩说道:“我们必须下去几个人,拉着缆绳把船靠岸。 要是退潮了,再这样下去,我们的船不仅靠不了岸,还会被冲到大海深处,无法靠岸!” 黄宇栋看看潮水和安全环境,果然如黄浩所料,说道:“你好好掌舵!不要船舷碰到礁石。 我们下去,这里海水不深,我们游到岸边,把缆绳拉住船只靠岸!” 他说完,站起来,脱下上衣,扔下步枪和酒杯。 黄宇栋拿起两个密封大葫芦挂在腰上,也递给了老李和梁风几个大葫芦,告诉如何捆绑。 然后,他第一个跳入了大海…… 梁风和老李、张文龙都会水,跟着捆扎了葫芦腰舟,也就是救生圈的鼻祖,都跟着跳了下大海,陈二爷不会水,没有动。 这是晚清时候,黄宇栋的汽船上配备了几个接近现代样式和材料救生圈。 可是,黄宇栋并没有使用,他觉得跳下海拉缆绳,用葫芦腰舟更灵便也更安全,他的船上常年备着一些大葫芦,预防危机时候游泳逃生使用。 救生圈在我国古已有之,约2500年前中国人就已开始使用原始的救生圈。 古人看到老熟干枯了的葫芦落在水中,浮力很大,由此得到启发,利用它来作渡江过河的工具,既轻快又安全,被称为“腰舟”。 《诗经》载:“匏有苦叶,济有深涉”。 匏,即葫芦。 这句话理解为:“叶子枯了,葫芦也干了,可以摘来作腰舟用了。” 古人怀挂葫芦可浮在水面上过河,葫芦制成的“腰舟”,就是最原始的“救生圈”。 《淮南子·物原》也记载:“燧人氏以匏济水。” 古人过河,就把几个大葫芦系在腰里。有个成语叫“中流失船,一壶千金”,意思就是说如果你在河中间掉水里了,谁能扔给你一个大葫芦,这比一千两金子还贵重。 这和今天说扔救生圈一个意思。所以这种葫芦叫“腰舟”。就是系在腰里的船。 除了葫芦,也有用动物皮囊制成“腰舟”。 宋代时期,出现了接近现代救生圈样式的浮环…… 古人,其实很聪明的,即使现在,葫芦和皮筏子一样被使用。尤其海南岛黎族的葫芦腰舟还申遗成功。 现在黄河附近,还有很多人游过激流险滩,需要动物完整皮囊充气做成的救生设备渡河…… 汽船离海岸很近,黄宇栋他们背着葫芦产生的浮力已经足够,而且比圆形套在腰上的救生圈更灵便…… 他们四个人跳进海里,拉着缆绳慢慢往岸边游去! 这里的海水不算深,也有几米,他们跳下去,每个人都背了两个大葫芦,在海里活动很轻快…… 并没有太吃力,几个人就把汽船拉到了岸边。 黄宇栋固定好了汽船,他们站在海岸边,每个人都不禁长出了一口气。 陈二爷和黄浩、琼斯、刺灵珠、雷霆等人也纷纷下了船。 大家站在岸边,凝视着眼前的大海,心中充满了感慨和激动…… 大海在他们的眼中重新变得美丽,波涛汹涌的海面,闪烁着微光,远处的天际线逐渐清晰可见…… 脚下的陆地延伸到远方,背后是茂密的热带雨林…… 突然,雷霆说道:“我们着地了?” 大家看了一眼睡眼朦胧的雷霆…… 忽然,都兴奋地欢呼起来…… “着地了!” 要知道?在大海上漂浮,毫无目的惊险一夜,着陆之后的感觉,只有亲自经历,才会体会那种着地的兴奋…… 海面上,太阳升起,海面金蛇狂舞…… 新的一天到来了…… 陈二爷和黄宇栋他们知道,危险并没有解除。 也许才刚刚开始…… 第245章 荒岛搁浅 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的船安全靠岸了,大家悬着的心也落了地…… 太阳升起,南洋岛上的清晨,微凉,但是晴空万里,看样子今天天气很好。 大家不敢在船上睡觉,怕海盗的炮船突然出现,来袭击汽船。 船上有几个绳索吊床,还有取火之物和生活用品,他们都搬到了岛上。 张文龙和梁风把几个吊床拴在丛林里几棵大树上,困的人就去吊床上睡觉。 刺灵珠和琼斯,还有雷霆都去吊床上睡觉去了,黄宇栋和黄浩拿起航海图和千里镜,六分仪这些航海设备,对着太阳和海岛,开始研究坐标方位。 他们要搞清楚这汽船停在哪个岛屿,这里距离雅加达还有多远…… 1900年之前,海上船舶的航行导航和定位方法并没有今天的卫星定位系统,而是基于一种低级却是有效的复合式导航模式…… 一般是人工海图计算。 当船舶从港口出发之后,领航员就会基于海图上标定的坐标设计原点。 接下来主要依靠的是船上装备的指南针来判断出当前任一时刻船舶的航向角度,之后随着航时、航速的不同,连续性进行计算,并在海图上标定船舶航向轨迹,这样就形成了一条航线。 船长可以根据这个人工绘制的航线,及时调整航向,抵达目的地。 还有就是采用星光定位加上灯塔定位等方式对航迹进行修正。 这种人工累计计算方式,其实就是数学上的积分运算,随着时间和航程的加大,这种人工计算方式的误差在不断的累积和放大。 因此在一定间隔时间和航程之后,就需要利用其它方法对其航迹进行纠正。 最常用的方法有两种: 第一种:六分仪 这是一种简易光学测量方式,主要是用来测量太阳、恒星和地平线的夹角,结合当前时间,带入公式就可以计算出此时船舶所处的经纬度,从而对航图进行纠正。 六分仪的使用几乎是航海专业的必备技能,已经有近三百年的历史了,可见这种方法的可靠性和简易性…… 这种装备白天可以对着太阳,夜晚可以对着北极星,几乎可以全天候作业,唯独受到一种天气的限制,那就是云层较厚的时候,看不见太阳和其他恒星,那就无法操作了。 第二种,依靠航道上的导航灯塔来进行航线修正。 依靠灯塔方式来进行纠正误差,只能在某些特定的航线点上使用,比如某些港口、岛屿、近海岸等,而在茫茫大海上航行时,这种方式就没什么作用了。 正是依靠这种复合式导航定位模式,才能够确保船舶在大海航行过程中的安全航行,十九世纪的军舰也是如此…… 现在他们把船靠岸在这不知名荒岛上,黄宇栋和黄浩认真的开始研究汽船坐标。 这些航海技术,陈二爷和老李他们是不懂的,也帮不了忙。 他们就在沙滩上选个僻静之处生火做饭。 船上还有一些老虎肉和豹子肉,也有其他的备用食品,他们拿来开始生火蒸煮。 炊烟升起,海潮也开始渐渐落潮了,这个宁静的南洋小岛上,他们平静的度过一个清晨…… 老虎肉还没有煮熟,黄宇栋和黄浩已经研究明白汽船停泊的岛屿坐标。 他们俩很沮丧的拿着海图走到陈二爷面前,说道:“妈的,我们飘荡了一夜,居然又退回到了野猪岛附近……” 陈二爷和老李都大惊,飘荡了几十海里,怎么又回到原点? 真的现实就是如此残酷。 他们逆潮而行,船坏了,汽船随波逐流,被潮水冲到了野猪岛附近几海里那个弧形大岛上…… 这个弧形大岛的对面,就是荷兰佬的营地野猪岛。 而这也说明,海盗们会很容易发现这艘汽船…… 本来都兴奋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 这不是一般的危险,即使升起的炊烟都是给自己带来的死亡信号。 黄宇栋骂了一句:“妈的!不管了!我们已经登陆,海盗们来了我们也不怕! 先吃饭,吃完饭修理船只,修好我们就跑掉了,注意警惕海面动静,来了就开打! 大不了同归于尽……” 陈二爷他们看见黄宇栋镇视死如归的神态,倒是很意外。 他们都开始检查武器弹药,还好,武器很充足,就是梁风被老虎咬伤的胳膊被海水一泡,有些发炎。 张文龙连忙给梁风重新包扎伤口,敷药,再三嘱咐不能沾水。 梁风不以为意。 不一会儿,肉都熟了,大家坐在沙滩上开始吃喝起来,每个人都吃饱喝足。 岛上鸟语花香,这是一个热带雨林的艳阳天。 大家吃完早餐,都精神一振。 看着这艘坏了蒸汽机的汽船,这些人开始恼火。 船上有些备用工具,黄浩取了下来,等着海水退去,准备修理汽船。 这几天是大潮,到天亮的时候开始退潮,半个时辰过去,船搁浅了,露出了地面。 大家急忙跑过去打开蒸汽机仓,开始检查蒸汽机。 蒸汽机没有坏,他们又打开船仓侧面管道仓的螺丝,果然如黄宇栋所料,一根很粗的管道被帆船撞击的不仅松动了,还撞破一个大洞,管道仓里面都是海水…… 这其实是很危险的故障,他们能行驶几十海里也是运气,还有就是夜晚突围着急,黄浩并没有听见海潮里发动机故障的噪音。 看着被撞出一个大洞的管道,黄宇栋和黄浩也有点头晕,这洞如何补好? 大家开始研究这个破了洞的管道,最后,他们决定用岛上的竹子给洞包上,然后用藤条和绳索,捆扎牢固,也许能坚持到雅加达。 船上有几把水手刀和长锯,他们砍了几根大竹子,抛成竹片,把管道包好,用绳索捆扎好。 黄浩启动了发动机,果然启动着了汽船,大家很高兴。 可是,过了一会儿,水温开始热了,这管道开始漏水,并且冒着热气,几分钟时间,绳子散了,管道重新漏水破了…… “这个方法不行!”黄浩说道。 黄宇栋他们看着散落的竹子片,也都有些沮丧…… 张文龙和陈二爷看看这些散落竹子和绳索,也沮丧。 这些绳索怕热,而且管道密封不严,现在需要的是把洞补好,一点热气不能漏,船就能正常行驶。 张文龙看着四周荒岛,想着办法…… 忽然,张文龙看到了老虎皮和豹子皮,灵机一动,觉得如果用虎皮和豹子皮包裹管道,也许密封性更好。 他说出了自己的建议。 黄宇栋连声称赞,他们取来虎皮,先用竹子片支撑洞口,把虎皮缠住几层,再用绳索缠牢固。 黄浩准备再次启动了发动机,张文龙阻拦了黄浩。 “先不要启动船只,这样包也挺不了多久,还要想办法加固。” 张文龙说道。 他觉得蒸汽机水热了,热胀冷缩,这虎皮一样会脱落…… 大家看着张文龙。 张文龙看着丛林里的树木,他的目光聚集在几棵油桐树上…… 第246章 榨油补洞 张文龙看着老虎皮包住的蒸汽机管道,他迟疑了一下,并没有急于让黄浩启动船只。 他仔细地观察着船周围的情况,说道:“目前这样恐怕还是不够啊,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够让船只安全抵达雅加达,大家先检查下其它地方,这个洞还要加固。” 黄宇栋和陈二爷对视一眼,他们对张文龙充满了信任。于是,几人跟随着张文龙,一同站在船边绕了几圈,仔细检查着其它地方是否存在损坏。 经过一番查看后,众人并未发现任何破损之处,只有这一个破的大洞。 这让他们松了口气,毕竟,海上航行变幻莫测,任何一点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张文龙看见了丛林里的那些油桐树,他对陈二爷和黄宇栋说道:“我来之前,特意用了一段时间研究船只有关的知识…… 船刷了桐油之后,可以比不刷桐油的使用寿命多几倍时间。而且桐油耐热,防水,封闭性都很好。 我们要是弄到些桐油,把这些包住管道的竹片都刷了油,这些竹片就不再渗水和开裂。 外面的虎皮也都用桐油涂刷,桐油干了之后,成为一体,这虎皮会更加耐用,也许就能坚持到雅加达。” 黄宇栋他们听了张文龙的说辞,觉得信服,他们也知道一些桐油的作用,老李说道:“可是,这桐油哪里去搞到?” 张文龙指着丛林里的那些油桐树说:“这岛上油桐树不少,地上会有很多干的果实,我们捡拾一些,然后想办法把桐油榨出来。 再高温加热,把生桐油变成熟桐油,耐用性更好,这过程并不难。我们也不需要太多桐油,榨出够堵住这个洞的油就行。” 大家觉得张文龙说的虽然很复杂,可是这真的是个好防水材料,就都同意张文龙的主意。 于是,大家都拿着衣服当做包袱,有的拿着铁桶,都去丛林里油桐树下寻找果实。 雷霆和琼斯也都参与了捡拾,她们还觉得很有趣…… 这油桐树下还真有很多干的果实,也大部分没有腐烂,不一会儿,就捡到了一大堆油桐种子。 张文龙看着礁石和沙滩上的大鹅卵石。 他让大家把种子剥开,用鹅卵石碾碎,用火炒热,然后选了几块平整的大石块上,开始用圆的巨石碾压,还真的撵出了油滴…… 比较正规的桐油榨油要把采摘回来的桐子经过剥籽、晒籽、破籽、制饼、装饼、打油等多道工序后才能榨出油。 现在荒岛上危机四伏,也来不及那么精细,只是捡回干燥种子破碎之后,生硬方法操作,居然也榨出了油…… 张文龙是北方人,他并不懂油桐的压榨操作之法,只是在广西大山里决定要来南洋时候,他思考了来南洋可能遇到的所有危险,事先做足了功课。 爪哇岛产油桐。 包括学习了治疗疟疾的针灸办法和药方,因为爪哇岛也流行疟疾。 而他认为来自更大的危险就是大海的船只,就找渔民了解了不少船只有关的消息。 当知道了桐油的作用,也学会了压榨之法和使用方法 。 看来一切好运和成功都不是偶然,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 世界上的油桐树共有六种:中国产的光桐、皱桐,日本油桐,马来西亚石栗,菲律宾油桐和爪哇油桐。 其中中国产的光桐和皱桐桐油质量最好。 油桐树喜欢温暖湿润气候,害怕严寒。 早在隋唐时期,桐油就被用于防水涂抹到船体,航海领域桐油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桐油除了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耐腐蚀性,还可以形成一层坚韧的保护膜,对木材、金属等材料起到良好的防护作用。 桐油还具有优良的耐水性和耐化学性能,可以抵御多种化学物质的侵蚀。 民国时期,中国桐油超过丝绸、茶叶成为第一大出口物资。 我国桐油为何是战略物资?二战时美国为了它,甘愿借中国贷款。 而此时美国正大量需要桐油,却遭遇了供货短缺,就这样区区一个桐油,竟然改变了美国对中国抗日战争的立场。 1939年美国与中国签署了桐油借款条约,美国也正式支援起中国的抗战。 16世纪时,来自西班牙的学者门多萨曾在《中华大帝国史》中感慨的说道:“涂有桐油的中国船只,其使用寿命,竟能达到欧洲船只的两倍之长!” 抗日战争爆发后,桐油成为战略物资受到严格的军事管制。 1931年,沈从文写成《边城》,讲天保和弟弟傩送的故事,他们唱山歌向翠翠竞争求婚,天保失败后从茶峒驾油船下辰州,出事被水淹死了…… 这里的油船就是运桐油的船。 张文龙这些人忙活了半天,真的榨出了少半桶桐油,大家又按照张文龙说的方法,放在火上熬制成熟桐油。 虽然这粗制滥造出来的桐油质量没那么达标,张文龙看着铁桶里滚烫的桐油已经粘稠,他觉得这船的洞,应该不会漏水了…… 大家都忙活出了一身汗,这时候快中午了,榨油不是那么简单的工作,是纯粹的体力活。 还好这些人都体力充沛,齐心协力,榨出了少半桶…… 等桐油冷却后,张文龙看着老虎皮,觉得可惜,又把老虎皮取了下来,送给了黄宇栋,让他收藏。 毕竟老虎皮也不是那么好得到的东西 …… 他先用桐油涂抹包住管道的竹片,每个缝隙都抹均匀封闭,竹子热胀冷缩系数很低,也不怕热水,只是怕火烤而已。 不一会儿,桐油形成了厚厚保护层,张文龙又用那张豹子皮给缠绕几层,每一层都涂抹了桐油,这样防水性能已经没有任何问题,桐油干了之后,应该不会漏水。 最后他用绳子和藤条捆绑扎紧管道,又在绳子和藤条上涂了厚厚几层桐油。 两个时辰后,已经下午,这时候桐油已经干燥凝固,非常牢固。 这个管道的洞,就这样补上了…… 张文龙很满意,大家都很惊诧,张文龙如何懂得这么多? 也很兴奋,虽然身在险地,却感觉这一天很充实…… 张文龙告诉黄浩启动船只,黄浩开始操作启动,蒸汽机发动正常,声音全部正常,补好的洞也没有渗水。 大家都高兴的欢呼,他们安装好船板螺丝。 大家在岛上找淡水洗了脸和手,简单吃了些肉汤,等着潮水涨到能使船浮起来,开船出发。 他们吃完饭,就都在船上等着涨潮,因为船只已经搁浅,这几天大潮,下午潮水涨的很快。 虽然补好了洞,每个人还是担心海盗袭击,都拿着武器,看着四周,心中也焦急的等着潮水涨起来。 快到下午三四点钟时候,船终于浮起来了…… 黄浩解开缆绳,启动船只,汽船如离弦之箭,重新驶向雅加达…… 这一次,海面上汽船行驶异常顺利,甚至连海盗船的影子都没见到。 天空晴朗无云,阳光明媚,视线很好。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平稳行驶,船只并未出现任何故障。 傍晚时分,黄宇栋驾驶的汽船即将抵达雅加达码头。 当雅加达的城市风光和码头景色映入眼帘时,每个人心中那颗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陈二爷和黄宇栋等人静静地站在甲板上,眺望着后方苍茫的大海,和前方雅加达海岸边的椰林,心中不禁一阵感慨...... 短短三天时间里,他们经历了艰难险阻,还是平安归来了...... 即使不喜欢喝酒的陈二爷和黄宇栋、张文龙站在甲板上,看着大海,都端起了酒杯喝起了酒…… 不知道他们都想着什么…… 浮生如梦,梦各不同。 这时候,广西金矿山下镇子新开的酒楼里,六爷正和他两个女人安静的喝着下午茶…… 这是陈二爷他们在南洋的难忘一天…… 苦海人生一叶舟, 二十余载卧潮头, 清茶烈酒香犹在, 长剑弯刀各自秋 ……… 第247章 海盗屠夫 黄宇栋他们终于抵达了码头,踏上陆地的那一刻,每个人都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 黄宇栋抬头望向天空,发现夜幕已经悄然降临。他决定将汽船停靠在泊位上,暂时不去操心修理的事情。 随后,他与众人一同返回了雅加达庄园。 当大家踏入庄园时,黄慧君急忙迎候出来。 看到黄宇栋等人平安归来,他喜出望外。 这两天来,黄慧君心急如焚,忧虑重重,生怕发生什么意外,但又束手无策。 如果再过几天,黄宇栋几人还不回来,他便打算亲自乘船前往野猪岛寻找下落…… 进了庄园,大家都很放松,回到住处先都好好的睡了一觉。 这些人睡觉期间,黄慧君告诉厨房准备晚饭。 旅途劳顿,都睡了四五个小时才醒,醒来,此时天色已晚…… 大家洗个热水澡,出来吃晚饭。 雅加达的夜晚,空气中弥漫着潮湿和闷热的气息。 在庄园的草坪上,摆放着几大桌丰盛的晚餐,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大家望着眼前各种各样的美食,忍不住垂涎三尺。 这两天连续吃了太多的老虎肉和豹子肉,他们早已经吃的想吐…… 黄宇栋端起酒杯,兴致勃勃地与家人们讲述着这两天的经历,说得眉飞色舞,手舞足蹈。 黄慧君等家人则听得目瞪口呆,没想到三天里发生这么多事情,海上这么凶险? 确实有些惊险。 黄宇栋对黄慧君说道:“叔叔,给我查清楚野猪岛附近有八门火炮的海盗首领是谁? 我要除掉他报仇雪恨! 还有,托人从国外买的马克沁机关枪什么时候到雅加达?” 黄慧君说道:“我明天就去调查这些海盗的详细了解情况,那几挺马克沁机关枪这些天也快到了。” 黄宇栋点点头,他拿起那张老虎皮,递给了黄慧君…… “这几天,都是你在庄园忙碌,这老虎是梁风打死的,这是条好汉! 陈二爷的兄弟! 这张老虎皮本来送给我,我就借花献佛,转送给你吧…… 可以做椅子靠背很威风!” 黄慧君急忙站起身来,恭敬地接过那张老虎皮,感谢黄宇栋相赠。 他衷心地赞叹梁风的勇猛无畏,也向他表达了谢意。 事实上,黄宇栋内心深处同样对这张老虎皮充满喜爱,但他更明白为人处世之道。 他深知此时此刻,与陈二爷的手下建立良好关系更为重要。 因此,选择将这份喜爱深埋心底,以展现出自己的大度,明智的平衡各方面关系。 众人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生死考验后,劫后余生,心情格外舒畅。 他们尽情享受着美食佳酿,开怀畅饮,欢声笑语此起彼伏。每个人都放下了心中的包袱,畅快淋漓地品味着这南洋岛上的欢乐时光。 酒足饭饱之后,大家纷纷回到各自的房间休息,带着满足和劫后余生的幸福感,进入甜美的梦乡…… 第二天,都睡到了自然醒才爬起来,这时候,都快到中午了 …… 张文龙去中药房给雷霆买了中草药,买了小柴胡汤和解表里,导邪外出。买了常山、槟榔祛邪截疟,配合乌梅生津和胃,以减轻常山致吐的副作用…… 又加石膏、花粉清热生津…… 雷霆的疟疾吃了奎宁已经好了差不多,再吃中药巩固几天,很对症,也就慢慢痊愈了…… 只是常山药性太强,不能多服,雷霆吃了中药还是呕吐几次,不过精神明显好转,几天后病症消失…… 梁风的胳膊伤口发炎了,去找医生处理好伤口,包扎好伤口,安心养伤。 黄浩去找修理厂修船补洞。 这几天,黄宇栋心情不错,每天和琼斯在雅加达附近寻欢作乐,二人死里逃生,感情好像比以前更微妙一些…… 黄宇栋送给了琼斯一辆漂亮的马车和专车车夫服侍,还送了琼斯很多钱和礼物,表示感谢这次琼斯打听情报。 陈二爷和老李他们庄园里休息两天,研究下一步计划,他们研究打算去婆罗洲的兰芳共和国看看朋友,也想看看那边有啥宝藏和机会。 三天后,吃晚饭的时候,黄慧君对黄宇栋说:“宇栋,我打听出了野猪岛附近袭击你们的海盗名字了…… 这是野猪岛海域附近盘踞的比较大的海盗团伙,头领叫阿夫。 三十多岁,性格残暴,狡诈多疑,手下有五六十人,劫掠商船,绑架勒索。 这些海盗有两艘炮船,一艘有八门火炮,一艘有十二门火炮,力量很强大。” 黄宇栋听着,皱起眉头,心中若有所思…… 他似乎曾经听说过这个海盗的名字,但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具体的情况。 印尼人取名的确常常与宗教和历史相关,阿夫算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男性名字。然而,让人毛骨悚然的是,这个海盗还有一个绰号叫做屠夫。 据说,每当这个海盗打劫商船后,他不仅会抢走财物,还经常残忍地将客商们全部杀害,并将他们的尸体抛入大海喂鱼。 偶尔,他也会留下几个活口,但这绝非出于仁慈,而是为了进一步实施绑架勒索,逼迫受害者家属支付巨额赎金。 更为可恶的是,即使拿到了赎金,他也未必会如约放人,甚至可能直接将人质杀害,这种残暴行径,简直令人发指! 想到这里,黄宇栋不禁感到一阵寒意袭来…… 这样的海盗实在是太过凶残,毫无人性可言。 政府军队围剿几次,都未能剿灭,他们纵横爪哇岛附近海域,横行不法。 在爪哇岛附近有几股海盗,阿夫的团伙算是比较有实力的…… 黄宇栋决定要深入调查这个屠夫的实力和行踪,他要报仇雪恨,绝不能让这个屠夫再继续肆虐下去…… 而且,如果想要去打捞那艘沉船之中所隐藏着的宝藏,就必然得跟这群穷凶极恶、杀人不眨眼的海盗们交锋,拼个你死我活! 这注定会是一场生死之战…… 黄慧君说完,黄宇栋看着陈二爷和老李他们说道:“黄叔说了这个海盗叫阿夫,他实际还有一个外号叫屠夫,很凶残…… 我听说过这个海盗名字,你们看,下一步我们要如何做?” 陈二爷看了看老李,老李说道:“我们差点死在这群混蛋手里,这个仇能报还是要报,我们要打捞沉船,他们肯定还会出现劫掠干扰袭击我们行动,所以一战是避免不了的…… 只是,我们的火力和人手是不是跟这群海盗相差悬殊?” 陈二爷点头示意老李说的正确。 黄宇栋听完老李的顾虑和计划,说道:“那我们就先在没打捞沉船之前,干掉这些海盗! 我可以让政府军队协助支持,军队有火炮船,我手下还有三十个能冲锋的猛士,我觉得我们的武器装备不会差。 只是这些海盗对海洋和天气非常熟悉,又很狡猾,行踪不定…… 我们不好寻找踪迹……” 大家听黄宇栋说完,心里有了些底气,目前面对的疑难问题只能想办法解决。 陈二爷说道:“我很好奇,这野猪岛只有范迪克一个人留守营地几个月,营地里很多武器和食品,为何这些海盗没有打劫荷兰佬的营地?” 陈二爷说出疑问,这也是张文龙的疑问…… 黄宇栋和老李等人听陈二爷说完,心里也瞬间一惊! 是啊? 肥肉在眼前,只有一人看守,这些海盗视若不见? 这有些不合逻辑…… 第248章 白头鱼雷 黄宇栋几人商量对付海盗的对策,对于大家的疑问,议论纷纷。 最后一致猜测是这些海盗和这些荷兰人有过接触,或者有些合作,否则海盗们不会对岛上的营地不去劫掠。 还一种可能就是海盗们暂时不想动这些荷兰人,也是想等这些荷兰人打捞出沉船之后,再动手劫掠现成的宝藏。 毕竟打捞沉船工程浩大,而且技术要求极高,不是这些海盗们的技术能打捞出水的。 陈二爷对黄宇栋说:“我想去婆罗洲看看那边情况,现在如果婆罗洲乱套了, 也许潜在更大的商机。 我们打捞沉船,这些海盗早晚是我们的劲敌,动手早晚的事! 倒是也不急于一时,先等荷兰人打捞出来再说。” 黄宇栋沉吟片刻,说道:“如果那些荷兰人回来开始打捞沉船,这些荷兰人也有几十人,武装力量庞大,还有政府保护他们的行为,我们不方便明着对荷兰人动手。 荷兰佬和海盗们合二为一,聚集一起,我们的力量就很难抢来宝藏,寡不敌众,也许吃亏,功亏一篑…… 我认为,在目前荷兰佬没有聚在爪哇岛的时候,逐个击破,恰好是时机。 我们如果有雅加达军队配合,出击海盗也许并不太麻烦,有战胜的把握。 这几天我新买了一艘装甲船,也配备了两门火炮和最先进的鱼雷,还买了几挺马克沁机关枪。 让军队打前锋,我们只要能跟踪出海盗行踪,就可以坐收渔利。” 陈二爷听完,觉得从战略角度,黄宇栋分析的有道理,他不再坚持自己的决定,于是,大家开始研究如何跟踪海盗。 最后,他们决定还是要再去一次野猪岛,和这个范迪克搞好关系,从他嘴里了解这些海盗的信息。这样的话,琼斯还是要继续施展美人计。 琼斯今天不在庄园,她回了雅加达。 黄宇栋说道:“我这几天给了这个洋妞不少钱算这次酬劳,虽然这个女人是我相好,上过床,这几天发觉我一提起这个荷兰佬,她有点言辞闪避…… 非我族类,必有异心,不得不防…… 这些洋人不可全部信任,我担心她和范迪克过于亲密,他们搞在一起,我们就成了傻子,一切都暴露了……” 大家听完,倒是没想到这么复杂和深远,看来这个黄宇栋能有今天成就,在爪哇岛黑白两道几十年屹立不倒,心思缜密程度超过想象…… 黄宇栋对他的女人都并不完全信任…… 陈二爷和老李几人对视几眼,并没有说话,他们不方便发表意见,目前都是猜测阶段,琼斯还是黄宇栋的相好,他们觉得持保留意见为好。 陈二爷说道:“我们以后再商议事情,避讳一点琼斯就好了,她也未必会做出对我们不利的事情,毕竟她还要在雅加达生存,要靠你庇护,估计她不敢,而且这个女人还要利用……” 黄宇栋点点头,不再说话了…… 他们开完会,就坐着马车去四处景色优美地方游玩了一天。 这几天,他们过的很安逸,只是等着装甲船的改装和武器到来。 不知不觉两周过去了,这天,黄宇栋兴冲冲的来找陈二爷。 “我们的装甲船都加固改装好了,机关枪也到了雅加达,大家去修理厂看看船只和武器装备,准备重返野猪岛!” 黄宇栋有点兴奋,他兴奋的时候,一点也不像一个经商多年八面玲珑的中年人,倒是像一个孩子…… 陈二爷正在和老李喝茶,都站起来喊来梁风和张文龙,大家收拾一下,跟着黄宇栋去了海边一个修理厂。 这个修理厂规模不小,是雅加达最大的船舶维修公司,那艘汽船已经修好了。 老板也是个华人,看见黄宇栋,笑呵呵的说道:“你们真有办法,这个洞能补的这么牢固!费了很大劲才切割开,现在补的很牢固!” 黄宇栋拍了拍这个老板肩膀,表示鼓励。 “今天到你这里,我们是来看看另一艘装甲船改装的怎么样?还要多久能全部搞好? 明天我有五挺马克沁机关枪运到你这里,你给我装在汽船两挺机关枪,装甲船两挺,枪前面两侧都做好护甲。 另一挺就放在装甲船上,灵活机动的放着就行……” 这个修理厂老板姓林,四十多岁,也是潮汕人。 林老板说道:“好的,就听黄老板的吩咐安装,放心吧!我肯定把这船改装的无比坚固 !” 黄宇栋看了看修好的汽船,很满意,他们又看了看新买的装甲船。 这艘装甲船有三十米长,不算小,配备了最先进的蒸汽机动力,船身都重新加固了厚厚装甲,尤其蒸汽机和船舷薄弱位置,都安装了厚厚钢板,一般的子弹根本打不透。 船上两侧还安装了四颗鱼雷发射管。 鱼雷是一种能在水中自行推进航行并能自动导向攻击目标的水中兵器,素有“水下煞星”之称。 鱼雷至今已发展了100多年…… 在现代武器日新月异的今天,鱼雷仍是海战的重要武器之一。 它的攻击目标主要是战舰和潜水艇,也可以用于封锁港口和狭窄水道。 鱼雷的前身是“撑杆雷”,诞生于距今约200年前。 “撑杆雷”的形式是用一根长杆,一头固定在小艇的船头,另一头绑上炸药。使用时,小艇冲向敌舰,用撑杆顶着炸药撞击,引爆炸药将敌舰炸沉炸伤。 这种“撑杆雷”有点儿像海战中的爆破筒。其缺点是小艇必须冲到敌舰肚子下面才能引爆,小艇很容易被敌舰击沉,也有被爆炸波及的危险。 1864年,奥匈帝国的卢庇乌斯舰长在“撑杆雷”上装了发动机和螺旋桨,使得雷身可以在水中行进,撞击敌舰。 这就解决了“必须抵近爆破”的缺陷,但自带动力的“撑杆雷”无法控制方向,基本一发射就打偏,所以并不实用。 1866年,英国工程师罗伯特?怀特黑德成功地研制出第一枚鱼雷。 该鱼雷用压缩空气发动机带动单螺旋桨推进,通过液压阀操纵鱼雷尾部的水平舵板控制鱼雷的艇行深度。 当时鱼雷的艇速仅11公里,小时,射程180~640米,尚无控制鱼雷艇向的装置。因其外形似鱼,而称之为“鱼雷”,并根据怀特黑德的名字,他的意译为“白色”,而命名为“白头鱼雷”。 “白头”鱼雷遂成为各国鱼雷发展公认的母型。 陈二爷和老李他们在爪哇岛这一年,是1866年,这鱼雷刚刚发明出来不久,还处于实验阶段,没有正式投入军队和商业。 可是黄宇栋信息灵通,就通过朋友从这个工程师怀特手里定做了四颗鱼雷。 而且黄宇栋费了很大周折运到了雅加达。 后来,黄宇栋说,他一直关注世界上的新式武器研发,他想以后做军火商。 当时对于晚清的几次战争和现状,黄宇栋认为要接受和学习这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思想。 这会改变战争结局,甚至改变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果然,没多久,鱼雷就装备了各国海军。 当时,海军战舰和特制的鱼雷艇普遍都装备数个鱼雷发射管,但两者的发射方式略有不同。 战舰上的发射装置可以调整发射方向,鱼雷艇则因体积小,只能靠艇身的机动来调整发射方向。 由于鱼雷只能自航数百米,作战时需冒险抵近攻击,故防护能力较弱的鱼雷艇,一般是在大舰的掩护下发动突袭,或乘夜雾时单独进行偷袭。 尽管当时鱼雷的航程有限,但威力极大,所以一问世便很快成为欧美各国海军的新宠。 几乎与怀特黑德同时,俄国发明家亚历山德罗夫斯基也研制出类似的鱼雷装置。 1887年1月13日,俄国舰艇向60米外的土耳其2000吨的“因蒂巴赫”号通信船发射鱼雷,将其击沉。 这是世界海战正史上第一次用鱼雷击沉敌舰船。 现在是1886年,鱼雷已经出现了二十年,南洋爪哇岛上黄宇栋最先装备了刚刚改良过的鱼雷。 这一年,不知道黄宇栋的装甲船能否击沉海盗船,只是历史没有记录而已…… 第249章 马克沁机关枪 陈二爷他们在崭新坚固的装甲船上四处观看设施,这船装甲几乎没有死角,里面也装饰豪华,黄宇栋还安装了一套淡水生成设备。 造水机的工作原理其实很简单。通俗一点,那就是海水把它“烧开”,然后产生的蒸汽冷凝成蒸馏水收集起来,就成了淡水。 这个设备还是黄宇栋自己设计制造的管道回路,他展示原理和操作,很得意。 船上有了淡水生产设备,即使他们在大海里抛锚或者出现险情,也能有淡水喝。 而且,黄宇栋还准备很多附属远航设备,除了千里镜,六分仪这些常规的之外,他还准备了几个大的凸透镜。 如果没有火,这些凸透镜可以太阳照射聚集光生火 。 众人看着眼前的这些设备,无不对那位总是面带笑容的雅加达富商深感钦佩。 他不仅深思熟虑、考虑周全,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还拥有将自己想法转化为实际行动的智慧和能力。 大家站立于装甲船的甲板之上,目光看着野猪岛方向的那片辽阔海洋。 心中有了信心,也不禁涌起一股疑虑:面对那艘装备有八门火炮的海盗船,咱们这艘装甲船究竟能否战胜它呢?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传承下来的智慧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要想做好一件事情,必须先磨砺好自己手中的工具。 陈二爷说道:“这船很好,我们还是要动手段,不要硬碰硬,智取战胜,兵不血刃杀掉这些海盗是上策。” 黄宇栋点点头,说道:“我明天去找雅加达政府和军方的朋友,研究下让他们海军去打击海盗,这些海盗也是他们的心腹大患。” 甲板上这些人都是有勇有谋的人,他们有着以弱胜强的信心,也有运筹帷幄的才能。 可惜,他们没有选择当兵或者从政,都是商人…… 如果统帅千军万马,他们也会是有将帅之能,他们的思维和胆识也许会改变历史。 海面上一片苍茫,刚才蔚蓝的天空起了很多乌云。 这个时候,大洋彼岸的满清已经摇摇欲坠,风雨飘摇,更像一艘老朽残破的大船…… 六爷的那个封疆大吏朋友也在发展洋务运动,师夷长技以制夷。 这个两广总督算是有眼光的中流砥柱,只是这个中流砥柱难以支撑晚清大厦将倾…… 大家在甲板聊天,不一会儿,天空突然变得阴沉沉的,乌云密布,仿佛一块巨大的黑色幕布笼罩着整个爪哇岛。 紧接着,一阵惊天动地的雷声响起,震耳欲聋,让人不禁为之颤抖。 这就是爪哇岛的天气,说变就变,毫无预兆。 狂风呼啸着席卷而过,海岸边树枝被吹得左右摇晃,树叶沙沙作响。 雨点像密集的箭矢一样倾泻而下,打在大家身上脸上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码头街道上瞬间空无一人,他们急忙躲进船舱里避雨。 海面上一片漆黑,雷声滚滚,暴雨倾盆。 他们身上都被浇湿了,刚才心里燃起的信心忽然都冷却了下来…… 这艘武装到牙齿的装甲船在海里随着潮水摇摇晃晃…… 张文龙说道:“我们也要注意天气变化,要是和海盗海战,他们比我们更加了解大海天气,更有对付这些风暴的办法,我们没有经验。” 黄宇栋默不作声,他本来对这装甲船很有信心,一场热带风暴突然袭来,海面一片漆黑,什么千里镜,六分仪,什么凸透镜居然都用不上…… 即使发射鱼雷,都看不见海盗船只…… “看来还是考虑不周全。” 黄宇栋心想。 黄宇栋说笑着说道:“还好,还没正式和海盗开战,我们还有准备,这是预先给我们上了一课,是要考虑天气! 妈的,爪哇岛的天气说变就变。” 他说完,打开船上一个箱子,里面居然都是衣服,各种型号的都有,他拿出几件衣服,扔给众人。 “大家把湿衣服都换了吧,自己挑,都是男的,就在船舱脱吧!” 陈二爷和老李几人看着这些衣服,更觉得这个黄老板考虑周密,他都想到船上备用着干燥衣服。 刺灵珠和雷霆在庄园里休息,没有来修理厂,船上都是男的,也不避讳,都脱了衣裤换了干燥衣服。 身上不再湿漉漉的,精神都一振。 虽然在大自然的力量面前让人感到渺小,可是,老祖宗已经和大自然搏斗了几万年,还是掌握一些规律。 黄宇栋对黄浩说:“回去后,找个渔民出身的本地人,要对天气很了解的人,给咱们做向导。这鬼天气,是要小心……” 黄浩点头说好。 这场大暴雨下了两个多小时,才停下来 …… 爪哇岛的雨如同孩子脸一般,说变就变,来时汹汹,去时匆匆,竟然转眼间便雨过天晴,远处还出现了一道绚丽的彩虹…… 雅加达路边的成排椰子树被雨水一浇,树叶更加碧绿。 彩虹高高地挂在天边,色彩斑斓,美不胜收,众人纷纷走上甲板,一边欣赏着彩虹,一边望着被暴雨冲刷过后的干净街道,心中不禁感慨这天气,犹如人生般变幻莫测…… 随后,他们向修理厂的林老板道别,返回了庄园。 雨后的庄园弥漫着青草芬芳,空气异常清新,黄慧君安排好了篝火晚餐,大家继续品尝着爪哇岛的特色美食,尤其是那些诱人的烤野味。 梁风不苟言笑,还是和黄宇栋开起了玩笑:“你们这爪哇岛,最让人头疼的就是这变化无常的天气,不过好在还有这些美味。 我都还没吃够这些烤蛇肉、烤鳄鱼和烤麂子肉。 等我们消灭了那帮海盗,我还要去丛林里打几只野味回来烤着吃,自己亲手打的味道会更好,只是这老虎有点多,说真的,我有点怕……” 他的话逗得大家哈哈大笑起来…… 大家知道,梁风勇猛如虎。 第二日清晨,黄慧君一脸兴奋地前来报告:“马克沁机关枪已抵达码头,并正在卸货,现在已经运往船舶修理厂!” 听到这个好消息,黄宇栋喜出望外,他迫不及待地与众人一同前往修理厂,想要亲眼目睹这种神秘武器——机关枪。 一踏入修理厂,工人们正小心翼翼地将那几台马克沁机关枪从运输船上卸下,每个人都格外小心谨慎的拆卸。 黄宇栋静静地站在一旁,目光紧盯着那几个黑洞洞的枪口,仿佛看到了海盗被打得屁滚尿流的场景…… 他高兴的有点手舞足蹈,帮忙拆卸组装机关枪,不时的蹲下来观察这些机关枪零部件,眼睛像个孩子一样充满未知和渴望…… 站在一旁的陈二爷,暗自思忖:黄宇栋此时此刻就像一个尚未成熟的孩童一般,完全不似在雅加达商界呼风唤雨、令人敬畏的大佬形象。 或许是这些年来在商海中历经无数鏖战,身心俱疲的他,只有在这群故乡老友面前,才会毫无保留地敞开心扉吧? 正是这样一个有着真性情又不缺智慧的中年商人,竟然打算挑战那个被称为“屠夫”的爪哇岛海盗。 这场生死较量究竟鹿死谁手呢? 暂时无人知晓答案…… 在这风起云涌的南洋,一切皆有可能发生。 第250章 南洋试枪 黄宇栋站在一旁,他亲自指挥着修理厂的装卸工们,小心翼翼地将那五挺机枪从船上卸下,放置在修理厂的地面上。 与它们一同卸下的,还有整整五十箱机枪子弹,这些弹药整齐地码放在一边,这是为战斗准备的利器! 在场的人们纷纷围拢过来,目光中充满了好奇。对于他们来说,这些铁家伙简直就是前所未见的稀罕物。 不仅他们没见过,那个时代的许多人也未曾亲眼目睹过真正的机关枪。 要知道,这款马克沁机关枪刚刚问世不过之久,尚未正式投入军队使用。 在部队服役后的马克沁机关枪一度改变战局,是交战时候火力压制和打击敌人的重要武器…… 在马克沁机枪出现之前,单兵火力密度是有上限的,也就是进攻方只要有足够的兵力,实际上是可以局部压制防守方而形成突破,也就是所谓的人海战术是真可以实现的。 这个也是机枪大规模应用以前,陆军战术崇尚进攻,因为进攻更容易形成局部兵力优势,而防守需要过长的战线维持。 但是,以机枪为代表的速射武器出现,让防御方可以无视对方的数量优势,只要没有有效的防御手段,数量的叠加已经不能形成优势,这个对于防守大大增强。 有一个例子,就是着名的马塔贝勒战争中,几十人的英军,仅凭借着4挺马克沁机枪,抵抗住了5000人的进攻,造成了对方3000人的伤亡…… 众人议论纷纷,对这些机关枪充满了好奇…… 他们围绕着这些机枪仔细观察,试图理解其中的奥秘。 有的人低声讨论着机枪的工作原理,有的则惊叹于其复杂的结构设计。 修理厂的林老板看着机关枪对黄宇栋说:“这么个铁家伙这么笨重,打仗威力行么?” 不仅仅是林老板心生疑虑,就连梁风和老李也都凝视着眼前的这些钢铁块子,怀疑它们是否真有那么强大的杀伤力…… 黄宇栋按照说明书的指示,给其中一挺机关枪装填好子弹,认真看了操作方法。 他将枪口瞄准了一棵大树,然后扣动扳机…… 刹那间,枪声震耳欲聋。待到硝烟散去,众人定睛一看,只见那棵大树的一段已经被子弹打得破烂不堪、断裂开来…… 水桶粗的大树,被机关枪拦腰打断了…… 所有人都惊得目瞪口呆,他们万万没有料到,这机关枪竟然拥有如此巨大的威力! 只是在刹那间,那棵巨大的树木就像被砍倒一样断裂开来! 这力量简直超乎想象,要是这样的攻击落在人类肉体上,后果不堪设想! 哪怕是普通的船只,只要被这种武器击中,船舷船帆也会瞬间破碎,整艘船都会沉没下去…… 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震撼和惊叹。 他们对这些洋人的技术发明感到惊讶和钦佩,同时也对和海盗们一战充满了信心…… 陈二爷自言自语:“几千年来,我们的祖先智慧超群,留下无数发明创造,世界领先,那时候洋人还是蛮夷不化之族…… 为什么这一百年来,洋人们的技术突飞猛进,我们固步自封,停滞不前,被甩下这么远?” 陈二爷说完,自己摇摇头,有点感慨,他陷入了沉思…… 他的脑后,还拖着一根满清的长辫子…… 张文龙听见岳父说的这些话,也感慨的说道:“听说洋人工业革命之后,机器就逐渐代替了人工,蒸汽机代替了马车。 这些武器目前都威力如此巨大,将来再改良,在战场上不知道要变成多强大? 现在还是在海里舰船打仗,在陆地上骑马打仗,也许将来还会在天上打仗,那时候的战争就真的是生灵涂炭了……” 说完,张文龙看了看天空,天空蔚蓝,飘着几朵白云…… 陈二爷点点头。 黄宇栋放下机枪,也听见了两人聊天,走过来笑着说道:“我是华人,可是我是信上帝的,这百年来各种发明创造纷纷出现,世界变化这么大! 谁都没想到…… 我不禁深思,如果人类的科技水平不断地向神靠近,那么或许这个世界即将面临毁灭,而上帝可能会再次启动世界的轮回......\" 他喃喃自语着,仿佛看到了末日的景象。 黄宇栋能有这样思维,说明他不仅仅是个商人,他还是个智者。 这一百年来,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人类逐渐掌握了一些曾经被视为神才拥有的力量。 比如,基因编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等,这些技术的出现使得人类对生命和自然的掌控力越来越强,但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风险与挑战。 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开始反思科技进步到底给人类带来了什么? 它是否真的能让我们变得更幸福、更美好? 还是会将我们引向无法预料的灾难深渊呢? 也许,正如这个一百年前富商黄宇栋所言,当人类过于追求与神比肩的力量时,就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因为一旦失去对科技的敬畏之心,我们便可能亲手毁掉自己创造的一切。 而那个时候,上帝或许只能选择重启这个世界,让一切从头再来…… 然而,这并不是说我们应该停止探索科技的脚步。相反,我们需要更加谨慎地对待每一次技术革新,并思考其背后可能隐藏的后果。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科技真正成为人类进步的助力,而非毁灭的导火索引。 毕竟,在追寻神之力量的道路上,保持谦逊和敬畏至关重要。 否则,等待我们的很可能就是世界末日的降临以及新一轮回的开始...... 陈二爷和张文龙都没听懂黄宇栋话的意思,没有接声。 他们都看着这五挺重机枪…… 马克沁重机枪是一种水冷式全自动机枪,由英国人海勒姆·马克沁爵士发明,马克沁于1883年注册了马克沁机枪的专利,并在1885年成立了马克沁公司来生产和销售马克沁机枪,1886年开始正式部队服役。 它是世界上第一种利用子弹的后座力来实现自动上膛和射击的自动武器,也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最广泛使用的机枪之一。 马克沁机枪是真正的第一代自动武器,改变了战场规则,进而改变了战争模式…… 大家和修理厂的技术人员开始研究如何把这些机关枪安装在船上。 最后决定,在汽船甲板上安装一挺机关枪。 装甲船的甲板安装一挺机关枪,船尾安装一挺,最后两挺机关枪没有安装,留着可以灵活机动使用。 接下来开始研究如何能安装完护甲之后不影响使用操作,不遮挡视线。 机枪还能在船上一百八十度旋转,这样装甲船前后两挺机关枪同时射击,海上射击敌人就没有死角。 他们计划在船上安装坚固的转盘底座,把机枪架上。 设计护甲安装并不复杂,中国人几千年来对盔甲的使用已经轻车熟路,陈二爷和黄宇栋他们按照盔甲防护原理一改良,就设计好了机枪护甲图纸。 最后林老板让技术人员按照图纸设计施工,生产装甲和可以旋转的底座。 这些都要求很精确尺寸和结构部件,他们在码头修理厂研究了一天细节尺寸和材料,全部设计好图纸的时候,天都快黑了…… 大家兴致勃勃拿着纸笔勾画研究,那一天,黄宇栋和张文龙他们成了工程师…… 晚上,大家回了庄园,拉回来了一挺机关枪放在庄园草坪上。 黄慧君和庄园的人们看到这黑洞洞的铁家伙也都很好奇,围着观看,议论纷纷。 黄宇栋得意洋洋地在庄园里试着射击,只见他轻松地扣动扳机,连续几枪便将巨大的石块打得粉碎。 一旁观看的黄慧君等人惊得目瞪口呆,他们对这件武器的威力感到无比震惊! 如果有几十甚至几百个敌人同时冲上来,凭借着如此强大的火力,完全可以将他们一举消灭干净…… 黄宇栋说道:“叔叔,找工人加固碉堡楼,把这机枪放在高处碉堡里,能扫射庄园,安装好,将来雅加达也还会乱的,以后也许用的上…… 还有一挺机关枪在码头船上放着,打完海盗以后也安装在碉楼另一侧。 这样两挺机关枪一封锁,整个庄园草坪上就没有死角,门口来多少敌人我们都不怕!” 说完,黄宇栋拍了拍马克沁机关枪,笑了…… 黄宇栋很聪明,他把两挺重机枪架在他庄园碉堡楼两侧形成的火力,足以射杀来犯之敌。 黄宇栋喜欢居安思危…… 预感山雨欲来,他要未雨绸缪,加强庄园火力,毕竟在雅加达辛苦经营几十年,他要守住基业…… 他祖上一直告诉警惕雅加达社会时局,以防再出现类似红溪血案,他要事先布局,以免出现意外时候措手不及。 还要和海盗们生死一战,也要提防海盗们偷袭庄园。海盗们火力很猛,而且人数众多,那个海盗头子还叫:屠夫。 此时,黄宇栋还没有完全想到这两挺重机枪的威力…… 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更加不知道,在十八年后的日俄战争中,日军在旅顺争夺战中,传统的密集冲锋面对俄军马克沁机枪造成重大伤亡都没成功,围困以后靠着重炮才夺取俄军阵地…… 随后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真正让战争史写入了马克沁的名字。 一战初期,各国军事思想都是崇尚进攻,但是以马克沁机枪为代表的速射武器登场,让进攻方的局部兵力优势变得没有意义。 最终,一战变成了堑壕战。 也是马克沁机枪的威力,催生了防护、机动、火力三位一体的新武器坦克的诞生…… 进而催生了装甲机动作战模式,马克沁机枪真正改变了战争模式和战争史。 马克沁机枪在那个时代,可以说创造了历史,是人类武器史上最重要的标志性武器之一…… 大家忙碌一天,吃完晚饭都各自休息。 第二天,黄慧君请工匠安装重机枪和加固庄园碉楼设施。 黄慧君不会想到,不久之后,这雅加达庄园里,很多人死在这马克沁机关枪枪口之下,鲜血染红了宽阔的碧绿草坪…… 今天,天气很好,还是一个南洋岛上温暖宜人的仲夏夜…… 第251章 黑金 第二天,黄宇栋和黄浩去了总督府去找总督,他打算让总督派军队围剿海盗。 黄宇栋家族在雅加达盘踞上百年,和荷兰当局关系复杂,包括印尼土着和各个酋长之间的关系都很密切。 在商业上,黄宇栋算是八面玲珑,也很懂做人和处理各种关系。 爪哇岛的历史很复杂。 因为印尼盛产香料,两百多年前,印尼的香料贸易经过英荷两国长时间的角逐,最终以荷兰成为香料霸主为结束。 英荷对香料贸易的争夺,也是对印尼殖民统治权的争夺,因此,荷兰完成对印尼香料贸易垄断的同时,也完成了对印尼地区殖民统治权的争夺。 从此,荷兰成为了印度尼西亚的宗主国,开始了对印尼长达三百多年的殖民统治。 荷兰在印尼的总督, 通常对印尼土着十分轻视,认为印尼本土的统治者和荷兰在巴达维亚当局的总督是不能平起平坐。 在印尼社会形成了类似于印度种族的等级制度:有荷兰血统的排在首位,其次是爪哇贵族和中国中产阶级,本土马来西亚人排名最后处于金字塔的最底层。 这种等级制度在印尼社会中存在了三百多年的历史…… 当时荷兰在印尼有强大的军事力量和警察队伍,如果打击海盗,还真的需要荷兰佬派遣军队。 黄浩赶着马车拉着黄宇栋到了总督府,这个荷兰总督五十岁左右年纪,长着一张典型的荷兰佬的面孔,高大魁伟,一双蓝色眼睛很深邃,看不出内心精神状态,神色倨傲…… 不过他对黄宇栋很礼貌,毕竟黄宇栋在雅加达算是有名的富商,还有一定社会地位。 而且黄宇栋几乎垄断大部分印尼沉香资源,也和荷兰人之间有很多八角、肉豆蔻等香料贸易,和这个荷兰总督私交关系也很好,他们曾经打过几次交道。 最主要的是荷兰政府需要利用华人的商业领袖,和有社会影响力的人来平衡雅加达社会关系。 所以这个总督对黄宇栋很礼貌,他听完黄宇栋的诉求和来意,说道:“这些海盗劫掠商船,影响治安,是应该除掉,只是他们神出鬼没,行踪不定,不好贸然出击。” 黄宇栋早就想到总督的托辞,不紧不慢的说:“我可以自己安排人员调查这些海盗行踪,目标明确,您在派遣军队围剿,我们也协同作战。” 这个荷兰总督沉思一下,问道:“这个海盗头子你说叫阿夫? 绰号屠夫?” 黄宇栋点点头。 荷兰总督好像想起了什么,有点心不在焉。 过了一会儿,总督说:“这些海盗经常在野猪岛附近海域活动,那里有我们荷兰人在打捞沉船,这些海盗并没有攻击我们的人…… 出兵兴师动众,还可能没有击杀掉这些海盗,成个笑柄,或者万一没有全部绳之以法,他们余寇就会去骚扰攻击我们那些打捞沉船的荷兰同胞。” 这个荷兰佬一听说海盗是屠夫,地点野猪岛附近海域,他的话锋就立刻变了,开始推辞…… 黄宇栋何其聪明,他马上想到这些海盗和这些打捞沉船的荷兰人可能有勾结,而且这沉船打捞出的宝藏,这个荷兰佬总督也应该有分红…… 这个荷兰总督不仅不会帮自己打击海盗,还会对自己从此戒备疏远,甚至敌对。 这个总督和捞船的荷兰人,还有这些海盗,目前是一个利益链上的同盟…… 黄宇栋不再说话,他在想下一步该怎么办? 如果仅仅靠自己的几十人队伍消灭掉海盗只能两败俱伤,还可能自己人损兵折将。 虽然自己有了几挺机关枪,可是海盗有大炮…… 黄宇栋微微一笑,有了主意。 他看了一眼会客室,发现并没有其他人,房间里就只剩下他自己以及那位荷兰总督。 黄宇栋缓缓地站起身来,走到窗前,静静地凝视着窗外的景色…… 短短几秒钟的沉默,却让整个氛围变得异常凝重。 这个荷兰总督不知道黄宇栋想干什么。 黄宇栋深吸一口气,然后慢慢地转过身,回到座位上重新坐下。 他端起茶杯说道:“这艘沉船内部蕴藏着的宝藏,可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超出你的想象…… 你们这支荷兰打捞团队确实非常专业,这一点毋庸置疑。 然而,想打这些宝藏主意的人不在少数。那些海盗之所以没有对你们动手,是因为他们另有盘算,想要等待你们成功捞出宝藏后再行出手。 这样一来,他们便可以坐享其成,不费吹灰之力地夺走这笔财富。” 黄宇栋顿了顿,继续说道:“这些海盗对于打捞沉船这件事,并不能提供任何实质性的帮助,反而会给你们带来诸多麻烦和风险。 因此,从长远考虑,除掉这些海盗无疑是利大于弊的选择。 这样不仅能够确保你们的安全,还能让打捞工作更加顺利地进行下去。” 说完这番话,黄宇栋盯着那位荷兰总督,期待着他的回应。 然而,总督保持沉默,一言不发。似乎正在思考着黄宇栋刚才提出的建议…… 整个会客室陷入了一片死寂之中,只有两人的呼吸声清晰可闻。 黄宇栋知道这个荷兰佬心中在盘算利弊。 黄宇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慢慢说道:“这房间只有你和我两个人,我们也是打交道很多年了…… 明人不说暗话,我也打这沉船的主意,我知道打捞团队是你们荷兰人,可是没有人和钱过不去…… 他们打捞沉船交了采矿税,这点钱在宝藏面前微乎其微,钱款还要上交政府,能分给你手里的钱更是屈指可数。 我有个大胆的想法,我们俩联手先干掉这些海盗,因为这些海盗对宝藏只是障碍,而且是为民除害,师出有名。 除掉屠夫之后,其他的海盗也就不敢来骚扰了…… 等这些打捞沉船的人把宝贝打捞出水之后,我们安排武装人员假冒海盗劫下这批宝藏…… 我可以在欧洲找朋友拍卖掉这些宝贝,宝藏卖掉的钱,咱俩平分…… 我能把这件事办的干净利索,神不知鬼不觉…… 这些年,我们两个人也合作过几次生意了,都很圆满融洽,你也知道我的为人和原则。 我的计划,您看如何?” 黄宇栋说完计划,不再说话。 他太了解人性了,黄宇栋知道,要给这个荷兰总督考虑时间…… 果然,这个荷兰佬想了一下,眼角有了笑意,说道:“我和你认识很多年,也合作的都很愉快! 可是打捞沉船的是我荷兰同胞,残害同胞,杀人越货的犯罪事情,我是不会做的…… 这些海盗真是罪大恶极,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严重影响了治安和海上贸易。 我们绝不能让他们继续作恶下去!必须采取行动,将他们绳之以法! 首先,要全力追踪这些海盗的行踪。你先安排人员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情报。 确定了海盗的具体位置后,我们研究行动计划,我会安排海军出击,消灭掉这个屠夫海盗团伙,为民除害,还大海一片宁静!” 黄宇栋心中大喜:这事成了! 什么同胞?什么民族?什么犯罪?什么为民除害? 都是冠冕堂皇的说辞,在利益面前,都不值一提! 不是还都按照自己的步骤实行了么? 下一步假扮海盗打劫荷兰佬,也顺理成章,这个总督选择睁一眼闭一眼了…… 他坐享其成,就能分得一半宝藏! 没有什么能打的过人性。 如果这个总督没动心,那是利诱不够大…… 而和打捞沉船团队给他的那点微不足道好处费和保护费相比,能够分到一半沉船宝藏,简直是天差地别! 这就像是将一座金山摆在了他面前,让人无法抗拒! 黄宇栋深知这位总督已经默认了自己的计划,毕竟大家都是聪明人,很多事情无需挑明,彼此心照不宣即可。 黄宇栋心中已然明了接下来该怎么去做。 一个小时过去后,黄宇栋告别总督,离开了总督府。 而那位荷兰总督竟然送黄宇栋至总督府外的大路之上...... 可见这个荷兰佬心中对那一半宝藏的惊喜让他乱了方寸,没了威仪。 黑金交易,就这样达成了…… 第252章 重返野猪岛 黄宇栋回到了庄园,他与陈二爷等人讲了与那位荷兰总督的谈话细节,将整个过程一五一十地的讲了一遍。 众人围坐在一起,仔细聆听着黄宇栋的讲述,他们剖析着可能出现的各种变数,以及无法预知的情况。 黄宇栋神情自若地说:“呵呵,无论如何,我们只能见步行步。既然决定要与这些海盗交锋,就必须全力以赴干掉他们! 否则,即使成功掠夺了沉船宝藏,也难逃被他们洗劫一空的命运。 那些荷兰佬不可轻信,但有利用之处。首先,我们得摸清这个屠夫的下落,我们还需要再次探访野猪岛,从范迪克口中获取更多情报。” 陈二爷和老李等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认为目前局势发展对己方较为有利。 若能借荷兰人之力打击海盗,则可谓上策。 经过一番商讨,他们详细研究了计划和行程安排,最终决定于三日后启程前往野猪岛。 因为明日便是中国农历五月初五,华人的传统节日端午节。 这个传统佳节的到来让众人不禁感叹时光飞逝。 在华人的端午节,人们会举行各种庆祝活动,如赛龙舟、吃粽子等,说是纪念屈原,其实,还不过是借助一个节日,让亲人团聚,怀古思今。 这里是雅加达,可是华人很多,这些人漂洋过海来到南洋,更加思念家乡,都很重视端午节。 有了荷兰总督的应允,大家觉得对付海盗有了更多底气,都心里放松了很多…… 第二天,黄宇栋让黄慧君采购了很多美食,他把所有员工和亲族都请到了庄园,一起聚餐,足足有几百人,庄园里很热闹。 都喝的有点醉,醉眼朦胧里,张文龙觉得这场面很像陈龙的生日宴会…… 仅仅一年前,他还在陈府卧底图谋金靴,思慕兰蕙,当个伙计,现在兰蕙和青黛都成了自己妻子,自己开了金矿,下了南洋…… 这一年里,他峰城遇险,江城死战,谋杀何乾元,海参崴突围,广西探墓,击杀巨蟒…… 历尽凶险,现在,他还活着。 一个人如果经历几次生死之后,是很喜欢怀旧的,张文龙也不例外,虽然,他才十九岁。 每逢佳节倍思亲,今天,张文龙不仅仅怀旧,还思亲。 他想念他的两个妻子,青黛有了身孕,再过几个月,他就是父亲了…… 想到要为人父,张文龙突然感觉压力重大,这个曾经勇敢无畏的少年,突然有点怕死…… 南洋爪哇岛上,张文龙、陈二爷和老李他们在雅加达过了一个难忘的端午节。 雅加达华人很多,晚上,他们走在运河边,节日气氛浓厚,很多华人熙熙攘攘,他们也都喝得醉了,溜达一会,各自回房休息。 张文龙回到住所,隔着窗户,看着草坪上的燃尽篝火,他没有睡意…… 三天后,装甲船也改装好了,黄宇栋叫来了琼斯,一起去了野猪岛,这次刺灵珠和雷霆没有去。 毕竟这是冒险和战斗侦察,带个孩子并不方便。 他们带足了弹药和淡水,以及医药救护措施,黄浩驾驶着装甲船,直奔野猪岛。 这天黄历写着:五月初八,大安,利东南。 两个多小时之后,他们到了野猪岛,他们把船只停泊在一个避静岸边,这里比较隐蔽,不容易被海盗发现。 黄浩和梁风在船上看守,黄宇栋和老李几人下船去了荷兰人营地。 他们找到了荷兰人营地,看见七八个荷兰人在营地准备午餐,那个范迪克看见黄宇栋来了,很热情的迎接。 黄宇栋把带来的美酒和特产等礼物送给范迪克,范迪克很高兴。 这营地今天多了五个荷兰人,这些人对陈二爷他们并不熟悉,还是有些戒备。 这些人是范迪克团队的人员,他们每个月回来一次,照看营地和各方面物资配备补给输送。 范迪克热情地向他的荷兰队友们介绍着这些朋友,那些原本有些警惕的荷兰人见状,也逐渐放松下来,纷纷放下心中的戒备,开始准备起丰盛的午餐。 范迪克没有忘记琼斯的火辣热情,他一心想要与琼斯更进一步地交流沟通。 于是乎,他趁着大家忙碌之际,不断寻找各种机会去搭讪琼斯。 然而对于久经风月场的琼斯来说,面对眼前这个直率的荷兰佬,拿捏起来,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她轻轻松松便能将其玩弄于股掌之间,让范迪克为之心驰神往却又无法自拔。 这是一次氛围和谐的丛林野餐会。 那些荷兰佬们虽然个个都是好酒之徒,但实际上酒量却不怎么样,老李才与他们过招了几个回合而已,便已经将这群人灌得头晕目眩、找不着北了…… 相比之下,琼斯和范迪克清醒许多,并没有喝醉。 在用餐结束后,两人一同前往森林深处打猎去了…… 而剩下的那几位荷兰人由于饮酒过量,纷纷回到宿舍倒头大睡。 陈二爷和老李都没有喝多,拿起猎枪也去狩猎消遣娱乐。 黄宇栋则和张文龙留在营地一起喝着红酒,等待着琼斯从范迪克那里探听到有关海盗的消息归来。 傍晚时候,琼斯和陈二爷他们去打猎的人们都回来了,每个人都收获颇丰,收获到猎物。 这些人都很兴奋,这几个荷兰人都睡醒了,大家忙碌着准备晚餐。 晚餐还是烤野味,杜松子酒。 琼斯趁着范迪克不备,对陈二爷说道:“我问出来了,他们果然和海盗有过约定,一起联手打捞沉船,海盗们负责维持安全,他们也要提防当地土着和其他海盗的劫掠。 这个荷兰打捞沉船的头领答应分给这些海盗两成出水宝贝。” 黄宇栋听完,默不作声。 他早就猜到了这些荷兰佬会和这些海盗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不过确实如此,他心里还是有点沮丧,这样的话,很难让这些荷兰佬协助自己打击海盗。 美人计只能对一人,不可能对一群海盗。 而且,那个荷兰打捞沉船的头领还没有见过。 黄宇栋笑着对琼斯说:“这个范迪克今天占你便宜了吧? 要不然,不会和你说这么多。” 琼斯爽朗一笑…… “没错,就是刚才一起打猎的时候,在那片茂密的丛林里面搞了一下…… 不得不说啊,他的体力确实要比你更好一些呢…… 不过嘛,你也别太往心里去啦! 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和不擅长的领域嘛…… 而且,通过这次经历,你想知道的所有信息都已经弄清楚了。 所以呀,你就别再吃这种没必要的醋咯......” 黄宇栋听完这番话后,只是轻哼了一声,不再说话…… 这时候,营地的晚餐都准备好了,范迪克举着酒杯来到了黄宇栋面前,约他一起喝酒。 黄宇栋站起来,冲着范迪克笑了笑,自己倒了一杯杜松子酒,和范迪克碰了一下酒杯,一饮而尽! 野猪岛的傍晚,十几个人开始了篝火晚餐…… 他们不知道,丛林里几十支涂着剧毒的弓箭对准了他们…… 第253章 土着围攻 黄宇栋一行人和那些荷兰人正围坐在篝火旁,享受美味的晚餐。 此时,时间大概是傍晚四五点钟,太阳逐渐西沉,如血般的晚霞映照在爪哇岛茂密的热带雨林之上,使得每一片树叶都仿佛被染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辉。 沉浸在美食与美景之中的众人却浑然不觉,一场巨大的危机正在悄悄逼近。 微风渐渐停息下来,四周变得异常安静,只有篝火偶尔发出噼啪作响的声音,大家忙碌着烤肉和喝酒…… 陈二爷和黄宇栋他们几乎没有喝酒,老李虽然喝了不少,一直很警觉,他也怕喝多了和这些荷兰人动手发生冲突。 而且上次来野猪岛遇见过海盗,梁风和黄浩还在船上等着,他必须要保持清醒。 突然丛林里有一群鸟惊叫飞起,老李戎马多年,对这些周围动静非常警觉,一群鸟惊叫飞起,说明丛林里有埋伏或者大型动物在狩猎。 孙子兵法上也写过遇到惊鸟,疑有伏兵。 他看了一眼四周,觉得气氛很怪异,安静的有点吓人,隐隐感觉有危险悄悄降临…… 这种戎马生涯多年的经验和第六感让他瞬间警觉起来,老李悄悄的对陈二爷和黄宇栋、张文龙说道:“我觉得四周有伏兵,不会是荷兰佬对付我们的人吧? 我们都到桌子另一侧吃饭,背靠着他们营地房子,提防丛林里动静。 那些鸟都纷纷惊飞了,说明丛林里人员不少。” 陈二爷和黄浩、张文龙都看了看四周,并没发现啥异常。 鸟已经飞走了…… 不过他们还是把武器放在身边,跟着老李坐到了餐桌的另一侧,大家坐在了一起。 看着这些荷兰人并没有异常,也还在喝酒吃肉,也不像要对自己这几人下手的意思。 陈二爷和黄浩心想,是不是老李喝多了疑神疑鬼? 不过身处险地,而且这些荷兰人和海盗还是盟友,不得不防。 他们打算吃完饭就坐船回雅加达。 大概过去了一刻钟,一个荷兰人站起来去丛林里撒尿,他解开裤带,对着树林方便,尿完尿,他穿好裤子,忽然一声惊叫:“啊? ……!” 还没来得及说出第二句话,一支利箭射中了他的咽喉,直接倒下了…… 这些荷兰人和陈二爷等人大吃一惊,老李和陈二爷几人匆忙俯身趴在地上,藏身于桌下。 他们迅速将子弹上膛,枪口对准丛林方向严阵以待。 范迪克以及其他四名荷兰人也毫不迟疑地抓起武器,同样藏身桌底,趴在草地上。 显然,他们接受过专业训练,且作战经验丰富。 尽管方才开怀畅饮,但面对突如其来的危险境遇,这些荷兰人并未惊慌失措。 就在他们趴下的一刹那间,密集如雨的箭矢铺天盖地般袭来…… 其中一名荷兰人因醉酒而行动迟缓,未能及时避开这致命一击,一箭射中胸膛,眼见这倒下,挣扎几下,活不成了…… 倘若这些人反应迟钝半分,恐怕皆会惨死在这如蝗般的箭雨之下! 范迪克大喊:“都撤退到屋子里,快速跑过去! 到第二个房间,那里挨着武器库!” 话一出口,只见他迅速将面前那张桌子用力推翻在地,并顺势扛起其中一根桌子腿当作盾牌。 与此同时,老李和张文龙也迅速地抬起桌子的另一侧。 这张露营用的长桌虽然体积较大,但实际上并不沉重,没想到此刻竟成了一道颇为实用的挡箭牌。 众人见状,纷纷匆忙趴起身前来协助他们一同抬着桌子,然后都藏身于其后,朝着营地内的房屋缓缓后撤。 丛林里箭不停的射来,都射在了餐桌上,这些人并没有受伤。 终于抵达营地房子前,范迪克赶紧打开房门,大家鱼贯而入屋内避险。 他们悄悄透过窗户缝隙看着丛林方向,丛林里并没有人冲出来,只是不断射箭攻击他们,也不知道丛林里埋伏多少人。 大家惊魂未定,刚才死里逃生,这些荷兰人的酒也醒了,有两个荷兰人用荷兰话大骂,叽哩哇啦的也听不懂骂的啥…… 范迪克拿着手枪,他很冷静,并没有慌张。 他对着那骂人的荷兰人说了几句荷兰话,他们用荷兰语快速的交谈,范迪克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神情越沉重。 老李骂道:“他妈的,差点被射死,这是什么人干的?不像是海盗!” 他听不懂荷兰话,就拿起步枪检查枪支弹药。 黄宇栋听得懂荷兰话,悄悄的对陈二爷和老李说道:“是丛林里的土着野人,原始部落…… 这两个荷兰人昨天去打猎,误伤了一个土着人,这是土着野人来寻仇来了……” 陈二爷、老李以及张文龙三人面面相觑,脸上皆露出惊愕之色。 他们从未亲眼目睹过丛林中的野人,更不知道此次来袭的敌人究竟有多少数量。 眼看着那些野人射箭技术如此精湛,三人心中暗自思忖:“这事情有点麻烦!” 这些土着野人尚未完全脱离愚昧状态,没有开化,难以与之交流沟通...... 面对这样一群既凶猛又难以沟通的野蛮对手,陈二爷等人不禁感到一阵头疼。 范迪克和四个荷兰人沟通完,他拿着枪走到黄宇栋和琼斯面前说道:“我们队友昨天打猎误伤了一个土着部落的人,他们以为那个土着野人是猩猩猴子,丛林里草木繁盛,看不清楚,就把那个土着野人打死了, 今天,看样子是来报仇的…… 你们是客人,不要怕,我们能保护好你们,你们在这房子里躲避。 我们组织防守和进攻。” 琼斯已经惊吓的花容失色,她拉着范迪克的胳膊有些惊慌…… 黄宇栋看见琼斯的动作神态,心中不快,不过没有流露出来。 黄宇栋呵呵一笑…… “不用这样惊慌,大风大浪我也见得多了,只是好多年没有动武器杀人了…… 我们是朋友,我们怎么会袖手旁观? 我这几个朋友也是懂些枪械,目前看情况,只能团结一致,赶走这些野人。” 范迪克有些意外,他把琼斯搞了,心里还有点得意和兴奋,也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表现一下自己的勇武。 他以为这几个华人看见这场面,肯定都吓得心惊胆战瑟瑟发抖,可是,看这几个华人都没有惊慌失措,倒是自己这几个人有点慌乱,有些意外…… “那就感谢黄老板了!我们大家要小心,他们箭头有毒,你看被射死的同伴脸色发黑,伤口流出的都是黑色的血。” 范迪克指着倒在草地上的同伴说道。 陈二爷和黄浩他们透过窗户缝隙一看,果然,被射死的荷兰佬流出的血是黑色的…… 陈二爷早就听闻过关于印尼土着野蛮人的传言,说这些人性格凶悍、好勇斗狠。 如今看来,恐怕这一次真的要亲身感受一下这种野蛮和暴力了...... 心中不禁涌起一丝不安。 眼前仿佛已经浮现出那个神秘而危险的部落景象:茂密丛林中隐藏着简陋木屋;皮肤棕黑,脸上涂着颜料,手持长矛弓箭的土着居民们眼神犀利警惕…… 此时此刻,他们尚未发起攻击,而是全都藏匿于茂密的丛林之中,将营地团团围住...... 众人心中都骤然生出一阵恐慌和不安。 老李暗自思忖道:“天越来越暗了,再有一个时辰,夜幕便会彻底降临。到那时,恐怕便是那些土着人发动攻势之时......” 想到此处,他不禁眉头紧锁。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每个人的神经都紧绷着,仿佛能听到自己心跳声在耳边回响。 丛林一片静谧,这些土着人也不再放箭,只有偶尔传来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更增添了几分紧张气氛…… 范迪克说道:“我们不能等到天黑,那就太被动了,我们谁都会死在这里。他们人太多了,而且很懂的利用黑夜,到了黑夜,我们都成了猎物。 要想办法主动进攻他们,我们有枪,武器库里还有手雷。 我们能打赢,就是一定要小心他们的毒箭!” 几个荷兰佬拿着枪,叽哩哇啦的插嘴。 黄宇栋没有说话,他嘴角很微妙的撇了一下,看了一眼窗外丛林。 内心一阵冷笑…… “今天,我正好看看你们武器库里都有啥武器…… 呵呵,只要我们这里发生枪战,枪声一响,黄浩和梁风能听到枪声,就会抬着马克沁机关枪来救援,我正好试试新买的武器威力!里外夹击,我们能突围。” 黄宇栋不慌不忙的擦拭着步枪,他坐在一个靠近窗口的椅子上,瞟了一眼琼斯…… 雄性动物总是在雌性面前才喜欢展示暴力,获得欢心…… 可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里,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动物凶猛! 琼斯,还不懂…… 第254章 困兽犹斗 范迪克和另外三个荷兰人去了隔壁房间,这个房间是武器库,他们扛来了几箱子手雷。 每个人都把步枪子弹上膛,手枪也都压满子弹,静静的看着窗外丛林里动静。 这个营地房子基本都是木头建造而成,也有一些竹子结构,房顶铺着棕榈叶子防水,房子下面悬空用几根木头支撑,这样可以通风防潮。 这种高脚房屋建筑是爪哇岛的特色,至今很多民居还是如此样式,而且便于就地取材。 范迪克对黄宇栋说道:“他们也不射箭攻击,看样子是等天黑进攻,如果天黑,他们人多一拥而上,我们看不清楚他们,无法瞄准,我们就非常不利! 怎么办? 如果我们冲出去,他们在丛林里暗处躲避,我们人少,也会成为弓箭靶子。” 范迪克有点束手无策。 黄宇栋也没有经历过这样场面,他看了看陈二爷,陈二爷也没有战场上打过仗,更没有在丛林作战过。 他只是在江城被一群死囚围攻,那天最危险,还是大雨滂沱,还差点死掉。 老李看了看天空,这时天色渐暗,估计再有一小时就会彻底黑下来。 他说道:“必须现在打,先试着往丛林里打几枪,我们还有两个兄弟在附近,他们听到枪声会来支援。 不能等到天黑视线不好,他们丛林里不好走路,也不方便后面攻击这些土着。 要趁着这短短一个多小时天亮,结束战斗!” 老李有过多次指挥军队战斗的作战经验,比较果断,他知道这样耗着只是坐以待毙,要抓住战机主动出击,或者把敌人引诱出来。 黄宇栋和陈二爷点了点头,都同意老李的建议。 如果天黑了,马克沁机关枪在丛林里都不知道瞄准哪里,而且黄浩和梁风拖着机枪也很难丛林里行走。 范迪克不知道黄宇栋船上还有机关枪,他心里没底,担心开枪进攻寡不敌众,这些土着转眼把自己杀死,有些迟疑…… 刚才的酒精作用下的豪言壮语也不讲了,范迪克清醒了很多…… “这…… 好吧!我们也只能如此……” 范迪克说完,和那三个荷兰人交流一下,大家在这房子每个窗户都留了人防守。 然后范迪克和老李、黄宇栋、陈二爷几个人到了正对着的丛林,开了几枪…… 枪响之后,飞起几只鸟,这样瞎打根本打不到这些土着人。 丛林一片寂静,这些土着人并没有冲出来还击…… 大家面面相觑,没想到这些土着还真的有耐力,看样子就是等着天黑。 他们识破了老李他们的意图…… 这如何是好? 陈二爷他们成了被围困的野兽…… 范迪克和陈二爷他们又开始商量对策。 黄宇栋心里盼着黄浩能听见枪声来支援。 还好,这几声枪声传的很远,黄浩和梁风都听见了,梁风说道:“营地打起来了!我们要过去支援! 不知道和谁动武,不过这密集的枪声不像是打猎。 装甲船要有人守着,你在船上守护装甲船,我拖着机枪去营地 !” 黄浩也想去支援,看着这新买的装甲船,担心离开了就被人抢走,说道:“好!你多加小心,看样子是和荷兰佬动手了! 海盗们不会上岛的,我们附近也没看见海盗船靠岸。 如果对方人多,我们局势不利,就把敌人引到岸边,我用火炮轰他们!” 梁风点头答应,黄浩帮着他把马克沁机关枪拖到岸上,黄宇栋特意给这个机关枪加了两个高高的轮子,就像电视剧里诸葛亮的手推车,推行起来很方便,很利于丛林行走穿行。 梁风腰插短枪,背着步枪,推着机关枪直奔营地…… 这边营地里大家还在商议对策,可是也没好的办法,丛林里一片寂静,不过可以断定这些土着人没有走,因为丛林里营地附近一直没有鸟叫。 天色快黑了,大家越来越焦躁,黄宇栋心想:“黄浩和梁风应该能听到枪声,怎么还没来支援?” 从码头到营地走路要半小时,梁风还要拖着重重的机枪和子弹,没那么快到达。 陈二爷说道:“我们子弹充足,所有人都拿着步枪对着一个方向射击,每个人枪里八发子弹都打光之后再换子弹! 我们九个人就是七十二发子弹,一起射击威力不小,射击范围也更大,他们藏不住的! 我们四周挨着射击过去,他们肯定被逼出来还击,或者撤退。” “这真的是个好主意!”老李说道。 大家不再迟疑,琼斯也拿起了步枪装满子弹参与射击。 陈二爷一个手势,大家乱枪齐发,几十发子弹射进了正面丛林…… 丛林依旧没有动静。 他们迅速把早就装好子弹,依次朝着另个方向射击,就这样,他们几乎扫射了营地一圈。 可是丛林里依旧鸦雀无声…… 范迪克说道:“难道他们走了?” 一个荷兰队友性格暴躁,也喝了不少酒,还没太清醒,他不耐烦的说:“我们这样做缩头乌龟,也看不见敌人瞎打,没有用! 他们也许早都走了,我们草木皆兵,我去丛林里看看!” 范迪克觉得这个队友说的也对,是要探查一下丛林里情况,他说:“你小心点,拿个木板当做盾牌,小心毒箭。” 这个荷兰佬拿块木板提着步枪出了屋子。 他站在草地上,打算去前面丛林里观察,突然后面几十支箭射来,他根本没时间躲闪,一下子身上被扎成刺猬,倒下了…… 范迪克他们大吃一惊,原来这些人埋伏在营地背面,这方位有其他房子挡着,有些射击死角。 这些土着很狡猾,也很懂的围猎,他们更懂得利用有利环境掩护,现在看来黄宇栋他们成了猎物…… 大家急忙拿枪朝着箭射来的方向射击,虽然是盲射,还是听见丛林里有几声惊叫,看样子有几个土着被枪打伤了…… 范迪克大喜:“他们都在北面,我们射击不要停!交叉着射击构成火力网!” 这个范迪克还很有战斗经验,看样子没少参与战争。 大家都朝着北面丛林射击,片刻间,几百发步枪子弹打进了丛林,虽然看不清敌人,还是打伤了好几个埋伏的土着。 这下子,土着们不再躲藏,都喊叫着冲出来! 足有五六十人冲出来,都拿着弓箭和长矛,穿着树叶做成的简单围裙,浑身棕黑,脸上身上涂抹着各种图案,有的头上插着羽毛,脖子戴着骨头项饰。 一阵箭雨射进了营地高脚屋,陈二爷他们急忙躲进了屋子,从窗户缝隙射击,一阵枪响,倒下一排土着人…… 可是这些土着人很顽强,依旧冲上来,十几根标枪投来,差点扎死陈二爷和范迪克。 这时候,天几乎快黑了,已经看不见太阳,只能看到人影子…… 大家拿着枪不停的还击,不时的扔出几个手雷,又炸死几个土着人。 可是这些土着人很灵活,他们不再硬冲,都找了障碍物躲避,不时的躲在暗处射箭…… 这些土着人惧怕手雷的爆炸威力,他们第一次见到这种会爆炸发光燃烧的武器。 在13世纪初期,中国人和蒙古人在战斗中就已经开始使用手雷这类投掷爆炸物,而且当时威力就很大,历史都有记载。 当年这种武器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叫做“震天雷”。 宋朝覆灭后,蒙古人也将这种在战争中威力巨大的武器拿到了战场中。 日本当年绘制的与蒙古兵交战的古老图画里面,画着元兵骑在马背上,向日本兵扔出了一枚带着火焰的震天雷,这可能算历史记载手雷绘画记录。 到了十七、十八世纪欧洲,手雷设计的更加科学和完善,逐渐成为了欧洲军队中普遍使用的武器。 晚清时候,手雷发展的已经很接近现代手雷威力。 伴随着十几个手雷爆炸,营地外火光四起,这些土着有些慌乱,都纷纷躲避…… 就这样,双方僵持起来…… 范迪克满头大汗,他已经不知所措,拿着枪的手也开始颤抖…… 陈二爷和老李、张文龙冷静的射击和观察敌情,黄宇栋满头大汗,喘着粗气…… 他养尊处优久了,这几天遇到的危险确实让他意外,不过他没有慌乱,只是体力不支。 黄宇栋坐在椅子上擦汗,给步枪装满子弹,这时他发现脚下传来有节奏的砍砸声! 黄宇栋站起来看着木头地板,低沉的说道:“他们在我们脚下,这些土着在砍这房子立柱……” 这时候,天几乎全黑了…… 第255章 火拼 黄宇栋一提醒,大家连忙跑到黄宇栋脚下附近地板倾听。 果然,一阵有节奏的砍伐声在脚下响起。 这种高脚屋一旦砍断了支撑点就会倒塌,看来这些土着人很懂如何攻击对方弱点。 陈二爷冷冷一笑,他侧耳倾听一下,说道:“我们一起开枪,看样子下面好几个人同时砍木头! 我们斜着角度一起开火,四周都要子弹辐射到! 琼斯,你用手枪打这个立柱正下方!” 说完,他一枪先打在了正下方,下面传来一声惨叫,接着陈二爷一枪打向脚步声的位置,这位置正好是逃离丛林的最近路途。 又传来一声惨叫…… 随着众人一同扣动扳机,密集的枪声骤然响起。 木屋下方原本嘈杂的声响瞬间消失殆尽…… 有不少土着命丧枪口之下,而那些幸存下来的,则惊恐万分地四散奔逃…… 看着敌人被击退,大家很高兴! 尽管成功地赶走了这群土着人,但对于如何摆脱当前困境,他们仍然束手无策。 张文龙说道:“这些土着人还是愚蠢,我们老祖宗几千年前就懂得火攻。 这木屋最怕火,我们扔了那么多手雷,外面火光一片。 他们要是用火攻,我们就完了……” 大家还没等夸赞张文龙聪明,一支燃着火的箭射了进来! 箭,扎在木头墙壁上,燃烧起来…… 众人急忙抓起衣物,拼命拍打熊熊燃烧的火苗。 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将火势扑灭,但每个人都累得气喘如牛。 还没等他们来得及松口气,又有几支火箭嗖嗖地射进屋内! 他们急忙继续扑灭火焰。 刚刚才经历一场生死搏斗的人们,此刻疲惫不堪、心力交瘁。 望着窗外漆黑一片的景象,大家心中涌起一阵无助。 被困在这狭小的空间内,仿佛置身于无底深渊,无法逃脱命运的摆弄…… 在这令人窒息的氛围中,时间似乎凝固了,每一秒都显得格外漫长。 人们开始意识到,等待他们的可能不仅仅是火箭和砍木屋支撑那么简单,也许还有更可怕的事情即将发生…… 被围困的野兽滋味很难受! 可是,谁也不知道接下来土着要如何进攻? 老李开始踱步,焦躁起来…… 张文龙注视着窗外前方,沉声道:“我有种预感,梁风快要到达这里了。 眼下形势紧迫,我们必须做出抉择! 要么杀出一条血路冲出去! 要么继续发动攻势,哪怕只是盲目射击也罢! 这样做至少能让梁风知道我们的大致方位和动静,这么黑,我们的船停在不熟悉码头,梁风也许会迷路。” 说罢,他毫不犹豫地从怀中掏出一枚手雷,用力扔向远处。 随着一声巨响,爆炸产生的火光瞬间照亮了周围的黑暗。 借着这短暂的光亮,张文龙继续喊道:“大家继续扔手雷! 只要外面有火光闪烁,梁风就能通过他的机枪看清敌人的位置! 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 范迪克与他身旁的几位队友一脸茫然地看着张文龙,完全不明白他说了些什么? 但黄宇栋以及老李、陈二爷三人却听得一清二楚。 只见黄宇栋和老李他们毫不犹豫地朝着那些土着可能藏身之处投掷出手雷。 而另一边,土着们亦不甘示弱,源源不绝地向这边射出羽箭作为回击。 没过多久,双方便展开了激烈的交火,一时间枪声、爆炸声和喊杀声响彻云霄,整个场面变得异常混乱! 一支燃烧的箭头射在木头放在外面,屋子燃烧起来…… 范迪克急得跳脚,如果这房子着火了,武器库就废了! 可是屋里没有水,浇不灭这即将燃烧起来的火苗…… 张文龙看了一眼琼斯,说道:“你躲一下,我们每人撒泡尿,这里有两个桶,可以浇灭火焰。” 琼斯转身避开,众人也毫不犹豫,迅速解开裤腰带,尽情释放出一泡又一泡尿液…… 范迪克手提尿桶,将其倾倒在木屋火苗上,成功扑灭了逐渐蔓延开来的火。 这毕竟只是权宜之计,倘若那些土着人一同发射火箭,后果恐怕不堪设想! 实际上,土着人未能同时射出火箭,关键在于缺乏油脂。 要知道,火箭的速度极快,但若无油脂辅助,不仅难以飞得更远,更无法保持持续燃烧状态。 此刻,老李等人并未停歇,不断以手雷对敌人实施火力封锁。 一枚枚手雷被投掷进丛林与草地之中,迫使土着人缓缓后撤…… 这些土着人躲进草丛,开始谋划下一轮攻击策略。 这些过程虽然很惊险,其实时间并不多也就在半个小时之内发生。 几个回合下来土着也没有占到便宜,不过可把范迪克这些人累够呛。 看来防守是很累的差事,尤其四面楚歌之下,看电影那些小鲜肉的神剧你就当笑话吧! 实际上天黑突围,尤其敌众我寡是非常艰难的事…… 陈二爷和黄宇栋也觉得黄浩和梁风快出现了。 这时间,梁风该到了…… 必须继续攻击,有火光,梁风才能看清目标和局势。 他们继续不停的射击躲在草丛里的土着,土着们也不停的用弓箭和标枪投射众人。 漆黑的爪哇岛热带雨林里,一场冷兵器和热兵器的交锋开始了…… 热兵器杀伤力固然巨大,但在漆黑的夜晚却难以准确瞄准目标,而且更换弹药时间较长。 相比之下,弓箭虽速度稍慢一些,但带有剧毒,且更适合快速射击。 夜色愈发深沉,此刻正值农历月初,月亮尚不够明亮,星辰亦寥寥无几…… 四周一片昏暗,伸手不见五指。 只有草地上零星的火苗点点燃烧着…… 这些土着不仅没有逃走,还是继续有组织的进攻。面对如此众多的敌人,大家心中不禁涌起一丝沮丧…… 范迪克和几个荷兰佬默默地注视着窗外,心情沉重,谁也无法预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命运似乎完全掌握在敌人手中。 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都有点没了信心,难道黄浩他们也出事了? 还是没有听见枪声,还是睡着了? 我们会不会死掉…… 就在大家觉得绝望时候,丛林里这些土着人后面一阵密集机关枪声响起! 这马克沁机关枪威力果然巨大,几发子弹就可以把这些土着人胸膛打出大洞,子弹打在石块上也蹦出火星。 雅加达的丛林里,出现一道完美的火力网…… 土着们很惊慌,腹背受敌,慌乱之下,四处逃避,还是有十几个土着人被瞬间射杀在空旷草地之下。 梁风到了! 黄宇栋大喜,他拿起步枪,骂道:“妈的,看看老子的马克沁机关枪威力! 我们等土着们全部撤退,就开始进攻! 前后夹击,现在一起都扔手雷!” 大家一起把手雷扔向开始撤退的土着人,有的草地上的干草燃烧起来…… 这些土着乱了阵脚,大家开枪呼应梁风,土着们被内外夹击,很被动,瞬间死伤一片。 一刻钟后,草地恢复了平静,土着们撤退到了丛林深处 。 草地上燃烧的火光下,梁风推着马克沁机关枪慢慢的走了出来…… 墨者梁风,侠一般存在的人…… 他在漆黑的丛林里拖着机关枪跑了十几里。 他还有风一样的空茫眼神,风一样的飞刀! 今天,梁风没有飞刀,他有了机关枪…… 这是南洋岛上端午节后难忘一夜。 这一夜,陈二爷和老李、张文龙他们差点死掉…… 此时广西金矿大山里,六爷的别院灯火通明,他正搂着两个老婆喝酒,沉浸在端午节日余韵里…… 流香涨腻满晴川。 佳人相见一千年…… 第256章 归途迷路 打退了这些土着,梁风已经到了营地外的草地上,黄宇栋他们从高脚屋里走了出来。 丛林一片漆黑,草地上零星的燃烧着火焰,死尸遍地,一片狼藉…… 范迪克直摇头,这些土着人肯定回去之后组织更强的武力回来进攻,他惴惴不安。 土着人已经知道用火箭进攻,如果他们再次进攻的时候,箭头上燃烧物都涂了油脂,乱箭齐发,自己的营地瞬间就会一片火海,这些武器库都会爆炸…… 想到此,他不寒而栗。 范迪克看着自己的队友被射死了三个,他让大家帮忙把死尸掩埋。 看着这些死掉的十七八个土着人,范迪克他们打着火把,把死尸都扔进下游远处一个深坑里埋掉。 丛林里很闷热,不赶紧处理掉尸体,很快就会腐烂,会有传染病和腐臭空气,这营地也没法停留了。而且要埋在水源地下游深处,泉水才不会被尸体污染,这些人懂得这些基本常识。 黄宇栋兴奋地拍打着梁风的肩膀,不停地称赞着梁风的勇猛,脸上笑容满面。 他对马克沁机关枪的威力感到非常满意! 这挺马克沁机关枪的火力的确令人惊叹不已,当陈二爷、老李和张文龙等人看到它喷吐出的火舌时,敌人成片的倒下,都难以置信这个武器的巨大威力。 冷兵器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如今迎来的是属于新式武器的新纪元…… 陈二爷心中不禁五味杂陈,对未来充满了担忧…… 在这个新时代里,科技的进步将推动战争手段的变革,而拥有先进武器的一方无疑会占据更大的优势。 战争的残酷性并未改变,武器变得更加高效,战争所带来的破坏和伤害会更大…… 苍生更加不易。 陈二爷猜想的没有错…… 短短五十年后,人类就制造出了原子弹,还炸的小鬼子几十万人灰飞烟灭…… 晚清时期,我们国家已经遭受了长达上百年的屈辱和打击。 落后就要挨打,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 其中,三次鸦片战争更是让人深刻认识到了这个道理。 这些战争之所以失败,归根结底,就在于当时的清政府采取了闭关锁国政策,导致武器装备落后于人,没有发展科技…… 陈二爷不会想到,短短几年之后甲午海战爆发。 然而,北洋水师拥有了世界一流的武器装备,最终还是甲午战争中遭遇了惨败。 这也说明,问题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武器装备方面,而是涉及到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人的因素和社会因素。 在那个时代,尽管北洋水师拥有先进的战舰和武器,但士兵们缺乏训练、战术素养不高,以及指挥系统存在严重缺陷等问题。 使得这支看似强大的舰队,在实战中无法发挥出应有的战斗力。 此外,政治腐败、内部矛盾等也对北洋水师的失利产生了重要影响。 左右战争胜负的最终因素依旧是人…… 陈二爷还沉浸在自己的遐想之中,黄宇栋凑了过来,满脸兴奋地开口道:“这把机关枪竟然有如此巨大的威力! 我之前从未想过还有这般厉害的武器,这钱没有白花! 趁那些土着人还没有折返,咱们赶紧趁着夜色逃离此处!” 黄宇栋是个精明的商人,他才不会管范迪克这些荷兰佬的死活。已经安全了,应该赶紧离开险地,连夜回到雅加达。 范迪克垂头丧气看着杂乱的营地,看着丛林的黑夜发呆,陈二爷心中不忍扔下范迪克不管,他对黄宇栋说道:“这些土着人肯定还会回来,范迪克这几个人应付不了。 我们这样一走了之,他们估计会死在这些土着人手里……” 黄宇栋有点惊讶陈二爷的态度,暗想:这些荷兰佬和海盗一伙的,我们将来还要打劫这些荷兰佬的沉船宝藏,我们干嘛冒着生命危险去帮他们? 而且这些武器库的武器,是用来在婆罗洲兰芳共和国对付我们华人的,现在借助土着人之手,毁掉这些武器不是更好? 黄宇栋没有做声,陈二爷察觉到黄宇栋的内心想法,犹豫一下说道:“那好吧!我们连夜回去雅加达,今天全身而退也是万幸! 如果梁风晚来半小时,我们估计都会死在这……” 黄宇栋一笑,他知道这个潮汕老乡陈二爷心地善良,但是不迂腐,也是个杀伐决断的人,不是妇人之仁。 确实,陈二爷的善念不过一闪而过,他心里对范迪克不排斥。 但是对荷兰人这些武器库的武器,他很反感,正好借助土着人毁掉,也是好事…… 黄宇栋走到范迪克身边,说道:“今天来野猪岛看你,差点命扔在这里,这几个人还是我客人,要是出了事,我都回去没法交待…… 这些土着人看样子也不会来了,他们惧怕枪弹,你们几个小心点吧! 我们先回雅加达了,明天早上还有重要事情要做。” 听说黄宇栋几人要走,范迪克心里顿时有些慌乱起来。 他其实很想开口请求黄宇栋留下来帮忙,但又觉得难以启齿。 毕竟,大家只是萍水相逢,而且对方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处理,怎么好开口让留下来帮忙,还可能都会送命在此? 范迪克心里清楚得很,那些土着人绝对不会就此罢休。 这些土着人吃了这么大亏,肯定会回来报复,而且手段会更加凶狠残忍。 想到这里,范迪克忧心忡忡…… 不过范迪克还是爽朗一笑:“哈哈,今天差点连累你们,也是我们队友先得罪了这些土着人,惹来麻烦…… 你们回去路上小心,今天多亏了你的机关枪,这个枪威力真大,比加特林机关枪厉害多了。” 黄宇栋微微一笑,拍了一下范迪克肩膀,表示安慰,然后告诉大家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黄宇栋忽然想起一件事,他回头对范迪克说道:“我们上次回去遇见了海盗,他们还有一艘八门火炮的炮船,我们差点死掉! 这些海盗行踪不定,今晚上不会还遇到吧? 你在岛上生活时间长,对海盗有了解么? 他们通常什么时候出现?” 范迪克此时已经对黄宇栋没有任何戒心,毕竟刚才一起并肩作战过,而且还算是黄宇栋的机关枪帮自己解围的…… 范迪克说道:“这有八门火炮的炮船是一个叫屠夫的炮船,他们海盗团伙经常在这一带活动。 我给你一面荷兰国旗,如果遇到他们,你挂上就没事了,他们不会攻击你们。” 说罢,范迪克便转身走进房间,没过多久拿出一面荷兰国旗走了出来,并将其递到了黄宇栋手中。 黄宇栋略微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礼貌地向对方表示了感谢后接过旗子…… 陈二爷与老李等人听见范迪克说的话,心中不禁涌起一丝不自在和羞愧之情:难道要借助这洋国旗庇护才能躲开海盗攻击? 他们心里不情愿,也不服气…… 然而,他们看见黄宇栋接受了国旗时,也不好再多言。毕竟范迪克此举确实出于善意,或许范迪克也并未考虑太多...... 大家拿着武器,准备离开,张文龙帮着梁风推着机关枪。 可是丛林里一片漆黑,他们的船停在一个偏僻的海岸边,大家四处看了看丛林,丛林里没有道路,都有点迷失方向。 梁风说:“我来的时候是顺着枪声和手雷的火光爆炸声一路摸过来的,现在回到停船的海岸,我也不知道路了……” 陈二爷和黄浩栋几人商量一下,还真的难以在这漆黑丛林里找到十里之外的船只…… 张文龙说道:“这机关枪很重,丛林里地面潮湿,会留下机枪拖车轮子痕迹,我们顺着车辙找回去。” 他们在梁风出现的方向,点着火把寻找机关枪的拖车轮子轨迹,果然找到了一些痕迹。 大家很高兴,慢慢顺着梁风来的方向走进丛林。 范迪克和几个荷兰佬看着他们离开,想起土着人要来进攻,心中有些感到恐惧和孤单,可是无可奈何。 此时,范迪克已经对琼斯一点心思没有了,看着琼斯和黄宇栋他们离开…… 陈二爷他们怕火把点燃了丛林里树木,也怕火光被土着人发现,都很小心翼翼,行动前进非常缓慢…… 不一会儿,他们顺着车辙离开了营地几百米了。 老李有点不满,忍不住对黄宇栋发牢骚:“大清虽然弱点,我们也不能忘了国家和祖宗。 难道需要冒充荷兰人,用他们的国旗躲过海盗么?” 陈二爷和张文龙心中也是同感,觉得羞愧。 黄宇栋微微一笑,说道:“你们以为我是贪生怕死之人,做人没有底线么? 老祖宗教会我们兵不厌诈,古代就很多诈降呢? 我们是有装甲船,可是和海盗的炮船相比,还是火力差距巨大…… 可以冒充荷兰人就能靠近这些海盗船! 我们的鱼雷射程有限,所以必须麻痹这些海盗,这面旗帜正好是最好的掩护和障眼法。 一旦海盗放松警惕,我们靠近炮船一顿鱼雷就把他们船击沉了…… 那你们认为如何靠近海盗船几十米发射鱼雷,而不被海盗火炮攻击? 我也爱国,但是我更看重结果。 呵呵,大家小看我了……” 大家听黄宇栋说完,不禁觉得这个黄老板果然异于常人! 也许这真是除掉海盗炮船的好办法,确实自古兵不厌诈。 黄宇栋只要完美结果,他不在意是否完美的过程。 想起一句流行语:真正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大家不再做声,继续往丛林里走去…… 可是走着走着,遇到一段山石路,这段路面积很大,地面干燥坚硬,都是石头,这里没有了机关枪的轮子轨迹。 他们也走累了,看着四周丛林茫茫夜色,擦着汗,天色阴沉了,没有星星和月亮,只有乌云密布。 突然,都有些沮丧…… 他们还是迷路了…… 第257章 雨林造屋 陈二爷他们在丛林里走出了大概也就一公里左右,天黑在丛林里行走本来就很艰难,还要拿着火把慢慢寻找机关枪轮子轨迹,更加举步维艰。 当走到这片石头地上开阔空间时候,他们迷路了…… 这片石头地有一平方公里,四周都是丛林,石头地面很硬,没有车轮痕迹。 众人都气喘吁吁,还要拖着沉重的机关枪和子弹,丛林里行走更加吃力。 黄宇栋看了看天空,天阴沉了,乌云遮住了星星月亮,远处隐隐有雷声,看样子要下雨。 黄宇栋说道:“妈的,这天气很快要下雨,爪哇岛就是这样,喜欢晚上下雨,天亮雨停。 我们不能走了,即使找到回去轨迹,走不出几公里就会下雨,雨水也会把轨迹浇没…… 我们就在这里过夜,火把不要浇灭了,以防野兽攻击,还要取暖。 看样子最多一小时就要下雨,这一个小时里,我们就在这扎营,造个木头树屋。 明天天亮就可以回去了,我们沿着河流走到海边,就能找到船。” 大家听黄宇栋说完,也都抬头看了看天气,果然阴云密布,一个小时内搭建个帐篷倒是不难。 上次他们都没有带刀,这次每个人都带着刀,锯子等丛林必备工具。 老李从工具箱里拿出锯子和砍竹刀,几个人不一会儿就砍伐了不少木头和竹子。 黄宇栋对建造树屋结构很懂,他指挥大家在丛林里挨着的四棵大树中间造房子。 四棵大榕树距彼此距离两三米多远,他们用这四棵大树当做柱子,然后在离地一米五左右高处用砍来的木头和竹子做地板,用藤条扎牢固在四棵大树上。 然后他们站在这悬空的木头地板上,一人高的地方用竹子搭建人字房顶,捆扎牢固之后,用棕榈叶和芭蕉叶之类大树叶密密的遮盖严实,怕大风刮掉树叶,又都用竹子压在棕榈树叶上面压住,再捆扎牢固。 然后用竹子立起来做成一部分墙壁,这样可以简单遮风挡雨,琼斯还用藤条做了个吊床,铺上厚厚的几层大树叶,躺着试了一下,居然很舒适…… 不一会儿,他们就造好了三个悬空树屋,这样既可以预防毒蛇野兽突然袭击,还可以防潮防虫,抵御大雨雨水。 他们用竹子做了几个牢固梯子,蹬着梯子可以很灵活的上下木屋。 最后,大伙找了几大块扁平的石板,放在木屋里做成火炉一样的方盒子。 他们找了很多干燥的苔藓和碎木头,每个火炉里都点燃了篝火,这样既可以预防野兽,也可以照明取暖。 木屋四处漏风,也不用担心一氧化碳中毒。 大家忙活了一个小时,三个树屋居然建造好了,果然人多力量大。 这时一声闷雷,雨点掉了下来,他们把重机枪也抬上了木屋里,梁风和老李、张文龙看护着机关枪,他们三个人在这个木屋里过夜。 陈二爷和黄宇栋住在一起,琼斯自己一个人在小木屋里过夜。 大家都开始检查弹药枪械,他们也担心土着人突然出现进攻。 这三个木屋选的地点视线很好,三个木屋彼此都能看到照应,射击敌人也没有障碍和死角。 三所木屋是品字型布局的,还比较科学。 这些人本来也都是很聪明能干的人,七手八脚,一个小时内就建好了三个简单的木屋…… 他们都进了这悬空木屋里休息过夜,其实谁也不敢睡觉,也没睡意,还要警惕危险。 石板搭建的火炉里燃烧着火苗,雨点越来越大,雨水打在棕榈树叶房顶啪啪响,雨水汇集成流,顺着棕榈树叶屋顶流了下去…… 雨滴成了雨线,瞬间倾盆大雨滂沱。 看着木屋外越来越大的暴雨,陈二爷和黄宇栋对视一眼,居然很开心,像个孩子一样笑了…… 一个富甲一方,豪宅无数的江南富豪;一个爪哇岛垄断香业,黑白通吃的大佬,他们这些年养尊处优,哪里受过这样罪? 可是,今天这个雅加达丛林之夜,他们经历了凶险,还亲手造了遮风挡雨的木头屋子,他俩觉得很充实…… 这才是真实的人生,什么都要经历体验一下,这人生,很多人不懂。 他们为何要选择这样险恶生活? 每个人的人生追求各不同,他们俩可能天性喜欢冒险,还都有一颗不安分的心…… 这些天,一起丛林冒险,计划干掉海盗,还要去婆罗洲兰芳共和国去一探险境…… 并不完全为了宝藏和钱财,可能因为他们寂寞…… 这个晚上,陈二爷没有思念妻儿,他很兴奋,和黄宇栋像小时候一样谈笑着,讲着潮汕往事,讲着这些天的惊险,讲着这木屋的舒适,讲着这大雨…… 琼斯看着对面木屋里黄宇栋和陈二爷聊的兴高采烈,不时传来笑声,她很不理解为何这样艰苦环境为何开心…… 张文龙和老李、梁风也聊着天,分析着土着和海盗,都没有睡意…… 午夜过后,大雨还在下,他们轮换着睡了一会儿…… 他们猜测土着人不会出现,土着也怕暴雨,而且土着喜欢用弓箭射击敌人,暴雨里无法瞄准。 这场雨下了足足一夜,丛林里很潮湿,还好有火炉取暖,要不真的难受。 衣服被雨水打湿了,火炉也很快烤干,这一夜,他们没有遭罪。 天亮的时候,雨也停了,他们也不着急赶路。 因为这么大的暴雨下了半夜,道路泥泞,他们也饿了。 这一夜,土着人果然没有进攻范迪克的营地,这场暴雨救了范迪克。 晨曦刺破云层,将温暖的阳光洒向茂密的丛林时,一场大雨过后的草地散发出令人陶醉的清香。 这清新的气息弥漫在空气中,每个人都爬下木屋,伸个懒腰。 他们准备早饭,几声清脆的枪响之后,梁风和张文龙猎获了几只野鸡、野鸽。他们手法娴熟的开膛破肚,用低洼处的雨水积水清洗干净野鸡和野鸽子。 随后,他们用干柴点燃了篝火,将野鸡用树枝串起来,放在火上慢慢烤制。 老李说:“可惜没有盐和佐料,要是有酒更好了……” 大家哈哈一笑。 张文龙没有笑,他对干爹说:“我上次在这里吃了没有佐料的老虎肉,吃的倒胃口。 我怕这次再迷失丛林,就有备而来,果然派上了用场,干爹可以多吃点。” 大家有点诧异的看着张文龙…… 只见张文龙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打开布包,里面露出各种八角、辣椒粉、肉豆蔻之类佐料,还有一些盐巴,居然还有一些咖喱! 这是意外惊喜,老李夸干儿子聪明心细,琼斯也高兴的拍掌称赞张文龙考虑周密。 野鸡肉有了佐料的加持,逐渐变得金黄酥脆,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烤野鸡的香味在丛林中弥漫开来,大家垂涎欲滴。 半个小时后,野鸡、野鸽子都烤熟了…… 他们大快朵颐地享受着这美味的烤鸡,烤鸽子,脸上都洋溢着满足的笑容。 后来,陈二爷回到江南,在金陵对朋友们吃饭时候说:“那次死里逃生之后,爪哇岛丛林里的烤野鸡、野鸽子才是人间美味,味道强过满汉全席……” 朋友们纷纷惊愕,表示不信…… 陈二爷悠悠的看着雕花窗外,吃了一口佛跳墙里的鱼翅,若有所思的说了一句话: 吃货的世界你不懂…… 第258章 营救范迪克 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饱饱的吃完了野餐,天已经大亮了,太阳高高的升起,他们决定沿着河道走到海边。 一场暴雨下了一夜,丛林里更加泥泞,很不好走。不要看这短短的几公里,走出去还真的费劲。 黄宇栋他们站在空旷的沙石空地上看着四周有点迷糊…… 老李说:“出门看黄历,利东南。我们往东南走。” 他们正在研究往哪个方向走,营地方向传来了密集枪声。 老李说道:“这是土着人看见雨停了,开始进攻这三个荷兰佬,我们不要管,走吧!” 陈二爷和黄宇栋几人都驻足倾听远处的枪声。 黄宇栋沉思一下,眉头紧锁沉思一下说:“昨晚上我决定不管范迪克他们死活,现在我觉得应该回去帮他们打退土着。” 陈二爷和老李都有点不解,这是何意? 黄宇栋看着大家疑惑的眼神,慢慢的说道:“这营地不仅仅有武器,还有很多他们打捞沉船的设备工具。 如果被土着人得到了,这些荷兰人就不能打捞出沉船,在没有打捞出宝藏之前,我们和范迪克还是一个战线,我们要帮助荷兰人打捞出沉船。 至于那些武器,他们也不会急着运到婆罗洲,我们早晚能得到。 我们有机关枪,射杀这些海盗易如反掌 。而且我们从背后偷袭,胜算更大,只是他们毒箭厉害,我们小心些。” 陈二爷和老李几人听了,觉得好像逻辑上是这样做靠谱。这些荷兰人丢了打捞设备,打捞沉船就会搁浅,这些设备万里迢迢从荷兰运来爪哇岛,不是那么容易的,而且价值不菲。 陈二爷本来也打算帮助范迪克,就说道:“对,我们也回去帮范迪克一下我们有机关枪,这些土着人好对付。 他们有弓箭不怕,我们用藤条编个简易盾牌,这不麻烦,或者锯开几个木头做成盾牌。” 大家都没有异议,于是便开始动手砍起了周围的藤条,并将它们编织成了几个简易的盾牌。 这些盾牌虽然简陋,但聊胜于无,可以提供一定程度的防护。准备好盾牌后,众人拖着那挺沉重的机关枪,小心翼翼地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前进着。 而在这个队伍里,最高兴的人当属琼斯了。 毕竟她曾和范迪克有过一段亲密接触,心中对他始终难以忘怀。此刻,她不禁回想起了与范迪克的丛林野合,脸上不自觉地浮现出一抹羞涩的红晕。 黄宇栋看到了琼斯的表情,鼻子“哼”了一声…… 他们快步行进,枪声一直没有停息,还有手雷的爆炸声不时的传来,看来几个荷兰人还在顽强防守,还没死掉。 随着他们逐渐靠近枪声来源,每个人的神经都紧绷起来,警惕地注视着四周的动静。 大家紧紧握着手中的盾牌,一步步向前迈进…… 不一会儿,他们到了营地附近,他们悄悄地躲在丛林里观察,只见营地附近的四周几十个土着人拿着标枪和弓箭在进攻,他们并没有放火箭。 刚刚下完大暴雨,木屋都是湿的,可能放火箭也不容易点燃。 但是这次土着人没有乱冲,而是从四个方向同时朝着窗户里射箭。这是白天,这些土着人很适合放箭瞄准,他们放完箭就躲在障碍物后面,死伤并不大。 陈二爷他们悄悄的观察片刻,老李说:“这情况比较棘手,他们四面八方进攻,我们只能打一面敌人。” 陈二爷想了一下说道:“我们分头打,梁风和张文龙用机关枪就在这个地方射击,琼斯留在这里,我和老李哥、黄宇栋绕道另个方向,背后偷袭。 我们是策应一下,主要还是机关枪扫射。我们一开火,范迪克就会从里面出来内外夹击。这些土着人就会被消灭,给土着人留一个方向,让他们逃窜,穷寇勿追。” 大家都同意陈二爷意见。 在丛林的掩护下,陈二爷和黄宇栋、老李三人手提步枪,悄悄的绕到了营地的另一侧。 梁风注视着陈二爷等人的行动,当估算时间,感觉陈二爷和黄宇栋他们抵达预定位置后,梁风立刻将目光转向了正在冲锋的十几名土着人。 他稳定呼吸,瞄准目标,扣动扳机。 瞬间,枪声响起,密集的子弹如雨点般射向那些土着人。 在一阵激烈的机关枪扫射声中,这十几个土着人毫无防备地纷纷中弹倒地。 他们的身体被强大的冲击力击飞,鲜血四溅,场面异常惨烈。 梁风并没有停止射击,他继续沿着远处土着人群开火,子弹雨水一样射向土着人。 越来越多的土着人倒在血泊之中,他们原本凶猛的冲锋也因为伤亡惨重而逐渐瓦解。 梁风害怕土着人靠近射箭,他射击一会,就不断变换位置,以避免被敌人发现并还击。 与此同时,陈二爷和黄宇栋、老李也在营地的另一侧开枪射击,配合梁风射击土着人。 陈二爷和黄宇栋等人不断变换藏身之处,利用步枪射程较远的优势偷袭射击,借助丛林提供的掩护条件,使得自己难以被土着人察觉到行踪。 几声枪响之后倒下了几个土着人,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土着人士气大挫,原本有序的进攻瞬间陷入混乱…… 土着人对着梁风放的箭也被张文龙用盾牌挡住了。 范迪克和他的两名队友正处于困境之中,面对着土着人的猛烈攻击,他们疲于应对。 就在他们几乎要绝望的时候,突然间看到黄宇栋一行人前来营救,心中顿时涌起一股狂喜之情,激动得大声呼喊起来: \"他们来救我们了!我们有救了!\" 范迪克兴奋地喊出这句话后,抓起手中的手雷,一枚接一枚地朝土着人投掷过去。 刹那间,整个营地被枪声响彻云霄,手雷爆炸的轰鸣声震耳欲聋,土着人惊恐的呼喊声,以及土着人临死前的惨嚎声响作一团…… 土着人首领看见这惨状,急忙呼喊着撤退,他们朝着丛林里退去…… 梁风和张文龙推着马克沁机关枪慢慢的走了出来…… 就在这短短一段时间里,他们竟然已经击毙了三四十名土着! 在强大的热武器面前,那些土着手中的冷兵器根本毫无还手之力! 这些土着人虽然勇敢,但面对如此凶猛的火力也只能节节败退...... 土着人的身影都消失在丛林里,看样子他们以后不会再来进攻,两次死伤几十人,这些部落元气大伤,不敢再来复仇了…… 陈二爷和黄宇栋他们都走了过来,范迪克和两个荷兰队友走向黄宇栋,抱着肩膀感谢,几乎激动的流下泪来…… 琼斯跑过来抱住了范迪克,搂着范迪克激动的哭了…… 黄宇栋心中五味杂陈,心想:“妈的,这洋妞水性杨花,以后不能再对她投入什么感情……” 大家开始忙碌起来,有的人负责掩埋尸体,有的人则负责清理战场。 张文龙默默地走过去,捡起了地上的两个土着人用燧石制成的箭头。 这些燧石箭头很锋利,都是打砸出来的石器武器。箭头上很多个打砸切割面阳光下折射着宝石一样的光芒…… 简直就是个艺术品! 他小心翼翼地将箭头上的毒液清洗干净,然后仔细端详着它们。这些箭头虽然简陋,但却蕴含着土着人的生存智慧和勇气。 想到即将出生的孩子,张文龙心中涌起一股温暖的情感。 张文龙决定把这两个箭头留下来,作为对这次南洋冒险的纪念。 他想象着将来可以将箭头做成精美的项饰,挂在孩子的脖子上,让孩子们长大了也像自己一样勇敢。 今天是个艳阳天。 第259章 焚香婆罗洲 打退了土着,掩埋了死尸,黄宇栋他们打算离开,范迪克极力挽留黄宇栋留下来玩几天,他现在对黄宇栋很感激。 范迪克也担心土着人再来进攻。 黄宇栋说道:“我们要回雅加达了,这些土着人不会再来进攻。 你看这次来的土着人的死尸,很多都是年纪大的人。 昨天都是年轻人来进攻,说明这个部落快没有男人了。 他们不会再来以卵击石。” 范迪克一想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也就宽心了,嘴里不住的感谢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 看见黄宇栋执意要走,范迪克不再挽留,他从武器库拿出来两箱子手雷,送给了黄宇栋。 “这两箱子手雷你们留着,送给你们了,也许以后用得上。” 黄宇栋很高兴,他伸出手拍了一下范迪克肩膀,表示感谢。 老李和张文龙扛起那两个装满手雷的箱子,离开了营地。 在临行之前,范迪克的眼神中对琼斯流露出眷恋和不舍之情。 他盯着琼斯,而琼斯则微微一笑。然后,她走上前来,给了范迪克一个温暖的拥抱。 最后,琼斯转过身,跟随着黄宇栋,踏出了营地。 他们的身影渐行渐远,消失在远方的丛林之中,留下了范迪克站在原地,默默地注视着他们离去的方向…… 今天天气很好,他们也很顺利的找到了装甲船,这一夜和早上枪声阵阵,爆炸声不断,黄浩担心不已,可是他不能离开船只去帮忙。 看着黄宇栋他们平安回来,黄浩喜不自胜,急忙下船帮忙搬运机枪和手雷。 大家上了船,都松了一口气,这黄历也不准啊? 根本不是大安日子,而是差点送命,死里逃生。 黄浩看着黄宇栋手里的荷兰国旗很好奇,黄宇栋把经过讲了下,说道:“干掉这海盗船就靠这旗子了,我们本来打算调查出海盗行踪,可是这些海盗行踪不定,很难跟踪。 如果偶遇,就冒充荷兰人靠近炮船,用鱼雷炸沉海盗船!” 黄浩接过荷兰国旗,然后将它放在了驾驶室里。他觉得手中拿着的不仅仅是一面旗帜,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致命杀敌武器。 黄浩驾驶着装甲船朝着雅加达前进,一路上并未遭遇海盗的袭击。 今天天气很好,他们站在甲板上,海风轻拂着面庞,带来丝丝凉爽;阳光洒在海面上,闪耀着金色的光芒;海鸥在天空中自由翱翔,欢快地歌唱;洁白的云朵宛如般飘浮在天际,给人以无尽的遐想…… 这一切让人心旷神怡,大家的心情也格外舒畅。 在这群人中,唯有琼斯的神情显得有些惆怅。 她默默地望着远方,思绪早已飘飞到了那个名叫范迪克的男人身上。 不知不觉间,琼斯发现自己似乎已经喜欢上了范迪克,而再见面不知道何时…… 回到了黄宇栋的庄园,时间才刚过中午,都饿了,黄慧君连忙准备午饭,大家不免喝的尽兴。 这几天太惊险了,几次死里逃生,大家一边聊着天,一边谈论着这些发生的事情,都谈兴很浓。 雷霆和刺灵珠听见这两天发生这么惊险的事情,都很意外,雷霆听大家讲述梁风的机关枪杀了几十个土着人,很崇拜他的父亲。 张文龙拿出一个燧石箭头,递给了雷霆,说道:“送给你一个礼物,有时间上街找个银子店包一下做个项链。 这是你爸爸打死的土着人的箭头,这些土着人真的好勇敢,只是武器不行,打输了。 你也要勇敢,也要像你父亲一样勇敢。” 雷霆接过燧石箭头,阳光下折射着光芒,真的很漂亮,高兴的给张文龙鞠个躬。 梁风看见张文龙送给儿子箭头,有些意外,他笑了笑…… 张文龙是个心思非常细腻的人,他很重视这些仪式感和重大事情的纪念物,而且,他很念旧…… 大家吃完饭,回房间休息。 第二天,陈二爷对黄宇栋说道:“现在我们很难找到海盗船踪迹,这些荷兰佬还不知道啥时候打捞沉船。 我想先去婆罗洲看看,这边如果有了荷兰人打捞沉船的消息,我再回来。” 黄宇栋想想也是这种情况,暂时先不跟踪海盗行踪了,即使跟踪上了,回雅加达找荷兰总督报信,海盗们也跑了,只能以后见机行事再干掉海盗屠夫。 黄宇栋没有挽留,于是,黄宇栋准备了丰盛的晚餐给大家送行。 每个人都喝的有点多,睡醒后已经第二天快到中午,陈二爷和老李他们收拾东西,他们坐着客船去了婆罗洲…… 雅加达距离婆罗洲兰芳共和国有段距离,他们坐着客船一路上倒是很顺利。 船到了婆罗洲码头,众人下了船,到了东万律,找了个客栈住下,他们要先了解一下当地局势,然后陈二爷打算去找他的一个老乡。 兰芳共和国又称兰芳大统制共和国、兰芳大总制共和国、兰芳公司。 是1777年罗芳伯在东南亚西婆罗洲,就是现在的印度尼西亚加里曼丹岛,华人建立的国家。 首都是东万律,国号兰芳,已经成立一百多年了…… 这个兰芳共和国还是亚洲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也曾经是我们华人的骄傲,这个兰芳共和国以前章节讲过建立过程,就不赘言了…… 加里曼丹岛乃是盛产沉香之地,而黄宇栋则常常往来于此,专做倒卖沉香的营生。 然而此次行程,黄宇栋并未一同前来,他在雅加达尚有生意诸多事务亟待处置。 不仅如此,他还需密切关注荷兰人打捞沉船的动向。 陈二爷等人在客栈歇宿一宿后,次日清晨用过早点,便在东万律城中购置了两辆马车,随后开始四处游玩...... 东万律现名叫坤甸,即现在印度尼西亚西加里曼丹省的省会和最大城市坤甸。 坤甸一百年前是兰芳共和国的首都。 该市位于卡布阿斯河入海口处,市内水路纵横交错,屋舍大多建于水上,建筑很有特色。 夜幕降临,繁星闪烁,他们结束了一天的游玩,带着些许疲惫回到了客栈。 陈二爷在沉香店铺购买了一些珍贵的坤甸沉香。 世界上产沉香的地方很多,而印尼坤甸沉香最好,至今玩沉香的香友也喜欢坤甸沉香。 与檀香不同,沉香并不是一种木材,而是沉香树在受到外伤后,加上真菌感染,自身会分泌出树脂修补受伤部位,于是开启了疗伤修创的生物合成,再经过数十年甚至数百年,才会形成珍稀的沉香。 坤甸沉香结油的色泽为黑褐色, 有咖啡斑纹,坤甸沉香的香气丰富且高雅 。 煎香时其香味浓重层次变化极大,是印尼沉香中香变化较大的一款。 上品的坤甸沉香味道先是甘甜,带有惠安沉香般的甜爽之意,这种香韵会扑鼻而来,令你闻之一震的感觉。 片刻之后就转化为印尼沉香特有的悠远深沉,其中土沉的香味更加明显,略带土辛味。 后味猛烈持久,有浓厚的香草气息,非常耐人回味。清闻有甘甜味, 青草味,还有淡淡的奶香味…… 进入客栈房间后,陈二爷将坤甸沉香点燃,顿时,一股淡雅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 沉香最好的状态就是点燃之后的香气给人的感觉。 众人围坐在一起,喝着香醇的茶水,闻着沉香味儿,享受着这份南洋岛上难得的宁静时光。 随着沉香的燃烧,那股独特的香味愈发浓烈,但却不会让人感到刺鼻或不适。 它仿佛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能使人的心境变得平静而安宁。 李白写过:博山炉中沉香火,双烟一气凌紫霞。 每个人都沉浸在这传说中的四大名香之首所带来的美妙体验中…… 老李闭上眼睛,深深吸一口香气,说道:“妈的,这有钱人的生活真好,我在大山里从没想到会来南洋,还闻到沉香,有钱人真会玩……” 大家听完一笑。 苏轼曾有诗云:\"焚香引幽步,酌茗开净筵。\" 寥寥数字将当年达官显贵把盏闻香的惬意生活描述地很是生动。 然而时至今日,那一缕韵香却渐渐远离大众视野。 香道,也近乎成了少数人的艺术。 这是大家来到婆罗洲的第二天,这里是加里曼丹岛的坤甸。 一百年前,坤甸还叫做东万律。 此时,陈二爷他们双脚站立的土地,还叫兰芳大总制共和国。 这一年是一八八六年,也就是这一年,兰芳共和国几乎灭亡了…… 第260章 历史太轻,经不起几页翻诵 东万律城市的客栈里…… 众人喝茶,聊天,闻香,不知不觉时间过得很快,香炉内逐渐燃烧殆尽的沉香,沉香香片在香炉里,最终变成了一堆香灰…… 天色渐黑,如墨色笼罩,大家散去休息…… 陈二爷没有睡意,他站起来凝视着窗外南洋岛上的迷人夜景,心中思潮澎湃。 他看着燃尽的沉香感慨万分,觉得人生恰如沉香一般…… 沉香树在受到伤害后,其伤口处凝结出珍贵的沉香;然而,当沉香被点燃并耗尽时,最终也只能化作灰烬! 所有美妙的香气都源自于那艰辛而痛苦的过程…… 也不怪陈二爷感慨。 在这个广袤的世界里,每个人何尝不像是一棵沉香树。 人的一生,要经历过无数次的挫折和伤痛,这些磨难如同刻在身上的伤痕,留下深深浅浅的印记。 但正是这些伤痕,也许孕育出了内心深处坚韧不拔的力量。 正如沉香需要经过时间的沉淀和磨砺才能散发出独特的香气,人也需要经历岁月的洗礼和生活的锤炼,才能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芒! 然而,无论多么耀眼的辉煌,终有一天也会消逝。就像沉香烧尽后的灰烬,一切都会在时光的洪流中化为虚无…… 或许,这就是人生的真谛吧? 陈二爷是有慧根的人,其实每个人看见落花流水,夕阳朝霞,暮鼓晨钟都不免会有所感悟…… 多少不甘寂寞的人,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不断前行,经历着成功与失败、欢乐与痛苦,希望和绝望…… 此刻,陈二爷窗子前望着远方的黑暗的大海方向,微风拂面,有些湿冷。 陈二爷明白,无论是沉香还是人生,都有着不可言说的奥秘。 沉香如此。 人生何尝不是如此? 这个南洋加里曼丹岛上,还有很多未知东西等着他们…… 半炉爇尽沉香火,消受篷窗一夜寒。 陈二爷在婆罗洲的夜晚,慢慢这样过去了…… 第二天,陈二爷他们都早早起来,去街上吃早餐。 东万律这个城市有很多华人,即使现在这个城市五六十万人口中,还有大约二十万华人,大多数是潮汕人后代。 陈二爷走在街上,感觉很亲切,不时的听到熟悉的乡音,街道上很多华人在活动。 他们拖着长长的辫子,有的衣衫褴褛,有的油光水滑,有的还成了残疾,趴在地上乞讨为生,形形色色…… 土着居民也大多是苦力,在金矿上做工,一些荷兰人趾高气扬的走在街道上…… 城市有些破败,路边有很多华人饮食,尤其潮汕风味很多,却大多装饰豪华,生意很好,看来华人大部分在东万律还是混得相对不错。 他们到了一个潮汕人开的饭店点了早餐,吃了起来… 这个餐馆规模比较大,老板是个老者,说着一口流利的潮州话,很好客。他祖籍是潮州人,陈二爷攀谈起来,还是老乡。 饭馆装修的很繁复华丽,一股浓浓的潮汕风。 食谱上各种潮州风味的食品也眼花缭乱…… 在这里可以吃到“潮州卤味”、“潮州牛丸”、“牛肉炒粿条”、“坤甸鸡仮”、“牛肉丸粿条汤”、““潮州粥”、“粿汁”…… 还有品类繁多的潮州或客家美味小吃和各种甜品。 从甜粿、加罗钱、红壳桃、鼠壳桃、钱葱薄餠、客家甜粄到五味汤,林林总总,令人目不暇接。 食谱上还有很多各种各样的海鲜。 位于赤道上的东万律背山临海,婆罗洲最长的河流卡布阿斯河穿市而过,气候宜人,热带雨林茂密,风景优美且物产富饶。 由于得天独厚的条件,这里的山珍海味种类繁多,各种海鲜和燕窝、鱼翅、海参特等名贵食材都很富足,为当地人烹制美味佳肴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陈二爷点了许多潮州菜,还有各式各样的海鲜。他们一行人,数量众多,且每个人都是壮年,胃口都特别大…… 就连曾经身为女土匪的刺灵珠,还有还算是孩子的雷霆,食量也是相当惊人。 没过多久,这些人便如风卷残云般将桌上的食物一扫而光,只留下一片杯盘狼藉。 周围其他食客看到这一幕,无不惊讶得目瞪口呆…… 老李擦擦嘴,吃掉盘子里最后一个鲍鱼,用碗里鱼翅燕窝汤漱漱口,打了个饱嗝…… 他吃的很满意,这比峰城大山沟子里的大白菜炖玉米饼子好吃多了…… 吃饱喝足,陈二爷找到了他的老乡,那个老乡也认识黄宇栋,和黄宇栋也有合作沉香生意。 这个老乡在本地主要做香料生意,算是个本分的生意人,生意远远没有黄宇栋做的大,像众多异乡在外生存的大多数人一样,谨慎而勤奋,狡黠而机警。 他叫林俊,五十多岁,很消瘦,一脸的皱纹,满是沧桑…… 他是陈二爷的老家同村,来到婆罗洲很多年了,祖上就来了兰芳共和国跟着老乡来淘金。 后来到他这一代,他做了香料生意和沉香生意。 林俊和陈二爷在潮州老家见到过,还有些亲戚关系。 看见陈二爷来到婆罗洲很意外,林俊很亲热,他放下手里生意,领着大家游逛东万律这个城市风景。 东万律城市里生活着很多华人,街道上有很多华人店铺,让人感觉好像回到了大清。 一条大河缓缓的流过城市中央,这就是卡布阿斯河。 他们站在卡布阿斯河岸边,驻足看着河水和两岸风景…… 林俊说道:“这个城市有些乱了,以前不是这个样子……” 说完,林俊看着远方。 河水两旁街道的秩序混乱,五颜六色的房子有的很残破,有的红色屋顶荷兰风格的房子却很新,这是住着洋人的区域,不过整体路上脏乱不堪。 可是一些恢宏建筑里还是能想象到兰芳共和国曾经的繁荣。 林俊不免有些唏嘘的说道:“这条河我们华人喜欢叫做卡江。 这个卡江的江水里不知道隐藏了多少故事,埋葬了多少来淘金的华人……” 陈二爷他们默默的看着浑浊的卡江之水…… 谁都想淘金,下南洋,多少同胞来此冒险和闯荡,怀揣着多少梦想和流了多少汗水,这条卡江见证了无数下南洋华人的努力和艰辛…… 这时候兰芳共和国名存实亡,内忧外患。 几十年里,不时的在这个金矿遍布,物产富饶的兰芳共和国发生战争内乱,流血不止。 兰芳共和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其国境之内生活有华人、马来人、达雅人等多个民族。 也因此其国内宗教信仰繁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等多教派,可谓是一个多民族多信仰的国家,而且是亚洲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模式的社会结构。 创始人罗芳伯去世之后,他的继任者们继续延续他生前的各项政策,并且开始积极的平定周边的其他势力。 此时的国内华工总数一度高达二十五万人,可见其国内的繁荣程度…… 但这样一个欣欣向荣的华人政权,也被当地的殖民政权荷兰东印度公司看上了。 兰芳十九年罗芳伯去世,江戊伯继任。后因江戊伯于兰芳二十四年归国,也就是公元1800年。 阙四伯继承了大唐总长之位。 阙四伯继位后,当地土人纷纷反叛,江戊伯遂于兰芳二十八年复位进行平定叛乱。 江戊伯去世后,宋插伯、刘台二相继继任。 1819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开始染指兰芳共和国,而此时的兰芳实权人物刘台二却没能够认清殖民者的本质,选择了与他们合作对抗岛上的其他政权。 兰芳四十八年,即1824年,荷兰人于坤甸设立公班衙,刘台二被荷兰人封为兰芳大总制甲太,并签订三色字合约,误升荷兰国旗,被荷兰视为属国,引起很大非议。 兰芳六十一年,刘台二去世,古六伯继位。 兰芳六十六年的时候,是公元1842年,受兰芳共和国管制的土着万那土人反叛,六伯战败,众人迫使六伯辞去大唐总长职务。 此后历经谢桂芳、叶腾辉两位首领。 1846年,刘鼎当选大唐总长,改年号乾兴。 由于刘鼎管理不善致政务大厅破败,荷兰人在乾兴二年推刘生上位。 刘生在位期间,先是同万那黎子交好,共采文兰金刚石;后又与荷兰人两次秘密签订割地条约。 乾兴二十一年,是公元1866年,刘生让位给刘亮官,在其去世后又复位。 乾兴三十九年,即1884年,刘生在坤甸因病去世。 荷兰人趁刘氏家人送葬的机会发动战争,占领了东万律,折断了大厅前的枪杆,撕破了兰芳共和国的国旗,迫使刘氏家人交出印信,并下令不得再选举总长。 汉人义士梁路义率领军队与荷兰人展开激战,杀敌无数。 然而,由于汉奸郑正官、叶汀凡、吴桂三、郭亚威、余康、黄福元、陈和二、罗撒庭、林粥唐等人的出卖和军火不继,梁路义无法抵挡荷兰人的进攻,苦苦挣扎的抵抗。 陈二爷他们踏上兰芳共和国的时候,这两年里,婆罗洲战乱不休。 那个繁荣昌盛的兰芳共和国已经满目疮痍,风雨飘摇,内乱不断,濒临灭亡…… 林俊和陈二爷他们坐着马车沿着卡布阿斯河走了一段,已经天要黑了,也有点阴沉。 林俊请陈二爷他们在饭馆吃了丰盛的晚餐,算是接风洗尘。 吃完饭,林俊送陈二爷他们回到了客栈。 婆罗洲在赤道上,这天气也和雅加达一样说变就变,白天还阳光明媚,很快傍晚阴云密布,电闪雷鸣,椰子树叶被吹得呼啦啦的响…… 山雨欲来风满楼。 一声惊雷,暴雨下了起来,陈二爷关上窗子,点燃了蜡烛…… 他拿起一本书,这是他喜欢看的书,陈二爷从江南金陵带来,放在身边,没事的时候放在枕边,无聊就翻着看看…… 这是一本《资治通鉴》,是北宋史学家司马光的着作。 书里写着:“惟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故能刚健笃实,辉光日新…… …………… 圣人之虑远,故能谨其微而治之;众人之识近,故必待其着而后救之…… ……………” 这是司马光引用了《易.大畜》中的一句话:“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意思是君子要多记取前贤的言论,往圣的事迹,用来蓄聚美好品德…… 陈二爷不关心政治,更不喜欢历史。 可是他寂寞…… 烛光摇曳,他翻了几页,就合上了书,若有所思看着窗外的电闪雷鸣。 雷声虽重,唤不醒人间苍生清醒;暴雨滂沱,浇不灭世间污垢凡尘。 历史太轻,经不起几页翻诵…… ————!!! 我趴在温泉会所的榻榻米上,醉眼迷离的码着字,又怕不小心下笔太重,所识太松…… 第261章 公子世无双 陈二爷他们在这个客栈里安静地度过了几天,这几日里,他时常去找林俊喝茶聊天,试图深入了解一下东万律当前的局势状况。 他是想打听一下那些打捞沉船的荷兰人信息,或者这里有没有值得运作的商机。虽然此时东万律乱成一团,他觉得富贵险中求,东万律金矿遍布,资源无数。 陈二爷很多老乡在东万律,现在兰芳共和国风雨飘摇,他也关心局势发展。 然而,林俊所知晓的信息相当有限。他仅仅是个寻常的生意人,所能观察到的往往只是表面现象。 林俊目睹了这座城市数十年间的变迁,但对于那些更深层面以及高端社交圈的动态,实在知之甚少。 陈二爷又通过各种关系联系到了好几位同样身在兰芳共和国的潮州老乡。 这几日来,他几乎将所有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寻找亲朋好友上面。 老李看到陈二爷深夜归来时也是一副醉态熏天、东倒西歪的模样,不禁心生疑惑。 要知道,陈二爷向来饮酒有度,而且极少出现醉酒的情况。然而这段日子里,他却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每次回到客栈都是满身酒气,时常感慨。 也不知道他都和那些同乡聊了什么…… 陈二爷特别喜欢白色的服饰,平日里总是身着一袭洁白如雪、一尘不染的长袍。 即使身处爪哇岛这般炎热之地,他依然会选择穿着白色绸缎质地的短衫,一尘不染。 现在他已经人到中年,年轻的时候,陈二爷也是个白衣胜雪,公子无双的人物…… 然而,就在最近这段日子里,由于频繁出没于酒桌之上,他的白衣经常弄的脏污,所以每天出门都要换一套新衣服。 如此状态大约维持了一个星期之久,直到这天,陈二爷终于不再外出与朋友们聚会。 当晚,他与老李等人一同享用了晚餐。席间,陈二爷开口道:“咱们千里迢迢来到兰芳共和国,究竟所为何事? 其一,我无非是想见一见那些流落南洋的旧友;其二,我着实好奇那些荷兰人不去打捞沉船中的宝藏,反而跑到这儿来意欲何为? 其三,纯粹是因为太过无聊,想瞧瞧这边到底有何动静。 若能帮得上忙,自然义不容辞,但咱最终的目标仍旧是那艘沉船,以及其中的财宝。等拿到手后,我们便可打道回府。 出来两个月了,说起来,我还真是想念文照了……” 张文龙说道:“岳父,这些天,您打听出什么了么?” 陈二爷端着酒杯,沉默不语,好一阵子,他说道:“了解的不多,只是了解个大概。这个兰芳共和国已经名存实亡,我们即使抗争估计也无力回天,而造成这一结果的还是我们自己人,人心不齐啊…… 好好的一个兰芳共和国,成了这个样子……” 大家都很好奇,听着陈二爷讲下去。 陈二爷喝了一口茶,说道:“目前谈论这些事情没有意义。明日我将与一位朋友会面,此人是兰芳公司的核心高层,前些年倒卖沉香的时候,我和他有过交往。 他来自广东梅县,如今担任东万律的大总长一职的梁守义和他是同乡。近年来,他们一直与荷兰佬激烈交战,他也是抗击荷兰佬的骨干。 从他嘴里能很清楚的知道东万律的情况,也许能打听出那几十个打捞沉船的荷兰人信息。” 大家这些天都听过梁守义的名字,这是华人目前在东万律抵抗荷兰佬的领袖,是兰芳共和国第十五任总制。 总制,有点总统的意思…… 张文龙问道:“这个兰芳共和国到底什么来头?” 陈二爷接着喝了一口茶,说道:“兰芳大总制共和国成了这样结果,着实令人惋惜…… 这百年来,婆罗洲风云变幻,罗芳伯能在南洋岛上创立政权,开疆拓土,实在是个世间少有的奇人……” 说完,陈二爷讲了一些关于兰芳共和国的故事…… 婆罗洲这几十年来一直战乱不休。 1770年至1884年间,西婆罗洲发现金矿的消息传入中国,东南沿海特别是粤东地区许多人漂洋过海去此地挖金。 广东省嘉应州自古为岭南蛮荒之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较为迟缓,且因交通闭塞和山多田少,人民谋生不易,很早就有人漂洋过海到南洋寻求发展。 华人纷纷抱团组成自己的利益集团,罗芳伯就是仰慕“金山”之名来到西婆罗洲的数万华人当中的一员。 1777年罗芳伯带领一批嘉应州客家人在坤甸以北百余里的东万律山心金湖创建了兰芳公司。 兰芳公司具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功能,实际上已经相当于独立的政权,可以称之为国家。 大总制就是兰芳公司的首领,兰芳公司也叫大总制共和国。 这些总制基本都是广东省嘉应州人,罗芳伯任第一位大总制。 罗芳伯武艺高强且具有谋略,在他策划之下兰芳公司逐渐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治政权。 到1794年前后,兰芳公司进入全盛时期,辖下有华人两万余人和十几万归附的达雅人,领土面积达到一万五千多平方公里,相当于十几个台湾岛的面积。 传说罗芳伯年少胆大,竟敢将他家乡石扇帽山顶前人设置的一尊菩萨搬回村后矮寨山山顶安放,起名曰:公王老爷。 此后罗芳伯每日清晨出门劳作,先割满一担鱼草后登上屋后矮寨山,在山顶练一套拳脚。 练完后在公王老爷坛前稍坐,香台上必有一杯热茶恭候。芳伯饮完这杯热茶,挑起草担子回家…… 乡民传说罗芳伯是天子下凡投胎,连神明都敬他三分。 这些都是传说,也可能每个传奇人物确实年少时就与众不同,异于常人。 罗芳伯在家乡曾经为了科举考试未能考取功名,在科举考试接连失败之后,罗芳伯于1772年35岁时来到西婆罗洲。 罗芳伯在坤甸一边教书一边聚拢志同道合的兄弟,他的势力和声望很快上升。 据记载:“是时坤甸埠头,潮州属人多不守礼法,好以强欺弱,嘉应州属人往往被他凌虐。 罗太哥目击时艰,深为握腕,思欲邀集同乡进据一方者久之。既而有同心者一百八人……” 看来,各地华人之间的矛盾和利益争夺是罗芳伯创业的最初动力,他手下骨干有一百零八人,这一百零八人是罗芳伯创建兰芳公司的核心。 统一婆罗洲后,罗芳伯并未采取称帝的方式,而是建立了一套独特的宪政制度。 领导人由选举产生,各地设有自治机构,使得兰芳公司更像一个小型的华人共和国。 这种制度的独创性在当时实属罕见,如果兰芳共和国没有灭亡,不知道现在什么样子,当然,历史没有假设…… 自创立兰芳公司后的十九年间,罗芳伯逐步建立兰芳公司的政权架构,设立民政、司法、征税、边境管理等机构。 建立领导人选举制度、公务人员薪酬制度和武装民兵制度,开设学校保存和弘扬中华文化,鼓励民间垦荒耕种,开店铺营商和手艺人从业,使西婆罗洲的社会经济取得快速发展。 为了随时应对土人和荷兰殖民者的挑衅,共和国采用义务兵制度。 除了少数出身拳师和强壮矿工、海盗的常备武装人员之外,国内丁壮青年必须在务农、捕鱼、采矿的时刻及时操练传统刀矛和火枪,以便随时应征作战。 兰芳大统制的总统府里,就有着“雄镇华夷”的金字牌匾,意在表示政权要团结华人,威慑土着和西欧殖民者的进犯。 罗芳伯先后通过武力和外交手段扩张领土,分别在新开辟的土地上设置了地方政府,来管理民间事务。 兰芳公司的行政管理机构逐渐完善,他在位的时候,兰芳共和国一片繁荣。 罗芳伯雄才大略,英武有谋,在南洋岛上造就了一部传奇,也留下了很多的传说…… 可惜,他建立国家后来仅仅存在百年…… 第262章 问鼎南洋 罗芳伯是一个传奇,一个漂洋过海的华人在婆罗洲打出自己一番天地。 至今,加里曼丹岛还流传着很多罗芳伯的悠久传说…… 西婆罗洲位于赤道附近,属于热带雨林气候区,由于该地区河流众多,河网交错纵横,形成了大片的沼泽地和湿地,这些地方成为了鳄鱼等野生动物的栖息地。 根据《兰芳公司历代年册》中的记载,罗芳伯经常需要乘船通过水路往来于坤甸各地。 在这个过程中,他多次目睹了鳄鱼袭击人类并造成人员伤亡的惨剧。 这些鳄鱼体型巨大,动作迅猛,让人望而生畏。它们常常潜伏在水中,等待着猎物靠近,然后突然发动攻击,将其拖入水中淹死并吞噬。 面对如此凶猛的鳄鱼,人们束手无策,只能尽量避免接近河边或沼泽地带。 然而,对于那些必须依靠水路出行的人来说,这无疑增加了他们的生命危险。 罗芳伯深知这种情况的严重性,他决心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 因回忆在家乡读书时,曾读到韩愈在潮州所作《祭鳄鱼文》,于是效仿韩愈有了祭神驱鳄之举。 传说,1792年,针对坤甸河中有鳄鱼为患,罗芳伯仿韩愈《祭鳄鱼文》撰文驱逐鳄鱼,其文曰: “维年月日,大唐总长罗芳伯,谨以刚鬣柔毛,致祭于山川诸神而告之曰:伏以圣德巍峨,降祥必不降孽:神恩浩荡,容物先贵容人。曾以呼风唤雨,赐士庶之恩膏:岂其害物伤民,负苍天之爱育。 芳也,遨游南国,职掌于斯,出入往来,类皆赤子。孰非藉诸神之灵,而维持调护乎?然闻之,乐民之乐者,必当忧民之忧;食民之食者,必当事民之事。兹我坤镇总长所辖,迩年以来,鳄类不安溪潭。 壬子之秋,连丧吾唐人之三子。跋扈如斯,罪安可逭?或者曰,三子宜受其咎。然下民之命,应终于天,否则亦当受终于国法。 断不忍以无辜之民,饱于鳄鱼之腹。值前日,又丧吾唐人。肆行鼓浪之间,利锋谁挫?威逞埠市之侧,爪牙孰拒?势必率诸同人,叩祷诸神之前,投以猪羊鸡鸭,而安鳄鱼之灵。 鳄鱼有知,其听吾言:夫海之中,虾鱼之细,无不容归。尔鳄鱼各从其类,藏形敛迹,而徙于洋,庶不得与吾人杂处兹土也。 如不听从,是目无吾人,且目无诸神也。 伏乞诸神,大振威灵,率雄兵,挥猛将,尽起大队人师,以涸鳄鱼之港,必使种类不留,庶小民有赖,升平有象矣。” 韩愈的《祭鳄鱼文》是散文,罗芳伯此文有相当多的骈体句,去邪保民,态度坚决,限期离境,不得延误,措辞严正,文气酣畅,实为一封面向恶势力的宣战书。 这是一篇地地道道的爽文! 相传罗芳伯就在坤甸新埠头设坛祭神驱鳄。 兰芳公司华人在河边搭了台子,准备了许多鱼、肉、其他食物、石灰和土制火药炸弹。 罗芳伯登台燃香点烛,祭拜天地诸神后大声宣读《祭鳄鱼文》,读完后叫人将鱼、肉等食物投入水中。 鳄鱼见有食物,纷纷游来争食,其实食物中已经藏毒,毒死鳄鱼甚众。芳伯又叫人将石灰和点燃的土制炸弹投入水中,炸死许多鳄鱼。 自此之后,坤甸河岸再无鳄鱼伤人事件发生。 据说围观的当地马来人和达雅人无比惊诧,纷纷传言罗芳伯神力可通天地,威震巨鳄鱼豚,于是以坤甸王称之。 自此,居住在兰芳公司势力范围内的马来人和达雅人都臣服罗芳伯,服服帖帖听从华人公司管治。 梁启超曾经公开的将罗芳伯赞为中国海外殖民八大伟人之一。 印度尼西亚的前总统瓦希德说道:“罗芳伯堪称与华盛顿并列的世界伟人之一。” 但是我们中国人知道他的事迹很少…… 值得一提的是,当年的兰芳共和国处于现在的马六甲海峡附近,如果当年乾隆皇帝答应了罗芳伯的归附,历史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在后来的荷兰人侵略中,虽然兰芳共和国的政权被推翻,但是它在当地还是留下了很深的历史痕迹。 兰芳的开明统治不仅仅是存在于纲领构架中,而是确实落到了实处。 比如根据荷兰人的观察,地方上的官僚确实是民选的,普通的农民见到地方的大哥、长老乃至大唐总长本人,都可以不用三叩九拜,只用简单行礼即可。 在客栈、酒楼中,普通人也可能遇到总长等高级官僚并找他们攀谈;罗芳伯在任职的19年中,也经常性地倾听民意,只要有时间就会接见平民。 想一想,罗芳伯真的好伟大! 在对外关系上,兰芳作为最大的华人政治实体,不仅代表本族群与荷兰人谈判,争取荷兰治下华人的待遇提升,而且还构建起自己的小小宗藩体系。 除了本国的省、府、县,还有戴燕、上侯、新董等附属地。 比如兰芳公司分封了华人统治的戴燕王国。 戴燕王国的开国华人君主是吴元盛,也是梅州客家人,骁勇善战,最初也是一个小金矿的矿主,后来和罗芳伯结拜为兄弟。 兰芳立国后,为了给国家设置外藩屏障,于是给了吴元盛额外的封地。 这个封地就是位于兰芳疆土上游的土着人的戴燕王国。 由于当地的印尼人素来以劫掠华人、对华人船只收税为主要经济来源,远近华人不堪其扰,于是吴元盛进行了南亚版的白衣渡江和荆轲刺秦。 他一边遣使进贡作为幌子,一边制造大船,招募亡命之徒躲在船舱中,趁着夜色突以贿赂的方式,逆水行船通过戴燕土人在河道上的关闸。 同时他亲自带着4个死士、手捧藏着喂毒匕首的金盘,先行进宫朝拜土王。 在趁着土王接过金盘的时候,突然用匕首将对手刺杀,并让死士们里应外合,让船上的人马根据约好的信号,火速下船直取王宫,擒杀了大部分酋长家属。 随后这些敢死队遭到了酋长遗孀调来的人马围攻。 按照事先的约定,吴元盛将写有求救信的竹片和木板投入河中,顺流而下、漂回兰芳境内。 早有准备的罗芳伯迅速整军来救,将戴燕土人彻底降服。 作为奖励,戴燕王国成为了吴元盛的领地,而吴元盛则直接称王,成为一方土皇帝…… 在他去世之后,由于王子年幼,受到土着风俗影响的吴家人甚至让吴的遗孀继任女王,直到吴家长子成年为止。 兰芳的政体,其开明性是建立在地方宗族体系,和江湖会党体系在海外的延伸,为了团结来源不同的福建人广东人和客家帮派,避免内斗消耗实力,从客观上形成了相互牵制的权利结构。 地方民众的全民皆兵、较高的武器持有率,也是遏制单一地方派系做大的制约因素。 1793年6月8日,《泰晤士报》在第一版头条称赞了一个闻所未闻的新生政权,就是兰芳大统制共和国。 报纸还评论道:“兰芳共和国的国力虽后于西方诸国,其意义却不逊1787年华盛顿当选第一任总统,实现联邦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民主共和走向。 兰芳大统制与美利坚合众国,虽有疆域大小之不同,人口多寡之各异,但确实是民主政体的国度。” 这是海外华人在海外进行开明政治的一个尝试,其对于世界历史的进步意义虽时常被忽略,但却不可忘记。 马克思对国家的定义是“具有一定的地理区域管理范围,固定的社会人群,拥有完整的政府管理机构、军队、独立的元首。” 按这个描述来看,兰芳政权应该是完全符合国家这一概念的。 兰芳政权结合了禅让制与民主选举的模式,是历史上最早的民主制雏型,兰芳共和国”是亚洲甚至可能是世界第一个现代共和制国家。 1787年华盛顿当选美国首任总统,美利坚合众国正式建立。 1777年梅州人罗芳伯在加里曼丹岛创建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就是兰芳共和国,比美国整整早了10年…… 至今东万律丛林中的“罗公芳柏之墓”,墓柱下石刻的《罗公史略》,其中写道: “罗公芳柏、广东省梅县石扇堡人。……定鼎东万律,创建兰芳公司基业。” 墓柱上写的是定鼎东万律,不是定都。汉字之微妙只能意会…… 墓柱上没写定都,是他心中还有大清,而且当时时政关系复杂…… 无论是第一任大统制罗芳伯还是后面那十几任,祖坟与祠堂尚在广东,甚至还有族人留在老家。一旦公然称国,便很可能被判定为谋逆的大罪被抄家灭族,祖坟不保。 虽然没有公开自称国家,罗芳伯却做了一件非常有象征意义的事情——订立年号“兰芳”。 这在当时的传统体系里无疑就是立国的意思。 “兰芳共和国”还有当年发行的货币存世,这也是作为国家的一个象征。 罗芳伯不以王自居,只称自己是“大唐总长”,仅是兰芳国的管理者。 但是罗芳伯建立的兰芳公司有王国之实,他问鼎了南洋…… 跟腐朽自大的满清相比,罗芳伯的执政措施获得整个岛屿民众的爱戴,兰芳国也将整个西婆罗洲纳入版图…… 当地人都敬称他为坤甸王! 历史,是公正的,那些造福苍生的人,也许被湮灭,可是总有痕迹被人传颂…… 正是这些点点微弱的光,照亮了每个迷路在星辰大海踽踽独行的人…… 第263章 百年风云 兰芳十九年,即公元1795年,罗芳伯病危。 临终前,众人围聚在罗芳伯身旁,他们眼神中透露出对未来的担忧和迷茫。 在这个关键时刻,众人纷纷向罗芳伯询问关于继位的重要事宜。 罗芳伯躺在病榻之上,尽管身体虚弱,但他头脑依然清醒。 他缓缓开口说道:“我们漂泊海外,历经千辛万苦,共同努力,才有了今日的成就。我怎么敢有丝毫的私心呢? 在此,我恳请各位能够推举出真正的贤能之士来接替我的位置。” 众人纷纷询问谁才是贤能之人,可以担此重任,此时罗芳伯推荐了江戊伯,并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和推崇,最终公推江戊伯接替自己的位置。 罗芳伯并不是为了个人权力,而是真心希望能够找到一位合适的领袖,继续带领大家前行。 兰芳二十年,江戊伯正式继位。 江戊伯最初担任的是茅恩兰和营功爷这两个职务,他身材魁梧,高大威猛,而且武艺精湛,身手不凡,以其强大的力量而声名远扬。 1800年,江戊伯有事情返回中国,阙四伯继位。 阙四伯自其继位以来,坤甸的土人纷纷反叛,四伯多次作战均未能获胜。 1804年,江戊伯归来复位。 他亲自率领着众多兵丁一路浩浩荡荡地抵达了冒顿黎乌这个地方,并按照预先制定好的战略计划,在港口附近安营扎寨、设立营帐。 当地的土着居民们看到他们强大的军威后,都被吓得惊慌失措、纷纷选择不战而降。 从此以后,无论远近的那些土着居民们,都再也不敢像以前那样嚣张跋扈、肆意妄为了…… 江戊伯任职八年,确保了此地的不法之徒彻底收敛。 此后的三十余年,兰芳共和国安享太平,无任何不法之徒滋扰之事。 1812年,江戊伯去世,次年,众人推举宋插伯继任。 宋插伯虽然功名事业没有很突出,但是能维持国家太平。 1821年,宋插伯去世,众人推刘台二继位。 兰芳四十八年,也就是公元1824年,荷兰人抵达坤甸,设立公班衙。 刘台二被荷兰人封为兰芳大总制甲太,负责以坤甸河为界,划分公班衙与兰芳共和国的地域。 根据条约规定,双方不得侵犯对方领土。此外,巴达维亚总督曾召刘台二至吧城,再次确认其兰芳大总制甲太的地位,并签订三色字合约,明确地界划分,确保双方互不侵犯。 然而,刘台二却误解了这份条约的内容,他竟然错误地升起了荷兰国旗,并将自己视为荷兰的附属国。 这份条约实际上是用三种颜色的文字写成的,其中包括汉字、巫来由文以及荷兰文。 而那面所谓的“三色旗”,其实就是代表着荷兰国家的旗帜。 这一系列误会导致了局势的混乱和紧张,也让人们对刘台二产生了质疑。 兰芳共和国自成立成立以来,领导人罗芳伯、江戊伯、阙四伯、宋插伯等均被称为太哥。 当刘台二担任兰芳共和国首脑时,公班衙开始介入治理,并任命刘台二为兰芳共和国甲太大总制。 刘台二被降封为甲太,自贬身份,已不再是唐朝总长,时人以玛腰、甲必丹、老大等名号称之。 同时,本厅副头人和本埠副头人也纷纷请求封为甲必丹。 自此以后,各地如新港、停喃、沙拉查、喃吧哇八阁亭、淡水港、坤甸、新埔头等地也设立了公馆,并选举甲必丹。 当时,所有的钱财归公班衙管理,而各马饷务则由兰芳共和国负责。 1837年,刘台二去世,众人推举古六伯继位。 1838年,古六伯继位。 1842年,受兰芳共和国管制的土着万那土人反叛,六伯战败,众人迫使六伯辞去大唐总长职务。 兰芳六十七年春,公众推选谢桂芳继位。 1843年,谢桂芳为甲必丹。谢桂芳文武双全,是历任元首中唯一的武庠,也就是武举。 刘台二对他抱有极高的期望,希望他能够继承自己的衣钵,继续为兰芳的发展贡献力量。 然而,众人意见不一,最终经过一番激烈角逐,古六伯脱颖而出,成功当选为新一任的甲太。 可惜好景不长,古六伯上任不久便辞去了甲太之职。 在此情况下,众人推举谢桂芳为新的甲太。 尽管谢桂芳此时已经年迈体弱,还饱受风疾之苦,但他仍然义无反顾地挑起了这副重担。 可惜岁月不饶人,谢桂芳在担任甲太仅仅八个月之后,便因身体状况每况愈下而与世长辞。 时光荏苒,转眼间已经来到了兰芳六十八年。 众人推举叶腾辉接替大总制,叶腾辉是一个商人。 尽管被推上了高位,但他依然坚持住在自己的店铺里,对政务并不上心。 由于叶腾辉对国事的漠视,政务逐渐荒废。政府机构失去了有效的领导和管理,各种问题纷至沓来。 兰芳共和国的国土也开始逐渐削减,边境地区不断受到外敌的侵蚀和掠夺。 兰芳共和国的国土也开始逐渐削减,边境地区不断受到外敌的侵蚀和掠夺。 兰芳七十年,众人推举刘鼎为大唐总长。 刘鼎又名刘乾兴,继位后擅自将年号兰芳改为乾兴。 乾兴二年,荷兰人推刘生为甲太,驱逐刘鼎,然而,刘鼎前往邦戛,成功地劫走了他们的三色字据并逃脱。 公元 1850 年,鹿邑大港公司发动义军,与荷人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 义军奋勇杀敌,最终取得了胜利,成功收复了邦戛这一战略要地。 次年,刘生渴望与万那黎子建立良好的关系,但万那酋长却拒绝了会晤的请求。 经过双方多次沟通和努力,终于消除了彼此之间的隔阂,万那酋长也改变了态度,愿意与刘生结盟。 此后,刘生与万那黎子正式缔结了友好同盟关系,并亲自率领五百多名部众,深入文兰等地探寻金矿资源。 次年,刘生率领部众协助荷兰人抵御大港公司的进攻,荷人将大港的鹿邑埠焚毁殆尽,导致数千民众流离失所。 刘生率领军队进行抵抗,成功擒获大港公司首领,并将其献给荷兰人。 平定大港公司后,荷军开始转移至东万律地区。此举巩固了兰芳共和国与荷兰人的合作关系,进一步稳定了当地的政经局势。 1856年,刘生与荷兰官员阿物恩得里山会面,并与吧督签订割地条约,仅保留兰芳厅所及河东地区。 然而,荷兰人获取三色字据后,声称河东地区应归属于荷兰,刘生称有约在先,荷人则要求出示约文以供核对。 由于刘生无法提供约文,荷兰人便趁机诱惑他,与他再次签订割地条约,仅保留兰芳厅所地界,而且所得的金银财物尽归刘生私囊。 然而,刘生的儿子和女婿均不知刘生与荷兰人有密约,争相扩张自己的领地,并奉承荷兰人。 这使荷兰人得以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并据此采取适当的并吞措施。 1866年刘生让位给其子刘亮官,刘生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其实有着更深层次的考虑。 他深深明白,专制统治往往会引发社会各界的不满和指责,而他与荷兰人之间的秘密协议更是难以得到民众的认可。 为了不让这件事情曝光,同时也为了保护自己家族以及整个国家的稳定局面,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他才下定决心要将皇位让给自己的儿子。 这样做不仅可以掩盖他真实的意图,还能利用权力的传承制造出一种迷惑性的氛围。 人们认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皇位更替,而不会察觉到背后隐藏着的阴谋和算计。 通过这种方式,刘生希望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争议,平息可能出现的风波,从而确保家族的地位不受动摇,国家的局势得以维持稳定。 可是,罗芳伯最初设立的禅让和选举共和制度,在这个时候还是回到了家天下的世袭制。 这是倒退还是历史使然,无从而知…… 人们只是知道,这个时候,兰芳大总制共和国已经摇摇欲坠了…… 第264章 金山之末 刘阿生是兰芳共和国第十一任总制以及第十三任总制。他在位长达三十二载,其统治时期可谓是风起云涌。 在刘阿生执政期间,他与荷兰人结盟,共同对抗当地强大的万那土王。这场激战历经漫长岁月,最终以刘阿生一方的胜利告终。 然而,这一胜利的背后却隐藏着无尽的悲哀,因为兰芳共和国在此战之后,不幸落入了荷兰人的掌控之中。 自此,兰芳共和国的命运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原本独立自主的国家,如今成为了他人手中的玩物。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留下的不仅仅是胜利者的欢呼,还有那些被遗忘的故事和无尽的思考。 刘亮官,是第十一任总制刘阿生的儿子,任兰芳共和国第十二任总制,刘亮官在位时间4年。 第十四任总制是刘恩官。刘恩官也是第十一任总制刘阿生的儿子。 刘恩官在位时间也较短,只有两年。 刘恩官在位期间兰芳共和国受荷兰人控制已经注定要灭亡。 据说后面兰芳共和国发生重大骚乱,刘阿生及其儿子刘亮官、刘恩官共三位总制都死于骚乱的兰芳共和国民众之手。 这些传闻正史没有记载,也有传闻刘恩官亡国之后去其它地方做隐形富豪去了…… 公元 1884 年八月的某一天,刘阿生在坤甸因疾病缠身而离开人世。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刘氏家族成员们忙着送别逝者的时候,狡猾的荷兰人却趁机发动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战争。 他们以雷霆之势迅速攻占了东万律这一战略要地,毫不留情地折断了位于大厅前那象征着权威与力量的枪杆,同时将兰芳共和国的国旗撕成碎片。 这一系列举动无疑是对兰芳共和国的严重挑衅和侮辱。 无奈之下,刘氏家族不得不交出重要的印信,失去了对国家事务的掌控权。荷兰人还下达了一道命令,禁止再举行总长的选举活动。 这样一来,兰芳共和国的政治体系被彻底打乱,国家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兰芳公司被荷印殖民政府强行取缔,但英勇无畏的华人武装却毫不畏惧,坚决展开了顽强而激烈的抵抗。 此时,曾经辉煌一时的兰芳共和国已然名存实亡,宛如风中残烛。 在这关键时刻,梁路义和罗义伯挺身而出,他们被广大民众推选为兰芳共和国军队的总司令。 梁路义也是广东梅州人,出身贫寒,性格刚烈义气,很有胆识,这几年来他一直率领华人和荷兰殖民者顽强作战。 陈二爷给老李他们大致讲了一些兰芳的历史,都有些唏嘘,天色已晚,各自回房休息 。 第二天,陈二爷见到了那个同乡,他的同乡四十多岁年纪,满脸风霜,他们约在了东万律乡下一个酒楼里见了面。 这个同乡叫魏宏泰,他这两年一直跟着梁路义和荷兰佬交战。 他看见陈二爷,很亲热的招呼,二人曾经有过几次生意上往来。魏宏泰不是祖上来到兰芳的,而是做生意才从广东故乡来了南洋。 可是,来到兰芳不久,就出现了荷兰人抢占东万律事件,魏宏泰和众多华人一起,义愤填膺,他参加了义军。 这个酒楼的包间里,陈二爷和魏宏泰,还有两个华人同乡一起聊天喝酒。 陈二爷问道:“现在这局势,我们能把荷兰佬打败么?” 魏宏泰黯然的摇了摇头,说道:“很难打赢,已经断断续续交战了两年了,现在弹药已经严重不足,义军也人心不齐。 越来越没有信心,有的华人不再抵抗荷兰佬,自己做生意去了…… 而且出了很多很多内奸,他们不断的瓦解义军队伍,我现在也看不到希望,可还在坚持战斗。” 一起吃饭的另外两个华人也一脸迷茫…… 陈二爷说道:“这次来婆罗洲,一是看看大家故友,还有一件事情,我是在雅加达要打捞沉船,可是我也没有这个技术。 一伙荷兰打捞队伍找到了沉船宝藏,可是一年来迟迟没动,后来了解到他们几十个武装人员到了兰芳共和国参加战斗来了。 而且他们在丛林里还有大量武器仓储,只留下几个人守卫这些武器。 你们和荷兰人交战,是否听说有经常往返雅加达的荷兰打捞沉船的冒险家?” 魏宏泰听陈二爷问话,他想了一下,说道:“这里和我们交战的荷兰人有好几批队伍,有正规军队和一些雇佣军。 这些冒险家也都纷纷赶来兰芳共和国,他们在兰芳趁乱站住脚跟,掠夺金矿资源,垄断香料贸易,搞武器军火交易,现在兰芳虽然风雨飘摇,却是冒险家来投机的乐园。 你说的这伙人我并不清楚,不过,我可以打听出来,哪些人是来自雅加达打捞沉船的人……” 婆罗洲确实是个遍地金山的宝地。 据十九世纪初的统计数据,西婆罗洲华人公司采金的生产总值高达 370 万西班牙银元。 面对如此蓬勃的商业机遇,闽粤沿海地区的商船频繁装载各类商品,如鸦片、食盐、谷粮、棉纱、生铁、火药和五金利器等,航行至坤及三发两地销售。 当地华商则以黄金、钻石、燕窝、黄腊、藤竹、黑檀、胡椒、樟脑等土特产进行交换。 仅坤甸一港,每年就有五艘中国商船前来开展贸易活动,这充分显示了当时商业活动的繁荣和活跃。 这些荷兰人早就盯上了这块物产丰富的兰芳共和国资源。 所以1884年中法交战之际,他们出兵强占了东万律,两年来,华人义军在梁路义带领下一直和荷兰人交战。 陈二爷心想:看来这婆罗洲金山的诱惑力确实比沉船宝藏更大,可是,我对婆罗洲没兴趣,我是来打捞沉船的…… 陈二爷说道:“有什么办法让这些荷兰人回到雅加达打捞沉船,离开东万律? 这很费脑筋,我不能在南洋停留太久,家父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也要早些回金陵,还有很多生意要料理。” 魏宏泰说:“你要控制这些荷兰佬去打捞沉船,难比登天。现在局势越来越对荷兰人有利,他们如果胜利了,会扎根东万律投资各类生意和掠夺资源。 不过也有可能这些荷兰人胜利了,就离开东万律,回去打捞沉船宝藏……” 说到这里,魏宏泰脸色更加神情低落,他实在没有信心抵抗下去了…… 这两年苦苦挣扎的和荷兰人作战,武器不足,人心不齐,他身心俱疲…… 战争还能坚持多久,魏宏泰心里也没底,看不见曙光…… 陈二爷说道:“我来之前,帮着丛林里的荷兰人打击过土着人进攻。那天从这里回去了几个荷兰人,好像是去运输武器。 我估计下时间,他们也许最近两天会押运武器到东万律。你安排人注意码头来往雅加达的货船,也许我们可以伏击一下这几个人,把武器抢来! 正好你们抵抗荷兰佬还装备不足,可以利用这些武器战斗。” 魏宏泰眼睛一亮,他来了兴趣,连声答应。 义军最近正愁军火补给不足,陈二爷传达的消息,是个很有价值信息。 魏宏泰三人和陈二爷吃完饭,就去找梁路义商量抢劫军火的事情,匆匆离去…… 陈二爷回到了客栈,他看着遍地金山的东万律夜色,失眠了…… 第265章 打劫军火 第二日清晨,陈二爷刚吃过早饭,便见魏宏泰步履匆忙地踏入客栈。 他赶忙将其迎入房中。 二人在客房椅子上坐下来,魏宏泰满脸兴奋之色,难掩激动地开口道:“果真有自雅加达驶来的货船运送兵器! 昨日分别后,我即遣人前往码头探听消息。 据码头上咱们同乡所言,前日确有一艘发自雅加达的货船抵达,行踪诡秘。 那些箱子皆被密封,是按照武器运输装箱的样式包装。 有的木头箱子上所书荷兰文乃‘武器易爆易燃’之意,一共卸下来三十箱子军火……” 陈二爷闻罢,精神为之一振,沉声道:“此事尚需小心查证,那艘货船现在何处?” 魏宏泰忙应道:“已然离港,据说是驶向北方,这些武器卸在了码头。” 魏宏泰紧接着说道:“他们将那些武器全部卸下货之后,并没有选择立刻运往东万律城市内。 反倒是先存放在距离码头不远处一座荷兰人把守的仓库当中。 很有可能是因为船只天黑抵达得太过匆忙,一时半会儿没能找到可以用来托运这些武器的车辆。 或许他们根本就没有预料到这些武器会引起别人的关注……” 陈二爷叮嘱道:“务必确保消息准确无误,不要打草惊蛇,也要防备大家落入荷兰人陷阱,这些洋人很狡猾。” 魏宏泰很自信的说:“消息准确,确实是来自雅加达的货船,押运的是两个荷兰人。” 陈二爷听说是两个荷兰人押运,高兴的说道:“是两个荷兰人?如此看来,那就绝对不会有错了,可以肯定这些就是运过来的武器! 他们一共五个荷兰人返回雅加达小岛,准备将武器运送东万律,我们还一起吃了篝火晚餐…… 然而,他们在岛上遭遇了一群凶猛的土着人进攻,最终有三人丧命…… 我们那天也参加战斗了,还居然帮了这几个荷兰佬打退了土着…… 而这些武器,竟然是专门用来对付义军的!原来,这个打捞沉船团队,实际上却是一群军火贩子,或者殖民者……” 魏宏泰看着陈二爷,顿了一下说:“我要趁着这批武器没到东万律市内之前,把它劫下来。 如果雅加达那个丛林小岛上还有武器库,应该都给劫了! 那么,我们华人反抗军就会如虎添翼,士气大振!” 陈二爷拍掌称赞:“是要劫下这些武器扩充义军的力量,不能看着我们华人挨欺负,也可以想办法把丛林里的荷兰人武器库全部都抢来!” 陈二爷忽然迟疑了一下,心想:如果我们抢了荷兰佬丛林营地武器库,这些荷兰人可能就会把打捞沉船计划行动搁浅…… 他转念之间,思绪如潮…… 可是打劫军火,协助义军击败那些可恶的荷兰佬,是关乎兰芳国家华人命运和民族尊严的大事…… 这里还有他很多潮汕老乡在舍生忘死的英勇反抗! 相比之下,寻找沉船中的宝藏只是个人私利之事罢了…… 陈二爷明白事理,心中始终怀揣着民族大义和基本做人良知。 清朝时候,尤其是像他们这样土生土长的广东人,对于洋人们的憎恨早已铭刻在骨髓深处。 就连他那身为盗墓贼的父亲陈龙,都坚决不愿将国宝出卖给外国人,广东人对这些洋鬼子可谓恨之入骨...... 这是几代人刻在骨子里的基因。 陈二爷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兴奋感,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 他望向窗外远方,心中暗暗下定决心:要在南洋婆罗洲这片土地上,尽自己一点微薄之力与荷兰人一较高下! 虽然,他只是来南洋寻宝的一个过客,他现在有心在东万律力所能及帮助一下他的潮汕同胞…… 这个一直以来都以儒雅沉稳着称的人,他不再像平时那样权衡利弊,而是变得果敢坚决、义无反顾! 仿佛一瞬间,他身上的儒雅被一股血性所取代! 可能这些年,他的血性都在商场里湮灭了…… 今天,陈二爷觉得好像人生找到了存在的意义…… 陈二爷开始和魏宏泰研究起如何打劫军火,这些军火随时可能运到荷兰人老巢,那就很难弄到手了。 魏宏泰看见陈二爷对待荷兰佬的态度,心下感动,很高兴! 他的眼睛里好像有了光,没有昨天那么消沉了…… 魏宏泰激动的从椅子上站起来,抱了一下陈二爷的肩膀,没有说话…… 这是男人之间的无言感激和信任! 于是,魏宏泰和陈二爷开始积极研究筹备起来打劫计划…… 这不是一般的打劫,是在荷兰人重兵之下的东万律,在敌人眼皮子地下劫走武器! 还要考虑把武器安全运输到后方,很多事都要考虑缜密,做到万无一失,打劫行动才不可能失败…… 不仅要深入了解当地情况,搜集情报,分析敌我双方的优势与劣势。还要马上筹备武装人员,实施计划,因为这些武器随时可能被转移走…… 魏宏泰对陈二爷说:“我马上去联系义军精干力量,昨天分开之后,我还没来得及和梁路义联系上沟通。 目前我手里可以调配的附近队伍也有百余人,我觉得可以派兵行动进行打劫。 即使遇到突发情况,在码头交战,我们一百来人武器还算精良,这些人都是很有战斗经验的义军队伍,跟我并肩作战过的兄弟! 我认为胜算很大,做最坏打算,也能炸毁这些武器!” 陈二爷和魏宏泰正在研究如何行动,老李和张文龙他们也进了屋子,听见二人要去打劫军火,老李和张文龙、梁风都有些吃惊。 陈二爷性格沉稳谨慎,不是爱惹事的人。而且兰芳共和国已经名存实亡,东万律基本都被荷兰人占领,兰芳大势已去…… 不明白陈二爷为何义无反顾的要在此地帮助这些华人义军…… 陈二爷看出老李几人的心思,他说道:“我几年没有来兰芳共和国,没想到现在兰芳几乎已经亡国,风雨飘摇…… 这么多华人同胞,潮汕老乡在此地被荷兰佬打击屠杀,被欺凌…… 他们在前仆后继的反抗荷兰佬…… 我既然碰到,怎么可能袖手旁观,视而不见? 我没有能力改变这个国家现状,但是可以帮着华人义军劫了军火…… 这事不需要你们几个出手,你们出去避一避,换个远点的客栈,安心等候我几天,我办完此事,我们就回雅加达…… 我还有一个想法,抢了这批军火,再去丛林劫了岛上军火库。 这些打捞沉船宝藏的荷兰佬暂时没有了武器可卖,而且他们的老巢武器库被端,也许安心过去下海捞船去了…… 毕竟捞船他们是合法的,而且也利润巨大! 他们自恃还有雅加达荷兰总督军队保护,还有海盗跟着帮忙,他们选择安心打捞出沉船的可能性很大……” 老李、梁风、张文龙几个人都是胆大包天、英勇无畏之人,他们绝对不会让陈二爷独自冒险,何况陈二爷还是张文龙的老丈人…… 几人纷纷表达了誓死追随的决心,摩拳擦掌的要去准备武器跟着去打劫军火。 陈二爷哈哈大笑,他转头对魏宏泰说:“你立刻与附近的手下骨干取得联系,集结起几十号人,然后我们再带上这几十人一同前往码头,打劫武器仓库。 到那里还要侦查地形,弄清防卫,制定逃走和进攻路线,有很多事要做。 此外,还需要安排几十个身强力壮的人负责接应和运输这些武器。 一定要多准备些车辆,但光靠车辆运输速度还是太慢了,很容易被荷兰人追上抢回,就被动了…… 最好能在得手后尽快找到几艘快船,将这些武器通过海路转移到安全的后方。同时,也要多派人留意前来增援的荷兰军队。 在去码头的必经之路设下伏兵。 如果遭遇的是小规模的敌军部队,可以选择交战;但若是敌我力量悬殊过大,那就采取打冷枪、袭扰等策略来拖延时间。 敌人进攻时我们就撤退,敌人撤退时我们就追击,咬住不放。 遇到辎重武器最好用火攻,炸毁烧毁他们的重武器,尽可能地分散荷兰人的战线,给打劫军火库运输武器营造时间。 再安排几人来回联络,得手大家就都撤退,撤的越远越好,荷兰人肯定会大规模排兵追杀,我们先避其锋芒…… 如果寡不敌众,阻击荷兰佬援军的吃了亏,就赶紧安排几个身手敏捷的人潜入城内投掷爆炸物,纵火烧了荷兰总督府,造成骚乱,要找城内本地人纵火,不容易被发觉排查出来,就地潜伏。 荷兰人以为义军大肆进攻,必定造成慌乱,我们大家就都可以全部脱身……” 陈二爷安排完毕后,老李和魏宏泰两人都不禁满脸惊愕之色。 他俩万万没有想到,这位外表文雅的陈二爷竟然拥有如此卓越的军事指挥才华! 从陈二爷刚刚所做的部署来看,他显然对于兵法研究得极为透彻,每一步安排都体现出他对于战场形势的精准判断,以及排兵布阵的高超技巧。 这样的能力让几人惊叹不已,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恐怕很难相信一个商人竟能具备如此出色的军事素养。 老李曾经是职业军人,魏宏泰这几年也是一直指挥义军和荷兰军队作战,他们都统兵打仗无数次,可是感觉每次战斗部署,考虑的都没有陈二爷这么缜密…… 然而,陈二爷只是一名商人而已。 尽管江南商场上皆以“二爷”尊称他,但他真正的名字其实叫:陈行木。 他饱读诗书,精通兵法,常习三韬六略,一个把资治通鉴当做枕边书的人,怎么可能是个凡夫俗子? 资治通鉴写的是什么? 是几千年的国家兴亡更替! 或许正是因为他身处商场,所以才未能将自己的政治和军事天赋充分发挥出来吧? 若是他投身军旅,说不定会成为一代名将,封狼居胥,留名青史呢! 这一天,在南洋岛上,陈二爷客串了一下义军…… 对了,他叫陈行木! 他还有个一生传奇的爹,曾经纵横四海,挖坟无数,富甲一方的的盗墓贼,叫陈龙。 第266章 兵贵神速 陈二爷退掉客栈房间,和老李他们跟着魏宏泰去联系义军队伍,他让刺灵珠带着雷霆到郊外华人聚集区找个客栈住下。 这两年的东万律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安全可靠了,街道上到处都是流寇盗贼,他们肆意妄为地偷窃抢劫着。 不仅如此,那些荷兰警察也时不时地骚扰当地的华人,甚至连土着居民也加入到了这一行列之中。 陈二爷漫步在街头巷尾,望着眼前这座城市的破败样子,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 曾经,这里是由华人一手打造而成的民主共和制国家,历经风雨沧桑已逾百年之久;然而如今,却在内外交困之下逐渐走向衰败破落,也许很快断送在历史的长河里…… 魏宏泰领着陈二爷几人到了东万律城外三十里的地方,这是一个不大的城镇。 城镇里住着的大部分是华人,镇子背山临水,很幽静。 陈二爷一行人来到了这个小镇子,当他们踏入镇子的那一刻,仿佛穿越时空回到清朝的故乡一般。 他们看到了石雕的牌楼,这是只有在大清朝才能看到的景物。 接着眼前呈现出一片独特的景象:各种潮汕风格的民居错落有致地排列着,白墙黑瓦的江南水乡建筑与之相映成趣,还有类似吊脚楼的木屋点缀其中;还能看到一些本地土着人居住的特色尖顶木屋。 尽管这些建筑风格迥异、略显混杂,但却展现出一种和谐的秩序感。 陈二爷不禁感叹道:“好一个别具一格的地方! 这是南洋?还是大清?” 魏宏泰笑着说:“在兰芳共和国有很多这样的城镇,镇子里多是来自大清各地的华人,还算是都和睦相处,镇子里也有一些土着人居住,互不侵扰……” 张文龙和老李他们看着这些城镇风格也觉得新奇,看来虽然身在异乡为异客,仍是心中有故乡。 这些流落在外的人,还是怀念故居样式和风格,那是多么深的回忆! 魏宏泰悄悄走进了镇子里一处隐蔽的宅院。 这里是他在这片区域秘密行动的根据地,义军经常在此商议重要事务。 这座宅院看似平凡无奇,但实际上暗藏玄机。 宅子四周环境幽静,宅院内布置得简洁雅致,透露出一股沉稳和内敛的气息,设有前后门,还有隐秘的地道通到远处。 魏宏泰来到一间宽敞的房间,坐在一张木椅上,开始部署接下来的计划…… 他让助手去召唤附近队伍头领。 没过多久,十余名三四十岁模样的华人陆续抵达此处。 他们与魏宏泰略作寒暄,便开始交流起近来的战局及形势走向。魏宏泰将陈二爷所提及的打劫军火一事和大家讲了一遍。 这十几人都是抗击荷兰佬的中坚力量,当他们听闻这个消息时,无一不感到兴奋异常,纷纷认为这是上天赐予的绝佳机会! 若能成功夺得这些军火武器,必将给整个抗争荷兰事业带来巨大助力。 于是,众人纷纷摩拳擦掌,一致决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务必将这些兵器全部收入囊中。 魏宏泰和大家很认同陈二爷所言之战术,开始排兵布阵起来…… 众人听魏宏泰吩咐完毕,着手准备武器装备以及车马舟楫等物事,分头行事,前去集结各方义军好汉,去各个环节安排人马…… 事情都安排完,魏宏喘了一口气,他看着众人散去,心中也不是滋味…… 义军与荷兰军队已经鏖战了两年之久,在这漫长的战斗岁月里,义军一直处于武器匮乏、内奸作祟的艰难处境之中。 但他们依然不屈不挠地坚持着抵抗,苦苦挣扎...... 这些武器若是真能落入义军手中,那无疑会成为他们的一针强心剂,让他们士气大振,义军定能如虎添翼,在战场上发挥出更加强大的战斗力。 他带着陈二爷和老李他们在镇子上转了转,就喊来三十几个镇上壮年男子,让一起去码头打劫军火。 这三十余名华裔壮丁各个英武健壮,他们身负兵刃武器,骑着马与魏宏泰、陈二爷等人一同离开镇子,率先抵达了码头附近的仓库所在之处…… 南洋的华人中虽然也出现了不少汉奸,也有帮派之间的争斗,但绝大多数人仍然非常团结。 这些来到南洋的华人充满了冒险精神,面对欺凌时英勇无畏,悍不畏死..... 在这个群体中,潮汕人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 如今,在加里曼丹岛的坤甸地区,潮汕人也是成为了主流人群,街道上很多潮汕美食。 他们的祖辈早在百年前就已经踏上了这片土地,开始了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历经无数次的冒险和血汗拼搏,扎了根...... 他们并不是大清乾隆所言的大清弃民,只是活不下去,还有理想和抱负,或者为了糊口,敢于闯荡的冒险者…… 也许,从一开始来到南洋,他们就没想着能活着离开此地吧? 死都不怕,谁还畏生? 魏宏泰带着几十个全副武装的潮汕子弟,到了码头一里外的仓库附近。 魏宏泰让大家先隐蔽起来,他和陈二爷还有两个手下乔装打扮成商人,假装寻找库房租赁。 这天的天气很热,他们走了一会儿,到了那个据说存放武器的仓库附近。 这里并不僻静,是个类似于荷兰人专用的物流仓储中心,很多洋人在此清点货物,运输装箱的物资,也有几个荷枪实弹的荷兰警察守护巡逻。 他们看见几个华人靠近张望,并没有太奇怪,一切都很正常的做着自己的事,毕竟码头人流如织,他们也司空见惯。 魏宏泰和陈二爷对视一眼,看远处果然有个仓库禁闭着,门口五六个荷枪实弹的人员在附近防守,这几个人就是打捞沉船的那些人…… 陈二爷看了看,低声对魏宏泰说道:“他们太大意了,这几个人看护着武器,看样子,是真的没想到会有人抢劫。 我们离开这里吧,最好在晚上行动,现在码头人流太多,我们目标太大。 如果他们白天有车辆来运输武器,我们就等他们离开码头仓库,在门口路上伏击,路上避静人少……” 魏宏泰点点头,他们大摇大摆的走出了这个仓库聚集区。 到了附近潜伏的人员面前,魏宏泰和大家把看到的情况讲了一下,开始研究下一步行动。 这时候,负责联络的人员也来报告,其它几处人员也都到了预定位置等候。 此时天已经下午两三点钟左右,再有几个小时,天也就黑了…… 魏宏泰安排三个人重新进了这个荷兰人仓储物流中心,监视着仓库动静。 一个小时之后,一个负责监视的人跑回来报告,说大约三十个多荷枪实弹的荷兰人赶着马车到了屯放武器仓库,看样子准备拉走。 原来这些荷兰人也是想在傍晚人少时候运输武器,免得被人盯上…… 陈二爷说道:“不能等了,我们这就去打劫,只是他们人数和我们势均力敌,打起来我们占不到便宜! 把负责防守来进攻的荷兰人那批义军调过来,这样我们就可以一举拿下这些武器,快速装船运走。 他们装车还需要点时间,赶紧去安排!再告诉东万律城内的几个兄弟现在纵火焚烧总督府! 纵火的时候不要离得太近,容易被抓,难以逃脱。 可以考虑假装烟花爆竹无意引起火灾,多用些烟火,也可以引起骚乱,造成火灾,再趁机扔几个炸弹,就迅速离开!” 魏宏泰和众人纷纷起身站立,毕恭毕敬地聆听着陈二爷的吩咐。 他们对这位来自大清朝的朋友充满了敬意与信任,愿意执行他所下达的命令。 时间紧迫,分秒必争! 负责传递情报、联络各方消息的义军成员迅速行动起来,快马加鞭地向外奔去,将最新的指令传达给其他义军。 陈二爷和魏宏泰说道:“我们走!去路上堵截这些荷兰佬车辆!” 他拿起步枪,老李,张文龙,梁风跟随其后,翻身上马。 魏宏泰带着三十余名义军们拿起自己手中的兵器,也都翻身上马,和陈二爷一起,朝着荷兰人仓库所在方向疾驰而去。 马蹄声响彻云霄,扬起滚滚尘土;刀枪闪烁寒光,透露出决死之心…… 夕阳西下,余晖洒落在婆罗洲东万律郊外的大地上。 远方的山峦被染成了橙红色,与天空中的晚霞交相辉映。 夕阳的余晖,照射在热带丛林和缓缓流过的卡江,泛起一片金光…… 三十多个勇士策马疾驰,他们要赶在敌人出现之前,抵达运载武器出口路上设伏,打劫军火…… 兵贵神速! 路上马蹄声处,脏兮兮的街道上尘沙四起,两旁椰子林成排的在路边摇曳,策马扬鞭的陈二爷心里突然想起一个念头:我到底是谁?在干什么? 我爹是盗墓贼。 我算是商人?还是劫匪?还算是义军? 这里还不是我的家乡…… 我只是南洋一个过客! 陈二爷忽然有点犹豫了…… 第267章 当年鏖战急 陈二爷没有时间犹豫了,因为他们已经到了伏击地点…… 从东万律到码头只有这一条大陆,这是一个三岔口,这地方还有一个很中式的名字:鹿回头。 背后是丛林,路边一条缓缓的河流,路旁栽着两排椰子树。 这是一个南洋婆罗洲的温暖黄昏…… 来自大清朝,漂洋过海打捞沉船宝藏的陈二爷,他们从雅加达到了兰芳。 现在的角色,他是华人反抗军。 人生就是这样无常,谁也不知道明天发生什么?甚至不知道你今天站在何处…… 寂寞的陈二爷富甲一方,衣食无忧,年已不惑,鬼使神差的就这样站在东万律丛林里…… 这一天,他还是这百十来个华人义军的指挥官。 陈二爷告诉大家把马匹都藏在树林里,他和这三十几人都潜伏在路边树林里看着大路上动静。 观察盯梢的人回来了,告诉大家荷兰佬还在装货,看样子再有半小时,就能装完武器弹药,再有一小时荷兰人车队就能到达这个路段。 大家都有些紧张,对方的武器要比这三十多人火力强大,对方的武器枪支更先进。 而这时候,调往东万律城边附近的几十个援军还没有到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陈二爷和魏宏泰心急如焚。 他们盼望着那些队友及时赶到这里,可是路途有些远,路上传达消息也需要时间,并没有想象的快! 大家既盼望着荷兰的车队出现,又希望晚一点出现,现在出现了,只能打。 不过极有可能打输,不仅夺不来武器,这三十多人还会全军覆没…… 这一天东万律的黄昏,天气很好。 陈二爷埋伏在草丛里,汗水一滴滴的流了下来…… 这是他第一次指挥这么多人战斗,他不是军人,他仅仅凭着直觉判断和无畏勇气。 后来,陈二爷说:“东万律伏击荷兰佬的那一天黄昏,太阳好慢,阳光刺眼,微风不凉,蚊子很凶…… 汗,滴了不断…… 那天,我好迷茫……” 现在的南洋岛上,陈二爷没时间迷茫,因为敌人要到了…… 大家都紧紧握着武器,盯着路边,张文龙和老李不时的看着怀表,算计着荷兰车队到达的时间。 梁风拿着步枪一动不动,他腰里插着短枪,背着长刀,腰里还带着手枪和十把飞刀,这飞刀是他来到东万律特意找铁匠铺定制的。 梁风说,知道枪很好用,可是,他还是更喜欢飞刀,觉得飞刀值得信赖…… 其实,梁风的枪法很准,天生有射击和投掷天赋! 他和老李、张文龙趴在靠近大路最近的地方,这位置是他们三个自己找的位置。 一片大石头后面很利于躲避子弹,石头前方是个小溪,后面就是浓密的丛林,离陈二爷埋伏的地方也很近。 老李和张文龙都拿着步枪,背后背着一把长刀,一动不动,心里都很紧张。 这三十多个华人反抗军武器良莠不齐,五花八门。 只有十来个人用的枪支比较先进,还有人拿着土铳和自制炸弹,不过每个人都带了长刀或长矛。 和全副武装拿着最先进步枪的荷兰人对比,武器相差不是一般的悬殊…… 太阳就要落下去了,东万律的天气依旧湿热,鸟叫声少了起来,鸟儿到了休息的时候…… 就在大家焦躁不安等待的时候,三三两两的车辆和行人从大路上过去之后,远处,来了荷兰人车队…… 陈二爷和魏宏泰看着渐渐走近的荷兰人车队,他们前面十多个人,中间十个人赶着马车,后面十个人后卫,都拿着最先进的步枪。 陈二爷看着从路上过来的队形,已经不再紧张,他低声对魏宏泰说道:“掐头去尾打中间!先打两头,让车辆动弹不了。 这大路并不宽,先打十辆车的最前面一辆和最后面一辆,让他们车队动弹不了,先打死马匹! 靠近了再打,打乱了,如果援军不到,就撤退到树林里,他们的武器弹药动不了就行,实在夺不来,就炸毁这些弹药!” 陈二爷说完,魏宏泰领命吩咐下去,都做好了战斗准备…… 这些荷兰人的车队越来越近,并没有意识到危险,一路说笑着前进,走的很慢。 马车拉的武器很重,这些马拖曳的也很吃力,那时候的道路也很难走。 到了距离陈二爷埋伏的地方三十米时候,陈二爷开火了,他一枪撂倒走在第一位马车的马,马头中枪一声悲鸣,并没有马上死去,倒下挣扎不已。 瞬间后面的马车挤成一团…… 几乎同时,魏宏泰打死了最后一辆马车的马,大路上十辆马车挤在一起,混乱不堪。 梁风开枪打死了走在最前面的荷兰佬头领,紧跟着众人乱枪齐发,开始射击这些荷兰人和受到惊吓的马匹,瞬间有十来个荷兰人被打死打伤。 义军担心炸弹会引爆武器弹药,并没有扔炸弹,只是用枪攻击。 因为突然袭击,瞬间打乱了这些荷兰佬阵脚,也打死打伤了敌人十来个。 这些活着的荷兰人纷纷躲避在马车后面,开始还击! 这剩下的二十来个荷兰人都训练有素,一旦找到隐蔽物,开始还击,枪法都很稳准。 一阵枪响之后,几个站起来射击的华人反抗军倒下了…… 陈二爷大喊:“都趴着打,不要太暴露,坚持一会儿,我们的援军很快到了!” 说着,他瞄准了一个老兵的头开了一枪,这个荷兰士兵带着钢盔,子弹打穿了钢盔,没有打中头部,倒是吓了这个荷兰人一大跳 ! 这些荷兰人都赶紧躲在马车背后。 有着马车掩护,想射击打死这些荷兰人也非易事。 陈二爷很着急,这样僵持下去,附近的荷兰警察很快就会听到枪声赶来支援,那就四面受敌。搞不好,都会死在这里,这个时候,援军的影子还没有出现…… 老李匍匐着爬到陈二爷和魏宏泰面前,说道:“这样下去,他们躲在马车后还击,我们打不死他们。 看样子,他们也在等援军,这时候天没黑,僵持下去,他们援军很快就会到达,我们不能等援军了,应该和他们贴近肉搏!” 没等说完,对方荷兰人扔过来十来个手雷,一阵巨响之后,义军十几个人被炸死炸伤,魏宏泰的胳膊被弹片击中,差点炸断。 陈二爷看了一眼魏宏泰的胳膊伤口,伤口流血不止,露出白色骨头,显然受伤很重…… 两人看这形势不能再耗下去,都点了点头。 “冲上去!和他们贴近肉搏,我们现在人多!能用枪用枪,能砍就砍!” 陈二爷说完,他朝着一个刚露头,准备扔手雷的荷兰士兵开了一枪,一枪打中了那个士兵的头。 随后,他抽出长刀,站起来喊了一声:“冲上去,砍死他们!” 老李等人都抽出长刀冲了上去! 魏宏泰用衣服包扎一下胳膊伤口,带着剩下的十多个人,呼喊着冲向了这些荷兰佬…… 荷兰人看见这些华人冲了上来,连忙开枪,打死打伤了几个冲上来的华人反抗军。 陈二爷冲的最快,居然没有中枪…… 陈二爷的指挥部署是正确的,只是这些义军武器太落后,而且人员数量也没有任何优势,并且缺少严谨的军事训练…… 这里,还是海边平坦地带,虽然背后就是丛林,并不适合伏击…… 几十年后,在山西平型关山沟里,一个沉默寡言的年轻将帅,几乎就是同样策略,掐头去尾打中间,伏击了东洋鬼子第五师团辎重部队 ,取得了抗战中赫赫有名的平型关大捷…… 那一次战役胜利的关键,在大山沟里有地形优势,并且及时控制了战略最高点:老爷庙。 最后,也是交缠在一起白刃战死伤无数惨胜。 那个将帅,曾经是延安上空飞翔的鹰…… 后来征战四野,白山黑水,北上南下,战功无数,成为元帅…… 这个时候是晚清,陈二爷在南洋,只是个过客和商人…… 他觉得在这个地段伏击,敌人车队这个队形,就应该这样打。 这是有军事天赋的人起码的直觉和素养…… 干什么要想做的成功,都需要慧根,无论从商还是将帅! 左右战争结局的还有运气和勇气…… 当年鏖战急,弹洞前村壁! 这一天,陈二爷差点死在这南洋岛上…… 他们的援军一直没有来。 陈二爷运筹得当,可是功败垂成,不是运气不好。 因为忽视了重要一点:内奸。 第268章 看,这肠子 陈二爷他们冲上去和荷兰佬激烈地厮杀在一起,这些荷兰人早已经将步枪上了刺刀,都站起身来与反抗军展开近身肉搏战! 这些荷兰人显然接受过专业的格杀训练,他们以三人为一组,背靠背形成一个坚固的三角形,与冲锋而来的华人展开对抗! 一时间,双方竟然陷入了僵局,谁也没有占据明显的优势。 就在这时,梁风冲上前去,他手中的飞刀如同闪电般射出,扎向了荷兰佬。 只见飞刀有的命中了敌人的心脏,有的刺穿了咽喉,还有的刺进了眼睛…… 看来在近战中,冷兵器依然有着不可小觑的威力…… 梁风的飞刀每把一斤左右重,虽然敌人穿着厚厚的军服防护,还是一刀毙命! 他没有用短枪,这时候已经纠缠一起,很乱。 枪,不好用了…… 几十人肉搏战,如果开枪只会误伤自己人,生死只是一瞬间,而且那时候的步枪换弹很慢。 不过抽到空隙,荷兰人和反抗军双方短枪也都开枪对射,一时间,双方都倒下了十几人。 最后只剩下十来个荷兰人支撑,魏宏泰这边义军也被打死打伤了十几个…… 梁风他们都抽出长刀和这些荷兰人厮杀在一起…… 双方都杀红了眼。 溪水里面流淌着死者的血污,受伤的马匹倒地哀鸣,刀,都砍的卷了刃…… 这时候远处码头冲上来十来个荷兰警察拿着枪,带着二十几个拿着武器的荷兰人,朝着这里冲了过来…… 大概几分钟就要冲到眼前,和他们厮杀的荷兰人兴奋大叫…… 在十匹将死挣扎之马的车队中间,十多个华人义军,面对着马上到眼前的几十个全副武装荷兰人,随时都可能会死去…… 肉搏,他们几乎不能战斗了,大部分义军都受了伤,望着眼前不断倒下的华人义军,陈二爷感到疲惫和晕眩…… 陈二爷的肩膀被扎了一刀,血流如注,他倚靠在马车上,大口喘着粗气,目光紧盯着后方的大路。 大路上空无一人,一片空旷。 原本应该出现的华人援军迟迟未到…… 陈二爷看着厮杀的众人,老李的肚子被扎了一刺刀,他扎紧了腰带,怕肠子流出来,继续厮杀…… 魏宏泰的左胳膊几乎被手雷炸断了,血流不止,只是右手拿着长刀硬拼,远方来支援的几十个荷兰人越来越近…… 陈二爷伤算是轻的,张文龙一直保护在他身边,替他格挡了几刀,张文龙倒是没有受到致命伤。 张文龙一直很机灵,用自创的八极刀法,厮杀中找机会反撩几刀,就杀了两个荷兰佬,他机警,打法也很巧…… 可是这些荷兰佬聚集在一起,背靠背,拿着刺刀对峙,聚成一团,就不容易进攻肉搏。 此时,这些荷兰人都欣喜的欢呼,因为援军到了眼前,这些荷兰人身高体重都占优势,和华人拼刺刀占尽了上风,而且他们聚集在一起,很利于防守和进攻。 陈二爷对魏宏泰喊道:“撤退到丛林里!炸了这些弹药!” 魏宏泰大喊一声:“撤退!” 剩下的义军纷纷搀扶起受伤的战友向丛林方向后撤。 张文龙和梁风急忙保护着陈二爷和老李撤退,一边用短枪射击靠近的敌人…… 陈二爷走了几步,看到远处还没有援军出现,又看了一眼几乎到眼前的几十个全副武装荷兰佬…… 他捡起地上的一个自制炸药包,拿出火折子点燃了引线,使劲扔在了装满手雷的马车上! 靠近的荷兰人吓得都全部趴下,这车上都是手雷,一旦爆炸不堪设想,方圆百米之地几乎不会生存! 陈二爷扔完根本没看后面,和众人朝着丛林跑去。 大路离丛林不到百米,当这些荷兰人爬起来想追击的时候,义军的背影都已经消失在丛林里…… 这个土制炸药包没有炸响,火药受了潮 …… 陈二爷和剩余的义军撤退到拴着马匹的地方,这里有一个义军战士看守,在一个有水的山谷里,比较僻静,敌人不容易发现。 马匹上包袱里都带着救护包,没有受伤的人连忙给受伤战友包扎。 陈二爷看了看众人,大部分都受了重伤,还剩下不到二十人。 一场伏击,啥也没得到,还损失了十来个好汉。他心情难过,为什么援军迟迟不到? 如何计算时间援军也能赶到了,即使遇到敌人交火,东万律离码头很近,自己也能听到枪声,可是并没有听见…… 魏宏泰的胳膊骨头上嵌着一个手雷弹片,流血不止。可是他咬牙一声不吭,疼的汗珠滚滚而下…… 陈二爷问道:“这些援军为何不来支援?他们难道遇到了麻烦?” 魏宏泰看着丛林之外,眼睛一眨不眨,脸上很愤怒…… 过了一会儿,魏宏泰说道:“妈的,叶汀帆!” 陈二爷没听说过这个人,好奇问道:“叶汀帆是谁?” 魏宏泰胳膊剧痛,疼得汗如雨下,咬着牙说道:“是刘生的女婿,本名叫叶湘云,字汀帆。这几年都是他在搅和,不让义军反抗,不折不扣的汉奸! 不久前我们还见过一面,他和我们这镇子上的很多人熟悉,可能他买通了我们的援军,所以没有来支援……” 陈二爷瞬间心中冰凉,没想到一个镇子义军都如此复杂,兰芳如何不亡国? 他看着受伤的众人,赶紧先包扎要紧,没有继续盘问叶汀帆的事,急忙指挥没有受伤的人给重伤员包扎。 梁风没有受伤,忙着给陈二爷包扎肩膀,陈二爷的伤口流血止住了。 张文龙和梁风去检查老李伤口,没想到老李受的伤最重! 老李的肚子上被刺刀捅了一个口子,解开裤带,肠子和鲜血已经流了出来…… 张文龙急得哭了起来,眼泪滚滚而下!陈二爷和梁风也急忙过来扶起老李,捂着伤口束手无策! 老李绝对硬汉,脸色苍白,嘴唇都白了…… 血,流了很多,他躺在地上,看着干儿子张文龙和自己流出的肠子,笑了一声…… “呵呵,哭什么?傻孩子!谁不会死? 干爹二十年前死了儿子,又有了你这干儿子,对干爹又这么好,干爹这辈子值了…… 你干妈走了很多年,我该找她去了……” 张文龙伏地大哭,哽咽着说道:“干爹不能死,我要救活你……” 陈二爷泪水流了下来,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腰带解开之后,老李的肠子流了出来,肠子出来很难送回原位,硬塞回去肠子纠缠一起也会疼死。 而且再过一会儿,血都快流干了…… 这丛林里也没有医生。 陈二爷深深自责,后悔带老李来南洋,把老命送在这里。 硬汉梁风,也潸然泪下,他没有说话,只是一只手紧紧的攥着老李的手,一只手拖着流出来的肠子…… 老李看着众人,并没有太难过,接着对张文龙说道:“干爹从塞外大山里到了江南,又到了南洋,还吃了鲍鱼海参,坐了大汽船,看见了世界之大…… 这辈子知足了,我这条命,早应该死了多少次…… 你看干爹身上的伤疤,哪一次不是死里逃生? 干爹命大!死不了!要是死了,这辈子也值了! 不要哭了…… 我一生飘零孤苦,何处黄土不埋人?干爹要是死了,把我骨灰扔在大海,就留在南洋吧!” 张文龙痛哭失声,看着干爹的伤口流出来的肠子和鲜血,不知道如何是好…… 他跪在地上,眼泪滚滚而下…… 老李坐了起来,好像回光返照一样,看了一眼梁风手托着的肠子,笑着对陈二爷和梁风说:“哭什么?我们在广西大山脚下镇子里,我经常在饭馆里吃溜肥肠,今天总算见到自己肠子啥样的…… 看,这肠子,多像我们吃的溜肥肠……” 老李流血有点多,他有点不太清醒了。 ……… 那个做溜肥肠的饭馆老板娘叫蔷薇花,现在是六爷的媳妇儿…… 陈二爷再也忍不住了,泪如泉涌,他蹲下来,握着老李的手,哽咽道:“我会替你报仇!我现在就去杀了这些荷兰佬! 你等我……” 陈二爷从张文龙身上把子弹和短枪都取了过来,转身提着枪走出了丛林…… 梁风把老李放稳躺下,让张文龙捂住伤口,拖着肠子。 他站起来和陈二爷走向了荷兰佬的车队…… …… 张文龙跪在干爹的身前,他手里托着老李流出的肠子,一边捂着流出的鲜血,泪如雨下…… 老李的嘴唇越来越白…… 魏宏泰走过来,看老李再不救治就活不成了,他也急得直跳脚…… 他问这剩下的十来个人,大喊:“谁懂医术?赶紧救老李!” 都在忙着包扎救护,也没有专业大夫,没人回应。 说完,看着乱纷纷的情况,魏宏泰也流出了眼泪,他拿起枪跟着陈二爷和梁风方向,走出了丛林……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丛林里,伤员们的呻吟声,弥漫着一阵死亡的气息…… 这时候,天几乎黑了…… 第269章 炭火收肠 陈二爷和梁风去了荷兰车队方向,魏宏泰带着没有受伤的人也跟着去了,丛林里只剩下十来个伤员,最重的就是老李。 天色基本黑了,老李有些流血过多,他嘴唇苍白,有点哆嗦…… “干爹有点冷……” 老李说道。 张文龙急忙拿出火折子点燃了一团篝火。火堆旁,他看着干爹的伤口不知道如何是好。 这时候,一个义军老者过来,五十多岁年纪,他仔细看了看老李的伤口,对张文龙说:“也许还有救,肠子没有断,现在要想办法把肠子回复原位,缝合止血。再晚了血流光,就完了。” 张文龙急忙跟他说道:“你会复位么?怎么复位?这也不能硬塞进肚子。” 这个老者说道:“我听说过一个方法,可以一试。现在死马当活马医,可以赌一把。” 老李呵呵一笑,说道:“你们放手弄吧!大不了一死,我也不想死了之后肠子还在外面。” 张文龙也觉得这样看着流血等死,不如试试,就说道:“大叔,就靠你了,你放手治伤,救了我干爹的命,大恩大德我没齿难忘!” 说着,他跪下给这个义军老者跪下磕了一个头…… 老者又仔细检查一下伤口,对张文龙说道:“用水壶烧壶热水,你干爹流血过多,快昏迷了,他怕冷。你再赶紧烧些木炭给我。” 说完,老者给老李喂了一些止血的药。这些水壶和急救药物马匹上都有。 老李服了药,血果然流的不那么多了。 张文龙好奇用木炭不知道干什么,可是还是在火堆上扒拉出来不少木炭,木炭有的燃烧着,很烫手。 这个老者姓张,叫张兴业,他家祖上是大夫,行医世家,后来他父亲来了南洋,他多少懂点医术。 老者因为他儿子被荷兰人打死了,他才参加的义军。但是手无缚鸡之力,他战场上也打不死荷兰人,只是做些后勤保障工作。刚才就是他看着马匹。 老李的肠子流出来的并不太多,毕竟刺刀刀刃不宽,张兴业用温水把老李的肠子清洗干净,他把肠子往热的木炭上轻轻一碰,肠子受热一痉挛,居然收缩了一下,缩进肚子里一小部分…… 张兴业大喜,换个位置把肠子往炭火上靠近,又不敢靠的太近,会烧坏肠子,这个尺度他小心翼翼,这次肠子突然遇到热的木炭,又痉挛一下,收缩了一点。 张文龙惊喜过望,他懂的这个大叔收复肠子的原理了,肠子有应激性,遇到热火炭,自然的收缩了,而肠子自己收缩回去的是原位…… 只不过过程很慢,每次都收缩半寸左右,但是也有了希望,老李咬着牙一声不吭。 他戎马生涯多年,肠子出来的场面,他也司空见惯,不过这种复位方法,他第一次见到。 老李呵呵一笑:“兄弟贵姓?救不活我,我也记住临死前多个朋友给我疗伤! 如果我活了,跟我回大清朝,我们有金矿,也可以回江南塞外,我让你荣华富贵。大清朝有一些金矿我干儿子的,我说了也算!” 老李依旧慷慨豪情。 张兴业微微一笑说道:“我姓张,叫张兴业,我儿子被荷兰佬杀了,我才参加的义军,我真的家中只我一人了…… 看这样子,你能活…… 这是我爷爷讲过的救治肠子复位方法,今天尝试,居然有效。 看这样子,再有半个小时,就能全部回归原位,再缝合止血,你好好养伤,半个月,你就可以活动如初。” 张文龙大喜,跪下抱着张兴业的大腿又磕了几个响头,他站起来已经激动高兴的泣不成声…… 老李呵呵一笑,他的眼角也流出了眼泪…… 老李不怕死,可是谁愿意死呢? 本来已存必死之心,忽然生存有望,老李也心情舒畅,尤其看到干儿子对自己一片赤诚的真情流露,老李已经颇为感动…… 他是感动的流出了眼泪…… 果然半个小时左右,肠子全部进了肚子,恢复了原位。 张兴业连忙从急救药物包里拿出针线缝合伤口,敷上草药和止血药,缠好绷带,告诉老李静养不要动不要起身。 老李的血不流了,喝了一些热水,也不冷了,伤口那点疼痛,他不在乎。 不一会儿,精神有些恢复,老李的命救了回来…… 张文龙看见干爹性命无碍,他惊喜交加,拉着张兴业的手,不知道如何感激,只是说:“你儿子没了,家里无人,也不要在南洋了,跟我们回大清! 你救了我干爹,我养你到老! 我矿山上也需要人手。” 他没等张兴业说话,对老李说道:“干爹在此静养,我去找岳父和梁风,这里很僻静,荷兰人不会发觉你们,我去帮他们炸了军火!” 说完,他看着张兴业,嘱咐道:“张大叔,请照看好我干爹。” 然后,他握着手中的步枪,毫不犹豫地走进了丛林之中…… 丛林内伸手不见五指,漆黑得令人毛骨悚然。 他跌跌撞撞地前行着,每一步都很艰难,深一脚浅一脚,随时可能摔倒。然而,尽管身体疲惫不堪,但他内心却充满了喜悦与欣慰。 因为张兴业挽救了干爹的生命,这让他感到无比兴奋。同时,对那些可恶的荷兰佬的愤恨之情也愈发强烈起来…… 漆黑的丛林里,他有点迷路了…… 突然,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一阵激烈的枪声,划破了夜晚的寂静。 他立刻意识到那是陈二爷和梁风等人正在与荷兰人展开激烈的交火。他顺着枪声传来的方向飞奔而去! 当他终于冲出丛林,到了大路上时候,发现大路上火光冲天,已经打成一片,几十个义军拿着武器在和几十个荷兰佬对射! 他好奇怎么会突然出来这么多义军,难道援军到了? 他急忙寻找陈二爷和梁风。 他也不时的朝着大路上的荷兰佬射击,虽然天黑,视线不好,他的枪法也没那么准,他几枪还是打死了两个敌人。 双方人数差不多,打的难解难分,他一边射击一边寻找岳父,终于,在一个大石头后面找到了陈二爷和梁风,还有魏宏泰。 魏宏泰兴奋的说:“我们来了援军!” 第270章 诱敌击杀 张文龙一番寻找后终于发现了陈二爷与梁风二人的藏身之处,他们选择的这个地方十分隐蔽,如果不是仔细观察很难被大路上敌人察觉到。 陈二爷和梁风,还有魏宏泰以及另外几个义军头目在这几块大石头后面指挥义军进攻。 这里视线很好,前方是大路,后面就是丛林。 只见在靠近大路的那片丛林之中隐藏着义军队伍在攻击,而大路上几十个全副武装的荷兰佬,这些荷兰人基本都是依托着马车的武器箱子来当作掩体进行射击。 张文龙兴奋的对陈二爷和梁风说:“干爹有救了,被一个大叔给包扎好了伤口,大叔说半个月就可以活动如初!” 陈二爷和梁风大喜,拍掌叫好,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陈二爷一直自责给老李带到南洋冒险,还差点战死他乡,现在听说老李无恙,心中无比高兴。 梁风也是重情重义的人,和老李感情很好,大家一起并肩作战多次,早已经是生死之交,现在听说老李能活命,也是大喜过望。 张文龙对魏宏泰说道:“我们援军到了?” 魏宏泰稍微一迟疑,默默说道:“到了一部分,来支援的是在码头等候运载武器那批义军,他们听联络员说我们失利,急忙来救援,也是刚刚赶到…… 负责去阻击荷兰军队支援的几十人还没到,他们这些义军那里有点内讧。 刚才联络员继续去传达消息战况沟通行动,荷兰军队还没有从城内来支援,可能都去救火了。 我派几个兄弟在东万律要用烟花爆竹和炸弹纵火烧了总督府,一旦失火,城内荷兰人就会乱成一锅粥,他们短时间就不会来出城支援这些车队。” 说着,魏宏泰还是掩饰不住失望和愤怒,他悲愤的说道:“如果那几十名义军早过来支援,我们这里就压倒性优势一鼓作气全歼这些荷兰人,运走军火! 他们临阵退缩,有了分歧,也是那批义军里面有几个带头的人被叶汀帆收买了,开始搞事情。 现在这里战况还在胶着状态,如果荷兰大部队发现城内没啥太大危险,肯定会来支援,我们就更被动,功亏一篑,而且丛林里的伤员还要转移出去,天都要下雨了……” 魏宏泰说完,气愤的用拳头直捶他眼前作为障碍物的大石头。 张文龙全神贯注地观察着战场上的局势。只见那些荷兰佬手持先进的武器,不断向义军开火,并时不时地扔出手雷,火光冲天、硝烟弥漫,强大的火力让人喘不过气来。 再看看自己这边,虽然有四五十个人,但人数优势并不能弥补武器装备上的差距。 他们手中拿着的都是些陈旧的枪支和弓箭,尤其是在天黑的丛林环境下,很难准确瞄准目标,一些火铳远距离射击几乎毫无准确性可言…… 然而,义军却有着一些优势。他们善于隐藏在暗处的丛林中,并利用这个环境进行射击。 对于那些荷兰佬来说,要瞄准漆黑丛林里埋伏的人并非易事。 因此,尽管双方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战斗结果基本上是平局。 在这片茂密的丛林中,视线受到极大限制,荷兰佬们只能凭借着手雷爆炸的火光来寻找目标。 而义军则巧妙地利用了地形的掩护,让自己更难被发现,抓住机会射击完就离开,转移地点。 义军打法虽然灵活,但是荷兰人伤亡不大。 整个战场弥漫着紧张的气氛,每一个瞬间都充满了变数。在这场激烈的对抗中,没有一方能够轻易取得胜利。 义军迟迟没用火攻,没用火箭射击那些马车武器箱子而引起爆炸,因为他们还是尽力想劫走武器。 陈二爷此时也是心急如焚,但却苦无对策。他心里明白,如果不能成功劫持这些武器并通过船只将其运走,那么所有的努力都将功亏一篑。 这时候,去往东万律的联络员传来的消息让众人精神为之一振。 原来,东万律城市的总督府已经遭到袭击,几个义军纵火成功,他们用一马车的爆竹烟花引燃了总督府附近建筑,还趁乱扔了一些炸弹,给荷兰人造成了巨大的混乱,城内乱成一片。 如此一来,敌人的注意力必然会被吸引过去,暂时无暇顾及此处。 这对于义军来说,算是一个难得的喘息之机。 只要负责阻击荷兰军队的那几十个义军能够及时赶到这里,与这里部队会合,那么他们必将取得一场大胜。 陈二爷紧紧握着拳头,心中暗自祈祷着义军能够听到这里激战枪声抵达这里支援,共同消灭荷兰佬。 每一分每一秒都显得格外漫长…… 这时,另一个派去通报战况的联络员也满头大汗的赶到了,他也是骑马去的,天黑路上不好走,他一直及时来回通报几个联络点信息。 这个联络员是个二十多岁小伙子,他气愤的对魏宏泰报告:“李四雄和蔡昆听说刚才我们失利,我们很多人肉搏受伤,两人怂恿那些义军不要来支援,隔岸观火。 看样子他俩是被叶汀帆收买了,不让反抗荷兰军队,说我们打不过荷兰人,要投降。 林岚和他俩据理力争,要来支援,他们吵成一团,现在分成两派,林岚和李四雄差点动手打起来。 我通知他们说,码头的兄弟们也都来支援了,如果他们迅速赶到这里,我们就会大获全胜。 没想到李四雄打了我一个耳光,骂我滚开。 他们还在吵闹不休,看样子不会来支援了!” 说完,这个义军联络员一脸委屈和愤怒的捂着脸。 魏宏泰大怒,他的左臂弹片刚才被取出,已经包扎好了伤口。 他对陈二爷说道:“你在这里先指挥,不要硬冲,我去去就来!妈的,这些汉奸,我去杀了他们!” 他说完,从陈二爷腰里抢过了柯尔特左轮手枪,他检查了一下弹仓,子弹都是满的,就插在腰间。 然后他拿起步枪,子弹上膛,骑着联络员的战马,黑夜里朝着东万律方向而去…… 那些负责阻击的义军队伍离这里大概二十分钟路程。 陈二爷举着步枪对身边的那些义军说道:“大家不要太急进攻,注意好掩护,先火力封锁住这些荷兰人,他们不能活动就行,注意节约子弹!小心他们手雷!” 他身边两个义军小头目都听命吩咐下去。 梁风说:“天黑在丛林里适合射击敌人,我们暂时先不要射击,敌人误以为我们撤退,会露头出来活动,我们突然放冷枪就能打死几个荷兰人。” 陈二爷和张文龙对视一眼,心中都认为这确实是个妙计。毕竟此刻那些荷兰人藏身于马车之后,掩蔽得极好,想要准确瞄准并非易事。 长时间这般僵持不下,对己方并无益处。 思及此处,陈二爷压低声音,将自己的计划传达给义军队伍。待众人领会其意后,只听得一阵枪声骤然响起。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射击并未持续太久,很快便戛然而止。 原来,这阵突如其来的枪声乃是迷惑敌人之计。 但只要让荷兰人误以为义军已经停止攻击撤退逃走离开,或许就会按捺不住好奇心,从车后探出头来张望。 此时,便是最佳的进攻时机!陈二爷嘱咐那些枪法出众的义军们暂且按兵不动,静心等待。 一旦荷兰人现身大路上,听从他的信号指令,便一同开枪射击,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刚才枪声四起的大路上,瞬间鸦雀无声…… 每个战士握着武器趴在草丛和各种障碍物后面,盯着这十辆马车。 足有十分钟荷兰人没有动静,最后,一个荷兰佬沉不住气,探出头来看看没有动静,说了几句荷兰话,大意是这些华人逃走了。 于是三三两两的荷兰佬探出头来观望,看丛林确实没有动静,也都大意起来。 有的拿着枪,小心翼翼的走出来向丛林里张望,向前走了几步观察,没有发现义军动静…… 陈二爷看他们果然中计,他沉住气握紧步枪,没有开枪,等着再多走出来几个荷兰人。 又过了几分钟,四五个荷兰人走了出来。 今天是阴天,没有月亮,隐隐有点星光,微弱的星光下,五六个荷兰人全部暴露在大路上。 最后荷兰人开始交谈商量,看样子是认为安全了…… 陈二爷旁边的一个义军头目着急要开枪,陈二爷拦住了他,低声说道:“再等一下,一会他们几十人还会出来! 他们会研究如何运走这些马车武器,不要急,告诉大家听我的枪响之后再开枪!” 这个义军头目吩咐下去,大家都屏住呼吸,盯着大路上的几个荷兰人,等着陈二爷的枪响信号…… 又过了十分钟,这十分钟义军战士感觉好漫长,都被蚊子叮咬的浑身痒,湿热的热带雨林草丛里,满身是汗水。 可是都一动不动的趴在草丛里,等待陈二爷的攻击信号。 有几个性子急的义军有些对陈二爷不满,担心这几个荷兰佬再缩回去,放虎归山。 不过,虽然有些牢骚,义军还是都在等候陈二爷命令。 陈二爷冷静的的看着马车背后,一个荷兰佬从大路上走到了马车背后,又一个荷兰佬也走回了马车背后…… 这时候那些性急的义军战士更加着急,眼看到嘴的鸭子跑了,不过他们没有开枪射击,毕竟这些战士也懂得军队纪律,战场上,一切听从指挥。 陈二爷没有慌,他猜测这些荷兰人很快就会出来到大路上,他太了解人性了…… 他很沉得住气…… 果然,在大概二十分钟时间过后,十几个荷兰佬从马车后走出来,他们拿着武器很谨慎的看了看丛林,丛林一片漆黑寂静…… 他们放松了警惕,一个头目哇啦哇啦的说了几句荷兰话,又从马车背后走出二十来个人…… 这几十人围着这些马车观察武器箱子,看着死去的马匹,他们果然开始研究如何搬运武器。 陈二爷刚想开枪,东万律远远的方向,寂静的黑夜里传来两声枪响,打破了黑夜的寂静…… 这些荷兰人大惊,拿起枪开始戒备,有的就准备退缩到马车背后躲藏。 陈二爷一声大喊:“开打!” 他一枪打死了一个荷兰佬,梁风和张文龙也打死了两个荷兰人! 随着枪响,几十支武器一起开火,瞬间出来的这二三十个荷兰人几乎被团灭,被打死了大半,没死的几个荷兰人也被打伤,连滚带爬的躲回马车后面…… 这一阵射击,消灭了荷兰佬的一半队伍,还剩下二十多人躲在马车背后,开始朝着丛林射击,扔手雷。 可是距离太远,这些义军也都找好了掩护,手雷并没有炸到义军。 梁风觉得自己人多,打算冲上去肉搏,可是已经肉搏吃过一次亏了,多人伤亡。 现在这些荷兰人只是瓮中之鳖,陈二爷觉得没必要让战士冒无畏伤亡。 陈二爷在等魏宏泰的消息,他听见两声枪响,猜到魏宏泰那边义军动武内讧了,现在要等候魏宏泰的消息,不知道魏宏泰生死吉凶。 他对义军队伍吩咐下去:“我们再等二十分钟,魏宏泰的援军不到这里,魏宏泰就是出事了…… 我们就派二十个兄弟悄悄绕道他们马车背后,三面合围荷兰佬。 留出往码头方向的大路,让这些荷兰人有逃跑的空档,在逃走的时候,我们再追杀! 不要让他们困兽犹斗,这样我们就能把他们全部杀掉!我们就能趁着天黑运走武器!” 他身边负责传达命令的两个义军头目现在对陈二爷佩服的五体投地,刚才一击大胜,折损了荷兰佬一半力量,义军几乎无人伤亡。 这进攻时机找的多么准,这个陈二爷有多沉住气? 大路上又恢复了寂静,义军看见他们躲在了马车背后,都不再射击,荷兰人倒是不停的开枪盲射,偶尔扔几个手雷,他们也在等援军。 火光下,张文龙看着怀表的指针,二十分钟到了,陈二爷召集几个义军头目开始准备合围荷兰佬。 他让十五个义军,悄悄从远处绕过去,绕到车队背后袭击,这个大路上堆满了装满武器车辆。 大路另一侧是一大片肉豆蔻种植场,人在种植场树林里里行走很容易被发现。 还有一些河沟纵横,淌过河沟就会弄出水声被敌人发现,并不适合伏击。 陈二爷看看天空,有些迟疑…… 天空有些阴沉,要下雨了,他看看远方,没有魏宏泰的马蹄声,也没发现援军来的迹象…… “不等魏宏泰援军了,按我的命令,进攻!” 第271章 偷渡遇袭 陈二爷久等没有魏宏泰的消息,决定开始派义军战士过去偷袭,合围夹击荷兰佬,孤注一掷。 他让梁风带队穿过大路,绕道到荷兰人马车对面的种植场里,两面夹击荷兰人车队。 梁风迟疑一下,有点不放心陈二爷的安危,没有动,他不想离开陈二爷太远。 陈二爷明白梁风的心意,拍了一下梁风肩膀,说道:“你尽管去!我在这里没事,这边还有文龙和几十个兄弟呢! 老李哥的命都捡回来了,我也不会出事! 你到对面之后,你们躲在肉豆蔻树林里,不容易被发现。 只是你们要穿过大路,大路那一侧有条河流,还要穿过几十米空旷草地,才能到达种植场树林荷兰人车队后面,这一段路,你们很容易被发现。 穿过河流和空旷草地之后,你们进了肉豆蔻种植场,隐蔽在树林里偷袭射击车队,他们就不容易发现行踪,我们几乎赢了一半!” 陈二爷说完,他看着大路上那条河流和大路那一侧几十米宽的空阔地,他觉得靠近这些荷兰人后面并不容易。 打仗战斗这地方叫鹿回头,地形适合伏击,前提是大队人马一鼓作气围歼敌人。 现在打个两败俱伤,援军迟迟不到,天色已经黑了,要穿过这条大路和河流,还要穿过空阔草地才能到达荷兰人车队后面夹击,并非易事。 一旦被敌人发觉,敌人躲在马车后攻击这些空阔地上偷袭的义军战士,这些战士都是活靶子…… 大路上两边都是溪流,靠近陈二爷伏击的一侧河流很浅,可以趟水过去,刚才血战肉搏,已经被血水染红。 大路另一侧的河流很宽,而且水下深浅不明…… 梁风听陈二爷说完,没有再坚持,只是说:“二爷小心!我去了……” 说完,梁风背着长刀,拿着步枪带着十几个义军战士向远处走去。 他计划走的越远越好,这样过大路,和穿过河流就不容易被荷兰人发现。 可是,这时候本来阴天的夜晚,天色有点晴了,居然出了月亮和星星…… 鹿回头这地方属于三岔口,梁风他们走出几百米过马路都可能被荷兰人一览无遗。 陈二爷心里暗骂,自己百密一疏,没想到队伍出了内讧,没有援军,伏击战变成了持久战…… 看样子很快荷兰大部队就会赶到,义军搞不好腹背受敌全军覆没。 他心急如焚…… 陈二爷看着梁风和义军战士远去的背影,不禁担心他们安危,可是他也只能盼望梁风带着义军战士能顺利穿过大路和河流草地,抵达到荷兰人车队后面的树林里。 梁风带着十几个义军战士,他们走出了至少两百米,然后悄悄的匍匐前进在大路上,很顺利的到了大路对面,荷兰人没有发现。 他们到了大路对面的河流边上,梁风悄悄的拿着树枝测试河水深度,发现大致到胸部的深度。 梁风觉得可以潜水趟河过去,他让战士们脱下衣裤,用手托着枪支和干燥衣服,用衣服包住刀刃,这样月光下刀刃不会反光被敌人发觉,他们慢慢的趟过了河流…… 过了河流之后,这些义军战士穿上衣裤,拿着武器,继续匍匐前进,那几十米就可以到达肉豆蔻种植林的草地上,现在他们觉得无比漫长,遥远…… 不过,一切算是很顺利。 陈二爷他们不时的放几枪吸引敌人注意力,荷兰佬也回击,并没有发现这些偷渡过去的义军战士…… 陈二爷远远的看见梁风他们隐隐约约影子,他心里一直悬着一颗心没有放下来。 婆罗洲盛产香料,有很多肉豆蔻和八角种植场,肉豆蔻是高大的乔木,有的十几米高,树冠如伞,天黑很有隐蔽性,梁风他们一旦进了树林,这些荷兰人就两面受敌了…… 这时候,大路上传来一阵马蹄声,过来一队荷兰骑兵! 这些骑兵大约有二十人左右,全副武装,看来是来救援的前锋队伍,有几个骑兵举着火把。 不知道这些荷兰骑兵从哪个方向的部队驻扎地而来,在东万律附近周边有好几个荷兰驻军基地,还有负责各区域治安的警察局。 刚才打了半天仗,枪声爆炸声不断,这些荷兰人驻军和警察都听见了枪声,不过听说总督府被炸,基本都去东万律支援总督府去了。 到了东万律发现总督府没啥大事,总督急忙派骑兵来到战斗这里侦查战况,准备派兵支援。 这些骑兵并没有遇到魏宏泰那些阻击的队伍,因为那些义军还在大路旁边树林里内讧吵架,等这些义军战士发现荷兰骑兵骑马过去时候,他们还没缓过神来…… 这些骑兵中有几个人举着火把照明,后面的十几个人都背着步枪,跟着骑马前进。 他们快到了荷兰人车队的时候,火把照映之下,发现了大路旁远处草地上趴着的十几个义军战士…… 为首的荷兰军官喊了一声:“攻击草地上的人!” 二十来个荷兰骑兵举枪朝着趴在草丛里里义军战士射击。 子弹打在草地上,幸好是黑夜,不过还是有几个义军战士受了枪伤…… 梁风看见已经暴露,他很镇静,举枪瞄准了发号施令的骑兵军官,一枪将其撂倒马下,这个荷兰军官被一击毙命! 荷兰骑兵瞬间大乱,叽哩哇啦的喊叫着射击梁风他们,不过梁风很灵巧,他和十几个义军战士借着夜色和草丛掩护,急忙翻滚着朝树林爬去。 荷兰骑兵的步枪乱射之下,这些义军战士有几个人受了枪伤,并无致命的伤,看来黑夜和草丛还是很好的保护伞…… 梁风掩护在最后面,他冷静的瞄准射击这些骑兵,骑兵的火把现在成了活靶子。他几枪清空了弹夹,弹仓里八发子弹,梁风打死了八个拿着火把的骑兵…… 其中还射死了一个荷兰军官。 他看步枪弹夹没了子弹,急忙在草地里翻滚着朝着树林爬去。 敌人的子弹不时的打在身边,不过都没有击中梁风…… 他干掉了八个拿着火把的骑兵,现在虽然有月光,这些荷兰人也不好瞄准趴在远处草丛里的人,这是黑夜…… 荷兰车队的人看见来了援军,很兴奋。又发现援军和草地上偷渡过去的义军战士交火,他们大惊,意识到这是义军要偷袭,想两面夹击车队。 马车后一个荷兰人头目说道:“我们要去支援这些骑兵,这些华人反抗军要是进了种植林,我们腹背受敌,这马车军火也守不住了!” 这些荷兰人商量一下,决定一部分人守在车队后面,抵抗大路对面的义军战士。 另一部分人趟过河流,进入树林里和义军交战,堵截这些要来偷袭的义军。 这是很高明的打法,梁风他们被两面夹击,好几个人受了伤,寡不敌众,很快就会处于不利之地…… 陈二爷看见远处骑兵攻击草地上趴着的十几个义军战士,他感觉真的要功亏一篑,需要马上支援梁风他们。 可是他很快看见八个举着火把的荷兰士兵纷纷倒下坠马! 陈二爷大喜,这是梁风在射击,战场上不要小看潜伏着的狙击手,这些大路上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兵就是活靶子。 今天,这个狙击手是梁风,是个弹无虚发,枪打飞鸟能赢来一个女土匪老婆的武学奇才…… 梁风不仅飞刀准,更有射击天赋! 而且冷静! 陈二爷心里稍微宽松一下,可是很快对面马车之后的荷兰佬开始朝着自己这方向射击! 他明白这是荷兰人看见来了援军,在干扰自己救援。 不过陈二爷听着枪声,感觉不对劲,因为子弹稀疏,不像是几十个荷兰佬同时射击的密集程度! 那么另一部分人荷兰人去了哪里? 他突然醒悟,那一半荷兰人也想渡过河流,要进入肉豆蔻种植林里,去夹击准备偷袭的义军去了…… 这时候,刚才漆黑的夜晚,阴云已经散开,星光闪烁,月光照地如雪…… 第272章 森林之狐 从枪声的密集度分析,陈二爷没有估计错,荷兰人分兵了。至少有十几个荷兰人拿着武器,开始准备渡过大路旁的这条河流。 这些荷兰人慢慢的下水试探河水深浅,看河水不算深,荷兰人长的身材高大,水深仅仅到达胸部,都放心的趟河过去了…… 他们有的穿着紧身军服,有的穿着警察制服,还有的穿着普通衣服,却没有一个人脱下衣服趟河。 水面宽十几米,等到岸上时候,每个人都浑身湿漉漉的落汤鸡一样…… 上岸后,他们开始在肉豆蔻种植林里搜索偷渡的义军,可是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 这些荷兰人只能小心翼翼的拿着枪摸索前进,他们都浑身湿透,每一步走的很笨拙,也很难受。 其实在实战中,穿着湿衣服打仗活动灵敏度要慢很多…… 这样看来,梁风还是很有实战经验,确切地说,是江湖经验…… 陈二爷打算靠着自己这方面人数众多冲到大路上肉搏。 马车武器箱子背后只剩下十几个荷兰佬抵抗,看样子人数上像是华人义军占了上风。 其实不然,这些荷兰佬身边都是武器,还有使不完的手雷,只要义军靠近,他们就一顿手雷扔出,手雷爆炸威力巨大,义军很难靠近。 陈二爷皱着眉头,他可知道这些手雷的威力和爆炸范围,他就是在雅加达丛林里靠手雷打退了几十个土着人。 陈二爷眼看不能冲过去救援,又靠近不了武器箱子,还担心梁风他们安危。他急得直抹额头汗珠,这可能是他第一次如此焦躁和着急。 那些来支援的骑兵也都下了马过了河,慢慢靠近肉豆蔻种植场,开始围击偷渡的义军。 战况胜利的天平开始向荷兰人倾斜,魏宏泰的那些援军依然没有到来…… 陈二爷和张文龙注视着大路对面的种植林,观察动静,他俩听到了树林里传来十几声枪响,这枪声很杂,甚至有土铳的声音传来…… 这是有组织的密集枪声突然响起,因为刚才树林里一片寂静…… 陈二爷知道这是梁风在树林暗处射击敌人,果然,树林里传来几声荷兰人的悲鸣嘶嚎,看样子有几个荷兰佬中枪了…… 这是偷渡过去的义军在开枪射击打死了荷兰人,陈二爷精神一振! 陈二爷没有看错梁风,梁风为陈家出生入死好几年,每次都化险为夷。 梁风的性格本身很阴冷,沉默的表情像风,飘忽的飞刀像风,空茫的眼神像风,可是他的冷静,更像风,凉风…… 其实,梁风的性格最像一只躲在暗处伏击猎物的野兽…… 梁风带领这十几个人进了树林之后,赶紧包扎了伤员,全部子弹上膛。 他让几名会爬树的战士拿着枪,爬上靠近大路的大树上隐藏。 这肉豆蔻树有十五六米高,树冠巨大成荫,很适合埋伏。 漆黑的夜里,藏在树顶很难被敌人发现,而大树底下的动静在依稀的月光下,却被大树上的义军看的一清二楚。 梁风嘱咐他们先不要开枪,要等大路上的荷兰人进入树林里支援,等梁风他们在树林里打死一些荷兰人之后,这些荷兰人肯定要撤退到大路上,那个时候再开枪突袭。 树林里这些布局,包括即将开始的战况预测,梁风觉得在他计划之中。 对于在茂密的种植林里和荷兰佬周旋战斗,他很有信心…… 一个月前,在雅加达的丛林里,梁风打死了猛虎,他是丛林之虎! 现在,西婆罗洲的肉豆蔻茂密种植林里,他将是森林之狐…… 梁风又让几名战士靠近武器箱子背后的荷兰佬,偷袭射击他们背后,打乱这些大路上的荷兰士兵阵脚。 他自己带着几名战士悄悄躲在树林里大树后面隐藏好,等着走进树林深处的荷兰佬。 最先进来的是那十几个骑兵,他们有两三个人点燃了火把照明,其余的骑兵在后面拿着枪慢慢跟进搜索。 可是黑漆漆一片的树林,寂静无声,即使点燃火把,根本看不见义军的影子…… 这些荷兰骑兵刚才被梁风打死了七八个,甚至军官都被打死。剩下的这些荷兰骑兵就这样慢慢的走进了树林深处…… 到了有效距离,躲在暗处的梁风枪响了,他身边的几名义军战士一起射击,瞬间打死了五六个荷兰骑兵,几个没死的荷兰佬倒地哀嚎…… 这些荷兰人甚至都没发觉子弹从哪里射来,梁风他们打完枪就转移了地方。他们也开始向大路靠近,要去袭击大路上的那些荷兰佬…… 这是梁风带着义军战士偷渡到对面的目的! 大树上的几名义军战士听见树林里战斗没有开枪,他们按照梁风的吩咐,在等着大路上的荷兰士兵渡河进入树林…… 梁风猜测自己一旦暴露打起来,这些大路上的荷兰人就会渡河进入树林参与围击自己。所以,他事先让几名战士在靠近大路的大树上埋伏…… 果然,梁风枪声一响,不一会儿,十几个浑身湿透的荷兰人出现在这几名战士视线里…… 甚至从他们的脚下大树旁走进了树林…… 他们按照梁风的命令,还是没有开枪,而是放他们进入了树林…… 漆黑的树林里这十几名荷兰人漫无目的的搜索,他们看见了树林里拿着火把的那些骑兵,就打算往骑兵方向靠拢,兵合一处。 这时候,梁风的枪又响了,荷兰佬又被打死好几个,那些火把也熄灭了…… 树林里一团漆黑,受伤的荷兰士兵哀嚎声在黑夜里愈发凄厉,这些荷兰人都不敢再往前搜索。 这些荷兰佬的衣服都湿透了,那些紧身高领的荷兰军服刚才被河水一泡,变得臃肿不堪,士兵走路都有些费劲,更不要说奔跑跟踪…… 还没等这些荷兰人汇合一起,树林里又传来一阵枪声,这些枪声是几名战士突然袭击了大路上的那些荷兰佬。 马车背后的荷兰人腹背受敌,有点慌乱,他们往树林里投掷手雷。可是义军都躲在大树后面,手雷根本攻击不到义军,手雷在树林里威力极其有限! 这时候,梁风带着几名义军战士也到了大路附近的树林里…… 他枪法极准,几枪就打死了几个马车背后躲藏的荷兰士兵,马车背后躲藏的荷兰佬彻底乱了阵脚…… 树林里的那些荷兰佬急忙都返回到大路上,要去支援马车背后的战友。 这二十多人快到大路上的时候,梁风带着十来个人已经又迅速进入了树林里,他们躲在大树后面偷袭,一阵枪响,又倒下几名荷兰人…… 这些荷兰人在漆黑的树林里,几乎就像瞎子,他们在神出鬼没,忽东忽西的梁风小分队面前,几乎就是猎物。 剩下的十几名荷兰人聚集在一起瑟瑟发抖,他们拿着枪慢慢的向大路靠近,可是,还要趟河过去,才能回到大路上…… 这时候,大树上隐藏的几名战士突然开枪了…… 有两个义军战士拿着火铳射击大树下的荷兰人。 别看火铳远距离威力不大,准确性也差,可是居高临下,在大树上射击脚下走过的这群荷兰人,却杀伤面积很大,几乎就是霰弹枪的威力! 一堆数不清的枪砂子弹打进了这聚集在一起的荷兰人身上,虽然中了火铳的子弹没有致命,不过很疼,疼得嗷嗷叫! 梁风他们也藏在大树后射击吸引敌人注意力。 接着大树上的几个拿着步枪的义军几枪打死了好几个荷兰人,而这些荷兰人都没有发觉子弹来自头顶大树上…… 就这样,不到二十分钟,进入树林里的三十多个荷兰佬被打死打伤了一大半。 剩下的几个荷兰骑兵和其它士兵慌不择路的跑到河边,匆忙趟过河,过河的时候,又被打死几个,活着的荷兰人连滚带爬得上岸,浑身是水的爬到了大路上…… 这些死里逃生的荷兰士兵在马车背后武器箱子中间藏起来,坐在地上大口的喘息,各个吓得累的瑟瑟发抖…… 他们喘息片刻,连忙把马车上的三十个武器箱子摞在一起,搭建成两个很大的回字型掩体。 这些荷兰士兵躲在箱子背后不停的向大路两侧扔手雷,放冷枪射击探头的义军,心里期盼着东万律的后续援军来临…… 陈二爷他们和梁风这些人都没有手雷,只有枪支,居然很难打破这些掩体的防线。 虽然刚才打死打伤了二十来个荷兰佬,算是大胜,可是面对聚集在武器箱子掩体背后的荷兰人居然束手无策。 双方又僵持了一起,陈二爷联系不上梁风这边的人,不过他猜到梁风肯定战绩不斐,因为荷兰人标配的德意志步枪枪声越来越稀少了。 不过这些荷兰人还是拼命的扔手雷,害怕义军靠近,义军确实也很忌惮这些手雷的威力,无法靠近这些荷兰人掩体。 陈二爷心想:“是不是要现在撤退?老李他们伤员还要转移,魏宏泰生死不知…… 在这样等一会儿,东万律的荷兰大部队肯定就要到了,这些骑兵只是前锋而已…… 我们会被围歼!” 他想只能炸毁这些武器了,可是义军没有手雷,也没有能远距离点燃这些箱子的武器。 义军有的带着弓箭,却没有油脂,无法点火射到几十米之外还能继续燃烧。即使火箭射中箱子,这些荷兰人也能迅速扑灭,并无大用…… 刚才对射的时候,义军步枪子弹打在这些箱子上,也根本不能引爆这些手雷。那些武器箱子里面的很多步枪更是很难被点燃击毁…… 如果肉搏又无法靠近这些武器箱子堆积的掩体,一旦靠近,就会被手雷炸死炸伤…… 他不能再让义军冒险…… 陈二爷眼睛冒了火,可是束手无策! 他看着张文龙,张文龙也在思考如何下一步计划,不过也没有好办法。 陈二爷心想这是自己谋划的打劫军火,现在抢不走这些军火,就只能炸了这些军火! 可是怎么炸? 陈二爷和张文龙正在商量如何炸毁武器箱子的时候,东万律方向大路上,传来了马蹄声和杂乱的脚步声…… 陈二爷和张文龙,还有大路两旁的几十个义军战士,听到远处越来越近的马蹄声…… 心,都一下子紧了起来…… 他们握紧了手里的枪…… 第273章 初六,师出以律 大路上的马蹄声越来越近,还有急促的脚步声,看来是东万律的荷兰大部队来支援了…… 陈二爷和义军战士们心中一凉,眼见功败垂成,只能撤退到丛林里躲避。 陈二爷刚想下达命令撤退,忽然他听见越来越近的人群里有人说中国话,接着他听见大路上喊杀声突然响起! 这些大路上来的足有几十人,他们已经开始朝着马车背后躲藏的荷兰士兵开枪射击! 陈二爷大喜,“援军到了!” 义军战士顿时精神抖擞,也都朝着掩体背后的荷兰士兵开枪! 瞬间枪声四起,混战一起。 大路边一阵马蹄声已经到了陈二爷跟前,魏宏泰翻身下马,他快步走到陈二爷那个靠近丛林的巨大石头后面临时指挥所…… 陈二爷正在石头后面一边指挥义军战斗,一边拿着步枪射击敌人。 魏宏泰把一个血淋淋的包袱扔在陈二爷脚下,气喘吁吁的说道:“李四雄想投降哗变,还敢先开枪打我,我开枪打死了他! 砍下了他的人头!来祭奠死去的兄弟! 我来晚了……” 陈二爷这才看到脚下的包袱里骨碌出来的一颗血淋淋人头…… 陈二爷看见魏宏泰的肩膀中了一枪,已经包扎了伤口,绷带上还在渗血,看来是被李四雄先发制人偷袭打伤的。 陈二爷拍了一下魏宏泰没有受伤的肩膀,笑着说道:“还不算晚,不过再晚点,我就跑了……” 魏宏泰有些歉疚,他看了看四周的义军战士,发现没有人受伤,倒是少了十几个战士,他有些好奇。 陈二爷说道:“我派梁风带着十几个弟兄到大路对面夹击,打死了十几个荷兰骑兵,他们应该没有大的伤亡。 你来的正好,我们全部冲上去近身肉搏,我们人多不会吃亏,也不能再拖延时间了,荷兰佬的大部队马上就会赶到! 告诉大家小心手雷。” 魏宏泰惊讶陈二爷的指挥才能,刚才打死了对方二十多人,义军居然没有大的伤亡…… 魏宏泰来不及讲述如何打死李四雄和劝导准备投降的义军来支援,他大声喊道:“弟兄们!给我冲上去!砍死这些荷兰佬!!!” 张文龙带领义军战士们如猛虎下山,手中的枪支喷吐着火焰,密集的子弹如雨点般倾泻而去,打得掩体背后的荷兰士兵根本无法抬头。 这些荷兰人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打得猝不及防,只能蜷缩在掩体后面,试图躲避着枪林弹雨。 然而,义军战士们并没有给他们喘息的机会。紧接着,他们如潮水般汹涌而上,手持锋利的长刀,向着那些荷兰人猛扑过去。 梁风他们看到援军的到来,也急忙渡过河流,来到大路上,与其他义军战士们汇聚在一起,冲向负隅顽抗的敌人。 荷兰佬们陷入了被动,他们被义军战士们的勇猛所震慑! 荷兰人完全没想到会遭遇这样的袭击,仓促地举起枪射击,并慌乱地扔出手雷。 但面对如潮水般涌来的七八十名义军战士时,他们的抵抗显得如此无力。 这些义军战士们扑向敌人,毫不畏惧地展开近身搏斗,手中的长刀挥舞着…… 张文龙和梁风的长刀所到之处,基本都能砍翻敌人,他俩每一次劈砍都能让敌人溅血倒地! 荷兰人惊恐地发现自己陷入了重围之中,无法抵挡这股强大的攻击浪潮。而且还有十几个荷兰佬衣裤都是湿的,肉搏战行动笨拙。 在短暂而激烈的战斗中,义军战士们紧密配合、迅速将敌人分割包围并逐个斩杀。 整个战场瞬间变成一片血腥混乱的景象,荷兰人的惨叫声此起彼伏…… 没过多久,荷兰人便毫无还手之力地倒在血泊之中,被义军战士们像切菜砍瓜一样宰杀殆尽。 这场伏击战以义军的完胜告终,他们成功地全歼了敌人,夺得了军火。 看着倒下的几十具荷兰士兵的尸体和几十箱子武器,陈二爷和魏宏泰不禁哈哈长笑,刚才胸中所有的愤怒和压抑都在笑声中荡然无存…… 这算是一场完胜,主要还是梁风先打死了几十个荷兰士兵主力,否则义军估计还会损失惨重。 这些荷兰人的武器实在是太精良了,还有用不完的手雷,魏宏泰援军来的也算及时,想着这些,陈二爷还是流下了冷汗…… 战争没有假设,只有胜利和失败,看着满地死尸和几十箱子武器弹药,这是胜利的标志。 “林岚,赶紧把武器箱子装上马车,把死马卸下来,换上战马,把武器拉到码头船上!运到百里之外的仙螺岛,然后大家化整为零,暂时潜伏!” 魏宏泰命令道。 一个三十多岁的瘦瘦的中年人答应了一声,他叫林岚。就是联络员说的和李四雄争吵的那个义军头领。 林岚指挥义军战士们把武器都装上马车,解开死马,换上战马驾辕,他带着几十人押运着马车奔去了码头。 魏宏泰和陈二爷、张文龙、还有梁风他们没有走,他们带着二十多人拿着几个简易担架,去丛林里救护老李他们那些伤员。 南洋岛上的西婆罗洲夜色正浓,月光如水,肉豆蔻种植林里也恢复了寂静…… 大路上除了十匹死去的马和横七竖八的荷兰人尸体,顷刻间没有了义军踪迹,只有星星偷偷的在云层探出了头…… 陈二爷和魏宏泰带着战士们找到了伤员隐藏的河谷,老李肚子伤口已经缝合,他又累又乏,失血也有点多,很虚弱,已经睡着了。 漆黑的丛林里,这些伤员们在看到魏宏泰等人朝着自己走来的时候,脸上纷纷流露出喜悦之情,仿佛是在黑暗中看到了一丝曙光…… 当他们得知荷兰佬已经被全部歼灭,并且武器军火也被成功抢夺之后,更是激动得欢呼雀跃起来,每个人的眼中都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张兴业高兴的老泪纵横…… 他的儿子曾经死在了荷兰人的暴行之下,他才参加了义军,现在打死了几十个荷兰佬算是报了仇。 就连睡着的老李也被这阵阵欢呼声给吵醒了。 在听到这个好消息后,老李同样开心地大笑起来,但由于他腹部还有未愈合的伤口,所以仍然无法站立起身...... 张文龙急忙过去扶着干爹老李的肩膀。 战士们把老李和几个重伤义军抬上担架,他们趁着夜色,顺着河谷都到了安全地带。 魏宏泰已经准备了几个马车,拉着伤员到了几十里外一个很隐蔽的小镇上养伤。 林岚安全的押运着军火到了海边,他们把武器搬运到几艘快船上,偷偷的运到远方一个小岛基地隐藏好,然后化整为零隐藏在各地城镇,躲避荷兰人攻击和报复。 陈二爷和张文龙、魏宏泰,梁风还有十几个战士一起保护着老李和其他伤员在小镇上养伤。 这个小镇叫洄唐镇。背山临水,一片祥和,镇上也多是华人居住,镇子离东万律较远,比较安全…… 这场劫掠军火的伏击战结束了…… 在这场激烈的战斗中,尽管损失了十几位兄弟,但最终成功劫持了大量军火,并将数十名荷兰士兵全部歼灭。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梁风更是表现出色,亲手打死了十几个荷兰佬,还击毙了荷兰骑兵军官。 至此,这场短暂而紧张的伏击战终于落下帷幕…… 然而,兰芳共和国的战火并未平息,硝烟依旧弥漫着整个婆罗洲。 面对荷兰人的残暴行径,兰芳共和国的正义之士们没有屈服,他们坚定地继续抗争,决心扞卫尊严和自由! 据说,义军们撤走不久,荷兰大部队就赶到了鹿回头,他们还拉着大炮…… 两军擦肩而过,前后只差几分钟时间…… 陈二爷后来回到江南金陵,和张文龙说起这一天婆罗洲的伏击战,他说这一天清晨早起,他用铜钱爻了一卦占卜。 卦象是师卦。 陈二爷精通六爻和易经,他认为易经里隐藏着历史规律和宇宙规则,甚至可以推算古今。 “易”也是万事万物衍生的根本,任何事物和规律都可以回溯到《易经》本身。 周易是易经的一部分。 陈二爷爻的师卦,是《周易》六十四卦的第七卦,卦象为坎下、坤上,卦辞为“师,贞,丈人吉,无咎。” “师”,即师旅。这是一则讲军队出征的卦。 “贞”是占卜。“吉”是吉利、吉祥。“无咎”,即没有灾祸。 “丈人”,是古时候对有经验的老年男子的尊称。 意思是说:军中有经验丰富的老者统帅,就会少犯错误,就能避免灾祸。 那天的陈二爷年纪不算是老年,只是四十岁出头,但是他有长者的风度和沉稳,那场仗所以有惊无险,这是张文龙对卦象的猜测。 师卦的下卦为水,为坎,隐藏危险;上卦为坤,为阴,凡阴气皆浊而下沉…… 整个卦象寓意部族、家国已经深陷战争危机,剑拔弩张,兵灾凶恶,军旅征伐实际上是君王将相们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 陈二爷说这次鹿回头的伏击战是险胜,援军内讧没有及时赶到,差点全军覆没…… 易经六十四卦透过这些卦象变化可以知道世间万物的运作以及人生的哲理。 兵凶战危,用兵乃圣人不得已而为之,但它可以顺利无阻碍地解决矛盾,因为顺乎形势,师出有名,故能化凶为吉。 古人称战争为“王者之事”,早已把它升华成了治国平天下的头等大事。 欲王天下者,精通战争艺术应是第一课。 陈二爷不想称王,婆罗洲出手支援义军劫掠军火只是出于义举。可是他是懂得战争艺术的,这是天赋…… 他不仅有指挥战争的天赋,还会算卦……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一场小小伏击战义军都内讧不断,纪律不明,军心不稳,差点全军覆没。 陈二爷认为这个支撑百年的兰芳共和国估计保不住了…… 第274章 祸起萧墙 魏宏泰把十几个伤员安排在洄唐镇养伤,这镇子里大部分都是祖上从潮汕来南洋的华人后代。兰芳百年风雨,这里更像一个大清朝的古代村落,汉字招牌路边随处可见,路人见面也多是一口广东话。 魏宏泰对这个镇子极其熟悉,这里有很多他的同乡,大街上频频有人跟他打招呼。 老李被安排在镇子边上一个靠近溪流的人家,这家主人姓张,五十多岁,他的儿子也参加了义军反抗荷兰人。 魏宏泰特意让张兴业照顾老李的伤势,张兴业看见本家也有些亲近,他俩就住在这张姓人家安心的静养。 陈二爷和张文龙、梁风住在了镇子里另一户,这家在当地算是条件很好的大户人家,深宅大院,装饰奢华,宅院颇有气势。 主人五十来岁,是这家老大,很有礼貌,也很热情,给他们三个人安排了客房居住,每日好酒好菜招待。 陈二爷不好意思太麻烦罗家,就拿些银钱给了这家主人,让其买酒买肉。魏宏泰安排完了伤员和陈二爷他们,自己住在镇子里一个女人家里,这个女人是他的相好,两人搞在一起好几年了…… 大家这样安静的在洄唐镇住了几天,魏宏泰一直关注东万律的荷兰人动静。 义军联络员对魏宏泰汇报,荷兰总督丢了武器军火,并没有太在意,也许他觉得有恃无恐。可是对于被打死了几十个荷兰士兵,荷兰政府有些震惊。 总督已经下令严查搜索附近百里之内的可疑人员,正在每个村落的排查,并且高额悬赏搜集义军线索。 联络员说完,魏宏泰并没太放在心上,他觉得洄唐镇很安全,即使荷兰人来搜捕,他们也能转移到丛林里,或者躲在地道度过搜查。 魏宏泰每天都找陈二爷聊天,也看望一下老李和其它伤员,这个魏宏泰还是很有义气的人,只是有些草莽气太浓。 他的相好是个三十多岁的少妇,颇有姿色,丈夫早年出海下落不明,她自己带着孩子生活,经营着一个香料铺子,日子过得倒是也很轻松。 这个女人叫丹娘,有时候,丹娘也会和魏宏泰一起来到罗家和陈二爷聊天谈事。 不过陈二爷很反感这个女人,这女人总喜欢偷偷瞟他,尤其魏宏泰不在的时候,还会给他几个很有深意的眼神…… 陈二爷当然懂得其中含义,他虽然有两个老婆,可是,陈二爷是个正人君子,并不风流,更不会打朋友的女人主意,每次丹娘来罗家闲聊,陈二爷都托辞避开…… 梁风挂念妻儿的安危,他和魏宏泰说明情况,骑马去找刺灵珠和雷霆。 刺灵珠和雷霆在离此地几十里的另一个城镇客栈居住,梁风事先知道这个镇子客栈位置。梁风没费力找到了妻儿,讲了大致打劫军火经过,然后,把刺灵珠和雷霆接到了洄唐镇。 陈二爷居住的这家主人姓罗,几代人都居住此地,当年跟着罗芳伯一起来的南洋,在此地根深蒂固。 罗家几代同堂,他们经营着香料生意,也有自己的种植场,还投资东万律的周围金矿开采,在西婆罗洲人脉很广。 陈二爷和罗家老爷子聊的很投机,这个老人七十多岁,精神矍铄,很健谈,很博学。 他有五个儿子,老大是个儒雅又精明的商人,平时处理家族事务,老二在苏丹和军队做生意,老三,老四都是义军,每天研究和荷兰人打仗,老五却对做生意和反抗荷兰人没有兴趣。 他喜欢每天研究做些手工,就像大明朝那个喜欢做木匠活的天启皇帝一样癖好,每天宅在家里搞些发明,乐此不疲,自娱自乐。 罗家老爷子博古通今,对于时政看的很透彻,他没事的时候,就在院子里和陈二爷下围棋聊天,二人很是投缘。 陈二爷、梁风和张文龙每天一早都去看望老李,老李的伤口恢复的很快。他的肠子没有断,伤口缝合了,结了疤…… 十来天后,张兴业把老李伤口的缝线拆掉,老李已经可以活动自如,只是还不能太用力行动,。而且流血有点多,气血不足,不过精神还好。 这些天里,老李和张兴业谈的很投机,两人都失去了儿子,孤苦伶仃,同病相怜,又年纪相仿,不免惺惺相惜,遗憾的是老李还不能喝酒…… 老李一再的怂恿张兴业和他们一起回大清朝生活,在矿山上也有个伴。开始张兴业没有动心,在老李不停的劝说之下,张兴业也颇为心动…… 他觉得老李为人很实在,还很慷慨豪爽,张文龙也是重情重义的人,包括陈二爷都值得信赖,自己确实也不留恋这个南洋岛,这是他的伤心之地。 张兴业原本性格内向谨慎,受到老李性格感染,话也多了起来,他们经常一聊天到半夜三更…… 老李养伤的这家主人是个老实人,开了个剃头铺白天很忙碌。晚上,有时候也跟着老李他们一起聊天。 魏宏泰给了这张姓主人一些钱,嘱咐给老李买好吃的营养食品,老李的伙食一直不错…… 刺灵珠没事就带着雷霆去周边风景游玩,也经常去赶海摸鱼,打猎摘果,在南洋岛上这些天,雷霆倒是很快活…… 这是南洋岛上的热带风暴季节,台风暴雨不断,雷霆也不能每天都出去玩。 这一天,天气很好,只是刮着大风,没有下雨。 魏宏泰来找陈二爷,陈二爷正在院子凉亭里和罗家老爷子下棋,魏宏泰坐下说道:“内线来报,荷兰人马上要来这个村子搜查,大家要躲起来几天,先离开这个镇子。 伤员们的伤也都恢复差不多了,我们先躲在山里去……” 陈二爷点头答应,说道:“你安排就好了,这里你很熟悉,荷兰佬搜查完,风头过了,我们也要回雅加达。 在这里也打听不出来和沉船有关荷兰人的信息,实在捞不出来沉船,我们就准备回大清……” 说完,他继续低头下棋。 罗家老爷子听陈二爷说完,有些诧异的问道:“怎么要走了吗?你不在东万律帮忙抵抗荷兰佬?” 陈二爷看了一眼魏宏泰和罗家老爷子,沉吟一下说道:“我觉得义军无力回天,不仅仅义军武器装备的差距,现在义军几乎一盘散沙,人心不齐,很难恢复兰芳盛世。 我自己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家父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我也要回江南金陵照看生意。” 陈二爷拿着棋子,举棋不定。 罗家老爷子听陈二爷说完,说道:“你如此判断,如此悲观,我也不好说什么了…… 天地万物循环都有定数,也许兰芳真要到此亡国…… 不过,我还是要尽力而为,我这把老骨头还想拼死抗争一下,我的祖上跟着罗芳伯大总制一起打出来的兰芳共和国,不能毁在这一代。” 罗家老爷子的三儿子和四儿子都是义军头目,这段时间,他三儿子陪着梁路义在苏丹活动,打算购买军火和寻求外援。四儿子参与了这次抢劫军火,就是他带人跟着梁风渡河到对面夹击荷兰人的。 他的四儿子站在旁边一直给陈二爷和魏宏泰倒茶。 陈二爷听罗家老爷子说完,思考片刻,下了一个棋子,对坐在身边观棋的魏宏泰说道:“我也不是胆小怕事,贪生怕死…… 我可以再帮义军一下,前些天抢来的这些武器可以装备一部分队伍。等码头荷兰人戒严解除,你派人跟我们回雅加达,把那个小岛上的武器库都劫来。 那里荷兰人营地居然只有一个人看守。不过他们有海盗同盟,还有政府军队支持保护,倒是也不容小觑……” 魏宏泰对这个武器库很有兴趣,他光棍一人,也已经人到中年,并没有其它生意,而抵抗荷兰人殖民就是他的使命和工作。 他甚至幻想打跑了荷兰人之后,梁路义也给他一官半职,封侯拜将,有权有势,人生就什么都有了…… 在当时很多华人心中,还有深深的王侯将相愿望,他们认为打天下最后得了天下,自己功劳甚伟,也就可以封妻荫子,流芳百世! 虽然,义军这几年节节败退内讧不断,大总制刘恩官处处掣肘,刘生的女婿叶汀帆也四处离间义军,阻挠义军反抗。可是,魏宏泰依然坚定不移的跟着梁路义抵抗荷兰人。 魏宏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说道:“我们虽然抢了一部分武器,还远远不够和荷兰人军事抗衡。 过了这阵子风头,我们开自己的船去雅加达,不必坐客船,而且一旦得手,还有用船运载回来。 我们有很好的快船,也要多派去些人手,争取一击拿下这些武器库!” 他们正说着,罗家老大满头大汗的走进了院子,进门一边擦汗,连声说道:“大家不要下棋了,荷兰佬的军队围住了洄唐镇!他们还带着大炮!” 陈二爷和魏宏泰大吃一惊,荷兰人怎么会来的这么快? 而且一下子包围了镇子,那说明这些荷兰人知道义军藏在此地,难道有了内奸告密? 此时,梁风和刺灵珠带着雷霆去山里打猎了,不在镇子里,张文龙去照顾老李,还不知情。 陈二爷刷的站起身,他对魏宏泰说道:“怎么这么快?还全部包围住洄唐镇?我们镇子里有内奸!” 魏宏泰也很意外…… 陈二爷和魏宏泰两人眉头紧皱,脑海中飞速地回忆着这些天发生的事情。他们试图从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来解开眼前的谜团。 陈二爷一边思索着,一边喃喃自语道:“这些天来,没有人行为怪异,让人心生疑虑啊......” 陈二爷忽然想起了那个总是在暗处偷窥他的女人,可是那个女人是魏宏泰的相好,即使对自己有意,自己没有理会,爱极生恨,也不至于告密投敌…… 魏宏泰附和道:“是啊,二爷…… 也许是荷兰人胡乱猜测这里有义军,才派兵包围这个镇子。” 魏宏泰说完,突然心中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这种感觉若有若无,他说不清楚哪里不对头,可是就是感觉忽然很危险…… 而且,他不相信刚才自己说的话。 两人越想越觉得事情不简单,似乎有一张无形的大网正在慢慢向他们收紧…… 这张网,已经包围了洄唐镇! 思考片刻,他俩都没想出来谁是内奸…… 这镇子一片祥和,大家彼此也没有矛盾,而且很多是亲戚关系,还都居住此地,做了叛徒,难道不怕义军回来报复? 陈二爷慢慢把手中的白子放在棋盘上,他还在沉思…… 这时,天空飞过一只小鸟,这只鸟鸣叫着飞过罗家大院上空,居然拉一泡屎! 这一泡鸟屎不偏不倚,掉落在刚刚放下棋子的陈二爷右手背上…… 陈二爷听见鸟叫也没在意,忽然手背上好像多了什么东西。 他仔细一看,一块白色的鸟屎恰巧掉在自己手背上,心里一惊,觉得很不吉利…… 陈二爷轻轻用手帕擦掉鸟粪,重新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这是早上,还没到中午,天也不算热,汗珠却不知不觉的从鬓边滴了下来…… 这一天,陈二爷没有摇卦。 这一天,婆罗洲的风很大…… 第275章 被困洄唐镇 陈二爷擦掉鸟屎,坐在椅子上想着对策,魏宏泰焦躁的站在院子里踱步,他们俩现在不想说是奸细,在想着如何突围出去…… 镇子里有十几个伤员在镇子里养伤,虽然有几个伤员伤情稳定,基本可以行动自如,但是还是有七八个人骨折伤重,需要静养。 罗家老爷子看着他俩着急的神情,说道:“洄唐镇不小,出镇子的路口就有四个,他们没有几百人是围不住的,肯定来了很多人,你们不能硬冲,先躲起来。 如果短时间藏起来,我家有地道可以藏匿几个人…… 镇子中心关帝庙那里也有地下工事刚刚挖好不久,镇子的人都没有几个人知道,是我三儿子带着义军悄悄挖的地下工事。 那里可以躲藏几十人,里面也有军用物资和粮食以备躲避时急需,看来今天这个工事派上用场,荷兰人短时间发现不了。 只是这镇子里十几个伤员,还有十多个义军战士,全部藏起来长时间想不被发觉,有些困难……” 魏宏泰说道:“嗯,老爷子说的对,突围硬冲出去无异于以卵击石,现在只能先隐藏起来。 附近城镇还有很多义军队伍,他们如果知道洄唐镇被围,一定会来相救。” 罗家老大说道:“镇子里的人说来了几百个荷兰佬,他们还带着两台炮车拉着大炮,已经把镇子团团包围,肯定不能硬冲。” 魏宏泰和陈二爷都意识到危险性和严重性,这是荷兰军队有备而来,自己这些人寡不敌众,插翅难飞,看来凶多吉少。 本来魏宏泰以为洄唐镇偏僻幽静,距离东万律很远,不会轻易被荷兰人发觉,没想到荷兰军队来的这么快…… 魏宏泰不再犹豫,他对陈二爷说道:“听罗老爷子的,召集大家先隐蔽起来,我想办法通知附近义军队伍里应外合,现在不能硬冲!” 陈二爷对这镇子并不了解,他也感觉现在敌众我寡,硬冲出去无异于以卵击石,于是点头同意…… 魏宏泰和陈二爷急忙出去召集十几个伤员和其他战士们,还有老李、张文龙躲避。 他俩走出罗家大院的时候,洄唐镇街道上已经人心惶惶,百姓四处逃散,家家户户闭门不出,看样子镇上的人已经知道了荷兰军队包围镇子的事。 魏宏泰去找他手下的那些伤员和其它战士,陈二爷则快步的去通知老李和张文龙。他和魏宏泰约好一起去关帝庙集合躲藏。 陈二爷跑到了老李养伤之处,老李拿着步枪正站在屋子里观望,张文龙和张兴业也都拿着枪站在屋子里,他们已经知道了洄唐镇被围之事。 老李看见陈二爷匆匆到来,气愤的说道:“这些荷兰佬来的真快!他们怎么知道的我们躲在这里? 我们杀出去!拼个你死我活!” 老李现在能活动了,基本已经康复,他拿着步枪咬牙切齿。 陈二爷急忙对老李他们说道:“硬拼不是办法,我们先去镇子中心的关帝庙躲避,那里有地下掩体,走!” 说完,他不容老李说话,拉着老李、张文龙和张兴业快步去往关帝庙。 镇子外面已经有了枪声和嘈杂声,这是荷兰人在示警义军投降。 陈二爷他们提着枪转过几条街道,就找到了那个关帝庙,前几天他们在镇子里闲逛时候,曾经来过关帝庙,对地形并不生疏。 这个关帝庙占地不小,供着武圣关羽,在南洋岛上很多华人居住地,都有建造关帝庙和妈祖庙等庙宇。 不久前,关帝庙翻修扩建,罗家老三带着义军战士建造施工的,他们并没有用本地工匠,而是义军队伍里会手艺人施工。 其实,他们当时扩建的目的也是把这个关帝庙改建成了秘密武装工事,以备战时作为据点和避难场所,所以这里地下修建了地下掩体工事,有暗道出入,外面看不出来,非常隐秘。 陈二爷他们进入关帝庙的时候,魏宏泰已经带着三十多人在关帝庙院子里聚集了。 这三十多人有伤恢复差不多能活动战斗的义军,还有十多个没受伤来保护伤员的战士。 那几名重伤不能动的义军战士,被魏宏泰转移到了罗家大院的地道里隐藏,罗家老四带着五个战士负责保护和照顾那几个重伤义军。 义军战士们七嘴八舌的在讲如何突围和拼命,魏宏泰看见陈二爷来了,一摆手示意大家肃静,战士们都安静了下来…… 魏宏泰看见人全部到齐,他转身关好了关帝庙的大门,站在院子里对着大家说道:“现在外面至少两百个荷兰士兵,还有两三百名土着士兵,我们不能硬拼。先在这里躲避。 荷兰人会挨家挨户的搜查,不过荷兰佬不会轻易发现这个地下掩体,我再想办法传出消息给外面兄弟们,里应外合打出去! 这个关帝庙的正殿里有进入地下工事的入口,出口在两百米之外的洄河桥下。 大家跟我走!” 陈二爷、老李、张文龙和战士们虽然觉得像缩头乌龟一样躲在这里有些憋屈,不过目前没有其它好办法,于是,都拿着武器跟着魏宏泰进入了关帝庙的正殿。 这个关帝庙建好有几十年了,几十年里经常翻修扩建。在百年前,罗芳伯带着一百多名广东嘉义州同乡来到婆罗洲打拼,建国不久,一些罗姓人就居住在此镇子。 当时镇子几乎没有几户人家,随着第一个罗姓华人在此定居,后来华人搬到此地的越来越多,逐渐成了很大的华人聚集地。 在六伯担任兰芳大总制期间,兰芳共和国拨款修建了这个关帝庙,香火一直很盛,后来不断扩建,占地面积越来越大 。 罗家老爷子的祖上是罗芳伯的同族亲戚,一起跟着罗芳伯下南洋淘金,也是兰芳共和国成立之初的骨干力量,这个村子大部分人姓罗。 现在的义军总司令梁路义也是嘉义州人,就是现在的广东梅州人,义军副司令罗义伯也是嘉义州人,和罗家老爷子还是同乡,有亲属关系。 罗义伯现在和梁路义一起担任义军司令总指挥,这几年他俩带领着义军战士和荷兰人战斗。 两年前,荷兰人强占东万律,撕毁兰芳国旗,东万律民众纷纷起义,梁路义和罗义伯被选举为总司令,他们的义军队伍达到十万人之盛,几次打败荷兰军队的进攻,迫的荷兰政府不断增兵东万律…… 这个罗义伯是个高瞻远瞩的人,性格刚烈且坚韧,很有谋略。 他让人在洄唐镇这个关帝庙里修造了秘密军事基地,不仅在这个洄唐镇有地下工事,其它城镇也修造了不少秘密地下掩体工事储藏物资,以备战时之需。 今天,这个关帝庙的地下工事派上用场了,陈二爷和老李他们进入了关帝庙正殿。 陈二爷仔细的看了看关老爷的神像,红脸绿袍金甲的关羽庄重威严,端坐在正堂,一手捋长髯,一手捧着《春秋》古卷,聚精会神,秉烛夜读。周仓,关平两旁站立…… 塑像两旁柱子上金字写着一副对联:“志在春秋功在汉,心同日月义同天”。 他和老李、张文龙弯腰对着关老爷拜了几拜,魏宏泰和义军战士们看见陈二爷鞠躬拜关二爷,也都弯腰拜了几拜。 其实,关老爷塑像有讲究的,关羽夜读春秋轻易不会被塑像供奉,因为在古代这是想谋反的臣子才供奉此类题材造像。 不过兰芳共和国那些前辈本身都是“大清弃民”,他们孤身闯荡,淘金南洋,同乡结伴打拼,更多的需要义字当头。 他们并不在乎太多政治含义,只是念关二爷忠义,所以在洄唐镇塑了这个造像…… 陈寿的三国志里只写关羽乃是“万人之敌,为世虎臣”,没有描写二爷夜读春秋的文字。 “夜读春秋”是三国演义里被人牢记的段子,关羽当时身在曹营,保护嫂子,夜读春秋,彻夜不眠。 关羽身在曹营心在汉,他一心想离开曹操,找到刘备,一统大汉山河。当得知刘备消息,马上背离曹操,封金挂印而去,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杀了曹老板部下…… 所以在古代,虽然也有一些关帝庙里面塑了关老爷夜读春秋的造像,但是此类形制并不多见。 如果皇帝知道哪个大臣家里供奉关羽夜读春秋的神像,可能会认为其有反叛之心,很可能要被杀头的…… 关二爷一直是忠义的化身,被历代百姓膜拜。不过关二爷只忠于大汉,义于刘备!关羽言行如一,不事二主,肝胆相照,义字当头! 凭着这些高德懿行,关羽在世时赢得上下左右乃至政敌的敬重,罹难后便走进史册与小说,誉满华夏。明神宗皇帝曾为关帝庙撰联云:“五夜何人能秉烛,九州无处不焚香。” 陈二爷拜完,低着头若有所思,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除了桃园三结义,哪个相交到白头?” 魏宏泰命令几个战士搬开关老爷神像前一个石几,这个石几是平时摆放香火和贡品的,有几百斤之重。 义军战士们移走石几,揭开几块活动的青石地砖,地面上露出来一个三尺见方的洞口…… 第276章 关帝庙的地下工事 魏宏泰带着大家从洞口进入了正殿地下,然后封住了入口地砖。 他们顺着狭窄的通道,低着头鱼贯而入,战士们点燃着火折子照明,沿着台阶走了大约十几米,豁然开朗,出现了一个足有一百多平米的地下空间。 虽然是在地下,陈二爷和老李他们并没有感觉到压抑和憋屈,只是里面空气有些潮湿,并不太闷。 在这个地下工事前方有一条通道,这是通往两百米外桥下的出口通道。地下室靠左侧有一个三十几平米的储藏室,里面堆放着粮食和武器,这个房间里面不太潮湿,看样子做过防潮处理。 地下工事面积够大,足以容纳几十人聚集在一起也不觉得拥挤。 魏宏泰得意的对陈二爷说道:“你猜为什么我们这么多人在里面却不闷?” 陈二爷摇摇头,魏宏泰指着地下工事四周墙壁顶上说道:“我们现在已经不在关帝庙正殿了,这个上方是关帝庙的后院,后院很大,比较避静,平时关着后门,很少有人进来…… 这墙壁顶上的凹处就是一圈通风口,通风口连着关帝庙后院的四面墙壁,后院墙壁是中空的,从墙壁侧面有通风口,墙上面盖着琉璃瓦,以防下雨倒灌入这个地下工事。 瓦檐隐蔽之处一排是通风口,路人即使靠近院墙也不会轻易发现,会误以为是院墙故意做的镂空造型。” 陈二爷和老李他们仔细观察,果然这地下室的两侧墙壁顶部,向上有一排类似烟筒一样的通风管道。 这一排空洞连接地面上的两侧院墙,院墙局部中空有夹层,排风口终端在院墙上方琉璃瓦下面隐藏,侧面排风,设计很合理。 陈二爷和老李都齐声夸赞这个建筑设计精巧,魏宏泰说:“这是义军副司令罗义伯设计的,他很懂土木工程。 一年前,我们义军储备了准备打一年仗的粮食,和荷兰佬开战,几次交战,我们都占了上风…… 东万律附近很多个类似的地下工事作为储藏库和战时避难指挥场所,只有义军高层才知道具体位置。” 魏宏泰说完,觉得应该补充点什么,他接着说道:“储藏室里面有梯子,危急时刻,如果出口和入口都被敌人堵死,我们可以登上梯子,顺着排风口通道,爬到地面上的院墙中空处,穿墙而出。 这个关帝庙的后院墙有一部分夹层内部很宽,足以成年人通过。 院墙有几处是活动的墙砖,推开墙砖不费力就能出去,可以突然袭击或者迅速逃走。 前方这条通道连接着洄河桥下,那是最远处出口,出了这个出口,洄河上村民的船只很多,可以上船顺河而下快速离开镇子。但是现在我们无法出去了,荷兰军队肯定封锁了河道。” 听魏宏泰把这个地下工事构造介绍完,陈二爷和张文龙等都对这个设计者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座地下工事不仅布局合理,而且构造设计精妙绝伦,无论是退守还是进攻都经过了深思熟虑。 这一切都表明罗义伯的智慧和才能非同一般。他能够成为义军的司令并与荷兰人对抗多年,显然有着超凡的领导能力和战略眼光,设计建造这样的地下工事绝非偶然,而是他卓越才华的体现。 魏宏泰领着大家进入了储藏室,里面堆满了武器和粮食,还有盛放淡水的大缸。 在储藏室的另一侧有个小小的独立空间,安着竹子门,这里面是个简易厕所,厕所下水道连接地下管道,通向远方河流排出污水…… 厕所上方有个蓄水池,这个蓄水池居然是关帝庙后院里的一个锦鲤鱼池,南洋岛风雨不断,几乎每天都下雨,鱼池不缺水,在地下一拉机关,鱼池的水就能把排泄物冲洗干净,污水顺着管道流向远处河流。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个建筑考虑的非常健全,几十人足以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甚至连生火做饭的地方都有考虑,排烟的管道也是顺着院墙排出。 不过有烟很危险,容易被敌人发现,所以他们估计不会生火做饭,毕竟这样做风险太大了,一旦烟雾飘到外面去,就有可能会暴露他们的位置,让敌人找到他们。 因此,他们在地道里可能只能吃一些生食,比如水果、坚果或者干粮等食物来维持生命。这些食物虽然不如热食那么美味,但也能提供足够的能量和营养,帮助他们度过艰难的时刻。 义军战士们看着眼前的一切,他们不禁发出了赞叹声:“这里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避难基地!” 大家四处观察着这个地下工事,充满了好奇。有的人甚至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墙壁,感受着它的坚固与冰冷;有的则拿起武器库里的武器仔细端详,了解这些武器的操作使用,这些枪支武器都用油布包裹着以防生锈,还有一些长毛弯刀之类的冷兵器堆放在墙角。 一名义军战士兴奋地说:“这里有这么多武器和弹药,我们一定能杀出重围!罗司令考虑的真周到!” 另一名战士接着说:“是啊,而且还有这么多食物和用不完的水,足够我们坚持很长时间了。” 这里的淡水真的用不完,因为南洋岛不缺雨水。 这个院墙有一段墙帽顶是凹型设计,没有琉璃瓦,下雨之后雨水就会流到地下室的大水缸里。 水管中间还有过滤网,最下方出水口有木塞。为了怕雨水淹了地下室,平时在最下方就用木塞塞住流水口。 每一个细节可见设计者用心良苦,这些建筑工程看似很简单,可是不是谁都能想的这么全面…… 听到战士们这些话,魏宏泰说道:“这都是为了应对紧急情况而准备的。谁也不愿意龟缩在这暗无天日的地下! 只要我们团结一致,就能够克服任何困难!一定会打败荷兰人!夺回东万律,兴盛兰芳共和国! 我们要坚持到援军到达洄唐镇!里应外合杀出去!” 魏宏泰这人虽然消瘦,还有些沧桑,身上却有着浓浓的草莽气息,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一种洒脱不羁的味道。 而他一开口,那股子江湖气更是扑面而来,仿佛能让周围的人都感受到那种豪迈与爽快。 然而,这种江湖气却并不会给人带来丝毫的粗俗之感,反而会让人觉得此人十分坦诚、真实。 魏宏泰的声音坚定有力,每一个字都像是从胸膛里蹦出来一般。这使得他所说的话充满了说服力,让人不由自主地对他产生信任感。 当人们听到他的声音时,就会感到一种莫名的安心,仿佛只要跟着他,就一定能够克服所有困难,达成目标。 连陈二爷和老李也都觉得这个魏宏泰临危不乱,有大将之风,心里暗暗佩服…… 他俩没有看错,十多天前鹿回头恶战,就是这个消瘦的魏宏泰单枪匹马枪杀了哗变的头目李四熊,还砍下了叛徒的头颅…… 随后,魏宏泰带着大家继续往前走,参观地下掩体里的其他区域。 原来这地下工事不仅仅这一个大空间,往河边走的通道处,还有几个隐蔽出口和一个可以容纳几十人的地下工事,设计构造异曲同工。 如果战斗打起来,这样两个地下工事之间的战士可以互相支援和分散逃生,也适合诱敌深入在地下工事里面交战。 义军战士们纷纷称赞罗义伯的智慧和未雨绸缪。 他们看到了隐藏在地下的逃生通道、还有医疗药品储备间,以及能观察到外面街道上的了望口等。 这几个了望口有的在院墙夹层中间隐藏,有的在通道上方大路上的隐蔽之处设置,这样可以监控关帝庙四周的情况,并能与外界保持联系。 “我们要坚持住,这里面很安全!伤员们安心养伤,我想办法传出消息给附近义军兄弟!通知大家来支援,我们肯定能打败荷兰佬!” 魏宏泰给大家鼓舞士气。 义军战士们听后都士气高涨,他们对能突围和打败荷兰人更有了信心。 老李和张文龙两人进入了关帝庙军事基地后,就开始仔细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他们发现这个地下工事设计得确实非常全面,每一个细节都经过了精心的考虑。 从入口到内部的通道、房间布局以及引水排水、防潮处理、防火、防烟熏等等方面,都考虑周密,无一不展现出建造者的用心和智慧。 两人不禁感叹,要完成这样一座面积不算大,但是很复杂的地下工事,也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和心血…… 反抗荷兰佬,打败荷兰人,夺回东万律,重建兰芳共和国,不是嘴上说说的,真是个艰辛的过程。不仅战场上要冲锋陷阵浴血奋战,还要高筑墙,广积粮,做好后援供给,也要为面临劣势时的退路做准备…… 陈二爷和老李、张文龙都对这位传说中的义军司令罗义伯充满了敬意,认为他一定有着非凡的才能和智慧,才能够打造出如此完美的地下军事基地。 有了这座关帝庙军事基地作为后盾,战士们更有信心去面对接下来的挑战和困难。 陈二爷笑着对魏宏泰说道:“真没想到这个关帝庙下面别有洞天,而且设计如此精巧合理,这个罗义伯真是奇才! 不过这地下阴森森的,我倒是想起了大清朝的一些古墓……” 陈二爷想起了为了救父亲和大哥,在江城汉墓的死战,那天也是敌众我寡,他差点被死囚们杀了…… 魏宏泰呵呵一笑:“罗司令不仅这些事情考虑周密,人也很重义气,还武艺高强,有机会你和他见一面! 只是不知道这些天,他在哪里指挥战斗……” 陈二爷点了点头,不再说话了…… 现在他们要想办法通知附近的义军队伍来支援,陈二爷也惦记梁风和刺灵珠他们的安危。 这时候,梁风夫妇带着雷霆正兴高采烈的在丛林里打猎,还不知道洄唐镇被包围。 魏宏泰让大家都检查武器弹药,先吃饱饭。 刚才进入关帝庙之前,几十个伤员和战士都带足了够吃几天的干粮和水果,以及几大桶淡水。 这镇子不缺干粮和各种坚果小吃,更不缺水果。乡民们都支持义军队伍抵抗荷兰人,自发的给这些战士们准备了几大袋子吃的、喝的、用的…… 战士们拿出煤油灯和蜡烛点燃,地下工事里烛光摇曳,煤油灯跳动着火焰,并没那么黑暗…… 有的战士带了一些马扎、板凳和竹子做成的简易床,吃饱喝足之后,伤员们躺在床上休息养伤,其他战士们开始擦拭武器和检查弹药。 看着工事里煤油灯光下的几十个战士,魏宏泰和陈二爷对视一眼,两人眼中都闪过一丝凝重之色。 烽火印啸,浴血之师。这些受伤的战士十天前在鹿回头恶战,为了兰芳共和国而受伤。魏宏泰知道,敌人很快要开始进攻搜捕了,他们要保护好这些伤员和部下…… “怎么办?我们就这样在里面躲着?”陈二爷问。 魏宏泰皱着眉头,想了想:“我们得想个办法通知附近的义军队伍前来支援,否则我们很难坚持下去,时间长了肯定会被发现。 村子里还有内奸,只是这个地下工事极少人知道,目前应该安全。” “可怎么通知呢?”陈二爷问道。 魏宏泰沉默片刻后说:“我觉得可以派几个兄弟乔装打扮成百姓出去,把消息传递给其他义军队伍。 但这样做风险太大,一旦被发现就会遭到敌人的杀害,而且敌人围住洄唐镇,肯定不会放任何人出镇子。” “那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吗?”陈二爷问道。 魏宏泰摇摇头:“暂时没有更好的办法。不过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必须尽快想出一个可行的方案来。” 就在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一声炮响! 尽管他们身处地下工事,但大炮的轰鸣声仍透过墙壁的排风口,沉闷的传入了他们的耳朵。 听到这声巨响,所有战士都站了起来,紧紧握住手中的武器,脸上露出紧张的神情。 他们知道,这炮声是荷兰人的示威恐吓,很快荷兰军队就要攻进洄唐镇! 这一声炮响确实是荷兰人鸣炮威吓,他们放了一炮,就开始让土着士兵打前阵进入镇子,每家每户的搜查可疑人员。 这镇子有几百户人家,街道纵横,河流遍布,搜查并不顺利,很多乡民恨极了荷兰佬,有的刚烈乡民反抗时被杀害…… 镇子里一阵鸡飞狗跳,哭声,嘈杂声四起! 这一声炮响声音很大,在丛林里的梁风和刺灵珠也听见了…… 开始梁风以为是打雷,可是看看天空是晴天,碧空万里,连白云都没有…… 这是炮响!而且是山下洄唐镇方向传来的! “出事了!可能来了荷兰军队,荷兰佬到了洄唐镇!这是他们的大炮声音……”梁风说道。 刺灵珠也一惊,“那我们回去!” 梁风没有再说话,他提着步枪和刺灵珠带着雷霆一起急忙走出丛林,返回洄唐镇…… 第277章 束手无策 梁风夫妇领着雷霆走出了丛林,他快到洄唐镇的时候,已经感觉气氛不对劲。 远远的镇子里嘈杂声一片,镇子四周很多荷枪实弹的荷兰士兵来回走动巡逻,他意识到荷兰的大部队来了…… 他也好奇这些荷兰人怎么来的这么快,梁风看着手里的步枪和肩膀上扛着的几只野鸡,知道不能再继续往前进…… 他扔下了几只野鸡,和刺灵珠、雷霆躲在树林里窥视着镇子动静。 梁风的脸上和身上很多伤疤,手里还拿着德意志步枪,一看就不是普通百姓。如果盘问起来住在哪里,他也说不出自己的家在哪里,肯定露馅 。 可能都不需要盘问,没等走到镇子附近,这些荷兰士兵看见梁风和刺灵珠都拿着步枪,也早已经开火射击。 梁风夫妇和雷霆开始围着镇子转悠,远远的悄悄观察,他们发现足足几百个荷兰士兵守住了进出洄唐镇的各个路口,甚至连镇子附近河道都有士兵把守,不许船只通过。 看这架势,这些荷兰人是得到消息有备而来,突然包围了洄唐镇。 梁风心中惦记陈二爷他们安危,急得汗都下来了…… 不过镇子里虽然嘈杂声一片,狗吠鸡鸣,但是几乎没有枪声。猜想陈二爷他们都已经躲藏起来,还没被敌人发现,他想了想,心下稍安…… 梁风的眼神如鹰般锐利,视力极佳,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这也是他的枪法和飞刀都极准的一个原因。然而,当他凝视着前方这些密密麻麻的荷兰士兵时,心中不禁涌起一股绝望感…… 他清晰地看见荷兰军队的两门火炮正被车辆拖拉着,缓缓驶向镇子的路口中央,瞄准了洄唐镇。 在这两个威猛的火炮周围,还聚集着一百多名全副武装、训练有素的荷兰士兵严密看守着。 他们全副武装,警惕地来回巡逻,把洄唐镇围的水泄不通。 面对如此坚固的防线,梁风意识到无论如何自己都无法冲破敌人的封锁,更别提闯入敌阵去营救陈二爷了。 梁风心中有些冰凉,看形势这次大家凶多吉少。 “怎么办?怎么办?”刺灵珠也很着急的问梁风。 梁风咬着牙,没有吭声,他心中在想办法,可是没有办法可想。自己身单势孤,肯定冲不进去洄唐镇,更不用说救出义军战士们了,而且身边还有儿子雷霆要照顾。 如果去找救兵来支援,他又不知道义军队伍在哪里驻扎,而且等找到义军大部队,路途遥远,也是来回几个时辰之后,那时,也许镇子里的陈二爷他们和几十个战士都被荷兰人发现了…… 他心急如焚,却无计可施。 此时烈日高悬,阳光炙烤着大地,闷热的空气仿佛凝固一般令人窒息,已经下午了。 梁风的额头和脸颊上不断有豆大的汗珠滚落下来,他心中焦急万分,这些汗水不仅仅是因为天气炎热,更是因为他内心的紧张与不安。 此刻的他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他躲在树林里大树后面喘着粗气,眼睛冒着火。 这种深深的绝望感让梁风感到无助,他从未经历过这么多强敌障碍,也从未想过陈二爷他们会陷入这样的绝境之中,刚刚几天前在鹿回头还打了漂亮的胜仗,抢来了军火,没想到才十几天就被围困的这么被动。 面对眼前的困境,梁风束手无策…… 他紧紧握着手中的步枪,手指因用力过度而微微发白,掌心早已被汗水浸湿。 这把枪现在成为了他唯一的依靠…… 梁风想了一会儿,抹了一把汗水,对妻子刺灵珠说道:“只有一个办法能救出陈二爷和老李他们!我去找援军,才可能打退这些荷兰人。 希望陈二爷他们掩藏的地方没被荷兰人发现,他们福大命大躲过一劫…… 不过,这么小的镇子才几百户人家,藏着几十个义军战士早晚会被发现,还有伤员养伤不能动弹。 这些荷兰佬不蠢,他们大早上重兵包围了洄唐镇,也许是有内奸通风报信,要不然,不会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包围了洄唐镇! 东万律这些义军内部很复杂……” 刺灵珠焦急的说:“那怎么办?只有我们两个人两把枪,还有雷霆。 我们也没法打退这些荷兰人,他们至少几百个士兵…… 听镇子里面的嘈杂声音,镇子里还有很多士兵,肯定已经在搜查陈二爷他们了!” 梁风看了一眼刺灵珠和儿子雷霆,他摸了摸雷霆的后脑勺,半年过来,雷霆的个子长高了不少,虽然才十一二岁,已经很懂事。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几个月雷霆成长不少,雷霆对梁风说:“父亲你想去救陈二爷和李大爷他们,你只管去,不用管我。 我可以躲在这树林里,不会被他们发现。等你打退了敌人,我就可以自己找到罗大爷家里找到你们。” 梁风很欣慰的说道:“我儿子不是怂包。” 他看了看雷霆手里的柯尔特左轮手枪,这是在雅加达丛林里梁风送给儿子的武器,早已经教会了雷霆如何使用。 这些日子里,雷霆的枪法练得很准,今天还打了两只野鸡,看来射击天赋也会遗传。 梁风看了看天空的太阳,他沉思片刻,对刺灵珠说道:“你和雷霆就在此地附近躲藏起来,这里丛林茂密,敌人不会进来搜索,他们只会围住镇子搜查里面居民区。 这丛林靠近镇子,也不会有大的野兽在附近,你们俩手里还有枪,可以防身。 我要想办法去找援军,可是附近镇子哪里有义军我也不知情,盲目的寻找只会事倍功半,浪费时间。 即使附近有义军队伍,也不一定相信我说的话,不一定会派兵来救援……” 梁风考虑的非常全面,确实如此状况。十几天前,在鹿回头伏击荷兰军火车队,基本能完胜的情况下,义军都内讧迟迟不来救援。更别说大部队离此地路途遥远,梁风不过是一个刚来此地的大清朝人,为了他几句话来救援洄唐镇…… 刺灵珠也无计可施,很焦躁!她瞪着眼睛,握紧了手里的步枪,看着远处镇子方向,怒火中烧! “让雷霆自己在丛林里找个安全山洞躲藏,或者让他到远处镇子暂时躲避。这里附近镇子有很多华人居住地,他们不会害了雷霆。 我们俩个人围着洄唐镇打冷枪,一起狙杀这些荷兰佬,别看他们人多,我们的子弹也不少!树林里射击敌人,他们也不易发觉我们的行踪! 我们一开枪射击,荷兰佬大乱,目标转移,以为外面来了外援,陈二爷他们就安全了…… 这些荷兰人会追击我们,我们把他们引到丛林里射杀,他们虽然人多,也不过是活靶子! 我们不能眼睁睁的干着急! 和他们拼了!” 刺灵珠自从嫁给梁风,无微不至的照顾雷霆,视如己出,做个贤妻良母。 今天,形势危急,她心急如焚,土匪头子粗暴本性露出来了…… 曾经,在广西十万大山里,刺灵珠也是统领着几十个土匪的亡命之徒! 她对丛林和山地作战比梁风更有经验…… 梁风沉闷着皱着眉头,没有说话。 他心里在激烈斗争。 他知道妻子是个很重义气的人,也是刚烈性格,绝不会在此躲藏,眼看着自己拼命。而且自己夫妇和陈二爷、老李、张文龙都是非同一般的交情,肯定要把他们救出来。 梁风也知道,仅仅靠着自己夫妇的两把步枪几十发子弹,根本消灭不了这几百个荷兰军人,一交火,自己夫妇可能就要葬身婆罗洲了,雷霆也成了孤儿…… 墨者梁风,生死不惧! 可是,儿子雷霆是他的软肋…… 这些年,一手把儿子扶养大,现在漂洋过海来到南洋,也许都会死在婆罗洲这个洄唐镇。 他的心中一阵翻腾! 刺灵珠看丈夫没有做声,急的跳脚:“你倒是说话呀!再晚一些,荷兰人发现了陈二爷他们藏身之所,就都晚了!” 梁风看着满脸怒气和焦急的妻子,他心中一暖…… 刺灵珠生气和发怒的样子,让梁风想起了在广西大山上第一次见面情景。 那天,刺灵珠还是个女土匪,还带着几十个土匪到金矿上勒索,他俩比试了飞刀和枪法,从此惺惺相惜。 也是那一天,他俩结了婚…… 第278章 墨者梁风 梁风心中的感情涌动,也不过刹那间的事,他眼前是全副武装的几百个荷兰士兵。被围困的镇子里,是自己至交好友和有知遇之恩的陈二爷,还有一起杀敌受伤的战士们,都需要解救。 他心里有些乱…… 梁风把自己的半生经历一点点的回忆了一遍,以前那些危险都是怎么过来的? 肯定不是靠运气!每一次胜利都是靠智慧和勇气…… 梁风没读过什么书,可是很聪明,身经百战,江湖经验丰富,他的胆识和机警也异于常人。 他看着眼前的洄唐镇陷入了沉思…… 洄唐镇,洄唐镇? 洄唐镇因为镇子中心有一条宽二十几米的洄河而得名。此镇三面环水,一条洄河穿过镇子中心而过。 忽然,木讷的梁风脑海灵光一闪,他有了进入洄唐镇和找到义军大部队的办法! 梁风心中瞬间轻松了很多…… 他看着眼前焦急的妻子,微微一笑,眼神宠溺地看着刺灵珠,然后伸出手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她的额头,手指穿过她柔顺的发丝,给刺灵珠捋了一下头发…… 这个简单的动作充满了欣慰和怜爱。 梁风和刺灵珠双目对视…… 刺灵珠感受到了丈夫的温暖和亲近,她的眼中闪烁着泪光…… 她心中知道,丈夫和自己也许今天要战死在这个洄唐镇。 她看了一眼雷霆,心中一酸…… 硬汉梁风不苟言笑,沉默寡言,甚至有些木讷。这是他和刺灵珠结婚之后,第一次在孩子面前对妻子有亲昵动作。 只是捋了一下头发的简单动作,也极其罕见。 梁风心里知道生死可能是转瞬的事,面对近在咫尺的几百个荷兰士兵,他也要想尽办法救出陈二爷他们,明知道可能会死去,但是他义无反顾…… 不过,现在梁风已经想好了计划,而且,他觉得这计划虽然危险,有成功的可能,也许自己死不了…… 梁风,一直是个聪明机警的人,所以能身经百战活下来,并不是靠运气…… “你说的计划可行,但是很危险,是下策!这几百个荷兰佬追杀我们,即使到了丛林里,弹尽粮绝,我俩也都会死掉。 几百人围堵,我俩目标太大,也不太容易逃脱…… 这几百人也不会全部追杀我们俩,还会有一部分人继续搜查镇子,我们这样做不会解陈二爷之围,自己还可能丧命。 现在天已经过午,如果能挨到天黑,我悄悄的从洄河潜水进入洄唐镇,到罗家大院找到罗老爷子,就知道了陈二爷和魏宏泰他们藏在哪里。 魏宏泰肯定知道义军大部队的驻扎地,我让魏宏泰写个此地情况危急信函,请求支援,我再乘着夜色潜水出来。然后到附近镇子找匹快马,骑马就可以很快找到义军队伍,那时候里外夹击,就能打退荷兰佬。 不过,用你的办法,现在我倒是可以给这些荷兰佬造成混乱,给镇子里面的义军战士们减少点压力! 你先带着雷霆顺着小路,到前方十几里外那个三水镇躲藏。 我在这里骚扰一下荷兰佬,躲在远处先打死几个荷兰佬,打完我就快速躲进丛林里。 荷兰佬发现外围有人攻击他们,就会追进丛林,可是我和荷兰军队之间百米距离,中间隔着一条河。我腿脚也快,背后就是丛林,他们追不到我的。 我在丛林里兜个圈子,也顺着小路到那个镇子找你们,我去买一匹马,如果钱不够,就抢一匹马!等到天黑,我再返回洄唐镇! 晚上时候,我悄悄顺着洄河潜水进入洄唐镇,这些荷兰佬天黑了会麻痹大意,黑漆漆的,不会留意河水里情况,我潜水能潜很远,足以在水下穿过他们的村口防线…… 你们俩赶紧走吧!你们在这里,我还放不开手脚!现在天还没黑,我可以和荷兰佬玩一下猫逗老鼠游戏!” 刺灵珠听完,觉得虽然丈夫一个人和这些荷兰人战斗很危险,还有夜潜洄唐镇也可能被发现丧命,但是目前没有别的办法。 盲目的四处寻找援军,几乎如大海捞针,也许好几天都找不到队伍,这里被围的陈二爷和义军战士们,早都被荷兰军队发现,也许都已经牺牲了…… “你小心!我俩走了……” 刺灵珠是个雷厉风行的人,杀伐决断,要不也不会做成女匪首,还叱咤江湖那些年,几十个土匪对她马首是瞻,她觉得只能如此行事。 他俩不再犹豫…… 刺灵珠把腰里大部分步枪子弹都给了丈夫,她自己只留了几颗子弹防身。 雷霆也把柯尔特左轮手枪和子弹都递给了父亲…… 都说钱是男人的胆。而枪,是男人的魂! 这些武器就是梁风的护身符,就像猛虎加固了利齿。 梁风接过儿子递过来的短枪和妻子给的子弹,他把短枪插在腰间,说道:“你们沿着小路走,不要走大路! 我半个时辰后就到那个镇子找你们。 那个镇子叫三水镇,镇子中心有个湖,湖中心有个亭子,我们前几天去那里游玩过,你们知道去那里的路线。 绕过这个山坡,快点跑的话,半个多小时就到了,那个镇子在大山沟里,很偏僻,荷兰人不会去那里。 你俩在那个亭子里等我! 如果天黑我还没到,可能我已经死了或者伤重不能行走,你们就不必等了,你安顿好雷霆,再想办法请援军救陈二爷他们。” 梁风说完,掏出口袋里的一把银钱,递给了刺灵珠说道:“你到了之后,到镇子里帮我买一匹好马,这些钱应该够…… 如果钱不够,买不到马。你记住有马的人家地址,我只能去抢一匹好马,救出陈二爷他们之后,我再去加倍偿还马匹价钱。 我要骑马回来,夜潜洄河之后,还要趁着夜晚,骑马去找义军队伍。路途遥远,没有马不行的…… 但愿这个下午,陈二爷他们不会被发现,老天保佑!” 梁风考虑的非常周密,已经胸有成竹,他更自信自己的水性和神勇身手。 是的,梁风的水性很好,大半年前,他在大洋彼岸的山东曹州府,黄河汛期间,潜水溺死了曹州知府何乾元。 那个何乾元还是陈二爷的亲姐夫…… 刺灵珠点头接过银钱,嘱咐了梁风小心,然后拉着雷霆的手,提着步枪,快步向三水镇跑去…… 三水镇里面大部分都是下南洋的华人居住,镇子依山傍水,风景优美。 镇子中心的那个湖,叫同心湖,湖中心有个凉亭,叫望乡亭。一个长长的小桥穿过湖面,连接着亭子,亭子和小桥造的古香古色,很有江南水榭亭台味道,亭子上黑底金字写着:望乡亭。 湖里面种满了荷花,据说这些荷花还是当年下南洋的华人,从大清朝故乡带的种子。 这些荷花的颜色也不一样,品种也不一样,因为在此定居华人的祖籍也不一样…… 几天前,梁风带着刺灵珠和雷霆来到过这个镇子,也到了望乡亭停留,看着这亭子和满湖荷花,刺灵珠还感慨的说:“望乡亭,望乡…… 这是下南洋的华人们,思念远在大洋彼岸的故乡,起的这个名字…… 我们也该回家了,出来这么久,沉船还没有消息,有点想念广西那些山水风光。 青黛怀孕了几个月,她和兰蕙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 梁风当时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目光凝视着同心湖的荷花和望乡亭上的字,眼神空茫…… 也不知道梁风对着同心湖和望乡亭想起来了什么? 也许想起了他大山里的故乡,想起了和那个背叛他的妻子种种往事,想起他曾经有一副会唱山歌的好嗓子,也许想起了他很小就死去的父母…… 也许他什么也没想…… 而一旁的雷霆则显得愉快得多,一会儿逗弄着蜻蜓,开心地笑着。也会剥下莲子放入口中,享受着清甜的味道,折一枝荷叶当做帽子遮阳…… 此时的雷霆,还有着孩子的天真与活力,尽情地享受着童年的时光。对于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来说,这两三个月在南洋的经历让他感到无比快乐。 雷霆还不太明白成年人的世界和烦恼。 今天,刺灵珠要在这个同心湖上等候,等着他的丈夫平安回来…… 梁风看见妻子和雷霆背影慢慢消失在山路上…… 他紧了紧腰带,把辫子盘在头顶。又摸了摸腰间短枪和子弹带,冷笑一声…… 梁风寻找到了一个适合偷袭狙击的位置,这里背后就是丛林,前面一条河水,河水很深,即使敌人发现了他隐藏位置,也不能马上渡过河,追过来的时候,他也跑远了。 他提着步枪,摸到了距离荷兰军队最近的河边大树后面草丛里趴下,悄悄的隐藏起来。 刺灵珠和雷霆向三水镇奔跑而去,她俩跑出没多远,背后洄唐镇方向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响! 刺灵珠身子一颤,她知道这是梁风对着荷兰大部队开枪交火了…… 面对着几百个荷枪实弹的敌人,墨者梁风,孤身一人,无所畏惧! 他要救对他有知遇之恩的陈二爷,还有肝胆相照的老李和一起并肩死战过的张文龙。 梁风的眼神,又空茫了…… ………………………~~~ 有时候,也许一个人的战争,注定单枪匹马! 第279章 枪狙荷兰佬 梁风选好了开枪的位置,他的背后就是椰子树和棕榈树混杂的树林,还有很多榕树。这片棕榈树林后面,再走几百米就是热带雨林。 他的前面是一条十几米宽的河流,这条河把梁风和镇子门口的荷兰士兵隔开了。 梁风静静地趴在一棵巨大的榕树下,茂密的草丛掩盖住了他的身影。他手中紧紧握着步枪,目光专注地瞄准着河对岸的目标。 在不远处的镇子路口,一名荷兰军官格外引人注目。他戴着一顶显眼的帽子,腰间挂着一把指挥刀,正与周围的士兵们交流着什么,但由于距离较远,梁风无法听清他们的对话内容。 这位荷兰军官成为了梁风眼中最明显的目标。他知道,只要能够击中这名军官,就有可能打乱敌人的部署,乱了军心。 于是,梁风深吸一口气,调整好姿势,将枪口对准了那个荷兰军官。 梁风把步枪准星瞄准了这个荷兰军官的头。他屏住了呼吸,目不转睛的一动不动。 他在犹豫,心中盘算着各种开枪之后的可能…… 一只飞鸟从天上飞过,叫了几声,梁风抬头看了一眼飞鸟,重新瞄准了这个荷兰军官。 梁风距离荷兰军官大概一百多米远,这个距离步枪是可以打准的,而且开枪的人是梁风…… 他没有马上开枪,是计划打死这个荷兰军官之后,下一个目标打谁? 手中的德意志步枪弹仓里有八发子弹,他已经计划好了如何分配子弹。 “砰” 枪响了,荷兰军官头部中枪,应声倒地,接着一枪打中了军官身边的一个荷兰士兵。 荷兰士兵发现出了意外,大声喧哗,开始慌乱,他们并没有发现从哪里飞来的子弹。 这个路口大约有一百多个荷兰士兵把守,纷纷拿着武器四处张望,寻找开枪的人。 这时候,梁风如果走掉也就能够安全撤离到三水镇,可是,他没有走。 梁风沿着河流快速的在椰子树林里飞速奔跑,绕到洄唐镇的另一个路口。 这个路口也有几十名荷兰士兵把守,他悄悄的躲在大树后面观察敌人活动,举起枪,又打死了两个荷兰士兵。 这次他不幸运,恰巧对面一个荷兰士兵脸朝着他躲藏的地方,发现了梁风开枪射击。 四五十个荷兰士兵喊叫着向他冲来。 遗憾的是梁风的前方没有了河流,只是一片空阔草地! 梁风看见敌人冲来,知道自己暴露了目标,他并不慌乱,沉着的又开了三枪,在这短短的百米之内,又打死了冲上来的三个荷兰佬,这时候敌人越来越近…… 梁风收起步枪,转身向背后丛林里跑去。 几十个荷兰士兵紧跟其后,也都纷纷冲进了椰子树林里。此刻,他们与梁风之间的距离仅仅只有四五十米远而已。 他们一边拼命地追赶着梁风,一边还不停地开枪射击。一颗颗子弹如同流星一般,从梁风的身旁飞速掠过,发出阵阵尖锐的呼啸声。 然而,这一切并没有让梁风停下脚步。他深知,如果停下来,就意味着死亡。所以,他只能继续向前奔跑! 梁风毫不犹豫地朝着树林深处狂奔而去。那里树木繁茂、枝叶交错,形成了一片绿色的屏障。他希望能借助这片浓密的森林来掩护自己,让敌人无法轻易发现他的身影。 果然,没过多久,那些荷兰人便失去了梁风的踪迹。几十个荷兰佬茫然四顾,不知所措。原本都感觉围剿洄唐镇胜利在望,充满信心的脸上,渐渐浮现出恐惧和困惑之色。 “我们必须找到这个伏击我们的人!” 一名荷兰军官吼道:“不能让他跑掉!” 于是,这群荷兰人开始小心翼翼地搜索起来。他们分成几个小组,穿梭于雨林之中,试图寻找梁风留下的蛛丝马迹。 可是,搜索了半天,没有任何影子,最后这些荷兰人无功而返。 梁风打算前往三水镇,于是便在丛林里奔跑起来。他在丛林里跑了几里地后,发现自己已经迷失了方向…… 在热带雨林里,到处都是参天大树,它们的树冠交织在一起,遮天蔽日。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形成一片片斑驳的光影。 梁风在这一片绿色的世界里穿梭着,但却始终找不到正确的方向。在这样的环境下,人很容易迷失方向,而他对这片丛林的地形也不熟悉。 梁风继续在热带雨林里转悠,希望能够找到一条出路。他小心翼翼地避开荆棘和藤蔓,以免被划伤或绊倒。他注意到地面上有一些脚印,可能是其他动物留下的,但这些脚印并不能告诉他应该往哪个方向走。 梁风丛林里越走越深,心中的不安逐渐加剧。他意识到自己已经陷入了困境,如果不能尽快找到出口,后果将不堪设想。 他开始后悔没有在第一次打死军官的时候就跑掉去往三水镇,现在迷失在丛林里,危险重重,一切未知,计划被打乱了。 此时,他已经听不到背后荷兰士兵的声音,梁风躲在一个大树后面,把步枪压满了子弹,大口的喘着气…… 喘息了一会儿,他开始打量这片丛林地形,现在已经不知道东南西北。 梁风心里暗暗着急,假如天黑了,他在这里面更加迷失方向,走不出去。那就不要想去三水镇取马,也不能夜潜洄唐镇,而且夜晚的雨林里毒虫猛兽众多…… 梁风拿着步枪慢慢的在丛林里摸索,他寻找去往三水镇的方向。 他刚才是向东跑进的丛林,三水镇在洄唐镇的南面十几里位置。虽然甩开了这些荷兰佬,可是自己迷了路…… 梁风不走了,他知道再走下去,也许距离三水镇和洄唐镇越走越远。 他决定不再去三水镇,就在这丛林里等到晚上,夜潜洄唐镇的洄河。 梁风在一个比较高的山坡上观望四周环境。很遗憾,除了看见无边无际的热带雨林,其它的什么也看不到…… 刚才,他居然在雨林里跑出来了好几里地,他的视力很好,腿脚也是真快!快的把敌人甩开了,也把自己跑丢了…… 可是梁风并没慌张,因为天还没有黑,估计现在也就是下午两点多钟。 他心里甚至有点开心,刚才把守镇子路口的几十个荷兰佬都向自己追来,进了丛林,陈二爷他们也许听见枪声,能从这个路口杀出来…… 梁风不知道陈二爷他们躲在地下工事里,听见枪声也不知道方向。而且镇子里面几百个土着士兵和荷兰士兵在搜索各家各户,大街小巷都是敌人,根本不可能突围。 梁风肚子有点饿,他要吃饱肚子,还要继续战斗,还有很艰巨的任务要做,他要补充体力…… 他悄悄的在雨林里寻找食物,突然,发现了一对凤冠火背鹇在草地上觅食,凤冠火背鹇是一种有着蓝色羽毛黄色尾巴的鸟,个头不小,有点像我们常见的野鸡,婆罗洲丛林里这种鸟很多。 梁风没有动枪,他拿出猎刀削尖了几只竹子做成竹签。 他的飞刀技术基本百发百中,这些竹签虽然很轻,手一扬,还是扎死了这两只凤冠火背鹇鸟。 他捡起死鸟,拔掉了羽毛,用猎刀把鸟的肉剃了下来,生着吞吃进了肚子。虽然有点腥,不过别有一番味道,梁风并没有感觉难吃。 梁风不紧不慢的吃饱了肚子,他知道荷兰人不会追上自己了,可是自己现在也迷失了方向,找不到三水镇和洄河镇。 看看天空的太阳,这时候已经下午,从太阳落山的方向判断了一下方位,他开始慢慢的向洄唐镇方向摸去。 在丛林里虽然也能看见太阳辨别方位,不过大部分都是遮天蔽日的大树,他观察的也只是个大概方向。 这时候发现了一条河流,梁风大喜,这些河流都流向低处,也许会流向洄河,他顺着河流沿岸慢慢的向外走。 走了大约两里路程,还没有发现洄河镇,梁风心中着急,又有些慌…… 是不是这条河流向别处,自己越走越远了方向? 这时,天空起了阴云,太阳躲进了云层,空气湿热沉闷,感觉要下雨。 南洋岛的气候有个特点,通常上午晴空万里,下午或者傍晚突然一阵暴雨袭来,雨来的快,去的也快。 梁风不想被雨淋湿,他看不见太阳,没法辨别方位,身边也没有指南针。 这时候,梁风心里真的有些着急了…… 他思索着如何找到洄唐镇的方向,以自己的位置坐标判断,洄唐镇应该在西方,可是现在没了太阳,找不到西方在哪里。 梁风在河边站住不动了,不想盲目的走下去,他想从这些热带雨林里的植物中,寻找一些方向的线索。他开始感到有些焦虑,不知道该如何走出这片迷宫般的雨林。 梁风静静心神,平息一下心情…… 他突然发现丛林里的一个特点,一些古树的树洞大致都在一个方向。而且这些大树的树皮也有明暗面,背阴的一侧树皮比较厚,向阳的一侧大树树皮比较薄,这是光照的原因造成的。 背阴的大树根部潮湿,更容易腐烂成了树洞。树干上的苔藓和青苔都集中在阴面一侧,那是北面…… 他一下子找到了辨别方向的办法,这些大树的阴面是西方和北方,向阳的一侧是东方和南方。 梁风拿着枪开始朝着西方走去! 他不再沿着河流行走,一边往树林里走一边观察这些古树的特征,居然没有走偏,他的判断非常合乎逻辑,于是,丛林里穿梭,一路向西! 走了一会儿,天空阴的越来越黑,看样子要下暴雨。 梁风不想被雨淋,他砍下一些棕榈树皮,用猎刀裁剪几下,做成了一件蓑衣。 这件蓑衣既可以防雨,还可以作为潜伏伪装的隐身衣,穿着一堆烂树皮趴在草丛里或者躲在树林里,不易被敌人发现。 梁风喜欢观察研究,自从上次雅加达丛林里遇险,现在已经懂得如何更好的利用雨林植物生存。 在雨林中生活,学会使用棕榈,是一堂最起码的野外生存课。 因为棕榈科的植物,可以食用、可以做衣服、棕榈树叶和树皮还可以搭建木屋时候做成屋顶防雨...... 棕榈科植物种类很多,我们熟知的椰子树也是棕榈科植物。 菜棕的嫩芽和嫩花可吃、树干里富含淀粉的西谷椰子可以补充体力,还有能补充葡萄糖的糖棕,这些都是人类在丛林中的食物,都属于棕榈科植物。 那些棕榈科棕榈属树木的主干,常常被不易脱落的老叶柄,和密集的网状纤维所包裹,而那些成片状的网状纤维,叫做“棕片”,将其缝合在一起,可做防水的雨衣。 我们熟知的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这首诗里的那个钓个寂寞的老者,身上披的就是蓑衣…… 在我国南方,农人和渔夫穿着的蓑衣,一部分是用蓑草制作的,还有很大一部分,就是用棕片缝合而成的,这些棕榈树皮做成的蓑衣百年不烂。 棕榈科蒲葵属宽大的叶子由强韧的纤维构成,并且在表面覆有一层蜡质,这样的叶子结实且防水,可用它搭建临时的住所。 那次雅加达小岛上丛林里,黄宇栋就是指挥大家用棕榈树叶做的木屋房顶。 而且把棕榈树叶铺在丛林地面上,用于隔绝地面上的昆虫和防潮,效果很好。 梁风拿着步枪,披着蓑衣,还真的就找到了洄唐镇附近。 这时,突然,树林外传来一声枪响,接着枪声大作。 看样子枪响的地方就是洄唐镇! 梁风加快脚步向着枪声方向跑去,他以为陈二爷和义军战士们突围和荷兰军队交火。 梁风气喘吁吁在棕榈树林里奔跑,终于,眼前一亮!梁风走出了丛林,并没有遇见刚才那些荷兰士兵…… 他趴在地上悄悄的观察,看见了远处的洄唐镇! 洄唐镇果然有人在开枪交火! 他仔细一看,却看见了他的妻子刺灵珠! 刺灵珠躲在不远处的大树后,举着步枪正在朝着镇子附近的荷兰军队开枪…… 刺灵珠的身后不远处树林里,椰子树上还拴着一匹马…… 原来,刺灵珠到了三水镇就买到了马,那里华人很多,听说是要买马打荷兰人救义军战士,那个马的主人基本没要什么钱,就把最好的马给了刺灵珠。 刺灵珠在同心湖的望乡亭久等梁风不至,她心急如焚! 刺灵珠挂念梁风的安危,安顿好雷霆在一个华人家里躲避,单枪匹马来救他的丈夫! 夫妇同心,其利断金…… 第280章 雌雄双煞 梁风看见了刺灵珠来了,大吃一惊! 他没有想到妻子能回来找他,他答应妻子半个时辰回三水镇会面,可是自己迷路在丛林里,一个多时辰都过去了,这是妻子不放心,回来寻他…… 梁风心头一热…… 梁风看见了刺灵珠,刺灵珠并没有看见梁风,她正在朝着敌人射击! 和梁风预料的一样,刺灵珠久等不来,实在放心不下,就把雷霆托付给一个华人家里,再三嘱咐照顾好雷霆。并且告诉那家人如果自己三天不回来 ,就可能死了…… 嘱咐那个华人想办法把雷霆送回大清朝,找到广西金矿上,交给六爷冯道,让其扶养成人,六爷绝对不会亏待这个华人的帮助。 那个华人是个五十多岁的老者,很有正义感,也钦佩刺灵珠一个女子的勇气,连声答应,记下了六爷冯道的金矿地址。 这算是刺灵珠的遗言托孤。 她知道此去可能九死一生,回不来了,不想丈夫的这个唯一孩子流落南洋受苦受难。 她相信自己和梁风死后,六爷也会把雷霆照顾的很好,扶养成人。 然后,刺灵珠骑着从买来的骏马,急匆匆的赶回了洄唐镇。 刺灵珠虽然担心丈夫安危,心里也十分焦急。可是,她大风大浪也经历无数,并没有慌乱,还是保持冷静。 她到了镇子附近,先把马匹拴在树林里,然后开始观察敌人活动。 刺灵珠相信丈夫的机警和身手,不相信梁风这么轻易的被荷兰人打死,可是这么久没有消息,她心里忐忑不安…… 她也埋伏在了那个河对岸,就是刚才梁风狙击荷兰人的地方。在这里伏击,她即使被敌人发现,有条河流挡着,也能迅速逃脱,比较利于撤退。 她观察了一会儿,没发现这些荷兰人有啥异常,附近也没听到枪声,看样子梁风没有和他们交火引起混乱。 她哪里知道,梁风开了几枪就跑了,跑的飞快,把自己跑丢在热带雨林里,还迷失了方向。 看着眼前的这些荷兰人的没有异常,刺灵珠心下稍安。可是既来之则安之,她要杀掉几个荷兰人造成混乱,这样也能牵扯一下梁风的压力。 刺灵珠的步枪弹仓里只有八发子弹,她的子弹都给了梁风。她悄悄的趴在草丛里注视着这些荷兰人,足足有十分钟没有开枪,她想得到丈夫的一些线索。 可是,除了洄河镇里面依旧嘈杂之外,镇子外面路口非常安静,只有两门火炮车和一百多个荷兰士兵把守镇子出口。 虽然刚才梁风冷枪打死了这些荷兰士兵的总指挥,可是梁风就跑了,这些荷兰士兵没有再被袭击,他们还是放松了警惕,都没有表现出太紧张。 刺灵珠看看天气 ,天气阴沉沉的吓人,很快就要下暴雨了…… 她举起枪瞄准了河对岸的荷兰士兵开了一枪,一个荷兰佬应声倒地…… 刺灵珠的这一枪,被梁风听见了,梁风飞速的赶来,等梁风到的时候,刺灵珠已经打死了五个敌人。 她正准备骑马离开回到三水镇,回去继续等梁风的消息,现在她猜测丈夫没有死,只是不知道去了哪里。 那些荷兰人发现了刺灵珠,不断的朝着她射击,可是隔着一条河,这些荷兰人想快速到她眼前并不容易…… 一个荷兰人冲的很快,快到了河边准备下水,刺灵珠举枪打死,这些荷兰人看见对面的人枪法这么准,都急忙后退趴下射击, 并没有急于过河。 可能刚才梁风打死了这个小队的荷兰军官,群龙无首,这些荷兰人也怕死,现在已经一盘散沙…… 刺灵珠看见只剩下两颗子弹了,她不再恋战,转身慢慢的向后撤退,离开了河岸附近。 这时她感觉一个人到了她身边,她举枪刚想回头射击,看见了丈夫梁风披着蓑衣站在了她的身后…… 刺灵珠惊喜交加,扑上去抱住了梁风,喜极而泣! 梁风说道:“我们赶紧撤!晚上天黑了我再回来……” 说完 ,梁风递给了妻子一把步枪子弹。 刺灵珠松开手,接过子弹,点了点头,她也不是婆婆妈妈的女人,刚才是看见梁风没死,忽然站在身后,一时激动才流下了眼泪。 生死相搏的江湖血战,刺灵珠也没少干。 她不怕死,但是,她怕梁风死…… 现在丈夫安全的站在身边,刺灵珠感觉这人间美妙异常,她拿起子弹,把步枪子弹压满弹仓。 然后对梁风说:“这些胆小鬼不敢过河!我们来一次不容易,隔着河再打死几个荷兰佬!” 她不知道这些荷兰佬没了总指挥官, 而且也惧怕冷枪。刺灵珠躲在暗处射击,荷兰人发现潜伏的目标很难定位。刺灵珠射击完就换个地方射击…… 梁风看看天气,大雨将来,天空黑的吓人,他同意妻子的意见,二人的枪法都是百发百中的神枪手,这些乱哄哄的荷兰士兵只是活靶子。 二人拿着步枪找好位置,开始朝着敌人射击,几乎每一枪都有荷兰士兵倒下…… 当打死十几个敌人的时候,上百个荷兰佬居然被两支步枪压的抬不起头来,纷纷躲避逃散,他们没想到区区两个华人能把自己压制得如此狼狈不堪! “这两个人怎么这么厉害?是不是刚才打死指挥官的那些人?” “是啊,真厉害!才几分钟就死了十几个人!可能就是他们!” “快撤吧,不然我们都要被他们打死!” 很多荷兰士兵心里害怕起来,刚才那一阵枪声响过之后,已经有二十多人死伤,而对方只有两个人而已! “该死的!” 总指挥已经被梁风狙杀,现在一个叫皮特的荷兰军官在临时指挥这些荷兰士兵,皮特是个脾气暴躁的家伙!怒吼道:“你们都是胆小鬼吗?给我冲上去杀了他们!” 但是没有人听他的话,大家都躲在掩体后面不敢露头,谁也不想白白送死。 “蠢货!”皮特大骂一声,从腰间拔出一把手枪,对着一名正在逃跑的士兵开了一枪,那名士兵惨叫着捂着腿,倒在了地上。 “谁敢再跑,就是这个下场!”皮特恶狠狠地说道。 众人看到皮特杀鸡儆猴,虽然心中愤怒,但却不敢违抗命令,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向前冲去。 “砰!砰!”两声枪响传来,又有两名荷兰士兵应声倒地。 “啊!”其他士兵惊恐地尖叫起来,他们发现敌人的枪法竟然如此精准,每一枪都能击中要害,让人根本无法躲闪。 “散开!散开!不要聚在一起!”皮特大声喊道。 就连皮特都有些惊恐梁风和刺灵珠的枪法。 此时的局面已经失控,士兵们只顾着四处逃窜,根本不听从指挥。 而另一边,梁风和刺灵珠已经打光了一个弹夹,他们迅速更换子弹,准备继续射击。 就在这时,二人忽然发现敌人都隐蔽的很好或者趴下不动,还有很多士兵后退了,二人再想狙击荷兰人有些不容易。 梁风一看见好就收,他拉起妻子,二人向树林里马匹跑去。 梁风解开马的缰绳,翻身上马,这匹马原来是个战马退役,很通人性,虽然年纪不小,还很俊朗。 刺灵珠也骑上了马背,搂住了丈夫的腰…… 梁风一扯缰绳,战马四蹄腾空,一声长嘶,二人纵马出了树林,绝尘而去…… 这些荷兰人根本就没有过河追杀,都被这二人的枪法吓住了!他们没见过这么准的枪法,基本冲上去就被打死! 没有人再往前追击,皮特即使吼骂这些荷兰士兵也无济于事…… 这些荷兰佬被梁风和刺灵珠这对雌雄双煞彻底吓破了胆…… 梁风骑着马,驮着刺灵珠,沿着山路直奔三水镇! 他们刚刚跑了一半路程,突然天空一声惊雷,本来就已经阴沉的天色,瞬间变得漆黑如墨,仿佛夜幕提前降临。紧接着,瓢泼大雨倾盆而下。 梁风急忙策马冲进了路边的树林里,躲避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这片树林里生长着许多高大的古树,树冠苍苍,如华盖般遮天蔽日。 人和马躲到了一棵大树底下,竟然没有被雨水淋湿太多。 一道闪电划过天际,照亮了整个树林,接着一声霹雳响彻云霄。 “呵呵,我们安全了,这些荷兰佬没敢追来!” 梁风说道。 他把马拴在树上,把蓑衣脱下来给刺灵珠披上,刺灵珠看着这蓑衣,居然还有个草绳的风系扣。 梁风虽然性格木讷,但是心灵手巧。刺灵珠一笑,和丈夫开起了玩笑:“我穿着这蓑衣,还缺个斗笠! 要是再有个斗笠,我像不像传说中的古代女侠?我会被写进传奇么?” 梁风微微一笑, “像,你就是女侠…… 几百年后,你要是被写进小说,你就是个女侠,你在婆罗洲单枪匹马寻夫,打死了十几个荷兰佬,会是传奇人物一样的存在。” 梁风心想:其实原来你是个女土匪,打家劫舍,还勒索过我们矿山,是嫁给我之后,才成了女侠……” 不过这心里话,梁风不敢说出来…… 刺灵珠很高兴,她拿出火折子,梁风二人从树洞里找些干燥的苔藓和一些干燥树枝点燃了,升起一堆篝火,二人把衣服烤干。 雨,越下越大,没有停的意思,梁风说道:“雷霆呢?” 刺灵珠连忙把买马的经过,和把雷霆托付给华人的事说了…… 并说自己告诉那个华人老者,如果三天不回,让那个华人把雷霆想方设法送回大清朝,让把雷霆交给六爷照顾的事情,都详细讲了一遍…… 梁风大为感动,她知道妻子这是为救自己重回洄唐镇,已经留了遗言,存必死之心了…… 他眼眶有些湿润,不过梁风是一个不太容易表露感情的人。 他只是搂住妻子,一声没吭。 可是,眼泪和着雨水,还是从梁风的脸上流了下来…… 第281章 重返洄唐镇 梁风从小是孤儿,十八岁娶了原来的妻子,本来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感情很好。 婚后,他嗜好武学出门学艺,一走数月,和妻子离多聚少,妻子不甘寂寞,红杏出墙…… 他带着儿子四海为家,浮萍无根。这些年心中的苦楚和飘零感一直萦绕心间。自从认识了陈二爷和六爷他们,他才体会到了兄弟情义和人间温暖。 陈二爷对他有知遇之恩,他对陈家也忠心耿耿。 刺灵珠嫁给自己之后,对雷霆照顾的很好,他很欣慰,对自己也忠贞不渝,誓死相随…… 多少年的心中一团坚冰,今天终于融化了。那团坚冰,曾让他的心变得冰冷而坚硬,无法感受温暖和爱。 今天,他不再去想那些不美好的过去,不再让痛苦和伤害主宰自己的心灵。 因为梁风知道了什么才是爱…… 他感受到了刺灵珠对他的爱…… 那是一种震撼人心、动人心魄的情感,它仿佛能够超越天地之间的一切界限! 什么是爱?即使天崩地裂也无法动摇其分毫;哪怕沧海桑田、海枯石烂,这份感情依旧坚如磐石;甚至在生死边缘徘徊时,他们仍会相互扶持、不离不弃…… 真实的爱,深沉而坚定,可是看不见,摸不着。 外表木讷的梁风却感觉到了…… 他紧紧的拥抱了一下妻子,松开了手, “在这里等雨停了,我们就回洄唐镇,不需要再回三水镇,雷霆已经有人照顾,我没有了后顾之忧。 如果回了三水镇,再去洄唐镇时间太晚了…… 洄唐镇已经乱成一团,夜长梦多,陈二爷他们随时都有危险。 就在这树林里等到天黑,我去潜入镇子。这一场暴雨,河水会涨水,更浑浊,把守的士兵天黑了也会松懈,我能潜水进去!” 梁风很自信。 刺灵珠说道:“嗯,我们回去再打个天翻地覆!你潜入镇子,我在镇子外骚扰他们吸引敌人的视线。” 梁风点头认同,因为他心里清楚,如果此时让妻子独自返回三水镇,她肯定不会答应。况且雷霆已经在安全的地方,没有了后顾之忧。 把刺灵珠留在自己身边多个好帮手。 刺灵珠的武功和枪法都堪称一流,有这样一位高手相互照应,会是自己的得力助手,洄唐镇救出陈二爷的过程中能发挥重要作用。 梁风拔出猎刀在一棵棕榈树上刮下了一大片棕树皮,又砍了几根细竹子。 他用竹子扎成斗笠的框架,用棕树皮搓成绳子捆扎牢固,上面盖上棕榈树皮和树叶, 一顶漂亮的斗笠就做好了。 他把斗笠给刺灵珠带上,从衣服上割下一个布条拴在斗笠两侧,系在刺灵珠下巴上打个结,这样即使骑马刮风,斗笠也不会掉落了…… “嘿嘿,还真像个女侠!只是缺一把宝剑,拿着步枪不太像大侠,很像土匪……” 梁风开着玩笑的说道。 他终于没忍住,还是说出了刺灵珠有着土匪的气质,刺灵珠佯怒的捶了梁风一拳…… 刺灵珠很喜欢这身蓑衣和斗笠,穿着转了一圈,很满意的说道:“ “真不知道,以后我们会不会也被人写进史书,写成传奇,编成故事,被人们传唱……” 刺灵珠说完,若有所思…… “你说,这世上,有来生前世么?” 梁风看见刺灵珠好像有点神思恍惚,他没想到妻子问这么虚无缥缈的问题。 “也许有吧…… 不过,真的有来生,我杀人无数,罪孽深重,也会下地狱的,来不了人间了……” 刺灵珠有些伤感…… “如果你要不来,我也不来了,我也会下地狱跟着你…… 无论地狱还是天堂,我陪你闯!” 梁风心下感动,他哈哈一笑, “我们在南洋岛杀荷兰佬,也算做的善事,末法时代,以暴制暴就是慈悲。 也许老天怜我,我下辈子还会做人呢…… 下辈子,我尽力做个好人。” 梁风心中,实在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个好人还是坏人。不过,不管来生是好人坏人,还是天堂地狱,此生有妻如此,已经无憾! 梁风知足了…… 就在这时,倾盆的大雨逐渐停歇了下来,但天上的乌云依旧密布,没有一丝散去的迹象。尽管雨势已经减弱,但地面仍湿漉漉的,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气息…… 夜幕快要降临,周围的一切变得愈发寂静,只剩下偶尔传来的风声和树林里的雨滴声。 过了一会儿,雨,终于停了…… 没有彩虹出现在这片阴暗的天空之上,只有黑云依然压顶…… 梁风抬起头看了看天空,说道:“这场雨并没有结束,晚上可能还会继续下起来。” 此时,鸟儿开始出来透气,叽叽喳喳的站在树枝上鸣叫,梁风拿起石头打下几只飞鸟,在火堆上烤熟,二人吃饱了肚子。 接着,他割草喂马,给马喝饱了溪水。 他拿起步枪,检查了子弹和手枪,把猎刀插在腰间,翻身上马! 刺灵珠穿着蓑衣,戴着斗笠,背着步枪,也坐在马背上抱住了梁风的腰。 雷霆已经安顿好,没有了后顾之忧,妻子也来舍命相助,梁风心中豪气顿生! “走!我们再返洄唐镇!” 雨后的山路有些泥泞,可是阻挡不了梁风的马蹄。 不一会儿,他俩到了洄唐镇附近,他们远远的就下了马,这里有个废弃的木头房子,这说是房子,其实就是个木头棚子。 是收割甘蔗的农民临时搭建的窝棚,现在还没到收割的时候,空闲在这里。 梁风让刺灵珠和马一起在这个木头房子里暂避。 “我到镇子后面的河道潜入进去,那里戒备较松。正门大路口刚才打了两仗,肯定戒备森严。” “嗯,你要小心!” “不必担心,我不带步枪了,步枪太长不方便,留给你,你就在这房子里等我。 你不要贸然行动打草惊蛇,如果听到里面枪声,那就是我被敌人发现,交火打起来了…… 你听见镇子枪声就绕着镇子四周开枪骚扰,不要停留在一个地方…… 如果没有动静,就是我很安全,你就在这里等。我如果见到魏宏泰,拿到他的求救信和义军大部队驻扎地址,就回到这里找你取马,我连夜骑马报信给援兵,你回三水镇照顾好雷霆。” 刺灵珠点头答应,他相信丈夫的身手,虽然担心安危,但是为了救出陈二爷他们,刺灵珠也全力以赴的支持丈夫行动。 梁风嘱咐完妻子,他拿着柯尔特左轮手枪,和刺灵珠相拥而别…… 梁风离开了刺灵珠,他在树林里向洄唐镇走去,此时天还没有黑,他并不着急。 他走了一会儿,就到了镇子路口附近,那些荷兰士兵还在镇子路口把守,只是两门火炮披上了炮衣挡雨。 士兵们有一部分在轮流站岗巡逻,可能刚才暴雨,大部分士兵都进入镇子避雨去了,而且现在也是吃晚饭时间。 梁风又悄悄绕到镇子的后面路口,他就是在这个路口狙击荷兰人被发现的,这条洄河从山上流下来,从镇子中心穿过流向大海,镇子两侧还有一些不规则的河流流过。 东万律这个地方位于热带地区,常年受到赤道低气压带控制,因此形成了热带雨林气候。 这里终年高温多雨、湿度大、日照时间短,这些条件非常有利于各种植物的生长和繁殖。 在婆罗洲岛,河流纵横交错,仿佛一张巨大的水网覆盖在这片土地上。这些河流不仅提供了丰富的水资源,还孕育了无数生命。 在旷野上,大面积的甘蔗和香料植物也被广泛种植。 梁风能想象到百年来兰芳共和国的兴盛繁荣,罗芳伯确实是个能人,他制定政策发展农业和商业,把矿山和农作物生产搞得有声有色,国富民强。 可惜不足百年,荷兰人觊觎西婆罗洲,刘生引狼入室,还把兰芳共和国的选举制度变成了世袭制,用了两个儿子去做大总制,日渐衰落。 两年前荷兰人撕毁兰芳共和国旗,强占东万律,兰芳华人纷纷起义,梁路义和罗义伯的义军多达十万人之盛,全国开始抵抗荷兰佬的殖民统治。 可惜这两年义军四分五裂,内奸不断,在荷兰人重金利诱收买下,出了很多叛徒,梁路义率领的义军武器弹药也不足,渐渐落了下风。 两年里,西婆罗洲战火不息,乱成一片,路边很多田地都荒芜了,长满了野草,街道也破败不堪…… 梁风有些唏嘘…… 他到了镇子后面的河道附近,这里有几十名士兵来回巡逻把守。 这些士兵就是追击梁风的那些荷兰士兵,他们没有追到梁风,就返回洄唐镇继续看守路口。 梁风心中一喜,看样子陈二爷他们还没有被发现。要不然,镇子里早打起来了,会枪声一片,这些士兵也不会这么悠然自得的在镇子路口溜达…… 不过,也能看出来这次荷兰人一定是得到了准确消息,才包围的洄唐镇,不抓住这些义军战士不会罢休…… 梁风心想:肯定是有内奸告密,只是这个内奸不知道地下工事,要不然,荷兰人早把关帝庙掘地三尺了…… 可能一场暴雨的关系,镇子里面现在很安静,没有刚才那么喧哗。也许这些荷兰士兵都在百姓家里避雨和吃晚饭,没有鸡飞狗跳了…… 梁风心里这样猜测。 他躲在镇子附近的树林里观察,目光紧紧地盯着远处的荷兰士兵,宛如一只准备捕捉猎物的凶猛野兽,悄悄地潜伏在阴暗的角落,一动不动…… 但是,现在这只野兽不是想捕捉猎物,而是如何找到空隙,悄悄的进入镇子…… 梁风依然冷静! 这一刻,时间似乎变得格外漫长,每一秒钟都充满了紧张和期待。 这只野兽在期待着天黑…… 第282章 夜入罗宅 梁风在镇子后面路口附近树林里躲藏着,等待天黑。这时候蚊子猖獗的惊人,叮咬的梁风满身是包,不过梁风也不以为意…… 过了半小时,天黑下来了,这些荷兰士兵还在路口把守,不过有一半士兵进入了镇子。 这些走掉的士兵也许进镇子吃饭休息,吃完饭轮流站岗;也许进入镇子里加大搜查力度去搜捕义军战士…… 梁风不再犹豫,他脱掉衣服,脱的只剩下短裤扎着腰带,腰带上缠着手枪子弹袋。 他手里拿着柯尔特左轮手枪,嘴里叼着那把锋利的猎刀,悄悄的潜进了洄河里…… 他在河里沿着河岸慢慢的游动,刚才下完暴雨,河水混浊又湍急,他小心翼翼的靠着河岸游动,几次强大的水流差点把他冲走。 他慢慢的靠近洄唐镇,河岸边有芦苇和荒草,晚上他不易被岸上的人发现…… 这条河有四五米深,二三十几米宽,流入大海,平时会有百姓的渔船出入。 梁风水性很好,他变换着游泳姿势,抵抗着河水的冲击力,慢慢的到了镇子附近。 这条河道和镇子进出的路口有五十米距离,是平行线分布。镇子路口有三十多个荷兰士兵把守,河道两侧有十几个荷兰士兵荷枪实弹的把守着河道。 这时天已经黑了,而且还是阴天,没有星星月亮,几乎伸手不见五指。 梁风看见一队队荷兰士兵背着步枪,拿着马灯来回巡逻。 这些荷兰人用马灯照明,晚清时候已经有了煤油马灯,只是煤油昂贵,普通老百姓是用不起的…… 马灯,是一种可以手提的,能防风吹雨淋的煤油灯。骑马夜行时能挂在马身上,因此而得名。 早在我国西汉时期,马灯就已诞生,到了唐宋年代达到鼎盛时期。但那时没有薄铁皮,也没有玻璃,多是用竹皮子编织或纸帛做成的…… 这些荷兰士兵在镇子路口和河道两岸点燃了几大堆篝火照明,也有十几个荷兰佬举着火把巡逻,因为马灯实在不够亮。 这些火把和篝火把镇子口和河道照的灯火通明,那些荷兰士兵在篝火旁有的在聊天,有的在巡逻,聊天的是军官,巡逻的是士兵。 他们也在议论白天伏击他们的是什么人,还有死了总指挥,这些下级军官们对于下一步该怎么办也争论不休。 梁风借着岸上的篝火火光,计算了一下到镇子里面的距离,心里有了底…… 梁风把嘴里的猎刀拿在手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个猛子扎进了混浊的洄河…… 梁风的闭气能力和肺活量惊人,等他露出头来的时候,已经一个猛子在水下游出了五六十米。 他悄悄探出头,大口吸了一口气,呼吸缓解了几下,继续潜游在河里,又游出去了五十多米。 他在水里几次探出头来呼吸吐气,呼吸完继续潜水游在水下,河道边有荷兰和土着士兵走动,都没有发现他…… 不一会儿,梁风游到了洄唐镇中心,这里住着唐老爷子,他靠近了罗家大院。 他从河中慢慢爬上岸,躲进了一个角落里观察着周围的情况。此时,一个土着士兵背着火枪正朝着这边走来,梁风立刻警惕起来。 他看见这个土着士兵穿的军服,心里一动…… 当那个士兵走到离他不远时,梁风突然从角落里出来,出手将他拖入水中,并迅速捂住了他的嘴。经过一番挣扎,荷兰士兵被溺死在了河里。 梁风扒下荷兰士兵的衣服自己穿上,拿起这个土着士兵的火枪和子弹袋,重新上了岸。 这个土着士兵尸体被湍急的河流冲走了,漆黑的河道里,没有被荷兰人发现…… 梁风穿着湿淋淋的土着士兵衣服走进了罗家大院。 院子的大门开着,现在这镇子上每家每户的大门都开着,以便于荷兰军队随时搜查。 这些荷兰佬和土着士兵已经折腾了洄唐镇一下午,还没有搜查到义军战士的影子。 梁风悄悄的来到了罗家一个房间前,轻轻推开屋门走进去。 罗家老爷子的妻子已经去世,他几个儿子都有自己的宅院,并不住在一个院子。 这里只住着老爷子和一个仆人,前些天,老爷子也把仆人打发走了…… 昏暗的厅里点着煤油灯,里面中堂的椅子上坐着一个老人,心事重重的发呆,正是罗老爷子。 “谁?”唐老爷子警觉地问道。 “老爷子,我是梁风!”梁风轻声回答道。 听到梁风的声音,罗老爷子脸上露出惊喜之色:“梁风,快进来。” 梁风赶紧走到罗老爷子身边,站在一旁。 “现在镇子里什么情况?陈二爷和魏宏泰他们呢?”梁风焦急的向唐老爷子问道。 罗老爷子看见梁风浑身湿漉漉的,还穿着土着士兵衣服,他有些诧异…… “目前还安全,这些荷兰佬下午搜查过我家,快把衣服脱了吧!全身都湿了,我给你找干净衣服。” “谢谢老爷子,不用脱,这衣服也许还用得上,陈二爷他们呢?” 梁风焦急的问道。 他冒着危险潜入洄唐镇,是要知道陈二爷的下落,和找魏宏泰得到义军大部队的驻扎地信息。 罗老爷子没有再说话,他走到院子里看了一下四周没人,重新回到屋里,把煤油灯熄灭了,屋里漆黑一片,悄悄说道:“他们在安全地方躲避,现在还没被发现。 这些荷兰人和土着士兵搜查了镇子一下午,也没有找到这些义军战士…… 大路口那么多荷兰士兵把守,你怎么进来的? 这里很危险,你要赶紧躲起来!你的脸上身上的伤疤说不清楚,一看就不是百姓,如果被荷兰人发现,他们会抓走你! 下午几个乡民身上有刀枪伤疤,被这些荷兰佬当做义军杀害了……” 梁风看到罗老爷子关心自己安危,有些感动,连忙说道:“我回来是找魏宏泰,他知道义军大部队驻扎地。 让他告诉我义军大本营地址,我骑马去找援军来解救洄唐镇! 这些荷兰人搜不出这些义军战士,不会善罢甘休。搞不好会烧了镇子,我们人太少了,打不过这几百个荷兰佬,魏宏泰在哪里?” 梁风心里着急,说话不再客套,直奔主题。 罗老爷子有些意外,他说:“你不用去找魏宏泰,他和陈二爷躲在了关帝庙的地下工事里,很安全。 这天已经黑了,我即使告诉你关帝庙在哪里,你去了关帝庙,也找不到进入地下工事的洞口。 没准他们在里面误以为你是荷兰人打开洞口,会开枪误伤你。” 罗家老爷子接着说道:“听说有几十个荷兰佬驻扎在关帝庙过夜休息,你根本进不去,露面就会被发现,不要去了……” 梁风听说陈二爷他们安全,心下轻松不少。可是不能和魏宏泰见面,他如何知道义军大部队的驻扎地呢? “哦,那您知道义军大部队的驻扎地么?您的两个儿子也是义军头目,他们应该说起过。 你写封信求救,我拿着书信去找援兵。” 罗家老爷子听梁风说完,说道:“我四儿子就在咱们说话的脚下,在这下面地下室里躲藏,还有几个不能行走的义军战士也在地下室里养伤。 其它战士们在关帝庙的地下工事里躲藏。 你跟我来……” 说完,罗老爷子点燃了煤油灯,从桌子上拿起笔墨纸砚,拉着梁风走出屋子,在进院子的大门口停下,他轻轻关上院子大门,举着煤油灯,手指向脚下一指, “这是进入地下室的入口。” 原来进入罗家地下室入口,就在大门的门槛石附近,这位置选的极好,任何人进入院子都会习惯性的看向前方,这是正常人的习惯,而通常不会留意跨过门槛的脚下。 还有一个出口就在厅里中堂的条案下面。 罗家老爷子把煤油灯小心翼翼地递给了梁风,然后蹲下身子,手里握着一个马蹄铁。 他的眼神充满了警惕和紧张,侧耳听附近没有什么动静…… 然后敲了一下地面青石,发出清脆的声响。 紧接着,他又有节奏的敲了四下,这是在传递信息信号。随着最后一下敲击声落下,他站了起来,接过梁风手里煤油灯,看着地面。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就在这时,突然地下传来一阵轻微的声音,紧接着,那块原本安静的青石板开始微微颤动起来…… 很快,这块门口的青石板被人从地下轻轻托起,石板慢慢移位,露出一个方形洞口。 随后,罗家老四从地下探出头来,他的神色警惕,手里拿着短枪。 “梁风!你回来了?快进来!” 罗家老四轻声说道。 他以为梁风回来了,要躲在地下室避难。 梁风看了一眼罗老爷子,罗老爷子对他四儿子说道:“梁风要找义军大部队救援,你知道地址告诉他,给他写一封求救信,这是笔和纸。 也许找到援军支援,是唯一解救洄唐镇的办法。 我先把洞口封上,你们在下面写信,过一会儿,如果没有荷兰人在附近巡逻,我敲击地面,你再打开洞口放他出来。” 说完,老爷子向梁风一点头,梁风心领神会,身子一闪就进入了那个小小的洞口,动作敏捷。 洞口下是一个梯子,他扶着梯子进入了地下室…… 第283章 蛟龙得水 罗老爷子看着梁风进入了洞口后,这才把青石板放回原位,然后封好了地面,做完这些,他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接着,罗老爷子重新打开大门,小心地探出脑袋,谨慎的观察着街道上的情况。 街道上一片宁静,并没有发现敌人在附近出没,只有在远处,可以看到几队土着士兵正在街道上来回巡逻。 这个时间,荷兰士兵们都在一起吃晚餐,街上人几乎没有人,百姓都躲在家里不敢出来。 这些土着士兵在荷兰人眼里是低等民族,被荷兰人驱使效力当做炮灰,荷兰人吃饭的时间里,土着士兵负责放哨巡逻。 罗老爷子心中稍安,但还是不敢掉以轻心。敌人随时可能出现在罗家院子,必须时刻保持警惕。 他回到院子里,熄灭了煤油灯,院子里漆黑一片。 罗老爷子抬头看着阴沉沉的夜空,一动不动! 东万律的天,又要下雨了…… 梁风跟着罗家老四进入了地下通道,这地下通道穿过院子有十几米,里面有一个三十多平米的地下室。 这个地下室比较简单,不能算地下工事,只能算藏身之所。 这狭小空间里挤着五六个重伤的义军战士,他们躺在简易床板上养伤。 地下室里点着几盏煤油灯,摇曳着微弱的光,有些凄凉…… 这个地下室并不闷,因为有好多个通气孔,通气孔分布在每个地上房间的隐蔽之处。地下室里面食物、药品和水都不缺,不过需要地面上的人送进来。 这几个伤员都认识梁风,十天前他们一起并肩作战受的伤。 他们看见梁风来了,都很高兴,这些人本来在里面闷的压抑又紧张,看见梁风,都精神一振! “哦,你来了,在这里躲几天,敌人走了再出去!” 一个义军伤员打招呼。 梁风说道:“不!我一会就出去,找义军大部队来支援,这些荷兰佬看样子不抓到大家不会撤退。 这样等死不行,早晚被他们发现,我去搬兵,你们坚持一下。” 伤员们一听梁风的说辞,都很高兴,佩服梁风勇敢,也看到了希望和信心。 梁风没有时间和这些伤员们闲聊,他铺开纸,磨好墨,把毛笔交给了罗家老四。 罗家老四拿起毛笔,沉思一下,在宣纸上笔走龙蛇,写了一封求救信。 这个罗家老四大名不详,只是乡亲们都给他叫罗四虎。四虎是他的乳名。 罗四虎虽然名字很粗俗,不过字写的不错。他写完了求救信,等着墨迹干了些,把纸卷起来交给了梁风。 “这附近百里之内,有三股我们的义军驻扎,离这洄唐镇最近的义军队伍有几百人,他们驻扎在距离此地六十里的饮马镇。 这些义军的首领叫罗兴安,还是我的本家亲戚。 你找到他把这里情况说了,他就会来支援。出了洄唐镇,一路向南,多打听打听,就能找到饮马镇。 在中间要路过一个镇子,是必经之路,镇子名叫布甲。 那里是当地土着人聚集地,这些土着人经常打劫华人路过的商旅,路过你要小心 !” 梁风又仔细的询问了一下路径和方位,他拿起宣纸折叠好,等着罗家老爷子打开洞口。 半个小时左右,洞口传来敲击信号,梁风和罗四虎急忙走到洞口,登上梯子,推开石板,梁风钻了出去。 罗家老爷子领着梁风进了屋子,他看了看纸上写的求救信,看完点了点头。 然后他取出一个铜的花瓶,把求救信卷起来放在花瓶里,用木塞塞住瓶口。 梁风把花瓶挂在后腰带上,这样潜水书信不会被河水浸泡湿…… 梁风辞别了罗家老爷子,看街道上没有动静。 他悄悄的走出罗家大院,刚走出十几米远。这时,对面走过来一队荷兰士兵,这些荷兰士兵举着火把迎面而来…… 梁风想躲来不及了,他看了看身上的土着士兵军服,大大方方的背着火枪迎了上去。 这些荷兰士兵看见梁风穿着土着衣服,背着火枪走过来,漆黑的夜晚,也没仔细看清楚脸…… 这几个巡逻士兵只是看了梁风一眼,以为是土着士兵,盘问都没问,就擦肩过去了…… 梁风长出了一口气,急忙一阵小跑到了洄河岸边,他脱掉土着士兵衣服,用衣服包着块大石头,扔进了洄河里,衣服沉到了河底…… 梁风摸了摸腰里的铜花瓶和短枪,重新潜入了洄河里。 这次他没有往回潜水走北门镇子口,因为山洪汹涌,逆流而上不如随波逐流…… 他深吸一口气,顺着河流顺水潜下…… 这时候,水流很急,一场暴雨之后的洄河水势汹涌,他深吸一口气,一个猛子顺着河水被冲出了百米之外! 在这漆黑的夜里,几个呼吸就到了洄河镇的大路口附近河道,水流很大,他浮出水面,看见了远处大队荷兰士兵正在镇子路口篝火上烤肉吃喝。 梁风重新潜入水里,一个猛子,借着水势在水下穿了过去! 等他重新在水面露出头来,回头一看,洄河镇门口的那些士兵已在百米之外了…… 潜龙在渊,飞龙在天! 梁风就这样顺利的离开了洄河镇,还拿到了义军大部队地址,他之所以游出来得那么快,要感谢这场暴雨山洪。 他只是潜入了水底,几乎没有浪费体力,就被山洪冲出了洄河镇,如果没有这场暴雨山洪,不会游的这么快…… 如果说梁风在丛林里是狐,是猛虎。那么,今天在这个山洪爆发的洄河里,他顺流而下,速度如同蛟龙得水! 就这样,他从水里游出了镇子,也可以说是被洪水冲出来的…… 前方河面渐渐宽了。梁风慢慢的向岸边靠近,这地方开阔,水流有些平缓,他抓住岸边的树枝爬上了岸。 梁风心中高兴,看看四周方位,找到了去往三水镇的道路,往前走了一会儿,就到了刺灵珠暂躲避的木头棚子。 梁风走进了木头棚子,刺灵珠看见梁风,又惊又喜。 “怎么样?顺利么?见到陈二爷他们没有?” “没见到,他们目前还很安全,都躲在关帝庙的地下工事里。我从罗老爷子家里找罗四虎,让他写了一封求救信,他告诉我义军队伍驻扎在六十里外的饮马镇。 我这就要去往饮马镇搬兵。” 梁风说完,把腰里的铜花瓶卸下来递给了妻子。 刺灵珠打开木头塞子,拿出求救信看了一遍,塞回了花瓶,用木头塞牢固,重新挂在了梁风的腰间。 梁风把经过简洁的讲了一遍,接着说: “我们马上离开这里,我先把你送回三水镇,你去照顾好雷霆。我骑马夜行,天亮之前就能到达饮马镇,趁着现在没下雨,我要赶紧出发!” 说完,梁风解开马的缰绳,二人翻身上马,直奔三水镇。 不大一会儿的功夫,他俩到了三水镇,这时候已经夜深人静。 刺灵珠找到了雷霆暂住的那个人家,叩了几下大门上的铜门环。 不一会儿,一个老者提着一个马灯开了大门,他看见刺灵珠和梁风,连忙把梁风和刺灵珠请进院子。 “啊,你回来了?这是你丈夫?快屋里请,孩子在隔壁屋子睡觉。” 老者很热情 的说道。 刺灵珠和梁风对着老者,弯腰深深地鞠了一个躬。 老者很客气,急忙拉着梁风的手,把二人让进屋子。 在这个老者手里的煤油马灯的照应下,能看出这个老人家里比较殷实,有几所房屋,院子也很大,栽满花草和竹子。 还有一个鱼池里面养着各种鲜艳的热带鱼,老人很懂生活。 屋子里面点着几根蜡烛,并不黑暗,屋里装饰雅致,红木家具古香古色,紫檀木的中堂上放着大清朝的青花瓷瓶,瓷瓶里插着几根孔雀翎。 中堂条案上方正中间挂着一幅画,画的是三英战吕布,画的很传神,几个人骑马战在一起,很有气势 。 左侧墙壁上还挂着一把宝剑,一根竹箫,这是一个有钱人家,看样子这老者还很风雅。 “家里就我一个人,老伴去走亲戚去了,孩子在里面……” 老者用手指向一个房门。 梁风推开房门,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儿子…… 第284章 夜穿布甲镇 雷霆没有睡觉,他安静地坐在床前,在等待着他的父亲和刺灵珠回来。 雷霆是个懂事的孩子。 梁风走到床边,轻轻地抚摸了一下雷霆的头,眼中满是慈爱。 “爹!”雷霆站起来说道,声音中带着激动。 梁风回应:“嗯,儿子,爹回来了…… 但是我还要走,去救你陈大爷和李大爷他们,你在这里安心等我,听这个爷爷和你娘的话。” 雷霆虽然不是刺灵珠亲生,也给刺灵珠叫娘,这个后娘对雷霆真的比亲娘还好。 那个华人老者也走了过来,他看着梁风,脸上露出了热情的笑容,他白天听刺灵珠讲了一些梁风的事迹。 “你们夫妇真是好样的!有义气!” 华人老者说道,语气中带着赞叹…… 梁风感激地看着华人老者,紧紧握住了他的手。 “谢谢您,老先生,听我妻子说了经过,麻烦您老了……”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而激动,这是差点自己死后要把儿子送到大洋彼岸的恩人…… 虽然自己没死,还是十分感激。 华人老者拉着梁风的手,轻轻拍了拍梁风的手背,安慰道:“别这么说,我们都是大清朝的人,互相帮助是应该的。我相信你们夫妇福大命大,一定能活着回来。” 梁风点了点头,眼中闪烁着感激的目光。 “老先生贵姓?还要给你添麻烦几天,我要去找义军援军来支援洄唐镇。 我妻子和儿子先在您家躲避几天,过些天,我救出被困的义军伤员,再来厚谢!”梁风真诚地说道。 华人老者笑着摇了摇头:“我姓齐,不用客气,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 我祖籍福建,来南洋三十年了…… 年轻时候,我也是喜欢打打杀杀的人,性格暴躁,爱抱打不平,犯下案子,家乡不能容身,才来的南洋岛淘金。 现在老了,要是年轻点,也拿枪去打这些荷兰佬去了……” 齐姓老者六十多岁年纪,在晚清时候,确实算是老人了,风烛残年…… “哦,齐老伯,无论如何,我们一家都对您感激不尽!” 梁风感激地说道,他知道这位齐姓老伯是真心实意地帮忙,也不再客气…… 而且看这老者的举手投足气质,还真有一股江湖气,虽然满脸皱纹隐藏着沧桑,可是瘦削的脸上,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举手投足很有力度,说话也颇为豪气! 梁风心里暗想,等救出陈二爷他们,拿些钱和礼物,好好的来此地,感谢一下这个齐老伯…… 白天,刺灵珠救夫托孤,齐老伯能够应允照顾好雷霆,实属不易 。 如果自己夫妇战死了,看这老伯说话的感觉,真的能够想方设法把雷霆送到大洋彼岸六爷手里…… 那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漂洋过海,万里迢迢到了大清码头,还要翻山越岭,路途遥远,历尽千辛万苦,才能到广西矿山找到六爷…… 可是这齐老伯居然慨然答应了,说明老者是个重然诺,义薄云天的人…… 在这短暂的交流中,这个老伯让人感到温暖和信任。 梁风的钱都买了马,身上实在没有啥值钱的东西送给这个老者,他也就不再客套。 梁风叮嘱雷霆几句后,告知刺灵珠也在这里等待他回来。 接着,他向刺灵珠要来一个火折子,背好步枪,然后从老者家中借来一盏马灯,将它悬挂在马鞍一侧。 又从老者家里拿了一些干粮和一个水壶灌满了水,也挂在马鞍上。 一切准备就绪后,梁风辞别老者和妻儿,翻身上马出了院子,向着南方而去。 梁风一边策马前行,一边思索着该如何找到那个饮马镇。 他深知自己肩负着重要使命,但面对前方未知的危险与挑战,并没有丝毫畏惧。 夜晚的婆罗洲显得格外宁静,没有月亮,只有马灯微弱的光和偶尔几声枭啼…… 梁风骑着战马,在雨后泥泞的道路上渐行渐远,留下一道孤独的背影…… 一场暴雨过后,山间小路上满是泥泞,原本就崎岖不平的路面变得更加难行。夜幕早已降临,天空被乌云笼罩,只有微弱的马灯灯光照亮着前方的道路…… 这匹老马已经有些疲惫,它的步伐沉重而缓慢。马蹄踩踏在雨后的泥地上,发出“噗嗤”、“噗嗤”的声响,几次差点滑倒。 就这样,梁风走出了二十多里路,这二十里路他走了足足一个多小时。到了前方镇子,早已没有灯光,居民都已经入睡,偶尔传来几声狗叫。 梁风看见了一个走在大街上的华人百姓,打听了一下饮马镇的路线,吃了一些干粮,继续前行。 继续往前走人烟渐渐多了起来,这里沿途有很多矿山,有些居民和矿工三三两两的出现在路上,路边也有一些酒馆和客栈亮着灯火,梁风就这样一路打听,又往南走了两个多小时。 这时候前面出现一片山地,山路虽然不太陡峭,但是也很泥泞,并不好走,山上覆盖着丛林,有的地方树木被砍光,露出了煤矿矿井,路边土着人的民居渐渐多了起来。 这些路旁的土着民居有着高高的尖顶,像维京人的古老战舰海盗船的船头,尖尖的上翘,有着完美的弧线。 木头房子上面盖着棕榈树叶,有些红色屋顶的建筑是荷兰风格,那是管理煤矿的荷兰人居住场所。 梁风路过一个客栈打听了一下,得知前方就是土着人的聚集地,这个镇子叫做布甲。 这里四周都是高山环绕着,布甲镇就建在半山腰处,因为周围的山上蕴藏着大量的煤炭资源,许多土着人在矿山上开采煤矿。 这些煤矿现在被荷兰政府控制,这些附近的土着人大多在矿上工作,以挖煤为生。此外,也有一些华人矿工也在这里定居,但他们的数量相对较少。 梁风很警惕,罗四虎提醒过他路过布甲一定要小心,这里治安很乱,土着人时常打劫来往的商旅,尤其喜欢打劫华人。 在广袤无垠的西婆罗洲,兰芳建国之后的百年里,这些华人凭借自己的勤劳双手和聪明才智,经过数代人的努力奋斗,逐渐积累起财富,成为了当地的中产阶级和富裕阶层。 然而,这些成就却引来了本地土着们的嫉妒与仇视。 如今,兰芳共和国这座巍峨的大厦已经摇摇欲坠,随时可能倒塌。 面对这一局面,许多土着居民纷纷组织起来,建立属于自己的军队,跟随荷兰人的脚步,一同攻击华人社团和反抗荷兰的义军战士,将华人们视为不共戴天的仇敌。 梁风背着步枪,他摸了摸腰里的短枪,顺着山路,骑马走向了布甲镇…… 此时已是午夜时分,天空依旧阴云密布,不过还没有下雨。 梁风在山间小路走了大约两里路,他到了布甲镇。 路的两旁是密集的土着房舍,街道上土着人走来走去,并没有都睡觉休息,也许这些土着人的作息时间不太正常。 天气闷热,一些土着人在路边闲坐,点着篝火吃着烤肉夜宵。 这是刚下班的煤矿矿工在吃晚饭,无论华人矿工和土着矿工在矿山上都是被奴役的对象,他们的工作很辛苦 。 这些土着人借着篝火的火光,看见了远处骑马背枪而来的梁风,都放下手里的烤肉,目不转睛的看着梁风…… 梁风扫视了一下街道两旁的这些土着人,篝火的火光下,枯瘦又面色黝黑的土着人显的很诡异 ,他一手牵着缰绳,一只手摸着腰里的短枪。 梁风无视这些土着人,径直向南走去,又走了几十米,路边还有几堆土着人在篝火下吃着烤肉,此时,他已经到了布甲镇的中心。 一个喝的有些醉的土着人站起来对着梁风说了一些话,梁风没有听懂,没理他,继续骑马前行。 这个土着人好像大怒,他叽哩哇啦的喊了几句,街道上的所有土着人都站了起来,看着梁风和他的战马。 刚才这个土着人喊的是“你从哪里来?下马!” 梁风听不懂土着话,也没有理会,这下子激怒了这些土着人,他们大概十几个人在篝火旁吃肉,有的身边就有武器已经拿在手里,有的转身回房子取武器,他们准备要对梁风动手。 他们不仅是要抢劫马匹,而是看见背着步枪的梁风是个华人,还孤身一人。 东万律附近的土着人早已组织起军队听命于荷兰政府,并与华人反抗军展开几次激烈交火。而此刻,梁风却背负着一把步枪,毫无顾忌地在午夜时分穿越布甲镇,就如同一只肥羊走进了虎口般危险。 然而,梁风并非温顺的绵羊,而是狡猾的狐狸、凶猛的老虎! 梁风察觉到周围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他感觉到那些土着人即将对他采取行动。 于是,他挥动手中的马鞭,狠狠地抽打在马背上。 受到刺激的老马瞬间加速,在布甲镇的街道上,向南狂奔而去...... 他的后面,砰的一声,传来了枪声! 第285章 丈夫立世,独对八荒 后面一声枪响传来,子弹擦着梁风的背脊飞过…… 梁风实战突围很有经验,他的骑术也非常了得! 在马向前冲去的时候,他已经伏在马鞍上,胸膛紧贴着马背,战马一声嘶鸣,已经冲到百米之外。 后面的枪声四起,打破了布甲镇宁静的黑夜,枪声在山谷里传出很远,回音久久不绝。 天空的阴云有些已经散开,有了微弱的月光。 梁风纵马在布甲镇的街道上,沿着大路向南飞驰而去! 前方两侧陆陆续续出来一些土着人,土着居民有的拿着灯笼,有的拿着武器在大路上张望。 梁风虽然骑的是匹老马,可是速度不慢。这战马四蹄蹬开,向前冲去! 这些出来的土着们还没愣过神,梁风已经冲出了布甲镇。 他继续行走了一里山路,两侧山谷没了人家,梁风正在暗自庆幸逃离虎口,发现前方又是一个镇子…… 梁风到了镇子口,看见十几个土着人拿着火把和武器在村口路旁徘徊,正在向梁风过来的方向张望。 他心中一寒,这些土着人听到枪声,冲着自己来的…… 梁风心顾陈二爷和张文龙他们的安危,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前方只有一条路,只能靠自己杀出去…… 前后都是敌人,梁风觉得这条命可能要交代在这个布甲镇,死在这些土着人手里了…… 不过,他心念陈二爷的知遇之恩,已经决定血拼到底,神挡杀神,魔挡杀魔。 曾为大梁客,不负信陵恩。这是梁风的义气! 今天,他没有杀人在大清朝江南的红尘市井,而是在婆罗洲崇山峻岭里单枪匹马秉烛夜行。 无论江南市井,还是南洋布甲,这些地方都叫做江湖。 江湖是什么? 是男儿的沙场,英雄的天下!江湖里有孱弱的绵羊,也有独行的猛兽! 原来,这两个镇子合称叫做布甲镇,刚才那个镇子是布甲镇的外围村镇。 布甲,不是印尼土着语,而是流行于中世纪欧洲乃至世界的一种盔甲。 它的制作方法与普通服装基本相同,布甲由一层层布匹缝制而成,里面还加装了衬垫层。 这些衬垫层可以帮助吸收打击力,减少钝器造成的冲击力,同时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刀剑或弓箭穿透肉体的机会,是比较普通的盔甲。 几年前,一个荷兰佬来到此地搞煤矿,他发现这两个土着居住的镇子两镇相连,内外相衬。 站在高山上远远看去,土着房屋坐落摆布的样式,也很像欧洲的布甲款式,就给这个无名村落命名:布甲。 刚才前方镇子枪声一响,这个镇子里的土着人听到了枪声,以为有外敌入侵,纷纷拿着武器走出了家门。 十几个胆大的土着人拿着武器正在观望,梁风的白马已经到了镇子口…… 梁风知道躲不过去了,即使下马逃到山里,也不太可能。因为这大路两侧是空阔草地,他逃不远就会被这些人的子弹射杀。 梁风看见这些人拿着土铳之类的火枪,还有的拿着刀和木棒,他心里有了信心…… 他决定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硬闯过去! 这十几个土着人拿着枪对准了梁风,大声说着一些土着语,意思是让梁风下马。 漆黑的晚上,他们并没有看见梁风背后的步枪,只是以为普通华人商旅路过。 梁风放慢了马的速度,他举起双手,假装要下马投降。 这些土着看见梁风放慢了马的速度,还举起了双手,就放松了警惕,有的土着就把枪口朝下了…… 土着人并没有直接开枪打死梁风,原因是他们怕火铳的散弹会打死这匹马。 在婆罗洲的土着人生活条件非常艰苦,他们的收入微薄,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的生计。 对于他们来说,拥有一匹马是一种奢侈和渴望。 因为马匹在当地被视为珍贵的财产,可以帮助他们进行农业生产、运输货物。一匹马的价格,足以是一个矿工家庭全家劳作几年的劳动所得。 如果这些土着人有幸抢劫到一匹好马,这对他们来说就像是中了六合彩一样幸运。 梁风眼睛瞟着前方十几米的土着人,他看土着人放松了警惕,突然伏在马背上给了战马屁股一鞭子! 战马受惊,向着人群冲去! 在这很短的距离里,这匹老马载着梁风冲进了人群,这些土着人乱成一团,挤在一起! 土着们更加无法开枪,他们有四五个人拿的火铳,里面是霰弹枪砂,假如一开枪自己人都会被误伤…… 梁风非常冷静,他伏在马背上,早已拿出左轮手枪,瞄准了拿着火铳的几个土着人! “砰砰砰砰”几声枪响,梁风瞬间击毙了四个拿着火铳的土着人,枪枪命中要害!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说的是李白笔下的剑客…… 梁风不是剑客,是死士! 因为他在杭城昏昏噩噩的落魄时候,感恩陈二爷的慨然相助,他才甘愿做陈府的死士。 他和张文龙、老李也都是肝胆相照,情同手足,生死与共。 江城死战,张文龙冒死相救,矿山上张文龙也对他非常信任,委以重任。他也不负厚望,兢兢业业的效力。 梁风想起了点点滴滴…… 这次为了救陈二爷他们去饮马镇请援军,梁风已经不计生死。 这些兄弟情义,是世间最宝贵的财富。 对于“义气”,许多人有一种误解,认为那不过是“两肋插刀”的弱智行为。 其实“义”更多的是一种忠实、责任与履诺。义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个人的做人准则和基础,甚至有时超越了生死。 并不是什么市井小人都懂得…… 梁风的身上,诠释了什么叫义气! 这个半生郁郁寡欢的义士,有着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的慷慨任侠;也有着一剑霜寒十四州的豪情烈烈…… 这次他突然袭击,弹无虚发,不仅仅是因为梁风的枪法准,而是因为足够沉稳冷静。 他知道自己也许会瞬间死在这里,可是,看见这些土着人也没有丝毫慌张。 在马背上,每一枪都瞄准了拿枪土着人的头,他才冷静的扣动扳机,枪枪命中…… 左轮手枪不会卡壳,非常适合近战攻击,只是这款柯尔特左轮手枪还比较原始,需要两手操作,梁风早已经使用娴熟…… 他打死了拿着火铳的土着人,伏在马背上继续往前冲去,这些土着人被打乱了阵脚,一名土着拿着长刀砍向了梁风! 梁风在马上闪躲不灵便,他急忙侧身倾向马背一侧,躲过了这一刀。 紧跟着另一个拿着长刀的土着人向他劈来,梁风抬手一枪,打在了这个土着的胸膛。 这个土着没有马上死去,这一刀劈在了马的屁股上,砍出了一道深深的口子,还砍碎了马鞍上的白铜水壶。 如果不是马鞍上的这个水壶挡了一下,这一刀就会砍在梁风的大腿上…… 梁风的马被砍,一阵剧痛,发疯的向前冲去,一尥蹶子,蹬飞了一个后面追上来的土着! 梁风侧身在马背上回手又开了一枪,打死了追上来的土着人,这时候他的手枪没了子弹…… 他伏在马背上已经冲出了几十米,这些土着人被打死了五六个,也不敢继续追击,都站在原地,看着梁风扬长而去! 梁风看见街道上还有人影拿着火把出来,他摘下背上的步枪,开枪打死了一个拿着火把的人。 火把掉在地上,并没有熄灭,不过也无法照的很亮,微弱的月光下,土着人乱成一片…… 土着人喊叫着冲上来,有的开枪射击,可是梁风的战马速度很快。 而且这匹马原来在军营里训练有素,虽然受伤,并不乱跑,只是借着微微月光,沿着大路向前奔去。 步枪的换弹有些慢,梁风看见土着人向他射击,急忙来个镫里藏身,他把身子藏在马肚子下面,牢牢的抱住马鞍。 老马瞬间冲出了一百多米,借着夜色掩护,冲出了布甲镇…… 后面远远的有人又放了几枪,已经射击不到梁风了…… 这时候天上阴云已经全部散开,可以看见依稀的星斗。月光照在山路和白色的战马上,泛着一片清亮的雪白银辉…… 此地白天雨水不大,并不泥泞。 梁风不敢停下来,骑马在山路上一路狂奔。他跑出了十几里地,也没有看见人烟和村镇。 终于安全了…… 他在马背上回头看见马屁股上伤口很深,这一刀把马屁股砍了一条很深的伤口,血流不止。 梁风看四下无人也不敢停留,继续纵马沿着大路向前奔去! 又跑出了十几里,路旁出现了一些华人村落,此时已经午夜之后,都在沉睡,他找到路边一个偏僻的路口下了马。 梁风用火折子照明,检查马的伤口,马屁股被砍的露出白色骨头,这样跑下去,流血也要流死。 梁风心里盘算了一下离开洄唐镇出来的距离,估计再往前走不远就应该到了饮马镇。 可是,这时候正是午夜两点左右,漆黑的夜里,他想去找义军并不容易。 梁风觉得已经安全了,他的包袱里有金疮药和一壶酒,这壶酒还是刺灵珠送别他的时候,从齐老伯家里灌的。 梁风爱喝酒,他走到哪里都带着酒壶。 他先自己喝了两口,身子一热。然后用烈酒清洗马的伤口,又用金疮药给伤口敷了药。 梁风拿起猎刀削尖了一根竹子,做成竹针,用竹针给伤口两侧皮肉扎了两排小孔。 又把猎刀柄上缠着的细麻绳解下来,仔细的穿进两排小孔,开始给马屁股的伤口缝合。 这个老马很通人性,知道梁风这是在给它治伤,虽然疼痛,并不挣扎。 梁风像个裁缝一样小心翼翼的缝着,忙活了半个小时,终于全部缝好了伤口…… 梁风吃了一些干粮,这匹老马也吃了一些路边的野草,喝了些路边的溪水,慢慢恢复了精神。 他不敢骑马,怕伤口迸裂,就牵着马慢慢的往前行走。 梁风一边走,一边回忆着罗四虎告诉他的饮马镇沿途特征。 就这样牵着马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看见了前方出现了一座高山,这个高山形状特殊,像个圆锥形,在群山之间很突兀。 原来,这座山是个死火山,久远之前喷发后,形成的这样锥形地貌,婆罗洲有很多活火山和死火山遍布。 罗四虎曾经告诉过他,如果穿过了布甲镇,再走三十多里,看到一座三角形的高大山峰,山脚下就是饮马镇,镇子口有石碑。 梁风一阵激动,此时天色已经开始渐渐亮了,树林里也有了各种鸟叫声,大路也开始看得清晰…… 梁风牵着马又走了一会儿,天空已经大亮,这是一个艳阳天。 一人一马,终于到了这个山下,果然有一大片村镇在山脚下绵延…… 他到了镇子口,看见一个斑驳的石碑,上面用汉字隶书写着三个大字:饮马镇! 这个婆罗洲的清晨,饮马镇的人们还在沉睡,镇子静悄悄的,街道空无一人…… 梁风站在饮马镇的石碑前,看天气尚早,用猎刀割了几块干粮袋子里的熟牛肉,填饱了肚子,算是吃了早餐。 他吃完熟牛肉,摸了摸受伤老马的脖子…… “老马啊!如果我们俩都能活着离开婆罗洲,我带你回大清朝,养你到老……” 他说完,喝了几口酒,刚才一番厮杀,旅途劳顿,喝了一点酒,居然有点微醺…… 梁风看了看无尽的田野和高耸的苍山,又看了一眼饮马镇的斑驳石碑,不禁叹了口气…… 心想:今天,会是什么样的结局?能不能救出陈二爷他们和受伤的义军战士? 他心里没有底…… 饮马镇的清晨,空气清新,鸟语花香,一片祥和…… ……………………~ 醉来长袖舞鸡鸣,短歌行,壮心惊。 西北神州,依旧一新亭。 三十六峰长剑在,星斗气,郁峥嵘。 古来豪侠数幽并,鬓星星,竟何成! 他日封侯,编简为谁青? 一掬钓鱼坛上泪,风浩浩,雨冥冥…… 刚刚杀出重围死里逃生的梁风,站在饮马镇的石碑前。 提刀独立,四顾八荒…… 第286章 罗兴安发兵 太阳渐渐升起,这是一个艳阳天,梁风迎来了婆罗洲的清晨。 他在石碑前停留了一会儿休息,马在草地上吃着野草。 街道上开始出现了三三两两的行人,有的拿着工具出门劳作,有的出门吃早餐 。 饮马镇面积很大,很繁华,还有商铺店面和酒楼茶肆,镇子绵延在这个高山四周十几里,居住的大部分都是华人。 梁风没有贸然打听义军的驻扎地,他背着步枪,牵着马在镇子里转悠。 梁风注意到前方有一间不大的茶楼,这个茶楼里也有早点可以吃,里面已经有几个人喝早茶吃早点,聊着天。 他决定进去歇脚,顺便打听一下消息。梁风把马拴好,进入茶楼后,他找了个角落坐下,点了一壶茶。 这时,旁边一桌的客人引起了他的注意。他们都是本地人,正在谈论着一些事情。 梁风侧耳倾听,听到了他们谈论义军和荷兰人的战斗,还讲起了鹿回头伏击战。 他心中一动,不动声色地靠近那桌客人,试图加入他们的谈话。 其中一个老头看了他一眼,有些警惕地问道:“这位兄弟,你是打哪里来的?” 梁风笑了笑,自我介绍道:“我是从外地来的,打荷兰佬和部队失散了,听说这里有义军,我想加入这里义军。” 他说着,看了看背着的步枪。 另一个人接口道:“原来如此,不过我们也只是听说这镇子附近有义军活动。 他们并不在这个镇子里面居住,具体在哪儿可不清楚。” 梁风有些失落,继续与他们攀谈起来。他想通过交谈,多得到一些有用的线索。 这时,走进来一个小伙子,他进来点了一份早点,开始低头吃了起来。 小伙子二十多岁,干净利索,收拾的很精神,腰里插着短枪。 小伙子吃着早点,看了一下茶楼里的人,他看了一眼梁风,又看了一眼梁风背着的步枪,很警惕。 梁风察觉到了小伙子的目光,便对这个小伙子说道:“我也是义军战士,打仗失散了,听说义军就在这附近,不知道各位兄弟有没有什么消息?我想找到部队。” 小伙子抬起头,看了看梁风,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我倒是知道一些消息,不过你得先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找义军?” 梁风心中一喜,连忙低声说道:“我有重要的事情要找义军首领罗兴安,十万火急。” 小伙子听了,眼中闪过一丝怀疑,不过他看梁风不像说谎,也感觉可能事关重大。 他急忙吃完了盘子里的早点,站起身来,走到梁风身边,压低声音说:“跟我来吧,我带你去见罗兴安。” 梁风心中一震,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找到了义军大部队的下落。 他结完账,立刻跟着小伙子走出了茶楼,向镇外走去。 一路上,梁风和小伙子聊了起来,得知他也是一个义军战士,和荷兰人打了两年仗了,四处打游击。 他告诉梁风,现在这里的义军害怕被荷兰佬围剿,确实不在镇子里居住,而是暂时化整为零,分散活动。 而且华人的叛徒也很多,不断的告密,所以这些义军战士对陌生人很警觉 ,总部设置在山里。 梁风也不再隐瞒,把打劫军火,被困洄唐镇,自己突围搬兵的经过都讲了。 这个小伙子叫阎立,祖上来的南洋,也是广东梅县人,很机灵,他听梁风说完,不禁很钦佩的竖起大拇指。 “我听说了前些天鹿回头打劫军火的事情,是魏宏泰干的,好样的! 没想到是你们帮忙劫的,现在魏宏泰被困洄唐镇,万分火急,我们是要赶紧去救他们。” 说着,小伙子加快了脚步,带着梁风,牵着马,往山里走去。 路上,两人越聊越投机,很快就成为了朋友。 他们走了一会儿,到了一个山谷,这里很多帐篷和临时木屋,比较隐蔽,阎立领着梁风走进了一个最大的木头房子。 一个魁梧的中年人迎了出来,他长的身材高大,剑眉虎目,络腮胡子,很是英武。 这个人就是罗兴安。 他看见阎立领着梁风急匆匆的赶来,急忙询问情况。 阎立简单互相介绍了一下二人,说了和梁风认识经过。 梁风看见了罗兴安,急忙把打劫军火的事情,魏宏泰和伤员被几百名荷兰军队困在洄唐镇的事情,详细讲了一遍。 说完,梁风从铜花瓶里拿出书信,递给了罗兴安 。 罗兴安看完书信,眉头一皱,说道。 “荷兰佬有几百人围困洄唐镇,我们的人太少了……” “那怎么办?”阎立问道 。 “先把附近的战士们召集起来吧,再找些民兵,看看有多少人能过来支援。” “好的,我马上派人去通知他们。” “要快,我们队伍集合了,就出发洄唐镇!” “明白!” “另外,再派几个人骑快马先去洄唐镇打探一下敌军的情况,看看他们到底有多少人,武器装备怎么样?现在那里什么动静?发生战斗没有?火炮的布置位置都要查清楚 ” “好的,我这就安排。” 阎立听见罗兴安吩咐,急忙给这里驻扎的战士安排行动。 这个阎立原来是罗兴安的副手,很精明强干。 梁风看见罗兴安调兵遣将,心里高兴,心想陈二爷他们有救了,这个罗兴安不是胆小怕事的人,雷厉风行。 阎立去安排人手调集人马,罗兴安把梁风请进了木屋,坐下倒了杯茶。 二人开始攀谈起来,罗兴安对梁风也很钦佩。 过了一会儿,阎立跑来报告:“附近的战士们已经接到命令,正在赶来。但是人数不多,只有四五百人左右。” “知道了,继续催促他们尽快赶来。” 梁风说道:“荷兰人有两门火炮,我们有没有重武器?” 罗兴安皱起了眉头:“我们没有大炮…… 看来这场战斗会很艰难,我们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再进攻。” “我们该怎么做?”阎立问道。 “让所有的战士们迅速集合,检查装备和弹药是否充足。 组织一支骑兵先锋队,骚扰一下离洄唐镇不远的荷兰佬军事驻地,打完就跑,再去骚扰另一处的警察局,纵火烧了警察局,干扰一下荷兰军队的视线。 这样做,围困洄唐镇的荷兰军队,就会抽出一部分兵力救援驻地和警察局,我们进攻洄唐镇会减少压力。 最后,按照地形,制定一个详细的作战计划,确保我们能够有效地打击敌人,最好能够抢来那两门火炮,救出义军战士们。” 随着命令的下达,整个营地开始忙碌起来。士兵们纷纷拿起武器,整理装备,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战斗。 梁风听见罗兴安有条不紊的吩咐,心中不禁感叹道:“这罗兴安是个将才!兰芳共和国还是有些能人,要不然也不会百年来一枝独秀,和各国抗衡……” 罗兴安不仅安排人手去侦察敌人的情况,还能围魏救赵,敲山震虎,迅速制定出详细的作战计划。 罗兴安很懂的兵法,让梁风感到十分敬佩。 梁风原本紧绷的心弦,也渐渐地放松了下来,他相信在罗兴安的带领下,一定能够救出义军战士们和陈二爷。 罗兴安安排好一切后,便坐在木头房子里,仔细地和梁风研究起了洄唐镇的地形。 他知道,要想成功解救出义军战士们,必须对地形有足够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制定战略,找到最佳的进攻路线。 罗兴安指着地图上的各个地点,向梁风解释着自己的想法和战略部署。 他说:“我们可以利用这里的山势,悄悄地接近围困洄唐镇敌人的营地。然后,再通过突袭的方式,打乱他们的部署。 还可以按照你的办法,派一只小分队水性好的潜入洄唐镇中心,内外夹击,最好是巷战,和荷兰佬贴近肉搏近战,他们的火炮就没有威力 ” 梁风听了罗兴安的话,连连点头,表示赞同。他说:“罗大哥说得没错,这样做既可以减少我们的伤亡,又能给敌人一个措手不及。” 梁风没有领兵打仗的经验,他只能赞同罗兴安的计划。不过,梁风对洄唐镇地形很熟悉,他也能提供参考建议。 两人一边讨论着,一边不断完善着作战计划。不知不觉间,一个多小时过去了…… 这时候,阎立来报告,所有战士已经全部到齐,还有两百多全副武装的民兵也来支援,一共五六百人…… 罗兴安收起军事地图,他对梁风说道:“出发!你的马受伤了,换匹战马,我们进军洄唐镇!” 罗兴安走出屋子,外面几百名战士已经集合,罗兴安站在人群前面,做了战前动员。 然后,几百义军战士人浩浩荡荡的前往洄唐镇…… 他们走了不久,就到了布甲镇。 梁风差点被砍死在这里,伤马还在饮马镇上养伤,怒从心起。 他在马背上对着罗兴安说道:“这个镇子里面很多土着人都有武器,我差点被他们砍死。 他们经常劫掠华人商旅,我们顺道打他们一下,把武器都收缴了。” 罗兴安当然知道布甲镇的情况,这镇子好多年轻土着人参加了荷兰人的军队,参与打击华人义军。 “好!就这样办!不要留情,老少妇孺不杀,反抗的壮年土着一律杀掉,我们屠了他们的村子!” 第287章 战争不是游戏 没有一个人,会轻易忘记仇恨和对自己的不公。 即使豁达如梁风,再次路过布甲镇,他也忘不掉仇恨,他想报复。 罗兴安跟阎立吩咐几句,他们兵分三路,就进入了布甲镇。 这个镇子的土着人没少祸害路过的华人,而且他们组建土着军队支持荷兰佬,一起打击华人义军。 义军们谁都没有姑息,没有怜悯,鸡飞狗叫,哭嚎声起,一场杀戮在半小时内结束。 罗兴安懂得打仗,何况五六百人的队伍去杀戮一两百人的村镇。 有的土着刚想反抗就被打死,有的全家反抗,转瞬被杀,不到半个小时,这个布甲镇几乎夷为平地。 几十个反抗的壮年土着被杀,义军收缴了两百多把火铳枪支,焚烧了十几个反抗激烈的村民住宅。 梁风面有不忍之心,罗兴安冷冷的说道:“你如果昨天夜里被他们杀了,你还会不忍心么? 弱肉强食,你要是在婆罗洲几十年,你会亲眼见到这些荷兰人和土着人对待华人的残酷。” 梁风沉默不语。 他确实不知道。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战争的残酷,原来百姓和妇孺才是战争里最容易被伤害的。虽然罗兴安下令放过老幼,还是有很多反抗的老少土着倒在血泊里…… 在五六百个义军战士的冲锋下,布甲镇很快一片狼藉成为废墟…… “走,继续前进洄唐镇!” 罗兴安说道。 几百名战士继续前行,一个土着妇女哭喊着抱住了一个义军战士的马腿,嘴里吼骂着。 这个战士没有犹豫,手起刀落,砍掉了这个女人的头颅…… 梁风想制止,来不及了。 这个土着妇女已经人头落地…… 罗兴安看了一眼梁风,没有做声,他知道梁风的心里动了恻隐之心。 “呵呵,这个村子没有好人,他们干的坏事,你没有我了解的多。 杀了也就杀了……” 梁风没有做声。 “走!进军洄唐镇!”罗兴安一声号令,几百人的义军战士离开了布甲镇。 看着背后的燃烧火焰,梁风有点后悔提议报复布甲镇的村民。 马不停蹄,继续前行。 走到快到洄唐镇的时候,前方来了几匹快马。 马上的人来汇报,前锋战士已经烧了警察局,并且炸了洄唐镇附近荷兰驻军基地。 又往前行走十几里,快马来报,洄唐镇目前还是一片寂静,还描述了包围洄唐镇的荷兰军队部署。 罗兴安冷冷的一笑,他的鼻峰上耸,看着远方,对着梁风说道:“魏宏泰有救了……” 梁风微微皱了皱眉,并没有做声。 他是一个谨慎而沉稳的人,不喜欢轻易发表意见或做出判断。 他更倾向于观察事情的发展和结果,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来下结论。 “我们先去山里么?先派小分队潜水进入洄唐镇?” 梁风说道。 “不!我们先去攻打警察局和荷兰佬军事驻地!” 梁风有些意外,已经扰乱了荷兰佬的视线,为何还要去打击警局? 罗兴安看出了梁风的意外,他说道:“我们已经打击了荷兰人的驻地和警察局。 如果我们现在停止攻击,他们就会猜测到我们是围魏救赵,所以我们必须要把这个戏演下去。 等到战斗胶着起来,我们再去洄唐镇救援魏宏泰。” 梁风也觉得这个思路没错,他们快马前进,不久,到了附近的警察局。 几名警察面对几百名义军战士,以卵击石一样,一路上,罗兴安的义军打垮了沿途的几个警局和两个荷兰人军事基地。 梁风不再做声,他已经感觉到这个罗兴安指挥正确,战争和江湖厮杀截然不同。 这一路骚扰,确实打乱了荷兰人的部署,也勾起了附近城镇里其它义军和民兵的注意,不少附近义军战士和民兵加入队伍,一起去支援洄唐镇。 等到快到洄唐镇的时候,义军已经八九百人左右,声势浩大。而且一门围困洄唐镇的荷兰军队火炮,也被调往了附近被袭击营地去参加防守。 罗兴安带领着义军战士们到了洄唐镇附近时候,他开始部署军队作战计划。 洄唐镇内一片平静,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暗流涌动。 一支擅长游泳的小分队,正悄悄从洄河上游潜入水中,他们要通过水下进入镇子中心。 这些队员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精英,不仅擅长游泳,还具备出色的战斗能力和心理素质。 与此同时,在洄唐镇附近的侧翼丛林里,有两百名士兵正在佯装进攻。 他们制造出一种大军压境的假象,要从侧翼进攻镇子,试图吸引敌人的注意力。 而真正的大部队则由罗兴安亲自指挥,他们悄悄地靠近了镇子口的荷兰佬。 罗兴安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将领,他仔细观察着敌人的部署,寻找最佳的攻击时机。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部队逐渐逼近镇子口。 几阵枪响,侧翼的义军战士们开始攻击,果然,把守镇子口的两百名荷兰士兵开始向侧翼支援。 罗兴安看时机成熟,一声大喊:“冲!” 三百多个义军战士冲向了洄唐镇的村口。 把守镇子口的几十个荷兰人急忙射击。 虽然人少,可是这些荷兰人并不慌乱,他们找好隐蔽处开始反击。 双方开始交火,荷兰士兵放了几炮,义军战士中弹纷纷倒下…… 罗兴安大惊,急忙喝令义军战士们趴下躲避子弹和炮弹。 可是,一个冲锋就被打死打伤了几十人。 梁风大急,他没想到荷兰军队这么火力强劲。 “不能这样打,我们太吃亏了! 等等……” 梁风急了,他对罗兴安说道。 罗兴安的额头也开始渗出细密的汗珠,他瞪大双眼,难以置信地望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他原本以为凭借自己这边的人海战术,可以轻松击败对方,但现在看来,这完全就是一个错误的判断。 在先进的武器火力面前,人数再多也无法成为优势。 他看着那些被炮弹炸得粉碎的尸体,和满地的鲜血,心中涌起一股深深的恐惧。 罗兴安意识到,战争已经不再是简单的人数对比,而是一场科技武器的较量。 而他们手中的武器明显落后于敌人,这让他们处于极大的劣势之中。 “我们要想办法抢来这门火炮。” 梁风看着混乱的局势,他也无计可施…… “怎么办?我带人冲过去,杀死这些开炮的人。” 梁风怒不可遏。 梁风正准备绕过树林,去袭击荷兰佬炮兵基地的时候,罗兴安突然叫住他:“等一下!” 梁风疑惑地回头看着罗兴安。 罗兴安说:“这样直接冲过去,很容易被发现。我再想想办法怎么打掉这门火炮,先撤退!” 在这门火炮威力面前,义军战士停止了进攻,纷纷后撤,进入了树林里躲避。 梁风觉得罗兴安说得有道理,他们需要一个更谨慎的计划。 就在这时,镇子里传来了阵阵枪声。 梁风和罗兴安对视一眼…… 这是从水下潜入镇子内的小分队开始冲锋,或者陈二爷和魏宏泰他们开始反击了…… 第288章 罗老爷子之死 罗兴安和梁风听见了镇子里传来的枪声,他俩意识到这是里面的战士开始交火了。 罗兴安看着镇子口的荷兰士兵和那门火炮,说道:“全部从侧翼和后方进入镇子,去和荷兰佬肉搏近战,不要在镇子口纠缠!” 阎立听见命令,传达下去。 几百人集中力量,悄悄的从树林里摸到洄唐镇的后方,一鼓作气冲进了镇子。 在镇子里,这些义军战士们开始和荷兰士兵短兵相接,枪声是潜水进入洄唐镇的小分队传来的,他们进入镇子中心就遇见了一群土着士兵,开始交火。 随着义军主力军队都进入了镇子,把守镇子口的荷兰士兵也都冲进了镇子,巷战开始展开。 梁风也加入了战斗,他一边开枪和敌人拼杀,一边往关帝庙附近靠拢。 梁风和几十个义军战士冲到了关帝庙,这个关帝庙里面原来有一些荷兰士兵把守,现在他们也纷纷往镇子外撤退,如今空无一人。 梁风正在寻找陈二爷他们的隐藏之处,远处传来一阵密集枪声,他急忙带着几十名义军战士向枪声跑去。 街道上已经大乱,死尸遍地,洄河里面也漂着尸体。 在浑浊的洄河水旁,梁风看见了陈二爷和魏宏泰他们在一个狭窄街道上,和一群荷兰士兵厮杀。 关帝庙这个地下工事确实设计的无懈可击,魏宏泰他们在这地底下潜伏了两天,居然没有被荷兰人发现。 直到他们听见了镇子外的枪炮声,知道来了援军,这才从洄河的出口出来,参加了战斗。 洄唐镇已经乱成一团,几百名义军战士和荷兰士兵,以及土着士兵展开了巷战。 梁风看见了陈二爷和老李、张文龙。 “我们赶紧往北出口冲过去,镇子口有荷兰人的大炮,他们在镇子口聚集撤退,也许要炮轰洄唐镇。” 梁风沙哑的嗓子对陈二爷说道。 这两日来,陈二爷和魏宏泰等人一直憋屈地躲在地下工事之中,心中的怒火早已不断积聚。 虽然身处地下工事可以暂时躲避危险,但头顶上却有一群可恶的荷兰人也在关帝庙驻扎,他们在那里肆无忌惮地烧烤、吃喝、排泄。 如果不是因为还有一些受伤的义军战士需要照顾,无法参与战斗,魏宏泰恐怕早已按捺不住,冲出去与敌人拼命了。 此刻,他们重见天日,义军大部队也来支援,魏宏泰的拳头紧紧攥起,咬牙切齿的挥舞着拳头,眼中闪烁着强烈的杀意。 “不走!我们现在人多,一鼓作气!把这些荷兰佬都杀了!往镇子口进攻!短兵相接,大炮没有威力!” 魏宏泰看了看洄唐镇的局势,他对罗兴安说道。 梁风不再坚持,现在义军已经占了上风,确实不应该撤退。刚才梁风的主意,也是担心陈二爷和老李他们的安危。 陈二爷和老李他们满腔怒火,没有听梁风的撤离,都继续加入了战斗。 虽然义军战士有八九百人,但他们的武器装备与荷兰人相比可谓天壤之别。然而,在巷战中,义军战士们身子灵活,也有人数的压倒性优势,好多荷兰士兵在街道上被砍杀。 他们一点点向镇子口靠近厮杀。 肉搏近战是极其残酷的战斗方式,双方士兵近身搏斗、拼杀,鲜血四溅,惨不忍睹。 双方绞杀在一起,荷兰军队的那门火炮也没有发射。 经过几番激烈的来回厮杀后,洄唐镇变得一片狼藉,死尸遍地。 街道上弥漫着浓烈的血腥气息,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有的还保持着临死前挣扎的姿势。 墙壁和房屋上溅满了血迹,仿佛诉说着这场惨烈战斗的悲壮。 罗兴安见到了魏宏泰,他们短暂的沟通一下,也都开始全力往镇子口杀去。 梁风和陈二爷他们大致讲了这两天事情经过,他顾念罗老爷子的安危,带着义军战士向罗家杀去。 进了罗家大院,梁风看见罗老爷子已经倒在院子中心血泊之中…… 梁风急忙敲击地面,打开了青石地砖,喊出来了罗四虎。 罗四虎从地下室里出来,几个重伤义军战士还不能动,被抬了出来。 罗四虎看着眼前父亲的尸体,心中悲痛欲绝,泪水止不住地流淌下来,他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放声大哭起来。 梁风走到罗老爷子身边,仔细查看了一下他的伤口。经过观察后发现,这并不是子弹造成的枪伤,而是被一把锋利的匕首从背后插入腰部所致。 梁风感到十分诧异,他拔出了匕首,这把匕首是汉人常用的匕首样式,牛角的刀柄,手工刻花的铜护手,做工很精致。 他意识到这并非荷兰人或土着士兵所为,而是自己人在背后偷袭杀死了老爷子。 根据现场情况分析,梁风推测可能有人想要逼问出义军的藏身之地,但遭到了罗老爷子的拒绝。 最终,罗老爷子惨遭毒手。 梁风心中涌起一股愤怒之情,他决心要找出真凶,为罗老爷子报仇雪恨。 魏宏泰和几名受伤义军战士对着罗老爷子的尸体鞠躬拜祭,都感激罗老爷子的大义。 陈二爷和老李、张文龙他们也不禁泪目。 梁风说道:“这不像是被荷兰人杀害,如果是荷兰人或者土着士兵杀死,肯定是枪伤,不会从后面偷袭,被华人常用的短刀杀死。” 罗四虎接过匕首端详起来…… 这时候,梁风发现罗老爷子手里紧紧的抓住一个东西。 梁风掰开罗老爷子的手指,里面是一把剃刀。 剃刀折叠的,很锋利,割伤了罗老爷子的手掌,可是他牢牢的握在手里。 梁风拿起剃刀,仔细的端详,刀柄上有个小小的“张”字。 罗四虎看见梁风手里的剃刀,罗四虎拿过剃刀,怒骂道: “这是剃头匠老张的…… 洄唐镇被围就是他告的密,老李他们住在他家养伤。你们进入关帝庙躲避的时候,老张不在家,老张不知道关帝庙的地下工事秘密,这个镇子被荷兰人包围是老张告的密。 他的儿子前些天回到洄唐镇就消失了,这对父子是荷兰人的内奸。” 罗四虎低沉的说道。 “这是他逼迫我父亲说出受伤义军下落,他是拿着剃头刀行凶的,剃刀被我父亲夺了下来,我父亲被他用匕首杀害。 看血迹未干,我父亲刚被害不久,你们攻打镇子,老张杀了人匆忙跑掉了。” 罗四虎说完后,众人纷纷将目光投向了罗家大院的现场,开始仔细观察起来。 他们发现现场似乎的确有过一场搏斗,凳子也都东倒西歪,但却并没有动用枪支弹药的迹象。 不仅如此,他们还注意到中堂的条案上摆放着两杯茶水,显然是有人在这里喝过茶。 从这个细节可以推断出,来这里的人一定与罗家关系密切,是熟人无疑。 毕竟,无论是荷兰人还是那些土着士兵,都不太可能悠闲地坐下来喝茶。 渐渐的轮廓在大家脑海里展现…… 剃头的老张告密回来,老李他们已经撤退到关帝庙。他找到罗家老爷子,想逼问义军战士藏身之所。 罗家老爷子没有答应,搏斗中老爷子夺下了老张身上的剃刀,但是还是不幸被老张从背后短刀杀死…… 罗四虎正准备去找老张算账,他的大哥闯了进来…… 罗老大看见父亲的遗体,泣不成声。 罗老大住的院子离罗家大院不远,他这两天还时常来照看父亲。看见父亲惨死,罗老大悲痛欲绝。 外面喊杀声激烈,罗家大院里一片肃穆。 这时,荷兰人都撤退到镇子口,他们列成一排,开始用步枪射击镇子里往外冲锋的义军战士。 那门火炮也开始朝着镇子里开炮轰炸。 魏宏泰对罗四虎说道:“现在不是伤心的时候,老爷子为了掩护义军被害,我们要为他报仇。 罗兴安在指挥义军攻击镇子口的荷兰军队,我们赶紧去帮忙。” 他话音未落,一发炮弹呼啸而来,在院子附近爆炸,炸倒了围墙,几名靠近围墙的战士被炸死、炸伤…… 魏宏泰他们急忙冲出了院子,向镇子口冲去,他遇见了正在指挥的罗兴安。 “想办法贴上去继续肉搏,抢下火炮。”魏宏泰大喊。 罗兴安点点头,可是,没那么容易靠近火炮了,荷兰人和土着还有两三百人聚集一起。 他们围在火炮前,排成一列,举着步枪排成一排,封住了镇子口的大路不断射击,义军的武器落后,在荷兰军队强大的火力网前,根本无法靠近。 冲在前面的义军战士纷纷中枪倒下…… 罗兴安急得眼睛冒火,对魏宏泰说道: “怎么办?” 第289章 坚阵难摧 罗兴安几次冲锋,都在洄唐镇口被荷兰人的火力打退,荷兰佬那门火炮还不停的朝着镇子里发射炮弹。 原本巷战处于优势的义军战士,一旦和这群荷兰士兵拉开距离,武器上的劣势瞬间暴露无疑。 荷兰军队使用的武器比义军战士要先进的多,人海战术已经发挥不了优势,根本无法靠近,就纷纷倒下,损失惨重。 在1870年代,我们大清朝还是火铳土枪和冷兵器时代,世界各大武器厂商对于步枪已经与时俱进的改良更新换代。 这个时期,步枪栓式技术的突破已经基本达成,荷兰厂商也在其中。 受令研发栓式枪的爱德华.博蒙特,完成了博蒙特栓式步枪的研发。 这款步枪的射速,轻便性,和射击距离都非常良好,可以精准射击几百米外的目标,每分钟可以射击几发子弹,远非义军的火铳能比…… 博蒙特步枪被选用定型为荷兰m1871型制式步枪,这款步枪共在荷兰军队服役了二十五年左右。而且配备的刺刀也适合陆战和丛林作战。 这些步枪虽然不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武器,也比南洋岛上义军战士手里的火铳土枪要先进的多。 即使义军几个首领和一少部分战士使用的是德意志管仓式步枪,这些德国步枪要比博蒙特步枪先进。可是数量太少,对躲在掩体里的荷兰士兵构不成太大威胁。 后来兰芳共和国灭亡,抗荷义军的失败,除了叛徒内奸太多之外,武器装备落后也是很大原因…… 荷兰士兵在刚才激烈的巷战中遭受重创,有上百名士兵伤亡。 而土着士兵同样损失惨重,死亡和受伤的人数超过了百人,这场巷战对于他们来说几乎是一场惨败。 荷兰的总指挥已经被梁风打死,剩下的几个副指挥一商量,于是命令士兵迅速集合撤退到镇子外火炮附近,并赶紧利用石块建造起厚实的防御工事,以抵御义军的进攻,训练有素。 随后,数十名士兵排成整齐的一排,依靠工事完成一轮射击后,前一排立即后退蹲下换弹。 紧接着又有数十名士兵上前排成一排射击,这在当时也是洋人常用的枪阵打法。 这样的战术形成了一道严密的火力网,子弹的密集性和连贯性都有保障,让义军战士们难以突破,只能不断地向后退却,义军战士受损严重。 罗兴安和魏宏泰看着眼前的冲锋战士纷纷倒下,他们心急如焚…… 刚才罗兴安也派人到这火炮的侧翼和后方偷袭进攻,可是,这些荷兰人早就预防了这一招。 他们构建了回字形掩体,几百名荷兰士兵和土着士兵在掩体里躲藏,可以射击四面八方。 荷兰士兵进退有序,攻防自如,无论义军战士从哪个方位冲锋,都能无死角的被打退。 而且他们一边构建工事的同时,也在附近收集了很多干净淡水,和镇子抢来的干粮,完全可以持久战。 魏宏泰束手无策! 陈二爷看了看这些荷兰人的掩体阵型,这个掩体足有一百米长,前后两排,侧面二十米宽,围成一个封闭的巨大长方形工事掩体,中间是那个火炮车。 荷兰士兵就地取材用河道的石头,还有烧毁的住宅石块堆砌而成,石头摞起了几层障碍,工事掩体很坚固。 几百个荷兰士兵和土着人,搭建这些工事并不麻烦,只是一个小时的事…… 可是一旦搭建而成,里面的荷兰军队又有先进的武器防守,义军们确实难以进攻。 陈二爷看见这些荷兰人并不着急进攻,只是防守,他起了疑心…… 忽然想起了鹿回头伏击军火的那场战斗,当时那些荷兰人也是这样子以防守为主,实则等待救援,他们不硬拼。 “这些荷兰人在等着援军,很快附近的荷兰军队听到这里枪炮声都会赶来,我们会更加不利,不如我们撤退吧?” 陈二爷面色严峻的说道。 罗四虎和罗老大也在罗兴安身边,他听说父仇未报,陈二爷提议要撤退,有些恼火。 罗四虎怒冲冲说道:“我们现在虽然被打死了一两百人,可是还有五六百人,足以和这些荷兰佬一拼。 要是撤退了,这些荷兰人和土着人一定会屠村报复,这些百姓都会遭殃! 还没决出生死胜负,这样一走了之,不是大丈夫所为! 而且,他们杀了我爹……” 陈二爷沉默不语,心想罗四虎顾虑的也对,说的也在理,于是不再反驳。 罗老爷子对陈二爷,梁风他们很好,陈二爷对罗老爷子之死很歉疚,他刚才提议撤退确实不妥,心里已经决意复仇! 罗兴安,魏宏泰,老李,张文龙,梁风都在身边,他们也觉得扔下这些百姓不管,百姓肯定会遭到报复,也都良心不忍。 两天里,很多民宅被烧毁炸毁,不少村民受伤。 如果义军这样撤了,对以后抗击荷兰人发展群众基础很不利,百姓会对义军失去信心。 刚才陈二爷不过是从战场局势做的决策,他认为一旦敌人援军到了,洄唐镇会彻底成为一片地狱。 可是,现在,他也不想后果了,决心背水一战,与洄唐镇共存亡。 “四虎兄弟,刚才我欠缺考虑,你说得对。 不能这样一走了之! 我和你家老爷子也是莫逆之交,相见恨晚,如今他为了掩护我们遇害,我们要报仇。 大家全力以赴,今天彻底消灭这些荷兰佬和土着,也给义军打出士气!” 陈二爷并不固执,他很通达,对罗四虎沉声说道。 罗四虎和罗老大满意的点了点头,他们对陈二爷没了隔阂…… 可是,要如何打呢? 这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荷兰人的实力不容小觑,如果正面交锋,义军战士武器相差悬殊,会处于劣势。 而且,荷兰军队还可能得到援军的支援,这无疑会给战局带来更大的变数。 面对这样的情况,大家陷入了沉思。 有人提议义军派人去找援军,在洄唐镇打持久战,但这并不太实际。 毕竟,敌人的动向随时可能改变,而无法保证能否找到附近义军队伍,敌人的援军确会到来…… 另一些人则提出可以利用地形优势来进行防御,但这同样存在风险。 荷兰人几发炮弹就可以打破了防线工事,所以不可能去打持久战和阵地战。 看来只能智取,或者想办法靠近荷兰军队的战壕掩体,继续肉搏。 前提,要先打掉那门火炮。 就在众人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三十多岁的人从镇子后方跑了过来。 这个人面貌清秀,身材消瘦,跑的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一看长途跋涉,很是狼狈。 他走到罗兴安这些义军首领面前,挨个打个招呼,看样子他认识罗兴安和魏宏泰。 然后对着罗老大和罗四虎喊了声“大哥,四哥,爹没了……” 这个人就是罗老爷子的五儿子,那个有着工匠精神的纨绔子弟 。 他本来出去访友,月余未归,近日兴尽才回家。 快到洄唐镇时候,附近村镇的居民告诉他,洄唐镇已经被荷兰军队包围,战斗打了一天一夜,热火朝天,死伤惨重。 罗老五看见荷兰军队驻扎在镇子大路口,构建了工事掩体,人数众多。 他不敢从大路回来,就绕道镇子后面进入了镇子。 现在这些荷兰人聚集在一起,已经不再分兵包围洄唐镇,镇子后面已经没有了岗哨巡逻。 进了镇子,村民就告诉罗老五他父亲遇害的事情。 他悲愤欲绝,急忙来寻找哥哥,就看到了这些义军队伍正纷纷躲避炮弹…… 几个义军首领,还有自己两个哥哥,也满脸焦虑的躲在掩体后面商议战情…… “四哥,父亲遇害了……” 罗老五掩不住悲声,哽咽着流下了眼泪 …… 平时,罗老五和他四哥感情最好。 罗四虎眼睛冒火的说道:“我们要想办法杀掉这些荷兰佬和土着!为父亲和死去的战士报仇! 你离开镇子吧,先出去躲避几天,这里你帮不上忙,我们马上要战斗!” 罗知道这个五弟手无缚鸡之力,只会点木匠手工奇巧的技艺,留在此地也是添乱。 罗老五的爱好和大明朝天启皇帝类似,他从小崇拜鲁班,喜欢研究各种各样的发明玩意,很爱动脑做手工,这在正常人眼里有点不务正业。 用山西省交城县令赵吉士评价朱由校的喜好:“明熹宗天性极巧,癖爱木工,手操斧斫,营建栋宇,即大匠不能及。” 这已经很高的评价。 明末笔记《酌中志》也记载,朱由校不但亲自参与了大内宫殿的建造,制作木器,家具、木偶、屏风也很精通。 他亲手制作过一个喷泉装置,还制作过一些木人偶,有男有女,神态惟妙惟肖,可见技艺精湛。即使放在现在,天启皇帝也能评为至少八级木匠,相当于高级知识分子。 所以朱由校也被称为“木匠皇帝” 罗老五不是战士,不是皇帝,也不像个木匠,更不是知识分子,他像个现代的发明家。 不过罗老五有个很风雅的名字:罗慕班。 他族谱中间字应该取“义”,就是义军副司令罗义伯的同辈。他自己取了个字:慕班。 这名字也许是羡慕鲁班的意思…… 罗四虎顾念兄弟之情,担心罗慕班的安危,才让其离开镇子出去避难。 罗慕班并没有转身躲避,心中已经决心参加义军的战斗,为父亲报仇。 可是,他确实手无缚鸡之力,真的帮不上忙…… 罗慕班从地上死尸身边捡起一把刀,站在这些人身边,呆立不动,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时,罗兴安说道:“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炸毁这门火炮,或者能让战士们冲到荷兰佬掩体附近肉搏近战。 我们人数众多,同仇敌忾,就能获胜!” 大家相互看了一眼,都觉得事情确实这样,可是,不是没有好的办法靠近荷兰士兵掩体,和炸毁这门火炮么? 老李说道:“如果我们挖一个地道,从地下悄悄的靠近这个掩体,突然从地下冲出来,就能烧了火炮和靠近荷兰士兵。” 老李在峰城盗墓多年,干了很多年地下工作,靠着职业嗅觉,灵机一动,觉得这是靠近荷兰士兵工事的好主意…… 大家也觉得这是好办法。 可是,很快,大家都没了信心,因为义军战士拿工具在地上试了几下,这地面街道非常坚硬,四周还有河水相连,一挖洞很快就被河水倒灌淹了…… 而且地下几米都是石块堆积,根本很难挖动…… 战士们刚刚兴奋起来的精神,都一阵沮丧…… 第290章 匠人罗慕班 罗兴安看见无法攻破这个荷兰士兵阵地,他下令义军暂时停止攻击,让战士们找好掩体躲避炮弹。 他要想办法靠近荷兰阵地近身肉搏。 刚才这几次冲锋,义军战士死伤惨重,军中有军医赶紧包扎救护伤员,张兴业也懂些医术,也忙着救死扶伤。 十几个义军首领和民兵头目聚集一起,商议进攻办法。 陈二爷和老李他们也跟着想破敌之策,张文龙一直沉默不语。他年纪小,也插不上话,而且他也没有在战场上打过仗领过兵,对这些征战之术并不精通。虽然他聪明绝顶,也想不出好的办法。 在世界几千年的战争史上,攻城拔寨都是异常艰难的,不像是电影里的那么容易,几下子就势如破竹。因为战斗中变数众多,而在有优势武器防守的面前,攻坚之战更加困难重重…… 陈二爷和罗兴安他们在研究对策,罗老五也插不上话,他退到了一旁。 他看见张文龙年纪轻轻,穿着利索,腰挎左轮手枪,气度不凡,正在一边自己发呆沉思,他就走过去搭话。 “这位小兄弟是义军战士?我没有见过你。附近的义军我都很熟悉,你的手枪不错!” 张文龙和陈二爷在罗家大院住了半个多月,可是罗老五出去访友并未在家,他没有见过张文龙和陈二爷他们。 张文龙知道这个人是罗老爷子的五儿子,他在洄唐镇有所耳闻。 自己在他家居住了十多天,老爷子又被害身亡,他看见罗老五有些歉疚。 “我叫张文龙,从大清朝来南洋不久,这次是和岳父他们来兰芳共和国看望故人,碰到了义军和荷兰军队的战斗,就参与了鹿回头之战。 为了掩护伤员,我们住在了你家半个多月。 唉,罗老爷子是个义士,好人,可惜遇难了……” 罗老五听见张文龙的话,微微诧异,他还不知道这半个月发生了什么事,具体父亲为何而死也不知情。 张文龙就把鹿回头伏击军火的那场战斗讲了一下,还有伤员躲在地下工事,老爷子被汉奸杀害,荷兰军队包围洄唐镇,梁风夜潜洄河,冒死求援饮马镇的事大致讲了一下。 罗老五越听越心惊,他没有见过战争的残酷,现在自己父亲惨死,乡亲们被杀,镇子街道上血流成河,心下悲愤。 可是,他只是个爱玩的公子哥,对于战斗一窍不通。 张文龙叹了口气说道:“这些荷兰人的武器装备太先进了,我们无法靠近工事就被射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以后的战争拼的就是谁的武器精良…… 这要是有一挺马克沁机关枪,就能瞬间攻下这个荷兰阵地。” 张文龙想起了黄宇栋的马克沁机关枪,可惜枪在雅加达,离这里千里之遥。 “马克沁机关枪?这是什么枪?” 罗老五好奇的问道。 “这枪刚刚问世不久,欧洲生产,威力巨大,可以连发速射,子弹穿透性强,能打烂这些乱石堆成的掩体,能成片的射杀敌人,比步枪威力大的多。” 罗老五听的神往,不禁有些出神…… 张文龙看着远方的荷兰阵地,他看见天空的几只飞鸟,说道:“我们要是有翅膀,像鸟一样,就可以从天上攻击敌人掩体,这阵地就破了……” 罗老五听见张文龙的自言自语,又抬头看了看飞鸟和远方荷兰阵地,他灵机一动,有了大胆的想法,只是这个想法他没有把握能肯定成功 。 “你刚才说我们有翅膀,从天上进攻敌人阵地就可以打败荷兰佬?” “嗯,不错!这样出其不意从天而降,敌人必败,只是这是做梦。” 张文龙沮丧的说道。 罗老五沉思片刻,他对张文龙说道:“我能制造从天上进攻的武器,你知道纸鸢风筝吧?一个原理,可是要加以改良才能成为攻击武器。 还有你说的马克沁机关枪我没有见过,可是我知道古代连弩的做法。 我们可以做几个连弩和投石车,这并不麻烦,就可以远距离攻击敌人阵地。” 张文龙一听大喜。 “哦,你有这能力?那不早说!如果你能造出投石车,就可以抛掷火球,烧了这些荷兰人,也可以抛击石块把阵地打开口子。 要是能从天上攻击,那就更好了,我想想…… 对了!从天上也可以用火攻击地面,这个我有办法。你只要能造出可以控制高度和距离,调整方向的纸鸢就可以成为杀人武器,我俩研究一下。” 张文龙很兴奋,来了精神 。 本来张文龙也是个很善于思考的人,他有着异于常人的思维和胆量,而且敢冒险和打破常规。 罗老五听见张文龙这么说,也来了精神,他俩蹲在地上,用树枝勾勾画画的设计武器图纸,居然很是默契投机。 不一会儿,一个张文龙认为比较成熟的进攻方案和武器样式已经成型。 他俩兴冲冲的找到罗兴安和魏宏泰,张文龙说道:“刚才罗五哥我俩想出一个破敌之策,不知道是否可行?” “哦,请讲!” 罗兴安大喜的问道。 他知道张文龙是陈二爷的女婿,陈二爷帮着鹿回头伏击军火取得胜利,这女婿想必也有非凡才能。 张文龙看了一眼罗老五,对着大家说道:“罗五哥能制造投射几百米之外的投石车,和制造类似诸葛亮的连弩车,这些工具和器材镇子里都有,罗五哥说他制造起来并不麻烦。 我们镇子里有生产火药鞭炮的作坊,把这些烟花鞭炮投掷到敌人阵地,虽然不会炸死这些荷兰佬,可是确会造成大乱。 阵地烟火乱炸烟雾缭绕,敌人视线也不清楚无法准确射击,我们就可以快速的攻进敌人工事,贴身肉搏。” 罗兴安听完大喜,他伸出大手,重重的拍了一下张文龙和罗老五肩膀。 “好样的,真不错!这是好办法!我五侄子有才能,你家老爷子在天之灵保佑我们全歼荷兰佬,给你爹报仇! 你说需要什么帮手,义军里能工巧匠不少,马上就开始制作!” 罗老五说道:“刚才我和张文龙商议,还可以从天上攻击,我设计一种类似纸鸢的飞行装置,下面垂钓着煤油桶,煤油桶有引线,可以明火定时点燃。 当纸鸢飞行到这一百米阵地上空时候,敌人肯定开枪射击,他们会打漏煤油桶,煤油就会从天浇落。 煤油遇到投石车投掷的鞭炮烟火就能点燃阵地,就可以烧死荷兰佬。 即使敌人不开枪射击纸鸢,我也有办法让煤油桶自动定点掉落阵地,引燃火灾。 这些纸鸢竹子做成,并不怕子弹射击,我可以制造一种纸鸢后背上背负连弩箭,靠风力调整方向角度。 我们远处一拉牵线,这些弩箭就会从天射落,也能成片射死敌人。 这样地上和天上同时进攻,荷兰军队必然大乱。等把敌人烧的半死时候,我们再进攻肉搏,就可以减少伤亡,那时候也许就赢了。” 这个罗老五不善言辞,可是说起发明,他兴致勃勃,而且很自信技术能成功。 罗兴安和魏宏泰、陈二爷对视一眼,都觉得不可思议,有点难以置信。 可是他们知道这个罗老五对这些玩意有过人之处,方案也许真的能行,都不免增加了信心。 老李哈哈一笑,说道:“你这招从天上进攻可比我这挖地道进攻高明的多。 不错!我们老祖宗就曾经用风筝纸鸢当做战争武器攻击敌人,这风筝说来还是淮阴侯韩信发明的呢! 他用风筝用来测试敌人阵地距离,才有了风筝传下来。” 老李领兵打仗多年,对这些兵法战策都有研究,也喜欢读书。他并不是大老粗,懂得很多知识,不过风筝却不是韩信最早发明,老李说的有误。 楚汉相争时期,汉朝大将韩信领兵攻打未央宫,因为不知道地道距离,无法选择合适的攻打路径。 这时,他就想出利用风筝去丈量未央宫下面地道的距离,如此一来便计算了精确的有效距离。 除此外,在攻打楚国时,韩信还将牛皮、竹子、麻绳等材料利用起来,风筝上面再架上竹笛,做成了有声音的风筝。 在楚霸王被困垓下之时,将有声的风筝放于空中,竹笛随着空气流通发出笛音,汉军配合笛声唱起楚歌。 一时间楚军士气涣散,这也是成语“四面楚歌”的由来,众多风筝空中鸣啸能够达到千军万马的气势,利用风筝来扰乱军心,也凸显了韩信的智慧。 韩信只是利用了风筝作为工具。 史书记载最早发明风筝的应该是墨子。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记载:墨子为木鸢,三年而成,飞一日而败。 《墨子·鲁问》载: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 春秋战国时期墨子制作风筝,可惜他用时三年才制作完成,飞了一天就坠落了。 墨子把制风筝的事业传给了他的学生公输班,也就是鲁班。鲁班根据墨翟的理想和设计,用竹子做风筝,称为“木鹊”,可以在天上飞三天不掉落。 鲁班曾经负责为国家制造攻城武器,他发明了云梯,曾经用风筝测量城楼高度。 东汉班固所着的《汉书》记载有奇士利用风筝在空中飞翔,这位奇士被誉为近代滑翔机的创始者。 南北朝有人背着风筝从高处跳下而没有跌死。 唐朝的张丕被围困时曾利用风筝传信求救兵,取得了成功,这些都有历史记录。 到了唐代中期,社会进入了繁荣稳定的发展阶段,风筝的功用开始从军事用途转向娱乐。 同时由于纸业的发展,制作材料也由丝绢转而开始使用纸张,也开始有人把风筝叫做纸鸢。 明朝时期有一种叫做“神火飞鸦”的风筝,其实就是装着炸药的风筝,利用风筝的轻盈飞向敌军的上空然后松掉筝线,炸药就会爆炸,风筝已经成了武器。 这些说明风筝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 关于风筝的起源,还有另一种说法,它诞生于3500年前的印度尼西亚境内,也就是现在兰芳共和国所在的婆罗洲和雅加达一带南洋地域。 当时的航海家习惯于观察风向,这一系列岛屿的居民都可能是第一个放风筝的人。 然后,该工具传播到太平洋和亚洲大陆,风筝直到西方后期才出现。 1241 年,鞑靼人在战场上使用它来吓唬他们的敌人,该工具高空喷出火焰和烟雾,曾经吓坏了波兰士兵。 总之,风筝不是一个国家的产物,应该是人类在生活生产过程中,不同地域不同时期陆续独立发明出现的,而且最早是用于军事目的和气象观察,后来成为娱乐工具。 不过,我们的祖先把风筝利用的应该是最完美,和有悠久历史记录的。 美国宇航博物馆的大厅里,挂着一只中国风筝,在它的边上写着:“人类最早的飞行器是中国的风筝和火箭”。 今天,在婆罗洲的洄唐镇,罗老五要设计一种能空中用弩箭攻击地面,还能投掷煤油桶的风筝纸鸢来攻击荷兰阵地…… 这是现代轰炸机的原型。 自古以来,民间就隐藏着许多奇人异士,他们或许出身平凡,但却有着非凡的才能和智慧。 这些人往往不愿意卷入世俗纷争之中,而是选择隐居山林或市井之间,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然而,每当国家和人民陷入危机或者社会需要变革的时候,这些隐士们便会挺身而出,用自己的方式改变历史的进程。 历史总是充满了无数的未知与传奇色彩。那些曾经在乡野间闪耀光芒的异人,或许只留下了寥寥几笔的记载,但他们的故事却是如此引人入胜。 每一个异人都有着独特的人生经历和性格特点,他们的存在使得历史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然而,由于时代的变迁和资料的缺失,我们对这些异人知之甚少。 历史长河中的这些异人,有的以医术济世救人,有的以兵法谋略辅佐帝王,还有的以文学才华传颂千古,也有鲁班一样的发明创造改变人民生活。 尽管他们的事迹可能被时间所掩盖,但他们的精神和贡献永远值得后人铭记。 无论是名垂青史的英雄人物,还是默默无闻的异人,他们都是构成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罗老五从小喜欢研究创造发明,所谓的不务正业,因此常遭周围百姓和亲属的唾弃与歧视,大家都轻蔑地称呼他为“罗老五”。 乡亲们认为他不过是个匠人,没有出息。就连罗老爷子生前对这个五儿子也经常摇头叹气。 然而,在洄唐镇之战结束后,在婆罗洲,人们开始尊称他的字:罗慕班。 这个名字,今天之后,将成为一个响亮而令人敬畏的称号。 甚至一代宗师般的存在…… 第291章 术业有专攻 罗兴安和魏宏泰听罗老五讲完,也觉得这些奇思妙想不切实际,可是目前别无他法。 再说,即使不好用,也浪费不了什么资源。 “那好,五侄子,你需要什么帮手,现在就去做。如果镇子里的爆竹烟花不够,可以让人骑马从镇子后出去,到附近城镇购买。 只要能打赢荷兰佬,解洄唐镇之围,你就是最大的功臣!” 罗兴安对罗老五说道。 罗老五也不磨叽,他领命离开,带着几十个会些手艺的义军战士回了家。 到了罗家大院,罗慕班不禁悲从中来,这个他从小长大的地方,他的父亲已经不在人世了。 角落里一个简易的棺材里躺着他的父亲。 这时候南洋正在酷暑,如果再不下葬,尸体就会腐烂,可是现在正是交战时刻,义军无暇安葬,村民也都纷纷躲避,只能把罗老爷子遗体放在院子暂时停放。 罗家大院占地不小,罗老爷子和罗老五在这个院子里居住,其他几个哥哥自立门户,住在附近。 罗老五在棺材前磕了几个头,泣不成声…… 张文龙拉起罗老五,安慰了一下,也不知道如何安慰,只是不停拍着罗老五的肩膀。 罗老五站起来,收起悲声,眼里已经都是怒火和仇恨。 罗老五打开自己的房间,这个房间他走后就一直锁着门。 荷兰人冲进镇子并没有破锁搜查这个库房,只是从窗户里看见里面乱糟糟的,堆着很多工具,就离开了。 “滋嘎……” 门开了,这是罗老五的库房。 张文龙和梁风、老李跟着一起来的罗家大院,陈二爷和罗兴安他们还在镇子口指挥进攻防守。 他们看见这个库房有几十平米,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工具,琳琅满目。 屋子中间一个大大的操作台,操作台上有各种仪器和工具。墙面架子上摆满了工具和模型,角落里还堆放着各种原材料。 令人称奇的是,木门一打开,一只会动的木头狗就从门后跑了出来,吓了众人一跳 原来木头狗和房门有关联。 老李仔细看了看这个屋子里奇形怪状东西,和会动的木头狗,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盗墓多年,墓里各种机关都有接触,这个罗老五实在是有非凡之能,绝非普通工匠,这些机关如果改装放在在墓道里,估计根盗墓的无法靠近。 罗老五对着身后的二十几个会手艺的义军战士说道:“这里工具齐全,按照我说的做,我们要在一个小时内做好投石车和会攻击的风筝,原材料不够,镇子里去找…… 这是造投石车和连弩的图纸!” 罗老五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笔记本,里面标注着各种数据和图案,对于投石车和连弩制造,他早有笔记记录。 罗老五把图纸递给一个义军战士,这人祖辈是木匠,是他同乡,是个义军头目 。 “你拿好图纸,指挥工匠照图施工。” 罗老五吩咐道。 这个义军战士答应一声,转头去按图制造。 罗老五对着张文龙说道:“这些纸鸢没有图纸,只有刚才我们俩勾画的初步方案,并不一定可行。 你们等我一下,我画一张有具体数据的图纸,需要改良再让工匠制造施工。” 说完,罗老五拿起纸笔和尺子,他思索片刻,笔走龙蛇,一刻钟的功夫,他画完了几张图纸,虽然潦草,可是标注清晰,结构明朗,符合逻辑。 老李和张文龙仔细看了图纸,都心下佩服。 这不是一个风筝,不过是借助了风筝的风力原理,这是一只苍鹰形状的飞行器。 飞行器用竹子做成,翼展两三米多长,一对大大的翅膀很威风。 肚腹上有挂钩可以悬挂煤油桶,背上还可以背负弩箭。 这个煤油桶和风筝之间用细麻绳链接,麻绳中间有一捆檀香绑缚,这些檀香一旦点燃,烧到麻绳位置,就会烧断麻绳,煤油桶就会坠落。 这原理非常简单,但是要计算好燃烧时间。 最神奇是背负的弩箭,这些弩箭每个可以连射十支,也是靠檀香的火烧断机关的绳子,弩箭就会瞬间连续射出去。 而这个风筝的角度可以用牵引绳调控方向,当烧断背上弩箭发射机关时候,也同时烧断了两个翅膀的链接绳索。 苍鹰会突然收回翅膀,没了空气浮力,会往下掉落俯冲! 风筝头重脚轻,背上弩箭就会同时触发机关,一起朝着地下方向发射弩箭。 这样的结果,就是这些风筝能够从空中攻击地面,还可以瞬间成了炸弹,点燃敌人阵地。 老李和张文龙看着这些图纸,心里佩服不已,这些武器制造成本极低,而且制造并不麻烦,主要还是设计构思精巧,这个罗老五智慧超群! 院子里,会手艺的义军战士已经开始制造投石车和连弩。 婆罗洲竹子和棕榈树之类有弹性的植物众多,都是很好的原材料,人多力量大,不到一个小时,就造好了十个投石车和连弩,还造好了三十个能悬挂煤油桶的风筝。 这时,一个义军战士匆匆跑来报告。 “镇子外又来了两百多土着士兵和荷兰佬,那一门火炮也调来支援了,这些荷兰佬要进攻镇子!” 老李和张文龙看了一眼院子里造好的投石车和风筝。 “现在可以进攻了么?” 老李问道。 罗老五看着院子里造好的投石车和风筝连弩,他又抬头看了看天空,拿起一根羽毛扔向天空,看了看风向。 “还不行,这风向,我们的风筝不会停留在荷兰阵地,要等一会儿……” 老李焦躁起来,难道这还要诸葛亮借东风? 可是老李没有激动,他只是心里着急,现在,这些武器都是罗老五发明的,要听他的指挥。 罗老五看了看风向,他并没有等东风,他回到屋子里取出一些粉末,递给了义军战士说道:“你们拿着风筝从镇子后出去,到敌人阵地南面按照我告诉的方法,把这些纸鸢放起来,香火燃烧计时,半小时后一起进攻。 这些粉末你们沿途洒落点燃,就会产生浓烟,敌人不会知道动向,也看不清楚你们位置。” 罗老五很聪明,风向是死的,可是人是活的。 他的这些粉末有点烟雾弹的成分,可是具体什么材质,我不知道。 义军战士们领命,拿着风筝弩箭和煤油而去。 罗老五看着院子里的十门投石车,这投石车制造仓促,有些简陋,可是威力强大,完全可以把几十斤的重物抛掷到几百米外。 而且还有测算距离的标尺,还用轮盘绞索上发条一样的原理操作,义军使用起来并不费力。 罗兴安和魏宏泰也急匆匆的来到罗家大院,他俩视察这里制造武器的进度。 “敌人的援军到了,还多了一门火炮。这,我们要如何进攻?这些武器做好了么?” 罗兴安着急的问道。 罗老五抬头望了望天空,又看了看院子外面的树木,然后平静地说道:“我已经命令义军战士在荷兰人的阵地后方,开始放飞风筝进行攻击。 同时,我们将使用投石车,向他们投掷装满煤油的木桶、以及点燃的爆竹烟花等物品。 石块可以晚点投掷,一旦投掷石头打破了掩体,他们会离开阵地四处逃窜,我们就不能翁中捉鳖。 此外,需要通知所有战士们,再过半个小时便可以发动总攻,届时我们将与敌人展开近身搏斗。” 罗兴安、魏宏泰和罗老大、罗四虎静静地听着罗老五的话,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 他们看着眼前的罗老五,突然感到有些陌生。 罗兴安和魏宏泰是看着罗老五长大的,罗兴安按照辈分还是罗老五的远房叔叔。 曾经那个看着长大的子弟,曾经天真无邪的少年,后来成了不务正业的匠人。 一日之间,父死镇灭,破敌在前,又变得如此沉稳镇静,设计武器杀敌,指挥进攻,甚至有些冷酷。 而自己呢? 是否也已经改变了太多? 是不是都真的不懂这个罗老五人生轨迹…… 对了,他叫:罗慕班。 第292章 谁作轻鸢壮远观 罗兴安看着眼前的罗老五,罗老五一脸坚毅和自信,根本不是一个小时前那个瑟瑟发抖的公子哥。 现在的罗老五就像换了一个人,罗兴安很诧异。 罗老五也看了一眼罗兴安,又不自主的看了一眼杂乱的操作台和桌子上各种图纸,他一阵冷笑,已经找到了自信。 刚才那些质疑罗老五的乡邻和义军战士,也都佩服起这个曾经被认为不务正业的公子哥。 罗家很有钱,他们囤积居奇,煤油在晚清时候是稀缺资源,罗家的库房里有很多煤油储备,这些煤油足够攻击荷兰佬阵地。 镇子里的烟花鞭炮也都纷纷调集而来,作为武器使用,洄唐镇军事材料并不缺。 远处传来几声荷兰军队的炮响,镇子又有几所民居纷纷倒塌,魏宏泰急忙说道:“既然已经可以进攻了,我们就开始进攻! 把这些投石车分散活动,不要被荷兰佬炮弹炸了。” 魏宏泰是有军事才能的,他懂得居安思危,不要把敌人当傻子,洄唐镇就这么大地方,荷兰人漫无目的炮击,都可能把刚刚造好的投石车炸毁 。 果然,话音未落,一发炮弹落在罗家大院,幸好有障碍物挡了一下,还是炸毁了两辆投石车,还炸伤了几名战士。 义军战士们一阵惊呼。 罗老五老僧入定一样看着天空,并没做声。 魏宏泰又急又怒,他不懂这个傻乎乎的罗老五在等什么?为何还不进攻。可是魏宏泰也没有说什么,他们知道这些武器都是这个罗老五发明制造的,要听命于他使用。 罗四虎和罗老大也好奇这个弟弟为何突然这么淡定,不过他俩也都没有询问,他们觉得这个五弟虽然怪怪的,可是平时也很镇静。 就在这时,罗老五看见一片树叶缓缓落下,盘旋几圈,缓慢的飘落在他的身边,他对着战士们说道:“现在可以用投石车投掷点燃的煤油桶和烟火爆竹,先不要投掷石块…… 十分钟后,再投掷石头……” 他说完,罗兴安和魏宏泰早都迫不及待,急忙下令攻击,义军战士们一阵操作猛如虎。无数被点燃的爆竹和煤油桶被投石车抛掷到了荷兰人阵地。虽然有些误差,可是大部分烟花鞭炮和点燃的爆竹命中敌人阵地,一下子打乱了荷兰人阵脚。 不要以为鞭炮没啥威力,他们很难炸死人,可是扰乱军心非常有效,硫磺熏的敌人睁不开眼。 刹那间,鞭炮齐鸣,烟花乱射,荷兰阵地浓烟滚滚,荷兰士兵和土着士兵纷纷逃窜。 刚才罗老五迟迟没有用投石机是因为刮的是南风,而荷兰阵地在南方,如果这次火攻风向不对,烈火搞不好会烧了自己阵地,也很容易在投掷煤油桶过程中火焰被风吹灭。 罗老五刚才隐忍了很久,他知道这时候南洋是夏天,南风盛行。但是热带风暴季节,风向多变,南风也不会持久,果然一叶落,知风向,他等来了北风。 投石车的投掷距离更远,火势更盛。热带雨林的夏天,风向改变正常,罗老五懂得天气变化。 写到这,觉得这个罗老五不是个匠人,是个喜欢动脑子的民间异人,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他未雨绸缪,卧薪尝胆了很多年。 一阵投石车的攻击,大部分爆竹烟花和煤油桶,被准确的投掷进了荷兰军队阵地。 瞬间,这不足百米的荷兰阵地内浓烟四起,火蛇乱窜,鞭炮齐鸣,乱成一团。 荷兰人和土着人被突如其来的攻击搞得一下子很被动,狭小的掩体里,他们纷纷趴在地上躲避,士兵被自己人踩伤无数。 这些烟花一被点燃,走势无形可判,很多荷兰士兵和土着士兵被烧伤炸伤严重,哭爹喊妈。 不一会儿,荷兰军队看见不过是烟花鞭炮爆炸,也开始慢慢镇静,找好隐蔽位置准备应付义军进攻。 此时,天空忽然飞来几十只巨大的风筝,苍鹰一般张开翅膀,遮天蔽日的停留在荷兰阵地上空盘旋。 荷兰佬和土着人纷纷朝天射击,子弹击中了风筝下悬挂的煤油桶,煤油纷纷泄露,被地下烟火一烧,烟火有了煤油加持,阵地燃起熊熊烈火。 一个荷兰军官说道:“不要射击这些风筝和煤油桶,他们在天上无法伤害我们!” 还没等他说完,这些本来已经惊愕的士兵们,发现这些煤油桶自己纷纷坠落在阵地…… 他们纷纷躲避烈火和天空坠落的煤油桶。 这时,这三十个巨大的苍鹰翅膀突然合拢,瞬间俯冲下来,几乎同时,苍鹰背上的弩箭机关被触发,几百只弩箭杂乱无章的射向荷兰士兵和土着士兵…… 谁作轻鸢壮远观,似嫌飞鸟未多端。 才乘一线凭风去,便有愚儿仰面看。 未必碧霄因可到,偶能终日遂为安。 扶摇不起沧溟远,笑杀鹏抟似尔难。 这些风筝弩箭并没有杀死沧溟之外的大鹏鸟,也没有能力到达九霄。可是今天却杀了不少敌人,给这些荷兰佬和土着士兵造成恐慌,打乱了荷兰人阵地…… 远远观望的义军战士和洄唐镇百姓们,看着这些风筝攻击荷兰士兵,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就在这时候,远处镇子里的投石车投掷过来无数巨石,巨大的冲击力面前,临时搭建的阵地掩体,瞬间被击中倒塌了…… 在烈火和浓烟中被炸伤,还要躲避天空的弩箭,这些荷兰人和土着人已经没有了斗志,两门火炮也早都被遗弃,扔在一旁,完全发挥不了优势 。 罗兴安看着时机已到,大喊一声:“冲锋!” 几百名义军战士冲向了荷兰士兵阵地,这些荷兰人已经被火烧的受伤,加上鞭炮烟花的熏烤,已经乱成一团,阵地被打开了豁口,他们纷纷往外挤着逃命。 可是,浓烟滚滚的阵地上,几百个如狼似虎的义军战士已经冲到,荷兰士兵和土着士兵大部分被烧的满身伤痕,几乎就是待宰羔羊,不过他们依然负隅顽抗,拼死反抗。 在敌人大部分被烧伤的情况下,还肉搏战斗了一个时辰,义军损失几十名战士,才全歼了几百个荷兰佬和两百个土着士兵。 看着硝烟渐渐退去的战场,满地的敌人死尸,罗兴安和魏宏泰不禁高兴的大笑…… 这场胜利,来之不易! 他们很久没有打赢一场战争了…… 乡邻们也都出来帮着收拾战场和战利品,那两门火炮成了俘虏,还得到了几百支荷兰新式步枪,大家都兴高采烈,庆祝胜利。 罗兴安和魏宏泰长出了一口气,指挥战士们打扫战场,搬运战利品。 陈二爷和张文龙发现罗慕班不在战场了,他们回到了罗家大院,看见罗慕班在罗家老爷子棺材前烧着纸钱,跪地不起,痛哭流涕。 陈二爷和张文龙、老李、梁风也都拿起一沓纸钱投进了棺材前的炉子里,都恭敬的磕了几个头…… 罗兴安和魏宏泰,还有罗老大,罗四虎也到了院子。 “老爷子发葬吧!还有死去的兄弟和乡亲们!今天胜利,多亏了五侄子……” 罗兴安沉痛的说道。 乡亲们纷纷来帮忙,死者为大,本来罗老爷子也德高望重,大家都不免悲声四起。 义军战士和百姓们纷纷夸赞罗慕班聪明英武,能够设计武器打败荷兰佬,都不禁竖起大拇指,即使罗老大和罗四虎也都赞叹不已。 “从小,我就知道你是天才,果然好样的!”一个罗老五的邻居说道,大家纷纷附和称赞。 罗慕班站起身来,没有理会这些百姓和义军的赞颂,他看了看自己的那个仓库和纷乱的操作台,眼角还是流下泪来……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流泪。 他可能想起了这些年的努力和执着,以及遭受的白眼,还是感伤父亲的死亡…… 今天洄唐镇几乎兵不血刃,举手之劳造了几个武器,就干掉了荷兰佬的阵地,为父亲报了仇…… 他很欣慰。 回头看见乡亲们逢迎谄媚的嘴脸,忽然心中一阵厌恶…… 罗慕班隐于乡间几十年钻研奇术,受尽白眼和冷落,他并不生气。 今天,一朝出手,端了荷兰佬阵地,为父亲和义军战士报了仇,一战成名! 不过是上山的人,怎么嘲笑下山的神。 这世间最不缺的就是天分! ————————~~~~ ps:我一直用手机码字,没法用电脑配图片,以后有时间会给书中所有出现的古董物件和这类东西配些图片参考。 这个飞行器风筝是我十几岁设计的图纸,曾经尝试过实验飞行,比较成功。 我造的飞行器,几乎就是书中描写的一样,可控飞行和能够抛掷重物,还能空中发射弩箭,甚至可以从高空收起翅膀,突然坠落俯冲,完全可以当做攻击武器,这结构并不复杂…… 我当时心血来潮,也不过用了一个小时时间设计完成,还制造了一个书中描写的一样风筝做了实验,完全可行。 小说有戏剧性和趣味性,就把我自己的少年时发明插入了这一段。 兰芳共和国百年历史,最终1886年灭亡,也就是小说里写的这一年,义军首领梁路义远走他乡,义军失败。 兰芳失败亡国除了内奸叛徒众多,武器装备落后也是重大原因。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前言里我说过,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通用任何行业。可是这一章节,还是动用智慧利用落后冷兵器去和热武器抗衡,也侥幸取得了胜利,有戏剧性和杜撰的成分。 在1884到1886年间,兰芳的义军战士们确实也数次把荷兰军队打的大败。 其实,战争是残酷的,每一场战斗,取胜都没那么容易…… 客观的讲,在武器装备悬殊的情况下,即使胜利,也不过是运气,有些以少胜多的战例,也许是指挥者确实有非凡的军事才能才取得胜利。 因为历史很公平,他不讲对错,奉行科技第一。 鬼子当年那么强悍,我们打了八年死伤无数,老美两颗原子弹扔下,也就瞬间投降。 但愿这个写盗墓的小说,有缘的读者读了,不仅不会执着于地下和财宝,而是能学会抬头仰望苍穹…… 第293章 江湖的真实颜色 洄唐镇之战结束了…… 这是一场差点义军全军覆没的战斗,最后,还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罗老五设计了武器,攻破了荷兰人的阵地,戏剧性的转变了战局。 街道上,每一个义军战士都脸上洋溢着笑容,脸上仿佛刻着两个字:“胜利。” 大家兴高采烈的打扫战场,搬运战利品,埋葬死尸,罗兴安和魏宏泰有条不紊的指挥着。 这几乎算是一场完胜,不仅打掉了附近的荷兰驻军和警察局,也给那些土着民团重击。 短时间内,荷兰人不会再集结队伍进攻洄唐镇。 罗老大给罗老爷子举行了隆重的葬礼,罗家大院已经被炮弹炸的满目疮痍,残垣断壁。陈二爷和老李、梁风忙前忙后,帮忙张罗着葬礼的事情。 罗慕班不太懂的这些安葬礼仪规矩,他也帮不上忙,只是站在一旁,看着院子里的棺材和被炸毁的院墙发呆。 罗慕班快三十岁了没有成家,和他父亲住在这个院子相依为命。 突然父亲不在了,阴阳相隔,他感觉一切像一场噩梦,他甚至无法接受失去亲人的痛苦。 这两天里,洄唐镇一阵忙碌,大家死里逃生,不免庆幸,义军用伤亡不大的代价全歼了几百个敌人,这在两年来对抗荷兰佬的战斗中也算完胜,给摇摇欲坠的兰芳共和国义军战士们打了一针强心剂。 附近的义军听闻洄唐镇大胜荷兰军队,也都纷纷赶来庆贺,一时间,洄唐镇人满为患,不过士气高涨,百姓也都纷纷杀猪宰羊,犒赏义军战士们。 梁风去三水镇接回了刺灵珠和雷霆,他从陈二爷和张文龙手里拿了一些金钱,买了很多礼物送给了齐老伯,再三感谢,临别又送给了齐老伯两根金条,他感谢齐老伯的侠肝义胆,仗义相援。 然后,梁风去了那个卖刺灵珠战马的人家,送给了那个人一匹骏马,那个人也是个很有性情的商人,早已听闻洄唐镇之战,对梁风赞不绝口。 梁风的事迹早已在本地乡镇传开,包括那匹老马…… 梁风,一直是个爱憎分明,快意恩仇的人,他睚眦必报,也懂的感恩…… 刺灵珠和雷霆回到了洄唐镇,听到镇子里的义军和乡亲们都在传颂着梁风和罗慕班的事迹。 这场洄唐镇之战,如果没有梁风和罗慕班,在几百名持有先进武器的荷兰军队围剿之下,可能这些义军战士们会全军覆没,都会死于洋人火炮和洋枪之下。 可是,还是戏剧性的改变了战局,这确实有梁风和罗慕班的很大功劳。 战争的胜负,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原始的冷兵器打败了最先进的武器,他俩功不可没…… 战争,人的因素,有时候也很重要…… 雷霆听见大人们的议论和赞赏父亲,他的心中也对父亲更起了崇敬之情。 雷霆十二岁了,算是小孩子,不过他这些天成长很快。 “娘,我爹算个英雄么?我长大了也要向他一样,虽然我不喜欢读书,可是,我喜欢打仗。 我也不怕死,也会为了救出陈二爷和李大爷他们那样的朋友义无反顾。” 雷霆对着刺灵珠这个后娘问道,他看着婆罗洲的远山和渐渐落下的夕阳,这个小孩子还有点感慨…… “你爹当然是英雄!他野猪岛屠豹杀虎,洄唐枪狙荷兰佬,夜潜洄河水,独闯布甲镇,他的胆识和所为不是英雄,还什么是英雄?” 刺灵珠说起丈夫也一脸骄傲,而且这次夫妻俩联手狙杀这些荷兰人,杀了荷兰军官,差点阵亡在这婆罗洲。 这些天里,刺灵珠也知道了梁风虽然不苟言笑,不善于表达,可是内心对自己极好,梁风是个心思细腻的人…… 雷霆不再说话,他和刺灵珠在镇子郊外散步了一圈,回到了罗家大院。 此时天也快黑了,罗老爷子已经安葬乡野,入土为安。 可是还有很多客人和义军首领住在罗家大院,梁风和老李他们正在喝酒,几十个人在院子里分成几桌,喝的正酣。 刺灵珠回到房间,将那件由梁风亲自制作的蓑衣和斗笠小心翼翼地包裹起来,仿佛在对待珍贵的宝物一般。 她决定要永久珍藏这两件物品,这件看似简陋的蓑衣和斗笠,却见证了他们在南洋的难忘岁月,也承载了太多回忆与情感。 后来,在抗战时期,我太公还见到过这件蓑衣和斗笠。蓑衣已经变成了黑颜色,挂在雷霆家里的墙上…… 那时候雷霆已经四十多岁,人到中年,他已经成了一方叱咤风云的军阀。 梁风祖籍四川蜀地,雷霆抗战时候和很多川中豪杰一起,领着川军子弟,壮士出川,和日本鬼子浴血沙场…… 他没有读过什么书,可是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在南洋,已经知道了如何做人,如何做男人,做顶天立地的英雄…… 婆罗洲的罗家院子里,篝火燃烧着,几十人还在痛饮,几乎会喝酒的人都喝的酩酊大醉…… 在这几天里大家差点都死在洄唐镇,每个人死里逃生,不免唏嘘。 张文龙和罗慕班坐在一桌,罗慕班不太会喝酒,喝了一点,脸就通红,呛得咳嗽。 喝了一点,罗慕班就不喝了。 张文龙看见罗慕班呆坐椅子上,意兴阑珊,郁郁寡欢,他站起来又给罗慕班倒了一杯酒,说道:“我第一次喝醉是跟我师父六爷,现在也是我岳父。 那天,我饿了几天肚子,最饿的时候,他在京城琉璃厂请我吃了一顿饱饭,教会我做人做事。 我从此学会了喝酒,而且喜欢喝慢酒,也喜欢喝醉的感觉。 你可以学着喝醉一次,所有的不快都成了过去和昨天。这人间事,没有什么不能在一杯烈酒之后,还忘不掉……” 张文龙很会劝人,情商很高,他明白这些年罗慕班的孤独和寂寞,这次又死了父亲。 罗慕班悲伤之外,很大原因也是觉得人生如梦,瞬息万变,昨天前,他处处被人白眼,现在他扬眉吐气,成了人人敬仰传颂的人物,英雄一样的存在。 罗慕班喜欢发明研究,喜欢动脑子,从小就是个很有个性的人,只是这些年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与世无争,他很寂寞,没有知音。 这次攻击荷兰佬阵地武器的顺利发明,也有很多是张文龙的参谋。他俩一起勾画设计的图纸,罗慕班对张文龙这个才十九岁的年轻人很亲近,他俩聊的来。 张文龙看着被炸墙倒屋塌的罗家大院,对罗慕班说道:“罗老爷子已经不在人世了,你自己如果不喜欢在洄唐镇生活,可以出去闯荡一下。 你的满腹才华,要有用武之地。 我们很快要离开婆罗洲了,要去雅加达打捞沉船,那个沉船打捞难度很大,一群荷兰人在那里打捞,可是没什么进展,他们热衷于倒卖军火,来兰芳共和国打仗抢夺殖民地,我们不能只等着荷兰人打捞,再渔翁得利。 我对那个沉船很感兴趣,不如你也和我们一起去雅加达,你的才能对打捞这些沉船也许能出大力。 那些沉船是一大笔可观财富,你意下如何?” 张文龙这个人,天生具备做老大和老板的潜质,他虽然年纪小,可是沉稳,心细有担当,有谋略,也舍得为人不缺慷慨,还能发掘人才,有爱才惜才之心…… 罗慕班看着桌子上满满的一杯烈酒,他听见张文龙说完,沉思片刻,站起来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罗慕班呛得咳嗽了几声说道:“兄弟说的不错,我对洄唐镇已经没有任何眷恋。 我二哥在苏丹做生意,三哥、四哥参加了义军和荷兰人打仗,大哥在婆罗洲也很多生意,只有我无所事事,我活了二十八年了,独身一人,还没有走出婆罗洲…… 好!我跟你们走,出去看看外面世界,人生总要闯一把!” 张文龙大喜,他很欣赏罗慕班的才华,这个人要是在古代,也是鲁班一样的发明家,有过人之能,也许在某一领域会改变历史。 老李和梁风也和罗慕班坐在一张桌子上,他俩听到张文龙和罗慕班的对话,都站起来高兴的敬了罗慕班酒,他们也把这个看着木讷的罗老五当做朋友,也欣赏他的才华。 一个时辰里造出三十个风筝轰炸机,十个投石车和弩箭,用烟花和煤油就打乱了敌人阵脚,干掉了两门火炮,大家有目共睹,大家对他的技术也无比佩服。 陈二爷和魏宏泰,还有罗兴安,罗老大罗四虎他们坐在一个桌子上喝酒,酒桌上还有几个义军头目,他们谈论着这次洄唐镇之战,都兴高采烈。 村里一些邻居和亲属女眷也在隔壁桌子上吃饭,虽然晚清时候男女有别,很少同席,可是特别时期,也没人计较这些。 陈二爷喝的有点微醺,他发觉身后一双眼睛在偷偷看他…… 他侧目瞟了一眼,这个女人正是魏宏泰的相好,正对他一双眼睛脉脉含情…… 陈二爷继续喝酒,没有理会这个女人,罗家大院里人声鼎沸,镇子里也张灯结彩。 这些天镇子很热闹,因为打了大胜仗,几百个义军战士们驻扎在镇子里,和百姓们一起吃住,有的乡民酒后开始载歌载舞,敲锣打鼓表演一些节目,洄唐镇热闹的节日一般。 大家都喝了迷迷糊糊,罗老大说道:“不早了,早点休息吧,我们明天再议事,商议一下未来几天计划。” 大家喝了杯中酒,离席纷纷回房间睡去。 陈二爷喝的有点醉,可是没有睡意。 晚餐之后,罗家大院恢复了平静,桌子上杯盘狼藉,一些义军战士收拾残羹剩饭,打扫卫生。 陈二爷睡不着,他计划要回雅加达研究沉船,不想在兰芳共和国这里久留,他也思念妻儿,想回大清。 镇子里已经安静了…… 夜色笼罩着洄河和石板街道,野外倦鸟归巢,天上一勾星月,天如水…… 陈二爷沿着洄河走出了镇子外,他没有拿着灯笼,带着短枪,今晚有月光和星星很亮,他散步能看清道路。 陈二爷不知不觉得走出了洄唐镇几百米,这时候街道上几乎没有了行人…… 突然,他发现远处丛林里两个人影在谈话,鬼鬼祟祟的站在椰子树林里。 他瞬间醒了酒,心想:“不会是荷兰佬的奸细,或者敌人来侦查吧?” 陈二爷在树林里散步,椰子林和榕树林很茂密,那两个人影没有发现他,陈二爷掏出腰里的短枪,悄悄的靠近那两个人,倾听他们说话。 “你怎么还敢回来?你不知道镇子里全是义军抵抗军?” 一个声音低沉的说道。 “我杀了老爷子,有家难回了,村里人也死了人,恨我入骨,以后我永远也不能回镇子了 ,你要给我一笔钱,我永远离开。” 这个声音陈二爷听着很熟悉。 他借着月光一看,这个人居然是剃头匠老张,老李他们曾经在他家养伤,陈二爷认识他,他杀了罗老爷子逃出了镇子。 陈二爷握紧手枪,躲在大树后,继续倾听他们说话。 另一个人发怒的说道:“我们都拿了荷兰人的钱,荷兰人也给你儿子安排了优厚差事。 我们和荷兰人计划好拿这些受伤义军当诱饵,引诱义军大部队来救援,一网打尽…… 没想到我五弟出现,这些大清来的华人也这么勇武,竟然打的几百个荷兰士兵全军覆没。 我让你去东万律报信,你报完信居然还敢回来到我家行窃藏宝图! 被我父亲发现,还杀害了我的父亲,这仇不共戴天,你还有胆子勒索我?” 老张冷笑着说道:“呵呵,你不给我钱,我就告诉你几个弟弟和义军战士们,是你出卖了伤员义军,你也活不了。 那个藏宝图在镇子里流传百余年,全镇子人都知道这宝藏位置只有你家老爷子知道,你家老爷子悄悄的挖掘,得到了数不清的金银,宝藏现在还没有挖尽,我干嘛不去拿? 你老爷子是命不好,我漏了行迹,他还呼喊求救,死得其所 。” 另一个人好像有些心虚,叹了口气说道:“我爹在天之灵不会放过我的,本来荷兰人对我许诺众多,我以为以后在婆罗洲也会飞黄腾达,做的更大,现在一团糟……” 陈二爷听得心惊,他仔细听声音很熟悉,月光下,定睛一看,这个说话的人…… 居然是罗老大…… ————————~~~ ps:这两天连续暴雨,喝酒喝的醉生梦死,断更两天,有负契约精神,我说过,即使一个读者,我都会把这本小说用心写完。 今天登录看见读者“爱吃什锦银芽的王红”朋友居然给我这本烂书,刷了一千元钱的礼物,送个“金牌催更。”受宠若惊。 这个读者也是从我第一章追读的读者,我们素未谋面,只是神交。 我性格粗野,玩世不恭,放浪形骸,粗人弄墨不成样子,涂鸦之作,感谢认可。 我也是手里过手过亿万钱财的人,见过奇珍异宝无数。昨天断更两天,可是看见收到的这一千元钱的礼物,却胜过贵重过无数奇珍异宝。 心下深深感动,又歉疚…… 我原来以为我写的书,人们都不屑于读。 这礼物是对我的认可,这个礼物胜过金银珠宝和古董珍玩…… 思之,深感汗颜…… 觉得有负读者厚望,可能原来写的过于粗放和游戏了,我会改正,好好斟酌文字,三省其身。 鞠躬感谢之余,以后也会更用心的把这本小说写完…… 这小说不仅是我的人生传记和思维生活痕迹,也承载着很多平时闷在心里的想法和抱负,和记录芸芸众生中不同的人生。 世界那么大,我们都要去看看…… 在书里,有着无限江山和大千世界,有滚滚红尘和尔虞我诈,有快意恩仇和利欲熏心…… 这些是江湖的真实颜色! 我见过江湖和人心…… 在这个江湖和凉薄的世界里,有逝去的青春和说不清、道不明的爱恨情仇,以及每个人生高峰低谷的深刻感悟…… 在这个逝去江湖里,我开心过,流泪过,性情过,无悔过…… 但愿我这个从江湖中走来的流氓作家,和喜欢读我书的读者永远走下去。 谁都可能走过人生漆黑的长夜,也都有过阳光灿烂,锦衣烈马。 春风若有怜花意,可否许我再少年…… 但愿书中这个晚清百年前的江湖里,大家永远年轻,永远有梦,永远意气风发,豪气干云…… 因为这本小说,和读者们有缘相见之日,把酒言欢,共话江湖! 感恩遇见,珍惜缘分! 六爷,写于2024,7,27夜,沈阳,暴雨 第294章 眼见为实 陈二爷看见居然是罗老大在和剃头匠老张月下交谈,他大为震惊,握着手枪的手也不禁抖了起来…… 他不是害怕,是愤怒。 陈二爷来了兰芳一段时间,也听说了无数关于华人做了汉奸的新闻,没想到近在咫尺的罗家老大居然是这次告密的主谋。 而且并不是荷兰人在关帝庙没有发现这些藏在地下工事的义军伤员。 而是荷兰人期盼着以这些伤员为诱饵,盼望附近的义军大部队来支援,荷兰人可以一网打尽。 原来,荷兰人巴不得梁风出去找义军大部队来救援。 陈二爷越想越心惊,也更加愤怒…… 他想冲出去打死罗老大和老张,可是,还是忍住了,他要多了解一些信息。 夜色下,剃头匠老张不依不饶的索要钱财,罗老大支支吾吾,可能因为做贼心虚,好像他也不敢得罪老张,二人争执起来。 最后,罗老大说道:“今天太晚了,我还要赶回去,出来镇子时间长,他们会起疑心。 你明天这个时间到这里,我给你金钱,你滚蛋!” 老张半信半疑,质问了罗老大几句,还是转身离开了。 罗老大看见老张转身离开,他抽出腰间一把匕首,突然,扎向了老张的后腰。 老张没有防备,被匕首扎中了后腰,身上一阵剧痛。 老张大吼一声,转身掐住了罗老大的脖子,狠狠地掐住罗老大脖子不放手。 罗老大拔出匕首,又狠命的捅了几下老张的肚子,老张的手臂终于放开…… “你跟我斗?不自量力!你杀我父亲的时候,我就在暗处看着,我没有现身…… 这把匕首就是你杀死我父亲的那一把,我几个弟弟脑子糊涂,还妄想推翻荷兰政府,恢复兰芳,兰芳有什么? 现在荷兰人给我一切,我有钱,就有一切! 你办事不力,还敢勒索我,反正如今洄唐镇节外生枝,荷兰人已经大败。 我回头去跟我弟弟们投靠义军,打击荷兰佬,谁给我安全和饭吃,我就扶持谁!” 罗老大恶狠狠的对着躺在地上呻吟的老张说道。 老张伸出手指,指着罗老大骂道:“你看见我杀了你爹,你还能忍住,果然好儿子!” 老张说完,从怀里也抽出了一把短刀,这把刀很锋利,他爬起来刺向了罗老大…… 罗老大早有防备,一脚踢飞了老张手里的短刀,接着一脚把老张踩在脚下! 他拿起那把匕首再不留情,一刀割破了老张的咽喉,又一刀扎进了老张的胸膛。 老张挣扎几下,没了呼吸…… 罗老大看见匕首扎进胸膛很深,拔了一下很费力没有拔出,也就不拔了。 他满头大汗,拖着老张的尸体,把尸体扔进了洄河,老张的尸体被河水冲向大海。 罗老大看见树林里安静的吓人,急忙擦擦汗水,匆忙跑回了洄唐镇。 陈二爷看见夜色下的两人激斗和对话,他一动没动。 他也不知道该站出来,还是继续倾听下去…… 看见老张已死,罗老大回了镇子,陈二爷也回了镇子,进了罗家大院。 这时候,老李还没有休息,陈二爷叫过来老李,把刚才看见的经过,详细讲了一遍。 老李大惊,这确实有些匪夷所思,罗老大难道会为了一己私欲,看着父亲被杀,看着镇子被屠? 选择做了汉奸? 老李是见过世面的人,他知道人心险恶,一切皆有可能。 他想了一下说:“这事情是大事,不能拖延,要喊起来梁风和张文龙,我们商议一下。 看看要如何通知罗兴安和魏宏泰,告诉义军早早提防,我们早点离开这是非之地。” 陈二爷点头答应,他们喊来了梁风和张文龙,二人刚刚睡下,穿衣起来,听见陈二爷的描述,都怒不可遏。 “这个罗老大这么可恶,我们杀了他!然后回雅加达,不管这里事情了。”梁风说道。 张文龙沉思一下,说:“还不能杀,现在空口无凭,老张的尸体也被河水冲走,死无对证。 我们杀了罗老大,会节外生枝。不如先静观其变,但是我们要赶紧离开婆罗洲,再留此地无益。” 陈二爷和老李对视一眼,觉得张文龙所言正确,确实现状如此。 “我们各自回屋睡觉,明天和罗兴安他们打个招呼,就离开婆罗洲吧! 兰芳如此现状,我们无力回天。”陈二爷说道。 大家都听了陈二爷的话,各自回房休息,其实谁也没睡,都连夜收拾东西,准备武器。 谁也不知道这一夜和明天要发生什么…… 一夜难熬,几声鸟叫从野外传来,终于,天亮了。 陈二爷走出了罗家大院,他在洄河旁散步,心中盘算如何与罗兴安告辞离开这里。 这时,对面走来了魏宏泰和他的相好,两人起的也特别早,搂着腰在河边散步。 陈二爷觉得应该告诉魏宏泰昨晚的事。 他和魏宏泰打个招呼,三人找个吃早点的店铺要了早点。 虽然这几天发生战斗,荷兰人被打跑了,这些店铺开始正常营业。 陈二爷吃了一口早点,对魏宏泰说道:“你打算下一步怎么办?去哪里?我想这几天回雅加达。” 魏宏泰说道:“我和罗兴安商议一下,还有鹿回头抢来的那些军火,还在附近岛屿藏匿,要取出来。 我们整合队伍,继续攻打荷兰佬!” 陈二爷沉默不语,他刚想告诉昨晚罗老大的事情。 这时早餐店的门开着,忽然进来一个人,居然是罗老大。 魏宏泰看见罗老大,热情的打着招呼,罗老大坐下一起吃早餐。 罗老大有些尴尬,他竖起衣领挡住昨夜被老张掐的脖子淤青。 可是,这脖子伤痕还是被魏宏泰发现了。 “罗大哥脖子怎么了?昨晚还很好……” “这…… 唉,昨晚酒醉,和你嫂子吵架被掐的。” 罗老大支支吾吾的回答,倒是也没破绽。 陈二爷突然心中一阵厌恶,差点干呕起来。 魏宏泰发觉气氛突然异样,也很警觉的看着陈二爷和罗老大。 就在这时,门外又进来一个人,居然是老张的儿子! 老张的儿子二十多岁,曾经是个义军战士,鹿回头之战后,没了踪迹,镇子都传闻老张杀了罗老爷子,老张家这些天一直无人。 老张的儿子一脸怒火的进来,他手里拿着一只火铳,对准了罗老大的头…… 魏宏泰身上没有带武器,没有动。 陈二爷腰里带着手枪,他急忙拔枪出来对准了老张儿子。 “放下枪,你想干什么?” 陈二爷说道。 老张儿子恶狠狠的说道:“你们都被骗了,是他告密给了荷兰人,他还杀了他亲爹,嫁祸给我父亲。 我父亲昨夜约他见面商谈,一夜未归,父亲临走前告诉我如果一夜未归,就是被罗老大杀害灭口…… 我今早在海边看见父亲的尸体,果然被他害了…… 我找了他一早晨,我要为父报仇,杀了他!” 魏宏泰大惊,看着眼前的两个人,愣在原地,不知道如何是好。 陈二爷知道昨晚发生的事,知道这个老张儿子说话也假话连篇。 他爹被杀,怀疑罗老大没错,可是他爹确实杀了罗家老爷子,老张还是罗老大一起告密的同谋。 陈二爷灵机一动,有了对策,他拿起短枪对准老张儿子太阳穴。 “放下枪,我们一起去找罗兴安说清楚!” 魏宏泰附议。 老张儿子看见陈二爷的手枪,有些害怕,本来他打算来报仇的,没想到大早上,节外生枝遇见了陈二爷。 在鹿回头,他看见过陈二爷的指挥手段,他知道这个来自大清朝的人出手无情,自己不配合,没准马上崩了自己。 “好,我放下枪,我们去见罗指挥!我手里有罗老大给我爹的书信! 他让我爹告密给荷兰人,这是证据!” 老张儿子有恃无恐,他万万没想到,昨晚陈二爷看见了他爹和罗老大的会面,也听到了来龙去脉。 魏宏泰看见老张儿子信心百倍的表情,也对罗老大起了疑心。 “一起走吧!我们去找罗兴安理论!” 说完,魏宏泰结了帐,几人去了罗家大院去找罗兴安。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房间里,柔和地照亮了整个房间。 罗兴安正躺在罗家大院的床上,呼呼大睡。 昨晚,罗兴安和大家一起喝酒,心情愉悦,不知不觉间就喝下了许多酒。酒精的作用让他陷入了沉睡,睡得很沉。 “砰砰砰!”一阵敲门声突然响起,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敲门的人似乎很着急,敲门声越来越急促。 终于,罗兴安被吵醒了,揉了揉眼睛,伸了个懒腰,迷迷糊糊地问道:“谁啊?这么早敲什么门?” 门外传来一个魏宏泰焦急的声音:“罗指挥,我是魏宏泰,有急事要找您!” 听到魏宏泰的名字,罗兴安立刻清醒过来,急忙起身打开门,只见魏宏泰一脸焦急地站在门口。 “出什么事了?这么急着来找我?” 罗兴安皱起眉头,疑惑地看着魏宏泰。魏宏泰连忙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罗兴安。 听完魏宏泰的讲述,罗兴安心中一紧,脸上露出震惊之色,急忙穿衣走出了屋子。 院子里站着老张儿子拿着火铳,还有面如铁灰的罗老大,还有拿着短枪的陈二爷。 院子里,听见动静赶来的义军也越来越多,老李和梁风他们也都走出了屋子。 “放下枪!说清楚!” 罗兴安一声大吼。 老张儿子冷冷的说道:“我是来说清楚的!我听乡亲们说,我爹用我家祖传匕首杀害了罗老爷子,那把匕首呢?” 罗兴安和大家对视一下,那把匕首在罗老大手里啊,几天前,他就收走了。 “罗老大勾通荷兰佬,让受伤的义军战士为诱饵,引来援军,荷兰军队会围剿洄唐镇一网打尽!他威胁我爹一起作恶,我爹不从被他杀害。 这些都是罗老大的阴谋,他谋害了他亲爹,嫁祸我爹!还杀害了我爹。” 老张儿子气势汹汹的讲述。 罗老大心里开始发慌,额头也开始冒出冷汗来。 他暗自懊恼自己昨晚在捅死老张后,看到匕首上沾满了鲜血,觉得太脏了,竟然没有将其拔出来。 而是直接将尸体和匕首一起扔进了洄河。 现在看来,那把匕首似乎已经落入了老张儿子的手中。 想到这里,罗老大的脸色变得愈发难看,心中充满了不安和恐惧。 罗老大刚想狡辩,老张儿子手里一扬,那把杀害罗老爷子的匕首,扎在了墙角的桌子上…… 第295章 张三刀 罗老大看见老张儿子拿出了那把杀死罗老爷子的匕首,冷汗一下子下来了…… 果然,估计是老张儿子找到了他父亲老张的尸体,得到了这把匕首。 现在证据对自己非常不利,罗老大有些慌张,脑子想着对策。 院子里义军战士围的越来越多,还有附近的百姓,包括罗四虎也闻声赶来,大家聚在一起,议论纷纷。 罗四虎家住在罗家大院不远,听见喧哗,匆忙赶来,看见这混乱情形,听见老张儿子的说辞,罗四虎怒不可遏。 “我父亲临死手里握着你爹的剃刀,你怎么解释?我亲眼看到你家的这把匕首插在我爹身上,你还敢来恶人告状?”罗四虎骂道。 罗老大听见罗四虎发问,也急忙说道:“不错,老张杀了我爹,所有乡亲都看见了,也看见了这把匕首还有剃刀。 这把匕首我收起来放在家中,被你偷走,你还反咬一口,敢来挑拨离间!” 老张儿子听见一愣,他爹确实没有跟他说起剃刀的事。 其实,那一天是老张威逼罗老爷子说出一个宝藏的埋藏地址,而不是要得知地下工事位置,老张早就知道关帝庙地下工事位置。 罗老爷子宁死不从被杀,他临死前扯下了挂在老张腰上的剃刀,老张并没留意剃刀丢失。 老张儿子看着大家对自己虎视眈眈的逼近,他并没有太慌张。 这个老张儿子大名不详,他有个外号叫:三刀。 为何乡亲们叫他三刀不得而知,不过猜测应该是这人要么有过人武功,可以三刀之内杀人。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其人做事两面三刀。 三刀:张三刀,就成了他的名字。 张三刀智商够用,胆量够用,可是奸滑过头了,他忘记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恶人自有恶人磨,他爹的行径被陈二爷都已经知晓…… 张三刀看着院子里对自己满眼怒火的人们,不慌不忙拿出一张信纸,递给了魏宏泰,魏宏泰看了一眼,递给了罗兴安。 罗兴安打开一看,纸上写道:“总督鉴:昨日荷军已至。贼,已于地下藏匿几十人。是夜,有外贼梁风潜水而入,得求援密信,外出饮水镇搬兵,敌军不日将至,最少几百人。 正好贼聚,可以全歼。 东万律要多加援军支援洄唐镇,否则,势均力敌,恐难一网打尽。 罗慕思。” 罗兴安看完书信,递给了罗四虎和站在一旁的罗老五,二人一看,果然是大哥笔迹…… 罗老大本名叫做罗慕思。 罗四虎脸色铁青,把书信扔给大哥,罗老大没有看书信,他已经魂不附体,瑟瑟发抖,不知所措。 “这,这是诬陷,这字很容易被模仿我怎么可能做奸细? 我两个弟弟都是义军,这次还是我五弟出了大力击杀荷兰佬!” 罗老大声嘶力竭的喊着辩解。 罗四虎看了一眼大哥,又看了一眼五弟罗慕班,他心中知道这书信就是大哥写的。 他们从小长大,罗老大读书不好,写字总有错别字,这个信里“风”字写的有错误。 风字是“几”字里面是个虫字,这个“虫”字,罗老大每次书写,都会涂抹一下最后一笔,这习惯延续很多年,从小到大没有改变,这个细节无法模仿…… 罗四虎知道大哥笔迹细微特点,知道是大哥本人所写,心中一片冰凉…… 自己和三哥为了华人权益和兰芳命运浴血奋战,自己亲哥居然想把义军一网打尽。 而且荷兰佬早就知道关帝庙地下工事位置,只是想拿这些伤员当做诱饵,一网打尽,思之,汗流浃背。 幸亏五弟和张文龙他们设计武器打乱了敌人阵地,还有梁风和罗兴安他们神武,一路袭击了沿途警局和荷兰人军事驻地,还屠了布甲镇土着们,让荷兰军队首尾难顾。 罗慕班又出奇迹制造武器,结果荷兰人一败涂地…… 罗兴安看着罗老大的表情,他重新拿起书信仔细看了看笔迹,已经猜到这信是罗老大写的告密求援信。 只是罗老大和老张之间什么关系不得而知,可是,那些不重要,谁是叛徒很重要。 罗兴安也暗暗心惊,如果不是自己一路杀来,用兵无误,分散了荷兰佬兵力。还有罗慕班这个鬼才,发明纸鸢弩箭和投石车打垮敌人阵地,也许几百个义军战士都会在洄唐镇折戟沉沙,全军覆没…… 他心中又怒又恨,不过没露痕迹,继续听大家说下去…… 老张儿子看见罗老大面如土色,更加得意,他思考着如何开脱父亲那把剃刀证据。 “罗老大完全可以杀死我爹,抢来我爹身上剃刀工具嫁祸我爹,罗老大不仅是杀害老爷子的真凶,还是荷兰佬的奸细! 我们要杀了他!” 这个张三刀胆略异于常人,面对几十个虎视眈眈对着自己的义军战士和罗四虎,他一点也不惊慌,极力挑拨和辩解。 罗老大居然无言以对。 院子里群情激愤,义军们都挥舞着手臂,愤怒的要打罗老大,罗老大瑟瑟发抖。 陈二爷不想再参与兰芳的事情,他觉得心里好烦好乱。 可是,他知道罗老爷子确实被老张杀害,老张也确实是叛徒。如果这样下去,老张儿子借刀杀人除掉罗老大,肯定还会对义军继续下手,这些天的努力就毁于一旦。 陈二爷拿过那封书信看了看,然后递给了罗兴安,他掏出短枪对准张三刀,眼睛阴冷的说道:“你叫张三刀?老李在你家养伤,鹿回头之战回来后,你去了哪里? 鹿回头伏击荷兰佬,你是和梁风一起到对面偷袭狙击荷兰人的小队。 可是在大路对面回来后,只有你一人衣服肚子一侧是湿的,他们衣服都是干的,因为梁风让弟兄们都脱了衣服,光着身子趟过鹿回头大路旁的那条河,过河的义军战士衣服都没有湿…… 这些痕迹说明你根本没有过河,你躲在河边草丛里观望战斗,趴在草地上衣服被河水打湿,你根本就没有过河杀敌! 当时我就怀疑,没有戳穿。回来洄唐镇,你就无影无踪。 我再问你,你爹的伤口是被这把匕首杀害的,是不是肚子几刀,颈部一刀,心脏一刀? 你知道么?罗老爷子后腰一刀,我亲眼所见这把匕首扎在老爷子后腰,你爹的伤口我也知道,你说我说的位置正确么?” 张三刀大吃一惊,果然他爹老张是这样被罗老大杀死的。 罗老大也大惊失色,心想,难道自己昨晚杀死老张的情景被陈二爷看见了? 罗老大也汗流浃背,不知所措。 陈二爷不再啰嗦,他对着罗兴安说道:“这个老张儿子是个叛徒,他杀了他亲爹,模仿罗大哥笔迹诬陷罗大哥,挑拨离间。 这把匕首是罗大哥那天拿走后,被张三刀偷到,他杀死了他爹,诬陷罗大哥。 这一过程恰好被我昨晚看到,我听见他和他爹起争执,是因为什么藏宝图……” 陈二爷慢慢的说道。 谁也不知道陈二爷为什么替罗老大开脱,甚至他自己都想不明白,可是他就这么做了。 张三刀没有想到这么反转,他一时不知道如何辩解,罗老大满面喜色,感激的看向陈二爷。 罗兴安和魏宏泰对视一眼,罗兴安说道:“陈二爷问你这些天去了哪里?你爹去了哪里? 你在鹿回头伏击荷兰佬的时候,你没有渡河战斗,你去了哪里? 说!你还敢挑拨离间?” 张三刀虽然诡计多端,他没有想到陈二爷的问题如此刁钻,而且陈二爷心细如发,说的细节属实,他一时无法回答。 “杀了他!替我爹报仇!”罗四虎说道。 罗兴安没有再问什么,他一点头,几个义军战士拉起张三刀,拖到外面砍掉了头颅…… 院子里人们还是议论纷纷,罗兴安大手一摆,“都散去吧!我们休整一下明天离开洄唐镇,联合附近义军会师饮马镇,去打东万律! 梁路义和罗义伯司令也快回来了! 这次洄唐镇之战大获全胜,叨扰了百姓,我们发放钱财,修复被毁掉的房屋,战死者给以抚恤。 大家散去吧!” 说完,罗兴安转身回了房间。 罗老大死里逃生,被陈二爷解了围,他感激的看着陈二爷,不断的抹着头上汗水,他已经不知道说什么。 罗四虎和罗慕班,拉了一下愣在原地的罗老大,他们进了屋子休息。 魏宏泰看了看陈二爷,他看着院子里散去的义军战士和百姓,对陈二爷说道:“我们出去走走。” 陈二爷点点头,心绪复杂,他就和魏宏泰走出了罗家大院…… 他们在街道上并没有说话,二人都默不作声的走着。 到了郊外,这地方很平坦,有个石头凉亭,里面几把石凳,很幽静。 “陈二爷,刚才你明明知道那封信是罗老大写的告密救援信,你为何替罗老大袒护? 我很好奇。 过几天,你就走了,你认为这个兰芳共和国还有救么?此处没有他人,只有你我,我也视你为知己,请直言。 因为,我也想走…… 还有,刚才提起的藏宝图才是罗老爷子的真正死因,对于这藏宝图,我有些耳闻,罗家也是因此发迹。 那个宝藏是百年前一个有名海盗埋宝之地,埋在弗洛雷斯岛附近一个小岛,这个小岛有粉色沙滩和怪兽。 那里毒虫猛兽遍地,离此并不远,具体藏宝之地,只有罗家老爷子知道…… 我们相识不久,我对您很尊敬,佩服陈二爷胆魄和见识,我想听听您的意思…… 我二十岁来到兰芳,出来这么久,我也想回大清了……” 魏宏泰说完,有些意兴阑珊,看着洄唐镇燃起的炊烟和远处丛林,叹了一口气…… 第296章 凉亭对话 陈二爷听魏宏泰说完,他沉默一下,没有做声,魏宏泰看着陈二爷若有所思,好像在思考着他的问题。 过了一会儿,陈二爷打破沉默,说道:“罗老大的两个弟弟是义军首领,他五弟又刚刚出了大力,解了洄唐镇之围。 如果他们大哥是奸细,会是天大的笑话,不仅从此义军更加四分五裂,彼此不再信任团结,也可能人人自危,成为朋党之争和内乱的根源。 现在老张已死无对证,只能保全和稳住罗老大,才能不会内乱。 罗老大知道是我替他解围,他从此估计也不会再做内奸,小心避世,减少祸端。” 魏宏泰有些感伤的说道:“想不通罗老大为何要做内奸,他的两个弟弟可是义军战士,还是头目。” 陈二爷看了一眼魏宏泰,他觉得魏宏泰虽然为人豪气慷慨,可是似乎只是个武夫,思维方式有些简单。 “魏兄,这其实不难解释,罗老大是本地望族富豪,他和东万律的名流,包括荷兰佬交往甚密。 罗老大为了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或者希望义军失败,他告密立功,荷兰人也会给他更多权益和社会资源。 至于他兄弟们是义军,和他并无关系,在利益面前,手足相残都是常事。他几个弟弟不是商人,不算富人,这世界上有阶级的,罗老大和罗四虎他们不是一个阶级,所以思考的方式也不一样。” 陈二爷说道。 “阶级?好像听过这么词,是不是德意志帝国一个什么叫马克思说的? 他好像是无产阶级,一生要把无产阶级团结起来,推翻统治阶级,他还不相信有神的存在,在欧洲一直被驱逐,是不是这个人? 他好像三年前死去了,这人很有名。” 魏宏泰知道的还很多,他听到阶级这个名词居然想起了马克思。 这是1886年,马克思在1883年病逝。他对欧洲乃至世界有很大的影响,在兰芳共和国很多人也知道马克思的事情。 陈二爷点点头,他说:“不错,我读了一些他的着作,不过我是个商人,我爹是个盗墓起家的人,我们不是一个阶级。 我也不相信一个毕生穷困,把几个孩子都能饿死的人,写出的理论能拯救全世界,能让天下的人吃饱饭,这不合逻辑。 一室不除,何以扫天下? 即使无产者真的团结起来推翻了当政者,他们摇身一变成了统治阶级,对待子民也许会更加残酷,因为他们本身就是穷苦阶层出来,对待自己人会更加了解,统治手段会更残忍。 我也不相信一个对神灵和天地都不懂敬畏的人,不可能真的有那么多爱心和心怀感恩。 仅仅一个贫富差距,就把人类分成了阶级,就可以骨肉相残,父子反目互相打倒,泯灭人性,我们做人为了生活的外在物质需求,被分了阶级,没了情感,活着的灵魂是什么?” 陈二爷是个商人,可是他有清醒的头脑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魏宏泰听了沉默一下,说道:“那你认为兰芳共和国还有在奋斗的意义么? 兰芳一直是共和,大总制也都是民主选举,可是百年兰芳这几年几乎就被荷兰人侵占了,还有无数内奸帮着荷兰佬。 我想不通我们错在了哪里?我也有些心灰意冷,很迷茫……” 陈二爷看着路上过往的行人,这些人都已吃过早饭,出去耕种或者办事,他们都是洄唐镇的人,看见魏宏泰和陈二爷坐在路边凉亭里聊天,纷纷微笑着打着招呼。 陈二爷说道:“这些行人和百年前的行人已经不是同一批村民,洄唐镇这百年来不知道变化多大,可是百姓考虑的就是吃饱肚子,安居乐业。 他们不关心谁来统治,不过如果荷兰人残害华人,那是仇恨,起来反抗是两回事。 现在这些百姓衣食无忧,你让他们去抛家舍业,冒着掉头的风险去革命,他们会去么? 战死了,会有多少人记得他们? 历史太厚重,苍生死去化成的那点尘埃,又算几分? 建立兰芳共和国的罗芳伯雄才大略是个能人,包括后来的几个选举出来的大总制,对兰芳的贡献都不小。 兰芳共和国在内政、外交、经济和社会方面展现出了独特的治理模式和文化特色。在法治、民主选举和教育方面都有着先进的理念和实践。 在政治上,兰芳共和国实行官员的民主选举。司法上推行法治,严惩犯罪;司法领域,兰芳共和国实行以法治国的方针。 这些都是非常正确的执政方针。 听说兰芳共和国军事上实施全民皆兵政策、并自主制造军械,罗芳伯打击海盗,抗击荷兰佬的殖民,联合土着,他确实是个人才。 罗芳伯把当时的西加里曼丹岛成为了最大的水稻种植地。在丛林里修造了四通八达的道路。他还创立汉文学校,宣传中国传统文化,确实让人崇敬,高瞻远瞩,思维清晰,是个少见的高人…… 如果兰芳一直被罗芳伯统领下去,就不会给荷兰人钻空子颠覆,就不会今天这样地步。 看来每个大总制能力差异很大,刘生太蠢,一比较强弱自判。 刘生把选举搞成世袭制,他们对荷兰佬依附成了傀儡,兰芳名存实亡,岂能不亡国? 刘生的统治阶级又一直做荷兰人的走狗,镇压义军反抗,内外夹击,义军很难成功……” 陈二爷休息了一下继续说道:“即使梁路义和罗义伯率领的义军赶走了荷兰佬,他们也不能把那些曾经攀附荷兰佬的华人全部杀掉。 也会继续争权夺利,内乱不止,受苦的还是百姓。 即使继续推行罗芳伯的统治政策和民主选举制度,兰芳也不一定会成为什么样子。 梁路义出身草莽在社会底层长大,可能学问不高,见识未必多有深度。 他是个义士不假,打仗也许在行,不缺勇敢,一旦坐上了大总制位置,其治国能力和对各个阶层,以及驾驭邻国关系的手段就不好预测了…… 你知道太平天国起义声势浩大,百姓支持,洪秀全一旦做了天王之后定都南京,就开始骄奢淫逸,对待子民的残暴,比清朝鞑子还狠,最终给百姓搞得民不聊生,天下大乱…… 对于未来,我们无法假设和臆测。 不过我感觉梁路义的义军最后会失败,他的下场也会很惨,除非逃亡异地,也许得以活命。” 陈二爷说到这里,迟钝了一下。 魏宏泰问道:“为什么你说梁路义司令可能下场很惨?” 陈二爷继续说道:“如果梁路义要是在兰芳共和国留下来,他自己可能性命不保。因为人是善变的,尤其革命的百姓。 在特定历史时期,台下对你扔石头的民众,也许就是曾经举手欢呼的人群…… 这些道理,几句话也说不清,只是我的个人感觉…… 我对政治没有兴趣,要和大家回雅加达打捞沉船去了。 你说的这个宝藏是罗老爷子被害的诱因,也是罗家发家的根本。 看来钱财是祸端,可是人活着需要财富,人不得外财不富,需要冒点险才能得到宝藏。 我们可以去那个有宝藏的怪兽岛看一下,要带上罗老五,这个人我非常看好,想带他到雅加达打捞沉船。 怪兽岛的宝藏具体什么情况,罗老五和罗四虎应该更清楚,那个岛上听说有怪兽,听说这动物有毒还残忍,去寻找宝藏可能不是那么简单……” 魏宏泰听陈二爷长篇大论的说完,他陷入了沉思…… 他没有想到陈二爷对兰芳了解这么多,而且对人性看的很透彻。 他想起两年来义军战士和百姓的很多情感变化,还有包括自己,也不过想通过义军反抗荷兰人战争中,最后立功兰芳,可以飞黄腾达封妻荫子,得到权势和财富。 他自己都不是为了百姓过上好日子而战斗,而是为了很多汉人思想里一直根深蒂固的愿望:“封侯拜相。” 可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魏宏泰脸上的汗水,渐渐流了下来,他也不知道义军最后是否胜利,可是看见在小小洄唐镇,多年亲密朋友和乡邻罗老大,都能成了叛徒告密,实在难以置信。 荷兰人在晚清时期对待华人基本采取恩威并施的政策,甚至收买人心多于高压政策。 刚开始荷兰人侵占兰芳共和国的时候,有十万百姓反抗荷兰政府,成了义军,义军打了几个大胜仗,迫使荷兰政府不断增兵东万律。 到了1886年,也就是陈二爷他们现在南洋岛的这一年,面对着荷兰军队和土着士兵的围攻,尤其武器装备不足,义军已经节节败退,梁路义四处求援,独木难支。 陈二爷估计得一点没错,也就是陈二爷他们离开南洋不久,这一年,梁路义率领军队与荷兰人展开几次激战,杀敌无数。 然而,由于汉奸郑正官、叶汀凡等人的出卖和军火不继,梁路义无法抵挡荷兰人的进攻。 这个叶汀凡还是大总制刘生的女婿,也积极为荷兰人瓦解义军反抗,不断收买义军叛徒,分化人心。 乾兴四十一年,也就是这个1886年,在众寡不敌的情况下,梁路义战败逃往吉隆坡。梁路义在吉隆坡不久死亡,死因不明,传说被自己人暗杀…… 其后罗义伯又带着义军反抗了两年,最后罗义伯壮烈战死,义军彻底失去了抵抗。 自梁路义离开和罗义伯战死后,无人敢反抗荷兰人的统治,于是东万律逐渐被荷兰人吞并。 因惧怕清政府问罪,荷兰人没有马上取消兰芳共和国,而是将兰芳共和国旧属各地划归为坤甸土酋版图,并扶植傀儡继续统治。 直到中华民国元年,就是1912年,荷兰人才正式宣布废除兰芳共和国政权,将其纳入荷属东印度的西加里曼丹省。 兰芳共和国亡,历十二任首领,共一百零八年。当年罗芳伯满腔抱负,带着一百零八个好汉打下了兰芳的江山,兰芳正好存在了108年,也许是冥冥中的天意。 1787年华盛顿当选美国首任总统,美利坚合众国正式建立;1777年梅州人罗芳伯在加里曼丹岛创建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就是兰芳共和国,比美国整整早了10年。 可是,这个亚洲第一个资本主义共和制的民主国家最终消失在历史长河里。 不过罗芳伯的先进思想和民主共和精神,至今值得研究和借鉴,就像黑暗夜空里微弱的星光…… 魏宏泰好像想通了,他站起来对着陈二爷说道:“我也不做这个义军了…… 喊上罗四虎,罗老五,我们一起去怪兽岛找海盗留下的宝藏! 得到了宝藏大家分掉,你们回雅加达继续打捞沉船,我要隐居苏丹,做商人去了……” 第297章 丹娘 魏宏泰心意已决,决定离开义军,去找宝藏,然后去苏丹做商人去了。 陈二爷看见魏宏泰说的斩钉截铁,也很支持他的决定,陈二爷对科莫多岛的那个宝藏也感兴趣。 并不是陈二爷贪图钱财,而是他喜欢冒险和好奇,他闲不住。 既然这宝藏流传百年,还没有被人们淘尽,他很好奇这个海盗藏宝之地有何神奇,那么难被发现。 “那好吧,我们即日出发,我去找罗四虎和罗慕班商议一下,你也和罗兴安打个招呼,这样走了,对义军士气是个影响,你最好撒个谎,就说出去办事去了。” 陈二爷考虑的很细。 “不错,我写封信留给罗兴安,让他转交给梁路义司令,我跟着梁路义征战两年,就这样走了,也有愧对我的信任,要有个交代。” 魏宏泰回答。 二人商议一下,离开凉亭,回了洄唐棵镇。 他们先到了罗家大院,找到了罗慕班和罗四虎,魏宏泰把想去科莫多岛找宝藏的事情讲了一下,他说自己决定离开义军,以后去苏丹做生意去了。 罗四虎很惊讶,他无法相信魏宏泰这个义军首领怎么会突然临阵逃脱,要离开义军。 “我们刚打了个大胜仗,士气高涨,梁司令也要回来了,我们还在鹿回头抢来了很多军火,正是需要你的时候,而且也是胜利在望,为何要这样决定离开队伍?” 罗四虎不解的问道。 魏宏泰沉默一下说道:“我认为义军很难打过荷兰人,主要是人心不齐。我们内奸叛徒不断,即使这次洄唐镇之战,都差点全军覆没…… 陈二爷顾全大局,没有戳穿你大哥是叛徒,救了你大哥一命。 陈二爷是亲眼看见他和老张一伙的内奸,也听到了他们的谈话,那封信就是你大哥所写。 我们是邻居又相交多年,你们兄弟还是义军战士和首领,罗大哥都会做了叛徒,我也是心灰意冷……” 罗四虎听魏宏泰说完,低下了头。 他心中当然知道大哥写的告密信,那笔迹他认识,罗四虎无言以对。 罗四虎还想劝解魏宏泰一下,这时候,罗老五说话了。 “四哥,我也认为这样下去义军会失败,我听魏大哥的,我去寻找宝藏,你也不要干了,和我们一起走。” 罗四虎听见弟弟也这么说,他犹豫一下说道:“这,这样不好吧?乡亲们和义军兄弟们会怎么看?三哥和梁司令在外面求援,要是知道我去寻找宝藏,离开了义军,三哥会生气的!” 罗四虎还是有些犹豫。 他接着说道:“我确实听见父亲在世时候说过这个宝藏的一些事,他再三嘱咐我不许打这个宝藏主意,去了可能就会死在那里。 父亲年轻时候机缘巧合,得到了一部分金子,他拿这些钱置办田产,我们罗家才在洄唐镇富甲一方,可是他只去过一次。 即使我大哥都不知道宝藏具体位置,也没有到达过科莫多岛。事情过去了几十年,我们就是去了小岛,也未必能找到宝藏,也许葬身巨蜥之口。” 罗老五听见四哥说完,说道:“我也听见父亲讲过宝藏的一些事,这宝藏只有在退潮时候才会出现,而且很多猛兽守护,吃掉了好几批登岛的人。 我们有枪,不会惧怕那些猛兽巨蜥,可是要找到宝藏位置是要下点功夫。 四哥不要犹豫了,我们对外就说出去访友办事,先离开义军一段时间。可以说是去筹措军费,走一步算一步。 如果我们真的得到了宝藏,可以支援义军一下,虽然我们离开了义军,我们还是希望义军战士获胜,从经济上支持义军战士们。” 这个罗老五说话还很有逻辑性,思路很清晰。本来他对义军抗荷也没多大兴趣,他只是对发明创造感兴趣。而且他听张文龙的,打算一起去雅加达打捞沉船。 罗四虎不再犹豫,他说道:“好吧!我跟着去,我分到的宝藏,我拿出一半支援义军。 我罗四虎居然做了逃兵……” 他还有些怅惘和伤感。 魏宏泰看见说通了罗四虎,大喜。 “好,大家今晚到我家喝酒吃饭,再仔细研究一下计划,明天我去找罗兴安说明情况。我留书信给梁路义司令,得到了宝藏,我也拿出一半捐给义军,用这些钱购买武器抗荷。” 陈二爷很高兴,罗家兄弟知道宝藏的一些情况。一起去寻宝,好比多了双眼睛,再说本来这宝藏也是罗老爷子发现的,不带着他俩去,自己偷偷去挖了,不合道义。 “那好,今晚,去你家喝酒吃饭,再计划出发。我也和老李哥和梁风他们商议一下。” 说完,陈二爷进了屋子,找到张文龙几人,把计划说了,大家也都感兴趣,纷纷表示同意。 老李说道:“我要带着张老哥,张兴业在鹿回头救了我命,我要带他回大清。这次挖宝,我的那份,我分给老张哥一份。他懂医术,也许寻宝过程中万一受伤,还能帮忙救护治伤。” 陈二爷点点头答应了。 梁风说道:“我去趟饮马镇,把那匹老马取回来,马的伤口应该好了,我要把马带回大清朝养到老,这老马也是和我并肩作战过。” 陈二爷一笑,他知道梁风念旧,说道:“寻宝船上带着马不方便,等我们回来再去取马。” 梁风同意了。 老李喊来张兴业,把要去挖宝的事情说了。 张兴业的儿子被荷兰佬杀害,他参加义军是为了给儿子报仇,如今洄唐镇杀了几百荷兰人,他已经大仇报,也欣然同意去寻宝,然后打算跟着老李回到大清朝生活养老。 大家商议细节,罗四虎回家和妻子说清计划,他妻子听说丈夫不做义军了,很高兴,省的每天提心吊胆。 魏宏泰买来酒菜,喊来丹娘帮着做饭做菜,准备宴请大家。 魏宏泰的家离罗家大院不远,他的家也很大,很宽敞。只是他独身一人,没有老婆,屋里有些凌乱。他常年在外征战,家里也不收拾,家具上满是灰尘。 陈二爷和张文龙他们都到了魏宏泰家里帮忙弄吃的酒菜,帮着打扫卫生。 陈二爷居然做的一手好菜,尤其潮州菜和江南菜系。不一会儿,陈二爷做了几个菜,香气扑鼻的端上桌来。 丹娘今天打扮的格外漂亮,她长的一双桃花眼,瓜子脸,乌黑的长发,身材高挑,凹凸有致的身材,穿着薄如蝉翼的衣衫,头上插了一根翠簪。 丹娘脸上涂了脂粉,抹了口红,脂粉香气四溢,脂粉不厚,妆画的并不妖艳。 刺灵珠和丹娘帮着切菜,给陈二爷打下手。 忙活一阵,酒菜好了,魏鸿泰看见罗家兄弟还没到来,他就出门去喊罗四虎来吃饭。 老李和张文龙,梁风夫妇和雷霆坐在院子里纳凉。他们要离开洄唐镇了,这些天南洋岛发生的事情就像一场梦,都感觉人生变化太快,有点感慨。 陈二爷在厨房忙活完,他拿起铜脸盆打了井水,洗脸洗手,刚才做菜也忙的一身汗…… 他脱下上衣,露出结实的肌肉线条,然后拿起一条毛巾,轻轻地擦拭着自己的上身胸膛。 汗水顺着他的身体流淌下来,浸湿了毛巾,他专注擦拭身上的汗水,感受着清凉的感觉渐渐渗透到皮肤深处。 屋子里弥漫着淡淡的热气,陈二爷站在厨房里擦上身,丹娘从餐厅走了进来。 看见丹娘进来,陈二爷不好意思的穿好上衣,丹娘的眼神充满了柔情蜜意,她已经对着陈二爷脉脉含情许久了。 陈二爷一直试图避开丹娘那炽热的目光,他知道丹娘对他有着特殊的感情,但他心中却有顾虑,这是魏宏泰的情人。 他不能轻易接受这份情感,他不能动朋友的女人。 陈二爷擦完汗,他虽然四十多岁,身材很好,胸膛一身肌肉,还有几块腹肌。 陈二爷喜欢白衣衫,衣服一尘不染,他爱干净。他放下毛巾,看了看窗外,大家都在院子里纳凉,也准备出去纳凉。 这时,忽然,丹娘伸出手臂从后面抱住了陈二爷的腰…… 陈二爷大惊,身子一颤,他听见丹娘幽幽的说道: “二爷,我喜欢你很久了,你带走我,我要跟你走……” 第298章 失约 陈二爷感觉到身后丹娘浓重的呼吸声,她紧紧地搂着自己的腰,身体微微颤抖着,喘着粗气。 他能感受到丹娘的紧张和期待,这让他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情感。 他轻轻转过身来,看着丹娘那美丽而娇羞的脸庞。 丹娘的眼睛闪烁着光芒,充满了爱意和渴望。 她微微抬起头,眼神中流露出深深的眷恋。 陈二爷想挣脱,可是没有。 他透过窗子看见自己女婿张文龙他们都在院子里纳凉,还有魏宏泰马上要回来了。 他没动声色,并不是陈二爷对丹娘动了心思。 而是担心假如自己正气凛然的拒绝之后,万一这娘们儿大喊大叫,反咬一口说自己调戏她,那么自己百口难辩,一辈子声名毁了不说,还可能失去了魏宏泰这个朋友。 可是怎么办? 陈二爷沉默片刻后,终于轻轻开口道:“放开…… 这里人多眼杂,半夜十二点,月圆之时,到村头凉亭来找我。” 他的声音低沉而温柔,还透露出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 果然,听到这句话,丹娘松开了紧紧搂住陈二爷的手,脸上露出了欣喜若狂的表情。 她抚摸着陈二爷的胸膛, “好,我去……” 丹娘的手指划过陈二爷的肌肤,陈二爷却感到一阵寒意袭来,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陈二爷看见丹娘放开了自己,急忙走出了厨房,到了院子。 他站在大树下,不住的擦汗,老李还很惊讶,这天也没那么热? 这时,魏宏泰和罗四虎,罗老五走进了院子。 “来迟了,饭菜都凉了吧?” 罗四虎有些歉疚。 “不晚,正好,开饭!” 陈二爷说道。 大家开始吃喝起来。 这顿饭吃的很开心,大家聊着未来,也对兰芳共和国现状唏嘘不已,还计划了这几天行程。 这顿饭吃的最累的是陈二爷,他惧怕丹娘火辣辣的眼光。他也担心魏宏泰察觉到丹娘对自己的暧昧。 陈二爷有两个老婆,他不是柳下惠那样的君子,可是,他有底线,不会睡朋友的女人。 这顿饭,会喝酒的几乎都喝醉了,老李,梁风,魏宏泰,罗四虎都醉了。 陈二爷也假装喝醉,他想这样就可以失约晚上的幽会。 魏宏泰家中弄的一片狼藉,床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几个烂醉如泥的人。 张文龙并未喝醉,他用过餐,与雷霆一同外出游玩去了。 刺灵珠和丹娘收拾完餐桌,在院子里悠闲地聊着天,享受着南洋岛的时光。 罗老五没有醉,独自回到家中休息。 天黑了,大家陆续醒来,各自回去睡觉,陈二爷和老李他们走出了魏宏泰的院子。 丹娘和魏宏泰送了出来,陈二爷瞟了一眼丹娘的眼光,大踏步的离开。 到了半夜十二点,陈二爷在罗家大院里居住。 他思考再三,还是觉得要去会一下这个丹娘,他想把话说清楚,委婉的拒绝丹娘的暧昧。 他穿好衣服,看了一眼熟睡的老李,他们两个人住在一个房间,这是罗家的客房。 张文龙和雷霆住在一个房间,房间一片漆黑,张文龙他们早已经睡着了。 陈二爷拿起短枪,将它插进自己的腰间,然后,他轻轻地走出了罗家大院。 当他来到镇子外的那个石头凉亭时,月亮高悬天空,洒下清冷的光辉。 星星闪烁着微弱的光芒,点缀着漆黑的夜空。野外的草丛中,虫子们发出清脆的鸣叫声,交织成一首宁静的交响乐。 陈二爷静静地站在那里,感受着夜晚的静谧和神秘。 他的目光投向远方,看到洄唐镇沉浸在一片寂静之中。没有了灯火的喧嚣,整个镇子仿佛进入了沉睡的世界。 几天前还在大战,此时,人们都在甜美的梦乡中,享受着难得的安宁。 陈二爷看了看怀表,指针十二点,可是丹娘没有出现。 他又等了半个小时,丹娘依然没有出现,陈二爷打算回去了,这样更好,不是自己爽约,正好离开了这个女人。 陈二爷离开了凉亭,走向了镇子。 当他路过魏宏泰家不远的时候,他忽然心中有一种不安的感觉。 这种感觉很微妙,说不清楚,可是陈二爷心中突然有些凌乱,似乎一种不祥之兆。 他回到了罗家大院,不一会儿,睡着了。 第二天,陈二爷到镇子里散步,他路过魏宏泰家门口,遇见了丹娘出来泼水,此时魏宏泰还在睡觉。 丹娘看见陈二爷,很慌张的侧过脸躲避。 陈二爷大方的打个招呼,像什么事情没有发生。 丹娘低头应了一声,侧脸要走进院子。 陈二爷眼睛很好用,他发现丹娘的脸上和脖子上很多淤青红肿,像被打过。 陈二爷低声问道:“他打的?” “嗯……” “为何?” “没有原因,他经常打我…… 不是因为你……” 陈二爷好奇,又心中大怒。 “魏宏泰会无缘无故的打你? 昨晚,我去了凉亭……” “嗯,我没有去,他折磨我一夜。 我走不开……” 丹娘说完,看了一眼院子,低下了头。 陈二爷心中纷乱又好奇的说道: “我去问他,为何打你?” 丹娘有些惶恐的摆手阻拦。 “不必了,你以为我水性杨花,朝三暮四? 我喜欢你是真心真意的,他强迫我这些年和他在一起,我不开心。 很多事几句话也说不清楚…… 总之,这个人不是你看到的那个样子,你要小心……” 丹娘正说着,魏宏泰推开了房门,他一眼就看见陈二爷和丹娘正在门口说话,脸色微微一变,但很快恢复平静,然后转身走回了房间。 片刻后,他又从房间里出来,径直走出了院子,到了门口…… “二爷这么早? 这么巧出来散步?” 魏宏泰和陈二爷打个招呼,又看了一眼丹娘。 陈二爷本来隐忍,不想过问魏宏泰和丹娘私事,可是,他看见丹娘委屈的脸和身上被打的淤青,他突然大怒。 “你为什么要打她?你欺负女人?我还当你兄弟!当你是好汉?” 魏宏泰看着陈二爷阴冷的眼睛,有些不自在,他支支吾吾的说道:“不要听她的胡言乱语,这女人不安分。” 陈二爷没有再说话,他看了一眼丹娘,觉得自己现在离开魏宏泰这里,丹娘回到院子,魏宏泰就会继续殴打丹娘。 他不想看见这个女人再被打,虽然自己对丹娘并没有什么歪心思…… 陈二爷讨厌打女人的男人,他忽然感觉这个丹娘很可怜,有很多难言之隐,他心中突然有了疼惜。 “丹娘,你去罗家大院,帮着大家收拾东西吧! 刺灵珠在找你,让我来找你帮忙……” 第299章 怪兽岛 陈二爷说起刺灵珠要找丹娘帮忙收拾东西。他是灵机一动,不想此时离开此地,担心丹娘回家被打。 丹娘很高兴的应允,她擦了擦手,看了一眼魏宏泰,犹豫了一下。 魏宏泰一摆手说道:“你去吧!正好我和陈二爷商量一些事情。” 丹娘自己去了罗家大院。 陈二爷进了魏宏泰的家,二人在院子里找了椅子坐下。 陈二爷心中还有怒气,他对着魏宏泰说道:“你和丹娘在一起多久了?人家女人跟你,你不能亏待人家,怎么能对女人动手呢。” 魏宏泰有些尴尬的说道:“昨天喝醉了,和她吵了几句,一时生气,打了她。 我们马上去海岛寻宝,也没精力搭理这个女人。” 陈二爷不方便细问,只是劝解了一下魏宏泰。二人闲坐一会,聊了几句即将出发的事宜,陈二爷回到了罗家大院。 罗家大院里,大家都在收拾东西,准备出海,丹娘看见陈二爷回来,她有些感激和不好意思。 丹娘在院子大树下椅子上坐下来,陈二爷走了过来,安慰了几句。 丹娘说道:“我跟他两年了,他这人疑心病太重,我只要和镇子里的男人说话,他看见了都不高兴,疑神疑鬼。 如果酒醉了,就会打我,我也过够了,说要和他分开,他还不同意,威胁我。” 说完,丹娘眼里有了泪水。 陈二爷很意外,这个魏宏泰很男人的呀? 他指挥义军作战勇敢,单枪匹马去杀叛徒,为了抗击荷兰佬呕心沥血,不像是个无赖和小心眼的人。 陈二爷心想:“这件事情还真的不好劝解,而且这个丹娘对自己有意思,可是自己不能夺人之爱。 还是劝劝魏宏泰好好的对她吧。” 陈二爷安慰了几句丹娘,他说:“你可以跟我们一起去海岛寻宝,多陪魏宏泰几天。 他常年在外打仗,你们聚少离多,他多疑也正常,正好和他出去寻宝,多增加点感情。” 丹娘听说要带她出海寻宝,很高兴的同意了。 魏宏泰这时也进了院子,陈二爷一番劝解,魏宏泰也有些歉疚,听说带着丹娘一起去海岛,他也很高兴。 第二天,罗四虎找了一艘船,带上各种物资,陈二爷,罗老五,张兴业,魏宏泰这些人上船直奔怪兽岛。 这是一艘蒸汽机船,能容纳二十多人,罗家很有钱,几个兄弟有好几艘船,平时停在码头,罗四虎驾驶着这艘船,行驶进了茫茫大海…… 他们要去寻找这个有金子的孤岛。 罗老爷子曾经登上这个岛,他绘制了海图,知道这个岛屿的位置。 他还特意和罗四虎说过这个岛屿有个粉红色沙滩,美的惊艳。 但是罗老爷子再三叮嘱几个儿子不许去这个岛屿,因为这岛上有怪兽吃人。 原来,在几十年前,一艘海盗船遇到海啸沉没在这个孤岛附近,海盗们冒死从船上抢救出几个装满宝石和金子的箱子,这些财宝是他们多年的积蓄。 他们在海浪里爬上了这个岛屿,正在他们庆幸死里逃生的时候,一群几米长的巨大爬虫怪兽围攻了他们。 这些怪兽丑陋无比,异常凶残,就这样把这几个海盗吃掉了。 其中,有两个海盗跑的快,他们逃到了一个山上悬崖峭壁上,躲开了野兽攻击。 夜晚,看见怪兽都离开了海滩,他俩悄悄下来,把这些财宝都运到了山上先藏起来。 可是没有船只,二人无法离开此岛,他俩最后还是死于怪兽之口,这些宝石和金子就留在了岛上。 罗老爷子年轻时候也做过海盗,一次,他坐着船和几个海盗一起出海,就无意发现这个海滩是粉红色的很奇特,就到了这个海岛。 上岛之后,他们也遇见了怪兽围攻,几个人也跑到了一个悬崖峭壁上躲避,在山上,看见了放着金子和宝石的几个箱子。 他们发现这些金子很重,就想分几次把箱子抬到船上,当他们抬着箱子走到粉红色的海滩时候,一群怪兽出现了,它们爬行速度很快,而且唾液有毒,被咬上人就死亡。 原来这些怪兽很狡猾,他们躲起来守在船边潜伏观察,等着这几个人下山到海边再吃掉。 这次没有那么幸运,几个海盗虽然有武器,也都被咬死了,罗老爷子拿着火铳打伤了一个怪兽。 他抓起箱子里的一些金子和一些宝石匆忙上了船离开。 岛上只有他一人生还,他匆忙驾船离开了这个恐怖的小岛。 他拿的那些金子和宝石也让他成了富翁。 他置办田产,生意做的很大,他和几个儿子说起经历,罗家兄弟们对这些金子和宝石也都垂涎三尺,可是惧怕怪兽。 罗老爷子再三叮嘱,不许打这个岛上剩下的那些财宝主意,其实,岛上箱子里的金子和宝石还有很多,罗老爷子只是拿了九牛一毛。 没有不透风的墙,洄唐镇的居民也都知道了罗老爷子的发家史,都想知道这个岛屿的位置,罗老爷子守口如瓶。 他绘制海图,标清楚了这个怪兽岛坐标,藏在家中。 结果,义军内奸剃头匠老张想得到岛屿位置,罗老爷子不说,被老张杀害。 罗老爷子死后,罗四虎在家中找到了这个海图,带着大家一起出来寻宝。 东万律距离这个岛屿很远,足有上千海里,可是在宝藏的诱惑下,这些喜欢冒险的人还是进入了大海。 罗老爷子也不知道这个岛屿的名字,他只给叫做怪兽岛。 小说里我给叫做科莫多岛,实际上这个名字是几十年后荷兰人才命名的。 20世纪初,松巴哇苏丹把一批罪犯流放到印度尼西亚努沙登加拉群岛服刑,囚犯们成为其中一座无名小岛上最原始的居民。 不久,从无名小岛上传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消息:岛上生活着一群可怕的巨型蜥蜴,它们吃人,吃野牛,吃野猪,甚至连腐尸也不肯放过,但是,外界的人根本不相信。 1911年,一位美国飞行员驾驶一架小型飞机低空飞过该岛上空时,无意中发现一群爬行怪兽,外形如同早已绝迹的恐龙。 飞行员把这一消息对外公布以后,人们终于相信囚徒没有撒谎。 1912年,一位荷兰科学家勇登无名岛,对传说中的巨蜥进行人类有史以来的第一次考察。 他把无名岛命名为科莫多岛,把神秘的巨蜥命名为科莫多巨蜥。 罗老爷子他们登上的怪兽岛就是现在的科莫多岛,那些吃人的怪兽就是科莫多巨蜥。 世界上大部分沙滩呈现淡黄色或白色,只有一些极其罕见的沙滩呈现粉色。 科莫多岛上的粉色沙滩很有特点,罗老爷子记忆深刻。 在南印度洋上,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将科莫多岛雕琢成一颗粉色的珍珠,造就了令人心驰神往的粉色沙滩。 如今科莫多岛上的粉色沙滩已经是情人们的最爱,旅游胜地,浪漫异常。 这些粉色沙滩,是海底大量的红色珊瑚被海水冲碎后变成小的粉末,与原始白沙结合在一起,交织出的梦幻打卡地。 只不过在这个浪漫的粉色沙滩上,有猛兽巨蜥,这里曾经还有海盗遗留的宝藏。 那些装着宝石和金币的箱子在沙滩上风吹雨淋,天长地久,腐烂了,金子和宝石散落在这片粉色沙滩上。 几十年来,也有船只路过,可是几乎没有人登岛,即使登岛的也都死于怪兽之口,这些金子和宝石就这样在这海滩上散落着…… 第300章 小红鱼 罗四虎驾驶着蒸汽船,装载着各种物资和武器,带着众人进入了大海。 南洋的海很干净,海水很蓝,天也很蓝,这几天风和日丽,天气很好。 南洋很多海岛,沿途大家看着各种海岛风光,心旷神怡。 东万律距离怪兽岛几千海里,距离很远,他们在大海上无聊就钓鱼为乐。 丹娘和魏宏泰在船上没有吵架,魏宏泰对丹娘还不错,他每天和陈二爷钓鱼,梁风和老李喝酒。 他们就这样在海上行驶了两天。 大海里有各种各样的鱼,陈二爷这天从早上钓鱼,钓了半天,也没钓到大鱼,他有点沮丧。 他又投了鱼竿,鱼上钩了,感觉很重,我用力拉上鱼竿,发现居然是一个仅仅巴掌大的小鱼,这小鱼是红色的,很像淡水里的红鲤鱼。 这鱼很小,可是刚才鱼竿却感觉很重,像几十斤的大鱼上钩了。 陈二爷把小红鱼扔进鱼篓,突然风平浪静的海面上狂风大作,天空起了乌云。 大家都有点意外,不过也没在意。这时候,就在汽船附近海面上喷起一根几十米水柱,一条二十多米长的的蓝鲸露出水面。 罗四虎大惊,喊道:“鲸鱼!这鲸鱼要是撞到船,我们就完了!” 他刚说完,这条大鲸鱼真的撞向了汽船。 “砰”地一声巨响,汽船很大很牢固,也被撞得一阵摇晃,但并没有翻。可是再撞几下,肯定会翻的。到时候,所有人都会葬身大海。 刚才晴朗的天空突然下起了暴雨,罗四虎努力躲避鲸鱼的撞击,嘴里咒骂天气。 “怎么这么怪?刚才还好好的天气!这鲸鱼也撞船?平时鲸鱼是不会袭击渔船的!”罗四虎自言自语。 魏宏泰和梁风也过去帮忙掌舵,汽船在鲸鱼几次撞击下,几乎就要翻了。 罗四虎擦了擦汗,回头看向了甲板,他突然看见了鱼篓里的小红鱼。他走过去拿起鱼大惊失色说道: “这鱼好怪?这鲸鱼和天气都和它有关!这是陈二爷钓的?” 陈二爷也很慌张,他说:“是的!而且在海里很沉,鱼竿都弯了,钓上来居然这么小,才手掌大。” 这条鱼在罗四虎手心挣扎着,没死。 这时候,鲸鱼又冲了过来,大家不敢开枪,怕激怒了鲸鱼,而且鲸鱼那么大,小小子弹击中了也无济于事。 罗四虎急忙把小红鱼扔进了大海,他对大家说:“都跪下祈祷神灵,这红鱼是精灵,是神仙!” 众人看着眼前的景象,将信将疑,但生死就在一瞬间,容不得他们多想,纷纷跪下开始虔诚地祈祷。 说来也怪,当那条小红鱼游入大海后,鲸鱼竟然奇迹般地停止了攻击,它那庞大的身躯缓缓沉入海底,然后悠然自得地游走了。 大家长出了一口气,魏宏泰掌舵,也惊讶不已。 更加神奇的是天空刚才狂风暴雨,居然一下子停了,乌云散去,瞬间晴空万里。 大家都擦了擦脸上的汗和雨水,每个人都死里逃生,对于刚才的事惊讶不已。 “真的有神灵?这个小鱼是神仙?鲸鱼是保护它的?”雷霆问道。 罗四虎还惊魂未定,他看向远方的大海,说道:“我曾经听到过有渔民打捞过这小红鱼。 说鱼很小,可是渔网感觉很重,也是突然风雨大作,渔船被鲸鱼攻击。 没想到这个传闻是真的。” 老李和梁风他们都很吃惊,丹娘和刺灵珠刚才吓得面如土色,刺灵珠胆大也惊吓够呛。 陈二爷更是震惊不已,这鱼是他钓的,他是罪魁祸首…… 只有罗老五一直很淡定,不过也跪下祈祷半天。 陈二爷重新跪在甲板上对着大海祷告一番,站了起来。 这世界到底有没有神灵? 这是一个困扰人类已久的问题,或许永远没有答案。然而,这次他们在大海上遇到的事情,却让人们对这个问题产生了更深的疑惑和敬畏之情。 当那条小红鱼出现在众人眼前时,它的鳞片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仿佛是由红宝石制成的一般,它的眼睛清澈而明亮,陈二爷当时也觉得这鱼很特别。 有人说这条小红鱼可能是传说中的龙,因为在中国文化中,龙一直被视为神圣的象征;还有人认为它可能是海里的精灵,拥有着超凡脱俗的力量。 一时间,众说纷纭,每个人都各种猜测和想象。 刚才这段故事是真实发生的事情,一点也没有夸张和渲染,我至今百思不得其解。 到底这个小红鱼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只是鲸鱼都是它的守护,它还能兴风雨改变天气。 他们继续海面上前行,这次之后,陈二爷再也没有钓过鱼。 罗四虎沿着海图寻找怪兽岛,印尼有一万多个岛屿,号称万岛之国。 这天下午,罗四虎看着海图,他说要到了。大家都很兴奋,虽然差点葬身大海,毕竟都活着,还马上要看到宝藏。 一路上也看见几次海豚和鲨鱼,还有两次蓝鲸和抹香鲸,不过离的很远,都没有攻击汽船。 南洋地区的沿海岛屿形状各异、千奇百怪,岛上树木葱郁,花草繁盛,风景美不胜收。 站在船头向远处眺望,辽阔的海面上波涛汹涌,波光粼粼,与蔚蓝的天空相映成趣。 海鸥成群结队地翱翔在天空之上,它们身姿矫健,翅膀洁白如雪,时而盘旋于空中,时而俯冲向海面捕食,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 黄昏的时候,汽船到达了一个孤岛,这个岛屿几十公里长,岛上有山峰和大片的棕榈树。 罗四虎大声惊喜的喊道:“到了!看粉红色的海滩!” 大家都急忙走上甲板,果然,一片粉红色的海滩绵延在海岸线。阳光下,那片粉色沙滩宛如梦幻般美丽。 众人纷纷惊叹不已,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奇特的景色。 这片海滩仿佛被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粉红色彩,与周围的蓝色海水形成鲜明对比,美得让人窒息。阳光洒在沙滩上,使得粉色更加鲜艳夺目,散发着迷人的光芒。 “真是太美了!”陈二爷不禁感叹道。 罗四虎寻找能停船的码头,他驾驶着汽船沿着海岛转了一圈,这个岛屿不太大,岛上很多悬崖峭壁和大面积草地。 大家知道这个岛屿虽然有着粉红色的海滩美丽动人,可是还有怪兽。 虽然大家有枪,也心里忐忑不定。 罗四虎开着船绕着海岛转,他们没有急于登岛,要先观察地形。 在路过一个沙滩的时候,大家突然看见前方有两个庞然大物,仔细一看,竟然是两只几米长的怪兽!它们的样子丑陋无比,令人毛骨悚然。 这两只怪兽的身体覆盖着厚厚的鳞片,闪烁着幽冷的光芒,仿佛坚不可摧的铠甲。 它们的眼睛透露出无尽的凶狠与残暴。而最引人注目的则是它们长长的尾巴,犹如钢鞭一般,在地上抽打,扬起一片沙尘。 此刻,这两只怪兽正张着血盆大口,它们相互对峙着,眼中充满了敌意,似乎随时都会展开一场激烈的战斗。 就在这时,其中一只怪兽突然发动了攻击,它猛地扑向另一只怪兽,张开血盆大口,试图咬对方一口。 另一只怪兽见状,迅速侧身躲开,然后用尾巴狠狠地抽打过去。顿时,两者之间的战斗变得越发激烈起来。 它们在沙滩上翻滚、厮咬,掀起阵阵粉红色沙尘,甲板上众人看得目瞪口呆。 第301章 七夕何夕 这几天,忙着古董拍卖的事,断更了几天,抱歉。 现在写的是南洋。 其实我不喜欢南洋,不过,我喜欢冒险。 还有我希望将来小孩子们看到这本书的时候,这些书里的荒野求生知识会救他们的命。 终究,低调沉稳的陈二爷到了南洋,他们还到了怪兽岛。 哪个男人不喜欢高山大河,不喜欢星辰大海?不喜欢宝藏? 终于他们找到了怪兽岛,看见了粉色沙滩,也看见了怪兽。 “拿枪打它!” 魏宏泰说道。 “不能打,我们今晚要住在哪里?我们要上岛,这些动物兽有兽语,我们万一打不死,还有麻烦。” 陈二爷看见前面岸上俩个怪兽厮杀,他阻拦大家开枪。 老李说道:“我们可以试试!我们有很多枪!不怕怪兽。” 陈二爷觉得老李说的也对, “打吧!打头!” “砰砰砰” 几声清脆的枪声,两只正在激烈厮杀的怪兽被他们击中了头部要害。这些人的枪法都很准。 怪兽痛苦地挣扎了几下,然后无力地倒在了地上,鲜血流淌出来,染红了周围的沙滩,倒在地上像两座山。 “也没啥?这些怪兽不堪一击!” 老李和魏宏泰都笑着调侃。 罗家兄弟不说话,他们听他爹说过这怪兽的厉害,不敢轻视。 陈二爷也觉得这些怪兽不堪一击。 船靠岸了,在大海上漂了好几天,终于登上了土地,登上了这片粉红色沙滩。 刺灵珠和丹娘捧起粉红色沙子,都惊叹不已,感叹造物主的神奇。 科莫多岛的粉红色沙滩确实美的惊艳,现在是网红打卡地,大家可以搜索一下照片看一看,这里已经是情人们的最爱。 这是晚清时候,这个方圆几十公里的小岛上还生活着上千只吃人怪兽。 几个人走到死去的怪兽面前,两只怪兽很大,足有四五米长,很像大号的蜥蜴,丑陋的脑袋淌着血。 他们都第一次看见这种怪物,议论纷纷,惊诧不已。 “这个怪兽不知道好吃不好吃?” 魏宏泰是个吃货,他有些好奇这怪兽什么味道。 老李也爱吃,他看着这怪兽的厚厚鳞片说:“皮太厚,估计不好吃。” 张兴业笑着说道:“这个应该和鳄鱼肉味道差不多,也许很嫩。” 这些人七嘴八舌的研究这个怪兽好吃不好吃起来。 罗四虎看着岛上的沙滩和棕榈树林,岛上一片空茫茫说道: “我爹海图上标记说,这些箱子散落在一个有悬崖峭壁的附近海滩,就是这附近。我们去找找。” 大家不再研究巨蜥,开始按照海图标注的地方寻找宝石。 他们转悠半天,到了那个标注地方,可是,沙滩上什么也没有。 “几十年了,早被海水冲没了吧?或者被人发现捡走了。”老李很焦躁的怀疑。 大家的脸上都流露出失望和沮丧的神情。 他们千里迢迢地赶到这里,却发现这里除了一片粉红色的海滩外一无所有。 原本满心期待的金子、宝石,此刻都化为泡影。 夜幕渐渐降临,天空中的太阳逐渐西沉,光线变得昏暗而模糊。他们不得不开始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过夜,并尽快建立起营地。 于是,他们在这片海滩上搭建几个帐篷,以提供基本的遮蔽和保护。 他们忙碌起来,将帐篷搭建好,然后点燃几堆篝火。他们从船上搬来了一些食物和肉类,准备用篝火烤制这些食物,享受一顿简单的晚餐。 在这粉红色的沙滩上,一缕缕白色的炊烟袅袅升起,与周围的景色融为一体,这是南洋岛上的一个夜晚。 夕阳的余晖洒落在海面上,映照出一片金黄色的光芒,照亮了整个粉红色海滩。 远处的海浪轻轻拍打着岸边,发出清脆的声响,仿佛在演奏着一曲宁静的交响乐。 眼前的美景让人们暂时忘却了疲惫和失望,心情稍微放松下来。 他们沉浸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感受着海风的吹拂和海浪的拍打,欣赏着美丽的日落景色。 尽管这次探险并未找到传说中的宝藏,但这一刻的美好,仍然让他们感到欣慰和满足。 张文龙自言自语:“真的美啊!我以后要带我两个老婆来这里看看这粉红色沙滩。” 他来南洋几个月了,青黛怀孕几个月了,今天是七夕了,再过几个月,张文龙的孩子都快出生了。 陈二爷几个人看着大海,居然都想家了。 “明天我们再好好寻找宝石,也许海图有误差,标记错了。这海岛这么偏僻,还有怪兽,不会有人来的。”梁风说道。 烤肉的香味儿飘了起来,陈二爷不敢钓鱼了,梁风和罗老五拿起鱼竿去海边钓鱼,不一会儿,钓了一桶鱼,他们放在篝火上烤鱼吃。 老李说道:“我们人多,吃的食物太少了,去山上打个动物,这山上也许有野猪和鹿。” 梁风阻拦:“天要黑了,我们对这个岛屿不熟悉,太危险。明天去打猎,如果想吃个野味,把怪物烤了吃,尝尝啥味道?” 几个人都胆大包天,也不怕有毒,真的去那两个怪兽面前,用猎刀砍掉了八个大腿扛了回来。 这只怪兽实在是太大了,根本拿不动,于是老李和梁风将它的大腿割下来,然后放在篝火上慢慢烤制。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烤肉的香味逐渐弥漫开来。 不一会儿,肉终于烤熟了,老李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心中有些忐忑不安。毕竟,他也担心这怪兽的肉可能含有毒素。 “嗯……味道真不错!”老李惊叹道。 这肉不仅香气扑鼻,而且口感鲜嫩多汁,仿佛是鳄鱼肉一般。这种独特的风味让老李感到惊喜不已。 “果然像鳄鱼肉啊!”梁风也吃了一口,不禁感叹。 这只怪兽的肉质竟然如此美味,真是出乎意料。然而,尽管对其美味赞赏有加,但他们仍然保持着警惕。 每个人都吃了一点肉,都没有多吃,过了一会儿,没发现中毒迹象。 老李不再谨慎,大口咬了起来。 陈二爷他们也开始吃烤肉,不一会儿,这些人快吃光了八个怪兽大腿。 天这时候黑了,陈二爷说道:“要不我们到船上住,安全。 不要等到晚上怪兽来吃我们。” 老李和罗四虎说:“我们有枪,不怕怪兽,正好来了再打死几只,留着明天吃。再说了,野兽都怕火,不敢来。” 陈二爷想想也有道理,在船上住了好几天,晃晃悠悠也不舒服。 他不再坚持自己看法,他把步枪和手枪压满了子弹,坐在沙滩上看着大海和这个荒岛。 不一会儿天黑了,天空中的月亮逐渐升起,照亮了整个海面。 月光下,海浪轻轻拍打着岸边,发出清脆的声响。 陈二爷静静地坐在海边,望着远方,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思乡之情。 七夕,他想起了自己的妻儿和父亲。 此刻,他多么希望能够回到那个大清朝那个温暖的地方,与家人团聚。 然而,现实却让他无法轻易实现这个愿望,只能在这个孤岛上,默默地思念着远方的亲人。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此时,六爷正在他所开设的酒楼里与余猛一起饮酒作乐。 他们坐在宽敞明亮的包厢内,周围摆放着精美的酒菜。 两名美丽动人的寡妇陪伴在六爷身旁,她俩衣着华丽,南乔也打扮的很漂亮,她们三个女人不时地向六爷和余猛敬酒,欢声笑语回荡在空气中。 六爷过的很开心,突然想起来今天是七夕,古老的情人节,六爷想起了他大醉之后写的诗。 七夕何夕,帷月冷视,皎兮洁兮,慰我晨曦,今夕何夕,疐马已疲,迟兮倦兮,何尔相弃,七夕何夕,人淡如菊,清兮倨兮,唯我相视,今夕何夕,烽火将息,佻兮醉兮,拾我耕织,七夕何夕,秀葽鸣蜩,馥兮濯兮,寻我前世,今夕何夕,易尔发髻,珠兮钗兮,碎我征衣,七夕何夕,嘶骥已逝,飘兮渺兮,祭我车辎,今夕何夕,惊我马蹄,瞩兮赋兮,流火翱弋。 这个七夕,陈二爷坐在海边人淡如菊,看着天空流火翱弋。 丹娘看见陈二爷自己坐在海边,她也不敢过来说话,怕魏宏泰多心,她看着陈二爷孤独的背影坐在粉红色沙滩上。 丹娘看了看喝酒的魏宏泰,又看了看坐在海边的陈二爷。 她心情复杂,拿起一根木条,在海滩上写了一首词。 《行香子·七夕》 独看苍穹,舞罢霓虹。 越关山、古道西风。 鹊桥今见,执手情浓。 身在沧海,飘零意,似寒冬。 哪堪叱咤,人间谁羡? 梦成空、此后难逢。 情丝缱绻,慕尽英雄。 且断了魂,断了念,断了心。 她读过书,很有文采,在粉红色沙滩上写完这首词,一个人看着星空发呆。 老李和梁风,罗四虎,魏宏泰几个人篝火旁喝酒吃烤肉,还没有喝完酒,很吵。 这时,丹娘突然感觉气氛不对,远处看去,十几只巨大的怪兽夜色里,正在慢慢的靠近…… 第302章 被袭 丹娘大惊失色,她急忙跑向魏宏泰他们喝酒的帐篷附近,一边跑,一边大喊:“来怪兽了!快跑!” 所有人都听见了,急忙拿起武器都站了起来。 陈二爷也拿起步枪跑到篝火旁。 每个人都拿着枪,他们看向了丹娘跑来的方向。 月光下,十几只巨兽分散着慢慢靠近,它们体型庞大,丑陋无比,每个怪兽都有个大脑袋。 这些怪兽其实是喜欢独行的,有时候雄性还会为了争夺配偶单挑。 今天晚上,这一下子来了十几只,是因为它们闻到了烤肉的香味,分道而来。 陈二爷大喊一声:“开枪!” 十几个人同时开枪了…… 虽然天黑,可是朦胧的月光下,这些人的枪里子弹还是打中了这些怪兽的要害。 瞬间,几只怪兽倒地毙命! 还有几只没有被打中要害,它们冲向了人群。 这些怪兽别看很笨拙,跑起来却飞快,居然一下子就冲到了大家眼前。 足足七八只怪兽到了身边,张开血盆大口咬向众人。 大家急忙后退闪躲。 罗四虎喊道:“都到船上去!” 大家急忙往船上跑去,一边跑一边射击。 丹娘吓得花容失色,跑的鞋子都掉了,差点被怪兽咬到。 陈二爷看见丹娘落在后面,他和魏宏泰急忙拖着丹娘往船上跑。 老李则是拉着张兴业,刺灵珠拉着雷霆。 张文龙和梁风、罗四虎断后,他们一边射击,一边后退。 形势很紧张,这些怪兽速度很快,而且夜晚不好瞄准。 大家总算都上了船,无人伤亡。 每个人一顿奔跑,都气喘吁吁,死里逃生,惊魂未定。 现在,他们不再自信手里的枪能完胜这些野兽了。 这些野兽速度非常快,你根本很难瞄准。 如果不是船只停在附近,他们在岛上肯定全部死掉。 “妈的!这些怪兽速度这么快!子弹打在身上没有用!跑的慢一点都死了!”老李骂道。 他说的确实如此。 老李不知道这个科莫多巨蜥不仅速度快得惊人,还拥有着出色的游泳和爬树能力。它的体型巨大,四肢粗壮有力,行动迅速且敏捷。 这种生物的皮肤厚实而坚韧,可以抵御大多数攻击。 不仅如此,科莫多巨蜥还是一种高智商的动物。 它们懂得如何潜伏等待猎物,甚至会装死来吸引猎物靠近,然后突然发动致命一击。 此外,它们还喜欢像毒蛇一样的伏击方式,利用敏锐的嗅觉和听觉感知周围环境,一旦发现猎物便悄然接近,出其不意地发动攻击。 更令人惊讶的是,科莫多巨蜥的唾液含有剧毒成分。 当它们咬伤猎物后,毒液会进入猎物的血液,使其身体逐渐衰竭,最终成为它们的食物。 最诡异的是,如果没有雄性存在,雌性科莫多巨蜥可以通过孤雌生殖的方式自行繁衍后代。 这种特殊的繁殖方式使得它们在缺乏雄性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延续种族。 在这座岛屿上,科莫多巨蜥几乎没有天敌,处于食物链的顶端地位。 这种古老而神秘的生物仿佛来自于恐龙时代,是地球上存活至今的远古生物之一。 它们凭借着强大的适应能力和独特的生存策略,在这片与世隔绝的岛屿上繁衍生息,成为了这里真正的霸主。 大家看见有几只怪兽下了水靠近蒸汽船,急忙开枪打死了怪兽。 罗四虎驾驶着汽船离开海岸把船开到远处,月光下,看见几只怪兽撕碎了帐篷,用尾巴打灭了篝火,几只怪兽吃着大家烤的肉和帐篷里的食物。 过了一会儿,岛上一片寂静,怪兽们离去了…… 大家都不再说话,没想到第一天上岛,居然差点全军覆没。 枪是很好用的武器,可是近战,在巨大的野兽攻击面前,好像起的作用不大。 这些怪兽皮糙肉厚,不打中脑袋和心脏根本没用。而且它们奔跑速度很快,不好瞄准…… “我们看来要在船上住一夜了……” 陈二爷说道。 现在这种情况也无法上岛,而且帐篷都没了。 大家都很沮丧,还好大家都吃饱了,就这样,大家决定在船上睡一夜。 担心怪兽游泳上船袭击,罗四虎把船只开进了大海深处,这样大家才敢安心睡觉。 后半夜的时候,天气突然阴沉下来。 海上起了大风,风越来越大,吹得海浪汹涌澎湃。不久之后,天空开始下起了暴雨,雨滴如子弹般猛烈地砸向海面。 这本来就是热带风暴季节,南洋地区常常遭受台风和海啸的肆虐。 随着时间的推移,风力愈发强劲,海浪也越来越高,形成了巨大的波涛。 罗四虎的蒸汽船在这片狂暴的海洋中东摇西晃,随时都可能被掀翻。 船舱内的气氛紧张到了极点,人们都醒了,紧紧抓住扶手或固定物,以免被摇晃摔倒。 恐惧笼罩着每个人的心,大家都担心船只会在这场风暴中沉没。 罗四虎说道:“我要把船靠岸,这是台风,很可能把船打翻了。 我们把船靠在海岸附近,怪兽假如游泳过来我们可以射击,大家轮流休息和防守。” 这是唯一的安全办法, 罗四虎可是知道南洋热带风暴的威力,要是真的遇到了海啸,别说是他们这艘小船,就算是比这大上数倍的巨轮也会被瞬间掀翻! 所以他赶紧找了个避风港,将船停在了那里。 这个避风港虽然没有完全挡住所有的风浪,但至少不会让他们像之前那样在海上随波逐流,而且风浪也相对小一些。 但是他们依然无法避免被淋湿和摇晃。在狂风暴雨的肆虐下,他们只能躲在船舱里,紧紧地抓住身边的东西,以防止自己被甩出去。 丹娘的脸色苍白,眼神充满恐惧,心中默默祈祷着这场噩梦能够尽快结束。 她有点后悔来跟着寻宝了,雷霆倒是没有害怕,罗老五这个纨绔子弟也没害怕。 就这样,大家在这狭小的船舱内度过了漫长而煎熬的一夜。 大家都心事重重,都很紧张。每一次船体的晃动都像是要将他们抛入大海之中,让他们感到无尽的绝望。 大自然面前,陈二爷他们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渺小。 终于,他们熬到天亮了,可是风雨没有停…… “我们在船上,等雨停了再上岸。” 罗四虎说道。 对于海洋气候,罗四虎很有经验。 大家检查武器和药品,想起来昨晚上发生的事情,每个人都心有余悸…… 茫茫大海上,暴雨还在下…… 第303章 船沉了 海上大雨滂沱,越来越大,风越来越大。 天空中的雨丝如注般洒落下来,仿佛整个世界都被雨水淹没了一般。 随着时间的推移,雨势愈发猛烈,海浪也变得越发汹涌澎湃起来。 狂风呼啸着席卷而来,掀起了巨大的风浪,使得原本平静的海面变得波涛汹涌。 南洋的热带风暴来袭,带来了强大的风力和恶劣的天气条件。海面上刮起了台风,强劲的气流吹得船只摇摇欲坠。 大家紧紧抓住船舷,努力保持平衡,但风浪的力量让他们感到无助和恐惧。 罗四虎紧张地指挥着大家应对这场突如其来的风暴,希望能够平安度过这个夜晚。 到了凌晨,雨还没有停,海浪倒是愈发猛烈!船只剧烈摇晃,几次差点被巨浪打翻。 罗四虎说道:“大家赶紧登岛!弃船!这样下去,船随时会翻。带好所有东西!” 众人看着这剧烈摇晃的船,也都心生恐惧,每个人带着武器和药品,食物等,准备下船。 罗四虎把船艰难的靠岸了,大家在大雨里急忙爬上了岸。 每个人都浇的落汤鸡一样,他们急忙寻找大树下避雨。 就在他们爬上岸的几分钟之后,更大的风浪袭来,这艘不大的蒸汽船还是被巨浪打翻,慢慢的沉了。 看着大海里沉没的船,每个人都惊恐万状。 “这样子,我们怎么回去?” 每个人都心里一下子没了底。 罗四虎说道:“船已经沉了,走一步算一步。先活下去!等退潮了,船能露出来,再想办法。” 可是船翻了,那么重的船只即使露出水面,也无法翻过来。 罗四虎说完,心里也知道,想回家困难重重,心里也很沮丧…… 大家不再说话,等着雨停下来。 可是这雨没有停的意思,都已经天亮了,依旧狂风暴雨。 他们躲在树林里全部浑身都是湿的,想生火,下雨也生不了火,也没有山洞。 陈二爷说道:“这雨也许下几天,这么大的风暴我第一次看到,我们不能这样浇着,先做个木头屋子。” 陈二爷他们在雅加达野猪岛在黄宇栋的带领下搭建过木屋,有经验。 众人都带着各种工具,在棕榈树林里开始搭建,不久,几个不错的棕榈木屋做好了,上面盖上棕榈树叶,大家不再挨浇。 这木屋下面悬空,雨水也进不来屋里。 大雨里盖房子,都很累,在四面透风的木屋里生起火,这些人把衣服烤干,吃些干粮,才恢复了精神。 “总算不挨浇了!”魏宏泰笑着调侃。 大家知道目前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不过这些人都很有胆色,刚才船翻了的时候,还很惊恐,现在接受现实,每个人心也平静了很多。 不过想起要是晚下船几分钟,就会葬身大海,都心有余悸。 这些人静静地坐在树林中的木屋里,目光投向外面的大海。 此刻,大海被暴雨笼罩着,一片苍茫,仿佛与天空融为一体。 海浪汹涌澎湃,掀起巨大的浪花,撞击在岸边的礁石上,发出阵阵巨响。海面上弥漫着浓厚的雾气,使得视线模糊不清。 他们默默地凝视着这一切,心中涌起各种思绪。 有人感叹大自然的力量,有人思考生命的脆弱与坚韧,还有人沉浸在对未来的憧憬之中,都不说话。 木屋外的风雨声不断传来,伴随着海浪的咆哮,构成了一首激昂的交响曲。 在这片苍茫的海洋面前,人们感受到自己的渺小和无力,但同时也被大自然的壮丽所震撼。 这场暴雨足足下了八个小时,才慢慢停下来。 大家走出了木屋和树林,到了沙滩上。 天空还是阴沉沉的,被一层厚重的乌云所笼罩。 整个岛屿都弥漫着一种低沉而压抑的氛围,让人感到莫名的恐惧和不安。 海风呼啸着吹过树林,发出沙沙的声音,像是恶魔在低声咆哮。 时不时地,远处会传来野兽的嚎叫声,让人不禁毛骨悚然。 这时候已经中午了。 梁风说道:“要去打些猎物,现在不下雨了,我们的干粮不够吃几天。我和魏宏泰去打猎,你们生火做饭。” 陈二爷说道:“你俩去人太少了,这岛上怪兽很多,也许还有其他猛兽。 老李哥和张文龙都去吧!” 大家说好,于是,他们四个人拿着枪上了山。 其余人在沙滩上生起篝火,烧了热水,等着他们打猎归来。 每个人都有武器,心里也惴惴不安。都怕万一来几十只怪兽一同攻击,无法打胜,现在连船都没了,没有地方躲避。 不一会儿,这四个人回来了,居然扛回来一头野猪,还有两只鹿,和几只山鸡。 看来打猎很顺利,他们在山上没有遇到怪兽。 最主要的原因,这场大雨滂沱,怪兽都躲起来了。 这些人七手八脚的扒皮割肉,开始烤野猪腿和鹿肉,罗老五还钓了好多海鱼。 这时候海水慢慢退了,海浪打上来不少海鲜,雷霆和刺灵珠,丹娘都捡到了不少海参,贝类和大螃蟹。 不过船没有露出水面,看样子船只已经被海水冲到了大海深处。 女人心细,丹娘下船的时候把船上做饭的锅碗瓢盆都拿了下来。 她用海水煮了海鲜,味道好极了,写到这,我的口水流了下来…… 他们担心烤肉的味道引来怪兽,可是不烤肉也没吃的。 但是,都是武器不离身。 你别说,就在他们正在吃的时候,真的来了一只怪兽,这种怪兽嗅觉极灵敏,尤其对血液更加敏感。 现在去科莫多岛旅游,导游再三要求女人大姨妈来了都不能登岛,会被科莫多巨蜥闻到血液味道攻击。 大家看见来了一只怪兽,虽然紧张,但是不怕,他们举枪射击,打中怪兽的头,怪兽还没到附近就被打死了。 老李笑着说:“真好,可以吃怪兽大腿。” 他砍掉了怪兽四个大腿,大家烤着吃了。 梁风下船的时候拿下来了一桶酒。 看来即使生死之交,每个人眼睛看的东西也不一样,都拿了自己喜欢的东西。 罗老五背着大盒子,里面带着鱼杆和他的各种工具。 刺灵珠只是拿了武器和紧紧拉着雷霆下的船,她这个后妈很称职。 陈二爷拿了船上的佐料和油盐酱醋,还特意拿了咖喱,因为雷霆爱吃。 陈二爷做的一手好菜。 野猪腿快烤熟的时候,天气也晴朗了,阳光从云缝里洒下,给海面铺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 海浪拍打着岸边,发出清脆的声响,仿佛在为这顿野餐伴奏。 大家围坐在沙滩上,品尝着美味的烤肉和海鲜,居然此间乐,不思蜀…… 这十多个人吃饱喝足之后,看着茫茫大海开始发呆,不要说寻找宝藏了,现在回东万律都无法回去。 船没了…… 第304章 慕班造船 众人吃饱喝足之后,才开始面对着大海发愁。 他们无法回去了…… 陈二爷说道:“我们要研究一下计划,下一步怎么办? 我们有武器,只要不是几十只怪兽一同攻击,我们危险不大。 我们可以打猎,可以钓鱼,也饿不死。岛上也有河流淡水,还有雨水可以喝。 宝石和金子我们慢慢找,可是,即使找到了宝藏,没有船只,我们如何回去?” 大家心里想的也都是同样问题,都默不作声。 被困孤岛,和东万律远隔千里,没有船只,大家要在这孤岛上终老么? 罗四虎沉默一会儿说道:“船看样子肯定找不到了,已经被海浪卷到了大海深处。 吃喝是没问题,我们也有武器,也可以防御野兽。 只是回去必须要有船,除非有路过船只,我们求救搭乘回去。但是这附近没有看见有航线和渔民船只,这希望渺茫…… 现在紧迫的是要有船只,宝石和金子我们也慢慢找,不能白来一趟。” 罗四虎说的有道理,可是要如何搞到船只是个难题。 陈二爷说道:“四虎说的有道理,我们一边找船,一边找宝藏,不能白来一趟。我们十多个人,还有武器,死不了。 可是不能每天都去打猎,岛上野兽众多,落单了太危险。这些没有吃完的野兽都腌制起来留着吃,天气热,要不腐烂了。 盐不多,未必够用,就我们自己天晴了晒盐。 还要加固木屋,四周做好防护和陷阱,提防野兽半夜袭击,我们不能每天睡觉提心吊胆。 看样子,我们要在这岛上很长时间了…… 做好长线准备。” 陈二爷心思缜密,他说的很全面,大家纷纷同意。 刚才低落的心,都有了信心。 什么叫主心骨和灵魂人物? 就是在一群人的危难时刻,有主见,不畏惧,有办法,还镇静的人。 现实中这样的人很多,这些人也真的基本都是人中龙凤,他们都是一个团体或者圈子的核心人物,困难面前能力挽狂澜,压住阵脚,稳住人心。 大家都不再惆怅,一起干活切割鹿肉和野猪肉,把肉分成小块,用盐腌了晾晒。 罗老五一直没说话,他看着剥下的野猪皮和鹿皮,又看了看远方的大海,说道:“也许,我们可以做艘船回去…… 这些兽皮不要搞破,留着也许用得上……” 大家都看着罗老五,对,他真名叫罗慕班。 老李说道:“你说我们自己造船?这……” “不错!我们也许能造出来大船回去,可能大家累一些,不过目前别无他法……” 罗老五的声音有些沙哑,但眼神中透露出坚定和希望。 众人纷纷点头,表示愿意付出努力。他们知道这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也是唯一的出路。 主要是他们信任罗老五的能力。 这可是造出投石车和飞行器轰炸荷兰佬阵地的人。 是下山的神! 对于罗老五说的话,大家不怀疑…… “这些兽皮可以做船帆,只是这几张兽皮太少了,还要继续打猎,得到更多的兽皮。我做船帆需要很多张兽皮做船帆。” 罗慕班指着地上的几张兽皮说道。 众人看着那几张兽皮,确实做成船帆是太少,肯定不够用。 这些人不怕死,更喜欢打猎。 “我带来了木匠工具,大家辛苦一些也许制作出大船。只要我们齐心协力,一定能够做到,我懂得造船之法,几个人跟我帮忙。”罗老五居然鼓舞着大家。 罗四虎和魏宏泰对视一眼:这个不务正业的纨绔子弟长大了,也许他一直都不是小孩子,只是没人理解。 众人眼中闪烁着光芒,他们相信罗老五的技艺。虽然困难重重,但大家有信心克服一切。 “有了船,我们就可以回家了……” 陈二爷对着大家说道。 这是一道明亮的曙光,照亮了每个人的心灵。 陈二爷继续说道:“造船不是朝夕的事,天气多变,还要留意怪兽袭击。 我们先加固木屋,高筑墙,广积粮,做好防护。 天快黑了,今天先休息,轮流值守安全,这几天大家都很累,好好睡一觉。 明天养足精神开始造船,还要一边找宝石!” 众人都赞同陈二爷意见,于是,他们把食物都拿到了树林里的木屋吊起来腌制。 他们又做了一些有着锋利尖的栅栏在木屋四周,还挖了一些陷阱,以防动物夜里攻击。 做完这些,天也彻底黑了,大家休息,两个人拿着枪轮流打更,值守替班。 虽然沉船,大家很沮丧。不过现在,还是感觉很刺激,都并不灰心。也很劳累,都睡了昏昏沉沉的一觉。 这是在怪兽岛上的第一个夜晚,都安心的睡着了。 这个夜晚,没有野兽出现。 第二天,他们开始行动起来。有的去寻找造船的木材,有的准备工具,还有的负责打猎获取兽皮。 尽管汗水湿透了衣衫,疲惫侵袭着身体,但他们没有停下脚步。 他们也留意寻找宝石和金子,可是没有发现痕迹。 大家开始一心造船,梁风和老李每天打猎剥皮,寻找食物。 刺灵珠和丹娘做饭做菜,其余人跟着罗老五造船。 罗老五带着木匠工具,他画出图纸,开始制造大船。 日复一日,几人辛勤劳作,逐渐拼凑起一艘大船的雏形。每一块桐木木板都是罗老五自己切割,对接严丝合缝,每一根绳索都是用手工搓出来的。 这艘船承载着他们对家的思念和渴望。 终于,经过半个月漫长而艰苦的努力,大船完工了。 它长十几米,屹立在海边,等待着起航的时刻。 这艘船居然没有一根钉子,都是榫卯结构,这个罗老五果然手艺精湛。 这期间,也来了几只野兽出现,都被大家打死剥皮吃了,并没有大批怪兽同时出现。 原来这种怪兽喜欢独居,并不喜欢团伙作案。而且它们很狡猾,智商很高,知道这些人不好惹,人多势众,所以怪兽都避而远之。 这艘船做了半个月,终于制造好了。 当一缕阳光穿过云层,轻轻地洒在大船上时,罗老五熟练地升起了用兽皮缝制而成的船帆。 海风轻拂,船帆鼓起,此时,一只白色的海鸥飞落在桅杆顶上,嘎嘎地鸣叫着,似乎在为大家欢呼。 尽管这艘船并不大,但它却显得十分威武。船身坚固而结实,仿佛能够抵御任何风浪的侵袭。 船头尖锐,如同一把利剑,破浪前行。 整艘船的设计简洁而实用,没有过多华丽的装饰,却散发着一种朴素而坚韧的气息。 众人都欢呼雀跃。 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这艘船可以乘风破浪。 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奇迹,这是一艘帆船,所有的船帆都是兽皮缝制。 岛上很多桐树,他们熬制了桐油,给船刷了几遍防水。 这艘船每个榫桙结构都很牢固,几乎就是当时最先进的帆船。 船上缆绳都是用棕榈树皮纺织成的绳子,这些绳子坚韧无比,这是丹娘纺织出来的绳子,她很手巧。 至于这个纺车,罗老五很容易就制作出来了…… 丹娘用野猪腿骨做成纺锤,每天搓绳子纺线。这半个月,丹娘出力很多,手上起了茧子,魏宏泰倒是也很怜惜。 不过纺织这些女人的活,男人真不会干。 制作棕绳其实很复杂,可是丹娘会做。 要利用天然生长的棕树皮,将树皮一片片切下来,然后将棕树皮泡水,等纤维疏松以后,用手顺着纤维慢慢撕成一条一条,或者用齿耙梳在树皮上来回抽丝,把纤维整理出来。 将整理出来的树皮纤维聚集在一起,一手将粽丝收集捻丝成线,一手将手中的木棍转动,将棕线缠起来。 要确保做出来的棕线粗细均匀。棕丝多了棕线就太粗没用,细了在编织的时候容易断,做出的棕绳拉力不行。 然后用纺车开始棕绳编织,一般根据需要用几根细棕绳,织成粗的棕绳。棕绳耐腐蚀、不长虫,承受拉力大。 棕绳弄湿后易干,不像麻绳或棉绳一样沾水后会沤坏。 这艘船上的绳子都是丹娘做的…… 陈二爷看见丹娘辛苦劳作,忽然觉得这个女人并不讨厌…… 丹娘有时候也会对陈二爷亲近,但是,这是兄弟的女人,陈二爷保持距离,总是躲开丹娘的眼光。 刺灵珠是女人,可是,是个女土匪,她也不会纺线做绳,她做饭也不好吃,所以陈二爷负责做饭做菜。 不过,刺灵珠每天去打猎,给野兽剥皮,她枪法准,省子弹。 雷霆帮不上什么忙,但是他感兴趣造船。 他看着罗老五,罗四虎,陈二爷,张兴业,张文龙他们每天割木头制造大船,看着也好奇。 雷霆自己也无聊,没事也四处溜达。也许这些人数太多,野兽都躲远了没有出现,这些天里,他们生活这个范围很安全。 雷霆自己也会去海边退潮时候捡海鲜,他倒是很快乐。 终于,船只完成,巍峨的一艘帆船停在海边,兽皮船帆呼呼作响。 有了船,还要找宝藏,还要等潮汐和季风,风向适合了,就可以不费力的扬帆远航回到东万律。 大家看着大船都很兴奋,也就在这一天,他们把最后一桶酒都喝光了…… 雷霆和大人们也聊不来,更不可能喝酒。 他吃完饭,自己散步在海滨,黄昏的阳光下,突然发现粉红色沙滩上有一粒血红的石头,在粉色的沙粒里很耀眼,他捡起来看了看,感觉很惊艳特别。 不过,雷霆也没在意,只是手里拿着这块红色石头觉得很好看。 雷霆散步一会儿,回到了篝火旁,大家还在吃喝聊天,沉浸在大船制造好的喜悦之中,都纷纷夸赞罗慕班技艺高超。 张文龙没有喝太多酒,他的头脑非常清醒。当看到雷霆手中那块耀眼夺目的石头时,心中涌起一股好奇之情。 于是,张文龙拿过雷霆手里石头仔细端详起来,感觉这不是一般的普通石头。 他看了一会儿,将其递给了一旁的陈二爷。 “岳父,你看这石头……” 众人见状纷纷站起身来,目光齐聚在那颗红色石头之上,红色石头鸽子蛋大,散发出来的光芒璀璨夺目。 罗四虎手里拿着一块烤肉,开口道:“这……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海盗宝藏?” 他的声音带着激动与惊喜。 陈二爷仔细看了一下手里的红色石头,他见多识广,低沉又兴奋的说: “这是红宝石,这么大又这么通透的红宝石价值连城,这是哪里发现的? 我们找到宝藏了……” 第305章 制盐挖沙 陈二爷看见雷霆找到了宝石,急忙问道是从哪里发现的。 雷霆说在不远处海滩上捡到的,说完,他指了指大概方向。 大家大喜过望,急忙跟着雷霆到了这片海滩寻找宝石。 这片海滩不大,附近还有一些礁石耸立,海滩后面不远处是几座山峰。 山峰和海滩之间一大片棕榈树林和草地。 大家猜测,罗老爷子和那几个海盗就是从这里打算把金子和宝石运到船上,可是被怪兽攻击,死了几个海盗,只有罗老爷子独自逃走。 可是,这粉红色的海滩绵延无尽头,一眼望不到边,而且沙滩上都是细沙。 经过几十年的海浪潮汐不断地冲刷和冲击,这些宝石和金子恐怕早就被冲入大海深处,或者深埋沙滩地下数米之深,这该如何找寻呢? 他们几个人身上根本没有携带任何挖沙子的工具,甚至连一把铁锨都没有,面对眼前一望无际的粉色沙滩,想要找到宝石和金子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大家原本充满希望、兴奋不已的心,此刻又像被泼了一盆冷水一样,瞬间凉了下来。 他们在海滩上又开起了会议,不过这次会议大家都很兴奋,因为已经发现了宝藏所在地,现在是要如何发掘。 魏宏泰说道:“我们人多,弄些工具,每天翻沙子寻找,也许能找到箱子。 金子沉重,即使几十年海浪潮汐冲刷,也不会被卷的太远,只会埋的越来越深。宝石也不算太轻,也不会被冲的太远。” 他说的有道理,大家都点头同意,可是这么大一片沙滩,没有工具要如何挖掘? 而且还有潮汐海浪,好不容易挖的坑,也许一晚上的大潮就填平了…… 大家七嘴八舌的想办法,寻找挖掘工具和对付潮汐的办法。 尽管众人绞尽脑汁,但最终还是毫无头绪。 这时,夜幕降临,他们不得不暂时放下讨论,各自回到住处休息。 他们决定第二天再继续商讨解决方案。 无论如何,这次的经历让大家都感到非常高兴。 首先,他们终于亲眼看到了那些传说中的宝石;其次,他们成功地制造出了一艘大船,这意味着他们可以踏上回家的旅程。 虽然前方还有许多困难等待着他们去克服,但大家相信只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这是一群喜欢冒险勇敢的人,不服输,不认命! 第二天,大家早早起来吃过早饭,都来到了那个有宝石的海滩,继续研究如何挖掘沙滩,寻找宝石和金子。 大家看着冲击礁石的海浪和远处茫茫大海,还是无计可施。 这么多人挖沙子是可以的,可是一旦涨潮,干的活都会前功尽弃,坑被填平,白忙活。 这是个难题。 大家在海边议论了一会儿,没有头绪,居然都看向了罗老五…… 罗老五看着众人期待的眼神,他有些不好意思。 他没想到大家对他的能力这么信任…… “我想想办法,制造工具挖掘海滩,我有办法。可是,对付潮汐,这个很难,每天都涨潮,我没有办法。” 罗老五说道。 大家虽然还是有些扫兴,但是,听见罗老五说能够制造工具挖掘海滩沙子,很高兴,都多了不少信心…… 老李说:“走一步算一步,先弄出工具挖掘海滩,再想办法对付潮汐! 挖地三尺也要找到宝石和金子,不能白来一趟!” 陈二爷等人都表示赞同老李的建议,决定先制造出工具再说。 毕竟,要想挖掘海滩,没有合适的工具可不行。 而罗老五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大家对他充满期待,相信他一定能造出非同寻常的工具来。 这样一来,海滩的挖掘工作就有了希望,也让众人看到了一点曙光。 于是,罗老五指挥大家砍伐木头,制造绳索,他自己勾画图纸,开始设计挖掘工具。 张文龙跟在罗老五身边,给他做助手。 男人们都去砍伐树,刺灵珠打猎弄吃的,丹娘继续纺织做棕绳。 就这样,大家忙活了两天,砍了好多树木,他们等着罗老五的吩咐再制作。 可是,罗老五的图纸还没设计好,大家看着罗老五勾勾画画,冥思苦想,也不好意思催问。 这两天,他们劳作之余,依旧胡吃,不过因为酒没了,所以没有海喝。 岛上野兽很多,可以打猎吃野味;大海里还有海鲜和海鱼可以钓,他们食物倒是不缺。 梁风看着一堆美食说道:“可惜没有酒……” 老李也有些遗憾…… 大家哄笑。 丹娘说道:“你们多弄些野果来,我给你们酿酒,可是糖没了,酿酒需要糖。” 梁风和老李大喜,他俩最喜欢喝酒,一听说能自己酿酒,大喜过望。 “采集野果简单,我明天就去弄,你给酿酒……” 梁风沙哑的嗓子说道。 可是,这一天,盐也没了,这让大家感到有些烦恼。毕竟,盐和糖都是不可或缺的调味品。 不过,这个难不倒他们,而是开始寻找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他们发现椰子树可以提炼糖,现在到东南亚也有很多椰糖,由棕榈科树木上高含糖量汁液提炼而成,这些汁液过滤后生火熬制,熬尽水分,便可得到天然的棕榈树糖,即椰糖。 很快就有了椰糖,梁风他们采集了不少野果,丹娘用糖把采摘的很多野果密封发酵,开始酿制果酒。 这些天,魏宏泰对丹娘倒是很好,也不吵架…… 刺灵珠有时候也会帮着丹娘纺织做绳,罗老五设计的这个工具需要很多棕绳…… 孤岛生存,没有盐是个大问题。 幸好,陈二爷懂得盐田的提炼盐过程,他教给大家如何从海水提炼盐…… 谁都知道海水很咸,可是将海水直接晒干得到的盐是不能直接食用的。 其实这个也很好理解,因为如此简单的话,只需要取到海水就能得到盐,以前的盐就不是“硬通货”,就不会被垄断,甚至历朝历代盐业都是重要部门和发财行业…… 而且很多人冒死贩卖私盐。 它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物理提纯方法,最终才能得到真正的可使用的盐。 陈二爷的做法属于古法制盐。 所谓古法制盐其实就是用太阳去晒海水得到盐,这是一种主要依靠日照和风力自然蒸发、结晶的制盐方法。 古法制盐主要分为采卤和蒸煮两个步骤,这两个步骤都是有很强的科学性的。 小岛上的条件有限,陈二爷找到一个向阳平坦的地方,海水涨潮时能够没过一部分地方,然后在这个地方让大家开一条沟,引入砌好的小盐田之中。 这样等到收集完海水,将沟堵住,就能防止第二天涨潮时海水再次灌入。 这两天天气很好,几天后,这个小盐田真的产出了盐。不过此时收集到的依然是浓盐水,而不是盐。 之后就是过滤,小岛上没有设备,就需要自制…… 陈二爷让大家收集草木制成一个类似于漏斗状设备,上面铺上一层粗砂和细沙,然后最底部铺上烧火做饭剩下的木炭,过滤收集到的相对干净的盐水。 接下来就是关键的制卤和淋卤,在过滤完之后,他们将收集到简单提纯后的粗盐液体,然后放到火上去煮,当发现锅子里开始结晶时,取出一部分来,这就是制卤。 之后,继续加热锅中的盐水,直到水分蒸发完,就得到了粗盐。 将粗盐取出来,再将卤倒回锅内加热,同时将粗盐再次放进去,一边加热一边搅拌,这就是淋卤,此时会看到锅内有一些没有溶解的盐,这就是精盐。 在这个过程中,不仅仅过滤掉了杂质,最后淋卤的阶段将有害物质都再次溶于了盐水,形成了饱和溶液,而没有溶解的就是要吃的盐…… 这过程我写的很详细,因为也许以后特殊时候用的到…… 开卷有益,技不压身! 就这样,他们有了盐,也酿出了酒,岛上有些植物是天然香料,可以做菜肴佐料,他们的岛上饮食并不乏味,每天都很丰盛…… 这些天里,罗老五已经设计好了挖掘海滩工具,他让大家按图施工,开始制造。 罗老五带着木匠工具,精细部分都是罗老五自己动手,组装等粗活都是张文龙和罗四虎、梁风、老李他们干的。 罗老五需要能挖掘沙子的铁器当做工具,可是岛上铁器只有几个锅碗瓢盆和长刀,最后,把一个铁锅敲开,磨制成了两个类似铁锹的东西当铲子。 罗老五把这些磨制好的铁器安装在他设计的工具车里挖沙。 期间,制作挖掘海滩工具的好多东西,都是费劲巴力的凑合出来的。 夜晚,害怕野兽破坏这些工具,都轮流值守,那些怪兽没有出现,它们也怕这些人多势众,手拿喷火武器的野蛮人。 这样又过了几天…… 当海边的盐也搞出来的时候,这个挖掘工具也制造完了。 这天,天气晴朗,大家看着海滩上停放的挖掘工具,这些工具有几米高,好几个排成一排,结构很复杂,有转动的风轮,远看有点像风车和水车。 大家都不知道如何使用,很好奇,议论纷纷…… 罗老五看着造好的几个结构复杂大块头,他双手抱着肩膀面有得色,对自己的作品很满意。 用现代名词形容,这是一个利用风力驱动的高效挖掘机…… 第306章 龙涎香 看着沙滩上的几台挖掘机,大家感觉这玩意操作很复杂…… 这个挖掘机高八九米,有轮盘和绞索,有长长的木头做成长臂,连接两个铁锅改装的铲子。 挖掘机后面有一个操控结构,这个结构由几个轮盘的齿轮组合而成。 这些齿轮由坚韧的木头做成,每个齿轮之间都有链接,有的地方还有丹娘做成的棕绳链接控制。 后面链接一个高大的风车,这个风车可以调整方向,有一个长柄杠杆控制,这个风车可以控制这个挖掘机长臂运动挖掘沙子。 随着风力的吹动风车,只要用手控制木柄,就可以操控挖掘机挖沙子。 在操作台上还有一个类似船舵的轮盘,它可不是用来装饰的,而是有实际用途的。 当没有风的时候,可以用这个轮盘来控制挖掘机的工作方向和速度。 这种设计非常巧妙,充分利用了风力,也利用了机械原理,使得一个人也能够轻松地操控挖掘机进行作业。 罗老五一共制作了两台这样的挖掘机。 只见罗老五将手放在操作台上,握住了那个长长的手柄,然后轻轻一扭,那巨大的风车便开始缓缓地转动起来。 随着他不断地调整角度和方向,风车的旋转速度也越来越快,最终稳定在了一个合适的位置上。 接着,罗老五又伸手抓住了旁边的轮盘,轻轻地一转,那台庞大的挖掘机就像是被施了魔法一般,开始缓缓地移动起来。 它的长臂伸展开来,上面安装着两个由铁锅改装而成的铲子,看上去十分威武。 当罗老五再次转动轮盘时,那两个铁锅铲子便开始深深地插进了沙堆里,然后一抬,将大量的沙子挖掘出来,再通过输送管道送到指定地点。 整个过程非常流畅自然,而且看起来似乎毫不费力。 它不仅巧妙地运用了风力作为驱动力,还充分借助了齿轮和杠杆原理来手动模式操作。 这个挖掘机工作就像现在的自动挡汽车,还是手动模式和自动模式可以互换。 这些挖掘机几乎不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就能高效地完成挖掘任务。 众人目睹着这个大家伙以惊人的效率工作,无不感到瞠目结舌、目瞪口呆。 他们惊叹于罗老五的智慧…… 众人纷纷称赞罗老五的发明,有人建议再挖深一些试试。 于是,张文龙和罗老五继续操纵着挖掘机挖掘,深度不断增加。 可是,挖掘机并没有太吃力…… 大家高兴的手舞足蹈……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沙滩被挖掘出很深的大坑,他们仍然没有发现期待中的宝石和金子。 就在大家开始怀疑这里是否真有宝藏时,突然刺灵珠喊道: “看,那是什么!” 大家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在深挖的坑底,露出了一点蓝色的耀眼光芒。 他们看清了…… 那是一块鸽子蛋大的蓝宝石! 它晶莹剔透,散发着蓝色迷人的光泽,显然价值不菲。 众人欢呼雀跃,找到了第二颗宝石,这意味着这个底下确实是海盗宝石的遗落之地。 这次的冒险总算有了收获,而罗老五的挖掘机,也成为了寻找宝藏的得力工具。 大家围绕着这颗蓝宝石观看,都惊叹这颗蓝宝石的惊艳,也都很兴奋。 虽然只找到了两颗宝石,可是,大家已经信心百倍。 虽然,还没有发现金子。但是,每个人都相信,只要继续努力,一定能够找到更多的宝藏。 “哇!这颗蓝宝石真是太美了!” “是啊,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蓝宝石!” “我们要发财啦!” “哈哈,没想到真能找到宝藏!” 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罗老五看着手中的蓝宝石,眼中闪烁着光芒。 他知道,这颗蓝宝石价值不菲,但更重要的是,它证明了自己的发明创造是好用的。 看来这些宝石箱子肯定在此地,被海潮几十年的冲击,沉没被掩埋在沙子里。 “大家不要高兴得太早,我们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挖掘呢,还要提防潮汐冲来填平了我们挖的大坑。” 陈二爷大声说道,提醒大家保持冷静。 众人纷纷点头,表示同意。他们深知,宝藏的寻找才刚刚开始,接下来,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几天里,大家继续努力,陈二爷让大家用石头做了抵御海潮的堤坝,保护着这些挖的很深的沙滩不被潮水冲击。 然后,他们继续不断地挖掘着这片沙滩。 每一次的挖掘都充满了期待和希望,尽管有时候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但他们始终没有放弃。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又陆续找到了几颗红蓝宝石,甚至还发现了一些珍贵的金币。 这些发现让大家更加坚定了信念,相信在这里一定隐藏着宝藏。 然而,就在大家满怀信心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袭击了小岛。 狂风呼啸,暴雨倾盆而下,使得原本就艰难的挖掘工作变得更加困难。 罗老五等人不得不暂时停止挖掘,躲进了帐篷里避雨。 在雨中,他们望着被雨水淹没的挖掘现场,心中充满了焦虑和担忧。 “这场暴雨会不会破坏我们之前的努力?”老李担心地问道。 “不会的,等雨停了我们再继续挖掘就是了。”罗老五安慰道。 尽管如此,大家还是有些不安。 毕竟,这场暴雨可能会给他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 在暴雨中,大家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夜晚。 第二天清晨,当太阳重新升起时,雨终于停了下来。 陈二爷带领着众人走出帐篷,来到挖掘现场查看情况。 幸运的是,除了一些泥土被冲走之外,有了石头堤坝拦挡,这些工地并没有受到海浪太大冲击。 其他的一切似乎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这些挖掘机很沉重,也毫发无损的伫立在沙滩远处陆地上,海浪并没有冲击到这些庞然大物。 他们在下雨前,把这些挖掘机转移到高处躲避潮水,挖掘机没并有受到暴雨和潮水破坏。 “太好了,看来我们的运气不错。”魏宏泰松了一口气说道。 这几天,魏宏泰很开心,尤其看见挖出的宝石和金子眼睛发着光…… 每个人也都很兴奋。 于是,大家再次投入到挖掘工作中。经过一番努力,这一天,他们又找到了几颗蓝宝石和一些金币。 这些发现让大家的心情再次振奋起来。 潮落了,大家继续工作挖沙寻宝,雷霆无聊就跑到附近海滩捡海鲜。 他发现一个人头大的黄白色物体躺在海滩上。 他很好奇,低头摸了一下,这东西有些坚硬,质地有点像琥珀,雷霆没见过,就抱起来这个东西,拿回施工现场给陈二爷看。 陈二爷和大家凑近一看,这玩意用手摩擦有着香气,陈二爷仔细看了看质地和纹理,惊呼:“你小子真的好运气! 这是大名鼎鼎的龙涎香!” 雷霆好奇的问道:“什么龙涎香?” 陈二爷兴奋的说道:“龙涎香是“檀、沉、龙、麝“四大香料之一,非常难得! 在宋代,奉震库曾经得到了两枚龙涎香,取豆粒大小用火焚熏,就会出现奇妙的香气。 于是,太上皇大为惊奇,命人回收,归于宫廷,并称其为古龙涎,以示珍贵。 当时,一饼龙涎香,价值能达到百缗,官员们用穿孔后佩戴在脖颈上,时时摩擦,以示炫耀。 现在的佩香就是从古龙涎开始的…… 古代被献给帝王后会被黄金镶嵌,高悬于金銮殿主梁之下。” 陈二爷见多识广,他认识这个龙涎香…… 大家都听得新奇,老李和张文龙,梁风,刺灵珠都没有见过这玩意。 丹娘走近看这个龙涎香,她是做沉香等香料生意的,她也认识龙涎香,也知道这些传说。 她笑着对雷霆说道:“据说:宋代宫廷里将龙涎香放置于蜡烛中,用红罗缠绕,点燃时香灰飞腾,香气弥散。 还有能让香烟幻化成五彩楼阁或者龙凤纹理的。 这是抹香鲸的粪便,抹香鲸就是一种大鲸鱼……” 大家都来围观这个抹香鲸的粪便,议论纷纷,一时间,都忘记了挖掘海滩寻找宝石…… 陈二爷笑着对梁风说道:“这次来南洋,雷霆可是好运气。 发现了宝石,居然还捡到了这么大的龙涎香,给雷霆好好留着吧!” 梁风和刺灵珠很高兴,不知道说什么好…… 陈二爷来了兴致,他说道:“龙涎香很有名,世界上各种香料很多,这种香料却是出现在海里,还是鲸鱼的粪便…… 在我们古代已经大名鼎鼎,被人传颂…… 宋人王沂孙曾咏龙涎香: 孤峤蟠烟,层涛蜕月,骊宫夜采铅水。 汛远槎风,梦深薇露,化作断魂心字。 红甆候火,还乍识、冰环玉指。 一缕萦帘翠影,依稀海天云气。” 大家都不做声,听陈二爷讲故事…… 陈二爷背了一遍这首吟诵龙涎香的诗词,又解释了一遍: “这首词写的很浪漫…… 孤独耸立的海中礁石上缭绕着浓烟,层层云涛蜕尽,淡月出现,鲛人趁着夜晚,到骊宫去采集清泪般的龙涎。 风送竹筏随着海潮去远,夜深时,龙涎和着蔷薇花的清露进行研炼,化作心字形篆香,而令人凄然魂断。 龙涎装入红瓷盒后,用文火烘焙,又巧妙地制成晶莹的指环。 点燃时一缕翠烟,萦绕在幕帘,仿佛是海气云天……” 他讲完,看大家目不转睛的听着他吟诵诗词,突然有点不好意思…… 陈二爷不讲了,他把这块巨大的龙涎香递给了梁风,让他留给雷霆作为纪念。 大家有些羡慕雷霆,可是也都很替雷霆高兴。 于是,和梁风说笑一下,继续挖掘海滩寻找宝石。 这时候天色快黄昏了,粉红色沙滩上,大家翻沙寻宝,陈二爷看着干活的男人们,又看了看洒满金光的大海,他要准备做晚饭。 陈二爷不经意一回头,就看见了站在后面粉色沙滩上的丹娘。 那是一双含情脉脉,又有些幽怨的眼睛…… 第307章 梦里依稀,依稀有泪光 过了很久,终于我愿抬头看, 你就在对岸,走得好慢。 任由我独自在, 假寐与现实之间两难…… 鬼节将至的午夜,听着陈粒的《走马》。 听到这句话歌词,忽然想起了丹娘,本来想几章节前就把丹娘写死了,而且她死的过程还很复杂悲情,终究不忍下笔…… 原本打算写八十三万字结束的书,现在已经写到了八十七万字,还很多故事没有写完。 我说过,因为八十三岁是我外婆在人间的寿命,这本小说很大成分也是为了纪念她。 现在看来可能要过百万字了,从张文龙的十八岁写到现在,他才十九岁。 下半部分南洋风云几乎没有像墓靴风云时候,夹杂我的太多东西,算是个独立的小说。 写着穿越,冒险,寻宝,战争,男人的游戏…… 这些情节不复杂,我只是想讲述一些求生本能和基本野外生存知识。 有时候,你不小心读过的书里内容,可能会救你的命…… 尤其适合小孩子读,学会勇敢和坚强,还有面对危险时候的反应。 我是被小说救过一次命的…… 记得我初中时候和同学到池塘洗澡,误入深水区,里面有个废弃水井,水面上看不出来,很危险。 我掉下去了,我不会游泳,一旦水没过头顶,就会被淹死。 我感觉脚下一空,掉进了那个池塘中间的枯井里,瞬间后背一凉,吓出来冷汗。 幸好掉下井里之前,深吸一口气,我知道此时不能慌张,如果张嘴喊叫会呛死。 我镇静了一下,没有慌张。 只能自救,可是我不会游泳…… 平时和同学捏着鼻子闭气比赛,拿着表看时间,我能坚持一分钟多。 心想,只要在这一分钟里爬出这口井,我就能活下去。 可是在井里挣扎几下没有底,我悬着没有支撑点,有点慌。 忽然想起读过金庸小说里射雕英雄传情节,黄蓉把欧阳克骗进大海,欧阳克不会游泳,可是他闭气抱着大石头稳住重心,从海里走出来…… 好像还有霍元甲电视剧也有这个类似情节。 心中有了办法,四处一摸,摸到了井的四周石头,我用手抓着井壁石块爬了上来…… 当感觉头顶一热的时候,我知道头露出了水面。 因为那天,大太阳很毒,正午很热,好几个同学在这个池塘里洗澡,我嘴露出了水面,连忙大喊救命。 一个同学就在我附近游泳,他拉了我一把,此时,我已经爬出来了,他再一拉我,我离开了这个隐藏在水下的枯井。 脱离了危险,我得救了…… 那年,我十四岁。 后来经常想,归根结底,金庸的小说情节救了我,如果我不抓着井壁稳住重心,那天,就会沉入井底死去。 我的动作原理和欧阳克的抱着大石头稳住重心,从海里走出来一个道理,我跟欧阳克学的。 金庸这本小学时候读过的小说,救了我一命…… 墓靴风云写完了,后半部分就想写一些野外求生本能和自救知识。 因为我喜欢冒险,这些知识我都曾经很用心学习过,有几次野外遇险,这些知识也救过命,让我脱离了危险…… 所以就写了几十万字的南洋风云,大部分都是冒险故事,和野外生存故事,就像我们小时候喜欢的鲁宾汉漂流记,神秘岛之类…… 不想再设定情节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搞得太复杂了,在孤岛生死和大自然危险面前,人间的爱恨情仇真的不值一提…… 你可知道你的名字? 解释了我的一生…… 碎了满天的往事如烟,与世无争! 陈二爷和张文龙他们正在孤岛寻宝。 六爷冯道,已经封刀归隐在广西十万大山里,和两个漂亮寡妇把酒言欢…… 不知道他还记得不记得,心中的明月光和那颗朱砂痣…… 或者,他是否在酒后,忘记了扎在心里的那根刺…… 每个人的人生和命运各不相同。 陈二爷面对着对自己颇有情谊的丹娘,他左右为难…… 这是他兄弟的女人,他不能逾越道义,可是,岛上这些天的相处,他发觉有点喜欢上这个丹娘了…… 陈二爷并不好色和滥情。 这个黄昏,粉红色的海滩上,他看见丹娘的温柔眼光,居然低下头无法抉择。 陈二爷看着弯腰挖掘海滩的魏宏泰,他还是退缩了…… 沙滩上的男人们还在流汗劳作,他们在寻找心中的宝藏。 他们也许并不是贪婪,他们只是寂寞和喜欢冒险…… 这是一群勇敢又孤独的人。 宝石和金子不断的被挖出来,放在盒子里,发出刺眼的光…… 写到这,忽然想起宋冬野的安河桥歌词: 那个抱着盒子的姑娘,和擦汗的男人…… 居然泪湿脸颊…… 不知不觉的又写了几十万字南洋风云,虽然简单,不过也很曲折。 这是一部写给男人的小说,或者写给每个心中有诗和远方的人。 虽然快九十万字了,没有啥人看,自己依然写的津津有味儿,写的兴高采烈。 这就是我,一直独立的活着,从没为了取悦别人而改变内心,改变行为和预定…… 有时候,无聊了,也会自己听自己写的小说,虽然有些地方墨迹,不过书中的人物依然鲜活。 昨晚上,居然梦到了好几个书中人物在岛上和我打着招呼,一个一身白袍的人好像陈二爷…… 想想这几天鬼门关开了,满大街都是鬼,我醒来居然吓了一跳,以为梦见了鬼。 后来想想不是的,我是梦到了自己小说中的几个人,陈二爷和梁风他们在岛上…… 他们的面孔居然很清晰。 本来想写死丹娘,忽然想,算了,还是不要让丹娘死了,万一把她写死了,怕她来我梦里吓我…… 丹娘应该在这个孤岛上,此时对着陈二爷说着很多情话,她讲述着他们不相交的人生轨迹和灿烂朝夕。 从前冬天冷呀 ,夏天雨呀水呀, 秋天远处传来你声音暖呀暖呀, 你说那时屋后面有白茫茫茫雪呀, 山谷里有金黄旗子在大风里飘呀, 我看见山鹰在寂寞两条鱼上飞, 两条鱼儿穿过海一样咸的河水…… 张文龙搜集了怪兽的皮,他要做成皮包送给两个妻子,等回到大清朝的时候,他的孩子应该快出生了吧? 他还记得青黛送给自己的豹子皮包,上面有青黛亲手绣的字。 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写了一年了,那个懵懂少年已将为人父。 不知道六爷搂着两个寡妇的时候,他还想不想再去兖州府,看看那个茶楼老板娘,再去喝一杯温暖的茶,把一盏茶喝到无味…… 也许那天,兖州府的青石古道上,马蹄哒哒,他扛着一树鲜花…… 陈二爷在怪兽岛寻宝的时候,京城的四哥已经生了儿子,装修好了他新买的四合院做了新居。 春花给他生个大胖小子,春花真的越来越貌美如花。 可能因为鬼节将至,昨夜的梦,让我居然不想把我书里的好人写死一个,也许他们真的被我赋予了灵魂…… 尤其丹娘这个苦命女人…… 可是,这个粉色沙滩上,现在眼前的陈二爷对她依旧无动于衷…… 路人穿街过河, 好景只有片刻。 森林都会凋落, 风吹走云朵, 你留给我的迷离扑朔。 岁月风干我的执着, 我还是把回忆紧握。 太多都散落, 散落太多, 好难过。 难过时你走了, 走了 ,走了, 走了…… ps:因为明天好多拍卖的工作要忙,要拍照很多张照片传给拍卖公司,估计没有时间码字,就熬夜写了这一章节,这一章节和书中内容没有太大关系。 听着歌,写的很随心…… 可能只是因为昨夜,我梦见了几个书里主人公在孤岛和我招手,我依稀看见了人群里的丹娘…… 梦里依稀,依稀有泪光~ 六爷写于鬼节 第308章 海钓蝠鲼 陈二爷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他的手艺很好,他甚至会和六爷想法一样,喜欢做小菜,吃小菜。 只有将饱未饱的时候,菜没了,才会意犹未尽。 食材也很重要,岛上食材很原生态,菜自然味道很好。 不过,岛上十个人吃饭,菜量少不够吃,陈二爷只能大锅炖。 岛上有了丹娘酿造的酒,大家喝的很尽兴。 酒桌旁边,摆放着一个巨大的箱子,里面装满了闪耀着迷人光芒的宝石和金子。 众人围绕着这个箱子,兴奋地讨论着这些宝石和金子的价值。 然而,陈二爷对饮酒并不感兴趣,他只吃了几口海鲜便退到了一旁,自己去看大海。 他喜欢安静…… 在每一个热闹非凡的场合,最令人畏惧的往往是那些保持清醒、滴酒不沾的人,以及那些千杯不倒的人。 这些人无疑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他们在喧嚣与狂欢之中保持着冷静和理智,以旁观者的姿态审视着一切。 这些天,金子和宝石挖的越来越多。 大家在岛上也越来越快乐。 看来,最终,快乐和财富有关。 这个期间,也有怪兽来袭击,都被射杀做了食物。 他们这十几个人倒是过了一段快乐时光。而且,他们有了回去的大船。 挖沙寻宝的闲暇时间,张兴业和罗老五喜欢钓鱼,老李和梁风、魏宏泰、罗四虎喜欢打猎,张文龙不喜欢打猎,他也不喜欢海钓,他喜欢和雷霆、刺灵珠去赶海捡海鲜。 而陈二爷自从被小红鱼吓破了胆之后,他再也没有钓过鱼,也不喜欢打猎杀生,他每天给大家做饭做菜,倒是乐此不疲。 每天,丹娘给他做菜当助手,丹娘很喜欢靠近陈二爷。 这一天,罗老五和张兴业驾着船去深海钓鱼,罗老五钓上来一条大蝠鲼,这条鱼足有两米长。 罗老五和张兴业两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这条大鱼弄上了岸。他俩高兴的驾着船回到了码头,大家都跑过来看这条大鱼。 张文龙和梁风他们都没有见过这种鱼,感觉长相很奇怪。只有张兴业和罗家兄弟,魏宏泰他们在南洋生活的人认识。 如果现在你去科莫多岛旅潜水,在海底,你会看到这种鱼。 无数飞翔的魔毯从你的头顶飞过的场景并不是假的,在科莫多岛附近的海域,这里的水下世界常常会上演这样的奇景。 海洋飞毯——蝠鲼就是主角,又被称为“魔鬼鱼”。 它们能长到很大,体盘一般一米左右,最大可达8米以上,重达3吨。 它们身体扁平,宽大于长,胸鳍肥厚如翼状,当它们扇动着这对翼状的鳍迅速从海里游过,遮天蔽日,像极了无数张魔毯。 蝠鲼主要以浮游生物和小鱼为食,一般不伤人。但一旦发起怒来,它那强有力的“双翅”是可以撞断人的骨头,致人于死地的。 而且传说有时候蝠鲼还会捉弄人,它们会用头鳍把自己挂在小船的锚链上,带着小船到处漂,使渔民误以为有水怪作祟,而实际上是蝠鲼在作怪。 张兴业把这条两米大的蝠鲼分解成小块,大家炖了一部分,陈二爷又清蒸红烧了一部分,也没有吃完,还剩下很多鱼肉。 虽然这个鱼的体格大,它的肉质却非常的鲜美,而且它的鱼刺是非常的少,肉质吃起来非常的有嚼劲。 陈二爷虽然不敢去钓鱼,不过还是喜欢吃鱼,他吃完鱼也对味道赞不绝口。 蝠鲼大部分均可食用,肉多刺少,没有明显的硬骨,含有较多的水分和蛋白质。 亚洲地区部分居民有将蝠鲼腮作为药用的习惯,他们认为蝠鲼的鳃耙,硬骨鱼类每一个鳃弓的内缘生有两排并列的骨质突起,称为鳃耙,拥有非常高的药用价值。 现在的南洋,由于蝠鲼被大量捕杀,其数量越来越少…… “明天我也要去钓鱼,我要钓一条大鲨鱼。吃鱼翅!”老李喝了酒,兴奋的说道。 大家一笑,都不相信老李能钓上来鱼,他的性子太急躁,根本没耐性。 老李说完自己也不相信自己的话,忍不住自己也笑了…… 这十个人就这样在岛上一边挖宝石一边钓鱼打猎,过着惬意的生活。 这天天气很好,几个人在挖沙寻宝,老李每天挖沙子也腻歪了,他就要跟罗老五去大海里钓鱼。 罗老五和张兴业真的带着老李驾着船去了大海。 你还别说,老李表现不错,不一会儿,真的钓上来一条一米多长的魔鬼鱼,他高兴的不得了。 “怎么样?我水平也行吧?”他很得意的对张兴业说道。 张兴业救过老李的命,老李的肠子是张兴业给塞回去的,老李对张兴业很感激,感情也很好,二人年纪相仿,都没有了儿子,聊天也很投机。 张兴业夸赞了老李几句,老李更加开心。 他们的船已经到了深海,快到中午时候,三个人已经钓了好多鱼。 突然,海面上出现一个庞然大物,这是一条大鲨鱼,在船的附近游荡。 “鲸鲨!”张兴业认识这种鱼。 老李看着这十几米长的大鲨鱼,他很兴奋,打算钓上来。可是这条船才十多米长,根本都装不下这条鱼,而且如果这大鲨鱼发怒了撞击帆船,可能船都会被撞击翻了。 最后,他们没有敢惹这天大鲸鲨,躲开了。 “我们的船太小了,要是再大点不怕它撞,我一定要钓上来这条大鲨鱼,吃鱼翅!”老李还有点懊恼。 罗老五听老李说完,不仅心思一动,他很喜欢钓鱼,也想钓一条大鲨鱼。可是这鱼实在太大了,这船太小,真的容易被撞沉。 “钓,是不能钓上来大鲨鱼,它会把船搞沉。我们回去,我想办法设计连弩射死大鲨鱼,可以拖在帆船后面,鱼在海里漂着拖回去!” 罗老五也兴致勃勃。 三个人驾着船回到了海岸,大家看老李真的钓上来好多大鱼,都赞不绝口。 大家听说遇见了大鲨鱼,罗老五和老李还要把鲨鱼钓上来,都表示不信。 梁风说道:“这鲨鱼比船还大,怎么钓?船都被它压沉了。” 罗老五说:“我制造连弩装在船上,射死大鲨鱼,然后把鲨鱼拴在船后,拖在水里拖曳着,就可以运回来。” 他很有信心。 很多人可能对大白鲨印象深刻,认为大白鲨已经够大了。但其实世界上最大的鲨鱼是鲸鲨,它们的体长可以达到二十米,体重达到三十吨左右。 而为了突出它们的这个大的特点,它的名字里面也被特意用了一个鲸字。 鲸鲨的身体大部分都是灰色,腹部是白色。整个身体上布满了淡色的斑点,但它们每条鲨的斑点又不尽相同,就像我们人类的指纹一样。 而且它们的鼻孔在上唇的两侧,牙齿有多行且比较小。 鲸鲨虽属于鲨鱼,可又和鲨鱼性格有点不像,它们没有如大白鲨一般凶残的个性。 相反,这种最大的鲨鱼,只喜欢吃一些海洋中的浮游生物和小型鱼类,甚至可能的话它们还会吃一些水藻充饥。 且它们的速度也是极慢的,每小时不到五公里,和其它鲨鱼比起来,还真是一个温柔到极致的大家伙。 第二天,老李帮着罗老五开始制造连弩,他俩要去抓大鲸鲨。 罗老五真的是个天才,他两天时间就制造出了两个连弩车。这个连弩可以连续射击几十支弩箭。 可是,他们发现箭枝上没有箭头,岛上仅有几个锅碗瓢盆铁器和几把长刀是金属的,没有制作箭头的原材料。 张文龙看他们为箭头发愁,说道:“岛上有很多火山玻璃,可以打制成箭头,我们祖先就是用这样箭头射猎。也可以用竹子削尖做箭头,竹子箭头上还可以做出倒钩。” 老李哈哈一笑:“干儿子果然聪明,我咋没想到。” 罗老五也很佩服张文龙的头脑,他也很聪明,居然没想到这么简单就可以解决箭头问题。 于是,他们开始打制火山玻璃和黑曜石箭头,开始并不顺利,黑曜石很脆,把握不好力度石头就碎了。 不过,练习几次之后,真的就做出了不少锋利的箭头。 张文龙又做了很多竹子箭头,刀削的都很锋利,箭头上还有倒刺预防射中之后箭头脱落。 第二天,天气不错,罗老五和老李、张兴业,梁风带着雷霆,张文龙也去了。 他们几个人,兴致勃勃的出海去捉大鲸鲨…… 第309章 弩射鲨鱼 罗老五驾驶着帆船带着几个人去了大海深处捕捉鲨鱼。 帆船上有他自己制作的两个弩车和几百支利箭。 他设计制作的弩车威力巨大,可以一次连续射出三十支利箭。 弩车在我国使用历史悠久,相传是黄帝发明了弩,这是一种需要扣动扳机发射的弓箭。 根据出土记录,其实弩应该是战国时期发明的,或许更早些。而连弩是三国时期诸葛亮发明。 三国时期,诸葛亮把弩改良,设计了能连续发射十支箭的兵器,叫作“损益连弩”,又叫“元戎”。 后人都给诸葛亮发明的弩叫做诸葛连弩。 诸葛连弩是一把可以随意增减箭支发射数量的弩,在战场上是主力武器,铁质箭头,箭长18厘米左右,能一次发射10支箭。 三国时期曹魏木工专家,木制机械制造家,发明家马钧曾试图对其进行改进,使之成为一种五十矢连弩,威力更大,但因生产复杂失传。 明代茅元仪《武备志》记载,明人曾研制出“诸葛武侯弩”,后来清人在此基础上,曾制造出“弹弩”。 2014年11月,69岁的老人廖师傅制造出了“诸葛连弩”和“神臂弓”。我看了连弩结构,没那么多神奇,挺简单的。 晚清时候,罗老五稍微动点脑子,就做出了连弩,他用连弩射击了荷兰佬。 现在,他要去大海里射击大鲨鱼。 用弩箭射击大鱼这事,秦始皇也干过,还被写入了历史。 秦始皇巡狩到琅琊这个地方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和海里的神仙在打架,估计是打输了,这下他可来气了,他就问占梦博士,这事怎么办? 再加上徐福这个家伙忽悠秦始皇说,本来我是找到不死药,但是因为海里面的大鱼和海神阻碍所以没办法拿到,而占梦博士也是类似的解释。 所以他把鱼给恨上了。 秦始皇一恨上鱼,鱼就受难了,当时入海水平并不高,深海捕鱼技术并不高深,全靠自身素质和运气,我们现在就看到秦始皇射鱼觉得好笑,但这背后是渔工的多少条命啊? 不过幸好大鱼被抓了,秦始皇那是个恨啊,拿着连弩对着鱼狠射,谁让你碍着我找长生不老药。 鱼是死了,过了不久秦始皇自己也死了,有人推测北方人不习惯吃海鲜,但海鲜又美味所以吃了可能得急性肠胃炎之类,最后病死了,接下来的事情你们都知道…… 我怀疑秦始皇射杀的大鱼就是大鲨鱼,或者鲸鱼。不过鲸鱼巨大无比,弩箭未必能够射死。 鲸鱼要是发怒了撞击船只,秦朝的捕鱼船估计不堪一击。 所以至今,秦始皇用弩箭射杀的大鱼是什么鱼,是个迷…… 罗老五驾驶着他那艘帆船,在一望无际的大海里慢悠悠地转悠着,他的眼睛紧盯着海面,寻找着鲨鱼。 今天的天气真是好得让人陶醉,阳光明媚,海风轻拂,每一个人都感受到了大海的魅力。 他们站在甲板上,欣赏着这片广袤无垠的海洋和那些形态各异、色彩斑斓的小岛。 蔚蓝的天空和湛蓝的海水相映成趣,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远处的海平线若隐若现,仿佛与天空融为一体。 他们沉浸在这美好的景色中,心情愉悦,忘记了一切烦恼。 张文龙和梁风都带着枪支弹药和长刀,以防遇见海盗。 他们一边寻找鲨鱼,一边钓鱼,时间不长,就钓了很多大鱼。 就连雷霆也钓上来一条大蝠鲼。 张文龙说道:“找不到鲨鱼就算了吧!那么大鲨鱼,我们真要是不能一下子杀死它,它撞击我们帆船,我们帆船都可能翻了。” 张文龙这人善良,不喜欢杀生,他是爱玩爱冒险,好奇,才跟着罗老五出来打鱼。 罗老五对自己设计的连弩很有信心,他对张文龙的话不以为然。 不过,罗老五看见确实没有发现大鲨鱼,也就把船往怪兽岛方向行驶了。 就在船行驶了不远的时候,突然,海上出现了一个庞然大物,大家仔细看了看,果然是一条七八米长的大鲨鱼,这鲨鱼不是鲸鲨。 鲨鱼游动很缓慢,并没有意识到危险来临。 大家都很紧张,罗老五对着老李说道:“我们俩个每人操作一个弩车。张兴业老哥和张文龙负责给弩车添加箭枝。 我俩射击它的头,箭枝要是射进大鱼的脑子它就死了。不要让它跑了,也不能让它靠近我们的船。” 这时,船只离鲨鱼三十米远。 “发射!” 罗老五手一挥,老李和罗老五扣动了扳机,两个弩车里的六十支利箭蝗虫一样射向了大鲨鱼的头。 这个鲨鱼的头在水里,只是偶尔游出海面,他俩看准时机射击的。 虽然有了海水的浮力减弱了箭枝力度,不过,这些弩箭依旧杀伤力巨大。 几十支利箭射进了大鲨鱼的头上和身上。 张文龙和张兴业急忙往弩车箭匣里装填利箭。 这时候,这只受伤的大鲨鱼痛的挣扎翻滚,并没有下沉到海底,它在发狂,要冲过来撞击帆船。 张文龙看大鱼没有死,要靠近他们的帆船,他急忙喊道:“射击鲨鱼的眼睛!它瞎了,就不会看见我们的船位置!不能让它靠近!” 罗老五也很紧张,没想到这些箭虽然射中大鱼脑袋,可是并没死。 他和老李急忙瞄准冲过来的鲨鱼头部,又是六十支利箭射出,这些箭射中了鲨鱼的眼睛。 梁风在掌舵,他急忙驾驶着帆船躲开鲨鱼,船离鲨鱼有点远了。 罗老五和老李又射出了六十支利箭,这些箭射中了鲨鱼的身上肚子。 弩箭力量很大,有的箭枝已经穿进了鲨鱼肚子里。 鲨鱼的双眼瞎了,身上剧痛,虽然鲨鱼的感觉很灵敏,它现在只是在海面上挣扎,已经无法靠近帆船进行攻击了。 罗老五说道:“射中了这么多箭,它居然不死?不过,它这样挣扎几下,也没了力气,过一会儿就会死掉。 这些箭射进了它的脑袋和肚子,它活不了的。” 他们驾驶着帆船在远处观察鲨鱼的动静,这条鲨鱼果然挣扎一会儿,慢慢没了力气,在海面上漂着,也没死。 梁风和张文龙他俩朝着鲨鱼的头开了几枪,子弹打进了鲨鱼的脑袋。 鲨鱼中了几枪之后,依然还活着,不过运动越来越慢,挣扎了半个多小时,渐渐不动了…… 罗老五大喜,他们看鲨鱼彻底不动了,才敢慢慢靠近鲨鱼。 他射出带着棕绳的弩箭,这些竹子削尖的弩箭有倒刺,扎进了鲨鱼的鳃壳骨头里,很牢固。 慢慢的拖住绳子牵引鲨鱼,鱼的头到帆船附近时候,老李用粗绳子系了扣,套在大鲨鱼脑袋上,绳子深深的勒进了鲨鱼的两鳃肉里。 鱼还在大海里漂着,这样鱼就不会挣脱掉了,他们把绳子另一端系在帆船船尾。 就这样,帆船在海面上缓缓行驶着,后面紧紧跟着被绳索拖住的大鲨鱼。 他们也担心鲨鱼没有死透,突然醒来把船撞沉,都拿着武器监视鲨鱼动静,还好,鲨鱼彻底死了。 经过漫长而紧张的旅程,他们终于抵达了怪兽岛。 当帆船靠近岛屿时,可以看到岛上茂密的植被和陡峭的山峰。 岛上陈二爷、魏宏泰几个人纷纷聚集到岸边,好奇地观察着这个船后面的庞然大物。 “真的射死了鲨鱼?”陈二爷有些吃惊。 “赶紧帮忙!把大鲨鱼弄到岸上!”老李在船上对着陈二爷和魏宏泰喊道。 随着帆船停靠在海滩上,大家开始忙碌起来。他们费尽力气将大鲨鱼借助潮水的力量拖上岸,小心地解开绳索。 大鲨鱼躺在沙滩上,虽然已经死去,但它庞大的身躯仍然令人惊叹。 丹娘和刺灵珠都围拢过来,仔细观察着这头巨大的猎物。 罗老五和老李对收获感到满意,张文龙和梁风也都很兴奋。 鲨鱼通过皮肤排出尿液,导致鱼肉有酸味。鲨鱼肉的口感和味道并不好吃。 然而,也有一些人认为鲨鱼肉是美味。在一些地区,鲨鱼肉被用于制作各种菜肴,如红烧鲨鱼、鲨鱼汤等。 如果烹饪得当,鲨鱼肉可以具有鲜嫩的口感和独特的风味。 在怪兽岛上,他们将大鲨鱼的鱼鳍分割下来,还有鱼肝切下来作为食物储备。 鱼皮切了打算做皮具和刀鞘装饰,其余部分基本扔掉了,陈二爷说鲨鱼肉不好吃。 这个鲨鱼牙齿则留作纪念,或用于制作工具和武器。梁风准备给雷霆用鲨鱼牙齿做个吊坠,来纪念这次捕猎鲨鱼。 鲨鱼牙齿很坚硬,我们几千年前的浙江良渚文化鸡骨白玉器,就是用鲨鱼牙雕刻的花纹。 不过玉是很硬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雕刻玉器一般不会用鲨鱼牙齿,良渚文化的玉器特殊,多是鸡骨白。这类玉器是用火烧过,降低了玉的硬度,才能被鲨鱼牙齿刻动。 在完成这些宰割工作后,陈二爷拿出手艺,做了丰盛的晚餐。 鱼翅作为中国传统奢侈食品之一,在明朝人们开始吃鱼翅,后来还成了宫廷御膳。 吃鱼翅真正流行在清乾隆年间,并在晚清完成了从珍贵食材到奢侈品的演变。 这天晚上,他们吃到了山珍海味里的鲨鱼翅…… 第310章 老张被袭 这十个人在岛上继续挖沙寻宝,因为金子沉重,被海浪潮汐冲击的不太远。 所以金子散落的比较集中,他们找到了很多金币。 可是宝石比较轻,几十年来,被海水冲击,散落范围比较大,寻找起来难度很大。 罗老五自从吃了鲨鱼翅,也不出海钓鱼了,大家齐心协力寻找宝石。 他们计划一周后离开怪兽岛,回东万律,结束寻宝之旅。 这天晚上,吃过晚饭之后,大家都回木屋休息,张兴业自己无聊,就和罗老五到礁石上钓鱼。 夕阳照在海面上一片金光,波光粼粼。 张兴业一边钓鱼一边幻想着,过几天就要离开南洋岛,回到大清朝了,他心情有些复杂和高兴。 他在南洋生活了几十年,儿子和老婆都没了,孑然一身,自己在南洋生活也没意思。 张兴业小时候跟着父亲来的南洋,故乡还有亲人,他小时候在广东长大,有点怀念故土。 老李再三让他一起回大清,一起生活,有个伴,他也很想和这些豪爽的人一起终老。 张兴业一边钓鱼一边和罗老五聊天。 “我要和老李回到大清朝,你什么打算?” “我啊?我想离开洄唐镇,我父亲没了,我要出去闯荡一下。 我想和张文龙他们先去雅加达打捞沉船,下一步去哪里还没打算。” “哦,张文龙这小子是个人才,你跟着他干会有前途。 男儿是要志在四方,年轻出去闯荡。 可惜,我是老了,我只想回到大清朝看看故人……” 张兴业有些怅惘。 这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张兴业要撒尿,就到不远处一块礁石后面方便。 他撒完尿,提好裤子,刚要回到礁石上继续钓鱼,突然,他发现一只怪兽向他冲来! 这个怪兽几米长,面目狰狞,张着血盆大口。 它在远处偷偷的观察张兴业他俩很久了,这下发现张兴业自己落单,手里也没武器,它快速的扑向张兴业。 怪兽虽然体型庞大,可是奔跑速度很快,它很快就要咬到了张兴业。 张兴业大惊,急忙向木屋跑去,一边跑一边大喊:“快跑!怪兽来了!” 罗老五听见张兴业呼喊,他看见就要到眼前的怪兽,急忙扔下鱼竿,向木屋跑去。 木屋在树林里,距离海滩有点远,他一边跑,一边呼喊救命,希望老李他们听见。 张兴业五十多岁,年纪大了,腿脚不灵便,在粉红色的海滩上跑出去不到二十米,就被一个石块绊倒。 怪兽几步就到了他眼前,一口咬住了张兴业的脚脖子…… 张兴业感到一阵剧痛,接着怪兽开始要吞下去张兴业。 张兴业大惊,拼命挣扎,可是无济于事。 他对着一边跑,一边回头看他的罗老五喊道:“快去喊人!” 罗老五手无缚鸡之力,无法对抗怪兽。他不再犹豫,急忙跑向木屋喊人。 怪兽咬住了张兴业脚脖子,开始往树林里拖曳张兴业,一边拖曳,还嚼了张兴业脚脖子几下,它想把张兴业吞下去。 张兴业心想:“完了!刚才还想去大清朝生活。现在看,要进了怪兽之口葬身海岛!” 不过张兴业没有放弃,他拼命挣扎,争取大家来救援他的时间。 果然,正在张兴业筋疲力尽的时候,陈二爷,老李他们一群人都拿着武器冲了过来。 他们不敢开枪,怕伤了张兴业。 老李拿着长刀几步就跑到了张兴业身边,他举起刀砍向了怪兽的后面大腿。 怪兽的大腿被砍的几乎断了,可是,还是不松口。 陈二爷和老李接着砍了几刀,把怪兽砍得重伤。 终于,怪兽松开张兴业,蹒跚的要跑,梁风和张文龙,魏宏泰,罗四虎他们几枪打中了怪兽的脑袋,怪兽被打死了! 张兴业死里逃生,惊魂未定,躺在粉红色沙滩上大口的喘气。 老李急忙查看张兴业伤势,张兴业的脚脖子被怪兽咬的血流不止,不过骨头没有断。 怪兽的咬合力并不太强。 “还好,骨头没有断! 你命大!以后千万不要自己落单行动,不要钓鱼了。 多危险!” 老李安慰和责备张兴业。 张兴业对他有救命之恩,老李对张兴业一直当自己哥哥亲人一样对待。 张兴业有些愧疚和后悔,不过自己捡了条命,心中很高兴。 脚脖子被咬的是皮肉伤,养几天就好了,不过,他真的有些后怕。 大家扶着张兴业回到了木屋,张兴业和老李平时在一个木屋居住。 张文龙和罗四虎急忙拿出急救包,拿出止血药和纱布,给张兴业包扎好脚脖子伤口。 他们包扎好了张兴业的伤口,大家都长出了一口气。 陈二爷说道:“太险了!大家以后绝对不能落单行动,不要钓鱼了! 三天后,我们就回东万律。这里金子和宝石也找的差不多了。 不要贪婪,夜长梦多尽早离开这个荒岛险地。” 大家都点头答应。 刚才男人们都去救援张兴业,刺灵珠拿着枪在木屋保护雷霆和丹娘。 这荒岛确实危险重重,豹子,野猪毒蛇等各种凶猛的野兽种类繁多。 每当夜幕降临,它们便会纷纷出动,四处觅食,野兽的叫声让人不寒而栗。 这里的夜晚充满了未知和恐惧,危机四伏,一不小心就可能成为野兽们的猎物。 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生存,需要时刻保持警惕,稍有不慎就可能失去性命。 张兴业刚才拼死挣扎,有些累,躺在木地板上喘着粗气。 大家围在他身边,一边看护着他,一边聊天,每个人都拿着武器。 这时候,天黑了,张文龙生起了几堆篝火。 张文龙借着火光,发现张兴业的脚脖子白色纱布绷带都是血,居然全红了…… 他大吃一惊:“怎么会这样?这止血药不好用? 血没有止住!血还越流越多!” 罗四虎也急忙过来查看,这药是他的…… “不可能!我的止血药很有效果,我用过几次都好用。” 可是,罗四虎说完,他发现真的没有止住血。 大家都很好奇,罗四虎解开绷带,看见张兴业脚脖子的伤口血流不止,敷的药没有用,都被血冲掉了。 张兴业也好奇,他是懂医术的,也知道罗四虎的止血药是好药,可是对自己的伤口没有用。 陈二爷和老李他们也都很惊讶,看着不停流血的伤口,震惊不已。 罗四虎看着鲜血不断从张兴业脚脖子伤口涌出,他有些惊慌失措,但很快冷静下来,敷好药,迅速拿起一块白布,再一次紧紧地缠绕在张兴业脚脖子上,试图止住血流。 然而,尽管他努力尝试,鲜血仍然无法停止流淌,不一会儿,白布被染成了红色。 大家看到这一幕,心中不由得更加紧张起来。 他们意识到情况十分危急,如果不能及时止血,张兴业可能会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众人焦急地商讨着应对方法,要先想办法暂时止血。 老李急得直跳脚,他怕张兴业死掉,这个张兴业对他有救命之恩,可是他无能为力。 陈二爷低沉的说道:“这怪兽牙齿有毒,和某些毒蛇一样,被它咬了会流血不止而死。” 老李一愣问道:“有毒?” 陈二爷点点头说:“怪兽的牙肯定有毒,被它咬了才会这样血流不止。” 大家听了,一阵惊恐和担忧,丹娘听说怪兽那么凶残还有毒,已经吓得花容失色,瑟瑟发抖…… 大家看着漆黑的树林和血流不止的张兴业,都束手无策,沉默不语…… 陈二爷没有猜错,张兴业脚脖子的伤口血流不止,果然是这个怪兽有毒。 这个怪兽现在我们叫科莫多巨蜥,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科莫多龙,是现今体型最大的蜥蜴。 这种蜥蜴捕猎在遇到大型猎物的时候,会伺机寻找机会咬一口猎物,接着又会把猎物放走,等待猎物慢慢死亡,这段时间通常会达到两三天。 在这段时间里,科莫多巨蜥会悄悄地跟在猎物后面,不再对猎物发动攻击,而是等到猎物彻底身亡后,再开始享受自己的美餐…… 在早期的时候,科学家认为这些被科莫多巨蜥咬伤的猎物,只是因为伤口感染而死。 后来,科学家证实,被科莫多巨蜥咬伤后,即便没有细菌感染也会致死。 澳大利亚毒液学家布兰恩博士发现,科莫多巨蜥的口腔中存在很多毒腺,能够分泌出一种防止血液凝固的液体。 这些液体和毒蛇的毒液十分相似,被咬伤的动物会陷入休克,失血过多而死,而这才是造成猎物死亡的主要原因。 比起单一毒性的物质,科莫多巨蜥分泌的毒液非常复杂,跟蛇毒一样属于蛋白质混合物。 目前,科学家也已经分离出多种毒素,这些都会影响到动物的血液凝固,麻痹神经、造成休克和伤口大出血。 天色越来越黑了,天空升起一勾残月,清冷的月光,照在张兴业惨白的脸上,有些凄凉…… 大家越来越着急,张兴业伤口的血,流的越来越多…… 老李看着张兴业的嘴唇都发白了,血,再这样流下去,恐怕张兴业活不过今夜…… 大家都束手无策,急得团团转…… 老李这个粗豪汉子,看着救过自己命的张兴业危在旦夕。 这个几乎不掉眼泪的刚强男人,居然抓着张兴业渐渐发凉的手,急的嚎啕大哭…… 无情未必真豪杰! 第311章 马缨丹和红灵芝 看着张兴业渐渐冰冷的身体,还有老李肝肠寸断的痛哭流涕,大家都不忍直视。 即使曾经杀人如麻的女土匪刺灵珠都流下泪来…… 张文龙看着干爹伤心欲绝,他也无计可施。 就是这个即将死去的瘦弱老者,在雅加达丛林里救活了干爹的命,自己还跪下给他磕头谢恩,还承诺他,带他去大清朝荣华富贵。 可是,他即将死去,自己无计可施…… 每个人都默不作声,只有老李抓着张兴业干枯的手,大哭不止。 陈二爷和张文龙,梁风都从没看见过老李这么悲伤。 也许,老李这半辈子没有什么亲人,这个张兴业救了他命,他心里已经决定和张兴业祸福相依了,甚至幻想和这个张兴业一起快活终老。 可是,现实,就是这么残酷,这个马上要离开怪兽岛,要分得宝藏的人,即将死去! “老李兄弟!不要哭!我妻子死去的时候,我心里已经不想独活世间…… 想起儿子还小,就把他养大成人,不想他死于荷兰佬之手。 你们在洄唐镇杀了几百个荷兰佬,帮我儿子报了仇,我应该高兴! 死也瞑目了…… 我想跟你们去大清朝,可是事与愿违。 别难过,都是定数……” 张兴业笑着安慰老李,老李听见张兴业说完,愈发悲痛! 老李忽然发现张兴业的手变得很热,他摸了一下张兴业的额头,火一样烫…… “他头好热!” 老李喊道。 大家都凑上来摸张兴业的额头,果然发了高烧。 在丛林里发高烧是很可怕的事情,这用现代医学来看,是发炎或者中毒迹象。 “怎么办?怎么办?” 老李有些焦躁癫狂…… 大家看着不断流血的伤口和发热的额头,无计可施。 张文龙拼命想如何解救这个中毒垂危的人,这个干爹的救命恩人。 可是,他也毫无办法…… 罗四虎拿着手里的药囊,喃喃自语:“我这刀枪止血药是本地最好大夫开的药,不能不好用啊? 我用过几次都止血如神,这张老哥的伤,为何不好用?” 他自说自话,声音并不大,可是,这话被悲痛中的张文龙听见了…… 张文龙心念一动! “本地……” “本地最好的大夫……” 张文龙好像有点脑袋灵光一闪。 爪哇岛这个鬼地方能有什么好大夫? 能有赛过扁鹊,华佗,李时珍的神医么? 大清朝就有六千多种中草药! 疾病才几种? 世间没有治不好的病,万物相生相克。不是没有好药,只是没有好大夫罢了…… 张文龙想起自己治好了陈森木的古怪蛇毒,治好了陈龙的多年咳嗽宿疾…… 他好像忽然有点信心,也许能治好张兴业的流血伤口。 可是,看了看外面漆黑的丛林和朦胧的月光,又觉得眼前一片空茫虚无……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这个孤岛上,没有草药可以止血,他真的无计可施。 老李用手按住张兴业的小腿血管,阻止血液不断流出。 可是,这是饮鸩止渴,按久了血管会发紫,甚至可能坏死截肢。 他按了一会儿,就松开一下。 血,依旧喷涌而出…… 大家都急得团团转。 这时候,丹娘怯怯的说道:“我不懂医药,不过我做香料生意,很喜欢植物。 也很喜欢养花。 我这些天也在岛上采集野花,我无意间发现了几棵五色梅,我知道这是能够止血和退烧解毒的草药。 不过这花有毒。 我还挖了几棵在木屋周围种植,这种花有许多种颜色,如同马缨,其果实为圆形就像是古人炼的丹,也叫马缨丹花,这便是它的名字的由来。 如今,张大哥血流不止,也许可以捣碎了敷在伤口试试……” 老李大喜,他站起来说道:“花在哪里?我去挖! 这种情况,死马当活马医也要赌一把!救活我张大哥!” 丹娘看着老李月光下有些癫狂的表情,有些害怕…… “在,在下面。 这花有毒,不能吃……” 丹娘用手一指。 老李已经飞身跳下木屋,他到了丹娘手指的方向。 果然,几棵开的五颜六色娇艳的小花长在那里,他闻了闻,味道有点臭…… 老李拔起来几株野花,用水洗干净,上了木屋。 他把几棵野花砸烂,敷在了老张的伤口上。 离奇的一幕出现了,不一会儿,老张的伤口,血,居然好像少了很多。 不过,还是没有止住太多血。 可是大家已经兴奋不已! “你不早说!你还懂得这么多?”魏宏泰笑骂道。 丹娘看见这花朵果然有些效果,她既惊喜又惶恐…… “这…… 我也不敢搭话……” 丹娘很怕魏宏泰…… 其实马缨丹具有清热解毒、散结止痛、止血活血,治疗蛇毒之功效。 也能治感冒高热、久热不退。 但是有毒,这东西现在已经是杂草,属于外来入侵物种。 当时南洋岛上已经有此植物,是由鸟儿粪便传播。 一株马缨丹上,同时可以开出几种不同颜色的花,可大家并不知道,这美丽的外表下,却藏着杀机。 丰富的花色、足量的蜜源,让它很容易获得传粉昆虫的青睐。 有人统计,一株马缨丹每年能产生上万粒种子。 借助鸟儿的啄食和排泄,这些种子在外开枝散叶,马缨丹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实现了地盘的扩张。 如今,世界上对马缨丹人人喊打,荒郊野外,一片一片的。 张文龙看见几颗花就止住了伤口大部分流血,他也不再犹豫。 张文龙为了治好陈龙的咳嗽,着实对草药下过功夫,不过这岛上的中草药和大清朝种类不太一样。 他不敢轻易尝试使用。 现在,张兴业危在旦夕,他已经顾不得太多了…… “干爹!我知道一个偏方! 用灵芝在锅下当干柴烧,锅底灰是可以止血的! 我小时候,爷爷上山砍柴,有时候不小心会把灵芝夹杂在干柴里烧火炕。 你知道吗? 那个烟筒冒得烟很神奇,居然是白色的! 我爷爷看烟筒的白烟,就说可能烧了灵芝,他就把锅底灰刮下来储存在罐子里。 我们小孩子玩耍,不小心受伤流血,涂抹一下这个灵芝烧的锅底灰很快就止血了…… 前些天,我发现这岛上不少树木上长着灵芝。 虽然和我家乡的灵芝形状有差异,可是我认为功效相同。 张大爷已经中毒,流血不止,这些方法可以一试。 反正最坏也不会加重伤情。” 张文龙说完,长出了一口气…… 《山海经》中记载:炎帝之爱女幼年不幸夭折,其精灵化为瑶草,这个瑶草便是灵芝。 现代医学研究证明:灵芝具有一定止血功能,能促进血小板聚集,从而起到一定的止血作用。 灵芝的多糖和三萜类化合物有一定的抗感染和消炎作用,因此能够减少炎症反应和病毒感染的风险。 而锅底灰是一味中药,别名叫百草霜,是杂草经过燃烧以后,附着于锅底或者烟筒中所存的烟沫,刮下或者扫下后过细筛,除去杂质就可以入药使用。 它的性味辛、温,功效与作用是止血、止泻,用于治疗吐血、咯血、便血、功能性子宫出血、外伤出血,腹泻、食积泻痢。 百草霜这个药在历代本草中都有收录,比如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就记载了百草霜辛温无毒,止上下诸血、妇人崩中带下、胎前产后诸病等。 但是用灵芝当柴火烧成的锅底灰,历史没有记载,我问度娘,度娘也没有此类答案解说。 这个偏方是我小时候外婆告诉我的,我太姥爷告诉她的…… 今天,这个灵芝烧成的锅底灰书中止住了张兴业伤口的血! 什么叫技不压身? 这就是。 张文龙不仅聪慧好学,过目不忘,还能危机时刻用上所有胸中所学…… 他不迂腐,还很有胆识! 本来他爷爷和父亲都是医生,虽然,他父亲殉情自杀。可是,并不影响他,他从小对草药和这些中医理论,有着异于常人的悟性和慧根! 这次不仅老李惊讶,陈二爷和梁风他们都靠近张文龙兴奋的追问。 “真的吗?我们去找灵芝!” “我们要救张大哥的命,灵芝在哪? 准备火把!” “丹娘!把锅准备好!再弄点干柴!我们去找灵芝!” 大家七嘴八舌,最后一句话是魏宏泰说的…… 于是,刺灵珠和老李拿着武器在木屋里保护丹娘和张兴业、雷霆。 其余人都出了木屋,他们用野猪油熬制的油脂浸泡了木头,点燃当做火把照明。 大家拿着火把和武器进了深山,去寻找灵芝…… 爪哇岛是盛产灵芝的,即使现在,印尼的灵芝在世界上也有一席之地。 如今海关总署对植物源性中药材有准入目录,灵芝只能从朝鲜、科特迪瓦、日本、印度尼西亚、越南、中国台湾进口。 可见印尼灵芝的药性和质量很好,气候原因,印尼灵芝产量很大,很多岛屿都有生产…… 不一会儿,他们就在山野枯树上找到了好几棵多年成长的红灵芝。 张文龙还发现了几棵藿香蓟。 它的止血效果可是非常显着的,很多老人家常常用它来处理一些伤口,因此得名“止血草”。 据说它的效果可以和云南白药相提并论。 他们急忙兴冲冲的回到木屋。 丹娘在草地上用木柴生火支起铁锅,把灵芝扔进火堆,果然燃烧后冒得烟都是白色的。 锅里放了水,张文龙把剩下的灵芝扔进锅里熬水。 不一会儿,水开了,木柴和灵芝也烧完了。 老李迫不及待的刮下锅底灰,锅底真的是白灰,大家面面相觑,难以置信…… 张文龙看了看白色的灵芝烧成的锅底灰,又拿过罗四虎手里的止血药闻了闻。 他把止血药和锅底灰掺和一起,和捣烂的几颗马缨丹花和藿香蓟一起涂抹在伤口上。 然后,他端水给张兴业喝下灵芝水解毒,又用白布重新包扎好脚脖子的伤口。 神奇的事情出现了…… 半个多小时过去,张兴业脚脖子伤口的血,居然没有流出多少,白布几乎还是白色的,只有一点轻微血液渗出! 不过,张兴业很虚弱。 因为他依然发烧…… 第312章 青山见我应如是 大家看见张兴业止住了伤口的血,都不禁高兴万分,知道他的命基本捡回来了。 不过,他还是发烧,但是精神状态很好。 张兴业自己也是懂得医术的,看见已经止住了血,虽然发烧,并不惊慌。 他让张文龙拿酒擦了擦额头和后背,虽然这酒度数没有现在的酒精高,还是很见效,感觉舒服多了。 张文龙又抓了一把采摘来的霍香蓟,熬水给张兴业喝了下去。 果然,张兴业的额头没有那么烫了。 大家看着都感觉颇为神奇,尤其罗四虎。 他找当地最好的大夫配置的外伤止血药,居然还没有张文龙的灵芝锅底灰和几根野草有效。 他惊诧不已。 其实草药是非常神秘和神圣的,万物相生相克,这是上帝赐给人间对抗疾病的礼物,里面包含着宇宙和生命密码,可惜唯利是图的庸医太多,不是没有好中药,而是没有好大夫。 我们的祖先,几千年来对草药已经研究的非常深入,出现了华佗,扁鹊,张仲景那样的神医,也很多有仁心的大儒成医。 中医止血方法主要有四种:化瘀法、收敛法、凉血法、温经法。 主要靠内服药物或外敷包扎,最常见常用的手段是化瘀法,止血药物多见于大蓟、槐花、蒲黄、茜草、白芨、紫珠、艾叶等, 但其中最为民众所熟知的,是三七。 三七又叫田七,着名的止血药、化瘀药、消肿药、镇痛药,只要与瘀、血、痛有关的病症,它都能帮上忙。 而且,三七还是着名中成药云南白药的主药,云南白药是我国仅有的2个“国家级中药保密品种”之一,是伤科圣药、中药瑰宝。 在民间,长期有服用三七粉防血栓、防心脑血管意外事件的习惯,一旦有小伤口意外流血,三七可用来止血急救,很多家庭都备有一点用来应急。 这些知识和药物,张文龙是都知道的,可是在南洋岛上,这里没有三七,也没有大蓟。 其实,中医还有另一个功效不输三七的草药,不过名声与三七相比,有天壤之别,它叫“藿香蓟”,我们前辈都叫它血封草。 藿香蓟,药性凉、微苦、辛,可以用于清热解毒、止血止痛。 主要用于治疗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等,也对于咯血、衄血、外伤出血、崩漏、脘腹疼痛等有一定疗效。 还可用于治疗风湿痹痛、跌打损伤、痈肿疔疮、湿疹瘙痒等。 但是藿香蓟富含氢氰酸及有毒生物碱,家养动物误食轻者出现中毒现象,严重时会导致死亡,使用时要注意用量,一般熬水内服鲜叶不超过一两,干叶不超过半两。 三七是中国籍,藿香蓟则是“外来户”,它原产于中南美洲,大约在清朝道光年间传入我国。 传说中藿香蓟的紫花是由神仙所化,白花则是凡人所变化。 某天宙斯生病了,于是紫查斯奉命前往凡间为宙斯寻药。 但在凡间寻药的过程中受伤了,被一白衣女子所救,他们在疗伤的过程中慢慢地相知相许。 但是宙斯因紫查斯没有按时归来而发怒,遂降下天雷,二人双双殒命。 维纳斯女神因被他们的爱情所感动,将这对有情人分别变成了紫花藿香蓟和白花藿香蓟,让他们生生世世不用分离。 这当然是神话故事。 我们老一辈叫它“血封草”,意思是“见血即止”,止血效果很好。 在中南美洲,藿香蓟是当地的“止血灵药”、“消炎必备药”,多用于捣烂外敷。 传入我国后,其止血和消炎的功效没有弱化,还经历了实践检验。 藿香蓟传入我国的时候,正是中华民族百年屈辱历史的开端,频繁战火让生灵涂炭,百姓贫困不堪,缺医少药是常有的事。 偶然机会,患者外伤就近使用藿香蓟,效果比较好,慢慢就被记住了,也成为铃医药箱常备药材。 现代药理研究显示,藿香蓟含有高浓度的挥发油、甘露醇、黄酮等成分,其挥发油含有凝血成分,还能抗菌、消炎、镇静、镇痛。 只要使用量达到浓度,就可以迅速发挥止血急救作用。 如今也把这种外来入侵物种作为治疗癌症和白血病的药物之一。现在它是几乎遍地都是,百姓当做路边杂草对待。 张文龙在广西的时候,出发南洋前,就特意找有名中医学习了几天草药知识,尤其是治疗外伤急救和退烧解毒的常用草药。 因为他要远走南洋,可能会遇到受伤流血和中毒发烧,他要多些知识储备以备急需。 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 现在他童年时候奶奶告诉的灵芝锅底灰,和广西医生告诉他的血封草,真的救了张兴业的命,解了怪兽之毒。 血封草繁殖力惊人,晚清时候,南洋岛上已经有很多这种野草生长,张文龙只用了几把这种野草就止住了张兴业伤口的血,也让他消炎退了烧。 之所以很详细的大量篇幅介绍了这种草药知识,并把它植入了小说。是因为这种野草如今我国遍地都是,功效甚多,多了解一点,野外也许对你有用。 我很喜欢研究草药,为了治疗我妈的病,曾经把六千多种中草药研究个遍,就像当年研究博大精深的古董一样认真较真…… 当时,医院花了十几万已经下了死亡通知书,我靠自己用几把草药治好了我妈的肺癌。 所以,我很信中医。 写着写着,扯远了…… 一百多年前的南洋岛上,张兴业伤口血流的有点多,有些虚弱,躺了一会儿,沉沉睡去…… 这一夜,大家守着张兴业怕他伤势加重,每个人都惴惴不安。 还好,他的伤口没有再流血,后半夜,也不发烧了。 第二天,张兴业醒来,精神很好,看见大家都没有睡觉,守在身边。他很感动,有些不好意思。 “昨晚上知不觉睡着了,睡的好香,大家受累了。” 张兴业歉疚的说道。 “哪里?你捡了条命!这是万幸!要感谢丹娘和张文龙。”罗四虎笑着说。 他现在对张文龙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天是个艳阳天,大家兴高采烈的吃了丰盛的早饭。 他们决定三天后离开怪兽岛。 这里能挖的沙滩已经挖的差不多了,发现宝石的几率越来越小,再找下去意义不大。 大家开始收拾东西和工具,把金子和宝石装进牢固的箱子,检查武器和弹药。 罗老五看看风向,他等着风来扬帆起航。 这个季节,南洋正是南风,他们所在的怪兽岛在南洋最南边,帆船借助风力不费力的就可以回到东万律。 这三天里,张兴业已经能够走路,伤口基本愈合了,只是留了几个疤痕。 就要离开这个小岛,看着粉红色的海滩和森林山峰,每个人心情都有点复杂…… 这里,是他们人生中的一站,他们终究要离开,成为过客。 第三天,天气很好,他们把物品和食物,还有宝石和金子都搬上了船,准备出发回东万律。 大家站在甲板上,看着高大的挖掘机耸立在粉红色的海滩上,这一个月来,罗老五设计的这两个工具出了大力。 众人看着美丽的险峻山峰和粉红色的海滩,看着生活过的棕榈树林和广阔的草地,都一言不发,有些感慨。 这一个月里,他们悬崖峭壁上打猎,他们钓鱼赶海,他们喝了丹娘酿造的野果酒…… 在这个粉红色的海滩上,他们烤了怪兽大腿。他们弩射鲨鱼吃了鱼翅,也用几株草药救了张兴业的命…… 他们还得到了别人梦想中的宝藏…… 这个小岛上的一草一木,大家都已经有了感情。 想想将来暮年,这个岛上,十个人一起朝夕相处,生活了一个月,会有着多少美好回忆…… 罗四虎扯起风帆,扬帆起航,大家在甲板上对着远处的高峰丛林挥手告别……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第313章 终成眷属 罗四虎驾驶着帆船,离开了怪兽岛,此时正是南风,帆船一路顺风顺水,几天后,就平安到达了东万律。 他们到了码头,抬着装满宝石和金子的箱子,回到了罗家大院。怕引起乡亲注意引来麻烦,夜里悄悄的回了家。 此时,罗兴安带领义军,早已离开了洄唐镇。 他们在罗老五家里分了金子和宝石,陈二爷和罗家兄弟,魏宏泰分得一半。 老李,梁风,张文龙,张兴业,丹娘,刺灵珠他们平均分了另一半。 每个人都很满意和高兴,虽然雷霆小孩子没有分到。可是,他捡到了龙涎香,也是价值不菲。 魏宏泰和罗四虎分完金子,都高兴的回了家,陈二爷和老李他们依旧住在罗家大院。 这一夜,他们从深夜一直聊到天亮,都舍不得去睡觉。 “我们这次真是运气好,居然找到了这么多金子和宝石!”老李感慨地说。 “是啊,这些金子足够我们花一辈子了。”张兴业附和道。 “不过,我们也不能太得意忘形,毕竟这里还是有很多危险的。”陈二爷提醒大家。 “嗯,二爷说得对,我们还是要小心谨慎。”梁风点头表示同意。 “那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张文龙问道。 “我觉得我们应该先在这里休息一段时间,然后再考虑下一步的行动,再回雅加达。”陈二爷建议道。 其实,他在岛上的日子里,已经爱上了丹娘。 他又不想违背道义,想在洄唐镇住几天,多看丹娘几眼。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好主意,反正现在有钱了,可以在东万律好好享受一下生活,多吃点好菜好酒。”老李笑着说。 其实,他们原来也有钱,不过飞来横财,大家还是很开心。 罗老五也想把被炸毁的院子修缮一下再去雅加达,也同意在洄唐镇休整几天,再去雅加达打捞沉船。 于是,他们决定在罗家大院里住下来,过几天悠闲的日子。 大家聊到后半夜,才都各自回房睡去,在孤岛漏风木屋到大宅暖床,他们终于睡了一夜安稳觉。 第二天,大家都很晚才起床。 在这后来几天时间里,他们每天都吃喝玩乐,尽情享受着财富带来的快乐。 罗老五找来工匠开始修缮房屋。 魏宏泰和丹娘,还有罗四虎也每天都来和他们一起喝酒玩乐。 每次魏宏泰离开后,丹娘都会用那含情脉脉的眼神注视着陈二爷。 她的心中早已深深地爱上了这个既能提刀上阵,英勇无畏地杀敌;又能系起围裙,温柔地烹饪美食的男人。 有情人难成眷属,只能暗里着迷。 陈二爷对于丹娘的感情,同样充满了怜惜与喜爱之情,但他却因为受到礼法和江湖道义的束缚,而不敢轻易跨越雷池一步。 尽管内心波澜壮阔,但他始终坚守着自己的底线,从未有过丝毫的逾越行为。 这种自我克制使得他们之间的情感愈发深沉且真挚。 这天,老李和梁风,魏宏泰他们都去打猎去了,陈二爷不喜欢杀生,他自己去郊外散步。 他到了和魏宏泰聊天讨论国事的凉亭,坐了下来…… 这几天,罗家大院已经快修缮好,他已经决定三天后和罗老五出发回雅加达了…… 这是中午,乡民大都在家午睡,陈二爷拿着折扇扇风,在凉亭自己纳凉发呆。 忽然,他面前一亮,出现了丹娘…… 丹娘今天打扮的很漂亮,精心化的淡妆,穿着白色薄如蝉翼的衣服。 她进了凉亭坐在了陈二爷身边石凳子上。 “后天,我要走了……” “哦,不能带我走?” “不能……” “为什么?因为我有个儿子?” “不,因为你是我兄弟的女人……” “我就是我,我不是谁的附属物!我有选择的权力! 他对我是不错,可是,我更喜欢你……” “你喜欢我什么?” “没有理由……” 丹娘幽幽的说道。 陈二爷不再说话了…… 过了好一会才说道:“我不能拐走兄弟的女人,现在他也不打你了,你们也都很有钱,日子过得会很好。 我打捞完沉船,就回大清朝了,我已经有两个老婆……” 丹娘听陈二爷说完,她沉默一下,眼里有了眼泪滚动…… “你不喜欢我?嫌弃我老?” “不是…… 我,我现在挺喜欢你……” 丹娘听见陈二爷说喜欢她,她很激动和高兴,泪珠滚了下来…… 她站起来抱住了陈二爷。 陈二爷看见怀里的丹娘,柔软的胸脯紧贴在自己胸膛,也有些心潮澎湃,可是,他依旧克制。 “真的就不能带我走么? 没有余地么?” 丹娘的头伏在陈二爷宽阔的胸膛里,闭着眼睛说道。 “这,除非魏宏泰不要你了……” 丹娘和陈二爷都不再说话,丹娘抱着陈二爷的手也没有松开。 几十年后的林徽因说:“如果你不曾出现,我还是原来那个我,虽然孤独,但并不孤单。 你来时携雨带风;你走时,乱了四季,我久病难医……” 世间事有多少无奈,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欲难填…… 智者如佛陀,也知道人间情劫之苦不好解脱。 陈二爷害怕路人看见,他轻轻的推开丹娘,看见丹娘脸颊泪水,伸手给她擦了擦眼泪。 这下子陈二爷柔情忽动,丹娘的眼泪流的更多。 陈二爷最害怕女人流泪,心中很难受。 他坐在石凳上,丹娘也坐了下来。 “我女婿张文龙娶了我女儿,他还有一个老婆,他那个岳父也是他的师父,我们都叫他六爷。 这人还是我亲戚和朋友,他曾经仅仅用一只八哥做向导信号,就干掉了七个绑匪。 这是一个非常有谋略的家伙,只是很邋遢,我从认识他开始,他就一直穿黑色衣服,而且衣领都是脏的,还是个酒鬼,每天都在喝酒,可是他人间清醒,比谁都清醒。 他帮我谋杀了我忘恩负义的姐夫何乾元,缜密到过程丝毫不露痕迹。 如果他在这里,肯定有办法皆大欢喜的带走你。” 陈二爷真的想带走丹娘,可是他没有办法两全其美…… 他忽然想起了六爷:这可是个心机深沉,杀伐决断又有谋略的人! 六爷要是在,肯定有办法带走丹娘,魏宏泰还不会生气…… 丹娘听陈二爷说完,她不知道六爷其人,说道:“那你想,如果他在岛上,他会如何办?” 陈二爷心里一动,他忽然想起在陈府,六爷对他和父亲说起的放长击远计谋,他捧杀了何乾元。 “捧杀?” 陈二爷嘴里喃喃自语…… 他好像有了灵感,有了办法带走丹娘,还不会让魏宏泰生气。 “我有办法了,我继续在洄唐镇住一周。 一周后,我让魏宏泰自己主动离开你,甩了你! 我要你,跟我走!” 陈二爷目光坚定地看着丹娘,眼中闪烁着决心和自信。 丹娘听到这句话,眼中闪过一丝惊喜,但随即又流露出担忧:“真的吗?可是,你打算怎么做呢?” 陈二爷微微一笑,拍了拍她的手:“放心吧,我有办法! 你先回去吧!这里人多嘴杂,被人看见不好,你等我的好消息。” 丹娘点了点头,眼中满是信任和期待,然后转身离去。 看着丹娘离去的背影,陈二爷心中暗自发誓,一定要想办法,让魏宏泰主动放弃丹娘。 他深知这并非易事,但为了心爱的女人,他愿意付出一切努力。 陈二爷已经想出了一个绝妙的计策,他太了解人性了,还有男人的弱点。 第二天,他告诉老李他们要和魏宏泰去东万律辞别故人,两个人要过几天才回来。 然后他带着魏宏泰,两个人去了东万律的红灯区…… 这里很繁华,一条街都是色情场所,每到晚上,灯红酒绿,美女遍地招揽生意。 陈二爷一直洁身自好,这一夜,他嫖了人生第一次娼,因为魏宏泰嫖了。 他即使不嫖女人,也要脱了裤子进入花楼秀房,这是规矩。 具体这几天里,陈二爷到底进屋里以后,嫖没有嫖,是个迷…… 这一夜,最好看的头牌花魁小花被魏宏泰睡了…… 一连三天,穷人乍富的魏宏泰乐不思蜀,沉浸在东万律的温柔乡里…… “大爷,你好有钱哦?能在这里消费三天…… 这是东万律最贵的花楼。” 美艳的头牌小花,伏在魏宏泰干巴拉瞎身体上说道。 魏宏泰很满足…… 他现在真的有钱,不是那个为了抗击荷兰佬四处筹措军费的义军首领。 魏宏泰现在有很多金子和宝石,算是个大富豪了…… “呵呵,我的钱几辈子花不完,怎么?要不跟我走?我给你赎身!” 魏宏泰财大气粗的说道。 “哦,你没有老婆么?她会高兴么?我想跟你走。” 这些风月场的女人看男人很准,她三天里,已经看出来魏宏泰穷人乍富的言行,而且这个瘦不拉几的男人绝对是个富豪。 “我,我没有老婆……” 魏宏泰说道,确实丹娘不算他的老婆,只是情人,还带个儿子…… 三天后,二人满足的回了洄唐镇,那天晚上,魏家院子里一阵争吵之后,丹娘被魏宏泰赶出了他的院子…… 这次丹娘没有哭,她反而很高兴! 她贪黑去邻村母亲家接回来十岁儿子,和父母告别,给父母留下了不少金子养老,她还有两个哥哥可以照顾父母,她磕头作别。 然后丹娘回到了洄唐镇,进了罗家大院找了陈二爷……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陈二爷带着丹娘和她的十岁儿子,还有梁风、刺灵珠、雷霆、老李、罗老五、张文龙、张兴业买了船票,回了雅加达…… 走时匆匆,梁风有点遗憾没有去饮马镇接回那匹受伤的老马…… 魏宏泰前几天在烟花院很累,赶走丹娘后,他很开心,决心要娶花魁进门。 这一夜,他睡的很沉,做了美梦,梦见自己娶了小花。 魏宏泰醒来时候,已经中午,院子里已经没了丹娘。 镇子里走了罗老五和丹娘母子,没有人发现他们什么时候离开。 不过是镇子里多些八卦传闻,有的说丹娘不堪魏宏泰虐待,拉着儿子投井了;有的说她有钱了去了外地生活…… 魏宏泰不见了丹娘,也有些失落。不过,他去东万律找那个花魁小花鬼混几天,也就没了难过心情。 不久,他真的给花魁赎身,敲锣打鼓的娶了进门。 可是德不配位,必有灾殃。 飞来横财,未必是每个人都能驾驭的了…… 几年后,花魁小花和魏宏泰去了苏丹定居经商,小花和当地一个和魏宏泰生意有竞争的恶霸富豪有染,二人合谋害死了魏宏泰,侵占了魏宏泰的家财。 那时候,陈二爷和丹娘早已回到了大清朝。 艳阳天里,正在金陵陈府暖阁里喝着下午茶…… 第314章 再返野猪岛 陈二爷一行人到了雅加达,他们去黄宇栋的庄园去找黄宇栋。 这天恰好黄宇栋正好在庄园里,他看见陈二爷他们回来,很高兴。 他把大家让进客厅,然后告诉管家黄慧君安排客房住处,准备晚饭。 大家都在客厅里坐下,开始喝茶聊天。 “你们去婆罗洲的时候有没有遇到什么危险?”黄宇栋问道。 “有啊!那里和荷兰佬打了两次仗,老李哥差点死掉。”陈二爷回答道。 “哦?兰芳共和国现在怎么样了?他们现在怎么样了?” “兰芳共和国已经名存实亡了,现在只剩下一些残余势力在反抗。” 陈二爷无奈地摇了摇头,把经过详细地说了一遍。 “唉,真是世事无常啊!兰芳共和国曾经也是一个强大的国家,没想到现在却落得如此下场。”黄宇栋不禁感叹道。 “是啊,这些兰芳共和国的华人们窝里斗,内奸叛徒很多,怎么会不亡国?”老李气愤的说道。 “好了,不说这些了。 反正兰芳共和国跟我们也没什么关系,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我们毕竟也没有白去,搞了一些金子和宝石。” 陈二爷摆了摆手,示意大家不要再说下去了,他照顾罗老五的颜面,罗老大都成了叛徒…… 接着,他和黄宇栋讲了怪兽岛寻宝经历。 黄宇栋很感兴趣寻宝经历,也对这些巨大怪兽惊讶不已。 “嗯,陈二爷说得对。我们还是继续研究打捞沉船吧!希望这次能有所收获。”黄宇栋说道。 张文龙拿出一张怪兽皮送给了黄宇栋,让他拿去做皮包。 黄宇栋看见这几米长的怪兽皮,也很吃惊。 大家两个月不见,现在欢聚一堂,都很高兴,商议了一下打捞沉船事宜。 夜晚来临,篝火熊熊燃烧,照亮了整个庄园。 人们围坐在篝火旁,享受着美味和欢乐的氛围。 几天来在大海上漂泊,大家都没有好好休息过,也没吃到啥美食。 晚饭后,大家都感到疲惫不堪,于是纷纷回到各自的房间,准备早点休息。 丹娘安顿好儿子,他儿子和雷霆一个房间,而她,留在了陈二爷的房间里…… 两人之间的感情早已情热如火,此时他们终于有机会独处一室。 丹娘轻轻地走进房间,关上了门。 她走到床边坐下,看着喝了酒的陈二爷。 陈二爷有点醉眼迷离…… 她依偎在他怀里,紧紧拥抱着陈二爷。 陈二爷看到丹娘近在咫尺的娇媚面容,心中热浪翻涌,两人亲吻在一起…… 他们在床上滚了床单,干柴烈火般的激情,让他俩沉浸在无尽的欢愉之中…… 惊觉相思不露,原来只因已入骨,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恨不知所踪,一笑而泯, 人世间有百媚千红, 唯独你,我情之所钟…… ps:妈的,这床上过程我不会写,省略一万字,省略两小时,自己联想去吧! —————……~ 第二天清晨,太阳高高升起,透过窗户洒下明亮的光线。 大家都起得很晚,几乎快到中午,才陆续从床上爬起来。洗漱后,他们一起享用了丰盛的午餐。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都吃得差不多了,也喝得差不多了。 这时,黄宇栋放下酒杯,开口道:“明天我们再去野猪岛,看一下荷兰佬的动静,我准备船只和武器。” 陈二爷听了这话,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好!出去两个月了,也不知道这些荷兰人进展如何?我们明天去看看!” 接着,黄宇栋又对黄浩说道:“你准备船只和出海所需的物资。” 黄浩应了一声。 陈二爷看向罗老五和张兴业,笑着问道:“你们两个呢?有没有兴趣跟我们一起去? 那个岛上很凶险,有猛虎和豹子,还有海盗,我们几个月前差点死掉。” 罗老五和张兴业对视一眼,齐声回答道:“当然有兴趣!” 他俩现在还真的不怕了,觉得和陈二爷他们一起,有主心骨。 陈二爷笑了笑,说道:“那就好。不过你们两个都是第一次来雅加达,对这里还不太熟悉。 这样吧,先休息一下,一会儿,我们带你们四处逛逛。” 罗老五和张兴业欣然答应下来。 于是,下午黄浩开始准备出海物资和武器。 丹娘,罗老五和张兴业都是第一次来雅加达,陈二爷和老李赶着马车,带着他们三个人在附近游玩一圈,欣赏雅加达风光。 老李一直给张兴业和罗老五做向导,讲述各个景点。 第二天清晨,阳光透过云层洒在海面上,波光粼粼。 大家坐在黄宇栋的装甲船上,心情格外舒畅。 这艘装甲船装备精良,不仅有坚固的船体和强大的动力系统,还有威力巨大的马克沁机关枪,而黄浩还有精湛驾驶技术。 他熟练地操纵着船只,让它在波涛汹涌的海上平稳前行。 罗老五对装甲船上的两个马克沁机关枪很感兴趣,站在一旁,仔细的观看研究。 几小时后,他们抵达了野猪岛。 这座岛屿看上去宁静祥和,但大家知道,这里隐藏着无数未知的危险,野兽众多,还有野蛮的土着。 在黄宇栋的带领下,他们小心翼翼地上岸,时刻保持警惕。 一上岸,他们就感受到了岛上的神秘氛围,这个岛上,梁风差点被老虎吃掉,雷霆差点得了疟疾死掉…… 陈二爷他们还和土着士兵们混战,扔了一夜手雷。 茂密的植被覆盖着整个岛屿,仿佛一个绿色的迷宫。偶尔可以听到远处传来的野兽叫声,让人毛骨悚然。 他们沿着一条小路前进,两旁是高大的树木和灌木丛。 突然,一只巨大的野猪从树林中冲出来,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这只野猪体型庞大,獠牙锋利,眼中闪烁着凶狠的光芒。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威胁,大家不禁紧张起来。 刺灵珠掩护住雷霆,陈二爷也急忙把丹娘挡在身后…… 但大家毫不畏惧,梁风和张文龙迅速举起手中的步枪,瞄准了野猪。 几声枪响过后,野猪倒地身亡,几个人想抬着野猪前进,可是这野猪很大,根本抬不动。 大家扔下野猪,继续深入岛内,很快,他们到了荷兰佬的营地…… 此时,范迪克还真的在营地,他躺在竹子做成的躺椅上,正悠闲地喝着杜松子酒。 一边欣赏着美丽的风景,一边享受着宁静的时光。 今天黄宇栋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带着琼斯来到这里,他有自己的计划和手段。 范迪克看见突然来了一群人,有点吃惊。 刚想回房间拿武器,仔细一看,是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他很高兴的站起来,迎接了出去! “你们来了!怎么这么久不来岛上?” 范迪克很高兴的拍着黄宇栋肩膀说道。 “生意有些忙…… 这不来了么!” 黄宇栋打个哈哈,微笑着说道。 范迪克发现人群里没有琼斯,他有些失落…… 不过,范迪克也是个直性子人,他安排大家坐下,开始聊天。 彼此闲扯了一会儿,大家开始安排晚饭,梁风和张文龙去丛林打了几只野鸡和蜥蜴。 老李又从范迪克营地里找了一个手推车,带着张兴业、罗老五几个人,把打死的野猪拉了回来,褪毛分割,准备烤肉。 范迪克的库房里存放了许多杜松子酒,他慷慨地拿出这些美酒与大家分享。 这个荷兰佬范迪克不小气,甚至很有趣。 在篝火旁,人们围坐在一起,烤着野猪大腿和野鸡。 黄宇栋会做烤蜥蜴,也从雅加达带来很多佐料。 他把这蜥蜴给处理干净了,接着还在表皮上割了很多刀,这样也是为了好入味。 割完后,他用独特的酱料来腌制这条大蜥蜴,涂抹均匀就可以放在烤架上了。 烤蜥蜴讲究的是慢火烤制,黄宇栋一直翻动着蜥蜴,让整只蜥蜴受热烤的均匀。 一边烤一边就涂抹酱料,等到这些蜥蜴表面完全被烤焦,就可以食用。 但是扒开里面的肉是非常鲜嫩的,丑陋的蜥蜴成了美味的食物。 随着时间的推移,烤肉的香气弥漫在整个丛林中,让人垂涎欲滴。 大家欢声笑语,谈论着开心的话题,气氛热烈而融洽。 这个篝火晚餐,每个人都沉浸在欢乐的氛围中。 但是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是有备而来,为了打探沉船消息,并不是为了来吃烤蜥蜴。 范迪克心中也有一丝遗憾,因为琼斯不在场…… 第315章 丛林聚餐 大家一边吃着野味,一边聊着天。 黄宇栋和陈二爷有意的引诱范迪克多说些关于沉船的消息。 范迪克因为黄宇栋和陈二爷帮助他打跑了土着人,对他俩并不戒备。相反,还很感激。 “你们走后,那些土着人再也没有再来寻仇,附近区域也没有看见过土着活动。 也许他们迁移到了远处,或者到了别的岛屿生活。毕竟那次我们杀了他们很多青壮年,他们也元气大伤,唯恐避之不及……” 范迪克端着酒杯,喝了几口杜松子酒之后说道。 “那就好,你和你伙伴们在岛上也要注意安全,我总的觉这岛上很危险。 琼斯出去办事了,这次没有同来,她还很惦记你。” 黄宇栋关切的说道。 “她还关心我?没事!我有武器,倒是不怕野兽攻击。附近海盗屠夫也是我们朋友,也不必担心海盗。 土着人也被打走了…… 只是,上次我的那几个伙伴回了南婆罗洲就死了……” “怎么死的?” “他们回来是运输武器的,可是他们到了婆罗洲码头,在运往东万律路上,军火就被华人反抗军打劫了。几十个荷兰士兵和我们一些伙伴被打死……” “这么运气不好?你怎么知道的?” “前几天,我们其它的伙伴来这里说的,他们把剩下的军火都运走了。 这里营地的武器都拉去了东万律,希望这次他们运气会好。” “哦,武器库的武器都拉走了?那你自己还在这里做什么?”陈二爷在一旁插话。 陈二爷心想:“婆罗洲码头打劫荷兰人军火,就是我和魏宏泰干的。 现在魏宏泰有了宝藏,也离开了义军。我也回到了雅加达,这次你们运输军火也许真的没人再去打劫……” 陈二爷想到这里,想起这些荷兰人贩卖军火,也是对付兰芳共和国的华人反抗军。 他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儿…… 可是,他知道兰芳共和国内讧不和,已经无药可救,也只能叹气,感慨一下罢了…… 范迪克听见陈二爷问话,他放下酒杯,吃了一口烤肉,说道:“我们伙伴说,现在兰芳共和国战乱基本平息,大局已定。 过几天,他们就都返回雅加达,我们要开始打捞沉船,很多打捞沉船设备还在这个仓库里,我等他们回来。” “是么?那你就不用自己在岛上留守了! 打捞沉船一定很好玩,到时候,我也来参观!”黄宇栋说道。 “可以啊!我是真的一个人在岛上待厌倦了,我们打捞完沉船,得到了宝藏分掉,我就回荷兰。 这里气候太差了,太湿热!” “是的,南洋气候太炎热,远远没有你们荷兰气候宜人。 我们也是朋友了,以后你要是再来南洋,就到雅加达找我,我尽地主之谊!” 黄宇栋慷慨的说道。 “好的!将来一定会再来雅加达打搅黄老板。 来,我们喝酒!” 范迪克还真的有点留恋这个南洋岛,这里的生活虽然艰苦,但却让他感到无比的自由和快乐。 在这里,他可以尽情地享受大自然的恩赐,可以与朋友们一起分享美食和欢笑。 他突然想起了琼斯,如果她能一起来到这里,那该有多好啊! 想到这里,他不禁露出了一丝微笑。 而且,他确实也把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当成了朋友。 他们并肩作战过,敌众我寡差点死掉,最终打跑了野蛮的土着人,也在岛上共同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 这种友谊,让范迪克感到十分珍贵。 吃喝完毕,大家在岛上住了一夜。 第二天,阳光明媚,风和日丽。 他们决定出去打猎,享受一下大自然的美景。于是,大家拿起猎枪,走进了丛林。 丹娘带着儿子和雷霆也都一起去了,现在丹娘跟着陈二爷也学会了打枪射击,她居然还很有射击天赋。 丹娘十岁的儿子和雷霆玩的也很融洽,这个小孩儿很机灵,并不让人讨厌。 打猎的时候,刺灵珠不住的夸赞丹娘枪法,她们两个女人在怪兽岛上就关系很好,刺灵珠平时也教她枪法和一些简单武术。 张兴业和罗老五也都学会了使用步枪和手枪精准射击。 在野猪岛森林里,他们可以遇到各种各样的野生动物。有野鸡、野猪、穿山甲、蜥蜴、猴子,印尼虎、豹子、蟒蛇、鳄鱼等等五花八门,还是很危险的。 他们小心翼翼地在丛林里行进。这些人基本都是很有打猎的经验,他们一上午就打到了不少猎物。 这些猎物不仅可以满足他们回雅加达之后的口腹之欲,还可以作为礼物送给范迪克当做未来几天食物。 回到营地后,他们将猎物清洗干净,然后开始烹饪。 大家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吃了各种野味,还炖了两只捕猎来的穿山甲。 在吃饭的时候,他们一边品尝着美味的食物,一边谈论着今天的收获和打猎经过。 范迪克看着堆在地上的猎物非常开心,这都是美食。黄宇栋也知道了荷兰人就要打捞沉船的信息。 大家欢快的笑声回荡在岛屿。 吃完饭后,已经下午两点多了…… 黄宇栋辞别范迪克,他们互相拥抱道别,并约定十天后,还要再来这个美丽的南洋岛打猎和参观打捞沉船。 随后,黄宇栋给范迪克留下几只野兽当食物,然后带着剩下的猎物,大家坐船回了雅加达…… 几个小时后,他们回到了雅加达。 晚上,在黄宇栋的庄园里,大家吃了丰盛的野味晚餐,篝火照亮了庄园草坪,天上繁星点点,这是一个美丽的南洋夜色。 “这次之行,非常顺利,也知道了荷兰人的动向。 几天后,荷兰人就要打捞沉船,而范迪克也对我们没有戒备,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陈二爷端着酒杯对大家说道。 “不错!我们以逸待劳,等着他们打捞出来宝藏,我们打劫掉他们打捞出的宝藏!总督那里也会暗中支持我们…… 海盗屠夫虽然有炮船,我们也不怕! 大家先在我这里住几天,附近好好的游玩一下,看看风景。十天后我们出发野猪岛……” 黄宇栋也高兴的说道。 大家七嘴八舌的讨论一番野猪岛的事情,都很兴奋。 面对着如此巨大的沉船宝藏,以及接下来可能要与荷兰佬展开的激烈斗争,就连一向老实巴交的张兴业和罗老五,此刻也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他们显然已经迷上了这种充满刺激和挑战的生活方式,对未知的探险和诱人的宝藏产生了浓厚兴趣。 人生就要赌,如果不赌,你连赢的机会都没有…… 人们常说,环境塑造人。 在这个充满惊险与奇遇的世界里,特定情况下,每个人可能都会逐渐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和思考方式。 就像张兴业和罗老五这样的老实人,和陈二爷、黄宇栋、老李、梁风、张文龙他们这样的人一起久了,也从原本的安分守己,变得热衷于冒险和寻找刺激! 而且也开始喜欢宝藏,人是会互相潜移默化感染的。 雷霆才十二岁,枪法已经很准。就连柔弱的丹娘,都放下针线,学会了打枪…… 这种转变,往往是在不知不觉间发生…… 这一天打猎和海上旅行,大家都感到十分疲惫,在饱餐一顿后,便纷纷回到房间休息。 然而,尽管身体需要休息,但内心却依然沉浸在对未来的憧憬之中。 南洋岛上,又将迎来新的挑战和惊喜,甚至危险和死亡,可是大家并不畏惧! 他们将继续书写属于自己的传奇故事…… 第316章 埃里克 十天后,刺灵珠和雷霆,丹娘和他儿子留在了庄园等候,其余的男人去了野猪岛。 到了野猪岛的时候,他们看见了几艘船停在岸边,岸上人来人往,正在劳作。 荷兰人回来了…… 他们已经开始着手打捞沉船。 黄浩将装甲船缓缓停靠在了岸边,数十个荷兰人站在岸上警惕地盯着这艘船,目光同时被吸引到了甲板上那两挺威风凛凛的马克沁机关枪上。 黄宇栋等人纷纷登上岸后,他主动走向一名荷兰人,操着一口流利的荷兰语说道: “嘿,我们是范迪克的朋友,你们知道范迪克现在在哪儿吗?我们这次过来是想一起去打猎的!” 这些荷兰人依然保持着高度的警觉,但听到是范迪克的朋友时,心中的戒备稍微放下了一些。 就在这时,范迪克恰巧从茂密的丛林中走出来,一眼便望见了黄宇栋等人,兴奋地大声呼喊: “这些人都是我的好朋友!上次若不是他们出手相助,击退了那群土着人,我们的军火恐怕早就不保了!” 听闻范迪克所言,这些荷兰人不再多言,开始专注于自己手头的工作。 范迪克热情洋溢地领着众人在沙滩上漫步,自豪地向大家讲述着这几天沉船打捞的艰难历程。 “我们老大在营地喝酒呢!一会去和他见一面! 不过,他是个喜怒无常的家伙!你们和他说话要注意分寸……” 范迪克嘱咐大家。 黄宇栋和陈二爷对视一眼,不禁心中暗笑:“呵呵!你们现在不过是帮我们干活呢!还喜怒无常? 你们是军火运走的快了些,否则都给你劫了,或者炸了……” “哈哈!好的!我们不过是来到岛上看望你,顺道出来打猎游玩。我们有分寸!” 黄宇栋说道。 范迪克点了点头…… 这个范迪克不是个令人讨厌的人,甚至有点直率和单纯。 他们在海滩上看着这些荷兰人在堆砌码头的工程,挖沙填石,构建捞船基地。 远处大海上,几只船上的人在测量海底数据和观察气象。 不远处几百米的海底就是沉船宝藏…… 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看了好久,没有看懂这些荷兰人如何打捞沉船。 范迪克好像也不太清楚如何打捞。 范迪克说道:“这是一个大工程,要考虑潮汐和天气,技术含量高,打捞过程很困难。 算了!我带你们去见我们老大,他也很感谢你们帮忙打退了土着人,保护了军火。” 黄宇栋他们跟着范迪克进入了丛林深处的荷兰人营地。 当他们到达时,宽广的草坪上点燃着一堆篝火。 一个身材高大的荷兰人正坐在草坪中央,一手拿着烤肉叉,一手端着酒杯,大口地喝着酒。 他旁边还坐着一个中年亚洲人,也陪着荷兰人一起吃肉喝酒。 那个荷兰人身高超过一米九,体重估计有二百多斤,浑身肌肉隆起,显得非常强壮。但是带着一副细边眼镜,遮住了蓝色眼睛,显得很斯文。 他穿着一身黄色的宽松衣服,腰上插着一把左轮手枪。 而那个亚洲人则面色黝黑,身材中等,但是眼神凶狠。他的腰上也插着一把左轮手枪,腰上还缠着子弹带。 两人一边喝酒,一边聊天,气氛十分融洽。 看到这一幕,黄宇栋等人不禁感到有些惊讶。 他们原本以为这个荷兰佬老大会是一个凶神恶煞,但现在看来,他打扮很斯文。 不过,他们还是保持警惕,不敢掉以轻心。毕竟,这里是敌人的地盘,任何意外都可能发生…… 这个荷兰佬看见范迪克领着几个拿着步枪的华人进了营地,他很警惕的站起来看着范迪克。 “这些人是谁?来干什么?” “老大,不要紧张!就是他们帮我打退了土着人,保护了军火。这是雅加达做香料生意的黄老板和他朋友们!” 范迪克急忙介绍。 “这是我们老大!埃里克!” 黄宇栋友善的伸出手,这个老大埃里克也伸出了手,彼此握了一下。 埃里克示意大家坐下,营地草坪上放着几十把竹子椅子,大家纷纷坐下…… “黄老板!感谢你们出手相助!” “不用感谢,无意间,打猎路过此地,我们和范迪克一见如故!他碰见危难,我们出手相助也是份内之事!” “我听范迪克讲了过程,确实凶险…… 是要感谢的!你们今天这是来打猎?” “不错!我喜欢打猎,经常在附近岛屿打猎取乐。我看见你们在打捞沉船?很好奇也想参观一下。” “你怎么知道我们要打捞沉船?范迪克说的?” 黄宇栋看着埃里克警惕的眼神,他撒了谎:“不!范迪克什么都没有讲,是总督阿尔扬前几天说的。 我和总督很熟,常在一起喝茶……” 埃里克听见黄宇栋说是荷兰总督说的,沉默一下,不再说话…… 他怎么也想不到,眼前这位黄老板居然和总督有着如此的交情。毕竟,他接下来还要依靠总督的帮助,来打捞那些沉船上的宝藏呢! “哦?原来您和总督大人是朋友!那咱们可就不是外人啦! 以后大家不用见外,有空可以常来岛上玩,想打猎随时欢迎!大家一起烤肉喝点酒!” 埃里克脸上有了笑意,热情地说道。 这个荷兰佬居然自己给黄宇栋烤了很多肉,还炖了很多野味。 烤好后,范迪克将做好的美味佳肴端上来。 范迪克和那个亚洲人把烤肉和美酒都放在桌子上,给大家准备了餐具。 随后,埃里克邀请大家品尝他亲自烤制的烤肉。 看着盘中色泽诱人、香气扑鼻的烤肉和炖肉,每个人也都饿了,吃了不少,这个荷兰佬还有这好厨艺! 众人纷纷赞不绝口,表示味道非常好。 埃里克和范迪克则拿起酒杯,向大家敬酒,表示感谢。 整个场面氛围热烈。 然而,坐在一旁的那位亚洲人却始终保持沉默,一言不发。 而埃里克似乎并没有打算介绍他的身份,让人感到有些神秘莫测。 这个人看起来有三十多岁的样子,身材精壮,眼神犀利而凶狠,但嘴角总是挂着一抹若有若无的微笑,让人感觉不寒而栗。 不过,他说话却非常有礼貌,言辞谦逊。 吃到一半的时候,那个亚洲人站起身来,向大家抱歉地笑了笑,然后离开了餐桌,说是要去处理一些事情。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黄宇栋不禁好奇地问:“听口音,这位朋友好像是雅加达那边的人?” 埃里克沉默了片刻,然后抬起头,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黄宇栋和大家,缓缓说道:“没错,他叫阿木,的确来自雅加达。他不仅是我的朋友,还是海盗屠夫的得力助手。 我们相识已久,彼此之间有着深厚的友谊……” 大家听见了一惊…… 第317章 沉管法隧道鼻祖 黄宇栋听到阿木竟然是海盗屠夫的助手时,心中不禁感到有些意外。 而一旁的陈二爷和老李等人则暗自多了一份心眼。 “不知道这个人是否有参与过上一次的海战呢?”黄宇栋心里暗自揣测着。 当时他们与海盗展开激烈火拼,月光明亮无比,如果阿木当时在场,或许已经认出了自己。 然而,他并没有表露出来,而是继续若无其事地吃完了饭。 饭后,黄宇栋等人决定出去打猎。埃里克并未一同前往,只有范迪克陪伴着他们一起出发。 几个小时过后,他们满载而归,黄宇栋和埃里克告别,拿着猎物坐船回了雅加达。 他们在庄园里休息了半个月,又坐船去了野猪岛。 埃里克和范迪克对他们非常热情,吃饭时,黄宇栋注意到埃里克似乎心事重重,于是开口询问: “怎么了?感觉埃里克好像有什么烦心事呢?是不是打捞沉船遇到麻烦了?” “确实有点麻烦。那艘沉船距离海岸不远,深度也不深,但我们的几个水手下去潜水勘察后,竟然淹死了两个。 而且没有找到任何宝藏。”埃里克一脸沮丧地回答道。 “哦,这需要熟练的潜水技巧和合适的工具才行。 我们之前曾经打捞过沉船,可以给你提供一些参考建议。”黄宇栋安慰着他。 听到这话,埃里克的脸上闪过一丝兴奋,连忙说道: “真的吗?你们打捞过沉船?快帮我看看应该怎样打捞才好。” “没问题,我们现在就去海滩吧。”黄宇栋答应道。 随后,黄宇栋带领众人与埃里克一同前往海滩。 海滩上几十人在劳作,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看着茫茫大海,也束手无策,他刚才吹牛,其实黄宇栋根本没有打捞过沉船。 这时候罗老五走了过来,他对黄宇栋说道:“把勘探数据给我,我看一下……” 黄宇栋用荷兰语跟埃里克说了,要了附近大海数据。 罗老五拿着写的密密麻麻数字的纸,研究了一会儿…… “这个情况,我还真有办法……” 黄宇栋和埃里克大喜。 “什么办法?” “我们潜水太危险,也很难运出宝藏。这个海水并不算深,在退潮的时候,我们开始打捞。 我们从海滩修建一个石头隧道,或者制作可以连接的大型管道,直通到沉船位置。这样很简单,就可以人们从海滩进入海底,直达沉船位置。” 罗老五看着大海慢慢的说道。 “这怎么可能?我们修建的时候都有海水,如何修建?”黄宇栋说道。 “没有解决不了的办法…… 我们先做好很多大的管道,在退潮的时候把管道放进海里,密封好管道缝隙,直通沉船位置。 在最顶端靠近沉船位置设计一个封闭阀门,人们就可以在管道里运输宝藏,还不会憋死。 这个阀门很关键,我有办法设计好。 还可以控制阀门进入海水作为浮力,拖起小船运输宝贝,减少人力,增加效率。” 罗老五很自信。 其实罗老五的设计原理有点接近现在海底隧道建设常用的沉管法。 沉管法是指在陆地上预制好一段段的钢筋混凝土管段,然后将它们运输到海上,在预先挖好的沟槽中沉放,并用水泥浆或其他材料密封接缝,形成隧道。 沉管法不需要在海底开挖,也不需要复杂的机器设备,只需要一些起重船和拖船等。 沉管法适用于水深较浅、距离较短、地形较平坦的隧道工程。 例如,香港珠海澳门大桥、上海杨浦大桥等都采用了沉管法。 陈二爷和黄宇栋对视一眼,大家感觉这个罗老五的想法虽然大胆,也许可行。 黄宇栋用荷兰语和埃里克讲了罗老五的建议原理。 埃里克大喜过望。 “哦!这个想法也许真的可以!我们有人手和爆破工具,还可以制造管道。 至于密封技术我们也可以实现,可以一试! 这个老弟是个高人啊!” 埃里克真的很吃惊…… 老李和张文龙他们也都很赞同罗老五的建议,他们早已经领教了罗老五的技术手段。 “哈哈!可能真行!罗兄弟果然奇才!” 老李夸奖罗老五。 就这样,大家开始仔细研究细节,埃里克手下也有几个技术人员,他们也吃惊罗老五的打捞沉船想法。 不过,他们仔细研讨之后,觉得可行。 他们把细节设计完美,管道材质,厚度和直径也都计算准确,于是开始生产施工。 黄宇栋和罗老五他们在岛上住了几天,这几天,一些复杂的问题也被罗老五攻破技术难关。 埃里克很高兴。 一个月之后,一条长达千米的海底隧道已经基本完成了施工,从岸边一直延伸到沉船所在的海域深处。 在隧道的尽头,设有一道坚固的金属门,可以自由开合,用于人员和设备的出入。同时,还安装了一个复杂的机械装置,可以控制海水进入隧道内。 这种打捞沉船的技术非常独特,它可以避免工人水手不被海水淹没,还充分利用了海水的浮力和压力原理,通过巧妙设计的隧道结构和机关阀门,来实现对沉船的打捞作业。 虽然方法看似简单,但却十分实用高效,甚至可以说是现代海底隧道建设的先驱者。 最近几日,海水开始退潮,这为埃里克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他趁机加快了施工进度,并最终成功地完成了这条海底隧道的建造工程。 为了验证这个技术是否可行,埃里克派人进行了一次试验。 他们将一艘小型船只放入隧道中,然后关闭金属门并启动机关阀门,让海水逐渐涌入隧道内部。 随着水压的增加,船只被缓缓托起并浮出水面,整个过程顺利且高效。 这次试验证明了这项技术确实可行,也让埃里克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他只需要等待合适的时机,就可以正式开始打捞沉船的行动了。 人在管道里行动不会被淹死,还能通过管道到达沉船位置,控制阀门,利用海水浮力用小船把沉船里的宝贝运出来,减少劳动力。 虽然过程很顺利,全部工程做好也快两个月了,这时已经是深秋。 这期间海盗阿木和几个海盗也来过几次参观。 黄宇栋和陈二爷,罗老五现在已经是埃里克的贵宾,海盗阿木对黄宇栋他们也很客气…… 埃里克尤其对罗老五很尊敬,他很佩服罗老五的才华。 这些天,天气不错。 在一个海潮退去的日子里,埃里克决定开始打捞沉船。 这一天,所有人都聚集在海滩上,他们看向了大海沉船的方向…… 第318章 进入沉船 埃里克看着修完的海下管道,很高兴,他决定开始打捞沉船。 他带着十几个水性很好的水手,率先进入了管道,进入了大海深处。 罗老五和陈二爷等人也一脸兴奋地跟随着埃里克一走进了管道里。 这是他们生平第一次参与打捞沉船的任务,心中充满了期待与好奇。 他们渴望亲眼目睹海底世界的真实模样,并对打捞沉船的管道设施和阀门装置是否能够正常工作充满了关切。 这些人都是敢于冒险、不畏生死的勇者。 这些天来,他们早已习惯了海上生活的风险与挑战,对于未知的事物充满了探索欲望。而这次的沉船打捞更是让他们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与兴奋。 与此同时,范迪克带领三十几名荷兰人登上了几艘船只,在海面上,注视着水下的管道设施和沉船位置。 他们携带了各种救援装备,以备不时之需。每个人都神情专注,密切关注着水下情况,准备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状况。 埃里克他们在管道里走了好久,才走到沉船位置,这里是管道的尽头,这个管道并不短。 他们穿了潜水的水靠衣服,都戴了水晶石潜水镜和橡胶脚蹼。 《七侠五义》《济公全传》等清代小说里出现过潜水时用的“水衣”和“水靠”。 这是一种用鱼皮、海蛟皮或鲨鱼皮制作的连体潜水服,表面光滑且保暖,可以让人在水下待的时间更长、游得更快,比如“翻江鼠”蒋平下水时,就常穿这种衣服。 埃里克他们穿的是鲨鱼皮的水靠,样式也是现代潜水衣的原型。这时候已经有了橡胶,不过埃里克这些荷兰人,还是喜欢原始的鲨鱼皮或者海豹皮做成的潜水服潜水。 老李和梁风他们都是第一次穿这种潜水服,都感觉样子很搞笑。不过他们都很紧张,不知道罗老五设计的这个管道阀门到底好不好用。 他们在十几米深的海底,今天这是退潮的深度,如果阀门一旦失灵,海水倒灌。他们这几十人,都会被淹死在这直径两米的管道里。 埃里克胆子很大,虽然他是个喜怒无常的家伙,不过很有冒险精神,挺有领袖气质。 在管道尽头金属做成的阀门面前,他掩饰不住紧张和兴奋。不过,他没有对大海的恐惧,很镇静,还是很有老大风范。 他看向罗老五,说道:“罗先生,我们要打开阀门进入沉船,不会有问题吧?” 他心里其实也没有底…… “埃里克,不会的,这个阀门打开后,里面管道还有五个阀门。 我们不要一下子进入太多人,会憋死,不要超过十个人进入这两个阀门之间的空间,我们就马上封闭这第一道阀门。 你们接着按照操作机关打开第二道阀门,进入第三个管道空间。 然后关闭第二道阀门。 以此类推。这样海水就不会倒灌进入整个管道,只会灌入最后一节管道。 在这几节管道里,都有连接海面上的出气孔。现在是退潮时候,我们距离海面上十五米。 我们用三根长竹子中间打通连接而成做的通气孔,联通管道内和海面上的空气。管道里的竹子尽头有封闭,使用时候打开,我们用嘴对着呼吸就不会憋死,吸气之后,继续堵上进气口。 这样水手可以在海下活动一段时间运出宝藏。 我们用小船驶进最后一节管道内,装满货物,然后封闭阀门。 打开靠近海岸的阀门,虽然这几节管道内进入了海水,不过当靠近我们这最后一个阀门打开,这点倒灌的海水,流入这一公里的管道内,平均起来微乎其微,不会影响我们活动。 随着不停的频繁打开阀门运出宝藏货物,也会有大量海水逐渐灌入我们现在所处的管道里。 这个长长管道里的平均水到膝盖深的时候,我们可以推着船借助海水浮力,不费力的就把沉船货物运到了海岸上。 这说起来很复杂,原理很简单,可是也是在和时间赛跑,也有一定的危险性。 所以大家搬运货物动作要快,争取几天内没有大潮的时候,就已经完成打捞工作。 要不然,我们的竹子通气孔恐怕都没用了……” 罗老五一口气说完,有点累。 大家听了罗老五的讲述,也都心里有了底,各个摩拳擦掌,要进入沉船一看究竟。 罗老五扳动了阀门上轮盘机关,阀门缓慢的打开了,露出第二个管道空间。 埃里克率先走了进去,陈二爷和张文龙,梁风也跟了进去,还有罗老五和几个荷兰人。 然后罗老五关闭了刚才进入的第一道阀门。 张文龙和梁风他们抬头一看,果然管道顶部有一排竹子通气孔,直通海面上。 每个竹子通气孔最下方尽头还有几个细竹子连接,竹子直径尺寸便于用嘴呼吸,居然还有盖子,以防海水进入通气孔。 这设计非常巧妙。 他们又打开了第三道阀门,以此类推,他们十个人慢慢的打开了最后一道阀门…… 海水一下子涌入最后一节管道内,不过他们早已经关闭了倒数第二道阀门,中间隔着好几道封闭空间,那几十人在长长管道内没有任何危险。 埃里克他们早已有所准备,打开阀门的时候,都用嘴对着竹子通气孔深吸了一口气…… 这十个人游进了大海! 透过水晶石潜水镜,他们依稀看见了海底下的沉船…… 这沉船距离管道尽头不到十五米,这个埃里克的技术人员还是很厉害的,他们计算的数据非常准确。 他们都水性很好,可能只有陈二爷水性最差。他游的也最慢,不过他坚持要第一个进来,看看沉船宝藏啥样…… 这是一艘宋代沉船,船长二十来米,宽七八米,在宋代属于中等偏大的海船。 这艘在海底沉睡了八百年之久的宋代商船,不但体量巨大,而且遇难的时候,因为满载货物,整艘船沉没时并没有侧翻。 而是端坐在海底,因被厚厚的淤泥包裹,沉船整体保存完好。 宋元时期是中国瓷器的黄金时代,外销的主要是瓷器,而且这一带水域是古代的海上丝绸之路,这艘宋代沉船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 埃里克和陈二爷他们看着这艘在海底八百年的沉船,都觉得震撼。 他们游上了船头和船尾,船身上都是淤泥,也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藤壶…… 不过船身相对保存完好,五颜六色的热带鱼穿梭在沉船里,甲板上有几个散落的破碎箱子,露出一些金币和瓷器…… 可能是这几个箱子是被海潮冲出来,或者沉之前,水手打算抱着箱子逃生,结果,来不及跳海,就和船一起沉没了…… 散落的金币和瓷器被渔民发现,埃里克才万里迢迢的来打捞沉船。 这里的海水清澈见底,阳光透过海面洒下,虽然十几米深,还是照亮了海底五彩斑斓的世界。 沉船紧靠着一个海底珊瑚礁,这个美丽的珊瑚礁像一座巨大的城堡,静静地矗立在那里,各种海洋生物穿梭其中,构成了一幅生机勃勃的画面。 五颜六色的鱼群游弋在珊瑚丛中,它们身上的鳞片闪烁着光芒。 有些鱼儿好奇地探出脑袋,观察着这十个穿着潜水衣的不速之客! 几只小海龟悠然自得地游动着…… 海星、海胆等依附在珊瑚礁上,展示着独特的色彩和形状。 这片海域充满了生命的奇迹,每一个角落都散发着神秘而迷人的气息。 埃里克他们来到这海底,仿佛进入了一个梦幻般的水下世界,被大自然的美丽所震撼。 他们无暇观看海底世界美景,都站在沉船甲板上,瞪大双眼,看着这些闪闪发光的金币和箱子,心中充满了惊喜和激动。 这些金币和箱子代表着财富,他们终于找到了梦寐以求的宝藏! 每个人都很兴奋,埃里克和几个荷兰人眼中闪烁着贪婪的光芒。 他们准备进入船舱。 然而,就在这时,他们长时间潜水憋住了气,但现在兴奋也无法呼吸。 而且,都开始胸闷了…… 第319章 下山的神 埃里克他们在海底,感觉有点胸闷了,他对着大家打了一个手势。 十个人急忙游到了最后一节管道里,这最后一节管道里也都是海水,可是海水对那一排竹子通气孔没有影响。 他们每个人找到一个竹子通气孔最下方。用手打开封堵的盖子,用拇指按住出气口,把嘴迅速的对准通气口。 瞬间,有了空气进入胸膛,他们深呼吸了几口空气,都感觉很舒畅。 然后,罗老五关上了最后一道阀门。 这最后一节管道里都是海水,但是他们有了空气,并不慌张。 罗老五打开了倒数第二道阀门,这最后一节管道里的海水,一下子涌入倒数第二节管道。 海水被平均分配,管道里的海水变成了胸膛的深度,他们露出了头。 罗老五又打开倒数第三道阀门,海水又被重新分配,海水水位降低到了腰部,当他们打开最后一道阀门时候,海水已经膝盖深度了…… 这膝盖深度的海水进入了一公里长的管道,平均下来微乎其微,几乎忽略不计。 管道里的几十个人看见埃里克和陈二爷他们平安出来,都欢呼雀跃。黄宇栋刚才没有进入沉船。 他比较谨慎,就在管道里等候观望。 黄宇栋看见陈二爷他们安全出来,急忙问道:“怎么样?看见沉船了么?有宝贝么?” “看见了,有!应该有很多宝贝,我们还没有进入沉船船舱内部观看。” 陈二爷说完,扔给黄宇栋一个金币,这个金币是刚才他从甲板上捡的。 黄宇栋仔细看了看金币,说道:“这是宋朝时期阿拉伯国家的金币!果然有货,我们没有白来一趟!” 埃里克也拿了几块金币,他扔给了他几个手下,然后说道:“我们出去!回到岸上,再研究打捞沉船,有些细节还要完善!” 大家就都从管道里走了出去。 到了岸上,他们脱掉了潜水服,坐在沙滩上看着大海,每个人都心情舒畅。 距离打捞沉船成功只有一步之遥! 埃里克看着罗老五说道:“罗先生,我们在沉船上空气不够用,时间太短了,如何能够把通气口延伸到沉船?” 罗老五一思索,说道:“这个不复杂,不难办!用竹子把最后一节管道里的通气孔连接一下,横向延伸到沉船位置就可以了。” “不错!就这样办!明天开始弄,今天已经知道了沉船情况,我们已经成功了一半!大家回营地吃饭,休息!” 埃里克很高兴,他拍了拍罗老五的肩膀兴奋的说。 于是,这几十人回到了营地,几个人出去打猎,弄了很多野味,大家开始烤肉喝酒。 每个人都很兴奋!宝藏,是有诱惑力的…… 大家也开始讨论这艘沉船的价值和年代,埃里克对罗老五很敬重,他不住的夸赞罗老五。 罗老五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罗先生,我们打捞出来宝藏,也有你们每个人一份,我们所有人平分。” 埃里克说道。 他真的不小气,很有风度,也很有气量…… 陈二爷和黄宇栋他们客气了一下,心里想:“我们本来打算你们打捞出来宝藏,我们打劫的。现在我们成了同盟,这个埃里克很大方,还真不好意思下手……” 其实一艘这么大的沉船里面宝藏货物是非常多的,即使几十个人平分,那也是惊人数字…… 2007年12月21日, 满载珍宝的宋代古沉船“南海一号”,被整体打捞出水,随后被送进了位于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的水晶宫之中。 南海一号沉船比埃里克他们打捞的这艘船稍微大一点,可是读者朋友们未必能猜到一艘船里捞出了多少宝贝? 南海一号沉船总共出土文物余件套,除了大量的瓷器外,还有金器151件套、银器124件套、铜器170件,铜钱约枚。 这些文物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均属宋代的上乘之作,代表着当时最高工艺水平,价值更加非同凡响。 当然除了这些大量珍贵的瓷器外,其中最具价值的当然就是“南海一号”沉船本身。 “南海一号”是目前发现的最大的宋代船只,长有30米,排水量估计可达600吨,载重近800吨,属于我国古代三大船型的‘福船’类型。 而且,这艘沉船船体保存较好,存有一定的立体结构,这在以往的我国沉船考古中较为鲜见,对于研究中国古代造船史、海外贸易史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去南海一号沉船博物馆参观一下,我去看了几次,很震撼。 那么,装有这么多金银财宝和瓷器货物的“南海一号”,究竟是从哪儿来,要开往哪儿去? 为什么会沉没呢? 因为出水的瓷器分别来自福建、浙江、江西等不同的地方,专家们认为,如此多的文物只能集中在同一个地方采购。 而在南宋初年,泉州是全国各地瓷器集散地,“南海一号”很可能是从泉州一次性采购全部瓷器并集中上船的。 根据沉船船头方向和船上大量西亚风景的物品,专家们认为“南海一号”是从中国广州驶出,赴新加坡、印度等东南亚地区或中东地区进行海外贸易。 由于沉船海域附近,广东上下川岛海域没有礁石,全是泥底,水流情况比较复杂,因此这条船触礁沉没的可能性比较小,而受气候变化发生海难的可能性比较大。 “南海一号”的船主又是谁呢?他为什么拥有这么多的财宝呢? 从“南海一号”打捞上来的瓷器的底部有“李大用”、“六哥”、“林花”和“李长保”等名字。 从船上还打捞上来了一些风格独特的金腰带和金手镯,这些可能是外国商人佩戴的饰品。 那么,这些人究竟是谁呢?船主?窑主?瓷器订户还是其他? 目前,都还是不解之谜。 我个人认为那些瓷器上的名字是窑工名字或者窑主的堂口号,有的瓷器上写着六哥,要是我是窑工,可能会写上六爷。 ………………~ 埃里克他们在营地吃喝起来,每个人都很兴奋,大家都喝了不少杜松子酒。 罗老五也喝了好多酒,他现在已经学会了喝酒,和张文龙一样,慢慢的喝酒。 大家都不住的向罗老五敬酒,都夸藏他功劳巨大。 这个原来被人瞧不起的匠人,现在成了神…… ps:我昨天听歌,听到沧川沙哑的嗓子唱半山腰。我一看歌词,就想起了罗老五这个人,对,他叫罗慕班! 不过是滚滚红尘。 不过是雁过无痕 。 我要走的路,其实不必多问。 曾经我孤陋寡闻, 曾经我太过天真。 现在都成为我前进的资本。 跟着我大喝一声 定乾坤! 跃至山顶破山门! 不过是半山腰 ,怎敢与天争高。 这天下英雄有多少? 眼一闭, 心狂跳 ,我一跃, 万丈高! 激起千层林中鸟…… 我爬到半山腰, 有一座山神庙。 弟子我虚心来讨教。 修仙的路遥遥 ,想得道还很早。 到山顶,再一览众山小! 不过是上山的人, 怎么嘲笑下山的神! 这世界最不缺的就是天分…… …………………~ 这几天有点忙,经常断更,这本小说也快写完结了,不知不觉的已经写九十万字了…… 喝醉了,一觉醒来,发现已经快半夜了,于是在十二点前几分钟码了两千字…… 晚安ヾ(@ ?w? @)ノ!世界! 第320章 重见天日 第二天,埃里克按照罗老五的技术指导,在沉船位置连接了通气孔,这样在沉船上活动和工作,就不至于憋死,减少了运动量。 埃里克和陈二爷他们十个人又一次进入了沉船,这次,他们进入了船舱…… 船舱里都是厚厚的淤泥,他们扒开淤泥,箱子都已经腐烂,露出了数不清的瓷器和金币。 他们及时的通过通气孔换气,然后,开始整理捡拾金币和银器等贵重物品。 他们把金币等物品都集中堆放在最后一节管道里,水下操作搬运很辛苦,要不停的换气。可是大家依旧很兴奋,忙的不亦乐乎。 埃里克和陈二爷他们工作了一个多小时,就都累的不行了。他们按照流程操作,把这些金币运到了几道阀门之后的第一节管道之外。 黄宇栋依旧没有进入沉船,他很谨慎,就和几十个荷兰人在管道阀门口等候。 他们看见阀门开了,涌进来一点海水,接着埃里克和陈二爷这十个人,每个人都抱着一些装满金币和银器的袋子走了出来。 这几十个荷兰人高兴的欢呼…… 埃里克累的气喘吁吁,他放下装满金币的袋子,休息了一下说道:“太累了,里面还有很多瓷器,都被淤泥盖着,至少上万件。 要需要清理干净淤泥,才能运出来,这个工作量巨大。 大家十人一组进去搬运出来。每一组工作一小时休息,轮流进入沉船。” 这个工作量确实很繁重,而且是在十几米深的大海底下劳作。 埃里克安排工作,还是很有指挥才能。 大家都高兴的同意了,就这样,十个荷兰人穿着潜水衣戴着水晶石潜水镜,按照罗老五教的进出方法打开了阀门,进入了沉船…… 就这样,源源不断的瓷器和金银器被运了出来。忙碌一天之后,管道阀门口外面瓷器堆积如山。 这一天下来,不断的开闭阀门,还是有大量海水涌入了最外面这一公里长的管道里,不过这点海水也仅仅淹没了众人脚面。 时间过得很快,埃里克看看怀表,下午四点了,但还有许多东西没搬完。 尽管有几十人轮流进入沉船搬运,每个人还是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 埃里克见天色已晚,命令大家停止劳动。众人纷纷抱着金币和贵重物品依序走出了管道,来到了海滩上。 这时太阳尚未落山,灿烂的阳光洒在堆积如山的瓷器和金子上,闪耀着耀眼的光芒…… 七百来年的宝贝重见天日,看着这些精美瓷器,时光仿佛回到了那个大宋朝。 大家望着眼前的宝藏,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范迪克带领着十几个人一直在海面上乘船巡游,以防出现危险情况,并随时准备救援。当他们看到这些财宝时,同样两眼放光,激动万分。 “我们发财了,我们分了财宝就可以回荷兰了!这些瓷器可以拍卖很多钱。”范迪克高兴的说道 。 埃里克看了一眼范迪克,说道:“这些只是九牛一毛,里面还有非常多的瓷器要清理搬运出来,估计半个月也干不完! 而且要涨大潮了,要注意大潮冲坏了管道和通气孔。” 埃里克让大家将这些财宝全部搬运回营地的仓库里,并告诉大家等所有的宝藏都被打捞上来后,会根据每个人的贡献来平均分配。 尽管每一个人看着那金灿灿的金子都垂涎欲滴、心痒难耐。但他们还是遵守了埃里克的命令,表态都继续努力地打捞着剩余的宝藏。 这个夜晚对于营地来说是一个丰收之夜,大家兴奋地围坐在篝火旁,一边喝酒一边吃肉,享受着这个美好的时刻。 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满足的笑容,仿佛忘记了一天的疲惫。 草坪,简易的木头餐桌上,摆放着从沉船上打捞出来的一些瓷器,这些瓷器都已经清洗干净。 七百来年的瓷器光亮如新,火光下发着亮光。 陈二爷和老李拿起瓷器开始研究,他们俩是很懂古董瓷器的。 老李盗墓无数,没少挖到宋代瓷器。他拿起一个绿色盘子说道:“这是浙江龙泉窑,你看上面的刻花多漂亮。” 张文龙凑近盘子仔细观看,果然是宋代龙泉窑,师父六爷没少教给张文龙瓷器知识。 “这是福建青白瓷,这是江西湖田窑青白瓷,这是河北磁州窑,这是德化窑白瓷。”陈二爷也指着瓷器一一讲述窑口和产地。 陈二爷见多识广,这些瓷器都认识,可是数量如此之大,他也看的迷糊。 这艘沉船里瓷器种类青白瓷居多,龙泉窑青瓷次之,磁州窑最少。 这些瓷器装饰手法有刻画、堆贴、雕塑等,有的还是几种技法组合用于一个器物;主要的纹饰有荷花、牡丹、菊花、宝相花、缠枝花、折枝花、卷草、水波、乳钉、珍禽、瑞兽、人物等,以及有些吉祥文字。 此外,在一些器物的底、足内,发现有墨书题记、个别器底还有模印铭文、纹样等。这些都是那个时代的文化气息。 陈二爷从里面挑出了一些价值比较高的瓷器来,告诉大家这些都是瓷器精品,可以拍出好价。 “这种宋代湖田窑影青娃娃碗,边做成了花口莲瓣纹,中间刻画两个娃娃。 它薄如纸,声如磬,青如天,真是宋朝人创造的稀罕之物,精美得令人心醉!” 埃里克和黄宇栋对瓷器不太懂,但是知道这些精美的古董一旦拍卖,将是一笔惊人财富,都很高兴。 罗老五,梁风和张兴业都不懂古董,但是他们看着这些五颜六色的瓷器也很震撼。 尤其是那些湖田窑瓷器,上面刻画着各种精美的图案,每一件都是艺术品。还有那些磁州窑、龙泉瓷,德化窑白瓷等,器型各异,五颜六色,令人目不暇接。 “古人真的很会生活,造出这么精美的瓷器!”张兴业感叹道。 大家借着篝火火光,欣赏着这些精美瓷器,一边喝酒吃肉聊着天。 夜深了,劳作一天都很疲乏,于是,在营地纷纷睡去…… 第二天,天气很好,埃里克命令大家继续十人一组进去沉船搬运瓷器。 就这样,他们在几天里,源源不断的搬运出来无数瓷器和金币铜钱等等。 这一天早上,埃里克正准备带着大家继续进入沉船,营地来了十几个人,埃里克一看,是海盗阿木来了…… 埃里克和阿木他们打了个招呼,陈二爷认识阿木,可是,来的其他人都不认识。 这个阿木身后还有一个面目狰狞的家伙,这个人面色黝黑,卷发,身材高大,满脸横肉,腰上挎着两把手枪和子弹带。脸上几道深深的刀疤,三十多岁年纪,口音是雅加达人,很精明强干的样子。 他用一双鹰一样的眼睛,盯了黄宇栋和陈二爷这几个华人几眼,眼光凛冽犀利。 埃里克对着黄宇栋介绍道:“这是阿夫,我朋友。这是雅加达黄老板,他们是帮我打捞沉船的朋友。” 黄宇栋笑着客气的点了下头,那个阿夫则面无表情的点了下头 …… 黄宇栋和陈二爷听了埃里克的介绍,心中都一惊:“这个人就是海盗头子屠夫!上次和海盗交手是夜晚,看不清楚脸,他们应该不会认出自己来……” 确实那天晚上,屠夫和阿木都没有参与战斗,他们真的不认识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 不过,他们听见回去的海盗描述说和几个华人在野猪岛交手,心中也很戒备黄宇栋他们这几个华人。 屠夫心里想,不知道这些华人,是不是和他们手下交火的那几个人…… 屠夫警惕的看着这几个华人,不过,他倒是没有太在意黄宇栋他们。 阿夫和埃里克很熟悉,他拍着埃里克的肩膀,说道:“沉船进展如何?听阿木说你的管道建设的不错!” “没错!很顺利,要感谢这个黄老板的朋友罗先生的设计。 这艘船里还有大量的瓷器没有运出来,很快要涨大潮了,我担心管道被冲坏。 这不,趁着天气好,要赶紧去打捞。” 埃里克笑着说道。 海盗屠夫和阿木都不再说话,他们背后的十几个海盗也都没有说话。 他们跟着埃里克到了海滩上,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看见一艘巨大的海盗炮船停在码头,船上两排大炮,黑黝黝的炮口让人不寒而栗…… 屠夫则看见了进入海底的洞口…… 第321章 危机四伏 在野猪岛这一片广阔的海滩之上,海盗屠夫笔直地站立着,看着罗老五设计的管道。 他眼神专注而犀利,仿佛在审视着一件珍贵的艺术品一般。 在过去的两个月时间里,这座海底隧道成功建造完成,它宛如一条沉睡的巨龙,静静地横卧于南洋大海之中。 屠夫来自于雅加达。 雅加达,一个南洋岛上充满神秘色彩的地方,鱼龙混杂…… 他的家族背景与海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的爷爷就是海盗,还做了海盗首领。 后来,他的父母依旧做了海盗,也是横行南洋的海盗头领,手下多的时候,有上百人跟随他父亲。可是,在一场海盗之间的火拼中,他的父母丢了性命。 也是那一年,他成了真正的海盗…… 屠夫算是一个海盗世家的孩子。 小时候,他便展现出非凡的机智和勇敢,同时也具备了冷酷无情的心肠。 他父母死后,他毅然接过了父母的事业,继续从事着海盗的行当,那一年,他才十六岁。 他心狠手辣,处事果断精干,他的手下对他都很敬服。 屠夫不仅拥有出色的水性,更是对南洋地区的气候变化了如指掌。此外,他还有着丰富的对付海洋经验,曾经成功打捞起数艘沉船。 然而,当他亲眼目睹罗老五独特的打捞沉船方法时,心中不禁涌起一股钦佩之情,同时也感到十分惊讶。 此刻,他站在海滩上,整整半个小时都一动不动,目光始终凝视着那黑洞洞的管道洞口…… 他好奇,这个南洋华人如何能想出这样的打捞沉船方法。 他的视线转向了范迪克所驾驶的搜救船,只见那艘船只在海面上缓缓地行驶着,如同一只警惕的海鸥在巡视自己的领地。 这所有打捞沉船细节,包括突发事件救援,埃里克也都做了充足准备…… 他盯着黄宇栋的装甲船也看了几眼,他看见了船上的马克沁机关枪。 装甲船上,有黄浩在看守。 屠夫若有所思…… 他回头望了一眼埃里克和身旁的副手阿木,以及其他十几个兄弟,平静的说道: “我们走吧!恭喜埃里克,希望你能顺利打捞起那艘沉船。 等你成功的时候,别忘了请我们喝一杯庆功酒。” 海盗屠夫的声音有些阴森…… 他挥了挥手,不再说话。带领着阿木等十几个海盗转身离去,留下一串长长的脚印在沙滩上。 他带着十几个海盗上了炮船,顷刻间,消失在茫茫大海深处…… 埃里克注视着海盗屠夫离去的背影,同时,也将对方脸上的每一个细微表情尽收眼底。 直到屠夫彻底消失在视线范围内,他才缓缓收回目光,但耳边却清晰地回荡着屠夫刚刚说的那些话。 不知为何,此时的埃里克心里有些隐隐的不安…… “今天,所有人都继续干活!再过几天就会有台风来袭,我们必须抓紧时间! 希望能在一周内完成所有任务!”埃里克大声下达命令。 他手下的数十名船员,纷纷点头表示同意。 随后,他们便继续投入到紧张而有序的工作中,按照既定的步骤,有条不紊地打捞沉船上的宝藏...... 这一天,埃里克带着大家挖出了很多瓷器和金银器。 就这样连续挖了几天,他们打捞出来的瓷器和金银器越来越多…… 这几天里,海盗屠夫也没有来。 第五天,天气突然发生了巨大变化,狂风呼啸着席卷而来,伴随着倾盆大雨,南洋的暴雨降临了。 海面上刮起了强劲的大风,海浪咆哮着掀起数米高的巨浪。 天空被乌云笼罩得阴沉可怕,仿佛预示着这场雨将会持续数日之久。 人们不禁担心起来,尤其是对于罗老五设计的海底隧道,是否能够经受住这样恶劣的天气冲击表示担忧。 然而,现在只能默默祈祷罗老五的设计足够坚固,希望它能在这狂风暴雨中安然无恙。 几天后,风雨停歇,管道倒是没有移位,可是所有的竹子通气孔全部都被损坏。 “妈的!我们还要重新搞一次通气孔 ” 海边,沙滩上,埃里克沮丧的骂道。 “那就重新搞一次,这也并不麻烦 。” 黄宇栋和罗老五说道。 接下来,他们开始安排施工通气管道,罗老五还对一些管道弊端做了改良。 一周后,所有被海浪冲坏的设施全部维修好。 他们继续打捞沉船 。 半个月左右,这个沉船宝藏基本打捞完毕。 此时的大清朝已经是初冬,北方都下雪了,南洋的天气还有些湿热…… 几十个荷兰人看着堆积如山的宋代瓷器和金银器,乐的合拢不上嘴…… 黄宇栋和陈二爷对视一眼,黄宇栋说道:“沉船上的东西已经打捞出来了,我们萍水相逢,我自己在雅加达还有很多生意要忙,我们先走了,祝你好运!” “哦,你们这就要走?罗先生帮了我大忙,我要感谢他,也要感谢你们。 我分给你们五分之一宝藏。” 埃里克说道。 他并不小气。 “不,我们只是路过野猪岛来玩,举手之劳,受之有愧,并不需要分给我们……” 黄宇栋和陈二爷说道。 他们拒绝了…… 埃里克听完黄宇栋说的话,有些诧异,盯着黄宇栋…… 他的目光仿佛要将他看穿似的……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整整三分钟,他的眼神都未曾有过一丝闪烁。 终于,埃里克开口说话了,声音低沉:“好!你们走吧,这笔人情,我记着...... 这个沉船宝藏的分红,你们可以随时来拿......” 埃里克缓缓抬起头,望向天空和辽阔的大海,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担忧之色…… 陈二爷和黄宇栋对视一眼,告别埃里克和范迪克,转身离去。 在装甲船上,黄宇栋对大家说道:“范迪克说这个埃里克是个喜怒无常的家伙,我觉得这人不错,很慷慨! 可是,他哪里知道,我是打算全部拿下这些宝藏…… 我觉得那个屠夫很快就要对埃里克下手,等他们两败俱伤,我们出手抢劫。 不过,对于埃里克和范迪克为人,我还真的有点下不去手……” 黄宇栋说完,他看向装甲船窗外的大海。 黄宇栋胃口很大,也很敏感,他感觉到了屠夫要对这些宝藏下手,他想静观其变,找机会全部拿下这些宝藏,根本没有在乎这一点分红。 “不错!这两个荷兰佬并没那么讨厌……” 老李说道。 陈二爷仁义,张文龙心软,他们也都觉得把埃里克抢了,于心不忍。这些天的相处,他们还是很聊的来,虽然这些荷兰佬倒卖军火帮助过镇压兰芳义军,但是本性并不是坏人。 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一番…… 黄浩驾驶装甲船直奔雅加达…… 埃里克站在原地,目送着他们的离去,继续凝视着大海。 他隐隐的嗅觉到了危机…… 可是,他说不清楚原因,只是感觉这些宝藏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 他想起了海盗屠夫的阴冷眼神,这个屠夫算是自己的同盟。可是今天的举动有些异常,而且这个屠夫在这次打捞沉船行动中,并没有出什么力…… 埃里克也想到了黄宇栋,这个黄宇栋帮助自己打捞了沉船,但是又不要分红?为什么? 而且这个雅加达黄老板的那些朋友,各个勇猛…… 他们也许对这些宝藏心中都已垂涎欲滴,还都故作不在意…… 难道他们想要全部独吞? 无论海盗屠夫,还是这个雅加达的黄宇栋,这也许都是可怕的对手和敌人! 埃里克唯一感谢的是罗老五,这是个神一样存在的人…… 这个下山的神,帮助自己设计研发了海底打捞沉船隧道…… 埃里克深吸一口气,感受着咸涩的海风,和危机四伏的杀气! “大家都回去吃饭!篝火晚餐!吃完休息!明天干活! 干完活,我们分掉这些东西,回荷兰故乡!武器不要离身,夜晚加强戒备!” 大家一阵欢呼,纷纷放下手里的工作,回到营地,准备晚餐。 埃里克没有和大家回营地吃晚餐,他自己留在了海滩,他依旧看着大海…… 黄昏了,他看着海水中的巨大管道洞口,和远处丛林里营地的微弱火光 。 埃里克有点失落和紧张,他还感受到了压力…… 老大,并不好当。 此时,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带着罗老五这些人,已经把船驾驶进了茫茫大海。 海盗屠夫也早已驾驶着炮船离去…… 在无数宝藏面前,这个南洋岛上的杀机,扑面而来…… 第322章 大战将至 埃里克继续在野猪岛上做些打捞沉船的收尾工作,这些工作也很繁重。 他要把所有瓷器清洗干净包装好装入箱子,仅仅这一项劳动就工作量巨大,一万多件瓷器每个都要清洗干净,分类包装。 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每一件瓷器都需要仔细擦拭,确保它们的表面没有污垢。 然后,将它们按照不同的类别、颜色和图案进行分组,再用柔软的材料包裹起来,以保护它们免受碰撞和损坏。 最后,将这些包装好的瓷器小心地放入特制的箱子里,准备运往欧洲。 野猪岛营地里,这些荷兰人都兴高采烈,他们打捞出来了宝贝,这些瓷器和金银器都已经可以拍卖很多钱。 整个营地充满了兴奋和喜悦的气氛,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满足的笑容。这些荷兰人知道,他们每个人即将获得一笔巨额财富,可以改变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这些荷兰佬纷纷讨论如何分配这笔钱,有的人计划投资生意,有的人则打算购买房产或者享受一次豪华旅行。 然而,尽管这些人心情愉悦,但他们并没有放松警惕。每天晚上,他们轮流值守,担心被人打劫,埃里克已经预感到危险,他也是经历过很多事情的人,有着敏锐的预判能力。 他感谢上帝赐予这次难得的发财机会,也祈求上帝,保佑他们的未来一切顺利。 黄宇栋回到了雅加达的庄园,他们休息了两天,黄宇栋召集大家一起开会,研究沉船宝藏的事情。 “我预测在十天左右,如果没有啥太恶劣天气,这些荷兰佬就能打好包装,带着货物离开野猪岛。 我们要在三天后再去一趟,我预感海盗屠夫也会出现在岛上。 你们看那天屠夫的神情,他觊觎宝藏的心思,肯定不是只拿一小部分。这些亡命之徒,哪里管什么义气和王法?他会打劫埃里克!” 黄宇栋说道。 陈二爷听黄宇栋说完,他说道:“不错!我们费尽心机要得到宝藏,也出了大力打捞沉船,要尽早去观察动静。不要让这些荷兰人提前带着宝贝走掉。 这次去很有可能会打起来,我们人少,陆地上肯定吃亏,在海上,我们的装甲船也打不过屠夫的炮船。 即使埃里克的几十个手下,全部都是最精良的武器,别忘了,他本来就是军火贩子。 这些打捞沉船的水手,很多都是雇佣军和亡命徒,他们的战斗力不可小觑。” 陈二爷看见对手力量强大,他有些担忧和顾虑。他是和荷兰人交过手的,在婆罗洲兰芳共和国,他们差点死在荷兰人手里…… 黄宇栋点点头,他沉思一下说道:“我手下有三十名勇士,这些人世代跟着我家族几十年,也都是跟着我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兄弟,人数上,我们不会吃亏。 如果陆战,我们的武器也不比他们差。只是我们的船没有他们的威力大。所以只能智取,或者见机行事,先联合埃里克这些荷兰人,一起干掉海盗屠夫的炮船。 然后,我们再去抢劫埃里克的货物。我们人数和武器装备都差不多,就靠本事了…… 富贵险中求,这一票,值得干!” 黄宇栋说完,他看着窗外,眼神坚定。 陈二爷和大家都觉得黄宇栋说得有道理,纷纷表示同意这个计划。接下来,他们开始仔细商量每一个细节,以及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好!”黄宇栋一拍手,眼中闪过一丝兴奋,“那就这么决定了!”他转身对着身后的黄浩说道:“你去把贺阳喊来吧!还有那三十个兄弟!” 黄浩转身离去,没一会儿,黄浩召集来了那三十个兄弟,这些人都是二三十岁的壮年,一个个精神抖擞,身体强壮。 他们都是潮汕人,跟随黄宇栋家族一同创业的子弟,彼此之间有着深厚的情谊,平时帮着黄宇栋打理各方面生意。 “兄弟们!”黄宇栋看着眼前的兄弟们,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过几天,我们要去做一件大事!” 他简单地向贺阳和这三十个兄弟们介绍了一下行动计划,并强调了对手的强大和此次行动的危险性。 听到这里,有些兄弟微微皱起眉头,但并没有退缩之意。他们知道,这是一场生死较量,但他们愿意为了黄宇栋而战。 “黄哥,我们不怕危险!”一名年轻的兄弟站出来,大声说道。 “只要大哥说话,我们什么都愿意做!”其他人纷纷附和,表示支持。 “好!”黄宇栋用力拍了拍手。 “既然如此,大家回去准备武器!记住,一定要小心谨慎!海上交战灵活机动,注意安全!” 这三十个兄弟平时都归这个叫做贺阳的人领导,贺阳年纪不大,只有三十来岁,但却已经展现出了超越年龄的成熟和稳重。 他不仅精明能干,而且还精通武艺,尤其是一手好枪法。贺阳对于黄宇栋一直都是忠心耿耿,算是黄宇栋的死士。 当得知要去岛上可能要和荷兰人和海盗交战,抢劫财宝时,贺阳毫不犹豫地向黄宇栋表示自己一定会全力以赴,绝不辜负黄宇栋的信任。 而他所带领的那三十个兄弟同样也没有一个是孬种,他们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毕竟,岛上有着一万多件珍贵无比的瓷器以及数量众多的金币,光靠陈二爷他们那几个人显然是无法搬动这些宝物的。因此,人数少了确实也是不行的。 一想到海盗屠夫的炮船,黄宇栋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那艘船上配备着八门巨大的黑色炮口,它们犹如魔鬼的獠牙一般令人毛骨悚然。 他找到了一位军方的朋友,并通过高价购买得到了一艘已经退役的军舰。 这艘军舰虽然已经不再服役,但它还是拥有着坚固的船体。将其送到码头修理厂后,黄宇栋立刻开始了紧张的修复工作。 他们连夜奋战,将军舰修复到最佳状态,并对其进行了改装。 在军舰上,黄宇栋安装了两门从庄园里搬来的马克沁机关枪。 此外,他还在船底挂上了四个威力巨大的鱼雷,准备给敌人船只以致命一击。 经过一番努力,黄宇栋终于完成了军舰的改造工作。他有信心一定能够击败海盗屠夫。 这艘军舰上原来有四门火炮,黄宇栋看见火炮年纪有点老,黄宇栋通过关系买了4门克虏伯1880式150毫米口径火炮给更换了,这是大清朝定远舰上的标配火炮。 克虏伯家族曾经是欧洲最响亮的姓氏,也曾经是欧洲最富有的家族,是世界上最知名的军火企业。 克虏伯家族的奠基人叫阿尔弗雷德·克虏伯,他生产的大炮曾使俾斯麦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先后战胜了奥地利和法国,这就是着名的克虏伯大炮。 1870年,德意志统一过程中的决定之战普法战争开始,在关键的色当会战中,普鲁士军队对法军形成了战略包围,16个炮兵连的500门克虏伯大炮开始轰鸣,炮弹像镰刀收割麦子一样逐渐歼灭了法军,拿破仑三世被俘虏。 此役法军损失12.4万人,而普鲁士仅仅损失9000多人,可见克虏伯大炮已经开始左右战争胜负。 晚清时候,李鸿章为北洋海军也购买了大量克虏伯火炮。中法海战中,克虏伯大炮一炮便击沉法国旗舰并击毙主帅。 抗日战争时期,已经在中国的沿海城市炮台上,服役了几十年的克虏伯大炮老当益壮,多次重创日军。 黄宇栋购买的这艘军舰不算太大,所以只是装配了四门150毫米舰载火炮,但是,在当时的舰载火炮里,已经很先进了…… 火炮上方安装了类似炮塔的穹盖式炮罩,炮罩通过几根支架连在火炮的底座上,随火炮一起转动,可以对里面的人员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黄宇栋也找人教会这些兄弟们如何使用火炮和机关枪,还有如何发射鱼雷…… 三天后,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几个男人坐着装甲船,去了野猪岛。 刺灵珠和丹娘,还有雷霆和丹娘的儿子继续留在庄园等候。 那三十个兄弟坐着新买的炮舰,大海上,在后面远远的跟着…… 黄宇栋告诉贺阳带着三十个兄弟,把炮舰隐藏到野猪岛附近的小岛上,如果听见野猪岛枪炮声,再过来支援。 野猪岛附近好几个小岛,想要隐藏一艘船还是很轻松,不会轻易被人发现。他们都带够了食物和淡水。 贺阳把船开到了野猪岛附近的一个小岛隐蔽,这个小岛距离野猪岛很近,如果有枪炮声能够很清晰的听见。 贺阳他们随时等着战斗,黄浩则驾驶着装甲船去了野猪岛…… 第323章 孤岛交锋 黄宇栋的装甲船着陆了野猪岛,黄宇栋站在船头,心中思绪万千。 他已经想过无数次面对埃里克的说辞,但始终没有一个完美的答案。 他知道,自己不能说这次还是来打猎的,因为这样的借口实在是太假了…… 但如果不说这个理由,他又该如何解释自己的到来呢? 然而,黄宇栋又不能不来。假如,再晚来几天,这些荷兰佬就可能会拉着宝藏跑掉,那他可就亏大了…… 所以,无论如何,他都必须要面对埃里克。 想到这里,黄宇栋其实已经有了主意,他深吸一口气,准备迎接接下来的挑战。 下船之前,他回头看了一眼陈二爷和老李他们,没有说话…… 码头上已经没有工人劳作,这些荷兰人已经不再打捞沉船,沉船打捞工作已经结束。 他们沿着丛林小路去了荷兰人营地。 营地上,几十个荷兰人在分类和包装那些瓷器,虽然人员繁杂,工作倒是一丝不苟…… 埃里克和范迪克看见黄宇栋来到了营地,热情的迎接了出来。 “你们怎么来了?来打猎?” 埃里克说道。 “不!不是打猎! 我知道你们要走了,上次走之前,感觉你们也许会遇到麻烦…… 我们曾经帮你们打退了几十个土着人进攻,我觉得这个海盗危险重重。 感觉上次那个屠夫有点歪心思,我们和范迪克是朋友,就顺路来看看…… 你不用担心,我们还不会觊觎你这些破烂瓷器……” 黄宇栋轻描淡写…… 埃里克半信半疑,他当然感觉到那个海盗屠夫的心理,他也知道,这个黄老板也不是善茬…… 不过,他还是很绅士的把大家请进了营地。 几十个荷兰人正在营地内忙忙碌碌地工作着,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兴奋的神情。 因为他们就将分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宝贝,有了这笔财富,他们就能去实现各自的人生规划了…… “这些瓷器啊,真是太难打理、清洗和包装了……” 黄宇栋看着眼前堆积如山的瓷器,不禁感叹道。 “是啊,我们都已经忙活了整整一个星期了……” 埃里克同样有些无奈,但语气却显得不紧不慢。 黄宇栋一边与埃里克闲聊着,一边暗中留意着营地里的情况。然而,让他感到奇怪的是,那些海盗并没有出现在这里。 “他们居然一直没现身,还挺能沉得住气的……” 黄宇栋心里暗自嘀咕着。 随后,他又转头看向陈二爷等人,只见他们也同样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显然也没有发现海盗的踪迹…… 埃里克看见天色正午了,他命令范迪克准备午饭,他要款待黄宇栋和罗老五他们。 不一会儿,酒菜都已经准备好,黄宇栋不再客气,和陈二爷他们在营地里吃喝起来…… 很多人好奇,怎么你写小说,不是吃,就是喝? 我想告诉你,五千年的文明进化史,就是为了填饱肚子。 酒桌文化是个深不可测的文化…… 即使那个宋太祖赵匡胤,都能用杯酒释兵权的方式改变国家格局。 楚霸王项羽能用鸿门宴对付刘邦…… 明太祖朱元璋考核刘伯温,用一个烧饼逼着刘伯温写出烧饼歌,预测大明朝未来几百年…… 黄宇栋需要酒肉来和埃里克拉近关系,埃里克也不是易与之辈,他也需要酒桌的热情,打探黄宇栋来的目的。 “上次来的那个兄弟叫屠夫?我听说过。 这些天,他没有来么?” 黄宇栋发问。 埃里克沉吟一下,抬头看了黄宇栋一会儿,慢慢的说道:“他很忙,不怎么过来。怎么?感觉黄老板对屠夫很感兴趣?” 埃里克反客为主,言语中很有深意…… 黄宇栋哈哈一笑说道:“没什么,我和他没有利益关系。 再说,我是合法的生意人,他们不过是政府通缉的海盗,总督都早就打算把他们绳之以法的人,我会感什么兴趣?” 黄宇栋确实很懂的谈判技巧和心理战。 埃里克看了一眼黄宇栋,不再说话…… 大家继续喝酒,吃烤肉。 气氛不算融洽,也不算对立。 范迪克不住的维系尴尬的场面,其实,谁都各怀鬼胎,埃里克知道黄宇栋不会贸然前来,这次回来肯定和宝藏有关。 黄宇栋他们也知道埃里克对自己已经非常戒备。 说来也巧,正在他们大吃大喝的时候,十几个人走进了营地。 埃里克和黄宇栋抬头一看,居然是海盗屠夫和阿木他们…… “哈哈,真的巧!正好烤肉刚刚烤熟,大家一起喝酒。” 埃里克站起来,笑着对屠夫说道。 屠夫罕见的微微一笑,他看了看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找个位置坐了下来…… “这么巧?黄老板,你的船不错!” 屠夫阴沉的脸对黄宇栋说道。 黄宇栋抬头看了一眼屠夫,他低下了头,喝了一口酒,慢慢的说道:“是很巧,我们也刚到这里,你们也来了,正好喝一杯! 我的这艘船不算什么…… 我还有很多船,船上火炮不比你的火炮数量少…… 只不过,我们都是埃里克的朋友,我叫黄宇栋!住在雅加达,总督和我多年朋友……” 黄宇栋的脸上笑呵呵的,没有太多表情。 他很懂的心理战…… 恐吓,有时候,在敌我武力悬殊的时候,也是威慑,会改变对手策略和判断。 果然,海盗屠夫沉默了一下…… 不过,他很快抬起头,鹰一样的眼睛盯着黄宇栋…… “哦,黄老板是雅加达的大人物,可是,今天,黄老板来这里干什么呢?” 黄宇栋一惊。 他看了一眼埃里克,又看了一眼海盗屠夫,说道:“我们和范迪克是朋友,他们要走了,来给送行…… 您也是来送行的?” 黄宇栋反应机敏,针锋相对。 海盗屠夫一时哑口无言,他用餐刀切下一块烤肉吃到了嘴里…… 接着,喝了一大杯杜松子酒,不再说话。 埃里克急忙打圆场,哈哈一笑:“大家都是好朋友,这些瓷器和金子,大家都出了力!人者有份! 来,喝酒!” 屠夫和黄宇栋不再说话。 他们就这样吃喝起来,气氛异常沉闷。每个人心里都明白,彼此之间心怀叵测,充满了猜疑与算计。 这场饭局仿佛是一场等待爆发的火山,只需一句挑拨离间的话语,或是一根点燃火药桶的火柴,就足以引发无尽的纷争与冲突。 在这片沉默之中,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其他人的一举一动,试图从细微之处捕捉到对方的心思。 尽管埃里克,屠夫和黄宇栋他们表面上维持着平静,但内心早已波涛汹涌,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到来的风暴。 这顿饭吃得让人倍感压抑,每一口食物似乎都带着沉重的负担,让人难以下咽。 而酒,则成为了唯一能暂时麻痹神经、减轻压力的工具。 然而,随着酒杯的碰撞声越来越频繁,紧张的气氛也愈发浓厚,仿佛一触即发。 埃里克不住的劝酒,他想增进感情,他不想有冲突。 屠夫和黄宇栋不再互相语言试探攻击,气氛貌似比较融洽…… 但是,在这个看似和谐的场景背后,暗流涌动,危机四伏。 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一旦被权力、利益所扭曲,就会变得面目全非。 这些人不再信任他人,甚至对自己的判断产生怀疑。 而这一切,仅仅只是因为一个简单的原因:欲望。 今天,野猪岛上的这些宝藏,点燃的欲望之火,即将焚烧这个野猪岛…… 第324章 兵不厌诈 野猪岛营地的这顿野餐吃的很沉闷,范迪克有点喝醉了,埃里克和屠夫倒是很清醒,而黄宇栋几乎没有喝什么酒。 埃里克对着屠夫说道:“我们这几天就要离开野猪岛,我承诺过你,给你五分之一打捞出来的东西。 这一年来,你维护了野猪岛营地治安,没有其它海盗来打劫,也出了力。 你安排些人手,可以把分给你的那份瓷器和金子搬走。” 屠夫看了看埃里克,说道:“好的,我这就安排搬走我们的那一份,虽然打捞过程中没有出什么力气。 这一年来,因为我的关系和面子,你们营地的军火库才没有被人打劫,范迪克一个人都能看守得住营地。 我先感谢了,也就不客气了……” 屠夫说完,对着阿木说道:“告诉兄弟们,搬走我们的那一份。小心点,不要弄坏了瓷器。” 阿木笑着点了点头。随后,他站起身来,转身离去,去找寻他的手下们来搬运货物。 埃里克转头看向范迪克,说道:“范迪克,你去帮助阿木分配那些瓷器和金子吧!” 范迪克应道:“好的,老大。” 说完,他等阿木回来,便与阿木一同前往存放货物的地方,共同清点这些珍贵的货品数量。 十几个海盗也纷纷行动起来,他们依次进入房间,将装满瓷器的箱子逐一搬离库房,运到码头,准备装船。 埃里克并没有流露出不开心的神情,反而展现出一种宽容和大度。 他静静地坐在椅子上,看着海盗们忙碌的身影,似乎对眼前的一切都感到满意。 埃里克认为如何约定的就要如何实施,他很重承诺。 屠夫的手下搬走了上千件瓷器和一箱金币,他们把瓷器箱子运到码头摆放在一起,准备统一装上炮船。 黄宇栋和陈二爷心里着急,这些瓷器和金子要是被屠夫装船运走,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如果自己在海上拦截,还不一定能够打的过海盗屠夫的炮船,即使发射鱼雷打沉了海盗船,这些宝贝也跟着炮船一起重新沉入大海。 黄宇栋和陈二爷对视一眼,他俩心中已经决定就在此地翻牌,要尽量在岛上开打,不能让屠夫回到船上…… 丛林陆战,还有些把握胜利。 黄宇栋看见屠夫已经放下酒杯,打算去码头指挥装船,就要起身离去。而分给屠夫的一箱金币放在屠夫的桌子脚下…… 那十几个装满瓷器箱子都已经运到了码头,海盗们就要准备装船。 “不能犹豫了……” 黄宇栋暗示陈二爷一眼,又看了看梁风和老李他们…… 老李和梁风这些人都是久经沙场,知道要动手,都做好了战斗准备。 黄宇栋看见岛上只有十几个海盗,自己这边只有几个人,人数上有些吃亏。而且一旦动手,这些荷兰人不知道会不会帮海盗打自己,都不好说。 可是,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海盗这样满载宝贝,在大海里离去。 黄宇栋心想,要用点计谋瓦解荷兰人和海盗的同盟关系,于是,笑着对埃里克说道:“埃里克真的大方,打捞沉船我们出了大力,你分我们五分之一,我们没有要。 这些海盗什么力气都没有出,倒是拿的很坦然。 什么叫维护治安?本身他们自己就是强盗,他们不偷不打劫看来就是功臣了? 总督命令我要协助海军除掉海盗,不让他们继续危害治安,已经派了海军军舰来野猪岛打击海盗。 今天碰巧遇见这些强盗,我看不下去了,这些东西我们不要,也不能让他们拿走!” 黄宇栋说的时候脸上还有笑意,说完的时候,已经眼神杀气腾腾。 埃里克一愣! 他没有想到黄宇栋会说出这些话,虽然他也猜到黄宇栋此次前来,定有所图,没想到会对屠夫发作。 他听见黄宇栋说总督派海军军舰来打击屠夫,有点意外,心中将信将疑。 这些宝藏,他也要分给总督一部分的…… 屠夫也有些吃惊,没想到这个和善的黄老板要与自己开战。他身经百战,倒是没有什么畏惧,而且自己这方面人多,他还真的没把这几个华人放在眼里。 屠夫听见黄宇栋说完,阴森森的一笑:“哦,黄老板是要跟我们过不去?你有这实力么?” 他的手握住了腰间短枪的枪柄。 阿木和几个海盗看见这边气氛不对,都走到了餐桌旁,他们拿出武器,站在屠夫身后。 黄宇栋和陈二爷都没有动,甚至没有拔枪。 他们心中盘算要如何开打,自己这几个人打十几个海盗,有点费劲,张兴业和罗老五还战斗力不行…… 黄宇栋笑着说道:“你们走不掉了,你们的船,已经被荷兰海军军舰包围,你们现在可以去码头看看。 你们走不出这个岛,不要看你们人多,想死还是想活?你们想好…… 如果不是有恃无恐,我们也不会这几个人来到这里。 这事和埃里克无关,你们荷兰人不要插手,我奉雅加达总督之命,来抓海盗,保护财物。 你们躲开……” 埃里克看着剑拔弩张的双方,他没有做声,心中盘算黄宇栋的真实目的。 埃里克也心疼分给屠夫的金子和瓷器,现在看海盗和这几个华人要动武,他想坐山观虎斗。 埃里克有了主意,哈哈一笑:“大家不要激动,和气生财,屠夫和黄老板都是我的朋友,不要伤了和气,有话好好说。” “呵呵,没什么好说的,让屠夫放下金子和瓷器,赶紧滚蛋! 我今天看在你的面子上,放他一马。为了怕弄坏这些瓷器,总督的围剿命令以后再说。”黄宇栋冷笑着说道。 屠夫和海盗们听见黄宇栋的说辞,心中都有些忐忑不安: “毕竟自己是海盗,做贼心虚。这些年都是政府和军队打压对象,也许这个黄老板真的带着海军来围剿自己,也不好说……” 屠夫没有贸然出手,他的手慢慢的放下了枪柄…… 屠夫是个很谨慎的人,心想:“不要在这岛上动手,开枪了会两败俱伤,这里连障碍物都没有,子弹没有眼睛…… 而且这些荷兰人也不一定帮自己。 只是不知道这个华人说的真假,他说海军包围了我们的炮船,那就先去码头看看。 如果他们说谎,就在码头干掉这些华人,也不会惹了埃里克。这里宝贝很多都在附近仓库,不要交火弄碎了瓷器,我还要全部打劫走呢…… 如果这个华人说的是真的,再做其它打算,在海边也有机会驾船逃离。” 这次海盗屠夫带来三十多个人,船上还有十来个海盗看守炮船。 营地里没有听到枪炮声,估计海上还没有打起来。 屠夫笑着说道:“呵呵,好啊!我们不要在这里动武,我们也不以多欺少。 你们不是来了海军围剿我们么?我们这就都去码头,去大海里一决生死。” 黄宇栋心中高兴,刚才是实在没有好的办法,他才冒险说来了海军围剿,恐吓屠夫一下。 兵法上说兵不厌诈,虚者实之,实者虚之,果然屠夫当真了…… 如果到了码头,一旦开枪交战,自己的那三十个兄弟,很快就会听见枪声赶来支援。 “好!我们这就去码头,不要在这里开火,弄碎了仓库的瓷器,伤及无辜……”黄宇栋站起来说道。 埃里克和范迪克,还有其他的荷兰人看着双方交战一触即发,有点不知道如何劝解,只能站立着看着他们离开。 此时,每个人心中都满腹心事,眼神充满了忧虑与不安。 屠夫命令他手下的海盗,抬起装满金币的箱子,和埃里克打个招呼告辞。 然后,一行人朝着码头方向走去…… 第325章 短兵相接 屠夫和黄宇栋他们起身离开了营地,去了码头。 从码头到荷兰人的营地大约需要半小时的行程,这条林间小道蜿蜒曲折地穿梭于山间丛林之中。 尽管道路并不难行,但却充满崎岖。两旁是茂密的热带雨林,高大的树木遮天蔽日。 前些天,就是在这小路上,他们打死了大野猪。 当他们快要走到丛林路口时,每个人都显得格外谨慎,谁也不愿意走在最前面,生怕敌人会从背后突然开枪。 这种紧张的气氛让大家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 黄宇栋悄悄的对罗老五和张兴业说道:“你们走在最后,马上就要打起来,你们的枪法不行,在前面碍事,很容易被击中! 我们的人要是受伤了,你俩负责救援,拖到丛林里医治就好了,一会儿打架,不用你俩。 我们枪一响,贺阳就会带人来支援,我们输不了。” 张兴业和罗老五点头答应。 虽然,他俩枪法练习的也不错。可是要想在实战中处于上风,还有很大差距,他俩有自知之明。对方这些人可是身经百战,杀人越货的海盗! 屠夫看见这几个华人不想走在前头,他们也不敢走在前面,担心背后放冷枪。 屠夫很机警,他也知道这里距离码头还有一段路程,可是,终究要有人走在前面。 他心里已经动了在这小路上开枪的念头,可是他看见这几个华人手里武器各个精良,他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而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人少,一旦到了码头海滩开阔地,更加不利。如果屠夫看见海上没有荷兰军舰,谎言就被揭穿,自己的一方更加被动,跑都跑不掉…… “只能在这路上丛林里开打!” 黄宇栋和陈二爷对视一眼,他俩对梁风和老李、张文龙他们使了个眼色…… 海盗们人多,有几个人有恃无恐,先走进了林间小路。 还有几个人和屠夫走在后面。他们几乎和黄宇栋他们并排行走,都紧握着武器,随时警惕对手发动袭击。 几个海盗把屠夫围在中央保护起来行进…… 黄宇栋他们和十几个海盗们都混杂着一起,走进了丛林。 黄宇栋看见不能再犹豫,他看了一眼屠夫和海盗们,心一横! “砰!”的一声! 黄宇栋的枪响了,他本来瞄准了屠夫的脑袋,可是恰好有个海盗的身子挡了一下,这一枪没打中,子弹擦着屠夫的耳朵飞了过去…… 接着陈二爷和梁风、张文龙的手枪也都响了,瞬间打死了前面的四个海盗。 海盗阿木急忙把屠夫挡在身后掩护,阿木举枪还击,没有击中目标。 梁风甩出一把飞刀,扎中了阿木的左眼…… 阿木眼睛中了飞刀,却没有死,他和其他海盗掩护着屠夫后退到丛林里。 陈二爷看见杀了数人,扎瞎了阿木,开局不错,急忙和众人闪身躲进大树后面隐蔽,寻找机会再进攻射击。 海盗们看见被突袭,都急忙躲进丛林里隐蔽,找好隐蔽物开枪还击,一时间“噼噼啪啪”的枪声大作! 就这样,双方展开了激战。 综合来看,海盗们占据了优势。他们人数众多,个个英勇善战,并且擅长在热带雨林中作战。 没过多久,黄宇栋冲在最前面,一不小心,肩膀就被屠夫击中一枪,这一枪险些打中心脏。 黄宇栋吓得冒出一身冷汗,匆忙后退,坐在一棵大树后面大口地喘气...... 他平时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身体状况与年轻相比,已经相差甚远了...... 黄宇栋的身手并不出色,完全依靠勇猛。 张兴业和罗老五急忙给黄宇栋包扎伤口止血。 张兴业懂点医术,这些天来,闲暇时间,也没少学习战地救护知识,算是个合格的外科医生了…… 老李和梁风、张文龙、陈二爷的枪法都很好,他们还能抵挡一会儿海盗的进攻。 而且海盗们做贼心虚,都惦记海滩上的宝藏,他们心里并不安稳,一边还击,一边朝着海滩码头退去…… 陈二爷几人不敢过于靠近海盗们,只能远远地跟在后面不断骚扰,时不时放几枪。 他们心里清楚,刚刚的枪声惊天动地,贺阳他们肯定已经听到了动静,很快就会赶来支援。因此,他们并不急于追击,而是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等待时机。 而另一边,屠夫等人则利用丛林的掩护,巧妙地躲避着陈二爷他们的攻击。 海盗们虽然人多,目标大,可是行踪不定,他们十几个人时而穿梭于茂密的灌木丛之间,时而隐藏在巨大的树干之后防冷枪,使得陈二爷他们难以找到确切的目标。 尽管如此,陈二爷他们还是紧追不舍,不给海盗们喘息的机会,拖延时间,等待贺阳的到来。 就这样,双方在丛林中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游击战。 由于丛林环境复杂,树木高大且枝叶繁茂,无论是陈二爷他们还是屠夫等人,都很难在这样的环境下准确瞄准对方。 有时,即使看到了对方的身影,也因为树叶的遮挡而无法开枪射击。这让双方的战斗变得异常艰难,谁也无法轻易取得优势。 在这场游击战中,双方都没有遭受太大的损失。 尽管偶尔有子弹飞过头顶或擦过身边,但幸运的是没有人受伤。 但是,谁也不敢掉以轻心,都小心翼翼的向码头行进。 过了一会儿,屠夫带着海盗们走出了丛林,他们看见海滩上的箱子都完好无损,海面上除了自己的那艘炮船,并没有看见荷兰军舰,大海一片宁静…… 屠夫对阿木说道:“这些华人骗我们,哪里来的荷兰军舰? 我们上当了,我们人多,他们人少,要消灭掉这些人。 告诉船上的十几个兄弟,都下来搬运货物到船上,我们杀回去,杀死这几个华人!” 阿木的左眼滴着血,眼眶里插着一把飞刀,他不敢拔出来…… 他听见屠夫吩咐,忍着剧痛,对着船上的海盗大喊几声,下了命令。 甲板上已经有好几个海盗在四处张望观察动静,他们也早都听到了枪声。 不过,他们以为是营地里荷兰人和屠夫打起来了,都没有下船支援,他们有屠夫的命令,职责是看守炮船。 这些海盗也各揣心腹事,他们心里也有小算盘,要是屠夫他们十几个人被几十个荷兰佬打死了,码头上堆积的这些宝藏就搬上船,这十多个人分了…… 他们甚至已经开始商量怎么分配这些财宝了,有人说按功劳大小,有人说平分,还有人提议用抽签决定归属。 总之,每个人都心怀鬼胎,想着如何能分到更多的财富。 可是,他们还没有商量好如何分配,屠夫安然无恙的走出了丛林…… 只是少了四个兄弟,阿木的眼眶里多了一把飞刀…… 第326章 海上激战 船上的海盗惧怕屠夫的心狠手辣,听见阿木的命令,都答应一声,纷纷走下船来,搬运瓷器箱子。 这些箱子非常大,而且非常重,搬运起来十分不方便。他们才刚搬起两个箱子准备上船,就发现远处的海面上驶来了一艘军舰。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他们看到军舰上竟然赫然挂着荷兰国旗! 他们并不知道这面荷兰国旗,正是之前范迪克送给黄宇栋的那一面。 原来,黄宇栋在出发前将这面旗帜交给了贺阳,并让他驾驶军舰挂上荷兰国旗前来支援。 目的就是要冒充荷兰军舰,以此来麻痹和恐吓这些海盗。 屠夫带着十几个海盗准备回去攻击黄宇栋他们,他们拿着枪走在沙滩上…… 听见海盗们惊呼,屠夫回头看向大海,海面上,一艘挂着荷兰国旗的军舰,正向自己的方向驶来。 军舰上还有两门火炮正在对着自己的炮船…… 屠夫大惊! 不知道后面还有没有其它军舰?屠夫带着大家急忙往炮船上跑去! 就在此时,平静的海面上突然响起一声震耳欲聋的炮声,一枚炮弹从军舰上呼啸而出,击中了海盗船的侧面船舷。 这枚炮弹是一枚实心炮弹,它以惊人的威力,将海盗船的船体撕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海水汹涌而入,海盗们顿时陷入了混乱之中。 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第二枚炮弹准确地命中了海盗船的桅杆,强大的冲击力瞬间将其折断。 失去了桅杆的支撑,海盗船开始剧烈摇晃起来,仿佛随时都可能倾覆。 值得一提的是,屠夫的这艘炮船虽然采用了先进的蒸汽机作为动力,但同时也保留了传统的桅杆和船帆,以备不时之需。 这种设计既保证了船只的机动性,又能在关键时刻依靠风力提供额外的动力。 刚才,之所以贺阳的火炮可以这么精准命中,一是因为屠夫的海盗船停在岸边不动,而且体积庞大;二是贺阳的军舰速度快,很快逼近海盗船,几乎可以不用瞄准,盲射就可以击中敌船。 在后来世界海战中,北洋海军的大口径主炮大体才轰出了5%的命中率…… 在以六分仪为主要海上测距的年代,大口径主炮能够轰出这样的命中率是十分惊人的,这是同期英国海军才能达到的水准。 今天,南洋岛上,这些雅加达业余选手,临时上阵的潮汕子弟们,却也用火炮击中了敌船,是因为他们打法灵活,并不拘泥海战陈规,不缩手缩脚。 屠夫并没有慌张,他一边急令海盗们把装满金子的箱子先搬上船,他一边命令海盗们用火炮还击,一边补船舷的破洞。 屠夫和海盗们都已经上了船,海盗船开始调整船身方向,把船侧火炮口对准了贺阳的军舰。 海盗们开始调整炮口瞄准,装弹准备还击。 可是,贺阳的军舰速度很快,它们在海面上乘风破浪,不断地开炮。 贺阳站在甲板上手持马克沁机关枪,对着海盗船一顿猛扫。 他的身后,是三十个全副武装的潮汕子弟,他们手持各种武器,向着海盗船射击。 这天,海浪有点大,两艘船在海面上有些颠簸,这对双方的瞄准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但是,马克沁机关枪的强大火力和密集射击,仍然给海盗们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海盗们试图还击,但他们手里的武器射程有限,无法与军舰上的重炮相比。同时,军舰的速度优势也让他们难以用火炮瞄准。 贺阳的马克沁机关枪,上千发子弹打了出去,把海盗船打的火星四溅,不仅打烂了海盗船身,火力也压制的海盗们抬不起头来。 几名站在甲板上射击的海盗被打成了筛子,甲板上的两大箱子瓷器也被机关枪子弹打的粉碎…… 海盗们也发射了几炮,可是都没有打中贺阳的军舰。 贺阳这艘军舰不算大,操控却很灵活。而且两艘船靠的越来越近,火炮都不好瞄准了。 可是,马克沁机关枪几乎横扫海盗船的船舷和甲板驾驶室,海盗们只能趴下隐藏躲避子弹,不敢露头装填炮弹还击。 屠夫也焦急紧张起来,额头出了冷汗…… 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在丛林里听见了炮声和马克沁机关枪的声音,大声欢呼:“贺阳来了,我们冲出去!” 黄宇栋的枪伤不算太重,他看来了援军,很兴奋…… 黄宇栋带着大家从树林里快步跑到了岛的另一侧海滩。 翻过山头,这里海面上停着黄宇栋的装甲船,黄浩在船上听见了枪炮声,也一直没动。 他得到黄宇栋的命令,就在这里等候,不见不散。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都不用管,他职责必须看守住船只,不能离开…… 黄宇栋预感海盗船来到岛上,可能会停在前面的最宽阔码头。所以,他们下船时候,就让黄浩把装甲船隐蔽在一个不易被发现的海滩附近停泊…… 黄宇栋考虑问题还是很有前瞻性的,很缜密。 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都上了装甲船。 “我们往枪炮声方向的海面开过去!帮助贺阳他们! 打沉这海盗船,打死屠夫!” 黄宇栋咬牙切齿,他的肩膀渗出鲜血…… 黄浩驾驶着装甲船奔向了枪炮声密集的海域。 他们转过海岛,就发现屠夫的炮船正在和贺阳的二手军舰纠缠在一起。两个船上的人在对射。 可是屠夫有着八门火炮的海盗船比贺阳的军舰要大一号,他的动力和排水量有更大优势…… 贺阳是一心要离海盗船近身激战,才能不容易被屠夫的八门大炮瞄准击中,又担心靠的太近被撞翻。 所以贺阳只是灵活的围绕着海盗船射击进攻。 还好,他的两挺马克沁机关枪海上近战威力巨大,几乎火力压制了海盗们的还击。 贺阳一边进攻,一边寻找黄宇栋他们踪影,可是,打了半天,也没有见到黄宇栋他们…… 就在这时,一艘装甲船从海岛后面转出来,正是黄浩的船! 这艘装甲船看起来比一般的船要大很多,船头和船尾都装有厚重的金属板,以保护船员免受敌人炮火的攻击。 而在甲板上,则安装着两挺马克沁机关枪,枪口指向远方,可以对远处的目标进行射击。 装甲船驶向了海盗船,越来越近。 当它距离海盗船只有不到一海里的时候,船上的机关枪开始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一颗颗子弹如雨点般砸向海盗船,掀起了一片片水花和火焰。 海盗们惊恐地发现自己陷入了两面夹击的困境,他们原本以为只是面对贺阳一艘船,没想到还有一艘战舰加入战斗。 屠夫倒是有心理准备,他见过黄宇栋的装甲船,只是今天来没发现这艘船藏在哪里? 现在出现了,果然这些华人有备而来…… 屠夫的鬓角滴下了汗珠…… 黄浩驾驶着船冲向了海盗船,他是准备用机关枪扫射火力压制,然后靠近敌船发射鱼雷,把海盗船击沉。 老李和梁风早已经把鱼雷都检查完毕,只等靠近发射鱼雷,击沉海盗船。 陈二爷和张文龙则每人握紧了马克沁机关枪,张兴业和罗老五负责装填子弹,已经朝着海盗船开始射击。 虽然距离远,不好瞄准海盗船,不过密集的子弹打过来,对于负隅顽抗的海盗们心里也造成很大震慑。 黄宇栋的肩膀伤口还在流血,不过精神很好,自己两艘战船夹击海盗炮船,他已经感觉到今天能够干掉屠夫的炮船,可以报仇雪恨! 贺阳看见海面上驶来了黄宇栋的装甲船,他大喜,喊道:“黄大哥他们来帮我们了,兄弟们给我往死里打,开火!” 这三十个潮汕儿郎各个生猛,他们也都大喊着对着海盗船射击,雨点般的子弹打在了海盗船上…… 贺阳的军舰舵手是个高明的舵手,也曾经是个好水手,他紧紧咬住海盗船的船尾,贺阳他们在后面两侧斜着朝前射击。 他们也惧怕海盗的火炮,所以一直像非洲的鬣狗一样,在敌船后面咬住不放,缠着打…… 屠夫趴在船舱里动弹不了,子弹在头顶呼啸而过,身边不断有海盗们被击中死去,局势对自己非常不利,他心急如焚! 不过,他看了一眼远处驶来的装甲船和越来越近的军舰,镇静的对海盗们下命令: “把八个火炮里都装满炮弹!先不要射击,现在靠的太近了,不好瞄准! 他们的枪弹太密集,我们也不好站起来操作。 我们贴上去,先撞沉附近的军舰,再向南撤退,撤退的时候用火炮一起攻击远处的装甲船! 其它兄弟们用枪集中火力,射击对方甲板上的机关枪位置,打死射手!” 海盗们纷纷应和着,随后顶着密集的子弹,小心翼翼地将炮弹装填进火炮中。 海盗屠夫大声呼喊着,让海盗们做好进攻准备,紧接着他迅速站起身来,从一个海盗手里夺过船舵。 他的炮船,很多地方做过厚厚的装甲,要想用子弹杀死他们,并不容易…… 海盗屠夫亲自掌舵,他冷笑着看了一眼远处渐渐逼近的装甲船,又看了看眼前的军舰…… 他毫不犹豫地驾驶着炮船,径直朝贺阳的军舰冲撞而去…… 第327章 重创屠夫 屠夫是个非常有经验的好舵手,而且机敏果断。要不然,他也不能十六岁就做了海盗首领,带着一群穷凶极恶的人纵横大海。 在两艘船夹击之下,他迅速做了战斗部署,自己决然的驾驶着炮船,撞向了贺阳的军舰。 贺阳的军舰一直都是在海盗船的后方尾随射击,屠夫的船要想撞击军舰,就要调头,而调头需要时间。 贺阳发觉海盗船要撞击自己的舰船,急忙喝令舵手向侧面远远躲开。 军舰很灵活,很快撤退到了远处,屠夫的炮船没有撞到军舰。 屠夫看见没有撞到军舰,趁机驾驶着炮船向南而去。 这时候,黄宇栋的装甲船也快到了海盗船附近。 黄宇栋对老李和梁风说道:“这个距离够了,发射鱼雷!” 老李和梁风按下了发射鱼雷的机关,一枚鱼雷射向了海盗船…… 可是屠夫的炮船不知道为何突然转变了方向,他往北而去…… 就这么个瞬间,鱼雷擦着海盗船而去,居然没有击中! 黄宇栋他们都很沮丧和意外,现在离得这么近,不可能鱼雷击不中,谁也没有料到屠夫会突然调整船身。 “接着发射鱼雷!追上去打!” 黄宇栋和陈二爷说道。 黄浩驾驶着装甲船,极速的追击海盗船。 贺阳发现了黄宇栋发射鱼雷,才想起来自己的军舰上也有鱼雷。 “兄弟们,我们也追上去,用鱼雷攻击海盗船!”贺阳说道。 两艘船上的鱼雷射向了前方的海盗船,这些人基本没有专业训练过发射鱼雷,也不太会瞄准和使用六分仪测试距离,全部靠直觉和眼睛判断。 这时候,海盗船和黄宇栋的两艘船拉开了距离,海盗船动力更强大,屠夫也是个优秀的舵手。 “砰!砰!砰!砰!”四声炮响,海盗船上一阵炮弹袭来,两发炮弹打中了黄宇栋的装甲船。 海盗船上的炮弹也是实心弹,炮弹把船身打了两个大洞,海水涌了进来。 黄宇栋他们急忙用油布和木板封堵弹洞,黄浩驾驶着装甲船往野猪岛码头靠近,躲避炮弹。 贺阳看见黄浩的装甲船被击中,他急忙命令舵手迅速靠近海盗船,要在最近的距离发射鱼雷攻击海盗船。 当时鱼雷的发明者叫怀特,所以译音叫做白头鱼雷,白头鱼雷的艇速仅仅每小时十几公里,射程几百米。而且,尚无控制鱼雷艇向的装置。因其外形似鱼,而称之为“鱼雷”。 虽然当时的鱼雷速度很慢,航程不远,但是威力极大,几十年后,鱼雷更是海上煞星…… 舵手答应一声,全力追击海盗船,这个水手很有经验,他担心军舰被屠夫的火炮击中,所以一直在海盗船尾方向进攻,尽量避免船身正对海盗船的侧面,海盗船侧面船舷是八门火炮炮口…… 不一会儿,军舰已经离海盗船非常近,贺阳在甲板上,用马克沁机关枪不断的射击海盗船尾,火力压制。 海盗船上二十多个海盗按照屠夫的命令,打算集中火力,射击军舰上的机关枪射手。可是他们刚一露头,就被机关枪子弹打的血肉横飞! 屠夫低估了马克沁机关枪的威力! 武器的精良和先进,会改变战争结局,马克沁机关枪,在未来的世界大战中,那可叫做寡妇制造机…… 在几十年后的索姆河一战中,就有上百万士兵死于马克沁机枪的火力下…… 贺阳看见到了最佳发射距离,大喊一声:“发射鱼雷!” 几个兄弟把最后两颗鱼雷发射了出去,一枚鱼雷打空,另一枚鱼雷击中了海盗船的船尾。 一声巨响,海盗船被鱼雷击中,在大海里剧烈的晃动,海水涌进了船舱。 屠夫大惊,他顾不上再和这些华人舰船缠斗,急忙开足马力,驾驶着被击中的船只向北而去。 黄浩已经把装甲船靠岸,修理弹洞。贺阳看见击中了海盗船,他看见海盗船被炸了个大洞,估计很快就会沉没。 此时,他的机关枪子弹也打的快没了,于是,贺阳不再孤军作战,也把军舰靠近了码头。 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都已经把船停好,上了岸,他们看见鱼雷击中了海盗船,都高兴的欢呼起来。 贺阳的军舰上的弟兄们也都齐声欢呼,庆祝胜利! 他们在海滩上,看着屠夫驾驶着海盗船,摇摇晃晃的消失在茫茫大海…… 这是他们第一次驾驶军舰在海上战斗,居然还会使用了鱼雷攻击了海盗船! 历史上记载的第一次使用鱼雷作战,是1881年,沙俄用鱼雷击中了土耳其船只,现在贺阳他们在南洋岛上和海盗船用鱼雷作战是1886年。 在十九世纪,沙皇俄国与奥斯曼土耳其前前后后打了一百多年仗,俄国成立黑海舰队就是指望和奥斯曼帝国死磕到底。 当时,作为海军中尉的马卡洛夫,建议将“康士坦丁大公”号汽船改装成母舰,用来运输鱼雷艇。 他多次用这种战术偷袭土耳其舰队和商船,常常神出鬼没、出其不意,获得胜利。 谁能想到一艘看似人畜无害的大型汽轮船,会瞬间释放攻击性鱼雷艇呢? 他的这种脑回路,让土耳其人恨的龇牙咧嘴…… 1881年1月,在第十次俄土战争期间,他鬼使神差的使用了一枚叫做“瓦伊特赫德”的鱼雷,击沉了土耳其的“因奇巴赫”号蒸汽护航舰。 这是世界海战史上,鱼雷击沉军舰的首次战例,这引起了西方各国海军集体性震惊…… 黄宇栋很有军事头脑,更懂得信息和技术的重要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他费尽力气搞到的白头鱼雷和马克沁机关枪,在和海盗屠夫的海战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只是他们的操作不太娴熟,最终,眼看着海盗船消失在茫茫大海…… 可是,还是重创了屠夫的炮船。 贺阳他们都上了岸,黄宇栋这几十个兄弟都兴高采烈,这次海战几乎算是完胜,只有几个兄弟受点轻伤,没有人死亡。 十几个大箱子瓷器,完好无损的摆放在沙滩上…… 只是屠夫带走了一箱金子,和两大箱子被机关枪打碎的瓷器碎片…… 埃里克和范迪克他们带着几十个荷兰人也都到了码头海滩,目睹了刚才激烈的海战…… 埃里克大吃一惊,心里惴惴不安。 他没有想到这个雅加达黄老板真的有军舰,而且还插着荷兰国旗,他并不知道这荷兰国旗是范迪克送给黄宇栋的…… 他们更吃惊的是这两艘船只上配备的武器这么先进,居然有马克沁机关枪和鱼雷。 埃里克是做军火生意的,他当然知道马克沁机关枪和鱼雷的威力…… 在1884年,马克沁在伦敦举行新枪发布会,向与会者展示新枪的威力,马克沁机枪可以每分钟六百发子弹射出…… 如雨的子弹竟然打断了大树,让大清朝重臣李鸿章大为震惊。 不过热衷洋务运动,喜欢采购武器的李鸿章嫌弃浪费子弹,没有大量购买装备军队。 当时,李鸿章在观看马克沁机枪表演后,除说了一句“太快,太快\",还说了一句“太贵,太贵”。 马克沁机枪不仅价格昂贵,而且火力猛, 射速太快,子弹消耗巨大,一分钟能打几百发,很费银子…… 李鸿章虽然没有大量采购,但也私下里买了几挺带回去研究仿制,四年后金陵制造局仿制成功马克沁机枪,取名赛电枪。 从清朝时期,中国就已经能够仿制国外先进技术了,而且赛电枪造的质量棒棒的。 只是由于种种原因,清军没有大规模装备而已…… 埃里克有点迷糊,他一心想倒卖马克沁机关枪,可是还没有渠道,这个雅加达华人居然已经装备了他的舰船…… 在当时世界上,马克沁机关枪刚刚问世两年,已经可以说是神一般的存在。 埃里克看着眼前装备马克沁机关枪的装甲船和配备火炮的军舰,又看了看岛上的沉船宝藏…… 这些荷兰人心中越来越不安…… ———————————————~ ps:今天是中秋节,祝愿大家中秋快乐! 我这本小说除去主人公们在路上的时间写的一笔带过,其余写的几乎是他们每一天发生的事,或者间隔几天的事,基本是主人公的一年多日记记录。 当然,他们事情还挺多,谁让他们不甘寂寞,喜欢没事找事呢? 这个日记从张文龙十八岁写到了十九岁…… 甚至书中一些季节和节日,也都和我现实中真实时间季节变化节奏相差不多…… 前些章节写了怪兽岛上过了七夕和鬼节,今天,野猪岛,算来他们应该也是中秋了…… 这些天,他们在南洋征战大海,此时此刻,应该也想念大清朝的亲人了吧? 戍鼓断人行,边秋一雁声。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有弟皆分散,无家问死生。 寄书长不达,况乃未休兵。 六爷写于2024年中秋节,沈阳 第328章 平分宝藏 黄宇栋和陈二爷也都看见了这些站在海滩上观战的荷兰人。 这时,贺阳和三十个兄弟安全上了岸,屠夫的炮船也消失在茫茫大海…… 黄宇栋拍着贺阳的肩膀夸赞道:“打得不错!这些海盗们就等着喂鱼吧! 这鱼雷虽然慢点,威力巨大,马克沁机关枪也杀伤力惊人,真的出乎预料! 你和兄弟们辛苦了!回去奖赏。” 贺阳谦逊了一下,不过,他心里也很得意,第一次用鱼雷,就重创了海盗屠夫的炮船。 黄宇栋安顿了一下这些兄弟,他回头看了看埃里克和范迪克,走了过去。 “喂,埃里克,我这些兄弟打的还不错吧?总督给我安排的军舰也很有杀伤力,这些鱼雷真的好用。” 黄宇栋笑着对埃里克说道 。 埃里克有些尴尬,他心中怀疑这军舰是否真的是总督派遣来的,但现在想这些似乎都已经不重要了。 那些海盗们都被赶走了!海盗屠夫即使不死,也会元气大伤,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来寻衅滋事。 只是这些海盗拿走了一箱金币,那可是整整一箱子的金币啊! 现在,这箱金币可能又要随着海盗船一起沉没到大海之中了。 想到这里,埃里克不禁感到一丝惋惜与心疼...... “哈哈,黄老板威武!手下兄弟们也都各个勇武,真的没有看出来! 你干掉了海盗屠夫,也算还大海一片清净,为民除害了。 只是,可惜了一箱金子……” 埃里克笑着说道。 黄宇栋有些得意,他看了看海滩上的这些装满瓷器的箱子,对埃里克说道:“本来,我还不打算要这些东西,可是我们辛苦所得,差点被海盗们拿走,心中很不平衡。 不瞒你说,我是打算把这些宝藏都据为己有。 是我们看你和范迪克为人不错,没好意思下手,以后可能还是朋友…… 我今天就坦白了…… 你说分我五分之一宝贝,我当时拒绝。 我今天就接受了,我还这么多兄弟呢!也要分一杯羹,还要给总督一部分…… 总督和你很熟悉,你也可以自己给总督,给多少是你的事,我把属于我的拿走,可以么?” 黄宇栋笑呵呵的说道。 埃里克脸上露出一丝惊讶之色,原来这些华人那天拒绝自己的合作提议,是因为他们根本看不上那五分之一的份额! 他们想要的竟然是全部独吞这笔宝藏!更让他震惊的是,这些华人背后居然还真的有总督和军方的支持。 埃里克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愤怒之情,他原本以为自己已经足够了解总督,但现在看来,这位总督大人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两面三刀之人! 不过,尽管内心充满了愤怒与不甘,埃里克却明白自己并没有太多的选择余地。 毕竟,如今的局势对他来说已经相当不利,如果再继续坚持下去,恐怕只会给自己招来更多的麻烦…… 埃里克看着黑黝黝的军舰火炮口和几挺马克沁机关枪,还有几十个全副武装的华人青壮男子,他有点慌…… 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埃里克决定暂时放下心中的不满情绪,转而与这些华人达成协议。 虽然这并不是他所期望的结果,但在目前的情况下,这样做或许能够帮助他避免更大的损失。 如果自己的几十个荷兰手下和这几十个华人开战,未必占的上风,黄宇栋的那几挺马克沁机关枪,瞬间就能把自己这些人突突了…… 站在一旁的范迪克看着发生的一切,瞪大了眼睛,脸上露出震惊之色,他怎么都想不到自己竟然会被这些华人当成棋子来利用。 他想起了琼斯,心中充满了愤怒和不甘。原来这个女人一直在对他使用美人计,而他却愚蠢地陷入了她的圈套之中。 他隐隐约约感觉到婆罗洲码头被劫走的军火,就是这些华人干的…… 汗水从范迪克的额头滑落,他感到一股寒意涌上心头…… 埃里克看了范迪克一眼,然后又扫了一眼周围的荷兰人。他心中明白,与这些华人发生冲突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糕…… 埃里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努力保持冷静。 他知道自己必须要用和平解决问题的方式,以确保他们能够安全离开这里。 而且这个黄老板也说了,只拿走他们的一部分,这个海盗分的宝贝,看来也只能给黄宇栋送个人情了,埃里克说道: “哈哈,好!爽快! 我让人清点货品,分走你们的五分之一,这万把件瓷器原本是屠夫的,现在屠夫被你们打跑了,也归你们! 另外我再拿出五分之一给你,你分给总督多少是你的事情,我们一拍两散,不伤和气,你看可否?” 这样的话,埃里克他们相当于只拿了五分之二宝藏。而黄宇栋他们等于拿了五分之三,只是少了一箱金子。 黄宇栋看了一眼陈二爷,他俩都心中有些不好意思,虽然他们对荷兰人没啥好感,可是这个埃里克确实不让人厌烦。 而且,这些宝藏是埃里克合法手续打捞出来的,也花费了很大的人力和财力。 黄宇栋沉吟一下…… “这样吧,你们也这么多兄弟,总督那里,你也要打点,我们就平分吧! 我给总督多少是我的事,你也要给总督和各级官员打点,也需要花费,疏通关系! 我们一人一半,以后各不相干,大家见面还是好朋友,不伤和气,我只是少拿了一箱金币。” 埃里克有些意外,他知道自己这些人虽然也都武器装备精良,可是跟这些华人的马克沁机关枪比起来,只是待宰羔羊。 现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在谈判的筹码天平失衡的情况下,这个黄老板没有得寸进尺,而是尽力平衡各方面关系,他心中有些意外。 他们一共打捞出来几万件瓷器,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分得很多瓷器,这是一笔很大的财富,真的没有必要计较多一点还是少一点。 至于那个荷兰总督,胃口也没那么大,埃里克和黄宇栋每个人给他一点意思一下,也就可以了。 埃里克脸上有了笑意…… “哈哈,好的!就按照黄老板的办! 我们以后还是好朋友。” 埃里克说完,向黄宇栋伸出了手…… 黄宇栋和埃里克握了握手,他又抱了抱范迪克的肩膀,以示友好。 范迪克现在有点惧怕这个平时笑呵呵的黄老板,他本能的缩了一下肩膀…… 黄宇栋感觉到了,心想:“妈的,为了得到岛上信息,你还睡了我的情人!现在,你知道我的厉害了吧?” 黄宇栋想起了雅加达做交际花的琼斯说他不如范迪克,有点失落…… 不过,他也没有流露出来不高兴的表情。 黄宇栋松开了抱着范迪克的肩膀,发现自己肩膀的枪伤渗出的血,染红了范迪克的衣服…… 黄宇栋看看天空,对大家说道:“今天,我们走不了了。 我们的装甲船也要修理,大家在岛上住一晚,明天我们就各奔东西了!” 大家点头答应。 埃里克急忙命令手下去准备晚餐,然后转身看向黄宇栋说道:“黄老板,我们今晚一醉方休!让你的兄弟们都去营地吧!” 黄宇栋笑道:“好,那就打搅了!” 说完,他转头对贺阳喊道:“贺阳,你们几个人,把海盗散落在海滩上的十几个大箱子瓷器,都搬运到装甲船上,准备带回雅加达。” 贺阳应了一声,带着几个水手开始搬运箱子。这些箱子沉甸甸的,里面装着上万件瓷器,这些瓷器在海底七百多年了,终于重见天日。 随后,黄宇栋又对黄浩说道:“黄浩,你带几个人去修补好装甲船的弹洞。” 黄浩点了点头,招呼了罗老五,和几个水手一起忙碌起来。 这两个炮弹的洞补起来不算麻烦,船上各种工具齐全,罗老五和黄浩他们忙活一阵,也都补好了。 随后,黄宇栋留下几个兄弟在船上值守,以防万一有什么情况发生。 其他的兄弟们则跟着他一起返回了营地。 一到营地,埃里克就对范迪克说:“快去把那些瓷器和金币清点一下,我们要给黄先生分出一半来!” 范迪克立刻照办,很快就把属于黄宇栋的那部分瓷器和金币准备好了。 剩下的几万件瓷器和金币,则被埃里克和他的几十名荷兰手下瓜分了。 每个人都分到了大量的财宝,心里都乐开了花。 尽管有些人觉得自己没有得到预期中的那么多,但总体来说,每个人都获得了一笔相当可观的财富。 这使得他们对这次冒险感到非常满意。 这个结局,无论是对埃里克还是黄宇栋来说都是非常满意的。 他们的脸上洋溢着笑容,彼此之间充满了信任与默契。而那些一直跟随他们的手下们,此刻也显得格外高兴,仿佛压在心头的巨石终于被挪开了…… 这些荷兰人都是寻宝求财的,并不想打仗死人。 刚才,这些荷兰人担心这些华人独吞宝藏,然后和这些华人打起来…… 他们可是亲眼目睹了马克沁机关枪的威力,心有余悸…… 随着夜幕降临,百十来个人围坐在篝火旁,开始享受这顿特别的晚餐。 火光映照在每个人的脸上,温暖而明亮。大家边吃边聊,笑声此起彼伏,这一刻,所有人都忘记了过去的疲惫与烦恼。 这顿饭不仅是黄宇栋庆祝战胜海盗屠夫胜利的盛宴,更是一次告别的聚会,尤其埃里克,很欣赏罗老五的才华,拉着他喝了不少酒。 因为明天,这些人将各自踏上新的征程,有的要回到家乡与亲人团聚,有的则会继续追寻自己的梦想。 尽管国籍不同,甚至有过敌对,不过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都不是观念太狭隘的人,他们比较尊重这个埃里克的公平和慷慨,也欣赏这个荷兰人身上的冒险精神。 大家喝的都有醉意了…… 埃里克说道:“黄老板,以后打算就在雅加达了么?” 黄宇栋沉吟一下,说道:“不!我可能去星洲,或者苏丹。 我感觉雅加达将来还会乱起来…… 呵呵,当然,雅加达的乱,要感谢你们荷兰人……” 埃里克明白黄宇栋的话中有话,他当然知道雅加达发生过的红溪惨案,还有各阶层之间的矛盾,以及荷兰人的殖民统治方针下的华人命运走向…… 他脸色一红,没有再搭话…… 后来,黄宇栋真的去了星洲定居,星洲就是现在的新加坡。 新加坡在清朝时被称为“星洲”,明朝时则称其为“淡马锡”。上世纪90年代曾是亚洲四小龙之一,是东南亚地区唯一的民主共和发达国家,这个国家百分之七十五是华人。 新加坡大多数华人来自中国的南方,祖籍海南,福建和广东省,最早可追溯到中国明朝移民后裔,他们祖先勇敢的闯荡南洋谋生,也留在了南洋,当时称男性为峇峇,女性为娘惹。 除华人外,还有马来人,印度人和欧亚人,并称四大民族,华人自十五世纪初定居马六甲,至今依然保留了中华文化的伦理道德观。 他们互助友爱,尊老爱幼,孝悌纲常,传承到今天的华人,依然保留了改不掉的乡音和优良传统…… 总之,今晚南洋岛上的篝火晚餐气氛相对和谐,甚至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对这个埃里克还有点惺惺相惜…… 范迪克也喝了不少酒,这是一个单纯可爱的家伙,并不讨人厌…… 不过张文龙和梁风他们都很警觉,担心营地突发变故或者海盗们杀回来,都身边放着武器,也没有喝太多酒…… 在宁静的夜空下,营地里,篝火熊熊燃烧,人们欢声笑语不断,气氛还是很融洽。 这是一群喜欢冒险的人,虽然来自国家不同,但是,都有梦想。 这是他们最后的晚餐,明天就都要各奔东西,黄宇栋他们就要返回雅加达了…… 雅加达,那时候,还被叫做巴达维亚。 第329章 丛林对白 第二天早上,南洋岛的天空被乌云笼罩着,显得格外阴沉。 整个岛屿仿佛被一层灰色的薄纱所覆盖,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 在营地内,黄宇栋起得很早,心情忽然有些烦闷,便想着到外面去透透气,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 他轻轻推开房门,一眼就看到了陈二爷正静静地坐在室外的椅子上,目光投向远方的山峦,似乎陷入了沉思之中。 黄宇栋缓缓走到陈二爷身旁,轻声打招呼道:“陈二爷,早上好!” 陈二爷转过头来,微笑着回应道:“早啊,宇栋。” 陈二爷比黄宇栋大两岁,平时陈二爷都直呼其名。 黄宇栋见陈二爷并没有起身离开的意思,便顺手拉过旁边的一把椅子,在陈二爷身边坐下。 两人沉默片刻后,黄宇栋率先开口问道:“陈二爷,您看这天气,要下雨了?” 陈二爷点了点头,回答说:“嗯,看起来是的。这种阴沉的天气,一场大雨即将来临。” 黄宇栋叹了口气,感慨地说道:“是啊,前几天很燥热,沉船也打捞完毕,希望这场雨能带来一些清新和凉爽。 最近这段时间,大家都感到有些疲惫和烦躁呢,还好,我们打败了海盗屠夫。” 陈二爷深有同感的点点头,表示赞同。 昨晚上,大家都喝了不少酒,埃里克这些荷兰人和老李、梁风他们还在酣睡,没有醒来。 黄宇栋看见陈二爷好像有心事,就开口问道:“怎么起的这么早?想家了吧?” “嗯,也要回去了,本来以为三个月就回去,这一出来,离开大清已经大半年……” 陈二爷说完,接着问道:“昨天,你说你想去星洲生活定居,是真的吗?” “是真的,我考虑很久,我确实感觉雅加达将来还是会很危险,会时局动荡,我们华人没有安全感,我担心会再出现红溪惨案的结局……”黄宇栋回答。 “那不如跟我回大清吧!大清朝还有很多故人,生活习惯也都适应……”陈二爷劝道。 陈二爷对黄宇栋很亲近,他这个潮汕老乡虽然是个商人,可是行事风格二人很像,这半年来,二人也一起面对很多困难的危险,已经是无话不谈的知己。 黄宇栋看了看岛上的远山,缓慢的说道:“也考虑过回大清朝…… 可是,我祖上几辈人都在南洋打拼,已经扎根,也置办了无数产业,生意圈子和人脉也都在南洋,想全部放下离开并不容易…… 我和大清已经有了距离感,大清朝百年来的战争,已经风雨飘摇,闭关锁国和世界已经脱节,这样下去,大清还能坚持多久都是未知? 国外列强对大清虎视眈眈,垂涎三尺,朝廷又不作为,这样下去,可能天下大乱,我回去能做什么呢? 再说,我的头上已经没了辫子……” 黄宇栋头上真的没有了辫子,他留着很精致的短发,很干净利索。 那个时代,南洋的华人基本上都保留着传统的长辫子发型。然而,黄宇栋却与众不同,成为了一个异类。 他自幼便展现出强烈的个性和叛逆精神,总是坚持自己的观点。 当黄宇栋还是个年轻人的时候,他毅然决然地选择摒弃了留辫子的传统。相反,他选择将头发剪短,并保持这种清爽利落的短发造型直到中年。 这一举动让他与其他华人显得格格不入,但也彰显了他对自由和独立思考的追求。 由于他的独特行为,黄宇栋小时候经常遭受来自父亲的责骂和殴打。 父亲指责他背离了祖国的传统,背叛了祖先的规矩。 然而,这些批评并没有改变黄宇栋的决心,他依然坚定地走自己的路,我行我素,追求自己内心真正渴望的东西。 黄宇栋有自己的理由,他对他父亲讲:“当年,我们汉人是不剃发留辫子的,甚至为了不剃发留辫,多少人抗争死去! 两百年过来,我们慢慢习惯了满清的规矩,甚至还以头上留辫当成不忘祖宗,这是荒谬,我们的祖宗又不是满清! 长发不好打理,生活也不方便,总有一天,大清朝的汉人都留短发和世界同步。” 黄宇栋父亲当时听了很愕然,有些吃惊这是一个十多岁孩子说得话? 不过,他父亲很开明,也就冒着同族的异样眼光,默许了黄宇栋留着短发出入市井乡野。 那时候,黄宇栋就是个异类。 黄宇栋说的没错,1618年4月,努尔哈赤攻克抚顺,收降抚顺守将李永芳,并剃掉他和近万明军的头发,这是满人强迫汉人剃发留辫之始。 自此之后,汉人的剃发留辫就成为了一种政治符号,意味着是否归顺满人政权。 清军入关后,统治者再三强调留辫子的重要性,为了强迫汉人用这种发型,甚至发生了诸如“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江阴屠城”等惨案。 清朝的剃发令让很多已经投降的民众都再次起义。 可是,两百年过去了,汉人百姓已经习惯了头顶上的这条大辫子,他们对它产生了一种奇怪的依赖感。 甚至有些人觉得,如果没有辫子,就好像失去了某种重要的东西,心中总感到有些不安和不自在。 这种心态让他们渐渐习惯了奴性,失去了独立思考和反抗的勇气。 陈二爷静静地听着黄宇栋说完,沉默不语。 他知道黄宇栋所言不虚,但却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黄宇栋内心深处一直希望能有更多的华人觉醒,意识到自己被奴役的处境,并奋起反抗。 然而现实却是如此残酷,大多数汉人百姓都沉醉于安逸与顺从之中,或者已经麻木,不愿打破现状。 这时,陈二爷突然想起了六爷。 今天黄宇栋跟他说的这些话,六爷也曾跟他提起过类似言论。 那时,陈二爷并没有太在意,只当是六爷的牢骚。 现在,经过黄宇栋的提醒,他才明白,原来六爷的话并非无稽之谈,而是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现状。 两人陷入沉思,默默无语。 他们心中都充满了无奈…… 这个时代的人们似乎已经忘记了自由的价值,沉浸在麻木不仁的生活中。 或者,这些大清朝统治下的华人百姓,压根就没有过自由…… 而那些清醒者,又该如何唤醒那些沉睡的灵魂呢? 陈二爷想了想,没有头绪,摇了摇头…… 接着,黄宇栋开口说道:“我们分的这一半瓷器和金子,我们俩拿一半分掉。另一半给他们平分,你看如何? 我们给总督一些金币就可以了,埃里克也会给总督一些金子的……” 陈二爷点点头,同意黄宇栋的分配。 其实这次打捞沉船,罗老五功劳最大。 陈二爷想了一下,说道:“我的那一份,我拿出来一部分多给罗慕班一些,他出力最大。” 黄宇栋说道:“是的,那我也拿出一部分财宝分给他。 我对这个罗慕班很感兴趣,你是想让他跟你回大清么?” 陈二爷看着黄宇栋说道:“没想好…… 罗慕班未必想去大清朝生活,他的几个哥哥都在婆罗洲,他们几代人都在南洋生活,已经习惯南洋。 我想他和你一样心思,未必喜欢大清朝。” 黄宇栋眼睛一亮,露出喜色! “哦,那太好了!如果这个人留在我的身边,做我的技术顾问,我就如虎添翼。 你知道么?通过这次海战,我想搞个兵工厂生产武器贩卖,我还要研发和制造最先进的武器,或者仿制世界上的优良枪支。 你看这个马克沁机关枪的威力,将来,它会横扫天下! 我打算仿制一批马克沁机关枪,卖到全世界,我管他们欧洲什么专利不专利的,我稍微改变加工一下,武器就不一样了,就是我的…… 只有武器,才是人类平等的基础。才是对抗殖民者和推翻暴政的有利工具! 你们大清朝那个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都想千秋万岁,可是,谁又能真的万岁呢? 慈禧和光绪天子当政,宁予外邦,不赠家奴,百姓食不果腹,病不能治,老无所依,贫者无立锥之地,民不聊生。 她们奴役百姓,打压民主,还要被喊做万岁,真是天大笑话和荒谬! 这样的朝廷在利炮之下将很快坍塌,社会重新变革洗牌。 老百姓总有一天,会慢慢的觉醒…… 我走过很多个国家,看见无数众生苦难,世界上各国人民抗争获得自由的路还很长。 他们需要武器,而枪支则是众生平等器!我是商人,也能从中获利……” 黄宇栋听说罗老五可能不走,他有点兴奋,和陈二爷讲起了他的理想和目标。 黄宇栋现在的目标是创办一个兵工厂生产武器,他要把武器卖到全世界。而罗老五精于技术和生产制造,会是他的左膀右臂! 陈二爷听黄宇栋说完,有些吃惊,他看着这个笑呵呵的潮汕老乡,感觉二人之间观念有很大差距…… 细细一想黄宇栋所说,又感觉很有逻辑性。 陈二爷心想:自己也算通达,思想不算守旧,还是觉得黄宇栋的言论骇人听闻,难道自己落伍了? 自己可没有那么大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陈二爷陷入了沉思…… 这不能怪陈二爷思维落后,他还无法理解黄宇栋的言行。 一个在大清朝生活几十年的陈二爷,对外面的世界,接触还真的不多,对世界意识形态所知甚少…… 陈二爷沉默片刻,哈哈一笑,拍了一下黄宇栋肩膀,说道:“好!有事做,有目标就好,祝你好运! 我要回大清朝了,大清朝有我不少产业,还有父母妻儿,我还很多东西放不下…… 如果,我了无牵挂,我就留在南洋和你一起生产倒卖军火去! 哈哈!” 陈二爷对着黄宇栋开了个玩笑…… 黄宇栋心里很清楚,陈二爷刚才所说的话,不过是一句随意的玩笑而已。 以现代的说法来看,陈二爷性格是一个非常佛系的人,对于世间万物似乎没有太多的欲望和追求。 因此,他绝对不会来南洋去和黄宇栋经营一家兵工厂,并从事武器生产和军火贩卖等活动。 金陵陈家富可敌国,钱财几辈子花不完…… 尽管陈二爷前来南洋冒险打捞沉船,但这并不是因为他对财富或冒险有强烈的渴望。 实际上,陈二爷之所以选择这样做,更多的是去年一年内,他在陈府经历了那一系列令人烦恼的事情。 在江城,他拯救父亲和兄长差点死掉,儿子文照被姐夫绑架险些遇害,姐夫背叛,最后谋杀了姐夫何知府。 这些事件让陈二爷那段时间心力交瘁,感到疲惫不堪。 所以他想要出来散散心,顺便看看外面的世界。 此外,陈二爷内心深处,还存在着一种深深的寂寞和空虚感…… 他也思考过生存和活着的意义…… 二人在草地上聊着天,今天二人起的很早,营地里的人还都没有起床。 这些天,大家真的都太累了…… 费力的捞完了沉船,也打败了海盗,大家分得了宝藏,突然一下子放松,昨夜喝了很多酒,都睡得很沉…… 野猪岛上的热带丛林中弥漫着浓厚的湿气,使得整个森林都笼罩在一片朦胧的雾气之中。 天空变得越来越阴沉,仿佛预示着一场即将来临的暴雨…… 不一会儿,浓密的乌云覆盖了整个岛屿,让原本就阴暗的环境显得更加压抑和沉闷。 突然间,一声惊雷响起,打破了宁静的氛围。紧接着,密集的雨丝落下,打湿了地面和树叶。 黄宇栋和陈二爷急忙起身躲进营地房子里避雨。 埃里克、罗老五、张文龙和梁风已经醒来,都起床了。 这一声惊雷,惊醒了营地里沉睡的这几十个荷兰佬和黄宇栋几十个兄弟,他们都揉揉眼睛,爬起来看着窗外…… 窗外,热带雨林里,大颗大颗的雨滴砸落在草地上,溅起一片片水花,形成了一个个小水洼。 雨水顺着木屋顶上棕榈树皮流淌,汇聚成小溪,流向低处。 远处,又传来几声惊雷。 雨势逐渐加大,变成了倾盆大雨,最后如瀑布般倾泻而下! 大家都隔着窗户看着南洋岛上的暴雨,没有人说话…… 第330章 组建公司 南洋岛上的这场雨,时大时小,连绵不断…… 黄宇栋他们打算今天回雅加达的,可是雨一直下,没有停的意思…… 下雨天,留客天,人不留,天留。 他们留在了荷兰佬的营地…… 黄宇栋不想在暴雨中冒险返航,海上风浪很大,行船有一定危险。 最后,大家还是决定留在了营地。 这个营地建设的很完备,埃里克建造的时候,就考虑到了很多人在此扎营居住。 厨房都很大,即使外面下雨,也不影响做饭就餐,而且西餐很简单,基本就是烤肉,在房间里烤肉也没啥影响。 这些营地木屋都是悬空建造的,雨水顺着屋脊流下,汇集成河,都从木屋下支撑的柱子间流走了…… 如今的南洋岛上,很多土着木屋还是这种结构,这设计的很科学。 大家吃过早饭,华人们坐在营地房间里,看着窗外的大雨,有的人三五成群的聊着天…… 那些荷兰人则聚在一起玩着一种叫胜牌的游戏赌钱 。 在16世纪,西方开始流行一种称为“胜牌”的纸牌,它在17世纪初演变为类似桥牌的惠斯特牌戏,广泛流行于英国伦敦及荷兰。 1894年,在英国伦敦俱乐部中产生了桥牌,这种桥牌再经演变就是现在的扑克牌。 这些华人看不懂这些荷兰人玩的胜牌游戏,都觉得好奇,有的在一旁围观。 扑克牌作为西方纸牌的一种,其设计方案也包藏着无尽的学问,甚至是占卜工具。 它是按历法设计的,在某种意义上,扑克可以说是历法的缩影。 后来,这种卜筮用具演变成了玩具,它的求卜作用也渐渐消退,被人们遗忘了…… 营地里,有的荷兰人喜欢喝酒。 这么大的雨天,无法出去活动。他们吃着烤肉,喝着杜松子酒,心里想着未来…… 埃里克看见营地里很喧哗,百十个人都在各自聊天和游戏。 他觉得有些吵。 他让范迪克拿出几瓶葡萄酒,喊了黄宇栋和陈二爷、罗老五三个人到里面一个僻静房间喝酒聊天。 “不要着急,雨,总要停歇的…… 幸好,我们打捞完了沉船,所有工作都已经结束。 要不然,这么大的暴雨和海浪,我们的管道肯定都要冲毁了。” 埃里克有点庆幸的说道 他说着,给黄宇栋、陈二爷、还有罗老五每人倒了一杯葡萄酒。 黄宇栋也觉得很幸运。 大家于是闲聊一会儿…… 外面下着雨,在这个南洋岛上的丛林深处,他们聊着天,心里忽然都很安静…… 黄宇栋问道:“埃里克,你把这些瓷器打算运到欧洲去拍卖么?” 埃里克看了一眼黄宇栋,说道:“初步是这个计划,拍卖古董是把艺术品变现最快,最便捷的方式。 那黄老板的这些瓷器打算如何处理?” 黄宇栋没有做声,他想了一下,说道:“我还没有想好如何处理这些瓷器…… 这算是我们老祖宗留下的宝贝吧? 我还不想变卖。 分给兄弟们的那些瓷器,他们自行解决。我自己的这部分瓷器,也许只是堆放在库房里了吧……” 埃里克有些意外,他蓝色的眼睛,看着黄宇栋,有些深邃…… “哦,黄老板财大气粗,不在乎这些瓷器的价值,这些文物虽然是你们国家生产的,来自china。 可是,在当时也不过是贸易商品,你们祖先出售给阿拉伯国家的商人,成了阿拉伯人的财产。 他们的船只路过雅加达,沉没大海了…… 这些物品现在已经算是文物,价值不菲,而且很多都是顶级艺术品,远远脱离了贸易商品的范畴。 只有在国际上的大拍卖行和博物馆里,才能更能提现它们的历史和艺术价值,也才能被更多人欣赏到你们祖先的创作智慧。 艺术,是相通的,没有国界……” 黄宇栋听完,没有继续接话。 他当然知道这些瓷器和中国没啥大关系,不过是宋朝时候卖给老外换钱的商品而已。 而且这阿拉伯国家沉船还是沉在南洋岛上的雅加达…… 他心里是想套出这些荷兰人如何做艺术品生意。 听这个埃里克的意思,是这些捞出来的文物最好的方法就是拍卖,黄宇栋心里有了主意…… 于是,黄宇栋说道: “雅加达没有拍卖公司,你们欧洲拍卖行业已经很成熟,可是,我的这部分要是也找你帮忙拍卖掉,你需要多少佣金?” 埃里克端起酒杯,喝了一口葡萄酒,笑着说道:“拍卖公司成交后收取百分之十佣金。我可以帮你代理,也要额外收取百分之十。 这些瓷器数量众多,良莠不齐,需要挑拣,再打包运到欧洲,路途遥远,有一定风险,这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黄宇栋沉吟片刻,说道:“这些瓷器你都拍卖掉之后,你打算做什么?” 埃里克一愣,没想到黄宇栋问他这个问题。 “这个…… 我喜欢冒险,喜欢寻宝,我也做军火生意…… 这些瓷器和金币拍卖掉之后,我可能去美洲墨西哥,寻找一些消失的遗迹文明,那里也肯定能找到宝藏。 我喜欢宝藏,喜欢在路上……” “哦,墨西哥?那里有什么宝藏?”黄宇栋问道。 “当然有,我查阅很多文献,那里埋葬着一个消失的文明。 你知道玛雅文明和印加文明么?” “我不知道……” 黄宇栋确实不知道。 “嗯,在美洲大陆上,曾经有三个文明独立于全世界,创造着自己的文化。 这三个文明分别是印加文明、阿兹特克文明、以及玛雅文明。 可是,玛雅文明消失了…… 这些遗址也许掩埋在地下,也许隐藏在茂密的丛林中,我猜测那里埋葬着无数未知的宝藏。 我把这些沉船瓷器和金币拍卖掉之后,要去找寻这些消失的文明遗迹……” 埃里克说完,蓝色的眼睛里,有了明亮的光彩! 黄宇栋看了一眼陈二爷,陈二爷听见埃里克说的这些话,也感觉迷糊…… 黄宇栋有心让埃里克帮他把这些瓷器拍卖掉,可是,这个埃里克好像对拍卖赚钱没啥兴趣,倒是对继续探险和寻宝乐此不疲…… 难怪范迪克说埃里克是个神经病,他真的是个不能用正常人思维判断的家伙。 陈二爷灵机一动,他对着埃里克和黄宇栋说道:“如果我们自己搞一个拍卖公司,专门拍卖全世界的珍宝收取佣金,那就不用再付给别人佣金。 也可以拍卖我们自己的古董,这不是两全其美么?” 其实,陈二爷也在盘算如何处理这些瓷器。 这几万件瓷器如果运回大清朝,不要说一路上的运费和风险。即使运回大清朝,也卖不了几个钱。 也许,这些瓷器都没有他爹陈龙在江城挖的那些汉墓青铜器价值高。 可是,这些七百年前的瓷器在国际上确实价值不菲,能卖个好价钱……” 陈二爷是个聪明绝顶的商人,他对商机的把握和与人合作的情商,不比黄宇栋差。 他想到了要利用这个埃里克的资源,一起搞个拍卖公司。 而且,南洋之行,陈二爷也迷上了探险寻宝…… 他听见了埃里克讲那些失踪在热带雨林里的文明,心里也动了念头…… 世界那么大,他要去看看! 埃里克说的玛雅文明确实历史悠久。 近些年考古发现,迄今为止最大、最古老的玛雅遗址重现天日,让我们对这个神秘的民族有了更新的认识。 这处遗址位于阿瓜达·菲尼克斯,位于墨西哥湾南部的塔巴斯科州。 据介绍,这一处遗址属于玛雅人的一个祭祀场所。 阿瓜达·菲尼克斯遗址的建筑时间,大约在公元前1000到公元前800年之间建成,当时我国还处于西周王朝初期。 但是,它规模巨大…… 据测量,它的最大长度达到了1400米,几乎相当于公交车三站地那么远。 相比之下,北京故宫的南北长度也才只有961米…… 这世界上,有很多未知文明和文化遗产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也有很多孜孜不倦探索在路上的人群…… 埃里克听见陈二爷的说辞,一愣! 埃里克心想:“没有想到这个平时不苟言笑的华人会提出搞个拍卖公司,还要去做全世界的生意,去收取世界上珍贵古董交易的佣金。 其实,组建拍卖公司并不复杂,只要找个职业经理人负责日常,再组建一个高级鉴定师和拍卖营销团队就行了,主要还是靠人脉和资源…… 我们自己也不会太牵扯精力,还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继续去探险寻找宝藏,这真的是个好主意!” 埃里克对陈二爷肃然起敬! 黄宇栋听见陈二爷说完,也是一愣。 黄宇栋心想:“早上在野外聊天,这个陈二爷还要回大清朝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要安享晚年。 怎么,突然变卦了?要去欧洲开拍卖公司? 还要继续去寻宝?” 黄宇栋很高兴,嘴角有了笑意…… 黄宇栋看着陈二爷,笑着说道:“真的是个好主意!如果埃里克感兴趣的话,我们可以合股在欧洲搞一个拍卖公司。 大盗不操戈! 我们组建拍卖公司是为了谋利,我们可以继续去探险寻宝,是为了兴趣,并不冲突。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意,也不需要参与管理。 我们只要出钱做幕后老板,就可以了。 这样,不仅赚了来自各个国家的古董交易佣金,还能把自己的古董都做局高价出售。 我明天回雅加达,找总督谈谈,我们可以给总督一点干股,利用他在欧洲的人脉,帮我们寻找那些高端贵族买家。 我想总督不会拒绝……” 黄宇栋很精明,他感觉到陈二爷说的模式商机无限。而且,他对这个埃里克的慷慨和公平,以及冒险精神很有好感…… 黄宇栋甚至忘了,这个埃里克的荷兰祖先可是海盗,是海上马车夫…… 埃里克听二人说完,他觉得是个好主意! 不过,心中还有些恼怒总督的两面三刀。听见黄宇栋说要拉总督入股,有些排斥。 不过,埃里克也是个精明的商人,权衡利弊的思考了一下,拉着总督入股,总督利大于弊。 于是,站起来,微笑着举起了葡萄酒杯…… “就这样定了!” ———————————~ ps:关于拍卖公司,科普一下:拍卖公司起源于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伦敦,但是拍卖最早可不是起源于英国,而是起源于古巴比伦。 人类历史上的拍卖行为,最早见诸于文字记载是公元前500年左右,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对古巴比伦(公元前189-前709年)婚姻市场上拍卖新娘的一段描述。 其着作成书距今2400年左右,故拍卖新娘事件当发生于距今至少2700年左右。 所谓“拍卖新娘”:就是以妇女为拍卖标的的一种拍卖活动,是将适婚女子按美丽、丑陋、残疾的出场顺序先后拍卖,让出价最高的男子中标,成为新郎。 古希腊、古埃及都有过类似的拍卖活动。 而拍卖行则产生于古代罗马,是古罗马对世界的一大贡献。 较早见诸于文字记载的是,罗马讽刺诗人尤维那尔对罗马城内人们去拍卖行找工作的描述,时间为公元前1-2世纪。 在此之前,罗马共和时期(公元前510-前27年)的拍卖已经得到空前发展,在保留奴隶拍卖的基础上,出现了战利品拍卖和商品拍卖。 如罗马士兵在战场上向随军商人拍卖军服、武器、生活用品等;罗马执政用拍卖方式处理敌产,罗马皇宫物品扩充财源等等。 罗马时期的拍卖是世界拍卖史上的第一个里程碑,首尾也延续了约千年左右的时间。 十八世纪中叶以后,英国大量的拍卖公司就出现了,我们比较熟知的苏富比,最早翻译成索斯比。 苏富比拍卖公司是1744年成立的,那时候中国是乾隆九年。 如今国际上,苏富比拍卖公司依然是拍卖巨头,而赫赫有名的佳士得拍卖公司最早翻译成克里斯蒂公司,是1766年成立的,是乾隆三十一年。 还有一个英国老牌的拍卖公司叫邦瀚斯,它是1793年成立的,是乾隆五十八年。 它们都在我们的乾隆时期成立,公司地址都是在英国资本主义重镇伦敦。 苏富比、佳士得、邦瀚斯都是以创始人名命名的拍卖公司,距今都二百年以上,多的都二百五十年以上了…… 第331章 凯旋而归 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黄宇栋、陈二爷以及埃里克终于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在欧洲建立一家专门从事珍玩拍卖业务的拍卖公司。 这个想法可能是源于他们对古董珍玩的热爱,以及想对全球艺术品市场的深入了解。 最主要的还是想赚钱,而且他们自己开个拍卖公司,可以把他们手中打捞出来的沉船物品高价拍卖。 接下来,他们开始详细规划这家即将诞生的公司。 从公司注册手续办理到办公地点的选择,再到人员架构和奖惩制度的制定,无一不经过精心设计。 他们深知,只有将每个环节都做到极致,才能确保公司的成功运营。 在讨论过程中,他们还特别关注了市场开拓方面的问题。 这些业务扩展需要强大的人脉关系,这样就可以用到总督的影响力,所以埃里克现在也希望黄宇栋能拉总督入股。 钱,不是一个人赚的…… 埃里克则负责考察公司地点的选择,具体选在哪一个国家和地区更适合操作,而且要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 至于如何吸引更多的客户参与拍卖?怎样提高拍品的知名度和价值?这些都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为此,他们提出了一系列营销策略,包括吸引欧洲一些皇家贵族参与拍卖和有实力财团支持。以及定期举办展览、邀请权威专家讲座等,还要策划如何囤积居奇的炒作…… 陈二爷则负责公司拍卖商品的真伪鉴别部门人员选拔和扩充。毕竟,陈二爷很精通古董鉴定。 即使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古董他没有接触过,不过,他很好学,一通百通。他也可以招募更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最后,他们确定了下次聚会议事的时间,并约定在此之前各自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每个人心中都充满期待地投入到筹备工作中,希望能尽快看到这家公司的正式成立。 他们三个人聚在一起认真地研究了两个小时,而外面的雨也渐渐停歇了下来。 随后,四个人一同走出了房间,之所以说是四个人,是因为还有一个罗老五。 然而,罗老五对于古董拍卖并没有什么兴趣,也不太懂行,无法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只能作为旁观者参与其中。 罗老五还不知道,这些人以后可能要搞个兵工厂,把武器卖到全世界,他还是技术总监…… 营地里,外面宿舍休息的百十号人仍然喧闹不已,有的人继续玩着胜牌,有的人则在聊天,整个场面依然十分嘈杂。 这些人不知道刚才房间里的两个小时中,已经要有一个赫赫有名的拍卖公司即将成立。 下一步,他们可能还要组建生产军火公司…… 天下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但是这句话却不完全适用于所有人。 有些人会因为共同的目标和价值观走到一起,建立起深厚的友谊和信任关系。 而另一些人则可能只是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暂时联手,一旦利益冲突出现就会分道扬镳。 然而,对于那些真正懂得如何利用利益来推动事业发展的人来说,他们知道要想获得更大的成功,必须要有足够的智慧、勇气和决心去把握机遇,并与他人合作实现共赢。 同时,他们也明白,只有通过不断地努力和创新,才能让自己的事业持续发展下去。 而单纯靠利益维系的合作伙伴在一起未必长久。 黄宇栋和陈二爷,还有埃里克他们之间,多少还有些惺惺相惜,性格相投彼此欣赏。 因为,他们三个人骨子里都不甘寂寞,还喜欢冒险…… 陈二爷看到张文龙和老李、梁风、张兴业坐在那里聊天,便朝他们走去,开口道:“我们回雅加达吧!雨已经停了,收拾一下东西准备出发。” 听到这话,张文龙和老李等人立刻站起身来,齐声应道:“好!” 陈二爷没有跟他说太多跟埃里克合作开拍卖公司的事情。 张文龙和梁风几个人这两天一直都小心翼翼,提心吊胆,担心在这个岛上随时发生危险,或者海盗卷土重来…… 与此同时,黄宇栋也向他手下的几十个兄弟传达了命令,让他们将分到的沉船物品搬运到那艘二手军舰上。 经过众人一番忙碌,几万件瓷器和一些金币都已装上车子,被运往了舰船上。 一切准备就绪后,黄宇栋他们与埃里克道别,然后离开了野猪岛。 这时,已是下午两点多钟,天空开始放晴。 贺阳驾驶的军舰和黄浩驾驶的装甲船缓缓驶离了野猪岛,驶向远方的大海…… 尽管天空已经停止下雨,但海面上仍然弥漫着阴沉的氛围。风浪并不大,这让大家感到安心。 值得庆幸的是,那艘装甲船被海盗屠夫火炮击中的两个弹洞,已经得到了临时修补,并没有造成严重影响。 当船终于抵达雅加达码头时,所有人都感到如释重负。 这次航行充满了挑战和危险,但最终他们成功地满载而归,还打败了海盗屠夫。 黄宇栋组织手下的兄弟们将数万件珍贵的瓷器搬运上岸,暂时存放在他自己的私人庄园内。 他打算日后再寻找合适的时机,对这些瓷器进行妥善的分配和处理。 整个过程进展得非常顺利,没有遇到任何阻碍或意外情况。 完成了瓷器的运输工作之后,黄宇栋又交代黄浩将那艘受损严重的装甲船,驶向他潮汕老乡林楚开设的那个修理厂修理。 林楚的修理厂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可以仔细修复装甲船上的弹洞和其他损伤,确保船只恢复良好状态。 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回到了庄园…… 黄浩的装甲船缓缓地驶向了码头船舶修理厂。 他站在船头,很高兴,像个凯旋而归的战士…… 黄浩的目光随意的扫视着周围船只,当他的视线落在修理厂里的一艘巨大炮船上时,他的眼睛顿时瞪大了…… 那艘炮船竟然是海盗屠夫的座驾! 原来,在昨天的海战中,屠夫的炮船被鱼雷击中,船体被炸出了一个大洞。 尽管遭受重创,但这艘炮船本身却展现出了惊人的坚固性,没有当时就沉没。 而屠夫作为一名出色的海盗指挥官,在海上,更是拥有着丰富经验。在他的带领下,这艘炮船曾经无数次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化险为夷。 可是,这次船受伤的有些严重,那个鱼雷威力巨大,把炮船底部炸了一个大洞,海水不断的涌进来,而海盗们根本无法堵住破洞,这海水太猛…… 屠夫望着这艘要沉没的炮船,心中涌起一股绝望之情。但很快,他意识到自己必须采取行动。 庆幸的是,南洋岛岛屿众多,在野猪岛附近很多小岛,彼此相隔不远。 于是,他匆忙把船撤离到附近的一座小岛上,上岸后,利用当地的资源,尽力修复了受损的船舱,临时堵住了破洞。 然而,他知道这只是权宜之计,这艘船不能再战斗,再遇到那些华人军舰肯定会被击沉。而且,这样的破船也可能随时沉没在大海风暴里。 经过深思熟虑后,他还是要挽救这艘炮船。毕竟,这艘船不仅是他的赚钱工具,更是他立身之本。 屠夫不愿意轻易放弃,决心冒险前往雅加达,寻找一家专业的船舶修理厂来彻底修复被炸坏的船体。 屠夫是杀人越货的海盗,臭名昭着,去雅加达修理船只目标太大。尽管这个决定充满风险,但他别无选择。 就这样,屠夫把船开到了雅加达,他毕竟是海盗,不敢大白天开着炮船明目张胆的出现在雅加达。 于是,在昨天夜里,他顶着风雨把炮船开到了雅加达码头。然后,他找了附近最大的船舶修理厂修理。 而这个修理厂老板,正好是给黄宇栋改装装甲船和军舰的潮汕老乡林楚…… 但是,林楚并不认识海盗屠夫,也没注意这艘船上的水手都是海盗,只是觉得各个面目狰狞,都不像好人。 林楚对这艘船上的机关枪弹洞,以及船底被炸出的大洞,感到十分好奇。但万万没想到这些都是黄宇栋给打的...... 更没想到,这个炮船主人就是恶名远扬的海盗屠夫。 林楚是个有责任心的商人,他看见这个船主人很着急,就连夜让工人加班为屠夫的炮船修复受损部分。 第二天,经过一夜的努力,海盗屠夫的炮船基本上已经被修复好。 就在这时,黄浩的装甲船缓缓驶入了修理厂…… 第332章 黄浩之死 黄浩看见屠夫的炮船停在林楚的修理厂,他大吃一惊,打算调头离开。 黄浩心想:“海盗船上有几十个海盗,都有武器,还有八门火炮。自己的装甲船上只有两挺马克沁机关枪,他还要掌舵,不能开枪。 鱼雷已经都发射没了,敌众我寡,根本不是对手。要赶紧离开躲避,然后去找黄宇栋想对策。” 他把装甲船刚刚调好头,炮船上的海盗已经发现了他的装甲船。 毕竟离得太近了,两船距离也就几十米远,黄宇栋的装甲船经过改装,样式很特殊,甲板上还有马克沁机关枪,都很扎眼。 他们曾经交战很久,海盗们几十米距离一眼就能认出来黄宇栋的装甲船。 这些海盗害怕的大声喧哗,此时屠夫正在修理厂和林楚算账。他听见喧哗,抬头一看,就看见了黄浩的装甲船…… 此时,林楚也看见了黄浩的装甲船,他并没有想太多,更没有想到眼前人是海盗屠夫,林楚笑着说了一句:“这艘船是雅加达香料大王黄宇栋的,他是我老乡,船也是我给改装的。” 林楚有点得意的炫耀一下 。 屠夫看见黄浩的装甲船心里一惊,他担心再次被装甲船鱼雷袭击。可是他看见装甲船并没有靠近攻击,而是调转船头要走。 海盗屠夫瞬间明白,这艘装甲船被自己炮弹击中,也是来维修的。他又看了看海面上,附近并没有发现那艘军舰。 黄宇栋的那一艘二手军舰,已经被贺阳驾驶到了远处一个停泊点。 屠夫听见这个修理厂老板说认识装甲船主人,心里有了主意…… 他给身边两个海盗手下使了个眼色…… 林楚站在海边空地上,刚把修理船只的银币接过来,准备离开进屋。屠夫突然掏出手枪,对准了林楚:“跟我走!上我们的船!我叫阿夫……” 林楚大惊!他知道阿夫就是海盗屠夫,看来这船是被黄宇栋炸的洞,船上的人都是海盗! 林楚刚想转身逃跑,身边两个海盗已经按住了他的两只胳膊,给控制住了…… 屠夫的手枪顶住林楚后心,胁迫着林楚上了海盗船。 修理厂的几个工人看见老板被绑架,急忙拿着武器追出来,屠夫抬手几枪,打死打伤了几个华人修理工,然后他们快步上了船。 此时,黄浩已经调转船头,打算离开,突然听见枪声,他以为是攻击自己,结果发现不是。 那些海盗们虽然发现了装甲船,可是,并没有开枪射击,他们是担心被黄浩的鱼雷和机关枪扫射,被惊吓得大叫。没有屠夫的命令,海盗们没有开枪。 此时,屠夫威胁着林楚已经进了船舱,海盗们拿出绳子给林楚捆绑的结结实实,扔在船舱里。 屠夫看见要离开的装甲船并没有攻击自己,而是要逃跑。 他拿出千里镜仔细看了一眼装甲船,发现只有黄浩一个人在船上驾驶船只。他急忙命令海盗们:“追上去!打沉他的船。” 海盗船的舵手急忙驾驶着炮船去追装甲船,此时,黄浩的装甲船已经离开海盗船两百多米。 屠夫船上的火炮响了,不过没有击中装甲船。 黄浩的驾驶水平很高,他躲避的很灵活。这炮船如果要发射火炮瞄准,必须要把船横过来,因为炮口都在侧面船舷。 海盗开炮的时候,黄浩正好可以在海盗瞄准发射炮弹的时机,快速离开。 黄浩看见自己的船没有被海盗炮弹击中,急忙操控着装甲船往远处行驶。 屠夫也意识到火炮射击精度差,他也不再用火炮攻击,命令海盗们全力追击装甲船,靠近攻击。 屠夫的炮船动力很强劲,不一会儿,就追上了装甲船。屠夫没有去撞击装甲船,而是命令海盗们开枪射击驾驶舱。 密集的子弹打向了黄浩的装甲船,黄浩急忙趴在船舱里不敢抬头,船只失去了控制,在海面上打转。 黄浩心想:这样坐以待毙也不行。 他一咬牙,顶着飞来的子弹,站起来冲向了甲板,他准备用马克沁机关枪扫射还击。 屠夫站在甲板上,手里握着一把手枪,眼神冷酷地盯着装甲船。 突然,一个年轻人从船舱里钻了出来。屠夫毫不犹豫地抬起手枪,扣动扳机,一颗子弹呼啸而出。 子弹准确无误地击中了那个年轻人的脑袋,鲜血四溅。 黄浩瞪大了眼睛,满脸不可置信的表情,身体摇晃了几下后,便直直地倒在了甲板上…… 其他海盗们看到这一幕,兴奋得欢呼起来。 他们挥舞着手中的武器,庆祝着成功杀死了装甲船上的华人。 屠夫嘴角露出得意的笑容…… 然而,海盗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年轻人之死,将会给他们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 而这场杀戮,也只是一场血腥风暴的开始...... 屠夫看着打转的装甲船,说道:“靠近这艘船,上去几个人,把船我们开走!然后回大本营。” 海盗用钩子勾住了装甲船的船舷,七八个海盗迫不及待的上了装甲船。 他们上了装甲船上之后,进入船舱,看见空无一人,只有黄浩倒在甲板上已经死去。 他们检查了一下船只,装甲船还可以正常驾驶。 几个海盗站在甲板上对着屠夫喊道:“老大!我们得手了!船上没有其他人!船只还可以正常行驶!” 屠夫很高兴,他也跳上了装甲船,他看见这艘装甲船没有太大损坏。只有被自己炸的两个弹洞,也已经被堵住,短时间不会漏水。船舱有一些枪眼弹洞,也不影响驾驶。 屠夫又看了看装饰豪华的船舱,也震惊这个雅加达香料大王的奢侈。 装甲船舱里铺着厚厚的波斯地毯,红木包裹的四周墙壁,两侧十几个牛皮座椅宽大舒适,一个红酒吧台靠近船头。船上还有医疗器械仓和武器弹药库。 屠夫走上了甲板,看见了两挺马克沁机关枪…… 他摸着机关枪,看了一下倒在血泊中的黄浩,飞起一脚,把黄浩的尸体踢下了大海。 然后,对着船上的手下命令道:“我们回大本营!” 说完,他看了一眼远处码头上看热闹的人群。 屠夫一摆手,海盗们驾驶着炮船押着林楚和装甲船一起,驶离了雅加达码头,两艘船驶向大海…… 刚才,雅加达码头附近枪战炮战,已经惊动了附近警察。 当警察们赶到的时候,发现修理厂几个工人被打死打伤,林楚被绑架走了,屠夫的炮船和装甲船已经无影无踪…… 这个警察局长询问情况,受伤的工人说是海盗屠夫劫走了老板林楚,还看见海盗船和雅加达香料大王黄宇栋的装甲船在码头交战,海盗劫走了装甲船。 警察局长大惊,他认识黄宇栋,和林楚也很熟悉。他急忙派人去通知黄宇栋,自己回总署去向荷兰总督汇报。 大庭广众之下,海盗们竟然敢如此明目张胆地在雅加达码头绑架华商,甚至还劫走了知名富商的船只,这不是小事。 码头上那么多人围观,这事件引起了轩然大波,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而负责维持雅加达治安的荷兰警察,在此事上显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样的情况不仅损害了政府和警方的形象,更让民众感到不安和失望。 黄宇栋刚刚回到了庄园,告诉黄慧准备酒肉,正准备庆祝胜利。忽然,两个荷兰警察和一个修理厂工人骑马赶到。 黄宇栋和陈二爷这几个人站在草坪上在聊天,看见三个人急匆匆的赶来,有些意外…… “黄老板,出事了!你的装甲船被海盗劫走了,他们打死了黄浩。还劫走了我们林老板!” 这个华人修理工认识黄宇栋和黄浩,他也参与了那艘装甲船改装工程。 黄宇栋听见黄浩被屠夫打死,顿时眼前一黑,差点晕倒。 大喜大悲来的太快,黄浩跟他出生入死很多年,还是他亲侄子…… 黄宇栋平息了一下心情,手微微发抖…… “怎么会这样?” 黄宇栋喃喃自语,他还无法接受黄浩死亡的现实。 两个荷兰警察讲了大致经过,确认了此事,这些经过都是几个受伤的工人描述的情况。 黄宇栋、黄慧君、陈二爷、老李他们一时间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第333章 纵横捭阖 黄宇栋站在庄园空阔的草坪上,他的身影在微风中显得有些孤独。 天空有些阴沉,仿佛预示着一场即将到来的风暴。远处的山峦被云雾缭绕,模糊了轮廓…… 黄宇栋的面容严肃的听着三个人的讲述。 在他身后,是一座宏伟的庄园建筑,黄色的墙壁和红色的屋顶相映成趣,显得格外醒目。 庄园周围环绕着郁郁葱葱的花园和绿树,形成一片宁静而美丽的景象。 然而,黄宇栋却沉浸在极度悲痛之中…… 他咬着牙,一声没吭的听两个警察讲完,问道:“这事情你们斯密特局长知道么?” “知道,他带领我们去的码头,可惜的是,我们到达码头的时候,海盗们已经撤离,现在我们局长去总署找总督汇报去了。” 一个荷兰警察说道。 “好的,辛苦几位了!我要去海边打捞我侄子的尸体,改日再招待各位……” 黄宇栋说完,对着身边的黄慧君示意一下。 黄慧君从口袋里拿出几块银币给了黄宇栋。 黄宇栋对着两个荷兰警察和那个华人修理工拱拱手,客气的说道:“三位一路辛苦,这是一点小意思,请笑纳。” 他将手中的银币递给了那两个警察和那个华人修理工。 三人接过银币,脸上露出感激之色,连连道谢。他们躬身表示敬意,然后转身告辞离去。 黄宇栋站在原地,目送着三人骑马离开了庄园。 当看不到三个人的时候,黄宇栋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然后一屁股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 他眼眶有些红,不住的喘着粗气…… 好一会儿,黄宇栋才对黄慧君说道:“贺阳呢?” 黄慧君还没来得及回答,陈二爷说道:“他在我们后面把舰船去停泊,还没回来。” 正说着,贺阳坐着马车回到了庄园,他进入庄园,看见大家都在草坪上聚集,神情肃穆,有些吃惊……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 贺阳问道。 黄宇栋看了一眼贺阳,说道:“黄浩被屠夫打死了…… 装甲船也被抢了……” 贺阳大吃一惊,他把军舰安置好,就租了一辆马车回了庄园。在回来路上的时候,黄浩和海盗发生激战,他并不知情。 贺阳问道:“那海盗们呢?” “已经跑了,还绑架了修理厂林老板 ,我们要去海边先打捞我侄子尸体,再做下一步决定。 我要去找总督,我们目前的力量无法战胜海盗。” 黄宇栋沮丧的说道,神情凝重,若有所思…… 贺阳不再做声,他是黄宇栋精明强干的助手,此时,他不再打搅黄宇栋考虑事情。 贺阳走到黄慧君跟前,两个人开始商量打捞尸体的准备工作。 不一会儿,各种打捞的工具都已经准备好,那三十个兄弟也都在庄园里休息,知道了黄浩被害的事情,群情激愤。 于是,大家一起出发,都拿着武器,有的骑马,有的坐车,去了码头…… 黄宇栋到了码头,天色依然阴沉,他看着黑沉沉的大海,悲从中来…… 跟着他出生入死十来年的侄子,就这样在凯旋而归的时候,葬身大海了…… 黄宇栋感叹世事无常,幌然如梦。 海面上波涛汹涌,码头上人头攒动,也有的民众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黄慧君和贺阳开始指挥兄弟们驾驶着船用渔网寻找打捞尸体。 此时正是涨潮的时候,黄浩的尸体没有被冲远,也没有沉底。一个小时之后,他们在远处海滩附近发现了黄浩的尸体,打捞了上来。 黄宇栋让人把黄浩的尸体运回庄园准备厚葬。 然后,只身去了总督府…… 黄宇栋到了总督府的时候,警察局长斯密特刚刚离开。 黄宇栋见到了总督,他将打捞沉船的经过都讲了一遍,还讲了如何和埃里克分的财宝,以及和海盗屠夫的摩擦和战斗,讲了今天码头发生的事。 最后,黄宇栋拿出一口袋金币,递给了总督,说道:“那些瓷器年代久远,单个价值并不值钱,只是数量众多,需要清理分拣,金币倒是打捞出来几箱子。 可是,被屠夫抢走了一箱子金币,他还打死了我侄子,抢走了我的装甲船。 这些金币不多,给总督买个茶喝,我想埃里克到雅加达,也会给你一部分。 你这个荷兰老乡埃里克为人还算公正慷慨,感觉不错,我想和他一起在欧洲搞个拍卖公司。 总督要是感兴趣,可以入个干股,我们俩给你一部分股份,你的人脉关系也可以起到很大作用,这些社会活动并不影响你在雅加达做总督。” 总督阿尔扬听的打捞沉船过程这么复杂,有些意外,听见黄宇栋说要让他入股开拍卖公司,心里不禁暗暗高兴。 他是荷兰人,并不想如黄宇栋之前说的那样处理沉船事宜。按照计划,华人在埃里克打捞出来之后,黄宇栋派人假扮海盗,抢劫埃里克的沉船宝藏,然后自己也有分红。 可是那样做,一旦事情败露,这个总督恐怕会坐牢,甚至被杀头…… 现在,黄宇栋和埃里克联手打捞出沉船上的物品,这样处理分配沉船结局两全其美,皆大欢喜。 至于海盗屠夫,那不过是个早就应该绳之以法的罪犯,总督有军队指挥权,他出兵消灭海盗给黄浩报仇,黄宇栋也会感激不尽,自己还能得到雅加达民众的拥戴。 想到这里,总督本来严峻的表情舒缓了很多…… “你侄子遇难,非常不幸!我深表难过。 警察局长斯密特刚刚离开,他也汇报了码头事情,我让他组织警察队伍协同海军一起去追剿海盗,一定要把海盗消灭!” 总督阿尔扬说道。 黄宇栋躬身表示感谢。 接着,阿尔扬对黄宇栋说:“这些金币,我就不收了,算是我入股的资金。虽然我在欧洲有些人脉关系,能帮上忙。但是,我一分钱不拿,还要分拍卖公司股份于理不合。 我会尽力利用资源,打开欧洲市场,帮助你和埃里克做好这个拍卖公司。” 黄宇栋有些意外,他没想到阿尔扬不要这些沉船捞出的金币。 黄宇栋看着阿尔扬的蓝色眼睛,这双眼睛很深邃,看不出真实内心想法。 黄宇栋低头沉思片刻,说道:“既然总督不收沉船的金币,那么,这些金币就算是我赞助海军围剿海盗的资金了…… 过些天,我见到埃里克,草拟一份公司合作协议和股权说明,我俩再来找总督一起研究公司事宜。 我先回去准备人手,协助海军围剿海盗。” 说完,黄宇栋把桌子上装满金币的袋子拿起来,放在椅子上。 他躬身告辞离开…… 总督送别黄宇栋,他看着椅子上的金币,心中佩服这个华人的处事情商和手段。 黄宇栋没有说直接给总督的好处费,而是说这些金币是赞助海军围剿海盗的经费,还把拍卖公司的股份,留了一部分给自己。 这一部分股份可是一大笔源源不断的财富,包括将来拍卖掉的那几万件瓷器,总督也都能分到利润。 而且,海军有充足的经费,根本不需要这些金币。这些金子就这样进了自己口袋…… 黄宇栋的做法,是高明的纵横捭阖之术,而合作共赢的交际方式也体现了黄宇栋的处事哲学。 总督思考了一下,感觉和这个华人老板能一起走的长远,于是,他不再犹豫合作事宜,决心打击海盗。 他命人找来海军的一个军官,开始商议如何打击海盗的具体策略。 黄宇栋回到了庄园,他把见到总督的经过跟众人都讲了一遍。 大家听到总督已经答应入股拍卖公司,心情顿时轻松了许多。 这意味着总督阿尔扬将全力以赴地打击海盗屠夫,为黄浩报仇雪恨。 而雅加达的警察们也会积极配合,共同围剿这些可恶的海盗,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不再孤军奋战。 这个消息让大家感到欣慰,但心中依然弥漫着一股无法言喻的悲痛。 因为黄浩死了,庄园内的气氛显得格外沉重。每个人的脸上都流露出哀伤和无奈,阴沉的天空下,整个庄园都被一片阴霾所笼罩。 黄浩的离去给黄宇栋带来了巨大的伤痛。陈二爷和老李、梁风、张文龙他们也都对黄浩的离去感到惋惜和悲伤。 大家曾经在一起喝酒吃肉,并肩作战,丛林冒险,海上争锋。可是,瞬间阴阳相隔,生死永别,都有些感慨唏嘘。 黄浩是个乐观能干的小伙子,今天,被屠夫打死的时候,还不到三十岁。 总以为来日方长,却忘了世事无常…… 黄宇栋是信上帝的,他祈祷黄浩在天国永生,他也决心在人间为黄浩复仇。 黄浩能否永生,是神父的事,而报仇雪恨,是黄宇栋的事,是男人之间的事! 第二天,黄宇栋为黄浩举行了一场庄重的葬礼。 出殡那天,天空电闪雷鸣,暴雨倾盆。 黄宇栋看着陵墓前的十字架发呆了很久,谁也不知道他心里想了什么…… 虽然他信上帝,可是,他毕竟没有见过上帝。也许他想这世界上真的希望有天堂吧! 葬礼结束之后,黄宇栋又去了总督府…… 第334章 与子同袍 黄宇栋坐着马车去了总督府,赶车的人已经不是黄浩,换成了贺阳。 黄宇栋坐在马车上看着贺阳的背影,心情复杂。几天前,这个位置坐的还是自己侄子黄浩,如今,已经阴阳相隔。 黄宇栋看着车厢外的街景,心中仇恨充塞胸膛。他已经决定即使失去性命,也要为黄浩复仇。 黄浩不仅是他有血缘关系的侄子,更是他心目中生死与共的兄弟…… 马车到了总督府,黄宇栋见到了总督阿尔扬。 阿尔扬和黄宇栋谈了几句如何打击海盗的计划,然后,他叫来了海军军官桑德。 这个叫桑德的男人大约有四十来岁,身材高大而威猛,职业军人,戎马多年。和笑呵呵的黄宇东比起来,有着更强大的气场。 他的面容具有典型的荷兰人的特征,高挺的鼻梁、深陷的眼窝以及宽阔的额头。 但他那双蓝色眼睛总是直直地盯着别人,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仿佛他在审视对方。 这种习惯给人一种不礼貌,甚至傲慢的印象,黄宇栋有些反感。 阿尔扬将黄宇栋介绍给桑德,二人互相打了招呼,聊了几句。 随着气氛渐渐热烈起来,大家开始切入主题,讨论起这次见面的重要议题。 “黄先生,桑德可以派遣一百名海军士兵和三艘军舰去抓捕打击海盗。 只是目前我们需要知道海盗具体藏匿在哪里?他们的老巢在哪里?” 总督阿尔扬说道。 黄宇栋沉思一下,没有回答,心想: “自己也不知道这些海盗具体藏匿在哪里,这些海盗神出鬼没的在大海里游荡,屠夫又狡猾机警,找到他们并不容易。 不过,海盗们人数众多,肯定有自己的大本营。这件事确实要去先调查清楚,再全力出击,否则漫无目的寻找,极易打草惊蛇……” 黄宇栋抬起头来,对着阿尔扬和桑德说道:“我先去打听他们的老巢在哪里,再有劳桑德出动军舰击杀海盗。 我会安排专人和桑德交接,互相传递信息。” 总督点了点头,很满意黄宇栋的回答。 桑德对于这个黄宇栋并不熟悉,从他的言行举止中可以看出,他对黄宇栋并不太重视,甚至带着一丝轻蔑。 当他看到总督对黄宇栋表现出的礼貌和恭敬时,他意识到自己可能需要重新评估这个华人。 于是,他努力展现出友好的态度和黄宇栋交谈。 他哪里知道,总督和这个华人即将是一个拍卖公司的同事关系。 三人开始讨论一些具体的细节问题,包括如何获取关于海盗大本营的信息,以及如何组织力量进行围剿。 他们深入探讨了各种策略,并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根据商议结果,黄宇栋负责收集情报并找到海盗的巢穴,而桑德则会带领军队与他一同行动,以确保能够彻底消灭海盗势力。 虽然桑德对黄宇栋能力仍有一些疑虑,心中也好奇,为何打击海盗还要这个华人参与,但他相信总督的选择。 与此同时,黄宇栋也感受到了桑德的轻视,但并没有在意,他想用结果证明自己。 随后,总督又叫来警察局长斯密特,让他协助打击海盗,配合行动。以及安排警察保护黄宇栋庄园的安全等等。 在交谈结束后,他们相互握手道别,表示对合作充满信心。 诸事谈毕,大家散去。 黄宇栋回到了庄园,将自己与总督的谈话内容详细地告诉了大家,并特别提到了海军军官桑德的态度。 众人听后都很高兴,陈二爷等人认为目前这种处理方式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面对茫茫大海,要找到那几十个海盗,简直如同大海捞针一般困难。 黄宇栋思考片刻后开口道:“咱们还得再去一趟野猪岛,毕竟埃里克肯定了解海盗的更多情况。 如今,埃里克已经成为我们的合作伙伴,想必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吧! 此外,关于我与总督阿尔扬的对话,也需要跟埃里克详细说明一下。 这样一来,埃里克对于拍卖公司筹备事宜就可以做到心中有数了。” 陈二爷听后,赞同黄宇栋的想法。 黄宇栋对黄慧君说道:“你再去物色一艘快船,不要太大,但一定要灵活、快速。” 黄慧君点头答应。 黄宇栋接着说:“我需要这艘快船来传递重要的消息。此外,我要联系一下我的朋友们,看看能不能尽快买到几挺马克沁机关枪和一些鱼雷。 你找个改装船只的工厂进行改装,这些武器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装备。” 黄慧君表示会尽快去办。 黄宇栋知道,未来的日子将会充满挑战和危险,但他尽量做好战斗准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和智慧,他相信一定能够应对一切困难。 黄宇栋现在已经知道了这些武器的威力。 几天之后,黄慧君果然给黄宇栋买来了一艘最先进的蒸汽船。这让黄宇栋非常满意,他对黄慧君的办事效率感到十分赞赏。 然而,黄宇栋订购的鱼雷和马克沁机关枪却还没有到货。 在等待武器装备到来的这段时间里,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并没有闲着。 他们决定先从那艘二手军舰上拆卸下一挺机关枪,并将其安装到新购置的快艇上。 这样一来,即便面对敌人时,这艘快艇也能有一定的自卫能力。 陈二爷回想着自己曾经在野猪岛上与土着人的激烈战斗。那时,他们使用手雷,打退了几次土着人猛烈进攻,其强大的威力至今仍历历在目。 于是,他找到了黄宇栋,并嘱咐他去购买一些新式手雷和各种其它新式武器。 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备战之中。 每天都充满紧张而充实的氛围,他们不断讨论、研究和实践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和应对策略。 无论是海战还是陆战,他们都竭尽全力地思考每一个细节,以确保万无一失。 在这个过程中,陈二爷没有当过兵,却展现出了他的军事天赋和决断力。 他组织大家进行模拟战斗训练,提高团队的协作能力和反应速度。 同时,他和罗老五还亲自参与武器的选择和改进,力求找到最适合他们的装备。 梁风和老李则教给黄宇栋这三十个潮汕兄弟一些格斗击杀技能。 张文龙和张兴业负责教给大家基本战地救护和后勤保障知识。 经过数天的努力,他们终于完成了所有的准备工作。黄宇栋那三十个兄弟也都已经强化训练半个月,成了优秀的战士。 在这段时间里,刺灵珠、丹娘以及黄宇栋的夫人,一同目睹着男人们在庄园内刻苦训练的场景。 她们纷纷忙碌起来,全力支持着这些要去为黄浩复仇的人。 雷霆虽然十二岁了,不算小孩子,但是也涉世不深。丹娘的儿子尚年幼,他俩只能懵懂地感受到大人们眼中的那份仇恨。 真正男人的世界,他们还不懂……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要出发了…… 他们知道,这场即将到来的战斗将是一场生死较量,但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鹿死谁手?能否为黄浩复仇? 就看天意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所有事情都已安排妥当。四个鱼雷和四挺马克沁机关枪也终于到货,黄宇栋将它们安装在那艘军舰和新买的快艇上。 他对这些先进的武器爱不释手,每一个武器细节都认真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完成安装后,黄宇栋回到庄园,再次思考起安全问题。他突然想到,虽然军舰和快艇可以在海上提供强大的火力支援,但庄园本身的防御同样重要。 于是,他决定将两挺马克沁机关枪重新安装在庄园两侧的碉楼上,这样一来,万一海盗来进攻庄园,也能受到有效的阻击。 当一切准备就绪,黄宇栋和陈二爷一同来到庄园前院,仔细审视着眼前摆放整齐的各式武器和装备。 在这个动荡的时代,拥有足够的武力才能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才能为黄浩报仇,消灭海盗。 黄宇栋深知这一点,所以他不惜代价地购买和装备各种武器。现在,他相信自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可以应对任何可能出现的危机。 他要去大海里寻找海盗屠夫,为黄浩报仇! 此时,张文龙看了看怀表上的万年历,大清朝他的北方故乡已是深秋,而热带的南洋岛并不寒冷。 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决定出发去野猪岛了。 出发的前夜,陈二爷被噩梦惊醒,他看见对面黄宇栋的房间灯一直亮着。 黄宇栋这个不喜欢喝酒的人,自己喝了一夜的酒…… 那一夜,黄宇栋没有睡…… 那一夜,陈二爷也没有睡…… 陈二爷看了一眼枕边熟睡的丹娘,没有睡意。于是,拿起书来,秉烛夜读。 这几本书籍平时静静地躺在枕边,它们从遥远的大清朝被陈二爷带到了南洋岛。 每一本书都散发着淡淡的纸香,透露出折损和岁月的痕迹。 《孙子兵法》、《史记》、《资治通鉴》、《道德经》,此外,还有一本充满奇幻色彩的《西游记》。 《孙子兵法》是一部关于军事战略的经典之作,它以其深刻的思想和智慧影响了无数代军事家。 《史记》则是一部记载中国古代历史的巨着,它详细地记录了各个朝代的兴衰荣辱。 《资治通鉴》更是一部通史,通过对历史事件的分析和总结,给人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 而《道德经》作为道家学说的代表作,探讨了人生哲理和宇宙规律。 陈二爷很喜欢读道德经和庄子的学说。 虽然,他信佛,但不影响他学习其他宗教图书的智慧…… 最后,《西游记》这部神话小说以其丰富的想象力和精彩的故事,给了他很多幻想。 哪个男人心中还没有一个孙猴子? 这些书不仅具有珍贵的文化价值,也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它们见证了历史的变迁,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如今,它们成为了解过去、汲取智慧的窗口,让陈二爷感受到了古人的智慧和力量。 陈二爷灯下翻着《史记》,书里人名复杂,帝王将相,星辰繁茂…… 他看的倦了,有些困意,合书欲睡。 陈二爷闭上眼睛,心想:自己这辈子也许不能被写入史册了…… 忽然,他想起五十年前,清朝封疆大吏左宗棠写的那副对联:“身无半亩,心忧天下;读破万卷,神交古人。” 这是道光十六年,即公元1836年,23岁的左宗棠入赘湘潭周家时,在新房里写下的一副对联。 那时候,左宗棠还是个毛头小子,可是自视甚高。 到了1864年,浩罕军官阿古柏和沙俄军队趁新疆混乱之际入侵新疆,阴谋分裂中国新疆。 清廷内部爆发了关于海防与塞防的争论,最终,清廷于1875年4月任命左宗棠为钦差大臣前去督办新疆军务。 当时,朝廷财政空虚,左宗棠自筹资金,抬棺出征,收复新疆,过程颇为曲折…… 陈二爷不再想了,谁又知道明天发生什么呢? 陈二爷在江南富甲一方,衣食无忧。 他和六爷一样,小时候,就心怀悲悯,胸有天下,不过是因为寂寞无聊,才来南洋岛上寻宝。可是过程也曲折辗转,几次差点意外送命。 陈二爷此时已经不惑之年,本性成熟稳重。即将去茫茫大海里追杀海盗,为黄浩报仇,也可能会死掉! 他并没有后悔,也没有考虑值与不值…… 那夜,他头枕着卷册和神州。 那夜,他也决定为认识不久的黄浩复仇,而慷慨赴死…… 第二天,贺阳、老李和梁风他们在庄园里准备出海物资。而黄宇栋和陈二爷去了黄浩的坟墓前,黄宇栋拿了一捧鲜花和一把压满子弹的柯尔特转轮手枪,放在了坟墓前面,说道: “黄浩,你安息吧!我们要去为你报仇,我也可能死掉…… 这把手枪你拿着防身,你也可以在天堂和我一起战斗,保佑我们杀掉海盗!” 黄宇栋轻轻地将手中捧着的鲜花放在黄浩的墓碑前,然后他挖开坟墓旁边的土地,把手枪放在一个木盒里,埋藏其中。 接着,黄宇栋拿起酒杯倒满酒,洒在坟前。做完这一切后,他默默地转过身,迈着彷徨的步伐离去。 黄宇栋走出去几十米远,突然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看了一眼黄浩的墓地。 在这片宁静的墓园里,黄浩的墓碑前矗立着一个孤独的十字架,它显得格外凄凉和落寞。 而在十字架上方,一只黑色的乌鸦,不知道何时飞来,静静地停歇在十字架上…… 第335章 登岛作战 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黄宇栋的军舰和快艇乘风破浪,运载着几十个人前往野猪岛。 黄宇栋要从埃里克口中得知屠夫的老巢信息。 前几日,他也与埃里克约定好,就在这几天野猪岛见面,共同商讨关于筹建拍卖公司的事宜。 野猪岛上,埃里克的营地内还有许多后续工作等待处理。大量的货物需要仔细整理、精心包装,以便顺利打包并运离岛屿。 这可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每一个环节都需要高度的专注和耐心。 此外,天气因素也给这项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变幻莫测的天气使得搬运和包装工作变得更加困难。黄宇栋知道埃里克肯定还没有包装完毕,也还在岛上等他消息。 贺阳亲自驾驶着军舰,黄宇栋、陈二爷以及其他兄弟们一同坐在军舰上,每个人都神情严肃,全副武装。而快艇则由一位精通驾驶技术的兄弟负责操控。 当他们逐渐靠近野猪岛时,远处传来阵阵枪声,让众人心中一紧。 黄宇栋和陈二爷对视一眼,眼中满是惊讶和疑惑。他们连忙拿起望远镜,远远地观察野猪岛的码头和海滩。 透过望远镜,他们看到了海盗屠夫的炮船停靠在码头上,炮口对准了海滩和丛林。此外,还有另外三艘舰船上也插着海盗旗。 黄宇栋和陈二爷大吃一惊!心想:“这些海盗来野猪岛干什么?” 瞬间,他们想通了,这些海盗是来打劫埃里克的…… 码头看不见荷兰人的几艘大船,猜测是埃里克的几艘船已经撤退的没有踪迹,或者被海盗击沉了…… 黄宇栋对贺阳说道:“我们先不要靠近,远处观望一下!这四艘海盗船上有很多海盗防守,而且他们现在还有从咱们这里抢去的马克沁机关枪。 我们先把船停泊在附近隐蔽的岛屿,悄悄的用快艇侦查一下情况,然后,我们再登岛,大家准备战斗,营救埃里克。 只是现在也不知道埃里克是否还活着?他的几十个荷兰手下能否抵挡住屠夫的机关枪。” 贺阳说道:“听这枪声稀疏,不像大型战斗,好像接近尾声了。” 黄宇栋说道:“嗯,可能是这些荷兰人大部分都被海盗打死了,这枪声是屠夫在追击逃跑的荷兰人…… 可是,我们总要登岛去看看,海上我们打不过他们的炮船。我们有鱼雷也不容易靠近,靠近很容易就会被火炮击沉。 他们有四艘战船,我们不是对手,不要硬拼。” 黄宇栋的话让众人陷入了沉思,他们意识到,如果直接冲过去硬拼,可能会被敌人击败,并陷入困境。 经过一番讨论,他们决定听从黄宇栋的建议,采取隐蔽行动。 于是,黄宇栋下达了命令,快艇和军舰悄悄地驶向附近的一个小岛,寻找合适的位置隐藏起来。 这个小岛距离野猪岛并不远,但足够隐蔽,可以避免被敌人察觉。 在小岛上,众人保持着警惕,密切关注着野猪岛的动静。 他们可以清晰地听到从野猪岛上传来的枪声,时而稀疏,时而密集,偶尔还伴随着几声手雷爆炸的声音。但是没有马克沁机关枪的枪声…… 这种情形让黄宇栋他们感到紧张和不安,不知道野猪岛到底什么状况。 一个小时后,枪声渐渐平息下来,不过,还是有零星的枪声传来。众人开始猜测战斗是否已经结束,或者双方正在重新调整部署。 在等待的过程中,他们不断商讨下一步的行动计划,准备随时应对各种情况。 大家在这小岛上听着野猪岛的战斗声音,判断不明野猪岛上什么情况。反正可以肯定的是海盗在和荷兰人交火。 此时,已经下午三点多了,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一商量,决定这样等下去不是办法。 如果真要打一场海战,自己这边明显处于劣势。既然如此,倒不如直接登岛作战,说不定还能有些转机。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黄宇栋认为岛上的海盗数量应该不会很多。虽然对方可能拥有机关枪,但自己这边同样配备了精良的武器装备。只要运用得当,未必没有一战之力。 想到这里,黄宇栋果断下令,让士兵们从舰船上卸下两挺马克沁机关枪,并携带充足的弹药和手雷。 一切准备就绪后,他们乘坐小船,悄悄地从岛屿的侧面登陆。 海风轻拂着脸庞,海浪拍打着船舷,一行人在沉默中前行。 他们小心翼翼地靠近岛屿,尽量不发出任何声响,以免惊动岛上的敌人。当船只靠近岸边时,梁风拿着步枪第一个跳下船,踏上了野猪岛的土地。 他环顾四周,警惕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其他兄弟也纷纷跟随着他上岸,迅速展开战斗队形。 他们手持武器,眼神坚定,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战斗。 另外十位兄弟则留在军舰上守护,同时继续回到附近小岛隐蔽起来。黄宇栋与这些兄弟们约定了相会的地点和信号,以确保他们能够及时会合。 接着,黄宇栋指示贺阳驾驶快艇迅速返回雅加达。 他要去向海军军官桑德报告当前的紧急情况,并尽快请求派遣海军前来支援。 贺阳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命令,驾驶着快艇如离弦之箭般直奔雅加达。 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也不能对埃里克坐视不理,毕竟桑德的海军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来,如果按照正常的航行速度来计算,从出发到返回至少需要六个小时。 而且,万一这个埃里克就这样被海盗杀死了,那他们就少了一个重要的帮手。更糟糕的是,这些海盗很可能已经携带了大量的金子和瓷器逃走了,要想再次找到他们将会变得异常困难。 于是,他俩带着二十个兄弟悄悄的摸上了野猪岛…… 他们登岛后,全部都悄悄的潜伏在丛林里,分辨着枪声的方向慢慢向营地靠近。 这时候,丛林里的枪声还时不时地传来,而且方位变来变去。 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都有些摸不清楚里面动向,不知道为何是这种情况。 老李说道:“难不成这个埃里克是在打游击战?他们惧怕海盗的机关枪,在丛林里分散着战斗。” 陈二爷和黄宇栋听老李这么分析,也觉得有道理。这些人之中,只有老李曾经是职业军人,老李有作战经验和战场形势判断能力。 黄宇栋说道:“我们的人不要分开,聚在一起就是一个拳头,我们还有两挺马克沁机关枪和众多手雷,可以一战。 我们先去营地方向观察动静。” 大家点头同意。 于是,数十个身影悄悄地穿梭于丛林之间,悄无声息地摸到了营地附近的树林里。 当他们都抵达营地附近时,黄宇栋和陈二爷等人小心翼翼地从茂密的草丛中探出脑袋,目光投向营地方向。 然而,这一眼让他们大吃一惊!眼前的景象完全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原本应该人声鼎沸的营地此刻却一片死寂,没有一丝生命迹象。 营地中的帐篷乱七八糟,不见人影;昨夜的篝火早已熄灭,只剩下几堆灰烬,地上横七竖八的倒着十几具死尸,看服装有荷兰人还有海盗;四周寂静得让人感到毛骨悚然,仿佛被一股无形的恐惧笼罩着。 附近没有看见活着的荷兰人和海盗,草地上有几个装满瓷器的箱子,瓷器被打碎,碎片散落一地…… 这种诡异的氛围让他们更加警惕,脑海中涌现出各种可能的情况。 这时,丛林深处,又传来密集的枪声…… 第336章 林楚沉海 听见传来的枪声,黄宇栋和陈二爷带着弟兄们急忙朝着枪响的方向奔去,这枪声在营地的后面丛林里传来。 他们小心翼翼地在丛林中潜行,大约前行了数百米后,离枪声越来越近,那密集的枪声和偶尔的爆炸声让人心惊胆战。 黄宇栋压低声音对陈二爷说:“二爷,我们不能盲目冲出去,先找个地方潜伏起来,观察一下情况再说。” 陈二爷点头同意,他知道黄宇栋说得有道理。于是,他俩带领着手下的几十个人,悄悄地向枪声传来的方向靠近。 众人利用树木和灌木丛作为掩护,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警惕,以免被敌人察觉。 终于,接近了枪声传来的地方,只见前方是一个山崖,山崖前一片混乱,火光冲天,硝烟弥漫。 这些人躲在暗处,静静地观察着战场上的局势。 大家仔细一看,只见眼前这个开阔地后方是一个高高的山崖,而埃里克和十几个荷兰人正背靠着山崖进行防守。 令人惊讶的是,他们的前方防守工事,竟然是由几十个装满瓷器的大箱子堆积而成。 这些箱子紧密排列,形成了一道屏障。而在对面,则有二三十个海盗正在发动进攻。 黄宇栋瞪大眼睛,盯着前方的战局,满脸困惑地挠着头,向一旁的陈二爷问道:“二爷,我怎么看不懂!这到底是啥情况? 埃里克竟然拿瓷器做盾牌,来阻挡海盗的攻击,难道他们不知道海盗一旦开枪,这些瓷器不就都碎成渣了吗?” 他眉头紧皱,一脸的不解和疑惑,似乎完全无法理解这种奇怪的战术。 陈二爷初看之下也是一头雾水,但他稍稍一想,立刻就明白了埃里克的意图。 “兄弟啊!这埃里克可真是个聪明人!现在,我算是明白为啥那些海盗不用马克沁机关枪扫射了...... 海盗打劫的目的是钱财,也就是这些金子和瓷器,他们投鼠忌器,有所顾忌,不敢破坏这些箱子,反倒给了荷兰人绝佳的掩护。 从目前的交战情况来看,这场战斗已经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 黄宇栋听完陈二爷的讲述后,不禁恍然大悟,对埃里克的机智和聪明赞不绝口。 原来,屠夫一伙人绑架了修理厂老板林楚,打死了黄浩,并抢走了那艘装甲船。随后,便返回了他们的老巢进行修整。 此时,海盗阿木被梁风的飞刀扎瞎了眼睛急需医治,其他伤员也纷纷开始接受治疗。 而屠夫则将林楚捆绑在岛上,不断逼迫他说出黄宇栋在雅加达的住址,但无论海盗们怎样严刑拷打,林楚始终紧咬牙关,坚决不肯吐露半个字。 屠夫绑架林楚的初衷,是希望从他口中获取有关那些华人的详细信息,以便展开复仇计划。 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林楚竟然如此顽强不屈,无论如何都不肯透露半字。面对这种情况,屠夫感到十分无奈。 屠夫的心情还算不错,他不仅成功获得了一箱金子,还幸运地抢到了一艘装备有马克沁机关枪的装甲船,这几天里,这艘装甲船已经补修好了弹洞。 一连串的收获使得屠夫心情愉悦,意气风发。或许是因为这份喜悦,他竟暂时放下了对林楚的杀意。 屠夫没有杀死林楚,他并未完全放弃从林楚那里获取情报的念头。屠夫深知时间紧迫,如果不能尽快了解到敌人的具体情况,他的复仇计划可能会受到影响。 因此,屠夫决定继续尝试各种方法,试图撬开林楚的嘴巴。 这一天,他正在岛上拷打林楚,瞎了一只眼睛的阿木走过来,献计道:“这个修理厂老板不说话没关系,我们可以派人去雅加达自己打听。 我们知道了这个华人叫黄宇栋,看这艘船装饰豪华,想必也是个富豪,雅加达就那么大地方,不难打听出黄宇栋的住处。” 屠夫听后点了点头。 随后,他一把将被绑住的林楚拎起,屠夫身材高大,林楚瘦小,屠夫如同拎小鸡一般,快步走向海边。 屠夫用力将林楚扔进了海里,溅起了一片水花。 随着海浪的翻滚,林楚的身影逐渐消失在了海面上…… 阿木对屠夫说:“阿夫,你这太急了,我们可不能浪费资源啊! 虽然这个人打探信息方面没有利用价值了,但是,我们可以从他身上获取其它的利益。 我们可以割下他的一只耳朵或者剁下来一只手,送去雅加达修理厂,让他的家人准备赎金来赎人。 等我们拿到赎金后,再把他处理掉。毕竟,他知道我们的大本营地址,绝不能让他活着离开这里。 现在你直接把他杀了,我们就不好去找这个修理厂老板家人要赎金了。” 屠夫听后,眼中闪过一丝悔意,他觉得阿木说得很有道理,可是,现在这个修理厂老板已经被他扔进大海了…… 屠夫呵呵一笑,夸奖道:“阿木,你说的有道理,我高兴的有点糊涂了,不过嘛…… 我们有更大的事情要做,更多的钱财等着去拿,没功夫和这个修理厂家人纠缠去索要赎金。” 阿木有些疑惑的看着屠夫…… 屠夫贪婪的看着眼前装满金币箱子,眼睛发出光芒,对阿木说道:“岛上还有很多金子和瓷器,价值不可估量。 我们在雅加达码头杀人劫船,影响巨大,现在荷兰政府肯定会对我们打击,码头也会加强治安防范,我们去雅加达索要赎金是羊入虎口,得不偿失。 一不做,二不休,趁着埃里克不清楚雅加达的事情,我们纠集人马,去野猪岛把所有瓷器和金子都抢来!” 屠夫阴狠的说出他的计划。 “啊?埃里克那家伙手下有好几十号人呢,而且他们的武器装备都非常精良,咱们这边已经有不少伤亡了,整体战斗力也有所下降……” 阿木听屠夫说完,有些惊诧,有所顾忌的说出自己想法。 屠夫看了一眼阿木,看着远处大海,慢慢的说道: “咱们可以联合附近岛屿上盘踞的兄弟联盟,大家一起攻打野猪岛!这样一来,我们就有足够的力量对抗那些荷兰人了…… 别忘了,我们还有马克沁机关枪呢,凭借这个利器,一定能把这几十个荷兰人打得落花流水,把金子和瓷器全部抢来! 至于抢来之后,和其他兄弟联盟怎么分再说,走一步看一步。” 屠夫说完,阴森的一笑…… 阿木听屠夫说要继续去野猪岛打劫埃里克的营地,心里不禁忐忑不安。 他曾经在那个岛上经历过一场生死考验,差点丢了性命,还失去了一只眼睛,如今脸上仍然缠着绷带…… 然而,尽管内心充满恐惧和犹豫,但阿木深知自己无法违抗屠夫的命令。 这位老大阿夫以心狠手辣、喜怒无常而闻名,一旦违背他的意愿,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阿木只能连连点头表示同意,并迅速派人去寻找海盗同盟,准备再次踏上那座充满危险的岛屿。 在黄浩葬礼后的几天里,黄宇栋在购买武器船只和会见总督。而海盗们伤员在养伤,屠夫积极地与附近其他海盗团伙联系,他们正在筹备着对野猪岛的进攻。 然而,对于这一切,野猪岛上的埃里克却毫不知情。 此时的埃里克仍然每天忙碌着,他指挥数十个手下进行清理、分拣和打包工作。 埃里克期待着黄宇栋的归来,并希望能与他商讨有关拍卖公司的事宜。同时,他也想知道总督是否会被黄宇栋说服入股。 这几天天气很不正常,开始天空的云彩变幻莫测,接着,天空像是被泼洒了浓墨一般,阴沉得让人透不过气来。 夜晚,狂风暴雨如猛兽般呼啸着,掀起惊涛骇浪,似乎要将整个世界吞噬,这场暴雨连续下了好几天。 岛上的工作因此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进展缓慢。 毕竟,他们面对的是数万件瓷器,需要仔细清理和分拣,每一件文物都承载着历史的痕迹,都要小心对待。 这项任务不仅繁琐,而且工作量巨大,让人感到疲惫不堪。 然而,那些荷兰人因为成功打捞出了沉船而满心欢喜,他们期待着丰厚的分红,心情愉悦,畅想着未来,对周围的环境渐渐放松了警惕。 这一天,阳光终于穿透云层,照亮了大地,天气变得格外晴朗。 埃里克站在营地的草地上,心情不错,监督着大家整理箱子,这是南洋岛上恬静的艳阳天。 突然,屠夫带领着数十个海盗来到了营地。 屠夫的出现打破了小岛上的宁静…… 第337章 血色之云 埃里克远远地看到屠夫带着几十个海盗走过来,心头不禁一紧。 他心中已经有了提防,意识到这些人可能来意不善,但还是迎上前去,伸出手与屠夫握手表示欢迎。 屠夫也伸出了手,可是脸上毫无表情,仿佛一张面具般冷漠,让人难以捉摸他的真实意图。 屠夫这次来是准备打劫瓷器和金子的。 屠夫深知这座岛上住着几十个荷兰人,其中不少都是经验丰富、身经百战的雇佣兵,拥有精良武器和强大的战斗力。 因此,他不敢贸然行事,决定先仔细观察周围的情况和形势,然后再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 埃里克看着屠夫等人的到来,心中暗自警惕。他知道这些海盗们可能会带来麻烦,但他仍然保持着冷静和镇定。 他的目光扫过屠夫身后的那些海盗,注意到他们的装备和神情,试图从中获取更多信息。同时,他也在思考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危机,以保护这些瓷器和金子的安全。 而屠夫也默默地观察着埃里克和岛上的环境,寻找任何可能的弱点或机会。 屠夫和埃里克并肩坐在了草地上的椅子上,范迪克从屋内走出来,手里端着两杯热气腾腾的咖啡。 他将咖啡放在两人面前的桌子上后便转身离去,屠夫和埃里克开始闲聊起来。 “真是太可惜了,上次那些华人居然会那样疯狂地攻击你们。”埃里克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惋惜。 “是啊,确实有些意外。不过我想这并不是你的本意,希望这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屠夫说道。 “那你之后还跟这些华人有过联系吗?”屠夫问道,他的眼神闪烁不定,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当然没有,自从那次事件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和这些华人有过任何联系。”埃里克连忙回答道。 屠夫轻轻抿了一口咖啡,目光随意地扫过四周,观察周围的环境。 营地里几十个荷兰人忙碌着整理瓷器,并没有对他们的到来太感到意外,屠夫在想着如何下手发动攻击。 屠夫抢来的两挺马克沁机关枪由阿木指挥,十几个海盗埋伏在码头海滩附近,随时准备进行攻击。 屠夫看见这些装满瓷器堆积如山的箱子,感觉用机关枪在此地打击荷兰人不是上策。机关枪扫射之下,这些瓷器都会被打的粉碎,那么鸡飞蛋打,得不偿失。 不仅会破坏了他们来此的目的,搞不好荷兰人气急败坏,奋勇还击还搞得两败俱伤。因此,屠夫决定放弃使用机关枪,寻找其他更适合的方式来完成任务。 屠夫在思索,埃里克心中也从充满狐疑,对面站立的几十个海盗,各个面目狰狞,很多人他都没有见过,那个奸诈的阿木也没有出现。 埃里克心中预感到这些海盗今天来此地,绝不是单纯地为了叙旧聊天,他们的目的很可能是冲着这些金币和瓷器而来。 埃里克不动声色地对着身旁的范迪克悄悄地使了个眼色。 范迪克立刻明白了埃里克的意图,他微微点头,表示明白,然后悄然转身离去。 范迪克来到那些荷兰人身旁,低声传达了埃里克的指示。 他们迅速行动起来,将武器弹药悄悄准备好,并放置在身边易于触及的地方。尽管表面上仍然装作若无其事,但每个人都保持着高度的警觉,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这些荷兰人训练有素,其中不乏职业军人和雇佣兵,他们经历过多次战斗,单兵作战能力极强。 屠夫察觉到,营地中的荷兰人放慢了工作进度,许多人都在悄悄地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屠夫心里清楚,这些荷兰人对他们产生了戒心。 然而,屠夫却依然显得淡定自若,从容地品尝着手中的咖啡,与埃里克谈论着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话题。仿佛对周围紧张的气氛毫不在意。 屠夫心想,如果此时发动攻击,双方必将陷入一场激烈的混战,不仅会造成惨重的伤亡,而且那些珍贵的瓷器箱子也极有可能在战火中遭到损毁。 因此,他必须寻找一个方法,将这些瓷器安全地搬出营地,远离这片马上要硝烟弥漫的战场。 屠夫想了一下,有了主意,他沉凝片刻后,声音低沉地说道:“前几天那场狂风暴雨实在太恐怖了,而今天却是天气晴朗。 但是,今天我来野猪岛的时候,天空中的云彩显得非常诡异,呈现出五颜六色的排骨云形状,这通常是地震即将来临的前兆!”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道:“我们雅加达岛屿可是地震多发地区,如果真的发生地震,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你这些珍贵的瓷器一定要妥善安置好,千万不能让它们在地震中受到损坏。否则一旦房倒屋塌,这些瓷器都会被砸得粉碎,你们可就白费力气了。” 说完,屠夫看了一眼埃里克,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关切。 埃里克听到屠夫的话后,不禁愣住了。最近几天的天气确实异常得很,今天天空中的云彩更是变幻无常,让他感到十分惊奇。 然而,他并没有将这些奇怪的现象与地震联系起来。 此刻,经过屠夫的提醒,他突然意识到可能存在的危险,心中涌起危机感。 于是,他问道:“怎么回事?难道真的要发生地震了吗? 难怪我看今天云气异常,鲜红如血,我对雅加达海岛的气候和地理不太了解,那要如何是好?” 屠夫露出一丝微笑,说道:“将瓷器精心包装,做好良好的防震措施,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出现太大问题。 不能将它们放置于这些营地仓库内,因为一旦发生地震,房屋会倒塌,这些箱子被压垮。 应该将箱子转移至空旷地带,尽量远离房屋和建筑物,以避免潜在的危险。” 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种沉稳和经验丰富的气息。 埃里克点了点头,觉得屠夫说得非常有道理。他确实知道南洋岛靠近赤道,是一个火山和地震频繁发生的地区。 如今天气异常,有了地震前兆,未雨绸缪总会胜过亡羊补牢…… 埃里克沉思片刻后回答道:“我们营地后面不远处有一块空地,地势平坦开阔,后面是坚固的山崖,不用担心会有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可以将瓷器暂时存放在那里。过些天,我们也要搬离野猪岛了,但愿这几天不要发生地震,非常感谢阿夫的提醒。” 埃里克说完,抬头看了看天空,原本晴朗的天空,已经有很多排骨状的血红色云彩密布连成一片。 这确实很反常,和传说中的地震云描述一致,他心里有些慌…… 屠夫看见埃里克中计,心中暗喜,心想:“哈哈,你们这些愚蠢的荷兰人,终于落入了我的陷阱!” 屠夫决定,一旦这些瓷器被搬离营地,他就可以让阿木用机关枪扫射这些荷兰佬,给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至于那些箱子,即使有几十个人把守,但是只要切断他们与外界的联系,就会成为孤立无援的孤岛,到时候,他就可以轻松地将其拿下。 这是屠夫精心策划的分兵之计,目的就是要分散荷兰人的注意力和兵力,然后逐个击破。 在战斗时,他再也不用投鼠忌器,担心因为顾忌这些珍贵的物品而影响行动,而是可以放手一搏,全力以赴地打击敌人。 屠夫的嘴角有了笑意…… 埃里克有些犹豫,但还是决定将屠夫的建议告诉几位荷兰下属。 当他讲述完后,范迪克和其他几位荷兰下属都抬头望向天空,发现云彩似乎呈现出一种奇异的形态,鲜红如血,嶙峋壮阔,染红了大半个天空,心中不禁涌起一股不安之感。 范迪克说道:“难怪这几天溪水里的鱼不断跳出水面,很多林蛙成群结队的走出丛林,我看见还很好奇。原来这是要地震啊?” 屠夫点点头…… 埃里克和这些荷兰人意识到真的可能要地震,情况可能比想象中的更为紧迫,纷纷表示愿意接受屠夫的建议。 于是,这些荷兰人,加上几十个海盗的协助,众人齐心协力,将装满瓷器的箱子全部搬运到了营地后面的空地上。 这个过程并不轻松,因为箱子沉重且数量众多,但大家还是咬牙坚持,最终完成了这项工作。 丛林里的道路很难走,搬运起来很麻烦,都累的气喘吁吁,这些海盗们看着这些瓷器都满心欢喜,看着即将到手的瓷器暗暗流出口水。 埃里克看着屠夫带着手下人帮忙搬运着物品,心中涌起一股感激之情。原本对他们充满戒备和怀疑,此刻,这些情绪都渐渐消散了许多。 尽管如此,他还是没有完全放下警惕心。毕竟,这里面的情况太过复杂,不能掉以轻心。 搬运完毕,已经接近中午,于是大家吃了午饭,午餐依旧是烤肉和杜松子酒。 忙碌过后,午餐的气氛相对比较融洽。 这时候,一个海盗头目有些喝醉了,这人叫阿桂,是盘踞在雅加达附近的另一伙海盗头目,是屠夫请来帮忙打劫荷兰人的帮手。 酒,并不是个好东西,喝醉的人是很容易控制不住情绪的,阿桂也一样。 他端起酒杯不住的和屠夫喝酒,屠夫很有节制,没有喝多少。 阿桂虽然在海盗中实力不如屠夫,平时心中对屠夫也有些嫉妒,这次来野猪岛帮忙抢劫埃里克的财宝,能分一杯羹,他很高兴! 而且,他倚仗自己这方面人员众多,根本没把这几十个荷兰人放在眼里。 阿桂看屠夫没有喝多少酒,心中不快,就去找埃里克喝酒。 埃里克也没有喝多少酒,他心中还惴惴不安,担心发生意外,怎么可能喝多? 阿桂这次来带了三十多个手下,其中有十几个海盗在船上负责看守船只,营地里有二十多个海盗跟随在身后,这是他的嫡系。 阿桂酒意上头,斜着眼睛看着埃里克,眼神充满鄙视,他又给埃里克倒了一杯酒,自己也倒了一杯,然后一口喝下,空着酒杯看着埃里克。 埃里克这次没有喝,他心中已经非常不快…… 本来埃里克是个喜怒无常的家伙,脾气不是一般的差。他是顾全大局,不想离开野猪岛前节外生枝,才隐忍至今。 强敌在前,他可不想喝醉,要保持清醒。 阿桂喝的有八九分醉意了,屠夫平时和阿桂不合,也不便阻拦他继续喝酒。 这次阿桂看见埃里克没有喝酒,觉得没有面子,忽然站起来,拿起酒瓶重重的砸在了埃里克头上! 埃里克的头顶,流下了鲜血…… 第338章 营地火拼 埃里克只觉头顶传来一阵剧痛,紧接着便感到有什么东西顺着脸颊滑落,有点痒。 他伸手摸了摸额头,满手的鲜血…… 尽管心中怒火中烧,埃里克却没有发作,只是静静地坐在椅子上,身体一动不动。 他那双阴冷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桌子对面的阿桂。 此刻,营地里的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放下餐具,停止了用餐,目光纷纷投向埃里克和阿桂,整个场面一片死寂,气氛紧张到了极点。 阿桂看着自己手中的酒瓶砸到了埃里克头上,但令人意外的是,埃里克并未因此发火。 埃里克依旧静静地坐在椅子上,那双深邃的眼眸却死死地盯着自己,仿佛要穿透他的灵魂。 阿桂的酒意瞬间消散了大半,心中涌起一股深深的懊悔和恐惧。面对埃里克那犀利而充满压迫感的目光,他不由自主地避开,不敢与之对视。 埃里克看着沾满鲜血的手,慢慢的侧过头,低沉的嗓子,对着屠夫说道:“他打我……我请你们喝酒吃肉,他打我?” 屠夫心中也恼怒这个阿桂的鲁莽,心中暗自思忖道:“眼下动手并非良机,那数十个荷兰人就在数米之外,身旁皆放置有武器。 若是此时贸然出手,众人近在咫尺之间,必然会导致双方均遭受重创。而阿木的两挺马克沁机关枪尚未前来增援,阿桂便肆意挑衅,着实愚蠢至极......” 屠夫摆摆手赔笑道:“阿桂喝多了,埃里克不要介意,大家是好朋友,误会,误会!都坐下!” 有十几个荷兰人已经站起身来,满脸怒气!他们拔出腰间的手枪,枪口对准了阿桂,手指紧扣扳机,随时准备开火。 然而,埃里克并没有立刻下令开枪,听到屠夫的话后,嘴角微微冷笑。 他慢慢地拿起手帕,轻轻地擦拭着脸上的血迹。然后,他转过头,对着那些紧张的荷兰手下说道:“这只是一场误会,把枪收起来吧,大家都坐下。” 他的声音平静中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十几个荷兰人脸上仍然带着愤怒,但他们还是听从了埃里克的命令,一个个地回到了椅子上坐下,手里的枪都没有放下。 然而,此刻已经没有一个人有心情继续吃饭,整个餐厅弥漫着一种紧张和压抑的气氛。 阿桂也感到非常尴尬,他缓缓地坐了下来。当他看到这些荷兰人个个身材高大,手持精良的武器时,心中不禁涌起一丝后怕。 尤其是当那十几只黑洞洞的手枪瞬间指向自己时,而自己的手下却依旧呆坐在原地,这让他意识到双方实力的巨大差距。 想到这里,阿桂的额头冒出一层细密汗珠,心跳加速,身体微微颤抖起来…… 他对于这些荷兰人的真实实力其实并不清楚。尽管自己是一个敢于杀人越货的海盗,但对面的那些人可都是久经沙场、经验丰富的职业军人或雇佣兵。 他们在应对突发情况时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与自己的队伍完全不在同一个水平线上。 阿桂默默地坐在那里,汗水不断从额头滑落,心中充满了紧张和不安。 他开始后悔自己之前的冲动和轻敌…… 空气仿佛静止,气氛很尴尬,大战一触即发! 可是,埃里克和屠夫都不想现在动手,双方距离太近了,开枪就会瞬间倒下一片…… 埃里克倒了一杯酒,站起身子,举起酒杯对着阿桂说道:“好,我陪你喝!大家来到岛上是客人,照顾不周,还请不要见怪!” 说完便将酒杯送到嘴边,正准备一饮而尽时,突然感觉脸上有点痒,有什么东西从脸上滑落。 他用手摸了一下脸颊,发现是头上流出的血。紧接着,又一滴鲜血从脸上滴了下来,恰好滴落在酒杯里。 原本透明的杜松子酒瞬间变成了红色,仿佛一杯鲜血一般…… 埃里克看着被血染红的杜松子酒,心中突然大怒,不再控制! 这一杯杜松子酒,他没有喝下去,而是把酒杯慢慢的放在桌子上,面无表情,抬头看了看天空,若有所思。 刚刚轻松下来的气氛,一下子又紧张起来…… 埃里克转身离开桌子说道:“我去方便一下……” 他推开椅子,假装踉跄的后退了几步…… 阿桂和屠夫他们并没有感到会发生意外。 走了几步的埃里克突然转过身来,迅速地从腰间拔出左轮手枪! 他抬起手臂,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阿桂胸膛,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 “砰砰砰”,连续三声清脆的枪声响起,子弹如闪电般飞出,精准地击中了阿桂的身体。 埃里克双手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阿桂甚至来不及发出一丝声音,便直直地向后倒去,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紧接着,埃里克迅速调整枪口方向,将目标锁定在了屠夫身上。他再次扣动扳机,又是三发子弹射出。 屠夫的反应极快,当他看到埃里克朝着阿桂开枪时,立刻意识到情况不妙,瞬间离开了椅子,弯着腰以最快的速度向后方跑去。 与此同时,他也伸手去掏自己的手枪,回头还击。 然而,尽管屠夫身形敏捷地躲避着,但埃里克的枪法精准,第一颗子弹打穿了屠夫的后背,强大的冲击力让他身体前倾。 第二颗子弹紧接着射中了他的肩膀,使他的左臂瞬间失去力量;最后一颗子弹则打在了他的大腿上,让他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虽然这些伤口都不是致命的,但屠夫已经遭受了严重的伤害。他感到自己的力量在迅速流失,但他仍然凭借着顽强的意志力,挣扎着站起身来,拖着受伤的腿,连滚带爬地向海滩码头上跑去。 一看到埃里克开枪打死了阿桂,打伤了屠夫,海盗们和荷兰人也都开始拔枪射击。 一瞬间,营地外面的草地上,鲜血四溅,双方横七竖八地倒下了十几具尸体,有的人身体被打穿,有的人脑袋开花,场面惨不忍睹。 双方各自向后退去,寻找掩护物,同时一边撤退,一边不停地射击,子弹在空中飞舞,发出尖锐的声响。 埃里克对着他的荷兰手下大声喊道:“撤退到悬崖那里,保护箱子!” 他们迅速向悬崖方向移动。 几十个荷兰人在埃里克的带领下向后方撤退,这一段路有些距离,一条新开出的小路很窄,两侧都是茂密丛林。 埃里克看着自己的手下们,心中默默计算着伤亡情况。刚才在营地与敌人的激战中,他们不幸损失了四五名同伴,这让他感到一阵心痛。 还有几名手下受了伤,但伤势并不严重,经过简单处理后应该能够恢复。综合来看,这场战斗他们还是占据了上风。 他一边小心翼翼地走着,一边警惕地观察着两侧茂密的丛林,心中暗自思忖:“这些海盗显然是冲着瓷器和金子而来,他们极有可能会沿着这条小路继续追击。我们需要在两侧埋伏,伏击这些海盗们。” 经过深思熟虑,他决定让范迪克带领十几名勇敢的雇佣兵埋伏在小路两侧,准备给海盗们一个出其不意的打击。 他叮嘱道:“记住,我们的目的不是与海盗正面交锋,而是利用地形优势进行狙击。 一旦发现目标,迅速开火,然后立刻转移阵地,绝不给敌人反击的机会。” 范迪克等人纷纷点头,表示明白任务的重要性。他们迅速分散开来,隐藏在丛林之中,等待着海盗的到来。每个人都握紧了手中的武器,等待着战斗的开始。 埃里克又命令另一个手下带着十几个人绕过营地和丛林,到海滩码头上保护船只,一旦上船后就把船只驶离野猪岛,到附近岛屿隐蔽起来,避免海盗们攻击。 然后伺机观察海上和野猪岛动静,每个人都携带足够多的手雷,等到晚上,寻找机会炸掉海盗船。 而他自己则带着二十多人去保护箱子。 这样一看,战线呈现出点、线、面的完美结合,一旦海盗发起进攻,荷兰人便能够相互照应和掩护,同时也具备了足够的灵活性和机动性,使得海盗陷入首尾难顾的困境。 在丛林作战的布阵方面,埃里克展现出卓越的才能。 他懂得如何利用地形和环境来布置防线,以最大程度地发挥自己一方的优势。 面对那些组织松散、纪律松弛的海盗,埃里克并未感到丝毫畏惧。相反,他将海盗视为一群乌合之众,坚信只要运用恰当的战术,就能轻松战胜他们。 这些荷兰人领命而去,每个人都拿着步枪,带够子弹,携带了手雷。 埃里克带着二十来个全副武装的荷兰人,到了那片摆满箱子的空地。这些箱子平放在地面上,以防地震倒塌。 埃里克看着这些箱子,又看了看天空的云彩。他思索片刻,说道:“把箱子堆成两层,做成工事掩体。” 他几个荷兰手下表示不解,问道:“这箱子做掩体,敌人几颗炸弹就都给炸碎了么?岂不是前功尽弃。” 埃里克笑着说道:“你们不懂,恰好这些瓷器易碎,海盗投鼠忌器,才不敢全力进攻,他们夺的是财,不是要命。 在箱子内侧,再用大石头搭建更坚固的掩体,外围用这些箱子包围起来,这样即使海盗射击箱子,我们也安全无恙。” 这些荷兰手下恍然大悟,都称赞埃里克的聪明,纷纷开始按照指示搬运搭建起来。 埃里克看着几箱子金币,他对手下说道:“附近隐蔽地方挖个深坑,把这些金子先掩埋起来,做好记号。 假如海盗穷凶极恶,打碎了这些瓷器,我们被迫撤退,他们也得不到金子。” 他的手下们佩服这个老大的考虑周密。 而海盗屠夫中了两枪,流了很多血,刚才营地里还被打死了八九个海盗,他急忙撤退到海滩上。 阿木带着十多个海盗守护着两挺马克沁机关枪,阿木听见了枪声密集,但是没有接到命令,也没有去支援。 他看见屠夫受伤跑出了丛林,急忙过去给屠夫救护包扎,询问发生的事情。 屠夫骂道:“妈的!都是阿桂坏了事!动手时机不合时宜,我们损失了十来个兄弟,阿桂也被打死了……” 阿木汗都下来了,他本来就惧怕野猪岛和荷兰人…… “要不,我们回去吧?不要抢劫这些瓷器和金子了?”阿木劝道。 屠夫疼得咬着牙说道:“不行!我一定要得到这些金子和瓷器!船上还有三十多人,加上这里的人,我们有七八十人,可以一战! 刚才是事发突然,措手不及没有防备!” 阿木不再做声…… 屠夫后背的枪伤很重,幸好子弹穿胸而过,没有留在身体里。也没有击中心脏,只是打穿了一点肺叶。 他大口的吐着鲜血,弹孔也不停的流血,他们海盗团队里有高明的治伤能人,这个会医术的海盗年纪不大,很机灵。他把屠夫胳膊和大腿上的子弹取出来,用一些草药敷在海盗伤口上,然后包扎好,很快伤口止住了血,又给屠夫口服了一些药丸。 屠夫捡了条命,但是很虚弱,他要静养,身体只要一动,就吐血不止…… 这时候,防守船只的海盗们都下了船,聚集在海滩上,围在屠夫身边。 一个请来帮忙的海盗头目刚才没有进入营地,在海滩上负责防守。 他看着屠夫的惨状,有些不相信荷兰人这么厉害。吵着要带海盗们去进攻荷兰人,屠夫受伤不能剧烈说话,也拦不住这个发怒欲狂的家伙。 这个海盗头目带着他自己的二十多人去了丛林…… 这伙海盗看见营地里横七竖八的尸体,他们捡起了死去荷兰人身边的新式武器,沿着新开出的小路,继续向前搜索…… 不久,他们就走到了范迪克的伏击地点。 范迪克这些人早已经等的不耐烦,听见传来的脚步声,都伏在草丛里一动不动,注视着丛林里的小路。 海盗们越来越近…… 范迪克一枪打死了走在前面的这个海盗头目,接着又打死了一个海盗,然后扔出了一颗手雷。 手雷爆炸发出巨响,炸死炸伤了几个人。 他带来的十几个雇佣兵也几乎同时枪响,各个弹无虚发,瞬间,这条小路上硝烟弥漫,手雷接连爆炸,枪声大做。 海盗们仓皇还击,可是根本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子弹!他们急忙躲避在树林里寻找掩护,而此时,对面枪声停了,瞬间丛林寂静无声…… 侥幸活下来的几个海盗,看见周围没有了动静,老大也已经被打死,小心翼翼的在丛林里跑回了海滩码头! 此时,码头也传来了枪声…… 第339章 攻击敌船 侥幸活下来的几个海盗跑到海滩上时候,发现海滩上也打起来了。 原来,那十多名负责保护船只的荷兰人悄悄的到了码头附近,发现几艘荷兰船只已经不见了…… 为首的这个荷兰人头目叫威廉,他带着十几个荷兰人在丛林里悄悄的观察码头动静。 威廉他们不见了自己船只,并不惊慌,因为他们事先也开会商议过,如果岛上遇见突发事件,守卫船只的几名荷兰人立刻把船只开走,远离野猪岛躲藏,避免船只遇到袭击。 这几艘船只平时就停泊在码头,这些船只都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蒸汽船,也配备有常规武器。 每次打捞沉船的时候,这些船只都参与打捞运输和营救防御等工作。 屠夫带着海盗来到野猪岛的时候,他们的船停泊距离荷兰船只并不远,而且屠夫还特意把炮船船舷火炮口对准了荷兰人舰船方向,然后,他们上了岛。 码头上有三艘荷兰人的船只,每艘船上两个守卫。 这三艘船上的荷兰守卫看见码头来了四艘海盗船,其中两艘船上都悬挂着海盗旗。这两艘船是屠夫请来的帮手,一艘就是阿桂的船。 屠夫的炮船和装甲船没有悬挂海盗旗。 这几名荷兰守卫看见来了海盗,已经做好了随时离开码头的准备。 因为不久前海盗被华人黄宇栋打败,埃里克担心海盗们对野猪岛不利,所以事先都提醒船员们小心警惕。 当他们发现海盗的炮船炮口都对准自己的时候,这几名荷兰人立刻驾驶着船只离开了码头,海盗船当时并没有追击。 威廉到达码头的时候,船只已经离开很久了,这几名负责守卫船只的荷兰人很机警,根本没等到岛上发生战斗,就把船开到附近岛屿藏匿起来。 两三个小时之后,岛上传来剧烈枪声和爆炸声,这些看守船只的人猜测岛上和海盗已经开战,庆幸船只离开的早,否则肯定被海盗火炮击沉了…… 威廉远远的看见屠夫躺在海滩一个担架上,四周围着几十个海盗,几艘海盗船就停在码头,他没有轻举妄动。 不久,一个海盗头目带着二十几个海盗去了营地方向,没有担心,他知道这二十多个海盗进了丛林,在埃里克的攻击之下,基本有死无生。 威廉他们就这样在丛林里潜伏着,准备随时策应埃里克,也在寻找机会炸毁海盗船。 阿木几次催促屠夫登上火炮船静养,或者先返回大本营,整顿一下队伍再来进攻。屠夫没有答应。 屠夫认为,现在自己一旦离开岛屿,这些荷兰人就会携带着瓷器和金子立刻离去,自己就全部前功尽弃,一无所获。 所以,他坚持着伤痛,打算今天一定要把瓷器和金子抢来。 如今,这些荷兰人孤立无援,虽然武器精良,可是,自己有两挺马克沁机关枪威力巨大,而且海盗人数众多,完全可以打死这些荷兰人。 屠夫对埃里克并没有太看在眼里,虽然自己不幸重伤,他也认为是刚才事发突然,是措手不及。 屠夫听见岛上再一次枪声大作,肯定是刚才进去的海盗们遇到了袭击,发生了战斗。 屠夫的伤很重,只能躺在担架上发号施令,他命令阿木带着一挺机关枪和三十多个兄弟去救援,自己则带着几十个海盗带着一挺机关枪后面跟进。 阿木小心翼翼地走进营地,前方的枪声已经停歇,几个幸存的海盗也逃回了海滩…… 阿木并没有轻举妄动,他感觉在这狭小的路径上,可能隐藏着敌人的埋伏。阿木很狡猾,如果不是这样,他也不可能成为屠夫的军师。 阿木决定将机关枪和三十多名海盗暂时安置在荷兰人的营地内,让他们在这里驻守。接着,他派遣两名机智灵活的海盗穿越茂密的树林,前往埃里克的据点,探查那里的情况并收集情报。 这个荷兰人的营地,现在成了海盗阿木的大本营。 屠夫等了一会儿,没有听见里面传来枪声,不知道阿木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决定立刻进入丛林。 屠夫和几十个海盗有了马克沁机关枪的武力后盾,有恃无恐的进入了丛林…… 威廉远远的看着海滩的动静,他看见屠夫带着大批海盗离开海滩进入了丛林,海滩上静悄悄。 他决定袭击海盗船。 此时的四艘海盗船上只有十几个海盗把守,威廉看着这四艘船只,一艘屠夫的巨大火炮船,船身八门火炮,装甲坚固不容易攻击。 另一艘是黄宇栋的装甲船,不知道为何现在被海盗抢来使用,船上的机关枪已经被拆卸下来,但是装甲坚固,他们也不想攻击。 其它两只海盗船也不小,很威武。这是屠夫帮凶的船只,如今两个船上的海盗头领都被打死了。 威廉带着十几个荷兰人悄悄的靠近了那两艘船只,他准备先炸毁这两艘海盗船。 每艘海盗船上都有几个海盗看守,这些海盗警惕性并不高。 威廉对着十几个荷兰队友说道:“他们的船上除了火炮是重武器,威力巨大,其它的不足为惧。 我们看准机会打死这些船上的守卫,抢来船只,如果抢不来,就扔手雷炸毁它们舰船。” 这些荷兰人纷纷点头,表示愿意听从安排。于是,他们迅速分散成四个小组,每个小组由三个人组成,分别负责攻击一艘海盗船。 这种分组方式进攻可以让海盗们自顾不暇,同时,枪声也能分散岛上海盗们的注意力。 威廉和他的队友们悄悄地靠近了海盗船,小心翼翼地躲藏在礁石后面或茂密的树丛中,静静等待着合适的时机狙击船上海盗。 他们目光紧紧锁定着海盗船上的动静,准备随时发动攻击。 没过多久,两个海盗走出船舱,站在甲板上观望海面动静,威廉看准时机,一枪打死了一个海盗。 他的十几个荷兰人队友也都纷纷开枪,瞬间打死了三个海盗。其余的几名海盗躲在船舱里不敢露头。 双方距离这么近,火炮也没有用。 威廉看见无法攻击到躲藏起来的海盗,恼羞成怒,他命令队友用手雷炸掉两艘海盗船。 这时候,四艘海盗船已经割断了缆绳,准备逃跑。 荷兰人把十几颗手雷扔进了阿桂和另一个海盗头目的船只,巨响之后,船只被炸了几个大洞,海水猛烈灌入,估计很快要沉入大海了…… 屠夫的炮船和装甲船借此机会,快速的离开了码头,躲进了大海。 威廉看见重创了两艘海盗船,心中大喜,然后,赶紧撤退,躲进了丛林。 他们刚刚躲进丛林里,海上传来几声炮响,屠夫的火炮炮弹就打过来。 如果刚才晚点进入丛林,这些荷兰人估计损失惨重,这些海盗用的不是实心穿甲弹,而是榴霰弹。 榴霰弹的特点是弹壁薄,弹头内装药量较大,弹头有引信。因此榴弹在炮弹接触到目标的瞬间就会爆炸,虽然难以击穿军舰的装甲,但是其爆炸时产生的威力大。 所以榴弹主要是用来杀伤暴露在甲板上的人员,或者是用来对付无防护的军舰,也更适合对付陆上步兵。 这些炮弹在刚才威廉他们躲藏的地方爆炸,可是,威廉他们都已经进入丛林深处了…… 屠夫他们刚刚进入丛林不久,便听到码头方向传来阵阵枪声和爆炸声,不禁心头一紧,脸色大变。 这种腹背受敌、两线作战的情况让他始料未及,心中满是震惊与不安。然而,屠夫毕竟是经验丰富的海盗头目,很快恢复镇定。 他自信火炮船的坚固程度,相信它能够抵御枪弹的攻击,因此并未急于回援码头,而是果断下令让手下的海盗们继续前行。 与此同时,那几个侥幸逃脱的海盗在看到码头上激烈的战斗后,也慌忙折返,躲进了丛林之中,不敢轻易露头。 也就是这个时间里,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也藏匿在附近岛屿上,观察野猪岛的战斗情况。 屠夫进入了营地,看见了阿木正在营地里和几个海盗研究进攻计划。 屠夫问道:“怎么停在这里,不前进?” 阿木看见海盗们这么快都来了,有些意外,说道:“这个营地是我们最好的大本营,可以驻扎和救护,这里还有各种补给食物和淡水。 我们要守住这个营地,然后步步为营,包围荷兰人的据点。 我已经安排兄弟从侧面进入丛林,去前方打探动静,我们了解到了详细情况,再步步合围。” 屠夫听着阿木的话,不禁点了点头,心中暗自思忖:“这个阿木说得有道理!” 他转头望向营地。 这个营地,是埃里克耗费了大量心血构建起来的,里面的物资和设备可谓一应俱全。 此刻的营地刚才战斗过,很凌乱。 许多瓷器还未被清理干净和包装,它们零乱地堆放在箱子里,或随意地散落在地上。 这些瓷器曾经承载着人们的生活,也是重要的商品和文物,现在却成为了战争的牺牲品。 屠夫等人正乱糟糟地商议着进攻计划。 然而,他们并未察觉到,威廉带领着他的十多个队友已经悄然接近了营地…… 第340章 投鼠忌器 威廉刚刚成功地袭击了两艘海盗船后,立刻带领着十个勇敢的队友迅速钻进了茂密的丛林之中。 他对这些荷兰队友说道:“我们应该前往营地附近观察一下情况。 刚才丛林里发生了激烈的战斗,这些海盗们是否会选择躲藏在营地内呢? 如果在营地,我们就再打他们一下!” 队友们都同意威廉的建议。 于是,威廉和他的队友小心翼翼地悄悄绕到了营地附近。他们动作敏捷的穿过丛林到了营地附近。 威廉透过茂密的草丛,惊讶地发现竟然有数十个海盗正盘踞在营地里。 那个受伤的屠夫躺在担架上,四周围满了海盗,他们好像在商议什么…… 威廉打算偷袭一下这些海盗,然后迅速离开这里,他就和队友们简单商议一下如何进攻和撤退计划,队友们欣然接受。 此时,屠夫感觉这么多人都在营地里驻扎,乱糟糟的一片,目标太大,很容易被荷兰人袭击。 于是,他刚要准备离开营地,继续向前进,但就在这时,变故突生。 突然,树林里传来十几声枪声,接着,身边倒下了十来个海盗。 “不好,有埋伏!”有个海盗喊道。 海盗们大惊,纷纷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射击,瞬间枪声响成一片! “该死,这些荷兰杂种竟然敢偷袭我们!”屠夫愤怒地骂道。 “大家小心,不要乱,保护老大!”阿木喊道。 然而,混乱已经开始蔓延,请来的一些海盗惊慌失措,四处逃窜。 “混蛋,谁让你们跑的?给我回来战斗!”屠夫怒喝。 但是,请来帮忙的那些海盗并不听命于屠夫,阿桂死了,刚才,另一个海盗头目也死了,他们的手下无心再战,纷纷躲避…… 不过屠夫的几十个手下都很勇猛,他们一边还击,一边掩护着屠夫躲在安全地方。 威廉他们在丛林里有大树的掩护,并没有受伤,他看见已经给海盗们造成了混乱,不再恋战,马上带着十几个队友钻进了丛林躲起来…… 枪声停了…… 屠夫看着死伤的十来个海盗,心中大怒,他已经知道刚才在营地里驻扎实在是下策。这里易攻难守,四处都是丛林,很容易被伏击。 “我们整顿队伍,伤员留在这里,派几个兄弟保护伤员,其余人都去进攻埃里克!” 屠夫对阿木命令道。 阿木也被这突然袭击打乱了思路,现在他很惶恐,连忙答应。 屠夫看着手下的海盗们,眼神中闪过一丝狡黠:“你们听好了!现在我们要分成三路前进。”海盗们纷纷点头表示明白。 屠夫接着说道:“刚才我们在小路上已经被伏击过一次了,所以这次我要改变策略。 让两队兄弟先悄悄地从小路两侧的丛林里前进,扫清那些躲藏在丛林中的荷兰人障碍。 我带着马克沁机关枪在后面,从小路前进。” 于是,海盗们按照屠夫的指示分成了三支队伍。其中两队悄然进入小路两侧的丛林,小心翼翼地搜索着荷兰人的踪迹。 另一队则跟着屠夫,紧紧握着手中的武器,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敌人。 屠夫躺在担架上走在后面队伍里,前后几十个海盗保护着他,还有两挺马克沁机关枪,海盗们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的动静。 他们知道这里地形复杂,荷兰人也都很勇猛和狡猾,不能有丝毫的疏忽。 没过一会儿,在丛林中前进的海盗们真的与范迪克的队伍相遇了。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战斗,枪声、喊叫声此起彼伏。 屠夫听到前方传来的枪声,冷笑道:“看来真的这招好用,他们都在暗处,我们就也从暗处前进。” 他命令手下加快步伐向前走去,支援自己的海盗同伙。 前方丛林里的两支海盗人数不少,而且这些海盗都很擅长丛林作战,打起仗来,机灵的像个猴子,范迪克寡不敌众。 遭遇战中有几个荷兰人伤亡,迫不得已,范迪克带着剩下的荷兰队友,退到了埃里克的据点。 埃里克看见范迪克胳膊上受了伤,只带着七八个队友回来,急忙询问发生的情况。 “他们呢?你们没有守住?” 埃里克急忙问道。 “第一次从小路上过来二十多个海盗,被我们打死了十多个人,其余的海盗被打跑了,我们没有伤亡。 刚才,我们依旧在丛林里埋伏,没想到海盗们也从树林里冲过来,双方打在一起。 本来人数都差不多,可是,丛林里又来了十多个海盗支援。他们动作敏捷,枪法很准,我们寡不敌众,有几个队友被打死了……” 范迪克很沮丧的说道。 埃里克心里一惊,这个屠夫的进攻策略很高明,就这样破坏掉了埃里克的伏兵…… 范迪克说道:“海盗们很快就会进攻这里,我们不能死守此地,很容易被包围,还是要有一部分人在四周策应,我的伤没事。” 埃里克点点头,他让队医给受伤的人包扎一下,接着,他让范迪克带着队友继续躲进丛林里埋伏,展开游击战内外策应。 范迪克挑选了十来个精悍的荷兰队友,躲进了丛林。这次他们没有走远,只是藏在据点附近的丛林里,因为保护这些箱子是他们的首要任务。 埃里克看着范迪克带着十几个荷兰队友重新进了丛林,心中有些担忧,他不知道威廉那边进展如何?是否炸掉了海盗船? 就在埃里克在这里忧心忡忡的时候,屠夫带着两挺马克沁机关枪和几十个海盗已经进入了这片空地附近…… 在这空地前方,六七十个海盗各自找到树木掩护,围住了埃里克这些荷兰人。 屠夫并没有马上进攻,因为他看见了埃里克用瓷器箱子堆成的工事…… 屠夫一愣,他很意外。 这些瓷器价值连城,是他们要拼死打劫的目标,现在投鼠忌器,成了荷兰人的挡箭牌,他没有想到…… 屠夫可不想弄碎这些箱子和瓷器。他感觉自己人多势众,还有机关枪,这些荷兰人不过是瓮中之鳖。 屠夫看了一下四周情况后,嘴角泛起一丝冷笑,显得有恃无恐。此刻,他的伤口已经被妥善处理过,身体状况有所恢复,可以站起来自由行动。 “怎么样?我们要怎么进攻呢?”屠夫向阿木问道。 阿木皱起眉头,对于埃里克搭建的掩体工事也感到十分惊讶,他没想到对方会选择这样的战术。 “我们不能用机关枪扫射,会打碎那些箱子,就前功尽弃了。我想想……”阿木低声说道,同时脑子里飞快地转动着,思考着新的进攻策略。 就在这时,突然传来一阵密集的手雷爆炸声和枪声,是荷兰人开火了! 刚才,埃里克透过望远镜观察到,一群海盗正快速接近他们的据点。 他对着二十多个队友说道:“终于来了!那就让他们尝尝我们的厉害吧!大家不要轻易露头,他们不敢开枪射击这些箱子,我们看准了再打!” 这些荷兰人都做好了战斗准备。 屠夫的海盗们到了埃里克据点前方,躲在草丛里,各自找好进攻的位置准备进攻。 屠夫和阿木商议如何不破坏这些箱子,还能打死荷兰人。 埃里克可没有商议,他赌这些海盗不会动用机关枪,这些箱子成了护身符。 于是,埃里克命令队友们用手雷炸前方的草丛和树林,当海盗们四处躲避的时候,就瞄准开枪射击。 这些荷兰人躲在掩体工事里很安全,他们选择了先投掷手雷。 海盗们躲在大树后,步枪不容易瞄准,然而,荷兰人的手雷却能轻易地落入丛林中交错着爆炸,会给海盗们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荷兰人身材高大,力气不小,他们的手雷投掷距离远且威力大。 一颗颗手雷被扔出后,爆炸声响彻整个小路口的树林,掀起了一片尘土和烟雾。虽然有大树的掩护,隐藏在其中的海盗们还是遭受了打击,瞬间,被炸死炸伤了好几个。 屠夫看到荷兰人开始进攻,心中一惊,急忙下达了反击的命令。他没有使用机关枪 …… 他还特别嘱咐手下的海盗们不要射击箱子,只攻击露头的荷兰人,海盗们有些缩手缩脚。 就这样,双方胶着在一起,谁都不敢贸然出来进攻,双方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取得胜利。 范迪克听见枪声,钻出丛林一看,打起来了,就带着丛林里的队友绕到海盗的藏身之所,开几枪袭击一下这些躲在树林里的海盗,打完就跑。 海盗们腹背受敌很被动…… 屠夫看见战况对自己不利,有些烦躁的问阿木: “怎么办?我们如何打死这些躲在箱子后的荷兰人?” 屠夫很佩服阿木的头脑聪明…… 阿木看着这些荷兰人工事,他也没有好的办法,最头疼的是隐藏在丛林里的这些荷兰人。 这些人会出其不意的袭击一下,然后迅速逃跑,海盗们被打的草木皆兵,焦头烂额。 现在屠夫询问解决办法,阿木硬着头皮说道:“我们可以等到天黑再进攻……” “哦?可是天黑如何进攻呢?荷兰人有手雷,我们一靠近,他们就会开枪和扔手雷。我们还不想打碎箱子……” 屠夫摇摇头,沮丧的说道。 阿木心中清楚,屠夫所言不假。即使夜幕降临,但状况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要想接近那些荷兰人的工事,依然没有什么好办法...... 他透过树林的缝隙,看着前方的荷兰人工事。这些工事的外围环绕着一圈装满瓷器的箱子,而箱子背后或许还隐藏着石块等掩体,从外部无法看清内部的具体情况。 数十个箱子整齐地排列成n型,形成一道防线。工事上还设有了望孔和射击孔,构造精巧,仿佛一座堡垒。 而这堡垒的最外面保护层居然是价值连城的易碎瓷器…… 这个埃里克胆子很大,他在赌,赌人性,赌屠夫不敢朝着这些瓷器开枪…… 阿木看见了荷兰人背后的山崖,凝视一会儿,有了主意,说道: “阿夫,你看这山崖是垂直的,我们可以避开正面交锋,派人从后面登上山崖,从顶上向下垂直进攻,扔石头或者开枪都能砸死这些荷兰人。 如果投掷和开枪时候保持尺度,也不会弄碎这些箱子。 还有一个办法,让我们这里会抓蛇的人,去丛林里抓一些毒蛇,从山崖顶上抛在荷兰人阵地里,他们也许会受惊吓而逃,或者造成慌乱。 这些荷兰人受到来自头顶的各种攻击,不容易守住这个工事,一旦他们逃跑,离开了这个工事,我们不就得到这些箱子了么?” 阿木说完,有些得意…… 屠夫听阿木说完,看了看这个山崖,果然阿木说的是个好主意,也许真的可行。 他笑着夸赞道:“嗯,好主意!我怎么没想到,真有你的……” 屠夫虽然心狠手辣,但也不是完全没有优点。他有一个特点,就是对于下属的正确建议,能够虚心接受。 此外,屠夫还非常注重赏罚分明,这种领导方式使得手下们都非常敬重他,阿木也愿意为他出谋划策。 尽管屠夫有时候会表现得冷酷无情,但在面对重要决策时,还是会听取大家的意见,并认真考虑各种可能性。 这也是他能够成为海盗首领的原因之一,屠夫的性格并不刚愎自用。 就在这些海盗们开始研究如何进攻的时候,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登上了野猪岛。 此时,太阳已经西斜,天色逐渐昏暗下来。野猪岛的海岸线上,海浪不断地拍打着岸边,发出阵阵轰鸣声。 天空中弥漫着一片灰蒙蒙的雾气,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夕阳的余晖映照在海面上,呈现出一抹鲜艳的红色,仿佛是鲜血染红了海水一般,令人心生恐惧。 陈二爷和老李他们抬头看向天空,大家看了看那血红色的云,心中都涌起一股奇异的感觉。 然而,众人没有将其视为特别重要的事情。毕竟,现在正面临着更紧迫的任务。 陈二爷和黄宇栋带领着二十多个兄弟,抬着沉重的马克沁机关枪,小心翼翼地穿梭在茂密的丛林中。 他们沿着枪声传来的方向前进,最终摸到了山崖前荷兰人工事附近。这里是埃里克的防线,这里也有屠夫要得到的瓷器和金子。 黄宇栋和陈二爷的来临,使小岛上的局势发生了变化。原本占据优势的海盗不再独大,双方变得势均力敌。 这种平衡的打破,使得战斗更加激烈和残酷…… 第341章 激战孤岛 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接近了埃里克的据点,大家透过树丛,看见海盗们躲在丛林里和这些荷兰人在互相射击。 海盗们害怕打碎箱子,所以开枪都很谨慎, 荷兰人躲在工事里,背后是山崖,防守的很严密,这些荷兰人不时的扔出手雷,丛林里火光一片。 可是,荷兰人要是打算冲出来突围,还是很危险和困难,看情况双方就这样僵持着很久了。 黄宇栋对着十几个兄弟说道:“我们兵分两路,我和老李哥、张文龙带一队兄弟在这里正面攻击海盗,吸引火力和注意力。 你们跟着陈二爷和梁风在丛林里绕到海盗后面进攻。我们两面夹击,就可以打退海盗的阵脚,要注意他们的机关枪。” 那十几个潮汕兄弟齐声答应, 他们拿着武器,跟着陈二爷和梁风进入了丛林。 黄宇栋估算一下时间,感觉陈二爷他们已经快接近了海盗埋伏的地方,他举起枪朝着对面丛林开了一枪。 这一枪并没有击中目标,海盗们被手雷炸的都躲在了大树后面隐蔽,很难被击中。 不过,这一枪之后,黄宇栋这十多个兄弟密集的子弹都射向了对方丛林,把屠夫他们这些海盗吓了一跳! “他们来了援兵,我们撤吧!!” 阿木睁着一只惊恐的眼睛,有些慌乱的说道。 阿木实在是对这个野猪岛充满恐惧。 屠夫看着飞来的密集子弹,也确定这不是刚才的荷兰人在进攻,而是人数众多的队伍在朝自己射击。 他一着急,咳嗽几声,吐出一口鲜血…… “我们先撤退,这么多箱子放在这里,他们不敢离开,我们不和他们硬拼! 按照你说的办法,先让兄弟们去捉毒蛇,然后从山顶上进攻,我们现在进入丛林,你带人去营地救护那几个受伤的弟兄。” 屠夫还很镇静,他低沉的命令道。 阿木有些无可奈何,他脑子很聪明,虽然怕死,但是对屠夫的命令不敢违抗。 随着屠夫一声令下,海盗们纷纷撤退,如潮水般涌入丛林深处。与此同时,陈二爷和梁风带领着十来个潮汕子弟,悄然抵达了海盗附近。 双方短兵相接,瞬间爆发激烈冲突。一阵密集的枪声响起,海盗们猝不及防,被突如其来的袭击打得死伤惨重。 这群海盗惊慌失措,乱成一团,在丛林里,根本看不清楚敌人在哪里,所以机关枪也不好瞄准射击,海盗们急忙保护着屠夫,狼狈不堪地逃入了丛林之中…… 陈二爷和黄宇栋看见打退了海盗,都很高兴。他们并没有追击,都钻出了丛林,黄宇栋对埃里克喊道:“喂!埃里克,我们来的及时吧?” 这些荷兰人刚才看见来了援兵,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喜悦之情。 他们本以为自己已经陷入绝境,但现在却看到了希望。他们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有黄宇栋带着一支华人队伍前来帮助他们,这让他们感到非常惊讶和感激。 埃里克从掩体内走出来,脸上洋溢着激动的笑容。他张开双臂,大步走向黄宇栋,两人紧紧拥抱了一下! 荷兰人原本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只能凭借自己的力量顽强抵抗海盗的攻击。但现在,他们突然得到了解围,而且还增加了新的战斗力,这让他们各个兴奋异常。 众人开始重新审视周围的局势,对胜利突围都充满了信心。 不一会儿,范迪克和威廉也都回到了据点,他俩看见黄宇栋带着几十个兄弟来支援,都很感激和意外。 威廉说道:“我们炸毁了两艘海盗船,还有两只舰船退回了大海。 其中一艘是黄老板的装甲船被海盗控制,我们没有攻击……” 黄宇栋听了有些尴尬。 于是,黄宇栋就将所有发生过的事一五一十地讲给了埃里克,包括黄浩遇害、装甲船和两挺马克沁机关枪被抢、与总督的会面和关于合作的讨论,以及海军即将打击海盗的计划等。 埃里克听完后非常高兴,对黄宇栋赞肃然起敬。他完全没有预料到黄宇栋能如此干练,几天内说服了总督入股。 同时,对于他侄子黄浩的死,埃里克感到十分惋惜,安慰了黄宇栋几句。 这时,太阳渐渐西沉,天空开始染上暮色,夜晚的阴影逐渐笼罩大地...... 陈二爷看了看这个空地和背后高耸的山崖,说道:“我们要离开这里,这里虽然适合防守,可是,如果对方从山顶上攻击,我们就会一败涂地,损失惨重。” 埃里克和黄宇栋不以为然,他俩认为屠夫已经被打跑了,不会再来进攻,这两人被胜利冲昏了头脑,都有点大意了…… 黄宇栋自信满满地说道:“现在天色已晚,这些箱子沉重且数量众多,难以在夜间安全运输和搬运。 我们不妨将它们暂且放置在这里,待明日清晨,再一同运往船上,然后启程离开这个地方。 毕竟,那些海盗们遭受如此重创,想必也不敢轻易再来打劫。” 埃里克表示赞同。这次战斗的胜利使得他们得以摆脱困境,但同时也对未来充满期待。 他并未意识到,命运的齿轮正在悄然转动,一场更大的危机即将降临…… 陈二爷看见二人没有听从自己意见,心中不禁涌起一丝担忧。他也明白此时天色已晚,这几十箱货物的确不易搬运。 于是,陈二爷决定不再坚持己见。 埃里克让范迪克和威廉带领众人前往营地寻找一些炊具,并准备生火做饭。 这个决定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大家都已经疲惫不堪,饥肠辘辘,此刻最需要的就是一顿丰盛的晚餐来恢复体力。 夜幕降临下,人们开始忙碌起来。他们一边寻找着合适的地方准备搭建炉灶,一边收集木柴来生火。 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期待的神情,希望能够尽快品尝到美味的食物,打了半天仗,大家都饿了…… 范迪克和威廉带着十来个人去了营地取炊具,他们到了营地,正好遇见阿木来通知营地里的伤员离开。 对方人数众多,可是范迪克和威廉都觉得海盗如今已经是强弩之末,不堪一击。 狭路相逢勇者胜。 范迪克和威廉意识到情况不妙,他俩决定先下手为强。于是,他们率领手下冲向阿木等人,双方在营地里展开了激烈的交战。 阿木带来了二十多个海盗,加上营地里原本的十来个海盗,他们人数众多,而且还拥有一挺马克沁机关枪。这使得他们在火力上占据了优势,但范迪克和威廉并没有退缩。 范迪克带领一部分人正面冲锋,吸引敌人的注意力,而威廉则率领另一部分人从侧面迂回包抄。 在激战中,范迪克展现出了他的勇猛和无畏,他挥舞着手中的武器,奋勇杀敌。可是,敌人的马克沁机关枪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不断有同伴倒在血泊之中。 在激烈的战斗中,范迪克发现了阿木的位置,阿木身边有好几个海盗掩护,还有一挺马克沁机关枪,阿木握着机关枪对着躲在树林里射击的荷兰人扫射。 范迪克枪法很准,他远处狙击打死了阿木。 随着阿木的倒下,敌人的士气大挫,不过,这些海盗非常勇猛,他们人数众多,喊叫着继续用机关枪疯狂的扫射荷兰人。 范迪克和威廉带着的十多个荷兰人,被打的血肉横飞,威廉被机关枪打成了筛子,范迪克也被打断了一只胳膊。 范迪克看见情况不利,急忙带着残余的几个人撤退到埃里克的身边。 陈二爷和埃里克他们听见营地传来马克沁枪声,马上意识到情况不妙。 果然,不一会儿,范迪克捂着流血的胳膊,带着几个伤员跑了回来。 “我们遭遇了阿木,他有机关枪,威廉阵亡了,损失了十来个队友!屠夫不知道躲在哪里!” 范迪克怒不可遏的喊道。 埃里克脸色大变,心中涌起一股恐惧。他原本以为这些海盗只是乌合之众,没想到他们如此勇猛,还拥有马克沁机关枪! 看来,刚才之所以没有对自己进行扫射,完全是因为不想打碎那些珍贵的瓷器。 想到这里,埃里克不禁感到一阵后怕,如果不是这些瓷器做掩护,屠夫投鼠忌器,后果将不堪设想。 原本欢快的气氛瞬间凝固,人们的脸上都露出了惊恐和担忧的神色。 大家纷纷议论起来,猜测着这些海盗是否还在附近,以及他们接下来会采取什么行动。 埃里克紧紧皱起眉头。 “赶紧给范迪克他们包扎伤口止血!” 埃里克对着一个队医说道。 随后,他看向黄宇栋和陈二爷:“怎么办?这些海盗并没有离开,他们还有机关枪,我们的船只情况如何也不得而知。” 黄宇栋也是一愣,他没想到这些海盗很顽强,而且比想象之中贪婪…… 陈二爷说道:“我们不能守在一起,还是要分散起来保护这些瓷器,大家都聚集在这空地,目标太大。而且,还要防备海盗从山顶向下进攻。” 埃里克和黄宇栋连忙点头,他俩现在对陈二爷的意见很重视,都不自禁的抬头看了看背后高耸的山崖…… 山崖不低,笔直陡峭,很险峻,前方三面都是丛林,正对着一条新开出的小路。 这些箱子堆积在山崖前三十米之内的范围,围成工事掩体。 陈二爷说道:“现在天色已晚,营地里又有海盗驻扎,他们有机关枪,不能硬拼。 这些箱子天黑也不好搬运,就守住一夜。等到明早天亮了,再突围到码头,拉着这些瓷器离开野猪岛,去往雅加达。 而且,贺阳已经去雅加达寻找海军支持,他们明早也会来支援我们。” 陈二爷说完,若有所思,他又抬头看了一眼山崖,对着黄宇栋说道:“我们应该派几个兄弟到山顶防守,以防海盗趁着夜色,爬上山顶进攻我们。” 黄宇栋看着黑漆漆的山崖,他觉得可能性不大。不过,他感觉安全为主,还是同意了陈二爷的意见。 于是,陈二爷决定让梁风和张文龙带着十个潮汕兄弟,还有五个荷兰人趁着夜色, 从山后面爬上山顶防守。 这些人都没有吃晚饭,打了半天仗有些饿,埃里克说道:“大家都饿了,不急于一时,我们打点野味,凑合一顿,吃饱了再爬山。” 黄宇栋和陈二爷觉得不差这一会儿功夫,就同意了。于是,陈二爷让梁风和老李、张文龙他们带着十几个人去丛林里打猎,给大家弄吃的。 陈二爷虽然对兵法有所了解,但他并非专业的军事将领,缺乏实际作战经验。 当他发现这个据点的防守存在漏洞时,本应迅速做出反应,并派遣人员前往山顶进行防守。 然而,由于他的犹豫和不果断,未能及时采取行动,错过了最佳时机。 战场上的局势瞬息万变,每一刻都可能决定胜负。 夜色降临了,梁风他们打猎准备晚餐的时候,海盗屠夫已经派人悄悄的爬上了山顶…… 在大清朝时期,发生了一场影响深远的事件,就是在大渡河旁,太平天国悍将翼王石达开的那场儿子出生盛宴。 当时,石达开率领的太平军被清军追击下,应该兵贵神速,迅速渡过大渡河得以生存。 此时,石达开的一个小妾恰巧为他生了个儿子,石达开非常高兴,竟然下令全军原地休整三天,庆祝幼子的降生。 正是由于这三天的休整期,使太平军贻误了绝佳的渡河时机。 三天之后,河水已经开始暴涨,对岸的清军也早已布置好了防线。 可见,局势本来并非不可扭转,却因为石达开贻误战机,落入了绝境。 这场宴会让太平军失去了渡河的最佳时机,很快被清军追上,石达开率领的3万大军在大渡河畔,遭到了清军的三面围攻,最终全军覆没。 石达开被押送成都,凌迟处死,而太平天国也因此走向灭亡。这个故事充满了戏剧性和悲剧色彩,成为历史中的一个重要节点。 石达开犯了李自成在山海关大战类似的错误。 南洋岛上,埃里克的这顿丛林晚餐,也成了转折点…… 陈二爷、黄宇栋、以及埃里克的疏忽大意和时间观念淡薄,他们没有及时安排山顶防守,也差点葬身孤岛…… 第342章 一败涂地 半个小时左右,梁风他们打猎满载而归,打了两只野猪和两只鹿,还猎到到几只长相怪异的鹿豚。 鹿豚不是鹿,而是猪科动物。长的跟普通的家猪十分相似,圆盘的身躯下长着四条粗壮而有力的双腿。脸部向前突出,拥有猪最典型的特征,猪鼻子。 不过它的皮肤粗糙为灰褐色至黑色,皮肤上毛发稀疏而短,能够看到大大的褶子。最丑的当属鹿豚的脸,不仅从嘴两边长出了又尖又长的獠牙,脸上还长了两根獠牙。 獠牙挡在眼睛前方,向斜后方弯曲生长,看起来面目可憎,是个不好惹的家伙。 它这长相,想要找出比它还丑的猪,的确不容易。正是这可怕的长相,让它被誉为世界上最丑的猪。 鹿豚在印尼一些岛屿上有些少量分布,它们喜欢群居,不小心被梁风他们打死了几只。 埃里克他们在空地上点燃了篝火,开始分割这些野味,烤肉裹腹。 埃里克一脸严肃地命令着那几十个荷兰人:“你们分成四组,每组四个人,分别去空地四周的丛林里巡逻,确保安全,发现异常及时示警。” 埃里克的眼神充满了担忧,因为他害怕那些海盗会趁着夜色,悄悄地埋伏在丛林中,对正在篝火边烤肉的人们发动突然袭击。 这些荷兰人接到命令,开始分组巡逻。 这真是令人难以忘怀的一天! 荷兰人失去了威廉,还有十几名队友受伤甚至死亡。埃里克心情非常沉重,他默默地思考着接下来该怎么做。 最终,埃里克下定决心,等天一亮,他们就要开始搬运那些珍贵的瓷器和金币,离开这个危险的野猪岛,前往雅加达。 不一会儿,烤肉熟了,有了香味儿,不过没有了杜松子酒和油盐酱醋等佐料,只能凑合着吃肉裹腹。 大家围坐在一起,享用着烤肉,同时讨论着白天激烈的战斗,并推测着海盗们可能采取的下一步进攻计划。 范迪克在与海盗的激战中表现英勇,成功击毙了阿木,他的胳膊也不幸折断。经过队医一番努力,骨头终于接上了,但是,右胳膊仍然无法活动自如。 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突然间,从山顶上飞来几个巨大的袋子,这些袋子柔软而沉重,准确无误地落在了烤肉的人群中间。 众人惊愕不已,纷纷停下手中的动作,目光投向这几个袋子,心中充满了疑惑和好奇。 大家急忙抬头望去,只见那黑漆漆的山崖无法看到顶部。他们仔细观察四周,但并未发现任何异常之处。于是,纷纷将目光转向地面上的口袋。 几个袋子并未被扎紧口子,数十条毒蛇从里面缓缓爬出。这些毒蛇形态各异,有的长而粗壮,有的短而细瘦;蛇的颜色也各不相同,有黑色、绿色、棕色等等。 每条蛇都吐出长长的信子,发出嘶嘶声,让人毛骨悚然。 其中一些毒蛇的三角脑袋显得格外狰狞可怕,它们的眼睛闪烁着凶狠的光芒。有些毒蛇是南洋眼镜蛇,有些则是银环海蛇等剧毒蛇种。 此外,还有十几条哈根竹叶青,也被称为黑绿烙铁头蛇。这种蛇属于竹叶青蛇属,通常在白天会躲藏在大树上或树洞里休息,夜晚才会出来活动并捕食猎物。 此蛇性凶猛,会主动攻击。此蛇在东南亚一些地区非常着名,且富有宗教色彩,马来西亚蛇神庙中供奉的神蛇就是黑绿烙铁头。 众人一看地上的爬的都是剧毒无比的蛇类,无不大惊失色。 这些毒蛇看见众人火光下惊恐的围着它们,毒蛇感受到了威胁,仰起头露出獠牙,吐着信子,开始对这几十个人攻击! 它们快速地爬行着,咬向众人的脚踝,有些人试图用手中的火把驱赶毒蛇,但毒蛇并没有退缩,反而更加嚣张。 几个荷兰人和潮汕子弟瞬间被毒蛇咬伤,他们痛苦地倒在了地上,身体抽搐着。 其他人看到这种情况,纷纷惊慌失措,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有人试图帮助受伤的人,但更多的人则选择了逃跑。 大家再也顾不上吃烤肉,惊叫着四散躲避,试图避开毒蛇的追击。整个场面变得混乱不堪,人们都陷入了极度的恐慌之中。 老李和梁风在武夷山盗悬棺时候,差点命丧蛇口,平时都谈蛇色变! 这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五颜六色的毒蛇,而且近在咫尺,他俩疯了一样,飞快的跑向丛林躲避。 即使强悍如老李和梁风,也有惧怕的东西。 张文龙和黄宇栋、陈二爷虽然并不害怕蛇,但是,在这漆黑的夜晚里,这些毒蛇极其灵活且具有攻击性。 一旦不小心被它们咬伤,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他们不仅要保护自己的安全,还要确保其他人不受到伤害。 陈二爷和黄宇栋迅速做出反应,一边大声呼喊着让大家尽快避开毒蛇,一边掏出左轮手枪,向着那些逼近的毒蛇开枪射击。 然而,山顶上又扔下几袋子毒蛇,空地上,这些毒蛇越来越多…… 随着毒蛇数量的不断增加,场面更加失控。人们开始惊慌失措地四处逃窜,试图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躲避。 一时间,整个据点空地上变得混乱不堪,不时传来被毒蛇咬伤的痛苦哀嚎声。 就在这时,山顶上传来了一阵密集的枪声! 原来,那些海盗们早已埋伏在山顶上,等待着最佳时机发动袭击。 此刻,这些伏击的海盗瞄准了空地上正在四散躲避的荷兰人和潮汕兄弟们,而这些人都忙于应对毒蛇的攻击,根本无暇顾及来自山顶的威胁。 海盗们躲藏在山顶之上,熊熊燃烧的篝火下,荷兰人和华人的身影清晰可见,但山下的人们,却无法察觉到这些隐藏的海盗射手。 几声枪响之后,又有几名荷兰人和潮汕子弟倒在了地上…… 埃里克和黄宇东急忙下令朝着山顶开火,马克沁机关枪密集的子弹,如雨点般打向山顶,岩石被子弹打的火花四溅。然而,这并没有给海盗们带来太大的伤害。 海盗们不停的变换位置,躲在石头后面和草丛里,朝着山下射击,他们没有用马克沁机关枪扫射,只是用步枪冷静的狙击。 这是一场完全不对等的战斗,敌人隐藏在暗处,而埃里克他们则暴露在明处,成为了活靶子。无论是华人还是荷兰人,都面临着巨大的威胁。 更糟糕的是,脚下还潜伏着无数条毒蛇,它们悄无声息地游弋着,随时准备发动致命一击。这些毒蛇不仅让人们感到恐惧,也给他们的行动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在这样的双重威胁下,埃里克他们瞬间陷入了混乱和恐慌之中。 有些人被毒蛇咬伤,痛苦地倒在地上;有些人则不幸被子弹击中,伤势严重。 整个场面一片狼藉,充满了血腥和绝望。 “赶紧躲进丛林里!” 埃里克大喊。 大家顾不上那些瓷器箱子,都纷纷躲进了丛林。 就在这时,一阵震耳欲聋的马克沁机关枪声骤然响起,如同一阵惊雷划破寂静的夜空。 刚刚躲进丛林里的这几十个人,瞬间被打的血肉横飞,开枪的正是早已埋伏在据点附近、静待多时的屠夫! 屠夫带领着数十名手下,早已在据点周围悄然潜伏许久,未露出丝毫踪迹。 当他们目睹荷兰人和华人被毒蛇攻击,惊慌失措地逃离瓷器箱子,躲藏进丛林时,屠夫再也无所顾忌! 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动突袭,一举击毙了正在巡逻的几名荷兰人。 紧接着,两挺马克沁机关枪火力全开,上千发子弹如同狂风暴雨般倾泄而出,无情地射向了刚刚躲入丛林的那些荷兰人和华人。 在如此密集的弹幕攻击下,荷兰人和华人们都猝不及防,毫无还手之力,纷纷中弹倒地,鲜血染红了这片土地。 丛林中的树木也遭受了重创,枝叶横飞,一片狼藉。 范迪克刚刚包扎好被打断的胳膊,不幸又被机关枪子弹打中胸膛,不幸丧命…… 黄宇栋和埃里克也被打伤,虽然没有命中要害,也流血不止。 埃里克他们急忙朝着丛林深处躲避子弹。 黄宇栋缓过神来,骂道:“我们也有机关枪!开枪!” 他命令兄弟们用两挺马克沁机关枪朝着屠夫的方位对射还击。 那些荷兰人也开始不停的扔出手雷,瞬间,海盗们也有不少人中枪或者被炸受伤,双方隔着百米不到的空地激战在一起。 马克沁机关枪的威力巨大,在机关枪的火力压制下,很多人趴在地上,被打的抬不起头来,而很粗的大树也能被机关枪子弹打断。 激烈的枪声和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不断响起,火光直冲天际,照亮了整个夜空。 这个原本宁静的南洋小岛,此刻已被战火所笼罩,再也无法保持平静与安宁。 所有的争斗都源于那些沉睡于水下七百多年后,终于重见天日的金子和珍贵瓷器。 它们成为了人们争夺的焦点,引发了纷争和杀戮。 屠夫看到敌人手中同样持有机关枪时,心中一惊,知道再继续战斗下去可能会带来更大的伤亡。 于是,他果断下令让手下的海盗们迅速撤退至附近的丛林中躲避。 而那些装满瓷器的箱子,则孤零零地堆放在原地,仿佛在诉说着这场战斗的残酷和无奈。 四周不时传来伤员痛苦的哀鸣声,令人心生怜悯。 而威胁最大的是,来自山顶上的海盗枪手。 他们借着火光,不时的瞄准射击这些荷兰人和华人,黄宇栋和埃里克的兄弟们好几个人倒在冷枪之下。 刚才,老李和梁风看见毒蛇,两个人吓得脸色苍白,浑身发抖,第一个撒腿就跑。 他们一边跑还一边喊着:“有蛇!有蛇!” 他们两个都是非常害怕蛇的人,看到蛇之后,吓得魂飞魄散,完全失去了平时的镇静。 此时,老李和梁风已经跑到了远处的一棵大树后面,他们喘着粗气,心脏砰砰直跳,仿佛要跳出嗓子眼儿一般。 过了好一会儿,他俩才逐渐缓过神来。 当他们看到队友们正在与敌人激烈交火时。于是,他俩个拿起步枪,向战场跑去,想要帮助陈二爷他们。 但是,当他俩到达战场时,却发现情况比想象中的还要糟糕。 海盗的火力太猛了,他们俩根本无法靠近。而且,由于天黑,无法看清敌人的位置,只能盲目地开枪射击。 丛林里不时的听到几声惨叫,那是队友中枪倒地,老李和梁风心中一阵悲痛,急忙从树林里找到了陈二爷和黄宇栋。 “二爷,赶紧撤退进入丛林躲避!不能硬拼!” 老李喊道。 黄宇栋骂道:“我们也有机关枪!我不信打不死他们!” 他有些声嘶力竭。 梁风沙哑的嗓子说道:“黄老板,不要硬拼,我们先撤退,再想办法报仇。 海盗在山顶上有枪手在暗处射击,我们机关枪响的地方,海盗在山顶上很容易发现我们的射手,被他们居高临下开枪狙杀。 而且地上还有毒蛇…… 很多兄弟被蛇咬伤,被机枪打伤,都需要赶紧医治,目前局势对我们很不利!” 黄宇栋觉得梁风说的不错,也不再坚持,但是恨恨不已…… 黄宇栋冷静下来,陈二爷和埃里克也都意识到局面严重性,再这样打下去,真的会全军覆没。 于是,他们带领大家撤退进丛林深处。 夜幕深沉,月光如水洒向大地。 这场战斗,屠夫率领的海盗们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 海盗们不仅成功地重创了荷兰人和华人,更是逼迫荷兰人不得不放弃那些珍贵的瓷器箱子掩体工事。 这一战,屠夫展现出了强大的决断力和智谋,出击时机掌握的非常精准,让对手陷入绝境。 而埃里克和黄宇栋等人则一败涂地。 他们几个人都受了伤,范迪克也阵亡了,队伍遭受重创,士气低落。面对如此局面,大家都感到无助和沮丧。 海盗们和埃里克等人都已经躲入了茂密的丛林之中,开始整顿自己的队伍,救治伤员。 篝火依旧熊熊燃烧着,照亮了周围的黑暗。 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二十几具荷兰人和华人的尸体,鲜血染红了土地,散发出浓烈的血腥气息。 这些死去的人们,曾经也是有血有肉的生命,如今却成为了金子和瓷器的牺牲品。 在山崖前方的空地上,堆积着数十个完整无缺的箱子,而周围还匍匐着几条尚未离去的毒蛇…… 整个丛林再次恢复了平静,偶尔会传来几声猫头鹰的鸣叫。 在这漆黑的夜晚里,更增添了一份凄凉与诡异…… 第343章 丛林之夜 埃里克和黄宇栋带着众人迅速地退回到了丛林之中,他们刚刚经历了一场激烈的战斗。 当他们到达安全地带后,立刻开始清点人数。战斗中有十几个荷兰人和潮汕兄弟不幸牺牲,还有十几个人身受重伤,急需紧急医治。 幸运的是,荷兰人队伍中有一名专业的队医,他迅速行动起来,急忙为伤员包扎伤口。 张兴业也急忙去帮助队医救助伤员。 那些被子弹打伤的伤员都得到了救治,可是,有五六个人被毒蛇咬伤,伤势严重。 陈二爷的脚踝也被毒蛇咬伤了,从脚踝到小腿已经肿得很粗,还好荷兰人带着蛇药。 张兴业曾经治过蛇咬伤的病人,他知道被毒蛇咬伤后要立即采取措施,否则会危及生命。 他告诉被毒蛇咬伤的那几个人,首先要迅速找到绳子或布条,将伤口上方的部位紧紧绑住,以阻止毒液扩散。但不要勒得过紧,以免影响血液循环。 接着,找到溪水反复冲洗伤口,尽量把毒液挤出体外。 此外,还要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加快毒液扩散。 张兴业从衣服上剪两节布条下来,将陈二爷被蛇咬的伤口两端勒住。 他取来一把锋利的刀,小心翼翼地将陈二爷脚踝处的伤口划开两道深深的口子,黑色的毒血缓缓流出。 他又用清水仔细冲洗着伤口,同时用力地挤压,将更多的毒血排出体外。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挤出了不少毒血,但血的颜色依然发黑。 此时,陈二爷感到一阵眩晕,他被毒蛇咬伤的时间过长,毒液已经开始扩散至全身。 张文龙和梁风在一旁焦急万分,却又束手无策,因为他们对治疗蛇伤一窍不通。 陈二爷愤怒不已,气喘吁吁,张兴业急忙让他平躺着减少活动和不许生气。 “二爷,被蛇咬了要冷静不要激动。因为你被蛇咬了以后,蛇毒要经过血液向全身扩散。 如果你心情激动,心跳会加速,只会加速血液的流动,导致扩散的速度更加的快,就会有生命危险。” 陈二爷听了张兴业的话,他斜靠在大树上,开始闭目养神。 张兴业用力地挤压着伤口,将毒血尽可能地挤出。随着时间的推移,毒血逐渐减少,直到最后流出了鲜红的血液,他才停止了动作。 接着,他迅速用清水冲洗干净伤口,并仔细敷上了蛇药。随后,他用布包扎好陈二爷脚踝。 完成对陈二爷的治疗后,张兴业没有丝毫耽搁,立刻转身去救治其他受伤的队员。 梁风和老李、张文龙守在陈二爷身旁,警惕地观察着周围的情况。他们时刻准备应对海盗的袭击,保护陈二爷的安全。 而黄宇栋和埃里克都遭受了枪伤,幸运的是,子弹并未击中要害部位。经过包扎处理,他俩的伤势得到了控制,没有生命危险。 埃里克对黄宇栋说道:“我们要安排几个人在箱子附近丛林里潜伏,如果海盗搬运瓷器,就放冷枪骚扰,海盗就会停止,也很难发现我们。” 黄宇栋点了点头,然后他俩开始安排人手。 很快,挑选出了十来个枪法精准的人,并将他们派往了空地周围的各个角落隐蔽起来,以便应对海盗搬运瓷器的情况。 这些被选中的人都是经过精心选拔的,他们的射击技巧高超,可以在远距离准确地击中目标。 然而,这个夜晚,海盗并没有如预期般搬运瓷器。 原来,他们也遭受了相当大的伤亡,这使得他们暂时无法继续行动。 屠夫意识到,荷兰人肯定会守护那些箱子,而且他认为搬运瓷器并非迫在眉睫之事。 于是,屠夫决定先暂停行动,等待时机成熟后再做打算。 他打算彻底消灭掉所有的荷兰人和华人。 黄宇栋对埃里克说道:“如果不干掉藏在山顶上的海盗,我们就无法靠近箱子,不如趁着天黑,派些兄弟去偷袭山顶的海盗。” 埃里克皱起眉头,摇了摇头:“不行!敌人占据了高处,即使能够打死那几个海盗,也必定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旦枪声响起,屠夫肯定会前来支援。 那时,我们将面临前后夹击的困境,胜算渺茫,甚至可能会有更多的人牺牲。” 黄宇栋无奈地点点头。 此时,丛林中时不时地传来伤员们痛苦的呻吟声,这声音让整个氛围显得越发悲凉。 大家心情沉重,脸上露出疲惫和沮丧的神情。 陈二爷听见黄宇栋和埃里克的对话,说道:“不要进攻,先熬到天亮,只要守住箱子就行,明天,贺阳他们会来支援,海军会来军队,我们再全力进攻。” 黄宇栋和埃里克听了陈二爷的话后,目光落在了伤员身上。 接着,他俩又抬头看向那片漆黑的夜色,眼神中充满了沮丧和不安。 这茫茫黑夜隐藏着无数的危险,不仅有野兽,还要提防海盗进攻和照顾伤员,每个人都忧心忡忡。 这一夜,屠夫没有发起任何攻击,仿佛消失在了这片丛林之中。同时,他们也没有继续搬运瓷器,整个丛林陷入了一片死寂。 没有人知道那些海盗究竟去了哪里,是否还会再次出现。这种不确定的状态让人心生恐惧,这一夜,大家都感到紧张不已。 原来,屠夫包扎好伤员的伤口之后,居然全部扎营休息睡觉,他在养精蓄锐,根本没想在黑夜里去寻找和进攻这些人。 屠夫也在等着援军,他还有一支海盗援军会在天亮赶来,这是他事先安排好的后援。 夜深了,丛林里异常地安静,只有偶尔传来的虫鸣声和风吹树叶的沙沙声。 月光透过茂密的树冠,洒下斑驳的光影,照在地上显得格外清冷。 丛林里躺满了几十个疲惫不堪的人,他们经过长时间的战斗,已经精疲力竭,只能躺在树林里草地上休息。 终于,在这样煎熬的状态下度过了几个小时…… 晨曦渐渐洒进了丛林,天空逐渐亮起来,各种鸟儿也开始欢快地鸣叫,新的一天来临了…… 荷兰人的蛇药很好用,陈二爷和其他几个被毒蛇咬伤的人幸运地捡回了性命,但他们的伤口仍然肿胀。 张文龙等人看到陈二爷的精神状况有所好转,都感到非常高兴。 几十个人简单吃了早餐,开始焦急等待援军夺回箱子,也提防着海盗来进攻。 可是,到了上午八点多钟,依然没有援军到来,埃里克和黄宇栋都有些着急,难道贺阳遇到了麻烦,海军没有来支援? 又等了一个多小时,还是没有援军的影子,大家都开始沉不住气了,黄宇栋恨恨的说道: “不等他们了,难道贺阳在海上遇到了麻烦。我们先干掉山顶的人,引出屠夫,想办法把屠夫干掉!” 埃里克和陈二爷觉得也只能这样做,这样傻等着援军希望渺茫。 陈二爷说道:“最好的办法是我们悄悄爬上山顶偷袭,不要用枪,先干掉山顶的海盗,夺取制高点。 我们把伏兵都准备好之后,放枪引出屠夫来救援,再一举击杀。这样避免腹背受敌,还可以上下夹击屠夫。 而且,天亮了视线很好,有利于发现山顶潜伏的海盗。” 大家都觉得陈二爷的想法很好,可是要如何悄无声息的干掉山顶上海盗,要费点心思。 于是,都开始研究对付山顶海盗的方法。 陈二爷说道:“如果用弓箭可以射杀这些海盗,就会没有声音,可是,我们没有弓箭。” 陈二爷说完,忽然,看见了远处的罗老五。 昨晚上,罗老五一直帮着张兴业救治伤员,也累的够呛,正在大树下坐着休息。他刚刚睡醒,看见了陈二爷正注视着他。 罗老五急忙站起来,走到陈二爷他们身边,说道:“二爷,需要我做什么?” 陈二爷说道:“真的需要你,你带人做些强弓硬弩。我们要偷袭山顶上的海盗夺到制高点,不能用枪,会发出声音,屠夫会来支援,我们要悄无声息的干掉山顶海盗。” 罗老五看了一下陈二爷,他点点头答应了。 这些事对于罗老五来说,小事一桩。 岛上有很多植物可以做弓箭原材料,野外要制作一把靠得住的好弓,首先要选取坚硬有韧性的竹子或树木。 最好是长在山阴处的树木,因为这样环境下的树木或者竹子缺少阳光照射,发育的缓慢,木质会比较紧密,对做弓很有好处。 丛林里可以用棕榈树皮或者藤皮搓成绳子制作弓弦,可以用硬木做弩机和弩托。 搓弓弦的时候要把藤皮或者棕榈树皮对折,然后一条顺时针拧,一条逆时针拧,这样做的弓弦才不会散。 罗老五带着几个会点木工手艺的潮汕兄弟,不到一小时,就做出了十副弓箭和十个弩,还做了几十只竹子箭头的箭支。 箭尾部的羽毛是用鸟毛缠上去的,梁风没有飞刀,他用几块石头就打死几只鹦鹉,这些可怜的鹦鹉羽毛被做成了箭羽。 埃里克看见这么快就制造出了弩箭,非常吃惊,他对罗老五的技术感到不可思议。 “太神奇了,你们东方人的技术真的厉害!” 埃里克竖起了大拇指夸赞。 埃里克和陈二爷他们经过深思熟虑后,终于想出了一个完美的进攻计划,以及如何成功伏击屠夫的详细路线和方位。 他们深知危险随时来临,不能再继续等待援军的到来,必须要主动出击,立即展开行动。 于是,决定先去消灭山顶上的那些可恶的海盗。 商议决定,梁风带领着老李、张文龙和十五名箭术高超的潮汕兄弟,悄悄地穿越了茂密的丛林,最终抵达了那个山崖的后方。 埃里克和黄宇栋他们这些伤势不重的人,也到了山崖后面埋伏起来,等着伏击屠夫,掩护梁风和老李他们登山。 几十个人在山下小心翼翼地隐藏起来,密切观察着周围的动静,而梁风和老李他们准备登山。 第344章 计诱海盗 据说,陈二爷决定支持偷袭山顶上的海盗之前,他坐在大树下养伤的时候,拿出铜钱卜了一卦。 于是,他才决定冒险去偷袭山顶的海盗。 这个卦象是什么?陈二爷始终没有说。 梁风和张文龙他们带着枪支和强弓硬弩,快速的到了山脚下。 这座山的面积虽然不大,但却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山上的树木郁郁葱葱、枝繁叶茂,形成了一片茂密的森林。这些树木都是南洋岛上特有的品种,它们高大而粗壮,树干笔直挺拔,枝叶繁茂如盖,给人一种神秘而古老的感觉。 古老的藤条像蛇一样缠绕在古树上,仿佛在诉说着它们的故事。 山间的野草和野花也长得十分茂盛,它们在微风中轻轻摇曳,散发出阵阵清香。 时不时会有一群色彩斑斓的鹦鹉飞过,它们的羽毛鲜艳夺目,如同彩虹一般绚丽多彩。 梁风和老李、张文龙无暇欣赏丛林美景,开始商议如何偷袭。 这次偷袭任务艰巨,而且还不能用枪,还不能让海盗开枪,一旦开枪了,屠夫必会来支援,他们就算失败了…… 等到杀死了山顶的海盗,他们夺得了制高点,在引诱屠夫赶来,那是将来的事。 面临他们的是不知道山顶上到底有多少海盗。梁风估算刚才山顶传来的枪声,大概十个人左右,决定突然袭击,或者分头射箭击杀,让海盗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毙命。 这需要动手时机掌握的非常好,还要隐藏的非常隐蔽。 梁风不禁想起了当初在洄唐镇狙击荷兰人的情景,那时他制作的蓑衣起到了很好的伪装作用。 如今面对这些海盗,他认为身上或头上做好伪装对于不被敌人发现至关重要。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可以算得上是现代特种兵伪装技术的鼻祖。 众人对梁风的提议纷纷表示赞同。于是,他们迅速行动起来,利用周围的树枝编织成树叶帽子,并将其戴在头上。 接着,又用棕榈树皮和树叶制成简单的蓑衣披在身上,以实现更好的伪装效果。 当一切准备工作完成后,大家悄悄地向着山上摸去...... 快到山顶的时候,这些人不敢走路,害怕碰到树枝发出声响,或者脚步声踩到枯叶引起海盗注意,他们决定趴下来匍匐前进。 于是,这十多个人就像纷纷卧倒,动作变得非常缓慢。 这十几个人身体紧贴地面,四肢着地,以一种缓慢而稳定的节奏向前移动。 这种姿势让他们能够保持隐秘,同时又能灵活地应对可能出现的情况。 他们时刻留意着周围的动静,观察着海盗的位置和动向。一旦海盗发现了他们并开枪射击,那么一切努力将白费,全盘皆输。 他们就这样像幽灵一样小心翼翼地前进着,利用各种掩护物来隐藏自己的身影。 终于,经过漫长而紧张的潜行,他们到达了距离山顶只有三十几米的地方。 在这里,他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海盗们的活动,但仍然需要保持警惕,以免被发现。 梁风的眼力和耳朵都非常灵敏,这是他多年练习飞刀所培养出的天赋。 他能够敏锐地察觉到细微的声响和异动,并准确判断出敌人的位置和数量。 刚才在树林里的时候,梁风让罗老五也给他做了十几把竹子飞刀。 这些竹子太轻,他就用长条石块绑在了竹子飞刀上增加份量,保持平衡。 这些竹子削尖之后非常锋利,梁风用飞刀已经习惯了。他觉得这次偷袭,飞刀有时候比弓箭还顺手,而且使用方便。 梁风走在最前面,他拿着一把弓箭,慢慢的向前摸索移动。 果然,他们听见了山顶上海盗的说话声。 这些海盗有恃无恐,没想到会被偷袭,都比较松懈大意。 海盗吃完了早饭,就各自找了一块大石头靠着晒太阳。 这个山顶上的树木并不多,但却有很多形态各异、怪石嶙峋的大石头。阳光透过稀薄的云层洒下来,照在这些大石头上,暖洋洋的,很舒服…… 梁风静静地趴在草丛里,距离山顶最近,虽然听不懂那些人所说的南洋话,但是,他那敏锐的听力,却能够大致判断出上面有多少人在说话。 梁风默默地数着人数。 片刻之后,梁风低声对张文龙和老李说道:“山顶上有十五个人在说话,没说话的海盗可能也有几个,我们人数和他们差不多。 如果我们突然出现攻击,未必能一举全部杀死他们,海盗肯定开枪还击,我们计划就打乱了。 要想办法让他们分散开……” 老李说道:“这能有啥办法,我们一起冲上去射箭! 如果射不死他们,就开枪打死他们。真的枪响了,屠夫来支援也没有那么快,那时候,我们已经占领这个山峰了。” 张文龙认为干爹老李说的对,可是,这不是陈二爷和埃里克他们的初衷。 埃里克和陈二爷他们谨慎起见,希望悄无声息的杀死这些海盗,再研究诱捕屠夫。 梁风沉吟片刻,说道:“我倒是有个主意,把他们引诱下来,分散在丛林里,我们逐个击杀。 这样就不会暴露目标,还能悄无声息的杀死他们。” 老李急性子,迫不及待的问道:“啥办法?” 梁风没有回答,他在沉思…… 过了一会儿,梁风缓缓的说道: “如果我们模仿野兽的叫声,不知道海盗会不会好奇,会不会离开山顶,下来丛林里打猎?” 老李和张文龙都觉得这真是个办法,可是谁会模仿的惟妙惟肖呢? 梁风询问了十来个潮汕兄弟,这些人都纷纷摇头,表示自己并不会模仿野兽的叫声。听到这个消息,梁风不禁感到有些沮丧。 就在他快要放弃的时候,忽然有个年轻的潮汕兄弟站出来,细声细语地说: “野兽声音我倒是不会模仿,不过,我模仿女人声音很像哦,平时他们老是笑话我娘娘腔呢!而且我还会说南洋本地话……” 梁风和老李、张文龙三人对视一眼,忍不住噗呲一笑,觉得这还真是个意想不到的办法,也许真的可行。 毕竟,让一个男人模仿女人的声音来吸引敌人,这种事情谁能想到? 说不定真的可以成功。 于是,梁风和老李他们决定采纳这个年轻人的建议,开始着手制定计划。 他们商议了一下,都撤退进树林里分散隐藏好,分散开隐藏在距离山顶有百米距离方位,大家都埋伏在草丛里或者大树后面。 然后,让这个会说南洋话的兄弟开始模仿女人声音说话。 这个小伙子看起来只有二十来岁,皮肤白皙细腻,面容清秀,乍一看还真有点像个女人。 然而,可别小瞧了他,虽然外貌有些女性化,但他的箭术却十分精湛,而且胆子也很大。这次的偷袭行动,黄宇栋就安排他参加了。 只见那小伙子清了清嗓子,目光朝着山顶方向望去,然后开口说道:“呀?前面有条蛇!姐姐快来看啊!” 这小伙子的声音清脆响亮,娇滴滴的,听起来活脱脱就是一个年轻女子在说话,甚至连语气都模仿得惟妙惟肖。 不仅如此,他说的还是当地的雅加达方言,更增添了几分真实感。 梁风和老李他们大吃一惊,也都很紧张,不过真的没想到这个小伙子有如此技能。 更神奇的事情出现了…… “哎呦,妹妹,真的有大蛇,好害怕,不行我们下山吧?父亲还在山底下等着我们。” 这个小伙子会说双簧,他居然还会变声音,模仿了另外一种女子声音。 众人都惊呆了,这个小伙子说完,也很紧张。他的声音不大不小,恰好能让山顶上的海盗听见。他说完,急忙躲在树丛,拉开了强弓…… 丛林里气氛变得紧张,大家都全神贯注的看着山顶方向,等着海盗好奇出来寻找女人。 其实这是很冒险的方法,这个孤岛在大海里很少有人来,更何况会有女人来游玩爬山。 不过这计策也未必无效,毕竟这些海盗四海为家,浪迹大海诸岛,什么稀奇的事也都发生过,遇见过。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山顶上的海盗没有动静。 梁风看见没有动静,对着这个小伙子一示意,这个小伙子又开口了…… “哎呦,姐姐,这条大蛇追我们来了,我们快跑!” “是的,妹妹,赶紧快下山找父亲,不要再爬山了,我们坐船离开这个小岛。” 这个潮汕小伙子非常聪明,他反应很快,都没有用梁风教如何说话,自己开始自导自演的说着双簧。 梁风和老李他们听见这个男人娇滴滴的声音,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不过,这次声音之后,山顶上传来了脚步声和说话声…… 接着,有十几个海盗真的走下了山顶,朝着这个小伙子说话的地方寻找而来。 梁风的这十多个人隐藏的都很严密,而且方位选择的也都很适合发动攻击。 他们紧握着弓弩,等着这些海盗分散开寻找女人,走进丛林。 不一会儿,这十多个海盗就分散在丛林里,他们很久没有碰女人了…… 这送上门的猎物,让他们垂涎三尺,根本没想到是华人伪装,就分散着几人一组,开始在丛林里搜索女人。 梁风看见越走越近的三个海盗,这几个海盗有恃无恐,都端着枪,笑嘻嘻的朝着这个小伙子方向而来。 海盗们已经分散,梁风不再犹豫,对着老李和张文龙使了一个眼色! 他们三个人一组,还有这个小伙子,这四个人抬手弯弓射出! 咻!咻!咻!咻! 四支利箭如同闪电一般射出,分别射中了三个海盗的咽喉。 这三个海盗还没来得及扣动扳机,就直接倒在了草地上,鲜血染红了周围的草地。 “成了!”远处的梁风和老李等人看到这一幕,心中大喜。 这四个人担心这三个海盗没有死透,于是迅速地跑了过去,给每个海盗补了几刀,彻底割破了他们的咽喉。 随后,这个小伙子拿起了海盗的枪支,背在身上。 接着,他们这四个人小心翼翼地朝着丛林里其他方向摸索前进,去寻找那些已经下山的海盗...... 第345章 伏击屠夫 梁风和老李他们四个人一组,结果了三个海盗,然后,悄悄的在丛林里寻找其它的海盗。 没走出几十米,他们看见了倒在地上的两个海盗。 这两个海盗一个咽喉中了一支弩箭,另一个脖子被割断了,这是被带来的那些兄弟们伏击杀死了。 几个人继续搜索,丛林里依旧安静,没有枪响,梁风心中很高兴,这次任务有望顺利完成 。 可是,他们依旧不敢大意,小心翼翼的不敢发出声响,像寻找猎物一样寻找那些海盗。 这时,前面传来几声嘶喊,梁风和老李几人急忙飞奔过去,只见五个海盗正在和四个潮汕兄弟搏斗。 这五个海盗都中了箭,不过,每个人都没死,有两个海盗拿着枪正准备朝着潮汕兄弟射击。 局面非常严峻,梁风无瑕多想,他扔下弓箭,随手甩出了两支竹子飞刀! 这两刀射中了海盗的咽喉,两个要开枪的海盗倒下了…… 几乎同时,老李一个箭步冲上去,扑倒了一个海盗! 他一个手肘打在海盗下巴上,这个海盗被打晕了…… 随后,老李抽出一把短刀,割断了这个海盗脖子,海盗的脖子大动脉被割断,血溅五步…… 张文龙和那个小伙子没有近身搏斗,他俩同时放箭,射死了一个海盗! 那几个潮汕兄弟也把另外的海盗杀死了…… 刚才短短几分钟内,险象环生。不过,还是没有让海盗的枪声打响。 老李的身上和脸上溅满了鲜血,他有些兴奋! 徒手肉搏杀人比用弓箭和枪支杀人要痛快地多…… 老李和梁风弯腰拾起弓箭,他们和这四个潮汕兄弟一起,朝着丛林里搜索。 没走多远,就发现了五个海盗正在四处张望,这个地带没有华人兄弟把守,是个空位。 梁风他们急忙趴下,隐藏在草丛里。 这五个海盗还在兴致勃勃的搜寻女人,不知道死神已经降临。 梁风这八个人一起放箭,射进了这五个海盗的脖子和后背。 这五个海盗受了箭伤,两个海盗当场倒下死亡,另外三个海盗没有被射中要害,转身举起枪,朝着丛林里射击。 枪声响了! 梁风他们隐藏在草丛里,没有被击中! 梁风大怒,他不知道还有多少个海盗在附近,他抬手一枪,打死了一个海盗;同时,张文龙和另外的那些人也都开枪打死了两个海盗。 丛林里枪声一响,惊鸟四散! 枪声在山谷里传出了很远…… 现在这种局面,已经顾不得其它,梁风看见打死了海盗,粗略一算,这山顶上还有七八个海盗也许活着,他们急忙朝着山顶奔去。 路上,又看见两个海盗被射死,这是伏击的兄弟们得手了…… 他们和这里埋伏的几个潮汕兄弟汇合一起,朝着山顶而去。 快到山顶的时候,山顶上传来几声枪声,前进中,两个潮汕兄弟中枪倒地。 梁风和老李定睛一看,好家伙! 这山顶上居然还留着几个漏网之鱼,他们正躲在一块巨大的岩石背后,伏击上山的人。 这些海盗们看见有人上来,二话不说,直接开枪射击。 梁风和老李他们扔出了手雷,只听几声震耳欲聋的巨响传来,山顶上顿时尘土飞扬,烟雾弥漫。 等到尘埃落定,山顶上已然没了动静。 众人小心翼翼地靠近,发现五六名海盗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鲜血染红了周围的土地。 他们都没能逃过手雷的轰炸,被炸得粉身碎骨,惨不忍睹。 梁风和老李、张文龙三人面色凝重,急忙冲向刚才被枪打倒的两名兄弟身旁。其中一人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另一人的胸部中弹,血流不止,生命垂危。 看着眼前的场景,他们心中充满了悲愤和无奈。 梁风急忙让四个潮汕兄弟抬着下去医治。 然后,梁风让几个潮汕子弟守在山顶,给他们留够了弹药和手雷,让他们看护山崖下的箱子,还要狙杀附近露面的海盗。 这几个人都纷纷答应。 梁风看见消灭了山顶的海盗,他和老李、张文龙急忙冲下山。 路上又遇见了刚才埋伏的几个潮汕兄弟,他们一起朝着山下跑去。 刚才一顿枪响,陈二爷和黄宇栋他们在山下非常紧张,感觉这事要糟糕! 果然,没过一会儿功夫,屠夫就带着几十个海盗冲了过来…… 埃里克和陈二爷他们紧张地注视着屠夫进入了埋伏圈,心中涌起一阵激动。 随着枪声响起,子弹如雨点般朝屠夫飞去,但由于树木的阻挡,他们无法准确击中目标。 屠夫凭借敏锐的直觉和丰富的战斗经验,迅速找到了掩蔽点,并让手下用两挺马克沁机关枪掩护他。 机关枪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不断向华人和荷兰人的伏击方位射击。弹雨覆盖了整个区域,让人无处可躲。 华人与荷兰人不得不拼命寻找遮蔽物,以避免被无情的子弹击中。 尽管他们努力还击,但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很难发挥出自己的实力。 丛林里大树众多,并不适合枪战和伏击。 屠夫则利用地形优势,灵活地穿梭于树林间,时而冲锋,时而隐蔽。他的手下们紧密配合,将火力压制得死死的。 “该死!”埃里克低声咒骂道。 他意识到这场战斗可能比想象中的还要艰难。 陈二爷和黄宇栋紧紧握着手中的步枪,眼神决然。他们心想:无论如何,他们都不能让屠夫逃脱。 黄宇栋看见海盗火力很猛,也让兄弟们用机关枪扫射,可是,虽然子弹打的大树弹痕累累,对于杀死对方,丛林里机关枪发挥效果不大。 埃里克急忙让他的那些荷兰人投掷手雷,手雷的交叉轰炸下,瞬间,十几个海盗被炸死。 屠夫看见局势不利,急忙带着海盗撤退到丛林里。 丛林里陷入了安静…… 梁风和老李他们此时也到了山下,他们把刚才山顶发生的一切,讲给了埃里克和其他人听。 包括与海盗的战斗、夺下山顶的经过以及失去了一名兄弟的悲痛消息。 埃里克看着那个娘娘腔的小伙子,眼中露出一丝诧异,但他并没有多说什么。 如今,虽然打跑了海盗,抢到了山顶制高点,算是取得了一点胜利,但大家心里都清楚,这只是暂时的平静。 狡猾的屠夫还没有找到,他绝不会善罢甘休,随时可能再次出现。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老李问道。 “先把受伤的人送下山去治疗吧!”陈二爷说道。 “还有那些死去的兄弟,也要好好安葬。”黄宇栋补充道。 于是,他们将受伤的人员抬上担架,小心翼翼地往山下送去。 就在这时,突然山顶传来一阵枪声,紧接着是前面一片惊慌失措的呼喊声。 “不好,那些海盗又回来了!”有人惊叫道。 众人立刻拿起武器,向着前面冲去。他们一边奔跑,一边紧张地观察四周的情况。 海盗们得到了增援,人数比之前更多,而且装备精良,海盗向埃里克他们发起了猛烈的攻击。 埃里克带领的荷兰人和黄宇栋的这些华人奋力抵抗,但由于人数劣势,渐渐被逼退到山顶。 还好山顶上已经有几个潮汕兄弟守卫,他们居高临下,已经狙杀了不少冲上来的海盗。 海盗的进攻有所顾忌。 不过,海盗倚仗人数众多,潮水一样冲过来。 就在关键时刻,埃里克和黄宇栋他们看到一群荷兰人和华人从侧面杀来! “快,用机关枪射击!火力压制,我们也来援军了!”埃里克喊道。 荷兰人和华人迅速组成防线,架起机关枪,对着海盗们开火。 密集的子弹如雨点般射向敌人,瞬间让海盗们死伤惨重。海盗们被山顶上突如其来的火力压制得无法还手,纷纷后退。 这时,海盗的后面也有很多荷兰海军士兵赶来,还有贺阳,他们朝着海盗射击! “我们冲过去!”黄宇栋大喊一声,带领众人向山下冲锋。 上下夹击,黄宇栋他们利用机关枪的掩护,一步步追杀海盗。 屠夫重伤未好,他见到对方来了海军支援,自己大势已去,急忙带着残余的海盗逃离…… 岛上又恢复了平静。 贺阳来的还算及时,他带来了两艘荷兰海军军舰,还有六十名海军士兵,那个海军军官桑德没有来。 埃里克和黄宇栋夸赞了贺阳,也和来支援的荷兰海军打了招呼。 这场战斗,埃里克和黄宇栋以胜利者的姿态结束了…… 那些箱子和埋在地下的金币完好无损的还在那里。 黄宇栋说道:“贺阳,你来的算及时…… 埃里克!海盗都逃跑了。我们趁此机会赶紧运走箱子,先去雅加达,也和总督见一面。” 埃里克看了看四周,岛上一片平静,他点了点头。 于是,这几十个人抬着箱子,挖出来埋在地下的金币,朝着码头而去。 一切都很顺利,这个岛上海盗踪迹全无,他们抬着箱子到了码头,海盗船已经没有踪迹,海盗已经坐船逃走了…… 大海里,两艘荷兰军舰停在码头。 埃里克站在沙滩上,朝天连续放了七枪,这是联络暗号。 不一会儿,埃里克的那几艘船从远处一个小岛方向行驶而来…… 黄宇栋把岛上死去的人收殓好,找到了自己的军舰,准备回雅加达安葬……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金子和财宝是诱人的,可是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死去的这些人也都有父母妻儿,二十几个生命就这样葬送在这个孤岛…… 岛上,还牺牲了乐观的范迪克。 很多年后,陈二爷和黄宇栋喝酒的时候,说道:“卦不可算尽,畏天道无常。情不能至深,恐大梦一场。” 他们险中求胜,成功的打败了海盗。 那一天,埃里克和黄宇栋带着大家离开了野猪岛,他们回了雅加达。 那一天,南洋蔚蓝的大海上碧空如洗,一片血色的云朵飘着…… 那一天,野猪岛上,陈二爷卜的什么卦象,是个迷…… 第346章 卦起风雷 黄宇栋和埃里克满载着瓷器回到了雅加达。 这次的打捞沉船行动所有人都感到疲惫不堪,但同时也充满了成就感。他们成功地完成了一次艰难而危险的任务,带回了大量珍贵的瓷器。 当船抵达港口时,人们欢呼雀跃,庆祝顺利返航。然而,对于黄宇栋来说,喜悦之中夹杂着一丝悲伤。 他想起了那些在战斗中牺牲的同伴,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深深的怀念之情。 埃里克带领着三十多个荷兰人一同来到了黄宇栋的庄园。 他们决定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休息几天。黄慧君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准备了丰盛的食物和舒适的住宿环境。 黄宇栋把两挺机关枪安置在了碉楼两侧高处,以防万一。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们为死去的同伴举行了一场庄重的葬礼。 整个庄园弥漫着悲痛的氛围,每个人都沉浸在失去朋友的痛苦之中。然而,他们也明白生命的脆弱和无常,更加珍惜眼前的时光和彼此之间的友谊。 葬礼结束后,人们开始慢慢走出阴影,重新投入到生活中来。他们开始整理货物,计划下一步的行动。 第二天上午,黄宇栋带着陈二爷、埃里克去见了总督阿尔扬。 在总督府内,他们详细地讨论了拍卖公司的所有细节,草拟了一份股东协议。经过一番商讨后,大家都满意地签署了协议。 随后,埃里克拿出了许多精美的瓷器送给总督阿尔扬。他还额外给了一些金币作为礼物。 这次阿尔扬没有推辞,而是愉快地接受了这些礼物。 接下来的日子里,埃里克开始筹备如何将这批珍贵的瓷器安全地运往欧洲。同时,他也在考虑选择合适的拍卖公司地址。 在雅加达的这几天,他们的生活并不忙碌,反而过得十分轻松自在。 每天,他们会一起品尝当地美食,游览城市的各个角落,感受着这座城市的独特魅力。 尽管工作仍在继续,但这种悠闲的氛围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享受这段时光。 陈二爷看见拍卖公司的事情基本已经完备,暂时也没有什么事情。他想念妻儿,打算带着张文龙他们回到大清朝。 在这短暂的几个月里,黄宇栋和陈二爷等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他尽显地主之谊,每日都会精心准备各种美味佳肴款待众人。 刺灵珠和丹娘即将离开南洋,内心不禁涌起一丝感伤。尤其是丹娘,作为土生土长的南洋人,如今却要跟随陈二爷前往遥远的大清朝,她的心情更是复杂得难以言喻。 尽管对未来充满期待,但对于这片熟悉的土地,她依然有着深深的眷恋之情。面对即将到来的离别,丹娘的心中满是不舍与无奈。 她明白,一旦踏上新的旅程,便很难再回到曾经的故乡。但无论如何,她已经决定陪伴在陈二爷身边,共同面对未来的生活。 埃里克将范迪克埋葬在黄浩所在的那座墓园里,两人的坟墓相距不远。 这一次南洋打捞沉船的事情终于落下帷幕,但在这场海盗的纷争中,有二十多名荷兰人和华人不幸丧生。 尽管埃里克和黄宇栋给予了死者家属丰厚的抚恤金,但这些人所做出的牺牲仍然让人感到无比惋惜。 他们或许本可以避免这样的命运,却因为种种原因而失去了生命。 对于那些失去亲人的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然而,生活还需继续。 “人活着到底为什么?”埃里克和黄宇栋都很伤感,这一天,他俩喝着下午茶,埃里克突然很感伤的说道。 黄宇栋静静地望着远方那座古老教堂的房顶,目光停留在那个高高矗立着的十字架上。 他的眼神深邃而复杂,仿佛蕴含着无尽的思考和感慨。 片刻之后,他开口道:“其实,我自己也不太清楚答案。我信仰上帝,衷心希望天堂真的存在。 这样一来,那些逝去的兄弟们或许能够登上天堂,而人世间不过是短暂的旅程罢了。 然而,这些兄弟却因我而离世,他们并非追求财富,而是出于对我的忠诚与义气。对此,我深感愧疚,但当时确实别无选择。 如果需要,我也甘愿为他们挺身而出,慷慨赴死。这种因果循环、生死轮回的事情,实在难以用言语解释清楚啊……” 埃里克有些恨恨的说道:“真是太遗憾了!屠夫竟然逃跑了,没能亲手杀了他报仇,真是不甘心啊! 现在我们连他到底藏在哪座岛上都不知道,如果能知道确切的位置,我们就可以请求海军出兵围剿他们。” 黄宇栋皱着眉头说道:“屠夫知道我们有海军的支持,他一定会转移自己的大本营,说不定已经逃到很远的地方去了,想要找到他简直就是大海捞针。” 黄宇栋不禁想起了死去的侄子黄浩,心中一阵揪痛,他咬紧牙关,眼中闪过一丝悲痛和愤怒。 这时候,陈二爷走了过来,黄宇栋急忙让陈二爷坐下喝茶。 陈二爷深吸一口气,缓缓说道:“三天后,我们将离开雅加达,返回遥远的大清朝。 时光荏苒,如今大清朝已然临近冬季,真是令人意想不到啊,我们竟然出来了如此之久...... 至于拍卖公司的事务,我们可以通过书信来进行沟通交流。而且,我会频繁地往返于南洋之间,日后有机会的话,还打算去荷兰看看呢。” 埃里克笑着说道:“欢迎你到荷兰做客,那里充满了魅力与风情。 荷兰的美女们热情似火,身材高挑迷人;这里还有许多美丽的河流和山谷,风景如画。 相信你一定会喜欢这个地方的!” 听到这话,陈二爷微微一笑,但并没有回应。 他默默地抚摸着头顶的辫子,似乎陷入了沉思之中,仿佛在想着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开口说道:“昨夜,我感到有些无聊,便想起了即将离开雅加达这件事。于是,我决定占卜一卦,看看接下来的运势如何。” 黄宇栋说道:“哦?卦象如何?” “不算太好的卦象,算是六十四卦中比较凶的一卦,震为雷,它的卦辞为震来:厉;后笑言哑哑;吉。 预示着雷电交加,灾祸临头,但最终会获得好的结局。 我们要小心行事,我走之后,你们也要小心,你看这些天气也反常,我怎么看着这些天的血色云感觉诡异,这不会真的要地震吧?” 埃里克抬头看了看天空,果然这几天真的天象异常。 他想起屠夫给的提醒,也正是屠夫的地震提醒,导致野猪岛转移了瓷器,结果在那个山崖下发生激战,死亡了那么多人…… 黄宇栋笑着摇了摇头,然后说道:“南洋经常地震,没啥大惊小怪的。不过埃里克要运输瓷器到欧洲 ,路途遥远,海上是要小心天气,地震会引发海啸。” 说完之后,他看向了陈二爷,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而一旁的埃里克则耸了耸肩,语气轻松地说道:“陈二爷,我相信上帝会保佑我们的。” 他们两人都不太相信陈二爷的卜卦结果,因为他俩信仰基督教,对东方的神秘学、玄学等并不太了解,也无法理解其中的逻辑关系。 在他俩看来,这些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迷信行为,所以对此持怀疑态度。 六十四卦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是古代占卜、预测和指导个人和国家发展的一种工具。 六十四卦不仅是一种神秘的符号,还蕴含着深刻的哲学思想和智慧。只是很多人认为算卦是迷信,其实科学的尽头就是玄学,这应该属于磁场感应学范畴。 看到埃里克和黄宇栋对自己的意见漠视,陈二爷无奈地选择了沉默。然而,内心深处却涌起一股强烈的不安,仿佛有什么重大事件即将降临。 他深知自己的直觉一向敏锐,这种感觉绝非空穴来风。 次日清晨,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房间里,陈二爷一行人开始着手准备返回故乡的行装。 除了必备的生活用品外,还有一个沉甸甸的大箱子,里面装满了闪闪发光的金币和一些罕见珍贵的瓷器。 这些都是在南洋之行中的收获,也是他历经千辛万苦得来的成果。 回想起在南洋险些丧命的经历,陈二爷感慨万分。当初他并非为了财富而踏上这段旅程,但如今这些金子无疑成为了此行的有力见证。 晚上,黄宇栋准备了丰盛的晚餐,他要给陈二爷这几个人送行,埃里克的三十多个荷兰人也都参加了晚餐。 大家喝的都很尽兴,吃完晚饭各自回房沉沉睡去。 午夜时分,月光如水洒向大地,整个庄园沉浸在一片静谧之中。 仆人们早已关上了庄园的铁门,并上好锁。然而,就在这时,一群神秘的身影悄然出现在庄园门口。 借着夜色的掩护,百余人身穿黑衣,手持各式武器,如鬼魅般悄悄靠近。 为首的几个人砸开大门的锁。这群黑衣人鱼贯而入,踏入了庄园。 一个巡夜的更夫恰好路过此处,他惊愕地看着眼前的一幕。 短暂的愣神后,立刻意识到来了强盗,急忙放声大喊示警:“有贼人闯入!” 同时,他举起手中的长枪,朝着这群黑衣人开火。枪声划破夜空,打破了庄园的宁静。 可惜,这个更夫没有打死人,就被对方一枪打死。 开枪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屠夫! 原来,屠夫打听到黄宇栋庄园地址,带着一百多个海盗前来抢夺金子和复仇。 随着更夫的呼喊和枪声响起,庄园内顿时陷入一片混乱。其他的仆人和守卫们纷纷被惊醒,拿起武器抵抗。 而那些海盗人多势众,毫不畏惧,他们迅速散开,有条不紊地展开攻击,瞬间打死了好几个庄园守卫和仆人。 寂静的庄园被枪声打破,整个庄园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老李和梁风两人沉醉不醒,但刺灵珠却没有睡着。她听到了枪声,立刻意识到来了敌人,迅速将梁风唤醒,两人穿上衣服,拿起武器冲出房间。 当他夫妻两个踏出房门时,看到张文龙和陈二爷已经手持枪械走了出来。 走廊里一阵混乱,黄宇栋和一些家人都拿着武器冲出来。 此时,几十个海盗已经如潮水般冲进了黄宇栋的碉楼大厅,这个碉楼大厅很大能容纳上百人。 还有几十个海盗留在外面的草地上,草地上架着两挺马克沁机关枪,负责掩护冲进去的同伴。 黄宇栋和陈二爷等人都居住在碉楼的二层,而一层的客房里住着埃里克和大约三十来个荷兰人。 这些荷兰人被枪声惊醒,看见了海盗们的到来,大家迅速做出反应,纷纷拿起武器,开始向海盗们开火。 枪声如同爆竹一般响起,密集的枪声连成一片! 一场激烈的战斗,在这个午夜的庄园中爆发。 第347章 庄园之战 听到楼下密集的枪声,黄宇栋和陈二爷他们急忙从楼梯打算冲下去,以阻止大厅里涌进来的海盗。 然而,就在这时,黄宇栋突然拦住了大家,提醒道:“不要贸然冲下去!我们挤在楼梯里空间狭小,很容易成为敌人的活靶子。 而且,我们阁楼顶上有两挺机关枪,可以利用它们来扫射外面的海盗,这样可以更有效地消灭外围敌人。 此外,楼下的海盗们聚集在大厅内,不利于施展攻击,而荷兰人的火力也不弱,相信他们能够坚持一段时间。” 说完,他和陈二爷、梁风、老李他们冲上了碉楼两侧的阁楼,这里放置着两挺马克沁机关枪和几箱子子弹和手雷。 夜幕笼罩下的庄园显得格外宁静,只有月光映照在草地上,泛起一片银白的光芒。 黄宇栋与贺阳、老李、张兴业、罗老五等人组成一组,还有几名庄园的家人一同行动。而陈二爷则带领着张文龙、梁风和刺灵珠前往另一侧的碉楼顶部。 在碉楼门口,数十名手持武器的海盗分成两组,聚集在一起。他们的身影在月光下显得模糊不清,但手中的武器却闪烁着寒光,透露出一股危险的气息。 与此同时,还有十几名海盗在搜索着外面房屋中的家丁和守卫,他们穿梭于各个房间之间,寻找着目标射杀。 整个庄园乱成一片。 此时的黄宇栋,内心充满了愤怒与震惊。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些可恶的海盗竟然能够找到他们的庄园。 眼前的景象让他目瞪口呆,碉楼和草坪一片狼藉,几个家丁已经倒在了草地上,生死不明。 他紧握着手中的武器,眼神中透露出坚定和决绝。 他与贺阳、老李、张兴业、罗老五等人一同瞄准了人群,毫不犹豫地扔下了十几个手雷。 这些手雷黑夜里,落入了在草地上聚集的海盗人群之中。 随着一声声巨响,手雷在人群中爆炸开来,瞬间草地上火光冲天,血肉横飞。 强大的冲击波将周围的一切都掀翻在地,海盗们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打得措手不及,有些茫然不知所措。 然而,很快他们就从惊愕中清醒过来,开始四散奔逃,试图躲避袭击。但手雷的威力太过巨大,许多海盗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炸得粉身碎骨。 硝烟弥漫的空阔草坪上,黄宇栋和陈二爷的两挺马克沁机关枪响了,几百发子弹倾斜而出,居高临下,海盗们被打的抬不起头来。 在这黑暗和硝烟之中,海盗们根本无法分辨这些子弹究竟来自何处,只能盲目地四处逃窜,试图寻找安全的藏身之处。 草地上,几十个海盗在瞬间被打死打伤一大半,鲜血染红了大地,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 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和火药味,让人感到窒息。 余下的海盗惊慌失措,他们纷纷不顾一切地寻找可以躲藏的地方。 然而,这片空旷的草坪并没有多少可供隐蔽的角落,他们只能尽量蜷缩在一些矮墙或灌木丛后面,用惊恐的眼神注视着四周。 在混乱中,海盗们完全失去了组织和纪律,他们只顾自己的安危,再也顾不得其他同伴。 而那些受伤的海盗则痛苦地倒在地上,发出阵阵惨叫,让整个场面显得更加惨烈。 看着海盗们在自己眼前倒下,黄宇栋和陈二爷都感到十分惊讶。他们原本以为这次战斗会非常艰难,但现在看来,这些海盗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强大。 而更让他们惊喜的是,这种近战中,机关枪的威力竟然如此之大! 上次海战的时候,由于敌人的船只厚重的甲板阻挡了马克沁机关枪的火力,所以它并没有完全发挥出其巨大的威力。 但是现在,在近距离居高临下的攻击下,这种武器简直就是收割人头的利器。 此时,张文龙和其他人有的手持步枪,有的投掷手雷,配合着机关枪的火力,将海盗们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整个战场一片混乱,硝烟弥漫,枪声、爆炸声不绝于耳。 在这样的火力压制下,海盗们根本无法组织有效的抵抗。他们只能四处逃窜,寻找掩护,但却始终无法逃脱死亡的命运。 而黄宇栋等人则趁此机会,火力压制,扫射草地上的海盗。 居高临下的火力压制,海盗们根本没有反击能力,有几个海盗试图用机关枪瞄准高处射击。 但是还没等站稳举起枪口,就被扔下的手雷炸死,带来的机关枪也被炸坏。 海盗们的鲜血染红了草坪,有的被打成筛子,有的则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 然而,海盗们并没有轻易放弃抵抗。他们寻找掩体,并组织起来进行反击。一些海盗躲在树后或房屋拐角处,用手枪和冲锋枪向阁楼射击。 还有些海盗则试图迂回到阁楼侧面,企图攻击黄宇栋等人的后方。 面对海盗们的反击,黄宇栋他们丝毫不惧。他们凭借着有利地形和强大火力,不断击退海盗的进攻。 同时,他们也注意观察碉堡周围情况,防止海盗偷袭。 碉堡设计的很严密科学,很难被攻击和爬上来偷袭。 经过一番激烈战斗,黄宇栋他们终于成功击退了海盗的进攻。草坪上横七竖八躺着不少尸体,鲜血染红了地面。 海盗们损失惨重,草地上的外围那些残余海盗,不得不暂时撤退。 黄宇栋他们扫射了一阵子,看见草坪上的海盗基本已经丧失了作战能力,开始朝着庄园外逃窜,便停止了射击。 他让陈二爷和张文龙在阁楼上看守机关枪,继续射击庄园外围的海盗,自己则带领其他人下楼支援荷兰人。 他带着梁风夫妇,贺阳、老李和罗老五、张兴业抬着一挺机关枪,迅速冲到了楼梯口。 此时,屠夫正带领着一半海盗顽强地抵抗着荷兰人的进攻,而另一半则开始在各个房间搜索金子,残忍地屠杀庄园中的仆人。 黄宇栋等人朝着大厅里先投掷了几个手雷,随后立刻将机关枪架在楼梯口,开始射击。 一时间,枪声如雷,火光四溅。聚集在大厅里的几十个海盗瞬间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他们被密集的子弹打得血肉横飞,惨不忍睹,死伤惨重。 屠夫看见草坪上的外围海盗居然这么短时间被打死打散逃跑,机关枪也被炸毁,他有些意外。 只见黄宇栋站在楼梯口,手持武器开始疯狂扫射,这让他感到局势已经无法挽回,心中涌起一股绝望之情。他连忙大声呼喊着,命令大厅内的海盗们迅速撤退。 三四十个幸存的海盗听到命令后,纷纷借着弥漫的硝烟,从大厅里狂奔而出,朝着庄园大门的方向逃去。 此时,埃里克带领着几十个荷兰人,与黄宇栋、梁风等人一起,紧紧跟在海盗们身后展开追击。 这座庄园占地数百亩,面积广阔。在海盗们逃窜的过程中,不断有人中弹倒下,死伤人数多达十几个。 最终,受伤的屠夫带领着仅存的二十多个海盗成功逃出庄园,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此时的黄宇栋和埃里克十分高兴,因为他们已经成功地击败了一百多个海盗。他们认为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乘胜追击,将所有的海盗都消灭干净,那么就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现在放走这些海盗,将会后患无穷。两人决定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屠夫干掉,也能为死去的兄弟复仇。 黄宇栋看着埃里克,认真地说:“我们必须尽快炸掉码头上的海盗船只,以防止他们逃脱到海上。 此外,我们还需要立即通知海军桑德,并告知警察局长斯密特,请求他们前来围剿并提供援助。” 埃里克点头表示同意,然后黄宇栋让黄慧君带领贺阳和其他几个人骑着快马,迅速前往海军驻地,通知他们封锁海面和码头,务必将所有的海盗船只炸毁。 同时,他还要求他们找到警察局长斯密特来帮忙追捕那些逃脱的海盗,以防备海盗藏匿在百姓民居。 黄慧君和贺阳几人领命,夜色里骑马领命而去。 庄园外面不远处就是一片很大的树林,郁郁葱葱的树木高大而茂密,提供了许多藏身之处。 黄宇栋和埃里克带领着几十名手下分成几组,开始对这片树林展开全面的搜捕。 黄宇栋有着自己的判断,他认为这里距离码头较远,视野相对开阔,残余的海盗们极有可能选择暂时躲藏在树林中,等待合适的时机逃离。这一推测让他们进入树林。 几十个人手持各种武器,小心翼翼地前进,眼睛不停地扫视着周围的环境。他们保持着高度的警觉,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隐藏敌人的角落。 果然,没过多久,树林中的一些动静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经过观察,他们发现了几名躲在树后的海盗。这些海盗试图抵抗,但很快就被击毙。 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多躲藏在树林中的海盗被发现并消灭。每一次成功的击杀都让他们感到一丝宽慰,但同时也提醒他们不能掉以轻心,因为还有敌人可能隐藏在暗处。 就这样搜捕了半个小时,此时码头方向,也传来了炮响,黄宇栋和埃里克知道这是海军军舰在攻击海盗船。 大家更加有了信心,不过他们知道屠夫狡诈,都不敢掉以轻心,小心翼翼的搜索。 没过一会儿,警察局长斯密特也带着二十多个警察骑着马来帮忙搜捕,黄宇栋他们力量大增,又找到并打死了躲藏的几个海盗。 可是没有发现屠夫的影子。 树林之外远处是一片小山,小山下面一大片肉豆蔻树林,如果屠夫躲在肉豆蔻林里,就很容易逃脱,他认为屠夫听到了码头炮声,应该猜到船只被毁,会先藏匿在雅加达。 黄宇栋一心为黄浩报仇,眼中燃烧着怒火,心中充满了杀意。此刻,他们这边已经占据了明显的优势,百余名海盗已经被打得几乎全军覆没,这让他的信心倍增。 他带领梁风夫妇和其他几位兄弟冲进了肉豆蔻林。树林里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气氛异常紧张。 突然,从黑暗深处传来几声枪声,打破了寂静。 黄宇栋的心猛地一沉,意识到情况不妙。他迅速环顾四周,只见身边的几个兄弟纷纷倒地,鲜血染红了地面。 他的眼睛瞬间瞪大,愤怒和震惊交织在一起。 紧接着,梁风发出一声闷哼,身体摇晃了一下。黄宇栋定睛一看,发现梁风的肩膀和右胸中弹,鲜血不断涌出。幸运的是,子弹没有击中心脏,但伤势仍然十分严重。 刺灵珠没有受伤,她抬手一枪,打死了黑暗里一个黑影。 “混蛋!”黄宇栋怒吼道,眼神变得更加凶狠。他们遭到了海盗的偷袭,而且对方显然对丛林战非常熟悉,利用黑暗和地形优势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在漆黑的树林里,这些海盗只射击了几枪后便迅速消失了踪影,只是被刺灵珠打死一个海盗。 这种游击战术,梁风曾在西婆罗洲兰芳鹿回头抢劫军火时使用过,当时也是用这种方式杀死了许多荷兰人。 黄宇栋大为震惊,当他看到梁风伤势严重时,急忙吩咐刺灵珠扶着梁风,让张兴业一起,尽快带着几个伤员返回庄园止血治伤,并让他们通知正在四处搜捕海盗的荷兰人和警察,前来此地协助追击海盗。 “黄老板小心,我这就去!你不要轻举妄动。” 梁风受了重伤,他看到两名潮汕兄弟倒在了血泊之中,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意识到伤员情况危急自己也流血不止,不能战斗,梁风就和刺灵珠带领受伤的兄弟们撤回庄园方向。 在漆黑的树林中,黄宇栋等待援军的到来。这片广袤的森林在黑暗中显得格外阴森恐怖,援军要找到他们并非易事。 此刻,黄宇栋身边只有罗老五没有受伤,其他同伴都已身负重伤或不幸丧生。 就连张兴业也跟随梁风返回庄园。 黄宇栋和罗老五紧紧握住手中的步枪,小心翼翼地向前摸索前进。每一步都充满了危险,他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以防遭遇敌人的袭击。 在这个黑暗而寂静的环境中,他俩每一步都走的异常小心。 黄宇栋分析刚才的枪声数量,这里至少有六七个海盗伏击。只是不知道这几个海盗现在跑到了哪里。 他们俩都不是职业战士,也不会武功,枪法也一般,甚至没有太多的实战经验。 黄宇栋说道:“这么黑,树林这么大,即使找到海盗,我俩也打不过他们。 只是不知道刚才几个海盗里有没有屠夫。我们等一下援军,我先放几枪,让援军知道我们俩方位。” 罗老五点点头,他很紧张,却是个福将,居然没有受伤,黄宇栋朝天放了几枪。 然后,他俩躲在草丛里等待,果然,没一会,四五个荷兰人拿着枪朝着这枪声方向走来。 黄宇栋看见来了援军,急忙喊着和罗老五站起来,和荷兰人兵合一处,然后继续组队向前搜索追击。 他们在肉豆蔻树林里搜索了了十几分钟,没有发现海盗。 几个人走出了树林,前方是一片草地,这里比较空阔,再前方是一座连绵山峰。 黄宇栋分辨了一下方位,左边不远处,山脚下就是公共墓园,那里埋葬着黄浩和范迪克,还有十几个荷兰人…… 这时候,午夜两点,天气阴沉起来,月亮不再明亮,天,阴了…… 第348章 墓园之枪 黑夜笼罩着整个森林,显得格外阴森恐怖。 黄宇栋和几个荷兰人小心翼翼地向前方搜索着,此时天空中的月亮已经被乌云遮住,没有了月光,他们几乎无法看清周围的环境,只能凭借手中微弱的火折子照亮前行的道路。 他们来到了前方山脚下的树林里,这里的树木高大茂密,使得他们更难以察觉敌人的存在。 就在他们四处寻找海盗的踪迹时,一个荷兰人的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异常,低声对其他人说道:“看那边!” 众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远处的黑暗中有一丝微弱的光亮闪烁。 那丝光亮仿佛是有人在活动,但由于距离较远且视线受阻,他们无法确定具体情况。 他们朝着那个方向奔去。 果不其然,有几个海盗坐在大树下休憩,或许是因为刚才的奔跑让他们感到疲惫不堪。 他们察觉到黄宇栋等人的身影,这几个海盗匆忙站起身来,朝着黄宇栋及其同伴们开火射击。 黄宇栋和那几个荷兰人迅速趴下身子躲避子弹的袭击。等到他们再次站起身来时,发现那几个海盗已经分散开来,纷纷跑进了茂密的树林之中。 黄宇栋双眼冒火,死死地盯着逃跑的海盗们,咬牙切齿道:“这些杂种,还想跑?没门!” 然后转头对罗老五和那几个荷兰人道:“他们分散着跑了,我们也分头去追。” 说罢,他和罗老五一起朝着一个身材高大的海盗追去,而那几个荷兰人向其他方向追击其他的几个海盗。 夜晚的黑暗让视线变得模糊不清,加上茂密的树林和众多的大树遮挡,要想准确地追踪一个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黄宇栋此刻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他紧紧握着手中的步枪,拼命地向前追赶,忘却了一切危险。 没过多久,他跑得太快,将罗老五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几个人就这样的分散了…… 黄宇栋对这一带的地形非常熟悉,因此,他追得还算轻松。有好几次,他都差点追上那个高大的海盗。然而,每次当他快要接近时,那个海盗总能巧妙地利用周围的环境避开他。 此时,天空开始响起阵阵雷声,一场雨即将来临。黄宇栋心里不禁有些焦急起来。就在这时,他听到远处传来一阵激烈的枪声,显然是刚才那几个荷兰人与海盗们正在激烈交火。 黄宇栋心中一紧,担心那些荷兰人会陷入危险之中。正当他准备加快速度赶过去支援时,突然发现前方出现了那个海盗的身影。 他毫不犹豫地举起手中的枪,瞄准那个海盗,扣动了扳机。 远处的海盗发现身后的追兵只剩下黄宇栋一个人后,他停下脚步,转过身来,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 原来是屠夫!屠夫也发现了黄宇栋。 屠夫举起手枪,朝着黄宇栋连开数枪。黄宇栋迅速侧身躲开子弹,但仍有一颗子弹擦过他的手臂,留下一道血痕。 黄宇栋举枪还击,两个人就这样在丛林里打了起来。 黄宇栋开了几枪之后,发现身上的子弹不多了,他心急如焚,如果就这样离开回去 他不甘心。 因为这人是屠夫,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屠夫也准备杀死黄宇栋。 屠夫注意到黄宇栋开枪的频率逐渐降低,心中暗喜,猜测黄宇栋可能快要耗尽弹药了。 于是,他开始故意做出一些挑衅性的动作和言语,试图激怒黄宇栋并让他继续开火。 黄宇栋意识到屠夫已经察觉到他弹药不足的情况,但他并不打算轻易放弃战斗,只是边打边退,节省子弹。 屠夫见黄宇栋并未被他的挑衅所激怒,反而选择撤退,便紧跟其后,不肯放过这个机会。 两人就这样在山脚下的茂密树林间展开一场紧张刺激的追逐战。 黄宇栋手中的子弹终于全部用尽,他只能全力逃跑周旋。 追着追着打着打着,屠夫也没了子弹,此时的屠夫已经完全被激怒了,哪怕是死也要杀死黄宇栋! 他的身高比黄宇栋高大许多,而且他本身就是一个练家子,曾经学过一段时间功夫,虽然不是很精通,但也足以对付普通人。 然而,他之前受了伤,肺部被子弹打伤,尚未完全康复,导致他的身体状况非常糟糕。但即便如此,他仍然自信地认为自己能够击败黄宇栋。 黄宇栋心急如焚。他不明白为什么援军还没有到来。事实上,在这个漆黑的夜晚,陈二爷和埃里克等人确实难以找到黄宇栋的确切位置,大家都在各自为战。 黄宇栋看着空了弹夹的步枪,他后悔没有带刀来,眼看着屠夫就要追上了黄宇栋,黄宇栋回过身来,抡起步枪砸向屠夫。 屠夫把头一侧,躲过了攻击,随手一把抓住了步枪枪托,把步枪夺了过去。 黄宇栋一看不妙转身就跑,屠夫在后面紧追不舍,屠夫身上有一把短刀。他扔下步枪,拔出短刀追击黄宇栋。 黄宇栋平日里过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导致他的身体素质较差,身体显得有些虚。然而,此时此刻面临生死关头,他不得不全力以赴地奔跑,尽管已经气喘吁吁,但仍然拼命坚持着。 幸运的是,由于对这片地形非常熟悉,他能够迅速找到合适的躲藏地点。没一会儿功夫,他就成功地躲进了茂密的树林里,使得屠夫失去了追踪目标。 屠夫不甘心就这样让黄宇栋逃脱,于是开始仔细地搜寻起来。而此时的黄宇栋正躲在一棵粗壮的大树下,紧张地喘着粗气,努力恢复体力,并思考下一步该如何应对眼前的困境。 突然之间,原本漆黑一片的天空之中猛地亮起了一道刺目的闪电,将周围的一切都照得如同白昼一般明亮。 这道闪电足足亮了好几秒钟之久,短暂而耀眼的光芒,瞬间照亮了整个树林以及山谷。 黄宇栋借着这突如其来的闪电光亮,急忙朝着四周看去,却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不知不觉间跑到了那个墓园之中。 闪电的光芒照亮了墓园里那一排排高耸的十字架,使得它们显得格外阴森。 紧接着,天空中传来一阵震耳欲聋的雷声,仿佛要将整个世界撕裂开来。 随着雷声的响起,倾盆大雨也随之而降,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打在地面上,溅起一片片水花。 黄宇栋愣了一下神,暗自祷告,侄子黄浩一定要保佑他杀死屠夫报仇! 可是现在他没了武器。 武器?突然,黄宇栋脑子里一道闪电划过,犹如醍醐灌顶般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猛地转头看向墓园方向,心中涌起一股希望。他想起了一件事,在黄浩死后,他曾将一把压满子弹的左轮手枪埋在了黄浩的墓前。 “天助我也!”黄宇栋激动地低声说道,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他相信这是一种冥冥中的注定,或许是黄浩在天之灵不忍看着他被欺负,所以借闪电引导他找到那把左轮手枪,让黄宇栋有机会为自己复仇。 黄宇栋心中默默念叨着:“黄浩,你一定要保佑我啊!” 他加快了脚步向墓园走去。他知道,时间紧迫,必须尽快拿到那把左轮手枪,才能确保自己的安全并杀死屠夫。 夜幕笼罩下,黄宇栋猫着腰,小心翼翼地摸索前行。雨水倾盆而下,打湿了他的衣服和头发,但他毫不在意。 他要找到黄浩的墓地,挖出手枪。 终于来到了黄浩的墓前,黄宇栋跪下来,用双手开始挖掘。泥土混合着雨水,让他的手指变得泥泞不堪,但他全然不顾。 他奋力挖掘,直到看到了那个埋在地下的木盒子。 黄宇栋颤抖着打开盒子,一把黑色的手枪出现在眼前。这把手枪曾经属于黄浩,如今却成为了黄宇栋复仇的工具。 他紧紧握住手枪,感受着冰冷的金属质感,心中涌起杀死屠夫的决心。 黄宇栋轻轻打开转轮,仔细检查每一发子弹。确认一切就绪后,他站起身来,凝视着黄浩的墓碑。 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他内心深处的悲伤和愤怒在流淌。 \"侄子,叔叔一定会为你报仇雪恨!\" 他低声说道。然后,他转身朝着后方而去。 他一边小心翼翼地寻找着屠夫的踪迹,一边故意假装咳嗽,试图引起对方的注意。 果然,没过多久,那咳嗽声就被屠夫察觉。屠夫似乎并不在意,大摇大摆地握着短刀朝黄宇栋走来。 雨幕下,两人终于面对面相遇。 黄宇栋注视着高大屠夫的身影逐渐清晰,屠夫手中紧握着一把锋利的刀,闪烁着寒光。 然而,黄宇栋并没有急于开枪,而是保持着镇定。 他冷冷的看着屠夫,说道:“屠夫,你今天死在这里,为我侄子陪葬!” 屠夫拿起刀往前走了一步,冷笑着说道:“谁死还不一定!” 二人有五米距离,夜幕下,屠夫突然发现黄宇栋手里有一把手枪,他大惊,回头就跑。 黄宇栋抬起手,毫不犹豫地朝着屠夫的后背就是一枪! “砰”的一声枪响,屠夫身体猛地一震,一个踉跄向前扑去,重重地摔倒在地。 黄宇栋没有丝毫停顿,他迅速举起手枪,连续又开了三枪,每一颗子弹都准确无误地击中了屠夫的身体。 屠夫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有微弱的呼吸声表明他还活着。 黄宇栋缓缓地走上前去,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屠夫。他将枪口对准屠夫的脑袋,然后扣动了扳机。 “砰”的一声闷响,屠夫的脑袋爆开,鲜血和脑浆溅洒一地。 五颗子弹,就这样结束了屠夫罪恶的一生。 黄宇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中的仇恨终于得到了释放。 据说,黄宇栋最后一枪打死屠夫的时候,天空又是一道如龙般的闪电,照亮了整个天空和大地。 可是惊奇的是这道闪电之后,居然没有雷声,只有那死一般的寂静笼罩着这片土地。 黄宇栋站在大雨里,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流淌下来。他望着眼前已经死去的屠夫,心中的仇恨终于得到了释放。 “黄浩,我替你报仇了!”他用尽全身力气大声喊道,声音在雨中回荡。 他握着手中的枪,手微微颤抖着…… 雨声依旧哗哗作响,但黄宇栋却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起来。 他的脑海中不断浮现出黄浩的身影,那个曾经陪伴他度过无数时光的侄子,如今却已离他而去,今天,他为黄浩报了仇。 他捡起屠夫的短刀,朝着尸身重重踢了一脚,朝着庄园走去…… 雨,还在下,天空不断的响着惊雷…… 第349章 笑言哑哑 黄宇栋杀死了海盗屠夫,心中的仇恨得到了释放,心情也变得格外舒畅。 他手握着手枪,腰间别着屠夫的短刀,迎着瓢泼大雨,朝庄园方向走去。 一路上,偶尔会有枪声响起,那是围剿残留海盗的激战之声。 当快要到达庄园时,雨渐渐停歇下来。黄宇栋看到前方出现了一群人,他们手持火把朝着自己走来。 黄宇栋仔细一看,原来是罗老五、陈二爷以及张文龙、贺阳带领着十几名潮汕兄弟,他们来寻找黄宇栋。 原来罗老五和他走散了,他手无缚鸡之力,急忙回庄园来找陈二爷和张文龙帮忙支援。 陈二爷他们看见黄宇栋安然无恙的回来,都喜出望外。 黄宇栋右手拔出腰里的短刀,举在手里,左手挥舞着只剩一颗子弹的柯尔特左轮手枪。 他兴奋的喊道:“我打死了屠夫!我打死了屠夫…… 我用埋在黄浩墓前的枪打死了屠夫,报了仇!黄浩保佑!上帝保佑!” 陈二爷和张文龙他们看见兴奋的黄宇栋,又看了看黄宇栋手里的刀枪。 那把枪是黄宇栋和陈二爷一起祭奠黄浩的时候埋的,陈二爷认识这把枪。 陈二爷拿过来黄宇栋手里的短刀,这是一把纯金刀柄的水手刀,很锋利的刀刃,有着阿拉伯大马士革弯刀风格的流线型刀身。 火把照耀之下,刀身上刻着一个骷髅标志,还刻着屠夫的名字。 陈二爷和张文龙他们看见真的杀死了屠夫,都替黄宇栋高兴,陈二爷说: “桑德的海军打沉了海盗船,已经回基地了,警察局长斯密特带着警察在村落里搜寻残余的海盗。 埃里克的荷兰人已经回到了庄园,我们也回庄园吧!” 黄宇栋说道:“好!我也累了,妈的!胳膊被子弹擦伤出血,不过皮肉伤,没事!我们回庄园。” 陈二爷看了看黄宇栋流血的胳膊,子弹打穿了肌肉,没有伤到骨头,没啥大事。 他们急忙回了庄园。 埃里克和几十个荷兰人都举着火把站在草地上,梁风夫妇和老李、雷霆、丹娘母子,黄宇栋的家属也都在草地上聚集。 大家旁边生起了几堆篝火,各个神情紧张的等待着黄宇栋归来。 他们看见黄宇栋安全回来,急忙围过来迎接。 黄宇栋对大家说:“我杀死了屠夫!这是屠夫的短刀。” 众人纷纷对黄宇栋竖起大拇指,称赞他不仅勇猛,而且运气极佳。他们也为黄浩终于得以报仇雪恨感到欣慰。 黄宇栋详细讲述了他如何杀死屠夫的经过,众人听后不禁面面相觑,心中暗自感叹:难道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冥冥中真有天意? 此刻,天空依然阴霾密布,但雨已经停歇。这场倾盆大雨将刚刚血流成河的庄园草坪冲洗得一干二净。 庄园里横七竖八倒着几十具面目狰狞的海盗尸体,在火把的照耀下,显得有些恐怖。 黄宇栋看着这些尸体,对站在一旁的黄慧君和贺阳说道: “等天亮了,让警察局长史密斯安排人把尸体拉走,多给他们些钱,慰劳一下今晚帮忙剿匪。 我们受伤的弟兄抓紧救治,死者重金抚恤家属。明天,把遭到海盗袭击的事情通报总督。” 黄慧君答应一声,和贺阳去清扫战场。 埃里克听见黄宇栋杀死了屠夫的过程,他看着黄宇栋拿回来的金柄短刀和黄宇栋手里的左轮手枪,唏嘘不已…… “我们差一点死在这个屠夫手里,也是上帝保佑你杀死了屠夫,这太有戏剧性了……” 埃里克对着黄宇栋说道。 黄宇栋望着远处阴沉的天空,心里充满了忧伤。他的目光慢慢转向这座曾经美丽而宁静的庄园,但现在却被打得一片混乱、破烂不堪。 他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沉重起来,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座庄园对黄宇栋来说意义非凡,因为这里的每一棵草木、每一块砖瓦都承载着他们家族数代人的辛勤努力与积累。 眼前的景象让他感到痛苦,仿佛心中有什么东西破碎了一样。 就在这时,一道耀眼的白光忽然从远方闪过,瞬间照亮了整个天空,没有声音,也不像闪电。 紧接着,大地开始微微颤动。所有人都惊呆了,不知所措。而此时,大地再次猛烈地摇晃了几下,仿佛要将一切都颠覆。 随着震动的加剧,碉楼上传来一阵嘎吱嘎吱的声音,随后,一个墙角竟然坠落下来,扬起了一团尘土。 “地震了!快离开房子!”黄宇栋面色巨变,连忙大喊道。 然而,还没等他喊完,地面再次传来一阵剧烈的晃动,让人根本站不稳脚。这一次,已经有一些老旧的房屋开始倒塌,扬起大片尘土,碎石四溅。 众人心中充满恐惧,他们朝着空地跑去,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躲避。 幸运的是,此时碉楼里并没有人居住。所有的家属和女眷们都在草坪上聚集,她们正在讨论今晚激烈的战斗。 看到突如其来的地震,她们也惊慌失措,但好在没有人员伤亡。 男人们展现出勇敢和担当,他们迅速行动起来,照顾好身边的女人和老幼。大家齐心协力,互相掩护着躲避不断坠落的碎石,尽可能逃离到空阔地带。 片刻之后,所有人都离开了碉楼附近,跑到空阔的草地上。 地面还在剧烈地摇晃着,仿佛整个世界都被撼动了一般,几堆倔犟的篝火顽强燃烧着,照映着逃散的人们。 这次的地震显然震级不低,连庄园内那座坚不可摧的碉楼也没能幸免,最终还是倒塌了。 随着碉楼的倒下,一些砖石四处散落,其中一些不巧砸到了装满瓷器的箱子,使得里面的瓷器也受到了一点损坏,不过大部分瓷器还都保存完整。 经过几次间歇性的地震后,大地终于慢慢恢复了平静。人们纷纷从草地上爬起来,脸上露出震惊和恐惧的神情。 此时的庄园已经变得面目全非,碉楼的倒塌让这里看起来更加破败不堪,庄园已经成了一片废墟。 黄宇栋站在原地,一脸茫然地喃喃自语道:“竟然真的发生地震了!怪不得最近几天的云气如此怪异……” 他一边说着,一边抬头望着天空,似乎想要从前几天奇异的云气中找到答案。 然而,除了依旧阴沉的天空外,并没有看到什么…… 陈二爷和埃里克也被吓得不轻,脸色苍白,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着。他们从未经历过如此强烈的大地震,心中充满了恐惧和不安。 远处,此起彼伏的喊叫声从四面八方传来,附近乡村和城市都陷入了混乱之中。 这场突如其来的地震让许多人猝不及防,尤其是那些正在熟睡中的人们。房屋倒塌,墙壁崩裂,无数生命瞬间消逝。 面对大自然的威力,人类显得如此渺小而脆弱。如果不是海盗的夜晚突然袭击,大家或许还沉浸在宁静的梦乡中。 此刻,站在废墟中的这百十个人,心中满是庆幸与后怕。 如果不是这场激烈的夜晚战斗,他们恐怕已经成为了这片废墟下的亡魂。 看着倒塌的碉楼,黄宇栋和陈二爷的背脊都流下了冷汗,如果不是和海盗厮杀,真的都被砸死在睡梦里了…… 刺灵珠这样彪悍女匪也是第一次见到地震的恐怖。 她刚才和丹娘拉着雷霆和丹娘的儿子躲避碎石,虽然她是江湖中的武林高手,但终究只是个女人,力气有限,难免有些力不从心。 她们差点被一块落下的巨石砸中。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梁风和陈二爷舍命冲上前去,用自己坚实的身躯紧紧护住了她和雷霆和丹娘母子。 那些飞溅的碎石无情地砸落在他俩后背上,鲜血染红了衣衫…… 这一刻,刺灵珠望着眼前的景象,心中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感动。 一直以来,她都认为自己足够强大,可以独当一面,不需要依靠任何人。 此时,她突然意识到,在大自然的灾难面前,男人那宽阔而结实胸膛竟能给人带来如此强烈的安全感。 张文龙一直保护着干爹老李和陈二爷,他的身上被石块击中擦伤,流血不止。 罗老五和张兴业也一直掩护庄园的老弱妇孺。 这次剧烈地震过后,庄园一片狼藉,恢复了平静,大家在死神面前擦肩而过,气喘吁吁,都沉默不语。 黄宇栋看着篝火照亮的废墟,面色沉重的对黄慧君说道: “叔叔,我们黄家几代人在雅加达耕耘,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防祸于先而不致于后伤情。 这是先祖让我离开雅加达这片风雨不宁之地了……” 黄慧君咬着嘴唇,眼中满是痛苦,那几乎成为废墟的庄园承载着他半生的记忆和情感。 他的眼角不断有泪水滑落,每一滴都像是滴落在心头,刺痛着灵魂。 黄宇栋看着眼前这位坚强的管家叔叔落泪,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酸楚。 他知道这座庄园对于黄慧君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那是他们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见证了无数的喜怒哀乐。 他笑着说道: “哈哈!叔叔!您别难过,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总有机会重新崛起! 等天放晴了,我们重整旗鼓! 未来,我会带着你们去那些遥远的地方,去大清感受古老的文化底蕴,去欧洲领略浪漫的风情,去荷兰看看那美丽的风车和郁金香田,去苏丹看看那充满异域特色的建筑。 甚至还要去那个琼斯的国家,也就是那个什么美利坚合众国,去亲眼看看那里的繁华与壮丽,据说那里还有什么地铁! 我们还可以去马六甲,我想去星洲定居,那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地方,开始全新的生活,去看看这个广阔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 我们绝对不能再留在雅加达这个风雨飘摇的鬼地方了,是时候离开,去寻找属于我们的新天地!” 黄宇栋说完,他嘴角一撇…… 篝火的余光下,这个素来平和的生意人,一脸桀骜不驯的表情,睥睨着震后庄园的一片废墟…… 陈二爷惊魂未定,听见了黄宇栋和黄慧君的说话,心中也替黄宇栋这个庄园惋惜。 这片宁静庄园里,陈二爷他们在此居住生活了几个月,一草一木也有了感情…… 他忽然想起了前几天占卜的那一卦,震卦的卦辞:震来虩虩,笑言哑哑。 也许一切都是天意…… 其实每次自然灾害来临之前,老天都会给人间很多警示。可惜愚氓太多,苍生也缺少对天地的敬畏,导致灾难层出不穷。 而当政者也多不作为,麻木不仁,掩耳盗铃。 甚至出现几次大的灾难之后,依旧不懂科学预防和亡羊补牢…… 陈二爷不再胡思乱想,踏着暴雨之后泥泞的草地,走到黄宇栋面前。 他看了看倒塌的碉楼,又看看远方快亮了的天空,笑了笑,轻轻的拍了一下黄宇栋肩膀…… ————————————…… 全书完 ps:去年今日,我去火葬场给亲人送行,那天火葬场的夜晚很冷,我突发感慨: 墓有重开之日,人无再少之颜。 为了纪念来过人间一次,于是决定写本小说,这也是我第一次写小说,也可能是最后一本。 这一百万字里,也是纪念我心中那片快遗忘的江湖,和人间的爱恨情仇。 书中也有对市井百味和人性的思考,以及对命运无常和苍生无奈的感叹…… 不知不觉,到今天正好一周年,也恰好写了一百万字,一切都像巧合,也基本完结了。 未来几天,写几篇番外,小说就结束了,不过,他们的故事还在继续。 我也会大量删减书中一些乱七八糟的酒后文字和一些拖沓繁乱之言,尽量让故事连贯流畅,这会是一部独立完整的小说。 这书中,也就没了我想记录的影子,想想,还有些遗憾…… 这只是一个喜欢打打杀杀的人,写的涂鸦之作,写着一群世间寻常客,寂寞夜归人。 这个来自江湖的人,只是一时兴起,曾经出现在文字圈子一次,晃了晃神…… 感恩一年来追读的读者们,视为知己。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们江湖再见! 许我人间一两风,填我十万八千梦。 让我们永远在路上…… 曦蓬堂主,于2024年,11月1日 第350章 番外之罗讷河上的星夜 英吉利国,伦敦。 这座古老而充满历史底蕴的城市里,一场盛大的拍卖会正在举行。 会场内座无虚席,人们盛装出席,期待着这场拍卖会带来的惊喜和奇迹。 随着拍卖师手中的锤子落下,清脆的声音响彻整个会场。 拍卖会正式开始,无数来自世界各地的奇珍异宝逐一亮相,引起在场观众们的阵阵惊叹。 在拍卖会的贵宾席上,坐着两位身份特殊的人物:剃掉了辫子的陈二爷和西装革履的黄宇栋。 这场拍卖会可谓是一次完美的盛宴,不仅有来自大洋深处的沉船宝藏,还有世界各地的奇珍异宝。 这些宝物包括珍贵的宝石、稀有的艺术品以及极具历史价值的文物等。 此外,还有一些当时贵族热衷的埃及木乃伊也被展示出来,吸引了众多买家的目光。 木乃伊作为一种神秘的存在,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 它们被认为是古埃及文化的象征,承载着那个时代的智慧和信仰。 不仅是因为埃及法老王的干尸,还是因为传闻吃了木乃伊粉末可以治疗某种疾病。 从中世纪开始,欧洲人一直相信一个药方,把涂满药膏的木乃伊碾碎后,做成药吃下就可以治愈小到头痛,大到黑死病的任何疾病。 据说木乃伊的味道微甜,还有一丝洋葱的香味儿。总之,很多木乃伊都被欧洲人吃了…… 这场拍卖会很多艺术品都是来自于他们自己冒险所得,如今冠冕堂皇的放在拍卖会上展出拍卖。 张文龙已经学会了一点外语,可以简单的交流洽谈。 搞拍卖公司是个比较复杂的事,并不是谁都可以做的起来,需要强大的人脉资源。 这个要感谢那个雅加达荷兰总督阿尔扬,他的人脉,很快撬开了欧洲高端名流奢侈品市场。 埃里克和黄宇栋他们的拍品确实也与众不同,很有稀缺性和收藏价值。 拍卖的锤声结束,这个刚刚成立不久的拍卖公司完美收官。 几天后,陈二爷和黄宇栋去了马六甲,在黄宇栋的花园别墅里,他俩对着大海喝着下午茶,喝着葡萄酒…… 黄宇栋看见陈二爷若有所思,说道:“有心事?不开心?” 陈二爷躺在沙滩上的躺椅上,缓缓的说道:“没有,也没有心事。 只是觉得人生就是一场梦! 我的先祖恨死洋人,我却周游世界,还结交了很多洋人朋友,甚至做了生意。 我算不算卖国?” 黄宇栋笑了笑,看了看大海,说道:“哦,你头上的辫子是满清让你留的,你也留了几十年辫子。 当年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留发不留命…… 我们有哪些是自己的呢? 如今,我只想为自己而活,咋开心咋活。 世界那么大,我要去看看!” 陈二爷不再做声。 黄宇栋看见陈二爷不再说话,他想了想,淡淡的说道:“总有一天,国家,民族,甚至宗教,都会消亡,没有痕迹和界限。 我们来人间一次,终究如幻梦。 你们大清,你以为慈禧老佛爷不懂得变通? 你以为康熙盛世,康熙会闭关锁国? 乾隆那个长寿老人会不知道外面世界? 百姓,不过是在梦里,在天大的饼里……” 陈二爷听见黄宇栋话锋一转,看了一眼黄宇栋,发现他有些醉了。 陈二爷坐了起来,看了看远方蔚蓝的大海。 黄宇栋又喝了一杯葡萄酒,有点激动,接着说道: “二爷,你也不要回大清了,大清朝这帮皇帝不学习反而要闭关锁国,是因为他们知道学习西方先进技术文化将意味着什么? 学习了西方先进知识文化的人民,如果提倡自由民主,你是满清统治者会允许吗? 如果满清统治者不允许,他们会像欧洲大革命中的人民一样,把你送上断头台。 他们怎肯忍痛割肉,放弃手中的权利、金钱、地位,而让百姓去追求自由、平等、民主呢? 现在你能理解为啥当年马戛尔尼使他来华的时候,乾隆要表现的那么冷淡吗? 对他们献上的西方最新科技成就连看都不看了? 其实乾隆早就知道马戛尔尼会送上什么东西了,但是为了大清的江山永固,为了满清统治者的利益,绝不能公之于众。 乾隆还特地嘱咐,把跟欧洲科技有关的文书全用满文写,存在宫廷,就是怕汉臣看见和流出民间,启发民智,让自己的统治地位受到动摇。 他们绞尽脑汁在想,什么人最好统治?” 陈二爷笑着说道:“什么人最好统治?愚民。” “没错,愚民。”黄宇栋回答。 黄宇栋接着说道:“一群什么都不懂、愚蠢好骗的百姓,是可以牢牢抓在手里翻不起什么风浪,乖乖种田养猪,其他的什么都别懂。 让读书人在八股文中钻不出来,什么科技什么思想统统别知道,最好连书都不要读,连字都不要认识。 这些狗蛋的帝王宁予外邦,不赠家奴。 他们太懂得百姓的心理,愚民政策,高压之下也出现了太多愚民,他们甚至连站起来的机会都没有……” 陈二爷听见黄宇栋这个曾经的雅加达商人长篇大论,微微有些惊讶。 陈二爷是个能把资治通鉴当成枕边书的人,他何尝不知道几千年历史变革规律和政治权谋手腕? 他一直人间清醒。 陈二爷笑着说道:“没想到兄弟还懂得这么多。我什么都清楚,只是无能为力,我只想不负此生,过的安然一些吧…… 两千年前的秦国商鞅说出的驭人五术你应该听说过?” 黄宇栋听见陈二爷发问,他摇了摇头,黄宇栋真的没听说过什么驭人五术,商鞅变法他倒是知道。 “哦,请讲。” 陈二爷也有些微醺,他晃荡一下葡萄酒杯,说道: “第一是愚民:统一思想,使民众愚昧无知,只知道唯命是从,让百姓认为自己就是吃苦受累的命,从思想上进行牢牢把控,使其不能有独立思考的能力。 第二是弱民:国强民弱,治国之道务在弱民。一方面用奸恶的人来管理善良的人,这些人心狠手辣、做事没底线,普通老百姓只能服从管理,从而使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不断打压和削弱地主豪强,防止他们的势力独霸一方。 第三是疲民:给民众找事,让他们疲于奔命,无暇顾及其他事情。即没事找事,让民众一直忙碌不能停下,每天累得倒头就睡,从而没有心思去想其他事。 第四辱民: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让民众没有自尊自信;二是教唆他们相互检举揭发,使民众终日生活在恐惧氛围中,毁掉百姓的尊严、骨气和血性,让他们见到衙役就害怕,看到有权有势的人就去讨好谄媚。 同时,通过鼓励相互监督和举报,让民众相互不信任,避免他们团结一致。 第五是贫民:除了生活必需,剥夺民众剩余的钱粮。通过加大赋税徭役、提高物价等手段,使百姓终日奔波,只能活在温饱线上。 让民众没有剩余的钱粮,永远没有安全感,只能依附于统治阶层,这样可以节约大量的管理成本。 我们的祖先已经把苍生设计如棋子,世情如游戏。” 黄宇栋听了陈二爷的述说,有些吃惊。 他没想到两千年前古人,就把统治人民技术研究的滚瓜烂熟。 如今已经是大清朝,帝王依旧如此奸狡,百姓依旧如此愚昧。 黄宇栋叹了一口气,说道:“说来讽刺,彼得大帝和康熙他俩也是同一个时代的人。 彼得大帝治理下的老毛子还是农奴制,结果呢? 影响了整个世界。 康熙呢? 彼得大帝搁世界上那都是有一号的人物,这千古一帝康熙呢? 九子夺嫡是不错,但人家彼得大帝一下子就把老毛子从黑暗时代推到了现代世界。 所以这压根就不是啥制度上的事,还是人的因素。 就看他们想不想改变。 圣君一句话,也许百姓就安居乐业,国富民强。反之,百姓也可能在黑暗中当牛做马一生,百姓不过是盛世之牛马,乱世之炮灰。” 陈二爷听见黄宇栋的说辞,没有做声…… 黄宇栋说的没有错,二十年后,在1909年,也就是清朝灭亡的前两年做过一个统计: 清朝全国识字的人口不到300万,而当时清朝一共4亿人口,也就是说当时清朝社会的识字率是1%。 而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识字率是百分之40至50,甲午中日战争失败那不是必然的吗? 清朝统治者明明知道自己国家落后于西方,却不进行改革,而是进行愚民政策而闭关锁国来巩固自己满清皇族的地位和利益…… 公元一八八七年,南洋岛马六甲沙滩上。 陈二爷和黄宇栋这样简单的聊着天。 陈二爷懒得再和黄宇栋聊下去,他心里清楚得很,自己就是一个矛盾的人。 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潮汕人,对洋人充满了愤恨,但却和那个叫埃里克的荷兰人做起了生意,甚至还成为了好朋友。 这一切都显得那么不可思议。 但人生往往就是如此,充满了意想不到的转折。 他们一起与来自世界各地、怀揣着各种奇珍异宝的古董商们合作,搞起了拍卖生意。 陈二爷并不在乎钱,他并不缺钱。 他所追求的,更多的是一种心灵上的慰藉,一种排遣寂寞的方式。 他也想借此机会,看看这个世界的模样,去探索那些未知的领域,寻找生命中的意义。 这一辈子,谁来人间,不是走一个过场?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就到了第二年的深秋。 荷兰,咖啡馆。 一条平缓的河流从远处缓缓流淌而过,它仿佛是这座城市的血脉,给人一种宁静而舒适的感觉。 河边坐落着许多曾经属于印象派画家的座位,他们在这里留下了无数经典之作。 而最令人瞩目的莫过于那位精神分裂的梵高。 梵高,这位传奇般的艺术家,用画笔描绘出了那片如中微子跳舞般的蓝色星空。 他的作品充满了独特的情感与激情,让人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然而,梵高的一生却极为潦倒,命运多舛。 但谁能想到,在他离世后的百年间,他随手涂抹的画作竟然能够以惊人的价格拍出上亿的天价。 这是天大的讽刺。 如今的荷兰依旧保持着百年前的风貌。那些古老的街道,仿佛承载着岁月的记忆,见证了历史的变迁。 而咖啡馆里的装饰、氛围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也似乎没有太大改变。 一切都显得那么熟悉,仿佛时间从未流逝。 就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剃掉辫子的陈二爷和身着西装革履的黄宇栋微微有些醉意。 他们坐在咖啡馆外的露天座位上,享受着温暖的阳光洒落在身上的惬意。 这一天,阳光格外明媚,给整个城市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 这一天,他们觉得世界很小。 几天之后,他俩与埃里克一同踏上了前往墨西哥丛林的旅程。 他们怀揣着对未知世界的好奇与探索之心,渴望寻找到那早已消失的神秘玛雅文明。 玛雅文明是古代美洲的三大文明之一,是世界着名的古代文明之一,也是唯一诞生在热带丛林而非大河流域的文明。 玛雅金字塔暗含了相当深奥的科学道理,甚至人们对其建造者的身份一度产生了疑问。 他们进入丛林后,才真正感受到大自然的力量。 这里充满了生机与危险,各种野生动物在其中穿梭,而茂密的植被则让他们的前行变得异常艰难。 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中,每一步都需要谨慎小心。 然而,就在他们深入丛林时找到玛雅神庙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危机降临。 那一天,陈二爷遭遇了意外情况,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他躺在古老的玛雅神庙上,有一种被献祭的感觉。 那一天,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脑后被剪掉的辫子…… 脑后空空如也…… 那天,暴雨滂沱。 那天,东方微亮。 第351章 番外之文明碎片 意大利。 意大利的val trompia山谷区在中世纪,它是炼铁中心。 在文艺复兴初期,它就以高品质的枪支制造而闻名。 世界上最古老的工业王朝贝雷塔坐落于此,它在16世纪初期就在生产武器。 不错,就是吴宇森电影英雄本色里面周润发用的那款手枪产地。 那个贝雷塔手枪有着世界上手枪最完美的俯视曲线。 罗老五和一些技术人员在工作室里翻弄着图纸,他们不是在研发武器,他们在抄袭。 黄宇栋一直认为,世界上所有知识,一切都可以搬运,可以抄袭,不要扯什么专利。 他从来不按照规则出牌。 他和陈二爷一起在意大利建立了一个兵工厂,罗老五现在已经是这个兵工厂的技术指导。 现在,罗老五叫罗慕班。 后来,他们生产的军火卖到了世界各地。有时候,六爷也去黄宇栋这个意大利兵工厂考察参观过。 六爷对做生意没兴趣,不过,他也闲不住,喜欢溜达,喜欢周游世界。 这时候,六爷和黄宇栋已经很熟悉了,黄宇栋对这个传说中用一只鸟干掉几个绑匪的人物很好奇,很快,他们成了知己。 这一天,六爷问道: “你生产这么多军火为了赚钱?你的拍卖公司那么赚钱,要搞这些东西?” 黄宇栋微微一笑: “不!我觉得好玩,而且,人类需要这些武器。 我觉得只有武器才能消除人间的平等,我要将最先进的武器卖到全世界。 让所有被奴役的人们都有权利反抗……” 六爷没有做声。 后来,有一次,六爷喝醉了,忍不住对着黄宇栋说道:“如果有一天,我在大清朝跪的久了,膝盖疼了,我寂寞了,找你买军火……” 黄宇栋哈哈一笑,看了一眼旁边的陈二爷,他对六爷说道:“哦,随意,你需要的也是我想给的……” 六爷没有作答。 他不由自主的看着窗外意大利的古老街景,若有所思。 晚餐,这顿晚餐有黄宇栋,陈二爷,六爷还有老李和张文龙。 意大利的晚餐并不仅仅是意大利面,还有很多美食。 那时候的意大利充满着文艺复兴的气息,现在也是。 一个国家和城市的文明最大程度取决于历史厚重感和后代是否有没有遗忘过去。 意大利,人民没有遗忘历史,也没有掘弃几百年前的建筑垃圾,至今,很多古老的建筑都有保留。 甚至几百年后,人民可能依旧可以触摸到那些古罗马时代的建筑砖瓦。 这个城市里充满雕刻装饰的铜铁门、高耸的回廊、窑烤比萨、咖啡,以及都是艺术的教堂与画廊。 意大利美食最知名的是名厨梅西斯布戈。 梅西斯布戈是伊斯特家族的御厨,专门负责王室庆典与宴请宾客,他写下世界最古老的食谱,传给后人三百多道食谱。 因此,五百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仍旧尝到当时伊斯特家族最爱的餐点,毫无变异。 其中最着名的一道菜叫做帕斯提修派,这是一道馅料丰富的咸派,里头有马可龙干酪、拉古肉酱、古老香肠以及用甜南瓜制成的意大利面酱。 六爷吃不惯西餐,但是他很好奇这个国家历史传承。 甚至喜欢看着那个古罗马斗兽场和比萨斜塔,他觉得好奇,这里有着和大清朝截然不同的建筑风格和市井文化。 那天,他们在意大利吃着烛光晚餐。罗慕班也在,大家喝的都有些微醺。 罗老五很喜欢意大利,他认为只有在科技最发达的国度,才能和最先进的技术比肩,创造或者模仿出最先进的武器。 张文龙和罗慕班饭后,走在意大利的古老街道,张文龙问道: “罗五哥,你那么喜欢创造,喜欢技术,你认为将来我们世界会是什么样子? 我们的所有努力真的能改变世界? 我们不缺钱了,所有做的一切是否还有意义?” 罗慕班看着张文龙,看着这个比他小十来岁的大清朝子民,如今,这个小伙子也剃了辫子。 罗老五看着这个在南洋婆罗洲和他一起攻打荷兰佬,解围洄唐镇的英勇少年…… 现在张文龙已为人父。 张文龙已经有两个孩子了,青黛和兰惠给他生了两个儿子,已经咿牙学语。 如今,张文龙也算是他的老板之一,意大利这个兵工厂,张文龙也投资了一些股份。 罗慕班也喜欢跟着张文龙干事情,他觉得有激情。 张文龙虽然年轻,可是他谦逊又果断,好学又包容,做事严谨还有担当。 这些是领袖必须具备的气质和天分,这些特质,罗老五不具备…… 罗慕班毕竟年长,他和张文龙一起散步,心里还是把张文龙当做弟弟。 罗慕班看着黄昏下的米兰大教堂,这是世界五大教堂之一。 这个教堂1386年开始建造,1965年完工,历时五个世纪,规模居世界第二。 1805年拿破仑在此举行加冕仪式,建筑风格独特,尖塔林立,外部装饰精美恢宏。 罗慕班看着这个教堂,说道:“我从来不信命运和上帝。可是,我这两年研究武器和世界上最先进的化学和物理学。 我越来越发现真的有上帝存在。 也许人们真的只是蝼蚁和蛆虫一样的轮回在生死,我们是被设计好的……” 张文龙一直认为罗慕班是个神经质的人,不过他欣赏罗老五的才华。 张文龙好奇的问道:“何以见得?” 罗老五悠悠的说道:“比如战争,也许几百年后,世界上最快的不是子弹,是意念。 几百年后,我们的战争也许不是靠枪炮,战争可能在天空,在海下,在宇宙。 古人说:上下四方为宇,古往今来为宙。 宇宙那么大,只有神能穿梭自如。 我们的祖先其实给了所有解答,甚至,我们一切努力和因果轮回都在预定的轨道里…… 也许如今我们做的一切都是徒劳,很像上帝的棋子。 不过,我感觉只要人类能想到的,也许都会实现,这很有宿命感,也是神的暗示……” 张文龙沉默不语,张文龙不信神。 后来,黄宇栋所掌控的这个意大利兵工厂,源源不断地生产出各种先进的武器。 这些武器被广泛地贩卖到了世界的各个角落。无论是遥远的东方国度,还是西方的神秘大陆,都能见到它们的身影。 从精良的枪械到威力巨大的火炮,从小巧玲珑的手枪到气势磅礴的战车,各式各样的先进武器在这里诞生,踏上了奔赴世界各地的征程。 黄宇栋有着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只要是那些身处弱势、民众正在勇敢抵抗强权压迫的国家里,他售卖的仿制武器价格就会变得格外低廉。 有时候,为了帮助这些国家更好地抵御强敌,他甚至会毫不犹豫地无偿捐赠出大量的武器装备。 他对自由和民主有着一种近乎痴迷的热爱。那一刻,他不像一个南洋岛雅加达的商人…… 在他看来,自由是人类最珍贵的财富,而民主则是实现自由的重要途径。 他愿意通过自己的力量,为那些追求自由和民主的人们提供支持和帮助,让他们能够摆脱枷锁,走向光明的未来。 据说:他的那些没有专利的假冒武器曾经推动了世界史革命进程…… 那时候,我们的国家还是晚清时期,还是那个昏庸、自大又愚昧的慈禧太后当政。 慈禧喜欢宁予外邦,不赠家奴。 清政府夜郎自大,不晓得腐朽的国度已经风雨飘摇,千疮百孔,朝不保夕。 她还不知道几年后辛亥革命的一声炮响,瞬间剥下了皇帝的新装,还扯下五千年王权丑陋的外衣。 每个貌似高高大大的雪人,阳光下很快都是一滩污水…… 那些许诺给我们人间天堂的人,除了地狱什么都没有搞出来 。 广西,矿山上。 张文龙的两个孩子已经会走路,已经绕膝玩耍,青黛依旧和姑娘时候一样喜欢冒险。 兰惠依旧沉稳,不过,她们现在都已经思维开阔。 有时候,青黛和兰惠也会吵着让张文龙带着她们去冒险,去寻宝,去周游世界。 张文龙总是笑而不语,他不想再让妻儿颠沛流离,他现在很年轻,却出奇的喜欢安静。 他有时候想,这人间,什么是冒险? 其实生活才是最伟大的冒险。 不过,他们还是喜欢冒险。 冒平常人不敢涉猎的险…… 几年后,昆仑山,哀牢山,百慕大,撒哈拉,张文龙还是忍耐不住,带着青黛和兰惠去深入大山,去大漠,去海岛,去荒无人烟的边塞。 在那里,他才能找回他自己。 传说昆仑山是神界入口,哀牢山是魔界入口。 张文龙带着两个老婆也去看了了,因为徐霞客去过,他也想去看看…… 江南。 梁风夫妇和老李,还有张兴业、余猛、南乔在喝茶。 广西的矿山一切都在有序进行,也有了新的年轻力量加入矿山,巩固企业发展。 梁风他们平时很闲,刺灵珠也生了个女儿,很可爱。 梁风这个女儿嗓音很好,遗传了梁风基因。 她很小就喜欢唱歌,声音如百灵,清澈如溪水,还有和她父母一样的远视眼,有着投掷飞刀的天赋。 只是,她不再练习飞刀,她练枪法。 老李和张兴业在秦淮河畔开了一个酒楼,他俩也参与了黄宇栋和陈二爷海外的生意,有一些股份。 他俩已经可以颐养天年,也都娶了老伴,只是年纪大了,不太喜欢周游世界。 不过,这两个人每一天过的很充实,喝茶,遛鸟,喝酒,聊天。 无聊了,也会坐船去海外看看大千世界。 大多数时候,他们坐在江南的茶楼里,看着窗外大清朝的风云变幻,看着窗外街道上的车轮哗哗。 六爷也经常和蔷薇花、还有谭月一起去江南看望老李和张兴业。 其实,六爷和老李他们真的聊不来,他们的思维并不在一条线上。 老李喜欢当下,喜欢沉吟过去。六爷喜欢思考未来,喜欢冒险,他还有一点对天下苍生的悲悯。 在江南,六爷心中最想一起喝茶的,还是那个金陵府的传奇人物,那个病怏怏的瘦老头:陈龙。 六爷每次去金陵或者回京城,都会去和陈龙聊天喝茶,在陈府小住几天,看看金陵的桃花,听听金陵的绣眼鸟叫。 他每次春秋时节会回京城看望四哥,和照看琉璃厂的古董店一段时间。 他每次路过,看向山东滕州府方向,看着微山湖点点白帆和万亩荷花,都若有所思。 那年,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那年,梨花艳时,白衣胜雪。 如今,柳絮飞来,花开满城,他一身黑袍,已经英雄迟暮。 曾经西子湖畔的那个笑靥如花的女人,六爷终于把她忘记了…… 有一次,六爷喝醉了…… 他对着四哥说:“我用了二十年时间,终于拔掉了心中的一根刺。” 那天,他没有喝酒。 他说:微山湖万亩荷塘上,有他的明月光…… 少年与爱永不老去,即使披荆斩棘, 丢失怒马鲜衣,不死不弃。 后来,几年里,他不再喜欢说话,他甚至不和人交往,他对着青灯古佛,诵经吟唱。 七十岁,六爷离开了金陵鸡鸣寺,他曾经在这个寺庙里,幻想从佛法中寻找解脱,寻找安宁,寻找活着的意义。 可是,他没有找到。 他终于知道那不过是幻梦,他已经不对佛陀抱着任何幻想。 他见惯了无常。 一切都是无常。 无常并不是生命的某一个过渡期,它存在于生命的整个周期。 看着末世生灵涂炭,苍生流离,外侮不断,他重新拿起了枪,下了山…… 那时候,晚清已经天下大乱,群雄并起…… 那天,鸡鸣寺外的酒馆里,六爷已经穿上俗家衣服。 陈二爷和六爷在这个酒馆里喝了一天的酒。 “你决定这样做么?你子孙满堂,衣食无忧,去做这样掉脑袋的事? 你如果不喜欢大清,我们可以去南洋,去欧洲,去荷兰,去美利坚,去世界各地生活。 我们即使救了这一茬的百姓苍生,他们依旧愚昧,大部分无法摒弃骨子里的狭隘和孱弱。 即使改朝换代,也是换汤不换药,你这么懒散,我们又都不喜欢治世管人。 最后,你所挂念的苍生,会让你心寒的…… 我看,这天下,就让他们乱去吧!” 六爷端着酒杯,此时月朗星稀,他指着夜空一颗寒星,笑着说道:“嘿,我什么都知道结果…… 我是无聊,太寂寞了。 还有,我想证明,这人间,我来过…… 你看,那颗星!” 第352章 番外之飞红和壮志 飞红依旧住在春江府。 飞红看着院子里跑来跑去的儿子…… 壮志一天天的长大,到了读书的年纪,壮志念了私塾。 私塾老师是个开明的人。 其实一个孩子从小时候如果遇见一个开明的老师是个幸运的事,也许这个老师的思维方式会影响他的一生。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 …… 子不教父之过…… 老师教着壮志三字经。 壮志问飞红:“娘,子不教父之过,我爹是谁?” 飞红笑着说道:“你爹在你没出生前就没了,他是个英雄,他还是个大官,是个爱民如子的好官员。” 壮志五六岁,还是个孩子。 “他为什么死了?” “他去曹州府治理黄河,黄河水患,不幸遇难,你的名字就是你爹给你取得。希望你将来壮志凌云。 好好读书,像你爹一样,做个好官,或者大英雄!将来名留青史,造福一方,或者名扬天下!” “好的,娘,我知道了…… 我爹长什么样子?” “你爹……” 飞红陷入了沉思…… 飞红看着眼前的儿子,壮志穿着一身蓝色的小棉袄,棉袄上绣着一条飞龙在云端,壮志的五官精致,像极了何乾元。 “你爹?你长大了,你就是你爹的样子,你和你爹长的一模一样。” 飞红看着窗外院子里空荡荡的秋千,笑了…… 没有人会质疑一个母亲对子女的爱,还有对儿女未来的期盼。 飞红心中,那个死去多年,衣冠楚楚的何乾元依旧魅力无限,是让人敬仰的一方父母官,造福一方的知府,朝廷四品大员。 壮志的老师接受过先进的革命思想,他有时候会灌输壮志一些激进的思维,也会对飞红说起一些在当时的过激言论。 飞红从小就成了扬州瘦马,她是见过人间苦难的。 飞红虽然是个女子,却比一般的男人刚毅果决,也更有魄力。 壮志十八岁的时候,飞红把他送到了日本留学,那时候思想先进的青年都喜欢去日本。包括孙中山,蒋介石,周恩来,鲁迅…… 20世纪初,大概至少有三万左右中国学生先后到日本留学。 时间追溯到百余年前,第一批留美幼童回国。他们开始在中国近现代化过程中承担重要角色,其中有京张铁路总设计詹天佑、民国总理唐绍仪和民国外长梁敦彦等。 但是官派欧美留学的名额有限,个人家庭负担去欧美留学的,实际上对家境有很高的要求,而且语言关是最大的障碍。 所以很多人更倾向于留学东洋,因为日本明治维新之后,国力发展很快。了解一衣带水的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为何变得强大,是吸引中国学子留学的主要因素。 还有一个因素就是,日本离中国很近,而且语言这道关更容易过,降低了学习的时间成本和生活成本,学习效率更高。 当时,张之洞等封疆大吏都提倡国内的知识分子留学日本。 此后六七年间,数以万计的中国学生从上海或天津上船,往日本的福冈、长崎、东京进发。 在清末至民国的数十年间,数万人到日本留学,其中涌现出一大批杰出人物。 其中我们熟识的就有黄兴﹑宋教仁﹑邹容﹑陈天华﹑秋瑾﹑陶成章﹑林觉民﹑胡汉民﹑陈其美﹑廖仲恺﹑鲁迅﹑陈独秀等。 当时去日本的轮船常常爆满舱底。在1896至1945年的50年间,中国赴日留学生数以万计。 其盛况不仅仅在中国留学史上是空前的,也是当时世界史上最大规模的学生出洋运动。 在留学日本的精英里,产生了诸如周恩来、董必武、蒋介石、蒋百里等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军政名人。也出现了拆了北京古城墙的郭沫若、抛妻弃子的李叔同等许多艺术大师。 这里面也有何乾元的儿子壮志。 回国后,他参加了辛亥革命,追随了孙中山先生。 1894年,孙中山曾上书李鸿章,提出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的政治主张,未被接受。 随着甲午中日战争的惨败,孙中山萌生推翻清朝之意。 1895年孙中山组建兴中会,规定以振兴中华,挽救危局为宗旨。 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中国,中国完全变成半殖民地。 孙中山开始密集发动起义,但都没有成功。 1905年,兴中会与华兴会合并成立为中国同盟会。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纲领。 1905年11月提出三民主义,设想通过三民主义的实施,能够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 进而实现国富民强、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孙中山的共和民国的理想终于实现。 壮志没有像他爹何乾元一样忘恩负义绑架亲人,没有一生去博取高官厚禄。 他做了革命党,追寻自由,博爱,民主。 百年前的历史比较模糊,虽然年代较近,太公讲到这里的时候,迟钝了一下,说很多事情记不清了,不再发声…… 依稀记得太公说起,飞红很老的时候,还喜欢荡秋千,喜欢蓝色衣服。 那是当年何乾元和她第一次见面穿的衣服颜色…… 后来,壮士出川的雷霆,偶然结识了也是国民党高官的壮志,二人居然成了好友。 雷霆比壮志大十来岁,他和这个内敛、博学又斯文的年轻军官很聊的来。 而且,在一次北伐战役中,壮志率领部下救了雷霆的命。 一次,雷霆带着壮志去江南金陵府,当时的金陵已经叫南京。 “爹,他叫壮志,我的朋友。救过我命!” 壮志斯文的对着梁风鞠了一躬…… “伯父好!” “好,年轻有为。” 梁风沙哑的嗓子说道。 梁风坐在红木中堂的椅子上,看了一眼抬起头来的壮志。 据说那天六爷也在,六爷已经很老了。 梁风看见壮志一惊,他侧目看了一眼六爷,没有说话…… 雷霆和壮志几日后离开金陵,去了抗日前线。 梁风和六爷去了曹州府,黄河依旧那么混浊,在梁风溺死何乾元的河道岸边,六爷和梁风烧了一堆黄裱纸…… “嘿!何乾元有这个儿子,应该九泉之下知足了,这个壮志不像他爹忘恩负义,真的是他的福分!” 六爷说道。 “不错!这孩子长的和他爹一模一样,没想到还救了我的儿子,我杀死了他爹……” 梁风低沉的说道。 六爷已经耄耋之年,杵着拐杖,看着涛涛黄河之水,再没说话…… 据说飞红一生没有再嫁,依旧喜欢荡秋千,依旧喜欢看着穿蓝色衣服的人路过院子门口。 那年,那月,那日。 门前老妪,望眼,如望旧人…… 第353章 番外之陈府中秋 中秋节。 江南,金陵陈府。 六爷在和陈龙喝茶,他俩已经喝了半天。 晚上要聚餐赏月,今天的陈府格外热闹。张文龙的两个儿子已经四五岁了,调皮的在院子里玩耍,就像文照小时候一样。 文照已经像雷霆在南洋岛的年纪,半大孩子,不过文照沉稳了很多,他倒是很会哄小孩儿。 他带着张文龙的两个儿子,还有梁风和刺灵珠生的女儿,四哥和余猛的孩子一起玩的很开心。 陈府今天很热闹,热闹的就像陈龙七十岁大寿那个中秋节。 陈二爷和张文龙、四哥、老李、梁风、余猛他们忙着张罗晚餐,中秋节要赏月。 雷霆已经十七八岁,跟着他爹一起忙里忙外,招呼客人。 雷霆很沉稳,他沉稳的甚至比张文龙十八岁时候还成熟,也许雷霆遗传了他爹梁风的冷静。 只是雷霆的脾气不大好,可能跟他从小没有母亲有关,很独立很有个性。小时候南洋岛上的那些经历让他成熟,也让他变得冷酷。 二十年后,他成了雄霸一方的军阀,叱咤风云,后来去了抗日战场。 这个中秋节陈府人很齐,四年前那个中秋节的人都回到了金陵陈府,他们要欢聚一下。 陈龙看着窗外玩耍的孩子和忙碌的家人,他很开心,又有些伤感…… “四年前,我七十岁生日,那天何其热闹,宾客如云,我潮汕亲故也都万里迢迢赶来为我庆贺生日。 一晃四年过去了,好几个亲人在这几年里故去…… 我也老了……” 陈龙对着六爷说道。 说完,他喝了一口茶。 屋里只有他和六爷喝茶,陈龙很喜欢和六爷喝茶聊天。他俩都有些阴沉,都有不凡的经历和讲不完的故事…… “是啊!时光真快,我头上也多了白发。你看,张文龙和青黛、兰惠的孩子都会跑了……” 六爷也有些感伤。 他这一生经历的苦难和坎坷不比陈龙少。 陈龙单枪匹马独闯江南,纵横大半个中国的盗墓界,五十岁归隐江湖。 七十岁时候最亲的女婿,绑架了孙子文照,陈府差点家破人亡…… 六爷十六岁独自生活,十八岁下山复仇失败,差点被杀。后来远上京城,在古董行里打拼,他对社会和人心看的也无比透彻…… 二人总是有些惺惺相惜,一见面就有说不完的话题。 陈龙的咳喘是多年旧疾,也被张文龙误打误撞的治好了。如今,他已经不再咳嗽,但是比四年前更加苍老…… 陈龙对着六爷说道:“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活到八十岁,那时候再过一次大寿…… 我一生都喜欢清净,喜欢远离人群。可是只有节日的时候,我喜欢热闹,喜欢人来人往,喜欢那份喜庆! 也不知道死去之后,阴间是否也如人间繁华和无常。那个世界也是否有爱恨情仇,颠沛流离……” 六爷笑着说道:“应该是一样的世界,只是存在的形态不一样了。鬼神也一样有斗争,有竞争,有规则,也不平等。 否则还要搞什么阎罗王,十八层地狱干嘛? 天堂和地狱,我认为没什么区别。我杀人很多,死了肯定下地狱了…… 不过我也不害怕,真把我搞火了,即使地狱也会折腾的天翻地覆! 不过人间真有轮回,下辈子我也不来了……” 六爷说完,静静的看着窗外。 他已经快五十岁了,眼神依然凛冽,眼睛一翻,还有杀气隐现…… 陈龙看了一眼六爷,半晌没有说话。 他喝了一杯茶,笑道:“哈哈,管他呢?庄周梦蝶,也许人间一梦,用佛法来说都是幻梦。 不过还是人间有趣,我喜欢刺激,真有来生,我是会来的。 不过,我不会再盗墓……” 六爷一笑,他刚想说话,陈二爷推门而入…… “爹爹,您二人不要喝茶了,客人和家人都齐了,等你们吃饭。晚餐已经准备好了。” “好的,我知道了。” “哦,二爷好,我们也喝好了。” 六爷站了起来和陈二爷打个招呼,陈龙放下茶杯,起身和六爷一起去了聚餐地方。 这顿晚餐很热闹,因为小孩子多了好几个,孩子们跑来跑去,吵吵闹闹。 六爷的妻子还在杭城没有来,蔷薇花、谭月和六爷一起来的金陵。 蔷薇花依旧泼辣,谭月也风情万种,她们和依然飒爽英姿的刺灵珠处的很好。 丹娘已经和陈二爷生活了几年,倒是也很和睦,她的那个儿子也十多岁了,很懂事。陈家对丹娘的儿子很好,视为家人。 这次聚餐没有男女分开吃饭,因为基本都是陈家的人,外面客人不多,有几个也是至交,并未见外。 几十人在一个事先搭建好的赏月之地吃饭。陈府的家丁们则在外面院子里聚餐,吵吵嚷嚷很热闹。 家丁们划拳行令的声音远远传来…… 陈龙看着家人满座,很开心。 陈龙的女儿嫁给了金陵一个古董商,婚后还算美满,夫妻俩今天也来陈府过中秋节。 陈龙七十岁的那个中秋,陈龙让陈二爷他们谋杀了一手扶起来的女婿何乾元。 那年,发生好多事…… 对于陈府,那年甚至是一场劫难。 陈龙陷入了回忆,不过他看了一眼女儿和新嫁的女婿,没有提起往事。 陈二爷看出来他爹陈龙的心思,他站起来举杯说道:“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今日难得大家都这么齐聚在陈府过中秋,好好庆贺一下,一醉方休!” 大家纷纷站起来举杯…… 不一会儿,酒喝的都有些醉意,六爷和陈二爷的座位挨得很近,他低声对陈二爷说:“嘿,人其实也不算齐,少了查干和拔都他们几个,也不知道这两年他们过的如何?” 陈二爷看着手中的酒杯沉吟不语。 陈二爷是个很重感情的人,他心中何尝不知道今天这个中秋少了查干他们…… 老李听见了六爷说的话,他哈哈一笑:“过几天不忙了,我们去草原看看查干和拔都这两个兄弟!去打黄羊射猎!今天高兴!来!大家喝酒!” 陈二爷一笑,和六爷一起举起了酒杯,大家干了一杯。 年年时节美晴明, 何处不惟台与城。 秋来偏忆故人约, 月到中秋分外明。 那晚,圆月当空,查干在草原上和他的亲族也在痛饮,不知道那天查干想起来江南的那个中秋没有,有没有想起那个锦香楼的歌妓…… 罗慕班和张兴业此时在南洋岛上探亲,并没有在金陵。 这几年,兵工厂和拍卖公司的业务开展很顺利,大部分时间里,罗慕班跟黄宇栋在一起,忙碌兵工厂和拍卖公司的事情,他们全世界的跑。 张兴业在江南和老李开了酒楼,倒是很闲,他也娶了一个老婆。 他思念婆罗洲的故居,也想给他儿子扫墓,今年就带着老婆回南洋过中秋去了…… 陈龙看着这几年逐渐有些佛性的陈森木,还有小儿子陈山木。 陈山木已经不是那个纨绔子弟,他一心做生意,对于陈府业务往来驾轻就熟,不再让陈龙操心。 陈二爷主要和黄宇栋忙碌国外公司的事情。 看着团团而坐的几十个家人和朋友,陈家根深叶茂,人丁兴旺。陈龙捋着胡须,这个阴郁半生的老人开心的笑了…… 他希望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这个中秋,陈府没有了风波。陈府高墙之外,大清朝却已经摇摇欲坠,民不聊生,风云四起。 热闹了一天的陈府慢慢静下来,夜深了…… 皓月升起,星斗密布。 风摇桂影流光动,露染人衣月色寒。 江南微凉的中秋之夜,众人都喝的酒酣人醉,即使陈龙平时不喝酒的人,也喝的微醺。 中秋之后,大家各奔四方,去忙着自己的事情,离开了金陵。 陈龙送走了客人和六爷、梁风、余猛、张文龙他们,陈府一下子冷清了许多。 他站在院子里,看着四年前剪断的蔷薇,那颗蔷薇如今更加粗壮,枝干纷纷爬过了墙头。 陈龙忽然有些失落。 也许无常的尘世里,每一年的中秋都不一样,都值得纪念和庆祝…… 谁也不知道,明天发生什么? 第354章 番外之文龙归乡 张文龙和两个妻子带着孩子回到了家乡。 他自从十八岁离开家乡,这几年没有回来过。 张文龙去看了他的表哥,买了很多礼物。 他的嫂子看见那个孤儿成了富人,锦衣烈马,还带了两个貌美如花的老婆,有些吃惊。 又看见张文龙买了很多贵重礼物,脸上笑开了花…… “小时候,我就看你有出息,真没想到出去两年就发达了!” 张文龙嫂子谄媚的逢迎着…… 张文龙虽然不是小心眼的人,但是也记仇。 他表面一笑而过,心里还是愤恨不已。 张文龙看不惯嫂子的嘴脸,也忘不掉童年的很多不美好回忆。 他八岁没了父母,他爹临死前把他托付给表哥抚养,也把家里的钱财都给了他表哥。 张文龙小时候寄居在表哥家,这个嫂子对他非打即骂很刻薄。 张文龙推开了自己家的老宅房门。 几年没有回来了,老屋非常破败,茅草搭建的房屋已经很多地方漏水,院子里荒草萋萋…… 张文龙站在院子里很久,没有走进屋里,院子里放着一个石头磨盘和一个曲辕犁。 这个犁杖是他一家子田园为生的工具。 此时,是秋天。 北方的秋天来的快,萧瑟又凄凉,这个三省交界的地方有很多大山,气候十年九旱,人们过的很贫困,土匪也很多。 青黛和兰惠都无法想象张文龙的故乡居然这么贫穷。 其实张文龙的父母活着时候,他家并不贫困,生活在村子里也算中上等。只是那个时候北方民居基本都是这样简陋。 可是石块砌成的院墙,茅草覆盖的屋顶没人修整,如今残垣断壁,很是凄凉…… 青黛在金陵富豪之家长大,兰惠也是从小锦衣玉食,她俩没想到张文龙的故乡这么贫瘠。 青黛的儿子小蟒五岁了,他看着父亲站在院子里发呆,又看了看荒凉的院子,好奇的问道:“爹,这是你小时候长大的地方吗?怎么这么破?” 张文龙看着儿子,苦笑道:“傻孩子,也不破,爹童年所有的快乐都是在这个院子…… 这么多年没有人住,肯定残破了……” 兰惠生的儿子也四岁了,他倒是很好奇那个磨盘,和那个从唐朝发明就没改变样式的曲辕犁,不停的用手摸着观看。 张文龙进了屋里,土炕早已冰冷,一张画着鲤鱼跃龙门的宣纸画挂在墙上已经发黄,满是灰尘…… 这个屋子没有人居住,非常清冷。窗户上糊的纸早已破破烂烂…… 张文龙触摸着熟悉的一景一物,感慨万千,不胜唏嘘。 “我要去给我父母烧纸祭奠一下……” 张文龙带着妻儿离开屋子,买了纸钱去他父母的坟前拜祭。 那座曾经笑了的坟依然阴气森森,青黛和兰惠想起张文龙讲的故事,都觉得背脊发寒。 秋天荒凉的田野里,一座孤坟矗立,远处苍山松林茂盛,一阵秋风吹过,寒意袭来…… 张文龙也觉得父母这坟墓吓人,他祭奠完,带着妻儿离开了墓地。 张文龙的表哥是个老实人,只是怕老婆,当不起家。但是对张文龙还算很好,请张文龙家人吃了丰盛的酒宴。席间,他的嫂子大献殷勤。 现在张文龙衣锦还乡,风光无限。乡邻都凑过来问候,纷纷露出羡慕的神情,夸奖张文龙有出息。 乡人这些眼光和态度很复杂,张文龙不喜欢,只是客气的礼貌回应,也给一些年长者买了很多礼物。 张文龙喜欢扮猪吃虎,喜欢兰陵王那样自黑自污,他并不高调。 而且,他对故乡有着深深的恨意…… 八岁之前,他是幸福的。 八岁之后,他是不幸的…… 张文龙没有像干爹老李和四哥一样回到故乡那么大摆宴席,招呼亲友。 故乡没了亲人,心里只有所有不美好回忆。 他懒得搭理村人,就带着妻儿骑马去附近游玩。 张文龙带着妻儿到了一条十几米宽,膝盖深的河流前…… “这条河叫大凌河,很有名的大凌河之战,明朝祖大寿抗击清军你们知道吧? 往北走二十里就是这条河的源头,这条河源头这么浅,可是过了锦州,河水已经很深很宽了。 最后这条河流入了大海…… 我小时候常常来这河里捉鱼摸虾,因为下河怕出危险,常常被母亲责打。 如今,我的母亲已经不在了…… 几千年前,这里就有人类繁衍生息,我小时候还捡到过古老玉器和石器。 我很好奇这么荒凉的地方,古老的先民如何生存下来。 这里往东走几十里就是白狼山,三国曹操和张辽在白狼山杀了二十万乌桓士兵,张辽在那里杀了单于,我带你们去看看。 虽然我的家乡很穷困,可是这里三省交界,豪杰辈出! 可惜,我这辈子没有成为豪杰……” 张文龙和青黛、兰惠她们带着孩子骑马去了白狼山。青黛和兰惠的骑术已经非常不错,她俩看着沿途北方山水,惊叹山势雄浑。 张文龙好几年没来了,秋天的白狼山很荒芜,山并不算太高,长着很多松树。不过这里地形复杂,易守难攻,确实是兵家必争之地。 张文龙有些感慨,他骨子里才不想开什么金矿,搞什么拍卖公司,那根本不是他的理想。 他小时候一心想做解救苍生的豪杰,那是他爹每天给他讲历史故事时候,刻在脑子里的烙印。 一统六合的秦始皇,抗击匈奴的汉武帝,开创大唐盛世的李世民,把元人逐回漠北的朱元璋,都是他的偶像。 张文龙对晚清腐朽的统治也早已恨之入骨,他想天下为公,让苍生自由和平等,脱离苦难和枷锁。 他的心早已蠢蠢欲动。 青黛说道:“曹操是个英雄,真没想到他会来到这里,在这山沟里几十万人厮杀。” 张文龙笑了一笑,说道: “当然了,想不到吧?李世民和薛仁贵去征战高丽,就在我的家乡路过,留下很多传说。 李世民率领军队征战高丽时候,在我家乡差点渴死,一眼泉水救了他。于是,留下一口古井,叫扳倒井。 那口井水一年四季泉水不停的流出,冬天也不冻,很神奇。古井边上还有一个小庙,庙门口一副对联,写着什么人心唯微道心微…… 很向往那些争雄年代,我这辈子是不会写入历史了…… 古来多少英雄汉,南北山头化土泥。 我死了,我孙子会记得我名字,百年之后,那时候我的后代没人记住我的名字…… 我们下山吧!” 兰惠说道:“你才二十多岁,谁知道明天发生什么呢…… 只要你想干的,我都支持……” 青黛听完沉默了一会儿,跟着说道: “死了?你感觉来人间一次值就行!你怎么做,我都跟着。也许百年之后你还被人记住名字呢?或者被写入史册。” 青黛的发梢被秋风吹起,她仰着头看着丈夫。她心中的丈夫不仅勇猛,而且有雄心。 张文龙不再说话,心中很欣慰,抱起两个儿子骑上马背,和两个妻子策马下了白狼山。 一路上,张文龙看着路旁山水风景,勾起了很多幼年回忆。可是,如今感觉一切都很模糊…… 旧游无处不堪寻。 无寻处,惟有少年心。 回家的路上,他们又看见了那条大凌河。 秋天的河水静静流着,岸边茂密的白杨树飒飒作响,叶子已经黄了…… 张文龙不知道几十年后,一个赫赫有名的红山文化学说就是在这里诞生。 几千年前,这条河孕育了红山文明。 红山文化系新石器时代西辽河流域一支重要的考古学文化,也是迄今所见中国东北地区乃至东北亚地区最发达的新石器时代文化。 年代距今约有6500年-5000年,延续时间与仰韶文化大致相当,遗存广布在内蒙古东南部的西拉木伦河流域和辽西、冀东北地区,是中国古人类文化的重要直系源头之一。 商朝帝王皇族据说都是红山人的后裔,这么看,宠溺妲己的暴君商纣王还是东北人。 那个饿死不食周粟的伯夷和叔齐也曾生活于此地。 伯夷、叔齐是商末孤竹国君的两位王子。相传孤竹君遗命立三子叔齐为君。 孤竹君死后,叔齐让位给伯夷,伯夷不受;叔齐尊天伦,不愿打乱社会规则,也未继位,哥俩先后出国前往周国考察。 周武王伐纣,二人叩马谏阻。武王灭商后,他们耻食周粟,采薇而食,饿死于首阳山。 孤竹国早期的国都位于现今河北省卢龙县一带。 1973年,在辽宁省喀左县发现了一件铸有铭文的商代青铜罍,被称作亚微罍。 经与同时期的甲骨文结合起来比照研究,学者们认为在商朝末期,也就是伯夷叔齐那个时期,孤竹国政治中心已经向北迁移到了辽宁省朝阳市。 之前的国都卢龙一带区域,后来被周武王分给了燕国。所以说,无论是从民族组成上说,还是从国土所在位置上说,伯夷叔齐都是实实在在的东北人。 商朝皇族是东北红山人的后裔,商朝以鸟为图腾。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 很多商代玉鸮和红山文明时期玉鸮神韵极为相似。 如今随便一个红山玉器拍卖动辄几十万、几百万…… 张文龙不想在村里久留,他带着妻儿祭奠完父母,就离开了家乡。 那座荒芜的老宅,他送给了表哥。 张文龙悄悄的走了,村里议论纷纷。 几天之后,张文龙也不过成了一时的饭后谈资,昙花一现。他对这个古老村庄并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据说,张文龙从此再也没有回家乡,那个大山里的家乡,成了他的故乡…… 那个故乡留在他的心里,留在梦里。 后来,那个故乡留下很多关于他的传说和风云故事…… 张文龙心中对家乡所有的美好留在了八岁之前。 因为那时候,他父母还在,还有家……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站在街角的小巷回头望,再也不见那个快乐的少年郎! 他早已没了父母,他要去叱咤风云,纵横四海…… 第355章 番外之文龙治病(1) 在繁华热闹的金陵城,陈府张灯结彩,处处洋溢着浓厚的春节氛围。 红彤彤的灯笼挂满了庭院的枝头,喜庆的春联贴满了朱红色大门和廊柱,整个府邸都被装扮得焕然一新。 在温暖如春的书房里,陈龙与张文龙正围着火炉相对而坐,沉香袅袅燃起。他俩悠闲地喝着香茗,闲聊着。 陈龙已年逾古稀,七十五岁高龄的他身形愈发显得瘦弱。 但那苍白如纸的面庞上,双眼依旧有神,整个人的精神状态看起来不错。 而坐在对面的张文龙,如今也已经二十四岁了…… 岁月的磨砺,让这个曾经青涩稚嫩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成熟稳重的男子。 而且他早已成家立业,身上更多了一份责任与担当,行事作风自然也比往昔要沉稳许多。 张文龙是陈龙的孙女婿,陈龙一直以来都对张文龙青睐有加,也将他视为自己的忘年之交。 这天是正月初六,金陵下雪了,陈龙看着窗外皑皑白雪和飘落的雪花,咳嗽了几声…… “哦,爷爷,难道你肺病还没好?还是受了风寒?要小心保暖。” “我也没有受风寒,最近肺有时候吐痰还咳血丝,头也经常疼痛,晚上睡不着觉。 不过我老了,多活这些年已经赚了,也享受了人间快乐。 人总有一天要入土的,也不差早晚几年……” “爷爷不要这么伤感,您没找陶大夫开药么?” “找了陶大夫,开了药,没啥效果,这个月时常咳血,头疼也没见好。” “哦,上次我治好爷爷的陈年旧疾,咳喘几年没有复发。我回去看看古书典籍,也许有治疗办法……” “哈哈,文龙有心,爷爷高兴!你生意很多事情要处理,不用麻烦了,生老病死,人间常态……” 陈龙忽然咳出一口痰,还有一些血迹。 他拿起手帕擦了擦嘴角血迹,看了看外面飘落的雪花。 陈龙脸色更加苍白,不再说话,有些意兴阑珊…… 张文龙没有再说什么,他起身拜别陈龙。 离开了陈龙的住所,回到了陈府里他和青黛、兰惠的家。 那一夜,张文龙没有睡觉,他决定要给陈龙治病。 他有一个非常大的书房,里面书架上有数不清的书。 张文龙小时候读过私塾,念过书,而且他对书籍和文字有着超乎寻常的热爱。 在这个静谧而深沉的夜晚,没有月光,书房里一个人,一盏孤灯。 窗外的雪,依然悄悄的坠落在人间尘世,轻舞飞扬。 张文龙静静地坐在桌前,目光专注地翻阅着一本又一本古老的医学典籍。 从《黄帝内经》到张仲景的《伤寒论》,再到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这些被视为中医领域经典之作的着作,对于张文龙来说已经不再陌生。 张文龙喜欢研究古董鉴别和古董背后文化的历史,他也喜欢武术和兵法,无聊了也爱看一些医书。 几年来他收藏了不少古代医学典籍和兵书战策。 张文龙有个天赋,读书奇快,一目十行,还能过目不忘。使得他对这些入门级的医书,能够做到倒背如流,每一个章节、每一条理论,都深深地烙印在了他的脑海之中,烂熟于心。 此刻,他手中轻轻翻动着书页,仿佛与古代名医们展开了一场跨越时空的对话。 那些深奥的医理、精妙的方剂以及独特的诊断方法,在他的眼中犹如璀璨星辰般闪耀。 尽管这些内容他早已熟记,但每次重新研读时,仍能从中获得新的感悟和启发。 可是,张文龙依然对陈龙的病症无计可施…… 爷爷陈龙有过陈年肺疾,康复四年了,如今又开始咳嗽吐血,还有头疼难眠,而且身体很虚弱…… 自古以来头风很难治,曹操一直到死都没有治好头疾,还因此杀死了华佗。 张文龙找不到适合陈龙的药方,陷入了沉思…… “药典就那么几本,传了千百年,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一样,用药也不一样, 老大夫都说药不过四,药不过十。可是小病小方,大病就要用大方。 爷爷这样顽疾,还身体虚弱,我要如何下药?” 张文龙不迷信,不教条。 他还有独立思考的能力。 他甚至认为治病开药和打架斗殴,排兵布阵一样息息相关,有着类似的联系。 武功有四两拨千斤,有一力降十会。战争和搏斗有以少胜多,有攻城拔寨,有偷袭,有融汇变通,有奇迹和巧合,甚至运气! 自己不是用干爹教的八极拳,在江城决战中瞬间顿悟变成刀法,杀了两个久历江湖的死囚? 还有千百年前的草药药性和如今的草药也已经大不同,人的体质和年龄、性别不同用的药也应该不同,而且每个人致病的原因也不同。 那么,是否还要一切遵循古法? 张文龙迷茫了…… 如何治好陈龙爷爷的肺疾? 张文龙一直思考这些道理奥妙:世间万物相生相克,有阴有阳,一物降一物。 他认为没有治不好的病,只有治不好的庸医。上天一定给人间疾病一个解药,只是你有没有找到发现这些规律…… 天有日月,人分男女,其实古人早就懂得阴阳与疾病的关系。甚至五脏六腑也分阴阳,只是张文龙对传统医学所知还甚少。 阴阳,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 阴和阳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每一方都以相对的另一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和条件。 《素问.生气通天论》:“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 疾病固然复杂,千变万化,可是阴阳学说在病理方面的应用极为重要。 阴阳失属于病机。主要表现是阴阳偏盛偏衰和互损。 张文龙翻着这些复杂的中医理论,一一对应着陈龙的症状,他要寻找突破口,平衡陈龙身上疾病的阴阳关系…… 他躲在书房里关门不出,拼命的读着书,思索这些规律。 青黛看见张文龙午夜两点还在书房看书,走过来说道:“怎么还不睡?爷爷的病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 这几年都好了,你也出了很大的力。 江南最好的陶大夫都治不好,爷爷和爹爹也请了附近州府很多名医开药,也没有见效。 你这样读一夜医书,就能找到治疗爷爷肺病的方法? 早点休息吧,不急于一日一夜。” “你先睡吧,是我睡不着想自己看看书。 我觉得很多古籍医书都有狭隘和局限性。爷爷脸色不好,还咳血头痛,憔悴得很…… 我认为爷爷染的恶疾是喦病。爷爷不说,可是心里很有数,觉得来日无多,我很伤感。 我想救活他,不信治不好爷爷的病!” 张文龙不服气,他很倔强。 可是医学博大精深,人的疾病错综复杂,岂是他一个从未经师的小伙子能一时三刻领悟的? 还要给病入膏肓的垂暮老人开药方治好顽疾? 青黛早已经知道爷爷病入膏肓,只是她不敢接受现实,掩耳盗铃。 她感动的看了一眼张文龙…… 这个徒手打豹的少年已为人父。 这几年张文龙生意做得很大,很顺。生意场上张文龙和谁都八面玲珑,游刃有余。而且还懂得韬光养晦,扮猪吃虎,低调做人。 可是,张文龙那股子狠劲,只有在夜晚独自一人的时候才会显露出来…… 对于张文龙的性格,青黛并不陌生。 她相信丈夫的智慧,但是,要救活一个垂危老人,张文龙没有任何医学根基,青黛也心存质疑。 “你不睡,我也不睡,我陪你看……” 青黛已经是张文龙的妻子,儿子小蟒都已经满地跑了。可是,她单独和张文龙在一起的时候,还是姑娘时候的任性。 “哦,你又看不懂,早点睡吧!孩子还要管。 我自己安静一下……” 张文龙这次没有抬头,他已经沉浸在医书里,在寻找治疗陈龙的病症方案。 青黛撅着嘴回房休息了,书房里烛光摇曳,张文龙彻夜未眠…… 次日清晨,金陵城依旧下雪,整个城市都被皑皑白雪覆盖。 这场大雪已经持续下了整整一天一夜,丝毫没有停歇的迹象。 据城中的老人们说,已经有许多年未曾见过如此之大的降雪了…… 厚厚的积雪堆积,给整个城市披上了一层洁白无瑕的绒毯。积雪之深,甚至都快要超过人的膝盖。 在一间古色古香的房间里,张文龙静静地躺在一张黄花梨罗汉床上,边上放着火炉,屋里并不寒冷。 张文龙紧闭着双眼,面容略显疲惫。 不一会儿,轻微的鼾声从鼻中传出,他已经读书一夜未睡。此时,沉沉的进入了梦乡...... 一连三天里,张文龙都躲在书房里看书,读那些繁琐如天书一样的医书。 书里无数药典药方,几千种药草的药理药性,那些十八反十九畏,那些用药的君臣佐使,那些阴阳五行…… 甚至一些书里的民间偏方,他都每个字毫无遗漏的阅读着。 他参考和对证很多和陈龙相似的病情,想找到合适的药方。 张文龙猜测陈龙得了喦病,就是现在的肿瘤。 在古代的时候,人们对于各种疾病有着独特而形象的称呼方式。 其中有一种病症被赋予了一个十分接地气且容易理解的名字:喦病。 当我们念出这个词时,它的发音听起来就像是岩病一般。 那么为什么会给予这种病症如此特别的名称呢? 这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一定的缘由。 如今,随着医学知识的不断普及和发展,大家已经清楚地了解到癌症实质上就是一种肿瘤性疾病。 一旦有人不幸患上了癌症,其身体内部往往会生长出一些坚硬如石、质地如同岩石般的肿块。 这些肿块不仅触感坚实,而且与周围正常组织形成鲜明对比,从外观和手感上来看,确实与常见的岩石颇为相似。 正因为这样显着的特征,古人才巧妙地将这种病症命名为喦病。 通过这个生动形象的称谓,来描述患者体内那些类似岩石的肿块,所带来的痛苦和困扰。 所以中医们也就给肿瘤取了个这名字,其实也就是现在的“癌”字去掉病字框。 说起这令人谈之色变的喦病之由来,古人们经过长期的观察和思考,认为它仿佛是一种神秘莫测的力量,突然间侵入人体内部。 这种力量犹如一阵阴森诡异的邪气,悄然无息地在人的体内滋生蔓延。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股邪气似乎找到了一个适合安身立命之所,于是便停下脚步,开始积聚起来。 渐渐地,邪气越聚越多,最终凝聚成一块坚硬无比的肿块。 这块肿块宛如一颗深埋在人体内的定时炸弹,不仅给人带来肉体上的痛苦,更让人心中充满恐惧与不安。 在古代医学典籍里,对于肿瘤的部位不同,也有很多不同的叫法。 在古代,癌症有多种不同的病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叫法: 例如肿疡:从字面理解与肿瘤相似,常被用来指代癌症。古人对癌症认识相对较浅,将其归类于其他疾病之中。 此外,“症瘕”这一概念在宋代的医学巨着《圣济总录》中有详细记载。 所谓症瘕,乃是指人体腹内出现的肿瘤现象。 具体来说,它更多地指向于下腹部以及盆腔区域所产生的肿块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肿块有可能表现出部分与癌症相似的特征。 而另一个重要的术语:积聚,其含义更为广泛。 它泛指那些存在于胸腹部的各类肿块,其中就囊括了各种各样的内脏肿瘤情况。 可以说,积聚这个词汇几乎涵盖了众多与癌症密切相关的病症类型。 无论是肝脏、胃部还是其他脏腑部位发生的异常肿物增长,都可以用积聚来描述和概括。 噎膈:包括食道癌及贲门癌。患者常出现吞咽困难等症状,与现代医学中食道癌和贲门癌的表现有相似之处。 这个称呼即使现在,还在很多民间乡村里,被一些老人们称呼食道癌的疾病…… 胃反这种病症,其症状与令人闻之色变的胃癌颇为相似。 患者常常会在进食之后出现剧烈的呕吐现象,仿佛整个胃部都在反抗食物的进入。 无论是美味佳肴还是粗茶淡饭,一旦吃进肚里,很快便会被无情地吐出来,使得患者无法正常摄取营养,身体日渐消瘦。 而茧唇,则是明代名医陈实功对如今唇癌的一种独特称谓:茧唇。 这一名称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了唇部恶性肿瘤的特征。 想象一下,原本柔软红润的嘴唇,却逐渐变得如同蚕茧一般坚硬厚实,甚至可能会出现溃烂、出血等可怕的症状。 它就像一个隐藏在暗处的恶魔,悄悄地侵蚀着人们的健康和美丽。 清代高秉钧在《疡科心得集》把肿瘤叫做失营或失荣。 因为这种病的后期,人体外表失去光泽荣华,就像树木失去了繁荣的样子,枝枯皮焦,所以得名。 这个名字有点诗意的描述了这个致命绝症。确实癌症患者大多面黄肌瘦,贫血,气血不足,面如枯槁。 张文龙翻遍了医书,感觉陈龙性命不妙,用现在话说已经癌症晚期。 他认为陈龙得了肺痈积聚,而且有头疾,疼痛导致无法睡眠,病情险恶,可能活不久矣。 三天之后,张文龙心情沉重的走出书房。 几日来的鹅毛大雪在陈府那宽敞院子里积起了厚厚一层。 这一年的江南出奇寒冷,凛冽的寒风呼啸而过,吹得人直打寒颤。 此时,院子里的家丁们正手持铁锹和扫帚,奋力地铲除着积雪。 他们呼出的白气在空中凝结成一团团白雾…… 陈府的雕梁画栋原本金碧辉煌,美轮美奂的建筑此刻已完全被皑皑白雪所覆盖。 那些具有潮汕风格的繁复装饰和精巧结构,也都在厚重的积雪压迫之下,显得有些落寞和凄凉。 屋檐下悬挂着一根根长长的冰柱,晶莹剔透,宛如水晶一般,在阳光映照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几株黄色的腊梅傲雪凌霜,孤独而又倔强地绽放着。 它们娇小玲珑的花朵散发出阵阵幽香,那香气清新淡雅,沁人心脾。 这三天里一直下雪,张文龙没有去找陈龙喝茶。 他一直躲在书房里读那些医书,寻找治疗陈龙疾病的方法。 正月初九,雪过天晴。 张文龙已经把书房里所有医学典籍翻了无数遍,对陈龙病症有用的药方逐一做了笔记。 可是,他感觉还有很多草药和药理还不了解,没有治疗陈龙疾病的准确方向。 张文龙去拜见了陈龙和陈二爷他们,给陈府老人们请了安。他发现仅仅三天,陈龙的脸色更加苍白憔悴。 恰巧那天,陈龙在客厅里和大家说着话,咳出一大滩血…… 陈二爷和家人们都吓坏了,陈府的人议论纷纷,乱成一团。 张文龙目光凝视着眼前陈龙那张憔悴不堪的面庞,心中满是难以置信和震惊。 这个昔日里纵横四海、威名赫赫的传奇人物,如今竟然被病魔折磨得如此虚弱,仿佛风中残烛一般,随时都有可能熄灭生命之光。 回想起四年前,那时候陈龙也曾身患肺病。但凭借着张文龙大胆开药,最终治好了多年肺疾。 正是因为有过这样一段经历,所以此刻的张文龙依然坚信,这一次同样能够创造出奇迹来拯救陈龙的生命。 然而,当他再次仔细观察陈龙时,却发现对方的病情,似乎远比想象中的更为严重。 那原本刚毅的面容已经失去了往日的神采,取而代之的是憔悴和苍白…… 这几天陈龙头痛晚上睡不着觉,现在双眼布满血丝,身体更是消瘦得不成样子,仿佛一阵风就能将其吹倒。 张文龙心中不由得一沉,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难道陈龙爷爷真的已经到了病入膏肓、无药可医的地步?” 但很快张文龙便摇了摇头,强行驱散了脑海中的这些消极想法。 他告诉自己不能就这样轻易放弃希望,现在或许一切还来得及。 只要还有一丝机会,他就一定要全力以赴去争取,绝不允许死神就这样无情地带走这位曾经叱咤风云的传奇人物。 大不了死马当活马医! 看着陈府的人束手无策,张文龙下定决心要救陈龙的命。 这是他老婆的亲爷爷,也是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前辈。 他也敬佩这个迟暮老人的心胸和为人。 张文龙记得江城战斗中,面对几十个亡命之徒,金刚伞下陈龙暴雨里消瘦的身影…… 陈龙在那个江城的雷霆之夜,面临敌众我寡,可能随时死亡的危机时候镇静自如,毫无惧色。 后来打赢对手,还慷慨分给敌人宝贝。 陈龙的那个身影和做事风格,影响了张文龙好多年…… 这天,已经是四年后,自己也成了这个老人孙女婿。 金陵陈府依然奢华。 可是,大年初九,如今教父一样段位的陈龙又吐血了,病情严重了…… 青黛和兰惠她们一些女眷看着陈龙吐血和憔悴的面容,都掉下了眼泪,哭泣着…… 张文龙不再看陈府里围着陈龙混乱的人群,他推门而出…… 雪后初晴的江南,天空湛蓝如洗。 然而,这片美丽的景象却掩盖不住那股深入骨髓的湿冷。 与北方干燥寒冷的气候不同,江南的冷带着湿气,无孔不入地渗透进人们的肌肤和血液之中,让人感到一种冷彻心扉的寒意。 这一天艳阳高照。 金灿灿的阳光洒落在大地上,给这个冰冷的世界带来了一丝温暖和希望。 阳光映照在厚厚的皑皑白雪之上,反射出耀眼夺目的光芒,有些令人睁不开眼睛…… 张文龙无暇观看雪景,回房间里拿了些钱,告诉家丁说自己要出去几天,然后从马厩挑了一匹快马,策马出了陈府大门…… 他要在几天内,买光江南几省内所有古董行里的医学典籍,拜会遍医学名师…… 第356章 番外之文龙治病(2) 张文龙走了,他骑着白马,踏着皑皑白雪,离开了金陵。 张文龙奔着杭城而去。 他认为杭城应该有名医,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这地方地杰人灵,藏龙卧虎。 金陵府附近的名医陈家也都找过了,对陈龙的病情于事无补。 到了杭城,张文龙先去各个地方的古董店,买光了所有古老医书,古籍善本。 他心里清楚:人是活的,书是死的。 可是,他需要书…… 张文龙买光了古董店里的医书,就去寻找最有名的名医。 他找到了几个大夫,把陈龙的病情和症状详细说明。名医们说的都不一样,七嘴八舌。 张文龙是个很有主见的人,他越来越不耐烦,驮着两大袋子医书策马离去。 他去了无锡,这个城市乾隆来过,很富有,张文龙觉得这里应该有神医。 可惜,他只是买到了几袋子医书,遇见的名医也基本和杭城一样教条。 这些大夫说的统一结果是:陈龙病入膏肓,无救。 张文龙悲愤欲绝。 那一年,江南的雪非常大 ,张文龙扶着白马,雪地里,无助的流下了眼泪…… 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欲难填…… 这是佛陀说的人间苦难,无法解脱。 终于,张文龙知道了,金子,不是万能…… 他有金子,有钱,可是,救不活爷爷的命。 正月,依然寒冷。 寒风凛冽地吹刮着大地。 张文龙独自一人缓缓地行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他那略显疲惫的身影在人群中显得有些落寞。 此时的他饥肠辘辘,肚子早已咕咕作响。 走着走着,他瞧见前方不远处有一家看起来规模不大,但却格外整洁干净的小酒馆。于是,他迈步走进了这家小酒馆。 进入酒馆后,张文龙环顾四周,发现靠墙角处还有一处空位,便径直走过去坐了下来。 他随意地点了几个家常小菜,向店小二要了一壶温热的美酒。 酒菜很快就被端到了桌上,张文龙拿起酒杯,斟满一杯酒,仰头一饮而尽。 他一边默默地吃着菜,一边不停地喝着闷酒。 此刻,窗外不知何时竟开始飘起了纷纷扬扬的雪花。 那些洁白无瑕的雪花如同精灵般在空中翩翩起舞,而后轻轻地落在地上、窗台上和树枝上,给整个世界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素裹的外衣。 然而,这美丽的雪景并没有引起张文龙太多的关注,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酒。 渐渐地,张文龙感觉自己的脑袋变得越来越沉重,视线也开始模糊不清。 不知不觉间,他竟然已经将自己灌醉了…… 江南的米酒很容易醉人,缠绵,不像北方的烈酒烧喉。但是,很容易上头。 老板是个机灵的人,走过来看着趴在桌子上的张文龙。 “客官,您喝多了……” “我没多,怕我不付账?钱先付了,我睡一会儿!” 张文龙真的醉了,他掏出一块光绪龙洋扔在桌子上。 老板收起银元看了看,高兴的走了 …… 这一觉,张文龙居然在这个酒馆睡了几个小时才醒来。 他醒来的时候,还昏昏沉沉,隐约听见人吵架,他被吵醒了。 一个白发苍苍的道士在和老板吵架。 原因不明,好像为了饭资。 张文龙看着老板说道:“刚才我给了你一块银元,这个道长的饭钱我付了!不用找了!” 老板唯唯诺诺的应承着,高兴的送别了张文龙和这个道长。 外面的雪依然在下,张文龙牵过白马,回头看了一眼这个白发苍苍的老道。 “老人家,您要去哪里?我送您。” “我?我四海为家。年轻人,你是个好人。你走吧!祝你好运。” “我来自金陵,不是好人,我杀过人,要下地狱的。 我的爷爷病了,快死了。我要给他找医生。” 道长听见张文龙说完,仔细看了看这个小伙子,没有说话。 张文龙不丑,面貌清秀,眉宇之间很有英气。 张文龙被老道看了一眼,不好意思的说道:“前辈要去哪里?我骑马载你一程。” “呵呵,好。我去金陵府,那么远,你也要载我?” 张文龙心思一动:“他忽然感觉这个老道也许和自己有缘。 自己这么找下去,也未必找到名医。医书也买了好多了,是不是应该回去?” 张文龙看了看这个白胡子老道。 老道七十岁左右年纪,白发飘飘,还背了一把宝剑,有点仙风道骨的样子,只是道袍很脏,很久没洗了…… 张文龙一笑:“好吧,我带你回金陵,只是老人家年纪大了,我们骑马您可能受不了。我买一辆马车,载你一程。” 张文龙的豪气不比陈龙差,他也有一股慷慨劲儿…… 他买下了一辆精致而坚固的马车,那马车车身涂着鲜艳的漆色,车轮上镶嵌着精美的花纹,看上去十分气派。 他亲自跳上车辕,挥动着马鞭,驱赶着马车缓缓前行。 马车内坐着那个老道,他身着一袭灰色道袍,面容清瘦。 此时,天空中纷纷扬扬地下起了鹅毛大雪。 道路被厚厚的积雪覆盖,宛如一条洁白的绸带蜿蜒伸向远方。 这样的路况却给他们的行程带来了极大的困难。马车不时陷入深深的雪坑中,难以动弹;有时车轮又会突然打滑,险些失去控制。 好在张文龙经验丰富且行事谨慎,每一次遇到危险时,他总能迅速做出反应,巧妙地调整马车的方向和速度,最终一次次成功地化险为夷。 一路上,张文龙与老道相谈甚欢。他们谈论着世间万物、人生百态,从天文地理到兵法谋略,无所不谈。 张文龙对老道渊博的学识钦佩不已,而老道对张文龙的机敏和聪慧赞赏有加。 几日过去了,终于,他们看到了远处金陵城巍峨的城墙和高耸的城门。 城内繁华热闹的景象逐渐展现在眼前,车水马龙的街道、熙熙攘攘的人群、鳞次栉比的店铺…… “老人家,到了金陵。您要去哪?” “我去你家看看你的爷爷,我懂点医术……” 张文龙一愣,他这几天来和这个道长聊的很好。可是,他并不知道这个道长会治病。 张文龙赶着马车拉着这个老道回了陈府…… 洁白无瑕的雪花,在正月暖阳的照耀下,渐渐地失去了它们原本的形态,开始慢慢消融。 曾经银装素裹的雪景逐渐变得斑驳起来,最终大部分都化为了一滩滩水渍。 虽然雪已经基本上融化了,但江南的冬天依旧透着一股让人难以抵御的阴冷气息。 看门的老头看见张文龙回来,急忙迎接:“您可算回来了。都急死了,找您!老爷病危了……” “哦?” 张文龙一听,急忙快马加鞭奔陈龙宅府而去…… 第357章 番外之文龙治病(3) 张文龙和道长下了马车,直奔陈龙的住所。 陈龙躺在罗汉床上,脸色苍白,精气神全无。陶大夫也在,屋里好多人守在身边。 大家看见张文龙回来了,都急忙打招呼,好奇张文龙还带着一个道士同来。 张文龙走到陈龙身边,眼泪也掉了下来…… “爷爷,我请来一个道长,他会治您的病。” 陈龙看见张文龙回来,坐了起来,眼睛多了很多光彩,他和道长打了个招呼。 那个道士并没客气,他走到陈龙身边,伸手搭了一下陈龙的腕脉,又看了看陈龙的脸色,详细问了病情和病的发展过程。 他问的非常详细,陈龙一一认真作答。 道士全部了解清楚之后,说道:“你这咳疾三年未复发,这次发作吐血我是可以治好你。 可是,你气血不足百病生,头风治疗起来就比较麻烦,我没有十足把握。 庆幸的是,这现在虽然虚弱,吐血伤身,治疗还不算晚。 还有一点,今天起,你四肢能动,不要总在房间里把自己当成病人。多出去走走晒太阳。” 这个道士不是大夫,可是说的很自信。 陈龙笑了一笑,他现在对自己的病实在没有信心治好。不过将死之人听说有活的希望,还是心情好了一点。 陈二爷他们三兄弟急忙感激道长,陈二爷拉着道长的手像抓住了救命稻草。 “道长一定要救活我父亲的命,大恩大德陈家永世不忘。所有药材陈家都能搞到,您尽可大胆开方,如果治不好,也不会怪道长。” 道长客气了几句,说道:“你父亲身子虚弱,元气大伤,先补气血,治疗咳疾吐血,再治头风。 肺病大概要服药三个月,半个月时候应该有效果。 头风缠绵难治,可能时间久一些,我并没有把握治好。不过可以改善睡眠头疼症状。” 陈龙听了很高兴,忽然对自己的病情多了几分信心。陈府的人都精神一振,开心了起来,有了笑语。 陈龙客气的让人安排道长住所,好好款待,就这样道长留在了陈府。 道长并没有当天就开药,他住了下来,第二天,他和张文龙早早的去找陈龙聊天,散步,这个道士其实是多观察陈龙的状态和病情变化。 一连三天,道士都没有开药,陈龙也没有服用陶大夫的药。道士每天陪着陈龙在陈府里散步,也教给陈龙一些五禽戏之类的养生动作。 陈府占地千亩,景色宜人,此时雪都融化了,天气也开始暖和,虽然南方湿冷,不过陈龙心情不错。 三天后,陈龙好像真的忘记了自己是病人,他也不问道长为何不给他开药。 陈龙还喜欢上了每天出去散步,打拳。 原来陈龙性格是很宅的人,深居简出,不爱出门,不喜欢运动。 第四天,陈龙一家人请道长吃饭。这个道士席间说道:“明天老爷可以服药,我观察这几天,基本了解了老爷的病症状态。” 陈家的人齐声感谢,这三天里,陈龙气色真的大有改善,心情也好了很多。 陈二爷三兄弟看在眼里,都对道长增加很多信心。 道士让人取来纸笔,开了一方,说道: “老爷气血两虚,当归、黄芪、党参要吃的,浙贝母,北沙参、罗摩止咳补肾气。 土大黄善治肺痈,对吐血咳血有神奇功效,否则也不会被人叫做金不换。 你病情缠绵已久,加之你性格阴郁,你有肝郁气滞,加柴胡、郁金。柴胡不可久服,五剂则停。 半枝莲、白花蛇舌草、铁树叶和大枣小枣一起熬。再加红花和土元活血化瘀,加甘草中和。 此方先服用一月,再调配其它药品增减。 方子不是一成不变的,人是活的,方子也是活的,每个病人用的药方都不一样。 用药如用兵。组方也犹如调兵遣将,小病小方,大病就要大方。 只是老爷气血不足,邪气在身,体质虚弱,攻治不可过份,要以性味平和的药物为主,而用峻厉的药辅助它。 好比一个国家,经济衰落,民生凋蔽的时候,不可以耗尽民力。 邪气伤人,而体质未虚的病人,攻治不宜缓慢,可用性味峻厉的药物为主,而用平和的药物配合它。 如同一个富强的国家,可以振兴军威武力一样。 古人云:不为良相,当为良医。 用药如用兵,庸医不先固本,一意攻邪,何异姜伯约九伐中原,粮食不继,出师未捷…… 老爷这几日精神日佳,肝郁之气自然也散了很多,病气渐消,可以吃药出兵攻邪了。 开药治病和兵法息息相通,狭路相逢勇者胜,有时候也需要用毒药以毒攻毒。 此时老爷先服用这些平和之药,如无缓解,再下猛药…… 至于大补之物慎用,鹿茸峻补暂不可用,人参大补元气,可以作汤调理老爷的元气不足,另外灵芝人称仙草,功效非凡,可以同时服用。” 这个道士虽然不是大夫,却好像说的很符合逻辑,颇有独道见解,并不教条。 张文龙听得入神,他本身就是很喜欢研究兵法和中药,也喜欢思考世间万物的奥妙和联系。 这其实已经是道的层面,只是他自己不知。 陈龙一家人听道长的说辞,都认真倾听,好像黑夜里看见了一点烛光。 陈二爷抓来了药,这些药很平常药房都能买到。陈龙服了几天之后,居然真的不咳血了,也不咳喘了,他自己也感觉很惊讶。 只是他的头依然还隐隐作痛,晚上睡眠并无改善。 那道士仔细地斟酌之后,给陈龙加入了一些诸如酸枣仁、琥珀等具有安神作用的药材。 这些药物被陈龙服下,果然使得他的睡眠状况略微有所好转。然而,令人感到棘手的是,尽管睡眠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陈龙那恼人的头疼症状,却丝毫没有减轻的迹象。 面对陈龙顽固的头痛问题,就连经验颇为丰富的道士也不禁束手无策起来。 他晚上皱起眉头沉思苦想,也翻阅着张文龙书房里那些古老的医书典籍,试图从中找到能够对症下药的良方妙法。 陈二爷和张文龙等人亲眼目睹了道士成功治愈了陈龙严重的咳血之症,心中满是欢喜与感激之情。 他们对这位道长给予了无比热情周到的款待,每天都会准备丰盛美味的佳肴。 陈龙的精神越来越好,心情大佳,气色好了很多。 只是他的头还时常隐隐作痛,还时常迷糊眩晕…… 如果用现代医学名词诊断,陈龙得的应该是肺癌脑转移,算是恶疾…… 天气渐暖,鲜花开了,江南的春天快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