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我八零年代的平行人生》 第1章 别开生面的相亲 周伟健眼睛一扫,已把那人瞧了个遍,不是因为他眼力多好,而是因为实在没什么好瞧的。十七八岁的样子,好像背荫处长的黄豆苗,单薄细弱,清秀有余,健美不足,白衣黑裤穿得一本正经,小方领的白衬衫,塞在上宽下窄的黑裤里,并不是时下流行的样子。头发整齐地披在脑后,一丝不乱。一双眼睛好像唯一茁壮的那两片豆叶,神情是古怪的安静。就这?满足他的全部十八个条款?就他写的那本就是悖论的条件,有人满足得了吗! 那就是一个在资本主义尾巴上蹦跶了十年的老贩子不想让朋友为难挖的坑!还真是无知无畏啊。就说,他条款第一条就是要德工貌美,她哪美?有胸还是有屁股?心灵美啊?心灵美的姑娘能看着条款结婚吗?真是! 还有,这满十八岁了吗?这是个法盲吧!他这种老流氓虽然知法犯法,但都是钻法律空子,可不想结个婚还是犯法的。 他压好了肚子里九曲十八弯的腹诽,抬眼看一眼那把他骗来的损友,不是,不说东北银实在吗?就这么实在地骗人?他遭不住啊!这回要不讹他一件貂皮大氅,都对不起自己折腾这一趟,哼! 他瘪着嘴,用眼神光明正大地嘲笑和算计,对面的人回看他一眼,目光如炬。不是,啥意思,你瞪谁呢?你还无奈上了,不你骗我来的吗!就见那人眼角往旁边动了动,一脸心虚:不是,我骗你来也不代表我亲自上啊!我就想看个热闹,这不被媳妇坑了吗。哪有男人给人说媒的!?可不来不行啊! 哈哈哈哈哈,这一脸便秘,这下他高兴了,不是他一个人难受就行! “嫂子呢,她怎么没和你一起来?”他说,潜台词是:该。让你媳妇骗了。你是咋上的当啊?眼角一斜:就那,火柴棍,你是不逗我呐大哥! 肖成业哈哈笑着,潜台词就是潜台词,没说出来的他都当听不见! 其实他也尴尬,不然也不会笑这么大声了。本来嘛,做媒哪是男人干的活!而且,两个男人就应该有两个女人嘛,他煽风点火是一回事,上阵那可是另一回事。他原是想媳妇唱主他唱辅,媳妇高兴他就高兴。而且,这几年他也欠了这小子不少人情,拉过来玩玩,还还人情,若能领个媳妇回去不也挺好吗。可这凤英,一箩筐好话把他鼓动起来,自己却不来了,说这孩子肯定不希望她在场,可他希望她在场啊! 还有这小子,死活不去家里,说怕万一碰见别人尴尬。他知道说的是谁,不好强求,只好依从了他的意思。不过想想也是,按小姚那性子,按她和凤英的关系,按她平时来家里的频率,碰上的可能性绝对超过百分之八十。而且她准还能想出足够多的理由,让家里想来看一眼的人都来看看,所以,他非常理解。 他扫一眼身边安静坐着的人:太不爱说话了。也不知道凤英喜欢她哪。反正男人看女人永远隔一团雾。这女人之间的友谊也是说不清楚,她们既不会通宵喝酒,也不会两肋插刀,日常交往不过是互相串门聊天逛街做饭买菜织毛衣,但关键时刻却能把丈夫推出来为她们服务,美其名曰:为了朋友。好吧,为了朋友,自己不愿意干的事让丈夫干,这可能就是女人的最高友谊了! “她有点事。”他继续着他豪爽的哈哈大笑,热情地伸手拍了一下周伟健的肩膀,心照不宣地传递了他也是赶鸭子上架咱互相担待吧的友好情谊,“在这边见到你真是高兴!酒店那边忙吗?” “忙。” 肖成业根本没准备听到这种只有一个字的回答,被晃的一愣,他都哈哈笑半天了,就怕这屋里没声儿,要说现在这尴尬的气氛,大声寒暄、嚷得天花乱坠都不见得能搅热,他却只说一个字。看来男人的友谊全是损友,关键时候只会拆台掉链子。 他瞅一眼那不怀好意拆台的家伙,用眼神说:你是不欠揍?那人回他一眼:瞅你咋地。眼神里全是幸灾乐祸,就好像现在这事儿跟他没关系似的。你行了,赶紧好好说话!他用眼神这么继续道,那人无动于衷,他不得不又换了个求助的眼神:现在这戏是我一个人能唱的吗?那人嘴角微撇,算是妥协,好像别扭连通也算心有灵犀的一种。“等回头让你嫂子给你做灰狗肉吃!”他继续大笑,没发现自己前言不搭后语。 第2章 底裤都露了还要装吗 周伟健一个字把人拉下水,心里终于痛快了,弯着嘴笑:“这还行!” 俩人眉来眼去地讲好了条件,完全忘了旁边还有个人,好像灰狗肉才是这次见面的主题。他扯着嘴巴美,可嘴巴扯到半途,恍惚记起点什么:好像还有外人哈,还有一个啥正事呢。对,他在相亲。瞬间觉得这笑好像有点不大厚道?下意识收了嘴角,把眼角的余光瞟向那个让他们这两个男人都别扭的女人,发现那人正隔着杯子,隔着雾看花似地看着这一切,神情非常之——古怪。安静里漾着那么一种渺远的素淡,好像她才是局外人。 他收住收了一半的嘴角,心里也不知是生气还是什么,把那张脸上下看了一眼,确定是让人不舒服,又不知道不舒服在哪。其实她没干什么,就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连话还没说呢,根本说不上冒犯他。可他不喜欢这神情,这古怪的神色分明不是那安静可以掩盖的,这古怪分明是:他的心思已被人家瞧得一清二楚,偏他还在道貌岸然地演、饰着,而这道貌人家也清楚。就好像那十八个条款莫名其妙地暴露了他的底牌,而他却想装不知道。他有点生气。这就好比他在家换衣服,裤子都脱了,以为窗外的人只能看到他穿着白衬衫的上半身,结果二楼窗口站了个人,一览无余。 “回头我带你打猎去!”肖成业大声笑道,大嗓门里透着豪气:“你嫂子说了,第一次来,咋地都得让你好好见识见识咱东北的大森林。” 也不知道是肖成业演技太好,还是他不觉得别扭,或者他别扭也没人说去,再或者他就是言之所想,所以这话说得像极了东北的大火炕,里里外外地透着实实在在的热乎劲儿:“咱家这疙瘩的野味可都老好吃了!” 周伟健忍不住笑了,好像刚刚没笑完收回去的笑,这时才被肖成业的实在热络自然地给放了出来:“嫂子真不够意思——”他一张嘴把下意识里的想法给说了出来,马上意识到,同时发现对面的人也已经把这半句话听懂了,并猜出了下半句的意思——怨她不够意思地没来,又不够意思地介绍了她这个人。目光收了回去,表情还是安静的,可那看着他微光一闪的黑眼睛里,绝对就是这种心知肚明。“她今天就应该请我。”他补救道,随后又恨:他干嘛要补救呢!裤子都没了。 如果他那条件是写给一个注定再无关系,此生都不会再见的陌生人看,那是怎么不要脸都无所谓的。有没有裤子反正也不会再见了。但这么见了面,条件被人拿在手里,还要谈,还是这么个——,这是个啥?小孩?那没穿裤子就有点丢人了。 不是!他丢啥人啊,他在自己家换衣服,谁让她看了?那条件是写给她的吗,她就看!不对,她是咋看见的啊?肖成业这大老粗懂不懂点个人隐私啊?! “我先请你啊!”肖成业说,声调热闹得就好像他是在和一大群人聊天:“咱自己打的东西,吃着才更有味呢!小云最近上山了吗?山里的达子香都开了,老好看了!” 嗬,老肖这媒人做的还真称职,这么照顾地给双方打圆场牵话头儿,可他和她牵得上嘛!心里生气,觉得丢人不能他一个人丢,不是看过他条件吗,还都符合吗,哪符合?他不损得她找不着裙子他都对不起他的车票钱。 “没有。我前几天去,都还没有开。”被拉进话题的人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声音和神情都安安静静的,只嘴角弯出一个轻浅的笑意,好像是心痛肖成业这么辛苦地给她找话说,所以才在两个字的答案之后又缀了一个善意的注解。他余光扫着说话的人:这是挤对他不会说话吗?那她说啊!凭什么她弄来的尴尬却让他们表演,她还得看着。可那人并没有看他,浅笑的善意也到肖成业就为止了,并没有像一众相亲的傻丫头们,要么扭捏,要么聒噪。 太安静了。 从脸到心,都太安静了。 可这双眼睛——却不是安安静静的人该有的,它漆黑如夜,璨若寒星,有着黑暗中耀眼的光芒,跟长着它的脸,不,跟她安淡的表情根本不匹配。装的!还想在他面前装蒜,小豆芽子,估计出门前有家长叮嘱不能多说话,要装成啥也不懂的乖乖可爱文静模样,可惜,啧啧,自己就没长一张可爱脸,这冷星星的眼睛又暴露了一肚子的聪明。他桌子底下翘起一条腿,心里想着要怎么给点温度,让火柴棍子暴露真面目。 第3章 耐寒零下五十度的神花 肖成业去柜台拿了两瓶山都柿汁,这是朋友开的饭店,这小子不去家里,凤英觉得人多的地方也不方便说话,索性约个不是饭点的时间,如果聊的好,就一起吃个饭,如果不好,也不用硬凑在一起尴尬。地方小,真没啥适合今天这事的场合,朋友听说他是给人说亲,哈哈大笑,既笑他不像干这事的人,又笑这事挺好,把饭店钥匙扔给他,说你随便,要吃饭就给他打电话,他亲自过来掌勺。可他觉得今天这饭够呛。 周伟健看着肖成业一根筷子撅开瓶盖,倒了一杯饮料给对面的人,那人半站起来双手接了。但肖成业的话却在冲着他说,还在试图激活气氛:“阿健,你觉得咱们这疙瘩咋样,风景还不错吧?”又倒了一杯给他:“山里头更美!” “嗯,超乎我想象。”他说,不动声色地含沙射影。 肖成业看他一眼,当然听得出这种影射,“你还没深入其中呢!”他大声笑着,给自己也倒了一杯,自自然然地接过他的话头儿,用他东北汉子的满怀豪情,不着痕迹地把他的含沙射影转化成了对于他家乡的赞美,而且自己给自己锦上添花:“咱们山里这个季节是最美的!你能同时看到几个季节的景色:山顶和背阴的地方是冬天,到现在雪还没化呢。但山腰已是初春,树和小草都抽了新芽儿,满眼绿蒙蒙的。山脚最好看了,满山全是花,那才叫花海呢!一个岗连着一个岗,老漂亮了,上了电视,就像画儿一样!”眼含深意地看他一眼:“兄弟,来一趟不往山里头走走,你肯定得后悔。我告诉你阿健,啥美景都在深处,不走你看不见。” 周伟健不禁在心里大笑:这样说话好,含蓄!而且,还真是月是故乡明,人是故乡亲啊!能让粗犷豪放的肖成业这么细心地维护和推荐。“肖哥,有你这么说,我的确应该去看看。”他平平地笑着:“可我觉得我未必会喜欢那个——什么香,” “达子香,也叫山杜鹃。”肖成业赶忙注解道,“可好看了!是我们这特有的,南方没有。我跟你说哈,就这花,老顽强了,能耐寒零下五十度。就你过年前,那得有零下三十多度吧,去山上,在大雪窝子里掰回一堆干巴枝条,看着啥也没有,可回家放罐头瓶儿里,拿水一生,过年的时候就开了,能开将近一个正月,老新鲜了!” 耐寒五十度,周伟健觉得,这达子香如果不是天上的神花,都对不起肖成业。就那出了名凌霜傲雪的梅花,也耐不了这低温。他看了一眼这家乡万般好的糙脸汉子,谁说东北爷们粗?他们细腻起来可真像花一样可爱呢!“呃,我记不住。”他不接这双关话茬,也不相信光秃秃的干巴枝条水一生就能开花,“和那个比起来,我对打猎更有兴趣。”他用眼角最最末梢的余光扫了一眼边上的人,穿得真是素净,除了小方领中间镶的一道细细的黑牙儿,通身再无装饰,却让一件普通的白衬衫灵动了不少,嗯,袖口还有两道。钮扣还是黑白两色的,黑扣子上面套了个小白扣子,画龙点睛一般。这是韦凤英帮忙选的吧,不像这个年纪能有的审美,低调的有心。他心里转了个弯,猜韦凤英为啥没来。 按理说,这场合,韦凤英必然到场,帮着介绍啦,帮着说话啦,帮着圆场啦……说媒嘛,媒婆是主角,男女是配角。电视里点着大痦子的媒婆基本都是反角,那是为了破除旧思想,宣传恋爱自由,现实中的媒人,都是能说会道懂权衡利弊会看人眼色的聪明人,当然,韦凤英不算正经媒人,她也是赶鸭子上架,是这个——小火柴冷星星,说自己符合他的条件。对!所以韦凤英才没来,因为她也知道她根本就不符合。 他想通了这个关窍,越发觉得这小火柴真是自我感觉良好,不把她划着了,再碾灭了,她都能自我膨胀成原子弹。他隔着桌子瞧那人垂眼看着桌上蓝色的饮料,好像根本没在听他们讲话似的。“好看的花我看得太多了,”他语调突然慢了一个调格:“南方的春天,啥花都有。万紫千红。”终于发现那人的黑睫毛微微动了动,哼,听见就好! “你那都是人工种的,我们这都是自然的。”肖成业维护起他家乡的美景毫不气馁:“而且,奇就奇在咱们这里的山,是在同一座山上展现不同的季节,‘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达子香只开在山脚下,你要能攀到山顶去,说不定能看到雪莲花呢!” 雪莲花?周伟健脑子里嚼咕着这个词,这老肖还真能给自己家人贴金,有这么细的雪莲吗!这么清冷着一张脸,不会自己把自己当雪莲花了吧, “你们这儿有雪莲吗?”他收了笑,看向桌上的另一个人。 第4章 一朵装雪莲的达子香应该开在哪 冰云坐在一边,听两个人讲话,隔着岸观火似的,其实对这个人,她做了各种设想,根据那十八个条件,根据那张纸上的签名,推断他是什么样的人。周伟健,那签名十分霸道,力透纸背,最后一笔的旁边还有一个重重的点,像是盖章,据说这种人大都十分自信,说一不二。至于十八条…… 看来百推不如一见,果真任何欠揍都得眼见为实。 当然,这个“揍”不是她真敢揍谁,主要还是欠。就好比武林高手,他有到处撩欠的资本。当然,也有蔑视他看不上的人的资本。 现在武林高手就坐在对面,问她见没见过雪莲花。 高手头发烫着流行的大卷,大众化的五官没有任何出众之处,属于融进人群就很难再找出来那种。皮肤很不好,完全没有传说中南方人的白净,粗粗糙糙的脸,让普普通通的五官也深刻出一种格格不入的强悍劲头。神情严肃霸气,温和的南方普通话与霸气的神情一点儿都不符,让人几乎不能相信那是从他嘴里发出的声音。身材与这声音也不符,她觉得用那身材发出和肖成业一样的豪爽大嗓门才匹配,可是他的声音却很低,但又中气十足。总之一眼看过去,浑身上下哪哪都拧着股矛盾不羁的劲头,而这不羁的霸道气势,让他不管扔在哪都能让人一眼就给看出来。而对她,除了刚见面的时候看了一眼,之后就再也没有正眼看过她,好像她这个人不值得一看似的。 她一旁坐着听这两个男人你来我往的对话,自是听得出他的每一句含沙射影和一语双关。她都有点心痛肖成业,努力地把她夸成一朵花。她正在心里想着一朵想冒充雪莲的达子香应该开在山的哪个位置,没想到他会突然问自己,但他的确是在问自己,不是在问肖成业。她收好心里十人以上的双子座酣战,平声静气, “您以前见过雪莲吗?” “没有。”周伟健瞧着那双转过来的黑眼睛,那是奇花,能随便见吗。他在梁羽生的《白发魔女传》里见过!他看着那双眼睛,等她再说,她都盯着他的脸看半天了,两片黄豆叶动都不动,也不知道在想啥,一脸古怪的神情。他倒看看她说什么,不管她说什么,他都要讽刺讽刺她:小小年纪,想嫁人,你懂男人吗?你见过世界上多少花?!可他随即发现:他并没有这个机会,因为她显然是不说了。 “你还没回答我呢。”他霸气而居高临下地看了她一眼,然后便顺理成章地坐起来等下文,却发现那个被他居高临下望着的人,根本没有理会他的霸道,平平地回看他一眼,微微笑了。他看着那个微笑,忽然间明白、也因此更生气了——他被嘲弄了。她完全不必回答他这个问题,原因是:他也不认识。但她又回答了: “我也没见过。”语气十分的和气而认真,并没有嘲弄他。但谁要她这种先嘲弄完了再认真的假和气! “你也没见过,”他气极而笑:“那估计就是有都没有喽。并不是冷的地方就都能长出雪莲花,你说是吧?我知道的东北,是人参、貂皮、乌拉草,还有豪爽的汉子。” “是。山顶很陡峭,也很冷,”黄豆叶轻落在他脸上,竟好像有真实的触感:“您根本不必去,那里没什么好看的。” 周伟健看着说话的人:居然就这么平平淡淡地接住了他的话,而且好像也是一语双关。可这双关语说得实在不像双关语的气势,既没有含沙射影,也没有反唇相讥,甚至连一点感情色彩都没带,声音不高,也不清脆,圆润柔和得如同山间幽泉,一种不为人知、不为人见的孤芳自赏,完全是一副惹人讨厌都不着力的劲头儿。 很冷?不必去?没好看的?那让他来干嘛?还把肖成业都诓进来了。这是想和他玩欲擒故纵吗,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纵的资本吗!咋,以为自己漂亮啊?瘦得像个鸡毛掸子! “你好像并不喜欢这山,”他牵着嘴角坐起来:“尽管这是你的家乡。”那人看着他,眼皮都不动,也不回应他,好像是不是家乡和她没关系,也和他们现在谈的话题没关系,如果他再不说重点的话,她就要觉得没趣儿了。他瞧着那双黑眼睛,安安静静扮着乖巧模样,实际哪哪都不对劲,有点倔强,有点叛逆,就像一个红色的小火柴头,被封在一块黑冰后头,她不想点,也没人点得着。他再看看那张脸,算了,婴儿肥还没褪干净呢!“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他一只手肘拐着桌子边:“那个自认为完全符合我条件的人,就是你吧?”他眼睛盯着她,不错过她眼里的任何一点闪动,霸气而不留余地,“你认为你哪符合我的条件?你认为你漂亮吗?” 第5章 婚姻就是门当户对的权衡 冰云看着桌上的杯子,轻轻在肚子里吸气,还真是不留余地啊!其实她没相过亲,提亲的话倒是听过不少,无非就是贬低她抬高对方,强行匹配或暗示她们高攀。尤其是她没了工作以后,就奇怪地迎来了一个介绍对象的高潮,有的媒人甚至连招呼都不打,就直接领着男的上门相看她。无非觉得有便宜不占王八蛋,落井下石要趁早,都想趁着掉价,剜筐里就是菜。 那次也是,媒人直接领个男的来“串门”,听说是爱打架才从劳教所回来,脑袋后面有个鸡蛋大的疤,媒人的介绍相当积极向上:这孩子就性子直,讲义气,也不是啥大事,半大小子谁没打过架。家里的老小,以后全家扶他一个,日子差不了。男的磕磕巴巴地缠着她说话,她正好在练字,他凑在桌子边,比比划划的,好像说话是个力气活,结果一碟墨汁碰翻了,洒了自己一裤子。媒人和男人都跳起来,嚷嚷着是新裤子,她坐着纹丝不动,继续写字,母亲训她:成天就知道写字,一天天啥也不干,就知道花钱!最后变成了她们母女吵架。至于是不是吵架,懂的都懂,不懂的看着。这应该算是她最不给人脸的一次了。 可是,也是从那以后,她清楚地知道:她不会有工作,也不可能在现有的世俗里找到好对象了。贫寒的家门,孤苦的母女,她们早已被世俗圈在好人家之外。门当户对的观念根植在人的内心深处,婚姻里的权衡与算计从不会因破四旧和时代开放而改变。她知道这一点以后才发现,母亲比她知道的更早。只是还抱着希望,或者说幻想,希望女儿能找一个性格好,有文化、有志气,家庭和睦,父母双全的好青年。可是,这样的好青年,又怎么会看上她呢? “不。”她从不认为自己多漂亮,一朵达子香也冒充不了雪莲,她的目光落在他脸上:“我只是完全接受你的条款。” 周伟健看着那张脸,刚才不知道想啥呢,黑眼睛里粼光暗动,脸上毫无声色,说发呆不是发呆,说思考不是思考,反正心思肯定没在他这。他也完全没有收到让她窘迫的目的。 他盯着那两片豆叶,不,这不是黄豆叶了,那种如植物一般的触感没有了,像是——猫爪子前的母麻雀?不,不是。没有那种虚张声势。也不是那种垂死挣扎。相反,太静了,沉静得如同破晓之前。如同堪破所有真相。他咋会有这种感觉?他看着那双眼睛,试图找到他刚刚感觉的东西,嘴上却是: “这都一样。”他拿着他惯用的嘲弄表情,心里面继续分析:他为啥会有那种感觉,刚刚跑神在想啥?突然间沉静变硬的眼睛里,多了什么其他内容?为什么他似乎、仿佛、好像、感到了一种类似成年人的那种臣服感,特别像他刚回城时无事可干、无路可走的茫然绝望,更像阿康走了以后,他那种宿命的破罐子破摔。 “不一样。”幽暗的破晓之前认真地修正道,好像太阳要挣脱那黑暗,而黑暗则固执地沉静:“接不接受是我的问题,符不符合只有您有裁判权。” 谨慎用词,修正他的错误。一脸认真,让嘲弄消遁于无形。像一场谈判,最温和的语气,却驾驭着剑光般凌利的内容,这一下子激起了他好斗和好逗的心,他看一眼那棵黄豆苗,纤细得随时都能折断。 “呃,我——出去买包烟。”肖成业站起来。 “我这儿有。”他一伸手拉住那个要走的人,被拉住的人看着他,他就耸耸肩:“你还是呆在这儿吧。”这么个小姑娘,剩我一个人算怎么回事。而且:“我们本来就是为了这件事坐到这儿的,不谈会不尽兴。”转向对面的人:“是不是,小姑娘?” 对面的人严肃认真地看了他一眼,显然不满意这个称呼,但没说什么。他在心里撇嘴:生气就好。他讨厌那种安静,这么大动静把他约来,她凭啥安静冷硬得跟黎明前天边的星星似的? 既然是谈判,那就谈啊。他一个商人还怕谈判吗! “我的裁判权的确重要,但你的自我检验能力更为重要。”他看着那颗黄豆苗化成的硬星星,觉得下一秒就把她碾成小砂子才好:“你好像很不满意我刚才对你的称呼,但你只给了我这么个印象,我也没有办法。”他摊了摊双手,表示他不可言说的情绪,比如:上当受骗后誓要打一耙子的气愤,比如:没擦燃小火柴的不甘,比如:这黄豆苗这么把自己当盘菜她是咋想地。“而且,”他好整以暇地拖了个审视的停顿:“我对于你对文字的理解能力,还有心理的成熟程度都表示怀疑。你中学毕业了吗?我建议你好好学学习,多读一点书,五年之后再考虑你今天考虑的这个问题。” 第6章 落跑的媒人快如风 肖成业率先坐不住了,不是,别人介绍对象都这样吗?欺负他没做过媒咋地,这唇枪舌剑,像谈判似的。赶忙打圆场:“阿健,小云今天来,就是朋友见个面。那个,既然你俩观点有分歧,咱就聊点别的。这家饭店做的——” “肖叔。”周伟健看那人拦断了肖成业强打的圆场,脸上掠过一丝又是迷惘又是无助的神情,固执道:“我们只有这一个共同话题,就聊它吧。” 他心里翻滚,操,叔!肖成业没比他大几岁,他是怎么能在打电话的时候对此只字不提的?! 而且,韦凤英是怎么能和她成为朋友的? 不行,一件貂皮大氅绝对打发不了他,带打猎也不行。 他肚子里翻着小算盘,看肖成业没有说话,似乎隐隐叹了口气,说话的人便转过脸来,又向着他了,表情又转成了一脸的严肃认真: “我同意你人应该有自知之明的观点。不过你认为现有的中学教育能教会人明智吗?”眼神清明地看着他:“我初中没毕业。但完全理解你那条款的含义。” 周伟健有点张口结舌,因为那个人毫不掩饰的回答,也因为那双眼睛同时告诉了他另一个内容:她的确理解那条款的“含义”,但有自知之明的人应该是他。 他被看得愤怒,因为他的那些条件既可以正面理解,那是优秀;也可以反面理解,那是腐败。而她理解的恰恰全是它的反面。 他感到失望,因为她同意了这种腐败。可那个人却一点愧色都没有。他看着她,细细的黄豆芽脖颈,他两个指头都能捏断,她却挺得硬硬的。黑眼睛眨也不眨,墨一般嵌在白皙的脸上,固执得像一道写错的笔画,让人恨不得拿吸水纸吸了去。他盯着那两道写错的笔画,往后一靠靠进椅子: “我也理解你的话的含义了。”他绰起手来望着她:“你认同了某一种腐败,我可不可以把它理解成,那是另外一种方式的堕落?” 冰云不说话,静静地望着桌上的山都柿汁,蓝紫色的液体里漂着细碎的果绒,这是本市的名优产品,她有一次从张大娘家的电视上看过它的广告,也早看见商店里有卖,可是她从来没有喝过,因为好贵。小小的一瓶,要一块三毛八分钱。不过,真的很好喝,酸甜的口感,果绒停在舌头上的时候,甜软细糯,让人总想把它在口中多留连一刻。现在,她的舌尖上就有一颗,她用舌尖挑着这颗果绒在牙齿上轻转,仿佛口腔里就溢上了山都柿的清香,而不是苦涩。 堕落?那应该是一个有高度的词罢,意为在灵魂或道德的高点下落或者脱滑,从而享受对心灵与良知背叛的快感。 快感,现在算吗?如果孤注一掷以求脱滑出命运的轨迹也是堕落的一种,她实在愿意把自己有多远抛多远,并深深地享受这种离心的快感! 周伟健盯着那个人,猜她会是恼羞成怒?反唇相讥?强词夺理?或者窘愧低头?不,都不是。她看着杯子,既不看他,也不低头,也不看肖成业,就静静地坐在那,睫毛都不眨一下。他心里生气:这算什么?脸皮厚?他要开口再说,但碍于肖成业的面子,只好把这看不见的气压在喉咙里。 肖成业真是坐不住了,这种被人当面照脸打一无形巴掌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难怪凤英不肯来,这个孩子是不会希望她在场的。他有一个冲动,带她回家!可是出来时,凤英追出大门还在叮嘱:只要小云不想走,他就无论如何都要尊重她的意愿,因为:她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这一刻他突然觉得:媳妇比他强。她懂人心,并提前预知了结果。 可能有些东西男人看和女人看完全是两个概念,当事人看和非当事人看,也是两种内容,比如那些条款。他看过那条款,没觉得有啥,不过是把一个男人的阴暗与希冀写成了光明正大的样子,有点故意找死的味儿,不是为了拒绝嘛。但要把它看成条件,就不是个味儿了。他后知后觉地发现了这一点,觉得他老婆画了个糖饼当午饭让他往前冲的行为不仅十分不够意思,而且不告诉他糖饼是画的的行为也很不地道。当然,他没看出来糖饼是画的,完全是出于对媳妇的信任,和他蠢无关。至于那个写出条款作死的,哼哼,死道友不死贫道,不关他事。至于这个细细弱弱的姑娘,凤英都说了,她知道自己在干什么。那他还呆在这儿干啥??? 他站起来,看那个孩子也慢慢站起来,但脚没有动,也没有说话。他看着她,她也看着她,他觉得那双漆黑的眼睛就像两眼黑夜的冰泉,暗涌着一种只有她自己知道的伤。画饼充饥和画药疗伤,道理和效果都是一样的,打的全是意识流。 他眼角看见一旁一直拿话作死的也在站起来,真想就此结束这场莫名其妙的媒局,可是他的手却伸了出去,不转头,手搭在那人的肩膀上,没等他站直,就用力地把他摁在了椅子上。 面前的两眼黑泉动了动,晃着一丝伤与感激,他使劲扯了扯嘴角,可是,笑不出来,就再也不看她,逃也似地出了饭店的大门。 第7章 签约这事最好你知我知 周伟健在肩膀被肖成业摁下的一瞬间,看到了对面的那双眼睛,黑黑的眼睛里晃着一丝伤与感激,如同林中幽泉,枯枝败叶掩盖下的清冽。他的心突然被莫明地一刺,一种微小的木感打心里穿过去,他微微凝神,有点后悔,他想再次站起来,和肖成业一起逃跑,可—— 他看一眼那个细弱的身影,她怎么办?出门相个亲,被两男人丢这了?他特想揍两分钟前的自己一巴掌,他干嘛要说那句话呢,干嘛要招惹这黄豆苗似的、细弱干瘪的黄毛丫头?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可,损友跑没影了。而且临走居然一句话不说。他大嗓门的在这嚷嚷半天了,现在走了,突然的寂静让空气里漾满了尴尬的味道。他觉得屁股底下的椅子好像在往外冒石头子儿,忍不住挪了挪。饭店不大,八张小方桌,现在一个人都没有,主人都不在。肖成业就这么扔下走了。他摸兜,想点根烟,发现竟然没有,忽然想起刚才肖成业说要出去买烟时,他说他有,掏出来放桌上,现在烟和打火机都被那人顺走了。就,交到损友,应该找谁说理? 连烟都没有,屁股也更硌得慌了,他觉得他是被人踹下了陷阱,还盖上了盖子。连烟都没留下一根。 至于陷阱是他挖的这事,关踹的人什么事呢?他只能自己往上爬。 两个人坐在那儿,很久都没说话,那个人先开口了:“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他抬头看她,两人目光相遇,他便知道她真的知道了,知道了他那一点些微的愧意和不安。他心里一暖,好像瞬间被一双手抚慰过了,随即心里一轻,正要逃走,却看见那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着的纸来:“这是你列的条件,我在上面签了我的名字。”她把那张纸展开了,推给他,他看见他的名字下面是她的名字:刘冰云。三个字签得认认真真的。他却觉得无比荒唐。“因为这条件本身就是单方面的,所以你收起来吧。假如日后我违反了其中的哪一条,又提出了什么不合情理的要求的话,它可以做为你拒绝接受的证据。” 周伟健尴尬得想要蹦起来,不是,写条件的时候,他还挺得意洋洋的呢,反正瞎编呗,离谱中带点真实,高不可及的欠揍谁不会,现在这种当面照脸地拿出来,还双方签了名,还要认真讨论,还要他收好。就太荒谬了!他不能蹦,也不想露怯,小丫头崽子,小黄豆苗子,一根小火柴棍子,他还灭不了她!他抱起手臂,眼睛在纸和那人之间一扫,意思不言而喻,然后眼神落在那张脸上,开始审看,他这么审看了一会儿,那人果真坐不住了: “你这样看我,希望知道什么?” 声音仍然不大,可足够让他火大的。他看着她,不说话,知道什么?鬼才知道他想知道什么!他想逃跑,但先得把她打败。起码让她知难而退。总不能是他落荒而逃吧?! 而且,他觉得他是掉进了连环阱,今天这坑的确是他自己挖的,前面的呢? 肖成业唬他过来玩,说还可以顺便再相个亲,韦凤英在旁边帮腔:“阿健,有人百分百接受你的条件,你不来看看会后悔噢!”肖成业在旁边说:“别瞎说。阿健,主要是过来玩。” 他会分不清这种主次?上次说那个姑娘的时候,两人可不是这态度,韦凤英当时就说:是姑娘的嫂子让我帮忙牵个线,我也不会呀。要不我把她叫我家来,你俩通个电话聊聊?他一聊之下,发现那姑娘有点傻,当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傻,就是——东北话的、有点虎?开头还知道收着点,十句不到就放飞自我了。他听出来人应该很漂亮,嗓门敞亮,时不时地蹦出一个时新名词,很骄傲,很拿自己当回事。好像也挺认可他的,说到后面已经和他畅想未来了。但他觉得,和这样的姑娘生活,他的未来只会一片黑暗。 但这一次打电话的是肖成业,他觉得这代表了某种认可。就算这电话是韦凤英让他打的,也改变不了两口子的一唱一和。他觉得在看女人方面,他更愿意相信男人的眼光。行,就当去玩了!但他光好奇,忘了问年龄了,肖成业也没说。等电话挂了,他想着有前面那姑娘比着,大差不差的,肯定也差不多,也不好意思打电话再问一遍。谁知道是这样的啊!现在看,这就是肖成业玩的阳谋,多想和想多都是他的事。哥们果然都是用来坑的。这次他要不坑他件貂皮大氅,他都不配是九曲十八弯的江南财子。 还有,韦凤英没来绝不是因为知道她不符合他的条件,她是有先见之明地想全朋友的面子。毕竟世间大多数的尴尬都来自于有第三方在场。居然能让韦凤英这么维护? 冰云不知道那个人为什么这么看着她,那双眼睛幽暗深邃,光芒迫人,她不愿意呆在这样的目光下,她宁可他玩世不恭地讽刺她还更好些。正要抬起头来拦阻对面人的盯视,听见: “希望知道你为什么坐在这里。”幽邃的目光盯着她的脸:“希望知道你签下这三个字,希望得到什么。” 第8章 我问你决不是因为对你感兴趣 冰云看着对面的人,觉得从肖成业一走,那个人的气场突然就变了,至于变在哪,她说不清,好像—— 开始的时候对她连讽刺带揶揄,却是完全没当回事。这会儿,她感到了一种战意。为什么?就因为肖成业强行留下了他? 其实肖成业走了,她还觉得挺松口气的。毕竟利益交换时,不管筹码是啥,一对一才好谈。她觉得人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群居动物,大悲大喜时总喜欢有人分担,大利大益就喜欢独吞。她倒不是想独吞什么财富,而是出卖自己这件事,真没必要大张旗鼓。 “得到一场婚姻。”和脱离命运的快感。她看着那人,没错,快感,她心里涌起的,竟是一种恶意的快乐,好像现在的她不是她,她就是命运,好像命运不是命运,命运是她。 那个人看着她足足有五秒钟:“你没说的下半句是什么?” 什么?冰云微怔,忙收回思绪,而嘴巴已把她心里那恶毒小人儿的快乐给分享了出来:“和脱离命运的快感。” 周伟健舌尖抵着后槽牙:还真有。还一诈就诈出来。只是这诈出来的内容让他有点意外。他看着那人:表面温和,内心叛逆,把借婚改命说的如此清新脱俗,正大光明地利用。也不知这是奸还是傻。 “你看着我的脸,不觉得可怕吗?” 啥?冰云看着那张脸,深恨自己刚刚说漏了嘴,觉得这个人的思路十分跳跃,难道他做出这凶巴巴的样子,是想吓跑她吗? “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是人的心性,我为什么要怕一张脸?”她瞧着对面的人,发现那种隐约的战意没了,这会儿像是真的提问,便收束好肚子里经常吵架的黑白小人儿,认真地看着他答道:“你的心性我已经通过你的文字了解了,没觉得有什么可怕。” 周伟健眉毛挑了几挑,突然把头往椅背上一靠:“真是见鬼了!我为什么会和你谈起这种问题。”他嘟囔着坐起来,嘲弄地拉了拉嘴角,又正了正颜色:“你回家去吧。你应该叫我叔叔。” 冰云有点愣,更加认真地看那个人——这是、自卑吗?她定定地看着那人,一个气场辐射十米开外的武林高手,连自卑都能这么霸道吗。还真是绝配了他凶巴巴的样子。她的心突然有点—— 软吗? 他的脸怎么了?没看到有伤。 叔叔?她觉得就凭这两个字,就值得把他归入到正直好人行列。但是她不需要这样的好人,好人也不需要自卑。 周伟健瞧着那个人,不懂那点墨般的黑眼睛突然这么看着他是什么意思,只觉得几秒钟已经换了好几种神色,而里面突然多出来的某种东西则让他心口一紧。是什么?他抓不住那稍纵即逝的感觉,目光下意识向那张脸上搜索,这才发现这张并不是美女的脸正眼看去却自有它的吸引人处:三庭五眼,比例绝佳,古怪的神色赋予了它灵魂的力量,小小的一张脸,却矛盾、对立、生动得好像一个反正两面的大千世界:黑的、白的、正的、邪的、臣服的、抗争的、骄傲的、无奈的…… “你根本就没这么想。” 咋,也想诈我?别以为我没看出你后悔说漏嘴的样子,你还嫩点呢。嗯,若想速写这张脸,哪里才是神来之笔? “我一直以为,只有我这种懦弱的人才会在世俗面前伪善,想不到一个很强大的人也会如此道貌。”什么?他没听明白,忙收了神色,听见:“我感到失望,我怀疑这些条件根本就不是你写的。”伸手过来想拿走桌上的纸,他下意识手掌一拍,把纸按在了桌子上,因为现在他已经听明白前面那句话的意思了, “我请你解释这句话的意思。”他看着“大千世界”,缓慢而低沉地。 冰云的手停在纸的前方,那个人的手拍在纸上,小指的骨节上方有一个很深的三角型的疤。男人身上的疤痕都有点军功章的味道,不知道他这个是不是?他身子前探,望着她,一脸潜藏的霸气与傲慢,整个脸上男人气十足,看不到半点柔情与浪漫。 “这句话根本不需要解释。”她淡淡地,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收回了手:“如果这些条件真的是你写的,你根本就不会这么虚伪。” 那个人眼睛微微眯了眯,像是生气,又像是蔑视她的挑衅,“我没需要你解释这句话。”嘴角一扯,拍在桌上的手收了回去,连同那张纸也一起按了回去。“我是在请你解释,”另一只手伸开来撑在桌沿上:“我没那么想,我在怎么想?你今年多大?” 第9章 我都第二次问你多大了哦 冰云垂着眼睫:真是太霸道了,太居高临下了,太无礼了。可是很奇怪,他越是这样,她的心反而越是安静,就好像她知道,他这种凶巴巴的样子只是在做一种偷遁,只能拿来糊弄傻孩子,而她却不是傻孩子。她现在就是个赌徒,而人生是一场赌局,你玩不转手里的骰子,你就注定永远是输家,她用了两年时间才明白这一点。现在轮到她坐庄了,她必须要掷出个漂亮的“豹子”,才能坐稳庄家继续玩下去,否则她就要被淘汰出局。因为她手里握的,是她的最后一张码牌。她好像能看见那骰子在她的心里转,不禁啼笑皆非:那每一个快速转动的骰子,就好像她人生的六个面,她要摇出清一色的六点,机会只有二百一十六分之一,而她,却从未练习过。 她隔着一张桌子看着对面的人,这个装着一脸霸道似乎在人生这场赌局里一直游刃有余的家伙,其实对于这场游戏的规则好像也是一样一无所知,所以才会这样故意拿了霸道来吓她。 “我知道你很想了解我,”她捏紧手指抱着桌上的饮料杯子,“这说明我们彼此都对对方感兴趣。” 对面的人扯起一只嘴角来。 她看着那只嘴角,好像在茫然无措间找到了什么方向, “你玩世不恭,这样可以不理会我的认真自得其乐;而我认真,这可以不受你玩世不恭的影响。” 嘴角放了下来,饶有兴致地看她,一脸好玩的神情。她被看得难受,像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而问题却没有标准答案。“这一张一弛正是组成一个稳固家庭的基础,也契合你对婚姻的第一诉求。”她看他,不知道答案是否让他满意,却固执地自己勾上对号,“我会帮你守好后方。竭尽全力。” 周伟健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一根火柴,要帮他守好后方。 竭尽全力。 他不动声色打量着那个人:双手抱着杯子,身体前倾,悄悄的用着力。家里逼她来的?卖了她给哥哥弟弟换彩礼?肖成业好像不能干这事。当然也不排除不知情而为之。毕竟最想要的是“脱离命运的快感”。应该有一个很不幸的家庭,但他拯救不了世界,也不想多问,免得给人希望。但饭店现在没人,他有义务看好门,等损友回来。在那之前, “我对婚姻的第一诉求,”他像那个人一样地“认真”重复道,坐直起来,双手交抱着支在桌上,挡在他喜欢扯来扯去的嘴角前面:“我发现你虽然初中没毕业,但说起话来却真是重点突出,中心明确,句句不离主题。”他瞧着那脖颈高挑却又双手紧抱的人,“难道除了这之外,你就不能说点别的了吗。” “认真”的人看了看他,显然没弄懂他的意思,认真地想了想:“你想说什么?” 他想说他说错了! 他就不该逗她。 更不想要这样认真的回应。 那句不是问句啊!就是——,算了, “我想听的你不想说。”他放下手来,靠回椅子,弯着嘴巴耸了耸肩,最大限度地表现:他就只是随便说说! 那个人不动,两片有生命的黄豆叶飘在他脸上:“你想听什么?”只换了一个字的说辞,认真得像老师改卷子,0.1分的错误都不含糊。 他看着那两片黄豆叶,确定他招惹了这认真的黄毛丫头是个巨大的错误,但这错误也决不是他缩缩肩膀就能缩回去的。这个世界唯有认真不可辜负,也唯有认真不可战胜。而他,玩世得太久,也算计得太久,好像早都忘了不开玩笑的说话要怎么说。他眼角扫着纸上的签名,刘冰云,字挺好看,也写的认真。还想拿回去,这种丢人的证据他怎么可能让它落到别人的手里?但现在就揣兜也不太好,像被人踩到尾巴似的。他手上按着“十八条”,着意地把口气调成最随意的状态,随便地问道:“你知道这不是写给你的吧?” 那人看着他,黑眼睛里透着警觉和评判,然后,没作声。但眼神却把想说的话都说了:你想说啥,直说。 没上当啊。要说吧,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必须得你来我往,比如她要答个:知道,那他就能立刻随杆上。现在——,被动。他两根手指头随意地敲着纸,“哎,我就问问,你为什么就这么‘需要’婚姻?你才多大,你知道婚姻的含义吗?” 第10章 这是被牙都没长齐的调戏了吗 “黄豆叶”缓缓看他一眼,像是深吸了一口气, “我现在可以确定那些条件不是出自你手了。” 咋就这么确定了,而且吸气是什么意思,忍气?他瞧着那人,心里的恶趣味蠢蠢欲动。就好像对着一个幼稚脸的孩子偏要一脸大人地忍气吞声时,总想再逗弄他一下。 “因为那个始作俑者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你根本不懂,” 是失望。 “却来本末倒置地和我纠缠一些细枝末节。” 轻蔑。 站起来,俯看他:“你回去转告他,他今天错过了我,错过的不只是一场婚姻,一个女人,而是一种他想要的感觉。这种感觉他这辈子都不会再找到了。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细细的脖颈高挑着,转身向门口走去。 她居然敢俯视他! 周伟健立时觉得这根小火柴简直自以为是到欠擦,而且,真是傲慢,真没礼貌,没大没小! 她还失望了,还敢轻视他。 他不懂?她懂!她懂个屁。还‘错过的不只是一个女人’,她算女人吗,毛豆杆似的。 “还真是个自以为是的——。”他撇撇嘴,不算女人。“我的条件为什么倒成替别人写的了,”他瞧着往门口走的人,突然觉得逗弄小火柴挺有趣的,咋不多呆会儿呢,他一个人坐这儿多没意思。 可人不理他。 “喂——”他话还没说完呢,她竟敢不听。 差一步走到门口的人停了下来,他恍然觉得叫错了,舌头在嘴巴里转了好几圈:“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就是那个人。”他耸耸肩,听话的人并不回头,当然也看不见他的耸肩膀。他便把他的后悔和无所谓都放进语气里:“我知道像你这种年龄的人都最喜欢幻想,尤其像你这种人。我告诉你是免得你回去再幻想出一个没来的人,得个相思病什么的。再或者干脆对你的另一半同类失去信心,以后不好找对象。” 门口的人转过头来,黑黑的眼睛把他看了看,好像他脸上写着不同的内容似的。“谢谢你。”可能是找到了她想找的内容,嘴角随即牵起一个似有似无的轻笑:“你觉得我‘尤其’是哪种人?” 周伟健:…… 他今天废话为什么这么多! 就说,一个58分学生,非得找老师说有一个一分的填空他填对了,他不是找克吗! 似乎很满意他吃瘪的样子,门口的人嘴角的弧度扯得更大了,他觉得有点晃眼,上午九点的阳光从窗口射进来,明媚得闪耀了整个春日,新发的柳条在窗口摇曳生姿,仿似活了一般,再远处的山坡边有成片的野生刺梅抱着小小的花苞,浓淡出一派不可言说的生机。原来晚来的北国之春,很美。 能耐寒零下五十度的花,不知道什么样? “我想我已经过了你说的喜欢幻想的年龄。或者说,我从不幻想。”清冷的声音拽回了他的神识,冰泉一般清亮的眼睛盯着他,笑容一收,突然一脸的饶有兴致,就好像那泉水后面突然冒出了一只来饮水的小兽,警惕又狡黠,伸爪子扒弄开落叶,却突然被水中的倒影吸引了目光,连渴都忘了。 他盯着那倒影,觉得他好像看见了完全不一样的景致,充满诱惑,又充满危险。危险吗?一只牙都没长齐的小东西?他恍了恍神,不相信自己被一只小崽子诱惑并调戏了。却听见: “我倒很好奇,你这么费心地叮嘱,是认为我会幻想什么?幻想灰姑娘肖想王子?还是幻想美人鱼一见钟情?再或者幻想一出先结婚后恋爱,以自己的美丽与妖娆赢得你倾心的罗曼蒂克喜剧?”明眸微转,嘴角轻扬:“当你这么幻想我的时候,你在幻想什么?” 周伟健觉得他把一百组数字加一起心算出结果都没这么乱,什么乱七八糟的,他哪有空想这些,难道还幻想和她谈场恋爱吗! 却见说话的人眸光暗敛,嘴角瘪了瘪:“你放心,我很有自知之明,我既不美丽也不幸运,而且尤其清楚你所要求的这场婚姻的实质。” 他也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只觉得被揶得无话可说却又不知道该怎么生气。他就奇怪了,怎么他说点什么,到了她那儿就都会成为漏洞呢!而且,明明前一秒还饶有兴致地使坏逗弄人呢,后一秒却又如此伤感。 “你所求的婚姻实质又是什么呢?”他张口而出,然后特想给自己一巴掌!“你就那么确定你知道我的所求。”他不得不又胡搅和道。 第11章 小女以身入局,只为胜天半子 冰云站在门口,手和把手之间只有半尺距离,门里门外只有一步之遥。她轻轻吸气,又使劲忍住随之而来的叹息,其实她的心好想逃跑,其实她胆小懦弱,根本玩不了赌博的游戏。她就像一只蚂蚁,背着超越身体的重物通常想的不是扔掉,而是任劳任怨。命运早就桎梏了她,挣脱锁链不仅需要勇气、力气,运气,还得闭气,她怕一鼓泄气之后就再也没有这样的勇气。那个人远远看着她,眼神好像山间的深潭,纵横着不知的暗流,幽黑得深不可测。她感到指尖冰冷,好像是正在伸进冰冷的深潭,幽不见底的潭水未知得让人惶恐,她捏紧手指,像捏着一块露出水面的石头的尖顶: “我知道。”她用舌尖抵住上颚控制想发抖的舌头:“我知道与其说你需要一个妻子,不如说你需要一场婚姻,这一点和我一样。而你所谓的婚姻含义,就是一个平衡世俗的筹码。你今天的身份、年龄、爹妈……这一切都需要有一个世俗的妻子来平衡周旋,而在你自己,却不愿做这个被‘一个妻子’困住的丈夫。你非常清楚,在当今社会,这种供需矛盾的难以协调,以及这种自由的不易和平获得。而我,会维护你的地位,孝敬你的爸妈,平衡你的生活,同时,恪守自己的位置。我求的婚姻实质就是婚姻本身。我全面接受你的条件,你所有的堂皇的或者荒唐的要求,我都可以帮你达到,我这样回答,你满意吗?或者说: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周伟健突然就明白了一个词——理屈、辞穷。“我根本不想结婚。”他耸耸肩:“或者说,并不迫切。我只是来玩玩,那条件本来就是写来应付一个二十八岁的姑娘的。” 细弱的黄豆苗盯他一眼:“这就是你们的通病:伪善,且善于撒谎。” “小丫头,”他生气了:“你在玩火呢!” “玩火吗,”那人重复道,黑泉般的眼睛晃在脸上,波光般的明亮:“生命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燃烬的过程,如果这场火又烧不着你,还可以让你暖暖手,我建议你不妨就让它烧去吧!” “我怕烧没了。”他直接撇嘴道,但随即意识到这话的逻辑走向是个要命的错误。果真,那个人笑起来,好像他的错误让她很开心,因为那个笑容竟然有些灿烂,像十点钟的太阳,那棵“黄豆”仿佛一下子活了,迸射出一种奇丽的光芒,他竟然为之一震。那个人笑完了,望望他,脸上又回复了一惯的安静表情: “就算烧没了,您不觉得于您一点损失也没有吗?如果您允许我说些不恭的话,我会把您的利益分析得更加透彻。” 她忽然这么跟他“您”起来,让他觉得非常别扭,同时对于她连“烧没了”都满不在乎的态度也让他…… 说不出来,一种类似于可惜的难过,或,难过的可惜…… 反正,挺堵的慌。 连命都不在乎的一搏,为了脱离命运。 纤细的骨头里是和他不分上下的力感,甚至,比他更加孤勇。惬,他家又不是龙潭虎穴! 不是,他在想啥?!他吓了一跳,赶忙收回思绪,他原本说的玩火本也不是她说的意思,结果被她带偏,说出那么没条理的话,反过来又被她笑话。现在连思路都跑偏了, “难道你就没有从中取利吗?”他忍不住反唇相讥。 “有。也是我接受你全部条件的前提:在我们的协议没有撕毁之前,你需要帮我支付一个老人每月维持基本生活的费用。” 他恍惚觉得他又错了。咋就支付费用了?他今天一直在掉坑,他轻敌了,不是,这不是敌,他…… 他抬眼细看那个人,隔着几米的距离,他好像第一次看她的全貌,个子挺高,可能因为骨骼太细,还没长成成人的样子,所以不显个儿,但这时比着门,就能发现,是高个子,起码1米63、4,比南方小巧婉约的女子起码高出十公分。果然是黑土地养出来的姑娘。小方领衬衫衬着一张干干净净的脸,唇不点朱,眉未画翠,却被那双眼睛映的如远山含黛,樱花将绽。是的眼睛,整张脸最违合的神来之笔,清如冷泉的眼睛里,竟似有一种幼稚的沧桑,十七八岁的少女面貌,却长了一副看透一切的疏离冷淡眼神。看透了一切,眼底却是干净的。还会伸爪子扒弄落叶,一脸狡黠……还会弯起唇角让他吃瘪,满目春光…… 那是真正少女的样子。 等过了她认为过不去的坎,就会有更灿烂的春天。 “我并没有要和你有什么协议。”他歪着嘴,尽意地玩世不恭:“我可不想用自己一生的幸福做赌注。” 第12章 你能保证你明天不后悔吗 冰云觉得男人真是奇怪,他们结起婚来竟比女人还要矫情。而且,武林高手的眼神为什么一忽暗潮汹涌,一忽又静如沉渊。他不调侃她也不揶揄她了,战意也没了,他忽然收手了。 “你押的并不是你一生的幸福。”她淡淡地。 “你好像对赌博颇为精通。”那人嘲弄道,粗粗拉拉的脸上一脸无所谓的戏谑:“那请问我押的是什么呢?” “只是对于一场游戏输与赢的感受。”她看着他:“而这场游戏你想玩多久就玩多久,要是什么时候不想玩了,就可以立刻结束它。你要妥善运用你手中的权力。” 戏谑闪了闪,不见了,然后一只嘴角一撇:“你倒真潇洒嘛,游戏人生。”手插裤袋看着她:“可我并不想和你结婚。” 她已经孤注一掷,他却招都不接了。她看着他,判断这句话的真假,可她判断不出来:“为什么?” “这哪有为什么。”周伟健屁股倚着桌子,觉得这是他这辈子说的最胡搅蛮缠、最蛮不讲理、最没逻辑的一句话,是扯嘴角、耸肩膀都蒙混不过去的没风度、不要脸,只好倚着桌子支撑自己。 门口的人本来侧身站着,这时便完全转正身来,望着他,老半天:“我知道你想干什么了。”他和她目光相对,她没再往下说,他却完全明白了,那双眼睛说的。那眼里的一丝失望,一丝黯然,一丝嘲弄,一丝失落已把一切都说了,那是他的失望,她的失落;他的嘲弄,她的黯然。 他忽然就在那个眼神中感到心里僵僵的,他想说不是这样,他虽然千里迢迢而来,却并没有对她失望,也完全没有要恶意逐猎她的神伤。可是这句话不能用嘴说,而过多的世故与玩世已让他心灵的窗口无法传达他心灵的声音。他站起来,那个人已开口讲话了: “来之前,我仔细阅读过你的条款,我从那十八个条款里看到一个男人对婚姻‘慎乎始,敬乎终’的态度,你说那是你写的。” 漆黑眼睛看着他,似乎想从他脸上得到否定答案。他厚着脸皮和她对视,本来就是他写的,只不过——一根细细的火柴杆,哪凉快哪呆着吧。懂个屁! ‘慎乎始,敬乎终’,他是那个意思吗? “我觉得一个真正的游戏者,会时刻懂得遵守规则。一个真正的绅士,会时刻懂得尊重别人。即使他认为这游戏只是一场小孩子的家家酒,只要他参与了,他就应该认真玩。因为,如果不认真,即使是游戏,也会失了它应有的美好。” 周伟健想叹气,他发现面前这个细弱的火柴棍不但思路极其敏捷,往往他半句话她已了解了全盘,而且批评起人来更是一副认真的凌利。但不知怎么的,这份凌利里加了这份认真,便让人感到这凌利不但不伤人,而且别有滋味。他其实——,不,他只是—— “你回家吧。我不想害你,也没有意游戏你。我这个游戏不是和你这种年龄的人认真玩的。”他说道,坐下去。 “把自己想成神父般的慈伟,我似乎得跪到你面前做灵魂的忏悔了。”门口的人轻牵起一只嘴角:“我今年二十岁,我能保证自己三十三岁的时候想到今天不会后悔,你能保证你明天不后悔吗?所以,还是先拯救你自己出深渊吧。我出了这个门,就绝不会再回头,今天放我离去,将会成为你一生的遗憾,等你跌进了婚姻的坟墓,会日日夜夜追悔你今日的坐失。” 周伟健撇撇嘴,看着那个自以为是的人拉开门,就在门开的一瞬间,那句话魔力一般地应验了:他看着门和门框之间的扇形越开越大,觉得真像是深渊的开口, “把自己想成巫婆般的神诡,我又凭什么相信你的预言。”他为自己争取时间。 “因为没有谁比你更清楚,你的十八个条款实际就是一个悖论,你要找一个清醒的愚蠢者,美貌的谦卑者,德高的堕落者,有高贵的气质满足你的温良贤淑,又有卑微的灵魂接受你的……自由。你觉得这种清醒的愚蠢和高贵的卑微能同时兼具吗?我知道你这条款本身是为了拒绝,但那也正是你下意识里的渴望。那其实就是你的要求。你把这个女人要求的得到上帝那里定做,所以我才说我只是接受你的条款,而不是满足你的条件。” 果然小崽子说话全都是在改卷子。可能把他条款的每一字都盯着研究过一遍。 “你很清楚你的要求是多么的违反时代、违反世俗,违反常理。而不管走到哪里,你都很难再遇到像我这样不合时代,不合世俗,不合常理,却合你要求的人。” 周伟健恍惚有一种被一个小女、啥?扒了衣服的气急和羞耻。 同时也有一种想要毁了那干净的阴暗。 以及把这扒了他衣服却面不改色的人, 据、为、己有。 他盯着门口的人,用5秒钟时间,做了一个可能影响他一生的决定:娶这个女人。 也许这就是姻缘,它决定于开门关门的一刹那。 婚礼订在一个月后。 第13章 愿你在平行世界幸运加身 小院中,冰云坐在小板凳上给母亲读她写的小说,阳光正好,风也温柔,菜畦里的菜苗绿油油的,砌着砖头的路边点缀着几株小花,颇有田园美丽,岁月静好之感。小说不长,一本稿纸不到,讲的是一个在筷子厂选筷子的临时女工的故事,主人公叫方草。用方草的话说:“不是天涯何处无芳草的芳草,是一种长着方形草叶的小草。” 四叶草,预示幸运。愿你在我创造的世界里,幸运加身。 母亲听哭了,而她读笑了。 她仰头看着天上的白云,是谁创造了她的命运?如果云有生命,它能决定飘去哪里吗? 她两岁半,父亲去逝,三岁半,母亲改嫁,十三岁半,被迫辍学,十六岁半,随母亲被赶出家门,一家三口落脚这个边防小城,无根无脚。好在姐姐工作了,但也出嫁了。她让出了唯一的上学机会,也将自己困进了囹圄。有一本书里说:“你的一切痛苦,一切悲伤,一切不满,都是因为回顾过去的快乐而起的。”她的痛苦不是,她的痛苦是被剥夺了未来而起的。二十岁,她已有了看透命运的眼睛。她从来没有感激母亲给了她一条生命,因为那不过是一次亿万分之一的偶然。但母亲在患难中给她的这一份相知相护的情义,却足够她无语地记一辈子。 她就像一头蒙着眼的驴子,被圈在命运的圆圈里,怎么跑,都是原地。 她没了工作也找不到工作以后,母亲学会了煮茶蛋,她则拿起了笔。她想用自己的笔为她们谋一个明天。她投过很多稿,有石沉大海的,有收到退稿寄一本刊物鼓励她再接再厉的。她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却没赚到一分钱,十分沮丧。可母亲不在乎这些,她会花钱给她买稿纸,买圆珠笔芯,她小心翼翼地收藏家里每一片带字的纸片,怕把她的草稿弄丢。她也不同意她去火车站卖货,只让她好好在家看家,闲了帮着炒瓜子煮茶蛋,说她要做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啥也不管的卖货大娘,说火车就那么早晚两次,用不着她。 她知道母亲在想什么,她不愿意看着她的女儿挎着篮子在火车下举着瓜子、汽水、茶叶蛋叫卖,她的浪漫和骄傲隐在骨子里,即使被时光和生活磨碎了,也还在。母亲喜欢她看书写字的样子,虽然她就发表过两首小诗,被收进诗歌大赛的优秀作品里,没有稿费。可在母亲眼里,那是希望的光,是低贱人生中高傲的理想,也是麻木生活中鲜活的念想,即使她的小说发表不了,她成不了作家,也成不了书法家,她也是她灰色人生里不愿折辱的亮色。她愿意维护她,维护这一点光,一点高傲,一点念想。 小说改了好几稿,两次被编辑退回来,这一次她改了方草的结局,把前段时间她去市里应聘酒店服务员的经历写了进去。那是她,也是方草第一次真正见识外面的世界,虽然只是去市里的劳动局。 她没有被录用。最后一天的最后一场面试,奇怪得让人意想不到。所有人都没想到,让他们站在走廊上等了两个多小时,让她错过了回家火车,让所有人等得不耐烦的主考官,会从锁着的“招工办公室”里走出来。 面试什么也没考,既没有发卷子,也没有答题。每个人一两分钟时间,她被要求念了一段报纸,别人怎么样她不知道。她毫不怀疑,面向走廊拉着窗帘的高大玻璃窗,才是真正的面试场。 她第一次见识了这样的攻心与出奇,既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淘汰的,也不知道别人是怎么被录用的。 其实没等来答题她是有些失望的,可能她下意识里一直想凭一次考试改变命运,而这场考试却一直没来。 她被人处心积虑地堵死了所有的路,这一次也没能找到出口。 但方草可以,她没有被淘汰,她被录用了,她会跟着小眼睛主管去省城,会坚韧顽强,成为石头压不垮的小草,巴掌打不死的小强,不服命运,自强不息,努力奋斗,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体验波澜起伏的人生。可以壮阔,可能平凡。绝对励志。 方草还有一个举报觊觎她的车间主任的勇士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威胁她如果她不跟了他就让她工作干不成: “方草,我把话撂这,我想治你,有的是招,你到哪都一样。这厂子迟早是我的。包括你。” “有的人,就好比麻将桌上那粒骰子,我这么一捻,你就得转,懂不,逃不掉!” “你跟了我,就不用累死累活地抱板子,我可以给你换个好活,当检验员,进工会,都可以。以后还有机会转正。人这辈子就是利益交换,会换的,会越换越好,不会换的,就会越换越差。” 她不信,果然从木材厂到筷子厂,都没干上三个月。 主任的职务和未来厂子的承包权都是他老舅打麻将赢来的:“你以为当官的打麻将就是打麻将吗,那是轮流坐庄,公平的很!上层人的利益交换都换的溜光水滑,能让你看见吗。” “这年头这就是竞争。一场麻将局,东西南北风,想刮到哪刮到哪。这牌桌上,有时候赢了就是输了,输了就是赢了。炮一点,贡一上,要啥有啥!” “上一层的社会你不懂,你是啥?一棵草,我一扯就能连根拔起来。我舅那是啥,大树,树大根深,懂吗。” 她早就知道社会是分层的,但那时候她才知道,越小的地方,越有人可以只手遮天。 第14章 一个九曲十八弯男人的择偶十八条 虽然即使在书里,方草的举报也不算成功,因为主任的厂长还没当上,属于未来范畴,但肯定也当不上了,因为引起上面的注意了。但这种小蚂蚁想要扳倒大马猴的勇气,是小说需要的,是社会主义新时代要提倡和颂扬的,也是小说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艺术境界。所以方草是个勇士,不像现实里的她,只能用自己和婚姻做一场豪赌。 这次她在小说末尾写了八个字:如不采用,勿需退稿。母亲听哭了,因为她认为方草是她。而她笑了,因为她再也不是方草。 小说下午会寄走,而明天,她也将辗转三天火车,踏上远嫁的路途。 一个月来,她的婚事在这个不大的小城已传得沸沸扬扬,最先跑来问她的,是姚姨的小姑子小茹。因为她签下的那纸条约原本就是写给她的,有正文六条,附文十二条,是一个男人单方面与他未来的妻子签定的“不平等条约”,条约的制定人就是周伟健。 周伟健是肖成业在南方做木材生意常住的那家酒店的老板,用韦凤英的话说,住着住着成朋友了。说他上山下乡时来的就是咱们北方,南方人说话咱听不懂,一下遇到个能听懂的,恨不得拉着唠。“男人啊,两顿酒喝美就能拜把子!”韦凤英说时的语气里带着男人全是三岁小孩咱搞不懂就随他去吧能不作妖你还想咋地的自在观。 她一想也是,刘关张不就是吗。她猜酒店应该不大,毕竟住店很贵,如果长住的话肯定找个便宜的。但韦凤英说他还经营一家夜总会,她就不知道该怎么想了,因为她不知道夜总会什么样。电影里看过,都是敌特和我方卧底常出没的高端奢靡场所。 而那十八个条款,总结起来只消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他要娶一个小女人放在他和世俗之间做周旋用。但他却没这么说,他的正文六条说的非常堂皇,附文十二条说的非常荒唐,他的前六条要求这个女人要聪明,美丽,大气,有德行,后面十二条则要求这个女人要没有头脑,又聋又哑,又软又瞎任他荒唐,比如他的第七条这样写道: 七、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丈夫要求终生保有经常出差和随时宿外的权利,妻子不得以任何迂回的理由和方式,在他回家的时候进行审判官般或者哨兵般的盘问盘查,以致于他没有壮烈地牺牲在商场上,却是神经崩断倒在自家的地板上变成植物人或者精神病。 还有诸如异性朋友的交往,金库的私设,保留个人隐私以及未经许可妻子不得擅闯他的办公区等等,全都在附文十二条里,用这种嘲弄和玩世的调子一一列成条款,他的最后一条是:丈夫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不推卸责任。若缘尽情了,则和平分手,女方不得提出任何不合情理的要求做无故的纠缠。 那会儿是两个多月前,她去劳动局面试的前一天,也正是在韦凤英家的电视上,她看到了劳动局的招工广告。 她去的时候,小茹好像刚走,这条约被扔在茶几上,而韦凤英还在热闹上头阶段,便哈哈哈地跟她说,你看,这是一个男人的择偶十八条,刚把你姚姨和她小姑子气跑。既然没避她,她就捡起来看稀奇,但也不想多嘴。不过从条约反推人,可见一斑。她粗粗扫过之后,在心里笑:真是欠揍啊!自己是个混蛋染色体,却要求别人是冰清玉洁派。还把一切都写明面上了,你咋不上天呢!但表面没说什么,只笑着听韦凤英说故事。 姚姨是韦凤英的好姐们,小茹是姚姨的小姑子。据韦凤英说,是姚姨听说有这么个人,听见是单身,便央求她,想把小姑子介绍给这人,毕竟二十八,都成老姑娘了。她拗不过姐们的面子,就给牵了线。那人和小姑通过一次电话后,便寄来这么个东西。据说小姑看了以后勃然暴怒,和她嫂子大吵一架,并且祸及她这个赶鸭子上架的媒人,因为架就是在她家吵的。 韦凤英说时哈哈大笑:他们南方人的脑子就是九曲十八弯!现在你姚姨的姑嫂情堪忧,我倒不在乎连带吃瓜落,可小茹竟然没怪我,还挺过意不去,说让我跟着丢人了。说南方佬没好东西,他们瞧不起东北姑娘,东北姑娘还看不上他呢!冰云笑,觉得小姑只看到了表面,他不是没看上东北姑娘,而是他需要的角色小姑扮演不了。他把东西寄给韦凤英而不是寄给小姑,对小姑来说,伤害拐了个弯,不算直接打脸,对韦凤英来说,她接了一个和她毫不相干的“伤害”,十分无辜,小姑和姚姨肯定都不会怪她。这脑子的确是九曲十八弯。 小姑的约没签成,按说这事就完了,可她把这约给捡起来,还签了,这事就不一样了。 第15章 世上最可气的事,莫过于邻居(同事)中了五百万 韦凤英也没想到事情会向这个方向发展,当时她想要这张纸的时候,问韦凤英,我可能会连累你吃瓜落啊,姚姨和小姑肯定会不高兴,你会不会失去她们的友谊?韦凤英当时笑笑:你不怕你妈不高兴吗?大姐肯定会怪我的。她低头:我知道我在做什么,她也会知道。不会怪你。 母亲的确知道,但她也阻止不了她。她问妈妈:如果我不嫁给他,会嫁给什么样的人?母亲无言以对。“太大了。”柔韧的母亲低头翻煮着锅里的茶蛋,以为她看不见她掉进锅里的泪,“你还小。”她紧紧握着勺子,不让自己的手抖起来,“再在妈身边呆几年……” 她眼睛发热,笑着伸手握住她的手,“我太好看了。不能再呆。我会好好活。”母亲的眼泪再不受控制。她轻轻拢住母亲,“如果我们的每一个选择都会创造一个命运,妈,接下去的命运,我自己来写。” 母亲的手指抚上她的头发,微微地抖了抖,好像一只断了臂的螳螂,命运的车轮呼啸而过,而她连痛都是卑微的。她咧开嘴角,抱住她瘦弱的肩膀,薄薄的水雾中,仿佛看见命运的牢笼分崩离析。 其实世间最大的痛,不是割离,而是撕扯。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和母亲的关系变成了小心翼翼的缄默,也许,从她知道她可能再也护不住她起。 孩子的长大在多数时候对于父母来说,都是成就和欣慰,但有两个例外:一是家有皇位,父强子壮。儿子已长成,父亲却强健,老爹还想指点江山,逆子只想取而代之。她属于第二种:女儿已长大,母家太孤弱。女儿出落得亭亭玉立,失去丈夫的家庭却贫苦无依,于是四周虎狼环伺。 就算从来没说过,但在现有的生活里她找不到好的对象这件事,母亲和她都很清楚。 她知道母亲无法接受她这样的远嫁,她能想象出无数的如果来假设她的不幸,也会疼痛她假设出来的每一种无依无靠。她自己尝尽婚姻之苦,她每一分苦楚都不想她的女儿再经历。她深知婚姻如同女人的二次投胎,一份不幸的婚姻,就是女人一生的桎梏,它一旦套在了女人的脖子上,是会让人一生窒息的。而她,则是最清晰、最近切地一路看着这种窒息、挣扎带来的满身伤痕的那个人,根本不用谁告诉。 其实,她是对婚姻有恐惧的。 她觉得那不是靠单纯的经营与努力就能美满的存在。 而那个写下这十八个条款的人,又何尝不是恐慌这种无法掌控,想最大限度地获得他想要的自由和幸福呢。他们都恐惧又敬畏人心的幽微,条款能约束的,向来只是想遵守它的人。如果能慎乎始而敬乎终,这也算是对婚姻这种关系的最高尊重吧!所以不管她怎样鄙视这条款,都不得不高看一眼写下条款的这个人。只不过,他写下条款是为了出局,她签下名字是为了入局。 可她这么凭空入局了,小姑很气愤。应该是气愤吧?因为从来没来过她家的人,这次却上门了,她先是好奇地问她那个人长什么样?然后说她没看上那种人,听说长的很丑,有钱怎么了,比她大五岁呢,事儿又多!又说,他比你大十几岁呢!说时一脸的不甘和轻蔑。 没错,即使是自己不要的东西,被别人拿走了,心里也不舒服。然后,就好像所有的人都知道了,远远近近的邻居,车站挎篮卖货的小贩,甚至北山、南山不相干的人。她知道是怎么回事,却根本不去理会了——那不过是一群傻子罢了。一群她做梦时骂她清高,她不做梦时骂她市侩的傻子罢了。在他们眼里,凭她这种家庭,她理应嫁到山上,嫁给一个更深山里的山民,那样他们才能可怜她,才能语重心长地嘱咐她: “丫头,这就是命,女人的命。女人整天写字没用,以后要好好学着侍候你男人……” 可现在她居然翻出世俗的圈外去了,这是他们不能允许的。一时间这个只有一条长街的小城迷惑了,他们开始揣测那是个什么样的男人?最精彩的两个版本是:他有钱,但是个快五十岁的跛子。另一个是:他有钱,但有老婆,老婆不会生孩子,所以才偷偷到老远买一个,回去生孩子。不管是哪个,她都是图人家有钱。当她被一个曾是筷子厂工友的女人在街上面对面求证时,她笑了。得不到答案的人带着一脸对这笑的不喜欢又追问道:他给你家下了多少彩礼?她笑:你猜。然后她听见身后吐唾沫的声音,先咳一声,再狠狠吐出来那种。 第16章 婚姻是女人的二次投胎,这次我自己选 钱钟书说: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身后这个肯定不是老实人,对于自己吃不到的白米饭,她会往里吐唾沫,这样就算别人吃了,她也能开心。就像阿q,喜欢瞪着眼睛道: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而她会说:吃吧,我吐过口水了! 她轻扯嘴角,知道她的从无到有掀开了人心的幽暗痛处,他们不会理会她曾经长夜的痛哭,她曾经绝望的想要放弃这份生命,却又不能放弃的纠结与痛苦,她曾被人像兔子一样荒原猎狩的奔逃,她曾经像货品一样被人挑来比去,只为证明好的家庭她配不上的屈辱和尴尬……在他们眼里,她本就是不如他们的人,当然不配拥有比他们好的东西。可现在,她居然捡了从天而降的好东西,不管是啥,他们都要唾弃她今天的不守世俗,嘲笑和诅咒她明天会遭报应。至于明天怎么样,那是明天的事。如果实现了,他们会说:看吧,我早就说过……。如果没实现,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世间最朴素鲜活的情感从来不是我们都一样,而是笑人无,恨人有。笑和恨能带来鲜明的活意,张家长李家短才是凡俗中的烟火气。所有的怜悯与施舍都是苦难中的蜜糖,具有支撑人走过黑暗的力量,不是人心向善,而是人心在自救。我需要你比我差,这样我才能觉得自己好。我怜悯你,这让我觉得自己仁慈。我救助你,这让我觉得自己高尚。我的心需要这些正能量来获得喜悦和甜蜜,这让我感到幸福。就好像早年间有一位大善人,去灾区捐款,必要让人举着钞票子和他合影。给贫苦儿童捐衣服,一定要孩子穿上新衣服去大门口给他戴上红领巾,再笑成一朵花和孩子拍照留念。这是他的心灵滋养,不拍受不了,不上报纸会失落,至于上了报纸的孩子,他觉得他们得了新衣,理应高兴。 他喜欢上各种采访,说做善事会上瘾,就喜欢高调的做善事,说希望带动更多人。说他每每睡不着觉,就为了想一个好点子,越多人关注越好。对于他来说,锦衣夜行就如同扒皮抽筋。 而现在,她也被滋养了,她觉得其实她心里也挺恶毒,原来气别人是这么高兴的一件事啊!以前她总喜欢消耗自己,比如被人瞧不起的时候,她会自卑,会暗自神伤。被人欺负的时候,她会自傲,好像这样就不那么痛了。现在她觉得,人生苦短,悲喜无常,如果你上我这找不高兴,我就把不高兴给你,然后我就高兴了。 只是母亲还没转过弯来,她们在卑微里呆的太久,除了傲骄,别的没有。对于韦凤英送来的那张一千元汇款单,说是男方寄来的彩礼,母亲觉得有点多,不想收,她不想让别人觉得她在卖闺女。这边姑娘出嫁,彩礼二百三百四五百都有,六百已算是非常高了,因为木材厂上班的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大抵也就四、五十块钱,一年能存二百块钱的都是很会过日子的人家。 她不想那么多,觉得收不收都得先取回来,去邮局取了好几天才把一千块钱凑齐,因为邮局有时候没钱。这期间韦凤英又送来了一封挂号信,里面是一张红纸庚贴,和婚礼日期,她笑道:南方人好像挺讲究这些,是比咱们这边讲究!奇怪的是,母亲接到这张庚贴后,就把彩礼也收了,她说这是礼仪,她的女儿是大大方方出嫁,明媒正娶。但她不接受她要的每个月的生活费,“妈能挣钱,不要你伸手,拿人手短。” “我觉得要的不多,是合理范围的下限。”她说:“我有赡养你的义务,你若不收,反倒让人看轻,觉得你没底气。”母亲还想说什么,她又说:“如果他本就瞧不起我,你不收他也不会高看我。”母亲就不说话了,买了红纸,让她按着那庚贴的样式,写了自己的,挂号寄过去。她说这是六礼,只是现在是新时代,都讲破四旧,树新风,没人讲究这些了:“小时候看你姥爷给人写过,我和你爸结婚都没有。他是当兵的,更不讲究这些。给我送的是一本毛主席语录,绸子面的,一个很大的毛主席像章,景德镇的。”她看母亲比划的尺寸,应该有三十公分,她小时候好像见过。母亲很少说父亲的事,父亲走的太早,她都不记得他的样子,也不想多问。疼痛不能反复温习,越温越痛,不如深埋,不如遗忘。 母亲给她做了四套新衣,两套棉的,两套单的,还让韦凤英帮忙买了四斤红毛线,让她以后自己织套毛衣毛裤。还告诉她,那一千块钱,她缝进了给她做的棉衣里,让她留着应急。她知道母亲在想什么,以她的性子,就算脑补一出地主家的童养媳没吃没穿遭虐待也不为过。她心里酸酸的,恨得眼泪在眼圈转,却不能现在把棉衣拆开,因为衣服是找全福人做的,那是寡居的母亲对她最深沉的福念。 她抱着母亲,不想承诺她什么,绑在命运绳索上的石头已经被甩起来了,离心力将让它脱离原来的轨道,掉向不知的未来。而她,全力以赴就好。 她做了个梦,梦见走出去的方草对自己说:“你要活的恣意一点啊,太认真的人不容易感知幸福。哪条路都会孤独。”是啊,孤独才是永恒的,所以不要去恨哪一个人,哪一件事,哪一个残缺的情节。 她忽然感到了一种生命没有了命运的空与明,不管是谁参透了谁,还是谁抛弃了谁,它们终于各自分界了。 第17章 谁敢借闹洞房占她便宜,我把你揍出屎来 冰云觉得,结婚真累。虽然衣服好看,妆容美美,但穿着高跟鞋,端着仪态好看一天,好像比干了一天活还累。一天下来她笑得脸颊发僵,挺的后背生硬,脚痛,腿酸,肚子发胀。现在就更是全身都发紧,因为,客人都走了,他们将要:入、洞、房。 “我们上楼吧?”她听见耳边一个声音说。心立刻随着那个声音提了起来,怦怦乱跳。她能感觉到身边的人在看她,但她不敢抬头看人,怕这时的眼神交流再交流出什么要命的内容,她要怎么应对?愈发紧张,不自觉地便向楼梯的旁侧靠了靠,靠完了觉得不对,转过头,发现一双眼睛正看着她,急忙转回来,感到心咚咚地撞着胸膛,愈发觉得身上紧身的旗袍箍得她喘不上气来。 一只手伸过来,环住了她的肩膀,这只手臂的距离正好把她揽靠在那个身体上,她立刻感到半身发麻,心跳更快,相比刚刚被闹喜的人逼着对吃糖果、对啃苹果,让她脸上的血液热了凉、凉了热的几个来回,她觉得现在才是心如悬旌。 刚刚要闹喜的时候,一帮人就要把他们“送入洞房”,身边这人说:“不行,洞房是我的地盘,你们就在这闹。”一帮人哄笑。他又说:“给你们十五分钟,闹完我们要休息了,怪累的!”一帮人再次哄笑,乱七八糟的打趣,不知道说的啥,反正她听不懂。她觉得这不是别人在闹洞房,简直是他自己在闹洞房。然后听到他又说:“我知道结婚三天没大小,但你们要敢碰她衣服,占她便宜,我能把你们揍出屎来。反正没大小。”他这些话都是用他那中低音的普通话说的,显然是为了让她也知道内容,她心里满是感激,不自觉地就向他靠了靠,觉得他身边才最安全。他玩世不恭地说完了,最后又缀了一句方言,她听不懂是啥,但觉得周围刚刚哄闹的情绪似乎收敛了很多,然后那人掏出一把红包,往空里一洒,小孩子大孩子们一哄去抢,然后闹洞房便开始了。 现在闹洞房的都走了,而“洞房是他的地盘”,她后知后觉的发现:这个才是最可怕的! 她的腿开始抖,七月的酷暑,她却手脚冰凉,脚趾头在抽筋。三楼到了,她终于迈不动了,她的腿好像完全僵住了。 “累了吧?”身边的人看她一眼:“我刚刚好像应该听从他们的建议抱你上楼。” “不、不,我不累。”她吓道,急忙站直了,怕他真抱,赶紧抓住楼梯,顺带稍微离远点。 那人看了她一眼,“上去好好休息一下。”低头看一眼她的脚:“穿着这么高跟的鞋子站一天,脚疼吧。” 她勾了勾脚趾头,是挺疼的,可她现在顾不上脚疼啊! 她看他一眼,紧身旗袍的小立领卡在脖子上,仿佛让人气都转不顺了,怎么办?她捏着手指,觉得胸腔里原本的狂跳因为被这瘦身的旗袍压缩了空间而变成了四面乱撞,这乱撞则让她胸口发闷,嗓子发紧,而从肩膀滑到腰际的那只手更加剧了她每一根神经末梢的敏感。她开始更强烈地感到身侧那种混合着酒味、烟味、香味、汗味的强烈的男人气息所带来的霸道的压迫感。 “怎么,冷吗?”那个人伸另一只手握了握她的手。 “啊,不,不冷。”可是她的手已经像冰一样凉。但潜意识又不敢贪恋那样的温暖,那只手很热,带着灼人的温度,她觉得更慌了。 卧室的门被推开了,她感到一种晕眩,慌乱地转过头:“——” “先去床上歇一下吧。”那人语气温和地。 “不、不用。我、不累。”她先用三个字应付,又用三个字解释,原先想说的话没说出来,心反而在那结巴的词句中结得更加混乱了。她低着头,努力镇定心神:不能坐到床上去。她的脑子说,眼睛环视了一下屋子,看到床边梳妆台前有一把高背椅子,是这个房间里除了床之外唯一能坐的东西。她走过去,在椅上坐下来,深呼了一口气,转过头,看见大红的床帐里被子已经展开,露出一角的床上撒满了红枣花生桂圆莲子,一侧的被子上放了一件红色睡衣,轻薄柔软,床中露出一角白色,在满帐红色中分外亮眼。喜帕。她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又条件反射地去找这间屋子里的另一个人,这才发现那个人正看着她,眼神幽深,不知已经看多久了。 她血往头上涌,手更冷了,慌乱地垂下眼睛,感觉那个人走了过来,而她的意志却提醒她:不能这样!便想抬头去阻止他,可那身影沉稳结实,几步走过来,她在那种高大中感到一种威压,不由跌坐在椅子上,又慌忙站起来: “我、我可不可以说一句话——”她这一句话没说完,已经看见了那双眼睛,不由低头,而那一句话便也成了半句。她垂着眼睛,只觉得脑子在嗡嗡乱叫,而房间里偏一点声音都没有,静得让她感到窒息。说,要快说,一口气把它说完!她心里说,舌头绷紧了,可她这才发现她要说的,是一件极其尴尬的事,而她的语言还没有组织好!母亲的叮嘱开始响进脑子,她不禁便绝望起来。 “你想说什么?”那人低头看着她,语气温和地问道。可那温和一点都没有带给她安慰和鼓励,反让她感到更加绝望了。那语气里的东西根本不是她想要的。可是她还是要说,怎么也要说,便又抬起头来: “我知道。”她说,咽了口唾沫:“可是,我、不知道——。我、我知道我不该说,可、可是我不能——”她不知道她说了什么,却再也说不下去了,她等着看那个人的反应,那个人也看着她,仿佛等她再说下去,又仿佛在研究她说了什么。 “你看那些花好看吗?”那人看一眼床头上的鲜花。 什、什么?花?她看一眼床头上的花,是,明艳芬芳的蔷薇,“好看。”她的手被握住了,人在往床上送,“不——”她抽开手,慌乱地向外退了一步,完全下意识的。那个人似乎有些吃惊,而她自己也完全没有料到。她低下头,心怦怦乱跳,他肯定生气了,她听不到声音,什么声音都没有,这静默让她的心跳声大得如雷贯耳,他——,她忽然想起她看过的一篇关于被拐卖妇女的报导,那些人把人买回去,有些人死不相从,结果手和脚被绑在床的四角上……直到怀孕……血污、破旧的棉花……她的心颤栗了,慌慌地抬起头来,看见那个人就站在对面,她忽然就后悔了,憎恨了,也害怕了,她望着那个人影,开始恨从心起,她刚恨得切齿,忽又想起自己不是被拐来的,她是自愿的,没有人逼她。甚至还可以说是她找他的,谁也没有逼她!她的恨便一下子塌落了。可是怕也更深了。是的,她是自愿的。这是她选择的路,不管未来发生什么,你要为你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这是她选择了这条路时反复告诉自己的。 她这才发现:原来不管未来发生什么,她居然都无权恨他。 那不能这么看着他,她的恨一定还写在眼睛里呢。她想移开目光,目光却被他的眼睛捉住了,那双眼睛幽黑深沉,却是毫不动声色,这就把她刚刚想笑一下好来掩盖什么的意识都打没了。她这才发现,虽然她二十年的生命有十五年是用来解读人性世故的,可是她读了十五年的眼神多是愚昧的,原始的,它们简单、直白,就算狡猾也是赤裸裸的。而她面前的这双眼睛,它是用世俗或者知识,或者其它什么复复杂杂的东西装饰过的,它深不见底,她什么也读不到。 漆黑的眼睛饶有兴味地看着她,既没有她想象里的粗暴,也没有书里描写的新婚丈夫应有的温柔。她被这种望望得手足无措:“我——”她不知道说什么,原来不管他对她做什么,今生今世,她都无权恨他,因为,是她找他的。 她感到意识疲倦,又想起母亲的话,不觉又是害怕又是迷惘,她听见他扯开领带的声音,只觉得脑子里一片黑色的混乱,“认命吧。”那混乱说:“认吧!”“是的。”她说,抬起头:“认吧。”不!她的头抬直了,她的下意识已经把全身武装了,连她自己都吃了一惊。 【书签约了,还没开始推荐,也不知道有没有人看到呢。对于已经看到的朋友,感谢你我这样深的缘分,我希望这本书能给你良好的阅读体验,陪伴你一段美丽时光。对于还没看到的朋友,期待与你早日结缘。 今天是中秋节,花正好,月正圆,祝朋友们团圆幸福,喜乐康健!愿漂泊的早有归宿,单身的早牵双手。江山万重,皓月千里,愿你在月色中相遇最好的自己,在阳光中拥抱最美的爱人!愿你们相伴日月,久久长长! 中秋快乐 ^-^】 第18章 想在洞房夜做君子的丈夫绝不是好流氓 周伟健瞧着那人:紧张。浑身都是绷紧的。像是把自己打包到狼窝的羊闺女。他把撕开的领带顺手搭在椅背上,这一天,可拘死他了!没人告诉他新娘子这么紧张怎么办啊?他们不熟啊!他慢悠悠地解开袖扣,咋办呢?唉,先透透风,太热了。他低着头,好整以暇地卷着袖子,咋办啊?这会儿应该说点啥?她刚刚那话是啥意思?知道——要洞房,不知道——该咋干?知道不该说,但不能——,他忽然看见那旗袍下露出的一截小腿在拼命地,抖。却还是倔强地站得笔直。他扯了扯嘴角: “你不想我站在这里,是吗?” 冰云瞧那人低着头,慢条斯理地卷袖子,手臂的肌肉鼓鼓的,血管也鼓鼓的,血脉贲张,像一只蓄势待发的——狼?豹子?野兽。总之不像人。她又感到了那种被荒原逐猎的恐惧,想跑。 “是——” 她说出一个字,又旋即否定:“不是。” 她也不知她要说什么、想说什么了,仿佛思维一秒跳了个时空,她这才发现她事先准备的情感本身就是矛盾的,她没有想到这件事临到头来竟是这么的难,她不是下了决心认命的吗? 可是——她、她对男人,很——厌恶?害怕?不,她对这种充满威胁的生物天生想跑啊! 她捏紧手指,感到掌心刺痛,慌得无措。 “到底是不是呢?”口气里竟是一本正经的费解,然后又好像明白了什么。她搞不懂他的费解与明白,却感到他俯下身来,眼睛很快锁住了她的眼睛。她被迫面对着那双眼睛,那眼睛幽黑闪亮,里面有一丝好玩的神情,一丝隐藏的欲望,一丝猎奇的兴致,一丝机巧的探询,它停在那里看着她,然后脸越凑越近,凑到她的脸跟前来,近到她已经能感到呼吸的交融,她下意识闭住呼吸,然后,把自己憋住了。憋得血往脑子涌,里面呜嗡呜嗡的轰响。她急着想躲开那张脸,可身后就是床,她一屁股坐下去,又吓得赶快站起来,感到心在狂跳,特别想大口呼吸,可是俩人站得太近了,她受不了那样的呼吸交融,又打算闭气,那个人不动,望着她,近迫的气息压得她抬不起头来,她闻到一股苹果味儿,是刚刚在楼下对面咬苹果…… 那时她还不害怕呢,甚至觉得很闹,很傻,像在做一场戏,她在演一个新娘。 她感觉到他的目光停留在她脸上,然后一只手慢慢抬起了她的脸,她被迫望着他,幻相破碎,戏没了,眼前只剩下他的脸,她咬紧嘴唇,感到自己的心在往一起抽,脸颊在发抖,腿也在发抖,而那双眼睛深邃幽黑,近在咫尺,她又急又慌又无法回答,眼眶却被温热溢满了。 周伟健看着那张脸,这绝对是上帝精工细作的作品,它不够漂亮,但足够精巧,略施粉黛,便惊艳动人。他得承认,他为之心动,甚至此刻的指尖都跳动着要把它据为己有的欲望。“看着我。”他说,那双眼睛便抬起来,望着他。他望着那双眼睛,奇怪一双眼睛里怎么能装下那么多情感?那么多矛盾!他忽然就觉得他说什么都是废话了,不管是问她害怕他?还是告诉她不要害怕他。 他觉得这不像把自己打包的羊闺女,倒像是来和他抢羊羔的牧羊女,弱小又强大,胆怯又勇敢,吓得腿都抖成筛糠了,却没有退一步。他觉得今晚他要敢把羊羔强吃了,牧羊女虽然打不过他,但肯定能让他消化不良。 他盯着那双眼睛:不是厌恶,也不是拒绝,就是……,他不得不承认,这是他有生以来看到的最动人的双眸,像小小的一片海,里面惊涛骇浪,他不受控制的低头轻吻下去,却吻了一嘴咸涩。他抬起头,看见它一圈一圈地红了,转眼满眼都是泪水,漾在眼眶里,似乎有无数的话要说,又似乎不知道说什么,惶恐、无助,一种无字的茫然,一种无语的祈求。他突然就觉得他身体里简单的欲望根本受不起这样含泪的诉说,而他的手掌也托不住这样的祈望。他有些慌乱地松开手,像个未经情爱的小学崽。那双眼睛还在望他,却忽然写满了感激,好像是感激他的慌乱与放手。他的心突然掠过一丝莫名的温柔: “你好好休息吧,”他收了目光:“我去隔壁的房间。”初中崽。不能再大了。他给自己打分——妥妥刚学会害羞,不敢正眼看好看的女生的怂样! “不。”他被急切地拦住了,“不是——”又被迅速地推开了。他看着那些堆在眼睛里的泪水,一直不流下来,只是无声地放大着那种惶恐、无助、祈求…… “不用怕。”他看她:“我不会打扰你的。”高中娃。知道臭美了,会拗造型了,最喜欢在女生面前装翩翩君子玉无双的模样。装!他唾弃自己。 “——” “休息吧。”他走到门边拉开了门。再不走,他会变成一只流氓狼!身体里横冲直撞的欲望下一秒就能让他变身。 冰云看着走到门口的人,又急又慌,不能走啊!她知道的,人生四大喜:“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男人的洞房花烛夜可是比金榜题名时的欢喜度还高的,她可不想让他成为那么悲催的新郎。可……,她发现事到临头,什么比着医学书抄来的官方小本本都没用。她发现她就像幼儿园的小班崽子,饿狠了,气势汹汹地抢了块最大的骨头,结果自己却牙都没长齐。现在的情况是:骨头有点大。牙有点奶。已经抢回来了。骨头想去隔壁。 “是我不好,你不要走!”崽子张口喊道,完全下意识的。 周伟健刚要叹口气——明明就是流氓,非得当啥好人啊?!还不如当小学鸡呢!就听那个人在他身后这么喊道。 好吧,引诱他!绝对的。 她这是在引诱他做个流氓! 他轻扯嘴角,收好心里蠢蠢欲动山路十八弯的犯罪因子,转身望着喊话的人,就像站在紫花盛开的陌上。 那人也在望着他,不说话,只是又是紧张又是矛盾地站在那里望着他。半个屋子的距离,两人都不说话,他却仿佛闻到了陌上的花香。也看懂了她的眼睛:她想他留下来,又害怕他伤害她;她不想让他走,又无法接受他。她就像一只全身戒备的小刺猬,惊恐、矛盾地等在那里,等他给她一个不受伤的承诺。 他的眼睛扫过红色的床帐,怒放的鲜花,满床的花生莲子,空气里浮着让人迷醉的芬芳……“把鞋子换一下吧,我去端杯牛奶。”他勉强地说道。觉得做个君子,有点难! 第19章 识人九法:杂之以处而观其色 冰云不知道自己怎么醒了,黑暗里看一眼身畔沉睡的人,不禁脸颊一阵火辣辣地发烫。 昨天早上,是她结婚第三天,她回酒店和韦凤英告别,也算是应女儿出嫁三天“回门”的风俗。当韦凤英听说她居然让一个男人和她同床而居,又不能“欺侮”她地度过了新婚两夜,哭笑不得:“老天爷!这哪是他没有欺侮你,这根本是你在折磨人,人家还受了!哎哟,”她扶着脑袋,看她一眼:“你是——不懂?” 她顿时满脸通红,连忙否认:“我、知道的,洞房夜对男的很重要,不能分开。”天知道她和他睡在一张床,已用了毕生的勇气。 韦凤英看着她。 她便又镇定道:“我看过很多医学书。”真的懂。至于懂的不是很彻底,主要还是因为医学书太科学了。它科学地把器官横剖、纵剖得明明白白,但,没教别的。所以她想问问韦凤英:以后就这么睡行不行? 韦凤英应该有颗七窍玲珑心,问她:“你是想用这事钓着他,等他爱上你再……”她脸热得着火,觉得就算是熟人,讨论这个也挺羞人的,连连摇手,爱情是奢侈品,她真没那本事认为自己可以日常消费。她问韦凤英,如果夫妻之间没有这件事会怎么样?韦凤英笑:“有,你们是夫妻,没有,你就是佣人。结婚证只能给你名分,不能给你地位。” “就是有点害、怕,”她捏着手指:“他一靠近我就、就紧张。” 韦凤英轻轻抱住她,叹了口气:“那是因为你不相信他不会伤害你。” 她的心像是被狠狠地一撞,仿佛重门被扣响。 “爱情就像拔丝土豆,”她听见,“趁热吃能拔出丝来,凉了,就不是个菜了。”她被轻轻扶起来,望着:“傻姑娘,日久生不了情,只会生厌。男人的心就是风筝,你得时时扯着。这个,是线里最重要的那一股。” 她心怦怦跳,低着头,不知道厌的种子是不是已经埋下了。听韦凤英又说: “如果相识能用时间衡量,我认识小茹可比认识你早太多了。人和人之间是有气场的。你和阿健应该也有,不然他不会选你。” 她们聊了很多,她第一次知道了原来女人的生命和情感可以那么丰富,心中也忽然对那个人有了种不知所以然的淡淡的感激。 “小云,婚姻就是一个女人生命的分水岭,它在一夜之间结束了一个旧时代,开启了一个新时代。其实一个人真正的生命并不是他母亲给的那一个,它由另外的一个男人或女人才促成了生命的圆满。一个好女人,是一个男人人生的开始,一个好男人,是一个女人命运的归宿,他们相辅相成。作为一个好女人,不仅要能够塑造优秀的自己,还应该去发扬和成就另一份生命。” 她有些震撼,仿佛她混沌的少女时代一下子被摇醒了,她从来没懂女人,更不懂男人,她以前的这两个概念是混淆的,或者说是分界的。母亲从来没有教授过她类似的内容,她给她的似乎只是一个空洞的躯体。可能她也没有什么好教授她的罢,两次凄苦而失败的婚姻也无法让她给孩子更高层次的言传身教,她忽然就觉得母亲很可怜。她知道不幸的婚姻什么样子,却不知道幸福的婚姻什么样子。她不知道母亲和父亲是否有爱情,只知道之后的满天风雨都是母亲一个人为她们挡的。双方都是为了孩子而凑合在一起的重组家庭,实际上壁垒分明,当生活成为一碗水的时候,没有人能够端得平它。她一路看着母亲颤颤巍巍地端着这碗水,磕磕绊绊不知怎么就长大了,对于人事和幸福全然不知。母亲叮嘱她:别违逆他。哄着他点总比你受伤好。女人的体力永远赶不上男人。而韦凤英告诉她:女人的幸福不一定全是男人给的,但一个幸福的女人却一定不能没有男人给她的幸福。她告诉她生命的结合是快乐而美丽的。而在这之前,她从来就不认为女人会在男人那里得到什么性福。 她对男人是有恐惧的,对婚姻所抱的最高期望不过是相敬如宾。她觉得婚姻就像人生这场戏剧转场的按钮,按下去了,转,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幸与不幸,她从没想过。 可现在,按钮是按了,却好像不是转了场,而是换了戏。新戏开场了,她却对剧本一无所知! 婚姻究竟是什么?若是为了成全,她应该嫁进山里吧,找一个条件相当的人,以勤劳贤惠之德,任劳任怨之心,换取丈夫的感恩图报,立志图强。嗯,这完全是薛宝钗,王宝钏,可她不是。她谁也不是,她没那么贤惠。她把婚姻当成了一场赌局,更不敢奢望他的成全。所以她还是不要做什么设想的好,人有多少设想,就会有多少失望,她的人生一直就是这么告诉她的。 她不能和韦凤英比,韦凤英和肖成业是一个青年点锻炼的“战友”,两人的爱情经历了艰苦、贫穷、富贵的检验走到今天,历久弥香,那是世间罕物。不过她还是很感激韦凤英,曾经她们因浅浅的惺惺相惜,跨越年龄与辈分成为朋友,如今她又不嫌千里之遥,拉着丈夫定要来送她,成了唯一来送她的娘家人。“我就是去旅游,顺路送你。你肖叔有生意在那边,也要过去看看。我们正在等小雅放假了带她去苏联玩,这会儿正好到那边买点丝绸绣品,老毛子最喜欢这个。”她又像长辈又像朋友似的爽气地这么说道,她就笑了,感激得甚至说不出一个谢字来。所以,她一定要亲口告诉她:她很好。他也没有欺侮她。要让她告诉妈妈不要惦记她。可是她怎么会给她说了这么一番道理呢? “小云,假如你认定并相信了他,如果不能理解,那就试着跟随吧。当他牵着你的手时,你们的步伐会更容易一致。婚姻中的步伐一致是非常重要的,不要试着去超越他的步伐,也不要跟不上。幸福其实很简单,就是两个人能步伐一致的行走。很多婚姻最后走不下去了,说是感情不合,其实就是有一方跟不上了。” 她能跟上他吗?她从来没想过要和他步伐一致的行走啊!她就像一头拉磨的驴子,一直在命运的缰绳下蒙眼转圈,她想逃离命运,他给了她一条通道,她原想用亲情报答他,平衡他的身份,照顾他的爹妈,照顾好家,至、至于……他既然要求有随时宿外的权利,那去找别的女人好啦!她是这么想的。可、现在——,韦凤英笑得促狭: “哈哈哈哈哈……,这九曲十八弯到底是怎么忍的?新婚夜啊!哈哈哈哈哈,你不觉得他很可爱吗?” 可、可爱?那么大一坨,咋能用这么小的词,形容男人不都是用高大威猛,阳刚,强悍啥的吗。可爱不都是用来形容小朋友、小物件的吗?不过“九曲十八弯”这个外号倒挺可爱,还,挺写实的! 现在韦凤英也走了,她再也没有一点曾经熟悉的东西能让她依赖,哪怕只是心理上的依赖了。她望着黑暗里的房间,有些伤感,因为她孤独了,绝对的孤独了,曾经伴着她长大的故土与亲人从此将只能成为她梦里的家园了。 但同时也感到一丝模糊的喜悦,一扇新启的生命之门为她打开了另一个新的世界。 《庄子》言,君子识人,“委之以财而观其仁,告之以危而观其节,醉之以酒而观其侧,杂之以处而观其色。” 男女杂处,观其颜色,一个在洞房花烛夜也能守君子之礼的人,这样的品性,足可托付身侧罢。其实,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他也是一再的拒绝她,嘲笑她,奚落她,如果他是个急色胚子,像所有曾经垂涎她的男人那样,可能就算再想逃离命运,她也没胆量拿出那纸契约吧! 身边的人在沉沉地睡着,呼吸均匀安稳,她把一只手指伸到他肩膀上,又偷偷缩回来,羞窘地把被子盖上脑袋…… 第20章 欠我的洞房花烛夜,你要怎么还 七月盛夏,清晨,微凉好眠。 伟健睡得很香,睁开眼,夏日早起的清晨正把阳光洒进窗子,在厚厚的天鹅绒窗帘上过滤着柔柔的光。身边的人还在安睡,长长的头发铺在枕上,乖乖巧巧的,嫩嫩的脸上还带着一点婴儿肥。他转过头,轻软的缎被里透出一丝甜香,像初放的花。 他一只手枕在头下,歪头看她,现在,他是她的丈夫了。迟来了两天的洞房花烛夜,他没觉得有啥遗憾,相反竟感到好有一些高伟,不禁扯着嘴角笑了。她那么小刺猬留下一只老虎做邻居一般地留下他,他当然不能为自己一时的欲望打碎了她一生的感觉。只是他从没想过他会那样度过他新婚的头两夜罢了!真的,他是怎么都没想过的。不过现在想想,也挺有趣的,不觉便又在心里升起一丝笑意来。 其实新婚夜铺床是有一些古老风俗的,一般由男方家族的福气长辈以及长嫂,族中男女稚子共同完成,包括扫床,铺衾,撒帐,滚床……以及一方白色的元帕。这块白帕自古就有,到了六七十年代,虽然经济困难,国家倡导婚礼从简,很多时候五块钱买些瓜子糖块就办一场婚礼,但这个元帕却一直没有消失,只不过变成了一条白毛巾,简单实用,既传承了风俗,又不会红落新被。毕竟布票属于稀缺物资,新棉被很金贵的。而男方女方也没谁认为这是带侮辱性的东西,毕竟绝大多数都是第一次,大家拉拉小手都会羞红脸的年代。 等到了八十年代,改革开放,虽然年轻人高唱“我们是八十年代新一辈”,以自己是八十年代的新青年而自豪,但处对象也不过是从拉小手到挽胳膊。毕竟严打时因为跳交际舞被定为流氓罪判刑也是有例子的。虽然这两年思想开放的姑娘越来越多,歌舞厅的生意天天爆满。但他娶的这位显然不在这个范围,因为她连亲嘴都不懂呢。 对于三奶奶和嫂子们铺在他婚床上的这块白绸,他没啥特别的感受,只是这个白绸第二天早上会由新娘交给婆婆,后来还会转去族中长辈那里,再之后新媳妇入族谱。如果写族谱的叔爷爷高兴,还会洋洋洒洒地在名字后面写几句美词。 他的白绸没用,他老妈悄悄问他,他很利索地道:“你儿子太害羞了,还没好意思。”他老妈瞪着他,都不知道说啥好了。第三天,他老妈又问,他想了想,说:“要不我也学电视上的,用剪刀把自己手戳破,你先和三奶奶那边交个差?”换他妈照他后背狠拍了一巴掌。 现在,她是他的了。他知道是韦凤英促成了这份圆满。 昨天,她“回门”之后,韦凤英他们也要回去了,临走时,韦凤英拉着他们俩笑:“阿健,再见了,我妹妹不懂事,你要多多包涵,多多关照啊。今夜,我祝你们幸福!”他眼角瞟过身边的人,看她满脸飞红,笑了:“谢谢嫂子。”肖成业握着他的手,很男人地笑了,然后给了他一个有力的拥抱,在他耳边说:“行啊!”然后拍了拍他:“珍惜她。不一样!” 回家的车上,她满脸的绯红好久褪不去,但第一次表现出主动和他讲话的欲望,他让车子绕了个路,简单地带她看了一下这个城市,向她介绍沿路的建筑、景物、花木,她则给他讲了一个东方朔智骗汉武帝的故事,讲一棵被东方朔胡乱叫做“善哉”的树如何在几年之后经过他自己的嘴,又长成了“瞿所”。 “原来你在教我撒谎!”她讲完了,他道。 可能因为讲故事,她第一次轻快地笑了:“撒谎是人的本能,你从小就会的。”看他一眼:“你敢说在这之前你都不会撒谎吗?” “不,我想我从没丧失任何一项本能。”他道。 那一夜,他拥有了她。 也第一次看到了新娘之美。 清纯的欲,温婉的妖,羞怯的懵懂,笨拙的热情。如同火在冰上燃烧,一种无比清澈却又极其火烈的炫目的色彩,好像在冰冷的雪峰上,朝阳新升,异花初绽,八百里荒无人烟,却暗香浮动,待君采撷。绚丽又奇异的勾引,让他愿意在风雪中沉沦!他轻轻碰触,她温柔绽放,他狂野中带着一丝怜惜,她羞涩中带着万般风情,他徜徉在那份水一样的生命里,感到心底最温柔的情感被启动。最私密的纠缠,最紧密的拥抱,黑黑的眼睛里水光潋滟……他俯身亲吻波光,波光回以轻颤,原来生命的大和谐不只甜蜜,还有咸涩。他轻吻着那朵在白雪中绽放的花,第一次觉得,一个女人的生命和他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第一次感到,他与另一份生命的结合有了特殊的意义。他抓不住那意义是什么,只觉得他怀抱的身体不再是另一个人,而是他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他就觉得他兴奋的身体里包着的是一颗痒痒的心,这痒漾过他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到达他最末梢的神经,让他头一次对男欢女爱涌起最缱绻的柔情…… 欲望突然蓬勃而至,却发现黑黑的睫毛动了一下,原来醒了。 “不想睁眼?”他说,带着清晨的欲气。 一双手从被子里伸出来,捂上了眼睛,蛄蛹着想转身。他瞧了瞧,啥时候起来把睡衣穿上了?忽然就起了逗弄的心思,一手把她揽进怀里,伸手扒开捂在脸上的手,然后便看到了一张粉红发烫的脸和一双剪水双眸,他欲望发烫,心跳加快,他轻吻那双眼睛,低声问:“疼吗?” 粉脸红得仿佛滴下血来。 “嗯?”他认真地继续问,反正她不说话他就继续问。 怀里的人摇头,眼里水光更盛。 他手指摸索着那排长睫毛,小刷子一抖,刷得他从指尖到心尖痒得不行,“行吗?” 冰云觉得这个人实在太讨厌了,果真反派死于话多,这种事让她怎么宣之于口?当她看不出他在逗弄她吗!她正要起身,却感到一只手伸进了睡裤,那人翻身而上,然后,睡裤不见了。 “周、周伟健,”她惊得嗑巴,“该、该起床了——”她的嘴被两片火热的嘴唇堵住了, “叫我啥?”他咬她的嘴唇,“在我们家,新媳妇七天不下床都没事。” 七、七天不下床?她感觉要吓尿了! “你的元帕不上交,现在全族都知道我两天没洞房,你要怎么赔我丢的面子?” “啥?!”她真吓尿了,为什么会全族都知道?! “所以我不管,宝贝,我要你赔!”他继续不要脸地胡扯:“男人的面子比天大,所以这辈子你都欠我的,欠我的洞房花烛夜。”他尽管地胡作非为不要脸,弥补昨晚怕她受伤的意犹未尽。怪道宝二爷要说,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男人都是臭泥巴。果然一汪春水,动人身魄。 第21章 叛变的儿子 肖成业说:做男人和做丈夫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伟健现在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虽然他说不清楚这种知道到底有多知道,但是感觉真的不一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责任感在心底萌动。他不知道这种感觉从何而来,婚礼吗?所以永远不要轻视仪式的力量,仪式的力量是不可言传的。但他也不想想太多想太好,新婚没错,燕尔就不必了。他要在把握自己的同时也把握住她,何况,还有人他根本都把握不了呢! 比如他老妈。 她就对他要带新媳妇出去度蜜月这种说法不屑一顾,一来她对“蜜月”不能理解,二来对媳妇她就不满意,所以还谈什么同意不同意呢!况且眼下她就很不高兴,本来嘛,娶长儿媳本是一件最高兴的事,可她娶回来的是什么?连她说话都听不懂!她说的话她也听不懂,脆生生的,一句是一句的,这两个不懂就足够让人火大了,偏儿子还在那里做翻译。 “庄子,你是能干的紧,我活了一把年纪,临老了儿子出息成翻译了,我说一句你重一句,以后这饭桌倒多了不少乐趣。”她大声地笑起来。 冰云端着碗,婆婆这话说得又快又急,她完全听不出所以然来,而且她的笑也——很别扭。她看看伟健,用眼神询问他婆婆说了什么。 “妈怕你不习惯这里的环境,饭菜吃不惯。”那人笑着解释道:“她说你听懂我们的话得三年。” 她就笑了,知道这解释不全是真的,但不满意语言不通肯定是真的。“谢谢您,妈,饭菜很好吃,我会好好学着说我们的话。”她说。 “妈知道你需要一段时间慢慢习惯,”旁边的人安慰道,“不用急。” “我真是养了个好儿子!”周老太太生气地放下筷子。 “老太婆,你少说两句吧。”老爷子呷了口黄酒:“媳妇已经娶进门了,你倒说这些没用的——” “哎哟!这可是我的家,我倒先连话都不能说了!”老太太坐直起来,拿筷子到桌子中央夹起一块鱼,也许因为心神不合,鱼半途掉进汤碗里,汤,四面溅到每个人身上。 “行啦。”老爷子叹口气:“你就养了这么个儿子,就认命吧。”伸手挪开汤碗:“阿云呐,你吃鱼啊。”他笑着,指了指鱼,又夹了一块到老伴的碗里:“给你。你快好好吃饭吧!” 老太太不说话。 伟健便又夹了一块鱼到她碗里,笑道:“给我妈挑块最好的!”又转向冰云:“爸让你吃鱼呢。”夹了块鱼给她:“一会儿吃完饭你收拾一下东西,明天我们去杭州玩几天。” 冰云看一眼鱼,又迅速看了一眼公婆,他们没有说话。 “爸妈说第一次到江南,最该去的就是杭州,是不是,妈?”伟健笑着看母亲,用方言道:“我的亲妈,求你就说句好吧,要不我都玩不好。整天忙生意都累死了,你也不心疼我。” “嗯,好——,那是天堂。”老太太拖着声音,低头吃她的鱼。 “是啊,杭州很好,让阿健带你去玩玩。”公公说,笑咪咪的。 冰云被夹在这一冷一热两个‘好’中,不知道该说什么,何况公公的“热”也只是一种世故呢。她笑了笑,低头去吃那块鱼,鱼很好吃,是婆婆做的,她长这么大也没见过那么大的活鱼,就更不要说把它杀死清蒸了,她生在北方,而这鱼长在南方,这南南北北的就差了半个世界。“夫虽云爱,舅姑云非。勿得违戾是非,争分曲直。”班昭两千年前就已了悟婆媳关系的真谛:你根本没法让婆家所有人满意,所以闭嘴吧。嗯,反正搞不赢,三缄其口,装聋作哑,装傻扮乖才是保命王道,何况她本来也听不懂。 “还度蜜月,你妈没度过蜜月,也和你爸过了一辈子。”周老太太咽着鱼,虽然鱼肉鲜嫩,她却觉得如鲠在喉。她阴着口气,满肚子不高兴,按理说,儿子这么大了才结婚,她该把这儿媳妇捧成宝才对。可是,她不高兴。她觉得这媳妇十分靠不住,本来嘛,离着好几千里,她对她一无所知! “那你和爸,我们一起去。”伟健笑道。 “你妈没那个好命!”她拿起碗,冰云忙接过去给她盛了一碗汤,她瞄了一眼汤,奇怪她怎么知道的呢?“你少给我这么献殷勤,惯出坏毛病来,以后有你的好日子过。”她对着儿子,继续说着她天书一样的方言,拿起汤匙,忽觉得这汤就是献殷勤。瞪一眼伟健,索性扔下匙子不喝了。伟健不说话,看一眼汤碗,看一眼老妈,瘪着嘴笑。老太太生气,恨不得拿鸡毛掸子抽他:“你不用给我嬉皮笑脸,进了门了,早早给我生个孙子是正事,度什么蜜月!” “妈,我度蜜月,正是为了您的孙子。”伟健道。 老太太有点张口结舌,因为在她的意识里,根本就没把这两件事连在一起。“你闭嘴!不许去!”她这么霸道地先占了上风之后,觉得后面得有个理由,这样才显得更讲道理:“你有钱是吧?有钱也不能这么烧。结婚花了多少钱,你给了她们家多少钱……” “妈,”伟健打断她:“这个字可没方言味,全中国都听得懂。”笑着看周老爷子:“爸,你看我妈是不是生怕她儿媳妇对她好。” 老爷子嘬了口酒,看了老太太一眼:“让你少说两句呢。” 冰云虽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也知道这并不是一场愉快的午餐与谈话,而她则是那个不快的中心。 今天是她进这个家门的第七天,今天上午,几家外地亲戚和大姑姐一家才回上海了,小姑妹和她的女儿也回家了,这是他们第一次一小家人坐在一起吃饭,可是,却并不和乐。她用眼角看看丈夫,后者正低头夹菜。 “多吃菜。”公公笑着向她示意。 “谢谢爸。”她笑了笑,桌上矛盾的气氛让她无措,按礼她不能在长辈吃完前提前离席,可婆婆明显是因为她不高兴。 “去给妈泡杯茶。”她听见丈夫说,赶紧站起来,同时看他一眼,想从他的神情里得到某些暗示,可是没有,他好像就是让她去泡杯茶。 冰云一走,伟健便看看老妈:“妈,您说您这么做,叫儿子怎么办呢?这饭都吃不好。以后天天和您在一起的是她,不是您儿子。您这样不接受她,她怎么能让您老开心呢,您叫我怎么放心嘛。” “开心?她别给我受气就行了!”老太太白他一眼,火气难平。也是,明明不喜欢的人却要同桌吃饭,还有人瞎搅和着非得让她喜欢,她这不顺的气当然就越发的不顺。 “她敢吗,”伟健笑起来:“就算我妈为了儿子着想能容她,您说您这个儿子能容她吗?妈,您就说我能不能容她?”老太太斜他一眼,懒得搭理,自己的儿子什么样,她心里当然清楚的紧。伟健察言观色,马上换了一副讨好的笑脸:“您看,您心里明明知道的,她是不敢惹您老人家生气的。其实她也是好人家——” “好人家?”老太太十分不屑:“好人家的女儿,就这么小小年纪不认不识地随便嫁男人?” “妈——”伟健皱起眉:“您这是说什么呢。她已经进了您的家门了,不管怎么样,是您儿子明媒正娶娶过来的,你再贬低她不就等于贬低我了嘛……” “我——,我贬低你,我想揍你!”老太太抬起巴掌,晃了两晃,又落下来:“你明媒正娶,谁是媒?双方的大人连个面都没见,我不知道她是什么人家的女儿。你花言巧语地哄我应了,就给我娶回这么一个来,现在还得拿话挤对你妈接受她。这些天在你叔伯姨妈面前,我不好意思给你撂台子,脸都笑僵了。你倒看看她,不是图你的钱是图你啥?年岁小那么多,模样又俊,家门离着十万八千里,不知根不知底的,我不指望她侍候你妈这把老骨头,你先掂掂你能不能养住她?钱攒足了,就是弃你的时候了!” “行啦,妈,您这是挤对我呢。您儿子就这么拴不住女人?”伟健笑道,拉住母亲的手:“儿媳妇俊还不好,以后生的孙子肯定也俊。你不会是想让我娶个丑八怪吧?那您孙子就完了,因为男孩都随妈。你看我长这么俊,就随我妈!” “你离我远点!”老太太想笑,强忍着甩开手。 “再说,我妈多聪明啊,大门大户的媳妇,这么个小丫头还调教不好她?是不是,爸?” 第22章 生旦净末丑 周老爷子不说话,守着一边八仙桌,小杯独酌,人间清醒。他觉得儿子这东西,他就不是东西,他们小的时候你盼着他长大,一旦长大娶媳妇了,他就不是你的了。老太婆还看不懂呢!她哪过得了这花言巧语,两句话就哄得找不到北了,唉! “你那女人啊,”他呷了口酒,觉得老太婆还是要帮一帮的,混小子也得浇点冷水,至于儿媳妇,能不能收了这小子就看她自己的本事了,他倒是挺巴望看看成果的。“规矩倒还有,心计也不少。” 伟健大笑,觉得这个家以后能热闹不少,他好像都好久没和他爸妈这么笑笑闹闹了,闹不起来。 “还是我爸看人准!”他提酒壶给他老爸满了一杯,“懂规矩就行,要是一点儿心计没有,眉高眼低都看不出来,那不更惹我妈生气嘛!” 老太太就用鼻子嗤了一下:“她懂着规矩存什么心计只有她自己知道。” “她存什么心计又怎么样呢?”伟健无所谓地:“她能照顾陪伴您二老就行。如果钱能换来健康和快乐,换来你们晚年幸福,别说她那点小心计能骗我多少钱去,我主动多给她点都行。”笑嘻嘻地把汤碗捧给母亲:“所以我的亲妈,她还敢让您受气?她会把您当老祖宗侍奉的。您就先喝点汤顺顺气吧,以后她好好在家陪您和爸,我在外面也安心做事,是不是?” “你少嬉皮笑脸!”老太太狠瞪他一眼:“我告诉你庄子,别拿钱说事,我们家没那规矩。她进了周家的门,就是周家的媳妇,侍奉老的是应该的,你敢擅自给她一块钱——” 冰云端来茶,餐桌上仍然在说话,仍然说得又快又急,她仍然听不懂,但感觉——吵架了。婆婆绷着脸靠在椅子里,公公看她进来,低头端起了酒杯,她看一眼伟健,他倒是一脸的和颜悦色。 “妈,您喝茶。”她把茶捧给婆婆。 老太太没做声。 “阿云呐,坐下吃饭吧。”公公说。 “欸。”她应着,又把公公的茶奉上,把伟健的茶也递给他,这才在椅子边上坐下来。 “你妈,我们,很担心你、不习惯。吃不惯这些菜,就自己动手、烧点爱吃的。”周老爷子看着她,把这话讲得极慢,“呃——你能听懂吗?让庄子告诉你。” “我能懂,爸,您讲得很慢。”她说。 “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嫁这么远不容易,要学着适应这里。” “我晓得的,爸。”她说,笑了。周老爷子有点愣,觉得好像从那一闪即逝的黑眼睛中看到了一丝狡黠的味道,这孩子——啧!好像比他家的俩丫头有趣。 冰云按伟健的要求上楼收拾东西,她想和伟健一起去旅行,但因为婆婆不悦,她又很想取消这所谓的蜜月旅行,可她又不知道怎么和他说,因为她和伟健也不熟悉。 她思量了半天,委婉地征询他:因为她和爸妈不熟悉,能不能他们就一起在家里,多陪陪父母,不去旅行?但伟健说:他们这边有个风俗,外地嫁过来的女子都得游过杭州才能算入乡随俗。她不知道真假,但从他坚决的口气里,她觉得她根本改变不了他的决定。她也由此感到他是一个霸道而有主张的男人,只会用他的决定去影响别人,决不会让别人影响他的决定,比如他的爹妈。相反,他会鼓动起别人的热情来推进他的决定,比如她。他歪在床上,兴致很好地看着她整理旅行箱,间或给她一句建议,让她不知不觉地放掉了顾虑,对即将开始的旅行有了期待之心。而且,他那么支着手,趴在一边看着她整理一应琐碎,也让她觉得他和她好像很熟悉似的。 其实伟健的家应该算当地的大家族,虽然进这个家门已经七天,但冰云却觉得她连他有多少亲戚都没有搞清楚。有曾字辈的叔爷舅爷,有好多的叔伯叔父姑姑舅父姨母,以及多得记不住的堂兄妹表兄妹,她虽然跟着伟健一起称呼,一起迎来送往,但根本记不住谁是谁。她只记住了伟健的直系姐妹,姐姐叫冠凤,家在上海,这次回来是专程来参加他们婚礼的,带着她的上海老公和两个儿子,温婉端正,慈颜善目,爱笑。妹妹叫亚凤,嫁于邻村,妹夫应该是婚礼当天就回去了,以至于她根本没记住他长什么样。亚凤内向少言,不爱笑,每天早上,她总是最早起床的那个人,忙忙碌碌地给一大家人做早饭。她不像姐姐那样有点“客”的味道,她是家里人,是长辈眼里勤劳懂事的“二凤”。她对她很客气,每次她要帮忙做什么,她总是客气地不用她插手,不像姐姐,会支使她,也会和她聊天。亚凤从没和她聊过天,她对她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不用了。”或:“放那我弄吧。” 她总是很忙,从早忙到晚,好像只有把自己夹在忙碌里,她才充实。也似乎只有这样,生活才因不是空白而变得有意义。她没有停下来的时候,她永远都有事情做,如果她坐下来了,则手上一定拿着针线活计,不管是看电视、聊天或者是喝茶时。但伟健好像很喜欢她,有什么事都会叫:“二妹,你帮我干嘛干嘛。或者,二妹,我的什么东西哪去啦?”亚凤也很快就会帮他弄好。 公公也不爱说话,但他和亚凤不一样,他的讷言大概是应那句话:不痴不聋,不做家翁。他有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但见到她的时候,总是一副和颜悦色的样子,像一个乡绅。不像婆婆,总是一副厉害的模样,就算在她笑着的时候,也不是和颜悦色的。可她总觉得公公尽管和气,却绝对是洞察而敏锐的人,对她的一举一动都有他自己的判审。她总觉得自己不论在什么地方,都好像在他的视野之内,就更不要说坐在他面前的时候了。 也不是,她真坐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反而是不看她的。那时他往往盯着桌面,因为那时正在吃饭。而饭后喝茶时,他又在专心看电视,因为那是新闻时间,他从不落过。可即使这样,她仍然觉得他不是在做那时他正在做的事,而是在观察她——毕竟这个一脚踏进家门来同桌吃饭的“陌生人”,要比面前既使常换也常相遇的熟饭熟菜要生得多,甚至,比新闻更“新”。 婆婆,她好像很矛盾,有时候,她好像因为娶了儿媳妇很高兴,有时候却又很不高兴,不管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好像她都不喜欢她。她身材矮胖,看上去很富态,但却决不是态度和蔼之人,她说话又快又响,尤其柳眉一竖的时候,她都有点怕她。她是一个强势的管家,懂得女人的勤俭可以替男人省出半个天下的道理,所以尽管她的家在本地很算富有,房子阔气得盖掉一村人,但她仍然很俭朴。她的院子里养着猪鹅鸡鸭,围墙边上种着南瓜架豆,像所有以土地为生的人一样,她珍惜每粒粮食以及所有从土地里收获的东西。她珍惜水,因为那是“咱庄稼人的命脉”,不珍惜电,因为“点着灯亮堂”。由此可见她不是为了珍惜钱才珍惜她要珍惜的东西,比如粮食和水。她不像公公那样要把视线夹在饭菜中间,或是撒到空茫的远处使她出不了他的视野范围,她更直率或露骨地审视或者盘问她,而她则尽量有问必答,以能够使用的最尊敬的态度。这中间,伟健有时会好好“翻译”,有时候就“翻译”得根本不是她说的内容,她这么感觉。 伟健,她对他的了解好像因为他突然成了她的丈夫而停滞不前了,他喜欢开玩笑,比如他给这两个“天生是敌人”的女人做翻译的时候,就经常是两头逗趣,他眼眉一挑,或嘴角一弯,她就觉得他翻译的内容肯定不是婆婆说的。再不,他一本正经地向婆婆说话的时候,她就觉得他肯定在撒谎,用他“从未丧失的本能”。总之,他对她还算宽容友善,除了因为他们彼此之间心照不宣的约定,可能还因为“我是男人”这样的大丈夫气概,以及不屑与女人计较的心理成分。 她自己吗,她觉得七天时间,做梦一样,一切全变了。周伟健,她的生命中因多了这个男人,生活的圆环一下子扩大了一圈,里面突然有了公公,婆婆,大姑子,小姑子,许多陌生不知名的亲戚、邻居……这突然多出来的众多角色让她感到一种戏剧,如同被围观在舞台上的演员,举手投足众皆注目,她必须要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正色端操出无冶容;她必须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不能失容失德丢了她爹妈的脸。生活就这样突然的变成了唱念做打,而现实则戏剧般地因她心中的戏剧感而变得轻松。她仿佛一下子由一颗命运手中的骰子,变成了一只掷生活这颗骰子的手,原本严肃的人生突然变成了一二三四五六点,而她,愿意玩这样的游戏! 他的条款第十七条是:要懂得既嫁从夫的道理,凡事以夫家为重心,不得虐待、侮辱、歧视、贬损夫家的任何家庭成员,即使他们有缺点和短处也不行。永远不要做家庭矛盾的制造者,请相信丈夫解决这类麻烦的信心和手段,他必要的时候会舍命护你,但那只是在必要的时候,并且只针对外敌,而他维护他的爹妈和兄弟姐妹,则是每时每刻。 生旦净末丑,温良恭俭让,生活就是戏剧,主角配角都有了,内幕却只有他和她知道,这才是这部生活剧最有趣味的地方吧! 第23章 真假夫妻 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 ——菩萨蛮·韦庄 坐上火车,驶往举世闻名的人间天堂,冰云终于知道韦庄词中的江南是如何美好,也明白白居易为什么要一忆、再忆、三忆江南了。而对于带着她来天堂的旅伴,她也有了新的认识。 他们是清晨上的火车,等她坐在窗边,把窗外晨曦初露的清晨、呈扇圆型后退的田野、荷塘、繁花、小鸟、朝阳、一转眼就不见的路人都看过之后,旅伴开始邀她玩扑克。 玩了几轮她唯一会的一级管一级之后,旅伴提出一个新玩法,其实还是一级管一级,只是提高了一点难度而已:每个人抓完牌,默记之后,把牌换给对方,然后凭记忆指挥对方出牌,先出完自己的牌为胜。为了表示惩罚,输的人要说一项自己的缺点。为了表示奖励,赢的人可以说一项自己的优点。她觉得这很有趣,便接受了。 其实她不太会玩扑克,她以往的生活里好像没有什么娱乐和游戏,旅伴为了照顾她,刚开始玩的是八张,然后十二张,最后十八张,至于为什么不是一人一半,旅伴说那就能猜出牌了,她一想,还真是!就两个人嘛。然后为自己的后知后觉惭愧。结果是:她暴露了有生以来能暴露的最多缺点。因为她根本赢不了他。他稍微一使坏,就把她原本按顺序记好的牌全部打乱了,而她说出的牌如果不在对方手里,他就可以随便找一张发出,而他发出的当然全是她认为最好的牌。 他们玩了五局之后,旅伴大笑,道:“亲爱的老婆,我们还是改为输的说优点吧,你的缺点太多了,我怕都知道了,以后晚上就睡不着觉了。”弯起一只嘴角:“而我的优点太少了,我怕再说不出来,晚上你就睡不着觉了。”她便给羞得面红耳赤,那个人已洋洋得意地看她一眼,眼神里塞着胜利的笑意,嘴上却假惺惺地安慰道:“还好,太太,还好你的全部缺点我都有相应的优点和它互补,比如:你很容易害羞,而我就脸皮很厚。”说罢,眼神一挑,已技巧地一侧身,挡住别人的视线,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而眼睛里是更坏的神情看着她。她给弄得脸颊滚烫,偏又不能表示什么,只好恨恨地咬着嘴唇,爬上铺去。 脸皮很厚?难道他还想在火车上吻她吗!优缺点互补,他还真是脸皮厚呢! 胆小。倔强。不够圆滑。依赖。不活泼。这是她的缺点。而他的优点是:无畏。世故。义气。精明。有女人缘。她躺在铺上,对比着这些优缺点,听见他在底下轻轻地笑了,站起来,趴在铺边上看着她,她给看得越发不好意思,就听他道:“你还是赶快下来和我玩,不然躺半个上午不说话,再见我时会更加不好意思。”她望着铺顶不作声,心想这个人真是可恨,怎么他什么都要说出来的!眼角瞥见他正瘪着一只嘴角偷笑,心里生气自己干嘛都说实话呢,她应该讲一些男人们喜欢的缺点的。可是男人们喜欢女人什么样的缺点,她还真不知道。转头看他一眼:他要是输了会说什么缺点呢? “你是不是特别想知道我输了会说什么缺点?” 她马上爬起来,但随即意识到自己太过功利——要听人家的缺点就这么兴奋!“呃——,你说一项就行。”她补救道。 “不,我可以说十项。”那人撇着嘴:“我把我的缺点全都告诉你了会活得比较没负担。我非常擅长骗人,精于算计,老奸巨滑,贪财,吝啬,市侩,小心眼儿……几项啦?”她已经给逗得在肚子里笑翻了:哈哈哈,果真是九曲十八弯!但脸上不笑,做出非常受打击的样子,跌倒在枕头上: “噢,求你让我睡个好觉吧!” “我再告诉你一句,你一定会睡得更香:刚才我偷着换牌你没看见。” 她便气得爬下铺去,怎么也要抓住他是怎么换牌的。结婚三天,她已欠了他一辈子的脸面,这会儿结婚不到十天,又被糊弄出五项缺点,她觉得这辈子都交待给他了,真是太可恨了! 但是,还没等她抓到他是怎么玩赖的,对面铺的旅客上车了,也许因为太过专注,她并不知道火车是什么时候停的,是哪一站。他们也是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四十多岁,个子不高,很有派头。女的三十二、三岁的样子,皮肤很白,打扮得很漂亮。两人放好了行李包,便借着问铺位很自然地和他们搭起讪来,旅伴便也放下扑克牌,热情地回应,她则只是笑笑,并不说话。一来她听不懂他们说的方言,再来,她也不想暴露她一口的外乡人口音。她凭感觉猜到男的大概是问:你们到哪里?出差还是探亲啊?当伟健答去杭州,带老婆出去旅游时,女的就好奇地把她打量起来,然后大笑道:是新结婚去度蜜月咋?因为这些天她对“结婚”和“蜜月”这两个词的发音印象最深,所以猜她说的应该就是这句话。这话原没有什么不对,不对的是女人的口气、笑声和她看她的眼光。她听伟健答:是啊,但后面说的什么她却没听懂,只见男的呵呵地笑着附和,女的却看她一眼,又飞快地向男的抛了一个笑意绵绵的眼神,大声笑着说了句什么,伟健便笑了。她听三个人又聊了几句,女的边说边笑的,几次眼神转向她,等她接话,但她既听不懂,也不想接话,话就都被伟健接去了,而女人也越发好奇地看她。 她一旁接受着女人的打量,觉得这个人好是浅薄,突然就不喜欢她了。她发现人与人之间的不喜欢原来来得如此容易。她低头调着收音机,收音机是旅伴为这次出行特意买的,半本书那么大,还有一只小耳机。她听着收音机,听三个人又很投契的聊了一会儿,伟健站起来,说他困了,要上去躺一会儿,告诉她有啥事就叫他,她答应着,看他爬上铺去“补觉”,她则继续听收音机自娱自乐。 可是她并不能好好地听收音机,就算闭着眼睛也不行。因为对面的两个人在继续聊了一会儿天之后,就不知怎么开始玩起了迅速抓手游戏,一旦有人被抓到,女的便会发出或是兴奋或是遗憾的尖叫,如果没有抓到,她就高兴地咯咯大笑,或者娇声媚笑,要求重来一次。她闭着眼睛,和自己玩了一会只通过女人的笑声和尖叫声来判断是谁抓到了谁的游戏,但很快就厌倦了,因为她每次都能猜对。她不禁在心里感叹:这种夫妻,他们的孩子啥样?这女人言语乖张,行为浅薄,孩子在她手里,能教育出好孩子吗?她这么有耳机塞着耳朵尚觉得吵闹,上铺要睡觉的人能睡着吗?探身上去,想把收音机和耳机让给他,发现他竟然好像是睡着了,不禁佩服不已。 对面的两个人大概玩累了,开始拿出瓜子和零食来吃,她听他们吃着水果,嗑着瓜子,聊着天,多数是女人在说,男的手搂在她腰上,不怎么说话,一会儿吃一粒她递的瓜子瓤,一会儿吃一块她递的苹果,女的很高兴,又说又笑的,她也听不懂说的啥,正开始昏昏欲睡,却被一声娇叫声喊醒了,睁开眼睛,发现是对面的两个人又开始玩新的游戏了——翻绳。那种几乎每个小孩儿都会玩的简单游戏,他们却好像从中找到了其他乐趣,翻出了另一个新天地。 “绳”是一根网兜线做的,因为太短,所以四只大手常常绞在一起,他们相互要求对方好好撑着,一会儿假装严肃,一会儿娇声嗔责,一会儿生气地照手上拍一下,一会儿又亲昵地手把手教手要怎么放。时而低声细语,时而高声大笑,她眯着眼睛看着他们忘我游戏的样子,不知道夫妻间这种新鲜而亲密的情感是如何长期保持的。她正闭目对着这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听见床栏轻响,一只手垂下一只水蜜桃,随后脸趴了下来: “你先把这个桃子吃完,一会我们吃饭去。” 她伸手接桃子,发现那人眼神微闪,嘴角瘪了瘪,好像他已在那儿看了她好久、而她又很好笑似的。她回看他一眼,用眼神问:怎么了?那人不说话,扯着嘴角从铺上跳下来:“我看还是先去吃饭吧!”不由分说,伸手拉起她,和对面的两个人打了个招呼,便一路扯着她往餐车去了。 第24章 你是哪种人 冰云被伟健扯着,挤过了好几节密密匝匝的车厢才到了餐车, “刚才你叫我了吗?”在餐车里坐下来,她问道,同时也想问问刚才他笑啥,为啥这么早拉她来吃饭? 伟健点了菜,问她还想吃啥,她摇摇手,那人看她一眼,好像她很有趣似的,“没有。我只是看你,”那人道,故意停了一下,“看你啥时候能发现我在看你。”她刚想说她没注意,那人又道:“可我发现你一直在眯着眼睛偷看别人。” 她的脸“腾”的一下,“谁、谁偷看了,是他们、那对夫妻太吵了,我担心你被吵醒。”她这话原本就是给自己遮遮面子,不想旅伴的回答让她瞠目结舌: “那对不是夫妻。”因为他这么答道。 “什、什么?”意外让她结巴道:“他们都抱在一起呢!”都差点亲上了! 对面的人看着她,眼珠子黑亮,满脸邪恶,好像在说:你就在看这个呀!她当即红了脸,恨自己说出这么一句话来。为了把这窘赶快遮掩过去,她赶紧拿起筷子夹了一只白虾,然后口气老道地说:“我才不信呢!你怎么知道人家不是夫妻?” 黑亮的眼珠子光芒收了,嘴撇了撇,好像她这个问题更傻,他根本不屑回答。再或者,她这么装腔作势的,他懒得回答。她给这眼神收放的光芒逗得好奇心大炽:不是夫妻?怎么可能!她脑子里闪着那两个人,不过——是有点不像啊。不过,那个——,那她和他——不是更不像了嘛! “你在想什么?” “呃?”她转过神:“没想什么。我不信你说的。” 对面的人瞧着她,突然趴身过来:“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在想:那我们是不是就更不像了……” 她的想法冷不丁被说中,心里的尴尬立刻道:“胡说,我想这个你也能知道——”前面两个字还像个样子,后面一句却泄了个底朝天。她生气了,脸上暗热汹涌,对面的人却好像觉得十分有趣,一双眼睛简直要飞起来,可嘴上却认真地安慰她道: “但我们是夫妻。”他加重着“是”的语气,一下就让那句话里安慰的成分变成了逗趣的意思,偏口气却是一本正经的。但她的思路已经不在这儿了: “你说——”她说了两个字便不知道她想说什么了,因为她的脑子里这一忽已经转了有十八个问题,比如:你说他们是什么关系?你说他们在火车上这样,不怕别人看见吗?你说那女人有丈夫吗?那男人有妻子吗?再有,你怎么知道他们就不是夫妻呢?难道夫妻就不能打打闹闹吗?就不能玩翻绳、拍手吗?就不能你侬我侬吗?人家老夫老妻感情好不行吗?还有,要怎样才像真夫妻呢?她脑子里十八道问题还没有理好,对面已经洞若观火: “他们是不像夫妻也不是夫妻,我们是夫妻但不像夫妻,你想让我找一对像夫妻也是夫妻的人给你看看,是吧?” 是。不过这个可以先等会儿,现在是:“他们在火车上这样,不怕人看见吗?” 那个人就看着她,突然地爆发出一声大笑来:“你还真是思路古怪呢!不过你的意思是说:只要不被看见,就是可以做坏事的,是吗?” 她张着嘴,接不起话来,觉得这个人实在是太……,她是这个意思吗! 那人瞧着她的窘样,似乎觉得十分有趣,嘴巴歪了歪,好像胜利又好像嘲弄:“那他们可比你厉害多了,他们一点都不怕你看见,不是吗?”她有点生气他拿她和他们类比,却又找不出话来反驳他,听见他又说:“的确,这个世界上很多人不做坏事,不是因为知道不好才不做的,而是因为怕人看见才不做的。一旦没人看见,也不会被抓到,他们做起坏事来会高兴得不得了呢!” 她觉得这话是对的,不然怎么说君子慎独呢!听那人又道: “而有的人敢做坏事,也不是因为他不怕,而是因为他认为不会给人看到,更不会给抓到。再有一种人呢,他做坏事不觉得是在做坏事,反而觉得那是他有本事。所以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好人并不多,多的是不敢做坏事的假好人,和做了坏事没被抓到的伪好人,以及没有人敢动的真坏人,他们就是普通百姓、流氓坏蛋、和贪官污吏。” 她想说世界上还是好人多,但又觉得这话虚伪而无力,她自己从小到大的经历也早证明了一切,况且对方好像也不是听这种话的人。 “你怎么不把你想说的话说出来呢?”那个人瞧着她,她还没等说话,他又问:“你觉得我是哪种人?”黑黑的眼睛对着他,像是两颗发光的石头子儿,一面镇定得好像磐石,一面又好像随时能拿起来丢进湖里,打出一串涟漪来。她简直都奇怪:这种怪石头子是怎么长到他眼睛里的! “第四种人。”她口气镇定地随口胡说,虽然她还没想好第四种人是哪一种人,但她才不回答他定好的答案呢! “哦?”一只粗眉毛往上一挑:“那是哪种人?” 她觉得这表情好玩,好像动画片里夸张的坏蛋,“我行我素,把那三种人当傻瓜耍的人。”她道,极力装着一副淡定的智者模样。 “呃!”一只嘴角失望地往下一弯:“我还以为你说我是圣人呢!” 圣人?她好像把这种人给忘了。不过,他和那搭界嘛!而且,他那嘴角,是笑吧?切,圣人喜欢听拍马屁吗! “那你是哪种人?”她听见。 “不敢做坏事的假好人。”她想都不想。 “噢,宝贝!你不应该这么诚实!”那人深受打击地,眼睛却闪闪发亮:“那么请问:你至今为止最想做、又没敢做的坏事是什么呢?” “砸学校玻璃。”她来了兴致,身子前倾。 对面的人两只眼眉一高一低地挑了挑,好像这回答十分难以理解。 “很好理解。”她放下筷子:“学校一放暑假,空无一人,整个校园都是静悄悄的,操场的黄色沙子地反着太阳光,有一种奇怪的空旷感和安全感。我每次站在那样的操场上,就想:要是现在捡一块石头,使劲冲窗户扔过去,‘哗啦’一声,肯定很刺激,打更的老头也一定会发了疯一样的出来追我!” 对面的人瞪着她,瘪着两只嘴角,像是在忍笑,又像是对她这种邪恶又不信又不屑似的。 “再不,”她压低声音:“一会吃完饭,不给钱,撒腿就跑!” 对面的人刚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啤酒,一下子给呛住了,咳了半天才顺过气来,瞪着她:“哎,我说,你能等下了火车,能撒开了腿跑的时候,再想着干这坏事吗?”擦了擦嘴角:“而且在火车上吃饭都是先给钱的,宝贝。” 她愣了愣,先给钱?对,而且火车上也跑不开,可能半节车厢都没跑过就给抓住了。他刚才说什么,宝贝?不禁后知后觉地不好意思,同时更后知后觉的是:她怎么会这么没深没浅地和他说这种蠢话呢! 后来从餐车回去的时候,在硬座车厢,他们看到了一对带着双胞胎小娃儿、在火车上长途跋涉也能吵架的父母,他看着她,用眼神说:这对又像又是!她斜他一眼:这用你说吗,孩子都这么多了,而且还是刚新鲜出炉的! 因为觉得两个一模一样的娃娃可爱,他们便站在过道上看了一会儿。两个小娃娃似乎刚刚睡醒来,正躺在那里蹬着小腿玩,妈妈在给躺在茶桌上的那个换尿布,六个人的座位因为有这两个需要躺着又没有票位的小孩而变得拥挤不堪,小小的茶桌成了临时婴儿床,不过大小刚刚好。妈妈的尿布还没裹好,躺在座位上的开始哭了起来,茶桌上的看一眼座位上的,也跟着哭起来。妈妈赶紧抱起座位上的,撩起衣襟喂奶,爸爸则开始紧急地冲奶粉、兑凉开水、试温度,装奶瓶……冰云这才发现他们带的东西多得吓人,不仅有奶粉、奶瓶、茶缸、水杯、暖壶、脸盆、痰盂,还有消化药、大包的草纸、各式各样的尿布,塑料布,以及两条毯子,双份的毛巾、围嘴、衣服、帽子、空奶嘴…… 同座的小伙子对躺在茶桌上被塞了个空奶嘴欺骗的娃娃深表同情,不停地说:哎呀,你看她,使劲地嘬呢!哎,那里没有奶。爸爸因为小伙子让了座位给娃娃躺,手忙脚乱中还解释:老二太能哭,不先喂不行。老大好哄。果然应了能哭的孩子有奶吃的老话。老大的奶刚吃上,妈妈抱着的老二又拉屎了,爸爸说:“这老二可坏了,总在吃奶的时候拉屎,这时候还没法换尿布,要是吃到半截不让吃了,哭得更厉害!”但妈妈说不给吃了,剩点给姐姐,便趁着换尿布的挡,把姐姐的奶瓶换给了老二,把换下的屎尿布让爸爸赶紧去洗,说别熏人。 看着爸爸走了,一旁帮忙扶着奶瓶的老太太对年轻的妈妈说:“以后再别跟他吵架了,你上火,孩子吃你的奶也会上火。男人能这么帮你带孩子,就行啦!我那个姑爷,孩子都会说话了,他才开始抱着玩了,男人都这样。”抱着老大喂奶的妈妈低着头没说话。老太太又道:“那一看就是个脾气急的,你摊上这样的,孩子也有了,还两个,他要真不帮你看孩子了,不是你自己挨累吗。好好哄着来,男人都是毛驴子,要顺毛摸。” 妈妈便笑了,说:“其实他人挺好的,就是脾气坏,我还偏爱说。他是大孝子,一说他妈就不行,可有时候我生气心烦,不和他叨叨两句我不更气坏了。”老太太便说:“婆媳关系不好处,是前世的冤家,这辈子为了一个男人,互相看着都不顺眼的。但还是得好好处。”妈妈不服气:“明明就是他妈说的不对,你说当老人哪有那么说话的,和别人说:别人家第一胎生个女娃,还让生第二胎,我们家这一下生两个,连第二胎都不能生了。”老太太便笑了,说:“是,她这话说的的确不对,但你不能当着外人说。咱们虽然都不认识,下了车谁也不知道谁,但男人要面子。”年轻的妈妈便笑了,说以后不说了。 冰云觉得她被上了一课,不管是男人是毛驴子,还是婆媳是前世的冤家。 第25章 娶的老婆有点傻 从家里出来不过两天时间,冰云就已发现旅伴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了,相信她的旅伴也已发现她是一个非常笨的人了。这不仅从她记不住换到别人手里的牌,从她会问那有没有像夫妻但不是夫妻的傻问题,以及想在火车上吃完饭不给钱就跑,他不言而喻嘲笑她的嘴角中能看出来,其实从一路行来的各种小事里,他都表现出了非常的条理性与逻辑性,而她则常常搞不清方向,记不住刚刚走过的路。如果说打扑克输出来的缺点尚能改进的话,那么没有方向感,对数目字天生弱智,则是她两大先天缺点,根本没办法改进。她曾说旅伴是第四种人,其实他也担当着四种角色:丈夫,旅伴,导游,训犬师。 他们到达杭州的时候正是午后,旅伴说先带她四处转转,明天再去西湖,她同意了,并很快就发现:旅伴不仅脑子聪明,能过目不忘地记住扑克牌,而且定位系统相当发达,他带着她穿行在各种曲曲绕绕的小巷子中,买好吃的,看好玩的……在她看来,那些小巷子长得一模一样,完全就是迷宫,可旅伴却像一只精良的指北针,根本就没有找不到北这回事。他走路快,而她步子小,又贪看,民居、美食、美景、各种奇巧玩意、甚至路人,她都看得津津有味,目不暇给,所以经常跟不上他的脚步,常常一转眼就看不见他了,这时她的心便要慌上几慌,几次这样之后,她再不敢东张西望了,每每紧张地跟着他,生怕自己走丢了。那人很快发现了,但对她没有方向感又不记路十分不能理解: “怎么会呢!”他说,“有的人是凭方向感找路,方向感不好的凭脑子记路,这是老天爷给人的本领,总会给一样的,你怎么可能既没方向感,又记不住路呢?”她不作声,觉得这问题好笨——她就是没记嘛!为了证明她有这种“潜能”,他出了个题目:“这巷子的那一边有一家老字号麻糖店,你去买一斤麻糖回来。”看她一眼:“不用担心,最多十五分钟,你闭着眼睛闻味道也能找到的。”闻味道?他以为她是小狗吗!“我就坐在这等你,半小时后见。”他结论道,她只好心里撇着嘴,奔对面去了。可是,一个小时之后,她还没回来。 伟健根本不能想象这样的迷路,不过一东一西,就算没有直路,在小巷子里绕几个弯也该回来了,她竟然能走丢了!他先去了麻糖店,老板一听他说的人,立刻肯定道:“外地的小姑娘,来过,买了一斤麻糖,早走啦!”他转身要走,老板又说:“她把伞掉这啦,你们既然是一起的,你给拿走吧。”他拿着伞,开始各条小巷子去找人,等看到人时,那人正拎着麻糖,满头大汗,四顾茫然,显然把他在哪等她都忘了!一眼看见他,就像看见了天上的救星一样,长舒一口气,急急地向他跑过来:“原来你在这啊!我忘了记你等我的地方了。”把手里的麻糖递给他,就好像真的是她找到他的一样。 他皱眉看着她,发现她的脸和手臂已被午后的毒太阳晒出了疹子,红得吓人,衣服头发全是汗水,他又开始想不通了:这种大太阳天,就算她不记路,怎么连伞也能掉了?那不是随时要拿在手里用来遮太阳的吗!而且,这会儿还有心思递麻糖给他?难道不想要她的脸啦?再不赶快冰敷明天准脱一层皮!而且,看这样子像要中暑了。想张嘴训她吧,人家都晒成这样了,不训吧,她怎么这么笨呢!他被这种笨气得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扯起她,直接叫车回宾馆。 冰云被那个皱着眉一句话不说的人拉上车,不知道事情怎么会演变成这个样子,难不成要回宾馆去和她吵架?心里越发忐忑不安。 她知道等人有多煎熬,而且是在这么热的天等了她一个小时, “对不起,我以后一定好好跟着你,再也不东看西看了。”她认错道:“下次买东西一定好好记路,你不要生气啦。” 那人不理她,把冰汽水按在她脸上。 “我不喝,你喝吧。”她讨好地,发现汽水没开瓶,就准备拿牙帮他咬开,那人瞪她一眼,抢过汽水去,又按在她脸上,然后狠狠地叹了口气。她看一眼那个拧着眉头狠狠叹气的人,再不敢说话,觉得要是哪句话把火给点着了,他非得在车上就和她嚷起来不可,让前面的大叔笑话。冰汽水贴在脸上很舒服,可她觉得那个人心里的火气可远比她脸的温度高,她低着头,开始检讨自己:其实,他们虽然“是”真夫妻,但更多的只是旅伴,她理应该在旅途中自己照顾好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拖累他才对。不,她还应该照顾好他才对。可是——,偷眼看他一眼,觉得现在他让她闭嘴的情绪似乎比要听她解释和道歉更多。 幸好,宾馆并不远,十几分钟就到了,可直到进了房间,他急忙地用冷水给她冲脸冲手臂,又不知哪里弄来了冰,包在毛巾里给她冰敷,她才知道他不是要和她打架。后来看见她的脚也被凉鞋磨破了,又去卫生所买了药膏和纱布,还买了一双漂亮舒适的绣花布鞋,可直到鞋穿在她脚上了,她才听他叹了口气,百般的无可奈何: “真没见过你这么笨的!” 后来出去吃晚饭时,他不再大步流星地快走了,人多的时候会拉着她的手,再后来睡觉的时候,他低声说以后再不会让她走丢了,好像很抱歉似的。 虽然伟健觉得从此后他有义务牵住一只不会记路的“小狗”,但“小狗”却好像突然对记路和学习方言有了浓厚的兴趣。可能布鞋子舒服的缘故,走路也快了,而且会在他的目视范围内自告奋勇地去问路、买冰棍、买汽水,还买了一个小本子用来记地名和方言。其实他很想告诉她不用这样,他会牵好她的。但又想看看事情会朝着哪一个方向、发展成什么样子。同时他也觉得她把刚刚向他问来的方言一转眼拿来唬人的样子很好玩,尤其和小贩砍价:“什么?太贵了!你当我老傻呀!”便索性由她去了。 他发现她模仿能力很强,对于方言的发音学得有模有样,不同于记路,她很快就记住了吃过的东西,然后是:同志,你好,阿姨,伯伯,这个怎么卖?去哪里怎么走?这是什么?你真好,谢谢你!当他把“这个多少钱?”教成“这个能白给吗?”然后看着她一脸认真地去问人家时,他开始觉得旅途充满了乐趣。放假的时候砸学校玻璃?在火车上吃饭不给钱?他觉得糊弄这样一个小坏蛋可比糊弄一个好人要没负担得多呢! 第26章 情人眼里 冰云并不知道她的形象崩塌得如此严重,当然对于伟健挖给她的坑也一无所知,并且心里还很感激他训犬、呸!当老师和导游的辛苦, “西湖名称的由来有很多种说法,有的说因为它居于城之西,所以叫西湖,但杭州人更喜欢的还是由来西施的说法,所以它也叫西子湖。” 现在,老师就在做导游解说,并力求正正经经: “钱塘自古繁华,这个钱塘就是杭州,京杭大运河的起点(终点),古代叫钱塘,吴国和越国都在这里建都,你现在学的方言就叫吴语,包括浙江话、上海话、江苏话都可以叫作吴越语,可见吴国和越国当时的文化繁盛。而且不管哪个朝代,这里都是最富庶的鱼米之乡。” 冰云知道江南自古出才子佳人,这可能也因为富庶,毕竟富贵养人,饱暖思乐。何况是“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柳永,望海潮)的富贵中心。据说金人入侵大宋,就是被“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的盛景吸引,垂涎中原的繁荣富庶。 “有人说吴国亡了,西施被沉江而死,”导游尽职尽责:“也有人说她被人救了,后来和范蠡双双泛舟五湖。范蠡是越国的大夫,西施是他年轻时的恋人,但西施的故乡其实并不在杭州,而是在诸暨,也只是平常人家的女儿,常会到河边洗衣服。她非常美貌,连洗衣服的样子也可以美到沉鱼落雁。因为这种美貌,她被勾践选中,送给吴王夫差去做越国的间谍。范蠡和文种助勾践灭了吴国以后,让勾践履行他当年的承诺,准他和西施完婚隐退。无锡有一个蠡园,据说就是因范蠡和西施常常在那里泛舟而得名。” 冰云知道这些故事,但当她站在西湖边上,再听这样的故事时,却深深地感到了历史借助山河诉说的悱灵,“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西湖的确美得仿佛凌空飘着美人的灵魂,艳阳里,雍容、典雅,细雨里,幽怨、凄婉,而这不正是西施一生的流现吗?据说西施被送往吴国是文种的主意,范蠡参与施行的,他有此行为大概因有某种大义加在头上,不得不为之。可是,不知他在实行这个用女人来颠覆敌国的行动时,他将他爱人的心放在哪儿了?难道为了大义就可以泯灭人性和情感吗?他要了越王的承诺:他功成时要把他的爱人还给他,准他身退。他究竟是要功成还是要他的爱人?她究竟是他的爱人还是他功成的跳板?一将功成万骨枯,就算二十年后,勾践真的履行了他当年的承诺,西施呢?她还是当年的西施吗?她是否能在二十年后依然保有她当年初恋的情怀?已经不可能了。时位移人,物是人已非,物非人亦非,当她坐在范蠡的船头上时,二十年的光阴在她身下流淌,她是以一颗怎样灰烬的心,面对她面前的“爱人”和她眼前的大好河山的? 她不想评论那场战争,不想评论在那场战争中男人们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卧薪尝胆,尝粪换归,赠送美人,煮熟种子……一个时代造就一个时代的历史,一个乱世造就那一个乱世的峥嵘,她不想评论。可是男女之情从古到今都是一样的,文种如何用西施她不管,但范蠡呢?他把女人,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而是他自己的恋人、自己的爱人,做为工具,把她夹在一边是爱人一边是丈夫的勾心斗角的残酷而尴尬的战场中间,他究竟是个什么男人? 能屈能伸的,就真的是大丈夫吗?而西施,她被送给夫差做了二十年的夫妻,二十年啊,漫长的半生岁月,而夫差对她始终一往情深恩宠有加,明知她是越国的间谍依然爱她不改,封她为后。她若能把爱自己的丈夫置于死地之后,再去面对教她这样做的情人,那她就不叫一个女人。她更愿意相信西施是投江而死,人最终难以面对的,还是人心啊! 她不懂男人的心理,不懂女人在男人眼中和心中的地位,二十年,能够将情感挥之即去,招之即来的,是什么人?“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这是夫差最后写给范蠡的话,也是两个男人最后的心理战,对于权谋天下的他们来说,死亡并不是博弈的终局,夫差身死谢国,范蠡呢?功成身退,五湖泛舟,几次散尽家财的他,到底是潇洒还是空虚?可能只有陶朱公他自己知道吧! “你在想什么?” 她回过神,不知道二千五百年之后站在西湖边上的这个男人,是夫差还是范蠡?“没什么,不知道西施和范蠡泛舟的时候幸不幸福。” 一旁的人立刻饶有兴味地看她一眼,好像她出神地想这个问题很有趣,也好像知道她并不是只想了这个问题却偏要这么狡猾地答得似是而非很有趣。反正这眼神不是好眼神,完全是一脸绰着手站在瓮城头上,隔岸观火同时等君入瓮的劲头。 “你说是谁创造了沉鱼落雁这个词呢,”她说,“我想象不出这种美能美到什么程度。” 那个人收了眼里的兴味,好像这种偷遁的问题根本不值得他回答,“当然是她的爱人。”但他又回答了,“可惜你永远也没机会领会这种程度。” “什么,”她没听懂,“范蠡吗?”她不屑一顾,“我为啥就没机会领略这种美,难道人类在越长越丑吗?” 那个人把她上下看了看,好像是要探究一下这不服又不屑的口吻是哪来的:“你这是准备做一下东施吗?”没等她说话,又道:“你应该比东施好看。” 什么?东施!她张口结舌,那人则假模假样地收了戏谑嘴脸: “你是问为什么是她爱人,还是问为什么你领会不到这种美?” 她不说话,生气他这样先取笑她,然后再装做一本正经的、极有风度的样子,但又很想听听他的嘴里能说出什么答案来,“我一起都问,我就没见过这么美的女人。包括我见过的所有女演员。我认为最美的女人也就貌美如花,比如刘晓庆,张瑜,你认为她们能沉鱼落雁吗?” 那人一副“真是同类善妒啊!”的表情,嘴上却是一派和颜悦色的调子:“西施就是那么美的女人。” “可我没见过。”她不屑地。 “你见过也不认识。因为这辈子你注定做不了女人的情人。”那人慢条斯理地看她一眼:“‘情人眼里出西施’,所以你永远也见不到沉鱼落雁的女人。” “但我可以——” “做男人的情人吗?”他看着她,眼神邪恶,冰云当即觉得脸呼的一下热了,那个人已歪起嘴巴:“那也没用,男人要沉鱼落雁了,他该上吊去了。” 她本不是这个意思,但这时已被他奚笑得忘了是什么意思,“你——”她又羞又恨,转过头去。 “我该上吊去了吗?”那个人完全不理她的羞忿:“可这意思又好像是在说我是你的情人呢!” 情人?她转头看他,觉得他们之间说这个话题好不尴尬,她也不知道别人家的夫妻都怎么说话,难道都这么没皮厚脸的?眼看那人吊着嘴巴,一双黑亮的眼珠子盯着她,就等着看她下一秒怎么难堪,不觉厚起面皮,硬着心肠,装出一副完全无所谓的样子大笑起来。 “你这是高兴的吗?”那人眼睛微闪,欺身过来,嘴巴凑到她脸前,低声道:“可是亲爱的,你这是高兴我要去上吊,还是高兴我是你的情人?” 第27章 周家的故事 “我高兴东施总算可以安息了。” “怎么讲?” “因为她的后世子民终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那个人便哈哈大笑起来,好像她能接上话赢他半局让他很高兴似的。“不过你说的对,”他又突然认真起来:“现在的女人的确只能算貌美如花。这个时代已干涸了滋养美人的灵气,所以永远也不可能再有西施那样的女人存在了。” 冰云忽然有些伤感,也好像忽然明白了沉鱼落雁之美。沉鱼和落雁的不是美貌,是一种灵性,天生丽质,又充满灵气,一种山水与自然滋养出的灵气,不是这个喧闹又断层的时代能给的。 之后伟健带她去了诸暨,去看那条曾鱼沉雁落的浣纱江。她听见诸暨就在绍兴,便恳求去看看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当他们坐着乌蓬船,穿行于如蛛网般的水路,看着两岸古朴的水色人家时,冰云直觉得一切仿似一场梦,时光仿佛一条静止的河,而她是异世的过客,千年的光阴在两岸缓慢伸展,物是人非,忽而生出“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之喟。 再然后他们去了无锡蠡园和苏州园林,直到这时,冰云才意识到她的形象好像有点崩,原本他认为她傻就算了,因为她一时也没办法让自己突然脑子里就装了雷达和计算器,能够精准找路和买好几样东西能张口报出一共多少钱。可她发现塌掉的好像不止头脑,在他没大没小的逗趣和打闹中,她崩掉的还有她努力保持的淑女形象。 虽然只是十天,冰云却觉得即使在家一百天,她也未必能比这十天更多地看到那人如此多的侧面。他可不像她,还要装着点,他好像故意展示给她看似的,不管好的、坏的,有理的、没理的,温柔的、粗暴的……只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不管他展示哪一面,他的态度永远是那么玩世不恭的,夹着一丝嘲弄的,讽刺的,一点淡淡的傲慢的,无赖的。简单说就是:正大光明地不要脸面。就像他在火车上说的:我把缺点都暴露给你了,以后就没有负担了。 比如看荷花的时候,他说:“我更喜欢荷叶。”看她一眼:“这是不是很不够风雅?”没等她回答,又说:“但你不觉得它墨绿墨绿的,很有气势吗?越大的就越好看!那么圆圆的,厚厚的,颜色也不是细嫩闪亮的,有一种难得的质感,那从中间一点向四面伸出去的脉络也很霸气。”自嘲地弯了弯嘴角:“我发现我好像特别喜欢粗线条的东西。”扭头看她:“但你肯定喜欢荷花。”她还没等问为什么,就听见他又说:“所以你得准备一副粗线条的耳朵,不然你会伤心死的。”看着她:“你有没有准备这样一副耳朵?还是让我另外再准备一张嘴巴?” 就这样,原话的主题已经全变了,但冰云觉得这并没有让他变得更不可捉摸,相反倒觉得这比她以前虽极力观察却无法了解要好得多。 “我比较喜欢原装国产设备,”她的调子几乎和他分毫不差:“包括挖耳勺和剔牙签在内。”不过十天,她就把拜师,学艺,出徒三部曲都走完了,连她自己都吃惊,真是近墨者黑啊!也可能她的本性中本就有一种和他相同的东西,不然不能学这么快,她在心中叹息。而她努力保持的温雅贤淑形象,也在一句一句不经意的话中崩塌,即便过后她努力找补也没用。 不过他说的对,她的确喜欢荷花,和什么‘出淤泥而不染’无关,只是单纯的一见倾心。就像他说的荷叶一样,她觉得荷花的颜色也是独具一格的,和任何花都不一样,那颜色是半透明的,半透明的粉,半透明的白,完美地结合了水木灵性,香而不俗,娇而不艳,灵而不浮,微风拂过,仿佛有仙气氤氲。 其实不止荷花,旅行对于冰云来说,本身就是陌生而新奇的,尤其在苏杭这样的人间仙境。她本就是个贫穷而没见过世面的小乡巴佬,怎么装也装不出大家闺秀见惯不惊的模样。可是旅伴也并没有嫌弃她。有了第一天‘丢人’的教训,他们都努力向对方的习惯靠拢,再没发生过那样的‘事故’。 两个星期转眼而过,冰云对夫家也有了更多的了解: 周家原是本地一带有名的地主,伟健的爷爷奶奶在土改运动中离世。轰轰烈烈的打土豪分田地不仅分掉了世代累积的祖产,也彻底的敲断了社会中产阶级的脊梁, “你一定看过很多恶毒地主剥削穷人的电影,在电影里,地主都被处死了,人民胜利了,穷苦的人民分到田地,载歌载舞。但你一定没看过人民行刑的现场。” 其实电影她也没看过多少。她看过《赛虎》,《白毛女》,看过《半夜鸡叫》,她觉得那个每天半夜爬进鸡窝学鸡叫的瘦猴老头子,比被叫起来的长工要辛苦也滑稽得多,她只记得看到这个节骨眼,电影院里一片笑声,现在想来,小小的他们不知道,他们不是笑周扒皮蠢,而是笑故事本身的荒诞离奇。 她从没想过一个阶级的覆灭会伴随怎样惨烈的现场,秦王曰:“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雎曰:“大王尝闻布衣之怒乎?”秦王曰:“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尔。”这是王的傲慢和士的傲骨,唯布衣之祭尔! “吓到了吧,我是不是和你说的有点晚?”那人看着她,嘲笑般地扯起一只嘴角:“爸妈是靠爷奶留下的一匣子给军队捐粮捐钱捐衣捐物的条子,有抗战时期的,有解放战争时期,两军都有。也幸好当时只拿出了一队的,不然……”那个人扯着嘴角转过头去,用了很久整理好情绪:“坐在车上的人,是不会看到车下的蝼蚁怎么被碾死的。甚至旁观者也不会在意。开车的只会想着怎么把车开稳,千万不要颠了领导的屁股。领导只会想怎么用最少的油,开更远的路。” 旁观者只会狂欢。鲁迅笔下的看客早把人性的愚蠢展现的淋漓尽致,可能不只愚蠢,还有我得不到就不如毁了的阴暗和恶毒。 “为什么有了那些条子还会……” “爷爷说运动不是审判,靠的不是证据。就像战争不一定是正义一样,烧杀抢掠都是手段。”那人看她一眼:“我啥也没有,只剩个成分,如果再来一次,我会放你先跑。” 她想了想:“那还是一起跑吧。如果连你都跑不掉,我估计我更够呛。无凭无据的。” 那个人就看她一眼,哈哈大笑:“也是。一个连在火车上都想吃饭不给钱的主儿,两条巷子就能迷路,能跑多远。” 她就气得想当场走掉。又怕迷路。 那时他们就坐在曲径通幽的园林里,风景如画,她听他片言只语地概括了家族的兴衰起落,知道到了周老爷子这一代,除了后来返还了一套一家老小安身的祖宅和一个地主的成分,已经一无所有,几次革命大潮已将一切都革掉了,没有革掉的只是这顶帽子还顶在周家家族史的扉页上。从土改到文革结束这一段历史略去不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周家重新“拥有”了土地,现在那片土地上经营着一片金色的柑桔园。 “爸说做人要做竹子,不但有节,弹性比树好。” 她在心里咀嚼着这句话,莫名地对说这句话的主人产生了奇怪的好感,也许在这动荡斑驳的人生里,有节又有弹性,才是活着最大的智慧。 伟健给她买了一件礼物,是一对香港产的情侣手表,他戴起一只来:“你不是想做男人的情人吗?这是情人送你的!”他这么说道,她竟不觉得有什么好羞忿的了,情人就情人呗! 她也送了他一件礼物,是一套梳理用具,里面有刮胡刀,指甲刀,挖耳勺,小镜子,小梳子,她还放进去两根牙签! “这牙签我知道是做什么用的,”他打开银亮的金属小盒:“但这小镜子是让我照照自己,小梳子是让我梳理头痛,挖耳勺用来挖你的唠叨吗?”冰云便觉得她真应该把挖耳勺留给自己,另外送他一捆胶布!可她还没等买好胶布把他嘴粘上,他已搂过她来亲了亲:“明天我要上班了。” “嗯。”她突然感到一种奇怪的离别,不是肝肠寸断,不是难分难舍,却也心思惆怅,欲说难言。 “不能天天回来。” “嗯。”她低下头,不知道是不是伤感。 “爸妈年纪大了,好好照顾他们。” “嗯。”她想再告诉他放心,却忽然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闷了就出去转转,有事打电话给我。” 第28章 庄园六结义 伟健一进庄园,先接受了大厅一班服务员的笑与问候,他就奇怪了:一个老青年结婚了有这么有趣吗?进了办公室,衣服脱下还没挂好,门就开了,他知道这进门不敲的除了那五个没有别人。 “去给我弄杯咖啡。”他一边挂着衣服一边说,猜想着肯定是阿治。关上柜门,才发现他猜错了:五个人一个不少,正歪七扭八、勾肩搭背地站在门口,五分之三一脸坏相。“什么意思,我支配不动你们啦——” 五分之三大笑起来,外加五分之一憨笑,五分之一高深。看来老青年结婚的确有趣。他走过去在椅子上坐下来,五个人便放开了勾肩搭背的手,朝他围过来: “哥,你回来啦!”宋国治挤在最前面,双手拐着桌子,贼眉鼠眼的。 “是,我回来了。”他说,“现在正渴的要命。”他清了下喉咙,巴望着他即使不去给他弄咖啡,起码也能给他倒杯水喝。 “不应该啊大哥,您这不应该渴啦!”是杨跃进。 “我怎么就不应该——”骑摩托车跑那么远,这一路上都是土,他是不是应该买台车了?要不然以后回家真不方便啊。他还没想完呢,就听: “是不,二哥?这、这还渴,不像话嘛!啊?” 一群人哄堂大笑。 这个该死的杨跃进,“我就知道杨老三的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他故作淡定,拿起杯子,隐藏自己的不好意思。 宋国治趴在桌子上,小眼睛巴巴地看着他:“哥,啥感觉?” “你笨的。”刘平安手按着他的肩膀:“这还看不出来?这脸上都写着呢:满面春风!” “是吗,哥?”宋国治用他的小眼睛使劲地看着他,求证道。 他哭笑不得,正要答他“是——,”好赶快结束这帮家伙不怀好意的废话,嘴里没象牙的又说话了,眼皮半抬,一副深谙奥妙的样子: “我就说你们不懂吧,你们都看啥呢,要往下看,这哪是满面春风?这明明是疲劳过度……” 一阵鬼头鬼脑的笑声之后,一个慢慢的声音慢半拍地憨笑道:“大哥,我现在真的发现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了——” “是吧大鹏,我早就知道他嘴里吐不出!”他拿着水杯站起来,“他就是狗,嘴里咬着屎橛橛给麻花都不换。”做势要给杨跃进一记“下马威”,那人紧急闪避,嘴还不闲着: “哟、哟……,你看,急了。哥你先别着急喝水,留着点肚子,我去吩咐厨房给你炖个十全大补汤……” “我想把你按汤里。”他突然一伸手,抓住杨跃进的手腕,顺势一扭,那人立刻大叫起来: “哎哟,大哥!我知道了,你不用补,真不用补!” 他撇撇嘴,照他脑袋上狠弹一指头,松开手:“十全大补汤给你喝了。” 杨跃进甩着手臂,揉揉脑袋:“哥你这的确不是疲劳过度,你这是欲求不满!难不成小嫂子……” 伟健看他一眼:“你给我滚。再敢在你弟弟们面前没大小,我给你炖成十全大补汤。”他笑道,看一眼杯子,到现在这口水还没喝上,有这帮家伙胡闹,他得渴死。“要不,你先滚去给我倒杯水?”他看着杨老三。 “我才不去呢!我手疼。”杨跃进立马收了他的小心思试探,转改不要脸路线,一屁股坐下来,“脑袋也疼,让你弹的。老五去。” 伟健就照他脑袋上又弹一下,“大懒支小懒,把你能的。”转向其他几个家伙:“行了,都出去,”他拿着杯子,板了板脸,“没规矩,工作时间不干活……”他的话被淹没在一堆笑声里。 “哥,哥,”是宋国治,“你——”小眼睛转了半天,好像不知道问啥,但又一定要问:“高兴吧?” 他撇着嘴角:“高兴。”又哄道:“你现在去给哥倒杯水来,大哥有礼物给你。” 宋国治马上接过杯子,屁颠地走了。不一会就把水倒回来了,还是温的。他大口喝水,几个人还围在桌子边上,“咋还不走呢?”他故意问,“还等我请你们吃饭啊?” 倒水的人便嘻嘻地笑起来,小眼睛亮亮的。 “看你那没出息的劲儿!”杨跃进站起来,“你看看这渴的。”他接着前面的不要脸,把试探的小脚板把回拉了一点儿:“以后就没那好事了,知道不?不管是疲劳过度,还是欲求不满,金库钥匙肯定都已经上缴了。”说话的人手插裤兜,斜靠着桌子,一脸过来人的样子:“知道啥叫结婚不?结婚就是攒了半辈子的钱,突然不是自己的了。知道啥叫新婚不?新婚就是,口袋里还没捂热的钱,也不是自己的了。” 伟健大笑,觉得这杨跃进嘴里虽然吐不出象牙,有时候却能吐出真理的莲花! “三哥,我们都知道你的荷包永远比脸干净,你当大哥是你……”刘平安不屑地。 “我怎么啦,”杨跃进斜他一眼:“以后你也一样。不信你问他,以后还敢请我们吃大餐吗?” 宋国治看了看一脸笃定的杨跃进,又一脸小心认真地转向他:“哥,真的吗?” 伟健看看跃进:真不晓得谢淑颖是怎么收伏他的。伸手在宋国治肩膀上轻轻拍了拍:“放心,你就一个三哥。”看一眼旁边被杨跃进唬愣了、不知所信的平安:“看来我还真得弄点什么把你们的嘴堵上,尤其是嘴里没象牙的。要不你弟弟们都让你吓得不敢结婚了。” “那你得弄点干的,大哥,稀了堵不住!”宋国治立刻大声说道。 “行,五弟,你想吃什么都行。”他笑道,觉得这才真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吃货。宋国治立刻便眉开眼笑起来。“你想好了就告诉大哥。”他说,觉得宋国治的笑容异常纯粹,尤其和食物、礼物、玩具等等一切他喜欢的事物连在一起时,真是能分秒把人感染到单纯。 “我想吃——蟹黄包——”吃货一脸馋相,小心试探。 伟健看他一眼:“蟹黄包只有富豪的才正宗,你是想去富豪吗?”宋国治就眨了眨眼睛,漾起一脸又是巴望又是忐忑的笑容,小眼睛里漾满了“行吗”的小心谨慎的问询。“那就富豪!”他说,看到宋国治的笑容立刻变成了一脸的满意。“礼物晚上一起给。”宋国治立刻笑成了一朵太阳花。他有些忍俊不禁,抬手在他脑袋瓜上揉一把,“看把你出息的。老六,一会儿盯着点你五哥,打电话订餐的时候别把哈喇子流到电话机上。” “好。我帮他打。”那人微笑道。 看看这少年老成的!看着平时和老五走的挺近的,这性子怎么也没被闹活泼点呢。他手在宋国治后脖子上掐了一下,“行了,现在,我能请各位贤弟出去工作了吗?” 一帮人笑着散了,临走杨跃进意味深长又幸灾乐祸地抛给他一个又像心照不宣又像心知肚明的笑。他撇撇嘴,笑个屁,不就富豪吗,他想上哪就上哪,以后也一样! 打发走了这一群来起哄的,觉得干脆给每个员工都送个红包,既然大家都为他高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多少是他的心意。叫来苏鹏商量好发红包的方案,“中午前能弄好吧?”他觉得还是得给这个慢性子强调一下时间。 “你放心吧。”走到门口的人慢悠悠但肯定地答道,又转过头来:“我忘了问,这里面有我们的吗?”他笑了,觉得这慢性子其实更像小孩: “你想有就有!” “呵呵,那就有。抽奖很有趣。看看我们当中谁手气最好。”那个人一句一顿,生生地把一句话顿成了三句,这才慢慢拉开门走了。 送走了苏鹏,看完了桌上积了一堆的报表和文件已近中午,开了抽屉,拿出小康的文件袋,看见袋子下边还有几页纸,一看之下,有点啼笑皆非,因为文件的名字是:《婚姻可行性分析报告》,报告人是冯春生。再下面则是老青年的“择偶十八条”,上面还有她的签名。 伟健看着“十八条”,再看春生的“分析报告”,这春生还真认真,可他这婚都结完了,他这可行性报告他还没分析!他还记得当时他对春生说: “你去帮我把这个打出来。”他拿着他的“十八条”,“我有事马上要出去。太乱了。可我懒得再抄一遍。”春生看看纸,再看看他,他耸耸肩:“句子通一下,有错字的地方帮我改过来,但意思不要变。”看一眼春生:“你也不问是什么?” “征婚启示。”春生说。 他瘪嘴笑了,告诉春生:是老肖他媳妇的朋友,不知道咋知道的,听说他这样“钻石”还是王老五,就想把她小姑子介绍给他。韦凤英受了这请托,很认真负责地打电话来牵这根红线,别人也就算了,但是他和肖成业处的挺好,东北男人,热情似火,总让他想起过往荒芜岁月里难得的人性。实际上他也还藏有私心,只是没告诉春生罢了:他从韦凤英嘴里知道小姑子长得很漂亮,但心气也很高,大学漏子,一直考到二十五也没考上,二十八岁了仍待字闺中。他爱美女,尤其知道北国女子个子高佻,长相俊美,只一点不好,就是脾气较坏。他干服务业这么多年,美女虽已见惯不惊,但爱美人是男人的天性,他这个天性可没泯灭。 但也因为做服务业这么多年了,他太了解女人,也太了解男人,他可不想娶个姑奶奶放在家里,那他会气死的。尤其这种心气高的。于是问韦凤英:“嫂子,那女孩子脾气好吗?”他和肖成业比较谈得来,和韦凤英也比较投缘,他发现他好像更喜欢爽爽快快的女人。韦凤英性格就好,集北方人的大气与女人的婉约与一身,几年来他们早已由宾主关系变成了朋友关系,而他尤其知道这俩夫妻是一对羡煞人的鸳鸯。韦凤英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说:“阿健,我知道你的标准也挺高,不如你先写封信来,把你的标准都写上,让姑娘看看她合不合适你。”他想了想,估计是这姑娘脾气不太好,韦凤英站在中间不方便说。于是就似是而非的写了一堆怪话试探,文文莫莫,可宽可严,可正可反,前半截中规中矩,后半截颠三倒四,后来春生打好了送给他,他看看稿子,随口问春生:“你说她看了会怎样?” 春生一本正经:“会有两种反应,一种是同意了,嫁给你;一种是不同意,不嫁给你。” 他大笑,春生的性格里有一种奇怪的对立元素,他看上去一本正经,认认真真的,但骨子里却叛逆追新,只不过表现形式温和,让人不易觉察罢了。比如,他刚来的时候,喜欢上了台球,因为他以前从来没玩过。他先是让阿治教他,阿治告诉他,反正你就看着打就行了,多打几下,哪下就进了,多练几次就熟了,熟了就会了。他思量了半天,觉得阿治教的不好,就转身自己学去了。没过多久,他就听说谁也打不过他了。他也喜欢台球,正准备找他打一局,结果他先来了,说:“大哥,我们玩台球赢请客吃饭,好不好?输的请大家吃粤式海鲜。”结果?当然是他请的。因为他也没赢了他。春生倒也不吝啬,饭桌上就把他的秘笈分享给大家了,原来,他去市图书馆找到了一本台球教程,说看过之后他就明白了。第二天还把他的笔记也带来了,但大家一看之后便一哄而散了,因为那上面全是些击球点以及夹角的计算。平安说:这样打球得累死!只有阿治,还小眼巴巴地不甘心:“老六,我不看那个,你能把那些变成你自己的话,简单告诉我吗?别像站讲台上讲课似的。”春生便又简单地告诉了一遍,阿治虽然还是听得不很清楚,但也凭着他的鬼精,自己又摸索出了一些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窍门,球技也进步了不少。后来春生便成了远远近近都知道的台球高手,很多人为了和他打局球,老远的专程跑来。当然,他的秘笈再也不外传,而且不管谁来,他都是一副悠然的样子,自带骄傲。 其实春生很幽默,但是冷幽默,并且高傲到只对熟人呈现。别人吗?那就只能看他一本正经的样子了!你听听他这回答:一种同意了,嫁给你,一种不同意,不嫁给你。这不是废话吗,可是从他嘴里一本正经地说出来,就有让人想笑的效果。他很欣赏春生,他博学、儒雅、谦逊,但也很倔强、固执、不留情面。“你还不如说说我要把她给娶回来了会怎么样!”他是开玩笑,说完他就忙去了,结果第二天春生便送进来一份两页纸的《婚姻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29章 军师给的婚姻可行性分析报告 婚姻可行性、分析、报告。他在肚子里笑翻了:这就是春生的冯式幽默! 他当时正忙,这报告要得等闲了细看,用以娱乐精神,放松身心,于是他放在了抽屉里,却一直没来得及细看。现在——,他耸耸肩,他的婚姻别人怎么能分析呢?他对着那“报告”扫了一眼,前面是对于婚姻的重要性、社会意义、人生意义的阐述,中间是重点部分,一看,还分标题,还有abc, 他看了看,春生在报告里把那份婚姻的结局分成三大类,五小类,他挑标题看: 第一种,她是您的爱人(也就是您爱的人)。 a完美结果——她也同时爱上了您,您们相爱了,完美收获爱情的甜蜜。 b更完美结果——她没有同时爱上您,您展开追求,追到了。您不但收获了爱情,还体验了做为男人的成就感。 c不好的结果——她没有爱上您,您展开追求,但没有追到,还可能被厌恶。您生出来的情感无处放置,体验到了一个男人的失落感。 谏:感情之事,覆水难收,想让地上水少的办法只有一个:停止再泼,等待蒸发。所以,明智的,壮士断腕。钟情的,纠葛一生。 第二种:她是您的妻子。 您们是一对平凡的夫妻,您和她都认同婚姻生活平平淡淡才是真的观念。这也是现在大多数家庭的现状,不谈爱情,只谈亲情,它有三部曲:结婚、养子、老死。 好处是:对于您除去婚姻以外的生活,您所订的十八条条款充分地保障了您的权利。 坏处是:单方面的长久付出究竟能坚持多久? 谏:善待。即使让她永远的单方面付出,也要让她感到值得。男人的情很慷慨,是一份成熟的瓜果,分成几份,每一份都是甜的;女人的情很高贵,像一块稀有的玉石,磨切掉一块就少一块。女人的心要是伤了,就可以随意在天使与魔鬼之间切换。家是一个成功男人的后方,家庭关系的失衡将导致后院起火殃及前院。 第三种:她是您的负担。 她爱上了您,但您不爱她。她要忠情,您要自由,她不再能接受您的十八个条款,于是她的爱成了您的感情负担。您既无法接受她的感情,又无法轻易结束这种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想要结束,您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可能是金钱,可能是时间,也可能是无限的精力。 “厚地高天,堪叹古今情不尽;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酬”。 忠谏:婚前慎之又慎。婚后妥善经营。 负担?他撇撇嘴,随手把纸扔进纸篓,春生还不知道他娶的根本就不是当时让他写那些的姑娘呢!现在她就是个小魔鬼他也已经把她娶回来了,没法再慎了。至于情债,他才不会爱上她呢,也决不会让她爱上他。妥善经营?对于那么个小丫头,他还掌控不了全局吗! 他看看小康的资料,这个他倒愿意和他聊聊。 健康,他和他弟弟。血脉相连,连名字都相连的人,如今却分隔成遥不可及的两个世界。甚至她都不知道阿康的存在。不是想隐瞒,而是他不知道怎么说。结婚太匆忙。又太不熟悉。简单说:还没到那份儿。 定下婚期之后,他匆匆地注册了小康,即使这样,执照也是用了近一个月才办好。其实现在很多饭馆根本就不办营业执照,管的不严,国家又鼓励经营,弄个店面,挂两个幌,一挂鞭炮就开业了。民不举,官不究,也没人查。可他就是想办,似乎想要寻找某种合法的依托,也似乎想要在一种莫名的焦虑中努力的为他最惦念的那个人牵一条和这个世界相连的线,留一条等他回来的路。而在来来回回的跑关系递材料中,他甚至有一种错觉,好像不用多久,他就能再见到他,拥抱他,甚至亲吻他俊秀的前额,他和他相似的眉眼…… 小康是用二凤的名字办的,嫁出去的女儿,牵连不上。他留的这条路必须得能握在手里,又能随时剥离。 冯春生进了房间,借侧身关门的当儿又把桌子后面的人看了一遍:气色很好,有点疲惫,神情—— “健哥。” “坐吧,春生。”他示意。 冯春生扫了一眼桌上的小康资料,心中了然,一面落座一面把伟健又看了一遍:戴了婚戒的左手腕上多了一块表,不是原来那块了。粉蓝色领带,明亮而不喧哗。眼睛很亮,刚刚的一丝落寞与伤感已隐于无形。 伟健就知道那人准会这样看他,可能再老成的少年也是好奇的吧,尤其是打了那样一份“征婚启示”后。但良好的修养又让他不能探询,所以就用自己的方式从一切细节里寻找答案,不遗丝毫,他有这本事。刚才一帮子人笑闹,就他不说话,稍在一边安静得出奇,所有人的反应他尽收眼底。他微微低头,给他时间,几秒钟后,言归正传:“我刚刚看了一下财务报表,我不在这些天还有什么其他的事?” “没什么特别的,我做了一份台账和报告,营业额是截止到昨晚的,小宇正在打印,一会就会送过来请您过目。”那人也转为一丝不苟专业简达的状态:“不知道您今天会来。” 如果知道会昨晚就做好的。他笑了笑:“小康那边怎么样?” “装修结束了,部分工作人员已到位,领班和采买是从庄园调过去的。厨师按您说的,找了一位老师傅。以前在大饭店干过,文革时期受过苦,在工厂做了十多年大锅饭,他很愿意出来,但我没有说死,这两天试营业,我请他过来帮忙,大家对菜品反应还不错,您有时间可以去试一下菜,再定。” “好。”菜品重要,人品更重要,他要稳,稳到可以做成老字号,稳到可以用味觉漠视时光。 “陈师傅很爱厨师这一行,也有他的拿手菜,用他的话说,荒了十多年,手更痒。我觉得喜欢是发展的原动力,他应该能越做越好,但建立口碑,做成那一区域内的餐饮名店,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嗯,我有个想法,春生,你觉不觉得我们南方的菜品有点单调?” 那人目光扫过他的脸,“您的意思是——不做南方菜?”对应的“北方菜”呼之欲出。 “也不是。我想试试引一点新的东西进来,我们这边的饭店以淮扬菜和浙菜为主,都是鲜甜口味,突出精美的烹饪技艺,也符合大家的习惯。但另一方面,很多人没有出过远门,甚至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自己这一省之地,更没有机会尝到天下美食,虽然人的口味习惯对家乡菜有极大的偏重,但尝鲜与突破也是人心最大的向往。川湘菜由于重辣在这边的接受度一直不太好,鲁菜重油重盐,也不温不火,这两个菜系大多是外地人喜欢,本地人偶尔光顾。现在生活变好,人都在求新求变,我们的食不厌精,怎么说呢,有点缺少活力,就是——很按部就班,也不是,就是——不够新,你懂我的意思吗?” “懂。”对面的人笑了,“你的意思是我们出新菜的速度和新意赶不上人追求变化的心。人被禁锢久了,一朝开放,他们的猎奇心理和自我补偿心理会空前高涨,必须有超越传统的、陈旧的新东西来满足他们这样的心理。” “对,就是这个意思。”伟健手指头敲了敲桌子,“你发现没有,八大菜系里没有东北菜?我一直把北方全部归为鲁菜,但上次我去东北,肖成业请我吃了一顿涮羊肉,冻羊肉用刨子刨成薄如蝉翼的卷,炭炉铜锅,飞龙吊的底汤,蘸上独特的芝麻酱小料,完全没有羊膻味,鲜美异常。据说这吃法来自旗人,兴于满清皇家,北京十分盛行。只是后来……各种运动,加上自然灾害,老百姓一穷二白,买肉买菜都要凭票,这种一顿饭要好几斤肉的吃法就销声匿迹了。只是这一两年,日子好了些,饭店里才又有了。” 一顿好几斤肉,的确一般人都吃不起,吃法果真豪放,“你们这样吃一顿花了多少钱?” “我们三个大人,一个小孩,大概是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 “有点贵。但还能接受。”春生道,“本来饭店也不是面对工薪阶层日常消费的。”他沉吟了一下,“您想做这个?用小康?” 伟健摇头,小康不能试错。“用庄园试。” “也好。现在买肉虽然容易了,但国营的牛羊肉还是只对清真供应,而清真馆做的牛羊肉,一般汉族人又接受不了,这应该是一个卖点。” “不止这样,我还想把这种吃法改良一下,加入我们南方的元素,形成另一个风格。” “哦?” “你知道‘鲜’怎么写吗?” 春生略微一忖:“您想——海鲜吊底?或者——用羊汤里涮鱼片?” 伟健笑起来:“你比我反应的快啊!老肖说这种涮肉的底汤原本是海鲜,一来东北远海,二来我没吃过飞龙,所以他才要的这种飞龙汤。他说那边的海鲜汤不好吃,里面就有几只干的小蛤蜊小螃蟹,两只小鱼加两只小虾,还有一小撮紫菜,一点点裙带菜碎。老肖还专门让老板拿了一份给我看,小螃蟹就指甲盖大。”他看了一下他的大拇指甲,把那点东西叫海鲜真的太寒碜了。“就用这东西煮一锅水,叫海鲜锅底,比白水涮肉好不了多少。肖成业说其实主要还是肉和蘸料好吃。我想我们这边海鲜河鲜多的是,如果用这种方法,配那种蘸料,肯定好吃。” 春生便抬头看他一眼:“您把人家的配方偷来了?” 伟健大笑,看看这揶揄又喜欢的眼神,谁要说春生只会一本正经他真和他急,“是要来的。”他笑,“也是东北人实在,我这口音一听就是南方的,肖成业介绍我是南方来的‘老客’,就是去买木材的生意人,爱上这口了,想回家之后也能自己做着吃。那哥们可能觉得我就算回家开饭店也影响不到他,就给了。回头我给他寄一箱海鲜干货去。他如果需要,以后也可以帮他买,肯定比他买的好。” 春生便推了推眼镜,觉得肯定不止如此,果真: “如果以后真做起来了,羊肉我能解决,飞龙汤我可搞不了。这样我给他供应海鲜,他给我供应山珍,互惠共赢。” 春生:…… 行吧,你去相亲,顺便吃个饭,然后学了个秘方,还把供应链都搭好了。也不知道你结个婚都干了点啥。对,引进了东北菜! “那——,您准备把羊汤涮鱼片叫什么名字呢?” “八鲜鱼锅怎么样?” “干脆叫八仙过海吧!” “也好,听着就霸气,还吉利!让后厨好好研究一下,要对得起这个名字才行。” “好。那小康那边我帮您约明天试菜?” “行。”伟健点头,微微出神:“以前没想到这么做,是我忽略了。”叹口气,“总想着多存点钱。可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有了实体才是事业啊。是我想短了。” “现在也不晚。”春生伸手帮他续了杯茶,“前几年形势也不如现在,多点经营未必好。” 伟健拍拍他,“以后多放些精力到那边,帮我好好看着。”春生低头答是。“希望到时候总有东西能是他的。”他轻声叹息:“希望……”他停下来,希望总是好的,但,也只是希望而已。他看着桌上的文件袋,十年之后,该是多厚?“也不知道到时候——什么样。” “大哥——” “算了,我尽心,剩下的听天命吧。”他靠回椅子,现在除了这个,他也真不知道还能对自己说什么:“我都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 “过几年再说吧。”春生轻声道,“有些事不必知道得太早,不要给他太遥远的盼望,任何盼望都不能维持太久的时间,它不比信念。” “不给,怕他失望,给了,太过遥不可及。”他看着桌上的资料:“我真的不知道我还能为他做什么了,春生。对于一个没有信念,什么都不要了的人,我能给什么?” 春生不说话,屋子里出现了一个很长的沉默,小康,让人无语的隐痛。 “别多想了,大哥。”良久之后,春生说:“相信时间是流逝也是成长。十年之后,小康会成熟。” 对,成熟,会有甘甜的味道,不是死亡。 第30章 一个好的丈夫首先要学会在妈和媳妇之间两头撒谎 一日之间由单身男人变成已婚男人,尤其和春生一席谈话之后,伟健发现:他不仅要有聪明的头脑来经营他的店铺,更得有大智慧来经营他的婚姻,同时还得有能力打造一个成长的小康。店铺和小康都属于理想范畴,婚姻生活却是眼前现实。为了永远不使自己背上喜新厌旧的罪名,以保证自己可贵的长久自由,他蓄意地制造了婚后的第一个小别,这个小别长达三星期,尽管他随时都可以回家。 回家之后,他在对所见结果还算基本满意的基础上,在心里对自己的聪明才智大加褒奖,因为那个人果真对他又“陌生”了,极其客气而又温顺地又是给他拿皮包又是给他拿拖鞋,又是帮他更衣又是给他倒茶的,他翘着脚坐在那,禁不住在心里挥着得意之笔,尽意地把那美好的画面渲染一番,这才心满意足地跑到她放好的水下洗澡去了。 趁着冰云在厨房里忙着和亚凤做饭的当儿,他问母亲:“妈,她怎么样?”老太太立刻绷起脸来:“这才几天,能看出怎么样来!”顿了一下:“倒是挺勤快的,还不惹人厌。”进门一个多月就能让老太太不讨厌了,这个评价还算不低。伟健正在心中为此庆幸,老太太又开口了:“庄子,你到底给她钱没有?我告诉你……”他赶紧凑过去:“我的妈,您是太皇太后!可您别老这么大声地把钱挂在嘴上成不成?”老太太忙收了声,瞪他一眼:“我告诉你,你不许给她钱!这次去杭州又买衣服又买手表的——”伟健赶紧赔笑:“行啦,妈——,不就两套裙子嘛,新媳妇谁没几套好衣服啊,刚结婚,她穿的不好看出门您不嫌丢人啊?我可嫌丢人呢。”老太太不作声了,伟健赶快巩固阵地:“现在她和您儿子已经是一家人了,您要总想钱什么的,那关系还怎么处好啊。儿媳妇也不是外人,您自己有闺女,不都嫁出去了吗。二妹总回来为什么?二妹有娘家可回,您说她往哪回?”伸手拉住母亲的手:“妈,我说一句话您老别生气,感情都是处出来的,蹬人家门槛做媳妇都不容易,想想二妹,你恨不恨她婆婆?她既然已经做了您的儿媳妇了,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您若总是这么看人,怀疑人,我又不在家,您让她这日子怎么过呀?那您还逼我娶老婆干嘛?我干脆花钱给您请个保姆算了。” “我什么都不少,就少个孙子。”老太太绷着脸。 伟健大笑,“我的亲妈,您连这个儿媳妇都不认呢,还要什么孙子!不过说真的,妈,您现在的地位多好啊——婆婆大人。我瞧她也不是个讨厌的、多事的人,年纪又小,您就看在您儿子的面子上拿她当个孩子,这关系会好处的很。我妈这么通情达理,当然知道好婆婆加好媳妇是一家合睦的根本,家和万事兴,您儿子的事业和他的爹妈是要靠她来联在一起的。”伸手讨好地抱住老太太的肩膀:“我妈最疼我了,我知道,但有了儿媳妇了就得分一半疼给她了,不分一半儿,就分一小半儿,总不能一点儿都不给,您说对不对?那可是您儿子的女人,您未来孙子的妈,就先给她一小点儿,好不好?”他涎着脸。 “你这张嘴呀!”周老太太伸手指戳戳他的脑壳:“你几瓢迷魂汤灌给你妈,你妈要还能说出个不好来,你就不是你妈的儿子!” 伟健便嘻嘻地笑起来,拖住老太太的手:“当然,您考验考验是可以的,我不但不反对,还要支持您。但是该疼还得疼,生活习惯上有什么看不惯的,能容还得容,做错事了该调教就调教,打骂都没关系,罚跪香啦,罚织布啦……” 老太太甩开手:“你妈要有这么大能耐就罚孔雀东南飞了!” “谢谢妈!”伟健立刻道。 尽管伟健拿出如簧巧舌去做母亲的工作,却并未想拿出相应的法子去调教妻子,他看她跑来跑去地给大家盛饭端汤,连吃饭都是小心翼翼的,觉得他什么也不该再对她说了。 其实他很知道一个人想要融入一个新环境非常不容易,有人带领可能会事半功倍。但他的情况有点特殊,在他妈本来就不太喜欢这个儿媳妇的前提下,他如果过多的帮她,只会引来他老妈更多的愤怒,倒不如把她置于一个弱势方,他再帮忙卖个可怜,让他老妈产生点怜惜之情来得更好。当然,成功与否,关键还在她。她如果把可怜变成可欺,或者更糟糕的可气,那她也只能自己种的果自己收了。他这个做丈夫的能帮着两头说好话,但决不可能帮着她对抗他妈。但现在看效果似乎还不错,起码他卖可怜的时候他妈买账了,没把可怜扔他脸上。 看来也不傻呢! 就是难为了他,唉,看来想做一个好的丈夫,首先要学会的就是在妈和媳妇之间两头讨好。不,是撒谎。他这么讨好他妈来帮她,她应该讨好他才对! 吃完晚饭,两个人上了楼,伟健瞧那人还是客客气气的,跑上跑下地给他端茶倒水,他刚在阳台站了一下,她已轻轻地给他搬来一把椅子,他稍眼一看,忍不住笑了,却也老实不客气地坐下来。她站在他旁边停了几秒钟,又跑出去了,他以为又拿什么东西去了,结果等了好半天她也没再出来,回头看看,床上没有,椅子上也没有, “阿云——” “哎——”那个人答应着跑出来,眼睛迅速地在他脸上转了一圈:“要什么?烟?”他不出声,那人刚想跑走,他一伸手拉住她: “行啦,你瞧那火烧云,多好看!”她没明白,他便笑着把她拉过来:“歇一会儿吧。在爸妈面前表现一下就行了,只剩我一个人的时候就不用了。”他刚一说完,又后悔了:她要得寸进尺怎么办?马上收住笑:“当然我也挺厉害的。”她站在他面前看着他,他便又马上说:“呃,但不打人。”她闪着眼睛看他,等把这句话的意思完全弄明白了,便低着头笑了。他一瞧,她这一笑还挺好看,就好像他心里的迂回闪烁她都懂似的。 他拉着她,想让她一起坐一会儿,却发现一把椅子他已经一个人坐了,懒得再去拿,便直接把她拉坐到腿上。那人被拉坐在他腿上,当即满脸飞红,映着满天霞光,甚是娇羞动人,他一时看得心猿意马,便颇有些后悔二十一天没回家看她。 第31章 村头大树下 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但冰云真不知道伟健这种刻意小别的鬼心思,极其现实的生活已足够填满她的脑子,她要学习方言,学习南方人的家务习惯、生活习惯,学习做南方精细的饭菜,学着怎么和公婆、小姑、外甥女、邻居相处,甚至和暑热到她要无法忍受的天气相处。还有,学着怎么不想家,不惦记母亲。她很清楚她并不是伟健的媳妇,更多是周家的儿媳妇,她和这个家的关系才是她生活的重心。 伟健虽没有说把这个家托给她,她却也知道照顾好他的家人才是她最大的任务。但她也发现他的家人并没有什么好让她照顾的,公公婆婆身体都还好,婆婆腰不太好,但对日常生活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家道殷实,不需要为生计发愁。没有什么农活,承包的土地上没有种粮食,果园是公公在打理,偶尔会请人帮忙,这时她需要帮忙准备饮食,但小姑子又会和她一起做。小姑几乎一直在家,人也孝顺,所以照顾父母的事她也分了大部分去。她找了半天,都觉得没有什么是非她不可的。她原先以为的卧病的父母、没人管理的家院都根本不存在,精明的婆婆把家管理的井井有条,因此她就有些想不懂他为什么要娶她了。似乎只有一件事是非她不可的了,可这件事——,就先且不要说它罢,因为她也搞不清楚。 伟健差不多半个月左右回来一次,他一回来,家里便会被他带进一种拥挤和欢乐的气息,他那种强势而霸道的气场会把整个房子都鼓胀起来,说起话来也是“没大没小”,把他的父母和外甥女总会逗得笑着“骂”他或者黏进他怀里去。他总是一脚踏进院子就让那所三层的房子全是他的了。她也说不清楚这种感觉,只觉得这个人不论走到哪,周围的一切就会立刻围着他转。 他也极会和她逗趣,尤其会拿眼睛和她调情,当着公婆、小姑的面。开始的时候她真是受不了,即使知道他们看不见,也常会被他看得脸红心跳,不得不佯装做饭或者泡茶来躲开他的视线,等她再回来时,他便用一脸的胜利和好玩的神情来嘲笑她。有时候他也会和她一起,比如去做饭和泡茶,一进厨房或休息室,只他们两个人了,他就立刻一脸的坏笑,尽管地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把她逗弄一番,这样几次之后,她便也和他一样坏了。 她发现他一点都不像她原先以为的“丈夫”——一个在外面辛苦地、严肃地打拼着事业或者算计着生意的男人。很风光,但是回到家来已累得没力气说话或者再懒得说话。脾气大得吓人,她要给他泡茶端饭洗脚更衣。事实上,他活力无限,而且她变坏以后,他似乎非常高兴,竟至会眼睛闪着光做点什么更坏的事来鼓励她。他真是有本事!她多年的教养就这么被他毁了,而她竟不觉得多么可惜。 她当然也知道她这种坏劲只能在他面前暴露,在一切旁人面前,尤其在她的公婆及小姑面前,她都是中规中矩,温柔贤淑的,决不肯有一点失当的言行去丢了她爹妈的脸。她这样八面玲珑地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他也不揭破她。他和她不知怎么建立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有外人的时候互相搭台,没外人的时候互相拆台。生活再也不是单纯的生活,生活以一种奇特的、不被料及的方式,突然地、变成了游戏场。 其实她是不会游戏的,在她的记忆里,生活的全部定义就是苦难,就是挫折,就是失败,以及忍受苦难、挫折、失败的酸辛。这些酸辛她尝了又尝,咽了又咽,直把它们咽得已经不知是什么味道了。可是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原来生完全可以以另一种方式活。 她学会了调侃,也更多地学会了笑,在这种调侃心里,生活的一切难题她都可以满不在乎了,因为她从他的伙伴身上似乎能看到:天塌不下来!他那种撇着嘴角玩世不恭、不把一切放在眼里的样子,让他浑身上下就写着这几个字,她想不看都不行。他在家是这样,对亲戚邻居也是一样——和气的霸气。虽然他对所有的女人说话时尤其是一种和颜悦色的礼貌调子,但冰云还是能感到那种隐隐的霸道。 其实在他们居住的农村,村里的大妈嫂子们在傍晚或是在任何闲时坐在门口的树荫里谈论的,不过就是东家长西家短的男人女人和孩子的故事。这时一旦有人从她们面前走过,她们就会顺势议论一番,若是这个人再有什么与众人不同可以大大谈论的地方,那她们是很乐意一等他走过去就谈论个不歇的。 对于阿健当然也不例外,因为他的故事似乎多得很,恰可以供她们在任何时候都能谈得兴致勃勃,比如:当初他是怎么开始做生意的。比如他很有钱,有多少钱,这些钱当初是怎么赚来的。比如现在他在城里是怎么个生活,及至于他为什么娶了她这样一个老婆。这些都是她们非常乐意谈论和猜测的。 伟健似乎也知道她们在谈论他,但完全不以为意,有时甚或会“一本正经”地调着他玩世不恭的调子再告诉她们一些更有意趣的事,以供她们再议论十分钟,而一转过脸面向她的时候,就漾起一个邪恶的戏谑眼神。但是有一次,例外了。 那一次,他回家来,吃过晚饭,便要骑摩托车带她去兜风,她思量他刚刚骑了那么久才回来,很是辛苦,不忍再劳累他,便提议去小河边散步。两个人出了门,从出院门一直到穿过邻居们纳凉的街道,她是不会去挽他的手臂的,怕被邻居议论。他两次之后便知道了她的这种心理,虽则嬉皮笑脸地嘲笑她一番,却也不强求,而是改作了由他牵着她的手。 她很喜欢被他牵着手,其实如果问她最喜欢他身体的哪一个部位,那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喜欢他的手。他的手很大,但不是那种肥厚而臃肿的大,手掌和手指的比例很好,手背略有骨感,但是掌心却是干燥柔软,永远是热乎乎的,不像她的,总是冰凉。所以每次她的手一被他握进那种温暖的柔软里,她的身体都会有一种被电流穿过的感觉。 那天,他正牵着她悠闲地从坐满人的泡桐树下走过,她忙着向纳凉的人微笑和打招呼,人群里有一个郑家的姑婆,那是个嘴巴极厉害的女人,是周围几条街妇女们的“精神领袖”,她一看见他俩就大笑道: “哟,阿健回来啦!你看你一回来,这小媳妇收拾的漂亮的!这是领着小媳妇上哪去啊?” 她说的是纯粹的方言,平日里冰云知道她嘴巴狠毒,对她的话一概都装作听不懂,任她说什么也不去回嘴,这时也照旧脸上笑着,但心已气得直跳,正要把手从伟健手里拔出来,但还没等她抽手,那个人已随随便便地一插,便把它揣进自己的裤袋里,人也停了下来,大笑着,也用纯粹的方言说道: “姑婆,您纳凉呐!您要是能把我媳妇前面那个‘小’字去掉,这话听起来就让人畅意了。” 那郑家姑婆便更大笑起来:“阿健啊,难道你媳妇不比你小吗?小不止十岁呢,可不就是小媳妇嘛!啊?” 第32章 郑家老姑婆 冰云看着周围人要笑不笑的脸色,手指掐的死紧,“这只老鸟!”她在心里恨恨地骂道,脸上却笑成一派温良模样,亲昵地逗趣着隔壁东义媳妇怀里抱的小孩,一副完全听不懂的样子。一边听见一旁伟健认认真真地答道: “是呢,姑婆,从您这句话上,我就深知大小和年龄也实在无关了。而不管是被叫作老媳妇还是小媳妇实在也是没什么相干了。” 她逗孩子的手一顿,差一点没幸灾乐祸地笑出声来! 这姑婆比她的老公大一岁,民间惯常有“女大一,不是妻”的说法,伟健这话一方面讽刺她为老不尊,没大没小,另一方面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她是小媳妇,她就是老媳妇。她眼见着郑家姑婆的脸“刷”地一下阴下来,但不等她说话,伟健又笑道:“姑婆,其实这媳妇年龄大小又有什么打紧呢,只要自己的老公拿着当第一就行了,对吧?” 郑家姑婆盯他一眼,脸上都不知该气还是该笑了。伟健便无所谓地扯起嘴角, “不过话说回来姑婆,你说一场革命已革了我这地主狗崽子娶老婆的好时机,难道我还非得过后补一个同样被残害的老姑娘当媳妇不可吗?那谢谢您了,我可没必要为那场伟大买账!我听我妈说,当时您也吃了好老些的苦呢!” 冰云打量着那郑家姑婆的脸一黯,似是被拖入一种不堪的记忆,一只手轻轻抚上膝盖,叹了口气:“咱两家住一个牛棚。”旋即笑起来:“侬们也是为社会主义事业做过贡献的,修村水库、修大坝的时候,谁有侬们干的活累?侬们不怕苦不怕累,妇女也能顶半边天!”使劲拍了拍膝盖:“你姑婆这腿就是冬天下水库清泥泡坏的,这就是奖章!侬们修的水库现在还好好的哩!侬姑婆干活从来都跑到第一的!” “嗯,我知道,我妈老佩服您呢。姑婆干啥都是一把好手!心地也极好的呢,阿康饿昏了还吃过你给的土豆饼呢,那可是救命的。” 姑婆白他一眼:“康仔可比你讨喜。”挥了挥蒲扇又叹道:“小伢子细的像黄豆苗。也是你妈不会生,专赶三年自然灾害生崽,六七岁还细秧秧似的。” 伟健歪歪嘴:“细秧秧比我们都俊。我就没这福气了,我在农场饿昏的时候只被人泼过凉水。” “作孽的。”姑婆看他一眼,叹气道,“阿健呐,生意不要做太大啦,你姑婆会嫉妒啊!现在滚吧,别站这挡风凉,说些有的没的。” 伟健大笑,“所以我才不想把这孽一直做下去呢。我二妹已经嫁给家庭成分了,我现在就要充分享受我们伟大党中央的三中全会好政策,我这晚婚青年可比常人更渴望幸福呢!尤其想效仿您啊,您这性子爽爽利利,持家有道,心灵手巧,这是这十条街都出名的,我心里一直都希望我媳妇向您看齐呢!”那郑家姑婆就假装地瞪他一眼,然后“卟嗤”一下笑出来: “滚吧,臭小子,我看你油嘴滑舌也是这十条街出名的!赶快领着你、和你媳妇散步去吧。扰我们说话!” 伟健便夸张地躬了下身:“遵命。不过还有一件事姑婆,我建议等下次您看到我扯着别的女人散步的时候,再招开妇女议论会。扯着我这明媒正娶的媳妇就可以免了吧,啊?”那姑婆便立起身来,拿起她的蒲扇给伟健一下子,伟健也不躲,还是嬉皮笑脸地:“而且她穿得漂亮点您也嘴下留情吧,因为我喜欢啊,姑婆!”突然伸手扯住她,一本正经地:“我姑婆年轻时也是美人儿呢。就算穿灰蓝黑都是这十条街最美的大美女!”那姑婆不知是被这突然的扯手扯愣了,还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呆了呆,伟健已放开她,牵着她的手悠悠然走开去了。 走过去了,问她:“你听懂我们说什么了吗?” 冰云摇摇头。 他便看她一眼,随后爆出一阵大笑来: “小妖精,我看你是听得一句不落呢!” 她撇撇嘴不置可否,心下惊异他谈笑间便把她恨了好久的事情解决掉了。“以后这个老姑婆就再也不会讲我的坏话了。”不一会儿她就得意忘形地说道。 “也不见得啊。”那个人看着她的原形毕露:“因为以前她从未讲过你坏话,但是以后就不一定了。”冰云瞪着他,他便道:“她会讲:哎,你们说,那小妖精是怎么把纯朴的阿健迷了去呢?” “纯朴!”她嚷道:“那她该配一副一千度的老花镜了!” 那个人就给逗得大笑起来,“我这话的重点是在最后头部分呢,美人。” “你最后头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她忽然问道。 “我是在夸你呢——” “不是这个,是对郑家姑婆说的最后头那句,她为什么会呆了一下呢?” “你观察得还真是细致入微呢,我的亲爱的。”那人瞥她一眼,调侃道,看她不理,便换了副认真的表情解释道:“姑婆家成分也不好,说地主有点小,勉勉强强划了个富农,也是被贫下中农教育改造的对象。但姑婆年轻时也是爱美的人,那时候大家都穿灰蓝黑,她不喜欢,什么衣服她都喜欢拿红染料染一染,蓝的染了之后就变成紫的,灰的染了之后变成黑紫的,总之就是跟大家都不一样。后来这事不知道谁给告发到了革委会主任那,姑婆就受了批。可她也不是好欺侮的,当天她戴了条红纱巾,主任说她一个农村妇女,勉强被划成富农的教育对象,下地干活还带个红纱巾,地主阶级思想严重。姑婆怕了,但她的泼辣也不允许她就逆来顺受了,当即摘下纱巾,冲过去把主任桌上的一瓶墨水直接倒在上头,说:我把它染成黑色的,不,这是棺材色的,这不是地主阶级的色吧。从那以后姑婆就不染衣服穿了。” 冰云不说话,觉得好悲壮,蚍蜉撼树,螳臂当车,这些在人类眼中最卑微的不自量力,在蚂蚁和螳螂的世界却是一场山呼海啸的抗争。灰蓝黑打不倒郑家姑婆,打倒她的是告发者幽暗的人心。想起她前头的慷慨陈词,和后来说的不要把生意做大她会嫉妒的话,愈发觉得这个嘴巴厉害的老婆婆,实际是个“外强中干”的性情中人,她用她独特的方式统领着十条街妇女的话语权,焉知不是她在她不能理解的困厄中磋磨出来的平凡的智慧。觉得以后对姑婆一定要更加尊重才是。 “你在想什么美人?是在想怎么施个妖法吗?” 冰云这才想起他说的“重点部分”,立刻笑了:“靓仔,你被我迷了来吗?”若有若无地抛了个情意绵绵的眼神:“我要怎么才能把你迷了来呢?” “呃,你是在问我吗,宝贝?可是——”那个人做出一脸十分难以启齿的样子来:“这个还是等晚上回家再教,如何?” 冰云便觉得她又掉进他的陷阱里去了,恨得甩开手,那个人却已快乐而放肆地大笑起来。她奇怪他每次回家都会逗弄她和他吵架,而每次都能把她逗火了,自己则在一旁高兴地听着、看着,就好像没事人一样的,乐此不疲。她每每要下定决心再不上当,一定要装着淑女贤妇的样子,却没有一次能成功的。这个男人太可怕了,他太会掌握人了!她这样想道。 “你不用难过宝贝,”那个人又凑近了,把两只手握着她的手:“自打你一番谈判让我娶了你,我就知道你是个怎么样的人了。我很清楚你的肚子里是装了多少坏主意的,你不能再指望能在我面前装成淑女和大家闺秀的样子。当然,你在爸妈面前,和所有亲戚邻居面前还是装得的,也是装得很好的。” 她第一次这么被人赤裸裸地揭穿来,心里又急又恨,脑子里则匆匆地想:自己真的不是淑女吗?难道他竟是这么看她的吗?不,她是很贤惠的女人呢!她以后再也不要理他了!使劲地把手从他手里拔出来,管自快步地穿向旁边草木葳蕤的河堤小径上去了。 身后的人也不追她,直等她一个人在河堤上坐了有十分钟了,他才踱着步儿走过来了,在她身边坐下来,再不提刚才的龌龊,自自然然地讲起他小时候在河里摸鱼摸虾的趣事,她便又给逗得哈哈大笑了。 第33章 小姑亚凤 冰云总是能够被伟健逗笑,也许她以往笑的太少,也没有人逗过她,所以才觉得他说什么都有趣。但家里有一个人是伟健逗不乐的,也是让冰云玲珑不起来的,那就是她的小姑亚凤。 亚凤有一副小巧玲珑的身材,尖尖的小脸,五官紧凑地表现着一种细致的好看,她少言寡语,整日的低着头做事,尤其伟健回来的时候,她就更加不声不响,好像很怕他似的。可在冰云看来,伟健对她很好,比对她要亲切得多,说话向来语气温和,叫她的时候都是:“二妹——”怎样怎样,那种浓浓的手足情让人羡慕。 亚凤虽是伟健的妹妹,但整整比冰云大十岁,所以从没管她叫过嫂子,所以她便也称呼她的名字吧:亚凤。 亚凤的婚姻似乎不大幸福,是个常住娘家的媳妇,她好像觉得结了婚的女儿再常住娘家就不太应该了,尤其娶了她这位嫂子之后。所以每天都抱着少说话多做事的态度在忙忙地做着家务,对她更是客客气气的。冰云看她活得无比认真而执着,带着一种悲苦的、好像生活殉难者的姿态,对着她的不幸,就那么熬忍着。这种姿态就让她怎么也“戏”不起来,她从亚凤身上总能看到自己从前的影子,她可以游戏现在的自己,但她不能游戏过去的自己,所以,她尊重亚凤。 如果把结婚之初她和伟健的外出旅游叫做度蜜月的话,那么蜜月之后她踏进家门,迎在门口的便是小姑亚凤和她的女儿毛毛。她对亚凤的丈夫没什么印象,虽然她猜她结婚的时候他应该来过。 亚凤很瘦削,有着典型的南方女人的纤细和柔弱,连说话都是柔柔的,冰云就总想:做她的丈夫应该很舒服才对。可是,她却不幸福。毛毛是她的大女儿,今年六岁,她还有一个小儿子,今年三岁,但她每次回家来都只带着这个女儿,起码这半年来,冰云还没有看见过儿子。 女儿是个漂亮的孩子,但有点畏怯。小姑迎在门口,说给她的第一句话是:回来啦。她答应着,高兴地拉住她的手,但亚凤似是无意地抽开了,因为她抽回手,推推她的女儿说:“毛毛,快帮舅妈拿东西呀!” 在那以后的日子里,小姑和她的女儿便成为冰云新生活长链里的两个环,因为她很少回家,回去之后也是住不上几天便又回来了。夫家的家境好像不好,丈夫,用伟健的话说:是个草包加混蛋。婆婆重男轻女的紧,都说“母凭子贵”,但亚凤好像没有这种幸运,一女一子并没让亚凤有个“好”生活,相反,婆婆和丈夫都只喜欢儿子而不喜欢女儿的态度,让亚凤十分疼痛和憎恨,她鼓着一口气似地爱护着毛毛,不想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但毛毛却好像被她爱护得更加性格畏怯了。 亚凤在二楼有一个房间,常常就无声无息地呆在那里面,不呆在那里面的时候,除了吃饭多数是在忙着做家事,呆在那里面的时候则多数是在编织——钩一种花边、桌面、以及其它的东西。原料是像缝衣服的线那么细的一种白棉线,而冰云看过的她最大的工程是一个床罩。 那么细的线和那么大的床罩,它们的比例直让她望而生畏,可是亚凤好像一点都不怕,细细的钩针挑着细细的线,在她的指尖上飞舞,她长日累夜,一个花一个花的积累,最后会勾连起一个巨大的床罩。冰云到她房间的次数不多,因为亚凤似乎并不欢迎她,而她每次去的时候,她则一定是在编织,或者说在“钩”她的工艺品。冰云奇怪她不喜欢住在家里却又为何要如此热衷地制作这种家的装饰品呢?她这才猜到唱机上、冰箱上、以及家里那些所有家具电器上的帘子,一定都是出自她的巧手。那些钩好的论打的工艺品被放在一个小包袱里面,她并不拿回家去,冰云就奇怪她究竟是要做什么呢?直到很久以后,她才知道,那些是可以出售的商品。 而亚凤对于她的态度,也只消一句话就可以全面概括了——好像没有她这个人似的。她就呆在那个小小的房间里,呆在她自己的生活里,而这个生活与她毫不相干。尽管她们在一个桌子上吃饭,一个屋檐下睡觉。她不对她表示友好,也决不不友好,还是那句话——没她这个人。她这个人不在她的生活里,她的生活是孩子、钩针、线,以及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的一些东西。她就像穿了一件隐身衣,奇怪地隔开了她与她的世界。 对于亚凤对她的这种态度,开始的时候她真的感觉无所适从,她们同处一个屋檐下,转来转去地碰面、吃饭、睡觉,却生冷的如同陌生人,不,还不如陌生人,因为陌生人就不会在意,也不会不舒服了。她不懂这种客气的、拒人千里的态度的情感源头是什么,她婚姻不幸福,她很同情,她并没有排斥她啊!她也很喜欢毛毛,尽管她并不是一个多么出色的孩子,爱哭,黏人,但也胆小听话,乖巧懂事,对她这个舅妈也还算喜欢。当然,这主要源于亚凤不干涉这样的喜欢,而有糖果的大人也都是好大人。 孩子缠她的时候,亚凤通常会说一句:“毛毛,别缠大舅妈,出去玩去。”至于孩子走没走开,她似乎就不大在意了,除非她真的“缠”人了,她反而不说话了,只拿严肃的眼睛盯着她,一直到那孩子闭上嘴,或者撇着嘴,乖乖地退到一旁去。她有时候看着那爱哭的孩子眼泪汪汪地被盯得退到一边、或者跑回房间,心里实在不好受,可也不想干涉妈妈管教孩子,因为成长真的需要规矩。 不仅亚凤对于她是这种态度——没她这个人。她发现亚凤好像希望她也拿这种态度对她——没她这个人。 没事的时候亚凤就静静地呆在她的小房间里,谁也不知道她怎么会呆得那么老实,那么久。她的话少之又少,而且讲出来总是细声细气的,还有就是:冰云从来没见她笑过。她永远是忙碌的,走路总是匆匆地,又快又无声,好像一个忙碌的影子,无声地穿过厨房、客厅、楼上楼下……尤其伟健在家的时候,更是这样。可是冰云却感觉,即使她匆匆地穿过客厅回房去了,她却依然是留在客厅里的,因为一旦有什么事要做的时候,她马上就能出来,她就像上帝的眼睛一样无所不在,在她和伟健旁边,在她和公婆旁边,甚至在她和毛毛旁边。 第34章 姑嫂 若说婆婆和儿媳妇是天生的敌人,冰云还能理解的话,嫂子和小姑也是敌人她就不太能理解了。但后来她知道了。 那一次,也是伟健回家来,因为工作原因,他的作息时间和常人不大一样,是典型的晚睡晚起,所以每次他回来时,冰云也会陪他到很晚才睡。公公婆婆是典型的早睡早起,基本九点钟一到就回房睡觉了。而只要伟健在家,亚凤也会早早回房。 那天,她和伟健看完了四集《上海滩》已是半夜,客厅里只剩下他们俩,电视机里节目终止的彩色圆圈一出,冰云立刻就闭着眼睛“睡”着了,她想的是:就算不抱她上楼,他总会好言叫她吧?结果却是:他把她扛起来,穿过客厅,踢开门,直接丢到外面的地上,然后拂着手说:“小妖婆,我是不会抱你上楼的,今天你就在这睡吧!” 她斜眼抛了几个媚眼,那人绰着手无动于衷,她叹了口气,自说自话:“狐狸精今晚好像没来。我明天就去喜欢许文强。” 正准备拉门进屋,那人突然从背后抱住她,低声道: “程程你好吗?” 她忍不住“扑哧”一下笑出来,把风景全煞光了。身后的人松开手,把她扯转身来,歪着嘴嘲笑道: “所以我就说,小妞,你是根本装不了大家闺秀的,你还是只当你的山野小狐狸好了。”一双土匪眼看着她,就好像把她这一辈子都看透了似的。 山野小狐狸?狐狸都是山野的,难道还有大城市的狐狸吗!她抬头看一眼满天的月光,突然想干点什么坏事:“相公,我们拢火烤肉吃好不好?” 那人看着她,惊讶得一只嘴角扯了扯,扯得半边脸颊都动了,好像他真的看到一只狐狸半夜成了精但又完全不能相信似的: “小娘子,你这是突然想起了刚变成人型的时候怎么吃烤熟兔子的时光了吗?” 看看这称呼,真上道啊! 这次她一定要吸取教训,绝不笑场!她不说话,45度仰望月亮,一副不吃到烤肉就要对月伤感的模样。那人眼睛眯了眯:“那么你现在准备去哪儿逮一只兔子?或者干脆就打算用你的狐媚子手段,上村东头骗一头山羊来?再或者,是去村西边小河里把一条鱼骗上岸吗?” “不用的!公子。”她马上转过头:“这村子里头有一户周姓人家,是极和善的,他们家的门从来不上锁,一只冰凉柜子里也装满了好吃的,我们随便拿点就能吃饱。呃,就随便拿一点点儿——”她用两个拇指掐着半个小指肚,比量出一小块肉肉,殷勤道,“可行?公子?” 那个人斜眼看着她的小手指头,强忍着他所见的贪婪与邪恶:“好呢。好吧。冰凉柜子!我真该向老天爷感谢这善良的人家!那么现在应该是你去偷东西而我去墙角根生火了吗?”扯起一只嘴角:“那你可得小心别碰翻了盆子,踩到老鼠夹子,以及被主人家逮到。”歪了歪嘴,提前幸灾乐祸:“真被逮到了,也别指望我会救你,我会直接剥了狐狸皮送给主人家做毛皮领子。” 冰云便轻蔑地瞥了个放心的眼神,昂首阔步地进屋“偷”东西去了。 伟健墙角根生好了火,烤上了肉,但要求冰云必须表演一个节目,否则就不给她吃。冰云便绕着篝火,活色生香地扭了一段东北大秧歌,伟健差点没笑岔气了。冰云借着火光看着那个强压着声音大笑的人,觉得这个人有时候真是有些太好哄了,他这么纵容她,难道不怕她得寸进尺吗?忙诚心诚意地把他递给她的烤肉先送到他嘴边,那人看她一眼,好像分明知道这是虚情假意,但又分明很满意似的,张嘴咬了一口,说道:“行啦,赶快吃吧,口水都淌到地上了!” 冰云一面满意地吃着烤肉,一面往火里扔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鸡蛋,荸荠,菱角,莲藕……因为她说她不知道这些东西烧着吃是什么味道,所以都要试试,伟健也不管她,因为他分明地发现这不是一只狐狸精想起了以前烤熟兔子吃的时光,而是这小妖根本就没有生火烤过东西吃,所以才会这么兴奋到眼睛放光。 他是什么都烧着吃过的,下乡插队那会儿经常挨饿,更没有肉吃,所以一切能逮到的动物就都会成为大家的腹中餐,包括田里的老鼠、青蛙、蚱蜢,树里扒出来的虫子,松鼠窝里刨的坚果。他和大鹏一起研究出很多逮动物的招数,比如用网子捕斑鸠,用弹弓打山鸡,用烟熏老鼠……他觉得这里面最笨的就是山鸡,它长着一对翅膀,见到人却不是赶快飞走,而是蹲下藏起来。所以人一旦掌握了这个秘密,往往一颗准头好的弹子,就能打晕逮到一只。而最难逮的是黄鼠狼,它非常狡猾,老乡们对它也深有忌讳,如果不是祸害了人,基本没人逮这种东西,因为肉也不好吃。当他满不在乎地把这些趣事当调料讲给篝火旁的人听的时候,那个人先是对吃老鼠皱紧了眉头,继而又给笨山鸡逗得哈哈大笑,最后则胆颤心惊地说黄鼠狼会迷人,说她邻居家的大娘小时候就被黄鼠狼给魂迷丢了,爹妈请人跳大神才找回来,要他赶快不要说了,因为 “它”会听见的! “那你们不是一类吗?”他瞥着她:“你放心宝贝,我是不会被迷走的。因为一个人不可能同时被狐狸和黄鼠狼迷,就如同你的一只脚不可能同时踏进两条河流一样。” 冰云便觉得这个人实在可恨,莫说平日,就是他嘴巴里塞满好吃的烤肉,都不能妨碍他打击她、挖苦她、奚笑她。 有愿意嘲弄的,有满不在乎的,有巴结讨好的,有假装上当的,对着明月、篝火,就着美食,听着笑话……俩人叽叽咕咕地闹到很晚,兴致到打扫战场时依然和“一鼓”时一样高。可就在伟健熄灭了火,并谨慎地去检查周围有没有被风吹走的遗落火星时,冰云无意中看到一件事,让她高兴的情绪一下子跌落了——她无意中转过头,月光在火光熄灭了映照之后变得分外清亮,她就在那清亮的月光中,看见亚凤站在窗前,望着院子,不声不响。她这一看的瞬间,那半扇窗帘随即放下了。 “怎么了?”检查火星的人转回来,照她脸上掐一把,她伸手一摸,果真一手黑灰。 “窗子上有好多个月亮。”她仰着头,说。她觉得亚凤应该不希望她看到她,不然窗帘也不会放那么快了。但她这种窥视也十分不友好,她也一下就感到了。 抹了她一脸黑灰的人居然听到这么像人类的回答,简直不能相信。 “小妖,这是一顿烤肉让你成功变人了吗?” “嗯呐。”她拉开门,不想多话。 “那我应该早一点烤给你吃啊!”那个被她扯进屋的人立刻压低了声音,却没有停止逗弄她。 第二天,趁伟健没走,冰云提前腌渍了鱼、肉,准备了小菜,说昨晚看完电视,她骗了阿健一顿墙角根烤肉,觉得好吃,所以今天再哄一顿给爸妈尝尝。伟健还特意用铁丝编了个烤肉架。可冰云去叫亚凤时,那人却手里钩着针线,说那会儿吃了块点心,不饿,你们弄吧。 直到公公婆婆都出来了,她和毛毛又一起去叫她,她才出来了。把冰云递给她的烤肉给了毛毛,说她吃不惯这种烟熏火燎的东西,叮嘱毛毛也要少吃,吃多了会肚子痛。吃了伟健给的一块烤红薯,和她的父母、哥哥说了几句话,说还有钩活没弄完,着急交,便回去了。 虽然她把对毛毛的叮嘱说的温柔细气,冰云还是能隐隐地感到她话里话外的另一种情感:一种极其克制地嫉妒。 这种类似阴郁的感情让冰云十分吃惊——亚凤看不惯伟健对她好。不是看不惯她,是看不惯伟健对她好。可能这个世界真正希望你过的好的,只有你的父母。成了婚的兄弟姐妹,如同各自构建了自己的世界,浅浅的交集尚可,一旦界限模糊,和睦只是自欺欺人的假象。亚凤对她不是客气,她只是用客气的方式把她排除在她家之外。并用一种奇特的方式告诫了她。 第35章 婆婆的规矩 从亚凤这吸取了教训,对于家中的另一个女人,冰云更是避讳的小心翼翼,决不让她有机会生出她和她抢儿子的错觉。她一直觉得婆婆对她有些严苛,若伟健对她好给婆婆看见,她相信她的嫉妒里可不会像亚凤似的还会加一层克制。 婆婆是这个家精明的管家,家中一应的大事小情,规矩方圆当然都是她说了算,而在她的理家法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能节约的地方,就决不能浪费。比如洗衣机的使用,她的法则是:只有洗大件的衣物才可以用,比如床单、被子、窗帘、毛毯等,而衣物、桌布等小件物品,则都不在使用之列。她认为洗衣机既费水又费电,费洗衣粉,衣服还有可能被绞坏,不如手洗。 冰云本来在结婚之前也没用过洗衣机,大件小件都是用搓衣板洗,所以这个规矩被她大声地说过一次之后,她就再也没有逾越过。但是有人可不想遵守这规矩,他想打破它,那个人就是伟健。 伟健原不知道有这规矩,有一次,他回家来,换下脏衣服,冰云照例拿到院中水池旁清洗,正好前两天下雨,她和公公婆婆的衣服也攒了一些没洗,趁他在楼上休息,她就在楼下洗衣服。她洗了一会儿,那个人出来了,站她旁边看了一会儿, “怎么不用洗衣机洗呢?这么多。”他问道。她说不多,很快就洗完了。“这还不多!用洗衣机多省事啊,一下就洗完了。”他费解道。她便笑了,说用手洗更干净,而且今天阳光很好,晾起来一会儿就干了。那人便撇撇嘴,进屋去了。然后没过十分钟,她便听见他在屋里大声叫:“阿云,阿云——”没好气的。她赶忙跑进去,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你什么时候能洗完?”沙发里的人看着她,口气极是不喜。她看了一眼,公公婆婆在看电视,亚凤在一旁钩花边,毛毛正嗦着一根冰棍扭股糖似的扭在沙发里,用小孩子独有的方式享受着她的甜蜜时光,她看不出谁惹他了, “半——半小时。”她勉强地说了个不长不短的时间,看着他的脸,揣测他发火的缘由,可根本猜不出他为什么突然就不高兴了:“你想要我干啥?我先帮你干。”她小心地。 那人黑着脸:“我好容易回趟家,你不陪我呆会儿,却跑到院子里洗衣服,你是啥意思?我重要还是衣服重要?”她给训懵了,正要说我不洗了,陪你。那人又道:“洗衣服不能用洗衣机吗?那给你买洗衣机是干啥用的?”她这会儿好像知道他要干啥了, “我不洗了,”她懦懦地:“我以为你睡觉了。我去给你做好吃的——” “我们家的洗衣机是全村子里最好的,双筒带甩干,谁家都没有,你不用,是笨还是傻?”那人瞪着她:“机器又用不坏,电费也用不上两毛钱,那么一大盆衣服不用洗衣机,让邻居看见还以为我欺侮你呢!”她赶忙说不是,说就是觉得天气好,阳光很透,那人打断她:“以后要大大方方地搬出去用,知道吧?日子好了就得过出好的样子来,妈年轻的时候还去小河边洗衣服呢,用棒槌敲,你也准备去呀?我用不用给你准备个新棒槌?” 她低着头不作声。 “碰见天气不好的时候,邻居有不好晾干的衣服,你也可以帮忙甩甩干,要好好和邻居相处,别小家子气似的,放着好东西不用,郑家姑婆会笑话你。”她低着头,使劲咬着嘴唇。“你听见没有?我说话你都答应一下啊!”可还没等她答应,那人已挥手道:“去去,出去洗衣服吧,不愿意看你!下次脏衣服我不拿回来了,酒店有洗衣房,服务员能帮忙熨好,不用你洗了。” 她急了:“我愿意给你洗——” “那还站在那儿,把洗衣机搬出去啊!” 她跑去搬洗衣机,刚掀开苫帘,那人几步走过来: “真是笨死了!这下边有轮子,一拖就出去了,你搬它干嘛。” “我怕把地面划了——” 那人瞪着她:“你还真是脑底有坑。这轮子是塑料的,地面是大理石的,你说哪个划哪个?”推开她,把洗衣机一拖拖到院里:“好啦,你自己洗吧。弄完给我拿点好吃的,真是气都气饿了!” “你想吃啥?我现在就去给你做!”她赶忙说。 “你做的不好吃。笨手笨脚的,啥也学不好!”那人还在生气,挺大的声:“我要吃妈做的辣鱼干。” 等冰云端着辣鱼干和五香花生米上楼,刚刚火气冲天的人正斜着肩膀倚在门上等她,一看见她,就撇撇嘴:“我演得如何?”她不说话,端着两只小碟子搂住他的脖子,使劲地亲亲。“哎呀,看看急的,看来我以后都不能说郑家姑婆了,”那人嘴唇碰了碰她的嘴唇:“一说她你就咬嘴唇,大庭广众地勾引我亲你——” 她就给逗得“扑哧”一下笑出来,觉得要讲玲珑,他才是大家,尤其在婆婆面前! 之后他说:你也别怪妈,老人家,从苦日子里过来的,省惯了。她笑,说不怪,因为她也一样。说她上次炒白菜的时候,习惯地想把白菜根留起来腌咸菜用,妈还说她了,叫她想吃腌咸菜就用好白菜,根和不好的叶子留着喂猪就行。 他大笑:那我上次回来吃的辣白菜根,其实应该是猪食对吗? 她便哈哈大笑,说白菜根腌好了其实比白菜好吃,有嚼劲,还有股天然的辣味。 他就拧了拧她的脸,说:对,不用在意别人的看法,该省省,该花花。然后给了她一沓钱,让她买白菜根。她当然知道不是真让她买白菜根,她觉得他们说的话常常都不是字面本身的意思,但总能奇怪的心照不宣,懂的都懂。 【ps 月底发福利,怒更1万字。提前祝福祖国母亲生日吉祥,愿我的国,我的家繁荣昌盛,我的兄弟姐妹好运连连!马上要开始推荐了,与我相识于微末的、正在看文的你们,要不要点个催更呀,再更8000!】 第36章 生活也需要磨合 冰云和伟健逐渐了解,包括彼此的缺点和过去都粗浅地知道一些了,因为这种顺序被倒置到了婚后,大概因为都明知道已经没有退货的选择,所以两个人都很大度地接受了倒也没觉得怎么难。 对于冰云来说,他们本来聚少离多,他半个多月才回来一次,怎么对他好都不过分。而且,她远离故乡亲人,结婚半年多,她所有类似甜蜜、心安的感觉,基本就是这个丈夫给她的,她还有什么理由不对他好呢。 她也有烦恼,但比之以前少多了。她拿出傻劲与实诚来对付她婆婆的霸道挑剔,公公的审视检测,小姑的客气不接受,她有时候都觉得听不懂他们叽哩呱啦的说话倒是一种幸福,因为这样,他们才相互都有了一片可以逃遁的天空。 有一次,她刚走进厨房,就听见身后伟健说:“妈,您这样是干嘛,这和骂聋子哑巴有什么区别?她做的不好,可以说她嘛,这样才能够变好,对不对?您这样骂她她也听不懂……” 她不听了,其实她很多时候知道婆婆骂她,只是她不懂骂的是什么,就干脆只当没听见。她们原本就有太多的习惯与见解不能相融,如果再不让她去偷渡一下,发泄一下,那不是要崩溃了嘛。有一次她故意学了一句骂人的话去问伟健是什么意思,伟健就笑着告诉她:你学得不对,没有这句方言。然后低头亲亲她,说要学习方言,以后跟他学。她很奇怪她总是能听懂他说的方言,即使不完全听懂,也能猜懂意思。可能,就是因为他不骂她罢! 他也有奇怪的、让人无法理解的习惯,可是她觉得那些都不算什么了,跟他不让婆婆骂她比起来,真的不算什么。比如他洗脸,一定要把毛巾扔在水里,把香皂抹在毛巾上,来回搓脸搓脖子搓手臂,他说这样才能洗干净。于是他的毛巾夏天一不小心就会馊掉,冬天又潮乎乎的没法晾干,而且永远没用多久就又旧又硬了。这时候他便会用她的,他永远会挑卫生间里最好的毛巾用。 可是她不喜欢用湿毛巾擦脸,不喜欢那种水拉拉冰凉凉的感觉,她喜欢毛绒绒干爽的感觉。但是没办法,因为她无论怎样告诉他:粉花毛巾是她的,蓝花的才是他的,都没用。他只会捡他觉得好用的用。而经他那样用过之后,再怎么洗,晾干的毛巾都会像一条张牙舞爪的咸干鱼。即使她再放一条新的,也很快就会成为旧的。所以他们的卫生间里永远都没有一条又干又软的毛巾能给她擦脸。 她被弄得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去供销社买了一条像手帕一样小的小方巾给自己用,可能因为太小,他不用了。她也终于有干毛巾可以擦脸了。 但有时候她反过来想想,她的这种习惯在他看来可能也是无法理解的,他就嘲笑过她是小猫洗脸,说恨不得用爪子沾着唾沫抹抹就当是干净了。 冰云不理这种论调,她就喜欢小猫洗脸,她看过亚凤的毛巾也是干的呢。但公公的洗脸方式和伟健一模一样。所以她觉得洗脸方式分男女,洗澡也是。 她冬天不爱洗澡洗头发,估计在伟健看来也是不能理解的,因为他每天都要洗澡。可她觉得夏天还好,每天洗澡又舒服又凉快,可冬天吗,她嫌冷。既然他十天半个月回家一次,那她就十天半个月洗一次好啦。洗过之后,就像一阵风一样冲进被子,即使这样,她也因为要先擦干身体,擦干头发,搽好润肤霜,而被冻得手脚冰凉,浑身发抖。虽然有他的被子里是暖暖的,可是她的头发还是湿淋淋的,躺着会把枕头弄湿,坐着会把睡衣弄湿,如果钻进脖子里粘在身上就更加难受。即使用炭盆烤着,她也心惶惶然。因为她非常害怕用炭盆,觉得不安全,怕哪下一不小心头发落在上面怎么办,或者烤着烤着人睡着了脑袋跌在上面怎么办。总之她觉得这个有着明火的盆子是十分危险的,即使不着火,也容易产生一氧化碳,她一个人的时候从来不敢用。 她见惯了家乡的火炉、火墙、地龙、大火炕,那些都是连着烟囱的,木柴在里面烧的旺旺的,但是没有明火在外面,整面墙一热,即使外面冰天雪地,屋子里也是暖烘烘的。不像这里,大冬天的,屋子里比外面还冷,阳光成了取暖的主要能量。她的手在家里都没生过冻疮,但是在这十二月还下雨、树叶子还绿着的南方,竟然生了冻疮!所以如果伟健在家住两晚,第二天她就断不肯再干一遍这“蠢”事,因为——昨天才洗过嘛! 后来,伟健买了一个电吹风给她,还有一件像毛巾被一样厚的睡袍,但是她最恨的还是:冬天洗澡! 冰云曾在某文摘上看过一篇报导,说国外有一对夫妻,他们起诉离婚的理由是,他们挤牙膏的方式不一样。老婆总是从下面开始挤,而丈夫总是从上面开始挤,他们试着磨合了好多年,最后:fuck,不想忍了! 因此冰云十分感激伟健没有嫌弃她冬天不洗澡,决定对他的臭毛巾也听之任之,随他去吧!多大个事啊! 他们都在彼此适应,包括婆婆,对于家里突然多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她觉得这厉害的地主老太婆已经算是给她最大限度的容忍了。反正她俩又不是两口子,她既不能打架,也不能顶嘴,所以也随她去吧。 冰云不知道在她看不见的地方,还有一种磨合,在悄悄进行。 【ps:月底的福利,怒更一万字,嘎嘎,看书的帅哥美女,点100个催更,我再加8000吼】 第37章 和自己握手言和 在农村,日常的生活用品多是从集市交易而来,冰云住的村子逢九为集,差不多十天一集,隔壁村则逢五为集,都按农历算。两个村相距不远,所以有买卖意愿的人,基本四五天就能集中交易一次。 冰云以前没赶过集,家乡是以林业为主的资源型城市,面积大,人口少,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建设时期,优质的木材生产也曾让那里十分优越过,贸易都是靠国营商店。有副食商店,百货商店,粮食则是在粮店供应。偶尔在商店门口会有一些百姓的自由交易,比如一些自家产的蔬菜,肉蛋。一个区就是一个林业分局,一个林业分局就是几个大木材加工厂,人们大多是这些工厂的工人或工人家属,所以尽管她从小吃过不少苦,却是没种过地,也没赶过集,对这种日常以农历计时的日子也觉得有趣。 这天,冰云去赶集了,亚凤去集上领了钩花边用的线,交易了勾好的活计,就自己先回来了。进了家门,周老爷子正坐在门口喝茶,便问:怎么两个人去的,一个人回来了。亚凤便说,人家还要逛呢,我可没时间陪她。逛集就得花钱,我没她有钱!老爷子看她一眼,说:有钱会花是好事。 “她花的那是她的钱啊?那是我哥的!”亚凤不屑地。 “你哥的钱给她了,就是她的了。”老爷子慢慢地喝茶,“她能把钱花明白,是你哥的福气。” 亚凤愈发不屑,虽不顶嘴,却是一脸“她能嫁给我哥才是福气!”的鄙夷。老爷子世故的双眼自然把这一切都看得真切,放了茶杯,把她叫进屋,关起门来,说现在趁媳妇不在家,当着你妈的面,咱们自己说说老周家的规矩。 “你哥三十好几娶了这么个年纪小的媳妇,我和你妈一直担心她没规矩,现在看,人家的寡母把自己的女儿教育得很好。倒是你,你心里暗着怎么想,我管不了,但你没规矩,没礼貌,我就得管了,我不能让儿媳妇觉得我老周家的女儿没教养。” 一旁的老太太不明就里,但一听也知道是闺女哪句话说错了,忙插话想打个圆场:“这又怎么了,二凤你不是和阿云去集上了吗?” 老爷子不理这想打圆场的,继续看着亚凤: “她年纪比你小十岁,你不叫嫂子,我不强求。但她嫁了你哥,进了周家的族谱,就是周家的长媳,你爸没封建到说要长嫂如母,尊卑有序,但你该有的礼貌、该有的尊重得有。人家把女儿养大了,千里迢迢进了咱们家的门,不是来受挤对、吃下眼食的。咱不说别的,从她进门,她倒茶,向来是倒全家人的,连毛毛的份都有。你倒茶,向来就两杯,我和你妈的。你每次少的那一杯,少的是你做小姑子的德行。她不说,不代表感觉不出来。我不说,不代表我看不见。 “你刚刚说她赶集花的是你哥的钱,那我问问,她有没有一次赶集少过你孩子的零嘴儿?给自己买东西,哪次少了你一份?她和你哥的感情好,那是你哥的福气。你哥给她钱花,是她值得。她能花好,是她的德行。她不花攒起来,你也说不上。这婚事有多少人在等着看笑话,你不能是其中一个。听你哥说,那孩子家里穷,孤儿寡母,无依无靠,但我看人家大方的很,没把钱看得死死的。倒是你,嫂子进门这么久,你给她买过一分钱的东西吗?” 亚凤低头不作声,老太太赶紧道:“行了,快去做饭吧,你爸饿了。” 事后老太太偷偷和亚凤问了缘由,发现这老头子好像连她也一起说了:周家的长儿媳,不是来吃下眼食的。亚凤哪敢!这不就是说她嘛!不过他最后一句倒是实话,日子过不好,只能让别人笑话。自家的日子得自家过,自家的儿媳妇还得自家护着。 冰云是不知道这些的,她自己也有一件事,是要和自己和解的。 《陀螺》出版了。 就是她踏上火车前寄出的那篇小说稿。 这是她做梦都想不到的。 书是母亲寄来的,新年以后,母亲寄来一个包裹,里面是一些家乡的土特产,中间还有一本书,十位青年作者合出的一本中短篇小说集,书封的名字就叫《陀螺》,也是其中一篇小说的名字,作者:刘梦,就是她。 母亲在信中什么都没提,但书的前言中简单介绍了出版背景,大概就是时代发展,百家争鸣,涌现了很多新人新作,为了鼓励青年人的创作热情,出版社和月刊社联合出版一套小说丛书,以飨读者…… 她久久地看着书籍彩色的封面,铅字的印刷,完全厘不清心里在想什么。一份模糊的酸楚,一片凝住的空白,一阵流泪的冲动,一丝冷冷的憎恨……她的手指轻轻划过崭新的书页,这是多么迟的到来,迟到得不知该高兴还是该悲伤,迟到得不知道是幸福还是痛楚,迟到得让她不敢问一个问题:假如它提前半年到来,她是否还会踏上远嫁的路途?她不敢问,这一个问题。 刘梦,她取了这样一个笔名,也把梦留在了那个点上,于她,是埋葬昨天的自己,于它,是诞生不知的未来。而不管未来怎样,她都将不再是她。可如今,它却又回来了,同一个故事躺在她手里,躺在她手里的已是一本装帧精美的书。她忽然就有一种不相识的感觉,就如同,和今天的自己。 冬日的橘园异常萧条,她漫步在那一排一排的灰棕色树干间,任着性地把心飘在冷风里。四周寂静,恰适孤独,她慢慢地走,橘园到了尽头,田野开始以新的姿态绵延伸向远方,在一种无声无息的伸展里,诉说着一种贯穿生命的力道。 她转过头,身后是树干交错的空间,她再转过头,眼前是一望无垠的冬日旷野。她站在那窄窄的垅上,再分不清哪里是前哪里是后。她的确就是上帝手中的那粒骰子,怎么抛,落地时是哪一面,根本就不是她能决定的。 看来她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读书是一点儿都没有错的,当上帝用书开启了人的眼睛,却又把人生关上大门的时候,遥望窗外不会更痛苦吗? 伟健也看到了这本书,但并没有细看,她也没说什么。他翻了翻,看到刘梦的名字时笑了:“刘梦,这个名字有意思。和你是一家子呢!”她也笑了:“那是五百年前了。” 【ps:码字码到晕菜的我,和摸鱼等着下班的你,就问:能给我发个电不?能不?】 第38章 这个男人有点贱 生活并没有因一本书改变,毕竟人心的变迁远胜沧海桑田,可以瞬息之间,而从一个梦里醒来也只需睁眼。 冰云的生活真实而紧密,没有能容下一个旧日之梦的缝隙。就算有,也能让傻子丈夫折腾没了。 伟健不知道他爸妈、妹妹和媳妇的这种磨合,就算知道,也不甚了了。不像他,他和小女人的磨合,都是光明正大地让他妈不懂。 他不常回家,所以每次回家都很“会”欺侮她,他觉得这一定是他妈想看的。毕竟哪个妈不喜欢看着别人家的孩子侍候自己家的宝贝好大儿呢!于是他虚张声势地做着他纸老虎式的大丈夫,而她呢,也非常配合他,像一只小猫一样,对他唯命是从。慢慢地,他就发现了这游戏的额外好处:可以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不着痕迹地、公然地享受“偷情”的乐趣!这是他绝对没想到的。 其实说起来,他们家很传统,就算明面上破四旧破的一无所有,但那些隐藏的价值观以及族规族训早就刻在像他爸这一辈人的骨子里,并潜移默化地传给了他。他虽然也叛逆过,但内心还是受传统观念影响很深的,而开放的时代又塞了一波新潮的男女观念进他脑子里,比如:他回家来最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像电影中那样,把出来迎接他的老婆抱过来亲一下。但是,有老爸老妈在场,他就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也不敢。他要真这么做了,他老妈非背后拿鸡毛掸子抽他!于是这心思就改成了用眼睛“暗送秋波”。再比如:外国观念讲究的是女士优先,尊重女性,但中国观念讲究的是男尊女卑,于是他就改成了在他爹妈面前男尊女卑,上了楼去,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家里是一座三层的小楼,他结婚的时候把三楼做了精装修,爹妈住在一层,客厅饭厅和休息室也都在一层,亚凤和毛毛回来时住二层,那里还有两间客房,他的书房也在二层。三楼则全部是他和小女人的地盘,南北通透,两间卧室,一个客厅,一间活动室,一个衣帽间,一个卫生间,还有一个小房间空着,是留置的婴儿房。他爸妈不到三层去,亚凤和孩子也很少去,全家人的活动基本都在一层。他们是一个大家庭,他先是一个儿子,然后才是一个丈夫,所以一楼是他回家活动的主要场所,他也由此练就了当众偷着调情的本事,而且自觉乐趣无穷。当然,也偶尔有哑子吃黄连的时候,那一定就是小女人在故意使坏,比如这一次。 吃完晚饭,一家人坐在客厅里看电视,电视剧快要结束时,冰云端来了热水给公公婆婆泡脚,这样电视剧一结束,他们就能直接舒舒服服地回去睡觉了。伟健觉得在这一点上,小女人很是细心和贤惠,就像一个真的德容兼备的好女人一样,所以今天,他也要享受一下。 “阿云,给我也打一盆。”他说。 “哎。”那个人答应道,抛给他一个微笑,放下他爸妈的水和毛巾出去了。 “你不会上楼去洗吗?”老太太瞪他一眼。他笑笑,不作声,那个人已经打好水进来了,把水放在他脚边,温和地让他试试水温,问他可不可以。他试了试,很舒服,便伸进脚去准备好好享受一下。他设想的是:她会挨着他坐下来,安静地陪他把电视看完,然后上楼睡觉。不想她是蹲在地上,把毛巾铺在腿上,诚惶诚恐地等着他。他看她一眼,用眼神示意她到身边坐,她笑笑,摇摇头,他轻动嘴唇给了她一个意识中的亲吻,她立刻眼含笑意回了他一个,他便美得心花怒放,真想抱抱她!再次示意她到身边坐,她不坐,他这才发现她捧着毛巾蹲在一边的样子有点夸张,刚猜测她要使什么坏,就听她温柔地说: “还热吗,再加点热水吧?”伸手去水盆里试了一下,又把热水壶里的水添进去一些:“我帮你洗。” 他得意地靠进沙发里,可还没等他闭起眼睛来享受,已经感到水盆里的手不对了,她在抓他的脚心!他急忙抬脚去躲,但又不敢做的动作太大,她是背对着老爸老妈蹲着,身体正好挡住水盆,他们根本看不见她在这里使坏。他只好强忍着,拿眼睛瞪她,制止她,求她。她不理,更温柔地挠他的脚心,她的手本来就软,这时潜在水里,就像十条柔软的毛毛虫,爬遍了他脚心上每一块能痒的地方,他实在忍不住了,大叫着把双脚抬起来,结果水溅了一地,脚也踢在了她下巴上,老爸老妈瞪着他。 “烫死了!”他挽救他那声“哎呀”。 她马上站起来:“我去拿凉水。” “不洗了!”他生气地瞪她,她则用眼睛回敬。“毛巾给我——” “我帮你擦——” 他吓得马上缩回脚:“不用!” 她便美滋滋地笑了,示意爸妈在看他,把毛巾递给他,端起水盆走了,又拿了拖把来把地上的水擦干净了。 她出去洗他的袜子了,老太太生气地拿起身边的鸡毛掸子给了他一下:“混小子!你再敢在我和你爸面前让她这么伺候你洗脚,我揍你。”拿掸子头儿捅着他的肩膀:“你什么时候长这一身坏毛病的……” “妈——”他躲着老太太的“家法”哭笑不得。 “你瞪眼睛,你以为我们看不见,你还大呼小叫,”抬掸子在他腿上轻抽了一下:“你这老婆够好的,你说什么是什么,什么都依你,你还长毛病了……” “她使坏你没看见——” “你再讲歪理!”老太太虎起脸,举起她的“家法”来,“她能是故意烫你吗?你让她洗脚我不管,半夜三更要她起来做吃的要喝的我也不管,但你再敢跟自家的女人犯混,再恶声恶气地说话,看我揍你!”伟健急忙躲着站起来,伸手抓住老太太在他身上戳来戳去的掸子: “她刚才在挠我脚心!” 老爷子和老太太一愣,忍不住一齐笑起来。 “这是出去偷着乐了,你看着,一会准是笑咪咪地进来……”话音刚落,冰云进来了,一脸的阳光灿烂,手上拿着一双干净的袜子,看他一眼,眼睛笑了,伟健奇怪他立刻就知道她要干什么,马上很配合地让她“自自然然”地把袜子穿在他脚上。两人都没说一句话,她再没使坏,他也满意的享受,他纸老虎的大丈夫形象圆满地上演完成,但好像他们俩都心照不宣地知道。 他眼角瞥见他爸妈看他们一眼,笑着转过头去看电视了,心里便美的什么似的,觉得自己打了个全胜局! 第39章 这个男人又贱又坏 如果说伟健装纸老虎是比较“可爱”的欺侮人,那他还有非常讨厌的欺侮人,并且就是故意的。 他和小女人的卧室里铺着红地毯,当时结婚时为了喜庆,满屋都红彤彤的,过后也没有揭掉,因为全村他独一份,一时成了豪华的象征。但其实他不喜欢地毯,觉得不好打理,好在其它房间都没有,阳台也没有,他吸烟的时候多数会在阳台上,但有时候他就会选择在卧室的床上,背后靠着一摞枕头,身边躺着他的小女人。床头上有烟灰缸,但他的烟灰总会不经意地掉在被子上,地毯上。 再有,有时候,他和小女人会坐在地毯上玩扑克,输的给赢的剥栗子吃,剥瓜子吃,或者剥核桃吃……轮到他剥给小女人吃的时候,他就总是“笨手笨脚”地把果仁剥碎,果仁的碎碴和内衣就会掉在地毯上,当然,还有他的烟灰。尽管手边就有小女人准备的烟灰缸和垃圾盒。可是没用,它们总是会多多少少地掉在地毯上,等他们玩完了爬起来时,地毯上总是细碎地长满了灰色的、褐色的或者麦色的“雀斑”。 刚开始,他不是故意的,但后来就绝对是装作不是故意的。他等着她磨叨他、骂他、或者生气、吵架,他要看看她容忍的底线在哪里。 他发现古往今来男人和女人的关系其实就是互相的拉扯,稳固的婚姻关系不过是拉扯平衡了而已。既然有拉扯,那他当然要占上风,杨跃进被谢淑颖管的服服帖帖,就是因为他拉扯输了。大鹏家有趣,罗曼不管他,但大鹏应该算少有的好男人,两个人一对慢性子,不拉不扯,干啥都有商有量的,他觉得也挺好的,但是觉得很没趣。他觉得老婆就是用来逗着玩的,什么妻管严,夫管严,他都不要,能把她逗得含羞带怯,情不自禁,或者气急败坏,那才是本事。他等着看她生气,过后再哄呗,呆着干啥! 但小女人从不管他,也不生气,就好像也看不见那些难看的“雀斑”似的。她唯一做的就是,他抽烟的时候,她会把窗子推一条缝,但并不制止他,也不收拾地毯。他是呆在猪窝里也能睡得着的,这一点他非常自豪,他在上山下乡以及刚开始做生意的时候,把什么苦都吃过了,自觉这世界真再没有什么能难得住他的了。他总认为人这一辈子应该没有吃不下的苦,也没有享不了的福才行,所以他当然也不收拾,也不挑剔她不收拾。后来他发现,她是等他走了以后收拾,他每次再回家时,地毯已经变得干净无比,被子也会散发着阳光的味道。他这样做了十次八次十八次,小女人一次也没有说过,也没不高兴。 有一回他们玩完了站起来,他看着地上的“雀斑”,大声叹息:“哎呀,又弄地毯上了,真不该铺这鬼东西!” 正在整理床铺的人转头看一眼地毯,笑了:“没事的,明天扫扫就干净了。” 他看一眼周围干净的地方,假装蹲下身去,想用手把 “雀斑”收起来,但是经他用手拂过的地方,“雀斑”却钻到更深的地毯深处去了。“好难弄,你每次怎么弄干净的?”他有些泄气地。 “没事的,你不用管了,快来刷牙洗脸吧。”小女人站在卫生间门口:“回头我慢慢收拾。” 明明可以避免的事情她要慢慢收拾?他看着她:这女人很笨!他得出这个结论。说他一句不就完了吗。不过说他一句他也未必听这倒是真的,不和她唱反调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呢!“我要看看你是怎么收拾干净的。”他道,假装好奇地又用手拂了拂:“这一碰就都钻进里面去啦!” 那个人看他一眼,大概觉得他这么好奇,她应该尽量满足他,便放下了挤好牙膏的牙刷,转身出去,不一会拿进来一把小刷子,一个小簸箕,水盆,抹布,还有一只小纸盒,一张报纸。他看她蹲在地上,先用刷子把大的碎屑刷进簸箕,又用干绒布掸擦一遍,地毯一下就干净了,起码他看着很干净了。但那个人似乎并不甘心,歪着脑袋,各个角度地把地毯看了看,然后卷起报纸来,把小纸盒挡在前面,用嘴巴把那些坚决不肯出来的“雀斑”都吹出来,然后又把绒布沾湿,开始飞快地擦拭那块地毯,他不等看完,心里的鬼就受不了了,伸手把她拉起来: “不要擦了——” “再擦一下就很干净了——”那人手里拿着抹布,还要蹲身去擦地毯,他就扯住她,低头堵上她的嘴,心里觉得自己真是个小男人!他怎么这么坏、这么欺侮人呢!她的底线在哪儿也是他老婆了,他干嘛还要试探她?就算她以后会像别的女人一样唠叨他、骂他、管他,随她好啦。“我以后不在卧室里吸烟了,在阳台上剥栗子给你吃。”他低声说,怀里的人歪着脑袋把他看了一眼: “那今晚我们睡在地毯上吧!” 那天晚上他们真的就睡在地毯上了,是比往日更疯狂的春夜。 事后他抱着她问她:“地毯那么难扫,你怎么不说我呢?” 小女人就趴起来,把他看了看,又软软地趴回他怀里:“你听说过嫁狗随狗吗。”他伸嘴去咬她,那人就一脸鬼黠地搂住他:“老公,我的能力只够买牙签和挖耳勺,不够教看图识字了。”他当时光顾着把她抱上床再一次胡闹,根本没深想,过后想想这小巫婆好像是在讽刺他,说她没法把他从幼儿园的讲卫生、学吃饭教起。比如饭前洗手,和不随地大小便;比如自己吃饭,不掉饭粒。 这个小坏蛋,这么够回味的话,亏她想得出来,他不就是让她喂他吃几次宵夜嘛! 他老妈只看到她半夜三更做吃的就以为他欺侮人,那他耍赖皮让她喂他吃又算什么呢?——他既然都饿得睡不着了,当然也没力气拿筷子拿匙子了。再有,她做的汤圆,汤圆很烫,他那么饿,吃急了会烫到的。鸡蛋羹吗,鸡蛋羹和汤圆是一个道理的!面条,他吸急了会把汤溅到被子上的。馄饨,滑溜溜的,掉床上怎么办,他可不想搂着它睡觉!所以她当然都要吹凉了、尝过了,喂他吃才好嘛。 嫁狗随狗?她既然能是一条记不住路的笨蛋狗,他为什么就不能指挥着她叼点好吃的汤圆馄饨肉包子给他吃呢!好吧,看来逞口舌之利他是不是她对手的,他得找别的高级点儿的坏法才行了。 第40章 男人是稀奇物种 冰云觉得她是不懂男人的,她觉得他们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稀奇的物种,尤其“丈夫”这种男人。她很长时间都搞不懂她要怎么对待这种老练又幼稚、庞大而娇气的家伙。 他明明长了一张黑黝黝凶霸霸的脸,像个土匪,却每每幼稚得像个小孩子一样和她抢东西吃,连剥颗糖给她,都是刚递到她嘴边,就一下又收回去扔进自己嘴里,然后看着她,要么胜利地大笑,要么瘪着嘴角调笑,所以直到现在,她都没吃过他好好剥给她的糖。 他体格庞大,拿伤痛不当回事,有一次,他十几天没回家,再回来时,手臂上多了一条疤,足有两寸多长,缝着蜈蚣脚似的线痕,她着急地问是怎么弄的,“不小心划的。”那人答得就好像是扎了个小刺。她看着那么长的疤,想着当时得流多少血、得有多痛,便痛得禁不住直打寒战,那个人却抽回手臂,撇嘴道:“那小护士肯定女红不好,才缝得这么难看,要换你缝,肯定比这好看。”她便听得眼睛直闭,头皮根发麻。 那人嘲笑道:“看这么个小口把你吓的!” 小口?!就好像他的伤口是按身体面积分摊似的!后来晚上他睡着了,她又拿出他的手臂看,愈合的伤口,她却还是觉得好痛! 这样的伤口算小的,她不能理解。还有一种伤口算大的,她更不能理解。 一次,他在房顶帮她修理鸽子房,手指被铁丝划破出血了,他当时就痛得大呼小叫,她急忙给他扶下梯子,又是消毒又是包扎,他却一定要她给吹吹,才不痛了。第二天又让她给他洗脸、洗手、刮胡子,因为——手指头受伤了,不能沾水的!她洗完了,他又嫌她手太小,脸洗得像小猫一样,都没洗干净,但又腆着脸过来让她给擦香香。她瞧着这人高马大、肩膀头宽得不像话的家伙,觉得她以往对男人的了解简直就是负数! 再有,他特别爱臭美。以前她总觉臭美是女人的专利,可是她错了,他才是他们家臭美的顶级高手!他的头发永远吹、烫着最时髦的样式,衣服也永远走在最流行的前沿,样子全是比着最新的港台电影、录像、《大众电影》的封面来买和做的。《上海滩》还没演完,许文强的大衣、礼帽和长围巾已经穿戴在了他身上。长围巾是亚凤给织的,当时,他拿回一包开司米毛线,问她会不会织围巾,她说会,他问:什么时候能织好?她说:你下次回来就可以了。他便撇撇嘴,说这次他就要戴,便把毛线给亚凤了。亚凤果真一晚就织好了,他走的时候,一身许文强打扮,霸气十足地给她一个电影般的拥抱。她的脸贴在他胸口的围巾上,深恨这围巾不是自己织的! 后来她自己买线,又织了两条,给他换着戴。他刚开始嫌她织的黑白竖条不好看,灰白横条的太傻气,说他脸黑,不能戴白色的,但后来这两条却戴得最多。而亚凤织的枣红色的被跃进抢了去,再也没有还回来。其实她觉得他戴黑白条和灰白条的才好看,文质地中和了他霸气的黑脸孔,简直比许文强还帅! 她开始喜欢管理他的衣服,觉得用心地打扮这么一个大娃娃很有成就感,而且为了让他听话地穿上她给他准备的衣服而斗智斗勇,也是一件极有趣味的事。 还有,他对女人的了解,——怎么说呢,好像很多,又好像少得可怜。多么,她就不说了吧,她的一切都是他教的!少么,有时她甚乎觉得:他是不是不知道怎么和“妻子”这个角色相处,才会总是这么没大没小地逗弄她,以及专和她唱反调的?有时候他好像非常懂你的心,会不经意的安慰你的思念,理解你的委屈。有时候又专惹你生气,等你生气了,他又嬉皮笑脸地哄你,或者干脆理都不理你,让你觉得好没面子,不得不自己找台阶下。他一忽非常好说话,你说什么就是什么,让你觉得他真是可爱极了。一忽又像个二傻子,你说东,他非得西,把你恨得牙齿根痒痒。 他是这么的多变而难以捉摸,可爱又可恨,让她想对男人有个全面的了解都不能够。他一方面聪明地经营着他的事业,外面的事情从不和她讲,她也不问,她觉得他们的感情还没有深到足以让她盘问他,或者探问他的地步。而感情之外的理由,他们心照不宣。一方面又总是没大没小地跟她胡闹,让她觉得他们根本就不是一对正正经经的夫妻,倒更像一对夫妻的扮演者,玩着成年的家家酒游戏。尤其在伟健,如果把他回家称作度假那一定更恰当些。他精力充沛地休息玩乐,惯常家居生活的柴米油盐、夫妻间的鸡零狗碎、或者亲戚邻居七姑八姨的礼尚往来,既不入他的眼,他也不操心,偶尔有点什么事要问他的意见,他也是吊着嘴巴轻飘飘地一句话就解决了,就好像如果天没塌下来,他人高马大的身体便只是用来玩乐的。 而在他们扮的家家酒里,也通常都由她来扮演傻瓜。她原本也不太会游戏,所以扮演起来尤其省力,经常有各种笨方法把游戏搞得一团糟,自己又收不了场,只好由她的伙伴帮她收,这时候她常常就要被骂作笨蛋,她便拿着无辜的眼睛看他,其实心里说——你才是傻瓜呢!若哪一次这种心里话不幸被看穿了,她便会立刻地笑起来,使出各种手段来迷惑和讨好他,而这种时候他永远都在劫难逃。他们的日子便也在这种真傻和装傻中愉快地过去了。 【欣逢盛世,国富民强,今天是祖国妈妈七十五华诞,祝福祖国繁荣昌盛!愿国泰民安。东风夜放花千万,更吹落,星如雨……今天是个好日子,吉祥的话儿都能成,愿你心有所愿,梦有所成,家庭合美,钱钱丰盈!】 第41章 第一代倒爷 其实通过各种不经意的渠道,冰云并不像伟健认为的那样对什么事都“不知道”。伟健和邻居的男人们关系都很好,男人们不太爱说话,说起他来常常就是热心肠,酒量好,兄弟多等等。而女人们喜欢说,她们议论他的常是:他多有钱,有多少钱,当初起家时是怎样的胆大包天,什么都干。现在在城里有多少店铺,以及,还有一个家。据说他是做为在城里上学的知识青年下乡的,但因成份不好,返城的时候比别人晚了近两年,同去的人大都回来有了工作,他回来时却是没有什么工厂接收他。他也不回家,在城里游荡了一阵子,就开始什么都干起来,先是在大街上卖从乡下收来的鸡蛋咸鱼小虾等城里人需要凭票才能购买到的农副产品,卖完了再去乡下收这些东西时,则又把城里的丝线纽扣钩针手电筒带到乡下,卖给平时需要进城才能买到这些东西的农村人。当别人都在担惊害怕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时候,他却在资本主义的尾巴尖上倒买倒卖。 等政策刚一好转,他就在城里弄一个门面开起百货商店来。他脑子活络,胆子又大,别人不敢想的他都敢做。他去南方的沿海城市进回最受欢迎的各种小五金小家电,有的就是走私品。更有时髦的服装、玩具,因为购买不似国营商店般受限制,于是穿了十几年黑蓝灰的人们就像疯了一样拥进他的商店,买不用布票的确良花布和衣裳。 他的百货商店是最早卖女人连衣裙的,最早卖录音机、电子表的。后来他发现有更多的北方人开始涌进这个城市做生意,而百货商店的竞争日益激烈,他就甩卖了所有的东西回笼了资金,转行开起饭店和旅馆来,当他发现外地来本地做生意的人越来越多,而且大多是独个跑的男人,娱乐生活几乎完全没有时,他就第一个开起了录像厅,后来又开了可以唱歌跳舞的歌舞厅、台球厅。但也有人说他的百货商店现在还在,只是他自己不再经营,而是把经营场地分成小块租给别人,他是幕后的老板,那才是他赚大钱的地方。 冰云对于这些就像听故事,而女人们又喜欢说,平日出个门,只要她一驻足加入哪个正在聊天的妇女团体,女人们的话题就会自然而然转到谈论伟健身上,她们先是搭个话问她:阿健今天没回来啊?然后她装作半懂不懂地用她的白话回答一下,再婶子嫂子姐姐地称赞或好奇一下她们手上的活计,被好奇或称赞的人自会来应付她的话,另外的人便开始用方言聊起来。 聊的人都以为她听不懂,所以毫不避讳,而实际上,她能听懂大部分。当听和说不是用于沟通而是关乎生存的时候,人能爆发无限的潜力。而她之所以会坐下来加入她们,不过就是想听她们讲他的故事。她听说他赚钱以后,原是要把一家人接到城里住,但老爷子和老太太不同意,对此邻居们的议论是:周家的人都很聪明。而至于是怎么个聪明,他们说不出来。伟健对此的说法是:爸妈离不开老宅,重新分到的土地也不能荒了,说一家人不能都干一个行业。冰云一下子就明白了:他们是想为这个喜欢冒险的儿子守住最后一片家园。她由此对公公婆婆肃生敬意,连对小楼旁边未全部翻建的老宅的东西厢房也生出奇怪的亲切感来。 而对于他究竟是做什么的,她自己梳理了一下认为:他是个商人,酒店是他的主要事业,百货次之,歌舞厅是因为太新潮,能更好地给人议论,所以才成了人们说起他时必说的标签。至于他在城里的家,冰云想她可能会是这个世界上、这辈子、最晚知晓,或永远都不会真正知晓的人。 据说他在城里有一套很大面积的楼房,一百多平方米,装饰豪华。还有一个女人住在那里,是舞厅的舞小姐,长得很漂亮……对此她同样没问过,但心里则是确信不疑——不然他不回家的时候住哪呢,总不会住在酒店里吧! 冰云从婆婆的嘴里也能知道一些,比如阿健的初恋对象,是他中学的女同学, “文静,学习好,是班干部。庄子不学习,一天到晚的打架,老师就把他分给这女孩做同桌,让她看着他。开始的时候一天到晚欺侮人家,后来学校停课了,再上学也没老师了,他反倒不欺侮了,还常跟着人家画黑板报,画大字报。他自己脸不好看,成分也不好,却专喜欢好看的女孩。” 她那时候才知道他脸上的“不平”是小时候感染天花留下的麻印,还知道他的小名叫庄子,但完全不是因为古代的圣人,而是取的庄稼之意,有天赐、珍贵、好养活等诸多意思。她以前没见过麻子,所以也不知道啥叫麻子,一直只是觉得他的脸皮肤粗糙,毛孔粗大,也没觉得有什么难看,倒觉得和他霸道的眼神和玩世不恭的嘴角相配起来,很有男人味。毕竟有人的青春痘脸比这严重多了,满脸都是红脓疱。 她听婆婆讲,当时孩子没扔了喂狗她已经觉得是祖宗积德,烧高香了,管他好不好看!但家族长叔公很心痛,为了这周家长房长孙脸上的麻印,公公曾耗大量钱财访偏方去印,但也没能把他医回一个翩翩江南美少年。所以这个少年从懂事起就开始打架,用婆婆的话说:整天鼻青脸肿,一多半精力都用在打架上了,所以才学习不好的。她觉得也是,单说他那过目不忘的记路水平,要是用来温书,肯定也能温出个道道来! “后来学生不上学了,都响应号召下乡插队,俩人一个生产队,庄子挣那点工分全给她当探亲路费了,自己一次都没回来过。后来有人使坏把这情况揭发了,开批斗会,说她花地主狗崽子的钱,阶级立场有问题,她就和庄子划清界线了,回城时也是先回来的。” 第42章 草纸爱情 冰云不禁感叹爱情就是草纸,用完就扔。“阿健一定很难过。”她叹息。 婆婆便叹口气,道:“是啊,那种时候,有那么个人伴着,还有点心气。再苦的日子心里有念想、有陪伴就容易过。唉!啥情分也抵不过运动啊。现在那丫头后悔死。”说时的口气把“后悔死”的意思做了不言而喻的深度注解,那是包含了对于自己发达了的得意,以及对于别人没有分享到这份发达的短浅的嘲讽。 冰云小人兮兮地笑,现在她和地主婆才是一伙的,一定要站稳嗑瓜子的立场。但随后听到地主婆叹了口气: “也不能怪她,那个年代,十几岁的孩子,懂啥啊!人都没有前后眼,裹在大潮流里,就只能随着。那种批斗,多少大人都熬不过,夫妻、父子划清界线的也多啦。你爸就让我和他划清界线,他的成分是地主,我是富农,划清了,孩子跟我,就不会跟着受那么多罪了。我还能立功,再批斗时肯定会轻,因为这阶级敌人还能争取。” 冰云轻轻叹气,有时候,侮辱才是让人生不如死的。 “可那样一来,全部火力不都转到他身上了吗,就活不得了。”老太太叹气。 她心口发僵,看着现在胖墩墩的地主老太婆,好想抱抱她。她想起郑家姑婆现在说起某些事还要下意识喊口号的样子。 能在浩劫中活下来的人,再平凡也是勇士。她听阿健说过,爷爷奶奶死于土改,他们是地主,在抗日战争时期,他们捐过钱捐过粮,熬过了战乱,躲过了土匪,最终却没有熬过那场惨烈的阶级运动。 “这老头子就狡猾,他不说我说不定真和他划清了,他这么说我还哪好意思了。”婆婆嗔骂道,冰云不期然被塞了一嘴老爱情,忍不住哈哈大笑,引得老太太上下看她,竟像有些不好意思。 “那丫头也没啥好命,”她转头接着道,“学习好,却没得着上学。回来后进个小工厂,嫁了个工人,就成分好。唉,谁能知道有今天啊!”停了一下:“庄子也没怪她,做生意之后知道她厂子没了,还托人帮忙给找个工作。” “她一定很漂亮。”她道,叹了口气。 老太太看她一眼,恍然自己说多了似的:“漂亮不漂亮都是别人的人了,早是两个孩子的妈,和庄子也早没来往了。” 她便笑了,其实她叹气是感慨那个年代,并不是伟健帮忙找工作。“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在想:阿健的初恋对象一定很漂亮!”她说完了,觉得这话不还是一个意思吗!可老太太却好像听懂了,用一种类似骄傲的情感肯定道: “县里的中学,几个镇的孩子,她最好看!” 她觉得这个厉害的地主婆和她的感情竟然能在一个节拍上,颇是意外。后来老太太还翻出一张老照片给她看,照片上写着:“伟大领袖毛主席万岁!”二寸的小照片上站着七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三个女孩子站前排,其中一个两条长辫,嫣然的笑。她连伟健都不太认得,不禁感慨:他也有这样青葱般的岁月! 伟健从不和她说这些,他回得家来不是吊着嘴巴和她调侃,就是涎着嘴巴和她亲热,再不就拖着手和她打闹,从来就没有一句正经话。而她嫁给他,本来就是想逃离生活的现实,这下有了同样心思的伙伴,一时便玩闹得心手相应。 糊涂的人生容易过,糊涂的生活快乐多,既然有人愿意认她做傻子,她也更愿意傻得不折不扣,愈发心甘情愿把自己偷渡进一个傻子的世界,高高兴兴地打发这琐碎的日月流年。 她觉得她以前的烦恼都是聪敏给闹的,现在好了,她甘心地做着一个傻子,守着一堆真的锅碗瓢盆,扮着一场假的小家家酒,她那个大丈夫一会儿演一个绅士,一会儿演一个武士,一会儿又是一个骑士,她傻,不用这么麻烦,只需扮成纯洁相引诱他上当就行了。 其实如果对手戏演员愿意配合的话,冰云觉得她应该还能演得更好,就算不演青葱初恋,也可以演个贤妇,比如什么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之类的。可那人从不配合她这贤良的心思,别说举案了,连相敬都做不到。她但凡想要装一点什么《列女传》里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贤惠模样,都会被他的土匪步调搅得一塌糊涂。倒是有时候她被气到了,不小心毕露一下魔女模样,威逼胁迫他一下子,他立刻就会假装乖乖就范了。每每这时,她便给逗得哈哈大笑,觉得这游戏的生活真是太有意思了,而他真是个好搭档! 伟健倒没觉得生活像演戏,尽管他有一副九曲十八弯的玲珑肚肠,但用来猜测女人心还是差了点。比如他每次出门,都会抱抱她,亲亲她,毕竟一走十天半个月的,而且,刚结婚,才有媳妇,装装绅士不是理所当然嘛,何况软乎乎香喷喷的,不抱不亲才是傻子吧! 但是某一天,这种出门前抱抱亲突然就变了,那人搂着他,缠绵难舍,拖着他,说还要。然后抱着他的脖子,软香的舌尖扫过他的唇齿,于是亲亲变成了深吻,等他扯松了领带,不想上班时,那人却把他推出门去, “周公子,天亮了。” 他倚着门,“怎么了,小妖,你尾巴要露出来了吗,我不在意人妖…… “你才是人妖!”那人啪的一下合上门。 他瞧着合紧的房门,根本猜不到这小女人到底想要啥。 第43章 我家那口子 经过冰云几次胡闹,她和伟健之间这唯一的、像是惯常模范夫妻的正经出门仪式,便面目全非了,走的时候他仍然会抱她,仍然会亲她,可完全不是那回事,那仪式的“核心儿”变了。 是啊,她才不要和他正式呢,她日常的生活已经够现实和正式的了,只有他回来时她才有对象胡闹,才觉得有趣,所以断不肯放过每一分每一秒和他捣乱的时间,生活就是游戏,从她遇见他那一天起,他们的游戏就已经开始了! 但游戏归游戏,他既然如此重视规则和仪式,她便也想了个仪式回报他——给他打领带。可她嫁给他之前连领带都没有摸过,更不要说给别人打了。她以为打领带就像系红领巾,因为那个扣根本就一模一样嘛!实际却不是,她一旁偷偷地看着他打了几次,发现那方法不只比红领巾繁琐两倍。于是等他走了,她便先拿自己的脖子练习,等她终于练习好了,他再要走时,她胸有成竹地去给他举行这个仪式的时候才发现:远不是那回事!因为给自己打是正手,给别人打是反手,结果一条领带她打了有十分钟,等她终于把那个扣弄得算得上方正妥帖的时候,已是满头大汗。一来她第一遍把方向弄反了,第二遍把那个扣打得散散歪歪,根本推不到衬衫的领际去时,她已经急出汗了。二来她怕他骂她笨,心里很紧张如果他不耐烦地推开她,或者开口讽刺打击她一通,她肯定以后学会了也再不愿意给他打了。可是奇怪,那个平日里惯常拿她取笑,毫不留情地讽刺她打击她的人,这时竟半个“不”字都不说,极其耐心地站在那里,任她在他脖子上鼓捣,等她长舒一口气,望着那条打好的领带,再望着他时,他竟很绅士地笑了,掏出手帕来擦擦她的汗,说:“把我的小妖精累坏了!”她就在那一瞬间觉得:他真可爱!他是一个顶尖的游戏者,懂得规则和底线,有绝佳的戏品,高超的技术,半真半假的游戏精神,和难得一见的贵族气质,那是一种骨子里的良善和教养,用东北话说就是:这小伙儿讲究。而贼讲究,是东北人给人的至高评价。而周小伙儿属于贼讲究! 伟健没有这种小女人的曲折心思,虽然他也是铆足了劲来调侃生活的,但他可不想跟自己的脑子过不去,他觉得日子挺快乐的,日子便过去了。他知道冰云有一个不幸的童年和少年:幼年丧父,在继父家长大,在那里生活了十四年,又被迫离开。他知道这中间的酸苦不言而喻,她不愿意多说,他也不多问,他觉得问多了别人就有义务多说自己,这太麻烦了,又不是开忆苦思甜会。 他也不愿多说自己的过去,因为他觉得苦日子过去就过去了,回顾苦日子也不能让人感到甜蜜,那为什么还要回顾呢!不过他倒很愿意告诉告诉她阿康的事。因为熟悉了以后,他觉得她虽然情感纤细敏感,但是个懂感情的人。阿康叫周伟康,是他的小弟,现在在西北某劳改农场服刑,故意伤害罪,被判十年。阿康走三年了,也成了全家人心里的最痛。日常他们都在刻意地回避这种痛,他跟她说,也并不是指望她能理解或分担这种痛,只是觉得他有义务让她知道他的生命里有这样一个重要的人、这样一件事。 他并不能强迫她对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心存多大善意,但他还是希望能没有恶意或歧视。所以他说得简单,也绝口没提他给康开了一家小康酒家的事。他可不是傻丈夫,他的底牌任何人都不会知道,包括枕边人。她听完之后,当时也没说什么,既没有吃惊,也没有抱不平,只是过后费尽心思地打了一件很漂亮的毛衣。他看她那么认真地把那件毛衣织得又厚又密,完全没了平日的刁钻古怪,不禁有些感动,觉得女人的情义真是像水,安静下来,细柔温婉,不热烈,却十分润人,觉得有些话倒真是可以和她说说的。 说起他娶的这个人,连他自己都弄不明白他当时是怎么决定的,也许,因为她说他要求的一切她都能够给他罢,不知道。其实他要求的是什么他自己都说不清楚,怎么能指望一个女人全部给他?而且,他总觉得他娶回来的这个也并不是当时他看的那个,当时那个——,可能男人和女人的距离弥合之后,人就会改变罢! 现在她已是他的女人了,而且也挺好的,他还从来没有因为她烦恼过,所以,当时感觉?他宁可忘了。 他有时甚至很庆幸这种改变,从女孩到女人的改变,从满是棱角,到圆润温和。 他只是需要一个妻子而已,而她很快就转变成了这种角色,这是他们的默契。他甚至很佩服她小小年纪远离故土,却从来不愁不叹,不埋怨不哭泣,永远都是乐乐的,从不用他费心哄她。她生存本领极高,保留着一种原始的生存本能,就好像一只可怜的、被投进了陌生环境的小兽,胆怯地扫了一眼这环境,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迅速地就确定了自己的位置,明白了自己应该干什么。她和毛毛学方言,不过半年多的时间,她居然把那难懂又拗口的方言学会了大部分。她和她见到的所有人打招呼,包括毛毛幼儿班同学的家长,于是认识了很多乡邻,最简最快地融合了自己的社交圈。她常常和父亲去橘园,很快把橘子树的常识学会了。父亲常年管理橘园,累了就坐在树下休息,她去了以后,那里变样了,因为她居然借了一个小车子,把家里厢房中两个不要的破旧沙发拉了去,又捡石头垒了个小台子,搬了一套茶壶茶碗过去,老爷子不说什么,但对她绝对另眼相看。 相处久了他还发现:她不会撒谎,玩扑克“赢”出的缺点都是真实存在的。但他也发现她有一个最大的缺点或者优点她没说——傻。结婚以后,他每个月会给她一笔零花钱,同时也会有岳母一笔生活费,既然两笔钱都是给她的,他不在意她把自己的零花钱多寄些给母亲,只要不太过份。但是她却从来没有这样做过。每次寄完钱都会把收据给他,甚至他多给了她都不要,就按当时约定的数目寄。他看着那些收据,简直不能理解这种奇怪的自尊心——既然能接受他养着,那么谁花他三十块和花他五十块有什么区别吗? 他根本不担心她跟他玩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把戏,他是个精明的商人,对于钱的敏感性几乎是天生的,她要这样做,他会一眼就看穿的,所以他觉得还是理解成傻更简单合理些。认真、坦白、拙言、傻气,这就是她,他的老婆,她口中的“我们家那位”,或者“我家那口子”。她说她们家那边的男人就这么称呼自己的老婆,他觉得这两个代词就和她一样:傻! 第44章 小叔阿康 冰云望着蛋糕上的二十七支蜡烛,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缺少主人的生日原来是这样悲伤。桌上菜肴丰盛,蜡烛的火焰温暖明亮,可是它却照不亮一桌子人黯然的心情。今天是她小叔——周伟康的二十七岁生日,他正在一个遥远的劳改农场服刑,十年。 伟健有兄弟姐妹四个人,大姐冠凤,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运动中结婚,嫁给了上海知青,资本家后代,也属于黑五类成分,现定居上海。二妹亚凤,现在就坐在桌子的另一端,她在文革的尾巴上结婚,九年牛棚住下来,未来无望,双十当嫁,于是媒妁牵线,丈夫家三代贫农,成分极好,老实本分,但经济窘困,她嫁得心不甘情不愿,所以总是动不动就回娘家住。再有便是这小叔,周伟康,最小的弟弟,伟健曾简单地和她讲过他的事,事情很简单:一个干部家的不肖子强暴了小叔的女友,他气极之下一木棒打折了对方两根肋骨,其中一根肋骨戳进了肺部。当时正赶上三年严打,全国各地都在轰轰烈烈地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行动,要求对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要“从重从快”严惩。所以从抓起来,到判刑,游街示众,不过二十几天,他十年的青春就被盖上流氓罪、故意伤害罪送进了监狱,那一年,他二十三岁。 冰云不知道她对小叔是什么感情,她听到他以后,先是吃惊家里有这样一个亲人,然后悲悯这样的故事,最后她又想:十年之后,监狱会把人改造成什么样子?十年,一眼望不到头的岁月,几乎是人全部的青春啊! 小叔服刑的地方在遥远的西北,荒芜苦寒,可能因为这种种缘故,她很少能听到家里人谈起这个人、这件事,只是在年节或换季时,婆婆会准备大包的东西邮寄给他。她听说了他的事之后,就织了一件毛衣,其实她织毛衣的技术不如亚凤好,也不如亚凤快,但她还是用她所会的简单技术织了一件厚毛衣寄给了他。婆婆在给她地址的时候,带着她自己的疑惑直白地问她:你不会觉得家里有这样一个小叔子而感到嫌弃吗?她摇摇头,说她的毛衣织得不好,希望小叔不会嫌弃。后来公公和她说:别介意你妈说的话,海子的事是她的心病。那时她才知道小叔的小名叫海子,和阿健的小名叫庄子一样,都是大自然的赐予,取天赐好养活之意。她说不介意,是我的话会打折他四根肋骨!打的太轻,判的太重。引得公公上下看她,说:这话千万不要在外面说,也千万别和你妈说! 细小的蜡烛已快燃到尽头,“妈——”她轻叫一声,看婆婆漾满眼睛的泪滚下来,心里难过,却不知道再能说什么。 “唉,唉!算了,老太婆。”公公叹气:“吃吧,吃饭吧。” 老太太用手掌抹抹眼睛:“吃吧。都吃吧。” 亚凤坐在桌子另一边,不说话,也不动,怀里搂着孩子,文静地流着泪,孩子抬着手帮她擦眼泪,胆怯得忘了一个孩子对奶油蛋糕应有的贪馋。 “妈,您别难过了,”伟健坐在母亲身边,握着她的手:“只要阿康健健康康的,您就别往多了想了,不管多长的年头,总有过去的时候,是不是?” 老太太的泪水便又像泉水一样涌出来:“康二十七了……”她喃喃地,盯着将尽的蜡烛,眼泪再一次滚落下来。 “妈。”她抬手帮她擦泪,却发现自己的眼睛模糊了,她忽然之间想起母亲,她今年的生日,母亲也在家给她过吧?她是否也这样流着眼泪想她?“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亲对孩子的思念是这样牵肠挂肚,肝肠寸断。她好像又看见她晚归时母亲站在门口的张望,她好像又闻到了她衣褶里的芬香,她忘情地搂住那个哭泣着的苍老的身体,好像搂着自己的母亲。这也是一位母亲,在日夜思念她远方的儿子。母亲思念她可能只是思念,因为知道她一切安好。可她思念的儿却身在囹圄,人生沦陷。 她心里该有多少说不出的伤与痛?多少不愿说的思与爱!她抱着那可怜的母亲,心中第一次泛起一片温柔的情意,仿佛有一片和煦的光照进她心中,焕发出一片金色的柔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但敬与爱的区别,只有她自己知道吧! 也许所有的媳妇都会经过漫长的心路,才能走进夫家的正堂,和他们成为真正的一家人,有的甚至一辈子都走不完这条心路。她们永远是一个外人,不管在儿媳妇心里,还是在婆家心里,所以才有受气的媳妇熬成婆的说法。 她进这个家快一年了,做为丈夫的父母,她照顾他们,无微不至的;她尊敬他们,无一不周的。可是只有她知道,只有她自己心里知道,她并没有当他们是亲人。不管她是多么周到地侍奉他们,不管她是多么认真地逗他们开心,她从来没有当他们是她的亲人。他们只是伟健的亲人,是她在现实中必须生活在一起、她不得不与之朝夕相对的两位老人而矣。 她谨慎地和他们相处,善意地照顾他们,只此而已。 如果说爱,她也只是在理智上“爱”着他们,她的心仍然挂在母亲的身上。是的,她为什么要爱他们呢?她以什么做基础来爱他们呢?没有。“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这句简单的话毫无伪饰地道出了人类情感世界中最原始的真理。她不恨他们,因为无缘无故;但也不爱他们,也因为无缘无故。 第45章 一家人 爱是需要基础的,没有基础也没有欣赏的人,注定要经过漫长而疼痛的磨合,磨好了是一家人,磨不好,六畜不安。 婆婆是个厉害而泼辣的人物,她有着这类女人特有的典型的多疑与锐利,她的心灵没有经过教育的耕耘和知识的培养,所以那上头的成见就像长在石头缝里的野草一样顽固而难以拔除。她一直都不能接受她嫁给伟健的方式,因为那方式背叛了传统,也背离了她的道德所能接受的范畴。所以她挑剔她,甚至质疑她的教养,日常待她也几近刻薄。尽管她身上的中国女性的传统美德和善良使她不会坏到哪里去,但她对她的成见一直都在。如果不是伟健在中间给她周旋,她一定会为这挑剔付出多出今天十倍都不止的艰难。 而公公,不言不语,看上去很和气,可那一双小眼睛点缀在他那古铜色的、饱经风霜的脸上,使人只要认真看上一看,便能感觉到他有多么的深不可测!他每天除了侍弄他的橘园,就是听听广播,看看电视,再不就喝喝茶,下下象棋。表面看去,他是什么事都以他的老伴马首是瞻,但实际上,他的意志才是最顽强的,他才是这个家的舵手。他对她这个儿媳妇也是一直在冷眼旁观的,虽然不像婆婆那样挑剔与霸道,可是他也可怕的紧。因为婆婆的挑剔与霸道还可以让你知道她在想什么,而公公,是任你怎么猜,也猜不出他清淡的表情之下蕴着怎么样的心理与感情的。 所以,她是决不肯把她的心给他们的,有时她甚至还要忿恨母亲把她养大了,她不能照顾她,却要来照顾别人的母亲。母亲是多么的贫困啊,而她却是如此的锦衣玉食!每当这时候,她的心便会在痛苦中品尝一种难以形容的负罪感和煎熬。幸好,她还有一点可以用来安慰她的情感——可以寄钱给母亲。这是她唯一一只可以用来安抚自己情感的手了,她告诉自己:她照顾他们就是在照顾母亲,她只是在用一种利益去交换另一种利益罢了。这设想好像让她得到了一丝安慰,可往往这些安慰还没有来得及抚平她褶皱的心,她的良知便又要遣责自己,遣责她不该如此的薄义和寡情:“这样下去,你会沦落的!”她在心中骂自己。 好在,她和他们慢慢熟悉了,朝夕的相处也磨去了开始那种凌利生硬的情感,她虽然还是时时的严格律己,敏行讷言,但不再害怕一个不小心便会引发什么灾难了。不再极力去猜想每个人都在想什么、她该怎么做了。她发现她越想猜,别人越不想让她知道,便索性不猜了,既然能不用脑子生活,她倒也乐得简省。 但是她仍然是不爱他们的,在她的心深处。 就这样,他们转眼送走了夏秋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佳节——春节。“每逢佳节倍思亲”,她第一次明白了这句话是用什么写成的。除夕夜里,一家人“欢欢喜喜”地庆新春,可是只有她知道她的心里是一点都不欢喜的,她心里是多么难过的,难过得想哭的!后来,有一个祭祖仪式,她做为新入门的长儿媳,要向祖宗行跪拜礼。以前她从没有做过、也从没有见过这种仪式,她觉得好像在演戏,一出很古老、很好笑的戏剧。可伟健却做得极为庄严和敬穆,她便在心中着着实实地感到好笑和迂腐。她没有祖先,她幼年飘零,颠沛辗转,祖先早已遗弃了她,而她也遗忘了祖先。 拜完祖先,接下去是给父母亲拜年,她一个头磕下去,明明觉得是遥遥地拜给了母亲,抬起头,眼前又分明不是母亲而是另外的人,那一刻,她心中的酸涩无法言喻,木然捏着公婆递给她的红包,脑子里是一片交错的记忆。 “阿健,给你岳母也拜个年。”她忽然听见公公说:“老人看不看到是一回事,你做姑爷的得尽这个心。” 她忽然就觉得心中郁着的那个冰冷的结,仿佛被一双手抚慰了。伟健拉着她跪下去,恭恭敬敬地向北方磕了个头,她跪在地上,忽然就觉得这不是戏剧了,她也有祖先,有家园,有妈妈……她多年冰冷的情感之河好似一下子在遥远的南国之地融化,慢慢回卷到她心中、她血脉中那个古老而神奇的源头上,在那里铺展成一片碧绿的平湖…… “阿云呐,亲家母这份红包我和你妈先替她垫上,你什么时候回家去,可得替我们讨回来哟。”她看着公公,忽然就觉得他的小眼睛好慈祥,有着穿透的、抚慰人心的力量。她接过红包,眼底温热暗涌,如果爸爸活着,他也会这样给他们压岁钱吧!好像就在那一瞬间,她心中的沟沟坎坎都被抹平了。 晚餐在一种悲伤而沉闷的气氛中草草地结束了,老爷子和老太太回房休息,亚凤和孩子也回房了,客厅里只剩下伟健和冰云坐在沙发上。伟健神情黯淡而难过,不说话,冰云挨着他坐着。 “敢不敢陪我喝杯酒?”他看她一眼。 “喝!”她回答得像个有福同享,有悲同伤的铁友。 酒端上了楼,想喝的人却并没有狂饮。 她知道他可能只是想借着酒的滋味驱离心里的哀伤与无力,而她也愿意陪他。 “我和你说过阿康的事,”两杯酒下肚后,他开始说话了,平时没有说过的话:“其实最悲惨的事,是在阿康入狱以后。” 冰云不知道还有什么事,她看着那个人,他神情木然,毫无表情,声音冰冷疼痛、却又那么无力: “那个女孩子怀孕了,被迫嫁给了那个强奸犯。” 第46章 康的故事 冰云吃惊地看着说话的人,那个人也看着她,眼神里充满了嘲弄。她感到她的心在缓慢而冰冷地陷落,这是个什么故事! 说话的人轻扯嘴角,不再说话,低头自斟自饮,神情却愈发黯淡,好像杯子里的不再是酒,而是说不出的人情况味: “你知道人最痛的是什么吗?就是你不知道该往哪恨。当时为了保那个女孩的名誉,阿康摘清了她和这件事的所有关系,一个人认下了全部罪责,十年,那是故意伤害罪的最高量刑。” 她眼睛发热,为一个二十三岁男人的情义与承担。同时也希望他不要知道后面的事,因为他以全部青春做代价保护的人,不应该嫁给强奸犯。可是—— “那家人把婚礼办得非常隆重,却不是为了那个女孩,而是为了嗤笑我们。婚礼的彩车绕道在我们家门前经过,缓慢而热闹,乐队的吹吹打打仿佛能震碎每一扇窗子,爸妈在房里落泪,而我,恨不能出去杀了他们。” 她抿着舌尖,不知道该觉得荒诞还是该觉得悲悯,她自诩看惯了世态炎凉,却没想到人性的丑陋和邪恶会在一场吹吹打打的狂欢中展现得如此淋漓。她不会喝酒,此刻却十分愿意饮这样一杯辛辣,好淹死心里和他一样的痛恨和嘲弄! “可这还不是最无耻的,最无耻的是:那个王八蛋,他把婚礼的照片寄给了阿康。” 她惊住了,狠狠捏着酒杯,给龌龊得说不出话来,好像她的话已被这种下作恶心死了。 “阿康越狱了。” 冰云的眼泪冲进眼眶,灼热的温度,像她说不清的痛。 “被抓到之后又在禁闭室里吞汤匙自杀。”她觉得心在往一起收,眼泪却没有了,只一波一波的酸往眼睛里涌。“他哪是越狱,他是在求死。”说话的人又倒了一杯酒,狠狠地一口喝干,重重地放下杯子,好像这样才能平复他心里汹涌的恨和痛:“他没死了,被救了下来,却因此又加了三年刑。我曾告诉你他被判十年,其实他得坐十三年。” 她感到心缩的更紧,使劲睁大眼睛,盛装要滚落的泪,那不是监狱,那是人生的炼狱! “我们接到通知,全家去看他,他一言不发,从我进去到我出来,他没有说一个字。” 是啊,说什么呢?这样的人生!这样的世道! “我们要走了,妈苦苦哀求,抱着他痛哭,他一动不动,像一截木头。爸气极,拉开妈,狠狠给了他一个耳光。”说话的人停下来,好久:“爸被管教的人拉开,狠训了一顿。阿康哭了,爸也哭了,他搂着阿康的头,说:‘儿子,我打你,不是因为你打伤了那个败类,不是因为你要坐十年牢。输了就认,只要是男人,输了也是英雄。我打你,是因为你呆,你呆到为了一个败类自己为自己再加三年牢’。” 她的眼泪再不受控制,低头给他的杯子加满酒,他却只喝了一口就放下了,好像喝不下去似的: “从那以后,阿康就变了,开始老老实实地服刑了,可是从前的阿康也没有了。” 她不说话,他的心已经死了,所以连死都不用了。 “他是自己修了一座坟,把自己埋了。” 她的泪潸潸而下,为这种活着的埋葬。 “我不会放过那个畜牲。如果卑鄙可以治疗卑鄙,我愿意给他好好治疗,如果正义的方式不能解决,那就用流氓的方式。我保证能让他这辈子每天出门都心惊胆颤,他既然能无耻下作到没有底线,我也能卑鄙到让他生不如狗。他让阿康坐十三年牢,我就让他用一辈子的胆颤心惊还。不用死,不用残,但一辈子活得像一只丧家犬。” 她看着他,竟感到恐惧里夹带着卑鄙的快感。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卑鄙下作也能带来快感。我卑鄙地痛快了几个月,那个女孩找到我,那时肚子都挺大了,却跪下去,说这辈子是她对不起阿康,但也一辈子没法偿还了,现在找我,也不是为了那个畜生求情,她只是想她的孩子出生了,能看见外面的天光,而不是看到窗户上钉满了纤维板。能不看到自己的爹整天鼻青脸肿,肮脏到不能见人、不敢出门。 “我扶着那个女孩,其实我也是恨她的,可她说:‘大哥,我知道我不应该嫁给他,可是谁还会要一个被强奸犯强过的女子?就算阿康要我,我嫌自己脏。别再脏你的手,我这么卑鄙又懦弱的人配不上阿康,我只配和一个畜生不死不休。’那一刻,别说恨,我连卑鄙都无处安放。我知道阿康的仇这辈子报不了了,就算用流氓的手段也报不了了。因为,有他爱过的女人在中间,而且,一样身陷囹圄。” 第47章 监狱是什么 她忽然就感到如此悲伤,如同他和康心里无法化解的恨。伸手默默握住他的手,他的手就在她手里攥成了拳头,又慢慢松开,把刚刚放下的酒端起来喝掉了。 “阿康性格不像我,小小的他就经历了莫名其妙的运动,他胆小内向,长得也秀气,小时候几乎没打过架。他羞怯认真地喜欢着他生命中的第一次喜欢,愿意为这种美丽的喜欢发奋图强。文革时他和爸妈住了十年牛棚,把上学耽误了,但他聪明好学,是那种心里头有想法,有理想,会做梦的小孩。出事之前,他正在复读准备考学。” 她的心隐隐地痛,使劲捏着手里的酒壶,小小的酒壶里是温着的黄酒,她却指尖冰凉。她慢慢倒了一小杯酒,哗啦的声响,像能敲碎沉梦。那人捏着酒杯,不喝,抬头看她:“可是,你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吗?” 她说不出来,疼痛在心口漫延。 监狱是什么地方? 是关坏人的地方。 可他却不是坏人! “关坏人的地方,对吧?”那个人自问自答,猩红的眼眸盯着她,眸子里暗潮疯涌,仿佛世界颠倒,海天倒置,他即将被黑暗吞没,却无路可逃。 “对,就是集合起肮脏、丑陋、阴险、卑鄙、凶狠、邪恶、扭曲、变态、灰暗、绝望,然后再关紧大门,让你忘了这一切的地方!” 她捏紧手指,却抓不住那疼痛。就像,抓不住绝望。 “可你怎么忘得了呢?你每天和这些吃在一起,睡在一起,怎么忘得了呢!你把一个好人关进去试试,两年以后放出来,我保证他已经学会了所有的坏手段!” 她的心向无境的黑暗落去,那是她从未想过、也不能想象的世界! “你忘不了。你在黑暗里,根本忘不了黑暗,你只会忘了光明。肮脏只会相互传染,不可能自我净化,变态也只会变本加厉,变得更加变态……”说话的人停下来,眉头在额前锁成一座小山,长叹一声,狠狠地一口喝掉了杯中的酒,语气却更加无力, “我不能想,从小连打架都不会的康,要怎么在那个强霸凌弱的封闭天地捱过这漫长的岁月;我不敢想,十三年后,从那里走出来的康是什么样子。就算我能为他准备好一切,出来的他,能有健康光明的心接受、接住这一切吗?”隐隐的泪光冲进眼睛,她看他抬双手捂住脸,使劲搓了搓,想把那眼泪搓回去,她的眼泪再也不受控制。 仿佛连空气都被塞上了暗物质,看不见摸不着,却沉重得喘不过气来。冰云看着那人微红的眼睛,难过,却无从安慰。把黑暗关进黑暗,真的能消灭黑暗吗。把好人关进监狱,出来的时候,他还会是一个好人吗?孟母三迁,避的到底是什么?她默默地倒了一杯酒,那人端起来,又放下了,仿佛辛辣也解不了辛酸,就索性清醒吧, “做为大哥,做为亲人,我不想他背那样的罪,刑罚能少一天是一天。如果这是强奸案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他的刑罚可能少不止一半。但是做为男人,我无话可说。” 她在心中叹息,连他们都痛到无话可说,当事人怎么办?在那样绝望的黑暗里,他要怎么办? 其实消灭黑暗的不是黑暗,可能只是一根火柴。可是——他的火柴也不在了。被坏人抢走了。不,火柴自己也湿了,这辈子都不会再点燃。她眼睛发痛,为被锁在黑暗里的人,也为,被锁在光明里的火柴。 “他接受不了。”她听见,“他不想让他喜欢的女孩一生背着被强暴过的名声,选择了自己被囚禁十年。可是他虽然自愿为那女孩认了全部罪责,但他受不了。” 她不说话,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事,莫过于做个好人却要付出残酷的代价。 “管教说他不好好改造,说他孤僻阴冷,不敞开心扉,说他整天像哑巴一样,不和人说话。别的犯人都在好好表现,争取减刑,就他,三年多了,一天不减。”说话的人低沉而缓慢地舒气,仰头靠在沙发上,久久地望着天花板: “他也不惹事。也没有人惹他。因为一个连命都不想要了的人,是没人愿意去惹的。他就像一头绵羊,劳改农场就是他的窝,他吃饭,睡觉,放风……”一滴眼泪顺着眼角从仰着的脸上淌下来: “在那种不是欺人就是被欺的地方,想活成一具行尸走肉都是奢望,他却做到了。” 第48章 橘树的守候 冰云使劲抿住嘴,却忍不住眼里的泪:心要穿上多厚的铠甲才能与世隔绝,在那种不是欺人就是被欺的地方! “他肯定以命相搏地打过架。” 为了活成一具行尸走肉。 “其实所谓的亡命徒都是胆小鬼,他们比谁都惜命、都贪生,因为他们最清楚,只有活着才能享受欺凌别人的快感。监狱里可都是聪明人。” 她看着他戏谑嘲弄的嘴角,这个世界的确从来就不缺少装腔作势的好人和坏人,他们聪明地在好人的世界里活成一个标杆,比坏人更善于伪装;在坏人的世界里活成一个头子,比好人更加无耻。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活得最滋润的族类,却是一群不折不扣的胆小鬼。 “可他却连活着都不想了。” 说话的人还是仰头看着天花板,好像那里有看不见的命运: “服、刑?没有别的词,就这一个字:他‘服’了。” 她看他轻扯嘴角,把所有的无可奈何,所有的扼腕无力,所有想要苦笑,想要嘲笑,想要冷笑,想要讪笑,却笑不出的痛,都放在这只嘴角上,扔进了这个春寒料峭的长夜:“这才是他的刑。” 冰云的心仿佛被黑暗覆盖,僵硬的、窒息般的感觉,不如疼痛,却似曾相识。 说话的人坐起来,茫然地看她:“现在我去看他,他都没话和我说。我也不知道和他说什么。我不能问他,问他怎么样,问他好不好,因为我明知道他不好。也不能说自己,说外面的世界,我怕说多了,他会在那个世界更加熬不下去。我也不能说他做的对,因为这对的代价太惨痛了。也不能说不对,因为他付出这么惨痛的代价,我怎么能说不对!” 她眼泪滂沱,控制不住,像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流泪,只是因为无话可说。无字可说。 那人红着眼,不再掩饰自己眼中的泪光,好像他的心已无力。他仰着头,仿佛自言自语:“我什么都说不了。我没法去和他说: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出来。我觉得那是对他的侮辱。因为他根本就不是不懂这些的人,他根本就不是一个真正的罪犯!”他仰着头,看着看不见的天:“他已经低头认了一切,我怎么能再伸出手去,把他的腰也折断了。”一行泪顺着眼角淌下来,却比放声恸哭更让人疼痛。 她感到冷,她心里的冷。也感到怕,对一种强大的无力而感到的惶恐。 “我只能等,等时间过去。可是十三年的时间,要多久才能过去?!” 她眼睛发热,喉咙发硬,不说话,跪坐起来,慢慢扶住他手臂,强壮的胳膊硬得好像铁块,然后是宽宽的肩膀,宽得放不进她的怀抱。她扶着他的肩膀,把自己的身体贴在他头上:“别难过了。”她轻声说,眼泪却无声无息地跌落:“他关上了自己的心和眼睛,总比被肮脏同化好。有门上锁的心房,总有一天能再打开,荒芜远比肮脏干净。” 可能是累了,也可能是醉了,伟健又低声地说了几句,便靠着沙发睡着了。他说:我不想爸做橘园,太累了。其实他们完全可以和我进城里生活。可是爸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树是前人栽种后人乘凉的东西,它们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成长,会越长越高,越长越大,越来越茂密。所以他要栽树,他要把橘园留给海子,这样就算他和妈都不在了,海子什么都不干,也能在他栽的树下好好生活。冰云便又一次泪水狂落。 她给睡着的人盖好被子,自己也在沙发前的地上坐下来。 服,刑?大概只有心念成灰的人,才会把这两个字分开看罢。 那座遥远的监狱,究竟囚禁了多少人? 第49章 蛰伏的日月 康的刑在监狱,他服了。可他服的是什么?是世界?是命运?是权势?是罪恶?是,他都服了。他没有目的,不存希望,时间对于他已没有任何意义,他甚至不想出来,因为他厌恶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曾以一种方式抛弃了他,他就要以另一种方式来抛弃这个世界。这是一具行尸走肉的自觉,他把自己埋葬得彻底。 可健呢?他的刑,在哪里。 她看着那个睡着都眉头微锁的人,她也服过,沉在绝望的深水,四顾黑暗,茫然无措,无处可逃。 不!不。他们不是服,只是伏。是收敛起一切生命指数的低标准存活,就像,蛰伏。 其实生命是有一种蛰伏的本能的,在残酷的时候,在绝望的时候,关上心和眼睛蛰伏的本能。关掉希望,收敛生机,躲进黑暗,让时间和残酷先走。那时,时间不再是时间,一呼一吸就是全部。 但蛰伏的岁月也需要有光,心里的光,一根火柴的亮度,却是在日后醒来时不盲的火种。 她不知道他心里的光是否已熄灭,因为他竭力用十年青春保全的人,以后却再也不是他的了。她曾经认为自己很可怜,是被命运戏弄的怪物。可他比她更可怜,不仅被命运戏弄,还要被自己的手再推一把。他的心知道不能不推,但推进深渊之后,他的脑子却恨得想砍掉这只手。可是如果真的砍掉了这只手,他就连完整地活着都不能够了。因为手是他自己的,是他最后的一点骄傲。 这就是他的痛,荒诞的、轮回的、二十二条军规般没法醒来的恶梦。 她也曾被这种荒诞游戏过,像一头被蒙上眼睛的驴子,在一个圈里不停兜转,却不管怎么转,都转不出那个圈。 她是闭上眼睛,以赌博的心撞开了世界。现在,她想以理智的情助他开启世界之门。因为只有进到新的世界,蛰伏才是本领,不然,蛰伏就是死亡。 虽然她今天的世界并不是她希望得到的世界,但是起码在今天的这个世界里,她明白了世界多元的概念,明白在她的世界以外,还有另外的世界。其实世界本没有尽头,世界只有门,无数关着的门,你能打开世界尽头的门,你就能打开另一个世界。 她曾看过一篇文章,什么时候、在哪看的都记不得了,却清晰地记得故事的梗概: 一个长刑释放人员,因为一眼看见外面高速旋转的世界感到无所适从,竟故意抢劫并做出企图强暴少女的行为,好以此达到重回监狱的目的。这和美国讽刺小说家欧·亨利笔下的《警察和赞美诗》中的欲以监狱为家的苏比有异曲同工之“妙”,结果当然是:他立刻如愿了。重判,二十年。也许用不到二十年,他就会循着生老病死的轮回把他的生命圈上句点了。他过完了他的一生,也就完成任务了,他是不用要这个世界的,他要这个世界用来做什么呢?如果世界是个家庭,他既不是创造这个家庭的父母,也不是享受这个家庭的孩子,他想付出,没有人接受;他要索取,没有人给予,他被世界悬空在一个点上,没有自己的位置。 可是人是需要一个位置的。 上帝造人时既然没有让人从明白往无知活,那他就会造出一个和这生命相应的宽容世界来容忍错误。那些自己倒下的人,不是世界不容他,是他自己,没容自己。 没容时间,又没等时间容空间。 不,他有时间。他有的是时间。他只是容不下自己了。 看不见尽头的黑暗,无休止缓慢的消磨,生无可恋,死无可死。 这才是真正的囚禁。 黑暗不可怕,可怕的是看不到光明。漫长的消磨才是对生命最残忍的摧毁,比死亡更甚。 十年的时间要多久才能过去?也许,不用很久,只要,点一盏心灯。留一个位置。 第50章 第一次来客 时光飞逝,草长莺飞,春天来了。 清明时节的江南美得让人心醉,冰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作诗画江南。粉墙黛瓦,小桥流水,就连空气都充满了婉约的气质,到处繁花似锦,一树一树粉的黄的白的紫的各式花树争奇斗艳,田野里一望无际的油菜花海上蜂蝶飞舞,数不清的荷塘溪流让本就美如图画的土地有了佳人般的灵性,入眼即醉。 她结婚时正值盛夏,暑热潮闷的天气让她根本不觉得南方有多美、有什么好。然后,是并不分明的秋,阴冷难过的冬。明明是该白雪飘飞的季节,却经常冷雨连绵,寒气透骨,偏不见半点雪星,她觉得她一点儿都不喜欢这样的冬天。可是,春天来了,她一下子爱上了这片地方,仿佛前世的故乡,有着隔世的记忆,似曾相识。 伟健也爱这样的美景,虽然这里就是他的故乡,却并没有因为熟悉而没有景色。他玩心甚重,有时回家的路上看见哪一处花开,哪一处山青,哪一塘月色,会一到家就把她拉上车,返回去再看一遍,看的当中自然要嘲笑她:因为乡巴佬肯定没见过,所以他才好心拉她来的!她早也习惯了这样的嘲笑——看到美景才是重要的,是不是乡巴佬有什么打紧呢! 今天早上,他打电话来,说下午他和朋友们就回来了,他带朋友回来的充足理由是:请其中一位教她下围棋。但在她看来,这类似的强词夺理和他拉上她看美景时是完全一样的。她是在学围棋不假,看过几次中日围棋擂台赛的转播后,她忽然觉得这黑白棋子挺有趣,比象棋有趣,便央他从城里买了一副回来。下象棋她永远下不过他,所以少不得也想在某项技艺上能胜他一筹。围棋他们俩都不会,她觉得她偷着先学,占点便宜,以后就可以赢他了。所以在跟着电视转播弄懂了几个例如布局、叫吃、长、跳、尖等术语后,她便想拉着他实战,可还没等她把刚学会的术语卖弄完,那个人已经十分不感兴趣,他情愿和她玩弹子棋,说她的智商只配玩这个: “玩这个我还能假装输给你,玩那个我连假装都不会,怎么输给你呢!”他这样发愁道:“要是每次都让输了的你给我洗脚,哄我上床,我还真是受不了呢!”看她一眼:“我情愿哄你上床,宝贝儿,用尽一切伎俩。” 她便给怄得张口结舌,话都接不上了。 不玩拉倒!等学好了,我让你天天给我洗脚! 她狠着心思,让进城买肥料的公公从新华书店捎了本《围棋入门》回来,六毛四分钱,开始认真地自学起来。电视上的中日围棋擂台赛转播,尽管她根本听不懂也看不懂,却还是拿小笔记本打上竖格,有模有样地记下来,一有时间就照着书本打谱。玩弹子棋的人终于看不下去了:“这哪辈子才能赢我?干脆我找个人教教你好啦!”他这么大方地:“就是你赢了,也不过是让我背你,让我抱你,让我亲你……”她觉得若是比谁厚脸皮,她这辈子都赢不了他! 她原当他是厚脸皮假大方,随口哄她,可现在他竟然告诉她:下午老师就会来了! “你就不用打扮了,反正也丑,打扮也好看不到哪去。”他这样说道,她还没等自我扞卫,他又说:“少做点好吃的就行了。多买点儿女人喜欢的水果和小点心。” “老师是女的吗?”她压低声问道,对面不理她,可她隔着电话线都能感觉到那不怀好意的哂笑,便装作吃惊地道:“你是要带一群女人回来吗?” “嗯。”对面这样答道,电话就挂断了。 冰云瞧瞧手里的电话,撇了撇嘴:不打扮?多准备女人喜欢的水果点心?这是鬼话呢!这两点放在一起要是有一个女人能做到,她就不是女人! 第51章 婆媳 冰云觉得自己是个地道的女人,她急急忙忙地跑去冰箱倒了一瓶盖婆婆喝的羊奶,兑了蜂蜜拍在了脸上,对于这种临时抱佛脚,她觉得抱总比不抱强。她拍着脸,生气他为什么昨晚不打电话来呢,那样睡觉前她就可以用鸡蛋清蜂蜜敷脸,皮肤肯定比现在好!而且,她都不知道来的是谁,她应该穿学生见老师的衣服,还是朋友见朋友的衣服? “妈,阿健说下午要带朋友回来。”她对坐在沙发里捡豆子的婆婆说,“说让我准备点好吃的。” “准是大鹏他们。”婆婆头都没抬。她听过大鹏这个名字,好像跟阿健关系极好,但没见过。 “可他让我多准备女人喜欢的水果和小点心,说少做点好吃的就行。” 婆婆继续捡豆子,那是她准备做酱用的。婆婆做的酱在村里首屈一指的好吃,秘诀就在酱料发酵上,五种豆子的原料,配方制作秘不外传。村里的妇女们为了讨要这秘诀不知费了多少笑脸,但全都没用,她宁可送做好的酱给大伙吃。她听阿健说,在三年困难时期,这好吃的酱曾为一家人交换来很多果腹的食物:“名义上妈做的酱没卖过一分钱,但大家都穷,谁也不好意思白吃,所以总会有点东西给我们吃。阿康喝的水牛奶就是这么换来的。”他说。原来那时伟康刚出生,没奶吃,就只能用面粉糊、藕粉糊、米汤糊,各种糊喂他。后来村里有头水牛生了小牛,婆婆就用她做的酱给他换了一个月水牛奶吃,瘦弱的阿康才长胖了。“小时候二凤和他打架,总说他是用浆糊养大的。”讲述的人这么道:“其实她就是馋她没喝到水牛奶!”她当即对婆婆肃然起敬,觉得这个厉害的老太太的确有地主婆精明善谋的遗风。她坐过去,觉得弄清来的女人是谁,比准备好吃的重要: “妈,大鹏是谁,他家不是我们村的吗?” “不是。”捡豆子的人停下来,看她一眼:“你去多准备点好吃的,这儿不用你了。” “好。”她答应道,“可阿健没说是大鹏,说是女的。” 沙发里的人挑起一道柳眉斜她一眼,用方言骂道:“让你做你就快去做,笨的像笤!”一脸恨铁不成钢、恨人不上路的神情。她就笑了,觉得她要是她女儿,她肯定早拿鸡毛掸子杵她了!现在她竟觉得每次装笨逗弄这老太太发火是一件极有趣的事。她刚站起身来,厉害的地主老太婆便又说:“你也收拾好看点。”怕她听不懂,又用生硬的白话说道:“你也穿最好的。” 看见没,这老太太都不同意呢,等会儿她肯定也会穿上她最好看的花袄子!收拾得利利索索的。 她用一上午时间备好了耗时较长的菜品,逢农忙就要回家的亚凤不在,她一个人忙的满头是汗,婆婆帮忙做了酱肘子,做的过程中几次用方言自说自话,她听了几句,感觉像在骂阿健。她絮絮絮叨叨地骂儿子就是个棒槌,身高体长,不长脑子,什么什么一阵风,她没听懂,总之就是埋怨这棒槌要来人不早说,以至于她应该昨晚做的酱肘子因为时间短、味道进不去而不够地道。她听着那些叽哩咕噜的埋怨,觉得再精明的妈爱起她的儿子来,也会变得唠唠叨叨。 同时她也唠叨地告诫她:女人要善待丈夫的朋友,因为那是男人的另一个台面。告诉她大鹏家是镇里的,是阿健中学的同学,两人一起下乡插队,是好兄弟。说能来家里的都不是外人,人品都很好,来的女人肯定是他们的老婆。又确定:她一定要打扮得比他们的老婆都好看才行。竟至她在那个瞬间恍惚地觉得:现在她们好像是一伙的了! 备好了菜,煮了桂圆银耳红枣羹,买好了水果点心,她上楼去开始收拾自己,不打扮?连婆婆都不同意呢! 她洗了澡,化了淡妆,选了一套水蓝色的长裙,头发随意用发夹挽了个髻,温润的珍珠项链和耳饰衬得人、裙清雅如水,不过于热烈隆重,也不随意失礼,刚刚好。她处心积虑地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这样等他的朋友一走,他就会有无数的借口来讽刺她打击她了,而她也就有无数的笑料和欺侮他或者讨好他的理由了。这就是他们的游戏,不管谁开的局,另一方肯定唱反调,约定俗成,心照不宣。 她看着镜中的人,她有点胖了,甚至好像还长高了,身体像是二次发育,整个人看起来比以前更加丰润漂亮。也许是江南的水土养人,她的皮肤也好像变白了,身材,如果说她以前的身材还是个青酸梅子的小女孩,那今天的她,已经是一个真正的女人了。 她的腰还是让人眼红的细,但胸脯丰满了,尤其她的神态,完全和以前不一样了。她突然间吃惊地发现了这些变化,竟好像是看到了另外一个人。她以前照镜子的时候怎么都没发现呢! 其实她知道他也希望她能漂漂亮亮的,一个从不带朋友回家的丈夫,忽然找足借口要带朋友回来了,那他不是想考验家里这个女人,就是想检验这个女人,再不就是得意这个女人,想要把她炫耀给他的朋友了,不管是这三个原因中的哪一个,她都应该精心准备一番的,何况他还特意提醒她“不要”打扮呢! 第52章 这些朋友好像不寻常 冰云靠在椅子上,心里有点紧张,婆婆说她见过他们,说她和伟健结婚的时候他们都来过,只是都在帮忙,可能她不记得了。她的确不记得,她当时的心装不下别的东西,任何人在她眼里都是虚影。她只记得当时身边跟了个漂亮的小姑娘,胸前戴了朵粉绢伴娘花,活泼爱笑,一会儿问她是不是渴了,一会儿问她饿不饿,要不要上厕所?她不渴不饿怕上厕所。但心里很感谢小姑娘,知道她叫罗兰,好美的名字。也不知道今天这些朋友会是什么样子? 而她最好奇的,还是围棋老师。可是她猜不到。女的?男的?中年?弱冠?聂帅的憨直?还是小林的凌利?一短一长两声笛声打断了她的臆想,她奔到窗前,这是阿健买车之始与她约定的暗号,可以译成:“阿云——”或者:“老婆——”如果是三声就变成:“小妖精——” “我看这像:亲爱的——”她说,故意的。 伟健当时就撇撇嘴,拍拍喇叭:“你听听,这怎么听也不是亲爱的,怎么听都是:小、妖、精——”她便气得立起她的黑眉毛,虚荣心大受伤害。那个人却已一旁胜利地大笑起来。他从来就是这样使劲地伤害她,害得她从前那敏感、纤细的神经与情感都变得粗糙了,她时常便觉得她真的变了,一种几乎对立的转变。除了孤独的时候她偶尔还会感到那个自己,但也是孤独过后便忘了。 她站在窗前望着大门口,最前面的是伟健的红色轿车,后面是一字排开的四辆橘红色摩托车,车上四个人,四套同一式样的服装——今年刚刚流行起来的猎装,两人是黑色的,两人是棕绿的。伟健也有一件这样的衣服,是卡其色的。四个人都戴着墨镜,所以她也看不大清他们的脸,只觉得深衣白衬墨镜,好像一群电视里出来的人。也不是,就是——很烘气氛的出场。如果用东北话,一个字就可形容:装!当然,句号和感叹号表达的意思是不一样的,和:操!以及:操。差不多,都属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范畴。如果要她总结,前者有惊叹调侃之意,后者有不屑嘲弄之意。 她窗口上惊叹着这些人的出场,不知道接下来会有什么意想不到的情节,就看见伟健从车上走下来,遥遥地看了她一眼,车子另一面也走下来一个人,这样,除了伟健她便只能看清这个人的容貌,清瘦的身材,白晰的脸上戴了一副浅茶色眼镜,这让他显得有些苍白,也更加深了他文弱的气质,棕绿的猎装穿在他身上,衬出一种奇怪的、文质彬彬的英气。她觉得这个人肯定就是老师。他在拉开车门,伟健也在拉开车门,然后她看见车上走下两位女子,一位穿着白色的泡泡袖衬衫,红裙子,另一位穿一套碎花旗袍,外罩一件烟青色的网衫。她来不及再看,匆匆跑下楼,等她拉开客厅的门迎出去的时候,他们正穿过院子走进来,看见她,便站住了: “嫂子好。”七个人一齐说。 虽然看他们的出场已有一些心理准备,冰云还是被这阵势的问候弄得有些微愣,下意识回应道:“你们好。”眼睛急忙地看一眼伟健,发现那人站在一边,嘴角扯起一个似笑非笑,好像既觉得好玩,又觉得理所当然。“欢迎你们到家里做客。”她的脑子慢于眼睛半拍,嘴里下意识吐出来的则是十分书本化的外交辞令,眼角看见那人眼里涌过一丝调侃的笑意。不知为什么,她忽然就觉得眼脑同步了,向前迎了两步,伸手拉住两位女士的手,引她们进屋。 进了客厅,冰云端来茶果,伟健拉住她:“阿云,我给你介绍一下。”她看七个人又全站了起来。“这位是苏鹏,就是大鹏,我的财政部长。” “嫂子。”那人说,声音里带着憨直。 “你好,大鹏。”她笑了,觉得这个名字听得最多,是最熟悉的人,所以也最亲切。 “这是他爱人,罗曼。” 大鹏旁边穿碎花旗袍的女子笑了:“嫂子。” 这个名字也有点熟,罗曼·罗兰。她忙伸手握住她的手:“叫我冰云吧。”她说,因为她显然比她大很多,“快请坐。” “这位是杨跃进,我的外交部长。” “嫂子,久仰了。”一个瘦高的男子,古代侠客似的一抱拳,长声说道。 她笑着点头致意,觉得这个人很有趣,应该是不管什么场合都能通圆的人。应该是58年出生的吧。“很高兴认识你,跃进。” “这位是他夫人,谢淑颖。白衣天使。” “你好,嫂子。”白衣天使笑起来,一侧的脸颊露出一只可爱的酒窝:“欢迎您早日到我那里去!” 她有点愣。 “你没正经的。”杨跃进瞪她一眼,笑道:“嫂子您多包涵,她是职业病。” 她还是没太懂这句话的意思,护士,为什么欢迎到她那里?便笑了笑:“淑颖好,你穿红裙子真漂亮!” 这时伟健笑起来:“三弟妹,请您嘴下留情。”那位白衣天使便更加粲然地笑了。 “这两位是刘平安,宋国治。我的两位大将军。” 她看到一个英俊的男子紧张地看着她,宽宽的肩膀,高高的个子,“嫂子好。”他说。 她笑了:“平安好,快请坐。” 平安并没坐,而他身边的另一位,正一脸好奇与期待地看着她,冰云看他先是一本正经地使劲站直了,胳膊肘使劲拐了一下,把平安拐的坐了下去,然后转向伟健: “报告健哥,请允许我自我介绍。” 伟健便赶忙地伸出手,做出“请”的样子。 第53章 拿破仑究竟有多高 冰云虽然有点懵,但也十分配合地漾起一个期待的笑意,然后就见那人把脸转向她,十分严肃地道:“嫂子,健哥常把我的名字介绍错,”他仰着头,大声地这么说道,冰云立刻后悔自己穿了高跟鞋,因为对方足足比她矮了大半个头。“我的真实名字是:拿破仑·宋。”他字正腔圆地发出了‘拿破仑’的音,又厚实凝重地发了‘宋’的音,他话音刚落,便引得一阵哄堂大笑。但拿破仑·宋不笑,他一本正经地看着她,等她的反应。冰云也不知道是否她骨子里天生具有这种冷幽默,她也一丝不笑,无比庄严地伸出右手: “见到您非常荣幸,拿破仑·宋将军。”她嘴上虽没笑,但眼睛一定笑了,因为她自己都感到嘴上被抑制的笑全跑到眼睛里去了。拿破仑·宋握着她的手,得意洋洋地环视了一下刚刚介绍过的四个人,这才松开了手,然后肩也遢下来了,胸也不挺了,嘻嘻地笑了:“嫂子,我小名儿叫宋国治,你就叫我阿治好了。” “是,将军阁下,我将非常愿意这样称呼您。”她认真答道,但拿破仑并不走开,而是看着她: “嫂子你真漂亮!尤其眼睛。他们都不好意思说,我说,嫂子的眼睛真漂亮,会说话!” 这样的恭维之词当面说出来,而且是当着众人的面,冰云不禁脸颊飞红,一旁的伟健大笑起来:“五弟,这样的马屁不要第一次见面就拍,大哥会不好意思的。不过我先替你嫂子谢谢你。”然后趴在宋国治耳朵边说了一句话,宋国治立刻眉开眼笑地坐了下去。 冰云不知道伟健说了什么,只眼角的余光看到第五个人站在一旁,垂手而立,一本正经地在等候。“阿云,这位是我们的军师,冯春生。”伟健转向那人,笑了,语气间未遗分毫刚和阿治逗过趣的态度:“围棋下得很好,我就是请他来教教你的。” 她看着那个人,这样面对面看起来,不似在楼上看着那般瘦,清秀文弱,一派书卷气息,明明年龄不大,却自有一种先生的派头。 “嫂子,您好。”面前的人声音轻缓,波澜不惊,竟是标准的普通话,然后标准地鞠了一个四十五度的躬。 “您好,春生老师。”她须臾间收了想握手的心思,改了敬语,收紧了身体,微躬还礼:“还请费心指教。”她抬头,和他目光相遇,发现他正在看自己,目光悠远清淡,而内容——,和任何人都不一样。苏鹏的目光是憨厚的,杨跃进的目光是殷勤的,刘平安是紧张好奇的,宋国治是真诚欢喜的,那些都是“熟”人的目光,是有温度的,而他不是,他是生人,陌生的、没有温度的一种审视,清冷遥远,没有感情。她的心莫明其妙地一紧,轻轻捏了捏手指,看那人微微躬身: “不敢。” 他态度平和而谦逊,完好地覆盖掉了他眼里的内容。可是,他在审视她,清冷的。尽管他心灵的窗口上装着两片滤光玻璃,她还是能感觉到那样的温度。如同冬日的阳光,纵怎样和煦地从窗口照进来,也没法让人如沐春光。她轻抿嘴角,没再说出更多的话来。 周老爷子和老太太走出来,七个人又纷纷站起来问候,冰云看他们应该是很熟悉,这从公公婆婆对他们说话的语气中便能感觉到。她看见公公走过来,笑眯眯地打招呼:“春生来啦!”一直没来得及坐下的人微微躬身:“伯父好。”然后两人开始了方言对话,内容好像是公公在感谢对方帮忙借了什么橘子树管理的书籍,还帮忙联系了农林的科技人员。她记得开春的时候是有科技人员来过,来了好几趟,因为家里的橘子树染了病虫害。他到底是做什么的?阿健称他军师是因为这个吗?她正在脑子里努力翻译他们的方言,突然听到公公说:“阿云啊,你那本围棋书就是春生推荐买的呢。” 啊?那本六毛四分钱的《围棋入门》吗?为、为什么是他推荐的?不应该是新华书店的售货员推荐吗!她都说了买一本初学能看懂的就行。难道他在新华书店上班?不对。不像。科技局老师?她急忙抬起头,觉得他刚才那番审视是不是因为嫌弃学生太笨,门槛太低,不配他教? “我有认真看!”她慌忙表示,嘴角漾笑,不乏讨好与敬畏。 第54章 群像 冰云见那人眼里闪过一丝讶异,但随即隐没不见,微笑道:“在书店遇到伯父。不知道是给您买的。”还是清冷疏远的,完全没有刚刚和老爷子说话时的熟稔。 她收了笑里的讨好,起身去屋子中间的茶几上倒了一杯茶端给公公,回来时发现杨跃进正靠在她沙发的扶手上,已经和老爷子开启了新的话题。她笑着伸手示意他坐,自己坐到了谢淑颖旁边。两位女士正在和婆婆寒暄,趁着他们都在说话的当儿,她开始重新打量七个人。 苏鹏,正在和伟健说话,中等身材,略胖。看上去三十五六岁,但从称呼上判断,他应该比伟健小。他有一双谨慎的眼睛,窄窄的额头,这让人感觉他的思维也一定是严谨的。小嘴,小鼻子,圆润的脸盘,从中看不到力量和坚毅。他的眉毛整齐细长,应该脾气比较温和,心地善良敦厚,但也应该不是一个能决断的人。如果他真是财政部长,管钱应是一把好手,肯定会认真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罗曼,一个倾听者,和婆婆的聊天谢淑颖才是主角,她在一旁微笑着,偶尔搭一句,婆婆会亲昵地拍拍她的手,两人一起满面欢喜地做谢淑颖的听众。她和罗兰的五官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估计是姐妹,但气质或者说个性却完全不同,年龄也相差很多。罗兰活泼爱笑,而她则是个沉静的人,像个长姐,气质端庄,是中国女人的一个典型——贤妻良母。 杨跃进,正和公公聊得热火朝天,他身材瘦高,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颧骨很高,线条凌利。他很世故,很圆滑,很自信,这从他灵活而明亮的眼睛里能够找到证明。他目光灵活,思维一定很敏锐,口才也应该很好,这菲薄的嘴唇绝对能够证明这一点,简称:能说。他坐在那,侃侃而谈,有一点深谋远虑的骄傲自负,和一些藐视众人的优越感,这应该是一个雄心勃勃,加自我感觉甚好的人。难怪是“外交部长”呢,张扬,自信,世故,圆滑,能说会道,可不是外交的好料嘛。 谢淑颖,也不知刚刚说了啥,把婆婆逗得哈哈大笑,她俏丽,活泼,说话清脆悦耳,又有南国女子温婉的腔调,一双漂亮爱笑的大眼睛,腮边一只小酒窝十分讨喜,二十五六岁,但青春的任性与火热还像十八岁那么鲜明。她开朗热闹,会撒娇,经常说着话就滚到老太太的手臂上,或攀着她手,亲亲热热地大笑,应该是最得长辈喜欢的幺女类型。 刘平安,没有沙发坐的他,坐了一只方杌,双手支在膝盖上,认真地看着老爷子那边,似乎被他们的谈话吸引了。他是这五个男人中最英俊的一个,狭长的眼睛,眼睫又黑又密又长,高高的鼻梁把脸雕刻得十分立体,光洁的皮肤,唇红齿白,十足的江南美男子。他走在街上,肯定有很多女孩偷偷回头看他,因为他帅得几乎无可挑剔了。他大概二十四、五岁,躁动的青春在他身上还残留着痕迹,他时常下意识地收住表情,以此来表现自己的稳重与成熟。 宋国治,也就是拿破仑,不知真的拿破仑到底多高,他大概和他一般高。他也坐了一只方杌,放在刘平安旁边尤其显得小小的。他的双脚蹬在方杌的横梁上,脊背挺的笔直。他五官长得极为逗人,单眼皮,小眼睛,可他的眼睛尽管小,却似乎天生附带笑的功能,一眨一转都十分有趣,它从他坐下来起,就已从他安静的身体上叛离,并自顾自地享受这种叛离身体的乐趣。他大概二十二、三岁,天生幼相,自带讨喜气质,他就算坐得一本正经,也完全没有成熟气质。所以他也不装成熟,他宁肯把成熟扔进泥塘,然后再伸脚上去踏两下。现在,他虽是规规矩矩地坐在那儿,但他的心眼儿可绝对没他坐的那么老实,他应该是爱玩爱闹爱说爱笑爱出馊主意那种人。似乎是感到了她的目光,他转过头,和她的眼神一对,立刻对她展开了一个大大的笑脸,她便也笑了,觉得他的脸如果是一朵花的话,那肯定是向日葵! 还有最后一个人,军师,围棋老师,冯春生。他一直站在最边上,落坐也是在最远的沙发角上。现在公公坐在那边,按理那边会成为中心,但成为中心的是杨跃进,正和老爷子聊得火热。他似乎并不介意杨跃进抢走这个中心,他把自己稍在圈外,云淡风轻,独美。他的皮鞋擦得一尘不染,深灰色的袜子在皮鞋口上露出一道弧形的牙儿。放在腿上面的手,手指修长,指甲修剪的非常整齐。衬衫雪白,袖扣扣得一丝不苟。她刚把目光移到他脸上,发现他也正在看着自己,目光相碰的刹那,他移开了视线,自然而然地落到面前的茶杯上,伸手端起杯子。 【你好我是枫火:等了辣么久,明天小说即将开始网站推荐,这是本书首秀,只有七天,所以恳请走过路过的大爷小爷、姑奶奶们,高抬贵手给个收藏捏,感谢已 加入书架的朋友们,~~~吉祥您内!】 第55章 牡丹花下草,也可争春晖 冰云应罗曼的请求带着她和谢淑颖去观赏院子里的花草,这个时节正是牡丹盛放的季节,院中的两株牡丹一直是婆婆的最爱,这时开得正好。其实冰云以前也没见过牡丹花,今年初见之下,便觉“国色天香”这四个字其当之无愧。从它们长出花苞开始,她就每天去看,觉得这花好像天生贵气,花苞抱得紧紧的,在浓密的叶子间悄悄地生长,直到快要绽放了,你才好像突然发现:它竟长这么大了!而花苞下粗粗的花茎,更有一种强悍的气质,足能长到小指头般粗细,和花苞的比例几不相称,可等到它完全绽开了,你就会明白,那花茎为什么会长那么强悍了。因为碗口大的花朵,密实而有质感的花瓣,实在需要有一个挺硬的骨头支撑才行!难怪女皇武则天能强令百花盛放,独牡丹不开。 她和两个人在院中的秋千架上坐了一会儿,琐碎地聊天,活泼爱笑的谢淑颖很快就成了聊天的主角,开始讲她工作中的有趣事,她才知道她是妇产科护士,也明白了她说的早日去她那里是什么意思。后来她突然看着牡丹花下浅粉色的小草花说:“这小草花和牡丹花一比真可怜,也太小了。”冰云便笑了,说其实它成片开在草地上的时候很好看,弄两棵栽在小盆子里更好看,常年开放,现在她的阳台上就有一盆。谢淑颖便认真地意外道:“是吗?那等我也栽两棵!”冰云便认真地点头,并坦白说这小草花其实是她从毛毛学校的花池里偷来的,说小孩子们管它叫太阳花,因为太阳一照就开。并承诺她走的时候给她挖两棵。 “不用。”谢淑颖大笑,说她们医院的花坛里好像就有,她也准备去偷一棵!引得三个人哈哈大笑。冰云发现虽然接触时间很短,但她却很喜欢这两个人,罗曼文静贤惠,很有个姐姐的样子,她称赞她的名字很美,和妹妹合起来是法国着名文学家,她就笑着给她解释说父亲是教书匠,取名字时就是借了罗曼·罗兰的名,只是罗兰这个名字等了好多年才用上,因为中间有三个弟弟,所以妹妹出生的时候,她竟比谁都高兴,因为名字终于全了!她带妹妹的时间也恨不得比妈妈都多。她就由衷地觉得:她真是一个好姐姐! 谢淑颖聪明率真,活泼可爱,一张伶牙俐齿,说什么都绘声绘色的,她自道是家中三女,有哥有姐,有弟,她在中间,最不吃香。可冰云觉得她有这么一副左右逢源的好性格跟她承上启下的老三身份是分不开的,不禁感叹: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和跃进夫妻俩全是好口才! 三个人又坐着聊了一会儿,冰云觉得她这个女主人似乎不应该离开时间太长,正要建议她们进屋,罗曼已开口,说外面有点晒,不如进屋看看“他们”干什么呢,冰云便觉得这个人好是善解人意。 三个人往屋中走,冰云说知道她们要来,早上炖了桂圆银耳羹,做好后一直放在井水里冰着,现在正好拿给他们吃,谢淑颖便开心得大笑,说真有口福,因为她顶喜欢吃桂圆银耳羹,说那是她月子里的最爱,虽然放红糖的不如放冰糖的好吃。冰云便觉得这个人说话没遮没拦的有趣。 三人刚一进客厅,一个仿佛已等了好久的人便跑过来,小眼睛扫着她们的脸:“嫂子,你们干啥去了?”是宋国治,冰云还没等答话,听他又道:“三嫂,我正要去找你呢!”没等她明白“三嫂”是谁,他又看着她道:“嫂子你不是要和春生下围棋吗,他在等你呢!” 冰云便笑了,觉得这人说话简直是糖葫芦,不是一句一句的,而是一串一串的,还都是粘一起的。她看一眼罗曼和谢淑颖,猜这个“三嫂”是谁,便听见谢淑颖回话了: “小逗点儿,你找我干嘛——” “咳!”面前的人咳道:“你咋和我三哥一样没大没小的。”小眼睛迅速看她一眼,又看向谢淑颖:“当着大嫂的面,你再不许叫我小逗点儿!” 谢淑颖有点不好意思了,伸手去拍他,宋国治缩着肩躲开去,又笑嘻嘻问道:“嫂子,你们干啥去了?” 冰云觉得这糖葫芦总算是分开了,正要回答,谢淑颖已替她答道:“我们去院子里吃奶糖了!”她和罗曼都被逗得笑了,宋国治看一眼抢答的人,深恨他才刚的抗议毫无用处,小眼睛里是一眼睛的无奈,但转眼看向她时,便又满眼笑意,好像她一定能告诉他真实答案似的。 “我们去看看院子里的花。”她认真地给了正确答案,同时觉得在那样的鬼马答案之后还是再给个台阶的好:“你找淑颖做什么?” “我找她下跳棋。”那人答道,小眼睛眯眯地笑了,带着感谢和高兴的神色,然后好像又突然想起重要的事来:“嫂子,你不是要和春生下围棋吗,他在等你呢!” 她眼睛环顾客厅,寻找宋国治嘴里那个等她的人,发现她们出去这一会儿,客厅里已变得自由自在了,几个人的外衣都脱了下去,但马甲还是同一式样的,苏鹏坐在茶几旁,在和公公婆婆聊天,刘平安和杨跃进则一人占据了一张圈椅坐在电视机前看录相,香港武打片,看得聚精会神的。伟健弯着腰趴在他们的椅背上,一面看着录像,一面不时插嘴加入周老爷子他们的谈话。而宋国治口中等她的人,正坐在另一端的沙发上,认真地在看一本杂志,颇有一点物我两忘的味道。刘平安看见她们,站起来让座:“嫂子,你们来看录像吧。” “我不看,平安,你快坐吧。”她笑着,看一眼罗曼和谢淑颖:“我去拿银耳羹给你们吃。” “我去就行。”谢淑颖拉住她,冲沙发上看书的人喊道:“春生,嫂子找你下棋呢!” 沙发上的人放下杂志,站起来,遥遥看她一眼,远远地点了一下头。 “春生,下围棋得一个安静的环境吧?”伟健耳听八方,转头问道。 “健哥,就在这里吧。”那人向她走过来,走近了,又问:“您看呢,嫂子?” 第56章 一场棋逢不对手的棋局评语 冰云看那双眼睛,仍没感到她想要感知的温度。“我去取棋。”她说,莫名的不安情绪在心里穿过。为什么?他在审视什么? 她上楼取了棋,换了一双平底鞋,在门口站了片刻,告诉自己: 不是你想的那样。是你想多了。 你们互相都不认识。只是因为太陌生了。 可能他也紧张。所以才装成冷漠的样子。 你们都只是紧张而已。 而且,他是来教你下棋的。对,他是老师呢! 她捧着棋到了楼下,宋国治已在窗口放好了桌子,老师正站在桌子边等她。 “您请坐,”她笑着,没再称呼对方的名字:“先生站着我会很紧张。”她语气谦恭地开了个玩笑,试图缓解双方的紧张。 “不敢。您先请。”对面的人严肃地躬身伸手,她一点都没达到缓解气氛的目的。 她等了两秒,不见对方坐,似乎在等她,她坐下,对面的人才坐了,恭谨地执下首礼,显然没有把自己当成老师的意思,却严肃骄傲得让人完全感觉不到恭谨的成分。伟健一旁扶着她的椅子:“春生,你要做好思想准备,你嫂子是水平线以下。” 对面的人便又严肃地站起来:“大哥说笑。” 宋国治坐在一旁,双手拄着下巴:“老六,快点开始吧!” 谢淑颖则站在桌子另一边,拉开观棋不语真君子的架势。 她不再说话,铺好棋盘,执黑先行。她的棋盘是一块一米五见方的木白色桌布,四角有十字针绣花,中间空白部分被她用黑丝线绣上了十九道经纬格,便成了围棋盘。买围棋时自带的棋盘都是纸的,用几次便折坏了,她一时也找不到木板做棋盘,便就地取材地用家里的桌布绣了一张,因为,布一定折不坏!绣好之后发现:桌布变得好别致,而棋盘真实用!对面的人大概也没见过这样另类的棋盘,不急着落子,倒把桌布看了好几眼。 围棋的术语管下棋叫作“手谈”,所以他也没说话,很快落子开谈,但她也很快发现:她这水平线以下的根本就和人家没得“谈”,中盘即认输了: “和我下棋,您简直是受罪了。”她笑着,很有自知之明地表示她的歉意。 对面的人不笑,认真地捡棋,好像他的确是在受罪。片刻又应道:“您就是跟那本书学的下棋?”当时老爷子说:给小孩带本围棋书,最浅的就行。他以为是给毛毛或哪个邻居家的孩子。 “嗯。”她想起那本六毛四分钱的书,羞窘不已,那本书真的太浅了!应该是给小孩子看的,开篇从围棋盘有十九条线教起,简直和看图识字差不多。她低头捡着棋,感觉空气里弥漫的冷淡疏离的气息正借着玻璃棋子微微的凉意顺着指尖向上游走,刚刚凝神下棋时还不觉得,现在一罢手,她立刻就重新感到了那种奇怪的审视,那种即使只在对方的脑子里游走她也能够感到的气息。 她看着桌上捡棋的手,修长白皙,微微的骨感,这样的手若能有一些热血的温度,不应该是一双很好的朋友的手吗?她悄悄在心里叹息,不知道怎么办。她不太会做主人,也不太会交际,更不知道怎么对待一个不喜欢自己的客人。下意识想找一个可以依靠或者可能解救她的人,刚转过头,不远处正和跃进、平安看录相的伟健正好抬起头来,和她目光一碰,一只嘴角扯了起来, “你输了吧,”那人弯着一只嘴角走过来,沙发里正在下弹子棋的宋国治和谢淑颖也放了棋凑过来。几个人都不懂围棋,所以开局没多久就全走了,伟健走的最早,但这时却兴致满满,好像看她输棋比看她下棋更有趣:“有走上三招吗?”他这样问道,嘴角照例瘪着调侃的味道。 “没有。”她把手收到桌下,用掌心温暖指尖的凉意。那个人眼神微闪,瞥了一个幸灾乐祸的笑意,嘴上却安慰道: “春生的围棋很厉害,你第一次下,他让你三招,你能走四招就不错了。” 她抬头看说话的人,微微舒了一口气,好像这种幸灾乐祸让人很舒服,也好像即使不舒服,他来了便什么都可以化解,她再也不用担心。 对面的人在伟健一过来就已经站起来,这时便看着她:“这是您第一次下围棋?” 她不知道这语气里有什么,就是觉得那疑问里面掺杂的东西很奇怪,抬起头,看那双眼睛隐在淡茶色的眼镜后,波平云静,不懂字面里的怪异怎么到了眼睛里就能了然无痕。“嗯。”她低声用最简单的字应道,不知道再说什么。好在伟健开口了,声音带着幸灾乐祸后的快乐余味: “你看你嫂子学得会吗,春生?” 另一个来围观的人也开口了,口气是好奇的疑惑:“嫂子,这个怎么看输赢?”是宋国治,他趴在桌子上,认真地看着棋盘上未捡完的残棋这样问道。她还没等回答:她也不会算。就听见: “嫂子思维缜密,颇精战术韬略,假以时日,必是高手。”目光平和地看向她,再转向伟健:“大哥不会没看出这种过人的聪慧吧。” 她立刻就在那平和底下感到一种猎狩的气息笼罩进空气,好像一只野兔,看见自己已在枪的射程之内,也同时看见猎手在好整以暇地擦靴子。 “我也不会算。”她轻声回答了宋国治的问题,看那个人小眼睛眨了眨,然后嘴巴弯起一个明亮的笑容,好像另一只野兔,就那么阳光明媚地跑了进来: “那你不怕他骗你呀?!”他这么大声地质疑道。她就笑了,心好像被那明亮笑容的光晃了晃,细碎的舒展。 “是吗,”她听见伟健大笑:“那我就不担心了,那肯定能学会!” 冰云没有再接受宋国治下弹子棋的邀请,借故去了厨房。这是伟健第一次带朋友回家,她也曾担心他们会不会喜欢她,可担心的事就这么发生了,她却不知道怎么办。冯春生,他是谁?为什么?听称呼他们好像是按年龄排了长幼,那应该比朋友更亲密,但伟健却并没有提前说明他们的关系。介绍的时候也没有介绍这一部分,是不想给她压力?还是不想她知道?或者—— 第57章 看跃进这好大喜功的作死路 或者——,他是一个连伟健都不能确定的人?另外四个人都是自己骑的摩托,只有他是坐在车里的。他和他们不是一起的?但阿治和他说话似乎很随意。军师,孔明先生的确不会骑马。冰云摇头,不想再想,阿健这样做总有他的理由,来者是客,她不能强求每一个人都喜欢他。既然来了家里,她用心招待好他们就是,不喜则疏,何必执着。 “嫂子。”一个声音打断了她思绪,转过头,是杨跃进。“您在做什么,要我们帮忙吧?”那人笑着进了厨房。 “不用,跃进。”她笑了,“你快出去坐吧,别把衣服弄上油烟气。” “没事。”那人满不在乎地:“我哥在家是不从来不进厨房啊!” 她看一眼说话的人,觉得这“外交部长”果真是六个人当中最善言的,这话既说融了气氛,又刺探了秘密,还讨了欢喜。只是她还不知道伟健在朋友眼中是什么样儿,他若在外面全是一幅人高马大、唯我独尊的大丈夫模样,她最好便都装出小女人唯命是从的样子好生配合他才好。可那人居然没和她提前对好台本,应该是对自己自信满满。不过——,先不管他在别人面前什么样子,她觉得她在人面前的样子倒有些堪忧。军师她打不过,外交部长也来窥伺她的生活,那位是冰冷的审视,这位是小心的刺探,合着谁都想对她摆一道呢。 她笑了笑,不动声色,觉得对待杨跃进这种聪明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来而不往非礼也,用他的问,做他的答,至于真正的答案是什么,他会按照他自己的需要自行理解的。 “你吃过你哥做的菜吗?”她温良贤淑地问道,语气里的温柔和气、好奇骄傲,比例恰好地勾兑出一种以丈夫为天,又自豪满意的贤惠小妻子模样。 杨跃进如她所愿地愣住了,他吃过?还是没吃过啊?吃过,如果那家伙在家装大爷从不进厨房的话,就会被他这话露底了。没吃过,如果她吃过,那说明他们的兄弟关系不够亲密,自己被打脸。他倒是十分想给他露一下底,让他大爷装不成,但是,被炖成十全大补汤就不好了。而且,他怎么、好像、觉得他上当了呢?不像啊,这弱弱温柔的。 冰云眼角瞥着那人的样子,已了然了某人在外面的样子:骄傲霸道有威信。狡猾能装喜群居。爱惜皮毛,好呼朋引类,的——大灰狼。她牵着嘴角,眼角瞟着跃进的张口结舌,她原也不是想究他到底吃没吃过,“你哥做饭比我好吃。”她低着头自顾自地笑,轻声细语地:“只是我觉得他在外面工作辛苦,回家来再舍不得让他做。” 这温婉模样看在杨跃进眼里就是贤妻典范,“嫂子就是贤惠!”他觉得他已经得到了答案,“以后得让我家淑颖好好跟您学学,她就一点儿都不会照顾人。”他给自己做好了下坡,准备远遁。 诶?冰云有点懵,什么意思,这可不是她想要的!若两人来作个客,回家去再因为做不做家务打起来,那可就不好了。 “跃进,”她不抬头,继续切着姜沫:“这话只在我这儿说说就行了,实际可千万不要这么干。否则肯定是你自己吃苦头。”抬头看他一眼,意味深长:“你们的小孩才那么点大,淑颖还要上班,你要再让她学这学那,就算她不能扔了工作,把孩子塞回肚子,但肯定能找到办法让你也学点什么。” 杨跃进一愣,觉得明明刚刚还是一团棉花,咋一捏还扎手呢!他哈哈大笑:“她还能让我学啥,让我学生孩子我也学不了啊!” 冰云笑,女人要是坏起来,那你还真想不到: “我觉得淑颖漂亮聪明,脑子活络,她能想出来的招儿我不一定能想到。都说护士是白衣天使,你要能把她改造成黑衣恶魔应该也挺有趣的。”她收了姜沫,笑眯眯地看跃进:“衣服长袖改短袖容易,但要想把剪成的背心变回长袖,可就不太容易了。” 跃进顿觉得肩膀头发凉,“没有、没有,嫂子,我哪敢改造她呀!我就是说着玩,”继续哈哈大笑道:“其实我会做饭,淑颖……” “冰云——咦,”谢淑颖和罗曼走进来,一看见跃进,就瞪大眼睛:“你怎么在这?不会又在吹嘘你的拿手菜吧!” 冰云笑,觉得这人真是思维跳跃,说话永远不按常理出牌,却每每都有喜剧效果,看一眼杨跃进:“跃进的拿手菜是什么?” “啊?还没说呐!”谢淑颖现出一脸惊异:“看来我们是进来早了——” “你进来我也能说——” “噢,那快说,当着我的面。” “我——”跃进扬扬头:“我不说了。” 冰云和罗曼都被他尴尬吞话的样子逗笑,杨跃进看一眼谢淑颖,转向她:“嫂子你刚才说的真对,这人就是那种人!” 谢淑颖好奇:“你跟嫂子说啥了,我是哪种人?” 杨跃进立刻反守为攻:“你给我们做点好吃的我就告诉你。嫂子你想不想尝尝白衣天使的手艺?” 冰云平白给拉进两个人的打情骂俏,正要绰起手来看热闹,另一个人走了进来:“嫂子,你们说啥呢?” 第58章 拿破仑与卓别林合体了 谢淑颖一看见宋国治,立刻大笑起来:“我们才不告诉你呢!哈哈哈……这回可把你落下了!” 新进来的人似乎对这种话锋转向已习以为常,表情是一副不告诉拉倒,反正会有人告诉的不以为意。然后他就带着这样充分信任的表情把脸转向冰云:“嫂子,是啥?” 冰云给他这认真的问问得不知道是啥,“跃进说……” “那个——嫂子,您就按我的建议吧!”杨跃进忙道,一脸的神秘和急于敲定某事的急切。 冰云不知道要按他的什么建议,却知道这个人正准备逗弄人。而后进来的人对于这种拦阻显然十分不屑,把他瘦小的身材在人缝里一挤,便穿过谢淑颖和杨跃进,挤到了冰云身边,然后眯眯的小眼睛笑了,亮闪闪地看着她:“嫂子,到底是啥,他有啥建议?” 冰云被这认真好奇的眼神逗得想笑,但又觉得现在笑起来好像不太厚道,“我还——”没听懂,她想说,但那人已被杨跃进搂着脖子拐了出去,只半空里留着:“你听我说阿治——”的尾音,接下来就只听见宋国治的高声:“真的?你骗我——!不行。我不去……” 她不知道两人在说什么,只觉得这回话甚是有趣,看一眼谢淑颖:“跃进要干什么?” 谢淑颖笑起来,低声道:“准是逗他玩,我们总——”她话音未落,宋国治已一步奔了进来,显然是背后被人推了一把,但他并不回头,而是笑嘻嘻地冲着冰云,扭扭捏捏地道: “嫂子,我给你表演个节目,你就答应吧!” 冰云不知凭空的这是什么表演,又要答应什么,人已被他拉着直奔了客厅。 “那个——我给大家表演个节目,”拉着她的人一进门就大声说,客厅里所有的人都转过头来,身后杨跃进、谢淑颖和罗曼也跟了过来,刘平安站起来:“你又胡闹啥呢——” 一旁的伟健立刻鼓掌:“欢迎!” 宋国治便地中间站好了,小眼睛一睃摸,已找到了第一份道具——周老太太放在茶几下的针线笸箩。那笸箩是个竹编的小筐子,他把里面的针头线脑倒在茶几上,小筐子扣在了头上,然后又抓起针线堆里的一块花布角,随手把它扭成一朵西装手帕塞在了马甲左胸的口袋里。因为小筐子和他头的大小竟刚刚好,那个带着岁月光泽的竹笸箩在瞬间变成帽子之后,便有了种滑稽的沧桑与落魄的味道。冰云瞧他手向空中一抓,脚向外八字一撇,人立刻就变成了卓别林他堂弟,而身边的谢淑颖已率先大笑起来。卓别林堂弟的小眼睛随即又转向了他的第二件“道具”——高大帅气的刘平安。他撇着脚,扭着屁股走过去,伸手拉起他,不管这个人怎样一味的推拒,他只管热烈而尽兴地表演着他的即兴哑剧。冰云觉得那应该是一个和想吃有关的默剧,急切贪馋,却有人不解风情。平安的故作深沉,以及他被不被告知的骚扰所带来的烦窘,意外地颇有喜剧效果,大家被逗得哄堂大笑,宋国治也在三分钟后,以一个恨人不解风情的夸张失落表情结束了他的表演。他把竹笸箩当成名贵的礼帽,在空中划出一个优雅的弧形按向胸口,人来了一个九十度的鞠躬,立马就换来了一屋子掌声。但他并没有就此谢幕,而是这样胸口按着他的“礼帽”,小眼睛闪着光,英国绅士一般地向冰云走过来: “嫂子,我表演完了,”他热烈而挚诚地看着她:“你就答应三哥的建议吧!” “好。”冰云马上就答应了,“可是,”她低声问:“他的建议是什么?吃东西?” 第59章 跃进的作用是粘合剂 宋国治愣了愣,看看她,然后直奔向杨跃进,口中嚷道:“杨老三!我就知道你骗我——” “这没大没小的!”杨跃进一伸手按住那人脑袋,仗着自己的身高优势,把两人之间推出一臂的距离,确保对方打不着自己,才笑道:“你听我说老五,你听我说,你说嫂子连建议是什么都不知道就答应你了,你这多有面子啊!我们肯定谁都不行。真的。” 被推着脑袋的人把小眼睛眨了眨,回味了一下,立刻深以为然,马上拍开那只手,开心地跑过来:“嫂子你真太好了!你是看懂我刚才的表演了吗?我好喜欢你啊。以后我就和你好,不理他们了。” 冰云觉得这句话真像毛毛和邻居的小孩儿嚷的:“以后我不和你好了!”然后一小时不到,就又疯在一起了。“可他的建议到底是什么呢?”她认真地蹙起眉头:“拿破仑·卓别林·宋将军,你想吃什么?” 那个人似乎对这个称呼感到极大的意外之喜,先把胸脯挺了挺,然后便眉开眼笑出一脸的期待:“我们每个人做一个拿手菜,然后你也做一个最好吃的家乡菜给我们吃——啊,我明白啦!”他突然停下来:“这个杨——”转向杨跃进:“他既要骗我表演节目,又要让我来跟你说建议,他自己啥都没干,却——,你太坏啦!”他大声嚷道。 自己啥都没干,却什么目的都达到了。冰云看一眼杨跃进,觉得这家伙简直太狡猾了!他才是狼。阿健只能算狮子,一头鬃毛威风凛凛,内心住的却是一只虎斑猫。她瞧一眼忿忿的宋国治,觉得面前这个被骗的小孩儿真可怜,觉得跃进不愧是外交部长,人际交流担当,他这么又聪明又使坏地一搅和,仿佛一群人里的粘合剂,既不出头,也不冷场,妥妥地占据中位,可谓左右逢源。其实一帮朋友中能有个这样的人也挺好,八面玲珑,解围逗趣烘气氛全靠他。不像有的人。 而且他的建议也容易的很,借宋国治的嘴说出来,还骗了一波滑稽剧表演,她既然看得美滋滋,当然也得配合着颁个奖,便笑着柔声哄道:“那阿治有什么想吃的我的家乡菜吗?我做给你吃。” 宋国治从没想过幸福来得如此突然,“有!”他大声说,“小鸡炖蘑菇!”说时一脸馋相:“我都听东北客人说过的,说那东西老好吃了,贼鲜啦!” 冰云觉得这话连形容词都浸着小鸡炖蘑菇味,她都有点想吃了,“可这个今天不行,阿治,”她为难道:“因为我没有蘑菇。”她说,看见那个人眼里的光立马黯淡下来。“不过我可以做个别的特色菜给你吃。”她赶忙安慰道,“等今年夏天有榛蘑时,我让妈妈采一些寄给我,到时候再做给你吃,好不好?”那个人便马上十分开心地应好,又阳光灿烂了。 按冰云的意思,她再做一个家乡菜便好,不用大家都动手,因为他们是客人。但伟健很乐意:“人家都主动请缨了,你就同意呗!”他这样说道:“既可以尝尝你弟弟们的手艺,还省得惯他们只吃饭不干活的坏毛病。不过两个弟妹就不用了,你们平日辛苦,今天就放假,去陪爸妈打麻将吧。” 谢淑颖立刻开心地赞同,但罗曼说苏鹏不会做饭,她得去给他打下手,杨跃进马上反对:“那不行,你没听我哥说吗,不能惯二哥只吃不干的坏毛病!” 罗曼还要护夫,苏鹏慢悠悠地笑道:“这个杨老三最坏,我一会儿做的菜,就给你吃。” “我才不吃呢!肯定是猪食。”杨跃进道。 第60章 男人是这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生物 厨房突然就被男人占领了,突然得有点莫名其妙。冰云一旁瞧着这六个人在厨房里大声地互相嘲笑打趣,幸灾乐祸,手忙脚乱,觉得男人真是这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生物,他们互相恶心嘲笑,却是因为喜欢对方,而女人,她们即使互相赞美,也未必真就喜欢对方。 到了吃饭的时候,宋国治一定要在她旁边坐,谢淑颖问他:“你怎么不挨着我坐啦?” 他直白地道:“我喜欢听嫂子说话,所以要挨着她坐。” 谢淑颖立刻向伟健告状:“健哥,你瞧瞧阿治!” 伟健便看一眼宋国治,安慰道:“不理他,弟妹,你坐健哥旁边,我把好菜都端给你吃!”谢淑颖便高兴地坐下去了。 最后一道菜上桌,杨跃进因为是拿手菜的提议者,所以周老爷子首先让他介绍他的拿手菜,他的拿手菜是一道拔丝山药,也就是刚刚压轴上桌的,他先从原料的营养学,继而口感追求,然后制作工艺,长篇大论地渲染一番之后,最后道出了这道菜的最大的附加值:我就是用拔丝山药拔丝红薯拔丝藕片拔丝苹果把淑颖拔丝到手的,他得意地。谢淑颖不好意思了,瞪他一眼:“脸皮真厚!就会做这一道菜还好意思在这吹牛。”周老爷子给这道菜点评了十分,他的评语是:连老婆都能追来的菜不给十分不行。大家动筷品尝,但山药已经结在一起,根本夹不开了。伟健弯弯嘴:“老三,你明知道这道菜之所以最后上桌,原因就是必须赶快吃,却偏要长篇大论嘚瑟了十分钟,爸给你十分,要我,给你零分。”杨跃进立刻后悔不迭。 苏鹏的菜是一道西芹百合,现在这道菜就摆在杨跃进跟前。罗曼说得没错,他不会做菜,临时抱佛脚,又有杨跃进监督,罗曼也只能叮嘱他:炒青菜一定要等锅很热再下,翻炒几下就行了,出锅前加点鸡汤,一定好吃的。他便慢条斯理又手忙脚乱地,搞得厨房烟火四起,热油飞溅,锅盖成了盾牌,铲子成了长矛,好不容易把两样菜翻炒到一起,可明明刚刚还看见冰云炖好的鸡汤就在旁边,却转眼不见了,原来是平安怕他打翻好心地给端走了。他闻着空气里的焦糊味,觉得很香,笃定不放鸡汤也一样,就潇洒地出锅了。尽管装在盘子里的白色百合和碧绿芹菜在下锅的瞬间就给过热的锅子烧糊,在雪白和碧绿上长着零星的黑斑,但他认为味道很好,虽然他只放了盐。冰云觉得这菜有点像从火上直接烧出来的,有种烧烤味儿。周老爷子给这道菜打了六分,说因为罗曼贤惠,这道菜有加分。 平安的菜是酱炖小鱼,为此平安特意骑上摩托车跑到远处的大市场买了小贩在河中捕的野生小鱼,说他小时候最爱吃这道菜,他妈妈做的更好吃。其实这道菜沾满了时代的特色与记忆——因为那个饥馑的年代只有小鱼,多放酱是为了少吃菜多喝粥,老爷子给了七分,说这道菜他也喜欢,只是品相差点,伟健便建议平安下次做的时候可以放青红两椒,既可提味,又可提亮色彩,冰云发现他的建议都很专业,觉得回头很有必要问问他:有学过厨师吗? 阿治的菜是炒菜苔,最时令的菜蔬,颜色味道都很好,老爷子也给了十分,他就满意地认定他的十分才是实打实的,殷勤地给冰云装满一口碟,请她多吃。 春生的菜是一盘白灼生菜,旁边放了一碟料汁,盘摆的十分漂亮,像一朵绿牡丹,周老爷子看着这盘菜笑了:“这是今天最取巧的菜,也就生仔能想出来。一桌子大鱼大肉吃到最后可能这个最受欢迎,会一点不剩,所以给八分!”大家品尝之后,老爷子说:“不过生仔还是得向你三哥学学,怎么也得学一道有附加作用的菜。”大伙笑,那个人便认真地答应:“我今天回去就学。”伟健奇怪:“一个品菜时连蛋糊没打好,料酒腌制的不够,用鸭汤代替了鸡汤都能尝出来的人,真的不会做菜吗?”那个人便脸红地站起来道:“对不起健哥,我一直都是吃,没做过。”随即又谦恭而认真地:“我回去一定和厨师学习。”伟健大笑:“那还是只吃吧,精一项就行了!” 第61章 最会杀风景的不一定是傻子,可能是军师 轮到伟健的菜,老爷子说:“阿健的就不评了。” 伟健忙问:“为什么?”老爷子答他:吃太多嘴麻了。他便泄气地:“早知道我就不做了!” “我给你评。”老太太拿起筷子,吃一口他的上汤白菜:“五分。” “为什么?”他又问。 “因为菜里放了阿云炖的肉汤,不都是你做的。” 苏鹏便在一旁憨憨地慢笑:“呵呵,我的比你多一分。原来你也有不如我的时候。” 伟健便弯弯嘴:“我俩偷东西你一个人替我挨揍的时候我也不如你。不过,妈——” “大家伙赶紧动筷子吧,菜都凉了。”老太太说,她话音一落,五双筷子就一齐伸向了桌子中央的锅仔,那是冰云的拿手菜。伟健一旁失落得张口结舌,冰云看他一眼,隔着桌子用眼神幸灾乐祸。 “这叫什么菜嫂子?”宋国治说时已飞快地夹起一筷菜塞到嘴里,然后便含着菜喊道:“呀,好吃!” 冰云直替他的舌头担心:“慢点,别烫着。”递过啤酒杯:“慢点吃。叫汆白肉,也叫酸菜白肉。酸菜就剩这半颗了,你再晚来就没有了。” “噢!那我真是太有口福了!”宋国治赶紧再夹一筷子。 冰云笑了,注意到另外没急着伸筷子的两个人:罗曼和冯春生。罗曼年长,脾气贤静,这时断不会像阿治和谢淑颖一般一脸贪嘴模样,“你尝尝,罗曼。”她笑着招呼,那个人便文静贤雅地夹了一小份到面前的碟子里,尝过之后说好鲜!说不晓得白菜可以这么烧,等下要学学是怎么做的。谢淑颖随声附和,她笑着应好,转向另一个人:“春生,你也尝尝看。” “谢谢。”那人标准地微笑,夹菜,吃掉,结束,没发表任何意见。 她笑了笑,不再多话,她主人之礼已尽,剩下就宾客随意吧! 周老爷子和老太太吃完先退席了,大概他们觉得年轻人的闹腾老人家最好躲远点,互不妨碍,省得老的嫌闹,小的嫌不尽兴。老爷子被邻居叫去喝茶下象棋,老太太则去纳凉聊天,老两口临走时让大家尽兴玩,便出去了。 送走了周老爷子和老太太,大家又说说笑笑闹了一阵子,“春生,你怎么不说话?”伟健说,冰云抬头看那个人,他除了点评菜时说了两句话,中间老爷子要大家每人讲一个笑话时他出了一个谜语外,几乎没怎么说话。他安静地吃着饭,看上去谦逊有礼,温雅清素,举止完全没有失当之处,却让人觉得格格不入。 “因为我正在吃菜,健哥。”那个人认真地把嘴里的菜咽下去,说。 大家笑起来。 冰云觉得这种尬死人的回答大家除了笑可能也回不了别的了。为了不让自己笑得太僵硬,她起身舀了半碗氽白肉的汤,笑着递给坐在身侧的罗曼,又舀了半碗给谢淑颖,这汤炭火小炖了这么久,非常鲜美,她是极喜欢的。两人笑着致谢,好像对那种生硬的回答早习以为常。兴许是气氛到了,这话又语调温润,冰云甚至觉得只有她意会不到这话里的幽默,因为已有人十分自在地接话了: “嘻,老六,吃菜和说话可以同时进行。”宋国治一面说一面夹起一筷菜送进嘴里:“你瞧我——” “那样不礼貌。”那人道。 宋国治急忙要把菜咽下去,谁知是因为菜太噎人,还是这话噎人,总之他是给噎住了,慌去端饮料杯,忙忙地喝一口,长出了一口气。一旁的刘平安乐了:“老五,你的嘴巴可真是多功能,一物多用。” “呸,呸,呸!嘴巴就是嘴巴……” “又多一样功能了。”平安道。 大伙哄堂大笑,伟健道:“五弟,你要是能让你的嘴巴专心吃五分钟东西,哥奖你两块奶糖。” “好的大哥。那让谁的嘴巴说呢?您别让我的耳朵也一起停五分钟。”说完这句话,宋国治便专心吃东西去了。可是他的这句话好像一个急刹车,猛的一下把大家的舌头全刹住了,一时竟有好几秒钟的空白,伟健笑了: “是大哥错了,不知道阿治的嘴巴还有刹车的作用。春生,赶快吃完你的菜,说五分钟话。” 被要求的人认真地放下筷子:“说什么健哥?” “随便什么。” 宋国治已吃了好几口菜,这时便抬起手腕来,认真地看了看手表,觉得这样还不过瘾,干脆把表摘下来,擎到面前,好像度秒如年。他这么夸张地抓人眼色,大家的目光自然又全被他引了过去。 “春生,说话呀!”伟健道,“不然你五哥的耳朵该变成兔子耳朵了。” “是,健哥。”那人坐直了:“我可以问嫂子问题吗?” 第62章 问几个我们大家都关心的问题 所有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转向伟健,伟健有点意外,但随即笑了:“那要问你嫂子。” “是。”那个人便转向她,正襟危坐地:“嫂子,我可以问您几个我们大家都关心的问题吗?” 她能回答不可以吗! “当然,春生,你问吧。”她温声说,调正了坐姿。 “您会给我明确的答案吗?” “如果有,我就给。”她继续温声道。 “谢谢。”那人语调温和地致谢,眼睛看在她脸上:“我说是我们大家关心的,因为有些问题原是我们准备在健哥结婚那天晚上问您的。” 杨跃进先笑了,苏鹏也笑了,然后伟健笑了,冰云看看说话的人,他一点儿也不笑。这就让他刚刚那温和的致谢完全失了和气,反让人觉得温和之下兵戈暗藏。对,她已经感到了一种不动声色的杀气,就像武侠小说里的剑气,一种剑法高手才能拥有和驾驭的东西——剑未到,气已让皮肤有冰冷的触感。 “您为什么选择健哥做为您的结婚对象?” 杨跃进嘴角扬了上去,抱着胳膊,兴味盎然。平安目光灼灼,像等着听故事的孩子。看来这的确是大家都想知道的。苏鹏倒不像感兴趣,反而像是这时候问这种问题有趣,反正餐桌需要话题、需要乐子,反正他不会逗乐,围观就好。她没看伟健,觉得他可能最不会想到有人会问这样的问题。 她看着提问的人,她的感觉没有错:他知道很多东西,而且有兴趣想知道更多的东西。他坐得极其端正,问得极其严肃,好像一个法官,在进行一场人生的审判。而她,则是那个嫌疑犯,必须要如实回答他的问题。他的目光不严厉也不逼人,她却感到一种隐约的痛苦,一种被他的目光挑开的、她潜在的自卑与痛苦。她感觉到嘴角用意识提起来的弧度,那是她听到问题之前就摆好了放在脸颊上的,现在她便借着这个理智的微笑轻轻拂上心中被划开的伤,温言答道:“世界间的每一种选择都必须需要理由吗,春生。” “咳!”宋国治咳了一下站起来,先是抖了抖手,大家的视线不约而同地转了过去,只见他不紧不慢地把手表戴好,再弄妥贴袖子,这才站直了:“报告健哥,我已经保持满了五分钟沉默,您除了要奖励我两块奶糖外,请允许我讲话。” 伟健笑了:“五弟,如果这么长的一句话还不叫讲话的话,我真不知道该允许什么了。” 宋国治便嘻嘻地笑了:“那我可要讲了,嫂子,这个可以不需要理由,老六的意思是问:你是怎么爱上健哥的?” 冰云看着那个刚刚赢了奶糖的小孩,原来人可以这般的纯粹而没有城府。“因为我也被奶糖诱惑了,阿治。”她轻声说。 听话的人先是小眼睛亮亮地看他,然后眼中突然闪过一抹好像是看到了什么的目光,然后就好像小狗疯闹时突然咬痛了主人的手,口水淋淋地后退之后才愣了愣,迅速地看一眼春生,又看一眼她,人坐了下去,搓着鼻子笑了:“其实嫂子,这些问题都过时了,我们现在更关心下次再来的时候,能不能吃到小鸡炖蘑菇!” 大伙都笑起来,苏鹏慢吞吞地笑:“你就长吃的心眼儿了!”笑和语速都比别人慢半拍。冰云也笑了,并且很想借着这些笑偷遁,遁到一个远远的、安全的地方,躲起来。但是对面的人不给她机会,因为他完全不理会四周的喧闹,仍然正正经经地坐在那里,眼睛看在她脸上: “您爱健哥吗?” 第63章 人极力去想的东西,正是他们最缺少的东西 冰云望着那双眼睛,望着那个人,忽然就不想逃了,因宋国治刚刚问了那样一个问题,他又问这样一个问题而不想逃了。她不是嫌疑犯,他也不是审判者。没有人能来审判她的人生! 她没有动,身体没动,表情也没动,但意识却在一瞬间坐直了。她保持着脸上的微笑,平平地看向那个人:“这要看你检测爱或者不爱的标准是什么了,春生。” 软剑出鞘,无声无息。 春生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剑意,锋芒暗敛,却一腔孤勇,竟有种神挡杀神佛挡斩佛的破意,孤注一掷。他有些意外,果然。但—— 这是底线吗?他停在线前,饶有兴致,语气却是波澜不惊:“您在什么样的检测标准下是爱他的?” “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的标准下。” “在您自己的标准下,您最爱他什么?” 冰云看着那个人,心突然安静下去,情感也在那一瞬间平静了,锋芒转瞬而逝:“最爱在他面前我不用考虑这种问题。”她清淡莞尔,那个人望着她,她却把眼神散开了,眼睛是心灵的窗口,她不想和他相对,因为没有必要——她又不认识他。也因为不公平——他装了茶色玻璃,她却没装。那个人不移开目光,遥远地看她: “您认为夫妻之间最重要的是什么?是贫富与共?是忠诚?宽容?还是忍耐?” “都不是。”她静静地:“是从来不用刻意想这些。”她淡淡地看他,语气则像半温的白开水,平和的淡,礼貌的温度:“人所以极力去想的东西,往往正是他们最缺少的东西。” “咳,嫂子,你这话说得太对了!”杨跃进大声道:“我就觉得你和我哥这缘分,真是前世修来的。如果有来生,你是不还会嫁给他!” 她觉得她快僵住了的嘴角终于可以活动了,想了想:“我想不会,跃进。我们都不是那样的人。于我,我觉得我和健能结这一世尘缘已经够了,而你健哥,他应该是一个但求尽兴的人。如果今生未尽兴,何必再寄望来生。如果今生已尽兴,何必再寄望来生。” 杨跃进端着杯子,回味了好一会才道:“您这话说的,绝了!不过我哥好像的确是那样的人!” 伟健大笑:“就好像你真会思考一样!”转头看她:“看来这辈子要不好好欺侮你,以后都没有机会了呢。” “那个,哥,”杨跃进放下杯子,把他的眼皮抬啊抬地拉着:“我是不会思考,你会思考。那你是思考着怎么——啊,怎么好好欺侮嫂子啊?” 苏鹏意外地先呵呵笑了,但声音依旧是独特地慢着半拍,好像不把这话注解成邪恶的意思都对不起众人似的。伟健被这慢半拍弄得哭笑不得:“你看看你们俩这鬼样子,大没大样,小没小样。阿云,一会给我捶捶背,洗碗泡茶的事就偏劳你们俩了。”他看着苏鹏和杨跃进。 罗曼赶紧说:“不用,我和淑颖洗就行。” “别,”伟健道,“以后上这吃饭,两个弟妹都放假。给他们一个表现的机会,你们仨也都算上啊。” “没问题,哥。”宋国治马上笑嘻嘻地答应,“今天就让杨老三洗,他最坏,他刚才还骗我呢。整天就会说好听的。” “你老实呆会儿。”杨跃进瞪他一眼,转向伟健,笑道:“哥,那你呢,你都啥时候表现?你不能总光让我们表现啊!” “我?”伟健扯扯嘴:“我平时都是好好表现的,所以你们来的时候就不用了。” “惬!”杨跃进不屑地吐着气:“你表现?谁信啊!你也就会欺侮我们。嫂子,他回家啥都不干吧?跟大爷似的,我看恨不得吃饭都得用喂的。” 冰云便笑了,说:“干。我喂完他,他会帮忙洗碗。” 第64章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伟健听得哈哈大笑,杨跃进十二分不服:“当着我们的面,嫂子肯定向着你说。不是,哥,你给我们举个例子,你回家都好好表现啥了?等会!”他突然喊道:“你先别说,你一个人说了不算,要嫂子认可的才行——不行!等会儿!那个,你不能用说的,说的能串供,要用笔写的。你们俩要写一样了,我就算你赢,”话还没说完,眼睛已露出得意的笑意,毫不掩饰他很高兴自己想出了这么高明的坏招儿!“怎么样,大哥,敢吗?”他挑了挑他的薄眼皮儿又挑衅道:“你要不敢,今天就你刷碗,让咱们也都看看。你要赢了,我刷。我自己一个人刷,不用二哥。” “呵呵这个好。”一听就是苏鹏,高兴、侥幸、幸灾乐祸,急着应和,又慢着半拍。 “我赢不赢你俩今天都得刷,”被叫板的人根本不理这茬儿,“因为这个刚刚已经说过了。”他这么结论道。冰云就觉得这人真聪明,不上杨跃进的当。而且一旁看着一群男人为了刷个碗而斗智斗勇,怎么这么有趣呢!那人好像知道她在想什么似的,漆黑的眼睛在她脸上一瞟,转向跃进:“而且我的输赢干嘛要奖励你呢?我输了,”眼睛一转,又落回她脸上:“她来惩罚,这才公平。” 不知为何,经他眼睛这么转了两转,冰云突然觉得他不是在跟杨跃进打赌了,而分明是——调戏她。 杨跃进已在撇嘴:“哥,你这是在话里话外送暗号呢吧?你那么霸道谁敢惩罚你啊!惩罚让嫂子捶你的背吗?然后,”又开始抬啊抬地拉他的眼皮:“那个、捶背的时候,用清场吗?” 冰云觉得她以前真不知道世上还有这么欠揍的表情! 伟健也被这欠揍的表情气笑了:“我还送暗号,你过来,”作势起身:“我先捶死你!” “你看,这就是不敢。”杨跃进放下眼皮,笑道:“要不我替嫂子说个惩罚,你要输了,给嫂子打洗脚水,敢吗?” 伟健哈哈大笑:“这哪是惩罚,这不是奖励吗!” 冰云顿时脸颊着火,觉得这人真是可恨,不知道他怎么能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来! 果然,哄堂大笑。 杨跃进看热闹不嫌事大,“行,我们能看就行。你当我们面喝了我都不拦你。”当真找来了纸笔,说他不问刚才的问题了,因为刚才的问题都答过了,他再问三个问题,伟健能答对两个就算赢,“哥,我够照顾你面子吧,三分之二,四舍五入才67分,刚及格。” 大伙儿本来已吃得差不多,杨跃进便嚷着收了桌子,一副“我就等着看你打洗脚水了!”的兴奋欢脱神色。 冰云很紧张,她看着面前的纸笔,觉得像考试,而且还是答对方试卷上的题。可对面的人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催着杨跃进赶紧出题。杨跃进便清着喉咙:“咳!第一个问题:为了讨好嫂子,哥你回家干得最多的事是什么?” “这真是狗屁问题。”桌子那头的人扯了扯嘴角:“你把那‘事’改成家务,我再回答你,不然我不回答。” 苏鹏又慢半拍地笑起来,冰云发现这貌似老实憨厚的家伙,脑子里的小回路可真比谁都快,可能这就是所谓的“蔫坏”罢!而且这个蔫坏的和桌那头那个可恨的、没个正经的、讨人厌的家伙,倒真是天生的一对,两个人默契得不得了! 杨跃进愣了半拍,嘴巴张了张:“行,我这真是狗屁问题!”看一眼苏鹏,好像他这么慢着半拍还比他先领悟到问题的精髓很让人生气,“家务、家务,好吧?”又不甘示弱道:“您要是愿意把干别的事都写上给我们看看,也行!” 伟健便笑了,眼角往冰云的纸上一瞥,杨跃进急忙把手里的本子立在桌子中间,但他已经看见写的是:做好吃的。他便一模一样地写上了这四个字。跃进看着这样的答案,大声地肯定伟健一定是看见了!他跑过去把电视机上的红绒布罩拿过来,挡在桌子中间,让宋国治和刘平安扯着,这才提出了他的第二个问题: “你们家谁管钱?” 伟健先写了个“我”,一抬头,发现冰云眼光往爸妈的房间微微一动,他立刻在“我”后面加上“爸妈”两字。结果冰云写的是“爸妈”。他大笑,问杨跃进:“第三个问题还用问吗?我们已经赢了。赶紧刷碗去吧!” “你第一题肯定作弊了。”杨跃进并不服输,一面叮嘱宋国治和刘平安把电视机罩扯好了,一面大声地问出他的第三个问题: “嫂子,我哥做过什么让你感动的事吗?请举例说明。”转头看着伟健:“哥,这个问题也是问你的,你自己写,这回你要写对了,我就服了。” 冰云看一眼伟健,觉得他肯定写没有,觉得这杨跃进是真坏!她写:很多。维护。结果伟健果真写的是:没有。杨跃进大笑,又问道:“那嫂子有做过什么让你感动的事吗?” 伟健写:有。懂得。冰云写:没有。冰云以为这肯定算他们输了,因为这位跃进早声扬第一题作弊了,只不知道这洗脚水要怎么个打法。不想跃进看着最后两道题的答案,“生气”地扔下本子: “肉麻死了。我刷碗去了!” 第65章 臭石头与红颜祸水 冰云靠在椅子里,这是她第一次独自离开她现在生活的小村镇一个人外出“游荡”。她斜靠着椅子,小茶座慵懒闲散的情调逐渐遣淡了多日来压在心中的郁闷与伤感。冯春生,她远没想到她今天的生活里还会有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冷淡的、骄傲的、没道理的人。每每她被他不动声色地或是含沙射影地欺侮的时候,心里就痛得恨得真想一辈子再也不要见到他才好,可偏偏,他却好像成了她经常得见面的人。而最可恨还在于:没有人能认为他在欺侮人。因为他对她的态度全是毕恭毕敬的,毕恭毕敬到让人咬牙切齿、却还得堆上一脸“真诚”笑容还礼的地步。 从第一次来家里作客后,他们五个人,或者七个人,再或者十个人,就成了家里的常客。可他们都来过那么多次了,连苏鹏的两个儿子和杨跃进的女儿都认识她了,他却好像一颗煮不熟的哑豆子,永远一个样子的生硬。 可能中国五千年的文明或者根深蒂固的儒家文化给予了知识分子尊崇的地位,即使在特殊时期被批为“臭老九”,(注:老九在元朝就有,赵翼《陔余丛考》:“元制,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匠,八娼,九儒,十丐”。)但在大部分时期,人们对于有知识的人还是尊敬又宽容的,这从一个“臭”字就可见一斑。她发现大家伙对于春生的傲兀,就十分宽容,通俗点讲就是:他那臭脾气,就那样。何况他大多数时候都不“臭”,彬彬有礼的,偶尔“臭”一下,大家就都一笑而过了。 他对她从不无礼,但他那种悠远的审视,永远清清淡淡、故作礼貌的样子,远比无礼更加气人。他远远地和她保持着距离,好像她是地道的红颜祸水,他则是坦坦荡荡的正人君子,不能与她同流合污。 他和她说话永远是清晰、缓慢、温和的南方普通话,从不像其他人一样会和她说方言,只在她听不懂的时候才“翻译”成普通话。他说话时永远会看着她的眼睛,但只有她能从他的眼睛里看到,在这好整以暇的清晰与缓慢里,放着多远的疏离和审视。她也曾努力地试图改变这种关系,可不管她是示好还是迁就,他都像一杯冷淡的高原温吞水,一副完全不理她的气压。 她不知道这种不舒服是不是只有她一个人觉得,可能杨跃进也觉得,因为他经常就会帮忙打圆场或者岔开话头,可那个人完全不领情,就那么我行我素地保持着他的好恶,保持着让她永远都别想弥合的距离,冷冷地游走在他们共用的空间里。跃进说他有才,可见有才的人有多么的恃才任性! 阿健倒好像没什么,他对这几个义弟都很有情义,对他更是看重,说他是他们六个人中唯一的大学生,对于他这种礼貌和悠远的态度也一律认作是知识分子的清高与讲究,“你看春生有意思吧?出身书香门第,礼数多的很。”他说。 “嗯。”她笑着点头,懒得多说一个字。 她不喜欢他,就像他不喜欢她一样。她没有必要知道他是什么样的门第,以及什么又什么的,那和她毫无关系。 但在众人面前,她却不得不拿出得体的样子来,他们尊称她一声嫂子,她就不能不拿出长嫂的风范,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心里是有多憋闷,知道每次被他冷淡地拒绝或者客气地回绝再或者远远地坐在一边审视时,她装作毫不在意的笑容实际上掩饰着她多么受伤的情感。 前天,她就又被他内涵了。 第66章 难不成要给你吃点儿人心 前天立秋,冰云准备包饺子,就给阿健打电话,说你要不要吃,要吃就回来。结果电话被阿治听见了,南方人很少吃水饺,他一脸馋相地看着伟健,把想吃写了满满一脸。于是一顿北方人所谓“贴秋膘”的牙祭,就成了一大群人的聚会。但南方人的吃饺子和北方人还是不太一样的,饺子只是主食,不是全部,他们还是会做一大桌子菜。但毕竟是临时加人,冰云怕不够吃,就又做了一份韭菜鸡蛋虾仁馅,伟健他们回来时,她还没包完。阿治兴冲冲地洗手帮忙,平安和他是秤不离砣,也跟着,虽然两人都不会,但贵在参与。冰云和两人一边包饺子一边聊天,阿治说他以后要请平安做他的恋爱军师,好赶快找到女朋友,她笑,正要和他逗逗趣,不想远远坐着的春生轻声来一句:“五哥,我想你找错了,你不应该找四哥。” 他在说应该找她! 他原本是在那安安静静地看电视的,却在这个时候插上一句,她心里立刻就被这句轻飘飘的话憋闷得难受,笑道:“那你认为他应该找谁呢,春生?” 那人马上关小电视声音,礼貌地转过头来:“嫂子。打扰你们说话了。我也不知道。”声音是一本正经的温和优雅,眼睛却在镜片之后饶有趣味地审视:“我只是觉得五哥和四哥不是一个类型。五哥应该是典型的以弱搏强,四哥的战术不一定适合他。您觉得呢?” 以弱搏强?她看着他的优雅态度,感受着他眼神里波澜不惊的暗战与博弈,心被这话挤对得气闷,偏一时又找不出什么话来回敬他,只好转头看看阿治:“看来你‘真的’找错人了。” 宋国治的注意力果真恰当地被她的声调引到了那个人身上,但口气却十分的不以为然:“找他更不行。他自己还没找到女朋友呢!他也就会纸上谈兵。” 这会儿饺子正好包完,她实在不想和那人呆在一起,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他下一句会说出什么她装腔作势也应付不来的话。便叹了口气,站起身,端起包好的饺子,一面往厨房去,一面道:“阿治啊,昨儿我做了卤鸭舌,一会儿你多吃点。” “为什么,嫂子?”宋国治大声问道,好像深知这卤鸭舌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逗趣的。 “因为吃哪补哪。”她说,听见平安哈哈大笑。 她进了厨房,一个人对着案板上的卤鸭舌生气:以弱搏强?她爱怎么搏关他什么事,用得着他像箕子看妲己似地看她吗!妲己?她倒真该笑呢!她要是有妲己那么狐媚,她丈夫不得天天缠在家里和她耳鬓厮磨,还会这样呆在酒店的时间比呆在她身边的时间多得多吗!如果真的吃哪补哪,她应该给他吃点儿什么?难道给他吃点儿人心?! 他是诤臣,是良友,是兄弟,她却是祸水,嫁给健肯定另有卑鄙的图谋,所以第一次见面他就问:你为什么嫁给健哥?你爱他吗?爱他什么?呵,这不过是个傻子罢了!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不懂人间疾苦的理想主义傻子罢了。他懂什么是困顿,什么是绝望,什么是心死,什么是死地求生吗?书香门第,他高贵的门第为他挡掉了一切风雨,根本不知道连个房檐都没有的人生是什么样子。 这世间从没有什么感同身受,没吃过苦的人不懂苦,没吃过辣的人不知辣,一个从没被烫过的小孩不会懂什么是烫,更不会懂什么是火辣辣地痛。她不爱健,她一点儿也不想否认;这一生也不会有人爱她,她也知道。其实阿健也一样,他也被命运搓磨和践踏过,他玩世不恭地过他的人生,不屑于爱与不爱,他们搭档成一对夫妻,只不过他们都厌倦了现有。她二十岁就把人生看透了,不像有的傻子,还会对着爱情和人生做梦。真是奢侈。 第67章 她和他心照不宣的默契 冰云觉得她实在过不起拥有爱情的奢侈人生,也不配有冯春生那种高贵的朋友。既然做不了朋友,还得经常见面,那除了礼貌客气可能也没别的办法了。她发现人和人之间,欢喜和讨厌大多数都不是因为啥大事,有时可能仅仅因为一句话,一个动作。有时候甚至连这都不需要,打眼一看就知道:不是一路人。 她有时候甚至庆幸伟健有一副九曲十八弯的玲珑肚肠,也庆幸他们彼此都心存善意,不然以他们一面就定下了婚期的“草率”,他们的相处肯定荆棘遍地。 现下他们结婚一年,她已逐渐默认了这样的生活,游戏也好,真生活也好,只要她愿意,她大可以把游戏当成生活,也可以把生活过成游戏。 而她那混合双打的搭档也是个不错的人,他遵守规则,懂得合作,并没有因为他听到什么“颇精战术韬略”或者“她不爱他”就改变对她的态度。就像她说的,在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的标准下,他们有心照不宣的默契。 她原本从贫穷悲哀的生活里走来,对于生活和情感皆没有抱高要求,所以很容易地便在这份新生活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她不再把生活定位于幸与不幸,快乐与不快乐,她简单地过着日子,日子便简单地过去了。 一年时间,她忙忙地过,也过得茫茫,既精确地遗忘了过去,也糊涂地不畅想未来。她不再为没钱烦恼了,也不再为柴米油盐将断而发愁。她不用再在意人言的褒贬,眼光的高低,她夫家的富有把这一切烦恼都淡化了。虽然她走出门去时常常引起邻里的指点与侧目,他们品评她与他们的不同,议论她讲话的洋腔,但她往往轻轻便将它搁在一边了。 她现在就是一个小女人,在和一个男人一起演绎生命生老病死的轮回,她不再向人生追问和追求,当然也就不会在人生里生气了。 他们也有矛盾,但是不会吵架,更不会打架,他们还没有越过“客气”这道门槛。用古人好听一点的词来形容他们就是:相敬如宾。他们之间没有爱慕,甚至感情都有一种潜意识里的距离,说得透彻点,他们是不太相干的两个人,而不是关系密切的一个家庭。 她觉得这样也挺好的,谁说没有爱情的夫妻不是好夫妻?因为没有爱,他们才没有过多的牵挂,没有过高的要求,没有为了要维持它而必须付出的浇灌,更没有为了担心失去而提的无谓的心。她不会以爱情的借口矫情,他不会以爱情的名义理所当然,没有爱情是多么轻松的一件事啊! 当然,他也是难捉摸的,因此她也不费心去捉摸。他有时候是风趣幽默的,有时候是深沉缄默的,有时候又是阴沉玄默的,不管怎样,她都随着他就好了。他高兴时她随着他笑,他沉默时她依着他坐,他不高兴了,丢下皮包,把领带扔在地上,躺在床上吸烟,或者故意弄乱房间,她也不会说他。有时他一头钻进书房,告诉她:不要来打扰我,连一杯茶都不要送!不送就不送,她心安理得地呆着,过后也不会追着他问到底怎么了。她觉得问了他也不会告诉她。她不是他的解语花,他要空间要自由,她就给他好了。她呢,也不会拿她的烦恼分给他,比如她受婆婆的气,比如她想家,思念亲人,惦记母亲,她也从来不跟他说。她觉得说了她也不能不气不想,不思念不惦记,那说它干什么呢。 说起母亲,有一件事伟健做得很让她感动,那就是她婚前提出来的母亲每个月必要的生活费用,他从来没再让她开过口,每月必是按时把钱给她让她寄出,有时他多给了,她也不会多寄,就按照约定的数目寄出,回来把收据给他。他收收据的时候很有意思,开始的时候是收起来,后来是随手塞进口袋,再后来他说:“阿云,假如你很喜欢收藏这些收据的话,你就自己留着,不要老是送来给我,男人并不喜欢收藏这些小纸条,而且——”看她一眼,撇嘴走开了。她不管他的撇嘴,不送可以,但他想要看的时候她总得能拿出来。 她选了梳妆台最靠边的一只小抽屉,认真地把这些小纸条按逆序排列夹好放在里面,方便他随时翻看。她觉得别人既然遵守规则,那她就不能违规。有一次,他看着她,说:我真还从来没见过你这种榆木脑子的女人。那是结婚不久,过中秋节,他给她钱让她寄给母亲,她没要,因为不到寄钱的日子。第二次元旦她再不要的时候,他便这样望着她说道。后来过春节了,他没再给她,过后回来告诉她:他让人给母亲寄了点钱,因为过节了。总的说来,他是一个不错的丈夫,也正是有了他这种点滴的默契与顾念,她遥远而陌生的远嫁生活才没有干得像一块硬糕。 第68章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冰云是很感激伟健的,在很多时候,甚或觉得他那九曲十八弯的算计都十分可爱。 昨天晚上,她给他打电话,说她想到小镇以外走走,他先是逗弄她一顿,问是不是想他了,他可以马上回来。其实他是昨天早上才刚走的,她知道不会回来,但心里闷,也就没心思和他逗趣了。等他知道她真的是在说要一个人出去走走时,立刻就说:“去吧,小心别让人贩子拐去就行了。啊不!是别把人贩子拐回来就行了。”她冷不丁给气笑了,同时感到无可奈何——这就是他眼里的她,比人贩子还要难弄! 而且他一下就知道她给他打电话是什么意思:让他帮忙过婆婆那一关。因为她的确不知道怎么和婆婆说,因为婆婆一定不能理解这一个人出去走走是什么意思?在她看来,没有什么目的地,没有什么事情,又没有丈夫陪伴,一个人出去走什么?上哪走?她一定会说等阿健回来陪你去。可她不想让他陪。 “你找个伴就行了。”电话那边的人果然比她聪明:“就和妈说搭隔壁二莲家的车子。”他这么出主意道。于是今天一早,她便和二莲一道,搭着东义进城送农产的拖拉机出来了。 等车子一进县城,她便下了车:“二莲,东义,我自己转转,你们去办你们的事吧。”她说。 “你不是去阿健那吗?”二莲奇怪地。 “不去了,耽误他上班。你们走吧。” “你自己行吗?”二莲一脸的不放心:“要不你再坐一段吧,一会儿送完这几家,我陪你逛,市里的让东义自己去。” “没事的,我就是随便走走。”她抬手往周围一挥,看二莲眼睛都瞪大了两分。 二莲是冰云的邻居,一道窄巷之隔。如果再往早了追溯,二莲家住的房子也是伟健家的。地主家的房产,被没收了,分给贫下中农住。冰云他们现在居住的院子也是后来返还的,但只返了这一小部分,供全家人居住。伟健说他也没住过那种几进的大院子,他出生的时候土改都结束了,爷爷奶奶都没了,家产也抄没了,土地也分完了,他爸明明是无产阶级,为啥他就是地主狗崽子? 说的时候他正和东义隔着门口的小花圃闲侃,给东义出馊主意,说他承包的池塘不如用来养王八,肯定比养鱼赚钱。东义没被忽悠,按部就班地养鱼,但冰云觉得,真不如养王八。不会学呗! 东义爹妈都是平凡的好人,公婆刚从牛棚搬回来那阵儿,大家嘴上不说,但心里还是阶级壁垒分明,都抱着能远点就不要近的心思,十年运动,人们心有余悸,没必要为日后的哪一天埋下意想不到的麻烦。只有东义家,一巷之隔,虽然也胆小,也顾忌,却没有拒绝公公婆婆递出的橄榄枝,若有若无和他们来往着,直到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过,周家被孤立的阶级状态才慢慢被打破了。 到了东义和二莲这一辈,阶级的观念已被发展的时代渐渐弱化,也可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二莲也是难得不挑剔冰云的人。农村的婆娘们闲时最喜欢叨叨个张家长李家短,而对于一个从大东北关外嫁过来的女人,背后说人什么的根本不存在,她们都直接当面说。因为:反正她也听不懂。权当话题和乐子。 但二莲从不参与这样的叨叨,日常和冰云也来往的挺好。冰云觉得可能真有家风这种东西,它看不见摸不着,却潜移默化地从纯朴善良的东义爹妈传到东义,并且影响着后进门的儿媳。她觉得二莲不是内向,也不是天性敦厚,而是她有她自己的准则和是非观,不缺善意,也有头脑。就像她的公公婆婆一样,自有平凡的聪明。 第69章 邻居二莲眼里的周家媳妇 这会儿,二莲便很着急,觉得冰云那手挥的实在敷衍,她的视线顺着她的手划了个圈,又落到她身上,实在猜不到她要去哪里。随便走走?一个人,瞎逛?她看看她,没背大包,金镯子也没戴,身上的小皮包还没本书大,比她小侄子上育红班带的鼻涕纸包大不了一手指头,就算都装上大团结,应该也不太多。金项链倒是戴着呢,金耳环没戴,好像平时就不戴。不像村里别的小媳妇,有了三金一定天天都戴着。 她结婚三年,一金都没有,她觉得有那个钱买台洗衣机,买块手表,都比买个金戒指戴手指头上强。她结婚的时候也不时兴要三金,能有三转一响三十六条腿就不错了,因为缝纫机婆家大嫂结婚的时候买了,那东西也不需要一家一台,两家就商量着在彩礼外给了她一百块钱,让她自己添妆。她买了块小坤表,宝石花的,她觉得比金镯子好,天天戴着,又好看,又能看时间。婆家买了黑白电视,她家陪送一辆永久自行车。这就是她家的大件了。 她觉得金子不实用,那是有闲钱以后才能拥有的东西。她看着面前的人,最富裕人家的媳妇,但穿得也并不出挑,衬衫长裤,干干净净,知道是坐拖拉机,连裙子都没穿。她知道她有一只很大的金镯子,结婚那天,一村子的小媳妇围着看,但之后她好像并不常戴,也很少有把三金戴齐的时候。也不和人炫耀,问了就笑笑,一副听不懂的样子,包括郑家姑婆问:是不是让你婆婆要回去了?她也笑笑,听不懂。郑家姑婆往她手腕上比量:镯子呢?她笑笑:没戴。然后把手上的电子表伸给姑婆看:姑婆,你瞧,这是带字的。她想告诉她姑婆问的不是手表,是镯子。但她婆婆说,她啥都能听懂。让她千万不要背后讲人。说你们年轻一辈要好好处,周家没一个傻的,阿健那小媳妇也聪明得很,就算她一时听不懂,阿健也能听懂,你讲人的话总有一天会打到你脸上。年轻人不要学她们这些老婆娘,背后的长舌妇。 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婆婆也一定让她去和周家婆婆打个招呼,她当时还不懂,这会儿却突然明白了,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可周婆婆明明是知道的,也没拦着,但这会儿她要自己走是怎么回事,自己给带出来了,如果没带回去,这不太好吧?可是她又不能把她绑在他们家车上。她看一眼东义,那憨瓜根本没看她,她特想照他的脑袋上给一脚,要个傻爷们有啥用! 二莲脑子飞转,回想早上那会儿周家婆婆的脸色,有没有不喜的成分?好像没有?她判断不出来。那也是个精明厉害的老太太,对哪个小媳妇都笑眯眯的,但对自家媳妇也没少骂,隔了米宽的巷子,原来就是一个院,她家能听不见吗。这是家里吵架了?她有点不放心,又不想瞎打听,便跳下车,“阿云要不我和你一起逛吧。你不认识路,别走丢了。” 冰云笑起来,瞧着二莲,“你放心吧二莲,我要真迷路了会给阿健打电话,让他来接我。” 二莲于是拉着她,开始千叮咛万嘱咐要她不要相信陌生人,不要让人带路,不要跟任何人走。“你这么漂亮,不要让人骗去卖掉!”她这么吓唬道,然后又像一个老年外婆似的反复叮嘱:诸如不要走太远啦,早点回家啦,钱包要放好啦,走路要看车啦,陌生人搭话不要理他啦,以及不要随便向乞丐施舍啦,回家时去哪里坐车啦,等等。冰云都一一答应着,她总算上车了,临了又伸长身子、压低声音,嘱咐她千万要把钱拿好了,千万不要随便拿出来,说城里的小偷多得很。也千万不要乱跑,碰见坏人。 冰云瞧她眼里的世界就好像武打小说里的江湖,可她走了一路既没有陌生人来向她搭话,也没有看见一个乞丐,更没有人要来抢她的钱包。她对于陌生人、乞丐和强盗都不感兴趣,她感兴趣的是这异地的风土,客乡的人情。 和伟健一起出来的时候,心永远会被他塞得满满的,根本没时间品味风土人情,所以直到今天她都觉得她仍然是一个外地人。 一路逛着到了中午,路边小馆吃了饭,又继续闲逛,反正她没什么事,也没有目的地,她只是想走走,让她的心在没有公公婆婆,没有邻居,也没有他的地方散散步。 沿着大街慢步,她总能看到写着“某某——河西”字样的公共汽车跑过,为什么都是去河西的呢?河西又是什么地方?她决定去看看。 第70章 幽斋香远,雅客竹衫梅袖 河西好远,整整坐了一个多小时车才到了。但冰云觉得路上风景很美,她不仅穿过了整个县城,欣赏了县城的风光,还穿过了两个美丽小镇,真正欣赏到了“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夏日盛景。 而陌生的、流动的空间也终于给了她平静开朗的心情。河西是好地方,是城市的东大门,一条大河碧绿地流淌在蓝天之下。而且她还很快就又发现了一个更好的地方,就是现在她坐的这个地方——野渡茶屋。 其实最初吸引她走过来的并不是名字,而是藤,爬满了整座房子的绿油油的青藤,远远一看,好像卡通世界里的城堡,有着精灵与矮人般的存在。她瞧着掩在藤里的临河小屋,高兴得屏着气、轻着脚,想走近了一探究竟,走近发现竟是一个优雅所在,没有精灵矮人,却茶香宜人,丝竹悦耳,凉爽沁心。 可能因为正是午睡而不是饮茶时间,所以茶屋没有什么客人,只有一个中年男人,估计是老板,绸衫折扇地靠在柜台后的躺椅上喝茶小憩,自在得好像神仙。她选了一张临河的窗边位子坐了,老板去沏她要的龙井,她则正好用这段时间打量店面:茶屋不大,七张桌子,被四张屏风曲折地隔开,似通非通,若隐若现,实实在在的让人一眼看不通透的江南格调。一条小走廊不足米宽,幽深逶迤地不知向后通到了雅间还是工作间。柜台后是一整面墙的各式茶罐,柜台上有天平,应是喝茶卖茶兼顾。 外面看去满墙的青藤在屋里看来则是满窗了,碧绿浓密的叶子正好挡住中午灼热的阳光,为小屋铺展出一片绿色的清凉。几条顽皮的藤蔓无孔不入地把它绿色的小手掌从纱窗的隙里伸进来,好像要进来摸一摸它们制造的清凉成果,也不知是摸到了还是没摸到,只一味伸展着,把嫩嫩的小巴掌擎在半空里。 好美的所在,好灵动的时光,仿佛遗世独存在时空之外。 老板端来冰云要的茶,还送了一小碟南瓜籽,一块小点心,这种小店往往老板就是伙计,伙计就是老板,看来这家也不例外。“您的音乐从哪里来?”她搭话道。 “从天上。”老板一指天花板:“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噢,原来您是姜太公。” “此话怎讲?” “封神。你封我做了神仙,可我还不知道呢!” 老板被逗笑了:“那请仙女慢慢享用。”给她倒了茶,便又转到吧台后面,摇着椅子喝茶小憩去了。 冰云喝着茶,听着音乐,一面吃着小点心,嗑着南瓜籽,一面远远欣赏着走进“门口”这块窄镜头里的特色风景。她把一壶茶喝完了,请老板续水,然后便和他聊起天来。老板很健谈,从她的口音已听出她是北方人,很有兴致听听北方的冰天雪地究竟什么样子以及男人都戴狗皮帽子吗?也更愿意和她讲讲南方的风土文化以及才子佳人。聊得兴起,把她引到屋角处的桌子边上,给她看茶文化的衍生品——墙上的野渡专栏。 专栏内容极丰富,有各样随性的留言,信手的涂鸦,即兴的打油诗……有卖书的,卖画的,有求购的,出售小狗小猫的……还有好几张是征联的,并且其中有一张仍是悬联,大概很久没人对出,主人还悬了个小赏:若有能对出此联者,本人以一本唐诗鉴赏辞典赠送,以示谢意与纪念。她看那上联:幽斋香远 雅客竹衫梅袖。下面有人对:寒塘月清 美人荷袄菊裙;另一个是:野渡舟横,老翁月魄钟魂。也不知主人是还没看到还是不满意,并没有回复。 “我也对了一个:野渡风轻,茶屋诗韵词魂。但我觉得不是很好啦。”老板笑道,用他生硬而有趣的“普通话”,“这竹衫梅袖太绝啦,荷袄菊裙这个太拼凑,塘边哪来的菊,而且就算真有,这荷和菊也不是一个季节开呀。野渡这个,不知道哪里不好,就是感觉怪怪的。” 冰云看着纸条,的确有点怪:“‘老’字改‘蓑’字可好些?” “野渡舟横 蓑翁月魄钟魂。啊,这样好!这是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月啊!”看她一眼:“没想到你很厉害呀,可称一字师。” 冰云有点不好意思,又觉得老板十分可爱:“您过奖。其实我觉得他的舟横倒不如您的风轻更合意些,词性也对。” “幽斋香远 雅客竹衫梅袖, 野渡风轻 蓑翁月魄钟魂。”老板吟道,“嗯,这下好多啦!”笑起来:“我给你讲啊,我当初看到这下联,总觉得鬼气森森的,你看他又魂又魄,旁边还站个老头,这大晚上的,不是摆明要吓死人嘛!” 冰云哈哈大笑,觉得老板的想象力还真是丰富!就听他又道: “不过你这样一改,倒觉得云淡风清,月朗星稀,老渔翁一派悠然世外的样子。”转头殷切地看她:“你的呢,你也对一个嘛,这个联悬了很久啦!” 冰云便沉吟了一下:“兰室风轻,佳人柳骨颜筋。” “幽斋香远 雅客竹衫梅袖,兰室风轻,佳人柳骨颜筋。”老板自言自语地回味道,突然一拍桌子:“这个妙!你把人对活了。”又道:“我原来没觉得雅客怎样,一直觉得这联的精华是竹衫梅袖,下联对什么都很难再超越它,想对活就更难。现在我发现他妙了,你这佳人一动,他也动了,他可以临窗而望,嗅满园梅竹清香,也可以园中漫步,曲径通幽,竹梅君子拦路,于是肩上落了竹叶,袖上染了梅香。啊,原来这联最妙的还是人啊!你的也是,空谷幽兰的佳人,却是颜筋柳骨的雅客。”高兴地站起来:“我去给你拿纸笔,哈,应该拿笔墨纸砚才对!对吧?” 冰云觉得老板挺幽默,也很可爱,他刚刚还是个绸衫折扇的自在仙,这会儿却欢乐得像个小孩子,笑着拦道:“要不下次吧,这个不太工整。” 老板想了想:“你是说颜字吗?那个不妨事啊!好联字不压意,这联有灵气,你看看我们这些对上的,倒全显得很拼凑呢。下联能提升上联,这才是对联的佳境。” “您太过奖了。”冰云笑了:“不过经您这么一说,我也觉得挺好的!” 老板就笑起来,她也笑了: “再容我回去想想,如果没有更好的再留这个。反正雅事不急嘛。”她也幽了一默。 老板知道了她不是一个旅行者,走的时候热情地请她常来。她买了点茶叶,老板还送了个茶叶盒,弄得她十分不好意思,但心情却也十分地好了。也许人的善意不过就是如此罢,一来一往,却莫名地就成了双份。 第71章 军师不懂婚姻和爱情完全是两回事 伟健原本打算当晚回家,回去看看家里有没有被人拐回一个人贩子去,结果却因为春生一句话,气得他把车开回自己的住所,生了一晚上气。 春生说了什么呢?晚餐的时候,一个新来的服务员被酒客拿脏话轻薄哭了,这原也没什么,喝了酒的下流男人什么时候没有呢,换个男服务员去就行了。他原本不知道这事,看工作已忙得差不多了,他准备和春生打个招呼先走,不想过道里正瞧见小服务员在哭,就问了一下什么事,顺便安慰了两句,说做服务员受委屈是工作内容的一部分,不用拿别人的下流恶心自己。结果春生来一句:“健哥,您别管了,先走吧。这些女孩远离父母出来打工,有值得人尊敬的人格,她们没出卖自己,有哭的权利。” 他看一眼说话的人,转向服务员:“你的工作结束了,明天去财务结工资吧。现在可以回宿舍休息,当然,也有权继续哭泣。” 小服务员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吓得傻傻地看他:“经理,对不起,我——” “你没错,只是不合适。”他不看服务员,“别耽误冯经理工作。”转头走了。 没出卖自己?这是说谁呐!他再是他的义弟也要有个分寸,他对人对事有不同看法,他可以容,但不代表没有限度。他若能容他在一个服务员面前攻击自己的老婆,不管明的暗的,那他就别坐这个位置了! 出了门,气得再不想开车回家,你说这臭小子有够多么任性,按道理说他娶的老婆什么样、令不令人敬佩碍到他什么事啦?就算她是妲己,他不不是纣王嘛,他不没有只爱美人不爱江山嘛,至于他怎么看她都不顺眼吗?每次都要冷冷淡淡地拿着一副拒女色于千里之外的样子。这要不是他自己的事,他非给气笑了不可,现在轮到他自己,他笑不出来了。 他知道春生在想什么,因为他是唯一“知道”这场婚姻“内幕”的人。别人都以为他结婚是因为一次旅游的“一见钟情”,只有春生知道他是去“相亲”,虽然知道,但知道得不彻底,春生认为这个女人另有他图,他第一次来家里,就当面提醒他:“嫂子颇精战术与韬略。”后来问她:“你爱健哥吗?你爱他什么?”他以为她一定会回答:爱。女人嘛!爱什么,她就直接说爱他有钱他都不在乎,或者换个说法:爱他有能力。可是那个傻瓜都回答些什么?他就没见过那么认真地去犯傻的女人!现在好了,为自己惹一身麻烦,春生这辈子都不会接受她。 说起这个春生,也算是少年奇才了,从小没进过一天学校,却在恢复高考第一年就和哥哥姐姐一起考进了大学。毕了业,放着教师不做,偶然的际遇到了他这里,后来和跃进他们一起与他拜成了义兄弟。他原以为这事他肯定不会参与,因为他和跃进阿治他们根本不是一路人。可最后却数他磕的头最多,也最认真。春生最大的缺点是不够圆滑,可他喜欢这种有底线有原则的人,哪怕他有时候说话不好听。他觉得身边能有一个这样的朋友是福分,尽管他有点哭笑不得——他没法接受这个女人不爱他而嫁给他?这个书呆子!还真是个道德标杆,灵魂高贵的扞卫者。值得人尊敬的人格?老婆必须得有值得人尊敬的人格吗。不爱他?他是不知道他根本就不需要她爱他呢!婚姻和爱情,这完全是两回事,活到这把年纪,他还会在意一个女人的爱情吗?女人的爱情是男人的牵绊,他觉得他有一个这样心照不宣的婚姻搭档挺好的,他现在的生活就堪称完美。这要是工作或者别的什么事他还能和他谈谈,可是这件事他不想谈,倒不是他要正经到不和兄弟谈女人,而是他不想和任何人谈论这个女人,包括他的兄弟。 男人们呆在一起谈论最多的就三件事:金钱、美酒与女人。但这个女人不包括老婆。他对“老婆”这个身份心存顾念与敬意,不会把她当成酒后茶余的话题。男人把女人做谈资的时候多半用于吹牛和炫耀,他可以吹牛,去谈论任何别的女人,他不少这方面的资料。 而春生也没做错什么,他既没有直接和他说过什么,也没有不尊重她,他只是不喜欢她而已。 这个世界你可以强迫人做很多事,但你不能强迫人喜欢一个他不喜欢的人。春生的冷淡你可以理解成礼貌,他的距离可以解释成尊重,他从来不和她闲聊,也不游戏,他和她说话永远礼数周到,呆在一起的时候也是眼观鼻,鼻观心,正襟危坐,完全一副朋友妻不可欺的谦谦君子、酸书生模样。他一旁看着都气也不是,笑也不是。 他倒可以和这个女人谈谈,但想了想还是不谈的好,这个女人笨笨的,她一下子做了五个义弟、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七个比她都大的人的嫂子,也没表现出什么惶恐来,自自然然地就接受了,他一谈反而有可能画蛇添足。老婆还是笨一点男人的日子才比较好过,他可不想把她提醒聪明了。女人都是头发长见识短,记性大,心眼小,万一小傻子本来没往这方面想,他一说岂不是弄巧成拙了? 第72章 小傻子眼里的快乐江湖 对于自己躺在大房子里孤枕难眠,伟健十分郁闷。一边是兄弟,一边是老婆,一个聪明得不能说,一个笨得不敢说。你说他为什么会遇到这么两个笨蛋?!对,都是笨蛋!只不过笨法不一样罢了。他叹口了气,当一个聪明人遇到两个笨蛋的时候,除了自己烦着来保持双方的平衡,似乎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古人都说兄弟如手足,绝对砍不得,老婆如衣服,说丢就可以丢,这完全是胡说,他可不这么想。他喜欢肝胆相照、义薄云天的男人,也欣赏冲冠一怒为红颜的男人,他认为这是一个好男人最重要和最光彩的两个侧面,少了哪一面都会整体失色。他只希望经过这一次,这个义弟从此以后会有分寸,至于家里的那个小傻子,她就还继续傻着吧! 他看了看大床,竟然觉得有点空,其实这房子他很少来,不回家的时候他大都住在酒店,因为吃喝玩乐一条龙,啥也不用操心,平时有服务员叠被子洗衣服打扫卫生,这不正是一个黄金单身汉最想要的生活吗,可现在,他居然觉得床有点空了。 他是第二天晚上回家的,一进门便跟出来迎他的人逗趣:“我听说昨天你都进城了,也没去看看我,你好狠心呢!” 那人便斜他一眼:“你听过妖怪还有菩萨心肠的吗?” “这倒真没听过。”他配合地摇头,那个人便开心地傻笑起来。其实这个小傻子不知道,昨天她一下车,二莲就找了个最近的电话亭给他打电话:“阿健哥,你家我嫂子今天搭我家车进城,可我们刚到县城她就下车了,你用不用来接她啊?” 他笑了:“女人逛街都这么有理啊,我才不去呢!不过二莲,谢谢你给她搭车,告诉东义,回家我请他喝酒。” “阿健哥,”二莲见他听不懂,又进一步提醒道:“我是说——你家嫂子现在一个人走了。她从来没有一个人出来过,别迷路了,晚上回不了家。” 迷路?是想说跑路吧!他大笑,看来他娶这媳妇还真不让人省心,连邻居都知道帮他看着。可至于嘛,她又不是他抢来的。“我知道了,二莲,你放心送你的菜吧。”他说,“她要是笨到连家都找不到我就把她休了。” 等到吃饭的时候,伟健就听那人又把她的游历兴致勃勃地和他吹嘘了一遍,她就逛个小县城,却讲得像武侠客仗剑独闯江湖一样,讲二莲告诉她要藏好钱包,不理陌生人,以及不向乞丐施舍;讲茶馆的老板是个中年汉子,却细致婉约得像一个秀才,并深刻地相信鬼魂的存在。他听她讲得绘声绘色,添油加醋,给逗得哈哈大笑:“下次你再和二莲出去的时候,一定叫上我,让我瞧瞧她把钱包藏哪儿啦。” “她的钱包藏得极隐秘,”那个人比划道:“小钱放在外面的裤兜,大钱都贴身藏在肚子上——” “那小偷割钱包的时候,不是要连肚子一起割破了吗?” “哈哈——”那人傻笑起来,“我也是这么想的! “那你把钱包藏哪儿啦?” “我没带多钱,二十块钱十块放包里,十块放裤兜。”那人拍拍裤兜,“左边是整右边是零。” “还是我老婆厉害,”出门就带二十块钱还分了三份的小乡巴佬,“二莲是剖腹产,你是顺产——” 一旁老太太忍着笑瞪他一眼:“你老实吃你的饭吧!”随即停下筷子,板起脸来:“那庄子,我倒问问你,你什么时候让你老婆顺产——” 伟健没想到话题会这么转换,立刻后悔自己得意忘形,“妈,我中午就没吃饭,您先惦记惦记您儿子行吗?” 老太太瞪他:“为什么中午不吃饭?你以为你是铁打的呐!”赶快夹了一块鱼放到他碗里,“再忙也要好好吃饭,晓得不,身体才是万事的本钱。”刚刚沉着的脸转眼已是满目慈爱:“累就别总往回跑,又不是没有地方住。”转向一旁的人:“阿云一会儿去煲个汤,喝了让庄子早点睡。” 一旁的人恭顺地答应着去煲汤了,伟健低头吃饭,觉得不往回跑和要孙子有点矛盾。喝汤和早睡,嗯,更矛盾。唉,老妈的爱,就是这么没道理!他瞅一眼身边的空位,干嘛让她煲汤去呢,有她在这逗逗趣,他还觉得饭菜挺香,她一走,他连饭都不想吃了。 经过昨晚的事,今天一天,春生都很沉默,他原以为他会找他说点什么,比如对不起,或者请他别开了那个服务员,但他什么都没说。也是,这才是春生,如果要说对不起,他原先就不会那么干了。 至于服务员的去留,他说出来的话不可能再变,这一点他应该更清楚。他很知道春生的沉默里,因为连累服务员被辞的自责远多过他对自己说那些话的后悔,毕竟小服务员没什么错,只是碰巧站在了一个不该有外人的场合,听了一句不合时宜的话。但如果他要立的规矩里必须牺牲一个人,那就只能是她了。他听着厨房里细碎的碗盏声,不想再吃,虽然不知道她会煲什么汤,但他愿意等着喝汤。跟爹妈告了个先,听老妈在后面喊着怎么吃那么少,“一会喝汤。”他大声说。 第73章 每个人的心都有底线,不是去打破它 上了楼,站在阳台里点了支烟,煲汤的人还没上来,伟健倚着窗台,看着暑中的夜色,轻扯嘴角,有些人,只是去县城溜达一圈,回来就又高高兴兴的了。回头应该找时间带她出去玩玩,今年他们还没去旅个游呢。少年奇才把他都能给气到,她能不郁闷吗。要说男人娶老婆,真不是单单娶个老婆那么简单,那是除了要考虑是为父母娶儿媳妇,考虑以后能不能胜任做孩子他妈,还要考虑是为众兄弟娶嫂子的极麻烦的一件事。这父母兄弟与老婆若是能互相接受,和平共处,自是上上大吉,可你说若他们与老婆水火难容,势不两立,是不是也蛮让人头疼的。他有一个亲兄弟还没见过这个嫂子,现在他的义兄弟已经在提示这种危机。亲兄弟,他不禁便叹了口气。 “怎么了?” 他转过头,是煲汤的人上来了,估计晚饭的碗筷也收拾完了,他却没听见她进门。“没事。去歇会儿吧,我站一会儿。”他说。 “我不累。”那个人并肩和他趴在窗口上:“和谁生气了?” 他看她一眼,她咋知道呢?“没有。”笑着伸手搂住她:“谁敢气我啊。” “大男人的气是只有小女人才能开解的。”那人转头看他,柔声“引诱”道:“我煲了荷叶冬瓜老鸭汤,清热解暑,但生气的人喝不好。你说给我听听,我替那半只鸭子骂他一顿。” 他差点没笑了,替鸭子骂他?好吧,“是春生。”他似有似无地叹了口气,心说我倒看看你怎么骂,“还能有谁。”他瘪着嘴,想着往脸上放点什么表情好呢?“简直就是臭石头,从来说话就一点情面不讲,一点余地不留,一点人情味都没有!”他放了点怒气,等着听她顺势告状,或者数落他,或者更厉害的什么。一味把气憋在肚子里可不是好事。 “还有这事呢,”身边的人笑了,“那他说了什么不留情面的话?”问得极其和风细雨,好像完全没被他的怒气感染,倒像在哄小孩子坦白错误一般的轻柔和婉。他立刻警觉,觉得这有可能是在憋大招,等他把话都说出来,再没回旋余地时,她再一通告状猛如下山母老虎,一个活口不留。呵,他才不上当呢! “也没什么,和人置气呗。”他随口胡编道,似是而非地:“开门做生意,三教九流,哪能遇到的全是上流人,你说他干嘛要那么认真!”他“生气”地压沉了句尾的口气,再次引诱道。 “哈哈哈哈……”那人竟大笑起来,一脸的饶有兴味,“你给他气到啦?那今天是遇到什么‘下流’人了?” 不是,这关注点是不是有点偏?而且,他被气到很好笑吗,他瘪了瘪嘴,不置可否。“你说我是不是应该说说他,”他故意把这话说得又像是问句又像是完成时:“我能忍他,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忍他,对吧,这是社会,又不是他家。” “对。”那人肯定道,从窗台上站起来,伸手开了阳台的灯,拉他在一边的椅上坐下来。他瞧着,这是要干嘛?难道女人告状都要调气氛吗?他坐在椅子上,看她动手泡了一壶茶,看来这是要就着茶慢饮细聊呢!也是,都攒那么久了。都郁闷得要独自出门散心了,肯定有很多话要说的。他再怎么装糊涂把冷淡说成礼貌,把疏远说成尊重,她都不可能傻到同样这么认为的。何况人与人之间的好恶,好像根本不是通过脑子理智建立起来的,它是凭着感觉直接来的。只是——,她会说些什么呢? “如果还没说就先别说了。” 他听见,看她一眼,觉得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你对下流人让步了,就一定会失了上流人的心。” 啥?不告状吗?他包龙图的惊堂木都拿起来了,就等着拍呢,咋告状的变成了御史呢,这是在劝谏他吗?他瞧着她将烫好的茶具捞出来,倒了两杯,空气里立刻飘满龙井温和的茶香。拿茶换走了他手上的烟: “春生这种人的心,高贵得很,唯其高贵,所以才难得,才可贵,你说对吗?”他不说话,那个人在他旁边坐下来:“阳奉阴违,巧取豪夺,损人利己,背信弃义,落井下石,生意场中这样的心比比皆是。而正直的,善良的,仗义的,高尚的,这样的心、情才是稀世之珍,是千金不易的。”推推他的手,把茶送到他嘴边:“春生的可贵就在于他不会只和你说好话,阿健,身边能有一个这样的人,说明你好,因为只有好人的身边才会有这样的人呢。” 伟健觉得这话听着真舒服!怎么感觉像在夸他呢?看一眼说话的人,忽觉身前美色眼角眉梢的竟有些温婉贤良之气,全不似平日一副嬉皮笑脸的嘴脸。 “身边有个这样的人,能时时让你保持清醒,不会被浮华的东西蒙蔽了双眼。”那个人温声细语地:“给他点时间,他会成长,会慢慢明白,然后会有分寸。高贵的心更容易受伤,因为它太精致,它更需要你的宽容和保护。每个人的心都会有底线,不要去打破它。你把底线打破了,那颗心也会碎。 第74章 抓到一只妖言谏上的马屁精 这话倒让伟健觉得有些出乎意料,看看她,觉得女人贤惠起来真是暖心,觉得这样的贤妻倒是可以聊点什么的,起码不用担心会听到:我和你兄弟,你选一个吧。因为有一个被囚深渊的弟弟,他曾经特别害怕他娶的媳妇不接受或看不起他弟弟,怕到甚至要列成条款写进择偶十八条里。而她知道之后的反应是让他意外的,尤其康生日那天,他自己都有点失控了。她也没说什么宽慰的话,只是陪着他,听着他的话,一波一波的掉泪,好像懂他的每一分疼痛与无力,也知道这种砍掉手足一般的痛根本无法安慰。但人眼睛里的真情实感是掩盖不了的,也是在那一天,他相信她不会嫌弃康。 他放下茶杯,正要把这贤妻抱过来亲亲,那人看他一眼: “其实我觉得,臭脾气的人并不可怕的,因为他们的臭你直接就能闻到。若你身边有整天只会说好话的人,那才要小心呢。倘若有一天你落难,那种人可能是最先背叛你离弃你的人,而臭脾气的人倒未必。” 他看她一眼,觉得这话似颇有所指。挑挑眉,“哦?” “孙悟空的火眼金睛都认不出真假唐僧呢!好人坏人都得多经几次事才能见到,没有鬼子就没有汉奸。” 他大笑起来,觉得大森林中长大的,即使是小猪,脑子也不白给。还鬼子汉奸的辩证呢, “看来为了避免这种离弃和背叛,我得时时刻刻、长长久久地保持光耀呢!”他道,“消灭了鬼子就能让汉奸永不出现你是这个意思吗宝贝儿?” “嗯!”那人使着劲答道,然后便哈哈大笑起来,好像他们真的互相懂得似的,“你是武林高高手!” 他弯着嘴,给她倒了杯茶,小马屁精! 她看他一眼: “为什么我突然觉得我老公比古代的皇上都强呢。”他觉得这是什么意思?看那人端起茶杯,轻抿一口,莞然而笑:“能容人,包括大人小人;能容事,包括好事坏事;能容言,不仅有智慧听谗言、谄言,有耐心听良言、真言,还得有勇气听直言、诤言。”放下茶杯,看他一眼:“其实自古以来,很多君王杀害诤言之人,说透了就是死要面子。你说他们要是能像我夫君这样,脸皮厚一点,脑筋活络一点,能少死多少人啊!”黑眼睛一闪,一道钻石般的光芒扫过他的脸,就好像把一道无形的勋章印在了那上面了一样。“而且还是武林高高手。” “呃,宝贝,”他竟然觉得脸皮有点不好意思,“你不用这么夸奖我和贬低他们的,那不过是因为他们娶的是凡人,而我娶的是一只妖精。”伸手把她拉近来,“我刚还在奇怪,妖精就该妖言媚上嘛,怎么突然装成人的样子,人言谏上了呢!” 如他所料地,他话音一落,那个人就一下开心而放肆地大笑起来。他斜眼看着那个放肆大笑的人,觉得这绝对是一只小妖的得意忘形,而刚刚漾在空气里的一点温暖贤良气氛已经荡然无存。 “不是,太太,你干嘛这么高兴,这么大笑?小心现出原形来。”他说,凑近去:“而且,你这真的是表扬我吗?我脸皮厚吗?我们的心就不高贵了吗?我这钻石一般贵重的心是多么需要重点关爱呢!怎么从来都没有人来保护一下呢?”他俯着身,她身上的淡香真好闻,大男人的气要小女人才能开解?“可惜我只长了一副肋骨,只能用来保护我自己的这颗宝石心呢!” “而且还被抽走了一根。”那人坐起来:“这么不完整的肋骨,还得保护那么玲珑贵重的心,得多不容易啊!” 他听这话有点心虚,偷眼瞥一眼说话的人,不知道这话里有没有含沙射影的成份,却见那人突然站起来:“你不会是想把它要回去吧?!噢,不,亚当!那是上帝给我的——” 他心里忽然就涌上一丝丝莫名的幸福来,伸手把她搂进怀里,原来妖精是他的肋骨变的。“不,永远都不要……”他搂着她柔软的身体,但觉香气怡人,原来做男人是这么幸福,抽出一根肋骨去,便能得到十二倍的保护。 “夏娃的肋骨长好了吗?亚当一直都担心没长好——” “长好了。”怀里的人抱着他的腰:“知道你担心。早就知道。现在告诉你:不用担心。不要把自己夹在我和别人之间。不是让你取舍,是我不会给你这种夹缝。” ……夫妻之间最重要的是什么?是贫富与共?是忠诚?宽容?还是忍耐? 是从来不刻意想这些。 不用刻意,也许,这就是夫妻吧?即使没有爱情。 第75章 结婚两年了 杏花初,梅花过,时节又春半。红药开时,新梦又溱洧。日月变换,两个年头就这样过去了,江南的春天依旧莺飞草长,满目繁花,分期的连绵锦绣把季节渲染得华美悠长。据书上说,结婚一年到两年这个阶段,是婚姻的危险期,伟健没想到他这么容易就把书上的这个“危险期”给过去了,不禁在心中窃喜。他没觉得什么,他觉得他和没结婚没什么两样,他既不用费心每天回家和老婆报到,也不用费心因为没报到而和老婆撒谎。他快快乐乐,来去自由,若没有老爸老妈磨豆腐一样的磨叨,日子简直就十全十美了。 老妈磨叨最多的是:你赶紧给我要个孙子。或:怎么阿云还没动静?或:你赶紧给我回家来,整天不着家我什么时候才能抱上孙子!或:是不是她不想要?是不阿云有什么毛病?他被磨得恨不得叩头求饶,但行为却绝对我行我素,老太太便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不想要孩子,他找不到那种感觉,他总觉得让他和这小妖生个孩子,那绝对是一件很怪异的事。她是孩子他妈?他打昏脑袋也没法把这两者联系起来。她还太小,而且妖气十足,他觉得她要生出孩子来,准会把孩子也教成小妖。他倒也不是不着急老妈的孙子,倘若当时他把那位二十八岁的姑娘娶回来,可能他也不拒绝做丈夫和做爹连续完成。但现在他不想,孩子也没来,他也没必要非得精耕细作嘛。孩子那么麻烦,反正只能生一个,他是不着急的,任老妈怎么急。 老太太这几天这毛病又犯了,但这次不是磨叨她的“孙子”了,她磨叨他过往的过失。自打她决定去看望阿康之后,这毛病就常犯,这几天就更是不惜拿出老人家的全部耐心,只把那陈年旧账一部一部地念给他听:他的不回家,他的喝醉酒,他的乱发脾气,他的霸道、专横……只念得他连连称是,就差没跪地磕头告饶了,她这才放心地拿起车票,决定明天动身。老爸也是,他的话没老妈那么多,记性也没她那么好,但他只一句话,便足够让伟健肃立的了:“你媳妇远比你知道好歹,”他说,“做男人,要别让媳妇瞧低了自己。”他立马正襟,连油嘴答应的劲头都没了。 送走了老爷子、老太太一路开车回家,伟健有意无意地在镜子里看他的身边人,其实他并不像老爸老妈说的那样“没长心”,其实他的心比一般人长得都齐全,如果能验证一下的话,他几乎能肯定他的心定是比别的男人多了一“窍”的。比如,他的心窍里藏了一个小康,她就到现在都不知道。藏了一座房子,她也不知道。他的事业已经越做越大,生意也越来越火,钞票像滚雪球一样装进他的钱袋。财富,成就感,社会地位,当这些东西以指数形式暴增的时候,他的理智也分秒不让地武装着他精于算计的商人头脑:一切必须在他可控范围内,包括婚姻和情感。 她曾说他比古代的帝王强,他知道前面都是拍马屁,后面那些话才是正题,他不敢比明君,但肯定比昏君强。“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他也读过些历史、传奇,听过些评书啥地,昏蛋见多了,总会知道教训。什么后宫干政,阉人干政……话说这个小混蛋,她也好像懂很多呢! 冰云拄着手,看着车外的世界,那个人眉来眼去地在镜子里看她好久了,不知道又在动什么鬼心思。公公婆婆去看小叔了,很遥远的世界,要坐上火车,跑两天两夜那么远。他们已经有三年没见过这个儿子了,这回会在那边呆半个月左右。但会见的时间加起来也只有几个小时。她不太了解监狱的探望制度,听伟健说因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很多家属并不能都在规定时间探望,但是有家人探望又会有利于犯人的改造,所以监狱制度也会有一些弹性。比如阿康住院那次,因为是监狱通知,又算重大事故,所以他和爸妈在医院陪了好几天。管教在得知事情真相之后,对阿康的遭遇颇有同情,也希望他能放开过去,开启新的人生,可是,那个人求死不成,心却死了。那以后阿康就是管教们的重点关注对象,但所有的谈心都再打不开他的心。 他说83年‘严打’之前,监狱政策很宽松,俗话说的倾右,管理主打三个像:像父母对待患了传染病的孩子,像医生对待病人,像老师对待犯了错误的学生。所以那时候监狱不像监狱,民警不像民警,犯人不像犯人。严打之后又倾左,主打一个‘严’,一个‘打’。阿康赶上了最坏的时候。不过现在监狱也搞生产承包了,犯人创造的产值和减刑挂钩,政策向宽。但说的时候他没什么高兴的情绪,好像这件事与康无关,也与他无关。冰云惊叹他在这件事上的博知,又同时心痛他的无感。那个再也打不开心的人啊…… 第76章 蠢蠢欲动地想作死 冰云想象不出那个遥远的人啊…… 会不会也有一些改变。 其实身边这个鬼头鬼脑的男人,心里可能装着数不清的难题,有的根本无解。比如康。她觉得男人冷酷起来可以翻脸无情,血腥暴力,但如果难过起来,也像小孩子一样可怜又无助。其实伟健有一颗赤子之心,他赤诚地爱着他父母手足,兄弟朋友,记仇而仁义。他曾在他的婚姻条款里极尽全力地维护他的家人,并把它做为倒数第二条,隆重压轴,可见重视。她觉得第十八条不算压轴,那只是一条结束语。而做为条款中不是他家人的妻,她对此并没有感到什么不平意,有些东西,不是就是不是,要不然也不会有“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老话。至于飞不飞,不临头,谁也不知道。 伟健眼睛扫着镜子,不知道那人拄着胳膊,看着窗外在想什么,“那个,请问,你这么拄着手望着窗外,是在思考妖生吗?” “别说话,我在蜕皮。” 伟健差一点没忍住给笑出来,“那个请问——,”他忍好笑,”你到底是哪类的妖精?为什么还要蜕皮?” 那人已不理他,专心‘蜕皮’去了。 变态生物,他得出结论。 其实父母对她看法的改变,他心里是十分欣喜的,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有数。他的有数表现在外在上,就是把岳母的生活费提高了。他说的时候她还是像接受年节礼一样拘谨和推辞,他就奇怪,别的女人听到丈夫给娘家钱和东西时,直接的反应都是高兴和感谢,比如二莲,她会当即多炒两个菜给东义下酒。但她是有些拘谨的推辞,说不用,说母亲开了小卖店,收入够花的。 有的规矩既然定下了,他轻易不会破,也不打算自己去额外寄这个钱,他和她说:物价涨了,理应给母亲多寄点生活费。说你不会十年二十年后,一直都寄这些钱吧?她便低头想了想,认真地接受了。他看着那个低着头的人,还是傻啊!不懂在这种长久的条约里要算上物价因素。 他瞥着那个人,多亏他厚道。 至于他老奸巨猾地努力维护自己的自由身心,这都不在不厚道之列。比如他会小心地不让她过于依恋他。小心地控制她的财富欲望,不让其膨胀。小心地时刻提醒不让自己忘了这一切…… 他觉得女人嘛,总归是女人,尤其像她这种没什么事可做的小娇妻,她们很容易会把精力转移到一种微乎其微的小事上进而把它们当成营生,比如等你电话的习惯,等你回家的习惯,等你一起吃饭的习惯……然后美其名曰:爱情。 他可不想要这样的爱情,这种爱情太累人了。 专心‘蜕皮’的人突然喊停车,还没等他明白怎么回事,那人已跑向了路边一个卖的小摊子边。 他撇着嘴,就说吧,女人啊——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女人总喜欢把傻等叫作爱情,最好她别是个傻女人。当然,就算她是也不打紧,他是个精明的男人,这就够了。 他看着窗外咬着回来的人,其实她连傻都不配,她就是个皮都没蜕完就想着吃的小妖,怪。 他知道他有些恋这个家了,因为家里的这个人。可他仍然竭力地保证不要在他们之间形成什么累人的习惯,他必须要让她对他没什么规律可抓才行。因此他就总是弄出一副玩世不恭、屌儿啷当的模样,上着班,没有什么事,有时他也会打电话回家去和她磨磨牙。有时会半夜打电话给她,告诉她他真想她。有时一连几天不回家,却一个电话也不打,好像他这个人就像水汽一样从太阳底下消失了。有时候又会一天打好几个电话,告诉她一些鸡零狗碎的事,甚至午饭吃了什么。他就是要让这些成为他的习惯,他必须得能操控全局才行! 但他很快也发现:他好像是白费力气了。因为那个人根本就没在意这些。她傻得像一根木头,远不像他那样精明,能够精明地了解这份精明的“难能可贵”。所以他竟是白费心思了! 总之就是不管他怎么样,她都是一个样。她态度从容安素,宽和待人,从没见她和谁发过脾气。她会大笑,可是他能感到她大笑底下那波澜不惊的心。在生活上,她很有条理,把日常不管是琐碎还是繁杂的事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从不用他费心。性子也很好,除了成心捣蛋,她的温柔几乎可以注释做男人的所有优越。 他对她是满意的。 他也发过疯,有段时间他特想和她吵架,她不是当着大伙的面说:如果有来生,她决不会再嫁给他吗?这是认真思考之后的回答,而且还把他的那一份也给答了,说什么——他应该是一个但求尽兴的人。他当然也没想过要和她做什么生生世世的夫妻,那的确够乏味的。可是这个笨女人,当着兄弟的面,她不是应该说点类似这样的海誓山盟,让男人也优越一下吗?而且她凭啥回答他那份呢,但求尽兴?就好像她多了解他似的。 不过如果今生真尽兴了,的确没必要再要来生。而如果今生没尽兴,那干嘛还再要来生呢!所以他还是争取今生今世和她过得意兴圆满才好,包括尝尝打架的滋味。 现在,就今天,回家就打! 第77章 闲的蛋疼 回了家,亚凤在忙忙碌碌地收拾屋子,她永远都忙忙碌碌的,伟健其实知道她有时候就是忙给他看的,要不也不会他都市里车站跑一趟了,父母走时的那点零碎她还没收拾好。嫁出去的女儿回娘家住,总是不会那么理所当然,亚凤心里也是苦的,就算他这个哥哥没二话。 亚凤和小巫婆的关系,怎么说呢,大面上过得去,但绝不亲密。他不想参与这种女人之间关系的改善,他觉得平辈之间,处好处不好的,各凭本事,他既不能压着亚凤一定要和嫂子好好相处,也不能压着小巫婆,一定要让着这个比她大十岁的‘妹妹’。 现在小巫婆也没理会在屋里忙忙叨叨的亚凤,她在悠悠闲闲地扫院子,落在角落里、草丛里的花瓣、黄叶子,她都用手去捡出来,可是她做得清清闲闲的,一点都不忙叨。他看着她慢悠悠地一直扫到大门外去,便井台上拎了桶水,准备擦擦车,也顺便帮她洒点水。但他只洒了两下,便“很不小心”地溅湿了她的裤脚,弄脏了她的鞋子,扫地的人停下来,竖眼睛瞪他一眼,继续扫地。他弯弯嘴:“小狗听见有洒水声都会躲呢!” 扫地的人直起身来,瞪着他:“你不会去前面洒呀?” 他摇头:“人都是走在后面的。”一边继续往她脚边撩着水:“只有蒙着眼睛的毛驴,耕田的水牛,拉车的笨马,它们才走在前面呢——”他话没说完,前面已一扫帚拍过来,但他这么灵活,怎么可能让她打到!自己倒被他撩了一脸水。他提着桶,蓄好势,准备她再进攻,那人却扔下扫帚,落荒而去了。 他撇撇嘴:害怕了! 他就知道她打不过他,真是比小笨狗还笨呢! 捡起扫帚把巷子扫完,转过头,发现落荒而逃的人正坐在大门口的花墙上,晃着两条腿望天儿,悠闲自在的很。他看着那歪脖儿望天儿的人,觉得那模样真像少女怀春,在巴望着天上落个大雁下来,脚上绑着情郎的信。 他唆嘴打了个口哨,“少女”瞥他一眼,用表情问道:干嘛?他觉得这回不像少女了,倒像刚修成人型的小妖,想勾引人又不会,生硬却风情暗动的。他不说话,又打了个口哨,长长地拐着弯儿,不怀好意的登徒子一般。墙上的人青眼一翻,整个白眼儿留给了他,他给这白眼儿翻得春心涌动,凑过去:“呃,宝贝儿,你不能这么翻白眼儿,你还没修炼好呢,小心尾巴露出来。” 人挪了挪屁股。意思不言而喻:离他远点儿。 他伸手照她屁股后摸一把:“呃,你是在藏尾巴吗?还没露呢。”他的手被一巴掌拍开了。他又伸手扯了扯她的裤腿:“你这么坐在这儿,晃荡着两条腿,是在把爪子晾干吗?”人不理他。“可你这么晃荡腿,很不雅观呢,人是不这么晃腿的。”他倚着墙,眼睛若有若无地扫着她的腿,嘴上尽管地磨牙废话:“你停下来吧,嗯?你不觉得我的眼睛都被你晃花了吗?呃,你为啥不说话呢?是你还没修炼出说人话的本事吗?可是你已经学会翻白眼儿了。你知道这是勾引人的意思吗?”人不理,眯着眼儿,专心晒太阳。“你这么眯着眼,真有午后的狐狸风范,我敢肯定,现在你的眼仁一定是一条竖线的。你敢看我一眼吗?噢,你是在眯眼偷看我吗?是想哄我带你去兜风吗?” 花墙上的人紧闭着嘴,肚子和喉咙却抖啊抖地乱颤。 “呃,你笑出来吧,笑是人类才会的本事。好容易化成人形,别把这本事浪费了,你笑出来,我带你去兜风。” 花墙上的人不笑,终于又白眼儿翻过来:“你是想让我和你去接毛毛吧!” “吓,没心肝的,你看看现在几点。”他举起手腕:“我是要带你去兜风呢。趁太阳还没下山。太阳一下山——” “不、去。”墙上的人跳下来,撇着嘴进门去了。 “哎——”他跟进去,却与突然转身出来的人撞了个满怀。“看,我就知道你认识吕洞宾。”他撇嘴道。人不理,从他身边出了大门。“你上哪去?”他喊道。 “找二莲聊天。” “喂,站住——”人不理,他瞧着,发现出门的人竟真的没有上车。这个小巫婆!但她肯定不是去找二莲聊天。现在这光景顶适合田间散步,她这是邀他散步去呢!他立刻阔步赶上去,俩人一起出了巷子。 第78章 老狐狸要上天 冰云前头走,伟健后头跟着,他瞧着那个裤脚上粘着泥巴点还在满处乱跑的小女人,不知道这小巫婆使了什么诡计,把他爸妈都收服了,现在竟都帮着她说话呢!比他知道好歹?是比他会骗人罢!在他爸妈面前永远装着一副乖巧温良、听话懂事的贤良模样,弄得他爸妈都信以为真了。他以往就是太配合她了,才成全了她的贤惠模样,比如刚才她拿扫把拍他的样子,他爸妈就没看见过,那直眉竖眼的霸道劲儿,哪有一点贤良的影子?活脱脱的犬科动物成精,就差呲出犬牙来了!他撇着嘴,这回趁他爸妈不在,他不把她犬牙给掰下来…… “你跟着我干嘛?”前面的人突然停下来,回头竖眼睛瞪着他:“我去拔葱,毛毛说想吃香葱肉饼。要不你去拔。” 香葱肉饼,他也想吃。这小巫婆惯会哄人,知道他爱吃这个,还拿毛毛做幌子呢! 他觉得结婚以后,他的口味都改了,以前只想吃米,现在却喜欢吃饺子,吃肉饼,吃韭菜盒子,吃发面大烙饼,两掺面的大发糕……都是北方粗犷豪放的主食,以面为主,大盘大块的,把他都吃胖了。他下乡的时候,去的就是最荒的北方,每天的食物就是馒头咸菜大碴粥,高粱米饭……那时他吃得胃直反酸水,特别想念家乡的稻米。可是,可能面食真的养人,就算没鱼没肉的白菜土豆,也把他养的猛蹿个子。十年时间,他觉得留在他身上的北方烙印根深蒂固。可能现在生活变好了,他不再执着稻米,偶尔吃一顿北方的食物,还觉得挺好吃,带着荒芜岁月里粗犷的味道。 “我不会,我一拔就断。”他殷勤道,跟在她身边,哼哼,要给他烙肉馅吃呢!“我俩一起去吧,你拔好了,我帮你拿着。” “我不会,我一拔就断。”他殷勤道,跟在她身边,哼哼,要给他烙肉饼吃呢!“我俩一起去吧,你拔好了,我帮你拿着。” 人斜了一眼他这无事献殷勤,嘴角瘪了瘪,径自往前走,伟健便跟着一道去了。这一路走去,正是夕阳晚照,阡陌生辉,他一头想着晚上的肉馅饼,一头看着眼前的好风景,觉得这光景不用来打架真是太浪费了,便伸手扯了扯那个人: “周太太,请你不要走那么快,我们谈谈吧。” 被扯的人停下来,斜他一眼,眼神里含满了挑逗、挑衅、挑弄、挑事…… “你别这么斜我,”他看着她,目窕心与地:“搞的像在挑逗我似的,我在说正经话呢!” 那人眼神波光一敛,当即静若秋泓:“请说吧,周先生。请把你的正经话,像入党誓词一样说出来吧。” 他瞧着那人瞬间的翻眼无情,发现大概只有妖精能这么和他说话,“这你就太难为我了,周太太,因为我还没做过那样的宣誓呢!”他正经地:“再有,我相信‘这世间最不可信的就是誓言’这句话。” 听话的人斜他一眼,好像这话足可以雕刻成真理碑。他瞧着那眼神,觉得这种应和真有趣,不用说话,自有洞天。 “好吧,现在我们还是谈正经的吧,”他书归正传道:“我听心理学家说,黄昏是人心最浪漫柔软的时刻,在这样的时候,大多数心愿都可以被满足,现在我想请问,你有什么心愿需要被满足吗,周太太?我打算趁现在贿赂你一下,这样就可以省去妈回来你再告我黑状的周折。你总知道我是很怕她的。”冰云看看手表,火车以及公婆大人定是还没有跑出这个城市去。“你可以趁此机会奴役我一下,你想要我做什么?都可以。真的。” 冰云不说话,一路走到自家小菜园,拔好了葱,跟来的人建议道: “我们应该在这里把它剥干净,免得回家弄脏了地。你才刚扫完呢。” 她觉得这个建议不错,便坐在地头上剥起来,那人则涎眉邓眼地蹲在一边,巴巴结结地一棵一棵往她手里递,嘴上还在叨逼: “你想好了吗,太太?我的心现在真的是温暖如夕阳,噢,你看夕阳多美!金子一般的。周太太,你要珍惜这样金子一般难得的机会。现在你厉害的婆婆不在家,你丈夫的心正柔软得像云彩。噢!你不要忍着笑,我都能看出来,你笑出来好了。你是想好了怎么奴役我了吗?” 冰云闭着嘴,把剥好的葱用一棵草捆起来,一旁的人赶忙伸手:“我帮你拎着。” “不用。”她扭过脸,掩盖好随时可能爆发的笑意,径自往家走。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话呢,太太,你要知道,这样的好事,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店了。要不,我做晚饭给你吃吧,你想吃什么?” “我不吃肉包子。” 伟健差一点没笑出来,谁要敢说这小混蛋不是妖精,孙二娘都得借尸还魂! “当然,”他好容易忍好了喉咙里要发笑的抖:“为了让你相信我心地纯良,我们烤鱼吃吧?就在院西边的墙角根上。” “不吃。” “这又是为什么?我发誓那条鱼决不是狐狸精骗上岸的。绝对没有狐狸的骚味,真的。” “不,亲爱的,你要知道,这世间最不可信的就是誓言。那条正在发誓的老狐狸,他就在撒谎呢,现在满空气都是狐狸味儿!” 第79章 一丘之貉 伟健终于忍不住爆笑起来: “看来我们真是一丘之貉、天生的绝配呢,太太!噢,不,狈!” 旁边的人就恨恨地转过头来,白眼瞪着他:“狈?你给我们说个好听词嘴巴能抽筋啊!” “不,太太,不能的,因为我的嘴巴说什么都不会抽筋,可是我的心会抽筋啊!”他收了笑:“你想让我说个什么好听词?郎才女貌?我只有钱没有才,你有貌吗?”上下看她一眼:“你能沉鱼落雁吗?肯定不能。才子佳人?我肯定不是才子,你是佳人吗?我脸皮这么厚都不敢说,你敢认吗?那你真是比我脸皮还厚呢!” 那个人终于被气到了,鼓着嘴巴停下来,斜眼瞪着他,他觉得这个表情真是太有趣了,便撇着嘴巴耸耸肩: “我说的是真的呢。就算说点不靠谱的神话故事,也都没有和我们相当的。董永和七仙女,先别说董永太笨,连钱都不会赚,你是仙女吗?牛郎织女,不说牛郎太猥琐,偷看女孩子洗澡,还把人家衣服拿跑,你能织晚霞吗?差不多的还有个美女与野兽,可是你看看我们,往最好了说也就是野兽娶了狐狸精,那不正是我刚刚说的,一丘之貉,天地绝配吗!” 冰云给气得胸口直跳,恨不得照那铁塔般的身体上狠踹一脚,但觉得就算踹了,她也占不了上风,他一定还能讲出一大堆坏话来让她难堪。左右没人,索性把手里的葱一丢,一屁股坐到地上,伤心欲绝起来。 那人大概也没料到她会这样,慌道:“哎呀,你干嘛,快起来。”急忙地四面看看:“真丢人!快点起来,你这样像极了村西头四傻子他媳妇呢!” 四傻子他媳妇?!她抽着嘴,正准备学得再像一点儿,不想一只小虫儿一下子撞进眼睛,她的眼泪“哗”地一下就出来了。 “操。”那人喉咙里发出一声叹,赶紧蹲下来:“喂,小巫婆,你不能哭,快点起来。听见没有?你再哭我不和你玩了——” 她闭着眼睛,小虫子居然是辣的,刺得她眼泪滚滚地往外淌。 “哎,唉,宝贝!不带这样的,你能沉鱼落雁还不行吗!你比七仙女还漂亮!今天的晚霞也都是你织的……” 她差一点没笑出来,俯身趴在腿上,抖得肩膀乱颤。 “行吧,好吧,我们不是一丘之貉,我亲爱的爱人,我美丽的小仙女,我的可人的小宝贝,我们是心有灵犀,情投意合,你侬我侬,黄金拍档——诶,你肉麻不肉麻呀!你赶紧给我起来,再不起来,看我揍你!” 真是狼子野心,原形毕露。她就不起来!可小虫子辣得眼睛好疼。 “郑家姑婆来了!不骗你。快点起来,真不骗你!” 冰云不理,郑家姑婆?鬼才信呢!光听他嚷的那个动静就知道是假的。可是虫子也不知道释放了什么保命武器,辣得眼睛真痛啊!“你笨死啦!”她嚷,捂着眼睛抬起头:“小虫子飞进眼睛,疼死啦,是辣的——” 那个人愣了愣,赶紧俯下身,扒开她的眼睛,又吹又擦,又翻眼皮,好不容易把那罪魁祸首翻出来,她的眼皮已被扯得又红又肿,“该!”那人骂道:“让你撒泼往地上坐,小虫子都看你不顺眼!” “我一会儿就回家告诉亚凤,”她擦着眼睛从地上爬起来,捡起丢到一丈开外的葱:“就说你欺侮我,我眼睛都哭肿了。等妈回来的,哼!” “不,我亲爱的小心肝儿,你不能这样。”那人“诚惶诚恐”地拉起她的手按在自己的心口上:“我这就向你认罪。只要你不向妈告黑状,从此以后的半个月,就算给你做牛做马,我都心甘情愿的——” “真的吗?”她斜着眼梢。 “真——的,当然是真的!” “好,那现在驮我回家吧,大马。你不要说不噢,我的手还按在你的胸口上呢!” 第80章 骑虎 伟健立刻缩回脸,一把扔开那人的手:“我要说:不!周太太,做牛马只限于在我们家里,你瞧瞧这是哪儿,这是大街,太阳还没下山呢,你想让郑家姑婆呕血吗?” “她呕血关我什么事。”冰云扬扬下巴:“牛马都是在外面用的,养在家里的是小猫小狗。你见谁骑马还得分大街小巷、日出日落,以及有没有郑家姑婆吗?” 伟健看着那人一脸的挑衅,这小巫婆还真是不收拾不行呢,不怕郑家姑婆?这事要是给她知道,足够十条街谈论半个月的,她人前极尽装的温良样子也会彻底灰飞烟灭,不臊得她脸红半个月不敢出门才怪呢!“行,我驮你,你上来吧。”他弯下身子。 “你不会半道把我扔了吧?”那人外强中干地看看他:“我、上去了,不到家可不下来的。” 哼,他就知道她不敢上!斜她一眼:“放心,我肯定把你背到——”他还没说完,人已窜到他背上,手搂住了他的脖子。 “走吧追云。我们回家。” 啥?追云?不是,这小混蛋怎么就没有一次不让他意外呢!他松手想把她扔下去,那双腿却环在了他腰上。他觉得这姿势只会更丢人,只好回手托住她的腿。他怎么忘了她根本就不是人类了! 冰云心里计算的挺好:从后面穿过菜地的小径,到家不过一条街的距离,他们百分之九十五是遇不上郑家姑婆的。而且百来米的距离,一闭眼睛就到了。 可是她没想到,落日的霞光好像把一切都无限地拉长了,正是做晚饭前的时光,蜿蜒的菜地小径忽然多出数不尽的熟人来,老远地打招呼: “哟,阿健,这是怎么啦?”是上条街的孙家小叔,手上拿着半篮青菜:“怎么还背起来啦。” “她欺侮人呗!”身前的人大声说。她当即给窘得满脸通红,垂着眼睛根本不敢看人,可偏偏一路全是熟人: “呀,阿云,怎么啦?”本街的三婶,好奇的目光来回把两人扫了几遍:“这是从哪回来的,上菜地啦?” “嗯。”她唯唯应道,庆幸手里面还有一把葱,但完全没脸面再回答她余下的问题。 “哎哟,阿健!这是咋啦?”她最怕的人——郑家姑婆!“看这媳妇金贵的,咋还背上啦!” “是啊,姑婆,这都快给当牛做马啦!”背着她的人停下来,她当即给臊得面红耳赤,挣扎着想下来,姑婆看看她: “怎么了这是,这一屁股土,眼睛跟荷花苞似的,扭脚啦?” 她刚要借坡下驴顺风使舵地答是,身前的人却道:“没有,姑婆,您就当是我被她欺侮住了。”她越发给窘得满脸发烫,姑婆却大笑起来,挥蒲扇在伟健的肩膀上拍一下:“赶紧走吧,回去拿凉水敷敷,可不能用热水烫!” 冰云脸如火燎,可他们却才刚刚穿过菜地的小径走上正街。 “阿健,你放我下来吧。”她央求道:“我以后再也不让你做牛马了。” “牛马?傻子,你是在骑虎呢!嗨,二嫂,您干嘛去?” “阿健回来啦——我去、打瓶酱油。这是怎么啦?” “没事儿,给老婆做牛马。”伟健笑道:“有空去家里坐啊,二嫂。” “你就说我脚扭了嘛——”冰云已窘得抬不起头来,觉得现在说谎不仅能有脸,简直能救命。 “我干嘛要撒那么低级又没趣味的谎。”身前的人不屑地。 “可、可是——要是明天有人问我,我要说我脚扭了。”她胆小鬼又固执地。 “随便你。反正狐狸精不撒谎树都会倒着长呢!”她不看都能知道他准是瘪着一只嘴角在嘲笑她,“但我才不给你圆谎呢,我就要让全村子的人都知道你欺侮我。” 第81章 胆小鬼 冰云趴在伟健背上,轻轻呼了口气,觉得她真不如他,他总是这样,脸皮厚厚的,好像什么都不在乎,但其实他应该是在乎的,他其实很爱面子,可是又总能在关键时刻选择不要面子。可能他是个强者,知道他就算把脸扔了,也没人敢上去踩。不像她,就是个胆小鬼,一直活在人言的畏惧里,用可怜的谎言保护自己,时时刻刻都在维护自己的面子。她知道这样不好,却做不到像他那样。就算她明白这一切,也做不到像他一样。她把脸埋在他肩膀上,他的背好宽,肩膀这么厚实,不禁便长舒了一口气,像一只埋着头的鸵鸟。 “嘿,小妖精,你在上面好像挺享受呢!” “嗯。”她搂着他的脖子,他的手臂好结实,安稳得像命运赐予的摇篮,她绷紧的身体慢慢松弛下来,好美的晚霞,好美的人间啊!难怪仙女们都要偷跑下来呢,“阿健,” “嗯?” “你这样背过别人吗?” “怎么啦小妞,你这是想独得我的后背吗?” 是,这么好的后背!宽宽的,好舒服。而且,后背的感觉好安稳,像爸爸。不像怀抱,是情人。 “可是我背过别人呢。” 她不说话,反正也背过她了! “你这么喘气是什么意思?是嫉妒吗,还是失望?你现在准备要喷一团火吗?或者变成一块大石头,要我现在就把你丢在地上吗?” “不要!”她搂住他的脖子,全身贴在他身上。觉得那人好像在扯着一只嘴角嗤笑她,她不管,趴得更紧贴了。 “小妖精,你别在上面得意,你可不是我背过的第一个女人。” 爱是不是,现在背着就好。 “我背过毛毛,她还骑过我脖子呢。” 原来是毛毛!她晃荡着腿。 “但背的最多的还是她妈。亚凤小时候是爱哭妹,最爱干净,她的绣花鞋粘不得泥巴,所以一到下雨天就要我背她上学。因为家里没有那么多雨鞋,都是大姐和妈穿一双,我和爸穿一双。其实大姐我也背过,她结婚的时候。所以你当地主家的第一个男孩子容易吗!” 她就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有这一次,她也够了!这辈子第一个这么背着她的男人。 她伏在他宽宽的脊背上,从懂事以后,她好像就没有被宠爱的记忆了,做了后妈的母亲,为了要一碗水端平,甚至不敢好好地爱她们。而她也没有被父亲背着或抱着的记忆。她全身贴在他的背上,感受着从未有过的恩宠与幸福,看黄昏的阳光将他们紧贴的影子拉得细长投在地上,心中忽然生出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好像有他背着,既使现在是走向世界末日,她也无怨无悔无憾的一种感情。 进了大门,冰云从伟健的背上溜下来,脸上的红热还没有褪尽,心里一忽涌起万千缱绻的情意:“阿健——” 那人看她一眼。 她望着他,嘴唇动了动,不知说什么,那人已伸手在她脸上拧了一把,然后便大笑起来:“小妖精,你不用滥表深情。呃哈,这回是你输了,从今天以后的半个月,都是我说了算!你还不快去烙肉馅饼。” 她瞪眼看着那个抱着手臂淌哈喇子的人,突然恨得牙根直痒:他怎么这么讨厌呢,怎么这么可恶呢!怎么就不能和她浪漫一次呢?他才刚背着她走过那么美的夕光晚照,现在不应该说点什么海枯石烂的誓言,好让她也知道知道:这辈子她是他的女人,她也曾被一个男人誓言铮铮地爱过那么一次吗!气得没话说,低下头去,抓起他的胳膊,狠狠在上面咬一口。 第82章 俩口子打架全是因为吃饱了撑的 伟健看着胳膊上的牙印,觉得事情好像有点偏离航向。刚刚她那么含情脉脉地瞧着他是什么意思?怪让人心慌的。咬他又是什么意思? 其实结婚之后,他没少作死,也没啥原因,可能就是想找点乐子,他和她都没爱情了,如果日子再过成白开水,那多没意思。 说白了,夫妻俩,除了那点事,总得有点别的事,总不能黑天白天就那点事吧。也总不能夫妻一起学文化吧,又不是演电影! 想想结婚之始,为了不让这块山野小石头挤身到繁华城市的珠宝行中硬去冒充一块宝石,他曾是当当心心地去把珠宝行的大门锁了起来的。他也没想什么,如果她哭闹非要进去,他也会放行,毕竟他们已经结婚了,不放进珍宝厅去就是了。可是太令人生气了,她不但没有要求进去,相反他觉得,他倒像是被锁在了珠宝行里面,而她则生活在外面的自由世界。他被关在珠宝行里,九曲十八弯的心思毫无用武之地,他一气之下,把那珠宝行的大门给大敞开,结果一大帮人往里挤,而她竟然没看见这门! 他生气。哪个男人也受不了这种忽略的,尽管他可以以同样的方式忽略女人。 他决定找她打一架,两口子打架还不容易吗。女人是什么,是傻瓜,她们最容易乱的就是方寸。他开始挑衅,找茬,作对,他已经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和她打这辈子的第一架。但他很快失望了,因为他根本找不到这个女人的方寸在哪。别说方寸,他连她是啥都不知道了,她温软得如同阳光,没有意志得如同空气,他想和阳光与空气吵架,那不是痴心妄想嘛! 可他是那么轻易就放弃的人吗,不。找不到她的方寸,那他就自乱方寸好了,他不嫌丢人。他开始酗酒,“酒逢知己千杯少”,他没有知己,那就喝九百杯。这九百杯已足够他酩酊大醉,而他每每都要喝满九百杯,再要人像一头猪一样把他送回家。他还不信他连架都吵不起来呢! 干净的卧室瞬间变成猪窝,甚至整个三楼都变得酒臭冲天。可是,谁知道这女人的前生是什么,观音菩萨的毛掸?或者如来佛祖的抹布?随他怎么胡闹,就是没有一次发火不耐烦的,每每不声不响地把他弄的龌龊收拾好,过后还担心地劝慰他:不管遇到了什么难事,人都不会被事压倒。因为不管什么事,总会过去的。一副贤妻模样。他听听有点不好意思,便嬉皮笑脸地告诉她:没事,他只是喜欢喝酒。她便不说话了。 他失望,觉得他们根本吵不起架来,他们就不是正常的夫妻。 但她又说话了:“你再怎么喜欢喝酒,也应该留量啊阿健。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跟你一辈子,除了你自己这个身体。你要不爱惜它,别人没法替你去爱。你醉一次,要几天吃不下东西,这种伤害就算你老婆事后当当心心地喂你吃一百个鸡蛋羹,也补不回来。”他立刻就不想再喝了,喝醉了是真难受,而且再喝下去太丢人。这小乡巴佬惯会瞧不起人,他若给她瞧不起了,以后还怎么和她嬉皮笑脸和蛮不讲理了?所以嘴巴还是留着用来亲她和吃她喂的鸡蛋羹好! 喝醉了吵不成,她不和他一样的;清醒时更吵不成,他不好意思。她怎么不找他吵呢?这个笨蛋女人!他们结婚都快两年了,这两年他是有无数的过失可以细数的,无数的不是可以遣责的,无数的缺点不能容忍的,怎么会不吵架呢?他仔细观察了一下,别的夫妻吵架都是吃饱了吵的,胃里一满,“气”就被挤出来了,陈年旧账“哗哗”一翻,算盘一拨拉,先算我是你非,这已经可以吵了,再称一称理多理少,这绝对就可以吵翻了锅碗瓢盆,架都是这么吵起来的。除非真想离婚的,才空着肚子吵,那些平常吵架的,全都是吃饱了撑的,真的,他观察了多少人都是这样的。他曾经看过隔壁二莲吵架,说着说着话呢,忽然说起哪一天在地里干嘛干嘛,二莲说你不能怎样怎样,应该怎样怎样,东义说:滚一边去,你懂个屁!然后二莲扭头走了,然后两人夜里打起来了。 也看过谢淑颖吵架,更简单,跃进藏的私房钱被她发现了。两人直接打到他这,谢淑颖说:“健哥,以后他的工资就发给我,你要发给他,我就月月跟他打一架。”他觉得这是例架,那哪成,把天使气坏了他可赔不起! 工资这事模仿不来,东义那种吃饱了撑的他倒可以试试。可惜,他从来就没能如了心愿。 因为她总是吃不饱。 笑嘻嘻地,今天想吃这,明天想吃那,甜甜蜜蜜地告诉他,等他费心思把她喂饱了,又早已没了吵架的情绪。 现在好了,在作死的边缘蹦哒这么久,架没吵成,还被欺负成了牛马,好亏。他一定会找回来的!女人吵架好看,平日里的傻女人,笨女人,一旦吵起架来就会“聪明”起来,“坚强”起来,“高大威猛”起来,无异母狼形象,哼,平日在爸妈面前,你尽是给我装温婉贤良的好看样子,我总不好意思揭露你,现在老爸老妈都不在家,天老大他老二,他还不信了呢!小巫婆,你给我等着。 第83章 妹夫 伟健接到亚风电话的时候,正在听领班汇报工作,一班政客的招商接待,把几个高规格的雅间全订了。亚凤说她要回家,问他能不能回去,因为她婆婆干活时把手伤了,没人照顾孩子、地、以及家了。所以要她回家去照顾这三样东西。他听得心里生气,却毫无办法,“你把电话给阿云。”他说,“你放心回去,我晚点就回。”他遣了领班去叫厨师长,电话里听着她跑过来的声音,“阿云,你有没有准备点东西给二妹,捎给她婆婆啊。” “嗯。”他听着她用鼻子嗯了一个音的回答,正想这是什么意思?听那边道:“毛毛爸爸来了。”又道:“要是你在家,就能去送送他们了。” 原来如此。他在家也不送。说不定还揍他一顿。“那你再给拿二十块钱吧。他肯定不要,你就给毛毛,让她带给她奶奶。” “好,你放心吧。”那边还是简短地,他猜肯定是妹夫的态度让人很不爽,而且现在说话也不方便,要不她不会这样和他说话。 “我家小妖精办事我当然放心。”他安慰道,感觉那边笑了,“那个——”他刚想说我一会就回家,领班已叫了厨师长回来了,他歪念头忽闪:“我这边有些公家来的贵宾要接待,今天晚上恐怕回不去,你能行吗?” “行,你放心工作,不用担心我。”他听见,便吊着嘴巴笑了,转头对着话筒亲亲她,便把电话挂了。 冰云放了电话,觉得她这边的贵宾也挺棘手,因为人还在大门外。只有亚凤气哄哄地进来,说要回家,但直到她给伟健打电话,冰云才知道大致的原由。 妹夫来接亚凤回家,却没来家里,而是在毛毛的幼稚班门口截到两人,让她们回去。亚凤不可能不告而别,虽然父母不在家,但也不能就这样走了。估计是回来的路上两人就有了龃龉,所以他连门都没进,一个人等在巷子口。冰云听到这样,便出去请他,说不急这一刻,进去喝杯茶。那个人只答了三个字:不用了。便再不说话。冰云被冷淡得好不尴尬,只好自己找台阶自说自话,说听说伯母病了,她给带了点东西,亚凤在整理东西,一会就出来了。妹夫不说话,一脸的不耐烦,好像她这种啰里八嗦让他十分生厌。 冰云没见过妹夫几次,一年到头他也就是春节来一次,但也是进门拜个年,坐一下就走了,连饭都不吃。她听婆婆说是因为伟健打过他,这个人就记仇了。但伟健打他的原因是因为他打亚凤。反正这种家务事谁也论不出个是非长短,冰云从他没进大门已猜到这人是有够多么倔强,却没想到竟是这样的不说话。她看着他这种十分不耐烦的样子,心里越发担心这样回去亚凤会不会挨打。 她和亚凤的关系一直不亲密,这时更没有立场说什么,甚至连劝解或插科打诨都找不到话头。俩人都冷着脸,显然都不高兴,她不知道他们在路上说了什么,大概妹夫觉得母亲病了,叫媳妇回家理所当然。亚凤觉得,平时不待见的她的人,凭什么有病了就让她回去侍疾。对于冰云给病人带的礼物,她恨恨地把两袋奶粉拿了出来,只带了四瓶水果罐头和两包点心。奶粉是平时公公婆婆喝的,虽然冰云说这会儿匆忙来不及去买,回头她就会再去供销社买上,可她只是不做声地系紧了网兜。 伟健说的二十块钱最后果真是给了毛毛,因为妹夫一脸的鄙薄,接都不接,亚凤也很尴尬,说不要,说你回吧,我们走了。她就把钱给了毛毛,让她带给奶奶,告诉奶奶这是舅舅舅妈的心意,祝她早日康复。毛毛可能早习惯了爸爸妈妈这样的低气压,怯懦地答应着,连抬头看他爸一眼都不敢。 送走了三个人,冰云简单地做了点晚饭,一个人也没心思吃,坐在桌前发了好久的呆。她有点后悔没把孩子留下来。 第84章 惊梦 伟健等贵宾们用完晚餐,亲自陪送到歌厅,又给介绍了几个好看舞伴,他觉得他终于可以换身轻便的衣服回家了。 挂着总经理的头衔,他留下才能表示足够重视,这叫级别。但这种场面式的迎来送往全是虚情假意,多一分钟都考验人的脸皮,他才不想多呆一秒钟呢!他觉得纯商人之间的交流反倒比这种政商要爽快得多,大家以智谋利,以利谋益,没大没小,谁能谋多少各凭本事。但商里若搅进了政,商人里搅进了政客,那就完全不是正经味儿了。 但中国自古官商不分家,这特色随着文革去,又随着改革回,复苏速度之快远远超过了改革开放的步伐。可见当年破四旧,只是破了珍贵的文物,根本没破了旧习。 他不喜欢和政客打交道,觉得他们根本不是一路人,但春生说,不管怎样他都要改改自己的脾气,要适应这一点,说未来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五十年,这种风气只会一天比一天更盛,不要指望有纯商道,不管如何改革与开放,名与利的勾连在这片土地上从未停止过。 他说乱世之后的第一代大商人多是匪商,只要胆子大就能赚钱,他们的原始积累往往带着血腥,但他们也是最不可能做得长久的。盛世则是官商,它们依附在政治之下,政盛则盛,政衰则败。很多红顶商人最后都会沦为政治的牺牲品。平世是民商,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才是真正的商人,依靠自己的头脑,在太平世界谋利,无苛捐杂税,无战乱分割,子孙贤则长远,子孙不肖则败家。富不过三代一直是中国商人的魔咒,因为他们看重家族,讲究肥水不流外人田,规模小的时候能够齐心协力,规模大了,就会各自生出心眼。家族企业无管理,繁冗的人事关系,复杂的利益分配,掺杂着各式人情。勾心斗角用在敌人和对手身上可以称为智慧和手段,用在亲人身上就是勾当和阴私,上不得台面。所以大多数的民商可以赚钱,但很难成业。赚钱和成业不是一回事,单从这话看,春生就不是一个书呆子,也不是他给人表面印象的书生,他是一个谋士。 春生的祖上就是师爷出身,他十七岁便已继承了祖父的修学,那老太爷用最后的智慧把他的长孙谋进仕途,把幼孙推进商途,可见这老师爷已把中国的棋局向后看了五十年。 因为陪了两杯酒,加上心里存着悄悄摸上床和美人“偷情”的恶趣味,伟健到家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乡村的夜晚万籁俱寂,处心积虑要回家偷情的男人,小心翼翼地在巷子口停好车,轻着脚摸到大门口,先伸长脖子看了看:三楼的灯是黑的,估计是在一楼看电视呢!他掏钥匙开了大门,准备悄悄摸进去,今天,整座房子就他们两个!他心里揣着兴奋的欲望小恶魔,客厅,我来啦!美人,你叫破喉咙也没人听见的! 轻轻把门推了一条门缝,探脑袋看了看,一楼也是黑的。难道睡觉了?抬脚正要往里摸,忽然觉得就这么摸上床好像也没什么趣味,而且还可能吓她一跳。好吧,那就把她敲出来好了!伸手重新关上大门,开始叮叮咣咣地拍门。拍了几声没人应,使劲再拍,还是没人应。他撇撇嘴:猪窝里的猪都给他拍醒了,楼上的人居然能不醒。果真猪都比她聪明啊!伸手继续使劲拍——我看你不出来。 所以创造男人至死是少年这句话的,真是真理他爸爸。 “谁?”终于有人应声了。 谁?坏蛋!土匪!抢劫!他瘪着嘴,不答话,继续用力砸门,听着那铁门一阵的叮咣乱响,他觉得待会儿她肯定生气,肯定怒目瞪他,他歪着肩膀倚在门上,就等她一开门,他就一下扑到她身上去。 他等了一会儿,却并不见人出来,他晃着肩膀又把那铁门使劲地摇了摇,一面摇,一边拉着门环听里面的动静,可他屏着气等了好一会儿,那人也没出来,里面也没动静了。奇怪,问完谁了咋不出来呢,有这么应门的吗?真是笨死了。他有点泄气,伸脚照门上踢了一脚,听见铁门发出愤怒的巨响,十分不情愿地敞开一条缝来, “阿云——”他硬着舌头嚷:“出来!” 以往打不起来都怪他酒品太好,这回他是装的,不和她大战三百合绝不罢休! 他臭不要脸地倚着门晃,正要大声再嚷,屋前的灯亮了,门轻轻开了一条缝,然后那个人大概看见他了,门便全拉开开了,人慢慢往灯光里走了两步,却并不过来。难道在等他过去?好吧,他肩膀一撞,大门哐当一声全部敞开来,看到那人似乎打了个寒颤,站在那儿,看着他,一脸的——这是个什么表情?他隐隐的兴奋让他没功夫细想,“我在叫你呢,你没听见呀?过来!”他硬着舌头。 人施施然、慢腾腾地往前挪了一步,他正要再闹,却发现不对,她眼睛里那是眼泪吗?为啥哭呢?就因为他砸个门?就气哭了?不应该呀! “阿云?”他叫道,人不应,呆站在那儿,抽着一张脸,胆怯地望他。他刚一抬脚,那个人惊恐地退了一步,含在眼睛里的泪滚了下来。“你怎么了,阿云?”他放轻声音,“是我呀,我吓到你了吗?”门口的人不说话,呆看着他,他刚要跑过去,那人慌乱地又后退了一步,抬手抹掉脸上的眼泪,满眼惊惧。 他的心莫明一紧,想她从来没一个人在家过,这么大一所房子,黑天半夜的,他真不该砸门吓她,忙两步跑过去,正要伸手抱她,那个人却急急地再退一步,一脚平地绊向后摔去。他手疾眼快,一把把她扯进怀里:“看笨的,要不是我手疾眼快,能把你的狗熊屁股摔成八瓣……” 怀里的人浑身发抖,十分抗拒,手抓在他的衣服上,眼睛紧张地盯着他的脸,好像听不见他的话,也根本不能确定她想确定的东西。 “阿云?你怎么了,是我,我逗你玩呢。你不什么都不怕吗——”怀里的人忽然“哇”的一下大哭起来,他给吓了一跳:“阿云——” “我要吓死了!我要给吓死了——呜——”怀里的人哭道,他一时慌了手脚,不知道怎么吓成这样,只听见:“我刚睡着,我梦到亚凤被打了。他们也要打我呢。门被砸破了,他们要冲进来了……呜——我怕砸门声,我最害怕半夜的砸门声……呜呜——我怕死了……” 他赶紧搂住她,嘴上哄道:“不怕,宝贝,不怕。我逗你玩呢,我就是想逗你出来给我开门……” 可那人并不理他的话,浑身发抖,手紧紧地抓着他的腰带,嘴上絮絮叨叨:“他们把大门砸碎了,石头从窗户里飞进来,玻璃都飞到我脸上了……我好恨他们。我也想砸玻璃,可是我没有石头。哪都找不到石头,我什么也找不到。炕上都是碎玻璃……我好害怕……窗子碎了,屋门也会踹碎,他们要进来了……” 第85章 凄惨童年 伟健心里后悔不迭,窗子碎了,大门也碎了,她吓死了,可他该怎么安慰这种梦里的破碎? “不怕了,宝贝,不怕了,你是做梦了……”他低声安慰,把她的头搂在胸口上,轻轻吻着:“我在呢,我抱着你呢,谁也伤不到你。没人敢砸我们家的门,是我逗你呢。”抓在他腰带上的手终于慢慢松了,他把她扶起来,那人眼神空洞地看他一眼,一只手胡乱地擦着眼泪,一只手还是紧抓在他皮带的绊扣上,眼里的泪潸潸而下,根本擦不干。他紧张起来,不知道怎么会这样,他没见她这样哭过,她不爱哭,她向来是嬉皮笑脸伶牙俐齿的,再不也是云淡风清什么都不在乎的。“阿云,你醒了吗?刚刚是我砸的门,傻瓜,是我——” “我以为是他们回来了。”那人擦着眼泪,神情茫然:“我明知道不是的。可是,那些人一下子回来了,那些年月一下子回来了……”停下来,呆呆看着他:“我以为是我醒了。那里才是真的……” 他听不懂这是什么话,却莫名的难受,她的样子也让他心慌:“阿云你怎么了?”他慌乱地给她擦着眼泪,“你是被魇住了吗,你说的是谁,谁回来了?”他捧起她的脸,“我是阿健,没有别人,你看我,我是阿健啊!” 那个人就看他一眼,喃喃地:“我以为我是妈妈……”满眼的泪倏然落下来,他的心猛地一揪,虽然一时搞不懂这话是什么意思,却能感到莫名的辛酸,忙搂紧她,轻轻地拍着:“宝贝,不怕了,是我不好,我不该吓你,没有别人,谁都没有,我会保护你的。不怕了。” “阿健——”那个人抱住他,又哭起来。 冰云是被伟健抱回屋的,她嘴里说着:我不怕了,我醒了,我知道是你了。可是下边她的腿在抖,她的牙齿在抖,舌头在抖,她怎么也控制不了那抖,舌头被牙齿咬得生痛,她感到她的下颌已经被抖得僵硬了,那僵硬抽着她的神经,她便忽然大笑起来,一直笑,一直笑,任阿健怎么叫她也刹不住那笑。她心里的痛和嘴上的笑反差太大了,她眼里的泪便狂落下来,原来走了那么远,她还是走不出曾经的噩梦,原来不论怎么伪装,她还是这样的不敢相信幸福。 “你抱我回去吧,阿健,我忍不住啊。”她还能理智地说出一句话来,那个被吓傻的人就一下子把她抱起来。 她被抱上三楼,放到床上,从院子到床上这一段距离,那个温暖的怀抱将她从梦魇抱回现实,她终于不再抖了,只感到浑身乏力。伟健倒来半杯黄酒,她捧着喝下去,感到舒缓的温热在血管漫延,周身抽着的神经缓缓舒展,恐惧终于慢慢平复。床边的人一直没有说话,目不转睛地望着她,幽黑的瞳仁里装满了紧张和关切,她的手被他握在手里,一种诉说的欲望扑向唇边: “我不到三岁的时候,父亲去逝了。” 伟健看那个人终于安静下来,目光望着远方,好像看向遥远的岁月之源。 “他是一所省级医院的组建者之一,医院建成之后不久,他就病倒了,三个月后,便撒手了这个世界,撇下了我、姐姐和他心爱的妻子离开了。而那个家,也随着他呼吸的停止一起坍塌了。” 他隐隐叹息,默默把她冰凉的手放在嘴边亲着,希望能给她一些安慰。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母亲是典型的b型血人,单纯痴情,中年丧夫之痛彻底把她打垮了,她精神上的创伤还没有恢复,苍天又随即摧残了她并不强健的身体。有一天,她在下楼的时候跌倒了,滚下楼梯,跌坏了腿,瘫在了床上,而家里是不到三岁的我和刚满五岁的姐姐。” 伟健不能想那是什么样的日子,他不说话,知道她心底的痛需要倾诉,那让她心悸的、悲伤的源头。 “我和姐姐有时会被打发到医院那些叔叔阿姨家吃饭,会讲好听话,而妈妈——”她垂下眼睛,久久沉默: “我不知道别的小孩三岁前的记忆是什么样的,我只有零散的片段,我甚至不记得妈妈病了。我能记得她坐在炕上带着我和姐姐玩抽王八的游戏,输了的刮鼻子。说:‘我刮你的鼻子你怎么不笑啊?’答:‘因为我怕输。’我被刮的时候总是会笑,刮别人的时候恨她们都不笑。”清清的眼泪静静地淌下来,流成一道蜿蜒的痛,他握紧那只冰凉的手,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记得我和姐姐总是生病,尤其是我,总是吃药。总是打针,有时候半夜都要去医院,屁股都打硬了。我第一次打针不哭是妈妈不在家,姐姐带着我,医院里一位认识的阿姨来家里给我打,我趴在炕上,挠炕板,忍那种打完之后半天腿都动不了的痛。后来阿姨表扬了我。她们都不知道其实我哭了,但用挠炕板把眼泪抹掉了。从那以后,再痛的针,我都不哭了。在胳膊上划井字都不哭。” 伟健想哭,他觉得眼睛酸的难受。 “一年以后,在亲戚的介绍下,我们随母亲到了继父家。那是一个很远的小镇,而我们走进了那个家庭,从此便与歧视和屈辱结下了不解之缘。仿佛父亲的早逝是我们活着的人的一种过错,吵架的时候小朋友们要骂:你是后爹!后爹!你妈是瘸子!因为妈妈嫁给继父的时候,丢了拐杖还不能自如行走。我后来才知道,她的腿不只是骨折,还有骨膜积水,那是需要卧床休息的病,但因为必须走路,所以不断反复,一直不好。” 伟健想抽一支烟,这样可以掩盖叹息。 “继父是工人,是个整天和木头打交道的锯手,不识几个字,只会拉锯。继父有四个儿子,最大的十八岁,最小的八岁,我们在那里生活了十四年,最后被他们赶出了家门。可怜母亲终于没有完成她要把我们拉扯到成年的心愿。”说话的人脸上挂起一个有些嘲弄、有些凄苦的笑: “妈妈怎么也想不到,她委曲求全十四年,求来的却是我们一生难醒的噩梦,即使离开也无法醒来。” 第86章 缺少幸福的底气 伟健握着冰云的手,不知怎么安慰这种过去的痛,重组的家庭,辛酸比普通家庭更多,何况是那样饥馑苦难的年代。 “继父心眼不坏,脾气不好,八口之家的重担压在他肩上,困苦的生活没有闲置的柔情。他们会吵架,他喝醉了酒或是心情不好时,就会对母亲辱骂和施以拳脚,而母亲的柔弱则更助长了他脾气的变坏,那时我还不懂,就是他的行为焕发了榜样的力量,才使得我们在日后沦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他拢着她的手,第一次在她眼里看到了冰冷的憎恨,也知道了她身上那种幼兽般的谨小慎微和察言观色是怎么来的。 “表面看是儿子在做恶,其实父亲才是罪恶的根源。就是他播下了罪恶和暴力的种子,才让那个本应好好成长的家,日日充满了硝烟与战火。也许他并不是有意的,但无心却不等于无罪。他不配做一个父亲,也不配有一个家,可他却创造了一个家,生了四个儿子,而我们又鬼使神差地走进了那里。” 他看她嘲弄地抿紧了嘴,似乎在极力克制,某种恨,痛,或者怕。那种夜晚的一次砸门能够惊出应激反应的情绪。 “那不能叫家,它更适合叫战场或者角斗场。我躲得开外面的小朋友,却躲不开它,它留给我的全部记忆就是以血的形式,以暴力,以恐吓,以母亲彻夜的痛哭,以家什破碎的形式,塞满和记载了我的整个童年和少年。” 他不说话,只是一直握着她的手,可她的手却冰凉得无法捂热。他看着她的神情,凄凉盖过了憎恨,眼睛里痛恨的火焰熄灭了,取而代之的凄凉让他心痛。她似乎还想要说什么,却没有说,只眼睛空洞地盯在窗户上,好像在凝视那遥远的一波一波的岁月…… “我不知道什么是命运,妈说,这就是她的命。也许真是前生的冤孽,仿佛母亲到那里十四年,就是去替他们还十四年的债。母亲和继父结婚的时候,继父的母亲病逝不满百天,老太太还见过母亲的面,那时她病重已经不能讲话了,之后不久她便去世了。为了办理她的后事,以及为他的前妻治病和办后事,继父欠了不小的一笔债,我们那儿都叫‘饥荒’。真的是饥荒啊,八口之家,继父三十六元的工资。 “依靠母亲勤俭持家,养家畜换钱,我们慢慢地去还那笔债。那时生活虽然清苦,却也平静,也许苦难真的比幸福更能让人团结在一起。那笔债,我们还了好几年,债还完了,灾难也来了。” 他看她眼里嘲弄悲凉更深,无力和宿命也更深: “我们几乎没来得及松一口气,继父的大儿子有了对象,怀孕了,要结婚。但是我们却没有房子,也没有钱。而女方家又不是什么好人家,逼着他回家要钱,要房子,要彩礼,这个要求不能满足,他喝了酒,便对母亲大打出手。继父借钱了,盖房子,下彩礼,他在无形当中助长罪恶。不到三年,二儿子又要结婚了,旧债未尽,新债又来,他更加不依不饶,后妈再一次被二儿子打。然后是三儿子,然后……” 眼泪无声无息地涌出来,苦涩的泉水一样,冲得他心口胀痛。 “那四场一个接一个的婚礼,延长成一场无法醒来的恶梦,没有房子,没有钱,一切罪过就都要由后娘和后娘的孩子承担。有聪明的挑唆,有蠢笨的执行,而只要动手,就可以打来他爸去借钱,这成了一条屡试不爽的规矩。姐姐放弃了读高中,上了她不喜欢的委培中专。我被迫放弃了读书,我们付出了生命中几乎无法弥补的代价,却并没有换来幸福的生活。”两行清凉的泪淌下来,淌进他心里,变成一份斑驳的苦涩。 “没有工作,没有出路,四个儿子成长成一个一个的无业混混,把所有对现实的不满和对未来的绝望,全都发泄到有后妈的家里。后妈的两个女儿学习都很好,那是看起来光明的未来,迟早有一天,后妈也会过得很好,而这是最不能被容忍的。有人说,这个世界不患寡而患不均。但把它缩小到一个贫困的重组之家,寡和不均都能导致灾难。穷能释放人心之恶,不均可以放大它。这不均也包括学习成绩。 “没有人正正经经地干点什么,却喜欢去砸那一扇已经破烂不堪的大门。喝了酒,便会在夜晚、在半夜、在凌晨,在一切最安静、最让人恐慌的时候,去踹门,砸玻璃,去叫嚣要用雷管炸死你们。” 说话的人停下来,嘴唇惨白的发抖,指甲抠进他的手里, “我活得不好,那你们也别想好。要死大家一起死,要倒霉大家一块倒霉。自己掉进烂泥,不是想着如何从烂泥里爬起来,而是想着如何把别人也拖进烂泥,好大家一起肮脏。” 伟健心里难受,人性之恶,哪有边界!他捧着手里的手,轻轻掰开紧握的手指,又喂了她半盏黄酒,那人抿着黄酒,缓了半晌, “从古到今的戏剧里,都是被后妈恶毒虐待的孩子,却从来没有一个戏剧里,有一个被欺凌的后妈。” 他看她倔强地咬牙不肯让眼泪掉下来: “没有反抗。无力反抗。我们的软弱无依,年复一年地助长着这样的跋扈欺凌。七八岁的女儿……,十一二岁的女儿……,十三四岁的女儿……无论如何,也要饮泣吞声护她们周全,这就是母亲唯一的祈愿。一年又一年,盼星星,盼月亮,只盼着我们快快长大。你不会知道,没有人能知道,那种在睡梦里被砸醒的仓惶,那种石头突然飞进来,玻璃窗在你梦里破碎的声音。那些器什在你面前落地、破碎,再一圈一圈在静夜里回响的震颤……你不能想象,半夜里,一个怨气满天的醉鬼,突然踹开门闯进你的房间,你们被吓跑出去,却无处可去,在黑暗的街巷里,四顾茫然的凄凉。你无法想象,好心的邻居听见你家大门被踹开,会着急地从后窗户把你们接走躲避,只剩下妈妈一个人,固执地留下来,要为你们守住一间屋子,好让你明天早上可以上学,晚上放学可以有‘家’回的辛酸。”他感到她的手在抖,身体在抖,她的头垂下来,趴在他手上,他感到她哭了,最安静的痛哭。 “不要说了,宝贝,不要再说了。”他心痛地搂住她:“不要怕了。也不要再想了。你再也不会过那种生活了。”他帮她擦着眼泪,搂着她,轻声地在她耳边安慰,可她似乎听不见他的话,只是流着泪,神情缥缈: “开始是因为贫穷,后来是因为痛苦。姐姐考上了小中专,在周围众多没有出路的人生里,她确定将有一个好的未来,然后是我。我那个小哥,八岁起和我们一起长大,从小和我们感情最好,但后来却闹得最凶,最后害我放弃了学业的也是他。我们都痛苦,他痛苦,因为他在这个世界上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我痛苦,因为我在这个世界上被剥夺了位置。我不知道那个拖着鼻涕和我一起围着我妈转的小男孩怎么变了。也许他受不了他一个人痛苦,所以他要拖上另一个孩子一起分担。也许他不喜读书,所以他不能知道我对于校园那一步一回头的眷恋和我心中对于读书望眼欲穿的渴盼。而我自己,也没有想到,我放弃的不仅仅是读书的机会,更是我这一生敢于去对幸福憧憬的底气。” 说话的人停下来,意识开始从一个缥缈处向现实回转,看他一眼,神情疲惫地靠进他怀里。 第87章 夫妻是什么关系 伟健去上班了,冰云一直在床上躺到腻,才懒洋洋地从锦被里爬出来。推开窗子,外面是个艳阳高照的好天气,围墙边的茉莉花正开得雪白,一对鸽子在房顶上咕咕地讲着私房话。 没有公婆在的日子啊,好美! “小流星——”她喊道,没鸽理她。“小流星——”她把头探出去,往上扭着脖子再次喊道,一只鸽子低头看了她一眼,很不情愿地飞下来落在窗台上,是那只雄鸽,看来还是男士比较有风度。她笑了:“你太太怎么不下来?”鸽子歪头看看她,正要飞跑,“别跑!我拿好吃的给你。”她跑去梳妆台的抽屉里拿出一袋杂米,倒了一些到手里,鸽子咕咕一叫,房上那只飞了下来,她笑了:“你真是个好丈夫!”她不把米撒出去,两只鸽子便在她手心里啄着吃。天上的这一对飞禽是高兴了,地下诸多“走兽”却愤怒了,楼下的几只鸭子几只鸡,加上两只一向憨厚的猪,看见她居然站在窗口上炫耀这种幸福,一齐在地上愤怒地大叫起来,她这才记起:由于她的懒床,它们都还没有吃上早点,而头上碧蓝碧蓝的天空和晌晴晌晴的日头也在提醒她:菜地里昨天新栽的菜苗也正在向她要茶喝! “噢,小流星!你瞧它们生气了。”她笑起来:“在没有把它们变成烧鸡、烤鸭和红烧猪肉之前,我必须得去喂它们。” 把鸡鸭猪槽里加满食物,冰云又提着水桶去了菜地,等她把菜苗的“茶”也奉完,擦着脚走回家来时,肚子正在很礼貌地给她唱歌。伟健早上煮的粳米粥还给她保着温,粥里埋了一个剥好的鸡蛋,旁边一盘火腿片,一碟新拌好的腌白菜根,下边压了个纸条,猪,食。她给气笑了。下次她也给他茶杯底下写个牌子:健,饮。 她捏了片火腿肉放嘴里,腊香味十足,南方人总能做出各种奇奇怪怪的干肉食:风干鸭,腊肉,腊肠,腊鱼,火腿……她来了南方之后才知道,肉腌好挂在房梁上,能保存好几年。婆婆非常会做这些东西,一进腊月,两头猪,不同的部分做成不同的品类,全部挂上房梁。开始,她吃不惯这些干肉,因为北方有天然大冰箱,新鲜的鸡鸭鱼肉扔进雪里,半小时不用就冻实了,吃的时候缓开,和新鲜的一样。现在却觉得这些腊味风味独特,比鲜肉有更多的回味。 她喝着粥,咬着鸡蛋,就着火腿片,吃着辣白菜根,瞥着桌子上的两个字,觉得男人挺有趣,他们粗起来的时候像一只表面麻麻的硬皮核桃,细起来的时候则像砸开了核桃皮的果仁,曲折、闪回,细腻得超乎想象。 她知道这两天他是特意留在家里陪她的,甚至他还说要休假半个月,再度一次蜜月,直到公公婆婆回来。今天要不是她赶他走,他就只管地腻在床上和她胡闹,她有时候就真搞不懂男人,也搞不懂夫妻究竟是啥关系? 她从没想过要把自己曾经的痛与泪分给他,可分过之后,她发现他拿出来的体贴与怜惜让人感动。她还记得结婚不久,她病了,虽只是微恙,却也得到了他极其温柔的关爱与照顾,这也是她没想到的。她从前也不知多少次的病过,痛过,伤过,磕磕绊绊过,却从来没有人像那样在意过,怜惜过,爱护过。她不知道人世间还有这种感情,她从哪里也看不到、感觉不到,在母亲和继父那里,在后来她那只有女人的生活里…… 她不明白夫妻,在一知半解中,她感到一种恐惧和厌恶。她不知道他们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什么感情,在某些知识和情感上,她幼稚得像一个学龄前儿童。她还记得他们结婚后……她的脸不由自主地热了,忙低头认真吃饭。 可是夫妻究竟是什么关系呢?像邻居二莲,她和她老公东义,他们是一个家庭共同建设者的关系,二莲又怀孕了,但每天还是挺着肚子和老公一起忙着他们的蔬菜地和鱼塘,他们起早贪黑地种菜、养鱼,卖菜、卖鱼,他们今天给家里添了台大彩电,明天添台洗衣机,他们欣喜地看着家庭点滴的变化,充满幸福地期待着第二份小生命的降临,并期待是个男娃。他们就是这样简单的家庭共同建设者的关系,彼此扶持,互相依靠。 而亚凤,她和妹夫,他们是拧拧巴巴凑合过日子的关系,他们无心建设他们的家庭,但又不愿舍弃,家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只清蒸鸡肋,典型的食之无味,弃之不舍。他们既不扶持,也不依靠,可也别想把他们分开。 那他和她呢?建设关系?扶持关系?依靠关系?她不知道。他们有一个家,但不用她建设,他们不是建设者的关系;他不用她扶持,他们也不是同盟者的关系;她依靠他?不,她是依靠他在生活,可她心里为什么从来没想过她可以依靠他呢?她摇摇头,觉得还是不要想了,他们和别的夫妻不一样,他们有夫妻之名,有夫妻之实,但好像没有夫妻之心。他们的婚姻是一纸契约,不能有心,所以她还是不要想了的好。她要始终如一地做一个人生的傻子,这样她才好在人生里无忧无虑地过下去,挺好! 第88章 燕子双双飞 用几样东西吃饱了肚子,冰云拿了一只苞谷皮做的蒲团,在院中大枣树底下坐下来。大枣树底下有许多蚂蚁窝,她和伟健经常趴在这里看,研究这种除了人类以外,唯一拥有“奴隶”的生物。她从来不知道他会对蚂蚁感兴趣,也不知道他会对到河里放鸭子感兴趣,以及到野地里寻找新发芽的野菜感兴趣。他那种兴致决不是一个大人在哄一个孩子玩的兴致,他投入得像一个孩子般的认真。 她觉得,可能就像她想的,人总得有一个逃遁自己的空间,不然会崩溃。婆婆逃遁在她的方言里,她逃遁在自我装傻中,而伟健则逃遁在一种奇怪的幼稚里。做为长子,他扛着他的家族责任,没有大包大揽,没有推诿推卸,沉重却显而易见。他肩上是日渐年老的爸妈,身在囹圄的弟弟,已婚成年的妹妹,尚在幼年的外甥女……而有些事情不是他赚多少钱就能改变的,比如衰老,比如自由。她觉得他每次和她孩子气的打闹,或者拉上她看风景,就都是这种逃遁,他在这里有片刻的休息,很轻松。她甚至很庆幸他们逃遁的空间有交叉,比如看蚂蚁,如果一个看,一个嗤笑好幼稚,那就没趣味得很了。 对了,他还挺有诗情。 昨天,他们两个在地里栽菜苗,菜地不大,但保证着一家人的时令蔬菜供应,每年都是公公在侍弄,她有时去帮帮忙,公公并不用她,所以多数都成了她和毛毛玩乐的试验场。她给毛毛种了几棵草莓和东北特有的黄菇娘果,种子是妈妈寄来的,毛毛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她就教她如何用青果皮放在嘴巴里咬响玩,咕叽咕叽的,东北的小姑娘都会玩,小丫头几次就学会了,两人经常去数开了几朵花,结了几个果,什么时候能黄,乐此不疲。伟健也学会了,但很快就失去了兴趣。 这会儿公公婆婆不在家,应时的春菜已过,把接下来的夏菜栽种好,保证一家人夏季的蔬菜供应就理所当然地成了她的责任。这责任她并没有指望伟健帮她,她知道他忙于自己的事,已经有好多年没有干过这种活了。但那个人却似乎觉得帮她理所当然,而且丝毫也没有把它当成苦役,反而做得像模像样的,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就是农民。 深翻了地,打完了垄,他拄着锄头站在地头上,忽然诗情万种地说:“柳絮满天飞。”她正拿着小锄头跟在他身后打土坷垃,不期被逗得“嗤”的一下笑起来:“亲爱的,你是要做田园诗人吗!”站起身来等他的下文,那人看看天,看看地:“没了,我是一句诗人。”她却来了兴致,抬头望着空里的飞絮,续道:“点点离人泪。”那人转头看她一眼:“还是相聚好,”竟然很符合诗的起承转合,这时正好一对蝴蝶翩然飞过,“燕子双双飞。”她道。 “宝贝儿,那明明是蝴蝶。”那人道,斜眼看她。 “我偏说燕子!”她将头一翘,那人当即直立着,“呯”的一声倒在地上。她大笑起来,趴下去:“你知道蝴蝶是谁变的吗?是梁山伯和祝英台,他们是两个大傻瓜——” “但我们不是!”他马上道,并飞快地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他们太像一对平凡的夫妻了,一对生在农村,以种养为生的平凡夫妻了。这时候她就怎么也不能相信他是一个商人,开着轿车,经营着包括酒店、歌舞厅、以及还有什么她不知道的生意的商人。农活做累了,他们坐在地头休息,喝自己带来的凉茶,一人一口分苹果吃。她握着他的手去咬苹果,怎么都觉得这生活假得像一出戏剧,而这戏剧则真得像一份平凡的生活。 傍晚时,忙完了所有的活计,两个人躺在地头上,伟健嘴里衔着一根草杆,翘着二郎腿的脚上是一双旧农田鞋,裤管高卷在半空中。冰云躺在一边,支着手看这个男人,她觉得生活真像一场梦,而他心里在想什么?她生活如戏地过了两年,不真实得让她分不清哪里是梦,哪里是真的生活。当她从梦里被“砸”醒来时,她以为今天的生活是做的一场梦,而梦里才是她一直在过的生活。 那这个男人呢?他精明、清醒,他是怎么过的这两载岁月?她怎么好像一点都不认识他?他的思想是敏锐的、强悍的、开朗的,而她的思想则是曲折的,婉转的,沉郁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可他们却如此和平友好地度过了两年岁月,他在想什么? “周太太,你又发现了什么秘密?每当你弄出这么一副未成型小妖的模样来研究我的时候,我总是被你勾得心荡神驰,不能自已。”躺在地上的人看了她一眼。她嘻嘻笑了,躺下去,头上是流金的斜阳,皓皓的长空,不远处的大树上,鸟儿结束了一天疲倦的飞翔,正停在枝头唱着一支婉转清丽的歌,野风吹过,送过淡淡泥土的芬芳, “我没想到你能把地种得这么好!周先生。”她支着腿,咬起一根草杆。 那个人不理她了,好像知道她在说假话,不一会儿,吐掉草棍坐起来,两手搭在膝头上交抱着,放眼欣赏着他“种得那么好”的土地,“这个世界,只有土地才是最真实的。”她坐起来,看着他。“等我老了的时候,也弄这么一小片菜园。也许这才是人生最后的归宿。”转头看她一眼:“你会和我一起吗?” 她忽然有些感动,想起诸葛亮出陇中时,安排他的儿子在老家为他经营一小片田地。“我不知道,阿健。”她望着夕阳下的田野,“我觉得我现在就在经营这片土地。” 那个人不说话,拉着她一起躺下来,她忽然就在那一刹间明白了什么是“伴侣”。伴侣,在一条路上相伴着同行的人,他们注定了将共承风雨,共担荣辱,共享贫富苦乐…… 第89章 孤心雪火萤灯 两只鸽子外出巡游一圈回来了,正站在房顶上歪着脑袋和她“对话”,“小流星——”她张开手,鸽子俯冲下来,一边一只落在她的肩膀上。鸽子是伟健送给她的礼物,大概怕她寂寞。那时候他们结婚大概有半年多罢,礼物的原装其实不是鸽子,而是一只黄色的长毛小狗,长不大那种。狗送给她的时候很浪漫——给她一个惊喜。可她收得就不太浪漫了——她没要,给退回去了。她在他眼里已和一只小狗差不多了,她还会自己再养一只吗?她才不要呢!人只有在寂寞时或者无聊时才会养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好用以抱着慰长夜孤眠之苦;或者抱着穿过闹市,以炫耀暴富发达来缓解穷极无聊;或者看着它阿谀谄媚来平衡自己失衡的心理,这是养宠物的目的。而她是不寂寞的,至少不让他知道她的寂寞。她要让他知道她快乐得很,有很多事情可想可做,她一个人睡觉也不孤单。为了不至于拒绝得太唐突给他发现她的外强中干,她才随口说了要两只白鸽子。只是等她养了之后,她才领悟出它是所有人养动物中最自由的一种。她也才知道:它们是鸟类中不多的几类一夫一妻制,这都是她养之前不知道的。伟健对于这两只鸽子是什么感情她不知道,他开始很无所谓,后来又喜欢起来。有一次,两人在楼顶喂鸽子,他说:“鸽子是鸟类中的一夫一妻制,你知道么?” 她摇摇头,‘九曲十八弯’肯定觉得她在内涵什么,其实她没想那么多,也不知道什么鸟类不是一夫一妻制。她随口说要一对白鸽,只是因为见识少。可能小时候看过太多和平鸽的图片,却没见过真的白鸽,北方苦寒,她几乎没见过有人养鸽子,所以这种少年时便印在脑子里的雪羽红爪的小精灵才成了她张口而出最想养的动物。 现在她亲手把它们从小养大,看它们每天双进双出地在蓝天上飞翔,当然就更喜爱得心口难释。而且,它们聪明得极通人性,她总在卧室的窗口喂它们,它们有时竟会调皮得一大早就跑到卧室的窗口来啄玻璃要吃的。有时晚上看见她一个人坐在阳台里,也会飞过来看看她。一夫一妻制?问这问题的人还真是鬼心思一片呢! 冰云伸出手臂,鸽子顺着她的手臂从肩膀上走下来,调皮地看她,她发现鸟儿的眼睛尽管小,也是有感情的,那种小脑袋一歪的回眸一瞥当真是逗人的高手,不禁大笑起来。她还没等笑完,远处几只鸡鸭已忌妒得扯着嗓子使劲地一齐大叫起来,抗议她的偏心。倒是只有两只猪,还固守着它们憨厚老实的美德。 “哎呀,可不要叫啦。”她大声制止道,鸡鸭根本不理她的制止,更加大声地叫起来。“好、好、好,我放你们出来便是。”她妥协道,跑过去打开了鸡栅的门,那几只鸡便飞腾地奔跳出来。鸭子也不甘示弱,蹒跚着追出来,她小女人的坏劲上来,飞快地把门一关,脖儿一翘,瞪眼看着那几只鸭子。鸭子们好容易才扭扭摆摆地跑到了,看她竟然使这种坏!看看门,看看她,愤怒地瞪起小眼睛,挺起细脖子,大叫起来。她哈哈大笑:“我逗逗你们的!”拉开门,鸭子跑出来,鸡们已经在墙根花树底下的泥土里刨了起来。她去端来了一盆水,鸭子们便把长脖子伸进水盆里,蘸着水洗起澡来,那细长的脖子欢快得像一条条灵活的蛇。几只鸡也开始“洗”它们的泥土浴,张着翅膀扑腾着,把土扬得老高,个个身子底下弄出一个大坑来。她蹲过去,伸手去摸那只大白鸡火红的大冠子,它大得把它一边的眼睛都给遮住了,旁边的芦花鸡伸头来啄它嘴上粘着的一粒米糠,啄完了,歪眼睛迅速看了她一眼,她看着那狡黠的眼神,不禁哑然失笑,难怪伟健管它叫小坏坏,他管这只大冠子叫芭蕉扇,他还说小坏坏像她。 她想起她被他取了许多绰号,高兴的时候叫她宝贝,亲爱的,老婆,不高兴的时候便叫小妖怪,小巫婆,小坏蛋,烦人精!有时候把她宠得像一个孩子,有时候又会深沉地和她讲一些只有成年的知心好友才会讲的话。她真的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他们不像夫妻,不管他们怎么打闹、戏笑、亲热,他们心里始终保留着一份外人看不见的心照不宣的客气。也不太像朋友,朋友间最常讨论的男人、女人、家庭、情感的话题他们从不讨论。不像亲人,他们没有亲人那种亲密无间的爱。他们就是这样一对不像夫妻却是夫妻,不像朋友却“物以类聚”,不像亲人却彼此关照的边缘伴侣。她忽然就想起了许多事情,想起她短短二十几年的生命已经有五个“家”了,她的抗争,飘零,她的苦读,臣服,她阅尽的人情冷暖,她求索的百转千回……“陋室窗寒,孤心雪火萤灯。”下联!她坐直起来: 幽斋香远 雅客竹衫梅袖 陋室簟寒 孤心雪火萤灯 冰云有点兴奋,她决定去送对联,左右一个人在家,她有好久没去野渡了,不知道墙上的藤长成什么样了。简单收拾一下出了门,公婆不在家的便利这时便显现了出来。虽然现在她和婆婆的关系还好,她也不会真的管着她不让出门,但是出门要和家长报备,以及进城必须找个理由,还是让她轻易不出门。 冰云到“野渡”的时候,已是傍晚,老板不在,服务员是两个漂亮的女孩,极具江南女子的小巧与婉约,老板就是伙计,看来是她想错了。她还没想到的是:夕阳之下的野渡是如此美丽!“半江瑟瑟半江红”,不远处的大河正生动地吟诵着这句诗,而墙上蓬勃的藤蔓则在流泻的夕晖下,抒发地唱着它古老的情歌。冰云贴好了她的下联,看了看,又提笔在上面加了一行字:风一程,雨一程,风雨兼程。 喝着茶,她又把那征联仔细地看了看:字迹很是隽秀,却没有柔媚之气,应该不是女的。从意境看,满纸的从容潇洒,书生意气,又颇有些“采菊东篱下”隐士之风,那么,应该是青年?中年?还是老年呢?应该不是中年。中年人成熟的阅历,半生不熟的世故,以及他们求取功名的雄心,背负生活的忙碌,都让他们很难有这样的闲情逸趣出这么一个上联,然后再生出这么一种忘尘脱俗的思维,跑出来征下联。老年的可能性也不大,联意不倚老,无沧桑,不似暮心看透,倒更像心性清雅的青衫书生,忍不住笑了,不知小翠、婴宁到过幽斋否? 第90章 两只狐狸 冰云离了野渡,又城中小逛一下,待想回家时已是暮色深浓,回去的长途客车已过,有一趟火车又只停县城,她从这里去火车站有点远,觉得还是打电话骗员外回家,然后搭个顺风车更方便快捷, “是周家大公子吗,”她压着声音,匪气十足地:“你老婆在我手里,你要不要来救她?” “不用了,给你吧。”电话挂了。 冰云看看电话:不是,这咋不按理出牌呢!他不是应该和她逗两句吗?然后她才好接着说下去。行吧,没演好。一般劫匪都应该要钱,不是救人。重来。 “喂~~,”她夹着嗓子,“周公子啊,你老婆刚刚被一个黑脸大汉抓走了,今晚你要不要来我洞里呀?” “你是谁?” “哟,还真是贵人多忘事,人类最无情。你还记得青丘山下我们一起晒月亮的时光吗?” “狐小七?” “什么!你和狐小七晒过月亮?!” 伟健觉得他上当了,先撩者贱,先说者输。他脑子飞转,想着要怎么接下去才能赢了这局,同时觉得这小混蛋今儿个有点奇怪,这是喊他回家吗? “狐小八?” “你还和狐小八晒过!” 他挑挑眉,被牵着鼻子走的小笨狗!不过这小坏蛋到底要干嘛——前面问要不要去救她,后面问要不要回洞,这说明小混蛋八成没在洞里,“你到底是狐小几,不说我挂了。” 冰云啪地挂了,生气。她决定去县城坐火车,不和这个老狐狸玩了!狐小七,狐小八?他咋不上天呢! 等她气哼哼地出了电话亭,才想起青丘山下晒月亮的情境是她先设定的,而且开初明明是假装生气。她眨眨眼,发现这才是典型的自己挖坑自己掉,自己把自己气到了呢。唉!对于说话掉坑这件事,她永远算计不过老狐狸,愁人。他那句应该是问她到底在哪儿,想干嘛吧!扭头瞅瞅电话亭,觉得再打过去,老狐狸能笑死。她跺跺脚,还是自己去火车站吧! 冰云瞧着公交车站牌上四十分钟后的班车——如果刚才的戏演赢了是不就不用等这么长时间了!她在旁边的商店买了一斤奶糖,五毛钱的牛皮豆,又两毛钱买了一大玻璃杯瓜子,准备补补脑子,用等车间隙思考一下人生。 她坐在商店门口的小马扎上,嗑着瓜子,思考人生:演技和脑子都得加强,真是任重道远啊!两毛钱的瓜子还没嗑完,她远远就瞧见了一辆好看的小轿车,立刻站起来,冲到路边,冲着轿车使劲挥手。车子在路边停下,玻璃放了下来,“噢,好心的先生,您好!”她奔过去:“您今天出门大吉大利,一定会给我搭个便车吧?”她趴在车门上:“您瞧这里荒无人烟的,请行行好吧,先生。” “有什么酬谢呢,小姐?”车里的人看看她。 “你想要什么酬谢呢,先生?” “这个嘛——”车里的人把她上下看了看,眼神如同能脱了人的衣服。 “有美女同行的酬谢够吗?”她媚眼微闪地抛了个笑意,把身体扭成s型,靠在车门上。 “如果我的胃口再大些呢?”那个人手臂靠着车窗,手指头摸着下巴,眼睛瞧着她的s造型,一脸活脱脱的高级流氓架势。 大点儿,怎么大?臭流氓。她收回s型,捏起兰花指在他脑门上轻轻一点,“当然,先生。当然。在这样荒芜的山林边,您有权利认为您邂逅的是精灵。噢,不,你不用皱眉,是你的左脚麻了吗?呃,左边的身体也麻吗?” 伟健摇摇头,“——” 冰云瞪着他,大有他敢说不麻,她就能长出尾巴咬他一口的架势。 “巫婆饶命!”他马上改口,“我头麻。我愿意送您到任何地方!”推开车门:“请上车!” 冰云得意洋洋地上了车,那人歪着嘴:“请问巫婆:如果我刚才不出来呢,你怎么办?你还敢威胁我。” 冰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大模大样靠进椅子:“请开车,先生。” 那人启动了车子,但眼睛还瞥着她,就好像一个被劫持的好人看着一个满脸邪恶的巫婆一样。 “我上次到这边来,认识了一个新朋友,先生。一个很好的新朋友。”她抖抖索索地系上安全带,“我这次来就是给他送礼物的——噢!你为什么要这么看着我?是我的脸变丑了吗?!噢,真对不起,我的美貌只能维持五分钟,先生。”她声音嘶哑,一口译制片配音腔道:“你要懂得,在这人世间,聪明和美貌总是难以两全的,我必须变回老太婆的样子才能有脑子和你说话,咳、咳、咳……我来送他礼物,却没见到人,可惜……” “你的礼物是喝了就可以去掉尾巴的蓝色魔水吗?” “不、不的,先生,你不要把我想这么坏。我的朋友也不是长尾巴的怪物。”她口袋里掏出一块奶糖,摩摩挲挲地剥开塞进嘴里:“我是来送半句咒语的。现在我把那咒语留在渡口上了,我想他会找到的,一定会找到的。嗯,我本来打算坐火车回去,但是觉得劫一辆汽车也是个不错的主意,这样就能省下车票钱……” 车子“刷”地停了下来: “下去,你这个丑八怪!” “噢,年轻人,你怎么啦,不要发火,你想吃奶糖吗?” “下去。我讨厌奶糖。” “噢,不,小伙子。你知道,我口袋里没钱了,我把车票钱用来给我丈夫打电话了,那个老家伙很爱吃奶糖,我还给他买了一包奶糖。你行行好捎我回家吧,我丈夫会感谢你的。”她颤着头看着驾驶座上的人:“我的魔水也喝完了,现在也不能再变成美人勾引别人了,所以我是不能下去的。我一下去,你准会把车子一下开跑,一点情义道义都不讲,连头都不回一下呢,年轻人!” “我就打算这么做呢。赶快下去,你这个丑老太婆!” “噢,那就更不能下去了,除非我是傻瓜,年轻人。”冰云使劲把屁股扭进椅子深处,极力坐得更加舒服,“我可不傻。” 那个人瘪着嘴,重新启动车子,扭头看她一眼:“真难为你丈夫啊,那个爱吃奶糖的老家伙了。请问他为什么不来接你?” “他吗?”冰云摇摇头,“我和年轻人约会怎么能告诉他,那可是个极爱吃醋的老家伙呢!” “什么?吃醋!”伟健嚷道,撇撇嘴,绝对再懒得理这个自以为是的丑八怪巫婆。 他专心开车,觉得回家去就收拾这个小混蛋,就在餐桌上,晚饭都不吃的! 第91章 一张小纸条 搭上顺风车,还能和年轻人约会,冰云心满意足。不过她有点奇怪:他是怎么找到她的呢,放下电话就出来了?而且,他俩的对话没一句正经话,但却好像都知道在说什么呢。“你会对对联吗,年轻人?”半分钟不到,嘴里嚼着奶糖的巫婆又这样撩饬道:“我送给那个青年人的咒语就是半副对联呢。” “不会。”那人带搭不理。 “那我教你吧。所谓对联,就是对着掐,比方我说东,你就说西,我说打狗,你就讲赶鸡——” “东南西北打狗赶鸡。”那人马上道,冰云一下没忍住,扑哧一下笑出来: “你是想累死那只鸡吗?!咳、咳!好吧,春夏秋冬种豆收瓜。” 他想累死那只狗。“你那是做梦。”他斜她一眼,你等着,笨狗。哼。 冰云便干脆哈哈大笑起来:“小相公,你蛮有唱反调的天分啊,这个最适合对对联呢!”她嚼着奶糖:“如果今天我能赢到那本辞典,我就把它送给你,把出对联的人也介绍给你。” 伟健瞅一眼那个哈哈大笑,连后槽牙都露出来的人,觉得听这小傻子的大笑真的很无忧,“什么辞典?” 一旁的人瞟他一眼:“你不让我下车啦?” “赖着不下就不下吧,我也就替你省省车票钱。” “对于一个晒月亮都排不上号的精怪,您还能对她指望什么别的呢?公子。”冰云道,那人歪着嘴,意味深长地看着她,可惜她没看懂那深长的意味。“上次我出来玩,看见一家茶社的墙上有人出了个上联,说有谁能对出好的下联来,他就送一本大辞典表示感谢。”她嚼着奶糖,“我今天就是来送下联的,你说我能不能赢到那本辞典?” 伟健刚要生气她不是跑来接自己的,转念一想,又庆幸她多亏不是跑来接自己!不然他不是要吓煞嘛,这种傻女人!立刻便眉开眼笑了。晒月亮排不上号?这是在吃醋吗?呵,嘴架都打不过他,还想靠唱反调赢辞典?“不。若种下绿豆想收西瓜的智商都能赢辞典,除非那出对联的也是傻瓜。”他道,斜眼看着那个被打击的人,又假惺惺地安慰道:“你还是和我回家吃烤鱼吧,丑老太婆,今晚的月色也不错呢。” 吃过了美妙的晚饭,伟健洗过澡,赤着上身歪在沙发里看电视,肚上盖着冰云的外衫上衣,而冰云则瘫在一旁贪婪地吃一碟冰点,这大热天的,出一身汗,有时候,架打不过,死还是要作一作的: “阿健,假如那个征对联的人是个年轻小伙子,你还同意我和他来往吗?” 沙发里的人两眼盯着电视,似乎根本没听见这话。 冰云便挑一勺冰点抹在他鼻子上:“你有没有听我说话呀?那人如果是个小伙子,我还能和他来往吗?” 伟健伸舌头去舔鼻子上的冰点,怎么也够不着,“你给我吃一点儿,你这个吃独食的狐狸精!” “不给!”冰云端起盘子,一转身躲得老远。伟健不理了,继续看电视。冰云独个吃完了她甜蜜的冰点,推开盘子,懒洋洋地倒在伟健身上,看着电视机里痴男怨女有滋有味地演着编造的故事。唉,她这没有爱情的真实生活怎么好像也感觉很幸福呢!不由便叹了口气,“阿健。” “嗯。” “没事。”她翘起腿,眼睛看着房顶,扯过他的手搂在自己的脖子上,原来静水无波的生活也可以这样安逸和幸福。 伟健低头瞧一眼身上的人,这巫婆是又喝了什么蓝色魔水吗?还是事后黏?拿起身上的衣服想给她盖上,一抖之下,衣服的口袋里掉出一张折得方方正正的纸,举手正要打开,被躺在身上的人看到了,马上伸手来抢,伟健手疾眼快,一躲躲开去,冰云没抓着,“给我——”伸手又抓。 “不给。”伟健背过手去。 “那是我的!”冰云爬起来,“给我。” “你的也不给。”伟健坐起来,纸条举得老高。 冰云够不着,站起身去够,伟健跟着站起来,越发不给。冰云又蹦又跳,累得满头是汗也没摸到那张纸, “阿健,你给我罢。”她拉着他的手央求道:“我给你端冰激凌吃,好不好?” “不。”伟健撇嘴:“刚才都不给我吃呢,现在晚了。我要看看这纸条是啥。” 冰云趁他不注意,又伸手去抓那张纸,伟健早有防备,一转身躲开去:“小丫头,我玩这种把戏的时候你还躺在摇篮里呢!呐,走开。” “给我罢,老公,我求你了,嗯?”冰云拖着伟健,讨好地笑:“什么也不是,你看啥——” “我就看看这什么都不是,你抢它干啥。”那人歪着嘴:“嗯?我五分钟的小美人?难不成你还用蓝魔水勾引了哪个征对联的年轻小伙子,给你写了情书吗?” “见你的大头鬼!”冰云摔开手:“你去看吧,我不要了。” “这才最好。”伟健抬手打开纸,刚打一折,冰云手疾眼快地去抢,结果被伟健更加手疾眼快地躲开了:“小坏蛋,我都告诉你这种把戏不管用了。”那人歪着嘴嘲笑道:“你最好站到一米开外去,等我看完,想给你再给你。” “我现在就要,”冰云拖住他:“你给我先看,我看完了给你看,我保证。” 那人嘴角弯出一个“信这话才是傻瓜呐!”的弧度。 “你要怎么才给我?”冰云沉下脸。 “怎么都不给,宝贝。”那人一点不理她的脸色,“这次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上你当的,凭你使什么狐媚手段、威胁手段,小美人儿,就算给我灌一瓶蓝色魔水也没用。” 第92章 一对蠢材 冰云看笑也不行,求也不行,发怒也不行,心下大觉没面子,便全身贴上去,摇着他的手,柔声细气地说道:“老公,好老公,哥哥,健哥哥,给我吧,求你啦!要不——我们都不看了,你把它撕掉吧,行吗?” “求也不行。”伟健手背在身后,一只手推着她,防止她突施暗算:“还没看呢,撕掉多可惜!” “我跪下求你,行吗?”冰云双手勾着他的脖子。 “趴下都不行。”那人决然地,“我还没看过情书呢,一定要看看里面都有些什么肉麻的话。” 冰云便松了手,一溜跪到地上:“阿健,求求你把它给我。”双手拖着他的手:“求你。给我。” 伟健愣了,看看地上的人,半天没缓过神来。今天的日子有点玄幻啊,这小妖精有点不太正常。他先觉得这纸条应该啥也不是,就是这小坏蛋虚则实之的诡计,故意弄出有点什么的样子骗他出糗。但是又觉得这小妖今天有点兴奋,她的情绪是有一些欢喜和雀跃的,做为她嘴里爱吃奶糖的‘老家伙’,他对她的情绪还是有一点点了解的:那就是一片风清云淡的湖,即使偶有调皮的鱼在湖里翻滚,也起不了大浪。所以——今天的变数,在对联。难怪逗着他说那么多,东南西北打狗撵鸡的。真是出对联的人写的情书?还没来得及藏?屁!这小坏蛋决不会傻到把这种东西揣衣兜里。不,她刚刚还在问,如果是年轻小伙子还可不可以来往,这就是在埋伏笔,他一松口,以后就名正言顺了。所以才这么隐隐地兴奋吗?但这么做似乎有点太夸张了,跪下求他,如果这事是真的,肯定藏得严严实实的,犯不着弄出这种动静。他歪七扭八想了十五个来回,觉得都有可能。瞧瞧地上的人,惬!他才懒得费脑筋呢,破玩意,就凭她这戏子德性,请他看都不看!哼。 冰云跪在地上,仰脸看着那个人,就看他九曲十八弯地进行了一番头脑风暴,眼睛里好像两支军队在厮杀,然后一点火焰起来,把两支军队全烧毁了,然后熄灭了,沉寂了,嘴角一撇,把手上的纸递了过来:“噫,快给你吧!”撇撇嘴:“省得接下来我右边身体再麻了。” 冰云接了纸,那人要走,她一伸手扯住他浴裤的脚,仰头看他:“你生气了?” “没有。”那人道,“我去拿瓶果汁。” “那你不扶我起来。” 伟健便伸手把冰云扶起来。 “你生气了?”冰云望着他。 “没有。” “那你亲我一下。” 那人看她一眼:“我渴了,去拿瓶果汁。”他往旁边走,冰云便伸手拦着,可是任她怎么要求,那人就是不亲她了:“我渴了,你快躲开。”他道,冰云不躲,反贴上去,双手勾住他的脖子,黏腻地在他嘴上亲了一下: “还渴吗?” “渴。”那个人像根木头,直站着,也不伸手搂她,她便情意绵绵地又亲一下:“还渴吗?”那个人便不说话了。 冰云手勾着他的脖子,拿了他的手搂上自己的腰:“想不到这小纸条还有这用呢,”伸手在他脖子后面打开:“我这就瞧瞧到底是什么。搞不好是毛毛的图画作业。”斜一眼身前的人:“可是有的人啊……唉!” “你这个小混蛋——”伟健一伸手把人抱起来,直接掼到沙发上:“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我只亲了两下,就酸得牙都倒了,”冰云被扔在沙发上还牙尖嘴利,“百年陈醋都没这味……”伟健扑过去, “翻过来,好。”照着她屁股狠揍两巴掌:“我看你以后还敢不敢戏弄我!” “哎哟——哟——屁股打成两半啦——我这是考验考验你——” “那你对考验的结果还满意吗?”那人马上俯身缠上来。 “还可以。”冰云撇撇嘴:“够酸,够狠,够宽容,够丈夫气概。你要是真不给我,我以后就对你撒谎。” 伟健便生气地推开她:“说的就像你以前没对我撒过谎似的!你说的话十句里能筛出一句真的来,我便要对南天门叩头了!” 冰云撇着嘴,打开手上的纸,刚看一眼便大笑起来:“哈哈哈……阿健,这张纸最应该给你看,呐,你听着:天才、庸才和蠢才的区别:天才——” “你拿来吧——”伟健伸手抢那张纸。 “不!我要给你念!”冰云转过身去,大声念道:“天才能把复杂的事情变成简单。庸才能把简单的事情变成复杂。而蠢才——”她停下来,看一眼面前的人,那人便劈手夺过纸条去,冰云则继续大声道:“而蠢才是把简单的事情变得更简单,把复杂的事情变得更复杂!” “狗屁!”伟健丢掉纸。 “自己不是天才便要骂人呢。”冰云悠悠然地捡起地上的纸,她以前养成随手记录的习惯,这想来是她不知在什么地方看到或听到的,觉得很好,便随手记下来了,看一眼沙发上的人,把那张纸蒙在眼睛上,吃吃地傻笑起来。结果,还没笑完,又出了一身汗。 第93章 惊蛰 伟健从他夜间大学的课堂里出来,得意的情绪还没有消褪,他没想到这种随手抓来当盾牌的学习,现在居然出现乐趣了。他又有一个星期没回家了,他在想什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不知道就不想,反正男人对于情感的探问永远是得过且过的,他们不像女人那样喜欢兜着圈子假设,要把一份感情翻来覆去地想个周详,然后才决定是否把它装进兜里。男人刚好相反,他们是凭着感觉选择女人,从来不用理论假设,他们把这种聪明劲省下来做其它事情,女人从来不是他们全部的世界。他也一样,而且他爱自己胜过爱他的女人,因此他怎么转着弯子浪费他的聪明以维护他那想要的生活也就都不难理解了。何况,人逢喜事精神爽,而这喜事又大到足以让他和兄弟喝酒,和自己狂欢。 伟康减刑了,一年半。当老太太在火车站里抓着他的手,把这个消息告诉他的时候,他先是看见母亲脸上激动的眼泪,随后才发现自己脸上痒,抬手抹一把,温热的泪抹进手掌里。火车站人山人海,他谁也看不见,抱着父母亲,泪流满面。他们都知道,那不只是减刑,而是埋葬了自己的人,又从泥土里复活了。当时小女人也在一边,他就把她叫进他们的拥抱,四个人搂在一起,喜悦地激动。可能家人就是这样吧,有没有血缘,都会有共同的喜悦和悲伤。 阿康还有一幅树皮制作的小画带给未见过面的嫂子,尺方大小,大巧不工,浑然天成。他很高兴康能和人有这样的交流,高兴他能记得他结婚了。 他结婚之前,去看他,跟他说:大哥要结婚了。他则是一贯地没有话,也没有任何表情。他心里难过,好像他正在告诉一个嘴里塞满了黄莲的人蜂蜜的味道一样残忍。后来走的时候,他面无表情,说: “以后不用总来看我了。” 他看着他,惊讶。又听见: “好好生活。不要说我。” 他是要把自己从他们中抹掉!他瞪着他,强忍着泪,想说:我会说你,因为你是我弟弟,多久的时光,任何世事,都无法把你抹掉!可他不敢张嘴,他怕一开口,一句话没说完他自己已经崩溃。但一出监狱的大门,他就蹲在路边哭成了一个嚎啕的孩子。他的弟弟,一个大活人,就这么生生地被从他的生活里抠掉了!他结婚了,连一张照片都没敢寄给他。 现在,仿佛暗夜里突然有了光,连他都被感染了复活的味道。他要把事业做得更好,把生活过得更有味道。他理应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以在风云变化的时代里引领潮流。理应不应该整天和家里的小妖纠缠在一起,和她没皮没脸地胡闹。理应不管在哪,不管何时,他都得能控制局面才行! 心情轻松地把车子停到楼下,这里是市区高级商业住宅小区,他在这里有一套三室两厅的住房,算是本市的第一批商品房,一百三十多平米,以侨眷的身份购买的。房子装潢考究,但并不富丽,因为就他一个人住。太华丽的地方不利于理性的成长,他想给自己保留一个齐整而理智的空间,因为在这个盲目而喧闹的世界,理智实在太重要了。 他当初买这房子的时候,想过拿它娶老婆,等到他真要娶老婆的时候,他决定把它留给自己了。虽然他住在这儿的时间很有限,但屋子设施齐备,干净宜居,另外,不管你相不相信,这所房子里没有留宿过女人。这里是他的,他自己的,狡兔三窟,他一直认为他比那狡兔聪明不止两倍。 舒舒服服地洗完澡躺在他宽大的床上,见多了风月繁华之后,他发现原来一个男人也可以静下心来读读书,他今天在课堂上赢来的满堂喝彩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他眼里的夜一直都是繁华的,是灯红酒绿甚至纸醉金迷的,所以一脚踏进那寒灯下苦读的人群,他玩世的心被猛撞了一下,而法律,五年前,那为了救他弟弟而查阅的大量资料,今天竟成了他换来满堂喝彩的源头。可见世间是有因果的,你的竭尽全力终有一天会成为你的光彩。 他这才发现,只要他肯,他完全可以像模像样地拿上一张大学文凭,再像模像样地站到那些所谓的高层次人面前,摆脱掉那个土牌个体户的帽子。他望着棚顶,如果家里的小妖知道他不回家居然是在夜大学习,不知道会是一副什么表情? 他撇撇嘴,他才不会让她知道呢!他只管在她面前有学问就行了,至于怎么有的,那怎么能让她知道呢,他天生就有! 不过说句真话,他是有点过于纵容家里那小妖了,她不知从何时起变得越来越坏,而他竟有些眷恋她了。是的,他有点眷恋她了,她不是那个能分担他烦恼的人,但却是那个能让他忘记烦恼的人。他曾一度担心婚姻把家变成坟墓,因此才煞费了一番心思把这所大房子留给了自己。万没想到婚姻没让他住进坟墓,却让他住进了妖精洞。虽然洞里的小妖还算贤惠,既不吃人也不害人,但是他还是不想太眷恋那片温柔乡了。女人的温柔乡是男人的埋骨地,即使没这么严重,也是会把男人的意志磨平的。他不能醉在温柔乡里,他必须得能离得开任何女人才行。 他太知道自己肩膀上的责任,也清楚通常世俗中的那种婚姻很难适应他的家庭,常年居家的妹妹,坐牢的弟弟,就这两点就足以让正常人家的姑娘止步。而一个在意这两点的姑娘,他肯定也不会娶。 小妖结婚前啥都不知道,他也不觉得是他欺骗了她,或者换句话说,一场匆匆见面就定下的婚姻,他们谁也没在意谁的家庭。现在,他们成一家人了,那她也是他责任的一部分,所以他一定要好好把握好自己,保持一份鲜活飞扬的生命,好去享受自由,享受生活,以及以后享受更大的成功。他还要把小康经营得更好,为另一份生命积蓄薄发的力量。 总之,这辈子他一定得活得快乐恣意、淋漓尽兴才行。他不相信爱情,他更相信欲望,所以人绝不能被欲望控制和左右了,人要能够驾驭欲望才行。所以你看他现在,学习得就蛮好,可以不天天回家也不必心猿意马。 他枕着手,忍不住翘起嘴角来——他要是做皇帝,肯定是个明君!其实说起来,家里那个小妖并没有勾引或者诱惑他做个昏君,只是他回家的次数越多,他就愈发地觉得危险,如同踩翻了陷阱的盖子却没掉下去的心惊胆颤。而可恨还在于,他确信小妖的智商根本不足以挖陷阱。她是幼稚而可笑的,但身上却有一股流星般的、聪明的“妖气”,那种闪烁的、迷幻的、隐约的……他永远都抓不住好好研究一下的。他觉得抓到手里的总不是他要抓的那一个,所以他怀疑他是在往自己的眼睛挖的陷阱里跳了,而自己的陷阱永远是最深的。 第94章 比如爱情 聪明的人喜欢作茧自缚,或者这话反过来说:作茧自缚的都是聪明人。他们九曲十八弯的心肠既能圈住别人,也能套住自己,但他们往往都以为自己非常聪明。比如司马懿,比如诸葛亮,比如曹操,他们都聪明地干过蠢事。比如空城计。魏延之死。刘备掉箸。 伟健不如他们聪明,但一点都不妨碍他九曲十八弯。 他发现他的心蠢蠢欲动之后,当即从妖精洞撤回神仙府,回撤中途去周游了半圈五彩世界,他玩世的嘴角已又翘了上去。是的,他怎么可能爱她呢?做生意这些年,什么样的女人也见过,他怎么可能爱上她呢!虽然他三十有五了,虽然他的心还在飘,但是他早已经不相信爱情。爱情是短暂而脆弱的,他可不想扔进去把自己卖了。 平平淡淡才是真,不,他和小妖的生活也很平淡,不过他怎么觉得一点都不真呢?相反,很多时候他都觉得它们比戏剧还要不真实。 他是不可能爱她的,她是什么?不过是他放在他与世俗之间做平衡用的筹码。她卑微弱小,挺可怜又挺好玩的,他只是可怜她罢了。而且,他自己的生活丰富多彩,她既不能分享,也不敢干涉,只能安静地呆在她筹码的位置上,他心里难免会有些愧疚,才会偶尔对她怀点又爱又怜又愧的复杂情感罢了。 他不想爱她,也不会爱上她,毕竟那只是一个小乡巴佬,放在家里喜欢喜欢还可以,真要拿到外面去……他没想过。反正他从来没带她走进他的社会圈,她属于他个人周伟健的妻子,不属于社会人周伟健的妻子。他最大范围也就是把他的兄弟介绍给了她。还有一个十分不喜欢。 其实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他这种男人心里在想什么,他是玩世的,嘲弄的,扮着一副傲慢而霸气的嘴脸穿行于世俗非议的花天酒地的,所以差不多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们就是这副德行了。可这真是见鬼!其实他们心里对于一份真情的渴望远比任何人都来得迫切,其实他们对于“妻子”这个身份的要求是相当高的。他是认真地希望他的妻子能够是他的伴侣,一个他身旁、他心旁和他一起走人生的伴侣。而不是一个每天只会对着锅台,毛线,镜子,孩子傻贤惠的女人。他更希望那个女人能够分享他的世界,不只是那个金钱和物质构筑的世界,还有他内心里看不见说不清的世界。 其实在他玩世的嘴脸下,他的内心是严肃而充满柔情的,孤独而无比浪漫的。他的嘴巴上永远在嚷着:爱情是什么?见鬼,这个世界只有‘爱钱’!可其实他心里头是多么渴望他苦苦奋斗了这么多年,地位、财富都有了,什么时候也能够投入地爱上一次的! 但他心里也明白:有了前面那么多东西之后,他已经不可能再拥有爱情,这就是他们这种人的悲哀。爱情是属于穷人和学生的,上帝关上了他们物质的大门,便推开了他们精神的窗子,这是所罗门说的。这上帝也真够公平的,他是把他们精神的窗子给关上了! 他叹了口气,看来肖成业是上帝的宠儿。看来人在该恋爱的年纪能够恋爱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 他记得当时春生把他打好的择偶十八条给他时,他问他:写得怎么样?春生说:完美。这样的女子只适合到上帝那里订做。又说:大哥您小心别被自己设定的完美心理套住了。他就笑了,说他只是随便写写,想拒绝人又不想明说罢了。 他没想到他随便写的东西会几经辗转落到别的女人手里,而肖成业又为了这个女人力邀他到家里“玩玩”:“你嫂子让你过来玩,说认识这么长时间净是我烦你了。你过来我领你去边境,整件老毛子的貂皮大氅回来,冬天穿得老拉风了!”他觉得不用去边境,肖成业的话就带着莫斯科郊外的伏特加味! 肖成业是个有趣的男人,虽然他只是他酒店的客人,但他是一个包房客,日子久了,过了几次事,他和这个爽气的东北男人竟有了一些惺惺相惜的感觉。韦凤英是肖成业的爱人,也是他的初恋,在肖成业一无所有的时候嫁给他,又和他白手起家经营起事业,两人感情非常好,他有时候看着他们,就搞不懂爱情究竟是什么,爱慕?恩情?欣赏?守望?他不太懂。但从肖成业身上能看到这些。 肖成业不是那种书呆子式的男人,要把爱情挂在嘴上用诗歌朗诵,他是个商人,精明、豪气,粗犷却有眼界,大家一起喝酒,他说:“阿健,早点结婚吧,你有多少钱也不如有一个人。一个心爱的女人是一个男人征服世界的原动力。若你征服了世界之后,还能有当初给你这个动力的那个女人和你分享和炫耀这一切,那种感觉才是最幸福的。这个世界上的男人之所以很多都不幸福,就是因为,他历尽千辛万苦征服了这个世界后,最能够分享这一切的人,已经因为种种原因不在身边了。” 他听不太懂,却知道这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吐的悟后真言,他信。就是因为信这个幸福男人的话,他假装怀着玩笑心认真“应付”的小姑没见着,天上却掉下个刘妹妹。而肖成业对这个人则是三缄其口,只告诉他:是你嫂子的朋友,你就过来吧!这话已足够勾起他强烈的好奇心了,何况韦凤英还说这个女人就是因为看了他那“得到上帝那里订做”的条件才要求和他一见的。他对这个反常的女人有了更强烈的好奇心,去见! 可一见之下他就大失所望了——那么个细细弱弱的小不点儿!而且初中没毕业?他辛苦写出来的条件就是放在她手上了?还真是无知者无畏啊!他觉得就是把一份名师烹饪的排骨送给了一个没有长牙的孩子——虽有美意,但是送错了地方。 第95章 家有笨猫 他是真没想到会见到那样一个人。 怎么说呢,要说她不好看吧,实在违心,凭心而论:好看。那种嫩嫩的,极干净的好看。可正因为如此,他才觉得自己不能、呃,染指。他都多大了!对这么个小孩动心思?他会唾弃自己的。 何况是好朋友做中间人。 可你说她像个中学生吧,绝对不是,她那神情,清冷的好像不入世俗,或者把世俗都看透了,她已懒得搭理。就这么一副神情,却长着一张嫩嫩的小孩脸,让人瞧着就不舒服。所以他就没好气地呲嗒她,讽刺她。她也不反驳。 可等肖成业走了,她又变了一张脸。还是认认真真的,却是不动声色的伶牙俐齿。然后—— 其实到现在他都不懂,到底是哪句话把他说服了。可能她说他会后悔吧。他不想后悔。他33岁了。 虽然把她娶回来了,但他并不觉得她是那个能够分享他世界的女人,原因是多方面的,他也说不清楚。 怎么他对她的感觉永远都说不清楚呢?! 比如他很喜欢和她呆在一起,但呆在一起又没有一刻钟是正经的。不管是歪在沙发里看电视看录相,还是坐在地上打扑克下弹子棋,两分钟不逗弄她,他从嘴皮子到脚趾头都会痒痒。 再有,她明明是个没见过世面、智齿都没长齐的小乡巴佬,但他却喜欢和她说话,不管是说些没皮没脸、没头没脑或没大没小、没男没女的玩笑话,还是谈论点国家大事、新闻联播、道德伦理,乡亲友朋的正经话,那种“咳!就是这样!”的舒服尽兴的感觉别人都没有给过他。 还有另外一点最是奇怪:他分明只喜欢漂亮的女人,就是那种三围超级,风情万种的。而且他接触的很多女人都比她艳丽,歌舞厅里也经常有走穴的明星模特,他看别的女人时,眼睛一扫,就会本能地品评她们的胸脯屁股眼睛鼻子嘴巴脸蛋,但看她时却从来没有这种感觉。她穿漂亮的衣服他觉得好看,她喂猪放鸭洗衣做饭,穿一套软棉碎花裤袄他也没觉得不好看,倒觉得配合他鸡零狗碎的打闹方便得很。可能,她根本就不配他品评挑剔吧! 他懒得再想了,伸手关灯睡觉,一个念头忽然闪进他的脑子:他可以让这个小妖也学学习啊!把她按照他的意志改造一下,不就说得清楚了吗?对。就这么办。 伟健发现啥念头一旦起了,想要再把它按下去,就不太容易了。就算这念头像摇篮里的崽那么大,想扼死也不容易。何况亲生的崽子根本不想掐呢! 所以第二天一忙完,他便驾上车,回去实施他的抓虎崽改造工程。路上他已下定决心:这回一定要让她乖乖就范。不喜欢读书?不就是半途辍学这个心痛吗,知道病根儿在哪解决起来就容易多了。初中没毕业,那不能急,要慢慢来。可他刚刚耐心而策略地开了个头,一旁的人已经听明白,立刻媚笑着扬起脸来: “噢,老公,我又怎么啦?让你念这紧箍咒来让我头痛。你是嫌我没把你的衬衫烫平?还是嫌我没把你的袜子洗干净?”伸手捂起耳朵来:“不,不。我不听。”他拉下她的手来:“宝贝儿,你听我——”那个人的手被他拉下来,便反手搂住他的脖子,甜甜地在他嘴唇上印了个吻,他剩下的半句话便给挡没了。那人看看他,苏妲己般的媚笑:“你要我读书干嘛?我的生活已不需要书本。”双瞳剪水地送了一个潋滟秋波:“我的脑子就是用来装你的。你若非要把书本塞进去,它就会把你挤出去,或者干脆长出一个怪怪果,会像瘤子一样可怕呢!” 怪怪果?有这么可怕?他盯着那小巫婆的脸,心里九曲十八弯,看那双黑眼睛仔仔细细地把他的脸色扫了一遍,大概是确定了某种东西,然后就满脸“认真”地和他确定道:“我脑子够用的,很聪明呢,所以不管买东西还是算小账,都不会吃亏的。我的嘴巴也够厉害,所以不管到哪去吵架或者讲歪理,都不会受欺侮。”腿一抬跨坐到他腿上,两条软胳膊按在他的胸口,浅笑轻语地:“女子无才便是德,人家会写名字会算账,你还要我学什么嘛?” 这是什么调调?听得他浑身发麻!听到吗,只要会写名字会算账就行,真是朽木不可雕!他还要张嘴再说,却连半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因为她坐的位置,身体的血液走向有些下流,刚要生气走人,那个人已风情万种地又亲了他一下,双手扑上来搂住他,嘴巴趴在他耳边:“哎呀,阿健哥,造吗,你假装生气时的样子特特可爱呢……”接下去便是一堆似是而非的、认真嬉皮的、男人全会听得晕头转向的“称赞”。他明知道这是她耍小聪明的狐媚手段,却奇怪每次都在劫难逃。看来他们永远都别想像旁的夫妻一样正正经经地交流一下感情,或者学习一下文化了,看来他在她这里只能是接受一个妖精,而不能去指望一个仙女了! 费了一番周折也没有抓到虎崽,倒抓了一只不肯爬树的笨猫,伟健立刻就聪明地放弃了这种努力。女人既然愿意“小”,做小女人,耍小聪明,那他这个男人就没有理由不“大”的,做大丈夫,摆大男子主义,虽然他这个主义摆的并不厉害。他深知改造一件已经成型的东西远比制造一件新的更难,而改造人尤其如此。你没听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吗?他连愚公都比不上,你说他还能考虑做后面那件更大的工程吗? 他才不傻呢! 尽管他有点失望。 但这种失望藏在潜意识里,别人不知道,连他自己也不常知道。而且从另一方面讲,他学习、做生意已经够累了,倘若回到家再有一个整天锁着愁眉,拉着苦脸叹气的林黛玉,或者一个整日介抱着书本猛啃的书呆子等他,再不张口闭口跟他讲大道理,那他不是要累死吗?那他宁可有个诡变的妖精在等他了。 第96章 骗回房上床 男人需要三个太太:一个洗衣煮饭的,一个陪着开心的,另一个是拿到场面上应酬的。而第一个可以用保姆代替,最后一个可以用秘书代替,只有中间那一个代替不了,而他家里的那位已身兼前两职,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况且,男人还有一半生命是事业,他的这半生命活得蓬蓬勃勃,他的庄园号在本市已名闻遐迩,他的健身中心已顺利开张,小康已经走上正轨……有这么多喜事围着他,他那一点不能尽善尽美的失望也就不算什么了。 闲了的时候,伟健很愿意拿出他的聪明劲儿和妖精战斗,看她吃亏上当,看她恼羞成怒,看她低头认错……当真是乐趣无穷! 但当他使出坏主意骗人,百分之九十九都能奏效的时候,他便觉得不好玩了,因为骗过一个傻子实在不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不过家里那只笨猫真要诡计多端起来,也还是足够有百分之一的机率骗得过他的。 比如那天,伟健回家来,吃过了晚饭,笨猫在陪爹妈打牌取乐,他便进书房找本书看看。九点多钟,牌局散了,他听见她服侍爹妈进了房间,自己也上楼了,但他不回去。 到了十点钟,冰云见那人还在书房,便下楼看看,送了一碗红豆羹。到了十一点,伟健还不上楼,冰云便觉得有些不对了,担心他遇到了什么难事,便端了一杯牛奶,想再去“窥视”一下。她把牛奶放在桌上,眼睛扫过他的书本,发现是一本有关酒店管理的书,便放下心来,轻声嘱他先把牛奶喝了,别弄太晚了。伟健眼睛盯着书本,答应着:好。冰云便准备回房睡觉了。 “太太,我在等你勾引我呢。”冰云刚走到门口,听见身后的人这么说道。她一时没听懂,转过头,那个人仍旧低头看书,但嘴上说:“你都进来看我两次了,我在等你勾引我呢,老婆。”冰云被逗得“扑哧”一下笑出来,那人抬头看看她,挑衅地撇撇嘴:“十分钟之内,你要是能把我从书房勾进卧房,我送你一条钻石项链。” “可是我的周公子,你这还怎么防守呢?”她笑起来:“现在你心里充满了被勾引的期待,我这时能把你勾上去算什么本事,你等哪天你存了柳下惠坐怀不乱的心,那时我若能把你勾上去,才叫本事!”拉开门:“以你现在的心态,我只消脱光了从这里走出去,你就会发疯一样追出来的。” “噢,宝贝儿!”伟健假装吃惊道:“那一定不是因为你的身体,而是我怕爸妈撞见你的样子会吓晕过去。” 冰云不理,径自开门走了。伟健坐在那儿,用一秒钟把这画面从眼前一放,已忍不住爆出一阵大笑。站起来开了门,那人还没走远,他稍稍一跨步就赶了上去:“太太,我还真担心你脱了呢!像你这种智商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真的!” 冰云不理,由他去把从二楼到三楼这十几不到二十级的台阶全部用来嘲弄她,奚笑她。一进卧室关了门,她便转过头来:“周伟健先生,现在我能确定你是连影子都进来的了。钻石项链什么时候买给我?” “什么?”伟健愣了愣。 “现在肯定没超过三分钟——” “你,这是骗人,哪叫勾引——” 冰云撇嘴:“就算我是骗你吧,可你受了骗上来干嘛呢,嗯?周公子?” “——”伟健答不出来。 “你还用我再骗你上床吗,我最亲爱的老公?” 伟健便想抓住这个小骗子痛打!前面那招明明黄蓉都用过了,他为什么还会上当?!后面——,不用你骗了,你健哥哥马上就会拍的你哭天喊地! * 伟健在书房忙了一上午,健身中心的经营情况一直不好,新上的保龄球馆也没有达到他的预期,他原以为养两个月人气就会起来,可现在依然没有什么起色,每天都在赔钱。比潮流早半步,这是他下海几年总结出来的经验,可现在看,这个健身中心似乎不是早了半步,而是早了一步。大家对于健身的认知和热衷比他预计的要低很多,培养市场将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他得重新评估市场,并且评估自己的实力。 他收起桌上的书与账本,中国在经历了十几年极度的苦难与贫穷之后,似乎更加以胖为美,男人们都喜欢有一点将军肚,也喜欢把自己的女人和孩子养得胖一点,那更是他们能力和生活水平好的标志。书上说发达国家只有穷人才是胖子,因为他们没有钱也没有时间健身,看来这一条在中国行不通,起码在目前的中国行不通。 他点了支烟,走到窗口,看见楼下院子里他的女人正在和老妈择菜,她也比结婚前胖了,结婚前——,好像不能叫女人吧!只能算一根细细弱弱的竹子,白衣黑裤,一脸古怪的神情。也对,是他把她变成女人的。他撇着嘴笑了,倚着窗子,看着两个女人在阳光下聊着天,一老一小和和气气的,心里不觉漾起一丝模糊的幸福感。伸手进嘴里打了个长长的口哨,小女人迅速朝他的窗口看了一眼,又转过头去和母亲继续聊天和择菜了,那是为他准备的午餐!他得意地吐了个烟圈,翘腿在窗台上坐下来。 不知不觉他娶她两年多了,老妈曾总担心她跑了,说攒足了钱她就会跑了,会让他落个人财两空。他不担心,女人若是为了钱,那应该是极好养的,给钱就行了,所以零花钱给的更多了。她倒也不乱花,好像还记账,花不了的就放存折上存着,两年竟也积累了不少。 其实,她算一个好太太,大部分时候他都甘愿上当那种。 第97章 烟火养人 他翘着腿,看着院子里的两个女人,老妈现在好像是把她当儿媳妇了,但结婚头半年,他真没少挨他老妈的骂,她对他密授的机宜是——要想让女人安稳,就赶快让她怀孕!他不理,那半年时间他回家的次数不会超过十次。一来他还没习惯婚姻,再来那时他还没买车,距离远,店里忙,小康又刚刚开业,他半个月能回家一次已经是抽时间。但毕竟是新婚,回了家他也难分难舍,可一回到城里就忘了,他更习惯自由自在的单身生活。后来老妈骂急了,他就说:我是能给你生个孙子,可是她要跑了孩子就连妈都没有了,或者干脆连你孙子一起抱走了。老妈被他说得张口结舌,拿鸡毛掸子抽他:“那谁让你娶她的?!”他嬉皮笑脸地哄老妈再等等,说他心里有数,少不了她的孙子,老妈就再也不理他了。 这件事好歹哄过去了,他的耳根也终于清静了,可其实他心里有什么数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他知道这个女人没有和他存着二心过日子,可是这个女人的心在哪他也说不清楚,她就像个小傻瓜,像个小玩具,像个小媳妇……可是这一切名词前面他都得安个“像”字,不安这个“像”字他自己都会神经错乱。 他当然也没存二心,但也不是一心。他的心就是一块蜂窝煤,上面有无数的窟窿眼儿,里面装着他的爸妈,弟妹,朋友,事业,家族……不管到任何时候,女人都不会是这颗心的全部。 他弹掉长长的烟灰,眯起眼睛,面前浮现出一个白衣黑裤、细弱得像一根竹子的小女生,——真不像是一个人啊!那个细细瘦瘦,干瘪得弱不禁风,就好像没食过人间烟火,浑身上下只有一双眼睛是活的,冰水一般,冷静,冷淡,冷漠,面无表情,说起话来冰冷得像一个冷酷的江湖客,沉稳老练地面对面诛心求胜,势在必得。不,不是江湖客,是狠着一股子劲要把自己卖掉的孩子,可怜,可悲,可惜。不,不是孩子,她懂婚姻的含义,懂他要什么,她说他要的婚姻就是一个平衡世俗的筹码,他想要的一切她都能给他…… 一切?他想向婚姻要什么恐怕他自己都说不清楚罢! 他忽然想:那时她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才会那么破釜沉舟,势在必得。按理说,一个女人,不,一个女孩,不,一个小女孩……他摇了摇头,对于当初都没想的事情,他现在也不想想了,不管结婚是否让她达到了目的,或者解决了困难,如今都已时过境迁。他听过她悲苦的成长经历之后,曾给母亲寄了一笔钱,不大不小的数目,汇款附言说阿云生日,感谢母亲,祝平安喜乐。其他的,他觉得日子要细水长流的过,各见真心吧! 他瞥了一眼院子里的人,现在,凡俗的人间烟火好像把她喂活了,浑身该满的满,该翘的翘,一双眼睛也化了,不再是凝固的冰冷,变成了两汪春水,偶尔游出一群蝌蚪来都让人头疼。 原来琐碎平凡的生活也能带给一个男人成就感。他不禁扯了扯嘴角:可能把一头小猪养胖了也有成就感吧!只要是自家的猪。 对,她的确像头小猪,几天好饭就吃得没心没肺的,整天就会和他傻笑打闹。不,她比小猪强,她会给他做饭吃,会给他洗衣服洗袜子,还会逗他爹妈笑。他弯着嘴,摇了摇头,转过脸,发现院子里的人不见了,母亲正把择下来的菜叶扫进簸箕里。做饭去了。他直起身,按灭了烟,不知道猪婆中午会做什么好吃的,他都饿了!算了,干脆他去给她们露两手好了,刚要迈步出去,听见有人敲门, “进来。”他喊道,在椅子上坐下去。他奇怪他并没要求过,但每次进书房,她都会很规矩地敲门,三下,等他喊 “进” 了才会进来。他端好了架子,门开处,小女人笑笑地进来了,手上端着一杯茶: “快吃饭了,我没放茶叶,是红枣大麦茶,新煮的,你尝尝好不好喝?” 他接过茶,喝了一口,红枣大麦,香。她比以前会煮东西了,刚来的时候她不会煲汤,做的菜也是清一色的北方口味,味重,油多,但现在已经能把汤和茶煮的比南方人还好了,他知道她有一个小本子,贴满了从报纸上、日历上剪下来的菜谱,汤谱,还有手写的内容,他没细看,这茶也不知道是从哪看来的方子,反正比亚凤煮的好喝,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 “忙完了吗?”那个人向桌子上看了一眼,眼波轻转落在他脸上,笑了。 “嗯。”他应道,看她一眼,竹子?猪。竹子怎么会变成猪呢?竹子是只会长高永远不会长粗的物种,而猪只会傻吃傻睡,这两个到底是怎么会长到一起的? 冰云觉得伟健今天是有些反常的,他在书房呆的时间太久了。 “累了吧?”她问,“上楼去躺一会儿吧,饭好了我叫你。” 伟健不说话,瞧一眼温柔细气说话的人,那双眼睛一直在他脸上,就好像任何缝隙都能流到的春水,柔润动人。 真不像猪。 眼睛转到了桌上,看一眼上面他摊了一桌子的零乱,又转回他脸上:“用不用我帮忙抄写?” 抄写?他端着茶杯,她到底为什么那么破釜沉舟地非要嫁给他呢?又不会攒钱,又不会爱他。在婚姻中各取所需,可她需什么?他不经常回家,一般夫妻的朝朝暮暮他们没有,儿女情长、卿卿我我更没有。富足的生活?难道只要富足就可以让一个女人不顾一切吗?他喝了口茶,红枣大麦,馥郁的甘香,暖胃养人,她越来越会照顾人了。 冰云看着椅子里若有所思的人,觉得男人在书房里看起来别有味道,出神的样子让人怦然心动。这是遇到什么难事了吗?她再瞟一眼桌上零乱的纸:银杏健身中心会员卡消费协议。会员卡,消费协议,她听都没听过,好像和她完全是两个世界。一旁堆满了法律书籍,健身书籍,管理书籍……好像都是另一个世界的,包括这个男人。 消费协议?花钱消费为什么还要订协议?她只在供销社里看到过“不得无故殴打顾客”的牌子,觉得店大欺客诚不欺我。难道健身也要强买强卖? 第98章 你会录用我吗 眼睛迅速地扫过协议的头两行,冰云觉得好像是为了吸引人更多消费给的条件式优惠。相当于你如果买两包茶蛋,我可以送一包瓜子。转头再看桌子后面的人,发现人一旦坐到这张桌子后头,好像总会有让人心生敬畏的气质。果然男人在认真工作时最有魅力啊! 周总,那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样子。 她觉得那是好大的一个官儿,和她遥远而不相干。她忽然记起她曾经应聘过一家大酒店的服务员,结果连原因都不知道就被淘汰了。她不知道那几个人中有没有总经理,应该没有。却足以决定别人的命运,比如她的。她看着面前的人,如果那时她是去他的酒店应聘,他会不会录用她?“我帮你抄一遍吧?我会抄得很好的。”她突然说。 桌子后头的人抬头看她,眼神像是突然看到了不明物种。 “行吗?”她固执地问道,像是争取机会。 桌后头的人不说话,看她一眼,眼神突然变得幽深难测。陌生而熟悉,深沉,缄默,专注,霸道。周伟健,熟悉而陌生。 她手心发紧,等他允许,可那人却并不说话,不允许也不拒绝,幽黑的眼睛光芒迫人,像是命运的监考官。她不说话,拿了纸笔,椅子上坐下来,开始认真抄写那些草稿。可是,她的手为什么会抖?就好像坐在她对面的真的是面试的酒店经理,而她突然很紧张。可写字不是她最擅长的吗!微微闭目,凝神,沉下心来,笔尖开始渐渐流畅。她抄了有半页纸,对面的目光一直停在她脸上, “停。”她听到,抬起头,桌子后头的人看着她,幽深的眼神不见了,满眼全是对外来物种不明意图的疑惑:“今天干嘛这么乖?有事求我?还是做了什么错事?” 她看一眼说话的人,不像了。再看一眼手里的纸笔,好久没这样认真写字了,竟觉心境雅致和气,完全没有了平日打闹斗嘴的心思,不觉莞尔,轻声道:“你靠着歇会儿吧,我抄完会给你放好的。” “不。妖精在好心得出奇的时候,人类总是会胆颤心惊的,他怎么躺得住呢!” 冰云瞪眼看着说话的人,阿健。玩世不恭的阿健,永远有办法让她出丑的阿健!这个人还真是讨厌,难道他和她呆在一起就不能正经五分钟吗?她在他眼里怎么总是如此不堪呢!就像上次,她虽是骗得了一条钻石项链,但过后却对自己只会骗人而不会勾引人这一层深为忿恨:她勾引不了他。妖精模样也不行,贤淑模样也不行,她不管学出电视里狐狸精的什么媚样来,他从来就不上钩。如果她表演的实在卖力的话,他是会假模假样地配合一下的,可傻子都看得出那是假的。她不禁都要怀疑:得什么样的女人才能把他勾得不回家?又漂亮,又能干,又……她真的是连想都想不出来。 女人心海底针?她看这个男人的心才像海底的针呢!还是礁石缝里的。 你就说这会儿吧,他明明前一秒还是一副专注深沉的经理模样,后一秒就突然变成这副无赖样子。结婚这么久,她都搞不懂他到底是什么性格,他永远就能这么从从容容地调戏她,一会儿深情款款,一会儿不着边际,一忽嬉皮笑脸完全不在乎她是什么心思,一忽又柔情蜜意能把她甜腻到晕过去,而他自己则似乎对一切结果都早有预见。这种男人实在可怕!她得出结论,因为他永远都不会成为女人的俘虏。 “不用胆颤心惊,我只是不想让别的妖精有勾引你的机会。”她反戈相击,斜他一眼:“‘周总——,这是个什么字?这个呢——,哎呀,人家不认识嘛——’”她细着嗓子,扬着让人销魂的嗲嗲声调。那人大笑起来: “这是我家小狐狸精在吃醋吗?”一伸手抢过她的笔,一把把她拉近身去:“你是想勾引我吗?小竹子,一直都想勾引我是吗?” “嗯,是呢。”她微微叹气,她看不到他当经理的模样,也不知道他和别的女人什么样,反正他和她永远就这么没正形,连正经五分钟都不行! 伟健拉着那个人,瞬间把她验看了一下,这叹气是什么意思?又干嘛突然帮他抄写呢?一副古怪的模样。刚刚有那么一秒钟,他几乎都不相信她是那头他养胖的小猪呢! “阿健,如果我去酒店应聘服务员,你会录用我吗?” “呃,那得看你拿出哪一面来糊弄那可怜的面试官了,宝贝儿!”他弯弯嘴:“我不管这事。如果你能一直拿出连郑家姑婆都看不穿的虚假笑容来哄骗他,那一定是可以的!” 看看,她在他嘴里就得不到一句正经的实话!而且,他不管这事。她连去他面前都没资格。她斜他一眼,然后便现出一脸哄郑家姑婆的笑容来。 伟健瞧着那个白眼和白甜笑容,忍不住哈哈大笑,照她脸上拧一把,伸手揽过她的腰,不明所以的叹气:小猪养胖了,快快乐乐就好!“肩膀疼。” “我给你揉揉。”身前的人立刻柔声道,转到他身后帮他揉肩膀。 他闭着眼睛,享受着她温柔的侍候,她身上的味道真好闻,好像有解除疲劳的作用。其实她嫁给他,好像也没有额外地得到什么,额外的爱情,额外的钱财,高于通常的品质生活,这些都没有,只是平平常常的日子,吃穿不愁,难道这就是她眼里的有钱人的生活吗?值得她卖掉自己一样的破釜沉舟。“你要是变成有钱人,你最想干什么?” 第99章 欢乐的介质 冰云觉得这个问题有些奇怪,它不像一个问题,像是想知道某种答案。又像一个问题,但不是问她。 “嗯——,买一堆好吃的。买好看衣服。每天和我老公呆在一起听他磨牙。” 伟健在心里撇嘴:瞧瞧小女人这点儿出息! “宝贝儿,买好吃的,买好看衣服,每天和我呆在一起,你就不能有点远大理想吗?” “没有。”身后的人笑了:“你就是我的远大理想!” “还真会拍你老公的马屁。”他背过手去拍拍她的屁股,感觉那人笑了,不一会儿,揉肩膀的手停下来: “可能我想要的,就是这样吧,阿健。”一个声音幽幽地,像是自言自语:“最简单的也是最真实的。”他不说话,简单真实,他们?“其实一切红尘喧哗看透了不过是云烟过眼,这一生最能分享你喜怒哀乐的,也就是身边整天鸡零狗碎磨牙打架的这一个冤家,不管——”说话的人停下来,醒过神来似地叹了口气:“你是一直太富有了,阿健。” 富有?一直?她真当他是地主富二代,地窖里金子成堆吗!“宝贝儿,我也穷过,也口袋里一分钱都没有过,甚至比贫下中农的孩子受过更多的罪……” “我不是指钱,我是指——”他静等着听是指什么,后面却没有声音了。 “指什么啊?”他问道。 “啊?”显然又在走神,“是指——你有了一个男人所能拥有的一切,所以都不知道什么叫没有。” 男人能有的一切,是指女人吗?或者自由吗?那就是男人的一切?她给的?“我有一切?”他重复道,想听听她接下来会说什么。 “是,你有一切。我一直很羡慕你。” 羡慕他?他有的,不也都尽量给她了吗。 “如果你只是有钱,别的什么都没有,那不叫富有,你可能只是有了这个世界上最深的寂寞。因为钱只有放在你喜欢的介质上,才是欢乐。如果这些介质都没有了,你也就和欢乐绝缘了。” 他扯扯嘴角,可能这就是没钱人眼里的有钱人吧。“为什么要绝缘呢宝贝,我就不能再花钱买块导体吗?” “那是用钱买不到的东西,存在于你和世界之间的、平凡的、微小的、理所当然到你平时根本不会在意的东西。” 是感情吗?健康吗?他扯扯嘴角,只觉得这个世界上用钱买不到的东西太少了。不说话,身后的人便继续按照她的逻辑说道: “现在想象一下,你很有钱了,是百万富翁了,受万人景仰,享尽风光,要什么有什么了。但是你没有这里了。这所房子里再没有你的父母,没有亚凤,没有毛毛,也没有远方让你牵肠挂肚的阿康,它是空的。你风光了一天,开着车子回家来,你要自己掏钥匙开门,自己按亮灯,三层的楼房空荡荡的。或者你有保姆,他们会给你开门,开灯,做饭,但是你要一个人坐在桌子边静静地吃完,你还会欢乐吗?” 原来是亲情。不欢乐。不过他为什么要失去他们呢? “你去工作,在商场中勾心斗角,蝇营狗苟,锱铢必较,再没有苏鹏他们五个人和你肝胆相照,进退相守,没有人能再让你不设防地聚会、聊天、喝酒、吹牛,你参加的聚会都是应酬,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利益交换,你还会欢乐吗?” 不,好没趣!可是,他怎么会没有朋友呢! “你身边的人就是你这一生欢乐的介质,没有他们,钱和欢乐之间就没有能到达的桥。” 他突然有一个奇怪而说不清楚的感觉——这个小女人竟然没有把她自己归在他欢乐的介质里。她在哪呢?“我是你欢乐的介质吗?”他伸手到脖子后面抓住她的手:“我看看,这个小女人一直都没有住在我的房子里吗,嗯?” 被拉到面前的人笑了,安静而柔婉:“是,你是我欢乐的介质。有了你,我才有了欢乐的。” 他有点愣,也突然有那么点感动,还有那么一点点失落:因为她不像他一样欢乐。他有爸妈,有亚凤,有阿康,有兄弟朋友,而她没有,她失掉了一切欢乐的介质,现在,唯有他而已。 他看着她,一时不知道怎么安慰这种安静柔婉的伤,不说话,直接把她拉进怀里亲了亲,他很想告诉她:我的就是你的,可又觉得他的不可能是她的。 被亲的人看看他,眼波如水,脸泛桃色,他看得心动神驰,忍不住低下头去,更深地吻她。她也是他欢乐的介质,如果房子里少了她,还有什么趣味呢?“小女人要好好呆在我的房子里,知道吗?昨晚叫我什么来着?” 那人突然就红了脸,让他觉得那几个字好像别有深意,眼神一挑,要她解释,面前的人更加满脸飞红,挣扎着要走,他越发好奇,但觉她这般的粉面桃花甚是撩人,伸手一拉,那个人就一下倒进他怀里,他抓着她的手,脸凑在她脸跟前:“快说。” 怀里的人脸更红,扒着他的手要站起来,他轻轻一推,她便又跌在他腿上:“再不说我可没这么客气了。”他手掌下移,她的肚子软滑如脂,触指冰凉。 “史密斯。噢!阿健,我得去做饭了,妈在——” “不对。不是这几个字。”他诈道,手指向下,“都这样了还不老实,说不说?” “说说说,”那人抓住他的手:“安格司。” 果真,哼。“那是什么?不会是一只野兽的名字吧?”他手指头在她肚子上弹琴似地敲着:“还是一个邪恶的坏蛋?” “不,是个英俊帅气的美男子——”腿上的人挣扎着要起来。美男子?他才不信呢!手臂轻一用力,人就又倒进他怀里, “宝贝,你那时的话我坚信都得反着听,比如:不要就是要,轻点就是重点,哭了就是美了。”顺势俯身掠夺了一个吻,正要抱她起身,听见耳边的人低声说: “其实安格司……”他正缓神细听,腿上的人突然一只手抓住他的手臂,冲着他媚笑一下,他还没回过神来,她已另一只手抓住椅子的扶手,身体一翻,人便翻到椅子的另一边去了。紧接着连退两步脱离了他触手可及的范围。他看着刚刚还软香满满的怀抱转眼便空空如也,而一米开外的人还在变本加厉地冲他做鬼脸:“不害臊,我就知道你打口哨没好事,妈偏让我上来。” “那你不留下岂不辜负了妈的美意。”他靠在椅子里,秋波暗送地挑逗道。 第100章 书房里的安格司 冰云站在一米开外,觉得男人这种生物,真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就午饭前这点时间,婆婆还在楼下等她,她就上来送杯茶,他就蠢蠢“欲”动。她扫着坐在皮椅里的人,婆婆知道她儿子这么随时随地不要脸吗?“妈会更关心他儿子的肚子饿不饿,她还等我下去做饭呢。你自己玩吧。” 伟健想笑,往哪瞅呢小混蛋!“呃,宝贝,肚子以下她也是很关心的,因为那和她孙子息息相关啊!” 全身警戒的人张口结舌,随后就狠劲地白了他一眼,他被“白”得特想笑,觉得女人的眼睛真是上帝的杰作,瞪人也能瞪出无限风情来。他瞥一眼警惕地站在一米开外的人,觉得还是先去给“欢乐的介质” 做好吃的吧,因为肚子的确很重要。肚子以下,回头再说吧! 他伸手整理桌上的书本,桌边上是她抄写的半张纸,他拿起来看了一眼,工工整整的,还挺好看。而且认真写字的样子也挺好看,别样的文、静。可能是觉得他不再危险了,远处的人重新走近来,眼波在他的眉目间微转:“店里的事不顺心?” “没有。”他应道,看她一眼,奇怪她好像总能捕捉到他隐秘的情绪,“刚才那招哪学的?” “电视上。”桌边的人笑笑的,看一眼桌上的健身教材:“为什么健身的都是男人?” “亲爱的,这有些事,只能男人做啊!”他瞥她一眼,意味深长。 “为什么?”那个人不理他的情义绵长。 他觉得这个人真够笨的,既听不懂他的逗趣,也领会不了简单的道理:“笨!男人怎么强壮都没错,女人去干嘛,练一身肌肉?” “为什么要练一身肌肉?”那个人像十万个为什么,看着他,突然媚眼一翻,软软的身体贴向他:“就不能练成我这样的吗?漂亮苗条,柔韧有余。” 他斜她一眼:“是呢,宝贝,是呢!如果女人都练成你这样的脸蛋屁股和狐狸精眼神,这个世界就要被妖精主宰了!” “那男人都会躲在被窝里偷着乐吧!”妖精斜着眼睛,他心里莫名一动,还没抓到是什么,就又听到:“我看男人去健身也不只是为了练一身肌肉。” “那为什么呢,小妞?” “为了臭显摆给人看啊。我觉得健身馆最主要的功能就是造了一个高档、新潮的游戏场,让有钱人身上多一个时髦的标签,锻炼只是它最末端的功能。” “最末端?!”他撇起嘴,“你这是什么狗屁论调,人家国外都——”他忽然想起国外的确是有钱人在健身。 “我说的是真话呢。”那个人愈发地理所当然:“想跑步在大街上就能跑,想长肌肉搬砖头也可以,干嘛要花钱去那里?不就是为了臭显摆嘛——我有钱。我好高级!” 你瞧瞧这调调,完全不懂啥叫高档,啥叫文明,真是好调也弹不出洋味来,“只有你这种小乡巴佬才这么说呢。”他反讥道。 “嘻,反正我要是只为了锻炼我才不去呢。只有为了臭显我才去!”乡巴佬满不在乎:“我这小乡巴佬在家里看着电视机跟着张蕙兰练瑜珈,跟着马华跳健美操,城里的时髦女人又在干嘛呢?她们有健身馆可去吗?” “我很快就会造一个给她们的。” “出入你的健身馆之后就能变成高档男女了吗?” “没错。”他弯起嘴巴:“小妖你羡慕吗?” “噢,一点也不,人类!因为你要把他们引诱高档得花不少力气呢,而我要把你引诱成乡巴佬只消一榻足矣。” 他瞠目结舌!看来人类之所以会败给狐狸精,不是因为她们狐媚风骚,而是因为她们从不按常理出牌。 那个人眼睛微眯:“不过她们都是一群傻瓜,城里的女人尤其傻。”他听着那山野狐狸精这么下结论道:“她们为了两件事情可以不计代价:一是美丽,一是爱情。在这两件事上,她们的防线永远易攻难守,迷恋诱惑,贪慕虚荣,缺少原则,容易轻信。她们只消听到电视上都演呢,是新潮和时髦的人才玩得了,她们就会挤扁了脑袋也要去呢。就算电视上在教抽自己嘴巴或者抢一泡鸟屎!”说罢,竟自顾地大笑起来。 伟健瞪眼看着那个傻笑的人,觉得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她们憎恨自己的同类。他觉得两个女人很难成为朋友,不像男人。“宝贝儿,还真是同类相轻呢。怎么你嘲笑起你的同类来竟是这么的毫不留情面!” “哈哈——”那个人更加放肆地大笑起来:“因为我喜欢男人!”突然欺身上来,一只手勾住他的脖子,一条腿卷住他的腰:“你愿意和我一起做乡巴佬吗,书生?” “不——” “你看,”她抬手把他的脸扭向窗户:“这里开门绿野田园,登高碧水青山,朝闻莺语,夕听牧笛,天下会有多少男人渴望着与一只妖精在这里晨昏共侍呢!” “你在勾引我——” “不,我在给你指一条明路呢。”缠在他身上的人放下腿来,袅娜的身影以他的身体为轴转了一圈:“寒窗苦读,不过是为了洞房花烛。”突然一个上劈叉轻巧地将一只脚放在了他的肩膀上,身体再次贴在他身上,手臂也搂上了他的脖子:“人生看透了不过是一饭一榻,纵有万贯家财,千里江山,也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书生你何必太执着?”媚眼睒睒,手慢慢地从他的脖子后面移到了胸口,一个指头在那里乱划:“如是,你是要前程还是要美人?” 他嘴上想笑,胸口也被她划拉的痒痒:“美人。”他说,伸双手揽住她的腰,正要配合地来一个甜蜜的吻,那个人却倒身后仰,轻俏俏地躲开了,眼睛凌空抛来一个潋滟秋波: “从此后美人愿夜夜为你红袖添香,郎君可愿?” “愿!”他马上说。 “真是个只要女色不要前程的风流种子。”怀里的人放下腿来,展了一个倾城美笑松开搂住他的手:“小女子只是试你一试,你就想眠花宿柳了。我千年苦修,化身人型,但求痴情种,不要薄幸郎。”身体越发后仰,转眼便似一根软面条搭在他的双臂上,整个人完全不着力。 第101章 有钱阶级 伟健没料到那人会有这一招: “小坏蛋,快起来!不然我一松手把你摔回原形——” “不,书生,这是你意乱情迷的代价。我就要像这样挂二十分钟,等阿波罗的马车停在正门口,我才下去,去幽会我的太阳神。” 伟健可管不了什么菠萝太阳,他只知道他没法这样使着劲,手臂上挂着一个大活人叉腿站二十分钟,而且,她这姿势也让他受不了,不得不央求她赶快起来。他好话说尽,那个人才终于手臂上伸抓住了他的胳膊,她的身体一旦另有了着力点,他立马松了手,就等她一站起来就揍她屁股。可那人眼神刚和他一对,似乎立刻就发现了他的心思,当即手一松,身体再次下沉,小腰一挺,两脚一伸,借着他胳膊的力量一荡,身子软软地从他两腿间钻了过去,他立刻觉得一根热线从腹间直烧起来。 身后的人站起来,立马想要开溜,他不转头,听声辩位,伸脚一绊,那人重心失衡,直直地向前跌了去,他转身侧步,手臂一勾就把她揽进了怀里,玩这个,她哪是他的对手!“怎么,宝贝,”他揽着那苦修千年的人型小妖:“你勾引完了别人就想走吗?” “嘻——” 他的嘴唇及时挡住了她的谄媚之语,他非好好收拾一下这个魅惑人的妖精不可! “不,阿健,”怀里的人挣扎道:“这是你的书房呢——” 他邪恶地笑,用手臂把她圈在书柜上:“现在安格司管不了那么多了。”那个人还想诡辩,他口袋里悠悠然地扯出一条手帕,蒙上她的眼睛:“现在,宝贝,这就是我们的神殿,这里上下五千年的文明都会见证:是你,勾引了我……” 午睡起来,伟健心情轻松,便开上车带冰云去逛街。买一堆好吃的,买好看衣服,这就是她的梦想,这么简单的梦想他干嘛不满足她呢!他买了一堆好吃的,然后带着她去逛商场。他斜眼看着她坐在副驾座里满足地吃着各式小零食,觉得这个小女人真是庸俗和傻瓜得让人无语。不过傻也有傻用,他发现有时反着想问题反而是解决问题的正道,他考虑在健身中心增设女人馆和儿童游乐馆,并开始在电视上打广告。既然“电视上教抽自己嘴巴或者抢一泡鸟屎”都是好的,他为什么不试试呢! 营销方略也会重新调整,他会把它打造成本市最高级最时尚的健身休闲场馆,让出入它的人以能成为它的消费者为荣耀。或许小混蛋的古怪思路才是出奇制胜的妙法。现在这社会不缺有钱人了,但缺少有钱人标志性的消费场所。小孩子也一样,他们能玩的地方太少了。 他想用会员卡捆绑消费的思路是对的,但健身中心的功能的确有偏差,跑步在大街上也可以,练肌肉举砖头也行……这个小巫婆!他斜着那个饼干渣吃一身的人,还是太早了啊!不能都和香港学。他要把这个问题扔出去大家都思考一下。同时他也要考虑一下是不是把会员卡制度推行到酒店一起捆绑,酒店和夜总会的客人相对高档、稳定,很多都是出差的生意人,他们是时尚的引领者和消费者,也更需要有新的东西去尝试和体验。但如果这样的话,健身的功能就需要弱化,可能要考虑再上一条保龄球道。电视广告的着力点也不能是健身,而是时尚和商务。 城里人是傻瓜?他不禁撇撇嘴,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小狐狸!他瞥眼看她,也许那就是她眼里的有钱人生活吧——借用某种标签把自己区别于其他人的优越感。 阶级,他从没有好好想过的一个词,或者说,这么多年被他忽略或刻意忽略的一个词,现在又重新进入了他的思想。他的成份曾是地主阶级,为了这个他从来没享受过什么优越性的阶级,他们全家遭了十年的罪。如今,改革开放十年,它曾默默地消失,现在又悄悄地回来了。也或者,它根本就从未消失过。阶级,永远存在的社会产物,不可消除的心理等级划分。 逛过了市里两家最大的商场,要买好看衣服的人还没看到满意的,她好像对于漂亮商场的喜欢远超过了对于漂亮衣服的喜欢,因为她一路都在那东张西望。他不禁猜测:现在的她把自己划分进哪个阶级了呢?有钱阶级?可她却说她最想要的只是简单的生活。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在不同的人眼里,肯定有不同的解读,对于这个曾经贫穷得一无所有的小乡巴佬来说,它可能是果腹的食物,远嫁的动力,虚荣的资本,人生的终极梦想! 不,她的梦想是买一堆好吃的。买漂亮衣服。可这都逛半个下午了,她一件衣服都没挑上,可见眼光也有问题。而且竟连私房钱都不会攒,你说就算傻到连加算术都不利落,偷着攒钱不是女人的天生本领吗?就连家里没什么额外收入的亚凤都有不少私房钱呢! “小笨蛋,”他停下来:“这可是最后一家大商场了,你再挑花眼,我就把你拉回去了。” “那我们回去吧,没有好看的。”那个人挽着他的手臂,嘴里正在贪婪地吃一块甜糕。 “不行!你都累了我一下午了。”他生气地瞪她一眼:“你以为我每天都有时间陪你出来吗?” “嘻,我知道你没时间。”那个人舔了舔手指,他看得直皱眉。“我不要衣服,有好吃的就行了。”他看她满意地舔着最后一根手指:“阿健我们去逛公园好不好?我们去逛公园吧!” 第102章 穿了仙女裙的小妖 伟健看着那个一粒芝麻都不肯放过的人,这个小女人永远就有本事蠢得让他没脾气,“丢死人了,快不要舔了!”他掏出手帕塞在她手里:“必须在这挑一件。逛了一个下午,你挑不到一件衣服,你是有多笨!你是想累死我呢,今天我断不肯再和你逛了。” “那就不逛了,我们去公园吧!”那人擦好了手,趁着往他衣袋里装手帕的档儿,贴上来软软地在他脸上亲了一下:“我老公最好啦!” 他脸颊发麻,这个小疯子,还真敢,就这么在大庭广众底下亲他!心里美美的,脸上不笑,斜她一眼,拉上她往女装区走。 “阿健,我不要,我有很多衣服了,真的不要——,你听我说,健身中心情况不好,会需要很多钱,你别乱花——” 伟健停下来,看着说话的人:“谁告诉你不好的?”吊起一只嘴角来:“就算再不好,也不用等着你省一件衣服钱。” “不是,我是说——那里刚刚起步,我是要等着它跑起来的时候让你给我买一件最贵的、哈哈哈,貂皮大衣!”说话的人市侩地笑,眼神里装满了对“最贵的貂皮大衣”的憧憬,“那样会比较划算些,嘿嘿。” 他的心好像忽然被温软的液体漾了一下,“想的美!那我就不划算了。呃我知道了,刚才那件白裙子,什么——像琼瑶小说里的裙子,”他看一眼那个刚刚才舔过手指头,嘴角还粘着一粒芝麻的人,歪着嘴摇摇头:“可是宝贝儿,你和琼瑶小说里的女主角们可差得太远了!人家穿上,那是仙女,你穿上——往好了说也就是偷了件仙女衣服穿的小妖。”伸手抹掉她嘴角上的芝麻粒,并举给她看:“啧啧,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狱以下,中间差着二十七层境界呢!不过这看起来一定很有趣,你快去穿上我看,说不定连财神爷都能被你逗下来,那我就发财了。快去!” 冰云瞧着那人举在手指头上的芝麻,被这一番话说得虚荣心大受伤害,她抬手擦了擦嘴,瞪眼看着说话的人,不懂他为什么会这么讨厌,好像不嘲笑她不打击她就连盐水都会没味呢!她是他欢乐的介质?她瞧她是他打击的对象才对。心说你等着,就是不买我也穿上给你看看,我还差到连人间、地狱都呆不得了,竟还得呆在地狱以下的境界! 等她穿着裙子从试衣间出来,伟健低声打了个口哨,说:财神爷一定下来了!让冰云不要脱,就这么穿着和他去逛公园,冰云立刻就心理平衡了。 “可是阿健,我觉得后面的拉链有点不好用,你进来帮我看看。” 伟健一进试衣间,冰云就立刻趴到他耳边:“你笨呀!我们都不买,你干嘛一副看见仙女的样子——” “没有。我没看见仙女。”伟健确定地摇头:“我只看见一只小妖偷穿了仙女的衣服……”他的脚上立刻被狠狠地跺了一脚,痛得他直咧嘴:“亲爱的,你不能一被抓到了尾巴就这样——” “你出去,我要脱衣服。”那人瞪着他。 “干嘛要脱?偷都偷了。”他歪着嘴,掏手帕擦掉皮鞋上的脚印,“就这么穿着去——” “妖精没时间穿。” “噢,宝贝儿!”他惊讶地绰起手来:“你是说——以后你都要光着吗?那我还真不能同意,你只能用来勾引我。” 冰云瞪着那个上下打量着她的人,恨得真想伸手把他那邪恶的黑眼睛挖出来。她背着手好不容易拉开了拉链,却被那人一把推转身,“嗖”的一下又给拉上了。 她一下就笑了。心里涌起一丝甜蜜的味道,转过头柔声道:“我真不要,阿健,真的没有时间穿。这么贵的衣服买回去放在那儿——” “亲爱的,”那个人倾着身子凑到她耳边:“你怎么能总想着不穿衣服呢?其实你不光着也能勾引我的——” 冰云气得张口结舌,牙齿根发痒,懒得再和他浪费贤良:“你让我穿着它出出进进地晃,也跟脱光了没什么两样了!”心里生气,男人还真是笨!“你见过家那边谁穿这样的衣服?这是城里人穿的衣服。我不想被邻居议论。” “少废话,那就在家里穿。我周伟健的老婆又不是给他们看的。更用不着他们管——” “妈会晕倒的——” 她已被推出门去。 “我真不要,阿健——” “你敢再废话我就直接把它撕了!”那人盯她一眼,低声道,冰云立刻不响了。 伟健从没想过一件衣服会包含如此复杂的内容,他奇怪女人的心思真是一团乱麻,她明明很喜欢,他看得出来,却又真的不想要,他也能感觉到。他奇怪这个小女人这么矛盾的心究竟是什么做的?拉起她要走,那个人忽然扯住他: “让我照一下镜子,让我再照一下镜子!” 他松开手,就见那个人快步地跑到镜子前面,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地照了个遍,又站在那儿发了好一会儿的呆。他镜子里看着那个人嘴角漾起一个迷幻的笑容,眼睛里忽然浮出梦一般的色彩来,心里突然掠过一丝奇怪的感觉,好像…… 他抓不住那是什么,他从来没给她买过白色的衣裙,没想到她能把白色穿得这么好看!琼瑶小说的盛行,让很多女孩都有一袭白裙梦,可是真有几个人能把它穿出灵气呢。他看着镜子里的人,真的很漂亮!那件衣服好像突然间有了灵魂,那个人也变了。他看着镜子里的人转身向他跑过来,脸颊泛光,低声说:“好漂亮啊阿健!这个裙子好漂亮啊!我也很好看,是不是!” 这个小女人实在是——!“是,好漂亮。是把仙女的衣服偷来了。”他瘪着嘴:“琼瑶小说的男主角是不是也得去换一身白西装?” “我们去逛公园好不好?我们去逛公园吧!”那个人不理他的话,重复说道。 小乡巴佬美疯了!他要再打击估计晚上真得送精神病院了,这他舍不得,便很绅士地点点头:“当然,我非常乐意全程奉陪,太太。” 逛着公园,伟健怎么都感觉他是在和别人约会。身边的人美得脚步轻盈,不时低头看她的裙子,他怀疑那裙子几分钟后就会被看得化掉,或者现在就已经化掉了,不然不会引得这么多人侧目。那个人美了一会儿之后终于安静下来了,拉他坐在草地上,不说话,头靠着他的肩膀。他看着眼前一对一对牵着手或揽着腰走过的情侣,怎么觉得他好像是在谈恋爱呢? “哥哥,我们谈一下午恋爱好不好?”身边的人忽然说。 第103章 我们谈一下午恋爱吧 伟健都愣了,她叫他什么?!还有,她说啥?他转过脸,那人看着他:“我们谈一下午恋爱吧!这边谈恋爱都叫哥哥妹妹,是不是?” 他忽然觉得心里直扭,真是受不了了!缩身想站起来, “哥哥?”那人伸手拉住他,又歪头逗弄道:“好哥哥~,好吧~?” “呃——肉麻死了!”他赶快站起来:“阿云,我们还是去把这裙子退掉吧,我合理怀疑你是被什么别的妖怪附体了……” “哥哥你不敢和我谈恋爱呀?”坐在地上的人无邪地笑:“哥哥你是怕爱上女主角吗?” 他瞪眼看着说话的人,那个人站起来,凑到他跟前,眼睛看着他的眼睛:“嗯,我看到了,你的瞳孔在收缩。你在紧张,你就是怕爱上我呢。健哥哥,你的定力也不怎么样啊!”眼波如水看着他:“哥哥?健哥哥~?” 这个女人肯定是疯了!“嗳!小疯子——” “再叫你就会疯了,是吗?那就认输吧,你叫我云姐姐……” “我真是快疯了。”他扯着嘴角:“这小女人还真把自己当成人物了。说,你想怎么谈?” “哦吼,那是同意啦?”那个人立刻笑靥如花地凑过来:“哥哥,你造吗,我宣你!宣你很久啦!” 伟健:……啥?什么玩意? “健葛格~,你也宣我~吗?”伟健终于后知后觉地听懂了——这就是电视里捏着鼻子含着糖块的湾湾腔,不看字幕都搞不明白的粘稠调调。他才把那个‘宣~’和喜欢挂上钩,却又听到:“我爱你!健哥哥——” 这句十分清楚不粘稠,他简直吓了一跳,“哎呀!肉麻!全身都是鸡皮疙瘩!”他发抖道。 “嗯——不——要——,人家是真的好宣好宣你啦~~” 伟健赶紧抽开手,觉得“肉麻”这个词当真贴切得很,和腿麻了脚麻了都不一样,腿麻脚麻都是和脑子相连的,而肉麻则是和心相连的。“那个——小女人,你是没谈过恋爱吧,如果你谈恋爱就是这么肉麻,那你还是自己玩吧,我不奉陪了。” “嘻,我是先麻一下试试效果。”小女人嘻嘻地笑了,“那我们就开始啦,从现在起,到晚上进家门之前。从现在起,你不能叫我老婆了,不能叫阿云,更不能叫别的外号……” “那叫什么?” “反正不能叫外号,要叫好听的,叫——云。或者,冰。不能抱我,只能牵手……” “谁告诉你谈恋爱不能拥抱的?” “反正不能。不能逆着我说话……” “全顺着你说就是谈恋爱?” “你——,再说话我让你说你爱我!” 伟健立刻闭嘴。 “从现在起我就是清纯、可爱、漂亮……”伟健张嘴看她,冰云便伸伸舌头笑了:“好的啦,反正就是让你着迷和爱慕的梦中情人,是台湾电视剧的女主角。你是英俊、潇洒、温柔……” “我演不了,老——,那个,除非你想让我早点认输……” “好吧,这个先放过你。你是霸道讨厌的男主角,现在开始!” 伟健站在那儿,瞧着那个没拿枪的发令员,不知道现在开始干嘛。发令员看看他:“我们做什么?” “我不知道,台湾剧女主角。”他说:“我在等着你喊往哪里跑呢!” 女主角也有点愣,伟健心里憋笑,想着看她能想出什么高明、浪漫的恋爱戏码,就听到: “就从牵手开始。要指头扣在一起的那种牵手。”那个人不理他的揶揄,“我们,牵手去——看电影!” 他差一点没笑出来,撇撇嘴:“——” “不许撇嘴!” “好——,我们就牵手去看电影——”他拉起她的手,然后被她窸窸窣窣地扣好了十指,他感受着那柔软的指头插进他的指缝间,紧紧地扣住,忽然想起他们之间好像真的没有这样牵过手,他们之间好像是从拥抱开始的。他感到心里有点软,小妖真的没来过人间,原来她的恋爱,就是十个指头扣在一起,看一场电影。 晚上回到家,冰云换了衣服去厨房做饭,伟健看着柜子里的衣服,觉得女人真是戏子,因为她们可以随意在虚实之间切换! 看电影的时候他问她:你知道谈恋爱为什么都要看电影吗?那个人看他一眼,摇摇头。“因为电影院里是黑的,可以做坏事。”他趴在她耳边说,然后便借机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像这样。”她瞪着他,像被偷了情似的紧张地左右看看,底下伸手打了他一下,示意他老实。他心里憋着笑,低声说:“是真的。你想,男孩子追求女孩总是会想——干点啥,对吧?不可能只牵手。”那人看看他,又看了一眼周围,他看着她那种认真的傻样子,真想大笑,手里捏玩着她柔软的指头,眼睛盯着银幕,低声问道:“那我现在亲你一下,行吗?”那个人不说话,迅速地看了他一眼,吃爆米花的手停下来,又急忙下意识地伸手擦了一下嘴,人往后靠进了座位里。他一旁看着,差一点没笑出声来,突然感到手心里的手拧了他一下,他憋着笑,眼角瞥着那个人,觉得真是有趣死了。那人突然趴过头来,悄声地: “哥哥,你要亲得像谈恋爱噢!” 说罢人已坐了回去。 他有点愣,斜眼看那人,正紧张而一本正经地坐在那儿等着,他忽然就不知道这个“像谈恋爱”的吻该怎么个亲法,而空气却一下子就那么暧昧起来。 第104章 爱的尾巴 那人等了半天,不见他行动,转头看看他,突然低着头吃吃地笑起来: “原来哥哥也没谈过恋爱。”拿了一颗爆米花送到他嘴边:“健哥哥——” 伟健生气,伸手把她的手抓进手里,就那么两只手抓着她的手,探过头去,蜻蜓点水般地在她的嘴唇上亲了一下。那个人看着他,愣了愣,竟给亲得低下头去,手指在他的掌心里动了动。他突然指尖发麻,嘴唇也是异样的感觉,而心口竟像被低压电流穿过一般,麻胀酥痒。过了好一会儿,那人偷偷转头来看他,他心里恨这小女人尽搞些小儿科,撇着嘴抬手把她的脸扶正了,让她看银幕,他自己也盯着银幕看,却是一直到电影结束也不知道上面在演些什么。 及至后来的吃小吃,逛小店,压马路,买花……当然,他们没买到台湾剧里那种包装精美的花束,而是在路边的阿婆手里买了两枝荷花,小妖对此高兴到脸颊粉红,因为她太喜欢荷花了!以至于感染得卖花阿婆咧着缺了两颗牙齿的嘴,附送了两枝嫩莲蓬给她。还有后来买恋爱纪念品,去照相馆拍照…… 想想他们好像还真没认真地拍过照,结婚登记时拍了个二寸的小照片,还是黑白的,结婚当日拍了不少,但好像只是记录,而不是照相。后来嘛,家里有相机,但好像正因为有相机,反倒没把照相当回事,除了一些鸡零狗碎的抓拍镜头,或者过年过节的生活照,他们真还没有像模像样的结婚照,比如穿婚纱那种。这会儿她一身白裙,他衬衫西裤配着西装马甲,被照相馆的老板一会儿站一会儿坐一会儿近一会儿远的摆弄了半个小时,连两朵荷花都成了道具,也不知拍了多少张,他都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了。 从照相馆出来,他侧头用眼角的余光斜睨一眼身边的人,那人好像还有点不好意思,抿了抿刚刚在照相馆里涂了淡粉口红的嘴唇,脸颊也是粉粉的,又像高兴,又像假装无事,就像情窦初开刚刚有了初吻的少女,整个人莫明的多了一丝粉白的颜色。他吓得赶忙摇摇头,想把这个可怕的念头摇出脑子,但少女柔软的手牵着他的手,一直没有放开,他觉得就好像手里抓了一捧没骨头的蚕宝宝,指头缝都是新奇的痒。他轻轻叹气,竟突然没了平日里抱着她打闹调笑、油嘴滑舌的念头,他轻轻回握住那双手,心里竟莫明其妙的风光旖旎。像有一阵轻柔的风,轻轻拂过一片湖,波光粼粼;像春日里绽放的花,微风拂过,暗香浮动。像天边的云,阳光穿过,彩霞满天…… 而十分钟之前,她和他在路口告别:我们今天的约会结束了,现在你是送我回家。我先走,你十分钟之后再回。说完,“清纯”而笑靥如花地抱抱他:“再见,哥哥。谢谢你送我回家。” “不请我去坐坐吗?”他故意地,因为,一切突然就结束了。 “不了。”她单纯地笑,而内容却是如此老练:“今天下午只是我们人生中偶然的一次邂逅,和现实不会有交集。谢谢你。”她下车了。 他摇下窗子:“以后你会和别人有这样的邂逅吗?” 那人看他一眼,微微躬身,嘴角漾起一个清丽隐约的笑:“哥哥慢走。” 他看着车窗外的人影,竟有刹那的恍惚,其时正是早早的黄昏,夕阳西下,热烈的红还没有出现,只有柔和的黄朦朦地洒在乡村的田野上,仿佛为大地披了一层金纱。路边的垂柳在微风中轻轻摇曳,枝条也仿佛被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好像美人的丝发,贴脸轻舞,魅惑无限。原始的黄土路坑洼凸起,用一种粗犷的力量中和了夕阳的柔媚,现出一种古朴而迷人的魅力。他看着那个一袭白裙,头上裙角都披着这种金色光芒的人,竟有短短的瞬间有种被迷惑的感觉:最清淡遥远的眼神,最纯净唯美的装束,嘴角却挂着一个诡异迷人的笑容。他有几秒钟的时间好像觉得他正在和哪个等不及太阳下山就从某个山洞跑出来的人形邂逅,因为他不相信有女人能够这么纯洁地蛊惑他。 他开着车在村子里绕了一圈,进门时迎出来的,已是和他过了两年的那一个。 现在,他看着挂在柜子里的衣服,梳妆台上的莲花,总觉得那是哪个“清纯”的狐狸精不小心没藏匿好的尾巴。 第105章 闲话生死 吃着晚饭,伟健发现那个穿着一套碎花布袄的小女人和他的老妈、老爸以及房子才是一体的,甚至他们已经站在一个阵营。他想象着如果是白衣仙女坐在这儿,他老妈真的可能会晕倒。 “东边长发家那小孙子今天差点没淹死,”老太太吃着饭,喜欢把外面的拾趣放到餐桌上做“调料”:“呛了几口水,被人拽上来了。” “崽子们忒不听说。”老爷子喝着他的花雕酒,他也喜欢这种“调料”:“门口有这么条河,哪年都得出点事儿。” “真要淹死就都傻了,”伟健扒着饭:“这些小东西就是吃饱了作死,欠揍!” “你小时候也没少去,天天都长河里了。”老太太停下筷子:“我年年夏天都跟你提着心,就恨当时没拿藤条狠抽你。” “这怎么扯到我身上了?”伟健停下筷子,穿布袄的小女人在那边幸灾乐祸地笑: “妈,您没拿藤条抽,您是拿什么打的?” “鸡毛掸子!”老太太说。 “比藤条还痛。”伟健夹了一筷菜:“我就说我屁股上有条长疤呢,准是那时候你打的——” “我打死你!”老太太举起手,瞪他:“你那是河蚌壳割的,割完了光着屁股往家跑,我就说这一下割的好,半个月不能下水,再整天泡水里,屁股就得烂掉—— “不是,妈,您怎么什么都说?”伟健一筷菜没吃完:“这事您怎么能当着你儿媳妇面说的?你要在媳妇面前树立我高大的形象,小时候挨打丢人的事,你不能随便说……” “嗯,”老太太用鼻子哼道:“难道我还告诉媳妇,再小的时候你把邻居家的母鸡关在我们家鸡窝里等着生蛋的事吗。” “老天,爸!您当时是怎么娶的我妈?”伟健嚷道。 “你吃你的饭吧。”老爷子严肃地,又忍不住笑起来。 “我还没说完呢,”那人低头嘟嚷:“怎么娶的我妈这种傻女人的——” “姥姥不傻,大舅妈才傻!”一旁的毛毛喊道。 冰云一口饭差点没喷出来,伟健大笑,然后又收了笑,假惺惺地帮她拍背:“这孩子总说真话。”那边亚凤已瞪毛毛一眼: “别胡说!好好吃饭。你忘了下午舅妈给你买糖吃了。” “那个——”伟健忍着笑:“亚凤的意思是说,你怎么买糖都没有哄赂住孩子呢?” 亚凤看伟健一眼,用纯粹的方言骂道:“你才是傻瓜啦!” 伟健不理,看一眼冰云:“亚凤不让我这样说你,说这样说你会越来越傻的。” “胡说,亚凤的话没这么长——” “就是这个意思。我怕你听不懂,所以多解释了点。”伟健道。 冰云撇撇嘴:“亚凤肯定骂你是傻瓜。” “大舅妈,你怎么知道呢?”毛毛认真地:“我妈妈真的是骂大舅是傻瓜呀!”说完已咯咯地笑起来。 冰云瞥一眼伟健:“舅妈一猜就知道。” “大舅妈你好聪明!”毛毛喊道。 冰云便得意地笑了:“好孩子!舅妈明天给你买两根巧克力味的冰棒。” 伟健拉着嘴:“看来你的聪明就值两根巧克力味冰棒。” “对啊,今天是糖,明天是冰棒,说明我在不断进步!” “哦,”伟健恍然大悟地:“原来这是进步啊!那等你需要花十块钱收买毛毛的时候,我想你就进步得可以了。” 冰云张张嘴,恍然觉得她算反了,放下筷子:“爸!你看,他总这样欺侮人!” 老爷子笑了,抿了一口酒:“阿云呐,自古来傻子都比较话多。”指指盘子:“我们多吃菜。” 冰云便得意地冲伟健抬抬下巴,然后高兴地:“爸,我再去给您炒个小菜下酒!”她话音刚落,伟健那边已大笑起来。 “这丫头!”老爷子叹口气:“我喝完了,明天再炒。”忍着笑去喝杯里的最后一点酒,而其他人已经全笑起来,连亚凤也不例外,冰云这才恍悟是她的贿赂又在升级进步,顿时红了脸。 老爷子放下酒杯,把伟健严肃地看一眼:“阿云炒的菜我明天吃,今天的碗你洗,听见没?” “凭什么让我——” “顺便把茶也沏了。”老太太说,放下碗:“我的放点冰糖。” 亚凤低着头笑,伟健便装做泄气地坐下去,瞟一眼冰云,那人脸上的红还没褪去,却已是一脸得意地在和他示威,仙女?女主角?他还是趁早醒醒,害他要洗碗沏茶的坏蛋才是真的!毛毛已叽哩呱啦地又笑又说地钻到他身边,嘲笑他要刷碗,亚凤淡淡地笑,并不制止她。 收拾完碗筷,有邻居婆婆过来聊天,冰云和伟健便上楼去,挤在阳台上纳凉,逗鸽子,听楼下邻居婆婆又在讲白天小孩掉河里的事,说救人的叔公差点没上来,后来好几个人帮忙才拉上来的。 “哎,你要碰到有小孩掉到河里,你去不去救?”伟健懒洋洋地翘着腿,一只鸽子落在他脚上。 “我能不能死啊?”冰云两手扒着阳台。 “那谁能知道——” “不救。” “什——么?太太!”伟健瞠着目,看着那一身碎花裤袄的小女人,被这太干脆的回答挤的没了下文,“这太自私了——” “嘻,你是希望我这么回答的。”那人探着身子,向外张望着东天初升的满月。 “谁说的,我才——” “我要回答去救,你一定骂我是傻子,我又不会游泳。”那人头都不回,肯定得就好像很了解他似的。“不过老公,”又回过头来:“我好像从来没告诉过你我不自私啊!” 伟健瞪着吊眼角看他的人,这个市侩的小女人,还整天幻想着做琼瑶剧的清纯女主角,那女主角有这么现实的吗?全是梦幻型的,都会假装善良得一塌糊涂的! “你想我不自私,那你打算导演我怎么救他呢?”自私鬼转过身来:“是要用我的命换他的命?还是赌用不用我的命换他的命?还是赌用我的命能不能换回他的命?” 伟健立刻给搅糊涂了,这个小女人真够讨厌的,伶牙俐齿,一点亏都不吃,她怎么连点小女人的傻劲儿都没有呢?她如果回答去救,他不就有机会摆出男人的高瞻远瞩来好说教她一番吗?真没幽默感!他吃得这么饱正没事做,决定和她斗嘴,但一时又抓不到合适的题目,“那如果掉在河里的是你呢?”他道。 “我当然希望别人救我。”那个人理所当然地。 “噢!”这下他抓到题目了:“自私的人都希望别人无私。”他刺道,等着看那个自私鬼狡辩或者不好意思,这样他就可以继续打击她了,可那人却不中弹地摇了摇头: “‘曲突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 什么?他没听懂,看那人背对着窗子,把屁股扭了扭,蹭到窗框上坐下来。 “你给我下来!”他生气地,那窗子没有窗台的,只有窄窄的几公分宽,她也不怕掉下去。 “我扶着呢,掉不下去。这么说吧阿健,人都是自私的,我从小就深谙人性的本质,知道所谓的道德不过是社会需要的一种风尚,这种风尚有的是真善,有的是虚伪,比如舍己救人。你别指望我会做这种世俗伪道德的扞卫者,我告诉你:绝不。这个世界一直以冠冕堂皇的道德教大一批又一批的傻瓜,可惜我不是这么被教大的。” 这还真是赤裸裸的自私者的告白!“那么,请问太太,你又是被哪种道德教大的呢?”他歪着嘴:“不仁不义吗?” “我是被生存法则教大的,先生。如果非得舍我的命换他的命才叫仁义,那抱歉了,请让我选择不仁不义吧!你别瞪我,也别告诉我他是小孩子,小孩子的生命就比我的可贵吗?一点也不,生命是同等的,没有贵贱,不分大小。难道有谁曾告诉过你:你的命比别人的命来得更容易或者生得更卑贱吗?不,阿健,生命生而同等,不管是国王还是乞丐。道德和仁义都不能凌驾于生命之上。如果非得分,他十二岁,我二十二岁,我是比他更拼了命地,又用了十年的时间才长成今天的样子,为什么就要为了仁义道德做这种交换?二十二换十二,那些养大了我的猪肉和粮食不会在天堂哭泣吗?” 第106章 断桥遇险 猪肉和粮食在天堂哭泣?它们不应该在厕所哭泣吗!伟健简直无话可说。 也许是窗框太窄,硌人,那个人从窗子上溜下来:“世界即使养大我这样一个平庸之辈,也是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我们从小被教授的舍己救人的观念本身就是错误的,舍己,救人,既然必舍一个,那就舍自己掉下去的那个吧!让他为他的无知、调皮、不知深浅付账。是他自己没有珍重地、拼命地活着,那就去死吧。优胜劣汰,这才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不珍重、不努力、就活不下去的法则。我很感谢二十二年来养大我的猪肉和粮食,所以我一直都是珍重地、努力地、拼命地好好活着,不害人,不戗己。如果掉下去的是我,我希望别人救我,这也没有错,因为人在任何时候对于生寄予渴望都是没有错的。但我不责怪,如果我无力自救,又无人救我,那我含笑面对死亡。” 伟健完全没想到他会听到这样一翻论调,按理说,人都会把心理阴暗的部分藏起来一点,即使不唱高调,也不会把自己赤裸裸的私心和无情给这样说出来,这还真是个山林小妖呢,还没学会人类的伪善。同时也有些心情沉重——不珍重,不努力,不拼命,就活不下去。她是珍重地、努力地、拼命地、才活到今天的。这是对生最高的致意吧! “你不会不甘心吗,小妖怪,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事你都没做过呢,你连恋爱都没谈过——” “我下午谈过了。”那人扬扬脖,随后又恢复了一本正经的神情:“当人真正面对死亡,根本不是甘心不甘心的问题。那是勇气与豁达。当我没有权力选择的时候,我沉默,这是生命的严格与公平。” 伟健不觉抬正了眼去瞧那个小女人,这不像一个小女人说的话。看来他娶的这个有勇气与豁达的女人永远不会问那个“我和你妈同时掉河里你先救谁”的傻问题。 “你怎么不问问我去不去救呢,宝贝儿?” “以你的自信以及英雄主义,你肯定会救的。但做为你的家人,我不希望你涉险。所以我为什么要问这种傻问题呢!” 伟健便哈哈大笑,却不知道是因为她好像很了解他笑,还是因为她说她不希望他涉险笑,再或者因为他自己问了傻问题笑。而他更没想到的是,不过一星期,等他再回家时,老天爷便戏剧般地把他的愚蠢假设编排成了真的。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汛期,老天又闭着眼睛下起了烂雨,稀稀拉拉,不休不止,仿佛被哪个淘气的孩子捅漏了,偏又一时补它不上。昨天傍晚的时候,太阳刚露了一下脸,今天一早便又缩回去了,上午刚刚过不到一半儿,便又哗哗啦啦地下起来,一下便溜溜下了一天,直到傍晚才停。伟健晚上到家的时候,冰云正在和婆婆、邻居二嫂、张家婆婆打麻将,她听见伟健的车笛声,便把牌给了亚凤让她接着玩,自己跑出去给他开门。亚凤很少玩麻将,伟健说她是怕输钱,其实冰云看,她是因为自己是回娘家住的女儿,又有了她这个嫂子,所以处事更加谨小慎微,以免引起爹妈和哥嫂的不和。冰云不说破,只是日常和她更好地相处,她觉得这种自知和尊敬是建立稳定和睦家庭关系的基础,她也是登人家门做儿媳妇的人,她也有这种自知和自律。 她和伟健进了屋,伟健和牌桌上的人打了个招呼便上楼去了,他从不参与这种女人的牌局,但不反对她玩。可冰云更喜欢和他在卧室里聊天和打扑克。伟健嘴上不说,但他的老婆给他的这种回到家里他就是皇帝的优越感他还是挺得意的,尽管他这个皇帝经常被小坏蛋算计。他已经吃过饭了,也不想再吃东西,换了衣服便拉上冰云出去小河边散步。整整下了一天的雨,大街上全是些在屋子里闷了一天的人们,尽管路上泥泞不堪,还是挡不住人们出来透气的脚步。 冰云和伟健到河边时,发现河岸上已站了好多人在看水。今年的雨水比往年都大,昔日的河滩早已淹进了河床,河面变得异常宽阔,岸滩上,一些低矮的小树也都已经泡进水中央了。伟健和冰云趴在桥栏上,混沌的河水湍急地向下流去,不时带着一个漂流物向下急奔而去。伟健讲每次涨水,下游都会有人专门在河边打捞河上这些“水财”,他还没把这水财的内容讲清楚,冰云忽然推推他:“阿健,你听,这是什么声音?”他还没等侧耳细听,忽然觉得脚底在往下沉,桥面剧烈摇晃。 感到桥面下沉时,伟健本能地伸手去抓冰云,但他左手边的桥栏是一截木板,村桥年久失修,有的桥栏断了,平时就用两根铁丝绑一片木板拦着,这时那木板率先脱落,他人随着木板先一步被闪了下去,0.1秒的时间差,他右手抓空了。 即使再破烂的桥,塌起来也会有几秒钟的时间,惊慌的人群开始尖叫着往两端跑,冰云却好像吓傻了,因为伟健掉下去了!“阿健!——” 桥塌了。她也掉下去了。 冰云直接被落差和断桥拍到了水底,一片黑色,流水声,脑子里的嗡嗡声响成一片,她闭住气,出门时临时套在身上的防雨小外衫在往上漂,她抓住敞开的领口,外衫在胸腹间兜住了一个巨大的气泡,带着她漂向水面。等到重新呼吸到空气,睁开眼睛,她看到眼前一片汪洋的世界。塌下的桥面短暂地阻住了湍急的水流,也同时掀起一个个巨大的浪花, “阿云——!”她听见伟健的声音,使劲伸出头,看见他就在她右上方,“抓住!往这边来!”那个人手里抓着一片木板递向她,她还没来得及伸出手,就被一个浪头向下游打去。 “接住!”那人奋力地把那片木板抛向她。 第107章 危急之下 冰云伸手抓木板,木板却向旁边漂去,不!她绝不能让木板跑了!手臂以极限之力抻长了腰腹,她感到指头触到木板,身体在她的极限拉扯下也往那个方向偏去,她终于牢牢地把木板抓在了手里。看见伟健奋力向她游过来。 “妈——!妈妈——”她的旁边,河中央离她一米多远的地方,一个女人抱着一个孩子正在挣扎,那个孩子惊恐的哭声划断了流水,她就这一分神的功夫,咆哮的河水已再一次拉开了她和伟健的距离。 “妈妈——妈——”那个女人已经开始往下沉,她紧紧地抱着那个孩子,“救命!救——”“妈——”她听着那未尽的声音被吞没进浪花里,然后又浮出来:“妈妈——” “别喊。闭上嘴!”她抱着木板,看着沉进水里却双手举着孩子的妈妈。 “救他,救救他——” 母亲已经没顶,却还是全力地托举着,把孩子举出水面。 像一只老母鸡,伸出翅膀,想要为她的孩子挡住漫天的风雨。 “别哭,抱住木板——”她奋力把那片木板递出去,看见那个孩子伸双手抱住木板,女人的脑袋浮上来,一只手也抱在了木板上。 一个浪头拍过来,她手里的木板端被拍开了,嘴里呛进了一口水,却无法咳嗽,肺里的空气像是一下子没有了,又像是被憋在了里面,只觉得自己没在水中迅速地向下游漂去。 她感到窒息,脑子却异常清醒,一面在告诉自己要冷静,不要慌。一面想:原来生命的尽头是如此黑暗。 “阿云——”她模糊地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不,不能死!母亲曾用翅膀为她挡住漫天风雨,历尽千辛万苦把她养大,她怎么可以就这么死了!好像抓住衣领,衣服就能形成一个气泡,她用手抓住衣领,却不知道,衣服已经湿了,这次没有形成气泡。她被裹在黑暗的河水里,急速向下游漂去…… 不知漂了多久,漂了多远,冰云感到有人抓住了她后背的衣服,随即她的头被托出了水面,是伟健。 “靠我肩上。放松。” 她的头靠在他肩上,在那一瞬间,她感到她安全了,她的生命溶进了那个怀抱。 冰云被伟健背回家,两个人都着了凉,被老太太“灌下”两大碗姜糖水捂在床上发汗。冰云表面看只是着了凉,但睡着以后便极不安稳,总是一下一下地哆嗦,伟健知道她吓到了,不得不把她叫醒,开了灯陪着她说话,希望她能从那种惊悸的情绪中走出来。 “阿健,是不是我说不救小孩是不对的。”那人好像没听他讲的有趣事,低声说。 他看了她一眼:“不,很对。因为你又不会游泳。” 那个人不说话,呆呆地出神:“我很自私,阿健,我不该说那么无情的话,一定是老天在惩罚我。” 他瘪着嘴,觉得这论调真是荒唐可笑:“瞎说,救人这种事,在能力所及时伸援手,在能力不及时尽力就够了。你都把木板给她们了,不然她们早沉到水底去了。”他安慰道,歪歪嘴:“不过小巫婆,难道你把木板给人的时候就在想这个?” 那人摇摇头,没理会他的调侃:“没,那时没时间想。只觉得那个妈妈沉下去了,还举着她的孩子。” 伟健在心里叹气,嘴上逗她:“后悔了?” 身边的人不说话,很久地出神:“如果水再大些,我可能会连累你。” 伟健看一眼说话的人,觉得这个人的脑子还真是会起一些稀奇古怪的念头:“我救你就像救一只鸭子那么简单,在水里轻飘飘的。” 那个人不说话,被子里拉过他的手去,放在怀里抱着,他的手被她抱在温软的怀里,觉得这个人真傻! “现下知道啥叫害怕了吧?以后你再敢和我作对,我就把你扔水里。”他说,那人不说话,双手抱着他的手,好一会儿: “水里很黑,那种被挟裹的感觉就好像躺在命运里,没有挣扎的余地,几秒钟的时间,看到了终点。”他忽然觉得他被措辞里一种奇怪的伤感包围了,不知该怎么安慰这种被裹在命运里的哀伤,看她一眼,再不说笑,伸手把她搂进怀里。 冰云被伟健抱过去,两滴眼泪莫明地顺着脸淌下来,黑暗,冰冷,无力,那巨大而黑暗的挟裹让人窒息,就好像她曾经的命运,不管怎么挣扎,都脱不出那无边无岸的席卷。在这个世界上,从她有记忆起,她就被裹进命运的洪流,从来不知道依靠的感觉,她甚至没有依进父亲怀抱的记忆。没有宽厚的肩膀为她撑起成长的天空,在她还没有懂得人生为何物时,她就已被命运扔进了残酷的人生。一路漫天的风雨,无尽的黑暗,她被命运的巨流挟裹着冲到二十岁,生活里从来没有一个亲近点的男人,她也从来没有过在生死须臾的危急时刻,可以放心地把头靠在一个亲近的男人坚实肩膀上的感觉。她曾经痛过、伤过、累过、哭过,却从没有一张肩膀可以依靠过。哪一个男人要给她一点帮助了,就要要求相应的代价了,而这个男人却说:救她就像救一只鸭子一样容易。他永远就这么玩世不恭地嘲笑她,却——,夫妻到底是什么?是同林的飞鸟,还是…… 伟健低头看着那个人脸上的眼泪,轻轻帮她擦去,低声安慰:“别怕了,有我这个老公在身边,永远不会让你居险地。” 那个人不说话,看他一眼,眼泪更多地淌下来,像两片深黑的海,翻着孤独的浪,浪花拍到岸上,片片碎裂,一片雪白。 “噢,小妖精!”他坐起来:“这是怎么啦?没事了,什么都别想了,没事了——” “阿健。”她忽然伸手抱住他,头埋进他怀里。 “呃,不要怕了,胆小鬼。你看我们家里多明亮。呃,好了!以后我会找个游泳池好好教你游泳。”怀里的人不说话,也不放手,他觉得他那绸质的睡衣已变得凉凉的一片,低声叹气:“你想让我心痛死吗?”伸手扶她坐起来,就见她眼里全是泪水,可那泪水却分明不是伤心,也不是害怕,他感到那泪的内容千头万绪,根本不是他能安慰的范畴,不由叹息一声:“我真是娶了个神经病老婆。”张手把她揽进怀里,贴身抱着。不想这种简单的抱抱,安慰的力量极大,她立刻就不哭了,安静地贴在他怀里,紧紧地搂着他。他看着缩在胸口的人,好像捧着一只羽毛淋湿的鸟,他嘴唇轻吻着她的柔软的毛发,忽然感到无限的柔情涌进心中,真希望他的胸膛能是她今生停栖的暖巢! 第108章 九曲十八弯到底什么样子呢 冰云觉得她越来越搞不懂阿健了,尽管她从来就知道他无比聪明,要不然他也无法做一个成功的商人。但是她也不笨啊!那么如果不是以往她没有用心,就一定是他这个人太难捉摸了! 回想一下两年岁月,她惊觉她对这个人竟然一无所知。她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突然那么想要了解他了,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她对他有了更多的依恋。原来她仍然是一个敏感而多情的女子,不管她怎么游戏这份生活。 是的,她再也不是那个向生活深层追究的女子了,生活先把她变简单了,她又把生活变得更简单了,老天,她简直就是生活的蠢才了!可是她的那个搭档呢?他总不能像她一样蠢。他的钱越赚越多,可她却不知道他是怎么赚来了。他根本没个经理的样子,起码没有电视上那种经理的样子。他整天一副玩世不恭、屌儿啷当的模样,嘲弄起她来就尤其不像样子,她真不知道这种样子怎么能领导和管理别人呢?而且他花天酒地,风花雪月,他的兄弟们能服他吗? 有一回,她拿这问题试探阿治,阿治小眼睛眨了眨,理所当然地:哥有威信,我们都怕他。 “是他常吼人吧?”她继续刺探道。 那个人想了想:“好像也没有。”缩着肩膀嘻嘻地笑了:“我觉得他要是慢声说话了反倒比吼人还可怕。” 她看一眼说话的人,把他们的另一次对话想了起来。 那次也是他们来家里玩,大家在院子里烧烤,结束以后,平安和春生在扫院子,跃进在刷烤肉的铁丝架,阿治在厨房帮她洗碗,其他的人支了两桌陪老爷子、老太太玩牌。她洗着碗,窗子里看见毛毛和苏鹏的儿子、跃进的女儿在满院子疯跑捉迷藏,高高大大的平安则在这四个疯闹的孩子中间一五一十地扫地,就问阿治:“平安不是有女朋友吗,怎么不带她一起来?” “大哥不发话他哪敢。”帮忙洗碗的人说。 “噢?”她有点意外,心说难道这女孩是小太妹?“是不女孩子不好意思来,或者平安不想带。” “怎么会,他们都巴不得来呢!”那人说,她觉得这很奇怪,不说话,用眼神疑问,那人便笑了,好像她这种用眼神提问的样子很有趣,便停下手来:“我猜得等老四结了婚才能来吧!”她觉得这话似乎挺好理解,但实际真不好理解。说话的人好像知道她的不理解似的,继续道:“刘老四太帅,喜欢他的女孩太多。他要没个定性,我哥肯定觉得不配带回来给您认识。” 她有点意外,从刚切好的果盘里插了一块苹果给他,又自己拈一块放进嘴里,示意他继续。那个人便吃着苹果,往院子里看着平安: “去年有一次,哥叫我们过来玩,正好追他的女孩就在,我们都以为能一起来呢,可哥没邀她,也没说什么,只说了句:我们在路口等你。他哪敢让大哥等他,当时便扔了女朋友,赶紧和我们一起走了。” 冰云笑了笑,嘴上不说什么,但心说这个人还真霸道!现在想想,她发觉他们这种看似简单的家庭聚会似乎从一开始就立下了某种不成文的规矩,比如:她从来没有一个人为这十几个人的聚会独自忙碌过。比如:他们对她绝对的尊敬。 于无声处立规矩,让所有的人谨遵慎行,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她忽然就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决定实地刺探,否则断断了解不了其中的奥妙。 谈恋爱那次,她知道了他的确在管理百货业,商场的名字叫中华万有百货,当时她看见不高的两层楼上却挂了个这么庞大的名字,而且门口人头攒动,骈肩累足,就很想进去瞧瞧这“万有”里面难道是万花筒吗?他便说商场是他的,他若进去,商户们都会打招呼,周末人多,耽误人家做生意,不如改天让罗曼陪她逛。她先是大大吃了一惊,随后便眼睛盯着那两层楼一路地望过去,望得那人不得不停下车来:“小乡巴佬,请你把口水擦擦吧!想进去你就直说。” 她赶紧闭上嘴,又忍不住张口问道:“那里真是你的啊,阿健?” 那人便看她一眼,好像她这么张口闭口像傻瓜一样的真让人受不了,便简扼地说以前他曾经营百货业,但现在不做了。现在只是把场地租给不同种类的经营者,他收取租金,负责商场的整体管理和服务。她不明白,他就进一步解释说,百货业竞争很激烈,资金积压严重,一个人很难做大做强,他就曾经因贪大和进货失误差一点被拖得垮掉。她觉得果真是商场如战场,一念之差,万金就可能化流水,觉得以后回家再也不气他才好。 他又接着说:但这样化整为零,把小商小贩的智慧和能力整合到一起,就有惊人的优势去和国营百货竞争。这里的东西物美价廉,非常受老百姓欢迎,商户也很赚钱:“弱小而精明的人往往需要的只是一个平台。国营大商场很多方面真比不过我们。”他这样结论道,嘴角照例瘪着一丝得意的嘲弄神色。 整合优势,分承风险,以小搏大,以弱搏强,她当即就佩服得不得了,忙把手里的好吃的塞一块到他嘴里。那个人斜她一眼,扯扯嘴角: “你像是以后都能对我好一点的意思呢,小妖精。” 她瞪眼看着他,觉得这个人真是没法对他好,但凡她要对他好一点点,就会遭到他无情的嘲弄。“不,人类,我并不打算让你整日胆颤心惊。”她道,那个人便好像很有趣地大笑起来。 “阿健,你为什么要告诉我那里是你的呢?”等他们过了那条街,她实在忍不住,又这样问道。 第109章 我去看看你的世界 冰云是觉得,既然他不想她干涉他的世界,隐瞒应该理所当然吧。 “我不告诉,你不得让我陪你进去吗。”那人理所当然地这样道。 “你、那个,就——随便说个理由不让我进就行啦。” “我干嘛要那么干呢?”那个人看着她:“反正你的智商也分不清真的假的。” 她便气得转过头,再懒得理他了,觉得跟他说话不如吃好吃的!但心里却不知为什么的很高兴。“阿健,”她吃了一会儿,又想起一个问题来:“刚才你要是带我进去了,真的所有的人都会和我们打招呼吗?” 那人瞧着她:“你这么大半天把那块杏仁酥啃得一身细碎,就是在脑子里想象万妖朝拜的尊荣吗?”瞪她一眼:“哈赞葛憨松棒斗,脑坑里底!”(还真是笨蛋傻瓜,脑子有病呢!) 她给这句话逗得哈哈大笑,拂掉身上的饼干渣,眼睛四十五度斜上看着车子外面,满意地舒了口气,好像人生的得意不过如彼了。 “哎,小妖精,”又开了一会儿,那人道:“你真的很想进去吗?” “嗯。”她继续四十五度得意。 “好吧,”那个人犹豫了一顷,停车调头:“今天我就豁出这张老脸,满足满足你的虚荣心好了。” “呃,不用啦!”她吓得赶忙拦住,那人停下了正调头的车子,瞥她一眼,一只嘴角瘪起来,满满的全是“真拿不上台面!”的嘲笑。 “虚荣就算了,”她嚼着牛皮豆心满意足:“我骄傲一下就行了。” 那人眼神微睒:“请问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她想了想,好像也没啥区别,懒得解释,“快走吧!” “快走吧?”那人瞪着她:“小巫婆,你要是不马上把你这一脸鬼相到底在想啥告诉我,看我把你的妖精皮扯下来,送给那边卖气球的小贩。” “我想想走在你身边我骄傲的样子。” “惬,那不就是虚荣吗!你以前没骄傲过啊?”那人撇着嘴转过头去,转到一半又转回来,看她一眼,不说话,又转了回去。她自觉失言,但也不想再解释,干脆就当这话是反问句,不用回答好了,反正她的智商也不高。 “我很奇怪我在妖精眼里一直以来是什么样的。”那人重新起步之后,半晌说道,语气虽然不是问句,但绝对是必须要答案的意思。 果真还是过不去的啊!“聪明。”她捡了一个最中性最好听的词。 那人镜子里看着她,嘴角弯了起来:“你知道你在我眼里是什么样的吗?” 她根本不用想:“很傻。” 那个人便哈哈大笑起来,好像非常满意她这么回答似的。她便觉得这个人真傻! ** 他在她眼里一直是什么样的?可能,是隔了一个城的样子吧。 冰云看着车窗外满目的城市繁华,忽然觉得其实她离这个城市挺遥远的,她不了解这个城市,就像不了解他一样。她知道他很聪明,但他每天在这里做什么,是苦了?累了?是成功是失败?她都不知道。她生活着他给的生活,却从来不了解他的生活。他也不需要她了解。后来,他们谈了一下午恋爱,那时她才是真正的虚荣心的满足:她穿着漂亮的白裙,和他牵着手,觉得她就像罗马假日里成功叛逃了生活的公主,而他,是她邂逅的最有趣的骑士。 现在,不管是因为骄傲还是因为虚荣,她忽然就特别想了解他了。她打算先去逛逛他的“万有百货”,然后再去作客他的庄园。结婚两年多,她没去过庄园,或者说,她没去过属于他的那个外面的世界。如今她也不打算让他知道,她觉得这种躲在暗处的偷窥肯定不仅刺激,收获也会意想不到。 在公公婆婆去探望阿康的那段日子,他曾有一次说要带她去庄园玩,被她嬉皮笑脸地给拒绝了。她也说不清当时是什么心理,觉得他好像是因为不小心吓到了她,心里很抱歉,而她不需要这样的抱歉。其实这一年多,她也一个人进城多次,只是一直没去庄园,她觉得既然那不是她的世界,看与不看,于她的眼睛,无所谓。于她的心,不看好过看。 其实通过苏鹏他们来家里聚会时的聊天,她是能够简单地勾画庄园的样子的,庄园分为三个部分,它本身是酒店,下边有玫瑰庄园,是娱乐城,里面包括歌舞厅,录像厅,台球厅等等。还有银杏庄园,它是一家新开的健身中心,还有一家保龄球馆,据说是全市第一家,设备都是从外国引进的。她那次帮忙抄写的会员卡消费协议就是针对银杏庄园的,感觉是跃进在负责,因为他总是得意地向阿治他们炫耀保龄球有多好,以及他球技的飞速提高,让阿治的小眼睛常常闪出嫉妒的光芒。 阿治和平安应该在玫瑰庄园,这一高一矮,一忠一精的两个人,似乎组成了一个完美搭档,私下里也非常合拍要好,两个人的生日只差一个月,所以阿治非常不甘心叫平安是哥,而平安则总拿这个欺侮他,说有的双胞胎就大两分钟,小的也一辈子都得管那两分钟叫哥,阿治便小眼巴巴地对着这铁论无可奈何。 春生负责什么她不知道,好像他对所有的业务都很熟悉,他和苏鹏应该都在庄园,和阿健在一起。阿健回家很少说工作,她也没刻意问过,倒是偶尔谈论起他们大家的有趣事来,说的会多一些。 万有百货的确是物美价廉的平民购物天堂,里面的摊位一个挨一个,拥挤不堪,但真的是什么都有。一楼是日用百货。二楼是服装鞋帽,她把两层楼逛了个遍,给自己买了一件刚流行起来的纱料衬衫和一条七分长的半短灯笼裤,给公公婆婆也买了衬衫,商家告诉她:这是塔夫绸的!她就认真地“相信”了。反正她买衬衫的店家也告诉她:这是真正的柔丝纱,又凉快又不贴身!给毛毛买了一件的确凉小连衣裙,竟然只花了三块五毛钱,就算换季甩卖,也太便宜了,她觉得这钱都不够买三尺的确良花布的!一个红色发卡和两条绑蝴蝶结用红绫带,五毛钱。亚凤的衬衫和她的是一款,只是颜色不一样。她买了这么多衣服,还有婆婆的雪花膏,公公的凡士林润手油,她和亚凤的两盒简装“美国二号”粉饼,一共只花了一百块出头。 第110章 双面男人 冰云穿着她新买的柔丝纱衬衫和半短灯笼裤,拎着她刚买的一大袋东西,先找到了银杏庄园,正准备寻机溜进去看看城里的女人在怎么健身,以及保龄球什么样子。刚要进门,忽然看见春生正在穿过大厅,吓得她慌忙拉下帽子,溜之大吉了。她不太想去玫瑰庄园,因为她既不想看录像,台球又不在行,而且她觉得那种地方应该是男人的地盘,如果一个女人走进去,准会引得一帮人看她。况且有鬼头鬼脑的阿治在,她肯定也溜不进去。她觉得干脆只到庄园看看好了。到的时候正是中午,她先坐在街对面的冰点摊上喝了一瓶汽水,吃了两勺冰激凌,直等到了吃饭高峰,估计里面的人都忙到没空看她,她才压低了阔边太阳帽,溜进餐厅,在二楼靠窗处占了个位子。坐下之后她发现:原来玫瑰庄园就在它的侧楼。但窗子上都垂着厚重的窗帘,她看不见里面。不过门前大幅的广告招牌甚是惹眼,介绍录像厅今日播放的片子,而且分为1、2、3、4厅。门口有两张台球桌,即使中午时分也有很多人聚在那里,她不知道里面还有没有,但果真都是男的。她让服务员推荐了两道招牌菜,要了一瓶汽水,心下正得意:真好,没人认识她!却忽见伟健从楼上走下来,她这一吓非同小可,赶忙端杯子挡住脸,好在他没想到她会在这儿,大厅里人又多,他根本没往这边看,她这才得以把眼睛追着他转,老天,她从来没想过他还有这么神气的一面!这时候的他绝对是个经理了,一套笔挺的西装,神情严肃而霸气,快步下得楼来,在服务台说了几句什么,又下一楼去了。她看着他匆匆走下楼去,突然就相信:他立下什么规矩都能令行禁止了。那种威严的气度绝对有慑人的力量。她盯着那个身影:原来他也是个双面人。可他凭什么伪装得这么好!她心里恨恨的,恨不得把眼睛追到楼下去,看他和别人是怎么说话、走路的,又是怎么回家骗她的! 他比她聪明,比她聪明多了!她一霎间意识到这一点,不免虚荣心大受伤害。庄园富丽堂皇,她从结婚以来从来就没有感到做周伟健的妻子和做别人的妻子有什么不同,她知道他有钱,可那又怎么样?现在她看到他这么出众地穿行于人群当中,才忽然觉得:能做这个人的妻子,该是一件多么美气的事! 伟健的脸成了冰云最爱看的形象,两个人仍然婚姻如戏,可冰云知道,这是他在外面奔波累了,回家来消闲和休整的手段。她仍然和他捣蛋,撒赖,耍小聪明,赢了的时候便任意欺侮他,偶尔输半局的时候也会用说假话、抛媚眼儿、或者讨好他来补救全局。好在他从不让她输得太难堪,以前她认为这是因为她聪明,现在她知道,这完全是他出于对一个小女人虚荣心的善意尊重。 她从来都以为,一个真正的商人并不应该是人们世俗旧念里的样子——一双利益眼,满身铜臭气,除了奸诈与算计再没有其他内容可言。她以为一个真正的商人,他要具备常人没有的许多品性与智慧:他必须有战略家的眼光,军事家的谋略,有哲人的明辨,诗人的富于同情,有统御者的气度,有乞讨者的分文不舍……她不知道她的丈夫是否具备这全部的优点,但她的确越来越爱看他,而那些平淡无奇的日子也在柴米油盐的琐碎中一如既往地过去了。 温暖甜蜜的爱情似乎就要如约而至,却又在顷刻间化为幻影。昨天,冰云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说她叫崔文可,是阿健的女朋友,要和她谈谈阿健的事。 “你打错了。”她挂了电话。 “刘冰云,”第二次打进来,对方已直呼其名:“如果你不来,我就登门拜访。你要是还有点胆量,有点爱心,就不应该让你婆婆知道,这是我们两个年轻女人的事。” 谁和她“我们”!“我既没胆量也没爱心。”她再次挂了电话。 电话第三次打进来:“我好像太高看你了。你是准备告诉阿健吗?我知道你的存在,你不知道我的存在,你说阿健的心在哪边?” 她不说话。 “那明天我就去你家坐坐吧,可能老太太会很喜欢我,人不亲土还亲呢!” “我婆婆在睡午觉,请你不要再打进来。”她气得手发抖,嘴上却硬拿着无所谓的冷淡语调:“如果你想来,我告诉你地址。如果想让我去,告诉我地址。” 亚凤可能在房里听到电话一直响,趴在楼梯口问她是谁,冰云摇头,说不知道,“听不懂,好像是卖什么东西。” 亚凤就说:“你听不懂可以让我们接。”并告诫她:“千万不要相信这些鬼,我昨天中午接到过,问是不是乡供销社,我问什么事,说市国营百货商店新到了一批减价的卡布,适合农村人穿。都是扯屁的话,国营商店东西不愁卖,还用找供销社。我告诉她打错了,今天又打来。” 冰云有点吃惊,昨天就打过了?她就随口胡说个卖东西,还真是卖东西的?国营百货?亚凤看着她,可能觉得她看她的眼神不对,就淡淡地道:“我就是一时好奇,找供销社有啥事。”说完转头回屋了。 冰云想不到亚凤还有好奇的时候。 第111章 直径一米,距离3.14米 冰云抬头望着酒店辉煌气派的门脸:富豪大酒店。她曾在电视报纸上的大幅广告中频繁地看过它的名字,是本市富裕与高档的标志,也是城市发展,旅游揽客的招牌。她不禁感叹真的店如其名,在周边那些色调混乱、贴满廉价玻璃瓷片的沿街建筑中,它镀铜的门头和欧式的廊柱显得器宇轩昂,她需要尽力仰起脖子,才能看到十几层高的楼顶上富豪的金字。 她望着仿佛高耸入云的金字招牌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心里涌过怪怪的感觉,紧张?拮据?不屑?嘲弄?她不知道。富豪,她低下头,轻轻叹气,也不知道自己在叹什么,是叹她不是富豪,还是叹她不该来? 听着那人说出酒店的名字,挂了电话之后,她想了好久,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理?一连打了三次电话的人怎么会善罢甘休。而且已经明确告诉她了:我要等不到你,你就会看到我了。 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等她不敢来?未必吧。 告诉阿健?好没趣。 向公公婆婆告状?那就闹大了。却未必能善了。 她好像除了见她没有别的选择。 可现在,她站在这儿了,又深深地感到无聊了,先是这件事无聊,然后是自己无聊,无聊到要来和另一个女人谈自己的丈夫。 可是——真的无聊吗?她真的不想见她吗?她对她真的没有好奇吗?一个她丈夫的心在那儿的女人。她轻扯嘴角,嘲弄自己。 望着一直延伸到台阶下方的红地毯,她从来没来过这种富豪的地方,伟健带她出去旅游的时候,也从来没有住过这种地方,他们住的、走的都是那种实实在在的平凡夫妻的路线,即使不在旅途上精打细算,也没有奢侈浪费过。他们在饭店吃过大餐,也在沿街的小摊子上品尝过各种风味小食,不管怎么走,他们都像一对平凡的夫妻,融入人流,便是芸芸众生,外在的东西没有一丁点异于常人。可是,他们真的不是平凡夫妻,他们内在的核仁和平凡夫妻的不一样。 十二级台阶走了九阶,门僮已拉开了门: “您好。欢迎光临。” 她下意识就提快了步子,怕他久等,“谢谢。”她低声说,看一眼门僮漂亮的制服,感到一切像一场戏剧。可她该套用哪里的对白,《傲慢与偏见》?《情人》?《罗密欧与朱丽叶》?《霍乱时期的爱情》? 进了大厅,一位穿着更漂亮制服的小姐迎过来:“欢迎光临。请问我能为您做点什么?” “我找一个人。”她竭力说得优雅自然,心里却感到紧张和一种更大的戏剧:“她约我的。” 小姐退开了,她望着一大厅吃饭的人,不知从何找起。 “您是刘冰云小姐吗?”一位穿着另外一种颜色制服的小姐走过来,问道,她点了点头。“崔小姐在二楼芙蓉厅等您。”小姐前面引路,冰云跟在后面上了楼,走了一半儿,一个人迎下来,穿着华丽而时髦,头发烫着港台剧里最新的样式,鬓边别了一枚蓝色蝴蝶发夹,明艳的粉花衬衫,浅蓝色的小外套,瘦瘦的一步裙裹着玲珑的曲线。服务员侧身让在一边,那人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刘冰云?你来啦?我是崔文可。” 冰云抬头看着那个人,怀疑她迎出来是不是就为了这居高临下的第一个照面。不说话,跟在她身后进了“芙蓉厅”。房间一片金色的奢华,能坐十几个人的大圆桌上铺着绣花的桌布,桌面上的圆形玻璃转盘在水晶吊灯的映照下闪闪发光。 “请坐。”那人率先走到主位坐了下来。 她看了看面前的椅子,椅套是浅黄色的,背后缀着大大的蝴蝶结飘带,像一个雍容的妇人,在显示自己的高贵不凡。白天也开着的水晶吊灯让整个房间金碧辉煌。她感受着这灯火璀璨的房间,戏剧感更浓,却不是她心中的,而是像空气一样飘在这间屋子里的。 她在椅子上坐下,看了一眼对面,隔着一个圆桌的距离。红色的椅套在一片黄色中显得卓尔不群,坐在上面的人招了下手,别在衣领上的一枚胸针在灯光映照下发出七彩的璀璨星芒,有服务员走过去,她听她低声说了句什么,服务员出去了。她抬头看对面的人,那个人也正在看她,这时便抬手倒了杯茶,放在桌上的圆形玻璃上转给她:“尝尝这茶。” 她不说话,仍然看她,不为别的,因为有兴趣。她从来没接触过这种女人,她曾经的生活中没有,她曾经的思想中也没有。不,她早知道他在外面另有女人,只是她从来不想想,也一直不愿去勾画她们的形象罢了。现在,她堂堂皇皇地坐在她对面了,而且毫不掩饰地要跟她“谈阿健的事”,她想不想、想不看也不行了。 崔文可低头喝了口茶,那个人一直在看自己,好傻的样子,不禁隐隐地笑了,想起电视剧中通常发达的男人们乡下大老婆的样子——土气又俗气的,不懂穿衣化妆,满脸的任劳任怨,满嘴的忆苦思甜。不过这一个不像大老婆,倒好像童养媳,一脸受气包小丫鬟的相,一件白丝的圆领衬衫,米色长裙,衣领和衣鞘边有一些白色花纹刺绣,连点颜色都不带,真是素净。脖子上一条细细的水波纹金项链,手上一条细手链,一个金戒指,加一起都不会超过十克,呵,三金,真是土的掉渣。耳朵上那是什么,金色的珍珠?她就没见过还有金色的珍珠,好假,从哪个玩具摊子上凑的吧!就看这三金分量,说不定就是童养媳,父母之命、临终托孤、指腹为婚,都说不定,而能说定的是:阿健肯定不会爱她! 她把脸上的笑漾得更加优越:“我看过你的照片,你和照片不太像。”她含混而技巧地讽刺道——既暧昧地显示了她和某人亲密的关系:你的照片他都给我看呢!又隐晦地挤对了别人:因为照片比人漂亮。其实照片是她从杨跃进那儿看的,大家的合影,十个人,脸比黄豆粒大不了多少。 “我没看过你的照片,但你很漂亮。”冰云收回目光,由衷地说道。 那个人看她一眼,似乎在揣摩这话有没有别的意思,随即傲然而笑:“你以后就会看到了。” 好跋扈的气势! “你用的洗发香波上可能就有。以后电视上也会有的。” 演员?她抬眼看她,果真漂亮。浓艳、高调、新潮、张扬。 门开了,服务员开始上菜,对面的人优雅抬手:“我们边吃边谈吧。你坐了许久的车,一定饿了,看这菜合不合你的口味。可惜这里没有东北菜,真抱歉。” 冰云不动,感到荒唐,同时感到对面人蓄意的恶意与嘲弄。 “我可以叫你冰云吗,”那个人看着她,又笑了,语气轻松地:“我虽然刚大学毕业,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应该比我小两岁。” 她看一眼说话的人,这是从哪记得的?他说的?看来是无话不谈了,包括她。 大学毕业。 比她年长。 一副主人姿态。 “那你一定还记得我没上过学。”她说,看着那个人,就在她的战术与技巧中觉得“自己”忽然退开去,一下子变得遥远而淡然,好像一个舞台下欣赏表演的观众,而台上的表演却并不精彩。“你找我来什么事?” “我想见见你。”崔文可轻啜了一口红酒:“我爱上了一个人。”她说,一面留意观察对方的反应。 那人不说话。 “那个人你也认识。” 没反应。 “你不想知道他是谁吗。” 冰云看着桌对面的人,如果桌子的直径是2米,她和她的距离应该是多少? “你很沉得住气。”崔文可靠进椅子,努力放大心里的优越:“我也算没约错你。” 是3.14米。 第112章 三儿的爱情 冰云觉得和这人说话真累,果真脑子和美貌不可兼得。她端起杯子,醇香的葡萄酒,透明的红,应该很好喝。 “那个人就是周伟健。” 唉,这个名字终于说出来了。却是羊肠九曲,费这老鼻子的劲。 “我知道。”她放下杯子,不好喝,不如桂花酒,也不如女儿红。“不然你找我做什么。” “好。”那个人大声笑起来:“那你不生我的气吗,或者恨我吗?” “你是在说你错了吗?” 崔文可愣了愣,随即生气道:“笑话!我有什么错。我爱阿健,爱一个人有错吗?” “既然没错我为什么要生你的气呢?”冰云隔着杯子望着那个人,杯中的酒异常透亮,色泽纯正,一股高级的酸味驾着空气飘在她的鼻子前,想来价格一定不菲。 “你——,说得太好了!可见你根本就不爱他。”崔文可觉得她突然就讨厌起这个女人来,她冷漠古怪,像个,像个——她说不出来,只觉得怪异得让人难受。阿健怎么能和这种人生活在一起?“你根本不爱他,却和他结婚,你这是对自己情感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别人的不负责任!” 冰云看着说话的人,那个人也看着她。责任?爱是责任,他们该谁对谁负责?或者,他们一起对他们的婚姻负责?对婚姻负责,除了这个,他们还有别的吗?“他没告诉你我们是怎么结婚的吗?” “没有。”崔文可扬了扬头,恍然觉得自己不应该回答她的问题:“但是你可以告诉我那是个什么样的交易。” 如此尖刻。 冰云笑了,用笑轻轻掩上心里的痛。这是一个跋扈而尖利的女人,却妖娆靓丽,他爱她吗?应该很爱吧!不然不会被纵容得如此嚣张。她端起桌上的酒,一个男人这一辈子究竟会爱上多少女人? “不管你们是怎么结的婚,阿健都不会爱你的。”对面的人靠进椅子,下了结论。“你没有感情。” 冰云不语,就着这个结论喝那杯酒。没有感情,她真有了才是万劫不复。 “你不爱他,你在玩弄感情。”那个人盯视着她:“你不说话,你在玩弄深沉!” “他爱你吗?” “当然。” “他为什么娶我不娶你?” “因为你捷足先登!”那个人坐起来,生气而骄傲地盯着她:“如果阿健先认识了我,你以为他还会娶你吗?”不无蔑视地把她上下看了一眼。 是啊,她只是个捷足先登者。她感受着那目光中的蔑视和憎恨,笑了,把它们全数收了下来。拿起筷子,她饿了。她不怕憎恨,这种感情她太熟悉也太习惯了,她从小就已看透了人心的幽暗,如果真对上一束单纯的、真诚的目光,那倒是让人难过的。如今不过是穿了一双小白鞋爬上了梯子,却恨蹚水过河的人长了一双捷足。她一直不知道第三者什么样子,原以为这种女人……不,她没法以为什么,她们既不会有自知之明,也不会懂礼仪廉耻,在她们眼里,只要有爱情做前提,所有的一切都得让路。在她们的爱情面前,要么是通道,要么是障碍物,没有别的。琼瑶剧里都是这么演的。现在,她就是那个障碍物,不觉摇了摇头。 “你摇头是什么意思?” “也许是遗憾吧。” “为我遗憾,因为他先娶了你;还是为你自己遗憾,因为他不爱你。” 她的口才是犀利的,见识是短浅的,刚才说大学毕业了。大学就培养这样的人才? “我也感到遗憾,”那个人端起杯子,但并不喝,似乎就为了端个样子:“刘冰云,你还很年轻,为什么不对自己的感情负责任呢?你轻视爱情,不,你根本不知道爱情。你能容忍和你不爱的人也不爱你的人生活在一起,你不觉得好笑吗?现在都八十年代了,你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呢,你落不落伍。现在是自由恋爱的时代,你却连爱过一次都没有,”她看她潇洒地把酒一饮而尽,放下杯子:“你都不觉得遗憾吗?我真为你感到遗憾!” “我今天不是同样在忍受你吗?” “笑话,”崔文可傲慢地靠进椅子:“我根本不需要你的忍受。你大可以去告诉阿健,我今天找你,就是希望你离开他。”她尽意居高临下地看她,想看她有什么反应。但对方根本没反应,连个表情都没有。还在吃东西。她居然能一点反应都没有还吃得下东西! “那就自己去告诉他,何必从我这转一手。” “你——”崔文可张着嘴,恨不得把手里的酒泼到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上,越发觉得这个人性情古怪得令人气愤。可能没有爱的女人都是这种鬼样子吧,阴阳怪气,见不得别人好。见到别人好就故意板出一副不哭不笑不惊不恼的模样故作深沉。她能这副模样,足见她对阿健也是一点感情都没有,更不要说爱情了。这种女人最可气了,小山村跑出来的穷鬼!上不得台面,却知道怎么扒着不放。她感到气愤:“我就是要让你知道知道什么叫爱情,我和阿健才是相爱的。”她盯着那张脸:“我相信一份真挚的爱情可以战胜一切困难,也可以无视一切阻碍,包括你在内。” 冰云听了这句话,便觉得“自己”又回来了,她看着那人,她的性格是外向的,思想是开放的,她有她的魅力。年轻,漂亮,冲动,优越,信奉爱情,不掩饰自己的情感。直白的激情就是她冲刺这个世界的最有力武器,也许她才是代表这个时代的年轻人。 她和她根本不是一类人,也不在一个世界里。在她面前,她显得古板、落伍、顽固、不堪。她不太懂爱情,如果她爱上了一个她不该爱也不能爱的人,她会选择离开,宁可自己痛苦。她说不出理由,但她知道她一定会那么做。也许,那就是她所理解的爱的责任罢,和她的不一样。 “刘冰云,他是不爱你的,其实你也知道,是不是?你真不应该再这样蹉跎下去了,女孩子没有几年青春,几年之后,你会老的,到那时,他要是抛弃了你,你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第113章 aa结账 冰云不说话,看着那人,真是什么都替她想到了。还考虑的好长远。但真是好奇怪的逻辑,她好像为自己都没考虑这么长远吧。也不对,他就是她的长远罢,因为他们有爱情! “你应该考虑我说的话。” 她在考虑夹起的这只鲍鱼会不会跟刚咽下去的红酒不对味儿。 “你在生活上不能给他爱情,在事业上不能给他帮助,而你自己也不幸福。”崔文可望着对面的人:没反应。怎么她说什么她都是这一副鬼样子,油盐不进的。“而我却可以给他这一切。”她尽力耐心地道,“你懂吗?” 冰云放下那只鲍鱼,吃它似乎工程巨大。而搞懂这个问题也不容易。“不懂。”她摇摇头,“比如,你能给他什么?除了爱情。” “呵,”那人嗤道,“你是觉得我除了爱情什么都不会是吗?我刚刚才帮他拍了保龄球馆的广告,非常好,很快就会在电视上播出。有了我,他会事业爱情双丰收。” 健身中心要做电视广告了。 冰云忍不住抬头看那个人,开了女子馆吗?原来她的主意被听进去了。为了两件事情可以不计代价的女人们,他还真是纵容啊。真是美丽的爱情! 崔文可看着对面的人,终于看她了,脸上的表情也有点——裂?反正有变化了。“我爱阿健,他也爱我,我们认识已经一年多了,我们在一起才可能幸福。”她又加了一把火。 一年多了。爱情事业双丰收。 “我知道。”她敛了思绪,“所以那湖光山色才会到处留下你的倩影。”对方似乎一震,她看在眼里,不由感到心里一阵酸溜溜的,这就是她两次挂掉电话的原因:她不愿意醒来。不愿意看到这样的自己。可怜,卑微,忌妒,算计的自己。 她发现女人常常就会做一种明知道的自欺,以之来安慰自己不能被满足的情感。 那个人脸上掠过一丝满足和幸福,随即戒备地望着她: “你知道他带我去出差?你早就知道我?” 她垂目看着面前的碟子,鲍鱼还是要吃的,不然干什么呢。当吃饭成为一场局的时候,吃,只是次要功能。但不吃,则需要底气。 就像健身馆,就像这里,富丽堂皇的架势都是给人装犊子用的。 她又饿又没底气,所以即使过后会消化不良,也吃饱再说吧。总好过空着肚子听对方卖弄和盘算。 现在离开?落荒而逃吗,然后装出骄傲或不屑的样子自欺欺人。她来,就已经输了,哪来的骄傲。至于谁让她输的,还重要吗。 知不知道她?她不知道她是知道还是不知道。 他在外面有女人,她早知道。但是他带她去出差,她不知道。 她看着那个人,愈发地恨自己为什么要来。她慢悠悠抠着虾壳,看自己满手汁水,不像有的人,总能很容易地剥下一只完整的虾壳,她不会,因为以前没吃过。他也不教,说他可以剥给她吃,只要……总之各种条件。 崔文可皱眉看着对面的人,不懂这种时候那女人居然吃得下饭,吃完鲍鱼吃虾,她点了一堆带壳的东西,就是为了听起来贵,吃起来丑,她居然毫不在意,弄得满手汤汁。她看得生气,翘嘴笑了:“看来是知道哦。你既然知道阿健爱我,你还能忍受?你为什么不离开他呢?你还这么年轻,比我还小,你应该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情,找一个爱你和你爱的人。” 冰云不说话,爱情,那是奢侈品吧。不是人人都有资格拥有和使用的。她擦干净手,这个世界上还会有她想要的爱情吗? “你既然这么不在意和他的感情,为什么还要占有他?为什么不能成全我们,也是成全你自己。” “文可,我这么称呼你吧,我从未占有任何人,他是自由的。讲到成全,只有你自己能成全你自己。”她站起来:“我该回去了。” “你根本不看重感情,你不配做他老婆!”那人站起来,大声喊道。 “当你能看重的时候,你才能看重,当你不能看重的时候,你就不能看重。”她看她:“很高兴见到你。” “我不高兴看到你!小姐——”一位服务员应声走进来,崔文可坐下去:“我和这位aa制,给我结账。” 冰云不知道什么是aa制,但她的感觉告诉她,她似乎不能走,便站住了。 “一共是五百八十八元,您的一半是二百九十四元,您付二百九十就行……” 冰云只觉得自己心在跳,听不见服务小姐再说什么——那么另一半是她的了。可是她的口袋里只有二百多块钱。 “这是三百,多的是你的小费。”崔文可数出一沓钱扔在桌上,合上背包,推开椅子。 “我的等一下结。”冰云看服务小姐转向她,“请先出去一下。”服务员出去了,崔文可已走到门口,“我希望你能把我那一份也结了,”她觉得血往脸上涌,“我没带那么多钱。” “那是你的事。”那人转过头:“我们并不是朋友。”拉开门:“你最好也别让他来结。”轻蔑地看着她,美丽的嘴角弯成月牙儿般的弧度: “一个女人,要时刻记住不要失了自己丈夫的面子,即使你不爱他。还有,下次出门,记得带足了钱,即使你很爱它。” 第114章 富豪和穷光蛋 冰云站在那儿,听着门外高跟鞋清脆的声音顺着楼梯渐渐模糊远去,慢慢在椅上坐下来,五百八十八,果真是富豪的价,而她却是个穷光蛋! “小姐,请您结账。”服务小姐周到地客气。 “我等一下结。请先出去一下。” 冰云望着小几上的电话,结账,她必须得先把这账结了。“喂,是庄园么,请问——”她忽然不知道除了他她还能找谁,苏鹏?跃进?还是……“周伟健在不在?” “请问您是哪位?” “他妻子。” “啊,嫂子,您好。请等一下——噢,嫂子,周总不在,刚刚出去了。” “知道他去哪儿了么?” “我不清楚。您有什么事,我可以转达吗?或者——” 她听那边停下来,等她的意见。他不在,她悄悄叹了口气,是的,他来了她和他说什么呢?这账她只能自己结。可是,现在她能找谁借钱呢?苏鹏?不,苏鹏太憨厚了,肚子里盛不住事,让他盛这样一件事,而且还不许他和阿健说,他会痛苦死的。杨跃进?不行。平安?他会立刻就告诉伟健的。阿治——可阿治身上一定不会有这些钱,他的口袋里总是空空如也,而且他一定会大大吃惊自己怎么会在这里,而且落得这般惨状,他一定会问个不歇,即使不是为了去告诉伟健。“冯春生经理在吗?” “在。” “请让他接一下电话好吗。” “您等一下。”她听见那边跑走的声音,不一会儿: “喂?嫂子,您好,我是春生。” “春生。” “健哥刚出去了,您有什么事吗?” 她握着电话,一时不知怎么说。 “要不——我试试联系健哥,让他给您回电话?” “不,我找你。”她说,停了一下:“我想和你借两百块钱。” 对方显然愣了一下,但随即说:“好。”两三秒钟的停顿,她再没说话,听见电话那边:“您现在在哪?” “富豪大酒店,想麻烦你帮我送过来。” 冰云放下电话,一刻钟过去了,又一刻钟过去了,原来半个小时的时间竟是那么的长。服务小姐又进来催了两次,最后一次几乎快是求她了,她觉得想笑,又觉得哭笑不得,不过短短一个小时,就有两个女人求她,她是如何富有呢,她真是个富豪呢! 四十分钟过去了,冯春生终于出现在门口。 出了酒店的大门,下了那高高的台阶,冰云使着劲抬起头来:“谢谢你。钱我改天还你。” “好。”那个人说,看她一眼。 她看看他,还想再说什么,终是闭起嘴。她和他的交情不够她再提要求的,他什么都没问已经是很给她面子了。而且,她要求什么?要他不要告诉伟健吗?她这么蠢,配提这个要求吗?她知道她一转身他就立刻会去查她在和谁吃饭。“再见,春生。”她说。 “您,不去看健哥?” 她摇摇头:“钱我改日还你。”她再次说,“谢谢你赶过来。” * 完胜了乡巴佬,出了富豪的门,崔文可拦了一辆出租车,她要去把省下的钱花掉,三百块钱,够买两套好衣服的!其实刚才不应该给三百,人都说二百九了,这都怪那个乡巴佬女人,为了羞辱她,多花了十块钱!她的两盒美国一号(粉饼)没了。不过也值得,她最后那句话说得多好:一个女人,要时刻记住不要失了自己丈夫的面子,即使你不爱他。还有,下次出门,记得带足了钱,即使你很爱它。真解气! 等她在电视上看到她时,更得气死!到时候,她已经知道了她和阿健的关系,又天天在电视上看着她,她就不信她还能忍住。她软磨硬泡换来的这次上电视的机会,一定要把它的作用发挥到最大:既要在事业上进一步,助她圆她的演员梦。更要在爱情上进两步,她不信她还取代不了一个小乡巴佬! 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最近阿健对她有些疏远了,没发生什么事,但总觉得好像疏远了。她听说他要做电视广告以后,缠着他,说她想上电视,他不同意,说不合适,说健身馆要找男演员。后来她听杨跃进说,其实是要找一男一女,女的本来找了一个模特,但阿健嫌太瘦了,气质不对,说要找像健美操教练马华那样的,但要比马华还漂亮的。“其实你比马华漂亮多了!”说话的人凿凿有据:“穿上运动服肯定比她好看,真的!”她当然知道是真的,马华并不看好,只是出名罢了!她缠着杨跃进用一个星期练好了保龄球,买了一套高级运动服,扎了一个马华样的发带去找伟健,果真一下就吸引了他的目光。英雄难过美人关,他同意了用她拍广告,但她却没问出来:为什么他最近好像对她疏远了? 他说最近忙。说电视广告播出以后,她也会出名的,让她以后都要好好的。她突然觉得:这话怎么像告别似的,难道他是怕失去她才不用她拍广告的?不禁心里又美美的。 第115章 区别 伟健在电视台看了半上午广告片的剪辑和配音,终于最后定稿了,准备这周末就开始投放。他刚回办公室,正准备洗个脸休息一会,春生进来了, “健哥。” 他笑了,觉得这人还真是诸葛亮,难道能算出他这时候回来?“我刚进屋,还以为你去银杏了呢。”他进套间洗脸,一边分享他的高兴:“银杏这次肯定火了,春生。谁的广告都没我们的拍得好,真的。我现在特担心一播出去别人就学我们,你说怎么办?” “好的东西,总会有人觊觎。”他听外间说道。 “你的意思就是我管不了他们了呗。”他擦着脸,从里间出来,神清气爽:“但第一就是第一,学我们他也是第二!” 地当中的人若有所思:“第一和第二有什么区别?” “区别大了!”他在椅子上坐下来:“我们是创新,他们是模仿。”不过——这神情好像是有事呢,“你有什么事吗?”他问,站着的人看着他,眼波动了动: “是。有一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他笑了,这不像春生。 “但我还是要说。” 这回像了。 他冲椅子扬扬头:“坐吧。不然我还以为站那儿的是老三呢!”他开了句玩笑,但听的人却没笑,眼睛还是看着他,他觉得这个神情很有趣,说生气不是生气,说固执不是固执,虽说平日就是一副认真模样,但这么使劲地判断一件事,然后再拿出这种劲头来和他说,还是第一次。 其实很多时候他觉得春生像一个孩子,灵魂纯粹,赤子之心。尽管他大脑发达,智商高得要命,但他那种一心对你的情义却纯粹得像一个小孩。有时候他就觉得他的“臭”脾气其实挺可爱的,一天不见,他都会想他。甚至他常想:如果阿康在家,可能也会像他这样,有时候任性,有时候固执,只因为,他是他大哥。 “是嫌我们的广告投入太大了吗?你放心,大哥心里有数,绝对不会亏的。”他安慰道。其实这样投巨资做电视广告的确有风险,但风险往往跟收益成正比,他更相信自己的判断。春生是个好军师,但思路趋稳,像所有的师爷一样,即使冒险进攻,他也会权衡出最稳的方法,在他的人生里,没有孤注一掷这个词。 “不是这事。”那个人看着他,眼睛突然沉静下来:“我上午见过嫂子,在富豪大酒店。” 伟健愣了,看一眼说话的人,什么意思,富豪大酒店?她?去那干嘛?“坐下说。”他向椅子示意,瞬间收了心思。 “是。”那个人坐下来,神情也安静了,不再是开始那种使着股劲地、我不管你高不高兴,反正我都得把话说完的劲头。“她在那吃饭,结不了账,打电话向我借两百元钱。” 他简直吃了一惊,她还有这能耐呢!但这不像她呀。小乡巴佬应该不会去那种地方。不,也有可能,她喜欢瞎逛,对啥都好奇,难道是看那太好了,没去过,想高档一次?那让他带她去嘛。想自己去,那带足了钱啊!真是傻瓜。而且,结不了账也应该找他啊,怎么会找这个人?准是怕他骂她。不对!在她心里,应该就算被他骂也好过向这个人借钱。这俩最不对付,尤其在她,深知这个人对她的审视和挑剔。他心里九曲十八弯地思量了一圈,觉得事情不简单。他有些想不明白,但不想问,既然他已经使了这么大劲选择来告诉他,而且是一副一定要把话都说干净的劲头儿。 “吃饭的是两个人,我怀疑——” 这更意外了,两个人?还结不了账?这是什么事啊!难道——是征对联的男人?可这叫男人吗! “根据服务小姐讲的,我怀疑那个人是崔文可。” “崔文可?!”吃惊让他重复道,她——! “是。”对面的人看着他:“一共消费了五百八十八元,aa制,那人结帐先走了。我从这赶到那儿,用了三十七分钟。” 他的心不由自主地紧了紧,脑子里有点乱,不知道该想什么。 “嫂子虽然没说,但我看出她不希望我告诉你。她说那二百元钱改天还我。说了两遍。” 伟健不说话,那人便站起来:“我出去了,健哥。” “春生。”他叫住要走的人:“我知道你没说完。”其实是他没听完——她怎么样了啊,他还没听到呢!不,他说了,她说改天还他钱,说了两次。可这算什么? “没了。嫂子的话到这就没有了。”那个人站在桌子前,看着他,良久:“如果您想听我想说的话,我想说的是:这不公平,大哥。我知道我不该管您的家事,但是,如果第二想取代第一,那今天只是刚刚开始。” 他不说话,原来刚才那句话是这个意思。 “一个人被夹在两个人当中,叫腹背受敌。”那个人语调突然慢下来,声音也变沉了:“未来,您可能需要打扫三个战场。” 他不做声。 “您最好舍掉其一,这对谁都公平。” 崔文可,这个女人,她竟敢—— “您要是真爱崔文可,那就回去和她离婚吧,趁你们现在还什么都没有。” 他看着说话的人,莫名其妙地生气:什么叫什么都没有?! “您要是还不想离婚,那就要留一点儿起码的公平和安宁给您合法的妻子。婚姻或者可以约定,但人心却没法约定。爱也没法约定。三十七分钟,足够让人心翻转一千三百六十九次,它要演变出一场灾难来都不难的。” 他不说话,心嗵嗵地翻个儿,却不知道为哪句话。 她肯定受伤了,他得回家去看看! 不,现在回去她肯定会更生气。不,现在不回去她才会更生气!不…… “大哥,后院是您的粮草,也是您的软肋。永远不要轻视人的勇气与能力,甚至懦夫的勇气和笨蛋的能力。就更不要轻视女人的。女人的心先是尊严做的,然后才是宽容做的。日积则月深,人是有感情的,她要是受伤了,您也会受伤。” 他现在就挺受伤。 崔文可,她,竟敢! 他轻视了这个女人的忘乎所以! 女人的心先是尊严做的,然后才是宽容做的,他不管是什么做的,他都不能——,不,他要先喘口气,他要冷静一下,他的心要先不这么嗵嗵地跳才行。他隐隐地吸气,好像叹息:“谢谢你,春生。”他用呼吸梳理着发胀的脑子,觉得心和脑子终于同步了。“不仅为这番话,更为你为我和你嫂子说这番话的情义。大哥有你,是今生的幸运。” 春生站起来,不知道说什么,因为这句话的内容已超过了这句话本身,“大哥——” “先去忙吧。噢,对了,一会儿服务员会有块石头给你。”春生没听明白,桌后的人坐起来,脸上的错综的神色已收得干干净净,慢言解释道:“是刚刚中午和电视台的赵导演吃河鲜时捡的,花纹非常漂亮,我看像梅花图,赵导说像凤凰。那石头上有很多苔藓和泥巴,我叫服务员帮你刷呢,你去瞧瞧他刷好没有。” “谢谢大哥。”他看着说话的人,看着他脸上收得一干二净的神色,不懂这男人对“妻子”这个角色到底怀的是什么样的情意。但一个对他有知遇之义,又无论在何时、在哪里,都能在细微中记挂着他的人,他又如何能不倾心相报? 第116章 梦难醒 从“富豪”的大酒店出来,直到走到长途汽车站,看到等车的人大包小包的拎着东西,冰云才想起,她今天进城的借口是来买马海毛线。 打车去了中华万有百货,从擦肩接踵、热闷的人群中挤出来,她抱着毛线蹲在路边吐得鼻涕眼泪。她抬头看着那庞大的招牌,用手帕擦着一脸的狼狈,没有水漱口,只好路边买了一瓶汽水,喝进嘴里却是苦的。她吐掉了汽水,把瓶子凑到鼻子前闻了闻,清香的桔子味,原来闻起来和喝进嘴里,味道是不一样的。她扔了沾满鼻涕眼泪桔子水的手帕,坐上门前揽客的小面包车去了长途车站,做为最后上车的乘客,她被售票员安排坐在门口的小马扎上。 冰云头脑清醒地把自己带回家中,还吐掉了一肚子龌龊,却并不能以同样的方式清理自己的情感。 当一个女人突然而真实地坐在她面前,告诉她她们共同拥有一个男人并与她讨论时,以往的梦境似乎一下子被打破了。尽管她早知道这种梦,也一直知道梦以外的世界。允许他在外面有女人,他有随时宿外的权利,这是他们的契约。可是,当“她”真的这么堂而皇之地出现时,她还是感到了无措。 春生会不会告诉他?她仔细地想了想,按他的性格,他会告诉。但她不希望他告诉他也知道。她之所以没有说出来,因为她知道她和他不够那交情,他要是想说她是拦不住的,那是一个正直得好像直角尺一样的人。但是她真的不希望他告诉他,他不告诉,这一切是梦,告诉了,梦碎了,他们怎么生活? 梦?是的,她的现实生活非常真实,她环顾四周,她有婆婆,有公公,有小姑,有小姑的女儿,有田地、庄稼,有鸡鸭猪鸽……可是,它也非常虚幻,因为,他不是真实的。她自己也不是。 他们真实的生活就是不能容留他们真实。 这是他们的契约,约好了一起欺骗真实的生活。 她轻着脚,无声无息地把三楼的七个房间走了一遍,她看着这些真实的房间:卫生间里有他的毛巾牙刷刮胡刀,衣帽间的柜子里有他和她从冬到秋的衣服。北面卧室的床上有夏天的薄锦被,南面卧室的床上有冬天的厚棉被。活动室里有他健身用的哑铃,有她专门用来躺在地上发呆的草编地毯。客厅宽敞明亮,却几乎没会过什么客,豪华的沙发成了他们疯闹的乐园。还空着的小房间暂时成了储物间,有她从河边捡回的怪石头,他做的糊弄她的最简单的风筝,她要留着当花瓶的漂亮酒瓶,她偷着藏起来、他假装不知道的好看的打火机…… 他们之间有一种默契的欺骗,心照不宣的装傻,只为保留这虚幻的生活。 是的,她不能摇醒这个梦,摇醒了,他们的生活就没法继续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并不是他的妻子,她只是周家的媳妇,这种身份让他们之间维系着一种平易的感情,如果她要错把这当成是爱情的话,那么她就是一个傻瓜了。 他只是她的丈夫,他关心她,体贴她,或者拿出一点儿细微的温柔给她,这都是应该的。甚至在生死关头拉她一把,这也都是应该的。因为他们是夫妻,她不也拿出同样的感情给他了吗。他只是在履行他做丈夫的义务,而她则尽她做妻子的责任,他们的生活从开始就注定将这样过到以后,如果她要把这当作理由去爱上他,那她就是一个地道的傻瓜了! 她躺在地板上呆呆地望着棚顶,她不能爱他,也不可以爱他,她爱上他就像飞蛾爱上火焰,灼伤的,只能是自己的翅膀。她必须只能对他保持一种温和平淡的情义,因为只有这种情义才能长久。他们就像两条跑道上的两个奔跑者,而婚姻的跑道很短,她无权并道。她要么和他一起沿着两条跑道跑下去,要么犯规被罚下场。 她在生命的跑道上已经孤独地跑了二十年,那种长夜般的黑暗,和了无生迹的荒凉,那种不知道尽头在哪里的绝望,她已经尝够了,不想再尝了。现在她有伙伴了,有一起跑的伙伴了,是他驱走了这条路上的黑暗与绝望,她不能再要求鲜花与糖果了。 她不能爱他,也告诉自己不要恨他。是他把她带离了命运的苦海,并给了她一片平静的生活之湖,做为一个约定的丈夫,他已经做的很好了,她是应该感谢苍天赐予的这份相逢的。 他不爱她,她也不能爱他。他们只是命运中同样寂寞的两个人,他这辈子不会爱上任何女人,那个女人不懂,她懂。如果说他在青春年华时也曾认真地想爱过,如今的他,已经成了一个游戏命运与爱情的浪子。他错过了青春最好的年华,三十三岁了还没有结婚,他需要一场世俗的婚姻来平衡世俗。而她,青春正盛,却已被门当户对圈在一切好人家之外,她需要一场离经叛道的婚礼来脱离命运恶梦的轮回。他们就是这样的两个人,是彼此用来平衡世俗与挣脱命运的砝码,如今平衡已经建立,她必须保持,一旦被打破,一切也就结束了。 她闭上眼睛,微微叹息,她只是他娶给他爸妈和世俗的一个媳妇而矣。他不会了解她,也不会珍视她,两年来,她扮着刁蛮任性顽皮捣蛋的天真模样,不过是装做一个小女人的样子,在一个大男人那里骗得一些温柔罢了,其实内心的她,是深深的寂寞的。他不关心她的心灵,也不用她关心他的,他们就是看似相干,实际上却咫尺天涯的两个人,她注定要守着她孤独的心与情感终其一生。 她感到难过。 她躺在地上,呆呆地望着棚顶,她好漂亮啊!娇媚,优越,霸道,家庭背景一定也很好吧。说话也是嗲嗲的好听,包括尖刻地讽刺她的时候。文可,名字也好听,真适合放在嘴里宠着。大学毕业了,真好啊!他一定很喜欢她吧,要不也不会带着出差了。还让她帮着拍了广告片。 银杏会好起来了。那是他为她们打造的高档新潮文明的游戏场,而她是那个城市高档新潮女人的代表,以后也会有大批时髦的女人光顾,他再也不用为它愁眉不展了。 她伸出一只手盖在眼睛上,地板真凉,她后背都冰透了,不得不转了个身侧躺着,可是不舒服,她不得不再翻过来。 一年多了,他们在一起一年多了。 现在她想保持平衡,他还会想吗?对了,有一段时间,他总在找茬和她吵架,要不就喝的烂醉才回家,一定就是因为她吧!应该是刚刚相识,红颜一笑,倾国倾城,所以为她千金换酒,疏狂图醉也是当然了。 不过最近他对她好像也很好,好像比前一年还好……不,也许就是因为她才对她好的吧——丈夫有了外遇才会对妻子更好。那所谓的好不过是愧疚、补偿、平衡罢了。 怪不得那么会谈恋爱呢!肯定都是跟她实践的。她一定给他笑死了! 她恨得捂着脸坐起来,生气地用脚踹地,她再也不会让他知道那么幼稚的感情,她再什么也不会让他知道的! 生活就是游戏,她当真她才是傻子呢! 第117章 人与人间的默契与隔阂都不可言说 紧急停掉了即将播出的广告,伟健不知道他还能做什么。他很想第一时间就回家看看她怎么样了,但又怕她知道他知道了。他忍着性子捱了两天,回到家时照例是一贯的玩世嬉闹嘴脸,只心里面不断地揣测:她看到他会是什么反应?可他猜不到,也没有立刻看到,因为她不在家,嗓子发炎去卫生所打针了。 冰云回来的时候,伟健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翘着脚,许一块钱让毛毛给他擦皮鞋。他要找点热闹的事来转移他心里的忐忑和揣度。毛毛为了赚这一元糖果钱,擦得兴致高昂,他眼睛看着她从门里进来,手上拎着一袋鸭梨,“好了宝宝,不用擦了,行了——”他说,想站起来。 “毛毛,茜茜公主(电影《年轻的皇后》的女主角。)说用唾沫擦皮鞋才亮。”进来的人看他们一眼,脸上是一贯的云淡风清的笑。 “噢,呸!”毛毛使劲朝他的鞋上吐了一口唾沫,她还要再吐,他急着抬脚躲,唾沫便吐在了他裤子上,门口的人幸灾乐祸地笑起来,连一旁不爱笑的亚凤也隐约地笑了。 “你嗓子不痛啦?看来是屁股还没被医生打肿呢!”他道,忽然就觉得一切如旧了。 接下来的两天,伟健再看不到这件事情带来的任何后果,就像她痊愈的嗓子痛。她还是会傻傻地笑,笨笨地和他闲聊,还是会喂猪喂鸭,一如既往地过她琐碎的乡下生活。她还会和亚凤学钩花边,和老爸下象棋,和毛毛在院子里玩跳格子。可是他怎么总觉得心里的舒服里漾着奇怪的味道? 而且,晚上睡觉,她就躺在他身边,他却能感到一种奇怪的、疏远的距离。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距离感让他连死皮赖脸都觉得不好意思,他就奇怪:为什么白天他感不到这种距离呢? 原来夫妻间的默契与隔阂,竟是如此的不可言喻。 * 崔文可一样也看不到这件事带来的后果,因为伟健并没有找她。按照他的脾气,他要是去结了这个账,肯定会来和她算账的,到时候她就正好挑明了说。为什么要避而不谈?她才不要。她就要和他谈谈这个女人。她比她漂亮,比她有素质,比她能帮他,她凭什么就要活在那个笨女人的阴影里?她根本不配做他老婆,他的老婆应该是她崔文可才对。凭什么捷足先登者就是胜利?她不,这个世界更喜欢后来居上,她也要! 可是伟健一直没来找她,都三天了,难道没告诉他?就这么忍了?不可能吧。或者正在家里打架也未可知。她不觉轻轻地笑了,那样就更好!你说那个女人也真够笨的,明知道是见她,竟然不带足了钱,真够土包子和小家子气的!这是这次宣战里最大的意外了。不不,也可能童养媳根本没钱!看看穿那衣服,土的掉渣,所有首饰戴在身上来撑底气,包括小摊子上买的塑料珠子!她还真猜不到她不找伟健会找谁帮着结账,可能会找苏鹏吧,他最老实了。或者说,像她一样笨。这种丢面子的事只有找同类才有可能保住秘密,两个笨嘴腮舌的凑一起,越发的拎不清,除了打掉牙往肚子里咽,还能怎样。 现在她才不管她告不告诉阿健,让她知道她的存在,而且还让她出了丑,她已经算是胜了半局。现在广告已经拍完了,她只要找个机会告诉伟健:她爱他,永远都不会离开他的。他确定她的心思以后,相信不用多久,她就会胜全局的! 崔文可见到伟健是一个星期之后,他正在他的玫瑰庄园和一群男人兴高采烈地喝酒。她走过去,那人招手,立刻有人给她送来了杯子和饮料。 “我不喝。”她笑了,在他身边坐下:“我找你有事,阿健。”她弄大了动静见了那个女人,然后却这样无声无息地没有了下文,她怎么想都觉得这不是她想要的局面。她原来听说广告这星期就能播,可她等了好几天也没看见,想找伟健问问,找了他两次都没见到。今天她听跃进说,好像是因为广告拍得不好,所以没播,具体怎么回事,他也不知道。她感觉有点不对,广告拍得不好,当时就应该知道,导演当时都特别满意呢,怎么会过后又嫌不好了?而且,如果真是拍得不好要重新拍,那不是应该第一个告诉她吗。难道——是那个女人?听说她拍了广告,回去失心疯发作,把这事闹黄了?可她有这能量吗!事业是男人的大事,阿健能听她的才怪,她若真能给这事搅黄,那她还真是小瞧她了呢! 她看着喝酒的人,——神色淡淡,不着喜怒。可淡就是不高兴嘛!但她也看不出这是因为在家打完架之后不高兴才喝酒呢?还是因为广告没拍好心情不好才喝酒呢?瞧这闹闹嚷嚷的,好像就是一个男人在和一堆狐朋狗友聚会,心情很不错呢。“你也少喝点吧,”她牵着嘴角甜笑,眼睛朝桌子扫一圈,“看你们高兴的,一会都喝醉了。”她试探道,眼角扫着酒局的主人,但主人没啥反应。对面的一个男人笑起来: “哟,你这大美人一来,我们更高兴了,喝啥饮料啊,一起喝两杯呗!”伸手递过一个啤酒杯,眼睛在她脸上划了个圈。她觉得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这种场合不挑事,淋巴节都痒痒。这个尤其这样,见过,姓洪,开皮鞋厂的,见了女人就色迷迷的。这是在阿健的地盘,才递了一个空杯子试探,要不准一杯啤酒塞她怀里了。 “我才不和你们喝呢,”她嗲声道,她今天可不是来喝酒的,更没空陪他们玩闹,“等我拍的广告播了,再和你们喝。”她话中带话,一语两用地。 身边的人转过脸来,看她一眼,她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眼神,忽然记起他说过:广告播出之前,她不能和任何人说这件事。她一忽有些生气:没播怪她吗?她巴不得早点播呢!是那个乡巴佬不知轻重,不顾大局,胡作要死的!今天她倒要问问:那个傻女人到底算什么?! 第118章 文可 虽然肚子里把乡巴佬骂得狗血淋头,崔文可脸上的笑意却分毫未变,对于她来说,笑是工作,也是工具,她虽搞不懂那个人这黑幽幽的眼神是什么意思,但高兴不高兴还是能看出来的。她身子轻歪,穿着丝袜的腿靠在了他腿上,那人没躲,也没动,她继续笑,“周总也——”她想说:周总也不告诉人家一下,广告什么时候播啊。 “崔小姐不喝酒来这儿干嘛?”那人看着她:“这种地方就是喝酒的,就像有的地方就是睡觉的一样。”眼中神色一收,嘴角一扯,声音压低下去:“你要弄错了地方会出笑话的。”说罢大笑起来。 她觉得这人也讨厌,男人喝起酒来惯是说混话,“讨厌你——”她伸手娇嗔地轻拍了一下他的胳膊,眼睛含情脉脉地送了个秋波:“人家找你有事呢,别喝了。” “别在男人喝酒的时候找事,”那人道:“不喝酒就别处玩去。”转过身去,又吆五喝六地喝上了。找事?她心里极不舒服,同时也觉得受了冷慢,而且这冷慢让这一大帮男人看到,她也很不高兴: “那就喝呗!”伸手拿过桌上的啤酒倒了一杯。 刚刚还戏谑大笑的人转过头来,眼睛盯着她:“我们这些男人在斗酒,你真要加进来?” “加啊!”崔文可心里生气,不理那眼神里的阻止,端起酒来,一口喝掉了:“不就是喝酒吗,有人不理人,我就舍命陪君子呗!” 伟健放下杯子:“哟,崔小姐一直都当我是君子啊?错了。我是流氓。我也不要你的命。” 桌上的男人看气氛不对,赶紧打圆场:“哈哈,阿健,行啦!人家来找了,你还是赶紧送人回家吧,咱改天再喝。” “干嘛改天,”伟健笑:“崔小姐不是要加进来吗,加吧。我提醒她我们是在斗酒,这有的酒能喝,有的酒不能喝,她连这都不懂,”看一眼崔文可:“你是不是想喝醉了我把你送哪都行?” 崔文可听出话头不对,觉得这事还是不找的好,马上笑了:“讨厌,你看你凶巴巴的,这不都是你朋友嘛。人家就是想和你们坐一会儿——” “有些桌子没你的位子,比如现在这桌。”那人的黑脸孔板得像块石头,眼色幽深:“想喝我的酒?你有那肚量吗?你把这杯给喝了,我再送你一百桌,你收得下吗。” 崔文可看着黑了脸的人:看来那天的账好像是他结的呢!那乡巴佬还真是——,她有点后悔,她高估了——不,她低估了——不,她突然觉得不知道哪一个环节出错了。更猜不到他结了账之后又发生了什么。但是肯定发生了她料想不到的事。 她的心怦怦乱跳,觉得她不是羞辱了一个乡巴佬女人,而是惹了一个霸道的男人。她真是——干嘛不把账全结了呢!而那个蠢女人也是……她自己不要脸面,难道丈夫的脸她也一点不顾吗?! 不,不,她有可能就是故意的。故意装一副可怜相给他看。对,准是的。她一眼看见她就觉得很不顺眼,一脸的古怪,也不知哪和别人不一样。从头到尾低声顺气的,既不生气也不发火,却等回去之后再一哭二闹三上吊,把拍好的广告也搅黄了。越想越生气,乡巴佬都会干这个!上不了台面的下作。心里不屑,生气地抓起包来: “没位子我也坐了!” 崔文可恨恨地掉头就走,走到包间门口,听见伟健在身后大笑喊道: “崔小姐,你能上错桌子喝错酒,我可不会。有的桌子我就不会再上。” 她拉着门,恍惚觉得自己好像又弄错了——她干嘛跟他生气呢,他在家刚吃了乡巴佬的气,现在不是正应该她哄他才对吗?想掉头回去,可听他这不善的口气分明全是针对自己。而且,现在走回去也挺没面子的,女人不能太掉价了。男人全是贱骨头,越是高傲得不到的女人,他越喜欢追着跑。他们既要女人色气满满,又希望女人单纯可爱,既想在女人面前耀武扬威,又希望女人不要太贱。一面恨女人爱他的钱,一面又热衷用钱买女人的初夜。女人卖了,他嫌贱,不卖,他说你装什么装。她十九岁顶她妈的班进了百货商店,做后勤,她不想做,她想做营业员。主任看出她的心思,让她用自己换,换就换,事实证明她换对了。她成了全百货最好看的营业员,又从一百货换到更大的三百货,照样好看。在卖布柜台,她把花布随便披在身上转两圈,就能引得买布的人疯抢,她喜欢出这种风头。当然也在出风头的过程中把男人看得透透的。男人的甜头不能给多了,也不能不给,不能太作死,也不能太顺从。有人说他们就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想着盆里还没做熟的。她不管这个,她就做筷子上最爱的那一口。爱情和利益矛盾吗,一点都不,能把利益最大化的爱情才是好爱情!用当下流行的话说,叫双赢。 “哎、嗐,哥们,过了。”她听见桌上的男人都帮着打岔:“去去,赶快走吧,去哄哄人家。女人嘛!小脾气,咱们明天再喝。” 她放缓了拉门的手,心里希望着他过来,他过来,他们出去,就什么都好说了。却听见伟健大笑:“过什么,这桌子是我们男人的。男人要是能让女人上错了桌子喝错了酒,那以后他为什么收拾不了的麻烦结账都是自找的。接着来!” 第119章 回家 崔文可从包房出来的时候,春生正站在吧台边上,她看他遥遥地向她点了个头,算是送她吧,旁边刘平安走过来:“文可姐,走啦。”她心里生气,不理平安,迳自走到吧台边: “刘冰云来了会怎么样?” 吧台边的人微笑着看看她:“喝点什么?”就好像没听见她的话似的。 她眼睛盯着他:“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我想知道刘冰云来了会怎么样。” “她不会来。” “我问她来了会怎么样?” “她没来过。”那个人不急不缓地:“橙汁?” “土包子!上不了台面!”她扔下包,扭身坐在吧椅上,眼睛瞪着冯春生,她不想走,又不能再到伟健那里,那就找个人、找件事,把心里的气发一发也是好的。顺便等他。 那人笑了,冲吧台里的服务生打了个响指:“给崔小姐来杯洋酒。”看她一眼:“这行了吗?” 崔文可不理,继续瞪眼看他。 那人看看她,拿起电话:“你能闭嘴不说话吗?如果能,我给你问问。” “可以。”崔文可端起洋酒,喝了一口,其实她没大听懂他说什么,估计是看她生气要帮她叫伟健出来吧,不想那边拨了电话,说道: “嫂子,您好。我是春生。”她吃惊地望着那个人,她听不见电话那端说什么,只听这边道:“我没什么事,那个,健哥在这边和几个朋友喝酒,您能叫他回家吗?” 春生拿着电话,猜测那边会是什么反应,会问他什么,比如问他:为什么?出什么事了?阿健现在怎么样了?到底怎么回事?等等。他这么突兀的电话打过去,她问什么都有可能。他听那边停了几秒钟:“现在?还是等一会儿?”什么都没问,而口气竟然好像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好像知道这突兀自有它的理由似的。他的心莫名地一松:“半个小时之后,您看好吗?” “好。到时候不要让他开车了。” “是。”春生放下电话,看着崔文可,脸上挂着一贯的微笑:“半小时之后,你可以等着看结果了。但别坐在这儿。” “谢谢你,冯春生。”崔文可站起来,很懂地朝他举了举酒杯:“你这情我领着。” 春生笑笑,不说话,看着崔文可一脸等着看好戏的神情向暗处走去,心里突然很紧张——她真的能把一个斗着酒的男人叫回家吗?她会说什么理由?她竟然没有问一句发生了什么事就直接接受了他的建议,她怎么这么信任他?而他这样置于死地是不是太冒险了?万一伟健不回去呢?那“生”的就是崔文可,她和这个男人的关系会更进一步。起码在她自己的心理上会更进一步。 他倚着吧台,向服务生要了一杯水来平复他的紧张,但愿她能把他叫回去,那么从今晚开始,崔文可也就结束了。他端着水喝,如果她叫不回去,他们的婚姻可能也维持不了多久了,无数的崔文可是这个男人排给她的即使她不赴约也躲不掉、打不赢的劫,消磨会让她中途弃子,而这个男人……他深吸一口气,把水喝掉了。 他告诉伟健“富豪”之约的那天晚上,他并没有如他想的早早回家,第二天也没有,倒是叫住他问:“你嫂子昨天还说什么了?”他说:没有。他再问:“看她像不像哭过?”他说:不像。他又说:“她还你钱你就收着。”他说:是。他再说:“不要让她知道我已经知道她已经知道了。”他觉得真混乱,但仍然说:是。他便看他一眼,没再说话,第二天下午回家去了。 半个小时后,冰云打来电话,春生去包间告诉伟健:“健哥,1号线有您电话。” 伟健忙出来接电话,1号线表示家里来电,这个时间来电话,他有点意外:“阿云,什么事?”他问道,听对边笑了: “今天忙不忙?” 他有点愣,这不像她。 “不太忙。”他如实答道:“有几个朋友来了,在和他们喝酒。家里有事?” “没有。如果——我说妖精想你了,你回来吗?” 他突然就忍不住笑了,脑子同时转了八道圈,有心想逗着她说点有的没的,春生就站在不远处,便收了笑:“嗯!” 电话那边竟被这一个字逗得吃吃地傻笑起来,好像他这个“嗯!”有多少见不得人的意思似的。他被这傻笑笑得心猿意马,那边收了笑:“那别开车了,行吗?不然我等你的时间全是担心。” 他转着八道圈的脑子突然一顿,等他?很担心的?心被这话弄得痒痒的,不觉轻声答应道:“嗯。”对面停了半天,好像被这个答应弄愣了,他也觉得这答应好没气概的,他什么时候这么轻声细气地回应过她的话了?这都怪有人站在一边。正要油嘴打斗,忽然听见电话那端亲了他一下,他有点愣,心却突然被这柔情蜜意灌满了,忍不住也对着电话回了一个吻,一抬头,却发现春生正在看他,吓得急忙挂了电话,脸都热了。 伟健放了电话,对着电话机呆看了两秒钟,他好像第一次这么和她说话呢,为什么?一个轻声的“嗯”值得她感动吗?她好像第一次那么亲他,隔着电话他都知道不一样。可是,为什么?她真的是想他了吗?她好像是第一次叫他回家。她不生气了吗?她原谅他了吗?她不是不在乎吗?不,她生病了。但不和他说。她在乎他吗?两秒钟时间,他脑子转了一百二十圈,却全是找不到答案的问题。“去叫下老五,”他对着那个站在不远处看他的人:“帮我开车,我回家一趟。” “是,健哥。”春生答道,一本正经地看了一眼吧台上的电话机,看来这世界上只有两种女人:一种能把男人叫回家。一种叫不回去。 第120章 碎片 在玫瑰庄园的角落里看着伟健接到电话就离开之后,崔文可也走了,没和春生打招呼,包括平安说“再玩一会儿呗文可姐”,她都没看他一眼。 出了门,夜风微凉,门口的几级台阶没下完,她已恨得跺脚:土包子!乡巴佬!她咬牙切齿地骂道:有什么了不起,肯定是搬出他爸妈吓唬他,她只消说一句爸妈不舒服之类的话,他当然就会立马跑回去!她不会认输的,决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再来庄园,她选择了白天,午后。白天的男人清醒,午后的男人浪漫,她一定能让他回心转意!他的办公室就有套间,他们和好以后……她低头看看自己的新裙子,忍不住抿嘴笑了,他喜欢艳丽热烈的女人,而艳丽热烈的装扮又尤其适合她,他根本不可能抵抗的。 她要找的人正在办公室,在桌后头工作,抬头看她一眼,目光并没有在她的新衣以及她精心的妆扮上停留半秒。 “阿健——”她正准备以婀娜的身姿走过去,桌子后边的人站了起来,她隐隐笑了,她就知道—— “那天我说过有的桌子我再不会上,但好像忘了告诉你,有的地方你再不能来。”那人一只手按着桌子:“抱歉,这是我的错。我现在告诉你:以后和周伟健有关的所有地方,你的影子都不能再出现,你看我说的够清楚了吗?崔小姐。” 她停住脚,一时反应不过来,但嘴巴已先替她笑了:“你干嘛呀,阿健,脸绷的怪吓人的。那天是我不好——”她伸出手,想跑过去抱住他的胳膊,只要她的脸靠在他脸边半尺远,他定做不出这种吓人表情,也说不出这种没情面的话来的。 “你要再说话,会让你自己更下不来台。”桌子后头的人瞧着她,黑漆漆的眼神足以定住她的双脚,粗拉拉的脸上一丝表情都没有,好像自动带着冷硬的凶劲,声音不高,语速也不快,却让人忍不住的胆颤心惊:“你现在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转身,从这里出去。”眼神一收,嘴角扯出一个嘲弄:“如果愿意,再随便找哪个没人的地方痛骂一顿混蛋王八蛋,这是最好的办法。” “我不要,阿健。”她心里发慌,再不看他的脸,因为她觉得那张脸上的表情根本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弄明白的,她的眼睛便自动代她忽略掉这种她不想看的东西,而脚则带着她向前走了两步。她要走近去,只要她走近了,抱住他,他的脸肯定就不会这么沉得和铁块一样了。只要他不这么凶巴巴的,那她做什么都行。“是我错了,你别这样凶,我以后都——” “你最好别再往前走。”那个人目光如刀般锋利:“我这辈子没打过女人,但是你再往前走一步,我要不小心往你身后的墙上扔个玻璃杯什么的,你漂亮的脸蛋可就完了。你最好别来碰这个底线。” 她下意识慌忙用手捂脸,心里不知是恨是怕的“乒乓”乱跳,呆了好几秒钟,舌头才灵活了,先于身体的其它任何部位最先感受到了怒气:“周伟健,你混蛋王八蛋!”她骂道,借着舌头的怒气,她的手也灵活了,一把抓起旁边小茶桌上的玻璃杯,使劲地向他桌前的地上摔过去:“你就是——”她还想放声再骂,那个人从桌子后头慢慢走出来,她一愣,好像忽然醒了,急忙伸手捂住脸,人向后退了一步:“你要干嘛?!”她感到心在怦怦紧跳,“对不起,阿健,我、我不是——”她害怕地看着地上的碎玻璃杯,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做出这种疯事。 那个人在她两米开外停住脚,慢慢扫一眼地上的碎玻璃杯: “我会容你这一次。这碎片我会自己收拾。”抬头看着她,目光就好像地上的碎玻璃,一种不可收拢的铺天盖地的锋利:“现在安静地闭上嘴,退出去。再敢骂一个字,再敢出现在我的任何地方,我会把你脱光了扔这种碎片上。” * 伟健两个星期没有回家了,他不知道怎么回。当平静的湖面被丢了石子又重新恢复平静之后,人很快就会忘了这一切,唯有湖面和石子知道:一切曾经发生过。 如果用这比喻婚姻和情感上的裂痕,应该是最恰当不过了。他知道有石子扔进湖心了,可是湖既然装成没事的样子,他便想装成有事的样子也办不到。但不管有事还是没事的样子,他确定:湖都不是本来的样子了。 就算不论从哪个方面看也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原先他回家去,嬉皮笑脸起来非常容易,也非常舒服自在,现在,他嬉皮笑脸起来却觉得脸比心还要不舒服。虽然他情愿亲手收拾满地的碎玻璃片,但掉进湖心的石子他却捞不起来。有时候他都希望她也能哭一下闹一下,那样他还有机会哄她,有机会解释,哪怕撒谎和不要脸。可是她什么都不说,连生病都是安安静静的,安静地打了三天针,然后安静地好了,这就让他的心里越发地不是滋味。 那天晚上,她叫他回家,在高兴、意外、兴奋的心情下,两人虽是万般缠绵,甜蜜满足,但之后她躺在他怀里假装先睡着的时候,他还是感到了一种看不见说不清的东西:高潮之后的失落?辉煌之后的黯淡?盛放之后的飘零?他说不清。 只觉得这种类似于伤感、落寞、难过、失望的灰色情绪笼罩在她的身体上,比黑暗更加让人身心无措。虽然极度的困乏让他很快睡去,但那短短的清醒却足以让他知道黑夜与黑夜的差别。 他心烦意乱地在他的阔房子里过了两个星期,每天都觉得很累,连睡觉都休息不过来。 正在他烦乱不堪的当口,亚凤来了。 第121章 婚姻的真相 亚凤和妹夫打架了,脸上挂了彩,不敢回家让老太太看了伤心,便跑到他哥这里来。她先是呜呜地和他哭了好久,等他把她哄好,再要去揍妹夫时,她又不让,说这回是她先骂他的。伟健断不了这种小孩子吵闹似的官司,他只认一条:一个男人动手打女人,打的还是一个叫周伟健妹妹的女人,他就要去揍他一顿,直截了当。 “你管不了我们,你只让我住着就好啦!”亚凤一面擦眼泪一面这么嚷道,他便给嚷得没招没道的,觉得这两个人就是掉在灰堆里的热豆腐,吹不得打不得。 他看不懂亚凤的婚姻,觉得亚凤的婚姻不是投了石子又没动静的湖,她的婚姻是湖面看起来惊涛骇浪,湖底却平静得如同冬夜,根本是一片风浪吹不到的时节。不管妹夫怎样在水面兴风作浪,亚凤自如湖底的石头,岿然不动。 他和亚凤住了两天,亚凤问他:你怎么不回家呢?你不用在这陪我。你回家吧,爸妈他们看不见你该惦记了。他知道亚凤说的“爸妈他们”主要是她,现在他好像真的没这么长时间不回家过了,车方便,路也方便,不用一个小时就到家了。最主要是:他好像已经习惯了隔三差五和她斗嘴的日子,几天不斗,嘴都痒痒。再不回家,亚凤都会起疑心的!他在这个充分理由的自我“逼迫”下,终于又理直气壮地驾上车回家了。 吃完晚饭躺在床上,他想着亚凤的事,便问她:“你说男人打女人一般是什么原因?”身边的人一惊,抬起头来望他,他早发现她对于有些事情惊惧得超常,比如现在,就好像怕他会突然打她一样。他看着那眼神,又心痛又难受,忙伸手将她揽进怀里。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多时候都感觉她像一只可怜的小兽,眼神里充满了对世界的惊惧和不安,原始得让人心痛。 “亚凤又打架了。”他慢声解释道,看到她眼里的惊惧散开了,可是他心里的痛却散不开,便坐起来,拉着她的手下了床: “我知道我在床上讲什么话你一概都不信。”他说,两只手握住她的两只手:“现在,我认真承诺你一件事:今生今世,无论在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我都不会动手打你。” 那个人看着他,用很慢的速度接受了这句话,然后扑进他怀里。他抱着她,感到她的泪滴在他的肩膀上。“真是傻瓜。”他自语道,眼睛发酸,为她这么低点的感动,“别个家的夫妻都是海誓山盟要生生世世做夫妻,或者一辈子永远爱你……” “就这一世,已足够了。”肩上的人喃喃低语:“我下辈子不会再做女人了。” 他扶起肩上的人,望着她,忽然感到了一种刻骨的寂寞。那寂寞安静平和,根本不像寂寞,但他却分明地感到了。第一次感到了。 “亚凤现在在哪儿?她为什么没有回家来?”他听见她低声问,心一忽被这个恼人的问题挤满了,一时忘了那寂寞: “她的脸给打伤了,不想妈看见。”他气闷地在床边坐下来,有气没力的:“这两天一直在我那边。”她轻声叹气,挨着他坐了。他侧头看她,忽然觉得他们真像一对老夫妻,一起过了五十年,老到没力气斗嘴,就这么并排坐在床边,一起为孩子操心,为妹妹操心,一起默默叹息光阴似箭,生命如水。 “你不能管管妹夫吗?” 他恍过神,又烦恼起来:“怎么管?我想去揍他,亚凤不让。她又不能离婚。” “为什么?这种打骂只会越忍越糟。” “什么为什么,”他叹着气,拉她躺下来:“不忍又能怎么办,两个孩子,怎么离婚?一个跟爹,一个跟妈?一个再找后爹,一个再找后妈?你让亚凤这样舍了孩子,还不如让她舍了命。” 冰云不说话,她一直以为不幸的婚姻是女人脖子上的桎梏,原来对于男人也是一样。她忽然发现一个那么强势的男人,对着婚姻,和一份婚姻中衍生出来的情感竟会那么无力。也许真的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东西都可以通过争取得到,唯有爱情不能;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都可以舍弃,唯有亲情不能。 “我以前也打过他,”说话的人又叹了口气,“可是没用。我打他一次,他过后欺侮亚凤更厉害。这个死家伙,有时候我真恨不得把他的皮给剥了!” “他一定很自卑。” “什么,”伟健看一眼说话的人,觉得这个词生疏得好笑:“他懂自卑!自卑的人都会自强。他就是故意和我较劲。啥都不行,就对自己的女人有能耐——” “那是因为他自卑。啥也不行,却怕人瞧不起,便要故意做出不怕的样子来,这个样子就是打亚凤。这种男人很可怜。” 伟健张口结舌,恍惚又觉得好像是真的,心里更加生气,坐起来点了一支烟,吸了两口又按灭了:“我以前在附近的朋友那给他找了份事做,他干了两天就不干了。让他进城做点小生意,我拿本钱给他,他也不干。他根本就是不上进,又笨又懒,就只会对自己的老婆起劲,我看见他就上火!” 身边的人坐起来,帮他拿开了烟灰缸,又把茶杯递给他:“你这样骂过他吗?” “骂过。”他握着茶杯叹气:“打他、骂他、帮他,都没用,我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这些年我也不管了,亚凤喜欢住在家里就住吧,有那么个家维系着,等孩子大了再说吧。” 身边的人不说话,隐隐地叹息,“你说亚凤嫁给妹夫是因为妹夫成分好,妹夫知道吗?” 知道吗?当然。在那个一切论成分的年代,大家对这种婚姻上的平衡与妥协都心知肚明,尤其媒人,他们会把两头的利弊解说得一点不余,让双方即使不心甘情愿,也会死心塌地。只是时代变化太快,没有人能想到如今的变革与开放,就像以前的人没有想到妇女会解放,恋爱会自由一样。“媒妁婚姻就是条件的等量交换,宝贝,他当然知道。所以如今亚凤不甘心,他才更不甘心。” 第122章 门当户对 冰云觉得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有些事没法论对错,不管是亚凤的不甘心还是妹夫的不甘心。时位移人,背景变迁,又有多少人能保持初心.何况可能当初就没心呢。知青大下乡,和知青大返城,这两个节点把人性的阴私展现的淋漓尽致,多少孩子被知青父母毫不犹豫地抛弃在原地,如同扔一只破烂的鞋子。亚凤虽然没有上山下乡,但她的心返城了。尤其是她结婚不到两年,运动突然结束了。她心里打着鼓,等着政策稳定向好,然后,开放了。发展像开闸的水,奔涌向前,日新月异……在农村,离婚很难,也遭人鄙视,就在她犹犹豫豫时,她第二次怀孕了,曾经没保住的小生命,让她尤其珍视这样的到来,毛毛的出生成全了她做母亲的狂喜,又被重男轻女扇了一个耳光……她心理上的意难平不是一般人能劝解得了的。而妹夫,在难的时候你利用了我,好的时候就想踹了我,这样的意难平,更没人劝得了。 “你说——”她沉默了一顷:“这种人表扬他一下会不会好呢?你骂他,他就回去骂亚凤。不甘心是因为想过得更好,亚凤想好,他也想好,只是没能力。他可能更希望把日子过好,得到大家、尤其是媳妇娘家人的认同。” “表扬他啥?他打人我还表扬他,没能力还得让我认同,这是什么逻辑?”伟健扯着嘴:“那人就是没志气。他现在就是在破罐子破摔,一点都不想好。给他找事,他不做。想租给他一个百货摊位,我拿钱给他进货,就是白白赚钱,他都不干,你说他还有救吗。” “还真没救了,”身边的人黑眼睛一闪:“一个自卑到极点的人,遇到一个霸道到极点的人。”眼神微动,闪了个嗔责的笑意,好像在笑他笨,又好像笑两个一样笨!他回了个“什么意思?”的眼神,那人坐起来:“他不是不想做事,他是不想做你找的事,因为怕被你看扁。他也不想要你的钱,也不想白白赚钱,因为怕被你看得更扁。他就剩下这点固执还让他觉得有点尊严,所以是决不会妥协的。越是自卑无能的人,便越是会拒绝别人的帮助,因为他没有自信和勇气接受帮助,他既怕做不好,又怕还不起。你总认为他没本事,那他就要有本事来拒绝你。” 伟健瞪眼看着说话的人,固执可以让人有尊严,越是自卑就越会拒绝别人的帮助,可亚凤不是他妹妹吗!自家的人还尊严个鬼、自卑个鬼啊!难道一家人还会互相瞧不起吗——不对,他的确瞧不上他,他就没给过他好脸色,他肯定知道。其实亚凤也自卑,住在家里一直都小心翼翼的,他不会瞧不起亚凤,亚凤也知道,却还是小心翼翼的。“这都是什么人啊!”他生气地。 “弱者。却想在你这个强者面前保持尊严。”一旁的人伸手握住他的手:“阿健你太强了,很难懂这种心理。这个世界是强者的世界,强者是在维护自己的尊严,弱者是在争取自己的尊严。可他们争取尊严的方法往往除了固执一无所有。可是尊严不是争取来的,它是站在对面的人给予的。” 他就是那个站在对面的人。他不说话,又忍不住叹气: “我再怎么看扁他,他不也是亚凤的丈夫么,我们不都是一家人吗。” “是,你是恨铁不成钢,他是软豆腐可做汤。你不是看扁他,你只是没看懂他。所以别生气,也别叹气了,生着气睡觉不好。” 他被安抚躺下来,根本就不生气了,恨铁不成钢,豆腐能做汤?他都想笑了。他觉得小女人的温声细语,完全有春风化雨的力道,固执是为了争取尊严?他怎么这么哭笑不得呢!唉,亚凤他们两口子也会这么聊聊天吗? “其实这种男人也有可爱的地方,他要是什么都听你的,打他他还笑,你会更生气的。” 那倒还真是。妹夫只会跟他对打,打不过也打,犟的像头驴,每次被他揍得鼻青脸肿,还会梗着脖子不服。当然,他没下狠手,妹夫更不敢,但每次都在‘为尊严而战’。以前他为这气得不行,想着要不要真把他的腿打折!直接打服他。现在想想觉得有点好笑,他要一打他就跪下,他估计早打折了。他枕着手:“那你说怎么办?我总不能昧着良心说他很好很行很能干吧。” “不用,”小女人趴在枕头上:“你平视他就好。认他是一块豆腐就好。豆腐做好了也是很好吃的。改天我们俩去他家坐坐——” “我才不去呢!”他立刻拒绝,豆腐?他是臭豆腐吧!“他打完我妹,我还得上他家?他应该过来道歉接亚凤才对。” “对。可是他没勇气来。” 他张口结舌。 趴在枕头上的人看着他:“退步是强者才有能力做得好看的。强者退一步是承让,弱者退一步是屈从,所以就你退吧。” 他立刻就觉得这话真好听,承让了!不就退一步吗,切! “他要面子,你就给他面子。要,是因为没有,有,就不用要了。”他看一眼小女人,觉得她是不是被哪位圣贤附体了,咋突然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来,忍不住伸手捏了捏她,然后手被抓住了, “别当他是妹夫,也别对他期望太高,就当他是个朋友,邻居。对于没本事的朋友或邻居你能责怪吗?”他不能,因为和他没关系。“其实人与人之间有时候需要距离,那是一种尊重。”好像有点道理,可是,他不是亲人嘛!“不可能所有的人都像你一样有本事,阿健,他有你这样一个强势的舅哥肯定也很有压力。” 他才不信那家伙会有压力呢! “我觉得他比你认为的要有骨气和自尊。” 什么?! “起码他并没有利用亚凤的关系依附于你,像个无赖一样,你不觉得那是一个没本事的男人最可怜的自尊心吗?” 他的心突然被什么东西使劲地摇了摇。 “我还没去过亚凤家呢,这真是我不好。” 他觉得这怎么能怪她呢,亚凤常年在家,她根本没机会去。而且,他也没陪她去。 “这次我们就去她家看看,看他对亚凤真的有感情没。你看他爱亚凤吗?” 爱吗?他摇摇头,平凡的夫妻间哪有什么爱情,妹夫能对亚凤有亲情他就谢天谢地了。“我不知道。”他说。 “你相信世界上有爱情吗?”刚刚还头头是道的人突然就傻起来,支着手趴起来,认真地看着他,问道。 “相信。”他望着认真问问题的人:“可是爱情太纯洁了,一旦有太多杂质就不能存活。而这个世俗的社会又杂质太多,所以大概就只剩校园里还会有爱情了吧。” “孩子在婚姻里是什么?” “人们说当婚姻没有爱情以后,孩子可以用来做替代品。”他伸手拉她躺下,觉得她真像一个傻孩子。 “你相信吗?”傻孩子翻过身,继续看着他这样问道。 “客观说是相信的。”他看她:“你喜欢孩子吗?” “我不知道。”她认真地摇头,“如果一个男人的心不在那场婚姻里了,孩子能拴住他的心吗?” “应该不能。但能拴住他的肩膀,他会尽责任。” 第123章 忍不住揍人 第二天,伟健真带冰云去了妹夫家,去之前,冰云说: “他怎么样你都别生气,行吗?千万不要打人。” 伟健便说:“我才懒得理他呢,打他我自己也生气。” “对,我们是一家人。”那人使劲地,强调道。 “嗯,行啦,小唠叨婆!”他扯扯她的脸,“你放心,他不惹我我是不会打他的。不过亲爱的,”他看一眼他老爸的传家宝自行车,这车比他年岁都大,革委会主任骑了十年都没给骑坏,脚式刹车,到现在车圈还是瓦光锃亮的,是属于除了房子外硕果仅存的返还物品,“你干嘛不让我开车呢?” “我坐后面可以搂着你。”唠叨婆说。 “那可以骑摩托——”没等他说完,小巫婆嘴唇一抖,送了他一个飞吻,伟健便心满意足地跨上传家宝——照顾弱者的心理,这才是小巫婆的心思罢!不过她的话他很爱听——可以搂着他!飞吻也好,他逗来的,哼。 但事情的结果却事与愿违,伟健不但打了人,还连那个宝贝的命根子男孩也一并给“抢” 了回来,因为妹夫骂冰云是狐狸精。 从一进门他们就被坐冷板凳已经让他很生气了,尤其让他受不了的是妹夫那冷淡无所谓的态度:“我自己的老婆,我爱怎样怎样,你管不着。”这是妹夫的态度。 “她是我妹妹!”这是他的态度。 妹夫便无所谓地扭过头去。冰云看两人说不到一块,有心和和稀泥,刚开口说了句:“妹夫打人不对,但亚凤肯定也有说话不恰当的地方——”妹夫便脸朝着墙吐口唾沫,道:“狐狸精!” 原本对于他的无赖态度,伟健还按冰云说的“以和为贵,不和他一般见识”在忍耐,但对他无礼他忍了就算了,可骂他老婆他忍不了,自己的老婆都罩不住他还是男人吗?!不说话,直接站起来,挥手就是一拳,连动手前的叫号都省了。 妹夫被这一拳打得结实,直接从凳子上摔到地上,从地上爬起来,扑上来就要跟他对打,他接住他的手,告诉他现在他不是亚凤的大哥:“你可以不认她是嫂子,也不用认我是大哥,我的老婆不是你能骂的。今天我是替我老婆打你,哪天你替你老婆来打我,我认你是汉子,保证接着,一句废话没有。”妹夫还想反抗,伟健就扭着胳膊把他推在墙上:“以后你给我记清楚,骂她比骂我更危险。我教不会你什么叫长幼有序,但能教你记住这句话!” 妹夫左挣右突也挣不脱钳制,冰云在旁边小猫一样又拉又拽,没错,还没一只小猫的力气大。但声音倒是老大:“阿健你放手!” 伟健扫她一眼,那人眼睛放光,他嘴角直歪,使劲忍住笑,又道: “有人跟我说,你跟我打,是为尊严而战。我看不像,如果你为了尊严,应该对亚凤好,因为老婆是男人尊严的一部分。是你先把你自己的尊严打碎了。我才会打你,懂吗?” 亚凤的婆婆抱着孙子想来劝架,伟健便干脆连孩子一并“抢”了,并放下话给亚凤的婆婆:这个孩子是你孙子,也是我妈的孙子,我爸妈的心也是心。告诉她他以后就要随时接他去看他的外公外婆,谁再拦阻,他决不再像以前那样客气,因为他们全都是“得寸进尺!” 冰云从没看见过伟健打人和发火,当时吓住了,之后便隐藏着一脸的“小人得志”,在心里虚荣地享受被人保护的荣耀。 宝贝命根子就叫宝根,他被伟健抢到怀里便开始哇哇大哭,等出了大门就更是又踢又蹬哭得声嘶力竭的,伟健抱着这个又哭又闹的小家伙又哄又吓也弄不好他,等他买了一根冰棒却被他打在地上之后,他开始黑起脸吓唬道:“你再闹我给你扔池塘里!” “噢!那会淹死的——!”冰云惊道,伸手推开他,把孩子抢到怀里,紧紧抱着:“你是让他爸给气疯了吗!他打他妈是不对,可宝根和他爸不是一伙的。他也觉得妈妈可怜,他以后会不让他们再打架的!” “他就是一伙的,”伟健嚷道,“她妈脸都给打坏了,他也没去看看她哄哄她呢,他就是个小坏蛋!” 哎呦这戏来的,冰云简直要给个大拇指。俩臭不要脸的大人眼神在空里一顿勾连,伟健觉得金鸡奖百花奖什么的,都不是个事儿!他以后也能上大众电影的封面。 “我哄啦——”小男孩嚷道。 “你看,我们哄过呢!”冰云马上帮腔。 “他哄个屁!她妈但凡有个男孩子护着,都不会那么哭得伤心!两个男的欺侮一个女的,好丢人,他不是坏蛋是啥!” “你瞎说,”冰云一副护窝母鸡的样子抱着孩子闪到一边,“亚凤伤心是因为他爸不好好说话!我们宝根才不是那样呢。”她捂着孩子,开始低声解释大舅只是想接他去哄哄妈妈,因为妈妈太难过,只有他才能哄好她,别人都哄不好。可是他这么又哭又闹的,一句话都不听人说,一点不理解人,他是着急了才这样的,“人着急了的时候都会很笨,要么大声喊叫,要么大哭大闹,而聪明人都是有话好好说的,就像你和我这样。” 小男孩立刻聪明地收了哭泣,冰云开始转而诱惑:其实大舅舅非常喜欢男孩子,虽然他在院子里给姐姐架了秋千,但毛毛打仗游戏玩得不好,只能演护士,没人演士兵大舅舅一直都很不尽兴呢。如果他去了,他准会给他削一把木军刀。不仅这样,她还会折一把手枪给他,让他演红军。如果他在游戏中很勇敢,她还会推选他当排长。现在她只是带他去看看妈妈,因为妈妈想他了,他什么时候想回来,随时都可以的。 五岁的小男孩用他的小脑袋瓜不知道经过了怎样复杂的思考,然后提出了一个问题:妈妈和姐姐是一伙的吗? 第124章 走亲戚 冰云不知这个小男孩基于怎样的原因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但坚定地摇头,说妈妈现在是个伤兵,所以她非常非常需要一个勇敢又有爱心的男孩子保护和安慰,仅毛毛一个是不够的。小崽子似乎从不知道自己如此重要,若有所思了好久,又问:那打仗的时候可以男生和男生一伙吗?冰云说可以考虑,但其实她也很想和他一伙呢!而且玩打仗需要护士,女孩必不可少,因为她们温柔细致,有她们包括伤口,伤兵才不会疼。你看电影里的打仗片,是不是护士都是女的。小男孩再次若有所思,再问:那明天他想回家、想奶奶的时候她能送他回来吗?冰云立刻和他勾手指。他又提出要坐在自行车前面的横梁上,伟健也同意了,他便觉得他的要求是可以实现的,就趴在冰云怀里,由她抱着,向着既有秋千架又可以玩打仗游戏的姥姥家去了。 抢来了命根子,亚凤也回家来了,毕竟再瞒不住。老爷子老太太虽然生气,但当着孩子面也不好发火。 宝根很少来姥姥家,对于一个五岁的孩子来说,这里就是大大的远方,是无比新鲜的世界。何况院子里有秋千架,冰云还给临时搭了个跷跷板,伟健也配合地玩了一会打鬼子的游戏。至于木刀,削那个是很费时间的,需要他下次再来的时候才能完成,小男孩觉得这也合理,就同意了。他不知道两个大人挖下的坑是:他下次再来。手枪嘛,冰云问他:你是要一把纸折成的手枪样子?还是要一把可以扣动扳机能打响的?这还用选吗,当然是要能打响的!于是冰云在村口的小卖店花三毛钱买了一把塑料皮筋小枪,每次打一下,就会“啪”的一声,只是五岁的手指头拉不动两股皮筋的上膛,每打一下就要找冰云给拉上膛,冰云便给拆成了一股皮筋,这下好了,既好用又安全,至于声音不如两股皮筋响,他怎么会发现呢! 于是这个小男孩就顿时在院子里玩到飞起。什么想家,连本是来哄妈妈的都忘了。 第二天,冰云送宝根回家,虽然小男孩还没在姥姥家新鲜够,但他们又不是真抢孩子,早早送回去,好抢好还,再抢不难。而且她也看出来了,妹夫对亚凤不是没有感情,只不过是一对夫妻有一对夫妻的模式罢了,毕竟妹夫脸上的挠伤还清晰可见。用亚凤的话说:“他这么对我是习惯了。”“什么!”伟健大怒:人居然能养成这种习惯!“所以他这么习惯的对你,你也习惯了?”喊过之后惊觉这竟然是事实。 冰云感到悲哀,因为习惯是最难改变的东西。揍顺手了,一言不合就会动手。 去之前,她和伟健说中午她要在妹夫家吃饭,不用等她了,伟健吃惊地看她:“你在那吃什么饭?” “家常饭就行。”冰云说,那人瞪着她,她就又道:“因为我没吃过。” “他们不会招待你的。”那人笃定地。 “不招待我就自己生火做。你老婆今天要不把这顿饭吃上,就不配被他骂是狐狸精!” 伟健觉得这简直是志愿军赴死的勇气。 那人抛了个媚眼让他放心,可他根本不知该把心放在哪儿。他搞不懂她为啥要去吃这种不受欢迎的饭,虽然他知道亲戚之间要常来常往,可是妹夫家那种冷板凳不坐也罢。亚凤又不在那,公公婆婆也不是什么好相与的,昨天才骂过她狐狸精的犟驴男人肯定更不会和她同桌,他不能想象这种饭要怎么吃。所以几乎是看着表在家担心了一个中午,不知道狐狸精会在那边搅出什么风云来。 下午,去吃饭的人回来了,手上拎着两条干鱼,他看她,她便道:“我要的。”说时一脸馋猫儿一样的满意笑容:“婆婆晒的,发好了,蒸着可好吃了!” “丢死人了。你没见过干鱼呀。”他挤对道,悬了一中午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我没见过亚凤婆婆晒的。”那人撇撇嘴,“下次去我会给她带我腊的肉肠和腌小菜的。” 周末,冰云拎着她自制的肉肠和小菜去接宝根,婆婆留她吃了中饭,但十分不情愿她带走孩子,说这孩子从小就是她带的,离了她睡不好觉。冰云就笑起来:“是大妈您睡不好觉吧?我周一就给您送回来。”她这么爽快地揭露道,老太太有点不好意思,她便笑着扯着她的手,一面道歉她说话太直,一面又说她觉得这样说话才舒服没隔阂:“大妈,男孩子不能一直窝在家里。”她再次直言道:“像宝根这么大,正是性格成型期,多接触些不同的人对他成长有利,哪儿都住一住也皮实好养。而且这孩子让您痛得可有心了,带去哪儿都给您长脸。我上次看到他留给您的橡皮糖和奶豆感动得真是想哭呢!这孩子真懂感情!您教育得也好,他姥姥也这么说,说这孩子性格比他姐好,闯荡,敢说话。” 婆婆就自豪得眉开眼笑,说男孩子应该比女孩子胆大些。 冰云便再次感谢她中午的款待,说那道梅干菜焖肉真是太好吃了,下次来一定要跟她学学怎么做。老太婆哪受得了她这么似暗实明的索要,“那我给你装点,你也回去做给你妈尝尝。”她这么说道,冰云便欢天喜地地听她教授了烹饪之法,拎了一兜梅干菜回来了。 等周一她再回去送宝根的时候,可能是因为有了教菜和送菜的关系,加上婆婆还给带了一小罐她做的酱,有了这一来一往的回礼,老太太有了笑模样,留她吃晚饭,冰云没吃,就回来了。 当伟健知道妹夫还是不搭理冰云时,气愤不已,扬言还要去揍他,冰云笑:“等我下次去接宝根,到时候就能让他送我回家,你信不信?”伟健不信。所以等妹夫果真送冰云回来时,所有的人都很意外。因为妹夫好像很知道媳妇的娘家不欢迎他,所以平日几乎不上门来,但冰云脚崴了,他不得不拿了自行车驮她回来。 第125章 和妹夫的赌局 伟健看着那个坐在窗台上往好好的脚上缠棉布条,并在棉布条下包了个啤酒瓶盖的人,觉得楼下那个可怜憨货被卖了还得帮着数钱。 “你骗他来干啥?”他好奇,一起吃个饭,把亚凤接回去就完了呗,咋还得住下呢。 “访问观察呀!你没看我们国家的代表团总是去哪里哪里访问嘛,就是去学习人家的先进东西的。我家老公这么好,他不来学学怎么进步。” 伟健明知道不是真的,也挡不住高兴,站在窗台前腻歪:“你老公很好啊?哪好啊?我也学学呗。” “你是谁?” 伟健刚想张口说我是你的情人啊,舌头突然打了个结,觉得这两个字要是出口,刚刚缓和的气氛准完,危险++++!“打狗撵鸡的。” “狐十一啊?” “嗯。”啥都认了,只要话题别脱轨。“这啤酒瓶盖是干啥用的?”他摸着布条里的鼓包,转移话题。 “瘸了啊,都不用装。”那个人从窗台上跳下来,一瘸一拐地走了两步,果真极像,“说谎也要从一而终啊!要不不白摔了一跤吗。” 他不敢接话,不知道这‘从一而终’有没有别的意思。“包括提前把手上抹上口红,再糊到脚上?”他道,中规中矩地,恨说话少了好多乐趣,心里有点难过。 “小意思啦——”那人嘻道,“不能肿起来,红总得有吧。” “切,一摸就露馅了,”他绰着手,“摸我一手油。” 冰云便瞪他一眼,像看傻子。伟健一想,也是,没人敢摸。照她屁股上拍一巴掌。哼!专利。 其实骗妹夫住下不是什么访问观察,而是冰云和他打了个赌,她说他不敢呆在老丈人家,是因为他怕伟健。“如果你能呆三天,我给宝根买一辆三轮脚踏车。”说时,她正坐在妹夫的自行车后座上咧着嘴“脚痛”,“如果呆不了,哼哼……”她哼道。 “我不是怕他,我是烦他。”一直闷声不响、一路任她聒噪的男人反驳道。 “都一样。”冰云坐在车后座上:“怕他是不敢面对他,烦他是不敢面对自己。反正都是不敢,都是胆小鬼,我看不出有啥区别。” 妹夫“刷”地刹住车子,扭头瞪着她:“你再说话我就把你扔在这儿!” 冰云给刹得差点没从车后座上掉下来,“吓死我了!”她抱住车座:“不赌就直说呗。你住三天让我闭嘴,我服气,现在扔我算什么能耐,我脚都扭了。” 妹夫便不再理她,重又骑上车子。 冰云坐在车后座上弯弯嘴:果真是犟驴啊! 太好办了。 要么顺毛抹索,要么逆毛激将,她还不信他不上当。 没骑十米,冰云又开始在后面自说自话:“真没意思。宝根啊,舅妈脚痛,你陪舅妈说说话。” 宝根就在前面咯咯地笑了。 “我脚痛你高兴啊?”冰云说。 “不是。”小男孩继续在前面嗤嗤地笑:“我不知道咋哄你。”说着便越发扭着身子笑起来。 “啊?你都知道要哄女孩子呐!”冰云大笑,“那如果有人骂你的小玲媳妇你咋办?” “揍他!”小男孩在前面大声喊道,冰云就更大笑起来。 “你别挑唆我儿子。”骑车的妹夫闷声道,好像听出这话里有陷阱。 “惬!”冰云嗤道,“你养了五年的儿子,我一句话就能给挑唆成这样啦?宝根,你爸的意思是:你揍他不对,你应该回去揍你小玲媳妇。” “我爸才不是那意思呢!”小男孩喊道,很能听懂好歹话的样子。 “是啊,我本来也以为你爸不是那意思的,可他连和我打个赌都不敢,我就以为成那个意思了。”冰云说。 妹夫再一次刹住车子,人也从车上下来了,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我不稀罕和你打赌,也不稀罕在你家住,但我要给我儿子赢这辆车。” 刚被他拎下车的宝根仰脸瞅他爸一眼,并没有在一秒钟内听到反悔的后话,便发出一声尖尖的海豚叫,然后开始在地上跺脚欢呼: “爸,爸,你操厉害!我爸操厉害!操厉害!”又冲着冰云嚷:“你输定了,你输定了!我爸操厉害,你打不过他。他会把你打翻的!” 冰云坐在车后座上脚不沾地,她以为前头说时这崽没听懂,当然她也不去诱惑,她觉得拿孩子诱惑很没品。想不到他是听懂了也没犯熊,倒对这个崽有些刮目相看。“宝宝,我们不是打人,我们是打赌,是君子之战。懂不,君子动口不动手。” “不管是啥我爸都能赢!”小男孩在地上高兴得转圈,跺脚,打拳:嘿嘿呼哈! 冰云在肚子里抿嘴乐:好好好崽!你真是个坑爹的好崽。我就怕你爹下一秒从坑里跑了。你这一下,嗯,阱盖子都盖上了! 妹夫照他儿子的圆脑袋瓜上胡噜一把,粗鲁又亲昵,当即拦了个人:“给我家捎个信,说这两天我不回去了,陪我儿子住我大舅哥家了。” 冰云见她阴谋得逞,当即乖乖闭嘴,再不放声。 但三个人都不说话也够憋闷的,所以没过两分钟,她又开始隔着妹夫逗横梁上的小男孩了: “宝根,你这些天没看到姐姐,想她吗?” “不想!”小男孩说,“她早晚都是别人家的。” 冰云吓了一跳,完全没想到这小孩能说出这句话来,“啥叫别人家的?” “反正不是我家的。” 难怪上次会问妈妈和姐姐是一伙的吗?冰云在后车座上悄悄叹气:一家人分成了两伙。不怪亚凤不愿回家。不怪她对毛毛就像老母鸡护着小鸡崽子一样,一种卑弱而凶狠的袒护。她突然就明白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寒冷的环境不能改变,再柔弱的水也会变成坚硬的寒冰。 “如果你小玲媳妇的爸爸妈妈也这么想,他们就再也不会对小玲好了。”她叹口气:“因为小玲也是女孩子,也迟早是别人家的。他们再也不会给她买好吃的、好玩的了,还会大声喝吓她,会把她丢在小黑屋里……” “不会的!”小男孩喊道。 “会的。如果她的爸爸妈妈这么想,就会的。小玲没有了爸爸妈妈的爱,就不能长成一个好孩子了。她会胆小怕事,爱哭爱闹,自私自利,惹人讨厌。她有了好吃的好玩的也不给你玩,她会趁着大人不在欺侮你。因为她是遭人嫌弃的小孩,她会心理扭曲,会讨厌爸爸,讨厌所有的男孩子。这样的小玲你还会娶她做媳妇吗?” “不要!我、我可以娶丹丹做媳妇。”小男孩说。 “可是,丹丹也一样呢,宝宝。”冰云想不到小男孩还有备选,她觉得再说下去可能会给弄哭,可话题都赶到这了,父子俩还在一块,还没外人,今天不把这重男轻女的小苗给掰了,她都对不起自己的手!“因为她也是女孩,她爸爸妈妈也会觉得她早晚是别人家的,所以根本不会对她好啊。他们会把好东西留起来给她弟弟。你认识的所有女孩子,包括丹丹,包括小玲,包括所有所有的女孩子,她们都是别人家的。她们家大人们都没好脸色给她,弟弟也嫌弃她,她们没有人爱,没有好吃的,也没有好玩的……” 妹夫突然停下车:“儿子,你咋啦?啊,咋啦?” 坐在横梁上的小男孩突然大哭起来,头趴在车把上,冰云赶紧下车,想去把孩子抱起来,小男孩却紧握着车把,抬头看她一眼,嘴里恨恨地嚷道:“我讨厌你!” 妹夫不说话,狠狠地瞅她一眼,伸手想把孩子抱起来,但小男孩不肯松手,只是伏在车把上大哭。冰云便轻轻搂着他的头,低声说:“你不是讨厌我,你只是觉得小玲和丹丹好可怜是不是?”小男孩收小了哭声,但仍不抬头。一噎一噎的。“你是觉得所有的小孩都不该被嫌弃,不管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是吗?”小男孩不作声,抽抽搭搭地哭。“舅妈刚才只是打个比方,舅妈也和你一样,认为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他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孩子,都是应该被爸爸妈妈疼爱的。小玲和丹丹没有被爸爸妈妈嫌弃,她们会在爸爸妈妈的爱护下长成漂亮的好孩子,然后做宝根媳妇的。” “我只娶一个媳妇。”小男孩抽搭道。 “是,宝根是好孩子,他的心地好善良,又勇敢,不愿意看见女孩子被嫌弃,是吗?” “是。”小男孩答道。 “所以毛毛也不是别人家的,她是你姐姐,她和你喜欢的小玲、丹丹一样,只是一个小女孩。所有的小女孩长大了都会嫁给男孩子,都会去别人家。但是在嫁给别人之前,要有爸爸妈妈爱护她,有弟弟爱护她,她才能长成一个可爱漂亮的姑娘,就像小玲一样,你说对不对? “对。” “小玲来了宝根家,宝根也会好好待她的,对吗。因为她离开了原来的家,离开了自己的爸爸妈妈,成了宝根的媳妇,宝根就是她最亲的亲人了。是吗?” “是。” “所以你也要爱毛毛,这样,等毛毛长大了,嫁给一个像宝根一样勇敢善良的好男孩时,那个男孩会说:你看,毛毛这么好,就是因为宝根弟弟从小就喜欢她,护着她,她才长这么好的!所以,我会好好爱毛毛,我也爱宝根弟弟!他会这样说的。” 小男孩就高兴地笑了,好像那个二十年后的感谢提前听到了一样。 第126章 翁婿野谈 妹夫住下当晚,一夜无话。丈人丈母虽待之如客,但因为女儿被打,心结难解,不热情也是正常。伟健呢,本来就看不上他,而且尤其鄙视男人打女人,对他也没什么话好说。亚凤,受了气的媳妇回到娘家,自己的后方,有爹妈有哥嫂撑腰,更不会主动搭理他。倒是只有冰云,逗着宝根和毛毛说笑,又不停地给妹夫布菜,总算把晚餐混得不十分冷场,饭后又看了一部好看的香港武打片录像,冰云随时等着妹夫打退堂鼓。她早看出妹夫十分尴尬,浑身难受,可是他居然忍下来了。吃饭的时候还把她夹给他的一块鱼肉夹给了毛毛。宝根伸筷子要抢,妹夫看他一眼,俩男人大概对了下眼色,宝根竟然收了筷子。所以男人对自己狠起来,即使一块大豆腐,也能把自己炖成八道硬菜的! 冰云一旁看着:孺子可教啊! 第二天吃过早饭,伟健去上班了,亚凤在厨房收拾碗筷,冰云在院子里剁鸡鸭吃的菜,妹夫蹲在猪窝边吸烟。冰云发现他住了一晚也没把亚凤哄得和他说话了,看来这亚凤也不是一般的执拗。或者他根本就没哄。 “你能帮我扫扫院子吗?”她没话找事。妹夫不说话,四面看了一下。“扫帚在仓房里。”她说,那人便去仓房拿了扫帚,把院子扫了一遍。冰云瞧着,干活还挺认真的,扫帚毛掉一根,还捡起来插了回去,还徒手把铁丝紧了紧,但就这样也没和她要钳子用。她撇撇嘴:犟驴。说起来这也算是好人家孩子吧,老实,倔强,记仇,要脸,不善言谈,但心地不坏。不然凭公公那眼色,再看成分也不能把女儿嫁个畜生。只是…… 像伟健说的,各自的不甘。可能妹夫的一点不比亚凤少,而且还被那不甘践踏了尊严。 “大门外也扫扫行吗?”她又说,那人便拿着扫帚往外走,刚拉开大门,马上退了回来,冰云奇怪:“怎么了?”那人不说话,放了扫帚,又在猪窝边蹲下来。冰云看他一眼:这是什么意思?过去拉门一看,是邻居家的媳妇在门口扫地,她打了个招呼,聊了两句,回来关上门,瞪眼看着妹夫,心里笑翻了:这个犟驴实在太好玩了!她忍着笑:“男人出去扫地,丢人?” 妹夫朝地上吐了口唾沫,不置可否地转过头去。 “阿健经常扫。他扫的时候会把整条巷子都扫一遍。邻居也经常帮我们扫。你没看咱们家的巷子,多干净!门口的花好看吧,咱们都种了才连成那一片的。”妹夫不说话。冰云继续剁鸡食,一面歪头看他,妹夫就扭过脸去,又把烟点着了。冰云看出他浑身难受,因为他既不知道在哪呆着,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尤其害怕有岳母大人的空间。“你是不特后悔和我打赌?”她看他一眼,幸灾乐祸地道。 妹夫不理她,闷头抽他的烟。 “所以你还不如帮我扫扫大门外,找点事做时间过得快。” 妹夫不理。 冰云忽然停下手来:“哈,我知道了!因为刚才那人是女的,对吧?你不认识她啊,那不是陈三爷爷家的小孙媳妇吗,这条巷子最把头那家。” 妹夫不说话,朝地上吐了口唾沫。 冰云忍着笑,蹲过去:“要是男的你就扫了,是吧?”妹夫继续抽烟。“可要是男的人家也不会用你啊!怎么,两个大男人,对着扫那么一条小巷子?”妹夫不理。“帮女人扫个地能矮你半分啊?”妹夫专心抽烟,看都不看她。“你刚才要直接出去,说:‘我来吧。’那多得意,让那女人觉得咱这男人多爷们!” 妹夫不说话,按灭了刚抽一半的烟,往后挪了半步,继续蹲着。 “你离我远点也没用。”冰云道,“其实你心里已经承认我好像是说对了,觉得那么说的确比关上门退回来强。”妹夫转着脸,根本不搭理她。“你今天要是能找个机会和亚凤说一句‘我来吧’,她肯定会欢喜疯了,女人都喜欢……”这时周老爷子从屋里出来,打断了他们的话,冰云和妹夫都站起来,冰云笑了: “爸,您要去橘园啊?” “嗯。”老爷子答道,看一眼妹夫:“去和我干点活。” 老爷子去仓房取工具了,冰云看一眼妹夫:“爸还真会帮你,生怕你和我呆在一起不舒服。橘园好打发时间啊!” 妹夫的脸上便隐约地浮了一个笑意。 “占便宜!”她说。 “这怎么算占便宜,”妹夫嘴硬地:“我是去干活,要不你去。” “我可不去。”冰云道,“那好地方我要是去了,你耳根子还能清静啊。”妹夫再一次隐约地笑了,转过头去。“你不用偷着笑,今天中午回来,爸要是能要杯酒喝,才算你厉害呢!”妹夫不懂这是啥意思,但冰云已经不理他了。后来妹夫才明白了:原来老爷子通常只在晚上小小地喝一杯黄酒,高兴时才中午也喝一杯。他两盘象棋就把这秘密给“杀”出来了,但对于老爷子中午喝不喝酒,他真没把握。 他一直以来很尊敬岳丈大人,说明白点就是:阶级上的威压无形存在。媳妇家门头比自家高,门不当户不对,就算你使劲挺直腰板,在没把门头砌成一样高之前,威压永远在。所以他们走动很少,因为他没能力砌门头,也不想巴结。还有就是,丈母娘太厉害。所以那天中午吃饭,老爷子要冰云给他烫杯酒时,他心里乐得觉得他真没尊敬错人!而且,会下棋真好!他不知道是老爷子拿着工具出来的时候,正好听见冰云的话,所以故意给他个台阶让他“厉害”一次。 其实在橘园里,他不只下了两盘棋,也听老爷子说了很多话,那好像是这么多年,翁婿说的最多的一次话,对着他这个十二年的老姑爷。说家里的事,心里的话。说阿健不让人省心,从小脾气躁,爱打架,长大了做事也爱冒险,刚开始做生意时被叫作投机倒把,三天两头被抓进去,蹲拘留所成家常便饭了。再后来又叫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犯罪。还好这几年稳定下来了,但家里也是整天悬着心,不知道他哪一次冒险又会惹出祸来,也怕哪一天政策再变,他辛苦挣来的一切会全折回去…… 说阿健不是个让人省心的儿子,但他有一点比你强,他搭好了他妈和他媳妇这座桥。“你以为我和你妈一开始就满意这个儿媳妇吗?”老爷子问他,“突然说要结婚,然后突然就娶回来了,你想想你妈那脾气能接受吗?是年轻漂亮,可你妈最不喜欢这样的。不但这样,刚进门时连话也不会说,我们也听不懂。但我和你妈也得接受,怎么,儿子就娶回这样的了。别人家娶个儿媳妇新鲜两天,咱家娶个儿媳妇是全村子的焦点,都新鲜两年了,我和你妈还得受着。但你妈这点好,不管在家咋样,在外面,宁可和十几年的老邻居翻脸,也要维护她儿媳妇,哪怕回家和我骂一顿吵一顿消气。有时候也会骂媳妇,她那脾气,还不是张嘴就来。媳妇没咋样,但阿健不让,那真是两头撒谎,两头说好话,不管是哄是骗是好话说尽,总之就是要我们接受她。现在好了,真是一个家门的婆媳了,这老太婆有时候还跟儿媳妇是一伙的了,经常数落儿子。阿云也是懂事的,比二凤强,这次能把你叫家里来,我和你妈都挺意外,但也挺高兴,你们小辈处的好,哪一天我们走了,也放心了。” 他觉得老岳父真是没把他当外人,说的都是只能跟家里人说的大实话,觉得这么多年他这个老姑爷近在跟前,也没尽点啥孝心,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 “以前不娶儿媳妇,不知道啥是公公婆婆,”老岳丈又说,好像在反省似的:“开始的时候的确是外人,但日子久了,感情有了,就是一家人了。”看看他:“二凤和你结婚十二年了,二十岁进你的家门,生了两个孩子,都没把你家当成自己的家,这里面错多在她,但也在你。是你这个儿子没当好爹妈和媳妇的桥。不管穷富,家里得暖心,女人的心才能留那啊!” 他嘴上不说话,但心里觉得老人的话挺入情入理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他原以为有钱人家关系好处,现在一看,也不是那么回事,他想不到当时大张旗鼓、轰动一时娶回的年轻漂亮的儿媳妇,丈人和丈母娘竟会并不满意。更想不到让他又怕又恨的混不吝大舅子,要两头说好话才能换爹妈和媳妇的相安无事。可是人家两年已变成一家人了,他们家十多年,还磕磕绊绊的,难道真的就只因为他没钱没能耐吗? 第127章 家的样子 第二天,伟健不在家,妹夫继续他的干活打发时间法,上午和老爷子去了橘园,下午,老爷子午睡之后去村口和邻居下棋,没带他。他闲极无聊,先是在院子里蹲着望了会儿天,大概实在没意思,就动手把鸡、鸭、猪三圈都清扫一遍了,并且自己在仓房找了水靴子穿。等他扫完了,冰云冲房顶扬扬脖儿:“你再帮我扫扫鸽子窝好不好?那么高我弄不了。”妹夫不理。“上边风景可好了。”冰云说,妹夫不理。可她刚把择好的菜送回屋,出来时那人已经在屋顶上了。妹夫一直在房上“打扫”到晚上吃饭,伟健没回来,翁婿两人喝了杯小酒,饭后又在院子里下了两盘象棋,一天倒也过得容易。 伟健是第三天午后回来的,妹夫正坐在院子里看冰云和宝根、毛毛用石头子儿下五子棋赢冰棍,因为爷仨暗自勾结,冰云已经输了十根冰棍了。伟健当即加入战团,立马扳回一局,等他再赢一局的时候,毛毛和宝根不玩了。 “不兴这样的!”他说,但两个小鬼头说啥也不玩了,尤其毛毛,她告诉宝根:你再下冰棍就都输回去了!大舅可厉害了,他和舅妈下,舅妈从来就没赢过。舅妈输了就什么都得听他的,要给他洗脚洗臭袜子还得剥瓜子给他吃。冰云给臊的满脸通红。五岁的小男生立刻果决地放弃了把两根冰棍再赢回来的念头,然后自顾自嗤嗤地笑起来:“舅妈你真可怜!” 伟健哈哈大笑,斜一眼冰云,低声道:“孩子都不好意思说你笨。” 冰云不服气:“那、那个——舅妈也赢过他,舅妈赢的时候,他得给我们大家做好吃的,还赢他给我们扎过风筝,你荡的秋千也是舅妈赢来的。” 小男生不信:“你都玩不过他,怎么赢?” “舅妈有别的方法。”冰云道。 小男生更加不信:“是啥方法?” “呃——舅妈手里握上东西,让他猜是单是双,他永远也猜不到。” 小男生更不信了:“大舅你咋那么笨呢!不是单就是双嘛,咋能总猜不到呢!” “呃,宝宝,这不是关键,”伟健道,“关键是你得问问你舅妈手里握的啥。” 毛毛不服:“握的啥都可能猜到。舅妈你握的啥,不会是空气吧?”二年级的小女生已经知道空气可以握在手里了。 “不是。舅妈握了一把小米。” 一旁的妹夫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宝根看他:“爸,你咋啦?” “爸抽烟呛到了。”那个人捂着嘴转到一边去咳嗽,宝根继续他的十万个为什么: “大舅你为啥——” “呃,宝宝,大舅告诉你一个男人的规则:当女孩握了一把小米让你猜单双的时候,你直接认输就对了,不要问为什么。” 小男孩眼睛忽闪了半天:“为什么?” 伟健回答不了这样的十万个为什么,“呃,宝宝,咱们还是接着下棋。这次你们大家一伙,要是能把我赢了,我带你们去钓鱼,要是赢不了,冰棍全归我。一局定胜负的,行吧?” 冰云就悄悄告诉宝根:“你妈下这个最厉害,你去叫她,我们五个肯定能赢!” “谁说带亚凤了?”伟健瞪着她。 “你说你们一伙,又没说你们四个,咋不能带亚凤呢?”她道。结果亚凤来了,连下两局,连赢两局,喜的宝根滚在地上尖叫,觉得原来妈妈也好厉害!但亚凤不想参与钓鱼:“你们去吧。”她这样说。 “你不给我们弄吃的我们咋去呀!”伟健看她一眼:“快去给我们准备吃的。”看一眼妹夫,“我俩检查渔杆,你俩准备吃的,毛毛带宝根去屋后挖蚯蚓,二十分钟后集合。” 伟健和妹夫蹲在院子里整理渔杆,忽然叹了口气:“我刚发现亚凤怎么那么会煞风景呢!” 妹夫闷着头,老半天:“她一直就那样你不知道啊。” 伟健大笑,奇怪他自打知道这个男人有骨气和自尊心之后,看他竟不那么讨厌了,“她要再这么煞风景你就揍她!”妹夫直惊得抬起头来,看他。“不能使劲。”他又说道。妹夫都懒得看他了。 六个人折腾了半下午也没钓到多少鱼,要说现在的鱼好像都变精了,猜得出蹲到水边来的都是姜子牙,钓的只是一种心境,并不是要等着充饥活命,它们上不上钩都无所谓,而比它们脑满肠肥的市井里多的是,递上钞票便可任由你挑肥拣瘦,所以都乐得遨游五湖,贪饵的都是傻瓜。 毛毛因为跟着冰云伟健来过这样的河边野餐,所以玩得熟门熟路,宝根却是第一次这样在草地里铺上漂亮的台布,带上这么多好吃的,可以吹泡泡,玩水,抓鱼,和大人捣蛋,乐得就像一只刚撒出圈的小羊羔,不一会儿就和他姐疯得满身泥水。后来亚凤在河里把他的衣服裤子洗了,傍晚回家的时候,他就光着屁股坐在他爸爸的脖子上,一路高喊着串词串调的歌颠回家去。 那天晚餐是冰云判定她和妹夫的赌局胜负的最后条件,她把妹夫叫进厨房:“晚饭你要做一道菜,否则就算你输。”她这么说道。 妹夫瞅她一眼,显然鄙视她这样突加条件,他朝地上吐口唾沫:“我现在就领我儿子回家。” “嗤!你觉得你领的光荣吗?”冰云看他一眼:“你是赢我啦?还是现在到三天了?” “那你加条件——” “我又没对你一个人加。所有人都做,每人一个拿手菜。毛毛和宝根帮忙择菜,这公平吗?” 妹夫不信地看着她。 “你以为爸和阿健都不会做饭的,是吧?也不信他们能参加。等下你自己看着,现学现卖的肯定不熟练,作弊装假的肯定拎不清油盐酱醋,这你总会看吧,现在敢赌吗?” 妹夫隐隐地吸了口气,冰云知道激将成功,心里暗笑, “我早就听说你在家从来不做饭,大叔也是。连厨房都不进。你认为做饭都是女人的事。” 妹夫不理。 “可阿健饭做得很好吃,我没觉得他多女人。” 妹夫便现出一脸深深的不以为然。 “一会你自己看好了,我也懒得跟着你说了。你看他对家里的厨房熟不熟,会不会找不到任何东西。” “自己家的厨房当然熟。”妹夫不屑地低声嘟嚷道,冰云就斜眼看他,用眼睛提醒他他这话说得多么没底气,他就咽了口唾沫,识趣地放弃了狡辩,转身想走。 “你最好别走,”冰云道,“再说点好听话,好让我教你做个菜。”她幸灾乐祸地绰着手:“不然一会儿你看到那三个男人做得有滋有味的,会觉得自己特没面子。” “没有就没有,”妹夫煮熟的鸭子嘴还硬:“我等着吃现成的更好。” “好是好,可是没啥乐趣。因为一桌子每人都有自己做的一道菜,就你没有。你以为吃饭就是吃饱肚子,做饭就是干活吗?那是生活的乐趣。你想想你胖嘟嘟的儿子给你剥棵葱,漂亮的女儿给你打个鸡蛋,你这个爸爸利索地做个青瓜炒蛋,换你女人一个高兴的笑脸,一家子人其乐融融的,那是多快活的晚餐时光。总比你进门一躺,在那等饭来,吃完了碗一推,再一躺,连句话都没有要快乐得多吧。” 妹夫不说话了。这就是他家的样子。 第128章 座山雕 冰云很知道道理不能讲太长的道理,便装作生气地看一眼那只嘴硬的鸭子:“我知道我说的话你都听不进去,那天骂我狐狸精歉都没道一下呢!” 妹夫急了:“那——”他想说:“你男人打我他还没道歉呢!”可他张不开嘴,因为宝根都说过:要是有人敢骂他小玲媳妇,他都会“揍他!”。 “我知道你看不起我,觉得你老婆也比我强——” “我可没那么想啊。”妹夫第一次打断了她的话。 “你那么想也没错。”冰云走开去,低头洗发好的干香菇。妹夫张张嘴,不知道说啥,想走又走不了,听见:“亚凤的确比我强,她是个贤惠善良的女人,比我更有直面生活的勇气与坚韧。她生了两个孩子,照顾他们长这么大,每天轮打地钩花边贴补家用,我不如她。” “我——那个、可不是对你啊,我那个——”妹夫结着嘴巴,终是说不出道歉的话来,干脆闭嘴不说了。 “行啦!狐狸精也没想让你道歉。”冰云道,“那个男人打你他还没道歉呢。是吧。我是希望你也能学着说句软话,哄哄亚凤。” 可能因为有自己做的菜的缘故,也或者,三天的时间毕竟也填平了些许隔阂,那餐饭吃得很高兴,妹夫两杯酒下肚话多了,人也会笑了,冰云留意到他从来没有给亚凤夹过菜,亚凤也没有给他夹,但两个人有了交流,都给孩子夹了菜,而且都借着孩子跟对方说话。看来他们的生活真的是在过孩子了,包括争吵后的和解。 晚餐之后,冰云和伟健上楼,伟健很高兴,因为他烦了这么久的事现在终于可以不烦了。他喝得三分醉意,便全拿来和冰云逗趣。关上门,先甜甜蜜蜜地亲了她一口,然后便拖起她的手来:“小妖精,说,你要怎么谢我?我替你喝了三大杯白酒,现在都喝醉了,我如此帮忙在爸妈和外人面前为你掩盖你的狐狸尾巴,你要怎么谢我?” “那你承认你娶的是狐狸精了?”冰云道,她喝了两小杯白酒,此时正面红耳热,眸光含水。 “本来就是,我从来都没有不承认。”那人扯着她的手:“狐狸精挺好,又会崴脚,又会装腔作势地骗人,”细起嗓子:“‘我不会喝,真的。’你恐怕要露出自己的狐狸尾巴来,居然装得一五一十的!害得我要跟着你一起撒谎:她不会喝,真的。这三杯我替她喝。吓!我真是绅士!” 冰云给逗得笑起来,伸手抱住他的脸:“我这么狐狸精怎么也没把你勾进陷阱呢,绅士?其实我就是个傻子。”矮身滑到椅子上:“嘻,其实你不挡才好呢。我都没喝够,真想再多喝几杯呢!” “我知道,我知道。”伟健趴着头:“你喝五杯都面不改色呢,我的林海雪原女英雄!” 冰云刚把头靠在椅背上,听见她一下从狐狸精变成了女土匪,这才把和阿治斗酒那件事想起来,不想他还记得,而且这么耿耿于怀。忍不住“嗤”的一下笑起来:“你果真是傻子呢!我那喝的全是水,只有和阿治换的那一杯才是酒,要不他能那么服气吗?他是服我够义气把最后一杯换给他让他知道真相。”她头靠着椅子,手捂在脸上,酒意微醺地叹道:“唉,真想做一只能喝醉的狐狸啊!” 一旁的人伸手拿开她的手:“小妞,只有我们俩的时候,我是不会和你合作的。你拖着一条挺大的狐狸尾巴,还妄想把它藏在衣服底下吗,嗯?怎么,是想喝醉了尿遁,还是想现出原形吓我?”一伸手把她拉站起来:“你要是再这样不老实的话,我可要掀开裙子瞧一瞧了,剁下你的狐狸尾巴拿出去示众。你还不赶快求饶,坦白交待。” “噢,阿健,饶了我吧,我真怕你。” 伟健瘪起嘴来。 “我怕得不行了。”那个人身子发软靠在他身上,他便笑了,很满意狐狸精变成女土匪也会装傻逗人,正准备俯身来一个香吻,那人却一根手指头按在他心口上,把自己推后了一步,歪着脑袋看他:“想让我怕你呀?那你告诉我你是谁?少剑波?杨子荣?还是座山雕?呵、呵,不,我才是座山雕。你是杨子荣。我把一切假的当成真的,你把一切真的当成假的。我这么笨这么傻,你还要剁我的尾巴。你知道狐狸尾巴是全身最好的毛吗?噢,不!”一出溜跪到地上:“上帝,万能的主啊!你若是把一头山羊的意识放进他脑子,他也不会蠢笨至此。”抱起双手:“仁慈的主啊!请拯救苦难的世间吧——,我是苦难世间里,您最最、苦难的狐狸!”垂下头去:“阿门。” “你替我起来吧!你这个小戏子。”伟健伸手扯起跪在地上的人,嘴贴在她耳朵边:“小妖精,不用演戏,我深知你尾巴上的每一根毛都是真的,”那人身体发软地依在他胳膊里,好像醉了一样,他不得不胳膊加力给她靠着:“我怎么舍得剁呢!你总知道我是多么爱你的尾巴的,我的亲爱的小狐狸。” “不,杨子荣,你把它剁下来送给少剑波做大衣领子吧。”胳膊里的人抬头看他:“当男人以正义的名义时,你不用在意座山雕的心情。就像女人以爱情的名义时,她是不用,不必——”“咚”的一声倒在他怀里,竟直接站着睡着了。 伟健愣了半天,才确定怀里的人是真的睡着了,不得不把她抱到床上。他俯着身,久久地看着那个人,心里一面在那个面若桃花的绵软身体前心荡神驰,一面又觉得“把一切假的当成真的”的座山雕真可怜,“阿云,你不是座山雕,我也不是杨子荣,我是阿健。”他低声说,微微叹息,侧身把她抱进怀里,轻轻搂着。 第129章 酒水夫妻 第二天,冰云完全不记得她是怎么睡着的了,早晨起来就忙着做早饭,以及准备送亚凤和妹夫一家回家,直到那四个人坐上伟健的车走了,她才长舒一口气,觉得这三天过得好累。没想到晚上的时候,伟健突然又回来了,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大家都已经吃过饭,公公婆婆已准备去睡觉了,他却突然进来了,老太太很意外:“怎么这时候回来了?!” “嗯。”那人答道,看她一眼:“去给我做点吃的,我还没吃饭呢,饿死了。” 冰云赶紧站起来,同时快速地把他好好看了看,但也看不出他为什么这个时间回来了,而且还没吃饭。 “什么都行。”那人又道。冰云进了厨房,人随后跟了进来,一副饥不可待的样子。她用最快的速度做了最简单的阳春面,打了两个荷包蛋,切了一小碟火腿肉,配了一碟什锦泡菜,桌子边的人狼吞虎咽,转眼就把所有的东西都吃光了,连面汤都喝掉了。 “你出门前打个电话,我也能提前帮你准备好吃的呀!”她看着空碗,微微叹气,想不通他为啥电话都来不及打一个的就这样跑回来。 “我吃饱了。”桌边的人道,眼神突然一转:“我就是觉得昨晚我没从了某人,想想挺不好意思的,今天特意回来看看。”冰云瞪眼看着说话的人,觉得男人还真是未进化的野兽,肚子刚饱暖一秒钟,脑袋里的想法就欠揍了。她不说话,收了碗筷,那人并不离开,而是坐在一边,嘴里叼着根牙签,开始认真地嘲笑她酒品极差,不仅死皮赖脸地纠缠他,他不同意,她还赖在地上打滚。冰云半信半疑,因为她从没喝过酒,不知道自己酒品啥样,而且他这么突然回来,说不定——真是这原因。不过,就他这色迷迷的眼神,她还用躺地上打滚吗? 可是她真的记不起她干过什么了。她盯着他的眼睛,想看看他是不是在撒谎,或者猜测自己究竟干了什么,那人已歪着嘴角站起来,野兽般的眼神闪闪发光,然后嘴角一收,就好像把她收进了他的领地范围内一样,转过身,雄纠纠、气昂昂地走了,走到厨房门口,又回过头来,一只眼眉一挑,远远地送了一个回味无限的“秋波”,霸道和坏劲就好像这秋波都是她勾引他他才送的似的。 冰云给这副无赖相逗得哭笑不得,收拾好厨房,公公婆婆已回房睡觉,她关了客厅的灯,一面上楼,一面猜测她的酒品是不是真像他说的那么差?进了房间,里面的人正在等她,但不是在床上,而是正屁股倚着阳台的窗户,绰着一双手,一双邪恶的黑眼睛对着门口,仿佛进来的人会穿着皇帝的新装。 她伸手开了大灯,窗口的人眼睛眨了眨: “我现在相信你那天喝的不是酒啦,但你要是不现在就弄给我看看,我就把一瓶白酒都倒到你喉咙里。” 她一下就笑了,这哪是她酒品太差,明明就是他没看到她的好酒品!“狐狸果真是被山羊蠢死的!”她道,斜一眼窗口的人,撇嘴下楼,不一会端着一只托盘进来了,里面有两碟小菜,四只酒杯,一只温酒的瓷瓶,放在一旁的小几上:“呐,这两杯是你的,这两杯是我的。” 伟健看那人摆好杯子,端起瓷瓶,先把他的两杯斟满,又把她自己的两杯斟满,情形跟那天和阿治喝时完全一样,只是那天是十只杯子。 “现在,干杯吧,山羊!当然,如果你还能有智慧说句祝酒词的话,上帝会为你骄傲的!” 他盯着杯子。 “说呀。” “祝——狐狸快乐!” “嗯,我也一样!”那人“啪”的和他一撞杯子,豪气万丈,举手喝尽了,他也忙端起来喝掉,果是温热的白酒。 “患难与共的夫妻才是真夫妻。”他听见,连台词都是相似的,只是和阿治说时是“朋友”, “所以这一杯我们就交换一下。”伸手和他换了杯子:“干杯!”又一饮而尽了,然后便皱着眉头,一脸苦相,他忙去喝手里的酒,但这一杯直喝进嘴里含“化”了才咽下去——白糖冰水! “怎么样,山羊,你服不服?” “服。”他心悦诚服地答道。 “以后不许再叫我狐狸精。” “不。不叫狐狸精,以后还看谁死皮赖脸勾引我呢!”他斜眼看着她:“我是看在你肯与我共患难的份上才这么说的,你肯与我共患难吗?” “不,我只肯与你共富贵。”狐狸精一倒倒进躺椅,眼睛半眯道:“人类为什么总是这么愚蠢呢?他们总爱用最坏的来表现最好的。可我并不想借用你的苦难与贫穷来表现我的伟大与无私,我宁可永远和你共富贵!” “对呢宝贝儿,对呢,你可比人类聪明多了——” “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人从贫穷到富贵容易,从富贵到贫穷很难。变故能让人性到兽性只在翻掌之间,到时候——”躺椅里人闭着眼睛,“所以‘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才会需要大声地歌颂和弘扬。” “到时候怎样呢,小妞?你把人性恶心得一塌糊涂,怎么就不说说从兽性到人性需要多长的时候呢,比如从狐狸到人类?” 躺椅里人的睁开眼睛,狐狸成精般地大笑。 他俯下身去:“你这么浪笑,宝贝,是表示我这愚蠢的人类只能用来被你奴役吗?” “不,小王子,”狐狸精椅子里翻着媚眼儿:“你可以驯养我,让我成为你独一无二的狐狸。” “呃,那要怎么做呢?” “首先,你要就这样坐在我身边,开初坐得离我稍微远一点。我用眼角瞅你,你什么也不用说,因为话语是误会的根源。但是,每天,你都会坐得离我更近一点……” “是说你拿眼角勾引我,然后我得假装上当吗,宝贝?”他忍着笑:“好吧,好的!今天我就都从了你,我先坐得离你远一点。” “另外,你要给我一个固定的时间,那么我就会把那个时间当成我幸福的时间。比如你每五天回来一次,我就用其它四天等你盼你;你每十天说一回我爱你,那么我就会用其余九天期盼你的爱……” “呃,宝贝,我们干嘛要活那么累?我为什么要每五天回来一次,每十天说一句我爱你?不,我要想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想什么时候说什么就什么时候说什么,想能靠你多近就能靠你多近——”他一下子就凑近了,嘴唇贴在她的嘴唇上:“比如,这么近。或者,更近。”舌尖在她牙缝间一转,又退了出去。 嘴前面的人瞪眼看着他,老半天:“所以你不是小王子,也驯养不了我。”眼白当即翻到一边:“你就是愚蠢的人类。是流氓,坏蛋!臭特务!恶霸地主!帝国主义鬼子,国民党反动派……” 他使劲吸着腮帮子才忍住笑:“不,宝贝,不,太多了!”他歪起一只嘴角:“虽然我一点都不稀罕做什么王子,但你给我的头衔还是太多了。这其中我只认流氓和恶霸地主好吗?我觉得只这两样和我的身份和出身比较贴近。”嘴角半撇:“不过,我请问,一只装成良家妇女的狐狸精,凭什么这么义正辞严地指责人类?尤其她刚刚才用甜冰水蛊惑过人家。而且我亲爱的良家妇女,你真的那么想听我说我爱你吗?” 冰云瞪着眼,吸着气,觉得人类真是不仅愚蠢,而且可恨!“请别调戏良家狐狸,恶霸地主,鬼才会稀罕你说什么呢!” 伟健哈哈大笑:良家狐狸!永远共富贵?这还真真是个市侩而现实的妖精呢! 后来他问这只良家狐狸:怎么会想到那种法子骗人的?狐狸就很良心地告诉他:那只是弱者的生存法则——面临绝境时,他们能把有限的知识能量最大化。其实那只是小学常识课里最简单的液体比重知识:酒的比重比糖水轻,温度高了就更轻,先倒轻的后加重的,重的就会沉底,在不受外力摇动的情况下,它们能分头呆在一个容器里很长时间,如果属于同一类,它们最后将慢慢融合,比如酒与水;如果不是一类,它们将一直各自为政,比如油与水。其实他在喝过之后就想到了,但没喝之前他想不到。 弱者的生存法则?他瞧一眼小几上的酒杯:这两杯从同一个器皿中倒出来的酒与糖水,这两种共存于一个容器,却并不混淆的两种液体,怎么这么像他和这个女人? 第130章 旁观者 亚凤回家了,冰云留妹夫住了三天,却把亚凤“留”到婆家去了。 那天晚餐之后,妹夫和亚凤和好了,第二天早上,伟健去上班,也送妹夫和亚凤他们回家,出门的时候,伟健照旧与她吻别,不想刚好被妹夫看见了,冰云窘得脸颊发热,好在妹夫已立刻转过头去,低头帮毛毛整理书包。伟健拎着皮包上了车,冰云趴在车门上叮嘱他慢开,邀亚凤和妹夫空闲回家里来玩,妹夫一本正经地答应着,弄得冰云更加不好意思,羞窘刚刚才道貌岸然地和他讲了那一番话,就被他撞到了这份尴尬。 那天吃过早餐,伟健他们要出门了,公公婆婆在忙着大包小包地给两个孙子包好吃的,妹夫一旁推来阻去地推让,冰云见了,便干脆叫了他到院子里等。伟健已把车开到门口,宝根和他正在车旁嬉戏,冰云看着车边两个没大没小闹得不亦乐乎的人,便想适时“传染”一下身边的人:“人都说男人是家里的天,是他女人的天,你说这天是不是要经常有点阳光,飘点白云,下点和风细雨,活在它底下的人才能有滋味?”妹夫没反应。“这天要总是阴云密布,狂风雷电,大雨滂沱,就不能叫天,得叫天灾了吧。”妹夫不作声,脚挪了挪,双手揣进了裤兜里,她觉得这个看似鲁莽暴躁的家伙其实很拘谨。“那天和阿健去你家之前,我问他:如果妹夫是邻居,你还会和他生气,甚至骂他打他吗?他说不会,那和他有什么关系。”妹夫不作声,脚又往远挪了挪。她转过头,看着妹夫:“阿健脾气直,人霸道,以往肯定做过很多让你不高兴、不舒服的事,我现在真诚地代他向你道歉,希望你别再恼他了。他嘴硬,心里这么想也断不好意思说的。”妹夫不作声,一只手从裤兜里抽出来。“其实他那样对你,只有一个原因,因为你是他妹妹的丈夫,和他妹妹生了两个孩子,是从此与他有着四分之一血脉相连的亲人。他是从心底希望你们过得好,一家人能和和睦睦的,做什么让人生气的事,都是因为他心里的这个希望太殷切了。”妹夫的脚又原地挪了挪,两只手都从兜里抽出来,背手站着。“亚凤也有缺点,她不爱说话,性格执拗,有事喜欢闷在心里,但她不是一个坏女人不是吗?如果整天阴着脸不能让你们幸福,那就试试晴一下天,笑一下吧。”背手站着的人放下手来,晃了晃,又背过去。“你是男人,是天,是万能的,别等着女人改变,改变是只有强大的那一边才能做到的。他变了,弱的那一方就会跟着变,因为他是主导者,弱者是追随者。”妹夫不作声,手从背后放下来。她看着门口两个疯闹的人:“你来这两天,爸妈其实很高兴。姐在外地,康不在家,身边就咱们这两个孩子,所以你要常来走走。爸岁数大了,打理那么大一片橘园,也没个帮手,阿健一心忙外边,他多希望家里能有个人帮帮爸呀,但他吼过人家,打过人家,哪好意思再让人帮忙啊!”看一眼妹夫:“现在我代他说,有人会给给面子吗?” 妹夫就咳着嗓子:“我可当不起。”又咳:“有事就叫毛毛回去叫我呗。” 冰云就收了笑,看着他:“你不会自己来呀!你也是这家的一份子,还得等我叫你,不理你啦!”假装生气地跑回屋去给伟健拿皮包,然后伟健便借着接皮包的当儿飞快地亲了她一下,却被妹夫看了个正着。 后来不久的一天傍晚,他们一家四口骑了两辆自行车来了,那天伟健没在家,老爷子,老太太,亚凤,妹夫在院子里玩了一会儿纸牌,冰云则领着宝根和毛毛满院子捉迷藏,后来冰云因为无意间听到了亚凤悄悄和婆婆说的一句话,一时把她愉快的心情弄得无限郁闷。亚凤说的什么话呢?她说: “妈,你怎么不让我哥他们要个孩子?她在家多寂寞啊,你不能总由着我哥啊!” 她的心便突然无理由地郁闷起来,不知道亚凤为啥会突然说这个话题。说起来,亚凤应该算一个好妈妈,毛毛现在和她回家住了,因为已经在这边村上了小学,亚凤觉得她已经有了相熟的小伙伴,所以并没有给她转回本村小学,反正中学都要去镇里,便让毛毛中午回姥姥家吃饭,晚上由她接回家去。她这种把女儿随身带着,绝不假手他人的做法,冰云还是挺敬佩的。其实她不知道这是妹夫和她一番对话的结果。 两人从这回家以后,妹夫对亚凤说: “你以后别再总回娘家住,你哥都结婚了,有嫂子了,你还总回去,哪有你这样的。”亚凤不作声。“一吵嘴你就生闷气,一生气你就往娘家跑,我妈就烦你这不说话住娘家你不知道啊,好像她这婆婆做了啥欺负媳妇的事了似的?”亚凤不作声。“你看不上我家我知道,我家穷,没你家吃的好喝的好,但你和我结婚都十几年了,以后不准总回娘家,你听见没?” “谁嫌你家穷了。你和你妈才是一条心,我不回娘家上哪。”亚凤道。看妹夫一眼:“谁和你说啥啦?” 妹夫就瞪她一眼:“别拿这心思想人。你住娘家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要嫌你早嫌你了,还用和我说啥。”亚凤不说话了。停了一会儿,妹夫又说:“那人挺好的。一个人嫁到你家多不容易,你再别给添麻烦了。” “我哥对她好着呢,她有啥不容易的。”亚凤道,似是为自家辩解,又似是羡慕地:“人俩可好了!” “你看的那都是表面,”妹夫不以为然:“而且都是站在你们老周家那边看的。再好能好哪去,你哥那么霸道,说一不二,你妈嘴厉害得十条街都敌不过,加上有你这么个整天带着孩子住娘家的小姑子。老公不恋家,结婚都两年多了,到现在连个孩子没有,晚上一个人住着那么大一层房子,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娘家又远,她能好哪去。”亚凤不说话了。“你也该劝你妈劝劝你哥要个孩子。” 亚凤叹气:“我妈都说他多少次了,他听谁的。” 妹夫奇怪:“你哥是不没诚心和人过日子啊,他在城里不是有房子吗,为什么不接到城里去住?” “她得在这边照顾我爸妈呀!”亚凤再次坚决地维护家人。 可妹夫并不认可这话:“你爸妈有啥照顾的,身体都挺好。” 亚凤不作声了,似乎牵强的理由就算反复说也不会变得更加充分合理。 “你哥是不在城里有别的女人?”妹夫终于问道。 第131章 雅客遇到泼皮 亚凤听见妹夫的话,吓了一跳,她可从来没和他说过这事, “你可别瞎说。”她忙道,停了一会儿又道:“她不知道我哥在城里有房子。”看妹夫一眼:“你千万不能把这事露了,知道了俩人该打架了。” 妹夫不屑:“我露啥,管人那闲事,自家的事还管不过来呢!”隐隐叹了口气:“嫁个有钱的有啥好!” 亚凤不说话,半天:“以前有,现在好像没有了。现在经常回来。” 妹夫不搭腔。 “我前几天住在他那,看就他一个人,没别人。屋子里也没有女人的东西。”出了会儿神:“我哥就是不立事,我明天就去和我妈说。” 冰云远远地听见这句话,隐隐叹气,现在公公、婆婆,连小姑都急着想让他们要孩子了,可当事的两个人却谁都没这个心思。其实结婚的当初,她是想过孩子的事的,着实把它放在心里好好准备了一番,因为她觉得这好像是她的责任。可后来她发现,伟健好像并不急着给她这责任,她也就乐得推卸得一干二净了。倒是婆婆,曾经认真地问过她几次,还带她到医院做过一次身体检查,后来她不问了,这件事不大提了,哪一次提起来,伟健便嬉皮笑脸地玩笑一通,将她哄开去。这个话题既然能够避开不谈,她当然也乐得如此,她是不需要孩子的,心理上不需要,生活中更不需要。她的婚姻是没有爱情的,而伟健说孩子是爱情的替代品,但如果这个男人的心没在这场婚姻里,这个替代品只能拴住他的肩膀而并不能留住他的心。 看来男人的心和女人的心不一样,女人的心可以被孩子拴住,但男人的不能。 爱情的替代品。 他们既然没有爱情,她也不想要这个替代品。而且,自从那个崔文可搅进来,把生活的面纱揭掉以后,她的心里就一直是不舒服的,即使重新调整和校对也没有用的不舒服。亚凤的事总算是把这不舒服阻了一阻,可偏偏那个人又是春生。 十多天前,亚凤回家后,她没事,就想着去城里给宝根买脚踏车,兑现她和妹夫的赌约。难得出来一次,她也想四处逛逛,于是便又坐车去了河西,结果在“野渡专栏”里发现了约她一见的字条。 字条留下有两个星期了,约在一个月之后。而在这张字条之前,还有两张内容相似的字条,只是约期都已经过了,主人把它们留下来,显然是想用它们告诉她他盼望一见的殷切与真诚。她看着那两张过期的字条,她有多久没来这里了?真的好久了。 其实她很喜欢这里,安静,无人相识,偶尔来坐一下,仿佛就能短暂地远离现世。 她的下联贴上不久之后,曾来过一次,但没有什么消息,后来什么原因让她没有来她也不知道了,也许她本就有一份与此不相交的生活罢。她现在的生活是实际的,不是理想的,它离诗词曲赋松竹梅兰太遥远,它是吃喝拉撒柴米油盐。可能人在现实中久了偶尔也会想遥望一下理想吧,她望着那张字条,感到一种异乎寻常的亲切,仿佛俗气的生活里突然涌进一片阳春白雪,然后春风化雨,浇进她干渴的心灵,让她感到血管里一种好似江河开封的流淌,清凉润心。 她想见见这个人! 回家之后,她便把这个约会告诉了伟健,但那个人早已不记得这事了,“你赢了?不可能!”他高声嚷道:“你确定对方不是傻瓜吗?” “等约会时我和他确定一下。”她翻着眼睛。 他昨天晚上便特意打电话回家提醒:“你明天是要去和傻瓜约会吧?” “嗯。”她以为他根本不会记得这件事,那她就不必再告诉他了——他不关心。可他记得。“你晚上回来吗?” “当然。妖精凯旋,我哪能不回去呢!我等着一睹小妖骄傲的风采都等好久了,即便她赢的只是一个傻瓜。” 可是——,那个人竟会是春生! 在那样并不繁华地段的茶舍遇见,两个人都非常意外,不约而同地问:你(您)怎么在这儿?然后他说他今天休息,来见一个朋友,“您呢?”他又问,她说出来走走,看这房子上的藤好看,就进来坐坐。他便礼貌地邀她一起坐,“不用,我喝杯茶就走了,你忙你的。”她推辞道,心里却道:反正我没事,觉得难受你先走好了! 那个人礼貌地微笑,说约的人还没来,不妨事的。她看着他清淡的笑,觉得这也是“反正我还好,觉得难受你先走好了”的意思。 一瞬间,不知道为什么的,她突然判定:他就是“雅客”。她臆测的青衫书生。上联的作者。三次相约的人。 她看着面前揣测幽深看着她的人:他是幽斋里竹衫梅袖的雅客,她是红尘中柴火油烟的俗人,这不是她的世界,她的确该走了。可是,她必须得喝杯茶才能走。 “这样叨扰真不好意思。”她坐下去,如坐针毡,嘴上虽装得从容闲淡地说着谦词,心里实虚得不行,很担心老板或服务员会不会拉熟客地跑来打招呼。还好,老板不在,服务员也没过来,新制的菊花茶香气馥郁,那个人斟了半杯,并细心地给她加了些冰糖。也许因为是公共场合,为了照顾场面,他的话比去家里时多些,态度也友好,先说了墙上她喜欢的藤,又说了他们喝的杭白菊, “您和健哥结婚这么久,好像还没去过庄园呢。”他找话题道。她笑了笑,不知这话几重意思,所以也不想说什么。“今天来这边了,也不打算去坐坐吗,大家都还不认识您呢。”那人又道,清雅安淡地。她看看说话的人,觉得这话也算不失善意的成份。 “谢谢你上次借钱给我。”她说,“还有,打电话让我叫阿健回家。”那人看着她,好像她把这两段话连在一起很奇怪似的。可她不觉得有什么奇怪,既然彼此都知道在说什么,何必再绕弯子呢。而且,现在她想让他讨厌她多过她想感谢他:“那天是崔文可在吧。” “您想太多了,嫂子。”那人平静地,既没肯定也不否定,白皙纤长的手指端着茶杯,晃都没晃一下。她看着这一如既往的好整以暇,觉得这世界有什么能让这人起起波澜还真不容易。可她为什么这么讨厌他这谦谦君子模样?! “我的世界在家里,庄园是阿健的世界。我替他守着家,他经营他的世界。我安守本分好过不知深浅。”她说,心里不知为何地突然又恨又气:“这个世界上有的位置只能站一个人,如果硬塞进去两个人,不只当事人不舒服,连旁观者也会不舒服。”抬头看着他:“其实这里也不是我的世界。如果我不否定,你会不会好奇我是不是又约了什么人,或者赴什么人的约?不然一个农村主妇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轻扯嘴角端起杯子:“有的事,一辈子做一次还不够吗。”她狠狠地嘲弄着自己,一口气把茶水喝光了,放下杯子,活像一个“锄禾日当午”牛饮凉茶的农妇。 对面的人不说话,好像她这么狠毒地发飙,他就只有安静听着的份。端起茶壶想帮她续水, “不用了。”她冷淡而生硬地移开杯子,那个人只好放下壶来。“我该回去了,去呆在我该呆的地方。”她把茶杯扣在桌子上,嘴巴刁钻得越发像一个阴阳怪气没教养的妇人。对面的人看着被她扣在桌子上的茶杯,有些尴尬,但语气却仍然温和轻缓: “其实健哥——很在乎家……” “我知道。”她直站起来,像一只被踩到了尾巴的浣熊:“我的位置崔文可替代不了。茶钱用我付吗?” “不用——”那人跟着站起来,有些无措地看她,她就对着他,使劲向上弯了弯嘴角: “谢谢!”扫一眼旁边座位上的牛皮纸手提袋,裙风飙飙地出门去了。 第132章 孤独的另一种模样 直到坐在了回家的汽车上,冰云才开始恶狠狠地生气。好像这个人是冯春生这件事比她没赢到辞典这件事更加让人气愤和难以忍受。 明明来的时候还一肚子高兴,如今却生了一肚子气,而且满心都是沮丧与失落,她怎么这么讨厌这个人呢! 包括刚刚自己说的话,她也讨厌!她干嘛和他说那些?不,是他凭什么一副洞察一切的模样?认识他两年,她在他身上生的闲气说都说不清,永远就那么一副看清一切的鬼样子,每次都恨不能手里拿了放大镜来看她的缺点,冷淡的,傲兀的,僵直的,没有余地的,隐藏在文质彬彬的面貌下,用温文尔雅的态度推拒出人与人之间最疏远的距离。远到两年多时间都走不过的距离。她怎么这么讨厌他呢?! 她咬着牙、切着齿地恨了半路,然后就再也恨不起来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怅然若失。一场白日梦突然醒来的怅然若失。是啊,就算他不是冯春生,这场白日梦她又能做多久?在竹衫梅袖霁月清风之后,她又要往哪里安置自己的心? 她坐在摇摇晃晃的老旧客车里,如同坐在从白日梦回到现实的南瓜马车上,十二点到了,她该醒了,去“呆在她该呆的地方”。 进了家门,非常意外地,客厅的沙发里竟然有人在等她。她使劲眨巴眨巴眼睛,才确定自己看到的不是一只影子,“你怎么回来啦?”吃惊让她直接问道,那人撇撇嘴,一双贼溜溜的眼睛先把她上下看了一下,然后目光落向她手里的水果袋,好似失望地,又好似探究地,一只嘴角吊了起来: “你不会告诉我,那位八十岁的老头儿只是跟你唠叨了半下午,却没把奖品给你吧?” 她看着问话的人,懒得说话,把手里的水果袋递给他,准备上楼换衣服。 “嗯?为什么没有字典?”那人又问,鬼眼睛在她脸上睃摸一圈。 “没见到。”她失望得有气没力。 换了衣服躺在床上,老头?她叹口气,奇怪她和伟健一讲这件事以后,他便说对方一定是个老头儿:“年轻人没这闲心。”他这么肯定地。可她才不在乎对方是什么人呢,她在乎的是平静的生活里突然被扔了颗石头子儿,不管这石子儿是谁扔的,扔到了哪儿,她觉得站边上看看被这石子儿砸中的生活,感觉那种出其不意新鲜感才是她想要的。可现在石头子儿却砸中了她自己。冯春生?她摇摇头,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他戴着副茶色眼镜,满脸遥远的审视……对了,今天好像没戴眼镜!难不成——他的眼睛根本不近视?只不过是想把自己藏在眼镜片背后好检测她?检测。对,五个人中唯一一个检测她、阅读她的人;五个人中唯一一个挑剔她、刺探她的人。如今让他看到她那一副外强中干的刻薄嘴脸,以后不知又会怎么揶揄她呢。 还有现下这个不打击她就不说话的家伙,他为什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呢,难道是为了看她赢辞典?小妖骄傲的风采,她叹口气,坐起来,却连是叹自己的失望还是叹自己让别人失望都不知道了,不觉便又叹了口气。 她的气还没叹完,让她叹气的人进来了,手上端着一盘水果: “葡萄真甜,你再不吃我都吃完了!” 她扯起嘴角,勉强地笑了笑:“我就是看着好才买的。” 她吃着葡萄,送葡萄的人屁股半坐在梳妆台上:“你真没见到人呀?” “唔。” “不像。”贼眼睛盯在她脸上:“这样子怎么看都是打小抄给老师抓到,放在讲台上示众之后才刚下来的表情。” 什么?示众!她的确刚拿最泼妇的形象在她最不想丢脸的人面前示了一次众! 没戴眼镜,大概只在见她的时候才戴! 要是知道今天能遇上她,定也是戴上的。她撇着嘴,满心的鄙视:你说这个人是有多心地阴暗又善弄权术?是有多装腔作势又道貌岸然!可惜她当时光顾着紧张了,没注意到他没戴眼镜,要不就当面问问他:眼镜哪去了?反正已经够刻薄,也不在乎再多恶毒一下。 以牙还牙,这才是天经地义的自然法则,要不是事先存了私心上去——做最后的征服者,没有人会去以德报怨,施德不图报还是另一回事。人就是一种交易性极强的动物,而在精明的交易中进化出的智慧大多都是:我敬你一尺,你回我一丈。可她却是:她敬了别人一尺,别人一寸都没回,还轻裘缓带、悠然安适地品茶看着。 所以她现在坐在这儿,除了心理上被自己示众后带来的无限的懊丧,以及情感上无处放置的极大失望以外,还感到身体极度疲惫,好像失望和懊丧都是很消耗体力的事。 “肯定是又有别人对出更好的了。”一旁刚刚还在幸灾乐祸的人,这会儿看她如此沮丧,马上十一分认真、假装好心地安慰道。 “嗯。”她有气没力,懒得搭腔。 那人瘪瘪嘴,好像她这种安慰不好的样子很小家子气,便又大气地哄道: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不要太在意那种输赢,如果她要辞典,他给她买。但接着便马上又挤对道:“我早就说过种豆收瓜的智商不行,你没赢到才是正常的呢。倘若你今天真拿回一本大辞典来,我也肯定那是你自己去新华书店买的!” 她斜眼看着说话的人:这才是她的生活。一个傻瓜的生活。每天要被这个不着四六、不按常理说话的家伙嘲笑,一天到晚地和她打嘴架,跟他说句正常话都属于对驴弹琴!就别说琴棋书画了。 在乎家?她看他每次回家来就是为了回来气她的!没人认识她,他需要别人认识她吗?“他要先遇到我,你以为他还会娶你吗?”“我们已经认识一年多了。”她冷着眼睛瞧着面前的人,后悔当时怎么没有让他去付账!不,他若去付账,就更瞧见她的狼狈相了。狼狈?嗬唷,她在哪个人面前是不狼狈的呢! 就说今天那个雅客吧,她那么狠着劲地发飙之后,可不就是像疯婆子一样狼狈地逃窜了么!对了,他说他的家就住在那个区,邀请她有时间和健哥一起去作客。见鬼,她是连“野渡”都不想再去了! 还有眼前的这个,整天一副霸道无赖、眠花宿柳的浪子相,偏这会儿扮着一副好人相,假惺惺地劝她不要伤心。她伤心关他事吗?她的智商会伤心吗!她越想越是失望和忿恨,气得直站起来,径自走进活动室关起门来。 “哟,瞧瞧这是多没风度啊!”那人跟进来:“还关起门来生气呢。你开着门,这气也好流通流通呢!” “你管我!”她扭着嘴唇说出这句话来,转过头去。 “我不管谁管呢。”门口的人一只肩膀靠在门上,瘪着一只嘴角,绰着一双手:“再说你这没风度的样子我不来看看,以后怎么嘲笑你呢,嗯?宝贝?而且,你要气坏了,我还得花钱给你医病,那可不是要心痛死我吗。我爱钱可是比爱你多呢!” 她就直气得把眼睛翻白了还觉得不够瞪他的,只好歪嘴笑起来:“我才懒得生气呢。我是个不生气的人。嘻,阿健,”她爬起来:“今天我在大街上看见一个女的穿的皮鞋可漂亮了,鞋前面镶一朵钻石花,后跟这,这里包着亮铜片,可好看了,就像英国女皇穿的。老公,我也想要一双,行不行?你明天就给我买,好不好?”她扑过去,双手勾住他的脖子:“那个女的穿着可漂亮了,我穿上一定比她漂亮。你给我买好不好?嗯?好不好呀?人家没了一本辞典,就要买一双鞋子,不然人家心理就不平衡。你给我买嘛,老公——阿健——好老公——”她双手吊在他的脖子上,全身软成一只没有骨头的尺蠖,扭扭捏捏地挂在他身上摇着。“行不行?嗯?嗯?嗯——?她听着自己的声音娇得、黏得像扯了丝的麦牙糖,心里顿时歪了一副自嘲嘴脸,她的确心理不平衡,又不知失衡于哪里,她感到一种人性的丑陋,感到自己的冷寂与孤单,她想要有人在意她,偏又觉得她不在意那种在意,她心中的压抑与失望说不出来,那么搞一种自我欺骗让别人上当,这好像就成了她与别人交流的唯一途径了。 第133章 不是皮鞋的辞典不是好东西 伟健没有买回一双皮鞋,却买回了一本汉语大辞典,并一贯地挤对道:“你可以多认认字,省得给家里写信的时候,不会写的字还得画圈。”冰云本来努力地把这事遗忘了,他却买了这么一本傻瓜字典来提醒,还要这么油嘴滑舌地讽刺她,气不打一处来: “我知道我是傻瓜,从一开始就是傻瓜!从老早老早的一开始,就是个大傻瓜!”她大声地嚷到半路,眼泪突然不争气地掉下来,憋在心里的委屈和忿恨不受控制,她恨她忍不住那泪,也恨他带给她的屈辱与忿恨,更恨她自己动了心思自取其辱,恨得摔下辞典,跑上楼,反锁上门,打开唱机,大哭。她趴在床上,眼泪滂沱,老天,你何必要这般苦心地来揭开我的隐痛,嘲弄我的自欺!一时间,许多的往事与记忆好似汹涌的海浪一样挟着泪水疯拥而至:她内心的孤独,她自我的空虚,她有意逃离的寂寞,她无法脱离的萧索,那重叠前来的旧梦,这无法肯定的新生……她直哭得天昏地暗,直哭得眼睛发痛,才收了泪水,拉开门。 没想到门外站了一个人,看见她,便张开手,她看着那个人,一时竟有些分不清这个人是谁,不说话,扑进他怀里又哭一场,直哭得再也没有泪水,这才抬起头来,觉得心里敞亮了,但仍然要那双皮鞋。 伟健的心终于不平衡了,为那双莫明其妙的皮鞋。 不仅那双皮鞋莫明其妙,整件事情统统都莫明其妙! 她要他买鞋子,却不与他同去,不用脚试怎么买鞋子?可她根本不讲理。他就一点办法都没有。好在他以前也买过,知道她的尺码。他买回来了,她说正是她要的那双,然后便得意洋洋地蹬在脚上,甜甜蜜蜜地问他漂不漂亮?并约他去散步,穿着她的新皮鞋。可是,只那一次,然后她便好像不喜欢了,更懒得再穿。亚凤钩了一件开衫给她,他很知道亚凤的心思——感谢她这个嫂子曾经努力地劝解与弥合他们夫妻间的矛盾与隔阂。她现在已不太回娘家住了,他想可能是她的家有了某些比娘家更可依赖的东西,或者正在试图摸索建立某种东西。自家的人,可能说不出感谢的话,尤其亚凤那种人,但她买了丝线,很用心地钩了一件漂亮的开衫送给她,她便“借机”把那双皮鞋送给亚凤了。他说借机,因为他心里就是这么感觉的,那双皮鞋并不适合亚凤,她的脚比亚凤大一码,而且她穿那双皮鞋肯定比亚凤漂亮。可是,她还是送给亚凤了,她说挤脚,说她的脚总不穿高跟鞋好像变大了,他就只能接受这种谎言。可是心里不舒服。 不,也不是不舒服,他不知道是什么,就好像他明明知道生活的某种东西正在崩塌,但他却找不到这种东西。 他开始留心观察她了,以期找到那个摇摇欲坠的东西。但是他们的日子一如既往,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仍然快乐,两个人仍然会鸡零狗碎地打架,甜言蜜语地调笑,但他的确开始十分注意地观察她了。可是,注意观察也注意不出什么来,她仍然像旧日的空气与日光,肉眼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变化。但是他的心里却的确有个东西捺也捺不下去,好像漂在水里的软木塞,晃来荡去,让他心理找不到平衡。 其实从她告诉他那个约会开始,他便开始惦记,但他总是大丈夫嘛,不能太表现什么,比如不高兴,比如太在意。她当时跑回来,兴高采烈地告诉他:“阿健,我赢到那本辞典啦!那个人约我见面呢!你和我一起去吧?”他看着她那兴高采烈的高兴劲,当然是要表示祝贺的,也当然要有些风度的。他风度翩翩地祝贺她,同时告诉她:自己去吧。回来我给你庆功。他才不屑看人呢,他觉得一个人如果需要看着,也就不能算一个完整的人了。何况——这种见面第三方去算什么?不放心,去坐旁边监视人吗?多掉风度!这是绝对不能去的,宁肯坐在办公室里熬着也不能去的。自去自回?瞧瞧他的风度!与宽厚!可是他心里才不是这样呢。蠢才是把复杂的事情弄得更复杂,简单的事情弄得更简单?那他一准是蠢才。可他也认了。反正他不是天才,又不想当庸才,那就当蠢才好了。可惜蠢才他也只当了一小会儿,之后便不知道他是什么“才”了。 其实在他说那个人一定是老头儿的时候,就是存着私心的,表面是着意表演他的假大方,实际是想让她先入为主地失望,反正能够抹黑对方他就绝不漂白。但现在她却说没见到,谁信啊!主动约的怎么会见不到?而且是足足等了一个月的。老头儿哪有这么强的欲望,只有没见过世面的青涩小子才会这样执着。就好像聊斋里的那些傻子书生,约狐狸精之前都会痴心妄想,抓心挠肝。 他现在有点后悔,他就应该去坐到旁边监视她。要啥风度。 他那天的确是特意早早回家的,等在沙发上,就想第一时间看看她约会后的样子。可她却说没见到,鬼才信呢!不过她的神情的确是失望倒不假。他以为她一定会打扮的很漂亮,可是不,只是普普通通的白衬衫,水绿的花长裙,腰间系了一条米粉色腰带,应该是丝巾改做的。她喜欢改装衣服,改领子,换扣子,配各式各样的腰带,给衣服加褶,给裙子镶边……这条腰带绝对是用了心的,因为就这么一条腰带,就让这普通的白衫花裙变得极是清雅灵动,从上到下地透着股安淡和婉的美丽气息。居家的衣服,却穿出约会的味道,这比她打扮得花枝招展出去还令人生气,不是吗? 第134章 心动九曲十八弯 女为悦己者容,伟健觉得能看见的容都很肤浅,这种看不见的才是真的用心呢。还装得温柔端丽的。她见他的时候都没容!还冷冰冰的。不,也容了,白衬衫上镶了条黑牙。不过那不能算,那是相亲。认真是应该的。而且还没现在好看! 其实最不对劲的,还是皮鞋。 他们结婚这么久,她还是头一次那样发飙,可他却不知道为什么。没见到人的约会失望生气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发飙?没有了字典就得要皮鞋?多么漂亮而天衣无缝的谎言!那天晚上,他曾好话歹话问她为什么哭泣不讲道理,她站在那儿,用小学生般夸张的谦逊接受他的批评,但末了给他的答案只有六个字:我要那双皮鞋。 这让他受不了,因为他明明看到这个女人的心被触动了,但他却看不到那个让它触动的对象。她倒是很守妇德,想用那双皮鞋把心踩下去,还告诉他她再不会出去了。可谁稀罕啊! 他知道她特想谈恋爱,去谈好了!不出去,是怕爱上别人吗?再不会出去?这算是在遵守他们的契约吗。他有心和她打一架,奚笑嘲弄她一翻,可看那人一脸倔强的要那双皮鞋,一脑门子的没兴致和他理论的样子,他就知道任他怎么奚落也笑不起来的。心里更生气他这么大一个活人在这里,却还需要用所谓的契约管着一个女人吗?有心把她扯过来做点什么,心里实在不屑一顾。 女人就是傻瓜! 那个人准是那种小白脸。温文尔雅的,诗呀词呀,让女人一看就着迷的。这小妖根本没见过男人,毫无免疫力,准会一下子就上当的,不然她会这么痛苦?可谁稀罕她这样动了心再管着自己啊?他绰起手来:“啊,买皮鞋,”他扯着一只嘴角:“给你买带钻石花的皮鞋!就好像灰姑娘的水晶鞋一样的。穿上钻石鞋会和我跳支舞吗?”她就拿她的黑眼睛瞥他一眼,然后“欢喜雀跃”地扑到他身上,结果那一晚,他便见识到了一个风情、风骚、疯狂的女人。 很多人一辈子不会懂得什么是灵与肉的结合,更不会懂得什么是灵与肉的分离,很多人在这件事情上一辈子都是糊涂的,就像他之前一样。 可是那一晚,他一下子就懂了这两件事。 是的,一瞬间,他突然意识到她的灵魂没有在她的身体上,也是在那一瞬间,因为看到了这种分离,他知道了那种结合会有多美!他一下就知道了。他忽然间知道:得到一个女人的身体是多么简单的一件事,而得到一个女人的心则是多么难的一件事!就像他怀里抱着的这个女人。 这个世界有很多女人是只有身体没有灵魂的,她们的精神世界一片荒芜,就好像一只插不活花朵的瓶子。她们傍在男人身旁,男人负责花钱买花,她们动手修整成精典的陪衬,但两者永远不会结合出什么美来。也有很多女人,她们只有灵魂没有身体,浪漫虚幻,不食人间烟火,就像圣坛上的花朵,只能远远地观赏和膜拜,她们是男人的梦中情人,不能近身,不愿亵渎,男人愿意把她供奉在心灵的圣台上一生遥望。还有一种女人,就像土壤,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她是男人的妻子,男人能在她那里收获收成,但收获不了感觉。他原以为这世界上只有这三种女人,却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一种富饶的土壤,像草原、像山林,已有鸟儿、风儿、兔儿……不知在那里埋下了什么种子,哪一天春风化雨,就能长出、开出一片你猜不到的锦秀,就像他身边安睡的这一个。 他盯着她的面孔看,这个身体里绝对藏着一颗奇异的种子,却藏在他不曾到达的角落,那里是冰封的冻土,而他的温度无法让它发芽。他忽然间看到这一点,心里竟起了一个奇怪的反应,他抓不住那反应是什么,随即就被另一种情绪覆盖了:生气。他恨得想推醒她,问问她凭什么要他去买皮鞋,然后再穿在她脚上去把那冻土踩得更结实些?她凭什么?! 皮鞋买回来了,他心理也真正不平衡了。他娶了她两年多了,从来就没心理不平衡过,从来就没有烦躁得像今天这样找不到支点过。两年多来,他早已经习惯了牛牛气气做大丈夫的感觉,因为从来没有人冷落过他。至于她是什么感觉,他还真没想过。她就好像是那种随便丢在哪个角落里也不用担心的静物,他想的时候便把她拉过来戏闹一翻,她也从来没有拒绝过。她柔软得像水,没有意志得像空气,他就好像那装她的容器,她被装进来,他的形状就是她的形状。他捏着这个软容器,一会是五角星,一会是金字塔,随他高兴,他就是哪一天想把它扯成一个刺猬她也会随着的。所以在他的潜意识里,一直就当她是一个有生命的小玩具,从来没有在心中有她什么位置。他也痛她也怜她,可并没有在心中着着实实地在意过她。至于她的心里有没有他,他根本就没有在意过。没他还能有谁呢,鸡零狗碎,柴米油盐,和和睦睦,这不就是平凡的生活吗。她又不是那种漂亮得让人一见倾心、让男人围着打转的女人,娶她不过是因为她能满足他的所有要求,大概就是这样吧! 不,其实—— 她还是挺好看的。但—— 他说不清那种感觉,就好像,他家院子里有两株牡丹,他也知道很好看,很名贵,开花的时候也会看看,但是因为就在他家院子里,他都好多年没有仔细欣赏过了。他不知道它今年长了多高,又分了几个枝,哪个枝上长了花骨朵,哪片叶子是浪费养料的。什么时候要施哪种肥,哪朵花开的最大,一朵花会开几天…… 不,她才不是牡丹,她是—— 不是,这只狈凭什么把皮鞋送给亚凤?凭什么!他这就去给要回来!焊她脚上! 第135章 假如老婆不爱我 皮鞋当然是没要回来的,所以伟健的心情十分不美丽。 阳谋,这是赤裸裸的明修——,不是,假道——,不是,偷梁——,呸,这根本就不是皮鞋的事!就算他把皮鞋要回来,焊在她脚上,也阻止不了他的心往坑里掉。 不错,她确实满足了他的所有要求,两年多来,她就像他身边的空气一样平凡,像他身后的影子一样保险,理所当然地存在,安静逊顺的恭守。他对她就如同呼吸空气、带着影子散步那么天经地义。可是,这一次,不知是什么刺痛了他的哪根神经,他一惊之下才猛然间发现:这个平日里随在他身边的温软的女人,心里其实有着钢铁般的意志,根本不是他所能征服的。当她柔软地顺从他时,其实是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的,她既不会为他沮丧,也不会为他失落,她心里的喜怒哀乐是根本不与他分担的,就算痛哭一场,内容也与他无关。就像那双皮鞋与这件事无关一样。 她从来就没有为他心动过,就像她从来没有为他骄傲过一样。 她的骄傲与虚荣是分开的。他能满足她的虚荣心,却未必能让她为他骄傲。 一直以来,他都以为是他在陪她玩游戏,殊不知,她才是那个真正的游戏者。她游刃有余地扮演着他需要的一切角色,日间的一切桌椅板凳、锅碗瓢盆、柴米油盐不过是她假戏真做的道具,夜晚的一切暖帐春宵、耳鬓厮磨、儿女情长也不过是狐狸精玩的一场风花雪月的戏法。 她是没有进过他的大脑,可他也没有进过她的心! 他忽然之间发现了这个发现,虚荣心大大受刺,她眼里越是没有他,他便越是想把自己送到她眼前去;她心里越是没有他,他便越想在心里上征服她。可是,一段时间下来之后他发现:她那钻石一般坚硬的心里,是根本没有他一丁点儿位置的。他这才发现:在她柔软的个性里,隐藏着火一般的野性与水一般的执着,是两年多来他从未了解的。这两种个性被她揉碎之后深藏了,她不拿出来,却常在举手投足的不经意间闪出一点星芒,只是他从未细看罢了。怎么两年多来他从来都没有好好地看看她呢?他搂着她调笑的时候好像也没有看过她似的。不然怎么会两年多都没有看见呢! 他开始鬼起一双眼睛,从各个角度观察她,却发现她根本是难以捉摸的,比如:她说话时声音极其柔和,样子极其乖巧,但你却永远也没办法把她认做是一个温软的良家妇女。脸上的态度古板认真,脑子里的想法却离经叛道。不笑时冷若冰霜,笑的时候又融冰化雪。有时候聪明得像一个智者,有时候傻得算不清两位数加法。随意切换真假,随时捣乱撒谎,随便亦正亦邪,随时随地取悦众人,魅惑生活,娱乐自己,自得其乐。 她自得其乐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去橘园散步,一是上房顶逗鸽子,两样他都可以参与,但没有他也一样。 他觉得橘园散步可以理解,但逗鸽子为什么要到房顶上?而且是一大清早的。他听她在头顶上走来走去,懒觉都睡不成。爬起来悄悄跟上房,发现原来她在房顶不是逗鸽子,而是在那里练瑜珈。怪不得他听着像是光着脚!对,她还在书房里勾引过他。 房顶的中央摆着一块小毯子,还有一个玉米叶编的蒲团,他看她在那个小毯子上弯腰压腿,各种难动作都被她练会了。 “你是在给我练习好身材吗,宝贝儿?”他上了最后两级梯子。 那个人正在向后下腰,两只手支在地上,“别和我说话。” 他撇撇嘴,在一旁的蒲团上坐下来,看她在那块小花毯上旁若无人地摆弄她柔曼的身姿,晨光初启,美如幻境。 “人家都是听着音乐做的。”他抬眼四周,发现早起的田野竟是如此美丽!这个小坏蛋,总能找到好看的地方,他真不知道早上的房顶这么美,他看着小毯子上的人,如果有舒缓的音乐,一定会更美!“这个是得听着音乐做的。”他又道,但家里的音响好像太大了,赶明应该给她买个小录音机,方便拎到房顶上来的那种。 “我的音乐在心里。”他看她双手背在身后,腰慢慢弯下去,头贴向小腿,慢慢左转,再慢慢右转,他看着那如歌一般的动作,一忽觉得,她心里的确有一个旋律,是他不知道也听不见的。 “蒲团给我。” 他听见,这才发现她正在收势,撅着屁股坐在半空,他急忙把蒲团送出,那个人坐了下去。他看她盘膝、垂目、兰指,一般安静祥和。他蹲在那,听她缓慢地调整呼吸,那个人突然睁开眼睛:“你怎么把蒲团给我啦?” “不是你要的吗?” 那个人瘪着嘴看他,突然站起来,一扑扑到他背上,大笑起来:“我做的比张惠兰如何?” 他立刻就想打击她了:“唉!有的人一分钟不吹牛,头发丝都会痒痒……” “那是有头皮屑!” 他马上就觉得他上当了,却不知道当在哪里。 他想要一个孩子了,这句老妈在他耳边念了上百遍的话,终于第一次钻进他的脑子了——既然这是一片富饶的土壤,他大可以去种一个孩子出来!他们结婚都两年多了,他的心也安稳习惯了,而且,其实他也挺喜欢小孩的,虽然小不点时很麻烦,只会哭,但软嘟嘟地抱在手里也挺有趣的。他记得毛毛和宝根都是满月抱回家来的,那是他见过的最小的小孩,如果这世界上有一个小孩是从一颗种子开始他就知道的话,那不是更有趣吗! 而且,她的身体里面一旦有了他的内容,她就真的是他的了。 不过—— 这算什么?用孩子征服女人?或者维系感情,做爱情的替代品?这在他可是一直都很嘲弄、很不以为然的!而且,他一旦种下这个孩子,她身体里的那颗种子就永远也不会发芽了,它会冰封在她的生命里,哪怕和他过到老死,他都再没有机会看到它蓬勃的生机。他能非常清楚地预见这一点,就像她非常清楚地告诉他她再也不出去了一样。不出去?他宁可她出去爱上别人,也不需要她这样的坚守!不!他要让她先爱上他,然后才要他们的孩子。他们的孩子应该是他们爱的结晶。 第136章 老婆就是不爱我 伟健开始用计了,从结婚开始,他就认为:周伟健是天底下最聪明的男人。现在两年多的婚姻生活过到今天,他深信他已经进化得更加聪明。 他开始有计划地、不着痕迹地把那个小乡巴佬带进他的生活,以便她变得高档起来,冬至节,元旦节、春节、上元节……一岁终一岁始,先民们留下的各类传统节日,后辈们为了玩乐弄的各式创新,在这个阳历阴历公历农历都是节日的季节,老天给了他最好的机会。朋友的宴会啦,酒会啦,舞会啦……他第一次带她出席这种场合之后,便深感要把她调教成他的“周太太”是有多么大的距离。 她立在那一大群女人当中,你只消一眼,便能把她给“看”出来,说白了,她不属于那一类。她站在那里,就好像一只鸭子站在鸡群里一样格格不入。这倒不是说这个小妖有多么土气得拿不出手,实际上她即使不算个绝色美女,也绝对不是丑八怪,要不然他也不会看上她,毕竟男人都是视觉动物。何况现在他真想打扮她,根本不吝钱财,她个子高挑,身材比例非常好,所以不管他买多漂亮的衣服,她都穿得进去,穿得起来。最主要的还是,她身上似乎天生就有一种妖气,笑的时候很亲切,不笑的时候就浑身上下透着这种冷艳的妖气,而这妖气让她穿什么都好看。 他带着她出来的次数多了,就越发把给她看透了——这个十足的小戏子! 她和他出入这类的各式场合时,都是穿戴考究,精心地妆扮着大家闺秀的模样。可是,不管她看起来多么优雅贤淑,态度和蔼,她的眼睛里根本就没有那种大家闺秀的敦厚与温良。如果说大家闺秀是公园里长大的天鹅,是养尊处优的优雅,她则是野外沼泽地里长大的丑小鸭,眼睛里写满了生命的灵动与狡黠,透着自然界里的一切诡计与谋略,掠夺与坚守,追捕与逃离……阿治曾说她的眼睛最漂亮,其实她的眼睛不是漂亮,而是有生命。 她眼睛不大,却漆黑灵活得像是一个发光体,睫毛很是黑密,盖在细细的双眼皮上,就好像是神灵为了要盖住他的宝物而特意长出来的伪装一样。而这被藏起来的宝物显然是不够厚道的,它是古怪而危险的,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偷渡在温柔祥和的表相之下,妖光一闪,使出一条诡计来让你上当。但是它不阴险,她骨子里天鹅的血液让她怎么也成不了一条豺狼,她只是逗你玩玩罢了! 他记得谈恋爱的那次,为了一条白裙,她和他争执她该穿什么衣服,那是他第一次知道她是为环境穿衣的,而她要穿的衣服则是和“城里女人”不一样的。在那之前,他一直以为所有的女人都是为了好看而穿戴的。那之后他才留意到,他给她买的很多衣服首饰,她真的几乎都没有机会穿戴,因为那些衣服在农村穿起来,的确太惹眼了。它们被挂在衣橱里,通常只在他带她出去玩,或者大鹏他们来聚会时穿一下。而她日常穿的衣服多是在村里的成衣店做的,或者是从五天一次的集市上买的。以前他认为是她没品味,乡巴佬,但也懒得管她,因为——在家嘛,舒服就好。不过即使她和隔壁二莲穿着一模一样的从村头成衣店做出来的衣裤,她细挑的腿和腰身还是会让二莲抱怨不已,毕竟妖精通常还是会比人类好看一点点的。 现在他知道,女人的思维和男人是不一样的,男人就算曲折,也多半不够细腻,而女人,她们敏感婉转,完全是另一个方向。在那里,她宁愿放弃好看也要努力和大家都一样,那是人心和人言的方向。做为一个小戏子,你给她一片田地,她就是农妇,给她一个猪圈,她就是饲养员,给她一个厨房,她就是厨娘,给她一个舞台,她就是名伶,如果偷一件白裙,她就能装成仙女!她从来没骗人,她只是按照情境出演罢了。 说起来他也可以算是这个时代的时髦人物了,他生活的圈子也是这个时代的先锋阵营——敢于尝试极度的奢华与新潮的享受。他们是潮流的引导者,甚至他们的穿着都引领着这个城市的脚步。他们大多是在那个不管是物质还是精神都极度贫困的年代之后暴发先富起来的第一群人,而只要是先锋,都是趟雷者,趟过雷区还能活着的也算是精英了。现在,他带她走进这个社会最精英汇聚、最富裕时髦的社交圈,原以为她会兴奋不已,会如女人走进首饰店珍宝厅,或者地主婆看见一堆金子,可是不,那个坚决只肯与他共富贵的小女人,对于这个圈子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更大的兴致来,相反,她紧张而局促,如同一只跑进了钢筋水泥丛林的狐狸。她格格不入地站在那个暴发的时代里,既看不见雷,也不往安全地带跑,而是站在那里傻看着。过后他问她:“阿云,你怎么不讲话呀?跟人家聊天呀!”她不说话,半天:“我不会聊,阿健。她们尽讲些买卖呀,逛街呀,看电影呀,打牌呀,再不就讲自己的老公。”“你也可以讲我呀!”他故意道。她耸耸肩,不说话了,好半天:“我觉得男人真是比女人强。”她说,他觉得这是什么意思呢?“尤其结了婚的男人比结了婚的女人。”这又是什么意思呢?!“我喜欢听男人聊天。坐在那里听他们聊天,你能学到许多东西。”他看她若有所思地:“他们是往前走的,而女人是往后退的。”他觉得这想法大是异类。“不用几年,男人们就会把她们甩掉了,你等着瞧吧!”她最后总结似的这么说道:“三年之内,中国的离婚率一定直线上升。”他大惊,看吧,这就是女人的思路,它们诡异地偏离了正轨,跑去了男人们不能想象的方向。心里却九曲十八弯地想:时代开放了,暴富之后的男人,一面拥有或者说创造了自己的花花世界,一面想着如何控制着财富更加暴富。而居家的女人,她们原地享受男人创造的财富,止步不前,三年之后……他敢确定,这场子里的女人,百分之九十九都不会这么想。他看一眼那个小女人,故意大笑道:“那你是往前走的还是往后退的?”她看看他,也大笑:“你没发现我一直是飘在空中的吗?” 飘在空中。他细细地嚼了嚼这句话,觉得在前面的他可以追,在后面他可以拉,飘在空中,他要怎么办? 难道真要种一个孩子? 然后呢? 离婚率上升。 不是,这像一个狐狸精说的话吗!不,不对,这的确是狐狸精才会说的,因为她们深知同类的危险性。 她竟然如此清醒。 他拿眼角睐她,不知道狐狸在想啥。 第137章 不作死还是男人吗 说归说,想归想,小狐狸还是努力地融进他的圈子,很快就把跳舞学会了,而最令他不能置信的是:这个平日里宁可撒赖皮、说小话儿也不肯看看书的人,竟然买回来几大本专业的礼仪书籍,几天吃进肚子里,再卖的时候,居然一五一十的。他翻了翻,发现内容包括如何喝咖啡,如何喝红酒、香槟以及如何坐、立、行、走、穿、戴,一应俱全,但他却觉得她越学越远,更不是那一类了。 因为,谁照着书学啊! 比如中国人讲究满杯酒,半杯茶,那就不论红酒白酒黄酒色酒,一律满上!铺个杯底?不存在的。你是不喝不起? 再有,西装的最下面钮扣是不能系的?穿黑皮鞋不能穿白袜子?穿夹克衫不能打领带?嗯,没有一个人能做到的。现在最流行黑鞋白袜了,男的女的都是,上面是黑裤子,下面黑皮鞋,中间小白袜一露,帅!打领带么,也一样的,只有最新潮的人才打领带呢。因为领带不好打,还有聪明人发明了一拉得,背面一条拉链,扣是出厂就系好的,往脖子上一套,背后拉链一拉,方便快捷!最时兴的就是红领带,不管啥衣服,多大岁数,白衬衫一衬,红领带一扎,倍儿精神!至于西装下面的扣子不系,什么话,一共就两个扣还得敞一个是什么样子,中国人最讲究衣着齐整,要么都不系,要么都系上,枪脖头的大西服,扣子扣得整整齐齐才够派呢!所以啊,书本是书本,现实是现实,专家的话不能听。流行就是硬道理。 好在她除了不太爱说话,其他都能应付自如,他也就不大理会了。尤其她的舞跳得好,这得感谢他这位高师,但是他也发现:他不仅教会了她流入这个城市的所有舞步,也同时教会了她如何更好地气他。 事情说起来归根结底是他的过错,两天前,他带她参加一个老板朋友中西合璧的新潮婚礼,说实话,他翻过她那几本书之后,觉得什么中西合璧,其实就是不伦不类。不过没办法,现实潮流,就好像现在流行再见不说再见,非得说白白,上到五六十,下到十个月,挥手告别全是白白,顾的白。所以不搞点洋玩意你好意思说自己是新时代时髦的年轻人的婚礼吗? 婚礼开头一片大红,新娘子红裙子红头花,红皮鞋红袜子,抱着斧子接进门来,然后再换上白婚纱,开始不知中西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典礼,然后开席,筵席也是一半酒席,一半酒会,主打一个中西合璧雅俗共赏。酒会伴着舞会,舞曲一响,众人狂欢,他脑子里有一根筋不知咋地就歪了一下,结果把她丢在一边,跟别的漂亮女人跳了一晚上舞,他的原意是逗她吃醋,没想到却事与愿违,她静静地把那个晚上过去之后,没有任何端倪证明她生气了或者在意了,却在两天之后把一切原封不动地还给了他。 他看她一改往日的冷淡与矜持,对所有邀请她跳舞的男人来者不拒。她笑靥如花地在舞池中旋转穿梭,紫罗兰色的天鹅绒长裙衬得肌肤如雪,一条细小珍珠穿成的带形项圈围在高挺的脖颈上,像一只戴着宝石项圈的天鹅女皇,明眸善睐,顾盼生辉。一开始还算热身,越跳越是艳光四射,舞惊四座,一下子便成了舞会的焦点。 而他最恨的,还是她眼里的光芒。这种生日宴会不似歌舞厅灯光昏暗,它灯火辉煌,珠光宝气,而她的眼睛在这种辉煌的灯火里,竟然能放出奇异的光芒来。他开初还看着高兴,后来便醋意大发,妒意横生,因为这光芒根本不是为他放的。他也和别的女人跳舞,但目光却永远被吸引在她身上,不,所有男人的目光全被她吸去了!她就那样眼睛放着妖怪似的光芒,让整个夜晚都成了她的陪衬,包括他。 慢三、快三、慢四、快四、现代舞、拉手舞,所有的男人都在请她跳舞,她跳得兴致盎然,裙裾翩飞,粉面含春,他恨得怒火中烧,咬牙切齿,却还得态度倜傥地陪她跳晚宴的最后一支舞,这个坏女人!你等着! 回家的路上,他决绝地把车子开成飞机,决定等她一开口,他就山洪暴发地修理她!可是她既摘得舞后“桂冠”,似乎已心满意足,安然地靠在座椅里任他飞开,根本劝都不劝一下。他被气得火上浇油,脚下再加速的时候,她把安全带松开了。他吓了一跳,转头看这个小疯子,她已嘴角挂着一个奇怪而安静的微笑,靠进座位,闭目睡觉去了。他的车速一下子就慢了下来,气得心怦怦紧跳,却再也不敢加速了——真要和她一起去黑洞洞的地狱打架,断不如在这花香草美的人间里打更有趣、更过瘾! 一路不说话开到家里,他的气已消了大半。但他不肯罢休,这个小混蛋,不和她打一架她总不知道啥叫夫妻! 可她不理他,她说过她是决不会和他吵架的,夫妻间陈芝麻烂谷子一翻,没有不吵架的,而吵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惯性,所以她决不会和他开这个头。可他不,既然夫妻间没有不打架的,难道他们不是夫妻?他就要打。他是有前因没错,但他是想让她吃醋,谁让她这样气他啦?所以他尽管一面嘴上挑着事,一面心里还真挺忐忑的,担心她会说:你上次怎么怎么样……那有够多么没劲呢! 如果她真的那么说了,从此以后他也就不会再找她吵架了,因为那么没趣味的事他才不会干第二次呢!可是她不说。她被气得耳朵都红了,居然一点不翻旧账,也真够让他佩服的。你说她要也像有些笨女人似的八百年前旧账都得翻一翻,他受得了嘛!他可有一大把小辫子好让她抓的。可她不翻,就事论事,还能气他, 他骂她:“……你有老公吗?我还以为你是未婚少女呢!” “哦,同志,你还是不要这样称赞女人,她会被迷惑的,下次退变成儿童可能会去坐进男人怀里。” 听到吗,马上就连老公都不叫了,还想坐到男人怀里。 “哈!是呢,可不是吗!”他道,“今天晚上就搂着一个人跳了三支舞,把快三慢四的都跳全了,要不是因为有我这个碍事的在旁边,早就坐进人怀里去了,还等什么变儿童啊!” 那个刚脱了一半衣服的人被气得胸口起伏,拖着一只袖子转过身:“周伟健,以后我要再和你一起出去,我就——”他看她扯着一只裙袖不知是想穿上去还是要脱下来,“我就是小狗!” 第138章 崎岖的作死路 伟健差一点没气笑了,小狗?是不记路的笨狗吗!他看一眼那只气红脸的小笨狗,觉得这话不对,这话分明是朝着真打架去的,他才不和她真打架呢!尽管他们没有打架的经验,可他可知道啥是真打啥是假打,不出去哪行! “不,美人,你就是变成小狗我也会照样牵你出去的。”他歪着嘴:“要不上哪看你和别的臭男人抛媚眼扭屁股摇尾巴呢——啊,我明白了!你这么想变成小狗,是想多一条尾巴吗?” 那个拖着一只袖子,露着半边胸口的人气得脸色几变,嘴张了几张也说不出话来,恨恨地使劲把两只拖鞋甩到他身上,光着脚奔门口而去。 “哟,”他绰起手来:“这是想离家出走,还是要和我这碍眼的分床睡呀?你别走,我把这儿让给你嘛。”他忽然就一点都不气了,好像她越生气他就越高兴:“新婚夜我都能让给你呢,这是你的领地,宝贝,我去睡‘客’房好啦!”悠悠然地把衣服甩在肩膀上:“不,整个三楼都是你的领地呢,美人,一早就都被你撒尿占领了。尤其在这间房间里,我一直都是唯你命是从的,啊?我走好啦。去睡二楼的‘客’房,你满意了吧?” 他撇着嘴打她身边越过去,拉开门,又不怀好意地往她胸口上扫一眼:“请问你这半脱半穿的,是新学的勾引我的本事吗?” 那个人气得嘴唇直抖,抬起脚照他的腿上狠踢一脚,他的腿骨头没什么感觉,那个人却已痛得龇牙咧嘴,他幸灾乐祸地耸耸肩:谁让她那么笨光着脚踢人啦!正要再嘲笑一下她有多笨,问问她要不要他帮她把鞋穿上再踢?那个人已穿过门,一面把一只手塞进脱下的衣袖,一面气急败坏地扯着那不肯听话的衣服跑下楼去。他听着她一路跑到一楼,向左拐进了休息室,便撇起嘴,带上卧房的门,向着他的“二楼客房”去了。 他和衣躺在客房的床上,歪着嘴想他们吵架也能有如此默契,真是不易啊!不过,这样吵完了,应该谁哄谁?是她来哄他呢,还是他去哄她呢?不,他才不去哄她呢!她都气他一晚上了,还得他哄她,哪有这道理!他枕着手,和衣躺着,听楼上楼下一点动静也没有,尤其休息室里。不会在那哭呢吧?哭去。她就该好好反省反省!不过那里没有床也没有被子,她要是哭累睡着了说不定会冻感冒。她要是感冒了肯定会传染给他,说不定一家人都给传染呢!这可不好。不过——这小混蛋怎么到现在还不上来呢?是睡着了吗?他还是下去看看的好。她要是没睡,他就上来睡觉,冻死她! 他光着脚下了半截楼,已深觉把“未婚少女”哄上楼睡觉才是正理——放着那么好的少女却分榻而眠不是傻瓜嘛!他蹑手蹑脚地走到休息室门口,发现门关着,一丝微光从韭叶大的门缝里漏出来,他张眼从门缝往里面一瞧,原来“少女”没睡觉,也没哭,正坐在地上,怀里抱着一个座垫,静静地独对着一盏孤灯在出神,那孤单,那宁静,那沉郁,那种若有所思,那种无思无想……那种光与影一下子把他度了,他脑子里的那根神经又一次错位,居然悄悄放下毛巾被,不声不响地跑上楼,书房里拿了几乎十年没摸的铅笔下来,坐在门口的地上,静静地勾画起那光与影的美…… 伟健和“未婚少女”和好了,因为他忽然把那幅速写的《少女》递给她时,那个人就吃惊地瞪大眼睛,一脸认真的怀疑模样:“哦!这是什么?这是你画的吗阿健?!”他看着她那好玩的样子,弯弯嘴:“送给我家那口子——”他突然捂着肚子靠在门上。 “你怎么了,阿健?”她跑上来扶住他:“怎么了?哪儿不舒服?” 他看她眼睛急切地在他脸上扫过,痛得弯下腰去:“肚子好痛——” “怎么会肚子痛?”那个人急急地看他:“是吃坏肚子了吗,我扶你上楼——” “走不了——”他捂着肚子:“扶我在这儿躺一下——” 她扶着他躺下来,开始急切地问他哪里痛,怎么痛,是不是岔气,是不是要拉肚子,听着他一路否定,最后看着他指的胃的下方、肚子的上方皱了皱眉头,显然弄不懂这个部位到底是什么器官, “这边痛,还是这边?”她的手从左边移到右边,然后下移停在了右下腹:“这痛吗?” 他不作声,她的手便又移回到肚子上,突然伸手一按,他猝不及防,整个人弹起来,大叫:“哎呀!都痛。”他抱着肚子,缩成一团,那个人皱了皱眉: “急性阑尾炎?”跪在地上的人这么自语道,伸手来摸了摸他的额头:“不发烧。”眉头微锁,弯身把手臂伸进他脖子底下:“你别怕阿健,我们现在就去医院。” 去医院?别怕?他捂着肚子,看着她的脸伏在他脸旁边,香气怡人,“你怎么知道是急性阑尾炎?你又不是医生。”他把头扭了扭,在她的手臂上躺得更舒服些:“别动,让我躺一会儿就好了。” “不行,阿健,”她俯身抱着他:“阑尾炎虽然不是大病,可也耽误不得。”他闭着眼睛,舒服地躺在她手臂里,他才不理她呢,就拿手按按他的肚子,摸摸他的额头,就把他定性成急性阑尾炎了,她比医生还厉害呢! “阿健,你听话。”他听她的声音越发温柔:“这个一定得手术呢,如果等穿孔就麻烦了。我们现在就去医院,快起来,乖。” 他睁眼看她一眼:穿孔?这巫婆倒真会唬人呢! “别瞎说,说不定是肚子里有虫子,我这里,”他想指一下阑尾的精确位置,可他还真不知道那个小东西到底长在哪,便随便指了一下:“根本都不痛。” “早期症状不是那里痛。”那个人跪起来,把他的头从胳膊上移到腿上,温柔而急切地向他解释:“早期是会放射性地在中上腹和肚脐周边痛,按压离手后,患者会有剧烈的痛感。就因为不在那里痛,所以才更容易被忽略。”她的手放在他曾指过的胃的下方,肚子的上方:“我刚才按你这里,你痛得跳起来是不是,几个小时之后就会转到右下腹疼痛,同时会伴有低烧。” 第139章 急性阑尾言 伟健看着那个瞬间化为赤脚医生的人,有点瞠目结舌:“你、你怎么知道这些?” “书上说的。所以我们现在要赶快去医院——”那个人又来伸手扶他,他断不肯配合,使劲赖在地上: “我不去。我躺会儿就好了。你别瞎嚷嚷,吵醒爸妈——” “我不嚷。”他听她温言地答应着他:“但是这不能拖阿健,一定要去医院。你听话,我马上去开车子,我们这就走。” “什么?”吃惊让他翻身坐起来:“你,你会开车子?” “应该会。”她捧着他的手在嘴上亲了亲:“我坐在你腿上学会的,不难,相信我。”伸手把他扶靠在墙上,同时把一个座垫放在他背后:“你靠着别动,两分钟后我们就走。” 他愣了愣,那人已经出去了,然后他听见急切但并不慌乱的脚步跑上楼去。两分钟?相信她?就坐他腿上时告诉过几次哪哪都是干什么用的,连驾驶座都没正经坐过,她让他相信她!还起码要开到县城,拉着一个“病号”?他抚着脑袋,头痛! 他听着脚步声从楼上下来,仍然是快速而不慌乱的,他猜应该是上去拿车钥匙,然后是轻声的出门。他捂着头,听见爸妈房门响,然后是父亲的咳嗽声,忙爬起来探出脑袋,“爸,没事。你回去睡觉吧。”然后听见他爸一声没吱,转头回屋了。 他扯扯嘴角,觉得自己有点、不太厚道,就听见院子里汽车发动的声音,然后开出来停在了楼门口,这个小妖精!他摸摸右下腹,急性阑尾炎?早期放射性在中上腹和肚脐周边痛,按压……他家可没有这书!还没等他把那些词梳理完,那个人已经跑进来了,压低声道: “走吧阿健,我把车开出来了。”伸手把他的胳膊架在她的脖子上:“你试试能不能站起来?” “我不去。”他才不站起来:“坐你的车子我会先吓死。”抽回手臂,觉得娶一个妖精似乎并不是什么好事情,胆子忒大了!眼角瞧着那个人着急地想了想:“那我先扶你上车。”又把他的胳膊扯到她的脖子上:“然后我去叫东义,让他帮忙。” “你不要麻烦人家,我没事。”他抱着座垫滚到地上:“等天亮再说吧。说不定一会儿就好了呢。” “阿健,”那人着急地跪在地上,抱着他,柔声哄道:“这样的痛法不能忍到天亮,会痛坏的。”低头亲亲他:“男人的痛感弱,可能你下午就已经开始痛了,只是你没在意,现在缓解期过了,痛得严重了,你才感觉到了。所以现在一定要去医院,不能再拖。”脸颊贴在他脸上了蹭了蹭:“我们就去检查一下,好吗,哥哥。你听话,你最好了!” 哥哥?听话。最好!这话听着真甜啊!他真想现在就爬起来去医院,拉开肚子,把那一小截盲肠拿掉。 “呃,”他捂着肚子闭目想了想:“我感觉现在好像没那么痛了。”看她一眼:“也许是我刚才坐地上画画,凉到了,你帮我弄杯热牛奶喝,可能就好了。” 她很快弄来了牛奶,同时弄来的还有一个热水袋,然后把他扶着靠在怀里,喂他喝。他喝掉了牛奶,听她问:“感觉好些吗?” “嗯。”他肚子上被她塞着热水袋,出了一身汗,“我饿了。”他有气没力地靠在她怀里,听她极其温柔地问他想吃什么,他想了想,做东西太麻烦,而且她走了就没法靠着了,“苹果。”他说。她去拿来了苹果,还是把他抱着,用小勺刮软苹果泥给他吃,而那苹果泥是热的,原来她用开水烫过了。他吃了半个苹果泥,把她也折腾够了,便滑下去躺在她腿上,伸手搂着她的腰。 “阿健你真的好些吗?”她搂着他的头,帮他擦额上的汗,忍着一脸的焦急:“我们就去医院检查一下,好不好?如果不是,我们就放心了,你说呢?你不要忍着啊。” “嗯。”他脸贴在她的肚子上:“如果醋能跑到阑尾里,那就一定是急性阑尾炎了。” 她显然没听懂,他便平躺过来,仰面看她:“吃了一晚上凉醋,肯定要肚子痛的,不信你试试。”这回她听懂了,气得抿住嘴,抬手要打他,他抓住她的手,拉进怀里:“这里也痛。” “你要把我吓死啦!” “我要被你气死啦——” 她看着他,不好意思了,低头趴倒在他身上,脸埋在他胸口,呼出的热气弄得他的心直痒痒:“对不起——” 这话他真受用!样子也受用! “以后你再敢在我开车的时候使性子,看我不揍你。” 胸口上的人不作声,不一会儿“嗤嗤”地笑起来:“我以后在哪都再不气你啦——” “不,你还是接着气吧,宝贝。”他搂过她来:“你要是不气人,生活都会失色,不!是村东头池塘边的大石头,都会变色从泥地里拔出来呢!” 怀里的人坐起来,黑眼睛瞪着他,窘态转眼变成挑衅:“那肯定是大石头想出来和我跳舞!” 他大笑,确定他娶的绝不是人类! 第141章 忘不了的炒肉味 晨曦已初露,冰云看那个人眼神空茫地看着远处: “人不能活在过去的阴影里。一个被压在阴影里二十多年的人,他想直起身板活着。他的话让我知道,作为长子,我有责任撑起这个家,更有责任改变我的家人和周家的命运。” 冰云不语,那个老人说:做人要像竹子,有节,也有弹性。其实这个家的舵手,从未被压倒。他们是最平凡的人,却是这个世界真正的支撑。 “我比别人晚回城两年,再也没有时间按部就班地做一件事,我没有时间,我已经什么都给耽误了,二十七岁了还一无所有,没有钱,没有工作,没有结婚。在我该结婚的时候我是黑五类,流放荒原,没有好姑娘愿意或敢于嫁给我。”嘲弄地冲着棚顶吐了个烟圈:“一寸光阴一寸金,我发下狠来赚钱,我要用钱把这十一年的光阴补回来。只要能赚钱,我什么都干,什么投机倒把,走私水货,我不在乎,我就知道我这么干之后很快就有钱了,我的家人再不用穿破衣吃烂菜,他们可以吃鱼吃肉,可以用电壶烧水,有电视机看,夏天有电风扇用。我在插队的时候就偷着帮老乡卖过鸡蛋,我非常清楚被管制了十年的人们对于物资交易的渴望,我不觉得这是坏事,爱谁瞧不瞧得起我,我戴的一副墨镜的钱,就够他们上一个月班,我还会在乎他们的青眼白眼吗! “大鹏家托人走关系才让他进了个街道小工厂,在机器上织线手套。学徒工,一个月的工资才十几块钱,第一年十五块,第二年十八块,转成正式工后,就三十六块万岁了。他攒两年的钱都不如我一天赚的多。”弯弯嘴:“不过他赚了个老婆,罗曼就是他在手套厂认识的。”冰云笑了。“但后来,就那么个小工厂还黄了,他和罗曼一人分了两大箱手套,根本卖不出去,那时候我已经在做百货商店了,我就说放这吧,顺便帮你卖了。后来罗曼被针织厂招去了,但针织厂只招女工。我就叫大鹏,说你自己来卖你的手套吧,顺便帮我卖货,你办事我放心。”看她一眼,好像是考证她是否能听得懂这话的典故,等看到她嘴角默契有余的笑意,便露出一个同样的似笑非笑继续说道: “其实我刚开始摆地摊的时候,就和大鹏说,这个太赚钱了。很不起眼,也不十分合法,经常被抄,但真赚钱。我问他要不要一起干,但他舍不得他集体工人的身份。大鹏的性格太老实,太按部就班,他认为工资少点,能安安稳稳的就好,因为他已经有了罗曼和孩子,第二个也已经在肚子里。我也知道是这样,因为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可能被抓到关起来。但凡有工作有出路的,没人干这个。 “罗曼人好,我刚回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经常上他们家蹭饭吃,那时候吃的东西都是要凭票购买的,谁家也没有多少多余的,但罗曼从来没不高兴过。有时候过节,食堂有好吃的肉菜,两人就买回家,把我叫去,添个菜,一起吃。大鹏发工资了,有时候也请我上顿饭店,一盘炒肉4角钱,一大盘很好吃的烧茄子1角8分钱,肉丸氽白菜2角钱一大海碗,馒头5分钱一个。”说话的人停下来,默默地吸了几口烟,好像在回顾那样的岁月,又好像在整理情绪: “那是真穷,穷到有时候口袋里真的一分钱都没有过。”出神地看着手指间的香烟:“炒肉真好吃,那时候我就想:我以后一定要每顿饭都有肉吃!”嘴角向下弯着笑了,使劲吸了口烟,眯着眼睛看着烟从嘴里吐出来,再袅袅散去:“这就是我们的青春,刘冰云同志,用10年光阴记住一盘炒肉味道的青春,你能理解吗。” 时间仿佛停住了,停在一盘炒肉上。说话的人吸了一口烟,又轻嘘出去,如同叹息, “我记着炒肉的味道,开始发狠地赚钱,等我有钱了,媒人上门了,可是阿康出事了。”停下来,一只眉毛拧起来:“其实就算阿康不出事,我一辈子的青春,半辈子的光阴,不是被战争毁了,竟是失身于一场文化革命,”转向她,现出一脸足以刻进灵魂的嘲弄:“呐,宝贝儿,我就问你:我为什么就要娶个傻瓜放在家里呢?” 冰云呆呆地看着那人,仿佛思绪跟不上那流逝的青春。 “呃,亲爱的,你不用受伤,我知道你并不是傻瓜。” 冰云回神,也恍惚听懂了他后面的话,便学着他的调调一本正经地扯扯嘴角:“请不要费心往没受伤的手臂缠纱布吧,周伟健同志。”她只是感叹一直以来她虽然零星地拼接了对他的解读,但听他亲口说出来时,还是觉得那种纠结的疼痛震慑人心。“通常傻瓜傻到我这种程度也就不懂得什么是受伤了。” 伟健大笑,正要结束这一场不着边际的谈话拉她去睡觉,却听那人幽幽地叹了口气:“其实阿健,我觉得人生能有点回忆真好。人要活得太顺利了会什么都没有,到老、到死时眼前都没有电影可以放。”看他一眼,下巴颏抵在膝头上,好似神往似地出了会儿神:“你不会觉得这辈子有一段这样大起大落的边缘人生很有趣吗?我敢说你的下一代人,下下一代人,他们都会比你们空虚的。” 大起大落的人生有趣?伟健看着说话的人,这还真是一个小赌徒的论调呢! “小妞儿,你当下乡插队是旅游吗?你现在是长了前后眼,知道十年后结束了,但那时的我们可不知道。我们以为是此行一去无归期,终生流放。我看就应该把你扔进一个罕无人际的地方,让你尝尝人生看不到希望,劳动看不到成果,苦难看不到尽头是什么滋味,你才知道了。” 第142章 待到人生成酒时 伟健瞧听话的人仿佛被他打击到了,呆呆地愣了一会儿,脸上不知是个什么表情,半天才恍神似地道:“你说得对,阿健。顺境的时光才能发酵沉香的记忆。人如果一直都呆在苦难里,记忆就没法发酵了。” 他正要挤对说能听到她说他说得对真是让他受宠若惊,却见那人抬眼看着他,慢慢伸手握住他的手,眼波如水,似是有浪花起伏,嘴角微动,像是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他有些愣,油嘴滑舌的玩笑当即被卡在了嘴边上,他看着那水一样的眼神,不知道突然的这是什么意思:感激?同情?感同身受?心里莫明地动了动。那个人已收回了目光: “我从前上班时,有过一个朋友,我叫她秀萍姐,她也是知青,”他听见:“十七岁上山锻炼,在深山的林场里一干就是八年。我知道她的故事,包括她的爱情和小孩,包括吃饭前向毛主席像鞠躬,睡觉前背毛主席语录,平日里背毛主席诗词。” 这不是那眼神的内容,那眼神是情义,他说不好是什么的情义。 “小妖精。”他说,说话的人停下来,“你能否看在上帝的份上,告诉告诉我:你才刚那一秒钟的眼神是什么意思?呃,你的狐狸心实在太难懂了,你是在同情我吗。” 那个人又愣了愣,眼神顿了一下,好像用万分之一秒往前回溯了一下那一秒,又好像迟疑她要不要说,然后用一秒钟选择了忠实回答:“我在那一秒突然很感激你给了我发酵记忆的时光,阿健。原来我一直都以为是我自己做到的。” 他觉得这句话的内容仍然千头万绪,感激?感激他吗? “可我还不能给你这样的时光。”他还没等理顺这是怎样的时光,就见那人黑眼睛一眨,然后内容全变了,一下从一本正经变成了逗趣的神色:“这样看来我好像真的是在同情你。不过你一定也会有那样的时光的!” 他看着这种瞬息万变,简直叹为观止:狐狸心果然还是最难解的! “好吧,小赌徒,你现在这眼神完全是我能扔一个一赔十八的豹子!我多谢你的感谢和同情了。请继续吧,请继续你秀萍姐的故事吧。你很喜欢的那样的故事吗。” “是,”小赌徒笑了笑,果真能扔一个一赔十八的豹子的模样:“我曾经甚至会羡慕那样传奇的青春。” 的确是不知死活的小赌徒! “我以前看过很多知青文学,感觉就像在看一部心灵传奇。秀萍姐讲的故事只是那段历史的一个碎片,你给我讲的又是另一种碎片,我一直觉得那是离我最近切的传奇时代,我却没有赶上。” 伟健越发觉得这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赌徒,表面温良,内心叛逆,没赶上那历史她居然在这遗憾!也许这就是旁观者轻松罢!这世界从来不存在什么感同身受,所有的旁观者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看客。 “那是一代人放逐心灵的苦旅,我知道。”那个人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我能从知青文学了解那个时代。就像唐诗宋词区分了唐朝和宋朝一样,特殊的时代烙印贯穿了整个知青作品,提炼着一个时代的记忆。好比盛世的文人多写大好河山,闲情逸趣,歌舞升平,乱世的文人多写国恨家仇,忧国忧民,归隐渔林一样,一种无形的印记划分着时代,却是一分都不会错。” 他不喜欢知青文学,也从来不看,他觉得那更像一块陈年的干奶酪,有着种苦涩的霉味。但却愿意听她说说,听听别人眼里的、他们的心灵苦旅,他们的纠葛青春,然后又有什么好羡慕的。“那你认为那时是个什么‘世’呢?” 那个人似乎认真地想了很久措词,“是啊,那时是个什么世呢,”他听她重复道:“历来只有悲伤才能穿越时空,引人共鸣。”他看她眼神慢慢散开,疏淡安婉,带着一丝忧伤:“翻开知青的作品,里面有一种东西扑面而来,那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从前的文人,他们可能身处太平,盛世繁荣,也可能经历亡国、战乱、贫穷、饥饿、腐败、生杀,可能会悲哀、凄凉、苦闷、沉沦、不得志,但这都可以看成是历史向前发展不可避免的挫折,因为历史每一次向前发展都是以战争来推动的。但是这一代知青所经历和体验的,却是历史和人性向后倒转的扭曲,是各种状况的擦边球:擦边的亡国与战乱,擦边的贫穷与饥饿,擦边的腐败与生杀……用最残酷的现实背着最理想的盛世,撕扯着整整一代人的青春与情感。他们热烈而灰暗,坚韧而悲观,善良而残忍。他们就是这样的自相矛盾,清醒迷惘,绝望而不认可绝望。” 是啊,那盲目热情,又坚贞无比的一代人,他们狂热地尊崇,热烈地信仰,用青春奏了一曲胜利的悲歌。 “时过境迁后,他们喜欢调着尖刻、犀利、冷揄的调子调侃人生、偷渡理念、镶嵌思想,他们有的辛辣,有的怪异,但就真正身处这一时代中的文人来说,他们几乎写不出那种婉润、清丽,或者轻灵、豪气的作品,他们是沉郁而忧伤的,骨子里的一种沦陷和困惑。” 用最残酷的现实背着最理想的盛世。 热烈而灰暗。 坚韧而悲观。 善良而残忍。 是什么打乱了这个已经定位的世界,是今夜的光与影,还是此刻蓝灰的晨曦?他望着说话的人,恍惚觉得心中曾经的苦与痛、梦与美突然都汇集到了那张被蓝朦朦的晨曦镀亮的脸上,懂得来得猝不及防,如同心动。 说话的人停下来,他的脑海也在这停顿的缝隙回放出一个白衣黑裤,头发一丝不乱的小女生形象,他望着面前的人,想组织一下逻辑思维把两者连起来,却是没有办到,因为她接下去的话把那个缝隙也挤没了: “现在这个看似繁荣的时代的确还发酵不了他们的记忆,但是一定会的,迟早有一天。”他听她笃定道,停下来,出神地想了一会:“大起大落的这一段反轮常的边缘人生,毁了一大批人,但也造就了一大批人。你不能不承认,那一代的年轻人比现在这代年轻人更有责任感,他们更认真,克忍,吃苦耐劳,有团结精神。十年的光阴,最特殊的形式,集中历练出最优秀的品质,一切坚韧、锐敏、大智若愚,一切人情世故,进退取舍,绝境求生……这根本不是书本能够造就的,是唯有经历才能成全的。”星瞳微转,落在他脸上,唇边涌起一个清浅的笑,生动如同风过千荷:“总有一天,他们会感激这样的苦难,当人生、真的成为一杯酒的时候。” 人生成酒? 他定定看着那个人,就在那一刻间意识到:这个他一直以来认定的小乡巴佬,根本就不是他所能调教的,那丑小鸭和白天鹅的故事他不知给毛毛讲过多少遍了,但现在却有点不敢讲了,故事的发展已超出他的想象,他害怕瞎编错了负不起责任——你到底让这只鸭子是不是天鹅?你到底让这只天鹅嫁不嫁王子? 第143章 走进他的世界 其实冰云有些想不通伟健为什么突然把她带进他的社交圈,她也不想多问,他想做什么,她就随着他就好了,反正他们一直就是这样。当他第一次把她带进庄园,并介绍给所有的工作人员时,她是有些意外和无措的。她站在那,看着一大厅的人,根本没时间感受“万妖朝拜”的尊荣,反而紧张得手脚冰凉,直到他说:因为有事马上要出去,所以今天就不和大家一一介绍了,等下次见面再单独介绍。并牵上她的手走出去之后,她才想起她忘了看那些人,也忘了骄傲了! 再后来,他带着她参加了几次聚会和宴请,她也是紧张得手足无措,并开始深觉自己配不上他那双面的身份,同时也庆幸自己有颗生死无惧的强大心脏,能勉强用装腔作势撑住她手足冰凉的怯懦。但装蒜这种事,偶尔一次尚可,而且懂而装傻和不懂硬装完全不是一回事。为了能装得更好,她不得不去买了书本来恶补这种现代社交场的礼仪,包括穿衣、打扮、走路、说话、握手、致意、跳舞、喝酒……可等她都学会了,她又发现大家好像并不像她那样都遵照着书本上的礼仪来。 伟健带她进入的圈子,大多是像他一样的生意人,其中不乏一些暴富人士,他们精明果敢,热情奔放,刚刚用自己的智慧与勤奋摆脱了极端的贫困,便在下意识里追赶极端的时髦,港台电视剧里有什么新作派、新时装,新说词,一转眼便会出现在他们的身上。一穷二白建立的新政权,断层的中产阶级,十几年文化动乱,遗失的不仅仅是黄金,砸烂的不只是文物,还有文明。所以泱泱华夏五千年文明,学校却要从五讲四美三热爱、请您谢谢对不起教起。而这些早已经离开学校、丢了青春、砸烂了旧思想的一代精英们,从不知道、或者早已经摈弃了中国旧式的礼仪之道,在各种场合应用着从各种途径复制过来的洋礼貌,嘴里说的都是新创造的时兴名词,包括哈罗和拜拜。身上穿的则是各种叫不出名字的新款时装,轮流举办私人舞会,在舞会上尽情地喝酒、跳舞、唱歌、狂欢。他们是时代的先锋人物,引领着新的时代潮流,并张扬地享受他们美好的生活,就像歌词中唱的:这是属于八十年代的新一辈,你潇洒我漂亮,热情可以燃烧整个沙漠! 冰云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八十年代的新一辈,她觉得她是落伍而守旧的,她对这个时代参与的太少,不像伟健,他的事业紧跟时代脚步,是这个时代新文明新规则的积极参与者与推动者,而她,只是被挟裹在时代的潮流里,被动地接受了生活给她的所有内容罢了,以安之若素的心态。 她觉得结婚以后,她的心平和了,不知是顺境的时光发酵了苦难的记忆,还是富裕的生活养人,她的心不再像以前那样尖利冷苛、怨天尤人,她懂得了甘于与包容,妥协与欣赏。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但自古为五斗米折腰的人比比皆是。书能养气,钱能养神,闲能养精,一个人的精气神,就是靠钱闲书堆起来的。她以前没钱没闲,所以就只剩气了,一种外强中干的傲气。活到今天,她觉得人应该是海,要能够接受世界给它的一切水流。现在她对于任何自己从前没见过的东西都已能见怪不怪了,她深知每一个时代的更新都会诞生出一批新的事物和观念,说高点儿,它是一个时代的灵魂。她觉得八十年代的灵魂是无畏而兴奋的,如同五十年代的灵魂是无知而兴奋的一样。她置身于这兴奋的灵魂当中,常常觉得自己追不上它兴奋的脚步。 原先她觉得伟健也是一个追新的人,因为对于一切时髦玩意,他都会第一时间弄回来尝试,甚至他自己就是时兴玩意的创造者,比如以前的录像厅,现在的健身中心。但最近她发现他好像也有一个“旧”的自己藏在心中,那个他浪漫,唯美,带着一点点伤感。这是她从他忽然画了一幅画的那天晚上发现的。但是他更多的时间还是喜欢他的新生活,在这个新生活里,他成功,富裕,骄傲,站在时代的前沿,虽然有时候别的人不这么看。 那天,是五一劳动节,伟健带她参加一个市里举办的优秀企业家表彰茶话会,说会有文艺节目,有当地剧团表演,说她难得有机会近距离听听唱腔优美的地方戏,只当去玩好了。她问他:你是优秀企业家啊?他就说:是啊。我这么优秀的人不去,他们的会也开得没意思啊!后来又弯着嘴巴告诉她:他以前是个体户代表,去年是集体企业的代表,今年是私营企业的代表。因为党的好政策每年都需要有人代表,所以他才总给抓去充数。反正他每次“代表”就是去喝饮料吃瓜子看节目,所以她也就当是参加晚会看节目好了。她就带着欣赏的心理去了。 她从没参加过这种官方举办的晚会或者说茶话会,但觉得坐在前边有大圆桌子的地方,有吃有喝有节目看的感觉真的很好,骄傲心和虚荣心得到双重满足。而且,文艺节目也的确很好看,有专业演员表演的,也有代表和劳模表演的。所以当一个穿着工装,戴着眼镜的劳模,声情并茂地全文朗诵了一首《琵琶行》之后,她便放下瓜子,由衷地鼓掌。 “多谢各位。”那人在台上答谢:“都说现在是脑体倒挂的时代,搞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做工程师的不如当厨师的,吃粉笔灰的不如搓脚灰的。路某自愧无才,亦非高雅之士,十八年寒窗,悬梁刺骨,不过徒有虚名,此举只为投珠引砂,嬉众取宠,搏个乐呵。” 底下热烈鼓掌。 投珠、引砂?冰云觉得她是听错了吗,但后面的哗众取宠也改了,什么意思,不能两个词都听错吧,戏众?她放下手,往周边看了一眼,不知道有没有人听出来。 【枫火说:听书的朋友,140章审卡,在番茄小说有文字可阅读。暂示未想好怎么改,抱歉】 第144章 脑体倒挂时代的奇怪鄙视链 显然大家都听出来了,即使不是因为那两个被篡改的词,这话的嘲弄也显而易见,冰云想不到这种场合也会有明争暗斗,还居然是站到台上去嬉笑怒骂,果真书生意气。但她不知道戏的对象是谁,骂的对象又是谁,但仅一个自称的徒有虚名,看前后语境,足见其对现状不满。看来劳模的奖励不丰厚啊! “现在欢迎右边也为我们表演一个节目吧。”台上的人还在继续,“各位均是新潮人物,做的也都是吃喝玩乐的服务行业,有钱有闲,艺术细胞肯定比我们丰富,下面就,欢迎右边来一个——” 又是一片掌声。但这回冰云注意到了,她周围没一个鼓掌的。原来她这边是右边。还带这么拉节目的? “这个混蛋!”她忽然听见坐在旁边的赵老板低声骂道。 “妈的,就差个狗尾巴了,不能翘起来摇一摇。”又一个人骂道。 “老子给他安一个去!奶奶的,服务行业怎么啦,他是能不吃不喝不穿不戴还是不拉屎……” “算了吧,哥们儿,有点风度,全看我们呢。”一个人满脸笑容轻声制止道,这句话很奏效,大伙立刻不响了,冰云听见旁边又鼓起掌来,有人喊: “对啊,欢迎艺术细胞丰富的来一个——” “把我儿子带来好了,我儿子的电子琴弹的不赖。”一个人说。 “算了吧老李,我们的艺术细胞现在就已经够多了。”一个瘦小的妇人笑道:“黄生歌唱得的好,但这会儿上去就成卖唱的了,你不觉得吗。” “这他妈什么事……”“什么事?出你的丑呗……”“什么东西,就他们高雅!” “冯老弟,”赵老板看看春生:“你看——” 冰云看春生不讲话,半天:“他是在逼我们进死胡同,我们既是重利轻离别的商人,又是弹琴弄曲的琵琶女。就算我们能背一首更长的诗出来,也已经在势上落了下乘。而且不管表演啥……”看一眼刚刚说话的瘦小女人,“就像刘总说的。” 也都成了卖唱的。 “妈的,去年弄些哼哼唧唧的曲子,让我们猜名字,今年又弄这腻腻歪歪的诗歌,”是那个要去安狗尾巴的人,“劳动节?他们倒真劳动得花样翻新,谁会背那鸟诗!” 若是平时,冰云准给这话逗笑了,哼哼唧唧,腻腻歪歪?这词用的,绝对有和白居易山歌村笛、呕哑嘲哳对着干的潜质!她转头看伟健,那人歪歪嘴,虽然满脸不愿多说,但还是解释道: “那边都是正牌的国营企业家,在左边。我们都是私营个体户,在右边。”两只嘴角一拉,满满的全是自嘲:“我以为恶心两年就算了呢,现在看来倒成他们的乐趣了。” 原来嬉笑怒骂的对象是他们,投珠引砂,戏众取宠?搞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吃粉笔灰的不如搓脚灰的,冰云简直想翻个白眼,就算你说的都对,可卖茶叶蛋的、搓脚灰的又招谁惹谁了?耽误您名利双收的可不是他们,这些挣辛苦钱小人物! “去他奶奶的,什么正牌企业家,正牌——”又是那个要去安狗尾巴的。 “阿力,你再骂人,我赶你出去!”赵老板低声喝道。 “我来气——” “来气也不许骂!” 阿力就笑了:“赵哥,老子在自己的圈里也是牛人,才会给邀请来,却要受这份气。我明年才不来受这鸟气了!” “人家就是摆明了要出你洋相的嘛。”瘦小的妇人笑道:“你不来就更说明你不行啊,吓得都不敢来了。我来,请我我就来。我以后要好好培养我孙子,我相信我们的孙子肯定比他们的孙子强!” 大家都笑起来,但笑归笑,等孙子辈来争气还是救不了眼前的急。大伙又不约而同去看赵老板,冰云看他可能是“右边”的领军人物,但赵老板却在看伟健。这期间,左边始终在一次次地起哄叫场,伟健看看春生:“老六,你去应一下吧。不管怎么样,我们接下来。”冰云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今天这样的场合,春生会来这里。 “冯兄弟就免为其难吧——”赵老板笑着,探过身来拍了拍春生的手臂。 冰云都愣了,就,聚会时表演节目只会出猜谜语的人,上去?干啥? “大哥,”她看那人看看赵老板,又看看伟健,“我上去回敬一下可以,但,真不会表演节目啊。我唱歌跑调,琴也没带。” 赵老板已经站起来:“冯兄弟,哥和你一起上去,你负责骂人,不是,报幕,我负责唱歌!只要你能怼回去,咱就算赢。我就唱《我的中国心》,谅他们也不敢笑。” “赵总。”她站起来,正好挡在赵老板和春生前面:“今天这场合,您是来欣赏表演的,”她忽然提高声音:“吟诗助兴的事只有我们这种小人物才会跃跃欲试,让您见笑了。”她看了一眼“右边”,微微躬身:“感谢各位朋友承让了。”她的目光掠过伟健的脸,那人正一眼惊异地看着她。她不管了,她怎么还像少年时一样意气!她轻轻伸手让赵老板坐,一个人穿过通道向左边走去,走向刚刚下台的朗诵者。 “路先生好。” 那人抬头看了她一眼:“小姐。”把她上下看了一下:“有什么事吗?” 冰云本来也只是过来借个由头,却直接被这份倨傲气到了,微微笑了:“没事。我是来恭贺您的,如果作为一名绅士,他应该站起来。不过当然了,在我们这个脑体倒挂、投珠引砂的时代,很多男人不讲究这个。因为我们学来的本就是些半生不熟的洋礼貌,而这些所谓的礼貌基本都是用来逢迎的。您坐着,没关系。” 旁边一个人站起来:“路工刚刚在台上有些站累了,请不要见怪。”推一张椅子:“请坐。” “谢谢您。”冰云微微颔首,没有坐,那位路工便十分不情愿地站起来。 “这位女同志是来恭贺我们路工的吗?”旁边不知什么时候、从哪走过来一个人,五十多岁,端着一杯茶:“我们可没学过什么洋礼貌,不会称呼什么先生小姐。在我们的礼仪中,先生是对老师的尊称,以路总工的身份,受一声先生应该不为过,那么坐着受一下恭贺又有什么失礼之处呢?” 伸手按按那位路先生的手臂,直接将人按坐了下去,然后端着茶,抱着手臂, “这位女同志你可能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啊。当年犬子和你一天结婚,但排场可远不如你!”哈哈地大声笑起来:“那一条街的摩托车队可是轰响了半个城市!不过后来我想明白了,你们要的就是那个。不像我们,注重的是心灵与精神上的狂欢。当年女同志年纪小小,能那样不畏世俗,勇结姻缘,令李某佩服得很呢,如今又何必对脑体倒挂、投珠引砂敏感呢!” 第145章 老头儿你还吃得动饭吗 冰云不语,看来这人应该知道或认识伟健,虽然一句没提,却把人贬的一塌糊涂。生意对手?左边都是国营企业,国营酒店?国营百货?她不动声色,微笑望着来人,实际心里有点打鼓,但伟健的方向正好被那人挡住,没法看到他脸色,也没法推断他和这个人的关系。觉得还是听听他再说什么,不过看这打上门来的架势,估计退让和认怂也只会引来他变本加厉的嘲笑。她笑得更深,像在等他接着说,那李某便接着说下去: “我刚刚听你说吟诗助兴,看来也会背些诗词了,不知道小女同志听没听过苏轼那首着名的《水调歌头》?李某最喜欢里面那句‘我欲乘风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而他的另一首《卜算子》与这一首呼映成趣:‘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一身傲骨,直教人拍案叫绝。” 李某微笑着摇着头,好像在潜意识里演习一下那拍案叫绝的感受: “小女同志懂什么叫寒枝吗?寒枝,高枝也,它是宁肯沙洲寂寞,也不去跳高枝。当然,不是什么高枝,它就更不跳了。” 冰云越发清浅地微笑,一派不懂高寒的无邪模样:“小女子寡陋,不知您是——” “啊,我来介绍一下,”刚才推椅子让冰云坐的人又站起来:“这位是市机电设备厂的李国廷书记,清水区政协委员。” “您好李书记。”她点头致意,满面虔诚:“我叫刘冰云,您一定更喜欢我称呼您李委员吧。”她乖巧温良地笑着:“李委员文学修养深厚,令人钦佩,失敬了。”哦嗬,竟然不是对手。就只因为儿子结婚时掉面子了,这会儿找上门来?那面子可能掉的不小。嗬,那儿子是个‘衙内’吧!国营企业书记?思想政治报告作多了,水仙花不开,专业装蒜呢。她一肚子腹诽,根本没想过半路杀出这么一只良禽。 “客气。”李委员笑了,看着他的茶杯。 “我不知我竟和李委员的公子有同日之喜,在这先祝福他。”她心平气静地温雅浅笑,声音低缓轻柔:“冰云才疏学浅,陋室寒门,蒙外子错眼垂青,千里姻缘,实乃天做之合,委员您与其佩服小女子无才无德的骁勇,不如敬畏月老一根红线,垂怜苍生。”她谦恭而认真地望着那个人:“李委员刚刚说的两首词,冰云读书未求甚解,不知道委员为何而拍案?是为那只鸿,还是为东坡借物言志的写作技巧?” 李国廷厂长哈哈大笑起来,朗朗的笑声笑得非常的喜悦和高兴,冰云直要怀疑他有多少年没有这么高兴地笑过了。“李某只钦佩东坡人品。”他继续高声笑着,直有要这笑声绕梁三日之势。 “足见委员与东坡一样人品高贵。”冰云轻声道,笑意温良。 “过奖。”那人继续哈哈大笑,杯子里的水都差点没洒出来。冰云也笑了: “我虽对此词研习不深,但对东坡的生平却略知一二,深觉他唱此高调,难免有些标榜之嫌。” 李委员不笑了,一秒收了脸, “东坡先生才华横溢,无人能出其右,女同志觉得他需要标榜吗?” “嗯,我不觉得宋朝瑰丽繁荣的文化只有东坡先生一枝独秀。宋词的灿烂古今无匹,也非他一人之功。苏先生的确才华横溢,但据我所知,他一生都并未退隐,数次被贬,官场沉浮,却仍然几度跳上高枝。他借物言志,却忽略了在大自然面前,一切动物的生命都是赤裸裸的,它们远没有他那样巧于修饰。”她淡淡地微笑着,声音平静柔和,一如自然界中一切生老病死、掠夺捕食都在绿树红花中演绎得风轻云淡一样:“鸿栖于沙洲,并不是因为它有志有节,而是因为那里有鱼。还有天鹅,白鹤,苍鹭,这些都是极美的生命,至少诗人们一直都在这么说,它们也都是必须要栖于水边才能活得滋润的,哪怕那里寂寞。而苍鹰就不行,它是必须居于悬崖之上的,因为只有那样才能更利于捕食。这大概就是择境而生,合域而成吧。至于它们都在想什么,人类是无法知道的。人类只知道‘寂寞沙洲冷’和‘扶摇直上九万里’。可惜那永远都只能代表人类一厢情愿的思想,和永远也达不到九万里的短浅目光。人类永远也无法弄明白它们,那是一种种类上的隔阂,你说呢,李委员?” 整个会场一片寂静。 那位李委员神情有些尴尬,“夫人还真是好口才,诡言善辩。”他辞拙也不忘嘲讽道。 冰云解颐而笑:“委员如此称呼,令冰云惶恐。我和外子是同一类人,沼泽生存,但求肥鱼美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无意再奢世名。说起当年外子的排场,那实是一个男人的气盛,用仪式把自己心中的幸福与喜悦宣染成了一场盛大狂欢,倒不想引旁人侧目。不想却劳委员记挂经年。令郎是借父母之资完成自己的成人礼,外子是以自己之力向父母交一份成人答卷,这原不可同日而语。” 春生好像听不懂那个人在说什么,从她站起来挡住他,他一贯的思路便被打散了,那些话只是从他的耳朵里流过去,水一样抓之不住:“鸿栖于沙洲,并不是因为它有志有节,而是因为那里有鱼……”“令郎是借父母之资完成自己的成人礼,外子是以自己之力向父母交一份成人答卷,这原不可同日而语。”他看着她嘴角浅浅的笑,那笑笑在骨子里,用骨子里的骄傲从容回敬着一切奚笑,调侃着做作的虚假,逐猎着不知深浅的自以为是…… “委员上山下乡插过队吗?” “没有,咱们工人阶级的岗位就是在工厂,在机器前面……” “那委员真是游刃于任何时代的长青树了。外子赤子之心,不到十六岁去东北插队,十一年青春全部献给党之后,狗崽子的他进不了工厂,当不了工人、干部,站不到机器前面,只能去街上投珠引砂卖茶叶蛋。身长七尺的他,没有怨天尤人,他感谢十一届三中全会党的好政策,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深深感谢我们的政府,今天能以开放礼遇的心胸,邀请他以私营企业代表的身份光荣地坐在这里。所有的他们,所有的那些自立自强、以卖茶叶蛋、卖钮扣起家的经营者们,或者还正在卖着茶叶蛋、钮扣鞋垫的小商贩,他们没有向国家伸手,没有给社会添乱,他们只是沐浴着改革开放春风的小草,不争奇,不斗艳,安水土,固家园,就算被人认作卑微,也不言不语,只默默用自己还一片绿色给河山。‘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不知当年近半百的居不易先生借着同情琵琶女哭哭啼啼地哀叹贬黜谪居没有好听的丝竹只有满耳杜鹃滴血牢骚满腹取酒独倾时,可还记得他十六岁时‘离离原上草’的初心?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第146章 十面埋伏的春江花月夜 你这么老了,还吃得动饭吗?冯春生差一点没笑出来。廉颇老矣,是这么用的吗? 和他不一样的是,右边开始鼓掌,持续的、雷鸣般的掌声,坐在他旁边一直要去安狗尾巴的人竟眼圈发红,漾出泪来。他悄悄转头,才发现很多人都很动情,包括赵老板。可能,不管今天有如何的荣光坐在这里,他们都曾有着相似的、最艰难的创业路。都曾如同卑微的野草一样,被践踏被铲除又顽强地复活过。 现场的乐曲不知何时变成了《春江花月夜》,他看她再不理那位李厂长,转向路先生,和气地笑了:“我和先生的话还没说完。” 那位路先生站起来,不再一脸的不情愿,却也好有一点尴尬和无措。 “路工程师才华横溢,我由衷钦佩,刚才第一个鼓掌的就是我。”他看她甚是谦和地笑了,好似在安慰他的无措,旋即又转向李委员,看了一眼左边,沉声道:“但我更加感佩各位对于古老艺术的继承和发扬,因为我刚刚才知道,我们大家不仅爱长诗,也爱名曲。”所有的人都看着她,她则脸上现着清淡的笑再次转向路先生:“路工程师喜欢这首曲子吗?” “啊?哪个、呃,当然——”突然被拉着当了配角的人一路错愕。 “是啊,着名琵琶曲,《春江花月夜》。”旁边有人接道,提醒之意再明显不过。 “我们的文化再不珍惜……” “要不你唱首歌回去吧——” “……咱可没谁瞧不起个体户。但现在的社会风气就是唯钱是图……” “可不是,就是要多多倡导精神文明……” 旁边的人开始乱哄哄地说起来。 “在我们精神文明的家园里,还有另外一首琵琶曲同样着名,路工也喜欢吗?”那个人的声调始终温和柔婉,不疾不徐,却字字清晰,仿佛周围的乱哄哄根本与她无关,没有任何人、任何声音能坏了她的节奏。 “您是指——” “当然是《十面埋伏》。”那个一直温婉微笑着的人语气突然柔中见刚:“我想不会再有第二首能与这一首媲美了。” 刚才乱哄哄说话的声音小了下去。 “《十面埋伏》,金戈铁马,路先生,您喜欢吗?” “……” “各位喜欢吗?”他听她话头儿微顿,语调平了下去,如同流水,遇到巨石,掀起一个浪花,瞬间便又恢复了一贯的轻柔流淌:“这首《春江花月夜》,江海明月,渔歌唱晚,非常之优美与和谐,更因有一首与它同名的长诗与之交相辉映,才使得它更加引人入胜,光彩夺目。诗因有乐而轻灵剔透,乐因有诗而锦上添花,两方相得益彰,才使两者皆成千古绝唱。” 会场一下子静下来,静得出奇,他看她躬身请路先生坐:“我和先生一见如故,今天能够结识各位才俊更觉三生有幸,下面我就诗乐结合,送给各位,以祝雅兴。” 他看她走上台,请服务人员重放那首《春江花月夜》: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春生望着台上朗朗咏诵的人,有些呆呆的,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觉得脑子里空空的。 “……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她咏得很慢,一句一步和着那乐曲,句句踏上那乐曲的旋律,与那曲子交融在一起。 “……白云一片去悠悠,青枫浦上不胜愁。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 他望着那个人,听着那个声音,那声音清澈流畅,和婉的普通话夹在那铮铮乐曲里,只让人觉得珠流玉盘,行云流水一般。以往他在广播中电视里也听过这首配乐诗朗诵,美则美矣,却每每总觉得音、乐胜情,播音员优美的声音,抑扬顿挫的技巧,乐曲绝美的旋律,动人的和声,各自空灵,各自精彩,总是无情。 不似此刻,春江万里,不只美丽,壮阔里挟裹着一丝淡淡的清愁与苍桑,还有相思,怀念,伤感,孤独……缠绵悱恻的情怀,欲说还休的落寞,将琵琶空灵孤傲的音质点染出一种柔婉却固执的温和,温和的思,温和的伤,温和的寂寞,温和的幽怨,不渲染,不张扬,却直抵心腑。 搞不清状况的不只冯春生,伟健也一样。只不过他是已经习惯了妖精的诡变,那根本就是没法预测的下一秒。好像出啥乱子也都是意料之外的意料之中。 至于冰云自己,她也有点搞不懂她怎么会干了这样一件大事,可能她站在他身边骄傲的时候受不得别人踩他?没在身边她不管,在身边,不行。泼妇骂街不会,阴阳怪气谁怕谁啊。直到她把诗朗诵完了,音乐停了,她才好像恍然发现自己站在舞台的中央,干了一件她从没想过的、天大的事。她一紧张,把舞台的台阶在哪一边都忘了,而且,她好像转向了! 那种巨大的晕眩感和异空感,让她茫然无措。灯光还没亮,她左右看看,仍然不记得台阶在哪边,下意识紧张地往台下找伟健坐的地方,那个人便拿着饮料瓶随意地往右边一举,她长舒了一口气。幸好主持人也很有善意,很快走过来引导她。 “对不起,若不是您帮我找台阶,我简直下不去了!”她低声一面自嘲,一面道歉道。 “不,是您给我搭了个好台阶,不然我简直主持不下去了。”那个人也低声道,笑了:“去年也是我主持的。”两人眼神一碰,她就也笑了。 从不高的几级台阶上下来,伟健已过来接她,大概是为了活跃和衔接晚会的整体气氛,主持人拦住他,看一眼他胸前红花上名字:“周伟健同志,您是优秀私营企业的代表,请评论一下刚才的节目吧。” “谢谢您把内子还给我。”那人是一贯的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接过她的手:“她站在那上面的时候,我还以为是仙女呢。不过瞧她慌张得连台阶都找不到的样子,我能确定,就是她。”一会场的人烘堂大笑。 她被他牵着手领回座位,虽然极力装着一脸的好看微笑,实际心里窘的要命,暗暗准备好厚脸皮准备接应他歪着嘴巴的嘲弄或者拿着眼神调侃,可那人根本都没看她,一直到晚会结束,都在悠闲地喝饮料吃瓜子看节目,只是桌子下边握着她的手,直到它不再冰凉为止。 第147章 今夜闲潭梦落花 晚会一散场,赵老板开始张罗“去庆祝”,让所有‘右边’别着急走,冰云也终于知道那人嘲笑的摩托车队是怎么回事了,因为大部分私营老板都是摩托车和汽车,但国企的劳模们基本没有车。还有很多骑自行车的。手里拿着奖状,抱着奖品——有床单,枕巾,电饭锅。她觉得啥时候能奖励台冰箱洗衣机大彩电,估计就没人说徒有虚名了。 “老周,还去你那儿咋样?不过说好,今年我请,咱讲好了,轮流作东。我觉着以后咱也弄个组织,每年‘五一’咱都搞个庆祝!” “去!让我六弟带队。啥你请,我的地盘听我的,明年你再请。但今天我就不去了,得先回家。” “你着啥急啊着急回家——” “嗯,急。那个,她一紧张会胃痛,我先送她回去。你们尽情去玩,我请。老六,你带——” 人精们说话不用多,老赵目光转向冰云,咳了一声,一面感谢她今天解围,一面深为遗憾不能现在、马上、尽兴地去喝一杯,又满口溢美之词地把她夸赞一通,然后豪爽地大笑,大力地拍拍伟健的肩:“行吧,那改天!不耽误你回家。一会我送冯兄弟,你放心。赶快和弟妹回家去吧,啊,开车别太快。” 冰云云里雾里地被夸奖一番,总觉得赵总的眼神透着股不知所谓的神色。 后来回家的路上,伟健一直不说话,她只好问:“你不高兴啦?”连庆功会都不去了呢。 “嗯。”那人哼道。 她想想差点没把晚会给人搅了,的确是够出风头的,便说:“我以后不这样啦。”那人不说话,也不看她。“是他们太欺侮人了嘛——” “你还是坐到后面去吧。你坐在这儿我没法专心开车。”那人说。 她觉得这是忍着不和她打架的样子呢,只好闭上嘴,跨过重重障碍钻到后座。可没过五分钟,那人又说:“你还是上前面来吧,你躲在后头我更没法专心。” 她暗中撇嘴:男人还真是小气鬼! 不说话,又跨过重重障碍钻到前座。可她还没等坐好,那人已停下车,探过身来,一下子亲住了她,她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已被他接下来的热烈气息烘得头昏脑胀。他亲了好长好久的一个吻,长得久得让她仿佛忘记时间空间,浑身发软,气不够用,觉得全世界就只剩了他一个。亲完了,他坐回去,回味似地自语道:“根本不是仙女。明明就是那个妖精。连味道都是一样的呢!” 她瞪眼看着他,不晓得亲得这么好的吻怎么在他那儿就是妖精的味道了?! 那个人撇撇嘴,起动了车子,又自言自语道:“要知道这样,当时就去台上亲好了,尝尝仙女味。” 她便给怄得话都不会说了,扑过去正准备给他来个仙女之吻,那人道:“小妖精,你要是还想安全到家的话,就乖乖坐着,别来惹一个费力忍耐着的人。” 她的脸停在他脸前面,看来男人不仅是小气鬼,还是不讲道理的霸道鬼!鼓着嘴,正要缩回脸来,肩膀却被那人抓住,黑得可以照亮黑暗的眼睛看着她,然后嘴唇慢慢俯上来,慢得像一个世纪那么长,以至于她在那黑色眸光的照耀下,灵魂瞬间失守。 不再需要语言,她能知道他最热烈的嘉许和渴望,那是手臂间令人窒息的激情,嘴唇下令人颤抖的力量,无边的温柔,无尽的缠绵,醉人的甜蜜,直到晕眩进越来越强烈的颤栗与狂喜…… 如同坐在云朵之上,坐在阿波罗的黄金马车上,不问今夕何兮,不问东起西落,只有无尽的黑暗,无尽的光亮,无界的天地契合……她真的、真的不是仙女吗? *—*—* 春生不记得晚会是怎么结束的,他又是怎么回家的,他觉得他思维还在晚会现场。那一幕幕的场景在他眼前重复地放,把他的视界已经放得错位了,重重叠叠,全是那个人的影子:“昨夜闲潭梦落花,可怜春半不还家。江水流春去欲尽,江潭落月复西斜……”一套米白色的旗袍,襟前绣一枝疏淡的梅,头发挽在脑后,饱满的额头,没戴首饰,只腕上一只温润的玉镯。“……斜月沉沉藏海雾,碣石潇湘无限路。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那个月白色的身影,在那幽暗的舞台上,焕发出一种夺目的光彩,一丝淡淡的骄傲,一种隐隐的高不可攀、一份伤感的孤独,一片隐约的沧桑…… 她是谁?这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冰云才疏学浅,陋室寒门……”陋室簟寒 孤心雪火萤灯。一句梦一样的句子突然响进他的脑子。清冷离世的坚持,孤独执着的隐忍,欲说还休的寂寞……他坐起来,难道是她?那个蓝色的秋日,长青藤掩映的“野渡”,“这里也不是我的世界……”他又记起她走时的微笑,负气的,失落的,伤感的,清淡遥远,无限落寞。 她一定当时就知道他是谁了,只是他还不知道她就是他相约了三次的那个人,就坐在他对面。从来温婉端庄的人突然变得尖酸刻薄,他只道是他于无人处冲撞了她,她不再需要掩饰,再不需要容忍,不再需要留情面,却没想过那是她刻意的遁避。孤心雪火萤灯,不是孤人,而是,孤心。当时他看到对联,入目便是这两个字,只觉得一个平常的下联因这一个心字而变得灵气迫人,普普通通的寒窗苦读因这颗孤心而变得怆然:多少寒夜寂寥,才能将一腔青春热血冷静成孤心残梦? 若是他借同典,可能也只会对成“陋室窗寒,书生雪火萤灯。”她究竟……他摇头,不知道自己究竟想问什么。 十面埋伏,金戈铁马。江海明月,渔歌唱晚。晚会意外地圆满结束了,最后两边的人甚至还在主持人的提议下一起玩了一个抢椅子的游戏,这是任何人都没想到的。他感到烦乱,一堆乱麻和一堆矛盾已足够把他的心塞满了,可他心里似乎还有另外一种让他更为纠结的感情:三年来,他都是怎么对她的?而她每每都容忍他,她是——,她快乐吗?他忽然想,她有这样一个轻灵的灵魂,她快乐吗?不,她是忧伤的,胆怯的,有一些自卑的。风一程,雨一程,风雨兼程。 她到底为什么嫁给健?答应那样十八个条款嫁给他? “我和外子是同一类人,沼泽生存,只要肥鱼美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无意再奢世名。”他的思想就这样一忽跳到这儿,一忽跳到那儿的怎么也无法集中,而晓色已悄悄爬上窗棂…… 第148章 这虚空的战场终于休战了 杨跃进隔着桌子看半天了,这会儿终于忍不住, “老六,你总挖那条鱼干啥,你瞅瞅那鱼让你挖的。”他坐在冰云一侧,斜对面坐着春生,冰云也跟着这话看了过去,毕竟这人能让人揪到错儿的时候不多。杨跃进当然也知道,怎么说也是气氛组专业带头人,最知道整个话题逗乐子,这时便绰起手来,“你这魂不守舍的,咋,你失恋啦?” 对面的人恍然惊醒,看见面前的鱼已被他挖得面目全非,脸“忽”的一下就红了,慌放下筷子:“三哥,你就会拿我开心。” “我可没拿你开心,我是看那条鱼可怜。”杨跃进不理那人的窘态,继续他一惯拿人开涮的作风,“你可那鱼都掏了能有十筷子了。”并用眼睛凌空一圈,寻找啦啦队:“哎,你们看我说的是不是嘛,这平时来吃饭,说个话都得等咽下菜去,我猜也就只有失恋才能这么心不在焉啊!” 被挤对的人更窘,低头掏出手帕擦了擦嘴,然后站起来,一本正经地冲跃进这边道:“小弟愚钝,举止失仪,有得罪您之处,这厢向您赔罪。”躬身一揖,口气神态甚是酸腐。 一旁的苏鹏给这迂腐迂停了筷子,他抬头看着那个人:“你真有对象啦,春生?”他慢悠悠地问道,同时又用口气认真而憨厚地追加了一个求证:“我们怎么不知道。” “那肯定是保密呢呗!”从第一次到家作客开始就一直固定地坐冰云旁边的阿治一边吃菜一边道:“不然不会脸都急红了。” 春生低头:“五哥,得罪您之处,一并赔罪。”再次起身一揖。 伟健正坐在他旁边,这时便大笑起来:“老六,你哪来这么多认真的劲头儿?哪有这么多罪好赔?坐下,”伸手把他拉坐下来:“我们喝酒。” 冰云笑了:“阿健说得对,春生是君子,向来有一就是一,至于阿治嘛——”起身不着痕迹地把挖烂的鱼端过来换到跃进面前,又把杨跃进面前的荷丝鸭卷换到春生那边,看一眼宋国治,转向刘平安:“平安你知道么……” “嫂子你为啥把老六挖烂的鱼换给我?”杨跃进一脸的嫌弃:“那荷丝鸭卷我以前都没吃过呢!” 冰云看看说话的人,觉得这个人能把一点不吃亏与使着坏逗趣加上口无遮拦以及深谙分寸结合得天衣无缝真是不易!“你不是喜欢清蒸鲈鱼么,你盯着它那么久,我就给你换过来了。” “我今天不喜欢了——” “你快好好吃吧。”她温声道,给了个分寸,免得有人更不好意思,“不然我换给平安了。平安你知道——” “嫂子,他啥也不知道。”宋国治小眼睛眯眯地停下筷子:“不过我为啥觉得您刚才那句话的意思,好像是在说我不是君子呢?” “哈,你本来就不是君子!”杨跃进大笑:“快说,小子又瞒着我们干什么坏事了?” “我才不说呢!”宋国治缩起脖子,伸筷子夹菜:“我都和嫂子说好了,等到——”慌忙住嘴,看她一眼,把菜塞进嘴里,恰当地堵上要说的话。 “等到什么?”苏鹏好像知道自己比别人慢半拍,所以一向只对认真的事情有反应:“你不要说半截话。” 阿治不理他,继续一面吃菜一面说话:“嫂子你放心,我肯定不会说的。” 冰云忍着笑,这又是一个一点亏不会吃的! “嗯,我放心。你啥都不会说的。”举起杯子:“来,拿破仑·宋将军,此杯聊表敬意!” 宋国治便得意洋洋地笑了,和冰云碰了碰杯:“嘻,嫂子,咱们俩配合,能累得他们胃痛!” 冰云真心心痛苏鹏,也实在忍俊不禁,扑哧一下笑出来:“平安,你胃痛吗?” 平安认真地点头:“痛。” 冰云大笑,觉得平安好像变幽默了,也许他被阿治捉弄了这许多年,时时地被他拖着演出各种被调侃被欺侮被逗弄的角色,想不变都难。“我也痛。”她说,春生仍戴着眼镜,阿治说他的眼睛属中倍近视,前段时间他的眼镜摔碎了一个片,因为他那种浅茶色镜片缺货,拖了一星期才换上,那一个星期他们就总是用“是不是苍蝇”逗弄他,比如在墙上弄个黑点,或者桌子上丢颗花椒,说:春生,那有个苍蝇(虫子)。他便用手去赶,或者用东西去打,他上一次当也罢了,可他却三翻五次地每个人的当都上过,才认真地不信了。冰云听的当时,便觉得一个正直得如同直角尺样的人活在一群专会折腾人的坏蛋中间有够多不容易! 她看着平安,笑道:“拿破仑·宋将军的才智就在于:如果他想把一个人变成战士,那那个人就一定会成为战士。当他用眼睛把世界变成一个战场,那么每一个影子都是碉堡,每一个数字都是密码,每一句话都是敌情,每一个人都是战士。”看一眼宋国治:“将军,现在我们休战吧!我这个前线士兵向您申请退役,请您批准。我申请的理由是:我更想当一个家庭主妇。而且,请让平安好好吃饭吧!” 大家都笑起来,伟健眼角掠过春生。 “我不批准,嫂子。”宋国治认真地,大概觉得这样认真的口气理应配合站起来的姿态,便笔直地站了起来,脚跟“咔”地一碰:“前线需要您!”他一手支着桌子,努力昂扬着他的霸气:“没有您的前线,将士们将没有心情打仗,当然后方的市民们也就没办法平安吃饭。” 冰云差一点没乐出来,唉,平安这名字,好吧, “我伟大的将军阁下,”她也一本正经地立正站起来,脚跟也“咔”地一碰:“我已当兵三年,申请合理,所以请务必批准,将军阁下!” 对面的伟健大笑:“你这不像拿破仑的兵,倒像希特勒的兵。宋将军,对于一个这么想做家庭主妇的人,你让她当你嫂子不比让她当士兵好吗。她爱锅碗瓢盆肯定胜过爱军功章,你不批准,她准当逃兵。你放她回去,还能给我们换盆红烧猪肉吃!” 宋国治便滚了滚他的小眼睛:“有理,周大元帅。我马上批准!”抬手认真地向虚空的纸上虚空地盖了一个章子:“嫂子,这是您退役证书,现在您已经是自由平民。不过,嘻,那、那个——”他现着一脸殷切的馋相:“红烧猪肉——” “唉!”伟健老远地叹气:“我看你还是先费点好话把她哄进厨房要紧,为了防止她双手一捧就变出红烧猪肉。” 大家还没明白是什么意思,冰云已一转身,手上托着一个虚空的盘子:“将军,这是您的红烧猪肉!”她漾着一脸乡下厨子般的殷勤与炫耀:“这是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最爱吃的菜。您看这颜色,红亮红亮的!您再看这肥瘦,五花三层的!这绝对是正宗当年生九个月小肥猪的肚皮肉,保证肥而不腻,嫩而……” 一桌子的人哄堂大笑,宋国治小眼睛盯着虚空的盘子,馋相和失望交替在脸上放大,最后失望占了上风,他撇着嘴角仅剩的最后一丝馋相看向伟健: “哥!”他大声嚷道:“你太坏啦!不兴这样的。你俩配合,人家还咋活啦——”一屁股坐下去,“大哭”起来。 伟健“吓得”赶快站起来:“五弟,是大哥错了!”他惶恐地,睃一眼冰云:“你嫂子是世界第一大好人,所以即使你使劲地盖上一个虚空的章子,发了一个虚空的证书,她也不可能给你一盘虚空的红烧肉。都是大哥把她给教坏的!” 冰云不动声色地回他一个幸灾乐祸的眼神,那人却隔空回了她一个情意绵绵的注视: “哥哥现在就替你做红烧猪肉去!” 第149章 谎言的作用一般就是成功套住自己 伟健和冰云结婚快三周年了,他逐渐发现:夫妻间有隐瞒的最大坏处,不是被对方发现后有什么灾难,而是你想坦白时找不到门路。 他想送妖精一件礼物,以往的纪念日、生日他都是送首饰、买衣服,现在,他觉得这些礼物没意思了,他很想把城里的“神仙府”送给她,因为他忽然很想过那种晚上回家、早起上班的日子,因为家里有好吃的,有人说话,有人管他,有人闹腾,而住酒店真没意思,神仙府就他一个人,好没趣味! 但是,找不到送出的路径。 这时他就觉得她一点不关心他的财产、房产好像并不是一件好事情。有时候他都希望她能有点隔壁二莲的彪悍,进城卖菜之后,把丈夫口袋里的毛票都翻走;或者有点郑家姑婆的好奇,像间谍一样打探他的财富隐私。最起码有的没的地问问他:你在城里住哪儿呀?为什么不在城里买房子呢?你能带我去城里住吗?或者就按照她的妖精心,再拐弯抹角一些。可是她从来没问过,这就让他觉得好比小孩子玩捉迷藏,藏起来了却没人找,自己走出来,又怪没面子的。 他决定带她去旅行。希望能在旅行途中,找到合适的机会说出来。反正结婚以后,他每年都会抽时间带她出去玩一次,基本都在周边,一来他没什么时间,再者小乡巴佬到哪玩都开心,而用几天时间点缀一下一成不变的生活,于他、于他们都足够了。 但是这一次,他想带她去她想去的地方,可乡巴佬的回答却一如既往地没见过世面:“哪都喜欢!”她这么答道,再问最想去的地方,“北京!”随即又喊:“桂林!” “我知道了。”他撇起嘴:“想去北京是因为《我爱北京天安门》,想去桂林是因为‘桂林山水甲天下’,对吗宝贝?你还真是小学毕业的!”那个人傻笑起来:“你怎么知道的!”他看她一眼,不懂一个人怎么能有这样的傻笑,“噢!我不知道,宝贝。我是现在才知道的。是你把我骗了,你骗我说初中毕业……”“我是说初中没毕业——”“有‘没’吗?好吧,你一定是用轻声说出来的。然后使劲装出一副很聪明的样子,我才答应娶你的。” 那个人开始翻着白眼瞪他,他不理: “可是你看,你但凡对中国地理和我这颗柔软的心有所了解,选的地方在同一方向上,我都会考虑顺路都去看看的。但我真不指望你能有这样的智商了,亲爱的。那么现在,你到底是要天安门呢,还是要甲天下呢?” 那人就立刻收了白眼,随手抓了两颗弹珠放在他手里:“红的天安门,蓝的甲天下!”结果她闭着眼睛摸中了蓝的。 “呃,这样选择旅行地真符合你的智商呢,宝贝!好吧,那天安门就等我们结婚五周年的时候,我买台好轿车,开车带你去,希望到时候我们的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在天英灵能指引一下你的智商。” 可是他们在桂林玩了一个星期,他都没找到告诉她“神仙府”的机会。 他发现隐瞒了三年的秘密,在光天化日之下根本说不出口,即使在黑暗静谧的夜晚,也说不出口。如果对着一个傻乎乎的乡巴佬说:我在城里有一套房子,我们去住吧。他的脸皮和内心可能还扛得住,但问题是:她不只是一个乡巴佬,她是——,他也不知道她是什么,反正对着她,他的脸皮和内心都没强大到能自如地说出这句话来。虽然现在他三天两头往家跑,回了家就和她胡闹,各种的小儿科,各种的不要脸,每每把她弄生气,不理他了,再死皮赖脸地哄。可他觉得这和那不一样,至于怎么个不一样,他也说不清。总之就是他既没办法把这事说得轻飘飘的,又不想把它说得很严肃的。 而且,好像能预见到某种伤心,他有种预感,她听了之后一定会受伤,那种不会和他说也不会让他看见的伤。但是不说又——,又浑身难受。不,是浑心难受。尤其他一个人住在大房子里的时候,他就会想她,想:如果现在她能睡在他旁边多好! 其实她睡在他旁边的时候,他也纠结。自打“五一”茶话会之后,他就经常觉得睡在身边的“人型”不知为何物?可能是白骨精!不知道哪天半夜,就会不动声色地爬起来把他吃了。亦或是仙女,早上睁开眼睛,发现她早已平地飞升!有时候甚至睡到半夜突然醒了,他会去伸手摸摸身边的人在不在,甚或要打开灯看一看有没有原形毕露地长出獠牙来。枕际端详着她熟睡的模样,他常常会觉得奇怪:他怎么会娶到这么奇怪的女人?她和他过了三年,心里到底在想啥? 对于“五·一”那天的事情,他尤其想不明白的。虽然和她打了一架让他知道了她也会生气,也会吃醋,也会发狠,但他还是想不明白,一个一紧张就会手脚冰凉的小女人,怎么能突然爆发出挡在一群男人面前的勇气和力量,而且,惊艳了整个会场。 如她所说,那里面有意气的成分,因为“他们太欺侮人了”。可是那意气却惊艳了整个晚会,这是他始料不及的。这总让他想起她要和他结婚时候的样子——紧张地坐在他面前,心却安静了整个时空。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把这两件事联在一起,他总觉得这两件事里有惊人的相似部分,但是真想要比较一下的时候,他又觉得有些拎不清。柔弱的、毫不起眼的,被挤到边缘,力量爆发,爆发起来可以摇撼最坚固的人心的力量,好像是这个吧? 第150章 她就是一只装成天鹅的小狐狸 伟健能清晰地记得‘五一’那天的每一个细节,当她被那个委员一再挤对的时候,他已经站起来,准备去解救这个意气用事的小女人,起码去把她领回来。不管是商人还是高枝,他不能让他的女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受这种混蛋的窝囊气才是正格。跳高枝怎么啦,关他屁事! 他站起来,春生伸手拉住了他:“再等等,大哥。” 他看他:什么意思?!不得不说,那一刻他是有些小人之心的:这种时候还不救场,是故意要等着她受欺侮看笑话吗。 “她还没慌,你要过去就输了。” 他听到,觉得在军师眼里,输赢最重要,但在他看来,不让他的女人受辱同样重要。 伸手推开了他的手,他觉得春生可能不懂啥叫夫妻,不懂那是种一荣俱荣,一辱俱辱的组合,没法放在天平上衡量。 “再等一分钟,哥。”那个人拉着他,眼睛盯着说话的两个人,坚持地把他拉坐下:“她不安你再去,也不迟。你现在过去会坏了她的节奏。” 一分钟,他觉得这就是当事者和旁观者的冲动与理性。他借机和旁边的人换了位置,坐在了走道最边上,等着随时起身去把那聒噪老东西怼一边去,跳高枝?谢谢你这么夸我,不像有的人家,娶个儿媳妇还得让人下嫁。他管他们是不是下嫁,制高点谁抢了算谁的,就凭你这小肚鸡肠哗众取宠的劲儿,谁上你家都是下嫁!道德这玩意,有你能绑,没有你还绑啥。脸吗,我要就有,不要你也踩不着。他肚子里准备了一堆和老东西干架的歪歪理,眼睛仔仔细细地向她看过去,的确没有不安,云淡风轻,一脸无邪模样——不!这可不是无邪,她一现出这种纯挚模样就是要使坏了。她根本不可能像她表现的那么敦厚温良,那就是一只装着天鹅模样伺机等人类上当的狐狸,等人类上当以后她再甩着尾巴做出无辜的狐狸模样理所当然地嘲笑人类。他不禁就扯着嘴角笑了,一旦看到她摇晃的狐狸尾巴,他的心就一下放进肚子里了,天鹅?人类会一头栽进水里的! 果真,一步一个陷阱,直到自寻死路的人类掉进自己的陷阱,她还得站在陷阱边上抛个无辜的笑脸。 而且一面挖阱,一面还能替他脸上贴金,他铺张的婚礼排场是一张给父母的答卷。投机倒把是自立自强。连不得不下乡插队都是赤子之心!他不禁就挺直了腰板。身长七尺当街卖茶叶蛋?他当他是关云长呐!没怨天尤人,没向国家伸手,他怨老天听得见吗?伸手谁给他呀!感激政府?他谁也不感激。他感谢那个在红线边上一路蹦跶的自己!他要想衣食住行得更好,只能靠自己多赚钱,政府不会给他一分一厘。不过他倒很愿意配合她装一下楷模的样子,就像她装成天鹅的样子一样。 他喜欢她装成天鹅的样子,不,他喜欢看她装模作样!如果一只狐狸能装成天鹅的模样并且让人类相信,那他为什么不干脆直接喜欢狐狸呢!他不想问她怎么能把天鹅装得那么好,就如同他不能问一只狐狸为什么狡猾一样。他觉得这个世界上真正的答案不是问出来的,而是自己找出来的,而找答案的过程才是最有趣的。 狐狸曾在“谈一下午恋爱”的时候说:这只是我们人生里一次偶然的邂逅,和现实生活不会有交集。现下他知道:人生的邂逅很多时候不是人与人,而是心与心。 她和春生的关系好像也因“五·一”的“偶然邂逅”有了改善。 吃饭那天的道歉就是对她,他和她都心照不宣。春生这种人,骄傲、认真,对于他不喜欢的人和事,他一般都是懒得搭理,他讨厌你的时候是认真的,认错的时候也认真。只是,讨厌既从未宣之于口,道歉也就无从说起。那天一个似非而是的歉意虽然不能一下子掀过三年的隔阂,但春生的改变显而易见。 以前大家来家里玩,她会有很多游戏的点子,那些游戏古灵精怪,有一些是和电视上学的,有一些则是根据最新的小品或者电视剧延伸出来的,很是有趣,阿治和杨跃进是这种游戏的最热心参与者,每次都闹得一塌糊涂,但春生从不参与。他参与的游戏仅限于猜谜语、猜名词、词语接龙,击鼓传花永远做鼓手。所以当春生第一次参加真人道具游戏,一动不动地蹲在阿治旁边,变身成粮店的一摞秤砣时,大家都差一点没笑破肚子。 “你这秤砣比秤都大!”杨跃进道:“你应该和他换换,老五当秤,肯定是短斤少两买进小卖出大的贼秤。你当秤才是公平秤,伸一只手是杆秤,伸两只手是天平,盘腿坐下是磅秤。他蹲你旁边也不是秤砣,他就是那个贼心不死的奸商!” 游戏的设计者给这解说逗得哈哈大笑,拉着杨跃进的女儿跑过去,叠身伏在阿治旁边的地上,大声问:现在你们猜我是什么? 跃进猜:奸商装钱的皮包。 他猜:奸商的黑账本。 秤砣猜:卖完粮被叠起来的麻袋。 地上的人直起身来,先瞪他一眼:你家奸商的黑账本放明面上啊!再斜一眼杨跃进:你见过哪个奸商把装钱的皮包放地上了? “我哥就那样。”杨跃进道,一口的言之凿凿。 “那我身上背的这个是什么?”那人指着他女儿。 “那不是皮包上的小夹层吗!正好藏黑账本。”一屋子人大笑,他不得不佩服杨跃进的伶牙俐齿,狡口诡辩的。他觉得这游戏最有意思的地方,就是本人在开始时角色设定的另类,以及过后巧舌如簧的解说。 “你到底是什么?”他问,“两条胳膊还一前一后的?” “你先说你的,”地上的人看着他:“你不是猜黑账本吗,那这两条胳膊是啥?” “别在账本上的钢笔。”他说。 “那是皮包的背带。”杨跃进说。 “哈哈,不对!这个,”那个人伸了伸前面的胳膊:“是绑麻袋口的绳子。你没看到它是弯着的吗。”又抬了抬屁股上的巴掌:“这个,是破麻袋上的补丁!”这个出其不意的设定简直让人无法想象,连蹲在一旁的“秤砣”都抿着嘴笑了。 其实他早发现她思路诡异,有天生的幽默感,独特而诙谐的语言常常让人忍俊不禁。比如:对于她不喜欢吃的、却是昔日的皇家贡品——银丝糕,她说“简直就像上世纪的棕毛床垫一样难吃!” 就好像她吃过上世纪的棕毛床垫似的! 而对于她自制的荷花羹,她则说: “好吃得像仙女的胭脂!” 他就不懂了:难道仙女的胭脂是用来吃的吗?! 说她坐在挂满“金黄果子”的橘树下,就像“贪财的富翁靠在他的金山上一样舒服!” 他撇撇嘴,总算知道那是多舒服了! 总之,他就觉得:她在所有外人面前所表现的那种文文静静、进退得体的样子,都是在装腔作势、装模作样。尤其看着她和毛毛在橘园里疯跑、大笑,就更觉得那就是一只冬眠醒来的小熊崽,一眼看到春天,便满世界的撒欢,连吃奶都忘了! 至于春生,当一个玉冠白衣的谦谦君子都愿意蹲下扮一只秤砣了,这该算最有诚意的融入了吧! 第151章 生活不只眼前的苟着,还有十年后的愿望 冰云并不知道伟健私下里把她想得如此不堪,相反,她现在越来越觉得自己很好,而且的的确确是周家的儿媳妇了。不似第一年,她总是弄不清自己是谁,甚至半夜醒来总是忘记自己在哪里,虽然她明明知道她是谁,她在哪里。 现在,她觉得她和这个家的人是一家人了,包括她的丈夫、公婆、小姑子、以及黏人的外甥女,不似初嫁时,对着这一切,她总是觉得恍惚。 伟健似乎一直都没什么改变,也许这本来就是他的家,所以他就一如既往地生活就好了。他依旧喜欢弯着嘴角自嘲,依旧喜欢讽刺她打击她,依旧会逮到缺点就会瘪起嘴巴嘲弄她,就像当年在度蜜月的火车上打着扑克牌嘲笑她是一样的。她对此也习惯了,觉得他要不打击她嘲笑她,恐怕橘园里的橘子都得脱离地球的万有引力! 反正她在他眼里无非是妖怪、巫婆、坏蛋,不过最近她又多了一个外号:巴依老婆。因为每当她看到橘园果实累累,枝头的橘子一天天长大,绿光闪闪,预示着又是一个丰收年时,就不禁欢喜得眼睛放光,而伟健则对这种眼神十分不解,他说那种眼神贪婪而诡异,是只有邪恶而愚蠢而巴依老婆才有的。 “那你不就是愚蠢的巴依老爷了吗?”她反问道,反正他和她脱不了干系,蠢也蠢成一体的! “是的,宝贝,我们是一丘之貉,我早说过的。”那人扯着一只嘴角:“我们一样的贪婪、邪恶,只是你一直自己把自己当好人呢,宝贝!” 她便给怄得啥也不会说了。她总想不明白:男人对女人不是都应该说些甜言蜜语的吗?难道他对着别人也这样?她觉得这个装蠢的巴依老爷,比真蠢的巴依老婆不知道要邪恶多少倍! 但伟健不这么认为,他觉得作为人类的巴依老爷和作为妖精的巴依老婆一起生活才是真的不易,尤其那种一会儿是妖精、一会儿装仙女、一会又装成纯良人类的,简直得分分钟斗智斗勇。 比方说,他现在就根本猜不透精明又愚蠢的巴依老婆对巴依老爷的“神仙府”究竟知不知道?所以也就根本没有对策。他觉得作为一个妖精,肯定是擘两分星,知道得一清二楚。作为仙女,有可能管中窥豹,不甚了了;作为人类,也有可能毫不知情。这其中他觉得和人类坦白是最难的,因为他们非常软弱,容易受伤了,喜欢揪住别人的小辫子不放。而和仙女坦白是最没脸的。只有和妖精坦白容易,因为彼此都心肠狠毒,心照不宣,受点伤也知道给彼此保留颜面。但是和妖精的坦白也需要一个时机,他觉得如果真给他找到告诉她“神仙府”的时机和路径,那他以后绝对什么都不隐瞒她了,因为这完全是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还不能喊疼。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三周年的纪念日也过去了,不知不觉的,立秋了,风信子传来秋的消息,橘树上的果实开始隐隐透出巴依老婆最喜欢的金光。这天,难得早回家的伟健正和人类在这满目繁华的橘树下散步,却与妖精不期而遇。 当时,人正走在他身边,牵着他的手,文静得完全不似一个妖精。而周围天色向晚,将暮未暮,晚风拂过,满园的橘树清香过滤着一天的暑气,让人觉得心清神怡。他们慢慢地走,人型开始用眼睛贪婪地对着美景抒情,他一旁看得生气:“亲爱的,这空气里有你的情人吗?怎么你的眼神就像在和情人约会。” 人型转过头来,看他一眼,非常例外地没有和他打嘴架,“阿健,我们也订个约会吧,十年以后,你给我一年时间。”他以为这句子是逗号,便拿出处变不惊的大将风度来等着听下文,可是,却没有了。这是个什么约会!他瞧瞧她:“可以,只要到时候看在上帝的份上,你能告诉我用途。” 人型不说话,牵着他的手,静静地往前走,眼睛还在向美景抒情:“这真是一个如诗如画的世界。” 他看看世界,的确如诗如画,而且身边还有个如梦如幻的美人! “而我们却只有一世的时间享受。”他一下就有些伤感了,可美人似乎并不伤感,对着满目繁华,自顾浅浅笑了:“我真感谢母亲,感谢她给了我生于世间的机会。给了我一双健康的眼睛和双脚,让我可以这样看世界,走天下。” 他忽然就觉得:妖精来了! 因为那种精灵般的情怀根本就不是平凡人类所常有的。可是,她十一年时到底要干什么呢?难道想上哪看世界走天下去吗?那一起去不就完了吗!为什么还要给她一年时间? “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不能到大学里读书。到时候,你给我一年时间,让我去看看大学的校园吧。”人望着远远的绵延的橘林,嘴角挂着一丝妖精般魅惑的笑容:“十年之后,你也老了,我也老了,我们对于生活的诠释一定比现在圆满与周详,一切的俗事再也不能困扰我们了。”转头望着他:“你也可以用这一年时间去圆你的画家梦,那样,在我们离开世界的时候,就再也不会有遗憾了。” 他忽然就有点——怎么说呢,一个平凡的人,在平凡的岁月里,一般都不会去想十年之后的岁月,但是在那一刻,他突然发觉:光阴是如此易逝,生命是如此微薄,一转眼,十年就过去了。虽然他无法想象他们牵手走过十年之后,真正的生命会是什么样子,却在那一刻突觉:生命似水,流光如箭。 “那请问我家会写名字会算账的小主妇,要到大学校园里去学点什么呢?”他看着她:“不会是让我给你一年时间,去大学学习怎么和男生谈恋爱吧?” 妖精便看他一眼,大声而放肆地笑起来,笑完了,起步往前走:“去学中文吧。”说时神情古怪,令人费解,然后便望着那暮光笼罩的橘园梦也似地笑了:“我好想听听大学老师是怎么讲授中文的。这种语言在我心中有着无与伦比的魅力,我想去大学校园看看他!” 第152章 结婚三年,我已对你生了厌弃之情 没找到送出“神仙府”的路径,却意外发现了通往妖精心灵的秘径,这让伟健觉得有趣。而且他很快就找到了打开秘境之门的钥匙。 为了弥补结婚三周年纪念日只买了件首饰却没有机会戏弄妖精的缺憾,他决定把这钥匙送得浪漫一点。提前一点没让她知道,他秘密地干好了所有的事情,等“钥匙”拿到手,他觉得光是秘密还不够味,于是又字斟句酌地写了一封既能逗弄人、又不会一看就露馅的“三条”情书,才揣上这两样东西,拿好装浪漫时都少不了的鲜花、红酒和蜡烛,意兴满满地回家去戏弄那没见过世面的小妖了。 他开着车,想象着小妖看到情书再看“钥匙”时样子,觉得看她生气、发怒、吃惊、意外、欢喜、尖叫……真是再有意思也没有了! 吃着晚饭,照例听他老妈张家长、李家短地唠着村子里一天内的新闻“大事”,听小女人时不时地插嘴打听或补充详情,他就简直不能想象:这小八婆配和他玩那么高深的浪漫嘛!他撇着嘴,斜眼看着那个人,觉得女人真是这世界上最奇怪的动物,包括他老妈。她曾整天盼着儿子娶媳妇,但儿子真娶了媳妇,儿媳妇又立马成了她顶顶不喜欢的人。但是没过多久,这种不喜欢就又变成了她们站在同一个阵营,联手收拾他这个男人的同盟。他发现女人结起盟来非常容易,当然,她们背叛起来也会相当容易的。不信,等他老妈知道“钥匙”时看看,她会一秒钟都不用,就背盟弃情,连她一块收拾!所以这事还是先斩后奏的好,就和他要结婚的时候一样。 他怀着这种说不清要看谁笑话的鬼道心思吃完了晚饭,小女人去洗碗收拾厨房了,他趁机把藏在车子里的红酒鲜花蜡烛拿上楼,准备看看那每次看到电影里有这种镜头,就会目不转睛流口水的小妖真正看到时会是个什么表情。 他在楼上布置好一切,便坐下来专心等那洗好碗的人上楼,可等了半天,人也没上来。估计是和爸妈在看电视。他不下去。反正不用半小时,她准会上来的。 他看看桌子上的情书,歪歪嘴,觉得等下被她一下扯碎或者干脆往上面吐口唾沫还真有点可惜呢!他可是写了半下午的。而且,这手指头印画得多好,跟真的一样,左手的大拇指,一大一小,他的是簸箕,她的是斗。他正想着,听见楼梯轻响,人上楼了。他忙折好情书,在椅子上坐好,却听脚步声去了小卧室,这才想起夏天他们都是睡小卧室的,因为背阴,比大卧室凉快许多,可他忘了。 “你怎么没陪爸妈看——咦,人呢?”他听她在门口嘟嚷:“奇怪,明明没在书房,去哪啦?阿健——” 他觉得这人真笨,就不会推大卧室的门看一下吗,非得用喊的。听那人在客厅、休息室、储藏室、卫生间,整整转了一圈,手才按在了大卧室的门把手上。他撇着嘴:就这么笨还总对浪漫垂涎三尺!他保证她连情书都看不懂,就先会像个小八婆一样撒泼。 门推开了,站在门口的人愣了愣,黑眼睛飞速地把他、蜡烛、红酒、鲜花看了一遍,然后目光定在了他脸上。 “过来坐。”他瞧着愣在门口的人,一点都不出他的意料,瞧瞧这震惊的眼睛,真是没见过世面的小乡巴佬! 乡巴佬看着他,慢腾腾地轻脚走过来,一脸跌进了兔子洞的爱丽斯的表情。 “忙完啦,陪我喝杯酒吧。”他扬扬下巴,向对面的椅子示意。 人用半个屁股坐在了椅子上,但眼睛一直没有离开他的脸。他暗暗有趣,倒了两杯酒,瞧着那个人,觉得这意外、吃惊、怀疑、费解、不能置信、不明就里、不知所措的表情真是太有趣了!“干杯——” 那人举杯子喝酒,眼睛还盯着他,喝了一半,停了下来:“这杯子里有毒药吗?” 他一口酒差点没呛出来,使劲瘪住嘴,摇了摇头。 “那你还是放点吧!”那人把杯子放到他面前。 他咬着牙,觉得牙床被忍住的笑神经抖得发麻。伸手把她的酒杯加满,嘴巴其实特想顺着她的话打诨,可他觉得那样一张嘴,自己非先破功。把酒杯推回她面前,自己也用这时间冷好了口气: “给你的。”他推过面前的情书和藏在下面的信封。 那人先是看一眼他,又看了看他推过去的纸,拿起来,打开。 “刘冰云: 我们已经结婚三年了,我发现我渐渐对你生了厌弃之情。因为我正逐渐看透你的本质,那就是一个诡谲的、邪恶的、狡猾的、充满了谎言和贪婪的小魔鬼,任性,骄傲,贪玩,小气……做为一个女人,你的缺点实在太多,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所以,为了保持我们良好的相处,我决定从今年九月份开始,未来三年,我们分开居住,以便你在广阔的空间里好好反省,以及重塑你需要改造的灵魂。为了保证这样的分居顺利进行,我提出如下建议: 一、分居期间我会积极地、建设性地履行丈夫的义务,每个月都会去看你一次,至于晚上是否住在一起,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二、为了照顾你的情绪,每年的结婚纪念日以及春节前后,我们将会住在一起一个月左右,这期间,我会努力好好待你。当然,我的表现取决于你和我分开那几个月的表现,如果你各方面表现优秀,那我也争取表现上佳,让你满意。 三、三年之后,我们的生活恢复如常。 周伟健 下面是一大一小两个指头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