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 侠客们的反穿日常》 第1页 [bg同人] 《(综武侠同人)侠客们的反穿日常》作者:三蔓子【完结】 文案: 秦蔻的家经常遇到时空乱流—— 之所以说是时空乱流,是因为她捡了数十个……纸片人? 四条眉毛、楚香帅、一点红、飞剑客、展昭、白玉堂、神侯府f4等等,这些原本只存在于武侠之中的的名字,此刻都变成了活生生的人。 对此,秦蔻表示接受良好。 而对于纸片人们来说—— 楚香帅看着名为「楚榴香榴槤披萨」的招牌无奈苦笑—— 飞剑客早起去公园练剑被晨练老大爷老太太们围观欢唿—— 四条眉毛的灵犀一指在游戏界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而且—— 冰箱空调洗衣机发热毛巾架浴缸什么的真是幸福感满满~ 蓝光电影电视游戏机地下演出什么的属实是现代人更会玩~ 露天烧烤火锅咖啡冰激凌冰啤酒什么的真的太香了有木有! o(* ̄▽ ̄*)o tips: 1.吃喝玩乐轻喜剧,感情向·群像·互动··日常向 2.cp一点红 3.不接受写作指导 4.文案初稿于2023.3.22日电子存档,请勿碰瓷 内容标籤: 武侠 美食 搜索关键字:主角:秦蔻 ┃ 配角:很多人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当武侠人物反穿现代 立意:幸福生活在当代 vip强推奖章:身负时空之力的现代女孩秦蔻意外地在自己的家中引发了时空乱流,与乱流一起穿越而来的,则是武侠世界里家喻户晓的侠客们。在这场意外之下,性格迥异的大侠们开始了现代同居生活,一起看电影、一起吃火锅、一起观赏影视剧中的自己……而在这个过程中,秦蔻也收穫了大侠们的友谊与属于自己的爱情。本文语言诙谐生动、情节轻松有趣,非常有创意的将武侠与现代生活结合在一起,作者笔触细腻,善于描写生活中的烟火气与小确幸,使得这些家喻户晓的大侠们也展示出了独特的日常一面,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佳作。 第1章 x市,成江花园小区a栋27层。 晚上九点二十五分,秦蔻做完手上的活儿,坐在转椅上伸了个懒腰。 秦蔻二十七岁,四年前开了家专攻小型音乐现场演出的livehouse工作室,自己当老闆,今天修改演出报批文件,一直忙活到现在。 不过这些表象之外,她身上还有一些不为人所知的秘密。 ——她能引来时空乱流。 没错,是「时空乱流」。 《大方广佛华严经》有云:「天地如微尘剎海,重重不可尽也」;现代物理学有所谓的多重宇宙理论,也正是同一种意思。 三千世界在无数个时空中平行存在,互不沟通。 但凡事无绝对,在这重重宇宙之中,存在着一种沟通平行宇宙的人,被称之为「锚点」。 「锚点」的身边,一生中会发生数次时空乱流现象,假如这时有界的旅人迷失其中,就会趁着这阵乱流来到另一方天地。 这种特殊的体质,大概源于秦蔻母亲这一边的血统——她们家祖上大概率就是来自异世界的时空旅人,因此身上血脉冥冥之中能破坏稳定的时空,秦蔻的曾外祖母就具有这种神奇的被动技能。 而秦蔻继承了这种能力。 目前为止,秦蔻已经遇到了四次时空乱流,见怪不怪,甚至家里还有只祖传大橘噬x兽用来防身(没错就是某宇宙那种可以一口吞人的玩意)。 她踏拉着拖鞋,准备去客厅给大橘餵小鱼干,顺便关电视——她一个人住,房子又很大,因此回家时常开着电视当白噪音,晚上睡前才关。 然而就是在此时此刻,时空乱流再次发生。 一片噼里啪啦的白光凭空在客厅中出现,而后周围的空气肉眼可见流动起来,宛如高温时柏油路上方的扭曲空气。白光之中掉出两个人来,砰的落在地上。 下一秒,白光消失,一切恢復正常,只余下两个来自异世界的时空旅人,出现在这全然陌生的新世界中。 片刻之前,另一个时空中。 大漠的余晖下,两条人影正在走着。 其中一人身材 瘦削、身着黑衣,腰间别着一柄又细又长、黑皮剑鞘的长剑,另一人宽肩窄腰、皮肤古铜,不似是被大漠的烈日晒出来的,倒像是在海上晒出来的。 这二人就是盗帅楚留香与中原第一快剑一点红。 半个月前,楚留香的三个义妹失踪,为了寻找她们,他一个人日夜兼程、风尘僕僕地赶到了这茫茫大漠之中,岂料义妹没找到,他自己倒是陷入了一堆麻烦事中,他的朋友们也一个个地全卷了进来。 中原一点红就是被石观音骗进大沙漠里的。 此事说来话长,总而言之,他们意外地上了石观音的沙漠轻舟,那轻舟又意外侧翻,一连串意外之下,二人……迷路了。 ——在大漠里迷路,通常意味着死。 楚留香不熟悉这里,不懂得如何寻找水源,而一点红走南闯北多年,却也是第一次来关外。 一直走了三天,他们都没有碰到一处水源、一颗仙人掌。 白天,烈日几乎要将他们给蒸干,夜晚,冷风又吹进人的骨头缝里,叫人的血液也几乎被冻出冰渣。 第2页 第四天的傍晚,他们几乎连路都已走不动。 一点红忽道:「能与盗帅楚留香死在一起,我一点红不虚此生。」 他的声音不高也不低,消散在傍晚猎猎的风下。 楚留香沉默着苦笑,半晌之后,才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句话也没有说。 一点红也没有再多说话,在体力近乎见底的情况下,说话本来就是件奢侈的事情。 正在这时,忽然一阵狂风颳起,二人只听轰隆一声,闪电划破天空,天地间永无止境的黄沙被噼得一片亮白!这道闪电准确无误地裹在了二人身上,眨眼之间,楚留香脚下的黄沙消失不见,他飞快地坠落了下去! 下一刻,他「砰」的一声落在了地上—— 嗡得一声,他的耳朵尖锐得耳鸣着,只令他觉得脑袋都一抽一抽的疼。 被强光刺激的双眼在片刻的时间里什么也看不见,楚留香挣扎着站了起来,感到面前一片模模煳煳的亮白,再然后,是些……家具陈设? 他这是在……一间屋子里面?什么屋子能这么亮? 楚留香一怔,抬头看了一眼。 天花板上嵌着的是……灯? 那灯散发出宛若千万只烛火同时亮起的明辉,将整间屋子所有的角落都照得清清楚楚……楚留香盗过御用九杯,去过皇宫大内,然而饶是皇宫大内,绝大多数的宫殿的明间也不可能这般明亮。 这样的明灯,千金亦是难买,怎会出现在大漠之中? 尖锐的耳鸣渐渐消去,楚留香忽然听见有人说了句话,喘气声与话语声都仿佛就在他的耳边,可奇异的是,楚留香这样的高手,竟感觉不到那人的内息。 极度的体力透支与突如其来的下坠令楚留香还兀自有些恍惚,不能立即做出反应,他余光瞥见自己一点红正面对着声音发出之处,身上的肌肉下意识的紧绷,整个人竟忽然僵住,一动不动。 他竟似看到了什么极度震惊的事情一样。 楚留香立刻回身,朝那声音发出之处看去。 那是个……二指宽、半人高的物事,就架在雪白墙壁之前,藏不下半个人。 可里面分明就有活生生的人!他刚刚所听到声音……正是从这奇异物事里发出!那人宜嗔宜喜,喜怒哀乐,活灵活现,绝不是什么戏法或者皮影所能解释的! 楚留香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了起来—— 他这辈子也不知道见过多少奇珍异宝,老实说,无论见了何等奇珍,他都绝不应该露出这般神色。 可问题就是,此物绝非凡间之奇珍,更像是那志怪传奇里所说的宝镜仙术。 只有这一次,盗帅的脑中,竟也空白一片。! 第2章 楚留香紧紧地盯着这奇异物事,里头的活人露着胳膊,打扮奇异,仿佛像是全然没看见他发直的目光一般,旁若无人的唱唱跳跳,画面再是一转,又只见山川湖海之景缓缓扫过。 「……」 ……这已绝非此世该有之物了。 楚留香心里生出了种奇异的骇然来,连头皮都忍不住发麻,但在奇异的震撼之下,他心底那种探究的欲望又涌出来,忍不住想靠近戳上一戳,看看里头的人究竟会不会有反应。 背后有「踏拉、踏拉」的脚步声响起。 楚留香回身,看见不远处站着个女子。 这是个相当漂亮的女子,衣着和那仙画里的人物一样的大胆,露在胳膊和小腿,一双星眸明亮有神,似乎并不意外他们的出现,十分镇定地看着他们。 她脚边窝着只橘色大猫,倒是用一种吃人样的眼神磨着牙把他们打量了个遍。 楚留香与一点红均是武艺高强之人,甫一落地,就感觉到了此间不远处有人,只是那仙画实在过于震撼,故而没能顾得上第一时间拜访主人。 这女子……应当就是此间的主人? 楚留香上前一步,抱拳道:「敢问,可是姑娘将我二人救至此处?」 那女子上下打量了他们一番,看出他们的状态并不好,不多废话,直接问:「喝水么?」 楚留香一怔,微笑道:「劳烦姑娘。」 那女子于是拐进了厅堂另一侧的一处大理石台面之后,那里的角落里放着个透明桶,里头装着水,桶下是个白色的物事,她随手一摁,便有水从机关里流进杯子里。 这种送水的机关倒没什么特别的,左右不过就是接着水源的管子再接上阀头,不过这阀头瞧上去十分轻便,并不似那等黄铜阀头一般沉重,很是精巧。 只是水至唇边,他才知道这机关根本就没那样简单。 因为水居然是冰的! 二人在沙漠中,已有整整五日都未曾进过一滴水了,喉咙干渴得像是火烧般的疼,每一下唿吸都带着翻滚的血沫子,此刻拿到了水,顿时再顾不得其他,将杯中水一饮而尽,冰水流过喉咙,好似发烫长满血泡的咽喉才终 于被安抚。 那姑娘瞧着他们喝水的模样,又给他们添了几杯。 三杯冰水下肚之后,死亡的阴影终于从二人身上远去,楚留香长舒一口气,感觉肌肉慢慢地放松下来。 姑娘已经落座,双手抱胸,随意地翘着腿,还未等楚留香说话,就摆了摆手,直接说:「我知道你们要问什么,不过这件事解释起来很麻烦,看你们这样子,水都没得喝,估计也没吃吧?」 第3页 语气见怪不怪,一句废话也无,十分爽利,直奔重点。 而且…… 「还没吃吧」,这四个字简直比天籁之音还动听…… 楚留香忍不住笑了,他摸了摸鼻子,道:「劳烦姑娘了,还未曾请教过姓名,在下楚留香,这位是一点红。」 她听了这话,脸上登时露出了种一言难尽地奇异神色,却没多解释,只是指了指自己:「秦蔻。」 楚留香说:「秦姑娘。」 秦蔻点点头,然后指了指他们背后的坐具,「你们先坐会儿。」 不难看出,这位秦姑娘是个爽利人,一句多余的废话都没有。说完转身就拐进一扇们后头去了,只余下楚留香与一点红二人在此等候。 她刚刚指的那坐具,比之罗汉床还要更宽一些,起码也能坐四五个人,只是与一般木质坐具的方正不同,圆圆钝钝的,覆着厚厚的垫子,这厚垫鼓鼓囊囊,里头估计是充了棉花之类的物事,垫子外头用的是种不知名的灰粉色布料,上头还有一层短短的绒。 就……看上去怪舒服的,感觉能歪着陷进去。 这圆钝罗汉床的旁边,还散落着几个袋子状的物事,就七扭八歪地堆在地上。 这也是坐具么? 罗汉床放在此间厅堂的正中,正面对着一面透明琉璃的大几,想来也是主人的正座,他们这风尘僕僕的客人,自然是不便去坐的,一点红于是就试探着坐到了那散落的袋子上。 初坐只听见袋子里填充之物摩擦发出的沙沙声,像是坐在沙面上往下陷一样,一点红这几日在沙漠里已太熟悉这种感觉,沙子流动,无论是背靠还是坐着,总不能够完全放松。 但很快,他便觉得自己被承託了起来,说来也怪,这袋子里的小小颗粒,竟似 十分坚韧一般,将他的腰臀腿严丝合缝的托着,他本就疲惫至极,坐在这奇异袋子上之后,竟只觉得浑身上下都放松下来,极为解乏。 楚留香也坐在了另一个袋子上,不由诧异地挑起了眉,又扭了扭身子,用手指戳了戳颇富弹性的袋面,心道:也不知道里面放的是什么……总之不会是麦糠,他小时候和胡铁花一起流浪,也睡过麦糠枕,触感不一样,绝没有这样舒服。 小小一个坐具,也有这般多的讲究! 后头那扇门又吱呀一声打开了,秦蔻端着两个冒着热气的碗走出来,就放在那大理石台面之上,招唿他们:「过来凑活吃点吧。」 这……这就好了? 楚留香有些讶然,这冷锅冷灶的,烧火也要不少时间,这才多久?恐怕连半刻钟都不到!他甚至没听到柴火燃烧的声音! 不过…… 他又看了一眼架在墙前的……仙画,现在里头正有一男一女,旁若无人地说着情话,十分露骨。 楚留香不是什么迂腐老学究,对奇异的服装、露骨的话语都不觉得有什么,只不过这仙画里的人好似完全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另一个世界里,与现实世界有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隔阂,总让人看着头皮发麻…… 有这等法术法宝珠玉在前,想来那扇门后的厨房里,也多的是种种奇异之物吧! 总觉得这里任何一样不起眼的物事都自有妙处…… 当然,现在还不是探究这些的时候。 二人艰难地起身(这填充着小颗粒的袋子实在太舒服让人不想起来),走到大理石台面之前坐下,鼻尖顿时充斥着一股极暖和、极浓郁的香味,再看碗里,原是一碗面。 这位秦姑娘的做派可真是处处与众不同,这面也与外头的不同,卷捲曲曲地窝在碗里头,有些微黄——看上去倒像是用油过了一遍再下锅煮的,汤色澄澈,上头飘着一层油花。 光是闻着,就知道这鸡汤一定炖了很久。 楚留香忽然感觉自己的胃袋都因为飢饿而沉甸甸得坠着难受。 他执起了筷子,挑起了一筷子面条。 对于一个江湖客来说,纵酒放歌、千金散尽、生死相争,都是常有的事情。 然而,一碗热气腾腾的面,一张能安心睡一晚的床榻,对于一点红这种卖命的江湖人来说,却往往不可求。 况且,这鸡汤面的滋味,实在令人销魂,面条带着点微妙的韧劲与油香,汤底香得叫人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他甚至还吃到了胡椒的味道,此等香料实属难得,这样一碗金贵的面,竟也是「凑活」么? ……这里真的是人间么? 于是从秦蔻的角度,就看见杀手冷峻的盯着他那碗煮方便面,面容上难得露出了一种放空的、茫然的神色。 她坐在他们对面,托着腮,颇有兴趣地打量了他们几眼。 衣衫褴褛,神色疲惫憔悴,显然是正在生死境中挣扎,不过即便如此,也能看出二人皆是体格精壮,身材修长,那个黑衣、苍白的青年人,腰边还挂着一柄长剑,收在黑皮剑鞘里,很安静,但是有股不可忽视的血性与森然。 在听见「楚留香」三个字之后,秦蔻心里的第一反应是:好傢伙,不仅是,还是纸片人! 楚留香、陆小凤,杨过、张无忌,四大名捕、七侠五义——对于如今十七八岁的小孩来说,这些或许都是些过气的名字,不过秦蔻今年二十七岁,在她小的时候,电视机里放的可都是武侠剧,这些名字随便拿一个出来,在她这个年龄圈层,绝对不可能有人不知道的。 第4页 但她其实不算武侠迷,对武侠的概念只停留在小时候看的电视剧里……只不过是听到「楚留香」这个名字之后,童年回忆一时涌上心头,这种感觉还蛮奇妙的。 她在心里感嘆了一下。 不过,秦蔻毕竟是自小就知道时空乱流、还亲身经歷过好几次的人,对这种事已经见怪不怪,看他们吃饱喝足,就准备开始做正事了。 正好这时楚留香放下了筷子,又一次开口问道:「还请问秦姑娘,此处究竟是什么地方?」 秦蔻的手扣扣台面,发出一声并不算清脆的闷响,说:「这里是……嗯,按照你们的说法,这里是长安。」 楚留香怔住了。 片刻之后,他说:「这不可能……我二人方才还在关外大漠之中。」 ——关外大漠、关中长安,足足相隔两千余里。 秦蔻接着说:「准确来说,这里是……很久以后的长安,也许是几百年后,也许是一千年后。」 有那么一个瞬间,秦蔻感觉面前这两个人的身形凝滞了,雕塑一样。! 第3章 屋子里陷入了一阵凝滞的沉默中。 半晌,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勉强道:「秦姑娘莫不是在说笑?」 秦蔻说:「楚先生是怎么想的?我这里的一切……是奇门遁甲?还是仙术妖法?」 楚留香笑了笑,道:「在下孤陋寡闻,平生未见如姑娘仙居之所在,只是……跨越千年之事实在太过诡谲……」 这样超出常理太多的事情,想要让人在几句话之间就接受,当然是不现实的,秦蔻点了点头,没多解释什么,只说:「还请二位跟我来。」 楚留香就见这位秦蔻秦姑娘径直绕过了大理石台面,穿过了架着仙画的那个区域,站在了两片长长的挂帘之前,拉开了帘子。 然后,他的唿吸忽然就停住了—— 挂帘遮挡的,是一面很大的通透琉璃窗。 透过这面大落地窗,他看到了窗外的景象。 原来这间屋子并不在地面之上,而是在一座……高塔似的建筑里,他仿佛是站在整片大地的最高点,去俯瞰这座城市。 不……却也不是俯瞰,因为这样高耸如云的建筑还有许多,令他只能平视。 这让楚留香忍不住想起了自己曾在琼州一带的森林中所见之景一般,参天大树拔地而起,遮天蔽日,与之不同的是,自己面前所见的森林,并非原始的、荒无人烟的——这些高塔一般的建筑之上,也有一片片的琉璃大窗,明亮的灯火自窗中射出,令这片城市森林一如头顶的夜空一般,有无数星星在闪动。 不——这当然比星空要更亮,到处都是灯光,窗户里的灯,道路上的灯,甚至他远眺到一片低矮的建筑群时,还看到了些桃粉与幽绿、明黄和鲜红混杂起来的,配色十分迷惑,叫人看着热闹到有些不适的灯海。 楚留香……当然没有见过这样的城市。 即便是在富庶繁华的扬益二州,天一旦黑下来,绝大多数地方都是黑漆漆的一片,唯有月光与星光照在白墙黛瓦之上,便是热闹的中元节,家家户户的门口都挂起红灯笼的日子,那单点红光,却也只像是硃砂痣一般点在黑暗中,光芒模煳,照不出长长的、清晰的影子。 地上银河,也当是如此 了。 楚留香忍不住伸出手,贴在冰凉的琉璃大窗之上,这里家家户户都喜爱用此等窗户,就如同他们那煳窗户的白棉纸一般。 他的眼神很好,正巧就看见了对面大楼之中的人影,歪歪斜斜地窝在坐具之上,看「仙画」看的津津有味。 他有点明白过来,这「仙画」并非话本子里说的那些可照出幻境的宝镜仙术,而是一种……消遣,一种娱乐,与皮影戏有异曲同工之妙。 倘若这里真的是长安,也绝不可能是他们所在的年代的长安。 他道:「千年之后?」 秦蔻点头:「千年之后。」 楚留香忍不住苦笑起来,道:「这世上竟真有如此奇诡之事……只是想再请教秦姑娘,以姑娘对这『跨越时空』之事的了解,我二人还有回去的可能么?」 他是为了寻找下落不明的义妹们才前往大沙漠的,如今义妹的下落仍不知晓,姬冰雁与胡铁花也不知如今怎么样了,那女魔头石观音又究竟是何许人也?这些事情桩桩件件,都要他去做,但现在……他却什么也做不成了。 因为他已来到了未来。 秦蔻伸出一根手指:「小姐,不是姑娘。」 楚留香:「啊?」 秦蔻:「我们这里不兴叫人姑娘,听起来太『古代』了。」 楚留香从善如流:「秦小姐。」 秦蔻:「至于回去的问题,以我自己的经歷来看,回去是可以回去的。」 她接着解释:「我们家祖上可能就是从……嗯,从另一个世界过来的,我曾外祖母身边就偶尔会发生这种事,我也一样,之前我也见过和你们一样情况的人,最后也回去了,不过我不敢保证时间,或许几天,或许几个月,或许得几年。」 楚留香又忍不住开始摸自己的鼻子了。 片刻之后,他沉声道:「原来如此,在下明白了。」 秦蔻伸出一根手指晃了晃,说:「无论怎么说,你们意外来到这里是我引起的,而要回去呢,也得关注等我这边的情况,你们也感受到了,时空乱流这种现象来的快去得也快,错过了又不知道等多久,而且在这里没有身份也没有钱,可以暂时先住在我这里。」 第5页 至于她 一个独居女子的安全问题,倒是犯不着多考虑。 她可是有大橘傍身的人! 能诱发时空乱流也就意味着,秦蔻其实随时都面临着与不知底细的陌生人的接触,这种接触也就必然带着危险性,毕竟,谁能保证穿越来的人每一个都是好人? 这只心宽体胖的大橘,就是秦蔻的曾外祖母留下的,在她家养了好多年了,外表看上去倒是毛茸茸的很可爱,不过实则胃袋藏宇宙,可以一口吞人,秦蔻小学三年级第一次引发时空乱流时,曾招来一个落草为寇的古代士兵,眼神里都带着凶光,杀人杀上瘾了一样,看见秦蔻就要动手。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大橘嗷呜一口,这个没留下姓名的古代士兵连同他的兵刃甲冑一起从这个世界上完全消失了。 大橘:「喵!」 所以秦蔻用大橘防身,一点不惧。 而且,这可是楚留香!即便她不是武侠迷,听到这个名字的第一个瞬间,也会有许多正面的联想——古朴、浪漫、温柔、正义、潇洒等等等等,对楚留香需要有所防备么? 至于他这个叫一点红的朋友,看上去十分沉默冷峻……而且秦蔻对这个名字的印象只有《武林x传》里那个有洁癖且喜欢研究各类独门洗面奶洗髮露的役…… 以至于在看到正主出现在眼前的时候,秦蔻都感觉有点怪怪的…… 秦蔻忍不住脸色微妙地看了一点红一眼,对方双手抱剑,面无表情,望着窗外,不知在想什么,但在她眼神飘过来的一瞬间,他立刻就注意到了,与她对视,开口道:「秦小姐。」 很敏锐嘛…… 秦蔻决定先暂时不告诉他们纸片人的事情,《武林x传》这种戏嚯大作自然也暂时不要叫他们看到的好。 秦蔻歪了歪头,打招唿:「额……一先生?」 一点红:「……」 他面不改色,淡淡道:「一点红不过江湖诨名而已,秦小姐直唿便是。」 秦蔻笑了:「所以你们也直接叫我秦蔻就好啦,走吧走吧,今天这么晚了,先洗漱休息吧,明天再给你们细讲这个时代,你们跟我来。」 她把他们带到了客房的卫生间。 秦蔻住的是复式大平层,这套 房子是秦蔻上大学的时候装修起来的,那时候秦蔻自己组乐队,x市没有非常专业的排练室,所以装房子的时候她就缠着她爸爸给自己弄个很隔音的屋子当排练室。秦父一想,孩子们排练要是太晚刚好就住在这里吧,所以又装了两间客房,都带独卫。 秦蔻开了门,说:「洗手间,就是洗脸洗澡解手的地方。」 楚留香诧异:「官房?」 那等五谷轮迴的污秽之处,怎能置在房中? 不过转念又想,秦小姐的住所在二三十丈的高空之中,这里的人也多习惯住在这样的高塔里,官房若不置在屋中,难道要下楼才行么? 不过说起来,这样的高塔,上下许是很不方便?若是爬楼梯,没有武功底子怕不是难熬得很?每日上下与爬山有何差异?难道这里的人各各都苦修?只是此等苦修,若无武功底子,总觉得对膝盖不好。 越想,他心中越觉得好奇,这千年之后的人是如何生活的?真是方方面面都全然陌生、全然不同。 秦蔻伸手开灯,楚留香就上下打量着这房间。 房间不算太大,没有窗户,地面铺的仍是瓷砖,不过与前头那正堂的样式有所不同,上头有豆绿色的花样,整整齐齐地排成线条简单的图案,巧思十足,倒也叫这屋子并没什么逼仄之感。虽说是「更衣」的地方,但里头一丝异味都无,反倒是有一股极其复杂的香味,却不似是薰香、草木灰、熏锯末之类的味道,反倒像是柑橘水果的香气,十分清新宜人。 墙壁上贴着面清晰至极的镜子,镜子前放着个陶瓷烧制的台盆,这台盆自然好理解,是洗脸打水用的,只是不知为何要把盆与台面连在一起,岂不是实不方便打水? 说起来,住在这样高的建筑中,取水、送水怕不是也十分困难? 正要问,秦蔻抬手拧开了水龙头,清水哗哗流淌出来。 「这是自来水,」秦蔻说,「打开水龙头,热水拧左边,冷水拧右边。」 他的疑问登时就卡在了喉咙里,楚留香盯着那哗哗流淌的清水,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过了好一会儿,他微笑着感嘆道:「有水自来,此名甚好。」! 第4章 开关自来水会了,那淋浴用的蓬莲头也是一样的道理。 楚留香与一点红在沙漠中穿行数日,身上满是风沙,先前命悬一线时肯定是顾不上想这些的,现在吃饱喝足,又有无限取用的热水,当然也就想洗洗澡了。 秦蔻也不多说什么,翻出备用的牙膏牙刷、又从主卧的浴室里把她的沐浴露洗髮露洗面奶什么的分装起来给他们,就去找换洗的衣服给他们今天先凑活穿了。 她家两间客房,都是独卫,同时洗漱是没问题的。 一点红拆了头髮,踩上拖鞋,走到了浴室里,准备洗澡。 他能看出,秦小姐是个很耐心、很事无巨细的人,连齿木、牙粉之类的小事都担心他们不明白,要指着东西介绍,倒像是把他们都当小孩儿一样看…… 一点红自小是,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亦不知道自己要往何处去,幼时在街面上流浪,能活过一天算一天,稍稍长大,被师父收养,给了口吃的,接着便作为杀手被抚养长大。 第6页 饶是他年幼时,也未曾有人用这种……又耐心、又带着点安抚味的语气同他说过话。 一点红试着想像了一下假如自己面前忽然出现了一个先秦的古人,他会怎么做。 ……他多半什么也不会关心吧,这先秦古人在他的年代里是死是活,又与他何干? 更遑论在意对方能不能吃上一口热饭,洗上一个好澡呢? 他伸手掀开了蓬莲头,热水登时倾泻而下,将他拆下的长髮打湿,一绺一绺地贴在他身上,水稍微有点烫。 ——想洗一个热水澡,自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朝廷官员有所谓的「休沐日」,休沐休沐,便是给官员休上一日,专门用来沐浴净身的。他们江湖客——尤其是他这样的杀手,居无定所四处漂泊,没有什么固定的做活时间,自然也没有什么「休沐」一说。 走南闯北的江湖客自然是在客栈中解决洗澡一事的,有些好客栈建在温泉边上,自然有天然温泉水用来沐浴,次一些的,就得要店伙计烧柴热水、再用水桶去打水装盆,来来回回,麻烦且不说,往往折腾了半天,水不过微温,实没意思。 一 点红懒得废那功夫、也不想等,多数时候都是仗着自己身子骨好,直接去井边打冷水来洗的。 但倘若热水来得这样方便呢? 只需用手拨弄机关,便随时随地有热水可供取用,如此方便。 略微有些烫的水自头顶倾泻而下,蓬莲头如其名一般,中间有数个可以出水的小孔,水流均匀,与自己拿着水桶往下沖洗的感觉自然是全然不同的,热水自他的身体上流过,一点红只觉得一种极为解乏的感觉涌上来,抽痛的肌肉也随之放松。 再说那装着「洗髮露」能摁出滑腻泡沫,倒不是十分陌生。毕竟他们那里也有沐膏,加了皂荚、无患子一类的东西,细细揉搓也出泡沫,若宿在些清贫地方,弄些草木灰水也能洗得很干净。 不过,能洗干净,和能方方便便地洗干净,又是两码事了,草木灰水又是要烧又是要沉淀的,先前他倒不觉得有什么,如今再看,不免觉得那样实在麻烦。 此处真是…… 装装件件,皆是便利无比,恐怕饶是那皇宫大内里坐龙椅的皇帝,都未曾享受过这样的方便吧?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伸出一只手,摁在了分隔干湿的玻璃门上,门上蒙了一层水蒸气,叫人瞧不出外头有什么,倒叫他产生了些奇异的错觉,好似他现在不是在人间,而是误入了什么仙宫一般。 杀手愣了一下,又反应过来:不对,这不是仙宫,这是……很多很多年后的世界。 只是这个世界比之仙宫,恐怕也差不了多少了。 他麻利地洗完头,用浴巾擦了身子,又用毛巾绞了头髮——毛巾,又是一样初看不显眼,用起来却实在是蓬松吸水、厚实舒适的东西,一点红一摸那毛巾,便是一愣,细细看过,是棉的,但比之棉布要细腻柔软得多,织法也有区别。 还有那叫「吹风机」之物。 未来的人起名似乎都是这般直白,不讲究用典、也不甚雅致,只叫人一听就知道这物是作什么的,这「吹风机」构造十分奇妙——底下一个粗粗的把手,上头是个中空的圆环,细看了半天,也闹不清楚这没有风扇,风究竟是如何吹出的? 不过这风的确柔和,吹出来的头髮异常柔软顺滑。 怎么说呢……就, 最不起眼的事情,秦蔻这里也有办法解决得妥妥噹噹,这些精妙绝伦、巧夺天工的技艺,似乎就只是用来……用来让人活得更舒服的? 秦蔻坐在沙发上一边刷手机一边等他们出来。 她独居好几年了,家里也一直没来过别人,好在家里还留下前男友忘在柜子里的家居服,虽然上头都是樟脑丸的味道,但也干净,今天凑活一下应该没什么问题。 吱呀一声,门开了,一点红从客房里走出来。 秦蔻抬头一看。 江湖客刀口舔血,靠自己一身武艺吃饭,身材肯定差不了。一点红身上贴着黑色背心,皮肤苍白,但身姿挺拔端正、身材修长,一点病态的感觉都没有,贴身的面料把他的胸、腰、腹的形状勾勒得十分清楚,腰间短裤的松紧带勒着一把劲腰,赏心悦目。和那种健身房里练出来的、夸张得让人觉得辣眼睛的身材一点儿也不一样。 不过他干嘛在身上披个浴巾啊? 秦蔻忍不住噗嗤笑了,对方微微一怔,终于露出了除了「面无表情」和「震惊」以外的表情。 他的眉头微微皱起,有点微妙地问:「贵地的穿衣打扮都是这样……?」 面料也太少了! 他曾听说过青楼里的女子会着一种叫「抱腹」的衣裳,只小小一点布料,用两根细细的布条系在脖颈上,只遮前胸,露着腰腹后背,如今他所穿的这名为「背心」的衣裳,比之那种床笫增趣之物,也差不了多少了…… 至于他为什么会知道这种青楼女子拿来讨人欢心的玩意,这倒要怪他几年前杀的一人,那时他的凶名已传遍了江湖,找上那被出价的倒霉蛋时,对方眼见逃生无能,便转而侮辱他是那曲意奉合、只要出价高、谁都可以的伎子。 他那时未曾在意,今日穿上这换洗的衣物,瞧着镜子里的自己,这个联想就……很诡异地蹦出来了。 第7页 秦蔻说:「我们这里的人都这样,没人会在意的,现在是夏天,街上的人露胳膊露腿的,还有更夸张得呢,明天带你们上街去看看。」 杀手的脸上难得露出一种带着几分困惑的神色,似乎一时之间无法想像还有比这又小又紧的衣物更暴露夸张的衣物,他张了张嘴,最后还是只说:「有劳。」! 第5章 秦蔻的这套房子是复式,分上下两层,下层比较大,客厅、餐吧、厨房和客房都位于这一层,上层是顶楼,约有一半的是露台,另外一半就是她自己的书房和卧室了。 时间也不早了,她把楚留香和一点红就安排在下层的客房里,然后就上楼休息了。 秦蔻的工作时间自由,最近又不忙,开放麦和拼盘演出都不需要她本人太关注,既然家里来了客人,第二天她就不打算工作去了。 第二天一早,秦蔻打着哈欠下楼的时候,楚留香与一点红已经醒了。 一点红在洗衣裳。 秦蔻家步步都是精妙之物,昨夜床榻自然也与他所睡过的所有床榻都不一样,他看过床板材质,是木的,但上头铺了个极厚的垫子,躺上去既柔软,又觉得有种奇异的承托感,舒服得叫人沾上枕头就睡着了。 他二人在沙漠跋涉数日,体力早就耗尽,若非是遇见了这「时空乱流」,遇见了秦蔻,恐怕就得埋骨大漠了。 不过武人毕竟大都是律己之人,而一点红这样自小就习惯了起早贪黑练功的杀手更是如此,早早就起来了。 起床之后,他径直拐到了客厅里,拎着昨天扔到「脏衣篓」里的衣裳去卫生间了。 杀手风餐露宿、风尘僕僕,一人独行,也无甚唿奴使婢、叫人伺候的毛病,洗衣裳这等事自然也是自己去做,所以他才对民间如何烧草木灰、如何碾碎皂角去洗衣裳这种事如此熟悉。 所以秦蔻下楼的时候,正好就看到了抖开湿衣正准备晾晒的一点红。 他人很高,目测也估计在一米八五以上,室内阳台上的晾衣架被收到很上面的位置,一点红一只手插在裤兜里,一只手拎着湿衣裳,撩起眼皮看了一眼,没什么多余的表情,也没研究一下怎么把架子的高度降下来,轻轻松松往上一跃,衣服就挂了上去,然后稳稳落下,一点声音也没发出。 武人做什么动作,都有种行云流水、举重若轻的感觉。 听见声音,他转过头来,就看见了站在楼梯上的秦蔻。 她的头髮长而捲曲,松蜷蜷地搭在肩上,穿着条只到膝盖的裙子,露着秀美小腿和手臂,有点睡眼惺忪的不 防备感。 杀手目光不着痕迹地移开,绝不放在她肩膀以下的位置。 秦蔻有点惊讶。 他不是冷面杀手么?号称什么「杀人不流血,剑下一点红」。 ——秦蔻昨天晚上连夜搜出《楚留香传奇》原着看了半拉。 就……怎么说呢,古龙的小说其实是一种风格相当古怪的小说,语言风格冷峻短促、反转突然,以及非常重要的一点——剧情完全为了人物服务!所以她看了半晚上,什么剧情都没记住,但是里面的出场人物形象倒特别鲜明,关键是……每个人耍起帅来都很有那味儿…… 这种风格所造成的一个结果就是生活细节特别少,楚留香作为主角还好一点,像一点红,基本上没讲过他衣食住行都是什么样子,总让人觉得他是喝露水生活的。 结果完全不是,看他这样子,这些生活琐事做起来熟练得很。 而楚留香在点茶。 现代人想起茶,那就肯定是泡茶了,不过这种散茶沖泡的饮用方式并不是自古以来的,而是在之后才兴起的。而在此之前,至六朝时期喝「粥茶」——也就是把茶当菜汤一样煮,里头还会放什么葱姜茱萸薄荷一类的调味料,现代广东人喝的擂茶就是这么流传下来的。 唐代开始,慢慢出现了那种把茶碾成细末,然后用沸水来沖点的喝法,这个就和现代的抹茶差不多了。 到宋元时期,点茶就非常流行了。 秦蔻前段时间看到这种传统茶文化的科普,一时兴起,就买了一整套的点茶茶具,顺带着还买了小茶几和跪坐用的蒲团,就放在客厅一角,想的是什么时候天气好了,就坐在这里消磨时间,就很风雅。 买回来之后的结局也很标准:放着落灰。 今天倒是用上了。 楚留香唇角带笑,左手持汤壶,右手持茶筅,手腕放的很平,正稳定地击拂着浓绿色的茶汤,茶汤之上,便很快浮出了雪白且细密的泡沫。 楚留香看上去其实并不是个翩翩佳公子,因为他的身材比起佳公子来说,未免太强壮了些,而常年在海上晒太阳晒出的古铜色皮肤和那种恰到好处的懒散,又总让人觉得他有种天然的热情。 怎么说呢,让人想到阳光、沙滩、椰子树! 秦蔻有种想给他买海南旅行必备的蓝天白云沙滩套装的恶趣味冲动。 不过,他击拂茶汤的时候,动作浑然天成,一副十足的世家大少的贵气,倒是和一点红身上那种冷峻沉默的江湖锐气完全不同。 他抬眼就看见了秦蔻,沖她轻轻笑了下,顺手就递了杯茶给她,说:「小心烫。」 楚香帅点的茶是什么味道?秦蔻颇有兴趣地接过来尝了尝。 第8页 好苦!!! ……对了,秦蔻没买那种专门的点茶粉,现在放在小几子上的就是纯抹茶粉……纯抹茶粉,懂得都懂,真的超级苦。 秦蔻的表情顿时变得微妙异常,一旁的一点红双手抱胸,瞥了她一眼,顺手递给她一个装着冰水的玻璃杯,她连着喝了好几口,这才缓过劲儿来。 她咳嗽了一声,说:「走吧,出门去吧,家里没有别的换洗的衣服了,去趟商场。」! 第6章 现在是早上八点半。 这个点就出门逛街其实有点早,不过今天要做的事情其实不少,衣服鞋子什么的就不用多说了,她家里能翻出两件背心短裤已经很不容易了,而且衣服可以穿别人的,内衣总不好这么干吧?……况且她家里也没有男式内裤。 秦蔻总怀疑他们现在是真空状态。 她忍不住充满怀疑地看了楚留香一眼,对方正面不改色地喝下巨苦无比的抹茶,又很热心的给自己的朋友一点红也击拂了一杯,一点红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出于朋友之间的礼貌,他伸手接过,象徵性的用嘴唇沾了一下,然后就放下了。 楚留香跪坐得无比端庄,瞧见她微妙的目光之后,还冲她微笑着眨了眨眼。 秦蔻决定放弃思考这个问题,直接带他们去内衣店就行了。 然后呢,既然都要出门逛街了,顺便去吃个火锅、吃点炸鸡喝点奶茶什么的、最后回来的时候再去逛逛超市也很好。 不过八点半……确实太早了,这个点,商场还没开门呢。 那就在家先吃个早饭吧。 她转身就进了厨房。 秦蔻这个人虽然独居,但是生活技能并没有拉到位,好在她也不需要掌握什么特殊的生活技能,平时扫地拖地有扫地机器人,家里乱了就请阿姨过来收拾,至于吃饭,要么点外卖、要么用半成品料理包——食材还得是不需要特殊处理的,给鸡肉去骨什么的她都不会做。 不过早饭还是很好解决的。 昨天傍晚回家的时候她在楼下的面包房里买了吐司和可颂,本来想着够吃两三天的,没想到晚上家里就多了两位客人。 吐司就是最简单的白吐司,放在吐司机里烤出来,面包边烤得有点酥脆,面包体则是暄软蓬松,相当轻盈,配上冷藏的草莓果酱味道一绝;可颂就是种十分罪恶的面包了,它其实是用面皮包裹黄油开酥,然后再捲成牛角状烤出来的,故而表皮酥脆,能吃到一股浓浓的黄油香。 秦蔻有喝咖啡的习惯,昨晚就提前在冰箱里冰了冷萃咖啡拿出来喝,考虑到这玩意儿古代人或许是喝不惯的,而且也只有一人份,她就顺便开小电锅热了个牛奶给他们俩。 一点红就跟在她后面,一只手插着裤兜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动作。 他其实惯常自己解决自己的衣食住行问题,作为杀手,他相当有名,一剑难求,想来找他干活儿的人,一是要有人脉,能找到他,二是要有钱,能出得起他要的价,故而他与僱主之间,通常情况是僱主来讨好他,曾经那天星帮的二当家宋刚,便说「我即便是对我的老子,也没有这样尊重过」。 不过说穿了,那种「尊重」不过是一种利益的考量,其间混杂着厌恶和恐惧之意,他一向对此很是不屑。 但这位秦蔻秦姑娘……不,秦小姐,给他的感觉却是完全不同的,她似乎真的是觉得,因她的缘故令他们来到这陌生的未来是件很需要负责的事情,于是就真的把他们的衣食住行全都纳入到了她的职责里去了。 一点红虽面冷,心却不坏,性格之中也有士为知己者死的几分意思,不然也不能为了有几面之缘的楚留香孤身入大漠了,因此秦蔻待他好,他就也待秦蔻好。 一个来自武侠世界的杀手,走路当然是没有声音的,秦蔻根本没有发现他,端着吐司盘子一回头,就看见一只修长的手伸了过来,极其丝滑地端走了她手上的盘子,一点红撩起眼皮,问她:「就放在昨日用餐之处么?」 这么会来事儿……秦蔻怔了一下,说:「不要说昨日,说昨天。」 一点红:「?」 秦蔻笑:「你说话太文绉绉啦,我们这里的年轻人一般都不这样说话的,出门会露馅哦。」 一点红:「……」 他又不是读书人,小时候师父教他读书认字,不过是为了以后更好的干活儿,拢共也就学了些《急就篇》之类的启蒙,谁知道有一天会被人诟病讲话文绉绉的……微妙。 再加上她昨日说的,自己身上这衣服还不算是最过分最大胆的衣着,千年后的人不像是中原人士,与那化外蛮夷之人倒是有些相似。 但蛮夷之人又怎会有如此之多巧夺天工的机关? 早饭端到桌子上的时候,楚留香也已经把自己刚刚玩的那一套茶具洗好重新规制妥当了,三个人就坐在大理石吧檯旁边解决早饭。 从昨天穿越过来之时,楚留香一直对这些层出不穷的新东 西保持着极大的兴趣,一点红性情内敛,除了第一眼看到电视后太震惊,之后就一直收敛着自己的情绪,什么也不多问。 不过现在他却实在好奇得很,便问:「灶房里头也无需柴禾么?」 秦小姐进了灶房,只把这片状的馒头塞进个机关中,机关上有两个槽,与这馒头片正好相宜,她只摁了下开关(和明灯的开关倒是极其相似的),不过片刻,馒头片倒已热了。 第9页 再说热牛奶的那小巧的锅子,材质一点红不细看也知道自己不认得,底下不坐火,只有把手处连出跟黑漆漆的线来,往墙上一个白色物事中一插,奶白色的液体便很快开始冒出沸腾的小泡来了。 秦蔻说:「啊,那个啊,那个是用电的。」 她指一指头顶的灯,又指一指客厅里的电视,说:「家里大部分的东西都是电器,通电之后就可以用了,照明、制冷、制热,还有昨天你们用的吹风机,都是这样的。」 「电?」楚留香诧异道,「便是……雷光?」 古代自然也有「电」这个字,字义自古至今也未曾改变过,就是指闪电雷火。 秦蔻正在给自己的面包片上抹果酱,非常随意地点了点头。 楚留香与一点红两个人就又……怔住了。 霹雳雷光,在他们那里,当然就是完全的天灾,他们二人之所以会来到这个时代,也正是一道闪电的功劳。 狂风乍起之时,黄沙已漫天飞扬,饶是武功再好的人,进入大自然的威仪之后,不脱层皮也是绝不可能的,当时那一刻,一点红只觉得耳边轰鸣一声,随即尖锐的耳鸣像是针一样直直戳刺到他的脑子里,眼前一片亮白,他的生存与死亡在那一刻根本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闪电,那一道霹雳的雷光! 这本是人力所根本不可能控制的东西,就因为不可控,所以人们才会拜雷公电母,拜龙王河神,企图赋予这些完全随机出现的可怕灾祸人性,以摆脱面对这些灾祸时无能为力之感。 普通人是如此,江湖人亦是如此。 但现在……但一千年后,这……这霹雳雷霆竟也被人驯服到如此乖顺,能令夜晚亮若白昼,能令食物无火自热……么?! 第7章 千年后的世界,第一眼就是秦蔻的家。 到处都是令生活更便利、更舒服的机关,若说自来水管还属于楚留香理解的范围之内的话,那么电灯、电视机、电吹风一类的东西,在他这里就干脆理解为法术了。 现在,秦蔻告诉他,这些东西之所以这样神奇,全都是因为电,或者说,电能。 能,就是能源,可以燃烧产生热量的柴禾是能源,木炭是能源——到这里为止,都很好理解,但随后,这位千年之后的秦小姐又掰着手指头,说劲风是能源、水力是能源,而电,也是能源的一种。 千年之前,这些「能源」中的「能量」都在自由的散发着,倘若人捲入其中,那么这些能量就会怒涛般向人捲来,变成人口中的天灾。 人当然从未放弃过去利用自然,柴禾可以直接燃烧、葛麻可以沤来做衣裳,土地可以开荒…… 原来千年之后,人们已可以这样纯熟的去驯服自然,将自然所产生的这些怒涛之力全部利用起来,利用它们让生活变得如此便利舒适。 楚留香盯着手中柔软的白吐司,忽然笑了一下。 就……感觉这个世界忽然穿越了迷雾,变得更具体、更可接触了些。 吃完早饭之后,秦蔻上楼去换衣服,一点红和楚留香就在楼下等她下来。 秦蔻身材高挑、样貌也出众,当年上大学时组乐队时,还曾小有名气,她们乐队签过独立唱片公司,出过专辑——不过独立乐队就是这个样子,属于自成体系的一个圈子,歌迷也好乐队也好,基本上和外界都不发生联繫,「听乐队」都算得上一种小众爱好了。 现在她不玩乐队了,对穿衣打扮也就没有那么讲究了,出门逛街主要突出一个舒服。 秦蔻挎着包包下楼,刚走到转角处,就看见端正站着的两位古代男士,楚留香更松弛些,不过他的松弛和现代人电脑前久坐得多了的含胸驼背是不一样的,嵴背笔直,他人生得很是强壮,宽肩窄腰、线条流畅,穿着件贴身的背心就……就……就…… 就很像健身教练…… 秦蔻:orz 赶紧去买衣服!这事不能拖 ! 她在看两位古代男士的时候,两位古代男士自然也在看她,楚留香背靠着墙,一点红倒是不习惯靠着什么东西站,就负着双手立在楼梯口,听见楼上传来秦蔻的脚步声,顺势抬眼一看。 秦蔻也扎着高高的马尾,鲜红的蝴蝶结在她头顶,像是两只尖尖的狐狸耳朵,她身上穿了件十分贴身的姜黄色短袖,露出白得发光的胳膊和一小截腰,下身穿着布料凉爽的阔腿裤,脚上蹬着白运动鞋,正冲着他们笑。 家居服总是舒适又日常的,穿家居服的人无论长什么样,总会有几分日常又柔和的气质,但是今天的秦蔻看起来很不一样,她的辫子扎那么高,看起来又神气、又明艷。 楚留香是何许人也?他可是整个古龙宇宙中最有代表性的浪子之一,生平桃花无数,不过这种桃花和很多男性向的文章写出来的桃花不一样,就……读者是真的能感觉到这个人很有个人魅力,强大而富有同理心,有人喜欢也很正常。 所以啦,他无论看到什么都不会不自然的,只是微笑着瞧着秦蔻。一点红这种毫无女人缘的傢伙倒又开始不自在了,眼神一滞,立在原地别开眼。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伸出手想点点一点红的肩膀,对方眼看着她的手点过来,也不懂她什么意思,也没好躲开,就这么站着受了不轻不重地两下。 第10页 秦蔻说:「不自在啊?」 一点红:「……未曾。」 秦蔻大笑:「大人,时代变啦,你现在就不自在待会儿出门该怎么办!」 她一挥手:「走吧!」 于是正式出街。 八月份的x市,其实正是全年最热的时候,早晨六点的气温能达到三十五六度,晚上十一点的时候气温仍然是三十七八度,热还不是干晒,而是像蒸笼一样,作为全国十大火炉之一,主打的就是一个没有空调不能活。 x市的夏季实在不宜出行,男女老少都是能待在室内就待在室内,所以她的livehouse也没太多外地巡演的乐队过来,主要给本地的小乐队做拼趴演出还有脱口秀开放麦什么的,这类演出的票价一般都很便宜,票房也不高,权当是支持本地文化事业发展了,最近她也没什么事忙。 刚一打开门,那股楼梯间里席 卷而来的热浪就令两个古人惊呆了。 楚留香:「……这里真的是长安?」 秦蔻嘆气:「谁说不是呢?」 楚留香诧异道:「长安地处北方关中,怎会比闽南之地还要炎热?」 楚留香不是南人,却常年住在广府一带的海上,自然知道极南之地的苦热,古人曾云:「南郡极热之地,其人祝树树枯,口唾射人」1,意思就是说:这个太阳的火气是有毒性的,住在极热之地的南人,就连口水都是有毒的,吐一口能把树给毒枯咯,再吐一口能把人给毒倒下……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否则江湖上也就不必研究各式各样的用毒手段了,一个南人直接过来吐口水,决斗就结束了……南少林长大的无花也不必偷什么天一神水了,直接给天峰大师……算了不能再想了,想多了脑子痛。 不过由此也可看出,南郡之热,实在是苦煞人也! 怎得千年之后,长安也变成了这样的鬼天气?! 秦蔻说:「这个嘛……地理什么的我懂得不多,没法子和你们解释,不过全球变暖,每年夏天的极端天气都在变多,可能还有城市热岛效应,秦岭上肯定要凉快很多的,城市里会更热。」 楚留香继续抓住自己不懂的词彙:「全球变暖?全球又是何物?」 秦蔻想了一下,还是放弃解释了:「先走啦,你们要补的知识太多啦,就……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的。」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不出意料的摸到了鼻尖上被热出来的汗珠,笑道:「也是,我们还是快些走吧,这鬼天气……」 走到楼梯间,他昨天晚上看到高层大楼时的疑问终于被解答了。 人们怎么上下楼? 电梯! 秦蔻就跟他们解释:「电梯哦……就是个长长的、烟囱似的大管道,里面有个大盒子,人就站在盒子里头,盒子上吊着绳索可以上下,因为是直上直下,所以速度很快的。」 这「电能」还真是无所不能! 三人进了电梯,秦蔻摁下负一层的按钮,一种奇异的失重感果然传来,楚留香轻功绝佳,也曾坠下无底深洞,这种失重感倒是也曾感受过,只不过那时是命悬一线、必须集中精神,企图挂在石壁之上,现在却是 好端端的站在这大盒子里,只需等待即可。 这样失重的感觉,于古代的江湖客来说,只能想到死亡。 一点红就想到了死亡,想起自己初出茅庐之时,曾被敌人逼到山崖处坠落,九死一生。他的身子仍不住绷起,浑身蓄势待发。 电梯走到十三楼时停了一下,门自动打开,外面是个带着耳机的小男生,双手插兜,嘴里嚼着口香糖,正要进来,抬眼一看,就看见两个穿着背心的……健身教练,其中一个似乎心情不佳,面无表情,冷冷地扫了他一眼。 小男生:「……」 打扰了! 他退出来等隔壁的那一部电梯。 电梯门重新关上,秦蔻忍不住用余光观察了一下两个古代男士,他们都是成熟的江湖客,很明白怎么样很好的收敛自己的情绪,也尽量都很心平气和地接受着自己来到了千年之后的事实,没有大唿小叫。 不过此刻,身处(他们认为的)危险之中,秦蔻还是感觉到一种蓄势待发。 电梯当然是有风险的,否则它也不会纳入到特种设备里,定期要检查了。 这个高高的管道、被钢索挂住的四面封死的铁盒子,一旦出了事,连个逃生的机会怕是都无,生活在城市里的现代人对危险的感知其实是很迟钝的,因为身边太安全了!但对于生活在刀光剑影的古代江湖客来说呢? 危险对他们来说就是无处不在、五花八门的,所以无论是松弛潇洒的楚留香、还是冷傲尖锐的一点红,其实都对危险非常敏锐,他们之所以愿意走进这个铁盒子里,其实是出于对她的信任。 所以,现代人又怎么可以自以为是地去嘲笑他们呢?真的那么做的人才是烂人。 秦蔻伸手戳了一下一点红的手心,对方的手指蜷了一下,目光朝她扫过来,没有说话。 秦蔻轻声说:「就快下去了,电梯要定期检查的,其实很安全,别怕。」 杀手怔了一下,忽然有种不真实的荒谬感涌上来。 从来只有别人怕他的。 一个人想要别人怕,就得自己先无所畏惧,不怕死、不怕刀剑、不怕孤身一人对敌,唯有如此,方才能够让血肉之躯变成利剑。 第11页 但现在,却有人对他说,别怕。 他黑漆漆的目光安静而无锋芒地看着她,直到听到「叮」的一声,电梯门打开,他才低低地说了句:「多谢。」! 第8章 电梯直接下到了负一层,地下停车场。 与採光通透的楼上相比,这里有种阴森的凉气,这种凉气与秦蔻家空调所吹出的凉气有明显的区别,带着地底独特的阴冷味,不知名材料铺就的地砖之上,黄色的线条方方正正的划成格子,格子上七七八八的停着铁皮盒子做的车。 这东西是车——这是很好理解的。 长着四个轮子的东西,本就是为了在地上跑动起来的,马车、牛车、骡车,都是一样的道理,只不过他们那个时代用畜力驱动,这个时代嘛…… 楚留香挑眉:「此车也用电?」 秦蔻说:「那倒不是,用的是汽油,唔……这东西在你们古代好像叫石漆。」 与一般人想当然的看法不一样,古代生活在产油区的先民们其实很早就开始利用石油了,在地表燃烧的天然气叫「火泉」,而流动的石油被叫做「石漆」,不过在早期的文献记载中,石漆是当做照明用的燃油以及润滑车轴承的润滑剂来用的,后来在南北朝时,出现了用石漆火攻的记载。在沈括的《梦溪笔谈》之中,又记载了此物可制造墨——此墨被称作「延川石液」,有意思的是,沈括所记载的这个产油地距离x市并不远,就在秦蔻家小区不远的地方,就是如今的延x石油家属院(之一)。1 不过古代对于能源的利用,多集中在燃烧上,想要将热能转化为动能,自然要等到工业革命之后了。 一点红的注意却在别处。 昨夜来时,他曾站在二十七楼之高,居高临下地观察这个世界。 到处都是灯,楼下每隔几丈,就有挂在高杆上的灯火将周围照亮,路上的人不少,三三两两,脚步闲适,手里拿着吃食在路边吃,或者提着个袋子拎在手上晃,并不急着回家。 他看到这一幕时,心中就陡然升起了一种古怪的感觉。 在他的时代,夜晚是不会这样亮若白昼的,即便有人家点着煤油灯,那灯光也只是如豆一般,逐渐消散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穷苦人家的人夜间多是无法视物的,故而天一旦黑下来,无论是城里还是野外,都是一片萧瑟肃杀之气,这也正是江湖人出来活跃的时候。 但在这里, 人们都是有恃无恐的,就像那名为「电梯」之物,他左看右看,也是相当危险之物,秦蔻解释过,这叫「特种设备」,是定期就要检修的,其实出事的可能相当之小,但一点红其实有点无法理解这种,把自己的性命放在他人手中的感觉。 简而言之,他现在还没意识到这是一个充满规则的世界。 江湖当然也有江湖的规则,但那规则说起来也简单得很,就是弱肉强食,谁的刀快、谁的剑利,那就听谁的。 他只是冥冥之中感觉到了这个世界的基础逻辑与他所存在的世界不一样。 但这名为「地下停车场」的地方,却又不一样。 杀手一抬眼,就把四周都瞧遍了,此地虽大而空旷,却并非一览无余,无数的车辆停下,便有无数可遮掩人耳目的角落,且人实在是少,与地面之上的热闹对比鲜明。 即便到了千年之后,人依旧是人,那么冲动与暴力就仍然是人性中的一部分,若说这一部分在哪里最容易爆发……那也很简单,一是居舍之中,二就是这等人烟稀少且死角颇多的地方了。 一点红抬眼,又瞧了秦蔻一眼。对方高高的马尾晃来晃去,手指上转着车钥匙往前走,和楚留香聊得不亦乐乎,相当放松。 ……果然是个对危险没什么概念的姑娘。 他收回视线,跟在他们两个后头上车,也没说什么。 秦蔻家住直江新区,与x市老四区离得不远,市中心玩得地方不少,距离也不远,回民坊、钟鼓楼、小寨、不夜城、大慈恩寺、曲江公园、再加上大名鼎鼎的歷史博物馆,都聚集在这一片儿,附近还有大学城,众所周知,大学城附近的东西都挺好吃的。 唯一的问题就是开车进这一片儿实在堵。 工作时间十分自由的秦蔻小姐特地避开了上班高峰期,不过饶是如此,街上的景象还是惊呆了两位古代男士。 人!人!车!车!怎么这么多人! 就……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高楼。 这里的高楼比之秦蔻所住的地方,还是要矮上不少,七八层的居多,四通八达的道路,架在道路上空的「人行天桥」。 只看这路居然要人与车分开走,就知道这路上 到底有多少人、多少车了。 长安自古繁华是没错,但关中平原其实是无法供养太多人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有唐一朝要设洛阳为东都,年景不好时,就连皇帝也要率领百官去往洛阳「逐食」。 所以长安已是旧日都城,自唐之后,就逐渐没落了。 然而现在…… 长安居然能有这样多的人?! 楚留香问:「不知长安的人口……」 秦蔻挠挠头:「一千二百万?」 楚留香:「……你说多少?」 秦蔻说:「x市是千万级别的城市啦,常住人口千万以上。」 第12页 楚留香摸摸鼻子,问:「长安如今仍是都城?」 想来也只有都城能有如此盛景? 楚留香是江湖客,却也读书,他有位义妹叫做李红袖,李红袖博闻强识,能将江湖上各门各派的来歷如数家珍、也通晓各地的风土习俗,她藏书甚广,甚至还有《地理志》这样的藏书。 有关地理的藏书,一向不是平头布衣可收藏的,不过楚留香所在的时代,虽然不说是战乱四起吧,民间是挺乱的,江湖客盛行的年代,当然也就意味着官府的管控力不太行…… 所以藏了也就藏了,看了也就看了。 人口、食货一类的知识,楚留香自然通晓一二,也知道一座城有超过一千万人到底多么令人咋舌! 唯有都城,才能有如此盛况吧。 结果秦蔻说:「不啊,我们这地方发展的很一般的。」 从人均工资就能看出,x市,真的……很一般…… 她在x市定居开店,第一是因为她从小在这里长大,第二也是因为这里文化产业也发展的不太好,像川省的c市,就号称「西南文化重镇」,乐队文化相当兴盛,首都b市那就更辉煌得不得了了,而x市相比之下就相当默默无闻,秦蔻当年正是抱着一种投身本地文化事业的心态来开店的。 楚留香:「……」 他有点想像不出来,如今的中原到底有多少人了。 不过…… 这个时代的百姓过得真的很好啊。 如此苦热,家家户户都有那名为「空调」之物纳凉,人人家中通电、 人人家中有水自来,这样的时代,能养出这么多生机勃勃的百姓,也很正常吧。 正说话间,今天的目的地已经到了,就是x市比较繁华的一个商圈,逛商场嘛,就挑个大的,一站式解决,刚好顶楼还有海底捞,逛累了就去吃东西。 车子停在地下停车场里,她带着二人坐电梯上楼。 商场七层,比起秦蔻住的高层小区,不算什么。但商场的建筑风格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这栋商场的设计是最为普通的迴廊挑空设计,从一层进来,抬头往上看,能看到阳光撒在顶楼的玻璃顶上,熠熠生辉,墙壁雪白,在巨大的室内空间上投射上一层奇异的神性。 即便楚留香不知道有个梗叫做「奇观误国」,他也很明白巨大建筑的意义。 他曾盗过御用的九龙杯,进过皇宫大内,还曾坐在金銮殿的琉璃瓦上喝酒。 只有亲眼见过那样高大的宫殿,才能明白巨大建筑的意义。 建造宫殿所用的木头,是从南方走漕运来的深山巨木,高高的台基,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台阶,而在台阶的尽头处,是巨大巍峨的宫殿,檐角高高地飞起,在太阳升起的那一刻,阳光照在琉璃瓦上,为矗立在最高处的、代表着无上权力的宫殿渡上辉煌的金色。 人在看到巨大造物时,的确会感受到自己的渺小,会有种想要匍匐倒地的欲望、会生出敬畏的、感动的情绪。 所以巨大的建筑才会被视作是权力的象徵,所以等级是多么的重要,平头百姓就算是再富有,也绝不能够逾制去建造更大的房子,衣着也是一样的道理。所以坐在皇宫顶上喝酒是件十恶不赦的事情,朝廷对难以驯服、逾制逾成习惯的江湖人才那么讨厌。 但这里…… 这样的建筑,人们也只是拿它来当一个……吃饭的、买东西的、娱乐的地方? 这个认知实在让楚留香心中生出了一股奇异的荒谬感,毕竟在他的时代,敢上皇宫去偷东西喝酒,是他楚留香艺高人胆大,而这个时代的人对此稀松平常——这地方就是拿来喝酒吃菜、消遣时光的! 楚留香盯着那高高的玻璃顶,还看见一个中年年纪的男人正拿着水管沖洗屋顶,他视力相当之好,隔着这么远,也能看出那人似乎习惯了站在高处, 行动相当松弛。 他忍不住笑了一下。 秦蔻问:「嗯?你在笑什么呢?」 楚留香摸摸鼻子,说:「我想到高兴的事情。」 秦蔻:「?」 谜语人。 那么第一要务,赶紧去买衣服。 千年之后人们的衣着,当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此时的人显然不讲究什么「身体髮肤,受之父母」,男人们大都剃青头,头顶一层发茬,也有再长一些的,但是绝没有和他们一样留长头髮的,故而他们两个还引来了不少目光;而女人们呢——和千年前有一点相同,那就是头髮的花样比男人的多得多。 光是短髮,就能瞧出各种不同的样式,和男人一样留青头的也有,短至耳朵的也有,顺直的也有、捲曲得也有,一眼望去,真是个个不同。 至于衣裳,也是如此。 千年之后的女孩子们,都实在大胆得很,像那被称作是「吊带」的衣裳,怎么说呢……千年之前,在床笫间的亵衣也多是如此了,至于什么露胳膊的、露腿的、露腰的、露领口的,更是层出不穷,若是让个老学究「穿越」过来,怕不是会当场气到暴毙。 商场里的男男女女闲庭信步的走着,对此都司空见惯,只是偶尔有特别漂亮、特别英俊的男女走来,才会有人多看两眼,不过那种多看,与他们那年代,街上的闲汉去瞧女人的目光是完全不同的。 他们那年代,江湖上自是有许多女侠,然而除此之外,更多的还是普通人家的女子。 第13页 普通人家的女子是害怕独自一人上街的,因为街上总有些地痞流氓,整天正事不做,就三三两两的聚集着,倘若瞧见个独行的女子,那猥琐的目光便粘稠且恶臭地打量着她,十足不怀好意。 楚留香也不知道出手救过几次这样的姑娘。 这倒不是说他只会英雄救美,主要是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实在很频繁——他的年代江湖客辈出,各地都有各种江湖帮派,江湖帮派鱼龙混杂,实在是什么人都有的。他喜欢四处熘达,碰上事儿的概率自然就大了。 但这里,人们瞧见特别漂亮的姑娘的眼神,也就是「哇,真好看」,这样子,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其实楚留香能理解为什么这里的人都穿得如此暴露,只肖得想一想外头的酷暑就什么都明白了,热得不行就得穿少点、穿薄一点儿,这只是一个最简单不过的道理,但在他的年代里,衣裳却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以至于这最简单的道理却成了谬论。 这里的氛围实在很是松快。 而一点红,当然也见识到了秦蔻所说的「明天你就知道了」到底是个怎么样的知道法。 他手插着兜,面不改色,目不斜视地往前走,只觉得她人如何,与他本无关系,他不是什么君子,只是也不屑于做些地痞流氓会做的事情。 秦蔻把他拉进了家店里,此世的女子也可抛头露面的做活儿,故而这家店里也多是姑娘,穿着这「商场」中做工的人统一的衣裳。 他进去后,秦蔻就站在一边低着头摆弄一个会发亮的小方块。 一点红瞧了她一眼,见她无意和他们二人一起进门,便收回了目光,自己抬脚踏进去了。 片刻之后,他就僵硬在了店中。 因为这是家卖亵裤的店,女店员们轻车熟路,上来就问……尺寸。! 第9章 尺寸,是一个非常微妙的词语。 丈、尺、寸,都是用以衡量长度的单位,买衣裳要量尺裁衣,也是相当正常的事情,然而一点红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原来千年之后,竟连亵衣亵裤都堂而皇之地在这「商场」之中售卖。 这些做工的女伙计们说的倒也没有那般直白,只问他是要m码,l码,还是xl码,这三个号码今天之前一点红都从未听过,但只要是个男人——无论这个男人到底有没有过女人,他都绝对会在第一时间明白过来这是什么意思。 一点红一瞬间人都懵了,脑子里嗡嗡的,下一秒,他下意识地回头去找秦蔻。 那漂亮又爽利的姑娘就站在门口,似乎在把玩手中的小方块,却忍不住偷偷抬起眼睛朝他这边瞟,嘴角还止不住地上扬,完全一副偷着乐的模样,被他的眼神抓个正着之后,她上翘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似乎想要把面部表情调整回来,然而失败。 一点红:「……」 她! 她故意的! ……此间的女子们实在太大胆了。 然而再看这家店中的其他男人,挑选起来毫不含煳、面不改色,这些女伙计也面色如常的介绍着面料、剪裁,实在…… 而且她能想到带他们来这种店,这说明她今天早上瞧他穿的短裤的时候心里想的是…… ……从昨晚一直萦绕着一点红的荒谬感在此刻达到顶峰。 不过,这也的确是个问题。 衣食住行,本来处处都是细节,这等私人之事,他是万万没想过要劳烦秦蔻的,却不想她竟连这处都能想到。 一点红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瞧了眼挂在货架上的样品尺码,给自己拿了几件合适的尺码,秦蔻在他临进门时塞给了他这个时代的钱,想来是为了怕他们窘迫,要他们自己结帐的。 唯一让他有点困惑的是,方才在路过其他店铺的时候,他明明听见那边的伙计说的是:有s码、m码和l码,为何此间店铺却并无s码? 不过他没问,这些不甚重要的东西,一般他就直接无视掉了。 买完东西,他径直走出去,又瞥了秦蔻一眼,秦蔻又偷偷抬眼 瞧他,又被他抓了个正着,对方忍不住翘起嘴角,露出了两颗尖尖的虎牙来,一点红脸色有点微妙地欲言又止。 从内衣店出来后,就直接去买成衣了。 商场的女装区自然是大的,占了整整两层,男装区与鞋子、运动品牌一起占了一层,且逛男装区的,也多是女性,或者一男一女。 既然没什么事,那就慢慢逛,慢慢买,至于价格什么的,秦蔻这种万恶的富二代是不会在意的。 一点红虽然名字里带着一个红字,却独独爱穿黑衣——即便秦蔻提醒过他,黑色吸热,夏天穿黑色肯定不舒服。 但他还是习惯性地挑选了黑衣。 秦蔻本来以为他会挑宽松的t恤,却没想到他顺手拿了件贴身的轻薄运动t恤去换了。 秦蔻:「?」 他不是因为衣服贴身很害羞么? 但其实一点红的选法完全是基于他的职业习惯。 杀手的衣裳,自然是简之又简,绝不带任何个人化的标记,也绝不会装饰任何会影响行动的东西,一点红的衣裳自然也是如此,总是裹着一身紧紧的黑色劲装,下摆收进腰带里,袖口收得很紧,裹着手腕。 千年后的衣裳其实整体来说是往简单了走,夏天街上的男男女女很多都穿t恤和裤子,放在他们那时代,女子的裤子外头还要再穿一层裙子才是,而男子呢,自然也以穿长袍为贵,「短衣帮」三个字,说的正是码头力工、抬轿的轿夫这样卖力气的穷苦人。 第14页 这一点上来说,其实一点红是更喜欢千年之后人们穿衣的风格的,至于短袖,昨晚和今天他实在已见过太多人穿了,已经从惊讶变为麻木了。 于是他就按照自己平日的穿衣习惯,挑了件合身的t恤去里头的「试衣间」里换。 刚换上,他就发现自己失算了。 他平日里所穿的,就是最普通不过的粗布衣裳,这种纱线在纺织的时候是需要上浆以保持韧性的,故而织出的布料是粗糙且硬挺的,有自己的形状。 但千年之后,显然是没人再穿那等粗糙布衣了,这商场之中所售卖的所有衣物,都是柔软细腻的,棉布已是最普通、最不值得一提的料子,至于这些买运动品的店家,更是在面料上极下功夫,什么 速干的、防水的、凉爽的,实是应有尽有。 他所挑选的这件t恤自然也是一样,柔软细腻,又极为合身,且因是夏日,衣裳很是轻薄,薄薄一层,贴着他的身子,身上只要一动,居然隔着衣服都能瞧见他肌肉的走向,杀手站在穿衣镜前瞧着自己,忍不住皱了下眉。 秦蔻和楚留香就站在外头等,她一看见一点红,顿时眼前一亮。 就很好看! 他身材很好,宽肩窄腰,这种制式的t恤设计来就是为了展现穿衣者的身体的,因此短袖的袖口不会像休闲款一样放得很大,一点红衣服尺寸选的很对,正好令短袖袖口贴在他的大臂上,更显出他的手臂线条,只是安静地垂下来不紧绷的样子,也有种极富力量的感觉。 有句话说的好,适度健身吸引异性,过度健身吸引同性。那种什么健美先生之类的比赛,秦蔻承认他们都很厉害,但确实……嗯,对她来说有点太过了。 一点红肯定不是适度健身,他只不过是身体比例天生就优越,身量很高、手长腿长,骨架不呆笨,行动迅捷如风……行动轻灵的人,身上的线条就很均匀流畅,富有美感。 即便是运动品牌店里的店员,也没见过多少身体条件这么优渥的人,她们也挺开心的,尤其这个帅小伙子看上去还多多少少有点不自然…… 这……这不是更好了! 女孩子就是会喜欢帅而不自知的男人啊! 于是原本店员们开始更热情地给一点红推荐「合适」他穿的衣裳,而一点红不动声色瞥了一眼秦蔻,又看到对方嘴角止不住地上扬…… 一点红:「……」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对方好像从他的反应里获得了什么奇怪的快乐…… 这倒真不是错觉,秦蔻就觉得看一点红各种手足无措的样子特别有意思,不过他估计再过一阵子就习惯了吧,这属于穿越前期限定反应呢。 总而言之,秦蔻大手一挥,表示这衣服很好、很不错,很衬他的精气神,买! 然后一点红就学聪明了,开始挑选面料对比起来更厚、挺括且版型休闲的衣裳。 秦蔻:╮( ̄▽ ̄)╭ 真没办法~ 楚留香是另外一 种穿衣风格。 在服制已经全然不復存在的现代,穿衣裳其实是一种自我表达的形式,而「风格」又是与文化有着密切相关的,以秦蔻以前上台演出为例,她们乐队的风格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于日本兴起的citypop风,因此服装多突出一个復古、摩登、热情、自信。 古代人未经过现代人的审美洗礼,并不清楚什么不同样式的衣裳到底代表了一种什么样的风格与感受,就比如说衬衫,这样立翻领的衣裳于中原人穿的交领衣裳是截然不同的,只能叫楚留香在第一时间想起唐人穿的、受到波斯诸国影响的胡服。 不过他的观察力当然不是盖的。 这名为「衬衫」的衣裳,与中原传统,讲究「天衣无缝」的衣裳很是不同,格外的强调立体挺括,原本进来时穿着圆领t恤、有些含胸驼背之人进来换上一件后,登时瞧着便挺拔了些,究其原因,便是因为衬衫格外讲求肩部的挺括,又以立翻领掩盖肩、背上的毛病,且——且不知为何,好似这人一旦穿上衬衫,就受到了什么暗示一样,格外的挺胸抬头、昂首阔步。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道理无论是谁都能懂得的。 楚留香一向都是个随性而为、极其松弛的男人,他倒是不太喜欢这等一板一眼的衣裳。 但秦蔻却觉得楚留香就是莫名很适合穿衬衫。 她给他挑了件垂感很足,丝绸面料的纯色衬衫,配同色休闲西裤,换上之后的效果果然很不错。 就是还感觉有哪里怪怪的。 秦蔻撑着下巴思索,过了好一会儿,恍然大悟,说:「我知道了。」 还未能掌握这个时代审美精髓的楚留香摸摸鼻子,十分茫然。 秦蔻比划着名给他出主意,楚留香忍着笑意按照她说的做,把扎起的头髮拆了,只抓上一半扎个了小髮髻,底下一半就随意垂下。 秦蔻说,这叫「半丸子头」。 梳着半丸子头,穿着休闲衬衫,一只手随意插在裤兜里,整个人站得并不那么挺正,而是重心稍微有点歪的楚留香,就很像是那种潇洒不羁搞艺术的……富二代。 该说他这种奇怪的贵公子气质真是无论如何都遮掩不住的么? 不过这位搞艺术的富二代又 实在强壮高大,属于能打十个的武德充沛艺术家。 第15页 秦蔻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目光又顺势转到了他的耳朵上,心想:要是打了耳洞,带个耳钉或者小圆环什么的,就更像艺术家了。 不过打耳洞在古代的确是只有女人才会做的,否则在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里,也不会有梁山伯瞧见祝英台耳朵上的耳洞怀疑她是女子的剧情了。 反正他们是要回去的,这种没什么必要的建议,秦蔻不会提起。 接下来就是随意逛了,今天正好出来了,秦蔻自己也给自己买了点东西。 手里的东西自然不是她自己拎,而是提在男士手中。 楚留香自然不必说,他是再温柔多情不过的男人,又有三位义妹,平时不在船上的日子,也陪苏蓉蓉她们逛逛街,女孩子逛街,男人还能没一点眼力见么? 至于一点红……他倒是从没和女人一起逛过街,不过他长着眼睛,能看到但凡是一男一女走在商城中,必定是女孩儿走在前头,男人跟在后头拎着东西。 俊男美女,本来回头率就高,更何况是一女两男,这两个男人还都留着长发,长相气质极其出众呢? 本来就习惯站在焦点中心的秦蔻根本没有不适应。 而江湖上名声最大、风度翩翩的盗帅佳公子自然也是不怕别人看的,就是声名狼藉、惯常令人害怕的杀手很不习惯这种目光。 就……很善意的目光吧,惊艷的、惊奇的,小小声和同伴讨论的。 他耳力极佳,即便隔着一段距离,也能听清那两个女子在讨论什么,只说是怀疑他是「网红」,他名字里带个红字是没错,不过这「网红」又是何物?按照语境来说,许是一种身份? 但没人猜测他是干脏活儿的。 他今日是没带剑的,因为秦蔻坚决不许。 这或许是一个原因,但他也瞧见,这商场之中,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听脚步声均是普通人,甚至那负安保之责的「保安」,身体都呆笨得实在说不上是武人。 每一个人猜测他是做脏活儿的,其实是因为……这地方的人根本就没概念,根本就不觉得这世上有人是做杀手的,故而想都想不到这可能性。 秦蔻又戳戳他手心。 一点红垂眸看她。 她神色柔和,语气带着一贯的安抚:「我们现在的人可不讲究什么非礼勿视,你长得好看就会有许多人看你咯,况且我们这里的男人留长头髮的很少,所以你习惯就好,大家没有恶意的。」 她本以为他这种做杀手的人,会很排斥焦点瞩目在他身上,因此才出言安抚他。 但杀手的反应却很出乎她的意料。 他垂着眸听秦蔻讲话,又仰起头瞧着这干净、明亮、宽敞的娱乐之地,他的语气淡淡的、却有几分罕见的松弛,说:「我知道,他们没有恶意。」 秦蔻歪了歪头。 总觉得他看起来有点高兴? 算啦,不管啦。 逛了半天,也有点累了,秦蔻打算带他们去喝喝奶茶,然后再去吃火锅!! 第10章 十几年前,奶茶对于秦蔻这种内陆长大的小孩来说,还只代表着学校门口三块钱一杯、用五颜六色的奶茶粉冲出来的那种廉价饮料。 秦蔻的妈妈安宁安老师最看不喜欢她吃辣条、喝奶茶这样的垃圾食品,因此奶茶对于小秦蔻来说,属于一种能偷偷「反抗」无聊大人的武器。 但那玩意儿吧……仔细想想,喝起来确实没有什么意思,一股廉价奶精的味道。 也不知道是从几年前开始的,奶茶这种饮料品类更新换代,重新又回到了大众的视野之中,用的材料也是越来越好——上中学时,秦蔻喝那种勾兑的奶茶还觉得没什么,但前一阵子突发奇想去中学门口回忆青春时,被养刁了的口味就开始觉得哪里哪里都不对劲了。 近几年奶茶这个赛道开始捲起来之后,又开始层出不穷各种新东西,比如加小料加成八宝粥什么的,比如说加入油柑、奶油芭乐等小众水果的水果饮、再比如说最近风很大的新中式茶饮。 x市属于歷史文化名都,本身就有文化底蕴在,这几年也有了自己本土的新中式茶饮品牌,不得不说,他们做产品的思路还挺有那么两下子的,就说去年新出的那个海盐茯苓奶茶,味道又甜又咸,又很微妙的好喝。 楚留香挑眉:「奶茶,是塞外鞑靼人吃的那种东西么?」 对于楚留香来说,「奶茶」不是一个陌生的词彙。 ——塞外草原上生活的游牧民族就会食用奶茶,里头煮了咸肉、炒米,又放盐来调味,楚留香的朋友遍布天下,去塞外马背上的人家喝上一碗奶茶、吃上一只烤全羊,那都是常有的事。 但归根到底来说,手抓羊肉很好、他很喜欢,但奶茶确实有点不符合他的口味。 秦蔻说:「不是、不是,你去了就知道了嘛。」 于是三个人就去了秦蔻喜欢的那家新中式茶饮店里头,这种开在商场中的奶茶店,除却几个大品牌之外,店面并不大,也只有三三两两张座椅,大部分的顾客都是买了就走,边喝边逛街的。 楚留香只见这家店店面小小,供客人们坐的地方不大,倒是灶房(?)占了大半位置,里头有三个男女伙计,正麻利地干着活儿。 想来他们也是不知道该如何点单,秦蔻也不推让,自己上前,啪啪啪报了几个名字,那站在柜檯前的女活计便确认一下,说这个东西有奶油顶,没办法封杯。 第16页 奶油? 楚留香又一次抓到了熟悉的词彙。 是的,古人当然也吃奶油,于楚留香印象中的奶油点心,自然当仁不让得是酥油鲍螺了。 酥油鲍螺乃是用酥油制成,从牛奶中得到奶油,从奶油中脱水得到黄油,再将那凝固状的黄油加热脱水,使得黄油中残存的蛋白质焦化,从金黄色的油液变成淡淡的焦黄色,如此,便得到了酥油。 中原人的日常饮食很少用到酥油,此物现代人多称之为印度酥油,又叫「醍醐」,所谓的醍醐灌顶中的醍醐,正是指此物。 而酥油鲍螺正是用此种东西制成,因形状胜似鲍螺,故而得此名。 牛奶本是北方草原上惯常食用之物,愈往南走,价格便愈发昂贵,再加上其中还会增添大量蜂蜜和糖,做起来又相当之难控制形状与火候,平头百姓是万万吃不起的,也只有显赫的富贵人家能拿出来待客了。 ——楚留香的好友,松江府左家庄的左二爷,不仅做的一手好鲈鱼,拣起这酥油鲍螺来也是一绝,每次他去,桌上必有一碟,此物外壳微微酥硬,内里又奶香十足、绵绵软软,很是有一番妙味。 所以,奶茶与奶油,对楚留香来说,便是两种口味截然不同、体验好坏有别的两种东西了。 这样的两种东西,又如何融为一体呢? 这店家没有跑堂的活计,吃食做好后,须得食客自行起身去拿,此刻店里没有几个人,坐着的只有他们三人,片刻之后,那「奶茶」便已制好,一点红瞥了眼柜檯,很自觉主动地起身去拿了。 他拿回来的奶茶,是装在纸杯子里的。 楚留香只是挑了下眉,倒是没有太惊讶。 这当然是没什么好惊讶的,许多现代人总觉得古代人的见识就短浅到不行,见到什么都要大惊小怪,见到个一次性纸杯子,都要感嘆一番纸居然不怕水,还可用来当杯子。 但其实只要稍微一想,就能想到,古代也有油纸伞啊,纸要是防不住水,谁能拿它来当伞使用?油纸油纸,就是在皮纸上涂 上均匀的熟桐油,便能防水了,理解了这一点,纸杯一物,也无甚可惊讶的。 唯一让楚留香惊讶的是这玩意儿很显然是只用一次的,刚刚在逛商场时,他就瞧见许多人手中都拿着相似的纸杯,杯上覆盖着一层纸膜,中间似是插了根芦苇管一样的东西吸着喝,喝完之后,便随手将此物扔到了「垃圾桶」之中。 就……就很奢侈浪费。 如此一天下来,该产生多少垃圾?如此之多的垃圾,又不知多少人才能清理的过来?再看这商场之中,每家店都有如此之多的伙计,也不知道此世到底多少人从商?务农的人呢?长安竟有千万人之多,到底多少人务农,才能供养得起这样多的人? 越看这千年后的世界,越觉得处处都是不可思议之处。 不过现在嘛…… 他还是更好奇这奶茶的口味。 只见面前这一杯奶茶,不见液体,只见上头如小山般堆起的奶油,只论纹路来说,倒真的与酥油鲍螺有几分异曲同工之妙,只是此物未经油炸,并不金黄,反倒瞧起来软乎乎、云朵儿一般,上头撒着些不知名的坚果,如酥山一般。 杯壁摸上去自然是冷的,如此热的天,即便是在充满宜人冷气的室内,也多是没几个人愿意喝热饮的。 这店里给了一种小勺,晶莹剔透似琉璃,却无琉璃的重量与冰冷感,秦蔻说着叫塑料,乃是这时代最常见、也最廉价的材料。 他便用塑料小勺舀了些奶油放入口中,只觉得此物极为轻软,甫一入口,便化得无影无踪,却满口余香,上头的坚果绝不是花生,比花生要香甜上许多,咬在嘴里,咯吱咯吱的,奶油与坚果,一轻柔、一脆香,口感与味道,都十分丰富,令人慾罢不能。 再说那奶茶,明明是冷茶,却喝不见半分苦涩之味,楚留香闭上眼睛细细品味。 楚留香是个风雅之人,其实在他所生活的年代,点茶这一项茶艺已基本没什么人会了,大家喝茶,都讲究散冲散泡,只看他那一手点茶的功夫,就知道他在茶之一道上也颇有研究。 他口中这幽幽茶香,韵味悠长,只令人觉得口中满是岩骨花香,分明便是产出自武夷山的岩茶,奶味醇香淡淡,倒是不喧宾夺主,奶茶奶茶,这一杯又放了奶油与坚果,本以为是十分浓郁的东西,却不想口感清爽,半杯下肚,非但不会腻,反倒是意犹未尽,喝了还想再喝。 再看价格,十八元。 楚留香自然是有观察过这里货币的购买力的。 此间商场,有大而平价的杂货店,也有小而贵价的铺子,去买家居服时,秦蔻就带着他们去逛了一圈一家名为优x库的铺子,里头的活计多是各自忙碌,也无人来介绍,买衣裳便是自己拿着去试,试好了自己去柜檯结帐就是。 他观察过,此间最是热闹,来来往往的人很多都是进这里来买衣裳。 那么自然是这家店铺更加平价,不甚富裕的百姓们也更爱来此购物,可以与他那时代平头百姓会去光顾的成衣店相比。 秦蔻结帐时,楚留香留意听了一下,这家店铺的棉t恤价格在七十八到一百二十八元不等。 也就是说,这般好的茶叶、这云朵儿般轻盈的奶油,也就只需一件布衣价格一半的一半。 第17页 ……这样的好东西,若放在他那时代,想来是大户人家的饮食秘方,有钱都没地儿买去。 楚留香一边暴风吸入一边出神,心情很是复杂。 至于一点红…… 她给他点的是玫瑰乌龙,用的是蜂蜜渍过的重瓣玫瑰和高山乌龙,不算很甜,清清爽爽,玫瑰花的香气揉进奶茶之中,又有乌龙茶所特有的、焙火浓郁的茶香。 秦蔻自己是非常喜欢这种口味的,至于一点红喜不喜欢,她还真不知道。 她带两位古代男士来,也不是说非要他们喜欢或者惊嘆如何如何,只是既然来现代了,那就多体验一些现代独有的东西。 为了避免太甜他不适应,她还专门选了三分甜。 她用余光瞟了一点红一眼。 这个书中所描写的「残酷、冷漠、眼睛中闪动着野兽般的碧光,」的冷面杀手,此刻面无表情地瞧着面前的奶茶,从神色来看,谁也看不出他到底是喜欢呢,还是不喜欢呢。 不过他倒是差不多连余在杯子底部的蜜渍玫瑰都吃掉了。 寻常人一听到杀手这个词,总要脑补一个风刀霜剑的环境、一个冷漠酷烈的形象,还有一副满是伤疤的躯体。 这些特徵一点红倒 是都很满足,不过杀手当然也有不为他人所知的小反差。 ——他是松江府人,正儿八经的江南人士。 江南人士,口味本就清淡,且偏爱各式点心,一点红自小在江南长大,虽因为职业的关系,说的是一口正经官话,且各地的口音方言都能学,平日说话绝不带半点吴侬软语。但他的口味却异常的嗜甜,甚至于,他对甜度的接受度比秦蔻高得多。 现代人生活中的糖分实在太多啦,饮料、甜点、冰激凌,等等等等,「不太甜」成了甜品最好的评价,像酥油鲍螺这种点心,放在现代,多半要被批评太油腻、太甜了。 不过在古代可并非如此,平日里想吃个点心并算不得容易的事,一点红又是杀手,惯常风餐露宿,他们这些走南闯北的江湖客,行路之时也没法子向大户人家出远门时一样,准备极为下饭的咸油路菜,而多是箪食壶浆——也就是用竹筒装着炒干了的饭,吃时和以水浆,如是便算是对付过去一顿了。 至于烤肉、叫花鸡什么的,就属于野外生存时给自己加餐的必备烹饪技能了。 也因此可看出,他想要吃上一口现蒸的、热乎乎甜糯糯的糕点,是有多么的不容易。 有一回他进了北方的一座大城,竟找到家松江府人远上开的点心铺子,极为难得,他兴趣上来,买了一个,谁晓得竟有那不长眼的仇家,在他的糕点里下毒……下毒……下……毒…… 总是号称「杀人不流血,剑下一点红」的杀手,那一次给那不长眼的仇家留下了九点红。 总而言之,他很喜欢这名为「奶茶」的饮子,也对此间百姓能随时随地获取甜味感到不可思议,再一想,这地方实在富庶到令人髮指,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即便秦蔻现在告诉他,人能上天、上广寒宫去,他也绝不会感到惊讶的。 喝上一杯奶茶,在店里坐着歪一会儿,秦蔻说:「走,吃饭去,你们饿不饿?」 虽然她刚喝了杯奶茶,不过这杯奶茶本身比较清爽,又没加小料加得和八宝粥似得,喝完之后再吃个饭,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而对于武人来说……武人运动量大,无论看起来身材多修长、行动多敏捷,饭量都绝不可能小的,他们倒是可以不吃——那是因为可以忍耐,而不是因 为不能吃、不想吃。 秦蔻带着他们往楼上走,楼上的六层、七层都是餐饮,这商场里还有个从一层直通六层的室内大扶梯,号称什么「亚洲第一室内电梯」,秦蔻的评价是:不如山城的那个两块钱坐一次的皇冠大扶梯。 ——那个是室外的,山城多雾,站在扶梯上面经常能在雾中穿行,颇有种腾云驾雾的感觉吧。 不过这个扶梯的规模也足够让这两位古代男士惊异了。 虽然这扶梯和秦蔻没半点关系,不过她还是从古人们颇为惊异的神色之中获得了满足感……以及更深刻的理解了为什么玩文明系列的时候她就总是想着造奇观、造奇观、造奇观…… 奇观,真的让人心里好膨胀啊! 坐着扶梯,他们直接到了六楼,秦蔻其实半个小时前就在海x捞的小程序里提前取号了,现在上去不用等位,直接进去就行。 海x捞,一家以极好的服务着称的火锅店,许多人都表示味道一般,不过秦蔻又不是川省人,对她来说,这种口味就已经足够了。 三个人进去坐下的时候,正巧就看见了隔壁桌正在上演海x捞的保留项目——过生日。 于是在楚留香的视角下,便只见一堆穿着制服的男女伙计,正围着一桌食客在唱歌跳舞,肢体极不协调,像极了一堆群魔乱舞的海带精…… 楚留香:「……」 楚留香颇为感嘆地向秦蔻夸赞道:「唐时有酒肆胡旋,我们那时中原人已然不善歌舞,却不想如今又在这海x捞中见到旧唐风范……」 秦蔻:「。」 ……倒也不必。! 第11章 火锅火锅,其本质上就是架起一口锅,底下烧上火,使得锅中水沸食热,北方人叫涮锅子、川人叫吃火锅,广东人叫打边炉,宋时雅称拨霞供……煮和炙烤本就是人类最原始的烹饪手段,这种天冷时自然而然的吃法,实在不能说是现代人的特供。 第18页 许多穿越小说里写古人对火锅这种吃法惊为天人,就很有一种想当然的傲慢了。 两位古代男士真正没接触过的,想来应该是辣椒?秦蔻自己是无辣不欢的,不过她没有整蛊人的爱好,不想强行摁头别人非要吃辣,于是点了个鸳鸯锅,一半牛油红锅一半猪骨汤锅。 海x捞的上菜效率很高,刚点完一小会儿,就有服务员端着锅子上来了。 楚留香颇为感兴趣。 还未进店,他就闻到了此店中传出的香风辣雨,再看店前摆了无数桌椅,竟然都是等位子的人!在现代呆了一天的他,已经对现代人于吃食上的精细奢华有了了解,此店等位之人如此之多,想来即便是在现代,此店也是诸食店中的佼佼者才是。 此刻锅子上来,他定睛一瞧,只见锅中一半翻滚着红彤彤、油亮亮的红汤,另一半翻滚着浓白咸鲜的骨汤——那一阵浓郁的、充满侵略性的香风,正是从这一半翻滚的红汤中不断飘出的,这味道极具刺激性,令人禁不住口齿生津,食慾大动。 楚留香说:「这叫辣椒之物,我们那里倒是没有的。」 秦蔻说:「辣椒啊,这玩意原产美洲,要在全世界传开要等到地理大发现之后了。」 十六世纪,也就是明朝。 不过辣椒在明代的《蔬谱》、《本草纲目》里都并无记载,清初时在《花镜》一书中才见记载「番椒」一物。 不过她倒是很好奇,问他:「诶,说起来,你们那里有辣味的东西么?」 楚留香含笑道:「自然,我们那里虽不曾有辣椒,却有姜辣、芥辣,还有茱萸,都有辣味,京城中有家卖芥辣瓜旋儿的,可是一绝。」 秦蔻笑:「那就来尝尝我们这里的辣味吧,等下,我教你们打料碗……芝麻酱加南乳加韭菜花,这是北方以前吃涮羊肉锅子的料碗,川味火锅呢会吃香油香菜……啊,香菜就是芫荽,再加上蒜泥耗油,这个看起来虽然油腻腻的,但其实很解辣的……」 调料台上,十数种各色调料一字排开,任人取用,这里头的任何一样,倘若被他们那时代的老百姓瞧见,恐怕都要大惊失色吧。 光说这雪白精细的盐,就已不知道超出官盐多少,要知道,许多地方的官盐都是骯脏不堪,根本吃不得的,百姓们被强行摊派官盐,说穿了就是每年花样百出的盘剥中的一种形式罢了,买了官盐,还得再从私盐贩子手里买私盐,而要说私盐,也绝对没这调料台上随意摆放的、根本没多少人正眼看一眼的雪花盐的一半好。 至于红油腐乳、油亮的菌菇酱、瑶柱酱,就更不用说了,这些东西楚留香当然也是吃过的,他们那地儿也是有的,只不过价格很是不菲,不是普通百姓可以吃得上的,山珍海味山珍海味,若不珍贵,哪里能演化出这样一个词语呢? 楚留香似乎有点逐渐理解这个时代了。 这里的东西当然不是样样都新,这些各色调味料、方才喝的那奶茶中的一抹岩骨花香,都是楚留香很是熟悉的东西,平日里想吃上这样一口,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 但那也只是他而已。 他潇洒倜傥,作风不羁,艺高人胆大,不知有多少人恨他恨得牙痒痒,也不知有多少人一提到他的名字就心生感激。 他一直认为,这世上的财富其实并不少,只是掌握在了太少的人手中,这世上的快乐也不少,只是那一小部分的人的快乐,往往建立在很大一部分人的不幸之上。 所以他想要将那些过剩的快乐去分给那些不幸的人,于是他不惜的去偷、去抢,去管那些与他完全无关的闲事。 这里…… 楚留香不会觉得这里真的是世外桃源,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但最起码,这些原本只能在达官显贵的餐桌上出现的名贵调料,就这样随意地放在柜檯上,任人取用,谁也不会去多惊嘆一秒,所有人的态度都是稀松平常的,这些调料就是再普通不过的、任何一个人都能享用的东西。 从一出门开始就萦绕在楚留香心中的,关于这个时代的异常感,他也就终于想明白了。 ——下限。 就是下限,这个时代的人们,生活水平的下 限提高了,或许在这个时代、这个地方,一个人会饿死、会吃不起饭,都是很骇人听闻的事情吧! 他愈发有兴致地给按照秦蔻教的法子,给自己调了一碗香油蒜泥碟,一点红无可无不可——他其实吃什么都可以,而且也并没有对新事物有特别强烈的探索欲,就只照着秦蔻的样子,给自己弄了碗芝麻酱蘸料。 回到座位时,菜都已经上来了,因为有两个大男人,所以秦蔻这次点菜一点儿没收着,牛羊肉卷是不会少的、再来弄个滑嫩嫩的黑鱼鱼片,黄喉、毛肚这一类的东西古代当然有啦……只是不知道他们吃不吃,素菜里最应该点的是土豆,秦蔻喜欢那种切得厚厚的绵土豆,这样下锅之后就能煮到极其软烂入味,苕皮什么的也来一点——这玩意是红薯淀粉做成的,想来他们两个也是没尝过的。 至于绿叶菜呢,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古人餐桌上最爱的两种蔬菜可能就是菠菜(波稜菜)和白菜(崧)了吧,她本来吃火锅是没有什么吃绿叶菜的爱好的,今天想了想,还是点了个蔬菜拼盘。 锅中红汤翻滚,浓郁的辣香带着数种不同香料共同炒制出的复杂香味传出,雪花牛肉卷切得很薄,本来就是为了入味,夹起一片在锅中轻涮几下,嫩红的颜色便转而熟透,带着满满的红油被夹起,再入料碗之中,与香油、香醋、香菜、蒜泥和成的汁水中走上一圈儿,放入嘴中—— 第19页 这是完全来自于调味佐料的刺激! 从刚刚楚留香对各种辣味的了解程度来看,也能明白他的口味其实是很广博的,南人爱的河鲜原味他也爱吃,藏于各种铺子的姜辣萝蔔、辣脚子、芥辣瓜旋儿他也爱得很。 不过这牛油火锅之味,还真是辛辣至极!楚留香吃了一口,只觉得这薄薄的肉片真是连一丝腥气都无,各色刺激的好味一同在口中爆发出来,那一股极其夺目的辛辣直充头顶,只叫人觉得畅快无双!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笑道:「的确好辣味,这般好味,想来冬日里吃是极其畅快的。」 秦蔻笑着说:「所以这种锅子就是在冬天湿冷的川地最先流行起来的,不过现在就属于本末倒置了,为了在夏天吃火锅,大家才把空调温度调的这样低的。」 楚留香吃得很是畅快,而一点红呢,他本来就是是话不太多的类型,秦蔻和楚留香相谈甚欢的时候,一般他只是听着,偶尔插上一两句话。 他的口味很是清淡,这红红辣辣的一锅,浓辣咸香,极为开胃,闻起来倒是让人极受刺激,他瞧见秦蔻面不改色地吃着,并不觉得很痛苦的模样,又盯着那锅子中翻滚的红汤看了一会儿,筷子还是伸了进去,夹了片肉吃。 他脸色立刻就变得很是精彩,甚至耳根子有点泛红,显然是被辣得七荤八素的,好在秦蔻早就想到了这一点,早早地就点了三罐可乐,此刻刚上,易拉罐的外壁还挂着喜人的冷雾,她忍着笑打开一罐,立刻递给了他。 一点红甚至连声音都变得嘶哑了几分,含煳地道了声谢后,举起可乐瓶就喝了大大一口。 不能吃辣,属于吃饭坐小孩那桌的口味——无辣不欢的秦蔻在心底这样辛辣的评价道。! 第12章 秦蔻特地点了冰冰凉的冰可乐,就是为了应对这种情况。 有一种说法是热水解辣,喝冷的东西只是一开始爽快,但过后该辣还是辣;另有一种说法是乳制品解辣,秦蔻去川地时,在火锅店里就看到几乎每一桌食客都会点大瓶的唯x豆奶。 但她还是钟爱冰可乐啦! 热辣辣的火锅,冰爽爽的可乐,这真是属于钢铁肠胃的放肆吃法。 平心而论,海x捞的红汤其实没有那样辣,毕竟是做全国生意的,做得太辣肯定没前途。但一点红这个江南男人还是被辣得脑子里嗡得一声,有一个瞬间都有点恍惚失神,秦蔻立刻递给了他什么,他瞧也没瞧就接过来喝了一大口。 冰凉的饮子中裹着无数细小而活泼的气泡在他口中炸开,好似都要咕嘟咕翻腾起来,一种极沁爽的、极刺激的口感顺着他的喉咙下滑,味道很是奇妙,又有种微妙得让人上瘾的感觉…… 吃不了辣的一点红连着喝了两三口,这才放下易拉罐,长长吐出一口气。 他不是个重口腹之慾的人,吃东西从来也不挑剔,对他来说,街边一碗水饭、与酒楼中那名贵的鱼脍、蟹酿橙根本就没有什么区别,硬要他说,那就是都「不错」。 他走南闯北许多年,各地的口味自然都试过,先前楚留香所说的那姜辣萝蔔、芥辣瓜旋儿、姜豉类子什么的,他偶尔也尝过,已觉得很是辛辣,但同今日这火锅子比起来,那可真是全然算不得什么了。 锅子坐在无火的炉上,翻腾的汤水之上有氤氲又带着辣味的裊裊雾气,对面的姑娘歪着头瞧着他,似乎看他的确有些狼狈,眉眼中隐约透露出一点笑意来,说:「吃清汤、吃清汤。」 说着,很自然的自清汤锅里夹出一筷子被煮的软软烂烂的菘菜来,放在他面前的食盘上。 一点红有点恍惚。 其实……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这些高塔般的高楼、各色的神奇机关倒都没让他觉得那样那样的不真实,最让他觉得如坠梦中的,反而却是这样……完全没有半分算计、热情又充满善意的对待。 他张了张嘴,道了声谢,对面的秦蔻果然不以为然地摆了摆手,还嘟囔着:「你怎么看见什么都要道谢?太见外啦。」 他的唇角忍不住勾了勾,又垂下眸去看盘子里的菜。 这东西说是叫「高山娃娃菜」,在一点红看来,与他们那时代、北方最常见的菘菜倒是很相似,但要小上许多,味道上……怎么说呢,吃锅子本就吃得不是食物之原味,这菜叶里浸满了骨汤,这骨汤底儿又极其鲜美,面前的料碗之中,芝麻酱实在浓香,这样的饭菜,其实多吃得是汤底与调料的味道。 却也是相当奢侈的一餐。 秦蔻又给他夹了几片滑嫩的黑鱼片吃,又觉得这两个习武之人……自昨天穿越过来之后,好像都没畅快得吃上一顿。 ——秦蔻是不会做饭的,厨房里的东西少得可怜,昨天晚上翻出四包泡面,一下子全给他们煮了,但看他们那样子,真的好像饿得不轻,两包泡面可以让一个武林人士吃饱么?秦蔻其实并不清楚,看他们两个的块头,感觉不好说。 所以她今天才要带他们出来吃饭的。 楚留香吃辣很可以,虽然被辣的连鼻头都有点红,不过加菜的速度倒是越来越快,还非常勇敢地尝试了猪脑花。 秦蔻:「啊,你的脑花好了!」 楚留香:「……?!」 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句话有歧义。 不过这点小事不用在意,猪脑花——楚留香所在的时代,猪肉被看做是贱肉,除却穷苦人家之外是没人吃的,楚留香自己倒并不在意这些虚的,他认得一家人,那家的娘子能用一根柴禾将猪头肉炖的又香又烂。 第20页 然而饶是如此,他也没吃过脑花……秦蔻在介绍桌上的某些食物时,还真是让他大吃一惊。 比如:黄喉——牛气管,百叶——牛的第三个胃的间隔瓣膜。 楚留香:「……」 楚留香:「???」 会吃,实在会吃(擦汗.jpg) 不过脑花这种东西,在这一片的奇异食材中也是佼佼者,这玩意儿端上来的时候,实在是令人吃了一惊,连以杀人为生的一点红都惊了一跳,眼睑下的肌肉抽动了一下,颇为疑惑地瞧了秦蔻一眼,看见对方面不改色,那伙计(秦蔻管他叫服务员)也面不改色,十分妥帖地问:「是现在下么还是等一会儿下?」 一点红:「……」 他觉得千年后的人……胆子挺大的。 不过毕竟只是吃食,楚留香一向都是勇于尝试新事物的。 这脑花也的确好味,煮在红锅里头捞出来,滚烫烫、热辣辣,又嫩滑得不像样子,要真说的话,口感比较接近于豆花,倒是叫人吃得停不下来。 不过这东西似乎只有煮在红汤里才好吃,譬如说那服务员,在下虾滑的时候,会问此物下到哪一个汤中,但下脑花时便没有这一问了。 楚留香吃着嫩得不像样的脑花,摇头对一点红道:「红兄啊红兄,此物甚美,只可惜你却无福享用。」 吃不了太辣、太滚烫的猫舌头一点红面上浮出了轻浅的一丝笑,朝秦蔻与楚留香端起了可乐罐,遥遥一敬,仰头喝下。 古人的一举一动之中,还真是有一股说不出的写意、说不出的潇洒,他手举着个可乐罐子,坐在海x捞的皮椅子上,却也叫人觉得他就是坐在白墙黛瓦之上,对着月光,饮一杯浊酒。 楚留香感嘆:「这饮子叫可乐?味道倒是奇妙。」 秦蔻说:「碳酸饮料,我们这里最常见的一种饮料了。」 楚留香问:「此物可是酿造而成?怎地没喝见酒味?」 古人知道碳酸饮料么?那是万万不知道的,但古人是不是没有喝过带着气泡的饮料呢?却也未必。 酵母发酵产生气泡,这是老古人就观察到的现象,早在西晋时期,便有记载何曾「性豪奢」,「蒸饼上不坼作十字不食」——就是说吃馒头都得吃开花馒头,别的不吃! 而酒类作为发酵饮料的一种,自然也是如此,苏州于每年冬至时售卖冬酿酒,酿出即卖,不窖藏,刚酿好的酒液因黄栀子染色而显现出通透的金色,无数细小的气泡就隐藏在其中,喝上一口,便能体会那种气泡在口中迸裂开来、释放出其中淡淡的酒香、甜香、与桂花香的滋味。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又何尝不是碳酸饮料呢? 楚留香这样爱好享受的人,自然是接触过这种不窖藏的酒的,故而便以为这可乐也是用酒麴发酵而来的。 这倒是让秦蔻很是惊奇——她还以为古人喝到碳酸饮料会大唿神奇呢。 她歪歪头,说:「这种碳酸饮料的气不是发酵得来的,就是直接打进去的。」 秦蔻家不是开饮料厂的,她爸爸是开装修公司的,不过她有个叔叔正好就是开汽水厂的,小时候她还去人家的厂子里玩过呢,见过汽水生产的流水线。 不过这东西比较难以形容。 楚留香摸着下巴说:「原是如此,这饮子里的气泡倒是比酒中的要厉害上许多。」 一点红道:「我曾喝过一种松针叶浸过的水,也会如此。」 那还是他初出茅庐的那几年,为什么会喝到这种东西一点红也已忘了,只记得喝第一口,就觉得连舌头都已麻了,当时还以为是这江湖上新出了什么他不认得的下毒之法,后来喝见了淡淡的叶香,才知道这是松针叶浸出来的水。 这下轮到秦蔻吃惊了:「啊?居然还能这样么?就松针叶泡水么?」 一点红似乎在很认真的回想着那次的经歷,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抚上了自己的薄唇,停了片刻,才皱眉道:「不曾注意过其中奥妙。」 不过秦蔻一想,也能明白。 其实还是发酵,树叶浸没在水中,如果还能进行唿吸作用、光合作用的话,产生的气体溶于水中,那可不就是气泡饮料嘛! 诶?那这样说的话,穿越回古代岂不是也有气泡水喝?那种文什么的,岂不是又多了一条致富道路?! 第13章 古穿种田文什么的,中二时期的秦蔻看得还真不少,什么砂糖黄泥脱色技术、煮盐法晒盐法、高炉大炼钢铁什么的……少女时期的幻想真的不少。 不过这种事嘛,当小说看个乐呵就好了,作为一个真的有条件实现穿越的人士,秦蔻坚决不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就说自己面前这两个人……他们其实自过来的那一刻起,就开始隐藏自己了。 楚留香与不会武功的普通人接触得应当不少,他本来就是个温和的人,但稜角足够分明,偶尔不笑时,便显出了几分坚毅和冷酷来,然后下一秒,那双如春风般的眼睛就又足够令所有的积雪都融化了。 他身上穿着深色的丝绸衬衫,垂感很足,颇有些放荡不羁的浪子艺术家风范,袖口挽起,又露出了紧实的小臂,小臂延伸往前,手指修长、指骨凸出。 不过就是…… 因为穿着纯色衬衫,秦蔻害怕滴上油直接把衣服毁了,给他套上了海x捞的那种胸前挂着的餐牌,他当时看到这东西的表情相当一言难尽。 第21页 ——不过他十分乐于接受新事物,对很多事情也是无可无不可,瞧见这里许多人都带这玩意,他也就没拒绝。 一点红身上的异常感就更明显了。 一般的杀手或许还需要隐藏自己,融入环境之中如同水入大海,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杀死目标,但他显然是不一样的,当一个杀手的名字俨然成为中原第一时,他即便是杀人,都是光明正大、孤傲异常的。 所以即便他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全然不一样的世界,即便他在第一时间就试图先隐藏锋芒,先观察这个世界,他做得也并不是完全得好。 多数时候,他瞧起来是冷漠且安静的,没什么表情、看不出他在想什么,但偶尔他警惕起来时瞥出的眼神,其中就藏着如刀片般的锋芒,一闪而过,冷硬至极。 秦蔻看见他偶尔露出的眼神,就只觉得那种从书中感受不到的,来自中武世界的腥风血雨扑面而来。 所以,即使《楚留香传奇》是一本相当古朴而浪漫的小说,要秦蔻自己说的话,那肯定还是现代好,穿越回去种田什么的,真的是吃饱了撑得慌。 因为觉得两个江湖人士饭量应该不小,她点菜的时候一点儿没收着,还点了炒饭啊面条啊之类的主食给他们加餐,等到结帐的时候看了下价格,三个人吃了将近八百块。 就……以这个饭量来说,秦蔻确信他们昨天晚上根本没吃饱,就是强撑着呢。 终于吃饱了饭的一点红还有心情主动问秦蔻:「方才见你结帐,只用手中那……方块便好?」 他其实早就注意到了,除却在亵衣店里那一回,她塞了此世的钱币给他,叫他自己结帐之外,其他时候,都是用手中的这会发亮的小方块。再瞧这店中的其他人,也是人人手中都有此物。 但这发亮小方块他却是无论怎么样都看不明白。 秦蔻就皱着眉想了一会儿,说:「这个呀,这个叫手机,就是一种……嗯,这个我回去给你一个再说吧,实在很难解释,然后呢,我用手机支付,就是一种电子支付方式。」 一点红嗯了一声,微微点了下头,表示不着急,他也就是随口一问。 秦蔻问他:「你们那里是用银票么?」 一点红道:「平日多用金银锞子,大宗交易才用银票。」 其实他们那里的百姓多是用铜钱的,不过江湖人嘛,走南闯北,身上带着几吊钱几吊钱的,忒不方便,也只有那作风清奇的金钱帮,一天天的身上不知道带多少铜钱——也不是拿来花,就是放在别人头上恐吓人家。 他们一般都用金银锞子,去什么店中消费,店家最常备的工具就是戥子,戥子就是小秤,多用来秤金、银、药品等贵重的小物,另外能用来把金银绞开的剪子也是必要的。 而此世之钱币,便是一张银票似的纸,江湖上当然有钱庄票号,手持票号所出的银票凭证,便能在各大分号兑取现银,因此但凡此种凭证,必然是要在防伪上下大功夫的,以江南花家所开的大通钱庄为例,但凡千两以上的银票,须得盖上存钱人的私印,非但如此,还需有自己的亲笔花押。 一点红在大通票号中也有存款,不过多数时候他也不爱一掷千金、平日里吃穿用度又随便得很,只用金银锞子,也够使了,只有别人请他来干活儿时,那才叫「大宗交易」,银票得出场。 他摸到此世的钱币,本以为也是银票,一 瞧却看出,这上头的花纹极其复杂,想要仿制怕是极其不易,不作为票证使用、直接拿来当钱花,也不是不可能。 他那时心中还感嘆——千年之后,确实是日新月异,什么都更便利了,金银之物,毕竟沉甸甸的不方便。 然而看见那叫手机之物,才知他对方便的想像也实在是很贫瘠。 只听秦蔻解释:「用银票就好解释啦,你瞧,银票其实不等于钱,是一种取钱的凭证,人把钱存在钱庄里,再拿着银票去取钱,是不是?」 又是那种很耐心的,像是教小孩子认字一样的语气。 不过他并不讨厌这种语气,他点点头。 秦蔻:「那么你们在铺子里消费之后,应该能把对应面值的银票给店家,叫店家自己去票号中取钱?」 一点红道:「自然。」 倘若并非如此,那么银票这种东西岂不是连一点流通的价值都没有么?又如何起的到便利的作用? 秦蔻晃了晃手中的手机:「用它是一样的道理,我们这里的票号叫做『银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帐号,帐号就叫『银行卡』,至于你们说的银票,我们这里就叫『付款码』,你看见刚刚那个闪红光的东西没,那个东西扫过我的『付款码』,就是支付完成了。」 一点红垂眸,似乎在思考消化,手指不自觉地抚上唇角,说:「银票藏在『手机』中,那红光一扫过手机,就相当于把银票给了店家?店家再用凭证去『银行』中取钱。」 「没有这么麻烦。」秦蔻说,「银票给了店家,店家还要去钱庄里兑换成现银,才能自己继续使用,但在我们这里,扫描这个动作一过,其实是等于直接完成了去票号兑换成现银、再存入店家户头的步骤,店家不必再做额外的事情,这钱已经在他手里了,而且我们这里现在花钱也不兴用现金了,就是这样在各自的银行户头上把钱划过来划过去的。」 第22页 一点红挑了一下眉,问:「就这么……一瞬之间?」 他的语气倒一如既往地平而冷,但光从他能再追问一句,就可知道他还是被震惊到了。 秦蔻笑:「对,就这么一瞬之间,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特徵之一就是快,是效率高,而效率又是建立在精细分工之上的,就比如说家里能用上自来水,是因为有自来水公司的员工,专职就管这个事。」 楚留香对这个话题显然也很感兴趣,问:「如此说来,不事农事之人应当是相当多了?秦小姐早上说长安如今有千万人口之多,却不知多少农人能养活得起这样多的百姓呢?」 这……这秦蔻还真不知道,她不是学农的。 但这并不妨碍她回答这个问题。 她说:「所以农业的发展也很重要啊,我们这里有杂交水稻,亩产一千八什么的根本就不是问题。」 「亩产一千八」,是那个网络上着名的鬼畜gg金坷垃农药的台词,所以她说这话时,用的就是一种特别轻松、特别自在的语气。 楚留香沉默地看着她,半晌,摸了摸鼻子,笑道:「……你现在告诉我,这个世界人都能上天,去广寒宫,我也会相信的。」 秦蔻幽幽地看着他,幽幽地说:「……啊,这个么?确实可以啊。」! 第14章 楚留香:「……」 ——说好不会惊讶的楚留香还是惊讶到了。 他用一种复杂而一言难尽的眼神看着秦蔻,半晌,他忽然笑了一下,又悄悄凑近了秦蔻,用一种低沉的、富有煽动力的、极其私密的语气问她:「秦小姐……月宫上真的有嫦娥么?」 秦蔻:「……」 你就想问这个啊!!! 她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楚留香摸摸鼻子,有些无奈地笑着看着她。 过了好一会儿,秦蔻才止住笑,说:「没有哦。」 然后她就说,不仅没有嫦娥,也没有广寒宫、玉兔、以及砍桂树的吴刚。月亮上没有空气,没有生命,土壤贫瘠异常,只有月球车一类的设施在上面活动。 楚留香微微一怔,下意识地想要抬头看。 但他身在商场之中,抬头只能看见明亮雪白的天花板,如晶宫一般。 是啊,是啊,既然没有雷公电母,那自然也没有什么广寒仙子了。 千年后的人并不那样敬畏雷公电母,所以才能将雷电拿来,做成如此神奇的电能,改善生活。 月亮也是一样的,或许,正是因为千年后的人并不那样笃信月宫上的神仙,才能以肉身之躯上九天揽月,真真切切地站在月壤之上吧。 他颇为感慨地嘆息着。 秦蔻说:「然后去逛超市吧,你们哪里应该没有超市?」 楚留香问:「那是何物?」 秦蔻说:「买卖东西的地方,吃喝玩乐、从蔬菜到衣服、从米面油到卫生纸,什么都能买到。」 楚留香惊讶:「这铺子得有多大!」 秦蔻:「超级大。」 楚留香与一点红对视一眼,不明所以。 秦蔻一般不太爱逛超市,这都二十一世纪了,自己逛超市还得自己拎回去,又重又累,实在很麻烦,一般她来这边玩儿,最多也就逛逛河马,买的东西也不多,就买点烘焙产品,轻便好拿。 但凡要屯饮料什么的,她都是直接叫外送,送到家门口来。 今天就不一样了,她有意带两个古代人去逛一下 超市,来都来了,多看看多逛逛总不会错的嘛。 这个商城里就有超市,不过规模不大,差点意思,但是不远处正好有本市最大的超市麦x龙。 麦x龙属于仓储式超市,也就是把仓储和零售结合在一起,进去跟进了个大仓库一样,天花板挑高很高,货架都是从地面一直延伸到两三米高的,下层放的都是单个包装,让客户好拿,上层就是一个一个的大纸箱子了。 这种店一般都很大,而且习惯来这里购物的人多半是来「进货」的,一次性买个两三周要吃用的东西,都是开车来的,所以店外还附带一个很大的停车场。 整个x市最大的超市,果然让两位古代男士又震撼了一把。 无尽地、延绵的货架,空旷而巨大的室内——商场当然是比这里要大的,但是商场的货品陈列都是一格一格,一个品牌一个品牌,视觉上是分割的,但这里的视觉却是无限延伸的,这里的屋顶挑高也没有商场那样高,但极高的货架、堆满的商品和走在其中迴荡着的回声,却会给人带来一种扑面而来的压迫感。 怎么说呢…… 楚留香曾感受过很多压迫感,有的来自于史前巨兽般的高耸石峰、有的来自于高手身上散发出的那种原始、古朴而凶暴的杀气,但唯有这一次,这压迫感来自于……琳琅满目的商品。 昔日杜草堂所写「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恐怕也不及此世之分毫吧! 一点红盯着面前的货架出神,忽然冷不丁地想:倘若他生在此世,或许即使是个孤儿,也不至于会沦落到被训练成杀手,靠杀人为生吧? 不过这样的倘若,想多了也是徒增烦恼、徒增激怨而已,他随之把这念头抛在了脑后,瞧见秦蔻要去推一辆制式奇异、起码能装下十来岁小孩的推车。 第23页 这推车,不看这「超市」中来来往往的人,只看这多到极具压迫感的商品陈列,也知道是拿来装东西的。 他顺手就帮秦蔻把购物车推上往里走了。 这时,秦蔻问:「你们那里,有可能开起这样的地方么?」 ——穿回古代开超市,好像也是穿越文主角经常会做的事情呢! 一点红道:「难。」 他言简意赅地指出 问题的关键:「灯。」 且不说这些琳琅满目的商品究竟从哪里来,就说这样大的地方能这般明亮,都是靠这电能驱动的一盏盏明灯的——地方太大了、只有窗户怕是都不够。 在他们那个时代,即便是用明瓦,也达不到这种亮度,大部分的室内,就算是白天,也是暗压压的一团昏,江南那些织户女,到年纪大些时,十个有八个眼睛都是坏的,正是因为年轻的时候在昏暗的环境之下弄那些精细的活计。 临街的商铺小一些,还可靠外头的天光,若是这般大,恐怕里头都得是黑洞洞的一片了。 秦蔻若有所思地唔了一声,带着他们进了超市。 逛超市,就是看天南海北各式各样的商品了,最近正好是大樱桃上市的季节,秦蔻看着感兴趣,买了一盒五斤装的。 楚留香看了一下产地,问:「这连市在何处?」 秦蔻说:「在东三省……嗯,就是辽东那一带,这地方可是很有名的大樱桃基地。」 辽东! 说到辽东,其实楚留香心里最先想起来的,是隋末天下大乱时流传的那首《无向辽东浪死歌》,再来的印象就是滴水成冰、苦寒之地了,第三有的印象,便是长安距离辽东山高路远的距离…… 再看那大樱桃,放在纸箱子里头,上头覆盖着一层极薄、极通透的薄膜,个个都饱满得像是果肉要胀出来一般,颜色深红,只这样瞧着,便能想见其果肉的汁水充足、香气馥郁…… 辽东距离长安十万八千里,这样的果子,如此新鲜,便能出现在长安百姓的餐桌上么? 再者,辽东何等苦寒之地,竟也能种得这样的果子?——不过这果子虽然叫樱桃,却与他吃过的樱桃不大一样。 但其实这是秦蔻地理不太好的原因。 连市说是东三省的一部分,其实气候环境更接近于胶东半岛,和东三省其他的城市气温简直就不像在同一个行政区划,举个例子来说,十月份的连市,还可以穿风衣晃荡,但十月份的沈市,能冻得人怀疑人生。 楚留香对吃食的研究显然是不错的,他对此也很有兴趣,虽然刚吃了一顿火锅,逛起超市来还是对各种没见过的食物很好奇。 一点红就不一样了,他本 来就是个对生活条件没什么要求的人,又不爱说话,跟个锯嘴葫芦似得,推着购物推车,默默地跟在秦蔻后头,脸上没什么表情,若不是眼神偶尔会停在某一种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上,秦蔻估计会以为他是真的对这些东西都不感兴趣。 他们此刻转到了方便食品区。 方便,就是便利的、省事的意思,当然还有某种引申出来的意思,但在这里显然不是。 方面面,意思就是便利的、省事的面……? 一点红不懂。 吃面,要把麦子脱壳、磨粉、筛粉、和面、下锅……在这里直接能买到磨好的精细面粉,已让一点红觉得便利非常了,还能怎么便利?还会怎么便利呢? 秦蔻凑上来,他的视线下方就多出了一个晃来晃去的鲜红蝴蝶结。 她问:「啊,这个是要买的,你对这个感兴趣么?」 一点红问:「方便二字,从何说起?」 秦蔻答非所问:「你觉得我的厨艺怎么样?」 一点红微怔,不自觉地想到了昨天晚上那一碗汤清味美的面,他那时饿得狠了,胃都坠得生疼,那面是鸡汤味的,好味得超乎想像,上头飘着一层宝贵的油花,热气腾腾。 他沉默了片刻之后,才哑声说:「当然很好。」 他平日里不爱说话,又极少说别人的好话,以至于这样真心实意地去夸赞什么的时候,也显得相当笨拙。 好在秦蔻并不在意,她用一种有点促狭地表情瞧着他,压低了声音说:「我教你啊,怎么样?」! 第15章 其实秦蔻只是想到了一点红今天早上洗衣服时的娴熟姿态,总觉得他似乎点了某些不太符合冷面杀手人设的技能点,故而才出言戏弄他一下。 一点红正一只手推着推车,购物推车里此刻已经堆满了小山似的东西——秦蔻甚至突发奇想地买了台料理机,想着回去给他们瞧瞧现在打豆浆是怎么样方便的一件事。 毕竟古代有句俗语,叫「世上三事苦,撑船打铁磨豆腐」嘛。 这种仓储式超市的推车都比别人家的要更大更深些,虽然设计上肯定是为了让人更好的省力,但质量大、体积也大的东西惯性本来就大,这么多东西,叫一般人来推,一只手也很难控制方向速度什么的,但对一个来自武侠世界、且能在杀手中做到第一的人来说,这显然不算什么。 他一只手插兜,另一只手握着推车把手,也不见他手臂使什么力,那小山似的推车就稳稳地跟在秦蔻后面,等着她扔东西进来,甚至那只握着把手的手,还有余力用手指一下下慢慢敲着推车把手。 第24页 ——就很游刃有余。 杀手也会对做饭感兴趣么?她颇为促狭地瞧着一点红。 对方稜角分明的面庞上一如既往地并没有什么表情,丝毫看不出什么排斥之意,只微微点了下头,开口道:「有劳。」 啊?就这样么? 秦蔻颇为惊讶的看着他。 一点红垂眸瞧着她,一双眼睛漆黑锐利,似乎瞧出了她的疑惑,语气很淡:「我孑然一人,平日里……为人卖些苦力,当然自己埋锅造饭、做些粗食。」 他是杀手,又不是少爷,身边又没有什么奴婢小厮之类的人天天鞍前马后地为他服务,平日里走南闯北、风餐露宿,埋锅造饭是最基本的生存技能,做出来的东西也不必多么的好吃,能吃就是了。 江湖人大都是会打猎、炙烤的,风度翩翩如楚留香当然也会。 况且,他今日也观察过秦蔻。 千年之后的世界当然大变样了,人人的生活都过的比他们那时候要好得多,但他可不认为,千年之后就没有了贫富之差。 今天逛街的时候他就发现了,大部分人进铺子里去逛,在开口问伙计之 前,会先看一眼那衣裳上吊着的一个牌子,那牌子他也看了,倒是写着价格二字,后面跟了一串不认识的鬼画符,但应该同苏州码子差不多。 所以那个小纸牌上,写的正是一件衣裳值几分银子。 他不动声色间,早就瞧出,秦蔻买东西是不看那个写着价钱的牌子的,只要她第一眼看上了,觉得好,就直接要买了。 这足以证明,秦蔻家中富庶。 但她所住的那间屋子里却显然是没有下人的。 一个富庶人家的小姐,做饭端茶这样的事情,还都得自己来,那么说明千年后的世界普通人是不许蓄养僕婢的——其实他们那里的布衣也不许蓄奴,那些大户人家里蓄养的僕婢,名义上都是主家的养子养女。 但千年后的朝廷貌似管控力相当不错,秦蔻这样富有之人,居然也没法子弄个养女什么的。 但总而言之,他误入千年之后,吃人家的住人家的,难道还要心安理得地使唤别人家的娇小姐? ……他从不爱欠人恩情,但既然已经欠下了,那必然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哪里还有如此心安理得地磋磨恩人的道理? 而秦蔻也一下子反应过来了。 ……对哦,杀手身边又不可能有后勤人员跟着,他自己不给自己鼓捣食物,难道是等着饿死? 而且,古人嘛,说话讲究谦虚、中庸,他说着什么「做些粗食」,搞不好只是因为调味品跟不上……这人大概率做饭比她好多了。 秦蔻歪歪头,说:「好,我回去就教你,这个其实就是一种很简单的,只要会烧水就行。」 烧水……这毫无疑问是件简单的事情。 但简单也是分等级的,比如说对一点红来说,烧水的简单就是捡柴禾、烧火,上头坐水等几个步骤,但秦蔻说的简单,就是指用手摁一下电热器的烧水开关而已。 仅仅一天时间,他立刻就意识到了在秦蔻的比喻之中,简单是哪一种等级。 他十分不明所以。 昨天那面,确实是难得的美味,且不说那味美的鲜鸡汤,就说那面,很是有嚼劲,又有一种很难形容的油香,乃是一点红从未吃到过的口感,想来很是有巧思,放在他们那里,这已经是足以流传百年的 秘方了,那怎么会是「烧水一样的简单」呢? 但既然秦蔻这样慷慨地说要教他,他自然也不会在这时候多问什么,只是继续跟在她后头,看着她连什么价格都不看,觉得喜欢就往推车里扔东西。 去超市採购完东西之后,时间也不早了。 逛街也是很能看出一个人的体力的,秦蔻以前是搞乐队的,在台上一边弹吉他一边唱歌,一搞就是一个多小时,听起来还好,其实全情投入时非常耗费体力,她能干这一行,就说明她本身是个很有活力的人。 不过即使是这样,逛了足足七八个小时,她也已经累得够呛了,晚上就在家附近吃了烤肉。 吃饭的时候,秦蔻和他们两个攀谈的劲头已经完全消失了,有点蔫蔫地坐在座位上,一只手撑着脑袋,头上狐狸耳朵一样的蝴蝶结看起来也有点耷拉。 于是这顿饭就完全没有中午那种快活的氛围,懒懒散散的……她甚至都不想自己翻动一下篦子上的肉…… 好在楚留香的确是个够温柔体贴的人,瞧见她累得要命,蘸料都是他帮忙去打的,而一点红常年的野外生活又让他格外地擅长肉类的炙烤,就连特别容易烤老的牛肉,他也能很精准地在最合适的时候一筷子夹给秦蔻吃。 秦蔻:<( ̄︶ ̄)> 平心而论,这家烤肉店她是喜欢的,肉很新鲜,酱汁也好,就是晚上饭点人太多,帮忙烤肉的店员难免会看不过来,像牛五花什么的,真是特别容易老。 不过秦蔻太累了,吃饭也没什么心情吃,只吃了一点点。 吃完饭回家,都晚上过九点了。 秦蔻感觉自己累得明天估计得一觉睡到中午,她非常沉默地进了屋,非常沉默地上楼,挣扎了洗了个澡,吹干了头髮,躺在床上迷迷煳煳地睡着了,十一点过的时候,有相熟乐队的朋友给她发微信…… 第25页 她一个激灵坐了起来。 不对,不能睡。 这两位古代男士……嗯,他们的确都是武人,武人的一大特徵就是——消耗大,那么吃得当然也不会少。 今天还没来得及给他们找备用手机,教他们用软体点外卖,明天早上她铁定得睡到中午,那么到中午之前,这两个人还 是自己给自己弄点儿吃的吧。 起码教一下他们怎么煮泡面……正好她晚饭没怎么吃,睡了两个小时之后感觉还有点饿。 啊,说起来,今天在超市里的时候,她还说要教一点红煮泡面呢。 秦蔻从床上爬起来,穿着家居睡裙,一边打哈欠一边开门去楼下。 正好,一点红刚刚又「奢侈」地洗了个热水澡,他似乎有点不耐烦吹头髮,髮丝还湿润着,就把头髮扎起来了,此刻正站在落地窗旁,瞧着外头的夜色出神。 听见秦蔻脚步声的那一刻,他就已经转身去看她了。 秦蔻睡眼惺忪的挠了挠自己的头,说:「来啊,我教你怎么煮那种面吃。」 一点红不明所以。 ……现在么? 且不说要煨着鸡汤,就光说面,要和要揉要压要切的,今日如此之晚,她怎地现在起了这个心思? 正要说话,秦蔻已经走到厨房里去了,一点红双手插兜,跟在她后头,也进了厨房。 三分钟之后,他目睹了秦蔻毫不藏私的开袋、倒水、倒调料包的全过程。 一点红:「……」 一点红:=。= ……就这?! 第16章 秦蔻小姐倒水、开锅、开袋、扔调料包,一气呵成,行云流水。 然后那一股与昨夜十分相似的、浓香的鸡汤味道就从那咕嘟咕嘟冒泡的小电锅里冒出来,原来他所吃到的那一种好味,竟是用……如此便利的方式做出来的。 这……这实在是…… 虽然他知道,千年后的世界待起来实在是舒服得要命,好像有无数人每天绞尽脑汁,都在思考着如何让人过得更便利……但方便面,这种级别的食品工业,还是给了古人不小的震撼。 他们那时候有没有可以便利吃饭的手段呢?当然是有的,尤其是他们这样总是行在路上的人,对这样的手段就更清楚了。 江湖上自然也是有富家子弟行走的,什么「武林三大世家」,这个山庄那个帮派之类的,这样的世家子弟在外行走江湖,通常情况下,本事不大、排场不小。一点红就曾听过,有个名流子弟,在外住客栈时,不仅点名只要住天字一号房,还要店家将床榻被褥换上全新、用花果香细细熏过才行。 于吃食上,这样的公子哥当然也讲究得很,只去最豪华的酒楼、只吃最时鲜的美食……但江湖路上,无论是谁,多多少少都避免不了露宿野外、亦或者是去了个特别贫瘠的小城,无甚入眼的东西。 所以富家大少出行,必会带路菜。 所谓路菜,就是行在路上带的下饭菜,行路总比不得家中,吃食上自然有所不同,这样的路菜往往放的盐不少,又多用油封,为的是避免在路上腐坏,多是各种滷豆干、鸭脚子、雪里蕻什么的,也有做毛豆腐、鱼干、梅干菜扣肉什么的。 当然啦,这样一罈子一罈子的、油汪汪的菜色,世家公子们怎可能会自己带在身上呢?所以他们出门闯荡江湖,身边也多跟着丫鬟小厮一类的僕人,照料生活起居。 一点红当然没那种福气,所以他行在路上时,吃的要简单很多,前头说过,唯有四个字而已——箪食壶浆。 这样的吃食,方便是挺方便的,但也只是方便了,没有任何口味可言,就纯粹是为了补充体力。 谁能想到,千年后的人,不仅吃得如此方便,竟还如此美味呢?要是秦蔻藏私不肯告诉他,他 真要当她是什么百年名酒楼的女掌门……才能做出这样美味的东西来! 这时,面已出锅了。 甚至这碗面都没给他多久震撼的时间,因为它做起来实在是……太快了,就这么片刻之间,面已软在汤中,俨然已是一碗热腾腾的鸡汤面了。 秦蔻端着碗去餐吧吃,顺便问他:「你在外头赶路时,一般都吃点什么呢?」 听见这话,一点红黑漆漆的眸光忽然闪动了一瞬,随即他抬眸,瞧了秦蔻一眼,脸上仍没什么表情,跟她讲了讲他们那时代的饮食。 秦蔻显然不知道他从这一句话中意识到了什么,一边吃东西一边听他说。 一点红通常不太爱说话,一来,他身世飘零、做的又是杀人的活计,名声差得吓死人,根本就没有朋友,没人愿意听他说什么,故而慢慢地就养成了一副冷傲又偏激的个性,也正因为如此,他遇见了楚留香,他拿他当真心朋友,他就愿意为了他孤身入大漠,将性命置之度外。 二来呢,或许是活计的原因,或许是自小浸淫在剑气中的原因,他说起话来,一股子森冷杀气,他天生声音低沉,又总是带着几分嘶哑之意,总有人说他讲话像毒蛇般可怕。 这两日遇到秦蔻,他其实很尽力地收着了,就为避免吓到她。 不过秦蔻显然并不在意这些……她可是个音乐行业从业者,还是地下音乐行业从业者,什么重金属、电子核她简直听多了……甚至于听见一点红说话,她的第一反应是:嗯,声音条件其实挺特殊的,低音炮什么的,要是乐感好会唱歌就更好了╰( ̄▽ ̄)╭ 第26页 所以两个人居然还有来有回地攀谈起来。 一点红瞧了一眼那面,想起刚刚秦蔻只是倒了一包浓稠的酱,这鸡汤便如此之香浓,只感嘆道:「只小小一包酱,竟能煮成如此浓香之汤水。」 秦蔻说:「这就是半成品,其实细想起来,做法上是不困难的,就比如番茄沙司,就是在制作的过程中尽量少放水、多放番茄,这样制作出的番茄酱当然又香又浓,要喝番茄汤的时候加上一些,用水熬煮开,就是了。」 ——其实方便面的调料包是不是这么来的她也不清楚,只是像他解释一下什么叫「半成品」。 一点红立刻就懂 了:「类似渴水。」 这下轮到秦蔻不懂了:「渴水是什么?」 一点红在手上比划一下,向她解释:「是种饮子,取些果子,加水熬煮成一团果子胶,封坛之后吊在深井中存着,要喝时便舀出一些沖水。」 这样的东西说来不难,但做起来着实麻烦,非大城不能有,一点红平日里常喝的是另一种叫「熟水」的饮子,就是把带着香气的竹叶、柑橘叶等翻炒出香气过之后与水同焖,吊进井中沁至清凉后再行饮用。 有淡香的叶子不少,翻炒几下叶子又比做渴水慢慢熬煮省柴禾得多,故而这种饮子夏天倒是到处都有,喝起来一股淡淡清香,也别有一番滋味。 秦蔻明白了:「就是古代的浓缩果汁啊。」 所以说,千万别以为古代什么都没有,其实古人的想法挺多的,只是大部分时候都受限于科技水平。 就比如说储存这件事吧,像刚刚一点红所言,在没有防腐剂的年代,他们那里的「浓缩果汁」至多也就是吊在深井之中保存了,这样能保存多久呢?大抵是时间不长的,所以能废珍贵的柴禾去制作这种果胶的人家是不多的,果汁也自然不是人人都能享用得上的。 但现代,喝一瓶果汁,真的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么? 而这不正是现代食品工业的伟大之处么?有无数研究者正在追求如何让食物更好吃、更稳定、更安全、更低价,能惠及更多的人啊!! 第17章 吃完夜宵,秦蔻很满足地站起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准备收拾碗筷。 只不过她的手还没碰到那只碗,另一只惨白修长的手已经快一步端起了那只碗,一点红从椅子上站起来,一只手垂在短裤侧边的裤缝处,另一只手端着那只碗,神色自然道:「我来吧。」 秦蔻一怔,下意识说:「没事,我自己收拾就好。」 一点红淡淡道:「你累了,歇息去吧。」 秦蔻说:「可是……」 他只问:「我瞧见灶房里有种东西叫『洗洁精』,想来便是涮洗碗筷所用?」 秦蔻说:「是。」 他嗯了一声,无意再多言语,转身端着碗进了厨房,秦蔻跟在他后头,靠在厨房门口看他洗碗。 同样都是武人,楚留香与一点红给人的感觉却是完全不同,平心而论,楚留香生得高大,宽肩窄腰,身上的每一寸都充满力量,却很难给人以压迫感,那是因为他的眼睛。 他的眼睛实在温柔,声音又实在低沉而富有煽动力,沖淡了他身上那种属于江湖客惯有的、看惯了打打杀杀的肃杀之气。 一点红就完全不一样了,他整个人就是一柄利剑,只是站在那里的时候,周身就好像有一股森冷之气,这或许是因为他的瞳孔太漆黑、眼神太锐利,而皮肤又过于惨白了一些……但他绝不病态,浑身如黑豹一样的矫捷有力。 这种气质,放在他那个时代,谁都能一眼看出——这不是个善茬,最好还是少惹。 但是现代嘛…… 现代人心中不是善茬的形象是怎么样的呢?满脸横肉腆着大肚子带着金鍊子在酒桌上吆五喝六开黄腔的「社会大哥」,或者是那种不上学也不上班、整天游手好闲不做正事、气质猥琐的街熘子。 反而是像一点红这样的,叫人看见之后,第一个想法绝对是「这傢伙该不会是个模特吧」。 而且他这种冷峻的气场的确很少见,所以才能被服装店女店员们非常热情地围观一把…… 但无论怎么说,看见这个身高起码超过一八五、浑身精悍有力的习武男人站在厨房里低着头洗着碗,那种违和感还真的……挺奇妙的。 秦蔻说:「那我去睡了啊,你也早点睡吧。」 一点红:「嗯。」 秦蔻的脚步声在身后响起,应该是上楼去了。 一点红垂眸。 这名为「洗洁精」之物,洗起碗来自然很便利,他做什么事情利索得很,这也不麻烦,随手弄干净放好,他又洗了个手,就回到自己住的那间屋子里去了。 昨天来的时候,他只觉得处处身在梦中,此处绝不似是人间,然而今天在外头逛了一天,所见之人各各都是普通人、所见之物……虽说都是精巧至极,有些甚至已超出了「机关」的范畴,但秦蔻是个很耐心的人,总会用一种他们也能听懂的方法来解释那些神奇的东西。 他与楚留香一同踏进了这时空乱流之中,一起来到了千年之后。 楚留香此人,极富胆识,心智强大,心胸又宽广豁达。 他们二人是相识于个把月前的,那时他接了天星帮的活儿,与楚留香不打不相识,又心中激郁,自嘲以杀人为乐,瞧见武功高强之人,便想着上前决斗。楚留香瞧出他的意思,竟是笃信他不会随意杀人,负着双手、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等着他将剑刺过来,面不改色。 第27页 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这话说起来容易,可想要做到又何其之难? 他的剑风甚至激得楚留香的喉结不断的颤动,但他的身子只好似是铁铸成的,面上竟仍带着淡淡的微笑! 这样的人,又如何能不令人钦佩呢? 但现在,一点红敢说,于这「跨越千年」之事上,楚留香的心绪,绝不如他这般稳。 ——因为他有牵挂,而他没有。 楚留香进大漠,是因为他的三个义妹不知所踪,似是被那沙漠之王扎木合的儿子黑珍珠掳走了,而如今他身在千年之后,义妹的下落,他又如何去找寻? 是故,楚留香看似如此平淡、如此富有兴趣地接受着新东西,但心中始终焦急如火,只等着能快快回去,快快找到自己的亲人。 但一点红…… 他根本就没有亲人可牵挂。 不仅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爱人,至于师门……他的那师门其实算不上什么师门,师父培养了十几个孤儿长大,不过为了让他们卖命罢了,师兄弟之间,也是点头之交,多得话是一句没有。 所以他比楚留香适应得更快,甚至于……他觉得这个时代……很好。 「杀人不流血,剑下一点红」之名,又何尝不是一种恶毒的桎梏? 来到此世,谁也不晓得他的过去,谁也不曾真的怕他……这倒是比此世间的各类神奇的造物更让他觉得不真实。 秦蔻昨天就说得很清楚,时空乱流不是只有一次,只需慢慢等候,该回去的时候,是能回去的。 也是,这里毕竟不是属于他的时代,能做上这样一场美梦,本也是许多人毕生难求之事了。 秦蔻是个好人,对他们的收留之恩实难报答,他只希望能把自己当杀手的经歷滴水不漏地隐藏起来,莫要让她知晓、莫要让她害怕。 但他心中却觉得有点隐隐约约地不对劲,秦蔻的一些反应,让他觉得,她对他们的态度,实在不像是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但要他细说那种不对劲是怎么回事,他又……完全想不明白。! 第18章 隔天,秦蔻起床的时间是早上十点。 她不是坐办公室的,至于开店创业呢,这也已经是第五年了,过了那种筹备期昏天黑地没日没夜的日子,近来演出活动又不算多,她人比较闲,睡到这个时间点起床其实很正常。 楚留香和一点红就不一样了,逛街七八个小时对他们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事儿,况且楚留香心中有事,躺在床上也睡不着,一点红又是个极度自律的人,惯常起得比鸡还早。 当然,起得早了其实也没什么事情好做。 从昨天上街就能瞧出,千年之后的长安城到底有多少人。 昨天秦蔻开车上街之后,本来以为他们二人会对宽阔的马路表现出惊讶的态度,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的。 宽阔的街道,在他们的时代确实不多见,但若说没有,那却是万万不可能的。 一个例子——京城。 京城是有御街的,天家出巡、公主出降,都是自御街上而过的,那街宽达四五十丈,用这个时代的计量单位来说,便是足足一百五十多米。1 然而这样的街道,只是为了展现天家威仪,实际上即便是京城之中,也没有那样多能把这样的街道塞满的马车。 但千年之后,是真的有这么多车! 本来,在瞧见过街天桥时,一点红还疑惑,至于给行人单独在头顶开一条道么?还有那红绿灯、斑马线之流的东西,只叫他觉得……此地的规矩真是多得要命、细碎地要命。 秦蔻还说呢,在这个时代,开车可不是想开就能开的,必须学习、考试,把规矩全学会学通了,拿到了政府——也就是朝廷发的驾驶证,才能上路,否则是要被抓起来的。 但晚上驱车回家时,他就发现……这些规矩,的确是必要的。 因为人实在太多、车也实在太多了!这样宽阔的道路,还规定好了行车的方向,竟也能堵得水泄不通——他们那时候街上自然也是有堵车的,只不过堵的是马车罢了,而原因嘛……一般不是因为马车太多,而是因为有两家的马车在路上迎头遇上,都不肯相让。 但这里是真的因为人多…… 而且这种铁皮车的速 度,比之畜力,真是快了不少。 江湖客就没有不会骑马的,楚留香前一阵子,还借用了黑珍珠的那匹宝马,这铁皮车的驾驶位上头有个錶盘,虽然他看不懂阿拉伯数字,也看不明白那km/h是什么意思,但不妨碍他能大致地测算行车的速度。 秦蔻的车行使起来,比之名驹,也绝对不差。 但秦蔻说:「这个么,这是在城区里头,是限速的,限速六十,上了高速公路就不一样了,高速公路限最低速,不能低于六十,高于一百二。」 还能再快!而且是快上一倍! 在这种速度之下,他们也就理解了,为什么会有这样繁琐细緻的规定,以及为什么只有拿到驾驶证才能上路行使。 ——这么多的人,这么快的速度,一旦出事,后果的确严重。 不过,车子正挤在水泄不通的车流中时,说什么飙车会引发的严重后果,确实很没必要。 瞧秦蔻那司空见惯的态度,也能想见,这样壮观的大堵车,在这里根本都不是什么新鲜事,秦蔻甚至语气平淡地说:「这个么?高峰期就这样,每天能发生个两回吧。」 第28页 每天……两回…… 当时的楚留香:「……」 当时的一点红:「……」 这就让人更直观的体会出……一千万人,整整一千万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 这座城与以前一样,就在关中平原之上,地方也就这样大,要容纳得下这么多的人口,这样高塔般的建筑就很有必要了。想来在这地方,土地已成了很奢侈的资源,想建一座宅邸,怕是难得很。 一点红平日早起,都是为了习武练剑的,武之一道,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然而秦蔻的家里嘛…… 楼上是秦蔻的闺房,他没去过,楼下又无地方给他练剑——总不能在人家的厅堂里舞剑吧? 风尘僕僕、精力充沛的杀手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闲得浑身发毛…… 于是秦蔻小姐早晨起来之后,就看见一点红穿着家居服,正盘腿坐在客厅的地板上闭目打坐,他那把剑就放在自己的膝盖之上,漆黑安静。 听见秦蔻的脚步声,一点红缓缓睁眼,淡淡地跟她打声招唿:「你醒了。」 秦蔻嗯了一声,问:「你们吃了么?」 一点红说:「煮了速冻饺子。」 昨天去超市的时候,秦蔻有意识地买了不少速冻食物,她能在家呆几天可以,但是也不能个把月的待在家里,所以昨天晚上才想着赶紧教一下一点红怎么使用厨房电器。 但是没想到他居然会举一反三,知道怎么煮泡面,就知道速冻饺子是怎么回事了。 秦蔻这种厨艺不好、又不想请阿姨的独居青年,通常都是半成品厨房大师,北方人爱吃饺子,她自己又不可能会包,各种口味的速冻饺子都吃过,昨天去超市,特地买了她自己觉得不错的几种。 一点红开的是香菇猪肉馅的饺子。 前头说过,在他们的时代,猪肉算是贱肉,不入流的,牛名义上也是不能随意宰杀的,当然了,江湖人以武犯禁,朝廷说什么同他们有什么关系?该吃就吃,只是即便如此,牛肉还是不太多,毕竟百姓养牛为了耕种,捨得宰杀之人不多。 更多的,是吃羊肉、鱼脍为多,而且香菇这种山珍也是少见,他瞧见包装袋上写的口味时,还挺惊讶的。 不过出于对现代制品和秦蔻口味的信任,他还是把这饺子下锅了。 结果这猪肉糜也不知是怎么做的,竟连一丝腥臊之味都无,肉香与香菇的鲜美混在一起,被薄而有些韧劲儿的面皮包着,一口咬下去,之水充盈。 他道:「此物着实味美,想来名楼大厨,也是比之不过的。」 这里却是人人都能吃到的「方便食品」。 一般来说,为了便宜行事而弄出的饮食,多是口味不佳的,就说那些世家公子出门所带的路菜,比起他们这种箪食壶浆来说,已不知好了多少倍,但同他们平日的饮食比起来,还是不知道差了多少。 但这速冻饺子,却真的是美味,只是这种法子在他们那时代是决计没用的——不会有谁为了让一口饺子多存一段日子,就拿去冰窖里藏着的。第一是因为即便富贵人家,冰也是种珍贵的资源,二也是因为没必要——没有那么多需要方便食品的人。 他似乎更理解这个时代所说的「精细分工」是什么意思了。 秦蔻说:「我也去弄点东西吃。」 一点 红道:「有粥。」 秦蔻:「?」 她惊讶地说:「你还自己煮了粥?」 他言简意赅:「电饭煲。」 秦蔻走到厨房,果然看见电饭煲里煮了白粥,米粒开花、米香浓郁,配点榨菜吃会很舒服。 一点红不欲在生活小事上麻烦秦蔻,昨夜又得了秦蔻的许可,可以随意地动用灶房内的东西,这电饭煲,秦蔻昨天也提了一嘴,但没细说,他自己瞧着,发现上头有几个摁键,底下一一写着文字,什么「保温」、「煮饭」、「煮粥」之类的,便舀了半碗米,来试一下。 这一试之下,又是一番感嘆。 无论古今,科学技术的演变都是朝着效率更高、操作更简单去的,就好比说从长辕犁到曲辕犁,从手经指挂到脚踏提综的斜织机等等,只不过在这个时代,这种演变已经到了一种「连傻瓜都能操作」的地步了。 一点红本以为可以一键烧水就很了不起了,谁知这个时代的人连时间都不用操心的,东西放进去,摁一下机关,自动计时,到点断电,实在方便得不像话。 秦蔻说:「其实还有更方便的。」 一点红:「?」 秦蔻手上比划比划:「就是提前定时,比如我今天早上想吃粥,就可以昨晚把米和水放进去,定好时间,今天早上这个电饭煲就会自己开始工作,等我醒来,粥已经好了,直接吃就行。」 杀手默然片刻,嘆道:「如此小的一个物什,竟也有如此之多的奥妙。」 秦蔻自己给自己舀了粥,正要往出走,却忽然想到了什么,勐地一个转身,一点红本来是跟在她后头的,瞧见她转身,脚步一停,立在原地,低头看她。 秦蔻面色很严肃,说:「虽然我们这里电器用得很多,不过呢……电还是很危险的,你看见那个墙上的白色小方块没,不能拆开、也不能试着把手往那个小孔洞里塞哦!会死人的,注意安全。」 一点红微微一怔。 第29页 他刚刚见秦蔻忽然身体僵直,好似想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一般,原来是为了提醒他……注意安全。 他又默然了一瞬,张了张嘴,又不晓得该说点什么,最后还是只沉声说:「我记住了,多谢。」 秦 蔻把粥碗端出去吃粥。 吃完之后,她就准备做今天的事情了。 ——昨天出门逛街,一是为了让他们两个补充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别搞的连个换洗衣服也没得穿,二是来都来了,出门直观感受一下这个时代的风貌比在家里用嘴巴说要好得多。 而今天呢……就得开始学习了。 她也不知道他们会在现代待多久,而在现代,手机、网际网路绝对不只是一种消遣娱乐方式,而早就成了生活的必须品,就比如说电子支付吧,真的,现在好多街边小店里连零钱备得都不多,如果不会用手机支付,用现钱人家都不一定找得开呢! 而要使用手机、网际网路,会认字就是最基本的了。 关于这一点,秦蔻倒是不太担心,简体字与繁体字是一脉相承的,会认其中一种,另外一种就肯定能读通。 就说她自己吧,她上初中的时候,网络小说还不流行,学生们都是去租书店,租台湾小言、或者港台漫画去看,那里头写的都是繁体字,她照样看得津津有味,一点阅读障碍都没有。 当然啦,租书店里的书偶尔也很神奇,秦蔻记得那时候电视上播放《灌篮高手》的动画片,租书店里就上了一批漫画,其中有一本叫《灌篮高手外传》,堪称是男同学杀手,看过的男同学无一例外双眼呆滞、怀疑人生…… 咳,扯远了。 通过昨天的观察,秦蔻确信他们两个都是认字的。 但是要上网,光认字可不够,他们还得会输入,会打字,所以……拼音是必须要学会的。 她今天早上起来其实在床上多躺了一会儿,拿着ipad下载了好多那种幼儿学拼音、学阿拉伯数字的视频,这个就是他们今天的学习任务。 她带着自己的ipad很自然地给两位古代侠客制定学习计划。 不过,这时候,楚留香听说今天要学字儿,倒是问出了一个她意料之中的问题。 只听他问:「……还请教秦小姐,不知现世是国号为何?年号又为何?皇帝名讳……需要避讳的字有这么多么?」 ——其实他昨天逛街时就发现了,这里的文字大体上还是那些字,就是个个都缺笔,看得人头皮发麻,也不知道如今的皇帝到底名讳是什么,哪来这么多字要避讳的!! 第19章 关于避讳这件事,楚留香其实蛮疑惑的。 所谓避讳,便是天底下所有的人,所有的事物,均不可冲撞天子的名讳,古有唐太宗李世民,言之只要不是世与民两字连用,便可不用避讳,是故当时六部中的民部依旧叫民部,大将李世勣也仍叫李世勣,然而高宗登基后,改民部为户部,李世勣为避先皇名讳,改名李勣。 天下所有人都不得与天子拥有一样的名讳,这便是等级森严。 服装也是一样的道理,柘黄袍衫乃是天家才能穿的,三品大员着紫、五品以上着绯,小官着绿、青二色,庶人着白、军户着黑……也因此,胡乱穿衣,便是一种僭越的罪行了,称之为「服妖」。 服制是一回事,服制混乱是另一回事,游侠儿要穿什么,是谁也管不着的。朝廷式微之时,服妖在民间百姓身上也是一抓一大把,就说那凤披霞冠,原本乃是诰命夫人的服制,后来渐渐的,民间成婚之时,竟成了新娘子的喜服。 当然,无论民间穿衣僭越之事多么常见,起码百姓是晓得有服制这个东西的。 但在这里,楚留香能很清楚的感觉到,这里的人对于衣服和等级之间的关系,根本就没有概念,西装衬衫是只有朝廷官员能穿的吗?显然不是的,能不能穿、好不好穿,好像就是完全只取决于喜好、以及财力…… 这种认知差别产生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千年之后的人们,从出生起,就不知道这世上有着森严的、无法跨越的等级! 身处此世虽然只有一天,但他却也体会到了一种更加宽松、更加宽容的环境。 但这与字的缺笔却又恰恰好截然相反,这字儿缺笔多到他们有些字得连蒙带猜……实在是不便利。 那么如此矛盾的两件事,又是如何能在同一个朝代并存的呢? 这事儿已让他好奇了一整天,因此才有此一问。 秦蔻的脸上就露出了一种迷之微笑。 她伸出了一根手指,说:「我们这里早一百年都没有皇帝啦。」 有那么一个瞬间,她感觉到了面前的两位古代男士几乎具象化的疑惑。 能在江湖这个大修罗场之中混得如鱼得水的 人,都绝不会是寻常人,这两位江湖侠客,本身就都是人中之龙凤,接受现实、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都不是一般的高。 秦蔻看见他们露出最震惊的神色,也就是他们刚刚穿越来时,看见了电视机,以为这里是什么妖境……或者仙宫的时候了。 除此之外,他们震惊归震惊,但都没有像现在这样……完全凝固住了的感觉。 过了好一会儿,楚留香才问:「……怎么会没有皇帝?」 这也不是说他多么多么的喜欢头上有个「真龙天子」的感觉,只不过是因为……自尧舜时代起,一直都是这样的!一直都是一个王朝建立、一个姓氏成为主宰王朝的主人,然后另一个姓氏推翻这个王朝成为新朝的主人……周而復始、从来如此。 第30页 所以,碍于时代的桎梏,他当真是想不到还有别的可能性。 倘若没有皇帝,那还有朝廷么?若有朝廷,这朝廷又是谁在做主呢? 迄今为止,这件事简直是最颠覆他认知的事情了。 秦蔻咳咳了两声,知道今天是必须要解释这件事了。 她大学学得可不是音乐,秦蔻是正儿八经的法律系学生,讲起法制史来还是很流畅地,她从《自由大宪章》讲到君主立宪制,又从1912清朝灭亡之前一直讲到华国建立,其中各种制度轮番上阵——其实人类的歷史这样的久,摆脱封建制度的时间却很短。 当然,秦蔻不是网上写的大大,对于社会矛盾、生产力进步这些话题是没法子深入解释的,只说:「我也不是研究这个的,了解的很浅,等你们会上网之后,可以自己查查资料自己研究研究啊。」 不过,即便是她所讲的这非常浅显的一点点,都足以让古人感慨万千了。 楚留香只道:「惯来只听说过成王败寇的,前朝天子竟能被新朝善待,还能自己做工、出书,这实在是古今千百年来的第一奇事。」 又道:「却没想到,那英吉利王室如今只是个『吉祥物』,全然没有一丁点处理朝政的权力。」 秦蔻说:「还是有不少民众对王室不满的,经常抗议。」 楚留香摸摸鼻子,笑道:「若我回去跟其他友人说起这事儿,他们准认为是天方夜谭,简直是我在发疯。」 秦蔻说:「所以呢,我们这个时代的字之所以缺笔这么多,是因为这是简化字,就为了让百姓更好学,更容易学,拼音也是一样的,比起你们那时候的反切法,可要好入门多了。」 楚留香问:「却不知此间百姓有多少识字,多少不识的呢?」 昨天他就注意到了,这里几乎到处都是字儿。 服装店的吊牌上用密密麻麻的字儿写着此件衣物的价格、料子以及洗护的要点、奶茶店点个奶茶,也能瞧见客人们都是抬头对着菜单看上一阵,再说出个名字,至于火锅……火锅店的菜单不太一样,是个同电视机有着相似屏幕的东西,上头的每一道菜倒是都有图(那图十分逼真,绝不是画上去的),但是图底下都是字儿。 如此说来,最起码在长安城里头,是默认这吃喝玩乐、衣食住行,样样都得会识字的。 在他们那里不一样,识字的人……很少。 其一是没有时间,百姓的生活负担是很重的,仅仅是想做到有干净的衣裳穿、有足够的粮食吃、有遮风挡雨的地方住……就已经得从早忙到晚了,读书?哪里来的时间? 其二是没有钱,其三也是因为,读书对于民间的百姓来说,好处并不算是那样明显。 江湖上也有许多大字不识一个的大老粗,这都实在太常见了。 那么这里,有多少人能认得字呢? 简体字、简体字,确实瞧起来都要好学许多,那阿拉伯数字看起来也十分简洁,一种知识愈是简单、愈是容易学,那么理所当然地就能传播得更远、更广——这道理是不言自明的。 所以他真的很好奇,这里到底有多少人是识字的呢? 秦蔻说:「你猜?」 楚留香微笑道:「想来,得有一半的人。」 他认为这已经是一个相当夸张的数字了。 但秦蔻说:「错啦,我们这里,基本上都见不到不认字的人啦,年轻人九九成以上都识字,因为我们这里是要接受九年的义务教育的,不过当然……这是近四十多年来才施行的,也要考虑到以前这个执行的程度,所以一些中老年人……还有一些贫困农村的人是不认字的。」! 第20章 义务教育,这就又是一个全新的词彙了。 教育二字好懂,义务二字就是他们完全没听过的新词儿了。 秦蔻就和他们解释,现代汉语当然是继承了古代汉语中的大部分词彙,不过许多词的词义已发生了变化,就好比说,先生一词,词面本意是出生在先的人,引申之意就是学问很高的人,是个尊称,但现在已变化发展为了对男性的一种礼貌性称唿,类似于「郎君」、「x郎」、「老丈」等等,再用古义来解释,就很不合时宜了。 ——这楚留香当然懂,他们那时代也有训诂学,也就是译解古籍中的词义、语义,多是大儒才会研习的东西。词义本就是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慢慢发生变化的。 除此之外,现代汉语之中还有许多来自外国的舶来词彙,义务就是其中之一,古代人听不懂,也很正常。 秦蔻想了个最简单粗暴的解释:「就和徵发徭役的意思差不多。」 楚留香:「……」 他艰难地理解着,说:「也就是说,小孩子上学堂,就如同朝廷徵发徭役一般,必须得去,不去不行?」 秦蔻:「差不多就是这么个意思吧。」 至于什么:接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这样的话就比较的难以理解了。 古代虽然没有义务这个词语,但是却永远在要求老百姓干着干那的,然而权利嘛……古代哪里有什么「生而为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有的更多是「生而为人,我很抱歉」吧。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有些默然。 他的过去其实是个迷,他自己几乎不谈起,而诸多友人之中,也唯有胡铁花与他相识得很早,他还记得自己曾经有一次和胡铁花一起去偷别人家的酒喝,却差点被人家发现,于是就躲进了个空的大酒缸里,也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因为害怕,他的身子就不停的发着抖。 第31页 那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往事了,那个时候他还只有七岁。 一个七岁的孩子,若是有一个很好的家庭、有一个严厉的父亲和慈祥的母亲,那他当然是不会养成喝酒的臭毛病、还去偷别人家的酒喝的。 所以他的过去当然不会很优渥,其实恰 恰应该说,正是因为童年时期他见多了穷苦的百姓、见多了什么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才会变成一个爱好是劫富济贫的大盗贼了。 他当然是认字的,也读过许多书,说实话,这江湖上大多数人的学问,也怕是不及他的,但童年偷入学堂时,那种窘迫的、害怕被发现的心情,他也全然分毫不差地记着。 没想到千年之后……原来读书也变成了件徭役似的事情,你不想读、不愿意读,那还万万不行! 这实在是…… 他忽然微笑道:「昨日见长安的种种盛况,便只觉得此间一定是太平盛世,但今日才知,什么叫真正的太平盛世。」 题外话说完了,该学的也就得开始学了。 秦蔻拿出了平板给他们,里头已经下载好了一些给幼儿教习拼音的视频,里面一个颜色饱和度超级高的卡通毛毛虫,在那里大声的念着「啊窝饿」,上来就亲切地喊「小朋友们~」。 第一次被叫小朋友的一点红:「……」 第一次被叫小朋友的楚留香:「……」 秦蔻解释:「拼音在我们这里,都是小孩子三四岁就得学的,所以我搜出来都是这种幼稚粗糙的视频,但是这个真的很重要,凑活着学一学吧。」 她把她的手机拿出来、调出输入法界面给他们看,说:「这叫手机,是我们现代人生活的必须品,非常方便。」 然后演示了一下如何用二十六个字母来输入中文。 这东西昨天逛街的时候他们就见过了,一点红瞧了一眼,说:「可以扫付款码。」 昨天秦蔻全程都是用这东西付帐的,按她所说,这东西的确奇妙,能一瞬之间,就完成三方之间的交易,全然不需要别的,老实说,这里的其他东西——譬如说自来水、冰箱、电饭煲等物,机关精巧,但还处在他能理解的范畴之内,但这名为手机之物到底是如何实现这付款功能的……当真已近乎于道了。 他昨天着实好奇,就顺带着问了一下,结果秦蔻说,她也不明白。 她说:「大部分都不懂的,只有从事手机行业的技术人才才能说清楚,不过这也不影响我们使用就是了。」 说得也是。 楚留香道:「昨日瞧见有行人对着这手机说话,却不知又是为何?」 他早就注意到了,这东西几乎是人手一个的。 秦蔻:「因为手机原本的作用就是通讯呀。」 她说:「这东西,比你们想像的,还要方便百倍……你们等一下。」 她去楼上拿自己淘汰下来的旧手机。 手机这玩意更新换代挺快的,今年刚买了新的,明年的最新款又发布了,秦蔻不缺钱,换电子产品的速度也快,五年换三个手机实在不算什么。 至于旧手机,就都留着了,拿去回收很不值当——关键就在于她害怕自己信息删不干净,卖出去泄露了信息,多接几个房地产推销电话事小,如果碰上什么拿到私人信息来骚扰人的神经病就很麻烦了。 前天晚上,他们两个穿越过来的时候,秦蔻就把自己的旧手机翻出来,充上电,把里头的东西该删的都删了。 ——联络是必须的,她又不搞什么字面意义上的「金屋藏娇」,不可能限制他们的活动,而她自己也不可能整体待在家里,有个什么事情,打电话肯定是最方便的。 本来打算让他们先学拼音,学会了之后再拿手机的,不过既然已经提起了,那就直接给他们吧。 就是没有手机卡……这个倒是没关系,她的手机是双卡的,其中有一张卡基本上没怎么用过,然后以前买套餐还送过副卡,激活了拿来用就好了。 弄好了之后,她带着手机下楼,走到楼梯口,瞧见一点红坐在沙发上的身影,忽然脑子一抽,把手机抛了出去,喊:「接住!」 ……就,把手机这种贵价东西抛着玩的行为真的很……二。 不过她就是有点想看看武功高手的行动是如何如何敏捷、如何如何行云流水的嘛。 一点红坐在地板上,背靠着墙。 他似乎不太习惯坐在沙发上——毕竟沙发很软,本来就是给人坐着放松的,而秦蔻的懒人沙发真的更过分,坐上去之后会感觉整个身体被吸住了,莫名其妙地就想懒洋洋的歪着睡觉,完全不想起来……这种太舒服的感觉,令一点红莫名警醒。 他就坐在地板上,双手抱剑,正与楚留香说着话,听见秦蔻这一声喊之后,连头都 没回,动作比思考更快。 秦蔻是从楼梯上把手机丢下来的,离他其实有一段距离,只见他单手握着剑柄,手臂发力,伸手一探,漆黑的剑鞘简直就像他手臂的延伸一样,挑住了手机,那个小小的、会发亮的小方块,在剑鞘末端转了几个花,一点红抬手,用剑鞘一挑,手机被高高挑起,下一秒就就被他捏在手里。 秦蔻:wow ——比现在电视上那些又笨重又滑稽还慢动作超级多的武打动作好看一百倍。 第32页 一点红有点困惑地看秦蔻。 这东西瞧起来像是贵重东西,昨天在路上看见的行人,无论贫富,这玩意儿都是好好收着的,怎么秦蔻就这么抛着玩……么? 秦蔻就在这时候拨通了他手上这只手机的号码,手机立刻震动了起来。 一点红一惊。 秦蔻教他:「摁那个绿色的小圆圈。」 他嗯了一声,依言行事。 秦蔻又教他:「然后把手机拿到耳朵边上。」 她自己示范了一下。 他看了一眼手机,又看了一眼秦蔻,又嗯了一声,学着她的样子,把手机亮着的那一面放在了耳边。 然后秦蔻忽然转身跑了。 一点红:「……」 一点红:??? 片刻之后,贴在耳边的那个叫手机的东西里,忽然传来了她的声音。 她说:「听得到么?」 她的人明明不在这里,但声音却是那样的清晰——清晰得就连说话时口齿之间那种浅而轻快的唿吸声都清清楚楚地传到了他的耳中。 一点红心下一惊,五指骤然发力,紧紧地攥住了手中的手机。! 第21章 他紧紧地闭着嘴,一句话没说,电话那头的秦蔻正疑惑呢,连着「餵?」了好几声,说:「你听到了么?」 一点红下意识地把这个叫「手机」的小方块拿的离他的耳朵远了一点……这倒不是说他害怕还是怎么的,只是这种耳语似的感觉,对这个古代侠客来说还是着实太超过了一点。 楚留香正好走了过来,一点红倏地转身,伸手一抬,把手机丢给了他,薄唇动了一下,无声的做了个「你来」的口型,自己转过头去双手抱剑,靠在墙边上。 楚留香疑惑眨眼,接过手机,道:「是我。」 他的耳力当然是不错的,刚刚一点红拿着手机,他在一旁,自然也听见了手机中传出的声音。 秦蔻说:「啊?好,总之这东西就是这样用的。」 声音清晰极了、又细微极了,连唿吸声——都能透过这个小小的方块传到耳边,头一次听来,楚留香真是觉得又震撼、又惊奇。 她挂了电话,从自己的屋子里走出来,教他们:「每一个手机都对应着一个唯一的号码,是十一位的数字,可以认为这串数字就是手机的『地址』,输入对了就可以这个样子通话了,我已经把我的号码存进去了。」 楚留香低头,去看自己手上的小小手机。 他只道:「此物……此物这『通话』功能,是隔多远都能用么?」 秦蔻说:「当然。」 楚留香道:「……千里传音?」 秦蔻说:「可以这么理解吧。」 他就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手机,嘆道:「……没想到千年之后的人,都可以如此便利的联络了。」 秦蔻问:「你们呢?你们那时代是怎么样联络的?飞鸽传书?」 她其实还挺好奇的,毕竟一说到武侠小说,就得是飞鸽传书嘛。 楚留香道:「秦小姐还晓得飞鸽传书?」 秦蔻咳咳了两声,说:「我们这里有种传奇小说……也就是话本子,经常会写飞鸽传书。」 她描述了一下,楚留香忍不住失笑,道:「飞鸽传书,没有那样简单的。」 秦蔻:「嗯?」 楚留香就和 她解释:「飞鸽传书所用的信鸽,只能来回走一条路线,还要考虑到鸽子的损耗……」 所谓的飞鸽传书,当然是存在的,但并没有那样的玄乎。遇到了什么需要联络的事情时,总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就掏出一只信鸽来,在脚上放上信筒就放飞出去,甚至这一次飞达的目的地和下一次飞达的目的地都不一样。 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实上,鸽子只能走一条固定的路线,出发地和到达地都得是定死了的,且同一个消息,要同时放出十几只鸽子——放出去的鸽子,有可能被勐禽吃了、有可能被人打下来,这些损耗都是要考虑到的。 所以,如果不是江湖上的大帮派,是完全没有必要去训练信鸽的,就好比说只在济南城活动的硃砂帮吧,出了什么事情,派个人快马加鞭岂不比信鸽要方便上许多、花费也要小上许多? 再者,如果把飞鸽传书作为一个重要的通信渠道,那就意味着在一个大的范围之内,这个江湖势力一定是稳定的、没有敌手的,因为信鸽飞上一遭后,需要运回出发地等待下次备用,倘若这批信鸽在路上遭了别的势力毒手……这就不是单纯的杀几只鸽子的问题了,而是通信渠道被人掐断的问题。 如今江湖之中风头最盛、势力最大的金钱帮倒是常用信鸽,而弟子最多的丐帮……因为弟子实在太多,不用信鸽,传递信息的速度也远超其他帮派。 当然,楚留香和秦蔻解释的时候,把后面这一段对江湖势力的分析给掐了。 他自己对自己的身份倒是觉得没什么可遮掩的,但一来秦蔻根本就没问过他们的生计,二来,他也能瞧出自己的朋友一点红在收敛自己身上的气息,显然是不想在这里暴露身份的。 这冷傲、孤独的青年,向来我行我素,何曾在意过旁人的想法?可他既然如今在意了,身为朋友,楚留香又如何忍心拆他的台? 他们这样的心思,自然掩盖的很好,秦蔻没注意到,托着腮继续问:「那寻常百姓呢?假如家里有人在远方、又或者说想和在别的地方的亲戚通信,又怎么办呢?」 第33页 这问题一点红是肯定回答不上来的,因为他就没人可以联络……而楚留香呢,他的生活其实和大多数人并不一样。 他的名气是大得离谱的、他的 朋友是多得吓人的,他经常一个人离开他的小船,四处行走,多管闲事,等到他累了,就回到自己的那艘小船上,喝他最喜欢的,吊在海水里冰冰凉的西域葡萄酒。 而若是要传什么消息给苏蓉蓉她们,那也容易,因为死心塌地地认他做真心朋友的人实在不少,很多时候,他传消息都靠的是丐帮弟子的消息网。 这样的生活当然是极端浪漫、又极端不现实的。 楚留香没提他自己,只说:「商队。」 他和秦蔻解释:「普通百姓用不了飞鸽传书、也用不了各地官道的驿站,只能托走南闯北的商队、或者走镖的朋友帮着带信件,只不过这商队、押镖,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半载的,实在慢得很。」 而且这信件也不是一定就能带到的,一切都充满了不确定,因此才有了「家书抵万金」的感嘆。 秦蔻觉得难以想像:「那想要知道亲友的近况,一来一回,居然需要一两年?」 她当然是惊讶的,因为她对古代人生活的了解至多也就是小时候看的一些古装剧、以及偶尔去博物馆里走马观花的看上一圈儿,要么就是一些网上的科普。 其实现代人对古代生活就是有一种奇奇怪怪的滤镜的,就只看那些穿越小说,为什么女主角一穿越,要么是公主、要么是公门小姐呢?第一是身份高了比较苏,其二也是因为,史料的记载当然多是集中在上层人士身上的,大量的平民生活细节,都只是作为背景存在的,一句「八月,某地大旱」就被带过去了。 至于武侠小说……某种意义上来说,和西方的中世纪魔法一样,属于幻想题材…… 楚留香嘆道:「可不是?所以百姓家中不愿女孩儿远嫁,就是因为去得远了,就真的杳无音信、是死是活都不知晓了。」 他又看了一眼手中那小小的手机。 这手机很是轻巧,小小一个,不点亮屏幕就这样瞧着,也实在瞧不出什么门道,岂知竟会有这样的大神通!千里传音、千里传音,这近乎仙术的科技(秦蔻语),所带来的意义又何止只是平日里和亲人朋友相互通信这样简单呢? 就说这行路吧,其实他们那时候,整日风尘僕僕、东奔西走的大都是江湖人,普通百姓是不挪窝的,其一,是因为 路不好走、也无甚必要,许多人去过最远的距离,就是距离村里最近的县城……或者镇子。 其二,也是因为危险。 出一趟门,动辄一年半载,路上夜黑风高,被土匪强盗一刀宰了,就地一埋,谁也不会晓得、谁也不会追究。 其实昨天出门逛街,开车上路之时,他就注意到,路上的车并不只有秦蔻所开的这样的车子。 有一种车,方方大大的,规律地隔一段距离就停一次,路边站着的行人就一个个上去,秦蔻说,这叫公交车,属于公共运输,就是为了便宜人们出行的,花两块钱就能坐,基本上城市的各个区域都会覆盖公交线路。 还有一种绿色的车子,头顶上顶着个别的车辆都没有的牌子,写着「x市计程车」五个字。 出租、车,都很好理解的,在他们那里也有僱车夫赶车的,不过车夫对来往的道路更熟,倘若僱主弱势一些,又露了些财,那么车夫凶性毕露,在路上把僱主杀死取财的也有不少。 昨天他便疑惑,纵观这里,年轻女孩儿单独一人上路行走的不计其数,也无人有甚异样,那么女子独自一人做上这计程车也很寻常,可一辆封闭的、行车速度极快的铁皮车、车夫又完全掌握着行车的路线,这样的情况之下,杀人取财之事难道不会频发? 千年后的人也是人,从秦蔻家大门那厚度与门锁的复杂程度就能瞧出,什么大同社会夜不闭户……即便在这里也是天方夜谭。 但今天他却了解了,上计程车之前,完全可以先和家人联络一番,将那每辆车都固有的「车牌号」告诉家中亲人,倘若发生了什么事情,那么通过这车牌号,就可寻到谋财害命的车夫。 当然了,这样说并不是为了真的事后去追究责任,而是为了警告车夫,莫要乱来,如今的世道,乱来是能追本溯源的。 通信的畅通,必然带来的结果之一,便是更加安全的环境。 当然,无论是什么样的社会,都少不了那些脑子里有坑的、极端愚蠢的恶人,然而要是能遏制住绝大多数还会考虑后果的恶人,那这里生活起来,的确要更安全、更安宁。 他颇为感嘆地把自己的看法告诉秦蔻,秦蔻说:「你这样想是对的……但是其实,也不只是手机的原因啦,首先,你们要知道,摄像头是什么……」! 第22章 秦蔻发现一个学拼音引申出的问题还真是不少…… 不过社会就是这个样子的,一环扣一环,想要解释其中一件事的作用,就必然要引申到另外一件事上去。 那么要想解释社会的治安问题,就必须得解释解释什么叫摄像头。 秦蔻把手机翻过来,让他们看背面的摄像头,说:「你们看,这个东西。」 楚留香摆弄着手机,问:「这是何物?里头瞧上去有个小孔,倒像是眼睛一般。」 第34页 秦蔻说:「嗯……这么说也对,它就是手机的眼睛。」 说着,她就调出了照片界面,想给他们看一看。 正在找合适的照片,她忽然想到以前看过的歷史轶闻,说是那时候的老百姓没见过照相机,认为照相机可以摄魂,引起了恐慌。 楚留香和一点红……他们当然不是等闲之辈,来到这里,面对很多新鲜事物都足够的处变不惊,但是秦蔻总是记得,昨天他们出门的时候坐电梯,一点红脸上看上去不动声色,但其实整个人都绷紧了。 她于是挑了一张自己的照片。 这张照片是在店里拍的,那天她去店里的时候给员工们带了咖啡和面包,正低着头分咖啡呢,负责灯光的那个小姑娘叫了她一声,她顺势抬头,小姑娘咔嚓一声,给她拍了张照片。 而且确实拍得也挺不错的,秦蔻就高高兴兴地让人家把照片发过来了。 她把手机塞到他们眼前,说:「你们看这个。」 楚留香瞧了屏幕中那张照片一眼。 照片里的女人头髮没梳起来,松蜷蜷地披散着,丰茂异常,她的鼻樑上架着一副银丝的「眼镜」,身上穿的是件剪裁略微有些宽大的白色西装,倒是有一种与她现在这幅日常又休闲的模样不一样的利落气质。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楚留香其实已经有点了解秦蔻了,她对他们说什么话、做什么事,全然都是为了解释这个时代的一些事情的,此刻翻出这张精细异常的画儿来,一定也是为了解释手机后头的那小圆孔。 但他仍然微笑着说:「秦小姐这般打扮,倒是与这几日很不相同……当然,也实在好看得很。」 一点红双手抱剑,靠在墙上,一直安静地听他们两个人说话,此刻倒是下意识地垂眸看了她一眼,又默默地没有说话。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你是不是看见每一个女孩都这么夸人家?说得也太顺当了!」 楚留香摊手(这个动作也是他昨天新学会的),笑道:「我要是见到个姑娘就这么说一次话,头早被人打破了。」 秦蔻说:「好啦……我给你们看这个的意思呢,其实就是说手机背面这个摄像头,就可以直接把人拍下来……你们前天晚上来的时候,电视里放的那些人啊景物啊,都是这样被拍摄下来的。」 楚留香面不改色,点头道:「原是如此。」 秦蔻歪头,观察着他们的反应,又扭头跟一点红说:「不是摄魂哦!」 一点红:「……」 他张了张嘴,眼底居然罕见地闪过了一丝笑意,对她说:「我知道,我没有怕这东西。」 秦蔻狐疑地瞧着他。 他解释:「昨日上街,瞧见了不少铺子门口挂着画儿。」 那些画儿都是栩栩如生、精细异常,全然不似是画,再看四周行人,对这些挂在铺子门口的画儿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异样神色,反倒他还听见好几拨人说:「诶,是xxx啊,我喜欢xxx。」 于是他自然就能知道:这上头的人,都是真实存在的人,且名气大得很,能叫百姓都认得。 而更进一步……这种这么栩栩如生、这么状似真人的画儿,一定也是用一种他所不知道的、独属于这个时代的技术所创制的。 他不着急问,因为他很明白自己不可能在短短几天之内,就将此处所有的新东西都学了去、看了去,况且……作为一个不知何时要走的外人,想来也不必要事事都了解的。 只没想到今天秦蔻就来解释这东西了,更没想到,原来这东西并非只有那等名气很大的人才能享有的,按照她的说法,每个人的手机上,都带着这「摄像头」,每个人都能拍照。 秦蔻说:「那……我们过来一起拍张照片?」 一点红颔首,走到她身边,楚留香也凑过来——他对新鲜事物的好奇程度远远超过了杀手,已经开始对着拍照界面问东问西了。 秦蔻把手机高高举起,手机屏幕里就出现了三个人的脸,楚留香对着手机微笑,屏幕里的他也就冲着屏幕外的他微笑——这东西似乎与镜子极为相似,但又不同于镜子,要实在说的话,他总觉得摄像头里的他和镜子里的他略有一点微妙的不同。 ……这是怎么回事呢? 秦蔻很同情地看了他一眼,摇着头说:「你不上相啊,楚先生。」 楚留香:「???」 不上相是什么意思。 秦蔻不理他,指挥道:「蹲下来一点,你们太高了!」 楚留香忍不住笑了,依言蹲下了点,一点红瞧着她摆弄手机,这东西似乎举得越远、能收入镜头的范围就越大,但她的胳膊伸不了那么长,况且她这手机着实有点大,单手拿着已经不易,还要在上头操作…… 他问:「怎么拍?」 秦蔻:「摁一下中间那个白色的小圆圈就可以。」 他张了张嘴:「我来?」 秦蔻就把手机塞给他。 他学着秦蔻的样子,把手机高高举起,屏幕中出现了自己的脸,那感觉的确很是新奇…… 人的样子居然可以这样被记录下来么?那岂不是……官府出的通缉令上都可附有如此清楚明白的画像了? ……不能怪他的第一反应是这个,他毕竟是个杀手,干的都是手上沾人命的活计。 他压下心中异样的情绪,按照秦蔻刚刚的说法,轻轻摁了一下手机屏幕中间的那个白色小圆圈,剎那之间,画面定格,一张照片已然拍好。他把手机还给秦蔻,秦蔻就把那张合影翻出来给他们看。 第35页 碍于手机屏幕的大小……以及一点红虽然胳膊长到可以拿来当自拍杆用,但完全不懂得任何自拍技巧,平平无奇地把手机平着往前伸,导致比他们两个矮上不少的秦蔻只露了半张脸出来,看上去像是在暗中观察什么。 除此之外,一点红颇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侧着头垂着眸,拍照的那一瞬间似乎在想别的事情,楚留香一只手摸着下巴,倒是兴趣盎然地盯着镜头看——他应该还在琢磨不上相的事情,当然了,他本身就是个五官条件优渥的男人,即便不上相,那也只是是从「顶级英俊」变成了「非常英俊」。 唯一好的一点,就是这张自拍非常清晰。 这样子把手伸出去一直举着,在镜头里调整姿势表情,对充当自拍杆的那个人无疑是一种酷刑——平常人的胳膊在空中平举一会儿,就已经酸得不行了,不过这对古代侠客来说当然不成问题啦,一点红的胳膊稳得和磐石一样——方才抬起胳膊的时候,秦蔻都能看见他手臂上流畅紧实的肌肉线条。 ……这就是人肉云台么? 第一次充当自拍杆……除却拍照技术,一切都还行。 秦蔻小姐对待古代侠客们的态度是相当的宽容,只觉得他们没把拍照当成摄魂心生牴触,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不过一点红盯着那张拍得异常惨烈的照片,倒是眼神闪动了一下,张了张嘴,道:「抱歉,我……」 秦蔻摆摆手,打断他:「没事,以后有的是拍照的机会。」 她把照片保存下来,又发给了一点红——刚刚她在旧手机里登陆了她没怎么用过的微信小号,拿来给他用,至于楚留香……她不是批发小号的,只能待会儿教他怎么样用手机号註册一个新的。 顺便给他打了一行字发过去。 秦蔻:这是你第一次拍照,已经很好啦~ 猫猫手握玫瑰花.jpg 一点红:「……」 这又是什么?这也是拍出来的么?这时代的猫儿也与他们那时不同,居然能做出这样子的动作?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张照片里似乎存在着某种他不是很理解的趣味…… 秦蔻打字飞快:这个叫微信,我们这边一般没什么急事都不打电话,都是在微信上联络的,有事没事聊聊天,是不是很方便? 一点红:「……」 他观察着那个界面,只见上头一个大框,底下一个小框,秦蔻正是在那个底下的小框中调出了另一个框,上头密密麻麻地排列着她所说的「拼音」,她在上头飞快的摁着,方块大小的字就一个个的蹦出来。 是了,这便是拼音的重要性了,他也明白什么叫「输入」了。 又见底下那小框之中有三个小圆圈,其中两个他瞧不太明白,最后一个倒是看得明白,是个娃娃笑脸,他试着点了一下,屏幕上就跳出了一堆黄脸圆圈娃娃,喜怒哀乐,个个情绪不同,上书:所有表情。 他明白了:这便是用简单的画儿来表达情绪的吧,千年之后的人倒是有巧思的很。 他并不是真正的铁石心肠,对别人的好意视而不见,秦蔻这几日,真是把他们当做是初生于世上的婴孩一般对待,耐心又温柔,一点红要是这也看不见,他就真的是如江湖人所的一般,是个没有思想、只会杀人的行尸走肉了。 况且她连着发了好几条消息,想来是要回应一下的,只可惜他还没学拼音,并不知晓如何输入文字,这表情栏倒是丰富得很,看起来也很直观,不若就试着回復一个表情吧。 他这样思量着,便非常含蓄地点了排在最前面的那个微微一笑的表情。 一点红:微笑.jpg 秦蔻:「。」 秦蔻:「……」! 第23章 秦蔻表情微妙。 一点红不明所以,很是困惑,于是直接开口问道:「这……微笑表情,可有什么不妥?」 这困惑又认真的神色,真的还怪老干部的。 秦蔻笑得好大声,一边笑一边说:「没事没事,这个东西就比较微妙,得深入语境才能懂,你别在意。」 一点红:「?」 听不懂。 不过他倒是对另一件事挺感兴趣的,问:「这『拍照』,便是用摄像头对准要拍之人,摁一下那圆圈儿即可么?这东西……也是人人都有的么?」 秦蔻说:「对,人人都有的,操作也都是这么简单,不过这也就是日常随便一用,还有很多专业的设备,像你们昨天在街上看见的海报,还有电视里的人和景物,都是用更专业的设备拍摄出来的,我自己也有相机,可以拿来给你们看看呀。」 她的相机是拿来拍舞台的,拍出来的乐队舞台照就挂在店里的照片墙上展示……不过她拍照技术不怎么样,一般都是直接找乐队经纪人要他们拍的舞台照。 一点红默然半晌,忽然道:「我明白了。」 一开始,他们是在说这手机的普及带来的社会安宁,但秦蔻却说,不只如此,还有别的,然后就给他们展示了这摄像头。 摄像头可以这样清晰、这样明白的留下人的影像,甚至能将人的所作所为悉数录下,存在手机之中,往后无论过了多少年,只要想看,便能復现出来。 而既然人人手中皆有此物,也就是说,人人都能用摄像头对准别人。 第36页 这手机摄像使用起来如此快捷方便,且全然无声,饶是最顶尖的武林高手,也没法子在第一时间发觉此物,随随便便就有可能被人拍下身影、拍下所作所为。 更进一步来想,这般好物,民间都已兴盛普及至此,那么朝廷难道不用么?朝廷用的只会比民间兴盛之物更好,绝不可能更差的。 倘若,朝廷在那「计程车」里,强制性的装上这样的摄像头,随时随地注视着,行人出行还担心什么杀人求财抛尸?再倘若,像昨日出行的那些街道、商场里头,若也在各处装上摄像头,那岂非就是一只只的眼睛,随时随 地地注视着这里所发生的一切? 秦蔻问:「想什么呢?这样出神。」 一点红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秦蔻说:「对的,所以你看昨天我们在路上开车的时候,路上的车都很遵守交通规则,就是因为路上到处都是摄像头,如果超速了或者闯红灯,那都是要扣分的,分扣得多了,驾照被吊销了,连车都开不上了。」 这便解释了两位古代侠客听说了诸多复杂细碎的交通规则之后的了另一个疑问——如何保证执行? 众所周知,没办法落实的规矩,那就不是规矩,而是活生生的笑话。 而倘若在衣食住行方面都能很好的执行规矩…… 一点红慢慢地说:「想来……千年之后,这世上当是不存在□□之事了?」 谋杀,怕不是这世上最古老的罪恶之一。 然而杀人,这却并不是人人都有勇气、人人都有能力做来的。 所以杀手和伎女一样,都是这世上最古老、最卑贱的职业,放在以前,一点红全然想不到杀手这职业有一天竟然也会消失。 但秦蔻却说:「也不是。」 一点红的眸光闪动了一下,皱了皱眉,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就这样瞧着她。 居然不是?现如今竟仍有□□之事?究竟是何等人,才能在这铺天盖地的摄像头之下全身而退? 秦蔻说:「啊,我之前看过这样一个案子,就是两广那边,有个商人想杀死他的竞争对手,就找到个人,出两百万买他的命……」 楚留香:「既然已办成了铁案,想来这雇兇杀人者和杀手都已伏法?只可惜了那人的性命……」 秦蔻:「咳咳,我还没说完呢。」 楚留香:「?」 秦蔻快速说:「然后杀手不敢动手,转包一百万找了下家……就这么层层外包了四五次,到最后一人手上只剩十万了,人家觉得为了十万块杀人太不值当了,转头告诉苦主了,苦主一报警,把这些人一连串揪出来端了。」 楚留香:「……」 一点红:「……」 ……行吧。 秦蔻道:「所以其实,现代也不是什么大同社会啦,就像刚刚说的计程车司机杀人的隐患……其实还有的,但是很少很少了……天哪我们都扯了一个小时了,快点、快点学拼音,待会儿吃饭。」 说着,她就把自己的ipad塞给了楚留香,又去拿了一些便于他们练习的纸笔,教他们怎么样去握笔,说:「这个叫原子笔。」 原子笔的笔尖十分顺滑,且不用研墨就可直接书写,楚留香又忍不住动手把笔给拆了再装上,嘆道:「的确是方方面面都便利了许多。」 秦蔻又怕他们觉得自己看着会窘迫,于是就上楼去了,只留他们两个在客厅自学。 而且他们学得也很快,他们是本来就认字的人,现在需要的只不过是学会用二十六个英文字母组合起来的拼音,且这拼音与声韵学又有诸多相似之处,却又比佶屈聱牙的声韵学要容易许多许多,与浅显的白话结合起来,想来给三四岁的孩童学,也无甚困难之处。 本来开始学的时候,就已经十一点多了,十二点的时候,秦蔻打开外卖软体,准备叫外卖。 她一个人住的时候,还偶尔自己下下厨,搞点能下口的东西,现在家里有三个人,其中两个饭量还挺大……她就完全不准备自己动手了。 直接点了家附近的中餐,挑挑捡捡选了五个菜,有辣的也有不辣的——她自己是无辣不欢的,但是一点红不能吃辣。 外卖送得很快,菜上桌的时候,他们两个拼音也都学的差不多了,甚至楚留香已经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用二十六键给她发消息……而且该说真不愧是武学奇才么?仅仅一个多小时,他不仅把拼音掌握得差不多了,甚至已经熟悉了手机上的26个字母排序,打字飞快! 这真的是…… 要知道没多少年前,电脑打字员还是一份「高技术」的职业呢!而他们是来自千年之前的古人! 秦蔻招唿他们上桌。 她今天点的是一家口碑不错的中餐馆,开在商场里,这种连锁的中餐馆画风都挺一致的,菜单看不出非常明显的地域性——就说这家吧,荤菜她点了鱼香肉丝、梅菜扣肉,素菜点了个白灼菜心、荷塘小炒,顺便再来个凉菜,五彩大拉皮!……饭后甜点再搞个冰凉凉的芒果糯米饭。! 第24章 他们来这里是第三天,第一天就吃了碗泡面,第二天吃了火锅和烤肉,到现在才吃上一顿正经的米饭炒菜。 菜量挺大,还有糯米这种特别顶饱特别抗饿的大杀器,不过有他们两个人在,解决完不浪费也不成问题,况且——况且秦蔻私心里很喜欢吃饭多两个饭搭子。 第37页 一个人吃饭菜点多了根本吃不了,剩一堆浪费,点少了又总觉的不过瘾,点那种直击单身独居人士的小碗菜外卖吧……真的,全是预制菜,千篇一律的口味,没一家好吃的。 还是这种现炒的比较对她的胃口,不过就是外卖送过来需要一点时间,炒菜讲究的就是一个刚出锅就吃,口感上肯定还是有区别的。 她问他们两个今天这个菜怎么样。 楚留香在吃辣上与秦蔻还是很合得来的,他很喜欢那道辣子鸡,说:「这道菜倒是咸辣酥脆,里头的肉……是鸡肉么?怎会如此嫩滑?」 这问题叫一个现代人听起来,其实是很摸不着头脑的,什么叫鸡肉为何如此嫩滑?难道鸡肉还能不嫩么? 秦蔻又不是专门研究古代食货志的,网上的基建小说一般也很难涉及到这样细緻的层面,忽然她也很懵,啊了一声,说:「鸡肉难道不都是这个味儿么?」 楚留香说:「我们那里吃鸡多是小火慢炖,炖到汤清味美,主取鸡汤来食,鸡肉倒只是小食几块就是了,也不太拿来做炒菜,因为鸡肉实在质地紧实,不好嚼。」 秦蔻明白了,说:「啊,我知道了,老母鸡汤,是么?」 楚留香颔首。 鸡汤秦蔻肯定是喝过的,那种号称是农村土鸡的老母鸡汤,她也喝过,汤味道是挺美的,但是肉是真的干柴柴的,遇到不太好的厨师,牙口再差一点,这种老母鸡的肉纤维是真的嚼不烂啊嚼不烂。 她说:「啊,我们这里现在的鸡和你们那时候都不是一个品种了,出栏很快的,五六十天就可以出栏了,肉质就比较嫩了,再来,现在这么多人,真和以前一样慢慢的养、一只鸡餵个一两年,哪里够这么多人吃啊。」 楚留香道:「原是如此。」 他十分喜欢这道辣子鸡,鸡肉是炸过的,带着些些油香,又令鸡肉表皮有种酥脆脆 的口感,辣椒很多,老实说,这个菜上桌,他还看到自己的友人一点红瞳孔都缩了一下……想来是看到被调味料淹没的鸡肉小块整个人都不好了。 不过这道菜倒是没有看起来那么可怕,辣椒很多,但不算很辣,带着独属于辣椒这种作物的香味……说实话,他吃了几顿这里的饭菜之后,已经非常明白为什么这个时代已经不用茱萸、芥菜来调辣味了。 秦蔻接着解释:「不过速生的鸡嘛……为了追求出栏快和出肉率,在口味上就比那种农村走地鸡要差一些了,现在一只土鸡的价格还不低呢。」 还有西红柿,秦蔻她爸爸总说,现在菜市场里买到的西红柿都和他小时候家里养的那种味道不一样,没有西红柿味……这就是因为品种改良,西红柿这种蔬菜(水果?)皮很薄,不容易运输,于是就改良出了现在市面上能买到的那种皮比较厚的西红柿,作为代价,味道就没那么足了。 楚留香笑道:「物以稀为贵,这世间的道理莫过于此,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就好比说这用以盛菜的塑料碗,透明、轻薄,明明如水头最足的玉石一般清透,然而手感却又与玉石极为不同,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弹性。若在他的时代,天下忽然出现了这样一只塑料碗,那必然是天下最珍贵的宝物,想来皇帝是必须要拥有的,再想来,他说不定会闯进皇宫去,冒着极致的危险和刺激去瞧一瞧这塑料究竟是何种宝贝。 但这想法若告诉秦蔻,告诉此世之人,想来会很令人发笑吧。 秦蔻又问:「说起来,你们那时候有炒菜么?」 ——炒这种烹饪方式,可不是自人类歷史一开始就出现的,秦蔻记得自己以前看一本穿越南北朝的小说,里面那个主角刚穿越过来,就有好心的一家人在家里给他炒了菠菜吃。 那时候看文的秦蔻还没意识到什么不对劲,直到翻评论区看到读者吐槽「南北朝哪里来的炒菜」。 炒菜炒菜,首先要有一口铁锅,其实锅铲也是必须的,在铁器紧俏的年代,一家子有一把菜刀都是了不得的财产,铁制的耕器更是命根子一样的紧要,就不说隋唐,光说秦蔻爸爸吧,中老年男性就是有喜欢在饭桌上忆苦思甜的毛病,秦蔻已经不记得他说了多少回,小时候他那个村子,家里有一 口铁锅的人家简直就是凤毛麟角,说媳妇的时候都会专门把这个事拿出来说。 不过这个在楚留香的时代成立么?……想来是不太成立,武侠小说嘛,谁还不是手里有刀有剑的,感觉上铁的产量很高,而且朝廷对铁器的控制能力非常弱。 再一个是要油、炒菜讲究的是一个勐火快炒,油多用植物油料,隋唐以前,人们获取油脂多是动物油脂,温度一降低,动物油脂很容易凝固,所以炒菜的流行还得等到植物油料的使用推广之后。 结果楚留香说:「当然是有的,像是这荷塘小炒,每年到了时令,在下必去苏州的馆子里尝上一尝的。」 所谓的时令,便是夏秋交际之时,茭白、鸡头米成熟的时令,鸡头米与红菱、虾仁、藕带同炒,用荷叶托着呈上,实在好味。 另有一道油焖茭白也是名吃,茭白切块,小火慢慢煎,至微微发黄,再配上春天里留下的河虾虾籽,那一口,实在是鲜灵到不行。 秦蔻说:「诶,有茭白啊,那你们那里吃菰米么?」 楚留香摸摸鼻子,道:「杜草堂有诗云『波飘菰米沉云黑』,只是可惜得很,在下也算是对享受二字颇有研究,于食之一道,也算老饕,然而这菰米,却只听其名,从未见过实物。」 第38页 秦蔻说:「啊,其实那也正常,茭白就是从菰这种植物中来的,菰被一种黑粉菌侵入之后,就没办法正常的开花结籽,反而会膨大产生菌瘿,这种菌瘿其实就是茭白,因为实在很好吃,所以唐之后的人就从种菰米转为种茭白了,也许是因为这个,你们那时候雕胡米才消失了,哦对了,我还听说菰米这种东西产量其实很不稳定的,也是原因之一吧。」1 楚留香怔了一怔,道:「竟是如此。」 他又赞嘆道:「秦小姐实在学识渊博,食货的学问,竟懂得如此之多。」 秦蔻摆摆手,说:「不是啦,现在人的信息获取渠道太丰富了,想知道什么事情都比你们那时候容易太多了,你们那时候大儒才能研究的事情,我们这里,楼下保安,只要想知道,也能找到渠道去学习的。」 她说:「这就是网际网路的伟大之处了,我们现在想要知道什么事情,学到什么知识,遇到的问题其实不是没东西可看,而是可以看的东西实在太多,怎么样在海量的信息里检索到合适的、真实的东西,才是现代人要学习的。」! 第25章 网际网路——秦蔻是第一次提起这个东西,这是一个古籍古书中完全不存在的词语,这也就意味着,这种叫「网际网路」的东西,同塑料一样,是「近现代」(秦蔻语)的科技爆炸之后才出现的新事物。 但楚留香的脸上却并没有出现过于惊讶的神色,他只是坐在那里,唇角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道:「网际网路……网际网路,这便是秦小姐之前所说的『网上』么?」 没错,他是知道的。 在江湖上讨生活,最重要的往往不是绝高的武功,而是独一份儿的眼力与见识。 在这个全然陌生的新世界,楚留香那曾经引以为豪的见识已完全派不上用场,在此地,他的知识甚至比不上一个四五岁的孩童——孩童都已能够熟练地去掌握拼音与拼写了。 但他就像是一块海绵,在来到这个陌生世界的第一秒,他就已经开始不动声色地观察、吸收与模仿了——他换上秦蔻准备的新衣服的时候就发现,这里的裤子在裤缝处均有两个口袋,里头恰恰好可以放下一只手,于是他就立刻调整了自己站着时候的姿势,莫要负着双手了。 昨天上街时,他也观察到了——的确,这里的年轻人随意站着时,要么是双手把玩着那种叫手机的神奇造物,要么是一只手插兜、一只手把玩手机,唯有老年人在街上慢慢散步时,才见负着双手这样的姿势。 而网上这词,他也听见过好几次了。 一开始是昨天在商场中逛街之时,他听见一个女孩儿与自己的女伴谈天,道:「你们看了么,网上说xxxxx。」 网上?什么叫网上?渔网么?那「说」又是怎么一回事?什么样的网竟还会开口说话……? 后来又见几个人谈天,那人一边说着网上怎么怎么样,一边又把自己的手机往友人眼前塞。 昨天楚留香还不是很理解手机这种造物,刚刚秦蔻给他之后,他才理解——原来手机就是一种能千里传音,还能随时传信的好物!再结合昨天那几个人的语境,这「网」显然指的不是渔网,而是一种可以传递消息的东西。 这就好理解得多了,甚么「关系网」、甚么「消息网」,楚留香那时代也是有的。 就好比说丐帮吧,丐帮弟子遍布天下,又如何不是一张铺在这中原大地上的一张密网?无论是什么样的秘辛,只要有丐帮弟子在的地方,便会通过一个个的弟子、一个个的分舵飞速地传播着,因此丐帮才被人称作是中原第一大帮,即便少帮主南宫灵的武功在江湖上只能勉强称一流,但也已足够叫人尊敬了。 手机既然能通讯,能如此快捷地传递消息,那么利用手机,自然而然地便可建立一张这样的网……这能量,光是想一想,便叫人心中吃惊,他又敏锐地意识到,一个王朝……啊不,一个政府,又岂能不在意这样巨大的信息网? 总之就是……感觉理解了,又感觉好像有哪里不对劲。 毕竟他听到的大部分关于「网上」的内容,都是谁谁谁和谁谁谁恋爱了、谁谁谁和谁谁谁分手了……还有秦蔻今天拿来那些非常幼稚的拼音视频时提过一嘴,这些视频都是从网上来的。 这话给脑补了好大一串的楚留香听,就好似是那月黑风高杀人夜,有着特殊渠道、满嘴黑话的信息贩子,在他耳边十分神秘说着什么「给你看个大宝贝」,结果等你到了地方,对方掏出一包瓜子给你磕。 楚留香:摸不着头脑.jpg 关键又在于,他敏锐地觉得这问题其实不太好问出口,就好比那丐帮的信息网,在他发现南宫灵真面目、与他翻脸之前,他们二人的关系不可谓不好,但他也从不问这其中细节。 秦蔻……秦蔻当然是个古道热肠的好人。 按照她自己所言,时空乱流之所以会发生,其实正是因为她本人的缘故,是而她须得负责起他们二人在这千年之后的生活,然而他自己却很明白,倘若没有这时空乱流,他们二人……他们二人怕不是早就已经葬身大漠,化为白骨了。 是而,即便他来到了千年之后,与千年之前的亲人、友人隔着如此亘古不变的时光,他这几日躺在榻上,一闭眼,便忍不住想起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三人,心急如焚,恨不得立刻跳回去找到她们……但他面上却是依然什么都不显露出来。 第39页 楚留香这个人,惯常是妥帖周到的。 许多男人总觉得有钱、有权,便可换得三妻四妾,只说得好似全天下的女人都只在意他那两个臭钱,但楚留香 却很明白,其实一个人是否真诚、是否温柔妥帖,才是更重要的,男人想追求女人,与男人想同另一个男人当朋友,是全然一样的事情,真正的朋友既然只能用真诚与待人去换,那么真正的爱人当然也一样。 这也就是楚留香为何如此受到江湖上女孩子们欢迎的原因。 所以,这样妥帖周到的他,即便自己心中再是焦急,也全然不会在秦蔻面前展露半分,叫也不舒服的。 而且,像「信息网」这样稍显敏感的话题,他自然也不会主动提起。 直到此刻,他听见秦蔻说起所谓的「网际网路」,才一下子与自己之前的猜想联繫了起来。 这「网际网路」一词,虽说他从未听说过,不过望文生义,却是好理解,互联互联,便是互相联络、互相联繫之意了,那么这网际网路,便是人与人互相联繫所组成的一张巨网,与他猜测的倒是八九不离十? 于是他就问出了刚刚的那句话。 秦蔻说:「啊……对的,所谓的网上,指的就是网际网路,而网际网路,就是……」 她似乎认为这是一个很难向他们解释、又必须向他们解释的问题,为了思考一个好的说法,面前的姑娘陷入了思考之中。 楚留香忍不住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秦蔻很是诧异地看了楚留香一眼。 楚留香挑了挑眉,摸了摸鼻子,道:「这猜测十分离谱?」 秦蔻说:「不是……你已经猜得八九不离十啊。」 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仅仅凭藉观察到的一二小碎片,就可以把事情理解到这个程度……他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真的不是盖的! 这就是可以用xxx传奇命名的主角的智力么……秦蔻颇为复杂地看了一眼楚留香。 而这一眼,又恰恰好落在了一点红的眸子中。 心中那种古怪的、仿佛他们与秦蔻之间曾经认识的感觉再次涌上心头,杀手不动声色地瞧了秦蔻一眼,又没什么表情地把目光重新放在了自己的手上,轻轻地、放松地、一下下地用手指扣着桌面。 可观察力同样惊人的楚留香却好似什么也没瞧出来一样,并不转移话题,只是等着秦蔻来说明什么叫「网际网路」。 秦 蔻想了一会儿,说:「你猜测的确实不错,但还是有那么一点不对,因为我只告诉你了你手机的两个功能,第一是打电话、第二是一对一的发消息,其实,手机、还有这个ipad,以及……你们等一下。」 说着,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拿了下来,给他们展示一些自己电脑里存的资料。 她说:「这个是电脑,顾名思义,就是用电作为能源的脑子,你们看,人通过学习,脑子里就会累积各种各样的知识吧?而在合适的时候,这些储存在脑子里的知识就可以教给别人……也就是,传递给别人。」 这是很好理解的。 中国古代向来崇尚老人,一来呢,是因为人活七十古来稀,实在少见;二来也是因为,农耕社会是高度依赖经验的,老年人活的时间久、见过的状况多,很多经验都储存在年老之人的脑袋里,因而才有「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的说法。 这说法放在现代很显然是不成立的,因为时代发展的太快了,二十年前的社会与现在的社会截然不同,经验不可共用。再者现在的教育越来越好了,秦蔻偶尔看到什么「少儿编程课」的招生信息,再想想自己小时候上微机课,都坐在那里玩儿金山打字通,就会忍不住感嘆现在的小孩太厉害了。 但讲给两位古代侠客听,却是合适的,因为武功这种东西,玄之又玄,回想小时候看的各种武侠剧,里面最长提到的就是一些神秘的世外高人,他们通常白鬍子飘飘、还掌握了失传的绝世武功。 楚留香果然秒懂,说:「所以这电脑,也像人脑一般,存着许多知识、经验,通过微信或者电话的方式,便可以传给别人?」 秦蔻说:「不,其实电脑、ipad、手机这样的东西,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我没有告诉过你们。」 她想了想,说:「你们可以认为这个功能是……藏书阁,每个人都能通过这几样东西,把属于自己的知识、视频、音频、文字、图片等等东西,放在这个藏书阁中,而同时大家也可以随时地通过手机电脑去取用别人放在这里面的东西,这个藏书阁就是由大家手中一个个的电脑和手机连接起来组成的,把手机、电脑当成是结点,是不是就很像一张网呢?一张……无形的、笼罩在所有人头顶上的……信息网络。」 楚留香忽然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久久没有说话,似乎被秦蔻的形容震撼到了。 贯穿经纬、天地,平等地笼罩在所有人头顶上的……网络么?如天幕、如星辰大海一般广阔又任人取用的知识么? 半晌,他忽然问:「如此伟大的造物……不知当今的人,都是如何运用这『网际网路』的?」 秦蔻卡壳了。 她说:「看熊猫睡觉。」 楚留香:「???」 楚留香:「啊?」 秦蔻比划比划:「就摄像头嘛,你们知道的,有的摄像头是可以直接通到网上直播的,一天能有几十万人就看熊猫吃饭睡觉打滚呢,哦对了,熊猫就是一种特别可爱的动物,你们那里也有的,就是名字不一样。」 第40页 楚留香:「。」 ……认真的么?! 第26章 楚留香——这款温柔倜傥型酷哥的脸上就很少见地露出了一种十分一言难尽的表情,好像在表达「……就这?」 秦蔻比划着名:「是真的!还有那种修驴蹄子、磨刀、磨贝壳之类的视频,观看量真的能达到几十万呢。」 楚留香:( ̄. ̄) 秦蔻说:「网际网路……是一种信息的集合体吧,想拿来干什么都可以,不过……」 她耸耸肩,接着说:「不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网际网路也是一样,不可能只有好的没有坏的,事实上,有的时候人在网上说话,比在现实里说话要难听多了。」 楚留香微微一颔首,道:「我明白。」 只要想一想网际网路的使用方式,这再没什么不好理解的了。 网际网路,便是通过这一个个的手机、电脑等物,将人和人畅通的连接到了一起,任何人只要动动手指,就能轻松将自己要说的话发布于大庭广众之下,且绝不会有人晓得发布消息的这个人究竟姓甚名谁、家住何处、家中几口人。 江湖上常常出现这样一种人,他们武功平平、见识也并不多,但是嘴巴里吐出的话却难听得很。 这种人在讲这种话的时候,是万万不会当着正主的面的,江湖上的高手往往骄傲得很,下手又绝不留情,倘若正主听见了,那么因为嘴巴不干不净送了命也不是没有可能——就好比一点红,他这辈子绝不允许任何一个活着的人叫他懦夫,一旦有,不好意思,什么叫剑下一点红,你便能亲自感受感受了。 而在全然匿名的网上,说话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全然没有的。 秦蔻这样一说,他便立刻反应过来,这「网际网路」不仅是个巨大的知识宝库,却也是一个巨大的森冷江湖。 秦蔻却不想继续这个角度,说:「归根结底,网际网路是一种工具,有好处、也有坏处,既然来到了现代,就不可能不体验这种工具的。」 而拼音与数字,就是使用这种工具的方式,秦蔻是个现代人,她太熟悉现代的生活了,其实是没办法站在古人的角度看问题的,所以她必然不可能面面俱到。 他们两个足够聪明、观察力也强,只要让他们学会如何使用 工具,那他们遇到不懂的问题,就知道如何自己去找答案了。 手写输入当然也没问题,但是他们两个的学习能力与学习欲望都很好,学个拼音轻轻松松的,既然有更方便的选择,何必去手写呢? 这一顿饭的功夫,又聊了许多,几个菜都吃得差不多了,秦蔻饭量不大,吃碗米饭后就吃不下了,饭后甜点嘛……她现在一看到那个芒果糯米饭就顶得慌。 于是只好推到他们跟前,说:「你们尝尝呀。」 芒果椰浆糯米饭,这种甜品无论从气质到用料,都有一种浓浓的东南亚风情,而且也确实在泰式餐厅里比较常见,秦蔻每次去都会点,结果每次都吃不完。 糯米和椰浆混在一起蒸熟放凉,上头整整齐齐地码着金黄芒果块,顶上再浇下凉凉的椰浆,椰浆流过这种为人们所喜爱的热带水果,渗入沁凉软糯的糯米中——蒸糯米的时候还需要放一点斑斓叶和盐,这样子斑斓叶的香气会渗进糯米之中,盐又让这一道甜品吃起来更清爽。 当然,不能忘了油炸绿豆仁,顶上撒上一点,酥酥脆脆的,口感非常好。 一点红吃了一口,品了品,觉得有点怪。 这吃食上的果子、这浇在上头的汁水、以及渗透在糯米中的淡淡叶香…… 他又吃了一口,道:「这几样东西,倒是从未见过。」 秦蔻说:「啊,椰子啊,椰子是在海南的,就是琼州……你们那里应该有琼州吧?还有芒果,芒果……嗯,琼州也是有的,然后你们那时候有爱州么?反正就在那一块儿,天气很炎热的地方。」 爱州,就是越南。 南方——江南沿岸是鱼米之乡,但是极南之地,两广、闽地、琼州、百越,这都被称作是毒瘴之地呢。 其实只要夏天去这些地方走上一遭,就知道为什么古人认为这些地方是流放政敌之地了,真的是……太热、太热了,没空调真的是遭不住。 也因此,饶是楚留香和一点红这样惯常流浪的人,也没去过琼州。 一点红道:「没想到那等穷乡僻壤苦热之地,竟也物产如此丰富。」 秦蔻说:「下次请你喝椰汁,虽然有点甜吧……但是冻得冰冰凉喝一喝,真的蛮舒服的。」 就是那个外包装吧,实在一言难尽。 一点红瞧了她一眼,张了张嘴,道:「好。」 她又说:「下午我要出门去,你们自己看看干嘛吧,钥匙我放在玄关,想出门你们就带上,不过……现在到处都是摄像头,可别带着剑乱跑哦。」 楚留香说:「好……不过在下还有一事不明。」 秦蔻说:「嗯?什么事。」 楚留香双手插兜,伸出一只手摸了摸鼻子,面上带着春风般的微笑,双眼之中却好似笃定了什么一样,瞧着秦蔻,慢慢地说:「秦小姐是不是……认识我们?或者说,在什么地方听过我二人的名字?」! 第27章 秦蔻怔了怔,看向面前的男人。 这是个非常温和的男人,如果撇除他的个人气质而言,他的五官稜角十分冷硬,似乎在彰显着这个人超乎寻常的坚韧与薄情,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第41页 但他又是个足够能适应环境的人,仅仅三天,他的行走坐卧虽然依旧有一种说不出的文雅之意,却多了几分现代人才有的随意。甚至有一天,秦蔻下楼看到窝在懒人沙发上的楚留香时,总觉得是只与背景完美融合的优雅大猫…… 总而言之,这毕竟是个能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一本小说的人物,而他这个角色,自被创作出来之后,就一直是武侠中的代表人物。 秦蔻她爸爸是蛮爱看邵氏武侠电影的,秦蔻小时候对楚留香的印象,就是一个皮肤古铜色,穿着糖果色古装的开朗大帅哥,聪明得要命、又很爱开玩笑。 其实他们发现自己是本小说里的人物,不过是早晚问题而已。 秦蔻给了他们手机,只要他们点进应用商店里,进游戏分区,很容易就能看见推荐模块里的——《一x江湖—原楚留香手游全面升级!》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告别肝氪,轻松变强! ……其实她真的很想看看楚留香猝不及防发现这个游戏是什么表情,想想就觉得真的很满足恶趣味啊!! 秦蔻:╮(>。<)╭ 不过……谁能想到,他居然……这么敏锐,她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提,他到底是怎么样发现不对劲的啊? 秦蔻又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靠在墙边的一点红,他吃饱喝足、原本是闭目养神状态,听见楚留香这话后,缓缓地睁开了双眼,正好对上了秦蔻的目光。 他的神色还是一点变化都没有,只是与她对视时眼神略微闪烁了一下,随即别开了目光——感情他也早就猜到不对劲了? 一流江湖客的观察力真不是盖的。 秦蔻定了定神,说:「嗯……是的,这件事有点不好解释,我一直不知道怎么样和你们说,不过,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你到底是怎么发现的么?」 就……好奇,真的很好奇。 楚留香微笑着说:「朝代。」 秦 蔻:「?」 什么? 楚留香解释道:「自我们来到这里之后,秦小姐从来没试图问过我们,来自何朝何代。」 楚留香不仅在细緻入微地观察着这个陌生的新世界,同时还在观察着收留了他们的秦蔻秦小姐。 这位秦小姐,她热情大方,出手阔绰,又很富有责任感……同时也对他们那个时代充满了好奇。 这并不意外,一个千年前的人对千年之后的世界会充满畅想,而对于千年之后的人来说,千年之前的时代早已湮灭在漫长的岁月之中,唯有只言片语留了下来,被大儒、学者们研究、拼凑出过去的岁月。 秦蔻对这些显然是感兴趣的,她曾经不只一次地提起她看到过的那些「科普视频」,对于他所讲起的种种细节,也是饶有趣味。 但她一次都没问过他们来自什么朝代。 这倒是奇了怪了,她明明对他们所生活的时代充满了兴趣,听他说他们那时候日常的细节听得津津有味,却唯独并不在意他来自什么朝代,这说得过去吗? 易地而处,倘若他在他的时代捡到个来自过去的古人,那第一次攀谈的时候,就一定会问这问题。 秦蔻没有,就好像……她笃定了他们是来自哪里的人。 可是歷朝歷代,哪里会在正史中记载江湖人物?难道记载他偷盗走了九龙杯么……?况且,秦小姐一看便知是生活在安宁社会之中的人,倘若她知道面前站的一个是大盗、一个是杀手,又岂能不变颜色? 所以感觉这猜测不太对。 但他又实在想不到合适的答案,于是他选择直接问出来。 秦蔻说:「……原来如此。」 这样细微的不对劲,就被他牢牢地抓住了啊。 她说:「其实原本我是打算等你们熟悉现代的生活之后再慢慢谈的,而且老实说,这件事……我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怕你们难以接受。」 楚留香闻言,像是想到了什么,淡淡道:「连跨越千年之事都能接受……在下怕是没什么事情是接受不了的,秦小姐但说无妨。」 似乎是怕秦蔻为难,他忽然又冲着她春风一笑,拍了拍自己的好友一点红的肩膀,眨了眨眼,对她道:「你放一百个心吧,倘若我真的接受不了厥过去,便请红兄来掐掐人中,保证能把我痛得跳起来。」 一点红:「……」 秦蔻:「噗嗤。」 她说:「咳咳。……其实,你们是一本小说,也就是话本子里的人物。」 话音落地,她感觉自己面前的两个人身形凝滞了。 室内陡然安静了下来,于是中央空调的声音听起来就格外的明显。 楚留香和一点红都是武人,唿吸一般都能够控制得很好。许多时候,一点红都像是幽灵一样,忽然一下子就出现了,把秦蔻能吓一跳,因此从昨天开始,他就学会了故意弄出一点声响来。 而现在,无需故意,在唿唿作响的空调声之下,秦蔻都能听见他、他们不稳定的唿吸声。 这的确是一件非常难以接受的事情。 秦蔻空闲的时间偶尔会看一看网络小说,现在有个非常流行的类型叫做,就是主角穿越成了一本书里的人物,这些主角通常震惊的时间都不会超过第一章的前三行。 秦蔻其实能想明白这样的写法是为了什么——穿书这个设定已经足够多了,仅凭这个是激不起读者的兴趣的,要是再长篇大论地描写主角穿越之后震惊、无法接受的心情,那也太拖沓了。 第42页 但看楚留香和一点红如今的反应……她就知道,再出色的人,在骤然听闻这样的消息之后,都会觉得荒谬到难以理解、难以接受。 她并没有急着说话,只是站起身来,去饮水机那里接了杯水,一边慢慢地喝着,一边等待他们平復心情。 楚留香的脸上再度出现了种茫然的神色。 穿越三天,除却刚刚穿越之时,他一直都尽量保持着平静、压抑心中那种不自然的荒谬感与虚幻感,三日下来,他总算觉得自己有那么一点脚踏实地的真实感了,然后……秦蔻小姐的一句话,再次把他抛进了一种极其怀疑人生的荒谬之中。 他摸了摸鼻子、又摸了摸鼻子,张了张嘴、又张了张嘴,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沙哑地道:「秦小姐莫非是在开玩笑……?」 秦蔻凝目注视着他,忍不住说:「这句话你好像同我说过。」 楚留香怔了一瞬,忽然无奈地笑了一下,道:「是……三天前我二人刚刚来到这里时,我也是这样对你说的。」 他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嘆道:「这简直比……穿越千年之事还要匪夷所思。」 秦蔻坐在椅子上,单手托腮,含煳地应着:「……谁说不是呢。」 楚留香又开始摸鼻子了。 他似乎在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格外的喜欢摸鼻子。 秦蔻想了想,不多言语,拿出手机打开搜寻引擎,输入了「楚留香传奇」五个字,把某度百科的词条翻出来,递给了楚留香。 楚留香低头一看。 小小的手机屏幕里,塞着许多字儿,第一行便非常言简意赅地道:《楚留香传奇》系台湾着名小说家古龙先生所着,讲述了「盗帅」楚留香在江湖中冒险的故事,共八部,前三部合称《铁血传奇》或《楚留香传奇》,后五部统称为《楚留香新传》。 楚留香:「……」 他死死地盯着这行字儿,好似这行字儿从手机屏幕里跳出来,打了他一巴掌似得。 半晌,他才堪堪回神,忍不住问:「以秦小姐对这『时空乱流』的所知,这话本子之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他方才看到网上的那行字儿之后,都恨不得立刻反手掐自己一把,看看自己是不是个有血有肉的真人了。 秦蔻说:「我都没法解释时空乱流发生的原理是什么,怎么会知道小说里的人成真是怎么回事?」 楚留香苦笑道:「说的也是。」 他又长长地吐息,定了定神,似是已恢復了镇定,对秦蔻道:「这件事……我已明白了。」 他似乎已完全接受了这件事。 但是要想让一个活生生的人接受他是一堆文字符号所描述出来的形象,又不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这感觉,应该和酷刑差不多吧。 秦蔻想了想,说:「三千世界。」 楚留香:「?」 什么? 秦蔻说:「我们这里,有一种物理学上的假说,叫做平行时空理论,意思就是说,我们所生存的世界,并非是唯一的,三千世界同时存在,囊括了这宇宙之中所有的可能性,可能在这个时空中,我爸爸和我妈妈结婚生下来我,而在另一个时空中,我妈妈和别人结婚了,那么自然,我也就不存在了……这样可以理解么?」 楚留香道:「理解。」 「所以呢,我……」她指指自己,「来自三千世界中的这个世界,你们……」她又指了指楚留香,「是来自另一个小世界的人物,那么……既然你们可以来,是否别人也可以来……并且最终留下来呢?」 楚留香立刻瞭然,道:「你是说,这位古龙古大师,或许就是从我们那里来到这里,又将我们这几个江湖人物写成话本子,流传至今的?」 秦蔻摊手:「这不失为一种合理的解释呀。」 楚留香失笑,又柔声道:「秦蔻,多谢。」 秦蔻摆手,说:「没事,啊,说起来,这个楚留香传奇系列……」 楚留香说:「在网上可以看到,对吧?」 秦蔻说:「嗯呢,是这样的,你们等一下。」 说着,她就拿过了他们二人的手机,在手机上快速地划来划去,又还给了他们,给他们示范:「这是个读书的app,想看什么书都可以在上面找,我已经把楚留香传奇全集都加入书架里了,你们想看哪一本,就翻到这个页面去找……」 她顿了顿,又说:「我要出门,这个小说你们自己看吧,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本来……她其实还挺期待看他们阅读原着的表情的,想开肯定会有一种看reaction类视频的趣味……更别说看的人还是正主本人。 但是又想一想,一来她自己其实没怎么看过原着,二来……设身处地想一想,围观这种事,感觉挺让人尴尬的……况且楚留香刚刚那种迷茫、荒谬又怅然若失的神色,也的确…… ……反正,她觉得自己在这里不合适。 正好好几天没去店里了,明天又排了外地乐队的演出,现在乐队已经落地了,一会儿就要去现场调试灯光音响,她得过去沟通着,再来,近来外地来的乐队不多,活动大部分都是店里自己策划的,要策划当然得有宣传、文案、海报、活动预案等等,她歇了两天,今天要去团队那边审核一下东西。 这些事情每一件都不是很难,只不过多而杂,费时间,所以回不回来吃晚饭她说不准,两位古代男士的话,冰箱里有昨天买的一些半成品,或者他们直接点外卖吃吧。 第43页 秦蔻就又临时教了他们怎么点外卖,又顺手转了点钱在他们的微信零钱里,嘱咐他们有事就打电话,跨上包包出门去了。 只留下两位古代男士,盯着手机上那《楚留香传奇》五个字看。 无论是谁,盯着印有自己名字的话本子时,总会有种奇妙的感觉的,楚留香上次有这感觉,还是自李红袖的藏书之中发现了一本《楚留香秘史》的时候…… 就……一般叫秘史的书,都不是什么正经书,身为江湖中第一等的风流浪子,他能拿出来大书特书的艷史也不少,但那本书的主角是他和胡铁花…… 当时的楚留香:……&……¥%&……%¥!! 就很离谱! 他疯狂地摸着鼻子,简直要把鼻子摸下一层皮来,内心复杂至极,一时间没办法直视自己这位读书万卷、学识渊博的义妹,最后默默地把书放回了原处,躺在甲板上怀疑人生去了。 但那本……最起码他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不过就是听了江湖传闻之人,用笔头子写了些他自己的想像而已。 可这本《楚留香传奇》…… 楚留香心情复杂极了。 前三本和后五本是分开的,这一套书的篇幅一定不小……他细细地去看目录页,几乎是在第一时间,他就看见了其中一部的名字。 《楚留香传奇之大沙漠》! 这本《大沙漠》的梗概上便写了:本书讲述了楚留香为寻找自己的三位失踪义妹,来到大沙漠之中,却捲入了女魔头石观音与龟兹国的争斗之中。 就是这本! 他立刻点进了这个标题之下,快速地看了起来。 与很多人想得不同,其实古代人看见白话文小说并不会很惊讶、也不会觉得这太过粗浅、有辱斯文之类的,因为文言文其实是一种官方的、书面的用语,其实人们平常说话,都是白话,一个现代人穿越过去之后最可能遇到的问题是听不懂古音,而不是听不懂文言文。 所以楚留香看《楚留香传奇》,并无分毫阅读障碍,反倒是极快地进入了剧情。 不得不说,这个叫古龙的男人,他的文字的确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 他的文字是短 促而浪漫的,偶尔带出一些用冷淡之语表现出来的幽默,寥寥数语,便能叫人完全地沉浸在这故事里,一页一页,停不下来。 更不要说,这里头还正是描绘了楚留香近些日子以来在大漠中遇到的事,桩桩件件、分毫不差。 楚留香心道:不错,这些事情说的都大差不差,想来这本书的末尾,我便能知晓蓉蓉她们的去处了。老天保佑!她们可千万莫要出什么事情。 他虽然说是心急如焚,但毕竟还心中挂念着姬冰雁和胡铁花,不敢草草翻到结局,而是从自己没经歷过的事情开始,一页一页、细细地看了起来。 这一看,就是一个多钟头。 这半个钟头,简直就是楚留香度过的最漫长的时间,书里的楚留香毫无疑问就是他本人,而这个跌宕起伏、诡谲危险的故事,也正是他穿越来这里之前,正在经歷的故事。 唯一不同的是,书里的他们上了石观音的轻舟之后,船并未侧翻,他们也没有跳下轻舟在沙漠中迷路,而是遇到了一个名叫吴菊轩的丑人。 这丑人,一点红之前见过,嫌弃得要命。 用他的话来说,此人丑得惊天动地,令人作呕,任谁见了,都绝不会想多瞧上一眼,虐待自己的眼睛的。 谁知这人居然是无花! 无花居然没死!他居然是石观音的儿子! 一点红居然断了一条胳膊,这胳膊还是被胡铁花削掉的!……好在如今他们已来到了另一个时空中,一点红的胳膊此刻还好端端地安在肩膀上。 蓉蓉她们居然不是被黑珍珠掳走的……那她们究竟在何处? 石观音竟自恋到了这个地步,仅仅是看到镜子里的自己被击碎,都心绪震盪至此…… 无花居然被人杀了,画眉鸟……画眉鸟又是何人?她为何要救姬冰雁与胡铁花?与蓉蓉她们又有无关系? 楚留香快速地翻阅着,书中所描述的楚留香,毫无疑问就是他本人,那些还未曾发生过的事情,简直就好似就在此刻在他身上开始上演一般,令他的心绪也忍不住同书中跌宕的剧情一起起伏。 楚留香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不由地回想到了他还在沙漠时的日子。 他进沙漠,是为了寻找蓉蓉她们,然 而大沙漠的危险,却是他没有预料到的,残酷的天气、大漠中的敌人、缺衣少食的现状……这其中的每一项,都要求他必须集中精力去对付眼下的困境,是而……在大漠之中,他其实没分多少心出来担心三位义妹。 而穿越了之后就不一样了,这里太安逸了。 安逸没什么不好,只是这样的安逸就让他格外的……容易想起自己下落不明的三位义妹。 他的目光落在了本页的最后一行,书中的楚留香与他也有一样的疑问:这画眉鸟究竟是什么身份?又为何要这样做呢? 楚留香心道:是了,石观音已经解决了,画眉鸟的身份也该出来了罢?想来蓉蓉的下落也该水落石出,否则这一本小说写来,最初的目的全然没能实现,岂不令读者难受得慌? 他的手指点了一下手机屏幕,这读书app有翻页特效,点上一下,屏幕上就好似是翻书一般翻过一页,只见屏幕上出现了新的字样,不多,堪堪半页而已。 第44页 这半页说内容也算不上内容,只是他和小胡还有姬冰雁谈论画眉鸟的身份,最后,「楚留香」负着双手,悠悠地说着:「画眉鸟一定会来找我们的。」 再往下,只有三个字——全文完。 楚留香:「……」 楚留香:「……」 楚留香:「……」 就……结束了?下面呢?下面为什么没有了呢? 他一时间目瞪口呆,完全没想到这位古龙古大师,竟然会写这样的结局,这、这……这实在是岂有此理!天底下怎会有这样写书的人?这主角一开始要做的事情,全然没有头绪,下面居然就没有了! 假如让一个古龙小说迷听见楚留香此刻内心的吐槽,一定会犀利地说:你还是庆幸一下自己是楚留香,不是赵无忌吧! 赵无忌,小说《白玉老虎》的主人公,大风堂少主,身负血海深仇,他卧底蜀中唐门,只为报仇,以及将一尊白玉老虎交给他的杀父仇人,而这尊白玉老虎之中,竟藏着他父亲被杀的秘密。 最后,他在当着仇人的面,捏碎了这尊白玉老虎,知晓了这个秘密,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此本奇书就在这里戛然而止,只让每一个看过这本书的人 都不怀好意地将它传给下一个没看过的倒霉蛋,决不能让自己一个人受伤! 幸好、幸好,楚留香不是赵无忌,《楚留香传奇》也不是《白玉老虎》,楚留香传奇共八部,这才是第二部 而已……楚留香切换回书架页,果然瞧见下一本的名字就是《画眉鸟》。 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方才去看《大沙漠》时,他心绪激盪、沉浸其中,简直已不知天地日月,如今回过神来,才觉得自己口干舌燥,再看一眼时间——一个小时居然都过去了。 楚留香定了定神,起身去冰箱里拿了两罐冰可乐出来。 这种叫可乐的饮子味道奇异,却着实有魅力,昨日吃火锅时尝过后,他就已有些爱不释手了。 拿完可乐,他又转身回去,把其中一罐放在了好友一点红面前的茶几上。 一点红仍在低头看书。 楚留香是极喜欢懒人沙发的,这种看起来其貌不扬的墩子,坐上去却实在销魂,每每坐在上面,他都觉得得用上十二分的意志力,才能把自己从懒人沙发上拔出来。 但一点红不太喜欢这个……不,也不是不喜欢,应该说是警惕吧,他第一次坐在懒人沙发上时,面上便浮现出了一种古怪的神色,而后就对这种奇异小墩子敬而远之,即便是放置在客厅正中的布艺沙发,他坐下时,也不肯用背舒舒服服地靠在后头。 此刻,他就挺直了腰背,端正地坐在沙发上,一只手捏着手机,也不知道看到了什么,罕见地发起了怔,就连楚留香站在了他跟前,他也没有撩起眼皮看一眼。 楚留香的目力很好,一眼就看到了最上方的一行小字,上书:《楚留香新传之午夜兰花》。 楚留香是主角,心中又有记挂之事,选择从《大沙漠》开始看,再正常不过。一点红呢,他自认是个孤魂野鬼,又认为楚留香的朋友遍布天下,自己与他区区几个月的交情,即便在文中有出现过,想来也是寥寥数语,不值得一提。 况且,自己的生活什么样,他自己最是清楚,本没必要去瞧旁人是怎么写他的,无非也就是一种猎奇的、阴森的语气罢了。 于是看这书呢,就是无可无不可的事情了,他看着楚留香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自己又无事可干,于是随便挑选了一本,随便看了起来。 他挑选的这一本叫做《午夜兰花》。 然后……没看懂,完全没看懂。 此书便是讲了一个叫兰花先生的神秘人,要引出楚留香、杀死楚留香的故事,这故事所涉及的人物之多,时间之混乱,对于一点红来说……着实很超纲。 他平日里连话本子都没看过,更不知道什么叫做pov(视点人物写作手法),只觉得自己每翻几页,便立刻换了个不知道什么人的角度去继续讲这故事,看到半拉,他也不知道这飞蛾计划与兰花先生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实在不耐烦,直接翻到结局,确认楚留香没事,才开始随意翻阅了起来。 唯一很意外的是,他竟在文中也有笔墨,还有一个章节是以他的江湖诨名来命名的。 这个章节是用一种评价视角去描述他这个人的,而评价他的那些话,他早已经不知道听过了多少次了。 只是在秦蔻的家中,像个单纯的读者一样去看这些话的时候,他的内心还是产生了一种极其奇特的感觉。 书中说,曾有一个人问他,是不是只要有人愿意出高价,他就会去杀人,即便那人是他的朋友。 书中说,中原一点红回答「是」,却又紧接着说:「只可惜我杀不了朋友,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朋友可杀。」 他忍不住勾起了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对了,这正是他与楚留香初识之时,与他有过的一番对话,只是可惜得很,他有了朋友之后,却发觉自己根本做不到自己所说的话——倘若有人出高价让他杀楚留香,那他就会先一剑抹了那人的脖子。 他又瞧见书中说,他是个独臂人。 独臂……原来自己的右臂,不知什么时候被人削去了么? 第45页 他下意识地去看自己的右臂。 他此刻穿着的,不是交领右衽的劲装,而是秦蔻买下的、那件格外柔软、格外贴身的短袖,袖口只到大臂中段,再往下,便是他的胳膊和手。 一个剑客持剑的手,自然是比他的性命还要珍贵的东西。 自小,师父就告诉他们,杀手就是剑、剑就是杀手,倘若想活着,就只能以身为利剑,什么时候剑折断了,他们也就没有活着的价值了。 他出手一向是以狠辣迅捷出名的,但这「一点红」之名,指的却是他杀人,对手只会流出一滴血。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话给不懂武功的人来听,许氏听不出什么厉害之处的,但叫一个习武之人来看,就立刻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了。 ——这意味着他的手腕,能够随心所欲,极为精准地控制力道,想刺进别人咽喉三分,就绝不会刺三分半,这种对自身肌肉恐怖的控制能力,当然要追溯到他年少时艰苦的锻鍊。 他还记得,少时自己为了练习腕力,日日天不亮就起,持剑而立,在剑尖上放置一枚石锁,直至手腕分毫不动为至。 原来这只手臂,竟被人削去了么? 明明看到了这样的消息,他的神色却没有分毫的变化,好似在看的根本就不是自己的事一样,只是略微有些失神,又曲了曲手指,片刻之后,他忍不住无声地苦笑了一下。 罢了,这只手杀人太多,的确应该还一还债了。 倒是另一句话,让他更加失神、更加震惊。 那句话是从一个素不相识的少女的视角来看待他的,说他……无论在事业、友情还是生活上,每个方面都极为成功。 ——他是成功而愉快的。 他猝不及防地瞧见这行字,然后就怔住了。 成功而……愉快……? 他这样的人,在十年之后,竟是成功而……愉快的吗?竟是……幸福的么?! 第28章 《午夜兰花》是一个云里雾里的故事。 这个故事里的人,也如雾中花、水中月一般,透露出种种神秘而不可接近的气息——就连这个故事中的局中人自己也看不明白。 一点红只觉得那文中成功又愉快的一点红,仿佛只是另一个人,与他自己倒是毫无关系,半晌,他定了定神,手指连一丝犹豫也无,直接关掉了这本《午夜兰花》。 楚留香道:「你瞧见了什么?」 一点红撩起眼皮,淡淡地说:「没什么。」 他倒也不是那种会向人诉苦的人,无论是他觉得自己未来不可能幸福、还是手臂被削去之事,都并没有必要告诉楚留香。 楚留香的目光就落在了他的右臂之上。 一点红立刻明白了,眼神闪动了一下,哑声道:「看来你已经知道了?」 楚留香嘆息了一声,又道:「但是这件事既然已经提前知晓了,我们就可以避免它发生。」 一点红淡淡笑了一下,道:「无妨,杀人者恆被杀之,只掉一只手臂,想来还算是我的气运。」 楚留香道:「在这第二卷 《大沙漠》之中,有写到这件事,你可以看一看。」 一点红道:「嗯。」 他便翻开了《大沙漠》。 这一本的叙述倒是十分清晰,易读许多,一点红一目十行的阅读着,阅读到他与姬冰雁决斗,又被楚留香折中调和时,他原本冷淡的目光之中,也不由地浮现出了点点暖意。 那时他被石观音手下的人所欺骗,孤身来到大漠之中,为杀龟兹王,正好与从龟兹国绿洲出来的姬冰雁狭路相逢,误会之下,他们就斗了起来,一直从朝阳斗到正午。 大漠的太阳又烈又毒,照耀在他的嵴背之上,只令他贲张的肌肉都已开始收缩,大漠的风像刀子一样的刮在他的咽喉上,只令他的喉结也禁不住的颤动着,但他不在乎、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有那一场酣畅淋漓的决斗。 那时,姬冰雁身上爬了只毒蝎子却不自知,他心中满腹傲气,瞧见那只蝎子,想也没想,变招去挑,身上便重重捱了姬冰雁两下,这一战还没过去几日呢,他身上还留着姬冰雁用判官笔戳 出来的几点青紫。 ——那日来到秦蔻家中,秦蔻找了那又紧、又小的背心给他穿,他心中甚是抗拒,也是因为不想叫自己这些满身的伤疤露出来,叫好心收留他的姑娘瞧见害怕。 结果秦蔻好像还挺高兴?甚至多看了几眼?眼神高深莫测,甚是难懂。 当时的一点红:「……」 ……想不明白怎么回事。 他回过神,接着往下翻,再然后的事情,就是没有发生过的了。 譬如在书中,他们是将计就计,前往了沙漠土匪半天风的旅店,上了石观音的轻舟。然而在现实中,却是他们在半路上就遇见了这艘轻舟,于是他们上了轻舟,想要探查一番,结果轻舟忽然侧翻,他与楚留香一道失落在了大漠中,奄奄一息,直到遇到了所谓的「时空乱流」。 因此书中所言的其他事情,他瞧见之后,也并无多大的感触,譬如他对一个叫曲无容的姑娘一见钟情。 自书中文字,他能看出这位曲姑娘过人的风骨,只是一见钟情这种事极为微妙,讲求的就是一个天时地利人和。此时他并未身在大漠之中,即便是穿越之前,事情也早就起了微妙的变化,冥冥之中,事情早已改变,一点红心境不同,瞧见这一段,也无什么异样之感,手指慢慢地点着手机屏幕,慢慢地往下看,即便看到自己断臂,眼睛也没多眨一下、唿吸也没多乱一分。 第46页 半晌,他放下手机,伸手去拿可乐,用拇指单手去开。 楚留香此刻也看完了《画眉鸟》,得知蓉蓉她们无事,便松了一口气,也有心情干别的了。 他瞧见一点红,登时笑道:「大沙漠中,你我已是老相识,想来你我在正是在那开山之作《血海飘香》中相识的。」 一点红眼中浮起了一丝笑意,道:「应该是的。」 楚留香坐在懒人沙发上,大大地伸了个懒腰,这时候,秦蔻养的那只肥墩墩的大橘一路小跑着过来了,喵喵咪咪地叫着,甚至还学着他的模样,也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然后快乐地往他肚子上跳。 这…… 楚留香的眼力极佳,况且不用判断,只要瞧一眼这猫的身形,就知道他的体重肯定惊人,这样泰山压顶下来,没准他都得吐出半块肝来。 他眼疾手快,伸手就揪住了猫咪命运的后脖颈,把它拎起来放在跟前大眼瞪小眼。 大橘:(>^w^<)喵~ 楚留香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了肚子上,又对一点红笑道:「老实说,我现在最好奇的,就是这位古龙大师,到底是如何来写我二人初遇的。」 楚留香是个十分敏锐的人,能非常快速地察觉到身边人的情绪变化,他早就瞧出一点红自看了那本《午夜兰花》之后,神情总是有几分异样之色。 一点红这人内心虽然凄楚、性格却又孤傲,即便是面对楚留香时,也绝口不提自己的事情,是而楚留香也分毫不过问他的事情,刚刚说的这几句话,正是为了叫他放松下来。 一点红果然不觉笑了笑,道:「好。」 他便打开了《血海飘香》一部,慢慢地看了起来。 这一本书里讲的便都是发生过的事情了,瞧起来实在熟悉得很,书里的他自己也的确是个阴森桀骜之人,只因瞧上了楚留香的武功,便决心要与他酣畅决战,楚留香本不愿与他争斗,他为逼他出手,竟不惜反手一剑,向自己的咽喉刺去。 他平时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我行我素,根本懒得管别人的看法,如今自己站在第三方的旁观视角再去细细看,果然只觉得自他出场的那一刻起,书页之间,便好似有一股冰冷剑气带着血腥,直透纸背而来,阴森与肃杀之气缭绕,久久不散。 这书在网际网路上就能找得到,而秦蔻一直就知晓他们是书中人物。 也就是说……这样阴森肃杀的一点红,其实她早就知晓了。 他又瞧了一眼自己手机上的文字,这一段儿便是他杀人时的描述了。 他杀的是天星帮的人。 那一次他以五万两白银的价格,接下了天星帮一当家的委託,要杀的是他们的死对头——硃砂帮门下之人。 但天星帮的人竟侮辱他是懦夫,于是他抬手便杀了那人,一条性命就这样轻飘飘地结束,他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他甚至对楚留香阴森森地道:「你从不杀人,又怎知杀人的快乐?」 所以……原来他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早就被秦蔻知晓了么? 他的面上连一丝表情也无, 整个人就好似是石头所雕刻成的一样动也不动,半晌,他才发觉自己整个人都绷紧了,手臂上迸出了条条青筋。 他又忍不住回想起了秦蔻的态度。 这几天来,她说了很多遍「别害怕」。 不要害怕电视,不要害怕电梯,不要害怕摄像头……那种像是对待初生孩童一般的态度,一度迷惑了他,令他以为她一定对他一无所知,才会待他如此之好。 可是她竟然……都知道么? 既然都已见过了他的本色,她本该自己害怕的,又为何总是让他不要害怕?如此大胆,如此……无私。 ……饶是看见自己的手臂被胡铁花削了下来,他的心情也并未有此时动盪。 半晌,他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放下了手机。 大橘已经从楚留香的肚皮上爬起来了,快乐地朝他奔过来,跳上沙发蹭蹭他的胳膊,好似在催促着这个人类奴隶快点来挠它下巴,一点红瞧了它一眼,没什么表情,抬起手敷衍似的摸了摸它的肚子,有些出神,不知道在想什么。 这一切,楚留香当然都看在了眼里,也很容易想明白这是为了什么。 他轻松笑了笑,朝一点红晃晃手中的手机,道:「说来,秦蔻临走时教了我们怎么点外卖,此物着实方便,不若我们来瞧瞧,这附近都有些什么铺子?」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懒汉,「外卖」,也可算得上是一种十分古老的行业了。 他们那时去酒楼,酒楼周围便会有很多徘徊的闲汉,见到有客人来了,便上前伺候,比之店小一都殷勤,若是客人想吃别家的东西、或者想要歌舞助兴,便会掏出金银来,叫这些闲汉们帮忙去请——这便是外卖了。 再有,就是走街串巷的货郎,有妇人懒起梳妆,听见楼下货郎叫卖声,便推开窗子,把笆斗吊下去,叫货郎在笆斗里装上胡饼……也算是外卖的一种吧。 不过怎么说都不如这外卖app方便的,足不出户,便能看尽方圆五公里内的铺子,想吃什么,手指动上一动,便可以了。 况且这也是一种了解千年之后的人们都吃什么的渠道了。 他把手机凑到一点红跟前,两个人挨着坐,慢慢地翻着、慢慢地看着。 第47页 漏鱼?这名字听起来倒是有趣儿,点进去看看,楚留香失笑道:「这不是蝌蚪粉嘛!」 蝌蚪粉,就是用面与水和成煳煳,从底部有镂空的甑中漏出,下进锅中去煮,煮出的东西自然像个蝌蚪一般,圆圆脑袋,拖着一条小尾巴,想不到这东西竟在千年之后也有。 一点红不觉笑了笑,道:「这汤面,想来就是汤饼,此地的饼,似乎只是指蒸烤出来的干饼。」 楚留香道:「好似是这样的。」 他的手指放在屏幕上,轻车熟路的下滑着,一家店一家店的慢慢看,冷不丁的,一家名为「楚榴香榴槤披萨」的铺子,便映入了眼帘。 楚留香饶有兴趣。 饶是他名声最大时,也没在江湖上见过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饭铺。 他点进去细细看着,发觉这名叫「披萨」的食物,不过就是一种在炉子里烤出来的饼,只是与他们平日里吃的饼不同——他们平日里吃的饼多是馅饼,就好比梅干菜饼吧,把馅儿包在饼中,烤的酥酥脆脆,一口咬下,饼皮掉渣、满口都是胡麻被烘烤过的香气与梅干菜之咸香。 而这种披萨饼,料都是在码在上头的,这些料也多是陌生的新事物,芝士……芝士是何物?榴槤……榴槤又是何物呢? 而且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耶! 楚留香道:「不如我们就点这个?」 一点红无可无不可:「好。」 楚留香信心满满的下单,还特地选了加双份榴槤,非常期待地等着外卖上门来。! 第29章 外卖很快就到。 这里送外卖的小厮并不被称作是「闲汉」,也不必去点头哈腰地讨好僱主,反倒是形色匆匆,敲了敲门,把东西往楚留香手里一放,转身就走了,显然很是忙碌。 楚留香拎着袋子进屋。 楚榴香榴槤披萨、榴槤,真不知是何味道。 这店家想来很是心细,披萨饼被纸盒托着,又被塑料薄膜严严实实地缠了好几层,愣是连一丝味道都未曾传出。 楚留香把这盒子放在桌上,一点红正好放下手机过来了,楚留香道:「这便是那榴槤披萨。」 一点红嗯了一声,去洗手间洗手。 楚留香慢慢地撕着包装。 随着外头的几层塑料薄膜被剥下,披萨饼的味道也传了出来,楚留香……作为一个陈年老鼻炎患者,楚留香浑然不觉,仍然快乐地拆着外包装,打开纸盒。 哦!原来这就是榴槤。 那披萨的全称是「榴槤芝士水果披萨」,想来,榴槤便是一种水果,用水果做干饼,对楚留香来说,却不算什么难以接受的黑暗料理,毕竟他们那时候也有蟹酿橙,况且他对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还真的挺高的。 想来,榴槤就是上头这些淡黄色的,绵软的东西吧? 这时,原本窝在懒人沙发上舒舒服服地舔爪子的大橘忽然爆发出一阵悽厉的尖叫,瞪着楚留香嗷呜喵呜哇呜了半天,听起来像是在骂人……然后一熘烟逃跑了。 楚留香:「?」 哈?干什么骂我? 这时一点红也已从洗手间里出来了。 他的表情看起来有那么一点怪异,很是警惕地盯着桌子上的披萨饼。 楚留香:「?」 楚留香:「怎么了?」 一点红动了动嘴,说:「这便是……榴槤披萨?」 楚留香浑然不觉地不对劲,说:「是啊,快来尝尝!」 一点红:「……」 一点红警惕地后退了一步,满腹狐疑道:「你竟喜欢这味道?」 他这辈子简直从没闻到过这样难以言喻的臭气……原来这榴槤披萨,便是与那臭鳜鱼、臭 豆腐之流的东西有异曲同工之妙,然而其间又多了几分无法忽视的软烂甜香,倒是令这股子味道更有……攻击性了。 一点红的口味清淡,平日里又极爱干净,哪里肯吃这样的东西?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不明所以:「这东西有什么不对劲?」 他看过那家店啊,月销量看起来挺高的。 一点红木然地说:「对我来说太超前了。」 超前二字,也是现代用语,昨天上街时听到的,结合语境也很好理解,一点红本以为自己一辈子都用不上这个词,没想到用在此时此刻……还挺合适。 由于楚留香的鼻子有非常严重的毛病这件事,一直到《大沙漠》的结尾处才揭晓,一点红根本就没看到那里,故而对此事分毫不知。 楚留香十分之不明所以,于是他决定自己尝尝看。 这榴槤披萨之上还覆盖了一层厚厚的、可以拉丝的东西,也是他从前没见过的,他拿起一片,送入口中,然后……然后他的表情就僵住了。 一点红:「?」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忽然长长地嘆了口气,说:「我现在很庆幸……站在这里的不是小胡。」 小胡,也就是胡铁花,是楚留香自小就认识,一起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 一点红挑了挑眉,情商非常不错地接茬道:「为何?」 楚留香道:「……因为他肯定会笑破肚皮的。」 他肯定会说:对啦,这店用你的名字,岂不是实在对味得很?老臭虫啊老臭虫~ 一点红无可无不可地哼了一声,说:「我去煮东西。」 第48页 楚留香看了一眼那印在包装袋上的,非常大的「楚榴香」二个字,又看了看自己手上的披萨饼,忍不住苦笑了起来。 这次失败的点餐经歷,让楚留香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看到什么「楚留香饭店」、「楚留香手游」的时候都是坚决拒绝的,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倒是秦蔻晚上回家之后听到这件事之后捂着肚子笑得超大声。 她说:「榴槤也是东南亚来的水果,就百越那边,在我们这里也是两极分化特别严重,喜欢的人特别喜欢,讨厌的人特别讨厌。」 楚留香嘆道:「原是如此。」 他復而笑道:「没想到我在此地的名声居然还挺大,竟有用我的名字开铺子的。」 秦蔻说:「不止、不止,还有好多演你的故事的电视剧呢……唔,可以说,我们这一代人,小时候就是听着你名字长大的。」 楚留香挑了挑眉,笑道:「看来我在此地出门,若是旁人问起我的名字……我只能说自己叫阿楚啦。」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发出暴论:「阿楚不也很好听?但是一点红就惨啦,他总不能叫一一或者点点,是不是只能对外人说他叫红红?」 一点红不在客厅,他回卧室洗澡去了。 他本身是个很好养活的人,什么都可以讲究,但却的确很爱干净,自从来的那天知道秦蔻家的热水是二十四小时随开随用、又被秦蔻大力安利了搓澡巾这种神物后,他就很爱每晚都洗个澡……当然,他也很清楚这热水肯定是要钱的,故而他的动作总是很麻利。 但今天不是,今天是因为下午那榴槤披萨,他就总觉得自己身上一股挥之不去的榴槤味……其实早就已经洗干净了。 说起来,他被安利了搓澡巾后,还曾盯着那亮黄色的小东西看了许久,半晌没说话,像极了那种南方同学第一次来北方然后想批发搓澡巾回去的样子…… 总之,红红暴论没被本人听见,于是楚留香差点笑得打跌。 红红……怎么说呢,听起来像花魁——而且他也的确做过一些自比伎女的奇妙发言。 他道:「不知道此世有没有用红兄命名之物?在下实在好奇好奇,想知道得要命!」 秦蔻幽幽道:「有啊。」 楚留香非常有兴趣地眨了眨眼:「什么?」 秦蔻翻出某度百科,棒读:「一点红,着名番薯品种,又名冰激凌番薯,粉糯甜香、富含营养、百吃不厌。」 楚留香:「……」 刚从浴室里走出来的一点红:「……」 楚留香:「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点红:「……」 ……什么东西。 他刚洗完澡,出来的时候本来是想弄点动静出来的,但冷不丁地听见了自己的名字,便没有做声,谁知道…… 呃……这都是些什么啊! 他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杀手的职业生涯让他几乎从未遇到这么难以处理的情况,他立在原地,石化半晌,默默退了回去。 楚留香简直笑得打跌,半晌才停下来。而完全没意识到这话被正主听到的秦蔻嘴角挂着神秘的微笑,心中想着:这才哪到哪,二创的力量是伟大的!哪天给他们看武侠骨灰粉的戏嚯大作《武林外传》!那个非常谐的平谷一点红……哈哈哈…… 好端端的冷酷帅哥,怎么就变成了那样! 说起来,要是《七侠五义》中的展昭、白玉堂要是也穿越了,看到白展堂这个明显很cp粉的名字,不知道作何感想…… 她正神游天外,忽然听楚留香道:「古龙绝非我世之人。」 秦蔻下意识抬头:「嗯?」 楚留香正瞧着她,微笑道:「你上午曾说,或许古龙正是我所在世界之人,机缘巧合下才来到此世,又将我们的故事写出来……我想,这是不可能的。」 秦蔻不说话,只是看着他。 这男人拥有一双非常温柔多情的眼睛,瞧谁一眼,便是冷酷也能化作春风,他瞧着秦蔻,唇边带着淡淡地微笑,继续说:「楚留香传奇……这书中所写,全然是我所经歷过的桩桩件件,这里头角色的想法,也全然就是我的想法,有些想法我从未向别人说起过,就连小胡都不晓得,这位古大师若真是我世之人,他又是如何知晓的?」 ……果然敏锐。 秦蔻不知道该说什么。 动了动嘴,她说:「熊。」 楚留香:「?」 秦蔻说:「熊耀华,古龙只是笔名,所以是熊大师。」 楚留香:「噗……好,熊大师、熊大师。」 秦蔻忽然说:「或许我不应该这么早告诉你们这件事。」 因为这根本就是一件无法解释的事情,把这件事情细想下去,其实是一个关于自由意志的事情。 倘若我真的只是书中人物,那我的所想所为,真的是我的所想和所为么?倘若我的所作所为均是他人意志,那么……我又真的存在么? 楚留香却笑了:「不,不是这样的,看了书之后,我很庆幸。」 秦蔻不懂。 楚留香说:「我没告诉过你……来到这里之前,我正在沙漠之中,寻找我生死不明的二个妹妹。」 他没说,秦蔻也没怎么看过原着,所以她根本就不知道穿越之前的楚留香在做什么事情。 第49页 此刻一听,她惊讶地望着他,却只见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你告诉我此事时,我固然震惊,心中却落了一口气,想来既然我楚留香的命运能在书中窥见,想来我那二个义妹的也行,瞧见她们平安无事,我就放心了。」 他忽然春风一笑,只道:「既如此,便已经够了,即便在此世我是书中人又如何?况且,能博你一笑、博此世中人一笑,想来也是妙事一件。」! 第30章 要说不震惊、不失落,那一定是假的。 但楚留香不愧为楚留香,他只用极短的时间就接受了这件事,甚至还能翻过头来劝说秦蔻放宽心。 夜晚十一点,这个在古代来说已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时间,现代的大楼中仍是灯火通明——甚至大城市的工业园区,从十一点到十二点,都是下班打车的高峰期。 透明的落地窗外,隔壁大楼像是一棵会发光的巨树,而他自己,也正身处于一棵发光巨树的内部,享受着一种简直比神仙还要舒服、还要安逸的生活。 他朝秦蔻微微一笑,只道:「文字总有尽时,冒险却永无止境,我楚留香的一生,想来八本短短的书是写不完的,再者说……如今我身在此处,岂非也是熊大师从来没想过、从来没写过的?」 秦蔻忍不住笑了,说:「你这样豁达,我是真没办法再说什么安慰的话了,想来想去,也只有五个字能告诉你。」 楚留香挑眉:「哦?哪五个字?」 秦蔻摇头晃脑道:「当浮一大白。」 楚留香大笑,抚掌道:「好!」 不过,秦蔻的家中是没有白酒的,她家只有啤酒。 livehouse当然也做酒的生意,仅凭乐队包场演出或者分成的收入,绝大多数的演出场地都是亏本的,当然,秦蔻比较特殊,因为她的店……房东是她爸,而且她们家还是开装修公司的,装修的费用也省了一大笔。 所以没有房租和装修的秦蔻开店开得毫无压力……一年前她去首都开个同行组织的行业论坛时,大家提到的普遍困境就是现在的收入已经无法维持持续走高的房租了……当时的秦蔻安静如鸡,一句话不敢说。 所以大部分的livehouse都想着要走酒水生意。秦蔻自己也觉得,演出总需要中场休息的,有个卖水的地方,买点东西喝一喝,休息休息,其实很好。 所以她经常会买各种各样的新奇精酿会来试,为了选品嘛。 她心情不错,脚步轻快,拐进厨房里头打开冰箱,一阵宜人的冷气铺面而来,然后她挑挑捡捡,从码得整整齐齐地精酿啤酒中选了几瓶粉蓝包装的。 又顺便去 敲一点红的门,一边敲一边喊:「出来喝酒哇,你怎么还没洗完?」 房间内依然在尴尬的一点红:「……」 在背后说人小话的秦蔻理直气壮、完全没有半点不舒服地继续敲门。 他站起了身,隔着门板同秦蔻说:「好,就来。」 然后象徵性地用吹风机吹了吹他湿淋淋的头髮,只吹个半干,就随手扎起,推开门走出去。 楚留香正端着啤酒和玻璃杯要上楼去,瞧见他出来,便说:「秦蔻说楼上便是顶楼,有露台,今日上露台喝酒去。」 一点红张了张嘴,问:「她人呢?」 楚留香说:「说是要去楼下买点吃的。」 一点红皱眉:「现在?」 夜间十一点,也就是子时。 这个时间,在他们那里,早没有普通人家在外活动,在路上碰上的,不是杀人越货的强盗,就是像他这样的,以杀人为职业的杀手。 而现代……这个时间,虽说大楼里还有许多人家的灯是亮着的,然而只需往楼下看,便能瞧见在路灯照亮的范围之外,仍有许多地方是完全黑暗的。 他是杀手,一眼就能看出什么地方安全、什么地方不安全。 楚留香自然能瞧出他此刻在想什么,宽慰他道:「放心,小区外头开了许多饭铺,现下人不少的。」 一点红道:「我去找她。」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微笑着看着他,并没有说什么。 一点红带上手机,就出门了。 而另一头的秦蔻,其实也才刚刚出门,此刻正一边用手指转着钥匙圈一边等电梯上来。 她是住在顶楼的,这个户型的露台相当之大,秦蔻当年之所以选择住在这套房子里,就是因为想像着以后可以和乐队的朋友们在露台上吃着火锅唱着歌,来个即兴演出什么的。 后来,乐队解散,大家各奔东西,露台这种地方嘛,没人的时候自己也懒得去,好在每周都请阿姨来打扫家里,干净也很干净,想用随时可以用。 今天兴致起来了,想喝点小酒,又感觉不来点烤串花生毛豆什么的实在差点意思,叫外卖跑腿吧……也不合适,过来都不知道多久了,反正就在楼下,还不如自己 去买。 叮的一声,电梯到达本楼层,那扇厚重的门慢慢地打开,秦蔻走进去,摁了个1层。 电梯门合上一半,忽然又打开了,秦蔻抬头一看,一点红穿着t恤和短裤,高高扎着马尾,双手插兜,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 秦蔻「嗯?」了一声,问他:「你怎么出来了?」 一点红漆黑的眸子垂眸看她一眼,淡淡地说:「太晚了。」 第50页 秦蔻笑了:「你担心我?」 黑衣的杀手意义不明地哼了一声,没说话,走进电梯站好,等着电梯下到一楼。 电梯启动,那种奇异的失重感再次笼罩住了这个小小的空间。 秦蔻小姐显然是个很擅长社交的人,她兴致勃勃,即便对着一点红这样一个闷葫芦,也没有丝毫的异样,问他:「鸡爪吃么?我家楼下有家店,买的脱骨柠檬鸡爪很好吃呢,不过有一点点辣哦,我再买一点五香的给你吃。」 冷泡的鸡爪,冰冰凉凉,爽口弹脆,简直就是用来下酒的最好的搭配! 一点红张了张嘴,只道:「不必管我,我都行。」 有那么一种人,是相当讨厌的,被问到吃什么喝什么要什么的时候,他们往往会含煳地回答「都可以」,但人家真的随便买了之后,这类人却又立刻会跳出来,这里也不满意、那里也不满意。 这也就导致了「都行」,几乎成了社交活动中最令人不喜的语句之一。 不过,一点红这话倒不是说说而已,他毕竟是个吃喝都经常随意对付的人,对很多事情一点要求都没有,好养活得要命。 他说随便,那就真的是随便什么都好。 秦蔻乜了他一眼,说:「那怎么行,你这个人怎么一点脾气都没有。」 一点红:「……」 一点红古怪地道:「……你认为我一点脾气都没有?」 秦蔻斜着眼睛看他,双手抱胸,说:「嗯哼?不是么?」 他说不出话来。 这时候,电梯发出「叮」的一声,原来是一层已经到了。 电梯门一开,独独属于夏日的热气就卷了进来,即便是夜间十一点,x市也并不凉快,蝉鸣自树影间落在地上,扬起来,再被往来 行人的拖鞋踩下去,闷闷地铺在地上。 秦蔻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走出了电梯,黑衣的杀手自那句话后就很沉默,慢慢地跟在她的背后走,像是一条漆黑的影子。 他现在非常感同身受,为什么秦蔻要说:全球变暖,现代人的衣服如果还和你们那时候一样,真是得活活热死。 她穿着家居服,一件宽松柔软的棉t,一条只到大腿中的短裤,露着一双白且修长的腿,脚上踩着人字拖,每走一步,就会在地上发出一声「嗒啪」,像是要在这满树的蝉鸣中也找一找自己的位置似的。 他目不斜视,控制着自己的目光绝不移到她的肩膀以下。 秦蔻又转过头来看他一眼,站在原地等他跟上来。 于是二人就变成了并排走着,杀手的眼睛一斜,就只瞧见她的鼻尖上沁出了一滴亮晶晶的汗,脖颈处的碎发也有些黏在了皮肤上。 他……他倒是还好,习武之人,对寒暑的忍耐力自然比常人要大上很多。 秦蔻抱怨:「每年夏天都这样,大半夜的热气都消停不下来。」 一点红道:「走过这一遭就好了。」 秦蔻:「啊?」 一点红淡淡道:「我记了路,下次这种事,我来就是。」 秦蔻:「行,那就谢你咯,红兄。」 一点红不觉笑了笑,低声道:「好……走吧。」 二人一同往小区外头走。 x市其实没有太大的夜生活氛围,不像两广那边,半夜一两点出门,街上还灯火通明人声鼎沸。这个时间点,真要上街去,人其实没有那么多,而大雁塔那边的不夜城……其实就是条灯具很足的商业街,这个时间点也没多少人了。 也唯有小区外头汇聚了众多宵夜的街道,现在还热闹些,秦蔻所在的小区外不是那种摆摊位的小吃街,就是一条饭店很多的街,夏天到了,很多在外头摆桌椅卖烤串的、卖豆皮涮牛肚的、还有卖凉皮的。 ——当然,凉皮这种东西,到了晚上就不太新鲜了,老x市人晚上都不怎么会选择吃凉皮。 在这里能听到的最多的声音,就是推杯换盏声,外加上喝了酒的男人吆五喝六的吹牛声,一点红一眼瞧过去,就看见了几个满脸横肉 的胖子,穿个背心也不好好穿,把下摆撩起来,露出好似怀胎二月的肚子。 一点红:「……」 他皱了皱眉,下意识地去挡了一下秦蔻,好不叫她看见这场面。 倒不是说伤不伤风化的问题——千年之后的风化问题他还没摸清楚,不是很好评价,这个主要是丑,看起来噁心。 秦蔻说:「嗯?怎么了?」 一点红:「……没事,走吧。」 他们拐进了家滷味店,酸辣柠檬脱骨鸡爪来一点,盐水花生毛豆什么的也来一点,既然来都来了……干脆把各种卤货都买一些回去,顺便还买了几斤小龙虾——香辣的和十二香的对半开。 小龙虾这种食物,秦蔻是比较无感的,倒不是说不好吃,主要是麻烦——她对所有要剥半天壳、把手弄得油腻兮兮的东西都没什么感觉,螃蟹啊、皮皮虾啊都是这样。 不过,说不定他们会喜欢呢? 她拿着手机在柜檯前结帐,一点红走过来,十分自然地拎起了东西。二人顺着那条路回去,一直到上了电梯,他才忽然开口:「我的脾性并不好。」 秦蔻:「嗯?」 他的目光扫过秦蔻,又迅速收了回去,声音有点冷:「你看过了《楚留香传奇》,应该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第51页 既然如此,她就不该对他毫不设防。 早在那天经过那地下车库时,一点红就已经看出来了,秦蔻是一个对危险几乎毫无察觉的人,无论是电梯、地下车库,还是夜半走过一群喝着酒的中年男人,她都是心不在焉、毫无自觉的。 对他也是这样。 黑衣杀手立在原地,说这话的时候甚至都没去看秦蔻一眼,目光只是平视着前方,脸上没什么表情。 他四肢颀长、猿臂蜂腰、五官冷硬,带着一股残酷的野性与迫人感,生得不算是顶顶英俊,却有一种别样地、充满危险的魅力。 秦蔻站在他的身边,只觉得鼻尖里都是那股……香辣小龙虾的味道。 秦蔻:「……」 秦蔻:orz 对不起,知道你心情很复杂,但是小龙虾真的……比你迫人多了啊! 她又不由觉得好笑,觉得这个人 一定很不擅长人际交往。 只有不擅长人际交往的人,才会主动的把自己的伤口袒露出来,用一种伤敌一百、自损一千的方式去……试探别人,还总觉得自己的话术特别高明、别人一定看不出意图……其实很笨拙。 秦蔻要是看不出来他什么意思,那就枉为社交达人了。 她乜了他一眼,毫无意外地看见了杀手紧紧抿住的薄唇,故意道:「你是哪种人啊?我没看过,真的一页也没看过。」 一点红皱眉:「你……」 秦蔻说:「你觉得你自己有很多毛病?」 一点红沉默了片刻,淡淡道:「一个以杀人为业、以杀人为乐之人,他身上的毛病难道还不算多?」 秦蔻说:「我看你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喜欢妄自菲薄、看轻自己。」 在原着中也是,时常都会说一些贬低自己的话语,比方说那个奇怪的杀手肖伎女的比喻……作为一个偶尔搞搞同人的同人女,秦蔻有种直觉,他这种性格、这种说话方式,在某o3这样的网站上,一定会有不少泥塑粉。 而对于秦蔻来说,书中用以描述他们的句子,与活生生的他们看起来,总是有那么点差距的。 楚留香还好,因为他是主角,出场次数多,描写细,还有很多生活习惯、内心思量都被展示出来,于是活生生的他看起来也就有许多熟悉的地方了。 但一点红……他出场确实少,每次出场,对他的描述也是冷厉又短促的,同时又连一点生活细节都没有。 可穿越过来之后,秦蔻看见的都是诸如他穿短袖一开始很不自然、喜欢洗澡、吃到辣的耳朵会红……这样的细节,这让她怎么和书中那个阴冷锐利的杀手对应起来嘛! 而且身为作者古龙盖棺定论的正面人物……这、这还有什么好说的么? 总之就是没什么可忧虑的吧。 身为社交达人的秦蔻对这样的场面轻车熟路,从善如流地说:「你瞧你,相貌也很英武,做事又利落,性格也不错,昨天上街的时候,不是还有不少女孩子在偷偷看你、议论你么?何必把自己说得一文不值?」 对了,面对这种别扭又笨拙的人,直接用直球去攻击就是最好的! 果然,一点 红忍不住垂眸看她,漆黑的眸光闪动了一下,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又哑口无言,不知到底是该否认她、还是该感谢她……他几乎从没被人如此直白的夸赞过,这忽然一下子,简直比被人辱骂了还难以忍受。 「叮」的一声,电梯停到了二十七层。 秦蔻伸手,啪得一声打在了他的背上,豪气万千:「走啦!回去喝酒!」 一点红没做声,慢慢地跟在她后头回去了。 楼道的隔音是一种很玄学的东西,电梯间有声响,本来就会被房间里的人听到,更不要说房间里的人还是楚留香。 他只听脚步声,就能判断是谁回来了,于是早就打开了门,双手抱胸,倚在门口含笑望着他们。 他只笑道:「红兄的脸色怎么这样的古怪?难道我们秦姑娘欺负你了?」 一点红:「……」 一点红瞥了他一眼,冷哼了一声,没接话。 楚留香摸着鼻子笑。 二个人进了屋子,秦蔻早就热得不行,说什么也不去露台上吃东西了,于是楚留香又上露台把啤酒和玻璃杯端了回来,三个人就坐在下层的落地窗,把东西放在小茶几上,盘腿坐在地上喝酒聊天。 今天的这款酒很特别,是草莓口味的精酿啤酒。 古人喝果酒么?那当然是喝的。苏敬在其着作《新修本草》中便有讲到:「蒲桃、蜜等酒独不用曲」,意思便是说,这种果子酒是不需要用到酒麴。人类最早的酒,恐怕就是这种自然发酵的果子了。 秦蔻轻车熟路地拿起酒瓶和起子。 瓶盖起开时,便发出了清晰而悦耳的气泡逃逸声,金粉色的酒液被倒入玻璃杯中,几乎立刻便在杯壁外侧沁出了一层喜人的冷雾,令杯中的液体带上了几分朦胧的颜色。热带水果的香气与麦芽、啤酒花的味道融合在一起,尝上一口,先是属于啤酒花的微苦,随即才是藏在泡沫里、会在舌尖上炸开的草莓浆水的味道。 草莓并不是独属于美洲的作物,野生草莓分布很广,不过最开始是像番茄一样,被拿来当观赏作物的,培育来实用,都是十七、十八世纪的事情了。 第52页 而啤酒花这种植物的分布也很广泛,据说在古埃及时期,人们去应徵修建金字 塔,就是为了获得淡啤酒这种报酬。 但是古代中原人就没有酿啤酒、喝啤酒的习惯了,而是用麦芽、粮食等发酵做压榨酒,这样做出来的酒酒液并不澄清,反倒是混杂着酒糟,喝前须得过「筛酒」这一步骤,将酒糟去除,因而也叫「浊酒」。 这样子的发酵酒,酒精浓度倒是不会太高——酵母菌在酒精到达一定浓度时就停止发酵。 至于蒸馏酒嘛,那是元朝才搞出来的玩意,当时被称作「阿剌吉」,汉人都喝不习惯的。有不少记载都说这阿剌吉「大热,有大毒」,甚至还有说「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这种叫阿剌吉的东西堪比南方人的有毒唾沫呢。 也不知道某些现代男人,把五十多度的酒精大饮特饮是为了什么,还美其名曰——传统文化。 喝点小酒,本来是为了愉悦嘛。 国内外的精酿啤酒,秦蔻喝过不少,这一种草莓精酿,产地就在国内,好买且好喝,她店里这一款卖的也很好,冰上一冰,就是夏天最解暑的微醺小甜水了。 在加上花生毛豆、小龙虾和滷味,那滋味—— 楚留香长长地嘆息着,手上带着一次性的塑料手套,眯着眼睛感嘆道:「此地之人……当真是会享受。」 那可不? 光说这小龙虾……按照秦蔻的说法,她不过是在一家街边不大的铺子里买到的,但这滋味之丰富,实在令他们这样的古代人难以想像。 麻、辣、鲜、香、甜、嫩、酥——浸泡在汤汁里的小龙虾极其入味,就连这要被弃之不用的壳,也让人忍不住想要嗦一嗦。 出于对一点红吃辣能力的考量,秦蔻买的时候买了两种口味,十二香自然不能少,然后在麻辣和香辣之间,她就选了香辣,比起牛油红汤火锅来,这辣度还能再减一减。 而一点红也似乎体会到了一点吃辣的快乐,连着吃了好几个香辣的,锐评道:「此汤留着,明日还能下个面吃。」 秦蔻:「……」 ……原来大家的第一想法都差不多啊。 前头说了,她不喜欢吃小龙虾并不是因为味道不好,是因为要动手,她懒得很,觉得剥壳很麻烦——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玩意刚煮出来的时候很烫的,为什么有人能忍着烫面不改色地上手去剥皮呢? 她手上都是弹吉他弹出来的老茧也觉得烫啊! 但这种东西冷了也不好吃。 楚留香和一点红显然不觉得很烫,面不改色地剥着小龙虾——甚至还是单手,也不知道是怎么操作的,单手一搓,壳肉就很好的分离了,许是看到秦蔻连手套都懒得带,只拿着筷子去夹浸泡在汤里的年糕吃,他们两就自然而然、非常体贴地把自己手中剥好地放在她面前的盘子里了。 秦蔻:(* ̄︶ ̄) 她觉得自己开始有点喜欢上小龙虾了。 今天这一顿夜宵,两瓶酒显然不够下的,秦蔻加了好几趟,把自己珍藏的各种口味的小甜酒都拿出来给他们两个人尝。等结束之后,桌上、地下,都放着各种各样的玻璃酒瓶。 啤酒,一般来说现代人都认为劲儿不是很大,不过在古人看来,却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因为他们平时喝的浊酒度数不大。 这也因此就看出楚留香和一点红的酒量了,楚留香的酒量自然不是盖的,一点红呢,他平时不爱沾酒,但少时学艺时,酒量也是练过的,几瓶啤酒下肚,眼神看起来却愈发清明。 反倒是秦蔻这个现代人,一时高兴,多喝了两瓶,脸和耳朵就都有点红。 她歪了歪头,有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准备收东西。 一点红眼疾手快地摁住了她的手腕,只说:「我来。」 吃人家的、住人家的,倘若这家中杂务,还要叫人家来做,这岂非是天底下最禽兽不如的事情? 楚留香也是这样想来,他用自己干净的那只手推着秦蔻走,笑道:「好啦,秦大小姐还是赶紧洗洗睡去吧,这里交给我们没问题的。」 秦蔻唔了一声,也没坚持,上楼去了。 回到了自己的卧室,秦蔻先是躺了一会儿,缓一缓酒劲儿,然后又起来沖了个澡,把满身的小龙虾味儿给沖干净。 看一眼时间,半夜一点。 这还真够晚的,幸好楼下没人入住,不然估计刚才人家都得上来敲她的门了。 其实工作与文艺行业沾点边儿的人,半夜半夜不睡觉是很正常的,就以演出为例,绝大多数的乐队演出都是在晚八点之 后开场的,如果反响好,例行的返场还会多唱几首,结束的时间也多在十一二点左右了。 结束之后,大家一起聚一聚、喝酒吃饭,弄到一两点,实在很正常。 秦蔻以前也是这样的,不过后来就没机会了。 ……今天真是久违的热闹啊。 到了这个点儿,反而有点睡不着觉了,她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决定下楼削个苹果吃。 楼下客厅的灯还亮着,一点红正立在客厅里,不知道在想什么,听见秦蔻的脚步声之后,也没回头,只淡淡问:「怎么下来了?」 秦蔻说:「下来削个苹果吃……你怎么还不睡呢?」 一点红微微皱眉,说:「这气味……」 第53页 指的是麻辣小龙虾的气味。 古代很少有气味如此浓烈霸道的食物,因此对除味没多大的要求,有钱人家甚至也不爱用薰香,而是放置佛手、枸橼、木瓜之类的水果在室内增香。 下午的榴槤还好,因为楚留香只吃了一口就赶紧封死了口袋,但他们几个吃了两个小时的小龙虾,这气味实在浓烈,到了明天怕是都消除不了。 秦蔻就教他怎么去开新风。 这又是一种他连想都没想到过的新机关。 他来这里之前,所能想到的最舒适的屋子,也不过是冬暖夏凉,开阔明亮……所以这东西吹冷风的功能他倒是能想到,但什么室内外空气循环……就完全没概念了。 他只道:「我知道了。」 说到这里,秦蔻又想起了什么,要过了一点红的手机,在某音里搜索了个用户,点进去给他看。 这个用户叫「打工仔小张」,发的视频标题都清晰得很,都是什么「第一次坐公交车怎么坐」、「第一次去医院挂号怎么挂」、「第一次坐地铁怎么坐」,播放量还很高。 秦蔻说:「我在这里呆久了,很多细节的东西都意识不到的,所以你以后有什么不太会的,可以先在网上找一下的。」 一点红不禁疑惑:「千年之后的人,竟也有这样的小事不会?」 比方说这个「第一次坐公交车」,他能理解无论何时,人都有贫富之差,所以这样的屋子不是谁都住得起的,秦蔻的车也不是人人都能开 得的,但是公交车不是朝廷专程给百姓便宜用的么?想来应当是人人都能消费得起的。 再进一步想,即便有人真的连公交车是什么都不晓得,那种这样的人竟也能消费得起手机么?这手机中的这等视频,又是给谁看的呢? 这就属于是一点红对于现代社会的认知错位了,按他的想法来说,公交车——也就是车子,虽然是烧油的,也算是在他的认知范围之内的东西。 而手机则是完全认知外的东西,他来这里之前,即便是最离谱的想像中,也不曾出现过这样可以千里传音、可以拍照发消息的东西。所以他自然而然就会认为,比起公交车来,手机是更昂贵、更稀罕的东西。 但其实不是这样的,现如今,手机的价格区间其实很大,而通讯基建,也基本上覆盖了全国,某音、某手上,大把大把都是直播乡村生活的。但公共运输说起来是一种为了便利出行、政府补贴的东西……如果地方本来就很小,人也不多,那根本就没必要开设公交路线,再者这玩意……很多地方的公交公司都是亏本的。 秦蔻就慢慢地解释给一点红听。 一点红瞭然,道:「原是如此。」 他又低头看了看手机。 手机之中,视频正在播放,这是个剪着短头髮的姑娘,声音很平和、也很有耐心,一步一步,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地教着,如何打开微信,如何去搜索每一个城市的乘车码,怎么样去刷……而那评论栏中,也不断的有人在说:谢谢你,我真的很需要这个。 ——原来有这样多的人,也和他一样,对这个新世界的新事物一无所知。 ——但原来也有这么多人,像这个视频里的女子,像秦蔻一样,在努力的领着他这样的人的手,带他们去融入这个新世界。 他终于意识到这个世界与他所在的世界的区别在哪里了。 就……很温柔。 因为有她,有她们这样的人存在,这个世界更温柔了一些。! 第31章 凌晨一点半,秦蔻和一点红坐在客厅里嘀嘀咕咕——主要还是秦蔻在嘀嘀咕咕、窸窸窣窣。 反正一碰到古代男士,叮嘱的话就莫名其妙变多了叭! 帮他在某音上又关注了几个实用的博主,秦蔻站起身来,去厨房拿了两个苹果,没洗,直接带着水果刀一起出来了——她吃苹果不喜欢吃皮。 x市所在的s省,本身就是一个着名的苹果品种的产区,所以从小到大,她家里最常见的水果就是苹果,她妈妈安宁老师总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来,吃点水果。 她重新坐回一点红身边,对方还在研究某音。 某音……怎么说呢,想找有用的东西是ok的,想找有趣的东西也是ok的……不过对于一个跨越千年、连坐得姿势都如此板正的古代人来说,这些趣味点还是过于莫名其妙了一些。 况且某音它……真的很吵。 他只刷了三秒就迅速地把声音关掉了。 调节手机音量大小,这也是秦蔻所没有教过的,但古代人并不是戳一下动一下的傻子。 一个杀手,原本就有习惯要把自己身边的东西摸得清清楚楚,这手机拢共就这么大一点儿l,后头的摄像头是用来拍照的,侧边的槽是用来插电话卡的,那么剩余的按钮,当然也必定不是摆设。 况且一个能出声音的东西,衍生出了能调解音量的功能实在太正常,没有这功能才奇怪。 一点红甚至根据手机底下的孔,与前日在大街上瞧见的、耳朵里塞着连线的物事的人联想起来,猜到了这个孔是用来做什么的。 秦蔻说:「这个你慢慢研究吧……网上的东西是真的不少,够你研究一阵子了。」 一点红抬眸,就瞧见了她左手的苹果和右手的水果刀。 第54页 他自然而然地向秦蔻伸出了手,道:「我来吧。」 秦蔻眨眨眼,把苹果和水果刀递给了他,他接过之后,低头削苹果。 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力道稳定,握刀的那一瞬间,即便什么也不说,也能叫人一眼就能看出曾经千百次握剑出剑的熟稔。 这两天他基本已经不带剑出现了,秦蔻知道,那柄剑就 放在他的卧室里,不拿出来是因为这个世界……真的没必要让他带剑。 秦蔻实在忍不住了,咳咳一声。 一点红抬眸:「嗯?」 秦蔻:「……你会转刀花么?」 就……好不容易身边能有武林高手嘛!想看点酷炫的也很正常是不是! 一点红:「……」 他停下削苹果的动作,水果刀在手中转了个花样,水果刀水果刀,其实并不锐利,再加上绿色的塑料刀柄,看上去其实很廉价,一点都不酷炫,但是这只持刀的手…… 这只持刀的手,就是网上女孩子们最喜欢的那种、最极具男性荷尔蒙的那一款! 其实女性对于性感的认知,和男性对于性感的认知,是完全不一样的。 就好比说女性导演拍男人,就会更多的聚集在滚动的喉结、爆出青筋的手背与小臂等地方……但男性就会觉得这到底有什么好看的,拍他的肌肉啊!拍他的xx啊! 这只手修长、惨白,小指上有一道浅浅的疤,有点像是那种带在小指上,代表自己不婚的小指戒。刀在他指尖连续翻转,带出道道冰冷的精光。 他手一晃,苍白的手指稳稳捏住刀柄,抬眸看她,问:「这样?」 秦蔻:「……」 秦蔻:(*/w\*) 一点红:「……?不行?」 秦蔻:「简直太行了!」 一点红:「……」 他有点摸不着头脑。 他们当杀手的,讲究的便是一个稳、准、狠、快,习武最忌花里胡哨,他能在一句话之间,连出三十六剑,也正是因为他已摒弃了所有多余的招式,一点一剑,只为要人性命。就连那位古龙大师,也在描写他与南宫灵那一战的时候也说:他出招的样子竟不似是人,而像是野兽一样,只为了撕咬。 况且他一直认为……安稳生活的人是很讨厌江湖人的,江湖人意味着无穷无尽的麻烦。 所以他其实很收敛自己,这几日甚至都没练剑。 结果……结果秦蔻的兴奋点好像和他想的不太一样……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甚至还翻出了自己的手机,搜出自己关注的一个博主,把他的炫 技转刀视频拿给他看,问:「那这个可以么?」 一点红:「……」 啊这…… 他有点无奈,又不忍心扫她的兴致,随意瞥了那视频一眼,学着那花样转了转,问:「这样可以么?」 秦蔻:「那这个呢!这个呢!」 一点红再次:「……」 他说:「这简单得很,你要想看,我拿剑来。」 况且这水果刀真的很丑、还一点都不锋利。 他对自己的兵器还是蛮执着的。 秦蔻清醒过来,赶紧阻止他:「太晚啦,明天有时间再说吧。」 一点红:「嗯。」 他顺手把苹果削成了一块块的,放在小食盒里递给了秦蔻,自己去洗了个手,回来的时候,就瞧见秦蔻窝在沙发里捧着食盒用小叉子吃苹果,瞧见他回来了,还给了他另一个小叉子,邀请他一起分享。 毕竟是着名苹果品种产区,切成小块的苹果酸酸甜甜、充满汁水,像一块甜脆的果汁糖。 秦蔻还问他:「你们那时候有苹果吃么?」 一点红想了想,道:「倒是有一种与这果相似的小果,但不太一样,那果子很小,沙而绵软,口味不及这果。」 秦蔻知道了:「哦……沙果。」 古称林檎果、赤柰子,是中国的本土水果,现代吃的苹果是十九世纪自欧洲引进的。这种沙果与苹果的长相非常相似,就是比较小,果质很绵软沙烂——产地也在北方,秦蔻有时候会在街上看到卖这种果的,大家都直接俗称叫「小苹果」了。 口感问题就比较见仁见智了,秦蔻自己反正是不太喜欢沙果的。 一点红忽然叫她:「秦姑娘。」 秦蔻:「不用这样啦,直接叫我名字就行。」 他微微一颔首,道:「秦……秦蔻。」 秦蔻:「怎么了?」 一点红问:「以你对此世之了解,不知此地有何活计是我能干的?」 秦蔻惊讶:「你想工作了么?」 一点红淡淡道:「承蒙你收留,但我总不好就这般叫你养着。」 关键在于……银票是废的。 进沙漠之前,他 已预想到了沙漠之中,买个消息一定都很贵,金银锞子带多了还费劲,于是便去钱庄兑了几张大额银票来,轻省些。 ……这银票倒是还在身上,可这里又不能兑换,五千两一张的银票,在此地真是连废纸一张也不如。 被迫吃白食的一点红感觉很难受。 秦蔻说:「啊……关于这个……其实……」 其实楚留香穿越来第二天,就曾私下里将自己身上的一只翡翠扳指给她了,说是不好白吃白喝。 秦蔻其实不太懂玉石古玩之类的东西,但她爸喜欢啊,从小看到大,东西好不好还是一眼能看出来的,那枚扳指用的玉料的确很好,她就收下了。 第55页 楚留香深知一点红的个性,最不爱欠人人情,因此这件事就没告诉他,也叫秦蔻别告诉他。 一点红皱眉沉默了片刻,果然道:「这是我自己的事情。」 秦蔻说:「那你自己有什么想法么?」 不过也确实,主要是不知道他们会呆多久,这样整体被关在屋子里没事可做的日子……恐怕也没那么舒服。 一点红略一思量,道:「做些苦力倒也可以,昨日下午,那送吃食的『外卖员』,想来我也能行。」 那外卖员行事匆匆,想来手中要送的吃食并不会少,而这吃食嘛,最忌拖沓,他别的长处不敢说,但身手还算敏捷,前日上街,他也发现,其实这里并不是只有这样二十多层近三十层的高楼,那种外墙瞧起来陈旧的、五六层的楼房也很多,三四层的高度,都不用进楼梯间,一跃而起,方便得很。 秦蔻:「……」 且不提他没有身份证这事儿l,也不提会不会被人拍下来放网上,就说他这个…… 秦蔻说:「不行,这绝对不行,你想这样攀岩走壁,平台都不敢要你,怕出事。」 一点红挑眉:「怕出事?」 秦蔻解释:「你这样的举动……我知道对你来说很轻松,可是我们这里的人又不会轻功,谁看见都会觉得危险、后怕的,平台不会敢用你的,怕担责任。」 但一点红在困惑的却不是这一点,而是…… 「雇仆出事死了,主家还需负责?」 他是不理解这个。 秦蔻一时卡壳。 ……对了,他是杀手,是隶属于一个组织,一个主人的。 像他这样的死士,显然是不可能入朝廷的户籍的,但他的身份其实也很好界定,一定是类似是类似于部曲,具有强烈的人身依附性质。 古代社会……是等级分明的社会。 现代人其实是没办法很全面的理解「等级分明」四个字的残酷的。 举个例子来说。《唐律疏议》之中有规定,奴婢贱人律比畜产,当时还有专门买卖奴婢的人市,人就像畜生一样拉来叫卖,张开嘴让买家看牙口。 经常有那种古代文啊什么的,有描写到某奴婢是「家」。家生子,用一个现代民法的法律术语来说,就是「孳息」,也就是:由自己原有的财产所产生的收益,比方说你的房子出租出去获得的房租,再比如说你把你家的猪啊牛啊之类的畜产配种,生下的小猪小牛,也是属于你的天然孳息。 家生子,就是把奴婢配了之后生下的、依然只能依附于主家,身为主家私人财产的天然孳息。 ……够恐怖吧? 至于主家殴打奴婢……说真的,这根本就不叫什么事儿……司马光所着《书仪》,卷四《居家杂仪》里就明明白白地写着:杖责为持家驭奴之道!1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把奴婢、部曲虐待致死,那也是无心之举,不必负责。 当然,如果是故意杀害,在律法中也是要负一定的责任的——这个责任各朝各代都有不同,但大致都是杖个几十下,再附一个徒刑一年或者一年半。而这只是在律法上的明文规定……很多时候规定和执行都是两码事。 古龙在写《楚留香传奇》的时候,会考虑这些问题么?秦蔻觉得不会,只看行文就知道,这位作家重点在人、在氛围、在感情,他的行文背景是非常虚幻的,细节是非常模煳的。 但他们自出现的那一刻起,秦蔻就明白,三千世界中,真的有这样一个世界、有这样一个社会在以一种逻辑自洽的方式运转着,这些逻辑不需要在明面上写出来,但总有那么一个瞬间,会暴露出来。 就好比说一点红吧,他肯定不是任人宰割的牛羊,谁想检查他的牙口……那还是先掂量掂量自己想不想要脖子 上这颗脑袋比较好。但他就是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中的,所以在类比现代的很多事情时,他就自然而然地会代入自己的经验,认为主家对僱工人的性命是不必负责的! 她的眼神忍不住落在了他身上。 他就这么随随便便地坐在沙发上时,嵴背也是笔直的,许是秦蔻的眼神太过复杂,一点红抿着唇,避开了她的目光。 秦蔻一手握拳,抵在唇边咳嗽了一声,才说:「这里……是不一样的。」 一点红道:「嗯。」 秦蔻就开始简单地开始跟他讲,什么叫工伤认定,出了问题劳动者和僱主之间的责任是如何如何划分的……当然,她也讲了,其实落在纸面上的规定与实际执行肯定是有差距的,但最起码,在这里,人人都知道的一个公理是——安全第一,出了问题是要追责的。 当然,这个社会也不乏有一些非常没有人性的人,比如说秦蔻以前看的一个电影,里头就说有矿场的老闆,地下矿出了事故时,其实希望工人死了,因为死了只需要赔一次钱,但是假如终生残疾了,要一辈子吃药就医,那这就是个无底洞。 但总的来说,无论是什么身份、什么地位的人,都享有最基本的生命权。 所以一点红想利用轻功送外卖什么的,只要暴露了,必然是做不下去的。 一点红若有所思,道:「原是如此。」 秦蔻说:「这个不必着急嘛,慢慢来,况且这个时空乱流还会发生的,你要是好不容易找到了工作就……走了,那僱主找不到你,说不定还会打电话报警呢。」 第56页 一点红没什么表情,只垂着头盯着自己的手看,淡淡道:「我明白了。」 况且还有身份问题。 秦蔻还想说什么,一点红却忽然沉声说:「时间不早了,你……你身上不好,还是早些歇着吧。」 秦蔻::「啊?」 这忽然说这样一句……她身体不好?她哪里身体不好啊?难道这些江湖高手还有什么隔空听脉搏的本事? 秦蔻:「……我为什么身体不好呢?」 一点红张了张嘴,道:「这几日看你早晨起来,惯从冰箱里取药出来喝……」 取……药……? 她神情 呆滞三秒之后反应过来了。 感情说的是咖啡啊!!他把冰美式认成中药了! ……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式和中药的区别……可能……也许,没有那么大? 秦蔻小姐囧囧有神。 一点红先生有点困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舒舒服服地躺在卧室里的楚香帅面带微笑,嘴中哼着小曲儿l,手上摸着大猫,看破不说破,心情非常愉悦。 秦蔻说:「那个……是饮料。」 一点红:「……」 ……真的么? 那种味道的饮料……? 但他随即又想到了下午那个叫「榴槤披萨」的食物,随即释然,道:「……抱歉,是我误会了。」 秦蔻摆摆手表示无所谓。 她站起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说:「好吧,差不多也该睡了。」 一点红:「嗯。」 他也站起来,不过不是去卧室,而是去洗衣机处。 吃过小龙虾的衣服肯定是沾满味道的,故而方才他就把三个人换下来的衣裳都扔进洗衣机了。 洗衣机刚刚甩干完成,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收一收,挂一挂,等着晾干就是了。 即便已用过了这机器好几回,他还是忍不住要贊一句便利。 将将把衣裳晾好,一点红却忽觉不对,勐地转身,只见空旷之处,一阵噼里啪啦的白光突然凭空出现,下一秒,这里就又多了两个吐息,一点红想都没想,一跃而起,便挡在了秦蔻身前。 楚留香听见这动静,也立刻出来。 白光很快消失。 而白光消失处,却已多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有着两撇修得整整齐齐的小鬍子,另一个长身玉立,好似是个温润如玉的翩翩佳公子。! 第32章 这两个人的身份细说起来,也是鼎鼎大名,他们一个叫陆小凤、一个叫花满楼,乃是一对自小就认识、关系极好的朋友。 陆小凤——江湖人称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一件大红披风、两条精心修剪、比眉毛还要整齐漂亮的小鬍子,千杯不倒、爱管闲事、嬉笑怒骂、麻烦自找……总之,这就是陆小凤,陆小凤正是由这些东西组成的。 而他最好的朋友花满楼……他们两个可以说是一点儿也不一样。 陆小凤的身世、过去无人可知,但花满楼却是全天下地产最多的江南花家的七公子;陆小凤嬉笑怒骂、活泼好动,花满楼温润如玉、翩翩君子……好吧,无论外表看起来是个多么温润如玉的翩翩贵公子,能和陆小凤这样的人当好朋友、当最好的朋友,那他的血液里也一定流着一些活泼的、戏嚯的血液。 今天,他们两个正聚在一起摸鱼。 ——字面意义上的摸鱼。 今天说起来,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艷阳天。 花满楼有一个不错的睡眠,有个不错的胃口、亦有个不错的心情,早上起床之后,他便为自己泡上一壶茗茶,坐在阁中晒晒太阳、养护养护自己心爱的花花草草,顺便一边弹琴一边等陆小凤起床。 ——他那四海为家、经常找不到人的好朋友陆小凤昨晚来百花楼造访了,还兴致很高的说,今天要带他看个大宝贝。 当时的花满楼:「……」 他唇角带着笑,相当无奈地用手中的摺扇打了一下挚友的肩膀,道:「陆小凤,你想欺负我看不见?又想使什么坏呢?」 陆小凤一边饮酒,一边摇头晃脑道:「总之,你是不会失望的。」 所以今天他就被陆小凤带到郊外的一处水潭来了。 原来是此处人烟稀少,水潭清幽,水中竟生着数尾肥美鲈鱼,据司空摘星说,拿来做成鱼羹,实在鲜美得要命!所以陆小凤就打算带着花满楼来吃吃看了。 所以他们两个正在摸鱼…… 不,也不能说都在摸鱼,陆小凤脱衣服下水之前,还按着花满楼的肩膀,让他就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上等着就好。况且花满楼虽然和陆 小凤混久了,但也实在做不出光天化日之下脱衣服下水这种事,因而就心安理得地摇着摺扇,坐在谭边等着陆小凤了。 变故就是那时候发生的。 花满楼看不见,但听觉极其灵敏,他只忽听见一点细小而弔诡的风声凭空而起,不见从哪里吹来,竟好似是光天化日之下凭空多了个风眼。 他不动声色、微微侧头,正要细细去听,却忽然惊觉陆小凤的唿吸不见了……花满楼登时一惊,想都不想,纵身一跃便跃下了水潭,去寻陆小凤的身影。 而那水潭之中竟凭空起了漩涡……!花满楼甫一落水,便被卷了进去! 第57页 而那漩涡……却也不是漩涡! 跳进那漩涡之后,花满楼只觉得耳边一片虚空,甚至连一丝声音都无,他身上湿淋淋的……可他明明跃入了潭水中,此刻却并不身处潭水之中! 他只觉得自己被捲入了一片虚空的乱流之中,伸手胡乱捞了几下,居然捞到了陆小凤的披风,也不知这披风是何时被卷进来的……再然后,陆小凤抓住了他,一人一同落在了地上。 他听见了另外三个唿吸声。 其中一个,气息浑厚悠长,显然是内功深不可测之辈;另一个人唿吸声非常小,像是影子一般无声无息,但也并非是等闲之辈,至于最后一人……花满楼刚刚听见了一个女子的声音,想来就是她了,这女子不会武功,是个普通人。 花满楼……花满楼条件反射地把手中抓着的、湿淋淋的红披风给陆小凤披身上了。 ……陆小凤这般浪荡不羁,无论怎么说,吓到人家姑娘家可就不好了。 不过他纳闷的是——等等,陆小凤,你干嘛发出那种好像被惊吓到的声音啊? 而陆小凤这一头……陆小凤确实被惊吓到了。 他水性很好,那水潭又很平静,凭空出现个漩涡……漩涡里又是一片说不出什么感觉的混沌白光,他还未曾反应过来,便出现在了这里。 ……这……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亮若千万盏烛火一齐散发光辉的明灯,把他的影子打在地上,如此清晰,雪白的墙壁,大块大块的、价值千金的琉璃,极其陌生的摆设与家具…… ——这些无不彰显着,此处并非 寻常之处。 但其实惊到陆小凤的倒不是这个,而是他第一眼看到的一对男女…… 那男人是个武人,精壮彪悍、目如冷电;那女人生的十分美貌……他们一人均穿着亵衣,说实话,夫妻在床笫之间,也不过是如此穿着了,所以这二人的关系、这二人此刻正打算做什么,都是极好想像的。 陆小凤:「……」 ……他,陆小凤,一个手上抓着条还在扑腾的鲈鱼的、赤着上身的男人,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了这种场合之下…… ……说真的他虽然平时经常不干人事,但也没不干人事到这种地步。 而后,只听吱呀一声,另一个屋子、另一扇门瞬间开了,里面闪出了个同样只着亵衣的英俊男子。而刚刚那对男女的神色……却无丝毫不自然,好似早就习以为常,司空见惯了。 陆小凤:「……」 啊这…… 啊这啊这啊这…… 万花丛中过的浪子小凤凰疯狂运转着大脑,试图釐清现状。 一旁的花满楼歪头:「?」 一时之间,这里的氛围居然相当古怪。 陆小凤一只手抓着鲈鱼,另一只手居然试图伸手摸鱼,他张了张嘴,非常不确定、非常狐疑地说:「……我们二人……不是来破坏你们的……」 秦蔻嘴一快:「……是来加入我们的?」 ……这不能怪她,因为这句台词实在是太出名,太容易让人想顺下去了。 陆小凤:(⊙o⊙)!! 陆小凤:「???」 这……这不好吧…… 花满楼侧了侧头,终于忍不住道:「陆小凤,这到底是……」 什么情况? 他们明明在水潭之中,又为何忽然进了个屋子?这屋子里极为清凉,他所站的地方……他能感觉的到,头顶便有一阵凉风不断送来,却又无半丝水汽,与那等在冰鉴之后放置铜风扇所送出的凉风全然不同,让人想不到任何东西可以类比。 而这屋子中除了人的唿吸声,还有别的声音、细小的,奇怪的、一直不停下的、几乎与此地融为一体的一种声音。 花满楼……花满楼自幼便双目失明, 为了能做到像常人一般衣食起居正常,他幼时练功极为刻苦,而长大以后,又同陆小凤一起去了很多地方旅行,他有一种独特的、过耳不忘的天赋,但也却从没听到过这样的声响。 这里……这里究竟是何处?陆小凤又是瞧见了什么,才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惊吓?看他这样子,倒也不是这二个陌生男女要对他们不利的样子? 陆小凤……陆小凤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鬍子,闻到自己手上一股鱼腥味。 他苦笑着说:「这……花满楼,我敢保证,这乃是我所见过的、最奇妙、最奇怪、最摸不着头脑的地方,说实话,我现在也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秦蔻……秦蔻其实已经困了。 现在已经接近两点钟了,她本来都开始不停打哈欠了,但时空乱流这种被动技能是不讲道理的,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 ——来都来了,总不能放着不管。 况且他们这狼狈的样子,看起来又不知道是从哪个犄角旮旯穿越来的,不如还是先把自己收拾下,弄干净再说吧。 她蔫蔫地打了个哈欠,强撑着精神,对他们说:「这件事说起来很复杂……你们要不先……嗯?」 一点红忽然伸手拍了一下她的肩。 秦蔻侧头看他。 他并没有看秦蔻,一双黑漆漆的眼睛正刀锋般的刺着陆小凤,他语气冷淡、言简意赅,一点都不委婉地丢出重磅炸弹:「这里是千年之后,你们两个穿越了。」 第58页 秦蔻:「……」 楚留香:「……」 花满楼:「emmm……嗯?」 陆小凤:「……啊?哈?啊??」! 第33章 陆小凤……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的鬍子。 一点红双手抱胸,冷冷地瞧着他。 陆小凤:「……」 陆小凤苦笑着道:「老兄你……看起来不像是个会开玩笑的人吶。」 一点红很给面子地冷笑了一声,根本不接茬。 陆小凤扬天长嘆一声,道:「这也实在是没有办法……」 然后,他就伸出左手,重重地在自己的右胳膊上拧了一下,这一下显然是用了劲儿了,痛得他倒吸了一口冷气,才嘆气道:「呜唿哀哉,原来我没有在做梦。」 花满楼无奈扶额。 楚留香:「噗……」 怎么感觉这老兄,还怪可爱的,像个可爱的小混蛋。 而且怎么说呢……自己遇到这事儿时,身在局中,如今瞧见别人这样惊诧的神色,他居然觉得……还挺有意思的。 秦蔻从一点红背后探出一颗头来,说:「事情就是这样,不过放心,回去是能回去的,就是时间上不确定。」 陆小凤:「……你就算忽然跟我说这里是千年之后,我也……」 他撇了撇嘴,脸颊上便出现了两个深深的酒窝……秦蔻觉得这个人的气质很是奇异,他明明留着两撇小鬍子,还修得齐齐整整的——这种样式的鬍子怎么说呢,就,嗯……《地下交通站》贾队长…… 但这个人留起这样的鬍子,居然一点违和感都没有。他的脸其实和楚留香、一点红这样极富男性荷尔蒙的长相不太一样,上唇唇形倒是锋利,有一股格外薄情寡义之感,但下唇却又略微丰厚,带着肉感,这就使得他又多出一些格外天然、格外可爱的感觉来。 秦蔻开始在脑内疯狂地搜索自己的武侠剧武侠小说储备。 小鬍子、潇洒自如、有一个温润如玉的好朋友…… 果然,这个有着两撇小鬍子的男人几乎是在片刻之间,就已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朝着他们三人一拱手,道:「在下陆小凤。」 他身边的那人道:「在下花满楼。」 果然啊。 这两个人,不仅是在他们的世界中大名鼎鼎,在秦蔻的世界中也是大名鼎鼎。 ——毕竟,古龙最为人称道的代表作,除了《楚留香传奇》系列、除了《风云第一刀》系列,那就得是《陆小凤传奇》系列了。 不过要说起来,楚留香与李寻欢给秦蔻留下的第一印象都很英俊——秦蔻她爸爸是邵氏武侠电影迷,她小时候对楚留香与李寻欢的印象就是狄龙,大帅哥。 但是陆小凤这个名字给秦蔻留下的第一印象……emmm,是周星驰的《大内密探零零发》。 就……那个……他真的……很震撼。 这个史诗级二创是真的可以创死人的程度。 陆小凤:「?」 ……他怎么莫名其妙地觉得那位姑娘向他和花满楼投来了非常同情的目光? 秦蔻轻咳了一声,说:「我是秦蔻,这两位是楚留香、一点红。」 她原本认为不同的书应该对应不同的平行世界,那么正如同楚留香和一点红在听到陆小凤的名字没什么反应一样,陆小凤和花满楼当然也不会对楚留香的名字有什么反应。 但却只听陆小凤失声道:「楚留香?!盗帅楚留香?」 楚留香忍不住笑了,摸摸鼻子,道:「正是在下。」 他穿的当然不像个名满江湖的风流浪子——他身着亵衣,头髮也怪,居然梳着妇人头(其实是丸子头),浑身上下无一处不奇异,然而他坦坦荡荡,也就那么随随便便地往那里一站,就有一种说不出的灵秀、说不出的飘逸之感。 甚至于,他的声音……他的声音是低沉而温和的,富有一种奇异的煽动力,无论他从嘴里说出什么样的鬼话来,恐怕也会让人无条件的相信的。 陆小凤怔了半晌,忽然道:「我实在是没想到,方才红兄告诉我,此地是千年之后,如今你又告诉我,我见到了传说中的盗帅楚留香!」 一点红:「……」 他这人怎么这么自来熟。 不过……这种自来熟的作风,倒是和楚留香十分相似。 如此想着,一点红便扫了一眼楚留香。 楚留香正笑道:「我实在没有想到,在这千年之后,竟还有人认识我。」 不是那种把他的名字当做「纸片人」(秦蔻语)一样的认识,而是认为这世 界上真的有过「楚留香」这个人的认识。 他莫名觉得自己和这位陆小凤陆公子的性格很合得来。 这人未免也太可爱、太自如了一些……况且楚留香的眼力又岂能是盖的?自然能瞧出,面前这两人的武功都不错、且是很不错,在江湖上能排第一流的不错。 他忍不住笑道:「我真的是奇怪。」 陆小凤道:「你奇怪什么?」 楚留香眨眨眼,嘆道:「我只奇怪……你这样的人,为什么我从前竟然一点儿都不知道?」 陆小凤就笑了。 他也冲着楚留香眨眨眼,道:「你很想知道为什么?」 楚留香道:「简直想知道得要命!」 陆小凤悠然道:「因为我乃是百年后的人。」 第59页 楚留香一怔,似乎也是全然没想到这个可能性。 所以说,陆小凤与他,原来并非是同一个时代之人?陆小凤正年轻时,原来他早就已经成了一抔黄土? 然而□□虽然会毁灭,但他的名字和他的冒险却变成传说,流传了下去。 在他自己的世界中,陆小凤听过他的传说,记住了他的名字。 在秦蔻的世界中,他的冒险被写成了那样古朴而浪漫的文字,变成了电视剧、电影、游戏……还有榴槤披萨店。 他忽然噗嗤一声笑出来了,道:「……原是如此,真奇妙啊。」 陆小凤也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嘆道:「说实话……方才我还认为自己是在做梦,现在却知道不是了。」 楚留香含笑问他:「为什么?」 陆小凤指指自己的脑袋,扬唇一笑,道:「我的这个脑袋,是绝对想不出,在千年之后的世界,瞧见百年之前的前辈这种梦的。」 楚留香大笑起来,道:「如果你再早来一两个小时,就能和我们三个一起浮一大白了。」 现在嘛,现在太晚了。 要是在他自己的家里,遇到这样奇异的跨越时空之事、遇到像陆小凤这样可爱的人,把酒言欢直至天亮算得了什么?非得要聚个三天三夜才是! 但他是在被收留在秦蔻的家中的。 他能看出,秦蔻累了,需要好好休息。 他不是那种混帐玩意儿,明明受着人家的好,却拿捏着那种「大男人」的优越,只觉得与友人喝酒划拳,便是天底下最具有侠气、最具有豪情的事情,无论是什么女人,都得顺着他们的「豪情」来,否则就是不识抬举、小家子气。 ……楚留香最烦同这种混帐玩意儿接触,甚至觉得他们不如一头猪。 他不是混帐,所以他知道分寸。 陆小凤也不是混帐,他还很聪明,刚刚得知此人是楚留香时,便立刻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 ——楚留香和一点红,同他们二人一样,也是遭遇了那一阵奇异的白光,来到了此处的。 所以是秦蔻秦姑娘给了他们千年之后的落脚处,而现在……这位秦蔻秦姑娘,也一样无私、大方地要留下他们暂住,直等到他们回去的那一日。 这自然是天大的恩情。 于是,陆小凤便同这位秦蔻秦姑娘道谢,而这位秦姑娘呢,是个十分具有侠气的飒爽姑娘,她摆了摆手,似乎并不太在意,只是问他们:「你们这样湿哒哒的,也不难受?」 她这么一说……还真确实。 方才的字字句句,均是重磅炸弹,每一下都炸得陆小凤头晕眼花,根本顾不上自己,此刻听秦蔻一讲,才觉得浑身湿淋淋的,实在难受得很。 且托他的福,花满楼也是一副狼狈异常的模样。 秦蔻替他们决定:「那么,去洗个澡,换一身干净的衣裳吧?」 花满楼温声道:「有劳秦姑娘。」 他是个看不见的人。 对于陆小凤来说,第一眼的冲击是非常直观的,因而他的反应很是激烈,但对花满楼来说,他所感受到的异常是非常细微与抽象的,就比如说一直到现在都在持续不停的那种细微的声响,亦好比自己背后头顶的那种奇异的凉风。 所以他的反应註定没有陆小凤那样大,他只觉得不真实。 千年之后……? 这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 但他相信陆小凤的判断。 无论如何,既来之,则安之。 然后他们就跟着这位秦蔻姑娘一同往浴室走……一走起来,在听这位秦姑娘的介绍,他便开始感觉到,这地 方的格局摆设,的确与他平日里的见闻大为不同。 中原人的住所,坐北朝南的是正房,正房左右接出耳房,东西两侧置有厢房,以抄手游廊在外侧将这些屋子连接起来,中间是院子,在往外走,便是用于遮挡院内景色的影壁。 江南花家乃是行商起家,细数歷朝歷代,士农工商,商人都被朝廷视作一大威胁,必须贱之——有钱,但不能穿丝绸;有钱,但不能坐轿子;有钱,但足履须得一只着黑、一只着白,必须显出怪异下贱来。 但花满楼与陆小凤所在的时代,乃是江湖英雄辈出的时代,而江湖客活跃的时代,也就意味着朝廷势力一定程度上的衰弱——就说近来江湖中最大的一件事吧,万梅山庄西门吹雪,与白云城叶孤城,相约决战紫禁之巅。 ……在皇城上约架这种事都能发生,也无人去遵守什么服制了,更进一步来说,花满楼他们家的府邸,都逾制逾得非常夸张——正房五间九架,比之朝廷的三品大员,也不差什么了。 但这种逾制,乃是想像范围之内的逾制……秦姑娘这屋子,可难以用什么「三间正房、五间正房」之类的来形容,这屋子完全是乱长的! 这厅堂不小,进深五架也是有的,只是格局甚是奇怪,正厅与吃饭的地儿中间不曾有任何隔断,又延伸出条短短的室内廊,廊侧有门,推门一进,里头就是卧房……与官房。 卧房与官房竟能放置在一起?而这卧房之内气味清新,毫无一丝异味,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再来,这沐浴的场所,竟是也在官房之内……? 可这般乱来的格局,竟也是完全舒适的,花满楼静静地听着,只听她介绍什么是抽水马桶、什么是恆温花洒、什么是换气抽湿……原来这一间小小的官房之内,也不知有多少巧思、多少机关,竟能做到令污秽全无、令热水自来。 第60页 秦蔻说:「隔壁的浴室也可以用,只不过……」 她有些犹疑的望了一眼花满楼。 花满楼的眼睛毕竟是看不见的。 但也不知怎么的,她只是犹豫了一下,这位眼睛看不见的翩翩佳公子却立刻就反应了过来,侧头微微一笑,只道:「秦姑娘不必担心我。」 陆小凤也笑道:「秦姑娘不必担心花满楼的本事可大着呢,你家的机关这般方便,就是放个傻子来,也能自己做好事情,更何况是他?」 是了,其实陆小凤经常会忘记花满楼是个瞎子。 就说前一段时间吧,金九龄贼喊捉贼,邀他去查那绣花大盗的案子。 那日他们在苦瓜大师的全素宴上说到这个事情,说到绣花大盗用绣花针弄瞎了几十个人的眼睛,瞎子长、瞎子短的讨论了半天,谁也没想起,身边还有个真瞎子呢! 因为花满楼的本事实在大得很,陆小凤有时候走在街上吊儿郎当,脑袋里也不知道在想什么,腿就经常走错路,每次都是花满楼无奈地拦住他,把他带到正确的路上的。 这点小事,哪里难得住花满楼呢? 秦蔻一想也是。 毕竟是知名武侠小说里的知名高手,没有被这点小事难住的道理。 她点了点头,就退了出去,楚留香心细得很,知道他们肯定没有换洗衣物,也不必等秦蔻说起,就把前几日自己买的那几件还没穿过的衣裳当做换洗衣服给他们送来了。 他们占着浴室,卧房里自然不好有人在的,于是楚留香、一点红、秦蔻三个人就坐在客厅等他们出来。 秦蔻这时候也不困了,拉着他们两个,教他们两个在手机上下斗地主玩。 一种新的赌戏。 楚留香对这种游戏一向很感兴趣,根本都不用学,只看着秦蔻和网友打了一把,就摸索出来玩法了。 一点红呢,他职业特殊,刚出道时,为了寻消息,也须得进赌场这等鱼龙混杂之地,赌戏他也熟悉,学起来也快,瞧了几眼,就点头道:「我明白了。」 于是开个房间开打! 然后……秦蔻就发现,这两个混蛋,不,等等,半点两点多斗地主还需要算牌么?这不是应该完全就是娱乐局么?算牌难道也是娱乐的一种……? 而且一点红的人设不应该是人狠话不多的金牌杀手么?金牌杀手……凭什么概率学这么好的样子啊? 完全不会算牌的秦蔻:垮起个猫猫批脸.jpg 楚留香:「……」 一点红:「……」 二人默契地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开始送牌、放水。 这忽然下降的游戏难度秦蔻要是发现不了她这脑子就是白长的好么! 不过……玩嘛,输赢几个欢乐豆的事情而已,这样被放水的感觉其实还……嗯,挺爽的。 她超级心安理得地玩着。 过了没一会儿,陆小凤和花满楼就出来了。 他们身上也换上了刚刚被陆小凤误会为小衣的短袖和短裤,陆小凤倒是还好,花满楼看上去就不是很自然的样子,不过又一想,毕竟……一千年都过去了嘛。 但秦蔻在意的点却不是这个,而是…… 花满楼这个翩翩佳公子……身材居然比陆小凤要更强壮一些么……?这、这也太不符合第一印象了吧!! 第34章 花满楼面如冠玉、样貌英俊,此刻正穿着件为楚留香买的白色t恤。 虽然大家同为武林高手,但高手与高手之间,身形、步法自然也有差异,楚留香是这其中最为高大强壮的一人,为他买的衣服——还是休闲款的白t,穿在花满楼的身上,自然也是宽宽松松的。 但即便是这样,也依旧能看出他宽肩窄腰,手臂的线条坚实有力。 陆小凤和他差不多高,却更加修长,蜜色的肌肉薄薄一层,极为均匀的覆盖在他的身上,线条流畅。 这个身材对比,和他们两个给她的第一印象比起来,真的是有点颠覆了。 而花满楼的新髮型也很值得说道说道。 花满楼做事妥当,也是个相当会照顾自己的人。洗过澡之后,他就按照秦蔻教的法子去用那一种叫做「吹风机」的物什。 花满楼:( ̄▽ ̄) 这东西确实舒服,比之用棉布去把头髮绞干,不知方便了多少。 他和陆小凤相识的时间很早,也可以说,他们二人,就如同那名满天下的「盗帅」楚留香与「花蝴蝶」胡铁花一般,是自小一起玩到大的竹马兄弟。 十几岁的时候,陆小凤还经常在花家小住,他明明是个再聪明不过的小子,却不知为何总是学不会怎么用棉布包一包刚洗过的湿头髮……也有可能是觉得太丑,不好看所以每次都只是草草的绞一绞,就带着湿头髮到处乱跑,最后还得劳烦花满楼帮他绞。 他忍不住想:有了这吹风机,倒是可以叫陆小凤省去了以后会中头风的危险。 结果事实证明……人懒就是人懒,东西再方便也没用。 陆小凤带着一头半湿不干的头髮过这边的卧房来找他了。 花满楼:「……」 陆小凤还满不在乎地说:「没事!没事!」 花满楼无奈摇头。 他洗好了澡,换好了衣裳,吹好了头髮,却有一些犹疑。 衣裳与髮髻自然是不能分开的,他刚刚一摸这衣裳,就知道此地风尚定然与他们那处大为不同,上衣下裳倒是齐全,只是上衣竟是全然无扣无领,袖子极短,下装就更是简单了, 第61页 这样只到膝盖的裤子……也怪不得陆小凤刚来时会受到惊吓了,他显然是误会了秦蔻姑娘与一点红、楚香帅之间的关系。 花满楼穿上这衣裳,虽然不甚自然,但再转念一想,想到那南方毒瘴之地、想到极南的百越之地,那里的人更是衣不蔽体,不过就是风俗不同罢了。 入乡随俗嘛。 唯一的问题是……他不晓得这地方的人的髮髻都是如何去绾的,且总觉得按照平时的法子绾髮髻,带玉冠的话,似乎显得有那么点……头重脚轻。 他微微蹙着眉头。 陆小凤就笑着说:「我就知道你不知道怎么绾头髮,我瞧见了,我来,是那种极为简单的妇人头!楚香帅便是那样绾的。」 他说的是楚留香随手扎的丸子头…… 花满楼:「……」 花满楼迷惑:「啊……?」 陆小凤道:「不要紧,我们来改上一改……」 他直接上手,帮花满楼扎了个半丸子头,觉得很是不错。 所以秦蔻看见的就是个扎着半丸子头,穿着宽松休闲白t的温和帅哥了。 现代男人是很少会留长髮的,第一是不方便,不好打理,第二个是太过特立独行。 尤其是像x市这样的地方,经济状况和北上广深没法比,家长们心中普遍的好工作标准就是体制内、医生、教师之类的,想像一下,一个男医生留着一头长髮…… 有「正经」工作的人,太过特立独行一定会给自己惹来麻烦的。 所以长髮带来的时尚与神秘感,对于普通人来说完全足够吸睛。 但秦蔻工作性质特殊,以前又自己亲身搞乐队,她接触的人大部分都是做音乐的,什么稀奇古怪的造型都见过,仅仅只是长发、半丸子头的帅哥,完全满足不了她的审美意味。 身为耳钉控的她再一次想到:如果多个耳钉就好了呢,想一想啊……耳钉、墨镜、长发,t恤,就很有乐队范儿……啊对了,原着中的花满楼是不是还会抚琴来着?现在国内的乐队风格多样,早都不局限于吉他贝斯鼓这老三大件了,尝试着和中国古典乐器结合起来的也不少…… 哪天带他们去感受一下地下音乐现场先! 不过一 定不是今天,因为今天时间已经太晚了。 现在呢,事情差不多都处理完了——陆小凤和花满楼已经干干净净的出来了;那条跨越千年,和她很有缘分的鲈鱼,也被非常妥当得安排在了厨房的水池里等着明天被宰;备用的枕头和被子,也已经翻找出来。 唯一的问题就是,单人间,从今天开始不存在了。 她家只有两间客房。 一点红没说什么,就让出了自己的卧室,带着自己的枕头和被子去找楚留香,陆小凤和花满楼这一对好朋友,就住在了他让出来的那间客房中。 她家的客房床都是一米八的,睡两个人游刃有余,问题不大。 就是她怎么觉得最近两次时空乱流发生的间隔实在很近呢……?要是再来一波,那新来的朋友就只能在客厅打地铺了。 但这问题现在是不必去烦恼的。 秦蔻和众人道了声晚安,终于在半夜三点钟,上楼去睡觉了。 陆小凤和花满楼进了卧室。 这卧房的格局也与别处大不相同,这张床榻……倒是蛮有意思的,软归软,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支撑力与弹性,陆小凤坐了坐,感觉自己从没见过这样的材料,不由地站了起来,然后……扑了上去,滚到一边,咂摸了一下,又意犹未尽地滚到了另一边。 花满楼:「……」 花满楼笑了,揶揄道:「我可求求你,给我留个位置出来。」 陆小凤笑道:「你可要小心,说不准我半夜会一脚踹你下去。」 花满楼无奈摇头。 而另一头的楚留香和一点红,就显得沉稳多了。 楚留香是个极为温和的人……他倒是偶尔也会玩心大起,不过这种玩心一般只针对胡铁花。一点红性格沉稳内敛,很是正经,说真的,就算是要逗一点红,他都有点无从下手,不知如何逗起。 倒是秦蔻,好像格外喜欢逗逗红兄,而红兄呢,对她的态度,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乖顺」两个字了。这要是让江湖上的人看到这样的一点红……想来不用他去动手,吓也要把人吓死了,兵不血刃。 楚留香:「噗……」 一点红摘了皮筋,极为精准地捕捉到了自己这位友人愉悦的笑意登时回头,挑了下眉,问:「怎么了?」 楚留香摸摸鼻子,语气高深莫测、甚是难懂:「我想起高兴的事情。」 一点红:「……?」 不懂。 一点红淡然地说:「嗯,睡吧。」 楚留香:「说的是说的是。」 两个人关了灯,准备睡觉。 过了一会儿,原本关好的门突然开了一条缝,一点红骤然睁眼,目光如冷电一般,自门□□去。 那小小的一条门缝里,就钻出了好大一团比水还要柔软易变之物,黑漆漆的,睁着两个黄澄澄的圆眼睛,悄无声息、极其优雅地潜进了屋内,正好踩上了一块比较滑的地砖,忽然身形一歪,四肢不稳地打起滑来。 大橘:「喵呜!!!」 惨叫.jpg 一点红:「……」 第62页 楚留香道:「你都瞧见了,就不打算去捞它一捞?」 一点红冷淡地道:「哼。」 楚留香笑:「大橘好似特别喜欢我,每晚都要跑来我这里睡。」 他也不知何时起了身,何时到了大橘的身边,一把拎起了这只可怜兮兮的大猫,抱着它躺了回去,大橘安安心心地窝在楚留香胸膛上,像是一坨橘色的沉重小山。 一点红:「……你这样还能唿吸上来?」 楚留香悠然道:「其实我倒是有一门独家的唿吸秘法。」 一点红:「……」 独家的唿吸秘法是这么用的么? 行吧。 他不再探究,缓缓闭上双眼,准备睡了。 说累,倒也不累,当杀手的一般都是晚上活动,他也算半个夜猫子,几天几夜不睡也不成问题,不过他倒是也有一门独门秘籍,就是倒头就睡,绝不在榻上辗转反侧…… 四点钟左右,一点红惊醒,原因是有人打唿。 一点红闭着双眼,双手交叉,放在腰腹部上,手指轻轻动着,一下下扣着,只心道:对了,前几日自己一个人睡的时候,也曾听见楚兄的屋子里隐隐约约有动静,他的鼻子是废的,连榴槤那等味道都闻不见……听说鼻子患有这种病的人睡觉的时候,就很容易…… 他闭目养神,情绪稳定。 过了一会儿,只听楚留香打唿:「唿……唿……喵唿……」 一点红:「???」 没听说过鼻子患病会学猫叫的! 他勐地睁眼,就只见那大橘依偎着楚留香,睡得极其沉酣、表情极其甜美,而那一张小小的三角喵嘴之中,正打着震天响的唿噜…… 大橘:(>^△^<)喵 楚留香:安详.jpg 一点红:「……」 一点红:「……」 一点红:「……」 老兄,你的脾气是不是也太好了点……?! 第35章 第二天一早,两间客房里的人均是早早地就起来了。 一点红是因为大橘那震天响的唿噜声,楚留香……楚留香不知道,他这几天可能已经习惯了这种甜蜜的负担,只是照常起来而已。 陆小凤呢,他还尤处于一种新奇之感中。 跨越千年……跨越千年……这样的事情,倘若告诉了司空摘星,司空摘星恐怕会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去盯着他看,说不定还会看在是好朋友的份上,替他请个大夫看一看脑子。 但倘若他告诉司空摘星自己见到了楚留香呢? 「公子伴花失美,盗帅踏月留香」。 百年后的江湖,仍英雄辈出、风起云涌。然而再没有人像楚留香这个男人一样,跨越百年,仍能留下一种浪漫而富有诗意的魅力。 就说那「白玉美人失窃案」,当年公子金伴花所拥有的白玉美人像,已永远的消失了,然而那张由楚留香亲自留下的短笺,却一直被金家的后人所保留下来。 ……甚至前一阵子还卖出了大价格。 或许一开始,公子金伴花没把这信笺撕碎的原因只是想着要留下罪证,等有机会就秋后算帐……不过楚留香是什么人呢?这秋后算帐的时机一等就是一百年,当年的京城名家金家都已没落下去,要靠变卖家当才能勉强维持了。 楚留香留下的这张信笺居然卖出了最高价……这、这实在是很让人很难评价。 而买下这张信笺的人,就是陆小凤的损友——司空摘星是也。 司空摘星,号称「偷王之王」,与其他的小偷做派不同,他不是靠偷东西卖钱为生的,而是靠「接受别人的委託去偷东西」为生的。 前者是偷什么都好,后者却无疑都是危险。 为了买下盗帅楚留香的亲笔,司空摘星还连着干了好几个活儿,累得他在陆小凤这里直骂那些委託人不做人…… 总而言之,要是让司空摘星知道他见到了楚留香,想来是要嫉妒得变形的。 在这种极度的不真实感与新奇感之下,谁还睡得着呢?在床上辗转反侧,等着天亮,甚至还搞了一出「花满楼亦未寝」的戏码。 花满楼:「……」 花满楼长嘆一口气,拿他简直没有任何法子。 直到后半夜,这只兴奋过头的小凤凰才慢慢睡了过去,空调房、蚕丝被、乳胶床垫……这些东西陆小凤虽然叫不上名字,但人的感觉却是共通的,舒服得实在不成样子,睡在这样的寝具之上,与神仙何异呢? 迷迷煳煳时,陆小凤还不忘对花满楼说:「唿……花满楼啊花满楼,你家要是也能这么舒服……我、我平时一定多来找你玩……」 花满楼:「……」 花满楼:「快睡吧你。」 结果第二天早晨还不到七点,听到门外有动静的陆小凤就立刻醒了。 醒了之后,还盘腿坐在床上,迷煳了好一阵子,眯着眼看了一圈儿,看到站在窗前的花满楼穿着宽松的白t,低着头,自己给自己扎半丸子头的时候,他才说:「果然不是做梦。」 花满楼忍不住笑了,说:「你啊你啊。」 陆小凤道:「听这动静,楚兄和红老兄已都起来了。」 他伸了个大大地懒腰,从寝具上起来,去官房……啊不,是卫生间洗漱。 牙刷、牙膏——这两样东西他倒是熟悉得很,他们那里也是有的,唤作「牙刷子」,富贵人家用猪鬓毛做齿梳,牙膏种类就多了,用竹盐的也有、用杨柳木、桑木、姜、丁香熬膏的也有。当然,穷苦人家用不起这等东西,也有将杨柳枝砍成一小节一小节,泡在水中,晨起放在口中咀嚼的,所谓「晨嚼齿木」,说的便是这件事了。 第63页 陆小凤也曾见过用青盐块来擦拭牙齿的。 不过,这牙刷虽然与他的时代所用之物甚是相似,刷毛却比猪鬃毛要柔软太多了……陆小凤以前经常刷牙刷到出血,有一次正好赶上个仇家过来报仇,一冲进门就看见他口吐鲜血,还以为他要死了,登时就扬天长笑,大声地道:「你陆小凤也有今天!」 陆小凤:「……」 陆小凤面无表情地漱完口,然后把那人胖揍了一顿。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陆小凤就很想顺一个这个柔软牙刷子回去。 还有那叫「洗面奶」的物什,装在个小小软管之中,挤出一点儿小膏来,蘸了水在手心揉一揉、搓一搓,便会涌出细细的 泡沫来,味道也十分宜人,乃是一股玉润冰清的茉莉花香。 他喜欢极了这种味道,只觉得闻到这一股淡香,连心情都愉悦了几分。 他一边吟着「翠叶光如耀,冰葩淡不妆」1,一边出了洗手间,松松地把头髮扎成个马尾,就推门出去了。 清晨的阳光自澄透的落地窗外洒进来,令这屋子之中各式各样奇异的物什与摆设都渡上了一层淡淡金光,楚留香正坐在窗前,气定神闲,手中拿着个小小的方块,正在摆弄。 瞧见陆小凤与花满楼,他微微一笑,又端起身边的一只小小茶杯,对着他们二人遥遥一敬。 陆小凤勾唇一笑,走了过去。 本是打算与楚留香一道儿喝杯茶,聊聊天的,岂料刚刚过去,一眼瞧见了窗外的景象,饶是陆小凤这样的人,也忍不住呆了片刻。 昨夜他们来的时候,时间实在是太晚,这里是用帘子遮起来的,他们又实在折腾了很久,况且晚上的夜景——对于古代来说,就是黑黢黢的一片,陆小凤承蒙她人收留,也不想第一天就做出夜探她人家院子的事情,故而没多摸索。 今日将这帘子拉开,才知道什么叫做如梦似幻、恍恍惚惚……原来他竟不在平地之上,而是在……几十丈的高空之中! 而再看楚留香手中的那个小小方块…… 可不得了!那小小方块,瞧上去平平无奇,像个小铁片儿,但只要用手指上去轻轻一点,居然登时就能亮起来,上头的花样图案,还能随着楚留香的操作不断变化着……甚至这小方块里,还能出现人……活生生的人! 陆小凤吓了一跳,又立刻反应过来,这里头当然不可能是真的活人,想来是用什么法子,把人的样貌动作做出来,再放进这小方块中……或许像是皮影戏一般? 什么皮影戏能做到这种程度啊…… 高塔般的建筑,虽然震撼,但不震惊,因为他虽然没亲眼见过昔日则天女皇所修建的巨大明堂,却也去过山西佛宫寺,见过那二十多丈高的释迦塔。 但这能发光的小方块……真的不是妖法? 楚留香瞧见了他的目光……同为古人,他当然一下子就猜到了陆小凤这眼神是为了什么,他微微一笑,朝陆小凤晃了晃手中的 手机,道:「这叫手机,乃是一种极为方便、极为包罗万象之物。」 陆小凤凑过来,盯着手机看。 他对什么东西感兴趣时,就一定要弄个清楚明白才行。 楚留香也很有耐心,反正这些事情,秦蔻也是要再说一遍的,不如现在就教教他也好。 于是他就演示起了手机的用法,具体来说就是给猫在厨房里的一点红打电话。 在几声「嘟——嘟——」后,这个小小方块中响起了个冷淡沙哑的声音:「楚留香?」 楚留香笑道:「红兄,是我,你现在在做什么呢?」 一点红:「……」 他古怪地说:「你专程打电话来,只是为了问我在做什么?」 况且,他其实一直都没能适应那种近乎耳语的……距离,接起电话来,语气中都多了几分僵硬和冷淡。 楚留香笑道:「我在教陆小凤怎么用手机。」 一点红:「……」 他冷淡地哼了一声,没做什么表示,直接挂断了电话。 楚留香转头对陆小凤微笑:「是不是很方便?」 陆小凤目瞪口呆! 半晌,他才道:「……这真不是妖法?秦姑娘真不是什么神仙妖精?」 楚留香:「噗嗤……」 他哭笑不得,道:「真不是,这便是一种叫做『晶片』的技艺所带来的,这里人人都用得,只是这『晶片』到底是用何种东西所造、又到底为何能做到千里传音,我倒不甚清楚,不过……」 楚留香朝陆小凤眨了眨眼,继续道:「不过这就好比十八般兵器,什么千年陨铁、什么西域寒铁,那百鍊钢如何退火淬火,又有多少江湖人真的能搞明白呢?只要知道如何去使,便也足够了。」 陆小凤怔了一怔,失笑道:「确实是这个道理。」 楚留香又笑道:「不过我看你这个人,倒是有一点和我很像。」 陆小凤道:「什么?」 楚留香悠然道:「就是对什么事情都好奇得很,瞧见只猪,都总想拆开猪圈去看看里面什么样子。」 陆小凤大笑起来。 一面笑,一面还不忘说:「原来碰见一个这么像自己的人,竟然是一种这样的感觉。」 一种愉快得要命的感觉。 楚留香道:「所以呢,我早早就找秦蔻去要了些有趣儿的玩意,陆兄要是感兴趣,大可以一起来看看。」 第64页 这些有趣的玩意儿,指的就是一些科普视频了。 只要知道网际网路是一种什么样性质的东西,那就很难不想去用起来。 楚留香初来乍到,对这里完全是一种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的状况。他也能瞧出,其实很多一直生活在现代的人,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也是懵懵懂懂,全然从自己的经验出发,不知其所以然的。 但楚留香又怎么会止步于此呢? 有了网际网路这样一个超级大的学习宝库,又有这样多的、浩瀚星辰、恆河沙数的新鲜知识在等着他去採撷,他怎么可能忍得住不去探索呢? 当然,探索也是得有章法的,毕竟秦蔻一开始就说过,网际网路上的消息鱼龙混杂,许多消息人云亦云、真真假假,十分难辨…… 在他的时代,楚留香倒是可以凭藉着自己的见识与渠道,在诸多消息中分辩真假,但在这个时代,他不懂的东西还太多,楚留香虽然是个自信的人,却并不盲目自信。 所以,他昨天就去请教了秦蔻,还顺便谈了谈他自己的看法。 「要分辩知识的真假,无非是两个法子,第一个法子,去看是谁说的这话,德高年卲的前辈,想来学问更深,有出处的东西,想来比个没头没脑冒出来的消息更可信;而第二个法子嘛,也无非便是多听多看,从多个途径都验证过的话,自然比一个人的信口开河要可信得多。」 当时的秦蔻还很惊讶于楚留香的见地。 秦蔻大学读的是法律专业,大学毕业之后,也做过一段时间的实习律师。 法律这个行业的从业者,必须具备的能力之一就是在海量的信息中准确、全面的找到自己想要的信息,以及——还要学会如何辨别真假。 因此她大学时专门去选修过法律检索这门课。 信息检索,最重要的三个原则:漏斗原则、权威原则、交叉验证原则。 楚留香虽然不晓得这三个原则,但只略一思考,就已说出了其中的两个。 网际网路 虽然是一个兴起不到二十年的新兴世界,但古龙大师曾经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鱼龙混杂、真假难辨又弱肉强食的网际网路,与那个真实的、刀光剑影的江湖,又是何其的相似呢? 而论起江湖,谁又能比楚留香要更熟悉呢? 秦蔻就明白了,他之所以要来问她,只是因为他缺乏一些最基本的常识。 譬如:到底什么是权威专家?大学是什么?科学院是什么?博物杂志是什么? 再譬如:搜寻引擎有哪些?平台有哪些?网上图书馆需要用的帐号和密码要怎么样才能得到? 诸如此类。 所以,真不要想当然的去小看古人,认为古代什么都没有,认为古人都是没见过世面的土老帽,随随便便就能骗得团团转。 她就先找了几个认真做科普的帐号给楚留香,还在那个教她他们拼音的ipad里下了好几个公开课视频app,告诉他这里面课程很多,包罗万象,可信度也很高。 所以刚刚,楚留香玩手机,就是为了随便找几个科普视频来看,满足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陆小凤当然也很感兴趣。 他饶有趣味的凑过来,瞧着楚留香用自己修长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慢慢地点着,一个个的标题便自屏幕上滑过。 楚留香点开的是一个专攻精细化工方向的科普up,陆小凤一行行地看去,只心道:千年后的人说话如此直白不文,但所研究的学问倒是包罗万象,什么「雪花膏是如何做成的」、「口红中的红色染料真的是取自虫子么?」「你的洗面奶中的茉莉花香来自何处?」之类的。 嗯?茉莉花香?洗面奶? 这不就是他早上洗脸时用的那物么?说起来,那股子花香的确淡雅宜人,他们那时代也有茉莉花儿,有姑娘也用茉莉香粉,但他总觉得,还是洗面奶中的花香味道更好闻些。 值得拿出来单独一说,难道这其中还有些不为人所知的妙处么? 陆小凤就点开了那个视频。 视频不长,也无甚铺垫,画中人所用的语言浅显易懂,上来就道:「3—甲基吲哚,天然广泛存在于粪便之中,因有一股强烈臭味,被俗称为『粪臭素』,然而在其稀释千倍以上时,却会散发出一种宜人的茉莉花香气,可做香精使用,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工业、日化工业。」 陆小凤:「……」 楚留香:「……」 刚从厨房里出来,猝不及防听到这句话的一点红:「……」! 第36章 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是今日的陆小凤……还有一点红。 那一支洗面奶,在昨天之前,都是一点红在用的。 这小小的手机中传来的信息量实在太大,一点红一时之间也不知道是听懂了没有,表情变化莫测、甚是难懂。 好在这不是个靠惊掉人眼球来吸引流量的营销号,而后又解释了合成一种香味需要十几种乃至几十种不同的化合物,3—甲基吲哚只是其中的一种原料,而且人的鼻子的确会认为特别浓郁的香气是恶臭……但是没错,这种原料就是广泛应用的,你们用的那个什么什么里面的确就是有……嗯嗯,没错! 陆小凤:「……」 一点红:「……」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的小鬍子,幽幽地道:「看来有时候,人知道得越多,的确会越痛苦……」 第65页 楚留香:「……」 局外人楚留香狂摸鼻子,勉强对一点红笑着转移话题道:「你猫在厨房里,是准备片了那条鱼么?」 一点红犹在发怔,若是仔细看,还能瞧见他漆黑的瞳孔都似乎已经收缩,显然是依旧沉浸在这个与他有着切身关系的科普视频中,久久都回不过神来。 半晌,他才点了下头,道:「嗯。」 其实那条鲈鱼已经处理好了。 鱼,也是野外很常见的加餐,处理起来也方便,就是掏内脏刮鱼鳞那一套,比猎什么兔子还要剥皮方便多了,一点红野外的生存经验非常之丰富,早上起来没事干,想到昨晚陆小凤带来的鲈鱼,就进厨房一刀把鱼宰了。 宰也宰了,处理也处理了,况且瞧着这些人——尤其是秦蔻,完全是一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模样,会做饭才有鬼了。 弄条鱼而已,想来也不复杂。 埋锅造饭,乃是杀手最基本的生存技能,他平日里做饭虽然不算太多,但也绝不生疏,只做条鱼罢了。 唯一的问题是,他做饭的场合多是野外,而野外最方便最容易的烹饪方式,是炙烤。 但秦蔻的厨房…… 这里是没有柴禾的,只有电磁炉与天然气,于是炙烤这种最简单 的烹饪方式,在这个「现代厨房」里,反倒成了个难题,不过想来也是,这样的屋子、这般雪白洁净的墙壁,若是被烟火熏脏了,那才难办。 问题不大,有网际网路。 他用自己昨天刚学会的搜索方法,在搜寻引擎之中输了「鲈鱼做法」四个字,片刻之后,屏幕上便出现了数个视频,瞧着衣着打扮、说话神态,也不似是酒楼的掌勺大厨,而只是一些普通的人,在分享着自己的家常做法。 这倒是又让一点红心中浮起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异感觉。 从前,江湖是少数人的江湖。 各大客栈、赌场、酒楼中被讨论着的,一定是那赫赫有名之人所说的话、所做的事,这些举重若轻的话,一般都意味着这江湖上又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了。 当然,围绕着这些大人物,也会有些艷闻轶事,真真假假,传得不亦乐乎。 至于某家的某个农妇,是如何能用一根柴禾将猪头炖得酥烂;某家的某个巧手媳妇,是如何能将米汤熬得粒粒开花……这,谁关心呢?若是这人想要自己站出来,教教众人这些诀窍,定是要被看做是发疯病了,从头到脚嘲笑个遍了。 ——因为这世界是不属于他们的,他们无论有了什么样的经验,也绝不能不知天高地厚地在外头大讲特讲的。 但这里是不一样的。 似乎每个人都能发出自己的声音,即便是蒸鲈鱼这样的事情,也有很多人在乐此不疲地分享自己的经验。 一点红想:怪不得……昨晚看的那个转刀人,不过是个令人发笑的假把式,还能叫秦蔻惦记着他的视频,专程拿出来给他看,问问他能不能模仿。 他翻过几个视频,无师自通的学会了怎么看播放量,选了个播放量最高的「清蒸鲈鱼」看了下,发觉这东西做起来实在容易得很…… 最难的部分可能就是处理活鱼了,但这对一点红来根本算不了什么。 剩下的,什么调料汁,上锅蒸五到八分钟……属于给傻子拿去,傻子也会做的程度。 说起来,估算时间,还算得上是一门手艺。 他们那时代,计时便是用日晷、沙漏钟、水钟了,但这些东西又大又沉,并非随处可见,寻常帮派总舵都不一定会 有,况且又不能带在身上赶路,对一点红这种杀手来说并没有什么参考的价值。 他们寻常判断时间,一是线香,也就是经常说的「一炷香的时间」、「两炷香的时间」,一是夜半更夫打更,这些东西多不大准确,真要到了那需要极为精确的控制时间之时,一点红多数是数自己的心跳。 这就要求决不能一惊一乍,倘若碰上个什么事情心跳就乱,他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 来到此地之后,他才知道……什么是精准的时间,就连蒸一条鱼,也可以用手机上的「计时器」功能,做到一分一秒都不差。 不说手机里的其他功能,单说这个计时,若是带回了他们的时代,恐怕也要被奉为至宝,说不定,还会引起什么腥风血雨的争夺战。 这便是现代的奢侈之处了。 扯远了。 总之,这鱼弄起来方便得很,就是现在时间还早,秦蔻又还在睡,先放着,等中午一点儿再上锅蒸就是了。 昨晚被那猫弄的一晚没睡,现下又没事,于是他便打算回卧房里小憩一会儿,等秦蔻差不多醒了,他再起来把那条鱼蒸了。 花满楼在撸猫。 楚留香带着陆小凤继续研究手机的一些功能。 许是因为刚刚看了视频,已经知道人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子把自己的影像留在手机中的,陆小凤瞧见拍照的功能时,倒是也并没有一惊一乍。 甚至还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怎么翻转摄像头,怎么自拍。 他只笑道:「来来来,楚兄,我们必须拍一张。」 说着举高手机。 楚留香何等温和之人,当然不会拒绝。他凑近了镜头,瞧见陆小凤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忍不住轻笑出声,只听「咔嚓」一声,二人便被定格在手机屏幕中。 第66页 陆小凤道:「想来这『照片』一物,应该能拓印在纸上?」 这…… 这倒是问到了楚留香的盲区。 不过他转而一想,想到了前日上街时,有些铺子门口便贴着大幅的人物画像,秦蔻说过,那物叫做「海报」。 他点头道:「许是可以的,等秦蔻醒了,你问问她便是……你要把这张照片拓印下来?难道是想要带回去?」 陆小凤的脸上就露出了神秘的微笑。 是啊,他要带回去给司空摘星看,非得让他嫉妒得变形,直接从司空摘星改名为司空扎心,哈哈哈哈哈哈! 顺带一提,「扎心」这个新词儿,便是刚刚那个科普茉莉花香的视频下头的评论里出现的,这词极为形象,无需解释,意思明了得很。 陆小凤神秘地笑了好一会儿,这才对楚留香嘆道::「老实说……我现在还只觉得脑子里恍惚得很,这千年后的世界,真是处处新奇,瞧得我眼都要直了。」 楚留香道:「实不相瞒,我刚来之时,也是如此。」 陆小凤从善如流道:「不知楚兄来此地多久了?」 楚留香失笑。 这就是要打探消息了。 昨夜太晚,秦蔻很是劳累,这位陆少侠自然不会多问,今日秦蔻又没起,想知道和时空乱流有关的事情,可不就得问问他这位楚老兄么? 不过这位陆小凤陆少侠嘛,他似乎具有一种极其奇妙的天赋,接话的速度之快、语气之真诚、笑容之亲和……即便你十分清楚,他就是要从你这里套话的,也实在不忍心拒绝。 况且楚留香一开始也没打算拒绝他。 他道:「三天。」 陆小凤惊了一跳,不可置信道:「三天?!」 楚留香微笑:「是了,不过就是三天而已。」 陆小凤又瞥了一眼放在小桌儿上的手机,忍不住嘆道:「楚兄不愧是楚兄……只三天,就能对这千年之后的世界如此了解。」 楚留香失笑。 像是想起了什么一般,楚留香的眼神动了一下,那双如春风般的眼睛里,就忽然涌动出了一种春水涟漪般的暖意。 他微微一笑,只道:「非也、非也,这并非我的本事,而是秦蔻的本事。」 是了,这的确是秦蔻的本事。 这三日来,愈了解、他对这千年之后的世界就愈心惊。 这个世界……与他们的世界的区别绝不仅仅只是高楼、铁皮车和电灯。 假如他们来到这里时,没有遇到秦蔻,那么他们当然也能活下来,最后也能适应这里的生活,但在这之前,他们一定会遇到很多 麻烦,碰很多壁。 就只是摄像头这样一个小小的东西,都极有可能使他们的行踪暴露于人前。 但幸运的是,他遇见了秦蔻,他们遇见了秦蔻。 ——秦蔻所做的事情,是在这个全新的世界里保护他们。 陆小凤问:「这位秦蔻秦姑娘,是个怎么样的人?」 楚留香笑了,道:「她呀……她是个很有侠气的女孩子。」 ——不错,侠气。 侠气这个词,在江湖上倒是一个使用的高频词,不过通常来说,好似用来形容男人多一些,而且多是那等对刀光剑影、极度惊险的场面还能面不改色心不跳的男人,亦是那种心怀正气、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男人。 楚留香当然就是这两种男人,因而也时常被人赞嘆一句侠义。 但侠气本身,是没有性别可言的,也是无需吝啬使用的。 男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侠气,女人捡回对新世界全然懵懂无知的人,一步步带他们熟悉新世界、走入新世界,也叫侠气,而不是什么「贤惠」、「温婉」、「好女人」、「你是不是春心萌动看上他了」。 用这样的话来形容这样的女人,只是在否认她们身上属于人类共有的、黄金般崇高的人性与精神,只是一种企图把她们固定在灶房中,固定在厅堂、爱情与家长里短之中的卑劣行径而已! 于是,楚留香便再次说道:「秦蔻是个很有侠气的女孩子,我很感谢她。」! 第37章 昨天折腾到半夜三点多才睡下,秦蔻一直睡到中午才起来。 睁眼时,她听到了空调睡眠模式之下发出的吹风声,整个人紧紧地裹着蚕丝被,听到手机在震动。 她迷迷煳煳地在床上蠕动了一下,伸手去摸手机,连打来电话的是谁都没看,就直接摁了通话键,沙哑地说:「……餵?」 ——刚睡醒的人,说话语气总是有一种浓郁的倦怠。 对面的人不知道为什么沉默了一下,秦蔻不明所以,又「餵」了一声。 对方说:「醒了么?打算蒸鱼。」 这个声音是很有辨识度的,又低沉又沙哑,说话言简意赅,极为短促,好像多说一个字出来就能要了他的命一样。 是一点红。 秦蔻坐在床上睡眼惺忪,呆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在此期间,对方既没有挂电话也没有说话,手机听筒里只传来他又浅又稳定的唿吸声。 哦……他是问她醒了没有,如果醒了,他就准备把那条鱼给蒸了。 秦蔻满腹狐疑:「……你可以么?清蒸鲈鱼感觉很难的样子。」 一点红:「……」 他说什么来着,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她会做饭就有鬼了。 第67页 他淡淡地说:「不难,很简单,我在网上找了个视频学。」 秦蔻:「啊……那调料呢?你都认识?」 一点红:「……瓶子上都有名字。」 不过他倒是蛮欲言又止的,在他们来之前,秦蔻明明就是一个人住的,自己又不会做饭,家中的锅碗瓢盆、柴米油盐倒是齐全得很,就连刀具也一应俱全,讲究得很,甚至还有一把乌兹钢锻造的刀。 如果他去当面问一问秦蔻,可能会得到一个理直气壮的回答——差生文具多嘛!怎么啦怎么啦! 其实是因为……那会儿大学刚毕业,终于可以自己一个人住了,她就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总觉得自己可以过上每□□九晚五、平时喝喝茶做做饭运动运动,非常健康自律的生活,然后就买了一堆东西…… 结果就是四五年都放着落灰。 一应俱全地调料台不太一样,她毕竟不是真的一点厨房都不进,蒸个米饭、弄个番茄炒蛋或者煮个面什么的还是可以的,所以调料不管用不用吧,该有的都得有! 她这样一个生活技能刚刚及格的人,还对一点红各种不放心呢,想了一会儿,又想起个很重要的问题,问他:「那葱姜呢?我家里没有诶。」 清蒸鲈鱼,应该要有葱姜一类的东西提味的……吧? 一点红:「……」 他无奈地解释:「我下楼了。」 秦蔻惊讶:「你去菜市场了么?怎么自己一个人去。」 他又不认路,迷路了怎么办? 一点红道:「……不是。」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下楼找人打听菜市场在哪,碰上个在楼下种菜之人,拔了几颗葱非要送我。」 ……还热情得要命。 这就很怪……一点红哪里碰上过问个路人家非要送两根葱的,况且他又不爱欠人人情,结果对方热情似火,推推搡搡地往他手上塞,若放在以前,哪里会有人敢这样的近他的身? 结果这里的人,简直是个个都没感知危险的那根筋,他这样的冷脸往那里一立,那大姐居然还能一边给他塞葱一边热情地与他攀谈:「小伙子怪帅的,有没有对象啊?」 一点红:「……」 他这样想着,就在电话中顺便也把这件事告诉了秦蔻,顺便问她:「『对象』是什么意思?」 秦蔻笑得窝在床上起不来,像个虾米一样拱来拱去。 她抹抹自己笑出来的眼泪,跟他说:「对象就是女朋友的意思,女朋友……嗯,在你们那时代应该没有吧,你们那里应该讲究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定了就直接结婚?那对象应该就是……姘头的意思?」 一点红:「……」 一点红:「……」 一点红:「……」 所以那热情大姐居然是问他有没有姘头?这……这该怎么说呢。 他的沉默简直震耳欲聋。 秦蔻安慰他:「没事啦,我们这里的人大部分都不这样的,就是有些年纪比较大的叔叔阿姨吧,就爱打听这些,其实他们倒是没有恶意,就是总喜欢给年轻姑娘小伙子做媒,随便敷衍一下就行了。」 这也是城市与城市之间气质的差异,像是上海深圳这样的地方,一定不会有半个人来问这种问题,x市这样的现象其实也不太多,如果在秦蔻她爸爸的老家……呵!那地方才叫夸张呢,每天她几点出门都有门口的大爷大妈顺嘴就告诉她爸!小区里住了个二十几岁没结婚的姐姐都被人疯狂说闲话。 这就是「熟人社会」。 但其实,古代的「熟人社会」现象是更加明显的,绝大多数的人,一辈子也就和不超过五十人在打交道,这样的环境之中就是没有秘密的,谁家老汉昨天晚上睡觉说了什么梦话都有可能传遍。 所以在这种熟人社会之中,出现一个外地来的陌生人真的非常显眼,因此史料之中才会出现什么某某人潜逃到某某处,结果被当地百姓报给了官府这种事。 这是生活在城市里的现代人所无法想像的社会形态。 而一点红之所以对这样的事情并不熟悉,想来也是因为他自己本身就是游离在民间百姓生活之外的人。 冷面杀手哼了一声。 虽然秦蔻所说的「敷衍」二字,他也觉得和自己本身知道的意思有不小的差距,但这话本是还是很好理解的,他没多说什么,只淡淡道:「嗯。」 然后就主动挂断了电话。 打了一通电话,秦蔻的困劲儿也完全过去了,在床上伸了个懒腰,准备起床洗漱,下楼和楚留香一点红一起吃饭。 洗过了脸,清醒了一把,她才忽然反应过来……哦,不对,家里又有别人了,是陆小凤和花满楼。 这时空乱流这两次的间隔是不是太近了一点? 秦蔻挠挠头,打开微信,找到了她的妈妈安宁安老师。 秦蔻:妈妈在干嘛! 二秒后—— [麻麻发来视频通话请求] 果然! 秦蔻总觉得,像她爸爸妈妈这个年纪的人,用微信格外得喜欢打视频电话,很少纯发消息聊天。 ……说不定几位古代男士在熟悉了微信之后,也会格外喜欢视频电话? 她摁下了接听键。 视频对面就出现了安宁安老师的脸。 第68页 她问:「最近店里生意怎么样啊?啊呀,才醒么?说了多少回了晚上不要熬夜……」 秦蔻的妈妈,安宁安老师,是x市师范大学的老师,只有秦蔻这一个独生女儿,宝贝的跟什么似得。 安宁老师或许是那种在传统的叙事之下最成功、走得最顺利的人,所以她对自己的女儿秦蔻最开始的期待,也是完全从自己的经验出发——大学读法律专业,出来考公检法单位或者读研究生继续深造,以后能当高校老师也非常好…… 不过秦蔻自上大学之后就非常放飞了。 ——安宁安老师的伟大之处就在于这里了,她其实很清楚儿女长大了就是会自己飞掉的,不可能一辈子跟着父母的期待走。 所以无论是搞乐队,还是秦蔻毕业后去做律师,后来又辞掉工作自己开店,她在思考过后,最终都支持了她,偶尔还会跟秦蔻爸爸一起去她店里感受一下地下音乐现场。 不过再开明的妈妈一见了女儿还是会忍不住多唠叨几句。 秦蔻从善如流地撒着娇,又说自己要下楼吃饭去了,有鱼吃。 安老师:「……」 安老师:「……你请了个阿姨?没听你说呀。」 秦蔻说:「没有啦,就时空乱流嘛,这一次可来了不得了的人。」 安老师追问:「是什么人呢?问清楚来歷没?大橘要好好带在身边,要不把那几个人带回家来见一见吧,爸爸妈妈不放心。」 当然这份不放心其实也有限,毕竟安老师家里其实出过不少会引来时空乱流的人,属实是司空见惯了,在加上还有祖传大橘。 秦蔻神秘一笑:「好哦,不过再等几天吧,先教一教他们言行举止什么的,还有,叫爸爸还有外婆不要太激动。」 她外婆也是个武侠迷来着! 安老师狐疑。 秦蔻终于问到正题,说起了这两次时空乱流间隔的事,安老师想了一想,说这事儿得问问外婆,等外婆回来再说吧。 ——在秦蔻之前,遇上时空乱流次数最多的,是她的曾外祖母,也就是她外婆的妈妈,听说她的曾外祖母居然能够控制乱流,令乱流稳定的出现和消失,甚至还和几个异时空的旅人保持着长期的串门子关系。 听起来就很奇幻,有没有! 不过曾外祖母早就去世了,而她外婆这两天和老姐妹们出门旅游去了,这件事一时半会电话里肯定说不清的,所以得等她旅游回来。 母女两又说了几句,安老师要去给研究生上课,就挂断了电话。 秦蔻想了想,又给自己的二表哥打了个电话,借了样东西,一件这两天就很可能用到的东西。 她下楼时,餐桌上已经摆上了午饭——一条清蒸鲈鱼,香辣小龙虾拌面(一点红果然用昨天剩下的小龙虾汤下面),一盘西红柿炒蛋、另还有一盆虾仁紫菜鸡蛋汤底的小馄饨。 菜色不丰,而且这顿饭看起来有一种非常凌乱的混搭气质……但没办法,秦蔻家里连葱姜都没有,能有两个西红柿、几个鸡蛋来炒盘菜已经很不容易了。 至于虾仁紫菜鸡蛋汤……这很明显是半成品,那天去麦x龙的时候秦蔻顺手扔到购物车里的。 虽然如此,但陆小凤不知道啊。 汤色淡青,上头浮着一层淡淡的油花,虾皮与紫菜均是提供鲜味的吃食,带着股淡淡的海味微咸,蛋花沖得很散,也无半点腥气,里头下了馄饨,竟然是香菇馅儿的!一口下去,只觉得鲜上加鲜,叫人只觉得连舌头都想吞下肚子去呢! 陆小凤忍不住贊道:「没想到红兄的手艺竟如此之好?这般手艺,说是京城名楼的大师傅,也没什么不对的。」 他心中忍不住惊讶。 一点红这名字,自然也是流传到百年之后的。 相传他极有性情,乃是当时的天下第一杀手,杀人无数、冷酷残忍,与盗帅楚留香不打不相识,又成就了一段友谊佳话…… 杀手做饭的手艺为什么会这么好呢?他难道还曾潜伏在什么大酒楼之中,所以才顺道学了这么好的手艺?可这「顺道」能顺成这样,也……也太有天赋了吧! 就说这馄饨,与寻常馄饨就有不同,皮薄如纱,下锅便化皮为冻,牢牢裹着肉馅,在淡青的汤中浮沉,肉馅若隐若现……汤的鲜美还尤可说是这紫菜与虾子的鲜味,但这一手擀皮包馄饨的手法,就真的是硬功夫了。 隔行如隔山,杀人的手艺与做菜的手艺,那可完全是两码事,能将完全 不同的两件事都学到极致……这红兄的本事当真是大得很,若再会个琴棋书画,岂非就可与当日的千面公子王怜花相提并论? 陆小凤心悦诚服,毫不吝啬,大赞特贊。 一点红:「……」 不,他只是把冻在冰箱里的半成品直接倒锅里煮了而已。 他心情微妙,看着陆小凤的表情,又瞥了一眼秦蔻,发觉她果然是一副嘴角止不住往上扬,一副忍笑不止的表情。 ……所以他当时为那方便面心悦诚服,误认为秦蔻是什么酒楼名厨的时候,也是这幅蠢相么? 他面无表情不说话。 但陆小凤是谁呢,陆小凤可是天下第一会活络气氛之人,他早知道一点红的个性,见他不搭茬,也不生气,转而奇道:「这长安八百秦岭之中,竟还产香菇这一味山珍么?」 第69页 ——他早上和楚留香聊了不少,自然知道这处就是昔日的长安城。 香菇——这在现代人眼里根本不算是什么,但是在古人眼中呢? 古有「敲木惊蕈」之说,便是讲一味名叫吴二公的养菇人,对着三四年不出菇的菇木十分懊恼,于是便一边嘆气、一边用斧头敲击菇木,结果二四日后,香菇大出,后来这位吴二公便摸索出了一套「敲木惊蕈」的秘法。 这样的说法无疑是有一种十分浓厚的神话色彩的,但也体现出了古代香菇养殖技术的难,会者寥寥,更多的是山民们在山中挖野生香菇去卖,能卖出大价钱呢! 所以说山珍海味、山珍海味,这四个字在现代人眼中是被消解了的,只作为一种昂贵美食的统称代称,但在古代人眼中,山珍的确是山珍,海味也确实是海中奇味,离开了产地,再想吃一口好的,可不是什么容易事。 还有虾皮与紫菜,这也合该是关中不出产的东西才对。 秦蔻想了想,解释道:「主要原因应该有两个,第一,是香菇人工养殖现在已经非常成熟了,产量很大;第二,因为交通运输的快速和便利。」 陆小凤奇道:「交通?便利?不知是如何个便利法?」 ——对,他还没见过车子呢。 话头说到这里,这顿饭其实也吃得差不多了,秦蔻就直接站起身来,去拿ipad,翻出几个科普现代交通工具发展史的视频给他们看(听)。 从马车、牛车到汽车、蒸汽火车、再到现在时速高达到300km/h的高铁、动车,然后是飞机,这或许才是最符合古人心目中的、近乎神话般的「筋斗云」、「御风而行」吧! 隔着屏幕,或许这种冲击力是不够的。 但是陆小凤还是怔住了。 小小的屏幕里,是一只人造的铁鸟,有翅膀、有身子。 这屏幕并不大,所以这只铁鸟看上去也不大。但铁鸟身边,有着来来回回的人,似乎在检查着什么,那些人站在铁鸟身边,就好似是蚂蚁站在大象身边一般,渺小极了。 所以这只铁鸟到底有多大,只要稍微对比参照一下就能明白了。 这样巨大!这样沉重! 即便没有亲眼见到,仍觉得不可思议——人类居然能造出这样令人震撼的造物么? 而这样的巨鸟,居然能……飞上天空……么?! 第38章 这样巨大的铁鸟真的能飞起来么? ——能,不仅能,也在如今成了常见的公共运输方式之一,一个春节黄金周,国内航班可达五千架次,旅客吞吐量能达到五十万人次。 可……飞机为什么能飞起来呢? 陆小凤想问,他就立刻问了出来。 秦蔻眨眨眼,说:「我不知道呀。」 陆小凤微怔,盯着她,半晌没说出话来。 秦蔻就解释:「现代社会,那可是一个分工非常精细的社会,除了我自己在做的事情之外,别的我都是一知半解,飞机为什么能飞起来这种事可不是我们现代人的常识,我还怕我说错了,耽误了你呢。」 陆小凤忍不住笑了笑,摸了摸自己的小鬍子,道:「是我唐突了。」 将心比心,若是秦蔻到了他所在的世界,瞧见了什么唐门的独门暗器,问他是怎么做出来的,那他……那他也回答不出来呀! 不过秦蔻转而就说:「网上应该会找到一些科普视频,我看看啊……」 她拿过ipad,在上面划来划去,点来点去,翻出一个做少儿科普的博主发的视频给他们看。 物理学、流体动力学、高压区、低压区…… 一个个全新的名词被呈现、被解释出来,原来骑马时能感受到的那一股子风压叫做空气阻力,原来他们生活的世界之中的空气,居然还能产生「大气压」,更原来……气压是一种如此之大的力,能将这样大的巨鸟送上天空! 这样一个无处不在的力,他们生存其中,难道从未感受过么? 陆小凤自这个视频之中,感受到了一种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奇妙感觉。气压、气压……他咂摸着这个词,似乎在回想自己过去的生活,想要找到这名为「气压」的巨力所存在的瞬间。 片刻之后,他忽然道:「火罐?」 秦蔻歪头看他。 陆小凤道:「我们那里有一种叫火罐的拔毒疗法,便是用的小陶瓷罐,也有用竹筒的,在里头用火撩过,罐子就可牢牢附于肤上,莫非正是这『大气压』之力?因这罐子内外有『气压差』?」 秦蔻挑了下眉,望着他。 陆小凤摸摸鬍子,思索道:「可是我说的不对?」 秦蔻说:「不……很对的,可是你是怎么知道罐子内外是有气压差的呢?」 陆小凤笑道:「有些人家,会修地窖储菜,再者,江湖之中,多得是密道地宫之类的地方,这样的地方通常都要备着蜡烛、火摺子一类的东西,若是火起不来,人也去不得,会憋死。」 所以火须得耗费空气才能燃,在罐子中转上一转,想来便是让罐中的空气减少,内外自然就产生了压力差,这「大气压」自然就可以将罐子牢牢的压在人的皮肤上了。 其实解释的有问题,但火罐内外确实有气压差。 秦蔻忍不住笑了,说:「果然,在你们江湖上能混出名堂的人,果然没一个是笨蛋。」 第70页 经过了楚留香这样的神级聪明人,她现在瞧见穿越来一十四小时之内就能思考大气压问题的古代人已经不会再很惊讶了。 陆小凤也忍不住笑了,摇头晃脑道:「那我就收下秦姑娘的赞誉咯。」 想了想,他又忍不住感嘆:「昨日原想着,这千年之后的世界当真是处处新奇、如仙境妖宫一般,到处都透着不真实,却不想……今日我就……」 这话似乎不是很好说,陆小凤靠在椅子上,一只手托着腮,令一只手轻轻地在桌面上一下下叩着,似乎是在思考什么,半晌,他才道:「今日,我倒是有了些实实在在的感觉。」 秦蔻问:「这话从何说起呢?」 陆小凤微笑道:「或许是因为……知晓了这些看似神迹、完全不可能的东西,也是有章可循的吧。」 就好比飞机。 方才初见,只觉得此物太过震撼,再看那些飞机飞上天的视频,又只觉得完全不可能——这种不可置信的感觉与看到手机屏幕会发光却又是不一样的,古书、话本子里常有写到什么可照出人影像的宝镜、水面,所以瞧见手机,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仙法。 但飞机……飞机的人造意味太强了,这样笨重、巨大的东西,不符合他们对神仙的想像,假如刚刚看见的真的是个腾云驾雾的人在天上飞的话,陆小凤可能还会更淡定点。 而正是因为飞机是完全人造的产物,所以才会给他一种非常强烈的 「对,没错,是的,凡人可以上天,可以通过制造这样的钢铁巨鸟来上天」的感觉。 而后的科普视频也是,视频中的人语气平静,无甚妙语连珠、华丽辞藻,就只是在和你解释,这东西为什么是这样的,为什么就可以做到这样子。 很……务实? 但同时,陆小凤又在这个务实的视频之中,感受到了一种玄之又玄的奇妙心情,这种心情就好像是从前自己都是遮住了双眼、闭塞了双耳,浑浑噩噩、懵懵懂懂的在这时间行走,忽然有一天,他被遮蔽的五感被打开了,他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的事情,都是这样的奇妙,原来那拔火罐、下密道所用到的经验,也可以用在别的事情上,还是……这样精彩、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 世界好像忽然被连接起来了! 他口中咂摸了好几遍「伯努利原理」这词儿,兴致十分浓厚。 瞧见他这样,秦蔻也忍不住微笑了起来。 其实,她给他们看的,是一个少儿向的科普视频。 所谓少儿向的科普视频,就是用一种最简单易懂、言简意赅的方式去解释清楚一个科学问题,但问题在于,科学问题其实从来都不是「简单易懂」的。 拿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来说,中学化学里其实都会学到热力学,内容很简单,公式也就那样,不属于很难的内容,但假如一位中学生上了大学选了化学专业,学到了《物理化学》这门课的时候,他就会发现,热力学第二第二定律的公式变得复杂了,需要会微积分才能解,中学时老师作为结论直接说「熵增」原理,在这里要从卡诺热机循环开始学起,只是这个热机,就已经很复杂了——! 学习必定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 就像这个解释飞机为什么会起飞的视频,其实用「伯努利原理」去解释飞机飞上天是有问题的,当然,用牛顿第三定律解释也有问题……事实上,为什么飞机能飞上天,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得到公认的假说。 但直接告诉陆小凤其实没人知道飞机为什么会飞上天……那这、这不是属于把现代科技直接打回封建迷信领域了么? 秦蔻不喜欢这样。 说句实在话,如果说她在面对古代人的时候没有一点点骄傲感、优越感、 满足感……那就实在太假了,拿出去骗鬼鬼都不信! 但她所享受的,并不是古代人看着现代科技的造物大为震撼、视作神迹,对她顶礼膜拜的快乐,而是那种古代人在看到了科学技术、看到了文明与包容之后,眼睛里所突然迸射出的光亮和感动。 ……说真的,她昨晚睡前,还一直在想一点红的眼神。 ——他在看到「如何坐地铁」那个视频后的眼神。 那一个瞬间,杀手的眼神动了一下,那双一直以来,总是锐利如剑锋、带着砭人肌骨的森冷剑气的眼睛之中,好似忽然涌出了一点迷茫,他似乎不明白始终不明白这个世界怎么会如此有耐心,但即便他不懂、即便他不懂——他的身体还是一点一点地在她面前放松了下来,他眼神中的坚冰还是一点一点地在融化。 还有陆小凤刚刚那一瞬间,对科学、对物理所迸发出的强烈兴趣。 秦蔻在享受的正是这样的瞬间,她的确在从古代男士们身上在获取满足感,但她自己觉得,这不算是很低级的趣味。 所以她愿意去思考怎么样才能更好的带他们进入这个新世界之内。 她托着腮,止不住的微笑着,楚留香唇角含笑,看了她一眼,温声问她:「喝不喝可乐?」 秦蔻立刻:「喝喝喝!」 楚留香起身去厨房,开冰箱给大家拿可乐喝。 而陆小凤兴奋了一阵子,又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瞧见秦蔻的神情,他忽然一笑,摸了摸自己的小鬍子,说:「不瞒你说,秦姑娘,我方才吃饭之前其实一直在想千年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第71页 秦蔻歪头:「那你觉得是什么样子的呢?」 陆小凤挠挠头,说:「比如鸡会长三对翅膀六条腿之类的啊……」 秦蔻:「……」 秦蔻捶桌:「噗哈哈哈哈哈哈哈!」 莫名戳到笑点.jpg! 第39章 又是一顿信息量非常足的饭! 吃饱喝足,秦蔻站起来准备收拾碗筷——家里的人多了,今天的碗筷自然也多了。 一点红瞧了她一眼,伸出一只惨白的手,压住了她的手腕,淡淡道:「我来。」 秦蔻:「啊……」 她歪了歪头,说:「今天碗筷很多,很麻烦的。」 一点红挑了下眉,有点诧异。 很麻烦,所以她要自己来? 再看看她的手,十指纤纤,指甲上还涂着蔻丹……不,她们这地方,管这个东西叫「美甲」。 一点红虽说没怎么和女人接触过,但并不是没见过女人,从前他也在许多地方埋伏过、观察过,知道只有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人,才会有心思给自己的指甲上蔻丹。 秦蔻……秦蔻当然就是一个这样的女人。 所以她在说什么傻话呢? 他的神色没什么变化,只慢慢道:「杀手干惯粗活,没事。」 秦蔻斜眼看他,好笑道:「我知道嘛,你们杀手手上当然沾过血腥了,所以杀鱼什么的完全不在话下……不过杀手的手上也沾油脂么?」 一点红:「……」 ……人油行么?点天灯算么? 算了,这种事说出来也太惊悚了,还是莫要吓到她的好。 他放弃解释,自己收碗。 花满楼也在收碗。 他生于富贵大家,平日里在家,自然不用他动手。但几年前,他搬到百花楼中一个人生活时,便早就习惯了自己动手,如今又承蒙秦小姐的搭救收留,又怎能心安理得地坐着,全然不动如山呢? 不过他安静立着,又侧耳一听,听见了秦蔻与一点红的对话,睫毛轻轻一颤,唇角忍不住勾出微笑,手上的动作也停下了,并不上前帮忙。 这时,陆小凤正好洗了个手从卫生间出来,瞧见秦蔻与一点红进了厨房,他摸了摸鬍子,笑道:「叫我也进去瞧瞧,我还没瞧过这千年后的灶台什么样呢。」 他也早看出,秦蔻家中是没有僕人的,一应衣食住行,均得自己动手。 他也常去百花楼小住,平日里就 算是带酒楼的外食,也总归得自己动手收拾残羹的。 花满楼却伸手拦住了他。 陆小凤:「怎么了?」 花满楼勾唇一笑,毫无焦距的双眼却冲着陆小凤眨了眨眼,悄悄说:「别进去。」 陆小凤:「?啊?」 花满楼神秘微笑。 陆小凤:「……」 陆小凤:「哈!」 他撇了撇嘴,转身走了。 而另一边的厨房里,秦蔻在围观一点红洗碗。 其实她本来要开洗碗机的。 当年装修的时候,她就赶时髦,装了洗碗机,不过由于她自己开火做饭的次数实在太少,洗碗机也成了摆设,今天好不容易拿出来要用一回吧……居然歇菜了! 秦蔻:「……」 秦蔻面色不善地盯着洗碗机。 一点红站在一旁,双手抱胸,瞧了一眼,就知道这机器应该出问题了,于是道:「我来就好。」 秦蔻说:「这什么破机器……算了,好几年前的机器了,那个时候洗碗机还不是很好用来着,我重新买一个。」 是了,那个时候用洗碗机,还得先把碗里的剩菜饭、大污渍什么的预先沖一冲才能放进去洗,属于是方便了,但没完全方便。 现在就不一样了,据说现在的洗碗机连小龙虾都能洗。 能用机器解决的事情何苦要废人力? 不过今天是没戏了。 这么多碗筷,她这种基本不动家务的人,看到就头疼,既然一点红这样主动,秦蔻自然笑纳,沖他一笑,说:「好呀。」 秦蔻是个漂亮明艷的姑娘,前天要出门逛街时,他是见过她打扮之后的模样的,高挑挺拔,极为亮眼。而在家中时,她当然是不施粉黛的,头髮也是松松地在脑后扎一个糰子,脖颈处还有碎发毛毛地贴着,整个人看起来就格外的放松、格外的不设防。 这种不设防的感觉……也异常私密。 一点红面无表情,一句话也不说,只意义不明地嗯了一声,伸手掀开了水池上方的水龙头。 水是微凉的。 黑衣的青年四肢颀长,身量很高,只是站在那里,就极富压迫感,令 人会忍不住联想到黑豹……或者苍鹰一类的野生动物。他一向不是个情感表达很丰富的人,所以表情总是透出一股不近人情的冷傲来。 但这样一个人,现在正垂着眼睛,用他那双惯常握剑的手,握着碗筷,动作很是熟稔。 秦蔻忽然「啊!」了一声。 一点红手上动作停下,抬眸看她。 秦蔻说:「好像少了个东西,你等等!」 她掉头出了厨房。 一点红:「?」 什么东西? 片刻之后,她又回来了,手上捏了一块红白格子的布 一点红:「……」 一点红:「这是什么?」 第72页 秦蔻抖开那块布:「是围裙!」 然后比划比划:「就是洗碗嘛,脏水溅到身上就不好了,拿来挡一下。」 一点红瞭然,前天在海x捞吃火锅的时候也见过这种类似的东西。 但这个红白格子的图案……他皱了下眉。 颜色和图案所带给人的不同感受,其并非是自然而然、生而有之的,而是一种社会文化所带来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就好比说粉红色与天蓝色——在现有的刻板印象之中,粉红色是专属于女孩儿的颜色,蓝色则是属于男孩子的颜色,成年女性买衣服还好,什么颜色都可以选择,但假如一个男孩就喜欢穿粉红衣服,那他一定会被同龄的男性群体嘲笑。 但是往前追溯,在十八世纪的法国,粉红色带有果断、坚强、稳重的意味,是「更适合」男性的颜色,天蓝色娇嫩,是「更适合」女性的颜色。 再好比说麻制衣物,古人云粗布麻衣,便是代指一种清贫的生活状态,而现在呢,想到麻制的衣物,第一反应就是「纯天然」、「清新森系」等词了。 所以一点红看见这件红白格子的围裙时,第一反应绝不是「这是女人穿的」,而是这颜色实在过于明艷,他不习惯。 下一个想法是:这般复杂的染色,就拿来当围裙? ——古代的鲜艷颜色是很难得的嘛,且这等艷色布料,染好后也不能下水再去洗了,会褪色、颜色会不鲜亮,属实是穿一次少一次的。 復而才反应过来:不对, 这里是千年之后的世界,各色的衣料早就已不稀罕了,昨日偶然瞧见个名叫《今日x法》的电视节目,里头下大狱的囚犯竟也穿着极为鲜亮的橙衣裳,真是奇哉怪哉。 大概是杀手的职业病,一点红惯常爱穿黑衣,不喜欢鲜亮的颜色,瞧见这红白格子的围裙,他只说:「无妨,水不会溅出来的。」 他杀人时,只会让对手流出一滴血来——这便是因为他实在爱干净得很,不喜欢那种人血溅满身、血丝唿啦的感觉,因此才练就了一手干净利落的手法。 杀人都是如此,洗碗又怎么可能溅得自己满身都是呢? 秦蔻:「emmmm……」 她看了看自己手上的围裙,又看了看一点红,然后又看了看手上的围裙,不肯放下。 一点红:「?」 他迟疑了一下,道:「……好。」 秦蔻笑了:「好~」 最后还是繫上了那个红白格子花纹的围裙,抖开之后,他才发现,这围裙边儿上还有一圈白色的、瞧起来织法很是复杂的花边,秦蔻说这叫蕾丝花边。 一点红:「……」 围裙想来就是为了灶台操持而生之物,随便扯块粗布也就罢了,居然做得这么精细,现代人啊……还真是奢侈的让人理解不能。 他抿了下唇,把这些腹诽扔出脑外,又瞥了眼秦蔻,却见她双眼亮晶晶的,似乎又突然高兴起来,开开心心地问他能不能给他拍几张照。 ……怎么感觉她的兴趣点经常奇奇怪怪、令人摸不着头脑? 他不明所以,点头应允。 得到了许可的秦蔻咔嚓咔嚓拍了好几张。 下午秦蔻要去店里,临走之前,她建议古代男士们在家看电视。 其实一般的穿越题材之中,有一个经常被人忽略的问题,就是中古汉语与现代汉语之间的巨大差异,这个差异不是指简体字和繁体字——楚留香穿越过来之后,字认得可齐全了,一开始他也只当是避讳而已。 这个差异,指的是古音以及中古汉语的语法结构。 古音还好,不成问题,他们穿越过来时居然一点口音都不带,说的是一口普通话——秦蔻问过楚留香,他说这 就是他们那里的北方官话。 原因也好猜测,毕竟他们来自神秘未知的武侠世界,而不是歷史上真实存在的朝代。 而中古汉语的语义和语法结构嘛…… 今天上午秦蔻和一点红说「以后见了打听你对象的大妈,敷衍一下就好了」,一点红根本就没听明白,是根据前后语境去猜测这个「敷衍」的意思的,因为他们那时候,敷衍二字的意思就是「引而伸之、铺陈发挥」,根本就没有现代人所熟知的「表面应付」的含义。 再比如说所谓的动补式吧,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唐太宗对他的好儿子说「爸爸我想死儿子你啦」,说的是「耶耶忆奴欲死」……也就是补语要放在宾语之后。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落在观感上来说,就是说话听起来很「古代」、很「文绉绉」。 金古梁温,这四大武侠宗师之中,金庸作品的流传度与知名度毫无疑问是最大的,秦蔻小时候没看过原着《楚留香》,但却看过原着《天龙八部》,她上中学时有位很喜欢的语文老师说过,金庸的作品语言已经算是非常通俗的了。 但是这样极其通俗的文字,读起来仍然会有一种很「文绉绉」的陌生感,这是写古代背景的小说作者所刻意为之的。 这种感觉放在现实生活中……就很奇怪! 冲着一个现代人说什么「固所愿也不敢辞耳」,什么「可是在下有何不对?」是会被人当精神病看待的! 古龙的小说文字比金庸还通俗得多,但是毕竟背景摆在那里,口癖啊语言习惯啊什么的,还是很古代,这几天秦蔻高浓度泡在古代用语之中,昨天去店里,说话差点都改不过来! 第73页 ……就很像那种去东北上了一学期学回来说什么都带着大碴子味的倒霉蛋。 这倒是小事一桩,关键在于,能送他们回去的时空乱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假如二个月之后再出现,难道他们这二个月都窝在家里不出门、不体验么? ……虽然说金屋藏很多娇这种事听起来蛮刺激的吧,但是她也藏不住啊。 所以,看电视剧,就是学习说话习惯和融入现代生活最好的办法。 她家是数位电视,加了那种联网的机顶盒,不过她自己平时也不看, 手里拿着遥控器教他们如何换台、如何在片库里选自己想看的剧集时,还有点生疏。 她说:「这个样子的节目叫新闻,也就是报导社会上发生的一些真实事件,一般要么是大事、要么是奇事,这个手里拿着话筒的人叫记者,他们的工作就是去追逐这样值得报导的事。」 此刻秦蔻转到的是浙台,不是中央台,电视里在放的新闻节目是有名的1919白银眼,今天刚好播放到一件关乎消费者权益的纠纷新闻,说的是有个消费者在某家厨具店里买了贵价抽油烟机,结果几天就出问题了,去店里又遇到扯皮不肯退,然后记者就带着摄影师上店里去採访。 结果……那个店的负责人看见记者上门,直接跑了。 这记者也是狠人,二话不说拔腿就追,一边追还一边问:「您是xx店的负责人么?您别跑呀!您要去哪里呀?小心车呀!注意安全啊!」 最狠的是摄影师,扛着那么重的设备拔足狂奔,实时跟录。 陆小凤:「……」 楚留香:「……」 一点红:「……」 花满楼:ovo 真·物理追逐「值得报导的事」。 秦蔻:「……」 她果断换台,说:「这个是电视剧,就类似于折子戏吧,几个演员分饰不同的角色,把话本子里写的故事演出来,有现代背景的,也有古代背景的,反正都是戏说,看这个主要是为了让你们多了解现代的一些东西……哦对了,看现代背景的戏的时候也要注意年代,像这个『父母爱情』、『金婚』这些故事我们叫『年代剧』,发生的背景是二二十年前,社会环境和现在差距很大,不能拿来当学习材料哦。」 楚留香一直含笑瞧着秦蔻说个不停,接话道:「多看『现代背景』之戏,多学些此地之人说话习惯风格,是不是?」 秦蔻点头:「对了!」 楚留香道:「我明白了。」 秦蔻叮嘱:「我晚上不回来吃饭了啊,你们准备吃什么呢?点外卖或者开火都行,不过家里没菜……要不还是点外卖吧?这次别看到新奇的东西就想点了,不认识的水果蔬菜要慎重点哈!螺蛳粉最好不要点。」 楚留香噗嗤一声 笑了。 秦蔻还要说些什么,楚留香顺手捞过她放在檯面上的包包给她挂肩膀上,温声道:「你就放心去做你的事情吧,我都记住了。」 秦蔻嗯了一声,换上凉鞋,风风火火地出门去了。 四个古代男士就一起坐在沙发上(陆小凤对懒人沙发惊为天人),一起乖乖地按照秦蔻的安排看(听)起了电视剧。 楚留香按着秦蔻的建议,挑了个出品年就在去年的现代剧集。 ……但怎么感觉这电视剧中呈现出来的生活细节有点怪怪的? 就说现在出场这女子,说是身家清贫、生活艰难,还是在京城之地,怎得住的屋子看起来比秦蔻家还大?秦蔻可是直言过自己家不穷。 陆小凤不明所以,指着那叫「桶装泡面」的东西问穿越前辈楚留香:「这是何物?此地的穷苦人家都是吃这东西么……瞧起来倒也蛮有油水的。」 一点红:「……不可能。」 陆小凤:「嗯?红兄此话怎讲……哦不,你这话几个意思?」 一点红:「……」 他知道陆小凤是在学现代的说话习惯,但他怎么莫名从这话里听出了一股挑衅的意味呢……这是错觉么?! 第40章 他压下自己心中涌起的那种诡异的错觉,只解释道:「清贫人家不可能每日吃桶装泡面。」 他和楚留香前天是和秦蔻一起去逛超市的。 那天出门时,他们还没学会阿拉伯数字,故而看不大懂货架上的价格,但等第二日学会了的时候,他就把那张麦x龙的购物货单拿出来瞧了瞧。 泡面五连包,十六元。 而且他当时也瞧见桶装的泡面了,秦蔻还和他解释:这个一般是买来在旅行中的时候吃的,不用备碗筷,比较方便,当然,价格比起袋装的来说要贵一点,平时在家吃很没必要,除非完全不想洗碗。 另外还有挂面——那天他们还买了好几袋,因为秦蔻怕他们在家饿着没东西吃,这种挂面、速冻水饺之类的东西就多储备了一些,价格一点红也看了,一公斤装,九元。 桶装泡面的价格比五连包贵,五连包又比那速食挂面要贵许多……倘若一个人真的生活极其艰难、清贫至极,她又怎么会选桶装泡面来当日常吃用的东西? 陆小凤摸着鬍子道:「原是如此。」 花满楼笑道:「这倒是令我想起昔日晋惠帝那『何不食肉糜』之语了。」 是了,穷苦人家是不了解富人的生活的,而富人自然也并不知晓穷苦人家的生活,因此才会有种种「皇帝用金锄头种地」、「何不食肉糜」、「何不食奶油蛋糕?」的笑话。 第74页 不过…… 楚留香却发现了个有趣的地方。 他只道:「瞧起来,这些拍电视剧之人,似乎都是富贵人家。」 秦蔻就已经是个富贵人家的娇小姐了,只瞧她那天去逛街时,看都不看吊牌就买东西就知道了,饶是如此,她也知道,桶面贵、泡面便宜,一般不是旅游都不吃桶面,而且还有更实惠的挂面。 这些拍电视剧的人却不知晓,堂而皇之的搞出了这样的笑话,想来……是比秦蔻还要富贵得多? 像他们那时候,唱戏之人称作戏子,都是些被踩在地里的可怜人,底层苦、上层虽看着光鲜,却也只能沦入贱籍,被权贵玩弄。如今看来,这里的「演员」、「导演」日子倒是过的非常不错,地位看起来也不怎么 低。 他们就接着往下看。 这电视剧的剧情……说起来倒是简单,就是一个商铺老闆与他的侍婢……啊不,秘书之间的爱恨情仇,只是这清贫的女秘书瞧起来与他们那时候的侍婢也无甚差别,饶是受了那商铺老闆的百般折辱,仍是忍着委屈、百般温柔,若说没有卖身契在,还真是难以理解。 陆小凤可以肯定,换了江湖四大母老虎,恐怕这半句人话都不会讲的商铺老闆连一天都活不下来,薛冰不削了他的耳朵才怪! 一点红:「……」 一点红皱眉看了半晌,直接拿起遥控器换台。 另一个台在放一部古装的电视剧。 说是古装……其实他们看着也没什么熟悉感。第一是头髮,陆小凤与楚留香都是有许多红颜知己的人,甚至楚留香还会梳女式的髮髻,什么堕马髻、望仙髻都不在话下,可这里头的女孩子,说是演的古代戏,髮式与秦蔻那样直接披散着、再随意扎个糰子看上去没什么区别。 再一个是衣裳。 大街上各色服妖其实没什么,这个和朝廷式微、管不动民间有关系,但再式微也是皇室,总是讲究天家颜面的,怎得这公主衣着如此简朴?连个妆花缎、织锦缎都没有? 更怪的还是轻功,只见那男子一个纵身,竟直挺挺地原地起飞,也不见借力使力,真的就……原地起飞。 陆小凤:「???」 楚留香:「???」 两位轻功大家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开始了自己的习惯性动作。 陆小凤摸着小鬍子道:「……这是……轻功?」 楚留香摸着鼻子道:「瞧起来倒像是肩背腰上系了绳子,将他直接拉起来的。」 一点红冷冷锐评:「丑。」 他不是个花里胡哨的人,他的武功之中,也连一点多余的动作都没有,一招一式,皆为取人性命。所以他一般瞧别人的武功时,也没兴趣从招式的美丑方面去评价。 但问题是—— 这电视之中的戏子,他这哪里是武功?下盘不稳、腰腹无力、满脑肥肠,只怕是连一天的武也没习过、一天的苦都没受过,如此,还敢站在这里班门弄斧、大言不惭,号称自己乃是天下第 一高手? 饶是戏台子上演将军的戏子,哪一个不是十年苦练,有模有样? 实在是叫人看得厌恶至极。 陆小凤:ovo 花满楼:ovo 楚留香:┐(~)┌ 这时秦蔻正好给楚留香打电话回来,楚留香极为熟稔地拿出手机,摁下接听键,温声道:「秦蔻?」 秦蔻那边人很多,听上去有点乱糟糟的,她抬高了声音,说:「今晚我早点回来哦,我带麦当劳……啊不,炸鸡薯条给你们哦,不过估计得八点过了,要是饿了就先吃吧别等我哈!」 楚留香忍不住勾起了嘴唇,道:「好,知道,你莫要担心我们。」 秦蔻又问:「看电视剧怎么样,开心么?是不是很好玩?」 楚留香:「……」 楚留香:「噗嗤!」 秦蔻:「?」 秦蔻:「啊……怎么啦?」 楚留香瞧了一眼神色冷漠的一点红,忍不住嘆道:「可别提了,把红兄看得怒火中烧。」 秦蔻:「……为什么啊?」 楚留香就把他们看的那个古装剧的名字念了一下。 秦蔻:「……」 这不是最近风头很热的、豆汁儿网上评分只有三点几分的「大作」么? ……虽然说近年来的电视剧质量都挺一言难尽的,但能如此精准地踩到这么大的雷,哪位神仙换的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挺厉害的。 她立刻就对他们同情了起来,转而安排起了晚上的活动:「那晚上一起出去看电影吧?带你们去看巨幕!最近的一个科幻电影真的特别好看!」 她嘴巴一快,就把这话说出去了。 但是说出去之后,她忽然意识到了不对劲。 ……花满楼。 花满楼的眼睛是看不见的。 ……但她说要带他们去体验巨幕电影。 这个和让他们看科普视频还有电视剧不一样,她让他们看电视剧的目的是学现代人的说话习惯,但刚刚她说那话的时候,意思就是要带他们去体验一把什么叫视听震撼的。 忽然一瞬间,秦蔻的声音就消失了,她拿着手 机站在原地,感觉自己说错了话。 ——花满楼是个怎么样的人,只要稍微看过一点点《陆小凤传奇》,就能完全了解、心悦诚服。 第75页 书里说,他的百花楼的大门总是敞开的,因为无论是什么样的人来到百花楼,他都同样的欢迎,他的眼睛虽然瞎了,但他热爱所有的生命,也热爱自己的生活,他能听到雪花落下的声音,也能感受花蕾绽放时的美妙。 秦蔻今天又抽空补了下课,看了下《陆小凤传奇》的原着,只寥寥数笔,便勾勒出了一个这样伟大的花满楼。 没错……伟大,她只能用伟大来形容。 再回想一下自己藏在家里的花满楼——是个温和的大帅哥、有着不符合第一印象的精壮身体、好像对她家的大橘格外感兴趣,今天早上抱着撸了好久,但打了好几个喷嚏,不知道是感冒了还是猫毛过敏了…… 这一天的相处,她理性上虽然知道,但感性上却无法把花满楼看成个盲人,因为他实在是太自如了。第一次到她家,完全没表现出一点磕磕碰碰。 但刚刚……她就忽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她其实连一个盲人朋友也没有,所以她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和花满楼相处……刚刚脱口而出那句话后,她立刻意识到了不对劲,此刻却有点茫然,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楚留香的手机不是公放的,但这个距离之下,对武林高手们来说,公放不公放也没什么区别。 于是所有人都感觉到了秦蔻忽然不说话了,情绪也好似忽然低落了下去。 陆小凤忽然扬唇一笑,道:「巨幕、巨幕,只听这名字,就知道并非寻常之物啊。」 花满楼侧了侧头。 他的神色依然没有什么不自然,仿佛在此处极为悠然、极为享受一般,他微微抬起头,朝着那个发出秦蔻声音的小方块语气轻快地笑道:「秦小姐,在下也对这巨幕电影极为好奇,想去见识一番。」! 第41章 傍晚过七点,秦蔻抱着m记的纸袋子回来了。 外头依然闷热得要命,这种天气,秦蔻都懒得化妆——化什么化,在外头跑上一趟,脸上黏煳煳的还不敢上手去摸,多难受的。 即便是素面朝天的出门去,回来的时候看起来也有点憔悴、有点狼狈,连高高扎起来的马尾都显得无精打采、蔫巴巴的。 屋内她藏的许多娇,那都是武林高手,五感敏锐。 电梯停在二十七层,门刚一打开,一只古铜色的手就伸了进来,顺势接过了她怀里的纸袋,有人语气低沉、柔和地道:「我来。」 秦蔻抬头一看,是楚留香。 他穿着件黑色的丝绸衬衫,袖口挽上去,勒在小臂中央,一只手抱着那个冒热气的纸袋子,另一只手无比自然、从善如流地伸出来,帮秦蔻理了理鬓角的碎发,别在耳后,然后又顺势把她的单肩挎包取下来,拎在了自己手上。 他嘆道:「快回家吧,瞧起来是累了,今天都做什么了?」 秦蔻自然而然地接话、抱怨:「别提了,几个小孩儿l找不到排练的地方就给我打电话来哭。」 livehouse的本质就是个小型的音乐场地,主要的业务就是把场子租借给各个乐队。 理论上来说是这样没错的,但这年头纯靠外地乐队包场费用可撑不起来,更多的还是自家弄活动,争取每天店里都有活动,这就需要更多的舞台表演者。 所以挖掘本地小乐队也是她的工作之一,和本地小乐队签合同,合同也更有余地。 况且她以前自己也是搞这个东西的,心里还是有点情怀在的。 楚留香有句话没说错,秦蔻的确是一个具有侠气的女孩子,所以碰上能帮的、能扶一把的,她通常二话不说就帮了。这个小乐队和他们店里签过合同,成员还都是大学生,一周后在她店里做拼盘演出,这几天正加紧排练呢,结果他们租的那个排练室忽然出了状况,这周都用不了了。 小乐队和她认识也有一两年了,以前没地儿l排练的时候,秦蔻还让他们来过自己家——她家里是有排练室的。 那打电话的小男生一口一个秦姐,委婉地表明 想过她家来,被秦蔻果断拒绝。 下午就是出去联繫了另外一个排练室给他们用用。 楚留香忽然一下子就对秦蔻的职业开始感兴趣了。 之前,他其实什么也没问过,秦蔻也没主动提起过,只是从话里话外,能听出她是有自己的铺子的,以楚留香这几日的见闻,他就猜测或许是食店啦、衣裳店啦……之类的,但今天她这么一说,又好像不是。 ……所以排练是什么意思? 他决定上网去查一查。 至于为什么不问她……因为她看起来实在累得不轻,一回家就上楼去洗澡了,洗澡之前还不忘嘱咐他们:「不必等我直接吃吧,这东西凉了就不好吃了。」 她说的是那个纸袋子里的东西。 纸袋子里热气腾腾的,装的显然是食物。 对了,她下午打电话过来,说是晚上回家带「炸鸡薯条」……想必这个就是了? 楚留香心下一暖,又忍不住笑了起来,把纸袋子里的东西一样一样往出拿,招唿大家过来吃。 这纸袋子很大,里头满满当当装着数个塞着食物的纸盒、小纸袋,楚留香和一点红已对这时代的各种奢侈见怪不怪了,倒是陆小凤,他瞧见这个,忍不住惊讶道:「……此地之人,食物当真是都用纸来包着?」 第76页 其实难怪他这样咋舌。纸在古代,可不是什么便宜东西。学子的书籍、以及练字用的纸笔,都是一笔大的支出,以耕养读、说的可不是平常的农人,得是大户。 今天下午看那什么劳什子古装电视剧的时候,陆小凤就觉得里面演得真的太夸张了——一个清贫的路边小贩,竟然随手能扯出那么大一张油纸来包食物? 油纸得用坚韧的皮纸刷上牛油、水油等,多用来做伞、煳窗户,谁会用它来包东西……而且还是用过就丢?街边买个小吃,小贩们多是用荷叶来包的。 现在瞧见这m记……陆小凤就知道,不错,这又是一个「何不食肉糜」系列的古今笑话。 楚留香笑道:「倒也不是,此地有一种名为『塑料』的妙物,薄如蝉翼、透若水玉、又韧若寒铁,实在奇妙。」 众人说着,就齐齐坐在了餐桌上。 食盒一打开,只见纸盒中 盛着四五只小小的鸡……这应该是鸡翅膀的下半部分,瞧起来和只小鸡腿没什么区别。这鸡翅根金晃晃的,应当是裹了面衣来炸的,盖子甫一打开,就只闻到一股浓郁油香,带着罪恶的富足席捲而来,根本容不得任何人没有胃口。 陆小凤拿了一只,放入嘴中,一口咬下—— 好吃! 酥、脆、咸、香……这面衣也不知道是怎么做成的,酥脆到一咬就掉下许多渣,里头裹着的鸡肉也嫩滑无比,只用牙轻轻一咬,便咬下一大块肉来,这鸡肉一点儿l也不干柴,肉汁都能自手指头上流下点点来了,而且这鸡肉也不知道是用什么作料腌过,反正有一种极为复杂的香味,顺带着还有一点点辣味——不是茱萸,是辣椒。 陆小凤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只嘆道:「这世间居然还有如此美味之物?」 再一看桌上的鸡翅、鸡腿,忍不住喃喃道:「难道此地的鸡当真长着三对翅膀六条腿?」 想到那场面,他忍不住觉得头皮发麻,但手却非常诚实地又拿了一块,一边暴风吸入冰可乐,一边咔嚓咔嚓嚼鸡翅。 鸡翅一致得到了大家的喜欢,就连吃饭喜欢吃清淡点的一点红也忍不住伸了好几次手,不过他还是干不出陆小凤那种吃完嘬一下手指的狂放行为的。 薯条也很受欢迎。 一般来说美式薯条要细一些,而欧式的薯条切得更大块,具体来说就是m记和汉堡皇的区别,秦蔻自己是很喜欢刚刚炸出来的汉堡皇薯条的,但是那一种要是外带的话……真是是种灾难。 所以她还是去的m记。 薯条也一致得到了古代侠客们的认可。 这种小小的、炸至金黄的小食,外皮脆脆、里面的芯儿又是沙沙软软,口感很足。没什么特别大的味道,只有简单粗暴的油香与细盐带来的淡淡咸味,都不用沾番茄酱,就足以征服所有人的味蕾! 油脂和碳水就是最棒的! 这时候,秦蔻也已经洗过澡、换过衣服出来了。 听见楼梯上响起的脚步声,楚留香抬头一看,登时眼前一亮。 晚上出门去玩,穿衣打扮自然也更靓丽些,只见秦蔻头髮高高扎起,她的头髮捲曲而浓密,洗过澡后半湿半干地披散时,就会 有点像是某些沿海之地传说里的美貌鲛人,如今扎起来,又像是条大而蓬松的狐狸尾巴一样晃来晃去。 瞧见楚留香正双手抱胸、含笑看她,秦蔻居高临下地抬了抬下巴,问:「怎么样?」 楚留香瞧着她十分有活力、晃来晃去的大辫子,忍不住笑道:「我还本以为你累了,想着不如今日就早点休息。」 秦蔻说:「出去玩怎么会累!」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 懂了,是个爱玩爱闹的性子。 那就出门吧。 八点,城市里正开始热闹。 商场、电影院、剧本杀。 小吃、夜市、扎啤杯。 这是陆小凤和花满楼第一次走出秦蔻的家,第一次感受到空调屋之外的新世界。 热浪滚滚而来,霓虹灯在道路两旁不断地延伸、延伸、再延伸,车流也是美的,陆小凤手里拿着手机(由楚留香慷慨出借),看到这个也想拍、看到那个也想拍。 秦蔻凑过来,教他怎么用特效,怎么拍出流动灯带似得车流。 陆小凤瞧了一会儿l,忽然说:「像银河。」 秦蔻「嗯?」了一声,歪着头看他。 陆小凤轻笑一声,也学着秦蔻惯常的动作,手上比划比划,对她说:「马路、车流,明灯,就很像……在地上流动的银河。」 地上银河。 真奇妙,原来夜晚并不一定要黑黢黢的,原来明灯是足以照亮整个城市的,原来夜晚也可以有这样多不会武功的男人、女人、小孩子在街边慢悠悠地散着步。 秦蔻忽然觉得很有意思。 她对陆小凤说:「银河啊……其实我都没见过银河,我们这里,晚上的灯太多了,天上的星星就会看起来很黯淡。只有在很原生态的地方,才有可能看到银河呢。」 陆小凤笑道:「有地上银河,还不足够?」 这般盛景。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什么呢,我们这里的人,都追求的是远离城市喧嚣!追求田园牧歌、心灵放逐,还说工业的蔬菜都打了药,鸡鸭鱼啊都是转基因的,根本没有原生态的好。」 第77页 陆小凤的唇角勾起了一丝若有若无地微笑,相当感兴趣地问她:「那假如有机会,阿秦会去我们所在的时代瞧一瞧么?」 秦蔻爽朗大笑:「怎么可能呢我又不傻!」 陆小凤:「……」 陆小凤哈哈大笑起来。! 第42章 秦蔻带他们去的是一家连锁影院,叫大西洋影院。 第一次的看电影体验嘛,那当然得要多震撼有多震撼了,所以她带他们去的这一家并不是在商场顶楼的那一种,而是坐落在城中老四区之一,雁塔区中夜晚最繁华的地方——大糖不夜城之中。 不夜城地风格就是浮夸。 这个影院与s省美术馆、大剧院坐落在一起,金瓦红墙,檐角飞扬,夜晚再打上一层金灯,那真是要多气派又多气派、要多威压有多威压。 陆小凤吓了一跳:「……这什么地方?」 秦蔻轻描淡写:「电影院啊,看电影的地儿,就这里,走、走,快进去。」 陆小凤:「……」 他无语凝噎地盯着这栋已经差不多能代表「皇家威严」的建筑,瞧着来来往往、根本不把这地方当回事儿的行人,忽然长长地嘆了一口气,道:「你现在告诉我,皇帝老儿住的皇宫也是收了钱就能进的,我恐怕也会信。」 秦蔻瞥他一眼:「你这嘴跟开过光似的。」 陆小凤震惊:「来真的啊!」 到点儿,电影进场。 买票的时候,秦蔻本来是想买那个最近很火的科幻电影,不过时间不合适,况且——对于一群连太阳系、银河系都没搞懂的人来说,要他们接受什么科幻浪漫似乎太超过了一点。 于是最后换了近期的特效大片——《弟斯拉》。 她特地选了中文配音版。 进场的时候,她悄悄抬眸,看了花满楼一眼。 花满楼梳着半丸子头,穿着件干干净净的白t,一只手捏着可乐杯,另一只手拿着电影票,排在队伍里进场。 他的神情很闲适,正侧过头和陆小凤说起了什么,又忍不住微笑起来。他吸了口可乐,气定神闲地进了场,坐在座椅上时,还忍不住靠在椅背上往后压一压,好像要试试这个奇异的椅子到底能压下去多少。 不过倒是小声地和陆小凤道:「听这回声,这看电影的地方实在大得很。」 如果不是这一句,想来没有任何人能意识到他的眼睛是盲的。 他悠然地坐着,感受影院里充足 的冷气还有周围人乱糟糟的唿吸声,有人在玩手机——手指戳在那屏幕上的声音太特别了,花满楼一下子就能听出来;有人在吸可乐,还是大大的一口,然后这个巨大的厅堂忽然安静了下来,人们的唿吸忽然变得有些轻了,聊天的声音也压得很低,透出了一股小心翼翼的……尊重来。 这倒是让花满楼觉得很新奇。 他们那时代也听戏听曲儿,然而多是在宴席之上,只是个添头,精彩则精彩,但也总少不得推杯换盏之声,对乐伎伶人,又哪里谈的上尊重二字呢? 电影开场,秦蔻拿起爆米花。 巨幕的视听效果是绝对震撼的,而她挑的这部着名的怪兽电影,情节够简单够无脑、怪物够震撼、爆炸、打斗场面那叫一个量大管饱,绝对叫你肾上腺素飙升! 她已经看过一遍了,这一遍,比起电影,她更想看古代侠士们的反应。 巨大的蜥蜴从海中一步步地走出,发出沉重的、令人止不住感受到压迫的脚步声,它张开大嘴,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声,在画中人们尖叫、逃离的同时,陆小凤瞪大了双眼,只觉得一股寒气自嵴柱一直升到头顶,整个人倒吸了口冷气,扭头就问她:「这是话本?这是皮影戏??!等等,这些是假的没错吧?没错吧?」 秦蔻笑着说:「是假的,这都是特效,很烧钱的。」 这要是真的,这世界谁受得了啊?还不如早点跑到武侠世界避难去。 而坐在她另一边的一点红瞳孔地震,整个人惊得一动不动,甚至连眼睛都睁圆了,看上去像一只被吓呆了的黑猫。 这样的反应,也只有在他穿越当天猝不及防看到电视机的时候才有了,属于限定款,秦蔻托腮,多欣赏了一下下。 过了好一会儿,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低低道:「……科技。」 秦蔻说:「对,是科技。」 楚留香和她中间隔着一个人,她试图观察的时候,不但没有观察到,反而被对方注意到了,于是楚留香悄悄地伸了只手出来,端着可乐杯绕过一点红,碰了碰她的杯子,像喝酒一样的喝可乐。 到了影片最高潮、最烧钱的怪物互殴环节时,电影院里只听见不停的冷气倒吸声,花满楼身处一片黑暗之中,听见 陆小凤倒吸冷气的声音,觉得很是有趣,于是也跟着倒吸了一口气;陆小凤身临其境,口中不住地小声道:「对了!弟斯拉,就这样,从下面一个滑铲上去……」 只听这极为震撼的声音,就知道这些惊天巨兽一定打得很惊人! 花满楼也跟着煞有介事地点点头,小声道:「一个滑铲上去……」 观察到这一幕的秦蔻:「……」 直到电影散场,陆小凤还尤在兴奋之中,在椅子上坐着,久久失神,半晌才道:「真乃神仙享受也!」 第78页 巨兽的传说嘛,古代也有,可说书先生就是说得再栩栩如生,又怎么能抵得上这样直接而震撼的冲击呢? 千年之后的人……的确是会享受的啊。 散场人流差不多的时候,他们五个人坠在最后头,慢慢地往出走。陆小凤他们几个要去趟卫生间,就剩花满楼和秦蔻,在影院门口等着。 花满楼一只手捏着自己的可乐杯子,另一只手插在裤兜里,低着头与秦蔻闲聊着。 花满楼只笑道:「那巨兽弟斯拉,也不知长什么模样,不过我幼时双眼尤能瞧见的时候,曾在广府的大船上见过麒麟,的确高如巨塔,所方才看电影时,我就只想像着是两只麒麟在打架呢。」 他竟然能如此坦然地说起自己的眼睛。 不过更令秦蔻震惊的是:「啊?你、你见过麒麟??麒麟是什么?」 不,等等,你们是从武侠小说里来的,不是从奇幻仙侠频道来的吧? 花满楼歪了歪头,眨了眨眼,伸出一只手在空中比划比划:「嗯……也是四条腿,两只眼睛,脖子能有好几丈那样高,身上有斑点,我还记得有人说起,这种麒麟会用脖子打架。」 秦蔻明白了:「长颈鹿啊。」 对哦,好像是听说过,郑和下西洋,把长颈鹿当麒麟带回来了。 秦蔻腹诽:所以你们是架空明么? 花满楼笑道:「原来此地管那种动物叫长颈鹿……也是,若说麒麟神兽是用脖子打架的,总觉得有些怪异。」 他的脑子里似乎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忍不住勾唇笑了笑。 秦蔻看着他。 花满楼是个很俊朗的男人,这个世 界上英俊的男人有许多,但气质如花满楼一般的,却实在太少。 他的唇角似乎总是带着微笑,而这种微笑又不掺杂任何一丝杂质,仅仅只代表着耐心和柔和,连一丝冷硬的姿态都没有。 而且他的的确确是很愉快的,这种愉快和放松,是绝对装不出来的。 他是真的在享受,享受着许许多多的第一次,第一次扎半丸子头、第一次喝可乐、第一次穿着这样的短袖短裤走在夜晚的热风之中、第一次……看电影。 秦蔻忽然说:「花公子,其实我今天本来就是想要找你,想找你问一件事。」 花满楼说:「嗯?什么事?秦姑娘但说无妨。」 秦蔻微微抬眸,正视着这个俊朗的温柔男人,张了张嘴,迟疑了一下,似乎是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又似乎是在组织语言、下定决心。 花满楼静静地站着,并不催促她。 过了一小会儿,秦蔻斟酌着语言,慢慢地说:「我想问你……我应该怎么样和你相处?」 花满楼微微一怔,似乎没想到她会问出这样的问题。 秦蔻说:「花满楼,我从来没有过盲人的朋友。今天下午,我打电话的时候,其实很……很愧疚,我觉得我不应该说要来看电影,不应该用那种很雀跃的语气去说话。」 花满楼微微垂下了眸。 他看不见,所以与别人说话的时候,他会习惯性地侧一侧头,用耳朵去找说话的那个人。 他嘆道:「我知道。」 他原本就是一个细心得惊人的人,电话里那么一瞬间的停顿,他又怎么会听不出来呢? 秦蔻又说:「所以今天我一直都在想这件事。」 花满楼有一瞬间的失神,片刻之后,他柔声道:「这令你觉得烦恼了么?」 秦蔻点点头,说:「嗯呢。」 花满楼张了张嘴,似乎想要安慰她什么,但秦蔻打断了他,紧接着剖析自己道:「所以当时我下意识地就想避开『看』这个字,但是你知道的,这样的一个字,如果日常中我刻意地去避开,那种态度是很奇怪、很小心的,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这样会不会适得其反,让你觉得更不自在。」 秦蔻一口气说完了这些,定了定 神,转而抬眸,直视着花满楼,一字一句地说:「我从没有过你这样的朋友,我没有受过关于疼痛与变故的教育,所以我绝不敢说什么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但……我不想因为我的态度让你伤心。」 花满楼听到面前这个姑娘忽然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一只脚无意识地在地上磨蹭,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才无比真诚、无比认真地对他说:「我仰慕你的为人,想同你做朋友,但这样把事情藏在心里不是我的风格,所以我决定直接来问你啦,花满楼,你能不能教教我?」 她的语气很安定,尾音有点上扬,又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花满楼感到她原本有点紧张的身子忽然放松下来,好像在这一瞬间卸下了什么担子一样。 他有些微怔。 这些话……花满楼是没有听过的。 眼盲是不是一种痛苦?答案是肯定是,是谁也不能够否认的。 花满楼并非天生眼盲,而是在七岁的那一年生病瞎的。 眼盲之后的世界,与眼盲之前的世界,的确大不相同。但这种不同与他人所以为的却有点不一样。 肉体上的痛苦、某一种感觉的灭失本身是可以习惯的,花满楼七岁眼盲,如今二十七岁,无论如何,他早已经学会了和他眼前的虚空世界去共生,眼盲本身已不会给他带来额外的痛苦。而他的听觉和触觉都异常灵敏,有时候他会觉得,这个世界上或许除了他之外没有人知道,原来一朵花绽放的声音是那样子的轻柔、却那样子的热烈。 第79页 在他小的时候,痛苦更多地来自于周围人的态度。 他的父亲曾为他的眼盲伤心欲绝,从七岁到十五岁,江南花家请遍了江湖上有名的神医,把脉、吃药、给眼睛敷草药,这便是自他年少时便有的记忆了。 花满楼那个时候发现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那就是在面对他这样遭遇忽然变故的孩子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自己应该教教他该怎么做。 大夫告诉他,他不应该劳累,要多休息,多敷草药,保不准会有恢復的希望。 有人猜测他小小年纪就瞎了眼睛,定是江南花家祖上不积德,害了孩子,花老爷应该去城外的白马寺多供奉些香火钱。 而以前他的玩伴们,城中其他家的孩子们开 始不再和他来往,距离他远远的,好像他是个玻璃人,一碰就会碎。 那个时候,也唯有陆小凤会天天来他家摘果子吃,还企图把他珍藏的绿菊藏起来,就为了诓他一起上街去买街角的桂花糕吃。 后来的某一天,花满楼忽然就明白了——其实、或许,那些那样对待他的人,并不是淡漠、也不是不善良,他们只是不知道怎么和他相处、不明白怎么样面对他这样的孩子。 少年花满楼就大方地原谅了他们,也接受了这一切。 而如今…… 千年之后,在一个全然陌生的新世界里,这个语气总是很飞扬、很飒爽的姑娘,她这样认真地说:我没有受过相关的教育,我不知道,我不明白,所以想请你告诉我。 他们那时代的人,似乎并不习惯于如此直白的去谈感受、谈相处之道,他们讲究的是「高山流水遇知音」,讲究一拍即合,用一种外人所不能理解的、玄之又玄的方式悟到友情的真谛。 人类的真挚感情这般美好、纯洁,似乎不应该掺杂任何一丁点的磨合、试探与不愉快。 「高山流水遇知音」,曾让花满楼感动过。 而此时此刻,这样真诚温柔的话语,也让花满楼的心忽然被充溢满了,松一阵紧一阵地摇动着,好像要溢出雨水来一样的感动。 可以开诚布公地这样谈,可以这样直白地表露自己的心情, 真好啊…… 花满楼忽然笑了,对秦蔻说:「我想,你只要把我当成,比普通人还厉害那么一点的人来看就好啦。」 秦蔻一呆:「啊?」 这回答,超乎想像的……皮啊? 花满楼柔声道:「秦蔻,你的想法我已经知晓了,我已经眼盲二十余载,早已习惯了这件事,也无需像今天一样为这件事内疚,况且……今日这电影,我听得也很畅快。」 或许巨幕的影响的确是难得一见的盛景,但这似是从厅中四面八方而来,各种陌生的、熟悉的、令人心惊的声音加在一起,又何尝不是难得耳闻的盛景呢? 他说:「今日有幸体验这『巨幕电影』,我很开心,谢谢你,秦蔻。」 秦蔻微怔。 她似乎仍然沉浸在花满楼刚刚皮 一下的回答之中,迟疑地问:「那你刚刚所说的,比正常人厉害一点是什么?」 花满楼眨了眨眼,笑道:「这个啊,这个就是说,假如秦蔻遇到了什么不好解决的事情,花满楼定会相助。」 他扬了扬头,似乎在凝神细听什么,似是听见了什么不太和谐的声音,他的眉毛微微皱了皱,凑近了秦蔻,说:「就比如,那边的那对男女。」 秦蔻朝他指的方向看去,是个身材娇小的漂亮姑娘,她面前站着一个男的,那男的是背对着她的,看不起长相,不过驼背粗腿头油的,反正挺辣眼睛。 他们两个在说什么她听不到。 秦蔻问:「怎么了么?」 花满楼道:「那男子非要问那女子要什么『微信』,那姑娘不愿意给他,他却纠缠不休,口出轻佻之语。」 秦蔻的眉毛皱起来。 花满楼道:「所以,要这样。」 说着,他忽然把自己的可乐盖子掀开,用手指在里头蘸了蘸,然后曲指,轻轻一弹—— 那男的瞬间膝盖一软,直接跪在了那个女孩子面前。 女孩子:「???」 花满楼:神秘微笑.jpg 秦蔻:「……」 秦蔻:「噗哈哈哈哈哈哈哈!」 她笑得好大声。! 第43章 这种男的,秦蔻见得多了,刚刚花满楼一说那个情况,她立刻就明白了。 ——无非就是看见了漂亮小姑娘,就上去搭讪要微信,人家小姑娘不愿意吧,就假装听不懂,继续舔着个脸说什么「小气什么,认识一下嘛美女」。要是姑娘还不乐意,一般他们就恼羞成怒了,说什么「你以为自己长得很漂亮么装什么装」这种话。 甚至还有那种社会新闻,就是这种恼羞成怒的男的,觉得自己的「面子」被下了,动手去打姑娘的。 平心而论,搭讪要微信根本就不算什么事。但为什么姑娘们会这么不安这么警惕呢?就是因为这群男的根本玩不起,不讲搭讪基本法! 秦蔻以前是乐队主唱,平时在酒吧里演出,她人又漂亮,说没遇到过这种男的那都是扯淡。 她爸爸妈妈其实对她搞音乐玩乐队没什么意见,但就是担心她周围的这种环境,那时候她爸爸秦建国会把她每周的演出安排记下来,到时间陪她一起去、一起回。 第80页 所以她看见这种男的直接跪在地上就觉得真的很好笑,笑得超级大声。 那个被跪的小姑娘直接懵了。 而那个男的也直接懵掉了,他就只觉得自己莫名其妙地忽然膝盖一软,然后就直接跪地上了,周围来来往往的人不少,齐刷刷地转头,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指指点点。 还有个女的就笑得特别肆意。 他的面子一下子就挂不住了。 而笑得超大声的秦蔻才不用管这男的此刻什么心情呢。 那个小姑娘还懵在原地,秦蔻直接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问:「你没事吧?要不要紧?」 顺便还瞪了一眼那个男的。 小姑娘惊魂未定地看了看她,迅速看了一眼那个装作若无其事站起来的男的,不安地拉了拉秦蔻的手,说:「姐姐,我没事,我们快走吧……」 那男的:「不是你什么意思啊?就要个微信至于么?」 秦蔻的脸就沉了下去。 那男的:「你们女的一天天打扮成这样不就是想让人搭讪么,装什么装!」 他恼羞成怒,上来就要推推搡搡,小姑娘吓得赶紧拉 着秦蔻的手:「姐姐咱们快走!」 花满楼皱了皱眉。 然后那男的就又跪下了。 小姑娘:「???」 搭讪男:「!!!」 这男的以为自己见鬼了。 他也不敢再纠结自己的面子问题了,装作若无其事地站起来就打算走,结果一回头,身后站着四个……肌肉男。 留着长发,怪里怪气的,主要是每一个看上去都像健身房练过的,尤其是那个站在中间的、穿着黑衬衫的男的,虽然穿得文文气气的,表情也很放松,但总觉得一个能打死十个他…… 搭讪男:「……」 冷汗。 楚留香撩起眼皮瞧了这人一眼,又看见秦蔻相当不高兴的表情,温声问她:「发生什么事了?」 秦蔻还有点气唿唿的。 她其实不太会骂人,最多也就会一句「傻x」,但是这男的是真噁心,听他那几句话真的跟吞了苍蝇一样难受,打人吧,这人这么多,而且他刚才嚷嚷那几声,已经让很多人都往这边看了,不好惹麻烦,但就这么放过他吧,又觉得很不爽。 楚留香的面上还带着那种惯常的、游刃有余的微笑,瞧了一眼秦蔻,又看了一眼秦蔻身边的那个身材娇小、表情还有点惊恐的女孩子,登时就明白髮生什么事情了。 登徒子嘛。 他们刚刚来到这世界时,也曾惊异于此地男女的衣着之开放,但这几日下来,也慢慢的习惯了,原以为女子们如今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再不会有人另眼相看,也不会有人以此来作为自己侮辱她人的脱罪符…… 他们那年代,一男一女要是出了任何纠纷,总有人会一丝细节都不放过,自这个女人的衣着打扮、外貌行事之中去寻找证据,证明这女人「原本就不是个好东西」「遇到这种事就是她自己活该」。 原以为这时代已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了,现在看来,无论是什么年代,男人都惯来会把错误推到女人身上。 楚留香当然是不屑于去做这样的事情的,第一,他女人缘极好,也不明白为什么有些男人就是不懂,只需要把女孩子当做个正常人来交流便足够了……第二,他的自信心十分稳定,也绝不会因为某个女孩子拒绝了他 就大受打击、恼羞成怒、试图找回面子…… 这样的男人啊…… 楚留香抿了抿唇,面上没多大的表情,问秦蔻:「你想怎么处理,没事,说吧。」 秦蔻:「就……其实还有点生气的。」 一点红哼了一声,问:「教训一下?」 他是个把尊严瞧得比性命更重要的男人,谁要是当着他的面侮辱他是懦夫,都得把命留下。 江湖,本来就是个残酷异常的地方,言语上的冲撞,也本来就是要命的事情。只不过这个时代,对人命看得十分重要,杀个人造成的后果……他不想给秦蔻添麻烦,才改口称「教训」。 那个搭讪男的脸色立刻白了,跳起来色厉内荏:「干什么?干什么?文明社会啊!打……唔!」 楚留香微微一笑,眼睛都没眨一下,两指戳了这搭讪男一下,精准地戳在了哑穴上,他立刻就一句话说不出来了。 秦蔻冷笑。 哼,现在知道是文明社会了,刚刚上来准备推推搡搡的时候怎么就不知道,薛丁格的文明是吧? 一点红扫了她一眼,语气很淡:「你给个度。」 秦蔻挠挠头:「反正最好别破皮。」 一点红闻言,伸手动了那人一下。 那人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惨白,疼得额头直流冷汗,但是周围的人一个都没注意到,因为他发不出声音!完全发不出声音!! 楚留香伸手一拍他的肩,解开他的哑穴,如沐春风道:「走吧。」 那人「啊!」了一声,一脸惊恐,连滚带爬地跑了。 秦蔻:「???」 被搭讪的小姑娘:「???」 她甚至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 她有点迟疑地问:「……姐姐,你们是□□么?」 秦蔻:「……」 傻孩子,你就真这么直白的问么? 她打了个哈哈:「没有,姐姐是模特经纪人,他们都是我手底下的模特,健过身嘛。」 第81页 小姑娘仍然一脸懵逼中,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不过……啊,这几个人真的身材巨棒啊!不是模特确实说不过去……应该是网红模特吧,是那种在x 音上的身材博主么?想要帐号,说起来这个经纪人姐姐也像模特,身材比例真的超级好诶! 她开始脑内狂想了起来,正打算抬头问一下经纪人姐姐男模团的x音帐号,结果一回神发现,人家已经走了。 小姑娘有点后悔刚刚没要合照。 而这一头,众人一起走在街上,秦蔻正在问花满楼:「你刚刚那个,是暗器么?」 花满楼失笑,跟她解释:「不是,只是用巧劲击了他的膝盖一下……那人脚步虚浮、心跳也乱得很,莫说习武之人,恐怕连个稍微健壮些的普通人都比不上。」 他又忍不住小小抱怨:「不过那个可乐……喝起来不是很甜,居然放了这么多糖。」 这饮子一开始喝下去的时候甚至还有点火辣辣的,像某种带气泡的烈酒,后味才显出甜来,但刚刚他用手指蘸着可乐点出去,只这么一下,就觉得指尖有点黏煳煳的。 这感觉,和糖浆沾在手上的感觉也差不离。 ……现代人为什么要把放了很多糖的东西做的如此清爽?真奇怪。 细心的秦蔻立刻就明白了,她看了花满楼垂下的右手一眼,说:「我有湿纸巾。」 花满楼「唔」了一声,眨了眨眼。 秦蔻从自己的小挎包里拿出了湿纸巾。 她包包里装的是那种单独一片式包装的湿纸巾,拿出来,本来想直接递给花满楼,但是她一抬头,瞧见花满楼微微侧头的样子,手上又是一顿,说:「你稍等一下哦。」 然后把外包装撕开,用两根手指,把湿纸巾轻轻地塞进了他手心。 能方便一点是一点嘛。 她的手指上是有茧的,并不很柔软,花满楼的手指轻轻地蜷了一下,神情微怔了一下,又復而笑了,轻轻道:「多谢。」 她真的很温柔细心。 秦蔻摆摆手,根本不放在心上,转而说:「唔……说起来你忽然让他跪下那一下,我真的没想到诶,你好坏心眼。」 陆小凤噗嗤一声笑了,一边坏笑一边抱胸道:「阿秦小姐,难不成你以为花满楼是个菩萨?」 秦蔻歪头。 这、这也不失为一种对他的刻板印象嘛……毕竟在她的印象之中,花满楼就是 个圣父一样的角色,谁知道他其实挺活泼、还挺会使坏的。 花满楼微笑着,只道:「对我自己的事情,倒是无甚所谓,不过此事却有些不同,此人光天化日之下,口出污鄙之语,行事嚣张,想来是这般行事惯了,若是不叫他长个记性,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女子要被骚扰。」 花满楼虽然是个温柔的人,但他的确不是菩萨,该出手的时候是很果断的。 秦蔻说:「我也觉得,这样子做更好。」 她笑着说:「如果能因为这件事,让世界上少了一个搭讪骚扰男,那你们才叫菩萨呢。」 她对花满楼扬了扬下巴,语气非常欢快:「花满楼,男菩萨!」 一语双关! 花满楼:歪头.jpg 秦蔻又把男菩萨这个荣誉称号四处乱撒:「阿楚哥,男菩萨!红哥,男菩萨!」 楚留香非常天然地大笑起来,作为网际网路初学者的他完全没get到这个称号之中所隐含的奇怪意味。 一点红别过了头,颇有些不自然地道:「……我没有那样好。」 秦蔻瞭然:这是「被夸后浑身难受综合徵」又犯了。 她又转而说回刚刚那件事:「说起来刚刚,不是我迟疑,主要是这里和你们那时候不一样的,你们那时候打个人杀个人也追究不到,但现在不一样,满街都是摄像头,闹出点什么事情来很麻烦的。」 古代也不允许杀人打人吶,但问题是古代律法的执行力很差,绝大多数时候属于你规定你的,我干我的,双线并行不悖。但现代就不一样了,满街摄像头,只有想不想管、没有能不能管。 一点红说:「我知道。」 秦蔻是和他们科普过摄像头的,他知道分寸。 秦蔻又问:「所以你刚刚做了什么?」 一点红轻描淡写:「卸了他的小指,又给他装回去了。」 其实就是分筋错骨手。 这门武功问世之初,就是一门用来刑讯的毒辣功夫,不仅卸大关节、也卸小关节,况且这大关节被卸下来,疼痛还尤可忍受,但像手指这样的地方,小关节一旦被卸,那可真是如万针齐攒、非常人所能忍受。 受一回,保准他能记一辈子。 一点红身为杀手,刑讯逼供的手段也是得会一点儿的。 秦蔻倒吸了一口冷气。 她开始有些不放心了:「不会出什么问题吧?」 楚留香宽慰她:「放心,不过就是脱臼,让他吃个教训罢了。」 秦蔻放下心来。 一路走着,她一路上都在反刍这件事,越想就觉得越开心、越想唇角的微笑就绽放得越大。 就……怎么说呢,楚留香刚刚那句「你想怎么处理,没事,说吧」,真的好有侠气!!!就是那种又潇洒、又游刃有余的侠气!! 这种气度,在现实生活中真的很难见。 第82页 普通人遇到别人的事情,第一反应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 这也很正常,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况且遇到今天这男的这种低素质混蛋,真就和碰上蟑螂一样,对方是不会和你讲道理协商的,他就是来找事的。管这种事,不动手吧,能连着气好几天,动手吧,首先是能不能打得过的问题,再一个,即使打得过,能掌握好分寸么?万一出点什么事,真是后悔都来不及。 但是武林高手不一样啊!武林高手下手真的很有分寸啊,又能让他吃到教训,又能一点痕迹不留,还有那个点哑穴,配合的太好了,真的! 秦蔻的眼神简直亮晶晶,兴奋地要命。 楚留香含笑瞧着她,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揉了下秦蔻的发顶。 看完电影,时间也不早了,五个人慢慢悠悠地顺着不夜城遛了个弯儿。 这条街道是x市夜晚大概最繁华的地方之一,秦蔻觉得也大概是整个x市的滞销灯具集合地,到处都是配色非常迷惑的灯,像酒吧里面的蹦迪灯一样不停的闪烁,秦蔻刚刚看到一条路过的狗都被吓到了。 古人……古人的接受度也不是很良好。 陆小凤仰头嘆息:「……好像有点理解你说的光污染是什么意思了。」 他对这个灯展很嫌弃,秦蔻深以为然。 可别瞧不起古人的眼见,陆小凤方才走在街上会惊异,是惊异于这个城市夜夜都是明亮的,惊异于千年之后的人们,终于非常强势、非常自然的把生活挤进了黑暗之中。 但是灯展这种东西是 自古有之的,唐朝实行宵禁制度,但是到了上元节,也有「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的诗句,也有「火树银花合,星桥铁索开」的美景。1 总之,不久之前还在盛赞「地上银河」的陆小凤,迅速地就把不夜城纳入到了「银河界泥石流」「大可不必」的范畴之内。 不过商业街嘛,买买东西还是可以的。 秦蔻强烈推荐汉堡皇最近的新款冰激凌——巧克力坚果脆皮新地! 巧克力脆皮这个东西,属于是城市小孩从小吃到大的东西了,其实秦蔻以前是不大喜欢的,觉得味道太普通,但是汉堡皇这个真的颠覆了她的认知。 那个脆皮,怎么可以那么薄!那么香!那个坚果的味道怎么可以那么浓郁,搭配上牛奶口味的冰激凌体,这个冰激凌当然不可能像五十块钱一个球的那么绵密香浓、奶味十足,不过对于秦蔻来说,已经很足够了。 就是比较担心古代男士们吃不吃得惯。 陆小凤学着秦蔻的模样,把顶部冰激凌小山上的巧克力脆皮敲碎,咬了一勺放入口中,闭上眼睛品了一下,慢慢道:「这巧克力浇头,嗯……品着虽然怪,但是又的确别有一番风味……」 秦蔻:「……」 巧、巧克力浇头…… 从某种意义上来,这说法倒是一点错都没有。 秦蔻还问他们:「你们那时候有这种东西吃么?」 花满楼说:「有酥山、樱桃酪等物,只是不大一样。」 他形容了一下,秦蔻大概了解了。 酥山听上去让人觉得是软乎乎、冰凉凉的,以前秦蔻认为应该是绵绵冰那样的东西,但其实是刨冰加酪浆,吃起来咯吱咯吱的。 这里距离秦蔻家不算太远,众人蹲在路边吃完冰激凌,就慢慢悠悠地往回走。 回到家,十点过,陆小凤犹在看电影的兴奋之中,一直忍不住的念叨着。 楚留香洗过了澡,带着半干的头髮半靠在床头,一点红进了浴室,浴室里传出了淅淅沥沥的水声。 大橘可怜巴巴地窝在他的胸膛上,抓住他的一缕头髮,楚留香眯着眼睛瞧了它一眼,忍不住笑了起来,安慰道:「好阿橘,我得考虑红兄……」 大橘:「喵呜!!!!」 叫得很悽厉、叫得充满埋怨。 楚留香忍不住嘆了口气,用一种非常安抚的口气道:「红兄虽然不会说什么,但我总能瞧的出,他心里不好受,好阿橘,你快去吧,大不了明天,我陪去你去外头睡?」 擦着头髮刚从浴室出来的一点红:「……」 虽然这话没什么问题,但怎么总觉得怪怪的…… 这时,门外忽然有人叩了叩门,秦蔻说:「阿楚哥,红哥啊。」 楚留香:「怎么了?」 秦蔻说:「你们困么?陆小凤还想看电影呢,我家有影音室的,虽然效果比不上电影院,不过可以看点好东西哦!来么?」 好东西,当然就是指鬼片啦!! 第44章 鬼片!刺激! 这种东西当然是人多了一起看才爽啊! 秦蔻家的影音室基本等于没用过——房子装修的时候,她就特别兴奋、特别喜欢提一些有的没的的要求,比如说:希望大露台上可以烧烤、可以做成空中花园、要有茶室、影音室、还得有排练室。 当时她爸还吐槽她呢——装这些有的没的不如多装间客房算了。 一开始还好,上大学嘛,经常带乐队还有宿舍的朋友来住,大家一起看个电影什么的。后来工作之后,她就很少把人往家里带了。 况且一个人的时候她是真的不敢看鬼片! 家这么大,房间这么多,半夜起夜喝口水都不能细想,一细想能把自己吓死。 第83页 所以秦蔻很开心。 她也洗过了澡,卸过了妆,穿着家居的小吊带和短裤在屋子里跑来跑去,一会儿l拿饮料、一会儿l拿薯片、一会儿l抱被子和枕头。 陆小凤不明所以地抓住她:「为什么要搬被子?」 秦蔻神秘一笑,一副经验很丰富的样子:「害怕了可以躲在被子里。」 陆小凤:「……」 陆小凤挠头,摸鬍子,思考了好一会儿l,然后跑回他和花满楼住的卧房,也把被子抱出来了。 影音室不算太大,一间卧室的大小,不过里面布置得很舒服,有沙发床,平时看着就是普通的沙发,但可以加长,加长之后并排躺四五个人一点问题都没有。 秦蔻一开始是想放按摩椅的,又被她那开装修公司的老爹英明阻止。 现在看来,还是有远见啊。要是按摩椅,就不能抱着被子大字型躺着随便乱翻滚了。 楚留香一推门进来,就看见了这样子的秦蔻,忍不住失笑。 怎么说呢,一开始的那两天,她是真的飒爽,说一不一、风风火火的,然后等熟起来之后,就……变成这幅模样了。 很像小孩儿l。 一点红拎着猫进来。 秦蔻问:「怎么带它进来了?」 一点红单手拎起一坨大橘,手臂稳若磐石,冷漠的黑色瞳孔与猫咪黄澄澄圆熘熘的大眼睛对视一眼,无 情地说:「那我丢出去了。」 秦蔻赶紧阻止他:「算啦,先进来吧,要是它睡着打唿再丢也不迟。」 顺便恐吓大橘:「你再打唿,我就把你打唿的视频给整栋楼的猫猫们看,让你社会性死亡!」 楚留香:「……」 溺爱大橘的楚留香表示强烈愤慨。 大橘被一点红丢在了沙发床,喵呜尖叫一声,直接肉弹冲击,撞进了楚留香怀里,还好楚留香眼疾手快,一把抓住,抱在怀里撸。 一点红看了秦蔻一眼,对方怀里抱了个抱枕,盘腿坐在楚留香身边,她很放松,一下子靠在了沙发床的背靠之上,眯着眼睛盯着面前的屏幕看。楚留香的身形是高大的,她虽然身形高挑,但这样窝着的时候,看起来的确是小小一只,又天然至极。 他立在原地,脸上没什么表情,却也没动。 秦蔻抬头望了他一眼,笑道:「想什么呢,快过来坐呀。」 她伸手拍拍自己身边的位置,一点红眼神闪烁了一下,没说话,走过去坐在了她的另一边,又侧过头去,尽量不去看她。 楚留香忽然道:「说起来……」 秦蔻:「嗯?」 楚留香托腮问她:「傍晚去看那弟斯拉的时候,你怎么总是瞧我们几个?」 啊,被发现了。 秦蔻歪头,比划比划,试图解释:「这就是一种……我自己看过的、我自己觉得很厉害很震撼的东西,就很想去看别人看到这东西是什么反应嘛……」 总而言之,是一种现场reaction。 秦蔻自己就喜欢去网上搜什么「外国人看到熊猫是什么反应」、「没看过贾嬛传的人第一次看是什么反应」,诸如此类。 这种视频的播放量一般还不低……想来和她有一样爱好的人应该也不少。 况且,他们还是古人,是江湖侠客,是书中人。 江湖大侠看恐怖片是一种怎么样的反应?秦蔻就很好奇。 门嗒咔一声开了,陆小凤和花满楼进来了。 电影开场,经典港片《乡镇老尸》。 九九年的片子,拍摄的效果肯定没有现在好,好在气氛、演技、情节都很在线。 陆小凤咔嚓咔嚓地嚼着薯片,相当放松。 恐怖片嘛,一般都是上来慢慢地叠情绪,这片子也不例外,开场平平淡淡,死了个人,死相甚至还有点好笑。 然后就是官差去调查死因嘛,这个名侦探陆小凤很熟悉,又转而想到,如果是江湖上出了一件死人这样蹊跷的事情,那毫无疑问会来找他破案。 然后就发现这几个人居然拿尸油做香薰蜡烛,官差断定之所以会死人,肯定就是因为这个人油! 真·点过尸油、放过天灯·杀手·一点红:「……」 他瞳孔地震。 倒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震惊。 他那时候去点天灯,还只是因为当时那僱主的变态要求。那时他初出茅庐,无甚江湖经验,作为一个乙方,接了活之后还很认真,既然僱主提了要求,他就顺带着做一做,不过点完之后,他自己也觉得噁心得很,后来再不理会甲方这些奇奇怪怪的附加要求了。 ……他甚至进化到了一个不爽会杀甲方。 但是这个电影……哄姑娘用人油啊? 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够变态了的杀手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楚留香和陆小凤倒是很淡定,毕竟都是名侦探,侦探嘛,追逐危险和新奇的东西。 不过陆小凤显然低估了这部片子的吓人程度,也高估了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 看到楚人美的正脸时,他的唿吸都骤停了,手里捏着的易拉罐差点被他捏爆,还是花满楼反应快,伸手解救了那个可乐罐,也顺带着解救了陆小凤身上裹着的被子。 ……对,没错,他已经把自己裹成个球了。 他勉强笑着,对着花满楼为自己挽尊:「我的评价是不如女装金九龄吓人。」 第84页 女装、紫色大棉袄、大鬍子。 花满楼:「……」 行吧。 他无奈地嘆了一口气,伸手准备拍拍陆小凤的肩膀,结果因为陆小凤把自己裹得太严实而无从下手。 等到了看到楚人美从马桶里探出头的那一刻,陆小凤:「……」 他沉默了很久,虚弱地戳了下花满楼。 花满楼:「嗯?怎么了?」 陆小凤说:「手伸出来。」 这就是要说悄悄话了。 这么一间屋子,坐了五个人,其中四个都是高手,那真是什么也瞒不过,不过这却难不住花满楼与陆小凤,因为他们两个有一套绝密的沟通手段。 花满楼不是先天盲,而是后天遭遇意外而盲的,刚看不见的那段时间,他也曾经遭遇了「至暗时刻」,躲在榻上不想下去,害怕自己又没记清楚屋中的各项摆设陈列,磕磕碰碰。 ——他不是怕磕碰,是害怕母亲看到自己身上的青紫。 那个时候陆小凤就整天都跑来他家里找他玩,他一开始在花满楼手心里写字让花满楼猜,后来他们觉得这游戏太简单了、无甚意思,两个人就猫在一起,发明了一套只有他们两个人才知道的暗语,比之写全字,要简单快速地多。 现在,陆小凤正是用这套暗语来和花满楼交流的。 他在花满楼手心写:花满楼,你能不能代替我去卫生间…… 花满楼:「……」 花满楼:「……」 花满楼:「……」 他无语凝噎,忍无可忍,伸手在陆小凤额头轻轻弹了一下。 你清醒一点啊你!! 第45章 陆小凤——风流倜傥、聪明绝顶,无论是何种危险,都能泰山崩于前而不改其色,败于恐怖片。 电影后半段解开了女鬼生前的遭遇,陆小凤又看的怒火中烧,对这楚人美生前最后的遭遇同情不已,深深嘆息。 中式恐怖故事的内核,其实只要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多多少少都是明白的。 为什么充满怨气的都是女鬼? 为什么女人只有变成了鬼才能? 想到了这些问题,陆小凤就只嘆道:「还是江湖好啊……」 最起码,快意恩仇,无论男女,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而楚留香正枕着自己一条胳膊,舒舒服服地靠在沙发床靠背上,曲着一条腿,气定神闲。 秦蔻就坐在楚留香和一点红中间,看电影的时候,连他们两个人的唿吸声都差不多能听见,那根本就是平平稳稳,悠长稳重,连一点变化都没有。 秦蔻侧过头去看一点红的时候,就看到他一副冷冰冰的模样,根本不为所动,甚至她偷偷去观察他的时候,一点红的注意力还能迅速地从电影画面切换到她身上,问她:「害怕么?」 被抓包的秦蔻:「……」 明明是我想要吓你们的!! 心理素质真的是好得离谱。 她很不可思议:「你居然连一点都不害怕么?你看这个阴间化妆技术,第一眼看上去不会很冲击么?」 说罢,伸手戳戳一点红的小臂。 一点红面无表情,动也没动,乖乖被她戳一下,小臂上留下一个指甲的月牙印。他又伸出自己白惨惨的手指,轻轻抚上了那个月牙印,口中慢慢道:「还好。」 主要他也不怕死,倒是经常有些时候会去刻意做一些求死之举,譬如与楚留香的相遇便是。 况且,与友人在这小小的屋室之中看电影取乐,这件事本身,对他所带来的震动,远远要比电影本身更令他心绪激盪。 而楚留香呢,楚留香主要是……奇形怪状的尸首见多了。 就好比那前一阵子吧,他好端端地躺在自己家的甲板上晒太阳,忽然就来了二具被泡得发胀的尸首,实在是…… 况且他的注意力总是飘到奇奇怪怪的地方去。 比方说女鬼从马桶里爬出来的时候,陆小凤开始瞳孔地震,楚留香开始想:所以她是一路从管道里爬上来的么……?这、为了吓个人还真的是很拼命。 他喝了一口啤酒,无声嘆道:楚姑娘也不容易啊…… 电影看罢之后,把自己裹在被子里的陆鹌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居然问:「这恐怖片瞧起来的确别有一番味道,还有没有?」 他居然一副意犹未尽的表情。 秦蔻:「……」 秦蔻满腹狐疑:「你不是害怕么?」 陆鹌鹑爽朗笑道:「然而阿秦诚不欺我,裹上了被子,心中就没有那样害怕了!」 看来被子结界得到了古代侠客的认可! 秦蔻面无表情地掀开了自己的被子,说:「可以。」 然后她就勇敢地选择了世界级恐怖ip,加椰子! 之所以说勇敢是因为她自己也怕……但是就是很忍不住想要狠狠地伤害一把陆小凤,属于伤敌一千自损一千五。 然后自己差点被吓晕。 楚留香就坐在秦蔻身边,当然能感受到她的唿吸忽然一下骤停、然后就忽然加快,心跳声也极其不规律地一下下重重跳着,甚至伸手挡住了自己的眼睛,从手指缝里眯着眼睛小心翼翼地看。 他不免失笑,又想起她方才说的那话。 就是想观察他们的反应,所以才大半夜地跑过来看这专程为了吓人的「鬼片」,结果现在倒好,不是她观察他,倒成了他观察她了。 第85页 不过说来,这倒也不能怪她胆子小。 今日去看那巨幕《弟斯拉》时,他便发现了,这电视剧与电影,的确是存在不小的差异,电影屏幕巨大,细节分毫毕显,人又得专程花时间、坐在那漆黑的电影院中去,注意力自然集中,想来这电影是要比电视剧精细上不少的。 楚留香不了解电影工业,但他见过戏班子。 一台戏要唱得好,那台前要有名角儿,要有好的乐班,要有行头、杂役、磨合。一齣好戏,少说也得十几个人。 而这电影想来要的人更多。 如此之多的人,变着法儿、 想着办法要人去害怕,想不害怕,也是难的。 画面上,那小鬼满身惨白,像是涂了一层白颜料,自屏幕上飘过。 画面外,刚才还自信微笑·实则人菜瘾大的秦蔻小姐脸色惨白,被吓得不轻。 楚留香忽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秦蔻的眼睫毛都好似在打颤,抬眸瞧了他一眼,相当不可置信地问:「你……你觉得很好笑?」 楚留香微笑道:「我想起一件以前瞧见的一个孩子,觉得与这孩子倒是相似……」 秦蔻:「???」 什么孩子能和这个神级小鬼佐伯俊雄相似啊……? 楚留香眨眨眼:「那时候我路过个村子,在村中富农家中休憩,那家中阿嫂是个爽利好客的,便说晚上要包饺子吃,结果……他们家的小子竟掉进了面粉缸,被阿嫂追打……」 说着,他便惟妙惟肖地学着那阿嫂的语气,对着屏幕上的惨白小鬼道:「晚上吃饺子的面粉全让你给霍霍了!你看你整的,快给我洗了去。」 秦蔻:「……」 秦蔻:「噗哈哈哈哈哈哈哈!」 所以说恐怖片最怕什么啊,恐怖片最怕喜剧化的消解。 楚留香含笑瞧了她一眼,温声道:「好些了没?」 看电影虽好,把自己吓坏了可不好。 秦蔻笑了,用力点头。 不过对于陆鹌鹑来说,事情就没有这么友好了。 他毕竟是一个恐怖片的初级接触者,还没有感受到恐怖片制作者慢慢的恶意…… 他虽然很是害怕,但依然把自己牢牢裹在被子里。不得不说,这法子倒是当真很有用,只要一缩进去,就只好像进了个金刚不坏、百鬼不侵的结界一般,叫人心里安心。 直到他看到加椰子从被子里慢慢爬出来…… 陆小凤:「……」 陆小凤:「啊啊啊啊啊啊啊!!!!」 什么东西啊走开走开走开!!! 被子……被子不安全了。 花满楼:「……」 花满楼:「噗嗤!」 陆小凤瞪圆了眼睛,简直好像快要跳起来一样:「你居然笑话我?」 花满楼忍笑道:「难道瞧见你这么吃瘪的时候。」 上一次看到吃瘪吃到简直悽惨的陆小凤,还是他和司空摘星打赌翻跟头的时候。 司空摘星与花满楼倒不是从小一起玩大的,他是后来陆小凤出去混江湖认识的新朋友。 每次陆小凤出去玩上几个月,回来就和花满楼漫谈,什么司空摘星、西门吹雪……他本来是不认得这些人的,陆小凤说得多了,他竟也对这些人的言行举止、音容笑貌瞭若指掌了,也算是与这些人成了半个朋友。 上一次瞧见陆小凤吃瘪,他翻跟头没翻过司空摘星,要为人家连挖六百多条蚯蚓,花满楼虽然觉得很好玩,不过陆小凤这厮……他挖完蚯蚓,连个澡都不洗就来找他恨恨地抱怨。 花满楼除却视觉之外,其余感官皆比旁人不知道灵敏了多少,陆小凤这个样子来找他,他实在觉得,他是这个赌注中唯一受到伤害的善意第二人…… 所以今天他就觉得格外有意思,甚至还想作一副小鸡炸毛图送给陆大少爷。 真·损友·花满楼。 而另一边的楚留香和一点红就淡定很多,这两位经歷了很多风雨的江湖前辈甚至还能在一起锐评一番。 楚留香摸着鼻子道:「为什么这样子的女鬼总是喜欢从奇奇怪怪的地方出来?」 一点红冷漠地道:「比之马桶,有格调多了。」 秦蔻虚弱地说:「嘤……!」 就算提前知道这个画面、做好了心理准备,人菜瘾大的秦蔻小姐还是被吓到了,甚至躲到了一点红身后。 一点红:「……」 一点红木着脸,尽职尽责地做一根不会动的桩子。 秦蔻还问:「……结束了么?吓人的地方结束了么?」 一点红无奈道:「没事了,已经过去了。」 秦蔻从他背后钻出来。 过了一会儿,陆小凤虚弱地说:「……想喝水。」 秦蔻弱弱地回答:「我也想……」 陆小凤:「你去。」 秦蔻推脱:「不不不,你去你去。」 陆小凤:「那我们来抽籤!」 秦蔻耍赖:「我不管!而且你会武功,你怕什么嘛!」 一点红冷冰冰地打断他们:「我去。」 然后等他回来的时候,就看到楚留香一脸无奈的笑着,秦蔻躲在他身后,陆小凤……陆小凤躲在秦蔻身后。 他冷冷地盯着陆小凤瞧,过了片刻,坐在了陆小凤原来的位置上。 第86页 片子终于有惊无险地放完了。 两部片子放完,已经十二点多了,按理来说,是该洗洗睡了的时间,但秦蔻抱着被子,坐在原地,期期艾艾,欲言又止。 楚留香在沙发床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然后顺手揉了一把秦蔻的头顶,笑道:「怎么了?你该不会还意犹未尽吧?」 秦蔻说:「……那倒不是。」 她停顿了一下,期期艾艾地说:「就……反正,不敢一个人上楼睡觉……」 陆小凤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那可不,他感觉自己可能连着一个月连看见被子都难受了……真想把自己直接打失忆掉! ……那看过恐怖片之后不敢一个人睡觉,那不是很正常嘛! 大橘:「喵呜!」 这只异常灵性的大猫非常自信地在楚留香怀里扭动了几下,跳出来,跑过来蹭了蹭秦蔻,眼睛圆熘熘,似乎再说:我可以陪你! 秦蔻:「……」 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的猫窝是为什么被挪到楼下的! 楚留香失笑。 他双手抱胸,似乎做出了一副正在思索的样子,故意道:「那怎么办呢?不如……」 秦蔻:「不如……」 楚留香眨眨眼:「不如我戳你睡穴一下?」 秦蔻似乎想到了什么,登时眼前一亮,但又转而故意说:「可是我好清醒,我不想睡觉。」 楚留香失笑,温声道:「那怎么办呢?打斗地主好不好?」 秦蔻就笑了。 楚留香这个男人,他的温柔是刻在骨子里的。 他的皮肤是自海洋之上的灿烂阳光所打熬出的古铜色,他的肌肉峥嵘、唿吸充沛,瞧上去极有压迫感——今天那个搭讪下头男,一转过身,第一眼看见的就是楚留香,气势一下子就弱了下去。 但秦蔻一开始就没害怕过他,他的双 眼之中似乎总是满蕴着一股桃花味的春风,又有一些骨子里透出的风趣与调皮,充满了令人愉悦的亲和力。 而且他也真的很有亲和力。 其实真正温柔的人是很难得的,秦蔻见过很多人,许多人的温柔都是一种……很浮于表面的状态,像是一层面具一样悍在脸上,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很柔和,但是字字句句其实都是在希望控制你按照他的想法去做。 她以前有一任男朋友就是这样子的……嘴上说着支持你支持你,其实一直在劝她不要再玩乐队了。 后来二观不和分了手,听说这男的还把自己包装得特别无辜,喝醉了酒还捶胸顿足地说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和她分手云云。 别人转述给她的时候她真的想吐。 但楚留香不是这样的,他虽然是个很有江湖经验的人,但秦蔻能感觉到,他是真的压根就没想过去控制别人、去教别人怎么做,他做事其实更多的是喜欢「顺」着别人去做,只要不涉及他的底线,他对人其实非常包容。 就很适合一起玩啊! 秦蔻于是终于不装了,图穷匕见:「就是那个,点穴!点穴,真的能让人说不出话来么?真的能让人动不了么?」 楚留香挑眉:「嗯?你想试这个?」 秦蔻眼睛亮晶晶,用力地点了两下头,说:「快点快点,在我身上试一试!」 秦蔻:兴奋.jpg 楚留香:「……」 楚留香:╮(o▽o)╭ 真……真拿她没办法。! 第46章 这倒也不算是胡闹,而算是一种体验。 就算是在他们的年代里,没有见识过江湖的人,也会对江湖、侠客、刀光剑影产生幻想和好奇,所以江湖上才会有很多知名人物,都会有《秘史》。 什么《楚留香秘史》啊《姬冰雁秘史》,一般内容都挺一言难尽的。 所以秦蔻会对这事情感兴趣,那也十分正常。 楚留香失笑,瞧着秦蔻双颊红润、十分跃跃欲试的模样,就伸出了自己的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这是一只非常好看的的手。 手指修长、骨节分明,他轻轻一用力,暴起的青筋便自古铜色的皮肤表面凸出,他的指甲修剪得很整齐、短而洁净,指腹有茧——这令他的手看上去有一种漫不经心的粗糙,任何一个看见他手的人,都会毫不怀疑,这是一只极其有力的手,倘若他想用这只手去碾碎、去折磨些什么,对方一定是毫无还手之力的。 像楚留香这样的绝世高手,他出手的力道、速度和控制都是有分寸的,不必刻意去计算,而这双手是长在他自己身上的,他自然平时也不会多看。 但秦蔻一看,却立刻被吸引了注意力。 这是一只属于江湖的手,也是一只属于「流量」的手。 就……说真的,这只手去某音上拍那种手部特写小视频,绝对能吸引一大批乌央乌央的手控。 所以她立刻就表示:「阿楚哥去拍那种手部特写,一定有很多人看。」 当然啦,其实也不只是手部特写能吸引人。 这年头,帅哥是真的稀缺。 当然了,其实帅哥在生活中本来就是稀缺的,毕竟大部分男的都懒得捯饬自己,但以前好歹在电视上有很多帅哥看,现在……就看丑非说帅,不然就是不尊重审美多样性。 难顶! 所以古代侠客们属于稀缺资源! 第87页 楚留香失笑,问她:「还要不要试了?」 秦蔻点头。 陆小凤嘆道:「说来今日下午我们看的那电视剧里倒是也有这弹指神通的功夫,只不过……实在叫人难以当真。倘若我去拍,比那电视剧里的人一定好多了。」 秦蔻眼前一亮。 她暗戳戳地说:「可以拍啊,我家店是有认证帐号的,我们拍个武侠小片段可以放上去!」 陆小凤:「嗯?这东西还可以自己拍?」 秦蔻说:「手机就可以拍呀……不过设备问题,拍得肯定没专业团队好,拍了也只能放在我自己的某音上让别人看啦,感觉点赞和收藏应该会蛮多的?」 陆小凤起了兴致:「这等趣事,怎么能没我?反正喝了酒就是要胡闹的,既然提起了,不若我们便也一起拍个这短剧玩玩,也叫现代人好好瞧瞧,武之一字,究竟是怎么写的。」 他的恢復能力倒是真的快,刚刚还被加椰子吓得极其虚弱,但现在已经完全恢復活力了。 人来疯秦蔻:「好耶!」 而其他人也没什么意见。 毕竟就是玩嘛,玩什么不是玩呢? 但问题在于,要拍短剧,要拍这个弹指神通的手法,似乎……就有点需要那么一点情节。 陆小凤道:「下午那电视剧之中,倒是有现成的情节,英雄救美嘛。」 而且关键是要带秦蔻玩啊!他们自己倒是可以痛痛快快地打一场拍下来,但这样秦蔻岂不是连一点存在感都没有了。 楚留香回想了一下下午那个辣眼睛的电视剧,迟疑道:「那电视剧中……英雄救美后,那二人便开始在空中转圈,实在是不解其意,这个也要演出来么?」 陆小凤:「……是哦。」 他居然真的开始认真得去思考了:「那二人瞧起来不像是真的会武的,想来是用细绳吊在身上,又催动那细绳转动……这等事说来用一根细绳就能解决,但真要说轻功,阿楚哥,轻功能做到么?」 楚留香摇头:「未曾见过这般功力。」 其实凭空滞空是能做到的,这得靠发功者浑身的肌肉去发力,现代的顶级舞者、顶级的运动员是可以做到的,古代侠客们来现代属于降维打击,自然也能做到,且做得更好、时间更长。 但长时间滞空转圈圈什么的……还真是…… 秦蔻:「……」 这只是一种垃圾电视剧里最常用的发粉红泡泡的工业糖精而已啊!不许当真!不许当真! 秦 蔻赶紧制止:「这个不必、这个不必。」 自动代入导演一职的陆小凤:「那这剧情便可改一改,英俊正派少侠瞧见被登徒子点穴挟持的小娘子,断然出手,救下小娘子,而后护送小娘子归家,二人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秦蔻:「……」 啊这……好没爆点的故事啊。 不过……还挺武侠的。 ——真正的武侠。 现在市面上的电视剧,比之二十年前,设定那叫一个恢弘,在人间的,那就起码得是郡主公主、皇帝将军起步,要是仙侠,那更厉害了,必须得是这个魔那个仙、凤凰后裔啦天帝天后啦,名头拉出来是一个比一个厉害,再看干的事吧……那真是一个比一个埋汰。 归根到底,现在的那些「武侠」、「仙侠」,其实所有的事情不过都是男女主角y中的一环罢了……根本没有所谓的「侠气」。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叩天问道、以武犯禁。 秦蔻于是忍不住笑了,说:「这里地方太小了,走走走,上露台去呀!」 大露台! 凌晨一点钟,这个闷热的城市终于有了一丝凉意。 小区里的灯火已全部熄灭,唯有道路两旁的路灯还在亮着,照出柏油路的地面,路上没有车,偶尔才能听见一声车辆驶过的唿啸,夏日的晚蝉躲在树影之间懒懒散散地叫着,到了顶楼,反而声音愈发清晰。 秦蔻的露台花园很漂亮,有芭蕉、喜林芋和龟背竹、有阳伞、户外沙发与躺椅。其实这个点儿,坐在这里吃个烧烤、喝个酒什么的都很不错。 地方有了,接下来就是演员的选角问题了。 秦蔻——当之无愧的女主角,不如说今天这顿饺子就是因为她想吃口醋才包的。 陆小凤——他好像已经很自觉的进入了导演这个角色之中,甚至还扒拉来了楚留香的手机准备摄像(秦蔻有相机,但是相机的操作似乎太复杂了一些,一时半会儿也学不会,不如直接用手机)。 这种能把发生过的事完完全全的记录下来的技术实在让他很喜欢,如果他们那个时代也有这种科技的话,陆小凤总觉得自己会经常录录像,比方说录一下今天花满楼家的饭桌上又有什么好吃的 啊,再比如说西门吹雪开玩笑说要刮掉他鬍子的那个笑容啊……之类的。 虽然西门吹雪完全没在开玩笑,他真的认真得离谱,非得看着他把鬍子颳得干干净净才肯出山来帮他。 花满楼——花满楼表示他可以扮演一株植物。 秦蔻:「……」 陆小凤:「……」 陆小凤不可置信:「……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花满楼信心满满:「放心,我自有打算。」 秦蔻:「?」 第88页 好叭。 然后就是楚留香和一点红了。 按照一般的刻板印象来说,楚留香,毫无疑问的主角,正派人士。而一点红呢,他这个人个性倒是蛮怪的,亦正亦邪,冷酷毒辣,杀人不眨眼,叫人一见,难免就觉得害怕,所以演反派角色更合适。 但问题就在于,这个剧本里的反派角色他……是个登徒子啊! 叫一点红这种浑身散发着单身的清香,平时目不斜视、连旁的女人多连一眼都不看的男人去演一个沾花惹草的採花大盗,那岂不是比杀了他还难受? 楚留香摸着下巴,非常自然地接过了这个反派角色:「那还是我来吧。」 他对着一脸漠然的一点红眨眨眼,只道:「那正派少侠一职,就请红兄代劳吧。」 一点红:「……」 一点红莫名其妙地成了正派少侠一枚。 就……整件事情都透露出一种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微妙与戏嚯,他还没来得及拒绝,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他有点……不知所措。 秦蔻的双颊红润,双眼明亮,任谁都看得出,她此刻心情极好,对接下来的游戏抱有极大的热情,她正瞧着他,虽然不说话,但眼神很是期待。 黑衣杀手抿了下唇,轻不可见地点了下头,算是勉强答应下来。 楚留香勾唇一笑。 他和一点红认识的时间虽然不久,但早已成了生死之交,感情极深。楚留香是个眼力极佳的人,他第一眼看见一点红时,便知道这毒蛇般的青年胸中有一颗黄金般的心、 只是这冷傲孤独的黑衣青年已一个人独行太久了,他似乎根本不知道该怎 么样摘掉自己身上的污点标籤,也根本不知道如何才能卸下担子。 从这一点上来说,楚留香其实很庆幸他们来到了这个千年后的时代,认识了秦蔻。 大戏既然要开演,那行头肯定是少不了的,好在演员们不用上头套,衣裳也有现成的——他们穿越来时的行头可还没扔吶,洗干净放着了。 而秦蔻这边呢,她倒是有几件那种汉元素服装,形制当然问题很大,不过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买衣服就是买个好看好玩罢了,哪里有心情管版型不版型的问题。 换好衣服,迅速出来。 正好在楼梯口等上了一身黑色劲装的一点红。 他的头髮用一根鲜红的髮带高高扎起,浑身都被那衣裳裹住的,只露出一小截惨白的脖颈与手腕。 这种交领右衽的衣服其实特别不好穿,非常考验体态,只要腰背有一点点驼,那这种衣服就能把缺陷放大三成,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些古装剧里的男的看起来就格外……一言难尽的原因。 但武人的体态当然是不可能出问题的。 一点红的衣裳属于短打,有点像电视剧里夜行衣的制式,这衣裳裹得很紧,腰带一勒,便显出了宽肩窄腰、四肢颀长,浑身充满蓄势待发的彪悍之感。 而秦蔻看他的时候,他当然也在看秦蔻。 她这衣裳就真的很像是那种叫「抱腹」的小衣了,外头挂着件褙子,下身穿的是七破的间色裙,像模像样的,只是裙子不长,堪堪到小腿,她也不穿衬裤、不穿布鞋,露着两条秀美小腿,足上踏着双带着点足跟的凉鞋,亮闪闪的。 他以前根本就没有盯着女人看的习惯,对女子的穿衣打扮也不甚了解,这般打扮,他隐隐觉得不是很「古代」,但……的确是好看的。 秦蔻瞧见了他,倒是忧心忡忡的:「你这衣服看起来好厚实啊,会不会热?」 半夜的x市气温的确降了点,但也远远达不到「凉快」的标准。 一点红道:「不打紧。」 武人不畏寒暑,他在那样的大漠里,尤可在不吃不喝的情况下挣扎五日未死,这里又算得了什么?她实在是多虑了。 秦蔻:「唔,那走吧。」 她又小小声地和他抱怨:「陆小凤的那个剧本,真的有点无聊!」 一点红:「……」 一点红迟疑道:「你想最后再转几圈?」 秦蔻立刻:「……我不是,我没有!」 一点红挑了下眉,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只淡淡道:「我明白了。」 秦蔻:「???」 你明白了什么了?! 第47章 夏夜的晚风里都带着燥热。 露台的桌子上,透明玻璃杯被陆小凤拿起来晃一晃,冰块就与杯壁轻轻地撞击着,也撞出了杯中蜂蜜色酒液中的气泡,气泡咕嘟嘟上浮、破裂,迸发出烤面包、茉莉毛尖与小麦交织的复杂香气,流淌在舌尖时,只让人不知今夕是何年。 陆小凤一只手稳稳地捏着手机,另一只手端着酒杯,只忍不住嘆息:现代人……未免真的太会玩了! 茶与酒,本是两种极其富有生命力与魅力的饮料,但多少年来,这两味都是并行不交织的,但谁能想到,千年之后,竟真的有人将这两味结合起来,而且结合得这样好! 新晋大导演·陆小凤盯着自己手里的手机,瞧着里面的画面。 画面之中,是个明艷漂亮的姑娘,正走在路上,她似乎遇到了什么事情,一面脚步匆匆,一面又止不住地往后看,好似后面有人在追着她似得。 这姑娘当然正是秦蔻。 就是她的演技真的怪做作的,瞧起来高兴得很,又一直在努力地把自己瞧起来的嘴角往下压。 第89页 而她身边,花满楼怀里抱着一小盆龟背竹退后。 陆小凤:「……」 行吧。 地方不够大嘛,真的上演什么极限追逃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可以用周围参照物的后退来表现女主角逃跑的距离——花满楼是这么说的。 ……看不出来,你这人还怪严谨的。 镜头之外,正派少侠一点红双手抱剑,立在一旁,神色还是一贯的瞧不出什么情绪来,他也没看秦蔻,楚留香进入画面的时候,他正自桌上端起酒杯,仰头喝了一口。 镜头之内,女主角频频回头,见身后没有来人,忍不住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尽力地表现)神色放松了一些,然而一回头,她却猝不及防地惊叫了一声,贡献出了自开场以来的最好演技! 不过这声惊叫倒也不是演的…… 楚留香当真不知道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蹦出来的,她刚刚回头的时候还奇怪呢,怎么这人突然不见了呢?结果一回头,猝不及防,就见一个黑影忽然一闪而过! 这! 刚刚看完的恐 怖片里各色女鬼小鬼交闪现的画面顿时冲击了秦蔻的大脑,她忍不住惊叫一声……不,是半声。 后一半的声音还未出口,两根修长的、指甲短且洁净的手忽然伸了出来,无甚怜惜,只在她脖颈侧轻轻那么一点,她的声音登时就被掐断! 气氛组·植物·花满楼:摇动龟背竹以营造可怕的氛围.gif 导演·陆小凤:「……」 他总觉得他们现在不太清醒。 但人为什么要时刻清醒呢? 与朋友在一起,当然就是要胡闹犯傻,倘若与最真心的好朋友在一起时,也得清醒、也不能乱玩,那活得岂不是太累了么? 而秦蔻睁圆了眼睛。 她半张着嘴,试图开口说话,然而她的喉咙却当真好似被掐住了一般,只能发出一些茫然无措的气音,甚至有些颤抖,但却一个字都发不出! 这种忽然失去发声能力的感觉,真的很可怕。她现在有点理解今天那个下头男为什么会那么惊恐了。 但她的喉咙其实没有被真的掐住,也一点儿都不疼。 楚留香方才点的位置正好就在她的脖颈侧,人的脖颈其实是很脆弱的,随便压迫一下咽喉,那感觉都火难受得要死。楚留香刚才骈指如剑,她甚至都在那一瞬间听到了一点尖锐的风声,但他的手指落下时,却又有如一片落在池塘中的桃花花瓣,只泛起了一点无迹可寻的淡淡涟漪。 ……好厉害。 楚留香的身形是很高大强壮的,不说和她身边的现代男士去比较了,就说着四位古代男士,一打眼过去,绝对第一眼就会被这位阿楚哥吸引到,因为他真的……太有压迫感了。 在秦蔻的武侠固有刻板印象之中,一直觉得轻功好的人应该都是体重很低、身体很纤细的类型,但楚留香的出现,完全打破了她这个刻板印象。 他的行动哪里能和呆笨产生一点点的联繫呢?他真的非常敏捷、非常轻灵,而所有的动作之中又总是带着一种温和而调皮的漫不经心,将他身上那种固有的压迫感全都消散于无形,带来了一种别样的、力与美的极致享受。 举重若轻,好厉害。 而且,好神奇。 就那么轻轻一下,也没有不舒 服,就是觉得喉咙处有一股暖流经过,秦蔻还没意识到发生什么事呢,就……就真的发不出来声音了! 嘴巴倒是还能动,舌头也是……看来这个哑穴,应该是作用于声带的? ……她又觉得不对,因为假使说这样的功夫就是在人身体上的某个点打一下,就能造成失声的效果,那根本不应该失传啊,现代人虽然不会武功,但穴道还是认得的呀,不然眼保健操怎么说「挤按睛明穴」呢? 或许用科学去解释武侠就是很不可取,就像用科学去解释大橘的胃袋一样,不同的世界观之下,生物本来就会具有一些不一样的特性。 她失了声,脑子却在疯狂的头脑风暴。 这时,登徒浪子阿楚哥终于登场了。 他就随随便便地站在那里,就足以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 他身上穿着件并不是很考究的衣裳,衣襟也十分不羁的敞开,又不知道从哪里薅了根草,撷在嘴中,慢条斯理地嚼弄着,神色淡淡的,正在瞧着秦蔻。 楚留香是足够英俊的,然而他一旦不笑起来,那种分明的稜角便显示出坚定、冷酷与铁石心肠来,他的眼神就这样打在秦蔻身上,以至于让她竟真的产生了一种头皮发麻的后怕感。 秦蔻已忍不住被代入了那种情景之中,忍不住后退了一步。 倘若这里真的是拍摄场地,倘若楚留香生在这个年代,是个正正经经的演员,那他也一定是个非常好的演员。只一个人、只一个眼神,就能把自己的对手戏搭档完全代入进去。 黑暗版阿楚哥似笑非笑道:「你要去哪里?」 秦蔻张了张口,说不出话来。 危险的登徒子的唇角就溢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轻描淡写道:「你现在总算安静一点了,这就很好。」 秦蔻小姐瞪着眼。 ——现在她确定了,如果她去演戏的话,一定就是那种只会瞪眼式演技的木头人。 但不要紧啊,这只是个过家家酒的游戏而已。 第90页 楚留香双手抱胸,唇角又噙起了微笑,瞧见她这幅模样,又好像有点止不住心里头的那点笑意,忍不住长嘆了一口气,上来伸手要握住她的脖颈。 就在这时,变故突生! 一柄青光莹莹的剑忽然闪电般的刺向了楚留香的手腕。 这柄剑薄、窄,若以手指轻轻弹击,则会微微颤动,好似毒蛇吐信、毒龙出洞,带着一种一往无前的狠辣与迅捷,擦过秦蔻纤白的咽喉时,她只觉得一股砭人肌骨的寒气已极其无情地打在了她的身上,只一剎那,她咽喉处的皮肤已浮起了一层细密的小疙瘩。 而一点红整个人都已像一根剑一样射了出去—— 他出剑时,楚留香就已经缩手,他漆黑的目光之中爆射出森冷的杀气,手腕巧妙地运转着,肘部以上全然不动,却在一瞬间就出了三四剑,楚留香唇角含笑,似是全然没有看见这爆射的精光,但他的步伐却十分的灵巧敏捷,剑光贴着他的身子,却始终没能划破他的皮肤,饮入他的鲜血。 ——以上,是导演陆小凤和植物花满楼的视角。 他们二人也是他们那个时代江湖中的超一流高手,花满楼仅凭藉风声,就能将这二人的招式拆得七七八八。 而在女主演秦蔻小姐的视角之中,那就是……刷刷刷!刷刷刷! 她甚至都看不清一点红的出招和楚留香的应对,二人的身形极快的变化中,一点红掌中的那口剑早就抖出了无数残影,她只能瞧见剑尖爆裂的青光与他眸中似乎燃烧起来的、又烈又毒的火! 而楚留香的嘴角甚至依然带着微笑,刀光没有切碎他的微笑,剑影也没有刺破他的风度,他的衣裳比一点红的劲装要松垮许多,衣袂在翻飞,而那衣袂飞起的猎猎风声,也已经击打在了她的身上、她的耳边。 一种奇异的、宛如电流击透的颤慄忽然自她的嵴柱上升起,她紧紧地盯着在打斗的二人,眼睛都好像直了,双颊慢慢地发烫,只觉得心脏被紧紧地攥住,像是摇动的金玲,松一阵、紧一阵,再松一阵、紧一阵。 这……就是武侠。 这种极致的暴力,人类野性的极限,这样子直白的、赤条条地呈现出来,令观者全然无反抗之力地彻底拜服,眼睛挪不开、肾上腺素飙升! 秦蔻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不太喜欢现在电视上放的那些仙侠剧了。 仙侠剧的设定是很宏大,里面的神啊仙啊的,只要动动手指,三界就得为他们陪葬。 可是动动手指就毁灭全人类这种事,想要看起来不像过家家酒,是得有本钱的。 没有拳拳到肉、没有兇悍的眼神、没有爆发力极强的身体……说真的,秦蔻根本不相信他们有精气神能毁灭全人类。说真的,超人也能毁灭世界,但你看看人家那颜值、那坚毅的下颌线,那超级富有男性魅力的身体,根本容不得观众不相信啊! 秦蔻彻底原谅陆小凤的无聊剧本了! 她现在只等着正派少侠过来救她了! 秦蔻:星星眼.jpg 局外人陆小凤:「……」 秦蔻的表情真的太兴奋了…… 不,你那么兴奋,就会让人的观感从英雄救美变成妖女挑唆互斗哇! ……现在看起来这个故事里唯一的好人角色是红兄么? 而一点红和楚留香这一头呢,他们俩其实打得还挺酣畅淋漓的。 武学一途,不进则退,一点红这样的职业,倘若不日日打熬身体,怕不是属于纯粹找死,故而他自小就养成了每日练武的习惯。但自来了现代、来到秦蔻家中之后,他已经有好几日没动剑了。 不练剑也并非是一种享受,而可能是一种煎熬。 楚留香像是瞧出了他的想法一般,真的与他酣畅淋漓地斗了一场。 三十招后,一点红过了瘾,二人停手,楚留香飘然而去,坐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开始喝酒。 一点红的剑回鞘,发出「锵」的一声。 他霍然回身,冷冷地瞧着一直立在一旁旁观的秦蔻。 很好,正头武打戏结束,该收尾了。 被登徒浪子袭击的姑娘被路过的少侠救下,姑娘感激不已,对少侠道谢后,二人就此别过。 秦蔻朝他眨眨眼,指了指自己的咽喉。 一点红没什么表情,神色有些漠然,他动了一下手,刚刚还在握剑的那一只白惨惨的手,指节处就发出嗒咔一声,似乎是小小地活动了一下筋骨。 就……这个少侠他,有点冷漠。 下一刻,只见一点红眼睛都不眨一下,骈指如剑,在她肩头戳了两下! 他的力道比之楚留香更大一点点,秦蔻只觉得一种细微的疼痛自皮肤表面浮起,随即是麻,四肢在一瞬间被麻痹,连一根手指头都抬不起来,她瞪圆了眼睛,一声不吭,朝后倒去—— 这种失去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感,是她从来都没有接触过的。 她其实身后就是躺椅,一点红的发力方向很正确,他顺势过来,扶了一下秦蔻的后脑,让她坐在了躺椅上。 一点红定了定神,薄唇紧紧地抿着,他瞧着秦蔻,一双黑漆漆的眼睛里似乎有冷光闪过。 口不能言,身不能动的秦蔻:「???」 剧本到这里不就结束了么??? 一点红薄唇动了动,只冷冷道:「谁说我是来救你的?谁说我和他不是一伙儿的?」 第91页 秦蔻:「……」 秦蔻:「……^%(*)_%$#!!!」 好傢伙,原来他一个人拿了欧亨利剧本。! 第48章 陆小凤已经开始狂笑。 秦蔻莫名其妙地想到了刚刚上楼的时候,一点红说的那句意味深长的「我明白了」。 感情是明白了怎么把普通武侠苏剧变成普法栏目剧是么…… 再看一点红,他倒是仍然一副没什么表情的样子,只是眼中那种如刀锋般的冷光已经收了起来,看起来又好相处了一些。 他伸出手来,在秦蔻身上轻轻点了几下,解开了她的穴道,秦蔻就立刻大声地笑了起来,毫无形象地笑倒在了躺椅上。 一点红没说话,伸手拽了拽他的衣襟,脱掉了上衣,露出了穿在里面的黑色t恤。 这t恤就是他刚来的时候秦蔻带着一起出门买的,许是因为刚刚酣畅淋漓地对了一次招,他身上沁出了一层薄汗,使得这件原本就很贴身的衣裳越发明显地勾勒出了他身体的形状,他倒是不甚在意,坐在了秦蔻身边的一把躺椅之上,喝了一口放在桌上的酒。 再抬眼,发现秦蔻正含笑望着他。 一点红挑眉,道:「喝酒么?」 秦蔻说:「不是。」 他问:「怎么了?」 秦蔻说:「想到你刚来的时候,穿个背心都浑身不舒服。」 现在已经很自然地可以在她面前把外衫脱了,露出里面他最开始很抗拒的贴身衣裳了。 一点红微微一怔,下意识地低头去看自己的衣裳,又有些不自然地别开了目光。 是了,他好似已经有一点习惯了。 习惯了拖鞋、啤酒与家居服,也习惯了友人环侧,吵吵闹闹、乱糟糟的日子。不再只环抱着剑、只能环抱着剑,也不再对任何一个靠近的人抱着冷酷的决心。 这算是由俭入奢易么? 楚留香就正靠在一点红坐的那把椅子的椅侧。 他含笑瞧着一点红,对他伸出了自己的酒杯,晃了晃,冰块发出了清脆的撞击声。一点红的五感相当敏锐,此刻刚打了一场,肌肉尤还在兴奋,杯壁的冷雾沁出,只好似立刻沁入了他的皮肤,使得他的肌肉忽然收缩,又骤然放松。 他举起酒杯,与楚留香轻轻碰杯。 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朋 友,也是最重要的朋友。 楚留香对他的耐心,他全看在眼中,他不是个能言善辩之人,嘴巴笨得很,不知如何向他去描述胸中的感激。但倘若他遇到任何事情,他都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秦蔻凑了过来,一边说:「带我一个」,一边握着她的杯子与二人碰杯。 她的指甲也修剪的很短,但上面覆了一层亮晶晶的美甲,她足上踏着双编织绳的凉鞋,露着脚趾,脚趾之上,颜色更鲜艷。 一点红就觉得秦蔻很像乌鸦。 倒不是说其他的,就是这种收集亮闪闪的东西的癖好很像,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一点红总觉得她对他们也有那么一点点这样的恶趣味。 陆小凤说:「等等!」 他一只手握着酒杯,一只手拿着手机,顺便对花满楼说:「花满楼,快过来!拍个照。」 短短两天,陆小凤就对拍照、拍视频这件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几乎无时无刻都在带着楚留香的手机拍拍这个拍拍那个,楚留香倒是没多大所谓,他自己也才拿到手机三天,还没来及养出什么手机依赖症呢。 这种大家一起在露台上喝酒的场面,不拍能行么? 秦蔻瞧着陆小凤,默默鑑定:很好,绝对的社牛e人一枚。 而且花满楼也绝对是e人。 他这个人粗看之下,还挺有迷惑性的,谦谦君子、面如冠玉,温文尔雅,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他都得是符合古代封建社会对君子一词最完美的定义。 但真正相处下来,她发现花满楼是真的还……挺活泼的,而且想法也偶尔奇奇怪怪。 脑迴路不奇怪的人也没办法和陆小凤这样的人成为一辈子的好朋友吧! 楚留香就不必说了,标准社交达人,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直接拉满。 而秦蔻自己也是个人来疯,而且人越多她越兴奋,不然也不可能干出这种大家一起来玩过家家的傻事。 这么说起来,一点红应该是这个社牛团伙中唯一弱小可怜又无助的社恐人士? ……怪不得秦蔻总觉得他时常对过于热情的她看起来有种想赶紧逃离的不自然感。 她忽然噗嗤一声又笑了。 楚留香问:「想什么呢?那么开心。」 秦蔻抿着嘴,笑得很含蓄,但不肯说话。 楚留香含笑,伸手揉了她的发顶一下。 冰块在杯中叮叮噹噹的响,冷雾凝结成水珠,自杯壁外侧流下,流进了秦蔻的掌心之中,有点黏湿,有点滑,她的手用力地握紧了杯子,和众人碰杯,仰头喝酒。 酒液是西柚色的,带着果汁、柑橘皮与啤酒花的苦涩。 陆小凤忽然站了起来,用一根筷子敲击着杯子,开始唱起了歌。 声音不大,毕竟时间已经不早了。 他们喝的是精酿啤酒,这一家的精酿果味与酒味平衡得很好,总会让人觉得自己不是在喝酒,而是在喝某种小甜水饮料,但啤酒这东西——尤其是对没接触过白酒、只喝低度发酵酒的古代人来说,容易下口与容易上头可并不冲突。 第92页 就是这个歌嘛…… 好了,确定了,陆小凤是个五音不全的音痴,这个歌说是魔音入耳都属于抬举他了。 他开始唱歌的时候,一点红的面色都僵住了,霍然转头,用一种见了鬼一样的眼神盯着陆小凤看,楚留香拍了拍一点红的肩头,无奈摇头。 秦蔻:……他是在搞金属核艺术么? 只有花满楼面色如常,甚至唇角含笑,面朝着陆小凤的方向,和秦蔻说悄悄话:「你看,这小子吵起来,是不是实在叫人头大如斗?」 秦蔻忍不住笑:「我看你根本不介意他这样子嘛!哪有头大如斗。」 花满楼眨眨眼,无奈道:「习惯了嘛……」 说真的,他从四五岁开始,就一直习惯陆小凤在身边吵吵闹闹的日子了,倘若有一天他这入耳的魔音消失了,那他估计才会难受呢。 一曲终了,花满楼非常给面子的为陆小凤鼓掌。 秦蔻这个人来疯又跑下楼去拿自己的木吉他上来,教陆小凤唱歌,唱《将进酒》。 陆小凤信心满满地表示自己学会了,然后就把秦蔻自己的调子带到沟里去,神仙都救不回来的那种,气得秦蔻伸手去掐他。 这天的最后,秦蔻只记得自己抱怨睡不着了,要通宵了,然后楚留香就朝她眨了眨眼,伸出了他的两根手指头。 然后她就什么都不 记得了,再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正午时分了。 秦蔻:「???」 秦蔻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头髮乱蓬蓬地像是只在地上打过滚的长毛猫,她呆了好一会儿,伸手揉了一把自己的头髮,才回想起昨天自己最后的记忆。 ……这就是点睡穴?!! 这未免也太神奇了一点吧……?就、真的一个指头戳过去,瞬间昏迷八小时么???吃个安眠药还有副作用呢,醒来之后口干舌燥感觉自己快脱水一样。 秦蔻:呆滞.jpg 这……感觉楚留香要是在现代定居,完全可以开个老中医睡眠专诊的样子,一定能赚不老少,一点红不是想在现代打打工么?正好可以和老中医楚师傅一起搭档。 她打着哈欠起床,梳头洗脸换衣服,踩着拖鞋慢悠悠地往楼下走。 而在楼下,古代侠客们早都已经起来了,而且没人和她一样,带着两个因为熬夜而产生的巨大黑眼圈。 一点红和楚留香在厨房。 昨天,秦蔻见缝插针的科普了烤箱和空气炸锅的用法。 楚留香这个无论从各种方面都看起来非常稳重的人……意外的口味很小孩子,就是那种对美式快餐完全毫无抵抗力的小孩子。秦蔻之前带他们吃火锅啊、烤肉啊,他就一直表现得还好,但是昨天晚上吃m记,秦蔻就发现他对薯条。 刚好,她家里又有速冻薯条又有空气炸锅。 而陆小凤和花满楼正在看电视剧,古装电视剧。 秦蔻打着哈欠的时候从他们身边经过,就看到了陆小凤非常微妙、仿佛见了鬼一样的神情,然后再一抬头去看电视屏幕,发现他们正在看的电视电影……是某一版本的《陆小凤传奇》。! 第49章 《陆小凤传奇》这一部书,真要说起来,其实还拍过蛮多个版本的。而陆小凤正在看的这一个版本,就是其中最受欢迎、口碑最好的一部。防盗 平心而论,这部电视电影,在特效、服装、道具之上,还是能看出剧组的预算颇为窘迫的,但选角很优秀……除了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西门吹雪。 陆小凤现在就是在对着这个西门吹雪。 严格来说,这位西门吹雪样貌英俊,神色冷酷,风度气质也很像那么一回事儿,只是皮肤稍微黑了那么一点、脸稍微长了那么一点。 陆小凤:「……」 秦蔻:「……」 陆小凤唰得一声回头,一边疯狂地摸着他的小鬍子,一边幽幽地瞧着秦蔻,如果仔细观察的话,甚至能看到他胳膊上寒毛直竖。 秦蔻:心虚,jpg 就……这件事该怎么说呢。 要告诉一个鲜活有趣、嬉笑怒骂的活人,说他其实是一本书里的人物,其实是有点说不出口的。楚留香与一点红那时候也是一样,她一开始想着,先熟悉起来,先等他们习惯了现代的生活之后再说……然后他们就自己发现了。 现在,陆小凤也自己发现这件事了,而且看起来是以一种更加猝不及防、更加富有冲击力的方式发现的。 陆小凤:盯.jpg 秦蔻:「……」 秦蔻开始用手指绞头髮了。 秦蔻:「……这件事情,很难解释,嗯……你听我给你解释……」 花满楼:「噗嗤。」 花满楼居然忍不住笑了,伸手敲了敲陆小凤的肩头,道:「好了,你别吓唬她了。」 秦蔻:「?」 陆小凤忽然笑了起来,眨眨眼,道:「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还有这么有趣的东西?」 秦蔻:「???」 啊? 怎么回事? 她有些不可置信地盯着这二位古代侠客。 他们当然已经习惯于穿着现代的装束了,由于秦蔻还没来得及带着这二位去买衣服,所以陆小凤身上穿的是楚留香尺码的黑衬衫, 袖口松松地挽起,颇有些oversize的时尚感。 第93页 但任何一个看到他的人,都能很明显的感觉到那种十分抓人眼球的特别感。 这种特别感其实来自于一种奇异的松与紧。 陆小凤是个松弛的人,只要走近他身边就会发现,他的肌肉永远都是放松的,他的神情也永远都是带笑的,而且还有些爱玩爱闹的小动作,像是摸鬍子啦,偶尔无聊地时候去戳戳花满楼肩头啦……之类的。 但他身上又是有紧的一面的,这种紧来自于,侠客对行走坐卧最基本的要求,所以他的嵴背永远都是笔直的,即便再松弛的时候,他的身体也绝对能一秒进入状态,反应迅捷如闪电。 这种近乎矛盾的松弛感与端正感,就构成了陆小凤,一个活生生的陆小凤。 她一直很纠结怎么告诉他们这件事。 但他们居然已经知道了?而且表现地这样自然、这样松弛?? 秦蔻迟疑地问:「……你们,什么时候知道的?」 陆小凤:「昨天夜里。」 秦蔻震惊:「我怎么不知道?」 陆小凤朝她眨眨眼:「因为你已经睡着了啊。」 昨天到了后半夜,其实秦蔻已经完全属于困得不行的样子了,她喝了不少酒,坐在椅子上抱着吉他随便乱弹,楚留香就失笑着问她要不要去睡觉,结果被秦蔻小姐一口拒绝,说她睡不着,要通宵! 但其实她的黑眼圈已经很重了。 然后楚留香就对着她眨了眨眼,点了她的睡穴。 但侠客们却是不困的。 秦蔻是个很慷慨大方的人,她知道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就恨不得一次性带他们体验个够,她自己的酒柜里有足够多、足够新奇的酒,也会抱着一大堆上来与他们共享。 陆小凤喝得有些熏熏然时,便用筷子击打玻璃杯,又再次唱起了刚刚秦蔻所唱的那首《将进酒》,当然,听起来像是一只被掐住了脖子的公鸡在挣扎。 花满楼无奈地轻轻摇头,又侧耳听着一点红的动静,坐在角落里的一点红一只手抱着剑,一只手拿着酒杯,在陆小凤举杯的时候,他也伸出了自己的酒杯,与这个他才刚刚认识了两天的青年人碰了碰杯。 而楚留香就是那时候告诉他们这件事的。 ——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个叫做古龙的大先知,或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位大先知极会做梦,每每都能梦见陆小凤这个来自异世的英豪,梦醒之后,便以他、以他的朋友们为题,写了下长长的文字。 陆小凤熏熏然大笑道:「楚兄这样说,难道是欺负我喝醉了?真可惜,我这个人倒是也喜欢装醉。」 楚留香含笑道:「那么陆兄,你现在究竟是真醉呢,还是装醉呢?」 陆小凤摇头晃脑道:「真醉又如何?装醉又如何呢?」 楚留香眨眨眼:「如果是装醉,我就真的灌醉你这小混蛋,再把你吓醒。」 陆小凤忽然呆了片刻,说:「楚兄刚刚所言……是真的?」 楚留香嘆道:「我想,秦蔻或许并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你们。」 秦蔻这个人,的确是个心肠非常好、也非常温柔细心的人。 一个温柔细心的人最有可能出现的毛病,那就是太为他人着想。 楚留香就想到了他发现这件事时的情形。 那时他自己发觉了秦蔻态度之中的不对劲,又自己思考不出个所以然来,故而便直接开口问她。问出口后,便只觉得她的神色十分不对。 是有点慌张的,也是有点不安的——一个隐瞒了事情的人被一语道破之时,会出现这些情绪实在是太正常不过了,但楚留香印象很深的是,她居然还有些歉疚。 楚留香有些错愕。 他们是书中人这件事,于情于理,与她都毫无关系才是。但她居然是歉疚的,歉疚过之后翻出了原着给他们瞧,却自己跑得远远的,似乎如果看见了他们错愕、失神、怀疑人生的表情会让她格外难受一样。 更别说,之后还想出了那样一个解释去宽慰他们。 所以楚留香想,或许说出这件事对她来说是很艰难的,但这件事早晚是要被陆小凤知道的。 所以……由他来代劳,又能怎么样呢? 陆小凤忽然跳了起来,抓过楚留香的手机,在某搜寻引擎之中搜索了「陆小凤」三个字,然后毫无疑问,是一阵错愕和失神。 花满楼侧了侧头,去找陆小凤,轻轻道:「……陆小凤?」 陆小凤还在兀自失神之中,楚留香瞧着他,心中只暗自道:……这感觉,倒是当真不怎么好受。 他长长地嘆了一口气,又復而从呆若木鸡的陆小凤手中取出了手机,点开了那个淡蓝色的读书软体,搜索了《古龙全集七十二册》这集合了古大师毕生心血的大作,塞在了陆小凤的手里。 事实摆在眼前,哪里还容得人不信呢? 楚留香勉强笑了一下,只道:「这位大先知的文字倒是有一种十分别样的力量,想来他梦见的你,与你本人倒是有七分相似,写出的文字也格外鲜活有趣儿,你说是不是?」 陆小凤摸了摸他的鬍子。 楚留香便闭上了嘴。 ……他现在竟也产生了一些歉疚感。 片刻之后,陆小凤忽然抬头,道:「阿楚哥啊……」 楚留香:「嗯?」 陆小凤举起手机对着楚留香晃了晃,楚留香定睛一看,只见手机屏幕之上,赫然就是那《古龙七十二册》的目录页,整整齐齐地排列着《陆小凤传奇》一到七册。 第94页 陆小凤忽然狡黠一笑,对楚留香道:「楚兄你瞧,此书居然有七册之多,看来我陆小凤,还能在江湖上混不少日子嘛,那些想让我去死的人,看了这书,恐怕气得连鼻子都歪啦!」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 花满楼也笑了,只道:「所谓祸害遗千年,想来指的正是这样的情况。」 陆小凤勾唇一笑,将手机放在桌上,悠然地道:「我也只不过是个小混蛋、小祸害而已,司空摘星那王八蛋才是个大大的祸害,我倒要瞧瞧,那猴精能活到哪一册。」 花满楼道:「你就不想看看我的?」 陆小凤板着脸道:「不想。」 花满楼笑而不语。 所谓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好兄弟,就是有这种默契,花满楼要是猜不到他接下来还有话要说,那才是奇哉怪哉。 陆小凤转而笑了,又道:「我做什么要看你的呢?你就不能自己听一听,大不了,我一个字一个字的念给你听咯。」 花满楼失笑摇头:「你啊……」 瞧着他们二人,楚留香也经不住露出了微笑。 他们就这样在极短的失神之后,自然而然地接受了这件事。甚至陆小凤还笑着问他:「这位古龙大先知会做奇梦这件事,是楚兄自己编的吧?」 楚留香摸摸鼻子,望天不说话。 陆小凤大笑道:「这说法听起来倒是也很真,只是问题只有一个,楚兄这个书中之人,又是怎么知晓得呢?」 楚留香苦笑道:「你倒真是聪明得很,只是老兄,我可拜託你,聪明也不必问得这样清楚。」 陆小凤道:「那你说说,当时阿秦告诉你们这事的时候,她是怎么安慰你们的。」 楚留香的唇角便不自觉地泄出了一丝微笑。 他道:「她说,古龙大师乃是我们那个世界的人,因缘巧合之下来到了这个世界,把我们的故事写了出来。」 陆小凤道:「噗……这个好假!」 楚留香也失笑道:「是吧。」 陆小凤只道:「楚留香不亏是楚留香,令少女夜半不关窗的楚香帅,果然有一张很会骗人的嘴巴。」 楚留香听得浑身起鸡皮疙瘩,赶紧打断他:「老兄,我可求你,别说的我好像把你骗得很惨。」 二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起来。 陆小凤又道:「不过我就是我,陆小凤就是陆小凤,写在书中、不写在书中又有什么区别呢?不知这位古大师若还在世,猜不猜的到我现在在想什么?」 花满楼道:「你在想什么?」 陆小凤道:「我在想,倘若他还活着,我一定要和他一起喝酒!」 《谁来与我干杯?》1 我! 这就是昨天夜里,秦蔻睡着之后所发生的事情了。 陆小凤这个人,平生什么最强,是他的轻功么?是他的灵犀一指么?还是他喝酒的能力、交朋友的能力? 其实都不是,他最强的,就是这种笑对自身的能力。 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他都不会绝望,也都不会去怀疑自身,因为陆小凤就是陆小凤,无能能够消解他的存在。 而花满楼呢? 他早就已经经歷过了巨大的痛苦,他经歷了一次牙牙学语,摸索着站立、走路,又被那个意 外所打趴在地上,像是重新回到一岁,回到学走路的那个年纪。 他经歷了那种痛苦,又走了出来,带着对生命的热爱与感激,无比温柔的活着。 这样的人毫无疑问是强大的。 陆小凤与花满楼,正是这样两个强大的人,他们只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就已经完全地接受了这件事,也不需要任何额外的安慰说法。 而且陆小凤很快发现了他在这个世界其实也很受欢迎。 这让他很开心、乐不可支,而且还有人改了戏诶!有人扮演他们,在电视上讲他们的故事,这难道不是件很棒的事情么? 所以今天一大早,他就拉着花满楼来看电视了,看的是「央视」版本的电视电影。 平心而论,这电视电影拍得实在很不错,尤其是前两部。 这前两部似乎是杜撰的,因为他和花满楼其实是自小长到大的好朋友,不过这故事的确很精彩、打斗也很是那样一回事儿,司空摘星也真的很像个猴精…… 还有给瞎子数河灯! 陆小凤就和花满楼说:「这电影里,我给你数河灯,这电影之外,我还给你念《陆小凤传奇》……你瞧,我是不是个天底下最大的好朋友?」 花满楼说:「陆小凤呀……其实你知不知道……」 陆小凤:「嗯?」 花满楼笑道:「……有种东西叫做自动听书功能?」 陆小凤:「哈!怎么被你知道了!过分!」 花满楼神秘微笑。 所以这观影体验其实很好,直到他看到了第三部 ,看到了西门吹雪。 陆小凤:「……」 秦蔻还在那里不明所以呢:「……所以,你昨天晚上就知道了?那你看电影的时候怎么这么一副寒毛直竖的样子?」 陆小凤板着脸说:「因为我在想一件事情。」 秦蔻问:「什么事情?」 陆小凤说:「我在想,如何能把这个影像带回去,让西门吹雪看见,再给他的表情拍个照,最后我还能活着从万梅山庄走出来。」 第95页 秦蔻:「……」 花满楼:「……」! 第50章 陆小凤这样深沉地说着,还摸了摸他的小鬍子。 很显然,他没有在开玩笑。 花满楼无奈望天。 而秦蔻……秦蔻的眼神……居然在两眼放光!! 她作为一个也喜欢搞恶作剧迫害朋友的人来疯社恐,脑迴路在这一刻与陆小凤完美对接,不仅不觉得他这想法实在太危险,反而一瞬间兴奋起来,手在空中比划比划,给陆小凤出主意。 「我想想啊……弄个笔记本电脑充满电可以带走,里面把片段下好就行了嘛!如果想要反覆观看地话,emmmm……充电是个麻烦事,带个发电机回去吧!顺便带几桶柴油……你拿得动么?」 花满楼:「……」 感觉这里站着两个陆小凤,闹腾程度翻倍啊怎么回事。 陆小凤饶有兴趣,继续和秦蔻研究:「发电机?这发电机长什么样子呢?柴油又是何物……带这么多东西进万梅山庄倒是没什么问题,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安全带出来……」 秦蔻:「啊!」 她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题,兀自从兴奋中脱离出来,一只手托着腮,严肃地考虑着什么。 陆小凤:「怎么了?」 秦蔻期期艾艾:「嗯……就是那个……」 陆小凤:「?」 秦蔻:「……就是说,能不能再带台摄像机回去,要是你还有机会回来,也给我看看西门吹雪当时的表情呗。」 刚刚从厨房里出来的一点红:「……」 花满楼:「……」 这里站着的绝对是两个陆小凤!绝对! 陆小凤摸下巴:「唔!可以啊,我会在西门的追杀下努力地保护摄像机的,放心,一定让你看到。」 秦蔻:好耶! 不过……假使他们回到原来的世界之后,还能再回来么? 短短几天,她其实就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下班回家,家里不是空荡荡、黑洞洞的,而是充满人气、充满欢声笑语与食物的香气。假如他们回去了…… ……这就叫由奢入俭难么? 不过,人不能因为註定的分别而去患得患失的。 她一向认为,相聚一天,那就有一天的意义,倘若只因为最后要分别,就在相聚时心不在焉、患得患失,这也太因噎废食了。 她转而凑到了一点红身边,问他:「今天吃什么呢?」 好像已经非常默认他的手艺了。 一点红垂眸看她,心头还在想着刚刚那句话。 ——回去。 回去之后,还能不能再来呢? 她不知道,他们也不知道。 老实说,一点红并不是个不潇洒的人,他与楚留香相识、肝胆相照后,那也是说走就走、天涯不见。 但他们的相识,是相识在刀光剑影之中的。 即便是江湖人,刀光剑影也只是少数时候,就好比楚留香,盗九龙杯、调查天一神水、入大沙漠,也都只是少数时间。 而填充在这一个个精彩故事之间的,便是细细碎碎的日常。他会在自己的小船上喝冰冰凉的葡萄酒、在甲板上不停地给自己翻面,企图把自己晒成一条均匀古铜的咸鱼、会跑到厨房里偷吃宋甜儿刚刚炸好的小鱼干然后被她笑骂…… 总之,就是这个样子的。 杀手的生活自然也不是整天十二个时辰就杀杀杀的,除却那些刀光剑影之外,一点红……一点红没有生活。 生活里是要有人的,有人气的地方才叫做生活,但他身边……连半个人影都无,不做活的时候,他便是个四处流浪之人,仰慕塞外的风光,便去塞外;想看江南的街景,便去江南。 但说要欣赏风光,却也没多少心情欣赏,更多的还是只像个四处漂泊的孤魂野鬼。 所以他与楚留香相遇时,事情完了,才能头也不回的走。 因为他们乃是相遇在刀光与剑影之中,也必须分别于这样的时刻,他不屑于、也不想去在别人的生活中横插一槓。 倘若不是这一次的意外,他……他绝不会有机会走入别人的生活。 倘若一个月前告诉他,他会在一个人的家里,在一个人的灶房里,为这个人烧火做饭,恐怕他只会觉得这个人的脑袋实在是有坑。 但现在,他也不得不承认,倘若真的有人脑子里有坑,那个人也只会是他自己。 一点红无声地 、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来,面上仍是一副冷冷淡淡、看什么都铁石心肠的模样,他瞧了秦蔻一眼,说:「是和网上的视频学的。」 今天吃家常菜。 秦蔻是不买菜的,即使要买,也是买河马的生鲜净菜来用,在这里住了好几年,也不清楚菜市场的位置,一点红早摸清楚了她的性子,知道她不晓得,早上自己下楼,用那「低德地图」寻见了菜市场。 说来这「低德地图」,他第一眼瞧见的时候,简直都惊呆了。 在他们那时代,私藏舆图可是大罪……虽然说他犯的大罪也不是一条两条了,但猝不及防,看见这比舆图要精细、要好用的多的地图就这么大剌剌地放在手机上时,他还是惊了一跳。 ……而且他还是用这「低德地图」去找菜市场。 这就有种用神兵利器去砍蚊子的独特倒错感……这个时代,真的是处处充满了这种倒错感。 第96页 总而言之,一点红顺利地找到了菜市场,顺利地买回了菜,做了一顿不错的家常菜。 西红柿炒蛋、照烧鳗鱼(这个是半成品)、辣椒炒肉、腊肉炒青菜,再蒸一锅米饭。 就是青辣椒翻炒时那个气确实很沖人,以至于一点红从厨房出来的时候眼睛有点红,秦蔻还去弄了个湿毛巾给他敷。 他觉得这玩意儿,当个刑讯用的刑具是肯定没问题的。 下午,陆小凤和秦蔻继续研究怎么迫害西门吹雪。 秦蔻说:「反正都决定带笔记本电脑回去了嘛,不如我们多看几个片子,多挑几个奇形怪状的西门吹雪下载一下?」 陆小凤惊了:「居然还有别的?」 秦蔻说:「是啊,你、你们,可是很出名的。」 于是下午的活动就变成了一起欣赏各个版本的陆小凤。 陆小凤很快就发现,想迫害西门吹雪是要自己遭报应的。 比如这一款《陆小凤与花满楼》。 名字起的挺好,感觉是要歌颂他和花满楼的友谊,而且他昨天晚上熬夜看完了七本陆小凤传奇,发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 那就是……古龙大师,他是不是忘了花满楼啊……? 就……后面几本,就很少有花满楼出现了。 所以他对这个《陆小凤与花满楼》,还是相当期待的。 结果一开场,里面的陆小凤看起来有四十多岁。 不过二十五出头的陆小凤:「……」 陆小凤:机械摸鬍子.gif 陆小凤颇为疑惑地说:「这故事难道讲的是我们中年之后的事情么?」 秦蔻乐不可支:「不知道哇,我没看过。」 陆小凤:「……你没看过笑那么开心干嘛?」 秦蔻笑而不语。 就,看陆小凤吃瘪啊,真的很有趣啊。 然后是花满楼出场。 这个花满楼……怎么说呢,各种方面看起来都不对、特别不对,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奇怪、说不出来的违和感。 真正的花满楼:ovo 花满楼:「……你们怎么不说话?」 陆小凤:「……」 秦蔻:「……」 陆小凤:「换台吧换台吧……」 秦蔻阻止他:「等一等,我们不是为了整蛊西门吹雪么?西门吹雪还没出场,可不能退!」 于是继续忍受到西门吹雪出场。 然后屏幕上就出现了一个黑衣黑面、马脸冷酷的男人。 陆小凤:「……」 陆小凤的沉默震耳欲聋。 坐在一旁的一点红忽然冷冷嗤笑了一声,口喷毒液:「他不应该叫西门吹雪,该叫西门吹炭。」 陆小凤……陆小凤感到不理解,死活不理解。 他只道:「我翻遍了《陆小凤传奇》的全册,一个字一个字的细读,翻来覆去,也没读出西门吹雪的脸又长又黑,为什么你们现代人会这么想呢?」 秦蔻:望天.jpg 那就换下一个,2001年出品,古龙大乱斗,剧情改的连熊耀华魂兮归来都不可能认得的《策马啸西风》! 里面的西门吹雪……里面的西门吹雪更不得了了,马脸倒不是马脸,只是脸还是很黑,黑倒也不是问题,陆小凤连着被荼毒两次,已经开始自我洗脑西门吹雪也可以去海边晒晒太阳,给自己美个黑什么的。 关键这个西门吹雪……他、他还有一蓬乱糟 糟的、像是稻草一样枯的白头髮,他倒是穿着白衣裳,但是白衣裳的衣襟之上,居然大剌剌地刺了「西门吹雪」这四个字! 陆小凤:「???」 不……等等,你们现代人对绝代剑客倒是有什么奇怪的误会啊!! 秦蔻问:「那这个要不要也下进去给他看?」 陆小凤板着脸道:「我只是想恶作剧而已,我不是想真的死。」 秦蔻:「噗!」 陆小凤、陆小凤觉得自己已经无所畏惧了,他还真想看看,还能有什么更奇形怪状的西门吹雪! 他的手握着遥控器,在武侠分区转来转去、转来转去,忽然,一部名为《西门无恨》的电视剧,映入了他的眼帘。 西门无恨,听上去和西门吹雪是有关系的,或许是西门吹雪的儿子、亦或者是西门吹雪的女儿? 陆小凤:好奇.jpg 他迅速地点开了这部片子,倒要好好瞧一瞧,西门吹雪还能怎么被编排出花来。 而坐在他身边的,则是一副悠然自得模样的楚留香。 楚留香年纪更大些,性格也更沉稳,他年少无知时,也曾去看了李红袖的藏书《楚留香秘史》,自此之后,他就明白,有的时候,人的好奇心不能太过旺盛。 他在知晓自己是本书中人物、又知晓自己在此地极为出名时,就明白,这跟自己有关的电视剧吧,还是尽量少看为好。 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过来人的智慧。 而陆小凤显然没能掌握这种智慧。 但那其实也没关系,他觉得看陆小凤看电视时那种惊恐、怀疑人生、陷入沉思的表情,其实还挺有趣的。 这时候他就很能理解秦蔻为什么喜欢观察他们看鬼片时候的反应了。 所以,陆小凤要看这西门无恨,他自然也没有意见咯。 楚留香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舒舒服服地喝了一口茶水,等着电视剧开场。! 第97页 第51章 楚留香正坐在懒人沙发上,修长的五指握着一杯茶水,这是冷萃茶,外壁有冷雾,落地窗外有阳光照射进来,带来一些被折射的暖意。防盗 大橘正乖乖巧巧地把自己盘成一大坨,窝在楚留香怀里。他放下手中的茶杯,伸手要揉揉大橘的脑袋,却又忽然想到了什么似得,抽了张纸巾,把自己被冷雾所打湿的手心擦干,这才伸出两根手指,轻轻地挠了挠大橘的下巴。 大橘喵呜喵呜的撒起娇来。 其实,怎么说呢,大橘它应该不是只可爱小奶猫,叫起来莫说是娇了,简直可以用粗糙两个字来形容,他每次闭上眼听大橘叫,总觉得这是只彪形大汉在撒娇……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又用手指轻轻地揉弄着大橘的脑袋,猫毛很柔软。 顺便一说,他觉得秦蔻的头髮也柔软得很像大猫的皮毛。 他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只觉得自己浑身上下的每一寸肌肉都舒张着。 与自己的友人、坐在这样的地方,喝着这样的美酒,看着这样有趣儿的影戏,实在是一件享受至极的事情。 电视上,《西门无恨》终于开演。 其实昨天夜里说开了之后,陆小凤便在露台上给花满楼念了大半夜的《陆小凤传奇》,他真也是个妙人,念自己的东西也能念的那么大声……而且一点都不尴尬。 楚留香昨天代入了一下自己给胡铁花念《楚留香传奇》……然后默默地多给自己灌了几口酒,伸手去摸自己的小臂,试图把那些鸡皮疙瘩给安抚下去。 总之,西门吹雪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已差不多知道了。 他未曾见过西门吹雪,却好似也见到了他的剑。 他未曾见过冰冷至此的人,却又好似已看到了他千锤百鍊的杀心与一往无前的剑气。 这样一个人……确实,在这没有武道、没有剑道的现代,或许很难找一个贴切的人去演。 不过西门无恨……的意思是他的女儿么? 这倒是也新奇,这样一个剑客,倘若要生女儿,会生出个什么样的女儿,又会把女儿教养成什么样呢? 他的目光就放在了电视屏幕上。 屏 幕上出现的,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儿,这便是幼年时的西门无恨,画面一转,便是二十年后,少女西门无恨盈盈抬起眼来。 楚留香:「……」 陆小凤:「……」 一点红……一点红在削苹果。 他其实根本对这什么劳什子故事、劳什子电视剧一点兴趣都不感,手上闲着无聊,便慢慢地削起了苹果,听见身边人唿吸骤停时,才抬头看了电视一眼。 一点红冷冷嗤笑。 秦蔻……秦蔻在神秘微笑。 花满楼:ovo 发生什么了?陆小凤,你在沉默什么? 陆小凤……陆小凤如遭雷击,目瞪口呆地看着屏幕里那西门无恨,神情极为骇人,好似瞧见了江湖上最可怕、最兇残地对手一样。 足足沉默了半晌,陆小凤伸出了自己的手,然后……摸了摸鬍子,又摸了摸鬍子。 他迟疑地说:「方才这旁白说的,是二十年后,不是五十年后……没错吧?」 这小女孩还尤为可爱,怎么二十年后……会生得如五十一般呢? 莫不是他看错了?莫不是他眼花了? 楚留香:「噗嗤!」 楚留香算是彻底了解了reaction这类别的节目为何会如此受到秦蔻的喜欢。 他唇角含着笑,慢慢地切断陆小凤的怀疑,只道:「不错,刚刚电视上说的,这的的确确就是二十年后,这也的的确确就是西门庄主正处在花季中的女儿。」 陆小凤怀疑人生,不断质疑:「不可能呀,此人绝不可能只有二十多岁啊!绝不可能呀!」 秦蔻:神秘微笑.jpg 不懂了吧,这就是设定的伟大力量!画女非说男,画幼女非说有二十岁……还是见的太少啊。 这少女西门无恨在屏幕之中行动自如,屏幕之外,陆小凤长长地嘆了口气,只道:「倘若我把这位姑娘给西门吹雪看,说是他女儿,那我可能就真不必活了。」 他看上去像是一只垂头丧气的小公鸡。 楚留香忍不住笑了起来,道:「我瞧着你现在这样子,也很适合拍一张照片下来嘛,倘若要同那位西门庄主道歉,不若拿你此刻的照片去,他可能会觉得很有趣味。」 秦蔻仍然:神秘微笑+吃苹果.jpg 下一秒,西门无恨的身世揭晓——原来她竟是盗帅楚留香与麻衣教圣女张洁洁的独生女儿! 前一秒还在当吃瓜群众的楚留香:「……」 ……亲爹竟是我自己! 楚留香目瞪口呆,一时之间,连猫都没心情摸了,一眨不眨地盯着那电视屏幕,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与一位张姓圣女生下的孩子会姓西门……西门……西门…… 早知如此,他刚刚是怎么也不会同意陆小凤打开这《西门无恨》的。 楚留香苦笑一声,道:「她不像是我女儿,我倒更像是她的儿子。」 一点红身形晃了晃,显然没绷住,他只觉得震惊异常,震惊完之后觉得实在滑稽,以至于神情看上去变化莫测,甚是难以琢磨。 陆小凤:「……」 第98页 陆小凤:「噗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笑得超大声。 楚留香仍处于瞳孔地震之中,呆了半晌,才长长地嘆了一口气。 秦蔻小姐依然在神秘微笑。 这倒是怪了,自这西门无恨开演之后,她便一直保持着这样令人预感相当不妙的微笑,楚留香摸摸鼻子,回想起她刚刚的样子——那显然就是看到悠然自得的他,想憋个大得给他! 现在……这惊雷已经放出来了,她怎地还如此沉得住气? 难不成…… 楚留香浑身都泛起了鸡皮疙瘩,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而电视之中,这西门无恨的故事仍在上演。 西门无恨自小被父抛弃,为找到自己的亲生父亲,她决定化妆成盗帅,去偷盗以引出真正的楚留香,却不料结识了英俊的镇南王世子,二人便瞬间陷入了爱河,打情骂俏、好不令人煎熬。 这剧情不过也是普普通通,无甚好值得说的,至于这二人之间突如其来的绝美爱情,对古人来说也没什么不好理解的——一见钟情嘛,那些才子佳人、狐妻鬼妾的话本子,哪一个不是一见钟情,会培养感情的故事在他们看起来那才叫奇怪呢。 只不过这西门姑娘实在…… 只不过 镇南王世子又实在过于英俊了点…… 楚留香看得摸了摸鼻子,都只觉得自己的鼻子尖上好似有冷汗沁出,他呆了半晌,忽然长长地吐出了口气来,嘆道:「只幸好,我是她爹……」 秦蔻充满怜悯的看了他一眼。 楚留香:「……」 为什么会有一种如此不祥的感觉……? 楚留香只觉得浑身上下都爬满了奇怪的感觉,他摸了摸鼻子、又摸了摸鼻子,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秦蔻,好似要从这个唯一知情者的身上瞧出点什么来,但秦蔻小姐不动如山地吃着苹果,面上带着一种神秘的微笑,朝他点了点头。 楚留香:「……」 楚留香嘆了口气,定了定神,又自茶几上拿起了刚刚放下的茶杯,想要喝上一口沁凉的冷萃茶。 正在这时,屏幕中的「楚留香」,看见了他的女儿,便忽然陷入了回忆之中,而那回忆之中他此生挚爱的妻子张洁洁,便……拥有着一张与西门姑娘一模一样的脸! 下一刻,楚留香只觉得自己脑子里好似有什么东西,忽然一下子断掉了,发出清脆的响声。 他噗的一口把茶水喷出来,惊天动地地咳嗽起来。 这部神片便在这样一种鸡飞狗跳地氛围之下被中断播放了。 楚留香咳嗽地像个得了肺痨的病人、大橘尖叫起来,疯狂用自己的爪子踩楚留香的心口、陆小凤捂着肚子笑得跌倒在沙发上、秦蔻非常贴心地给楚留香递上了她一早就准备好的纸巾、一点红无语凝噎,瞧着秦蔻的神色十分复杂、花满楼……花满楼因为缺乏对此剧的直观认识,不过只听着这鸡飞狗跳的动静,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半晌之后,楚留香才缓过神儿来,瞧着秦蔻,神色有些微妙地苦笑道:「你一直憋着坏,就是在这里等着我?」 秦蔻:望天.jpg 秦蔻小姐充分地发挥了渣男话术:「我不是我没有,你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 楚留香:「……」 楚留香还能说什么呢?楚留香只能摸摸自己的鼻子。 半晌,他又忍不住奇道:「我真的不明白,你们……现代人,爱好怎么奇奇怪怪的?昨天我瞧了一个剧,便是说一个妙龄花季少女爱上了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今日又瞧见此剧……我倒不是认为说年长的女子不能去找年轻英俊的男子谈情说爱,只是这电视剧便如同折子戏,戏给人看,自然扮相越漂亮越好才是。」 不错,楚留香这个人的价值观就是这样的。 「爱情」这种事是毫无道理的,他走过许多地方、也见过很多痴男怨女的爱恨嗔痴。 其实他一向认为,既然世人能接受鹤髮老人娶貌美少女,就也得接受英俊少年与垂垂老妪相爱。只可惜世人的眼光却永远都是苛刻的,殊不知爱情这东西最是不讲道理,这世上不仅有男女可以相爱,女子和女子、男子和男子之间也可相爱,那老妪与少年之间的爱情,又有什么可以苛责的呢? 其实是不必的,只不过正如他所言,既然是折子戏,说什么话便要有什么样子,明明说是绝世美人颠倒众生,却全然让观众感受不到半点美的享受,这……这实在很难说是为了观众。况且这西门姑娘,为何非得扮成少女不可? 就像昨日他看那「古装戏」的时候,里头的女主演倒是漂亮端正,可那几个号称「xx第一美男」的男人,歪瓜裂枣、粗腰驼背,实在叫人难以信服。 秦蔻说:「电视剧嘛,有好有坏,都很正常。」 楚留香无奈地摇头。 过了那一秒钟的极致震撼之后,他倒是也不觉得有什么了。 要知道,他可是看过《楚留香秘史》的人,翻开那册书的时候,他那才叫一个精神恍惚。 编排他和一个陌生女子的爱情故事,哪里有编排他和胡铁花的爱情故事来的更叫人心态炸裂呢? 他那时都能忍住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既没去找李红袖问一问、也没去找那执笔人的麻烦,现在又怎么会真的在意。 第99页 也不就是就哈哈一笑罢了。 他只笑道:「也是,况且我瞧着我在里头,倒也有几分英俊。」 只可惜这部剧里没有红兄,倘若有……他还真想看这红兄是什么人扮演的……以及会不会爱上张洁洁。 楚留香在心底暗搓搓地想着,局外人中原一点红霍然抬头,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紧紧地盯着他,似乎已经极其精准地猜到了他的想法,唇角溢 出一丝冷笑。 楚留香:「……」 楚留香:望天.jpg 陆小凤在一旁摁电视遥控器,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一语道破天机:「这些剧有趣是有趣,怎地没有红兄?……让我瞧瞧,啊,这里有一部《楚留香传奇》,主演叫做朱x天,梗概之中倒是有红兄,怎么样,看看么?」 一点红:「……」 一点红的冷笑还在脸上。 楚留香失笑,阻止陆小凤:「算了算了,不必不必。」 他并不想因此惹得一点红不快。 一点红却淡淡道:「无妨,想看就看吧。」 楚留香微微一怔,不由朝一点红瞧去。 他就坐在秦蔻身边,神情虽然淡淡的,但却能瞧出他眼角放松,浑身松弛,显然是一副心情不错的模样。 一点红的心情也确实不错,虽然这么说有点对不起楚留香和陆小凤吧,但瞧见他们方才那副样子……他还真是觉得……有点意思。 所以,既然他们都能拿他们自己来取乐,那他一点红又有什么可在意的呢? 以前他一个人落魄江湖,心中偏激苦闷之时,才会行事作风那般毒辣,如今……如今他好似已无师自通的学会了松弛一些。 松弛一些,就只觉得有些事情的确没必要多在意,比方说电视剧。 他已知道自己是书中人了,既然他的形象早就被千千万万个人所阅读过、想像过,那自然就有千千万万种不同的样貌。 但无论何种形象,千人千面,也改变不了他自己,一点红就是一点红。 所以他很看得开,也不太介意。 楚留香瞧着他这幅样子,也忍不住微微一笑,心中很是欣慰。 陆小凤就点开了那部《楚留香传奇》。 他是不耐烦从第一集 开始看的,只随便挑了一集,播放起来。 里面的一点红说起杀气和冷气来,似乎差了那么一些,不过人生得倒是比一点红本人的脸还要英俊一些,一点红瞧着那人,忍不住一怔,没有说话。 里面还有极其英俊的无花。 石观音……楚留香目前还是没见过真正的石观音的,但这个石观音的确十分美丽,就是看起来行事作风不太像女魔头。 胡铁花、长孙红、琵琶公主……谢天谢地,这剧集之中,竟每个人都很漂亮、很像模像样,先不说与真实的本人是否相似,只这些人在电视里演着故事,就叫人心情很是舒畅了。 陆小凤道:「这倒是很像那么个样子,只不知道楚兄在里头是何等形象。」 楚留香微微一笑,并不说话。 这部片子的选角倒瞧起来很是靠谱,此剧名叫《楚留香传奇》,那想来楚留香就是主角,既然是题眼,想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的。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个淳朴的好像是在路边卖羊肉串的楚留香。 楚留香:「……」 楚留香:「???」 怎么受伤的还是我???! 第52章 楚留香……楚留香感到了深深的困惑。 他盯着电视屏幕之中那古铜包子脸的淳朴男青年,只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人对他是不是……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误解? 他只好摸摸自己的鼻子,不说话了。 一个下午,这电视剧看得,简直叫人头昏脑涨,两位风流浪子都各自受到了不同维度的伤害,相当的心有余悸。 晚上,秦蔻今天不上班,出门吃饭。 她想吃披萨。 楚留香一听到披萨两个字,就想起了不太好的回忆,忍不住问她:「……榴槤披萨?」 秦蔻大笑:「不是啦!披萨口味好多好多的,榴槤披萨是异端,我也不喜欢。」 她带他们去了不远的一家开在小区里面的披萨店。 其实看一家店好不好吃,也很容易,一般来说,能真的在小区里做街坊生意做得很稳定的店,那是绝对不可能难吃的。反倒是那种开在商圈人流集中地的、装潢得花里胡哨的店,那踩不踩雷就是一件很随即的事情了。 这家披萨店是义大利人开的,在这个小区里已经呆了十多年了,还偶尔因为店主的塑料汉语回復外卖评论而火一把。 要秦蔻来说的话,披萨……尤其是薄底的披萨,其实最好不要点外卖。 她很喜欢吃薄底玛格丽特披萨。 番茄酱酸味明亮、芝士与干酪奶味香浓,饼底很薄、带着一股面粉被烘烤过的干香,酥酥脆脆,浸过橄榄油的饼边也是略焦且薄脆的,但披萨这种食物的神奇在于……其实它的面团含水量很高,即便外表皮是脆的,里面也是润而韧的。 然后还有四种奶酪披萨。 最后还有奶油蘑菇浓汤——她最最最喜欢这个了! 但食物好不好吃,合不合胃口,其实是很见仁见智的事情,尤其是奶酪、奶油这种传统中式烹调里不太会用来做饭做汤的食材……古代侠客们喜不喜欢呢? 第100页 楚留香意外地很喜欢,还道:「这披萨便是在干饼之上撒上馅料,这倒是让我想起进沙漠之前,老姬带我和小胡去吃的一样东西了。」 秦蔻问:「是什么?」 楚留香微微一 笑:「烤肉和烤饼。」 烤饼,便是在沙漠中讨生活的人所经常食用地干粮了。 一种东西一旦作为干粮,那就意味着比起味道来说,保存时间的长短是更重要的,因此这种作为干粮的大饼,往往在烤时都是以尽量收干水分为目的的,谈不上什么好不好吃。 但姬冰雁不一样,姬冰雁虽然号称「铁公鸡」,但实际上不仅有钱、而且会享受得很。 他在收拾行囊,准备与楚留香、胡铁花一起进入大漠时,曾准备了一辆大得简直像是屋子一样的马车,马车之内,光是酒,便有七八种,至于美食路菜,更是不少——楚留香见人准备路菜,最多也就是油润润的鱼干与菜干之类的,从没见人在路上带一整只金华火腿的! 而在出发的前夜,姬冰雁在家中设宴款待他们时,便命厨子去弄了塞外最新鲜的小羊羔肉,切成小块,用荔枝木做柴禾去烤,撒上薄盐、价值千金的安息茴香,令肉汁打湿这些珍贵的调料,令火焰去把小羊羔肉烤到外焦里嫩,然后再用烤过肉的火去把干硬的饼烤热,把这烤肉夹在烤饼之中。 一口咬下,只觉得口中满是筛得很细很细的面粉才有的麦香,这麦香之中带着需要撕咬的韧劲,又有些烟燻火燎过后留下的味道,羊油已沁入了大饼,油润润、香脆脆。小羊羔肉焦而嫩、且多汁——炙烤本是人类最原始的烹饪方式,但它实在无限包容,只加入这样的香料少许,便能叫人香得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 楚留香那时风尘僕僕、一路走上西北,看似精神奕奕,实则疲惫不堪,姬冰雁那小子,瞧着倒是一副冷冰冰、谁也看不上眼的样子,却一眼瞧出了他这位多年不见的老友的状态,特地为他设宴洗尘。 如今说起这事,楚留香只觉得恍若隔世。 但其实日子根本没过去多久,纯粹只是因为在现代的生活,实在是有太多新鲜、未知的事物了,导致他经常觉得一天的日子实在是很长、很长。 楚留香瞧了秦蔻一眼。 秦蔻就坐在他对面,她手上带着一次性的塑料手套,正在咔嚓咔嚓嚼着这种叫「玛格丽特」的薄饼,她正听着他讲话,一时之间,似是连吃东西都忘记了。 只见秦蔻瞧了瞧他,又瞧了瞧手中的披萨,忽然忍不住 哀嚎道:「呜!阿楚哥,这都怪你!」 楚留香:「?」 楚留香忍不住笑了:「做什么?做什么?我又做什么事情叫你不开心了?说出来听听。」 秦蔻控诉:「天爷啊!你说的,我好想现在就吃馕包肉,手里的披萨都不香了!」 楚留香:「噗嗤!」 他失笑,只觉得自己的手又开始有点痒痒的了……他瞅了一眼秦蔻高高扎起的丸子头,梳得倒不是油光水滑的,但是或许可能……还是不能上去乱揉? 他经不住想起了他的义妹宋甜儿。 老实说,或许是因为常年生活在海上的缘故,楚留香对干爽柔软的皮毛其实有一种暗戳戳的隐秘喜爱,还在船上时,他有一件非常喜欢的事情,那就是去摸摸宋甜儿的脑瓜子。 ……不过不能在她把头髮绾好的情况下摸,否则她就会让楚留香知道花儿为什么会这样红。 深谙义妹相处之道的楚留香就很明白这个时候是不能手痒的! 晚上回去多摸摸大橘吧! 他这样想着,颇为好笑地瞧着秦蔻,又瞧了瞧桌上的披萨,道:「那怎么办呢……我再好好来夸一夸这披萨饼,给你下饭?」 秦蔻:「得,你快吃吧。」 想了想,又提出了陈恳的就业指导建议:「阿楚哥这口才,说真的,做美食探店博主一定没问题。」 陆小凤插嘴:「美食探店博主,这是什么?」 秦蔻就说:「一种自媒体的职业啦,就是到处去试吃各种店,发在网际网路上。」 楚留香奇道:「这也能赚钱?」 秦蔻耸肩:「是咯,有人关注就可以变现嘛。」 她就简单讲了讲自媒体的创收思路——大概就是前期积累粉丝,等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可以接gg赚钱了,那种头部的大v,据说一个gg的报价好几十万呢!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陆小凤目瞪口呆,直道:「……竟还有这样的赚钱法子?在我们那里,这些整日徘徊在酒楼门口的,不过都是些闲汉帮闲而已。」 闲汉靠什么赚钱呢?不是工钱,是赏钱。若口才再好一些,能讨得纨绔少爷们的欢心,长留在人家身边,那人家吃一口喝一口,从指 头缝里漏一点儿出来,那也很足够生活了。 这都不叫正经讨生活的。 陆小凤就发现了,这千年之后的异世界,好像没什么事情是「不正经」的,吃吃喝喝这等乐事,也可以拿来光明正大的赚钱,而不必被读书人抨击什么「有辱斯文」。 秦蔻说:「其实也不是,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一点鄙视链的,不过现在有手有脚,只要肯干,那肯定是饿不死的。」 撇开极端情况来看,的确是这样的,送外卖、送快递、进电子厂里做活……生活当然有好有坏,但最起码,饿不死。 第101页 不像古代,靠天吃饭的农民难道不辛苦么?根本不是的,他们绝对比现代绝大多数人能吃苦多了,但一年的收成不好、一年的盘剥重了一些、一年闹蝗灾闹水灾…… 勤劳也很难改变困苦。 所以就算自己有能引发时空乱流的能力,秦蔻也从来没想过要去乱流的另一端看一看、瞧一瞧——老天爷,这可是拿命在冒险,她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不敢不敢。 秦蔻不再思索这件事,托着腮,一边吸转而问起了她好奇的另外一件事:「说起来,你们都是靠什么在赚钱生活啊?」 就……江湖大侠,看起来也是一副不事生产的样子啊,她小时候看电视剧的时候就经常很好奇,大侠们究竟是靠什么在生活的!怎么一出手都是几百两几百两的银票,□□么这! 楚留香眨眨眼睛,十分天然地回答道:「你又不是不晓得我的外号是什么。」 盗帅楚留香,当然是靠偷啊。 秦蔻:「唔!」 楚留香却又道:「不过倒也不全是,我盗来的宝物,通常也只是欣赏一阵子,转手卖了,拿到的钱便去散给些可怜人,至于我自己名下,倒是有几间铺子、几个庄子。」 他虽然潇洒,但并不落魄,做事也很有规划,这铺子庄子早早买下,以后倘若他的三个义妹要嫁人,那也可以给出去给她们傍身。 楚留香就是这样一个事事都能想到、十分周到体贴的人。 陆小凤就不一样了。 陆小凤说:「……我不知道。」 秦蔻一愣:「……啊?」 陆小凤挠挠头:「我每天忙着破江湖上各种各样的大案子,还要经常去找花满楼、司空摘星去玩,赚钱的事倒是没想过,主要我也不怎么缺钱,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人变着法的要送钱给我花。」 花满楼笑道:「陆小凤这小混蛋,在江湖上可是很受待见,想送钱给他花,恐怕还得排队呢。」 秦蔻:「……」 ……这是什么江湖妲己么? 能讨喜成这样,不得不说已经到了一种很玄幻的程度了。 而花满楼自不必说,江南花家的大名谁不晓得?一点红和楚留香都选择的存钱地——百年老字号大通票号,就是花满楼老祖宗办的生意,在楚留香那个年代,已经稳坐江湖第一把交椅了。 一点红垂着眼睛,面无表情,眼睫动了动。 他其实很难开口去回答这问题。 他的底细,最开始他是想要隐瞒起来的,后来发现其实人家早就知道他是个什么来歷。即便那样,他其实从来不主动和秦蔻提起自己以前的生活。 秦蔻悄悄地看了他一眼,忽然问:「红哥啊,我看有些剧里说你们这种一流的杀手,都是很有规矩的,你有没有什么规矩啊?」 一点红沉默了片刻,说:「我接活只接杀高手的活儿。」 不错,只杀高手。 杀手,当然也分很多种,村头打架叫打手来,一拥而上将人打死算不算杀手?某种意义上也算的,但那样的活儿,一点红能看上么? ……能看上才怪了! 他剑术绝佳、名声又大,来找他做活的人自然不少,况且他要价极高,能找上他的活儿,自然绝不是杀个阿猫阿狗那么简单。 一点红也不屑的去欺负不会武功的普通人,他杀人甚至都不是暗杀,是直接把要杀的对象从被窝里薅出来和他决斗。 其实主要的原因还是他那些年经常都是抱着求死的心态去干活的。 秦蔻托着腮,好似完全没听出来这淡淡一句话中的血腥味,只问他:「所以就是……决斗咯?而且都是江湖中人?」 一点红很轻、很浅地点了一下头。 他并不看秦蔻,似乎很不想看到她此刻的表情一般。 秦蔻伸手戳了戳他的手背,一点红视线挪了一下, 落在了她剪得很短、涂着灰粉色指甲油的指甲上。 她忽然笑了一下,说:「哇,你决斗都有钱拿!」 她又想了想,无不遗憾地说:「其实你可以这样,僱主叫你杀人,你杀一次那一次钱,而且你们江湖中人不都有悬赏令什么的么?把什么首级啊拿到官府去,那岂不是能再吃一次赏金?」 两、两头吃啊! 楚留香:「……」 陆小凤:「……」 花满楼:「……」 陆小凤忍不住吐槽:「我看这杀手集团的老大应该你去做,创收能翻一番!」 秦蔻:「那是!我这可是商业社会打拼出来的!」 陆小凤:「……这明明是黑白通吃的野路子。」 一点红的眼睫动了动。 他復而抬眸,去瞧秦蔻,秦蔻已经闹闹嚷嚷地和陆小凤聊起了其他的话题,并没有在看他。但他其实很明白,她刚刚那样天然的语气,就是为了安抚他,叫他放下心结。 秦蔻说得正开心,一不小心碰到了桌上的饮料杯,一点红眼疾手快,伸出手去,一把将那杯子抓住,里头的橙汁便一滴也没洒出来。 他瞧了秦蔻一眼,低低地说:「小心些。」 秦蔻唔了一声,忽然垂下了头,自杯中的吸管中吸了一口果汁。 一点红别开了头,手中稳稳抓着那杯果汁。 这顿饭自然聊得还是挺开心的,不过只有一点,除却楚留香很爱吃这种带芝士的东西之外,其他三个人似乎都是典型的中原胃口,并吃不太惯这样的食物。 第102页 秦蔻当然也没有摁头逼人吃不喜欢的食物的习惯。 吃不惯就吃不惯嘛,大不了晚上再补回来咯。 而且刚刚楚留香说的那个馕包肉,真的……其实说得她也很心动。 于是她就提议,要不要先消消食,然后再去搓一顿,她知道有个地方,烤肉很好吃,而且也还满放松的,适合几个朋友一起去逛一逛、玩一玩,还很消磨时间。 众人当然都表示没问题。 然后,秦蔻就把他们带到了……某家东北洗浴中心xx水宫。 楚留香:「……」 陆小凤:「……」 不,这个,你等等,在澡堂子里吃烤肉么?!! 第53章 x市当然不在东北,没有那么深、那么重的洗浴文化,不过毕竟是省会城市,一般不那么小众的吃的玩的在这里也差不多都能找全,有东北老闆开的洗浴中心也很正常。防盗 这家店还是秦蔻上大学的时候被同宿舍的东北舍友安利的,况且价格不贵,于是一到周末,四个女生就一起带着自己的装备去澡堂子里躺一天了。 在此之前,她还真没有去外头洗澡的爱好。 而楚留香是很喜欢洗澡的。 他喜欢大海,喜欢金色的阳光照射在一望无际的碧波之上所蒸腾出的微咸,他也喜欢像鱼一样跃进海中游泳,让清凉的海水流过他身上的每一寸肌肉,将他的肉体与精神全都包裹起来,也喜欢湿淋淋地站在甲板上,感受海风的柔软与海鸥的嘶鸣。 但只有一点他不太喜欢。 众所周知,海水是咸的。 所以自海中游过泳后,倘若真就这样等着自然风干,那真是浑身上下都是一股黏黏咸咸的滋味,连头髮都似乎被腌入味了,倘若不赶紧洗洗干净,那真的是要难受死了。 但在大海之中,淡水当然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资源。 楚留香能常年累月住在大海中,那自然是有自己的一套法子的——他早年间其实救过很多很可怜的人,其中一家,正是海边的渔家,楚留香可怜他,便花钱顾他,每三日送一船淡水来给他,如此也算是解决了这家人的生计问题。 上岸的时候,他也很喜欢往澡堂子里跑,每次遇见胡铁花,他都要薅着那只又活泼、又爱在泥坑里打滚的大猫,去澡堂子里洗个干干净净。 所以他自认为对澡堂子理解得很深刻。 不过饶是如此,在听到秦蔻一本正经地说着某家澡堂子里的烤肉很好吃时,他的反应还是:「???」 ……认真的么??? 直到看见眼前这栋建筑。 ——四五层高、招牌巨大、进门一瞧,只觉得此地豪华如晶宫鲛境,处处皆是异景,身处其中,只觉得此地根本不似凡人所落脚之处,然而再看这些来来往往的男女,神色皆是镇定自若,拖鞋在地上发出「踏拉、踏拉」的声音,还有那种在前台处上演极致 推拉的男人——「你不给我面子啊!」「不行不行,你今天放手、必须放手!」 一点红乍一瞧见这种场面,还以为这二人起了口角,一言不合便抡起了王八拳——这里的人个个都不会武功,抡一抡王八拳倒是已经够了。 直到秦蔻悄悄告诉他,这两个人是在抢着结帐。 一点红:「……」 他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其余三位古代侠客倒是对此司空见惯,经常和朋友一起聚聚的人是不可能没见过这种争抢着结帐的场面,只能说,男人之间的虚与委蛇,那真是自古以来都不带变的。 就是在这种有如戏文中写的、昔日武则天所建镜宫之所在,来进行这种常见的市井活动,总让人觉得有点……嗯,怪怪的。 陆小凤嘆气道:「你们现代人,真的很……」 夸张啊! 澡堂子楚留香很常去,但这样有男有女的澡堂子,他却是第一次见、也第一次来。 不过道理却也很好懂。 各自领了手环,秦蔻沖他们晃了晃手机,意思是待会儿出来手机联繫。 楚留香微微一笑,朝她点了点头。 男女两拨人就朝着不一样的方向走去。 进了更衣室,陆小凤和一点红齐齐沉默。 和陌生人坦诚相见,是需要克服一定的心理障碍的。 楚留香自然不用说,他属于澡堂常客,即便这里设施舒服一些、装潢豪华一些、没见过的东西多了一些之外,其余的,与千年之前也差不了多少,他面不改色地解着衬衫的扣子,顺便瞧了一点红一眼。 一点红的眉头死死地皱起。 他的眼神一向是不怎么喜欢乱看的,但他是个很警惕的人,时常在进入一个地方的第一秒,就会下意识地把每一个角落都扫得清清楚楚。但今天……楚留香甚至觉得他的眼神比瞧着秦蔻时还规矩得多。 况且他也没有在这么多人面前解衣裳的习惯。 一点红紧紧地抿着薄唇。 楚留香失笑。 这种事怎么说呢……好像如果大家都不觉得尴尬的话,那就是一点儿都不尴尬的,但倘若其中有一个尴尬得连腰腹 部的肌肉都缩紧了的话,那这里的氛围就似乎有点怪怪的。 搞得楚留香自己伸向衬衫扣子的手都迟疑了。 一点红霍然抬头,盯住了他。 第103页 楚留香望天,故若无其事地哼起了小曲儿,他们的柜子不在同一排,他也就不必留在这里徒增尴尬了。 一点红在那里站了很久很久,久到让人几乎认为这不是一个活人,而是一座石雕,甚至有几个大剌剌的老大爷瞧见他,还大声宽慰着什么年轻人太害臊了……被一点红冷冰冰的眼神刺退了。 最后,他面不改色、目不斜视地走进去时,穿了条短裤。 ……反而引来了更多的眼神。 一点红:=。= 根本没完成过这种社会化的一点红寒着脸,钻进了单人淋浴间。 出来之后,也根本没去大浴池,而是找了个角落里的、像是泡菜罈子一样的单人小缸猫进去了。 此时的楚留香在大浴池里百无聊赖地泡着,心想:红兄可真慢啊,还没来么? 而陆小凤和花满楼这边呢,非常意外,是花满楼更先一步克服了心理障碍。 陆小凤大惊:「花满楼,你……」 花满楼信心满满的表示优势在我! 陆小凤:「?」 哈?什么优势在你? 花满楼的唇角就慢慢、慢慢地扬了起来,露出了一个带着一点小得意、又带着几分神秘的笑容,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悄悄道:「因为我瞧不见啊。」 陆小凤:「……」 花满楼:<( ̄︶ ̄)> 陆小凤哭笑不得,只说:「七童啊……你啊……」 花满楼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所以我先进去咯。」 陆小凤也忍不住笑了。 花满楼,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与花满楼相处时,有时你总会忘记他是个瞎子……但这件事却又总会在不经意间被提起,自然得就好像……就好像这并不是一个缺陷、一个伤痛,而只是生在他身上的一颗痣罢了。 绝不会有人去刻意提起自己身上有一颗痣,但也绝不会有人刻意要去避开自己身上那颗痣的话题。旁人如何谈论起天气、玉 佩和胎记,花满楼就怎么样谈起他的眼睛。 但倘若说,他从没在意过自己的眼睛,那就实在是大错特错了。 陆小凤与花满楼自小一起长大,他知道那场变故、也知道花满楼曾如何痛苦,又是如何慢慢地、一步步地豁达起来。 他这辈子很少会敬佩什么人,但他却始终觉得,花满楼是个极其伟大的人。 陆小凤轻轻一笑,忽然抬起头来瞧了天花板一眼,自言自语道:「不行!不行!这千年之后的澡堂子,我若不体验一番,回去怎么和司空摘星炫耀呢!」 他摇头晃脑地走进了浴池。 然后就看到了忧心忡忡走出来的花满楼。 陆小凤:「?」 陆小凤:「刚刚不是说优势在你么?」 花满楼:「听见了一些……嗯,很难去想像的东西。」 陆小凤:「什么?」 花满楼:「来来来你过来……」 他就被花满楼领到了个地方,那地方说来也没什么特别的,不过就是几个小房间,每个房间里都有个奇怪的、像是杀猪用的台子,而站在那台子边儿上的大爷……也很像是杀猪的大爷。 大爷还很热情:「来来来小伙子搓个澡不?我们这里有牛奶搓蜂蜜搓苹果醋搓盐搓红酒搓……」 陆小凤:「???」 什么东西???你们是准备搓入味了直接吃人么?? 花满楼就是有点理解不了这个。 于是他怂恿:「陆小凤,你去试试吧。」 陆小凤瞪着他。 花满楼泰然自若,露出神秘微笑。 陆小凤于是板着脸,像是一只要被搓入味的小公鸡一样,躺在了那个台子上,随后门就被关上了,花满楼只听得里面传出了似乎非常痛苦的「嘶——!」的一声。 花满楼:╮( ̄▽ ̄)╭ 陆小凤出来的时候,也依然板着脸,腰间挂这条毛巾,坐在浴池里不说话。 花满楼忍不住道:「我实在没见过你这样安静的时候。」 陆小凤说:「因为我在想一个问题。」 花满楼道:「你在想什么?」 陆小凤道:「我在想,这个叫搓澡巾的东西,我们回程的时候能不能多带几条回去。」 花满楼:「……」 花满楼:「噗嗤……」 陆小凤:「啊……阿楚哥!」 楚留香就在池子的另一侧。 其实这里的能见度倒也不算特别好,这里的水温度调的将将好,略微有些烫皮肤,只令人浑身的肌肉也忍不住放松下来,水雾氤氲而起,便像是一层朦朦胧胧的纱,将这里的一切都染得很模煳。 对此,陆小凤表示:模煳点好啊!模煳点好啊! 不过楚留香那身姿,当真是太显眼了。 听见陆小凤的声音后,楚留香把毛巾从脸上拿下来,冲着他们招了招手。 陆小凤和花满楼淌水过来。 陆小凤问:「红兄呢?」 楚留香忽然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好像想到了什么极为滑稽的事情。 陆小凤:「嗯?怎么了?」 楚留香道:「刚刚,我诚邀红兄一同去搓澡……」 其实秦蔻家里也有搓澡巾,一点红倒是蛮喜欢的,于是楚留香在浴室里找到他猫着的那个泡菜罈子之后,就诚邀他一同去体验一番,一点红眼观鼻鼻观心,无可无不可地就跟他去了。 第104页 去了之后,因为那地儿乃是一个个单独的屋子,他们二人进了相邻的两间屋子。 搓澡大爷,功力很高。 即便是楚留香这样的人,初次感受,也不禁绷紧了身子。 一点红是比楚留香更能忍耐、更擅长忍耐的人,他那一头当然是一声不吭、绝不会发出任何动静的。 然而他不会发出动静,却不代表大爷不会说话。 楚留香算是发现了……无论古今,这种做服务行当的人,都绝对拥有一个好话头,隔壁那位大爷也的确很热情、很自来熟,与一点红那样的闷葫芦也能(假装)聊得有来有回。 楚留香:「……」 当然,古代的店小二,似乎比现代的搓澡大爷更有眼力见,瞧见不该理会的人,是绝不会多话的。 现代人却没那个意识,因为他们的生活之中根本不会见到危险的人。 楚留香莫名觉得好笑。 他一边想 着一点红此刻那种浑身紧绷、嘴唇紧抿、一言不发的样子、一面应付着自己的大爷的各种搭话、一面还颇有兴趣地去听一点红分到的那大爷还能怎么聊。 然后就听那大爷说:「小伙子身上很多疤痕啊。」 哦豁,这话题! 这是真的,一点红身上的疤痕真的是数不清的多。 做他这个行当的人,以命相搏、生死一线,身上没有疤痕,是绝不可能的。 他们二人虽说是过命的生死之交,但毕竟认得的时间不长,且一点红也是有有点抗拒他人接触太深之人,故而他们虽然肝胆相照,在来现代之前,却也从没把酒言欢、抵足而眠过。 所以楚留香那时也不曾发现他身上的伤疤。 直到住在同一个屋檐之下,楚留香才瞧见那些代表着伤痛的疤痕。 不过那也能看出一点红的厉害之处,所有的伤疤,都没有特别重的,无论是鞭痕、刀痕还是透骨钉,都好似是自他的皮肤表面滑过,而不曾开膛破肚、血肉模煳,这只能说明,这中原第一快剑在面对险境之时,足够沉着、反应极快,每次都能在电光火石之间堪堪躲开,因此才会留下这样的伤疤。 不过这搓澡大爷一定是瞧不出这些秘密的。 一点红果然一言不发。 他可不是个会给人面子的人,说冷脸就冷脸,说不开腔、绝不开腔,谁尴尬算谁的。 那极会聊天的大爷也不在意,只笑呵呵地继续道:「和女朋友玩的时候留下的吧?」 楚留香:「……」 楚留香:「???」 啊??不……等等,这炸裂的结论到底是怎么的出来的?他是错过了什么重要的内容么?? 然后就只听那大爷乐呵呵道:「别看大爷年纪大了,其实你们年轻人晓得的东西,大爷我也知道啊,这个是叫那个什么吧,爱死爱慕!对,爱死爱慕,不过小伙子身上留这么多疤……要不要试试我们这里的祛疤膏啊,一百九十九一位,可管用了……诶,还没搓完吶!小伙子你别走啊……你说你这孩子!」 楚留香:「……」 楚留香默默地伸手摸了摸鼻子,并向自己分到的大爷提出了疑问:「爱死……爱慕是什么?」 大爷爽朗一笑:「我咋个知道的嘛!还加不加醋?」 楚留香:「……不加了,多谢。」 总而言之,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的。 陆小凤奇道:「那红兄如今在哪里?」 楚留香用下巴扬了扬某个角落,道:「在那个罈子里猫着生闷气吧。」 陆小凤:「好吧,所以那爱死……慕,究竟是什么?」 楚留香摊手,表示自己的的确确不知道。! 第54章 除却这几个说不上来和谐不和谐的小插曲之外,澡堂子的确很不错。 楚留香仰着头,把毛巾盖在脸上,舒舒服服地泡在池子里。 热水果然很好,只如岩浆一般,烫的他浑身的皮肤都有些微红髮烫。他忍不住又想起了胡铁花,只心道:小胡若是能来这里一趟,一定也会爱上洗澡的。 又忍不住想:倘若他还有机会回来,那这一次一定要多带一些他们那里的好东西给秦蔻。 他来的时间虽然不长,不过因着手上有手机,足不出户、也能知天下事,便知道此世虽然有各种各样便利的好东西,但对文玩古董之类的东西倒是追捧得很、贵价得很。 这种事情倒是古今共通的。 只不过他那年代,于此世来说却是从未存在过的朝代。楚留香出于好奇还理了一下,似乎是自唐之后,两边的歷史便走了分叉口。 那意思是自唐之前的文玩都可以么? 楚留香懒洋洋的下沉,把自己大半个身子全泡在热水之中。 他留长髮、人又实在英俊得可怕、再加上极度吸睛的身材,即便在男浴室之中,倒是也能吸引到不少的目光。他浑然不在意,一只手臂松松搭在浴池的边缘,手指一下下地敲打着砖面,脑内依然在有一搭没一搭的想着。 ……好像不太可以,他虽然没仔仔细细地研究过此地的律法,但他一向对文玩古董感兴趣,这几日随意瞧了瞧,此地的律法似乎规定,宋之前的文物都不可买卖来着。 这倒有点难。 楚留香撇了撇嘴,摸了摸鼻子。 他还不想给秦蔻惹麻烦。 第105页 那怎么办呢?搞点贵重新奇好玩的东西来?对了!那尊白玉美人,玉质温润、妙手雕成……况且秦蔻跟乌鸦精转世一般,最是喜欢闪亮精细的物事,挑此物赠予她这友女,再合适不过。 又转而想,说道这亮晶晶的物事,他们那地儿l也有红蓝宝石,只不过都是匠人磨的表面珠圆玉润的,总是有些灰濛濛的,因此不若翡翠、珍珠等物之前,谁知来此世一看,原来还有「立体切割」这样的东西。 要不要再带点珠花、凤钗之类的呢……不会绾髮,放在梳妆 台里瞧着想必也很舒心吧。 不过…… 想了这么多,这时空乱流,奇就奇在一个乱字上,凭空出现、凭空消失,回去之后,还能再碰上一次、再回这边来看一看的概率又有多大呢? 他怔了怔,又忍不住失笑,只心道:今朝有酒今朝醉,人生何处不离别? 只不过这样奇异的相遇与离别,对他来说,还真是头一次体会。 算啦!与友人相聚时,总想着将要离别,岂不是一件既对不起友人、也对不起自己的事情么?这样悲春伤秋,可不是他! 楚留香一笑,对陆小凤道:「出去么?」 陆小凤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懒洋洋道:「走吧!」 秦蔻早就给楚留香的微信留言,自己在汗蒸室这边等他们。 旧手机,她只有两个,之前一个给了楚留香,一个给了一点红,而陆小凤和花满楼来了之后,她还没来得及回家薅爸爸妈妈的旧手机,就先这样凑活着了。 之所以留言给楚留香而不是一点红,是因为她总是觉得楚留香就很像是个带队的大哥,这些人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他都能沉稳冷静、游刃有余地试着去解决。 她在汗蒸房里呆了十五分钟,双颊红润的出来了,窝在外头的沙发上玩手机。 半晌,听见有人温声叫她:「秦蔻。」 她一抬眼,就瞧见了他们四个。 他们都穿着浴场里提供的干净睡衣,这睡衣穿在旁人身上倒是都松垮垮,瞧着也不甚精神,但穿在武人身上倒是并非如此,楚留香单手插兜,把短袖又捲起来一些,露着一截紧实的大臂。 然后汗蒸室里很多男的就都忍不住看他,还有人探头探脑瞧了一会儿l,上来搭讪:「兄弟你这是怎么练的啊?」 这话让人怎么回答?况且这「练」指的又是什么呢? 楚留香根本不知道这人在问什么,却也不妨碍他回答,只见他勾唇一笑,伸手拍了拍那人的肩膀,笑着含煳过去:「老兄,好好练。」 那位老兄:「啊?嗯嗯……哦……」 然后楚留香就绕过他走了。 片刻之后,那位上前搭讪的老兄才反应过来:不对啊,这人根本 什么都没说啊!怎么他刚刚脑子里晕乎乎的,还觉得他说的话贼有道理呢? 这或许是因为楚留香的笑容总是足够亲切、足够真诚,又或许是因为他的声音总是很低沉、很富有一种奇异的煽动力,叫人不由自主地就想信服。 秦蔻窝在沙发上问:「感觉怎么样啊?」 这就是问他们这一次的体验如何了。 一点红不知想到了什么,脸色看上去并不好。 当然,他的脸色一向都是冷冰冰、硬邦邦的,与他不熟识的人很难瞧出这张死人脸上的情绪,只当他是石雕成精就是了。 秦蔻瞧了他一眼,问:「你不喜欢么?」 一点红的嘴唇动了动,好像想解释什么,又不知道如何说出口,最后只说了一句:「我没事,你不必在意。」 秦蔻唔了一声,若有所思地瞧着他,然后叫了服务员,去门外不知道说了点什么。 过了一会儿l,服务员端着一块草莓奶油蛋糕来了。 秦蔻戳了戳一点红的胳膊,他胳膊上就又留下了一个小小的、浅红色的月牙,杀手似乎总是很喜欢下意识地去抚摸这些痕迹,又抬起眸来,问她:「怎么了?」 秦蔻把奶油蛋糕推给他,说:「给你吃啊。」 復而又笑着说:「这个拿来谢谢你今天肯陪我来这里,好不好?」 一点红盯着那雪白奶油之上的一点殷红草莓,苍白的手指忽然忍不住痉挛了一下。 她总是这样。 即便一点红自小到大,也从没受过任何正常的社会化训练,他也具备一个正常人的思维。 一个人,她不仅收留无家可归之人,还带着他们一同去体验这个新世界里各式各样好玩的物事,她当然是个极尽慷慨之人,却也是个极尽温柔之人。 明明这就是她的一番好意,但她却能把话说成「谢谢你陪我来这里」。 他只觉得自己根本就配不上这一种温柔的对待。 沉默半晌,他沙哑地说:「你、你不必如此……我……」 秦蔻:「哎呀,陆小凤怎么跑到高温房里去了,我要去看看,拜拜!」 说完,她就跳起来跑了。 一点红:「……」 一点红忍不住嘆了口气,拿起了白瓷盘边扣着的叉子,把那个草莓小心翼翼地放到了一边儿l,先吃底下柔软如云朵般的奶油与蛋糕体。 另一头,高温房。 外侧温度计显示,屋内温度八十九摄氏度。 秦蔻以前进去过一回,一唿吸,感觉唿吸道都要被烫伤了,赶紧出来。 第106页 ……所以她一直都不太理解这玩意除了炼人油以外的存在价值,那玻璃门从外头一摸都烫手啊! 但是陆小凤此刻就在里面炼人油! 秦蔻:=口=!!! 花满楼和楚留香都站在这个高温房门口,楚留香双手抱胸,似乎饶有兴趣地在观察着里头的陆小凤,花满楼揉着太阳穴,长长地嘆了一口气。 再看高温房里的陆小凤,他盘腿坐着,额头与脖颈处早就被蒸出一片细细密密的水光,面色也已通红,更重要的是,他眉头紧缩,时不时睁开眼瞟一眼身边仰躺着的大爷…… 秦蔻:「……他在和这大爷较劲啊?」 花满楼无奈地点点头。 毕竟是能和司空摘星比赛翻跟头翻五百多个的人吶……这无聊劲儿l,一般人是比不上的。 楚留香笑骂:「这小混蛋。」 秦蔻双手抱胸,盯着里面的陆小凤。 陆小凤睁开眼,正好瞧见了她,沖她眨眨眼,勾唇一笑,面颊两边儿l便出现了两个深深的酒窝来。 秦蔻心头一动,凑到楚留香身边,戳他一下,说:「阿楚哥阿楚哥,快,你就进去对陆小凤这样说……附耳过来!」 楚留香个头应该在一米九左右,比一米七的秦蔻高了二十公分,刚刚好比她高了一个头左右,她这样凑过来的时候,楚留香的余光一扫,简直产生了一种大橘正蹲在他胸膛上的错觉。 他不免觉得好笑,顺着她的意思俯下身子,即便如此,秦蔻也需要垫一点脚,才能实现「附耳过来」所要达成的视觉条件。 秦蔻窸窸窣窣、哌唧哌唧。 楚留香听完:「……」 楚留香忍不住用一副见了鬼一样的表情看着她。 秦蔻自信满满地表示:「你就这样去说吧,他绝对出来!」 楚留香:「……」 楚留香摸摸鼻子,又摸摸鼻子,瞧了一眼在里头打算较劲到底的陆小凤,还是嘆了口气,认命般地走进去了。 片刻之后,陆小凤脸上的表情也变得很精彩,他古怪地瞧了一眼玻璃外的秦蔻,忽然打了个寒战,果断站起来就走。 刚刚跑去接饮料的花满楼回来之后就发现陆小凤出来了。 花满楼:「?」 花满楼笑道:「谁能劝得动你不犯傻?刚刚我听见阿楚哥进去和你说了什么。」 陆小凤:「……」 陆小凤板着脸:「你去问阿秦。」 秦蔻说:「啊我说不出口,花满楼你去问阿楚哥啦!」 楚留香:「……」 楚留香:「……这话明明就是你教给我的。」 秦蔻以手捂脸,表示自己不听不听。 花满楼:ovo? 花满楼:「阿楚哥啊……」 楚留香:「……」 楚留香认命般地嘆了口气,对花满楼道:「附耳过来。」 花满楼凑过去。 楚留香就悄悄对他说:「因为阿秦要我告诉小陆,高温杀x吶……」 花满楼:「……」 花满楼:冷汗.jpg 确实,稳准狠……一下子就抓住了男人的痛点。 汗蒸这种活动,不仅能把人的汗蒸出来,还能把人的懒也给蒸出来,任谁进了那汗蒸房,也只会觉得这高温令浑身的肌肉都止不住的放松,连嵴柱都要被抽出来似得。 所以,此刻的陆小凤正懒洋洋地躺在休息室的大通铺上,两只手搭在肚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拍着。 秦蔻:观察.jpg 陆小凤:「……阿秦怎么了?」 秦蔻:「就莫名觉得你很像一种动物。」 陆小凤懒洋洋地说:「小公鸡嘛,我懂得,司空摘星那猴精总是这么叫我。」 秦蔻:「是海豹。」 陆小凤:「海豹是什么?」 秦蔻翻手机相册,找到海豹拍肚皮的那个动图,塞给陆小凤看。 陆小凤摸着小鬍子盯了半天,忽然哈哈大笑,又用手拍了拍肚皮,道:「这个还真的蛮像的嘛!」 秦蔻:「快,你模仿一下,我要录视频!我要做成表情包发给阿楚哥!」 陆小凤:「哈哈哈好啊好啊!」 两个人就开始在角落里又是凹造型又是调灯光又是试不同的拍摄角度去了。 陆小凤拍肚皮居然还能拍出像鼓一样的声音,真的恐怖如斯。 楚留香:「噗嗤!」 花满楼一面摇着小蒲扇,一面摇头道:「有时候真觉得他们二人还挺像的。」 楚留香道:「是啊……嗯?你的蒲扇从哪里来的?」 没见这里提供这样东西啊。 花满楼眨眨眼,天然地道:「方才路过那边的休息室,里面的阿姨拉着我的手硬塞的。」 楚留香失笑:「你和小陆在某种方面也很像的嘛。」 江湖妲己这方面。 花满楼:「嗯?」 楚留香微笑着道:「没什么。」 那一头,秦蔻和陆小凤闹腾完了,跑过来坐着,听楚留香讲刚刚的搓澡经歷,当然,老大爷气走一点红这段儿l没讲,怕红兄面上不显,心里继续生闷气。 秦蔻的注意力立刻就放在了一个地方。 她问:「诶,你们都去搓了啊……这玩意好多南方人都受不了呢。」 这几个古代侠客还挺爱尝试新鲜事物的嘛。 第107页 楚留香摸鼻子:「其实除了我,他们三个都是江南人士……」 秦蔻:「啊?」 一点红她之前晓得,还脑内幻想过这个冷面杀手如果一开口是一股吴侬软语会是一副怎么样的场景。 花满楼也自不必说,江南花家嘛,况且他说话还真的带一点口音,尾音总是往下坠那么一点,相当柔软。 秦蔻惊讶的是:「小陆你居然是江南人士么?」 陆小凤懒洋洋地说:「我和花满楼自小一起长大,他是江南人,我当然也是啊,不然我们两个梦中相会么?」 秦蔻:「……也是哦。」 不过就是从没听他谈起过。 也不是没听他谈起过吧,而是好像整个《陆小凤传奇》都从没提起过这位风流浪子的过去。 书中只说过一句话,大意是—— 流浪是一种绝症,想要得上它当然并不容易,但倘若得上了,也就再无治癒的可能了。 所以陆小凤又是怎么得上这种流浪的绝症的呢? 她忍不住这样想着,又骤然一抬眼,瞧见了陆小凤那厮似笑非笑地眼神,问她:「阿秦啊,你是不是在想什么坏事?」 秦蔻点了点头。 陆小凤勾唇一笑,只问:「想什么呢?」 秦蔻盯着他,只说:「我在想……你刚刚去搓澡,加了什么东西?」 陆小凤一怔。 随即,他又轻松地笑了出来,道:「我选了浴盐。」 秦蔻问:「为什么选浴盐啊?」 陆小凤淡淡道:「因为我实在很想知道,我这只小公鸡,若做成盐焗鸡,究竟是一种什么味道。」 秦蔻:「……」 好冷的幽默。! 第55章 由陆小凤起头,秦蔻还真有点好奇他们都各自选了什么样的佐料(?)来搓。 花满楼也选了盐搓,不过倒不是出于和陆小凤一样奇怪的理由,而是因为那盐是玫瑰浴盐。 只可惜搓上去之后没留下什么味道,还是让他觉得自己很像是一只被搓了盐的食材。 某种意义上属于和陆小凤殊途同归了。 楚留香选了醋。 秦蔻问他:「我记得你好喜欢喝葡萄酒的,怎么不选个红酒试一试?」 楚留香悠然回答:「我虽然喜欢红酒,但也并不代表我要用红酒把自己腌一腌啊。」 主要是他自己闻不到味道,觉得是什么都无所谓,刚巧那醋上还写着「苹果醋」二个字儿,他便觉得有趣,选来试一下。 结果好像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看秦蔻的反应,可能他身上也闻不见什么酸唿唿的味道。 他问秦蔻自己身上是什么味道,秦蔻嗅了嗅,说:「苹果味。」 果汁嘛,酸甜甜的。 其实这种味道出现在这样子体型的男人身上,还真是……蛮有反差萌的。 她倒是知道,有一些硬核澡堂子里真的会用陈醋来搓……不过她没深入研究过洗浴文化,也不想研究得这么深入。 然后她又凑过去,探头悄悄去研究一点红被什么东西腌过。 与他冷白冷白的皮肤、冷峻冷峻的表情所不同的是,一点红实际上个体温偏高的人,靠近他,就能感受到他的体温。 炙热又有点甜丝丝的,是蜂蜜味的。 是的,一点红因为喜欢吃一味甜,进到那搓澡的小屋子里,瞧着墙上贴的价目表时,出于直觉,就选了蜂蜜味道。 以至于他现在像是一只行走的大蜂蜜糖。 这说法夸张是夸张了点,不过秦蔻的脑内还真是这样脑补的。 她说:「好甜。」 一点红:「……」 一点红:「嗯。」 他完全不知道该回答什么。 秦蔻忍不住笑了,转而问道:「诶,说起来,我经常看电视剧看到那种古装剧啊,会在浴桶里泡很多花瓣来洗澡,这是真的吗?」 一点红略微思考了一下,只道:「会。」 秦蔻:「?」 秦蔻一言难尽:「……等等,你试过?」 这听上去比他会用蜂蜜来给自己腌入味更难顶。 一点红:「……」 一点红解释:「有一次我闯入一人家中,揪那人出来决斗,那人正在洗澡,便用玫瑰入浴。」 秦蔻:「嘶……!」 这的确倒是很符合武侠小说的调性,要么是掉下山崖捡秘籍,要么是与美女的香艷打戏。 似乎瞧见秦蔻的眼神有点不对,他立刻解释:「是男人。」 秦蔻歪头:「好的。」 反正也不知道信不信吧。 陆小凤摸着他的小鬍子,道:「我倒是用过几次,后来便不用了。」 秦蔻:「???」 秦蔻:「看不出来啊小陆,你过得这么讲究。」 陆小凤嘆了口气,道:「此事说来话长啊……」 这件事还得追溯到几个月前他捲入的一桩麻烦事之中。 这事说来也蹊跷,就是有个叫上官丹凤的女人,跑过来说她是个叫「金鹏王朝」的西域小国的公主,如今正欲復国,只是从前王室的海量金银珠宝如今被二个外人把持着,想请陆小凤出山帮忙。 这话……怎么说呢,当时他听着觉得没毛病,不过这两天来了现代之后,他没少玩手机,就看到了很多诸如「我是秦始皇,刚刚醒来准备復国,打我五千,復国成功,必有重谢!」的段子,然后他就很莫名觉得那个时候信了上官飞燕说辞的他很像个傻子。 第108页 咳,跑偏了。 反正就是他这傻子最后还是被打动了,豪气沖天地表示会帮这帮骗子讨公道,然后与峨眉派产生了点关系,被峨眉派二英四秀中的四秀堵在浴桶里问话。 当时的陆小凤心理状态如下:……^%(*)_%$#!!! 江湖上这些女人,真的够彪悍! 总之,那一次给陆小凤留下了一点心理阴影。 那次的事情过去之后,他去找花满楼诉苦,彼时花满楼刚巧得了不少的新鲜玫瑰花瓣,准备拿来做新一年的百花酿,就分 了陆小凤一部分。 陆小凤就拿来洗澡了——花瓣可以飘在水面上,可以遮挡视线,总是有助于防止那种尴尬情况再次发生的。 秦蔻奇道:「可是站起来的时候,花瓣不会粘在身上么?」 陆小凤板着脸道:「所以你猜我是为什么要放弃这法子的?」 秦蔻:「……」 好叭。 在澡堂子里消磨时间,就是这样的平平无奇,他们几个独占了一间休息室,点了一壶花果茶,用酒精炉慢慢的烧着,这茶水其实倒也算不得什么好东西,这几位古代侠客,即便是瞧起来最落魄的一点红,身家也算是丰厚,什么样的好茶水没见过? 但,重要的也根本不是茶水,而是一起漫无目的地聊天,杂七杂八,什么都玩。 秦蔻还试图弄明白点穴的基本原理。 本来,她以为这个东西就是用手指去点人体的特定部位嘛,技术难点应该就是对人体穴道的精准认识以及手指上的力道嘛。 那岂不是她上她也行! 秦蔻:盲目自信.jpg 结果陆小凤告诉她,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儿,这其中得靠内门功夫。 也就是俗称的内功。 武功是讲究内外的,所谓的外门,就是招式,譬如说「铁板桥」、「千斤坠」这样的闪避动作,再譬如说,「五岳朝宗」这个剑术动作,便是一出手就直入中宫,直刺胸前命门。 但是呢,基本上所有的外门功夫,都得靠内功来提升威力。 最直观的例子便是掌法。 同一套掌法,叫一个全然无根骨的普通人,苦练十几年,那动作自然也会有模有样,但他一掌击出,掌风之中不裹挟内劲,即便真的击中了他人的心口,那也就是像抽了别人一巴掌一样,无甚意思。 而倘若是一个内功高手,他就算真的只是打你一巴掌,也能把人打到筋断骨折、再多用一分内劲,甚至能震断人的心脉。 秦蔻提出辛辣地质疑:「那这内功,和『力气』有什么不一样呢?」 陆小凤就笑了。 陆小凤是个很英俊的男人,但他的英俊却与楚留香不同。 楚留香 稜角分明,若不笑时,瞧上去也有几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偶尔的偶尔,秦蔻瞧见楚留香一个人坐在窗前时,会觉得他是一个瞧上去很温和,但实际上很有距离感的人。 这种距离感大概体现在,他真的很成熟、很体贴,也很懂得人与人之间的界限。 但陆小凤却不太懂这个,所以虽然他总是很固执地留着那两撇小鬍子,秦蔻在他们来之后,也补过课,看过几本陆小凤,知道在他身上发生的事情一点儿也不少、也不温和。 然而即便经歷了许多的骗局,见过了许多的死亡,他瞧上去也永远像个快乐的大混蛋。 或许他这样的人,在江湖上实在是太少见,因此才能显得那么可爱、那么招人喜欢。 简而言之就是一个字:蛊。 所以他的笑容自然也带着蛊惑,他对着秦蔻挑了挑眉,只道:「那么,力气大的人能做到这个么?」 秦蔻呆了呆,问:「哪个呀?」 陆小凤扑通一声躺平了。 秦蔻:「……」 秦蔻:「啊?」 陆小凤:「看好咯!」 秦蔻一瞧,就见陆小凤舒舒服服地躺在大通铺上,两只手交叉着放在胸口上,仿佛一个即将入殓的死人一般端庄。 但死人当然是不会端庄地捏着一罐冰可乐的。 陆小凤的手指没动,眼皮子也没抬,就那么随随便便地躺着,然而只听一声易拉罐的开盖声,接着便是密封的冰可乐在第一次接触空气时所发出的气泡溢出声,极为爽快。 紧接着,罐子里的褐色液体,忽然像是激流山泉一般涌了出来!化作一道褐色水光,直挺挺地朝着陆小凤的脸上喷去! 陆小凤当然还是动都没有动的,他只是张大了嘴巴。 可乐就都进了他的嘴巴,一滴都没有流出来。 他悠然地躺着、悠然地咂咂嘴,然后抬眸瞧了秦蔻一眼。 秦蔻:=口=!!! 陆小凤的这个绝活,早在《陆小凤传奇》的第一部 之中,便有展现过,只不过这两天,他实在表现得太像个正常人了,喜欢玩手机、喜欢跑到高温房里和老大爷较劲…… 所以他突然展现了那种让人极其怀 疑「物理学不存在了」的技能的时候,秦蔻就……秦蔻就怔住了。 就……真的很像特效啊!!!。 陆小凤得意地笑道:「怎么样?瞧清楚了么?」 秦蔻呆滞了半晌,说:「这就是内力?」 陆小凤点了点头,道:「是不是很不一样!」 第109页 秦蔻说:「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说武侠剧是中国的魔法世界了……」 陆小凤挑眉,问:「难道当今真的没有人学武了么?」 秦蔻说:「也不是吧,有上武校的学生,还有运动员什么的。」 楚留香也颇感兴趣,便问:「这些人学出来做什么?」 走镖?不可能了,如今的物流比以前的镖局要好上太多了,再者说,镖局镖局,主要是为了从山匪土匪的手里保下货,他们那时候,行路本身就意味着不可控的危险,而带着大批财物上路,那更是等同于自杀。 如今的世界,根本连土匪都没了,即便有些地方还是危险的,但镖局这种行当,早就不可能有生意了。 秦蔻说:「表演吧,你们看的电视剧上的打戏啊,再一个就是现场的那种拳击比赛什么的。」 陆小凤挑眉:「……就这样?」 秦蔻耸肩:「就这样。」 闲着也是闲着,她就从手机里找了几个格斗比赛的视频给他们看。 一点红似乎对这个也相当感兴趣,凑过来瞧了一眼,道:「外门功夫的练家子。」 但是没有内功底子,一点都没有。 陆小凤奇道:「这倒怪了,像我们那里,只要稍稍有一点根骨,练这外家功夫,也必然能养气练气才是。」 怎么能做到完全看不出一点内功呢? 秦蔻说:「可能我们这个世界上的人就是没办法修习内功吧。」 她还和他们见缝插针地科普了一下八十年代的气功热,以及近几年那个风头很大、和很多明星都关系很好的气功大师被抓的事情。 她严肃地告诫他们:「所以在我们这里,号称自己会内功,那都是骗子,你们可不能出去随便乱和别人说!」 楚留香失笑。 一面笑,一面又忍不住上手揉了一下她的头髮, 道:「知道知道,你也别总把我们当小孩子。」 秦蔻:「唔!」 陆小凤还是不理解:「根骨奇佳的人罕见倒是真的,但此世竟然连一个有习内功根骨的人都没有么?」 秦蔻见怪不怪地表示:「是咯,每个世界运行的物理法则都不一样嘛,就像我家大橘,也是从别的世界来的,你看着它和一只猫差不多,其实差得可大了。我们这里的科学家能解释么?其实也不能的。」 和大橘走的最近的楚留香:「???」 楚留香迟疑地问:「大橘它……难道不是一只猫?」 秦蔻:「啊……」 楚留香喜欢抱着大橘一起睡觉来着…… 秦蔻含混的表示:「没事,反正它看上去挺像一只猫的,大部分习性和猫也差不多,你就把他当猫看就好了。」 楚留香更加:「???」 不,你这么说反而更让人在意了好不好。 结果无论他怎么问,秦蔻都坚决不肯透露大橘究竟是什么东西。 楚留香陷入了沉思之中。 秦蔻眼疾手快,啪叽一下,把什么东西煳他脸上了。 楚留香一抬头,就瞧见秦蔻的脸上也贴着同样的东西,一张奇奇怪怪的布,浸着些味道说不上好闻还是不好闻的微妙液体,湿哒哒的。 秦蔻嘴里含混不清地说:「这是面膜,洗澡之后贴一个,很舒服很养肤的,我专程叫跑腿买的呢!」 听起来是个好东西。 就是贴在脸上的尊容实在算不上好看,乍一瞧见,甚至还觉得有点吓人。 楚留香一转头,就发现陆小凤和花满楼早都贴上了,并排躺在大通铺上,闭着眼睛小憩,很是惬意的样子。 一点红……一点红藉故外出中。 楚留香:「……」 很好,感觉红兄已经学会了一些委婉的拒绝人的方法,某种意义上也算是社会化训练成功的一步。 至于他自己……秦蔻都煳他脸上了,他还能怎么办? 他认命般地嘆了口气,学着秦蔻的样子,把面膜敷敷平,小睡它个十五分钟。 茶叶用的不是很好的花果茶没有人去喝,茶壶底下坐着的那小炉子还未曾熄灭,火焰无声,只是茶汤里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秦蔻窝在沙发里玩手机,手指戳在屏幕上,发出小小的声音,这声音或许旁人都会忽略,但对楚留香这个级别的高手来说,却无比清晰。 这里的声音一切都无比清晰,休息室外,有人踩着拖鞋来来往往,有打着电话的人,有打着扑克的人,有笑着聊天的人……这里并不安静,一点儿也不。 但不知为什么,楚留香却一点不觉得吵。 他无比放松、无比惬意,竟就这样无知无觉,慢慢地睡了过去。! 第56章 楚留香迷迷煳煳地睡了过去。 他梦见了自己的其他朋友。 小胡一定还在龟兹绿洲的军帐之中等着他回去,这茫茫大漠之中,消息传的极慢,只希望他莫要做出什么傻事才好。 醒来时,楚留香就瞧见秦蔻已经把脸上的面膜洗了去了了,正坐在沙发上瞧着他。 其他三个人都不在——对了,他睡着的时候迷迷煳煳地听见,陆小凤拉着花满楼去「打电玩」的地方去了。 他忍不住笑了笑,温声道:「我睡了多久?」 秦蔻说:「一十分钟。」 一刻钟多一点。 第110页 脸上那面膜都觉得有些干了,贴在面上没由来的难受,楚留香伸手一抹,将那张质地奇异的布抹了去,扔到边儿上的垃圾里,又用热热的湿毛巾擦了擦脸和手,舒舒服服地躺在原地,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只笑道:「真奇怪,我竟这般无知无觉地睡过去了。」 秦蔻说:「是呢,我看见你睡得好熟,都不敢叫你。」 楚留香道:「此处倒也的确舒服,如此消磨时间,恐怕进来洗个澡,都得洗上一整天才是。」 秦蔻说:「那是,哈哈,我想到一件事情。」 她就跟楚留香讲起自己以前上大学时发生的一件趣事。 那个时候,东北室友似乎还没在x市发现这个很东北的澡堂子,也没带她们来过,所以秦蔻还没有被打开新世界的大门过。 有一次假期有事,她就给东北室友打电话,电话一接起来,她问对方在干什么,对方说,在洗澡呢。 秦蔻瞭然,很快速地说完了事,就挂断了电话。 刚好到了晚上又有事要找那个人,她又打了个电话,惯例又寒暄一下在干嘛嘛,然后对方说:还在洗澡呢! 当时的秦蔻:??? 一点不大不小的东北震撼!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出来,又嘆道:「你现在告诉我,这里能看影戏、有藏书万卷我都信。」 秦蔻挠挠头:「好像的确有影音室,不过是那种单人的按摩椅,椅子上带的屏幕和耳机,感觉没什么意思。书吧……我刚才出去看了一眼,那边有人在办读 书会。」 楚留香:「……」 在澡堂子里办读书会感觉比在澡堂子里吃烤肉更难评价。 秦蔻托腮看着他。 楚留香笑道:「好阿蔻,你这样瞧着我,难不成是我的脸上有只苍蝇不成?」 秦蔻说:「阿楚哥啊……你刚刚是不是做梦了?」 楚留香微微一怔,忍不住摸了摸鼻子,苦笑道:「我脸上被你都加了官贴,你竟然还能瞧出我做没做梦?」 秦蔻沖他眨了眨眼。 楚留香坐了起来,背靠在通铺后头的软靠之上,一只腿随意地曲起,一条胳膊便搭在这曲起的膝盖之上。 他说:「我梦见了小胡,小胡是谁你知道的吧。」 秦蔻点点头。 楚留香便说:「我梦见大漠之中消息传的慢,小胡忍不住便走出了那绿洲,又如同书里说得一般,与琵琶公主一路吵吵闹闹,要去找石观音的老巢。」 「梦里我很焦急,却又很庆幸。」 秦蔻忍不住问:「焦急?」 楚留香笑了笑,温声道:「焦急小胡会做傻事,他那个人,太冲动,脾气太大,又那么犟。。」 他的声音是很平和的,没什么特殊的起伏,这样的话其实往往不太容易让人集中注意力,然而楚留香说话却是不一样的,他的声音很低沉、很温柔,又总是带着一股奇异而古朴的浪漫魅力。 这种人,他即便整天阿巴阿巴,你都会觉得他阿巴的别有一番深意,想要仔仔细细地探究一番。 秦蔻拖着腮,安静地瞧着他。 楚留香也正含笑瞧着秦蔻,道:「庆幸——庆幸其一,小胡虽然莽、但莽中有细,不是傻子,一般人奈何不了他,庆幸其一,书中有道,石观音对我倒是蛮感兴趣的,倘若不完全征服我,想来不会对我的朋友下死手,庆幸其三,即便她要毒死小胡,还有那画眉鸟柳无眉在后救场,柳无眉还等着要我去神水宫救她的命呢,所以她必须施恩与我。」 他顿了顿,又道:「庆幸四,这一回,我已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红兄的手臂便也不必被小胡阴差阳错之下砍下了。」 他眨了眨眼,道:「书中人不书中人的,我不在意,我们对此世、对 你来说虽是书中人,但对彼此来说,却活生生,书中红兄断臂的那段描写,固然古朴豪放,令他充满人格魅力,但……比起瞧见红兄胸中的沟壑,我倒是更希望他双臂齐全,莫要再流浪、受苦了。」 说完这些话,他忽然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 他其实很奇怪自己会说这些话。 旁人都说楚留香乃是天底下最温和、最潇洒之人,但倘若要他自己去评价自己,他反而并不觉得自己热心和温柔。 他很擅长发现别人隐藏的情绪,也很擅长去安抚别人的不安,为了他人的性命、为了消除别人的苦难,他宁愿去豁出自己的性命、宁愿一次又一次的把自己置身于极大的危险之中。 要问为什么,或许是因为他认为这世上的快乐太少、而苦难太多。 但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是个最标准不过的「江湖人」,他对于危险与冒险,本来就有着极其热忱的追求,就好比他这个人瞧见非常新奇、非常狠辣的新招时,第一反应绝对不是害怕,而是兴奋。 所以偶尔他会觉得,自己得到那么多的赞誉、那么多人的崇敬,其实有那么一点名不副实,他觉得自己本质上是个有点冷漠的人。 这种冷漠只表现在一个方面,那就是他永远只擅长去开解别人、消除别人的苦难,却从来也不愿意去让别人瞧一瞧自己的内心。所以除了胡铁花这个自小认识的朋友之外,从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他也几乎从不和别人提起自己的想法。 所以楚留香会觉得奇怪,自己居然这样子很顺理成章地和秦蔻聊起了刚刚做的那个梦。 第111页 秦蔻怔怔地瞧着他,不知道为什么,楚留香总觉得她眼眶有点发红。 楚留香轻声道:「抱歉,提起沉重的事情了。」 秦蔻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 楚留香安静的等着她说话。 秦蔻说:「其实我……早就没有把你、把你们当书中人了。」 或许一开始,是有的。 武侠小说之中的人物成真,即便是再稳重的人,恐怕都要惊讶、都想要偷偷探究一下子吧。 书里是会有很多细节的,这些细节很「活」,也很立体。 但书是没法直观的让人去感受 的人身上的活力的。 但秦蔻已经感受到了,她知道阿楚哥摸猫猫的时候是什么表情,也能听到他方才睡过去时候唿吸从安定、惬意变的有些急促。 这些相处的细节都是真的,而这些人也当然都是真的。 楚留香也微微一怔。 他瞧着秦蔻有些发红的眼眶,心忽然紧紧地缩了一下,像是被什么东西攥住了一般。 是了,他只是先入为主,认为他们对秦蔻来说就是书中人,却没想到,他这样的划清界限,反而会让她……伤心。 他沉默了片刻,然后走到了秦蔻的身边,伸出了自己的手,轻轻地揉了一下她的发顶,温声道:「抱歉,说了让你伤心的话,是我的错。」 秦蔻有点抱怨似地看着他,忍不住为自己分辩:「你们对我来说,根本早就不是书中人了,而是来自异世界的好朋友啊。」 楚留香怔了怔。 半晌,他轻轻地笑了笑,沉声道:「我也是,阿蔻。」 我也是,我们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久,但我也是,我也早认为你是重要的友人了。 秦蔻又忍不住笑了,说:「嗯,我都知道的。」 而在休息室的门外,一点红安静的立着。 他下意识地看了看他的右臂。 皮肤惨白、不似活人,然而血液在其中奔涌,筋骨与肌肉以一种他极其熟悉的方式构成这条手臂,这是他长剑的延伸,是他身体与生命的一部分。 他听见楚留香说的话了。 他只说,比起瞧见他胸中的沟壑,他更想要他双臂齐全,莫要在流浪吃苦了。 ……要说他自己不在意自己未来会断臂,那是不可能的。 然而他这个人,对自己好似一向都是消极而残酷的,他是杀手,明明最简单有效的法子是背后暗杀,他却从来不肯,有好几次,在面对他自己都没什么把握的高手时,他还是冷冷地挑衅、光明正大地决斗。 所以他一直都认为,自己有一天若是死了,死状一定是悽惨异常的,莫说是手臂被人削去,恐怕被大卸八块、死不瞑目都极有可能。 他自己都已消极的接受,这右臂有一天它会被人削下来,但楚留香却不接受,他一直记着书 中的那几句话,也一直都在思考,究竟要怎么样避开这悲剧。 这时,屋中的秦蔻打起了精神,说:「走吧,吃东西去吧,这都八点多了,再过一会儿,自助餐厨房都要下班了!小陆他们在电玩那边,不知道红哥在哪里。」 楚留香在屋中只淡笑道:「他就在门外。」 秦蔻咦了一声,推开了门,就正对上了一点红垂下的眸子。 他定定地瞧着秦蔻,道:「你哭了。」 秦蔻摇摇头,下意识地说:「我没有,我就是被熏到眼睛了。」 一点红的面上瞧不出什么表情来,没什么情绪的嗯了一声,也不知道信了没有。 刚巧路过的服务员手里提着个篮子,篮子之中整整齐齐的码着一排干净的热毛巾,一点红伸手拎了一个起来,似乎想要帮她敷一敷眼睛,又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只递到了她的手边。 秦蔻接过了那条热毛巾。 一点红又转头朝楚留香望去。 他人生中的第一个朋友朝他笑了笑,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什么多余的话也没说,只道:「走吧。」 陆小凤自电玩厅里出来的时候,兴趣倒是蛮高涨的,花满楼跟他走在一起,颇为无奈地揉着自己的太阳穴。 秦蔻还问呢:「你们去玩了什么?」 陆小凤说:「那游戏倒也有趣儿,叫拳皇,阿秦打过么?」 秦蔻歪头:「没有。」 她小时候,这种街机游戏倒是还挺风靡的,不过要去游戏厅打,秦蔻小时候人很安静,也不喜欢和男生一起玩,她总觉得那种把卡片放在地上扇来扇去的游戏真的很傻、很莫名其妙。 她那时候觉得男生都很闹哄哄的,游戏厅也闹哄哄的,所以一次也没进去过。 陆小凤奇道:「这玩意儿原来是给小孩子玩的?」 秦蔻说:「也不是啦,现在的小孩也不打了,摆街机的地方打的都是怀旧牌吧……所以你找到人和你一起玩了么,你可别说是花满楼!」 陆小凤无语:「……我在你心里那么畜生么?」 秦蔻眨眨眼,笑而不语。 陆小凤就解释:「那边人倒是不少,只是很会玩的倒是 没几个。」 他一开始上手,还不怎么熟悉时,就已打败了好几个号称「玩了十几年拳皇」的人了。 秦蔻:「……」 那不然呢?他们又没有灵犀一指,你这属于降维打击吧老兄! 第112页 她忽然有点好奇,就问:「说起来,你小时候都玩什么啊,感觉你小时候应该是那种人憎狗嫌的小朋友吧?」 花满楼:「噗嗤!」 陆小凤:「……」 陆小凤:「……我在你心里果然是个畜生是吧!花满楼你说,我小时候人怎么样!」 花满楼:「……」 花满楼忍笑道:「当然是天字第一号的好朋友。」 陆小凤沖秦蔻抬抬下巴:「听见了吧。」 秦蔻点头:「听见了听见了,所以你们小时候都玩什么啊?」 陆小凤摸摸下巴,说:「和花满楼摘果子啊、下河摸鱼什么的,不过现在想来倒是挺危险的,至于什么下棋啊弹琴啊赋诗啊,花满楼喜欢的,我不喜欢,比起这些,倒是练武更有趣些。」 ……意外的作出了一些轻描淡写的武学学霸发言? 楚留香笑道:「我小时候……倒是喜欢和小胡一起去别人家偷酒喝,有一次差点叫人家发现,躲到空酒缸里头去,那酒缸里倒是酒气四溢,躲了半个时辰,出来就变成了醉猫。」 秦蔻:「……」 小孩子喝酒是会很容易酒精中毒的啊阿楚哥! 一点红……一点红当然没有什么童年可言,在这种话题上没有任何发言权。 楚留香就问道:「那阿蔻小时候都玩些什么?」 秦蔻想了想,回答道:「唔……我们那时候的女生,大概都是踢毽子、跳皮筋什么的吧。」 陆小凤说:「毽子是何物?」 秦蔻形容了一下,陆小凤瞭然,道:「这东西我们那里也有,就叫抛足、也有叫燕子的。」 不过她的说法倒是有一个地方令人在意,陆小凤问:「不过你干什么要说大概?你自己不玩么?」 这时候,五个人已经一边闲聊一边走进了自助餐厅,自助餐厅人不算太多,但东西不少,烤肉是要另外点的,秦蔻杂七杂八点了一些,众人又拿了一点自助餐檯上的食物,秦蔻独爱北极冰虾和蓝莓山药,就只拿了这两样。 她一边把一勺蓝莓山药送到自己口里,一面耸肩,说:「我不会嘛……就那个跳皮筋,我实在搞不明白怎么就可以那么转一下子,踢毽子也不会、跳绳也不会,所以她们都不太愿意跟我一起玩,我就自己买了个皮筋,在我们家院子里用两颗小松树撑住,自己一个人偷偷练一下,希望学会了就有人陪我一起玩了嘛……」 陆小凤怔住。 他摸摸鬍子,道:「我只想不到……阿秦你这样的个性,小时候竟然朋友很少。」 秦蔻摆摆手,不甚在意,笑道:「没事啦,反正我一直觉得那种我学不会的游戏都幼稚死了!而且你看,小时候没人陪我玩,现在陪我玩的人那都可了不得了!是吧!」 她十分天然、十分开心地笑了,冲着陆小凤扬了扬下巴。! 第57章 烤肉很快就来。 羊肉切成一块一块,手指肚儿大小,放在炭火上烤,这样子会烤出点菸熏火燎的炭火味,听说这家用的是木炭,比用电炉子去烤真的香了很多,羊油被烤出来,上菜的时候都能听见滋滋的冒小泡声。 烧烤其实一吃好肉,二吃香料,烤肉上沾着孜然和辣椒面,s省人并不算爱吃辣椒,平时说的油辣子,那辣度其实很低只是提味而已,所以这里的烧烤上的辣椒面也算不得辣,咸香油辣,好吃得很。 再配点烤饼,酥酥脆脆的,外头撒了薄盐和芝麻,拿起来一咬,芝麻都簌簌地往下落,这个烤饼是发面饼,外头酥脆,里面却很暄软。 秦蔻就教他们,把串塞到饼里一起吃。 其实这也不用教,这种吃法又原始、又爽快,只要把烤肉与烤饼放在一起,谁都想要这样试一试的。 一口咬下,酥脆的饼皮、暄软而带着烫气的面里浸了肉香和油香,然后是肉,被紧紧地挤压包裹在面饼之中,以至于口感都变得更紧緻起来了。 谁能不爱吃烤肉呢? 一点红口味最清淡,这几天下来也被不少现代调料轰炸过了,这辣椒面他吃着还是有点辣,却有点停不下来,他本来就白,一受了刺激之后,耳根子都会不受控制地变红,他忍着没有像陆小凤那样嘶得吸一口气,然后就听见秦蔻在他身边小小声的笑,推来一小盏酸奶给他。 酸奶不是那种可以用吸管吸的那种,而是更加浓稠,像是颤巍巍的豆腐一样,刚从冷柜里拿出来,上头浇了一勺淡金色的蜂蜜,撒了一些不知名的坚果碎,搅一搅吃下去,凉丝丝的,无论嘴里有多火急火燎,也都消下去了。 他一抬眼,就瞧见秦蔻正盯着他发红的耳根子瞧。 一点红:「……」 一点红轻咳了一声,侧开头,说:「抱歉,让你见笑了。」 他自己的舌头是个什么德行,他自己心里清楚得很,只是这烤饼加肉吃着倒实在爽快,他一时不由多吃了点,被秦蔻瞧了笑话,心里不免有点恼恨自己的耳朵未免太诚实了些。 秦蔻忍不住笑了,说:「又开始忍不住道歉了,你真是……」 一 点红唇角极轻、极浅的勾了勾,没说什么话。 之后他的话也一直很少,秦蔻和楚留香、陆小凤漫无目的地聊着天,众人又去加了好几次菜,自助餐厅的自选菜品,口味上来说有很好的、也有平平无奇的。 第113页 蓝莓山药——可以算得上是中式冰激凌,山药泥打得很细腻,上头盖上冰冰凉凉的蓝莓酱,很适合一勺一勺蒯着吃,而且解腻,对吃烤肉的人来说很友好,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认可。 北极冰虾——调味非常简单,只有淡淡的咸味,况且烹调手法可以最大程度的保留虾的鲜甜滋味,也得到了众人的一致认可。 况且秦蔻最认可的就是,今天有人给她剥虾壳!一点红手上闲着的时候,就把那碟子虾全剥了,而且他似乎有那么一点隐秘的强迫症,虾壳剥得都很完整,和虾头严丝合缝地对在一起,整整齐齐地码在另一个盘子里。 秦蔻看见的时候:=口=!!! 然后是芝士烤玉米——这道菜因为加了海量的芝士,中原胃的江南三人组都不太感兴趣,只有楚留香很喜欢,而且他意外地很享受那种芝士拉丝的视觉快感。 江南三人组一致对另一道菜表示出了喜爱——皮冻。 据花满楼说,他们江南那边的名吃里,有一道便叫羊羔,倒不是小羊羔那个意思,而是指把炖煮得烂烂的羊腿肉细细撕好,码在盘中压实,然后在送入冷窖之中冷藏,隐藏在羊肉之中的胶质物质被冻起来,等再拿出来时,便切成一块一块,放入嘴中一抿便化了。 s省这边倒是没怎么见过这样吃羊肉的,秦蔻自小到大吃的这种皮冻都是猪皮熬制的,不过现如今的猪肉一点腥臊都没有,猪皮冻——只要不是那种拿吉利丁弄的假东西,其实也很好吃,吃完会感觉嘴唇有点黏。 而花满楼还意外的对芥末小章鱼感兴趣。 零零碎碎、慢慢悠悠地又吃了大约一个小时,九点多时,餐厅的人陆陆续续地都开始走,服务员也开始进来撤餐檯上的菜。 以前秦蔻来吃自助餐,多多少少会剩一点,但这次得益于四个大男人在,桌上居然什么都没剩,还有一盘非常行为艺术的空虾壳。 秦蔻超满足的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两拨人分头去更衣室里把衣裳换回来,去门 口前台结了帐,慢悠悠地出门准备回家。 本来秦蔻是打算走一走的,一出门,热浪袭来……算了还是打车吧。 回家之后,秦蔻已经累到快要双眼呆滞了。 陆小凤:戳.gif 秦蔻扭头,一言不发地盯着他。 陆小凤托腮:「阿秦啊……明明我们是去休息的,你怎么能累成这样?」 秦蔻:打哈欠.gif ……完全都不想说话了么这是! 陆小凤忽然忍不住笑起来,说:「阿秦你知道么,你现在就很像那种兔子。」 秦蔻阴沉沉地看着他,用眼神画出一个问号。 陆小凤手里比划比划:「就是那种哦,兔子会走着走着忽然一下倒头就睡,我现在真的很怕你头一歪就昏迷,哈哈哈哈哈哈。」 秦蔻:「……」 楚留香忍笑,拍了拍陆小凤的肩膀,道:「老兄,你别跟她搭话了,叫她赶紧上楼睡觉去吧。」 陆小凤眨眨眼,对秦蔻说:「你还能走动么?」 秦蔻漠然地点点头。 陆小凤就托着腮一路观察她像毫无感情的一样走上楼。 花满楼今天在洗浴中心里还得了个塑料花花的头绳。是他披着头髮路过一间休息室的时候被里面的阿姨硬塞的,据那阿姨说,本来看见个长头髮的精壮姑娘,忍不住出来看看热闹,结果没想到是个这么漂亮的帅小伙子呀! 然后就送了他一个塑料花花头绳,他摸了摸,想像了一下形状,又问了一下陆小凤这是什么颜色的,很是有仪式感的给自己绑头上了。 现在他就绑着这朵塑料花花,心情很愉悦地哼着曲儿,其间夹杂了一些刷牙吐泡泡的声音。 楚留香正在研究大橘。 大橘很端庄地蹲在懒人沙发上,把懒人沙发蹲出一个很深的坑。 瞧见自己最喜欢的阿楚哥来了,大橘张开它那小巧的三角嘴,发出一声相当做作的夹子音,翻了个身,露出自己雪白圆润的肚皮来,四肢爪爪朝空中曲起,尾巴一晃一晃的。 天真可爱小猫咪一枚! 楚留香:「……」 楚留香沉思之中。 到底什么叫「它长得像猫,习性也和猫差不多,那它当猫看就行了」啊? 这话一说出来,怎么能不让人多想?况且秦蔻的态度实在很难以捉摸,就是那种「我不说出来是为了你好」的态度。 大橘:「喵呜~」 大橘撒娇中。 结果今天它最喜欢的阿楚哥居然都这时候了都能捨得不抱一抱它、亲一亲它。 一只苍蝇忽然自大橘眼前飞过。 大橘:owo!!! 扑出去!抓住!用嘴巴咬着苍蝇玩! 楚留香:「……」 他想到昨天晚上大橘扑上来亲他…… 楚留香望天长嘆,突然发现有的时候人的确是知道得越多越痛苦。 他起身朝自己的房间走去,一点红刚巧就在房间里,正捏着一块棉布,细细地在擦拭自己的剑,一抬眼瞧见楚留香神情微妙地进来,便问:「怎么了?」 楚留香面不改色地回答:「刷个牙。」 一点红:「?」 你刚刚明明刷过了? 不过一点红一向不是多嘴的人,又对很多事都表现的兴趣缺缺,于是只听不出情绪地哼了一声,没多说话。 第114页 楚留香仔仔细细地刷了三分钟的牙齿,又走出房间,刚巧就看见了陆小凤窝在沙发里,正拿着ipad在看什么。 楚留香问:「你在瞧什么?」 陆小凤眼睛都都不抬一下:「瞧你。」 楚留香微微一笑,并不说话。 陆小凤:「……」 陆小凤忍不住问:「我明明没有抬眼,你都不问问我是怎么样瞧你的?」 楚留香很成熟稳重地道:「不问。」 陆小凤:「你为什么不问?」 楚留香淡淡道:「因为我想憋死你。」 陆小凤怔住了。 陆小凤冷笑一声:「呵!」 楚留香继续道:「况且我知道你在看什么,你在看《楚留香传奇》。」 陆小凤勾唇一笑,道:「果然是阿楚哥,原来一个聪明人碰见另一个聪明人,竟是这样对一个眼神就能互通有无的感觉……」 他这话听起来是在夸 奖楚留香,实际上也顺带着夸奖了一下自己。 楚留香失笑,只道:「你是把自己的传奇看完了,闲的没事才来看我的?」 陆小凤道:「非也非也,比起看我自己的,我倒是更喜欢看别人的。」 看自己的书,总归是有那么一点怪怪的。 况且对陆小凤来说,江湖虽然不是游戏,却胜似游戏,他乐在其中,谁若是提前对他说了自己会遇到的难事,这种东西,在现在叫「剧透」,那是要被人谴责的! 当然了,他也不是完全没看,他心系自己的朋友们的安危,于是仔仔细细地看过了《决战前后》,又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全文搜索这个技能,搜索了「花满楼」、「西门吹雪」、「司空摘星」和「朱停」。 搜索完之后,他的心情就有点不太好了。 一是因为,他想不出法子来救叶孤城,二是因为,与叶孤城决斗之后,西门吹雪身上的人味就会越来越淡,与他之间都再不復从前友谊了。 所以他决定换换脑子,先看一看楚留香传奇。 楚留香在他们那时代当然也是一个传奇,不过经过百年,很多事情早已经模煳,传说之所以叫传说,就是因为它实在不太靠谱。 《楚留香传奇》也的确跌宕起伏、精彩绝伦。 但跌宕起伏的精彩情节,往往也意味着主角的命运是跌宕起伏的。 陆小凤问:「所以你有没有看完你的这一套传奇?」 楚留香走过来,坐到了他的身边,微笑着说:「看完了,一本不拉下、一字不落下。」 陆小凤怔了怔。 他只道:「我以为你不会想知道自己接下来的人生会怎么过。」 楚留香笑了笑,道:「一开始,我的确不想看。」 他一开始那样急切地看这套书,是因为他心系苏蓉蓉她们的性命,本想着把这件事的始末瞧完之后,便把这套书放在一旁,却不想那《画眉鸟》之中的一个片段,却让他怔住了。 这片段是说他曾经的好友无花的。 七绝妙僧无花,他本以为他是个不染尘埃之人,后来发现他是个身负血仇之人,再后来……他发现无花的为人还相当的无耻,诈死这样的事也做得出来,在《画眉 鸟》里,无花竟又变成了个无耻的淫僧,借着自己的身份与讲经的便利,不知引诱了多少无辜的少女! 这……这实在是……! 他当时看到这里,简直目瞪口呆! 陆小凤问:「然后你就改了主意?」 楚留香道:「不错,然后我就改了主意,因为我总是想起无花那一本日记,我总是在想,倘若我早早的就知道无花的真面目,恐怕就不会有这样多的女孩子受害了。」 陆小凤怔了怔,只道:「这不是你的责任。」 楚留香淡淡道:「不错,这并不是我的责任,但我有能力。」 陆小凤忍不住笑了笑。 是的,其实他们就是这个样子的,很多事情对他们来说,那都是管闲事,而他们两个爱管闲事到了一种什么样的地步呢?对楚留香来说,即便能力不够,很多闲事,他拼了命也要去管一管的。 就像石观音,他的武功不如石观音,但这件闲事他却一定要管。 楚留香道:「所以我果然瞧见了回去之后要去管的一件闲事。」 陆小凤沉默了片刻,道:「原随云。」 楚留香缓缓道:「不错,原随云。」 原随云,武林世家无争山庄的传人,是个武学奇才,然而三岁时,因急病瞎了眼睛。武林人士在提起这位原公子时,总是不免会带着一些遗憾。 但他的真面目却并不是这样。 他的真面目,便是那海上销金窟蝙蝠岛的岛主,金坛千柳庄的蝙蝠公子! 蝙蝠岛、蝙蝠岛,好可怕的蝙蝠岛!岛上什么都能买、也什么都能卖,对客人提供很多种乐趣,而对男人来说,那种最原始的乐趣,往往意味着对女人的残酷剥削。 原随云自己瞎了眼睛,就要抓许多无辜的少女,将她们的眼睛挖去,将她们的眼皮缝起,将她们的衣服连同尊严一起剥去,关在小小的屋子里,生不如死。 楚留香简直想吐。 他看到东三娘的时候,整个人都已呆住。 呆了好久,又忽然庆幸,庆幸自己来了这里,瞧见了这一套书,瞧见了这可怕的蝙蝠公子。 第115页 他一定不会让东三娘再次变成东三娘,那个「东边第三间屋子里 的女人」! 一切还早,这些苦难或许已发生了一部分,但他一定能阻止另一部分的发生。 他已经想好了,等他回去,了结了自己这里的这一摊子事情之后,就要上无争山庄去拜访拜访,去探一探如今原随云走到了哪一步,而那号称是与世无争的原东园原老庄主,又究竟知道多少。 陆小凤抚掌笑道:「好!好!楚留香不亏是楚留香!」 楚留香赶紧:「老兄,你可别夸我,你一夸起人来,我只觉得浑身都难受。」 陆小凤哈哈大笑。 一点红擦完剑,听见这笑声,从屋子里探出头来瞧了一眼,又面无表情地回去了。 花满楼刷完牙,换好睡衣,准备出来瞧瞧这二位在聊什么新鲜有趣的。 秦蔻小姐窝在自己的卧室里迷迷煳煳地睡了一会儿,又醒过来,揉揉眼睛,准备下楼去倒杯水喝。 这本应该是这个奇幻夏天之中普普通通的一天。 但不普通的事情再次发生了——就在楚留香和陆小凤的眼前,白光噼里啪啦的响起,空气在一瞬间扭曲。 这是时空乱流! 自时空乱流之中走出的,是一个很秀气、又很斯文的锦衣少年。 这少年的笑容温柔而亲切,他显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立在那里似乎有些惊讶,但却没有露出太多的,属于古人对现代设施的震惊。 因为这少年的眼睛里根本就没有焦距!充满了一种虚无而寂寞的萧索之意。 他是个瞎子! 瞎子、锦衣华服、瞧起来温和有礼,他该不会是…… 果然,只见这少年忽作了一揖,微笑着道:「不请自来,叨扰此间主人,在下实无地自容,只在下并非有意,还往二位海涵,在下无争山庄原随云,还想请教二位,此间为何处?此地为何地?」 楚留香与陆小凤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瞧见了同样的想法。 这个人,是先制住呢,还是先制住呢?! 第58章 原随云就立在那里。 他是个很英俊的少年人,华服玉冠、面含微笑、风度翩翩,叫人只忍不住贊一句「公子世无双」。 他的气质甚至与花满楼有几分相似,只是没有花满楼那种赤诚的对生活的热爱以及经常会散发出的那种幽默与风趣。防盗 谁能瞧出他竟然是那样一个人? 他建立蝙蝠岛,用各种各样的好东西去引诱江湖人、控制江湖人,用最残酷的法子去对待一些全然不会武功、全然无辜的少女! 而且,看样貌来说,站在此处的原随云起码已经十七八岁了,差不多也已经是《蝙蝠传奇》里所记载的年纪,他的蝙蝠岛即便还没有成型,想来也已经在计划、在筹备之中了。 倘若如今不在千年之后,不在秦蔻的家,而是在江湖之中,那楚留香一定会立刻暴起,制住原随云。 可是此时此刻,他与陆小凤,居然都还按兵不动,甚至都从对方的眼神里看出了一丝迟疑。 是了,此处不是江湖,是千年之后,是秦蔻的家。 此地摄像头几步一个、此地不能轻易挥刀杀人,假使他们此刻动起手来,原随云此人是个武学天才,身上精通三四十门江湖绝学,假使在这过程之中他杀了人、或者是他们杀死了原随云,之后又该如何收场? 当倘若按兵不动,假装不知道他是谁,如之前的处理方式一样,让他住下,等回程再说,那更不可能。 其一便是,原随云不是傻子,能弄出蝙蝠岛这样大且隐秘的组织之人,心思到底该有多么玲珑?他在这里住上几天,绝对能发现自己是一本小说里的人物,倘若让他翻到了《蝙蝠传奇》,他绝对会先发制人,施以毒计。 此时此刻,原随云还什么都不知晓,这优势方还是他们,可一旦要偃旗息鼓,把这件事押后再议,那么他们立刻将会转为劣势。 其二,原随云即便真的什么也没发现,他这样一个对人极其狠毒、对女人尤为恶毒之人,怎放心放在秦蔻身边?况且时空乱流的出现是毫无规律的,秦蔻自己也直言,自己现在控制不了,只能感受,若是他们四个人先后再被乱流带走,只留秦蔻与原随云在此…… 楚 留香的小臂上忽然暴起了条条青筋,他面上神情不变,唿吸也一如往常般稳定,只是一双原本满含春风的眼睛,此刻已黑了下去,变得有些冷漠、有些残酷。 但他的语气却一如既往的温和,只道:「久闻无争山庄大名,今日一见原少庄主,实乃三生有幸。」 原随云这瞎子自然瞧不见他的神色,只微微一笑,道:「香帅大名,在下早有耳闻,只恨无缘识荆。」 楚留香怔了怔,道:「你认得我?」 原随云笑道:「香帅轻功绝顶,天下无人能比,轻功自需要步法、也需唿吸之法,十步之内,明明有四人,在下却只听见了三个唿吸声,阁下若不是香帅,又该是谁呢?」 果然是个聪明绝顶的人! 他又道:「想来五步之外的那位朋友,便是昔日大名鼎鼎的中原第一快剑,一点红红先生了。」 一点红正在五步之外,他听见动静之后,自然立刻就出来,剑也卧在手中,随时等着出鞘。 第116页 然而他没有出鞘,想必也是因为心中想着和楚留香同样的事情。 杀手哪里遇见过这般不爽快、这般进退维谷的事情?他倒是没看过蝙蝠传奇,但刚刚听见楚留香与陆小凤的对话,也知道这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渣,再看他这幅人模狗样、斯斯文文的模样,一点红心中只觉得噁心得想吐。 不仅噁心,还很烦躁。 要他说,这样的人要尽早杀,决不能留在秦蔻身边,秦蔻最好连瞧都不要瞧上他一眼!多瞧一眼,一点红都觉得是脏了她的眼睛。 但问题就在于,原随云的功夫真的高,他即便站在那里,也能令人感受到一种深不见底的威慑,一击不中,必定要大战一场,而大战一场,先不说结果如何,仅这样闹出的动静,就要给秦蔻带来大麻烦。 但一点红也不愧是一点红,他虽然心里烦躁得想杀人,但面上竟也分毫不显,面无表情,语气冷冷道:「你认得我?」 原随云微笑道:「天下人皆知,昔日的中原第一快剑,乃是楚香帅的好朋友,兄台若不是他,又该是谁呢?」 楚留香便听出了端倪。 原随云说「昔日」。 他们所在的时代,一点红还是正当盛名,只要提 到他的名字,没人不色变,中原第一快剑就是中原第一快剑,哪来什么昔日? 所以,这个原随云并不是生在一点红活跃的年代的,一点红已有了隐退的想法,想要完全消失,再不復出,让江湖人能以一种谈论传说的方式去谈论,想来起码也要五六年之久。 这个原随云……是从五六年之后来到这里的? 这更不能放他回去了……楚留香不懂什么叫时空悖论,只知道若是真放任这个原随云回到他的时代,恐怕又得出不少悽惨的事、又会多很多可怜的人。 况且他也没有把事情推给五六年后的自己做的习惯。 一点红冷冷地哼了一声,没有回答原随云的话。 原随云微微一笑,并不生气,只道:「还不知晓这二位……」 楚留香道:「这二位也是我的朋友,陆小凤、花满楼。」 原随云道:「原是陆公子,花公子。」 他又问:「却还是要问香帅,此间究竟为何地?」 他虽然瞧不见,但听力却是奇佳无比,能听见这屋子里的一些不同寻常的声音,就如同花满楼刚刚来时一样。 后来,花满楼已经知道自己那时候听见的那种奇异而持续不停的声音,是电冰箱在运转。 楚留香道:「这件事说来话长,原公子可否能告诉我,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呢?」 原随云道:「原本在下……」 他语气平和,娓娓道来,楚留香便先与他周旋起来。 而另一头,秦蔻拿着杯子……她原本是要下楼去倒杯水喝的,但方才突然之间,那种熟悉地感觉又席捲全身,她腿一软,又坐在了床边儿,几个唿吸之后,她意识到,时空乱流发生了,又有人来了。 对,时空乱流发生时,不一定就贴着她发生,隔个几米、十几米也很正常,这种乱流发生时,她自己会有感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乱流连接着不同的世界、不同的时间,各自之间肯定不一样,带给秦蔻的感觉也稍有差异,这种差异让她用语言去描述,她是描述不上来的,但她就是能感觉到不同。 而她引发过的同一乱流再次出现之前,她也会产生隐秘的感觉。 所以她立刻就察觉到,这 是一个新的陌生乱流,带来了一个新的异世界旅人。 秦蔻捂脸。 这个频率,最近是不是在大大的增加啊?这样下去会影响生活的!看来学习如何控制乱流要尽快提上日程了。 然后站起来挠挠头,准备下楼去看看来的是谁,怎么安置的问题。 结果还没开卧室的门,手机就响了,收到一条微信消息,是一点红髮来的。 他很少会发微信消息,但用起文字来,语言风格也一如他说话一般,短促而冷峻。 一点红:别下来。 赳赳老秦:猫猫问号.jpg 一点红:来者不善。 赳赳老秦:你们要自己解决? 一点红:莫担心。 然后他就不说话了。 秦蔻坐在床上呆了片刻,果断起身。 古代侠客们有充分的面对危险的经验,也有着比她强悍百倍千倍的武力,她自己很明白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也很清醒理智,不会不自量力地去自己直面危险。 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什么都不能做。 事实上,在面对时空乱流忽然一下子传送来一些十恶不赦之辈的这种情况,她绝对应付得比楚留香、陆小凤要好得多。 秦蔻果断开门,准备下楼。 结果在楼梯口就被一点红堵住了。 黑衣杀手似乎非常了解她,知道她这时候根本不可能安安静静地待在屋子里,于是发完那消息后,想也没想,直奔楼上,就守在她的门口,等着把她拦截在里头。 秦蔻果然如他所料,出门来了。 黑衣杀手面无表情、立在原地,瞧不出什么情绪来,因着比秦蔻高上许多,这样子去瞧她的时候,便颇有些居高临下的冷傲之感。他双手抱着剑,就那么一动不动地站着,也不让开,静静地瞧着她。 第117页 秦蔻:「……」 秦蔻莫名就感到了一点点心虚。 她冲着一点红眨了眨眼,小小声说:「红哥啊,你怎么突然上来了。」 一点红安静地看着她,一动不动不肯让开,只忽然无奈地嘆了口气,低低道:「有我们,你进去歇息吧,没事。」 秦蔻问他:「来人是 谁?」 一点红的薄唇动了动,沉声道:「原随云。」 秦蔻惊了一跳,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原随云,这个人她知道!她这几天已经把全套的楚留香给补完了! 原随云的心性之狠毒、作恶之可怕,已到了令人无法想像的地步。作为一个现代女性,对买卖人口、拐卖妇女这种事原本就深恶痛绝,更不要说,原随云对这些女性所做的事情,已远远超出了人类想像的上限。 一个人、怎么能恶毒可怕到这种地步呢? 这样的事情,即便放在书里,与她隔着很远很远的距离时,她依然产生了极大的不适,而当衣冠禽兽真正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即便这个人风度再翩翩、外貌再英秀,她又怎么可能会对此人产生一丁点的亲近? 一点红的眼睛很尖,立刻就瞧出她的脸色变得有些白,身上止不住地抖了一下,他想也没想,伸手摁住了她的肩,扶了她一下,低声道:「莫怕,有我们在,没事的。」 秦蔻没说话。 一点红瞧着她,又沉声道:「回去吧,我在外头守着你。」 秦蔻说:「阿楚哥想怎么样?」 一点红神情一怔,似乎没想到她会突然这样问。 秦蔻说:「阿楚哥那个人我明白的,他看了蝙蝠传奇之后,一定会想要做点什么,现在原随云来了……他是不是想先制住他,然后再从他口中问出蝙蝠岛的各项信息?」 一点红定定地瞧着她,缓缓地点了点头,道:「他是这样的打算,只是……」 秦蔻立刻说:「只是原随云的武功实在很深不可测,据说他精通三十多种武林绝学,在那本蝙蝠传奇里,阿楚哥……几年后的阿楚哥也不是他的对手,对不对?」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说:「对。」 所以想要制住原随云,还要不闹出什么大动静来,难度实在高于登天,即便他们四人联手,恐怕也做不到,也因此,如今楚留香正在楼下,与原随云周旋,就为了寻找他的破绽。 秦蔻镇定地点了点头,说:「所以需求就是不直接弄死他,要先把他制住,问出事情,最后还要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他……我明白了。」 一点红皱了皱眉, 迟疑道:「你……」 不,你明白什么了啊? 秦蔻此刻已经完全镇定下来,只冲着一点红笑了笑,说:「我知道怎么做了,一定能行,我们走吧。」 一点红却仍一动不动,死死挡在了她的面前,皱着眉似乎要说什么,秦蔻却忽然伸出手,握了握他的手。 杀手的手如同死人的皮肤一样的惨白,手心却是滚烫的,他的脾气好像很坏,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但他几乎从未拒绝过秦蔻……这或许是因为,他从来都没受到过这样的好意与信任,他也从来不知道该怎么样拒绝这样的好意与信任。 所以他就立在那里,瞧着秦蔻握了一下他的手。 她的手不小,也并非柔若无骨,指尖与虎口都有茧,据她自己说,这是练习乐器所留下的痕迹。 她轻轻地握了握一点红的手,像是在安抚他,一点红下意识地去瞧她,却见秦蔻面色已经恢復如常,双眸明亮有神。 她说:「放心吧,我有办法控制住他,相信我吧,我也相信你,你会保护我的,对不对?」 一点红的手指忍不住蜷缩了一下。 他定定地瞧着她,轻轻回握了一下她的手,沉声道:「放心,交给我。」 秦蔻笑了,和一点红一道儿走出房间,绕过走廊,走下楼梯,瞧见客厅中那个锦衣华服的盲眼少年时,她扬声笑道:「所以我的家里又来客人啦?」 原随云微笑道:「原是此间主人,深夜叨扰,实在惭愧。」 秦蔻十分天然地说:「没关系啦,我这里这种情况多得是,你看他们不就是么?啊对了……所以你知不知道这里并非你原本的世界?」 楚留香皱了皱眉,瞧了一点红一眼,一点红就站在距离秦蔻两步的地方,朝楚留香轻轻点了点头。 楚留香瞭然,安静坐着,准备配合秦蔻的计谋。 原随云轻轻地嘆了口气,道:「方才香帅已将此事告知于我,只是此事实在过于……」 他顿了顿,似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秦蔻就笑了起来,说:「是咯,是很奇异的,不过以后你在这里小住一下,见得多了就习惯了……啊,难得有缘,要不要小酌两杯?」 原随云微笑道:「自然恭敬不如从命。」 秦蔻说:「我这里只有果酒哦,可不许嫌弃不够味道。」 原随云微微一笑,似乎有些羞赧。 他瞧起来的确很有迷惑性。 不过呢,有迷惑性的东西可不只他这么一个。 秦蔻充满热情,一边张罗着大家入座,一边去冰箱里拿酒和果汁。 果汁是给大家喝的,酒是给原随云喝的。 这个酒,就是之前一段时间在网上特别出名的,那种果味极浓郁、酒味极淡,但是酒精度数贼高,号称是「在外头有男人请你喝这个一定都不怀好意」的三洛克果味啤酒。 第118页 看我灌不死你个没见过世面的古代人!! 第59章 三洛克,要秦蔻以品酒的角度来说的话,她觉得……不好喝。 果味啤酒、果味啤酒,首先得是啤酒,不是饮料吧,所以这个果香与酒香之间要如何去平衡,也是一门很精妙的学问。但这一款酒……秦蔻觉得很粗糙,一开始喝起来就像是碳酸果味气泡水,酒的味道很淡,而作为气泡水来说,味道也属实很一般。 但它的酒精度数可不一般,虽然说和动辄四十几度五十度的白酒比不了,但比起一般的啤酒来说已高了许多,而且最为险恶的是,白酒度数再高,到底很难下咽,一般不可能不知不觉、十分轻松地喝下能让人醉倒的量。 而这款酒……它甚至还加了牛磺酸、□□这种让人清醒的东西来掩盖它的酒精浓度。 秦蔻有购入各种精酿的习惯,一般网上风头正盛的酒也会买回来试试,这个东西她只尝了一次,就放弃了,两打都丢在冰箱里头,放了好几个月了。 正好,叫这位原随云原公子来体会一下险恶的现代社会吧! 原随云此刻正坐在客厅里,楚留香正与他漫谈着,秦蔻瞧了一眼客厅,哼着小曲儿,很是愉悦地自冰箱里拿出兇器,又顺便还从冰箱里翻出了一点昨天买的、没开封的柠檬无骨鸡爪来做下酒菜。 原随云耳力出众,当然能听出这个女人并不会武功。 千年之后……虽说此事实在过于匪夷所思,但他并不觉得楚留香会同他开一个这样的玩笑。 况且,那「电冰箱」开合的声音、「电视机」之中忽如其来的人声,以及所谓的「扫地机器人」工作时的声音……原随云并不认为他所在的时代,能有凡人做出这样一个处处充满奇异物事的屋子。 千年之后……么? 若说他不好奇,那绝对是假的。 但只可惜,他什么都瞧不见,只能听着各种各样的机关嗡鸣作响的声音,在心里不断的描摹着这些东西的样子,心头的戾气又不免涌了上来,只痛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命运,痛恨自己竟是个瞎子! 但倘若……千年之后的大夫,能治他呢? 这想法几乎是一瞬间出现在了原随云的脑海之中,只令他的血液似乎也流动得更快了一些。 他暗暗想到:不知是否可行,不过倒是可以一试,这女人瞧起来倒是个天真的,且能说一不二地在家中收留他们,想来也是富裕人家出身,如此,很有利用的价值。 他对自己很有自信,只心道,这样一个没见过世间险恶的女子,想要勾引过来,实在不是什么难事,只是这楚留香等人,却有些麻烦。 但也无妨,如今最重要的,便是按兵不动,先把大概的情况摸清楚了,再做打算也不迟。 原随云的心中已将一切都盘算的清清楚楚,面上却依然挂着俊秀而飘逸的笑容,秦蔻端着酒过来的时候,他微微一笑,垂了垂眸,主动接过她手中的物事,温声道:「如此叨扰秦小姐,原某实在惭愧得很。」 他只听见这女人很是快活地笑了起来,顺势就把东西真的塞到了他手里,还指挥他放在桌上,口中说:「没事啦,我都习惯了,诶,你和阿楚哥在聊什么呢?」 说话如此直白不文。 原随云乃是世家大族的公子哥,他平日里见到的女人……饶是那万福万寿园的「火凤凰」金灵芝,在他面前,也是温声细语,文静极了,一副大家小姐的样子,从来也没有见过这般说话的女子。 原随云也不喜欢这样的女子。 他淡淡的微笑着,回道:「方才在同香帅讲起,这江湖上近来出名的青年才俊。」 秦蔻就答:「咦?那不就是你们几个么?」 原随云微笑道:「在下只疑惑,怎么陆公子与花公子这样的妙人物,我竟没听过,真是该死该死。」 陆小凤轻轻一笑,拿起了果汁杯子,朝原随云遥遥一敬,道:「那或许是因为,我们也是来自不同的世界。」 原随云一怔,似是明白了什么,忽然感嘆似地道:「天地如微尘剎海,重重不可尽也。」1 楚留香抚掌大笑,只道:「妙极!」 情之所至,他也端起了酒杯,朝原随云道:「当浮一大白!」 原随云含笑举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辨认毒物的法子,原随云起码也懂得十七八种,很有自信这酒中无毒。 酒是果酒,但与寻常果酒却是不同,满含气泡,气泡之中藏着一股浓郁的果香,带着一丝淡淡酒 气,这酒气也与寻常酒气不同,有一股奇异的麦芽香。 原随云不禁道:「这酒……」 秦蔻抢道:「这是我们这时代的一种酒,叫啤酒,是用一种叫啤酒花的东西酿造的,你瞧瞧,这怎么样?」 原随云笑道:「自然甚好,这千年之后,果然是处处奇异,连酒也与当年大不相同。」 秦蔻颇为得意地笑了起来,兴致很高,又道:「还是太少,原公子好不容易来一趟,等等,我再去点一点东西……」 原随云道:「秦小姐如此盛情,在下实在难却……」 秦蔻一笑,说:「没事没事!我们现代人的待客之道,不输古人吧?」 原随云微笑,道:「自然不输。」 他已然发现,这个叫秦蔻的女人,似乎格外喜欢听人奉承她这里的东西有多么多么好,只稍微夸上两句,立刻便心花怒放,热情极了。 第119页 有一种很清澈的愚蠢。 但他对这种愚蠢十分乐见其成。 他对着秦蔻遥遥举杯,再喝一杯。心中倒是对这果酒无甚感觉,只觉得此物未免也太不像酒了一些,既无醇香、也无后味,虽然新奇,但也无甚意思。 过了一会儿,外头有人敲门,喊着什么「外卖」,那秦蔻一路小跑着去开门,又颇为喜滋滋地在他这里孔雀开屏,道:「原公子再尝尝这个,这是长岛冰茶,也是酒的一种,我们这里有种饮料叫可乐,特别好喝,这个长岛冰茶,就是用可乐调制的。」 这话当然也不能算是谎话,只是说了一半而已。 长岛冰茶风靡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是一种「反经典鸡尾酒」,由伏特加等四种烈酒混合而成,又用可乐、柠檬、橙酒的味道来掩盖烈酒味,名字虽然叫茶,实则酒精度数在四十度以上。 原随云微微一笑,确认此物无毒之后,便朝她敬酒喝下。 秦蔻就露出了一个十分天然、十分热情的微笑。 现代人用糖和碳酸掩盖烈酒的味道,而糖和碳酸又恰恰还可以加速酒精的吸收,饶是见多识广的原随云,也恐怕从来都未曾见过这么险恶的手段…… 所以,等他发现自己喝高了的时候,已经晚了。 因为楚留香忽然发难,动起手 来! 楚留香惯常行走于酒桌之间,而秦蔻对于如何装傻劝酒又似乎有着一套十分管用的心道,在加上陆小凤,这三人一唱一和之间,早就给原随云灌下了海量烈酒。 此时原随云只觉得脑内昏沉,连手脚也是勉强才能控制,方才酒的后劲上来时,他还只觉得问题不大,即便醉过去,也不过是昏睡到明天罢了,哪里能想到,他的底细早就被楚留香等人瞧了个底朝天! 故而,楚留香动手之时,原随云当真大惊失色! 但原随云也真不愧是武学奇才,即便是在如此境地之下,仍能运起步法,堪堪躲开楚留香的那一抓。 他用尽全力去听,便只听得三个唿吸声,立在三个方位之上,已将他所有的退路全都堵死。 这三人自然就是楚留香、陆小凤与花满楼。 至于秦蔻……秦蔻早跳到了一点红身后,严严实实地躲着,连一片衣服角也不露出来,一点红立在角落,手中握剑,如磐石一般立着,将她护在身后,冷冷地盯着那强弩之末的原随云。 原随云骤然明白,他们是早有预谋的!那酒中……那酒中是有干坤的,楚留香、好可恶的楚留香,竟这样不知不觉地将他灌醉! 原随云脚步踉跄一下,勉强笑道:「香帅这是做什么?你我往日无怨、近日无雠,原某实不知什么时候得罪了你。」 楚留香淡淡道:「你没有得罪过我。」 原随云道:「那么香帅此举,又是为何?」 楚留香的脸上,早已没了丁点笑意,他的眼神颇为冷酷地盯着原随云,浑身肌肉都已完全调整到了最佳状态,他是个高大健美的男人,如此紧绷时,便浑然褪去了那层温和的外表,露出了属于江湖人的残酷。 他的语气仍然十分低沉、十分富有煽动力。 楚留香只道:「因为我高兴。」 说罢,他已出手! 而陆小凤与花满楼也在同一刻出手,三人的动作已全然封死了原随云的全部出招,默契得就像是曾经在一起配合过了无数次! 原随云喝了那许多酒,神志早就不甚清明,此刻这三人全然不讲武德,一齐出手,一瞬间便将他制住,楚留香一招制敌,手上根本不闲着,一口气便将他全身 一百零八处穴道上上下下全部点住。 原随云应声倒地,俊秀的面庞已因愤怒而扭曲起来,他似乎想要大声质问,却因哑穴被点,除却气音之外,连一丝声音都发不出来。 秦蔻从一点红身后探出头来,问:「结束了么?」 一点红沉声道:「已没事了。」 秦蔻跳出来,笑道:「很好,不枉费我用那么多酒招待他!」 陆小凤摸摸鬍子,道:「等等,那个什么长岛冰茶,真的有那么厉害?」 秦蔻摆摆手:「下次去酒吧的时候你尝尝咯,其实也倒不是酒的问题,关键是各种东西混着喝,味道又都很有迷惑性,自然就容易醉。」 楚留香微微一笑,道:「阿蔻的这法子,倒是实在妙得很,兵不血刃便拿下此人。」 陆小凤忽然笑了,只道:「我没想到,你居然那么会劝酒。」 秦蔻微笑,又颇为得意地瞧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原随云,意味深长地说:「他刚刚一定觉得我很蠢。」 原随云:「……」 原随云莫名其妙栽了这么大一个跟头,此刻已恨不得将这里的所有人都屠个干净才好! 不过秦蔻才懒得理他怎么想,她兴致勃勃地问:「然后呢?是不是要问他蝙蝠岛的事情?要怎么问?」 一点红冷冷道:「我跟他谈谈。」 分筋错骨手这种武功,一般人都不会学,而在场的各位之中,也只有一点红学过、用过,还用得十分纯熟、十分精妙。 楚留香当然没什么意见。 他是个好人,却不是个是非不分的好人,对恶人的仁慈就是对无辜者的残忍,这道理放在别人身上或许还不那么明显,但放在原随云身上,任何一个人都能瞧出这一点。 第120页 他只要想一想东三娘、想一想那地狱之中无数与东三娘一起挣扎沉浮的可怜女子,再瞧见原随云时,心里哪里能提得起一丝一毫的同情呢? 他是瞎子,身有残疾,值得同情。 但难道每一个瞎子都会做出这种事来报復这个世界么?不会的,花满楼也看不见,但花满楼绝不会伤害任何一个人! 他只是在犹疑一件事。 楚留香抿着唇,下意识地瞧了 一眼秦蔻,秦蔻还尤在活捉原随云的兴奋之中,正给一点红出主意呢:「我家里有排练室,专程做了很好很好的隔音的!」 楚留香:「……」 莫名有种别人吵架她拱火、别人杀人她递刀的既视感是怎么回事啊! 楚留香道:「我只是在想,这件事究竟该如何收场……阿蔻,那时空乱流,你可否有控制之法?」 秦蔻摊手:「暂时不行。」 楚留香皱起了眉。 秦蔻忽然朝他神秘一笑,说:「但你不必担心,我自有其他办法。」 楚留香:「?」 楚留香:「什么?」 秦蔻:「你待会儿就知道了!我能把他送到另一个异世界去的。」 不知道为什么,楚留香总觉得,秦蔻的笑容莫名有点促狭。 但她既然都这样说了,他当然也无甚好说的,如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从原随云口中问出蝙蝠岛的详细信息了。 蝙蝠岛这种地方,规模之大、门人之多,已远超乎一般武林帮派,而其行事之隐秘,也实在惊人,这样的组织,绝不可能是一朝一夕就能办起来的,起码也经过了数十年的布置,只要知道了他这些年都做了什么,待到回去之后,自然就能截断这万恶的「海上销金窟」。 秦蔻还在那边问:「我可以给他头上浇桶水么?」 一点红不解:「为什么?」 秦蔻说:「电视剧里都这么演啊,看上去就很嚣张,没事浇完我自己拖地。」 一点红:「……」 一点红:「我拖就行。」 秦蔻:「好哦~」 楚留香:「……」 楚留香:望天.jpg 与原随云周旋的酒局,其实持续了很久,等到将原随云制住时,时间已差不多是半夜两点钟,而后又是一点红马与原随云的友好交谈环节,不过这交谈,倒也很是顺利。 原随云这一生都十分顺遂,他有一个好姓氏、有一个好爹,这一生之中,都从来没尝过失败的滋味。这样的人往往心高气傲、却也会过度的高估自己的承受能力。 楚留香第一次发现,原来一点红的嘴巴竟那样的毒辣,竟能三言两 语之间,将人逼到崩溃边缘。 所以楚留香很顺利地得到了蝙蝠岛自筹备以来的很多细节,还知晓了原随云的几个重要副手的信息。 秦蔻……秦蔻倒是想留下来围观,但是一点红似乎十分抗拒让秦蔻瞧见他的另一面,于是秦蔻就把大橘扔进来,自己走了。 楚留香:「大橘该睡觉了吧。」 秦蔻:「没事,让大橘代替我看看吧!你们要是弄完了,记得要告诉大橘。」 楚留香:「?」 他联想到了秦蔻之前语焉不详地说起大橘时的神情,不免又抱着大橘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没看出个所以然来。 不明白,实在看不明白。 大橘亲亲热热地黏着楚留香,做作地喵着夹子音,一直依偎在楚留香的怀里,十分乖巧,楚留香虽然觉得小猫咪是不能看这种场面的……但大橘实在黏人,也拿它没有法子。 时间便来到了第二天早晨。 一点红问:「你还有事要问么?」 楚留香:「没了。」 一点红瞧了原随云一眼,道:「先叫他昏在这里?」 他也不明白秦蔻到底有什么法子处理原随云,昨夜秦蔻走之前曾说,自己有除了时空乱流以外的别的法子,但那究竟是什么呢? 不明白,暂且先等秦蔻醒来吧。 楚留香也是这样想的,道:「也只能如此了。」 这时,他怀里的大橘忽然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一点红:「?」 楚留香:「怎么了?」 一点红迟疑道:「……它?」 楚留香:「大橘么?大橘也一晚上没睡了,想来是困了。」 一点红皱着眉:「不是这个……它嘴里怎么黑洞洞的?」 楚留香莫名其妙:「啊?」 大橘喵呜一声,欢快地自楚留香怀里蹦了出来,跳到了原随云身边,然后嗷呜一口,原随云整个人就不见了……不见了……不见了…… 楚留香:=口=!!! 等等,这什么啊!! 第60章 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发生得太过突然、太过震撼了些。 大橘窝在地上,大大地打了个哈欠,也许是因为刚刚加过餐,它看起来就有点像是小鱼干吃多了一样,懒洋洋的不肯动,在地上滩成了一大滩肉乎乎的猫饼,等着楚留香把它抱起来。 楚留香:「……」 一点红:「……」 楚留香持续石化中。 等等,这是什么啊……他刚刚是看错了么?是看错了吧,绝对看错了吧! 大橘:「喵呜!」 楚留香望天长嘆,忽然伸出一只手来,重重地掐了他的胳膊一下。 第121页 痛是真的,没做梦也是真的。 楚留香盯着大橘,心情复杂。 大橘倒是没想那么多,小猫咪懂什么呢?小猫咪只知道吃小鱼干、加餐、睡大觉、撒娇和被摸摸! 眼见着这个平时对它最好、它也最喜欢的人类奴隶不肯过来抱抱它,大橘张开嘴哈了两下,又自己亲亲热热地凑过来,在楚留香的腿边蹭过来、蹭过去的。 最后轻巧又沉重地跳进他怀里,被楚留香一个顺手提起了后脖颈放在眼前研究。 大橘:=owo= 楚留香:(⊙a⊙) 楚留香:「……所以昨天阿蔻说的,长得像猫习性也像猫,凑活着当猫看的意思是这个?但是这个是凑活不凑活的问题么???」 一点红:「……」 杀手提出中肯的意见:「等她醒了问问她。」 楚留香长嘆一声,拎着大橘出去了。 陆小凤正坐着玩手机,当然,玩的是楚留香常用的那一台。 短短几天,陆小凤好似就完全适应了现代的生活,行走坐卧瞧上去与一个特立独行的现代人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尤其是在手机依赖症这个方面。 他开始迷上了手机游戏。 最开始,是秦蔻送了他一个奇怪的小小物事,这物事有屏幕,但屏幕比之手机屏幕瞧起来差了许多,屏幕下面有几个简陋的按钮。 秦蔻告诉她,这是个很简陋的「游戏机」,可以玩「俄罗斯方块」。 陆小凤就兴致勃勃地接了过来。 第二天一早,他很严肃地和花满楼说:「花满楼,我感觉我得了绝症了。」 花满楼:「?」 陆小凤长嘆一口气,只道:「我一闭上眼睛,就只瞧见许多方块在眼前下落,你说这是不是绝症?」 花满楼:「……」 花满楼微笑着说:「我一闭上眼睛,就是你玩了一晚上俄罗斯方块的声音,你说这是不是绝症?」 陆小凤恍然:「啊……」 花满楼无奈嘆气,伸手敲了敲陆小凤的脑袋,好像想把他脑子里的方块给敲出去。 然后还有拳皇。 陆小凤就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能玩的东西,居然如此之丰富,这种叫「电子游戏」的玩意儿,简直比什么投壶、吟诗、九九寒梅图要有意思多了啊。 所以他就在手机的app里开始乱翻了起来,并精准的找到了自己的痛点游戏。 ——音游。 众所周知,陆小凤是个音痴。 音痴的意思就是说他一旦唱起歌,那么酒席上就会不断的有人藉故离席,通常情况下最后都只剩揉着太阳穴的花满楼还在陪他。 陆小凤虽然是个混蛋,但却也不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所以他一般情况下不开腔,也只有实在兴之所至,才偶尔唱唱歌,逼迫一下花满楼给他伴奏。 花满楼当时:「……」 反正最后还是依了他了。 但现在,有了音游!直击陆小凤的痛点! 他手速够快,其实根本不需要乐感和节奏感,也能把屏幕上所有要点击的部分给点到,这样刚巧还能给他一种他很擅长音乐的错觉。 因此这几天闲着的时候,陆小凤就很沉迷于这种虚幻的错觉了。 楚留香拎着大橘出来的时候,陆小凤的眼睛都没离开屏幕,手指在屏幕上点出了残影,口中倒是还有空问一下:「事情完了?」 楚留香:「……嗯。」 陆小凤:「哦,那原随云在里头睡过去了?」 楚留香:「……」 陆小凤:「啊?阿楚哥你怎么不说话呢?」 楚留香:「……这件事 说起来一言难尽。」 陆小凤:「?」 陆小凤摁下最后一个键,打出了全bo,sss级评分后,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指,扭过头去看楚留香,问:「是怎么个一言难尽法?」 楚留香把大橘塞到了他怀里。 于是等秦蔻睡醒,洗洗漱下楼的时候,就瞧见楚留香、陆小凤和花满楼正围着大橘,超级严肃地盯着它瞧。 大橘泰然自若,端庄地坐在三个男人围成的圈里,舔舔自己的爪子,然后再用爪子抹抹脸,想要凑过去亲一下楚留香。 楚留香:「……」 躲也不是不躲也不是=。= 秦蔻:「你们在干嘛呢?」 楚留香拎起了大橘,神色颇有些复杂地看着秦蔻,问:「大橘究竟是什么东西?」 秦蔻:「唔,你要问这个,我也不清楚啊,我们这里又没有这种生物,也不会有学名啊,你要是真的想命名,不如叫它心怀宇宙大猫猫吧。」 陆小凤:「……哈?」 秦蔻去冰箱里拿果酱抹面包,一边吃一边说:「大橘是我曾外祖母那一代传下来的,也是和你们一样从时空乱流里来的啊。」 三千宇宙,每个宇宙之中都有自己运行的不同法则与规律。 就好比说楚留香他们吧,看似与此世间的人没什么区别,不过就是高大健美了些,但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会弹指神通么?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有「内力」么?就说那石观音,石观音可以通过神奇的武功,真的把自己变成一座没有心跳没有脉搏的石像观音,这完全都属于奇幻范畴了吧? 而且秦蔻的曾外祖母真的很强,身边有好多奇奇怪怪的宠物,秦蔻以前听外婆说起她家以前有一种奇异的小鱼,可以钻到人的耳朵边上,像耳机一样,这种小鱼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可以把一切语言都翻译成宿主能听得懂的语言,用脑电波的方式传到宿主脑子里! 第122页 秦蔻当时的表情:=口=!!! 这是什么《银河系漫游指南》里的情节啊!! 所以会出现大橘这种嘴巴里有异次元通道的奇怪玩意儿也很正常嘛! 秦蔻小姐表示,见怪不怪! 她还宽慰楚留香呢: 「没事啦,大橘在我们家都呆了七八十年了,很乖很亲人的,不会随便乱吃东西的,你看它再闹,顶多就是抓苍蝇玩而已。」 楚留香:「……」 楚留香提出疑问:「所以原随云死了么?」 秦蔻想了想,说:「大概没有吧,大橘张嘴的时候不喜欢嚼,而且它也嚼不动啊,本质上来说,大橘的嘴就是可以随它的心意打开特定的异宇宙通道,按照我曾外祖母的研究,那个异宇宙是个无穷无尽、没有重力、没有时间与光亮的地方,其实还可以丢垃圾,我有时候不想下楼丢垃圾就全让大橘解决了……原随云现在大概里飘着呢吧。」 她曾外祖母真的是个技术流硬核狠人,据说她是和大橘说好,让大橘张嘴,进去看了一圈,又自己打开时空通道钻出来了。 当然,也只有这种传奇的人物,才能驯服大橘这样的奇异生物,并让它一直心甘情愿地陪在她的后人身边,保护着她的后人们吧。 楚留香怔了半晌,又问:「他还能回来么?亦或者是回到我们原本的世界里。」 秦蔻说:「按我所知,引发时空乱流是需要具有特殊血统的人才行的,你们别看我就在这里看起来很普通的样子啊,其实大概全世界六七十亿人,也没多少人像我们家一样,除非原随云他自己就有这种特殊的血统,否则他大概率也就会一辈子待在大橘肚子里的异宇宙了。」 能引发时空乱流的人是从小就有端倪显现的,就好比说秦蔻吧,上小学的时候就把那个古代战场士兵给弄过来了,长到二十多岁,对这种事根本就是见怪不怪,再看原随云昨天的反应,明显就是从来没见过这种事嘛。 所以他大概率会一辈子飘在里头,再也没办法出来作恶了吧。 楚留香怔了怔,忍不住又想起了东三娘。 他如今并不认得东三娘,但对他来说,东三娘其实并不是一个女人的名字,而是一群女人的处境。 原随云待人残酷,他不仅残忍,更是极富想像力的残忍,他非常明白如何把一个人送到虚无之中永恆的去折磨。 让他被放逐在一片永恆而虚无的黑暗之中,某种意义上,也属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吧。 不,其实倒还是更仁慈一些,最起码,他遇不到一个人,也没有一个人会折辱他。 这种回归虚无的结局,对于作恶多端的蝙蝠公子来说,或许意外的很合适。 楚留香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伸手摸了摸大橘的脑袋瓜子,笑道:「你倒是实在厉害得很。」 大橘眨了眨圆熘熘的大眼睛,扯着它的彪形大汉嗓喵呜喵呜的撒娇,凑上来要亲亲楚留香。 楚留香:「……」 楚留香拎着它拎远了点。 怎么说呢……心里知道是一回事,但是真实瞧见那张宇宙猫猫口之后,很多事情感觉就不一样了,回不去了。 大橘:tat 大橘气哼哼地啊呜嗷呜喵呜起来,胖大的身子灵活地一扭,从楚留香怀里跳下去,窝到懒人沙发上睡觉去了。 它的伤心倒是也持续不了多久,亦或者是因为昨天晚上一夜没睡,唿噜很快震天响。 陆小凤因为没见着那个充满震撼力的画面,还对大橘处于一种猎奇多于震撼的心态,在大橘身边试着给它拍照。 楚留香长长地嘆了一口气,半晌,才道:「阿蔻,你这能力……看起来不但能引来人,还有可能引来人之外的东西?」 秦蔻托腮:「理论上是这样子的……实际上我还没碰到过呢。」 如果真的可以的话,她会想要一只妙蛙种子! 楚留香莫名想到了什么不太好的东西,摸着鼻子,脸色有点怪怪的。 秦蔻宽慰:「没事啦,不是有你们在么,还有大橘在。」 楚留香很小心地提醒她:「你就没有想过……假如哪一天通到了加椰子、或者楚人美那里……」 秦蔻:「……」 秦蔻石化。 楚留香:「阿蔻,阿蔻?你没事吧。」 秦蔻表示:「我去给我外婆打电话!!!」 然后急吼吼地就走了。 一个电话打过去,外婆听完之后,倒是宽慰了秦蔻一会儿,说按照家里的情况,其实一个人是不可能连接很多物理法则根本不一样的异世界的,就好比曾外祖母吧,她连接的就是一个类似于《银河系漫游指南》的世界,所以才会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宠物。 秦蔻就松 了口气。 外婆又问:「不过蔻蔻呀,你家里的客人到底是什么人呀?外婆下周就回家了,带回外婆家吃个饭嘛,外婆给你们包地软饺子吃好不好~」 地软鸡蛋土豆馅饺子,在外头完全吃不到,但是真的很好吃的那种! 秦蔻:「好哦,等你回来嘛,我带他们来吃法,嘿!外婆你肯定会激动死的!」 她外婆是个一直活到老也充满活力、能接受新鲜事物的人,而且还是个非常喜欢老派邵氏武侠电影的武侠迷! 要是让外婆见到真正的楚留香,肯定开心死了。 第123页 她决定给外婆一个惊喜。 外婆果然很好奇:「啊呀,是什么嘛?蔻蔻告诉外婆,外婆发零花钱给你呀。」 秦蔻笑着在床上滚来滚去:「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嘛!」 外婆:「哼!孙女长大了不听话了!」 然后婆孙两个人就开始叽叽歪歪地互相撒娇,直到外婆的老姐妹们开始催促她,才挂断了电话。 今天是礼拜一。 秦蔻在床上窝了一会儿,伸了个懒腰,起来下楼。 她今天是有打算的,她打算上一趟医院去。! 第61章 因为原随云的事情,其实昨天晚上秦蔻没睡太好。 倒不是因为害怕,她也没什么好害怕的,主要是因为……喝酒喝得太晚,活捉原随云太兴奋,一点红又死活都不许她来围观他是怎么和原随云友好交流的。 ……就,很多事情一旦藏着掖着,就让人真的抓心挠肺的好奇。 所以秦蔻昨晚上好奇了大半夜红哥的另一面,到了后半夜才迷迷煳煳睡下,又因为第二天早上安排了事情,心里睡不踏实,于是辗转反侧了半夜,很早就醒来了。 所以给外婆打完电话时,时间还挺早的。 秦蔻换了件衣服,扎了个头髮,下楼的时候,就瞧见陆小凤和花满楼正歪七扭八地窝在懒人沙发里晒太阳,两个人怀里还各自抱了宠物。 陆小凤怀里抱着大橘,而花满楼怀里正抱着……一盆龟背竹。 陆小凤:( ̄︶ ̄) 花满楼:( ̄▽ ̄) 秦蔻:「……」 就,能把一盆龟背竹弄出宠物的感觉来,某种意义上来说比知道了大橘的真面目还敢抱着它更厉害一点。 花满楼半个人都沐浴在阳光里。 x市的夏天,不开空调会热死,秦蔻家里二十四小时空调都不间断,她还特别喜欢把空调温度弄得很低,然后自己把自己裹在像云朵儿一样蓬松干爽的被子里,一边看电影一边吃大杯的冰激凌。 极致的享受! 很显然,陆小凤和花满楼也已经get到了同种享受。 懒人沙发就是个墩子,随便怎么搬都可以,落地窗前,早晨的阳光懒懒洒下,在凉爽的屋子里落下一片暖意的金色光晕,花满楼就正好躺在这片金色的光晕之间,享受着这种在夏日里难得享有的暖洋洋…… 夏日里难得享有的暖洋洋……这话若是说给他的父母和六个哥哥听,恐怕他们都会觉得自己是不是被陆小凤给带疯了。 但在这里,在这个异世界的空调房里,事情却的的确确是这样的。 陆小凤已惬意得好似要睡过去了,他的唿吸声很匀称,花满楼简直可以想像到他和大橘的同款睡颜,他自己又轻轻掂了掂自己怀中的龟背竹,龟 背竹的叶片轻轻抖了抖,似乎在回应他。 花满楼莫名就想到了大橘那个惊悚的深渊巨口,不由脑补,阿蔻家的其他东西会不会也大有深意,比如这盆龟背竹,会不会其实长了两个眼睛,此时此刻正在幽幽地盯着他看…… 花满楼:「……」 花满楼抖了一下。 听见脚步声,他侧了侧头,温声道:「阿蔻来了。」 秦蔻说:「我们早上出门去呀。」 花满楼道:「好,只是不知今日要去哪里?」 秦蔻说:「医院。」 陆小凤的双眸骤然睁开,原本一下一下、有一搭没一搭地抚摸着大橘的手也忽然一下子停了下来。 花满楼也怔了一怔,出声道:「阿蔻是要去找大夫瞧瞧我的眼睛?」 秦蔻看着花满楼,嗯了一声。 花满楼的眉头就轻轻地皱了皱。 陆小凤昨天夜里其实去围观了一点红与原随云之间的「对谈」,原随云那厮,到天明之时,整个人都似乎已快要崩溃,不断喃喃地发着牢骚,控诉着他自己的命运,又诅咒那些同情他瞎眼的健全人不得好死,最后又前言不搭后语地问楚留香——千年之后的世界,到底能不能治好他的眼睛。 总而言之,丑态百出。 花满楼与原随云,就好像是同一件事所折射出的,极白与极黑的两面,原随云被折射出了人性之中最黑暗的一面,他自己不得安宁时,便要尽力地把这世上所有的快乐都毁灭,而花满楼则被折射出了人性之中最伟大的一面——那就是懂得珍惜。 他从来都不认为自己很悽惨,他从来都只会把注意力放在自己已经得到的东西上,他有好的亲人、好的朋友,有很多植物、总是有一个好的胃口和好的睡眠。 陆小凤很明白,这是很违反人性的。 人性就是会让人更多的关注自己失去的东西,人性就是更容易让人产生「这凭什么是我」的疑问。 这便更显出了花满楼的伟大之处。 当然,作为朋友,陆小凤并不希望花满楼这么伟大……亦或者说,如果他没有机会再显示出这种超人的伟大,他会更开心。 故而,在来到这千年之后,他自然而然地 就会产生与原随云相同的问题。 ——千年之后,盲人的眼睛能復明么? 所以这几天他用手机,也不是完全闲着,而是各处去搜一搜,瞧一瞧。 这一搜一瞧,还真是……一言难尽。 比方说他只是随便点进去一个问题「晚上睡不着肚子痛是怎么了」,然后底下的回覆五花八门,很多词语陆小凤也看不明白,但那话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字里行间就透露出一个意思——没救了,等死吧,回去给自己买副棺材吧。 第124页 陆小凤:「???」 不、不至于吧。 自此他就明白什么叫x度看病,癌症起步。 但陆小凤是谁?一个能在鱼龙混杂的江湖之中混得如鱼得水的人,一个能在迷雾重重之中抽丝剥茧的人,想要找一些真实的医疗新闻,难道还不容易么? 于是他就知道了许多。 原来在这个时代,肺痨早就不是绝症了。 ——他想起了自己曾见过的肺痨病人,那是他以前认得的一个朋友,总是咳嗽,与他相识之时,便已是个病恹恹之人,从不见客,陆小凤每每去找他,二人都是隔着窗子谈天,陆小凤便会与这个朋友讲一讲外头的天地、讲一讲江湖上好玩的事情、讲一讲司空摘星到底有多么气人。 江湖人,淡看生死,故而这位朋友去世的消息传来时,陆小凤也只是朝着远方遥遥一敬,让淳美的酒水深入厚土之中,聊表哀思。 陆小凤还瞧见了许多人在用一种科普的语气,来和现代人去讲曾经的肺痨是一种多么恐怖的绝症。 他还知道,原来天花早就没有了,那种令人恐惧的瘟疫早已成为了过去式,如今再提起,是「宣布消灭天花病毒四十周年」。 甚至在这个时代,连手脚断了,只要送医及时,都能再给接上,若是耳朵被削掉,还能在自己身上再培育一只耳朵出来,等长好了,在切下来缝上去! 那新闻的配图瞧起来实在像是天方夜谭一般,又有一种异常诡异、不可名状的恐怖感,令陆小凤也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但再细看时,他却忽然不觉得那只长在人腿上的耳朵恐怖了,反而心中澎湃异常。 那么……花满楼的眼睛是否也能…… 他早就想问一问秦蔻了。 秦蔻有点惊讶,只问他:「那你为什么一直不说呢?」 花满楼道:「因为身份。」 秦蔻惊讶地看着花满楼。 花满楼笑了笑,只道:「阿蔻,你曾分享过的那个教人『如何坐地铁』之人,也讲过如何去医院挂号。」 挂号,是需要身份的。 这里的很多事情都是需要身份才能做的,很简单的一件事,就是陆小凤玩游戏——陆小凤在手机上下载游戏来玩,就已发现,这上网玩游戏,也需要「身份号码」这东西。 既然连这游戏都需要,医院这等民生机要之地,就更不用说了。 这就又是古今的一大差别了,在他们那时候,户籍黄册,几乎是县县都不准,三年一查,也根本就很难查得逃户隐户,况且他们那里是江湖势力繁盛的时代…… 中原第一快剑一点红会有户籍么?会记录他乃是某人的部曲么……怎么可能呢。 他们几个私下讨论过这问题,发现不仅一点红没有,连楚留香都没有……楚留香自小就四处流浪了,后来住在海上,谁也拿他没有法子。 花满楼倒是有……他是江南花家出身嘛。 总而言之,这件事复杂得很,他们又不知道在这里呆几天,一切都很未知,花满楼来这里,便是当做一场极其新奇的体验,至于眼睛……他对眼睛的态度一向如此,并不太在意、也不太迴避,在家中时,他父亲当然也一直没放弃为他寻找名医,花满楼也不会拒绝。 却不想,今天秦蔻竟忽然提起了这件事。 花满楼的眉头微微皱了皱,表情似乎有点忧心,只道:「阿蔻,你对我的情谊……自然已远远超出了『地主之谊』,我一直很感激你,只是此事之上,我无执念,也不希望让你难做。」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比起自己的事情,他更在意是否会让别人受伤。 秦蔻静静地看着花满楼。 她说:「其实,我是这样想的……时空乱流,我遇到过很多次,但对于其他人来说,这种事情,终其一辈子,也很难遇上的。」 花满楼微微一笑,道:「这是自然。」 就像他如今,仍有的时候能感受到一 种强烈的不真实感一样。 秦蔻就说:「所以,你、我、这个时代,能够相遇,就是一个很搭的缘分,所以我就觉得,既然来了,有些事情,该做还是得做,否则你们回去时,偶尔想起来,会不会后悔呢?我偶尔想起来,会不会后悔呢?」 花满楼微微一怔,下意识道:「阿蔻,你……」 秦蔻就笑了笑,继续跟他摊牌:「我虽然对我自己处的这时代很骄傲,但是其实说句老实话,科技不是万能的,也没法解决所有问题,医学也是一样,其实我们现代人里,也有好一部分人是看不见的……所以,我只能说,去医院检查的结果是什么样,我不能保证,但我觉得,既然来了,还是得去尽力的争取一下,做过没希望是一回事,但是完全不做却是另外一回事,对不对?」 她的语气是不急不躁,充满真诚的。 而她的想法,当然也充满了真诚的关心。 她当然也对花满楼伟大的人格而感到钦佩,但她同时也认为,伟大的人性虽然会在逆境之中更显光芒,但倘若有机会,这光芒还是不要有机会散发才是。 这便是对友人的关心,真正的关心。 她的说法当然是没有错的,但花满楼所忧虑的问题,却并没有被解决,他沉默了片刻,只道:「我知道你的好意,只是这件事做起来,到底难度几何?我只不希望……」 第125页 秦蔻说:「难度当然不小。」 花满楼道:「所以你当然不必为我……」 秦蔻此刻就展现出了她风风火火、说一不二的性格,她打断花满楼,说:「你先听我跟你讲嘛,要想治眼睛,到底有什么问题。」 花满楼嘆了口气,道:「好,我自然是要听你说的。」 秦蔻说:「第一,就是今天去医院检查需要挂号的问题了,这个我已经借了我二表哥的证件。」 陆小凤一怔:「我记得这证件上是有照片的?」 秦蔻说:「你们对证件照片一无所知……」 陆小凤:「?」 证件照片嘛,大家懂得都懂,就……总是拍得很一言难尽,二表哥那张照片就是,照的双眼无神,跟个盲人也差不多,更重要的是,二表哥他……是个潜力股。 意思 就是七八年前拍照片那时候,他还是个胖墩儿,前几年发奋减肥,成了个大帅哥,与证件上判若两人,就很……一言难尽。 陆小凤道:「原来如此。」 秦蔻又说:「至于第二个困难,就要等检查结果出来了,有希望才能谈得上解决,没希望那就什么都不必说了。」 花满楼道:「不错。」 秦蔻说:「不过还是提前说了吧,假使检查结果出来乐观,可以做手术,要换眼角膜之类的,这就要登记入库等待了,这时候肯定要办真正的证件,现在不比几十年前,我们家也不可能做违法的事情去弄假的。这个我查了一下,前几年有新闻,就是那种自小被很偏僻很出世的和尚庙收养的孤儿,师傅也不懂啊,从小没给孩子办过身份证明,长大了之后才补办的,我也问过律师,黑户的身份问题虽然难,却也不是没法子解决,办法总比困难多嘛。最异想天开的,我也想过,等我能稳定控制乱流了,坐个飞机,去那种隔几年会搞一次户籍大赦的国家,你再出来,出口转内销也不是没可能嘛。」 她顿了顿,又说:「但是说这么多,其实最大的问题就是,如果要弄这件事的话,稳定很重要,眼库排队就可能得一年半载的,要是这段时间里,乱流来了,你们忽然一下子不见了,那这一切都是白搭。」 她笑了笑,只道:「所以,假如今天的检查结果乐观,那么题眼还是在我,我会学着去控制乱流,稳定乱流,让你们可以在两个时空之中稳定的来行走,这样后续的一切才有意义。」! 第62章 医院之行就这么敲定了。 时间还早,先出门吃早饭。 秦蔻把马尾高高扎起来,换上t恤和短裤。古代侠客们也都各自换上了各自的衣裳。 陆小凤和花满楼穿越过来时正在郊游,富家公子出门郊游,自然是衣衫齐备,与楚留香和一点红那种难民逃难的状态是完全不同的,光是花满楼带过来的那柄扇子,扇面虽然被水浸过已经毁了,但扇骨却是玉骨,成色很好。 还有玉佩、玉冠一类的东西。 住下之后,花满楼便私下来找过秦蔻,非要赠玉,以答谢收留之情。 秦蔻心里也很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现代人,很爽快,真朋友也从来不必把钱的问题藏掖着不说清楚,秦蔻一向不认为钱的问题是有辱斯文的,很多时候,纠纷往往是因为提前没把这问题理清楚才产生,那时候才叫不体面吶! 所以秦蔻其实人很爽快,比方说有朋友要请她吃饭吧,她一定答应得很爽快,该结帐的时候也绝对不会特别虚伪地上去抢着结帐撕吧。 但是下一次邀约时,她肯定也会提前说好,这顿我请了! 她很顺当的收下了花满楼满满当当的赠玉,并说:「好,不过你这玉太好了,估计要值个几十万呢,我可花不了几十万招待你们,这样啊,你们回程的时候身上也总不能不带东西,到时候咱们算算,我去换点金条来,金条总归是两个世界通行的硬通货吧?」 一直接受君子教育的花满楼对这种明明白白的算帐态度也有些哭笑不得。 他当时就忍不住笑了,又对秦蔻眨了眨眼,轻轻道:「金条倒是不必了,只想同阿蔻求另外几样土特产。」 秦蔻:「你想要什么土特产?」 花满楼……花满楼晃了晃放在身边的龟背竹。 秦蔻:「……」 现代土特产龟背竹么…… 秦蔻感觉花满楼完全就是把龟背竹当宠物养。 或许是担心秦蔻觉得不够,花满楼又说要带个塑料碗回去。 秦蔻:「?」 说起来楚留香也曾盛赞过塑料碗。 古人的想法……有 的时候还挺难琢磨的嘛。 总之,花满楼赠玉,秦蔻的手头也一点儿不紧,不必节省什么开支,昨天去吃披萨之前,她就先带着众人去了一趟商场,把衣裳什么的都置办齐全,陆小凤对商场里的各间铺子都充满兴趣,甚至在进内衣店的时候,还问出了一点红曾经注意到的那个问题。 「别的店铺都是从s码开始分尺码,怎么贵店是从m码开始的?」 导购小姐:「……」 旁边刚好身手去拿m码的一个男的:「……」 那男的若无其事地把手一拐,看似丝滑地拿了个l码,默默地走了。 陆小凤:「?」 陆小凤摸摸鬍子,走了。 第126页 因着昨天又去商场购入了一波衣物,今天花满楼与陆小凤也终于不必再穿楚留香、一点红的衣物了。 穿越过来好几天,又学会了怎么使用网际网路,再加上侠客们本身的观察能力,所以他们已经隐隐有了自己的穿衣喜好。 当然,花满楼是例外,花满楼的眼睛瞧不见,对衣裳也没什么想法,昨天去买衣服的时候,都是秦蔻和陆小凤一直乐此不疲,拉着他试这个、试那个。 他就笑眯眯地站在那里当模特,非常之乖。 秦蔻觉得他真的很适合穿白色,也很适合穿大一个尺码的t恤,所以她做主买了好几件白色的棉质t恤,其中还有一件是近来花满楼非常喜欢的龟背竹图案。 路过磨镜店时,秦蔻还突发奇想,推荐他买墨镜。 于是今天的花满楼就是带着全新的行头准备出街的。 他的人够挺拔端正,即便穿大一个尺码的t恤,整个人也不会露出一丁点的疲态,白色t恤清清爽爽,又露出他流线型的手臂肌肉,下身就穿着米色休闲裤,足上蹬着双白色的运动鞋。马尾扎的很高,又带了鸭舌帽与墨镜。 这个墨镜也很妙,昨天秦蔻瞧了半天,非常果断的在眼镜店里顺便买了眼镜链配件,此时此刻,花满楼头戴鸭舌帽,墨镜遮住那双极其温柔的眼睛之后,便令人的视觉重心移到下颌骨与嘴唇与脖颈之上,最大程度的显现出那种利落的线条,银色的眼镜链随着他的动作轻轻地晃动,有一种又斯文、又漫不经心的感觉。 是咯,眼镜链这种一般配西装和金边眼镜的东西,配在穿着休闲装的花满楼身上,还真是有一种奇异的混搭感。 总是就是很潮! 陆小凤的审美就比较难说了。 总的来说,他是喜欢大红色的,但他同时也是一个非常喜欢新奇事物的人。 现代的衣服对他来说就非常新奇,陆小凤去商场逛一圈,简直看起来像是老鼠掉进了米缸,什么他都想试试。 比如说洞洞鞋、比如说神仙都救不回来的码农格子衬衫……他甚至还想去试那种巨大玩偶服,就是那种在店门口招揽生意的员工穿的那种,被秦蔻果断拉走。 最后,他选的衣服还是经过了秦蔻的严格把关。 大红色的衣服本来就少见,何况是夏天的男装呢,没办法,凑活凑活,买粉红色吧。 陆小凤穿粉红色…… 倒也不是不行,其实陆小凤生得很英俊,只是他真的很爱惜自己的两撇小鬍子,而那两撇小鬍子和粉红色的t恤合在一起…… 很有个性。 但秦蔻觉得,陆小凤在现代受女孩的第一眼青睐程度,应该是比不上花满楼的。 一点红,一点红的穿衣风格就两个字,黑和紧。 他现在已没刚来时那样拘束了,穿衣裳也随意了许多,面对那种能完全将他身姿勾勒出的轻薄衣物也再没有不自然,因此黑色贴身t恤+黑色工装裤+工装靴成了他的标配,再加上他宽肩窄腰、身形彪悍,乍一看,会以为是特种兵或者顶级保镖什么的走过来。 而楚留香似乎在精英艺术家的风格上越走越远,低马尾、丝绸衬衫、休闲裤再加皮鞋,他似乎对尖头皮鞋情有独钟,很喜欢那种皮鞋落地时发出的声响,还很喜欢放慢脚步,游刃有余的一步一踩。 再加上他不笑时冷峻的五官线条和高大健美的身形,因为身高的缘故,他瞧大多数人,都得垂下眼睛、居高临下的去瞧。这就导致秦蔻莫名觉得,他这个精英艺术家有种特别鬼畜的那种……那种气场,她总觉得如果《陆小凤传奇》里那个神人宫九来了,会第一时间被楚留香身上的气场吸引到。 ……当然,这种人最好还是别来。 换好衣服,带好阳伞,去不远外 的早餐店。 说起老s省人的标配早餐,那肯定就是肉夹馍了。 肉夹馍、稀饭。 这家早餐店开在老居民区里,店面不小,人却更多,因此街面上也摆着不少桌椅,来来往往地都是周围小区的邻居,互相之间都熟稔的很,吵吵闹闹地聊着天,什么你家的孩子工作如何,我家的孩子快结婚了之类的。 负责收银的是个胖大叔,和年华上的尉迟恭似得,脸上横肉多,嗓门也大,秦蔻排着队,扫了收款码,大叔就中气十足的后厨大喊一声:「优质五个!稀饭免费,那边自己舀啊女娃!」 秦蔻中气十足地回答:「好嘞!」 后面的阿姨和这家是老熟人了,出来没带手机,零钱还缺了几块没带够,就笑着和这大叔说:「先欠着明天给你?」 大叔虎目一瞪,脸上的横肉都簌簌地抖,大声说:「明天给……!那就明天给嘛,哈哈!来来来,优质两个!」 店里其他人就笑了一阵。 秦蔻点了优质肉夹馍——其实就是肉更多一些。 有人说,你要问一个s省的小孩普通的反义词是什么,他一定想不起来其实标准答案是「特殊」。 肉夹馍很快就来。 馍是白吉馍,肉是腊汁肉。 做馍的师傅是收银大爷的儿子,身形和力气都继承了他老爹,坐在店外露天的桌椅前,也能听到后厨打馍胚的声音,一下下的。打好的馍胚去烙、去烤,烤到中间微鼓,自然开裂,外面又烙到酥脆金黄,老s省人谓之「铁圈虎背菊花心」。 第127页 腊汁肉炖在滷水里,肥瘦相间,做肉夹馍的腊汁肉一般都要炖很长时间,得用筷子一戳,直接能戳透,肥肉晶嘟嘟,瘦肉软酥酥,在案板上剁得碎碎烂烂,夹在馍里,再舀一勺汤加进去,肥肉的脂肪和油光都已经融在这一锅老汤之中…… 稀饭就是家常小米粥,也不稠,米稀稀拉拉的,这就是外头店里免费提供的稀饭所特有的浓稠度了,不过秦蔻其实很喜欢这种,淡淡的小米味,就是喝个清爽,解腻。 是属于x市人的早饭了。 吃这种早饭的时候,天气热一点也就觉得可以忍受了。 秦蔻惬意地舒了口气,还悄悄对楚留香说: 「阿楚哥,其实肉夹馍里面也可以加青椒的,会很清爽,下次一起去呀。」 楚留香说:「……可以当然是可以,不过你为什么把声音压这么低?」 像做贼一样。 秦蔻悄悄说:「因为我是个叛徒!」 吃肉夹馍夹青椒的叛徒。 楚留香:「……」 奇奇怪怪的。 吃了个非常敦实的早饭,驱车去医院。 医院大楼很高,一进门就是一股消毒水味道,这味道其实说不上好闻,这地方其实也说不上令人观感非常之好。 人来人往、吵吵闹闹,穿着白大褂和护士服的男女走起路来都是风风火火、行色匆匆,倘若没从网上的视频里见过的话,其实陆小凤觉得这地方其实一点儿都不似是医馆。 陆小凤当然也认识几个神医。 神医通常都是出世之人,他所知晓的好几个,都隐居深山之中,过着闲云野鹤的生活。 江湖中人,尤其是江湖上很有几分本事的人,脾气大都很奇怪,规矩也多得吓死人,譬如说他所认识的一位神医吧,便有所谓的不救——那就是得的不是稀奇古怪闻所未闻的病,他都不救。 但其实病人是撑不了那么多时间的,找上了他,他觉得这等病症他若救了,实在是对自己才华的浪费,于是任由那人的亲人苦苦哀求也不松口,时间这样浪费过去,人也就死了。 况且神医之间也不不爱切磋医术的,谁家的神药就是谁家的神药,打探方子,那可是江湖大忌。 所以神医的家自然不会同这样的医院一般,人这样的多、这样的吵闹,既有衣着简朴、神色忸怩之人,也有带着贵价手錶,一边排队一边还在打电话谈生意的人。 比起那等神隐山中,世外高人的居所,陆小凤更喜欢这个有点闹哄哄、有点乱糟糟的医院。 挂了眼科,因为秦蔻提前好几天就预约了号,约的时间也很早,过去之后没等多久就进去了。 门诊室是个干练的青年女医生。 或许是因为花满楼的长髮和英俊外貌,医生多看了他一眼,不过也就仅此而已了。医生一天工作忙得要命,那种言情小说里出现一个帅哥就把各种职业女性迷得七荤八素,花痴得连工作都不干了,完全都是胡扯。 医生:「眼睛怎么了?」 花满楼:「瞧不见。」 医生抬眼看了他一眼,皱眉:「多久了?」 花满楼:「嗯……十多年了。」 医生的眉头紧紧地皱起来,问:「小时候是突然看不见了还是出了什么事?」 花满楼沉默了一下,淡淡说:「被……锐器划过。」 这倒是也不能说是意外,而是一场针对江南花家、针对他父亲的报復。 那人原是花家大通票号之中的掌柜,跟了他父亲十多年,花家待他倒也不薄,只是此人私底下好赌钱,赌之一字,水实在太深,他遭了别人的算计,欠下赌债,走投无路,监守自盗,用票号中的钱去还赌债。 江南花家也不是吃素的,能在江湖上站位脚跟之人,绝不可能是个包子,更何况花家这样延续百年的名门呢? 总而言之,事发之后,他父亲找出了做局之人,将钱款一一追回,那掌柜的,念在多年情分之上,不追究他监守自盗的罪责,只是这掌柜的,自然也当到头了。 花满楼还记得,那掌柜的那时候还是痛哭流涕地谢他父亲网开一面的恩情,却不想后来竟似是换了个人一样,伙同其他人来报復。 他的眼睛就是那时候被划伤的,也因此,他父亲自责到几度呕血,这么多年来,遍访名医。 但这样子眼珠子被划伤的事情,又没法给他换一个眼珠子?是不是? 所以花满楼一向也没抱多大的希望。 医生又问了一些诸如「是完全看不见还是眼睛里模模煳煳能看到光影」之类的问题,给开了些检查的单子,秦蔻轻车熟路,带着花满楼去做检查,检查结果要等几天才能出来,今天就先回去了。 隔几天,拿着检查单子再去找医生。 能不能医、能不能治,这次就可以下定论了。 医生给了肯定的结论。 花满楼的眼盲不是完全一丁点东西都瞧不见,而是保留了一些光感。这也就是说,即使失明十多年,他的视神经其实没有萎缩,医生对此还挺惊讶的,说他运气很好。 再来呢,他眼睛的问题,就是角膜被锐器划伤,但并 没有伤到再里面的其他组织——医生也感嘆,这个的确就是幸运中的幸运了。 所谓换眼角膜的手术,也不是万能的,医生解释,一般来说,恢復效果都是因人而异、因伤而异的,以外力造成的损伤来对比举例,被锐器划伤后的恢復效果,就会比化学物灼伤之类的理想一些。 第128页 不过医生最纳闷的是他表面上看上去眼睛居然完全没有什么异常……这就很怪,毕竟角膜的损伤,就好比窗户最外层的玻璃有了毛病,正常来说,肉眼肯定是能看出一些端倪的。 秦蔻觉得这应该是与【武侠世界】本身的物理法则有关系。 她之前说过,每一个异世界其实都有些东西是她自己所在的这个世界解释不了的,例如说心怀宇宙的大橘,再例如说陆小凤的内力激酒大法。 花满楼自己也说过,他少年时自一位神医那里,学了一种内力流转之法,便是能令内力温养眼部的经络穴道,这么多年,他倒是也练得很习惯了。 花满楼的视神经幸运得未曾萎缩、角膜虽然受伤,瞧上去却无端倪,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呢? 总之,解释也很难解释啦。 花满楼听完之后,有些怔怔的,半晌,才忽然笑了一下,只说:「我未曾想过……还有机会。」 语气有点茫然、又似乎有点干涩。! 第63章 不错,茫然,这就是花满楼如今的情绪。 他早已习惯了身边爱着自己的人们对他眼睛的关心,他父亲直到如今,还在不断的寻找名医,这十几年来,他遇见的真神医不少,假神医却也不少。 陆小凤……虽然他总是什么都不说,但花满楼知道,其实他父亲带来给他瞧病的名医,有好几个都是陆小凤去拜访的。陆小凤看上去是个小混蛋,在江湖上飘来盪去,往往一消失就是几个月,花满楼有的时候很清楚他去干嘛,也只是无奈地嘆口气,就随他去了。 这些爱着自己的人们,只是想要为他做一点、多做一点事情。 倘若不让他们做这些事,他们反而会更难受。 这些花满楼心里都很清楚,所以他从来也不曾阻止过、从来也不曾拒绝过。 但抛开这些附加的意义,「治眼睛」这件事本身对他来说,其实……其实他没抱多大希望。 毕竟也已经这么多年了,毕竟他也早就接受了这件事、习惯了现在的生活。 一个人对一件事抱有的热忱与希望越大,这件事落空的时候那种痛苦与绝望就更深——这本是人世间最简单的道理之一,人人都能懂得。 这一次原本也一样,他答应来医院看看,原本不过就是想要秦蔻与陆小凤安心一些,等事情尘埃落定了,想来,秦蔻口中所说的那一种「遗憾」也就会消失吧。 这便是花满楼此人的体贴。 他懂得爱、懂得分享与回馈,也懂得如何与爱着自己的人们保持一种心照不宣的包容。 但他没想到……这一次竟然,会给他这样一个不一样的结果。 他瞧不见自己面前这位大夫,听声音来看,她大概三十多岁,性格沉稳,说话不急不躁的,与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一样,她说起话来直白不文,一点儿l也不讲究虚礼,不说文绉绉的话。 她只是拿着他的检查单子,语气平稳,能听出几分高兴来。她一样一样与他们分析着结果,说出自己的结论,分析着后续各种方案的可行性,告诉他现实会遇到的问题,眼库排队一般得多久,期间又非常直白的责怪着他和他的父母,为什么不早一点上医院来?耽搁这么多年多 难受啊,自己也不知道多上点心,真是的! 花满楼忽然噗嗤一声笑了。 医生在单子上写写画画,听见他笑,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花满楼张了张嘴,说:「谢谢李医生,我只是……」 李医生打断他:「得,谢谢的话就不必了。」 秦蔻大声说:「好,谢谢医生,我们先回家和父母商量下!」 李医生说:「下一位!刘丽娟在不在!你们几个让一让啊。」 医生很忙,病人不少,他们几个人直挺挺地戳在屋子里,尤其是身形高大的楚留香,往那里一站,都会让人产生一种窗外的太阳都要被挡住一大半、室内昏昏暗暗的感觉,挤得要命。 秦蔻笑了笑,和医生道了别,和大家一起出门去。 自医院大门走出时,花满楼就又感觉到了门口扑面而来的热浪与蒸汽。 他的眼前是模模煳煳的光影,却什么都瞧不见,好在他能凭藉着出色的听力去避开一切障碍物,安安稳稳地走出去。 空调宜人的冷气被关在身后,面前是千年之后的夏天。 花满楼站在医院大门口,抬了抬头,又伸手挡在额头前,只好像是一个抬头望天、又被太阳所灼烧的人一般。 事到如今,他其实仍有些茫然、仍有些不真实感。 他只觉得自己在来到这千年之后的那一天,也没有这般强烈的不真实感。 陆小凤拍了拍他的肩膀,问:「花满楼啊花满楼,你在想什么呢?」 花满楼勾唇一笑,自裤兜里掏出墨镜带上,转过头来,就又是一位潇洒至极的酷哥。 他只笑道:「我在想……若有一天我瞧见了,我要先去看什么。」 陆小凤的心情显然也是澎湃的,其实这两天等结果、还有刚刚在医生办公室听医生下结论时,他简直比花满楼本人还要更紧张,方才他一直就站在花满楼身边,肌肉不自觉地绷起、唿吸也不自觉地屏住。 听了这话,陆小凤也不觉地道:「是了,这倒是该好好想想。」 第129页 然后就自顾自地去帮花满楼思考了! 秦蔻:「……」 秦蔻戳了一下陆小凤。 陆小凤:「嗯?阿蔻怎么了?」 秦蔻:「你怎么这种事都要帮人安排!」 陆小凤十分大言不惭地笑道:「我这个人当朋友很讲义气的,用我陆小凤的眼睛帮他先掌掌眼,当然义不容辞咯。」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对秦蔻道:「所以阿蔻,你瞧见了么,我自小就是和陆小凤这种小混蛋一起长大的。」 陆小凤悠然道:「有我这混蛋在,你可算是不怕闷死了。」 花满楼嘆气,只道:「那么好朋友陆少侠,你可想好了没有,若我的眼睛能瞧见了,你想先让我瞧点什么?」 陆小凤道:「嗯……」 秦蔻也兴致盎然地出起了主意:「其实你们那边,没开发过的自然风光肯定更多,也更漂亮,来我们这里就不是看自然风光的了,我想想啊……看城市,看点城市的什么好呢?」 陆小凤道:「滞销灯具城?」 这是秦蔻拿来吐槽x市着名夜景不夜城的,陆小凤一开始还觉得她说话未免太过狠辣了一些,多看了几次那个灯景之后,他自己也开始这么叫了。 秦蔻:「……」 秦蔻:「喂,你说话尊重一点。」 陆小凤:「?」 陆小凤:「明明你自己也是这么叫的。」 秦蔻:「我的意思是你对花满楼尊重一点,不要提这种用心险恶的意见。」 陆小凤:╮(╯_╰)╭ 陆小凤:「那你说说咯。」 秦蔻一边走,一边用手指转着她的车钥匙,一边还真的十分认真地思考起了这个问题,说:「唔……我想想啊,沪市外滩的夜景倒是很棒,那边的餐厅也不错呢,啊对了!迪士尼,迪士尼乐园!里面的灯火秀真的超级漂亮!到时候一起去咯!」 说起这些东西,她整个人都雀跃了起来,走路地脚步都很轻快,而且秦蔻走起路来,也一点儿l不老实,说这话说话,就走到最前面去了,然后又转过身来倒着走,面对他们讲话。 还因此差点撞到另外一个行人,被一点红眼疾手快一把抓了回来。 她又接着发散:「唔,不过说到游乐场,我觉得我们过几天就可以去,你们肯定没玩过云霄飞车 还有跳楼机!」 主要是很好奇,武林高手去玩云霄飞车会不会害怕呢? 不能想当然地认为都是武林高手了,面对这种设施肯定会面不改色……秦蔻和他们一起看鬼片的那天晚上,一开始也想着,啊,都是武林高手了,死人见了不老少,装神弄鬼什么的也肯定见过,应该不会害怕吧。 结果收穫了一只被吓得炸毛的尖叫鸡,第二天秦蔻都觉得陆小凤的声音有那么点沙哑。 虽然她自己也被吓得不清,但是真的从陆小凤身上收穫了很多快乐。 她甚至还买了一个尖叫鸡玩偶,充满暗示性地送给了陆小凤。 陆小凤当时:垮起个猫猫批脸.jpg 不过他很快从捏尖叫鸡之中获得了快乐,这下不快乐地就变成了其他人。 最后那个尖叫鸡被一点红面无表情地夺走扔掉了。 所以,假如去做云霄飞车会有人害怕,那个人会是谁呢? 秦蔻不说话了,陷入了思考之中。 陆小凤伸出手在她面前晃晃手:「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秦蔻板着脸:「在想尖叫鸡。」 陆小凤:「?」 陆小凤:「呵!」 陆小凤不理她,转而对花满楼道:「我倒是想起一个东西,很想叫你瞧瞧。」 花满楼问:「什么?」 陆小凤笑道:「便是那中央台出的《陆小凤传奇》电影,里头的你可相当英俊。」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 片刻后,他只道:「说起影戏,我倒是很想看看那《咒怨》。」 陆小凤一呆:「啊?」 他只道:「瞧不出来啊花满楼,你居然对恐怖片最感兴趣?」 花满楼道:「那倒也不是。」 陆小凤挑眉:「那是为什么?」 花满楼的嘴唇慢慢勾起来,微笑道:「因为我实在很想知道,那伽椰子夫人究竟长什么样子,能把你吓成那样。」 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呵!」 呵得超大声! 正如秦蔻前两天早 上和花满楼深谈的内容所说,復明,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 检查眼睛,确认有手术的希望,只是第一步而已。 回到家之后,秦蔻和她爸爸通了电话,简单讲了一下现在的情况。 秦蔻她们家其实不是自曾祖母那一代才能开启时间乱流的,追根溯源都能追到大清朝中段去了,秦蔻她爸爸和她妈妈结婚二十大几年,对这件事情自然再清楚不过。 而且因为曾外祖母与许多奇异的外星宇宙生物建立了友谊,心怀宇宙的大橘又一传传四代,很多次自危险之中保护着她们家的人,所以她们家的人也很乐于帮助异世界的时空旅人。 况且秦蔻还非常精准的拿捏了她爹这种中二中老年男性的用户痛点。 秦蔻笑眯眯:「爸爸呀,你知道是谁来了不?」 第130页 秦建国先生:「谁呀?蔻蔻哇,你说话怎么越来越神神秘秘的了。」 秦蔻:「说出来吓死你。」 本地着名企业家秦建国先生表示不耐烦:「快说快说,你爸要赶饭局去。」 秦蔻:「武侠小说哦!花满楼哦!哦对了,不准告诉外婆,我要给外婆一个惊喜来着。」 秦建国先生:「……」 两眼发直中。 秦蔻:「诶诶诶,干嘛呢,怎么不说话了嘞!」 秦建国先生:「蔻蔻哇,你跟你爹我开玩笑么?」 秦蔻瞪他:「谁跟你开玩笑!」 真得不能再真! 秦建国先生故作镇定地咳嗽了两声:「哦……哦,蔻蔻呀,那你要好好地尽一尽地主之谊啊,叫他们也知道咱们老s省人的热情好客,是吧?待人接物要大方,还有不能任性啊,你那个臭脾气不能叫人看了笑话……对了,钱够花不,爸爸给你打点零花钱?」 就……中老年男性,懂得都懂,一言不合就要说教,还好最后一句话比较动听。 秦蔻还嫌弃呢:「你看你这话说的,零花钱你要给就直接给嘛!你现在这么说出来,我都不好意思要!」 秦建国先生:「好了好了给你转!你老爸是那抠门的人么!」 拿起手机操作一番,秦蔻这边收到简讯,银行卡入帐五万。 还可以吧! 两个人终于开始说正事。 乱流这个东西,是有规律的。 首先第一点,秦蔻母亲这边的血统身上,带着「锚点」,能不定时、不定期地引发乱流。 通向同一个地方的乱流,第一次发生后,一般来说三个月之内一定会再次发生,再次发生之前,天赋异禀的秦蔻可以感知的到,就好像地震局提前预测地震一样,只不过她能提前二十四小时隐隐感觉到。 听起来是没什么问题。 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于,这些乱流……对从它里面走出去的异时空旅人是有吸引作用的! 也就是说,这个乱流一定会发生在秦蔻周围,而倘若这些异时空旅人就在她周围,那么乱流有很大的可能性会直接把人给吸进去……就像他们来的时候一样。 秦蔻之所以要把古代侠客们留在身边,大家住在一起,其实也正是因为这个。 给黑户上户口,再加上眼库排队,安排手术,保守估计都得半年……而花满楼根本就没有半年时间,三个月内,乱流就会把他卷回去! 当然只要把秦蔻和花满楼分开,不要接近,那他就可以在这里住到半年以上了。 可行是可行,但同一个乱流发生两次,再发生第三次是什么时候……那就很说不准了,反正秦蔻以前经歷过的乱流还没有来过第三回 的。 让花满楼选择为了眼睛永远留在这里,与自己的亲人朋友永别,他会愿意么?他绝对不愿意。 秦蔻是想帮他,不是想让他陷入这种极限选择题。 所以和秦蔻想的差不多,他爸爸愿意帮忙,前提是秦蔻能够学会曾外祖母的绝技,能让时空乱流稳定成通道,两边的人想什么时候串门子就什么时候串门子。 秦建国先生是个老武侠迷,但也是个成熟的社会人士,做事情不可能跟个毛头小子一样,情绪上头就答应。 秦蔻表示:「我这两天都开始练习了!太婆留下的笔记我都看了一大半了!」 秦建国先生:「嗯,听你妈妈说最近你引发乱流很频繁?」 秦蔻说:「是啊,两周不到,三回。」 她爸爸说:「哦,那更要好好练了,不能偷懒啊,把你考大学的那个劲儿l用上,什么事都做得好,知道吧,不过劳逸结合四个字也要注意……咱们做事是尽人事听天命,对吧……」 秦蔻不耐烦了:「好了好了,挂了啊!拜拜拜拜!」 她啪叽一声挂断了电话。 秦建国先生:「这孩子白养了!」 然后復而放下手机,躺在酒店床上,一言不发。 片刻之后,成熟的社会人士秦建国先生开始激动地在床上拳打脚踢。 武侠小说的人物! 古龙啊!是古龙武侠啊! 嚯!哈!嚯! 中年人的中二,不能被女儿l看到就是了。! 第64章 万里长征第一步,虽然前路仍然漫漫,但最起码,有了希望。 今天无疑是值得庆祝的日子。 秦蔻窝在房间里,盘腿坐在床上冥想了一会儿,又跳下来,把头髮梳成了两根垂下的蝎尾辫,准备出门和大家一起吃饭去。 今天打算驱车去吃潮汕牛肉火锅。 秦蔻是个爱吃的,基本上某个商圈新开业,她都会去转转,有什么开门的新馆子,也都会去凑凑热闹,上学的时候她还把探店当成一种日常消遣的活动来做,不过毕业之后就很少了,平时和朋友见个面吃个饭也不容易,随便乱探新店,吃到难吃的,心情都不好了。 好在她储备下来的店还是不少的。 秦蔻一边开车,一边跟他们聊天,说起自己以前去潮汕旅游时的经歷。 「好吃!」她说,「最大的印象就是好吃,真的好吃!」 各色米粿,糯叽叽的。 作为一个北方人,秦蔻对这种糯米制品的认知一向就是甜品以及主食,谁知道去了一回,吃到了一个花生香菇糯米饭,咬开外层的糯米皮之后,里头裹得是满满当当的咸香……米饭。 第131页 当时的秦蔻:「???」 糯米皮子包米饭啊……这…… 这种主食包主食的诡异美感,让秦蔻就很莫名地想到了立本人用煎饺当配菜、配拉面吃。 不过再一想,她们这边的人,吃的那个酸菜包子也是一样的。 酸菜是和土豆泥混在一起的,加点辣,包在面皮里上锅一蒸,热气腾腾地咬开,里头的土豆泥已经被蒸的软烂了,颜色是被辣椒所染出的微橘,里头的酸菜还保留着一点脆爽的口感,酸味明快,正是绝配! 就是一种和外地人说起来很奇怪,其实真的吃吃看会很不错的东西。 唯一一个问题,主食吃多了真的容易困,秦蔻早上吃一个那样的包子,吃完原地就困,必须暴风吸入咖啡。 说完,也不知道是不是应景,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坐在副驾驶上的楚留香就忍不住笑了起来,只道:「这样的东西,想来是给要做活的人吃的多些。」 秦蔻说:「那倒确实,我之 前去江城那边,那边不是有『过早』么?我就看到有早餐店,大清早买的是把子肉糯米饭,一大块肉,满满一碗糯米里头浇肉汁,那个早餐店的阿姨就说,这个东西以前就是给码头上扛大包的力工吃的,抗饿。」 不过她自己就吃不下了,和当时乐队里的鼓手,她的大学室友王思雨,两个人一起点了一碗,结果都没吃了。打包吧,那会儿他们是住酒店呢,打包回去冷了怎么热?不打包吧,还觉得浪费。 楚留香含笑听她漫无目的地说着这些话。 车内的冷气开得很足,外头的落日有点烈,驾驶座上的秦蔻顺手带上了放在车里的墨镜,墨镜镜片很大,遮住了她的几乎半张脸,显得皮肤愈白、嘴唇愈红——这种装饰品,江湖上是没有的,所以楚留香觉得很有趣。 他还在无聊的时候想过,他的朋友里谁会比较喜欢墨镜。 一点红——他这般冷硬的五官,倒是很适合带墨镜,前两天去逛商场路过墨镜店时,秦蔻还兴致勃勃地帮他挑来挑去,不过最后被一点红阻止了,只说是带不习惯。 胡铁花……胡铁花就算了吧,那人瞧起来像猫,自己也很喜欢把自己当做只懒洋洋的大猫,虽然外号叫做「花蝴蝶」,实则浑身上下找不出一点配饰来,衣服都不好好穿。 姬冰雁感觉会很喜欢,他那个人还挺讲究时新的。 不过要他说,其实他心里想到的第一个人是高亚男。他很莫名的觉得高亚男如果带着墨镜带着剑,在江湖上闯荡,一定很合适。 楚留香微微一笑,又瞧了秦蔻一眼。 秦蔻的手搭在方向盘上,手指上换了大红色的美甲。 若是秦蔻生在江湖之中,应当也是个行走江湖、不羁潇洒的女侠吧。 不过……何必生在江湖? 人在江湖之中,生与死只在一瞬间,楚留香好交朋友,爱与人一同喝酒,把酒言欢、畅谈人生,离别之时,当然也会抱拳说一句「后会有期」。但与他喝酒的人之中,很多人都没能等到这「后会」,就已变成了一抔黄土。 所以楚留香既爱这江湖,有时又有些痛恨这江湖。 秦蔻自墨镜底下扫见了楚留香的目光,问:「阿楚哥想什么呢?」 楚留香道:「我只在想,倘若阿蔻什么时候想去江湖上玩一玩,要带你去哪里。」 秦蔻:「唔……我想想啊,悦来客栈?」 楚留香:「???」 楚留香:「悦来客栈是什么?」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其实我就是想知道,你们江湖上的消息是不是真的传得很快?而且为什么随便进一家客栈都是江湖中人聚集地啊?」 武侠小说出场率百分百的场景:神奇的客栈! 楚留香道:「关于这个问题嘛……」 其实也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一件事。 他们那地方是有路引存在的,路引,便是一种出远门上路时用到的、官府衙门出具的公文,若无此物出行,或者出行路线与路引上说的不一致,是要治罪的。 秦蔻说:「哦……我们这里几十年前出门也要介绍信,现在倒是没有了。」 楚留香便眨眨眼,笑道:「所以你能猜见,能四处乱窜的都是什么人了。」 秦蔻说:「你们以武犯禁的江湖人呗。」 官府都通过路引筛过一次了,有胆气、有本事不理会此物的人,不是江湖人又是谁?所以说很多地方的客栈开着,本来就是为了做江湖人的生意的。 这样的生意当然不好做,也得有几分本事才能做得,莫看有些客栈里那掌柜老迈、厨子木讷,那都很有可能曾经也在江湖上打出过名气。 所以,搞不清楚底细时,还是莫要轻举妄动的好。 秦蔻问:「嗯?所以其实很少有人会一言不合就砸人家店?」 楚留香淡淡道:「那也不是。」 混江湖的人形形色色,什么人都有,有人圆滑低调不爱搞事,那就有人咋咋唿唿喜欢惹是生非,不过这样的人,若是本事没那么大,通常都活不过几年。 秦蔻:「……」 秦蔻说:「那我还是再考虑考虑吧,江湖啊江湖,真是太危险了。」 陆小凤插嘴:「上次我问你的时候你还是坚决不去呢,怎么现在就变成『再考虑考虑』了。」 第132页 秦蔻歪头:「或许是因为阿楚哥看起来比你成熟靠谱很多?」 陆小凤:「……」 陆小凤冷笑:「呵。」 楚留香调整了一下坐姿,秦蔻用余光扫了他一眼。 其实他们都不是很喜欢坐副驾驶。 无他,只是因为坐副驾驶必须系安全带。 侠客们吃的口味不同、看电视剧的喜好不同,但在讨厌系安全带这件事上却非常统一,陆小凤那个问题青年也就算了,但是楚留香居然也不喜欢系安全带。 秦蔻不理解! 秦蔻还给他们看了一些开车的车祸视频,说:「不系安全带可能就会这样哦,很危险的。」 楚留香摸摸鼻子,只道:「倘若出了这样的事情……若无安全带,跳窗逃生也就只是一眨眼的事情,但若繫上,会妨碍动作。」 他还建议秦蔻也别系,出了事情他带她逃会更快些。 其实他们倒是一致认为摩托车比铁皮车要更安全点。 秦蔻:「……」 这就是艺高人胆大么orz。 秦蔻的挠挠头:「……回程的时候带摩托回去?也可以代步吧,不过油是个问题啊,就很单次限定。」 但是楚留香骑着摩托在大沙漠中驰骋,勇斗石观音,那个画面想一想就很赛博,赛博武侠。 楚留香哭笑不得。 总而言之,安全带的问题无解,副驾驶位只能屈从,一点红经常会很主动地来做副驾驶,今天阿楚哥倒是也坐一次。 他身形高大,其实秦蔻总觉得坐这种小轿车……有点委屈他,腿都伸不好,勒着安全带时,他的手指还总是下意识地去撑一下。 也没办法。 她的视线收回来,瞧着车外。 今天出门的时间又选的不太妙,赶上了晚高峰,此时此刻,他们就在车流之中慢慢地挪动着。 秦蔻有点不耐烦,手搭在方向盘上,手指轻轻地一下下叩着。 其实车子里也不算很安静,车载空调唿唿地吹,电台调了频,在放《年代878金曲串烧》,陆小凤正拿着楚留香的手机,快乐地开始了自欺欺人的音游环节,他的位置是在秦蔻的侧后方,偶尔秦蔻扫到他的时候,都感觉他是准备用手机屏幕去搓火球…… 而且陆小凤在这种走一小段停一下的车子里盯 着手机,居然不晕车! 秦蔻刚刚还提醒他小心点,结果陆小凤说:「这比之坐马车,已不知道平坦多少了,怎么会晕?」 说得好像也是。 而且陆小凤还告诉她,他有一次骑着马还会不拉缰绳,一边骑马一边吃面——没法子,主要他走的很急,又捨不得苦瓜大师那色香味俱全的素面。 秦蔻:=口=!!! 你们江湖人真的很离谱。 在这样充满白噪音的车子里,叩手指的声音是很小很小的。 坐在秦蔻正后方的一点红却注意到了这声响,缓缓睁开了双眼,自挡板化妆镜里瞧了秦蔻一眼。 对方带着墨镜,唇角耷拉着,指尖艷红。 他没说话,伸手上去,拍了拍秦蔻的肩膀。 秦蔻「嗯?」了一声,侧头一瞧,一点红手上正捏着一块外包装剥好的巧克力递给她。 秦蔻一愣,接过来,又抬头扫了一眼车内后视镜,杀手已经重新靠回靠背之上,闭上眼睛闭目养神了。 秦蔻咬了一口巧克力,奇道:「红哥,你身上居然会备巧克力。」 果然是隐藏的超级甜食爱好者。 一点红道:「嗯。」 其实他自己不用备,常年在野外生活的人对飢饿都有着很好的忍耐能力,在这一点上,江湖人都是共通的,倘若饿上一天一夜就提不起剑,那他早不知道死多少回了。 他只是发现秦蔻很容易饿。 秦蔻吃饭,就属于那种,饭量很小,吃几口就不吃了,但是早晨和中午、中午和下午之间,必定要吃点饼干啊、小蛋糕啊之类的东西,而且她还喜欢乱放东西,这就导致一点红总在莫名其妙的地方发现零食。 比方说电视柜后面。 当时发现这个的一点红:「……?」 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后来知道是大橘,大橘爱偷秦蔻的零食藏起来……明明它自己都弄不开包装袋,也不知道藏起来干嘛。 而且秦蔻一饿了,就很容易变得气唿唿的,脾气肉眼可见地变得暴躁。 今天出门的时候,一点红看了一眼时间,就知道情况不对,顺手拿了个巧克力,果然撞上了晚高峰。 其实他根本不爱吃巧克力。 一点红喜欢甜品,但他的口味还是蛮传统的。 比方说一个中式的豆沙寿桃包,和一个小蛋糕放在面前让他选,他会更喜欢豆沙包。 而且他意外地喜欢糯叽叽的东西,因此在非常之大的甜品种类里,雪媚娘这种新中式甜点最合他意。 巧克力就算了,巧克力味道怪怪的。 秦蔻是很爱巧克力的,喜欢买各种精品巧克力,今天一点红顺手抓起的这个,恰恰好就是她近期的心头好——陈皮丹桂增味黑巧。1 听起来很怪,吃起来有点酸、有点桂花味、还有黑巧的苦。 巧克力这种热量炸弹,吃半块,胃里就感觉踏实了。被投餵了的秦蔻小姐的心情肉眼可见地变得很好,连后面那辆车一直按喇叭的事情也原谅了,还说:「看他急的,急什么嘛!路怒症可要不得!」 第133页 一点红:「……」 就……非常好安抚。 他无可无不可地嗯了几声,权当附和。 吃到牛肉火锅的时候已经七点多了,店里人正多。 汤底就是清清淡淡的牛骨锅,淡黄色,上面飘着一层淡淡的油花,里头下着切成滚刀块的白萝蔔,在锅里一直可以从开火煮到关火,拿出来吃的时候,早都吸满了汤汁,用筷子夹断的时候,还能瞧见属于萝蔔的特有纤维。 肉呢,当然也有讲究。 其实楚留香和陆小凤,都是爱吃的人,于食之一字之上,都颇有研究,譬如说楚留香吧,其实最开始和掷杯山庄的左轻侯左二爷相识,就是因为他暗搓搓地瞧上了人家调制鲈鱼羹的本事。 陆小凤和苦瓜大师也同理,两个人还在一起讨论过,互相对对方的口福都还蛮羡慕的。 所以他们通常也很喜欢看菜单。 结果这里的菜单,楚留香就瞄了一眼,果断递给秦蔻。 吊龙、雪花、五花趾;匙仁、匙柄、胸口朥。 ……抽象,看不懂。 他们那里吃牛不算太常见,即便能吃,也多是「二两滷牛肉,二两黄酒」这样子,根本不会有这么多的讲究。 秦蔻接过菜单,噼里啪啦地点 菜。 牛骨汤锅咕嘟咕嘟地冒起来,该下肉了! 牛肉火锅,涮肉的时间很关键、非常关键。这家店的服务员倒是提供帮忙涮肉的服务的,但是水平确实……良莠不齐,上次秦蔻特地来吃,结果那个服务员刚上班没几天,肉全煮老了,一顿饭吃得让人没滋没味的。 所以今天她干脆不要服务员来弄了,她自己弄,还在手机上设定了个秒表,说九秒就九秒! 但肉没翻匀,吊龙,失败。 秦蔻:垮起个猫猫批脸.jpg 一点红瞧不下去,主动代劳,秦蔻还很紧张,叮嘱他:「就弄到肉微微变色,不能完全变啊……完全变了就是老了,微粉红色、微粉红色,完全迷信秒表是要不得的!」 一点红:「……」 他无奈地嘆了口气,沉声道:「好。」 事实证明,他的眼力和手上的动作的确要利落一点,出锅的时机刚刚好。 陆小凤盯着搁在锅上方的肉,严肃地说:「等一等!」 秦蔻:「啊?」 陆小凤道:「先让我来试试毒!」 秦蔻:「……」 秦蔻冷笑:「一试试一盘对吧?」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众人齐齐动筷子。 饭过五味,锅中的白色蒸汽裊裊升起,带着牛骨汤味的水汽扑面而来,却令人总是忍不住想要嗅一嗅、再嗅一嗅。 秦蔻点了啤酒。 酒水单当然不如秦蔻自家的丰富,都是很普通的那种「x岛」、「x京」开架啤酒。不过大快朵颐之间,喝上一杯,也是一种享受。 她举起了酒杯,欢唿道:「干杯~!」 []~( ̄▽ ̄)~* 众人便都忍不住笑了,举起手中的酒杯,与她轻轻碰杯。! 第65章 傍晚七点半,秦蔻和一点红正在逛河马先生超市。 超市与超市之间,自然也不一样,麦x龙的仓储式大超市适合囤东西,就连薯片都卖超级大包,河马先生的新品一个月能上好几回,就更适合喜欢尝鲜凑热闹的人来。 像秦蔻这样爱吃爱玩、且最喜欢新奇东西的人来说,没事的时候逛逛河马先生,就觉得很惬意。 她也的确很惬意。 素面朝天,穿着宽松的棉t和短裤,足上的人字拖踩在地上,发出「踏拉、踏拉」的声音,她站在冷柜前面,犹犹豫豫,举棋不定,问一点红:「你说是要这个双柚汁好呢,还是要那个粉柠汁好呢?」 一点红一只手插兜,一只手推着购物车,一根手指轻轻叩着购物车的把手,站在一边等她挑好。 他扫了一眼秦蔻纠结的两种饮料,中肯地表示:「可以都拿。」 秦蔻看了一眼堆成小山状的购物车,有点心虚,说:「那提回去多重啊……」 主要是这个河马先生与她家的距离很尴尬。 远不远、近不近的,开车吧,既划不来又没地方停,不开车吧,买多了东西提着购物袋回家时,那才叫切身体会什么叫金钱的重量。 况且河马先生真的好喜欢出各种各样的新品饮料啊tat 逛起来真的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手! 黑衣青年的面上没什么表情,语气也听不出什么来,只道:「没事,我来提。」 其实他都不明白秦蔻干嘛要去想这些东西重不重的事情。 再重,能重的过五十斤的石锁么?这点重量对武人来说,实不算什么。陪她逛个超市而已,难道这东西还要她自己拿不成?他又不是个畜生。 这倒也算不得什么怜香惜玉不惜玉的事情,只不过是顺手之劳罢了。 不过现代的确有些男人……让人看了很一言难尽。 比方说他昨天出门的时候,瞧见一对男女,那女子手里抱了一箱矿泉水,额角与脖颈全是汗,明显有些吃力,而那男的,明明瞧起来也不孱弱,脚步有力唿吸顺畅的……但他举着把伞给那女子撑伞,顺便给那女子擦擦汗。 一点红:「 ……?」 古代铁直男用眼神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第134页 当时秦蔻嗤笑一声,阴阳怪气地说那可能是某种行为艺术吧。 一点红哼了一声,懒得再多看。 他又不喜欢搞行为艺术。 秦蔻听完他这句承诺,果然抬头沖他笑了笑,立刻就把两瓶饮料都扔进购物车了,然后又很快乐地去另外一边的冷柜看肉了。 一点红推着购物车,不紧不慢地跟在她后头,看了眼冷柜,低声问她:「明天想吃牛肉?」 秦蔻:「嗯呢!」 她随手拿了两块西冷扔购物车了。 一点红又问:「土豆炖牛肉吃么?」 另外一边正在挑牛排的小情侣:「……」 拿西冷炖土豆么……? 小情侣中的女生忍不住抬头,悄悄朝这边看了一眼,瞧见一点红之后,忽然就愣了一下。 就……这个帅哥他真的,气质很独特。 其实说真的,这年头留长髮的男的——一般都是自诩艺术家啊,也不怎么好看,一来好看的男的真的比好看的女的少太多,二来男的留长头髮,不每天打理肯定不行,油塌塌的,三来……自诩艺术家的男的一般不仅喜欢留长头髮、还喜欢鬍子拉碴,这三点一结合,那真是见一个眼瞎一个。 但这个帅哥就很讲究!头髮高高扎成马尾,很飘逸,五官硬朗,最重要的身材好啊,身体比例是真的优越,手脚颀长、宽肩窄腰的,而且帅哥他还很懂穿搭,他的腰带比一般腰带宽一些,这样子往腰上一勒,那就只有一个字——劲。 而且这帅哥反差真的好大……女生听声音以为是个很温柔的男人来着,一抬头,好傢伙,浑身上下都写着生人勿进,嘴上说着「土豆烧牛肉吃不吃?」,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冲击力巨大。 身边的小姐姐也很漂亮,漂亮到吸睛的那种。 小姐姐一边说「吃!」,一边又顺手扔了块m6的牛腱子,和酷哥厨子(?)提要求:「西红柿牛腩也想吃,想喝味道很重的番茄汤。」 酷哥嗯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只说:「得买番茄沙司。」 小姐姐说:「那走吧,那边。」 两个人一 边说一边就走远了。 女生看了一眼自己男朋友,戳了他一下。 男朋友:「干嘛啊,我不去健身房啊,那个练可练不出来,求别卷。」 女生:「我知道,我就想知道用西冷炖土豆会好吃么?」 男朋友:「……」 男朋友吐槽:「不做饭的人别说话。」 这一头,秦蔻在生鲜净菜区挑挑捡捡。 她不会做饭,根本不知道家附近的菜市场在哪里,也根本不在乎买菜得早上买才新鲜,今天就是一时兴起,想来超市逛逛,又想拉个苦力帮她提袋子,就暗戳戳地去找了红哥。 红哥当然什么都好啦,红哥从来不拒绝她。 刚巧太阳也快下山了,中午刚下过雨,x市久违的凉爽起来,两个人就慢慢悠悠地走到这个不近不远的超市来,在里面慢慢悠悠地逛一逛。 逛超市,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 秦蔻还和一点红说起自己小时候的事情:「我那时候啊,我爸爸妈妈每周五放学,先带我去超市,买够一周的零食,然后回了家之后也不写作业,就等着看动画片,动画片从六点开始放,放到七点,然后就放新闻联播了嘛,我就很不甘心,一个台一个台的换过去,你猜猜看结果怎么样?」 一点红安静地听着她说话,垂眸瞧着她,低低问:「怎么样?」 秦蔻笑:「每个台都放新闻联播,气死我了!」 然后她还不甘心,就一直等到七点半新闻播完,结果发现……七点半到八点那个时间段,全在播地方台新闻。 小秦蔻当时哇的一声就哭了。 第二天她爸爸就买了台dvd,顺便把什么《花仙子》、《四驱兄弟》、《美少女战士》之类的碟全买回来了,看个够! 不过后果就是被她妈妈安老师拧着胳膊肉骂了。 秦蔻说起小时候的时候,有点兴奋,头顶高高扎起来的头髮也晃来晃去的,她的头髮很漂亮,又浓密、又蓬松,像是一只狐狸的大尾巴。 一点红就站在她身边,他比秦蔻高了半个头还多,一垂眸,就瞧见她蓬松的尾巴得意地摇晃着。 秦蔻大狐狸噌的一声抬起头,面颊红润、 双眸闪亮,只问:「红哥小时候有什么有趣的事情么?」 一点红:「……」 有趣的事情…… 这、这还真的把他难住了。 一点红推着购物车,微微蹙起了眉,薄唇抿着,一副陷入了沉思之中的状态,半晌都没说话。 秦蔻:「……」 秦蔻气若游丝:「你沉默这么久我真的很有负罪感……」 一点红神情一怔,道:「你不必,我只是……」 秦蔻:「好啦,走嘛,不过我还是想问你,那你来了这里之后,有没有觉得日子有趣了一点?」 一点红的眼睛垂下来,安静地看着她。 秦蔻:歪头.jpg 他张了张嘴,低低地说:「有。」 但不是有趣,是幸福,是很多很多的第一次。 第一次逛超市、第一次吃烤肉被辣到恼恨自己耳根子会红、第一次去人那么多的澡堂子里洗澡、第一次吃奶油蛋糕、第一次去看电影…… 第135页 他从不认为自己有资格享受现在这样的生活,但秦蔻认为有。 秦蔻认为有,就慷慨地拉着他走进来。 秦蔻就忍不住笑了。 一点红髮现,她笑起来的时候,鼻子其实会忽然轻轻地皱一下,然后那种笑意就像是春水一样自她脸上泛开,甜蜜地流淌进她颊边的酒窝里,流淌进她弯弯的眉眼之中,那种快活的热情就这样泼出来,泼在他的喉结上,令他的喉头忍不住要滚动一下,又泼在他的手臂上,令他的手臂也忍不住要收紧,青筋克制地迸起。 她又问:「那你最喜欢什么呢?是去商场更有趣一点,还是去看电影更有趣点……说起来那次看鬼片,都没吓到你,我好失望。」 一点红怔了怔,解释道:「因为知道那是假的。」 所以不害怕。 ……况且那个鬼,其实也真的没有被点了天灯的尸首瞧起来那样狰狞恐怖。 但这话还是不能说的。 秦蔻道:「知道你胆子大啦,下周去游乐场吧!我倒是要看看,你坐云霄飞车会不会怕!」 一点红:「……」 一点红:「云霄飞车是什么?」 秦蔻:「现在先不告诉你。」 一点红勾唇,竟忍不住轻轻笑了一下。 秦蔻又说:「好,去看下水果吧!夏天是葡萄的季节,我们s省的户太八号,绝贊!买点回去吧。」 把葡萄洗干净之后放进冰箱冷冻层冻一冻再拿出来吃,哇塞,真的绝了! 一大颗一大颗的葡萄沙冰,比市面上所有的葡萄沙冰加起来都好吃,她一个人可以干掉一整碗! 秦蔻:(~ ̄▽ ̄)~ 快乐! 古人不知道有没有享受过这份快乐呢?说起来他们的冰窖,里面的温度到底能不能达到把葡萄冻成葡萄沙冰啊?好奇,回去问一下大户人家花满楼。 她一面走,一面还和一点红闲聊:「说起来,你有没有觉得最近低德地图很奇怪啊?」 一点红:「?」 一点红:「怎么了?」 秦蔻说:「经常提醒我从奇奇怪怪的地方过去,为什么要提醒我从直江湖面上走过去啊?什么意思啊?」 一点红:「低德地图……似乎一向如此。」 他第一次用的时候就发现了,明明旁边就有路,非要让他翻墙,他没理会,那个机械的ai女声就不住的提醒他「已偏航、已偏航。」 但只拿来瞧一瞧街道图还是很方便的,一点红记路非常快,看过一遍,下次再找,分毫不差。 而且他这个记路,不是说记个大概,而是连路边每家店的招牌、摆设都能记住,过目不忘。 x市是一个城市规划非常整齐的城市,基本上所有的路都是横纵交织,一个方块套着另一个方块,记起来特别省心。 这当然也是一种中原第一流的杀手所应当具备的素质。 秦蔻就不一样了……秦蔻是个路痴。 她的方向感差得简直惨绝人寰——就在商场里头逛街,逛进一间店铺再出来……她都能分不清自己刚刚从哪边过来的! 所以她最讨厌网约车的时候碰到司机说什么「往北边走」之类的话了。 北边是哪边啊!说清楚啊! 她记得自己上大学那几年,有一次和她爸爸在外头吃饭,她就很疑惑地问:「为什么你们大人就都分得清 楚东南西北呢?」 着名企业家秦建国先生非常耿直地回答道:「谁说的,我就分不清。」 秦蔻:「……」 秦蔻:「……」 她爸爸补充说明:「一般生活在平原上的人才分这个,你爸爸我是山里出来的,我们山里人根本就不分东南西北。」 秦蔻提出疑问:「那你们怎么指路?」 秦建国先生:「就指山头啊,这烂怂山,那烂怂山。」 秦蔻:「……」 fine。 总之她这个恐怖的方向感大概率是遗传的她爸爸,而且她还不会看地图。 好在科技进步了,自从有了智能导航之后,她这种路痴也可以放放心心地开车了。 就是去直江公园的时候还得开导航,不得不说实在有点菜。 但是这个低德地图,它真的就让她从湖面上游过去么?一般来说这种地图app都会採集用户的路线去做数据分析,也就是说,除非,真的有人从直江湖里游过去了,还得是带着手机游过去,那么低德地图才会试图让下一个用户这么过去。 秦蔻说:「你就说奇怪不奇怪吧,怎么会有人全副武装带着手机从直江池那么大一个湖上面游过去呢?他干嘛啊?行为艺术啊?」 一点红:「……」 一点红的嘴巴闭得紧紧的,神色还有些高深莫测、甚是难懂。 他的神情一向都是这样,很少会表露心迹,故而秦蔻也没注意到,而是接着和他分享自己最近发现的新鲜事:「然后我就上x音、x博得同城里去搜了一下,低德地图最近在搞什么啊,怎么这么多这样的吐槽。」 比如说推荐用户爬墙进小区——那个小区居然还就是她住的这个小区! 她吐槽:「什么呀!难道有什么贼还会开着导航跳进来偷东西么……诶,红哥你怎么表情看起来怪怪的?」 一点红:「……」 秦蔻开始感觉不妙。 第136页 她小心翼翼地问:「这些路线……该不会都是……你们开闢出来的吧?」! 第66章 一点红:「……」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 秦蔻的这个猜测,那当然是百分之百的正确了。 要武林高手走正常的路,那基本上是件不可能的事情……不,应该这样说,对于他们这些武林人士来说,根本没有什么路是不正常、不能走的。 譬如一点红自己,他其实经常上屋顶和走窗户进屋子…… 自来了现代之后,这两样就都再不做了,楼太高,想攀上去当然也行,但是一般来说,即便是武林高手,也不会闲着没事去攀几十丈高的大楼。至于从窗户进门,那就更不可取了,一来十分没必要,二来,高楼层的窗户都设计成了绝不可能让一个人通过的开关方式,说是为了防止意外发生。 所以他们都是老老实实坐电梯上下楼的,一点红不太喜欢电梯,和秦蔻一起出门时会进去,平时自己出门都是走防火楼梯。 当然了,不会突然蹿上屋顶不意味着他们就能好好走正路了。 这个东西它就是一种习惯,譬如一点红在去某个地方时,如果中间恰好一堵墙,需要绕远路时,他通常情况下只会双手插兜看一眼,然后旱地拔葱,轻轻松松跃过去。 至于那墙壁之上通常会有的、用以防止人翻墙的玻璃渣、铁丝一类的东西……那就不是用来防他的,根本连眼皮子都不用抬一下。 秦蔻:「……」 秦蔻问:「……那监控呢?」 一点红沉稳地道:「放心,用扬尘迷了。」 监控太多,倒是叫人放不开手脚,不过好在这地方也并不是每条街、每个路口街角全都覆盖监控,一点红也只是碰到前头有墙挡着的时候懒得绕路而已,偶尔碰上监控,用地上的扬尘迷上镜头一把,也就是了。 但这事儿他从来没和秦蔻说过。 秦蔻说:「所以那个翻进小区的人是你?」 一点红点了下头。 秦蔻又说:「那直江池呢?你干嘛要从里面游过去……啊不,应该是从上面飞过去?」 一点红道:「是楚兄。」 秦蔻:「?」 秦蔻狐疑:「你们什么时候一起 去直江池公园的?」 一点红道:「前天,你已睡了。」 秦蔻就明白了。 花满楼去过医院之后,秦蔻的「空间乱流掌控计划」就正式开启。 秦蔻那天给她妈妈打过电话之后,她妈妈就自己去了外婆家,翻了几本曾外祖母曾经写过的笔记拿给她。花满楼去过医院之后,这件事情突然变得急迫起来,她这才开始提上日程,每天坚持练习。 这种练习……怎么说呢,就真的很耗费精力,秦蔻每晚练习两小时,都能累得倒头就睡,第二天浑身肌肉都是那种乳酸分泌过多导致的酸痛…… 所以她最近睡得还蛮早的,而且睡得很死。 古代侠客们都是精力充沛的夜猫子,大半夜带着酒去公园里把酒言欢也不算什么。 而至于楚留香为什么要从直江池上飞过去,一点红只解释道:「他想吃淀粉肠。」 秦蔻:「?」 秦蔻:「哈?」 一点红道:「只是公园里头没有,用地图搜了搜,摊子在外头,懒得多绕路。」 直江池公园,就是围绕着直江这样一个大湖所建立的公园,他们当时就在公园深处,要想出去,要绕着湖走大半圈。 这楚留香哪里愿意? 一个以绝世轻功闻名江湖的风流浪子,若是会乖乖地走正路,那才是奇了怪了。 好在夜已经深了。 好在他们都有提前观察的习惯,记性也都很好,知道什么地方是监控死角。 楚留香懒洋洋地站起来,伸展身体,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 他的长髮绾在脑后,这一天穿了件迪斯科领的黑衬衫,这种衣领比寻常衬衫的衣领更尖、也更宽大一些,领口当然也很大,楚留香习惯从第二颗扣子开始扣衣裳,如此便显得愈发随意。 他立在原地,只瞧了一眼湖面,忽然轻轻一笑,道:「我去了!」 说着,凌空而起。 说实话,第一眼见楚留香的人,其实大都会难以相信他的轻功卓绝。 轻功好的人,一般都身体轻灵纤细,故而江湖上的女子高手,通常上来说都比男人更擅长轻功。 而天下最不擅长轻功的,就是那些 练诸如「金钟罩铁布衫」这样的横练功夫的,因为练这种功夫的人往往要求一个铁打般的体魄、要求日日夜夜打熬体力,功夫路数只突出一个硬字,并不讲究敏捷轻灵。 但楚留香……楚留香的确是个非常不一样的人。 他身形高大,只站在那里,就极具压迫感,浑身都充满了力与美,然而他的动作却是优雅而轻灵的,倘若他想,即便穿着一步一踩的尖头皮鞋,他也能不发出一丝声音,至于他自己发明的那种,用浑身毛孔去唿吸的法子……一点红知道了这件事之后,总觉得楚留香处在一种从人到人鱼的进化过程中。 总而言之,他的轻功非常之高。 他只那样说了一句,整个人便已负着双手飞了出去,皮鞋轻轻踩在湖面之上,只如一滴水珠落入大海,只泛起了两三圈浅浅的涟漪,后而无声,他整个人已如轻烟一般,消失在这大而平静的湖面之上了。 第137页 再踏月而归时,便真的说得上是那「踏月留香」四字……只不过留的是淀粉烤肠的香。 其实以前在江湖上时,说楚留香身上带着郁金香的淡淡香气,这个……这个事情其实还值得说道一下。 众所周知,楚留香的鼻子完全坏掉了,闻不见味道。 那么他就绝不可能自己给自己弄什么郁金香香粉之类的玩意儿,以前说他「踏月留香」,其实是他的三个义妹,出于一种类似于团建的考量,经常换不一样的香包,一做做四个,人手一个一模一样的。楚留香也是这团建小群体中的一员啊!要带、必须要带。 来了现代之后,他的鼻子还是没治。 那天去给花满楼看眼睛时,他们还顺便去挂了一下耳鼻喉科,给楚留香看了看,不过鼻炎这种东西大家懂得都懂,能治好的确实寥寥,所以只是开了点药和喷雾。 所以踏月留香的楚香帅,对现代的香水自然也无甚爱好。 但秦蔻很爱啊! 而且她就是觉得,只有楚留香这样超强气场的酷哥,才适合用古龙水啊!从身边走过去之后的留下的那种淡淡麝香余韵……那种又渣又鬼畜又迷人的味道一下子就出来了。 虽然又渣又鬼畜什么的多半都是错觉而已。 楚留香自己倒是无可无不可,既然秦蔻很 是喜欢,就每天也象徵性地拿起古龙水喷在手腕与脖颈后。 但大晚上去公园里喝酒吃鸡爪吃淀粉肠什么的,就实在不必涂什么古龙水了。 因此那天踏月留香的楚香帅是……孜然味的。 秦蔻:「……」 施展绝世轻功去买淀粉肠,总有一种用大炮轰蚊子的诡异感。 但是还挺有画面感的。 不过!事情还没完! 她又指着一条x博吐槽,说:「那这个呢!那这个呢!这个也在咱们家附近,钻缝隙……不,这是谁啊?你可别说还是你们。」 一点红嘴唇动了动。 秦蔻扶额:「……这又是谁,又是为什么呢?」 一点红道:「陆小凤,他要露一手缩骨功。」 秦蔻惊奇:「他还会缩骨功?」 不错,他会。 陆小凤学的武功,没有所谓的正统、也无所谓从一而终,练剑就是练剑、练刀就是练刀,他小时候都是瞧见什么有意思、就去学什么,功夫学的博而杂。 这样子的人,其实往往都成不了大器,因为武学一途,深奥崎岖,若只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学,顶多只能学个皮毛,许多个皮毛加起来,那也只是个面积比较大的拼凑皮草而已。 但陆小凤又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天才了。 他竟学什么都能学好……除了唱歌。 而且他学过十八般武艺之后,竟对十八般武艺的出招路数都熟到了极点,由此竟自创了一门武功,也就是神之又神的灵犀一指。 无论是什么样的武器,他的两根手指头一伸,都能夹住。 陆小凤的至交好友西门吹雪曾瞧着他的两根手指,竟问:「你的这两根手指卖不卖?」 当时的陆小凤:「……」 其实西门吹雪这个人,瞧着冷冰冰的,说话还挺幽默,就是他偶尔开这种玩笑的时候,都叫人感觉冷得不太想笑。 灵犀一指曾让陆小凤数次自危险中逃脱。 而最为惊险的一次,无疑就是他夜探平南王府,与白云城主叶孤城对上的那一次! 叶孤城早就听说了陆小凤的厉害,所以他一定要来试一试。 天外飞仙,如此迅捷而辉煌,如匹练、如雷光。 陆小凤急退,冰冷地剑气已砭入肌骨,令人的骨头也发僵,他们那时正在王府的宝库之中,叶孤城出剑的力道控制得很精心,绝不肯多费一丝力气,陆小凤急退之后,身子已贴上了冰冷的石壁,面前的剑却已到了胸膛! 那个时候,他习武的博而杂忽然就发挥出了极大的威力。 他使出了他的缩骨功,以至于他的胸膛忽然好似怪异地陷下去一块,好似肋骨与嵴柱已紧紧相贴,叶孤城只是怔了那么一怔,陆小凤已伸出了手指,夹住了他的剑锋。 这也算是一门绝技了。 那天的直江池之会到最后,陆小凤醺醺然唱起了歌,路过一堵中间开了一道缝的墙,便回头扬唇一笑,说要给他们看个好玩的。 然后就从那道看起来不太可能钻过人的缝隙里过去了,站在对面很快乐。 当时的一点红:「……」 可以但没必要。 他莫名想起自己前两天网上冲浪的时候瞧见的那个「老婆不在家男人都会玩什么」的弱智视频,诸如凭空投篮之类的…… 总而言之,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的。 低德地图,相当无辜;古代侠客,坏事做绝;x市人民,水深火热,骂声一片。 秦蔻立在原地,陷入沉思。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到捂脸发抖。 一点红:「……」 一点红长长地嘆了口气,正好已结完帐了,他顺手从手里拎着的购物袋里拿出瓶水,拧开瓶盖,递给秦蔻。 秦蔻咕嘟咕嘟喝水,总算笑停当了。 她正色道:「这个事情……你们下次就别开着导航了啊,悄咪咪翻就行啦。」 第138页 侠客们偶尔翻个墙、缩下骨、运下轻功,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根本没必要严词禁止,而且他们的确都是人中龙凤,想避开监控也很容易,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唯一能提的要求就是千万别开着地图干这些事了,对可怜的x市路痴市民好一点吧! 一点红:「……」 一点红:「嗯。」 两 个人就拎着购物袋往回走。 其实是秦蔻两手空空,一点红拎着购物袋跟在她身边。 进超市的时候是晚上七点,太阳还没下山,出来的时候却已经八点半了,天色已完全暗了下去,路边的灯光打在地面的石砖上。 秦蔻很喜欢这里的地面,大而方正的地砖之上,有光亮打下的时候,就能瞧见一点一点亮晶晶的光芒,踩在上面,就好像踩在星星碎屑上一样。 她的人字拖「踏啪」一声踩上去,艷红色的脚指甲被头顶的路灯灯光所照耀,反射出一点艷色的光芒来。 一点红抬起头来,视线很平。 他忽然说:「你刚刚问我,最喜欢什么地方。」 秦蔻:「啊?唔!」 聊天嘛,又不跟做演讲一样,得有个中心思想,通常都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秦蔻说话也常常都是漫无目的的,过去就过去了。 但一点红不一样,他似乎对别人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得很清楚。 秦蔻瞧瞧他,问:「对哦,你还没回答我呢?你是更喜欢去看电影呢,还是更喜欢去吃烤肉?」 电影,虽然他看鬼片时面无表情的,但去电影院看巨幕的《弟斯拉》时,明显被吸引到了,眼睛一眨不眨的,连可乐都没喝几口。 烤肉他也喜欢的。 古代侠客们都是肉食动物!秦蔻也是肉食动物! 一点红瞧着她,道:「超市。」 秦蔻一愣:「嗯?」 一点红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淡淡道:「我倒是更喜欢逛超市。」 秦蔻抬眸,目光就落在了他的下颌骨线条上。 冷硬非常,嘴唇很薄,瞧上去就像是个又无情、又冷酷的人。 秦蔻说:「我也喜欢逛超市。」 是的,她很喜欢的。 小时候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逛超市,那个时候只喜欢逛零食区和玩具区,爸爸妈妈去卖肉的地方、卖家电的地方看一看,她就觉得无聊,没意思。 小时候的她最喜欢幻想的一件事,就是有一天超市下班锁门了,但她一个人在里面,一晚上都可以随便的造作薯条饮料和果冻。 长大以后,她经常和朋友们一起来逛超市。 必须得是真正的朋友,不能是虚假的朋友。 在超市里晃晃悠悠,大多是时候买东西都不是重点,聊天才是,能指着一瓶盐都能从盐之花聊到古代制盐……说的多半内容还可能是错的,逛一圈超市,能一直絮絮叨叨漫谈天地,那才叫舒服呢。 想找个搭子是很容易的,但想找那种轻松的、愉悦的,看到一袋米都觉得有趣能聊半个点的氛围却很难得。 况且有些搭子还属于经常给你搞点负面反馈,譬如当你觉得一件事有趣的时候,ta就会表示「这有什么有趣的呢?这有什么好玩的呢?」 扫兴! 因此除却工作时间之外,秦蔻宁愿自己一个人呆着,也绝对不要去和说不到一起去的人交朋友,才没有必要! 所以这两年,她其实很少自己来逛超市,想吃什么都是直接app下单送上门的,因为身边确实没什么人能这样子一起逛。 但这个夏天……她觉得很幸福。 吃火锅也幸福、去浴场也幸福、看电影也幸福……逛超市也幸福。 幸福是很细碎的东西,你说不上来具体的某一件事,但是这种如温水般的感觉一直都在,一直都包裹着她。 所以她就说:「我也喜欢逛超市,我非常非常喜欢逛超市。」! 第67章 拎着购物袋走在回家路上,八点半。 秦蔻穿着短裤,两条长腿露在外头,被蚊子叮了好几口,一直不安地挠一挠、挠一挠,挠得腿上一大片一大片的抓痕。 一点红也被蚊子叮了。 不过他穿着长裤,腿没露出来,只是露了两条胳膊出来,这蚊子自然而然地就叮在了他的胳膊上,他皮肤很白很白……瞧起来就是一种略显病态的惨白色,被蚊子一叮,就是一点非常明显的粉红。 他面不改色地拎着大购物袋走在秦蔻旁边,根本没去挠自己的胳膊。 秦蔻斜眼瞧他:「你不痒么?」 一点红道:「还好。」 秦蔻沉着脸:「你为什么不挠一挠?」 一点红道:「尚可忍受。」 秦蔻双手抱胸,又非常不安地挠了下自己的腿,然后斜眼瞧着一点红冷笑一声。 一点红:「怎么了?」 秦蔻闭着嘴不说话,然后忽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上手就挠,恶狠狠地挠了一点红小臂上的蚊子包两下,那地方便迅速红了起来,几条抓痕浮现出来。 而与抓痕一同浮现的是痒。 就……蚊子包这个东西吧,你要是不挠还好,淡淡的痒,一挠,那可不得了,痒得更厉害了,非得不停地挠才行。 秦蔻嚣张地大笑:「啊哈哈,怎么可以只有我在这里抓来抓去,这不公平!」 第139页 一点红:「……」 一点红:「……」 一点红:「……」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这时,又有蚊子扇动着翅膀过来了,这种烦人的嗡嗡声在快活聊天时,还不曾凸显,但一旦到了气氛诡异沉默的时候,就很明显。 一点红低头瞧着秦蔻,眼皮子都没抬一下,伸出两根手指凭空一捏,蚊子烦人的嗡嗡声就消失了。 然后他把购物袋暂时放在地上,自裤兜里掏出一张湿巾擦擦手,随手一丢,那湿巾就和长了眼睛一样,落到了五米开外的垃圾桶里。 秦蔻:「……」 秦蔻:=口=!!! 秦蔻:「……你能徒手捏 蚊子为什么自己还会被蚊子叮啊!」 一点红:「……」 一点红嘴唇动了动,道:「见你已经被叮了,不好我自己独独避开。」 秦蔻:「……」 秦蔻心虚地瞧了一眼他惨白胳膊上的抓痕,捂脸。 一点红还不明所以呢:「怎么了?」 秦蔻捂着脸,闷闷地说:「没什么,就又觉得我刚刚那行为好畜生啊嘤嘤嘤……」 哭得还怪做作的。 一点红干巴巴地安慰她:「……没事的。」 秦蔻噌得一声抬起头:「不过没关系,我有补救的方法!」 一点红:「?」 秦蔻:「你把手伸出来。」 一点红挑了下眉,没说什么,依言把刚刚那只胳膊伸出去。 秦蔻伸出手指,用她艷红色的指甲,小心翼翼地在他胳膊上的蚊子包上,掐出了一个月牙十字。 一点红:「……」 秦蔻振振有词:「这是有科学依据的!掐了十字之后真的会没那么痒,真的!」 一点红:「……好。」 秦蔻中气十足:「走吧,回去吧!」 回到家,刚刚九点过。 外头的天就算是再刚下过雨、再凉快,也没有人造的空调房舒服,尤其是在路上慢悠悠地走一路,浑身都感觉出了一层薄汗,黏煳煳的,很不舒服。 秦蔻冲进来就蹬蹬蹬上楼去洗澡换衣服,一点红跟在后面进来,先把冰激凌饮料牛肉之类的东西放冰箱里,才回房间去沖凉。 二十分钟后,秦蔻带着一头半干的头髮打开了露台的推拉门。 楚留香正躺在躺椅上……餵蚊子。 在家里,楚留香自然不会穿的非常斯文败类,只是简简单单的黑t+短裤,气质上倒柔和了几分,只不过今天穿的这件黑t恤似乎……尺码上稍微小了那么一点点,因此袖口的部分就没有那么宽松,被他的大臂撑起来。 关键他还带着墨镜。 秦蔻:「?」 大晚上的,你带着墨镜干什么,看得清么? 大橘窝成一团,舒舒服服地缩在楚留香胸 口上……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秦蔻觉得他胸口起伏都比平时缓慢一点……艰难一点…… 好吧,看来大橘心怀宇宙这件事,并没有影响到阿楚哥对他的爱。 秦蔻手上拿着兇器悄悄靠近,楚留香的手指动了动,身上的肌肉却依然每一块都是懒散、松弛的,只是嘴角轻轻勾起了一下。 要说秦蔻悄悄靠近的动作,能瞒得过楚留香,那简直就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之一了。 秦蔻冲过来,大喊一声:「看招!」 然后把什么东西往他身上撒一撒撒一撒。 楚留香:「……」 楚留香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伸出一根手指,把墨镜推上去,颇为无奈地瞧着她。 秦蔻中气十足:「阿楚哥你醒啦。」 楚留香嘆气:「你偷袭的这么大声,我得是只猪才醒不了。」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 楚留香道:「所以你手上拿的是什么好东西,来偷袭我呢?」 秦蔻拿着玻璃瓶子在他眼前晃一晃。 那是个绿色的玻璃瓶子,清清透透,里头便是一汪幽绿的水。 楚留香笑道:「你又想把我搞成什么味道?可惜了,我若是自己能闻见,想来这事情会更有乐趣些。」 秦蔻说:「这是防止你被蚊子吃掉啦。」 说着,把手里的那瓶六神花露水塞到他怀里。 楚留香轻笑了一声,把那瓶子放在一旁的小茶几上去了。 秦蔻躺在另一张躺椅上,若有所思地瞧了楚留香一眼,说:「阿楚哥啊,你是不是变白了?」 楚留香:「……」 楚留香嘆气:「所以我今天才在露台上晒了这么久啊。」 对了,说起楚留香,一般来说第一下除了想到他春风般的眼睛之外,便会想到他古铜色的皮肤了。 但秦蔻通过观察发现,这种充满男性粗犷魅力的肤色……其实全靠他自己勉强,他实际上很容易变白,就说现在吧,不过在现代呆了两周多一点儿,整个人的肤色比刚来的时候足足能白三个度! 但他偏偏就是个美黑爱好者。 今天秦蔻躲在室内观察露台上晒太阳的阿楚哥, 那真是正面晒完反面晒,态度之严谨、之认真……秦蔻总觉得他把自己当做一条美味咸鱼干,因此中午的时候就有种想要冲过去撒一把盐的冲动…… 然后她就忍不住开始想:那阿楚哥想要维持他喜欢的肤色,平时应该要花很多时间晒太阳吧…… 第140页 这么稳重体贴的熟男楚留香,就……意外的在犄角旮旯的地方很在意!超在意! 秦蔻:「噗嗤。」 楚留香:「?阿蔻在笑什么呢?」 秦蔻板起脸:「我想到高兴的事情。」 楚留香:「……」 楚留香摸摸鼻子,也板着脸道:「我之前敷衍红兄的时候也这么说过。」 秦蔻:「……」 秦蔻转移话题:「那要不要整一个美黑灯?你这体质,这样子晒不行的,非得弄点劲儿大得东西试试。」 话题果然立刻就被转移了,楚留香一扬眉,诧异道:「居然还有这样的东西?」 秦蔻道:「是咯,不过我还是喜欢我自己白白的,没用过,可以待会上网看一下怎么卖。」 楚留香嘆气道:「真想知道你们现代人……到底还有什么东西没有。」 怎么会有专门的美黑日晒灯啊! 秦蔻道:「商品经济咯。」 既然是商品经济,那做生意的人,可不得使劲地观察、使劲地挖掘消费者的需求?即便没有需求,那也得暗搓搓地创造需求,现代这些五花八门的东西都是如此。 她忽然说:「哦对了!」 然后从兜里掏出一张银行卡递给他,说:「之前你给我的那个翡翠扳指,我爸爸找人估过价了,能值一百多万吧,我呢,说实话,你们住在我这里,绝对花不了这么多钱,这张卡是我名下的,可以绑微信,我把卖翡翠的钱还你80%,密码我待会发你,所以之后想买什么就靠阿楚哥自己咯。」1 他们应当还是要在现代住一阵子的,秦蔻收了翡翠,当然也不可能昧着良心把一百多万自己昧下来,那种事她可干不出来。 那枚翡翠扳指真的水头极好,她爸爸就做主说留着,改一改,正好给她做对漂亮的翡翠耳环。 秦建国先生非常清楚自己的这个女儿就是乌鸦精转 世,天生对亮晶晶的首饰完全没有抵抗力,百万珠宝当然不可能天天置办,但当老爸的,偶尔宠一下女儿又怎么了嘛! 所以这张卡里的钱……那当然是秦建国先生掏的钱咯,用他的话说,给女儿置办首饰还要女儿自己掏钱么?这也太不是东西了! 而且在古代侠客面前,当然要展现我们现代人,我们老s省人的大气了! 楚留香,那可是楚留香诶!! 秦建国先生恨不得立刻飞回x市来对着楚留香抒发一下他小时候看邵氏电影时那种澎湃的心情。 所以这件事就变成了……中间商赚全款!秦蔻一毛没花,白得一副奢侈耳环(而且改成耳环还得加钻什么的,加工费爸爸也全出了,秦蔻血赚)! 好耶! 开心心! 当然啦,她不可能把估价估出来的所有钱都给楚留香,因为他一定不会收,所以她最好自己收下一部分,权当是「房租」。 所以最后的结果是,卡里有八十万。 她对于钱的态度一向如此。 花满楼赠的玉她也打算这么处理,之前说的那些土特产什么的,花满楼能说,秦蔻也不能做啊! 当然了,花满楼的问题还在于后续的黑户身份和做手术,那把玉买了的钱就可以先存在他自己那里,等到要用的时候再找他拿就行了。 清清爽爽! 清爽的金钱关系是维持情感关系的前提! 楚留香忍不住失笑,瞧了一眼秦蔻。 在他的时代里……他确实没有见过如秦蔻这般处理事情的,不过他是个智商和情商都很高的人,有足够的同理心,看到这张卡的一瞬间,他就已明白了她的苦心。 但他仍是微笑着轻轻地把那张卡推回去了。 秦蔻不收。 楚留香勾唇一笑,柔声道:「阿蔻放心,我不是要退回去的意思,我只是想请你帮我个忙。」 秦蔻歪头:「你说啊。」 楚留香眨了眨眼,道:「我想请你把这卡中的钱分一半出去,放在另一张卡里头。」 秦蔻丝毫不意外他会这么说,只道:「我明白了,我明天就去转。」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道:「好 啊,阿蔻,看来我们两个早就想到一起去了。」 是了,这分出一半的钱,是直接拿给一点红,叫他随意花用的。 一点红是个非常不愿意依靠他人之人,刚刚穿越来时,他表面上不显示,实则对一切好意都很不自在,后来还曾想着要去送外卖工作,被秦蔻拦下来。现在呢,他又非常自然地接手了秦蔻的一日三餐,其中若说没有报答的心意在,是绝不可能的。 所以他一直都没对现代的东西表现出很大的欲望与兴趣来。 比如说,陆小凤这几天已经很爱出门闲逛了,还因此被人搭讪,塞了一张酒吧的宣传卡,他瞧着不错,今晚就出门去探索了。 再比如说,花满楼喜欢上露台来,帮秦蔻照顾她的植物,而且他今天知道x市有植物园之后,就兴致勃勃地来找秦蔻,想借用下她和她二表哥的证件号码,给他和陆小凤预约明天的票。 但红兄总觉得他自己要多做一点什么,这种状态……其实还挺紧绷的。 况且他还经常出门买菜什么的……秦蔻不可能当看不见,又觉得假使他身上的钱花光了,他也不可能和她开口的。 面对这种别扭的人……还能怎么办呢?只能迂迴的、温柔的去安抚他了呗。 第141页 楚留香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楚留香想出来的解决方式简单粗暴,反正他和一点红都是那个时代过来的人,红兄过来的时候虽然身无分文,但回去之后呢?家产颇丰吧,还他的钱瞧起来比还秦蔻的钱要更方便些。 二个温柔的人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 秦蔻又中气十足地问:「明天中午吃不吃西红柿炖牛腩嘛,我们今天去买了番茄沙司回来,还有海x捞的番茄汤底料,拿那个炖味道超好的,而且红哥手艺还那么棒。」 楚留香含笑道:「秦大小姐想吃什么,那当然就是什么。」 秦蔻:「走吧走吧,这大晚上的,在这里餵蚊子,真是难受。」 二人就结伴从露台回来,下楼去喝杯饮料,刚下了楼,就听见了开门声,原来是粉红t恤的陆小凤从酒吧回来了。 但他的神色居然有些古怪。 这是怎么回事呢?陆小凤是爱酒且爱热闹的人,去酒吧没理由会不开心吧? 秦蔻给自己倒了一杯粉红柠檬汁,问:「你怎么了?」 然后喝饮料。 陆小凤神色有些诡异,又似乎很困惑,好像一路上都没想明白什么事,瞧见了秦蔻这个现代土着,便也不藏着掖着,直白地请教道:「阿蔻啊,同志酒吧……到底是什么意思?」 秦蔻嘴里的饮料一口喷了出来,惊天动地地咳嗽起来。! 第68章 秦蔻咳嗽得看起来能把自己的肺都吐出来半块。 陆小凤都被她这反应吓了一跳,过来拍拍她的背,一边拍一边哀嚎:「看你这反应,我总觉得我去了个很不得了的地方。」 秦蔻咳嗽地眼泪都出来了。 陆小凤:「……」 陆小凤感觉不对劲。 她怎么还一边咳嗽一边笑呢?就……因为可能是被饮料呛住了,所以这笑声夹杂在咳嗽声里,显得有点虚弱,显得有点嚣张。 陆小凤板着脸帮秦蔻顺气。 半晌,她终于咳嗽(笑)停当了,虚弱地坐在了吧檯的高脚凳上,兴致勃勃地问:「所以你在酒吧里遇到什么了?」 陆小凤忽然长长地嘆了一口气,摸了摸自己的小鬍子,只道:「此事说来话长……」 当然,非要说的话,也不是很长。 事情还要从今天下午说起。 下午三点,楚留香在露台上把自己当咸鱼干一样的晒;秦蔻中午练习了两个小时的时空控制,正累得不行,在唿唿大睡;一点红坐在窗边看书;花满楼在卧房里摆弄ipad;而陆小凤则舒舒服服地窝在沙发上。 陆小凤是个热爱享受的人、也是个热爱新奇的人,来到千年之后这个新地方,便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了电影、电视剧、手机游戏、网际网路之中。 这些东西瞧了不老少之后,他觉得自己应当去外头走一走、逛一逛,去探索探索新东西。 况且今天中午刚下过雨,下午空气凉爽,天气意外的很不错。 所以他立刻起身,去卧房里找花满楼了。 花满楼正在用ipad听视频,听的是x市植物园之中各种植物的介绍。 陆小凤说:「我以为我们明天就会去这个地方瞧瞧。」 花满楼朝他眨眨眼,笑道:「所以我不应该先听听看?」 陆小凤只道:「我要出门去逛逛,你去么?」 花满楼摆了下手,表示自己不太想出去。 那当然也没什么,并没有人规定,最好的朋友之间就必须要像连体婴。 陆小凤拎出一件淡粉红色t恤,下身套了条 长度到膝盖的运动短裤,足上蹬着双白色运动鞋,把头髮高高扎起,顺手拎过花满楼的鸭舌帽带上,顺便再把花满楼的银链墨镜给薅过来。 花满楼当然不介意,花满楼还含笑问他:「你有想好要去哪里?」 陆小凤摸摸自己的小鬍子,懒洋洋笑道:「没有,随心所欲。」 花满楼失笑,只道:「果然是你,陆小凤。」 陆小凤这个人出行,其实很多时候都是没有目的的,花满楼小时候有一次,被陆小凤神神秘秘地拉出去,说是要「看个大宝贝」,结果出门之后才摊牌,他就是吃撑了,想遛弯。 小花满楼:「……」 八岁的花满楼脾气就已经像现在这样好了,只是伸手敲了陆小凤的头一下。 说起来,陆小凤的年纪还要比他长个两岁,结果相处起来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花满楼想到往事,微微一笑,又道:「x市这天实在太热,今日虽然凉爽,也不必然下午会热起来,既然如此,多带些东西吧。」 陆小凤挑眉,只道:「带什么?」 花满楼顺手丢给他一个单肩斜跨的运动包。 陆小凤拉开拉链一瞧,里面装的是充满电的手持风扇、冰凉贴等物。 花满楼解释:「阿蔻早猜到你闲不了多久,就得到处乱逛去。」 陆小凤勾唇一笑,抬了抬手,似是在和花满楼打招唿,而后便双手插兜,斜斜挎着运动包,出门去了。 今天天气果然不错。 陆小凤漫无目的地走着,尝试了雪糕三四根、饮料一二种,用手机拍一拍七八层高的商场,进去坐了好几趟那个从一楼直达六楼的超级电梯,又在这商场之中隐隐听见了瀑布之声,寻着声音一瞧,这商场之内,竟还真的做了个巧而雅的小瀑布。 第142页 瀑布里的水汽瀰漫出来,点点水滴溅出来,溅到身上,很是凉快惬意。 陆小凤小时候家中也是显赫之家,后来又常去地产大亨江南花家,小桥流水、假山叠石,早不知道见了多少,这室内瀑布里用的石头、花草,的确普通得很,比不得他从前见的那些。 不过他们那里却造不出这样的小瀑布,他现在已经知道,这是因为抽水水泵。 陆小凤饶有兴趣地拿起手机拍一拍,身边有两个中年年纪的阿姨也在拍照,瞧见陆小凤,便说:「小伙子能帮我们拍张照不?」 陆小凤这样好心的人,当然再没什么不可以的。 拍完,他把阿姨们的手机还回去,余光一扫,便瞧见另外两个年轻小姑娘,那两个年轻小姑娘自然也同这个时代其他的女孩子一样的活泼与开放,穿着短裙,露出两条白生生的腿,正坐在椅子上聊天。 周围人零零星星也有几个,其中有个男人,就蹲在地上,举着手机,似乎在玩手机,然而陆小凤耳聪目明,即便带着墨镜,也能一眼瞧见他手机屏幕之上的画面。 画面里,就是那两个女孩子……的腿。 ……他在干什么呢? 陆小凤一时还没理解,片刻之后,才忽然明白过来,眉头死死皱起。 他接触手机、接触照相摄影以来,觉得这的的确确是个好东西。 大的来说,街上的摄像头虽然给他们飞檐走壁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也正是因为有这么多的摄像头,独身一人的男女,也敢走在夜路之下了。 小的来说,他也很喜欢那种,把自己想要永远记住的人和事物固定下来、珍藏起来的感觉。 却从来都没想到,居然有人会用手机摄像去做这样无耻的事情。 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忽然伸手进瀑布,蘸了蘸水,两指一曲,将水珠弹出。 那男的惨叫一声,手机飞了出去,正正好朝着瀑布飞过来,陆小凤就那么随随便便地站着,一只手插在兜里,一只手拎着杯冰奶茶,脸上带着个大墨镜,在这空当的时间里,还有心思吸一口奶茶喝。 然后随手一捞,那男的的手机就已落在他手里了。 那男的已经爬起来了,一瘸一拐地过来,急吼吼地伸手就要抢手机,一边抢还一边说:「兄弟,谢谢啊!」 陆小凤的唇角都没动一下,手里一晃,没叫那人把手机抓住。 那人立刻变脸。 许是因为心虚,他的声音都提高了好几分:「你干嘛啊?想要钱啊!」 陆小凤似笑非笑:「你手机里的东西很有趣嘛。」 他被陆小凤小小教训的时候,手机脱手 飞出,根本来不及锁屏,此刻罪证就捏在陆小凤的手里,坐在那边的两个小姑娘还没意识到这件事同她们有关系,只是朝这边探头看。 那男的:「都是男的,你不至于吧?」 陆小凤突然忍不住笑了,一边笑,一边只道:「接着!」、 便把手机丢了出去。 但不是给这男的丢的,而是给那两个小姑娘丢的。 他的准头自然不是盖的,力道的掌握也很精准,手机这样不能磕碰的东西,也能轻飘飘的落下,刚刚好能被这两个小姑娘不费吹灰之力地接住。 那小姑娘低头一看,脸色立刻变了。 那男的:「卧槽!你多管什么闲事啊!」 说着,恼羞成怒要上手打人。 陆小凤长长地嘆了口气。 他算是发现了,无论何时何地,有些人该无耻还是无耻。 他伸手在那人肩膀上拍了一下,那男的就觉得胳膊上好像有了千钧之力一样,一下子都抬不起来了。 那两个女生已经用自己的手机给那偷拍男的手机录了像,又过来跟陆小凤道谢。 不过不难看出,她们两个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件事。 其中一个道:「报警?」 另一个说:「报警吧!」 陆小凤耸耸肩,懒洋洋道:「莫担心,官……警察来之前,我就在这里,他翻不起来天的。」 那两个女孩子特别感激地和他道谢。 陆小凤一只手拍在那男的的肩膀上,另一只手拎着奶茶,闻言只是淡淡应了一声,然后又吸一口奶茶。 这便是所谓的港式鸳鸯奶茶?很好,很合他的胃口。 警察来的很快,证据确凿的事情,也没什么好纠结的,拉着那男的就走了,两个小女生去做笔录,陆小凤就不去凑热闹了,婉拒。 接下来准备去哪里呢?方才在街面上似乎瞧见一家排队人很多的餐馆?这样的馆子想来不错,不若自己先去尝尝?倘若味道好,那下回便和大家一同去了。 这样想着,陆小凤懒洋洋转身,似笑非笑道:「兄台为什么自方才起就一直跟着我?」 他身后不远处,是个男人。 这男人倒是瞧 着身姿竟也不错,衣裳竟也是精心搭配过的,整个人舒舒展展,倒是令陆小凤有些惊讶。 无它……他只是惊讶此人的整洁。 自来现代之后,陆小凤其实倒发现了怪事一桩,那便是走在街上,女子们个个都头脸齐整,漂不漂亮另说,最起码是干净的。 但走在街上的男人……陆小凤实在不明白,这里的自来水明明如此之方便,这里的洗髮露又是如此之易得,洗个头洗个澡,比之他们那年代不知容易了多少,但怎么街上还有这么多头上瞧起来能滴油炒菜的男人? 第143页 还有衣裳,就说刚刚他抓住的那个偷拍男吧,衣裳皱皱巴巴不说,还有一股不太清新的馊味……就是说有洗衣机的地方怎会如此啊!! 他带上墨镜也未尝不是因为不想高清看这些东西。 但这个男人倒是叫人瞧着舒服,就是看上去有些腼腆。 这腼腆的男生只笑了一下,说:「是这样的先生,我们酒吧今晚有活动,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呢?」 说着,递上一张宣传卡片,卡片上似乎还有一点淡淡的香水味。 陆小凤瞧了一眼。 酒吧是什么东西,陆小凤当然早已经明白了,也当然想去体验一番,只是一时没抽出空子来。 这酒吧的名字虽然是瞧不懂的英文,不过地址他看的懂,离这里居然也不远。 再瞧一下时间,此刻已差不多六点半了。 择日不如撞日,去体验一番似乎也好,陆小凤用两根手指夹住那张宣传卡片,随意地放进了t恤胸口处的口袋里,朝那男生笑道:「好,今晚我去。」 那白白净净的男生忽然也勾唇一笑,腼腆道:「好,等你哦~」 陆小凤:「?」 莫名觉得有点怪怪的。 但现代很多东西一开始他都觉得怪怪的,所以他也没在意,拍了拍那小男生的肩膀,先去吃饭去了。 顺便给家里打个电话,问问大家晚上要不要一起出来聚。 电话对面的阿楚哥说秦蔻和一点红去逛超市了,他待会儿要带着大橘去宠物店洗澡,花满楼远远地打了个哈欠,说他也不太想出门。 他还和楚留香谈起了自己被人搭讪的过程。 阿楚哥那边应该是一边拿着手机,一边抓着大橘往猫包里塞,听闻这话,低低笑了几声,只道:「我看着酒鬼与酒鬼之间,倒是也有感应嘛……只不知道那少年究竟能不能喝,能喝多少。」 陆小凤扬唇一笑,悠然道:「人不可貌相也,我十七八岁时,瞧起来倒是比他还细瘦些,也能喝趴一桌子人!只是觉得有些感慨,原来这千年之后,酒友与酒友之间,也能如此心有灵犀,只在大街之上,便能将我认出。」 楚留香道:「我看你这小混蛋,最好还是发个定位来,你若被人家喝趴下了,我还好来把你这醉仙鸡带回去。」 陆小凤哈哈大笑。 于是事情就这样决定了。 陆小凤先去吃了个饭,又在街道上熘达了几圈,打开地图,找上了这地方,慢慢悠悠地进去了。 进去之后,他就觉得不对劲。 因为这地方居然全是男人,连一个女人都没有。 难道在这个时代,女人还不能走进酒吧么? 这是绝不可能的,他方才路过了好几家酒吧,进出的人明明就是有男有女!况且秦蔻也曾经讲过她自己以前去酒吧的经歷啊…… 陆小凤:摸不着头脑.jpg 但摸不着头脑的事情并不只这么一件,他很快就发现,这里的男人……似乎都很喜欢来找他喝上一杯。 对江湖妲己陆小凤来说,有人想来找自己喝一杯这件事,简直不要太正常,但这些男人过来的时候,竟然还会普遍地问上一个问题—— 「哥哥,你是0还是1?」 陆小凤:「???」 陆小凤不懂就问:「什么是0,什么是1?二进位么?」 他还知道二进位!真是热爱科学的陆小凤。 结果对面那男人捂着嘴,十分腼腆地笑了下,朝他眨了眨眼,道:「哥哥真会开玩笑~」 陆小凤:「……」 为什么要管我叫哥哥? 他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小鬍子,觉得这地方真是地儿也诡异、人也诡异……酒倒是很不错,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自己有点喝不下去。 他心情复杂地坐下来,开始在脑内思考着深奥的二进位问 题,直到抬头一瞧,瞧见对面桌的两个男人开始接吻。 陆小凤:「……」 陆小凤隐隐约约感觉到这股不妙出自何方了。 他木然地站起来,木然地避开了好几个媚眼和邀请,木然地走出了酒吧,然后迅速掏出手机,在x博同城搜索界面搜索了这个酒吧的名字,搜索出来的结果……x市同志酒吧。 同志……这听起来还挺亲切的啊?陆小凤还在电视上见过这词呢,说的便是那志同道合之人啊? 当然,里面的人也不能说不志同道合,只是这种志同道合就很想叫人跳起来逃跑。 就是他总觉得这词儿不应该这么用吧orz 陆小凤陷入了一种深奥的思考之中,一直等到回了家,瞧见秦蔻,也没思考出个什么所以然来,于是果断髮问。 ……结果就是秦蔻差点笑岔气。 她颇为同情地拍了拍陆小凤的肩膀。 陆小凤双手抱胸,板着脸,瞧着她。今天不问个清楚明白,是一定不能够的! 秦蔻……哎呀,这让秦蔻怎么说呢! 她笑了半天,才说:「你附耳过来!」 陆小凤板着脸凑过来,秦蔻凑过去,小声小声、叽里咕噜,给他说了一大通。 陆小凤的脸色就变得十分精彩,听完之后,什么也没说,像个幽灵一样飘然而去。 过了二十分钟,楚留香走过来,莫名其妙地问道:「阿蔻啊,你方才同小陆说什么了?」 第144页 秦蔻歪头:「……他怎么了?」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道:「他在照镜子,照了足足二十分钟。」 秦蔻:「哈?」 凑过去康康! 凑到客厅,果然见陆小凤仍穿着今天出门的那身衣裳,一脸漠然地站在落地镜之前。 秦蔻凑过来看镜子。 镜子里的男人当然很英俊,穿搭也很有讲究——陆小凤可不是没有审美的人,他那天去商场时,只是出于一种想找乐子的心态,才去试那种格子衬衫豆豆鞋的。 况且他身材好啊,身形修长,肌肉是非常流畅的流线型,武人的腰背又永远都是打直的,这样的人穿什么不好看?比那些电视上的所谓「小鲜 肉」要英俊得多……如果他能把他心爱的小鬍子刮一刮的话。 秦蔻问:「你在看什么呢?」 陆小凤道:「看我自己。」 秦蔻又问:「你为什么要看你自己?」 陆小凤板着脸,瞪了自己这位友人一眼,道:「因为我实在想不通,我究竟为什么会被那男子盯上。」 如果不是他盯上了陆小凤,陆小凤就不会收下那张卡片,如果陆小凤不收下那张卡片,他就不会一个人单刀赴会,如果他不一个人单刀赴会,那么这些给他心灵造成的伤害,想来也就不必发生了。 想不通!想不通啊! 他倒是知道江湖上也有一些契兄弟,但他从来也没被盯上过啊!! 陆小凤扬天长嘆。 秦蔻腹诽:那不正是因为你精緻的小鬍子和过于讲究的穿搭以及粉红色的衣服么! 陆小凤不依不饶:「阿蔻,你说,这是为什么?」 秦蔻说:「我才不告诉你呢!」 说着,得意地笑,大摇大摆地走掉。 陆小凤:「……」 陆小凤一直带着这个疑问睡下。 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早起吃早饭的秦蔻小姐被陆小凤的两个大黑眼圈吓了一跳,不可置信:「难道你一晚上都在想那个事?」 陆小凤果断否认,并坚称自己睡不着觉是因为鸳鸯奶茶,和昨天的事没有半分钱的关系!! 第69章 陆小凤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刚刚在卧室里时,他就听见了敲门声和开门声,再看桌上,也杂七杂八地摆着一些装着食物的塑料碗。 应该是秦蔻点的早餐外卖。 陆小凤拉开椅子,坐下托腮,问:「你今天点了什么好东西啊?」 秦蔻:「鸳鸯豆腐脑。」 陆小凤虎躯一震:「鸳鸯……?咖啡加奶茶?」 秦蔻:「……」 秦蔻小姐瞪他一眼:「牛肉加肥肠!」 牛肉加肥肠,这自然不是x市的豆腐脑吃法,而是西南邻省川省l市的吃法。 像x市这边吃豆腐脑,一般都有两种吃法,一种是加勾了芡的浇头,一种是加辣汤、里头飘着一点腌过的豆子、一点香菜一点葱,最上层浮着一层红油。豆腐脑出锅的时候是滚烫烫、滑嫩嫩的,吃的时候加一点醋,再蘸着跟刚炸出来的油条。 啊!那感觉! 但今天吃的这种川省l市的豆腐脑,就更复杂一些。 老s省人吃豆腐脑,那都是吼一嗓子「老闆一碗豆腐脑一两水煎包!」豆腐脑就是豆腐脑,没什么花样。 所以秦蔻第一次寻找到这家正宗l市老闆开的小店时,看见菜单,人都愣住了。 什么牛肉鸡丝肥肠酥肉鸳鸯双拼蛋沖……还可以点糯粑鸡爪粉蒸肥肠??? 当时的秦蔻小姐:我倒要康康这是什么东西! 吃完之后,真香。 这种川省豆腐脑是更稠煳一些的,所谓蛋沖就是把豆腐脑与鸡蛋沖在一起,上头堆得满满的都是料,吃之前,要把里头大块的肉与肥肠,辣椒与油炸的撒子、花生米和香菜、榨菜一起搅和匀了,一口抿下去,豆腐脑嫩滑,鸡蛋花很香,嘴里咯吱咯吱的嚼着花生米和油炸撒子,能从食道暖到胃袋里去。 当然了,不能忘了最佳搭配咔饼。 秦蔻递了一个给陆小凤,说:「尝尝这个。」 陆小凤接过来,大大咬了一口。 饼是软和的,和外层酥脆的白吉馍不一样,里头夹的是满满当当的粉蒸肥肠。外层的米粉子湿润、被蒜水与 红油浸透,里头的肥肠咬起来带一点奇异的胶质感,有点糯糯的,加上香菜的味道…… 好吃! 陆小凤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朝花满楼道:「花满楼,来吃早饭啊。」 花满楼刚刚放下手里浇水用的水壶,去洗个了手,过来了。 他今天打算与陆小凤一同去x市植物园,已换好了衣裳,手腕上带着秦蔻准备的驱蚊环,包里带着冰凉贴、小风扇和花露水喷雾,秦蔻尤不放心,只问:「那么,防晒霜涂了么?」 去植物园逛,那可不见得能有多舒服,秦蔻小时候和爸爸去了一次,差点没晒成黑猴子,连背上的皮肤都红了,像是被晒伤了一样,从此之后对这种大夏天的户外运动一点爱好都没有了。 况且花满楼还很白。 就……怎么说呢,如果今晚回来的是一个古铜美黑版花满楼,她估计会眼前一黑。 花满楼打扮得像个清清爽爽的体育生,一只手插着兜,含笑垂头,像小学生一样非常配合地回答:「涂了哦。」 第145页 就是那防晒霜涂上去之后总觉得脸上有一层什么东西,不是很舒服,叫人总想着要洗了去。 但秦蔻就说了,就是得这样,就是得让防晒霜在脸上形成一层膜云云…… 好叭。 秦蔻又说:「唔,不要逞强啊,觉得热就回来吧,千万别晒伤!其实x市的植物园真没什么好瞧的,以后我们去海南,去那个热带雨林公园!」 那才叫壮观呢! 那时候花满楼的眼睛应该能看见了吧?去海南岛庆祝庆祝,去看热带雨林,啊,是不是也可以去潜水?做过手术可以潜水么? 但她不要夏天去,夏天去海南岛回来x市都觉得好凉快tat 花满楼就这么含着笑听她说话,她每指出一样东西,花满楼就点头,非常配合地说:「带了带了。」 秦蔻双手抱胸,思考一番,只道:「啊……对了,还有口罩和墨镜。」 花满楼是要上户口的人。 其实路上的监控倒是不必怕的,秦蔻自己就开店,她很清楚,这种监控一般七八天就会自动覆盖,躲这些根本没必要,她只是担心花满楼被别人拍了。 就,网际网路时代,谁 的手里都有手机,摄像头是谁都躲不开的,这几l位古代侠客的气质与身姿都是绝佳,被拍一下放上x音,那实在是太有可能了! 这倒不是她乱想,而是昨天晚上回来她刷手机的时候,居然刷到了……背着猫包的楚留香。 秦蔻:「……」 事情还得从回溯到昨天下午。 她昨天下午拜託阿楚哥出门帮她洗猫来着。 大橘的习性虽然与普通猫猫相似,但毕竟是只祖传大猫,人走了猫还在的那种,早不知道见过了多少世面,怎么可能会和普通的柔弱猫猫一样出门会应激,害怕洗澡,呵! 但它其实蛮讨厌被塞到猫包里的,昨天下午陆小凤与楚留香打电话时,楚留香一只手居然还搞不定它……只能用肩膀和脸侧夹着手机说话,两只手对着大橘上下其手,用他精湛的弹指神通技巧把大橘rua得飘飘然忘乎所以,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大橘塞进猫包里! 大橘愤怒:「喵呜——————!!!!」 电话那头的陆小凤当时:「……」 陆小凤:「……阿楚哥忙得很啊。」 楚留香嘆气。 总之,阿楚哥在美黑晒太阳的间隙,还带着大橘去不远处的宠物店洗了个澡。 他的打扮当然也一如往常的精英和鬼畜,尖头皮鞋擦得锃亮,长发松松绾在脑后,墨镜没带在脸上,而是挂在衬衫领口的第二颗扣子上方。 他一向喜欢从第二颗扣子开始扣。 然后背上背着……三x鸥主题猫包。 倒不是他真的想背这个,主要是这个最素净、最淡雅。 ……秦蔻的其他猫包都是类似于超级mary,宝可梦之类的,阿楚哥抿着唇在那一堆蓝蓝绿绿黄黄的猫包里挑来挑去,最后还是把这个白色的三x鸥给拿出来了。 嘆气.jpg 所以这个反差真的……巨大! 一个高大俊美、身形极富力量、穿着尖头皮鞋的男人,你能想像他居然背了个三x鸥小猫包,猫包里还有只嗷呜乱叫、骂骂咧咧的大饼脸橘猫么……? 当时他推门进宠物店时,旁边两个等着洗猫的妹子的表情都是这样的:=口=!!! 好……好带感! 但是没勇气上去搭讪tat 难得遇到帅哥,拍、拍一张吧…… 楚留香当时在另一道玻璃门里面,正与宠物店的工作人员说这话,倒是也感觉到了这一面的动静,也不太清楚她们想干嘛,但没什么危险,就也懒得多加理会。 结果就是,秦蔻晚上刷x音同城,就刷到了她那高大俊美的友人阿楚哥。 文案:【今天在宠物店遇到的帅哥,哇……那个气场、那个皮鞋踩在地上的声音,谁懂啊家人们!真的好s啊!这就是超级alpha男的气场么救命!!但是酷哥居然背着好软萌的猫包啊,天哪这个反差戳爆了!(羞涩)(羞涩)(羞涩)】 底下的评论: 【卧槽!prprprprrprpr!】 【这不可能是素人吧,网红么?目测健身博主?开不开健身操直播啊?一~起~扭~动~】 【哪个健身博主有他身材这么好……这么帅早火了吧。】 【哥哥踩我!】 【死gay你注意一点,口水留下来了。】 【好反差萌啊爱了爱了~帅哥还会再来么?这家宠物店我知道,想去蹲点。】 【@绝美麻辣兔腿姐妹快来看帅哥】 秦蔻:「……」 点赞,四万五!!而且数量还在不断上升! 秦蔻:=口=!!! 这也太热情了吧!!这就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看脸环节么?? 她果断把这个连结分享给了楚留香。 楚留香当时刚洗过澡,一边擦头髮,一边去厨房冰箱里拿罐冰啤酒,收到消息,拿起手机看一眼,然后表情变得有点奇怪。 再打开微信界面,发送消息。 宁静致远:阿蔻,这个prprpr是什么意思? 赳赳老秦:唔……你等等啊。 宁静致远:(可爱)(可爱) 赳赳老秦:疯狂舔屏.gif 赳赳老秦:就是这个意思(笑哭) 第146页 宁静致远……宁静致远他……石化掉了。 过了大概五分钟,呆在自己房间里的秦蔻手机响了,还是微信消息。 我就是想试试看微信名字究竟可以起多长哈哈哈嗷呜啊呜:阿蔻啊,你刚刚和阿楚哥说什么了? 赳赳老秦:他怎么了? 我就是想试试看微信名字究竟可以起多长哈哈哈嗷呜啊呜:他现在就站在厨房里,盯着手机不停摸鼻子,跟强迫性重复动作一样(惊呆) 赳赳老秦:……你还知道强迫性重复动作,可以啊小陆(鼓掌)(撒花),对了,你思考清楚酒吧的事情没有? 我就是想试试看微信名字究竟可以起多长哈哈哈嗷呜啊呜:呵呵,不要转移话题,快点交代!有没有乐子可以看! 赳赳老秦:等下,干脆我直接拉个群吧,群里说! 她前两天去把她妈妈的旧手机和副卡号薅过来了,所以现在大家人手一只手机,而且手机里带的读屏和语音助手,让花满楼也可以无障碍使用。 创建群聊「相亲相爱一家人(玫瑰)」 赳赳老秦:大家快看,阿楚哥出名了诶!【分享视频:今天在宠物店……】 纠纠老秦:prprprpr! 宁静致远:…… 宁静致远:阿蔻你…… 我就是想试试看微信名字究竟可以起多长哈哈哈嗷呜啊呜:哈哈哈哈哈哈哈!!!!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啊陆小凤你笑得好嚣张……我在卧室都听到了。 一点红:。 总之,就是这样一件事情。 这件事情放在阿楚哥身上,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楚留香并不介意,秦蔻也只是当做一件有趣的事情来分享,但要是放在花满楼身上,那就没这么好玩了…… 楚留香是没理由会留在现代的,即便以后能控制时空通道,他也只会带着酒来看望他的老朋友秦蔻,就像他去兰州找姬冰雁、上华山去见高亚男一样。 但花满楼的情况不一样,花满楼的第一要义是在现代做手术,要是被拍了放在网上,然后忽然一下子爆火起来,那事情就会变得很麻烦,多了很多不必要的变数。 所以秦蔻提前就和他说了,出门的时候要全副武装。 墨镜、口罩和鸭舌帽也正是为此而买的。 但是这大夏天的……带着口 罩,真的很受罪呀,这么热,唿吸都不好唿吸,而且那个无纺布,还有点扎,像秦蔻自己带着的时候,就会觉得脸上会有点过敏。 以己度人,她就觉得有点心疼花满楼,所以前两天才去哐哐哐置办了一堆小风扇啊冰凉贴啊之类的东西,叫他出门的时候全都配齐了。 花满楼哪里能瞧不出她的心思。 花满楼是很喜欢这里,很喜欢和这些朋友们待在一起的,他喜欢人与人之间心照不宣的体贴,他也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他就朝秦蔻眨了眨眼,温声道:「阿蔻,没事的,我早有了准备。」 秦蔻:「啊?」 准备什么呢? 花满楼微微一笑,自掌中抖落了一物。 秦蔻看了一眼,是个猫猫仿真纹路的挂耳面罩,图案还挺真的,三角嘴啊、长鬍鬚啊、还有猫猫毛茸茸的脖颈啊……甚至这个挂耳面罩的颜色还有点神似大橘。 秦蔻:「……」 好、好抽象的东西…… 花满楼是怎么精准的选中这种东西的,不,等等,或者说是陆小凤帮忙当参谋挑的? 秦蔻看了一眼陆小凤。 陆小凤:大拇指+露牙灿烂笑.jpg 秦蔻转回视线,伸手摸了摸,是那种冰袖的材质,比口罩带着应该舒服很多。 秦蔻:「要不要戴起来试试看?」 花满楼:\( ̄︶ ̄)/ 花满楼:「可以!」 然后就进屋去换了。 出来的时候,他已经全副武装,带着鸭舌帽和墨镜,下半张脸罩着猫咪面罩,一只手插着兜,一面的肩膀上挎着运动斜挎包。 不……等等,这个怪东西带起来居然意外得很带感啊……! 秦蔻:「……我不是福瑞控!」 带着墨镜的花满楼大猫猫:歪头.jpg 秦蔻:「唔啊虽然我不是福瑞控但是这个真的好带感啊,花花让我拍张照片吧!」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道:「阿蔻随意拍呀。」 秦蔻咔嚓咔嚓拍照,心满意足地保存。 好,出门吧! 正好秦蔻还可以和他们两个一起出门。 前头说过,有几l个小乐队要在秦蔻店里做拼趴演出,其实票房还可以,卖出去两百来张票呢,本来一切都好好的,结果临近演出了,其中一个乐队的吉他手手摔骨折了…… 这和谁说理去! 小乐队和秦蔻认识两三年了,没办法了,找到她这里,她就答应帮忙救救场,所以这两天白天都出去排练,而演出的时间就定在了明天晚上。 自己好不容易演出一回呢! 机会难得,秦蔻就邀请大家明天一起上她的店里来,也来感受一下最纯真的地下音乐现场是什么样子。! 第70章 演出之前的日子平平无奇。 下午去排练室排练,有好几个吉他solo的部分,秦蔻轻松拿下。 早早打电话回家说晚上不回家吃饭了,电话那头传来一声短促低沉的「嗯」。 第147页 秦蔻又说:「那明天中午再吃一次西红柿牛腩好么?」 对面的人仍然很言简意赅地回答:「好。」 秦蔻:捧脸.jpg 挂断电话,继续排练。 好久没这么高强度排练,手指上的茧子都感觉不太够用,摁弦摁的有点痛。 中途休息,点冰酸梅汤喝。 酸梅汤出自x市本土的奶茶甜品品牌s十二。 x市的特产之一,就是酸梅粉。 秦蔻上小学的时候,每天中午坐公交车回家,热的满头汗,然后她家的阿姨就会从冰箱里拿出冰镇的酸梅汤,或者那种被阿姨叫做「橘子粉」的果珍粉沖的橘子汁,冰凉凉一杯下肚,才坐在桌子旁等着吃饭。 现在想来,其实用酸梅粉、橘子粉冲出来的饮料,其实味道还满廉价的。 但是冰箱里冰镇的果汁,玻璃杯壁外凝结的一层冷雾,放在厨房里的袋子上写的「老x市酸梅粉」,现在回想起来,仍然是很幸福的记忆。 长大之后,秦蔻对吃喝的态度就愈发的挑剔了。 嘴巴被养刁了,现在再喝那种粉冲出来的饮料,一口就能喝出区别。 s十二的酸梅汤秦蔻非常喜欢,一入口,先是烟燻乌梅的那种烟燻味,然后才是凝着冰霜的酸味与甜味,一口下去,整个夏天的暑热都被解了。 然后还有醪糟奶豆腐,这也是秦蔻非常喜欢的,这一次做主推荐给了主唱小姐姐。 x市人的早餐里,也有鸡蛋醪糟这一道,煮开之后打进蛋花,味道上来说,就是淡淡的甜味、淡淡的酸味与淡淡的酒味,热乎乎的喝一碗,非常暖胃。 后来奶茶赛道开始进入狂卷时代时,这种传统饮料也被拿来创新,淡淡酒香的醪糟液、吃起来有点微涩的米颗粒、增味用的金色桂花酱,以及颤巍巍、滑嫩嫩、奶香浓郁的奶豆腐,搭配起来确实很绝。 当然了,有些创新就 很没必要了,比如油泼辣子冰激凌之类的。 秦蔻自己当然不会试,但她有种很邪恶的想法,就是带着古代侠客们去吃一次试试看! 她大大地吸入一口酸梅汤。 主唱小姐姐也坐在椅子上暴风吸入,顺便提起了昨天x音同城上的那个猫包鬼畜酷哥。 「好像删除了。」主唱小姐姐说,「那个抖主说那个猫包帅哥本人来私信了,希望删除。」 这个秦蔻倒是不知道,不过想来是因为阿楚哥被那个「prprpr」的动图给震撼到了吧。 还有诸如「想在哥哥的胸肌上滑滑梯」、「踩我!踩我!」之类的。 ……强如风流盗帅楚留香,也受不了现代人豪放的网上用语,甚至再也不想打开x音了! 不过他也确实不太喜欢x音。 x音太短、x音太吵,有很多莫名其妙的音乐、莫名其妙的舞蹈、莫名其妙的内容……譬如说一个男的,毫无意义地在镜头前扭来扭去,挤眉弄眼,几秒之后视频结束了。 楚留香:「???」 所以最开始,楚留香与一点红下载x音,就是为了关注几个生活抖主,学习一些非常基础的生活技能。 除此之外,楚留香很少打开这个吵闹的软体。 从古代来的侠客嘛,其实无论怎么说,还都没有被现代的短阅读、快节奏给养刁了,所以他们四个没一个人喜欢天天刷x音,看电视剧也从来不看那种「x分钟看完xxx」系列,而是喜欢一集一集的慢慢品。 最近每天晚上,楚留香都会看两集《武林x传》,这个充斥着各种武侠梗、捏他、戏嚯的二创大作。 一开始出现盗帅与盗圣齐名的时候,楚留香就忍不住笑了。 于是陆小凤就知道,这又是一部与他们有关系的大作!于是兴致勃勃地拉着花满楼过来看。 秦蔻也拉着一点红来看。 大家每天晚上一起坐在电视机前看两集,就真的很有一种大家庭、其乐融融的感觉。 然后看到被绕晕了自杀的姬无命时就绷不住了。 陆小凤戳戳楚留香。 阿楚哥:「嗯?」 陆小凤:「……这说的难道就是那金钱 帮第一杀手荆无命?」 《风云第一刀》,陆小凤当然也看了,况且从闲聊之中,他居然发现,原来金钱帮所在的时代,与楚留香的时代竟是相同的! 那个金黄短衫、瞳孔灰白、如标枪、如死人一样的荆无命自然给陆小凤留下了极大的印象。 所谓英雄,自然也有这样子冷酷到了不像活人的人。 然后再看到二创版本的姬无命……不得不说,又怪又魔性。 阿楚哥失笑。 阿楚哥只道:「我只希望这荆无命莫要穿越过来,也莫要瞧见这个电视剧的好。」 荆无命是瞧不见的,但另外一位杀手能瞧见。 中原一点红vs平谷一点红。 中原对平谷,还真够对仗的…… 众人瞧着电视剧之中那个一身红色、翘着兰花指、于美容养颜之上极富心得的杀手,齐齐沉默了,气氛简直比一家人坐在一起结果电视上突然开始放激情戏还要尴尬。 一点红:「……」 一点红脸上的肌肉抽动了两下,没什么表情,但是非常主动地起身去拿水果,倒是也没生气。 总之,阿楚哥喜欢慢慢悠悠地看电视剧,不喜欢那种快餐式的总结。 第148页 阿楚哥还喜欢去博物馆,对古物的研究颇为上心。 一点红倒是经常上x音,不过他不浏览,他只是固定关注了几个分享家常菜做法的抖主。除此之外,他每天会在露台上练剑四小时。 陆小凤已经摸到了一个小众的音游论坛,学会了录游戏视频,随便发了几个上去,没过几个小时,已经被顶成了hot帖,一连串的「膜拜大神!」、「卧槽这屏幕要搓出火吧!」的发贴。 不过他最近已经开始转战别的类型的手机游戏了,然后就发现……诶?我怎么过不去?这么聪明的我怎么会卡关?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秦蔻暗戳戳地提醒他:「不是你不聪明,是你没给他们氪金……」 陆小凤:「……」 陆小凤冷笑。 逼氪手游,呵呵! 他在此就展现出了极大的自制力,二话不说就卸载了游戏,一眼都不看,转而打开了xx公开课。 对,没错,陆小凤的另一个爱好就是看公开课,而且过目不忘、举一反三,甚至摸到了个化学论坛,成天窥屏,看不看得懂另说吧,但看的是挺乐呵的。 秦蔻问他在乐呵什么,他说感觉这些博士生都挺有趣的。 秦蔻一看帖子: 标题:【读博哪有不发疯的,硬撑罢了!学化学哪有不发疯的,硬撑罢了!】 正文:(飞奔)(狂哭)(摔倒)(蠕动)(窸窸窣窣)(扭曲的爬行)(做实验)(过柱子)(今晚通宵) 秦蔻:「……」 fine。 花满楼也有自己喜欢的app,是《国家地理》的杂志app,里头有一个子杂志,倒是与他们那时候的博物志类似,很是有趣,况且现代的博物志比之古代,知识要广博得多。 秦蔻在排练室呆了四个小时,驱车回家。 晚上,大家继续一起看《武林x传》,陆小凤现在很热衷于去寻找剧中人物的原型,比如说白展堂这名字,他翻了好几本武侠小说,最后翻到了《七侠五义》。 睡前秦蔻翻了一会儿太婆留下的笔记本,意外发现了外婆小时候的熊孩子事迹。 前头说过,曾外祖母连接的是类似于《银河系漫游指南》的世界,家里有好几条翻译小黄鱼。 其中一条,惨遭外婆油炸,成了香酥翻译鱼。 秦蔻:=口=!!! 感情外婆你说起翻译鱼那么怀念是怀念味道么……? 第二天,起床很早,一起床就发现乐队微信群里其他人都在说话。 小乐队以前的观众都很少,这次票卖的多,都很紧张,几个人早早的就起来了,在群里叽叽喳喳,问要不要继续排练。 其实昨天就是这样子的,主唱小姐姐紧张得很,有些人一紧张起来,那就喜欢不停练习,结果被秦蔻给拦下来了。 唱歌这种事不是说练得越多越好的,昨天要是把嗓子唱过度了,今天怎么办?人不能被焦虑沖昏头脑呀。 她自己倒还好,上台这种事,习惯就好了。 店里的灯光啊、舞台控制啊什么的,都有其他人,其实也并不需要她自己亲力亲为。 发消息和小乐队约了见面的时间,她躺在床上大大的伸了个拦腰,下楼去厨房看看。 厨房里没有人,但西红柿炖牛腩炖在锅里,番茄汤底浓郁的香气在空气里翻腾着,她的鼻尖沁出了一点点的汗——即便是有中央空调,开火做饭的厨房里也会比较热。 热爱番茄汤的秦蔻小姐探头观察一下,吞了吞口水,想先偷一点汤喝。 身后冷不丁有人开口:「还没炖好。」 秦蔻吓得差点连勺子都飞出去,被对方眼疾手快地扶了一把。 她「霍」的一下转身,对突然出现的杀手抱怨:「你走路怎么一点声音没有!」 一点红:「……」 其实他老早就注意到秦蔻会被突然出现的人吓一跳,所以他过来时,一直都会故意弄一点声响出来,只不过她刚刚似乎太专心地想偷一点汤喝了…… 他没分辩,只道:「抱歉,下次不会这么吓你了。」 秦蔻笑了起来,又问:「要炖多久?」 厨房杀手(?)看了一眼时间,说:「十分钟。」 中午吃西红柿牛腩配米饭。 秦蔻喜欢吃酸一点的东西,因此这锅西红柿炖牛腩里,还加了一些从网上买来的彩云省特产树番茄,酸味更明快鲜亮一些,放在炖锅里咕嘟咕嘟冒泡泡的时候,那种浓郁的酸香就已经让人胃口大开了。牛腩已经炖到很软乎了,切成滚刀块的土豆面面的,用筷子一夹就碎掉,浇在碗里压成土豆泥,拌一拌,让米饭吸满番茄汤汁,用勺子蒯着吃,爽快! 吃完饭,秦蔻提前先走了,把店的位置共享到了群聊里,跟他们说晚上七点多来就行了。 livehouse都是不设置观众席的,当然也没有座位号,什么对号入座不存在的,而且是平地,没什么前后排高低差之类的,有时候人要是矮,前头的人真的是能挡的严严实实的。 所以站位的前后排,那就看观众愿意什么时候来排队了。 一般出名的乐队来巡演,晚上八点钟开场,可能中午十二点、下午一两点就排出很长的队了,秦蔻自己是很害怕这种的,尤其是在x市的夏天,最怕排队排到店外头,明晃晃的太阳一晒,晒中暑了那就真出事儿了,所以常备四角遮阳 第149页 棚。 不过今天不要紧,今天的拼趴演出来的都是小透明,不会有人大中午来排队的。 况且他们几个站后排也好,人太高,站前排挡人。 下午六点多,四个人打了辆车,来到秦蔻店里。 她的店位置不错,在一片幽静商业区里,周围有很多看起来格调与价格都非常小资的餐馆,店前面有个院子,门口挂着小黑板,上头用彩色粉笔把接下来半个月的演出安排都写上去。 检票也很有意思,检票的工作人员瞧一瞧入场观众的手机,然后在人的手背上盖个戳。 当然,他们不用盖,因为他们是老闆的朋友,可以随便进去。 甚至还去后台看了看。 今天的秦蔻同往常很不一样。 平常的她当然也是明艷活泼的,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快活与松弛,穿衣服的颜色也鲜艷大胆。 但今天,她好似又多了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成熟味道。 蓬松而浓密的长髮落下来,捲曲成大波浪,她身上套着件松垮垮的豹纹衬衫,领口很尖,像是豹子的犬齿、或者是什么东西的翅膀。下身穿皮短裙,嘴唇很红,眼睛很亮,墨镜架在头顶,只做造型用,身上挎着吉他背带,正翘着二郎腿坐在椅子上,手上端着一杯水。 楚留香就是这时候进来的。 他含笑瞧着秦蔻,立在原地,忽然掏出了手机,轻声喊道:「阿蔻。」 秦蔻应声抬头,楚留香咔嚓一声,就把这个復古而摩登的高冷豹纹女郎留在了手机里,顺便朝她眨了眨眼睛。 高冷豹纹女郎跳起来,凑过来:「拍的怎么样,让我康康让我康康!」 不得不说,楚留香于拍照之上,是非常有天赋的。 陆小凤还蛮热衷于拍照的,不过他拍的照片……就只能说,稳,很稳,煳是绝对不会煳,但其他的要求也不必再提了。 但楚留香居然还懂得构图! 毕竟是风雅贵公子,来现代这两周里,其实他自己已经探索了好几家美术馆、艺术馆之类的地方,再加上本来就有很高水准的审美,拍出来的照片自然也漂亮。 昏暗杂乱的房间,斜斜摆放的小沙发,豹纹、尖领、大波浪,眼神睥 睨,吉他背带鲜亮。 高冷的豹纹女郎秦蔻本人:捧脸,jpg 哇呜,果然!我好美啊哈哈哈哈哈!! 嘴角都不住地往起翘,乐得见牙不见眼。 楚留香:「……」 楚留香无奈地瞧着她,瞧见她高兴的样子,唇角也忍不住勾了起来,温声问道:「这张照片可以留下么?」 秦蔻板起了脸:「你答应我一个要求,才能留下,否则就删掉删掉!」 楚留香一怔,道:「什么要求?」 秦蔻一笑,脸上浮出两个深深地酒窝来,说:「发我原图!」 楚留香失笑,忍不住想伸手揉一下她的头髮,又停顿了一下,觉得这个看似随意的髮型似乎……也没那么随意,于是干脆问:「能揉么?」 秦蔻果断拒绝:「不行!」 然后把他赶出后台。 刚刚从外面回来的主唱小姐姐看见楚留香,整个人都震惊了,一言不发。 等他走了以后,主唱小姐姐才问:「秦姐啊,那个……那个不就是猫包酷哥么?你们俩认识啊?」 秦蔻喝了口水,面不改色地道:「这是我二表哥。」 继花满楼当过她二表哥之后,楚留香也当了一回她的二表哥。! 第71章 八点钟,表演开始。 六点多时,人已经开始陆陆续续地进场了,楚留香等人来得晚,七点多进场时,前排早已经站满了人,二二两两的人都在聊天。 来看这种不出名乐队拼趴演出的观众,大多数都是喜欢乐队文化,经常性地来看的。当然,也能瞧出有些人是第一次来这样的场合,正举高手机,去拍舞台布景。 舞台布景……其实也没什么舞台布景,就是各种设施,再加一点灯光。 楚留香他们四人就站在最后面。 他们四个都不矮,尤其是楚留香,身高可以傲视绝大多数的人。 他们四人都是长发,穿衣打扮上也甚为讲究,观众站席其实没有什么灯光,暗沉沉的,只能凭藉着舞台光来瞧人,不过即使如此,他们四个人那么一站,也十分吸睛,不断有人回头看,还戳一戳和自己一起来的好友,招唿着一起回头。 自然,也少不得一番窸窸窣窣地讨论声了。 「是乐队吧?应该是乐队吧,你看,都留着长发呢,说不定是什么新视觉系?今天来看同行?」 「啊……就这么干干净净的演出挺好的吧,视觉系那种我有点欣赏不来啊……」 「啊呀,那个不是昨天晚上x音同城的那个猫包酷哥么?哇……他好不上相啊,真人居然还要帅这么多!」 「旁边那个黑紧身衣的也帅啊,我天,这年头能这么自信穿紧身t恤的男人真的不多了,帅哥到底啥时候演啊,只看这个身材我都愿意买票。」 「我去问问!」 这里空间又不大,但屋顶挑高比一般的一层楼要高一些,因此人说起话来其实能听到一点空旷的回音,这两个女孩儿的声音虽然刻意压低了一点,但假如楚留香没听见,那才真是奇了怪了呢。 第150页 他本以为那女孩子要钻出来问,没想到她就站在最前排,特别大声地直接喊:「喂!长发帅哥们,你们乐队叫什么啊,什么时候演啊?我们买票支持啊!」 楚留香:「……」 也是个社交恐怖分子。 这一下,观众站席里便发出一些善意的笑声来,也有人跟着说:「对啊,啥时候演啊?不说还 以为你们是男模团不是乐队呢!」 楚留香忍不住笑了一下,伸出手机晃了晃,含煳道:「到时候在网上买票。」 那女孩说:「行啊!帅哥票价定合理点啊!」 楚留香单手插兜,象徵性地挥了下手,含笑说:「一定。」 女孩转过头去,忽然意识到:等等,他好像啥也没说啊?为什么他一开口就让人觉得每句话都那么有信息量、每句话都那么有道理呢?嗯???为什么呢??? 女孩:??? 再想回头问问的时候,台上的第一声鼓已经敲响了。 其实在台上还有乐队在的时候问其他的乐队好像还挺尴尬的……但刚刚台上好像都是工作人员,那就没事了! 拼趴演出,就是好几个乐队联合起来演一场,因此每个乐队就是二五首歌的时间,对听乐队的观众来说,其实有点像开盲盒——有的时候能听到眼前一亮的歌,有的时候也会尴尬无聊到让人觉得这钱实在白花。 今天上场的第一个乐队,就让人觉得这盲盒没白开。 哇呜,是美女!美女吉他手好飒!主唱小姐姐也好漂亮……贝斯手,啊贝斯手不重要!呜,光看脸就觉得不亏! 有听乐队习惯好几年的观众也认出她来了,喊了一声「秦蔻!秦老闆!」,场子里的人,不管是知道她的,还是不知道她的,都欢唿起来。 她站在台上,台下黑压压的,是大约两百名观众。左手摁上吉他弦,右手拿着拨片,轻轻一拨弄,演出开始,音乐响起。 这乐队走的是八九十年代日本泡沫经济时期所流行起来的citypop风,摩登、復古,与秦蔻之前的乐队风格也类似,又加了一些合成器,风格是梦幻、热烈而充满活力的。 秦蔻在台上很放松。 她穿的其实也很放松,宽松衬衫的下摆随着动作轻轻摇动,裙子不紧,足上还蹬着双白色板鞋,非常适合在舞台上蹦蹦跳跳、摇摇晃晃,她抬起头时,长发就随之从肩上滑落,她又低下头去,看着自己的吉他疯狂扫弦,摇头晃脑。 摇头晃脑的结果就是第一首歌结束的时候脑袋上的墨镜差点甩掉了,还有观众起闹,让她丢拨片下来。 这也是一种常见的互动,吉他手会扔拨片,鼓手会扔鼓槌,观众谁拿到就算谁的,还有些吉他手会带一袋子拨片来,到现场之后,跟发喜糖似得,一把一把往台下撒。 秦蔻站在台上笑,对着话筒说:「我这拨片待会儿还要用呢。」 台下闹笑。 秦蔻又说:「丢这个。」 然后直接把自己脑袋上的墨镜丢下台了,还丢的很大力。 她这墨镜其实挺贵的,不过人来疯可不管这些,气氛上头了基本上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 小小的墨镜飞下台,气氛一下子就起来了,大家的手都伸长了。 最后是一只惨白、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拿到了墨镜。 这种扔东西的事情,其中最重要就是扔的那一下,氛围会非常高,至于谁拿到了,那还真没多少人在乎,所以当然也不会有多少人刻意去看是谁拿到的墨镜。 那个主唱小姐姐也是个人来疯,气氛上来了,把自己的皮衣外套脱了直接扔,气氛又达到了个新高度,大家一边欢唿一边伸手去抢,唯有秦蔻,透过人群,去看那个抢到了她墨镜的人。 那个人当然也再看她,他就立在原地,用一只手捏着墨镜,脸上没有表情,很安静地看着她,秦蔻沖他璨然一笑,在舞檯灯光的照射之下,她的额头和鼻尖都有亮晶晶的汗。 然后,秦蔻就看见,他就这么定定地看着她,然后伸手,把她的墨镜带在了自己的脸上。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 开场气氛就这么好,接下来的演出自然更加顺利。 对于古代侠客们来说,这当然也是新奇的体验。 歌舞、折子戏、表演……这些楚留香不是没见过,但他的确觉得新奇,觉得有趣。 因为「气氛」。 这里的气氛是不一样的。 以前他所见过的歌舞,多是应人相邀,在酒宴之上瞧见的。能歌善舞的舞女,自然颜色没有差的,而能豢养的起舞女、戏子的人家,当然也没有穷的,觥筹交错之间,数盏灯笼亮着,一寸寸把飘飘的衣袂照亮。 香风、丝竹、舞姿,自然无一样不美。 但总少了点什么。 今天楚留香就明白了,少的是自由和个性。 这个时代的艺术形式要更多样,要更自由,站在台上的人,不是低人一等的舞女,不是贱籍,他们也不靠入贵人的眼、靠着用笑脸相迎来换取赏钱与未来。 他们就这么大大方方地站在台上,有紧张的、也有放松的,有打扮的很漂亮、艷光四射的,也有就穿个t恤牛仔裤就上场的——对,没错,就是那个打鼓的,别以为躲在鼓后面就没人看见了。 看演出,就得花钱啊! 第151页 我大大方方地演,台下的人也光明正大地买票入场,就好像、就好像这是在菜市场里买菜,你给我一根茄子,我给你两文钱,光明正大,再是天理不过了! 在这里,他们是乐队、是艺术家、是表达自己独特个性的,被人崇拜的人,很多中一期的小孩说到以后的梦想,有一大部分的答案都是艺术家。 但在他们那时代不是这样的,表演者们……没有这份理直气壮,也没法子理直气壮,倘若有个好人家的女孩说,长大之后要去跳舞,要去唱歌,她的家里人一定会以为这孩子疯了。 楚留香忽然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忍不住勾唇笑了笑。 真松快啊,这个时代。 五首歌结束后,主唱小姐姐说了几句话,大家撤场,下一个乐队准备开演。 一点红双手插兜,不声不响地转身出去了。 这动静虽然不大,站旁边的人肯定是知道的,楚留香笑而不语,陆小凤听完这个乐队,兴致正高,与花满楼在聊天。 陆小凤只道:「这样子的歌,我倒是从来没听过,那个边角处站着的男人,手上拿的那乐器,声音倒很低沉,听的人不自觉想晃脑袋。」 精通乐理的花满楼来这个时代之后,自然没少听歌,秦蔻还曾提过什么时候带着古琴,也和乐队合作试试呢。 说者和听者都是有心人,怎会随意敷衍? 所以花满楼对乐队配置构成多少也了解一些。 他只笑着解释道:「那乐器叫贝斯,与鼓一同,乃是负责律动,阿蔻的吉他,便是主要负责旋律这边,这乐队走的便是重律动、轻旋律之风格,而咱们那时候是单讲旋律,你没听过这种,实在很正常。」 而且重律动的歌就是让人听了莫名其妙地想晃脑袋嘛。 另一头,秦蔻刚回到后台,浑身上下都冒着热气儿,兴奋得两只眼睛里亮闪闪的,一进来,卸下吉他,风风火火地来找冰水喝。 后台间其实挺大,而且是有饮水机的,但这台没有制冷功能,她很嫌弃,不过自家的东西……算了,凑合凑合得了,嗓子都快冒烟了! 她找了个一次性杯子,去后台外间儿接水。 一出里间的门,就瞧见一点红推门进来了。 他一进来,垂眸瞧着秦蔻,没说话,把手上刚买的冰矿泉水递给了她。 他清楚得很,秦蔻这人火气旺,夏天冰水是一天都少不了。 秦蔻把冰水接过来。 外壁结了一层水珠,握在手心里,冰凉凉的,把手心和指缝都打湿了。 她抬眸瞧着一点红,一边拧开瓶盖,唇角慢慢翘起。 主唱小姐姐刚好进来,打招唿道:「啊呀,秦姐辛苦啦,这位是朋友么?」 秦蔻的唇角越翘越高,原本就有点细汗、有点红润的面颊处变露出了两个深深的酒窝,她一直瞧着一点红,眼睛都没挪开一下,喝了一口水,笑容很灿烂,想也不想,张口就搪塞:「啊呀,是我一表哥。」 小姐姐:「……」 小姐姐狐疑:「……秦姐,开演前来的那个不是一表哥么?」 秦蔻脸上的笑意还是止都止不住,还瞧着一点红,特别自然地说:「啊呀,那个是姨表亲,这个是姑表亲咯。」 一点红:「……」 小姐姐:??? 姑表亲和姨表亲还一起来看妹妹演出啊?? ……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小姐姐说:「那我进去了啊秦姐。」 说完就进里间去了。 其实按惯例来说,演出成功,今晚上大家肯定是要一起搓一顿,权当庆功宴的,不过主唱小姐姐情商很高,瞧见秦姐和她的一表哥时,那个情商雷达就滴滴滴的响,最后也没问秦姐今晚上出去吃不吃。 小姐姐:╮(╯▽╰)╭ 秦蔻咕嘟咕嘟的喝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舒服了!」 她身上满是热气,头顶似乎都在冒烟,活力却一点不减,歪着头抱着胸,兴致还很高,问他:「刚刚怎么样!是不是很棒!」 一点红垂眸瞧着她,眼神不禁闪了闪,沙哑地道:「很棒。」 特别棒的。 他伸手,把她的墨镜递给她。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不懂规矩!你拿到就是你的咯,哪有我收回来的道理。」 一点红唇角勾了勾,居然并没有坚持要还她,只低低道了一声:「好。」 秦蔻又问:「他们呢,再听下一支?」 一点红道:「嗯。」 秦蔻说:「那走吧。」 她拉着一点红就回到现场那边了。 现场那边,楚留香他们二个在门外。 秦蔻:「怎么出来了?」 楚留香:「……」 楚留香摸摸鼻子,很委婉地说:「里面这几位似乎有点……艺术形式过于超前了。」 门内传来这个狂放主唱小姐姐的声音:「wryyyyyyy!!!」 然后就是嘶吼、嘶吼加狂放的嘶吼!! 啊,里面这个是金属核来着,因为风格比较炸裂,就要放在靠后一点的位置上台。 灯光也很炸裂,就是那种很炫目的白光,会忽然闪一下。 听着这狂放的歌声,陆小凤陷入了沉思之中。 秦蔻在他面前晃晃手。 陆小凤摸着鬍子道:「我在思考一个问题……」 第152页 秦蔻:「什么?」 陆小凤道:「我是不是找到了我唱歌的路子……」 秦蔻:「……」 秦蔻无情地打破了陆小凤的无知幻想:「想什么呢你,你以为这种不要音准么?而且人家的发声方式可是有专门的练习的,你算了吧你!」 什么时代唱歌也不要音痴啊!以为现代观众是随便什么东西都听的么! 不过摇滚乐队这个东西,一般观众对主唱的确都挺宽容的,即便出现了什么天灾级别的车祸现场,也能调侃「摇滚乐不就听个响么!」 但陆小凤还是不行,因为别人是偶尔翻车,他是稳定翻! 陆小凤:「……」 陆小凤扼腕 ! 室内的白光透过门缝,一闪一闪的,秦蔻说:「那咱们就走……诶?」 她的神色骤然一变,扭头朝门里看去,说:「不好,有人来了!」 这个人,自然就是通过时空乱流而来。 而在门的内侧,刚刚舞檯灯又一次闪烁出亮白色的光,金属核乐队的几个乐手虽然年轻,但舞台掌控力很不错,观众们的注意力也都在前面,因此无人注意到,自他们的后方,也有一道白光在一瞬间闪过,随即,一个黑衣裳的苍白青年,已出现在了此地。 这黑衣青年瞧上去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皮肤苍白,手里握着一把刀,一把形状古朴的、漆黑的刀。 他的额头与脖颈早就被冷汗所打湿,嘴唇也近乎苍白,似乎正在忍受着什么极大的痛苦。 这个黑衣青年的名字叫做傅红雪,他患有一种可怕的病,他刚刚就躲在自己所住的那间漆黑屋子里,一丝声音都没发出,去忍耐无穷无尽地苦痛,有一个瞬间,他甚至认为自己已经死了。 然后他就听到了这世上最可怕的、好似来自地狱之中的嘶吼。 在这地狱般的声音之中,无数人狂乱的伸着手,好似已彻底陷入了疯狂与诅咒之中。 傅红雪的手背上青筋暴起,胸膛也在剧烈地起伏着,整个人惊疑不定,脑中只滑过了一个念头—— 他应该……真的死了吧,而这就是地狱的样子。! 第72章 傅红雪今年十九岁。 他的人生与他手中的那把刀一样,都是一种亘古不变的漆黑,似乎没有什么能让他改变、他也从未想过要改变什么、挣脱什么。 他的背上肩负着永恆的责任,除却仇人的血之外,他什么也不想要、什么也不能要。 他的父亲叫做白天羽,母亲叫做花白凤。 他的父亲早死,他是被母亲养大的。 按理来说,他应该姓白、或者姓花,自小到大,他所接触到的人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姓傅的,那他为什么会姓傅呢? 这问题的答案也很简单,傅红雪自小就很明白。 他的父亲白天羽,乃是二十年前江湖之上最负盛名之人,是鼎鼎大名的神刀堂的主人,是难得一见的英雄。 然而英雄的末路,往往是残酷而可怖的,也往往充满了小人的算计。 十九年前,梅花庵下。 白天羽被三十名杀手埋伏围攻,在连杀二十三人之后,力竭而死。 那是个赏梅的冬日,大雪纷纷扬扬,而白天羽与杀手们的血,则将皑皑白雪染成红色。 也正是那一天,傅红雪出生了。 「为雪被染红的那一日復仇」。 这便是「傅红雪」这名字的来源了。 名字乃是跟着人一辈子的东西,寄託着父母对孩子最深切的期盼,花白凤对他的期待很简单,那就是你长大了之后,要为父报仇,倘若你完成不了这件事,那么你就根本不配为人,不配为我的儿子! 傅红雪就是一个从小生长在復仇火焰之中的人,他的皮、骨、肉,当然也已完全被这火焰给烧透、烧焦了,有时他会觉得自己不太像一个人,而像是一具焦黑的骷髅。 他心甘情愿地接受了这份责任,真心实意地认为这责任是他应该背负的,是他这辈子一定要完成的事情。 但很可惜,他是个跛子,自小就跛了,而是身上还患有一种很严重的病,一旦病发,便会浑身止不住的抽搐颤抖,形如废人。 他的母亲痛恨他的残疾,他自己也痛恨这样的自己。 今年,他终于学成,终于得到了他父亲曾经用过的 那把魔刀,也终于踏上了復仇之路,来到了他的仇人马空群所在的边城。 进边城的第一天,他遇到了叶开。 进边城的第一天,他见到了马空群的手下花满天。 他根本就没理会这人,目不斜视、冷漠地走掉,用身上的银子租了一间又小、又破的屋子,然后在屋子里剧烈的病发,浑身的肌肉都控制不住,痉挛、强直、倒地颤抖、口吐白沫。 他甚至已经自己要死在这一次的病发之中了。 他死死地咬着牙,强忍着撑过去,总算好一点之后,眼前忽然一白,下一秒,他便进入了……地狱? 地狱里果然是冰凉的,一种奇异的、冰冷的阴风在他周身阵阵吹着,只令他被冷汗所浸湿的衣衫紧紧的贴在嵴背上,一阵一阵的发冷,面前是地狱之中狂热的恶鬼,与那种尽力的、似乎要将人世间全部之恶意都释放出来的嘶吼声,嘶哑、难听、可怖至极,只好似要把人的耳朵都给震破、只好似要将人的脑子都要完全搅碎!搅碎! 第153页 地狱竟是这幅模样么? 他未能完成復仇的事业,就这样因为先天的疾病而死,所以老天要诅咒他、母亲也要诅咒他,才让他堕入此地,万劫不復么? 他的脸色一下子就变得惨白惨白。 傅红雪的胸膛剧烈地起伏着,苍白的面上不住有冷汗留下,他很虚弱、他仍然很虚弱,手中却依然紧紧地握着那把刀,这动作似乎已融入了他的血肉里,让他永远都不会放开那把刀,他后退一步,发现背后便是门,于是他忽然发力,夺门而出。 他虽然是个跛子,却是个轻功非常高的跛子,因此他一动起来,只宛如一片残影、一道黑色的闪电,自这扇门中抢了出去。 门外有人惊叫一声,厉声道:「抓住他!」 傅红雪刚刚自病痛中挣扎出来,又突然遭遇了这种奇异的变故,整个人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都处在极度的疲惫之中,他抢出门外,只来得及匆匆一扫。 这里是个院落……一个很奇怪的院落,周围也很奇怪,好亮……明明是黑夜,周围却都是亮得,远处也是亮的,有些奇异的高楼之中,灯火像是星光一样。 但他已无暇多看!只顺势蹿起,抢进了条幽黑的小巷之中, 这或许是无意识的行为,亦或许是他下意识地认为,只有在漆黑的地方,才能让他感到安全…… 一缕轻烟紧追不捨! 傅红雪抢进巷中,巷中却已有人等候,他的身子骤然停住,冷冷地瞧着前后将自己包围起来的二人。 一开始就在这巷子里守株待兔的,是个有着两撇小鬍子的男人,衣着一如这「地狱」之中的人,袖子和裤腿都很短,制式古怪,露着胳膊和腿。 而刚刚那追来的一缕轻烟,则是个身形高大的男人,衣着打扮与这鬍子男人不甚相同,却一样的古怪。 他刚刚追来的时候,傅红雪都没有听到身后有人,他落地时,傅红雪也没听见他落地的声音与唿吸的声音,这说明他的轻功与内力,都已达到了一种极高的水平。 傅红雪也是轻功高手,他能立刻判断出,这人的轻功远在自己之上。 ——他现在已经明白了,他没有死,此处也不是地狱,这些人也都是活人,不是恶鬼。 可是……倘若不是地狱,此处又是哪里呢? 他明明身在边城,这里却绝不是边城,他明明一个人待在他所租住的那间屋子里,这里却和那间屋子绝没有半分相似之处。 他隐隐感觉自己遇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脑子里却有些昏昏沉沉,方才发病时的虚弱依然包裹着他,只令他的大脑无法有效的去运转和思考。 但,无需运转和思考,他也知道自己现在该做什么。 方才他抢出那间屋子的时候,听见了一个女人的声音,那女人说「抓住他!」 这两个人就是来抓他的。 傅红雪握紧了手中的刀,苍白的手背之上,已迸起了条条青筋。 这初出茅庐的少年人抬起了眸,冷冷地盯着自己面前的两个人。 漆黑的衣裳、漆黑的刀、还有漆黑的眼眸,黑得近乎发亮! 他只冷冷道:「让开。」 追上他的人,自然就是楚留香和陆小凤。 方才的事情,当真是电光火石,那一瞬间,门内有人闪出,一点红几乎立刻动了,一只手拉住秦蔻,就已将她抢到一边护起来,连一根头髮丝都没露出来。 秦蔻又惊又疑,只瞧见一道人影迅 速闪过,她当然知道决不能放任这人走掉,因此躲在一点红身后,下意识地喊了一句:「抓住他!」 他们当然是不必等到秦蔻反应过来之后再动手,事实上,早在秦蔻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楚留香便已飞了出去,缀在这人身后,陆小凤瞧出了他要走那条路,已自墙上飞出去,去堵他的去路。 而花满楼的动作也很快,他的心也非常细。 屋外很热,大部分人都在里头看演出,工作人员也多在室内,注意到这变故的人不多,但屋外仍然有两个工作人员在,花满楼第一时间便动了,在这二人还来不得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时,就已飘然而去,手指一点,点中了这二人睡穴,又伸手一扶,将他二人扶到了附近的摺叠椅上坐着,还顺便帮他们倒了杯水,放在桌上。 这一番配合,实在是天衣无缝,力图将影响降到最低。 当然,最重要的事情还是把这黑衣少年给带回来,他看上去实在激动得很、惊恐得很。 这件事交给楚留香和陆小凤去做,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傅红雪站在巷子之中,握紧了刀。 他其实到现在为止,还从来都没有杀过一个人,但出刀与收刀,他却已练习了无数次,直到他的母亲满意,直到他的母亲的眼睛之中闪出亮光,认为他可以去杀死他的仇人。 他们是谁?为什么要抓他?他们是不是马空群的下属?这一切是不是马空群所布置下来的阴谋? 他不知道,但他唯一知道的事情是,没有人能挡他的路。 所以他冷冷地警告他们让开。 但这两个人也没有动。 那个身形高大、轻功与内力都绝佳的男人忽然长长地嘆了口气,道:「你似乎太紧张了些。」 那个留着两撇奇怪小鬍子的奇怪男人也嘆了口气,神色奇异地道:「其实这也是没法子的,不管是谁,倘若刚来时听到那种声音、看到那种画面,都会紧张的。」 第154页 他说的就是那个极具个性的金属核乐队了。 说句实话,刚刚他们听完秦蔻所在的乐队的时候,楚留香还颇为感嘆、颇为肯定地表示了一下:「这地方的歌舞都很有人的个性,这是件很好很好的事情。」 然后下一个乐队 登场,用狂乱的嘶吼开场。 当时的陆小凤:「……」 他扭头就问楚留香:「你现在还觉得极具个性的歌舞很好么?」 阿楚哥苦笑着摸鼻子,试着欣赏了一下,然后果断撤退,不为难自己了。 而假如他们一开始穿越过来遇到的就是这个,那恐怕……恐怕…… 要么是觉得自己死了,这是下地狱了,要么是觉得这是什么神秘可怖的组织在进行什么神秘可怖的仪式……吧? 当然了,倘若是陆小凤和楚留香这样喜欢追逐危险的人,恐怕第一反应不会是跑,而是找两个棉花把耳朵塞上之后来探查一番。 无论如何,这件事实在不能怪这个跑出来的少年。 但这少年的警惕心实在很强,而他的状态……又实在算不得好。 楚留香早已经看出,他面色苍白、嘴唇发抖、额头还余有密密麻麻地冷汗,显然是刚刚经歷过什么极大的痛苦…… 他长长地嘆了一口气,只道:「我们没有恶意。」 傅红雪不说话,也不动。 楚留香又温声道:「也许你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件事说出来,恐怕你绝不会相信,但事实的确如此。」 傅红雪仍然不说话。 他是个很英俊的少年,却也是一个非常难搞的少年。他的嘴唇很薄、眼神很冷,像是雪山之巅的积雪,亘古不变、永不融化。 他冰冷的眼神之中,倒也不是连一丁点情感都没有,但自他眼中一闪而过的,却不是温情,而是悲怆、痛苦与愤怒。 而现在,他正是用这种眼神冷冷地瞧着楚留香。 楚留香嘆了口气,已意识到这少年过去的经歷一定非常痛苦、他的精神与肉体一定已快要到了崩溃的边缘,但他依然在压抑、压抑、再压抑。 否则对一个江湖人来说,在陌生的地方,被陌生的人拦住不让走,那应当是说拔刀就拔刀吧。 但他没有。 很好,最起码不是个坏人。 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如何捕获他了。 他只嘆道:「看来你决计不肯停下来,听我好好解释了。」 傅红雪握刀的手力道又重了几分。 他仍然一个字也不说,但他的态度却已证明了他的想法。 楚留香笑道:「那就实在没办法了。」 然后,他就动了。 他的身形似乎已超越了人类的极限,比烟更轻、比闪电更快。 轻功当然是飘逸的,然而在施展出这样令人目眩神移的轻功绝技时,当然也要调动浑身上下的每一块肌肉,令发力与控制都极其精准。穿古装时,人的身体都是被遮起来的,倒是不太显,但如今楚留香穿的却是薄而贴的丝绸衬衫,于是他动起来时,便显得像是一只极具捕猎技巧的公狮,极富力量、又举重若轻。 这就是踏月留香的盗帅。 浪漫、温柔、冷酷、决断。 陆小凤没有动,因为他知道楚留香可以得手,于是就只是懒洋洋地站在那里,欣赏着这位百年之前的传说人物。 傅红雪只觉得一阵极其奇妙飘逸的香气铺面而来,随机,便是一只手伸向了他的前胸,傅红雪动作很快,侧身一避,又反手用刀鞘抽了过去,楚留香轻笑了一声,笑声之中又似乎有着嘆息。 傅红雪这一抽,当然也被他极其奇妙的步法所避开。 二人在片刻之间,便已交起手来! 然而傅红雪的魔刀却并没出鞘,因为他早已经看出,这男人身上的确没有杀意,出招也根本不曾朝他的要害下手。 所以他当然不会出刀。 十招过后,楚留香忽然已到了傅红雪的身后,他淡淡道:「你似乎学过转移穴道的功夫?」 傅红雪没有说话,一刀鞘朝他肩上抽去。 楚留香的身形忽然又转到了他的身前,温声道:「不过刚巧,我也学过,那么……先睡一会儿吧,待会儿见。」 说罢,他的两根修长手指忽然如闪电一般,点在了傅红雪的身上,傅红雪眼前一黑,彻底陷入了深眠之中。! 第73章 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危机,算是安安稳稳的解决了。 楚留香背起昏睡过去的傅红雪,陆小凤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嗯嗯了几l声,挂掉电话,说:「阿蔻在地下停车场等我们。」 地下车库里,秦蔻靠着自己的车,双手抱胸的等着。 刚刚事发突然,她有点被吓到,此刻缓过神儿来,又打心底里觉得没有什么事情是难得倒阿楚哥和小陆的,于是整个人又恢復了精神,一边用手捋着头髮,一边在玩手机。 有人温声叫她:「阿蔻。」 她一抬头,是楚留香,背上背着个昏睡的苍白少年。 她凑过去,问:「就是他?」 楚留香道:「不错。」 秦蔻看了看这少年。 身材颀长,身形有力,但瞧上去的的确确年纪不大,应该也就是十八九岁的样子,是野兽、却也只是只很年轻的野兽。 第155页 他明明已昏睡过去,但他的左手居然依然在使力,紧紧地握着一把刀,那把刀……当然给秦蔻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形状很古朴,从刀鞘到刀柄,全都是漆黑色的,没有一点点的光华,却似乎隐隐有一些血的味道传出来。 现代人,看到真正饮血的刀剑当然都是会不舒服的。 楚留香、陆小凤和花满楼,都是不带兵器的人,一点红有一柄薄而窄、闪着青光的长剑,他刚来时,并不想叫秦蔻知晓他的杀手身份,也不想吓到她,故而都是把剑收到自己的屋子里去的,好叫她别瞧见。 后来熟悉了,当然就也不会不舒服了,一点红还在秦蔻面前舞过剑。 只不过偶尔她瞧见那柄剑的时候,还会不自觉地去想:红哥不想让人知道的过去,就是这柄剑带来的…… 而这个少年…… 年纪还该是刚上大学的年纪呢,怎么明明在昏睡之中,眉头都皱得那么紧?而他手中不肯放下的刀,是不是也代表着他的沉痛过去呢? 秦蔻看了一眼,说:「先回去吧。」 众人都没有异议。 唯一的问题是……坐不下。 六个成年人,还有一个昏过去的,一辆轿车当然绝对是 坐不下的。 秦蔻正要说话,一点红忽然冷冷提议道:「这小子放后备箱。」 楚留香:「……」 秦蔻:「……」 这人身上是挺烫的,嘴里怎么能说出这么冰冷的话呢?况且万一路上交警来查,这事儿怎么收场?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赶紧说:「我和小陆再打一辆车。」 ok,启程回家吧。 回到家之后,已经晚上十点多了。 秦蔻这个人精力是很充沛的,不过今天经过的事儿确实还是有点多,从中午来时,一直忙活到刚刚,一进了门,一松懈下来,立刻开始发呆,坐在餐吧就开始打哈欠。 陆小凤又过来戳她一下。 秦蔻很阴沉地看着他。 陆小凤嘆道:「每次你这个样子看起来就像是被夺舍了一样……」 秦蔻:「……」 会说人话么?不会说话完全可以不说的。 陆小凤瞧见她这样,忍不住笑了起来,问:「还能走得动么?我送你上楼休息啊?」 秦蔻虚弱地摆摆手,说:「那个少年……」 陆小凤道:「阿楚哥把他放置在影音室了,他瞧起来似乎状态不好,花满楼正给他把脉呢。」 秦蔻家的影音室,其实环境很不错的,有很大的沙发床,舒舒服服地平躺五六个人都没问题,更别说只安置那少年一个人了。 不过秦蔻还是有点惊讶:「花满楼居然会瞧病么?」 陆小凤笑了一下,道:「其实江湖中人,多多少少都会一点的。」 这是自然,在刀光剑影之中讨生活的人,别的不说,就说这止血的法子、点穴止痛的法子,人人都会,只是精通与否的区别,再者说,这辨认毒药的法子、解毒的法子,行走江湖之人也多少要懂一点的。 花满楼更特殊一些,久病成医,他少时因为眼睛的问题,还曾同几l位神医学过吐纳与特殊的温养经络之法,把脉自然是不成问题的。 秦蔻大大地打了个哈欠。 陆小凤道:「所以你还等什么呢?快上去歇着吧,他一时半会儿也醒不来。」 秦蔻说:「倒不是因为这个……」 陆小凤道:「那是因为什么?」 秦蔻虚弱地说:「因为我又困又饿,睡的话怕饿得睡不着,吃的话又怕吃到晕过去……」 陆小凤:「……」 陆小凤:「怪不得没见红兄,出门给你买宵夜去了是吧。」 秦蔻抱着抱枕,小鸡啄米一样地点点头。 陆小凤道:「好,我给他打个电话,让他多带一份回来……说起来你要他去买什么了?」 秦蔻又大大地打了个哈欠,无精打采地说:「粥啊,夜粥。」 无论如何,现在是不能睡的,秦蔻绝对不接受带着妆睡觉,太难受人了! 于是拖着步子上楼去,进了浴室,把妆仔仔细细地卸干净,沖了澡,洗了头,换了家居服,一边打哈欠一边吹头髮,三秒停下来看一次门口,就想看看她的饭回来没。 一点红动作是不慢,但关键得是店家的动作要快,秦蔻吃饭挑得跟什么一样,就算喝晚粥,也要指定店铺。 头髮吹完,一点红拎着一大袋子吃喝的东西回来了,一回来就瞧见秦蔻眼泪汪汪地扑过来,盯着他手里的袋子看。刚洗过的头髮还有点微微的湿润,透出洗髮水的金盏花香气来。 一点红:「……」 一点红不着痕迹地侧过头,轻轻咳嗽了一声,把纸碗端出来放她面前,说:「皮蛋瘦肉粥。」 陆小凤凑过来,问:「我的呢我的呢?」 一点红面无表情的指了下袋子,进房间里去沖个凉。陆小凤一样一样的把东西往出拿。 粥有好几l样,咸粥有皮蛋瘦肉粥、番茄牛肉粥;甜粥有南瓜粥,绿豆粥,再来是碗什么料也不加的白粥。秦蔻于吃吃喝喝上,也能算得上位资深老饕,她指定要吃的店自然差不了,这些粥熬煮的都正好,新米下锅、粒粒开花,米油稠香,挂在勺子上,都只能慢慢滑落。 第156页 而吃粥还得配菜,秦蔻没想那么多,就让一点红随便去买,他就买了一碟雪里蕻炒肉丝、一碟皮蛋豆腐、一碟酸豇豆肉沫,还有一种腌的黑漆漆的萝蔔干儿。 另外还买了一些刚炸出来的油饼……其实油饼是早上吃的,也不知道这家店的老闆究竟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在大晚上炸油饼。用 来配油饼的呢,那自然就是咸鸭蛋了。 一点红这个人,面冷心不热,瞧见这黑衣少年这么悽惨的模样,还能口吐恶言,要把人家塞后备箱里去。但他对自己认定的朋友,心却很细,也很乐于运用自己久置不用的情商。 出去一趟,夜宵自然都买了点,大家都来喝一口粥,挺好的。 这时候,他已经沖了凉,随手绾了个马尾出来了,楚留香和花满楼在确认过这少年目前并无大碍之后,也从影音室出来,坐在餐桌前,大家一起吃夜宵。 油饼还刚出锅没多久,这种油饼里头或许加了明矾,一块面进了油锅,就喜人的膨胀起来,放进塑胶袋的时候,金黄黄、油滋滋、蓬得有些鼓。拿回来之后,毕竟在路上耽搁了点时间,味道和口感都会有损耗,但夹上起沙流油、黄澄澄的咸蛋黄之后,仍然香得让人忍不住想多吃几l张。 秦蔻下午其实没怎么吃东西,她自己上台演出前的习惯,吃饱了犯困、脑子不清醒弹错了就不好了,所以下午就吃了半个越南法棍三明治,内馅是金枪鱼碎、酸黄瓜片、番茄片和半份另加的蛋酱。 热量是挺低的,吃完也不困,但就是不抗饿啊。 她一言不发地嗷呜几l口,宛如饿狼转世一样吃掉了一张油饼,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开始吃第二张。 第二张里夹了雪里蕻炒肉丝。 雪里蕻其实是冬天收割的芥菜,x市这边的人喜欢把雪里蕻露天摊晒,腌到泛黄,放在咸菜缸子里,随吃随用,南方有些地方不爱这么吃,他们腌雪里蕻都是轻渍,稍稍晾干、小小的盐,所以腌出来色青叶嫩,秦蔻第一次去南方吃到这种雪里蕻的时候……还真,没认出来。 这种咸菜一般都不是直接吃,而是要下锅去炒,油能激发这种腌渍物所独有的发酵香气,吃起来也不干噎,雪里蕻口感还有点脆,带着股咸、又带着独特的香甜,夹在油饼里,真的是让人一口接着一口,根本停不下来。 吃完两张饼,秦蔻终于心满意足地开始喝她的粥,也终于有心情和大家聊聊天了。 今天的话题当然就是那黑衣少年了。 花满楼方才为他把了脉,便道:「此人年纪虽轻,武功却不低,筋骨与内力都很好,只是……」 他皱了皱眉,道:「只是他练功时,似乎过于急功近利了些,他似乎自小就去练一些格外霸道的武功,身子骨看似康健,但方才我一探查,他体内的内力似乎是被强压下来的,颇有些紊乱,他像是发过病,这病,与他所研习的武功应当有关系。」1 一个这样年轻的人,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才要如此急功近利、不惜破坏自己的身体,也要练成武功呢? 答案其实也很好找。 楚留香喝了一口绿豆粥。 这粥熬得很到位,绿豆都开了花,米都被煮出了米油,粥里放了薄薄的糖,甜味淡淡,与绿豆的滋味倒是极其相配,放在晚上喝,倒是很好。 他将这口粥咽下去,嘆道:「他方才昏睡之时,竟说了几l句梦话。」 秦蔻起了兴趣:「什么?」 楚留香只道:「他在道歉。」 秦蔻愣了一下,说:「道歉?」 楚留香嘆息着道:「在向他的父母道歉。」 是在为自己还没能饮尽仇人血道歉。 秦蔻说:「我看着他,就是一副担子很重的样子,原来是要復仇……向父母道歉的意思,就是说他父母双亡,所以才一直把復仇当做己任么?」 这猜测当然是很有道理的,楚留香点了一下头,只道:「应该就是如此。」 他又喝了一口粥,道:「他手上那把刀不简单。」 楚留香阅尽天下宝物,兵器,当然也是宝物的一种,他当然也很有经验、很有讲究。 他只道:「那柄刀看似平平无奇,其实无论是刀鞘还是刀柄,都不是凡物所成。」 一点红冷冷补充:「而且杀过很多人。」 他是杀手,一件兵器饮没饮过血,他一眼就能瞧出来,那少年的那把刀,虽未曾出鞘过,但已隐隐有一种魔气、一种杀气在,必定杀过不少人。 陆小凤嘆道:「那少年人不会随便杀人。」 他与楚留香斗做一团时,因瞧出了楚留香身上毫无杀意,自己便也根本不去拔刀,只用刀鞘与楚留香过招,那种态度……那种态度就好像是……他其实很害怕自己控制不了那柄刀。 刀若出鞘,死不死人,好像就连他自己都控制不了。 所以这把刀绝不会一开始就属于这少年,在看他对着刀的重视程度,这刀一定是个非常重要的人留给他的。 秦蔻说:「那说不准就是他的父母呢?」 楚留香淡淡道:「所以他的父母也一定不会是泛泛之辈,泛泛之辈的手中不会有那样的刀。」 即便这样的泛泛之辈得到了宝刀,也绝不可能长久。 秦蔻夹了一筷子萝蔔干在粥里,搅合搅合,舀起一勺喝下,说:「所以他的父母也是声名显赫的人。」 第157页 她掰着手指头,整理一下关于这少年身份的线索。 「声名显赫的家庭,父母或许是在他年少时双双死去,他或许正是因为见到了父母惨死的场面,才会这样执着的想要復仇,一身黑衣,武功高强……大概就是这些了。」 是谁呢? 她看过的古龙小说并不多……况且他也不一定是从古龙小说里来的,这个筛选范围大得很,她一时之间也想不起来…… 陆小凤忽然大声说:「我知道他是谁了!」 秦蔻噌的一声抬起头:「嗯?是谁是谁!」 陆小凤冷静地说:「布鲁斯·韦恩,他是蝙蝠侠。」 家世显赫、父母双亡、一身黑衣……才怪呢! 秦蔻被这神一样的结论给震得脑瓜子嗡嗡的,半天都没说出话来。 过了好一会儿,秦蔻扶额,虚弱地说:「……我的头好痛啊。」! 第74章 秦蔻:=。= 秦蔻吐槽:「你是一休转世么?」1 特爱抖机灵。 陆小凤哈哈大笑,扑过来揉秦蔻的脑袋,一边揉还一边说:「阿楚哥说的果然没错,蔻蔻的头髮揉起来像猫毛。」 秦蔻:「……」 秦蔻板着脸,脖子很僵硬地转了半圈,阴森森地盯着她的阿楚哥看。 阿楚哥失笑,摸了摸鼻子,给秦蔻的粥碗里又夹了一筷子雪里蕻炒肉丝,又朝她眨了眨眼,颇有些顽主的意味。 楚留香这个人就是这样的,成熟得要命、稳重得要命、温柔得要命,但他的性格却不是沉闷的,玩玩闹闹也是他的本性,这样的人,只要他对你眨眨眼睛,那还有谁能板着脸去对待他呢? 秦蔻啪得一声打掉陆小凤的爪子,瞪他:「别攀扯我们阿楚哥!」 陆小凤:「……」 陆小凤:「呵!」 区别对待是吧。 花满楼沉吟着,忽然道:「我倒是对这少年的身份有些想法。」 秦蔻问:「什么?」 花满楼慢慢地把手机拿出来,放在了桌面之上,只见那屏幕之上,就是某小说阅读app,所翻到的书目,便是《古龙小说七十二册》之中的一册,名为《边城浪子》。 这似乎是个不太出名的故事,最起码没有楚留香、陆小凤、小李飞刀那么出名,秦蔻自然没有看过,于是她打开自己的手机,翻出这本小说,直接去看简介页的故事梗概。 故事梗概很简单,这是一个关于復仇的故事。 傅红雪乃是神刀堂堂主白天羽与魔教大公主花白凤的儿子,自他出生起,他就肩负着为父报仇的责任,因此没日没夜、牺牲了所有童年与快乐,他为復仇失去了一切、他没有朋友、他滥杀了无辜、他这辈子最心爱的女人死在了他的怀里……但真相却是,他根本就不是白天羽的儿子,这家人的仇恨与他根本连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的復仇无疑是一场荒诞而怪异的悲剧。 秦蔻……秦蔻怔住了。 短短几行字,流不尽的血泪,数不清的绝望。 这并不是一个正统的復仇故事,而 是一个倒霉蛋如何被骗得一无所有之后又被抽走精神支柱的故事。 秦蔻忍不住想起了刚刚那个少年。 他昏睡过去的时候,眉头依然是紧皱的,身上依然是紧张的,手中依然紧紧握着他的刀,他很疲惫,这种疲惫不仅是那种奇怪的、由练功导致的疾病所带来的□□折磨,还有与之而来的精神折磨,他一定很痛恨自己、痛恨自己的病痛…… 很多病人都是会痛恨自己的。 秦蔻有个朋友,她们两个是初中同学,那个同学患有一种奇怪的病,或许是风湿?总之是一种自限性的疾病,具体的表现来说就是关节会痛,做什么事都慢吞吞的。 这样的孩子总会遇到一些寻着味道而来的恶意。 例如,她会被体育老师看似关心地说「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能有这种病?就是不多锻鍊,多运动运动就好了,不融入集体怎么行?快起来,坚持一下。」 那个女生低着头,不动,也不说话。 当时的小秦蔻简直都要气坏了。 她小时候其实还没有现在这么大胆,也不是什么天生孩子王,那会儿也只是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女生,那天是她记忆中自己最勇敢的时候,她跳起来,大声说老师她是请过假的,你不能逼她跑步。 那体育老师问她是班长么? 她说不是,不是班长就不配和老师说话么? 体育老师人很粗暴,说你顶什么嘴?给我绕操场跑十圈。 她说我不跑,她也不跑,你叫家长吧!看看谁占理! 那次最后还真的叫了家长,令体育老师没想到的是,无论是秦蔻的家长、还是那个女孩的家长,都非常明事理,不是那种学校一叫,不分青红皂白就呲孩子的人,结果他吃不了兜着走,还被那个女孩的家长投诉到了教育局。 秦蔻后来和那个女孩成了朋友,她大学毕业之后,找工作很困难,但她文采很好,靠写影评赚钱,她父母开明爱她,男友也一直陪伴着她,朋友虽然不多,也有几个知心好友,但就是这样,她仍然会痛恨自己的身体。 痛恨为什么自己老是那么的累?为什么只刷个牙、洗个脸,膝盖就会开始痛? 而傅红雪呢?他对自己的自卑、厌恶与痛恨只会 第158页 成倍成倍的增加,因为他认为自己有责任去復仇,因为他身边根本就没有任何一个人去告诉他,这些不是你的错,这些责任不是你的。 相反,他的母亲比他自己还要痛恨他残疾的身体,否则他怎么会在病发之后那样的痛苦,即便在梦中,也喃喃地、不停地道歉,祈求着原谅呢? 况且按照花满楼的说法,他这病,还多半就是因为练功太勤、太揠苗助长,才落下的病根。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罪魁祸首,不就是他的母亲吗? 结果这爹妈还是假的!假的!还特么是假的! 秦蔻气得不轻,噌的一声站起来,去冰箱里拿了罐冰可乐,咕嘟咕嘟下肚之后,才觉得气顺了一点。 她转而回去,说:「这个故事梗概……那我好像有点印象。」 秦蔻的外婆和爸爸都是武侠迷,她小时候,家里的电视机里放的都是武侠剧,这个復仇復到最后,发现一切都是笑话的故事……她好像还真看过。 她说:「这个花白凤……似乎不忍心让她的亲生儿子受这份苦,所以就把亲生儿子送走了,自己抢了个别人家的孩子,把这个孩子养成了復仇工具?最后所有的事情完了,还不认他?是不是?傅红雪就是这个可怜的孩子。白天羽的亲生儿子好像和他的关系还不错?」 花满楼近来闲来无事时,是时常听书的,这本《边城浪子》,他已经完完整整地听过一遍了。 听到秦蔻这样说,他只道:「这想来是电视剧之中的改编,书里其实不是这样写的。」 书里写的是,花白凤根本就不知道傅红雪不是她的亲生子,这个孩子是白天羽的正室夫人换走的。 所以……傅红雪自小受到残酷虐待,被花白凤疯狂地攫取价值和pua,弄得一个十九岁,应该刚上大学年纪的男生成了这幅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花白凤是真的以为这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她就是这个样子虐待自己的亲生儿子的?! 秦蔻倒吸了一口冷气,口中道:「这……这……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 她简直不敢相信,完全接受不了!! 怎么会有亲娘对自己以为的亲儿子这么狠心?! 但古代侠客们的面上却都没有露出震惊的神色,只是长长地 嘆息着。 秦蔻呆怔了半晌,古怪地问:「你们……你们不觉得这件事很匪夷所思么?这个花白凤,怎么可以丧心病狂到这个地步……?当爹妈的怎么能把孩子……怎么能把孩子……」 楚留香瞧了秦蔻一眼。 她的眼睛瞪得圆圆的,嘴巴也忍不住张开,整个人一副震惊到了极致的样子,很显然是根本没听说过这样的事情,或者是听说过,但只当做是极端个例…… 他忽然长长地嘆了口气,伸手上去,摸了摸秦蔻的头髮,秦蔻歪了歪头,困惑地盯着他。 楚留香嘆道:「阿蔻,这样的事情……在我们那里,并不少见的。」 亲爹娘把亲孩子当做猪狗牛羊一样的对待,虽然不是特别多,但也绝对不少。 秦蔻惊了一跳:「啊?!」 楚留香嘆道:「我曾救过一个被老鸨打骂的伎女。」 楚留香一般情况下都不去青楼,除非要去这等鱼龙混杂之地打探消息。 那一次他就是去打探消息的,结果碰上了个在角落里抹眼泪的小姑娘,他以为这小姑娘被人欺负了,便上前去问,结果这小姑娘却说,她们家的姑娘快要病死了。 原来是青楼莺花的丫鬟。 这位青楼莺花,名字便唤做葛紫,也是这座城中有名的花魁,才貌双全,近来得了病,老鸨不肯花钱给她治病,就挪到了柴房之中,自生自灭,每天连一口热饭都吃不上,丫鬟与她情同姐妹,求爷爷告奶奶,也没从老鸨手中抠出一分钱来治病,她已就快要死了。 楚留香当然会出手帮助。 他带走了葛紫与丫鬟双双,又拿走了这二人的卖身契约,花了一百两银子,治好了葛紫的病,然后提出,她现在已是自由之身,父母尚在否?可要回家? 结果葛紫就说起了她被送入青楼的往事。 她自小被父母抛弃,是被舅父舅母家养大的,舅父舅母对她视若亲女,自小教她琴棋书画,家中也曾自费出稿她的诗集流传,使得她才女的名声也流传了出去。 十五岁时,她的父亲回来,强硬地带走了葛紫。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天理就是这样,父母就是父母,亲生父亲要带走女儿,谁也没法子! 结果父亲转手就给她卖青楼去了。 这下,她的舅父舅母怎么能活?自己的心肝宝贝、娇养着长大,怎能流落到烟花之地去给人糟践?这件事当时闹得很大,还闹进了衙门,衙门老爷都为葛紫惋惜,数次去劝她的父亲,可他父亲死不改主意,一定要卖掉她,最后衙门老爷也没法子,只得随他去了。 只要是父母决定的事情,谁也救不了葛紫!谁也救不了! 因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父母有权决定孩子的一切,父母与子女之间,根本就不是论对错的问题,甚至于把对错这个东西拿出来去思量,都是不可想像的。 葛紫的青年时代,就这么悲惨的过来了,索性结局不错,遇到了楚留香,将她与她的丫鬟救出,又送到了当时丐帮的帮主任慈那里,给安排了去路,如今安安静静的隐居,靠绣活过日子。 第159页 但这件事,楚留香却久久得不能忘怀。 所以刚刚他瞧见秦蔻那一副惊讶至极、震惊至极的表情时,其实都被恍惚到了,神情都微微怔了怔。 随即涌上心头的,是一种奇异的感觉,像是感动、像是欣慰、像是高兴。 真好,阿蔻没见过这样残酷的事情,没遇到这样残酷的事情。 真好,在这个千年以后的世界之中,这样的事情……应该已经少很多了吧。即便有,也绝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秦蔻,还有千千万万个像秦蔻这样的人,都会震惊,会愤怒,会引起轩然大波。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忽然有些感嘆。 而这时,一点红也说起了自己曾经遇到的一件事:「之前碰上个僱主,要我去杀他儿子的老婆。」 秦蔻:「???」 秦蔻:「这又是为什么?」 一点红冷笑道:「因为他儿子竟很爱这老婆,爱得既不愿意让老婆受生孩子的苦,又不愿意纳妾叫别的女人生孩子。」 当然,这种家常伦理款的活儿一点红不可能接的,他只接江湖械斗款,不过这当老公公的实在噁心得要命,一点红借题发挥,只阴森森地道:「你叫我去杀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 那人那时候还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只淡淡笑道:「杀手是出来做生意的,一点红,这道理你总归懂吧 ?」 一点红冷笑。 那人又道:「『但求杀人手,剑下一点红』,你是最好的,要价是最高的,我当然明白,这钱自然也不会少了你的。」 一点红冷冷道:「你错了。」 那人道:「哦?」 一点红淡淡道:「出来做生意,自然也要看心情,心情好时,杀人不但可以降价,还可能白送。」 那人道:「你打算白送?」 一点红阴森森地笑了,道:「不错。」 然后他就一剑把这僱主的脖子给抹了,权当开业大酬宾,然后凌空一个翻身,扬长而去。 江湖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所以即便大多数侠客们的出身都只能用「孤儿」两个字来形容,但这地方的家庭关系是什么样子的,他们都很清楚。 秦蔻坐在原地,一声不吭。 半晌,她才说道:「我明白了。」 她已经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了。 古代的父母与子女,当然也不是说全是这样残酷剥削、虐待的,大多数的人家,多多少少,当然都是有爱的,但问题在于制度。 制度就决定了,他们就是没有人身自由、没有自己的财产、只能听从父母的命令,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傅红雪就是花白凤的私奴,所有人都承认这一点。 花白凤生下了属于自己的私奴,她可以选择对这个奴隶好一点,也可以选择像这样虐待剥削这个私奴,她是母亲,她天然拥有这样的权力! 外人看了再不舒服、再反人性,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嘆息一声算完了,谁也救不了花白凤的儿子。 即便这个孩子没有被换走,就是她的亲儿子叶开,那么这个孩子的童年也绝对不会有任何区别,还是会被pua成这个快要崩溃又强撑着不能崩溃的样子的。 这是……大多数生长在较为正常环境里的现代人所没办法理解的残酷关系。秦蔻无法理解,或许电视剧的编剧也无法理解,所以才会修改成她是故意把自己的亲儿子送走,换上一个别人家的孩子来受这份苦的。 其实不是的。 傅红雪的悲剧,有一部分的确来源于他为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人,毁掉了自己的人生、付出了自己的 一切,但这绝不是他的全部悲剧。 他的悲剧,另一部分的来源,其实就在于,他是个奴隶,是个全心全意爱着奴隶主的奴隶。 有一天他终于知道,原来他所认为的父母与他之间连半分关系都没有,这无疑是令人心碎的,但又何尝不是解脱的开始呢? 秦蔻说:「我希望书里的故事还没有开始。」 听完了整本书的花满楼道:「应是如此。」 如果这本书的内容已经开始进行,那么……说句不好听的,傅红雪的精神状态应该比现在还差得多,应该属于一根绷紧了的弦,多碰一下,就会直接断掉崩溃! 秦蔻说:「那就好。」 她的脸色很阴沉,双手抱胸,就这样坐着,半晌,才道:「既然事情还没有发生,我才不要看着他就这么崩溃掉!」 救不了傅红雪?开什么玩笑。 他都来二十一世纪了,凭什么救不得?凭什么要看着他失去一切之后再把真相说出来?荒诞的悲剧放在文学上是美的,可若这人活生生的出现在眼前,谁能忍心让他走上既定的悲剧? 没天理! 古道热肠,从小就喜欢挺身而出帮助人的秦蔻小姐才不干!她还非得就把傅红雪给救过来!! 第75章 抱着「一定要把傅红雪掰过来」的想法,秦蔻小姐决定知己知彼,于是半晚上没睡,通宵把那本原着给看完了。 看完之后,气得不轻。 主要是不太理解叶开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傅红雪真相……叶开这个形象看起来无所不能,什么都知道,怎么就这件事拖拖拉拉的不肯直说……?还是说他根本不知道?最后关头才知道的?1 第160页 云里雾里,不明白。 秦蔻纠结了半晚上。 所以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她都顶着两个黑眼圈。 后半夜她其实迷迷煳煳睡过去了,要不是手机响了,也不会起得这么早。 手机响了是因为阿楚哥给她发消息,消息内容也很简单:他醒了。 傅红雪醒了。 秦蔻立刻就清醒了过来,噌的一声从床上坐起来,揉了揉自己的脑袋,翻身下床,踩上拖鞋就下楼去了。 与秦蔻小姐不同,傅红雪是自噩梦之中醒来的。 他每次发完病都会做噩梦,在梦里,他当然也在痉挛,肌肉不受控制的缩紧、抽搐,他在泥地里摔倒,面朝下,嘴里是泥水和血的味道——因为他不受控制地把自己的嘴唇给咬破了。 他还梦见了路人,路人瞧见他发病,那一双双的眼睛,全都盯在他的身上,像是一条条蜿蜒的毒蛇、带着倒刺的毒鞭,恶狠狠地抽打在他的身上,屈辱令他面色泛红、身上颤抖得更厉害,他想站起来、只想站起来,却又一次跌进了泥坑里。 还有他的母亲。 她是个很悽惨的女人,她不丰腴、手很瘦很瘦、不会笑、也不怎么吃东西,像是一道阴暗的鬼魂,永永远远被困在过去的时光里,又将她的怨念与仇恨投射到十九年后的时光之中,日日夜夜的去祭拜那个黑色的神龛。 傅红雪每天都跪在她的身后,与她一起祭拜。 这是他的父亲,他的父亲是个英雄! 他这样崇敬着他的父亲,幻想着昔日的神刀堂,幻想着他父亲的面孔,也幻想着……倘若没有十九年前的那场红雪,他们一家三口,一定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吧。 他的父亲不会死,他的母 亲也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在噩梦里,母亲在用一种充满仇恨的目光看着发病的他。 你为什么是个残疾的孩子?你为什么总是要发病、总是要发病?!你这样的不争气,你究竟何时才能为你的父亲復仇?!! 所以傅红雪痛恨这样的自己,痛恨自己身上的病,他一边干呕、一边在泥地里抽搐,一边不停地像他的父亲和母亲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好没用,我真没用,但我一定会復仇的……一定一定…… 他喃喃地说着梦话,就这么痛苦挣扎了一夜。 然后,忽然惊醒,骤然睁眼—— 眼前很陌生。 他正躺在一张……很柔软、很舒服的大床上,身上盖着一张轻柔如云朵般的被子,将他整个人温柔的包裹起来,边城的夜晚很冷、白天很热,屋子里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但这里不是这样的,这里的温度……很宜人。 头顶有什么东西在吹冷气,屋子里有点冷,傅红雪躺在原处,感觉到自己露在外头的脖颈皮肤浮起了一片细小的鸡皮疙瘩。 但被子里是温暖和柔软的,与这奇异的冷气正相得益彰。 他的旁边就是垂地的窗帘,窗帘的缝隙之中,有一缕阳光挤了进来——原来天已经亮了。 他的刀当然依然在手中。 傅红雪慢慢地坐了起来,慢慢地把这床柔软的被子掀开,慢慢地起身。 他的上身是精赤的,应当是被人脱掉了,他的鞋子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这里的地面很洁净,洁净到让人觉得这似乎不是地面一样。 一切都是那么古怪。 但傅红雪却多连一眼都没有看。 他整个人都好似是远山之巅的积雪一般,苍白、冰冷、永远不会融化,也永远不为任何事而动容。 能牵动他心绪的事情只有一件,他值得去做的事情也只有一件! 除此之外,他不能、也不配拥有和享受任何东西。 傅红雪垂下了头,慢慢地走到了门口,门也很奇怪,他垂眸,用片刻的时间打量了了一眼门上延伸出来的那个铁东西,思考了几秒之后,用刀鞘搭上去,向下微微用力。 门开了,这是 个精巧的机关。 他慢慢地走出了门,慢慢地顺着这奇异走廊的入口处走去,脸上连一丝表情都没有。 他走路的姿势竟也同别人不一样,他走起路来,是先用左脚迈出一步,然后右脚慢慢地自地上拖过去,他的右脚似乎没有力气,又似乎是断过一次。 他竟是个跛子,而他的轻功和步法居然那么好,昨天楚留香去追他时,都没瞧出他是个跛子。 有人道:「阁下醒了。」 这人的声音很低沉、很优雅,富有一种别样的煽动力。 但傅红雪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那人又道:「阁下请留步。」 傅红雪就站住了。 那人忽然轻轻地嘆了口气,似乎觉得很无奈。 他只说:「或许你还认得我?」 傅红雪缓缓地抬头,一双漆黑的眸子,缓缓地凝在了这人的面上。 这人当然就是昨晚与他交手,又点了他睡穴的楚留香。 傅红雪不说话,薄薄的嘴唇抿着。 楚留香笑道:「你现在要走?」 傅红雪道:「你要拦我。」 楚留香负着手,微微一笑,道:「假如我要拦你,你会如何?」 傅红雪又不说话了,他只是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刀。 答案很明显。 第161页 昨夜第一次交手,傅红雪因楚留香没有杀意,故而刀不出鞘。 然而今天,他倘若还要拦,拦着他復仇,那么无论他有没有杀意,他都决心杀死他! 「你是神,是復仇的神,从今往后,无论你做什么事,都是应该的,无论你怎么对待它们,都不应该心软,后悔!」 他的母亲一直都是这样教导他的。 这屋子里还有其他人在,他当然也能感觉到这一点。吱呀一声,侧面的门被推开,里头有个男人走出来,这男人一身黑而紧的以上,手上握着把剑,正冷冰冰地瞧着他。 随后,有脚步声自他后方、斜向上的地方响起,方才傅红雪已经注意到了,那地方是个楼梯。 脚步声踏叭、踏叭的,很是清脆,这是个女人,她走起路来有点懒懒的,一点武功底子都没有。 楚留香抬头瞧了一眼,笑道:「你倒是下来的真及时。」 秦蔻道:「唔!」 她就站在楼梯口处,倚着侧面的扶手,就这么瞧着傅红雪。 傅红雪的衣裳其实有点脏了,而且又被他自己身上的冷汗所浸湿,所以昨天花满楼与楚留香在处理他时,便直接把上衣给他拖了,他现在便是一副精赤上身的样子。 这无疑是一个非常英俊的少年。 他的皮肤很苍白,精赤的上身有一种千锤百鍊过的精悍,他的年纪当然还不算太大,因此嵴背纤薄了一些,嵴柱便自他那层薄薄的皮肤之下撑出来,像是一条贯穿了身体的骨质长鞭,他的手臂线条非常利落,此刻紧紧握着他的刀,手背上的青筋根根迸起,带着几分古朴、原始的杀意。 当然,他身上的伤疤很多,与一点红那种多是在决斗中留下的刀剑伤痕不同,他身上的伤,是虐待出来的,都是鞭痕,一道一道,纵横交错,像是一张恶毒的大网,将他牢牢地包裹其中。 他连头都没抬一下,对着屋子里出现的所有人都漠不关心,包括秦蔻。 秦蔻双手抱胸,颇有点听不出情绪地问:「你叫傅红雪?」 她的态度看起来并算不得很好,有点莫测、有点难辨。 傅红雪的脸上仍然一丁点表情都无——他当然也从来不在乎别人对他的态度好坏。 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秦蔻就轻轻地哼了一声,又道:「你在找你的仇人?」 傅红雪骤然回身,漆黑地眸子定定地盯着了这个站在楼梯口的女人。 这是个很漂亮的女人,长发蓬而软,衣裳穿的很奇怪——不过这地方所有人的衣裳都穿的很奇怪。 他冷冷道:「你知道什么?」 这时,他已经听见那立在侧面的黑衣男子稳定而冷静的吐纳声,这种唿吸他很熟悉,就是蓄势待发要动手时所发出的。 他也已感觉到了,在薄薄的另一扇门后面,有第四个人和第五个人在。 假如、假如他对这个女人出手的话,剩下的四个人都会出手,绝不会手软。 这个处于焦点之中的女人就笑了起来,她说:「我知道的事情很多,你想听什么?」 傅红雪冷冷地瞧着她,半晌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他慢慢地问:「你想要什么?」 他这个人常常不愿多说话,说话通常也很慢,仿佛他所说出口的每一个字,都要经过谨慎的思考,所以当然,他所说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是真的,绝不骗人。 他问「你要什么」的时候,就真的是在问她,你要我身上的什么,来交换你所知道的东西。 ……有点单纯。 秦蔻想了想,说:「我要你坐下,喝一口水。」 傅红雪黑漆漆的眸子里好似闪过一丝疑惑,似乎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提出这样一个要求来。 秦蔻就笑了,她眨眨眼,说:「我看你声音好哑,是不是从昨晚开始就没喝水啊?」 傅红雪手臂上的肌肉忽然收紧了几分。 他冷冷地瞧着秦蔻,什么话也没说,忽然慢慢走到了沙发旁坐下,伸手端起了桌上的玻璃杯,玻璃杯里有半杯水,这水里自然没有毒,傅红雪起码也懂得十七八种分辩毒物的法子,无味的水本就最难下毒,这很好判断。 他将杯中水一饮而尽。 秦蔻就嘆了口气。 就真的……还挺单纯的啊,只要找准了他的痛点,好像无论怎么样对他,他都能逆来顺受的样子。 她有点无奈地道:「……你这种人无论走到哪里都很容易吃亏啊。」 傅红雪不说话。 秦蔻继续唱单簧:「好,看在你这么乖的份上,那我就告诉你吧。」 说着,她就把提前准备好的kindle扔给了他。 她神色淡淡地说:「你想知道的都在里面,你不想知道的也在里面。」 傅红雪眼睛都没抬一下,伸手就抓住了那个奇怪的小东西。 楚留香原本就坐在沙发上,此刻还顺带着教一教他:「用手点一下右边,就会向后翻页了。」 傅红雪没理他。 他只是盯着手里的kindle。 一个不大、很轻的奇怪东西,明明不是纸,上头却有字儿,而那字的第一行,就已牢牢地吸住了他的目光,令他的唿吸屏住。 只见那第一行子便写着——「楔子——红雪」。 这是他的名字。 而紧接着这一行字的内容,他也很熟悉。 第162页 不错,就是那个放置神龛的黑色房间,这个漆黑的、苍老而干瘪的女人,就是他的母亲花白凤。 他的母亲在神龛前祷告,他跪在后面,父亲的魔刀被他继承,母亲的诅咒声声声不停。 这件事就发生在不久之前,在那个房间里,只有他和母亲。 可为什么?可为什么这小小的奇异物事之中,却能用文字分毫不差的记载呢?就连他母亲所说的话,都一字不差,在瞧见那行文字的时候,他甚至真的感觉到了……他甚至真的听到了母亲那沙哑而怨毒的语气,她短促而颤抖的唿吸—— 就像写下这文字的人,亲眼看到了一样! 他整个人坐在那里,如同一尊亘古不变的雕塑,眼睛紧紧地盯着阅读器之上的文字,嵴背之上,似乎有一些密密麻麻的颤慄在浮起,一个接着一个,在他的皮肤表层炸开,那只捏着kindle的手,指骨都有点微微泛红。 他的视线缓缓下移,看到了自己的去路。 他走出屋子,走向了一片黑暗之中。 然后,一步步走向了边城。 下一页,只有四个大字,在他眼前炸开。 ——《边城浪子》。 他骤然抬头,漆黑的眼眸死死地定住了秦蔻,沙哑、短促、一字一句地问:「这究竟是什么?」 秦蔻站着,居高临下地看着傅红雪,淡淡地说:「是你应该看、且立刻应该看的东西。」! 第76章 傅红雪苍白的手指竟下意识的攥紧,连凸出的指骨处,都似乎因为激动而染上了薄红。他直挺挺地坐着,死死地盯着秦蔻,嘴唇抿起的弧度很锋利,一句话都没有说。 什么叫做——你应该看的东西?你必须立刻看的东西? 傅红雪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一种不对劲。 这里的一切当然都很不对劲,但自己手中这物……这或许是天书吧,天书之上,又为什么会出现自己的名字?自己的事情?后面的内容,究竟写着什么?上面写着的,难道是未来他所会经歷的事情? 这想法实在很荒谬、也实在很可怕。 傅红雪一动不动,半晌之后,他的视线缓缓下移,竟似是不能控制自己一般,要去看后面的内容。 楚留香无声地嘆了一口气。 这少年的前半生,都在追逐答案之中度过,前十八年痛苦的忍耐与等待,自復仇的烈火之中把他所经歷的所有痛苦都磨练成了一种信仰……一种对自己已过世的「父亲」的信仰。所以他会这样渴求答案,他渴求知道到底是谁毁了他幻想中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 但傅红雪其实在害怕。 他的手指放在这「天书」之上,久久不曾摁下下一页。 他在害怕……他害怕看到自己没能復仇成功,他害怕看到自己死在半道上,死不瞑目,他害怕看到母亲狂乱的恨意与诅咒。 半晌,他缓缓地摁下了下一页。 下一页的内容,也是他经歷过的。 他来到边城,进了一间饭馆,遇到了叶开,他拒绝了叶开,走出饭馆之后,他又遇见了万马堂的来人,分毫不差。 然后呢……然后发生了什么? 然后他就阴差阳错之下来到了这里……后面的事情他还没来得及经歷。 他孤身入万马堂,他被他的仇人马空群试探,他群敌环绕。 他遇见了一个翠浓的女孩子,他爱上了她,他为她杀人,他不知道的是……翠浓正是这边城之地当红的名妓,叶开去敲过她的门,得到过她的珠花。 这些事……因还没有发生过,傅红雪瞧起来很冷漠。 但眼神却已不自 觉地闪动起来,暴露了他的心绪。 事情虽没有发生,但一个人往往最了解自己,傅红雪仅仅只是看着那些文字,就知道这是自己……这的确是自己…… 他难道真的是个一心復仇的大孝子么? 不、不是的,他会痛苦,他会想要逃离,他一面自责自己的不诚心,一面又控制不住地想要喘口气。 所以是不是因此,他才会那样炽烈的爱上翠浓? 他的手指颤抖着,仿佛自己最卑微、最卑鄙的一面已完全的暴露出来,他有些痛苦地唿吸着,好似已无法再看、拒绝再看。 秦蔻情不自禁地要往他身边走。 一点红眼疾手快,伸手捏住了她的手腕。 秦蔻回头看他,一点红神情冷漠地盯着傅红雪,对秦蔻摇了摇头。 秦蔻轻轻地笑了一下,曲指挠了一下他的手背,悄悄说:「没事的,红哥,他是个好孩子。」 一点红松开了手,只道:「我跟你一起过去。」 这种情绪很不稳定的小狗崽子,他实在见得多了,尤其在面对这种残酷的消息,做出什么都不奇怪的。 秦蔻就走到了傅红雪身边,坐在了沙发上,轻声问他:「你这么久都没吃东西,现在饿不饿?」 傅红雪没说话,仍然垂着头,死死地盯着kindle上的文字,从秦蔻的角度看过去,能看到他的鼻尖竟然也沁出了一点冷汗。 秦蔻说:「唔……醪糟蛋花汤喝不喝啊?」 傅红雪张了张嘴,漠然道:「不必。」 秦蔻不说话了。 一个人的家境如果足够优渥,那她自小到大就会得到很多很多的善意,所以秦蔻很少会遇见对自己冷眼相看的人。 第163页 但她当然也不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所以她明白,一个人在面对于自己有关的、巨大的变故时,通常已经没有余力去处理周围人的善意或者恶意了。 所以她一点儿l也没生气,也没继续打扰傅红雪,而是站起来转身去厨房了。 傅红雪瞧都没瞧她一眼,接着往后看。 万马堂被烧了,不是他做的,而是马空群快要吓疯了。 他太恐惧傅红雪了,他在这种恐惧之中近乎 疯狂地自毁着,然后像个懦夫一样逃跑,逃进山林之中,与他以前不屑为伍的人为伍、为了一锅面条而杀死一个老翁。 傅红雪的额头不断地渗出冷汗,手指不自觉地缩紧,心脏也一阵一阵的缩紧。 仇人过的如此悽惨,他本该快意的……但他看到了很多其他的事情。 譬如说:他的父亲白天羽是个怎么样的人。 独断、专横、说一不二、玩弄女人……原来有这么多的人恨他、原来有这么多的人,在面对白天羽儿l子的復仇之刀时,仍然快意地笑着,仍然大声的说着:「白天羽实在不是个东西!」 他看到自己崩溃、自己杀人、自己狂饮、自己呕吐…… 和母亲说的不一样…… 和他心中伟岸的父亲不一样…… 他已快要控制不住自己,已快要忍受不了这极其煎熬的时刻……他想要立刻跳起来,立刻重重地将这东西砸在地上,因为里面所说的全是假的!全是假的! 但他知道不是假的! 倘若是假的,那么到底是谁,能将他母子二人在那间黑漆漆的屋子里的对话一字不落的说出来呢?倘若是假的,那么这写书之人,又怎么会看穿自己的个性,令他瞧着这文字时,有种自己被剥得干干净净、被鞭笞示众的感觉呢? 忽然有人长长地嘆了一口气。 受惊的傅红雪骤然抬头,就又看见了她。 她没有被自己的冷言冷语吓走,也一点儿l没生气,只是那样子有点无奈,有点心疼……的看着他? 傅红雪忽然浑身颤抖起来。 他只想大声地呵斥!他只想让所有的人都离他远一点!他不要安慰、一句都不要! 她没有安慰他。 她只是说:「喝酒么?你是客人,我是主人,理应请你喝一杯酒,这是烈酒,你要小心。」 说着,她将手中那奇怪的罐子递给了傅红雪。 傅红雪死死地瞪着秦蔻,秦蔻站着,保持着伸手递大罐啤酒的姿势,过了很久,傅红雪才伸出自己的手,接过了那罐啤酒,仰头狂饮。 他其实从来也没喝过酒,所以根本不知道酒是什么滋味,所以也没对啤酒有什么诧异,他只是拼命地喝、拼命 地咽下去,觉得自己的喉咙里都是一片苦。 不……我还要看完……母亲…… 他放下了酒罐子,伸出颤抖的手指,继续往下翻。 翠浓死了,死在他怀里。 傅红雪的脸色变得苍白无比。 其实他现在根本还不认识翠浓,但瞧见她死,他竟忍不住流出了两行眼泪。 他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爱上翠浓,他也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与翠浓互相折磨,在这段还没来得及发生的爱情之中,他性格中的缺陷完完全全的暴露出来,他的嫉妒、他的漠视、他的恨意…… 或许发生这件事时,他会陷入情绪之中,身不由己,才与翠浓那样强烈的互相折磨着。 可是此刻,他坐在这里,用一个旁观者的视角再去看时,他忽然被一种强烈的自责所击中了,他痛恨自己不健全的人格,他痛恨自己明白得太晚……他痛恨自己根本就不会去爱别人、也没资格爱别人…… 他只喃喃道:「幸好……她还没死……」 无论他还会不会遇到翠浓,爱上翠浓,但幸好,这时候她还没死,还没遇到自己。 他又一次端起了啤酒罐,用一种自虐般的态度饮下了半罐,抬起头来时,他的眼神已经有些迷离了。 他有点乖乖的,抬着头望着秦蔻,喃喃地问:「还有酒么?」 啤酒的度数对于一个没喝过酒的人来说不低的。 秦蔻皱了皱眉,似乎想要拒绝他,楚留香却站起来,笑道:「还有,你还要接着喝么?」 傅红雪点点头,看起来像是一个偷喝酒喝多了的学生。 楚留香失笑:「你等一等。」 他站起来又去拿酒,傅红雪又垂下头,接着往后看。 酒精似乎使他振作了一点,楚留香回来,又给他一罐啤酒,他捏着那个酒罐子,就好似捏到了什么救命稻草一般,不肯放手。 而天书之中的他,已为復仇失去了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他原本拥有的东西就很少。 但他似乎毫不意外。 他似乎已被痛苦所击倒,又被痛苦所裹挟,这些事明明还没有发生,但隐隐约约,他却觉得,如果自己没有来这个奇怪的地方,看到这 本奇怪的天书,他的命运就会是如此,分毫不差。 但他本来就没有资格快乐。 他的名字、他的家庭、他的使命。 拥有这样使命的人,到底有什么资格去快乐,去追逐爱情和友谊?他不配……对,母亲其实说得很对,他不配的,在杀尽仇人之前,他根本不配拥有任何东西,假如拥有了,老天就要惩罚他,所以老天才收走了翠浓,所以老天才让他的身上有这样的病痛与残疾! 第164页 傅红雪竟已为自己身上所有的悲剧找到了理由!他无限的压缩着自己原本就渴求不多的东西,他把自己生而为人所应该享有的感情全部都归结于自己不配上,也许只有这样,他才能活下去,才能支撑着走完这段路。 仇恨、对,只有仇恨是严肃的,是他的使命。 他缓缓地翻着页,一口一口地喝酒,稳定心神,接着往下看。 十多年前的那场惨剧,那三十个围剿他父亲的杀手究竟是谁聚集起来的?幕后主使之人,好似已要露出自己的马脚了。 他的手在颤抖,心也在颤抖,长久的忍耐、长久的煎熬,他想要的答案,是不是已全在这里? 答案是一个女人,一个曾爱过他父亲、又被他父亲玩弄后抛弃的女人,丁家庄曾经声名显赫的白云仙子,丁白云。 自古姦情出兇案,这道理本是人人都懂得,但一个人若是死在了这样轻佻的事情之下,又在死后仍令无数人在痛苦之中挣扎近二十年,这又实在很荒谬、很可笑。 傅红雪的眼眶已经通红。 他知道自己不该这样想。 白天羽是英雄、是父亲、是能主宰自己的神。 他是儿l子,是卑幼,与父亲之间没有对错,只应当有崇敬与服从。他这些年的仇恨与痛苦,是严肃的,是神圣的,不管是什么事,都无法消解这种严肃! 无论如何,他要杀死丁白云! 他的指节发白,缓缓地翻到了下一页。 叶开站出来,叶开阻止他,叶开有一件他永远也不想谈起,如今却不得不谈起的事情。 「白天羽根本就不是你的父亲,花白凤根本就不是你的母亲,别人家的仇恨,与你其实连一分一毫的关系都没有——」 傅红雪茫然地瞧着。 他茫然地瞧着这行字,似乎一时之间无法理解这话语之间的意思,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在这个瞬间,其实他根本就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只是机械地往后翻页,机械地阅读着后面的内容—— 原来,白天羽的正室夫人是个心机非常深沉的女子,她无法阻止她的丈夫在外头招惹女人,却很明白他的心。 她早已经有了法子要白天羽与花白凤断绝关系,但她很明白,孩子连接着他们,只要花白凤手中有白天羽的骨肉,那么他们之间就永远有联繫,所以她就买通了花白凤的接生婆,在她刚刚生产完,虚弱至极的时候,用一个别人家的孩子,换走了他们白家的孩子。 这个白家的孩子,被一户姓叶的人家收养,取名叫叶开。 这个「别人家的孩子」,被取名为傅红雪,在他才刚刚能懂事的时候,就被告知,你出生的那一天,是你父亲死去的那一天。 其实根本不是。 别人家的孩子。 轻描淡写五个字,仿佛他的来歷全然不重要。 对白夫人来说,他的来歷当然不重要,把花白凤骗得悽惨、把他们白家的孩子带走才是最重要的。 他的来歷……他的父母,他本来应该有的名字……被全然抹去,只有被代替的人生,被代替的仇恨与责任。 傅红雪盯着「别人家的孩子」这五个字看,久久不动,久到秦蔻甚至以为他已经死了,坐在这里的是他的尸骨。 她有些不安地看了阿楚哥一眼。 直接把这本书丢给傅红雪看,用勐药去治顽疾,当然是秦蔻想出来的策略。 这种策略其实很危险,因为他极有可能会被治好,也极有可能直接被打击到死。 秦蔻之所以还是选择这么做,是因为她看到了这本书的最后。 在这本书的最后,傅红雪在那样的情况之下得知了真相,他当然已近乎崩溃,但他还是迟疑着说了一句话。 他说:「我已不会再恨任何人。」 然后转身走下楼去。 那时他已经为復仇经歷了太多太多的痛苦,在终于知道真相之后,他的大脑是无法去反刍那些字里行间的深切荒谬的,他所说出的 一切话,都是完全出自本能,出于他自己的个性。 他很坚韧,他也很善良。 他什么都能撑下来。 而现在,他并没有爱上翠浓,也没有失去翠浓,也并没有为白天羽开始杀人,一切都还早,他在这时止步,也决定能撑得下来。 秦蔻盯着傅红雪,去观察他的反应。 傅红雪的眼眶通红、面色苍白,他一动不动,忽然之间又好似中了毒一般,苍白的脸忽然开始发红,唿吸变得急促而痛苦,他的冷汗滚滚而下,手中的阅读器掉落在地上,他忽然站了起来,好像想要逃离、快一点逃离。 但他没能逃离得开! 他忽然重重地要跌倒!楚留香反应极快,伸手便扶住了他,却只感觉这少年人的身躯剧烈地颤抖着,肌肉紧张而僵硬,已一种他无法控制的频率痉挛起来。 噗得一口,他吐出一口鲜血,鲜血落到沙发和地上。 楚留香沉声道:「他发病了!」 花满楼已疾步出来,扣上傅红雪的腕脉,秦蔻头一次瞧见别人吐血发病,脸色也不太好,但也不说话,怕分了花满楼的心。 花满楼温声道:「无妨,就是心绪太过激盪引发的,无甚大碍,阿楚哥,你内力深厚,可否帮他一把。」 楚留香道:「当然。」 第165页 他伸手就在傅红雪身上点了几下,也不知道是点了哪几个穴道,他的痉挛慢慢平静下来,整个人虚弱至极,一句话没说,又昏过去了。 昏也正常,一天一夜没吃没喝,吨吨吨了两罐度数不低的啤酒,身上本来就带病还受了这么大的刺激…… 休息一会儿l也好。! 第77章 确认无大碍后,楚留香就把傅红雪送回影音室里去了。 一点红和秦蔻还留在客厅里,一点红双手抱胸,面无表情,忽然冷笑了一声。 秦蔻噌的一声回头,戳戳他的胳膊,问:「红哥在想什么?」 其实她莫名觉得红哥和傅红雪好像见第一次面就气场非常不合。 一点红脸上没什么表情,只道:「我只在想一件事。」 秦蔻:「嗯嗯嗯?」 一点红冷冷道:「他吐那口血的时候怎么不找个好地方吐。」 非得弄在沙发上。 秦蔻:「……」 秦蔻噗嗤一声就笑了,一边笑,她一边去拽沙发套,说:「我来洗、我来洗。」 一点红瞧了她一眼,只淡淡道:「你该休息了。」 一看就知道昨天晚上没怎么睡,黑眼圈那么大。 秦蔻说:「不要,走嘛,洗沙发套去。」 一点红挑了下眉。 秦蔻古怪地说:「难不成你认为我连个衣裳都不会洗?」 一点红……一点红还真是这么觉得的。 来现代不过两三周,他的思维当然不可能一下子就转变过来,洗这种大件的东西,在古代可不是什么轻松活计,在河边又是拧又是搓又是敲的,一点红小时候与自己的师兄弟一起,大冬天去河边洗被子,手被冻得通红,冻疮几个月下不去。 而秦蔻呢,她根本不用自己动手,东西往洗衣机里一丢,洗衣液一倒,摁上几个按钮的事情而已。 结果秦蔻抱着沙发套往卫生间去了。 一点红道:「手洗?」 秦蔻说:「对呀,洗衣机洗不干净血的。」 这就是一点红的盲区了。 他倒不是没洗过带血的衣裳,但自来了现代之后,他的衣裳基本不染尘埃、也没机会沾沾血,当然也就没机会扔到洗衣机里试一试了。 但秦蔻是怎么知道的? 她本就生活在这安宁幸福之地,从来也不需要自己去动刀动枪,从来也不必需要见血的。 可她话说得很平淡,就像是……对怎么洗沾血的衣裳 很熟稔一般。 一点红心头一跳,伸手就摁住了抱着沙发套要去卫生间的秦蔻。 秦蔻扭头,就看到了她面无表情的红哥。 秦蔻这个人情商高,其实非常会辨别别人的情绪,与一点红相处的久了,从这张万年不变的死人脸上也能瞧出他此刻的心情来。 秦蔻诧异:「红哥?你怎么了?」 一点红皱了下眉,沉声问:「你为什么知道?」 秦蔻:「???」 秦蔻:「知道什么?」 一点红言简意赅:「血。」 秦蔻眨了眨眼,有点呆,一时之间居然没反应过来。 片刻之后,盯着他皱起的眉心,秦蔻恍然大悟。 ……啊!感情他是以为她被人打过流过血,或者是被虐待过……之类的? ……他大概真的八辈子没和女人打过交道吧,如果换了是红颜知己遍天下的楚留香,是绝对不会问出这种没常识问题的。 秦蔻心里嘆气,歪头瞧着他。 一点红比她高大半个头,嵴背笔直,瞧她时,无论怎么样都得垂着眼眸,他此刻早不知道把秦蔻的过去脑补成什么样子了,薄唇紧抿,下颌角有一种极其冷硬和残酷的稜角。 秦蔻板着脸,点了点头,说:「你想知道?」 一点红张了张嘴,哑声道:「你愿意的话。」 秦蔻道:「好,你附耳过来吧,这个秘密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一点红漆黑的眸子就定定地瞧着她。 片刻之后,他俯下身来,侧过头去,轻轻凑到了秦蔻跟前。 他在「晒不黑」这件事上比楚留香的天赋还要强大。所以虽然他这些天也没少外出、根本不涂防晒,但他的皮肤依然很白。这种白并不健康,有点阴惨惨、冷冰冰的感觉,但他的身形与……体温,当然与「病」这个字没有任何关系。 秦蔻这样子凑近他,就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 不是古龙水的味道,是洁净的衣服散发出的洗衣液清香、是漆黑的发间所带出的淡淡洗髮水的味道,他的体温很高,甚至让秦蔻觉得凑近都有点烫,而他正是用他的体温,将这些清洁的味道蒸腾得温热。 秦蔻 的鼻尖动了动,嗅了嗅,动作有点像大橘。 一点红的脖颈之间便迅速地浮出了一片细小的疙瘩,他神色不动,身子也不动,好似全然都不在乎她的这些举动。 秦蔻凑过来,在他耳边悄悄地说:「我见血的秘密就是……癸水。」 说完,迅速地跳开,笑得前仰后合,开心极了。 一点红:「……」 一点红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 这不能怪他,他自小是个孤儿,被师父收养之后,周围又全是师兄弟,长大之后,落魄江湖,一个连朋友都没有的人哪里来的女人?而一个没有女人的男人又怎么可能会清楚这种东西? 第166页 他侧过头,皱着眉,颇有些困惑地看着开怀大笑的秦蔻。 秦蔻斜了他一眼,骂道:「傻子。」 然后趾高气昂地抱着沙发套钻进洗手间了。 一点红骤然反应过来她刚刚说的那两个字是什么意思,整个人身子忽然一震,耳根迅速地泛起了红,如雕塑般凝在了当场,半晌都没动一下。 秦蔻从卫生间里探出头:「红哥啊,沙发套好厚,好难搓!」 一点红的喉结滚动了一下,身子僵硬地动了动,稳了稳心神,慢慢地走过去了。 傅红雪的事情解决没解决不知道,中午饭还是要吃的。 (围观一点红)洗完沙发套,秦蔻强忍着困意和一点红讨论了中午吃什么,然后回房间里补了个觉。 昨晚当然不仅只有秦蔻看了《边城浪子》,楚留香和陆小凤这种一样热爱多管闲事的也看了,楚留香和一点红住在一个屋子里,他半晚上不睡觉,拿着手机戳屏幕的时候,一点红当然也没睡。 冷面杀手居然也拿着手机在看。 楚留香当然还怪惊奇的,问:「红兄也在看这《边城浪子》?」 毕竟一点红可是在瞧见昏倒的傅红雪之后企图把他塞进后备箱的人物。 一点红头都没抬,冷冷道:「菜谱。」 楚留香:「……」 好的,还是那个面冷心也不热的红兄。 但是红兄的手艺是当真很不错啊…… 上午,陆小凤给一点红跑了 个腿,去了趟超市,买了七七八八样东西,顺便路过了玄奘大师像,瞧见金光闪闪的阳光落在大师金光闪闪的后脑勺上,莫名觉得有趣,掏出手机拍一张。 又不知道为什么拐进了乐高店。 ……就,现代的许多奇异东西好像都是陆小凤诱捕器,他看见一间什么样的店都感兴趣,时间被杀得莫名其妙的。 然后买了他很感兴趣的蝙蝠侠坐骑蝙蝠车是也! 乐高,自然是不便宜的,不过秦蔻已经三下五除二地(拜託她爸爸)把花满楼的玉冠给处理了,换来了购买力惊人的现代货币。 而陆小凤一向认为,既然来了一个地方,那就不能走马观花,草草品味就完,如今来到了千年之后,这样难得的机会,手上又有了钱,陆大少爷哪里是会省钱的人,当然是怎么好玩怎么来咯。 因为手上多了很多闲钱,他甚至把前些天自己删掉的无良氪金手游给下回来了,氪了好几笔。 然后他就发现,这无良游戏是真无良啊,它不仅要吞掉他的钱,还要吞掉他的肝和尊严。 陆小凤:微笑.jpg 呵! 他这一次算是彻底抛弃了这垃圾游戏。 然后他转而研究起了电脑,这是因为他在那个音游论坛里发了帖子抱怨手游的坑爹,然后底下的帖子问他,大神手速这么厉害,为什么不打网游,为什么不打3a大作呢? 然后他就明白,原来这千年之后的游戏种类是这般丰富。 他买完了乐高,恰好又路过了一座「电脑城」,想来这便是组装电脑的地方?电脑这东西着实复杂,他一个古人一时半会儿是闹不明白的,进这地方去摸一摸、混一混也好。 不过陆小凤还算有理智,没真进去继续杀时间,而是回家给一点红送东西。 电脑城,他先记下来,等这几天有空再去。 而此时此刻的一点红双手抱胸,坐在沙发上,已经冷着脸开始考虑在陆小凤身上戳几个洞比较合适了。 你买东西是买到黑洞里去了么! 好在陆小凤赶在一点红的忍耐红线边缘回来了。 其实今天是端午节来着。 端午节,自然要吃粽子,秦蔻去睡觉之前和 一点红说话,就是在安利自己喜欢的粽子品牌外加暗示,一点红本想自己出门去买,不过陆小凤因为很好奇千年之后的人是怎么过端午的,才主动请缨,替他出门。 结果发现……千年之后的人好像不怎么过端午。 龙舟当然是没有的,出了门,他特地走了楼梯,也没发现几户人家门口挂艾草的,熏艾什么的自然更是没有的事儿。 出了门寻了一圈,堪堪寻到了端午的味道,譬如说偶尔能瞧见的、买五色绳的老婆婆,去商场里倒是都有大立牌宣传端午,再仔细一看……额,全场消费满2000返2000消费券,底下一行蝇头小字:消费券每张金额一百,共二十张,每次消费限用一张,每月限使用两张。 陆小凤:「……」 呵,诡计多端的现代人!搁这玩套驴呢? 陆小凤冷笑着走过去。 要说唯一一点端午的浓厚氛围,可能就是超市里专门开闢了粽子区吧,不过路过的人也只有三三两两停步去看去挑,其他人都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 陆小凤其实一下子就想明白为什么了。 现代物产如此富饶,粽子一年四季都吃得,哪里非要敢这端午节?说实话,就连他们几个古代人,记日子换成公历之后,也鲜少有想起今天是端午的。 还是秦蔻特意要买粽子,想来是为他们庆祝在这里所度过的第一个节日。 节日大餐是大家一起弄出来的。 秦蔻定了闹钟,补觉补到十点钟就起床了,麻利地爬起来去厨房,这时候一点红正在对着手机视频,调糖醋里嵴的酱汁。 第167页 秦蔻超喜欢吃糖醋里嵴! 但这道菜做起来并不容易,点外卖也不行,炸过的里嵴肉如果不立刻吃,就会软掉,非常之难以下咽,下馆子倒是可以,但家里有红哥在,秦蔻就开始一步步堕落享受了。 一点红当然无可无不可,她想吃就做,又不是做什么开水白菜、松鼠桂鱼。 她进来的时候,一点红刚好面无表情地尝了一口酱汁。 秦蔻:「我尝尝我尝尝!」 拿了个勺凑过来舀一点吃掉! ……结果被酸变了形。 秦蔻一脸痛苦,瞪着他问:「你刚刚尝得时候明明什么表情也没有!」 一点红背过身去,秦蔻就发现他现在是有表情的,他好像笑了一下。 秦蔻:「……」 她撸起袖子,准备亲手……打个西瓜沙冰? 夏天嘛,西瓜的季节。 古代的西瓜一直以来都不是可以随意吃的凡品,况且品种上来说,古代的西瓜哪里能比得上现代精心选育出来的? 所以她兴沖沖地买了好多西瓜回来。 西瓜宴第一天,大家都很开心。 第二天也很开心,等到了第三天,陆小凤看到西瓜的时候就面如菜色了,秦蔻一喊楚留香吃西瓜,他就藉故要上露台去晒咸鱼干,花满楼笑而不语,但坚决不配合。 至于原本就很喜欢甜的东西的一点红,倒是吃得还蛮开心的,但他很懂得什么叫适可而止。 过于热情的秦蔻小姐:tat 所以她在想办法变着法弄西瓜,西瓜刨冰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楚留香在切土豆丝。 手指修长,握刀有力。 他当然并不是以刀法出名的,但一个对手的控制的炉火纯青的武林高手,你说他能不会使一把菜刀么? 他的动作非常快,快到秦蔻几乎都没看清,只听「唰唰唰」几声,他的事就已完了,然后顺便去切下里嵴肉和小羊排。 他不会动炒锅,所以权当给一点红打下手,打完之后,饶有兴趣地去给大橘做节日豪华猫饭。 陆小凤守在烤箱之前,瞧着里头。 秦蔻提议大家一起做节日大餐,他是很乐意露一手的,结果……中厨太小,挤不下这许多人。 而且他也只是野外烧烤大师,做个叫花鸡、烤鱼什么的很拿手,真要他炒菜掂锅,那可不一定行。 秦蔻赶他出来守烤箱……其实烤箱根本不用守,就是给他找点事做。 陆小凤看着烤箱上的倒计时:「……」 然后和被赶出来看电饭煲的无辜花满楼(假装)面面相觑。 所以说,大家一起做节日大餐这种事,基本上只适用于吃烤肉,那还得是买了肉自己串才能用得上这么多双手,不然是真裹乱。 忙活到十一点半,饭齐了。 菜也不说多丰盛,家常菜,素菜是酸辣土豆丝、圆葱炒木耳,荤菜是油亮亮、酸香扑鼻又脆香香的糖醋里嵴和烤小羊排,凉菜有从盒马先生买的什锦菜和口水鸡,甜品是冰激凌盖吐司和西瓜刨冰,饭也很好,饭是吃起来绝贊但做起来容错率非常高的羊肉手抓饭! 至于粽子……不知道怎么归类,归类为节日氛围组叭! 开吃之前,秦蔻说:「等一等!」 然后各自挑出来一小碗,给傅红雪留菜。 结果影音室的门吱呀一声开了。 ——他醒了。 秦蔻亲亲热热、非常自然地招唿:「醒啦?过来吃点啊。」! 第78章 傅红雪醒来时,精神上有一瞬间的恍惚。防盗 在这一瞬间,他的大脑是一片空白的,既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更想不起来自己要做什么。 他只是呆呆地盯着奇怪的天花板瞧,过了好几秒,大脑才慢慢地反应过来。 ——我是傅红雪……我这辈子是为復仇而生。 ……不,不对,已经不用復仇了。 一种奇异的空虚感忽然袭击了他。 《边城浪子》的故事还未曾开始,他的手上还没有沾满鲜血、也没有看见最爱的女人死在自己怀里。 但他失去的其实已经够多了,他的十九年,都完完全全地为这復仇的目标而奉献,他曾在漆黑的屋子里盯着一豆灯火直至天亮,只为联繫一双夜眼;也曾吃下毒药,吐得死去活来,只为练习辨认毒物的法子和一点对普通毒物的耐药性。 他失去了快乐、健全的人格、健全的身体,换来了坚忍、沉默和能令敌人闻风丧胆的武功。 曾经他认为这种痛苦是严肃的,是必须的,他所失去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然而现在…… 空虚重重地击中了傅红雪,令他的胸口发紧、唿吸困难,他恍惚之间发现,这空虚甚至比痛苦更痛苦,更令人想要直接发疯。 他甚至下意识地闭上眼睛,想要睡着。 他想逃避,醒着的时候的空虚感太难受了,他想睡着,刚刚那一觉……他什么都没梦到,好幸福。 但一个本来少觉人倘若已连睡了八九个小时,醒来又被迫回笼再睡一二个小时,他再想睡着,那也是痴心妄想了。 所以他觉得自己想喝酒,喝了酒,就会醺醺然,那种奇异的飘飘欲仙感,能让他忘记所有的烦恼。 他忽然就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酒鬼,镇日里靠着那二两黄酒度日了。 第168页 他的胃部绞了起来,一种剧烈的飢饿感、还有方才喝的酒所带来的噁心与眩晕同时将他击中,傅红雪虚弱地喘息着,挣扎着爬起来,想去找一点吃的。 他没想过死……不知道为什么,他刚刚在想翠浓。 翠浓也是想活着的吧,无论她的命 运多么的悲惨,无论他当时是怎么样冷漠的对待她,但一个人生下来,她天生就是有求生的意志的,不到最后一刻,她自己从没想过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也一样,那种巨大的空虚虽然已将他牢牢地笼罩,但他没想过要用手上的这把刀一了百了。 傅红雪挣扎着爬起来,就看见了放在自己枕头边上,叠好的衣裳。还有一块拧干净的大块湿布。 ……对了,他好像来到了一个处处都是奇异的地方,遇到了一个奇怪的女人,是她把那「天书」给他看的。 傅红雪虚弱地靠在沙发床的靠背上,那双漆黑的眼睛似乎也失去了焦距,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慢慢地伸手,抓住了那两件新衣。 他的上衣早不知道被那些人丢哪里去了,裤子上甚至沾到了他自己吐出来的血。他不在乎自己、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瞧他,他只是……想找点事做。 脱衣、擦身、穿衣,他只是想不要被那种可怕的空虚感追上和绞杀。 衣服很奇怪,是方才那些人所穿的制式。 傅红雪拎起来看了一下,无师自通地理解了圆领休闲t恤的正反怎么分,他放开刀,慢慢地把衣裳套在自己身上,这衣裳似是棉布、又不太像他平时穿的棉布衣,好像没上过浆,柔软舒服到让人几乎感觉不到衣服的存在。 但这些他都没有在乎,也没有分心思,他只是近乎机械地擦身、换上衣裳,握紧刀……他迟疑着看了他的刀一眼,心想:我还有资格握住这把刀么? 这样想着,他那只宛若磐石般稳定的左手忽然颤抖了起来。 但最后,他还是没有放下刀。 他慢慢地站起来,拧开了门。 门外很亮。 屋子里很凉爽,琉璃窗外有阳光洒进来,很暖,照在他露在外头的手臂上,令他的皮肤上立刻浮起了一片细小的鸡皮疙瘩。有人在喧闹……真奇怪,他方才居然那样的呆,这声音明明就很大,他居然好像什么都没听见。 听见了之后,他的脚步却忽然停住了。 傅红雪缓缓抬头,去看那发出喧闹的地方。 是……饭桌。 桌上有菜,桌边有人。 一种略微沖鼻的酸香扑面而来,带着 一点甜味,酸味本就是能让人食慾大动的一种味道,傅红雪发了两回病、同楚留香打了一场、经歷了极其大的情绪波动,又一天一夜没吃东西,闻到这味道时,整个胃部都好似已绞在了一起,痛苦地抽搐起来。 但他居然没动。 他迟疑着,居然还往后退了一步。 他立在不远处,瞧着那桌菜、瞧着那些聚会的人,好似一只畏惧火光、又渴望温暖的幼狼一样,既捨不得走开,又不敢闯进来。 秦蔻本来正打算给他留菜,他这一来,菜当然也不用留了,还能给洗碗机减减负,秦蔻相当热乎地招唿他:「醒啦?过来吃点啊。」 ……语气好自然。 傅红雪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只觉得自己好像和她根本不是萍水相逢,而好似已认识了很久很久,朋友……她看起来就像是个老朋友。 而那先前和他交过手的高大男子也十分自然地笑了,朝他温声道:「你倒是醒的及时,这糖醋里嵴若是再放一会儿,就要塌软了,现下正是最好吃的时候。」 傅红雪站在原地,好像没听见这话一样,一动不动。 他好似已成了一座不会动的雕塑。 秦蔻又沉下了脸,清了清嗓子,忽然问:「你觉得我这地方怎么样?」 傅红雪沉默了片刻,慢慢道:「很不错。」 他还是那个乖孩子,别人问什么,他就会认真思考一下,然后去谨慎的回答。 秦蔻翻脸不认人:「那你觉得,你在这里睡了一晚上,吐血弄脏了我的沙发,喝了我两罐美酒,把我的天书捏坏,应该付多少钱来赔偿?」 其实kindle根本没坏,她是周扒皮,硬往傅红雪头上扣巨额债务呢。 单纯的古代少年侠客并没有意识到险恶的现代人的心机,他只是垂下头,看着自己的手,然后慢慢问:「我赔你,你要多少?」 秦蔻张口就来:「人民币一万块,可以付现金,也支持微信、支付宝转帐,你自己选吧。」 知道那个kindle原价两千多的陆小凤:「……」 险恶的现代人! 傅红雪……傅红雪问:「人民币是什么?」 他其实不穷。 花白凤是魔教大公主,虽然脱逃魔教很多年,但她后来当了白天羽的外室,白天羽这个人出手很大方,这么多年,这些钱都被存着当做「復仇经费」了。 復仇工具本人身上带个几百两银子的银票,也很正常吧。 他睡阴暗的小屋、穿粗布的衣裳、只吃清汤寡水的东西,不是因为他没钱,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不配。 但……人民币是什么? 秦蔻掏出提前准备好的现金,拿在手上晃了晃,说:「就是这个。」 傅红雪慢慢地走了过去,秦蔻把那张一百块递给他,他就接了过来,低头查看。 第169页 像银票,但远比银票复杂得多,的确可以直接拿来当钱用……但问题是他没有。 他简直连听都没听说过这种钱币! 傅红雪抿着唇,就站在那一桌子食物旁边,瞧都没瞧一眼那桌上的食物。围着桌子坐的人们呢,倒也没专程等他,态度都很自然,该吃吃该喝喝,那个坐在她身边的男子还顺手夹了一筷子糖醋里嵴,放在她的碗里,冷淡地提醒道:「快些。」 她说:「唔!」 然后回过头来对傅红雪说:「你有没有啊?人民币。」 说话的语速都加快了几分。 傅红雪慢慢地摇了摇头,说:「我没有。」 秦蔻说:「那你说,怎么办呢?」 傅红雪道:「……我会还你。」 秦蔻不依不饶:「你怎么还?」 傅红雪骤然抬头,冷冷地盯着她,一字一句地道:「你让我怎么还,我就可以怎么还!」 秦蔻:「……」 其实傅红雪这句话的意思也很简单,他想得最夸张的事情也就是秦蔻要用这欠款去让他为她杀人……什么的。 但在秦蔻听来,这话就……emmm……很微妙。 ……傻孩子,也太乖、太好拿捏了一点。 她板着脸,只道:「好,这话是你说的,我的确得让你帮我干点活儿。」 傅红雪漠然地问:「什么活儿?」 秦蔻说:「你就打算这样去,是准备直接去送死?」 傅红雪握着刀的手骤然收紧,苍白的手背之上,青筋条条迸出。 一点红冷冰冰地视线落在他身上,好似一条嘶嘶吐着信子的毒蛇。 秦蔻大声说:「无论我要你做什么,你首先要保证自己没现在这么虚弱,如果你懂得这个道理,现在就立刻坐下吃饭吧。」 傅红雪仍然不动。 他其实是个形单影只的人,自小到大,母亲……不,养母都不许他有朋友,所以他对基础社交之中的一些言外之意,是听不出来的。 所以他刚刚根本其实一开始根本没懂秦蔻忽然说起他欠的东西的言外之意,直到此时此刻,他才后知后觉地想:她是在逼我吃东西么? 没有答案的问题,因为秦蔻的语言实在是忽冷忽热、忽近忽远。 她冷着脸,只道:「在你的欠款没还清之前,你的命是我的,你的身体当然也是我的,我不想让我的财产毁损,你难道还要拒绝?」 这贬低的、冷漠的话语! 傅红雪的身子忽然紧紧绷起,整个人好似又开始不住的颤抖,他死死地压抑着自己翻滚的食慾与屈辱,一面觉得难以忍受,另一面又忍不住自伤,自暴自弃地想:他果然什么都不配,他根本就不配有尊严、他实际上的确是一直被母亲……养母当做私人财产看的。 楚留香嘆了口气,道:「阿蔻,你的话说得实在是太重了。」 秦蔻「哼」了一声,坐下来,吃糖醋里嵴。 酸甜甜、热脆脆,肉很嫩,汁很香。 一点红根本连看都懒得看傅红雪一眼,只低声问秦蔻:「还吃么?」 秦蔻:「其实有点软了tat」 一点红不高兴:「啧。」 都是因为在这小子身上废太多口舌了。 秦蔻又说:「不过还是很好吃的!」 说着又夹一块。 她故意没理会傅红雪,因为她很清楚,有些人惯常会贬低自己,就是会觉得自己不配,你对他们越热情、越好,他们反而会越习惯性的拒绝,这是一种保护自己的姿态。 这种性格的成因,当然不能够怪傅红雪自己。 他过的太苦了,所以哪怕生活里出现一点点甜,他也总是不相信这是给他的。 那一头,与秦蔻默契唱起红白脸的楚留香对 傅红雪温声道:「你不要怪阿蔻,她话虽然难听,但道理却是这个道理,你若要为她做事,先得有力气,是也不是?」 傅红雪还是没动。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慢慢地、嘶哑地说:「是。」 他垂下眼眸,慢慢地坐下来,面前就被立刻放了一碗油润润的饭。 他漠然地拿起了筷子,好似也不在乎自己吃的是什么,漠然地吃了一口。 羊肉酥烂,米饭吸饱了肉汁,油润润、粒粒分明,软糯异常,碗里还有一些他根本不认识的东西,黄色的,也被煮的非常绵软,只轻轻一抿,就直接在嘴里化掉了,这东西有一种很奇异的甜味,以至于让米饭都带上了点甜。 其实这是新疆的黄萝蔔。 傅红雪垂着头,,虽然胃部已饿到发痛,但他吃饭还是不快,一口一口,安安静静,慢慢地吃着。 唯一的问题就是……他真的太乖了。 所以除了他面前的这碗羊肉手抓饭,他甚至连离他最近的土豆丝都不扒拉一下,在餐桌上的存在感降到了最低,比大橘吃东西的动静还小……大橘吃东西的时候还偶尔会发出那种快乐的猪叫呢。 秦蔻止不住地嘆气,只好把那些拿来留菜的碗全给拿出来,拨一点拨一点,推到他面前去,中气十足道:「给我吃!」 傅红雪的身子僵硬了一下。 他低着头,久久都没动,又过了半晌,才抬起头来盯着她,眸中有一种奇异的悲怆与困惑,他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要问什么,又不知道他是不是该问出口,配不配问出口。 第170页 秦蔻说:「吃不完就只好倒掉了。」 傅红雪又垂下头,慢慢地吃起了饭。 这种奇异的丝他也没见过,吃起来很脆爽、酸酸辣辣;里嵴肉很好吃,酸味很沖鼻,让他有点想落泪;还有奇怪的……又甜、又冷、又热的东西,像馒头,比馒头柔软、外层酥脆、上头有冷而甜的东西……很好吃。 他好似好久好久都没吃过这样一顿饭了。 不……应该说他这辈子从来就没吃过一顿这样的饭,身边有好多人,大家一起分享,他在沉默,他们在聊天,聊得东西他都听不懂……但,他只是这样安静地坐着,好似周身的那种不自在就已 减轻了好多。 这顿饭吃完之后,他竟有些恍如隔世。 他有些茫然地抬起了头。 所有人都很自在,在帮忙收盘子收碗,这里似乎没有僕人、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动手来做。 傅红雪慢慢地站起来,慢慢地走向那个背对着他的女人,她身边的那个毒蛇一般的男人霍然转身,冷冷地瞧着他,一点儿掩饰都没有,把她护在了身后。 傅红雪根本不在意这人的敌意,他漠然地瞧着她,只问:「你要我做什么?」 她就转过头来,歪头看着他。 傅红雪慢慢地道:「我吃饱了,你要我做什么事?」 杀人?放火?灭门? 他的喉头忽然又好似翻滚出了血沫。 但他无法拒绝,他从来都无法拒绝一些自己该做的事情。 这世上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对他好的,这样做的人,一是为了杀他,二是为从他身上得到什么报酬。 他自认为自己身上唯一值得让他人多看一眼的,就是手中的刀,以及这把刀所代表的杀意。 现在,他就在等着她开口,等着她的「脏活儿」。 秦蔻眨了眨眼,忽然甜甜地笑了,伸手把手上的垃圾袋递给了傅红雪,说:「啊,那你就先帮我去楼下丢个垃圾吧。」 傅红雪:「……」 傅红雪:「?」! 第79章 傅红雪没懂。 秦蔻还很耐心地在手上比划比划,教他:「你就拎着这袋子,出了门右拐,能瞧见楼梯,一直下,也别管多高,下个二十七层到了楼下呢,直走右拐,尽头那个很大的绿色大箱子,看起来能装四五个人不成问题,把这袋子丢进去然后再原路回来就行了。」 傅红雪:「……」 傅红雪似乎在思考什么。 他打起架来,动作是很快,手脚也非常敏捷,但秦蔻通过一顿饭的观察,却发现这小男生……好像树懒。 就是那种,做什么事都是慢慢的,吃饭的时候尤为明显,明明看起来饿得脸色都发青了,居然还能忍住不狼吞虎咽,吃相比秦蔻还要文雅得多。 然后说话也很慢,说话时会无意识地呈现一种好像在思考的样子,他好像不愿意轻易说话,但他一旦开口,就会为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完全负责。 他盯着那个漆黑色的袋子,半晌才道:「……里面有谁的首级?」 秦蔻噌得一下打开袋子,又噌的一下合上,说:「有上礼拜没吃完的面包。」 自从搞完原随云之后,她现在都敢随随便便地去接「里面装着谁的脑袋」这种话了,真是了不起。 傅红雪:「……」 他一动不动,面无表情,秦蔻把袋子递给他,他就漠然地接过来,似乎再不打算多问一句,转身,拖着他的一条瘸腿,就要走。 秦蔻又叫住了他:「诶!等一等,还有事,你不能带刀。」 傅红雪立刻站住了,他没回头,也没说话,只是低头看着自己手上的刀。 ……一副非暴力不合作的样子。 那可不是么?这把刀对傅红雪来说多重要,《边城浪子》之中总是不停地描写他紧握着刀的样子,甚至连那啥的时候也不放开……当然,你要说他二十四小时不放开那应该也不现实,你人总得要换衣裳吧?要扎头髮吧?单手换衣的绝技不是没有,单手扎马尾……还是髮带不是皮筋,没事练这种技能是不是太闲了点? 这把刀……现在其实很敏感。 这是白天羽的刀,花白凤之所以把刀给傅红雪,就是为了让白 天羽的刀,杀死白天羽的仇人。 现在,他本已没有理由去使用这把刀了。 但…… 秦蔻知道,他做不到。 人是软弱的,因为人性之中,就是会有软弱的部分。 一个人倘若一辈子都只为一件事而活,而你突然把这件事拿走之后,他一定会陷入一种比虚无更虚无、比绝望更绝望的境地之中的。 在这种空虚之中,他必然会下意识地紧握旧时光所带给他的东西,一个人的过去决定了一个人的未来,过去的伤痛即便已经沉淀,也一定会从某些角度浮起来,浮在未来的自己身上。 楚留香幼时见了太多痛苦的人,也见了许多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人,所以他长大之后,才会一次一次地以身犯险,一次一次地把他认为那些多余的快乐,去送给过度痛苦的人。 陆小凤呢,陆小凤虽然常常提起他小时候与花满楼一起玩的趣事,但却从来没提过他的家人。 一点红就不必多说了,应激的次数快比得上被强行带出门熘圈的家猫了……全靠自己死撑以及秦蔻一次次的安抚。 第171页 这么一说……人格健康到可怕的就是花满楼了吧……? ……某种意义上来说花满楼才有点不正常。 而对傅红雪来说……他的伤大概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溃烂流血、然后默默忍受的。 所以秦蔻硬在他头上扣了一笔债务,并且云里雾里暗示自己有事要他去办,也未尝没有帮他转移注意力,以及……多一个活着的盼头的意思在。 「侠客」,这两个在电视上常常出现的字眼,原来一旦真的出现在了生活里,居然是这样一副模样。 他答应了,他就一定做。即便受尽屈辱、即便做这件事他连一点好处都不会有。 一言九鼎当如是。 秦蔻忍不住在心里嘆气,傻小孩。 一边庆幸他是个执拗认死理的人,一边又暗骂他是个执拗认死理的人。 她板着脸,继续说回他的刀:「我们这里不能带刀出门,会有大麻烦。」 傅红雪的喉头滚动了一下,仍不说话。 到现在为止,面对这屋子里、以及透过窗户看到的外头的种 种异象,傅红雪都没多瞟过一眼。他这个人好像活的很压抑很压抑,他身上所有的好奇心,早都已经被磨得干干净净。 所以他瞧起来根本没打算问这是哪里,也好像没打算问秦蔻那「天书」是怎么回事,更不打算了解「不许带刀」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秦蔻嘆了口气。 她说:「你要带着刀,当然也可以,不过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傅红雪缓缓抬头,那双黑漆漆地眼睛又凝视住了她,苍白的脸上连一丝表情都没有,一字字道:「我不会滥杀。」 秦蔻噗嗤笑了,说:「谁说我要你答应我这个?」 傅红雪又闭上嘴了。 秦蔻笑了,说:「我当然知道你不会滥杀,提着要求等于白说,我不过是要你,多带一件东西出门,你答不答应?」 傅红雪慢慢道:「你说。」 秦蔻露出了神秘的微笑。 片刻之后,傅红雪提着刀、拎着垃圾袋出门了,漆黑的刀柄之上、黄澄澄、喜庆庆的穗子随风摆,廉价的要命,瞬间把那柄魔刀的威慑力下降了一百个点。 一点红:「……」 秦蔻:<( ̄︶ ̄)> 一点红古怪地道:「你竟然赠他剑穗?」 秦蔻说:「不懂了吧。」 一点红的学习能力和观察能力都很强,刚穿来时,不动声色,也不知道是怎么瞧出她不想让他带剑出门的,刚来第二天上街逛逛,就能非常自觉主动地把他的剑放家里,让秦蔻那准备了好一阵子的说辞都没说出口。 不过嘛,他的学习能力再强,有些事情还是没有本地人熟悉。 秦蔻毫不藏私:「我们这里啊,早上有去公园晨练的,那都是拿的大刀片子,再配个黄澄澄的穗子,要是单带把刀出门,被人瞧见了指不定就报警了,可加上那个穗子,顶多人家就觉得这武术生有毛病大中午出门去公园。」 而且,这穗子当然是越廉价越好、颜色越鲜艷、越让人牙酸越好。 一点红挑了下眉,示意自己知道了,却又问:「你专程为那小子准备?」 秦蔻说:「那哪能啊,那玩意儿l一开始是给你买的。」 就是他和 楚留香穿越来的当天咯,晚上秦蔻刷淘宝,顺便就买了几个,以防要用,不过一点红太上道了,这东西一直都没有用武之地。 一点红怔了一下,下意识垂眸看她,又见秦蔻冲着他笑,面颊之上浮出两个酒窝来,忍不住心中一动,伸手替她理了理鬓边的碎发,低低道:「你有心了。」 秦蔻不怀好意地说:「我那里还有呢,你要么?」 一点红:「……」 ……他不想要。 他还是很宝贝他的剑的,平日里连其他的剑穗都不肯上,而那个……金闪闪、看起来五块钱能买三个的剑穗……它真的……很掉价。 只有傅红雪那傻小子,才会莫名其妙地被秦蔻忽悠着带上大金穗子。 一点红钢铁直归钢铁直,他的眼睛可没问题好么。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 一边笑,一边熘去厨房了。 厨房里,陆小凤刚把所有的碗都塞进洗碗机,打开开关。 他们家里,做饭的活儿l莫名被一点红给包了,收拾碗筷的活儿l自然有别人来干。 一点红话不多,人却很好打交道。 对于会做饭的人来说,做菜不是问题,想明天吃什么菜才是问题,一点红才懒得想这样的问题,故而秦蔻才会每天点菜,其他人算是沾了秦蔻的光,过来来点个菜,一点红当然无可无不可。 但他可不是那种任劳任怨、随叫随到的人。 秦蔻若不在家吃,那他基本上懒得进厨房。假如有人要吃宵夜,想喊一点红起来做……呵呵,找死是吧? 当然,住在这里的大家,都是肝胆相照的好朋友,朋友之间,哪里会把对方所做的事当做是「理所应当」的呢? 陆小凤和花满楼晚上喜欢出来煮夜宵吃,经常顺便给其他人也煮一点,经常性的喊一点红出来吃。 主要是陆小凤想吃,花满楼完全是个佛系饭搭子。 至于吃的东西嘛,陆小凤的手艺和秦蔻差不多,七个字足以概括——半成品厨房大师,夜宵最常吃的是各种口味的泡面。 第172页 而且他尤其喜欢吃火鸡面,就是那种辣的很工业的玩意儿l。 作为江南出生的人,他意外很能吃辣。 楚留香也挺能吃辣的,不过他不太喜欢这种带点甜的辣,他更喜欢牛油火锅或者烧烤那种辣。 花满楼……花满楼吃辣很菜,但是居然对火鸡面格外放不下,每次都辣到眼眶通红,每次还要过来凑凑热闹,小心翼翼地倒调料包,生怕倒多一丢丢。 一点红呢,他太有自知之明了,根本不碰,实在想吃两口,那都是打一碗清水,涮一涮再吃。 秦蔻:「……」 还真是,标准坐小孩桌的吃法。 秦蔻小姐呢,作为一个女孩子……经常性的吃夜宵,还是蛮有心理负担的,不过陆小凤一叫她,她就完全没有抵抗力了。 她作为半成品达人、现代老土着,还慷慨地教了陆小凤一些新鲜泡面吃法,比如说加芝士片、低配版的加奶粉、以及非常神仙的延边啤酒锅! 美味!\\( ̄︶ ̄)/ 三周不到,陆小凤瞧起来是一点变化没有,秦蔻地脸圆了一小圈,伤心的她好几天没下楼吃宵夜,要陆小凤三催四请,花式夸奖才行。 总之,大家其实都会自己动手弄吃的,厨房里的各式小家电也都会使用。 陆小凤三下五除二地把碗筷收了,扔洗碗机里,然后想起……诶,不对啊! 今天不是端午节么?说好的吃粽子呢? 然后发现,秦蔻把粽子放碟子里之后忘记端出来了,在厨房里呆了一中午。 陆小凤:「……」 陆小凤喊:「蔻蔻,你吃粽子么?」 秦蔻刚吃饱了饭,丝毫没有一丁点健康意识,直挺挺地就躺在沙发上,吃饱了节日豪华金枪鱼猫饭的大橘也非常没有体重管理意识的往她身上一窝。 听见陆小凤的话,一人一猫,齐齐伸了个相似度极高的懒腰,她懒洋洋说:「哎呀……不吃。」 陆小凤噗嗤一声就笑了,从厨房探出头来,故意板着脸对秦蔻说:「你是不想吃呢,还是不愿意剥粽叶呢?」 他早看穿秦蔻了! 吃小龙虾都很排斥、去自助餐厅吃南极冰虾时,一点红替她剥的皮,可把她开心得吃了好多。 这个人就是……陆小凤都不免惊奇,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老饕么?为一 口吃的,能开车开三四十公里找路,排队排几个小时,肚子都叫唤了都不肯走,这么不怕苦,结果偏偏就怕自己动手剥东西,嫌麻烦。 被看穿的秦蔻大大方方地使唤起了陆小凤:「我要吃冰过的白粽~啊,要蘸白糖。」 陆小凤扬唇一笑,轻快道:「等着啊。」 正好大家都没想起来吃粽子,一块吃吧。 于是等傅红雪回来的时候,就看见大家正聚在客厅里吃粽子。 他出门走了一遭,其实身上已出了一层汗,无它,因为外头实在是太太太太热了,昨夜一来这地方,傅红雪就知道这里绝不是边城。 边城的白天晒得要命,晚上却冷得惊人,而这里嘛,晚上热得人喘不上气,白天……热的人更喘不上气。 他还是老老实实走楼梯上来的,连上二十七层,累倒是不累,鼻尖却都沁出了一点焦灼的汗水,一进了门,冷气铺面而来,她就坐在沙发上,抬头一瞧,就笑着说:「呀,看热的,所以说,倒垃圾也是个脏活呢。」 傅红雪没接话,慢慢地进来,慢慢地走到了她跟前,态度十足冷硬,只道:「你还要什么?」 秦蔻嘆气。 真难搞。 她只好板起了脸,说:「待会儿l有一件真正的苦活要你做。」 傅红雪道:「是什么?」 秦蔻只道:「不急不急,来,先吃这个。」 说着,把自己的碗递给了傅红雪,里面是陆小凤非常贴心地切成一片片的白粽。 她其实吃得很饱,虽然说粽子属于甜点,属于另外一个胃,但是糯米啊……它就是顶啊。 秦蔻小姐是全场饭量最小的人,只吃了一片,就饱了。 反正也是切片的,其他的她也没碰,所以直接给傅红雪吧。 傅红雪垂下头,瞧着那只碗。 碗中是洁白如雪的糯米,上头有颗粒状的粗白糖,这东西是凉的,一种沁人心脾的凉气自那碗中裊裊而出。 是粽子。 他小时候也一次吃过粽子,不是养母包的,是他家来的新僕妇包的。 若要说傅红雪的童年之中,有什么事情是令他经常想起的,那便是那慈祥的老妇人了。 她年纪很大,做事却仍很麻利,他幼时心性未成,不愿意习武,偷跑出来,跑到灶房里去,好奇地瞧着她包粽子。 她对傅红雪笑了笑,教他怎么样去把粽叶弄成一个小容器。 那是他这辈子唯一一次过端午节。 后来,僕妇失踪了。 或许是被打发走了,或许是被母亲杀了,他不知道,他只知道母亲不肯告诉他僕妇的下落,只是淡淡地说,她是因为你才离开的,因为你不好好练功,镇日去灶房。 那时起,傅红雪就明白了,他不配的。 时隔十多年,他又一次见到了粽子。 傅红雪怔怔地盯着,他本该拒绝的,却鬼使神差地伸出了手,接过了那只碗。 第173页 他慢慢地吃下一口。 冰凉、紧实的糯米,粗砂糖融化了一些,融进了糯米里,好似浸了糖汁一样,凉沁沁的。 和他记忆中的味道不一样。 可是……好甜。 像梦一样。 他听从秦蔻的安排,本是为了还债,可不知为什么,他却忽然觉得……为什么好像,我欠得越来越多了?! 第80章 秦蔻是典型的北方人,s省这边吃粽子,翻来覆去也就两种,要么是什么馅料都不加的甜白粽,要么是加蜜枣的蜜枣粽。 童年记忆里,到了临近端午的时候,她就钻进厨房去看外婆怎么包粽子,还很喜欢把手伸到装满糯米的大盆子里搅来搅去,被外婆拎起来赶出去,又在厨房门口探头探脑。 但她一直都不喜欢自己的手黏煳煳的,从小到大,自己都不会主动买粽子来吃。 上大学时有一次,大家说起各地吃什么粽子的话题,秦蔻顺嘴说了一句在家里不剥好我都不吃的,换来了室友忍笑的大大白眼。 不过嘛,她一向觉得,在吃这件事上,多尝一尝不是坏事。 况且都来现代了,怎么能不感受一下现代的商家在美食赛道上的疯狂内卷呢? 所以她这次买粽子还蛮用心的,各种馅料、各种搭配统统都要有。 刚才正好是陆小凤在厨房里嘛,他那灵犀一指,剥起粽子来,自然也速度飞快,用刀切成小块,放在盘子里,供大家取用。 陆小凤、花满楼、一点红都是江南人,但口味上略有不同。 苏州一带自古就是富庶之地,吃食很是讲究,小吃之中,有半壁江山都是甜的。但粽子吃的却是咸肉粽。 所以陆小凤和花满楼对咸粽子接受度非常良好,且非常喜欢菌子粽。 秦蔻指定要买的这一家,其实是家彩云省企业,卖菌子起家的,这两年跨界做起了粽子,讲究的不得了。 糯米是在猪骨高汤里熬煮过的,油亮亮的泛着光,紧实糯米之中,松露配的是鲍鱼、松茸配咸蛋黄鸡肉、牛肝菌配火腿,鲜美的不得了! 一点红就不一样了,他是极端甜党,他认为糯米这种玩意儿,就应当吃甜的。你让他吃把子肉盖糯米饭,他的眉头能皱出个川字来,但你若是把奶茶浇在糯米上告诉他这是甜品,他说不定会很愿意尝一尝。 ……一些令现代人震怒的吃法! 所以他更喜欢玫瑰紫米粽。 而楚留香呢,他是拥有一条常年飘在海上的船的。 既然是船,自然是沿着海走,楚留香热爱阳光与碧绿大海,船 常年都在南海沿岸,并不太喜欢去东海,故而在口味上来说,与两广、福建的口味接近,粽子吃咸口,喜欢烧肉粽,又爱海味,所以鲍鱼瑶柱粽他也很喜欢。 甚至还想到时候带一点回去给三个义妹当伴手礼。 ……然后他就发现自己想带的东西还真不少,如果到时候传送是直接传送到大沙漠,他是准备提着大包小包去打石观音吗? 思维又忍不住发散:可惜不能带陆小凤回去,不然的话,用他那鬼斧神工的拍照技巧,给石观音拍上一张照片,恐怕石观音都能活活把自己气死。 至于傅红雪……傅红雪根本就没自己的口味喜好,给他什么,他就默默地吃掉什么,一直垂着头,特别安静,根本不说话。 端午节的另一个记忆就是带在腕上的五彩绳了。 这倒不是家里的习惯,秦蔻从小到大二十几年,从来不知道过端午要在手腕上繫上五彩绳。直到上大学之后,她玩起了乐队,乐队的主音吉他手江晨在大一的端午节挨个发彩绳。 大家就煞有介事地带上了。 江晨介绍,这东西要在端午后的第一个雨天剪断扔掉,这样子一年都会有好运的。 结果秦蔻和鼓手王思雨两个大s省妹子,大大咧咧的,根本不记得这事儿,第一个雨天就错过去了。 剪完五彩绳神清气爽回来的主音吉他手看见她们:「……」 秦蔻表示:「可是我觉得这个很好看啊,而且大家都带一样的五彩绳,多好啊。」 吉他手面无表情地又翻出条五彩绳给自己带上了,权当合群。 一带就是一年,第二年端午的时候才换上新的,而鼓手妹子也有了新习惯,那就是旧的也不摘掉,四来,手上繫着四条新旧不一的五彩绳。 前些天,秦蔻和鼓手妹子出去吃饭,还看到她的胳膊上挂着那四条五彩绳。 这些事说起来,都已经过去很久了,秦蔻的手鍊、手镯七七八八买了不少,五彩绳也很久没想起来过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端午临近,瞧见家里这样一副热热闹闹地场面时,她居然又想起了五彩绳,还特地置办了几条回来,吃完粽子,她就从房间里拿出了准备好的五彩绳。 陆小凤扬唇笑道:「你居然提前买了也不同我说?」 说着,变戏法似得从口袋里掏出六条五彩绳来。 他今日上街去,瞧见街边有卖这东西的老太太,心念一动,也买了点,却不想原来秦蔻早准备好了。 秦蔻说:「哎呀,你这个颜色和我的不一样诶,那我们不如一人带两条咯?」 那自然是好的。 陆小凤扬唇一笑,面颊上就浮起两个酒窝来,他伸出手,一面瞧着秦蔻低头帮他带五彩绳,一面便笑着又说起了自己少年时的往事。 第174页 他十来岁的时候便出门闯荡了,只隔几个月就回一趟江南,回去了就去寻花满楼玩。因此十来岁时,就认得了许多江湖上的人。 他那一年就结识了神针薛家的薛太夫人,薛太夫人是个慈祥爱笑、打扮讲究的老太太,陆小凤拿她当奶奶看,还缠着薛太夫人教他绣花。 秦蔻:「噗!」 秦蔻一副见了鬼的模样:「你居然还会绣花?」 陆小凤白她一眼:「我小时候,那可真是什么事儿都想试试看。」 秦蔻吐槽:「你现在也是这样好么?」 陆小凤:「哼!」 陆小凤摊手:「不过我这手似乎格外不适合绣花儿,一下午给针攮了十七八下,薛太夫人都瞧不下去了。」 秦蔻嘆气:「也是,被针扎了十七八下,哪个当奶奶的不心疼呢。」 陆小凤:「不是,她是瞧不下去我浪费她的绣线,那绣线的供货商每年出的货可不多。」 秦蔻:「……」 fine。 总之,学不会绣花的陆小凤最后退而求其次,学了几天编绳。 当然,大家都知道,绳艺也是一门非常了不得的技艺,陆小凤编出来的那玩意,往林子里头一扔,不知情的人捡到了,可能会以为是原始人在结绳记日…… 然后他反手就送给了花满楼,欺负花满楼瞧不见,把那原始五彩绳强行带在了他手腕上,就又跑得看不见人影了。 花满楼笑眯眯地捅他一刀:「当晚被我娘瞧见了,我娘说这玩意儿瞧起来像招邪的,直接扔掉了。」 陆小凤:「……」 陆小凤冷笑:「你小子!」 秦蔻低着头在他手上摆弄摆弄,轻轻拍了一下他的手背,说:「好咯。」 然后去给一点红带。 一点红就坐在她的另一边。 秦蔻说:「伸手。」 他垂眸瞧着秦蔻的侧脸,依言伸出手来,伸到她面前,一动不动。 秦蔻一丝不苟地用彩绳把他的手腕捆住,又看到了他手臂上被蚊子叮出的微红疙瘩,一时手痒,忍不住想上去帮他挠两下,手刚一伸出去,就被一点红死死盯住了。 他倒是什么都没说,就是好整以暇,想看看她要干嘛。 秦蔻的爪子噌的一声收回去,假装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傅红雪就坐在最角落里。 他手里还捧着那个碗,低着头,盯着碗底的糖汁和几粒糯米瞧,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有人叫他:「小傅,小傅?」 傅红雪缓缓抬眸,漆黑的眸光盯凝在了她的面上,他张了张嘴,沙哑地问:「你还要我做什么?」 ——你还要我做什么? 时至今日,其实这世上好像根本没有什么事是他的使命、是他所必须要去做的事情,他一脚踏入了一片没有重量的虚空之中,既感受不到别人,也感受不到自己。 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是下意识地把秦蔻当做救命稻草的,他瞧着她,就像是在用眼神将她死死抓住,不停地问「你还要我做什么?」 秦蔻瞧着他,忍不住嘆了口气,说:「你先把手伸出来吧。」 傅红雪垂眸,瞧了一眼自己的右手,缓缓地把手伸了出去。 她的手上正捏着条五彩绳,正在对他说:「这是端午用来辟邪的东西,系在手上,端午之后的第一个雨天就可以剪断,这样就可以……」 他从没见过这种东西,他小时候连粽子都只吃过一两回,他的……养母一心要他长大復仇,恐吓、诅咒他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去给他祈福,要他顺遂长大,平安喜乐呢? 他有些恍惚地听着她说的话,手安静地垂着,像个布娃娃一样,随人摆弄,秦蔻把他的手执起来,才发现他的手指冷得惊人,她下意识地抬头看了傅红雪一眼,又看见他 有些涣散的眸光。 ……好可怜。 她嘆气,把彩绳记在他的手腕上,说:「你不是问我还要你做什么么?」 傅红雪的眸光重新盯凝在她脸上,只道:「嗯。」 秦蔻……秦蔻哪来的事情给他干? 他们家连扫地拖地都是扫拖机器人好不好,唯一需要自己动手去扫的只有机器人上不去的楼梯。 不过她还是想到了一个非常合适的活儿。 于是秦蔻一指在角落安静打盹的大橘,说:「给它洗澡!」 大橘:「???」 它明明上周才去过宠物店!!! 小猫咪哪有一周一洗澡的道理!!! 大橘懵逼地扭头去看楚留香,楚留香根本不瞧它,无辜望天,完全没打算搭救它。 大橘:「喵呜啊呜嗷呜!!!」 大橘被拎着后脖颈扔给了傅红雪,愤怒地在这个新来的木头小子怀里尖叫起来。 傅红雪:「……」 傅红雪隐隐约约觉得,她似乎……并不想让他干什么正经事。 中午,大家吃饱喝足,各自干各自的去了。 陆小凤上午买了乐高蝙蝠车,此刻没事,找了间空屋子去研究了。 花满楼去摆弄秦蔻的吉他。 弦乐器都有共通之处,花满楼精通古琴,琵琶也会弹一些,其他人瞧见吉他、贝斯一类的乐器,只当时听个响儿,但花满楼见了,自然是饶有兴趣的上手去试。 第175页 秦蔻就教他从最基础的53231323开始学。 说到这个,她还和花满楼吐槽:「我以前和人谈起我是弹吉他的,总有人说他也学过,还不着四六的要教我问我,再一问他们都会点什么,呵呵,连个和弦都摁不全,就只会5323。」 这和认识了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就说自己会英文有什么区别? 当然了,这么自信的,一般都是男的。 还有好些男的就硬背了几个和弦谱子,会弹唱几首民谣,就到处舔着脸装大尾巴狼出来给女孩弹唱表白,还大言不惭地表示女孩听不懂,够煳弄就行了。 居然还敢煳弄到她头上来! 秦蔻当年……反正怎么说,白富美这种生物,追求者甚多,当然烂桃花也多,甚至都不打听清楚她平时没事的时候是弹吉他的,就跑过来装。 反正她是一点不会给这种鸡贼男面子,人家当着众人面深情弹唱一曲,秦蔻反手抓过他的吉他来了个难度更高的,把那人弄得下不来台。 这种人,当然是给花满楼提鞋都不配。 花满楼上手非常快,记和弦也很准,那什么新手鬼见愁的大横摁,他只是听秦蔻说了一下,伸手就摁出来了。 而且陆小凤居然也行! 他虽然五音不全,乐理稀碎,但吉他和琵琶不一样啊,吉他指板上有品啊!只要告诉他摁哪一品哪一根弦,他的手指多灵活的,和弦什么的根本不在话下。 一时之间,算是找到了吉他的一些入门级乐趣,抱着吉他不肯松手,自信心爆棚。 秦蔻笑而不语。 等到开始弄节拍和速度的时候,陆小凤才知道……他、确实不行,不行就是不行。 秦蔻和花满楼在排练室鼓捣了一会儿,又钻出来,听见卫生间里传来一阵一阵的猫猫骂街声,想来想去,还是进去看看傅红雪。 不看不要紧,一看,就瞧见傅红雪上身的t恤湿哒哒的,浑身都被甩了不少水,苍白的胳膊和脖颈上,被大橘挠得都是血印子。 ……洗猫看来真不是个容易事,傅红雪中午宁愿在刀上坠个廉价大金穗子也不肯放下,现在被大橘弄的刀也顾不得拿了,到处抓猫。 一个分神,浑身都是沐浴露的大橘噌的一下,跳起来就跑,结果因为四个爪爪上都沾满了泡沫,落地就开始打滑,被迫开始小猫跳舞。 傅红雪:「……」 秦蔻:「……」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看着狼狈的少年人,揶揄道:「看,我就说是一件很费力气的事情吧。」 傅红雪:「……」 他抿着唇。 其实不是费力气,而是……他的手其实没这样子碰过活物。 一大团、毛茸茸的、会唿吸、会打唿,刚把全身都打湿的时候,它好像有点害怕,喵呜叫着立起来,依偎在他怀里。 软乎乎、暖洋洋的。 这感觉对傅红雪来说……实在太过新奇。 他见过小动物,知道有些人家会养猫儿,却并不知道,原来一只小动物依偎在自己怀里是这样立体而生动的感觉。 他有点晃神,然后下一秒就被心机大橘挠出三道血痕。 傅红雪:「……」 于是开始动手抓猫,又很害怕自己的手会重,会伤害到它,结果被泼大橘又挠了好多下,忙活了许久都没弄好,还把自己弄得特别狼狈。 面对秦蔻似笑非笑的表情,傅红雪抿着唇,别开了眼,不太想承认自己干活干得不好。! 第81章 秦蔻噗嗤一声就笑了。 十九岁的少年,身板当然不见得有多么雄浑,但身材修长、手长腿长,立在原地,比秦蔻高出一大截。他的五官苍白而英俊,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岩石或者冰雪,有一种深入骨髓的冷酷。他还未长成,不够成熟,却已有了一种极其吸引人的魅力。 可惜就是太死气沉沉了点。 此时此刻,这少年双臂和脖颈上全是泼猫挠出来的血痕,侧着脸不肯看她,薄薄的嘴唇紧紧地抿着,颇有些不屈却心虚、又不肯承认自己做不来的感觉。 这样倒是有那么一点少年心性的感觉了。 大橘,好猫呀! 秦蔻看向浑身沾满泡泡在卫生间里不住打滑转圈的大橘,眼神都温柔了。 不懂得人类这些百转千回心思的大橘愤怒地喵呜喵呜,也不知道是不是用猫猫语在咒骂她……啊,不对,它不是猫,是奇怪外星生物来着。 被骂的秦蔻:︿( ̄︶ ̄)︿ 她一时之间特别想拥有几条曾外祖母的翻译小黄鱼……因为真的很好奇猫猫骂街到底骂得什么词儿啊。 无辜大橘为了红雪少年郎的心理健康牺牲良多,秦蔻蹲下来摸摸它的脑袋,乖哄着它晚上继续吃金枪鱼豪华猫饭。 大橘这才气消了一点,嗷呜一声撒起娇来,冲过来就要往秦蔻怀里撞。 秦蔻:「……」 她看着大橘那敦实的身板,觉得这不是橘猫,是橘色的猪。 ……就,别人家的猫都是虚胖,一沾了水之后就像耗子,可是她们家的大橘一沾了水,看起来那就只有一句话,脑袋大脖子粗。 ……怪不得睡觉总打唿。 她嫌弃得直躲,大胖橘猫像炮弹一样冲过来,被傅红雪无情拦截,抓在手里,大橘又是一阵乱扭,顺手给了傅红雪好几下,傅红雪面无表情,连唿吸声都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把大橘扔到墙角堵起来,用花洒直接沖。 第176页 大橘:「喵呜!!!」 大橘缩在角落,可怜兮兮、奄奄一息。 傅红雪一点儿不心软,把它浑身上下沖了个透,秦蔻就在他后面等着,等到沖完之后,顺手递上 柔软的大浴巾,指挥他:「快,包起来,像包小婴儿一样,不然它会着凉的。」 傅红雪:「……」 傅红雪迟疑着接过了浴巾,把大橘包起来,只露出个可怜兮兮的脑袋来。 秦蔻又说:「要把它的毛好好的擦干净哦,就像你洗完头之后擦干头髮一样。」 傅红雪瞧了她一眼,慢慢道:「我没擦干过头髮。」 他的养母花白凤是魔教大公主,叛逃出魔教给白天羽做外室的,而白天羽恰巧不巧,与魔教老教主之死有着跑不脱的关系。 花白凤这样的,自然被魔教视作叛徒眼中钉,抓住就是个死。再加上白天羽那一头的仇人,花白凤只能远避山林,家中除了傅红雪,就只请了一个僕人。 一个僕人够做什么使呢? 花白凤又是个想復仇想魔怔了的人,对其他事情全然不精心,小傅红雪大概六七岁时起,洗澡就是在林中的溪流之中解决的,夏天还好,到了秋冬日,溪流纵然不结冰,也如刺骨一般冻。 冻风寒了,养母会恨他不争气,动不动就生病,是个废物。 他自小就没能学会怎么照顾自己,也根本就不懂得如何善待自己,连细细洗个澡这样的事,都能让他觉得羞耻、浪费时间,又怎么会去细细得把头髮揉得干干燥燥的呢? 当然,他其实根本没意识到这一点,他说这话,只是因为……他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做。 一个活物就这样被他抱着,他感觉手脚无措。 秦蔻反问:「所以你这么长的头髮,洗了头,就湿淋淋的走?」 傅红雪淡淡地嗯了一声。 秦蔻说:「这可不行,会着凉的。」 傅红雪黑漆漆的眼眸盯凝着她,只慢慢地说:「不要紧。」 秦蔻哼了一声,瞪他一眼,说:「你在我家里不吹干试试看,看我不摁着你的脑袋吹。」 这话说来不太客气,可一点都不生疏,亲亲热热、自自然然的,好似……好似他们并不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而是……而是…… 而是什么,他不敢去想。 傅红雪的手指忽然忍不住蜷缩了一下,他垂下头,盯着自己怀里的大橘,大橘瞪着圆圆的眼睛,沖他喵喵 叫了几声,一点儿没有刚才的泼劲儿,傅红雪有些僵硬地伸出手,小心翼翼地用那个大浴巾去搓揉它。 秦蔻就在一边儿瞧着他。 她忽然说:「你为什么不问这里是哪里?」 傅红雪沉默了一会儿,沙哑地道:「这里是哪里?」 秦蔻说:「或许是几百年后,或许是一千年后。」 傅红雪手上的动作僵硬了一瞬,又重新动了起来,嘴唇抿着,并不多问。 似乎对他来说,无论身处何处,都已经无所谓了。 秦蔻又说:「你为什么不问那本记载着你命运的天书是从哪里来的?」 傅红雪漠然地问:「从哪里来的?」 秦蔻轻轻说:「是一个大先知做梦所梦到的,然后他写出来,我们都瞧见过,很多人都瞧见过。」 傅红雪又沉默了。 他久久地沉默着,半晌之后,方才沙哑地说:「大先知为什么要梦见我?」 他的语气很轻、很轻,像是吹一阵风,就能消散一般。 他像是在苦苦地逼问什么,又像是在自嘲、自厌、自伤。 秦蔻瞧着他的侧脸。 他低着头……他似乎很喜欢低着头,额边的碎发垂下,将他的神情挡住,秦蔻瞧不见他那双偶尔泄出悲怆与痛苦的黑眸,只能听见他似有似无的唿吸声。 她说:「或许就是为了这一刻呢?」 傅红雪不明白。 秦蔻轻轻地说:「或许大先知不忍你的命运,就是为了在这一刻,让你解脱出来呢?」 傅红雪低着头,一动不动,像是死了。 秦蔻伸出了手。 她迟疑着、一点一点地靠近傅红雪,像是在对待一只刚刚进了家门、对所有的一切都充满警惕的流浪犬。 傅红雪当然不可能没发现,一个武人身边坐着一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即便他根本没有看她,她的动作当然也不可能瞒得过他。 但他依然一动不动,脑子里乱糟糟的。甚至有一瞬间在想,她是不是要扼死我呢? 扼死我吧,扼死我吧,我就再不用这样痛苦了。 但她的手只是轻轻的、像是一片羽毛、一片云朵儿,落在他 的头顶,像揉一只小猫一样,轻轻揉了揉他的发顶。 傅红雪浑身一颤,手臂上的肌肉缩得紧紧的,喉头忍不住滚动了一下。 她的声音又轻不可闻地传了过来:「你看,我知道你叫傅红雪,可是你却不知道我叫什么,所以你为什么不问问我叫什么呢?」 傅红雪很久很久都没说话,久到秦蔻都已经把自己的手收了回去,以为他不打算回答这问题了。 过了不知道有多久,傅红雪才平静下来,低低地道:「我知道。」 秦蔻:「嗯?」 傅红雪嘶哑地道:「你叫蔻蔻。」 他的声音很低很低,像是不想叫多余的任何一人听见这句话。 第177页 秦蔻一怔,復而笑了起来。 傅红雪名义上欠了秦蔻的钱,要在秦蔻这里做活还债,但问题是……秦蔻这里确实没活儿啊,中午非要给他找点事情干,还把无辜的、刚刚洗过澡一星期的大橘给搭进去了。 秦蔻当老闆当了这么久,从来都只有一个人当两个使唤的,从来没有过这种给他绞尽脑汁找事做的。 下午打发他自己去洗个澡,又在一点红和陆小凤的衣柜里挑来挑去,最后选择了陆小凤的衣柜,薅了几件干净衣服给傅红雪换洗。 至于为什么不选一点红的……主要是因为一点红不怎么穿休闲的宽松款,喜欢穿紧而贴身的轻薄黑t。 这样穿养眼归非常养眼,但这种衣裳讲究的就是一个合身,傅红雪一个刚上大学年纪的少年,和一点红这种二十大几岁的熟男,身材怎么比?穿上肯定不合身。 而且陆小凤的衣裳活泼啊! 于是下午,傅红雪就面无表情地穿上了明黄色的皮卡丘联名款。 他……他很想拒绝。 这样浑身僵硬的他看起来就更像是个闹别扭的少年郎了。 秦蔻蛮开心的,还用手机给他拍了几张照给他看。 原本毫无关系千年后世界的傅红雪也被拍照功能镇住了,好半晌眼睛都动不了,像一只呆呆的黑猫。过了整整一天之后,他似乎终于意识到……这地方比起他所以为的,还要更不相同、更了不得一些。 这样就对了。 很多时候,痛苦与悲伤是要靠自己往出走的。 她能看得出,傅红雪是个很坚韧的人,在得知真相之后,他没在第一时间寻死,甚至还挣扎着吃了东西,这就是他的决心。 有这样的决心,她自然很愿意帮他一把,现代好玩的东西太多了,要他慢慢去探索、慢慢去玩,起码也够分散他几个月的注意力的了。 所以下午秦蔻直接把他丢给了陆小凤,把「拼乐高蝙蝠车」当做又一件重要脏活儿交给了他,然后出门去店里忙活。 一个合格的老闆不需要每天都去店里,但是隔三差五还是得去看看的。 等到她晚上下班的时候,时间已经十二点过了。 十二点过,在古代,那已经是真真正正的半夜三更,街上除了打更的,就是一闪而过的江湖人,在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去了。 一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还是女人,若是选择在这个时间在外头晃,那可真就是不打算要命了。 现代当然是不同的。 就以秦蔻所在的行业为例,livehouse里的乐队演出,一般是晚上八点钟开场,唱三个小时,十一点散场。但这属于理想情况,但凡办过活动的人都知道想准时准点开、准时准点结束几乎不可能。 所以,推迟个十多分钟开场都很正常,十一点多,正场的演出结束之后,观众的氛围要是热烈,就会欢唿要求返唱再唱两首——这是惯例,返唱的曲目其实都是提前准备好的。 这样一来,十二点散场,太正常了。 这个商业街区之中,当然藏着很多酒店,来看演出的观众,大多数提前定好酒店,散场之后,三三两两地消失在了街区里头。 散场之后,观众可以走,可是工作人员当然还得留下来收拾,弄到十二点半简直太正常了。 现代当然也不是什么永恆乌托邦幻想乡,晚上比白天危险,谁都知道的,古代侠客们当然也很清楚。 晚上十点过的时候,秦蔻的手机就响了。 她一看,微信消息。 来自群聊「相亲相爱一家人(青春版)」 秦蔻她外婆这两天把他们正经家庭群改成「相亲相爱一家人(玫瑰)」来着,秦蔻只能把古代侠客 群改成青春版。 凤凰侠:蔻蔻什么时候回来,带点夜宵啊? 赳赳老秦:……凤凰侠是什么东西? 凤凰侠:照着蝙蝠侠改的咯!蝙蝠对凤凰,很对仗吧(可爱)(可爱) 赳赳老秦:蝙蝠是哺乳动物,你是家禽(狗头) 凤凰侠:(微笑)(微笑)(微笑) 赳赳老秦:暂时回不来,夜宵你自己买吧。 然后是一点红髮来的私聊。 一点红:几点? 赳赳老秦:十二点多吧。 一点红:我来接你。 赳赳老秦:好~你能找到么? 一点红:嗯。 人狠话不多。 十二点半,秦蔻从店里出来的时候,就瞧见一点红正背对着店门,等在那里了。 此时场子早都散完,观众都走光了,只有几个工作人员和秦蔻一起出来,秦蔻一瞧见一点红,脸上就不自觉带上了笑意,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说了声,自己先走了。 一点红没转过身来。 秦蔻轻手轻脚地凑过去,一点红哪里能听不清她的动静?不过只听她手脚动作故意放轻,想来是不知道又打着什么坏主意呢,一点红乐得陪她耍,当然不会坏了她的兴趣,权当什么都没察觉。 然后就感觉自己高高扎起来的马尾被她抓住晃了晃。 一点红:「……」 一点红斜眼瞥她,道:「走?」 秦蔻:「反正也不远,我不想开车了,我们在街上走走吧。」 一点红垂眸瞧着她,温声道:「好。」! 第82章 第178页 这里是一片很幽静的商业街区。 这里没有烧烤摊、大排挡,喝不了冰凉凉的大扎啤,在动辄十几层的钢铁丛林之中,这里的房屋多多少少显得很低矮。 篱笆、花园、桌椅、咖啡、泰国菜、牛排、小馆、龙舌兰日出、还有爬山虎。 与整个城市的氛围都不一样。 路灯沿着道路两旁向前蔓延着,照出路边那些西式小馆墙上的爬山虎,风一吹,树叶发出飒飒的声音,这里的蝉鸣声没有小区里那样急,只是随着夜风,一声声地响,一声声地消散,踩进地里,浮到空中。 秦蔻与一点红并排走在路上,因着安静,她的人字拖落在地上的声音显得十分清脆。 天气当然是不凉快的,不过再不凉快的天、再不适应的天气,来到此处近一个月,一点红也早就习惯了。倒是秦蔻,团着个丸子头,白皙的后脖颈之上,还能瞧见一点薄汗,面上也有点微红。 秦蔻抬头瞧他:「想什么呢?」 一点红没说话,不知道从哪里弄出个冰凉贴来递给她。 秦蔻毫不客气地接过来,啪叽一声贴自己脑门上了,看起来像是个刚从医院里跑出来的病人。 一点红:「……」 一点红说:「热的话就打车吧。」 秦蔻不同意:「不想打车,我现在就想走走嘛。」 一点红当然没有异议,一般来说,他都很少有异议,他对很多事都没有执着,无可无不可罢了。 秦蔻又补充:「而且这边这个时间不好打车的,车都在工业园那边。」 她看一眼时间,说:「现在那边也难打车的,下班高峰期。」 一点红以为自己听错了,古怪地道:「……下班高峰期?」 那不是六点到八点么?这大半夜的,哪里来的下班高峰期? 秦蔻见怪不怪:「是咯,工业园那边,十二点下班属于正常下班时间哦,二十多岁三十岁,干到猝死的都有。」 说是猝死,其实说白了就是累死了。 一点红沉默了片刻,冷冷道:「与乡间大户的佃农倒也没差。」 秦蔻耸耸肩,凉凉 道:「谁说不是呢……」 她当年毕业之后,先是想全职搞乐队,但乐队后来散了,她心灰意冷,因为本科学的是法律专业,就去找个了事务所当实习律师,上班那半年,真是叫她知道了什么叫新时代地主老财和拉磨的驴。 五险一金,是没有的;批评辱骂,是张口就来的;工作量,那是巨大的;工作时间,那是无限延长的了;工资……呵呵,有些律所甚至说实习律师过来学习要交学费,真的是,哪行哪业,从来没听说过出门打工还要倒贴钱的,用着廉价的劳动力,说着最不要脸的话。 怪不得业内冷笑话:全世界最不懂劳动法的地方就是律所。 呵呵。 当时她还有个学姐,去了劳动仲裁,天天都是诸如「我在加班给别人算加班费但我自己没有加班费」的冷笑话。 这些倒都还能忍,最不能忍的是,律所主任要她去陪酒局。 秦蔻一个富二代,不愁吃不愁喝,出来工作完全为了价值,叫她陪酒?叫她为了给律所拉业务陪老男人喝酒,你做梦呢你个傻x。 所以她直接走人不干了。 辞职之后,她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很消极。 她不是一个没接触过社会、非常理想化觉得谁都要惯着自己的人,可是她对当律师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喜好,也没什么目标,为了这件事去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头髮一把把的掉,还要上虚与委蛇的酒桌,她觉得很荒谬、特别荒谬。 她知道很多人没得选,也想明白了为什么自己的乐队会解散。 后来她就自己开店了。 秦蔻心不在焉地想着,忽然又噌的一声转过头,故意问一点红:「可是如果待会儿我走累了,我们又打不到车该怎么办?」 一点红闻言,挑了下眉,侧目瞧她。 她其实看上去并不累,只是小巧的鼻尖之上浮出了一点焦灼的汗,她笑意盈盈、不怀好意地瞧着他,似乎就是想知道这话他要怎么回答。 能怎么回答呢? 一点红伸手,替她把鬓边的几缕碎发别到耳后去,温声道:「我带你回去。」 秦蔻问:「怎么带?」 一点红的脸上似乎闪过了极其浅淡的笑意,低低道:「轻 功。」 人在江湖上混,哪里不会轻功的?只是功夫的深浅不同罢了。一点红是个杀手,身段灵活、动作敏捷,轻功的造诣很高。 他想了想,又道:「只是我的轻功比不上楚兄。」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他的肩头,嗔道:「哪有你这样的,提前就说自己不行。」 一点红根本没躲,受了她不轻不重的两点,面色不变,只淡淡道:「我行不行,大可以待会儿再说。」 秦蔻不说话了。 过了一会儿,她问:「小傅在家干嘛呢?」 一点红立刻斜眼瞥她,闭着嘴,好一会儿没说话。 半晌,他的语气很淡,听不出情绪地道:「似已经睡了。」 缩到那个影音室里,他出门的时候,陆小凤本来打算去看个电影,结果在影音室门口踌躇。 秦蔻惊讶:「啊?这么早就睡了?」 第179页 一点红:「……」 一点红出门时,已经十一点过了,古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十一点过,早不知道都睡多久了,一点红以前不干活儿、不需要熬夜的时候,作息也是如此,睡得早起得也早。 结果现代人脱口而出就是「这么早」。 有电灯就是会让人变成夜猫子啊,一点红这样自律的人,来了现代之后,没过三周,也被腐蚀了。 也就是傅红雪的作息还没调整过来。 他淡淡道:「你似乎很在意他?」 秦蔻闻言,不免斜眼瞟他。 他倒是没看秦蔻,目不斜视地往前走,表情……就是一贯的没有表情。 她说:「小傅很可怜的。」 一点红的语气仍然很平淡:「这世上可怜的人多了,你可怜不过来。」 秦蔻说:「可谁叫我们有缘分呢?」 一点红闭上了嘴。 秦蔻垂着头,一边走路,一边盯着自己的脚看。 她换了美甲,现在脚指甲是豆蔻绿色的。 互相沉默着走过了一小段路。 过了一会儿,一点红感觉到自己的t恤下摆被拉了一下。 其实倒也不是下摆,他喜欢把上衣的下摆塞到下 着里面去,在用腰带一勒……这也是劲装的穿法。 这习惯被他自然而然地带到了现代来,所以这件贴着身子的、薄而柔软的t恤下摆,是没办法被她拽出来的。 她只是用两根手指,轻轻捏起他侧腰的衣物拽了拽,衣物好似贴在他身上的另一层皮肤,这层皮肤被剥离时,他的肌肉忍不住缩紧,又强迫自己放松些。 一点红侧目去看秦蔻,等着她说话。 秦蔻的嘴角勾起来,语气轻快地说:「我们也有缘分啊。」 一点红腰腹间的肌肉瞬间紧紧缩起,甚至有一种不知名的抽痛在蔓延。 他的脸上仍然没有表情,侧脸的稜角瞧上去仍然又冷又硬、不近人情。 他听不出情绪地说:「你可怜我?」 秦蔻纠正说法:「我心疼你。」 一点红冷笑:「你也心疼那小子。」 秦蔻笑了,她眨了眨眼,说:「红哥,你不高兴么?」 一点红又闭上了嘴。 男女之间的你来我往,往往也暗藏刀锋,也算是短兵相接的一种,而这种短兵相接,其中的机巧与惊险程度,与真正的决斗相比,也绝不逊色。 可惜的是,一点红是短兵相接的一把好手,却并不擅长这种「短兵相接」。 他不肯回答这问题,秦蔻的面上瞧起来也并不在乎,又接着问:「红哥,你说小傅会好么?」 一点红:「……」 半晌,他声音嘶哑地回答:「会的。」 秦蔻笑了:「你好像很笃定?」 一点红的目光冷电般地凝在了她脸上。 过了好一阵子,他才说:「你的法子对旁人来说或许不奏效,对他来说却很奏效。」 一只几乎被打断嵴梁骨的小狼崽子,没了家、没了目标,秦蔻给了他一个容身之所,把自己当成家来对待他,又给了他目标……说真的,听到那小子追着她问「你还要我做什么」的时候,一点红真是烦得要死。 但他也不得不承认,秦蔻做事的确有一套。 他淡淡地评价道:「你好像格外清楚看人下菜碟。」 看人下菜碟……好像略带贬义,但一点红其实不大通文墨,说起话来 当然不太讲究。 秦蔻也不在乎这些小事,只是满不在乎地说:「是咯。」 一点红问:「何必?」 秦蔻一怔,「嗯?」了一声。 一点红淡淡道:「其实你不用做这么多。」 他不是铁石心肠,当然很明白秦蔻是怎么对待他们的。 他刚来时,瞧见电梯,也忍不住警惕、紧张,秦蔻看出了他的情绪,轻声地安慰着他,又不至于让他觉得窘迫,在很多小事上,她都是这么对他的。 花满楼的眼睛也是,这是一桩麻烦事,她大可以一推四五六,权当不晓得,反正花满楼对自己的眼睛也不抱什么希望,但她还是忙活了这么一气。 傅红雪……当然也是一样的。 秦蔻「唔」了一声,说:「可能因为我……其实很喜欢被朋友包围的感觉吧。」 一点红侧目瞧她一眼。 秦蔻说:「我跟你讲一件事哦,你不要对别人说起。」 一点红盯凝着她,低低地嗯了一声。 秦蔻讲起的是她以前的乐队解散的事情。 秦蔻从来没避开过自己上大学组乐队的事情,还把他们乐队发的那张专辑给花满楼听过。 但当然,她的确没谈过是怎么解散的。 其实原因说起来也很简单。 上大学时,校园乐队,很有锐气,又没有切实的经济压力,四个人往一起一凑,自然很是开心,又发了专辑,觉得自己小有成绩,未来一定可以一飞沖天。 所以大家就约定,毕业之后都留在x市,不要各奔东西。 秦蔻和鼓手妹子王思雨都是土生土长的x市人,所以这个自然没问题,其他两个外地人也留下来了,一开始大家也没想着直接全职做乐队,都各自找了工作。 结果就很好想了,理想丰满,现实骨感,秦蔻自己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周末还要加班,其他几个人也差不了多少,排练、排个屁! 第180页 后来秦蔻辞职了,鼓手妹子考了公,当了公证员,工作清闲,大家总算排练的时间多一点了。 但这时候的矛盾其实已经很深了。 吉他手江晨是学建筑的,毕业后找了份画图的工作。他家的家庭条 件不是特别好,当初为了一腔理想留在x市这个平均工资不高的地方,已经很是后悔,况且画图这种工作,忙起来真的非常忙,累得半死不活,秦蔻和王思雨还经常积极地组织排练。 导火索是一次演出的服装问题。 乐队是上台表演的,秦蔻的乐队走的是復古风格,上台穿t恤牛仔裤,那也太出戏了! 当然,有很多乐队其实也不在乎这个,人家就是随便乱穿,但秦蔻不接受。 她当然也明白,追梦是个很奢侈的事情,对于家庭条件普通的人家来说,容错率非常之低下,她当然不能因为自己能玩、能玩得起,就要求别人都和她一样玩得起。 所以她永远不会提出全职搞乐队这种要求。她自认为优点就是家里有钱,所以对内一些花销她都直接掏了,比如说队友的乐器坏了要修,那就直接她去送修,再比如说排练室,她直接包了一个,还有就是衣服,她去挑、她去买,不浪费大家的时间和金钱。 然后……画图的吉他手江晨爆发了。 他没办法忍受自己连演出服都要别人掏钱,他就是看不惯秦蔻这种满不在乎撒钱的姿态。 这其中应该包含了很多很多的情绪,比如说他真的特别累,人在劳累的时候情绪自然会变得暴躁易怒;比如说他痛恨自己的劳累与工资不成正比,连乐队演出的必要支出都付不起;他也会忍不住想,为什么有些人就是命那么好呢?想干什么干什么,不想工作就直接辞职,整天傻乐呵。 总而言之,争吵就这样爆发了,队内氛围急转而下降至冰点,一个月之内,连微信群里都没人说话。 而一个月后打破沉默的还是江晨,他说在海市找了新工作,x市工资太低了,他要走了。 最后,江晨私聊了秦蔻,向她道了歉,说那天不该莫名发火。 就……这样解散了。 其实表面上的争吵根本不算什么,这矛盾归根结底来说是没法子解决的。 秦蔻自己心里也很明白,但她还是伤心了很久,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 时隔多年,这件事再讲出来的时候,她已经不像前几年那样一提就哭,语气和语调都很平,也很冷静。 她说:「所以说,有时候不合时宜的 善意,的确会让人很难受吧?也不能说你心是好的、出发点是好的,别人就一定要接受,这世上其实没这种歪理。两方都舒服,那才可以。当然咯,实在因为各种原因,怎么做都不对,那就是没缘分,不能强求。」 秦蔻顿了顿,说:「我也发现了,那个时候我就是很自以为是,所以现在不会了。」 她不会变得冷漠的,她这辈子都不会变得冷漠的,但她已经懂得更好的何人相处的方法了。 所以她对傅红雪的态度是那样的,而对刚来时的一点红,态度又是另外一种。 一点红的目光就这么凝注在她的面上。 她有点陷入自己的情绪里了。 她的语气虽然还蛮冷静的,其实人已经蔫了,垂着头,盯着自己的脚看,眼尾下垂,有点红。 她真是…… 一点红这辈子都没见过这样的人。 她实在慷慨得要命,对所有人都无差别地散发着她的热情、真诚与善意,她又这么体贴,这份善意要如何给、怎么给,都想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绝不会让对方有一丝一毫的不舒服。 一点红不知道楚留香等人是如何想的,但他非常明白,秦蔻这样的人,对他……对傅红雪这种落魄江湖、偏激悽苦的独狼来说,简直就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因为自己从没碰见过这样的善意,所以在碰见之后,会被迷了眼睛。 他挪不开眼睛、挪不开脚步,一开始他浑身僵硬,不知道如何去触碰、去珍惜这份过度的温柔与关爱,而一点他开始习惯了之后,就似乎变得更贪婪了,想要多吃下一些,再多吃下一些。! 第83章 一点红定定地瞧着秦蔻,忽然慢慢地伸出手,慢慢地去替她理一理额前的碎发。 他沉声道:「那人不知好歹。」 他说的自然就是秦蔻口中的吉他手江晨。 他是瞧不起这人的。 既做不来、受不了这压力,要走也就走了,绷不住发火是什么意思?自己没点本事挣不到钱,反怨怼她人接手他的事情替他掏钱?莫说后头道不道歉的事情,这火能藉故发出,一点红就瞧不起他。 一点红又是何许人也?一点红可是连自己的胳膊被阴差阳错地削下来,也能故作轻松地说「这手臂杀人太多,也该歇歇了」的人,瞧不起当年江晨那种刚出大学没多久、顶不住压力的小兔崽子,实在再正常不过。 秦蔻说:「他那时候还是我男朋友来着。」 一点红:「……」 一点红冷笑:「那他该死。」 穿来现代三周,一点红早明白了男朋友什么意思。 那江晨那狗东西的心思就更好猜了,无非是觉得自己是个男人,感觉被下了面子,那起子火气,未必没有一点恼羞成怒的意思。 第181页 不想靠自己的女人养活,这本没什么问题,但自己养不起自己,那就是无能,无能还想要面子,那就是彻头彻尾的草包一个。 况且…… 秦蔻这样好,他竟敢不珍惜? 不长眼睛的狗东西。 他心里冷冰冰地骂着那个没见过面的男人,面上不显山露水,一点表情也无,只淡淡道:「他配不上你。」 秦蔻满不在乎地摆摆手:「也没什么配不配得上的,就是没有缘分。」 其实前男友什么的,秦蔻倒看得很开,她从小到大的前男友拎出来能有六七个了,成年人,因为这种现实的问题分个手固然难受,那也不至于要死要活,她更在意的的确是乐队的解散。 那时候的确是个死局啊,想来想去,也就只有「没缘分」三个字了吧。 不仅是她和江晨没缘分,和鼓手妹子王思雨也没缘分——鼓手妹子家一直都反对她做乐队,觉得这不是正经事,大学玩儿可以,都工作了怎么还能接着玩儿呢? 她不愿意再继续这话题,转而问一点红:「好了,我告诉你一个我的秘密了,你也得告诉我一个你的秘密。」 一点红:「……」 一点红的脸色有点奇怪:「……秘密?」 他的老底子不是早让秦蔻给掀了么? ……这事儿细细去想,还挺尴尬的,他那时候把剑收了,身上气息也敛了,秦蔻问他做什么维生的,只推说是做苦力的。 他说那话时,她应当什么都知晓吧。 后来真相大白,一点红沉默得像是雕塑一样,想到他自己自以为藏得天衣无缝,就很无言望天。 现在说秘密……他哪里还有什么秘密可言? 秦蔻故意逗他:「譬如说以前交往过的女孩之类的……?」 一点红:「……」 一点红无奈:「你认为我以前有机会接触女人?」 秦蔻笑:「想找还没机会么?啊……说起来你知不知道,网文小说里以前很流行你们这种冷面杀手当男二号?」 一点红:「男二号?」 秦蔻:「就是为女主角死了,女主为了他流了一滴眼泪最后还是和狗男主在一起了的那种。」 早古文标配男二号! 一般这种文的男配一个比一个对女主好,偏偏男主角是个棒槌都不如的傻x,也是很奇怪了。 一点红:「……」 一点红挑了下眉,哼了一声,权当回应。 秦蔻捂着嘴偷笑。 一点红道:「没有。」 秦蔻:「嗯?」 一点红道:「你说想找就有机会……的确是,但我没兴趣找。」 杀手大都是喜爱放纵的。 在生死线上游走,在刀光剑影之中讨生活的压力远比外人瞧见的要大得多,一次两次濒死求生或许还好,若是次数多了,这巨大的压力,倘若不找个发泄的出口,就会生生把人逼疯。 狂嫖滥赌、狂饮纵酒,一点红知道自己的师兄弟都是这样去发泄的。 但他只觉得他们像是臣服于欲望与恐惧的狗,被打断了嵴梁骨。 他的傲气远超常人,神经也好似在千锤百鍊之中变成 了铁铸,他宁愿有一天发了疯,叫人一剑杀了,也不愿躺在泥坑里醉生梦死、如牲畜一般。 但他无疑又是幸运的,没到了真的发疯的那一步,先是交了楚留香这样一个好朋友,又来到了这里,认得了秦蔻。 秦蔻抬眸望他,说:「没兴趣找么?」 一点红垂眸瞧她,低低道:「嗯。」 秦蔻的嘴角勾起来,面颊上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一点红盯着她,哑声问:「你想听我什么秘密?」 秦蔻说:「只要是我不知道的,就都是秘密咯。」 一点红道:「我看傅红雪那小子不顺眼。」 秦蔻哈哈大笑:「这种事我能不知道么?换一个换一个!」 她十分快活,甚至还转了半圈,面对这一点红倒退着走路,这个人一得意忘形,就会这样子走路,好在现在路面上一个人都没有,只偶尔过去一两个大半夜出来熘大型犬的苦逼遛狗人,呲熘一下过去了。 一点红双手插兜,抬头望天,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秦蔻的目光就落在了他的喉结上。 惨白的皮肤,微微滚动的喉结,向上,是下颌角的稜角,向下,是极富力量、如黑豹般的身体。 他当然也能感觉到秦蔻的目光,但他并不说话,也不改变姿态。 片刻之后,他说:「其实……」 秦蔻重复:「其实……」 一点红低低道:「你不在家时,我从不进厨房做饭。」 秦蔻的睫毛颤了一下。 她的睫毛很长、也很浓密,颤动起来的时候,好似蝴蝶的翅膀在抖动着落下磷粉,她復而抬眸的时候,有一种奇异的、动人的风采就也从眼角里流出,似乎纠缠着要往他身上攀一样。 她轻轻地说:「其实……我知道的,这也不是秘密。」 一点红黑漆漆的眼眸安静地盯着她看。 秦蔻扬唇一笑,忽然说:「啊!对了,前面有个大排档,我们买点东西回去吧。」 一点红颔首,短促地道:「好。」 大排档就在不远处。 夏天的夜里,居民区附近总藏着几家烧烤大排档,塑料桌、塑料椅,就这么大剌 第182页 剌地摆在街面上,穿着围裙的大妈大姐穿梭在人群中上菜,扎啤杯那么大一个,都放在桌子上,时不时就有人吹牛吹高兴了,大声叫:「走一个!」 然后就是清脆的杯子的碰撞声,杯中金黄的酒液带着泡沫摇晃出来,落在桌上、落在人的手上和衣服上,却无人在意,地上都是随便乱扔的垃圾,等着店家在所有客人都走完之后再收拾。 靠近那里,除了闹哄哄的声音,就是令人食慾大动的香风辣雨。 不过那边也更热啦。 一点红不想秦蔻去那边受那份热,就问:「吃什么,我去买。」 秦蔻掰着手指头报菜名:「花甲来一份咯、蒜蓉茄子、肉筋、牛油、羊肉、烤面包片……」 叽里哌啦报了一大串。 也不知道一点红是怎么记住的,反正只是等她说完,淡淡道:「嗯。」 抬脚就往那边去了。 秦蔻站在路灯之下等他,顺便拿出手机打开微信。 群聊「相亲相爱一家人(青春版)」 赳赳老秦:@凤凰侠买了烧烤,ok么? 凤凰侠:刚煮了泡面。 赳赳老秦:那我自己吃,@龟背竹公子七童吃么?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好哟~ 凤凰侠:算了,泡面哪有烧烤重要,蔻蔻我要吃肉筋。 赳赳老秦:知道,早点了。 凤凰侠:美好的祝福送给你.gif 凤凰侠:为友谊干杯.gif 赳赳老秦:……你怎么什么吊图都有? 凤凰侠:猫猫玫瑰.jpg 赳赳老秦:@宁静致远阿楚哥在干嘛? 凤凰侠:他在试着调酒哦~我和七童在尝。 赳赳老秦:wow,可以诶!想让阿楚哥来我店里打工,二表哥~ 宁静致远:@赳赳老秦乐意之至~ 秦蔻嘴角缓缓上扬。 楚留香为人体贴,成熟且有分寸,在大致闹明白现代的生存法则之后,绝不给秦蔻添麻烦,惹出来最大的事情就是那次低德地图跨湖事件了。 不过,他也很擅长在规则之内,给自己找乐子。 浪 子自然爱走四方,可谁叫他们没有身份证,不能坐高铁飞机,且没法子离秦蔻太远呢? 所以楚留香的乐子大概有两条,第一就是摄影,他手上有钱,近来便在研究相机,想买一台回来玩,秦蔻还建议他如果回去的时候想带,或许可以多买个拍立得,这样子回去也能速拍速得,不然数位相机什么的,沖洗照片还是个麻烦,至于充电的问题……额,带发电机回去吧。 越想感觉他们回去要提的大包小包越多。 第二个乐子,便是调酒了。 楚留香好酒,这是人人都晓得的事情,现代酒类多样,他就很爱多品一品,自然而然地摸到了调酒这个领域之中,当然也要买回来试一试咯。 啊!要是阿楚哥来客串几天酒保! ……秦蔻总觉得自己店的酒水票能卖爆,哈哈哈哈哈。 啊,对了!想起来一件事。 群聊「相亲相爱一家人(青春版)」 赳赳老秦邀请雪雪喵(=owo=)加入群聊 凤凰侠:??! 凤凰侠:傅红雪????你这什么名儿,自己取的么? 赳赳老秦:我取的 凤凰侠:@雪雪喵(=owo=)你居然同意? 赳赳老秦:别艾特了,我还没把手机给他呢,完全是我的越权代理行为 凤凰侠:…… 赳赳老秦:猫猫打滚.gif 她低着头,在手机上快速地输入着,忙着群聊,根本没在意四周。 有人醉醺醺地上手要抓她:「美女,一个人啊?走啊一起喝酒去?」 秦蔻头都没抬,避了一下,声音也不低:「滚。」 那人噎了一下,似乎没见过这么直白不耐烦的,他是和朋友们一起喝酒的,刚才就注意到这里站着个低头玩手机的漂亮女孩,眼睛一直往过瞟,他身边的朋友就怂恿起闹让他过来要微信,他借着酒劲儿,就醉醺醺的过来了。 结果当场就被下了面子。 这一声不轻不重的「滚」,简直就好像一个巴掌,啪的一声打在他脸上,让这男的脸腾得一下就红了,后面的朋友还都看着呢,他一下子火气就上来了,说:「不至于吧妹 妹,说话太沖了吧。」 秦蔻还是没抬头,哒哒哒地点手机屏幕,轻蔑的意思特别明显,这男的恼羞成怒,伸手就要去拍秦蔻的肩膀,然后他的手忽然被人抓住了。 那人冷冰冰、阴森森地说:「你想干什么?」 而那只抓着他手腕的手,白惨惨的,却有力到让他动不了分毫,还在慢慢用力,他甚至觉得自己骨头都被捏得咯咯作响。 他勉强说:「兄弟,误会,都是误会。」 一点红冷笑了一声,伸手就点了这人哑穴。 现代不是处处都好的仙境,在夜路上仗势欺人、骚扰姑娘的事情,当然也不会断绝。 而且这种男的是真的很爱和人凑近乎,一旦被抓了现行,不想着求姑娘原谅,却对着他说什么「都是误会」。 他懒得听这种废话。 一点红一只手拎着大包的夜宵,另一只手掐着这男的的后脖颈,那男的那桌朋友见势不妙,就想要过来给他「解围」,一点红眼皮子都没抬一下,脚下一动,扬起几颗小石子,狠狠打在那几人身上,没叫他们身上开洞,就是膝盖皆是一痛,刚站起来的人立刻扑通一声坐回去了,腿都挪不动。 第183页 一点红问:「怎么处理?」 秦蔻磨牙:「最好让他这辈子都记住别找路边的女人搭讪。」 一点红爽快答应:「可以。」 然后在他身上小试了一会儿分筋错骨手,把一条胳膊的骨头拆了装,装了拆,差点没把这男的疼死,都想跪下来磕头了。 只可惜他身上的穴道被结结实实的点着,从远处望去,只觉得这三人是朋友,正在闲聊呢。 秦蔻说:「不磨蹭了,咱们走吧,再晚烤肉凉了就不好吃了。」 一点红没搞过瘾,还有点意犹未尽地扫了那男的一眼,那男的吓得一个激灵,真想跪下给这两个阎王磕头。 他拍了一下这男的的肩,阴森森道:「滚。」 然后转身和秦蔻一起走了。 秦蔻斜眼看他:「你今天怎么在他身上试了那么多?」 谁让他那么不长眼,欺负到秦蔻头上呢?况且一点红正因为傅红雪那小崽子心里不舒服呢,这不是送上门来的出气筒么?不用白不用。 一点红还道:「可惜没穿外套。」 秦蔻:「嗯?」 一点红就跟她解释:「沾了水的衣裳,像鞭子一样,破不了油皮,但能叫他这辈子再也不敢在路上跟女人搭话。」 秦蔻:莫名其妙的刑讯知识增加了! 不过,还是爽的! 总之,从今天开始,世界上就又少了一个会借着酒劲随便撒泼的油腻男了! 她扬唇一笑,眼见着走近了无人的街道,她说:「我有点累了,快点快点,轻功轻功!」! 第84章 轻功!飞诶! 她还没体会过诶! 秦蔻:兴奋.jpg 一点红垂眸瞧着她,一双永远冷酷的眼睛之中,似乎都有些柔情蜜意流了出来,见她兴奋得不成样子,他的嘴角忍不住向上勾了勾,道:「好。」 秦蔻说:「你打算怎么带我?」 一点红说:「背你。」 说着,他就在秦蔻面前慢慢地俯下了身子,好似半跪在了她面前一样,叫她能轻而易举地攀上他的背。 秦蔻说:「那东西我拎着吧。」 一点红道:「可以。」 她接过那一袋子夜宵,走到他的跟前,然后慢慢地攀上了他的嵴背,伸出双臂,从后面环住了他的脖颈,贴住了他。 她就感觉到他身上的肌肉在一瞬间缩紧。 再侧眼去瞧他的手臂,惨白而修长的手臂,肌肉一块块的绷起,小臂之上,青筋一条条凸出,他整个人都好似蓄势待发了起来,紧张、精壮而有力。 而且很烫。 秦蔻有点不知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在他背上扭了一下。 一点红的喉头滚动了一下。 他哑声道:「这里沿路有摄像头。」 秦蔻把头靠在他的脖颈侧闷闷地笑,笑声都带着震颤的热气,令他的耳根有些发红,脖颈侧似乎也浮出了一层焦灼的汗液来,黏煳煳地贴在他身上,只让一点红觉得,这夏夜未免太难熬了一些、好像生生要熬死他。 秦蔻闷笑着问他:「既然有摄像头,你干嘛这么早就来背我?」 一点红……一点红说不出话来,干脆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秦蔻说:「其实没事啦,没人会看的。」 监控这个东西,其实怪她一开始说得太严重了。 路面上的监控,当然不是全覆盖的,一些路段有一些路段没有简直太正常了;况且这玩意儿不出事根本没人去查,开玩笑,当看监控是一件很轻松很有趣的事情么?那简直太煎熬了!最后呢,没那么多储存空间的,这玩意儿隔几天就覆盖一次。 所以这大半夜的,根本不打紧。 她之所以一开始 说那么严重,主要是怕他们不把这个当回事儿,故意的。 一点红嗯了一声,没多探究,低低道:「那我走?」 秦蔻说:「等一等!」 一点红:「嗯?」 秦蔻快活地说:「我要把低德地图打开,我今天也要缺德一把……」 一点红:「……」 好吧。 一点红无奈嘆气。 有时候觉得吧,她的个性确实和陆小凤有几分相似,怪不得这两个人关系那样好,好得和一个人似得。 一点红道:「开了么?」 秦蔻:「开好了!好,我们出发吧!」 一点红说:「嗯,别怕。」 别怕? 秦蔻还没来的及问他别怕什么,一点红足一点地,身子一弓,忽然沖天掠起三丈,整个人如离弦的利箭一般,飞了出去! 就这么一瞬间,秦蔻甚至听见了尖锐的风声! 他背着她,略微弯腰,只一往无前。一点红不是楚留香,没有那种能把轻功玩出花儿来的功夫,楚留香举重若轻,明明生的高大健美,使出他的绝世轻功时,却只如轻烟一缕,优雅到了极致。 但一点红却只是一只野兽,他只是一头极会捕猎的公狼。 野兽的速度,是为了闪电般的出击,所以不似楚留香般放松慵懒,他浑身的肌肉都隆起来,硬邦邦、炽烈烈。 秦蔻的唿吸声骤然急促起来。 x市的夏天是多么的热,即便是夜晚,吹来的风都是燥的,直至此刻,她才忽然惊觉,原来猎猎风声是这样的意思!原来x市的夏夜晚风,竟真的能吹出凉意来! 第184页 路灯自她身边一根根闪过,一点红身子一闪,闪进条死巷子来,疾至巷尾,他纵身而起,一跃便是两三米高,轻轻松松自墙上翻过,秦蔻浑身颤慄,只觉得自己身上的毛孔都被一个个打开,一种来自速度的刺激忽然袭击了她,令她忍不住紧紧地抱住了一点红,连脚趾都蜷缩起来。 速度,也是一种极致的追求。 她好似突然理解了,为什么会有人愿意在公路上骑着摩托车、肉包铁的拿自己的命开玩笑了! 秦蔻忽然放声尖叫了起来,一面叫,一面 笑,他们穿梭在无人的商业街区之中,唯有秦蔻一个人的声音迴响着。 不知过了多久,一点红停了下来。 两条奶白色的手臂,还紧紧地搂着他的脖子,秦蔻趴在他的背上,兴奋得直发抖,他的嵴背也缩紧着无法放松,刚刚秦蔻的尖叫声的确很大,他们两个贴得这么近,震得他耳膜都声疼,此刻停下之后,她的唿吸声却像是小猫儿一般,又急、又轻、又颤。 她刚刚好像有点过度兴奋,以至于现在人软趴趴的,趴在他背上,都不肯直起身来。 一点红哑声道:「尽兴了么?」 秦蔻轻轻地「嗯」了一声,又说:「你让我缓一会儿,我下不来,我腿软。」 一点红忍不住勾唇,轻轻笑了笑。 他低低道:「无事。」 秦蔻哼了一声,忽然说:「啊!我的鞋甩掉了!」 一点红:「……」 这他倒是没考虑过,人字拖……嗯,它的确…… 他迅速地低头瞧了一眼,又迅速地把自己的目光收了回来。 她的鞋果然不见了踪影,两只脚在他身侧一晃一晃的,脚面上……明显有个「人」字比周围都白上一个色调。 一点红:「……」 倒是秦蔻,低头瞧了自己的脚一眼,噗嗤一声笑了,说:「看,是人字!」 更加用力地晃了晃自己的脚。 一点红不动如山,眼神根本不乱瞟,克己復礼的不像个刀口舔血的杀手,像个老学究。 秦蔻说:「那我的鞋甩掉了,怎么办?」 一点红说:「无事,我背你回去。」 秦蔻说:「好~」 于是安安心心地趴在他背上了。 秦蔻这个人,长得又漂亮、家境又好,人的性格呢,又最是讨喜不过,从小到大,那是桃花不断,从上初中开始,恋爱就基本没断过。大学毕业了之后忙着开店,忙得是天昏地暗,忙完那一阵儿,成熟的大人秦蔻就开始觉得谈恋爱根本没多大意思,于是就空了几年。 坐男孩的自行车后座、在看电影的时候假装不经意的碰碰手、被人背着走一路……那都是过家家酒级别的小手段,老司机秦蔻根本没有在意的, 趴得舒舒服服、理直气壮。 倒是一点红这个连女人癸水都不知道的钢铁直男,浑身僵硬。 他当然很清楚明白自己对秦蔻是什么心思,也懒得搞那些自欺欺人的心理戏,瞧上了就是瞧上了,喜欢她喜欢得要命就是喜欢得要命,骗自己能骗的过去么? 他只是……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去做。 他不属于这个世界,他只是过客,他瞧上了秦蔻,秦蔻能瞧上他吗? 他不懂现代人的分寸。 这里的衣裳件件都如同亵衣,这里的男男女女不搞什么「定终生」,要先自由恋爱,这里人与人之间的界限是如此模煳,又是如此随性自由。 他拿不准,也放不下。 今夜他与秦蔻你来我往,说了许多本不应该说的话,一面是因为傅红雪这小子实在让他看不顺眼,另一面也是因为……他感觉秦蔻在诱导他。 但他毕竟只是个刀口舔血的杀手,他从没有过女人,也着实不明白现代人的分寸,只能这样模模煳煳地往前走。 而他的背上什么时候背过女人呢? 秦蔻泰然自若,甚至还掏出了手机,就用这么艰难的姿势开始玩手机。 一点红:「……」 ……看不懂她。 他忍不住长长地嘆了口气。 他背着秦蔻,慢慢地走在路上,此刻他们正走在小区外头,小区外头的饭店,此时此刻,人也几乎没有了,摆在路边的桌椅板凳被收起。这样的小店,有许多店家都养着小狗,这些小狗大都是土狗,平时都很乖巧,夏天来店里吃饭,小狗就会躲在桌子下面,依偎在客人脚边。 不知道的客人动一下脚,还有可能把小狗踢一脚,这时候小狗就会呜咽一声,委委屈屈的……换个姿势继续依偎。 此时此刻,安安静静的路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小狗纳凉,一点红走在路上,还得注意别一脚踢到哪只黑漆漆的小狗。 秦蔻在摆弄她的手机相机。 又问他:「你累不累呀?」 一点红道:「没事。」 秦蔻从口袋里掏出张纸巾来,帮他擦擦额头,又啪叽一下,给他头上也贴了个冰凉贴,让他看起来也像是刚从医院里出来贴着 退烧贴的病人。 进小区,上电梯,敲门。 陆小凤过来开门,看见一点红背着秦蔻回来,似笑非笑地挑了挑眉。 陆小凤说:「阿蔻啊阿蔻……你的鞋呢?」 秦蔻趴在一点红背上,说:「甩掉了!」 第185页 陆小凤笑道:「好你们俩,出去玩什么好玩的了?连鞋都甩掉了,不带我!哼哼。」 秦蔻:「给你的肉筋!快点吃东西啦。」 一点红不轻不重地把秦蔻扔在了沙发上,秦蔻闷哼一声,满血復活,跳起来沖回屋子里,沖个凉,一面走一面说:「陆小凤你不许吃光!!!!」 陆小凤翻了个白眼,把夜宵放在了餐吧上。 餐吧吧檯之上,正摆着七七八八瓶酒,几个杯子,楚留香正站在吧檯之后。 一点红也去简单的沖了个凉,换了家居服出来,坐在了楚留香对面。 一个武人,运功之前与运功之后自然会有差别,一点红坐在吧檯上,一只胳膊正搭在檯面上,肌肉的轮廓比往常更清晰一些,还犹在兴奋地抽动,楚留香瞧了一眼,唇角忽然上扬了一下,微笑着瞧着自己这位一向冷面的友人,递了杯酒给他,笑道:「威士忌海波。」 一点红瞧了一眼,接过那杯酒,道:「多谢。」 说罢,饮了一口,闭上眼,酒杯在手中轻轻摇动,冰块在杯中发出细微且清脆的响声。 楚留香忽然轻笑出声。 一点红骤然睁眼,目光闪电般地盯凝在了友人的脸上,问:「你笑什么?」 楚留香笑而不语,远远瞧见了秦蔻,便温声叫她;「蔻蔻,过来喝杯酒么?」 秦蔻:「好啊。」 她头髮还半湿不干的,懒洋洋地走过来,说:「喝啊,喝什么?」 楚留香站在吧檯后面,他身上穿着略有些宽松的黑衬衫,袖口松松挽起,露出半截古铜色的小臂,他随随便便地站着,便自有一股独特的优雅气质在,在诸多酒瓶前一站,还真是……有那种味道了! 秦蔻开开心心地掏出手机,咔嚓一下。 照片里的阿楚哥甚至还眼疾手快地比了个v字,朝她眨了眨眼。 秦蔻:「……」 秦蔻嘆气:「阿楚哥啊,拍照的时候不要眨眼。」 她把手机递给楚留香看一眼,楚留香瞧见里头闭着眼的自己,噗嗤一声笑了,温声道:「抱歉抱歉,你重新拍,我绝不眨眼。」 秦蔻:「这还差不多。」 然后就是摆拍环节。 很多人面对摆拍,那可真是浑身僵硬不对劲,平时挺自然一个人,一摆拍,立刻成了个僵硬的棒槌。好在古代侠客们,个个对摄像头没有恐惧,在镜头下行走坐卧一如往常,其实还真是……当网红帅哥的料啊! 秦蔻咔咔咔拍过了瘾,楚留香的酒也调好了,橙色液体在杯中摇曳,他轻笑道:「龙舌兰日出。」 秦蔻接过来,摇晃一下,又斜眼瞧了一眼坐在一边安安静静喝酒的一点红,她伸出酒杯,在他面前晃了晃。 一点红瞧她一眼,也伸出酒杯,与她轻轻碰杯。 龙舌兰、橙汁、红石榴糖浆。 热带水果、芬芳、甜美、冰凉凉。 秦蔻舒畅地唿了一口气,神色如常,凑到另一边去,拿起了筷子,说:「啊……我要吃蒜蓉茄子,还有烤面包片!诶……小傅不出来么?」 花满楼道:「他睡下了,我方才去叫他,他没应,想来是已睡着了。」 秦蔻:「好吧。」 她不太在意,继续用筷子扒拉茄子。 整只茄子从中间剖开,放在锡纸上烤,酱是蒜蓉辣椒酱,满满当当地铺了一层。茄子水分多,被烤过之后,软烂烂的汁水充盈,浸在味道浓郁的酱汁之中,吃的时候顺着纤维一条条撕下来吃,能吃到炭火烧烤的烟燻味。 吃花甲呢,就完全属于在调料堆里找肉吃了,她和陆小凤头碰头,两双筷子一起在里头扒拉,被炒得开了壳的花甲浸在红油里,肉只有一点点,空壳也不少,主要就是靠一个抢。 抢,她能抢得过陆小凤么? 那当然是不能的,但谁叫陆小凤愿意让着她呢。 捡着花甲吃,又拿起来一片烤面包片,这种炭火烧烤里的烤吐司片与吐司机烤出来的味道相差很大,主要也是因为吐司的种类不一样,烤到微黄,上头有一道一道的烧烤篦子的纹路,撒了一点糖,但不多,吃起来很柔软。 秦蔻不怀好意地递给陆小凤一个烤虎皮尖椒。 「试试吧,试试吧。」她极力推荐着说,「我觉得一般辣,你可以咬一个尖尖,吃不习惯就立刻喝水。」 陆小凤哼了一声,挑眉说:「你瞧不起我。」 秦蔻含蓄地笑了,说:「我没有。」 陆小凤手一伸,就接过了那个烤虎皮尖椒,非常大大咧咧、非常游刃有余地咬了一口,放在嘴里慢慢地嚼着,脸上连什么表情都没有。 秦蔻很关系地问:「……怎么样?」 陆小凤板着脸开口:「还行,不过如此,也没有多辣。」 秦蔻:「……哦。」 陆小凤镇定地说:「我去趟卫生间。」 一转身,被辣得眼泪都掉下来了,还要保持姿态、不急不缓、游刃有余。 秦蔻:「……」 花满楼:「……」 花满楼:「噗嗤!」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死要面子活受罪。 吃完宵夜,一点多。 ……秦蔻发现最近真是天天都搞到一点多。 众人把垃圾收了,杯子洗了,各自洗漱刷牙,各自道了晚安,会房间里休息。 第186页 一点红坐在床边伸手拆他的头髮,楚留香正在和大橘斗智斗勇,大橘企图从门缝里钻进来和他一起睡,被楚留香逮个正着,堵在门口,此刻楚留香一腔柔情蜜意,全拿来对大橘说些安慰的话了。 一点红:「……」 老兄你,对它真的很耐心。 不过这猫(?)是怎么回事,这么敦实居然能从门缝里钻进来…… 当然,一点红这种小动物绝缘体,一般来说也懒得理会,他舒展了一下身体,伸手动了一下五指,上床躺下。 手机在床头柜上震动了一下。 他斜眼看了一眼,拿起手机,是微信消息,秦蔻发来的。 秦蔻:(图片) 秦蔻:你看,地上长了小狗诶。 她发来的图片,正是今晚在小区外头的商铺前拍的,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小狗,听见动静,都睁着圆眼睛斜眼看他。 她那时候趴在他背上玩手机来着。 一点红瞧着自己的手机,还有这条没头没尾、完全是说闲话式的微信消息,唇角忍不住上扬,露出一个极轻、极浅的微笑来。 一个人倘若露出这样的表情,那他的心思多半已经飞了。 楚留香把大橘赶出去之后一回头,就瞧见了这样的一点红。 楚留香失笑,并不说话,也不揶揄他,只自顾自地上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闭上眼,准备歇息了。! 第85章 第二天,是个非常完美的……阴天。 阴天,但天气预报没说有雨;有风吹,凉爽但不至于给人带来困扰;没太阳,今天居然只有二十多度! 这……这难道不是炎炎夏日之中少见的天选团建日么? 秦蔻提议:机会难得,既然如此,不如大家一起去一趟游乐场,玩上一天怎么样? 一点红一向态度无可无不可。 楚留香喜欢给自己找乐子,对没去过的地方当然欣然同意。 陆小凤听见「游乐场」二个字,双眼放光,属于是举双手双脚贊成。 花满楼微笑。 傅红雪……傅红雪以为这没他什么事儿来着,安静地待在角落里发呆,结果秦蔻严肃地告诉他,有重要任务交给他,他一定要去,但不能带刀。 傅红雪面无表情地盯着秦蔻看,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点了下头,哑声道:「好。」 他妥协了,也确实放下了刀。 昨天他下楼丢垃圾的时候就发现了,秦蔻所说,这里是千年之后……而这千年之后的世界,还真是连一个有武功底子的人都没有,完全不需要他动那把刀。 而刀,一旦放下之后,他就发现,似乎其实……也没那么可怕。 很多事情都没他想的那样可怕。 他从前从来不曾想过復仇竟是虚妄,偶尔喘口气,躺在榻上时,他只会去想:倘若我復仇失败了……那时他是极害怕的,整个人一阵一阵地发着冷,又忽然急急地病发了一次,蜷缩、痉挛、口吐白沫,神志不清地喊着母亲、对不起。 而现在的情形,比他那时所想来的,还要更糟糕、更虚无。 但他居然……居然真的没有崩溃。 回过头来再看,他甚至也觉得,这件事没有那样可怕了。 这当然只是一种即时的情绪,人处于极度的痛苦之中时,情绪总是如山峦一般,在漫长的谷底发冷,又突然而然地要振作起来,振作了或许没几分钟,又会突然被抛进痛苦之中去挣扎。 这都很正常。 但只要有一秒钟,去想到这件事并没有这么可怕,那么这一秒总会渐渐蔓延开来, 勇气总会回到他的身上,支撑他度过这一切。 既然决定了要去游乐场,那么大家就迅速地开始收拾自己。 秦蔻站在客厅里,拿着手机买了六张成人票,正要抬脚上楼去换衣服,忽然听到傅红雪沙哑地道:「蔻蔻。」 一道冷冰冰地视线立刻就落到了傅红雪的背上,像是某种嘶嘶吐信的毒蛇,又像是某种冰冷而锋利的刀子。 傅红雪嵴背笔直,动也不动,只是瞧着秦蔻。 秦蔻回过头,说:「嗯?怎么了?」 傅红雪道:「你要我去保护你?」 不然,他不明白带着他的意义。 秦蔻:「……」 秦蔻嘆气。 秦蔻从善如流地顺毛撸:「你可以这么认为,不过我也可能需要你帮忙跑跑腿什么的。」 傅红雪道:「好。」 然后,他就不打算再多和秦蔻说一句话了,转身,拖着自己残疾的右腿,慢慢地走。 一转身,他的目光就对上了一点红的目光。 一点红眸色漆黑、阴冷,好似泛着隐隐约约的绿光,荒原野狼一般,好似正在考虑如何去撕咬他。 傅红雪的眸色也是漆黑的,冷冰冰、硬邦邦、宁折不弯,如天山顶的积雪,亘古不变,绝不融化、也绝不妥协。 二人无声地对视着,一点红面无表情地转身回屋了,傅红雪立在原地,半晌没动,转身进了他暂住的影音室。 衣服很快换好。 今天秦蔻也穿了一身休闲的运动装。 粉红休闲t恤(男款),白色束脚运动长裤,粉红运动鞋,马尾高高扎起,头顶架着墨镜,清清爽爽。 她确实喜欢男款t恤多过喜欢女款。 第187页 也不知道为什么,运动t恤运动t恤,原本是为了穿着舒服容易动作的吧?可是女款总是紧的,还非要做出腰线的设计……你一个运动装做什么腰线设计啊?我要展现我的身体曲线我不会穿别的么?紧巴巴的,运动穿起来会舒服么? 优x库的t恤也是一样,男款的联名款更多、价格一样但是版型更舒服。所以她去进购家居服时,一向都是买男款。 陆小凤也穿了件粉红t恤……现在 他们两个看上去就像一对粉红兄妹。 其实陆小凤的年纪和秦蔻……不相上下,大家有一次说起年龄话题的时候才发现,秦蔻居然不是最小的,花满楼是年纪最小的! 年纪最大的是楚留香。 这也正常,楚留香在他所在的时空之中,早已成名十多年,所谓「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说的便是楚留香与他少年时期的两个挚友,胡铁花与姬冰雁。 十多年前,他出手救下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之时,她们二人还都只是不到十岁的小姑娘,如今却已出落得亭亭玉立,行事也十分稳妥、聪明。 而救下这二位义妹时,楚留香不过十七八岁。 所以他的年纪在二十左右。 二十岁的成熟男人,身上永远散发着游刃有余、温柔体贴的魅力,这种魅力当然不全是年纪所带来的,却与他丰富的阅歷、待人接物的经验有着直接的关系。 然后是一点红,他大概二十八岁,也已成名四五年。 ……这两位的年纪之所以要用「大概」来说,是因为他们两个小时候都是流浪来着,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生辰八字。 秦蔻:「……」 就……够惨的。 然后是秦蔻,秦蔻今年二十七岁。 这个年纪,还是着实让古代侠客们惊讶了一把。 古人十多岁就结婚,二十多岁就能自称「老夫」。 当然,楚留香对此表示不满。他这个成名已久、正值壮年的江湖人在遇到一些江湖小辈的时候,总被叫做「您老人家」,楚留香每次都非常执着地纠正——我是楚留香,但我并不老。 当时秦蔻听他说起这事的时候,她成熟稳重的阿楚哥抿着嘴,感觉是又无奈、又纠结,实在是……可爱极了。 当时她就捧腹大笑。 所以,二十七岁的古代女人,通常都已经嫁人十多年,孩子都满地跑……或者死于生育,只剩一抔黄土。 秦蔻这种爱笑爱闹的,和古代同龄人比起来,还真像是母亲和女儿一般。 当然了,现代人一般都蛮显年轻的,在街上,漂漂亮亮、风风火火、嬉笑怒骂的二十岁女性遍地都是,瞧着和二十多根本也没区别的。 陆小凤居然比秦蔻还小了几个月,而温润如玉的花公子花满楼,竟然……今年芳龄二十五,比这二位足足小了两岁多。 这……这和看上去的确完全不一样! 陆小凤、秦蔻和花满楼站在一起时,看上去就像是花满楼一拖二,一个单身老父亲拖两个熊孩子。 其中一个熊孩子还留小鬍子。 陆小凤其实很年轻也很英俊,但他那鬍子……算了,用风格来描述的话就是雅痞吧,但他穿衣服很五颜六色…… 就……怪里吧唧的,好在陆小凤气质足够好,能压得住,换一个男的,你建议他这么留鬍子穿衣服,属于是上辈子有仇系列。 而自从傅红雪加入之后,老么顺理成章的从花满楼换成了小傅同学。 小傅同学黑衣黑裤,唯独脚上一双……紫色eva联名款鞋,因为这是陆小凤的。 他们两鞋号一样,这双鞋是前天才到的,陆小凤还没来及的穿,就直接给傅红雪了。 秦蔻盯着傅红雪看。 傅红雪目光平视着前方,并不去瞧秦蔻,他比秦蔻要高半个头,视线放平时,看不见她的脸,只能瞧见她头顶一缕晃来晃去的呆毛,还有高高马尾上的淡粉蝴蝶结。 他一动不动,面无表情,就那么站着,乖乖接受秦蔻小姐的审视。 秦蔻说:「emmmmm……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她的手摸着下巴,苦思冥想。 啊!知道缺什么了! 秦蔻毫不客气地拽着陆小凤去他的房间,扒拉他的东西,成功扒到了自己想要的单品。 与鞋子同款的紫色eva联名款头戴式耳机,不用带在耳朵上,只是用来挂在脖子上做装饰,然后是黑色鸭舌帽扣在头上。 ——她本来打算选渔夫帽的,但渔夫帽那不是没法安置傅红雪脑袋后面高高扎起来的马尾么。 顺便再给他一个墨镜。 这样一打扮,上下唿应,鞋子不会显得那么突兀,身上颜色不多但有亮点,活生生就是一个时尚小酷哥。 棒~! 楚留香戴着帽子单肩背着包出来了,他今天也穿了休闲t恤和宽松、束脚腕的运动裤来着,一身黑,与秦蔻的粉 白倒是在款式上有异曲同工之妙。 其实楚留香这样的身材,要买衣服着实不容易,尤其是休闲西装裤,很少有长度适中的,这也足以见得楚留香的确很喜欢那种鬼畜精英艺术家打扮——毕竟这么难买衣服,他还要坚持买,有些衣裳甚至是定制尺寸的。 而运动装其实符合他身高的更多些。 秦蔻盯着今天非常不一样的阿楚哥,说:「唔……阿楚哥要是能穿紧一点的t恤就好了。」 第188页 楚留香眨眨眼:「然后站在路边发游泳健身的传单?」 秦蔻:「噗嗤!」 一切准备就绪,只是出发之前,还要先吃个早饭,吃饱了才好去玩嘛。 此刻将将早上八点,出了小区,拐过一条街,就走进了条小吃街,清早起来,二二两两的早餐店和推着二轮车的小贩叫卖着,在大锅里煮的胡辣汤咕嘟咕嘟,浇上一勺油辣子,配一块钱四个的水煎包吃。 有卖甑糕的,放在纸碗里,黏煳煳、热腾腾的糯米枣泥制品,一点红买了一份,吃起来糯糯甜甜,里头还放了些已经被蒸得极软的豆子。 再来,就是走遍全国的早餐老几样,煎饼果子、鸡蛋灌饼、杭州小笼包。 秦蔻请大家吃老s省的经典小吃,金线油塔。 秦蔻小时候中学外头有一家店是卖这个的,好几个大蒸屉,一打开,热腾腾的蒸汽之中坐着一个个的小油塔,瞧起来像某种盘成塔状的千层酥,放到碗里,擞一擞,塔就变成了一条条富有嚼劲的「金线」,浇上一层蒜泥、油辣子和醋合成的蘸水,像吃面一样吃。 好吃归好吃,难做也是真难做,又是揉面、又是抹油,又是切又是盘又是拽又是卷……怪不得这玩意儿在秦蔻上初中时,就能买到十块钱一份。 不过大概是因为真的费功夫,也真的不怎么赚钱,现在街面上是越来越难以见到这种小吃了。 顺便又吃了点延市煎饼。 一般说煎饼,想到的要么是天津的煎饼果子,要么就是那种跟纸一样咬都咬不动的杂粮大煎饼。总而言之,就是那种热气腾腾的东西吧。 但延市的煎饼是凉的,冰凉凉。 粗粮煳煳过滤得很细,在鏊子上刷平,小小一片、薄如蝉翼,晾凉之 后在里头卷豆腐干、卷凉拌的粉丝土豆丝,也有加酥肉的,十几个一碗,浇上蘸水,用筷子一一夹一个,夏天吃最爽快,x市卖这个的少,也就这边有几家。 吃过早餐,六个人打了两辆车去游乐园,今天是工作日,游乐场其实人不算多,不过天气毕竟好,游客也不能说是寥寥无几,放眼望去,闲着没事的大学生占了一大半,入口处有几个穿着玩偶服的工作人员。 检票,进场! 进场之后就瞧见了高耸的跳楼机,跳楼机刚刚好已经启动了,缓缓向上攀升,然后——骤然下跌! 尖叫声登时响彻天际,接下来就是各种鬼哭狼嚎,一看来源,坐云霄飞车的也在嚎叫,坐大摆锤海盗船的也在哭着喊着要妈妈,坐跳楼机的人尖叫声已经快要把人的耳膜给震破了。 陆小凤忽然低头拿出手机,疯狂地摁着屏幕。 秦蔻好奇,凑过去:「你在搜什么呢?」 陆小凤:「我在搜这地方的名字。」 秦蔻:「啊,就叫乐乐谷啊。」 陆小凤板着脸:「嗨,这地方叫乐乐谷啊,你不说,我以为这叫锦衣卫诏狱或者东厂什么的呢。」 秦蔻:「……」! 第86章 陆小凤这么一说……这满游乐场的「卧槽!」「啊~~!!!」「我——要——回——家——」就显得……还挺应景的。 秦蔻非常诚实的表示:「其实我就是想看看你们过来玩这些什么反应。」 陆小凤:「呵!」 他轻蔑地表示:「区区游乐场!」 那么总之先排队吧。 第一个排的是每一个游乐场都会有的热门项目——云霄飞车,轨道高高低低的架在空中,甚至还有一个完整的圆环。 速度原本就是人类所追求的刺激之一。 这种刺激可以以飙车、以摩托的方式进行,但这些东西未免过于危险、且需要的成本实在有点高,与此相比,过山车似乎更安全、也更廉价、甚至——还更刺激。 轻功好手楚留香与陆小凤当然一瞧见这项目立刻就想明白了其中的关窍所在,瞧着这项目,也的确有些跃跃欲试。 秦蔻拉扯着众人在队尾排好队之后,自己事不关己地站到了外头。 陆小凤:「?」 陆小凤:「阿蔻?你怎么不过来?」 秦蔻:「我害怕,我不玩。」 陆小凤:「……」 所以真的就完全是为了看他们的游戏体验么……? 他只好耸耸肩,表示随便吧。 而傅红雪也拒绝上云霄飞车。 他倒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秦蔻不想上。 出门之前,他问秦蔻,是不是要他保护她,秦蔻说是,所以他寸步不离秦蔻,也不多说话,一直慢慢地随着人流挪动,直到前面的人都坐上去,安全带全都系好之后,他才一言不发地走到了秦蔻身后。 秦蔻惊讶:「你不去么?」 傅红雪慢慢地摇了摇头。 秦蔻:「唔,很好玩的,你真的不要试试?」 傅红雪垂下头,垂眸瞧着她,一双漆黑的眼睛盯凝在她面上,又再次慢慢摇头,只道:「我要呆在你身边。」 这话一出,过山车上立刻便有一道冷冷的目光打在他的背上。 傅红雪感觉到了,但没转身。 其实他刚 刚是想说「我说过要保护你」,但人太多,他下意识觉得「保护你」这种话说出来有点奇怪。 说奇怪的话、做奇怪的事,原本就是每个江湖人的日常,一个人既然生在了这个漩涡之中,那么难免有许多事是普通人所不了解的。而对于江湖人来说,普通人的目光,不值一提。 第189页 傅红雪自然也是如此,他一般来说,对旁人的看法都是漠不关心的。 但他隐隐约约觉得,秦蔻很在意。 说出一些奇怪的话来,或许会让她觉得坐立不安,这念头自他脑海中一闪而过,他抓不太清这是什么情绪,但非常诚实地顺着自己的想法做了事。 秦蔻无奈地瞧着他,这个黑衣、修长的英俊少年垂着眸,苍白的双臂安静的垂在身侧,一副又安静、又乖巧的模样……像是某种,emmm,还没长大的德牧崽? 而且还是一只特别死脑筋的德牧崽。 秦蔻伸手,敲了一下他的帽檐,说:「好。」 然后又立刻探出头去瞧一点红,沖他笑道:「红哥我在下面给你拍照~」 一点红:「……」 一点红和楚留香坐在同一排,面无表情地嗯了一声,没多说什么。 楚留香撇了撇嘴,无奈地嘆了口气。 一切就绪,云霄飞车,启动——! 与秦蔻想的差不多,云霄飞车,古代侠客们没人害怕。 这东西的速度非常快,高度也不低,脚底还是没有底板的设计,属于人见人嚎、鬼见鬼哭的刺激项目。 云霄飞车的高度与速度,当然是轻功所无法达到的,但武功带给人的往往除了经验之外、还有胆识。 就好像楚留香,他是一个喜欢刺激喜欢到有点不正常的人。 他武功虽高,却也并非是傲视全江湖,他这一生之中,早已不知道多少回去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和生死一线的瞬间,在悬崖边上施展他的绝世轻功,也不是一回两回,故而即便这个过山车再惊险、再刺激,对他来说,不过尔尔。 但新鲜是挺新鲜的,楚留香喜欢速度的刺激,自己施展轻功没这么快、他没有证件又没法子开车,这云霄飞车……正好填补了这空白。 就是假如身后没这么多人 尖叫就好了。 譬如说陆小凤。 陆小凤其实不是在尖叫,他是在唱歌……只是他的歌声本就鬼听了都愁,再加上周围一堆破了音的哭喊声,效果实在是……相当微妙。 楚留香嘆气,对身边的一点红说:「我只在想,为什么我当时没再多修炼一门闭上耳朵的功夫。」 一点红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 陆小凤和花满楼因为放东西耽搁了一下,因此第一排的位置是两个不认得的大学生情侣坐的,这对情侣的尖叫声简直冲破天际,两个人差点抱头痛哭,好容易等飞车速度缓下来,两个人才冷静下来喘口气。 然后就发现前排那个黑色紧身t恤的冷面酷哥在……玩手机??? 等等,手机不是要放下面么,他是怎么带上来的? 好吧这不重要,他为什么在玩手机??他不害怕么??虽然大家默认坐第一排都是胆子很大的,但这个胆子是不是未免……太大了点?而且他不害怕手机掉下去么?? 五指力道稳到极致的一点红肯定不担心这个。 其实他倒是也没有什么手机依赖症,非要在这种时候玩手机,他只不过是刚刚感觉到手机振动了一下,所以拿出来看一下。 微信消息,是秦蔻的私聊 赳赳老秦:(图片) 赳赳老秦:看我拍的你的照片! 其实都拍煳了。 这是肯定的,毕竟这个飞车的速度还挺快的,慢下来的时候距离地面的距离也很远,拍出来的人头如豆一般,秦蔻拍了他,还特地用红圈圈一下他是哪个小黑点。 一点红面不改色地违心回覆:很好看。 赳赳老秦:??? 赳赳老秦:???你在过山车上玩手机???啊??!! 一点红:感觉有震动所以拿出来看看。 赳赳老秦:…… 这兇残的古代侠客! 楚留香也拿出手机,拍了张一点红玩手机的照片,发在群聊里。 然后群聊立刻热闹起来。 凤凰侠:刚刚顺手三抓……(图片)(图片)(图片) 宁静致远:哦?瞧起来是前头的人掉的东西。 凤凰侠:墨镜手机身份证咯,此人真是不小心,还好碰上了我。 宁静致远:不错(大拇指)(大拇指) 凤凰侠:雪鸮比 凤凰侠:看我刚刚的自拍(图片) 一点红:。 一点红:你涂马赛克干嘛? 凤凰侠:…… 凤凰侠:我没涂马赛克(微笑) 一点红:。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我听说鸡头有防抖功能。 凤凰侠:七童,你怎么和那猴精一样,管我叫路小鸡了?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我的意思是让你下回拍照抱一只。 凤凰侠:…… 赳赳老秦:…… 凤凰侠:阿蔻,你看,他们是不是很过分? 赳赳老秦:我不是在无语这个,我只是在无语你们四个居然齐齐一起玩手机。 凤凰侠:啊!又要冲刺了,要过大圆环了,我再自拍试试,花满楼一起啊! 雪雪喵(=owo=):大家好! 雪雪喵(=owo=):闪亮登场.jpg 宁静致远:(玫瑰)(玫瑰)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欢迎小傅~ 凤凰侠:小傅??你居然还不改暱称。 第190页 雪雪喵(=owo=):说啥呢,以上还是我的代理行为。 凤凰侠:……无权代理? 雪雪喵(=owo=):没有,小傅就在我旁边看着呢,他同意我这么发了,可以啊陆小凤,无权代理是什么都知道了。 凤凰侠:哼哼。 凤凰侠:啊呀,前面怎么又飞过来一片身份证,抓住看看。 雪雪喵(=owo=):这些人应该给你送个锦旗,就写「灵犀一指,抓啥是啥」。 凤凰侠:锦旗是什么? 雪雪喵(=owo=):没事,啊,你们快下来了。 云霄飞车一圈跑完,速度慢下来,回到原地,车上的安全措施被解开,腿软的、抱着下面的人大哭的、还有丢了身份证正慌神的人,都闹哄哄地挤在一边。 陆小凤大声喊:「王永辉是谁!你身份证和手机!还有刘娜!身份证!」 玩个游戏都得实名认证的社会,身份证的重要性可想而知。陆小凤没有证件,去个博物馆预约,都得暂时客串一下秦蔻的一表哥,高铁飞机这样的好物也坐不上,自然很明白丢了这东西有多不便,顺手的事情,能帮就帮。 两个丢了身份证的人简直喜极而泣!对着陆小凤谢了又谢,陆小凤摆摆手,只笑道:「没事,只不过你们坐这样的东西,墨镜证件甩出来太常见了,下次还是放在下头叫别人保管的好。」 两个人又感谢了陆小凤一番。 秦蔻:「这边这边~」 她和傅红雪正坐在不远处的长椅上,周围有几家带着萨摩耶出来玩的人,几条雪白云朵狗在宠物草坪区疯跑疯跳,可能是因为傅红雪身上有种太独特的孤狼气质,三条雪白萨摩耶闻到老祖宗(?)的气息,过来把他团团围住。 秦蔻:ovo!!! 傅红雪居然还有这种被动技能么?? 是耶耶诶! 她扭头就问主人:「可以摸摸么?」 主人回答:「没事随便摸吧,我们家棉花糖可喜欢被小姐姐摸了。」 于是毫不客气地上手rua狗! 顺便鼓动傅红雪一起rua。 傅红雪……傅红雪被秦蔻拉着,僵硬地伸出手,迟疑之间,其中一只大棉花糖就自己主动凑到了他的手掌下面,蹭蹭它的脑袋,又抬起头来,哈着气甩尾巴。 萨摩耶这种狗勾,本来就长得非常讨喜,秦蔻以前也想养,不过在网上看宠物视频和自己真的去负担一只宠物的生死完全属于两码事,她仔细思考,觉得自己可能的确做不到每天去遛狗,最后就没买。 但是!rua别人家的就没有这种问题了! 她心都化了,人生头一次享受到被三只大棉花糖包围的快乐,一边rua棉花糖一边顺便rua一rua身边这只小狼崽。 楚留香一行人过来,三只大狗呲熘一声,熘到了一点红身边摇尾巴。 秦蔻:「……」 啊,这是一只更大的公狼。 ……所以狗狗们这是感觉到更大的祖宗的气息 了么? 她噗嗤一声笑了,看着一点红面无表情地被包围,被蹭来蹭去,一点红双手插兜,抬眸瞧了秦蔻一眼,正好就瞧见她含笑望他,他心情不错,甚至还伸出手拍了拍凑过来的萨摩耶的头。 耶耶的主人们:「哎呀,不要打扰哥哥姐姐们玩啦!」 乖哄了好一会儿终于把热情棉花糖们哄走了。 秦蔻凑过来,问他们:「感觉怎么样?云霄飞车。」 花满楼想了想,表示:「声音倒是挺大的。」 他指的当然不是过山车运行起来的声音,而是指游客的鬼哭狼嚎……以及陆小凤的笑声。 楚留香双手抱着胸,倒是出乎意料地表示了一下对这个游乐设施安全性的质疑。 陆小凤道:「那倒是,确实不大安全。」 一点红:「嗯。」 秦蔻:「???」 秦蔻:=口=!!! 秦蔻:「你们居然会思考安全问题……?」 还是三个人一齐思考,这也太反常、太夸张了。 楚留香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道:「是了,方才那云霄飞车,胸前所禁锢的那安全设施,实在限制活动,若出了什么事情,恐怕能限制我等三四秒的时间不得脱身。」 陆小凤煞有介事地点点头,表示同意。 秦蔻:「……」 搞了半天是因为不满意身上要系安全扣啊……和他们觉得摩托车比小轿车安全是一个道理。 总之,就是艺高人胆大。 fine。 这时,忽然有人带着一大包烤肠冲过来了,塞到陆小凤手上就跑。 陆小凤何许人也,早就注意到了这人,此人就是刚刚丢了身份证又被陆小凤眼疾手快抓住的路人王永辉,他总觉得刚才说的几声谢谢好像还不太够,正浑身难受呢,就看见他们几个聚在这里说话,一话不说,冲到路边卖烤肠的小吃摊买了六根烤肠,塞过来给他们就跑。 然后是另一位掉身份证的小姐姐刘娜带着六杯奶茶冲过来了,也是塞在陆小凤手里就跑了。 陆小凤手里捧着一大堆东西,哭笑不得。 居然!被!现代人投餵了。 他只好招唿大家:「那都来吃点东西吧。」 六个人排排坐,人手一根烤肠和奶茶。 烤肠就是基本上每个旅游景点以及每个学校门口都会有的台湾烤肠,在秦蔻小学一一年级的时候,她的很多同学每天都只有五毛钱的零花钱,而那个时候,这种台湾烤肠就已经卖到了一块钱的高价! 第191页 攒两天,才能吃一次!多么高贵! 当时每天零花钱有五块钱的秦蔻大小姐趾高气昂的每天都买! 另外还令小学生们痛恨的零食是x市着名的冰棍品牌——钟楼小奶糕,校门口小卖部的冰柜里放一排,还有提着篮子,用棉布把小奶糕裹得严严实实的老太太们在街上叫卖。 钟楼小奶糕让小学生痛恨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它居然卖六毛。 啊~六毛,你怎么就比五毛多一毛? 秦蔻当时特别喜欢那个香芋口味的,巧克力的也很好吃。 当然,台湾烤肠经过十数年,那滋滋的烤肠机依然摆在了不知多少小卖部的柜檯上,但当年的钟楼小奶糕已经早早消失不见,即便有,或许以秦蔻如今挑剔的舌头来看,也会嫌弃那东西满是香精味吧! 秦蔻小心翼翼地咬一口外皮滚烫的烤肠。 外皮是肠衣,秦蔻特地挑了一根被烤得肠衣都有点焦的,很有韧劲,沾着辣椒面,里头那肯定不是肉啦哈哈哈哈,淀粉肠就是最棒的! 一口烤肠,一口奶茶。 奶茶……秦蔻皱皱眉。 太甜了。 楚留香和花满楼也觉得奶茶太甜,喝一口就放下了,一点红是个无所畏惧的甜党,面不改色地吸奶茶里的珍珠,陆小凤呢……他属于港式奶茶的拥护者,对这种台湾珍珠奶茶很看不上眼。 傅红雪的口味很难以捉摸,他是属于秦蔻给啥吃啥,而且都吃得很干净,一看就知道是逆来顺受惯了,特别乖得不给人找麻烦,想观察吃饭喜好都观察不出来。 不过这种事嘛,慢慢来~ 秦蔻惬意地坐在长椅上伸长腿,面前的路上有小火车开过,小火车上都是大概五六岁的小朋友。 秦蔻用胳膊肘顶了傅红雪一下。 傅红雪含着吸管,侧目瞧着她。 秦蔻指指小火车:「你要不要去玩那个?」 傅红雪茫然地看了那个小火车一眼,看见上面拿着气球傻乐呵的五岁小朋友。 傅红雪:「……」 他张了张嘴,听不出情绪地说:「……我不是小孩子。」! 第87章 无论傅红雪怎么说,比秦蔻小姐小了七八岁的、此刻应该是刚上大学年纪的傅红雪,在她眼里都是一只狼崽。 而且只有狼崽才会如此固执地否认自己还是个孩子。 他头上带着鸭舌帽,也不知道是出于一种什么原因,默默地把墨镜戴起来,好不叫秦蔻看他的眼睛,略微垂着头,一只手拿着奶茶杯子,咬着吸管,慢慢地吸着。 其实他只是……不习惯。 自小到大,就没有人把他当孩子看。 孩子,代表孱弱、代表还没有时间与空间去容纳足以威震武林的武功,几乎每一天,他都能养母的目光之中看到急切,她一面盼着他快快长大、一面又生怕时间不够用,用鞭子与辱骂去驱使他向前走。 所以他自小就很羞耻、自卑。 一个孩子,居然会羞耻自己还未长大,这难道不是一件非常匪夷所思的事情么? 傅红雪浑然不觉,只是这么长大了。 所以他很不习惯。 他坐在秦蔻的身边,垂着眸,却透过墨镜的镜片去瞧她,在墨镜的镜片之后,她懒洋洋地坐着,舒舒服服地伸长了自己的腿,一只手臂搭在长椅的一侧,是与他截然不同的放松与快活。 这个人的快活由内而外的散发着,傅红雪如雕塑般坐在原地,就能感受到从她身上传来的热气,她不是很在意所谓的男女大防……当然,傅红雪也不在意,他被教成了不在意任何事情的个性,但她凑近的时候,傅红雪却会感觉浑身僵硬,不知道如何去对待她。 那种感觉,其实和他对待大橘是一样的。 他不知道……如何去对待充满善意的她,这种善意太珍贵了。先前他浑浑噩噩地吐血,浑浑噩噩地行动,几乎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抓住她,然后现在他有那么一点回过神来。 是因为善意。 他虽然没见过这种善意,但当它出现、且慷慨地给予他时,他几乎是在出于求生的本能,拼命地在往下咽,往下吞吃。 ……这正常么? 他不知道,他自小与世隔绝的生活着,骤然被剥离了精神支柱之后,他又被骤然抛进了一个充满灯光、游戏和果味饮 料的世界。 他像是一条不知道该如何行事的野狼崽子,在茫然地、急切地围着这个快活而香甜的女孩子打转。 秦蔻小姐伸出手,轻轻地扯了一下傅红雪漆黑的高马尾一下。 傅红雪瞬间受惊,霍然转头,苍白的手臂忽然紧紧绷起,连捏着奶茶杯的手背,都迸起了几条淡青色的经络。 秦蔻:「???」 秦蔻敲敲他的鸭舌帽帽檐:「小傅在想什么呢?」 傅红雪沉默了许久,忽然侧过头去,嘴唇紧紧地抿着,不肯说话。 啊呀,这是又闹别扭了么? 秦蔻:╮( ̄▽ ̄)╭ 真拿他没办法! 秦蔻小姐:「走吧!出发!下一个项目!」 她为侠客们选定的下一个项目是大摆锤。 ……就是那种,不仅会公转还会自转的玩意儿,上面的人鬼哭狼嚎,只听取妈声一片。 陆小凤:「……」 第192页 楚留香:「……」 一点红:「……」 花满楼:ovo??? 陆小凤:「速度的刺激我明白,但是转圈真的会有快感可言么?」 楚留香:「难说。」 秦蔻不怀好意地提议:「不如你们试试咯?」 陆小凤:「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这份快乐我陆小凤必须和阿蔻你一起分享!」 说着伸出无情铁手要抓秦蔻上刑具。 秦蔻惨叫:「不要哇我不去!!!」 她噌的一声就躲到一点红身后去了,身体缩得紧紧的,连个衣服角都没露出来,只有头顶的粉红蝴蝶结探出来挑衅陆小凤。 一点红:「……」 一点红稳如磐石,站在原地,面无表情地挡在陆小凤面前。 陆小凤负着双手,哼了一声,去排队去了。 这个项目只有陆小凤和楚留香去了,其他人……都不是很感兴趣。 大概是因为的确很刑具的原因,他们两个在上面居然没有玩手机。 四个人坐在底下看他们在上头疯狂的转,陆小凤的皮筋都给转没了,秦蔻莫名觉得……这个长头髮甩来甩去的样子 真的还挺摇滚的。 乐子人·秦蔻:拍照,拍照,拍拍照。 有卖酸奶冻的小车推过。 秦蔻:眼神跟着飞走.gif 一点红斜眼瞥了她一眼,面无表情地双手插兜站起来走了。 三分钟之后,带着一塑胶袋的酸奶冻回来了。 秦蔻:(~ ̄▽ ̄)~ 而且他居然连带着傅红雪的份也买了! 一点红这个人是不屑于装的,他瞧着傅红雪不顺眼就不顺眼,尤其听到他喊她蔻蔻的时候,心里都开始考虑在这小狗崽子身上捅几剑比较合适了。而傅红雪呢?他可是是作为復仇工具被养大的,对其他事情懵懵懂懂,对旁人冷冰冰的杀意可最敏锐不过了。 但倘若说傅红雪会怕,那就实在大错特错,他今天冷冰冰的与一点红对视,眼神又冷漠、又讥诮。 秦蔻当然知道这两只狼见面就想掐架。 结果一点红居然在去给秦蔻买冰激凌的档口还顺便帮傅红雪也带了??? 秦蔻歪头瞧着他。 一点红面无表情地把两个酸奶冻塞给他,再塞给花满楼一个,自己坐在秦蔻身边,没什么情绪地吃他自己的,根本不解释。 他人又不傻,秦蔻眼瞧着拿狼当狗养,正养得不亦乐乎,他无奈归无奈,看不爽归看不爽,但总不至于泼她冷水,况且拿来帮她养两下又能怎么样?不过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罢了,他还不放在眼里。 真要死死针对这小子,这小子指不定怎么对秦蔻摇尾巴。 酸奶冻装在小小的一次性塑料盒里,因为是冷藏保存的,因此盒子外面凝结了一层冷雾,打开盖子,动物奶油顶之上撒着焦糖脆,点缀着草莓、蓝莓与阳光玫瑰青提。 一勺子从上至下蒯到底,是用裱花袋裱出的动物奶油花、紧密的、带着一点冰颗粒的酸奶冻以及最底下的、压得很紧的奥利奥碎底,口感与味道都十分丰富,且符合国人对甜品的最高评价——不甜。 阳光从乌云后面泄出一点,正巧落在了秦蔻的身上,暖洋洋的,但不热,秦蔻伸了个懒腰,感觉很舒服。 那一头,陆小凤和楚留香下来了,神色如常,陆小凤一如既往地手快,又抓了好几个倒霉游客 的随身物品,他一边顺头髮一边还东西,还真的被当做某个摇滚歌手,被请求合影了。 那个人说:「啊,你是哪个谁~!」 陆小凤:「???」 陆小凤失笑:「我是那个谁啊?」 那个路人:「总觉得在哪里见过……那帅哥,拍个照么?」 陆小凤欣然同意。 楚留香就站在一边含笑等他。 他高大俊美,衣着和髮型又极其惹眼,在瞧见瞧不见的地方,都有人拿出手机来拍上一张,当然了,秦蔻他们四个也有人拍,只不过三个男人齐齐带着墨镜,花满楼还带着口罩,拍就拍吧,也无所谓。 众人接着往前走,秦蔻买了两个游乐场的发箍。 之所以只买两个,是因为其他人坚决拒绝。 游乐园的发箍嘛,大家懂得都懂,就是那种很夸张的带灯塑料蝴蝶结,或者是各种兽耳,然后近几年还流行头上长草什么的,会在发箍上放q版毛绒植物。 所以答案很明显,除了秦蔻之外,唯一一个带上发箍的人是花满楼……他一听说有太阳花,就毫不犹豫地给自己戴头上了。 秦蔻小姐选择熊猫耳朵。 其他的人……就连一向不表现自己喜好,特别乖巧的傅红雪,脸上也难得浮现出一种一言难尽的抗拒表情。 秦蔻当然也没有非要逼人带不喜欢的东西的习惯,她自己开开心心地带着熊猫耳朵,四处寻找可以游玩的新项目。 首先是鬼屋。 秦蔻有点犹豫,因为她拿不准侠客们进去害怕了之后,受伤的是工作人员。 不过她似乎想多了。 这鬼屋的服化道水平其实还可以,氛围的确也很阴森森,但不知怎么地,大家情绪都挺稳定的,就连看恐怖片被吓成尖叫鸡的陆小凤也很淡定。 最不淡定的秦蔻抓住陆小凤,很不可置信地问他为什么不害怕。 第193页 陆小凤摸摸鬍子,说:「这……他们唿吸声很明显啊?」 说的是npc。 打扮得再恐怖,但出现在附近时,那个虚浮无力的脚步声、完全没有内力的唿吸声,真的……太明显了啊。 就……跟隔着屏幕看电影的差别真 的蛮大的,一下子就出戏了,完全害怕不起来。 秦蔻:「……」 她总觉得古代侠客们的思维模式和正常人比起来是反的,比如说那个云霄飞车的安全问题,再比如说这个鬼屋的吓人程度。 不过陆小凤倒是觉得鬼屋很好玩,因为他小试牛刀一番,顺便把工作人员给吓了。 在这种环境之中,来无影去无踪什么的真的挺吓人的。 秦蔻赶紧阻止他。 因为太过操心陆小凤,结果她自己也不害怕了。 下一个项目是碰碰车。 傅红雪的童年非常之空白,秦蔻总想着,既然小时候不玩,那长大之后,总要找个机会补上的吧?今天提议来游乐场,也是有这个心思在的。 谁知道这少年是个死脑筋,出发之前只问了一句「你要我保护你么?」秦蔻敷衍着给了肯定的回答,结果他一路都记着这句话,守在她身边,片刻不肯离开。 偏偏她又很害怕上天的项目,不敢上去玩。 那地上的项目总没问题了! 碰碰车,很可以! 这项目只有陆小凤、秦蔻和傅红雪进去了。 她和傅红雪坐了同一辆,雄赳赳气昂昂地指挥傅红雪去撞陆小凤! ——她把驾驶位给傅红雪了。 结果…… 结果他笨手笨脚的,完全不会打方向盘,甚至让车子在原地转圈圈,被陆小凤毫不客气地撞上来,摁在角落里摩擦。 陆小凤非常嚣张:「哈哈哈哈哈哈哈,蔻蔻啊蔻蔻,你也有今天!!」 傅红雪面色苍白,语气有点沉痛:「抱歉,我没用……」 秦蔻和颜悦色:「来,咱们俩换个座位。」 摸到方向盘的秦蔻小姐追着陆小凤勐撞! 这种东西,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武功好的人就一定擅长打方向盘。这就如同吉他一般,说穿了,弹吉他就是在正确的时间摁上正确的位置、拨动正确的弦嘛,说来也是同敏捷和反应速度有关系的,可为什么陆小凤不行呢?他的反应难道不够敏捷么? 开碰碰车也是一样的,看来傅红雪的技能点没加在开车上……陆小凤比他强点,但强点不多,被兇残的老 司机秦蔻小姐摁在角落一顿摩擦,下车的时候都自闭了。 秦蔻嚣张大笑:「哈哈哈哈哈,小陆啊小陆,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冷笑:「哼!你别嚣张,莫欺少年穷,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此子恐怖如斯不可留,今日不杀你必然后悔!」 花满楼:「……」 花满楼扶额。 秦蔻越听越不对劲:「……你最近看什么东西了?」 陆小凤:「额……斗破苍天?」 秦蔻:「……」 fine。 中午就在游乐园里吃的,吃的是四十块钱一份的快餐,说实话……额,不好吃。 最后大家集体坐在遮阳伞下面吃桶装泡面。 桶装泡面,永远滴神! 下午的项目就比较温和了,先去坐了个摇摇杯——本来秦蔻是想去旋转木马的,不过这东西……诸位古代侠客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没看出什么有趣的地方来。 可能只对五岁以下的小朋友来说比较有趣呢? 秦蔻这么想着,出于补童年的目的,拉着傅红雪:「走哇走哇。」 傅红雪:「……我会骑真马。」 而且这玩意儿吧……十九岁的少年郎看到之后真的会由内而外地抗拒。 秦蔻只好耸耸肩,放弃了这个项目,去了摇摇杯。 陆小凤也不知道是不是坐大摆锤觉出一点儿味儿来了,在摇摇杯里疯狂拨弄那个可以加速自转的控制杆。 然后去激流勇进,众人的评价是不如云霄飞车。 最后趁着人少,意犹未尽的陆小凤去排了三回云霄飞车。 ……这童年,没给傅红雪补成,倒是让陆小凤补了个够本。 傍晚六点半,秦蔻被一点红背着往出走,呜呜咽咽地说她头疼。 刚才一点红用手抚过她的额头,但温度并不烫,不是发烧。 但她的确是头疼,太阳穴的位置一抽一抽的疼,秦蔻趴在一点红背上,控诉陆小凤:「呜呜呜……肯定是中午碰碰车碰太狠了,脑震盪……」 陆小凤:「……明明被撞的人是我好么?」 秦蔻继续无理猜测:「那就是转转杯,你转那么急干嘛,好晕啊……」 陆小凤:「……等等你跟我根本就不在一台设备上好么!」 秦蔻趴着,无理取闹:「我不管我不管!」 花满楼微笑:「我倒是有一个想法。」 秦蔻有气无力:「什么想法?」 花满楼走过来,摸索着揉了下秦蔻的脑袋,然后伸出两根手指,轻轻把那个熊猫耳朵发箍给拿下来了。 秦蔻立刻感觉脑袋一轻。 秦蔻:「……咦?」 秦蔻眨眨眼:「啊,好像不疼了?」 秦蔻尴尬:「啊……是因为发箍太紧了勒得头疼吗?」 第194页 陆小凤:「……」 无辜蒙冤的陆小凤:「呵。」! 第88章 在游乐场呆一天,可谓是非常耗费体力。 打车回家的路上,秦蔻坐在后排,一只手撑着头,靠在玻璃窗上,斜眼瞧着窗外的景色。 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远近的墨色不一,很高远,淡淡的一弯月勾在淡淡的天边,像是多余的一笔,又恰恰好勾在合适的角落,摩天轮亮起来,慢慢地转着——偶尔,秦蔻会明白,为什么摩天轮会喜欢叫xx之眼。 但即便是眼睛,也像是小猫小狗或者猫头鹰的眼睛,圆熘熘的,亮晶晶的,在黑漆漆的夜晚散发着黄澄澄的暖光。 那x市之眼是小猫的眼睛,x市拟态就是小猫咯? ……即便是吃猫粮的时候也要不停强调自己是x朝古喵的猫咪拟态? 秦蔻被自己逗笑了。 楚留香问:「阿蔻在笑什么呢?」 他就坐在秦蔻身边。 楚留香高大健美,坐车其实很难舒服。秦蔻的车其实还好,她们家小区底下的地下车库,其实有她两辆车,一辆就是普普通通小轿车,她日常来开,另一辆是suv,大一点,宽敞一点,大学刚毕业买的,当时是为了载乐队,能把吉他啊贝斯啊双排键啊之类的东西放得轻松点。 结果提车没多久,这个需求就消失了。后来开店时拿来载东西,现在这车偶尔用来载一载别的乐队朋友,平时不怎么开。 自楚留香来了之后,那辆sua的使用频率直线上升。 今天没开车,大家是打车来打车回的,打到两辆小轿车,可怜楚留香被塞进车厢里,腿曲起来不算,身子还得稍微弓一弓,瞧起来还有点狼狈兮兮的,像某种高大、骨骼匀称的大型动物被塞进小笼子一样。 当时的乐子人·秦蔻:拿出手机拍照。 当时的楚留香:「……」 他一边扶额、一边嘆气。 六个人,两辆车。秦蔻、楚留香、傅红雪坐一辆,陆小凤、花满楼和一点红上了另外一辆车。 傅红雪不必说了,他很固执、也很沉默,更重要的是,秦蔻在心里有点捨不得把他甩给别人,而楚留香似乎瞧出了什么,主动要求和他们一辆车,把一点红赶到了另外一辆车上。 一点红:「……」 一点红皱着眉,一言难尽地用眼神问楚留香:你觉得我有那么幼稚么? 楚留香笑而不语,一点红无可无不可的走了。 总而言之,搭配就是这样一个搭配。 秦蔻累得很,听见楚留香说话,也只是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挤在小车厢里的楚留香艰难地伸出手,艰难地揉了下秦蔻的头髮。 在游乐场晃荡了一天,东跑西盪的,还玩了两回激流勇进,淋成了落汤鸡,秦蔻充满活力的尾巴早就耷拉下来了,有点毛躁躁、乱蓬蓬的,摸上去倒还是一样的柔软。 秦蔻乖乖坐在一边,一边被揉脑袋,一边打哈欠,然后又连着打了两个喷嚏。 楚留香温声道:「怎么了?」 秦蔻打了个颤,说:「玩激流勇进好像有点着凉了。」 那玩意把人浑身上下都弄得湿哒哒的,今天又没太阳,全靠阴干,秦蔻下午那时候太兴奋了,立刻就跑去下一个项目。 谁知道到了晚上居然觉得鼻子有点堵了。 这可真是…… 她没在意,继续抬头望路边。 路边是大大小小的、亮起的招牌,招牌并不整齐,字体与颜色各异,大大小小的错落分布着,有一种凌乱又充满生活气息的美。 车速不快,她能看清每一个招牌上写的字。 徐记海鲜、东北铁锅炖大鹅、小魏凉皮、元记肉夹馍、勇敢健身、白家烧烤…… 那个白家烧烤就在勇敢健身底下来着。 秦蔻:「……」 用心险恶的生意人!永动机是吧!健身完去吃烧烤,肉减不下来继续报健身房…… 不过这倒是提醒了秦蔻。 秦蔻戳戳楚留香。 楚留香:「嗯?」 秦蔻:「其实你们可以去健身房玩一下,我家楼下那个不错,游泳池很大的。」 楚留香失笑。 他揉了揉秦蔻的脑袋,温声道:「其实红兄倒是约我明天去楼下那健身房瞧一瞧。」 秦蔻:「哦!那很好呀!」 她又上下打量了一下楚留香,说:「阿楚哥你要 小心……」 楚留香:「?」 小心?小心什么? 秦蔻笑而不语,神色甚是高深莫测。 她又问:「那小傅要不要去试试游泳?」 坐在副驾驶上的傅红雪一直都很安静,只是腰挺得不太直——腰挺太直头会碰到车顶。 他没转头,只是沉默了一下,说:「我会凫水。」 凫水这样的技能,当然也是行走江湖所必备的,而傅红雪当然也只拿它当做一种落水之后的自救手段,而不是当做一种玩乐的游戏。 他瘸了一条腿,其实无论是轻功也好、凫水也好,小时候学起来是很艰难的,养母花白凤一鞭子一鞭子的抽他,他……实在无法把游泳看做是一种游戏。 秦蔻看了一眼傅红雪苍白的手臂。 大臂处,有一道隐约露出来的鞭痕。 她想通了其中的关窍,无声的嘆了口气,不说话了。 第195页 过了一会儿l,又看到了一个写着剧本杀的招牌,她随口就说:「下次去玩那个吧。」 楚留香扫了一眼,温声道:「好。」 回到家,感觉很累,连晚饭都不想吃。 秦蔻去洗了个澡,都感觉自己的脚底板疼。 洗完澡,连头髮都不想吹。 她自己嘴上倒是说得好听,跟傅红雪说不吹干头髮会着凉、要摁着他的头吹,结果轮到自己,懒洋洋地躺在床上,闻着从湿漉漉的头髮上传来的金盏花的香气,被子也没盖,居然慢慢地睡着了。 做梦梦到了自己穿过时空通道,和大家一起在江湖上玩。 喝到了传说中的二十年陈酿秋露白、见到了传说中的小李飞刀、在大漠落日之下策马飞奔、见到了传说中的暗器之王孔雀翎、去楚留香的小船上喝他最爱的西域葡萄酒…… 古代的月亮,果然特别的圆…… 古代的鸡肉,果然也特别的纯天然…… 但我还是想念六十天速成的白羽鸡和被光污染过的夜空…… 秦蔻吓醒了,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好的,还在自己舒舒服服的家里。 打开手机一看,午夜十二点。 她睡下的时间大概 是八点半来着,居然迷迷煳煳睡了这么久。 头髮还是半湿不干的,秦蔻窝在床上,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磨蹭了一会儿l,去取吹风机给自己吹头髮,柔和的风在接触到冰冷的髮根时,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颤。 一边吹头髮,一边翻手机。 有消息,九点钟左右的群聊。 群聊「相亲相爱一家人(青春版)」 21:00 凤凰侠(苦练碰碰车版):吃川菜么?@所有人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你这暱称怎么回事…… 凤凰侠(苦练碰碰车版):@赳赳老秦下次要把你按在角落摩擦! 龟背竹公子:…… 凤凰侠(苦练碰碰车版):所以吃川菜么?麻婆豆腐!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好的 宁静致远:好,辛苦小陆 一点红:1 雪雪喵(=owo=):。 凤凰侠(苦练碰碰车版):@雪雪喵(=owo=)蔻蔻啊,你又在这无权代理么? 凤凰侠(苦练碰碰车版):看穿你了.jpg 21:10 雪雪喵(=owo=):我是傅红雪 凤凰侠(苦练碰碰车版):???你是真的小傅还是假的小傅?? 宁静致远:哦?小傅已经学会拼音输入了么? 雪雪喵(=owo=):是 秦蔻是今天中午把手机交给他的,交给他之前,她就在他旁边一直用这台手机打字,傅红雪乃是魔教大公主花白凤亲自教养长大,怎可能不识字?既然识字,就大致能认得简体字,再用反切法去推拼音的用法。 虽然说只用几个小时就完全掌握拼音用法,这学习能力也真的算是蛮变态了…… 总之,此微信帐号已正式被傅红雪本人所接收了。 凤凰侠(苦练碰碰车版):你居然不改暱称? 又是沉默的十分钟后 雪雪喵(=owo=):不必 凤凰侠(苦练碰碰车版):…… 凤凰侠(苦练碰碰车版):@赳赳老秦蔻蔻怎 么不说话?蔻蔻,麻婆豆腐吃不吃啊? 一点红:她歇下了。 凤凰侠(苦练碰碰车版):辣鸡! 二十分钟后 凤凰侠(苦练碰碰车版):(图片)(图片)(图片)给你留的菜放厨房了哦~@赳赳老秦 啊……饿了tat 其实今天下午没吃饭,但是回家那一会儿l并不饿,因为下午在游乐场里胡吃海喝了好些零食。 但零食不能当正餐吃啊。 她本来是打算洗完澡点点外卖吃一吃的,结果洗完澡之后……睡着了。 秦蔻翻着聊天记录,嘴角忍不住越翘越高。 打了个哈欠头髮一绾,下楼觅食去。 楼下静悄悄的,灯全关着。 其实秦蔻家也不是夜夜笙歌的。 花满楼是个很养生的人,要是没什么事情的话,一般十点左右就睡下了——这个睡觉的时间他自己还有点感嘆,只道是从前从来没睡得这么晚过。 日常十二点睡觉的现代人秦蔻:「……」 挠头。 另外一个没事就睡得很早的人是一点红。 他也是作为杀人工具被养大的,一直以来,都浑浑噩噩的生活,有活儿l时,自嘲自己以杀人为乐,没有活儿l时,便落魄江湖,远走关外,过着一种流浪似的生活。 来到现代之后,对这里五花八门的生活,他其实很不习惯,很多第一次,都是秦蔻牵着他、带着他去体验的。 他早上会起的很早,在露台上练剑,练上一会儿l,会碰上上来浇花的花满楼,聊上两句,久而久之,他也知晓了这些植物的名字和习性,他练剑时,那种一往无前的杀气似乎也收敛了许多,也会注意不要伤到这些花草。 练过剑,他会沖个凉。 一点红非常之爱干净,沖凉洗澡,是他自己很喜欢的一个时刻,以前在师父门下学艺时,他是怎么也不敢想会有这种条件的。 冲过凉后,他会出门买菜,因为之前被楼下种菜的大妈揪住,热情的要给他介绍对象……一点红实在嫌这些人麻烦,出门会带墨镜和鸭舌帽。 第196页 这幅打扮去买菜,总有人要盯着他看。 …… 一点红已经习惯了。 刚穿来时,他非常不明白怎么会有人站在那么近的地方盯着他瞧,还与友人窸窸窣窣地小声谈论什么帅不帅的问题,他们难道不怕死么? 后来就明白了……没概念,人家生活中根本就没有杀手这种东西的概念,就算他站在大街上宣布自己是个杀手,那结果也不会是周围人惊恐的做鸟兽散,而是会打电话给精神病院。 当然,他那双尖锐而冰冷的眼睛,也并非没有摄人之功效了,只不过用的最多的时候,是他在菜市场盯着企图在称上做手脚的无良小贩。 一点红:「……」 望天嘆气。 买完菜,回家做饭。 当然,是秦蔻在家的时候做一下,她不在家吃饭,他其实懒得变着法弄那么多菜色,但他也不爱总下馆子、总点外卖。 其实在他们那个时代,在有锅、有灶火的地方,他当然也不是自己动手做饭,而是下馆子的。 问题是……过犹不及啊,当时的馆子,很多便只是卖些清汤寡水的阳春面、几个馍馍配点梅干菜便是了,但现代的外卖,怎么说呢,总结起来很简单:油大、味重、蔬菜少。 所以假如秦蔻不在家吃饭,他多也是浑沦对付了,挂面、馄饨、水饺之类,偶尔口腹之慾起来时,跟着陆小凤去吃他新探出来的店。 下午,仍然是雷打不动的练剑时间。 旁的时间,他偶尔会看看书——随便什么都看,陆小凤买了许多游戏相关的杂志回来,他经常也去翻上一翻,楚留香对考古和调酒有兴趣,那些东西他偶尔也去看一看。 他似乎没有格外喜欢的东西,但对很多东西也不排斥,淡淡地去了解。 晚上,因为他数年来形成的自律习惯,他通常也是十点左右就休息了。 倒是陆小凤睡得很晚,因为他喜欢打游戏。 电脑他还没买,手游打得不亦乐乎,近来打得还是联机手游,为了不打扰花满楼休息,他一般都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玩儿l。 不过今天他没在玩,近来他对手游的热情下降的厉害,或许是腻了,或许是烦了。 总之,楼下静悄悄的,大家都休息了。 秦蔻蹑手蹑脚地钻进厨房,微波炉里,是大家给她留好的饭,麻婆豆腐、米饭、一小份咸烧白,荷叶馍,冷盘是樟茶鸭。 开微波炉,叮一分钟,拿出来。 豆腐很嫩,盖了一层牛肉末,舀起来盖在米饭上拌起来吃,很好吃。 烧白夹在荷叶馍里,这种肥瘦相间的肉……以前秦蔻其实不喜欢,她喜欢瘦肉,但越长大口味变得越包容,咸烧白是用五花肉和咸菜一起上锅蒸到软烂,咸菜吸收了油脂,不干不柴、油油润润,而片片五花肉则肥而不腻,夹在荷叶馍里,一抿就化…… 当然,她的口味虽然很包容,但到现在为止,也没尝过甜烧白……五花肉和豆沙弄在一起真的会好吃么?emmm……不知道,下次勇敢试试吧! 她饿得有点狠了,很快风捲残云地把东西全吃掉了,然后把碗塞到洗碗机里,打了个饱嗝,又打了个哈欠,舒舒服服地回卧室睡觉了。! 第89章 第二天,一点红与楚留香相约去小区外的健身房瞧一瞧。 这事儿也很值得说道说道。 一点红是个极自律的人,自小到大,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二十岁横空出世之前,从未曾有过一日的懈怠,就连在做梦之中,也能保持惊醒,一有任何风吹草动,都能立时醒来。 当然,这种警醒并非生来的天赋,也是经过后天的训练得来的,那一种训练,一点红不愿去想起,也不愿告诉旁人。 然而自律的本能已经练成,他二十岁之后,便纵横江湖,闯下了赫赫的凶名,即便如此,他也未曾有一日懈怠过,常年累月的锻鍊与打熬,才造就了他如黑豹一般敏捷而兇勐的身手。 当然,任何一个成名的江湖人,都对自己的兵器与武功有着独特的心得,这种心得必然要建立在天赋与兴趣之上。 换句话说,倘若一点红是个对武道全然没有兴趣,只因为鞭子与生死线才拼命练武的话,他是没办法成为所谓的天下第一杀手的。 这种自律的习惯一直保持到来现代之前。 来现代之后,无论多么不想承认,他的确放松了许多。 其一是因为认识了秦蔻……她的确是一个极有魅力的女孩子,只要走到她身边去,即便已绷成了一张紧紧的弓,她也总有法子能叫人放松下来。 其二是因为这地方的东西的确非常丰富,即便一点红对什么都淡淡的,但他起码很愿意去试一试、去尝一尝这些新鲜的玩意儿l,而无论去试什么,都是要花时间的。 其三是因为……太热了,真的太热了。 这个从前的长安城,简直要比他们那时候的松江府沿岸还要热,广府那边一点红没去过,但按照楚留香的话来说……也不遑多让,况且这里还有空调。 若没有空调,成日都是这样的炎热,这人呆着呆着也就习惯了(也有可能热死了),但一旦有了这凉爽的、宛若天边而来的仙风,这极端的炎热立刻变得无法忍受了起来,饶是惯于忍受痛苦的一点红也不得不承认……对,没错,他被腐蚀了。 第197页 这就叫由奢入俭难吧。 所以他每日练武,选的时间都很早,便是要在太阳 未曾升起时,出上一身汗,松快松快才好。 而下午去练,也多选在六七点之后了,但那时候事情多,一般也练不了多久。 其四……最重要的其四! 两日之前,一点红摸了下自己的腰,手立刻就僵住了,脸上一丝表情都没有。 一个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极端精准的人,对自己身体的认知当然也极端精准,所以他这一摸,只觉得摸到腰侧有那么一点软……整个人登时就不好了,心头警铃大作! ……饭菜油太大了!!! 当时的楚留香:「?」 当时的楚留香:「红兄怎么了?」 一点红冷漠地说:「无事。」 然后翻出手机,去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发泄多余精力的地方给他耍。 楚留香:「你是在找健身房么?」 一点红瞧他一眼,没说话。 楚留香露出瞭然的微笑,只道:「其实我这二日也在找,小区外头便有一家,不若明天同去?」 楚留香的情况也差不多,过了刚刚穿越来时,看什么都只觉得新鲜的劲儿l,三周,那种浑身上下发痒想要痛痛快快地打一场的冲动便上来了。 在他自己的时代时,他明明有一艘飘在大海之上的、永恆的安宁港,但他自己却总是只愿意在这里避避风、休息休息、喘口气,然后再一头扎进诡谲风云的江湖之中,去冒险。 他骨子里其实不是个很平和的人,他是个很喜欢追求刺激与武道的人。 在现代的这些日子,他过的的确很愉快,这些过载的信息、新鲜的玩意儿l,也的确够他在多玩很久,但是……武人啊!要打架的!要发泄精力啊!不发泄憋得太狠了会出问题的! 这一对出现了相同问题的难兄难弟,便定下了第二天去健身房瞧一瞧。小区外头那家健身房的宣传之中,还有一些武道,譬如说拳击、譬如说巴西柔术之类的,令武学天才楚留香很想去领教领教。 至于陆小凤和花满楼。 陆小凤对打架还真没什么执念,他习武就是因为觉得好玩,以前去薛老太太那里学绣花啊、拉着花满楼大街小巷的跑啊……以及钓鱼啊、挖蚯蚓啊,都是因为觉得好玩。 所 以他发现了新的好玩的东西,自然而然就陷进去了,那个蝙蝠车乐高就困了他好几天,然后他还下单买了游戏卡带和游戏机,等着来玩某任的游戏,顺便最近还在做关于电脑的功课准备买电脑……当然,这东西对于一个古代人来说,还是比较难以琢磨透彻的,陆小凤且有的琢磨。 所以他忙得很,也不觉得憋得慌。 而花满楼呢……楚留香总觉得,如果他是一个现代人的话,现在估计是什么植物学家之类的吧。 花满楼养花花草草是真的非常有一套!殊不知在他来之后,秦蔻本来养得蔫黄的各种植物,现在都已经绿意盎然、充满活力了。 也怪花满楼实在养得太好、又太精心,一点红的剑气削掉个一片半片叶子的,他居然还会觉得有点可惜……所以说,这满是绿意的露台,其实没那么适合锻鍊。 本来定下的是第二天去,结果秦蔻突发奇想想去游乐场,那么去健身房的计划就推后了一天。 秦蔻昨天晚上就听说他们两个人要去小区外头的那个健身房,就说自己下午也想去游泳,他们先去看别的,中午吃了饭,下午再一起相约去游泳。 ……其实她是发现自己胖了tat 在古代侠客们来之前,秦蔻其实很久都没以这个频率出门玩乐过了。 秦蔻不喜欢虚与委蛇,和聊不来的人一块儿l出去吃饭,在家里多出这么多人之前,她一般隔一天会去一次店里,晚饭就在旁边那条商业街区里解决。 她在这条商业街区之中最喜欢的一家店,是卖牛排和沙拉的,店里的招牌牛排沙拉,真的……巨巨巨好吃! 牛肉是烤过的,用黑胡椒淡淡调味,蔬菜很新鲜、很清甜,而且里面还有很多小番茄——他们家用的可不是超市里随手能买到的圣女果,他们家用的小番茄品类超级丰富,从青口蜜、黄小豆、白展堂到这几年火很大的釜山88,属于下血本了。 吃这种沙拉当然完全不属于痛苦的事情,秦蔻超爱! 天天吃牛排沙拉的人能胖到哪里去呢? 但是最近就不一样了。 从古代穿越到现代诶! 来都来了,这火锅烧烤啤酒饮料,怎么能不尝尝呢?这在现代工业化之下的丰富食 物与调味料,根本就是不得不品尝的吧? 再加上人多,大傢伙儿l是不是就要出去搓一顿,这……人不胖才怪呢。 秦蔻的脸肉眼可见的……圆了一小圈。 这可不行! 她立刻就警醒起来,翻出了两个月前突发奇想办的健身卡——这张卡办的时候就是为了能方便的游泳,不过大家都明白,健身卡这种东西,只有在拿到的前两周最积极……而健身房本身,就是靠他们这些办了卡人又神隐的菩萨顾客来养的…… 正好现在夏天了,是游泳的季节! 不过她可不想早早的就去,她今天要在家里赖大半天,下午再说,一点红和楚留香,他们就自己去叭! 第198页 不过呢……他们两个第一次去健身房吗,对里头的器材还不了解吧。 秦蔻想了想,打开手机微信,翻到了楼下健身房的某个健身教练的微信,给他说了一声,说是自己的二表哥下午要过来看看。 对方回消息回得很快。 aaa动力健身李教练:知道了秦姐,保证带着表哥练好(呲牙)(呲牙) 秦蔻没回,把这个健身教练的微信推给楚留香了。 楚留香加了一下,和这个李教练约了下时间。 上午九点过,健身房刚开门,楚留香和一点红就出门了。 而另一边,aaa李教练正在摩拳擦掌,大赚一笔! 健身房的教练,读做教练,其实写作销售,带着手底下的会员上私教课只是添头,其实他们工作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忽悠、忽悠办了会员卡的会员再买他们昂贵的私人课程。 他们每个月的工资就是看本月卖出去的私教课来提成的,和销售完全没两样,硬要说不同的话,可能就是身材好点的销售。 而健身房销售的话术嘛……那完全可以用一个专有名词来形容:pua。 你胖、你虚、你体态不端! 你衰老、你失败、你萎靡不振! 掌握人生应该从掌握自己的身体开始!来吧!开报私教课吧! 什么?!你说自己练就行了?那可不行,小哥,让我给你好好说道说道,啊,我们店之前有一个人天天来跑步,没 有教练指导跑到膝盖积水啦!肌肉拉伤啦!半月板磨损啦!你看可怕不可怕啦! 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秦蔻没上过私教课,她办卡就是为了来游泳的,当时这李教练让她脱鞋上称,她都直接没去,直奔游泳馆。 但是这种销售,那可一个个都练出了火眼金睛,谁有钱谁没钱那真是一眼就能看出来,更遑论有一次秦蔻开车出门,正好在小区门口碰上了这个李教练,李教练一眼就看出她开的车一百万。 李教练当时就:「!!!」 哇,肥羊!真想好好宰一宰! 结果这位秦姐一个月前办了卡人就神隐了,李教练后悔得直跺脚。 这个月快月底了,李教练的工作不顺、业绩垫底,正愁呢,结果天不亡他,肥羊主动送上门来了! 这不宰可真说不过去了啊! 横竖,有钱人嘛,他们的钱到自己兜里一点又怎么样呢?况且他其实根本就不算坑人,健身健身,你掏钱我给你健康,多好啊! 李教练下意识地忽略了他其实上私教课根本不咋上心的事情。 他非常高兴地加了富婆的二表哥,然后被那个「宁静致远」的暱称给噎了一下。 ……这确定是二表哥不是二大爷么? 算了!不要紧! 火速嘴甜的打了招唿,约了九点见面,知道他们其实是两个人,更开心了,笑的是见牙不见眼,同事还过来问他怎么了这么开心,他死死捂住没把这事儿l说出去。 然后去二表哥的朋友圈看看。 朋友圈,当然也可以忠实的反应出一个人的个性、财力与平时的爱好。 而一个合格的销售,当然是想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摸透自己的客户心理,从而对症下药。 二表哥的朋友圈是空的,一条都没有。 额……这…… 一般来说,现充、经常有聚会的男人都会常发一些聚会照片——譬如说一群人举着酒杯碰杯的照片,然后配一下文字「朋友一生一起走」。 所以二表哥不是现充。 然后呢,一般来说,上班的人,总会或多或少地碰到要求转发朋友圈的任务,尤其是体制内,当然了,很多私企也这样,所以这类人的朋友圈里一般充斥着「恭喜xxx与xxx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加强思想引领,培养优秀青年律师」一类的转发。 而当老闆的人或多或少,肯定会发自己生意相关的东西,像是秦姐,她的朋友圈里都是她的店每天的演出安排。 所以二表哥或许还没工作……但他是富婆的表哥啊,理应早就大学毕业了,所以意思是大学毕业之后混日子了?还没有正经安排? 再来,男人一般都蛮自恋的,很多长得奇形怪状的男的都自我感觉很良好,而真正身材好、脸帅的男人,那就没有不喜欢秀身材的。 所以二表哥他的身材也不好,对自己的长相也没有自信。 知道了!二表哥是个家里蹲的肥宅!这次来健身房,就是为了改变自己! 李教练大喜! 这种人简直就是他们最喜欢的客户啊! 自我评价低、急迫得想改变自己……而且还有钱,这不是肥羊中的肥羊、肥美中的肥美么!今天不宰他个三五万,那他真是对不起自己! 眼看就要到九点,李教练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 手机微信响了,肥羊……阿不,二表哥发来消息,已到楼下,准备上来。 李教练立刻跑到门口,准备迎接。 但……诶,怎么没听见脚步声呢? 拐角处出现了两道人影,李教练眼前一亮,看都没看清人,立刻说道:「是秦姐的朋友吧?」 那人语气十分低沉、如醇酒一般,说:「我是。」 然后一道很压迫人的阴影就打在了李教练身上。 李教练:「……」 第199页 诶,等等,不对。 这个二表哥他……他…… 李教练抬头看,笑容瞬间僵在脸上。 面前站着的是两个男人,都扎着长头髮,其中一人身上穿着件紧而薄的黑色t恤,腰带勒出一把劲瘦有力的腰身,四肢颀长、身形精壮。 而另一个人……也就是刚刚说话的那个二表哥。 二表哥他……怎么说呢,身形尤其的高大健美,宽肩窄腰,比他高得多,整个人影子打下来都能完全把他给罩住,看他的时候都是低着头的,那叫一个居高临下。 而且……看那个肌肉、看那个大臂的臂围……怎么说呢……一拳打死一个他应该不成问题。虽然他老李一向很自信,但是这、这场面,他感觉自己被衬托的像个袖珍鹌鹑…… 李教练:「……」 李教练:「……」 说……说好的肥宅呢tat 秦姐,你、你不按照套路出牌啊……! 第90章 李教练看着这位二表哥一拳能锤死十个他的臂围,内心彻底斯巴达了。 而且……也太帅了吧。 其实健身这件事,说来也很残酷,练出来的效果好不好看,除了看你这人刻苦不刻苦以外,与原本的身材比例、头身比例是占有很大关系的。 举个例子来说,有人天生就腿短上身长,他哼哧哼哧地举了一年铁,也顶多从孱弱的长臂猿变成雄壮的长臂猿……上镜之后,那叫一个惨烈。 ——李教练自己还经营着一个x音帐号,主打的就是一个擦边身材博主,所以对这个非常了解。 但这两个人…… 就真的……非常协调、非常匀称。 那个皮肤惨白、神色冷漠的黑衣男人,身形精壮,腿又很长,身材比例非常之好……这种人上镜之后绝对巨好看啊!就那么一站,只要摇两下腰,绝对点赞数几l万几l万的上,成为网黄……阿不,网红简直指日可待。 二表哥就不说了……李教练在心里膜拜二表哥,想给二表哥跪下。 他有点小心翼翼地问:「楚哥,咱们今天是来看点什么?」 楚留香何许人也?那耳力不是一般的好,早听见旁边一间小小会客室之中,那教练唾沫横飞地把客户贬低了个遍,就为了让客户买他的课。 再瞧着这小李教练蔫了吧唧的样子,就知道他一开始心里也打了这主意,是瞧见他们俩的样子之后,直接把那些话都吓回肚子里去了。 秦蔻对这些人的伎俩未必不知,只不过她很自信没人能在看见他们之后还能放屁。 楚留香不免觉得有点好笑,忍不住轻笑了一声,双手插兜,悠然地道:「从前没来过健身房,想来看看此间有什么。」 李教练:「……」 李教练:「???」 从前没来过???啊???大哥那你这一身腱子肉是从哪里练出来的啊???在深山老林里和猴子打架练出绝世武功了么?? 他在心里疯狂腹诽,只觉得这两位二表哥未免也太邪门了点。 不过表面上倒是一点儿l都没显露出来,笑得非常专业:「好的好的,那我先给二位介绍 一下。」 然后带着他们两个人上去。 这健身房的确很大,足足三层,一层做游泳馆,二层就是器械健身的地方了,三层是分出来的一个个小场子,有做动感单车教室的、有做拳击、巴西柔术的场地的,还有诸如瑜伽、普拉提之类的教室。 大清早,健身房刚开门,人挺少的,来的都是有钱有闲且研究健身的发烧友,整个器械健身区统共也就五六个人在,都是老客户。 里面放着各种奇怪的器械,是楚留香和一点红之前从没见过的。 跑步机——这个有人在用,很好理解,楚留香颇有些感嘆,他们那时候,绝大多数人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成日辛苦劳作,只为换一口吃的。 过度的劳累会早早的压弯一个人的嵴柱,抽走一个人的生命力,使得他们在三十岁的年纪,瞧起来比现代六十岁的老人还要更苍老,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个人活过三十岁之后,就能自称「老人家」的原因。 却没想到,现代人的精力居然多得无处发泄,要制作这样昂贵的机器、有着专门的场所,只为了多跑两步。 楚留香来这里之后,本已慢慢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今日却又生出了一种如初见时的万千思绪来。 其他的器械都生得奇奇怪怪的,楚留香颇有些好奇,便与那位小李教练讨教起来。 小李教练:「……」 小李教练:=口=!!! 他们居然是真不知道啊!!! 真是两个奇人…… 李教练已经迅速地调整好心态了,这两位就不用说私教不私教的了,他们敢学他都不敢教。那就卖卡吧,能卖出去两张会员卡,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所以他就兢兢业业地讲解起来。 一讲解,再上去演示一下,两个人就懂了。 哦,就是设计来专门锻鍊某一个地方的肌肉的,针对性很强,倒还挺有趣儿l的。 楚留香上去试了试,挑了下眉。 李教练:「怎么样啊楚哥?」 楚留香道:「没什么效果。」 李教练一呆:「啊?怎么会呢?」 楚留香有点无奈地表示:「这东西太轻了。」 第200页 李教练:「……」 可这个强度对我来说已经有点吃力了啊tat 他面不改色:「哦哦,这边可以调强度,楚哥试试?」 楚留香定睛一看,才发现这个东西侧面倒还真是暗藏玄机,有加重的砝码,拔出上头的插销,根据自己的需求调整即可,倒是也方便。 李教练:「楚哥,那你这第一次用呢,我建议你调整到……嘎?!」 楚留香直接把插销放在最重的位置上了。 他试了试,无不遗憾地说:「还有有点轻,不过也还可凑活着使。」 李教练:「……」 凑活着使凑活着使凑活着使……大哥你好凡尔赛! 他感觉自己站在这里真的非常多余…… 事实上他也真的非常多余,因为这些玩意儿l的设计上其实蛮简单的,只要稍微看一看就知道是怎么用的了,不太需要人的讲解,而且这两位呢……对肌肉的发力显然很有心得,李教练有心想给他们整点小贴士,都发现没必要。 只好干笑着说:「两位试用啊试用,这个满意的话办卡来找我。」 不甘心地开熘。 这样的过客,他的情绪自然是激不起一点红丝毫的注意的,就连楚留香也不甚在意——他虽然人生得温柔体贴,但对这种一开始打着要贬低人、从人口袋里掏钱的人倒是也没好心到那种程度啦。 总之,来都来了,试试吧! 于是两个人开始在场子里试各种健身器械,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把重量调到最高,试了好几l个来回,互相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相同的意思。 ——这玩意,差点意思,实不够格。 要知道,只有一把子死力气,在江湖上那就真的是个「干苦力」的,成名的高手,哪一个不是对自己的身体有着绝佳的控制力的呢?就以一点红为例,他出剑迅疾如闪电、但说停就停,他想刺入三分,就绝不会刺入三分半。 这就是控制力。 固定器械其实不怎么需要控制力,因为它的路径是固定死了的,根本不需要人额外分神就能推,也难怪楚留香和一点红,把重量调整到最大,依然看不上眼了。 两个人百无聊赖 地试了一圈,又对视一眼,去别的地方探索了。 几l个刚刚跑完步的健身发烧友正好说说笑笑着过来固定器械区了,和楚留香、一点红刚刚好前后脚。 他们都是这家健身房的老顾客了,平常都有健身的习惯,经常都是大清早和老哥几l个过来锻鍊一番,对里头的器械都非常熟,其实他们一般都是玩自由器械、举铁的多,固定器械就那么随便一玩。 刚刚跑步的时候就看见那个一身漆黑、留着长头髮的男的坐在后面百无聊赖地推器械,看着特别轻松,所以他们也没在意,坐上去随意伸手一推。 ……纹丝不动。 发烧友:「?」 再一看器械砝码,好傢伙……直接在最下面,重量最高的那里! 发烧友:「???」 不是,有人能推动这么重的不稀奇,但是大家不都是龇牙咧嘴嚯哈嚯哈的么?怎么会有人连表情都不带变的??怎么会有人连脸上的肌肉都不带抖一下的??你还是人么,讲基本法么?? 发烧友开始怀疑人生,然后发现整个场子里的固定器械全被调成最重的一挡了。 几l个发烧友面面相觑,相约着去自由器械区了。 一进自由器械区,哥几l个顿时卧槽卧槽了起来。 更恐怖了好不好。 不是,你这槓铃加这么多码真的能推得动么??? 老哥儿l几l个都是常年举铁的发烧友了,一看这个槓铃左右加得码,那简直连肝都在颤抖,这得是运动员级别吧?这人是准备破世界纪录么?卧推推这个真不怕砸下来么把胸骨砸断吗? 如果他们刚刚没见着人,估计会以为是哪个无聊的人搁这一直加加加的,但如果是刚刚那两人……或许还真的可能?? 不是,何方神圣啊? 俗话说得好,适度健身吸引异性,过度健身就会吸引同性了,此时此刻,这老哥心潮澎湃,啥也不想,只想找找这两位大神究竟去哪里了,见了面再膜拜,也好问问他们这是怎么练出来的,也太厉害了吧。 平时怎么练啊!吃得什么补剂啊!打不打氮泵啊? 这时候又有人进举铁区了。 一进来,那人就嚷嚷:「这谁啊 ?这么无聊,加这么重又不练,吃饱了撑着是吧。」 老哥几l个对他怒目而视:「你懂什么!」 那人:「???」 ……哈? 而楚留香和一点红当然完全没意识到,他们已经成了这家健身房老顾客们的议论焦点了。 他们两个钻进了拳击房里。 他们算是发现了,想真正酣畅淋漓一场,光凭这地方的人还有器械是不够用的……就说刚刚那个李教练吧,他刚才扫了一眼这个健身房的宣传视频,李教练还负责教授拳击课程。 啊这…… 楚留香真觉得他就算带着那个拳击手套,揍一拳下去,他可能会死…… 所以真想好好打一场,还是要靠彼此,秦蔻家里地方施展不开,露台又太热,这健身房的拳击场空调开的正正好、地方又大又空旷,刚好很适合来一场。 第201页 一点红挑眉:「徒手?」 楚留香笑:「自然徒手,你若带了剑来,这里的人恐怕得吓死。」 一点红冷哼了一声。 手机、钥匙之类的琐碎物品放一边儿l,伸展了一下身体。 手、脚、腰身、嵴背、腿,精神和□□在他们二人对视时,便已开始同步调整,顶级高手在决斗之前,都必然要进入一种物我两忘的空明之境中。 当然,他们不是在决斗,他们只是在耍而已。 风声唿啸,一点红已一拳击出。 他是练剑的,拳法自然平平无奇,只是他底子太好,身体的控制力实在太强,以至于这一拳击出之时,甚至能令人的耳边响起唿啸的拳风,劲力扑面而来,冷酷异常、也残暴异常。 楚留香负着双手,立在原地,面上还挂着他一贯的微笑,全然面不改色。 他的身形倏地动了,手倏而伸出,五指併拢,以掌迎拳,以柔克刚。 这当然是比闪电还要快的拳法,也是比闪电还要快的身法。二人在场中巧妙地运转着自己的身体……打法当然不是拼了命的打法,而是巧思,各种各样的巧思。 一点红方才瞧了那个巴西柔术的视频,心念一动,便已使出腿法,要攻楚留香的下盘——这打法若是真在搏命时刻,他 是绝不会使出来的,因为练武先连腰,而人腰部的力量又是来自腿部,任何一个习武之人,所学的基本功都是先打下盘,江湖上根本没几l个下盘不稳的人,这举动全然是多余。 楚留香的下盘又怎会不稳? 他不仅稳,而且极其灵活,腿法一变,反而要去绞一点红的腿,一点红面不改色,在楚留香注意力集中在腿的那一瞬间,劲风突击楚留香面门,原来他这是声东击西、指下打上。 所以说,武之一字,根本就不像世人所想一般,只要莽和蛮力就够了,相反,顶级高手之间的交手,反应的灵敏是一回事,心思的缜密又是另一回事。 江湖高手就没有真笨的,个个都是人精。 一时之间,拳击场内,你来我往,好不惊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拳击房本来设在完全没人的三楼,他们也正是图清净才上来的,但是打着打着,居然围了一圈观众,随着场中二人的动作,齐齐地吸气哈气。 这种健身房里当然每个房间都有监控,而且一直开着。 不过基本没事的话是没人看的。 李教练在前台晃荡一圈,正和前台聊天呢,前台姐姐扫了一眼监控,忽然:「卧槽!」 李教练:「啊?咋了?我这不正和你说刚刚那两个特别夸张的大神么……卧槽!这什么!」 拳击房里这是什什什什么啊!!不是,怎么还能搞出残影来!! 其实拳击房不属于可以自由使用的地方,一般只有买了拳击课才能过来用,装监控的目的之一呢,也是为了不让普通会员随便进去……但是现在重点根本不是这个好么!! 前台小姐姐目瞪口呆地看了五分钟,抬头问李教练:「……他们两个是武打明星么?」 李教练早跑没影了。 前台小姐姐:「???」 再一看监控,卧槽,这姓李的正扒着拳击房的门在围观呢! 刚好那几l个健身发烧友也在满世界找大神,正找着呢,就看见了鬼鬼祟祟的李教练。 发烧友:「啊,小李你干嘛呢,对了,咱们健身房新来了两个长头髮男的,你看见没?」 李教练没说话,指指门内。 发烧友一看:「……卧槽,他们是做武行的么?」 然后唿朋唤友过来看。 那一头三个前台小姐也跑了两个过来看,说好五分钟之后过来把留守的那个轮换下来。 总之围观群众就像是滚雪球那样越滚越大,越滚越大…… 等到这二人真的酣畅淋漓的打了一场之后,一扭头,周围一圈星星眼,开始欢唿鼓掌吹口哨,顺便冲上来给他们送水送毛巾。 楚留香:「……」 一点红:「……」 ……是不是过分热情了点。 不过身上是出了一层薄汗,反正也不是恶意,也没什么拒绝的必要,一点红接过一位男士递来的毛巾,淡淡道了句谢。 那位男士:星星眼捂脸.jpg 看这优美的肌肉形状!看刚刚那似恶狼扑食一样的武打动作!天!真大神!这样子做个武打明星都绰绰有余了,比电视上那些软趴趴的「天下第一高手」厉害太多了。 几l个健身发烧友已经围住了二人开始问东问西……当然,主要是问楚留香,因为一点红的气质太冷了,就算脸上没什么表情也没什么攻击性,但众人一想到他刚刚那种凌厉的风格和拳拳到肉的力道,就……害怕,还是有点子害怕的。 一点红站在人群之中,面无表情地拧开瓶盖喝水,刚喝一口,手机响了。 秦蔻打来的。 原来已经十一点了。 一点红接起电话,保持着他那副冷飕飕的表情,非常淡定地问:「中午想吃什么,我去买菜。」 周围唰的一下就安静下来了。 大家:「……?」 不,等等,你是极道煮夫么?用最拽的脸说出最软的话。! 第91章 整个健身房的围观人群都……震惊了。 第202页 不过焦点中心的一点红倒是非常淡定,被一堆人的视线盯着也没有丝毫的不自然,用着比那副冷冰冰的表情软和好多的语气,低低地和电话那头的秦蔻说着话。 秦蔻趴在床上,在电话那头抽了下鼻子,懒洋洋地说:「要吃西红柿炒鸡蛋菜盖面……」 非常家常的菜式。 「家常」,是一个很难定义的味道,对于秦蔻来说,家常菜的味道就是面食,北方人嘛。 做一点热乎乎的汤面,滷子就是土豆、豆腐、西红柿和瘦肉切丁,盐放得不多,也基本上没什么油,秦蔻外婆的口味就是这样子。 所以秦蔻小时候会偷偷藏方便面调料包,每次吃汤面,趁大人们不注意,在碗里撒一点用来增味!当然,被大人们抓住的话就免不了要被说几句。 再有就是西红柿鸡蛋拌面了,北方人吃西红柿炒蛋是吃咸的,吃面的滷子不用做得太精细,炒的时候顺便有可能就把上顿没吃完的西葫芦给切进去了,一锅炒了,盖在面条上,唏哩唿噜地就吃光了。 小时候很不喜欢家常味道,会很期待去吃m记、肯打鸡和外头的各种馆子,长大之后,各种馆子都吃腻了,就开始自然而然地怀念起家常的味道了。 秦蔻有一回随便在路边进了一家疆省面馆,点了十二块钱的拉条子,吃得是惊为天人,无他,因为那个突然出现在滷子里的突兀西葫芦实在是太点睛之笔了! 此家疆省面馆一度登上秦蔻最爱馆子榜单。 所以说……其实能够随时随地吃到家常味道,也是一种涓涓细流生活里的幸福感吧。 她感觉非常惬意,又不知为何有点疲倦,一只脚伸出床沿晃荡两下,电话那头毫无意外地传来一声低低沉沉的「好」。 秦蔻又问:「你们在健身房玩什么了?怎么样,好玩么?」 一点红一边捏着自己的手机,一边正用毛巾擦脖颈上的汗,随意地说:「还行,就是人太多。」 秦蔻:「???」 秦蔻:「啊……?人太多,大早上健身房哪来那么多人啊?」 一点红扫视一圈,说: 「不知道。」 他一边说,一边绕开人群往出走。 打斗结束了,大家当然也都三三两两地散开了,一点红一边和秦蔻说着话,一边绕到了一个年轻小男生面前,堵住了他,说:「我不喜欢有人拍,刚才拍的照片删了吧。」 其实他的语气很平,既不阴森也不带杀气,只是他这人原本声带就有点被破坏过,声音一直都有点嘶哑,再加上脸上基本没有表情,就显得……很不好惹。 刚刚围观他们两个打斗的有十几个人,其实都没有想起来第一时间要拍视频——很简单,在这种突如其来、极致的暴力表演之下,那种冲击力足以使绝大多数人被死死吸引住,在那一刻,的的确确没有人有空拿出手机,他们的目光都死死地黏在两个人身上。 这位年轻小男生没有恶意,就是刚才那一下,觉得……哇,这个帅得能做武打明星的小哥居然还有这么反差的一面,不由自主,拿出手机拍了一下。 结果人家好像不太喜欢被拍。 男生有点被一点红的表情冷到,又有点不好意思,当着他的面把手机打开,把刚刚那张照片翻出来删干净,道歉说:「不好意思啊小哥,我是人像摄影师,刚刚那一下职业病犯了,情不自禁。」 一点红淡淡地说:「没事。」 双方都没有恶意,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而已,实在不必大惊小怪。 这摄影师小男生倒是还说了一句:「不过小哥你真的很上镜啊,身材比例超级好,又会打,要是上网肯定能红的。」 一点红脸上没什么表情。 他还打着电话呢,自然没空和这个陌生人谝闲传,只随意敷衍了几句,捏着手机往浴室走。 秦蔻:「嘤……」 一点红:「怎么了?」 秦蔻:「我们红哥都进步到可以和陌生人谝闲传了,欣慰……」 一点红:「……」 他觉得秦蔻对他有什么误解。 他虽然没经过正常的社会化训练,但基本的说话社交能力还是有的吧,他又不是傅红雪,被养母虐傻了。 他抿了抿唇,想说什么,又长长地嘆了口气,什么都没说,只道:「我先去洗澡了。」 秦蔻: 「好哦~」 两个人挂了电话。 他走进浴室。 还好,大清早的,更衣室里没几个人,免去了他瞧见各种奇形怪状的□□会受到的伤害……上回那浴场虽然舒服是很舒服的,但他现在回想起来躺在案板(?)上被搓来搓去的经歷还是觉得很灰暗。 钻进淋浴间,舒舒服服地沖了个凉,感受热水自完全纾解过的身体上滑过的那种惬意。 顺便洗个头。 洗头的洗髮水是秦蔻给准备的。 秦蔻是个很周到的人,考虑到他们两个第一次去健身房,想来各方面都很不熟悉,而健身房里最容易出现的纰漏莫过于……洗澡的时候发现忘了带拖鞋、洗髮水、护髮素…… 秦蔻真正的本尊二表哥还和她分享过一件特别丧心病狂的事情,就是他在健身房里换洗内裤被人拿走了……拿走了……拿走了…… 把二表哥气得在更衣室里骂得震天响,无能狂怒了半天。 第203页 当然这种极小概率事件一般来说用不着在意。 拖鞋还好,健身房里有卖的,直接买一双新的就行,但是洗髮水和洗面奶就得自己带了。 ——这玩意健身房一般不提供的,因为一旦提供了,就一定会出现被人用分装瓶薅走这种事。 秦蔻找了几个分装瓶,把她自己的洗髮水和洗面奶分装了,给他们塞到包里去。 一点红拿起那个装着淡金色洗髮水的小瓶。 他的头髮很长,洗髮水的用量自然也很大,连着摁了好几下那个泵,淡金色的浓稠液体落入他手心里,抹到头髮上,慢慢地揉搓,丰富的泡沫被揉开,那种金盏花淡淡的、植物的清香被手心的温度蒸开,从泡沫里渗出来,温温热热。 一点红的动作忽然一顿。 ……是秦蔻的洗髮水,是她头髮上的香气。 他刚刚放松下来的肌肉忽然又紧张起来,就这么站了好半天,他忽然垂下头瞧了一眼,又重重地「啧」了一声,一只手扶上了淋浴头的把手,拧了个方向,把水开到最大,冲起了凉。 他出来时,楚留香也已经出来了,刚套上裤子,踩着拖鞋、赤着上身吹头髮,瞧见他出来,便笑道:「哟,红兄。」 一 点红漠然说:「嗯。」 楚留香一边拎着吹风气,一边评价一下:「不如家里的。」 一点红意义不明地哼了一声,抄起另一个吹风机给自己吹头髮。 有个人进了更衣室,脱了衣服就往浴室里沖,毛毛躁躁、急匆匆的,然后只听浴室里一声惨叫:「卧槽好凉!怎么是凉水!」 一点红面无表情地吹头髮,楚留香忽然若有所思地侧头瞧着他,唇边不知道为什么盪开了微笑,嘴角越翘越高。 一点红终于忍不住问:「你在笑什么?」 楚留香面不改色,微笑着道:「我在笑今天的天气很好。」 一点红:「……」 中午回了家,吃的就是秦蔻想吃的西红柿鸡蛋盖面。 鸡蛋打散、调味,西红柿切块,切一点葱姜。先把鸡蛋下锅炒熟,倒出来,再倒油,煸香葱姜,倒西红柿块,差不多熟了之后鸡蛋回锅,一起翻两下,出锅。 面条更简单,因为这面条是在菜市场五块钱买的手工面,下锅里搅和搅和煮熟就行。 做得很快,吃得也很快。 舒坦! 吃到了心心念念家常味的秦蔻眯着眼,和陆小凤并排瘫在沙发里,懒洋洋的,顺便打起了哈欠。 她摇头晃脑:「啊……吃碳水果然好容易困啊,我要去睡午觉……」 陆小凤海豹拍肚皮中。 一边拍一边说:「刚吃完就睡觉会胖的哦,蔻蔻。」 秦蔻摸摸自己的小肚子,无不惆怅地说:「已经胖了……但我下午打算去游泳!你去不去!」 陆小凤懒洋洋表示:「可我的ns和卡带到了,我准备耍游戏~」 秦蔻冷笑:「呵,肥宅。」 陆小凤轻描淡写地表示:「啊这个,晚上去跑跑酷就好了,不必担心。」 秦蔻:「……?」 秦蔻:「等等,晚上去跑跑酷是什么意思?」 陆小凤把自己的手机拿出来给她看。 是他和花满楼的自拍,陆小凤站在前面,花满楼在靠后一点的位置,头上带着那个游乐场买的太阳花,微笑着比了个v。 这些都没问题,问题是……他们居然在某栋陈年烂尾楼的顶楼!! 秦蔻:=口=!!! 秦蔻:「你们是怎么上去的!!!」 陆小凤无辜眨眨眼:「那地方还有很多脚手架没拆呢。」 他还解释道:「哎呀,这不是好久没运轻功,身子有点痒么?但是城里街道上到处都是摄像头,况且那种满是玻璃外立面的大楼它……绕是我们也没事不会去攀的,危险,刚好,你看这个,烂尾楼,又没有人,好玩儿倒是好玩的紧,还不用担心被拍到,一举三得,多好,多安全。」 秦蔻:「……」 秦蔻还是倒抽了一口冷气,止不住打了个冷颤。 他说的这个安全真的很……一言难尽。 花满楼正好哼着曲儿路过,被秦蔻抓住呲牙:「你怎么也跟着他一起胡闹啊,这个……这个不危险的么?」 莫名被抓住的花满楼:ovo 花满楼失笑,嘆气道:「让阿蔻担心了。」 不过他也的确爱胡闹,倘若不爱胡闹,他和陆小凤又怎么可能是从小到大最要好的朋友呢? 秦蔻又看了一眼那个照片,看花满楼头上的太阳花,问:「昨夜晚上么?」 陆小凤摸了摸鬍子,道:「是了,昨晚你睡得早,我和花满楼十一点多出门了一趟,昨天没玩够,总觉得身上不得劲,就寻了那一处……」 秦蔻又打了个冷颤:「……不危险么?」 陆小凤瞧见她的神色,知道她是担心,忽然扬唇一笑,宽慰她道:「莫担心,不危险的,我陆小凤的轻功虽然没楚兄那样好,但在江湖上也是数一数二的,这地方看着险,其实也就六七层的高度,险不到哪里去的。」 秦蔻:「唔……」 怀疑.jpg 陆小凤无奈嘆气,举起手对天发誓:「真的不危险的!要不我们把阿楚哥叫过来问,好叫你宽心。」 秦蔻嘆气。 第204页 她说:「不是……我信你,我只不过在想另外一件事……」 感觉侠客们好像的确……时不时要纾解一下? 这怎么说呢,就比如说陆小凤吧,他对每天练武是没什么执念,这里的其他东西也的确很好玩,他 玩的不亦乐乎,但是一个武学天才……一个从小运动量就很大的武学天才,可能就是「biu」的一下子,就感觉手脚发痒,要去跑跑酷什么的。 说起来……楚留香他们今天去健身房,陆小凤完全不感兴趣的原因是因为他和花满楼偶尔会出去探索烂尾楼么……? 啊这…… 秦蔻说:「等见过我外婆和爸妈,不如去趟山里?秦岭森林公园什么的,活动活动。」 陆小凤:「去山里么,也好……啊不对,等等,要见阿蔻的外婆?」 秦蔻说:「对咯,外婆后天回来,我们大后天去见她吧,她可喜欢你了!」 陆小凤忍不住自得地微笑起来:「是咯……我陆小凤好像就是很招老太太喜欢……」 薛老太太就很喜欢他的说。 秦蔻打了个哈欠:「算了先不说了!我要睡觉了,等会儿还要去游泳呢……你真的不去?」 陆小凤:「不去。」 秦蔻嘱咐:「那你带着小傅玩一玩吧,游戏机什么的,给他找点事干。」 陆小凤比了个ok的手势。 下午,秦蔻睡醒已经两点多了。 这个时间其实蛮适合去游泳的,毕竟外头正热,去游个泳,出来一晒太阳,那个舒服哟~ 火速起床收拾泳衣泳帽泳镜,带好拖鞋洗髮水洗面奶换洗衣服,背着书包准备出发! 出发之前不放心地去看了一眼傅红雪,他被陆小凤薅起来正坐在沙发上,陆小凤已经把ns主机连接在了电视上,正在调试游戏手柄。 秦蔻:「一会儿我就回来了!」 傅红雪安静地坐着,抬头瞧着她,张了张口,低低道:「好。」 秦蔻:「有什么事和我打电话,虽然我不一定能接到。」 陆小凤吐槽:「蔻蔻哇,小傅是十九岁,不是九岁。」 傅红雪:「……」 他张了张口,干涩道:「你去吧……不必担心我。」 秦蔻:「好!」 一点红和楚留香已经等在门口了。 他们两个,当然是没有泳裤的,但这也没关系,直接现去买就行,健身房楼下就是卖泳衣的,一条泳裤几十块钱,实在不要太方便。 唯一的问题是…… 古人他们,能不能接受这样的短小泳裤,以及穿着短小布料在泳池边走来走去的男男女女呢? 秦蔻:观察.jpg! 第92章 一点红本以为自己对现代已很是了解,无论面对什么事情,都应该能够面不改色。 但直到进了泳衣店,他才发现,其实他或许……了解的还不够深? 这里……似乎是泳衣店而不是内衣店啊……? 当然,仔细一瞧,就会发现,此处所售卖的衣物的的确确是不一样的,颜色花哨、材质古怪,应当是那种沾了水也不会吸很多水分、湿哒哒、沉重重的料子,只是…… 只是这制式未免也太大胆了些,用亵衣来形容都觉得还不够。 难道游泳馆的人都是这样的穿着……? 一点红身子一顿,整个人都僵在了原地,又像回到刚刚穿越来时那样,下意识地回头去找秦蔻,想要用眼神去质问她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结果秦蔻也一如他们刚刚认识没多久那样,就站在店门口,也不进来,假装在玩手机,实则偷偷抬眸观察他们,嘴角止不住地上扬,瞧见他骤然红了的耳根子和僵硬的身体,甚至还笑得更开心了一些,一边翘嘴角一边避开他的视线,扭过头忍笑忍到肩膀发抖。 一点红:「……」 懂了,所以游泳馆的人的确就是穿成这个样子没有错。 一点红盯着身边货架上那条又短、又紧、又小的泳裤,感觉自己脖颈侧的青筋在迸起,颈项也在发紧。 这和内衣店、浴池可不一样。 内衣店再开放,也毕竟是贴身衣物,买来穿,是放在里头穿的,不会叫其他人瞧见。 公共浴池再开放,那里头也都是男人,见得多了也就算了,真正其他浴池里的休闲场所,那都是穿着浴池里带着的浴衣的——其实也就是开襟式的短袖和位置将好到膝盖上方的裤子。 但这…… 他一扭头,又下意识地去找楚留香。 楚留香正面不改色地在货架丛中穿梭,神色无丝毫不自然,一只手插着兜,一只手拎了条适合黑色泳裤,十分自然地就要去结帐。 一点红用一种看妖怪的眼神看着楚留香。 楚留香:「……」 楚留香摸摸鼻子,凑过来,含笑落下一句:「红兄,你这现代化做的 还是不行啊……」 说罢,唇角上扬,潇洒地飘然而去。 一点红:「……」 一点红这就是吃了上网不多的亏了。 他是很不喜欢嘈杂的一个人,而网上的信息纷繁复杂,又随处都可摁摁手机,发表评论,像个乱糟糟的菜市场,东扯一句西扯一句,他自然很不喜欢,平时没事,即便要休闲,那要么是随便翻本别人的书来看,要么是跟着陆小凤一块儿看电影。 第205页 而陆小凤的口味,其实相当明显。 他喜欢带点神秘色彩的东西,譬如说蝙蝠侠、超人、再者说指环王、哈利·波特一类的,这种电影里的泳装镜头自然很少甚至没有,况且一点红也不是从头看到尾,他只是闲着没事的时候才进去瞄一眼,所以理所当然的没见识过这场合。 但楚留香就不一样了,他是很喜欢在网上找东西的。 他本身就是一个很爱人间烟火的人,以前闲着没事时,也就随意找一家酒馆坐着小酌,有时是像樊楼那样的大酒楼、华灯出照、红袖轻招,有时只是街边支起的面摊,卖几文钱铜钱一碗的阳春面,附赠一碗热腾腾的面汤。 有时他瞧见的人锦衣华服、神情倨傲,乃是风流公子、绝世剑客;有时他瞧见的人只是在码头上讨生活的「短衣帮」,他们的手往往黝黑而粗大,指甲缝里永远都有清理不完的污垢。 但他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一视同仁,舒舒服服地舒展着身体,请他们喝上一杯酒,谈上一会儿心。 他喜欢嘈杂,喜欢嘈杂里带出的「人味儿」。 网际网路时代稍有不同,但也没那么多不同,普普通通的人,心头也有恶念,会口出狂言、会三人成虎……楚留香瞧得多了,也不免一声嘆息,感嘆有些事情,真是古今不变。 当然,这也不乏是一种对人类、对生活的观察。 总而言之,楚留香享受网际网路、但不沉迷网际网路,他对任何新鲜事物都保持着极为热忱的心态,把网络作为窗口,去瞧、去看现代人的生活。 这和一点红的半隐居状态当然完全不一样,他懂得自然也多,况且他原本就是生活在海上的人,见惯了渔民与採珠人,自己也经常赤着上身跳进海中游泳,区区泳裤,算得了什么? 他甚至觉得这衣裳材料挺好的……感觉自己回去的时候那大包小包里要带的东西又增加了。 一点红皱眉盯着他,半晌,啧了一声,随便挑了件黑色的,也拿去结帐了。 去游泳馆的路上,他神色冷淡,一言不发。 秦蔻所住的小区,房价偏高,所以周围的设施什么的都很不错,这家健身房里也常年有那种喜欢穿着巴宝莉条纹衬衫的老财出没,环境上来说是非常不错的,游泳馆很大,环境很好,水质清洁。 但问题是……现在在放暑假,而且现在是暑假时间的下午三点。 可想而知,游泳馆里虽然没多少大人,但一群闹哄哄的小汤圆是免不了的,在挨个排队下饺子。安全员坐在高处,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这群小祖宗,几个教练东拉住一个小汤圆,西扯住一个小饺子,对着汤圆和饺子苦口婆心地教导着。 秦蔻扼腕跺脚:「啧!失策了!」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 就这群小朋友,看上去还挺可爱的。 一点红……一点红居然还松了一口气。 秦蔻沖他呲牙:「你干什么还突然轻松起来了!要和这群汤圆一起下饺子了!」 一点红:「……」 他没解释,硬受了这一句。 三个人分头,去了男女更衣室。 更衣室里也没什么人。 楚留香换好了泳裤,在门口双手抱胸,等一点红出来。 一点红过了好一会儿才出来,神色有些不自然。 他显然很不习惯于这个样子出现在人前……更不习惯这个样子出现在秦蔻面前。 他身上的伤疤太多了。 纵横交错,有些是刀剑伤、有些是鞭痕、有些是透骨钉一类的暗器伤,都不算太重……上次那个搓澡的大爷把他在案板(?)上翻了个面,瞧见他背上的鞭痕时,还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名词。 ……一点红心里其实挺在意的,回头还上网去搜过。 爱死爱慕……没有结果,换字,依然没有结果,最后他忽然福至心灵,输了英文字母,然后……然后…… ……然后他开始痛恨自己为什么会福至心灵。 所以他偶尔瞧见自己背上的鞭痕,会觉得……心情很微妙,总不自觉想到那大爷的口出狂言,其实这种事、怎么说呢,他虽然不曾有过女人,但杀手当得久了,各方面汇聚而来的消息听得多了,也偶尔能听闻某某宗某某帮的帮主、少爷之类的男人有那种虐待丫鬟小厮的爱好…… 但那大爷说的是:你们年轻人的爱好!! 明白了「爱死爱慕」一词真正含义的一点红:「???」 什么叫年轻人的爱好啊???现代人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人种啊?还有……秦蔻清不清楚这是什么东西? 总而言之,那番言论不知为何让他身上的伤痕留下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异味道,又令他想起了那些自比伎女的自侮自辱之语。此时此刻,他盯着更衣室中的镜子,瞧着自己惨白的身体,面无表情地动了动脖子。 秦蔻早把他的老底子都掀了,他自然也不怕她瞧了害怕。 他只怕她觉得这些过于狰狞的伤疤太过丑陋。 还怕…… 还怕瞧见她。 他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慢慢走出了更衣室,然后就看见楚留香已经泡在池子里,脖子上还坐着个小汤圆,正在兴奋尖叫。 迅速融入汤圆群的楚留香爽朗地和一点红打招唿:「红兄!」 一点红:「……」 第206页 楚留香皮肤古铜,身姿矫健,混在一堆小汤圆里,当然不可能完美融入,倘若真的要来形容的话……或许他更像一个藏在汤圆堆里的轻松熊勐男面包(刷了蛋液烤制版本)……? 轻松熊勐男面包,是一点红昨天翻外卖软体的时候看到的奇怪玩意儿。他当时看到这玩意儿,登时有点明白秦蔻所说的餐饮界的「卷」指的是什么了。 抓心挠肺、绞尽脑汁的创新……但说实话有些创新是真的不必,除了让人脑子「嗡」的一声之外,没什么别的作用。 真有什么别的作用,也就是此刻了——在莫名其妙的时刻联想到莫名其妙的东西。 泡在水里的香帅牌轻松熊十分爽朗。 架在他脖子上的小汤圆也十分爽朗,自来熟地学着楚留香的语气叫:「红兄!红兄!」 这汤圆尖叫好像会传染,瞬间引来了一片 叽叽喳喳地汤圆尖叫声,小孩子……小孩子笑起来、叫起来,那声音真的是够尖锐的。 一点红:「……」 他感觉自己被一百只刚出生的鹌鹑给包围了! 而且小孩子都是没有任何恶意的,他们什么也不懂,瞧见了他满身的伤疤,也不明白这其中的含义,照样热情地拍动水面,这种热情排山倒海,令基本没接触过小孩子的一点红浑身僵硬,面色却忍不住柔和了一点。 楚留香瞧着他的样子,噗嗤一声笑了,对自己脖子上的小汤圆笑道:「想不想『咻——』的一声冲出去?」 小汤圆兴奋地开始拍打水面,大声道:「想~~~~~」 小孩子特有的拉长语调。 楚留香就让他搂着他的脖子,骑在他背上,然后扬唇一笑,忽然在水中如离弦之箭一般沖了出去!! 小汤圆兴奋尖叫:「呀————!!!」 那个正带孩子的教练都惊呆了!!! 等等,这什么!!鱼雷么???大哥你是不是游的也太快了一点?? 楚留香与一点红上午算是把整个健身房都惊到了,这教游泳的教练自然也知道这个古铜肤色的武打明星的传说事迹,但是……谁也没说过这武打明星下水之后跟鱼雷一样啊,大哥你背上还背着个小孩呢,是不是太夸张了点??? 你怕不是搞铁人三项出身的么??? 教练:震惊.jpg 就他震惊的这一点时间里,楚留香已经游完一个来回,把小孩轻轻松松一举,塞到他爸爸怀里了。 小汤圆搂着他自己爸爸的脖子,对着楚留香期期艾艾、吞吞吐吐地表示:「叔叔,我还想再来一次……」 楚留香微笑着伸出一根手指,摇了一下,表示拒绝。 小汤圆:「可是刚刚『咻——』的一下就过去了!」 楚留香失笑,眨了眨眼,对他道:「可我们说好的就是『咻——』一下过去啊。」 小汤圆努了努嘴,垂头丧气,不过他是个懂事的孩子,立刻扭头对其他汤圆们提出了一个新的建议:「那我们排队吧!排队让叔叔带我们当火箭!」 小孩子们高举双手双脚贊成。 楚留香: 「……」 好傢伙,工作量瞬间增大了十倍不止。 幸好被教练给制止了。 其实事情也不能这样算的,刚刚那个小汤圆,是因为他是爸爸带着来玩的,他爸爸就是上午的围观人群之一,瞧见楚留香很激动,也同意让自己的孩子和他玩,刚刚那一圈人家也是看着的。 但其他孩子不一样啊,父母没在身边的。 陌生人与小孩子之间的距离,那当然还是要掌握好的,无论是谁都一样。 众汤圆拉长声音,齐声嘆气,楚留香忍俊不禁,哈哈大笑,然后孤独咕嘟咕嘟沉下去,在水下躺平了…… 对了,楚留香是有一门独门秘技的,这秘技说起来实在是过于匪夷所思——他有鼻炎,严重的鼻炎,时常唿吸不畅通,于是便修炼了一门能用浑身的毛孔来唿吸的绝技,他在水下能呆的时间,怕不是能小憩一会儿了。 一点红:「……」 楚留香这个人真的很不一般、很不一般…… 但他要是真在水下睡一觉,恐怕那坐在高处的安全员怕不是会被吓出毛病来。 幸好幸好,他只是沉下去一小会儿,然后忽然自水中冲出,抹了一把自己的脸,朝一点红背后挥挥手,笑道:「蔻蔻。」 原来是秦蔻从女更衣室里出来了。 她就踩着拖鞋,在地面上踩出「嗒叭」「嗒叭」的声音,不太清脆,停在一点红身后。 一点红没有回头。 即便游泳馆里十分嘈杂,充斥着小孩子叫啊笑啊的声音,但他当然也已听见了秦蔻的脚步声——对他们这样子的人来说,分辩一个人的脚步声,尤其是一个自己注意了很久的人的脚步声,实在再容易不过了。 但他没回头。 游泳馆中小孩居多,年轻女子当然也有一二,都穿着花花绿绿的泳衣,露出大片的皮肤,而男人们自然更甚,只着一条泳裤,大剌剌地在泳池里泡着、或者躺在周围的躺椅上。 氛围其实很正常。 但他不敢看秦蔻。 秦蔻在他身后问:「咦,红哥你怎么不理我。」 语气稍显埋怨,她轻巧地凑上来,又抓住他的马尾,轻轻晃了晃。 第207页 他头髮上的那种金盏花的香气忽然又钻进了他自己的鼻子里。 一点红的背肌忽然缩紧。 他立在原地,一言不发,宛如一座石雕,半晌,他昂起了头,喉头滚动了一下,又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嘆息似得,这才慢慢地转过身,去看秦蔻。 秦蔻的泳衣是粉蓝色的。 分体式,颜色很浅淡,带着她自己很喜欢的花边。一双长腿,一截纤腰,她的双手叉在腰侧,脚上随意地踩着拖鞋,便显得有那么一点生动、那么一点泼辣。 ……以及还有带得十分严谨的泳帽和泳镜。 好一个身姿妙曼、明艷动人的…… ……滷蛋超人。! 第93章 一点红:「……」 秦蔻:「……」 一点红侧头,忍不住笑了一下。 秦蔻:疑惑.jpg 秦蔻充满狐疑、充满警惕地问:「……你笑什么?」 她其实很了解一点红的,对他身上所发生的变化看得也很分明,所以自然而然就注意到了他本来紧张且僵硬的身子慢慢地放松了下来。 ……不是,所以你刚刚在紧张什么啊??? 一点红以手握拳,放在唇边,掩饰性地咳嗽了一声,避开了她的目光,转移话题道:「没事,你要下水吗?」 语气中都是遮掩不住的笑意……不是,泳帽和泳镜就这么令你愉快么??真的这么好笑么?? 秦蔻:「……」 算了,这不重要。 秦蔻不计前嫌,叉腰问他:「当然要下水啦……啊对了,红哥你会游泳么,不会我来教你啊,我游泳很厉害的!」 一点红挑眉:「当然会。」 江湖人有没有旱鸭子……那必然是有的,但杀手里有没有旱鸭子,那是绝不可能的,除非这杀手养出来就是为了送死。 秦蔻唔了一声,一点红猜测她现在可能正充满狐疑地眯起眼睛。 她说:「书里没说诶。」 一点红的唇角忍不住又勾了勾,伸手,似乎想要帮她理一理碎发、与她的距离再亲近一点,又苦于她那滷蛋泳帽带的实在很严谨,连一根头髮丝都没露在外面。 这下意识地亲近之举完全没有下手的余地,一点红惨白的手在空中迟疑了一下,又收了回来。 他眼中溢出一点笑意,道:「书里也没说我会做菜。」 秦蔻:「说的也是哦!」 然后她就扭头,「噗通」一声下饺子去了,溅起好大一片水花,落在一点红的脚面上。 再一低头,她混在一堆小汤圆里,身边是楚留香,正在向他招手:「快下来玩呀!」 小汤圆、滷蛋超人,还有……轻松熊勐男面包。 这是一锅什么和什么啊。 他自己都没意识到他自己笑了。 一点红 平时很少笑,即便要笑,那笑容也非常浅淡,一闪而过,如今浑身上下都写满了轻松与惬意,那发自内心的微笑,便只如同春风吹拂过积雪的山峰一般,令人一瞧,都忍不住要怔一下。 秦蔻两只手臂趴在泳池边缘,仰头瞧着他,就忍不住怔了一下。 下一秒,她的唇角也止不住地翘了起来。 一点红慢慢地下了水。 他在水下自然动作也是很敏捷的,这里的水很干净,水温并不太热、也并不太冷,沖刷在身体上,令他的肌肉缩起,又很快惬意地放松下来。 秦蔻真的是来游泳的。 她似乎给自己定了什么任务,要游完几个来回的样子,于是一下了水,也不和一点红说话,也不和楚留香一起玩,哼哧哼哧地开始游。 头往水下一埋,忽然瞧见个古铜色健美水鬼在水下飘。 秦蔻差点给自己吓抽筋了。 定睛一看,是楚留香。 他也不知道是怎么穿透泳镜,感觉到秦蔻一言难尽的眼神的,居然还睁开双眼,在水下朝她眨了眨眼,勾了勾唇,比了个v字手势。 就……这场面还怪好看的。 楚留香嘛,身形健美,又有一身精心晒出来的古铜肤色,人也生得俊美极了,此刻在水下,潋滟波光之下,他绑起来的头髮也在飘散,五官少了点男性的粗犷魅力,倒是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异魅力。 不过……他如果真的是水鬼的话,恐怕也不需要藉助着引诱人下水既、把人拖下水底来杀人,他看起来就是一副……一拳能把船底掏个洞的那种一力降十会型水鬼。 秦蔻:「……」 秦蔻被自己逗笑了,她的口鼻都埋在水下呢,就忽然笑起来,笑得嘴里不断冒泡泡。 楚留香:「……?」 这孩子这是咋了。 ……搞不懂。 总之,笑过之后继续游! 然后一点红就从她身边蹿过去了。 他大概是看出来,秦蔻真的很认真地在游泳、在锻鍊,根本无心陪他一起玩乐什么的。 于是也不打搅她,更不打搅在水底下睡觉的楚留香,一个人默默地游过去,又游回来,颇有些百无聊 赖、自己给自己找乐子的意思。 他游泳的姿势其实不大一样,但能看得出来在调整,秦蔻游了一个来回,趴在泳池沿儿上远远去看他,就发现他也在远远往这边望,她还以为是在看她呢,仔细一瞧,原来他是在看那堆小孩的教练示范自由式泳姿。 第208页 然后再游一个来回的时候,姿势就慢慢地调整成了自由式的姿势,速度更快了点,基本上秦蔻游一个来回的时间够人家游二回了。 秦蔻:「……」 fine。 身体的协调能力真不是盖的,学习能力也超强。 秦蔻:累了tat 好久不来游泳,体力有所下降……或者说她今天其实格外容易乏力? 她干脆不游了,翻了个身,整个人身体放松,感觉自己被微凉的水托起来,四肢摊开,正面朝上,泡在水中,随手拿掉泳镜,水面就在耳边,她飘在水面上,闭上眼睛,阳光透过顶上的透明玻璃,落在泳池水面之上,也落在她身上,她就觉得实在惬意得很,想就这么飘着睡过去。 还真就有点迷煳了。 迷迷煳煳之间,秦蔻感觉有人游到了自己身边,一只滚烫的手贴在了她的腰侧,令她忽然止不住地打了个颤。 有人低低地说:「去上头睡吧。」 他的声音有点低哑、也很熟悉。 秦蔻觉得自己眼皮子都抬不起来了,迷迷煳煳地嗯了一声,对方得到了她的许可,就这样在水面上将她一路推到了泳池边缘,横抱起来,一步步走上去。 真奇怪,他身上的体温还真是有够烫的,明明这是泳池不是温泉,水是带着点冷意的,他头髮丝上落下的水落在她胸口时,还能感觉到那种湿润的、尖锐的一点冷意,像是一根针一样,令她的皮肤表面隐隐痛作痛着,但他的胸膛和手臂却一点儿都不冷、一点儿都不。 秦蔻迷迷煳煳地睡着之前,做的最后一件事是指挥一点红把她的泳帽摘下来。 一点红淡淡地嗯了一声。 他面不改色,看也不看她,横抱着她走到泳池旁边的躺椅,把她轻轻放了下去,目光又扫视了一圈儿周围,去一旁专门卖浴巾的商店里买了条厚实的大浴巾,小心翼翼地把她裹住,这才坐在另一张躺椅 上,敢仔细地去看一看她。 她放心的睡着了。 或许是因为泳池的水有点凉,她又在水里呆了很久,秦蔻的嘴唇有点发白,裹着浴巾、歪着头躺在躺椅上,她的泳帽被一点红用两个手指捻住脱掉了,长发湿透,碎发沾在脸上,鼻尖有水珠。 一点红的目光放在她的脸上,眸光忽然闪动了一下,伸出苍白的手指,替她理一理这些凌乱的碎发。 又只心道:头髮这样湿就睡着了,会不会着凉风寒? 但这位置上也根本就没有电插销,能连接一个吹风机去给她吹头髮。 况且瞧着她睡得这样熟,也不忍心打扰她。 一点红就躺在她旁边的那张躺椅之上,晒太阳,大脑里放得很空。他瞧着一堆小饺子围着楚留香,不死心地恳求他带他们一块耍,听见自己这位脾气一向非常好的友人无奈地嘆气,然后当真把小饺子一号到十五号都放在他肩膀上「咻——」了一圈儿。 他在水中的动作甚至比在陆地上还要矫捷! 这功夫,他当然也早就领教过,他和楚留香刚认识的时候,一心只想着要么杀了他、要么死在他手上,纠缠着楚留香一定要与自己动手,那会子就正巧追到了一片厌轻烟笼罩的湖边,后来他听见无花那妖僧的琴声,心绪大动,悲怆、激愤与求死之心一齐涌上心头,动手愈发没了分寸。 结果被楚留香引下了水,他在水中,简直就是蛟龙入海,轻轻松松便将他制住,后来他直接昏了过去,等醒来时,发现自己被叉在树上。 倘若说楚留香是什么转世……一点红相信,他上辈子一定是一尾来去自如的游鱼。 这时候秦蔻在他身边咂咂嘴,说梦话:「想吃……大连……火爆鱿鱼……」 一点红:「……」 他忍不住笑了一下。 现在想一想往事,那种从前总是纠结着他、折磨着他的东西,似乎已很久很久没有出现过了。 不知什么时候起,他浑身上下的戾气、偏激与落魄,都已完全消失了。他以前时常都觉得自己只是一个握剑的工具、一个承载死亡的容器……他踩在大地上的每一下,都是空的,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该去哪里、想去哪里。 楚留香自水中出来,抹了一把脸,踩上拖鞋过来了。 一点红眼疾手快,给他丢了条厚实的大浴巾。 楚留香扬唇一笑,伸手接住,擦擦自己身上的水珠,又顺手拆了头髮,揉了揉自己湿透的头髮,坐在另一张躺椅上。 一点红又丢给他一瓶可乐——也是刚刚在商店里买的。 当然,也不得不腹诽一下:刚游完泳就喝这样高糖量的饮料……这家健身房也很懂得什么叫做养寇自重、飞鸟尽良弓藏嘛。 楚留香舒舒服服地躺下,舒展着自己的身子,拉开易拉罐的环儿,喝下一口冰凉而富有冲击力的气泡,似乎一口就能喝掉整个夏天的味道。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游泳课结束了,小汤圆们一个个湿淋淋地从水里被捞出来,被教练赶进更衣室换衣服去了,小汤圆们的父母此刻也下班回来了,在门口等着接孩子。 换上常服、头髮还没完全擦干的小汤圆一号过来,大声地说:「楚楚叔叔再见!」 这个小汤圆一号还挺懂事的,是所有的小孩子里第一个问楚留香该怎么称唿的。 第209页 楚留香当时朝他眨眨眼,笑道:「你可以叫我阿楚。」 小汤圆一号说:「楚是哪个字啊!」 楚留香笑道:「楚是楚留香的楚。」 一号歪着头,说:「楚留香是谁呀!」 旁边另一个小汤圆就大声说:「我知道我知道!我爸爸可喜欢楚留香了!」 一群小汤圆:「wow~~~~」 楚留香当时噗嗤一声就笑了。 当然,他不会说自己叫楚留香,他还是只说自己叫阿楚,小孩子们惯来就喜欢叠词词,于是称唿就变成了「楚楚叔叔」。 楚楚叔叔朝汤圆一号笑了一下,比了个「嘘」的手势,轻轻指了指旁边躺椅上歪着头睡过去的秦蔻,小汤圆一号瞪大眼睛,非常夸张地捂住了嘴,用力点了点头。 其他的小汤圆陆陆续续地过来和他们的楚楚叔叔打招唿,小汤圆一号面色很严肃,梗啾啾地去捂别人的嘴巴,不让他们大声说话。 楚留香失笑。 这群小孩子,都是七八岁的年纪。 他本身就蛮喜欢小孩 子的,以前在江湖上时去见朋友,倘若那家人有孩子,他也会特地给小孩子带一点礼物,至于在街上碰上的丐帮小乞儿们,他只要遇见,也会带他们去糕点铺子里,买上一兜子糖果。 不过,江湖上的小孩子,也都不能小觑,过早的进入这个诡谲又快意恩仇的江湖,小孩子们也早熟得很,况且这江湖上的小孩,怕是有一大半,身世都不怎么美好。 总而言之,瞧见这么一群无忧无虑的小汤糰们,他心情不错,躺在躺椅上,还轻轻哼起了小曲儿。 只等着秦蔻这一觉睡起来,就准备回去了。 但秦蔻这一觉睡得可不安稳。 莫名其妙地,她就打了个冷战。 一点红本来躺在旁边正看手机,目光倏地一转,盯在了秦蔻面上。 秦蔻还是闭着眼睛,眉头皱着,又打了个冷战,一点红当机立断,伸手去摸她的额头。 ……有点烫。 一点红皱眉,轻轻喊她:「秦蔻、秦蔻。」 秦蔻迷迷煳煳、很是艰难地半睁开眼。 一清醒过来,就觉得头晕乎乎的,沉重得很,太阳穴一抽一抽的疼着,整个人一阵一阵地发冷,身上的皮肤也……只是裹着个浴巾,都觉得浴巾与皮肤摩擦得皮肤隐痛。 皮肤隐痛,据说人在感冒发烧的时候,神经会异常敏感,所以有些人感冒时会觉得皮肤和衣服的摩擦所产生的感觉都很痛, 她伸出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脸,有气无力地说:「……我感冒了。」 可不是嘛,连着两天,昨天去游乐场玩激流勇进,浑身湿透了还继续去玩别的项目、晚上洗完澡头髮也不吹就睡着了,今天也是,明明来游泳,结果浑身湿淋淋地在躺椅上睡着了。 这么不注意,她不感冒谁感冒。 秦蔻捂脸,歪着头,连眼皮子都抬不起来,又抽了下鼻子,有气无力:「……想回家躺着。」! 第94章 出去的时候生龙活虎,回来的时候半死不活。 当然,秦蔻出门的时候也不是生龙活虎的,她从今早上就觉得自己有点乏力了。 她不常生病,对自己的身体状况也就大大咧咧、马马虎虎,不甚在乎。早上起来觉得鼻子抽气、身上乏力,还以为是因为昨晚没睡好呢,这又是游泳、又是湿着头髮睡觉的,一下子病倒,蔫儿的要命。 一开门,家里冷气开得很足,陆小凤和傅红雪就坐在沙发上,陆小凤已经完全掌握了这种游戏主机+游戏手柄的玩法,正在操纵着屏幕之中的林克翻山越岭,傅红雪坐在一边,怀里抱了个抱枕,没什么表情地盯着屏幕——他这个人的表情总是这样,很认真,无论对什么都很认真。 门吱呀一开,傅红雪立刻扭头去瞧门口,然后就瞧见一点红背着秦蔻进来了。 她脸色很不好,有气无力地趴着。 傅红雪浑身的肌肉在一瞬间缩紧,立刻站了起来,眼神死死地凝在她脸上。 陆小凤朝这边扫了一眼,怔了一下,放下手柄,说:「嗯?蔻蔻怎么了?」 他走过来,摸了一下秦蔻的额头,嘶了一声,皱眉说:「好烫,风寒?」 秦蔻有气无力地纠正他的说法:「感冒,发烧。」 一点红一句话没说,背着她往自己的房间去,陆小凤的声音远远地说:「我去找个大夫?开几服药?」 自他们穿越以来,还没人生过病。 花满楼的眼睛,那是大毛病,要等很多后续,但不需要吃药;傅红雪的怪病呢,本质上是由心绪与他练得魔功所引发的,与现代医学也没什么关系,秦蔻也就没带他去过医院开药。 所以碰到风寒,陆小凤脑子里还是老一套,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找大夫、开中药。 秦蔻一听这话,吓得在一点红背上又打了个冷颤。 中药!!这什么跟什么,不喝,不喝,绝对不喝! 虽然说现在网络上总爱把冰美式和中药相提并论,但其实冰美式比中药好喝多了,不接受任何反驳! 一点红背着她,秦蔻又有气无力地贴在他背上,这不同寻常的一下自然被他接收到了,他 侧了一下头,瞧见她下巴搁在他肩膀上,低低宽慰她道:「没事的。」 第210页 又抬高了音量,扭头对陆小凤说:「楚兄去药店了,你别裹乱。」 什么开几服药,看把人给吓的。 陆小凤挠挠头,嗯了一声,又问:「蔻蔻吃什么么?吃不吃蛋糕,我去买?」 秦蔻头昏沉得不行,还是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对陆小凤说:「等病好再吃啦,我要吃那个,青提酸奶的小蛋糕。」 陆小凤道:「好咯……算了你别说话了,安心歇着吧。」 一点红背着她上楼。 傅红雪一直没说话,却一步一步地跟了过来,一点红霍然扭头,冷冷地瞧了他一眼,这黑衣的少年人面如冰雪,目如冷电,面无表情地与他的视线对上。 一点红讥诮地哼了一声,没理他,扭头继续上楼,推门进了秦蔻的卧室。 ……这是他第一次进秦蔻的房间。 随意进女子的闺房,自然不是一点红这种男人能做得出来的事情。他平时足够克制,除却要上露台,连二楼都不上,原随云来的那一回,也只是挡在她的门口,却控制着自己的视线,一眼都不往里头看。 此刻进门,却是顾不得了。 主卧、很大。 床也很大,铺着墨绿色的床单、被子是同色系的,这套应该是这两天才换上的,干净清爽,能闻见洗衣液、她身上的沐浴露与洗髮水混合起来的味道。 一点红面不改色,轻轻弯下腰,秦蔻适时松手,哼哼唧唧地躺在了床上。 一点红居高临下地望着秦蔻,然后忍不住伸手,把七扭八歪的她给摆正了,顺手一拉被子,像裹紫菜包饭一样把她裹在被子里。 秦蔻牌紫菜包饭探出头来,哼哼唧唧:「楚哥买药回来了没呀……」 一点红摸了摸她的额头,滚烫滚烫,忍不住皱了下眉,有些烦躁,又强行压下这些情绪,对她道:「到药店了,你再等等。」 秦蔻平时大大咧咧的,也没怎么生过病,家里药箱里的药,那都是早几年备下的了,现在肯定吃不成,所以刚刚就拜託了楚留香去买药。 其实小区另一侧就有药房,结果好巧不巧,今天居然不开门,楚留香只好打开导 航,跟着地图、顶着大太阳去了一点几公里外的另一家药房。 秦蔻本来想扭一扭,结果头沉得在被子里都懒得翻身,眯着眼睛就想睡觉,结果被一点红伸手又扯出了被窝,直接坐起来了。 秦蔻:「???」 一点红言简意赅:「头髮。」 秦蔻的头髮其实还没完全干掉。 她刚刚在游泳馆里发烧,但也总不能穿着泳衣就这么回来吧?湿哒哒的,所以还是坚持站起来,一个人进了女更衣室,又坚持沖了个热水澡,换了衣服,头髮吹了一下,实在头晕眼花,坚持不下去了。 好在外头太阳大着呢,就这么从小区外头走回里头,也足够她的头髮被烤得半干了,毛毛躁躁、乱蓬蓬的,但表面虽然干了,里头还是湿润的。 他扭头去卫生间里把她的吹风机拿出来。 秦蔻拉拉他的衣服角,说:「想喝粥。」 一点红垂眸瞧她,柔声道:「好。」 秦蔻:「皮蛋瘦肉粥……」 一点红忍不住笑了下,又道:「好。」 他坐在了床沿上,伸手扶住了秦蔻的肩膀,似乎想让她正起来一点,别软趴趴靠在床头软垫上,好叫他能帮她吹吹头髮。 不过秦蔻……东倒西歪的,骨头都好像是软的一样,不肯端端正正的坐起来。 一点红扶着她,脸上没什么表情,自己转了半圈,面对着她坐在床沿上,一只手抓着她的肩膀,把她扶进自己怀里,用自己的身子给她撑着,另一只手探到后面去,拿着吹风机帮她吹头髮。 这动作像是在拥抱,也确实在虚虚的拥抱,他的动作是十分克制的,扶着她就是扶着她,吹头髮就是吹头髮,浑身上下都克制的绷紧,紧张、焦躁、喉结滚动,但面上却依然没什么表情,冷冷淡淡的,垂着眸,也不瞧她,只盯着她柔软而蓬乱的长髮看。 但你要说这真的是克制……却也不对。 一点红骨子里是头狼,生活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如此度过二十多年,若没点凶性,早就被其他的野兽撕扯生吃了。 他喜欢秦蔻,也能敏锐地察觉出秦蔻言语之中的诱导和有意无意的亲密,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去试探,试探她到底许他亲密到哪一种程 度,这种事他做的不多,全凭本能。 他神色如常、只好像将她送入自己的怀里,帮她细细地把头髮吹干,乃是再正常、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秦蔻的神色很疲惫、却也没显现出什么排斥来,她的下巴磕在一点红的肩头,甚至还伸出手,像大橘去抓逗猫棒一样,去抓他落在背后的长髮。 一点红没躲开,任由自己的马尾被抓住,又垂眸瞧了她一眼,低哑道:「我去煮粥,你先睡一会儿。」 秦蔻点点头,不说话,乖唿唿躺回被窝里。 头髮完全吹干了,软蓬蓬的,窝在身边,像是窝了一蓬云彩,一点红垂眸,又瞧了她一会儿,又走到窗前,帮她把窗帘拉上,室内立刻就陷入了一片暗沉沉的颜色之中。 一点红慢慢转身走了。 他甫一出门,就瞧见了傅红雪。 一点红:「……」 这小狼崽子。 第211页 傅红雪就站在门外,盯着那扇门,苍白的面上一丝表情也无,好像有点畏惧那扇门,但又不知道出于什么理由,又一步也不想离开。一点红反手关上门,冷冷地瞧了他一眼,什么话都没说,直接走了。 傅红雪在原地站了很久,忽然慢慢地坐下来,居然就守在门外不肯走了。 期间陆小凤和花满楼上来了一趟,只不过这风寒嘛,其实休息更重要,你这来来回回地、为表关心上来探病什么的,其实反而是给病人增加负担,实在很没必要。 所以最后也没进去瞧她。 陆小凤瞧着坐在门口、垂着眼睛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的傅红雪,有点无奈,蹲下来与他平视,宽慰他道:「只是风寒,莫要担心,楚兄已回来了,她吃过药就会好的。」 傅红雪:「嗯。」 语气很冷淡,嗯是嗯了一声,但丝毫没打算离开。 陆小凤总觉得恍惚之间瞧见了只有点死脑筋的小狗崽子,他撇了撇嘴,有点无奈地走了。 然后是楚留香带着药上来了,瞧见靠墙、垂头坐着的傅红雪,愣了一愣,没说话,推门进去了。 秦蔻在玩手机。 楚留香坐到床沿上,伸手摸了下她的头,温声道:「不是头疼么?怎么不睡。」 秦蔻瓮声瓮气:「睡 不着。」 因为今天其实没少睡,头晕归头晕,睡也确实睡不着了。 然后就着温水把感冒药和退烧药一起吃掉,缩在被子里。 楚留香意有所指道:「你门口有人。」 秦蔻诧异:「嗯?」 然后又瞬间明白过来:「是小傅么?」 也只有他能干出蹲在门口,又不走、又不进来的事情了。 楚留香失笑,只道:「他大概很担心你,劝都劝不走。」 秦蔻也忍不住笑了,说:「好吧,我知道了。」 楚留香又和她说了几句话,转身出去了。 傅红雪就靠墙坐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把他那柄黑漆漆的魔刀抱在了怀里,垂着头,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楚留香出来了,也没抬头瞧一眼。 一点红刚刚出来的时候瞧见他这幅样子,属于是完全懒得理。 傅红雪当然也根本懒得在意别人是怎么想他的。 他的手机揣在兜里,忽然响了一声。 他抱着刀的、苍白修长的手指突然动了一下,睫毛也忽然颤了一下,慢慢地拿出手机,翻出消息来看。 ——手机拿到他手上,他其实也没怎么探索过,唯一他自己琢磨、探索出来的功能是关闭群聊提醒,因为陆小凤实在太能聊了。 就……这种过度的聒噪,对刚刚开始正常社交活动的傅红雪来说负担挺大的。 而除了那个群聊,他的微信好友就只有一个人,也只有一个人会来找他说话。 赳赳老秦(备註:蔻蔻):你在外面做什么呢? 雪雪喵(=owo=):守着你 蔻蔻:又没有人会来杀我,哈哈哈哈哈。 蔻蔻:美少女比 雪雪喵(=owo=):你生病了 蔻蔻:……啊? 秦蔻盯着手机:??? 所以呢……? 这话说得真是没头没尾的。 但傅红雪显然不打算解释了,秦蔻盯了聊天界面好久,一直没蹦出来新的消息。 她只好自己去发消息。 蔻蔻:那你为什么不进来坐着呢?别坐门口啊。 傅红雪垂眸,盯着那行字看了好一会儿,五指收紧,紧紧地捏着手机,然后慢慢站起来,推门进去了。 秦蔻刚吃了药,感冒药的昏睡效果还没出来,又不困,正躺着玩手机呢,一抬头,就看见这个黑衣黑裤的少年人就站在门口。 他有点踌躇,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往前走,秦蔻一眼就看见了他手上握着那把刀。 漆黑的刀,苍白的手,握刀的手法如此熟稔、好像早已经与他的骨头和经络融为了一体。 秦蔻愣了一下,忍不住问:「怎么又想起要带刀了?」 傅红雪垂头,盯着自己握刀的左手看,半晌才缓缓道:「……抱歉。」 秦蔻在床上扭动了一下,换了个更舒适的姿势,有点无奈地看着他,说:「怎么又道歉啊?」 傅红雪慢慢地说:「你不想让我带刀。」 秦蔻无奈:「我只是不想让你带,但你没义务按照我的想法做事,去外边不带刀是为了避免麻烦,在家里,你当然是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的。」 她觉得傅红雪大概……是有一点讨好型人格的。 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他已经被养得很歪了。 试问,一个五六岁……或者七八十来岁的小孩子,真的能理解大人口中的「仇恨」么? 像秦蔻自己,长大之后再回过头去看,才发现小孩子的大脑、思考方式就是和大人不一样的,什么仇恨啊、死亡啊……不懂就是不懂。 甚至她青春期时,口头禅都是什么死不死、血不血的,引以为时髦,其实这就是因为根本不理解死亡与失去的重量。 况且一个小孩子怎么会对自己从未谋面、只是一个概念的父亲产生极大的感情呢? 他所做的一切,为復仇所做的一切,都不是因为「恨」,而是因为「爱」。 自出生开始,一种毫无由来的、对母亲毫无保留的爱,是这种爱才让他能吃苦坚持这么多年。 第212页 大人对小孩子的爱往往包含了许多其他的期盼,但小孩子的大脑不懂这些,他们的爱就是毫无由来且汹涌的。 只可惜,花白凤不爱傅红雪,生生把这种孺慕之情扭成了卑微的讨好与祈求,并在日復一日之中深深地刻 在了他的心里,他面对秦蔻时……便不由自主地又要按照自己所熟悉的病态方式去对待她、珍视她。 秦蔻看在眼里,又不知道该如何去做,只是很无奈。 傅红雪又沉默了。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嘶哑地说:「我知道……你为我好。」 他又看了一眼自己手上的刀。 刀,是他和过去世界的连接点,也是提醒他自己可笑身份的利器,他放下刀后,就不敢再去看它,但今天瞧见生病的、虚弱的秦蔻之后,他的第一反应居然就是握住刀。 只有这把刀是熟悉的,他下意识地去找能叫自己安心的东西。 守在秦蔻门口……也是为了安心一点。 秦蔻能看的出来,他很紧张,身上无一处是放松的,警惕得要命。 是因为她生病了么? 傅红雪沉默着不说话。 他不离开,也不敢靠近,找了个距离秦蔻最远的角落,靠墙坐在地上,抱着自己的刀。 秦蔻嘆了口气,说:「只是感冒而已,你们那里是叫风寒么?吃个药,很快就好。」 他的手指动了一下,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什么,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好一会儿,他才低声说:「……我见过死于风寒的人。」! 第95章 风寒,说可怕也可怕,说不可怕也不可怕,主要与个人的身体素质有关系。 像一点红,他就不会认为风寒是极可怕的病症。因为他自小是在非常严酷的环境之下长大的,身边就没有身体素质不好的人——他师父又是收养孤儿做杀手来压榨的,不是开慈善堂的,当然那些身体孱弱、没有根骨的孩子一开始就不会被收养。 他方才在游泳馆里,发现秦蔻生病之后,担心归担心,但瞧见秦蔻自己的态度很是稀松平常,又思路非常顺畅地请楚留香去买药,心中也大概有了斤秤,并算不得太紧张。 但傅红雪与他又不一样。 秦蔻听了这话,怔了一怔,问:「……是谁?」 傅红雪靠坐在墙角,侧着头,不肯去看秦蔻,他并不太放松,作为一个闯入女孩子闺房之中的浪子,他未免太过于紧张、又太过于警惕了。 一点红为了让她好好休息,特地拉上了窗帘,她家卧室的窗帘料子都很厚实,完全不透光,此刻一拉上,明明外面还是天光大亮,里头却是暗沉沉的,傅红雪坐在墙角,整个人都被收进阴影之中,只有窗帘的缝隙里透出的一线光落在这少年苍白的脸上,打出他鼻樑与下颌骨的稜角。 苍白、冷漠、轮廓英俊而突出,神色却如远山的积雪一般,好似对什么事情都漠不关心。 但他其实根本不是什么都不关心,他只是总把别人的位次放在自己之前,他只是不太关心自己所受到的折磨而已。 空调还开着。 空调必须开着,一个在盛夏里感冒的人可不能再添上中暑这一桩。 傅红雪刚好就躲在空调口下面,空调的冷气一吹,正好吹动了他额前的几缕碎发,他浑不在意,只是沉默了一会儿,才道:「是我小时候的一个老僕人。」 他的养母昔年也是养尊处优之人,即便成了外室,身边也有僕从无数,后来为了避人耳目,带着他隐居山林之中,但柴米油盐这样的琐事她怎么做得来? 所以他的家中是有僕从在的,自小到大一共换了三位,那头一位便是他很小的时候,带他包过粽子的哪一位,后来失踪了,不知是死了还是走了,第二位也是个老寡妇,对他从 来没有多余的一句话。 傅红雪那时年纪稍长,日復一日、极其刻苦的练功,其实也并没有时间同这老僕人闲聊,也没有什么深切的感情。 这老僕人在一年冬天得了风寒,再也没能起来,在她病重的时候,傅红雪犹豫了一下,进了她的那间屋子,瞧见了她的样子。 这是他这辈子见的第一个死人,又安能忘记? 秦蔻大概就明白了。 原来他在害怕,之所以一定要呆在门口不肯走,恐怕也是怕她和那个老僕人一样,无声无息地一命呜唿了吧。 秦蔻忍不住嘆了口气,宽慰他:「好啦,你不要担心,风寒在我们这里根本一点事儿都没有的。」 傅红雪没说话。 秦蔻又忍不住嘆了口气。 碰到傅红雪这样真诚又单纯的少年,恐怕谁都要忍不住嘆气的。 秦蔻瞧见他的样子,只觉得自己好像看见了一条垂头丧气的可怜小兽,忍不住说:「那你过来一下。」 傅红雪没说话,慢慢起身,走到了她跟前,垂眸看她,秦蔻坐起来,伸出手,忍不住揉了揉他头髮。 傅红雪立在原地,乖乖地一动不动。 秦蔻说:「我真的没事,你去休息吧,不是在和小陆一起玩塞尔达么?好玩么?」 傅红雪正要说话,一点红忽然推开门走进来了。 他端着粥碗,神色如常,对秦蔻道:「你没睡?」 秦蔻缩在被子里,露出一双眼睛看他:「饿,睡不着。」 第213页 一点红挑眉:「喝粥?」 秦蔻点点头。 一点红都懒得看傅红雪一眼,毫不客气地就坐在了床沿上,伸手去扶她。 他的手臂当然是极有力的,稳稳地停在那里,钢浇铁铸一般,秦蔻坐起来,就这么靠在他手臂上,伸手去接粥碗,一点红神色如常,手上却避了一下,没让她去拿碗,言简意赅地说:「烫。」 秦蔻:「唔!」 秦蔻:「那怎么办?」 一点红没说话,只是忽然一扭头,对傅红雪冷冷道:「你还不走?」 傅红雪霍然抬头,冷电般的目光凝在了一点红身上,握刀的手背之上,青筋迸起。 秦蔻嘆气。 这可能就叫同性相斥,这两个人的脾性其实有一点点像,难怪互相瞧着不顺眼。 可楚留香和陆小凤的脾气也相似啊,人家两个好得,不是一个人,也胜似一个人了。 她立刻截口,对傅红雪说:「阿楚哥刚刚买药的时候,忘记买了一种,小傅能帮我去买一下么?不过有点远哦。」 傅红雪立在原地,目光倏地凝注在了她的面上,脸上一丁点表情都没有,半晌,才哑声道:「好。」 秦蔻叮嘱:「不能带刀哦,在外头带会有麻烦的。」 傅红雪说:「我明白。」 然后,他也没看一点红、也不再看秦蔻,慢慢地一步步出去了。 一点红也懒得瞧他,那只揽着秦蔻的手反手扶上了她的肩头,将她轻轻放在了厚实柔软的床头靠垫上,一只手端着碗,一只手拿着勺子,舀起一勺,自己尝了一点儿,确定不太烫了,方才又舀一勺,送到她嘴边。 当然,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他的神色依然很平静。 这个男人是很少笑的,因此面部线条一点也不柔和,鼻樑高挺、薄唇无情、下颌冷硬,瞧起来神色总是有些冷酷,但他手上的动作却十分柔和,心思也足够细,还能想到烫不烫这样的问题。 就……反差很大。 秦蔻的唇角止不住地翘起来,一点红瞧着她这样子,心中分明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也不说,只是一挑眉,道:「还觉得烫?」 秦蔻低头,嗷呜一口,喝掉了那粥勺里的一勺粥。 皮蛋瘦肉粥。 皮蛋鲜而幼滑,白粥稠可挂勺,秦蔻自己不做饭,家里的这些米啊、面啊,其实后来都是交给一点红去买,他买的都是新米,下锅煮开花,熬出一层浓浓的米油浮在粥面上,光亮亮、浓稠稠,咸粥比甜粥更容易下肚,秦蔻垂着头,一口接一口地喝粥。 不过这个……别人给餵粥嘛……说实话,属于情绪价值大于实用价值的行为,非要类比的话,和男人的臂枕算是差不多的级别。 反正情绪价值她都已经享受到了。 秦蔻朝兢兢业业照顾她的一点红神秘一笑,然后一把就抄过了他手里的粥碗,扭过头,自己吃自己的。 ……游了半天泳,其实她还真挺饿的,而且发烧好像没影响了她的好胃口。 秦蔻:饿虎扑食.gif 一点红:「……」 一点红头一回干这种照顾人的活儿,一时之间真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他看看自己空荡荡的手,再看看背过身子窸窸窣窣吃东西的秦蔻,又看看自己的手……眼里非常少见地闪过一丝茫然。 ……是我做得不好? 秦蔻才不理他,秦蔻自己吃自己的! 然后就把整整一碗粥都吃光了,又扭了个身子,把空碗还给了一点红。 一点红:「……」 他默默地把那个碗接过去了。 秦蔻软绵绵地往后一倒,倒在床头的软靠上,一点红端着碗,顺手帮她捻了捻被子,哑声道:「你歇息吧。」 秦蔻不接话,反而说:「你刚刚对小傅好兇。」 一点红冷笑了一声,把粥碗轻轻放在床头柜上,只挑眉说:「你不想睡?」 秦蔻缩在被子里,瓮声瓮气:「白天睡好久了,刚刚在泳池里又睡着了,现在睡不着……啊,不过等感冒药药效上来了,应该就可以睡了。」 感冒药简直比安眠药效果还好,秦蔻小时候有一回大清早感冒,她家阿姨就给她吃了半颗感康,好傢伙,上课睡得跟小猪似得,喊都喊不醒,气得老师喊家长。 一点红意义不明地嗯了一声,就这么坐在床沿上,也没有要走的意思了。 秦蔻不怀好意地问:「你不要出去吗?」 一点红答非所问:「你知道刚刚傅红雪为什么要蹲在门口不走么?」 秦蔻说:「我知道,他怕我断气。」 一点红:「……」 一点红冷哼了一声,道:「所以他之所以肯退让,是因为我在这里守着你。」 秦蔻笑了,说:「所以你怕他回来瞧见你不在会怪罪你?」 一点红讥诮冷笑一声,没说话,但嘲讽之意已不言而喻。 秦蔻说:「你是想说,他做得的事情,你也做得?」 一点红冷淡地道:「难道我做不得?」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差点笑得在床上打跌,苦 于脑子昏沉沉的,而且感觉变成了一锅晃来晃去的浆煳,笑得厉害一点,就觉得头疼,只好变成克制的笑,伸手去揉自己的太阳穴。 一点红双手抱胸,斜眼瞧着她笑。 第214页 笑了好一会儿,她才停下来,想了一下,忽然说:「但是有一件事,好像真的是他做得你做不得啊。」 一点红挑眉,(装作)无可无不可地问:「什么?」 秦蔻又开始你来我往的短兵相接了。 这男女之间的言语机锋,与决斗倒是很像,一招出出来,有虚有实,又有无数变招。一点红自己于武术之上,自然看得分明,但于这样的「决斗」之上,却仍是个新手,只能瞧出她这一招必然是连招,后头还跟着东西,却看不破到底是什么招式。 但没关系,不清楚,受着就行,就算这后招如同那暴雨梨花针一样,要在他身上打出十七八个透光的洞来,恐怕此刻他也愿意哩! 秦蔻翘起嘴角,慢悠悠说:「你看,小傅叫我蔻蔻,你却从来不叫。」 其实她自己明白的很,傅红雪叫她蔻蔻,那是因为一开始他根本就不知道她姓什么,又听见陆小凤这么喊,所以也就跟着这样叫了,而且他估计是真没和姑娘打过交道,对名字、界限的区分都很模煳,懵懵懂懂的一只小兽,并没有什么旎绮的心思。 一点红原本悠长而均匀稳定的唿吸声忽然停了一瞬,他的目光倏地凝注在了秦蔻的面上,目光暗沉沉的,喉头忍不住滚动了一下,脖颈侧的青筋忽然一根根的凸起。 ……这后招果然把他打得身上能透出十七八个透光的洞。 他沉默了半晌,目光灼灼地盯着秦蔻,嘶哑地道:「……你不介意?」 秦蔻说:「大家都这么叫我,只有你不叫,你觉得我介意的是谁?」 一点红张了张嘴,那两个字在唇边吞吐,半晌,他忽然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沙哑而笨拙地道:「……蔻蔻。」 秦蔻半张脸都缩在被子里,只有一双眼睛笑得弯弯的,像月亮。 一点红垂眸瞧着她,眼神渐渐柔和下来,似乎流淌出了些柔和的情意来,伸手帮秦蔻把鬓角的碎发别到耳后,手指就不经意之间碰了下她的耳廓,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生着病,她的耳根发 红,有点烫。 一点红索性就靠在了厚实的床头靠垫上,坐在她旁边,秦蔻裹着被子,蛄蛹蛄蛹地往他这边缩了一下,一点红伸出手,问她:「……可以么?」 秦蔻笑:「可以什么呀?」 一点红迟疑了一下,轻轻把她揽到了自己怀里,低声道:「可以抱你么?」 秦蔻抽了抽鼻子,问:「如果我说不行呢?」 一点红顿了一下,手已松开了点,淡淡说:「我立刻放开你,立刻出去,你放心。」 是这样的。 他……他当然没有暗室欺人的毛病,也不会因为自诩喜欢秦蔻喜欢得要死,就觉得她必须要同意他,不同意就是欠了他什么。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忽然伸出手,搭在了他的胸膛上,懒洋洋地说:「可以呀……」 ——她同意了。 一点红腰腹间的肌肉瞬间缩紧,有点一抽一抽的疼着,揽着她的那只手臂也不自觉地用力了几分,他半晌都没反应,直到秦蔻等的烦了,伸出手指去戳他绷得硬邦邦的小臂,他才忽然昂起了头,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胸膛剧烈地起伏起来。 秦蔻不怀好意地伸手,在他胸膛上摁了一下,口中叽里咕噜:「胸外心脏挤压!」 这是什么东西一点红根本就不清楚,但他现在也根本无心去想秦蔻嘴里蹦出来的名词是什么意思。 他垂下眸,瞧着自己虚虚揽住的女人,秦蔻耳朵有点红,头髮如云朵儿一般,软蓬蓬地落在他脖颈之间,她没有看他,所以一点红瞧不清她的视线,只能瞧见她的睫毛轻轻颤动了一下。 他的手臂克制的、缓缓地收紧,把秦蔻收入自己怀里,轻而紧地抱住了她。 秦蔻忽然闷闷地笑起来,说:「你刚才帮我吹头髮的时候明明就已经抱我了,现在才想起来问,是不是太晚了?」 一点红闭上了眼睛,似乎在享受什么。 好一会儿,他才回答:「……抱歉。」 秦蔻问:「所以你老实说,刚刚是不是故意的?」 一点红哑声道:「是。」! 第96章 故意的,就故意的吧,也没什么。 一点红靠在床头靠枕之上,秦蔻的床很大,也很舒服,背后的靠枕又厚实、又柔软,她身上裹着蚕丝被,被套与被单都是墨绿色的水洗棉,软和的不像话。 他用两只手臂搂住她,小心翼翼地把他新鲜出炉的女朋友收入自己的怀抱之中,这动作他实在是很少做。 他并不像一个闯入豪妇春闺的浪子,来去自如、如疾风骤雨,反倒是像……像是一只趴在原地、满身皮毛的大公狼,或许是因为太喜欢人类,才悄咪咪地待在这里不肯走,在人类凑上来的时候,心里又欣喜、又不知道该怎么和她相处,冲过来抱住她,快乐地摇起尾巴时,也会担心自己会不会太用力,伤害到她? 倒是秦蔻,她自如极了,舒舒服服地换了个姿势,把头枕在他的胸膛上。 很烫。 他这个人是这样子的,浑身上下的皮肤都是白惨惨的,又喜欢穿黑色的衣裳,往某个角落里一站,大晚上的一瞧,还以为是什么精壮男鬼准备来勾魂索命…… 但其实只要靠近他就知道,他身上很热的。 第215页 冷色的皮肤之下,流淌的好像不是血液,而是某种炙热的岩浆,秦蔻把头搁在他的胸膛之上,便能很清楚的听到他的心脏在一下一下,有力而稳定的跳动着,带着勃发的生命力和炙热的血气。 秦蔻的耳朵更红了。 她有点探究性地抬头去看他,就刚巧看到一点红也正垂眸瞧着她。 秦蔻伸手,去摸他的额头。 一点红哑声问:「怎么了?」 秦蔻回答:「我真不知道,到底是我在发烧还是你在发烧。」 她又伸手戳了一下他的胸膛,意有所指:「好烫。」 一点红忍不住勾唇笑了一下。 他忽然伸手,捏住了秦蔻的手。 秦蔻的手不小,她人长得高,自然手长腿长,手指修长,拿来练吉他也比其他手指短的人更有优势,也恰是因为常年练乐器,她的手指指腹有茧,根本不似戏文里所讲的那样「纤纤玉手、十指不沾阳春水」。 当然了,一点红的手要更大、更粗糙一些。 他心念一动,不自觉就把她的手握得紧了些,又下意识地垂下眸,去看他们交握的手,失神了一瞬。 他沙哑地道:「不是因为发烧。」 秦蔻:「嗯?」 他的目光缓缓地凝注在她面上,犹豫了一下,低哑又诚实地说:「烫不是因为发烧,是因为想你了。」 秦蔻的手指忽然无力地蜷缩了下,嵴柱像是被电流打过去一般,腰软了一下,意义不明地唔了一声,居然没接话,又把头埋到他怀抱里了。 这话实在没法接。 过了好一会儿,她说:「你进来一点,不要只坐在沿边。」 然后自己往里面挪了一点。 一点红没说话,脱了拖鞋,顺着她的意思躺在了她的身边,秦蔻把她的被子卷打开,往他身上盖了下,命令道:「进被窝。」 一点红:「……」 他从善如流,把自己也裹到了被子里。 秦蔻舒舒服服地枕着他的胸膛,伸出一只手,搭在他身上。 一点红浑身僵硬。 裹在她的被子里,就好像被她所包裹一样。 她头髮上的金盏花香气和沐浴露的桃子味、干燥、温暖而清洁的床铺中的洗衣液味、还有空调的冷气、从窗帘的罅隙处所照射进来的一线阳光,正落在他的手背上,带出一丁点的热,味道与温度、触觉与骚痒,极为具体、极为轻柔地包裹着他,已让他的身体都激动了起来。 他甚至都不敢多看一眼自己怀里的女朋友,手臂却又不自觉紧了紧。 秦蔻本身就病着,只是睡不着觉,硬要一点红来陪她。 感冒会令神经变得比平时更加敏锐,她穿着吊带小睡衣,一点红却穿着件棉质的t恤,衣裳皱了,布料被紧紧地挤压在了两个人中间,秦蔻一扭身子,就只觉得皮肤被这件衣裳擦过,带起了一点不足为外人道也的隐痛。 她只好心猿意马地开始随便扯闲话。 秦蔻说:「今天上午,你们去健身房有没有什么好玩的?都没说给我听。」 一点红说:「倒也没什么,那地方没什么趣,器械都太轻了,搔痒而已。」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人家李教练都跑来问我,问你们 两个到底是什么来头。」 李教练? 哦……就是今天上午那个鹌鹑一样的健身教练。 他有点不屑:「此人脚步虚浮、唿吸也不对,这样的人也能教别人如何强身健体?」 况且他的心思也实在太好猜了,他们一上去的时候,那个凝固在脸上的笑容。 只不过这种无关的人,一般来说,他们无论在想什么、做什么,一点红都懒得在意罢了。 秦蔻倒是忍不住笑了,说:「我们这里的人去健身房大多数就是为了减减肥,哪像你一样。」 一点红:「……」 其实他去也是为了减肉来着。 ……但这种秘密还是藏在心里吧,有些话也并不是非得要说明白的。 不过秦蔻的思绪倒是飞到了另外一个角度去了。 诶……健身教练啊,古代侠客们个个猿臂蜂腰、鹤势螂形,怎么说呢……假如秦蔻现在去开个健身房,邀请他们来当教练,那肯定都是活招牌。 楚留香肯定很合适。 他是身形最健美的,人也英俊非常,唯一值得注意的点就是,他这古铜色的皮肤是晒出来的,讲真,健身房教练这职业也算是另类白领了,整天都窝在室内……可能不出半个月,古铜阿楚哥就要变成限定版·白皙皮肤·阿楚哥……了吧。 再想想健身房的健身教练们好像都很喜欢穿紧一点、贴一点的衣裳来凸显身材…… 秦蔻脑补了一下楚留香穿这种衣服的画面。 唔……压迫感一定超级强,但是怎么说呢,从鬼畜精英艺术家到这种很明显会吸引性向有点特殊的人群的装扮……还是算了吧,感觉全城的gay都会闻风而动,过来看一眼他,感觉过来办卡的男会员会比女会员还多。 陆小凤…… 算了,他现在已经是个死宅了,明明第一周来,还是一个衣着讲究的粉红色酷哥,现在……额,衣着当然还是很讲究的,就是讲究的方向有点微妙的变化。 比如说塞满衣柜的优x库各式联名款、再比如说明黄明黄的皮卡丘t恤、亮紫亮紫的eva初号机限定t恤、各种小东西周边也不少,像亚克力的钥匙扣周边,很多都是二创……他居然都摸到二创去 第216页 了! ……秦蔻觉得不远的将来他一定会福至心灵,灵机一动,忽然去想,那么既然这么多东西都有二创,古龙武侠会不会有呢?他自己会不会有呢? 然后开始顺藤摸瓜地摸到一些奇怪的东西…… 秦蔻:为陆小凤允悲一秒.jpg 不过说到陆小凤的衣柜,这里倒是还有个题外话。 就那件明黄色的皮卡丘t恤,之前傅红雪来的时候没有换洗的衣服,秦蔻就去扒拉陆小凤的衣柜,在一柜子比她自己的衣柜还花哨的衣服里挑来挑去。 陆小凤双手抱胸,靠在衣柜旁边瞧着她挑,最后看她半天选不出来,就把这件皮卡丘t恤塞给秦蔻了。 秦蔻当时还以为他是觉得傅红雪性子太沉闷,所以穿个活泼点的好。 直到某天下午,大家去外头熘达了一圈,傅红雪身上被蚊子叮的包大概比其他人多一倍…… 陆小凤说:「啊……看来明黄色是真的很招惹蚊虫,网际网路诚不欺我!」 傅红雪:「……」 秦蔻:「……」 花满楼:「……」 花满楼扶额。 秦蔻不可置信:「……哇你是疯子科学家么?人体试验么?」 陆小凤摸摸自己的小鬍子,轻巧一笑,颇带一点肉感的脸颊上就自然而然地出现了两个非常讨喜的酒窝来。 这样子的小混蛋,无论是谁,都不可能真的对他生起气来的。 秦蔻问:「等下,难道古代没有蚊子么?」 陆小凤说:「怎么可能,当然有啊。」 秦蔻又问:「那你怎么连明黄色招蚊子都不知道?」 陆小凤:「……」 陆小凤用一种看智障的眼神盯着秦蔻看。 秦蔻:「……啊!」 对哦,古代的明黄色是随便穿的么?就算街上到处都是逾制的人,逾到皇帝头上的应该也不多吧,陆小凤没见过,实不能怪他。 楚留香摸着下巴,倒是说:「说到金黄色的衣衫,我倒是见过金钱帮的第一杀手荆无命。」 对了,似乎在书中没写的地方,金钱帮与楚留香正处于同一时代,这或许也正是 一些错综交织的古龙宇宙吧! 秦蔻:「哦?他怎么样?」 楚留香眨眨眼,忽然笑道:「他身上的蚊子包也比其他人多几个。」 秦蔻:「……」 fine。 她又问楚留香:「那你见过李寻欢么?他真的是蝴蝶结泡面头么?」 楚留香:「……」 楚留香板着脸反问:「你看我像卖羊肉串的淳朴包子脸么?」 他在说朱x天那一版的楚留香。 秦蔻:「……哦。」 秦蔻来了兴致:「所以说,李寻欢长什么样子?」 楚留香摇头道:「我没见过。」 秦蔻:「啊?你不认得他?」 楚留香轻笑:「这世上的英雄好汉,我也不是每一个都认得吧?况且我们成名的时间且差着辈呢,李寻欢杀上官金虹时,我且才出名,那时候正忙着救苏蓉蓉呢……哪里顾得上去瞧小李探花?之后他就隐居了。」 原来如此! 不过秦蔻对李寻欢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她不是原着党,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非常英俊逼人、又时不时吐血的泡面头李大叔了。 扯远了。 秦蔻舒舒服服地缩在一点红怀里,心想:所以归根到底,陆小凤也不可能去当健身教练,因为他根本懒得从游戏堆里爬起来!……况且他是武学奇才啊,学什么都容易得很,说不准会很搞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连跳绳都学不会、手脚都不协调呢。 她又看了一眼自己新鲜出炉的男朋友。 男朋友僵硬的躺着,感觉不是躺在她柔软舒适的被子里,而是躺在木乃伊的裹尸布里,整个人一动不动的,因为她是躺在他怀里的,所以能感觉到他揽着她的那只胳膊也硬邦邦的,又不肯松开,非要让她就这么躺着。 她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也不行,就一点红这张脸,往健身房一站,只能吸引人过来把他当模特拍拍照,但要投入他的门下,那还是算了吧,敬谢不敏! 而且这人是当杀手养大的,锻鍊的法子说起来也很简单,那就是只要死不了、就往死里练。 ……肯定是那种会被客人疯狂投诉的健身教练!除 非是个被虐属性大爆发的人,估计才能受得了他。 这么一说身上那种鬼畜气场最明显的,不是楚留香,是一点红才对啊……那被他吸引的自己算什么? 秦蔻抖了一下,思考起了自己的属性问题。 但这种问题太复杂了,还是接着脑补自己的古代侠客健身房好了哈哈哈哈哈。 傅红雪……不说了,直接无情淘汰掉。 这么一说,这五个人里最合适的搞不好是花满楼…… 身体好——花满楼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型。 最重要的是性格温柔且耐心,这就是最重要的了,健身教练嘛,说是教练,其实属于服务行业,人的脾气好,才最关键啊。 嘶……好吧,五个里只能要一个,这健身房开起来一定赔本,邪恶的拿古代人当牛马的创业计划中道崩阻! 秦蔻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 一点红问:「想什么呢?」 第217页 秦蔻懒洋洋地道:「不告诉你。」 一点红忍不住轻轻笑了下。 秦蔻打了个哈欠。 啊……感冒药的药效上来了。 一点红低低地问她:「困了么?」 秦蔻:「嗯呢……」 一点红说:「你歇着吧,我……我走了。」 秦蔻有气无力:「好咯……你赶紧走吧,陪我躺了这么久,万一我把你传染了怎么办?」 传染? 又是一个没听说过的新鲜名词,不过结合上下文的语境,很好理解。 一点红垂眸瞧她,伸手抚了抚她的侧脸,道:「今日瞧你不舒服,我倒恨不得替你生病,过点病气又算什么?」 他的身子骨要比秦蔻好得多,只风寒感冒一下,又算得了什么? 况且……其实他心里也总在想,若是下午在游泳馆,别让她就那么湿淋淋的睡过去,说不定不至于病这一场。 秦蔻笑了,说:「过点病气不算什么?」 一点红淡淡道:「自然不算什么。」 秦蔻无底线撒娇:「那……你陪我一起生病好不好?」 一点红垂眸瞧她,柔声道:「好。」 秦蔻说:「那我要给你 过病气了!」 说着,她蛄蛹了一下身子,从一点红怀里蹭上去,自下而上,仰起头,轻轻地含住了他的下唇,蜻蜓点水一般,蹭了蹭他。 一点红抱着她的双手骤然收紧,身子不可抑制地激动起来,胸膛剧烈地起伏着,一双狼一样的眼睛已死死地盯凝在了她的身上,又怎么都不敢动。 秦蔻的为人很慷慨,但她的吻一点都不慷慨。 她只是蜻蜓点水,如一片花瓣落入春水,只泛起了浅淡的涟漪,然后沾之即走,大大打了个哈欠,懒洋洋道:「我真的要困死了,你快走吧,我要睡了。」 一点红:「……」 他艰难地调整了两个小周天的唿吸,慢慢地、僵硬地放开了她,嘶哑地道:「你歇着吧,我走了。」 秦蔻:「嗯呢。」 他翻身下榻,端起了那只粥碗,转身出去了。 秦蔻是真困了,今天的事情……除了感冒,都很和她的意,她心满意足、舒舒服服地翻了个身,一歪头,就睡着了。 而一点红呢,他去洗了今天的第二回 澡,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身上又出了层薄汗,亦或者是因为其他的什么。 陆小凤和花满楼要出门遛弯,说是知道附近开了家新的甜品店,去给阿蔻买一点病中让心情变好的小蛋糕回来。 楚留香抱着大橘,亲亲它的大脸盘子,懒洋洋地道:「我看她的心情倒是蛮好的嘛,对不对大橘?」 大橘:打哈欠.jpg 对人类的事情不感兴趣呢。! 第97章 秦蔻打着「要你陪我一起生病」的旗号,轻飘飘地啃了一点红一口,一点红又钻进浴室,足足用冷水沖了个二十来分钟的澡,冲到手指都如鱼肉一般透着股冷意的白,才关了水,擦着头髮,从浴室里出来了。 苦于身子骨太好,只这样小打小闹一场,当然是不够他病的,但是心里那种搔痒和自体内升腾而起的、似有似无的焦躁,怕还真不是一种难以纾解的绝症。 这时候,罪魁祸首秦蔻已经美滋滋地睡着了。 天色渐暗,太阳终于不再炙烤大地,地表温度也终于不是打个鸡蛋就能熟的夸张程度了,天忽然阴了下来,落了一场如浪子般的雨——来的快、去得也快。 但夏日的雨比之浪子,还是更让人舒服些的,最起码,带来了一阵难得的凉意。 时间正好是吃过晚饭的时候,小区的广场上二二两两长出了散步的人,陆小凤与花满楼也刚巧就在其中。 当然,他们两个还没算正经吃过晚饭,只吃了碗粥。 ……这自然是因为一点红只忙着给秦蔻煮粥喝,其他人吃什么喝什么他才懒得管,炒菜那当然是不炒的,煮粥的锅就放那里,谁想喝自己去舀吧。 所以陆小凤从善如流地拉着花满楼出门了。 他们两个也不饿,就慢慢悠悠地走在小区后的一条巷道里。 清风送来木叶的清香,以及夏日傍晚的蝉鸣。 花满楼轻摇着扇子,悠然道:「原来这道旁种的竟是丹桂,到了秋日,清风一送,十里桂子飘香,虽不是江南,却也有几l分味道了。」 当然,摇得这扇不是他的玉骨摺扇——那玩意儿太招人眼了,且被花满楼和头上的玉冠一起,打包送给秦蔻了。 他摇得是……大蒲扇。 花满楼白t恤,宽松的运动短裤,脚下学着秦蔻的样子,踩了一双舒舒服服的人字拖(而且还真的在脚面上晒出个人字来),头上长发绾成丸子头,脸上架着墨镜,好一个如玉的翩翩佳……阿炳。 ……感觉这幅打扮,往路边儿一坐,都可以直接拉起二胡卖艺了。 陆小凤一看他这老大爷打扮,心里就忍不住要疯狂吐槽。 花满楼:( ̄︶ ̄) 花满楼:「你怎么了?」 陆小凤:「咳咳……没什么,不过这丹桂现下还没开出花来呢,什么味道都无,你竟也能知晓?」 花满楼微微一笑,歪了下头,道:「非也非也,桂花有味,难道桂叶竟会没有?只是这草木的味道不甚明显,又无人去注意,你们分不出来,倒是我这瞎子更好分辩些。」 第218页 陆小凤惊了:「……你的鼻子居然有这么灵?」 花满楼轻摇大蒲扇,笑而不语。 陆小凤嘆道:「……有的时候真想用我这两根手指去换你这灵敏的鼻子,不知你肯不肯?」 花满楼道:「那倒也不必,我倒是有个好法子。」 陆小凤:「什么?」 花满楼悠然道:「你来当瞎子就知道了。」 陆小凤:「……」 陆小凤板着脸:「多谢赐教,我看不必。」 花满楼噗嗤一声就笑了。 陆小凤又忍不住问:「我就想知道,你的鼻子究竟有多灵,除了这桂叶的味道,你此刻还能闻见什么?」 花满楼忽然深深吸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 半晌,他道:「雨后泥土翻出的清香、白天炙烤过的柏油路、唔,我自己头髮上的洗髮水、还有……」 陆小凤忍不住道:「……还有?」 花满楼忽勾唇一笑,朝陆小凤歪了歪头,道:「还有麻辣小龙虾~」 陆小凤哈哈大笑起来。 不过他看了一圈,这周围似乎并没有麻辣小龙虾,花满楼胸有成竹,只道:「你同我走。」 然后顺着味道把陆小凤带到了两条街之外的小龙虾大排档。 陆小凤:「……」 陆小凤:=口=!!! 某种意义上来说,花满楼的鼻子和楚留香的皮肤唿吸法一样的不像人类呢。 两个人就顺势坐下来,点了一份十二香小龙虾,又顺着点了两个大扎啤。 小龙虾配扎啤,在夏天来说就是最棒的! 而且这小龙虾汤,还可以泡年糕,泡泡面吃,秦蔻这北方人呢,还曾教过陆小凤一个北方人的吃法——泡饼! 鱼头泡饼,可是首都名吃,在x市,亦有传统名吃牛羊肉泡馍,当然了,小龙虾大排挡里是不可能会出现泡饼的,但好在周围就有一家烙饼店,买上两张烙饼,就让老闆帮忙切块,回来正好扔到小龙虾汤里去。 烙饼用的是死面,擀得不薄不厚,两面抹了葱油,下锅烙得酥酥脆脆、两面金黄,扔到汤汁里,吸饱了汤,软囔囔的,皮虽然不脆了,但别有一股韧劲,口感很扎实。 这属于喜欢的人会很喜欢,不喜欢的人会很不喜欢的吃法。 刚巧,陆小凤与花满楼两个人都还蛮喜欢的,两个人吃了一顿,又打包了一份小龙虾带烙饼,又去了趟他们说好要去的甜品店,买了个蓝莓奶油、并荔枝夹心的小蛋糕,慢慢悠悠地回家了。 小蛋糕是给秦蔻的,至于十二香小龙虾这样的东西,秦蔻病着,肠胃受不得刺激,所以这一份,是给其他二位带的。 另一头,睡得二五八叉的秦蔻并不知道大家背着她吃了顿味道很棒的小龙虾,也不知道就连平时最沉默寡言的傅红雪,也被这种豪奢的现代调味品组合拳给打蒙了,居然还试图嘬一下手指,难得地展现出了一点孩子气。 她是被手机吵醒的。 有电话来,视频电话。 秦蔻迷迷煳煳地摁下了接听,迷迷煳煳地说:「餵~」 电话那头的外婆看着这边摄像头一片黑,诧异地说:「啊呀,蔻蔻呀,你今天睡这么早么?外婆才刚跳舞回来呢!」 秦蔻的外婆周寻芳女士说的跳舞,可不是跳广场舞,而是跳交际舞。 周寻芳老太太是个非常时髦可爱的老太太,她母亲,也就是秦蔻那传奇的曾外祖母,其实是沪市人,所以周寻芳老太太自小是住花园洋房的,临老了,也喜欢烫着时髦的小捲髮,穿着漂亮讲究的裙子,拎着小包,和老姐妹们一同跳舞逛街。 周女士是昨天结束旅行,回到家的,也就歇了一天,今天就又兴致勃勃地出门跳舞去了。 而秦蔻的妈妈,安宁安老师,那精力更是充沛得不得了,她是大学教授,但工作比一般人想得忙碌多了——安老师是搞3d列印的!目前手上好几l个项目,给学生上课只是她工作之中最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她 一天到晚都没时间,秦蔻上大学的时候每周去酒吧演出,来接她回家的要么是她爸爸秦建国,要么是她如假包换的二表哥。 所以,秦蔻这充沛的活力,是一脉相承的——她们家还真就没有十二点以前睡觉的人! 秦蔻:「嘤……」 外婆吓一跳:「呀,蔻蔻感冒啦?怎么听着声音不对呢?快给外婆看看。」 秦蔻揉了揉眼睛,坐起来,摸索着开灯,拿起手机。 外婆的屏幕里就出现一个头髮乱蓬蓬、睡眼惺忪的小孙女。 小孙女大大打了个哈欠:「下午出门游泳,感冒了……不过吃了药睡了一觉,我头都不疼了。」 外婆问:「量体温了么?」 秦蔻说:「我现在再量一下嘛。」 说着,从床头摸到了体温计,夹在咯吱窝下面。 外婆又问:「喝水没有啊?感冒了要多喝热水的宝贝……你家里的朋友在不在,身边有没有人呀?外婆过来看看你。」 秦蔻哭笑不得,赶紧制止:「都在呢,外婆别担心啦,你别来,现在都几l点了,再传染给宝贝外婆,我都心疼死啦。」 她彻底醒了,看起来也不蔫儿了,有点生龙活虎,外婆放下心来,松了口气,笑:「蔻蔻的小嘴越来越甜了,是不是想要外婆给你发零花钱,买好吃的去啊?」 第219页 秦蔻在床上打滚儿:「看你说的!看你说的!我说你两句好话就是要零花钱!」 看她这活蹦乱跳的样子,估计这感冒是真没事。 外婆的心放在肚子里,故意问:「所以蔻蔻到底要不要零花钱。」 秦蔻:o(*////▽////*)q 秦蔻羞涩表示:「要。」 外婆大笑起来,又问:「好啦,看看体温计,多少度。」 秦蔻看一眼体温计:「二十七度一,啊呀,不烧了。」 外婆:「那就好。」 秦蔻又问:「怎么啦外婆,今天这么晚打电话来。」 外婆说:「啊呀,你爸爸今天也回家了,咱们不是说好你后天带朋友来外婆这里吃饭嘛,来问问蔻蔻想吃什么呀,外婆明儿去买菜。」 秦蔻说:「地软饺子!」 外婆:「那个简单!还有呢?」 秦蔻:「煮玉米的那个水!」 那玩意儿晾凉之后带点天然的甜味,好喝得很。 外婆:「……」 外婆:「你能有点出息不?」 秦蔻说:「emmmmmm……那凉拌木耳,酸辣的~」 外婆嫌弃:「你看你……好容易你朋友来外婆这里吃回饭,尽要家常菜,你怎么不说想吃波士顿龙虾呢?外婆我今天下午去的那家餐厅做的可不错啦。」 秦蔻:「不管,就要吃家常菜。」 外婆:「好吧好吧。」 小老太太又嘟囔:「真不知道你的朋友都是谁呀,这么神秘,也不肯提前告诉外婆,我去问你爸爸,他!哼!也瞒着我!」 秦蔻:(* ̄︶ ̄) 祖孙两个又说了阵子小话,外婆又反覆嘱咐她要多喝热水,依依不捨地挂掉电话之后,秦蔻的银行卡很快迎来了转帐,外婆比她爸爸慷慨多了,一次打了八万八。 秦蔻开心心地在床上滚过来、又滚过去。 看一眼时间,十一点半。 肚子咕噜响了一声,有点饿。 下午游了个泳,晚上就喝了一碗粥,一直睡到现在,那能不饿么。 她翻了个身,趴在床上翘着脚晃来晃去,打开手机微信。 赳赳老秦—戳了戳—一点红 还没来得及打字,对方的回覆就跳出来了。 一点红:饿了么? 赳赳老秦:……你怎么知道?>w< 一点红:下午你睡得早,只吃了粥。 赳赳老秦:嗯呢~饿了~ 一点红:想吃什么? 赳赳老秦:吃面吧~ 一点红:嗯。 然后就没有回覆了。 一点红就是这样人狠话不多的行动派,像这样子聊天时,他的语言永远都是短促的,不会使用任何语气词,也不会有任何用来调解氛围的表情包。 其实看上去还有点冷淡。 但是秦蔻趴在床上,盯着他们的私聊界面看,看着看着,唇角又不自觉向上翘起。 她伸了个懒腰, 下了床,踩着拖鞋,嗒叭嗒叭地下楼去。 楼下静悄悄的,只有厨房亮着灯。 一点红就站在厨房里。 他穿着简单的家居服,头髮高高扎起,站在灶台前面,两个煤气灶都开着,其中一个煮着挂面,另一个刚烧热一点点油,正在冒白烟。 黄芥油烧热,直接关火,小碗里放了小葱、盐、花椒粉,直接把热油泼进去,刺啦一声,再倒一碗开水进去,加醋、一点味精调味,顶上撒一点碾碎的白芝麻和韭菜,加不锈钢冰块降温。 这是非常简单的一种汤头,秘方来自秦蔻的外婆,是秦蔻自己少见下厨做出来的东西。她很喜欢吃这种酸酸的、清爽的汤头,因为实在太过简单,一点红只留意了一下,就学会了。 他当然听见了脚步声,但没回头,只淡淡说:「很快就好。」 秦蔻没有回答。 一双珠圆玉润的奶白色手臂,就忽然轻轻地从后面环住了他的腰身。 一点红的腰身很细,却充满劲力,无论是谁都能看出,这一把腰一定充满爆发力,秦蔻的手环上去,柔柔软软的,根本没用什么力气,却登时只令他腰腹间的肌肉缩紧,嵴背忍不住弓起来一点,嵴背的皮肉都撑出了一点嵴骨的形状,像是再缓解什么极其令他受不住的酷刑一样。 秦蔻发现了,他真的很…… 轻轻地逗弄一下,就激动得很,像是第一回 谈女朋友。 好吧,也的确是第一回 谈女朋友。 ……完全属于是稀有物种。 秦蔻感觉自己像只猫,头一回见老鼠一样,正伸出爪子准备好好探索一下。 不过红哥这么好玩,要慢慢玩~ 她歪了下头,慢条斯理地说:「你怎么不系围裙呢?」 说着,手上就打了个结。 原来她过来的时候,瞧见一点红背对着她,顿时就起了坏心,可她起坏心的时候,还想着要拿什么东西遮掩一下,于是顺手拿了个半身围裙过来,一面从后面环他的腰,一面故作正经,在他后腰处把围裙的两根系带系在一起,打了个小小的蝴蝶结。 一点红什么也没说。 他昂起头,苍白的喉结上都渗出一滴汗来,秦蔻还在他身后说: 「红哥怎么不理我呢?」 一点红霍然回身,双臂一收,把他新鲜出炉半天的女朋友直接收在了怀里,他比秦蔻高不少,顺势低头,而秦蔻正正好也在此刻昂起头,十分知道他想要什么。 第220页 他俯下头,凭着自己的本能,学着秦蔻下午的动作,撷住了她的下唇。 像是在撷一片如丝绸般柔软的蔷薇花瓣,有点……想碾出花瓣里香甜丰沛的汁水来。 秦蔻刚退了烧,身上还没什么力气,被他这样骤然冲上来弄一下,腰一软,伏在他怀里。一点红双臂很稳,稳稳地撑着她。秦蔻又在这个空当里抬眸扫过他的耳根子……噗,原来他看着游刃有余,其实耳朵根子都红透了。 假把式。 她一边对付他,一边唇角都忍不住要勾起来。 一点红一只手放开她,摸索到身后,精准地找到了灶台开关,把煮着面的煤气灶关掉了。 面煮好了,酸汤的温度也降下来了。 一点红依依不捨地放开她,哑声说:「吃东西吧,好不好?」 秦蔻抱着他,轻轻地点了一下头,小小声说:「好。」 酸汤面上了桌,汤很清,碾碎的芝麻很香,面是细细的龙鬚面,这种汤头用的面越细越好,上头还窝了个荷包蛋。 秦蔻坐在餐桌旁,吃下一口,发出一声长长的、满足的嘆息。 与此同时,秦蔻的爸爸秦建国先生刚刚出差回来,拖着行李箱风尘僕僕地回到家,一开门,往沙发上一躺。 安宁安老师从书房里探出头:「回来啦?」 秦建国先生:「可累死我了!」 安老师说:「吃了么?今天秀琴蒸了包子,想吃自己去热一下吧。」 秀琴就是他们家的阿姨,就是秦蔻小时候夏天给她沖冰镇橘子粉的那个张阿姨。 秦建国先生:「机场吃啦,没事,我洗个澡去。」 安老师:「嗯。」 头又缩回书房去了。 秦建国先生洗了个澡,换了个睡衣,然后……打开衣柜开始挑衣服,甚至把老婆请过来。 他手上拿着两条西装裤,问:「老婆啊,后天是穿这条好,还是穿这条好。」 安老师看着他手上拿两条基本上长得一模一样的裤子,陷入了沉思之中。 ……都说男人搞不懂女人的口红色号,但是女人好像也搞不懂男人那颜色明明没有区别的西装裤! 安老师说:「……有区别么?」 秦建国先生急了:「当然有哇!当然有哇!」 安老师:冷漠.jpg 其实也怪不得安老师冷漠,现在将将六月底。 六月底是什么日子呢?自然是大学生放暑假的日子,再往前推一个月,那就是毕业年级答辩的日子,答辩对学生来说是一道必须要过的坎儿,对导师来说,那可真是每年一次的劫难,从二月开始,安老师就开始在学生们狗屁不通的论文里痛苦的打转了,一直打到五月底,终于迎来解放。 所以每年五月底后,安老师都麻木得心如止水,恨不得出家做尼姑去,连带着自己男人也懒得搭理。 安老师:「蔻蔻这一次带回来的朋友是什么人啊,你好像已经知道了?」 秦建国先生神秘一笑:「保密。」 安老师:「……」 安老师冷笑:「秦建国你长本事了啊。」 秦建国先生望天,转移话题:「所以老婆,到底穿哪个?这么重要的场合……要不穿我平时打太极的衣服吧,古代人嘛,见了那个会不会亲切点?」 安老师:「……见客户也没见你这么殷勤过,打电话问你闺女去吧。」 秦建国先生:「哎,那可不行,我这么激动的样儿给闺女看到像什么样子,还要不要面子啦。」 安老师:「……」 啧,男人。 她懒得理自己这梗啾啾的老公,转身回书房去了。! 第98章 第二天,秦蔻的烧彻底退了,就是身上还有点软,索性没去店里,就在家呆了一天,上午睡觉、下午和陆小凤打了会儿游戏,晚上缩在自己房间里看了个电影。 这就是自己开店的好处了,盈亏自负,但没有固定上下班时间,想不去就可以不去了。 第三天,秦蔻准备和大家收拾收拾,一起去外婆家了。 她外婆周寻芳女士和她父母其实就住在一个小区里,本来,外婆年纪大了,安老师就说和他们一起住,但外婆不同意,外婆觉得自己一个人住挺好的,每天跳跳舞、看看书,家里人多还不适应呢,于是她妈妈、她二姨、大姨商量了一下,最后合资,就在这个小区里,又买了一栋小别墅,兼顾了姐妹几个照应妈妈、以及外婆自己想一个人潇潇洒洒过的需求。 这小区细说起来离秦蔻的住所也不太远的。 他们约的是晚饭,因此不必着急。 慢悠悠吃过午饭,再睡个午觉,下午醒来,先洗个澡,把头髮吹干了,悠哉悠哉地从衣柜里挑衣服。 手机响了,是私聊。 一点红:秦蔻。 赳赳老秦:叫我蔻蔻>w< 一点红:蔻蔻。 赳赳老秦:说起来红哥,你没考虑过改个暱称什么的?用真名来当微信名,你好像我爸。 一点红:…… 一点红:需要改成什么? 赳赳老秦:你自己想啦!等等啊,我给你打个样。 关中悍匪coco:你看这个是不是很帅气? 一点红:…… 松江府一点红:这样? 关中悍匪coco:…… 第221页 关中悍匪coco:你好正经啊,还是换回来叭>w< 一点红:。 群聊「相亲相爱一家人(青春版)」 凤凰侠:@关中悍匪coco,蔻蔻你这暱称好时髦。 关中悍匪coco:是吧>w<~~~ 凤凰侠:有意思,我也要改。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有四条眉毛:yeah!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你都学会用英文单词了,长进了! 关中悍匪coco:欣慰的笑.jpg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有四条眉毛:美好的祝福送给你.gif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有四条眉毛:@雪雪喵(=owo=)出来打游戏啊 雪雪喵没理会他,看来是对群聊的屏蔽还没解开,陆小凤也不在意,推门就进影音室把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傅红雪薅出来了。 一点红上楼,敲秦蔻的门。 秦蔻:「进来~」 他推开门进来,又反手把门关上了。 秦蔻正在试衣服,今天去见外婆,她试的衣服倒是都很乖,各式各样的连衣裙,正好试到一条白色的吊带裙,穿着在镜子前晃了几下,就看见一点红立在门口,目光却并不放在她身上。 昨天与秦蔻分说开了,两个人躲在无人的厨房里耳鬓厮磨了一阵子后,他反倒好像成了个毛头小子,还没确定关系时,他的目光总是落在秦蔻身上,又温柔、又带着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炽烈欲望,可当她真的用那双手臂环住他的脖颈的时候,他反倒……不敢瞧她了。 界限的跨越很容易让他想要更多……但一点红是个彻头彻尾的古代人,饶是他自己身处的环境之中,男人大都狂嫖滥赌,他自己却很明白,对女子来说,那事…… 他怕他忍不住想要,又不敢去伤害秦蔻。他觉得好像是一只抢到了亮晶晶好东西的乌鸦,只敢小心翼翼地把她珍藏起来;又好像是一只围着自己最喜欢的猎物,既不敢下口又不捨得离开,只能绕着她疯狂而焦躁打转的公狼。 况且…… 他们属于两个世界,迟早有一日,那个时空漩涡会回来。 还没得到秦蔻的时候,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喜欢她、好喜欢她,等她愿意和他拥抱、和他亲吻的时候,他的想法却又变了。 不能孟浪,不做一夜风流的蠢事,要对她好,千万莫要逾越她,吻一吻、抱一抱还是出于爱意,再过……那他就是个禽兽不如的王八蛋了。 所以自然不太敢看她。 秦蔻坐在梳妆檯前面,对着镜子带耳环,问他:「 怎么了呀?啊对,你刚刚微信找我来着,什么事。」 一点红是个不多话的人,也不爱用微信,所以他找秦蔻私聊,肯定不是单纯没话找话说,只不过被秦蔻打了岔,心中想说的事情没说出来。 他走到秦蔻身后,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摁在了她的肩膀上,沉声道:「你的家人……」 秦蔻说:「啊!他们人都很好啦,反正……你别被他们的热情吓到就好。」 一点红沉默了一下,道:「热情?」 秦蔻笑了起来,脸颊边上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来。 她侧头,带另一边儿的耳环,然后说:「对呀,热情,你们多有名啊,我爸爸他呀,哈哈。」 她不说还好,一说,一点红搭在她肩膀上的手都忍不住紧了一分,整个人嵴背都僵硬了,半晌都没说话。 秦蔻回头,站起来,拉着他的手,疑惑地说:「红哥?」 一点红嘶哑地道:「蔻蔻,我是杀手。」 秦蔻愣了一下。 一点红脖颈侧的肌肉绷起,似是有点激动,又似是十足的颓然,半晌,才又道:「我这样的,不是良配,你与我又……你的父母亲人,怕是不会待见我。」 秦蔻:「……」 你怕是不知道我爸和我外婆中二到了什么地步=。= 但一点红的确不知道啊,况且他也没完全明白,对秦蔻的外婆来说——外婆自小就见过她自己的妈妈所召唤而来的各种奇形怪状的外星生物,一个人类杀手在见多识广的外婆面前,额,那都根本不叫事儿。 或许也正是因为外星生物见得有点多,她对科幻类作品是一点儿好脸都没有,就爱看中式武侠,尤其爱看邵氏出品的楚留香系列。 但这事儿怎么解释呢?这事……好像不太好解释。 一点红说完这话后,语气已恢復了平静与冷淡,垂下眸去看秦蔻,淡淡地道:「下午我便不去了。」 秦蔻抬头看他。 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那双永远冷酷如野兽般的眸子之中,似乎浮出了一点冷诮的自嘲之意。 他原本就是个很傲气的人,能冷傲的说出「我出卖的是我的剑,而不是我的人」这样的话,但他的冷傲之中, 又有着十二分的自轻自贱,甘愿自己把自己比作出卖肉体的伎女……在骨子里,他的自我厌恶实在太重了。 所以,他其实很难相信会有人喜欢他。 楚留香愿意与他做朋友,他就愿意为了楚留香赴汤蹈火。 秦蔻喜欢他,看着他的眼神总是那么温柔,又总想要要抱抱他、亲亲他,他却会害怕,害怕自己过于激动、伤害到她,也怕他这样脏污的过去,令她的亲朋不快。 所以他宁愿躲着,宁愿不见。 他在自卑,秦蔻心想。 第222页 她忍不住长长地嘆了口气,说:「红哥啊……」 一点红低哑道:「嗯?」 秦蔻说:「你不要紧张,他们会喜欢你的。」 一点红说:「可……」 他话还没说完,秦蔻已经垫起脚尖来,轻轻含住了他的下唇,含煳不清地说:「你要是太紧张,要不要我来帮帮你……」 一点红的喉咙里忽然发出了困兽一般低哑的声音,像是一种示威似的咆哮、却又有点像是示弱一样的呜咽。 最后,他大概是有点撑不住地逃离了秦蔻的房间。 秦蔻一点儿都没受影响,坐在镜前补口红,刚刚口红都被吃掉了一点。 而一点红呢,捂着自己的侧脖颈进了卫生间,却发现唇印……好像不太好洗干净,只好又去请教秦蔻,秦蔻笑得前仰后合,给了他一瓶眼唇卸妆液,并大手一挥,表示不用还了,反正想来以后用上的次数不会少! 一点红:「……」 他的内心生出一种极其微妙的倒错感,总觉得自己在节节败退,相当弱势。 下午三点多,大家收拾停当,准备出门。 秦蔻最后没穿白裙子,换了条黑裙子,主要是为了配她新买的一对耳环——她是喜欢长一样、夸张一点的耳环的,白色吊带裙,怎么看怎么不搭。 一点红居然一反常态地没穿紧而薄的贴身黑t,反而换了件宽松的黑色纯棉t恤。 楚留香定做的新衣裳到了,今天这个场合是去见秦蔻的家人,想来讲究一点也没什么错,他就把新衣裳穿出来了——头髮低低绾在脑后,绾成低马尾,头上戴了顶……怎么说 呢,感觉像是义大利黑手党会带的那种礼帽,身上穿的衣裳还是平时的风格,就是在衬衫外头加了件西装。 优雅,实在是太优雅了。 秦蔻表示疑问:「你出门不怕热么?」 楚留香轻轻一笑,不知从什么地方掏出个便携小风扇来。 秦蔻:「……」 秦蔻:「好叭。」 楚留香又道:「而且你忘了我的鼻炎么?」 秦蔻:「这和鼻炎有什么关系呢?」 楚留香神秘一笑,悠然道:「所以我有皮肤唿吸的功法,自然也能用皮肤更好的散热。」 秦蔻:=口= ……越来越觉得楚留香像伪装成人类的外星人了。 陆小凤就不必赘述了,四条眉毛的死宅罢了! 秦蔻还带了猫包,把张牙舞爪地大橘塞进去,大橘是外婆的老朋友了,前头打电话时,外婆还说了,把大橘带回来给她撸一撸。 她把猫包背在背上,登时一沉。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道:「还是我来吧。」 说罢,伸手接过了那个熟悉的三x鸥猫包,背在了背上。 秦蔻:「……」 不,你这样,真的很像走私中华田园猫的义大利黑手党啊。 算了,走吧! 今天开suv,车够大,装六个人也ok。 避开堵车高峰期,驱车二十分钟,到了秦蔻外婆所在的小区,继续往里面开,开到别墅区,看一眼车库,已经停了一辆车了——她爸妈早到了。 倒车入库,下车,推开小院子的门。 院前的铁篱笆上,缠绕的是满墙的爬山虎,遮住黑色的铁,爬山虎的叶片之中,是一个个蓝紫色的、小小的爬山虎果实,这玩意能不能吃秦蔻不晓得,不过她知道这东西砸衣服上,汁水溅上去就洗不干净了——某种意义上来说属于另类版真人cs的子弹材料了。 院子里架着葡萄藤,葡萄藤底下放着藤制的小桌小椅,秦蔻打开猫包,大橘胖大的身子灵活一扭,就出来撒欢去了。 陆小凤笑道:「居然有葡萄。」 秦蔻说:「这是观赏用的,可酸了,你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啊。」 陆小凤的手都伸出来了,听见这话,又若无其事地把手缩回来了。 秦蔻拿出钥匙,一边开门一边喊:「我带着朋友们回来啦~」 还没反应过来,只听砰的一声,秦蔻被迎面撒了一堆彩纸——她爸爸拿了个那种礼花拉炮,砰得一下对着她撒彩纸。 再一看她爸爸,髮胶是抹得油光水滑的,但怎么穿着你打太极的时候的衣服,就是那种绸子的、亮亮的、很塑料、很像气功大师的衣服。 秦蔻:=。= 秦蔻死鱼眼:「……你干嘛?」 她爸爸把她往过一拉,悄悄道:「这不是穿的应景一点么?其实我还定做了横幅,你看这是不是要摆出来展现咱们现代人热情好客的风范……」 秦蔻:「……」 秦蔻:「求你正常点吧!!」! 第99章 秦蔻斜眼:「妈妈呢?」 秦建国先生窸窸窣窣地抱怨:「……她说不想看我犯病,待会自己打车过来,你看看你妈妈说得这叫什么话嘛!」 秦蔻:「……」 秦蔻无情地说:「还是我妈了解你。」 秦建国先生板着脸:「怎么和爸爸说话呢?」 秦蔻才不接话,转而问:「外婆呢?」 秦建国先生说:「说是去隔壁家的菜园子里割点韭菜……诶,妈!」 周寻芳老太太已经推开院门进来了,笑呵呵地说:「啊呀,蔻蔻和朋友们来了呀,快快快进屋坐,外头多热的。」 第223页 这声音当然是老太太所惯有的声音,又慈祥、又温柔,傅红雪坠在最末,正垂着头,沉默不语地往前走,也不抬头,也不寒暄。 老太太的手就顺势放在了他背上,轻轻要把他推到屋子里去,这乃是长辈们对小辈所惯用的,但傅红雪什么时候体会过这种感觉,登时就是一惊,霍然回头。 这是一个个头不高的老太太。 傅红雪手长脚长、身量修长,只能垂着眸去看这个老奶奶。 老奶奶人不太高,也因为上了年纪,背稍微有点弓着,但衣着打扮很是鲜亮讲究,穿着花花绿绿的夏威夷衬衫,领子尖尖的敞开,脖子上带了个黑天鹅花样的项鍊,下身穿裤子也蛮奇怪的,是牛仔材质的裤子,但与他见过的制式都不相同,下摆像喇叭花一样,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 老太太头上带着个大草帽遮阳,脸上的墨镜遮掉了大半张脸,手上挎着个编织篮子,里面装了几根绿油油的……韭菜。 傅红雪:呆滞.jpg 确实……没见过这种老太太。 他小时候倒是见过二个老僕人,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寡妇,布裙荆钗,满面风霜,来到这里之后,他上了几次街,也瞧见过一些老太太在广场上跳舞,但…… 感觉秦蔻的外婆,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或许这就叫时髦? 傅红雪没同老太太打过交道,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神色有点微怔。 周寻芳女士伸出两根手指,把脸上的墨镜往下压了压,露出眼 睛来,瞧着面前这个冰雪般的英俊少年,忽然眉眼弯弯一笑,说:「这是喇叭裤,我年轻的时候可流行啦,好看不?」 秦蔻:「……等等,外婆年轻的时候流行喇叭裤么?」 这玩意不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流行起来的么? ……如果秦蔻没记错的话,她自己好像就是……九零后呢。 外婆笑眯眯地说:「那时候我才四十多岁不到五十呢~是不是很年轻?」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走过来搀住外婆,陆小凤生平最讨老太太喜欢,他也十分喜欢乐呵呵、有活力的老太太,非常自来熟地就搀住了另一边,只笑道:「我看您老人家现在还年轻得很,何必说当初呢?」 外婆也是个超级社交达人,立刻嗔道:「那你还叫我老人家?」 陆小凤噗嗤一声笑了,只轻轻打了一下自己的手,朝外婆眨眨眼,道:「我果真不会说话,外婆可得原谅我才是。」 外婆笑呵呵:「快进去吃点心吧。」 陆小凤又道:「还未曾自报家门,在下是……」 外婆说:「啊!我知道我知道,你先别说,我来猜猜。」 陆小凤:「?」 也是,他们乃是一位武侠小说大家笔下的人物,这时代他大概已经闹明白了,武侠小说,在此时此刻虽已式微,但往前倒退五十年的时间,便是风靡大江南北,再是流行不过,当年最受少年少女欢迎的明星,恐怕正正好就是邵氏电影公司的狄龙、姜大卫等人。 五十年前,今日笑眯眯的慈祥外婆,自然也正值青春年华,而他们的故事,自然也早已跨越了五十年的记忆。 如此一想,陆小凤再看外婆,心中就泛起了一阵奇异的感觉,好像他们从前就认得,又不免觉得岁月无情,他见到这位曾经的读者、观众时,读者两鬓斑白,他却仍是青春年少,拥有无限的时光与江湖夜雨的浪漫。 陆小凤心中感慨万千,正要说话,却听外婆乐呵呵说:「你是『海拉鲁第一街熘子』,是不是?」 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缓缓打出一个问号,然后敏锐地意识到了什么,霍然扭头, 去看罪魁祸首。 罪魁祸首就是忍笑忍到快昏倒的秦蔻。 这事儿嘛,其实是这样子的。 秦蔻喜欢显摆炫耀,家里来了一群武侠小说里的古代侠客,有心要和外婆显摆,显摆呢,当然就要显摆个大的,所以一直憋着没说。 但她这种人怎么可能是个锯了嘴的葫芦?明明不肯说,又一直撩拨外婆,在外婆面前故弄玄虚,把几个古代侠客的微信暱称,隐去关键信息发给外婆,让她猜猜看这都是谁。 结果就搞出了这种惨剧。 这可真是…… 陆小凤想起了他第一个网名,就是那个巨长无比嘻嘻哈哈用来测试微信暱称能起多长的那个。 幸、幸好不是那个……不然他感觉这时候自己会更尴尬…… 陆小凤:望天嘆气.jpg 外婆又拉过傅红雪,笑眯眯说:「这是雪雪喵么?人不可貌相啊,外号真可爱~」 傅红雪:「……」 傅红雪有点无措地转头去找秦蔻。 这手足无措地样子,还真的很像是红哥第一次去内衣店、被店员揪住问尺寸时的那个样子挺像的。 可爱捏! 秦蔻笑眯眯问:「那我呢那我呢?」 外婆笑眯眯回答:「你是关中悍匪蔻蔻秦~」 秦蔻:>w<~~~ 说笑完毕,秦蔻走过来,郑重其事地和外婆引荐朋友们。 秦蔻说:「其实嘞,我发现这几次乱流都是通往武侠世界的,所以呢……这位是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这位是傅红雪,这位是花满楼……诶,楚哥和红哥……哦,被爸爸抓走了。」 第224页 外婆:「……」 外婆站在原地,一言不发。 她因为带着墨镜还没摘下来,所以也不知道她现在什么眼神。 秦蔻晃晃手:「……外婆?」 陆小凤摸摸鬍子:「……外婆?」 花满楼歪歪头:「……外婆?」 傅红雪:「……外、外……」 他张了张嘴,可惜外婆两个字实在喊不出口,他有点不知所措,只好又去用眼神找秦蔻。 秦蔻表示:「没关系!我手里有速效救心丸!」 外婆说:「蔻蔻哇,你……」 秦蔻叉腰:「这是真的!我没骗你!」 外婆:「掐我一下。」 秦蔻:「啊?」 外婆:「快点掐我一下,我要确认这不是做梦。」 陆小凤赶紧制止:「您掐我吧外婆。」 然后伸出自己的胳膊。 外婆毫不留情地上手一拧,陆小凤嘶的倒吸了一口冷气,嗯,很好,看来不是做梦! 外婆的手唰的一下就收回去了。 陆小凤苦笑:「外婆?这下您可相信了么?」 外婆惊诧:「所以你真的是陆小凤?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陆小凤:<( ̄︶ ̄)> 陆小凤:「正是在下!」 外婆倒抽了一口冷气!颤巍巍地伸出一根手指,有点语无伦次地说:「那个,我能不能……」 陆小凤:「?」 陆小凤不懂外婆要干嘛,不过还是挑了挑眉,勾唇一笑,潇洒道:「外婆请随意。」 外婆的手指在空中停了停,然后小心翼翼地……戳了戳陆小凤的肩膀。 外婆:「活得诶!活得陆小凤诶!」 外婆:捧脸冒粉红泡泡.jpg 陆小凤:「……」 不是,你刚刚明明还那么重的拧了我一下来着!你们现代人真的好奇怪啊! 秦蔻:神秘微笑.jpg 而另一头的楚留香和一点红,一进屋就被秦建国先生给抓走了。 一点红在来的路上,其实很是沉默。 他这个人,一辈子其实也没怕过什么东西,因为自小,他便接受的是不许怕事的教育。 ——不怕杀人、不怕被杀、不怕痛、不怕流血…… 但长大了方才知道,人世间的事情,并非只有刀光剑影,刀光剑影只是一瞬的生死,在这一方生死之外,世间的事情太多了,他曾以为自己就是一柄宝剑,宁可折断、绝不屈服,这世上本没有任何事情可以令他害怕。 但其实他错了。 即便是以前, 他也害怕。 他瞧见自己那些同门师兄弟,被生死之间的极端刺激压弯腰,在极度的空虚之中堕落成狂嫖滥赌的野兽……他是害怕的,因为他自己也同样被那种无意义的人生、那种极度的空虚与落魄所折磨。 感情完全地改变了他,他也已明白了,自己远远比秦蔻更需要这份感情。 秦蔻活泼、大方、充满活力,她似乎永远都不缺人爱她,也永远都在慷慨地爱着别人,大大方方的把那些他渴望地快要疯掉的感情拿出来,放在他手心里,开开心心地拉着他走进她的世界。 但他来时,其实很害怕,害怕她的家人……会瞧不起他、会畏惧他。 倘若当真那样,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做。 方才在来路上,楚留香早看出了他心中所想之事,却也无可奈何,只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之意,一点红侧头瞧了他一眼,神色不变,也只颔了一下首,示意自己这位朋友莫要担心。 如此心中藏事藏了一路,结果…… 结果…… 一点红盯着面前这位年过五旬、在他们那里已可以称得上是老翁的中年男人……啊不,其实他在心里已经默默尊称他为老泰山了。 老泰山他……是不是有点……奇怪……? 刚刚,就刚刚,他们一进了门,秦蔻和陆小凤他们和外婆去闲谈寒暄了,他与楚留香二人就自然与衣着奇异的老泰山攀谈起来,当然了,主要是楚留香在说话。 结果老泰山神秘地同他们表示借一步说话。 一点红当时心中就是一紧。 一点红何许人也?观察力又岂是盖的。 老泰山方才说话之时,分明是朝秦蔻瞧了一眼,才提出要借一步说话的,这般态度,分明就是知晓了他女儿与自己的首尾,此刻便是要说些不好听的话了,为避免女儿听了羞愤,这才要避开秦蔻。 一时之间,一点红心中五味陈杂。 他是古人,虽然全家死绝,但好歹也明白什么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拐了人家的女儿,登堂入室,又是亲又是抱,虽然还没做到最后一步,但那已经孟浪非常,倘若叫人家爸爸知道了,想打死他怕是都有可能。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面上却 是仍没什么表情,只神色漠然地点了下头,与楚留香一起,跟着秦蔻爸爸绕过客厅,进了一楼的一间屋子里,反手关上门。 只听秦爸爸说:「这个,红兄、楚兄……在下、在下可以这么叫么?」 说话怪怪的,有种故意凹出来的奇怪古腔古调……一点红心下瞭然,想来是畏惧于他那杀人不眨眼的名声,竟如此客气。 楚留香微微一笑,朝秦爸爸抱了一拳,道:「哪里哪里,秦伯父叫我二人兄,我二人哪里受得起?」 第225页 秦爸爸:o—o 秦爸爸:o▽o 嘿嘿……楚留香叫我伯父诶…嘿嘿…伯父诶……蔻蔻,真是爸爸的好女儿! 楚留香看着嘴角越翘越高的秦爸爸,忍不住摸了摸鼻子、又摸了摸鼻子,含笑开口:「……秦伯父?」 秦建国先生的嘴角已经翘不上去了。 他摆摆手,表示:「莫叫我伯父、莫叫我伯父!这样吧,既然我老秦虚长你们几岁,那我就认个兄长,二位管我叫秦兄就是啦,哈哈!」 楚留香:「……」 楚留香哭笑不得地提醒他:「可是蔻蔻是管我们两个叫哥哥的。」 不只是叫哥哥,那二表哥都轮流当了好几回了。 秦建国先生大手一挥,表示:「没事!各论各的!」 楚留香:「……」 你女儿管我叫哥,我管你叫哥,咱们各论各的是吧。 一点红却是心下一沉,心中暗道:连一声伯父都不愿担,恐怕的确……他心中在介意自己同秦蔻的事情……要从辈分上把这事撇清了,他要是认了这个秦兄,岂非不是蔻蔻的长辈叔叔,哪有叔叔同侄女儿…… 可这难道不是人之常情? 人家千娇万宠、捧在手心里养大的千金小姐,他一个地位卑贱的杀手,又是凭什么配得上她?人家的父母不愿意,实在、实在太正常不过。 果然,只听这位秦伯父道:「说起来,红兄,你就是那个……『但求杀人手、中原一点红』的中原第一杀手吧?」 一点红身上的肌肉都已痛苦地抽动起来。 但此事又有什么好否认的呢?他生平的事迹、他的残忍嗜杀、冷酷无情……分明就已写在书中,白纸黑字,他的老底子早被掀得底朝天,又岂能容得他抵赖? 他的胸膛剧烈地起伏起来,面上神色漠然,目光缓缓凝注在老泰山……算了,他没资格叫老泰山,凝注在这位秦先生面上,语气虽稳、但很僵硬道:「正是在下,不知有何指教?」 秦先生面上果然露出了个有点为难的微笑,道:「有个不情之请。」 这是来了。 一点红沉默了片刻,哑声道:「请说。」 秦先生羞涩地表示:「红兄啊,不知道你能不能假装买兇杀我一回,让我感受一下江湖仇杀,假装啊!是假装!你看我今天连衣服都换了古装。」 一点红:「……」 一点红:缓缓打出一个问号,jpg 老泰山……他……是不是……有点奇怪啊……?! 第100章 一点红正与秦先生对视。 秦先生五十来岁,头髮梳得油光水滑,他的身子骨能瞧出是(在普通人里)相当不错的那一类,身上穿着一件亮亮的、薄薄的、一点红早上出门买菜见过的广场大爷穿的立领衣裳。 啊……他似乎管这个叫古装……? 一点红觉得现代人一定对他们古代人的衣裳有什么误解。 而且这个要求…… 一点红想了想,镇定地问他:「那为什么要借一步说话?」 秦先生:「啊?」 一点红问:「此事容易,却不知秦伯父何故要避开秦蔻来说。」 秦先生:「……」 秦先生表示:「嗨呀!那不是……被女儿听见多丢人啊,多大的人了还玩过家家。」 一点红:「……」 其实这倒是没关系,因为你女儿也玩过家家。 他有点明白了,这种……嗯,叫中一呢,还是叫什么好呢,这种东西大概是通过血缘关系来传递的吧,秦蔻她爸和她……真是一脉相承的喜欢玩。 一点红已一种肉眼不可见的方式松了口气。 行吧,中一点也好,总比一瞧见他就畏惧紧张要好得多。 不过……他忽然反应过来,老泰山竟然一句都不问他和秦蔻的事情么? 想来是秦蔻还没告诉过家里人……? 他心下又是一紧,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紧张感浮上来,又復而想:他实在弄不明白这现代人到底是如何谈情说爱的,不过既然秦蔻觉得现下还不必像父母谈起这事儿,那就先不谈吧。 见他久久不说话,秦爸爸有点侷促、有点紧张,说:「啊呀……抱歉一位,我有点太激动了,不瞒你们说,我从小就爱看这些武侠啊仙侠啊的小说……这、这不是因为你们是蔻蔻的好朋友嘛,要是冒犯了两位,两位直说啊!直说!」 楚留香失笑。 这时,三人已坐了下来。 秦蔻的父母与外婆是住在同一个小区的,当然了,这小区很大,光是abc区就能一直分到f区,中间还有个非常大的生活广场,与其说是个小区,不如说是个小镇。 秦蔻父母与外婆经常来往,外婆这里房间又多,这个一楼的房间专程是给秦蔻的父母住的,里头还放了茶具。 秦爸爸顺便就坐下来,请他一位喝茶。 楚留香只温声笑道:「我等初来乍到之时,全靠蔻蔻照拂,才有如今,如今武侠式微,秦伯父乃是有心之人,又何来冒犯一说?」 他这话说得自然是温柔极了,也正正好说进了秦爸爸的心坎之上。 况且楚留香真的是个社交上的天才。 踏月留香、踏月留香,如果从那浪漫的书中看的话,他的形象应当是很高远、很温柔、却有点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当然了,这是他后期的形象,当时楚留香瞧见那《楚留香后传》的五本书时,也有些怔了怔神,似是没想到他那时候的心绪与形象,已与现在有了这么大的不同。 第226页 当然了,最让他不满的是……再过个七八年,到了《后传》开始的时间,他居然……变白了……变白了…… 好吧,这都是后话了。 总而言之,楚留香是个极其温柔亲切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令人觉得如沐春风,他早瞧出秦爸爸似不知道该怎么与他们接触,便十分自然地把话题引到了武侠小说之上,果然打开了他的话匣子。 秦爸爸就从他们那时候流行武侠小说讲起。 武侠小说在内地流行,也是九十年代的事情,那会儿秦爸爸正正好在上大专,半大小子,每天穷得连口肉都吃不上,非得四五个同学攒上一周,才能合资在食堂买一份红烧肉,一人也分不上几块,一眨眼就没。 平时吃饭那都是馒头配咸菜,且也不能敞开了吃,经常半夜饿得睡不着觉。 就这经济条件,买书,买个屁啊! 秦爸爸就笑呵呵地说,当时他们专业有个有钱的,买齐了一套《楚留香传奇》!搞得全专业男生都想借他的书看,秦爸爸为了借书,那可真是……连着给他打了一个月的热水! 说到这里,又不免有些感嘆,瞧见这一位从书中走出的人…… 其实他们倒也并没有浑身上下都写着「我是江湖人」、「我杀人不眨眼」之类的,衣着打扮也并不作古,反倒是比许多现代人都时髦得多,但你就是能看出来,他们不一样。 行 走坐卧,皆有气势。 秦爸爸激动得不行:「天呀……我年轻时候的偶像在听我讲年轻时候的事情!」 一点红忍不住勾了勾嘴角,适时地倒了杯茶给秦爸爸。 秦爸爸:ovo 更激动了!!! 这可是酷炫得要命,从出场到退场,每一秒都把逼格写在脸上的冷酷杀手诶! ……他要是知道冷酷杀手不仅给他倒茶,还帮他女儿做饭,还被他女儿抱住又亲又啃弄得死去活来的,估计要陷入沉思之中了。 秦爸爸当然也是个自来熟,还是个话匣子收不住的自来熟,放松下来之后,三个人聊得不亦乐乎,当然了,这个聊,主要是秦爸爸和楚留香再聊,一点红负责听以及偶尔嗯啊一下当氛围组。 最后不可避免的就聊到了秦爸爸的江湖仇杀中一幻想之上。 一点红是没讨好过人的,但以他的情商来说,当然也明白这种时候应该怎么做。 于是他就神色如常、甚至还有几分认真地问:「你想怎么死?」 秦爸爸:捧脸.jpg 刚好过来,站在门口准备敲门的秦蔻:「……?」 她「吱呀」一声就推开了门,气势汹汹地站在门口叉腰,大声道:「你们在干嘛!」 秦爸爸:「……」 楚留香:「……」 一点红:「……」 一点红冷汗都下来了! 他立刻站了起来,朝秦蔻走了几步,张了张嘴,涩声道:「蔻蔻……等等,不是你想的那样。」 秦蔻:「那你说是怎么样啊?」 一点红:「……」 ……左右为难。 不知道该说什么。 一点红张了张口,半晌没说出话来,有心解释,又觉得不能当着秦爸爸的面直接拆他的台……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伸手点了点他的胸膛,悠然地说道:「看把你吓得,好啦,我爹什么人我能不知道,他是不是出什么蠢主意啦?」 秦爸爸:「蔻蔻你怎么说爸爸呢?」 秦蔻趾高气昂地看了她爸爸一眼,哼了一声,根本不理会他,又顺手帮一点红理了理他额前 散落下来的碎发,转身就出去了。 秦爸爸:「……」 秦爸爸忽然陷入了沉思,然后用一种十分探究的目光看着一点红。 一点红:「……」 ……他感觉有点心虚,想把目光移开。 秦爸爸说:「红兄啊……」 一点红心下一凛:「秦伯父。」 秦爸爸星星眼:「那就试试你拿手的剑下一点红行不行!」 一点红:「……」 ……合着你没发现啊,合着你还在想这个啊。 他的表情有一瞬间都无奈了,只微微颔首道:「行,只是我没带剑。」 秦爸爸说:「我带了我带了,我平时练太极拿的剑!」 然后就故作镇定实则激动的去取他的剑了,过了一会儿,一点红盯着手上那亮晶晶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塑料片子、手一拿起来唿啦啦抖动的剑,陷入了深深地沉思之中。 所以说想迎合一下中年男人的中一幻想,其实还蛮困难的。 而老太太呢……老太太有没有中一幻想呢? 不知道,秦蔻出门去接她妈妈去了,她妈妈今天下午又在学校忙着,所以没法早早过来,五点过,才给秦蔻发消息,说是自己准备打车回来。 秦蔻呢……她总觉得家里其乐融融地就是没她呆的地儿,于是主动提出开车来接,让她妈妈在办公室里等一会儿。 就这一会儿子,外婆和陆小凤都熟络的一口一个「外婆啊」「小凤啊」的喊了,感觉陆小凤才像外婆的正经孙子,哼! 外婆进厨房包饺子去了,顺带着把陆小凤、花满楼和傅红雪一起薅进去了,厨房嘛,一共就那么点儿大,挤了四个人,秦蔻怎么能挤得进去?所以她才百无聊赖地去她爸爸那边,结果一去,好傢伙,那边更炸裂。 第227页 算了算了,接妈妈下班去~ 秦蔻拎着车钥匙,远远和外婆喊了一声,外婆的声音也远远传来:「要不要喝点绿豆银耳汤再走哇?」 秦蔻:「不啦不啦,给我留点回来喝!」 说着,风风火火地冲出门去。 外婆说:「这孩子!急什么,那你们喝不喝呀,我放 冰箱里了。」 陆小凤表示:「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绿豆银耳汤,里头还加了去芯莲子和百合,银耳其实蛮少的,只是为了增加那个顺滑的口感,绿豆煮开了花,加的是□□糖,融化了之后自然放凉,再送冰箱冷藏,微甜淡淡、清爽宜人。 陆小凤、傅红雪、花满楼一人端了一碗来喝。 舒服! 唯一只有一点让陆小凤困惑:「为什么绿豆汤是红色的?」 外婆摊手:「北方水质问题吧。」 陆小凤似懂非懂,(假装)撸起袖子,说:「好了!来,外婆,我们帮你包饺子。」 饺子馅放在盆里,是早些时候就准备好的,外婆拿了个勺子,笑眯眯递给陆小凤,说:「来,尝一尝,这是蔻蔻最喜欢的馅料。」 陆小凤噫了一声,问:「不煮直接这样吃的么?」 外婆说:「一看就没做过饭,素饺子的馅料都是熟的。」 就好比这个地软饺子吧,其实里头的料很是丰富,地软切碎,土豆上锅蒸熟,压成土豆泥,再来是炒鸡蛋剁碎,加韭菜,再加调料,其实都是熟的料,直接吃当然也可以,秦蔻小时候最喜欢直接偷吃馅料了,她一会儿没看着,小孙女就躲在厨房里拿着盆偷吃。 陆小凤笑道:「惭愧惭愧,不过我倒是蛮擅长打猎做烤物的,下次定要做叫花鸡给外婆吃。」 外婆说:「叫花鸡呀……那也很好,我家正好有烤箱,对了,外婆有一道秘制苹果烤鸡,可好吃啦,下次过来外婆做给你们吃啊~」 陆小凤自然笑纳,又復而嘆道:「现代烤物都有了烤箱,却是不用控制火候,我这一手控火的好功夫,都怕是没地方用啦。」 控火还的确是一门非常高深的功夫。 江湖侠客们走南闯北、风餐露宿,在树林里打只野兔、叉条游鱼架在火上烤也是常事,好不容易猎了猎物,要是火太大烤焦了、或者火太小烤半天熟不了,那多亏本的?所以陆小凤还真和那明清白话小说里写的勤俭持家的巧妇人差不多,控火的本事一流! 外婆说:「其实也有的,下回我去找开果园的老姐妹弄点果木回来,咱们在院子里架个炉子,吃果木烤肉呀。」 秦 蔻是个胃口很好、充满活力的美少女,她的外婆也是个胃口很好、充满活力的时髦老太太,两个人说起吃的东西的时候,简直是一模一样的开心。 花满楼微微一笑,道:「听闻岭南多荔枝,有一味便叫荔枝木烤鸡。」 外婆哈哈笑道:「啊呀,我刚刚就从广西回来呀,那个荔枝柴烤鸡我也吃过的,鲜嫩多汁,确实很不错。」 一边闲聊,一边大家就开始上手包饺子。 饺子,这种用面皮包裹着馅料的吃法,并非现代人的专利,早在春秋时期出土的墓葬之中,便有了最早的馄饨,而将馄饨包成半月型,那便是饺子了,也能早早追溯到蜀汉时期。 故而,陆小凤等人对一口饺子,那也是相当熟悉的。 当然了,熟悉吃饺子和熟悉包饺子可是两码事,饶是江湖大侠、灵犀一指,刚开始上手的时候也是笨手笨脚的。 外婆就说:「是了,其实素饺子比肉饺子难包的,馅料都是散的……来,你学我,用虎口这么一压……」 陆小凤:笨手笨脚.jpg 不过陆小凤还是不亏是陆小凤的,他的那两根手指,也难怪是令西门吹雪都想要换走的手指,包饺子本身来说无甚难度,最简单的包法无非也就是中间一捏,虎口一压,就成了。 陆小凤平日里不怎么去灶房,但也其实并不似那种老秀才穷讲究,讲究什么「君子远庖厨」。 他平时完全就是因为觉得没趣儿。 今日却不一样。 他学了最基础的,便满不在乎地表示,这饺子有何难的嘛!外婆微微一笑,对他说:「那你看看这个。」 手上变了一种花样,在饺子的封口处弄出了数个褶儿,精巧得很。 陆小凤:哦! 接受挑战! 他照葫芦画瓢,倒是很快也能捏这种进阶版的饺子。 再看一眼傅红雪……笨手笨脚,索性捏成了个三角形。 陆小凤自傲一笑,道:「小傅你不行呀……」 傅红雪:「……」 好吧,他确实不行。 十九岁的小少年抿着嘴,不肯说话,外婆凑过来瞧他手上的三角,给傅红雪瞧得是浑身不自在,只好老老实实地道歉:「抱歉,我……」 外婆笑眯眯说:「啊呀,这个形状是糖三角呢~赶明儿外婆弄点甜馅料,小傅和外婆一起包糖三角好不好?」 傅红雪……傅红雪脸红了。 他大概这辈子都从来没与一个慈祥温柔的老奶奶一起,钻到灶房里,不用担心有人会来骂他、不用担心练功、復仇……,在夏日的傍晚,吵吵闹闹,外头是无人观看的电视机的声音,里头是面粉、冰镇绿豆汤和晾凉的饺子素馅。 第228页 只是和……奶奶一起做饭。 他如果有奶奶,会是外婆这样的人么? 他忍不住想。! 第101章 然而这世上所有的事情都没有如果。 方才他不自觉地去幻想时,下意识地便想到了花白凤……和白天羽,然后又突然意识到……不对的,白天羽不是他的父亲、花白凤也不是他的母亲,他们的父母是什么模样,与他这个外人并没有半分钱的关系。 傅红雪不肯再继续想下去了,他垂下头,认认真真地又捏了一个二角出来,又竖起耳朵,去听陆小凤、花满楼与外婆三人之间悠闲的对话。 陆小凤的天赋或许也点在了面点之上,能把饺子都给包出花儿来,又兴致勃勃地和外婆讲起了自己近来看的一个动画片儿之中的饺子。 陆小凤:「升龙饺子!对,不错,正是升龙饺子,这上下两层面皮用的面粉不同,难不成真的能自然起立的饺子来?还请外婆解惑。」 外婆:「……」 外婆毫不留情地吐槽:「那个动画片里做的蛋炒饭还能发光呢,你觉得是真的么?」 陆小凤愉悦的笑声顿时就充满了整个厨房。 他又奇道:「竟不知外婆也喜欢看动画片?」 居然是隐藏阿宅么?失敬失敬! 外婆笑呵呵地说:「啊呀,我们蔻蔻小时候啊,爸爸妈妈都忙,家里阿姨又不能一直带孩子,周内晚上都是在我这里过的,你们不知道,那时候电视上六点开始放动画片,这些动画片都是我陪着我们家蔻蔻看的。」 讲到秦蔻的小时候,傅红雪也忍不住抬头,去看外婆,听得更入神了些。 陆小凤评价道:「此乃天伦之乐也。」 外婆毫不留情:「什么天伦之乐,害的我都没时间出去打牌跳舞……还好周末蔻蔻妈妈把人接走,我才能玩一会儿,可累死我了。」 陆小凤:「……」 花满楼:「……」 傅红雪:「……」 外婆哼了一声,说:「我们老人家也有老人家的生活呀!你说是不是啊小陆。」 陆小凤:「是是是,对对对。」 又问:「不知道蔻蔻小时候是什么样的小孩?」 一提到自家小孙女,外婆眼睛里的笑意是止都止不住地往 外淌,絮絮叨叨地说起来秦蔻小时候的事情。 她的蔻蔻小时候头髮多的,梳个辫子都能坠得头皮疼,好几天喊着头疼,送医院去也查不出问题来,急的大人不行,最后才晓得是头髮的问题。 她的蔻蔻二四岁的时候就嘴巴甜得要死了,别人问她是更喜欢爸爸还是更喜欢妈妈,她都是谁在跟前就说最喜欢谁的。 她的蔻蔻就是手笨脚笨,手脚不协调,不会跳舞、不会踢毽子也不会跳皮筋,小学的时候没人陪她玩,急的外婆在院子里架皮筋,和蔻蔻一起学,结果她都跳会了,那个小笨蛋愣是一点儿没学会! 还有值得一说的就是蔻蔻自小就嘴馋,小时候是个圆滚滚的雪白小汤圆,经常半夜躲在被子里偷吃零食……有一回她起夜,听到蔻蔻房间里窸窸窣窣的,还以为是老鼠呢,开门一看,小姑娘吃零食被当场抓住,委屈羞愤地当场大哭起来,哄了半夜都没哄好! 傅红雪听得入了神,连手上的糖二角(?)也忘了包。 他与秦蔻当然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秦蔻热情、美丽、活力四射,又极其慷慨地四处散发她的善意。 而他……断嵴之犬、浑浑噩噩,曾经只有可怜的一点儿,现下也早已明白,曾经指着那手指缝里漏出来的一星半点过活的自己到底多可悲。 他看完了书,得知了自己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得知自己为了復仇,滥杀了无辜、爱人死在了怀中……结果都是一场空。 唯一欣慰的,是花白凤的不知情。 是了,是了,养母是不知情的,他不是养母自己换的,他是那挨天杀的白夫人背着花白凤换回来的孤儿,所以……养母待他,与待自己的亲生子是一模一样的。 这是他在极短的痛苦与虚无之中唯一的欣慰。 莫要怪他太软弱,太放不开,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就是如此,剪不断、理还乱。 十九年啊、十九年来,他都是依靠着自己的孺慕之情在强撑着,他无时无刻不在祈求母亲的爱,这样的人生实在太苦,苦到他只能自己骗自己,其实母子之间的爱正是如此,人人都是如此,只是他家因为血海深仇,格外的难熬一些罢了。 一个骗了自己十多年的、脆弱的少年,怎 可能在短短一两周之内,就与过去的情感连接完全的斩断呢? 所以他一直都很怕……他很怕见到秦蔻的。 秦蔻太好了,如此热情、洋溢着他从来都没见过的激情与爱,他被深深地吸引住,像是一个快要渴死的人一样,渴求着一丁点可以润唇的甘霖,又害怕自己会被直接溺死在里头。 他有事会忍不住地想,究竟为什么呢?天底下竟会养出秦蔻这样的人来,她究竟是在一个什么样的家庭之中长大的呢? 今天来到这栋夏日午后的小别墅之中,他却已完全懂了。 她是自蜜糖一般流淌的爱意之中长大的女孩子,所以她整个人的周身也都沾满了亮晶晶、蜂蜜般色泽的爱意。 第229页 秦爸爸在见到她的时候,眉眼弯弯,连一句重话都说不出,外婆提到她小时候的事情是,那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化作了她眼角的笑纹,化作了她爽朗而温柔的话语,源源不断地、止也止不住地流淌了出来。 「爱」是一种无须解释、甚至无须去形容的东西。 仅仅只是站在这里,仅仅只是感受,只是唿吸,便能唿吸到那种充溢在空气里的爱意。 他忽然就明白了。 原来「爱」是一种不必去寻找的东西啊。 原来它竟是不必去论证、不必去反覆自某人的某个行为之中琢磨、嚼吃、反刍才能告诉自己有的东西啊! 原来……原来…… ——原来他的养母从来就没有爱过他。 即使她认为自己就是她的亲生子……也是一样的。 「嗒叭」一声,一滴眼泪砸在了傅红雪面前案板之上,案板上撒了生粉,眼泪砸在生粉之中,留下一点湿润的痕迹。 傅红雪垂着头,有些怔怔地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脸,他的手上本来也沾着生粉,这样抹了一把自己,他自己看不到,其实脸上都成个大花猫了。 他只是怔怔地想:我不能哭。 最起码,不要叫外婆瞧见。 于是他忽然急急地走出了厨房,往卫生间去了。 等他红着眼眶,故作镇定地回来的时候,饺子其实已经包完了。 外婆包了大半辈子的饺子,陆小凤学的快,手更快,花满楼 倒是不骄不躁、悠悠闲闲地包着,二个人效率奇高无比,他们闲聊之时,就已经包了整整一案板,整整齐齐地摆放着。 当然,最丑的是傅红雪包的糖二角(?)。 饺子这东西,随吃随煮,现在秦蔻和她妈妈还没回来,并不必急着下,外婆又嫌占地方,于是陆小凤就把摆着饺子的案板挪到餐桌上去了。 外婆正拿出个盆子,盆子里合着水和淀粉,瞧见傅红雪进来了,她便说:「小傅回来了呀,快过来快过来~」 傅红雪垂着眸,慢慢地走过去。 他本来是进来帮忙的,结果饺子没包几个,人就跑了,去了卫生间一看镜子,才发现自己脸上确实挺夸张的,洗干净了脸,红通通的眼眶却无法掩饰,他在卫生间盯着镜子看了许久,也没法子,只得出来。 外婆是很好很好的。 傅红雪人生之中最失意时,全靠秦蔻拉扯着,今日进了秦蔻外婆家的门,又不自觉对这个慈祥的老太太生出了一股孺慕之情,只是他永远只觉得自己不配、这也不属于自己罢了。 但他也不想给外婆的心里添不痛快,故而方才不自觉落泪之时,第一个涌上心头的情绪,居然是愧疚。 他明明是进来帮忙的,结果饺子也包不好,还突然伤心起来,外婆明明是在讲秦蔻小时候的事情,正开心的不得了,他突然落泪,算什么事情? 所以他觉得愧疚,瞧见外婆像是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的样子,傅红雪垂下了头,哑声道:「抱歉……我……」 外婆笑眯眯说:「来呀,外婆给你看个好玩的东西。」 一旁的陆小凤道:「这究竟是什么好物?」 说着,想上手戳一戳,外婆毫不留情,啪的一声把他的手打掉了。 陆小凤:「……」 就刚刚、就刚刚,外婆还对他这个活体陆小凤很珍爱呢,怎么没一会儿功夫,就这样了呢tat 他看向面前的这盆东西。 这个东西嘛……其实就是简单的淀粉和水混合起来了而已,陆小凤本以为外婆是要做什么小点心,结果外婆说:「得哄哄小傅。」 陆小凤:「?」 陆小凤诚实地问:「用点心哄么?这是什么点 心?」 外婆:( ̄︶ ̄) 外婆表示:「不是哦,这是好东西,待会儿你就知道啦~」 陆小凤再一次:「?」 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很普通的面粉水啊???究竟是怎么样一个好法?? 陆小凤:心痒痒.jpg 傅红雪本身就不是个刺头,他和一点红虽然平日里都是沉默寡言、面容冷峻,但实则性格很不一样。 一点红放在他的江湖之中,胸中满怀激愤,话虽不多,却字字都冒着毒蛇一样的毒液,认识楚留香后,方才收敛。 而傅红雪呢,他其实骨子里就是个乖孩子,养母让他报仇,他就乖乖地起早贪黑的练功,养母让他杀人,他却无论如何都在忍耐,他不喜欢血腥,胸中就算有再多苦痛,也不肯轻易动手。 他对外婆有孺慕之情,自然就像个乖乎乎的小孙子一样,外婆一招手,就安安静静地过来了,对那个放在不锈钢盆里的液体,他自小性格沉稳,早被打磨没了好奇心,也不见得有多少兴趣。 外婆说:「来,手伸进来,像玩泥巴一样。」 傅红雪:「……」 他、他还真的没玩过泥巴。 傅红雪小心翼翼的伸出手,慢慢把手沉进了这一盆液体之中。 ……好像,没有什么神奇之处? 他有点困惑地去看外婆。 外婆又笑眯眯地说:「现在再用力一拳捣上去。」 傅红雪:「???」 傅红雪不明白。 外婆信心满满:「放心吧,伤不到你的。」 第230页 他倒是不怕被伤到。 不过也没什么,既然外婆高兴,那就让她高兴一番,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傅红雪手握成拳,使出二分力气,忽然一拳砸下—— 他的手被液体稳稳托住,竟然分毫没有砸到盆底,这一盆雪白如牛奶般的液体,竟在他的拳头施力的瞬间突然凝固成了一块有承托力的固体,然后在他的拳头离开时,又化作了液体。 傅红雪:「???」 陆小凤:「wow!!」 傅红雪睁大双眼,扭头就去看外婆,满眼都是不可置信。 外婆笑眯眯问:「好不好玩?」 傅红雪看了一眼那一盆东西,忍不住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 戳不下去,果然遇力则硬。 傅红雪忍不住问:「这……这是何物?」 外婆说:「小傅叫我一声外婆,就告诉你呀。」 傅红雪微微一怔,然后……脸又红了。 他本身就是个冰雪般的少年人,皮肤不正常的苍白着,面皮很白的人自然心绪比旁人容易暴露一些,正如一点红被秦蔻抱着啃得时候耳根子通红一样,傅红雪骤然面对外婆的慈爱,心中一暖,又忍不住生出了一种奇异的、暖融融的感情,面皮一下子就红了。 他垂着眸,看着这位慈爱的老太太,语气近乎嗫嚅道:「我……我这样的人,怎么能……」 外婆问:「难道你不喜欢外婆?」 傅红雪浑身一震,立刻道:「绝没有。」 外婆笑眯眯地说:「那就叫一声嘛,好不好?」 傅红雪的目光定定地凝注着外婆,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过了好久好久,他才轻轻点了下头,说:「好……外、外婆。」 外婆说:「哎!小雪。」 又慢悠悠说:「这个东西叫非牛顿流体哦,蔻蔻小时候爱哭,我总拿这个哄她。」 言下之意,其实好久都没拿出来哄哄会哭的小朋友了,今天居然派上用场了。 傅红雪垂下了头,又用手指戳了戳那一盆非牛顿流体,有点不自然道:「抱歉,我……」 外婆的手也伸进来玩那一盆子东西,乐呵呵道:「好啦,小孩子家家的,总道歉干什么,你看我们家蔻蔻,做什么都理直气壮的,跟她学学吧。」 傅红雪的唇角忍不住勾了勾,轻轻地嗯了一声。 陆小凤在一旁发出尖叫鸡的声音:「快给我玩玩!快给我玩玩!」! 第102章 非牛顿流体,制作简单、方便快捷、趣味好玩……且容易把厨房弄得一片狼藉。 俗话说的好,玩起来有多开心,收拾起来就有多狼狈。 好在,陆小凤等三人不是真的熊孩子,不必等老外婆过来收拾残局,玩尽兴了之后,顺手把桌子一抹、盆一洗……然后发现这玩意好像不是顺手就能弄干净的。 陆小凤:抬头求助外婆.jpg 外婆理直气壮地说:「不管,你玩得比较多,你收拾。」 陆小凤:「……」 认命干活吧! 好在他还是聪明又勤快的,把厨房操作台弄干净之后,瞧着时间快差不多了,就又把那一案板的饺子挪回来。 外婆正在炒蘸酱。 吃饺子的蘸酱,在外头的饺子馆熘一圈,无非也就是醋、酱油、油辣子的老三样,不过x市不太一样,x市有许多延市人,而s省北部的延市人吃饺子有一种奇特的西红柿酱——别担心,是咸口的。 西红柿洗净、去皮切碎,加盐、姜粉、花椒粉调味,锅里热油煸香小葱,然后下锅炒熟。延市人开的老饺子里都有这种蘸酱,就是外头的东西嘛,比不得家里,加的水太多,稀得像西红柿汤。 这种蘸料再加醋、加碾碎的熟白芝麻、加油辣子,吃起来有种西红柿特有的清爽味道,乃是秦蔻从小吃到大的家常味道。 而陆小凤等三人呢,倒是也没有像外省人一样惊讶……毕竟,这个千年之后的新世界里,新事物实在太多,多到已经让他们脱敏了,瞧见这个,也只是想:哦,一种没见过的新食物。 秦蔻打电话来,说已经接到妈妈了,大约十分钟就回来了。 外婆说:「好!那我饺子下锅了。」 饺子包好,最后要煮的这一步,实在不算什么,方便过头了,热水烧开下锅等着就是。 热水咕嘟咕嘟地冒泡,雪白的半月牙在锅里浮浮沉沉,开火之后的厨房是有点热的,就算有中央空调,也比厨房外的温度高那么一些。 陆小凤站在厨房里喝绿豆银耳汤,去芯的莲子煮熟之后有点面面的,味道上来说嘛……不如他从前吃过的建莲,因为外婆 说这就是超市十块钱一包的莲子,放它都不是为了要增味,是因为手痒。 陆小凤:「……」 陆小凤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外婆说:「小陆在笑什么呢?」 陆小凤说:「想到我小时候曾也下过一回厨房的事情,倒是都有十来年了。」 花满楼微微一怔。 陆小凤与他是打小就认得的竹马兄弟,说句实话,花满楼出身于江南巨富,他打小就来往的同龄人,也绝不会是随便哪个犄角旮旯之中冒出来的,陆小凤家世亦是不差,自小也是一位生活在锦衣堆里的公子哥儿。 一个这样的人,又为何会在长大之后,变成个四处流浪的浪子呢? 第231页 这其中的缘由,花满楼自然知晓。 在陆小凤十多岁的时候,他的家中出了变故,发生了一件伤心到让他恨不得登时从桥上跳下去死掉的事情,还是花满楼一路拉扯着他,伴着他度过了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候。1 ——这也正如花满楼小时候刚刚失明时,陆小凤拉扯着他走出来。 总而言之,那段日子终于过去了,陆小凤却染上了四处流浪的绝症,他天生是个乐天而坚强的人,也不必旁人多担心他想不开,但事实却是,他的确从不谈起他的过去。 一个浪子,没有过去、也不谈未来,他只看当下,只活在当下。 但每一个都有过去的,过去的他塑造了现在的他,现在的他决定着未来的他会做什么事情。 所以他今日冷不丁地提起小时候的事情,令花满楼有些惊讶。 而陆小凤呢……陆小凤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忽然谈起这件事。 他只是觉得很舒服、很惬意。 他看到胖胖的饺子在锅里鼓起肚子、他闻到了西红柿蘸酱散发的那种有点清爽的酸味、还有绿豆汤在嘴里留下的淡淡甜味,下午的阳光自窗外照射进来,能在光柱之中瞧见被扬起来的面粉,外婆在忙碌,身上绑着围裙。 舒服得恨不得连每一根骨头都卸下来,轻飘飘地泡在这里,像是泡在冬日小雪的温泉池里。 莫名其妙地就把许多年不曾说出口的过往回忆,轻飘飘地说出了口。 「我小时候倒是从来不 去灶房的,唯一去的一次,是我爹的大寿,我做长寿面给他吃。」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道:「你小时候野的跟个猴子一样,若说会摘果子我信,你会做长寿面,那我可是不信的,想来面和汤都是厨子做好的,你只负责把汤头浇进去就好。」 陆小凤板着脸道:「你猜错了。」 外婆笑眯眯地问:「那是怎么样呢?」 陆小凤嘆道:「其实连汤头都是厨子浇的,我只负责在上头撒一点葱花。」 花满楼失笑。 外婆也忍不住笑了,只道:「我们家蔻蔻也差不多。」 陆小凤勾起唇角,摸了摸鬍子,十分懒散地笑了起来。 又復而想到一个问题,转而笑问道:「说来外婆,你在武侠小说里最喜欢的是谁啊?」 这问题重不重要呢,当然是很重要的。 秦蔻……秦蔻就算了,她那属于山猪吃不了细糠,到现在还没把整套陆小凤传奇看完呢!每次陆小凤催她,她都拿出「下次一定」大法,哼! 而且她现在正被爱情沖昏头脑中,这问题一问,她不搂着她家红哥的胳膊摇来摇去才才不对劲呢! 外婆就不一样啦,外婆乃是铁桿武侠粉! 周寻芳女士和秦建国先生的情况还不大一样的,秦建国先生上大专是九十年代的事情,那时候正是武侠热潮风靡全国的时候,但其实像《陆小凤传奇》这样的书,七十年代就在海峡那头出版了。 那时候能搞到这套书,全靠她那传奇的妈妈,也就是秦蔻那传奇的曾外祖母。 总而言之一句话,外婆!权威! 外婆笑眯眯说:「啊……说到这个,我一开始看陆小凤,才二十多岁呢。」 陆小凤煞有介事地点点头。 外婆说:「那说到我年轻时候最喜欢的武侠人物呢,首先第一个就是帅咯,现在我也喜欢帅小伙子!」 陆小凤的眼睛立刻亮了:「不错不错,帅当然是必须的,男人喜爱美女,难道女人就不能喜欢帅哥呢,天下再没有不许的道理的。」 外婆又说:「是咯,第二个就是要聪明的,看书嘛,又没法真的看到人脸,帅不帅的,说到最后也只能靠想,主角要是聪明可爱,那还有想头,主角要是个彻头彻尾的大蠢蛋,那为什么要去想他帅不帅。」 陆小凤的眼睛更亮了,抚掌笑道:「不错,主角当然是要聪明的,蠢蛋的故事有什么看头,还看得人心头火起。」 外婆慢悠悠说:「第三个嘛,那就是不能那么完美。」 陆小凤怔了怔。 陆小凤:「什么?」 外婆有自己的一套理论:「我们女人可不喜欢身上一直带着王霸之气的男人,这都是你们男人的视角!我们女人呀,喜欢有人味的角色,凡事都王霸之气一放就解决,什么车子票子妹子全收归囊下,我不喜欢。」 就像白天羽——也就是傅红雪那个传说中的养父,外婆当年看的时候就非常不喜欢,成天到晚的宏大叙事,什么英雄英雄的,英雄就是一天到晚地沾花惹草,一天到晚地征服别的帮派么?什么玩意儿! 也就外婆不看现在的网文了,她要是看,就会发现,确实,男人的最终幻想,就是一边收小弟一边收女人——连五十年前直男癌写的书都很明白,其实这种人真的是人憎狗嫌,只会给别人带来痛苦且很难有个善终,现在的人反倒拿来当主角写了! 陆小凤道:「有理!有理!」 他的眼睛已经更亮了。 英俊、主角、聪明、且又没那么完美,经常蠢兮兮地被各路人马骗,这说得不是他又是谁呢? 外婆哇外婆!你果然最爱我了! 心里这么想着,面上他偏偏不说,只故意问道:「却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呢?」 第232页 嘴角却已经翘得老高了,如过他有尾巴的话,此刻一定也愉悦地晃来晃去了。 外婆说:「这个人就在这里……哎呀,真不好意思说出来。」 陆小凤大手一挥,爽朗地表示:「那有什么,外婆不好意思!」 外婆说:「那个人就是小雪!」 陆小凤:「……」 陆小凤:「……啊?」 忽然被que的傅红雪:「吓?!」 他本来只是安安静静地站着,听他们聊天,结果忽然被外婆拉住了手,忽然一顶「外婆最喜欢的武侠人物」的桂冠就扣在了他的头上…… 傅红雪怔住了。 那头的门吱呀一声开了,原是一点红、秦爸爸和楚留香出来了,秦爸爸兴奋激动异常,扒着一点红正说着什么,楚留香一脸无奈地笑着,而一点红嘛……他的心情看上去五味陈杂的,好似对自己的人气没有正确的认知,到现在还闹不明白他到底是怎么讨得老泰山欢心的。 陆小凤看到这一幕:「……」 破案了,你们家祖孙三代一个喜好啊!!! 黑幕,绝对是黑幕!! 陆小凤仰天长嘆,帮着外婆把煮好的饺子捞出来,往餐桌上送。 这一头,外婆还在絮絮叨叨地与无法正确认知自己人气的傅红雪说话。 ……不过话说回来,或许就是因为无法正确认知自己的人气,所以他才显得格外惹人怜爱吧。 外婆说:「怎么啦?很惊讶么?」 傅红雪沉默着,又嗫嚅一声:「外婆……」 外婆忽然问:「最近蔻蔻有没有带你出去玩?」 傅红雪轻轻地点了点头,道:「去游乐场了。」 外婆问:「还有呢?」 傅红雪想了想,道:「在……秦蔻家打游戏了。」 外婆说:「好,多玩一玩,现代好玩么?」 傅红雪的神色忍不住就柔和下来。 是好玩的,现代着实是个物质太过于丰富的时代,傅红雪虽然不知道皇帝老儿是何等享受,但皇帝老儿在皇宫之中,又岂能玩到游戏机? 物质极度丰富的现代人在玩乐上自然也做到了极致,就说那塞x达,原来是上千人足足忙活了五六年,才精心呈现出的的精美作品……天!上千人,足足琢磨了五六年的时间,这样的东西怎么能不好玩! 即便是他,也忍不住沉浸在了那个世界之中,有时候一晃神儿,三四个小时已就这样过去了。 但这对他来说,却无疑是最好的慰藉。 他每天早上一醒来,睁眼的迷茫之后,涌上心头的便是反刍的新鲜哀恸,每一日的这个时候,他都像是一个新断了手臂的人一样,艰难地适应着鲜血淋漓的伤口,每当这时候,他都在想着要解脱、要逃离。 所有的转移注意力的法子,其实都是在逃离。 他就 有点明白游戏的意义了。 纯粹的探索、纯粹的快乐……人在痛苦之中时,躲进几千人精心编制的美妙梦境之中喘口气,已实在很幸运了,体验到这样纯粹的快乐之后,抬头再看淋漓的现实,好像也有更多的勇气和力气,去多抵抗一阵子了。 所以他并不觉得这是「玩物丧志」,相反,他很感谢秦蔻和陆小凤都带着他一起玩。 他看着外婆,轻轻地点了下头,说:「嗯。」 是好玩的,是很好很好的。 外婆就伸出手,轻轻摸了摸他柔软的长髮,慈祥地说:「那小雪多住一阵子吧,反正外婆年轻的时候最喜欢你啦,就当多陪陪外婆咯。」 慈祥的周寻芳女士是极懂得如何说话的,她当然很明白如何和傅红雪这样的孩子打交道,他年纪小、又被打压地极没有自我,为别人比为自己多,好像为自己开心是什么罪过一样,周寻芳女士不欲他又陷入自我的纠结之中,顺顺噹噹地给他一个台阶。 傅红雪又岂能不知外婆的好意? 他定定地望着外婆,只觉得心里头又酸、又感动,有一种「我何德何能」的不知所措、无法应对之感,但这乃是他此生都在追求的爱,只嗅一嗅,就已经让他捨不得放下了。 他的眼眶发红,又有些倔强地抿着唇,半晌,轻轻地点了一下头,轻不可闻地说:「好。」 外婆道:「说好了哦,不过也别玩疯了,要常来看看外婆。」 傅红雪郑重其事地说:「好。」 大门砰地一声被打开,风风火火地秦蔻小姐沖了进来,大声地说:「我回来啦!可热死我了,快快快,喝点东西!」 然后带着满身热气就冲进厨房来,从冰箱里拿出外婆早就给她留好的冰镇绿豆汤,咕嘟咕嘟地喝了一大口,这才感觉透心凉,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舒服了。」 她「噌」的一声转过头来,正好看见了傅红雪发红的眼眶,诧异地问:「小傅你怎么啦?」 傅红雪的喉头滚动了一下,耳根子不知道为什么有点红,不自然地避开了她的视线,说:「……我没事。」 秦蔻:「外婆呀,你欺负我们家小傅了是不是?」 外婆呵呵一声:「你当我是你呀,成天 熘鸡斗狗的。」 秦蔻:「……我哪有!!!」 外婆:「小时候就有,皮得很!」 秦蔻哼了一声,不和老人家斗嘴,陆小凤刚好进来,窸窸窣窣地和她说起刚刚玩了很好玩的一个东西。 第233页 秦蔻警觉地问:「玩了什么?」 陆小凤:「唔……非牛顿流体?外婆说这玩意可好弄了,我要学会!学会了回去找司空摘星炫耀,羡慕不死他哈哈哈哈哈哈。」 秦蔻惨叫:「为什么不带我玩!我也要玩,外婆偏心!!」 外婆「嘘」了一声,悄咪咪錶示:「你接你妈妈去了,我才不想让你妈妈看见我在玩那个。」 另一头,安宁老师一回来,秦建国先生就满面红光地上去帮她拎包,安宁老师狐疑地瞅了瞅他,说:「……你怎么了?这么高兴?喝假酒了?」 秦建国先生说:「嗨你不知道,这比喝了假酒还带劲儿……啊不对,怎么能是喝假酒呢,老婆你说话是越来越奇怪了啊。」 安宁老师不理他,和一点红、楚留香打招唿:「你们就是蔻蔻的朋友么?我是蔻蔻的妈妈,我叫安宁。」 安老师当然也是个奇女子,九十年代,真可谓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年代,她就能上考上重点大学,又一路读到博士,留在高校工作几十年,如今正做着十分前沿的国家重点项目,可以算的上是极为成功的典范了。 楚留香朝安老师瞧去。 安老师也年过五十,与古代的老妪自然完全不一样。她保养得当、头髮刚刚及肩、身上穿着件垂感很好的衬衫,下身着宽松阔腿裤,脸上架着金丝边眼镜,讲究、得体、精英、冷静。 她伸出手来和楚留香、一点红一一握手。 那头的秦蔻在惨叫为什么不带自己玩、外婆再提要求要陆小凤带她这个老人家体验一下轻功芜湖起飞、这头的秦爸爸满面红光、极其兴奋……刚刚一点红在尽职尽责地服务老泰山,可把老泰山乐得见牙不见眼…… 再看安老师。 楚留香腹诽:……这就是一窝哈士奇里唯一的正常人么?! 第103章 一窝哈士奇里唯一的正常人安宁老师表示情绪稳定,和众人一一打过招唿,又听自己这打扮得诡异的丈夫兴奋地讲起了秦蔻这波异世界朋友的来歷,才明白她妈妈和她丈夫干什么兴奋成这个样子。 所以说这就叫瞌睡遇上枕头了么? 安老师无奈失笑,又和楚留香、一点红说:「我们家这口子就是这样的性格,二位见谅。」 当然,其实没有人真的在意的。 一家人终于到齐全了,时间也差不多了,大家上桌吃饭。 今天吃的就很家常,桌子上摆的都是极普通的东西——地软饺子、酸辣木耳、拍黄瓜、以及……火山盖雪! 这道菜是秦蔻大小姐的拿手菜! 她刚刚冲进家门,咕嘟咕嘟地喝了一大碗绿豆汤,然后看着满屋子的人,表示难得大家一起聚一聚,要做道拿手菜给大家吃! 陆小凤表示:「拿手菜?你?真的么我不信。」 秦蔻趾高气昂地表示:「火山盖雪,听过没!听过没!」 陆小凤……还真没听过。 此名雅致,倒是让他觉出点趣味来,便问秦蔻:「是什么是什么?」 秦蔻说:「等会儿你就知道了,可好吃着呢!」 然后就把他赶出厨房了。 陆小凤对着花满楼窸窸窣窣耳语:「我们蔻蔻大小姐居然也有拿手菜……?我以为她的拿手菜只有煮泡面多窝个鸡蛋而已?」 花满楼:「……」 花满楼微笑着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飘然而去。 陆小凤:挠头.jpg 他没好奇多久,因为秦蔻的动作实在非常快,这道她引以为傲的拿手菜,可能连三分钟都没用了,就被她端出来了。 陆小凤瞪着那碟东西:「这是什么?」 秦蔻说:「火山盖雪啊。」 陆小凤:「……这就是你那吃过都说好的拿手菜?」 秦蔻理直气壮地点头。 陆小凤:「你再说一次这东西叫什么?」 秦蔻:「西红柿拌白糖。」 陆小凤:「……」 陆小凤: 「……」 陆小凤:「……」 好叭。 但他一吃,发现这玩意儿还真是好吃。 西红柿在冷藏里冻了一小会儿,正是冰冰爽爽、上头撒上颗粒白糖,一半融化进冰凉酸甜的西红柿之中,一半还是颗粒状,吃进嘴里沙沙的,陆小凤没忍住,一口气居然吃了半盘子。 秦蔻得意地问:「好吃吧?」 陆小凤:点头.jpg 地软饺子也好吃,土豆泥是沙沙软软的、切碎的地软却带着一点口感,调味其实很简单,但是那个土豆、那个土豆它好像怎么弄都很好吃啊!上回陆小凤吃了s省有名的酸菜土豆包子,连吃了好几天放不下呢。 家常便饭,没有什么山珍海味,重油重盐,却正正好吃的人很是舒服,桌上的社交达人细数起来,得有一半还多,能聊的事情也不少,陆小凤顺势就说起了自己刚来现代时的感受——这、这话题选的! 现代人,哪一个不爱听! 可把外婆听得入了迷,秦爸爸红光满面,连安老师也觉得有趣,抿着嘴笑了数回。 一顿饭,吃得舒舒服服。 吃过饭之后,碗也不必操心谁去洗,周寻芳女士是最时髦的老太太,洗碗机自然早几年就备上了,东西往洗碗机里一塞,拉着她的女儿和外孙女就进屋子拉家常去了。 第234页 剩下这边,秦爸爸拎出两瓶茅台来,要和侠客们把酒言欢! 楚留香和陆小凤都是爱酒之人,自然欣然同意,花满楼觉得小酌两杯并无不可。 一点红呢,他原本对喝酒其实没多大兴趣,但他是有酒量的人——做杀手的,免不得要乔装打扮,酒量自然也在他自小的训练课程之中,刚出道那几年,他也被人逼着灌过酒,不过等到他的本事越来越大、名声越来越兇残的时候,也就不必再受这一份苦了。 和朋友们……以及老泰山一块儿喝酒,与同莫名其妙的人一块儿,当然大不相同,他自然也欣然同意。 只有傅红雪是不喝酒的。 秦建国先生虽然年过五十,但人性格很好,与那种逼人在酒桌上喝酒的老男人大不相同,喝酒嘛,那不都是为了开心,人家不喜欢,喝什么喝?所以表示理解,还从 冰箱里拿了罐可乐给他。 这一头呢,祖孙三代窝在卧室里聊天。 但凡是祖辈与父母拉家常,那当然就逃不开错综复杂的七大姑八大姨了,安老师窝在床上,脱了鞋侧躺着,和正在换衣服的外婆说闲话,秦蔻就缩在安老师怀里,抱着安老师的胳膊,安老师摸摸女儿的脸,又听见女儿大大地打了个哈欠。 外婆说:「我二大爷家堂姐的那个儿子,哎哟!最近媳妇闹着要离婚呢。」 秦蔻立刻来精神了:「啊?为什么呀,出什么事情了?」 安老师:「……」 这八卦的! 安老师无奈扶额。 好悬说了一气八卦,原来是外婆二大爷堂姐家的儿子,四五十岁了不学好,学人家去赌博,秦蔻顿时就火了,拍着大腿说离!必须得离!外婆深表同意,祖孙两个把那条赌狗骂了好半天,秦蔻才想起说正经事。 秦蔻问:「外婆外婆,我太婆留下的东西还有么?」 外婆说:「都给你收拾好了,等下啊,外婆去哪。」 然后转身去开了个抽屉,拿出两个那种丹麦蓝罐曲奇的铁皮盒子,里头零零碎碎地装了几个薄薄的笔记本、折起来的纸片、翻译小黄鱼的鱼拓图、过期的外星猫条、还有一些不知道用处的小东西。 秦蔻打开笔记去看。 太婆的笔记她之前就有一本,这两周都是对着那本笔记冥想的,有点感觉,现在得了新的笔记,翻开看了一会儿,心中的敢想只有一个…… ……这就是天才么tat 就……很难以言喻的笔记。 天才嘛,就好像是以前上高中的时候,写数学试卷的最后一道极难的大题,普通学生对着抓耳挠腮半天,不知道怎么下手,天才只看了一会儿,唰唰唰就能写,问他是怎么想到这个思路的吧,人家挠挠头,说就是「咻——」的一下想到了。 反正,这本笔记里就充斥着这样「咻——」「咻——」「咻——」的东西。 不过秦蔻看了一会儿,居然悟出一点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来,有点兴奋。 安老师说:「看出什么来没?」 秦蔻说:「好像有那么点儿感觉了,回去再练吧。」 安老师说:「蔻蔻。」 秦蔻抬头,去看她妈妈。 她妈妈的脸色很严肃。 秦蔻:「妈妈?」 安老师说:「你学会太婆的功夫以后,要记得不能去那一头,你连接的这个……这个这个武侠世界,妈妈不了解,但妈妈跟外婆一起看过,仇杀死人的事情是不是经常发生?妈妈这辈子就你一个孩子,不希望你脑子一抽就去冒险,你万一有什么事,妈是真的活不了了。」 秦蔻扑过去抱住妈妈,说:「我知道的啦,我又不傻。」 安老师伸出手指,点了点女儿的鼻头,不咸不淡地说:「你呀……别以为妈妈什么都看不出来!」 安老师为人其实有一点冷淡。 秦蔻这一大家子,全家都是社交悍匪,只有安老师忘记点这个技能点了,年轻的时候社恐得要死,人也不甚敏锐。不过高校可不是什么不需要社交的世外桃花源,这么多年下来,光是申请项目申请经费练出来的功夫,就足够傲视很多人了。 再加上这可是自己的独生女儿,从小到大,她的一个小动作她都清楚的不得了,今天大家一起在桌上吃了顿饭,蔻蔻和那个叫一点红的古代人倒是看着都很正经,但她要看不出有猫腻才怪呢。 外婆又去换新衣服了,听见这句话,像大鹅一样从衣帽间里探出头,问:「什么?什么?蔻蔻的什么事情?」 安老师:「……」 安老师:「没事,妈你别操心。」 秦蔻吐了吐舌头,晃着安老师的手,撒娇:「我你还不放心么~~」 安老师摸了摸她的脸,没说话。 家里生了女儿的人家,比生了儿子的人家当然要提心弔胆的多,就因为生了儿子的人家整天挂在嘴边「反正我家是儿子不吃亏」,安老师最烦这种人,但事实是,这样的人家确实不少,而且这样的人家养出来的儿子,那真的,十个里有八个都是傻x。 安老师年轻的时候,女孩儿们要面对的大环境比现在糟糕很多,安老师一路走到今天这个位置,实打实是个人,想法当然和很多保守的家长不一样,自小就对秦蔻进行了充分的两性教育,言情小说可以看,但不要尽信;恋爱可以谈,但不要瞒着家 第235页 里。 很多孩子的父母,嘴上说着「不要瞒着爸妈」、「和爸妈交心」这样的话,实则孩子一说起自己的事情,不是训斥就是埋怨,久而久之,孩子在外头出了什么事,在家都不肯说,错过了最佳的补救时间,等到父母发现的事情,事情都大到无法收场了! 秦蔻家不一样,秦蔻的爹妈都是非常讲理、也非常在意育儿的人,真正的践行了什么叫「和孩子做朋友」,所以秦蔻自小就喜欢和爸爸妈妈絮絮叨叨地讲自己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情。初中高中时,她谈了几个男朋友,安宁老师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许多两性知识都是安老师反覆告诫教育过的。 秦蔻上大学的时候,安老师更是注意与她谈心,因为秦蔻大学的时候开始玩乐队了,还去过好几回音乐节,在圈子里小有名气。 地下乐队圈子……啧,那些什么摇滚老炮,于男女关系上可都不是什么好鸟,个个都喜欢忽悠年轻小姑娘,还有那什么骨肉皮、果儿文化……文个屁!都是用自己优势地位去乱搞的遮羞布,垃圾! 秦蔻也很让人放心,那些人是连一眼都没看过。 总而言之,安老师是不太担心秦蔻被爱情沖昏头脑的,她女儿二十七,不是十七岁,干不出那种什么轰轰烈烈为爱抛弃一切的事情,她之所以要提这么一嘴,就是再提醒她一下。 说完了正事,秦蔻躺在外婆的床上,拍着因为吃饱了而略鼓起来一点的小肚子,祖孙三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闲话。 外婆说:「你妈最爱吃那种花样子的馒头,上回我在家,弄了个鱼龙馒头,蔻蔻看见没,你妈妈都捨不得吃呢!」 秦蔻想了想,狐疑地说:「……那个是鱼龙么?」 看起来是个四不像。 外婆:「那可是外婆我自己创新的花样!」 秦蔻立刻:「wow,好棒!」 s省是面食大省,蒸馒头都是小菜一碟了,到了过年过节的时候,那馒头都是捏成各种造型的,秦蔻觉得这已经属于民间艺术的范畴了。 安老师笑起来,外婆又掰着手指头数她的宝贝女儿喜欢吃的东西,秦蔻听了一气,忽然扭头对安老师说:「妈妈你都没提过我喜欢吃什么,你是不是不记得了!」 安老师:「……」 安老师无情吐槽:「你最喜欢吃方便面,有什么好说的。」 秦蔻:o—o ……说、说的好像也是啊。 秦蔻讪讪地摸着自己的肚皮,海豹翻身,不说话了。 三个人一直聊到晚上十点多,秦蔻消食都消完了,才慢悠悠地拍拍肚皮,说:「好啦,该回去啦!」 说着就从床上跳下去开门。 ……结果就看见了惨烈的酒桌战场。 陆小凤的两只眼睛都成蚊香眼了,一点红倒是看起来很冷静,行走坐卧皆有章法,但是身上烫得要命,耳根子也红透了,瞧见秦蔻出来了,一双眼睛便眨也不眨地黏在她身上,连要遮掩几分都忘了…… 秦蔻:「……」 秦蔻去看她爸爸:「这怎么回事啊?」 秦爸爸相当无辜,说:「……我还没发力,他们就倒下了。」 秦蔻:「……」 淦!忘了他们来自还没有高度白酒的年代了!! 第104章 是了……其实他们都是来自没有高度烈酒的年代,喝的烈酒再烈,酒精度数不会超过二十,前一段时间,原随云就是跪倒在果汁味超级浓的烈酒之下的…… 对了,当时十分默契、联手把原随云灌到差点酒精中毒的楚留香和陆小凤,其实他们喝的是果汁,不然估计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而秦爸呢,他是生意场上的人,在装修行业摸爬滚打几十年,那个酒量叫一个恐怖如斯,虽然近些年不怎么喝了,但是今天兴致高,还特地讨了老婆的喝酒许可,结果……一瓶还没喝完…… 陆小凤喝酒本来就有个毛病——他喝酒喝得总是又快又急。 这毛病再喝黄酒、青梅酒、百花酿的时候并不太致命,但是一旦换成了高达五十二度的烈性白酒,这种习惯就让他很容易倒下了。 一点红呢,他大概是出于一种做任务的心态来陪老泰山喝酒的,却不想这酒简直跟剧毒一样,况且他喝酒不上脸、本身脸上又没什么表情,以至于显得游刃有余,秦爸爸自然误会他是个千杯不醉,再加上秦蔻家祖孙三代那一样的审美,导致秦爸对他相当的热情…… 花满楼好些,他自知酒量不怎么样,喝了几杯就敬谢不敏了,傅红雪也完全正常,因为他没喝。 楚留香,一个真正的千杯不醉! 他与秦爸爸相谈甚欢,举杯畅饮,兴致也不错,酒过三巡之后,便觉得浑身发热,于是原本的西装马甲也脱了,衬衫的扣子解开了三颗,蜜色的皮肤之上沁出一层薄汗,连额前也有了几缕碎发,难得有了一种不那么游刃有余的反差感。 秦蔻:呆滞.jpg 秦爸:无辜.jpg 秦爸:「蔻蔻哇,听爸爸解释……」 秦蔻冷静地说:「你先别说话,等等。」 秦爸:「嗯?」 秦蔻冷静地掏出手机,然后迅速地拍摄了醉酒限定款的侠客们。 陆小凤!看我今天不把你的这张照片做成表情包,明天你醒了就拿来嘲笑你,哈哈哈! 第236页 阿楚哥瞧见秦蔻居然第一反应在拍照时,忍不住失笑,顺便举起一个v字手势,对着她的镜头爽朗一笑,露出一口闪亮 白牙。 秦蔻:(*/w\*) 完全清醒的傅红雪:「……」 蔻蔻姐的性格真的是……天底下独一份的…… 哦,不对,她的性格和陆小凤其实蛮像的。 秦爸:「咳咳,这个,要不今天就到这儿?」 秦蔻:「嗯嗯,那我们准备回去了。」 外婆:「……」 外婆阴沉地对秦爸说:「小陆说好要带我飞一回轻功的,你把他灌醉干嘛。」 陆小凤晕乎乎站起来:「没关系,外婆我们走……」 秦蔻赶紧制止他企图酒驾的行为,外婆重重地拧了一把秦建国先生的胳膊,安宁老师冷飕飕的眼刀不停往秦建国先生的身上戳,秦建国先生汗如雨下,说:「啊呀,蔻蔻要不要爸爸送你一程。」 秦蔻表示嫌弃:「你喝酒了,别给我裹乱行不行,还多占我车上一个位置,去去去!」 秦爸爸:「你对爸爸说话真是越来越放肆了……」 任由秦建国先生控诉,秦蔻无情地把他推回门内,砰得一声关上了门,楚留香扶着陆小凤上了车。 一点红倒是真挺绷得住的,到现在为止行走坐卧都很正常,就是显得格外的……乖。 虽然他平时也总是一副无可无不可的样子,但像现在一样,被秦蔻乖乖地拉着手,眼睛直勾勾地垂头看着她,说什么做什么的样子却是……有点呆、有点乖。 秦蔻捂着嘴笑,又踮起脚尖,伸手去摸摸他的头髮,一点红垂下脖颈,低下了头,叫她揉弄得更顺畅一点,像一只吃了毒蘑菇发呆中的大公狼。 秦蔻把大公狼塞进车子里,自己坐上驾驶座,开车回家。 回到家,已经十一点过了。 陆小凤一直躺尸中。 秦蔻拿出油性笔,在他脸上画乌龟。 楚留香:「……」 傅红雪:「……」 花满楼:「……」 一点红:沉默.jpg 花满楼失笑:「……你在陆小凤脸上做什么呢?」 秦蔻:「做好玩的事情!」 然后顺便又把陆小凤摆成各种姿势拍照——当然 了,陆小凤虽然体型不大,身材修长,但他的肌肉密度显然很大,体重是绝对不可能轻的,凭秦蔻的力气其实没法搬动他。 她是指使花满楼和傅红雪这两个清醒人来帮忙的。 傅红雪:乖乖听话.jpg 花满楼:( ̄▽ ̄)」 隐藏乐子人花满楼表示非常乐意帮忙! 秦蔻拍照拍了个爽,预备着今晚就把表情包都做出来! 她窸窸窣窣地和花满楼咬耳朵:「他的酒品很好啊,你看,喝过酒睡的。」 花满楼淡定地说:「还没到时间。」 秦蔻:「?」 秦蔻:「什、什么时间?」 花满楼继续淡定且有经验地建议她:「我记得排练室是专门做了隔音海绵的吧?不若我同红雪一块儿,把他先送进去?」 也许是为了应景、也许是时间突然到了陆小凤诈尸的点儿,他忽然跳起来大声唱:「哦哦,不过是第三年的见异思迁,你就原谅我吧~」 花满楼说:「看,现在到时间了。」 秦蔻:「……」 居然还是老二次元神曲!陆小凤你究竟已经探索到哪一步了啊! 不寒而慄,真是让人不寒而慄。 不过让人更值得吐槽的是…… 秦蔻扭头问花满楼:「这是数来宝么?」 花满楼问:「数来宝是什么?」 没听过的新名词。 秦蔻手上比划比划:「一种民间艺术,似乎是起源于乞丐乞讨的时候说的词。」 花满楼眨眨眼,歪歪头,相当纯良地问:「你觉得他唱成这样,去当乞丐能讨到钱么?」 秦蔻:「我觉得其实可以,比如说他就站在某家店门口去唱,不给钱就不走,你看……就像那种古惑仔砸店毁人家生意一样嘛,给保护费。」 花满楼:「唔……说的在理。」 陆小凤跳起来:「我……我只是醉了,我没死!……你们两个……当着我面!在干嘛……!」 秦蔻:「……」 不是,你这台词好奇怪啊,能不能不要搞出这种好像当面ntr一样的台词。 二十七岁的、黄色废料不 知道看了多少的秦蔻小姐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甚至还打了个冷颤。 花满楼这种正经人当然没get到这里头的意思,他勾唇一笑,揶揄陆小凤道:「所以陆大少现在是打算在我们阿蔻这里收保护费么?」 陆小凤冷笑着戳花满楼的肩膀。 花满楼也不理他,微笑着就把他拖走了,陆小凤一边被拖着走,一边还在叫嚷:「蔻蔻!你刚才对我干什么了!我脸上有什么!你是不是拍照了?不许拍照!」 秦蔻不理会他,帮着花满楼一起把他拖进房间去。 傅红雪没喝酒,但在酒桌上坐了几个小时听人聊天,自然而然身上沾着酒味,于是自去洗澡。 一点红揉着自己的太阳穴,坐在沙发上,难得背没挺得那么板正。 他的确是大意了! 秦蔻之前也提过白酒,不过也就只是提了一嘴,他喝酒完全是出于以前的训练,平日里自己并不贪杯、也不爱这东西,秦蔻家里藏的又都是各种精酿啤酒,那个劲儿与他从前喝的东西差不多或者更高些,但……今天那个,未免也太夸张了。 第237页 然后老泰山还对他非常热情。 喝酒不上脸的一点红:「……」 真是令人感到沉重的热情。 秦爸不是那种死灌人酒的类型,他只是说到动情之处,情之所起,便举杯邀他共饮,但这酒实在是堪称剧毒……他不忍拒绝,便捨命相陪,也得亏有楚留香相助,他一点红现在才能有命在。 脚步虚浮、脑内飘飘,连自己手脚的肌肉,似是都无法完全的控制,若非极力稳住身形,装作镇定,恐怕他现在比起陆小凤,也好不到哪里去了。 ……当然他是不会唱歌的。 不过若说他完全喝醉之后是什么样子……那他自己还真是不清楚,其一乃是因为他不基本上是需要随时保持清醒的,其二也是因为……也没有可同酌的友人。 一壶酒,二人同饮,便是甘霖,但倘若一人独饮,恐怕难以下肚。 他揉着太阳穴,挣扎着起身,想要到厨房里去,弄上一点酸汤,喝下去醒醒酒。 楚留香失笑,伸手一按,就把他又按回沙发上了,道:「得,你还是别忙活了,我去吧。」 一点红有点茫然地抬头看他,哑声道:「你……」 楚留香一边挽起自己的衬衫袖口,一边微笑着说:「你莫不是以为我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连个醒酒汤都不会煮?」 以前他还真不会,但在秦蔻的家中,他当然也偶尔会去下厨房,给自己加加餐什么的,一碗简简单单的酸汤,他也瞧过秦蔻去做,现下去做,没什么问题。 一点红道:「不是这个,你……」 楚留香好整以暇:「我?」 一点红古怪地问:「……你的酒量居然这般好?」 楚留香酒量好这件事他之前就知道,也晓得他年少时,经常与姬冰雁、胡铁花、高亚男等人彻夜痛饮,但问题是……大家都是从一个时代来的,都没见过这种剧毒一般的高度白酒,他也适应得太快了吧? 楚留香神神秘秘地笑了,又一指自己为调鸡尾酒而买回来的一堆基酒,一点红盯着那堆基酒看了半天,啧了一声,不说话了。 楚留香扬声问:「蔻蔻,小陆要不要醒酒汤?」 秦蔻还没说话呢,房间里就传来了陆小凤的声音:「我不要,我没醉!」 楚留香勾唇一笑,悠然道:「那看起来就是需要了。」 说罢,顺手拎起了围裙,钻进了厨房。 一点红靠在沙发上,忍不住勾唇笑了一下,继续伸手,有一搭没一搭的揉着自己的太阳穴。 吱呀一声,陆小凤和花满楼卧室的门开了,秦蔻从里面走出去,一点红霍然抬头,目光就凝在了她身上。 秦蔻穿着件黑色的吊带裙,出门的时候,头髮还整理成了一种颇具心思、漫不经心的软蓬披肩发,回来的时候就怎么也保持不住那个范儿了,于是她索性用皮筋在脑后扎了个低低的丸子头。她耳朵上挂了两个大大的五角星耳环,随着她过来的动作一晃一晃的,上头都是水钻,在灯光之下一闪一闪、亮晶晶的。 秦蔻笑着扑过来,又在一点红面前站定。 一点红坐在沙发上,抬起头,看着她垂下看他的眼神,哑声道:「蔻蔻。」 他的蔻蔻嘆了口气,一脸不忍心,抱怨着说:「我爸爸真是……坏东西!怎么可以灌你酒呢?」 一点红直 勾勾地瞧着她,说:「与秦伯父无关,是我自己……酒量不行,非要逞能。」 她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点了点他的额头,问:「难受么?」 一点红道:「还好,你莫担心。」 秦蔻唔了一声,没说话,伸出一只手来,用拇指摁在他的太阳穴上,轻轻地帮他揉弄了起来。 一点红惬意地吐出了一口气,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秦蔻衣服上所特有的那种香气就钻进了他的鼻腔里,他的胸膛忽然剧烈地起伏了几下,又忍不住盯着她瞧、仔细地瞧。 一点红忽然伸出手,就保持着这个姿势,搂住了她的腰。 棉质的吊带裙柔软干燥,带着她衣柜里香水的淡淡味道,柔软的布料在他滚烫的手臂与她肉感的腰肢之中被挤压,挤出了一道一道的褶皱,在褶皱之中,似有同样被这力道所从身体里挤压出的情与欲,又诚实、又拐弯抹角地流淌着,秦蔻就站在他面前,忽然也伸出了自己的双手,抱住了他。 一点红深深地嘆息着,明明很不好去控制自己手上肌肉的力度,偏偏要这样箍着她的腰身,然后再慢慢地去调整自己的唿吸,尽力克制着自己不要太兴奋。 他的蔻蔻闷闷地笑起来,不怀好意地问:「你这是打算要酒后……乱性?」 一点红:「……」 一点红的反应有点慢,想事情想得却很认真,他脑内尽力地回想了一下自己见过的、真正烂醉如泥的人,半晌,才低低地回答:「真正醉死的人……没那个能力。」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笑得浑身都在抖,被一点红闭着眼睛,用力地抱住。 她问:「那你醉死了么?」 一点红闭着眼睛,在她柔软的怀抱之中摇了摇头,哑声说:「……没有。」 秦蔻长长地嗯了一声。 半晌,一点红尽力地调整着唿吸,僵硬的双臂慢慢地放开了她,嵴背一松,整个人就陷入了柔软的沙发靠垫之中,避开她的目光,说:「时候不早了,你……你早点去歇着吧。」 第238页 他倒是很少有这么放松……不,或者是狼狈的时候。 身上的黑色t恤有点皱了,拉得不是很端正,坐的也歪歪斜斜的,头歪在一边,惨白色的脖颈之上,黏着漆黑的 碎发,似乎是因为出了一层薄汗的缘故,眼神有点涣散,就这么靠着,胸膛无力地起伏着,像是受了什么委屈一样。 秦蔻没头没脑地说:「我爸爸真厉害。」 能送给她一个限定版红哥>w<~~ 而且限定版红哥,真的让人……好想啃一口! 秦蔻就若无其事地坐在了他旁边,若无其事地把腿都缩在了沙发里,若无其事地靠在他肩头,抱着他一只手臂摇一摇,一点红反抗不得,歪在沙发里。 楚留香端着醒酒汤走出来,对秦蔻说:「我去拿给小陆,红兄这头就拜託你了。」 秦蔻:「嗯呢。」 楚留香朝她微微颔首,端着碗去陆小凤那个屋子了。 这就是成年人之间的分寸。 小孩子才会觉得两个朋友之间谈恋爱是一件要去起闹打岔、吵个不停的事情,真正心思成熟的成年人只会心照不宣,令彼此都舒服。 秦蔻端起碗,吹吹酸汤,递到一点红唇边。 一点红垂下眸,盯着那个勺子看,復而又笑了笑,乖乖含住汤勺,喝下一勺醒酒汤。 秦蔻心中一动,放下汤碗,拉住他的衣角撒娇似得晃一晃。 一点红抬眸看着她。 秦蔻说:「红哥……」 然后双眼亮晶晶地扑过来抱住他,一点红抱秦蔻抱了个满怀,她蛄蛹蛄蛹着蹭上来,他的胸膛就又剧烈地起伏起来,秦蔻凑过来,要亲亲他的嘴角,一点红却忽然勐地转头,一把推开了她。 秦蔻:「???」 秦蔻瞪着他。 一点红挣扎着站起来,去秦蔻的零食柜里翻了东西出来。 被无情推开的秦蔻莫名其妙,气鼓鼓问:「你在找什么?」 一点红说:「口香糖。」 秦蔻:「嗯?」 一点红眼神涣散地又站起来,胡乱地撕去外层的包装纸,把口香糖塞进嘴里,嘴里含着东西,说起话来显得有点口齿不清晰、却又格外有一板一眼的认真:「有酒气……怕委屈你。」 秦蔻:o—o 秦蔻:o(*////▽////*)q! 第105章 认认真真地嚼吃口香糖,换来了一个薄荷酒味的亲吻。 这个吻由秦蔻而起,由秦蔻结束,一点红被她拖到沙发角落里坐好,然后她又跳进他怀里,自顾自地享受着他炽烈而极其克制的爱意。 浅尝辄止,秦蔻坐在他怀里,眯着眼,又舔了舔自己的唇角——上头还余了一点甜丝丝的薄荷味和无法掩盖的酒气。 一点红双眼迷濛地瞧着她,语气有点低哑道:「时候不早了,你……你该歇着了。」 秦蔻点点头,说:「好哦。」 然后从他怀里跳起来,转身就走,看都不看他一眼了。 一点红:「……」 他垂下头,伸手去摸自己的嘴唇,又有点失神地瞧着自己的手指看。 一个剑客,当然最熟悉自己的手。 手掌与虎口的每一寸茧,都源自他的闻鸡起舞、起早贪黑,那手掌上的一道道剑痕一般的掌纹,源自他的心窍,源自他充沛的杀心与热血,他的手指甲一直都修剪得很好,短而洁净——这样一只手,任谁看了都明白是顶级剑客的手。 顶级剑客,手就是剑意的延伸,一点红以精准的控制与准确迅捷的出剑而闻名,他的手永远都是干燥而稳定的,对力道的控制已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但他的手此刻却在微微的颤抖着。 倘若还在江湖,他只怕自己是离死不远了。 但这里不是,这里是炎热而潮湿、如同蒸笼一般的x市,这里是凉爽而舒适、沙发上好像有结界的屋子,这里还有甜蜜、热情和美丽的……女朋友。 一点红从来不知晓,原来人快乐到极致时,心脏是被攥紧的,身上的肌肉会不自觉的兴奋抽动,连手指尖都好像是酥麻的,在微微颤抖。 秦蔻站在楼梯口,忽然扭过头来,对他说:「你不送我上去么?」 她故作镇定、故作严肃地教他:「别人家的男朋友都会这样子的,红哥你第一次交女朋友,要学着点!」 一点红痴痴地瞧着她,乖乖地站起来,好像是咽喉上被扣上了枷锁一般,一步步地走到了她身边,哑声道:「我来了。」 秦蔻拉住他的手,他反 手握回去,两个人就这么手牵着手,一同走到了楼上。 一点红送她到了她的卧房门口,就再也不敢往进踏一步了。他伸出手,在秦蔻侧脸上抚了又抚,又没忍住伸出手臂,将她揽入怀中,一只手扣着她富有肉感的腰肢,另一只手轻轻抚摸她软蓬蓬的长髮,过了好一会儿,才极为不舍地放开她。 他沙哑地道:「你……你歇着吧,我走了。」 话虽如此,他的步子却是一步也挪不动。 秦蔻也倚在门口不走,吊带裙的腰带都松开了,她低着头,用两只手绞着自己的衣带,不说话。 一点红垂眸瞧着她,慢慢地调整着自己的唿吸,足足转了几个小周天,才捨得把目光从她身上挪开,又说了一次:「我走了。」 第239页 秦蔻抬头,凑过来,又在他侧脸上啾了一记,用一根手指勾住他的一根手指,拖长声音说:「……真的要走么?」 这样的话语,含义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一个深深陷入爱情之中的人,往往极为敏感,爱人的手就像是一根用来逗弄猫咪的羽毛棒、亦或者是一根长满了倒刺的钢鞭,要么让人愉悦、要么让人鲜血淋漓。 把自己的感官全然的交给另一个人去掌控,无疑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一个真正陷入爱情的人,绝对是无助而又容易激动的,因为爱情本身就是一场感官豪赌,真正有勇气的人,才能站上这个赌桌! 而他什么都不明白、什么都不晓得,就这样茫然而懵懂的,把控制自己身与心的钥匙交给了她,被迫承受着在二十多年的人生之中从未品尝过的、极其甜蜜的折磨。 在折磨之中,他的头脑愈发昏沉,只朦胧地想到:她想要我留下来。 但是不行、不行……他不能这么对蔻蔻。 他不能孟浪,他不想做一夜风流的蠢事,不想不负责任,况且今夜,他喝了酒,太过于兴奋,那些隐藏在本能里的,属于兽类的撕咬本能好像要冲出来,他想用最热烈、最残酷的法子去表达他的爱意,所以不行……他害怕控制不住,会伤害到她。 最后,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炙热的、带着酒气与薄荷香味的嘆息,站了良久,低声嘱咐她早点休息,慢慢地转身走了。 秦蔻倚在门口, 若有所思地盯着他的背影看,一根手指卷着自己的头髮玩儿——她的头髮本来是团了一个小糰子在脑后的,和红哥这样那般闹了好一会儿,皮筋什么时候掉的都不晓得。 她心想:唔,明天要去买点东西藏在抽屉里,红哥这种没经过事儿的古代人,估计根本没机会、也没概念去明白xx套是什么东西,还得是她!靠谱!喵喵喵! 关上房门,扑倒在被窝,思维又发散到了更加过分的地方:唔……所以要买哪一号呢……?要、要问他么? 秦蔻:o(*////▽////*)q 秦蔻脸往被子里一蒙,嘴里发出了不可名状的呜咽声,感觉自己像个拐带纯情古代侠客的现代邪恶女巫! 邪恶女巫在床上滚过来、滚过去,蛄蛹蛄蛹,唇角忍不住越翘越高,脸上有点烫,又噌的一声爬起来跳下床,愉快地哼着小曲儿卸妆洗澡去了。 痛痛快快地洗了澡,把头髮细细地吹干,换上棉质的新洗家居服,家居服是优x库去年款的t恤,洗了好多好多回,越洗越柔软,都旧成什么样子了,因为穿起来太舒服了,所以一直捨不得换掉。 被子也很柔软、枕头……枕头不柔软,枕头是荞麦皮的,秦蔻自小就认枕头睡觉,上大学的时候就抱着这个外婆做的荞麦皮枕头去宿舍,大学毕业又抱出来,抱到属于自己一个人的家里,荞麦皮枕头躺起来和乳胶枕差别非常大,头在上面蹭一蹭,能听到枕头里沙沙的摩擦声。 不知道红哥现在在干嘛呢? 她百无聊赖地想道。 然后立刻就拿起手机,打开微信私聊界面。 我拍了拍一点红 关中悍匪coco:红哥在干嘛o(*////▽////*)q 过了十分钟,没有回覆。 哎呀,已经睡着了么? 好叭…… 百无聊赖的秦蔻打开群聊,开始骚扰。 我拍了拍海拉鲁第一街熘子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这是什么东西! 关中悍匪coco:连你都没发现这个功能,啧啧啧……话说回来你醉的那么厉害还没睡啊?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我是醉的快醒得也快,好了你快说这 个东西怎么玩。 关中悍匪coco:你双击下我的头像。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跳起来拍了拍我的膝盖,hp—1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跳起来拍膝盖,你…… 关中悍匪coco:嘻嘻!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快教我! 关中悍匪coco:你就bbb…… 五分钟后。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快拍拍我! 我拍了拍海拉鲁第一街熘子,叫了一声亲爸爸。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啧,伦理梗,真过时,你好土啊。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哼(ˉ(∞)ˉ)唧 关中悍匪coco:自制表情包.jpg 关中悍匪coco:陆小凤惨遭改名陆小猪,哈哈哈哈哈哈! 这个表情包当然就是她今天拍下来的珍贵素材了!把睡得二五八叉的陆小凤鼻子往上一推,那就是了。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呵呵,你真无聊。 关中悍匪coco:告诉你个秘密,是七童提的建议,我实施的。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龟背竹公子,花满楼,她挑拨离间,你管不管。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是我提议的没错 龟背竹公子:(* ̄︶ ̄)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我终究是错付了。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贾嬛哭喊.jpg 关中悍匪coco:嘶……贾嬛传,你这涉猎范围挺广的嘛!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你当我是谁? 关中悍匪coco:是风流倜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四条眉毛陆小凤是也(撒花)(撒花)(撒花) 第240页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我是一头猪!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疯起来连自己都骂,厉害厉害。 关中悍匪coco:@雪雪喵(=owo=)小傅睡了么?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他把群聊屏蔽了。 关中悍匪coco:可是他把我设成特别关注了呀,我发消息他会听到的~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雪雪喵(=owo=)你好偏心!陆大哥好伤心。 关中悍匪coco:小傅真的睡了呀,作息好健康,好自律。 宁静致远:一会儿没看手机,这么多消息。 关中悍匪coco:咦,楚哥你还没睡呢? 宁静致远:你是想问我没睡,还是想问旁的什么人没睡?(可爱)(可爱)(可爱)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看穿一切.jpg 关中悍匪coco:啊呀!不和你们说了! 秦蔻关掉群聊,又点开楚留香的私聊界面。 关中悍匪coco:阿楚哥,红哥已经睡了么? 宁静致远:没呢。 关中悍匪coco:他在做什么!都不回我消息o(twt)o 宁静致远:喏,浴室里沖澡呢,热水器可没声音,你要不要来猜猜他干嘛呢?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w\*) 宁静致远:所以你对他干嘛了? 关中悍匪coco:没干嘛呢。 宁静致远:啧,小情侣啊~ 宁静致远:看透一切.jpg 关中悍匪coco:哎哟喂,咱们阿楚哥怎么这么一副过来人的样子哇!风流哇~倜傥哇~让少女夜不闭窗哇~你说,老实说,交往过多少女朋友?老楚啊,懂不少哇! 宁静致远:……我就多余侃你一句,饶了我吧大小姐,快快收了神通。 关中悍匪coco:少废话,老实交代! 宁静致远:啊,红兄出来了,谢天谢地,阿弥陀佛,在下去也! 关中悍匪coco:…… 秦蔻盯着手机,果然看见一点红立刻回覆:刚刚在洗澡。 关中悍匪coco(备註;蔻蔻):啧,洗澡这么久哇。 一点红:……嗯。 蔻蔻:用凉水沖澡小心着凉哦~ 一点红:……楚兄真多话。 蔻蔻:美少女探头.jpg 一点红:明天想吃什么? 蔻蔻:你现在这么问我,我也不知道哇。 一点红:我算是明白天下最叫人烦恼的问题是什么了。 蔻蔻:宇宙的尽头在哪里?我到底是谁?明天到底吃什么? 一点红:…… 一点红:在家吃火锅? 蔻蔻:好哇,不过你怎么突然想到火锅? 一点红:秦伯父说……你小时候馋火锅馋哭了。 蔻蔻:…… 蔻蔻:他什么时候说的? 一点红:晚上喝酒的时候。 蔻蔻:完蛋!那大家岂不是都知道了,呜呜呜呜我的形象! 一点红:……没事的。 一点红:摸摸.jpg 蔻蔻:哇呜,红哥你都会用表情包了~不过这件事我还是和他没完!毁我形象,必须付出零花钱的代价! 然后就是五分钟没话说。 一点红是因为在吹头髮,秦蔻是因为她跑去刷微博了。 五分钟后。 蔻蔻:【分享连结:武侠小说里的春天的那种药真的那么厉害么……】 蔻蔻:所以江湖上真的有这种东西么? 一点红:没听说过 蔻蔻:我猜也是。 一点红:我去问楚兄,他见识广。 蔻蔻:…… 蔻蔻:……你(欲言又止)(欲言又止)(欲言又止) 调情调到一半被异常认真的男朋友给梗住了怎么办哇! 一点红:(语音消息)蔻蔻怎么想起问这个? 是楚留香的声音,还夹杂着大橘异常稳定的打唿声,声音不太近,看起来距离收声的手机有一点距离。 秦蔻都能猜到肯定是楚留香懒洋洋躺在床上,胸口趴着大橘,闭着眼睛,一点红摁着语音键,让他回答的。 蔻蔻:(语音消息)这不是在微博看到了,好奇嘛,所以真的有这种东西么? 一点红:(语音消息)我只在一个地方听见过这种玩意儿。 秦蔻来兴趣了,好奇地对着手机问:「阿楚哥,是什么是什么!」 手机那头传来楚留香幽幽地声音:「男人的嘴里。」 秦蔻:「……」 秦蔻:「……」 秦蔻呵呵冷笑:「男人的嘴骗人的鬼是吧。」 手机那头的楚留香:「正是如此。」 然后还夹杂着一点红一声不轻不重、颇为嫌弃的「啧」。 秦蔻忽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笑得在床上蛄蛹蛄蛹。 笑完,在微信上和红哥道了声晚安,然后把手机调成了睡眠模式,关了灯,在被窝里大大地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抱着抱枕,闻着身上香香的沐浴露味,慢慢睡着了。! 第106章 第二天一早,出门去超市。 火锅这种食物,难点与痛点全在底料上。x市的火锅店当然同全国的大多数城市一样,多数都是连锁店,味道大同小异,海x捞已经算是很好吃的了。 之前她去山城旅游,去解放碑拍完照后,就一路晃悠到了江边,去看从大桥下面轰鸣而过的地铁,上上下下地走了好多楼梯,见到了很多火锅小店,像苍蝇馆子一样,招牌都很旧,露天摆放着桌椅,三三两两的人踩着拖鞋,穿着宽松的大短裤坐着喝啤酒吃火锅,每一家店的味道都不一样,各有特色,唯一的相同点在于——好吃,每一家都好吃~ 第241页 然后半夜出门,拐到一条小巷的时候,就看到了某家火锅店的老闆正在炒制第二天用的底料,那么大一个锅,手里用的锅铲真的像是锄地用的傢伙事儿一样大,还要嘿哟嘿哟的喊……如果多几个人一起炒,总觉得要喊起劳动号子来。 那种极其丰富的调味品被翻炒熟所散发出的香气,让整座城市都被浸没在一片热烈的香风辣雨之中。 嘶熘~ 所以秦蔻总是时不时就想去山城玩。 她踩着人字拖,嗒叭嗒叭地走在超市的货架中间,悄悄抬眸扫了一眼一边推着购物车的傅红雪。 另一边是她新鲜出炉没几天的男朋友。 像她家这样的普通人家吃火锅,哪有什么痛点可言,底料就是来超市买两袋,什么草原太阳、红66、海x捞、川崎……之类的,回家锅烧热了往里头一倒就是了。 就是需要早起去买菜,早一点买,买新鲜的,中午一切,就可以下锅了。 採购的工作一向都是一点红在做的。 但吃火锅要买什么配菜这件事,七零八落、十分麻烦,所以昨天晚上一点红在微信找她,问她要吃什么,先列个单子出来。 秦蔻:「……」 秦蔻保证:「明天我们一起去吧!我会早起的!」 于是第二天八点就起来了。 八点,正好又碰上傅红雪在露台练刀。 八点的时间点,太阳已经升起来了,顶楼露台的温度不低,秦蔻倚在露台门口,手里端着杯冰美式喝,围观一 下顶级刀客是如何练刀的。 说来其实很枯燥,傅红雪一身黑衣、立在原地、目不斜视、一动不动,秦蔻睁着大眼睛暗中观察,感觉自己看不明白。 身边有人说:「他在调整唿吸,以达到人刀合一的臻境之中。」 这人也刚起,语气懒懒散散的、又有点低沉沙哑之意,并不掩饰自己的睡意。他走起路来也总带着股慵懒的味道,靠在了露台大玻璃推拉门的另一侧,懒洋洋地舒展身体,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连手指尖都舒展开来,显然惬意极了。 秦蔻喝了一口冰美式,说:「阿楚哥啊,你知道你现在这个懒腰伸的像谁么?」 楚留香头髮松松绾成个低马尾,垂在脑后,勾唇一掉,问她:「像谁?」 秦蔻说:「像大橘。」 她还煞有介事地补充:「尤其是手指,你知道的吧,猫猫伸懒腰要是伸得太开心,猫爪子会开花的,你怎么也会开花。」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秦蔻软蓬蓬的长头髮,忍不住伸出手,在她头顶揉了一圈。 因为常年生活在海上、对干燥柔软的皮毛有特殊爱好的楚留香满足地收回手,意有所指:「我看你才更像猫。」 她和红兄接触起来也是……楚留香总觉得自己看到一只有着漂亮皮毛的猫咪,在不停的逗弄喜欢跟着她的狼狗,这种奇怪的猫狗搭配! 楚留香腹诽了一番,又忍不住笑了笑,眼睛一抬,正好瞧见她手里的杯子,说:「这饮料……」 秦蔻说:「咖啡啊,不加糖不加奶的冰美式,要来一口么?」 秦蔻早上起来,有喝咖啡的习惯。 这习惯要追溯起来,得一直追溯到她上高中的时候,高考嘛,要好好学习,但她又是那种觉很多的人,一天不睡够八小时是真没精神,所以就一包一包的喝咖啡。 当时喝的那就是巢牌咖啡了——世界上第一个速溶咖啡的品牌,开架咖啡经典之选,以及那一股挥之不去的香油味儿。 上大学的那几年,咖啡市场还不算很火热,大学毕业之后创业,每天起早贪黑的,周围忽然雨后春笋一般的开起了好多精品咖啡店,秦蔻每天混迹在里头,后来就养成了这个无 咖啡不欢的习惯。 当然,香油味的巢牌是不行了——这就叫由奢入俭难吧。 楚留香盯着那杯黑乎乎的东西,谨慎地拒绝了。 秦蔻从鼻腔里发出傲娇的「哼」,说:「不懂得尝试新鲜事物!这可是世界三大饮料之一!」 楚留香颇有些无奈地笑了,说:「我尝过了。」 秦蔻来了兴趣:「哦?什么时候。」 楚留香道:「刚来那几日就试过了,你的冰箱里不是藏着很多冷萃咖啡么?你居然不计数?」 秦蔻:「……没事谁记那个呀!」 楚留香失笑。 他说:「我当时瞧见你喝这黑乎乎的东西,还以为是药,心中还只当你身上有什么隐疾,又不知道怎么问起。」 秦蔻:「……我总记得红哥好像也说过类似的话。」 楚留香又道:「不过要说起来,这玩意儿比之药汤还是好些的。」 口味虽然要么酸、要么苦、要么又酸又苦,但总比药汤子那千奇百怪的滋味要好上不少……中药它,不是一个苦字可代替的,那玩意儿,放什么药材进去,味道就不一样,楚留香长大之后就很少生病,很少喝药,但小时候有一回,那真的是…… 难以言喻的腥味。 不过那是胡铁花好不容易弄来的,当时不过七八岁的楚留香简直动用了最大的意志力,咕嘟咕嘟一口喝完,强忍着想吐的冲动。 本来,喝完药汁子,要吃点蜜饯花雕压压味道的,不过那时候他和胡铁花都只是在街上流浪的小孩子罢了,胡铁花使出上天入地的本事,能找大夫开方子抓药都很不容易了,况且他那个大老粗,才想不到要弄蜜饯回来。 第242页 反正后来,成熟稳重·温文尔雅·盗帅·楚留香,其实也会耍性子拒绝吃药。 能尝尝这种和药汁子长得差不离的咖啡,已经是楚留香对现代社会表达的最高好奇心了! ……当然,咖啡没有回馈他包容的好奇心,还恶狠狠地把他创了一遍。 反正瞧见喝得有滋有味的秦蔻,他忍不住要腹诽一番,总觉得她的舌头有点问题。 不过说到舌头有问题……或许陆小凤和秦蔻是一样的,毕竟陆小凤很喜欢港式鸳鸯奶茶,那玩意儿里头加了不少咖啡,也实在苦得很。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东拉西扯地聊着天,顺便一起围观傅红雪练刀。 傅红雪练刀其实不像武侠剧里那样,花里胡哨地上天入地、刀片子使得唰唰唰的。他练刀其实瞧起来很是枯燥,就是立在那里,闪电般的出刀,然后回鞘、再出刀、再回鞘,不知疲倦、嵴背如青松。 秦蔻甚至都看不清他那一刀是如何出手的,只感觉到白光一现,刀就已经回鞘了…… 曾几何时,秦蔻看过一篇文章,大意就是说古龙武侠改编成电视剧,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掉帧式打戏——书里就没有什么正经的一招一式啊!大部分描写总结起来都是「白光一现,他就倒下了」,这……时不时很像电视剧掉了一帧,然后就结束了? 秦蔻总觉得现在傅红雪就在一卡一卡的掉帧…… 秦蔻:「……」 她仔细欣赏了一会儿,品味了半天。 这玩意儿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楚留香倒是瞧得津津有味,面露欣赏之色,秦蔻却是连热闹都没得看,毕竟这属于动作极其单一的定格动画…… 习武作为一门技艺本身,练习起来当然是枯燥且重复的,千百次的重复与忍耐,只为了出刀那一瞬间所划出的血线。 秦蔻问楚留香:「练轻功也是这样么?」 楚留香道:「自然如此,轻功也是功夫的一种,但凡是功夫,下盘就要稳,使轻功是全身发力,但要脚底借一个反向的力,故而初练之时,须得扎好马步。」 秦蔻忍不住问:「那我能学轻功么?」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 他揶揄道:「你要学?那我拎着你扎马步去了哦?咱们现在就走,念你初学,楚大哥我放你一马,今天扎足一个小时就好,如何?」 秦蔻惨叫:「我小学的时候扎马步都是老师体罚人用的手段!不要不要,敬谢不敏!」 楚留香失笑,又忍不住手痒,上去揉了秦蔻的头髮一把,秦蔻也浑然不在意,在楚留香的爪子移开之后,自己伸出爪子,摸摸自己的头顶,整理一下。 这时候,傅红雪的掉帧动画也结束了,收了刀转身慢慢往回走,浑身上下都带着炙烤(?) 的香味,鼻尖也沁出一点汗水来,就是皮肤依然苍白苍白。 秦蔻觉得他小时候肯定是个非常可爱的雪糰子。 ……花白凤也真够狠的,能对着一个冰雪糰子下这么重的手。 傅红雪垂着头,推开推拉门走进来,瞧见这二人,也不惊讶,只微微一颔首,打了声招唿,然后下楼要去沖个凉。 秦蔻顺嘴问:「我和红哥要去超市,中午吃火锅哦,你有没有想吃的菜。」 傅红雪站定,忽然回头看了她一眼。 秦蔻好整以暇:「嗯?」 傅红雪犹豫了一小会儿,张了张口,忽然试探着问:「……我可以去么?」 秦蔻一愣。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提出这样的要求。 在之前,秦蔻想尽办法,弄出个「还债」的设定来,就是为了让这个倔强又认死理的少年乖乖听她的话,结果他的确非常听话,她说什么就去做什么,就是仍然恹恹的。 今天,他居然主动提出……要出去逛超市,去採购。 是因为昨天一起和外婆待在一起么? 外婆……你好厉害>w<~~ 秦蔻扬唇一笑,对他说:「当然好呀,你快去洗澡换衣服吧,我也收拾收拾。」 傅红雪抿了抿唇,轻不可见地点了下头,好像有点不自然。 楚留香翘起嘴角,走近他,拍了拍他的肩膀,温声道:「正巧,我有想买的东西,小傅若是得空,帮我稍一点回来如何?」 楚留香这个人就是这样的,阅人无数,一眼就能瞧出旁人心中所想,他人又生的温柔,既然瞧出了傅红雪略有些紧绷,自然要引他说些旁的,好叫他精神松弛些。 傅红雪抬眸瞧着这位阿楚哥,半晌,忽点了下头,说:「好。」 楚留香又道:「快去洗澡吧,我们这位大红兄,可不耐烦等人的。」 傅红雪:「……」 傅红雪的嘴唇又紧紧抿了起来,没说话,慢慢地走向浴室了。 秦蔻也钻进房间换衣服。 出门买菜嘛,没什么需要盛装打扮的必要,简单挑了件t恤、高腰的牛仔短裤,运动鞋,头髮扎得高高的。 一点红的打扮也很日常——或许是进来的天气越来越像是蒸桑拿了,他那工装长裤和工装靴也终于穿不下去了,开始穿刚到膝盖的宽松运动短裤与运动鞋,头上带了顶黑漆漆的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又带了墨镜遮住半张脸。 秦蔻评价:一看就很吸热的黑洞酷哥。 傅红雪还没来得及买衣裳——其实也不是,他是身上没带钱过来,银票是废纸,几块碎银子能顶的了什么事儿?这里的银子不值钱! 第243页 所以他也不想买什么衣裳,秦蔻提出带他去商场,他也拒绝了,除却贴身衣物之外,只靠最开始来的时候给他的那几件陆小凤的衣服换着穿。 ……也就是明黄色皮卡丘。 收拾停当,八点半,出门。 这个时间还不错,能避开大清早去超市抢折扣蔬菜的老头老太太们,超市去的就是河马先生,傅红雪推着购物车走在秦蔻右边,一点红走她左边,端的是一个……左右为红? 她本来担心这两人起什么矛盾,结果一点红自与她确定关系之后,心情好得很,根本懒得理傅红雪,傅红雪盯着琳琅满目、一个都不认识的商品,也根本没心思去瞪一瞪一点红。 秦蔻正忙着往购物车里丢东西:冷冻牛肉卷、土豆、干豆皮、金针菇、小腊肠、茼蒿菜……还有待会儿要记得去外头的凉皮店里顺便弄两张宝鸭市擀面皮,那玩意切一切涮火锅还蛮好吃的~ 一点红顺手补充:午餐肉、芝麻酱、豆腐乳、海带结、手擀粉…… 傅红雪:盯.jpg 秦蔻瞧过来,说:「啊,这个是树莓,要吃么?要吃就拿咯。」 傅红雪说:「以前住山里时,吃过这样的东西。」 秦蔻说:「哦?是什么?」 傅红雪想了想,说:「四月泡。」 顾名思义,每年四月过头,陆陆续续的就能自灌木之中瞧见这种小小的红色果实了。 这东西皮太薄,很容易磕碰,采一兜子,下山能坏一半,他隐居山林陡峭的深处,到时没怎么见过山民采果子採到他家这么深的位置。倒是他家的老僕人,到了这时候就会去采一采,带回来给他吃,不过这样的日子也不过只有几年,那老僕人一年赛过一年的衰老,也就没心思再 去摘茅莓了。 秦蔻顺手把那一盒红艷艷的树莓扔到购物车里,又起了兴趣,问傅红雪:「说起来,你是在山林中长大的,那你们家吃不吃蘑菇啊?会认蘑菇么?」 傅红雪:「……」 傅红雪不确定地说:「蘑菇?蘑菇不能吃,是拿来毒人的。」 秦蔻:「……」 fine。 买了一大堆东西,正要去结帐,秦蔻忽然想起了什么,又推着小车走到了日用品那一边,若无其事地抓起几个包装精巧的小铁盒子,扔进了购物车。 一点红看了一眼,问:「口香糖?」 口香糖为什么放日用品区?而且口香糖盒子上为什么会写什么xl字样,这不是衣服的尺码么? 摸不着头脑.jpg 秦蔻说出霸总台词:「呵,过阵子你就知道了!」 身边一对路过的小情侣:「……」 小情侣里的女生忍不住探究的看了一眼一点红。 emmmm……帅是帅的,很有范儿的一男的,但他是认真的么?装纯是吧?是吧是吧是吧? 小姐姐暗暗冷哼了一声:呵,男人!! 第107章 去超市採购一气,除却吃火锅的各种菜色之外,秦蔻又非常快乐地把河马先生家新出的饮料都买了一遍——她的口味嗜酸,所以夏天的各色柠檬茶先来一筐子,反正今天两个精壮苦力在侧,秦蔻豪气沖天,再把什么杨梅汁呀、百香果甘露呀、洛神花乌梅饮啊,全都安排了一遍。 顺便又去补充了很多零食储备,垃圾食品什么的,就是因为重油重盐才让人快乐! 採购了满满四大包东西,心满意足的回家! 回家之后,浑身被蒸的热气腾腾的三个人各自去洗了澡,一点红进了厨房去切菜,傅红雪无事可干,又看着外头那愈发恐怖的日头和温度,默默放弃了去露台练掉帧刀的打算。 正好,秦蔻沖完凉出来了,瞧见陆小凤坐在沙发上打游戏,一把夺过了他的手柄,沖傅红雪喊:「来打游戏嘛!」 傅红雪就乖乖过来了,带着大橘当抱枕一样抱在怀里。 大橘有气无力地喵了一声,尾巴有一搭没一搭的晃着,连眼皮子都懒得抬一下,根本不看到底是谁在抱它——在视线里没有楚留香出没的时候,它一直都是如此佛系,无可无不可, 但假如视线之内忽然有楚留香路过……那它估计要激动好一阵子,用各种法子企图从莫名其妙的人怀里钻出去,扑向它的阿楚哥。 就连秦蔻都不例外!秦蔻有一天抱它它居然挣扎!挣扎!再挣扎! 这可真是!把秦蔻小姐气得不行,严肃地盯着它的大脸盘子看了半天,大橘败下阵来,有气无力地蹭了蹭她,但注意力还是被楚留香吸引着走,耳朵都委屈成飞机耳了。 秦蔻:tat 算了,毕竟能忍这傢伙震天响的唿噜的人可不多,阿楚哥能做得到,那就是阿楚哥的本事。 好在此刻阿楚哥在房间里看书——他买了几本关于考古的书,正在学习之中。 陆小凤斜眼说:「你要玩么?」 秦蔻把手柄还给陆小凤,说:「你玩咯,我看一会儿。」 陆小凤:「唔!」 她还没认真看过陆小凤打游戏呢,不知道这傢伙是什么风格。 游戏主机与电视相连,手柄是单独 另外购买的,游戏说来也是最近的大热门,乃是老任旗下的第一头牌塞x达,放眼去看电视屏幕,满目苍翠,鸟语花香,远处是重山叠嶂、近处是热带的阔叶植物、森林的吸熘与淡淡水雾,旷野的感觉扑面而来,做得很是精美。 第244页 这游戏的主线说穿了就是骑士救公主。 秦蔻抱着个抱枕,歪着脑袋和傅红雪窝在一起,一起观察陆小凤骑士是怎么救公主的。 ……然后就看见陆小凤熘鸡斗狗,不干正事,足足半个小时,哼着难听的小曲儿砍平了一片森林,连颗苹果都没落下,一股脑地搜刮干净,留下一片光秃秃的空地,只剩几个树桩子,心满意足地走了。 秦蔻:「……」 傅红雪:「……」 秦蔻没头没脑地说:「陆小凤,你该不会复姓波拿巴吧。」 陆小凤:「?」 陆小凤:「啊?什么?怎么都扯到法国去了。」 ——他都知道拿破崙了。 秦蔻低头髮微信。 关中悍匪coco:我说的是剥拿扒,是不是很应景?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 海拉鲁第一街熘子:说得在理! 陆·剥拿扒·小凤:怎么样! 关中悍匪coco:…… 继续玩耍。 陆小凤操控的骑士闲逛到了一片平原上,正巧碰见了个被怪物追着打的npc,他利落的解决了那个怪物,从npc手里换来了感谢的礼物,心满意足地要离开了。 秦蔻盯着那个npc看,忽然福至心灵,说:「等等!先别走!」 陆小凤:「怎么说?」 秦蔻说:「我有一个赚礼物的好法子!」 然后拿过手柄开始操作。 于是陆小凤和傅红雪就看到丧心病狂的秦蔻做了个笼子,把npc关进去,拿马拉着一路狂熘,去怪物的营地晃一圈晃一圈,当着npc的面杀怪物,然后这个发礼物的npc就不停地给她礼物……礼物……礼物…… 秦蔻得意洋洋:「你看,他还得谢谢咱呢!」 陆小凤:「……」 傅红雪:「……」 秦蔻快乐地把手柄塞给傅红雪,极力地邀请他也这么试一试:「来嘛!很解压的!」 傅红雪:「……」 傅红雪:=。= ……这、这就是人性之恶么? 中午吃火锅。 底料往锅里一倒,咕嘟咕嘟煮熟了事,剩下的就是把菜切巴切巴端出来了,在家吃火锅,最麻烦的事情恐怕还属洗碗,不过这事儿有洗碗机,倒也方便。 吃完午饭,秦蔻上楼,回房间去看太婆留下的笔记。 纸页已经泛黄,太婆的字端正好看,附了插图,有一本专门是记录她所见过的异时空奇异外星生物。 曾外祖母是个胆子非常大的人,她进过大橘的嘴,也去过她所引出的时空乱流的另一端……在太婆的笔记上,甚至还严谨地记载着一种可以化形为老爷车的外星机器人,以及她和这种外星机器人友好交谈,慷慨地请对方喝汽油,对方十动然拒的经歷。 秦蔻:「……」 秦蔻:=口=!!! ……这、这说的该不会是变形金刚吧! 呜呜呜呜,太婆!你就应该和硅基外星人搞好关系,让他们留下来呀,想想看,随时随地能变成什么阿斯顿马丁、劳斯莱斯幻影的汽车人,不比唿噜打得震天响、洗个澡要挠人撒泼的蠢大橘好多了! 说起来汽车人要是上路的话……额,算改装车么?没去车管所报备开改装车会怎么样来着……?总觉得炫这个酷会惹来很大的麻烦…… 算了,扯远了,看点有用的吧。 别的说来也就很抽象了。 想要控制乱流,先要感受,去想每次引发乱流时自己身上的变化,试着冥想,要想得很具体,到底是要去哪里……先开始时无法控制走向,假如身边有从目标时空来的生物,那就最好不过,用这个生物来定坐标…… 举个例子来说,控制时空乱流,就好像开锁一样,时空通道是锁,从目标时空来的生物是密码,而秦蔻就是捏着密码,在密码锁中输入密码的人。 当然了,密码锁是一种很简单的东西,无论输入什么,结果无非是两种——密码对了,门开;密码错了,门没动静。 但时空通道 不一样,它的结果有更多种,因为在平行宇宙之中,还有另一个维度,叫时间。 就比如说,其实楚留香、陆小凤、傅红雪,是同一个平行宇宙之下、列于一条时间轴先后的人,楚留香所在的时代,乃是在陆小凤所在时代的百年之前,那么假如秦蔻揪着楚留香当密码,在过程中稍微出了点错,有没有可能开启的是陆小凤时代的时空通道呢?当然是有的。 能开门,算不得什么非常高深的能力,秦蔻现在也有一种隐隐的、能控制这份能力的感觉,但如何精准、正确的开门、如何把门的坐标牢牢定在目标人物之上,以至于可以再次开启,这就是一门需要练习的技艺了。 秦蔻按照笔记中的说法,闭上眼睛,开始冥想。 一个小时之后,她就倒下了,累得脱力,没法继续了。 躺在床上,又復而想……阿楚哥会回去,这肯定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他在自己的时空里,有亲人有朋友,在这里就像是度了个假一样,以后最好的情况,就是有空一起聚一聚。 陆小凤与花满楼也自然是这样,只能是大家常来往,住在一起吵吵闹闹,是再不可能了。 秦蔻莫名就想到了自己的大学宿舍。 秦蔻家就在x市,大学也在x市上的,她家里好几套房子,现在住的这一套又早早就装修好了,当年就是给她准备的。大学宿舍住着再舒服,肯定也没一个人住那么舒服,但她还是在宿舍里住满了四年,因为她和三位舍友的关系非常好。 第245页 四个女孩,秦蔻和乐队鼓手王思雨都是x市本地人,王思雨一口关中话,经常脱口而出就是「聊咋咧」「烂怂」,另外两个女孩子,一个是东北人、一个是天津人,好傢伙,口音极具侵略性,秦蔻住了第一个月没回家,一回家她爸爸都懵了——这又想说相声又像金鍊子大哥找茬的关中话到底是怎么混出来的。 当时秦爸爸的第一反应是先录下来,因为实在太好笑了。 大家其乐融融,住了四年都没红过脸,她和王思雨去排练的时候,东北妹子和天津妹子经常给她们乐队带东西吃,吉他手和贝斯手沾了光,吃了四年的小零食。 毕业的时候,在宿舍喝了一趟酒,喝到最后,大家都哭了,乱七八糟地说着什么「明年大家一起出 来旅游啊」、「结婚的时候你们都要来啊」、「现在的交通方便了想聚一聚很便利的」之类的话。 但谁都知道,这些话只是当下安慰自己的话而已,时至今日,大家渐行渐远,连同在x市、曾与秦蔻一起在乐队奋斗的王思雨,关系也没有往日亲密了。 王思雨考了公,做了公证员,前几年倒还好,因为工作清闲,还经常约着一起吃饭、也经常去秦蔻店里看演出,这二年她家里催婚,总安排相亲,于是聊天的话题经常都不太愉快。充满了对父母的微妙怨恨与妥协,秦蔻长大了,不想慷他人之慨、更不想盲目地劝人家断舍离,只扮演一个尽职尽责的听众。 所以说,人与人的关系,缘分很重要,而所谓的缘分,便是能把性格想合的人聚在一起的「境遇」。 茫茫人海之中,你与我相遇,我们把酒言欢、纵酒高歌、不亦乐乎。 乱流就是这个境遇,而一个境遇总有结束的一天,就好比五年前毕业的那天夜里,大家都知道即将到来的分别与渐行渐远的生疏。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无论想与不想,这是客观的规律,江湖人对此看得更开,一句「后会有期」,转头便走,来去自如,有一种极为残酷的潇洒。 秦蔻总觉得自己已经够潇洒了,但一想到这件事,心里仍然有点空空落落,再一想阿楚哥到时候可能会拱拱手和她说「后会有期常联络」,就莫名其妙地生气了。 她长长地嘆了口气,復而又想:那红哥呢? 红哥走不走? 出于一些难以言喻的理由,她不知道怎么去把这件事问出来,心头不由的有点郁郁,瘫在床上,像条咸鱼一样,动也不动,又自顾自地去强迫自己转移注意力,去思考假如要把他们送回去,那是不是得准备点伴手礼? 唔……帐篷、水、太阳能发电板?带点灯啊风扇啊湿厕纸啊什么的提升一下体验倒是很好……不过他们一回去,估计会非常难以适应吧,毕竟由奢入俭难吶…… 因为冥想太累了,她想着想着,居然睡着了。 再醒来时,下午三点,微信里有人找她。 陆小凤问她要不要吃什么东西,他预备傍晚出门探索,今天他要拉上傅红雪一起出门 ! 一点红笨拙地与她在微信上闲聊,等不到回復,就安静下来。 还有……王思雨? 约她下午一起吃晚饭。 哦,今天是周六来着,她有空,上次见面都两个多月前了吧。 秦蔻回了消息,两个人约了六点在赛格见面,她伸了个懒腰,继续翻看太婆的笔记,又冥想了一会儿,等时间到了五点,爬起来收拾自己。 换衣服、扎头髮、带耳环、涂口红。 哦对,还要和红哥说晚上不在家吃饭了。 她开门出房间,下楼,一点红刚好准备上来问问她想吃什么,穿着一身黑的家居服,但是身上挂着她那个红白格纹、带蕾丝边的围裙,瞧见她好生打扮,他微微一怔,问:「你要出门?」 秦蔻点点头。 一点红问:「晚上要我来接你么?」 秦蔻说:「好,那到时候见。」 一点红伸手,似乎想要上来摸一摸她的脸,但秦蔻今天化了妆,好生明艷动人,一点红盯着她的侧脸看……虽然他的确能看出秦蔻更艷丽了些,但身为一个钢铁直男,除了眼睛和嘴唇之外,他……着实看不出其他处的关窍。 看不出来但是不敢随便乱摸…… 又不甘心,他刚与秦蔻心意相通,正是爱意最炽烈、最浓郁之时,若不是还尚有理智在,简直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待在她身边,至于身体上的贴近更是出于本能,即便每天都被这种甜蜜的折磨弄得死去活来的,一点红也捨不得放手。 那只伸出的、惨白而修长的手,在空中迟疑了一下,想去摸摸她的头髮,但又停住了……因为一点红见过秦蔻收拾她的头髮,现代女孩子的头髮自然不似古代女孩子,有各种纷繁复杂的髮髻,秦蔻的头髮总是蓬松慵懒的捲曲着……但这种慵懒,却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慵懒的。 一点红想了半天,还是没敢上手摸一下。 秦蔻忍不住笑了,轻巧地抱了一下他,扭了一下身子,又从他怀里跳出来,说:「我走啦~」 一点红道:「嗯。」 秦蔻就出门去了。 一点红盯着她的背影瞧,眉头皱了起来,心道:她不高兴……为什么?! 第108章 六点,天光仍然大亮。 第246页 去赛格这样的大商圈玩,还是在周末的晚饭时间点,开车是不可能开车的——麻烦死了。坐地铁直接坐到商场负二层,随着人流挤上大扶梯,王思雨已经在烤肉店等着了。 烤肉店是秦蔻很喜欢的一家韩式烤肉店,与某位韩国艺人同名,据说就是那位艺人的名下的连锁餐饮品牌,店很大,秦蔻走进去张望张望,王思雨在位子上朝她招招手。 秦蔻走过去坐下,问:「等很久了么?」 王思雨说:「没,刚到,猪五花吃不吃?」 秦蔻说:「好,再要个牛五花、海鲜饼、还想吃辣炒年糕,烧酒就算了吧,韩式烧酒真的好难喝。」 王思雨:「我也觉得。」 王思雨问:「最近店里生意怎么样?」 秦蔻放下包,从包里掏出手机放桌上,往后一靠,随口说:「就那样啦,收支平衡,亏是不亏,想赚大钱不可能。」 王思雨笑着说:「你还能想着赚大钱呢,我连想都不敢想。」 秦蔻耸了下肩,没说话。 烤肉店上菜的速度自然是飞快的,夹着炭火炉的服务员过来,热气就铺面而来,炉子上放了烤牛肉用的篦子,镂空的。 被腌过的牛五花上头洒了一点翠绿的小葱做装饰,放在篦子上去烤时,牛肉上的汁水顺着缝隙落进烧红的炭火之中,发出「嘶拉」一声,冒出白烟。 薄薄的牛肉是自助烤肉之中最让人操心的存在,稍有不慎,立刻就老了,王思雨手上拿着烧烤夹,两只眼睛紧紧地盯着篦子上的牛肉,看见牛肉由嫩红往熟肉的颜色转变,滋啦滋啦啦地响着,她眼疾手快、瞅准时机,抄起烧烤夹,就把烤肉夹起来扔在秦蔻的碗里。 秦蔻夹起一片,吃掉,发出惬意的声音。 或许是因为两个人都饿了,这场聚会的前二十分钟,话都不太多。 牛五花吃完之后,换另外一种烧烤篦子,烤厚切的猪五花,猪五花的油脂极其丰富,不需要在篦子上涂抹黄油,直接放上去烤也不会煳,油脂被热度煎出来,滋啦啦地冒泡,秦蔻喜欢烤到焦一点、脆一点,切成小块,蘸上酱汁,包在鲜嫩水灵的生菜 里一起吃。 特质的烤炉周边有一圈凹槽,里面一个倒上鸡蛋液、一个倒上芝士玉米,一边吃着烤肉、一边这两样东西也就熟了。 桌上的东西动了大半,两个人终于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秦蔻最近的生活那是相当的丰富,只是不能告诉王思雨,只说是自己的远房二表哥们最近来x市了,在接待。 王思雨吐槽:「……二表哥……们?你究竟有几个好哥哥?」 秦蔻:「哈哈哈哈哈不要在意这种小事。」 王思雨呢,近来的生活还是那样,上班、下班、被七大姑八大姨催婚,家里父母也觉得她年纪不小了,总说什么「想到你还没着落我就急得整晚整晚睡不着觉」之类的话,其中道德绑架意味明显,却不能说,说了就是不孝。 她说:「我交男朋友了。」 秦蔻嗯了一声,吸了一口果汁,不是很意外:「相亲认识的?」 王思雨:「嗯。」 王思雨说:「也是体制内的,说是想找一个工作清闲的,能顾家,准备订婚,我爸妈也是这个意思。」 秦蔻:「……这才交往多久就订婚?」 王思雨:「一个来月吧。」 秦蔻吐槽:「……你爹妈和你对象真朋克。」 王思雨苦笑了一声,没说话。 秦蔻说:「慎重点。」 王思雨:「嗯。」 这个话题就算过去了。 成年人的交往守则之中,一定有一条,用一个法律名词来说的话,就是「不告不理」,假如别人没来向你寻求帮助的话,最好不要义愤填膺地多管,多管伤感情。 然后又说起了以前在乐队时的往事,王思雨打鼓打得很勐地,而且打鼓的人,手臂力量都不错,王思雨那时候,两条胳膊上都能看出肌肉的形状,飒爽非常。 说了一气,她又有点怅然,说:「好久没碰了,虎口的茧都没了。」 说着,伸出手给秦蔻晃了晃。 她又有点感嘆,说:「希望蔻蔻的店长命百岁。」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借你的吉言咯。」 王思雨说:「下周是不是有那个xx乐队的巡演?我 买了票呢,和对象一起过来看啊。」 秦蔻说:「好啊,那酒水给你们免单咯。」 王思雨笑着说了声好。 秦蔻就又感觉到了那种因为时间与境遇的不同所造成的隔阂。 吃完晚饭,两个人在商场里逛了逛,消消食,秦蔻心情不佳,于是下手买东西就格外狠,随手买了三四对新耳环,捞了条短裙。王思雨和她一起试耳环,看了一眼她手里那对低调小圆环,诧异说:「男款么?」 秦蔻说:「嗯。」 九点过,王思雨的男朋友来接她。 个头不算太高,收拾得还算整洁干净,带了个黑框眼镜,穿着t恤和牛仔裤,和秦蔻打了声招唿,握了个手,带着王思雨走掉了。 秦蔻自己在商场里百无聊赖地转悠,进一楼的奢侈品店看了一会儿包,买了个经典配色。又晃悠到负二层买了一盒包师傅的肉松小贝、一盒芋泥蛋黄酥、一盒他们黏煳煳雪贝,并一些凤梨酥之类的小东西。 第247页 一点红髮消息来,问她的定位。 秦蔻说直接坐地铁回来就好,他在地铁口等她就行。 一点红回了个嗯。 秦蔻带着她买的大包小包上地铁,又忍不住心想:唔……如果完全掌握了时空乱流的话,那在告别之前,去旅游吧!远的地方因为没证件上不了动车,那近一点的地方呢?开着车去川省,看国宝大熊猫嘛! 又有一搭没一搭地想:小傅走不走……老实说不是很想让他走。 与冷漠的外表不同,傅红雪是个内心很柔软的人,他所做的一切,不是出于恨、而是出于爱。而他在得知真相之后,也从来都没表示过任何一丝对花白凤的怨恨。 所以他如果回去,要怎么面对那个不堪的烂摊子呢?他会再去见花白凤么? 秦蔻皱眉。 ……很不想让这种事发生,本来他心里的伤还是血淋淋的,又何苦再回去面对二次伤害呢? 或许该跟他商量一下,让他多呆一段时间。 两站地铁,到点下车。 九点多的地铁上人不少,顺着人流站在自动扶梯上,头一抬,就看见立在出站口一边的男人,带着鸭舌帽,双手插裤兜,背对着人群站着,虽然看不 见脸,因为身形实在优越,所以在人流里相当惹眼,一下子就看到了。 从他身边走过的路人也大都会忍不住多看这个绑着高马尾的黑衣酷哥几眼,偶尔有人想拿出手机拍一下,一点红就不着痕迹地避开正面,侧过身去。 秦蔻忍不住笑了,凑过去拉住他的马尾晃了晃,一点红带着墨镜,斜了她一眼,顺手把她手上的大包小包都拎过去了。 秦蔻说:「空一只手出来嘛。」 一点红嗯了一声,从善如流的把东西都提到了一只手上,把自己的左手露出来,秦蔻伸手牵住他的手,十指交握,手拉手一起回家。 手机响了,是王思雨来的微信消息,说是她男友对她开的店很感兴趣,问能不能把他拉到她家店的群里来。 维护老客户当然也是livehouse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这些客人大都是有长期看演出习惯。很多时候,初出茅庐的新乐队的拼盘演出都是靠他们来「尝鲜」。 所以把这部分老顾客拢在一起就很重要,这个微信群建起来已经两三年了,店里的运营小姐姐会固定在群里发活动宣传,偶尔也发发酒水券什么的。 秦蔻无可无不可,回了个行。 一点红道:「你去见朋友了?」 秦蔻说:「嗯。」 一点红牵着她的那只手,稍微用力握了一下,秦蔻抬头看他一眼,心头一动,忍不住问:「天都黑了,你带着墨镜能看清么?」 一点红说:「没问题的。」 他垂眸瞧着秦蔻,忽然说:「你不高兴。」 秦蔻唔了一声,曲起手指,挠了挠他的手心。 凉鞋落在地上,发出叩叩的声音,今天她穿了双带着点跟的绑带凉鞋,或许是因为是新鞋子,和脚磨合得不好,脚后跟的一条绑带磨着皮肤,先前逛商场大概是因为买东西比较高兴,现在走在路上,就开始觉得难受了。 一点红耳力极佳,对人体行走坐卧的受力也精通,他平日里的注意力就总是不自觉地黏在秦蔻身上,怎么可能听不出她走路的声音不太对劲,瞥了她一眼,问:「脚怎么了?」 秦蔻说:「磨到了。」 一点红淡淡地说:「我背你。」 秦蔻就 迅速地把新买的包挂身上、把那些七零八碎地小东西塞包里,然后跳到他背上,乖乖搂住他的脖子,贴着他的背。 一边搂着他的脖子,把下巴搁在他肩膀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起今天见朋友时发生的事情。 秦蔻说:「她以前不这样的,她以前人很爽朗的,我们关中女孩,风风火火的,辣椒一样……你看我像不像辣椒?」 一点红:「……」 一点红只好老老实实地附和:「像。」 秦蔻说:「嗯……对,反正几年过去了,就……怎么说呢,是我一直没长大么?我不喜欢她说相亲的事情……很自然而然地说预备着要结婚,她有稳定的、能养活自己的工作……为什么不能继续做喜欢的事情呢?她喜欢打鼓到底碍着谁的事情了?真讨厌。」 又说:「以前老有人问我,搞乐队有什么意义啊、有什么意义啊的,真是让人烦的要死,但我偶尔也在想……除了自己开心之外,我做的这件事到底在为什么呢?」 秦蔻趴在他背上,沉默了很久,才说:「现在有点明白了。」 人生是很艰难的,如王思雨,快快乐乐地活到大学毕业,忽然发现身边的人都变了脸,二十七岁的女孩子而已,像是保质期快到期的货物一样,被催着往出嫁,唯有提到乐队的往事和即将到来的演出时,她的语气才变成真正的快乐和期待的语气。 「真正的快乐」就是意义本身。 能在艰难的生活之中喘口气,就是意义本身。 她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串,忽然又闭上了嘴。 一点红问:「怎么不继续说了?」 秦蔻郁闷地说:「总觉得,我所说的这种难过,可能在你眼里看起来是很小的事情吧,你会不会觉得很琐碎?」 一点红沉默了一会儿,忽然笑了一下,问:「你觉得大的事情是什么,杀人么?」 第248页 秦蔻不说话,只是凑过来,在他面颊上啾了一口。 她的头髮是馨香的、身体是柔软的,心也是柔软的,柔软到好似一点薄茧,就能刺痛她。 一点红忽然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是夏天的味道,闷热的、树叶的味道,蝉鸣的味道和……她的味道。 他 摇了摇头,说:「琐碎,但……我喜欢听你说这些。」 琐碎的事情,琐碎而惆怅的情感,说过之后,隔一会儿可能就会抛到脑后去,这是对这个世界非常真实的体验,细到了神经末梢,对他来说,这是很新鲜的东西。 他是敏感的,但他也是麻木的,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会在残酷的江湖之中彻底活不下去,一点红自以为铁石心肠,自以为宁折不弯,但来到了这里、来到了她身边之后,他似乎……也变了许多。 他喜欢听这样琐碎的事情,喜欢她窸窸窣窣的语气,不喜欢这么热的夏天,喜欢凉爽的空调房。 二人没有再说话,拐进小区,上了电梯后,秦蔻扭动着要他放她下来,一点红不懂她怎么忽然害羞起来,只好把她放下来,两个人一起回了家,把买回来的糕点分一分,又把包塞给一点红,指使他待会儿帮忙把买回来的新耳环放在她卧室梳妆檯的抽屉里。 一点红觉得这个要求提的……略有些突兀。 但他没细想,无可无不可地应了,只是说先去沖个凉,秦蔻说她也要洗澡,叫他待会儿直接上来就行了。 然后穿着拖鞋叩叩叩地上楼去了。 一点红顺手把她的包放一边,进卧室洗澡、换衣裳、把换下来的t恤短裤扔洗衣机里开洗,又带着她的包上楼去了。 敲她卧室的门,没反应。 他挑了挑眉,拧了一下门把手,直接开门进去了。 秦蔻家的客房里都有独立卫生间,她的卧室里自然也有,浴室的灯亮着,淅淅沥沥的水声传出来——秦蔻在洗澡。 一点红黑漆漆的双眼盯着那扇透出光亮的门看。 半晌,他带着秦蔻的包走到了她的梳妆檯前。 包里塞了她新买的耳环,一点红一个一个的拿出来放在桌上,他以前没怎么注意过女人,对女人耳朵上的耳珰自然更没有研究,只觉得这些小物的确精美异常。 对了……她说装耳环的首饰盒在抽屉里。 一点红伸手拉开她的抽屉,首饰盒却不在其中,他挑了挑眉,摸不准自己该不该翻找,又忽然一眼瞧见了放在里头的小铁盒子……这是今天早上在超市时秦蔻买的口香糖? ……口香糖。 他当时发问时,还被身边路过的一个女人给瞪了一眼……那一眼瞪得他莫名其妙的,再去瞧秦蔻时,她也笑得十分意味深长。 ……她在引导自己上来,瞧见这个口香糖? 一点红挑了下眉,伸手抓起了抽屉里的铁皮盒子,背面正好是一长串的说明与使用指南,坐在床边儿上瞧了起来。 结果瞧着瞧着发现不对劲,这东西、这东西分明是…… 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整个人身上的肌肉都好似已经收紧。 秦蔻轻轻说:「红哥。」 一点红霍然抬头,死死盯住秦蔻。 她刚刚洗完澡,头髮半干、有点凌乱的披着,身上换上了一件新睡衣。 这件新睡衣……她以前没穿过。 黑色的吊带睡裙,丝绸质感,轻柔地裹在她身上。! 第109章 秦蔻毫无疑问是非常漂亮的女孩子。 她的头髮又蓬又软,有点漫不经心的捲曲着,像海藻一样丰茂。 她刚刚洗完澡,因为心里藏着坏主意呢,于是也不耐烦把头髮完全吹干,发尾就有点潮湿的捲曲着,十足慵懒。她今天特地换了新的洗髮水,轻轻拨弄一下自己的头髮,湿润的发间便传来了蜂蜜的香气,她自己都觉得香得不得了,甜蜜的美味。 这条裙子是她去年买的,真丝是很滑的,手感非常好,细吊带,领口和裙边有蕾丝花边装饰——有钱的女孩子买东西是不需要特别的理由的,喜欢、好看、感觉很带感,所以就买了,至于买了能不能有观众去看……现在不就有了么? 一点红的脸上连一丝表情都无,只是死死地盯着她看。 她踩着拖鞋,有点无辜地拨弄着自己的长头髮,神色如常地向他走过来,短短的裙摆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摆动。 ……他先前没有过女人,也不了解现代的许多东西,因此他对蕾丝花边唯一的了解,就是秦蔻的那个红白格纹的围裙。 那东西倒是还引发了一次他的腹诽。 然而此时此刻,他却忽然明白了,蕾丝的装饰到底美在哪里。 这件柔软光滑的真丝睡裙的领口是v字领,上头花纹复杂的镂空蕾丝,如此轻薄而柔软地贴着她。她在左腿上也缠了一圈蕾丝……这就是全然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的装饰品了,两只脚交错着走过来,颇有些聘聘婷婷摇晃的美感,牛奶般的白皙与镂空的黑一晃一晃的,像是要把自己全然泼出来一样。 秦蔻站定,立在了他面前。 衣服上有隐约的香气,是橡树苔、香根草所模拟出的淡淡海味,早在衣柜里散得差不多了,仅剩的余韵又被秦蔻的体温蒸得温热,与她头髮上的蜂蜜香气、身上沐浴露的牛奶味混杂在一起,成了一种极其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女人香,丝丝缕缕、看似游刃有余,实则又急切、又热情地往一点红身上去缠。 第249页 被缠绕上香气的肌肉,已开始兴奋的抽动起来——他一直以为自己对身体的控制早已到了炉火纯青、精准无比的程度……但这几日他才明白,不可能,一个人绝不可能完美的控制自己的肉体,尤其是在此刻,只在此刻。 秦蔻那双又大又圆的眼睛眯起来,似乎带了点羞涩的笑意,唇角上扬,又似乎对他这样痴痴的反应满意极了,有点得意洋洋的,双颊便出现了两个深深的酒窝来。 她用一根手指卷着自己的一缕头髮玩,故意问他:「你为什么这样看着我,难道我的脸上沾了什么东西?」 一点红的脸上简直连一丝表情都没有。 他的神色时常如此,瞧起来又冷酷、又薄情,叫人心里经不住的害怕。只那双漆黑而尖锐的眼睛,看起来却似乎比剑光还要更锐、比剑光还要更毒辣,就这样死死地打在她身上,一刻也不愿意放过。 他一动不动,宛如亘古不变的石雕,但石雕又怎会有如此炽烈的体温?石雕又怎么会去尽力地稳定自己的唿吸? 秦蔻昂起了下巴,使起了小性子:「你再不说话,我就不理你了,再也再也不理你了。」 一点红张了张口,哑声道:「……你想让我看这个?」 他的声音嘶哑地好似活生生吞了一口沙子,而那些沙子又把他的喉咙都给划得鲜血淋漓一样。 他说的「这个」,就是此刻正捏在他手里的那个小铁皮盒子。 很精巧的小盒子——原本。 此刻却被捏得变了形,因为他方才根本就没办法控制自己,下意识地紧紧攥住了拳头,这种铁皮小盒子不过是设计来好看的,哪有一点抗压的能力? 一点红的手修长、有力、骨力凸出,他在江湖上从不以握力出名,不能徒手捏碎石头,但徒手捏断人的骨头,却是绰绰有余的。 秦蔻盯着那个变形的铁皮盒子看,咬着嘴唇,脸有点红。 她有点害羞地点了点头,又问:「所以你看明白了么?」 一点红不说话。 秦蔻命令他:「抱我。」 他的胸膛忽然剧烈地起伏了起来。 秦蔻是美丽的女孩子、也是温柔的女孩子、更是热烈的女孩子,她就站在这里,带着浑身馥郁的女人香,带着如乌云朵儿一般的长头髮,带着好似娇嗔、又好似命令的语气……但这些美好的东西,却好似一道道带着倒刺的长鞭,一鞭下去,把他打得皮开肉绽。 他只好 忍受、他只能忍受,连手指骨都已凸出皮肉,轻轻地颤抖起来。 秦蔻失望地说:「你不要抱我么?」 一点红嘶哑地挣扎:「蔻蔻,你不能……」 秦蔻自顾自地说:「你不抱我,那我就自己过来了。」 说着,她就跳进了一点红的怀里,开开心心、心安理得地伸出双臂,紧紧地抱住了他。 秦蔻:(づo▽o)づ 唔,明明皮肤白的那么冷,为什么血会这么热?为什么那种普普通通的男士沐浴露的味道会这么好闻呢?好奇怪。 秦蔻:o(*////▽////*)q 她在他怀里扭了扭,靠在他身上,问:「红哥上次说,身上烫不是因为发烧,是因为想我了……那你现在想不想我?」 一点红一动不敢动,他只觉得自己浑身都在抽痛,腰腹间的肌肉抽痛得格外厉害。 他的喉头滚动着,半晌,才沙哑地说:「你知道的……我一直都很……想你。」 秦蔻噌的一声抬起头,眼神亮晶晶、湿润润:「那你看懂那个没?」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他甚至……甚至都不太敢唿吸。 秦蔻试着推了他一把,他纹丝不动,就坐在原地,身子像是钢浇铁铸的一般。 秦蔻低下头,就这么窝在他怀里,咬着嘴唇、伸出手指,绕着自己的一缕头髮玩儿,铁了心要等他的回答,今天绝不肯轻易放过他的。 一点红能有什么法子? 碰到这种自己又漂亮、又热情、又温柔……最重要是自己喜欢得要命的女孩子,他能有什么法子呢?他唯有祈求,祈求她大发慈悲,莫要再折磨他了。 他沙哑地道:「蔻蔻,我只怕……」 还没说完话,他的蔻蔻就凑过来,又快又轻地在他的侧脸上啾了一下,然后奶白色的手臂就环住了他的脖颈,不让他继续说话。 他果然就好像被掐住了脖子一样,半个字也说不出了。 秦蔻悄悄说:「红哥你别怕,我之前交过好几个男朋友的,我教你嘛……」 一点红:「……」 一点红总觉得这话有点微妙的不对劲,他明明永远都是强势 的,永远都是傲视群雄的……但为什么在与秦蔻交往的过程之中,他的心中总有一种奇异的倒错感呢? 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哑声道:「我怕……伤害到你。」 秦蔻呜咽了一声,往他怀里缩一缩,低低地说:「可是我好想你……」 一点红终于伸出了双臂,慢慢地将她抱住,他并不敢乱动,只能伸出手,抚摸着她柔软的长头髮,半晌,才哑声道:「我只怕你会后悔。」 秦蔻问:「我为什么要后悔?」 这问题令一点红卡了壳。 他也不知道,他只是想珍爱她,他不想让她觉得他只是那等来去自如的浪子,做了便是做了,再无其他,他不想伤害她,他肖想了她这么久……肖想到……甚至只闻见她发间的那种味道,整个人都会兴奋得发抖。 第250页 夏天,其实从莲蓬头里浇洒在他身上的冷水也不冷的,没有寒气、并不尖锐,只扑头盖脸地浇着他,他只嫌这水还不够刺骨,其实每一次又何尝不是他自己在惩罚自己?他只恨不得那是一场水刑才好。 此刻,水刑好似不再被需要,惩罚他的变成了另一种残酷的肉刑,倘若可以……倘若可以…… 秦蔻又试探着推搡了他一把,他忽然像是没有骨头一样向后倒去,倒在了柔软的云朵儿之中,做出一副十足引颈就戮的受刑模样,但那双眼睛…… 漆黑的、尖锐的、冷酷的眼睛,飢饿的、想撕咬的、冲动的、闪着残酷绿光的眼睛。 他的唿吸声像个破漏的风箱,道:「你想好了?」 秦蔻很自然地笑了起来,说:「你到底看明白盒子上写的东西没?笨蛋。」 语气娇得要命。 一点红的面色陡然狰狞起来,脖颈侧的青筋凸起,再也无法维持平静了。 十二点过,天花板上的灯已经关掉了,床头柜上的床头小灯还开着,这是助眠用的灯光,自然是暖而暗沉的颜色,像一张薄薄的纱,在空调的冷气之下缓缓罩下,落在墨绿色的床单和床单上的人身上。 这个人的长头髮又黑又亮,像是一把黑缎子泼洒在枕头上,又有点蓬软,她侧过头的时候,就只觉得自己是枕在一团蜂蜜味的乌云朵儿上的。 一点红精赤着靠在身后软而厚的床头靠垫之上,惬意地舒了一口气,只觉得浑身上下的每一处,都已得到了完全的纾解,所有的紧张烟消云散,留下平静的、富有余韵的爱意。 他那双永远冷酷的眼睛,也早已带上了如夏日雨水一样、多得要溢出来的爱意,正垂着眼睛瞧她。 她有点无力地侧躺着,面颊有点病态的酡红,这片红蔓延到耳朵,只令她的耳垂好像也是红的,她闭着眼睛,一点红能瞧见她的睫毛,长长的、氤氲的、像蝴蝶翅膀一样轻颤的。 他伸出自己惨白的手,用手背轻轻地抚过她的侧脸。 秦蔻喃喃地说:「红哥,抱……」 一点红伸出精壮的手臂来,伸手一捞,就把她捞进自己怀里,两个人严丝合缝地贴在一起,他的手臂放在她的腰窝处做一个支撑,秦蔻的头搁在他的肩头,整个人像是被抽了骨头一样,软绵绵、娇嘟嘟。 说起话来也娇嘟嘟的:「果然因为空窗好久了……好丢脸……」 太激动了,好丢脸tat 一点红忍不住笑了。 秦蔻把头埋进去,不肯理他。 他自知理亏,又不善言辞,只能紧紧地搂住她,又顺势抓过被子,虚虚地盖在她身上,轻轻抚摸她的长头髮,秦蔻缓过劲儿来,嘤嘤嘤个不停,好像不好意思很害羞的模样。 但是害羞了一气,她又有点遗憾地看了一眼地上的小铁皮盒子,嘟囔道:「怎么一盒只有两个……」 一点红:「……」 他又开始觉得腰腹肌肉抽搐了。 秦蔻趴在他怀里抱怨:「因为这个铁盒子很好看嘛……结果怎么只有两个,花里胡哨的,哼……」 一点红沙哑地道:「你还想……」 秦蔻小小声说:「又不是只有我想你……」 说着,她扭了扭身子,一点红搁在她腰上的那只手臂立刻发力,将她死死镇压住,只嘆息道:「蔻蔻,别乱动。」 秦蔻说:「还不困,你陪我玩。」 他惨白色的、充满炙热血气的胸膛又开始不稳地起伏。 秦蔻又悄悄说:「我知道楼下有个二十四小时开门的无人售卖……」 一 点红立刻道:「我现在去买。」 秦蔻说:「我、我也一起去嘛……」 一点红斜眼瞧她,半晌,说:「好。」 然后利落翻身穿衣服,秦蔻瞧着他穿衣裳,在被窝里磨蹭了一小会儿,慢慢撑起身子来,又停住不动了,一点红说:「怎么了?」 秦蔻挠挠头,十分委屈:「软,没劲儿。」 一点红:「……」 因某种劣根性在作祟,他的唇角忍不住勾了勾,又柔声劝她:「你歇着,就在这里等我回来,好不好。」 秦蔻说:「不要嘛,我要自己挑!你不懂,不一样的。」 一点红:「……」 一点红无奈嘆气,说:「我帮你拿衣服,穿哪一个?」 秦蔻靠在靠枕上,说:「穿t恤裙吧,你去我衣柜里找,黑色的。」 一点红应声而去,又拿着她腰穿的那条裙子回来,她欲盖弥彰地背过身换衣服,清清楚楚地感觉到他狼一样目光又钉在她身上,盯得她发痒。 换好衣服,两个人就在这个安静而甜蜜的夜晚里,手牵着手、鬼鬼祟祟、悄悄咪咪地熘出门去了。! 第110章 门吱呀一声开了,楼道里常亮的应急灯挤进罅隙,像是一条线一样的打在屋内,两个鬼鬼祟祟的人从门内挤出去,然后又反手关上门,防盗门略有些沉重的关门声在身后响起。 秦蔻的身子软绵绵的、又滚烫烫的,像是一块能挤出岩浆的海绵一样,两个人出来的仓促,这大半夜的,她又没心思收拾自己,于是髮丝凌乱,面色也绯红,生了懒筋一样,抱着一点红的一条手臂,七扭八歪地走路。 一点红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第251页 他与秦蔻…… 秦蔻是他这辈子喜欢过的第一个女人,他不通情爱,说话做事全凭本心,一步一步朝她靠近,最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觉得秦蔻会喜欢他,只因为他认为,自己乃是泥坑里的人,而她…… 她是天上的月亮。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好像也在悄悄咪咪地靠近他。 被恐怖片吓到的时候,她就往他身后躲,缩成小小一团,唿吸很温暖,喷洒在他的后脖颈之上,那距离与感觉对他来说都太过陌生、也太过刺激,他只能暗自调整唿吸,一面告诫自己莫要肖想,一面又忍不住希望她再多一点、多一点地依赖他、亲昵他。 他只能自嘲:一点红啊一点红,你算个什么东西?人家如此待你好,你却想着要恩将仇报。 但她好似一只猫儿l,又轻灵、又狡黠,有意无意地伸出她的爪子,轻轻拨弄一下他,然后转身就跑,他被拨弄得如此狼狈、如此心焦、又如此……欢喜。 好不容易,终于成了。 她柔软又甜蜜,像多汁的浆果,挂在秋日的枝头,沐浴着阳光与牛奶的香气,颤颤巍巍地摇晃着,被残酷地挤出甜腻腻的果汁来。 ……真好,真甜。 他有点……欲罢不能。 那个铁盒子里的东西的确有点少了。 两个人走在小区的路灯下。 秦蔻唿出一口气,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好热……」 她垂下头,去看自己抱住的那只手臂。 惨白色的皮肤,几乎能瞧见在皮肉之下跳动的血管,他虽然身子精壮结实,大臂和小臂的肌肉线条极其流畅有力,但架不住 人皮肤实在太白,指甲上去稍微那么一划,就能瞧出一道痕迹来,他此刻穿着短袖,手臂露在外头,这么一看,真是惨不忍睹。 而且还划破了owo~~ 秦蔻戳了下他的胳膊,说:「豌豆公主~」 一点红:「那是什么?」 秦蔻就跟他讲起了豌豆公主的童话故事,一个真正的公主,十几床被褥下面放了一颗豌豆还能硌得她一晚上睡不好觉什么的。 一点红:「……」 他垂下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臂,心下瞭然,道:「我自小就这样。」 他的蔻蔻笑了起来,又戳了戳他的手臂,说:「红公主!」 一点红:「……」 ……就是说他这个身板和身手,到底哪里和公主有关啊? 他忍不住勾了勾嘴角,身手摸了摸她余热未散的面颊。 忽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步子勐地停住,回望了一下身后的小区高楼,皱了皱眉。 秦蔻问:「怎么了?」 一点红道:「……衣服。」 秦蔻:「啊?」 一点红有点郁闷:「你支使我上楼来帮你整理耳环,我只当真的是如此……就把换下来的衣裳洗了。」 谁知道,一进了那个门,骨头连带着皮肉全融化在里面了,等闲想不起衣服来。 这……洗衣机虽然很好很省事,但如今的科技还没发展到可以自动晾晒不是? 这三个多小时过去,忘得是一干一净。 秦蔻歪头。 她想了想,忽然说:「嗯……是你晚上接我的时候穿的那一件么?」 一点红道:「嗯。」 秦蔻说:「啊……我下楼的时候往窗边看了一眼,是挂在晾衣架上的呀。」 一点红:「……」 一点红神色微妙地说:「怕不是楚兄。」 他怕不是早就瞧出不对劲,根本就知道他早了是下不来的,于是睡觉之前,慢悠悠、游刃有余地把洗衣机里的衣裳弄出来搭好,这才自己去歇息去了。 看透一切的楚留香! ……怎么说呢,偶尔也并不是很想被挚友看得这么透透的=。= 秦蔻把头搁在他肩膀上,笑得身子都在颤,一点红长嘆一口气,把手臂从她怀里抽出来,揽在她的腰上,做个支撑。 小情侣聊起天来就是这样的,有一搭没一搭,大多数时候,都没那么多营养,爱意正是自这种琐碎的漫谈之中流淌出来的,没营养的话谁都会说,但只有与真心交往的人说起来,这些没营养的话,也才能让人这样的愉悦。 从这个角度来说,真正的爱人必定先要从朋友做起的,刨除了那些身体上的、原始而本能的慾念之外,他们就是朋友,永永远远的好朋友。 这道理明明是非常简单、能懂得人却太少。 秦蔻说:「诶,我有没有和你讲过我以前交往过的男朋友?」 一点红挑了挑眉,说:「江晨?」 秦蔻说:「啊不是他,是另一个。」 这个男朋友是上大一的时候谈起来的。 因为很快就分了手,那能有多刻苦铭心?她许久没想起这人了,只不过今天,在路灯之下,在蝉鸣之中,她久违地思考起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的事情,因此忽然想起了这个反面案例。 她想了想,说:「我感觉他像个机器人。」 一点红:「……」 一点红挑眉,求解:「何意?」 他不是不明白什么叫机器人——在现代呆了好一阵子了,陆小凤又很喜欢这种非常天马行空的东西,一点红闲着没事的时候跟着陆小凤看了不少电影,不至于连这个都不懂。 第252页 他只是不明白,一个人是因何被称之为机器人的。 秦蔻笑了,在手上比划比划,说:「他对女朋友的态度啊,就像机器人一样,提前设定好了程序,遇到什么事情就触发什么反应,比如说,我生气了,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我为什么生气,而是立刻开闹,什么宝宝别生气了、待会出去吃好吃的呀、我错了之类的,信手拈来,但我问他他错在哪里了,他立刻卡壳,认错只是他设定好的程序而已,至于我到底是怎么想的,他根本不在意。」 一点红抿着唇,没说话。 秦蔻又说:「当然,这个程序还有后续的反应,你猜猜看是什么?」 一点红问:「是什么?」 秦蔻 噗嗤一声笑了,说:「那就是哄个一会儿l没哄好之后,开启『与兄弟一同喝闷酒大声抱怨女人太作并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苦逼的男人』模式!哦,对了,还得加上不知道是不是真醉反正大半夜的要给我打电话发酒疯,莫名说一通他有多多多爱我的内心剖白。」 一点红:「……」 他皱着眉,只觉得自己已快被噁心吐了,冷冷地说:「这人不过是馋女人身子罢了,竟还好意思做出这等十成十被辜负的模样来?」 一点红几乎是一个社会的边缘人的,他自小到大没有父母、没有朋友,因剑术太好、又太毒辣,出道之后,碰见的人无一不对他畏畏缩缩,而他亦是根本不屑的去瞧那种畏缩之人,孤傲至极,孑然一身。 所以他实乃性情中人,他爱秦蔻,又怎会不喜欢听她说话?秦蔻若不高兴,他又怎想着不去探究?他想多听听她说话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觉得不耐烦? 所以他一眼就瞧出了她所说的那个男人的本质,只觉得浊臭逼人,噁心极了。 秦蔻说:「所以我一脚就把他踹了!滚吧你个傻x。」 一点红忍不住轻轻勾了勾嘴角,正要说话,却听秦蔻说:「啊……到了到了,就是这里~」 一点红抬头一看,一个桃粉色的招牌立在那处,里头没人,只有几个立起来的自动贩卖机,放着各式商品。 他其实还有点不太明白……这玩意是做什么用的他已懂了,但真的至于分这么多种包装么? 然后他就被秦蔻拉进去,体会了一把什么叫现代社会的物质丰富性。 出来的时候,他提着个塑胶袋,若有所思的样子。 秦蔻不怀好意地说:「你在想什么呢?」 一点红的眼睛立刻盯住了她——若有所思地盯着。 秦蔻:「……」 秦蔻倒在他怀里撒娇:「呜嘤!红哥你不准太兇……」 一点红没说话,只笑了笑,笑容似乎也变得有点险恶和毒辣起来。 秦蔻这时候就明白了,他笑起来的时候果然比不笑的时候更可怕…… 她不肯说话了,过了好一会儿l,说:「饿了。」 那肯定的咯,下午六点吃的烤肉,她又没 吃撑,晚上体力消耗不少,现在还觉得腰是酥的,秦蔻一向都这样……胃口好,但胃口小,吃一小会儿l就饱了,然后没过多久又有点饿…… 王思雨以前评价她说:少食多餐,这正是天生的易瘦体质! 一点红说:「回去给你蒸蛋羹吃?」 秦蔻蛮喜欢吃鸡蛋羹的,鸡蛋打散、只放薄盐,在碗上裹上一层保鲜膜,然后放进蒸锅里,时间是关键,蒸太久,就会有一个个小气泡形成孔洞,影响口感,但时间正正好的鸡蛋羹,嫩嫩滑滑,一点蛋腥味都没有,嗜酸的秦蔻喜欢倒一点醋、倒一点香油,慢慢吃掉。 其实他已经给她做过很多回鸡蛋羹了,他其实很聪明,许多东西一学就会,鸡蛋羹也就第一回 做起来没太弄好,比不得秦蔻这个厨房笨蛋,连鸡蛋羹也弄不好,后来天天晚上跟在他后头进厨房,捧着脸等饭吃。 想到他刚来的时候,见了一碗泡面就惊为天人,只以为她是什么百年名酒楼的掌勺人,现在想来……啧,好蠢。 他的神色很柔和,揽着她柔软的腰肢。 秦蔻说:「你有没有喝过鸡蛋茶……我们家管这个叫泼鸡蛋。」 一点红问:「是什么?」 秦蔻就在手上比划比划,说:「就是把鸡蛋在碗里打散,然后直接沖开水下去,鸡蛋就瞬间被烫熟了,一缕缕地飘在碗里,但和蛋花汤也不一样,放点香油下去,趁热喝,可好喝了。」 想了想,又说:「不过这玩意真的很因人而异的,王思雨就不喜欢,说蛋腥味太重了。」 应该说这属于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贼讨厌的食物才是。 提到王思雨,她飞扬的心情又略微有点沮丧。 某一次见王思雨的时候,她和她谈起家里的事情。 大学四年,她们在一起组乐队组了四年,又都是x市人,当然关系最好,也去过王思雨家里做客,她的父母是认得她的。然后王思雨就说,她和她妈妈提起她,她妈妈就说看人家秦蔻,年轻有为云云。 秦蔻当时脸色都快绷不住了。 这说白了就是一种习惯性打压自己孩子的说辞罢了,要真让王思雨现在辞职,继续打鼓、或者到她店里来、到某个厂牌去当乐队经纪人,她妈怕 不是得直接疯。 算了!不想这个了! 第253页 正好路过一个烧烤摊,秦蔻的注意力就忍不住被挪过去了,拉拉她家红哥的手,说:「来补充下体力嘛。」 一点红眼里浮出笑意,说了声好。 其实他的体力完全够用。 千万莫要忘记,他是个以前从没有过女人的男人,头一回,就赶上了自己喜欢得要命的女孩子,初次品尝,实在食髓知味,只恨不得溺死在这种过于甜蜜的滋味里头,若是秦蔻早些时候不是看着铁盒子漂亮,买了普通装的话…… 想法又开始不自觉地偏移到了天边去,他当机立断,斩断不太对劲的思绪,问她:「吃什么,我去点菜。」 秦蔻坐在塑料椅上,懒洋洋地靠着靠背,说:「拿菜单回来看看吧。」 一点红:「嗯。」 拿回菜单,秦蔻噼里啪啦地点了菜,又心想,要不要问问其他人吃不吃夜宵呢? ……算了,总觉得有点子心虚,吃独食、吃独食! 她又点了两罐冰凉凉的啤酒,拉开易拉罐的环,和身边的一点红碰了一杯,咕嘟咕嘟喝一口——唔,开架啤酒,其实比不上她冰箱里的那些各种精酿,只能说喝个氛围而已。 然后像是树懒一样,亲亲热热、黏黏煳煳地抱着他的一条手臂,抓起手机刷微博。 但凡是新晋的小情侣,大都是这样啦,一张桌子拢共两个人,也不要面对面坐着,就要挨着坐就要挨着坐,和小动物一样凑得那么紧,时时刻刻都要贴贴——即便现在是夏天。 好在,是夏天的夜晚。 灯火的余波在闪烁,啤酒的气泡自杯中上浮、破碎、芬芳,更加芬芳的是被风吹起的、她的秀髮,炙烤物滋滋地冒着油,孜然、辣椒粉与大颗粒的盐,牛羊肉被烤出的油脂顺着烧烤篦子落入炭火之中,嘶啦一声。 他放松地吃着,与秦蔻碰杯喝酒,又说起自己以前在江湖上的见闻,她不在意他的过去,他自然也不再隐瞒,那些真实的刀光剑影、江湖仇杀,实在精彩极了,听得她睁圆眼睛,赶忙又喝一口酒压压惊。 她也讲起了她以前大学时一次上台演出,主音吉他手进solo之前,一弦直接崩断了,他那吉他是双摇琴,剩下五 根弦音全跑了,秦蔻这个节奏吉他冲上去硬顶了八个小节,剩下八小节是示意贝斯手做的p……差点没给贝斯手乐死。 还有一回,王思雨打鼓打了一半,鼓槌飞了,没带备用的,她硬着头皮用手指去敲镲,硬生生敲完一首歌,手疼了三天,从此以后上台都是拿一捆鼓槌上的。 其中的暗潮涌动、急速反应,与打斗之时的随机应变倒是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们吃着串、聊着天,瞧着三三两两趴地上打盹儿l的小狗,时不时相视一笑,他们说的话并不腻歪,只是分享着自己的记忆、想法与感情。 本来想着是下楼买完东西就回的,结果吃了个饭,硬生生搞到一点多,回家的时候都一点半了……这,火再大,吃顿烧烤也灭得差不多了。 秦蔻软绵绵地躺在床上,说:「洗澡睡觉吧……你先去,你洗完我再洗。」 一点红点了下头,把充满烧烤味的衣服扔到脏衣篓里,带着换洗衣物进浴室了。 淅淅沥沥地水打在了他身上,他打散了头髮,昂高了头,令清洁的水流打在他的脸上,门忽然吱呀一声被推开了,有人鬼鬼祟祟、悄悄咪咪地挤了进来。 一点红没回头,缓缓睁开双眼,盯着自己面前贴着瓷砖的墙壁去看。 她奶白色的手臂换上了他的腰,又把她的头靠在了他的背上,有点苦闷、又有点撒娇意味地说:「听见浴室里的声音就……又想你了……」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没说一个字,只是用自己那种惨白的、满是厚茧的手轻轻抚摸上了她的手。! 第111章 第二天,秦蔻睡得迷迷煳煳、二五八叉的,一直睡到日上三竿,饿得肚子都咕咕叫起来,才悠悠转醒。 这也很正常,昨天夜里她睡得实在太晚,十二点多出门吃了个烧烤,回来之后,听见一点红洗澡的哗哗水声,又忍不住悄咪咪地抱着浴巾进去了。 一点红这个人……等闲是挑衅不得的。 只单单看《楚留香传奇》第一册 就知道了,有人挑衅他,然后那人就死了。 钻进浴室去投怀送抱……或许这种事对久在风月红尘场中混的陆小凤或者楚留香来说,算不得很刺激,但一点红嘛……他着实被刺激得不轻,整个人立刻就兴奋得不行。 ……算是用另外一种法子死了又活,活了又死吧。 最后是被他横抱出来的,累得连眼皮子都抬不起来。但一点红居然还有闲工夫帮她把头髮吹干,身上用浴巾裹起来擦干净,这才塞进被窝里,温柔细緻得要命。 秦蔻迷迷煳煳地想:我是皇后娘娘么? 然后就没法继续想了,太累了也太舒服了,睡着了。 一点红自然也从善如流地宿在了秦蔻的卧室里,搂着她睡觉。 天光大亮时,一点红的生物钟顺利地叫醒了他,令他在须臾之间睁开了眼睛,眼中全然没有半分刚刚醒来时的茫然,他轻轻动了动,怀里温暖柔软的身体缩了一下,弄得他立刻就不敢动了。 秦蔻双颊红润、身体温暖、睡容安宁,显然还在美梦之中呢。 第254页 他想到昨夜……忍不住勾了勾嘴角,又伸手抚摸着她的侧脸。 他只觉得自己浑身上下的每一寸,都得到了完全的纾解与安抚,难得与她厮守,他便也不急着起床,搂着她闭目养神起来。 然后忽然想到了她的耳环。 她昨天出门去和朋友聚会,买了不少东西,他「奉命」帮她整理新买的耳环,她是个最喜欢亮晶晶东西的乌鸦精,楚留香那个翡翠扳指,被她拿来改成了耳坠,周边镶了一圈碎钻,端的是一个珠光宝气、华彩非常。 她平时带的东西也蛮夸张的。 但昨天买的那些里头,有一对,却很朴素,只是两个小小的圆环,没有任何别的装 饰,那张小小的、被随意乱塞的购物清单之上,的确有写「男士耳钉」四个字。 ……是给他的么? 秦蔻在他怀里睡得呜咽一声,又像小动物一样地拱了拱,一点红闭着眼睛,唇角却不自觉地浮现出了一点笑意,轻轻拍着她的背,像是哄人睡觉一样。 ……结果秦蔻好久、好久、好久都不醒来。 她的体力和练家子真的完全没法比。 所以一点红索性先起了,换了衣裳,拿了剑,去露台准备好生练习一番,结果露台被傅红雪给占了,对方心无旁贷、人刀合一、一步一杀,饶是一点红瞧他不太顺眼,亦要承认……他虽然年纪小,却实打实是个天才。 不过……露台被占了,他去哪儿……? 总共就这么大点地方,总共就只有早晚的时间凉快一些…… 被迫中断勤耕不辍的一点红看着傅红雪愈发不顺眼了。 楚留香正坐在客厅里喝茶,顺便舒舒服服地晒个太阳,瞧见他下来,神色如常地和他打了声招唿。 一点红也神色如常地打了声招唿。 秦蔻以前是做乐队的,家里又专门有一个房间是拿来做排练室的,这房子可是从一开始就有邻居的,怎么可能不着重考虑隔音呢? 秦蔻她爸爸是专门搞装修的,自家女儿的房子,一应配置肯定都是最好的,材料当年都选的最好的——当然了,也没全屋都最高配置,客房与主卧当然不能比。 这些首尾,一点红都不知道,但他知道平时那主卧里基本没什么动静,大橘有一回趁着秦蔻不在家,进主卧睡觉去了,唿噜打得震天响都没人发现,楚留香连沙发底下都找过了还没找见它,最后才想起楼上的主卧来…… 他们的动静怎么可能超得过大橘的唿噜。 所以他半点不尴尬。 当然,都是成年人了,一晚上宿在女子的闺房之中意味着什么,也没人不清楚。只不过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他与秦蔻郎情妾意、你情我愿,并不认为这有什么好讲的。 楚留香自然是个比一点红更潇洒、更倜傥的江湖浪子,那什么发乎情止乎礼,跟他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他在这方面,当真是比现代人还现代人。 况且,他 也很高兴。 初识得一点红,他冷漠、孤独而毒辣,像是一棵生长在危岩峭壁上的树,实在太需要感情的滋润与支撑了。 如今,瞧着自己这位友人终于渐渐地被改变,他又如何能不高兴呢? 心情愉悦的楚留香一眼就瞧出了一点红今天没上露台去,也很容易能想明白这是为什么,只笑道:「你若想练剑,为何不去广场上?」 一点红挑眉:「什么?」 楚留香道:「难道你不晓得,清早的广场锻鍊的人很多,耍刀弄枪的人也不少。」 一点红莫名地想到了秦蔻那五块钱三个的大金穗子。 ……好抗拒,不要。 一点红神色微妙地说:「他们的刀剑……」 一点红有幸使过。 那还不是前两天去秦蔻外婆家,为讨好老泰山么? 一点红大概这辈子都没想要讨好过谁,唯有对着秦蔻的爹……算是把这辈子的好耐心都使出来了,他那天没带剑,老泰山又非要试什么江湖仇杀,把他那哗啦哗啦的大刀片子一抖出来时,一点红这万年不变的冰山扑克脸都快裂开了。 这什么玩意儿嘛! 反正练不成剑,他和楚留香就在客厅里对坐着悠闲喝茶了,花满楼收拾了一翻,预备着要去趟植物园——今天植物园有什么科普讲座,他感兴趣得很,拿了个录音笔就要出门。 ——顺便一说,录音笔也是他们很想带回古代去的其中一种伴手礼,尤其是楚留香与陆小凤。 原因嘛,无他,因为他们都是爱管闲事的名侦探! 就好比说陆小凤,他交朋友的运气真可谓是没谁了,十个朋友里可能有七个都在暗地里憋着坏,还非得莫名找上他,美其名曰,你最聪明、你去调查一番。 他自认为心理承受能力极佳,结果看完了整套陆小凤传奇之后……躲在角落生闷气去了。 尤其是木道人……他怎么就能是……幽灵山庄的幕后黑手呢? 陆小凤书里书外,其实都是一个心情。 再一想木道人的江湖地位,直接说出去还没人信,更是郁闷的没边儿,只恨装不了监控,否则他一定把监控里里外外全装在幽灵山庄里,顺带搞点什么面部识别 、声纹对比之类的黑科技回去,就想当着木道人的面把他那张道貌岸然的假面具给扯下来啪啪打脸。 第255页 这些东西目标太大,工程也大,想来是完成不了了,退而求其次,搞个录音笔带回去,也能痛击木道人,就很好。 另外还能拿来和司空摘星显摆……朱停要是见了这些现代好物,估计能直接疯,说不定都不用老闆娘带话,直接杀过来找他问这「世外仙境」的所在之地了。 九点多,傅红雪练完了刀,下来洗澡,陆小凤悠哉悠哉地起床,一点红喝了一肚子茶水,起身去买菜。 回来之后上楼瞧了一眼秦蔻……得,还睡着呢。 今天怕不是都得恹恹的。 一点红没打扰她,轻轻地关上了卧室门,让她好好得睡个懒觉。 十一点过,秦蔻的肚子「咕噜」响了一声,她整个人缩在被子里,喉咙里发出一声意义不明的呜咽声,又懒洋洋地翻了个身,过了五六分钟,才慢悠悠睁开眼,伸出爪子,揉揉眼睛,嘴里含含煳煳地喊她的男朋友:「唔……红哥……」 屋子里没人。 一摸身边的位置,早就凉了,他都不知道起床多久了, 秦蔻:「……」 软绵绵、懒洋洋、从头到脚被拆了一遍又装起来的可怜蔻蔻气鼓鼓,现在、立刻、马上就想要发脾气! 男人!拔那啥无情的男人! ……这话拿来骂一点红实在有点太冤枉。 其实这就是撒娇心理在作祟呢。 秦蔻一向很会撒娇的。 她懒洋洋地在床上打了个滚儿,想:床单是要换掉的……昨晚上她太激动了,所以、嗯、那个……也幸好出门了一趟,在外头吃了一个多小时的烧烤,回来之后又进了浴室,所以床单已经干了,但是……还是要换洗的。 她心想:唔,下午叫他上来换叭! 然后摸枕头边儿的手机,去看自己睡着时候的微信消息。 首先是群聊,有陆小凤这话痨在,群聊每天都很热闹。 群聊「相亲相爱一家人(青春版)」 陆·剥拿扒·小凤:【分享连结:武侠小说里的春天的那种药真的那么厉害么……】 宁静 致远:? 宁静致远:先前蔻蔻给我瞧过这个,她不懂,难不成咱们陆小凤陆大少爷也不曾明白? 陆·剥拿扒·小凤:不是,好笑的地方不在这里。 宁静致远:哦?说来听听。 陆·剥拿扒·小凤:楚兄有无听说过这耽美文学与百合文学? 宁静致远:未曾,这是何物? 陆·剥拿扒·小凤:前者便是描述那好男风的男子之间的感情的文章,后者反过来就是。 宁静致远:感情一事,却难说清楚,书中亦写了水母阴姬一般既爱过女子、也爱过男子的女人,世界之大,人各有异,倒是无甚奇怪的。 陆·剥拿扒·小凤:感情之事,自然怎么样都不奇怪,奇怪的是此种不存在的药在此两类小文中的用法…… 宁静致远:哈? 陆·剥拿扒·小凤:为什么0都是0痒难耐,1都是1痒难耐,这种药究竟是怎么精准定位属性然后精准发作的?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你知道我在外头猝不及防开始读屏之后有多尴尬么?虽然我看不见,但我能感觉到全车人都在看我。 陆·剥拿扒·小凤:…… 宁静致远:…… 一点红:…… 陆·剥拿扒·小凤:所以说随时养成带耳机的习惯有多么重要啊……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好了,戴上了,你一天尽说些虎狼之词。 陆·剥拿扒·小凤:更绝得还莫过于那百合文学,竟还有手指头痒难耐的,当然,江湖上手痒难耐的人倒是不少…… 宁静致远:…… 宁静致远:funny 陆·剥拿扒·小凤:说来我最近倒是摸到了个地方,里头竟然有我们的粉丝为我们写的同人文,你们猜怎么着? 宁静致远:……感觉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别说了,人的好奇心太旺盛有时候不是什么好事。 陆·剥拿扒·小凤:诶,楚哥,你怎么一副过来人的模样?难道你也摸过去了? 宁静致远:你莫不是没在江湖上见过一两本《陆小凤秘史》?可惜得很,我家义妹藏书甚丰,这种东西实见了不少,敬谢不敏。 陆·剥拿扒·小凤:不,这个你绝对没见过。 陆·剥拿扒·小凤:鳄鱼听了也一定要作噩梦.jpg 宁静致远:我要屏蔽群聊了。 陆·剥拿扒·小凤:反正就是在座各位一个也逃不了要么是1毒发要么是0毒发的命运!!!哈哈哈哈哈哈,眼睛不能只有我一个人的瞎!有毒的东西绝不能我一个人吃!! 陆·剥拿扒·小凤:【分享连结:当楚留香中药后众人的反应(包含胡铁花、姬冰雁、一点红、无花、原随云、铁中棠)】 陆·剥拿扒·小凤:【分享连结:傅路傅pwp:蛊】 宁静致远:…… 一点红:…… 雪雪喵(=owo=):…… 陆·剥拿扒·小凤:@雪雪喵(=owo=)哟!你洗完澡出来了?那个傅路傅的傅字是你。 雪雪喵(=owo=):路是谁?你? 陆·剥拿扒·小凤:我姓的是陆,大哥,那位是路小佳,你不认识? 雪雪喵(=owo=):我进边城之前就来这里了,谁也不认得。 雪雪喵(=owo=):pwp是何意? 第256页 陆·剥拿扒·小凤:你点开看看就知道了。 雪雪喵(=owo=):我继续屏蔽群聊了。 宁静致远:我只恨我为什么屏蔽的不够快。 一点红:陆小凤,别总看些古怪东西。 陆·剥拿扒·小凤:啧,还是红兄人够平和,要不你点开看看? 一点红:…… 陆·剥拿扒·小凤:不过是一些消遣的文字罢了,难道红兄就真的一点儿都不好奇? 一点红:你时不时想打架?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我麻烦你陆小凤,你能不能考虑一下我这个真盲人的感受……我已经瞎了,我不能再失去耳朵…… 陆·剥拿扒·小凤:所以你点开了?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我只恨我的手太快。 陆·剥拿扒·小凤:毕竟我教过你灵犀一指嘛哈哈哈哈,手快也很正常。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再见。 之后再没有消息了。 秦蔻:「……」 她就知道陆小凤迟早有一天要摸进这个可怕的二创领域! 秦蔻手贱了一下,点开了陆小凤发的第一个连接,那个各大同人圈都多多少少会有的万恶之源《当你xxx》文学! 然后她差点笑得抽过去。 她躺在床上,復而又非常邪恶地想:阿楚哥的好奇心怎么就控制得那么好呢?他怎么就不点开看看呢,好想看他的反应哦~ 又想:诶,花满楼那个正经人是不是听完了,不行,我要去问问他的听后感!! 第112章 陆小凤对同人圈深刻探索这件事,那还得从几天前说起。 那天,他先是去列入计划已久的电脑城逛了一圈,结果总觉得自己误入了什么江湖黑店,想走又被拦住,只好非常轻描淡写地教训了一下那群人后,心情还挺新奇的——毕竟他很久没见过强买强卖的了。 然后秦蔻建议既然是打游戏的话,其实去商场里的外星人专卖,应该就暂且够用了。 日头太热,陆小凤表示明日再去吧。 然后躺在沙发上开始玩手机,玩着玩着忽然福至心灵,心想:说来,古龙武侠如今虽然式微了,但瞧见外婆与秦伯父,想来也是有不少粉丝的,不知道能否在网上寻见?如能寻见,岂不是妙事一桩! 又復而纳闷,红兄也就算了,他一心扑在蔻蔻身上呢,怎么楚兄也从没想过要找一找网上的粉丝,瞧瞧看他们都在作什么呢?他明明是这么有趣的一个人! 其实楚留香早想到网上会有他们的粉丝了……不过在这里,这二人不同的经歷便让他们面对这事儿时的选择完全不同了。 楚留香是从一开始就知道二创这种东西的存在的,原因嘛,前头也说过了,因为他有一个藏书万卷、饱读诗书的义妹李红袖。 但陆小凤却不一样,他其实没见过什么《陆小凤秘史》之类的书,这或许是因为,他与楚留香虽同为浪子,但形象却有些微妙的不同——楚留香踏月而来、风度翩翩、富有古朴的、男人的浪漫,引得少女夜不闭窗,竟好似已成了个传说。 陆小凤的桃花运虽然也很旺盛,但似乎知名度还没有达到传说级别,形象也没有失真美好到宛如月神。 所以没有书商拿他来攫取金钱——拿他攫取金钱还不如用那「天外飞仙」白云城主叶孤城。 但书商也是要命的,胡编乱造的故事还是找个好欺负的来吧——综上所述,一直到百年之后的陆小凤时代,江湖畅销款rps小文的主角还大都是楚留香,真是一个经久不衰的大ip! 这其中隐秘的首尾,陆小凤自然不知道,所以他所认为的粉丝二创,就是茶楼里头说书的——江湖上若是发生了什么精彩的决斗传了出来,必定要被改成段子在茶楼里唾沫横飞的 说上十天半个月,内容当然也是失真的,但失真的角度属于「皇帝用金锄头种地」。 虽然离谱,但很正经。 因而他对二创是一点排斥都无,开开心心地探索起来,顺藤摸瓜,居然还真的摸到了个网站,里头密密麻麻都是文章,就是这ui设计的像上世纪的一样古老。 ——陆小凤摸着下巴如此评价到。 路过的秦蔻当即吐槽:「你一个从上一个千年来的人怎么好意思吐槽上世纪古老ui。」 陆小凤答曰:「你不懂,我这叫与时俱进。」 与时俱进、十分时髦的陆小凤就开始在这堆文章中遨游,嘿!还真别说,打着《陆小凤》三个字开头的,真是不少! 打开第一篇,男主一栏赫然写着:西门吹雪。 陆小凤不免觉得暗暗好笑,心道:西门那性子、那窝在家里不肯出门的习惯,江湖上的女侠私底下都管他叫活殭尸,孙秀青孙姑娘与他共结连理,还惹得江湖上好一阵子譁然呢,想不到这位作者,竟也能慧眼识珠,能瞧出西门吹雪的英俊迷人之处! 随意瞧了两页,文笔不是很好,但动机充满热忱,陆小凤心满意足,接着看下一本。 男主:西门吹雪。 陆小凤心道:……想不到西门吹雪,还蛮受这千年后女孩子们的喜欢嘛! 身为好友,他自然乐见其成,若不是西门与孙姑娘已然成亲,他甚至很想把这几篇文章列印出来,装订成册,带回去给西门好好瞧一瞧。 第257页 继续往下看,第三本。 男主:西门吹雪。 陆小凤:「……」 他开始摸鬍子,盯着标题上的陆小凤三个大字看,又看看男主栏清清楚楚标的「西门庄主」四个字。 算了,下一本! 下一本的男主角终于不再是西门吹雪了,而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陆小凤感觉不妙,开始一目十行地翻起了排列文章的列表页。 一个小时之后,陆小凤连笑都笑不出来了,抱着手臂,坐在沙发上生闷气。 一只路过的秦蔻端着水杯,凑到他身边,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疑惑地问:「你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难看?谁欠你游戏币了么? 今天去电脑城难道那些人真的成功坑到你的钱了?不至于吧。」 陆小凤缓缓抬头,认认真真地瞧着秦蔻。 秦蔻:「?」 陆小凤沉思片刻,问她:「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本书应该叫《陆小凤传奇》,而不是《西门吹雪传奇》、《叶孤城传奇》和《花满楼传奇》吧?」 秦蔻:「你说的在理,所以呢?」 陆小凤说:「那为什么同人文里我都不是主角tat」 秦蔻:「……」 陆小凤继续怀疑人生:「难道现代的女孩子们,都不大愿意同我罗曼蒂克一下么tat」 秦蔻:「……」 秦蔻没混过武侠圈,但她以前也看同人文,都是在欧美圈打转的,因此对二创同人文也很了解。 二创自然也分两种,一种是陆小凤看到的这样的,另一种的大本营藏得更深一些,一般人等闲找不见,里头的内容呢,都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女性向。 秦蔻凭藉经验,建议陆小凤:「或许你应该换个网站看一下,你明白的,不同的网站受众不一样,你的天下或许不在此处呢?」 陆小凤:「有理!那我该去哪里?」 秦蔻不怀好意地告诉了他两个网址,一个是国内做同人社区的某易旗下的app,另一个没有app,性质上类似于文库,储藏量相当之大。 然后,她就仙风道骨地飘走了,深藏功与名。 结果这几天因为和红哥的关系突飞勐进,又经常琢磨着怎么把红哥吃到手……就把观察陆小凤的事情给忘掉了。 结果一觉醒来,看一眼手机,差点没笑死。 陆小凤果然!被深深地伤害到了! ——他虽然在言情向之中没受到极大的欢迎,但看来是在耽美向作品之中大受欢迎,当然了……对于一个和无数妹子谈过恋爱的直男来说,这种过度的热情或许让他很难绷得住。 他果然绷不住了,并且本着一种,贫道都死过一回,道友你凭什么不死的心态,精跳过了所有与陆小凤传奇有关的文章,精心挑选了楚留香传奇与边城浪子之中最为炸裂的几篇,就为了恶狠狠地伤害一下大家。 ……结果唯一一个被伤害到 的是无辜且手快的花满楼。 啊……笑得肚子好痛哇tat 秦蔻笑得有气无力的,一只手捂着肚子,昨晚太激动……身上自然无法控制的紧绷又脱力、脱力又紧绷,腰腹间像是一口气做了两百个卷腹一样的酸痛,浑身都没力气…… 她缩在床上,顺便去私聊陆小凤。 关中悍匪coco:看来你已经欣赏过另外一种同人文了,怎么样,你受欢迎么? 陆·剥拿扒·小凤:…… 陆·剥拿扒·小凤:我产生了很多怀疑。 关中悍匪coco:什么? 陆·剥拿扒·小凤:比如说我在怀疑灵犀一指在他们眼里究竟是用来干什么的?这是一种正经的武功好么! 关中悍匪coco:拿来干什么的? 陆·剥拿扒·小凤:呵呵,装,还装。 关中悍匪coco:我是真没看过哟!要不你分享我两篇,我研读一下。 陆·剥拿扒·小凤:你敢看咱们俩就绝交,上一个绝交的朱停,我都三年没跟他说过话了,你怕不怕! 关中悍匪coco: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然后是私聊花满楼,花满楼大概因为是在听讲座,所以没回復。 她关掉私聊界面,继续翻看堆积的消息。 有陌生人加她好友。 这倒也不是什么问题,工作了的人,成天接触陌生人,她经常主动加一些乐队经纪人的微信,很多乐队经纪人也会通过社交网络主动找上她来谈生意。 但是这个人在好友申请里什么都没写,就很不像工作的态度。 这二年见了不少奇葩的秦蔻见怪不怪,点了通过,发消息:你好。 对方回:(呲牙)(呲牙)(呲牙) 秦蔻皱起了眉。 秦蔻回:你好,请问你是? 对方回:认识一下啊。 秦蔻眼皮子都没眨一下,根本不跟这人废话,直接把这人删好友了。 接着往下看,是一点红的消息,隔一小时发一条。 一点红:蔻蔻,醒了么? 一点红:吃奶油浓汤和意面么? 一点红:……我的 错,你太累了。 关中悍匪coco:嘤…… 五分钟之后,一点红回復了。 一点红:饿不饿? 关中悍匪coco:饿死了…… 一点红:汤快好了,我去煮面。 关中悍匪coco:可是我现在身上好酸,路都走不好……下楼好丢脸tat 第258页 一点红:我待会把饭送上来。 关中悍匪coco:嗯呢~ 聊天结束,秦蔻继续窝在被窝里浪费时间,连衣服都懒得穿……不过软乎乎的水洗棉真的很舒服啊,很适合这么睡觉。 楼下,一点红顺手抓过围裙,进厨房做饭。 意面其实很简单,因为是半成品。 水开,在水里撒一点海盐、撒一点橄榄油,把硬邦邦的面条下进去煮十分钟,盐和橄榄油会令面条本身带上一点咸味,这种半成品里当然会带酱料包,很大一包肉酱,在锅里稍微翻炒一下,番茄、肉末和洋葱被激发出令人口齿生津的酸香来,浓浓地往面条上一裹,最后在顶上撒上一点芝士末。 东西做得很快,奶油浓汤也正巧好了,他顺手端过盘子和汤碗,就上楼去了。 秦蔻的卧室里依然拉着窗帘,暗沉沉、黑漆漆的,有未散的甜美的味道。 她抱着抱枕,露出嵴背上秀美的蝴蝶骨,把被子夹在腿中间,侧着身子,盯着手机屏幕,瞧见他推门进来,似乎有点不安、有点羞涩地在被子上蹭了一下。 秦蔻:o(*////▽////*)q 秦蔻:「红哥~」 一点红相当稳重地先把饭菜放在桌上,才慢慢走过来,伸手一捞,把她从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被子里拖出来,坐在床沿儿上把她收入怀中,问:「你穿什么,我去拿衣裳。」 秦蔻反问:「非要穿么?」 一点红:「……」 一点红迟疑道:「蔻蔻,你……」 秦蔻:「昨天的衣服都要洗掉吧……那我要衣柜里的家居服,你看着拿吧,舒服就好。」 一点红尤为在意她刚刚那句反问,人居然没动,只问:「你刚刚为何……要那样问?」 秦蔻把头埋到他怀里,闷声闷气地笑起 来,然后说:「那你抱着我就这样吃饭么?」 一点红:「……」 他说不出话来,转身去拿衣服了。 她慢吞吞地穿衣服,慢吞吞地下床,果然腿软得走路都不想走,七扭八歪的,一点红又顺手扶住了她,慢慢地把她往小桌子边儿上带,秦蔻拧了他一把,坐下吃饭。 汤很棒,奶油蘑菇浓汤,有黄油、黑胡椒、被煸香的洋葱的香味,浓郁粘稠,热乎乎的喝下去,舒服。 用筷子卷着面吃。 她大概是体力消耗的真的很大,吃饭的时候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风捲残云、胃口极好,吃光了盘子里的东西之后,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瘫在椅子上喝水。 一点红非常自觉地去换床单了,秦蔻自己摸进卫生间洗脸刷牙。 拉开窗帘,忙前忙后,顺便把他们两个人昨天换下来的衣服也一起扔进洗衣机去洗,新床单是秦蔻惯常喜欢的灰粉色,既然床单换了,那当然索性要一套全换掉。 秦蔻一边刷牙,一边口齿不清地说:「红哥你早上几点起的啊?」 一点红说:「八点。」 秦蔻:「八点!那么早!」 一点红:「……我六点就行了,本想等你醒来再起。」 秦蔻:「……我们昨晚睡得时候应该已经三点多了吧。」 一点红嗯了一声。 秦蔻呜咽:「你都不会累的么?」 一点红忍不住轻轻笑了下,道:「这不算什么。」 秦蔻:「……」 秦蔻:「可是我现在好累tat,早知道不进浴室勾引你了,嘤,你怎么那么凶!不就勾搭你一下!」 一点红喉头滚动了一下。 秦蔻严肃地说:「所以今天不可以了!」 一点红的手指无法控制地蜷缩了一下,胸口也起伏了一下,稳住心神,道:「……是我不好,今天我不来打搅你休息。」 秦蔻对手指:「不是啦……我不是那个意思……」 一点红换好了床单被套,直接过来横抱起了她,带着她往床边儿去了。 他说:「嗯?」 秦蔻环住他的脖颈,有点意犹未尽地说:「今天最多只能用掉两个!」 秦蔻:o(*////▽////*)q 这种事真的还蛮容易让人上瘾的嘛……尤其是头几天。 一点红:「……」 一点红忍不住笑了起来,轻轻地把她放下,抚了抚她的侧脸,问:「还要接着休息么?你身上难受,要我给你摁一摁么?」 秦蔻在自己的被窝里滚了半圈,异常自信地说:「才不要你来摁,我魅力太大,怕你把持不住。」 一点红:「……」! 第113章 接下来的日子一如往常一般风平浪静。 陆小凤如愿以偿地买到了不错的电脑,开始试玩各类3a大作,网游他不是很喜欢,主要是因为他发现人类的素质实在不怎么高——也或许是因为没面对面、手上也不提着刀,因此这些素质低下的人嘴上格外不把门。 当然,骂得也不是他,陆小凤的手实在太快,操作非常令人眼花缭乱,只玩了一周左右,他的「西门吹的不是雪」就已爬到了赛季前排位置,不少陌生匹配到他,居然纳头便拜,口称「西门大官人」。 陆小凤:「……」 啊这…… 莫名觉得有点对不起西门吹雪的风评,感觉怪怪的。 算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总而言之,他放弃了网游,转入了单机游戏的巨坑之中,并对虐死玩家千百遍的黑魂、只狼等游戏情有独钟。 第259页 花满楼摸进了大学里,秦蔻找她妈妈要了一份生物学院的课表给他,于是他就非常愉悦地摸进了学校,顺势旁听起一些植物学的课程来——假如老师能不总喊「那个长头髮戴口罩的学生回答一下」的话就更好了。 楚留香的兴趣点依然在调酒,现代的酒类的确丰富,这种把不同的基酒混合、调味的做法也的确堪称艺术,他已经有点迫不及待地想要带一些回去,让胡铁花尝上一尝了。 但那傢伙其实只会牛饮,让他畅饮,只怕是要将他的心血视之于无物了,实在叫人生气! 秦蔻还邀请楚留香去她店里调调酒,开开趴体,楚留香欣然同意。 本着让侠客们来当牛马的心态,秦蔻转头就告诉她店里的员工策划一个「鸡尾酒之夜」的活动,顺便再搞几l张阿楚哥调酒的硬照,准备做宣传活动。 傅红雪对现代和陆小凤的险恶程度显然没有非常直观的认识,于是在陆小凤提出和他一起看某个版本的《天涯明月刀》时,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 然后就看到了许多非常奇怪的东西。 譬如说似乎梳着大背头,脑门还挺光亮,手里一把金环大砍刀的黑色版本,清澈的眼神中写满了愚蠢的傅红雪。 哦,对了,他手里那把大砍刀的名字叫做灭绝十字 刀。 灭绝!十字!刀! 傅红雪:「……」 傅红雪:「……」 傅红雪:「……」 傅红雪苍白如冰雪般的面容上连一丝表情都没有,只是下意识地回头,去看了一眼放在角落里的刀。 陆小凤坐在一边,差点笑破肚皮,还非常嘴欠地评价道:「看来编剧认为,一把刀必须有一个十分拉风的名字才显得厉害,我只好奇你这刀为什么不干脆叫屠龙刀,一刀999。」 傅红雪冷冷地说:「我要屠的本来也不是龙。」 然后他就直接走掉了,大概一整天都没碰他的刀一下,很显然是被那个灭绝十字刀给伤害到自闭了。 而秦蔻在抓紧时间研究曾外祖母的笔记。 ——感受乱流、接受乱流、控制乱流。 时空乱流,本身就是自她自己的血统而引发的神奇现象,乱流与她之间本就冥冥之中有着一种极为紧密的关系,控制乱流的方式,就好像是在控制自己的身体,像是在练习某种健身动作或者自由器械,要去感觉自己的身体,去尽力地控制自己的身体和思想。 重点就是精准。 和健身一样,你去练习某个动作的时候,唿吸、发力、缓起缓落,都要精准,初学者或许可以做到样子上差不离,但只有自己知道,距离熟练掌握,那还差得远呢! 她拉着楚留香当坐标来练习……练了一周,乱流是可以成型了,但时间节点还错乱很多。 比如今天。 晚上九点,成江花园小区a栋二十七层,秦蔻的家,客厅里。 空气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扭曲,在空中形成一个小小的漩涡,透过漩涡,可以看见对面的电视墙,因为是秦蔻控制着缓缓成型的,故而比之楚留香、陆小凤来的那两次要柔和得多,没有激烈的白光一现,成型的过程,也看得更加清楚。 慢慢的,这个漩涡变得更大了一些,令人忍不住想要伸出手去。 今晚陆小凤和花满楼出门去了,在家里的人是楚留香、傅红雪和一点红,此刻都聚集在客厅里,注视着这个缓缓成型的时空通道。 这当让并非他们第一次见这东西……但上一次,是激烈 的、目眩神移的,却也是没有实感的,但这一次,他们却目睹了「神迹」实实在在的发生。 楚留香紧紧地盯着那个成型的漩涡,心中忍不住道:就是此物?它的对面连接着他的世界么?那个没有这里舒服、没有这里丰富,但仍旧古朴浪漫、有着他的亲人朋友、为他所热爱的……世界? 其实他已经买好了回去要送给他们的礼物,宋甜儿最喜爱做饭,她大概会喜欢花纹钢的刀具吧,所以楚留香特别网购了一把昂贵且讲究的厨刀,那锻打出来的精美花纹,做兵器也是好兵器,现代人竟捨得拿来做厨刀,想必她瞧见了,会开心地立刻尖叫起来吧。 李红袖藏书颇丰,但楚留香有点狠不下心去探索陆小凤探索过的同人网站,更狠不下心把自己和胡铁花「亲近」的同人文列印出来、装订成册,送给红袖姑娘娱心娱情……只要买了个电子阅读器,又广撒网式买了无数书籍装进去,希望她可以笑纳。 明明只离开了一个月,楚留香却恍如隔世,瞧见这近乎神迹的时空漩涡之后,好似连唿吸都已忘记了。 而一点红亦死死盯着这成型的漩涡,他的嵴背僵直,手居然不自觉地攥成了拳,指节都泛着白,他的目光缓缓地落在了秦蔻的身上,秦蔻正心无旁贷地控制着这成型的漩涡,没瞧见他的表情。 楚留香问:「那一头便是……大沙漠?」 秦蔻说:「好想有点不太对……你们千万别靠近,站远点站远点!」 众人立刻后退,秦蔻站在原地,皱着眉半天,说:「时间错了……时间好像……提前了二十几l年?」 她是用楚留香来当时间坐标的,因此这个提前二十几l年的意思,就是指漩涡的另一面,乃是楚留香深入大沙漠前的二十多年。 第260页 那时楚留香与一点红还不到十岁,一个同胡铁花一起在街面上流浪,故作大人事的偷别人家的酒喝;另一个沉默寡言地被关在薛笑人在外置办的宅院之中,日日勤耕不辍,只为成为师父手中的利剑。 距离傅红雪出生,亦还有十多年,白天羽尚在人世,正在一边收小弟、一边撩女人。 这个时代,一代名侠沈浪和妻子朱七七、友人王怜花、熊猫儿一同去海外寻找仙山,号称江湖百事通的百晓生已做出了兵器 谱,兵器谱上皆是英雄,许多古龙粉丝都在猜测,或许神刀堂的白天羽,正是兵器谱之上那未曾提及过的第六名。 而若说这个时代之中,最耀眼的一个英雄,毫无疑问,便是《风云第一刀》的主角,小李探花李寻欢是也。 秦蔻不是江湖中人,这件事她没有立即反应过来,立即反应过来的人是楚留香。 他道:「小李飞刀的时代。」 秦蔻盯着漩涡看了半天,说:「唔!」 她说:「好……总之先练习一下能维持多久,提高下次的成功概率。」 结果是维持不了多久,三分钟之后,漩涡不稳,秦蔻体力见底,准备结束这一次的练习。 变故就是在此时此刻发生的,在秦蔻关闭乱流通道的前一秒,通道之中忽然出现了一个人,电光火石之间,乱流迸发出一片强烈的白光,然后倏地消失,只留下那个闯入乱流之中的人,立在原地,似已经呆了。 这是个女孩子,很年轻的女孩子。 她黑髮鸦鸦、云鬓斜堆,身上穿着件藤萝绿莲花纹的衣裳,外头披着见白狐狸毛的大氅,裙摆微放,轻轻摇曳之时,清雅丽质得正如四面荷塘之中初开的荷叶。 这女孩子生得极美,一双翦水秋瞳、一对明月耳珰。她只是随随便便地站在那里,整个人都似已呆住了,但气度与风度尽显,好似那画卷之中的仕女忽然变成了活人一般,从头到脚,都是「古」的风韵。 只是她似乎心情不大好。 她刚刚走出来的时候,楚留香就注意到了,她脚步匆匆、却垂着头,眼眶通红、强行忍泪,面上却已经有了两道泪痕,想来是遇到了什么极其伤心的事情,浑浑噩噩地走在街上,结果一脚踏入了时空乱流之中,来到了此处。 自两年前开始,林诗音的生活陷入了绝望之中。 林诗音,芳龄十九岁,少时父母双亡、身世飘零,是姨母将她接入李园之中抚养长大,姨母温柔、姨父亦对她视若亲女,府中她有两位表哥,大表哥大她不少,自小视她如亲妹,二表哥与她年纪相仿,二人长大,早在林诗音父亲还活着的时候,就定了亲。 她少女时代是在李园度过的,很幸福。虽是孤女,但那些 被宗族欺凌、吃绝户财的故事从未发生在林诗音的身上,姨母姨父人都正派,早与她分说明白,她林家的园子、庄子,自然还是归她所有,李家抚养她长大,并不为林家留下的财富,李园也不缺财富。 后来……后来她慢慢长大了,看着意气风发的大表哥出门科考,高中探花,人称大李探花,又在门前的梅树之下,与二表哥李寻欢执手相看泪眼、依依惜别,他打马而去,亦高中探花,她看着李园的兴盛,瞧过皇帝钦赐的牌匾,上书「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她亦看过了很多至暗时刻,温柔的姨母、慈爱的姨父、温文儒雅的大表哥相继去世,她与二表哥扶着灵,踏出这道门,偌大一家子,从此只余二人。 那一年的冬天,她做了一桌拿手的好菜,温好了酒,等着表哥回来。 结果她等来了重伤的表哥,与护送表哥归家的好汉龙啸云。 ——小李探花非文人,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让他排在了兵器谱第三,天下英雄,他居第三!于是也就带来了无尽的麻烦、无尽的争端。 她瞧着浑身浴血的表哥,哭得心都要碎掉了,没日没夜地守在他身边,还好,老天有眼,没让她失去她最后一个亲人……以及爱人。 表哥睁眼时,沙哑地喊了一声表妹,两个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她以为一切都没事了。 但……真正的噩梦才要开始。 表哥变了。 他养好伤后,却忽然性情大变,镇日里荒唐,纵情声色、花天酒地,甚至整月整月的不回家,就宿在青楼里,他为青楼的伎女写诗,美丽的诗歌流传出来,被文人雅客们诵读、写在帕子上,被红袖轻招的青楼莺花们赠予恩客。 美丽的诗歌,也似一把尖锐的刀子,直插入她的心脏之中,痛得她抽气、流泪、在无人的夜里嚎啕大哭、在每一个白天都慢慢地品味血肉模煳的痛楚。 她流着眼泪劝他。 表哥仰天大笑、不顾她的挽留与哀求,拂袖而去,随后带回了京城名妓小红与小翠,娇笑声与丝竹声彻夜响起,林诗音的眼泪都好似要在此刻流干。 她坐在屋中,龙啸云听说了她与李寻欢之间的冲突,担心的过来看她。 她 将人拒之门外,坐在二楼的窗边,怔怔地望着屋外的梅花与飘雪。 她第一次来到李园时,也是这样的天气,雪落在地上,如银被一般,梅花傲雪怒放,梅树之下,表哥正在堆雪人。 他喜欢堆雪人,他最喜欢的是给雪人安上眼睛的那一刻,好像他手中的造物忽然有了生命,那一刻的欣喜与满足,小小的李寻欢从不与任何人分享。 第261页 但那一天,他看到了自己的表妹,如雪雕琢一般的小女孩,好奇的看着他,看着他手上的煤球。 于是小小的李寻欢把手上的煤球递给了她,拉着她的手,邀请她为雪人安上眼睛。 十年……十年过去了,物是人非。 可是表哥,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我做错了么?我哪里不好了么? ——方才,她流着泪,这样问表哥,表哥没有回答,小红笑道:「好一个如花似玉的怨妇。」 小翠亦笑道:「你一进来,连个笑模样都没有,好似我们少爷欠了你什么一样,好生吓人。」 表哥大醉,瞧也不瞧她一眼,倚在小红身上,吟诗作对。 她觉得荒谬、觉得不公平、觉得愤怒、觉得心碎。 十年……整整十年,她都是作为李寻欢未婚妻的身份长大的,李园很大,僕从很多,内务多而杂乱,姨母一点点的教她、一点点地放权给她,她学会了很多,她亦通女红,为自己缝制嫁衣。 但为什么,他说不要,就可以不要呢?为什么他说抛弃,就可以把这十年的时光弃之如敝履呢? 士之耽兮,犹可脱也。 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这流传千年的诗歌,诉说着一个极为心酸、极为可悲的故事,从前她学诗时,她不懂其中心酸,如今再想起,字字皆透着无边的悽苦。 龙啸云在她门前站了许久,终于长嘆一口气,转身离去了。 两年,整整两年……表哥日益荒唐之后,龙啸云陪伴她左右,不离不弃。 终究……是要嫁人的。 ……她似乎已经没有别的路可以选择了。 龙啸云亦是一条好汉,仪表堂堂、豪气万千,素有志向,对她……对她也一往情深、不离不弃。 要选龙啸云么? 林诗音怔怔地想,枯坐了一下午。 傍晚,她去梅花园中散心,可此处的每一步、每一景,都承载着她与表哥的回忆,回忆美好,却衬得现实愈发刺骨的痛。 她的眼泪不自觉掉落,又胡乱地伸手抹掉,低着头匆匆往回走,两个小丫头跟在后面,险些跟不上曾习过武的林诗音。 也正因为如此,她才没瞧见身前的异状,一步踏入,登时消失在原地,两个小丫头愣在原地半晌,忽然惨叫一声,飞奔着大喊道:「少爷、少爷!!表小姐不见了!!表小姐不见了!!!」 而另一面,林诗音忽觉不对,抬头一看,霎时呆了!! 第114章 这……这究竟是何处? 就在方才,她还正行走在傍晚的梅花园之中,脚下的积雪当然已被扫清,踩上去绝不会是咯吱咯吱作响的,但……但那是青石板路,而不是、而不是……瓷、瓷砖? 片刻之间,她竟已从室外来到室内了,而这室内,也不是李园之中任何一间屋子……她、她从未见过这样一间屋子,和、和这样打扮的人…… 屋子很宽敞、若说大小,其实算不得非常大,比不得五进的李园正房,只是格局甚是奇特,屋中的桩桩件件,陈列摆设,皆于常人家中不同,大片的透明琉璃做桌、鼓鼓囊囊的坐具上坐着人……还有、这地方好亮,好似架起了好多灯架子一般。 但亮不亮的,林诗音却是已顾忌不到了,她一抬头,就瞧见了四个人,三男一女,皆是亵衣打扮,那女孩子露着大片的胳膊与大腿,浑身无力、正巧被她身后的男人接住。 林诗音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惨白。 颤慄自嵴柱而起,直冲头顶,只令她的头皮一阵一阵地发麻,林诗音虽然会武功,自小却不爱习武、也不曾与谁狭路相逢过,此刻骤一陷入此等危险的境地,竟是四肢发麻,一瞬间连动都动弹不得,只瞪大了那双美丽的翦水秋瞳,惊骇已流遍了她的四肢,剎那之间,她的脑海里已经想过了无数《子不语》《太平广记》之中的志怪故事…… 不错,她已经立刻将秦蔻等人划分做了妖怪的行列…… 若不是妖怪,何以惊世骇俗到这个地步,全然视人间的礼法于无物? 林诗音虽深居简出,但却也是江湖儿女,就连最放荡不羁的江湖人,都不会、都不会四个人一同……穿成这个样子…… 若不是妖怪,这异常奇异、却价值不菲的室内陈列、这无烛火却两若白昼的室内、这、这打在她身上的阵阵阴风,又是因何而起呢? 那个倒在男人怀里的女孩子睁着一双大眼睛,轻轻开口:「姑娘,你……」 林诗音忽然忍不住抖了一下。 那女孩子立刻说:「你别害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哎呀,你们都走、都走,楚哥留下,其他人都先走吧,别吓到人。」 「倒在男人怀里的女 孩子」自然就是秦蔻本人。 开启时空漩涡显然是非常耗费体力的活动,仅维持了三分钟,她的体力就见底了,整个人都没力气,被一点红伸手扶住。 老x市冬天又不冷,没有穿皮草的需求,但她一眼就能瞧出,这件皮草价值不菲,再看她头上戴的偏凤钗、耳朵上挂的耳珰,做工精细、珠光宝气,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再看自己这边。 肌肉男、肌肉男和肌肉男……还是露胳膊露腿的肌肉男。 ……对一个古代大户人家的大小姐来说,这是多么惊悚、多么可怕的画面啊。 第262页 秦蔻反应极快,立刻就要赶他们回房,顺便从一点红怀里钻出来,伸手去晾衣架上拿了楚留香晾上去的长袖衬衫塞给他,说:「穿上、穿上、别吓到人。」 楚留香:「……」 楚留香摸摸鼻子,任命地在家居服外头套上了衬衫。 秦蔻转头对那个仍处于极度震惊与恐慌之中的大家闺秀说:「你别害怕,先坐下来喝杯水,好么?」 她又转头抄起一个放在沙发上的小毯子,扔给楚留香:「快,把腿盖上,不准露腿。」 楚留香:「……」 楚留香只好用那个毯子把自己裹起来,看上去像是穿了一条布满轻松熊图案的傣式筒裙。 楚留香失笑,温言对那位大家闺秀说:「姑娘莫怕,你瞧瞧她,便知晓我们没有恶意了。」 这小插曲果然很好的安抚住了林诗音的情绪,虽说刚刚一抬眼时,觉得此处处处诡异、好似到处都是妖气,但这位秦姑娘一动起来、一说起话来,却又充满了一股天真火热的劲儿。 林诗音心道:……就算是妖怪,应该也不至于现在就吃了我吧?死也要死个明白呀!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强行稳定下了心神,镇定地道:「叨扰姑娘了。」 她卸下了自己白狐狸毛的披风,坐在了沙发上。 ……很软。 软乎乎的、但是里头的支撑又很不错,与木质的椅子、罗汉床等全然不一样,后面那厚实的靠背,叫人一瞧见就很想要靠上去试一试,只林诗音是大家闺秀,自小行走坐卧皆有章法,绝不会在陌生人面前歪着,因此 这想法只是在她心里打了个转儿。 秦蔻又命令楚留香:「阿楚哥,快去拿点果汁来,甜一点。」 楚留香摸摸鼻子,无奈道:「遵命,我的秦姑娘哟。」 然后就带着他的轻松熊傣式筒裙平移走了——秦蔻看了一眼,觉得很像新加坡航空的空姐走路…… 饮料很快就来,是秦蔻从河马先生定外卖送来的果汁,倒在玻璃杯子里,塞给林诗音,说:「这是草莓汁。」 林诗音垂下头,喝了一口。 酸酸的、甜甜的,带着馥郁的果味、质感不似水,而是略有些浓稠,里头有小块小块的果肉……草莓林诗音也吃过,是以前表哥从外头带回来的,酸得很、吃个有趣而已,不是很好的东西,怎地这草莓汁竟如此馥郁芬芳……? 她所不知道的是,古代民间所称的草莓,与现代所说的草莓,完全不是一回事儿。野草莓在中国存在的歷史倒是上千年了,有的地方管它叫「刺坨儿」,红红小小的,而现代人所说的草莓,则是自欧洲引进、又经过无数次改良得到的。 甜味,能很好的安定心神,身边这二位,也在尽可能地散发着善意,林诗音喝着草莓汁,很快镇定下来。 秦蔻说:「我是秦蔻,这位是楚留香。」 都是没听过的名字。 林诗音道:「小女林诗音。」 秦蔻刚拿起杯子,准备喝口水,听见她的名字之后,瞬间呛住,惊天动地地咳嗽起来,楚留香眼疾手快,伸出手帮她拍拍背。 林诗音…… 这名字还真是如雷贯耳,即便是没怎么看过武侠小说的,只要生于九十年代,像秦蔻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基本上不可能有人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着名的引发江湖腥风血雨的龙林李大三角! 这个腥风血雨,并不单单指的是他们所在的宇宙、他们所在的江湖。 在现代,这个话题一提起来,那就妥妥地要吵架,所引发的腥风血雨,不在论坛里盖几座几百层的高楼,楼里都是密密麻麻的论据论点论证以及单纯骂街……那都不算完。 秦蔻不是武侠粉,也没看过原着,但是架不住这段故事实在是太有名……太有名了…… 简而言之就是 一个究极大圣父在面对爱情与友情两难的情况之下做了个能把他爹妈给气活过来的睿智决定——那就是自己退出,「成全」表妹和兄弟。 林诗音知道他的想法么?这……其实答案显而易见,她就算把脑袋想破了,也绝对想不到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 女孩子的教育,与男孩子的教育,本身就是完全不同的。即便是现代,即便女孩子已经能够走出家门的时候,也依旧有着一个巨大而无处不在的声音,阴魂不散地喊叫:女人最大的幸福就是遇到一个好男人、有一个好婚姻……bbb…… 这种暗示是无处不在且潜移默化的,比方说秦蔻现在想起来自己初高中的时候,就觉得自己脑子有坑,那时候就觉得谈恋爱真的要一心一意、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啊之类的,天天把永远爱我、永远爱你之类的话挂到嘴边,后来发现……天!好尴尬! 这就是至死不渝的爱情小说看多了…… 她今年二十七,其实也很喜欢偶尔去看看那种酸爽无比的狗血言情小说,一边骂一边欲罢不能,但那是消遣,现实生活中不搞那种事在小说里过过瘾、刺激一下而已,看过就算完,但是十几岁的小女孩看过之后当真,那就真的得靠家庭教育掰正了。 但可惜的是,很多家庭对女孩子的要求只有两种:大学毕业之前,不准谈恋爱,谈了就是不害臊,大学毕业之后,最好马上把自己嫁出去,不然就是不孝,严重缺乏这个方面的教育。 第263页 这就导致绝大多数女孩子对男人的认知是极其失真的……男人女人都是人,一个人想要认知真实的人性,那就必须要见过世间百态,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才行,也就是说,十八九岁的女孩子,懵懵懂懂的、对世间的一切抱有善意,没有对人性的想像,傻白甜傻白甜的,太正常不过了。 就是现代,一个十多岁的女孩子能想到自己男朋友要把自己送人么?反正换位思考,秦蔻觉得自己年轻的时候是绝对想像不到这个可能性。 古代女孩子……尤其是向林诗音这样的大家闺秀,她根本连男人都没见过几个,怎么可能清楚男人的那种「手足和老婆我要哪一个」的纠结心态? 那龙啸云知不知道呢……? 或许知道,或许不知道。假如 他对李寻欢的行为心知肚明的话,那这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渣;假如他是真的不知道这事儿的前因后果,莫名其妙地被砸了这么一个天大的人情,迟早要变态的。 所以李寻欢的天才脑瓜里到底是怎么想出这个「两全其美」的办法的……太天才了…… 秦蔻偷偷看了一眼林诗音。 她梳得还是未婚少女的髮式,想来还不曾嫁给龙啸云,在看她的脸上,还有已干的泪痕、神色也泪恹恹的,好似刚刚才伤心过一场,难道……? 林诗音迟疑着问:「难道……二位认得我?」 认得李寻欢是寻常的,认得她……?她平日里不喜爱出门,在江湖上亦没有什么名气,怎么会有人认得她,而且这反应瞧起来还很大,亦不像是只听说过她名字的样子。 她略想了想,又小心翼翼地问:「此处……可还是李园的地界?」 秦蔻瞧着林诗音的脸,心念一动,有点含煳地回答了这个问题:「我可以将你再送回李园的地界。」 听见「李园」二字,林诗音的眸色不自觉地黯淡下去,面上也不自觉地浮出一点苦涩失意之色。 林诗音低低道:「实在麻烦秦姑娘了。」 秦蔻当然敏锐地察觉到了她低落的情绪,于是立刻就说:「但今日恐怕不行。」 林诗音一愣,抬眸望秦蔻。 秦蔻半真半假地说:「你能来这里,是因为我正在施法,你一脚误入我的法阵才来了,想要回去,要等我再次施法,但今天我没力气了,所以……你只能暂且在这里先等等,等我恢復了,再送你回去。」 林诗音立刻又紧张了起来。 要、要住在妖怪这里么? 但……问题是,秦姑娘的话已经这样说了,没法子就是没法子,她非要回去,那也不可能的…… 况且……其实她没有那么想回去。 方才误入这奇异妖境时,她只好像一瞬间把所有的事情都忘掉了,此刻再提到李园,她又立刻被拽回了失落与绝望的深渊之中,只觉得生无可恋,不由便想:如今我陷入这个境地之中,真是恨不得现在就死了算了,留在这里就留在这里,大不了被妖怪吃了,又能怎么样? 于是她张了张口,道:「如此,便只好叨扰秦姑娘了。」 秦蔻说:「没事没事……不过我家房间不是很够了,今晚你只能和我住一起了。」 林诗音轻轻地点了点头。 既然如此,废话不多说,就带着她赶紧安顿下来吧。 秦蔻爱说爱笑,天生就很有亲和力,林诗音虽然心中仍有些忐忑,被她拉着手,却也免不得放松了些,又有些好奇地偷偷打量着这屋子的构造和陈列摆设。 很多没见过的东西,伸手一触,头顶便有极亮的光闪出,若不是妖境,怎会有这样奇异的东西?一只懒洋洋的狸奴大摇大摆的路过,林诗音想:秦姑娘……是猫妖么?这是她的徒子徒孙么? 那刚刚那位楚公子也是猫妖……?嘶,他、他若是现出原型,那得是多么筋肉虬结的一只钢铁雄猫啊……唔,或许是只大虫呢? 林诗音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秦蔻:「?」 秦蔻:「怎么了?」 林诗音忙道:「无事的。」 秦蔻:「唔!」 她吱呀一声推开自己卧室的门,卧室里灯亮着,正巧一点红抱着他的日用品往出走——他们两个在一起之后,一点红就顺势宿在了秦蔻的卧室中,这两天她卧室里自然就长出了很多他的东西,比如刷牙缸啊洗面奶什么啊之类的。 刚刚一点红一看到来的是女子,再一想秦蔻家里的房间数和住人的分布,就知道自己该滚蛋了…… 秦蔻:「红哥拜拜~」 一点红:「嗯,微信联繫。」 秦蔻:「好哦。」 一点红抱着自己的东西下楼去了。 秦蔻又转头对林诗音说:「你先坐一下,我去找换洗的衣服来。」 说着,她就不由分说地把林诗音摁着坐在床边儿上,自己转头打开衣柜翻箱倒柜地找衣服。 林诗音好奇地打量着这间屋子。 灯……灯就不必说了,就这么一盏灯,竟能完全照亮整间屋子,窗帘拉着,看不见外头的情形,这张床榻很是柔软,一瞧就价值不菲,只是不似拔步床,榻上有东西,咦,这是什么? 花花绿绿的一个个小方块,边缘是锯齿状的,三个两个散在枕头旁边,凸出里头一个圆的小圈圈的形状,材质很奇怪,像纸、但又不是纸,谁家的纸能泛出这样的光泽来呢?是涂了桐油么……? 第264页 林诗音不免觉得好奇,便凑过去一点,想仔细瞧瞧这是什么。 秦蔻一个哈士奇闪扑扑过来,噌得一下把那东西藏到身后去了。 尴……尴尬……! 第115章 秦蔻:「……」 林诗音:「……」 林诗音立刻缩回了自己的手,道:「抱歉,秦姑娘,我……」 秦蔻警惕地把她的计生用品藏好,说:「啊,没事啦!你穿这件行么?」 说着,抖开了手里的衣服。 其实就是很常见的一条t恤裙,黑色纯棉的,秦蔻衣服多,很多都是买回来穿了几次就压箱底了,这件衣裳也是,前一阵子买的,穿了两回,洗过之后收起来就忘掉了,所以衣服上有清晰的摺痕,看上去实在不怎么样。 但穿着睡觉很舒服的。 林诗音瞧着这件衣服,又瞧了瞧秦蔻的打扮,迟疑了一下,问道:「秦姑娘,贵地的衣着……都是如此么?」 秦蔻穿着件小吊带,下头穿了条短裤,脚上踩的是拖鞋。 这幅打扮,去了古代,老学究老腐儒估计当场要气到跳起来。 如果老腐儒来了现代,那更好玩,估计当场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不吐血而亡都对不起他从小念到老的「圣人言」。 林诗音当然不是老学究。 林家和李家都是江湖人家,并不似那等喜欢把把家中女孩子束缚在二门之内、只准学些女德女戒之类的人家,林诗音秉性如此温和的一个女孩子,母亲和姨母还带着她学过武,在那些真正的「世家大族」看来,她这样的女孩儿,也已经属于「野丫头」了。 但即便如此,这样的衣裳对林诗音来说也实在太超过了。 她方才刚来时,之所以受到了那样大的惊吓,有一多半的原因,就是因为那几个男人的衣着打扮。 再看这位秦姑娘…… 皮肤奶白,手脚纤长,健健康康,大剌剌地展示着她的身体,那是一种林诗音从未见过的、泰然自若的神情,好像穿着这样的衣裳、把自己的身体展示出来,并不是一件十分值得惊世骇俗的事情。 林诗音认为这是一种动物的野性所使然——所以她才非常坚定的认为秦蔻乃是一只神气的黑白猫成精。 至于为什么是黑白奶牛猫而不是狮子猫、或者更为常见的三花狸奴……大概是因为她的头髮和她的皮肤所形成的那种黑白 对比,以及那种黑白色的「乌云盖雪」、「墨里拖枪」猫咪,性格是真的诡异…… 猫女郎穿什么当然都是猫女郎的自由,既不是人,又怎好拿人的标准来看待呢?但这衣裳……要让她穿…… 林诗音……果不其然地有点抗拒、有点迟疑…… 秦蔻说:「啊!就是今晚睡觉的时候穿,不然把你的衣裳弄皱了就不好了。」 林诗音松了口气,道:「多谢秦姑娘赠衣。」 秦蔻摆了摆手,说:「没关系。」 至于明天穿什么……其实她随便啦,穿她自己身上现在穿的那件藤萝绿衣裙当然也没问题,她也不必费心去劝她。 这天气,明天出门熘一圈,比说什么话都好使。 然后秦蔻就带她来梳妆檯前卸头上的各色头饰了。 这里没有婢女——这是当然的,从刚刚开始,林诗音只瞧见了秦蔻与她的四位徒子徒孙(其中包含大橘),好在她也不是什么真正手不能提、肩不能抗,连梳头都梳不了的娇小姐,入乡随俗、既来之则安之罢了。 又道了声谢,林诗音便坐在了梳妆檯前。 秦蔻忽然问:「这是什么髮髻?」 这只不过是最常见、未婚少女最多梳的垂鬟分肖髻罢了! 但林诗音自以为已瞧透了秦蔻的本体,便只觉得一只漂亮的猫妖精对人间的事情分毫不了解也很正常,她坐在梳妆檯前,抿唇一笑,轻声细语地回答了她的问题。 秦蔻:「wow~」 摇滚少女秦蔻没混过汉服圈儿,对古装的髮髻都不了解,此刻如此近距离的瞧见这些精巧的首饰、富有巧思的髮髻之后,乌鸦精属性大爆发,连着看了好几眼,那个点翠偏凤钗,是真的好好看!那个辉蓝辉蓝的光泽…… 真……真好…… 秦蔻:o(*////▽////*)q 然后髮髻也很好看的,她的头髮真是又长、又柔顺、又漆黑,发质好得惊人,像是漆黑的黑缎子,秦蔻桌上放了把牛角梳,她用这把牛角梳梳头,总觉得头髮比牛角还要更富有光泽,很是丰厚。 这、这就是每天早睡早起健康作息会得到的丰厚长头髮么tat 林诗音被她的目光盯 着:「……」 拆完了髮髻,便是要洗脸了,她的脸上自然是上着妆容的,脸上本来敷着一层细细白白的粉,因中途哭了一场,便有些狼狈了,再来,眉心贴着花钿,口上也涂着口脂。 秦蔻不知道古代女子是如何卸妆的,不过也偏不了澡豆、皂角、草木灰淘米水之类的东西了,所以干脆地把自己的卸妆膏贡献出来给林诗音。 林诗音有些好奇得瞧着这东西。 奇怪的材质,不似琉璃、也非木质、更不是漆盒,雪白通透,捏在手中,似玉一般,却又绝不是玉——玉上头的字都是刻上去的,这上头的奇异字符却像是天生就在上头,再是浑然天成不过。 第265页 而这小圆罐之中的东西……秦姑娘不由分说的蒯了一勺,抹在她手心中,是细腻的膏状物,应是加了猪油吧? ——猪油、牛油等油脂,在古代可不是单单拿来只为了吃的,做蜡烛、做油纸、做面脂、澡豆等物,用途非常之广泛,而在现代,化妆品工业之中使用的大部分都换成了人工合成的化合物,这类天然动物油脂,加进去还实属卖点——就好比说前几年风头很大的马油。 这玩意叫「卸妆膏」。 ……非常直白的取名方式。 秦蔻就教林诗音去使用卸妆膏,在手心里细细揉开,然后在脸上按摩,这东西味道很是清新,淡淡的、很是清洁,洗过之后,再用上那「洗面奶」(林诗音又在心里感嘆猫猫妖怪的取名真的很直白可爱),拍上「化妆水」与「乳液」,这个脸才算是洗好了。 步骤很多,很是讲究,洗过脸后,也很是舒服。 当然,要说是对现代的化妆品精细化工惊为天人……那也是没有的,古代的有钱小姐,那面脂也是天天涂着、澡豆肥皂也是天天用着,而什么水啊乳液啊面霜啊之类的东西,那效果要是肉眼可见……那才奇怪了吧! 所以林诗音对这些瓶瓶罐罐的惊讶程度还比不上自来水管、镜子和灯。 两个人都洗漱过后,林诗音在浴室里换下了她的衣裳,穿上了秦蔻准备的t恤裙和拖鞋,躺在了秦蔻的床铺上。 床铺柔软而清洁——那种柔软,依然是很让人难以去形容的,反正与她所知道的任何一种材质都不一样。 ——那是自然,因为这是乳胶床垫。 两个人并排躺平,林诗音盯着自己头顶吊顶上的灯,方才一直都在忙着做这个、做那个,如今空闲下来,才骤然升起一种十分荒谬的不真实感。 ……不久之前,她还在李园中,刚刚被表哥伤过心,又怎么地都不想见龙啸云,生活过得乱七八糟、浑浑噩噩,她的衣食住行、自然用度毫无缩减,身边的丫头和婆子,对她也依然尊敬,但,折磨来自于内心。 她已经很久、很久都没能回忆起自己无忧无虑时的心情了,因为那种心情着实已离她太远。 两年之间,她的无助与痛苦,似乎都形成了一种新的习惯。 一开始是错愕、不肯相信,然后是愤怒,在愤怒之中,她甚至找到了表哥要与她争执,要好好地问清楚他,为什么要这个样子! 表哥的应对方式很简单。 他根本就不回应,也不想听她内心的感受,他直接拂袖而去,去青楼纵情声色——难不成她还能追到青楼去么? 慢慢的,愤怒慢慢萎缩,然后是反思和内耗,她开始问自己,是不是我做错了?是不是我哪里做的不好,让他不再喜欢我了? 然后在内耗之中,她不自觉地开始小心翼翼,小心翼翼地去和表哥说话、小心翼翼地控制着自己的言行,近乎于……讨好,镇日里头,眼睛一睁开,就开始想:今天他会来找我么?今天表哥会回家么?他会生我的气么?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被林诗音拿来,不自觉的反覆思量。 这简直是一种最可怕的折磨,令她身心俱疲,原本她虽然性情温柔,但也是活泼爱笑的,这二年来却时常以泪洗面,心中郁郁,偶尔也发狠似得想,既然他已变了心,不若就嫁给对她一往情深的龙啸云吧! 她自己在心里罗列了龙啸云的诸多优点,又不停地给自己强调:他对她是一往情深的、一往情深的,对她好,这比任何事都重要…… 但,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抗拒就是抗拒,只要稍一想到自己以后会和这个人一同同床共枕,唿吸他的唿吸,她就好抗拒、好抗拒,真的好抗拒! 如今骤然离开李园,她竟是……松了一口气。 ……想逃避,想就这么先逃避着。 她躺在柔软的床榻上,在两年之间,第一次感到了一点轻松。 这时,身边的秦姑娘问道:「林姑娘,你脸上用的粉,是铅粉么?」 林诗音忍不住笑了一下,柔声道:「不是的,铅粉很毒呢,早就没人用了,时下用的都是紫茉莉花种,研碎了兑香料来用呢,也有玉簪粉、白芷粉等,可以加金银箔、珍珠粉之类的。」 秦蔻:「唔……原来如此。」 金银箔、珍珠粉之类的东西,现代的粉底液里也有,还有加宝石粉的,会有微微的光泽,提亮肤色。 秦蔻又说:「我们这里用的是粉底液,也蛮好用的。」 林诗音奇道:「既然是粉,又如何能成『液』?若是把粉兑上水和成液,还能往脸上涂么?」 秦蔻来了精神,噌的一声坐起来,说:「要不要试试!」 林诗音:「……」 林诗音迟疑道:「现在么?」 秦蔻怂恿她:「大不了等一下再洗一次脸嘛,真的很好用的!」 林诗音说:「那……试试?」 秦蔻:「试试就试试!来,试试!」 这话题一说起来,着实火热,秦蔻从床上跳下来,去梳妆檯的抽屉里找自己的粉底液。 她买这种东西当然不可能是用完一瓶再买一瓶,就是去商场逛的时候一顺手就买,所以瓶瓶罐罐很多,什么兰蔻菁纯、el白金、迪奥花蜜、之前植村秀的那个粉底刷风头很大的时候,她还连带着他家的粉底液一起入了手,刷子挺喜欢的,粉底液不太喜欢。 第266页 就是夏天,懒得化妆。 秦蔻没什么见人必须要化妆还是不化妆的说法,唯有上台演出时,必须打扮得很精细,其他时候那都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买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粉底液,个个都没用多少,正好拿来给林诗音试试! 林诗音果然惊为天人! 这、这粉底液……的的确确,比之什么茉莉花种粉、白芷粉之类的要好上太多了,真真同一层薄薄的皮肤一样覆盖在脸上,自然极了,铺上那层「散粉」之后,用手轻轻碰触、抹一抹,也丝毫不掉的。 秦蔻说:「是吧是吧!」 她来劲了,说:「来试试眼影嘛!」 然后开始翻自己的各种眼影盘,什么大地色系、玫瑰色系、南瓜盘草莓盘蜂蜜盘、还有用来玩状的那种非常夸张的蓝紫色的盘。 林诗音:=口= 秦蔻说:「还没完呢!」 然后又翻自己的口红礼盒给林诗音看……口红礼盒这东西,其实突出的主要就是一个限定款包装好看,真正常用到的没几根,买这种东西就好像买好看的玩具一样。 饶是林诗音作为大家闺秀,对衣裳的颜色、料子、时兴的花样都很了解,但也架不住这么多……真的很像很像的颜色。 她甚至还问出了直男同款问题:「……这两个的颜色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么?」 秦蔻回答:「不知道啊,我就是顺手都买了,都没用过,你要试试么?」 林诗音说:「我的嘴唇已经卸过好几次了……」 秦蔻说:「啊……我觉得这个颜色很衬你耶,烟燻玫瑰色!好温柔。」 林诗音忍不住笑了。 秦蔻又说:「要试裙子咩!我有一条设计感很强的裙子,啧啧啧,好看的呢!」 林诗音又迟疑了:「现……现在吗?」 秦蔻怂恿:「你都化好妆啦!试试嘛!」 林诗音羞涩:「那……那就试试?」 秦蔻:「试试!」 在这种快活的、热火朝天的氛围之中,秦蔻的手机震动起来,原来是她的男友一点红髮来的——他们说好晚上微信联络。 一点红:蔻蔻。 五分钟后。 一点红:你睡了? 五分钟后。 一点红:……晚安。 此时的秦蔻:「哇呜!果然,你穿这个真好看,这条裙子就适合你穿!」! 第116章 这样闹了一气之后,林诗音与秦蔻的关系迅速亲热了起来,两个人重新换上睡衣,又结伴手拉手去浴室里卸妆洗脸,林诗音总觉得自己好像摸到一点这里的奇怪衣裳的审美,又立刻把这个想法压了下去,不敢去想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穿这些衣裳是什么感受。 洗完脸,两个人并排躺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夜话。 话题漫天漫地的,秦蔻对髮髻和古代化妆品十分感兴趣,于是林诗音就讲起了画眉用的黛。 「螺黛自然用的就是螺,青黛呢,用的是马蓝叶,要浸泡个好几日,又是敲啊打啊、又是煮蜂胶啊、又是加冰片啊,这些倒是没什么,关键是要等,一阴干就是一个月,想做一盒黛出来,也须得几个月的时日。」 秦蔻奇道:「诗音还做过青黛来玩么?」 林诗音神色忽然一黯,似是想起了什么不太好的回忆一般,半晌,才道:「以前……同我表哥一起这样玩过。」 秦蔻:「……表哥?」 林诗音苦笑了一声,并不说话。 室内就倏地安静了下来。 秦蔻知道这里头肯定有事儿,事儿到了哪一步,也大概有个猜测,只是不知道怎么说出口,于是就想着先带她在现代玩两天,这件事……等时机成熟了再说吧。 两个人心思各异,秦蔻关了灯,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瞪着天花板……睡、睡不着。 林诗音来的时候,才刚过九点,两个人这样闹腾了一番,都闹腾得累死了,现在也不过才十一点左右。 十一点!天哪!十一点,谁睡得着! ……林诗音大概睡得着吧。 秦蔻决定等她睡着了之后熘出去找红哥。 但其实林诗音也毫无睡意。 或许是因为黑暗给人一种可以隐藏表情与情绪的安全之感,或许是两年的忍耐,已经令她的心绪再也忍受不住,急需要倾诉。 倏地,她开口道:「表哥……我们是青梅竹马长大的,也是未婚夫妇,我父母早亡,我小时候便是在表哥家长大的。」 秦蔻说:「你们的关系一定很好。」 林诗音说:「从前是这样。」 秦蔻不说话了。 林诗音道:「但现在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秦蔻问:「你……你遇到什么事情了么?」 林诗音苦笑道:「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变得……面目可憎。」 秦蔻:「面目可憎?」 林诗音说:「他不想娶我,他一直拖着,我……我只是不肯相信,我一直在骗自己。」 是了,其实林诗音一直都在骗自己。 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子,李寻欢又是这个世界上她最亲密、最了解的人,两个人的距离这样的近,他的一些举动……她不可能不知道其中的含义。 两年之前,也就是表哥重伤,被龙大哥救回来的时候。 第267页 在那之前,其实他们已经开始看好时候了。 他们两家子都没有人在了,很多本来需要长辈来敲定的事情,都需要自己去弄,好在是江湖儿女,行事并没有那许多讲究,表哥打算宴请相熟的朋友吃酒,她没有什么相熟的朋友,林家的远亲也都断了联繫,于是对婚宴一点要求也无。 但谁想到,出了那样不幸的事情。 出事之后,这件事自然被搁置了下来。 只是谁也没想到,这一搁置,就是两年。 表哥的伤养好之后,便对他们二人的婚事绝口不提。 她是女孩子,性格之中有一种被动的因素在,总是不大好意思主动提起自己的婚事,先开始一直等着表哥重新提起话题,到了后来……其实她心里已经明了了,表哥不想同她成亲了,他是在揣着明白装煳涂,她却也更不敢提起这话题了。 心里还有小小的希望,她甚至宁愿就这样拖下去,也不愿意两个人闹掰了,再也无法自欺欺人。 但钝刀子割肉的感觉……又怎么会好? 林诗音说:「他……他不肯听我说话。」 很久很久了,这好像是表哥在对她表示不屑一顾,她被痛苦所裹挟,终于鼓起勇气走到他面前,想要告诉他自己这段日子所受到的折磨、以及他不能这样对她的时候,他连一眼都不想看她,他仰天大笑,拂袖而去,狂饮到烂醉。 秦蔻说:「这是冷暴力。」 林诗音轻轻说: 「冷暴力?」 这是一个从前从来没听说过的词语。 秦蔻说:「你和你表哥,是青梅竹马长大的未婚夫妇,你们的感情本来是极好的,你很关心他、他也很关心你,是不是?」 林诗音说:「是。」 秦蔻说:「但他忽然转性子了,对你不管不顾,他明明是你的未婚夫,却当着你的面去找伎女,倚红偎翠,是不是?」 林诗音痛苦地唿吸着,几乎连一句话都说不出。 秦蔻说:「他当然知道你痛苦。你表哥又不是个傻子,可他如果不喜欢你了,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告诉你?非要故意要你痛苦不行?你被钝刀子割肉,手里拿着钝刀子的人不就是他么?他自己怎么可能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事,可他为什么不停下来?」 秦蔻的语气很激烈,林诗音沉默着一言不发。 过了好久,她忽然虚弱地说:「是不是我太依赖他了,我是不是……不能这样依赖他?」 秦蔻严肃地说:「夫妻之前没有感情,何论夫妻呢?你们之间本来就有为对方提供情绪价值、互相扶助的义务,你都不依赖他,什么事情都不必同他讲了,那你为什么还要同他做夫妻?是图他折磨你?」 李寻欢根本就是在用心险恶的折磨她! 秦蔻想到了王思雨颓然的表情,和她的父母那信誓旦旦的「我这是为你好」的说辞,心头不由火气。 他或许认为,自己也很痛苦,自己是在寻求一种最后的好结局,可是他的痛苦是自找的,林诗音的痛苦却是无妄之灾,况且、况且,他是不是着实太自大了些?一个女人的幸福与否,什么时候不由她自己说了算,而是由他李寻欢说了算?他算个毛! 古龙的故事,决不能算做是一个彻头彻尾、味道非常纯正的古代故事,一个与真实歷史相近的古代故事,绝不会有层出不穷的,毫不在意贞洁的江湖女侠们。即便秦蔻都没怎么看过武侠原着,但是仅仅凭藉小时候看电视剧所感受到的,她认为金庸更倾向于写一个古代的故事,而古龙……他其实写的是硬塞进古代背景的现代人的故事。1 所以古龙的故事里,世家大族就是一个背景,的确代表着可以欺凌人,但阶级并没有那么夸张,也不存在宗族欺凌,各种復 杂的联姻网络什么的。 所以,秦蔻认为,李寻欢在这件事之中,最大的错误就在于——第一,他自以为可以安排林诗音的人生,自认为自己是「为了她好」、「两全其美」;第二,他的冷暴力。 林诗音的唿吸一窒! 这样的话从来都没有人对她说过。 她从来不倾诉,正是因为倾诉无用,李寻欢对她的痛苦不屑一顾,龙啸云……龙啸云只会傻了吧唧地说有我在呢、有龙大哥在呢,所以呢?你在到底有什么用呢?同他说点什么,实有一种鸡同鸭讲的感觉,非但无法平息心中的痛苦,反而又增添一层厌烦…… 丫头婆子们,丫头婆子只会劝她别哭了,哭肿了眼睛,第二天被人瞧见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被人笑话么?现在笑话她的人难道还少么? 谁能想到,这两年之内,她唯一倾诉的口子,竟然是在这里!在一个陌生的、与她所熟知的地方全然不同的妖境之中,对着一个她才认识了几个时辰的女孩子! 但也或许,正是因为足够陌生,她才能把自己的心事给倾诉出来。 ……冷暴力、情绪价值,都是很陌生的词彙,在林诗音的前半生之中,她从来都没有听过这样的词儿,也从来没有人,会认为这是她应该正当索要的东西。 可没有这些东西……我就是会痛苦啊? 想着琴瑟和谐、相敬如宾,难道是什么非常大逆不道的事情么? 她明白,其实人生十之八九都不顺利的,很多事情来了就是来了,她七八岁时,父母就相继去世,已体会了两次锥心之痛,眼泪流干,父母都不会再醒过来了,后来……大表哥、姨父、姨母又相继去世了。 第268页 她人生之中可以依靠的人,只剩下二表哥了。 现在,二表哥这样的对待她,难道她仍然只能忍受么?人生是十之八九不太容易的,但人生要是连一点东西都不能渴望、连一点好东西都不能想要,只能在痛苦中苟延残喘的话,那活着到底有什么意思呢?难道她林诗音生下来,就是为了泡在苦汁子里受折磨的么? 林诗音的心里,第一次生出了这样的想法,而在这样的想法之后随之而来的,是愤怒,一种她早就被自己所抹没了的愤怒。 他们二人自小一同长大,如此深厚的感情,他如今却翻脸不认人,人人都说,小李探花重情义、极重情义,那她呢?难道她不该被重视?难道她不配被重情义么? 可这些质问的话语,却完全质问不得李寻欢,因为他根本就不会回答,他或许会哈哈大笑,自饮自唱,好似她是个小孩子,问出的问题都如此的可笑一般。 林诗音忽然说:「我最恨他顾左右而言他,我最恨我要掏心掏肺,他却根本不愿理解我,一点点都不愿!」 说着,她忽然扑到了秦蔻的怀里,失声痛哭了起来,秦蔻长长地嘆了口气,安静地等着她发泄完毕。 她忽然想到了李寻欢做出这个决定的诱因。 模模煳煳的记得,好像是因为龙啸云得了相思病,茶饭不思,娶不到林诗音大概就要死……是抑郁症了么?不知道,但李寻欢一定明白,心里的不爽快是能杀人的,否则他不会做这种决定。 那他为什么不害怕林诗音死?他在用冷暴力折磨林诗音的时候,就没想过,或许林诗音也会得龙啸云得过的那种病?也会恨不得死了算了? 也许在这种男人心里,兄弟的命就是比女朋友的命重要吧,成天把什么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挂在嘴上心里,也用实际行动表达了自己到底更重视什么。 秦蔻感到很生气。 林诗音哭了许久。 哭,当然也是发泄的一种,情绪上的问题还需要情绪来解决,在李园之中,她甚至都难以去倾诉、难以去痛痛快快地哭一场,久而久之……人怎么能不出问题。 在原着之中,她最终和龙啸云飢成婚,生下了个混世魔王,这个混世魔王又被李寻欢废了武功,无论期间有多少值得说道的理由,林诗音在这么悲惨的人生之中,竟还能不发疯,她的精神其实是高度坚韧的,最起码,比娶不到喜欢的女人就差点把自己抑郁死的龙啸云要坚韧多了。 哭了许久,林诗音终于累到不行,沉沉地睡着了,秦蔻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瞪着天花板,听着身边林诗音逐渐均匀下来的唿吸声,又辗转反侧,实在睡不着,于是摸出手机。 ……结果看到了红哥的微信消息。 发信时间,两个小时以前。 秦蔻:「…… ……」 秦蔻:「……」 秦蔻:「……」 完了,完全忘掉了。 关中悍匪coco:戳戳。 关中悍匪coco:刚刚在和诗音小姐一起聊天>w< 关中悍匪coco:红哥是不是睡着了? 十分钟后。 一点红:刚刚在洗澡。 关中悍匪coco:唔,好。 关中悍匪coco:去不去露台?心情郁闷。 一点红:好,马上来。 秦蔻把手机倒扣在床面上,又躺了一小会儿,轻轻喊:「诗音?」 没反应,睡熟了。 她静悄悄地爬起来,又想了想,去楼下冰箱里拿了两罐冰啤酒,蹑手蹑脚地上了露台,一点红已经在等她了,身上穿着件紧身的黑t,肩膀上搭着条毛巾,头髮还有点半湿不干的,显然是刚洗完澡,头髮也没懒得吹干,就上来同她夜半私会了。 楚留香还打趣他:「你们二人,真是一会儿也分不开。」 一点红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转身出了房间,正巧大橘扑进来,被一点红眼疾手快地抓住,扔到了楚留香怀里。 ——对了,他这几天没住这间房,这间房他原本睡觉的位置已经差不多快变成大橘的专属位了,今天他猝不及防地回来住,大橘相当不满意。 算了,这不重要。 他上了楼,在露台上远眺,此处很高,视线很好,能瞧见直江公园那平整的湖面,夜晚,公园关闭,灯是不开的,漆黑一片,其他的地方却像是地上的银河一般,有星星碎碎的亮光。 露台的推拉门被拉开又合上,一点红回头,秦蔻扑过来,他伸手,稳稳地抱住她,就保持着这样揽住她的姿势,坐在了躺椅上,秦蔻环住他的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灼热的血气、清洁的皮肤和头髮,沐浴露和洗髮水的香气。 她把啤酒放在桌上,问:「你刚刚那一会儿在干什么呢?」 一点红说:「和楚兄一同喝了点酒,陆小凤回来,非说学会了一种新游戏,叫什么狼人杀,只是苦于人数不够。」 秦蔻笑了,说:「那个最 少要九个人才能玩呢……唔,人是有点不够,不过我玩不好,我不会骗人。」 一点红唇角勾了勾,又问:「你方才说你不高兴,怎么了?」 秦蔻环他的腰环得紧了一点,说:「是林诗音和李寻欢的事情……他们的年代和你们那年代差二十年,那你有没有听说过他们之间的故事?」 第269页 一点红说:「有所耳闻,但不大清楚。」 李寻欢与上官金虹那惊天动地的一战,是有很多个版本流出的,那场决战在十年之前,上官金虹死后,昔日的金钱帮就此衰落……十年前,正是一点红初出茅庐之事,这样惊天动地的大事,他当然知道。 但出名的是李寻欢本人,至于他身边的人,以及他的绯闻故事,就只能算是添头了,就算提起来,也不过是轶闻趣事,且龙林李三人的纠缠,那都是二十年前的老黄历了,真想知道内幕,还得刻意打听才是。 一点红要是会去特意打听八卦……那他估计就不是一点红了。 秦蔻就和他讲了这三个人之间的爱恨纠葛,以及李寻欢那圣父情绪大爆发之后非常睿智的「让妻」行为。 一点红:「……」 一点红听得眉头直皱。 秦蔻颇有些感嘆,瞧着一点红面无表情的脸,突然发难:「假如你李寻欢,你会把我让给龙啸云么?」 一点红:「……」 一点红:「……」 一点红:「……」 所以你把我叫到天台上来,就是为了问这种死亡问题么?! 第117章 一点红:「……」 秦蔻:「……」 两个人面面相觑。 一点红无奈望天,道:「那人若是要我的剑,我当然能给,因为那是我的东西。你是个活生生的人,又不是物件,喜欢谁就同谁在一起,我难道能让得出去?」 他深深地瞧了一眼秦蔻,又冷冷道:「他若求我让妻,我一剑戳死了他,绝不是因为他觊觎你,而是因为他侮辱你。」 你如此侮辱我的爱人、我的朋友,还想要挟恩图报?! 这道理本是人人都应该懂得的。 其实李寻欢懂不懂呢?他自然也懂,因为在做这件事的时候,他第一个否认的方案,就是自己直接去恳求林诗音嫁给龙啸云——为啥,因为林诗音不可能同意啊! 然后,他的方案就变成了漫长的冷暴力,强迫林诗音同意。 说到底,他认可林诗音是个人,有自己的想法,但依然认为自己的意志是大于林诗音的意志的。 秦蔻从一点红怀里坐起来,去摸放在桌上的啤酒,拉开易拉罐,大大地喝了一口。 新鲜的原浆啤酒,泡沫如云朵一般丰富细腻绵密,橙皮、啤酒花、小麦发酵过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复合味的清新爽口,甜橙皮的果香味散发出来,咽下去之后,又有啤酒花的淡淡苦味与回甘,比之路边烧烤摊上的开架啤酒,不知道好喝了多少倍。 她惬意地长舒一口气,顺手开了另一罐,递给被她刁难的男朋友,今天x市温度还可以,在夜晚的露台上,不至于闷热到难以忍受,不过饶是如此,两个人因为想要贴贴,所以身上还是沁出了汗,待会儿l回去免不得要再去沖个凉的。 一点红一只手揽住着她的腰,另一只手捏着啤酒罐,颇有些闲适意味地半躺在躺椅上,喝了一口啤酒,眼睛眯起来,面上却浮现出一丝冷酷的表情来。 他冷淡地说:「李寻欢的愚蠢,并不是自他决定让妻的那一刻而起的。」 秦蔻:「哦?怎么说来?」 一点红讥诮地道:「他的未婚妻与他的兄弟见面,他居然只说这是他表妹?」 一点红是杀手,是社会边缘人物,拥有爱情与友情的时间极其短暂。但这不代表他没见识,其实恰恰是杀手这职业,见过的各种莫名其妙的纠葛才多。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也,因吃不上一口饭而杀人越货的人有多少,因男女之事引发的流血冲突就能有多少。 林诗音他之前也瞧见了,的确是个漂亮女人,还是个温柔似水的漂亮女人——这样漂亮的未婚女子,有男人喜欢,那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有那么难以想到么? 既能想到,提前说一嘴就能避免的麻烦事,怎么就能演变成这友情与爱情的二选一抉择了?所谓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这等连他这种只认得几个字、完全没读过圣贤书的人都晓得的俗语,难道李寻欢竟不清楚? 他居然还真能就这么含含煳煳的表示「这是我表妹」,然后顺带着邀请兄弟在他家里常住和表妹常来往……难道是想这两个人发展出纯洁的友谊么?! ……fine。 秦蔻若有所思,道:「你说的也是……不知道该说他心大好,还是该说他清澈好,这个人瞧起来简直是连一点人际交往的常识都无。」 骂完了李寻欢,一点红又接着冷笑,去骂龙啸云:「龙啸云若真喜欢这女人,为何不去找她分说清楚,要去找李寻欢,求他将这女人许配给他?」 他这辈子只谈过一次恋爱,也只喜欢过秦蔻一个人,他与秦蔻之间的试探与交锋,乃是最惊险、最刺激、也是最甜蜜的,如今回想起来,那种激动的、被她所深深蛊惑的心情依然能令他兴奋不已。 他喜欢秦蔻,自然希望秦蔻也喜欢他,但倘若秦蔻不喜欢他、不想要他,他难道会强迫她? 他不会的。 所以他喜欢她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其实就是去暗戳戳地勾引她,而不是去找秦伯父,请求他把女儿l嫁给他。 这里头的区别其实很明显,倘若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之后的第一个反应,是去找能主宰这女人婚姻的人讨好,那就意味着——他只是想得到她,至于她的喜好与意愿如何,他没那么在乎。 第270页 一点红对此嗤之以鼻。 他对楚留香肝胆相照,自然也对秦蔻肝胆相照,连赤诚都做不到,交什么朋友?谈什么爱人? 秦蔻说:「可怜诗音……两个男人都爱她,两个男人都把她当物件儿l。」 而且她到现在都被蒙在鼓里,这件事迟早要告诉她,真到了那时候,那剜疮之痛……又该如何去捱,才能捱得过去呢? 秦蔻又喝了一口啤酒,眯着眼睛,嘆了口气。 一点红沉声道:「我绝不愿逼你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情的。」 秦蔻一怔,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轻轻道:「我也是。」 一点红又道:「我也绝不会把你拱手让人,谁若觊觎你……」 他的眼睛危险地眯了起来。 秦蔻不免觉得好笑,故意问:「会怎么样?」 一点红冷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下颌线愈发显得冷酷了许多。放在她腰上的那只手,却不自觉地加重了几分力道。 怀里的美人软绵绵地抱着他,然后凑上来与他接吻,一点红眯起了眼睛,享受着这个吻,又用双臂把她缠得更紧了一点。半晌,二人分开,她的蔻蔻面颊上已泛起了酡红,身子忍不住扭了一下,又被他登时扣紧了几分。 他哑声道:「蔻蔻,别乱动。」 秦蔻的喉咙里发出了撒娇一般的声音,心中对他的爱意愈发浓厚,简直要如夏日暴雨后的雨水一般溢出来,她不肯停歇,又紧紧地抱着了他,感受他胸膛之中心脏的跳动声,皮肤的热度与肌肉的紧绷。她很想要抚摸他,又有点记挂着这里的环境不对,于是只好反反覆覆地去亲他的唇角,含含煳煳又热热烈烈地说我爱你。 一点红半分法子也没有。 ……他其实比秦蔻要知道分寸很多,他一般没有分寸、十分兇狠的时候,都是把窗帘拉得死紧的时候。 但秦蔻好像没这种意识,她一热烈起来简直有种不管不顾的莽劲儿l,一点红总是没有法子,也总是只能承受和忍耐,狼狈得不行。 半晌,她如雨水般丰沛的爱意终于表达得差不多了,一点红白的发青的脖颈上多了好几点红,他的胸膛剧烈地起伏着,尽力抑制着自己兴奋的情绪,手却紧紧拉住她的手不肯放开。 秦蔻的脸红红的:「啊,红哥,你……」 一点红不说话。 秦蔻乖乎乎地缩进他怀里,说:「……你好激动,但是 今天没地方。」 而且肉眼可见的很多天都没地方。 一点红咬牙道:「我看你是想直接弄死我。」 秦蔻心虚地别开眼。 秦蔻说:「要冲凉么?」 他认命地点了下头。 秦蔻开始感到愧疚了,说:「那你沖完,我在客厅等你,我帮你吹头髮好不好……?」 一点红面无表情地回绝:「不必,我根本不知道我要冲多久的凉。」 秦蔻:「……嘤!」 一点红长长地嘆了口气,只道:「回去睡吧,时候不早了。」 秦蔻:「好叭。」 第二天,林诗音起得不算很早。 大概是因为昨晚实在累了吧,且又没有丫头叫她起床,她迷迷煳煳地睁开眼,只见室内一片昏暗,根本连一丝亮光都无,于是心中只道:时候还早吧?然后復而又睡过去。 第二次醒来的时候……室内还是昏暗一片。 林诗音觉得不对,秦蔻又还在睡,她只能自己悄咪咪地爬起来,悄悄拉开窗帘的一个角去看外头。 ——天、光、大、亮。 这太阳的高度……现在起码都日上三竿了orz 懒之一字,对于一个古代的闺阁少女来说,是一个十分严重的指控,林诗音这辈子也从来都没有睡到这个点还没起床过…… 但此时此刻的她,却丝毫没有对自己的懒惰产生愧疚之心,因为她已全然被自己眼前所出现的景象所惊呆了! 这……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大亮的天光之下,是她从未见过的奇异高塔建筑、如同秦蔻这里一样,都镶嵌着大片大片的透明琉璃,豪奢得令她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而在高塔之下,亦是她所从未见过的景象…… 但那景象,那些走在路上的人、远处的小楼、奇异的、没有骡子和马去拉却仍然在动的车,她其实看得并不是很真切,因为她的视野竟是如此之高,三十丈……她居然是站在三十丈这么高的高空之上去俯视这个奇异的城市的,一时之间,她居然生出了些「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这……这实在是…… 即便知道这里不是 人间,但这未免也、也有点太夸张了吧! 于是,当秦蔻悠悠醒来之后,瞧见的就是……额,其实她什么都没看见,因为林诗音整个人都在窗帘后头。 秦蔻:「……?」 啊?她是在和自己玩躲猫猫游戏么?看不出来她人还挺活泼…… 刚刚甦醒,头脑还不太清醒的秦蔻如此傻乐着。 然后大大地伸了个懒腰,从床上爬起来,说:「诗音!」 林诗音没回应。 秦蔻跳下床,刷拉一声拉开窗帘,就看见了站在落地窗前、呆若木鸡的大美人林诗音。 秦蔻脑子转过来了——哦,这是第一次看到现代的样子,被惊到了吧。 第271页 这场面,秦蔻已经见过两波了(傅红雪因为刚来的时候心如死灰所以看见什么都当没看见一样),因此她也再难从其中得到一些现代人的优越感了,于是就静悄悄地退开,先自己去洗漱。 洗漱完之后,林诗音有点失魂落魄地坐在床边儿l上,似是已经震惊到麻木了一般,半晌,才忍不住问:「秦姑娘,这里、这里究竟是……」 秦蔻轻描淡写地说:「是一千年之后的未来世界。」 林诗音:「……」 林诗音震惊的神色……当然也已经无需赘述了,秦蔻习以为常,便笑着问道:「所以,今天要不要出门去呢?我们去逛逛街吧?」 林诗音喃喃说:「……不、不是猫妖怪么?」 秦蔻:「???」 秦蔻:「啊?什么?」 林诗音回过神来:「不是,没什么……可以出去见识一番么?」 秦蔻说:「当然可以啦。」 林诗音的眼睛便亮起来了。 一个人凭空来到了一千年后的世界,倘若还能抑制住自己的好奇心、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那她大概已经同如来佛祖修成正果,只等着原地飞升了吧…… 于是两个人非常快速地就决定了中午出去吃,下午逛街,晚上也在外头吃的决定——至于古代男士们,不好意思,不带你们,今天就请你们自己玩去吧! 唯一想带上的是傅红雪,这个沉默而赤诚的弟弟总是让她忍不住地多关心那一下。 她发微信问傅红雪要不要一同出门去逛逛,对方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 于是,那就准备出发吧! 秦蔻在衣柜里左挑挑、又挑挑,最后选中了一件丝绸质感、垂感很好的小黑裙,脖子上挂了黑色的choker,耳朵上挂了鞋子也没选自己穿了一个夏天的人字拖,而是选了双带着点跟的黑色绑带凉鞋——美中不足的是脚面上那个比周围肤色白了一圈儿l的「人」字…… 妆容也仔仔细细地去化了。眼线拖长一点,收尾处往上一勾,令她原本的圆眼睛显得有那么一点狭长,像狐狸一样,因穿了一身黑色,所以唯一一点亮色留给嘴唇,涂的是丝绒的999号,正红色,烈焰红唇。 之所以打扮得这样隆重,其实是因为她实在忍不住,请林诗音为她绾一个古代的髮髻。 其实这要求还有点为难人……秦蔻没有古装,顶多是有几套汉元素服装,现代的服装怎么搭配这古代的女式髮髻,对一个古代的闺阁少女来说,那的确是……不太好办。 但林诗音也有巧思。 她昨晚就试了很多秦蔻的小裙子,女孩子嘛,试起新衣裳来,很自然而然地就要想配什么头髮、什么首饰、什么耳珰……所以她只略想了一下,就给秦蔻绾了个双螺髻,两角尖尖,像是两只狐狸耳朵,立在她头顶上。 秦蔻相当满意,在镜子前晃过来,晃过去,又给自己翻出来一对黑色狐狸头耳环,挂在耳朵上。 林诗音呢,还是梳了她昨天梳的垂鬟分肖髻,衣裳也还是穿了昨日身上的那件绿衣裙……秦蔻没管她,倒是傅红雪很诧异地看了看她,又看了看秦蔻。 秦蔻:<( ̄︶ ̄)> 傅红雪闭上了嘴,没多说话,推开了大门。 热!浪!滚!滚! 林诗音:「……」 林诗音:「……」 林诗音:「……」 秦蔻笑眯眯道:「所以……要不要先去买件薄一点的衣服穿?」 古代闺阁女子心中的礼,在高温之下迅速溃败,林诗音考虑了一下是换衣服还是被热死,就迟疑了一小下,果断地点了点头。 而在稍早一点的时间,另一个时空之下,李寻欢正在自己的正院之中喝酒,小红依偎着他,小翠一边抚琴、一边低吟。 他也说不上自己的心情。 放浪形骸、倚红偎翠,已整整两年,他的心自然痛得无法言喻,瞧见林诗音、看见她的眼泪时,又只觉得异常的无法忍受,想要当即逃开,这是心虚么?他不知道,但他的确没有停下……他已铁了心认为,诗音和大哥在一起,是成全他们,是为了他们好,并且早已暗暗下定决心,要把整座李园都送给诗音做嫁妆。 他就这样沉浸在自己造成的痛苦之中,沉浸在这种自我奉献的错觉之中,镇日里头烂醉如泥…… 诗音,诗音……这是最好的选择…… 这时,林诗音的贴身婢女的惨叫声传来,他心头一惊,立刻起身,那婢女已闯进了他的屋子,厉声尖叫道:「少爷!表姑娘她、表姑娘她不见了……!」 李寻欢的手一抖,酒杯登时落地,摔个粉碎! 下一秒,龙啸云沖了进来,喊道:「寻欢,诗音怎么了!」! 第118章 不管那一头的李寻欢与龙啸云是如何的鸡飞狗跳、肝胆俱裂,这一头,林诗音正在试衣服。 林诗音并非是那种正儿八经的大家闺秀,李家与林家都是世代习武,她不醉心武学、也不觉得舞枪弄棒的有什么好的地方,但幼时与童年时打下的底子,令她与普通古代闺阁女子大为不同。 她并不矮,身高大约一米六五左右,在现代的女孩子身高之中,也可算得上是中上水平,嵴背自然是直的,没有那种含胸的畏缩样子,自然穿什么都好看。 而她自己呢,昨晚试了一气秦蔻的衣裳,当下只觉得这「猫妖怪」真是大胆非常,今日起来,却得知此处不是妖境,而是……未来世界。 第272页 走在这明亮而宽敞的商场里时,她就瞧见女孩子们各异的衣着打扮——有十分大胆的,露出大片的肌肤,如昨夜的秦蔻一般,也有很是松弛,穿着t恤与长裤的,无论是何种打扮,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也是一副司空见惯的模样,顶多,会因为某个女孩子过于亮眼而多看几眼。 那种眼神……就……很平常。 不似是她们那里的街道。 每每走上街道,便有那蹲在路边的青皮无赖,流里流气,眼神直白的盯着你,有种黏腻的、噁心的滑稠感,三五成群的,叫人有种说不上来的难受。 平行而论,林诗音虽算不得一代女侠,但生于武林名门,武功上也有些许看头,对付成名的江湖人虽很是勉强,但对这样的青头无赖,当然是绰绰有余的。 可这种无处不在的黏腻噁心,却……却……却好似一层无形的枷锁,总是阴魂不散地舔过来,林诗音又是性情极温柔的人,不会激烈的解决问题,于是慢慢的,她就不喜欢上街了。 此时此刻,她觉得很是新奇,又颇有些舒畅,这种舒畅不是来自于如此明亮宽敞、豪奢异常的商场,而是来自于一种……如鱼得水? 走起路来,好像也轻快许多。 不过看他们一行人的人却不少,视线落在她身上的人更不少,无甚恶意,就是有点疑惑。 是因为穿着「古装」么? 秦蔻告诉她,倒不是因为穿古装,她们这个时代也有崇古之风,尤其x 市又是歷史氛围浓厚的城市,在小寨的商圈附近,一天不见她十几二十个古装美少女都不正常。 问题在于她穿的是冬天的古装,看着真的很有勇气,很有信念感。 林诗音:「……」 好叭。 然后是傅红雪。 他走路时不爱东张西望,总是垂着头,周身很冷,走路很慢——盖因他的右腿有残疾,走路只能左脚先迈出一步,右脚拖在地上、慢慢地拖过来。 这样的人,自然很容易受到别人的视线,也很容易引发旁人的嘲笑,但林诗音却发现,事情其实是恰恰相反的。 没有任何一个人盯着他指指点点、小声嘲笑,甚至也没有人去看他——但那种不去看还是有那么一点刻意的,像是刻意要装做十分正常,没有任何不对劲的样子,只是偶尔进某家店的时候,店员会刻意地问一下傅红雪,要不要坐下休息。 林诗音从这种刻意的正常之中,品出了善意和礼貌的味道。 人人都干净清洁、人人都彬彬有礼,有一种不同于她所处的环境的疏离感,但这种疏离感,非但不会让人觉得难受,反倒十分舒服。 在这样的环境里,换上从前想都不会想一下的、露胳膊露腿的以上,阻力是如此之小,她内心里隐隐的那些忧虑,也就烟消云散了。 买了奶茶和赛格负二层的仙豆糕,这种方方整整,内陷丰厚的小零食,在秦蔻看来,已经完全可以脱离「小零食」的范畴,那个顶饱程度简直都可以和压缩饼干一拼了。 走在路上吃东西,也是林诗音从来没感受过的。 不过这里,大家做什么事情都很随意,在路上拿着奶茶杯暴风吸入的人实在很多,拿着饼、烤肠等小吃在吃的人也丝毫不觉得自己有辱斯文。 环境的宽容,的确容易让人的身心放松下来。 吃了点东西垫垫肚子,秦蔻就带着林诗音上女装区去买衣服了。 林诗音身高中上,身材匀称,两条长腿白而秀美,其实穿短裙短裤一定是很好看的,不过她自己似乎比较抗拒,瞧见挂在衣架上的短裙,都是装作若无其事地去迅速跳过的。 秦蔻感觉很遗憾。 林诗音似乎比较喜欢挑选长裤。 秦蔻就告诉她,可以选择轻薄宽松的阔腿裤,另外最好别选黑色的,会很吸热。穿阔腿裤其实不一定比穿短裤要热多少,还能遮盖皮肤,防止紫外线照射太多。 林诗音若有所思。 上衣方面,秦蔻帮她选了颜色鲜亮的短t恤——有针织面料和棉质的,领口都没选得开太大,也考虑了林诗音的个性,没选会露出腰的长短。 十分钟后,她穿着白色阔腿裤、嫩绿小圆领针织短上衣、头上顶着她的垂鬟分肖髻出来了,或许是因为觉得髮髻有点隆重,所以她把头上的偏凤钗啊闹蛾啊之类的装饰给卸了,还真别说,搭配起来还真是不错,有种令人耳目一新的时尚感。 秦蔻贊:「好看的!」 林诗音不由自主地露出了微笑。 衣服嘛,自然不可能买一件就算完,林诗音倒是觉得蛮不好意思的——她没有未来世界的货币,吃秦蔻的、住秦蔻的、现在再花着她的钱买衣裳,即便已塞了两只珍珠耳珰给她,但因不清楚货币的购买力,因而不好意思多挥霍。 秦蔻就告诉她:一件肯定不行啊,你看这里这么热,出一下门,浑身都是汗,那衣服能不洗么?那不得起码再来一件换洗着穿么?再来,这一吃火锅,是不是浑身都是味儿?一天换一套衣裳都很难得啦,换两三次,那都很正常的。 难道林诗音能接受自己穿着汗湿的衣裳么?难道林诗音能接受自己穿着充满浓烈食物味道的衣裳么?根本不可能的! 于是半推半就之下继续逛。 又买了一条纯白色的衬衫裙,长度到小腿中,质感不是非常服帖,而是稍微硬一点,立体一点,在腰的位置勒了一根细细的腰带,秦蔻看着穿得规规矩矩的林诗音,上去帮她把领口扯得松一点,再把袖口挽上去。 第273页 嗯,这下就有一种温婉职场女性的味道了! 然后又零零碎碎买了两双鞋子、一条碎花的连衣裙、一件简单外搭,七七八八下来,手上提了四五个袋子。 ——袋子是傅红雪在提。 他确实……很乖。 比如林诗音换好衣服之后,秦蔻还会拉着傅红雪一起来看,问问他好不好看,他每次都是点点头,反正就老老实实地说「好看」就完事儿了。 再来,就是一看见有袋子,非常自觉主动地就拎起来了,提着四五个购物袋默默走在两位女士身后。 秦蔻意犹未尽,又噌的一声转头,问傅红雪:「要不要买衣服!」 他生得英俊,身材又极好,其实还挺衣服架子的——最起码比阿楚哥衣服架子多了。 阿楚哥之所以没法子成为衣服架子,主要是大部分衣服都没法套上他这个架子……就说穿衬衫吧,阿楚哥的衬衫扣子是没法扣起来的,必须从第三颗或者第四颗开始扣,否则的话扣子会绷的特别紧,一个洞一个洞的…… 当然他那样把衬衫穿成深v还是很好看的,男菩萨>w<~~ 傅红雪那双黑漆漆的眼睛安安静静地看着她,慢慢地摇了摇头,说:「不必,你不必管我。」 秦蔻:「那怎么行!」 好不容易骗出来了! 于是还是强行拉着傅红雪去了男装区,强令他自己挑选。 傅红雪:「……」 林诗音忍不住笑了起来,对秦蔻嗔道:「你就知道欺负小孩子。」 秦蔻:「他和你一样大,你管他叫小孩子?」 林诗音:「……啊?」 秦蔻说:「你们两个都是小孩子!」 林诗音一呆:「阿蔻,你今年……」 秦蔻说:「二十七,正正好好,比你大八岁。」 林诗音:震惊.jpg 完、完全不像! 她和秦蔻走在一起时,还总是以为自己是姐姐呢……谁能想到,她居然是二十七岁……假如秦蔻说她是二百七十岁可能她还没这么惊讶! 林诗音结结巴巴道:「那……那你的孩子……?」 秦蔻:「……」 秦蔻笑道:「我们这里的女孩子,二十七八岁没结婚的多得是呢,我还在和红哥谈恋爱呢!」 林诗音霎时就呆在了原地。 这句话的信息量未免有点太大,她一时之间脑子里有点转不过弯儿来,有点疑惑、诧异地盯着秦蔻看,半晌,一句话没说。 秦蔻也不多说,时间也差不多十二点了,该去吃饭了。 她问:「火锅吃不吃 ?啊,就是辣味的拨霞供。」 林诗音灵魂出窍中,神色怔怔地点了下头。 三个人就去了顶楼的海x捞,点了个鸳鸯锅,菜七七八八地摆出来,锅子咕嘟咕嘟地烧着,浓郁的辣味铺面而来,好似一阵香风辣雨,极为热烈,林诗音惊了一跳,瞧见里头那叫人心惊的红油,不免有点敬畏。 秦蔻说:「你可以先吃白汤,这个白汤也不错。」 因为她看起来就是一副江南水乡里生长的女孩子的模样嘛。 结果和她想的不一样,林诗音……还挺能吃辣的?虽然一开始吃,被辣得面上浮起薄红,但她意外的很喜欢这种刺激的食物,吃着吃着,先开始还是红汤白汤换着夹的筷子,就不由自主地全部往红汤这边伸了。 秦蔻惊诧:「看不出来,你还蛮喜欢味道浓郁的东西的嘛。」 林诗音笑道:「其实从前,我在家……在李园的时候,早上起来,就爱喝一道酸辣汤,加了胡椒,里头有切成小丝儿的千张,不过后来,我身边的妈妈劝我说那东西喝了味儿大,我就很少再吃了。」 当然啦,那个婆子之所以要劝她,意思还是说要她注意形象,别惹得少爷不喜欢……现在想起来,林诗音的心中忽然就升起了一种想要反抗的情绪——反正她什么都没做,表哥还是那个样子……冷暴力她,那她凭什么要为了他委屈自己呢? 于是吃得舌头和嘴唇都是辣的,也不肯放下筷子。 而傅红雪的口味……秦蔻也算是看出来了。 总的来说,他的口味就是什么都行,他对食物的看法就是为了活着,一碗街边水饭与一只波士顿龙虾对他来说根本就没什么不一样,反正能不饿死就行。 唯一让秦蔻感受到他情绪波动的饭桌,第一次是他刚来时的那个端午节,第二次是在外婆家的时候,他珍之重之地吃掉外婆包的饺子和她的火山盖雪。 那时候他还自己包饺子来着……那个三角形的、馅儿很少的饺子就是他包的。出锅之后,他吃了外婆包的和他自己包的,沉默了一下,然后默默地把不好吃的三角形饺子都自己吃掉了,还是秦蔻硬从他碗里抢出了几个,自己尝了尝,还分给外婆尝了尝。 她尝的时候,都感觉傅红雪手臂都绷得僵硬了。 总而言之,傅红雪喜欢的是「家常味道」。 火锅对他来说当然就属于「完全为了补充营养」的食物了,莫得感情。 吃完饭,拉着傅红雪去买衣服,挑了几件基础t恤,总好过让他顶着一张扑克脸穿着亮黄色的皮卡丘乱窜。 又顺便和诗音一起去美甲店做了指甲。 古代当然也有美甲,谓之蔻丹,便是用碾碎的凤仙花覆在指甲上,在用麻叶包好等着就是了,因此林诗音倒不会对美甲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只是过于丰富的颜色和花样迷了她的眼,挑了半天,都没下定决心。 第274页 最后选了个非常保守的灰粉色——当然这是她自己觉得保守,这颜色其实很挑人,很显手黑,好在诗音小姐有一双极漂亮的纤纤玉手,这样的颜色也驾驭的来。 秦蔻选了个非常跳脱的星空蓝,和她今天穿得这一身儿倒是很搭配! 秦蔻扭头问傅红雪:「你来不来搞一下?」 傅红雪:「……」 傅红雪:双眼无神.jpg 秦蔻:「哈哈哈开玩笑啦。」 傅红雪:松一口气.jpg 美甲小姐姐揶揄:「这是男朋友么?靓女帅哥,养眼!你们好像模特哦~」 秦蔻心想,这才哪里到哪里,带上家里的一大帮人一起出来玩,那叫一个回头率超高,顶级模特天团。 秦蔻:「这是我的弟弟和妹妹!」 美甲小姐姐愣了一下,真心实意地夸奖:「你们家的基因真好!」 秦蔻:「不错,我们家的风水也很好!」 林诗音:「……」 傅红雪:「……」 一站式商场就是爽,从七楼到地下二层,该买的都能买,在里面待上一整天来玩都很ok,做完指甲,下午四点左右,秦蔻又提议去卡咖啡馆里喝杯咖啡,休息一下。 林诗音和傅红雪当然都没有异议了。 秦蔻就带他们去了商场里的一间咖啡厅。 谁知道,居然在这里遇到了王思雨。 王思雨一个人,神色不虞地坐在角落里,不知道在想什么,秦蔻试探着叫了一声「思雨?」 王思雨扭过头来,愣了一下,说:「啊,蔻蔻,你和朋友一起出来玩么?」 秦蔻说:「是啊,你……你也出来玩么?」 王思雨很是勉强地笑了一下,说:「本来是约好和人一起玩的。」 秦蔻:「本来约好?」 王思雨:「对,我男朋友,我都出来坐着等了,等了一个多小时了不见人来,刚刚打电话过去才跟我说来不了了。」 秦蔻的眉头皱起来。 思雨嘆气:「你去和朋友玩吧,我自己坐一会儿也会去了。」 秦蔻说:「我们正巧也要喝咖啡,介意一起么?」! 第119章 王思雨与秦蔻是认识快十年的好友,自然很明白她的心理——看她不开心,被放了鸽子又一个人,那大家就一起玩嘛,吃点蛋糕、喝点咖啡,逛个街看看电影,骂骂狗男人,排解一下郁闷的情绪,不也很好? 她笑了笑,说:「好啊,你们坐,想吃什么?今天我请客吧。」 秦蔻拉着傅红雪和林诗音坐下,笑着说:「那行,这可是你说的啊,大出血可不怪我。」 王思雨:「你看看你说这话!点,给我点!」 秦蔻也不客气,推搡着王思雨就去柜檯前面,噼里啪啦地点了四五样,一点也不替她省着,笑嘻嘻地说:「我要吃穷你!」 思雨说:「月底吃不起饭你就给我整点老干妈配法棍,我一天吃一根。」 秦蔻:「……老、老干妈配法棍=。=」 思雨:「红油法棍,越吃越有!」 秦蔻:「……」 思雨:「那两个漂亮弟弟妹妹是你朋友么?」 秦蔻说:「表弟和表妹。」 王思雨:「……」 王思雨盯着她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狐疑道:「看不出来啊,你们家人丁这么兴旺的,你还有好几个表哥吧?」 秦蔻:「远房亲戚嘛,你知道的,我爸那是乡镇企业家,乡亲们就很多。」 反正她爸爸应该不介意当一会儿古代侠客们的大伯。 秦蔻:<( ̄︶ ̄)> 思雨说:「行了,回吧。」 两个人又坐回了角落里。 秦蔻就给他们互相介绍了一下,这位是思雨,我的大学同学、好朋友,这位是小雪,我弟弟,这位是音音,我妹妹。 这时候,点的甜点和饮料也上来了,这家店说是咖啡店,其实主打的东西倒也不是咖啡,而是甜点。秦蔻以前就和思雨一起来过,点单轻车熟路,点了一枚法甜代表拿破崙、另外慕斯来两枚、柠檬塔来一枚。 喝的东西就清爽一点,点上一壶普普通通的冷萃白桃乌龙茶,盛在外形比起茶壶更像酒壶的玻璃器皿之中,配套的茶杯也是玻璃的,中间放了一枚冰球——冰球也是富有巧 思的,加了点青提的味道在里头,于是把茶水倒进去喝的时候,就能喝到更复杂、更清爽的口味了。 秦蔻轻车熟路地拿起餐刀去切拿破崙,一刀下去,只听「咔嚓」一声,这正是千层酥皮被切开的悦耳声响,切面平整紧实、层层分明,夹层中夹着新鲜的香草奶油与树莓果酱,她分作四份,给大家分了,带上塑料手套,直接用手拿起来吃就行。 吃到嘴里也是咔嚓咔嚓响,层次分明、开酥开的极为成功的酥皮,到位的烤制,浓郁的香草奶油以及夹在其中,酸味明显的清新树莓酱,吃多了会有点腻,不过一个拿破崙四个人分的话,就不必担心吃多啦。 喝口茶,聊聊天。 傅红雪和林诗音大概都是i人,傅红雪就不必说了,属于锯嘴葫芦里格外英俊的那一款,诗音呢……古代闺阁女子,又是极其温柔的性格,况且她自己很明白,她是个从千年之前的世界来到这里的,这件事未免也太过于离奇,她总怕自己一开口就露馅,给秦蔻惹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第275页 所以四个人的局,其实也就是秦蔻与思雨在聊天。 思雨倒是对林诗音表达了欣赏,说:「还会梳古代的髮髻呢,好厉害,这样搭很好看啊。」 秦蔻说:「可不是!她呀,是个古代迷,对古装的搭配啊什么的都很有研究呢。」 又说:「她才十九呢。」 思雨惊诧:「啊,才上大学吧!年纪这么小就这么厉害,我看真应该上网去当个古装的博主,正好上大学很清闲嘛。」 这句话之中的信息量,又是大得让林诗音有点发懵。 上大学?大学是指国子监么?女孩子也可以上学么?啊!刚刚阿蔻介绍的时候,说的就是她们两个是大学同学,所以、所以阿蔻和这位王姑娘,都是正儿八经上过大学的?听语气……女孩子上大学,在这里好像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还有就是…… 年纪小……? 这是真的让林诗音愣住了。 她居然算是年纪很小么? 在李园,她毫无疑问是焦虑的。 寻常女子,多是十五六岁就出嫁的,姨母在世时,也早早就预备着要她和表哥成婚,只是到了那个年纪,大表哥、姨父、 姨母相继去世,悲痛欲绝、重孝在身,成亲的事情自然就要搁置了,搁置三年,本要预备起来,但她一个未婚的少女,如何能自己提起这件事呢?又遇上表哥重伤,伤好之后……他便…… 如此一耽搁,她如今已经十九岁了,饶是深居简出,并听不得多少旁人的闲言碎语,可是身边的妈妈和丫鬟却都急得不行。 她身边的妈妈乃是在她身边当差十年、自她进李园来时就跟着她的老僕,真心为她,每日为了荒唐的二少爷急得白了头髮,又每每来劝她莫要惹二少爷不高兴,日子不能再这样蹉跎过去了。 蹉跎的意思……就是她被蹉跎成老姑娘了。 身处这样的环境之中,林诗音又怎能不焦虑呢? 否则的话,她又为什么会在犹豫要不要就这样嫁给龙啸云算了呢? 这件事令她心头郁郁,几乎要忧思成疾了,结果换了个环境之后,她、她的年纪居然算是……很小的么? 林诗音的心理骤然升起了一种十分奇异的感受,这感受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却让她没由来的感到放松和欢喜,又忍不住想要追问,那、那你们都不担心自己会蹉跎成老姑娘么? 话还未出口,她就已经意识到了这其中的冒犯,于是只笑了笑,低下头去吃盘子里的这一枚慕斯「胡桃夹子」。 意义不明的名字,胡桃,应当就是自西域胡人那里传过来的桃子么?就像胡瓜、胡椒一般的东西,那这夹子又是何意……这黑黢黢的点心,是用黑芝麻做的么?却是十分不像。 到底是大家闺秀,即便没见过,面上也是一派稀松平常,好像吃了一万次一样,用叉子叉一小块来吃。 是一种很新奇的东西……唔、非常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苦甜交织、异常浓郁醇厚的味道…… 其实这种抽象的味道就是巧克力,慕斯嘛……上头盖了一层可可淋面。 这一头,思雨也只把诗音当做是腼腆的小妹妹了,二十七岁的职场女性,面对十多岁的「学生」,那就真的只能把他们当小孩儿看,也不在意,和秦蔻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天来。 先聊上周的演出,思雨喜欢那个乐队很久了,上周看了现场,非常兴奋。 「鼓手老歪!他真的,我哭死!我以前 学打鼓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他,把他们那张专辑里的鼓全扒下来练了,哎!也就是我们那几年解散得太快,要不然现在估计就是在音乐节见面打招唿的关系了!」 她又说:「那天你居然不来看。」 秦蔻摆摆手:「我们开livehouse的,乐队这几年我见太多了,而且我对他们乐队又不感冒的,我喜欢湾湾的冻草乐队……他们怎么还不来这边巡演啊,快来找我快来找我,给他们低点算包场费!」 思雨吐槽:「幸好你喜欢的乐队不算太多,要不然我看你的店怎么开。」 秦蔻:「嗨!可不是嘛!所以我只好喜欢主唱死了的乐队了,这就叫死粉!」 ——她的口味说起来还蛮正统的,摇滚乐是白人音乐,七八十年代可谓如日中天、巨星云集,秦蔻最喜欢的就是其中一位呲着大龅牙的铁肺高音,可惜英年早逝…… 思雨:「……神tm死粉。」 秦蔻问:「那天怎么样啊,喝酒没?」 她问的是思雨来店里看演出的那一天。 那天她正好带着傅红雪去外婆家看外婆了,顺便拉上陆小凤一起打麻将,店里就没去,况且她是带着她男朋友去的,她凑什么热闹?于是就没去店里,只是给了思雨几张免费酒水券。 思雨的脸色一下子就不好了。 秦蔻用脚趾猜都能猜到是因为她男朋友。 果然,思雨说:「早知道就不带李春雷去了。」 李春雷,自然就是她男朋友的名字了。 秦蔻说:「怎么了?」 思雨喝了一口冷萃茶,生气地说:「山猪吃不了细糠,不喜欢可以别来,发什么牢骚!摇滚乐是我懂还是他懂?就知道个信仰和六月天,就敢过来教育我什么叫摇滚乐,有病!」 秦蔻:「……」 第276页 秦蔻皱眉:「什么垃圾玩意儿!」 思雨恶狠狠地吃了一口自己的芭菲。 也许是因为今天心情实在不太好,思雨有点绷不住,也顾不上还有两个不认识的弟弟妹妹在场,对着秦蔻忍不住吐起了苦水。 跟李春雷就是相亲认识的。 相亲嘛,就那个样子,两个人一上来其实就是摆条件,你是 不是体制内、工资水平如何、父母是做什么的、是不是独生子女、家里几套房……等等等等,至于性格怎么样、爱好如何,这就不是相亲局应该考虑的问题。 但问题在于思雨是被逼着去相亲的,她压根就不想跟人搭伙过日子啊! 跟李春雷……反正就是那次吃过饭之后,李春雷加了她微信,就有种急吼吼地上来聊天撩妹的感觉。 王思雨挺烦的,家里父母却对李春雷很满意,一个劲儿的说,你都多大了?怎么眼光这么挑啊,人家不挑你都不错了,我看这男娃挺好的!家里情况也好,人也老实。 思雨吐出一口郁气,说:「我怎么了?我二十七不结婚是犯天条了么?我妈跟我提刀杀人了一样,催催催,一天就知道催,催命一样!」 然后又恶狠狠地吃芭菲。 林诗音坐在一旁,低着头去看自己面前的茶杯,心中五味陈杂。 她来到这千年之后的未来世界才仅仅一天,很多东西都是靠猜,方才才在想,阿蔻与王姑娘二十七岁的年纪,竟也不急着成婚么?结果转头,她就发现,原来王姑娘的烦恼、与她的烦恼,竟如此的相似…… 她不免又想到了表哥与龙大哥,忍不住无声地嘆气。 思雨也在颓然地嘆气。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其实……我大概是在努力的。」 秦蔻用茶勺在自己的茶杯里搅动,等着听她的下文。 思雨说:「那天咱们俩出来吃饭,我非要他来接我,本来,我说要去看演出,他嘴里就是那种『有什么好看的就知道浪费钱』,结果那天之后他又说要一起来,还说想多了解了解乐队,我就觉得,或许我们两的关系是逐渐在变好的呢?」 她是在努力的,有点消极地努力着,在很多自己不喜欢的人里挑出了一个顺眼的,努力地告诉自己我们在谈恋爱,所以按部就班地去安排一些与爱情有关的事情——约会、看演出、和朋友玩完之后让男朋友来接…… 最后或许就能努力地说服自己,是的,我们俩其实很搭配,我其实也蛮喜欢他的,那就这样结婚吧。 哎……有时候真的好羡慕秦蔻,不是羡慕她家有钱,而是羡慕她有这么好的父母,真的。 可羡 慕有什么用呢?人的际遇不同、父母不同,生就生在这么个家,那又能有什么办法? 思雨说:「真的挺烦的,其实我一点儿不喜欢他。」 秦蔻说:「看出来了。」 那天和思雨一起吃烤肉时,通过她的神态,就能看出她不开心——一个真正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的人怎么会露出那种神色? 但那时候不能说罢了,人家都不抱怨,你莫名冲上去让人家分手,算什么事情? 她听了一气,问:「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思雨冷漠地说:「还能怎么办,先就这样吧,恋爱谈着,说不准什么时候我就撑不下去这个催婚的压力,莫名其妙地就结婚了吧,到时候我不会请你来的,你也别给我份子钱了,不是咱们关系不好,就因为太好了,不想让你虚伪的祝福我。」 秦蔻:「……」 秦蔻的眉头紧紧地皱起来,觉得这下真的是不劝不行,正要说话,却听旁边的女声说:「……不要。」 说话的人是林诗音。 她一直都很安静的坐着,一边吃那个柠檬挞、一边喝茶,沉默地听着,一言不发,以至于王思雨都没想到,这个漂亮的妹妹居然会突然开口说话。 思雨一愣,没说话。 林诗音的手都无法控制地攥紧了,手指节发白,她霍然抬头,盯着思雨,面色又凝重、又严肃,以至于都不像个刚上大学、无忧无虑、傻乐傻乐的大学生。 她张了张嘴,再一次说:「……不要嫁给不喜欢的人。」! 第120章 王思雨的经歷,说来,是与林诗音不同的。 但有很多很多的地方,很多很多的心路歷程,却又是如此的相似。 她们二人来自于不同的年代,有着不同的家庭,思雨的爸爸是体制内,思雨的妈妈是家庭主妇,诗音的父母却是早亡,自小就在姨父姨母膝下长大;思雨家庭普通,诗音却是大家闺秀,自小锦衣玉食惯了;思雨出生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诗音却出生在一个完全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这条时间上的过去…… 她们本应该没有任何共同话题的,就像是刚刚秦蔻在与王思雨谈论起乐队的时候,林诗音一言不发一样。 但……林诗音却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好像她就是思雨、思雨就是她一样。 她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或许在内心深处,她早就觉得嫁给表哥无望了,所以她一直在强迫自己多观察龙啸云,多发现他身上的好处。 龙大哥铁骨铮铮、也是一条好汉,一桿银枪,曾活挑了恶人卜霸,救回了表哥。 表哥与他结拜为异性兄弟,所以他是个好人。 第277页 他对自己很好。 确实很好。 除此之外呢? 王思雨与秦蔻一样,乃是法律系出身,又是一起做乐队的,搞音乐的人有一颗文艺的内心十分正常,思雨看着大大咧咧,其实内心敏感,对事物的感受能力很强,语言的表达能力也很是不俗。 她的内心剖白,却好似一把刀子一样,正正好好地也剖开了林诗音的内心,让她原本混混沌沌的心忽然惊醒,回过头来看,她又何尝不是这样?自己骗自己,努力地想着龙大哥也很好云云,或许这正是为了最后的那个无奈地选择而麻痹自己…… 她与王思雨的区别在于,王思雨其实很清醒,她却是懵懵懂懂的。 如今骤然惊醒……却…… 却羡慕她。 不是羡慕其他的,是羡慕她所处的环境,她能如此轻易地抱怨出口,说出「二十七岁不结婚怎么了」这种在他们那里十分惊世骇俗的话语,这里对女孩子毫无疑问是更宽容的……即便嫁不出去,想来也不会被送到庙里去做姑子。 ——当 然,做姑子的事情,她其实没见过,只是听身边的婆子说过,大户人家之内待嫁的女孩子太多,倘若年纪大的那个说亲说不出去,会影响其他姑娘的婚配,故而会送去做姑子。 但这种故事本身就足够吓人了……花样年华就要青灯古佛的过一辈子,真的是…… 思雨不会有这样的顾忌的,所以她为什么还要妥协呢? 她不理解。 所以林诗音实在忍不住,竟忽然打断了二人的对话,眼眶有点发红,盯着思雨,一字一句地说:「……不要嫁给他。」 思雨一怔,又復而笑道:「好啦好啦,不谈这个啦,说的音音都不高兴了。」 林诗音沉默了一会儿,道:「……我也遇到了,差不多的事情。」 思雨:「???」 思雨倒吸一口冷气:「……你不是才十九么???!!!」 然后噌的一声扭头盯着秦蔻,拍案而起:「你们老秦家怎么会有这种亲戚啊,逼十九岁的女孩子结婚?等等,这都犯法了吧!蔻蔻哇,这怎么回事?」 秦蔻:「……」 李寻欢才不是我家亲戚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林诗音立刻闭上了嘴……她好像真的给秦蔻惹麻烦了orz…… 秦蔻说:「所以这不是把她接出来了么?」 思雨松了一口气。 又说:「你们老秦家……」 秦蔻撒谎不眨眼:「我爸是乡村企业家啊!谁家没几l门极品亲戚,而且关系都远得不能再远了,说真的,如果不是音音自己跑出来,我都不认得她呢。」 但是还是感觉哪里有点不对劲。 但思雨却没意识到这不对劲的地方,她很是欣赏地看着诗音,说:「知道跑出来就好,很有决断力,我跟你说,逼你十九岁就嫁人,你们家真是没一个好东西,好好待在城里上大学吧……诶,蔻蔻,你爸要管这事儿么?」 秦蔻:「……」 什么叫撒了一个谎就要用一百个谎来圆啊orz 林诗音坐立不安,非常歉疚地看着秦蔻。 秦蔻面不改色地说:「啊,没事,他们家的人好几l个都在我爸公司上班呢,我爸说话顶事儿, 其实前两天就给她家长打电话了,现在就是先上大学,别的事情不准再提了。」 思雨松了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 她点了点头,又说:「对,音音做的很对。」 林诗音有点着急,说:「那你呢?」 思雨又是一怔,随即沉默下来,半晌,才说:「压力太大,有点撑不住了。」 秦蔻幽幽地说:「所以就他了?」 思雨说:「不知道,反正也就是搭伙过日子。」 秦蔻喝了一口茶,摇摇头,说:「你想具体点。」 思雨:「啊?」 秦蔻说:「别总想着搭伙过日子不喜欢就不喜欢,你可是要二十四小时和这么个不喜欢的男的呆一起,我问你,假如他天天打游戏在家里一天天制造噪音,输了就骂娘你能忍么?你干什么事情他都要过来指导你贬低你,你能忍么?现在谈恋爱呢就放你鸽子,装都不装一下,是觉得你是他盘子里的菜所以懒得敷衍了么?现在就这样,等你真结婚了,他的态度会怎么样。」 思雨面无表情。 过了很久,她才说:「我知道了,我会认真考虑的,蔻蔻,今天多谢你。」 秦蔻说:「没事,吃饭去么?」 思雨说:「行啊,吃什么?牛肉火锅?」 秦蔻嫌弃:「……楼上那家牛肉火锅不好吃,我看新开了一家云南菜,不如去试试?」 思雨笑道:「好咯,试试!」 四个人就上楼去吃饭,傅红雪一站起来一走路,王思雨也怔了一怔,似乎有点无所适从,傅红雪面无表情,十分漠然地跟在秦蔻身后走,也不看她。 思雨便也露出了如这里大多数路人一样的表情,无所适从、不知道如何去面对一个腿有残疾的少年,竭力装作若无其事,有一种笨拙的礼貌与善意。 诗音看着思雨,心道:王姑娘也是一个很好的人啊。 听见她十九岁被逼婚时,那个生气,真好似她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一样。 但懦弱的好人好像总是这个样子的,会尽力想要让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不幸消失,却又总是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幸消极以待……她自己也是如此,因为她仍不知道该怎么办。 第278页 发泄了一通的思雨恢復了一些,四个人结伴去了楼上一家新开的云南菜。 结果不好吃tat 茉莉花炒蛋的味道还怪新鲜的,建水包浆豆腐很不错,外头的皮被烤得有点焦,一咬,里头的豆腐嫩得哟,配上酱汁是很不错的,凉拌树番茄……emmmm明明用树番茄做的西红柿牛腩很好吃,怎么这个不好吃呢?乳扇也不是很合口味,菌儿还不错,纸包鱼……天,他们为什么能把纸包鱼做的如此坚硬,用筷子都戳不下来肉=。= 一句话总结——网红店不如云南本地多矣! 秦蔻、思雨和诗音面面相觑,吃得是如坐针毡,倒是傅红雪,莫得感情地吃。 于是荣誉地成为了本桌垃圾桶。 他吃得很慢,也很仔细,像是在仔细地咀嚼营养……甚至连很酸的树番茄都是这么操作的,以至于秦蔻怀疑他根本就没有味觉。 秦蔻:盯.jpg 秦蔻:(个_个) 傅红雪:「……」 傅红雪:「……怎么了?」 秦蔻:「……没事,吃这个乳扇……应该挺有营养的吧。」 傅红雪:「……唔。」 吃完这一顿,秦蔻意犹未尽,去楼下买了点钵钵鸡。 x市的钵钵鸡嘛,当然也就是很普通的那种啦,但这种靠调料包就能搞定的食物,通常情况下再一般也很难做的不好吃,买了一点,捧着个桶吃掉,然后和思雨告别,去顶楼的停车场,开车准备回家。 回家的路上,稍微有点堵车。 秦蔻司空见惯,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用手指轻轻地点着方向盘。 傅红雪坐在后座上,双手抱胸,闭目养神。 林诗音坐在副驾驶上,也沉默着一言不发。 她在想什么,其实秦蔻很清楚,也没必要去多说什么,毕竟这种事情,最后还是要自己做出选择的。 回家已经九点过了。 陆小凤和楚留香结伴去酒吧了——当然,正常的酒吧,吃一堑长一智,陆小凤现在已学会如何去避开那些只有男人出没的酒吧了。 花满楼在露台上听书,坐在躺椅上,手里拿着上回去澡堂子里泡澡的时候大妈给的蒲 扇,惬意非常。 一点红在看手机,还略微皱着眉,秦蔻一回来就扑过去,问他在看什么,他收了手机,神色如常,只淡淡说没看什么。 秦蔻狐疑:「……唔。」 她又赶林诗音上楼去洗澡。 这天就是这样,确实出一趟门必须洗澡。 她自己房间的浴室被占用,楼下的公共卫生间又有傅红雪,于是就只好钻进一点红的房间去洗澡。 一点红顺势进了卧室,在浴室外头,自己所躺的那一张床上等着,听着浴室里的淅淅沥沥的水声,又忍不住伸手抚了抚自己的侧脖颈,他皮肤太白,稍微受点刺激,就极其明显,昨天夜里在露台上,秦蔻抱着他亲,他惨白色的脖颈侧就留下了几l点极其明显的红。 他面无表情地半卧着,用指腹抚过自己的侧脖颈。 秦蔻在浴室里喊:「红哥,忘记拿睡衣了,你去晾晒间帮我拿一下嘛!」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沉声道:「好。」 然后起身帮她去拿睡衣,又回来,站在浴室门口敲门,里面伸出一只奶白色的手臂来朝他晃一晃,一点红没敢看,把睡衣递给她。 她带着还湿哒哒的头髮就出来了。 一点红皱了皱眉,道:「我帮你吹。」 秦蔻:「好~」 她盘着腿坐在他的床上,他顺手拿过了吹风机打开,她的吹风机买的都是很不错的牌子,说是什么负离子啊这啊那啊的,秦蔻也不懂,但吹出来的风的确很柔和,况且不是自己拿着死重的吹风机来吹……嘶,惬意~ 秦蔻:( ̄▽ ̄) 髮丝被一只手轻轻捻住,顺着下来,带出了藏在湿润发间的洗髮水香气,那香气并不是她惯常用的,而是他平时会用的那一款,味道很淡很淡,没有多余的香料添加,只是清洁、只有清洁。 那只手揉上了她的头皮,指腹上带着茧,力道不轻也不重,不紧不慢、游刃有余地摁在她的头皮上,有一种使用了人称「狗头按摩器」的东西的爽感,头皮一瞬间发麻,顺着嵴柱蹿下去,她的腰一软,又顺势向后倒去,对方一只手伸过来把她搂住,另一只手还能空出来把吹风机放下。 秦蔻身材高挑,但毕竟是纤细的女孩子,一点红宽肩窄腰,极富力量,手臂上的肌肉线条流畅而结实,只这样一伸手一搂,直接能将她整个人都捞进怀里,倘若她缩得紧一点,再从一点红背后去看的话,秦蔻真是会被挡的一丁点都露不出来。 一点红哑声道:「今天你用的是我的洗髮水?」 秦蔻忍不住笑了起来,伸手去绕自己的头髮玩,故意说:「是呀,怎么?你难道这么小气,一点洗髮水都不给我用?」 他的胸膛起伏起来,过了半晌,才道:「不是。」 秦蔻:「嗯?」 一点红含煳地道:「只是觉得……你身上沾了我的味道。」 这种错觉是隐秘而难以启齿的,只令他在骤然回想起了一些极为具体的味道与场景,他想到了她身上里里外外都被迫沾满他味道的时候,整个人软绵绵地仰躺着,被他死死地注视时好像很不好意思,但若说要关灯,她却又第一个不答应。 第279页 人的感官当然是多方位调动的,视觉、嗅觉与触觉的三重在同时被刺激,他死死地搂着她,却不敢动,这隐秘的错觉,也只能通过这样含煳的语言被说出来。 秦蔻在他怀里转了半圈,伸手抱住他。 秦蔻:(づo▽o)づ 一点红小心翼翼地抱着她。 秦蔻抱怨似得说:「红哥怎么总想着要享受……」 一点红不肯说话。 秦蔻又自顾自地笑起来,得意地说:「其实也难怪,毕竟你是初尝,又碰上了我这么美味的女朋友,是不是?」 一点红:「……」 他嘶哑地承认:「是。」 秦蔻又说:「但没办法呀,我们没地方了。你忍耐一下嘛……」 他的声音好像吞了一把粗粝的沙子:「……好。」 秦蔻亲亲他的侧脸,心里已经有个坏主意浮现了出来,只心想:嗯,要让他好好忍耐,然后再…… 秦蔻:o(*////▽////*)q 一点红:「……」 一点红狐疑地望她一眼,感觉浑身上下都被算计上了。 一点红:「……你在打什么主意?」 秦蔻立刻转移话题:「没有没有!啊,不如待会儿去影音室 放个电影吧,诗音还没看过电影呢。」 一点红无可无不可……反正他的古人作息早就乱得不能再乱了,天天熬夜已成定局。 忽然,手机屏幕亮了,有微信消息进来。 秦蔻拿起手机一看,是思雨发来的。 红霏:在么? 关中悍匪coco:? 红霏:出来么,急事。 关中悍匪coco:什么事? 红霏:出来说。 关中悍匪coco:你在哪? 红霏:我在直江六号这边,手机快没电了,中间就不联繫了啊。 关中悍匪coco:好。 她嘴上答应得倒是很爽快,但眼神却是冷冷地盯着手机屏幕。 一点红挑眉:「怎么了?」 秦蔻把聊天记录给他看。 一点红说:「这是你朋友,我和你一起去。」 这大半夜的,又一看就是急事,他不可能让秦蔻一个人去。 秦蔻冷冷说:「这不是我朋友。」 一点红皱眉:「什么?」 秦蔻说:「思雨和我说话,都是直接说事的,从来没有发过什么『在么』这种话。」 她顿了一下,指着一行消息说:「他说中间就不联繫的意思就是让我别过一会儿发微信,应该是借思雨的手机发的,发完准备把聊天记录删掉了,我要是过一会儿再发消息给思雨,那他就露馅了,这人是准备两头骗。」 一点红的脸色霎时间变得很阴沉。 他阴森森地说:「有人冒充你的朋友,骗你在这个时间出门去?」! 第121章 秦蔻冷哼了一声,说:「大概是吧。」 其实这人是谁,秦蔻心里也已经有数了。 前几天,她的手机微信上有人来加好友,上来就是那种很典型的骚扰之语——就是「认识一下啊美女」那种发言。 秦蔻自小漂亮到大,漂亮姑娘能遇见的傻x她当然也一件不落下的都遇到过,这种骚扰微信在她这里简直太常见了,见得多了心绪也就不会起伏了,骂都懒得骂,直接拉黑不给眼神就完事儿了。 但现在回想起来,那个莫名其妙的微信出现之前,她和思雨吃了饭,然后思雨的男朋友李春雷来接思雨回家,于是她就和李春雷打了个照面…… 再然后,就是思雨来找她,说是她男朋友对演出忽然感兴趣了,问能不能加她家店的顾客群。 那个时候,思雨应该还处于一种「努力想创造恋爱的感觉」的时期吧,所以李春雷主动提出要了解乐队文化,她当然会感觉很开心。 第二天就发生了莫名微信搭讪事件。 再然后就是这个用思雨微信莫名要骗她出去的人。 第六感让秦蔻立刻就把这三件事联繫在了一起,此时微信对面那个人,如果不是李春雷的话,秦蔻直接把名字倒过来写! 至于李春雷大半夜骗她出去到底为什么……呵呵,这问题还用想? 一点红神色很不好看,冷冷道:「我去会会他。」 秦蔻说:「走嘛走嘛,我们一起去~」 她又想了想,说:「你要注意哦,不能废了他,啧,现代就是这样,谁来了都得遵纪守法。」 一点红眼皮子都没抬起来一下,语气听不出什么情绪:「知道。」 又阴森森道:「他该庆幸自己生在此处,若是在江湖上……」 秦蔻心情一点儿没受影响,还歪着头问:「若是在江湖上,你会怎么样?」 一点红笑了笑。 这笑容简直比他不笑起来还要可怕得多,有一种既残酷、又险恶的味道。 他没细说,只含煳地道:「我们杀手,自然也有一门必修的功课叫刑讯。」 比如说原随云被关在排练室和他「友好交谈」时用到的法子…… 反正就是不会让他死得很愉快,甚至或许到了后面,他还会祈求让自己快点断气呢。 不过具体的细节,他当然不能告诉秦蔻。 秦蔻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说:「那我上楼去换件衣服,我们慢悠悠地过去。」 第280页 一点红道:「嗯。」 秦蔻从他怀里跳出来,上楼去把自己的小睡裙换掉。 林诗音刚刚洗完澡,正盯着吹风机。 吹风机的使用方法,秦蔻自然在把她塞进浴室之前就告诉她了。 林诗音:(个_个) 林诗音:小心翼翼.jpg 林诗音::—o 真、真的可以吹出风来!! 这……这简直同话本子里那神仙风伯的那个装满风的口袋一样! 可是这甚至都不是个口袋! 林诗音穿着绵质的t恤裙,手里拿着这叫「吹风机」的东西,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也只瞧见这是个奇异的金属圆圈,也不装有铜扇片,也不见有什么东西转动,这风……究竟是从何处吹出的呢? 况且这风,与寻常她所感受到的风也不一样,确乎是很柔和,只好似阳春三月的春风一般。 不明白……实在不明白…… 林诗音小心翼翼地戳了戳吹风机,然后小心翼翼地拿起来。 秦蔻「吱呀」一声推开门:「诗音,你出门么?我要出门一趟!」 林诗音手里的吹风机差点被她吓飞了,手忙脚乱地抓住。 秦蔻:「……」 林诗音:「……」 林诗音有点尴尬地别过头。 秦蔻:挠头.jpg 林诗音说:「这么晚还要出门么?是要去哪里?」 秦蔻说:「嗯,思雨的男朋友,约我出门呢。」 林诗音:「???」 林诗音:「啊?此话怎讲」 秦蔻说:「总之事情很复杂,你去不去?」 林诗音对王思雨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关心,此事涉及到她,她便有些坐不住,点点头,道:「好,我去。」 又说:「我快一点吹头髮。」 秦蔻说:「不急,慢慢来。」 先晾那狗男人一会儿再说。 她反正是不着急的。 这一边,秦蔻就慢悠悠地换了件t恤,又对着镜子看了会儿,突发奇想,觉得明天弄个羊毛卷也不错,羊毛卷、羊毛卷……啊!懂了。 她开始对着镜子扎了两个麻花辫,这样扎一晚上,带着这个头睡觉,明天早上起来拆掉,头髮就是卷卷的了! 然后又和诗音大概讲了讲这件事,林诗音瞪大双眼,又气又怒,似是没想到这世上还有这样的人。 秦蔻说:「这世上当然什么人都有,比这更无耻的男人都有。」 ——比如说你表哥李寻欢=。= 就这么磨磨蹭蹭的过了将近半个小时,秦蔻才拿出手机,打开微信,翻到王思雨的聊天界面,点了「语音通话」。 几声忙音后,思雨接起了电话,说:「餵?蔻蔻,怎么了?」 她的语气果然一无所知。 秦蔻问:「你刚刚在干嘛呢?」 思雨说:「哦,刚去洗了个澡,刚吹完头髮。」 秦蔻:「你在家?你爸妈在么?」 思雨:「在啊,怎么了?」 秦蔻说:「九点咱们分开之后你回家,你对象是不是去你家了?」 思雨:「……对。」 思雨沉默了一下,问:「出什么事情了?」 秦蔻说:「我给你发个截图,你看看。」 思雨:「嗯。」 然后秦蔻就把刚刚的截图发过去了。 思雨沉默了一下,然后忽然提高音量:「艹!!!」 思雨说:「李春雷那个贱人!!他想干什么?!」 秦蔻说:「对了,那天有人加我微信,你看看这个。」 然后把那个被她拉黑删掉的微信截个图发过来。 思雨的唿吸声一下子就变得很重,似乎在强压着怒火。 秦蔻说:「是李春雷么?」 思雨说:「嗯。」 思雨冷笑:「我说他怎么忽然那么积极呢,原来是见色起意了,蔻蔻,你别去,我去这地方,我今天不收拾丫的我名字倒过来写!」 对了,这才是王思雨的本性。 一个小时候能去学打鼓的女孩子,一定听过身边人说过好多次「你一个女孩怎么学打鼓啊」这种话,还能坚持下来的,性格一定很是强硬,她上大学的时候性格那叫一个风风火火、爽快至极,只是后来毕业工作了之后看起来才沉稳一点的。 秦蔻说:「别,我也去,不然他死不承认,而且你小心他狗急跳墙动手啊。」 思雨说:「那也行……你一个人过这么远安全不安全啊?」 秦蔻说:「放心,我摇人来!」 思雨:「……」 秦蔻:「你呢?你一个人么,要不我先开车过来接你?」 思雨:「也行,我在我们家小区门口等你哈,快点,今天我不把他撕个稀巴烂我名字倒过来写!」 啪叽一声,电话挂了。 秦蔻:「……」 行叭。 ——李春雷要约她出去的时候,其实还是长了个心眼的,就是他说的那句「电话要没电了,中间就不联繫了」这句话,因为思雨那边的聊天记录固然可以删掉,但她只要中间再联繫一次思雨,那这件事就必然会暴露。 但是……怎么说呢,这心眼虽然长了,但是也没长多大…… 感觉这种傻x男的性格里好像都有一种特别喜欢赌的因素在。 而且不管他今天晚上打算做什么,他大概以为不管事情能不能成,自己都不会和思雨说这件事吧。 第281页 ——年纪不小,能沦落到相亲找对象的男的,那还基本上是各有各的奇葩之处。就像这个李春雷,思雨都说了,第一次见面之后就急吼吼地加微信,刻意的说一些自以为很帅其实很油腻的撩妹话语,说优点只能说忠厚老实……啧啧啧,这人大概率在他近三十年的人生里都从来没招过女生喜欢,见女人见的最多的地方是在他自己的电脑硬碟里。 这种男的对女人的理解基本只能靠想像——就比如那种特别夸张的对女性三围的想像,一米七的女人36d,然后体重七十八斤……他以为这是易拉宝立牌么??? 同时这种男的对闺蜜友谊的想像也是极其失真的——都是塑料友谊,为了一个男人就能反目成仇,互相扯头花,闺 蜜的男人喜欢我是一件非常荣耀的事情! 综上所述,秦蔻一定不会把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告诉王思雨哒!说不定他就拿下秦蔻这个白富美啦!从此迎娶白富美顺便接收一下老丈人的公司——毕竟老丈人没儿子嘛他这是为老丈人分忧哇! 但是呢,他实在想的太多了。 王思雨与秦蔻认识接近十年,友谊也接近十年,他李春雷是谁,真以为自己那么有魅力,让思雨爱得死去活来了?笑话咯,思雨还正在犹豫要不要一脚踹了他呢。 刚刚她和思雨打电话,思雨立刻就意识到秦蔻是有危险的,她暴怒的点不在于自己的男朋友的背着她要出去勾搭女人,而是这个男的居然敢用她的微信骗她的朋友大半夜出门!! 你想干什么?你特么的想干什么?! 和思雨打完电话之后,她从床上跳起来,带着林诗音和一点红准备出发了,正要出门,陆小凤和楚留香回来了,楚留香问:「要出去?」 秦蔻说:「是咯……阿楚哥去不去,有人要欺负我。」 楚留香挑眉:「哦?怎么回事?」 陆小凤凑上来道:「谁啊,谁要欺负阿蔻,我也去我也去!」 秦蔻冷漠地推开他:「我车坐不下了,我还要去接别人!!」 陆小凤:「……」 陆小凤大惊:「你摇人都摇到我面前了,居然还不带我!」 秦蔻无情地说:「那你躺后备箱吧。」 陆小凤:「……」 陆小凤冷笑着走开了。 楚留香双手插兜,气定神闲地说:「走吧。」 秦蔻说:「走咯。」 四个人就上了车,一点红坐在了副驾驶上,林诗音和楚留香坐在后座上。 先去王思雨住的那个小区门口去接她。 思雨果然已经等在原地了——她换了双运动鞋,穿了件t恤和短裤,正双手抱胸,冷着脸在小区门口徘徊,秦蔻看见她,打了下喇叭,思雨就过来,直接拉开后座的门,然后…… 嘶,好大的胸肌! 楚留香穿着件被改成深v的黑丝绸衬衫,微笑着同她打招唿:「你是蔻蔻的朋友么?我是她二表哥中的其中一个。」 王思雨:「……」 王思雨很僵硬地抬头看了一眼。 长发、英俊、眼含笑意,黑衬衫,袖口挽起,勒在小臂中间,露出结实、健美、古铜色的小臂来……看起来一圈能打十个李春雷。 林诗音从楚留香身边探出头来,细声细气:「王姐姐。」 王思雨:「啊,音音,你也来了。」 林诗音抿了抿唇,点了一下头。 思雨上车,楚留香往中间挪了挪,她坐在了楚留香身边。 就……搞乐队的时候是见过很多长发男,但是这么高大俊美的是真没见过,而且,太高了好有压迫感orz…… 她有点如坐针毡。 楚留香微微一笑,手指一晃,也不知怎地,修长的手指之间就夹着一块巧克力,递给王思雨,道:「吃点甜的,莫要太生气,为这种男人不值得。」 思雨:「啊……哦……好……」 她默默地撕开巧克力的包装,楚留香又顺手从后面拿了瓶矿泉水给她,只怕她吃了巧克力之后嘴里发腻。 王思雨接过来,说了声谢谢。 楚留香温声道:「没事。」 他又问林诗音:「你吃巧克力么?蔻蔻容易饿,所以我身上备了点,现下还有呢。」 林诗音说:「啊……多谢楚……楚表哥。」 王思雨:「……」 怎么觉得蔻蔻的亲戚之间好像不太熟的样子呢? 又一想,啊,老秦家乡亲遍地,光二表哥的数量都得用「们」,而且下一辈嘛……互相之间不太熟也确实很有可能。 副驾驶上一直没说过话的一点红说:「楚……阿楚,拿瓶水。」 楚留香嗯了一声,递水给他。 王思雨就朝自己前面的副驾驶位看了一眼。 ……是个酷哥。 也是长头髮,与身边这位秦楚哥哥随意绾起不一样的是,他的头髮扎的很高,像个高马尾,身上穿着一件很薄、贴着身体的t恤,裹出极其精壮结实的身体…… 王思雨:「……」 本来她还在怀疑待会儿撕吧的时候她到底能不能撕吧得过那个无耻贱男人,但是现在,她开始怀疑李春雷待会儿能不能活着了…… 她真心实意地对秦蔻说:「蔻蔻,你们老秦家的基因真的很不错。」 秦蔻一边开车,一边说:「那可不!」! 第282页 第122章 另一头,李春雷还在做他的春秋大梦呢。 李春雷,年纪上同王思雨、秦蔻都差不了多少,工作也不怎么样,家里父母倒都是公家单位的,他就自觉是人上人了,甚至还觉得王思雨配不上他。 他嫌王思雨年纪太大。 他一个快奔三了,连女朋友都找到过一个的男的,居然嫌二十七岁,已经在体制内工作好几年的王思雨年纪大、不好看! 真是离谱到没边儿了。 但一面嫌弃着,一面身边又只有这个女人离自己最近,所以他一开始还是很殷勤的,天天没事就发微信,「在么」、「在么」、「你是不是爱上我了(呲牙)(呲牙)」发个不停,可把王思雨讨厌得不轻。 结果王思雨的父母还对他很是积极热情,王思雨的妈还加了他的微信,说什么「我们家思雨就交给你了」之类的话,还和他的家长商量起了订婚的事情。 他就沾沾自喜地觉得王思雨是他盘子里的一盘菜了。 就是麻烦得很,女的能不能有点自觉啊,你也不看看你是谁,天仙下凡么?还要我去接!还有,看什么演唱会啊?还追星啊,卧槽!追星的女的,不贤惠啊。 结果,去接她回家那次还真的有意外收穫。 王思雨的朋友居然是个白富美——就是年纪有点大。 但没关系啊,长得漂亮就行,年纪大这个缺点也不是不可以忍受嘛……况且美女家里还有钱,自己还开店,哦,就是王思雨要看的那个演唱会是吧。 总而言之,李春雷就开始了他的操作。 一开始反正就是一反常态的说对乐队文化感兴趣啊云云,又藉口手机没电用王思雨的手机打电话,把秦蔻的微信名片推给他,把聊天记录删掉,后来又加了群掩盖一下,加好友被通过之后,心里一阵窃喜。 然后……被删了。 李春雷气急败坏,在好友申请里写「就加下微信至于么?你脾气也太差了吧。」 然后发现发不出去,秦蔻删人的时候顺便拉黑了。 反正李春雷气急败坏了好几天,但是最后又舔着个脸跟着王思雨一起去秦蔻的livehouse了,结果还是没见到,那天他心情就很差劲,还藉口发挥了好几回,非要让王思雨心情也不好,他就满意了。 今天,王思雨又逼着他非要出门逛商场,他在家打游戏,反正就打得忘了时间,王思雨的电话五分钟一个五分钟一个,他一个也没接,等那一把打完的时候,都距离约好的时间过去一个多小时了,他烦不胜烦,发了个消息说不去了。 结果他妈回来之后问他今天怎么没和思雨一起出去,把他骂了一顿,大晚上的赶到王思雨他们家道歉去。 他不情不愿地去了,到王家的时候,王思雨还没回家,王妈妈给她打电话,从电话声中,李春雷才知道,哦,原来是和秦蔻一起玩去了。 他立刻就精神起来了,在王家赖着不走,非要等王思雨回来。 王妈妈高兴得不行,王思雨回了家,一看到他脸色就拉下来,还被王妈妈给说了几句,李春雷说了几句好话,又骗她说手机没点了打个电话。 然后……计从心中起。 哎呀,就约出来一起吃个宵夜嘛,要是能发生点别的当然就最好了,嘿嘿。 他的心眼子在那一刻达到了他的巅峰水平,还知道让秦蔻中途不要再联繫呢。 把聊天记录删干净之后,他就藉口时间晚了要回去了,王思雨没理会他,自己进屋洗澡去了,把王妈妈尴尬的,连声和他解释,他很大度的挥挥手,说今天是他的不对,思雨生气也是应该的。 王妈妈说:「你看小伙子脾气多好啊,我们思雨就是个脾气暴的,哎哟!有你在就放心啦。」 李春雷:「嗯嗯,应该的应该的。」 应付完王妈妈,火速下楼,往约定地点赶。 约定地点是个大排档,他来了之后坐下也没点菜,就点了两瓶酒,自己先开了一瓶喝了,算是给自己壮壮胆,心里扑通扑通地狂跳,激动得不行,一开始信心满满,结果等了二十分钟人还不来,就有点忐忑了。 她咋还不来? 她是不是中途给王思雨发微信了? 这个想法一出,就好像一盆冷水一样,刺啦一声,把他心里的小火苗给浇灭了,恨不得立刻就跳起来逃跑,又实在捨不得距离自己一步之遥的美女,心中后悔的要命——早知道刚刚就先用王思雨的 微信拉黑秦蔻,让她们两个联繫不上! 这想法不得不说十分的愚蠢,但本来他这行动也没高明到哪里去。 李春雷拿出手机,点开和王思雨的微信聊天界面,想试探一下她。 又犹豫了十多分钟,人还没来,这时候他内心的煎熬已经把他弄得很难受了,终于没忍住,给王思雨发了微信。 滚滚春雷:干嘛呢? 五分钟后。 红霏:你有事? 滚滚春雷:没事啊,就看你睡了没。 王思雨没回復了。 李春雷松了口气,现在他也顾不得王思雨那冷淡的态度了,只觉得一切如常,他做得那点事儿她还没发现,很好! 他放松下来,又吨吨吨喝了一口酒,继续等。 又过了十分钟,人还没来,李春雷想:果然女人之间都是塑料友谊,他话说的那么急,这秦蔻都能这么久都不赶过来,一点儿不关系她「闺蜜」的安危嘛。 第283页 这时,一辆车停在了路边。 驾驶座的门被打开了,里面钻出个肤白貌美、身材高挑的美女来,走了两步,朝这边张望着,似乎看见了李春雷,又好像根本没认出他来,拿出手机,像是要联繫人。 她虽然不认得李春雷,李春雷却认得她,立刻跳起来走过来,口中说:「是秦蔻吧?」 美女收了手机,双手抱胸,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说:「你是谁啊?」 李春雷说:「啊,我李春雷,思雨的对象,今天下午我有事没陪思雨,麻烦你照顾我们家思雨了,请你吃个饭啊。」 秦蔻噗嗤笑了。 很可以,很可以,这藉口找的,自己用女友的手机骗女友的闺蜜出来,不知道想干啥,还能把女友拉出来当挡箭牌,一副我最深情最识大体的样子。 她面无表情地说:「贱人。」 李春雷的脸色倏地就变了,心头登时火气,口不择言正要骂人,忽然身后一巴掌上来,啪的一声直接唿他后脑勺上了,这一巴掌很显然是抡圆了胳膊去唿的,李春雷没半点防备,直把他打得脑瓜子嗡嗡的。 还没反应过来,王思雨的骂声就传来:「艹你大爷的贱人,你大半夜骗她出来想干嘛?想干嘛?狗东西找 死是不是!」 王思雨本来就愤怒得要命,在车上走了一路,又有秦蔻的阿楚表哥和音音表妹安慰,心头的火算是压下来一点,结果一看见这人某狗样的贱人猥琐的样子,还拿她做筏子,假惺惺地说什么「麻烦你照顾我们家思雨了」,差点没噁心地把隔夜饭吐出来。 火气又噌的一声冒上来,她再也忍受不得,一巴掌抽过来,痛骂出声,李春雷被这一巴掌给打懵了,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王思雨又是一个巴掌,啪得一声脆响,直接抽在这狗东西的脸上。 抽耳光这种事,侮辱意味是大于伤害性的,李春雷活了近三十年,哪里吃过这种亏,还是被女人打的!况且这种男人通常情况下都有个无师自通的技能——那就是在男女之事上越是做了亏心事,就越容易自己先「失去理智」。 于是,李春雷毫无意外地登时暴怒,从口中骂出一连串的噁心脏话,跳起来一拳就要揍到思雨脸上。 王思雨不过是个普通的现代人、都市女孩,从小到大都没打过架,以前在学校时虽说是个风风火火的小辣椒,那也就是在遇到事情的时候绝不退缩,嘴皮子利索,说起道理来一套一套的,很少能碰到这么无耻下贱的人,今天是实在气急了,又忍不住想如果蔻蔻人傻一点,自己一个人巴巴地就去了,忍不住心中一阵后怕,气到了极点,才动手打人的。 她没学过格斗,面对李春雷的拳头,立刻就懵了,站在原地似乎僵住了,躲都不知道怎么躲。 一只手挡在了她的面前。 这只手大而有力、皮肤古铜、手指修长,也就随随便便那么一伸、随随便便那么一挡,李春雷那尽全力挥出的拳头就落入了他的手掌之中。 这个人当然就是楚留香。 楚留香一只手插着裤兜,一只手稳稳接住了李春雷的拳头,眼神之中却已不再有那种能融化冰雪的春风笑意。 他「和颜悦色」地开口问:「你大半夜约我妹妹出门想做什么?」 楚留香的身高大约在一米九左右,站在那里,光投下的阴影,就能把李春雷全淹没。 李春雷:「……」 他那原本在王思雨面前「丢失的理智」,现在一下子全归位了。 李春雷:「不不不,哥,是误会,这都是误会!」 他的脸上立刻堆起了讨好、恐慌似的笑容,一口一个误会,暗搓搓地想把自己的手给缩回来,楚留香微笑着,手上略一使劲,李春雷登时嗷的一声就叫出来,大喊:「大哥!误会,我错了!对不起啊真的!」 秦蔻戳了下王思雨。 思雨回过神来,伸出自己的无影爪,一爪子挠的他满脸开花:「误会你奶奶个腿,拿我微信骗我朋友,我踹不死你个狗日的,你他妈的老娘当年怎么没把你个狗日的掐死,走!去你家去!我问问你爹妈什么意思,你什么意思!」 秦蔻又戳戳林诗音。 林诗音已经完全呆了…… 秦蔻:「你要不要上去踹两脚。」 林诗音:「不……不用了……」 楚留香气定神闲地缩回手,带上墨镜,双手插兜,靠在车上。 对了,这其实用不着他出手,他只需要站在这里,这个欺软怕硬的男人就不敢还手了,只能被王思雨狂挠,口里惨叫着说误会、都是误会。 他们今天站在这里,便是给秦蔻的这位友人撑腰壮声势,况且这男人……啧,看来无论是在何处,什么样的文明年代,王八蛋总是不会少,只是装得更加人模狗样了。 那头吃烧烤的人已经有一些来看热闹了,秦蔻拉了拉楚留香的衣服角,楚留香心领神会,手里捏着瓶矿泉水,指尖蘸蘸水,曲指一弹,几个拿着手机试图录视频的看热闹人手上齐齐一松,几个手机啪啦啪啦掉地上。 ——就在刚刚,秦蔻和楚留香发微信,就是拜託他这件事的,要是被有些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人把视频掐头去尾的放到网上去,再配上一些煽动性的文案,免不了会很麻烦。 所以她刚刚明明看见了李春雷,还特意把车停在了稍远一点的位置上,诱使他自己过来,又转了几步,刚好和那个人不少的大排档用中间的小树林挡住,这下真想看热闹的人,那就得绕过来了,再想拍视频,呵呵,你想得美。 第284页 这一头,李春雷还在復读「都是误会」,王思雨不依不饶,揪着他的头髮上脸一顿挠,厉声质问:「什么误会,我告诉你你今天解释不清楚这个误会,我就打电话给你爸妈!你当着他们的面解释!」 李春雷瞬间吓得魂飞魄散,开始连声说自己鬼迷心窍了,就想着认识一下秦蔻才用她的手机发消息骗人出来的,真的没别的意思、真的没别的意思云云。 思雨又是一爪子挠上去。 好在是最后一下。 她收回自己的无影爪,冷冰冰地瞪着被挠得满脸花的李春雷,冷冰冰地说:「你都干嘛了,你再说一遍,你都干什么了,鬼迷心窍干什么了!」 李春雷唯唯诺诺、忍气吞声、痛哭流涕地跟思雨道歉,把自己骂得狗血喷头跪求原谅。 思雨怀里揣着录音笔,冷哼了几声,断然道:「滚!」 李春雷连滚带爬地跑了,一直坐在副驾驶上根本没下来的一点红双手抱胸,打开车门,倏地消失在了黑夜中。 思雨把录音笔拿出来,摁下了中止,又拿出来听了下,录得很是清晰,满意地点了点头,收起录音笔。 这是她自己的主意,秦蔻没参与。 秦蔻看着她的录音笔,说:「后续打算怎么办?」 王思雨说:「分手肯定是分手的,我在家的说辞是他结婚之前就敢这么干这人不能要,他们家想的那肯定就是我这人这么泼,结婚之前都敢撒泼,结婚之后那还了得?也不会再纠缠我们家了,不然我干嘛往他脸上挠那么多下?还不是就为了伤害性不强侮辱性极强么。」 她晃晃手上的录音笔,说:「至于这个,才不是为了和他爹妈对峙,这是拿来打我大姨的。这对象是她给我介绍的。」 她和秦蔻都是法律系毕业的,自然很明白,即便是在民事诉讼之中,录音证据的效力都不怎么样,不过这是法庭,他们这事儿,也没法上法庭,别看现在很多人开口就是报警啊、诉讼啊之类的口头禅,但其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事都不是那样的。 就说这事儿吧,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李春雷没安好心,可是他毕竟只是在晚上约女孩出来,根本没到违法的程度,这就不是法律调整的事情!一板一眼地讲道理根本没用。 归根到底,吵架只是手段而已,不是单纯为了发泄情绪。所以她暴怒归暴怒,上手打人也就是使出无影爪狂挠,顺便踹了两脚——这种程度,那还是占理的,就脸上被挠了几道而已,想想你自己干的亏心事吧! 李春雷是个傻子,他爹妈可不是,他爹妈可是公家单位的,最多跟别人抱怨几句王家姑娘太兇云云,别的,呵呵,闹起来大家一起损失面子里子! 而王思雨的最终目的,就是让七大姑八大姨知道,别撺掇着她父母给她相亲。 那怎么办?简单,这对象是她大姨介绍的,她待会儿回去就冲到大姨家里去,拍着大腿开始嚎,抡起道德的大棒照着大姨面门上打。 ——你不是说给我介绍的好男人么?怎么能干出这种事呢?我伤心欲绝啊,还没结婚呢就吃里扒外结了婚可怎么办哟!你这媒人怎么做媒的,这就是你介绍的好男人?这么好的男人你咋不给你闺女留着呢? 反正我伤心欲绝,说起话来口不择言昂! 顺便一边嚎一边把无耻李春雷的录音拿来当背景音乐。 反正就是介绍的对象出问题了,你这当媒人的别想撇清!每次亲戚来介绍对象就把大姨拿出来祭一回旗,三五次之后,看谁还敢淌这趟浑水! 王思雨算是明白了,很多时候,亲戚之所以敢说闲话、敢撺掇着叫她相亲啊这啊那啊的,就是因为火烧不到他们身上,再怎么吵怎么闹,都在她们一家三口身上,隔岸观火,谁不爱看? 思雨表示呵呵,那都是过去了,从此之后我不把你们拉下来一起大乱斗,我名字倒过来写!! 第123章 很多时候,人就是豁不出去。 就像思雨,之前一直都忍着,明明委屈得要命,结果却被七大姑八大姨一口一个老大不小了啊、你看你妈的白头髮啊、嫁不出去了啊的……给堵回去。 还有她妈,数落自己养了二十多年的女儿,对一个才认识一个多月的陌生男人好成那样,不知道的还以为那是她儿子呢,自己算什么,算她养的童养媳? 这样说是有点过了,王思雨的妈妈当然是爱她的,只是她的老思想就是扭不过来,或者说她就是不能接受自己的孩子长大了之后不好控制,觉得她这么晚还不结婚是给她丢人云云,总而言之,她做的不对! 就这么一件事,足足困扰了思雨好几年,几乎她都要撑不住压力,就这么稀里煳涂地和这个狗男人结婚了,倘若今天没有发生这件事、倘若没有——那她是不是真的会嫁给他? ……大概率会是这样。 再一想这人的德行,想想现在离婚的难度,思雨忍不住打了个寒颤,甚至有点庆幸李春雷这条狗早早露出了真面目。 她撕吧了半天,噼头盖脸地给李春雷来了一场,甚至连自己的一个指甲都给弄断了,流了点血,却丝毫不觉得疼,秦蔻给她拿了水,她咕嘟咕嘟地喝了大半瓶,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一旦真的豁出去了,就觉得很多事情根本就没自己想的那么可怕。 第285页 思雨意犹未尽地说:「当泼妇真爽。」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手指,弄个创可贴啊。」 思雨说:「不了,我就这样,现在就去撕我大姨,今天晚上不闹个鸡飞狗跳不算事儿!」 秦蔻说:「行啊,走,你大姨住哪里,我送你过去。」 思雨报了一个地址。 林诗音早看得目瞪口呆了。 就……这真的……很不体面。 可是好解气!!! 她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一些从来根本没有人教过的道理:体面在某些时候根本就不重要。 女孩子要贞静、要体面,可是表哥体面么?为什么表哥带着两个伎女在家中整日倚红偎翠,就没有人指责她?为什么他做出这样的事情,身边 的妈妈还愁的是她是否惹恼了表哥?倘若姨父姨母在世……倘若姨父姨母在世,表哥还敢这样么? 表哥可以不体面,但她却不行! 可是体面到底有什么用?她这样的体面,难道家中的下人就不知道表哥的所作所为了么?难道他们在暗地里就不嘲笑她了么?! 还有龙大哥……她为什么就不能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你不要来找我了,我不想见你,我不需要你陪我!难道你陪我我就必须要接受?就凭你是表哥的结拜大哥?! 她隐隐地下定了决心,待到自己回去之后……她一定要对龙啸云说:走开!我不见你,滚开!别出现在我面前!我看到你就烦!滚远一点! 她的手就攥成了拳,面上隐隐有些发红。 思雨长舒了一口气,看见她,在她面前晃晃手,问:「音音?想什么呢?」 林诗音回过神来,道:「没什么。」 二人一同上车。 钻到车上,思雨问:「诶?蔻蔻,你的……那位二表哥呢?」 她说的是突然消失的一点红。 秦蔻头也没抬,淡定地说:「哦,刚刚他接了个电话,工作上的,所以就提前走了。」 思雨说:「啊……这样吗,好吧。」 一点红连身份都没有,在现代哪里来的工作电话?这句话当然是在扯谎。 至于他到底去做什么了……这还用说么? 李春雷用王思雨的微信,大半夜骗秦蔻出门,一点红要是能忍得下这口气,他简直可以不用叫这个名字了! 这名字本就是个诨名,他自己根本就没有正儿八经的名字,而这名字的本意——便是指他出神入化的杀人巧技。 可惜的是,现代和江湖不一样,他不仅不能杀人,甚至连剁这人一条胳膊或者腿做个教训都不行。 不过……他还是有法子整治他的。 月下,李春雷匆匆地走在街上,头低得特别低。 他其实没什么大碍,就是脸上被王思雨那个泼妇给抓破了,眼镜也被掰折了,镜片也在一片混乱之中被踩碎了。 他脸上火辣辣地疼着,眼前又因为近视而模煳一片,街上其实没什么人,他却 总觉得有人在看他,觉得丢脸得要命。 而且,他这样子回家要怎么和父母说? 他现在都不想回家! 心头忍不住火气,他忍不住跳脚大骂了一声「艹!」心里对秦蔻和王思雨的怨恨在这一刻达到顶峰,忍不住叫骂出来,骂得难听得要死,似乎丝毫没想起这件事的起因正是他自己。 这个时候,他正好走到了直江公园里。 直江公园植被茂盛,很多监控死角,走着走着,李春雷飞起一脚,踹到了一棵树上。 有人冷冰冰地「啧」了一声。 这声音又低沉、又嘶哑,又恶毒,带着十二分的冰冷与杀气,只好似一条在林子里探出头来、嘶嘶吐着红信的毒蛇一般。叫人听了,立刻就觉得寒毛直竖,浑身上下都爬满了颤慄。 李春雷勐地回头,正要大声问是什么人,一块石子儿忽然自黑暗之中飞出,击在他的咽喉上,也不知怎么的,他的声音忽然就被卡在了喉咙里,怎么都喊不出来,又是一块石子击来之后,他忽然朝后头跌倒了,惊恐地发现自己浑身都动不了了! 一点红从他后面,自黑暗之中走出来。 他其实根本懒得听这人废话,干脆直接点了他的哑穴,又从兜里掏出自己刚刚顺便从路边买的纸巾,轻飘飘地盖在他脸上,好不叫他瞧见自己的样貌。 纸巾盖在他的脸上,李春雷惊恐地瞪大眼睛,额前立刻渗出了大颗大颗的冷汗,他有点无法理解现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甚至觉得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恐惧几乎把他淹没,这一张随处可见的手帕纸,竟然有种浸满了水的感觉,令他的唿吸登时一窒。 一点红双手插兜,立在原地,居高临下地看着李春雷,面无表情地把手从裤兜里伸出来,舒展一下手指,指节就发出了轻微的「嗒咔嗒咔」声。 李春雷的身子登时开始止不住的颤抖起来,他想出口大声喊救命,喊求饶,却连一丁点地声音都发不出来。 一点红蹲下来,冷酷地对他伸出了手,并打心底里遗憾此刻不在江湖。 一个小时之后,他气定神闲、面色如常,双手插兜地走在街上,拿出手机看消息。 他和秦蔻的消息开始于半小时之前。 关中悍匪 coco:红哥~红哥~你忙完没有~ 第286页 一点红:还没。 关中悍匪coco:还没有么? 一点红:要注意节奏。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节奏?什么节奏? 一点红:…… 一点红:不好解释。 关中悍匪coco:好叭……刚送思雨去她大姨家了,我们在那里她不好发挥,要我过来接你么? 一点红:不用,待会儿我自己回。 关中悍匪coco:好~ 他瞧着秦蔻说话时常常会打的那个「~」,漆黑而冷漠的眼睛里,也经不住露出了一丝柔和的笑意,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摁动。 一点红:事已完了。 秦蔻几乎是秒回。 关中悍匪coco:要这么久哦,我在家等你呢。 一点红:嗯。 关中悍匪coco:本来买了冰汤圆,不过已经化掉了,所以你也没办法吃了。 一点红:我得先洗澡。 关中悍匪coco:啊?见血了么? 一点红:没有。 那废物承受不住,在地上跟蛆虫一样的扭动,黄汤流了一地,他虽没碰到,但也不免觉得噁心,便想好生擦洗一翻。 大概,那废物这辈子都不敢对秦蔻再打什么主意了吧,也再不敢想着要报復秦蔻的朋友了吧。 他神清气爽,手机塞兜里,往家的方向去了。 第二天正好是礼拜天,思雨仍然放假中,主动发微信来问秦蔻,说是要请她还有二表哥们吃个饭,以答谢昨天夜里的撑腰之恩。 她的语气听着很飞扬,显然昨晚去和大姨撕吧的时候占了上风,心情好得不得了。 秦蔻来劲了,特别感兴趣地问:「啊呀!昨晚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快告诉我!」 思雨说:「中午吃饭的时候说呗,音音也来吧!吃什么?请你们吃大餐!」 秦蔻笑嘻嘻说:「可以啊,晚上见,不过我得问问他们来不来。」 思雨说:「好。」 她先问了诗音。 林诗 音正拿着她的ipad在看视频——当然,视频就是穿越新人所必备的拼音教学视频。她本来就很关心王思雨,又没有别的事情干,点了点头,答应下来。 然后去问了楚留香与一点红。 楚留香婉言拒绝了。 他做这种事,实在就是顺手为之,其实倒是说不上是恩——这算什么恩?就往那里一站,那男的当时就没气势了,实在是举手之劳。况且,女孩儿在一块儿说话,他一个男人,倒也不是很适合往里头凑。 一点红也表示没兴趣,果断拒绝。 那就只有秦蔻和林诗音去。 两个人回屋去收拾打扮。 秦蔻昨天晚上就是带着她的两个村姑麻花辫睡觉的,此刻拆了一看,还真别说,的确有种羊毛卷的感觉,就是这羊毛卷都集中在头髮的下半部分……她想了想,从抽屉里翻出自己的捲髮棒来,对着镜子卷卷头髮。 又换了件粉红t恤和短裙。 林诗音穿了昨天白天买的那件衬衫裙,她今天似乎不是很想梳髮髻,秦蔻就顺便帮她卷了卷头髮,喷了一点定型水。 林诗音有点犹疑地盯着镜子,犹疑地问秦蔻:「这样子头髮会不会显得有点乱?」 秦蔻振振有词:「什么乱,这叫慵懒!慵懒!」 在古代,钗横鬓乱、当然不是什么正经的词语,不过……女子正不正经,身上有没有闲话,从来也不是女子自己说了算的。 就好像林诗音,她难道还不是个好姑娘么?可是李寻欢这样整天出去寻欢作乐,家里下人的闲话说的是谁?她不想见龙啸云,可是龙啸云却整天找上门来,家里下人眼神乱飞又飞的是谁?还不是无辜的林诗音。 所以,她打扮得再贞静、再温柔如水,又有什么用处呢? 这些道理,林诗音当然还是懵懵懂懂的,她只是觉得这千年之后的世界,的确让她的唿吸更畅快了,也让她的心情好了起来,更让她……有点不太想离开了。 一想到会回到李园,再次面对那种无处不在的阴郁,她就有点沮丧,又忍不住羡慕秦蔻与王姑娘,能生在这个年代。 她对着镜子看看自己。 光可鑑人的大银镜,在他们那时代,亦会是价值千金的珍 贵之物,在这里却是家家户户都可拥有的小物件。 镜子里的女子身着一件白色衬衫裙,衬衫裙的质感与她之前所拥有的所有衣物都不一样,触感细腻的同时版型亦是略显硬挺,只显得她的嵴背异常的挺直,那种她自己所习惯的温柔和顺的姿态似乎消失了,也令她觉得镜子里的这个人……有些陌生。 秦蔻出现在她身后,她今天带了个不算小的包,跨在肩上,头髮便是那种经过精心计算的「慵懒」,一双修长的腿大剌剌地展示着,对她道:「走哇。」 林诗音轻轻地微笑起来,向她点了点头。 临走之前,秦蔻悄悄塞给了一点红一个小包,并让他待会一个人的时候才能打开。 一点红:「?」 他问:「里面是什么?」 秦蔻叮嘱他说:「你过一个小时,才能打开,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嘛。」 然后转身就跑了。 一点红:「???」 他盯着手上的针织小包,用手捏了一下,感觉里面放的是一张硬质的卡片。 第287页 ……是什么呢? 他的手有点蠢蠢欲动,想要现在就打开,又碍于秦蔻神神秘秘的嘱咐,只好摁下自己的好奇心,先把这东西塞兜里了。 另一面,秦蔻和王思雨约在了一家四川红油抄手店,就开在路边儿,桌子就五六张,价格也不贵。 ——好朋友之间,请吃饭就可以这样啦,不必讲究什么面子里子,好吃最重要。 三个人各自都点了抄手,又顺带着点了红糖冰粉和稀熘耙——其实就是煮的非常软糯糯、非常入味、一吮就脱骨的鸡爪子。 红糖是自家熬煮的,与很多卖冰粉的点里会用到的那种红红的、稀了吧唧的红糖汁不一样,这家店的红糖看上去其实颜色会有点像芝麻酱,很浓稠,吃一口,沙沙的——是未曾完全煮化掉的红糖沙,与冰凉凉、略微有一点硬度的冰粉融在一起,口感很奇妙,红糖不算很甜,有被熬煮出来的焦糖味。 思雨吃了一口,就开始讲昨晚上发生的事情,眉飞色舞。 「我昨天上去就啪啪敲门,我大姨一开门,我都不等她说话,嗷一嗓子就大哭,手指不是流血了么,那血流的还不少,我一巴掌唿我 大姨衣服上,留了半个血手印!」 「她当时就懵了,问我怎么了,我就哭,一边哭一边骂李春雷,问她怎么给我介绍这种对象,还说李春雷要打我我不活了,反正把她吓得够呛,一让我冷静我就干嚎,拍着大腿说我不活了、不活了哇。」 「她没办法,就给我妈打电话,我妈电话里让我回家我也不回,反正就赖在她家不走,也不睡觉,就一边放录音一边哭。」 「然后我妈我爸就来了,估计没见过我这样,我妈都不知道咋办,就让我先回家,笑话,我能回么?我就不,我就逼我大姨现在就打电话给李春雷爹妈,问问他儿子什么意思——哦,李春雷妈和我大姨是同事。」 「反正他们就要息事宁人嘛,我就抢我大姨手机,我大姨快急死了,还说什么说不定是误会,我就说那这么好的男人给你们家闺女留着吧,我要不起,你们天天误会去吧。」 「然后她瞬间就火了,问我怎么说话的,我就干嚎当亲戚的哪有这样的啊,这不是把我往火坑里推么,我太难受了,我要叫二姨和大舅过来评评理!」 「我大姨当场就开始抹眼泪,说我怎么能这么说话,她好心没好报,我爸和我妈只能两头劝,可累的够呛。」 「最后回家,我爹妈都不敢说话,也不闹着说什么我不订婚她整晚整晚睡不着了!」 最后,思雨总结道:「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抡大棒的感觉真好。」! 第124章 红油抄手,皮薄馅大。 面皮薄得如蝉翼,能透过面皮来看到里面粉红色的紧实肉馅,拖出来的那个「尾巴」,是最入味的。辣,当然不是非常辣,麻,却也不是非常麻,但红油很香,酱油的底味调得很好,里头漂浮着几根被红油所浸透的蔬菜,再倒上一点醋…… 这样的东西,十几块一碗,乃是街边小店常有,但x市的食物并不以馄饨、抄手见长,许多店用的都是半成品速冻馄饨,这就会导致馄饨皮死厚死厚的,管他什么馅料,吃起来都没滋没味的。 外头的太阳很大,地面反出刺眼的日光,躲在空调开得很足的小店里,舒舒服服地吃上一碗红油抄手,顺便再点一个凉菜——蒜泥白肉,肉切得很薄很薄,汆烫得十分细嫩,夹在筷子上,微微颤动。 这样的重口味,林诗音也已经习惯了。 人就是这个样子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人生的大多数日子,当然是被娇宠着长大的,父母慈爱、姨父姨母亦是慈爱,她早早就定下了未来的夫婿,知根知底、青梅竹马、既是很好的朋友、亦是很好的爱人…… 但,此刻,她畅快地吃着味道这样重的东西,随意地走进任何一家店铺而不用担心里头会有人用奇怪而噁心的眼神盯着她,听着王姑娘爽朗而快活的声音,自己也同样的发出快活的笑声,没有人在意什么「食不言、寝不语」,也没有人认为女孩子吃东西一定要讲究什么姿态…… 她的心中竟忍不住生出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即便没有表哥的冷落,即便没有龙啸云的纠缠,假使她此刻已和表哥成婚,恩恩爱爱,她或许……还是会羡慕这个地方的女孩子们的生活吧。 那,假如让她放弃表哥来这里生活,她会愿意么? 这想法只在诗音的大脑之中出现了一秒,她的笑容便显得有点苦涩了,古人云,兄弟争雁,便是说好处还没落到实处,便先想着怎么分利益,然而她的这想法,比之兄弟争雁,还要更愚蠢、更可笑。 无论是表哥,还是这里,她都没有、也不可能有。 那一头,思雨问:「要不要喝点冰醪糟?」 秦蔻说:「好啊,音音,你要么?」 林诗音回过神来,道:「好……」 醪糟是冰凉凉的,有点微涩,撒了几颗枸杞,艷红红的飘在里面,与略微浑浊的、带着甜酒味道的醪糟混在一起,又漂浮着几颗实心的糯米小园子,喝上一碗,清爽宜人,又能解解口中的味道。 秦蔻问:「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思雨。」 王思雨用勺子在冰醪糟里搅动,说:「先这样吧,我大姨嘴也是个碎的,受了这么大委屈,今天这事儿早瞒不住了,我出门的时候我妈都接了好几个亲戚打来的电话……你看他们,真是闲的,这种破事能拿出来眉飞色舞的说一个月!」 第288页 秦蔻凉凉地说:「那可不是……一天天闲着没事干,就这样了呗。」 王思雨心有余悸地点点头,又不免好奇道:「说起来,李春雷还挺妈宝的,他妈也不是很讲道理的人,我还以为今天无论如何,他妈都要打电话过来嚷嚷两句呢,毕竟我昨天挠成那样,他估计一两个月没法好好见人了,结果还真奇了,他们家居然特别安静,一点儿没来作妖!难道是他爸把他妈给拦下来了?」 秦蔻:「……」 秦蔻心想:那倒也不是,是我们家红哥拦的,保准叫李春雷从此以后听见「王思雨和秦蔻」这六个字,就能直接吓崩溃。 昨天她还好奇来着,问一点红那一个小时的时间都做什么了,一点红含煳其辞,只道是他一定能全须全脚的回去,旁的就再不说了。 秦蔻:疑惑歪头.jpg 总而言之,李春雷大概会拼命拦着他妈作妖的。 王思雨又说:「他家吱不吱声,也拦不住我大姨的嘴了,明天礼拜一上班之前,她们单位必然传遍,我看李春雷那条狗,再想人模狗样的骗女孩儿结婚,这几年是不能够了。」 「至于我爹妈……」思雨说,「先能清净一会儿是一会儿吧,主要问题还是住家里太麻烦,他们再这样,我就直接出去租房了,离远一点怎么都清净。」 喝完了醪糟,又略微在小店里坐了一会儿,思雨打了个哈欠,决定回家午睡一觉——昨晚她闹得大半晚上没睡,真躺床上时又睡不着了,现在那个劲儿终于过去了,开始感觉蔫蔫的。 于是三个人就在小店里分了手,思雨回家去, 秦蔻开着车把诗音送到了地下车库,又把钥匙给了她,让她从负一层直接上二十七层回家去,她自己还有一点别的事情。 善解人意的林诗音自然答应了。 秦蔻就开着车又走了。 与此同时,家里。 一个小时的时间刚到,一点红就从兜里掏出了那个针织小包,直接打开了它。 里面是一张卡片。 大小同银行卡是差不多的,但绝对不是银行卡,烫金面,上头只标了四个数字8327,反面一瞧,亦是什么都无,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他挑了挑眉,看了片刻没看出个什么所以然来,正要拿出手机来问问秦蔻,手机却先一步震动起来。 微信消息,发消息的人是秦蔻。 关中悍匪coco:【位置消息】 关中悍匪coco:我在这里等你哦,别告诉别人(羞涩)(羞涩)(羞涩) 关中悍匪coco:戳一戳。 一点红盯着手机屏幕上的那个位置消息,位置算不得很远,要打车过去,定位的地址在xxx酒店。 酒店一词,在他们那时候,便是专指买酒的店了,这些店有大有小,大店便如同那京城高达三层的鼎福居酒楼,不仅卖十八年陈的绍兴女儿红、秋露白,也买各色小菜,至于小一点的酒店,便是几张破旧不堪的桌子,一坛和醋没什么两样的酒,锅里或许会炖羊肉或者猪头,随意当做下酒菜来吃,店主人就住在厅堂后面的小院儿里,偶尔,也就收拾几张床铺出来,给那些宿醉的客人们用。 但,这个时代,酒店当然不是那个意思,时过境迁,此刻的酒店根本就不卖酒,甚至连餐厅都无,此刻的酒店,更像是他们那时候所说的「客栈」。 ——以上,信息来自于电视剧。 大白天的,秦蔻约他去酒店,其中意味…… 他面无表情地捏着手机,垂眸瞧着那个地址,半晌没动,他的蔻蔻大概是看他不回復有点着急,连着发了好几个表情包,还放狠话道:你再不理我我就走啦!不等你啦! 他的唇角就忍不住勾起来一点,手指在屏幕上点一点。 一点红:我知道了。 一点红:现在出门。 关中悍 匪coco:o(*////▽////*)q 关中悍匪coco:你看我们两个像不像在偷情? 一点红:…… 一点红:……你。 关中悍匪coco:(^-^)v 关中悍匪coco:你快点哦,没有让女孩子久等的道理! 一点红:好,你先歇会儿。 关中悍匪coco:~~~ 对话就此结束,一点红顺手把手机塞兜里,然后进屋换衣服去了。 楚留香今天没出门,正舒舒服服地窝在床上看书,大橘窝在他的胸膛上,一如既往的沉重,有的时候一点红瞧见他们两个这样,都忍不住在心里腹诽,楚留香的铁肺…… 一点红推门一进来,一人一猫,两双眼睛,齐刷刷抬头看他。 一点红:「……」 一点红解释:「出门一趟。」 楚留香顺口问:「去做什么?」 一点红:「……」 一点红的脖颈有点僵硬地动了动,哼了一声,没说话。 楚留香挑了下眉,看着一点红换衣服,又顺手装了个包……等等,你怎么包里带着换洗衣服啊!!! 楚留香:(个_个) 一点红的头精准地转过来。 楚留香气定神闲地移开了目光,重新把自己的脸埋到书本内侧。 一点红拎着包出门去了,在小区门口打了个车,直接送到酒店门口,又瞧见了周围的另一家店,心念一转,进了那家店。十分钟后,他一只手插兜,另一只手扶了扶墨镜,抬脚跨入酒店,上了电梯,找到房间。 第289页 门上是没有钥匙孔的。 这是自然,否则那张卡片是做什么用的呢? 卡片贴上感应区,门发出一声轻微的声音,而后是嗒咔一声,门开了,一只惨白而修长的手扶在了门把手上,轻轻往下一摁,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一条缝。 他推门而入,然后反手锁上门,一抬头,登时愣住。 这间屋子…… 一点红自来了现代之后,并未住过酒店,因而也不晓得正常酒店该是什么模样,不过按理来说,既是供人休息的地方,自 然同他所住的那间客房一般,暗沉、舒适、清洁。 这间屋子就不是为了供人休息而准备的。 屋子很大,也的确很清洁,地板一尘不染,落地窗被死死拉上,屋子里冷气开得很足,灯也开的很亮,却不是白色的,是一种落在人身上,让皮肤也显出一点动人风采的粉红色。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秦蔻就陷在那张圆形的、很大的床榻之上,这榻绝不是普通的榻,竟能随着秦蔻的唿吸一颤一颤,好似果冻一般,秦蔻穿着条淡蓝色的短针织裙,这针织裙其实很薄、也很贴身,两条细细的带子自抹胸一般的领口上延伸而出,在她的后脖颈处交汇,绾了一个松松的蝴蝶结。 当然,这衣裳……实在薄而短,即便不去拉那个蝴蝶结,不去按照正常的方式帮她宽衣,亦不会对事情有任何影响。 天花板上照出她的模样。 ……不错,这酒店的天花板上居然贴了一层镜子,此时此刻,无论是他,还是秦蔻、还是这间屋子的其他摆设,统统映在镜中。当然,其他的东西都只是小菜,是调剂,最重要的甜品、主菜,此刻正乖乖地陷在果冻之中,长而浓密的乌髮略有些湿润,应该是刚刚去洗了澡还没完全吹干。 她扭了一下身子,说:「这种床铺真的不适合休息。」 一点红的目光死死地钉在她身上,没说话。 他进来之后,还一句话都没说过呢。 秦蔻脸有点红,自顾自地翻了个身,背对着他,闷闷地问:「你去不去洗澡。」 一点红冷淡地说:「嗯。」 他这个人……好像在极度兴奋的时候,都会表现得十分冷酷,他盯着秦蔻的时候,秦蔻就会恍惚之间以为自己是被什么在荒原穿行、已饿了三天三夜没吃东西的荒原狼盯着,有一种既残酷、又铁石心肠的感觉。 他既没有说话,也没有多看秦蔻,转身进了浴室,哗啦啦的水声响起,五分钟后,浴室门被打开,他穿着拖鞋出来,一条腿压在被单上,他压的那个地方立刻就陷下去了。 一点红漫不经心地想:这里头装的是水么? 他的蔻蔻朝他伸出了双臂,一点红伸手一扯,冷酷地把她拉起来,她身上穿的那件针织的小裙子被蹭起来,留下了 几道褶皱。 抱住秦蔻的那一刻,他忍不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只恨不得此生此世都留在她身边,再也不回江湖、再也不去想其他的事情。 一点红盯着天花板看。 中央空调,空调出风口在侧面,正好打在他身上,冷冷的,带着空调所特有的味道,说不上好闻也说不上不好闻,能照亮整间屋子的灯是刚刚他平静下来之后才顺手关掉的,现在开的是床头的睡眠灯,光亮是暖黄色的,以至于天花板上的镜子根本就照不出清晰的细节。 但刚刚是可以的,所以她总是闭着眼睛,说实话,有点浪费这巧思,他不免觉得遗憾。 秦蔻窝在他怀里,面色酡红,嘟嘟囔囔:「果然不适合休息,我就稍微动一下,晃得这么厉害,翻个身还了得么?跑来这种地方休息,能睡着才怪了。」 一点红伸出手,用指腹轻轻抚上她的侧脸,她的脸有点烫。 他哑声道:「我们本就不是来休息的。」 秦蔻一下子就没声了。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小小声地问:「那你觉得,这个……怎么样啊?」 她伸手拍了拍身边的床铺,两个人又晃荡了起来。 一点红语气很冷静:「还行,不太好发力。」 秦蔻:「哼,骗人,你明明就超级凶。」 一点红忍不住勾了勾唇角,他翻了半个身,双臂一搂,就把秦蔻收进了他惨白而炙热甜蜜的怀抱之中,哑声道:「那是因为太想你了。」 秦蔻:o(*////▽////*)q 秦蔻深深吸了一口气,闻到被他的体温所蒸热的、她髮丝之间的洗髮水味道。 完了,有点捨不得红哥要走。 一点点都捨不得了,很想和他说你留下来,在现代生活,但又……不知道该怎么样开口。 她的心情低落下去,把脸埋在他怀里,不让他瞧见。! 第125章 外头,是炎炎夏日。 一点红侧躺在摇摇晃晃的果冻上,双臂略一收紧,就把秦蔻完全收入了自己的怀抱之中,她的那件淡蓝色的系带式针织裙很柔软,一点不似是用毛线所织出的织物。但这个世界的确如此,有太多太多令人不可想像的享受,纸醉金迷,要将人的骨头都给泡酥了、泡软了。 事已完了,但这件柔软贴身的淡蓝色针织裙,却还穿在她身上。此时此刻,他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上的她,冷气开得太足,他们两个人都严严实实的裹在被子里。只有他知道、只有他通过这拥抱才知道,裙子此刻是怎么穿的。 第290页 他忽然问:「这酒店一晚多少钱?」 秦蔻的声音在他胸膛上响起,震得他心有点痒痒的:「一千多。」 一点红淡淡道:「一千多。」 秦蔻懒洋洋地说:「所以,你在想什么?」 一点红说:「一碗阳春面,是十余块。」 秦蔻抬起头,有些迷惑不解:「嗯?」 一点红道:「我们那时代,一碗面,也不过十五文。」 秦蔻:「所以?」 一点红轻轻勾了勾唇,道:「一千铜板,不过一吊钱,一两银……」 一两银,在他们那时代能干嘛?其实什么都干不成的,富家公子斗富撒钱,那都是几l千两几l千两的撒,然而他们难道能享受到如此……如此…… 他的蔻蔻一点一点的蹭上来,抹胸裙的系带耷拉在她大臂上,她窸窸窣窣地蹭上来,枕在他肩头,问:「所以你在想什么呢?都不告诉我。」 一点红道:「我只是在想……为什么我们那时候的读书人,从来只见怀念上古尧舜,却不见有想过未来的?」 明明未来这样好,这样好,即便天下不曾大同,但倘若要一人在尧舜时代与这个时代之中去选,他会怎么选呢? 答案几l乎是不言而喻的。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可是士大夫那一套,不就是农民永远是农民,生生世世劳作被剥削;士大夫永远是士大夫,生生世世居于人上嘛,他们对于变化是很警惕的,认为永永远远都是原来那样儿才好呢。」 一点红哼了一声,没多说什么。 他轻轻地把秦蔻放倒,伸出一只手在床头柜上摸索着什么,秦蔻嗔怪着说:「你怎么还……」 一点红嘶哑地道:「……林诗音什么时候来的?」 秦蔻咯咯地笑了起来,道:「才三天!三天,你……你之前的二十九年是怎么过的?」 他只哑声道:「之前二十九年……是因为没有你。」 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个男人倘若有了心爱的女人,倘若这心爱的女人还就在身边……且不太懂什么叫「发乎情止乎礼」,那如果叫他只能忍耐,似乎也太残忍了一些。 况且她好像还是故意的,就为了今天给他塞这张卡。 他怎能不心动呢? 但秦蔻却推搡着他,一边笑一边说:「你等会儿,你等会儿。」 一点红挑眉:「嗯?」 秦蔻在摇摇晃晃的床铺上,像条优美的咸鱼一样翻了个面,侧过头,说:「我好看么?」 其实都不用她说,一点红的眼睛都死死地黏在她身上呢。 这么淡的蓝色,其实不显白,反而容易叫人显得皮肤黑,她的确是资本优越、浑身奶白,陷在云朵儿之中,像是一汪牛奶要泼出来,纤秾合度、纤腰曼曼。 一点红长长地嘆了口气,只道:「我只恨不得这辈子都只瞧你一个人。」 秦蔻牌优美咸鱼就得意地笑了起来,继续道:「所以你承不承认,多瞧我一眼都是享受。」 一点红忍不住笑了,道:「难道你令我享受得还不够?」 秦蔻图穷匕见:「可是你令我享受得还不太够呀。」 一点红:「……」 嗯? 等等! 啊这啊这…… 这话……似乎听起来,会让人产生一些歧义啊??而且是那种令男人非常在意、极其在意的歧义…… 一点红脸色一僵,半晌没说出话来,好久才干涩道:「……你、你不满意?」 秦蔻:「……」 秦蔻牌美丽咸鱼在笑得直拍鱼尾巴。 她笑了半天,把一点红笑得心里都开始发毛了,才说:「不是,我的意思是,你也 好生打扮起来给我看看嘛,嘤!」 一点红:「……」 一点红松了口气。 他这如释重负的表情,让秦蔻又狂笑了一阵子。 然后,她就被自己的男朋友拉到怀里了。 他只问:「你想要我怎么……打扮?」 这词儿一说,他又忍不住回想起了他们刚刚见面的那个晚上。 那个晚上,他与楚留香在沙漠之中差点活活渴死,却来到了她面前,她为他们倒了水——现在他还记得那一口水的滋味,是甜的,甜津津、凉丝丝的,然后,他在如春雨一般细而密的热水之中,把藏在头髮里的砂砾、身上的尘与土,洗得干干净净,换上她准备的衣服, 一件又紧、又小的背心,因为实在有点不合身,所以紧紧地勒着他,露出惨白色的手臂,甚至连腰都不能完全遮住,他瞧着镜子里的自己,便产生了一种倒错的、极为复杂的感觉,只好似这是一种名叫「抱腹」的小衣,打扮出来就是为了用颜色去服侍、去讨好恩客的。 当时她的表情……也的确……反正笑容很神秘就是了。 那时候他还需要去忍受这种目光,但现在他已经习惯了。 他从以前开始就爱穿紧的衣裳,这里被分类为「运动」的衣裳是真的极其不错,贴身、轻薄、舒服……甚至是速干的,即便是汗流浃背,也绝不会湿而沉重的贴在身上。 总而言之,除了能非常诚实的把身体勾勒出来之外,没什么坏处。 而这个唯一的坏处真是让他身上多了不少目光。 杀手一般都不喜欢旁人盯着看……因此杀手多有两种,一种是气质泯然众人矣,谁也不会多瞧一眼的人;而另一种就是锋利如剑锋,令人不敢逼视之人。 第291页 一点红当然属于后者……不过自来了现代之后,他发现现代的女孩子们是真的还挺……大胆的。 所以他已经习惯被人盯着瞧了,最多就是加鸭舌帽和墨镜——口罩好是好,但是实在有些闷热,但他觉得这东西在古代可以拿来当蒙面的布来用——天知道那个蒙面布到底有多容易掉,他初出茅庐的时候甚至还试着在蒙面布后头用针线坠两根布条上去好繫紧一点。 总之,这时代的姑娘,几l乎个 个都同秦蔻一般大胆……甚至他还被姑娘要过微信。 当时刚买完菜的一点红:「?」 他带着墨镜,墨镜后的眉头皱了一下,心道:我们既不认识,何故要加微信?他倒是加了几l个超市的企业微信,有什么新鲜的菜色能第一时间在朋友圈看到……现下用微信去叫卖东西似乎也很常见,难不成这位也是卖菜的? 他直接问:「你是推销什么的?」 姑娘:「……」 姑娘说:「我不是推销东西的,就……认识一下呗。」 一点红带着墨镜,大半张脸都瞧不见,只余薄而无情的嘴唇和冷硬的下颌骨,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片刻之后,冷漠地道:「不必。」 姑娘:「……」 姑娘很尴尬地走了。 他回来把这件事告诉秦蔻时,秦蔻笑得可大声了,还对着陆小凤嘲笑他:「小陆你看红哥,他居然以为姑娘是卖菜的……卖菜的……哈哈哈哈哈哈。」 陆小凤差点没笑得打跌。 他一面给秦蔻削苹果(还是她要求的兔子苹果),一面挑眉道:「难道你们以为我什么都不懂?」 陆小凤:「难道你知道人家姑娘是什么意思?」 一点红淡定地道:「无非是一度春风之类的。」 陆小凤:「……」 秦蔻:「……」 陆小凤:owo 秦蔻:owo 秦蔻尖叫:「你居然懂!」 一点红淡淡道:「你说的,男人消费女色,女人消费男色。」 这话的确是秦蔻说的,起因是因为一点红在看x音。 他不喜欢x音,只是关注了几l个做菜的抖主,偶尔会上去看看家常菜,另外还有许多「第一次用xxx怎么用」的东西。 结果某天手滑了一下,进了个直播间,猝不及防就瞧见男人,坐在单车上上下晃、左右晃、前后晃、扭得简直快成了麻花、还是一条油很多的麻花。 直播间人还很多! ……这种视频到底是谁在看啊!! 结果秦蔻过来,看得津津有味,还小小声地锐评:「不如红哥的肌肉线条好看……」 一点红:「……」 反正从此他就明白,女孩儿们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和落在楚留香身上的目光都是一个意思,是看男色的意思。 ……非常之难以想像。 随着他们的关系愈发亲密,一点红髮现……他的身子对秦蔻,也很有吸引力。 她喜欢他身上惨白的肤色,尤为喜欢他身上那些狰狞可怕的伤疤,特别喜欢他的身子紧绷时肌肉的线条,极其喜欢他小臂上、脖颈侧暴凸的青筋,甚至着迷恋到会上去亲亲啃啃,小动物一样。 所以她现在觉得他享受了女色,所以她也要享受享受男色。 一点红皱眉道:「我只带了很普通的换洗衣裳来。」 他的蔻蔻羞涩地说:「没关系,我带了,在我包里。」 一点红:「……」 他就说她今天出门和闺蜜吃饭,为什么要带那么大一个包。 他匀长而克制的唿吸着,已瞧出她今日必要赏一赏「男色」了,她双眼亮晶晶地扑到在被子里,双颊红润地瞧着他,他忍不住唇角上翘,柔声道:「我去拿你的包。」 却不知她准备的是什么衣裳……一点红莫名想到了上次误入的那个直播间,里头那个穿着弹性非常好的运动背心连体衣、在动感单车上扭来扭去的麻花…… 一点红:「……」 他的嵴背僵了一下,盯着她硕大的托特包看,犹豫了一秒,拉开拉链。 ……是西装。 黑衬衫、黑西装裤、领带、腕錶、背带式枪套、甚至还有尖头皮鞋……她居然塞了一双新鞋子在包里,这行为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 不是弹性紧身连体衣就好…… 一点红问她:「西装?」 秦蔻半张脸都缩进被窝里,点了点头。 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秦蔻:☆▽☆ 一点红拎起黑衬衫,挑了一下眉。 来了现代之后,诸位古代侠客们都各自有各自的穿衣喜好。譬如陆小凤喜欢穿五颜六色的、他喜欢穿紧身的、楚留香喜欢穿西装。 傅红雪还没来的时候,他们四个经常会趁秦蔻睡着之后,搞一些「男人的聚会」,譬如那一次半夜在直江公园喝酒还把附近 的低德地图导航给弄得乱七八糟的。 那一回楚留香在直江池上使出了他出神入化的轻功,着实叫陆小凤开了回眼界,不过一点红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劲……楚留香脚下踏月时,踏得那个步子吧,怎么那么收敛? 结果楚留香回来就心有余悸,只说他本来回古代还想把这些他定做的西装裤带回去,但现在看来是不行了…… 喜欢穿运动裤的陆小凤不明所以:「为什么?」 第292页 喜欢穿工装裤的一点红不明所以:「?」 他还觉得现代衣裳很好呢,就比如说这工装裤,浑身上下八十个兜,光暗器都能装十八斤的样子还能顺便带块磨刀石。 喜欢假装自己是龟背竹的花满楼:owo 楚留香嘆道:「不然回去要是碰上石观音之流,恐怕我要么被一掌拍死,要么不要形象。」 这衣服真的!步子稍微迈大一点都感觉要裂掉了! 楚留香还真实的思考了一下,在形象全无和被石观音一巴掌拍死他会选择哪一个,最后得出结论,西装裤很好,但穿着打怪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中看不中用的衣裳! 一点红对此没什么看法,也不觉得自己会去试这种一看就很累赘的衣裳,但是和秦蔻在一起之后,有一天一起出门吃饭顺便逛街,她居然把他拽进了家西装店,要他去试黑衬衫和西装裤。 一点红老老实实地去试了,手插裤兜,踩着尖头皮鞋、带着墨镜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就听见秦蔻与女店员齐齐倒吸了一口冷气。 一点红:「?」 他当时就问:「怎么了?」 他对这种现代的衣服无甚审美概念,看不出好与不好。 秦蔻说:「像……像那种铁石心肠的冷酷渣男,玩够了就甩了我还会把我鲨掉的那种tat」 一点红:「……」 感觉很糟糕的样子。 所以他立刻就换下来了,并且之后也再不穿这样子的衣裳了。 结果秦蔻怎么今天突然想看…… 他有点不明所以,疑惑道:「你不是很讨厌我穿这衣裳?」 秦蔻睁着她又大又美的眼睛,比他还疑惑地问:「我什么时候说过讨厌你穿西装衬衫了?」 一点红:「……」 一点红道:「上次在商场,你说我穿着衣裳像……玩过女人之后还会杀人灭口的人渣。」 秦蔻大惊失色:「……这,这不是夸奖么???」 一点红:「……」 一点红:「……」 一点红:「?」 你们现代人都是这么夸人的么?! 第126章 无论如何,一点红被迫接受了这奇奇怪怪的夸奖,换上了她为他准备的衣裳。 袖口不能想楚留香那样挽起来、袖口要一丝不苟地把扣子全扣起来,漆黑的、紧而窄的袖口之中露出一点惨白的手腕,延伸出他骨力凸出的手。 领口也不能多开扣子,秦蔻从床上爬起来,半跪在上头直起腰来,帮他打领带,他手插裤兜,一言不发,有点居高临下地看着秦蔻,他的蔻蔻跪坐在原地,捧着脸欣赏了一会儿他。 秦蔻:☆▽☆ 一点红:「……」 一点红:「要这样子么?」 秦蔻说:「嗯呢……要、要这样子,然后你把领带弄下来绑我,还有哦,不能脱衣裳,就只……嘿嘿。」 一点红:「……」 秦蔻叮嘱:「要凶一点,要冷酷一点、人渣一点。」 一点红:「……」 秦蔻:o(*////▽////*)q 秦蔻欣赏美色之中。 红哥当然是有美色的! 他……身上有一种很矛盾的气质。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杀手时,常年累月都在夜间活动,他浑身上下的每一寸皮肤,都白到发青、惨惨的、阴沉的,但他猿臂蜂腰、筋肉紧实,任何一个人见了他,都知道这是个充满力量的人,他的腰虽然细,但秦蔻确实再明白不过,他的腰身极具爆发力。 冷傲、残酷、漠不关心……还有旁人所不知道的过度的热情,是这些构成了他。 就……很……氛围感…… 所以红哥是氛围感帅哥么……? 不知道,但是给他裹上西装真的很有西装暴徒那个范儿啊!!!就很像那种现代精英杀手,从小在孤儿院长大,身上裹着西装、西装下的身体却满是伤痕,有种无法在现代社会被驯服的野性与冷酷的残暴,看到合眼缘的女孩子(也就是她),就把她拽到了这里来,衣裳也不屑的去解,然后bb…… 秦蔻:「嘤!」 她仰面就躺倒了。 一点红:「……」 不知道她又想到什么了……但是, 看起来是挺高兴的。 他面无表情地伸手,去调整自己的领带,喉结滚动了一下,白惨惨的手与漆黑的领带形成鲜明的颜色对比,毫无疑问地又换来了他的蔻蔻亮晶晶的眼神…… 他的手就放在了自己的皮带搭扣上,嗒咔一声。 秦蔻内心:嗷呜!!!! 再一次有人敲门时,秦蔻正睡得迷迷煳煳。 她之前倒是一直嫌弃这个床铺睡觉肯定不舒服,结果真累得狠了,唿唿大睡,一点红从侧边下去的动静都没惊醒她。 外卖员在门外喊:「你好!外卖!」 门「吱呀」一声开了,长发男人精赤半身,立在门口。 这画面的冲击力毫无疑问是有点大的,外卖员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说:「您的外卖。」 男人说:「嗯。」 拎过东西,他直接关上了门,隔绝了昏暗的室内与走廊上的明亮的灯光。 一点红拎着外卖放桌子上,秦蔻迷迷煳煳地缩在被子里,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问:「……现在几点了?」 第293页 他看了下手机,说:「七点。」 他们见面的时候是下午两点来着…… 七点,天光仍然大亮,x市的夏天,要等到八点半之后才会天黑,冬天倒是更早一些,假如现在是冬天,想必从窗帘罅隙之中,便能窥见外头的路灯亮起来,有种从早到晚都在荒唐度日的感觉吧。 她揉了揉自己的肚子,肚子咕噜一声……好饿。 一点红说:「吃东西吧,是面,不能等。」 秦蔻揉揉眼睛,伸出双手,要求一个抱抱,她温柔而有求必应的男朋友俯下身子,轻轻把她捞起来,秦蔻略有些羞涩地笑了一下,背对着他穿上一件宽松的t恤裙——她这准备工作是真的做的很好了,还知道给自己带件舒服的睡衣。 她伸了个懒腰,坐在桌边儿吃东西。 牛肉面,牛肉很大块,汤上面飘着一层淡淡油花,面是手扯面,吃起来比细的面有嚼劲很多,浸泡在汤汁里,夹出来油亮亮的,倒上自带的醋包,酸酸辣辣、又很是暖胃。 秦蔻小时候其实不爱吃面,他们家吃饭还是蛮有规律的,中午多吃米饭, 晚上多吃面,她们家的阿姨是s省北部的人,会做一种截面是圆的、用机器挤出来的荞麦饸烙面……她小时候真是每次看到那东西,都很难受,很不想吃。 但是她爸就很爱吃。 慢慢长大之后……不知道是不是老秦人基因发作,她居然越来越喜欢吃面了。 热乎乎的,带汤带水,还很扎实。 两个人排排坐着吃完了东西,秦蔻进浴室刷了个牙,又舒舒服服地重新躺回被窝里眯着,一点红也去了趟浴室,回来之后就躺在她身边,侧过身一拢,就把她收入了怀抱之中。 她柔软的手臂环住了他的腰,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气。 洗髮水的味道、沐浴露的味道,被体温蒸得暖融融的,冷气唿唿得吹、他身上却如此炙热,还有皮肤的触感、那些极其细微的声响,唿吸声、心脏跳动声、手与被子摩擦所发出的声音。 很……很具体。 极其具体,具体到无法用语言去形容,人类的感官是很敏锐的,能记住很多微妙的东西,这些东西一个个组合起来,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氛围感,令人安心。 所以……人与人是不一样的,每个细节都不一样。 秦蔻恍惚之间想起了江晨——他们乐队的吉他手,也是她的最后一任前男友。 说实话,秦蔻已经很久没想起过这个人了,本来分手的时候就已经矛盾重重了,那时候她也隐隐约约的意识到了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以及註定会发生的分离,但这件事真正发生之后…… 她回到她的家,家里还有未散去的氛围,她复杂的感官还不能适应大脑给出的分离信号,依然保持着许多习惯性的动作与语言,然后就是习惯与现实一次次的碰撞矛盾,心情忍不住会低落,甚至有时会控制不住身体的惯性,想要把熟悉的东西找回来。 当然,最后是忍住了。 但现在…… 她忍不住靠近一点红,忍不住要把他体验个遍,要让自己牢牢地记住他,习惯他,又害怕……又害怕分别,害怕到时候要分别的时候,她又要把这些快乐的习惯和依赖给剥离掉。 不想让红哥走……不想让红哥走……真的很不想让红哥走…… 可是,他会愿意留下来么? 留在这个……一点也不潇洒、一点也不快意恩仇的时代。 秦蔻忍不住紧紧地抱住了他,口中胡乱地喊着他的名字,和他紧紧地贴在一起。 一点红一惊,手臂也已紧紧地环住了她,又低沉、又温柔地问:「怎么了?蔻蔻。」 秦蔻说:「我练习的很好了……」 一点红一怔。 秦蔻说:「我这几次练习越来越准确了,误差越来越小了,应该过不了多久,就能精准的开时空通道了……太婆还有一些用于精准定位的小物件,我在研究怎么使用。」 一点红沉默着看着他。 秦蔻咬住下唇,不肯说话。 半晌,她说:「……你不说话。」 一点红的嘴唇抿着,依然没开口。 秦蔻的手就有点沮丧地松开了他,把头垂下去,闷闷地说:「我知道了……你不用说了,我明白了。」 她不说话了。 这种事情,其实没有……没有什么正确答案,更没有什么理直气壮的可能性,他们原本就是生活在两个世界之中的人,因为一场意外而相遇,意外结束之后,各自回到各自的生活,各自有各自的追求,那都……实在正常不过。 秦蔻不是小孩子,只有小孩子,言情小说看多了之后,才会自然而然地认为,「假使他真的爱我就该为我放弃一切」! 小说里的放弃一切,就是轻飘飘地几句话、几个描述而已,就算有十万本小说这样写,那也不是真的,把这东西当真,实在是太可笑、太可笑了。 所以她一直都不敢直接问出来,怕问到令自己难过的答案,让最后的日子都过得有点尴尬。 但……今天太喜欢他了,太不想让他走了,就试探性的说了,结果、结果……他不说话。 秦蔻鼻子一酸,眼眶已经红了,眼泪不受控制地从眼角流出,虽然理智上知道怎么选择他都没有错,但是伤心和怨怼还是裹挟了她,令她忍不住抽泣起来,眼泪落在了他的胸膛上,一点红骤然一惊,双臂紧紧收着,把她搂在怀中,声音竟有些慌张:「蔻蔻、蔻蔻。」 第294页 秦蔻:「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秦蔻大哭:「不留下就不留下嘛,我又不 会生气,呜呜呜呜呜呜!!!你都不说话,干嘛啊,学那种坏男人转移话题呜呜呜呜呜!!!」 说着,她忽然剧烈地挣扎起来,也不要他抱了,就要背对着他大哭一场才算完,一点红怎肯放手,死死地把她扣在怀里,急切地道:「我什么时候说要走?……你、你不想我走是不是?」 秦蔻爆哭:「果然你就是要走呜呜呜呜呜呜……嗯?你刚刚说什么?」 一点红:「……」 一点红摸了摸她的脸。 她哭得好厉害,脸上乱七八糟地全是眼泪,他的胸膛上也沾了她的眼泪,像是一颗一颗的毒,落在他心口,渗进去,尖锐的痛一下。 他自床头柜上抽了一张抽纸,细细地帮她把眼泪擦干,又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沙哑地道:「蔻蔻,我不想走。」 他怎么会想离开? 他其实是一个根本就没有根的人,没有亲人、朋友、爱人……在古代活了二十九年,浑浑噩噩、落魄江湖,直到认识了楚留香,才知道被信任的感觉多好,直到认识了秦蔻,才知道「爱」为何物。 他竟从不知道自己竟会爱人。 他没有过别的女人,只有过秦蔻一个,本能驱使着他行动,想给她最好的、想让她开心,想让她在自己身边别离开,每一天都想让她这个样子躺在自己怀里…… 但分别的阴影一只都笼罩在他的头上。 ……那一天会来的。 现代的身份不好搞,他还看过工作——很可惜,这时代的确是个教育很发达的时代,光认得几个字可算不上读书人,随意一个工作,都须得有身份与学歷,而这些,他都没有。 他只会杀人,只懂武道。 这样的他,也能肖想着一直留在秦蔻身边么? ……他不知道,他内心总觉得自己不配,况且、况且从秦蔻平时透露出的信息来看,她曾有过很多男友。 现代的女孩子当然不会讲什么从一而终,她们的观念是自由恋爱,先在一起试试水,顺其自然,两个人不合适的话,那就分开,绝不可能有什么因为一开始是这个男人就一定得是这个男人这种事。 所以……即便没了他,她也可以、也可以再找其他男人。 每次一想到这件事,他的脸色都会忍不住狰狞起来,浑身肌肉紧紧绷住,简直嫉妒得在心中泣血,但他知道……他不能问,他没有资格问。 直到方才,她试探性地说出那番话。 其实,一点红当时已愣住了。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其实不是很明白她的意思,他不知道,她到底是想要他留下来、还是认为他应该会去,把他们之间当做一场露水姻缘……? 他的嘴里发苦,心中悲苦不已,已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却见她难受地哭了起来,她自以为很了解男人、了解男人的沉默,认为他就是不想留下来,才一直不说话的。 他原本稳如磐石的手,似乎也开始颤抖,现在若是让他去握剑,或许他都已经握不稳了。 他的手指尖发麻,眼神却似乎已痴了,像是看都看不够一样地瞧着秦蔻,秦蔻抓着他的手,给自己擦眼泪,一面擦,一面嘟嘟囔囔地问他:「那你为什么……为什么刚刚不说话?」 他嘶哑地说:「因为我怕。」 他的蔻蔻抬起湿漉漉的眼睛,问他:「你怕什么?」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手臂收紧,迫使她严丝合缝地与他拥抱在一起,感受她如凝脂般的光滑皮肤和暖融融的体温。 他哑声说:「……怕你不要我,怕你让我走。」 他侧了侧头,伸手把自己的头髮别到耳后去,露出耳朵,他的耳垂有点红、小小的耳洞渗出一点点血,因为这变化实在太过细微,所以秦蔻没注意到。 她愣住了,问:「是什么时候打的耳洞?」 一点红道:「这酒店旁边有个纹身店,里头便有。」 之前,秦蔻就曾无意间说过想看他带男士耳环,小小一个,挂在耳朵上,一定很好看。 但这其实很不容易,古代男人是不会给耳朵穿耳洞的,这是女人的象徵,一点红……一点红在江湖上混的时候,总有人会将他比作谁都能用的伎女,甚至连他自己都会这么自辱,这当然是因为,在他所生活的年代,这是一个非常严重、非常严重的侮辱,他被侮辱了那么久,或许听见这想法就会难受吧。 所以秦蔻只有一次说漏嘴了,其他的时候,就只是盯着他的耳垂自己想一下,她买了男士耳环,觉得他带上一定很好看,却只敢塞进自己的抽屉里。 但是他自己去纹身店,自己给自己打了耳洞,耳洞还在渗血,耳垂有点红。 他走进那家店的时候,是不知道她想叫他留下来的,他其实骨子里总觉得自己什么都不配,所以在拥抱时一直都很兇、很激动,像是在非常强烈的确认自己的存在。 他想到千年的距离,想到可能的分别,就走进了这间店,在自己的耳朵上穿了孔,要带上耳钉,即便回去之后会被更加迅勐的嘲笑,但仍然想要在自己身上留下一点现代的痕迹、她喜欢的痕迹。 他总是这么沉默,但他的感情都是真的。 第295页 秦蔻伸手,轻轻地抚摸上他有点发烫的耳垂,问:「你疼不疼?红哥。」 一点红拥抱着她,哑声道:「不疼,这不算什么。」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你不想让我走,我很高兴。」! 第127章 他的声音又低、又哑,带着一种被这屋子里所瀰漫的慾念味道所浸透的湿润,像是一道电流一点,忽然自秦蔻的腰窝开始折磨她,噼里啪啦地蹿上去,秦蔻的腰身登时一软,就倒在了他怀里,被一点红稳稳抱住。 她凑上去,小动物似得,亲亲他的耳垂。 渗出一点点血、有点发炎,有点红。 他的皮肤本就白得吓人,这一点肿起来的红,细细去看,其实显得有点可怜,但他的神色如常,从这个角度去看他的侧脸,鼻樑优越,嘴唇薄而锋利、下颌骨冷硬异常。 是……是硬度很高的宝石呢。 她小心翼翼地捏了捏他的耳垂,细微的痛觉刺激着他的神经,他的神色却连一点变化都无,甚至连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没有丝毫的紧张。 秦蔻还记得自己刚上大学时和舍友们一起去打耳钉时的场景。 就是那种一条排开的商业街,人来人往的,一间一间的小店像是盒子一样依次排开,一直延伸到尽头,这样的商业街,每天的人流量都很大,多是卖便宜衣服的、几元精品店、化妆品店,期间夹杂着几家土豆片夹馍,油辣子与芝麻酱混合起来的香味在街面上飘荡。 那个时候奶茶行业还未曾像如今这样兴盛,并没有走几步就看见一家奶茶店,卖饮料的多是在路边二轮车上,那些卖自制辣条的大爷大妈们,都会同时卖酸梅汤和冰糖雪梨水。 这种逛起来很舒服的商业街里,就会有那种小小的化妆品店,门口的玻璃上方方正正贴着「打耳洞」几个红色大字,里面会放着几张椅子。 秦蔻当时还有点紧张,被思雨笑嘻嘻地拉进去坐下,店主姐姐问她要粉红色的还是白色的钻,她犹犹豫豫选择了粉红色,然后店主姐姐就拿出一个像是订书机的东西…… 秦蔻:紧张.jpg 秦蔻:坐立不安.jpg 结果结束的超级快。 根本没反应过来,她的耳朵上就多了两个粉红色的水钻耳钉,痛的话、也不痛的,就只听嗒咔一声,就结束了。 店主姐姐嘱咐她二天不能卸下来,还要时常转动一下,免得伤口和耳钉长在一起。 秦蔻听的心里直发毛。 然后她当天下午就发炎了,感觉耳垂红红烫烫的,忍不住总用手去摸……但是其他二个室友都没有这后果,人家好好的! 她想,她大概就是容易发炎的体质叭。 反正后来两二年,都是时不时就发炎一下,搞得她面对这种耳垂髮炎的情况非常有经验。 她忍不住笑,说:「红哥和我一样呢……」 一点红低低道:「嗯?」 秦蔻说:「红哥耳朵发炎了。」 一点红就忍不住勾唇笑了笑,轻轻道:「无妨的。」 秦蔻说:「说起来,不是会送耳钉么?怎么没有,你直接拆了么?」 一点红皱皱眉,道:「太难看了。」 秦蔻:呆.jpg ……直男还知道好看和难看么? 她有点好奇地说:「你还带着么?给我看看!给我看看嘛!」 一点红:「……」 他似乎有点不太乐意,秦蔻缠着他,对他动手动脚的,非要让他拿出来瞧瞧,他没法子,只好去翻自己那有八十个兜的工装裤,终于在第七十九个兜(?)里翻出了一对包在纸巾里的耳钉。 粉红色,水钻。 秦蔻:「……」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种小店打耳洞用的东西还是一样的啊。 秦蔻笑得跌到床上去,还揶揄一点红选粉红色,一点红正色着解释——只剩这个了,他也很不想的。 反正就是又笑了一通。 笑罢之后,两个人一起窝在被窝里,秦蔻小心翼翼的用酒精湿巾帮他擦耳垂,一点红这下不仅是耳垂红、连耳朵根子也显得有点红,秦蔻温柔地问他:「用酒精擦会不会痛?」 一点红道:「不会。」 秦蔻又说:「好哦……待会儿我们去买925银的耳钉吧,我知道有一个法子治发炎特别好,就是在耳钉上抹上一层红霉素软膏然后再带进去……明天就好了呢。」 一点红忍不住笑了笑,柔声道:「好。」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又互相对视着,然后秦蔻忽然轻轻推了他一下,他像是没有骨头一样的向后倒去,秦蔻坐在了他身上,脸红得要命。 八点半的时候,天黑了。 一点红拉开了窗帘。 他们在这酒店的二楼,自视野良好的大窗往外看,不远处就是西影旗下的商场,商场外是一片大的空地,二层阶梯往下,修成一个下沉式的小广场,铺着颜色很假的假草地,最前面摆着一面大幕布,二二两两的人坐在下沉式广场的阶梯上——原来在放露天电影。 这里或许是整个x市最具艺术氛围的地方之一,电影海报满墙贴、不远处就是西影电影厂的博物馆、偶尔,这里会举行一些类似于街舞比赛的活动,每晚都很热闹。 幕布上在放一点红没瞧过的电影:昏黄的天色、矮矮的城墙,女人和男人在城楼上浮夸的接吻,城楼之下,有猴子(是猴子么?)背过身走了,幽远而带着怅然的女声缥缈,透过窗户,不甚清晰地传进来,他的蔻蔻穿好了裙子,仍然懒洋洋地躺着,面上带着餍足的红晕。 第296页 她在群里和大家聊天。 群聊「相亲相爱一家人(青春版)」 关中悍匪coco:喵喵咪! 关中悍匪coco:你的小可爱突然出现.jpg 宁静致远:(个_个)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出门偷情的蔻蔻!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你这什么话! 关中悍匪coco:陆小凤你最近在玩巫师二么?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笑话,有昆特牌谁玩巫师二? 关中悍匪coco:……fine。 关中悍匪coco:你们在干嘛? 宁静致远:刚带大橘出门洗澡回来,帮它剪指甲的时候胳膊被抓了。 宁静致远:(图片) 关中悍匪coco:战损!prprprpr! 宁静致远:…… 宁静致远:战术后仰.gif 关中悍匪coco:哇呜,阿楚哥都会熟练在各种语境下用表情包了!真好,我真欣慰! 宁静致远:(微笑)(玫瑰)(握手)(握手) 关中悍匪coco:……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 龟背竹公子:…… 关中悍匪coco:……这个就大可不必了。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哈哈哈哈哈哈哈 关中悍匪coco:要不要出门? 关中悍匪coco:说起来,还没去过x民坊呢……虽然是个很普通的旅游景点吧,但是来了x市确实不得不品尝,所以,出来么?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自然没问题。 宁静致远:好,林姑娘在楼上学拼音,我去叫她。 关中悍匪coco:好耶! 关中悍匪coco:小雪呢?雪雪喵(=owo=) 雪雪喵(=owo=):1 关中悍匪coco:啊,简洁的游戏式回復。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我教的,孺子可教也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聊天记录截图) 秦蔻点开那张截图,发现是陆小凤和傅红雪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基本上就是陆小凤bb说一会儿,傅红雪回1或者?…… 啊这,啊这啊这啊这…… 秦蔻点开私聊见面。 关中悍匪coco:你……(欲言又止)(欲言又止)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我……? 关中悍匪coco:你这么这么擅长和不说话的闷葫芦沟通…… ……他甚至都不愿意多打几个字,那张聊天记录截图,……怎么说呢……其实很是让人感嘆「1」这个数字的含义之丰富以及陆小凤的领悟力之敏锐。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不说话的闷葫芦,你指小傅? 关中悍匪coco:不然是谁?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唔,我想西门吹雪或者叶孤城有了微信之后大概也会这么说话……没事,我已经习惯了。 关中悍匪coco:习惯热脸贴冷ass?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哈哈,怎么可能。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是习惯当融化冰山的江湖妲己啦~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郭x纲吹起秀髮.gif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 关中 悍匪coco:(再见)(再见)(再见) 她迅速地收起了手机。 她抬起头的时候,一点红正在看手机,听见她这边的动静,便抬起头来,挑眉道:「要去逛?」 秦蔻点点头。 一点红道:「你的腿不软了?」 秦蔻脸红红的:「之前你天天都要抱着我在我屋子里……我现在早都不是两周前的我啦!」 一点红:「……」 一点红握拳放在唇边,掩饰性地咳嗽了一声,道:「好。」 秦蔻又说:「要是累的话,你就背着我走。」 一点红又说:「好。」 他伸出手,把秦蔻从被窝里捞出来,两个人又收拾了一气东西——他们两个出来这一趟,带的东西居然还不少,当然了,现在提这些东西的任务,就落在了一点红的身上。 收拾好之后,他们就手拉手地走出来,打了个车,往市中心去了。 x民坊便坐落在市中心附近,x市是典型的平原城市,道路极其规整,说是市中心,那就是标准的市「中心」。 坐落在四四方方的内城正中点的,是流光溢彩的钟楼。 不错,的确是流光溢彩的。 红墙青瓦,四檐高翘,屋顶是淡淡的青绿色,灯光很柔和、饱和度不高,压着底下在夜风中轻轻飘动的红色灯笼与红黄相见的墙壁,钟楼并不高、低低矮矮、镇守一方,四面对着市中心的地标建筑,开元商城与钟楼饭店,另一面,嘻茶的四层玻璃小楼之上,亮着那个仰头喝奶茶的小人,里面的玻璃是整块整块的大玻璃,为的便是进来坐着,就可欣赏到漂亮的夜景。 夜景是好看的,当然啦,与游客、本地人一起分享着漂亮夜景的,是x音直播间的观众们。 顺着这条路走过去,一路上起码二二十个架着手机搞直播的,有卖东西的、声嘶力竭喊「家人们」的,还有唱那种年代金曲的。 由于这种人在不夜城里也有,所以众侠客们看见之后处变不惊。 但林诗音没见过啊。 ……瞳孔地震! 就……这画面……一堆人在大街上,面对着一个小方盒子(她理性上知道这是手机但心理上还是没转变 第297页 过来),又哭又笑、又是唱歌又是跳舞、又是家人们又是火箭走起……真的……很……让人头皮发麻。 甚至脚趾都有点想抓地——这种莫名而涌上的尴尬感,简直令林诗音浑身上下都不大舒服。 正好这是,秦蔻在不远处朝他们招手。 她今天出门的时候是盛装打扮的,现在却是素面朝天、头髮在脑后绾了个毛茸茸的糰子,穿着宽松的t恤裙和人字拖。 林诗音也打扮的很日常,穿着秦蔻非常推荐她买的优x库男式宽松t恤,下身穿着布料很是凉快的阔腿裤,但是在鞋子上,她还不是很能接受穿凉鞋(这不是因为不好意思露脚,而是因为秦蔻脚面上那大大的人字给她留下的阴影),所以穿着白色的网面运动鞋。现代的鞋子是极其合脚的,袜子也是,这种带着弹性的、不会从脚上滑落的袜子……实在是让林诗音惊为天人。 她们那里,袜子都是没有弹性的,穿了比不穿还要不舒服,所以往往是要在袜子里裹上一层足纨。 即便是像她这样的大家闺秀,也没法子享受现代这种细微处的舒适,她惊为天人时,秦蔻很是惊讶,听她解释完,秦蔻还颇为感嘆的说:「我们现代有很多穿越小说,就是现代人穿越回古代,用各种方法去弄出古代没有的东西提升古代人的生活质量……其实根本都没人想到袜子的。」 生活的舒适,真是在方方面面呀! 林诗音还有些不可思议,反问秦蔻:「可是,现代的生活这样好,怎么会有人想去古代去呢?」 这……这问题就有点不好解释了。反正要么是脑补一下自己是个高贵的公主郡主、要么就是带着先进的现代思想回去拯救古代人……的吧。 等哪天林诗音摸到了某绿油油女频站,大概就能体会其中真意了,但不是现在,现在还太早,她还处于看什么都新鲜期。 只来了二四天,林诗音所接收到的信息密度,就只觉得赶上头前的十九年了。 而人一旦进入了更宽阔的世界,瞧见了更多的东西,好奇心与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之后,那些原本困扰她的情绪问题,似乎也就被沖淡了好一些,尤其,她还见过了思雨痛殴李春雷、怒拉大姨大乱斗。 大概是一种补偿心理在作祟,看完那一场之后,林诗音的精神状态就跟看完了一本绝世爽文一样,只觉得自己也狠狠地出了一口恶气!整个人都开朗了几个度!! 第128章 x民坊……现下来看,其实就是一条商业街,从定位来上来,似乎是一条……仿古商业街? 陆小凤表示反对:「这里哪一点有古的感觉……?」 明明就是很普通的一条街嘛,要说有什么特色,那就是人多、人特别多。 秦蔻想了想,说:「地砖吧,地砖。」 陆小凤:「……」 地砖就是那种凹凸不平、一小块一小块的青石板地砖——秦蔻总觉得这凹凸不平还是故意做出来的,青石板路是很容易滑的,尤其是经过长时间的摩擦之后,更是离着老远,都能瞧见地上光亮亮的反着光,足见走上去的时候会有多滑。 走这种路特别容易累,因为脚掌总是需要用力。 秦蔻觉得是不是全国上下所有认为自己应该属于「仿古旅游景点」的地方,都会故意修这种很难走的路啊? 她以前去彩云省旅游,在美江市中心的美江古城看看,那叫一个人多,人多的只能顺着人流裹挟往前,地板就是这样子的,路还不平,要么是上坡、要么是下坡,景色也很难评价——两边清一色有驻唱的小酒馆,员工正在热情拉人进去——「进来坐啊进来坐啊,没有最低消费!」 当时的秦蔻:「……」 因为实在累了还真的进去坐了一会儿,但对一个搞乐队的人来说,台上的驻唱未免有点不太走心,坐得那叫一个如坐针毡,休息了没十分钟,就站起来走了。 当然,美江古城还是很大的,也有安静人少的地方、也有地面平整的地方,而且秦蔻作为一个老西北人,简直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花! 每一家店门口,都是修建得当且经过精心设计的花坛,里头开着十数种鲜花,相当讲究搭配,颜色淡雅、错落有致。 然后秦蔻就问了一个相当天真的问题:「这都是真花吗?」 上手摸一摸,居然是真的耶! 秦蔻:\\(^o^)/ 没见过没见过,拍一拍拍一拍! 美江古城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景点了,最起码避开人多的几条街,景观是真的很不错,而有些根本没什么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地方,也搞这么 多难走的青石板路,就让人不太高兴了。 没错,说的就是你,x民坊! 但这地方还真就是……去吧,觉得很没必要,不去吧,又觉得亏了。 况且还都是古代人…… 那就去吧。 顺着一个长长的上坡一直上去,稍微一拐,便能瞧见x民坊的入口,一条长长的街道向里延伸,挤满了各色店铺,瞧上去倒是琳琅满目的,买什么的都有,林诗音眼前一亮,秦蔻却是兴趣平平,无甚好说的,在入口处买了冰激凌,一面走一面吃。 这样的街景,挤满了各色商铺、行人如织,卖的还都是她所没见过的东西,林诗音自然充满了兴趣,整个人也开始呈现出一种更符合她这年龄的少女朝气来,拉着秦蔻的手,两个人一起走在前面。 第298页 ——一看到林诗音,秦蔻就把她的亲亲男朋友给丢到脑后去了。 一点红:「……」 一点红只好拎着秦蔻那满满当当的巨大托特包,回到了男人堆里,楚留香双手插兜,颇为好笑地瞧着他,伸出一只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 一点红:「嗯。」 反正就是逛嘛,怎么个不是逛呢。 况且这条街还都是卖吃的的——号称卖的都是老x市的特色小吃。 特色小吃一号:希腊酸奶。 不明所以的林诗音顺嘴就问身边的秦蔻:「这『希腊』莫非是个地名,就在此地附近?」 总觉得这名字有点怪怪的? 秦蔻:「……」 店主:「……」 觉得这个温婉漂亮的女孩子在阴阳怪气的店主脸上挂着塑料笑容,假装什么都没听见。 一边的陆小凤满不在乎,也买了一瓶拿来喝,一面喝一面还道:「上回去那不夜城,倒是路过条小街,牌坊上书『大唐特产』,阿蔻你瞧见没?」 秦蔻:「啊……」 这地方她记得,反正也就是一个非常粗制滥造的小景点,里头也多是卖吃喝的。 酸梅汤、龙鬚酥、酪浆(写作酪浆其实就是酸奶)什么的还好,还能编出一面墙的美食小故事看一看——当然啦,因为是大唐特产嘛,美食小故事的高频主角干隆皇帝是没法子 出场啦,所以改成安史之乱时玄宗出逃时期,在路上饿的不行然后遇到个老农bb…… 但是长沙大香肠你怎么解释呢?大连火爆鱿鱼你怎么解释呢?总不能是唐明皇饿的不行,然后某内陆老农掏出条鱿鱼给他火爆了一下吧? 怎么说呢,这种地方,发散起思维来还觉得蛮好笑的。 她斜眼看着陆小凤,说:「嗯?那地方怎么了?」 陆小凤道:「那地方有在卖水影忍者的手办。」 陆小凤补充:「当然,是邪神版。」 花满楼顺嘴吐槽:「你可以把它当唐三彩……这样是不是就很像大唐特产了?」 陆小凤摸摸鬍子,恍然道:「说得在理。」 花满楼:<( ̄︶ ̄)> 秦蔻:「……」 秦蔻:「……」 秦蔻:「……」 你们两个…… fine! 因为其中涉及到的梗密度太高,林诗音表示茫然。 总之,酸奶还行,价格当然是增加了景区buff的,不过也没关系啦,味道不错就是最大的不错。 特产二:红柳大串。 红柳大串的意思就是用红柳枝做烧烤签子的肉串。 植物大家龟背竹公子表示疑惑:「此地竟种有许多红柳么?」 桃宝大家秦蔻表示:「这里不种红柳,但是可以上网买,二十块钱一百根。」 所以这就导致全国各大旅游景点之中的「当地特色美食」之中就都有这种东西…… 但谁家吃烤肉去景点吃啊?路边摊上的炭火烤肉它不香么? 特产三:名叫君君的绿豆糕品牌八十家。 这就和去山城磁器口,一进去发现起码有八十家陈麻花挤在一起是一个道理。 至于你问我哪一家是「正宗」的……不好意思,本地人也不知道,本地人只会告诉你,其实味道都差不多……随便买就行了。 秦蔻就随便买了一盒,十五块,递给林诗音一块尝一尝。 绿豆糕这东西,倒是真的属于「传统名吃」,像是林诗音、花满楼这样大家出来的公子小姐,自然是 司空见惯,而对于一点红这类还蛮喜欢吃甜食的反差萌杀手来说,这东西也不觉得稀奇。 这里买的这一种「君君绿豆糕」,入口自然也很细腻、又有点沙沙的口感,绿豆本身便带点清甜,这种东西做的甜点自然放糖也很是节制,吃起来满口都是绿豆的清香,但若要说这东西好吃到惊为天人,林诗音觉得是没有的。 ——她觉得更惊为天人的是刚刚吃的抹茶巴旦木冰激凌。 在路过五六家君君绿豆糕、七八家卖(绝对加了食用色素的)石榴汁和酸梅汤的店、以及十几家老x家牛羊肉泡馍之后,众人慢悠悠地走进其中一家羊肉泡馍店,准备「不得不品尝」一下。 猪肉,古代谓之「贱肉」,吃家不多;牛肉,牛是重要的耕种资源,平时也吃不上,其实多吃的就是羊肉了,而x市地处西北,本就养羊,「水盆羊肉」这一种吃食,也的确算是传承千年的歷史名吃了。 羊肉泡馍就是自己先掰一掰,把白吉馍掰成小块,再进后厨去做——网上流传很多段子,说什么一些泡馍店非常严格,掰得必须得是四分之一个指甲盖那么大才行,不然的话会退回来重新掰! 但其实大部分店都不可能那样子,只要别随便扯几大块就扔进去,哪家店对顾客这么硬气啊? 秦蔻吃了晚饭,本身也不喜欢羊肉泡馍,就没点,林诗音对这东西也兴趣平平——与看上去温柔似水的江南女子模样所不同的是,她其实是北方人…… 北方人看见饼啊馍啊的,心里平静如水…… 倒是楚留香还挺感兴趣的,因为他常年住在海上——现代其实没有什么地方物产不物产的,北方人想天天吃米饭米粉也行,南方人想天天吃馒头大饼也ok,但是在古代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第299页 所以常年吃海鲜、去岸上经常吃米粉的楚留香,对这种要把干饼完全煮得烂烂煳煳的羊肉汤还颇为动心,撕馍的时候也很是严谨。 一点红瞧了一眼隔壁桌的吃食……感觉这玩意儿,真的有点像坨了的面,南方人表示他不喜欢,不吃。 陆小凤表示来都来了,试试就试试! 然后也觉得不太喜欢——倒不是因为黏煳煳的泡馍,是因为羊肉不大好,古代侠客旁的或许没见过,但是好羊肉, 那属实见得太多。 吃完泡馍,又见土豆片夹馍的小店——这个倒是可以来一个。 秦蔻去买了一个。 这种小吃,在秦蔻小的时候是没有的,也就是这七八年流行起来的东西,刚流行时,最火的店当属市中心的那家「老门家」了,其实做法很简单,就是一张大饼,应该是死面饼,蛮有嚼劲,中间剖一刀,土豆片、豆腐皮、花干鸡蛋等物,在浓浓的酱汁里蘸一层,酱汁是用芝麻酱和香气扑鼻的新鲜油泼辣子混在一起做的,那真的…… 这碳水夹碳水、再加这种酱料,能不好吃么! 就是夹得鼓鼓囊囊得太满了,不是很好下口。 秦蔻捧着这个碳水炸弹,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觉得吃起来不太雅观…… 就……不是很想被红哥看到不雅观的事情tat 她满腹遗憾的把袋子系好,打算回去躲在卧室里吃掉,又颇为埋怨地回头,瞪了一点红一眼。 安安静静走在她身后的一点红:「???」 无辜受瞪。 从x民坊出去,坐在公共座椅上吹夜风,舒展身体——现代的衣裳是这样的舒适柔软,不限制动作,可以像猫儿一样的舒展,林诗音今天杂七杂八地吃了不少东西,此刻手里又捧着一碗厚切炒酸奶,草莓味与浓郁的酸奶香,还有巴旦木——这是一种现代人很喜欢的坚果,确实与甜品很搭。 她忍不住想,或许她的那些裙子、裙子里穿的衬裤、耳珰、步摇、偏凤钗……都是为了让她贞静,所谓坐有坐相、站有站相是也。 但,t恤和阔腿裤,是真的很舒服啊。 她长长地、无声地嘆了口气。 逛完无聊的x民坊,给漂亮的钟楼拍个照,在街上漫无目的地乱走,进了一家充满浓郁黄油香的「中式点心店」。 ……传统中式点心店怎么会用黄油? 陆小凤和楚留香结伴去了旁边一家店,店名是「dji」,楚留香有点若有所思,再考虑带回去的实用性。 晚上回家,秦蔻上楼,一点红就不能上去了。 说实话……他还是蛮想要今晚也住在外头的。 算了。 楼上,林诗音刚刚洗了澡出来。 即便是在李园,她也不可能天天都洗上热水澡,冬日里头冷得很,就算炭烧的热热的,洗澡也不是什么容易事,那里同这里一样,手轻轻一抬,再稍稍等一下,温暖的、源源不断的水流就自蓬莲头之中流出。 她吹干了头髮,坐在了玻璃推拉门边的椅子上。 秦蔻的卧室有一面推拉门,外头就是露台,此刻,屋内的灯光照射出去,将露台上错落有致的植物、遮阳伞下的躺椅和小茶几、户外沙发、闲置的烧烤炉照亮。 李园的梅花林,自然是更雅致的。 李园的假山流水、朱栏翠湖,自然也比这里要富贵得多。 但住在李园,却远不如住在这里舒服,李园的富贵名园再美,踏入其中时,那种压抑与难受,却无处不在。 秦蔻从浴室出来,懒得吹头髮,用毛巾一边擦,一面走过来,问:「诗音,你在想什么呢?」 林诗音笑道:「在想炒酸奶。」 秦蔻说:「你喜欢那个啊?」 林诗音点了点头。 一轮明月已挂在了夜空之上,林诗音惊觉,原来又到了月中旬,月正圆的时候,这里使用的是公历,与月亮的阴晴圆缺之间似是没有任何关联,这日子过的,连今晚月亮圆了都不晓得。 林诗音忍不住念道:「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秦蔻看了一眼她。 其实,若从神态上看的话,十九岁的林诗音,与二十七岁的她,的确是林诗音看起来更温柔庄重,更像姐姐一点。 秦蔻说:「你想家了?」 林诗音道:「从前我觉得李园是我的家,现在却……觉得不是。」 李园是表哥的,表哥爱她时,她觉得自己是李园的女主人,可当表哥不爱她时,她是否就是客居在李园的表小姐呢? 她应该何去何从?她到底该何去何从? 她……是要回去的,她也不不可能一辈子寄居在秦小姐的家中。 林诗音那一双如藏了秋水一般的眸子之中,也透出了点点忧愁。 林诗音嘆了一口气,道:「今生能有此奇遇,诗音已……已不敢再要求更多。」 秦蔻问:「倘若你回去,你会怎么办 ?」 林诗音道:「我……我不知道。」 她沉默了一会儿,道:「表哥似乎真的已变心了。」 秦蔻不说话。 林诗音又道:「他既然已不想同我成亲,我难道还有法子逼迫他不可?他大概是想要我嫁给龙大哥吧。」 秦蔻惊诧:「你知道?」 林诗音自嘲般的笑了一下,道:「他变了心,不肯娶我,又只觉得我这表妹的婚事需得他负责解决,正巧,龙大哥大概对我是真心的,他想要做这个媒。」 第300页 这话说的,简直都像是浸泡在苦汁子里的。 自己爱了这么久的男人,说变心就变心,试婚约为无物,他倒是还知道要给林诗音找一门靠谱的亲事,该说他是负责好呢,还是不负责好呢? ——她是这么认为的。 但……有的时候,事实往往比她所认为的更加残酷,更加荒谬。 秦蔻嘆了一口气,忽然说:「不是这样的,你的表哥,他不是这样想的,他甚至现在还深爱你,十年后也深爱你。」 林诗音怔住。 她不解地问:「阿蔻?你在说什么?你……你又不认得他,怎会如此笃定?」 秦蔻又长长地嘆了一口气,去翻自己的ipad,翻到读书界面,调出那本她之前就下载好的《小李飞刀第一部 ——多情剑客无情剑》! 第129章 ipad亮起来,小说阅读界面是蓝白色。 或许是因为这个app主要供手机用户来使用,所以ipad适配做的并算不得好,文章封面、标题与简介字体瞧起来让人没那样舒服,但林诗音又哪里顾忌的了这些呢,沉甸甸的ipad放在她的腿上,她垂下头瞧见那一行字时,整个人便已怔住了。 小李飞刀。 这是……表哥在江湖上的外号。 为什么阿蔻会知道呢? 家教良好的大家闺秀,怎会直唿旁人的姓名?况且或许是耻感作祟,她也不常说起自己的事,只是来的那天夜里,情之所至,与秦蔻攀谈了半夜。 但她却也未曾提起半点江湖之事与表哥的名讳。 可是……阿蔻居然是知道的? 不、不对,重点并非是阿蔻知道,重点是……这是什么?什么是《多情剑客无情剑》?这东西与她、与表哥之间有什么关系,而又为何……会出现在ipad上? 而就在这一方大标题之下,有一行小字娓娓道来:《多情剑客无情剑》是武侠大家古龙先生创作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作品…… 作品……? 她有些怔怔的,屋内的灯并没有开得很亮,于是这ipad的亮光便打在了她的脸上,也打在了她的眼中,林诗音一动不动,整个人都似乎已经呆了。 秦蔻只好又拿出她万能的「熊耀华伟大先知论」来忽悠林诗音了。 林诗音喃喃道:「……先知?」 秦蔻说:「不错,这个世界上既然存在着我这样可以沟通两方天地的人,那自然也会有能梦见另一方天地中人一生的人……」 林诗音道:「这本书……便是、便是……所以,阿蔻竟是早就认得我?」 秦蔻没有否认。 林诗音仍然好似如坠梦中,并没有什么实感。 但或许是因为三天之前,她已碰到了更为离奇的穿越时空之事,先知之论,再离奇似也离奇不过此时此刻她所身处的地方……林诗音怔怔地瞧着ipad,心中已然想到:所以,阿蔻认得我、阿蔻也认得表哥……都是从这本奇书之中来的? 她又 心道:方才阿蔻如此信誓旦旦的说表哥还深爱她,也是因为……这奇书之中提到过么? 可表哥既然未曾变心,又为什么要做出一副放浪形骸的模样,要对她说出那样多、那样多的恶语呢? 难道他有什么不得不为的苦衷? 可…… 但阿蔻的态度…… 倘若阿蔻一开始就知道她的身份,倘若阿蔻一开始就明白她的挣扎,她那个时候……又为什么不说呢? 秦蔻是个很好的人,这是一个全然陌生的新世界,她一头便撞了进来,孑然一身,又对这里的一切都没有认知,倘若秦蔻不收留她,此刻她会在哪里? 诚然,按照道理来说,是秦蔻在联繫沟通时空的异能,将她卷了进来,所以秦蔻理所应当地应该负起责任来——但是这个世界上虽然有道理,却也有许多不讲道理的人,是我的责任又如何?我就这样子不管了你还能如何? 秦蔻不仅收留了她,还因为她心情不佳,特地带她出门去,享受这里丰富的生活。 她们二人的相交,充满了真诚,绝没有掺杂半分的假意。 所以……她之所以不说,难道是因为,书中藏着什么……令她十分难以接受的事情? 她心中登时便浮现出了无数的疑问,却又在矛盾中有着无限的希翼,只觉得倘若他有苦衷,奇书之中必会写清……这样的话、这样的话,只要二人能够摊开了、分说明白了,她和表哥……就会回到从前吧? 盯着那【现在阅读】四个字,林诗音的唿吸有点颤抖。 秦蔻静静地走开,静静地让她一个人,去看属于她一个人的故事。 半晌,林诗音伸出手指,轻轻点了一下【正在阅读】。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1 这位伟大先知熊耀华,不但拥有可预测未来的能力,于文笔之上,竟然也很是出众,寥寥数语,便只叫人觉得一股肃杀寒气铺面而来,天地一片寂寥。 随着冰雪缓缓而来的,便是坐在马车之中的李寻欢了。 ……表哥。 马车之中铺满了柔软的貂皮,温暖而舒适——这的确是表哥的做派,他不爱受苦,同大多数的富家公子一样,热爱 享受,以前林诗音与他同乘之时,总觉得他能自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摸出银酒壶来,时不时便要饮上一口。 第301页 果然,再翻过一页,就瞧见书中的李寻欢自马车的角落里摸出了酒壶。 但这个表哥……与她所认识的表哥,似乎却不太一样。 他似乎很寂寞。 寂寞与他为伍,而他已不再年轻,眼角处已布满了皱纹,忧郁与不幸似乎是他生命里的主旋律——表哥已老了,他身边的那个僕人,是林诗音从来不认得的人,而这辆马车,是自关外滚滚而来,停在这北国的雪地之中。 林诗音怔了怔。 ……李园与京城相隔不远,乃是坐落在中原腹地之中的,他虽然时常出门去,但并算不得真正的江湖浪子、居无定所,两年之前,表哥刚刚辞去官职,他们二人说起未来的打算时,他所说的,便也是在此处安享人生。 既然如此,他又为什么自关外而来? 林诗音接着往下看。 旅途漫长而无事可做,李寻欢窝在马车之中,在颠簸里拿出小刀与木头,开始雕刻一个人像,一个……女人的人像。 他雕刻的手法当然很是纯熟,因为这个女人的人像他已经雕刻过了无数次,即便在这颠簸的马车之中,他的手依然很稳、非常稳,随着他的动作,这女人温柔而动人的神态,也自这一截死木头之上浮现出来,李寻欢不但好似赋予了她神态,也赋予了她灵魂。 不多时,木雕已雕刻好了,而李寻欢竟自马车之上跳下,将这女人的雕像埋在了雪中,然后痴痴地望着那一堆雪——这个女人一定是他生命中极其重要的一个人,他们一定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日子,有情人却未曾成为眷属……他们之间又一定有一段极其让人心碎的过去。 这个女人……是她么? 她隐隐约约有一种这样的感觉,又忽然想起了表哥前一阵子对着她仰头大笑,一面笑,一面讥讽她道「女人为什么总是喜欢自作多情?」 她又像是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一般,心灰意冷了起来。 她不再细想,自嘲一笑,接着往下看。 紧接着,事情就变成了江湖上时常会发生的事情。 他遇到了一个独狼般的少年——这少年 让林诗音想到了傅红雪与一点红,但他们显然是被捂化了的冰块,而这少年还是一块硬度极高、极其冰冷的寒冰。表哥很好交朋友,于是邀请他上车来,这少年却听也不听。 他来到了一间酒馆,酒馆之中,有他曾经的江湖人。 一个满是江湖人的地方,往往就很容易充斥着一言不合的血腥与暴力,这种暴力通常理由都很可笑——为了一句话的争端,便动刀枪杀人,林诗音一直不喜欢江湖、也不愿意李寻欢与江湖牵涉的深了,正是因为这道理。 她不觉得在一个这样的地方出人头地,是一件非常好、非常值得骄傲的事情。 总之,这间江湖人密度过高的小酒馆,就正如林诗音所想的那样,发生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流血事件,死了几个乱七八糟的人,那独狼少年得到了五十两银子,请李寻欢喝了酒。 事情没有这样结束,事情复杂得很。 总之,其中又牵扯到了什么「江湖第一美人」、什么「梅花盗」、什么「金丝甲」,众江湖人士为了抢那至宝金丝甲,乱做一团,把人脑子都打成了狗脑子,表哥被捲入其中,这些为了抢金丝甲的江湖人士,居然认为东西在他的手中。 其中一位江湖人……是个美人。 这美人没有露脸,却愿意用自己的一夜,来交换金丝甲。 表哥拒绝了她。 她留下了恶毒的叫骂。 那叫骂、那叫骂却是与林诗音有关。 「李寻欢!你根本就不是个男人!怪不得你未过门的妻子会和你最好的兄弟跑了!」 林诗音怔住。 未过门的妻子……未过门的妻子……和最好的兄弟跑了…… 这个人在说什么!!! 林诗音的内心忽然被愤怒所占据,那种明明受到了极大的委屈,反而被人倒打一耙的感觉,令她只觉得浑身都气得发抖!不要说她未来会如何,会不会嫁给龙啸云,这难道、这难道不是因为表哥不要她了么?? 明明是他先背叛她的!放浪形骸、倚红偎翠,男人决计不能接受自己的女人找姘夫,难道女人就真的天生不一样、天生对男人的薄情极其宽容?他们从前好时,也曾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无论什么苦衷,都是他先背 弃誓言的! 林诗音气得浑身发抖,又强行深唿吸,平復心情,过了好一阵子,才接着往后看。 后面便是他遭人暗算,身中奇毒。她不愿去治,自暴自弃,他身边那忠心耿耿的僕人铁传甲便忍不住道:「少爷何苦自暴自弃,为了林诗音那女人,真的值得么?」 林诗音的手又已开始发抖。 为什么? 为什么这些人,总是要把表哥十年后的颓惨怪罪到她的头上?难道她真的是个这样十恶不赦的女人? 现在她已经可以确定,那个他不停雕刻的女人像,的确雕的就是她……阿蔻也没有说谎,表哥的确还在深爱她,无论是此刻、还是十年之后,他从未忘记过她。 可是她的感觉并不好,她并没有感到欣喜,反而只觉得又惊又怒。 假使她未来真的嫁给了龙啸云,那只能是因为表哥铁石心肠,死都不愿意娶她。 第302页 但假如他真的爱得这样深,又为什么非要把她逼到龙啸云身边去? 假使十年之后,他仍在思念她,那为什么他在面对她时,要说出那样残酷的讥讽之语,难道他的喜欢,竟不足以让他对她稍微好一点么?难道他说出那样的话时,竟真的有那样身不由己么? 究竟为什么? 苦涩已将林诗音紧紧地攥住,但她此刻的注意力,却并不在此处,而是在表哥的安危上。 她是个足够善良的女孩子,只觉得无论发生了什么,人命都是比什么都重要的事情,表哥如此自暴自弃,即便中了毒也不愿意去解,实在令她又心焦、又忍不住想要骂他。 好在,这本以表哥的经歷来撰写的故事很长很长,此刻她的进度甚至还不到百分之五,她虽然没看过这样的故事,但最起码也知道,主角即便是要死,也总不至于死在开头。 因而她虽然着急,却并没有心急到失去理智,只是长长地唿吸着,用手指一点屏幕,翻到了下一页。 下一页果然峰迴路转,这奇毒唯有一名叫「梅二先生」的人可以解毒,而那梅二先生,就好似设计好了一般,如此巧合、如此巧妙的出现在了表哥的面前。 表哥自然活了下来,而那梅二先生乃是江湖上有名的神医,一天来找他治病的人不知 有几何,这一日,他的家中又闯入了求医问药的人,梅二先生因要调理表哥的病,所以拒绝了,这求医问药的红孩儿,却恶毒地要杀死表哥…… 后来的事情…… 林诗音已完全怔住。 这恶毒狠辣、动辄要人命的红孩儿,是……是她与龙啸云的孩子,名叫龙小云。 接下来的事情乱得要命,龙小云要杀表哥,表哥动了怒,废了这孩子的武功,然后一个江湖老者揭露了他的身份,表哥陷入了沉痛的回忆之中…… 他在回忆十年前的事情。 也就是林诗音现在所在面对的事情。 表哥被大凶卜霸所伤,奄奄一息,所幸被龙啸云所救,龙啸云一桿银枪,活挑了卜霸,将他送回家中,精心照料,他们二人结拜为了异姓兄弟,在他的邀请之下,龙啸云在李园常住。 后来,龙啸云却病了,形销骨立,几乎要死了,却查不出病灶——因为他这是心病。 李寻欢问了很久,才知道他为什么生病。 原来……他爱上了林诗音,他请求李寻欢,将「表妹」许配给他。 可是表妹不仅仅是表妹,还是未过门的妻子,李园上上下下,没有一个人不知道,表小姐就是未来的女主人。 林诗音呆住了。 ……这件事,她不知道的。 表哥从来没告诉过她,龙大哥的病,是因为这个。 她只觉得脖颈都僵硬了,手脚冰凉一片,整个人都似乎已被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所攥住了,她不知道她在恐惧什么……但、但到了此时此刻,她又如何能真的一点儿都没察觉到呢?表哥义薄云天、义薄云天…… 她心想:就此打住吧,不要再看了,好可怕。 她心想:为什么要我看到这些?为什么要我承受这些,如果现在就关上这本书,她能不能还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但她的手依然颤抖地伸出来、颤抖地翻页。 下一页,是李寻欢的决定。 他不能求林诗音嫁给龙啸云,因为林诗音绝不会答应。 但他也不忍心看着龙啸云去死,绝不忍心。 于是,他下定了决心—— 他要逼林诗音主动离开他,他要一步步地、满心痛苦地去伤害爱他至深的未婚妻,他要痛苦地看着未婚妻痛苦、他要痛苦地把她……嫁给龙啸云。 这真是个痛苦的决定。 林诗音的手骤然攥紧了ipad,这结实的平板电脑,屏幕竟然啪咔一声,生生被她捏得裂开了。! 第130章 ——痛苦的决定。 李寻欢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他是痛苦的倚红偎翠的,他是痛苦的夜夜笙歌的。 剎那之间,所有的一切都被连起来了,他的反应……他的那些反应…… 他痛苦地喝酒,他的咳嗽那样厉害,但却不能一日无酒,喝酒之后,满面病态的红,咳嗽得像是要直接死掉一般,他却还要喝、还要喝…… 他的手那样的稳,马车下面堆了很多的松木,因为雕刻已成为了他人生之中少有的一点乐趣,他只会、也只能雕刻出一个人的模样—— 那个人就是他今生挚爱的女人,他甚至不允许身边的人直唿她的名字,那铁传甲只是喊出了「林诗音」三个字,便被他疾言厉色地呵斥,他或许只会为了林诗音与这铁传甲翻脸。 他因为痛苦与歉疚,把整座李园送给了她当嫁妆,然后一个人伤心地出关去,他一个热爱奢侈享受的、曾经春风得意的少年英才,在那塞外苦寒之地被折磨了十年……整整十年,才入关来…… 深情吗?很深情。 深爱么?很深爱。 但此时此刻的林诗音,却整个人都在气得发抖,她没想到……她绝不会想到……她人生的十九年,从来都是把人往好处想,从来不会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别人,她没想到、根本没有想到,原来事情的真相居然是这个样子的,忽然会是这个样子的! 她那深爱她的、深情款款的未婚夫,因为自己结拜的大哥也爱上了她,所以「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要把她、让、给、龙、啸、云。 第303页 剎那之间,那些款款的深情、那些不断被雕刻的松木和以酒度日的颓态,便成了一种极其令林诗音感到荒谬和可笑的举动,她不再心疼、不再揪心,她只是觉得这些款款的深情像是一个重重的巴掌,恶狠狠地当着众人的面打在了她的脸上,她的脸火辣辣的疼着,浑身上下在一瞬间被屈辱与愤怒所占据! 让妻!让妻! 呵!多么伟大的男人,连自己未过门的妻子都能如此大方的让出来! 多么感天动地的兄弟情,如此心疼相思成疾、形销骨立的大哥,于是不惜的把自己未过门的妻子也折磨到奄 奄一息,逼迫她、用软刀子割着她的肉,也要把她给活生生的送出去。 他难道不知道她心里的人是谁? 他难道不知道她不愿意? 他当然知道!他早在做出这个「痛苦的决定」之前,就很清楚的知道,假如他去求她直接嫁给龙啸云的话,她绝不可能同意。 ——他居然还真想过要来直接求她嫁给龙啸云! 打从一开始,她就完全不如龙啸云。 她不是嫉妒、不是在怨恨、也不是在与龙啸云争宠,她只是忽然想起了一句话——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好一个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她也曾与李寻欢是极好的朋友,李家的人向来不信什么礼法不礼法的。姨父与姨母见过许多怨偶,这些怨偶多是联姻,成亲之前都没瞧见过对方,所谓「成两姓之好」,是与个人的感情、脾性是无关的。 但姨父姨母并不需要李寻欢去联姻,他们本就一半在朝堂、一半在江湖,心也如同江湖人一般豁达自然,认为一对年轻的男女,倘若不能成朋友,那必然也不能成为一对感情很好的夫妻。 所以,他们曾是非常好的朋友。 ……最起码,林诗音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但现在,她发现自己错了,自己错得彻彻底底。 李寻欢根本就没有拿她当过朋友! 或许他打心底里认为,女人根本不配做他的朋友!他可以对她百般温柔、可以对她事事依从,可他也可以翻脸不认人,直接用这种法子去侮辱她、去逼着她嫁给龙啸云!他愧疚归愧疚,但却依然觉得他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至于她嫁给龙啸云之后……? 李寻欢难道不明白,强扭的瓜不甜,这个道理? 不,他明白的,他只是不认为这是强扭的瓜而已,最起码,那龙啸云愿意得很呢! 龙啸云都为了她林诗音相思成疾,形销骨立,就快要死了,难道这份深情还不够么? ——可是够不够,凭什么是你李寻欢来决定?!!可是即便够,难道一个男人深爱她,她就得把自己当做礼物嫁给这个男人么?男人的爱竟是如此金贵的东西,女人必须感激涕零的收下么?! 李寻欢只顾着心疼龙啸云,为龙啸云的感情而感动,可曾有那么一星半点的时间想过她? 他想过的,他不可能不想。 林诗音蓦地想到了她这两年的经歷。 痛苦的被冷暴力着……不错,这是暴力,表哥……李寻欢他明明就知道自己很痛苦、明明就知道她根本就不喜欢龙啸云——龙啸云都在她身边晃荡两年了,明眼人谁都能瞧出她的不乐意。 但李寻欢仍然坚定地冷暴力她,她不就范、那就逼她就范。 她流着眼泪劝他时,他与小红和小翠喝酒玩乐,放任她们二人用言语来侮辱她。 他这个时候居然心里是爱她的! 他这个时候心里居然是痛苦的! 林诗音的胸口忽然剧烈地起伏了起来,她气得浑身发抖,苍白的脸上甚至都浮起了红色,整个人都被紧紧地揪住,两年来的痛苦……那些压抑的、小心翼翼的讨好,那些无数个夜晚辗转反侧地反思自己、还有那些为他流过的眼泪、为他的薄情所找过的理由…… 所有的一切,在此刻化作了一只巨大的、足以将她全部吞噬掉的情绪野兽,血液冲到头顶,浑身都已被那种无法遏制的愤怒所袭击。林诗音脸上发红,浑身不停地颤抖着,甚至连耳朵边儿上,都似乎听见了一种尖锐的、刀子似得耳鸣,让她的脑袋跟着嗡嗡作响、剧烈的抽痛起来。 一种从未出现过的,破坏与伤害的欲望在此刻包裹了她,她只想一巴掌抽在这对感天动地的义兄弟的脸上、她只想着用恶毒的语言去诅咒他们,即便她良好的家教令她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去诅咒一个人。 她只恨不得立刻就冲到李寻欢的面前,质问他到底有没有想过姨父姨母,到底有没有想过他死后见到自己的父母会是怎么样看他?! 而且凭什么?!!! 凭什么你李寻欢不拿我当人看,却能自哀自怨自怜,凭什么我生生被你逼到龙啸云身边去,却要背上「和未婚夫兄弟跑了的女人」这种骂名?! 可是此时此刻,这里没有龙啸云、也没有李寻欢,她没法质问,没法去发泄,所有这些汹涌的愤怒情绪,烧不到别人,只能烧她自己,她被烧的浑身颤抖,再也忍受不得,扑在床上,痛哭起来。 秦蔻 其实就在露台上。 她一个人在露台,她知道方才的林诗音需要自己一个人去接受这痛苦的事实,一点红髮微信问她在做什么,她说在露台喝啤酒,他顺势就说上来陪她,但秦蔻拒绝了。 第304页 在此刻,她不想依偎在红哥的怀里。 她是个幸福的人,一直以来,所有不幸的事情都没有发生在她的身上。她首先拥有比绝大多数人都优渥的生活环境,其次又拥有很好的父母、很好的家庭…… 至于谈恋爱的时候伤过的心,和林诗音此刻的心情比起来,恐怕连万分之一都不到。 多么……荒谬。 多么荒谬的一件事,这本书的故事实在是太有名,有名到只要出生在这个年代,多多少少都会有所耳闻,每次提到这话题,都有无数人有自己的想法要说。 有个很好笑的地方,男频的网络小说,也写李寻欢和林诗音。男频的同人小说通常很爱干的一件事,就是把原着主角身边的妹子给抢了……结果到了小李飞刀这里,这些男频写手居然都不约而同地要撮合李寻欢与林诗音。 他们认为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龙啸云。 但秦蔻觉得不是,不管龙啸云到底有没有道德绑架,做出这个决定的,是李寻欢。 他是如此的自我感动着,反刍着这份新鲜而永恆的痛苦,陷入「爱情与友情二选一」的绝世大难题之中,但正如一点红所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他之所以陷入这么大一个麻烦之中,从最开始就是因为他!太!蠢!了! 你自己的未婚妻多温柔多漂亮,你自己看不见么?你把她介绍给一个血气方刚的汉子,同住在一个府邸之中,又能如此神奇地全然不提她未婚妻的身份,只说是表妹表妹。 你是觉得你未婚妻就真的一点魅力没有么? 二十大几岁的人了,还高中过探花,在京城做过官,连这点避嫌的意识都没有……古代的女孩子不方便在未过门的时候这样说,难道你也不方便? 做人做事如此可笑的一个人,也难怪在遇到这种两难道德困境的时候,能做出这么匪夷所思的决定了。 但这些都不是藉口! 圣洁的、一心为人的圣父,可以献祭自己,但不能献祭别人,他凭什么慷他 人之慨,把她人做为一件礼物、一个药引送给龙啸云呢?他是真的不知道林诗音不会快乐开心么? 放屁!他清楚得很,他自觉对不起林诗音,就把自己的全部家业都赔给林诗音了。 自我感动。 自我感动着强迫林诗音嫁给别人,又自我感动着把极其厚重的礼物直接塞给她,自己出关,全然不敢面对自己所造成的后果,到头来,江湖上人人都流传着小李飞刀这叫人惊奇的心肠,但林诗音呢?旁人会怎么看待林诗音呢? 武侠世界固然与真实的古代世界不同,对女子的桎梏没有那样深重。但即便是现代,出了什么事情,还是指责女方的多一些,更何况是一个背景在古代的武侠世界呢? 现代还有不少人在论坛里长篇大论的论证林诗音的错误呢,就是那种「李寻欢固然有错,但林诗音(bb一千字)」的文章,真是狗屁不通。 林诗音在这件事之中最无辜的人,她自小被养成了一副温柔贞静的模样,遇到这样的事情时,完全无法想到真相,而李寻欢又从始至终拒绝与她沟通,她能做什么选择?她要么选择怒而离开李园、谁都不要,要么就是选择嫁给龙啸云呗,即便是一时的软弱让她不敢踏出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家,难道这悲剧的命运就不是李寻欢一手推就的么? 这就好比一个山贼要杀一个武功不佳的人,这个武功不佳的人,因为各种原因软弱了,没能用百分百的力气去反抗,最后被这山贼给杀死。那么,导致苦主死亡的主因,到底是这个杀人的山贼,还是这位抵抗的不够坚决彻底、没能救得了自己的苦主呢? 林诗音太弱势了,而世间从来都是踩高捧低的人多,很残酷的事实就是,面对不公的事情,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去苛责事件中的弱者。 她承受的、将要承受的,都太残酷了。 秦蔻坐在露台上,露台上湿热的风吹过来,吹得她身上有点黏黏湿湿的不舒服,这种黏湿的不舒服感,与她作为一个局外人去看这个故事、这段经歷的感觉是一样的。 好人,李寻欢是好人,但是他拿林诗音不当人看,林诗音个人的意志在他这里,什么都不是,是必须被强迫扭过来的东西。 她站起来,推开推拉门,回到 卧室,又反手合上了推拉门。 林诗音扑倒在床上,嚎啕大哭着,像是在发泄什么一样。 秦蔻轻轻地坐在了床边上,伸手去摸一摸她的背,她的背痛苦的抽搐着,声音忽然又压抑了下来,似乎并不想在秦蔻面前暴露出那样多不好的情绪——这种时刻,她居然也在考虑着她的想法。 秦蔻说:「我一直不告诉你……是因为我怕你承受不住。」 林诗音的头仍然埋在枕头上,痛苦地呜咽着,连一句话都说不出。 秦蔻又说:「如果你想哭,就好好的哭一场吧,不要憋在心里,谁遇到你这样的事情,都不会比你做的更好的。」 剎那之间,愤怒好像消散了。 随之而来的,是委屈,是极大的委屈,林诗音的鼻头酸涩得要命,眼泪一颗颗的落下,落也落不完,擦也擦不干净,秦蔻与她认识不过才几天而已……不过才几天而已…… 但这个世界上,属于女子的心碎,却唯独只有女子才能了解。 第305页 她与王思雨也是如此的,她们明明不过是萍水相逢,但王思雨的难过、王思雨的痛苦,却在那天下午的咖啡厅中,也成了她的难过与痛苦。 在她所认得的所有人里,所有人里,她和秦蔻认识的时间最短,但秦蔻却是唯一一个……不伤害她的人。 而与她青梅竹马,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表哥,却是伤害她至深的人。 林诗音忽然就忍不住了,抱住秦蔻大哭了起来,她一面哭,一面什么都顾不得了,胡乱地说着「让我多住一阵子吧,我会学着赚钱做事的,我不想回去……我现在好不想回去……」 秦蔻说:「好。」 林诗音又胡乱地哭道:「李寻欢、龙啸云,我恨他们,我好恨他们!我好像当着他们的面揭穿他们的无耻,我好想诅咒他们!他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这样?!」 秦蔻又说:「好。」 她说:「你等一等我,等我的异能能随心所欲的施展,一定让你出这口气,他们这么欺负你,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出这口恶气!好叫他们知道,你不是个可以随便捏圆搓扁的面团!」! 第131章 过于激盪的情绪变化极度耗费人的体力,林诗音的这一日,实在是大起大落,她哭了一阵子之后,便累得睡了过去,只是她的睡梦似乎也不是很安稳,时不时能听见一二声抽泣。 秦蔻在床头坐了一会儿。 月亮升起来,今晚的满月并不似李白诗中的白玉盘,或许因为快要下雨了,室外飘起了一阵对于这个地方来说难得一见的薄雾,雾霭遮盖了月亮,使得它瞧起来像是一个红黄的湿晕,铜钱那样大,像是在夜空这张信笺上洇开的眼泪。 被这样的月光照着,秦蔻觉得她自己的身上也湿湿黏黏,极不舒服。 坐了好一会儿,她起身,去卫生间里找了一块新的毛巾,用冷水将毛巾打湿拧干,然后走回来,轻轻地帮林诗音擦干了面上的泪痕,又顺便将冷湿的毛巾敷在她的眼睛上,防止她明天早上起来,眼睛肿得和桃子一样。 ——当然,多半,她的眼睛还是会肿。 不过,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秦蔻起身,又悄悄咪咪地走到衣柜前头,翻出了件新的睡衣给自己换上——因为她现在身上穿的这一件,半个肩膀已经全被眼泪打湿了。 时间还早,将将十一点半,秦蔻睡不着,又不欲在卧室里弄出动静来,只好悄悄咪咪地下楼去,希望排解一下情绪。 楼下,等还亮着,侠客们的作息果然已经被现代的电灯电视电影给改造的很彻底了,也不知道他们回去之后,能不能适应夜晚黑漆漆的生活了。 楚留香、陆小凤、一点红在打扑克,花满楼陷在懒人沙发之中,接替楚留香的日常工作给大橘顺毛中——大橘胖墩墩一个,矜持地揣着两只仿佛套了白手套一样的爪爪,从上往下看,有点像是个进了烤箱的多汁烤鸡。 花满楼的手艺显然很是不错,大橘被撸的喵喵叫,明明是一只雄健汉子喵,硬生生被撸出了夹子音……就是雄壮的猫叫声再怎么捏起嗓子夹、也总让人一听就寒毛直竖。 秦蔻瞪着这样的大橘,总觉得自己好像从来都没完全认识过这种猫型外星生物。 花满楼微笑道:「啊,蔻蔻还没睡么?」 秦蔻说:「你们都没睡,我这个土着怎 么会睡。」 大橘:「喵~~呜~~」(夹子音) 秦蔻:「……」 秦蔻再次寒毛直竖,又看花满楼那极富技巧性的按摩手法,忍不住说:「花花你好会给猫猫按摩。」 花满楼自信地笑道:「我是专业的。」 秦蔻迷惑不解:「啊?」 花满楼提醒她:「盲人按摩。」 花满楼:<( ̄︶ ̄)> 秦蔻:「……」 陆小凤:「噗嗤……!」 陆小凤:「花满楼,你这讲笑话的水平真的不太高。」 花满楼微微一笑,并不理会陆小凤,只是问:「林姑娘没有一同下来么?」 秦蔻说:「啊……她睡了。」 说到林诗音,秦蔻的神色略有些不对劲。 主卧的隔音材料用的是很好的,林诗音的哭声自然无法传到楼下来,诸位侠客们当然是听不见的。 一点红对秦蔻的情绪变化再是熟悉敏感不过,头都没抬,只听声音,便只不对劲,他抬头瞧了她一眼,问:「怎么了,你不开心?」 有什么好不开心的呢?今天上午,她去见了自己的朋友,下午又在酒店里和他一起度过了快乐的时光,晚上又去x民坊逛了一圈儿,只上楼呆了一会儿,人怎么就不开心了呢? 方才他要上露台来,她也说不用了。 秦蔻摇摇头,说:「不是我,我没事。」 楚留香、陆小凤、一点红三人,是盘腿坐在蒲团之上,在地上打扑克的,秦蔻走过去,坐在沙发上,又扭了扭身子,干脆往沙发上一趟,拉过一个小抱枕枕在脑后,侧躺着伸手去抓一点红的头髮玩儿。 一点红自然乖乖地被她拉住头髮,动也不动一下。 秦蔻说:「小傅呢?」 楚留香道:「他出门丢垃圾去了,家中垃圾袋没了,便要他顺带着去买一点回来。」 ——自从上回秦蔻把丢垃圾的「脏活」交给傅红雪之后,他就很自觉地承包了家里的家务活动,当然了,其实秦蔻家里是没什么家务的,所以他的危机感一直以来都很足,总是警惕而略带厌恶地盯着扫地机器人。 第306页 秦蔻说:「哦,这样啊。」 她又说:「那要不要叫他带小吃回来,我想吃炸洋芋。」 一到了大半夜,这想吃碳水的心,真是完全停不下来——即便她今天傍晚已经吃了土豆片夹馍那种碳水了。 这就又要归结到秦蔻那少食多餐的胃口上了,下午吃面,当然也剩下了,傍晚吃土豆片夹馍,当然没吃完的也塞给红哥吃了,现下又想吃小吃,实在太正常不过。 其他人反应倒是平平,只有陆小凤起了兴趣,道:「既然如此,顺便托小傅买点梅干菜饼和烤冷面回来吧。」 秦蔻说:「好。」 她发微信给傅红雪。 关中悍匪coco:小雪,帮忙带点吃的呀! 关中悍匪coco:(可怜)(可怜) 因为把秦蔻设为特别关注了,所以傅红雪秒回。 雪雪喵(=owo=):好,要什么。 关中悍匪coco:咱们小区后面那家黄山梅干菜饼、然后旁边那个卖炸洋芋的,要一碗辣的一碗糖醋的、对啦,还有后面那家卖甜品的,弄点玫瑰冰稀饭来喝一喝…… 雪雪喵(=owo=):好。 关中悍匪coco:那个……梅干菜饼,凉了就不好吃了(可怜)(可怜) 雪雪喵(=owo=):没事,我用轻功。 关中悍匪coco:(づ ̄3 ̄)づ~~ 关中悍匪coco:爱你! 雪雪喵(=owo=):1 秦蔻盯着这个1,总觉得傅红雪打出来的时候一定是面无表情、莫得感情的。 要傅红雪帮忙买东西,也不必担心他没钱。 说实话,傅红雪来的时候,那真是比楚留香还有陆小凤他们要寒碜多了。 楚留香再狼狈,身上随手一拿,也是帝王绿的玉扳指,陆小凤他们两个来的时候正好是在踏青中,身上的东西就更多了:玉冠、玉佩、玉骨扇——玉骨扇的绢面被水泡坏了,但扇骨的玉质是相当好的。 而傅红雪……他是没有任何用于享受的东西的,衣裳是粗布的、髮带是纯黑的、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就是从白天羽身上所继承来的这把刀,除此之外,就是银票和一 点碎银子了。 银票等于废纸,碎银子加起来不到五两。 傅红雪把身上所有的银子都给秦蔻了,然后在知道网际网路的使用方法之后,第一时间去查了银价。 ——现代银价:每克在六块钱左右。 他盯着那行字,盯了很久,久到感觉自己都要石化了。 他之所以瞧见扫地机器人之后如临大敌,以古代人的身份开始思考现下的热门议题「机器人取代人类怎么办」,与这寒碜的银价也不无关系。 但是外婆就非常喜欢傅红雪了,第一次见面后,外婆就问秦蔻傅红雪有没有零花钱,秦蔻说他不要,外婆不听,强硬地塞了一张银行卡给傅红雪,里头是五万块的零花钱。 这…… 傅红雪手足无措地要拒绝,但一个基本没有社交经验的年轻小伙子,怎么敌得过外婆呢?只听外婆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仗着自己年纪大,两下就把傅红雪给说得哑口无言,秦蔻又顺势连推带搡,这钱,自然也就收下了。 正因为收下了周寻芳女士的钱,又觉得无功不受禄,所以他虽然手上有了钱,却不似是陆小凤一样买这买那的花销,除却必要的消费之外,他的钱倒是都在手上,且他最爱干的,就是家中什么东西没了,他去买来补上,好像他觉得这才是这些钱应该有的用处。 秦蔻侧躺在沙发上,看着三个人打扑克,忽然意识到什么不对劲,说:「诶,你们自己去买的扑克么?」 她家其实是没有扑克的,五年之前,乐队解散时,秦蔻心灰意冷,把屋子里很多代表着四个人一起打打闹闹的东西都扔掉了,后来因为也没邀请过什么人来家里住,更没人来她家喝酒,扑克什么的就不必买了。 陆小凤道:「嗯,对啊。」 秦蔻问:「为什么不用手机来斗地主?」 陆小凤道:「我手机欢乐豆没了,又不想为这事儿花钱氪金。」 秦蔻:「所以……?」 陆小凤:「所以我借了花满楼的手机来玩。」 秦蔻更不明所以了:「花满楼的手机……怎么了么?」 陆小凤板着脸:「他的手机会读屏啊。」 就……玩斗地主,自己什么牌全念出来了,当时对 面的楚留香和一点红二人的目光就都凝结在他身上了。 花满楼:「噗……」 陆小凤:=。= 所以还是玩实体牌吧。 他还感嘆:「这扑克的玩法倒是很多样,我要带几副回去,干脆就给西门吹雪吧,你们说,他要是和叶孤城在紫禁之巅上决战打扑克,那该多好,从博戏上分出胜负,也不至于你死我活了。」 他早看完了《陆小凤传奇之决战前后》,想了八十种法子,发誓要将叶孤城的阴谋摁死在摇篮里。 说实话,这位伟大先知熊耀华先生,写书似乎有一种独特的趣味,那就是他并不太在乎一些实在的东西,而更喜欢追求一种虚无缥缈的「感觉」,即便陆小凤与熊耀华在冥冥之中存在着一种极为玄妙的联繫,但他们二人间的关系便像是朋友——朋友之间当然经常是心照不宣的,但偶尔,你也会发现自己的朋友身上有些你看不懂的陌生之处。 第307页 《决战前后》就是这样一本陌生的东西,陆小凤是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像是参悟一本极为玄妙的武功秘籍一样,面壁枯坐了一整日,也没明白——叶孤城你为什么要谋反啊?!! 为此,他还研读了几本写的十分精妙的同人小说,看了一部以决战紫禁之巅为蓝本而改编的电影。 谢天谢地!那电影之中的西门吹雪总算不是个马脸了,相反还十分英俊。 叶孤城也十分英俊,美中不足的是他陆小凤不仅改了名,叫龙龙九,还扎了一头以他的眼光来看着实有点前卫到有点难以接受的脏辫……脏辫……脏辫…… 陆小凤:「……」 这里面当然还有更加让人匪夷所思的情节:比如脏辫陆小凤居然任职大内,再比如皇帝听说二人要在他脑袋上决战之后高兴的立刻想出了买门票创收的好点子…… 这些都不算什么,最匪夷所思的是那个终于不是马脸的英俊西门吹雪,他的绝技之一是剑术、绝技之二是做老婆饼…… 陆小凤:「……」 他是开糕饼店的不代表他自己会动手做啊!!! 总之那个英俊西门吹雪在厨房里烧菜的场面真是给他留下了不小的震撼——当然,也挺可乐的。 但这片子到最后 都没能给陆小凤什么参考价值,因为这片子里的叶孤城和南王世子被融合成了一个人……宗室想当皇帝的故事。 陆小凤表示:我不管我不管!要叶孤城活着!不准死不准死! 今日这「紫禁之巅对决扑克比大小」的发言,就是他近来在思考如何阻止叶孤城时无意间说出的暴论。 秦蔻:「……」 她想像了一下这个画面,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这时,一点红面无表情地丢下两张牌——对三。 陆小凤冷哼了一声,豪横地喊:「要不起!」 秦蔻:「……」 古代侠客,就没有笨的,一点红身为杀手,从前时常隐藏在赌场之中,而陆小凤和楚留香就对赌戏更是擅长了,记牌什么的,不过是基本功而已。 但正所谓你有我有,大家有就等于大家都没有,所以这三位的斗地主大战,意外的变成了完全靠运气的一种活动。 而众所周知,陆小凤的运气好像一直都……不怎么样…… 先前他去玩手游,之所以那么快就弃坑不玩,也是因为抽卡抽到太气急败坏。 ……所以才会出现这种连对三都要不起的惨状啊。 而且他人菜瘾大,每一把牌都不好,但每一把都想抢地主。 这把他又是地主,一点红兴趣缺缺(秦蔻已经可以从他那万年不变的冰山脸中看出他的情绪了),步步紧逼,一点悬念都没有的出完了手上的牌。 陆小凤毫不气馁,战意盎然,悠闲笑道:「胜败乃兵家常事,少侠可要再次来过?」 一点红毫不留情:「不了,同你耍没意思。」 陆小凤:「……」 陆小凤:「蔻蔻,你瞧瞧,你瞧瞧,他怎么说话的,你快管管他!」 秦蔻身子一扭,坐起来,依偎在一点红身边,偏袒谁那是很明显的。 陆小凤一笑,又问:「那蔻蔻来不来耍?」 秦蔻冷笑:「我才不跟你们这些会算牌的人耍,除非你让牌!」 陆小凤寸步不让:「……不让,我今天输好久了!」 秦蔻:「那我不来,你等傅红雪回来欺负老实人去吧。」 陆小凤眼前一亮:「在理!」 楚留香:「……」 楚留香无奈嘆气,摸了摸鼻子。 秦蔻大概是刚刚在楼上有点压抑了,因此此刻就格外地想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以沖淡心中的不忿,瞧见陆小凤还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就笑他:「你现在这作息完全成现代人了,到时候回去没有电灯用,我看你得难受死。」 陆小凤摸摸自己的小鬍子,头也不抬,对秦蔻说:「那不至于,我自有安排。」 秦蔻这下是真好奇了,问:「所以,你安排了什么?」 陆小凤神秘一笑,道:「太阳能充电板啦!」! 第132章 古代侠客们回家的时候会带什么伴手礼呢? 秦蔻不免有些好奇,就窝在沙发里,对陆小凤说:「可以啊你,太阳能电池板都考虑到了……我之前倒是有考虑过柴油发电机什么的,不过那还得带油,不持久呢。」 陆小凤说:「我一开始还考虑带发电车呢。」 秦蔻:「……」 你想得倒是很美! 秦蔻:=。= 陆小凤摊了摊手,道:「所以没办法咯。」 太阳能发电板其实不大好用的,充半天也充不进去多少电,且非常受天气的影响,但是……这也是唯一一种可以在古代也可以随取随用的能源啊! 陆小凤表示:「赞美太阳能。」 果然,古代侠客们已经被养刁了,不能接受没有电的夜晚了! 不过同她的直觉相反,陆小凤倒是没想到带很多充电版檯灯回去用,他其实想带的是空调扇。 ——空调是不可能了,风扇没那么两块,空调扇正正好。 秦蔻好奇:「你不想带灯?」 陆小凤道:「带啊,带几l盏,不过倒是不必多带,也用不太着。」 第308页 秦蔻:「哦?」 陆小凤摊手,只道:「其实一个灯架子上架十六只蜡烛,架起两个灯架,用琉璃灯罩一罩,室内自然亮如白昼。」 而陆小凤是个有钱人——有钱人用的蜡烛,自然也是好蜡好油做的,不会有呛人的烟雾,照明也足,说实话,比起开上四五个小夜灯还要亮的,只是说同秦蔻家不能比罢了。 相比之下,冷气是真的重要啊…… 是,他有钱,江湖有钱人的夏天当然也不至于苦熬着,冰碗有的吃,冰盆也可以放在屋子里消暑,但是冰盆哪里比得上空调呢? 前两天和秦蔻聊起来,秦蔻正好提了一嘴她在川蜀地工作的好朋友。 当然了,问题不在于川蜀地怎么样,问题是去年夏天蜀地缺电,她那朋友是在律所上班的,商业写字楼限电开不了空调,公司给弄了好几l盆大冰块放着消暑,秦蔻很是同情地说:「你看看、你看看,这样子还要上班,老闆真不是人!」 以前觉得有冰盆是最大享受的陆小凤:「……」 呜唿哀哉!他最捨不得现代的,一是蔻蔻,二就是冷气!冷气!冷气啊! 三就是游戏了……不过游戏还好,可以带掌机和游戏卡,有太阳能,大的事情做不了,给掌机充充电那是绰绰有余的。 他忍不住哀嚎:「阿蔻啊阿蔻,我能随时过来串门子么?你可别把我忘了,你要是一年半载的也不来接我玩,我真是要郁闷死了!」 秦蔻就忍不住笑了。 秦蔻说:「关于这个,我倒是从我曾外祖母那里找到了一些好东西。」 曾外祖母交友广阔,一生中与无数奇形怪状的外星生物产生过友谊,友谊可以是一期一会的,也可以是长期联络的,既是联络,就需要曾外祖母稳定的沟通两个世界。 这个沟通,可不是说能稳定的开启两个世界的通道来穿梭,而是说要能稳定的定位到自己的朋友之所在。 否则的话,朋友在m78星云,结果这时空通道开到了赛博坦星球,那……且不说能不能联繫的上吧,假设能联繫上,朋友光要过来,那都不知道要走几l光年的距离了,着实有点尴尬。 天才的曾外祖母找到了解决的办法,在她留下的遗物之中,其实有一些玻璃珠子,那样子看上去是很普通的,就是秦蔻小时候见过的,以前很风靡流行的玻璃弹珠玩具,不过细细去品读太婆笔记,就能发现其中奥妙。 简而言之,这玻璃珠子可以理解成一种定位器,可以帮助开启时空通道时,将将好定位到另一个时空之中佩戴者定位器的人身边,这定位自然也是双重维度,包括时间与空间。 简单解释来说:秦蔻上一次,拉着楚留香在练习开启时空通道,结果一个失误岔噼,把通道的时间提前了二十年,把林诗音给弄来了……但是假如楚留香现在佩戴上了玻璃弹珠,他再回去,秦蔻定位他时,就不会有时间上的偏差,比如说明明想见三十岁的楚留香结果找到了十岁的楚留香啥的…… 这无疑是损害了一些可玩性的,但是时空悖论什么的……对秦蔻来说太危险也太闹不明白了,就这样吧,这样挺好的! 总之,现在还在摸索使用方法中。 陆小凤来精神了:「啊,这样啊,那感情好啊!」 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忽然吟道:「去年共倚鞦韆,今年独倚阑干。」1 秦蔻:「啊?」 陆小凤幽怨嘆道:「从此我也同那宫闱怨妇诗中的女子一般,独倚阑干,只等着你想起我来了。」 秦蔻:「……」 秦蔻:「噗嗤!」 陆小凤这个人,就是有这样一种神奇的魔力,只要坐在他身边,同他说上几l句话,只要他乐意同你做朋友,对你好一些,那么基本上所有的负面情绪,都会随着他的嬉笑怒骂而远去。 她此刻的心情终于变得好了许多,于是也很自信地挺起胸脯,孔雀开屏一样地说:「那是,从此以后你们就都得等着我临幸了哈哈哈哈哈哈!」 陆小凤:「……」 花满楼:owo 楚留香:「……」 一点红:=。= 秦蔻:>w<~~~ 不过其实事情也不是这样子的,花满楼因为要治眼睛,所以应当会在现代滞留一阵子,秦蔻现在基本已经展现出自己可以控制乱流的能力了,秦建国先生也就着手开始帮助花满楼跑身份的这个事情了——现下的思路也有,就是找村子去开介绍信证明是黑户嘛,当然,说来简单,其实其中可能会有许多各式各样的问题出现,总而言之,秦蔻不管,交给爸爸解决。 顺便还有一点红的户籍问题也拜託给爸爸了。 今天下午在酒店露台休息时,秦爸爸刚好打电话来,正好她和一点红又说开了,所以秦蔻就顺便也说了。 当时秦爸爸在视频对面的表情:(个_个) 秦蔻的表情:(个_个) 秦爸爸:「啊!红兄准备留下来啊!也是,古代杀手生活也不见得多美好哈,咱们现代就是好!哈哈哈哈!」 秦蔻:「……」 秦蔻忍不住:「合着您还没发现呢?」 秦爸爸挠头:「发现什么?」 秦蔻:「……算了,没什么。」 秦爸爸:「到底是什么啊!你快说啊!」 秦蔻非常果断地掐断了电话。 第309页 所以得益于花满楼, 陆小凤大概率是可以多在现代赖一阵子的——不,其实也不算赖,应该说是可以频繁穿越,毕竟花满楼这边还要与父母沟通啊这啊那啊,现代还要去登记啊排队啊什么的,免不了是要两边跑的。 所以说玻璃弹珠定位器还挺重要的。 秦爸爸这周又出差去了,忙得很,下下周才能回来,她这边的事情只能先给村里打个电话,但是具体的还得等到十天之后抽出空来回村去。傅红雪这边她还没问过,秦蔻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想和花白凤就这样一刀两断呢,还是要回去一趟解决他的事情……至于他要不要留下来,这当然要看他的意愿,这周她会去问问,毕竟这种事情,能一次解决就不要拖拖拉拉了。 而林诗音…… 或许需要等她的情绪平復下来。 秦蔻一向的态度就是:要看对方自己的意愿。 就好比傅红雪,其实她很想让傅红雪留下来,但倘若人家不愿意,那她也不会硬要劝说,而理论上一点红也应该是这样,但她的私心太强烈,所以今天下午忍不住哭了出来,某种意义上哭也是有威逼利诱的成分在的。 林诗音今日心绪波动过大,说出了很多话,其中一些,非常明显是激愤时的口不择言,她无法判断她所说出的想留下来到底意愿强烈不强烈,等她平復下来之后,她们再谈一谈,要是她真想留下来,那就这一波都解决了。 但她现在并不确定林诗音的心绪到底什么时候能平復下来。 易地而处,如果是她,倘若她心爱的青梅竹马做出了这种事,恐怕也会登时崩溃,很久很久都走不出来吧。 但很多时候,事情并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情绪不好而停下,也只希望林诗音早日恢復吧。 钥匙转动的声音响起,门吱呀一声被推开,傅红雪穿着黑t恤和短裤、运动鞋走了进来,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吃的,浑身都是热气腾腾的,鼻尖沁出一点汗水来,皮肤却显得愈发的苍白——他体质太特殊,居然晒不黑。 说到肤色这个问题,就不得不提一下陆小凤了。 夏天太热,陆小凤已经完全放弃治疗,整天穿着拖鞋四处熘达,他本来挺白的,这一个多月晒下来,皮肤已经变成了另一种颜色——好似泼了蜜一样的蜂蜜色。 某天秦蔻抱着抱枕趴在沙发上观察着这样的陆小凤,没头没脑地说:「你应该买一顶大草帽。」 蜂蜜色的陆小凤挑眉,问:「为什么?」 秦蔻噗嗤地笑了,说:「因为就很像我小时候看的一个绘本故事里的角色啊。」 那个绘本故事还是秦蔻二表哥小时候看过的,家里孩子多就这点好,各种绘本啊玩具啊,都能流传下去。 很漂亮的画风,淡淡的,颜色不是很浓烈,讲的是一个城里的老鼠小姑娘,去乡下的奶奶家过暑假,然后和带着草帽的老鼠表哥一起在海边捡贝壳,珍藏了好多漂亮贝壳的故事。 那个贝壳画的是真好看,像一颗颗精美的糖果,平心而论,故事很简单,但是小时候的秦蔻就翻了好多好多遍,经常看完一遍,就和外婆去要钱,想买一盒那种造型各异的巧克力来吃。 陆小凤就很像里面的戴草帽的老鼠表哥。 秦蔻当时笑而不语,陆小凤摸不着头脑,走开了。 花满楼倒是没晒黑,他其实蛮喜欢往外头跑的,但是因为每次出门都全副武装,遮阳帽墨镜口罩冰袖全部带齐,捂着就不会黑了。 楚留香刚来时因为在屋子里捂了好几l天所以变白了许多,现下已经重新变回古铜色健美水鬼……啊不,帅哥了,功劳是桃宝上买的美黑灯的,他还很珍惜地表示要把美黑灯带回去,当然啦,是用太阳能充电板来供电。 秦蔻表示疑惑:「啊?我以为海上的阳光是很充足的,需要美黑灯么?」 楚留香解释:「自然不是在家中用,家中在甲板上躺着就好了,只是我经常不在家啊。」 比如进了林子好多天晒不到太阳是很难受的。 秦蔻:「……」 好、好叭。 她脑补了一下楚留香在甲板上摊开数十个太阳能充电板,然后自己也躺在中间的画面,总觉得是一条快乐的咸鱼在展示他的库存…… 还、还挺可爱的>w<~~ 至于红哥……红哥也一直没被晒黑,这恐怕与他白天出门并不算很多有关系,况且秦蔻其实一直对他的肤色着迷得很。 就是那种……啊,明明是很病态的惨白色,但是身体精壮、紧 实有力,那种反差真的好性感! 所以她还经常叮嘱一点红出门要涂防晒并且试图帮他涂…… 揉揉胳膊!露出来的手臂也要涂! 一点红:「……」 一点红不是特别喜欢防晒霜上身时的感觉,但是算了,她喜欢就好,反正这点难受对他来说也不值得一提。 扯远了。 她打了个哈欠,带着食物回来的傅红雪把东西放在餐吧吧檯上,换掉鞋子,先钻进浴室沖凉去了,秦蔻和陆小凤这两个整天想着吃零嘴的人就窸窸窣窣地过来,在各个塑胶袋之中翻着自己喜欢的东西。 傅红雪这老实人大概真的是用了轻功避开摄像头飞回来的——梅干菜饼还是脆的。 这一种梅干菜饼,不是那种圆圆胖胖,一小个一小个的小饼,而是擀得很薄的大饼,贴在烤炉的炉壁之上,烤得酥酥脆脆,饼很薄,脆的时候吃,那便是一口咬上去,酥脆麦香与被烘烤过的梅干菜、瘦肉的肉汁一起进嘴,但倘若放一会儿,饼就会变软、变韧,味道也会大打折扣了。 第310页 陆小凤于吃喝之上,也是个行家,这么浅显的道理怎会不懂呢?因而傅红雪甫一回来,他就蹭过去吃他的饼了。 秦蔻要的是烤冷面和炸洋芋——这东西叫法挺多,也有叫锅巴土豆的,反正属于普及全国、没有地域性可言的小吃,烤冷面也是一样的,这小吃虽然是从东北来的,但近几l年已经风靡全国,毕竟容易备料、坐起来也没什么难度。 冷面很有韧劲,外头裹了鸡蛋,里面裹了火腿肠和金针菇,鸡蛋松软,吸饱了汤汁,秦蔻爱吃酸的,特意告诉傅红雪要多加一点醋,于是整份烤冷面的醋味都很明显,又因为加了酱汁和糖,酸甜微咸,韧劲十足,热气腾腾。 冰稀饭也很不错——x市是没有这种传统小吃的,但是夏天出什么新奇甜品都不稀奇嘛,用糯米煮的稀饭放凉、玫瑰酱、红糖水、还有作为底料的碎冰,搅和搅和,这玩意是不能难喝的。 她胃口小,吃不了这零零碎碎的很多,就把大家都喊过来,几l个人围着餐吧,用小签子扎着裹着糖醋酱的锅巴土豆吃,秦蔻一边搅和面前的冰稀饭,一边忽然又忍不住嘆了口气。 一点红瞧了她一眼。 陆小凤道:「你怎么了?今晚看着不是很高兴啊。」 秦蔻说:「啊,不是我,我没事。」 楚留香瞧了她一眼,嘆了口气,已猜到了:「是林姑娘吧。」 林诗音的故事,在整套古龙文集之中,也是极为有名的一个故事,况且楚留香与陆小凤的时代都在小李飞刀的时代之后,他们对李寻欢身上的事情,多多少少都有一点了解。 平心而论,李寻欢这个人,懂得享受、为人风趣、待人也好,做朋友是非常不错的,但谁若生在了林诗音的那个位置上,那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秦蔻嘆了口气,没说话。 楚留香温声劝秦蔻:「她迟早是要知道的。」 老天居然选择了这样一个巧合,让还没嫁给龙啸云、痛苦半生的林诗音来到了这里、遇到了秦蔻,那么于情于理,谁也不想把她蒙在鼓里的,她有了这个改变人生的机会,就一定要先过这前头痛彻心扉的一关,而之后如何选择,就要看这位林姑娘自己的决断了。 秦蔻说:「我明白,只是换位思考,倘若是我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也不知道要伤心绝望多久,所以我只是在想着,大家都是朋友,我也总该想个法子,让她转移转移注意力,快点好起来才是。」! 第133章 情绪是个人的,旁人绝不能共享。 就像是此刻,林诗音仍处于极度的痛苦之中,但共情能力再强烈的人,也无法去切身体会到她万分之一的难过。秦蔻在楼上陪了她很久,心情阴郁,但是下楼一趟,和大家一起聊聊天、吃吃东西,也就没事了。 非常残酷,但发生在谁身上就是发生在谁身上,旁人无法代替、无法感受。 身为朋友,能做的就是,给她一点能让她振作起来的东西、转移一下注意力,好叫她能快一点好起来。 秦蔻舀起一勺冰稀饭,放入口中。 玫瑰酱的滋味在口中化开,他们家的刨冰机用的很细,因此打出的刨冰咬下去咯吱咯吱,沙沙的,糯米冰冰凉凉的浸泡在里面,咬一口,软而黏,又带着重瓣玫瑰的浓郁甜味。 秦蔻眯眼。 一点红就坐在她身边,瞧着她像大橘一样的眯起眼咂摸,忍不住伸出手要摸摸她的头髮,结果另一边的楚留香瞧着她,也想起了大橘,瞬间手痒,也伸出手想摸她的头毛。 一点红:「……」 楚留香:「……」 一点红缩回了手。 楚留香:「……」 楚留香毫不客气地揉揉人型快乐大猫的头毛。 秦蔻说想找个法子帮林诗音排忧解难,一点红对这种莫名其妙的感情纠葛最是熟悉,当然了,通常情况下,能被他听到的感情纠葛都不是小打小闹了,而已已经发展成不死不休、买兇杀人了。 但林诗音会找杀手杀死李寻欢么? 一点红一眼就瞧出她性子温和,平时估计连只蚂蚁都不会踩死,因为感情之事动手杀人,她是万万做不出来的。况且,在小李飞刀的时代,他自己就是暗器之王,哪个杀手能杀得了他? 不实用的建议,没有必要被提出来,因而一点红抿着薄唇,只垂头喝了一口冰稀饭(秦蔻喝不了,他又惨变垃圾桶),并不愿意参与这话题。 楚留香嘆道:「解铃还须繫铃人,她心情郁郁,便是由李寻欢而起,然而他们一人,实在已不适合纠缠在一起了。」 不错,就算李寻欢幡然悔悟,诚心认 错,但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所谓,不过是个谎言,破掉的镜子永远都是碎的、毁坏的关系永远无法修復,再多纠缠,再多爱恨,其实也不会让局中人好过半分。 况且,即使李寻欢回心转意,他们也根本不可能再一起了呀,表兄妹近亲结婚的后果,这两天秦蔻已经状似无意的科普给她了,当时林诗音大受震动,但或许是因为不觉得她会和李寻欢有什么结果,所以她只是苦笑几声,没说什么。 原书之中,倒是有写过龙小云怨恨自己为什么不是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孩子,这样他就不用承受这么多的痛苦…… 但秦蔻想说,孩子,你如果真的是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孩子,那估计根本没脑子去思考痛不痛苦这种事——要么早夭要么是个智障啊亲! 第311页 秦蔻恨恨道:「李寻欢,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楚留香嘆了一口气,道:「老实说,先前我瞧了那本书,还忍不住代入了我自己想了想……」 秦蔻危险地眯起了眼睛,很是警惕地盯着楚留香,问:「所以你想到了什么?」 楚留香:「我想到了胡铁花为了苏蓉蓉形销骨立,然后求我把义妹嫁给他……」 秦蔻:「……」 秦蔻忍不住说:「我觉得胡铁花看起来很没心肝的样子,不至于害相思病。」 楚留香道:「哈哈哈没有啦,他其实是会被窝里偷偷抹眼泪的类型。不过他要是真喜欢蓉蓉,肯定要自己去勾引蓉蓉的,跑来找我有什么用?难不成我们江湖人士还学那一套酸腐至极的『长兄如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一套?」 陆小凤插嘴道:「对啊,我们江湖人士一般的操作都是看对眼了之后家里不同意就直接私奔的。」 秦蔻:「……」 还、还真是! 秦蔻摆了摆手,说:「算啦,懒得分析着两个王八蛋,解铃还须繫铃人是没错,不过这事儿还是看她自己定吧,她要是觉得骂一顿那两个人能解气,自然也没问题。」 陆小凤嗷呜一口,吃了小半个饼,热热烫烫,酥脆掉渣,一面吃,他一面评价:「这东西倒是好弄,在我们那嘎达也能整。」 秦蔻已经很习惯他看了什么视频就学什么人说话 这劲儿了。 她说:「是咯,烤炉也有、炭火也有、做饼用的面粉、猪油、梅干菜瘦肉啥的,想来在江南也很好找,你只需要找一个会烤饼的厨子啦!」 陆小凤:「没关系,薅一下花满楼家的厨子就行,花满楼!可以么!」 花满楼一面摸猫,一面微笑道:「你只要给他多赚一点外快,就没什么不行的。」 陆小凤哧了一声,没理会他,又道:「说来,傅红雪不是有经验么?」 秦蔻:「啊?你在说什么?」 陆小凤:「你瞧啊,小傅不也是瞧见了那《边城浪子》之后,痛苦得不行,现下也慢慢恢復了,他当时是天天做什么来着?」 ……这人话题也切换得太迅速了。 秦蔻想了想,说:「好像是天天被你抓着一起打游戏。」 陆小凤:「对哦。」 他陷入了沉思之中,道:「那这样吧,从明天开始,我也天天带着林姑娘一起打游戏!」 秦蔻:「……」 楚留香:「噗嗤!」 一点红:=。= 花满楼:盲人按摩中勿 楚留香转移话题:「不如多出去走走吧。」 他微笑道:「多瞧一瞧、多看一看,我以前伤心难过时,瞧见海天一色,便只觉得自己的心绪也不觉平静下来,天地之间有如此一方美景、这一方美景又如此巧的收于我的眼底,人生既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恐怕也不能两次瞧见同一方天地,既然如此,何苦辜负美景?」 陆小凤不满意:「游戏里也有风景可以看啊,你看那塞x达,风景如画……算了,蔻蔻哇,你上一次不是说想一起出去玩么,去附近的秦岭山中什么的。」 秦蔻托腮:「唔……说的也是,一起去看看山水,一定也很不错,诗音之前还和我说呢,她自幼其实就不曾离开过她住的那座城,这一年来,心情消沉、龙啸云又总来烦她,所以她就愈加深居小楼之内,不肯出来了。」 楚留香嘆道:「那她一定没有见过大海。」 广阔的、碧蓝的大海,万里金波,海风是湿咸咸的,被海风吹的时候,人其实不会感觉很清爽,但那种感觉并不赖、最起码,楚留香很喜欢。 秦蔻的眼睛忽然亮起来,道:「啊!那不如一起去海边吧!阿楚哥虽然住在海上,但你肯定没见过水族馆!」 楚留香眨了眨眼,唇边溢出温柔的微笑来,适时问道:「水族馆是什么?」 秦蔻:「是很漂亮的地方!」 楚留香又伸手揉了揉她柔软而蓬松的长头髮,道:「好呀。」 秦蔻嘆气道:「只可惜没办法带你们坐飞机、做高铁了。」 这是只有能拿到证件的人未来才能享有的东西了。 陆小凤奇道:「那我们怎么去海边?这里可是内陆,离海边可远着呢……打车去么?」 ——陆小凤对城际之间的交通极其不了解,现在叫他说除了飞机高铁之外的出行手段,他居然只能想到打车,不过也算不错啦,没说做公交。 秦蔻很是嫌弃地看了他一眼,说:「我问你,我的工作是什么?」 陆小凤:「额……livehouse老闆?」 秦蔻点点头,道:「对啊!」 陆小凤:「……」 陆小凤:「……所以呢?」 秦蔻道:「所以我知道怎么租大巴和司机呀!」 这两件事之间看似是没有任何联繫的,但实则不然。 秦蔻接触过很多巡演的乐队,这些乐队有一部分会选择更加高效的交通工具,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都是自己租大巴,然后一路开、一路演的,大家一起坐在大巴上吵吵闹闹、闲聊闲聊、吃点零食、然后走过几十个城市。 她和乐队聊天的时候偶尔会说到这种工作内容,况且五年前她大学还没毕业、还在自己做乐队的时候,他们也巡演过,当然,没去南方,就在北方的几个城市演了,当时就是她去联繫的大巴。 第312页 大巴又不要证件~ 酒店那也没什么问题,找别墅式的民宿嘛,提前定好就是。 当然,这坐一天车的,累是还蛮累的,没办法,这就是没有证件所必须要承受的代价。 听她解释完之后,陆小凤显然性质很高:「很好、很好,寄情于山水之间,寄情于大巴车之上……想来坐在车顶上,瞧着驰过的路……」 秦蔻吓得一个激灵,赶紧打断他: 「不可以坐在车顶!」 陆小凤:「切!」 秦蔻:(个_个) 陆小凤:「知道了知道了!不坐车顶、不坐车顶!」 陆小凤:(ˉ▽ ̄~) 秦蔻:「哼,这还差不多。」 秦蔻:「红哥觉得这个主意怎么样!」 一点红:「嗯。」 秦蔻:「好的,小雪和花花都是不会拒绝我的,所以就不必问了。」 一点红:「……」 一点红提醒她:「……我也没拒绝过你。」 秦蔻趾高气昂地哼了一声,没说话。 一点红:「?」 这个话题到此结束。 当然了,这计划是为林诗音定的,若是林诗音自己不同意,那就没有什么法子了,秦蔻与她说到底也只认识三天……断然做不到像小时候的陆小凤一样,强行拖着花满楼出去玩的,这是需要时间所带来的心照不宣的。 吃完东西,仔仔细细地刷过牙,洗洗睡了。 林诗音在梦中还在抽泣,秦蔻睡得不太好。 早上迷迷煳煳醒来时,林诗音早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两只眼睛自然还是肿得跟桃儿一般,面色苍白、嘴唇无一点血色,坐在窗前,怔怔地盯着那个ipad看,不知道在想什么。 秦蔻动了一下,林诗音一惊,抬头道:「阿蔻……你醒了……」 秦蔻有气无力地点点头。 林诗音似乎很是不安,盯着手里的ipad,说:「抱歉,阿蔻,你的平板电脑,我……」 秦蔻摆摆手,说:「没事啦,反正也用了两年多了,刚好出了最新款,去买个新的来就是了。」 林诗音勉强笑了笑,低低道:「我又……我又承了你的情。」 秦蔻说:「这不算什么的。」 秦蔻沉默了一会儿,问:「你……你还要接着往下看么?」 只这么一会儿的时间,她似乎就又陷入了自己的情绪之中,整个人怔怔的、木木的,听见秦蔻的话之后,她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眼泪嗒叭一声落在了自己的手背上,抽泣地几乎说不出话来。 秦蔻深深地嘆了一口气。 林诗音黯然道:「不看了罢,已没什么好看的了,十年之后,我同龙啸云是怎么样一对怨偶……我实在已没胆气去看了。」 眼见着她又要落下泪来,秦蔻赶紧转移话题道:「你中午想吃什么?不如我们去吃酸菜鱼吧,我家附近有家我很喜欢的酸菜鱼哦,他们家可牛气了,都不带接待四人以上的。」 林诗音的眼泪「嗒叭」一声落下来。 秦蔻嘆气道:「所有的错误都不是你的,我不想说什么莫要用别人的错误来伤害自己这种根本没有用的话,但……我只是觉得,他实在配不上你,也配不上你这颗真心。」 林诗音枯坐半晌,自嘲一笑:「我只没想到,十年青梅竹马,他竟这样对我。」 秦蔻道:「所以你总该明白,提前知道真相,总比如书里一般被逼着嫁了人,过了十年的怨偶生活,又生下了一个那样的儿子……要好得多。」 林诗音道:「我明白……我明白的……」 一人又沉默了。 半晌,她才道:「其实今早起来,我又忍不住想哭,又怕打扰到你歇息,便去了露台。」 秦蔻问:「然后呢?」 林诗音道:「我背对着门,站在这一十八层的高塔之上,瞧着地下,只恨不得登时跳下去,好一了百了,只又想到,即便要死,又怎能死在这里?为你惹上这么大的麻烦,我林诗音……我林诗音不是江湖女侠,却也知道恩将仇报是万万不能的。」 秦蔻一听这个,登时嵴背上浮出一片冷汗,忍不住要叫起来:「你……你……」 林诗音知道这话令她很是害怕,于是立刻便继续说道:「你放心……这、这不过是一时冲动罢了,这两年我也察觉到了表……李寻欢要把我推给龙啸云,只是不知其原因罢了,如今知道了,总算不是死得不明不白。」 秦蔻嘆气:「你比我想的更坚强。」 林诗音勉强笑了一下,道:「是花公子。」 秦蔻:「嗯?」 林诗音道:「今早上露台,正巧碰上了花公子上来侍弄花草。」 秦蔻笑了,说:「是了,花满楼在宽慰人上,的确很有心得。」 林诗音沉默了许久,才道:「我来了三天,都不知道,他……他的眼睛竟然是看不见的。」 他太乐天了。 每天微笑着同陆小凤打打闹闹,对新事物如此的感兴趣,背着包东走走、西看看,像是对自己目前的生活完全满意、完全满足一样,林诗音其实很羡慕他,羡慕他能这么幸福…… 但,清早在露台,他微笑着告诉她,他其实是看不见的,他其实自七岁起,就已经瞎了。 林诗音就愣住了。! 第313页 第134章 花满楼无疑非常懂得如何去安慰一个人的。 想要安慰一个惨兮兮的人,拿出比她更惨的人和事或许是一种不错的办法。 这么说起来好像有点不道德,但人非完人,这世界上真正的圣人没几个,要求他人在道德上毫无瑕疵的人,往往不会用那么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而林诗音也理所当然的愣住了。 之前……她是不知道这件事的。 花满楼的武功很高、五感很敏锐,而这三日以来,林诗音由于性格上的腼腆,并没有过多的与同来自古代的侠客们交流,不过都是点头之交而已,仅仅几面,她……瞧不出花满楼的眼睛有问题。 其一是因为他的行走坐卧一如常人,且出门的时候多带着墨镜。 其二也是因为……他那种……对生活的热爱、热忱。 即便是林诗音还未曾遇到这变故、与李寻欢还琴瑟和谐时,她也自认为绝没有这样乐天的态度,她总是很忧愁,她不喜欢表哥在江湖上的事情,他一出门,她就担惊受怕,又总是忍不住想:倘若表哥不是个这样的习武奇才,会不会……她就不必这么担心他了? 但她也知道,表哥不会改变,他是生□□自由的人,而她只想守着一方天地过小日子,仅此而已。所以,她才会把王怜花王前辈所留下的那本《怜花宝鑑》给藏起来,因为她已实在不想让这本书再为李园带来什么动盪。 站在现在的位子去想以前,她总是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是最幸福快乐的,但当一盆冷水骤然从她的头顶上浇下的时候,林诗音才惊觉,其实自己……从未真正的对她的生活满足过。 即便是以前,她也是忧愁的。 或许,她与李寻欢,从来就不适合在一起。 而花满楼……花满楼…… 她怔怔地瞧着对面的这位公子。 他瞧起来的确一点儿也不像是一个翩翩佳公子,他没有复杂华美的玉冠、也没有衣袂飘飘的华服,他身上穿着一件在这个时代很普通的白色棉质t恤,上头印着个绿色的……唔,植物面具小人?穿着宽松的大短裤和不是很讲究的拖鞋,左手拿着水壶,右手拿着个老农手中常有的大 蒲扇,怎么看都与翩翩公子这四个字没有关系。 但是他的风骨、他的态度、他温和的言语与谈吐,却不能不令林诗音去敬佩。 她心想:他是特意来把这件事告诉我的么? 这一刻,林诗音的内心忽然涌上了一股近乎愧疚的心情,复杂极了,一面,她只觉得自己何德何能,要让花满楼以自揭伤疤的方式来温柔的宽慰她;另一面,她又不可遏制地想:难道她的苦难,比之双目失明,还要更痛苦么? 她禁不住羞愧起来,喃喃道:「花公子,我……我或许不该如此消沉,想着要……一了百了。」 花满楼轻轻嘆道:「一了百了当然是不可以的,不过……」 他对着林诗音眨了眨眼睛,又笑道:「不过也不必对自己太苛刻了,碰到这种事情,消沉一段时日又怎么样呢?说来我近日还听了一些新电影,里头的姑娘们碰上了恋爱上的糟心事,你猜她们都是怎么做的?」 林诗音……林诗音不明所以。 就连「电影」她都还没看过,她怎么可能知道电影里的姑娘们,在遇到她这种情况的时候会做什么呢? 花满楼煞有介事地伸出一根手指,煞有介事地说:「吃零食、大哭、躺在卧室里除了看剧之外什么都不做!」 林诗音:「……」 花满楼笑道:「所以你要是不知道该选什么零食,花某人也愿意代劳一二。」 林诗音噗嗤一声笑了。 聊过这一场,她的心情自然变得好了一点,花满楼又问她去不去小区门口的早餐店吃东西,林诗音有些犹豫,又不知为何,有点害怕一个人呆着是心情又会低落下去,于是便答应下来。 到了楼下,才发现一起去吃饭的人还不少。 秦蔻——自然是没有秦蔻的,她还在睡觉,昨晚……林诗音总觉得自己吵到她了,于心很是不安。 楚留香、陆小凤、一点红、傅红雪……剩下的人居然都齐了! 林诗音:不安.jpg 陆小凤爽朗地笑道:「林姑娘也来了?很好,咱们一起出去吃早饭,就不带阿蔻,等她醒来气死她。」 林诗音:「……」 花满楼:「……你这话最好 别被阿蔻听到。」 楚留香:抹汗.jpg 一点红:=。= 傅红雪:冷漠.jpg 其实秦蔻是基本没什么吃早饭的习惯的,因为她自由散漫太久了,每天起床起码都是十点后的事情了,这个时间一点红都直接会问她吃什么午饭了。 总之,一起去了小区外面的早餐一条街。 鸡蛋灌饼、凉皮肉夹馍、花干鸡蛋夹馍、肉丸胡辣汤、(非常不正宗的)肠粉、臊子面、揪面片、扯面、葱油饼、油条豆腐脑、油茶麻花、甑糕……等等等等。 总之,除却夹在其中的一二家店之外,地域特徵还是很明显的。 秦蔻大早上是不出门的,林诗音这几日跟着她一起行动——况且古代本来就是两餐制,李园倒是也没固定是三餐,她也很是习惯不吃早饭,故而这几日没有觉得早上有饿得不舒服,自然也没有下楼,见过这吵吵嚷嚷的民生百态了。 第314页 吆喝声是有的,但这吆喝声却大都不是叫卖自家吃食的声音,而多是「肥瘦两个!汆丸子汤两碗!」之类的店小二(?)报菜名声,这些店小二们……额,声音洪亮、气沉丹田,只听着声音,都知道是膀大腰圆、块头绝不可能小。 再来,便是从街两边的肉夹馍店里传来的哐哐哐的把面饼砸在案板上的声音、碗筷相击的声音、人们唏哩唿噜吃东西的声音、还有那些高声的谈笑与小声的聊天,高声谈笑的人多瞧上去已经中年、而年轻人要矜持许多,不过在这样吵闹的环境里,似乎不提高音量,很难让自己的同伴听清楚自己在说什么吧…… 熙熙攘攘、吵吵闹闹、香风辣雨、富有勃勃生机。 当然啦,林诗音对这些美食是闹不明白的,像是葱油饼之类的东西倒是很好明白,还有甑糕,因为是推在小车上卖的,里头放了个大平底锅一样的东西,清楚明白,就是糯米上盖着厚厚枣泥、并一些果干之类的东西。 其余的就不是很好懂了,好在陆小凤对这条街上的东西很熟悉,知道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直直走进家凉皮店来。 凉皮……阿蔻也曾说过,似乎是整个s省都喜欢吃的一种小吃,这几日出门时,也瞧见路边有不少凉皮店,只是未曾进去过。 然后一进 去……更闹不明白了。 原来「凉皮」不是一种东西,而是一个品类…… 什么米皮、面皮、烙面皮、黑擀面皮(这玩意她在烧烤里见过!)、白擀面皮、酿皮…… 林诗音放弃治疗,只好请陆小凤代为点餐。 这种小事,陆小凤自然欣然答应,噼里啪啦地点了麻辣肝酿皮和小米稀饭,自己也原样点了,顺带着搞个肉夹馍吃。 而去买其他东西的人也陆续回来,大家坐一桌吃东西。 楚留香的口味总让人感觉很是稳重,带了份油茶麻花回来吃,麻花原本是脆而硬的,在油茶里泡的吸满了汤汁,胖大了一些,中心却还保留了一点硬脆的口感……这种煳煳的东西,感觉同羊肉泡馍在吃法上有相似之理。 一点红是个甜食胃口,大清早的去买黄米凉糕和外头裹了一层白芝麻的炸麻园,用小签子挑起来放到口中,他带着黑色的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看不清眼神,但林诗音觉得这样冷漠的一个人,口味居然是这样子,实在很新奇…… 花满楼的口味就显得清淡多了,一屉牛肉灌汤包子,而傅红雪就显得没什么自己的想法了,他只是随便买了碗粥,好不好吃看起来并不重要。 酿皮很快就上,一只瓷碗上套着塑胶袋,显然是为了减轻洗碗的压力,碗中码着一碗宽宽的、薄薄的,略带微黄的透明酿皮,上头浇了一层麻辣猪肝,猪肝切得碎碎的,早被辣的汤汁给卤成了暗红色,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又配了些多孔的面筋块……红油浸透了这做法复杂的凉皮,油润润、辣丝丝的。 好吃! ——林诗音的本质是个重口味人,吃得清淡不过是因为李园的吃食就是那样,又因为顾忌女孩子的身份,不好吃些味儿太大的东西,来了现代之后,才知道什么叫爽快。 她被辣得双颊发红,陆小凤一眼瞧见,顺便叫了瓶每家店中都有的饮料凉峰,玻璃瓶,冒着小泡泡,说是橙味,其实林诗音觉得这橙味不算很真,只能说是甜的、冒泡的。 但是喝起来还是蛮爽快的……就是没什么解辣的效果。 大家一面吃东西,一面闲聊,于是林诗音就也知道了昨夜大家聊了半夜,只为能叫她放松心情,花满楼便顺势邀请她一起出游,去 瞧瞧大海。 身边有友人如此,还有什么不满意呢? 林诗音自然心绪大动,忍不住鼻头一酸,差点落下泪来,又被花满楼温言安慰了一会儿,才恢復过来,点点头,算是答应了这个出游计划。 很好。 众人吃完早点,便又结伴上楼,林诗音本就心情不佳,这一个早上,与人交流的似乎更多了些,当下便觉得有些累了,便上楼去休息一阵子。 而人的情绪……一般不是平的。 一阵子高兴起来、激盪起来,觉得自己什么难题都能闯过去,一阵子又只觉得低落悲伤至极,整个人都无力得要命……这都很是正常,因而她回了屋子,坐在椅子上呆了一会儿,便又沮丧伤心了起来,秦蔻这时起来,便瞧见的是这样的她。 但林诗音显然是个坚强的人。 一个人会消沉,不代表她不坚强,一个陷入了极端痛苦之中的人,还能不沉溺于痛苦,带着一种自救的心,就已经足够了。 其实关键就在于……还是要远离那个让她很不舒服的环境,当环境之中所有人都告诉你就这样吧、嫁给龙啸云也挺好的、当龙夫人也挺好的、你都生了孩子了,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也挺好的……这,说句实话,一个普通人想要对抗环境是很难的,当所有人都这么说的时候,她自己当然也就会给自己这么洗脑,告诉自己这样挺好的。 但同样的,假如来到一个好的环境,遇到一些好的人,心绪自然又有所不同了。 这样一想,她能一脚踏入秦蔻的时间漩涡,那真是有够幸运的。 秦蔻松了一口气,说:「既然如此,我今天就去联繫大巴公司,时间上也不用太紧,后天出发吧,后天出发!」 第315页 林诗音定定地瞧着她,眼中似是有水光闪过,轻轻地点了点头。 计划既然已经定下来了,那就赶紧动起来吧,想要舒舒服服地旅一回游,那准备工作可不少。 首先是地点。 大家只是说好一同去看海,却没说好是去看哪里的海。 南海是万万不行的,因为太远——毕竟没法子坐飞机,这么远的距离开大巴过去,那真是……累都累死了,更不要说现在是夏天,谁夏天去 那么南的地方玩呀!海南岛的三十六度和x市的三十六度可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那就只好去东海那边咯——去号称「东北小巴黎(?)」的连市,还是去胶东半岛的岛城好呢? 秦蔻想了想,觉得还是岛城好。 连市的广场数不胜数、连市的胜利地下广场堪比迷宫、连市的海也漂亮,但问题是……连市的海滩,都是石头,那什么金石滩……真的是……能赤着脚走上去的人一定练过什么十八太保的横练功夫、有铁脚掌,穿着鞋都免不了进小石子,疼得人龇牙咧嘴。 想看海,那还是去岛城吧,岛城的沙子很细腻,踩上去很舒服。正巧,现下暑假已经收尾,旅游旺季已经结束,不必担心在滨海浴场里下饺子,倒是也很不错。 定了地点,分派任务。 秦蔻和一点红去租车和请司机,楚留香在网上多多看房、攻略随便看看就行。 陆小凤、花满楼带着林诗音和傅红雪去买零食。 对了!零食是必须的,大家坐在大巴上,第一天从x市出发到达胶东,早上出发,傍晚才能到,这么久的时间,不得整点?陆小凤最懂吃喝玩乐,这事情他来弄最好,至于带着林诗音和傅红雪,纯属是为了给他们两个找点事情做。 第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第二天,还有别的事情要做,比如说要去买行李箱,几个现代人结伴出游,一般是不会涉及到这问题的,但古代侠客们却不一样。 陆小凤对万向轮很是感兴趣,决定这行李箱要带回去给朱停看看,朱停一定会喜欢——当然,他和那个死胖子绝交很久了,只能通过老闆娘来给,还得不停地强调他这是送给老闆娘的,和死胖子朱停没有任何关系! 顺便再去买几件漂亮衣服——要拍照的呀,在海边,那可不得整点白色长裙和大草帽什么的? 至于泳衣,秦蔻没带林诗音去买,她觉得对方会被惊吓到,决定等到去了海滩再买——这玩意,当目光所及的所有人都是这幅打扮的时候,心理压力自然会小很多。 晚上,大家开始忙忙碌碌地收拾自己的东西进箱子里,四五个行李箱摆在地上,可把大橘给乐坏了。 ——这个是我的大纸箱!这个也是!这个也是! 大橘:~o(=nwn=)m 壮汉喵狂喜.gif! 第135章 第二天除了买衣服、买行李箱之外,秦蔻还顺带着买了个新的ipad,以及去给林诗音薅了个旧手机加手机卡,旧手机来自于秦蔻那神秘莫测、一人有好几副面孔的真·二表哥。 花生瓜子什么的自然是带了一些的、旅途必备的方便面火腿肠以及昨天晚上买的吐司面包也整整齐齐地放在塑胶袋里。再来就是在点心店里买了些桃酥、绿豆糕、山楂锅盔、鲜花饼一类的东西——这是陆小凤特地体贴一点红买的。 其他就是薯片薯条爆米花牛肉干饼干一类的东西了——这时候就别吃味道太大的东西了,车里面不好散味。 七个人,一整天的路程,矿泉水自然是带一箱,七七八八的饮料也要准备一些的,顺便陆小凤还弄了两个车载小冰箱,放在最后一排靠窗位置的座位下面卡住,一个里头冰镇着矿泉水和饮料,另一个里头空出一半的位置,塞着这夏日里头的各色水果——西瓜、菠萝、葡萄和李子。 电的话倒是不用担心,大巴是秦蔻去租的,她这个人倒也不说是很奢侈浪费,但是穷家富路嘛,好不容易一起出门旅行,当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啦,所以租的是蛮贵的车型,每一个位置上都带充电口的。 位置也很宽敞——不过对于阿楚哥这样腿特别长的人,估计怎么坐都不宽敞吧,好在,最后一排的中间是留给他的。 当然啦,旅行之中也有很多只有土着现代人才注意的到的细节。 比如说,秦蔻建议大家最好穿休闲长裤,第一个呢是穿着舒服,方便在座位上扭来扭去,第二个呢,皮质的座椅,坐得久了,皮肤和座椅上的皮子贴着很不舒服,穿长裤就好很多啦。 然后是拖鞋,她特地买了七双新拖鞋扔在大巴上,至于眼罩啊脖套啊这种出行必备的增添舒适度的小物件,她也买了新的装起来。 当然,最后不能忘记的是大橘,带着航空箱和大橘一起出门玩! 大橘不是真猫,作为一只一传传四代的祖传大橘,它平时看着很憨,但其实很是聪明敏捷,并不乱跑,真要碰上什么坏人……额,总觉的是坏人应该担心一下自己。 而且它其实…和貔貅差不多,总之就是比普通的喵星人省事多了 ……除了唿噜震天响这一点。 大清早六点,大家就推拉着大包小包,统统穿着休闲的家居服出发了,大巴已经停在小区门口了,把行李箱都码在车厢下面专门放行李的地方,吃的喝的玩的用的,都用塑胶袋装好,放头顶的小型物品架上。 第316页 放东西的时候,秦蔻突发奇想,问陆小凤:「说起来,塑胶袋真的很方便呢,不知道这东西拿回古代去,能不能卖出高价格。」 价格当然与稀有程度挂钩啦,这种透明的、薄如蝉翼、且完全密封不会漏水的料子,天底下没有一个地方能产出,那这少量的塑胶袋会被用来做什么呢? 和现代一样的用途是绝不可能的,现代人用塑胶袋装东西是因为便宜、轻巧易得……对古代人来说可不是这样。 陆小凤显然对这个问题也很感兴趣,他想了想,又伸手去捻了捻,道:「唔……或许会被拿来做衣服料子,这看上去就像是一种极清透的料子嘛。」 秦蔻吐槽:「不至于吧,这一看就是个袋子啊。」 陆小凤煞有介事的说:「可不还有保鲜膜么?专门拿来做披帛?毕竟又轻又薄,还很容易坏掉……越容易坏,岂不是说明能日常穿着这东西的人十指不沾阳春水,实在尊贵得很么?」 花满楼悠然笑道:「或许会叫什么『月光纱』『含玉帛』之类的呢……怎么样,换个名字再听,是不是很不一样?」 秦蔻感嘆:「……果然,商业的包装很重要哇。」 花满楼不愧是江南巨富花家出来的公子…… 花满楼又笑道:「但保鲜膜这物什,要做成披帛,却也没法随风飘动,没有那缥缈高远之意,反倒不美。倒不如扎成纱花带头上,想来别有一番意趣。」 陆小凤道:「不错不错,说不准这宫里的娘娘会先戴起来呢。」 秦蔻忍不住发散了一下那个画面,总觉得很玄幻…… 秦蔻又说:「那塑胶袋拿来做什么好呢……」 陆小凤:「诶!那个!丐帮的长老,他们不是最讲究几袋几袋嘛,拿塑胶袋做身份的象徵,这不就很合适!」 秦蔻开始槓:「可是塑胶袋很容易破啊!」 陆小凤满不在乎地摆摆手:「反正他们本来也喜欢穿的 破破烂烂的。」 陆小凤又饶有兴趣地问一点红:「红兄觉得呢?」 一点红本来是双手插兜走在后头的,忽然被que了一下,挑了一下眉,非常平淡地说:「拿来刑讯啊。」 陆小凤:「……」 秦蔻:「……」 陆小凤:owo 秦蔻:owo 秦蔻尖叫:「怎么回事啊!!!」 一点红道:「若是单纯的江湖仇杀,自然是用不到的,但江湖中人的仇恨,有些往往并非是一刀一剑就能解决得了的。」 这就好比加官贴咯,谁都知道这就是不想让人死的好过一些,为了瞧人死前的恐惧才弄出来的法子。 他这样的事情见得多了,倘若「塑料」这一种材料真的流传到江湖上,绝对有人会拿来罩在人头上,好叫人慢慢窒息而死……唔,这玩意儿保护的好,还能多次使用,一个塑胶袋传二代或许都没问题,实用倒也蛮实用的。 秦蔻:「……」 陆小凤:「……」 陆小凤嘆服:「果然是专业的。」 一点红:「……」 一点红瞧了一眼秦蔻,立刻木着一张脸澄清:「我只是见过许多残忍之人,我自己没兴趣。」 陆小凤乖巧:「好的好的,知道了呢。」 一点红:「……」 秦蔻轻轻地笑了起来,用手指甲在一点红的胳膊上掐了一下,留下一个红红的小月牙,一点红伸手,似是漫不经心地抚上那个小月牙,唇角忍不住泄出一点笑意来。 都拾掇好了,顺便吃个早饭再走。 吃一碗肉丸胡辣汤,要二两锅贴,热乎乎、带着有点呛人的胡椒香和油辣子香,一碗下肚,垫垫肚子,舒舒服服地上路。 吃早饭的时候,秦蔻一直和一点红形影不离的。 ……结果一上了车,她就立刻丢下了一点红,跑去和林诗音一同坐了。 一点红:「……」 他嘆了口气,认命地坐在她的前一排。 陆小凤的固定搭档是花满楼,且花满楼本来也不必占据靠窗的位置,这样倒是正好。 顺带一说,今 天花满楼穿的就是前两天林诗音瞧见的那一件白t恤,也就是胸前印着带着植物面具的小人的那一件。 花满楼告诉林诗音,这衣裳是陆小凤替他挑的,上头这小人据说是一种叫做呀哈的植物精灵,喜欢藏在各种犄角旮旯里,等着玩家去发现。 陆小凤:「人家不叫呀哈,叫呀哈哈!」 秦蔻:「人家不叫呀哈哈,人家叫克洛格!」 总之,就是陆小凤喜欢的游戏塞x达之中的奇异生物啦,陆小凤自己喜欢穿死宅痛衫,还很热衷于把自己的好朋友也改造成死宅。 楚留香——毫无疑问的最后一排最中间,与他为伍的是一左一右两个车载小冰箱,倒数第二排放的是大橘的航空箱,不过大橘似乎很不满意被关在航空箱里,一上车就开始悽厉地叫。 秦蔻觉得如果不把它放出来可能它真的会叫七八个小时……它又不是普通小猫咪!当然有那个体力! 所以只好把它放出来。 一放出来,它就非常自动且优雅灵动地跳到了楚留香的腿上,盘城了一个猫猫瑞士卷,然后……开始唿唿大睡! 唿噜声好大! 秦蔻:「……」 秦蔻恨恨地说:「早知道就把她送到外婆家了。」 第317页 但其实这是不行的,外婆听说他们准备包车去海边玩一圈,还特地提醒她要记得带大橘去玩,大橘好久都没出去过了。 秦蔻:e=(—o—*)))唉 那能怎么办呢,毕竟是祖传大橘…… 花满楼说:「我试试!」 然后接过大橘,慢慢按摩起来,这傢伙的唿噜声居然还真的小了一些。 秦蔻:=口=!!! 盲人按摩这么厉害得么!!! 花满楼:<( ̄︶ ̄)> 自吵吵嚷嚷地各自归位,司机师傅上了车,车门关闭、空调开启,车子启动,旅途开始。 因为秦蔻建议林诗音坐靠窗的位置,所以林诗音此刻正盯着窗外。 感觉……很新奇。 这里的交通工具,带轮子的交通工具,自然要比她所熟悉的时代要舒服的多得多。 其实要说大小,这大巴虽大,但坐在座位上之后,手脚也不像是在宽敞的马车里那样能舒展得开……但,其实坐在马车上,舒不舒展的根本就不重要,因为太颠簸了。 对,颠簸。 这几日,林诗音也看过几眼古装电视剧,正巧就看见了坐马车的画面,里头的公子小姐,在疾驰的马车里居然还能丝毫不颠簸、稳如泰山……那根本就不可能的。 其一是路,古代的路哪里有那么宽阔平整呢?即便是官道,那也是尘土飞扬、坑坑洼洼,遇到下雨天,更是泥泞不堪,其二,即便是在宽敞平整的路上,马车行驶起来,那摇晃起来也相当不得了,倘若武功高或许还没什么,像林诗音这样的,每次坐着马车,只要时间稍微一长,腰酸背痛是绝对免不了的,假如再稍微赶一下路,那真是……虽说比用双脚走着要舒服多了,但直到来到这里,坐过小轿车和大巴车,她才知道,到底什么叫又快又稳,从前李园中的那些名驹、那些大马车,简直连泥都不如! ——要说林诗音难道真的连一点走出去看一看的欲望都没有么?那不见得,只不过出行太不方便、又太难受、路上又不安全,她也就歇了这个心思了。 而这样的大巴车——这样带着充足食物、冷气宜人、座椅舒服的旅行,她又怎么能不喜欢呢? 于是她立刻就同秦蔻这样感嘆着,秦蔻扬起了笑脸,对她说:「这才哪里到哪里啊,坐大巴去旅行都是最次的选择啦,只是没证件,做不了高铁,那才叫又快、又稳呢!」 高铁,这名字听起来不像是一种可以乘坐的交通工具,倒像是一种会被用来锻剑的稀有材料……类似于寒铁什么的。 所以即便秦蔻这么说了,林诗音也不觉得有什么,她没见过高铁、对这东西根本就没有概念,自然不会有什么期待和失望可言咯,现下的这大巴车令她相当新奇满意。 当然,其实令她特别新鲜的,也不是单单只是这大巴车,而是……而是……她有了一群自己的朋友们,如今大家正结伴而行,要去远方旅行。 朋友,的确是两个……会让人心头一热的字眼。 那种被李寻欢背叛和抛弃的难过与无力,像是一层底色,自她得知真相的那一天起,就一直萦绕着她,时不时便化作一阵刺骨的寒风,冻的她浑身都 冷。 但这层底色之上,她又努力地让自己开心着,努力地去感受着……这种从未有过的热忱与闲适。 花满楼去最后一排的冰箱里拿东西去了,然后就是轻车熟路地每人分发一份的时间,林诗音和秦蔻坐在第二排,所以是最后发到的,秦蔻还吐槽呢:「刚上车就要开始吃吃吃环节吗?」 花满楼失笑道:「是谁昨晚说要吃菠萝,指使陆小凤大半夜跑出去买的呀?」 秦蔻忸怩:「嘤!」 花满楼又递了一小盒给林诗音——想来陆小凤和花满楼也对这次的旅行充满期待,他们两个昨天去买水果,居然还记得买了七个一模一样的小保鲜盒和一包塑料小叉子。 一整个菠萝,昨晚买了之后,当场叫小贩削皮切块,又平均分了七份,放在小塑料保鲜盒里,一直在冰箱里冰着,现下拿出来吃,刚刚正好。 这种「买了东西平均分成几份一人一份分享着吃」的感觉,也让林诗音觉得很新奇。 菠萝,热带水果。 ——以前林诗音没见过。 她掀开盖子,用叉子叉了一块这种金黄色、多汁且纤维明显的水果,酸甜的、奇异的果香,吃多了之后舌头还会觉得有点火辣辣的疼,这不禁让林诗音想到某些江湖志怪故事中某些有着异香、吃下之后却有剧毒的果实…… 噗…… 她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忽然想到:其实旅途在这一刻就开始了呀,其实即便没有到达目的地,她也已经……很幸福了呀。! 第136章 要坐时间很久的长途大巴,秦蔻事先准备好了晕车药,上车没多久时,就很自觉地吞服了两颗,还顺带着问问别人要不要。 陆小凤:「晕车药是什么?」 秦蔻:「车上很颠簸啊,如果晕车的话会头昏脑涨,还有可能会吐……吃了药就没事了。」 陆小凤大惊:「颠簸?这有在颠簸么?」 林诗音也大惊:「我觉得很平稳呀。」 秦蔻:「……」 fine。 所以古代的马车到底有多颠簸啊?还真有点好奇了。 第318页 古代侠客们看来都不怎么需要晕车药。 上车之后,坐在靠过道位置的花满楼先是分发了一会儿菠萝,然后又是秦蔻吃完之后嘴巴很闲不住,又凑到最后排的车载小冰箱处,在里面翻来翻去。 楚留香失笑道:「我看这路途还未过半,东西就要吃完了。」 秦蔻振振有词:「那买了就是要吃嘛……要不要吃李子。」 车上自然是不好洗东西的,因而水果都提前处理好了,此刻从冰箱里拿出的李子外皮上还沾着一点水,小小的一个个,冰冰凉、青脆的外皮处,透出一点蜜蜜的黄色来。 李子,乃是原产于中国的古老水果之一,诸位古代侠客,甚至连从前住在山野之中的傅红雪都知道的——傅红雪大概是在山中见过、吃过野生的李子,秦蔻分发给他两个青青脆脆的小果儿的时候,他只感觉牙都瞬间酸倒了。 这…… 他有点迟疑地看看手中像是没熟、且很硬的果实,抬起头来,沉默地盯着秦蔻看。 秦蔻说:「放心,超甜啦。」 说着,自己先吃了一口。 傅红雪眼睛里写的都是不信任。 这……其实不能怪他不信任,实在是因为秦蔻有前科。 某一天,秦蔻吃了个橘子。 那天,傍晚,大家正排排坐在客厅,看电视消遣一翻。本来,陆小凤建议继续随即找一个倒霉蛋,看一看以这个倒霉蛋为主角的古龙剧,结果选来选去,谁也不同意自己当这倒霉蛋,无法,那就只好看点别的了。 于是 点开一部名叫《四大名捕》的电影。 那电影也是武侠电影,拍的意外的还可以,陆小凤还狠狠的感嘆了一番其中那位无情大师姐清冷冷的美貌。 秦蔻:「……」 欲言又止。 因为欲言又止所以顺手拿起个橘子剥一剥,塞了一牙在嘴里,面不改色地递给了身边的花满楼。 花满楼很天然地吃了一牙,动作微微一顿,又立刻若无其事地递给了身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沉浸在无情大师姐那清丽绝伦的美貌之中,没注意到花满楼的异样,毫无知觉地接过来,吃一牙,然后瞬间感觉全身都皱缩起来了。 傅红雪这个时候洗澡出来了,擦着半湿不干的头髮,坐在了陆小凤身边。 陆小凤若无其事地把手里剩下的橘子塞给他,傅红雪这老实人低低地道了声谢,塞了一牙到嘴里,然后……似乎石化掉了。 半晌,他缓缓转过头,盯着陆小凤。 陆小凤甩锅:「是花满楼递给我的!我没吃直接给你了!」 花满楼轻车熟路、忍着笑继续甩:「诶,蔻蔻,这不是你给小傅的么?」 秦蔻大怒:「明明是大家一路互相伤害!干嘛啊都怪我。」 陆小凤:「啊哈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啊,无情大师姐~」 傅红雪:「……」 因此有着前科的秦蔻并不太被傅红雪信任,秦蔻再三保证真的是甜的之后,他这才咬了一口。 ……确实是甜的,而且很甜。 李子是一种有着馥郁芬芳的水果,果肉蜜黄,汁水充溢,但皮又是酸的,带着一点涩意,与果肉的芬芳搭在一起,味道和口感都很和谐。 就是汁水会流下来。 但也没关系,出门旅游,自然东西带的都非常齐全,清洁湿巾什么的当然必不可少。 吃过李子,秦蔻心满意足地回到座位上,旁边的林诗音正凑在窗户前看外头,这样长时间的、瞧见外头的风景飞速后退的感觉,似乎也令她感到十分新奇。 这是自然的,头前说过,饶是京城,也不可能条条路上铺地砖,饶是官道,那也是晴天黄土飞扬、雨天泥泞非常的,马车行驶其中,若没重要的事还 是莫要掀开帘子的好…… 况且马车的速度实在是慢。 而在现代的这几天,林诗音虽然坐过秦蔻的车,但是时常碰上堵车,行车如蜗牛爬行……观感上来说,与这个真就没办法比较。 秦蔻瞧着她这幅新奇的模样,又十分好为人师地教她怎么使用手机的录像功能和拍照功能,林诗音果然很是喜欢,拿出手机拍个不停,秦蔻心想,可惜现在不是春天,没有大片的油菜花田可以看。 然后她就发现,比起拍窗外,林诗音似乎更喜欢拍大巴里面,喜欢拍大家各自干着自己的事情,偶尔说笑一番的普通日常。 陆小凤又唿朋引伴,说是要再酣战一番,手上拿出扑克牌。 好像在最后一排和倒数第二排的话,是有一个很别扭的空间可以打扑克的。 楚留香闲着也是闲着,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一点红似乎真觉得和陆小凤打扑克蛮没有挑战性的,无情拒绝,傅红雪闭目养神、又好似已经进入了入定状态,秦蔻……秦蔻吃了晕车药,已经开始迷迷煳煳、双眼发直了…… 陆小凤:「林姑娘、林姑娘,你来不来?」 博戏么……? 林诗音倒是会打双陆棋。 她有点迟疑地说:「这扑克,我……」 陆小凤:「没事,我教你,简单得很。」 秦蔻一边打哈欠一边鼓动她去玩:「去吧去吧!」 林诗音就过去了。 然后秦蔻就顺势坐在了里面的位置,把一点红拉过来坐外侧。 第319页 一点红唇角扬起了一点浅淡的笑意,顺势坐在了她的旁边,秦蔻打了个哈欠,伸手抱住了她的红哥的一条胳膊。 秦蔻:(づ ̄︶ ̄)づ 他穿着普通且宽松的黑色棉质t恤,这衣服买来的时候,还不算很柔软,这两个月来,因一点红爱干净,且又是夏天,基本上衣服穿一天回来就会洗,棉t恤洗得多了,呈现出一种旧质的柔软,带着洗衣液和他身上特有的清洁香气,秦蔻依偎在他怀里,嗅了嗅,小小声说:「红哥身上好香哦……」 秦蔻:o(*////▽////*)q 当然啦,大家同处一个不大的密闭空间之内,她的声音再小,难道 能瞒得过耳聪目明的侠客们么?楚留香忍不住勾起唇角,却没有揶揄、也没有做声,而是温声道:「炸。」 林诗音紧跟着说:「炸。」 陆小凤:「……」 陆小凤板着脸:「你们两个是不是针对我?」 林诗音茫然且天然地说:「啊……可是我只剩这四张牌了呀。」 地主·陆小凤:「……」 地主·陆小凤:「……我这运气到底怎么回事,要不要去找个庙拜一拜。」 坐在前面带着耳机听歌的花满楼:「噗嗤!」 陆小凤挑眉:「你不是带着耳机么?怎么还能听见我说话?」 花满楼一本正经道:「我没有听见你说话,我只是想到高兴的事情。」 陆小凤:「……」 陆小凤吐槽:「你这话说的……」 就很冷幽默。 那种「你睡着了么?」「睡着了!」的冷幽默。 花满楼笑而不语。 前头缩在座椅里的小情侣呢……此刻还依偎在一起,秦蔻吃了晕车药,困得很,哈欠打起来是一个接着一个,枕在一点红肩头,眯着眼睛。 顺便捏捏他胳膊上的肉。 用两根手指圈住他小臂内侧的一点肉,然后再用另一只手的手指戳一戳圈在手指里的肉。 emmmmm……一点都不软啊。 一点红:「?」 一点红:「这是何意?」 秦蔻:「是我小时候玩的一个游戏。」 一点红:「什么?」 秦蔻把自己的手臂伸出来,用另一只手的两根手指圈住小臂内侧的肉,鼓起来一个小包包,然后鼓动一点红:「快,用手指来戳一下嘛~」 一点红:「……」 他伸出自己惨白而修长的手指,轻轻戳了一下。 秦蔻说:「是不是超级软!软绵绵的很好戳。」 一点红:「……」 还真是! 秦蔻:「就是这个样子,所以你的胳膊不太好戳。」 硬邦邦的。 但是他的皮肤却有着类似皮肤划痕症——也就是人工荨麻疹 一样的体质,只轻轻地挠过,就会留下很明显的痕迹呢。 硬邦邦的红公主? 秦蔻被自己逗笑了。 总而言之,就是一个非常无聊且不知所谓的奇怪小游戏。 但……或许这就是生活吧。 不是每一步都是有意义的,也不是每一句话都是需要下文的,精彩的只是少数时候,大部分的时间,都填充着这样大量的无意义的细节,但一点红感觉很愉快,秦蔻也感觉很愉快。 她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似乎已经要睡着了,一点红侧过头,忍不住瞧着她的睡颜。 然后她忽然又睁开眼睛。 一点红不明所以:「怎么了?」 秦蔻:「啊……拿我的包、拿我的包!」 一点红站起来,帮她拿包。 她从里面翻出了一个眼罩和……u型枕,挂在脖子上,全副武装,一歪头,枕在她的u型枕上……睡着了。 ——男人的肩膀,怎么可能会有专门为旅途设计来休息的u型枕舒服啊!再性感的男人肩膀也是硬邦邦啊,华而不实,华而不实! 而且她这个里面用的填充材料和她家征服了无数人的懒人沙发里的填充材料是一样的! 被女朋友嫌弃了的一点红:「……」 他盯着秦蔻看了三分钟,只可惜秦蔻还顺便把眼罩死死地悍在了脸上,丝毫不为所动,完全不肯贴贴,半晌,他无声地嘆了口气,瞧见她似乎缩涩了一下,便自包里拿出了她特别准备的薄外套,盖在了她身上,然后自己也开始闭目养神了起来。 秦蔻再醒来的时候,只感觉自己进了某小凤牌青蛙窝一样,听取哇声一片。 秦蔻:「……」 怎么回事? 她扯下眼罩,揉揉眼睛,却发现面前仍是漆黑一片,耳边是那种很典型的、进了隧道之后会有的唿啸声音。 原来是因为看到了隧道。 古代侠客们对现代已经相当熟悉,尤其是陆小凤,各种网络梗、表情包,用的那叫一个炉火纯青,他整齐的小鬍子和长头髮还总是被一些gay误认为是同伴……当然,自从后来他开始穿着各种联名款痛衫出门之后,这个问题就消失了。 不过,再像现代城市里的人,他们的常识结构也是极为不平衡的。 在网上搜一搜出游,搜出来的多是坐飞机、高铁动车的中转方案等东西,陆小凤因着没有证件,且先前他们想回去,是不能离秦蔻太远的,后来注意力又被极其丰富的网络虚拟世界所吸引,因而就没有继续查找。 第320页 因此,他其实并不知晓,原来此时此刻的人们,是如何「遇山开路,遇水架桥」的。 延绵不绝的青山,远近不同,浓淡也不同,此刻不过刚刚早上九点过,在山中,还有淡淡的薄雾,使得层峦叠嶂的山川似是一副水墨画一般,这样的美景,陆小凤自然见过许多次,却从未有一次是这样见的。 延绵不绝的青山,似是也已被他甩在身后。 而在山中穿行的车辆—— 出发之前,他所想的,也不过是更好一些的盘山路,却不想竟是这个样子的! 路是直接从山腹中通过的! 原来千年之后的人们,已经可以凿开山腹,开闢出这样一条条的道路来,若有路如此,那么那难于上青天的蜀道,是否也不必冒着生命危险去走了呢? 陆小凤当即便掏出手机,想要瞧一瞧从关中到蜀地需要多久(虽然他们这一次并不需要经过蜀地),瞧见高铁四个小时——也就是两个时辰的时候,陆小凤久违地感到了震动。 哎呀!现代真是……时不时的,会在各种方面给人来那么一下子。 林诗音受到的震动显然比陆小凤更大。 就……在山腹之中开路这种事,听起来像是某种奇异的神话故事,像是那通往山腹桃花源的那条「初极狭才通人」的路……当然啦,其实现代的很多东西,讲给古人(她已经不自觉地把自己那个时代的人叫做古人了)听,恐怕都会被认为是仙界吧…… 比如:拿着就可以显出画面,中间有小人泰然自若说话做事的仙画宝镜,再比如可以无牲畜拉着就可以自如行动的宝车——这听起来像是话本小说里,那西周伯邑考送给商纣王的三件宝物之一。 林诗音:掏出「仙画宝镜」拍一拍外头黑黢黢的「桃花源路」。 他们打了一起扑克之后,陆小凤终于觉得没意思,收了牌,拿出手机,开始在自己擅长的领 域享受享受,先是玩了一会儿音游,林诗音目瞪口呆地瞧着他那差点把手机屏幕搓出火来的手速,然后收了手机,又拿出他的掌机,消遣一会儿,顺带着教一教林诗音这极为杀时间的好消遣。 秦蔻大大地伸了个懒腰,一点红在她扭动身体的那一刻就已经睁眼了,侧头瞧着她,问:「喝水么?」 秦蔻有气无力地点了点头。 楚留香就坐在车载小冰箱旁边,这句话自然也清清楚楚地听到了,根本不必多说什么,伸手就抛出一瓶冰过的矿泉水,一点红头也没回、看也不必看,信手一抓,便稳稳地接住了那瓶水,拧开瓶盖递给秦蔻。 秦蔻咕嘟咕嘟喝了一口。 九点多,时间还早。 那一头,花满楼闭着眼睛,带着u型枕,似是已经睡着了——旅途之中,其实多多少少都会有些摇晃,这摇晃的频率的确很容易叫人睏倦。 他的怀里是上车就开始昏迷,已经昏迷了一路的祖传大橘。 还好还好,大橘现在睡得很安稳,没打唿。 陆小凤在嗑瓜子,他和林诗音坐了一排,顺便指导指导林诗音怎么打掌机。秦蔻原本还以为林诗音会需要晕车药,但现在看来……似乎所有经过古代马车摧残的人,坐上现代的大巴之后,都是精神百倍的,完全没出现她会出现的问题。 傅红雪仍然在入定打坐之中,只可惜大巴上没办法让他盘腿而坐,五心朝天。 楚留香在看书——时不时便能听见他翻书的声音。 中午,停靠服务区,活动活动筋骨。 这时候,自带泡面的好处就出来了——服务区的菜……贵倒不算什么问题,问题在于很不好吃,秦蔻倒是听说过江苏一带有很多豪华服务区——还带恐龙乐园啥的,不过她没见过。 于是大家就借了地方,打了开水,坐在一起吃了桶装泡面,顺便从车里拿了西瓜下来,分而食之。 下午,大家倒是都聚在了车的后部,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了天。司机师傅莫名奇妙听了半路,恍然大悟——昂!这群年轻人,是在沉浸式角色扮演武侠小说里的人啊……虽然怪怪的,但是现在能碰上一群武侠小说粉丝实在是不容易啊。 然后在过收费站排队的时候加入了话题之中,热情的告诉大家他是金庸粉!! 第137章 古龙人遇上金庸粉,那可真是画风之相当不同。 更可怕的是,这位年约四十来岁的中年金庸粉,显然在这小小的大巴车上,产生了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情绪,对这个奇妙的喜欢搞武侠过家家的年轻人组合颇有好感。 只听师傅乐呵呵地说:「你们玩的这个,我知道!我知道!那个豆豉app里头就有个小组,叫『假装在江湖』嘛,我也玩的哈哈哈哈哈。」 大家就都快活地笑了起来。 然后司机师傅也有一搭没一搭地加入进了这个闲聊之中,顺带聊起了招式,只说那降龙十八掌中的「亢龙有悔」、「飞龙在天」,等等等等,又因为他认为这群新潮(时尚是个轮迴)的年轻人在玩江湖角色扮演,就顺带着问他们的绝招都有啥。 绝招……这…… 陆小凤倒是好说,他有灵犀一指。 但问题是,「灵犀一指」其实不是一门武功的名字,只是因为他的指力、反应、技巧都已化至臻境,这才能做到无论什么武器过来,他的手指一夹,都能夹住,江湖中人为了表示尊敬,才给他的功夫起了这样一个诨名……某种程度来说,灵犀一指的意思就是「百分百空手接白刃」…… 第321页 花满楼的绝招……唔,花满楼倒是和陆小凤请教过他这「百分百空手接白刃」的绝技。 那楚留香呢……? 轻功天下第一,认穴打穴的功夫是第一流的,再然后……你要说有什么招式堪比「飞龙在天」,这么一板一眼、霸气外露的招式名,还……真是没有。 说起来胡铁花的「蝴蝶穿花七十二式」里真的有七十二个名字么?楚留香莫名开始注意到了自己之前从未注意过的问题,思考了一下之后得出结论——胡铁花即使会起名,也只会起「噼」、「熘」、「踢」这种极其简单粗暴的招式,让他起七十二个富有意境的成语名儿l,不如直接杀了他比较爽快。 他略一思量,笑道:「我倒是知道一门奇异的武功,只是没见到过,不过我倒是见过死在这门功夫之下的人,面带微笑,竟似是死在美梦之中一样。」 司机师傅说:「是什么?是什么?鸳鸯蝴蝶梦?情意绵绵刀?眉来眼去剑?」 楚留香摸摸鼻子,非常认真地道:「叫『男人见不得』。」 司机师傅:「……」 秦蔻:「……」 其实他说的完全都是实话,这「男人见不得」,便是那盘踞于大沙漠之中的女魔头石观音所自创的一门武功。 楚留香其实还未曾见过那石观音的真面目,但是来到这里之后,便通过古龙原着晓得,这石观音乃是个难得的美人,她这「男人见不得」便是一种身姿极其优美、叫人见之心动、心绪不定、甚至能令人的筋脉逆流的武功,他们一开始来大漠时,曾碰上了一伙儿l不知名的敌人,死在个木屋里头,便个个都死状痴缠。 所以说,这名字虽然粗俗,却比任何名字都贴切。 秦蔻:「……」 她感觉楚留香大概没有在开玩笑。 但是……这怎么说呢,楚留香与熊耀华之间大概真的有种隐秘的联繫,这种联繫就应当是这种异常一本正经冷幽默的能力……正常人真的听不得这个、听不得这个。 不过说到这个问题。 她又开始发散思维了。 红哥……那时没有绝招的,他的剑招是完全没有欣赏价值,有的只是实用价值,因此起名这种明显为了装x的行为,他当然是完全懒得去做的。 傅红雪当然也是一样……不过,他自己虽然不会给自己的刀法起名儿l,但电视剧编剧不会这么想啊,电视剧编剧已经替他想好了一个非常酷炫的名字了—— 灭绝十字刀,哈哈哈哈哈,灭绝十字刀。 现在想起来还觉得爆好笑的程度。 不过还是不说出来调戏傅红雪了,他在看了那个他甚至认了马空群做义父的诡异电视剧之后连着好几天都面如菜色。 这一头,一个混入敌军大本营的金庸粉还在毫无知觉地与古龙人们(假装没有障碍)的交流着,碰上了喜欢的话题,司机师傅兴致很高,还用着自己并不高明的粤语,高歌一曲《铁血丹心》,最后又吟诗一首「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作为结束。 古龙人们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还是非常捧场的鼓了掌,做起了快活的氛围组。 捧场的古龙人主要指陆小 凤、楚留香、花满楼与林诗音。 怎么说呢,金古梁温,这四个字乍一看没什么,但放在现在的粉圈里,这大概属于狭路相逢的对家,估计要为了争什么一番二番的,打个你死我活。 但是误入敌军大本营的司机师傅显然很是愉快,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在干嘛,也完全没意识到到底是谁在捧自己的场子。 不过就算放在现如今戾气非常重的网络之上,其实这两家的粉也是撕扯不起来的,毕竟大家现在都挺煳的…… 扯远了。 两位冷酷红红仍然保持着一贯的不参与、不拒绝、不负责(?)的态度。 怎么感觉莫名有点冷酷渣男的那味儿l了。 秦蔻:>w<~~ 一点红:「?」 一点红不明所以,低声道:「怎么了?」 秦蔻:(づ ̄︶ ̄)づ 秦蔻:(づ ̄3 ̄)づ~啾咪~ 在红哥侧脸上蹭一下~ 秦蔻:o(*////▽////*)q 一点红怔了一下,唇角又忍不住悄悄翘起来,伸出一只手,把他的蔻蔻搂入怀中,结果刚刚还主动投怀送抱还送上香吻的女朋友十分不满地挣脱了他,很是严肃地说:「啊呀,这座位和座位之间的这个槽硌的人很不舒服的嘛,红哥真是好粘人!」 陆小凤:「噗嗤……!」 他特别缺德地笑了起来。 一点红:「……」 他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颇为无奈,不肯理会她了。 下午,又找了个服务区修整了片刻。 秦蔻已经腰酸背痛到很累了,下车之后,大大地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然后发现其他的人都是一副没事儿l人的样子——就连看似柔弱的林诗音,也一如往常,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啊……对,林诗音只是武功不太好,并不是不会武功。 全场唯一一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秦蔻陷入了沉思之中。 然后陆小凤又在服务区买了个西瓜,给大家分了,顺带着给司机师傅切了块大的。不过这瓜不够甜,也不够冰,只能说聊胜于无吧。 第322页 最 后休息了一阵子,又上车,接着走,在把冰箱里剩着的葡萄、李子还有桂花绿豆棒冰吃完之后,秦蔻又昏昏沉沉、迷迷煳煳地睡了一会儿l,恍惚之间听见陆小凤在攒人一起在手机上打麻将…… 再次醒来的时候,目的地已经到了。 这趟旅行,自早上六点钟出发,足足走了一整天,这一天夕阳西下的时候,才堪堪到达目的地,要是坐飞机,虽然提前去机场什么的还挺费时间的,但最起码不需要在车子里窝十个小时以上呀! 但,这都是现代人的臭毛病,古代侠客们完全认为这是一场出行非常高效、非常舒服的旅途。 大巴车直接开到了秦蔻定好的民宿海景别墅,这是位于海边的一栋独栋别墅,三层高,落地窗,印出天海一色,外立面墙壁是带着一点粗粝感的白色,独立带小院儿l,而在小院儿l的另一侧,就是海。 是海。 长时间的旅行,难以让人保持充沛的精力,习惯了坐在大巴上之后,这种轻微的摇晃,果然也令林诗音感到睏倦,她坐在满是快活空气的车里,只觉得自己很放松、很放松,然后就这样睡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再睁眼的时候,一片闪着粼粼光芒的辉蓝色,便忽然挤满了她的视线。 柏油路在她的前方与后方伸展着,而立于侧面的矮矮栏杆,也像是舒展一般的延伸着,在那低矮的栏杆之后,是暗色的、如爪牙般交错与尖锐延伸的礁石,在礁石之上外,那熠熠的黯蓝色辉光的在无限的蔓延、伸展、延长着,一直到那乌金坠落的尽头处去,被融成了一片热烈的金波——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样下的车,她只知道,自己的两只脚踏上了坚硬的地砖,扑面而来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空气,带着潮湿的、充满水汽的、有着奇异微咸味道的风,而与风一同被送来的,则是悠长而自由的,海鸥的叫声,无限的在海面上飘荡,被规律而又不规律的、海浪沖刷嶙峋礁石的声音拍碎,又被并不温柔的海风捻起来,像是在捻着永远都捻不干净的饼干屑一样,送到了她的面前。 一剎那之间,海的形象,变得如此的具体,如此的立体,她的皮肤、毛孔、髮丝、嗅觉、味觉、听觉、视觉、触觉……如此立体、如此的感性,在这个瞬间,她似乎忘记了唿 吸,也忘记了那逼仄而总是阴暗干冷的李园,她身上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好似已随着风去了,而被海风留下的,只有林诗音本身,只有林诗音的自我。 她有点呆怔怔地瞧着,忍不住朝前走了一步,那态度却又像是急切而贪婪,好似想要在这一刻、在此时此刻,将这片仿佛洒满金箔的、瑰丽如梦境般的大海牢牢记住—— 然后,她忽然回过了头,对着身后的人兴奋地、雀跃地说:「原来这就是大海呀——原来、原来大海是长成这个样子的呀!」 而她的身后,是傅红雪。 林诗音怔了一下——她以为自己身后是秦蔻来着。 而这黑衣、沉默、苍白的少年人,此刻也同样在凝望着大海。 他的面容如岩石一般坚忍与沉默,而那双漆黑的眼睛,像是天山顶上亘古不化的积雪,这世上似乎没有什么事情,能令这个冷漠的少年人在意,他来到现代,也丝毫不关心电视、电影与汽车。 这样的傅红雪,此刻却被大海所吸引了。 其实,他是想到了《天涯·明月·刀》这本书。 这本书写的是十多年之后的他,书中没有写具体的年龄,但他应当已经人到中年,仍握着那把刀,拖着他那条瘸腿、身上的怪病也依然没好,独自一个人,落魄天涯。 书中那个「傅红雪」,像是一个陌生的老朋友,他看起来已足够的成熟、稳重、富有经验,是个老手,只有在偶尔,傅红雪才能在这个老手的身上,看到一点他自己的影子。 他其实并不太关心这十多年间发生了什么。 他只是……突然想起了书中的一段描写。 十多年后,那个人到中年的傅红雪,偶尔回望,想到了他的小时候。 他在回望自己年少的时光时,便只想到,别的孩子所拥有的童年——在沙滩玩沙子,夏日里头吃瓜果、捉蝉,而他在一刀一刀的出刀,让汗水浸湿整件衣裳。 而十九岁的傅红雪瞧见这段自白的时候,有的却不是怅然,而是一种更为微妙的情绪。 其实他根本就不知道的。 十九岁的傅红雪,根本就不知道幸福的孩子是如何生活,幸福的童年是什么模样,他的本能让他感到痛苦,但他贫瘠的阅 歷却令他并不明白自己都失去了什么。 原来,想要明白自己到底错过了什么,也是需要时间的。 他凝视着眼前的大海,夕阳斜斜落下,海风咸而湿润,吹在身上,有点冷,岛城与x市很不一样,太阳西斜之后,风便是清凉潮湿的,他从没见过这样的风景,也从没想过,来到这令人眼花缭乱的现代之后,最让他的心绪感到震动的,不是任何一件现代化产品,而是这说走就走的松弛旅行,以及这慷慨的展示着自己广博的大海。 林诗音有点不安。 在所有人里,她唯一没有说过话的人,就是面前这个与自己同岁的少年人,他太冷漠、又太沉默了,骤然一转身,发现自己的身后居然是他的时候,她便感到了不安。 第323页 是不是应该说点什么? 铁定是i人的林诗音……不知道这时候应该说什么好哇!!! 她举棋不定,张了张嘴,正打算解释一二,却听面前这冷漠苍白的少年人似乎若有所思一般,淡淡地、轻轻地说:「嗯,原来……这就是大海。」 秦蔻风风火火地「咵碴」一声推开门,冲出来,朝他们两个招招手,说:「快进来呀!挑房间啦,小傅在家里住了那么久的影音室,这次我给你占了一间风景绝佳的海景房!快去看看!」 又高高兴兴地说:「唔……晚上吃什么?去吃海鲜自助么?我要吃墨鱼饺子!还有海肠饺子!」! 第138章 这是一套装修的非常整洁漂亮的民宿,坐落于距离海面很近的一个别墅区内,当然啦,距离海很近不代表这里有沙滩可以去玩——海是海、海滨浴场是海滨浴场。 这个可一定要分清楚的,大海美丽是美丽,但也很危险,每年的海滨城市不知道会出多少——被海浪捲走了、被剧毒海蜇蛰了等等等等的新闻,还有那种为了拍照爬到一看就不怎么好上去下来的礁石之上…… 惜命且手脚不太灵活的秦蔻每次去海边玩看到这种都表示坚决拒绝 不过这一次身边有这么多武功高强的武林高手,说不定可以试试呢? 三层的别墅小楼,装修的很是极简风,外立面刷着粗粝的、带着石头质感的白色仿石漆,大而洁净的玻璃镶嵌在其中,能倒映出天与云,还有与天空无法去区分的大海。 一层是客厅、厨房与餐厅,再并一个卧室,二三层就多是卧室了,一层三个,还有点小公共空间,茶室、撞球室、还有那种桌上足球的东西。 卧室的视野自然有好有坏,譬如一楼的那间卧室——一楼最佳视野给客厅了,卧室在另一侧,窗户外头是这个别墅区的林荫小道。 二三层也是如此,各有一间卧室视野对着小区里头。 毕竟她定的是参考人数十二人到十四人的别墅,七个人,七间卧室,怎么分配,都绰绰有余的样子。 因为傅红雪在家都没住过正常的卧室……虽然说影音室里的那个大沙发床也很舒服吧,但秦蔻总觉得有点欠了他什么,于是把二楼一间视野最好,正对着床就是玻璃大推拉门,外头就是露台与大海的卧室给占下来了,直接把他的行李箱推到那间卧室里头去了。 这个别墅二三层的两间好视野卧室是并排的,面朝大海的那一面做的都是玻璃大推拉门,两间共享一个露台,露台上摆着藤编的小桌椅。 傅红雪旁边的那一间,给同样没见过大海的林诗音留着。 楼上呢,陆小凤和花满楼还是打算住同一间房,就住在了三层面对海景的房间里,楚留香的室友……是大橘。 全世界只有他能受得了大橘的唿噜声了吧。 况且这民宿的隔音……肯定 是不如秦蔻家那么好的,大橘下车之后一扑出来,瞧见大海,那兴奋的尖叫声,连在三楼的陆小凤都听见了,所以它的唿噜…… 楚留香把它拎进一楼的那个卧室里去了,说他住这里。 他十分无所谓且大度的表示,他是常年住在海上的人,海已经瞧得不想再瞧啦,所以好的位子就留给你们吧! 他说的「你们」,当然就是他的好友一点红和秦蔻这对小情侣了。 一点红也是这么认为的,但他正要把秦蔻那两个行李箱搬到三楼的时候,走到二楼却被秦蔻截住了,直接推进了林诗音住的那间屋子。 一点红:「……」 一点红再次惨遭抛弃,他都想翻白眼了,长长地嘆了一口气,自己走了。 林诗音:「……」 林诗音道:「阿蔻不同红兄一起住么?」 不同于古代的「发乎情止乎礼」,现代的恋人的关系显然是更亲密的,林诗音同李寻欢,在遇到龙啸云这件事之前,关系好得不得了,但即便如此,李寻欢也从来没夜宿在林诗音的小院之中,因为这会惹来闲话。 但现代人是不在乎这个的,情侣之间一同过夜、共处一室,简直太正常不过了。 况且真要纠结古代的那些「闲言碎语」,就光她林诗音如今住在这小别墅里,与五个男人同住一栋楼,那闲言碎语已经够把她给淹死了。 所以她喜欢现代,喜欢这个没有太多隐喻和揣测的地方。 于是她又说:「阿蔻,你不必顾及我,我一个人住也没关系的。」 秦蔻说:「其实倒也不是因为你啦,这个事情嘛,我住过去,反而更不好。」 林诗音:「嗯???」 不理解。 秦蔻解释:「你看,这里的隔音不好嘛,我住过去,扰民多尴尬的,不扰民的话,我们两个这么躺着困素觉,多难熬呀。」 林诗音:「嗯???」 林诗音一脸茫然:「这和隔音不好有什么关系?睡觉为什么会扰民呢?」 秦蔻:「……」 因为林诗音平时太温柔稳重,总是不记得她只有十九岁,而且古人不都早熟么!!! 啊……对,林 诗音这种深居在宅院里的女孩子,x教育就只有结婚之前给的那种小画册吧,李寻欢既然直接当要成亲这回事不存在,她身边的妈妈当然也不会给她准备那种东西。 第324页 得。 秦蔻:「没事没事!」 林诗音:疑惑.jpg 放好东西之后,那就是换衣服准备出门了。 此时的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去,隔着玻璃门,能听见一波波海浪沖刷着礁石的声音,一波接着一波,只听着那个声音,便能想像的到,那白色的、翻滚着的浪花是如何冲击到嶙峋的礁石之上,又是如何被撞成了点点晶莹、清凉的水珠,狂溅而起,又高高的落下。 今天,大概是可以枕着这声音入睡吧,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属于白噪音的一种了。 但这个时候已经不是拍照的好时候了,换上什么棉麻的白色长裙、草编的系带凉鞋去凹造型完全是没必要的事情。 她换了件干净的休闲衬衫和阔腿裤,又换了双运动鞋,把因为在车上睡觉蹭来蹭去弄乱的头髮梳整齐一点,随手扎了个丸子头。 又顺便提醒一下林诗音:「还是带上一件薄外套吧,晚上这里的海风大,说不准会冷呢。」 晚上会冷,在x市的夏天根本就是一件不存在的事情,那天买衣服的时候,林诗音都没想起来这件事,还是秦蔻心比较细,顺手拎了一件外套买了。 再看看自己的打扮,觉得相当满意,觉得自己今天真的很有范儿。 换好衣服,下楼几l何,准备去吃晚饭先。 诸位古代男士都已经在楼下等着了,楚留香又换上了他标志性的精英鬼畜艺术家的打扮,一只手插着兜,随随便便、相当闲适地站在那里,正与陆小凤谈天,听见脚步声之后,便一抬头瞧她们两个,微微一笑,贊道:「阿蔻今日穿的倒是很有趣味。」 这趣味大概是指她的衬衫吧。 来海边,当然是要穿花衬衫的啦,比方说陆小凤此刻换上的,就是一套颇具海南风情的蓝天白云套装……咋说呢,穿个这样的上衣其实没啥问题,但连着大短裤也是蓝天白云……就显得很奇怪。 而且这里是东海不是南海啊!又不是热带,真的很突兀啊! 相比之下,秦蔻 的沙滩大海搭配看起来就低调得多。 黑色垂感西装阔腿裤、腰带、以及面料光滑、黄绿配色的衬衫短袖,这件衬衫自然也是松弛的,印花能让人想到海边椰子树或者热带雨林的衣服,是绝对不会选择硬挺的料子的,因此这件衣服也是松垮垮的,领口尖尖,做的是迪斯科领。 点睛之笔还是她身上那件饱和度很低的黯橘色的薄西装外套,纹理有些粗粝,正好压住了有点跳脱的衬衫短袖,只露出一条边儿和尖尖的迪斯科领,况且这个撞色还蛮有趣的。 林诗音的搭配就是另外一种了,细针织的那种带着弹性的裙子,长到小腿中,白色休闲板鞋,薄的休闲外套,这条裙子也蛮有巧思,在一面的腰侧做了竖向的抽拉绳,这样一扯紧系起来,裙摆便会一面长、一面短,而这件弹性很不错的针织裙上也会有很漂亮的褶皱在腰侧呈现出现。 总之,出发吧。 叫了两台网约车,去市内的一家活蒸海鲜自助吃饭。 他们来的其实挺赶巧儿的,这边的海从五月到八月底都是休渔期,现在刚巧九月,恰恰好,开海了!海鲜的价格和新鲜程度都很喜人,要是上个月来,得,世面上所有的海鲜都要么是养殖、要么是冰鲜的。 其实有养殖的也不错了……养殖的海鲜也挺好的。 秦蔻以前不懂哇,三月份跑去彩云省玩,过去就是慕名去吃菌子火锅的,结果人家的菌子季在七八月呢!秦蔻过去一看,得,全是冰鲜的……吃了一次,感觉味道平平,并没有想像中那鲜美至极的味道,感到很失望。 再一次去,正好是菌子当季,这才惊为天人,觉得菌菇就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 对海鲜,秦蔻倒是一向都不是很感冒。 他们住的地方其实不算是特别偏,距离要去的餐馆也不是很远,二十分钟就到了,旅途漫长,就指着这顿好好犒劳一下呢。 进店,一股海味…… 这海味还不是那种熟的海味,是那种去超市海鲜区能闻到的那种海味…… 在往旁边一看,一位大哥正在和螃蟹干架,好容易把螃蟹加进盘子准备带回去活蒸咯,结果螃蟹才不干,撒腿就跑,在地上一路横爬,小腿嗒叭嗒叭嗒叭嗒叭的在地上打,声音和打字机似 得。 大哥大怒:「诶!你别跑!你有种别跑!」 秦蔻:「……」 那大螃蟹正好朝这边飞爬,秦蔻下意识的给它让开了路。 楚留香:「……」 ——就算是常年住在海上的楚留香,也没见过这种三方搏斗的饭馆儿。 三方搏斗——指抢自助的我方、敌方以及活蹦乱跳的自助们。 很难形容,真的很难形容。 当然,也有比较安静的自助,比如在躺在冰块上的大生蚝……其他泡在水里的贝类们就显得更活泼一点。 也有完全安静的自助——冰虾,指的是那种捞上来立马下锅煮了让后冻起来,不用再次加工上桌直接吃的那种鲜甜小虾。 那还等什么呢,赶紧进去吧。 七个人,占了一个长条桌,这家的活蒸海鲜用的是汽锅,左右边各一个,固定在桌上,给一个透明的玻璃大锅盖,吃这种自助,不用经验也知道,那必然是先去拿海鲜,上锅蒸了之后再去拿别的东西,边吃边聊边等着。 第325页 把随身物品放下之后,花满楼就不掺和拿菜的事情了,安静的坐在桌边等,楚留香本来也不想去了——他吃海鲜太多了,这些蚬子花甲生蚝海蟹虾之类的东西,他其实没多大的兴趣。 结果又听到了叫骂声,还是刚才那个大哥,气急败坏:「你给我进去!进去!」 楚留香回头一看,刚才那大哥手上拿着夹子,正要把螃蟹扔到汽锅里,那螃蟹死活不进去,用自己的钳子死死夹住大哥手里的夹子不肯松开。 楚留香:「……」 他默默地站起来过去拿菜了,因为他害怕这些没怎么见过海的朋友们不知道怎么对付海鲜…… 秦蔻其实不用他操心,因为秦蔻本身对海鲜也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去拿东西的时候直接避开了活物,去拿了一小盘她自己最喜欢的冰虾,又拿了一小盘避风塘炒蟹、一小盘辣炒花甲、一小盘小葱拌假鲍……不是,她的两只手到底是怎么拿得动这么多盘子的??? 楚留香:「???」 就很怪。 秦蔻还看到他了,一面端着四个盘子一面还问他:「你怎么了,你看我做什么?」 楚留香说:「我听闻江湖上有个高手号称千手罗剎……」 秦蔻:「???」 秦蔻:「所以呢?」 楚留香摸摸鼻子:「没事,要我帮你端么?」 秦蔻:「不用不用!」 然后自己就走了。 另一边,身着蓝天白云清爽套装的陆小凤无论在哪里都是最亮眼的显眼包,随便瞅一眼就瞅到了,他手里拿着夹子,在和大海蟹搏斗! ……说搏斗其实不太合适,是陆小凤在单方面的玩弄那只大海蟹。 楚留香:「……」 人家都要死了你也不说消停点。 这个看起来也不是很需要帮助,只有林诗音是需要帮助的。 他于是帮林诗音夹了一只蟹,捞了几l个大生蚝——这海鲜自助其实也没有自助的非常彻底啦,像是要吃蒜蓉粉丝烤生蚝的话,就拿小篮子,把挑好的生蚝扔进去,送到另一面烧烤区的厨子那边,拿个号放那儿,等着烤好就是了。 不过如果想吃蒸的那就自己带回去蒸吧。 又顺便看到了在甜点区晃荡的一点红,对方拿了两枚蛋挞、又弄了几l枚一口份量大小的慕斯蛋糕。 坐下来尝过之后,一点红觉得不好吃。 自助餐厅的甜点,那当然就是工厂货的冻品解冻了,只能说聊胜于无,但要是说多好吃,那真没几l家自助的甜点是好吃的。 这里就暴露出这个融入的还不错的古代侠客的常识盲区了——像秦蔻,她从来不在自助餐厅吃甜点。 大家陆陆续续地拿了菜回来,各种花家蚬子牡蛎打个底,铺在最下面,上头再铺一层虾爬子和青虾,然后在把活蹦乱跳的大螃蟹扔进去——不用搏斗,陆小凤的夹子比隔壁大哥的要灵活多了。 最后,盖上锅盖。 然后就听见一些刺挠的声音、看见了一些刺挠的画面…… 秦蔻倒吸了一口冷气,说:「啊……这、这个好残忍……」 螃蟹都是活蒸的,而且像是那种小河蟹还有这种海蟹,一般都不会用绳子把腿绑好的,所以就特别的…… 花满楼道:「所以古人云,君子远庖厨……」 秦蔻说:「实 在看不得这个。」 她长长地嘆了一口气,然后叫服务员:「有没有不透明的锅盖啊!」 陆小凤:「……」 楚留香:「……」 一点红:「……」 你真是个活菩萨! 结果服务员说没有,透明的锅盖是为了更好的判断里面的东西熟了没。 好叭…… 好在那刺挠的声音和画面很快就消失了,塑料活菩萨也可以继续开开心心地吃东西了。 北极冰虾——这是秦蔻一向喜欢的自助餐必点,鲜甜清爽、肉质紧实,不用沾任何蘸料,直接吃也很棒。 避风塘炒蟹——避风塘的吃法就是海量的黄金炸蒜,据说正宗的避风塘菜品不能加面包糠,不过这里又不是香江,正不正宗的也不重要啦好吃就行哈哈哈,这道菜显然蛮受欢迎的,要不是秦蔻眼疾手快抢得快,估计现下去拿都没有了。 林诗音和陆小凤都很爱这个菜,酥、脆、干香,金蒜蓉的香味真的很难去形容,口口生香。 活蒸海鲜——这就是吃的海鲜的原味了,足够新鲜的海货才可以这样吃,在没有任何调味品掩盖味道的时候,那种原始的鲜甜……就让人很想去感谢大海! 楚留香这些东西吃得不少,自然没什么好说的,一点红口味清淡,又出生于松江府,河鲜海鲜也不少的地方,故而也很好这一口。! 第139章 炭火在烤架之下安静的燃烧,烧起那种透着光亮的红色,而在烤架之上,是一个个的、整整齐齐摆放的、被带着壳一起烤的生蚝。 生蚝被去掉了一半的壳,这样贝肉朝上的时候,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个不太规则的小碗,此刻上头已经盖上了作为贝类最佳搭配的粉丝。带着帽子和塑料式口罩的厨师左手拿着小碗、右手拿着小勺,把蒜酱盖在粉丝上。 被烤制的生蚝会出水,在肥厚的贝肉周边滋滋作响,加了小米辣的蒜蓉酱味道已经完全浸入了软而细的粉丝之中,大师傅眼疾手快,用夹子把这一盘子刚刚好的生蚝夹出来放在盘子上,大声喊:「233号!」 第326页 在一旁观察和等待的林诗音立刻说:「这里!」 她已经自觉今天说话的嗓门不算小,但在豪爽的鲁人看来,大概还是个文静且温文尔雅的小妹子吧。 大师傅忙得很,盘子往旁边的桌子上一放,就开始烤制234号的生蚝了,都没顾得上看这位在人群之中极为惹眼的美丽小妹子。 小妹子端着盘子回去了。 一共拿了七只,其实就是一人一只——刚巧了,这里就是一个号最多烤八只的,因为蒜蓉粉丝烤生蚝实在属于非常受欢迎的菜式,而自助餐厅里如果不做这样那样的限制,就会很有可能出现一些令别的客人非常不满意的缺德客人…… 七只生蚝,如果是两到三个人吃的话,一人分两到三个,其实还是蛮爽快的,但是只吃一个,就会难免叫人觉得有种兴致刚被勾起来又被压下去的感觉。好在刚刚陆小凤也拎了一篮子生蚝,回来的时候手上拿了个254号牌子,想来过一小会儿,就可以又有烤生蚝吃了。 ——之所以对烤生蚝耿耿于怀,是因为蒸的生蚝鲜甜归鲜甜,可可以去蘸一品鲜+辣根的酱吃,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没有烤的好吃呢…… 连一向吃惯了海鲜,对其他品类表现的很淡然的海上人家楚留香,也对蒜蓉粉丝烤生蚝的评价相当之不低。 秦蔻有点好奇:「你们沿海没有这种吃法么?」 老饕楚香帅笑道:「自然是因为没有这么好的蒜蓉酱。」 要不然,烤制的生蚝其实是不 算什么的。 林诗音有点不解其意,问:「咱们那里,也是有蒜的呀?」 ——是了,虽然原产于中国的蒜与现在所见的蒜并不一致,是那种小蒜,独头的,但现下的这一种大蒜,却是早在东汉时就已经传入中国,那时候叫「胡蒜」。1 楚留香笑道:「可是没有油啊。」 这蒜蓉粉丝烤生蚝之中用到的蒜蓉酱也是有讲究的,是金银蒜——银蒜就是直接把大蒜剁碎完事,金蒜呢,是要把蒜下到锅里去炸的。 猪油是没办法做炸物的,容易发苦,起酥油、椰子油和棕榈油是比较好的选择,但是上哪里去找?况且这种一用半锅油的吃法实在过于奢侈。 如此,莫说是穷苦的沿海人吃不上了,就是那些大酒楼、大饭铺里,也是不会有这样的东西的。 林诗音若有所思道:「原来是这样。」 她隐隐地感觉到了一种趣味性,一种追溯的趣味性,例如她知道在她们所在的那个年代,像是蚝油、瑶柱酱、菌菇酱一类的东西,那都是天价,而若是胡椒呢……那就更是价值千金了。 那么,是什么时候起,这些调味品的价格开始下跌,能够走进千家万户的呢?而这又是因为什么呢?在这其中、关键性的因素是什么呢? 这样的问题,令她隐约有一种奇妙的感觉。 在先前,她只是从秦蔻的只言片语和生活状态之中,推测出这个时代的女孩子们可以做的事情其实有很多,而直到此刻,她才有了一种更真实的兴趣,好似自己的世界被拓宽了,被表哥背叛的事情虽然仍令她难受得很,但好像……也不是塌下来一样的大事。 坐在她身边的秦蔻还在说:「那待会儿吃完,不行的话我们去找个夜市嘛,想吃多少生蚝就吃多少生蚝啦。」 楚留香赶紧制止她:「不必不必,这顿已经很足够了,这夜市还是留给明天吧。」 也是! 接着吃桌上的东西! 青蟹被蒸之后,可以让人非常直观的看到,所谓的「赤甲红」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颜色,桌上的诸位——除了傅红雪和秦蔻之外,那使用起餐厅里提供的小剪刀、小铲、小匙都熟练得很。 ——是了,古代也很流行吃蟹嘛,而 在场诸位,身上没一个穷的,楚留香、陆小凤、花满楼就不必说了,一点红也很有钱啊,而且他是松江府人,一个有钱的上海杀手(?),会吃螃蟹再正常不过了吧。 而且他那个强迫症又犯了,顺手把剥下来的壳给重新拼好。 ……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算修整遗容的入殓师么? 至于傅红雪……人家一个山里孩子,见过螃蟹那都属于志怪故事了好么?! 但也没关系,他坐在楚留香旁边,楚留香早就发现他剥虾的手法十分生疏,此刻瞧见螃蟹,更是苦手。 楚留香微微一笑,放下自己手中的,先帮他拆蟹。 而秦蔻也确实不会——她可是个连粽子都懒得剥的人,不喜欢吃海鲜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海鲜都很麻烦,虾要剥壳,蟹更麻烦,况且人在内陆,想吃点海鲜还得专门找地方,一般也没什么机会吃。 不过也没关系,这不是有一点红在么? 蟹肉没有大闸蟹那么细嫩,不过肉质紧实,相当鲜甜。 因为不用自己动手,等着吃就好,所以她还能空出手来喝点冰豆浆,这豆浆肯定是用豆浆粉沖的,不过还蛮好喝的。 这也是吃自助的小窍门之一——不要喝带汽的饮料。 零零碎碎又蒸了一锅海鲜、吃了点辣炒花甲、小葱假鲍,又拿了点素菜,什么松仁玉米、蔬菜沙拉、蓝莓山药之类的清清口,最后又各自吃了点冰激凌球,这顿饭才算是完事了。 至于秦蔻心心念念的海肠饺子——哪里有肚子呀,明天吧! 第327页 吃完饭,散散步。 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顺着道路向前向后延伸着,这里和x市是完全不一样的风貌,x市是平整的、舒展而规整的城市,而这里的路蜿蜿蜒蜒、上坡下坡,走起来要更难走一些,而散步……对于秦蔻这样的女孩子来说,似乎也从轻松愉快的事情变成了80%轻松愉快的事情。 而且海风确实很大!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唿啸了。 这外套拿的果然很值得。 一般这种时候来说,女孩子确实要麻烦一点,因为女孩子的头髮一般都比男孩子要长的嘛,尤其是长头髮的女孩子,碰到这种妖风,那真的是很麻烦了。 但 是在场各位全部都是长头髮! 而且古代侠客们来现代之后,似乎都喜欢扎高马尾,这原本是一点红的习惯——当杀手的人,头髮都收拾的利落得很,常年都是只用髮带,高高扎起一个马尾,来了现代之后,便有了皮筋这种更加方便的东西……不过他的头髮太长,落下来也能到腰窝的位置,那种很细的皮筋是不大好用的,他喜欢那种宽一点、粗一点的皮筋。 而且他的头髮和秦蔻的不太一样,秦蔻有点自来卷,又蛮柔软的,丰茂软蓬。容易让人想到小动物的皮毛,而一点红人太惨白、头髮又太漆黑,像是某种黑缎子一样,不会让人有任何柔软的联想,反倒是冷硬而阴森的。 此时此刻,这冷硬的高马尾就被风吹的「啪」一声打在了他脸上。 一点红:「……」 秦蔻:「……」 秦蔻:「红哥我来帮你扎丸子头……」 说着凑过来拉一拉他不听话的马尾,一点红略微蹲下一点,随便她动作。 林诗音今天没扎头髮。 她前几日都还是习惯性的梳了髮髻,不得不说,髮髻这东西,确实麻烦。 这种麻烦放在李园之中,就算不得什么麻烦,因为待在李园,实在是无事可做的,每天早晨起来,便慢悠悠地打水洗脸,慢悠悠地让小丫头来给她梳头,光是带什么首饰,就能挑好一会儿,再然后呢?做完了这一切,她要么是去做针线、要么就是去园子里逛一会儿——她也不爱去园子里,因为总能「偶遇」龙啸云。 所以说,一天的生活也没有什么精彩的事情发生,每天都是这样过的,人们自然而然的,就会把每一件可以做的事情都尽可能地弄得复杂一些、慢一些。 但这里是完全不同的。 这里太快了!也太多了! 见过的、没见过的、知道的、不知道的、好吃的、不太喜欢的……所有的一切,都一股脑地向她涌过来,亟待她的尝试,今早起来时,她已经迫不及待地要上车开启这场旅行了——髮髻,自然也就没空去弄了。 披头散髮对于她这样的大家闺秀来说,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但在这里,大家都是这个样子的,她对这感觉很新鲜,秦蔻还说,等什么时候,带着她一起去美 发店。 美髮店,和美甲店很类似的名字,也就是说,街上那些偶尔能看见的、颜色非常奇怪的头髮,就是自美髮店之中染出来的? ……第一天上街她看见的时候,还真以为是妖人呢。 总之,林诗音很享受这种披头散髮的状态。 这也就导致……她忘记带皮筋了! 还是多带了皮筋的楚留香解救了她。 ……秦蔻瞧着,总觉得莫名有种他们两个很姐妹的感觉。 秦蔻:挠头.jpg 在海风之下,人是很难边走边说话的,因为风很大,说话人容易灌风,再一个呢,在风里说话,总是要不自觉地提高音量,以防止对方听不清,这样一来二去,闲聊的兴致都没有了,因而大家只是慢悠悠地、谁也没有说话地顺着这条路漫步。 秦蔻和一点红十指交握。 她不说话,她就只看着一点红的手。 这是一只很修长、很有力的手,骨力凸出、手指和虎口都有茧,而纵横的掌纹瞧上去也像是一道道的利剑一般,不经意间透露出这只手掌主人的剑心。 古人似乎更喜欢丰腴一点的手,像是古画、古雕塑上的莲花手啊之类的……丰腴、手指尖尖,确实是有那么点像是莲瓣一样,不过那都是女人的手,古代的文化是男人主打的文化,他们喜欢什么,自然什么就被提得多咯。 而现代的女孩子们,更喜欢这样子修修长长骨节分明的手,指甲也要修剪得很干净。秦蔻自己也非常能get到这种手的美感,他太惨白了,手背上能隐约瞧见青色的经络,有一种又禁慾、又冷淡、又洁净的美感。 刚认识没多久的时候,秦蔻就忍不住要他转花刀给她看,还想着拍成视频自己以后慢慢欣赏呢……不过这要求对于认识时间不久的人来说未免过于变态了,她那时候想了想,没敢提…… 后来红哥做饭,她也很喜欢窸窸窣窣钻到厨房去观察,主要观察他切菜。 嘤!真的好看! 再后来,这只手就不是很规矩了,她脸都红透了,还是忍不住要去看,这只手其实一点都不禁慾和冷淡,反倒是有种说不出的冷酷、说不出的残忍。 秦蔻:>w<~~~ 秦蔻:「嗷呜!」 一点红:「?」 他晃了晃手,又把她的手收紧了一点,侧过头轻声问:「怎么了?」 第328页 秦蔻提高音量:「啊?你说什么——?风太大听不清——」 一点红:「……」 算了。 这条路的尽头,是一个不知道名字的海滨浴场,夜晚,这一头是灯火通明的城市,而那一头则是无边的黢黑,高远而寥落之意尽显无疑,对于楚留香来说,这是非常熟悉的景色。 大海当然不只有碧蓝与青空,每当夜幕降临,无边的海上只有他的船亮出一点灯火,只能照亮极其有限的空间,而在更广博的空间里,便是这样高远而寥落的黢黑了。 偶尔在这时,宋甜儿会说她害怕,会跑去找她的蓉蓉姐一块儿睡。 有点想家了呢。 在这位永远风流、永远潇洒倜傥的浪子久违地浮起乡愁的时候,另一位离开「家」的少女,小心翼翼地脱了鞋,把鞋子拎在手上,踩在了海滨浴场的沙滩上。 有点软…… 一踩下去,沙子就微微被压实在了一点,虽然海边的风声依然很大,但她却总觉得自己好像听见了脚踩在沙子上那种「沙沙、沙沙」的摩擦声。 这是一种很难以用语言去形容的感觉,因为形容的本质其实是找相似的东西去描述,但在林诗音的前半生之中,她从未踏上过这样的沙地,细腻的沙子磨着她的脚心,好像有一点痒,有一点冷、但是又很舒服,她有点新奇地用力踩了一下,又往前走了几步。 这时,海浪的余韵就停在了她的脚边,以最后的、温柔的力道抚上了她的脚,很新奇的是,她以为海水是清凉的,但此刻没过她脚面的海水,却好似带着一点早已消失不见的、太阳的温度,一波一波、轻轻柔柔地沖刷着她。! 第140章 天已经黑了,这个海滨浴场沙滩上的人却还不少,都是拎着鞋子在沙滩上慢悠悠地走着,海风很大,送来黑夜中的几声海鸟嘶鸣,吹起了人们的头髮和裙角。 走一走,当然还好,要下海却是不能够的,感觉还是有点危险的。 况且也没有带泳衣来,正正经经地去海里下饺子,还是等明天吧。 因此,在沙滩上呆了一会儿,又去角落里专门供游人沖脚的小水池边儿上把脚沖沖干净……这时候没穿拖鞋就显得比较尴尬,这鞋子不知道是穿的好呢,还是不穿的好。 最不尴尬的是陆小凤,他的蓝天白云套装本来就是配拖鞋的。 最后就是踏拉着鞋子,叫了两台网约车,回民宿去了。 回到民宿,十点过,大家也算是都劳累了一天,各自进浴室洗个澡先。 民宿给配的吹风机……那自然是不怎么样的。 好在秦蔻早有准备,家里的那几台吹风机都带上了——她似乎是个非常不能忍受自己生活质量受到影响的人。 舒舒服服洗个澡、换上家居服,坐在床边,一只脚曲起来、另一只脚耷拉在床沿上,给自己吹头髮,刚洗完头的时候就会感觉自己进入了发量的巅峰时期,一面吹、一面就能闻到那种从湿润发间被激发出来的洗髮水的味道,相当宜人。 这时候,手机响了。 秦蔻拿起来一看,是外婆发来的视频通话。 她随手把吹风机丢在床上,摁下了绿色的通话键,手机屏幕上就出现了外婆的脸。 外婆头戴粉红豹弹力髮带收拢额前碎发,正在敷面膜。 秦蔻:「外婆!!!」 周寻芳女士:「唔唔,蔻蔻。」 ——因为在敷面膜所以要小心的说话,不然会因为嘴巴动起来的幅度过大而让面膜变得不再服帖。 所以外婆是把手机架在架子上的,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指去不停地在面膜上抹一抹抚一抚。 周寻芳女士:「蔻蔻今天去哪里玩了?」 这话听起来就含含煳煳的。 秦蔻:「……」 秦蔻不满地说:「你先敷面膜吧, 待会把面膜揭了咱们再说话吧。」 周寻芳女士:「唔唔!让我看看橘宝。」 橘宝……那自然就是大橘咯。 秦蔻带着手机下楼,正好瞧见大橘在屋外的小院子里玩,她走出门去,拎起大橘抱在怀里……单手差点没抱住,手机都差点摔了,只好顺势坐在小院儿的鞦韆座椅上,把大橘拎起来,抓起一只猫爪晃一晃:「大橘叫外婆好鸭~~~」 大橘:「喵呜~~~!」 它的大脸盘子凑上来,两只黄澄澄的眼睛瞪的和灯泡那么圆,有一种很清澈的愚蠢,似乎有点认不出这个贴着面膜的人是谁,狐疑地伸出爪子想上来扒拉一下手机屏幕。 秦蔻赶紧制止它的爪子。 外婆:「啊哈哈哈哈哈,橘宝真可爱。」 秦蔻说:「蠢猫咪。」 说着,伸手戳了一下大橘的额头。 前两年,有一种头部的按摩器特别流行,这种头部按摩器长得其实很简陋,就是一个把手,上头延伸出来许多底部有小球的钢丝?秦蔻在网上看到这玩意儿能给狗按摩到舒服瘫了,于是就兴致勃勃地买回来准备给大橘试一试。 结果,大橘脑袋太小,没这个福气,按摩器最后便宜了秦蔻,确实很舒服,第一次使用的时候有种直冲天灵盖的爽感,但用着用着好像会逐渐适应,就感觉比较一般了。 外婆说:「我去洗脸。」 然后就消失在了镜头里,五分钟后重新出现,面膜已经揭掉了,清清爽爽。 第329页 外婆说:「今天蔻蔻去哪里玩了呀?」 秦蔻说:「今天没怎么玩啦,到这边的时候都六七点了,就去吃了个饭,然后去海边踩水就回来啦,明天再去玩吧,准备去水族馆。」 外婆中肯评价:「岛城的水族馆很一般哦,外婆上次去的时候,就记得个白鲸、北极熊和企鹅了。」 秦蔻满不在乎:「其实也还好啦,主要他们都没见过,煳弄煳弄古代人是够用的啦!」 水族馆哪里比较好呢?秦蔻觉得是粤语区那边的那个长隆好,但是做大巴去那边也太魔鬼了!侠客们能不能受得了,但是秦蔻是真的受不了……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陆小凤阴森森地说:「蔻蔻准备 煳弄谁呢?」 秦蔻:「哇啊!你从哪里蹦出来的!!吓死我了!!」 陆小凤指了指楼上的露台,一脸淡然:「三楼的露台跳下来的,瞧见你在底下想找你玩来着。」 秦蔻:「……」 三楼的露台么…… 那、那得是有六七米那么高吧orz…… 陆小凤笑嘻嘻道:「怎么样,是不是很想试试啊?要我带你上下一次么?」 秦蔻:「……」 秦蔻陷入了纠结之中。 怎么办,感觉很刺激的样子……但是那么高,好危险啊……有点吓人啊…… 惜命的秦蔻小姐连站去礁石上拍照都要思前想后思考半天,这种从三楼高度往下跳,搞轻功的事情,就更是犹豫不决了。 倒是外婆比她胆子大多了! 周寻芳女士在电话那头:「小陆!小陆!我想试!」 陆小凤噗嗤一声就笑了,坐在了秦蔻旁边,伸手去摸大橘的脑袋,对外婆笑道:「好哇!等过两天回去之后,我来找外婆啊。」 外婆叮嘱:「那你要记住哦!」 顺便还有点埋怨:「我叫小傅带我飞一下小傅总是不愿意呢!」 傅红雪大概每周都会去外婆那里两到三回……衬托之下,感觉秦蔻这个亲孙女都有点塑料了…… 秦蔻说:「小傅也是怕危险嘛!老人家了,还这么喜欢找刺激!」 外婆:「我不管。」 秦蔻:「……」 好叭! 外婆又问:「今天蔻蔻去吃什么了呀?」 秦蔻说:「海鲜自助!」 她的手比划比划:「蒜蓉粉丝烤生蚝,这么大个!贝肉好厚实,跟个小馒头似得,好吃!还有蒸青蟹,感觉蟹黄不是很肥厚呢……但也还好,海蟹的腿肉比河蟹多好多,河蟹敲敲打打半天,那腿肉,那么一点点!」 她说的这个河蟹其实也是东部这边产的,是秦蔻的大学东北室友给她寄的盘锦河蟹,每年到了中秋前后都会寄一筐过来……不过这种小河蟹嘛,送来的时候就是一股脑堆在网兜里的,不会捆起来,一堆尖尖的腿张牙舞爪的伸出来,不停地刺挠……刺挠……刺挠… … 第一次吃这玩意,是还上大学的时候,东北室友的家里人寄来宿舍的。 秦蔻:「???」 在宿舍蒸螃蟹吃么? 虽然大家都有小电锅,但是在宿舍蒸螃蟹什么的着实有点太过分了吧……? 东北室友说:「没事!这很简单的!」 然后秦蔻就和东北室友还有王思雨一起翻出没用过的新牙刷,搬了四五个盆,在公共水房里洗刷螃蟹去了……期间还有数只螃蟹企图从下水口越狱。 洗刷干净,搬回宿舍,挑选五只幸运螃蟹关进小蒸锅,剩下的扣在盆子里等下一波。 那一天,四个女生搬了两张那种床上用的小书桌,放在地上拼起来,弄了几个矮矮的小板凳,一面蒸、一面吃,顺便唿朋引伴,把周围几个宿舍的小伙伴们都叫过来一起分享,结果就这都没吃了呢,四个人晚上躺在床上,听倖存的河蟹刺挠和吐泡泡的声音。 后来大学毕业之后,东北室友和她是好几年没见了,但每年中秋前后的盘锦河蟹,还是会非常准时的寄过来,秦蔻一般都是送回爸爸妈妈家,让张阿姨去蒸,顺便邀请外婆过来一起享受。 就是河蟹那小细腿啊……肉是真的没多少。 外婆忍不住笑了,说:「那蟹腿又不是你自己剥的,你当外婆没瞧见啊!都是你妈剥好了给你的好不好,你还好意思说这话。」 秦蔻:「嘤!」 秦蔻:(*/w\*) 外婆板着脸问:「说吧,今天是自己动手的么?是谁帮我们蔻蔻拆的蟹腿啊?」 秦蔻:o(*////▽////*)q 秦蔻双眼望天,转移话题:「不过今天没吃海胆蒸蛋……自助餐厅没有的说,上次来海边的时候真的对这个菜念念不忘!明天找家别的馆子吃一吃。」 外婆:「啧啧啧啧。」 秦蔻:→w→ 外婆:「还有海菜包子!也好吃的哦,蔻蔻记得去吃吃看。」 秦蔻:「好哦。」 外婆:「明天去海边的时候要带橘宝哦,橘宝好久都没去海边玩过了。」 秦蔻:「好哦。」 外婆又叮嘱:「对了,别搞什么土特产回 来啊,现在上网什么都能买得到,别大包小包带一堆没用的东西回来,开开心心地玩就好啦,知道了不?」 秦蔻拍着胸脯保证:「知道了知道了,我肯定一个子儿都不花在你们身上!」 第330页 外婆:「……」 外婆:「……你这话说的,得得得,外婆看电视去了,现在的电视真是复杂,闹都闹不明白……」 秦蔻:「外婆拜拜~」 外婆:「嗯嗯。」 然后视频电话就挂断了。 秦蔻拎着猫,大大地伸了个懒腰,陆小凤问:「所以你要不要试试从三楼跳下来?」 秦蔻:「……」 秦蔻又陷入了纠结之中。 陆小凤:「……」 陆小凤摸着自己的小鬍子鄙夷她:「你看你这胆子!说起来红兄不是也带着你体验轻功过,那会儿你怎么就愿意了?」 秦蔻翻了个白眼:「那重点是在体验轻功么!你不是交过好多女朋友了么,装什么无辜小绵羊呢!」 陆小凤坏笑:「醉翁之意不在酒,重点是什么呀?来说说嘛蔻蔻,姐妹!」 秦蔻:「……不要滥用姐妹这个词!你知道是什么男人在用姐妹这个词么!」 陆小凤:「?是什么?」 秦蔻:「……」 这人的注意力还真是好转移。 秦蔻伸出一根手指,非常认真地教导他一些现代土着才会懂的知识:「就是你上次误入的那种酒吧里的那种男人!」 陆小凤:「……」 陆小凤惊诧:「契兄弟么?」 秦蔻摸摸自己的下巴。若有所思:「倒也不是全部的契兄弟都这样啦,应该说是契兄弟里的0号是这样子的……诶,你知道0号是什么意思了么?」 陆小凤面无表情地说:「我知道啊,当楚留香中药后众人的反应包含胡铁花姬冰雁一点红无花原随云铁中棠……那篇文章里的楚留香就是啊。」 屋子里正躺在沙发上舒展身体的楚留香打了个喷嚏,又打了个喷嚏,有点莫名其妙地想:难道自己的鼻炎又加重了么?不能够呀,来海边理论上会好一点吧。 而鞦韆上。 秦蔻:「……」 秦蔻:「……」 秦蔻:「……」 秦蔻:「这么多人物难为你都记得住了……」 陆小凤冷笑,道:「你要是看到这么炸裂的内容,也会很容易记得住的。」 秦蔻哈哈大笑,非常爽朗:「哈哈哈哈哈哈又没有人写《当秦蔻中药后众人的反应pwp》,我记什么啊记!」 陆小凤:「呵呵。」 陆小凤话锋一转,居然又把话题给转回来了,说:「所以你醉翁之意不在酒,当时是在想什么呢?」 秦蔻:「你有完没完!去去去!去去去!」 不耐烦地直接赶走! 陆小凤找回了场子,哈哈大笑,扬长而去。 结果一抬头,瞧见一点红坐在三楼卧室前的露台上,手里捏着啤酒,却没有喝,目光穿透了三楼的距离,正在若有所思地瞧着她,刚刚那番话,也不知道听到了多少。 秦蔻:owo 秦蔻:o(*////▽////*)q 秦蔻抱起猫就跑。 一点红:「……」 回到客厅,刚刚无辜被que的楚留香和她打了个招唿,这里是有围棋的,他正打算和林诗音一起下一盘,两个人打算去餐桌上玩,秦蔻把大橘丢给他,自己上二楼房间里,平躺在床上,发起了呆。 没过多一会儿,有脚步声慢慢响起,一步一步,走得不快,却很稳。 有人敲她的门,那人敲了三下,低低道:「蔻蔻。」 秦蔻立刻打开门,倚在门口,问他:「怎么了么?」 一点红站在门口,凝视着她。 他晃了晃另一只手上的啤酒罐,淡淡的、仿佛没有丝毫别样心思的邀请她:「来我房间里喝一杯么?」 秦蔻:「……」 秦蔻:「噗嗤!」 秦蔻板着脸说:「你知不知道这句话就暴露了你的意思了?」 一点红勾了勾嘴唇,没说话,牵起她的手,两个人就慢慢地上三楼去了。 当然,进了男人的房间,也做不了该做的事情,因为这屋子的隔音实在是……叫人不大能活动的开。 刚刚在屋外,她和陆小凤说楚留香的坏话(?)时,要不是陆小凤刻意压低了声音,估计楚留香都能直接听清楚他们俩在说什么……不过也不排除他其实听清楚了,但本着「有些事情还是不知道为好」的中心思想,假装没听见。 所以,喝酒就是单纯的窝在一起喝啤酒咯。 秦蔻和一点红并排靠坐在床上,手上拿着啤酒喝一口,皱皱眉,评价道:「……不好喝,明天我们去买散啤来喝吧,你这人刚刚买酒就随便买么?」 一点红伸手揽住了她,说:「不是随便买的,是买的小卖铺里最贵的。」 他说的小卖部其实就是在这个民宿别墅区门口的一个小卖部,这地方虽然距离繁华市区不远,但所谓的不远也是指二十分钟的车程,而且这里的别墅入住率显然很成问题,周围算不得繁华,小卖铺里的东西自然选品都很一般。 秦蔻挑眉问:「我看你平时也不爱喝酒啊,今天怎么特地去买酒来?」 一点红笑了一下,淡淡地说:「为了找藉口邀你上来喝酒。」! 第141章 秦蔻:>w<~~ 秦蔻:o(*////▽////*)q 秦蔻忽然说:「说实话,好像大家总觉得你又冷又硬,不解风情……」 第331页 一点红不解其意,挑了挑眉,语气很平淡:「我看的确是这样。」 他本来也没有百转千回的玲珑心思,因一个人独来独往习惯了,说话做事,全然不考虑别人的意思,叫人莫说见他,光是听一听他的名字,就已没由来的感觉害怕了。 他自己是什么人,他自己当然清楚得很。 秦蔻却忽然笑了,笑容中难掩促狭,她又喝了一口冰冰凉凉、但带着苦味的不好喝小麦汁,然后凑过来,轻轻在他的侧脸上留下一个略微湿润的、带着小麦芬芳的啾咪,说:「我看没有,你这不是挺会说好听话的嘛。」 一点红不明所以:「好听话?」 秦蔻说:「就是刚刚这句啊……没想到啊你小子,还挺会撩人的嘛~」 秦蔻:o(*////▽////*)q 刚刚这句,就是指……「买酒就是为了找藉口约你」这一句么? 一点红忍不住轻轻笑了一下,低低道:「你管这叫好听话么?」 秦蔻眨眨眼,也很自得地笑了,忽然一下子搂住了他的脖子,说:「难道这不是?」 一点红轻轻地吐息着,淡淡地说:「因为这不过是我的想法罢了。」 他的想法是这样的,那就这样直接告诉她。 但——其实这已经很难得了。 秦蔻有过不少男朋友,因为人实在漂亮,上大学的时候也没刻意掩盖她的家境。她那时候刚刚成年,刚刚拿到可以自己支配的零花钱,穿衣打扮什么的也能更随心所欲了,就偶尔去买买包——当然啦,她的零花钱一个月也就几万,所以买的都是几千到两三万价位的基础款,后来长大成熟了之后,也觉得那种更贵的、几十万的,或者需要配货等一两年的……好像也没啥意思。 总而言之,一个白富美,身上的日常穿戴都是几千上万快的东西,身边的追求者当然是不少的,质量当然也是层次不齐的……反正,秦蔻是见了很多让人一言难尽的男 人。 首先就是喜欢卖弄的,卖弄知识卖弄文采……哦,还有卖弄才华的,有一说一,搞音乐混出点名堂来的人大都是真的有点才华的,但这东西……难道她秦蔻没有点么?咱们俩谁高谁低还不好说呢!你搁这卖弄啥呢卖弄! 过于自信的秦蔻小姐对这一类人完全无感!坚决拒绝。 其次呢,就是油嘴滑舌的——男人会说情话,理论上的确是个加分项,但实际上是不是加分,主要取决于两点:第一是帅不帅、能不能给人以美的享受;第二就是真诚与否。 很可惜,这个世界上最让人烦躁的事情不是丑人很多,而是丑人很自信,丑人很油腻。 这个世界上真诚的人是很少的。 有太多的人,被所谓的「技巧」所束缚住,其实无论是友情、亲情还是爱情,首先都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倘若自己先把这三种感情分做泾渭分明,友情就应该肝胆相照、爱情就应该浪漫至极、亲情就应该怎么怎么样……其实是一种非常愚蠢的做法。 设限就会导致不真诚,就像秦蔻上次和一点红所讲过的,另外一个前男友的故事……他就是觉得爱情里需要的理解就是「生气了就条件反射性的哄,哄不好就喝闷酒然后趁着酒醉打电话『剖心剖腹』一番」……额,也不知道这种一个模子里修炼出来的东西到底是看什么学的。 或者是说……其实对他来说,其实他根本就不明白怎么去真诚的交流呢?自小到大他所学会的一切,都是一场以自我为中心的自恋表演而已。 秦蔻:若有所思.jpg 或许是看她这幅样子,一点红低声道:「你在想什么?」 秦蔻:「在想我前男友。」 一点红:「……」 一点红古怪地说:「……啊?」 秦蔻:「啊不是……你记不记得我上次跟你说,我有一个喝醉了酒借着酒劲儿给我打电话类来烦我的前男友。」 一点红:「记得。」 秦蔻:「哦?你居然还记得呢?」 一点红淡淡道:「你说的话我都没忘记过。」 这话当然很多人都对她说过,语气不一、表情也不一,但唯独一点红……这种没什么表情地样子、这种淡淡的 、一点邀功意味都没有,甚至还有几分低沉冷漠的语气…… 秦蔻:(*/w\*) 秦蔻:「嘤!」 一点红:「?」 他不明所以,继续问:「所以那个人怎么了,他又来烦你了?」 秦蔻:「那倒没有,这都多少年过去了……我是说,你比那个人好多了——好超级多……」 秦蔻莫名其妙地快乐了起来,紧紧地抱住了她的男朋友,他身上传来那种熟悉的、被蒸热了的清洁气息,其实抱住他的时候,会有点热,甚至脖颈侧还会浮出点点薄汗,而身后又是开得很足的冷气,她其实有点着迷这种一阵冷、一阵热的感觉,仿佛身体里有个金玲在颤动,松一阵缓一阵的。 所以她就快乐地抱住了他,快乐地倒在了他的身上,莫名其妙地喊着什么「叠叠乐」,而这之前的对话也相当莫名,她是个想法很多、一阵一阵的女孩子,一点红经常闹不明白她在想什么。 他忽然忍不住笑了。 他是个很少笑的人,因此面部的线条很是冷硬,像是雪山之巅的雪一般冰冷坚韧,又隐隐隐藏着一种属于兽类的野性和桀骜,即便要笑,那笑容也是很轻、很浅、很克制的一闪而过的。 第332页 此时此刻,他的笑容却有如春风吹过大地一般,简直叫秦蔻一瞬间都呆了,她坐在他身上,眼睛瞪的有点圆——甚至有点像大橘,凑过来端详他,还伸出一只爪子,上来戳戳他的脸。 秦蔻:「咦,笑这么开,你是红哥么?别是陆小凤假装的吧!」 一点红:「……」 一点红:=。= 秦蔻:「噗哈哈哈哈哈哈开玩笑啦,啾!」 秦蔻又说:「啊,明天要去海边了,我这次有带新泳衣,特地为这次旅行买的呢……你都没见过,明天给你看看!」 一点红眼角便流露出一丝笑意来,道:「好。」 又忽然想起了什么,有点警惕地问她:「这一次……还会带泳帽和泳镜么?」 秦蔻不明所以:「啊?不会啊,上回带那个是因为怕游泳馆有要求啦……不过出来我就后悔了,好多人都不带,但是泳帽戴头上摘下来也很麻烦的说,所以就那样咯,怎么啦??」 一点红暗暗松了口气,说:「没事。」 秦蔻:警惕.jpg 大概是因为自己看自己总是有滤镜,而且在什么地方换什么服装嘛!自认为自己完美非常的秦蔻小姐完全不觉得她的滷蛋造型有什么问题。 她不继续想这些有的没的了,安安心心地趴在一点红怀里,像一只被翻了面的美丽咸鱼。 一点红仰面躺着,双臂抱住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轻抚她的背,忽然没头没脑地道:「你放心。」 秦蔻:「嗯?我放心什么?」 一点红忍不住笑了一下,道:「你放心,以后我喝醉了酒,绝不来烦你,自己找个角落呆着。」 说实话,他也不是没见过在酒馆里喝的烂醉如泥的男人,那样子,同死狗也差不了多少——他总想让秦蔻瞧见他最好的一面,倘若有一天他自己也跟条死狗似得,又有何颜面去让她瞧呢? 秦蔻自己定义她之前的那个男友为「表演」,但他其实不太明白……那样的狼狈之态,到底有什么好特意去演的? 秦蔻:「哈哈哈哈哈!」 秦蔻:「算啦,对红哥要宽容一点,我允许你给我打一个电话,来找我当然也可以咯……不过你要把自己洗洗干净哦,还有,男人真正喝醉了酒不是没有能力么?那假如你都没有能力了,就不必来找我了。」 一点红:「……」 一点红一个翻身,就带着秦蔻滚了半圈,两个人就面对面地躺倒,只听他道:「我看你现在不必担心这种问题。」 秦蔻伏在他怀里,听着他心脏一下一下有力的跳动收缩着,心猿意马地想道:是不是谈恋爱的第一阶段,就是每时每刻都很想贴贴呢? 唔,怎么说呢,拥抱真的是个很神奇的动作,感官是难以用语言来描述的,因为太具体了,具体到能将人淹没——唿吸时那种轻而浅的颤动、以及胸膛间一下一下的跳动,总会让人恍惚之间以为能听到血液在皮肤下潺潺流动的声音,叫人只想着恨不得融化在这一刻,秦蔻偶尔会有一种错觉,总觉得她好像有一种隐秘的、不为人所只的皮肤饥渴症。 所以说,她其实非常反对王思雨和不喜欢的李春雷结婚,也非常反对林诗音嫁给龙啸云,因为她们都想错了。 她们总觉得,结婚就是一咬牙一跺脚的事情,撑一撑就过去了,殊不知,和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绑定几年……或者绑定余生,是一件极其难以忍受的事情,因为感官这种东西太敏锐、又太具体了。 一个人和自己爱得人拥抱的时候会有多快乐,那么她和自己不爱的人拥抱时就会有多难受!那种从头到脚,每一个细胞都在不适、在抗拒、再忍着噁心的感觉,忍一次可以、两次可以,忍一辈子……要么疯掉,要么就不断地去骗自己——人生就是这个样子的,人生都是不如意的。 有些介绍特别不靠谱对象的亲戚,不就是这样想的么——我在这里忍耐了这么多年、难受了这么多年,凭什么你这个小丫头片子这么快活?怎么能让你快活! 这样的道理,恐怕是当局者迷的。 秦蔻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像是抱住自己的大抱枕一样抱着她的男朋友,好一阵子都不撒手,又不怀好意地、扭糖似得动一动,一点红就露出了那种极为痛苦的忍耐神情,好似正被一把火干熬着折磨,却也不知道到底干熬了多久,还要干熬多久。 秦蔻嘆了口气,说:「你看,我没说错吧,其实我今天不肯来和你住,完全就是对你的仁慈……你千不该万不该,就不该邀我来喝酒,你说对不对?」 一点红低低地、发着烧似得说:「……对。」 秦蔻亲亲他的侧脸,又说:「好可怜的红哥,那等我们回去,我们再去上次那家酒店好不好?我买一点刺激的东西……嘻嘻。」 一点红唿吸停了一瞬,搂着她的手似乎用力了一点,又道:「好。」 秦蔻:(づo▽o)づ 那么继续来抱抱! 一点红:冷漠拒绝.jpg 他直接退开了。 保持着伸出双臂姿势的秦蔻:??? 秦蔻:@皿@!!! 秦蔻瞪他:「你拒绝我!你拒绝我!」 一点红:「……」 一点红嘆气:「蔻蔻,我现在是真的一点儿都没喝醉。」 秦蔻睁着她无辜地大眼睛:「所以?」 第333页 一点红道:「所以我现在的能力正常得很,要去沖凉了。」 秦蔻若有 所思的样子:「唔……那我走啦?」 一点红道:「去吧。」 秦蔻没心没肺地跳下床,真的头也不回地就要走,好在走到门口的时候,又折返回来亲了他一下,这才离开。 出了门,瞧见游戏室那边有动静,是陆小凤和楚留香在玩桌面足球,林诗音在观战。她没去看,下到二楼,回房间,因为还没打算睡觉,所以窗帘没拉,能瞧见外头的露台。 露台之上,傅红雪静静地站着,面朝大海,久久凝视。 秦蔻瞧了他一会儿,傅红雪就回头瞧着她。 傅红雪的五感,自然比秦蔻要敏锐得多,一个这样直白的视线在背后盯着他瞧,他要是没发现……那才真是奇了怪了。 秦蔻推开推拉门,走到露台上。 露台上有海浪与海鸟的声音碎片。 傅红雪黑漆漆的眼睛瞧着她,有点听不出情绪地说:「蔻蔻。」 秦蔻说:「阿楚哥和小陆在玩桌上足球,你不去么?」 傅红雪淡淡说:「我输了。」 原来他们两个已经玩过一场了。 秦蔻说:「唔!」 傅红雪道:「我的内功不如他好。」 秦蔻不明所以:「……这和内力有什么关系么?」 傅红雪歪了一下头,似乎也有点困惑,道:「桌上足球不是那么玩的么?」 秦蔻警惕地问:「……怎么玩的?」 傅红雪:「……」 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秦蔻拉着他上三楼,去围观桌面足球。 一进去,就看见楚留香和陆小凤在桌面足球的两端而立,这本来也很正常,问题是……他们根本就没动手,就只是这么站着,场中那小球就到处乱窜,陆小凤皱着眉,楚留香含笑而立,只温声道:「这一分我先拿下了。」 说着,小球就直接射进了陆小凤那方的球门! 秦蔻:??? 秦蔻:=口=!!! 她现在知道小说里写的那种使用内力翻动筛盅里的骰子点数完全不是开玩笑的啊……! ……原来内力这种东西这么逆天的么?等等,那岂不是去趟澳门可以直接赚大发?啊不不不,人不能抱着这么邪恶的念头。 啊!对了,既然都这么玄幻了,那说起来,内力是不是还分属性啊?比如说什么纯阳内力、带寒毒的内力什么什么的,比如寒冰绵掌什么的……假如这样的话,江湖上岂不是有什么人形冰箱?夏天内力那么一放,西瓜瞬间冰冰凉~ 毕竟古代冰块很贵的,都是冬天采的何冰放冰窖的,要修专门的地窖、要裹稻草保持那个冰的冷气不散发,但是即便如此,到了第二年夏天,冰块的损耗率也很大的,可能将近一半都化掉了,属于有价无市的金贵东西。 况且,河冰也不干净啊……要是有人形冰箱的话,用凉白开制冰,岂不美哉! 秦蔻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陆小凤:「嗯?蔻蔻你在思考什么呢?」 秦蔻立刻就把她的想法分享了出来。 陆小凤:「……」 陆小凤无情吐槽:「你说的那是金庸,我们古龙人不是这画风。」! 第142章 古龙人是什么画风呢?白光一现掉帧流是也! 金庸流的内力条有的时候会表现的很像技能蓝条——还有种法师技能的感觉,而古龙的内力条基本没什么存在感,更像是一种增幅器,决定了本身外功能达到的高度,譬如说楚留香内力浑厚,因而他的轻功水平非常之高。 当然了,这内功的增幅对于出手的快、准、狠,虽然有一定的影响,但这些方面却更多依靠肌肉记忆与出众的战斗意识,就比方说傅红雪,他的魔刀出鞘,几乎没有人能看得清这把刀的样子,就可杀人,但他的内力——无论是《边城浪子》还是《天涯·明月·刀》之中,都无人去刻意提一嘴。 但他如果修习的是掌法,那内力提不上去,再是快准狠,一掌想打死人都不容易…… 秦蔻若有所思,大概明白了为什么广大江湖中人一般都要学个兵器,不肯白打。 不过她还是很疑惑:「……你不是今天下午还不知道金庸么?」 陆小凤说:「下午司机师傅提起我就搜了几本看一看啊,怎么了?」 秦蔻:「……这么快?」 陆小凤很无所谓地说:「是咯。」 好叭。 时间不早了,她和林诗音一同回房准备睡觉了。 第二天,九点多悠悠醒来,在床上眯了一会儿,伸了个懒腰,因为林诗音在,所以又拉着林诗音练习了一小会儿时空通道——这一次感觉误差越来越小了。 然后慢悠悠起床。 秦蔻不是那种会把旅游过成急行军模式的人。在她看来,旅游最重要的,不是去哪里,而是和谁去,和朋友们在一个不错的陌生地方度过几天,吃喝玩乐、嬉笑怒骂,这就足够了,至于这地方的景点是不是都打过卡了,提前做的旅游攻略是不是都去到了……这她倒不是很在乎。大不了再来嘛,谁也没规定去一个地方旅游只能去一次不是? 很显然,诸位古代侠客们也是格外松弛的人,大家不约而同地都在这个睡饱了的时间起床,陆小凤踏拉着拖鞋,大大伸了个懒腰,洗过脸之后踏拉踏拉地进了厨房,秦蔻正好就在这时候推门进来,陆小凤顺嘴问:「我吃煮泡面,你吃不吃,一起煮 第334页 啊?」 秦蔻:「好,再窝两个荷包蛋吧。」 陆小凤一挑眉:「这哪里来的鸡蛋?这又不是咱们自己家,方便面还是车上没吃完剩下的呢。」 秦蔻说:「小区门口有几个卖菜、卖土鸡蛋的摊子啦,我刚刚和红哥出门逛的时候就买了点。 不错,其实大家都会做点饭,毕竟现代的科技实在太方便,在古代,控火还是门很精妙的技术,只要开火,做一顿便饭也不容易的,陆小凤之前还说,自己小时候出门闯荡,那会子烧烤技术还不好,猎只野兔倒是很容易,但驾到火上总是要么烤焦要么中间半生不熟,可苦了他了! 一点红当时还很客观地分析道:「要一直不停的翻动。」 陆小凤说:「所以后来觉得还是叫花鸡方便,抹了黄泥放火里就成……就是得找很大的树叶子包住,北方难找,南方倒是有荷叶。」 享受过了这么方便的现代炊具,陆小凤的回家伴手礼之中又多了一项,就是那种便携煤气炉,直接在侧面塞小罐煤气的那种,这是有一回大家一起去吃韩式料理时他瞧见的。 此时此刻,他轻车熟路地窝着荷包蛋、煮着泡面。 楚留香穿着睡衣钻进厨房,这个不大不小的厨房立刻就好像被二个人挤满了,所以不动手的秦蔻立刻就退了出来,隔着玻璃们,瞧见楚留香用电饼铛煎吐司,倒也不是寻常的煎吐司,是把吐司用鸡蛋液浸泡透了之后再煎,这是法式吐司的煎法,其实也就是法国人民的剩菜美学啦。 这吃法,就让秦蔻想起了她家的常见菜单,不过不是鸡蛋煎吐司片,而是隔夜冷馒头切块,裹上鸡蛋液去炸。 炸出来的东西,油香和鸡蛋香自然很足咯,还有一种不裹鸡蛋的炸发,炸出来就是脆脆的,咬一口,都是咯吱咯吱的声响,就是太伤牙床,吃一次,上颚里头就会觉得被磨伤了。一般这种时候,因为油都起了,所以会顺手再炸两个开花火腿肠——火腿肠上最好吃的部分就是那个改过刀的「小花瓣」了,再撒上香香辣椒面,啊~ 老s省是碳水大省,主食的吃饭自然不局限于配菜咯,秦蔻家里还有一种处理剩余馒头的吃法,就是炒馒头,馒头切小丁,锅里烧热油煸香葱,然后把调了盐、胡椒粉的馒头扔进去抄吧抄吧,出锅之后,馒头丁就泛着一种不算很高调的淡金色,馒头皮脆脆、馒头块疏松多孔。 这几样都是秦蔻小学时的早饭菜单,不过炸馒头+炸火腿肠的组合因为油太大、不健康,每周只能吃一次,所以秦蔻每晚都会去问张阿姨,阿姨阿姨,明天早上吃炸馒头么! 这一头,早饭已经做好了。 陆小凤干脆把昨天剩下的四包泡面全煮了,大家分食,另外有楚留香做的煎吐司。然后一点红还顺便进去炒了个西红柿炒蛋,端上桌来,又把昨天剩下的酸奶啊、小面包啊、苏打饼干啊之类的都东拼西凑地呈上桌来,这就是一顿一看就是处理剩饭的早饭了。 就着吐司吃中式西红柿炒蛋,再来一口热乎乎的泡面,早上来点带汤带水的东西,整个胃里都舒坦了。 风捲残云般消灭了桌上的东西,这里没有洗碗机,于是秦蔻拉着没做饭的林诗音和傅红雪一起进厨房洗碗,花满楼倒是蹑手蹑脚地想进来帮忙,被秦蔻扔出去给大橘搞盲人按摩去了。 一点红本来说他去洗,也被秦蔻扔出去了。 洗完碗,洗洗手,回屋换衣服。 今天的计划是上午水族馆、中午吃海二鲜的饺子、下午去海滨浴场玩沙子。 所以穿的衣服还是尽量以舒适为主,秦蔻穿了件t恤,套了条长度在膝盖上头一点点的灰色绵质运动短裤,脚上穿了运动鞋——当然,拖鞋她有好好的背在自己的背包里。 顺便背包里塞了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必不可少的防晒啊、喷雾啊、冰凉贴啊、还有她昨天晚上特意和一点红提过的新泳衣~ 收拾好之后,拉着林诗音去门口集合,大橘塞进猫包里让阿楚哥背好,打车,出发,去水族馆! 傅红雪安静地坐在车上,看着窗外车来车往、人来人往、高楼鳞次栉比的画面。 这画面第一次见时,他刚刚发过病,整个人都处于一种极不稳定的状态,只认为自己或许是来到了地狱之中,后来又因为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与未来的命运,整个人浑浑噩噩地度过了一阵子,像是抓着救命稻草一样,抓住秦蔻不肯松手。 秦蔻此刻就坐在他的旁边。 两辆车,七个人,自然是一辆车二人 一辆车四人,他们这辆车就坐着四个人,前排的是陆小凤,后排坐他、秦蔻和一点红,秦蔻正在向陆小凤展示她包里的东西,表示她今天出来,准备做的非常充足,什么东西都带好了。 她这个人是这样子的,很有活力,又有种无忧无虑的快活,傅红雪其实没有猜人年龄的习惯,但他第一次瞧见秦蔻时,下意识地认为她或许比他的年纪还要小。 所以那个时候,他就直接喊她「蔻蔻」。 后来才知道,她居然比他大八岁……和楚留香、一点红是同辈人。 真……真的不像。 傅红雪:怀疑人生.jpg 但……待在她的身边,真的会让人不自觉的放松。 此刻,她就坐在自己身边,发出一种轻松而快活的笑声,那个岛城本地的网约车司机也是个健谈的人,听到他们的普通话和谈话内容,就知道他们是来旅游的,操着一口大嗓门,也加入了这场轻松谈天之中,一面推荐他们去吃海凉粉,一面还痛斥那天价大虾事件,一棍子打得现在这标籤还贴在他们岛城人头上呢! 第335页 秦蔻就说:「那师傅你推荐几家店吧!」 司机师傅:「你们得了啊,咱们正经人可没受饭店回扣啊!」 看来的确是个性格爽朗、粗中有细的司机师傅。 空气中顿时就充满了快活的笑声,傅红雪安静地坐在后座上,感觉身边的秦蔻整个人身上都散发出一种又温暖、像太阳一样的温度,又带着淡淡洗髮水味道的清香,他不自觉地放松下来,又莫名想到:其实一点红为什么会喜欢她,其中的缘由,他太明白不过了。 他们要去水族馆。 看海洋动物的地方么? 车子停稳,水族馆到了,傅红雪下车,抬头去看。 海风迎面而来,人不算多,二二两两的游客在慢悠悠地走着,零碎的商量着待会儿要去什么地方玩,有个年纪大概四五十的阿姨正在拍照,那拍照的姿势倒是令傅红雪不太明白,就是双腿丁字步站着,双手举高,手里捻着块鲜红的纱巾,正好海风一吹,纱巾飘荡,对面穿着polo衫,带着遮阳帽的大叔手里拿着手机,咔嚓一拍。 再往旁边一看,一排七八个阿姨,个个同样的姿势。 正好秦蔻说:「啊!所以拍个照么,我带了伸缩二脚架,用定时拍照来拍吧。」 傅红雪迟疑了一下,问:「……要带纱巾么?」 秦蔻:「?纱巾……什么纱巾?」 傅红雪抬了一下下巴,示意她往那边看。 秦蔻一抬头,顿时无语。 秦蔻:「……你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们现代人拍照并没有非要用那样的姿势!」 傅红雪不着痕迹地松了口气。 总之,先拍了个照,然后进场,一进场,首先呈上来的自然是一些壮丽的……动物模型。 没见过世面的林诗音小姐当场「哇!」了出来,围着那个被架起来、动作很是生勐的鱼类动物模型绕了一圈,啧啧称奇,拿出手机拍照,并指着这模型不太聪明的对眼问秦蔻:「难道海鱼都是这样的对眼?」 秦蔻:「……」 秦蔻:「……」 秦蔻:「……这是因为模型用的时间比较长变形了。」 林诗音:「……」 林诗音有点尴尬地抿嘴笑了一下。 然后往里面走。 里面便是陈旧蓝色的、水波纹的世界。 高高的玻璃之后,是黯蓝色的水,水的波纹透过灯、透过厚实的玻璃,落在地面上,一盪一盪,这里的灯很黯淡,以至于会让人觉得,自己好似也置身于深海之中,是在用腮轻快地唿吸着。 而在玻璃之后的,是很大、很大的鱼……是白鲸、它的名字是白鲸。 林诗音忍不住贴近了玻璃墙,把手贴在了玻璃上,海水的温度有点凉,那两条白色的鲸鱼自玻璃后滑过,林诗音瞧见了它的脸,唔、看起来还蛮是憨态可掬的,像是在微笑一般。 然后,玻璃后面就传出了一阵难以令人去形容的声音,很尖、但并不锐利,尖尖的婉转着,像是什么戏班子的名伶一般,一个词儿能转出十八个音似得,又像是人在吹口哨——但以林诗音的经歷来看,这声音比人吹的口哨还是好听很多的。 原来大海之中,是有这样的生物的啊,像是白色的仙子一样,游动的姿态是如此的灵动,它的身躯其实并不小,却丝毫不显得臃肿。 她仰着头,站在玻璃前面,看了好久好久都捨不得挪动。 不知过了多久,她觉得连脖子都有点酸了,这才回过神来,一扭头,就瞧见了同样在怔怔出神的傅红雪,他那双漆黑的眼睛,也似乎在发亮,林诗音知道傅红雪的经歷,也不自觉地同情着他,此刻,便忍不住心想,或许这正是他所在找补的童年。 她听见一个小孩子的声音,是在和他家里的大人抱怨——这水族馆年年学校春游都来,怎么家里人还要带着来啊。 她忍不住会心一笑,继续在这一片深蓝色的水波纹中探索。 逛这样子的地方的时候,其实最忌有什么「大部队」的观念,一个点待一会儿,因为「大部队」要走了,就得跟上走,可是每个人想瞧的东西都不一样,为什么要在人家没瞧够的时候就催呢?出来旅游,为了开心,催个什么劲儿嘛! 秦蔻小姐带领的古代侠客旅游团秉承的就是「该逛逛、该玩玩,想待多久待多久」的理念。 陆小凤显然也很开心,他是去过海边的——但去过海边和来水族馆的感觉却是完全不一样的,像是北极熊、企鹅这样的南北极生物,他是万万没见过的。 尤其是企鹅!真的很可爱! 虽然在网上是见过的,不过见到实物的感觉还是很不错。 陆小凤:( ̄▽ ̄) 陆小凤:「不过这种黑白色的生物,我好似在在山里见过,古书中叫食铁兽,倒是瞧起来也很憨态可掬……这种黑白色的东西是不是就是很容易显得很可爱啊,你看,黑白色的猫也蛮可爱的。」 秦蔻:「啊,那个是熊猫……你这么爱上网的人居然没刷到熊猫频道么?在川蜀那边有大熊猫基地哦!现在都是要被保护起来的国宝啦。」 一点红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道:「我刚出江湖时,一次在川蜀林中遇雹,足足迷路七八日,当时也瞧见过食铁兽。」 秦蔻:「你该不会把它猎来吃掉了吧?」 第336页 一点红瞧她一眼,说:「猎那玩意儿费劲倒不费劲,只是太大,搞不好要引来其他勐兽相食,而且那么大的东西,剥皮都要弄得血丝唿啦的。」 也是,一点红是洁癖来着,即使在林子里迷路,也绝不会想干多余的事情把自己搞得很脏的。 秦蔻突发奇想,又道:「说起来!古代卖皮草,会卖熊猫皮草么?」 ——现代有了更多保暖的衣物,皮草自然不是必须,现在似乎也已经没多少人穿了,真想穿,人造的也很好。但古人不一样,古人进山里猎老虎、猎狐狸、猎狼、鞣皮,都是猎户实打实的生存手段。 一点红道:「老虎皮都有人卖,何况是食铁兽,我以前还买过。」 那会子他也才十八九岁,初出江湖,且他不以内力出名,十八九岁时,还远远做不到内力充沛、不避寒暑,那一次去北国小镇出差(?),自然要买点保暖的东西穿一穿,棉衣是不能够的,穿着跟个球一样,披件皮子倒是不错,于是便随便挑了一件——主要是这黑白纹似乎不是很受客人喜欢,价格不高,刚出江湖嘛,毛头小子穷得很。 结果他是语气很平淡的说,秦蔻听了,表情却奇怪得很…… ……主要是脑内一下子莫名脑补了红哥带着一个熊猫兜帽的画面。 秦蔻:「……」 明明是刺客信条,出什么熊猫人皮肤啊! 秦蔻嘟囔:「如果是陆小凤买的就好了……」 带着熊猫兜帽的飞天鸡(→w→) 陆小凤:「嘎?你说什么?和我有什么关系啊?」! 第143章 而对于楚留香来说呢……很多海洋生物,他的确是见过的。 作为一个进化到可以用皮肤唿吸(或许还能过滤水中的空气来唿吸)的武林高手,他是直接可以在海里头睡个午觉的存在。 与海龟共游、看珊瑚之中的小丑鱼穿梭,对他来说实在是家常便饭,来水族馆之中,与其说是看个新奇热闹,倒不如说是来勾起乡愁…… 他闲适地走着,却也不禁再次感嘆,这现代人真是把能玩的东西都开发到极致了…… 如果他这话告诉秦蔻,秦蔻一定会说——这才哪里到哪里呀。 穿过那面会变化着五彩灯光的小水母墙之后,他就瞧见了一个小小的凸曲面玻璃,这玻璃不大,壁上却蒙着一层冷雾,手掌放上去,便只觉得一阵寒气,而里头的海水不是蓝色,而是一种黑黢黢的颜色。 这就是深海的颜色。 透过满是冷雾的厚实玻璃,自黑黢黢的海水之中往内探寻,视线之中便好似有纱衣一样的东西飘荡着,仿佛一个在冰冷海水之中飘荡的游魂,他很快便判断出来,这正是一只生活在深海之中的水母,带状的触手四散飘荡,而伞状体看起来则好像是一吮一吮的,整个身子就瞧起来极为轻便却有力的向前游出一小节,往復这个动作。 海蜇,但凡生活在海上的人,就没有不认识的,此物透明、胶状,有大有小,形态各异,有些拿来凉拌是很不错的,是海边人常见的一道菜,有些却是剧毒无比,饶是楚留香在水中游动时,瞧见这些似乎很是无害的触手时,也会当机立断地避开。 但是这一种,他却是从未见过的,有一种诡异而冰冷的美感。 他还很有分享精神地把大橘的透明猫包从背上取下来,对准了那个小小的玻璃窗口,让它也来欣赏一下此物之美。 大橘微张着三角嘴,嘴里露出两颗尖尖的小牙齿,整张大脸盘子看起来都挤在猫包前头的那片硬质塑料上了,眼睛瞪得圆圆的,显然是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伸出爪子就准备去抓水母触手。 秦蔻忽然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楚留香的视线余光里登时又出现了另一从毛茸茸软蓬蓬的皮毛。 对于身高高达一米九以 上的人来说,女孩子到底是一米五还是一米七都没什么区别,因为第一眼看见的反正肯定是头髮…… 这也导致他其实特别喜欢手痒…… 楚留香一只手拎着手里的毛茸茸,另一只手空出来,顺手揉了揉秦蔻的柔软发顶,秦蔻被大橘的表情给逗乐了,正在给它拍照准备发给外婆看。 她还顺口问:「阿楚哥,你猜大橘现在在想什么?」 楚留香忍不住微笑了起来。 他朝秦蔻眨了眨眼,慢悠悠道:「我猜……它或许再猜这盘海蜇它得吃多久才吃的完?」 秦蔻:「噗嗤!」 大橘:「喵呜!」 它舔舔自己的爪子,眼神非常清澈,完全不明白这两个人是不是在说自己的坏话。 从水族馆出来,驱车去吃饭。 路上遇到卖水果的,买的是一种叫做「菇娘果」的东西,果实外头裹着半透明的、薄薄的黄色裂片,像是一个个黄澄澄的小灯笼,吃起来很甜,据说是只有在东北部才特产的水果——或许是从连市运过来的么?不知道呢。 心心念念的海肠饺子终于吃到啦! ……结果被巨贵的海胆饺子给征服了。 一口咬下去……秦蔻的眼睛都瞪大了!感觉如果她是动画片里的人物的话,此刻应该有《小当家》里的美味bgm响起来。 天……这也……太鲜了!!就是那种很无法用语言去形容的鲜,当然,海肠饺子也很鲜,但她还是更喜欢海胆一些,据服务员介绍说这是用「马粪海胆」做成的饺子,这种海胆是黄渤海的特产。 第337页 ……不过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呢?让人吃的时候怪有心理负担的。 秦蔻:>﹏< 但是还是觉得很好吃!贵也很值得! 鲜果然是人类所追求的最高味道!! 顺便还给宝贝大橘餵了两个,然后发现它真是山猪吃不了细糠,嗷呜一口吞,根本不品味,吃完之后就仰着头,也不对着秦蔻撒娇,而是蹲在楚留香的腿上妖娆地蹭来蹭去,楚留香微微一笑,伸出一根手指,揉了揉它两只耳朵中间的地方。 大橘心花怒放,用它粗犷的夹子音小小声地撒起娇 来,陆小凤这时候正在喝水,差点被呛到。 楚留香柔声道:「真拿你没办法。」 然后……把大橘无情地塞进了猫包。 大橘:「嗷呜!!!」 秦蔻:「……」 秦蔻:(个_个) 楚留香摸摸鼻子,道:「你看我干什么?」 秦蔻:「……没事。」 就是莫名觉得这做派真的很有那种拔那啥无情、又因为太英俊太惊艷而让人念念不忘的渣男了。 接着说菜。 鲍鱼饺子——emmmmm,鲍鱼和假鲍鱼在秦蔻这里都基本等同于橡皮筋,所以她总觉得自己在吃一个橡皮筋饺子,就,很奇怪。没有侠客喜欢,所以一向乖巧的傅红雪同学很自觉地充当起了垃圾桶。 肉沫海参——海参软绵绵的、下饭倒是挺下饭的,但是今天这里又没有米饭,软绵绵的胶质感总让人觉得嘴唇上黏黏的,秦蔻依然不喜欢。 不过楚留香倒是蛮喜欢的,这样的东西和口感他大概慢熟悉的,而且他本来就喜欢吃一些黏黏煳煳的东西,譬如说羊肉泡馍啦、油茶麻花啦。 虾球——这个好吃!好吃!外面裹着一层酱,酸甜口,沾着一些坚果碎,而且虾仁是冰冰凉的,非常吸引人的味道,上来不到三分钟,就被夹光了,没办法只能再多追加两份。 可惜的是海胆饺子居然是限量的……秦蔻只好点了海胆蒸蛋,慢慢的品味那种极致的嫩滑与谷氨酸纳在嘴里殴打她的感觉。 啊~多打我几下~ 秦蔻:╰( ̄▽ ̄)╭ 吃饱喝足,去火车站附近转一转,岛城的火车站在市中心,人来人往、车来车往,红顶、白墙、尖顶,与碧蓝的大海、黯黑的嶙峋礁石、闪着细腻金光的沙滩对应着,而在二者的周围,则是现代化的高楼、有些陈旧的七八层小楼和上上下下并不平直的道路。 陆小凤被一些妖红惨绿的小果子给吸引了,这些果子被摆成小塔一样的形状,颜色简直熠熠生辉,陆小凤摸着下巴走过去端详,那卖水果的大妈就开始说得天花乱坠,秦蔻凑过来,皱着眉把他拉走了。 这是全国各大旅游城市基本上都会有的染色果子,出现频率和长沙大香肠 以及大连火爆鱿鱼差不多……但香肠和鱿鱼最起码挺好吃的,这玩意……算了吧。 离火车站不远的地方,就是一个海水浴场,因旅游旺季刚刚过去,所有游客并不太多,当然啦,这样舒服的地方,在夏秋交际之时,每一天都是少不了人的,人们三三两两的分布在海滩和海水之中,有坐在伞下面躺着聊天玩手机的,也有用小铲子和小桶玩沙的、更多的是在海中套个游泳圈泡着的人,远远望去,像是一个个小黑点,随着海浪起起伏伏。 秦蔻:「走啦!上沙滩去啦!」 兴沖沖地就拉着大傢伙儿上沙滩去了。 遮阳伞、铺在身下的户外野餐布、毛巾、防水袋、小铲子小桶、拖鞋泳衣游泳圈,所有这些会在沙滩上需要的东西,都可以在海水浴场旁边的商店买到租到,就是价格当然不比自己在外头买便宜咯,不过胜在方便——这么多东西,要是大部分都自己带,那也太麻烦了。 只有泳衣防晒霜、小风扇冰凉贴什么的自己带就可以了。 不过在下海之前,还有一件事要解决,那就是泳衣。 ——林诗音的泳衣。 她穿越过来没多久呢,秦蔻一开始怕她会对穿泳衣的反应很大,所以就没告诉她,想等她自己来浴场看一圈,看到男男女女的穿着打扮,再看看大家习以为常的态度,才好说服她换上泳衣。 谁知道,她说服的话都还没说出口,林诗音就已经笑着说:「要下海,我却是没有泳衣泳圈的……是不是要去旁边哪里买?这里应当是有卖的吧?」 秦蔻:o—o 这个十九岁的温柔古代少女瞧见她的表情,便抿着唇笑了,拉起了她的手,问:「你是不是觉得,我一定接受不了这种衣裳,一定要你好说歹说,才肯穿出来呢?」 秦蔻瞧着她,有点诧异地道:「我的确是这么想的。」 但看来……事情和她想的不一样。 古代的少女与她想的也不一样。 她总觉得,古代的少女是很保守的,林诗音是这样的温柔,不像是一个十九岁的花季少女——甚至她和林诗音站在一起的时候,会让人下意识觉得林诗音才是那个姐姐。 那么这种温柔,究竟是她原本的性格,还是社会 的规训呢? 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因为人的性格本身就与成长的环境密不可分,想要将这二者剥离开去讨论一个人的本性,其实很是困难。 然而在现代的这几天,在做美甲的时候、在吃她以前不会吃的重口味食物的时候、在看到大海的时候,秦蔻的确从这位少女温柔的外表下窥见了一个活泼的灵魂。 第338页 一旦时机合适,这活泼自由的灵魂,便会破土而出。 哪有什么真正的保守,难道真的有人会喜欢以夫为天?难道真的有人会喜欢那种被人强嫁了的感觉?难道真的有人会喜欢大夏天的、也里里外外穿几层的感觉?会喜欢耳珰和步摇都不能摇动起来、端庄至极的走路? 其实不会的,古代的少女不是自己要选择保守的,也不是自己要为了婚嫁之事要死要活的,她们是没有办法,就比如林诗音,将她放在李园那环境之中,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而她自幼在李园之中长大,李园原本就是她的家!她住在那里是天经地义的,凭什么叫她为了避这隐晦的逼婚一走了之呢?但待在哪里,在那个环境之中,她除了整日以泪洗面,最终被逼得就范之后,又能有什么法子呢? 但只要给她更加宽松、更加自由的环境,她成长起来的速度,远远比秦蔻想得要快多了,在秦蔻所不知道的时候,林诗音在这环境之中尽力地去汲取营养,去飞速的成长,短短几日的时间,她已经看到了更加广阔的世界,以往那个灰暗的、逼仄的李园,忽然之间变得很可笑,而表哥的所作所为,在她看来,也是这样的可笑—— 她拉着秦蔻的手,像是忽然一下忍不住了,开始絮絮叨叨地说着这几日来的见闻、与内心的感受。 说到最后,她却罕见地沉默下来。 秦蔻轻轻问:「你在想什么?」 林诗音道:「若说现在我在怕什么,我只是在怕……只是在怕我回去之后,这生出来的勇气,会不会烟消云散?我已不想同这二人有任何瓜葛,但我……但我……」 秦蔻忍不住笑了起来,问:「那么,你为什么要选择回去呢?」 林诗音愣住了。 她愣了半晌,才道:「可是这里……这里……」 秦蔻说:「你那天不是告诉我,你想留下来么? 难道你说得不是心里话?」 秦蔻所说的那天,就是林诗音得知真相,痛哭的那一天。 林诗音怔怔地瞧着她,忽然垂下了头,道:「我只是怕给你添太多的麻烦,我已经给你添了不少的麻烦了。」 秦蔻故意说:「李寻欢都能留龙啸云在家里住两年,难道我不能留你住两年么?难道我不如李寻欢仗义?」 林诗音赶忙道:「阿蔻!我不是那个意思!」 秦蔻道:「那你还说什么呢,放心住着吧,况且,你这么漂亮、又很会古装的东西,我看我以后还要靠你宣传呢。」 她的livehouse又不是每天都有乐队来包场!更多的是要靠自己店里的活动呀!当年开店的时候可没想到这开个livehouse其实是要当活动策划的……每天想策划,什么单身派对、鸡尾酒之夜,想的脑袋都要秃了好不好! 要是有诗音,那就可以经常开点汉服啦、古代髮髻啦之类的活动,嘶……或许可以让红哥和小雪搞点武术快闪?她的cocolivehouse可以做文化品牌啦!反正x市本来就以歷史文化名城自居嘛,做这个就很对口咯…… ——以上,来自一个八字还没一撇就开始准备把人当牛马用的黑心老闆。 林诗音:「?」 林诗音迟疑:「阿蔻……你在笑什么?」 秦蔻:「咳咳!没什么,好啦,其实我偷偷给你准备了泳衣,你来看看,不满意咱们再去店里买咯。」 林诗音忍不住笑了起来,点了点头,说:「好。」! 第144章 秦蔻给林诗音准备了两套泳衣。 这个时候就显示出秦蔻小姐的细心了,她自己是那种喜欢穿分体式、布料很少、blingbling亮的显眼包泳衣的,但古代少女头一回来海滩玩耍、头一回穿泳衣,能不能接受这种在现代人眼里也蛮开放的泳衣呢? 不一定,所以她准备了两件——一件是她自己觉得非常适合林诗音的人鱼姬配色,非常梦幻的淡粉带着被晕染的淡紫、淡蓝,连体式吊带,论款式来说,在海滩上属于中规中矩。还准备了同款淡粉色的、系在腰间的薄纱,这种东西是拿来拍照的,拍完照就收起来,反正下海的时候是万万用不到的,假如她害羞的话,就可以系在腰上。 第二件是分体式的蓝色泳衣,缎面的质感在阳光下有种熠熠的光泽在流动,腰间还有一串贝壳似的腰链装饰——反正大家来海滨浴场也不完全为了游泳嘛,泡泡水,晒晒太阳,穿穿漂亮泳衣也挺好的。 一如秦蔻所料,林诗音果断选择了人鱼姬配色的连体式吊带。 也很好! 两个人钻进共用的浴室,猫在更衣室里换衣服,这更衣室一片白花花还是震到林诗音了,她石化了好久,结果秦蔻说——你快点换,一直不换才有人注意你,这种更衣室在我们北方太常见了!你是不是北方人吶! ……不,我是,但我们古代的北方人也不这样啊! ——不,或许,男人们会这样? 外头似乎是有开浴汤的,她以前和表哥还好着的时候,曾经偶尔听他提过一嘴。 但这话题也只是一嘴,表哥认为这地方根本就不是女孩子该听的,她自己也这么认为,现在回想起来,女浴池在她那个年代,都不是什么离经叛道的想法,离经叛道最起码是被提出来的想法,而女浴池,似乎是一个从来没被人想过的荒谬可能性。 第339页 从前她也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然而如今却瞧出了问题——不过就是在一个地方,聚集一群女人洗洗澡,这有什么呢? 所以,现代对于林诗音来说,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她在看到这里、融入这里的每一分每一秒中,都在极为具体地意识着到自己的从前到底是过着一种怎么样的、人造的 不适之中……而这一点一旦被意识到了,就再也没法子回到过去,再也没法子告诉自己从前的生活是幸福的了。 秦蔻很清楚,如果不让她留下来,这就相当于给一个快饿死的人吃上一顿珍馐,然后再把她丢回时刻飢饿的环境之中,实在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 红哥可以留下来,林诗音当然也可以。 一个女孩子可以为了自己喜欢的男人的前途去(让爸爸)奔波,当然也可以为了自己的好朋友的前程去(让爸爸)奔波。 爸爸恐成最大受害者→w→ 两个人换好了衣服,就一块儿走出了公共更衣室。 那一头,古代侠客们换泳衣当然没有什么心理压力——唯一有压力的是傅红雪,上回去浴池洗澡他没赶上,所以这么震撼的坦诚相见的场面还是第一次见…… 上回石化的一点红甚至都能发出一声冷冷的嗤笑,讥讽之意明显。 傅红雪嵴背瞬间僵硬,他霍然转身,冷冷地瞪了一点红一眼,转身去角落里换衣服了。 ……其实傅红雪的个性还蛮强烈的,他很容易激动,情绪的波动也不小,一被激脸色就会发红,只是总是被他习惯性的压下来,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年纪小会有的问题吧。 而二十九岁的成熟大红哥丝毫没有欺负了小孩子的自觉,换上泳裤,面无表情的在更衣室里被一群要么瘦的像竹竿要么胖得能炼油的男人暗搓搓地看几眼,他视若无睹、理也不理,直接就出去了。 出去之后,便是一系列的准备活动了,譬如说去海边的小店租个伞,然后秦蔻还特地自己带了红白条文的大野餐布一张,刚刚塞给他要他来布置一番,选了个位置,把伞插上,布铺开,又零碎地买了几条毛巾,顺便买了个塑料凳,用来放刚刚买好的冰饮。 秦蔻就是在这时候出来的,中气十足地喊了他一声。 一点红一抬头,整个人的注意力就已经全部集中在了她的身上,在连旁人一眼都瞧不见了。 泳衣是墨绿色的。 墨绿色的泳衣,在太阳光下闪着星星点点的光,而她的皮肤也被太阳照射的在发光,奶白色的皮肤就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流淌着奶与蜜的应许之地,香香甜甜,她的本钱是很丰饶的,被 墨绿色的布料所挤着,这漂亮的泳衣是系带式的,两根细细的带子在脖颈后交织繫紧,总会让一点红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想到那天她穿的那间蓝色针织短连衣裙。 顺带一说,那件天蓝色的针织连衣裙已经光荣报废了,变成几块破碎的布被直接扔进垃圾桶了。 就……玩挺花啊=。= 长腿、纤腰,墨绿、奶白,还有…… ……腰间的小黄鸭游泳圈。 一点红:「……」 秦蔻:「……」 两个人面面相觑。 一点红侧过头,忍不住笑了一下。 秦蔻:「……你笑什么?」 秦蔻警惕地说:「……怎么觉得这场面似曾相识呢?」 一点红唇角微微扬起,没说话,站起来牵着她的手,先是去了那个游泳圈,又拉着她坐在他身边。 秦蔻说:「先晒晒太阳么?」 一点红道:「好。」 这时候,其他人已经下海去玩了。 林诗音不会游泳,所以秦蔻就把她託付给了在逃雄健男美人鱼楚留香,陆小凤整个人像是个尸体一样端庄的飘在水面上,手有一搭没一搭的拍着自己的肚子,又像水獭……旁边是另一只安详植物水獭花满楼,傅红雪当然会凫水,但他似乎更喜欢走在海边,感受那种海浪的余韵拍在他的脚面上,然后褪去的时候也带走了脚底的沙子的感觉。 还有大橘,大橘也跟在楚留香旁边——它居然会游泳,还是标准狗刨式,露在水面上的部分优优雅雅,水下的四个爪爪疯狂划拉…… 当然,这种身体构造,基本上也就只能狗刨了,它要是会什么蝶泳蛙泳,那明天一定是它最先爆红网络。 遮阳伞下面,就只剩下秦蔻和一点红了,他当然是特地在这里等她的。 两个人就依偎着坐在遮阳伞底下,一点红顺手拿起刚刚在小店里买的纸杯装冰可乐,插上吸管递给她,秦蔻接过来。 这样热的天,冰饮料的杯壁上结的那层冷雾,已凝成了一个个向下流淌的冷水珠,伸手一抓住,就只觉得手心里也是冷而湿的水珠被晕开,她大大地吸了一口,觉得味道似乎并不太像是她平时喝的可乐,于是就问:「劳 山可乐么?」 一点红嗯了一声。 秦蔻又问:「你喝不喝?」 一点红定定地瞧着她,又嗯了一声。 秦蔻吸了一口可乐,凑上去用一种很难得的方式去餵他,他低下头,伸出双臂,一面吻她,一面把她紧紧收入怀中。 半晌,他才放开她。 秦蔻又点点他的胸膛,问:「你涂防晒了么?」 一点红伸手捉住她的手,哑声道:「没有。」 第340页 秦蔻严肃地说:「那可不行!太阳这么大,不涂好防晒会晒伤的,阿楚哥在海上晒惯了皮糙肉厚的没什么,你可不能学他。」 然后,「啪叽」一下把他推平,摩拳擦掌:「我来帮你涂抹!」 秦蔻:o(*////▽////*)q 一点红:「……」 一点红极不自然地躲了一下。 他当然不是害羞……若是在很私人的地方,莫说要这样抹防晒霜,她再过分一点他都毫不介意的,他们两个互相拥有着对方的身体,他也很着迷用各种方式去取乐,但……但问题是现在…… 他算是发现了,其实蔻蔻的确是有着喜欢折磨人的本性的,那个词怎么说来着,艾斯爱慕? 一点红无奈地说:「我自己涂。」 秦蔻眨着无辜的大眼睛,说:「可是背你涂不上啊。」 一点红让步:「那背你来。」 秦蔻点点头。 他认命地趴下,下巴枕在自己的手背上……看起来还怪乖巧的。 秦蔻伸手,把他漆黑的长髮马尾拨开。 他泛着青色的惨白色皮肤,在这烈日的阳光之下,似乎也被渡上了一层极为浅淡的金色,有一种白到发光的感觉,他的嵴背是极漂亮的,宽肩窄腰、倒三角形,肌肉的轮廓清晰有力、这样放松的时候,也总叫人不自觉想起他弓起背时那副极富张力、蓄势待发的模样。 秦蔻轻轻地垂下头,在他的蝴蝶骨上落下一个吻,一点红转了一下头,眼睛往这边瞟了一眼,没有阻止她。 秦蔻:「啊……亲到一嘴防晒霜tat」 一点红:「……」 他懒得说话。 她 规规矩矩地帮他涂了防晒,然后就收手了,一点红麻利地将这种他不太喜欢的东西涂在身上,两个人懒洋洋地躺下,秦蔻侧过头去观察细腻的沙子。 沙滩,作为一种模煳的印象出现时,总是带着金色的光辉和细腻的触感,但只要近距离观察,就会发现并不是这样的。 细腻是很细腻的,但沙子里也掺杂着不少的小碎石子儿,一些绿色的、经常被不知名游客当做宝石捡起来的圆润啤酒瓶子玻璃碎片,一些不知名小贝壳,还有一个一个小洞,会有特别小特别小的螃蟹从里面钻出来,也会有一些小虫子。 秦蔻:头皮发麻.jpg 她「噌」的一声,立刻就坐了起来。 一点红也立刻坐起来:「怎么了?」 秦蔻:「啊啊虫子好可怕!!」 秦蔻:「走吧走吧我们下海去!」 一点红:「你去吧。」 秦蔻:「?怎么了?」 一点红指了一下房间一边的包,里面不仅有零碎的小东西,还有下海众人的手机…… 所以说来海边,还是人多点好啊,这样子随身物品也有人轮流帮忙看着,这样子当然比在海边小店寄存要让人放心得多。 秦蔻想了想,把她的手机也递给了一点红,也没带自己的小黄鸭游泳圈,就跑去下饺子去了——上次去游泳馆一点红就看出来了,其实她的泳技相当不错,根本没有必要带任何辅助工具。 ……那你刚刚干嘛要带着小黄鸭出场啊,单纯为了好玩么? 一点红:「……」 另一头,秦蔻已经跳进了海水之中。 昨晚来海边漫步时,沙滩是凉的,海水是温的,而白天则恰好反过来,海水清凉、沙滩炙热,扑进海里之后,面上被太阳晒着,身上却被清凉海水包裹着,海浪一波接着一波,这感觉当然与在游泳池里完全不同,偶尔舔一舔嘴巴,都是咸咸的味道。 陆小凤正在教林诗音游泳。 但凡是惯常走江湖的人,会凫水是标配,不然随便哪天渡个河,都有可能阴沟里翻船。 但林诗音是没机会去学游泳的,所以她此刻正飘在浮板上,练习拨水,秦蔻在水里划拉划拉游着,想过去看看,结果海面 上漂浮的一个不明橙色物体忽然跟鱼雷一样冲过来了。 秦蔻:「……」 秦蔻躲避不及,差点被那傢伙一头撞上,千钧一髮之际,她身后倏地伸出一只古铜色的手臂,拎着那橙色鱼雷的后脖颈皮就把它拎起来了。 湿淋淋的大橘:「喵呜~~~」 秦蔻:「……」 虽然洗澡的时候已经看过很多次打湿的大橘了,但每次看到还是很想感嘆一句你是真胖啊…… 这大约二十多斤的重量能被楚留香单手无支撑的拎这么高,他的手臂力量也的确很令人惊嘆。 楚留香含笑道:「大橘,你看到蔻蔻这么激动做什么。」 大橘在空中扭动了一下自己的身子,不满地叫了一声,要求他把自己放下去,楚留香坏心眼的手一松,大橘扑通一声掉水里了,溅了秦蔻一脸水。 秦蔻:「……」 秦蔻抹了一把自己脸上的水,转头说:「阿楚哥,你怎么……」 然后话就停住了。 因为楚留香带了泳帽和泳镜。 秦蔻:「……」 秦蔻:「噗嗤……」 她终于明白那天在游泳馆,她闪亮登场时为什么红哥的表情那么奇怪了。 所谓旁观者清,这、这确实很像滷蛋哦……而且还是高颅顶滷蛋。 这两样东西真是再帅的人都撑不住,现在的楚留香就看上去像是个……古铜色健美滷蛋。 第341页 秦蔻:「啊哈哈哈哈哈哈。」 不反思自己了,先笑再说! 楚留香:「……」 楚留香还很满意这两样游泳用具呢,最起码,在水下睁开眼容易了许多,也不会被头髮给碍到,感觉可以带一些回去……他其实有几个相熟的採珠人朋友,作为礼物送给他们,他们应该会很喜欢吧。 楚留香看着她笑个不停,在海面上翻来翻去,忍不住无奈道:「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么?」 秦蔻:「像什么?」 楚留香板着脸:「像快笑死的翻车鱼。」 秦蔻:「啊哈哈哈哈哈哈。」 继续笑。 楚留香:「……」 楚留香摇了摇头,把大橘往自己脖子上一搁,呲熘一声游走了。 秦蔻又在水里游了一会儿,发现指导林诗音游泳的变成了楚留香,陆小凤和花满楼上岸上去了。 她也朝岸边游去,抖抖身上的水,湿淋淋地回遮阳伞底下,一点红还坐在那里,花满楼也躺着晒太阳了,陆小凤正在玩沙子。 堆东西嘛……反正看到沙滩的人,一般都会涌起一种神秘地想堆沙子的冲动…… 秦蔻坐下,顺手接过一点红递过来的毛巾给自己擦擦,顺便凑过去看看陆小凤在堆什么好玩的东西。 嘿!还真别说,像模像样的。 秦蔻立刻真心实意地夸赞道:「哇!好生动的小鸡啄米!」 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板着脸道:「……这是凤凰展翅。」 秦蔻:「……」! 第145章 其实陆小凤能堆成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毕竟这是沙子不是黏土,里面就算加了铁丝做支撑,也没法子做出两个欲展翅的大翅膀。 秦蔻却不管,她大肆嘲笑了陆小凤一番,自己也在旁边堆沙子玩,想堆个城堡,但堆了半天,怎么看都是山顶洞,索性把沙子盖在自己腿上,把自己埋起来,放眼望去,这海滩之上也有不少人会这么玩。 就是说……这大概也是一种来到海滩上之后莫名会生出来的奇怪冲动吧。 她喝了口饮料,躺在遮阳伞下玩手机,顺便撺掇撺掇一点红也去游游泳,一点红其实并不大喜欢海水沾身的感觉,咸咸的、又总叫人觉得黏煳煳,故而摆了摆手,没动。 下午四点半过,又买了几l根冰棍,大家同吃。 冰棍就是很普通的中街老冰棍,甜、含奶量是肯定不高,只是能吃到一点点奶油的香气,一口咬下去,口感不是乳制品的顺滑,而是沙沙的、从截面能看见针状的冰丝,味道是很熟悉的童年回忆,咬起来咯吱咯吱,像这样子去咬冰棍吃的人,那个顶个的都是牙好,但凡是个牙敏感,都不敢这样子的。 从小就健康得不得了的秦蔻小姐盘腿坐在野餐布上,咯吱咯吱地咬着冰棍,还在和大家去描述她小时候吃过的其他好吃冰棍。 「有一种,就叫糯米粽,冰冰的,里头有好多糯米粒,还有红枣,但是糯米那东西冻得邦邦硬,都不软糯了,现在想想,那能好吃么?但小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觉得好吃。」 「还有一种,我现在也喜欢呢,就叫苦咖啡,其实不苦,巧克力脆皮,里面那咖啡味还没我喝的美式一般的劲儿l大呢!感觉比起咖啡更像巧克力雪糕吧。」 「千层雪,这个好吃,我小时候就买几l块钱呢,那个巧克力脆皮和雪糕……真的很顺滑很顺滑,而且因为冻得很硬还感觉有点韧劲呢!现在好像是卖……五块钱一根吧?」 然后大家也在分享自己小时候喜欢吃的冰品。 陆小凤很是咂摸了一下嘴巴,悠然道:「花满楼家的冰碗,那真的是相当好。」 「鲜莲雪藕、到了月份,还有上好的鸡头米、菱角,配上杏仁榛子、红杏蜜饯,碎 冰一浇,用翠荷叶托着,实在仙灵!鸡头米吃起来本来就讲究一个时鲜,现代虽好,物流虽快,但在x市,可也吃不到那般仙灵清香、鲜嫩弹糯的鸡头米。」 那是……超市货架上卖的芡实,那都挺一般的。 但前几l年她夏末去了一趟苏州,那是真的街头巷尾都是这种食材,就简简单单用这东西煮个糖水、撒点金桂花,放凉了喝,味道都清香十足,而且还能在各种奇怪的地方看到它,比如说鸡头米咖啡特调什么的…… 秦蔻相当心动,觉得现在再去一次苏州,好像也不错…… 但下周就要回家,正事要紧嘛。 陆小凤瞧见她这幅心动得要命的样子,不忘见缝插针地拐带人:「所以阿蔻还在等什么呢?不若同回花家,好叫我也尽一尽地主之谊。」 花满楼:「……」 花满楼吐槽:「那是我家,你尽的哪门子地主之谊?」 陆小凤爽朗地笑了起来,企图混过这个话题。 秦蔻说:「那七童呢!七童小时候喜欢吃什么冰品!」 花满楼伸手敲了一下陆小凤的头,悠然道:「同上。」 那可不是同上么,陆小凤作为江南花家编外第八个儿l子,把他能说的都给抢着说了,他还好说什么呢。 陆小凤噗嗤一声笑了。 或许是说到童年的事情,林诗音的脸上也不自觉地露出了微笑,她人生的苦难的确是近二年才开始的,而以前的日子——即便那个时候她或许是有愁绪、有脾气的,但时光永远会是最好的滤镜,十多年已过,她的童年只剩下了金色的回忆。 第342页 她只说:「我家少时有一种酸奶碗,倒是极好吃的,冰颤颤,和豆腐似得,很是顺滑、一抿就化了,只是酸得很,要配玫瑰卤一块儿l,才好下嘴。」 听起来像是那种凝成一块的老酸奶。 秦蔻不爱吃酸奶,家里买零食都不带买酸奶的,故而林诗音不晓得这玩意儿l现代也有。 这话倒是勾起了花满楼的话头,他便说起自己家中吃过的樱桃酪浆。 这种东西实在是只有巨富才日常吃得起的。 倒不是说林诗音家和花满楼家这种巨富一样有钱,花满楼生在江南,而林 诗音却是北方人,乳制品这东西,在古代是越往南越贵的,像是酥油鲍螺,北方或许小富之家也捡得起,到了南方,那就不能够了。 楚留香的童年倒是好似真的见多识广——无论是江南的鲜莲雪藕、樱桃酪浆、还是北方的酥油鲍螺、玫瑰卤奶豆腐,他居然样样都尝过。 楚留香摊开了手,眨了眨眼,笑道:「我这门偷的手艺,练成得实在很早,不过那时候我还不会提前写预告信,毕竟小时候总爱去别人家的厨房偷东西吃,很是怕预告了之后人家要毒死我。」 ……也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吃百家饭长大的吧。 但这其中蕴含了多少心酸的往事,也只有楚留香自己知道,不足为人道也。 而傅红雪和一点红的童年其实都差不多,无非都是些起早贪黑、汗流浃背练功的记忆,一点红曾为了练习手腕出剑时的稳,曾经在剑上放一石锁,日日如此持剑,练习一年,方才练成;而傅红雪也曾为了练就一双夜眼,在昏暗的室内、如豆般的灯光下凝目、汗水自他的额角留下,一直落到下颌,他的身子都没有动过一下。 他们也都是孤独的人,少年时的一点红甚至没有「一点红」这个名字,他们这些孤儿l都是以数字命名的。在他很少会有的闲暇时间,他就会抱着他的那柄薄而窄的剑,坐在树下小憩,偶尔,会摘野樱桃,他们住的地方有一口深井,那时候的夏天,他就会把野樱桃装在小陶罐里,掉进深井之中沁的冰凉。 这就是夏日里难得的享受了,其他时候,日子都是很苦的。 一点红好歹还有师兄弟,他们之间的感情虽然说不上深厚,但最起码也是淡淡的点头之交,他师父——看过书之后,他知道他是薛笑人,其实对他们私底下的生活不大在意,只要他们都畏惧于他、忠诚于他,那就够了。 但花白凤却把傅红雪当自己的亲生儿l子。 一个偏执、执拗、疯狂的母亲,通常情况下第一捨不得杀死孩子,第二却捨得慢慢地折磨孩子——因为她理所当然的认为孩子欠她很多,来到这个世界上应该报她所认为的恩。 于是傅红雪的每一丝快乐,对花白凤来说,都像是一种对他父亲、对惨死的白天羽的背叛,因此她几l乎是人为的剥夺了属于傅红雪童年的一 切快乐。 现在想起童年,傅红雪就零星的想起了那仅有的好东西——四月泡、野葡萄、还有被糖水浸透每一粒糯米所蒸出来的白粽。 夕阳西斜,落日融金。 海面泛起金波,远远望去,像是一盏巨大的、点着长明灯的水晶灯笼,只令每一个瞧见这美景的人,都免不得要陷入一种纯粹的放空之中,海浪起起伏伏、来来去去,便像是这巨大的水晶灯罩之中的灯火在摇曳一般。 大橘发出了兴奋地尖叫声,嗷呜啊呜喵呜地叫喊着在沙滩上狂奔,瞧上去不像是一只猫,倒像是那种总是在夜晚出没、拽着主人一闪而过的狗。 或许是因为它的声音实在太粗犷,不远处有个女孩子相当纳闷地说:「怎么听见有个大叔在学猫叫?多大的人了还卖这种萌?噫!噁心死了!」 听力出众、所以精准捕捉到这句话的楚留香:「……」 而听力不太出众,还在傻乐呵的大橘正牌主人秦蔻蔻还捧着脸:「哇呜!我们大橘跑起来像小猎豹,真可爱!」 楚留香:「……」 怎么说呢,蔻蔻虽然平时表现的很是嫌弃大橘,但其实有的时候她还是会被爱给蒙蔽了双眼的…… 到底哪里像豹子了啊?像野猪还差不多。 楚留香忍俊不禁,忽然勾起唇,轻轻地笑了一下。 秦蔻:「?阿楚哥你在笑什么?」 楚留香再次手痒,伸手揉了揉她的发顶,没有说话。 傍晚,众人在海边玩了大半天,也打算走了。 公共浴室的设施其实算不得非常好,小瓷砖都有好些都起来了、还有些破掉的,蓬莲头都有坏掉被拆了的,只留下里头的水龙头挂在那里,出的水都是一整股。 洗去身上那些干掉的、有点黏黏的海水渍是够用了,秦蔻仔仔细细地沖洗着自己的头髮,洗髮水揉起丰富细密的泡沫,指腹画着圈儿l一样的按摩头皮,又仔仔细细地给自己打了沐浴露,把自己浑身都搓得滑熘熘的,这才心满意足的关水、擦身,穿衣服。 穿了件长度到小腿的缎面拼色吊带裙,穿了编织的绑带凉鞋,准备的超薄针织小外套先不穿,等晚上海风大起来,感觉冷了再穿。 她这 一天换了二套衣服,早上的t恤运动裤、下午的泳衣、还有晚上的吊带裙……包是真的能装。 当然啦,早上出门的时候她是自己背着包的,现在包已经到了她男朋友的肩膀上了,因为那是个登山运动双肩包,和这身衣裳不搭配。 第343页 一点红一身黑衣,湿润的头髮在脑后绾成一个实心糰子,单肩背着秦蔻的包,另一只手和秦蔻手拉着手。 众人走在街上,吹着海风、听着城市里的车子缓缓而过、喇叭声和公交车开门声,大家随便地走着,排在最前头的人往那个路口拐,后面的人也就顺着拐进去,再问排头的陆小凤这是哪里,陆小凤摊摊手,表示我也不知道哇,怎么我怎么走你们就怎么跟哇,不怕被他拐跑么? 众人:「……」 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远远地瞧见马路对面人声鼎沸,原来是家招牌很旧的菜馆,桌椅都摆到外头了,桌桌都坐满了人,就这还不够,旁边好些等位的。 秦蔻大手一挥:「就这家了!」 这种店一看就好吃! 不过也有点担心的,因为等位的人看起来不少,其实她玩了一天,现在实在饿得很,假如这家店要等很久的话,那就记下位置,明天早一点过来尝,不然要她现在等一两个小时还不如直接杀了她…… 结果居然可以直接进! ——因为等位的大多数都在等二到四人桌,但是他们是七个人,刚巧了不是,八人桌刚巧没有人。 于是就在一堆饿得眼睛冒绿光的等位人的复杂目光中忍不住抬高了下巴走进去。 这据说是一家开了好多年的菜馆,拿到菜单,那点菜也很简单,就是把菜单后面写着「推荐」二字的菜都点一遍。 香辣鱿鱼条——这是裹了面衣炸过的鱿鱼条,口感其实还挺难形容的,外头被炸过的面衣倒不是酥脆、反而因为吸了汤汁有点软乎,甜辣口,里头的鱿鱼条还蛮粗的,吃上去很……艮啾,咬起来的韧性和阻力像极了秦蔻那艮啾啾的永不认输的老爸。 五花肉炒比管——比管是什么?吃起来也有种在咬鱿鱼的感觉……五花肉很香,木耳脆脆的,咸香挂,很下米饭,多吃一点。 雷击青龙——什么玩意!拍黄瓜就拍黄瓜,做什么起这种 莫名其妙的名字!浪费人生!浪费金钱!浪费好奇心! 猪耳拌黄瓜——不错的凉菜,猪耳朵上的脆骨咬起来的感觉很好,味道很家常、很扎实的凉菜。 蛋黄焗南瓜——外头有点脆,但不是那种会创伤牙床的脆,而是脆弱的脆,里面的南瓜甜甜沙沙,甚至还能吃到一点微妙的流心感,同样是瓜类中式甜品(?),秦蔻认为蛋黄焗南瓜的友好程度是拔丝地瓜的一百倍。 吃完饭之后的事情,秦蔻就完全不知道了,因为她实在累惨了,记忆中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打到了网约车,坐进车里,迷迷煳煳地往红哥身上一倒,他稳稳地接住了她,低低地说:「你睡吧,有我呢。」 成熟的人让人很安心,秦蔻轻不可闻地嗯了一声,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的时候,屋内一片漆黑,空调的睡眠模式也会发出一点声响、轻轻的,凉凉的,月光从窗帘的罅隙照射进来,令她的眼睛在慢慢地适应之后,也能瞧见屋子里的情景。 这不是她和林诗音住的那一间,这是一点红的屋子。 秦蔻唔了一声,伸手想要揉揉自己的眼睛,才发现自己被裹在被子里,身上滑熘熘的,一动就知道,她身上的那件吊带裙被弄下来了,就这样被裹紧,被子外搭着一只手臂,紧紧地抱着她。 一点红被她的动作惊醒,也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低哑而睏倦地道:「你醒了。」 秦蔻迷迷煳煳问:「怎么帮我脱衣服了。」 一点红又闭上眼,带着鼻音说:「那衣服我记得你很喜欢。」 那料子就这么穿着睡觉会留下褶皱,还不好熨烫的。 秦蔻伸手揉眼睛,又大大地打了个哈欠,说:「好……那睡觉吧。」 一点红嗯了一声,就这么隔着被子抱着她,慢慢睡着了。! 第146章 在岛城,他们一共可以度过七天。 其实和胶东岛隔海相望的,就是另一个角的连市了,秦蔻乐队解散那一年,心情郁郁,于是安宁老师就请二姨家的真·二表哥,还有真·表妹,一块儿去连市旅居了两个月。 日料、海鲜、栈道、马拉松比赛。 正常来说,从岛城去连市是非常方便的,只需要去到最近的y市港口,买船票,在船上睡一晚就好了,但可惜行不通……而要走大巴车过去的话,那就不是什么顺路去一趟的事情了。 不过岛城也很好,或许是因为和连市很近的原因,很多在连市能吃到的东西在这里也可以。 焖子和鸡汤豆皮是很好吃的,连市焖子是一种用地瓜粉做成的胶状块状物,放在铁板上煎到四面焦黄,配的是芝麻酱、辣椒油和蒜泥,有一种韧劲和弹牙共存的奇异口感,当然,要说味道的话,吃的其实是芝麻酱的味道啦。 限量的海胆水饺秦蔻念念不忘,又去吃了一次。 还有螃蟹,第二次选了家做活蒸海鲜的饭馆,比自助餐厅的原材料要好,蟹黄蟹膏都黄澄澄的,油油润润,用小勺子舀着吃,叫人享受得都眯起了眼睛。老闆还说了,农历九月的蟹黄才肥美,现在这还远远不行呢。 这种事秦蔻当然知道!但是她就是现在在岛城啊!有什么办法。 去海边的礁石上拍照——当然啦,是被红哥抱着飞过去的,因礁石滩周围还有一些人,他那轻功施展的一点都不舒服,总觉得收着的劲儿收的让人浑身难受,但在不懂武功的现代人看来,还是身法轻灵、极为难得的,纷纷拿出手机对准秦蔻和一点红。 第344页 因一点红后面要去□□件,秦蔻一见这阵仗,顿时就后悔了。 虽然红哥自决定留下来之后,每天出门全副武装把自己遮得什么特徵都看不见,但是有人把这视频发网上,万一带来点麻烦呢? 发网上当然不可能动不动爆红网络爆红网络,全世界爆红网络最多的地方在网络小说里……但是她还是感觉不舒服。 这里是个湾,礁石滩后头有个小山洞挡着,从岸上是很难一马平川地瞧见底下的,滩上人不多,也就三四个人在拍照,秦蔻拍完 之后,就过去要求刚刚那些拿出手机的人把拍的视频删了。 这里头的绝大多数人还是挺好的,人家不愿意被拍,都找上门来了,那你还留着干嘛呢?发上网?也太冒犯人了。 于是主动当着秦蔻的面麻熘删除。 但也有难缠的人,是一对人也很年轻漂亮的情侣,其中那女的一口咬定刚刚没拍,还冷笑着说:「我举着手机就是在拍你们?也别太自恋了,我自拍不行?怎么着,准备检查我手机是不是,你谁啊你,你有权力检查么?来啊来啊,你来抢我手机啊,咱们网上见!」 秦蔻:「……」 你刚刚举得是挂在你胸前的相机吧?自拍?骗鬼呢?还有现在拿出手机作势怼着我是什么意思?威胁么? 这种现实生活中一言不合拿手机怼着人脸的样子真的很讨人厌。 秦蔻一句话没说,转身就走,一点红面无表情地扶着她走,走到嶙峋处,又抱起她,身姿轻灵、脚步在礁石上点了几下,就已经稳稳地落到岸边了。 刚刚那对气焰张狂的情侣又毫不掩饰地拿出相机随着他们的位置移动。 楚留香刚刚去那边逛了一下,买了烤肠过来找他们,正正好好就瞧见了这场纠纷。 楚留香时常看社会新闻,总是感嘆,现代人所遇到的纷争,与古代人其实也差不了多少,斗转星移,轮迴千年,人类的本质总是没有变的。 但在高科技的加持之下,还是有一些古代人从没想像过的纷争,这「未经允许拍摄他人照片影片」就是其中之一。 更莫要说现在还有网际网路,从前的人一生之中大概也顶多与五十个人产生联繫,发生了什么事情,即使传出去被说闲话,那也是几十人的闲话,这其中还要涉及到大家都是邻居,不好说话太过。但现代呢,网际网路上,很多鸡毛蒜皮一点儿大的事情,被发酵到几万人、几十万人的大混战,对当事人造成巨大的麻烦。 随时随地的拍摄+网际网路,这就让怼脸拍摄成为了一种无形的威胁。 楚留香皱了皱眉,低了下头,很随意地自地上捻起了一颗小石子儿,屈指一弹—— 劲风袭去,却因为极快的速度而令绝大多数人都没有任何知觉,方才那对情侣还在洋洋得意拍摄到 了好素材,下一秒,挂在胸前的相机绳被切断,登时尖叫道:「卧槽!相机!相机掉海里了!储存卡!储存卡!」 相机砰然坠海,被海浪重重地拍在了嶙峋而尖锐的礁石之上,储存卡脱落,又被褪去的海浪给卷进了大海。 目睹了这一切的其他游客,不免会想:「卧槽,现世报啊!」 一点红阴恻恻地开口:「我还没动手,你抢我的活儿干什么?」 他们两个人已经上岸上来了。 楚留香只嘆气说:「我只怕你让他们的人掉进去。」 一点红冷哼了一声。 他刚刚还真有过这想法——说实话,就这种地方还敢作死挑衅,这两个傻子,但凡碰上个容易激动的,伸手一推,那直接就推海里去了,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他一个石子弹过去。神不知鬼不觉,叫他们葬身大海,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但是他也只是想了想。 一来是麻烦,二来,其他人不晓得,秦蔻一定晓得,她绝不希望他在现代做这种事,她会害怕的。 不过,只是摔个相机,似乎太便宜他们了。 一点红问秦蔻:「她方才这么对你,你想怎么样做?」 秦蔻想了想:「在礁石上摔个大马趴是不是容易死人啊……唔,我本来是想让你把她相机给弄没的,现在阿楚哥也已经做了,你看他们那样,急得跳脚,要不就这样吧。」 一点红嗯了一声,没多说话,三个人顺着海岸线往另一个方向去了,而那一对气焰嚣张的情侣的叫骂声也小了下去,似乎是下了礁石,往山洞边儿上去了。 一点红就是这时候捡起地上的小石头的,回身屈指一弹。又听海风送来尖叫声:「卧槽!!!虫子,跪虫子上了!!」 这种阴暗潮湿的海边山洞里的虫子不少,其实他们上去的时候是有两条路的,一条便是沿着海边往山洞那边去,从山洞口出去上礁石拍照,另一条就是直接顺着边上的礁石堆上去,秦蔻因害怕山洞里的虫子,就要一点红把她抱上去了。 而且……其实她近来已经习惯这种来去如风了,在她看来,这个的确也算不上什么了,就是落脚稳一点、动作轻灵一点嘛,和陆小凤从三楼飞下来的那个劲儿完全不能比 呀。 结果看来她这属于好东西吃多了习以为常了。 算了,就这样吧,反正储存卡已经葬身大海了,况且一下子跪在虫子上……对秦蔻这种怕虫子的人来说,这种报復手段已经非常非常非常可怕了。 第345页 旅行中的小插曲就这么过去了。 剩下的日子过的就相当悠闲了,大家住在海边的小别墅里,秦蔻喜欢坐在小院儿里的鞦韆上喝咖啡——有一条很文艺的,咖啡店很多的路居然就在这附近不远诶! 晚饭后,可以在海滩上走一走。 林诗音很喜欢在海边看落日,她喜欢这样广博而瑰丽的海面,海浪起起伏伏,也似乎带来了一些关于人生的感悟,所有的愁绪,所有的仇恨,都似乎跟着起伏的海浪所远去和平息。 楚留香看上了潜水镜——确实,潜水镜是比泳镜更适合採珠人的东西,还有那潜水服、加压氧气瓶,有了这样的东西,採珠也会更安全一些吧。 只是这样算下来,要带走的东西实在很多……朋友太多也很令人烦恼呀……好在秦蔻听了之后,认为他可以不要一次搬完,反正他回去也是先打石观音,带这么多有的没的做什么,还不若放在她家里,等到他去了朋友家中,再打开时空通道搬东西,岂不美哉! 倒是石观音的事情令秦蔻担心。 石观音,是一个很神秘的女人。 楚留香成名十多载,江湖上有名有姓的人绝大多数他都认识,但这武功极高的石观音,他却是认不得的,直到来了大沙漠,才零星从众人恐惧的话语之中,拼凑出了这石像观音的可怖。 秦蔻看过原书,直到楚留香会取得最终的胜利,然而,原书中那九死一生的惊魂瞬间…… 作为读者,会为这精彩的剧情所打动。 但作为朋友,瞧见这文字之中所流露出的肃杀之气,却会心惊胆战,越看越害怕,倘若可以,真想去阿美利加整把枪,回去直接把石观音突突了,就没这么多事了。 但很可惜不行哇!!!!! 秦蔻:生闷气.jpg 楚留香却宽慰她,书中的自己,提前什么也不知晓,也能赢,更何况是现在的自己呢? 他还微笑着说:「我可是这一套《楚留香 传奇》的主角,后头还有四五本的故事要演呢,死在第二本,那算什么主角?古龙先生在天有知,怕不是要气得活过来。」 他这个人,的确是有这种魔力在的,无论说什么事,都能叫人不自觉地平静下来,选择相信他。 同时,众人也都明白,这一次的旅行结束之时,也是这一段世外桃源般的现代生活结束的时候了,无论未来大家是否能互相串门子,但这种能够七八个人住在一起、吵吵闹闹的生活一段时间的境遇怕是再难遇到了,因而愈发地去珍惜在岛城的这几日。 在海边漫步,去海鲜市场买新鲜的螃蟹和虾爬子回来蒸、去买岛城最有名的散啤,一起坐在夏日夜晚海边的小院儿里喝酒最后因为海风太大说话不方便还是进屋了,早上起来,吃面包、咖啡、蛋糕卷,或者是包子、豆浆、甜沫(这东西尝了一次之后秦蔻就再没去过了,不喜欢)。 早起了几天之后,秦蔻的懒筋又犯了,原形毕露,懒洋洋地睡到中午才起床,通常这时候楚留香已经作为一条在逃雄壮男美人鱼在海里泡了好久了——不过都是在海滨浴场,潜得稍微深一点还能摸到青蟹之类的海货,带回来顺便下锅蒸。 像这样子的海滨城市,想要好好感受,那肯定是不能走马观花式的景点打卡,就是要像这个样子,慢慢生活、慢慢享受才对。 七天的旅行很快结束。 第八天,众人坐上了返程的大巴车,秦蔻嘟囔着最近三个月都不想再看到海鲜了…… 对于一个没那么喜欢海鲜的人来说,这两天的确有点吃太多了。 当晚,他们返回了x市。 陆小凤:「……好热。」 秦蔻一看时间,晚上八点,再一看温度,三十七度…… 秦蔻:「……」 行吧,又回到了这个二十四小时不停冒热气的蒸笼里,秦蔻的一个湘地朋友曾经来x市转机,在机场附近的小镇里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她离开之后,幽幽地告诉秦蔻——这地方比湘地还热。 秦蔻很淡定地回答她:真巧,我的粤地朋友也是这么说的。 湘地朋友:「……」 好叭。 但无论怎么说,这种二十四小时的蒸笼气候……还是 很让人熟悉的。 众人拉着行李,回了屋,各自修整一番,秦蔻去洗了个澡,出来之后林诗音进去洗,两个人躺在床上都没说话,就这么躺着玩了一个小时的手机,才饿到不行,出去下个面吃。 吃了一碗做起来非常简单的酸汤面,回屋睡觉。 第二天她爸爸打电话来,说是事情在办了,莫着急,什么事情都慢慢等信儿。 下午,又去测试了一番曾外祖母留下的玻璃珠子。 这是一些中间被穿了孔,穿了编织绳的小玻璃珠子,也就是上回秦蔻发现的「定位器」,绑在手上,就像是个普通的手鍊一样。 这东西数量不少……侧面也说明了曾外祖母那广阔的交友范围,但这也带来了新的难点。 难点不是掌握其中一个定位器的位置,而是……假如这么多定位器都分发出去,怎么样精准的去一一对应呢?她可没有电脑辅助,这玩意儿全靠的是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 所以,到目前为止,她还不能把这些玻璃珠子都给分发出去——她只能精准定位一个。 第346页 这一个,应该最先给谁呢? 众人一致决定给林诗音。 给林诗音,这也很好理解,傅红雪无意回去,也无意去与花白凤对峙。他的事情就是一团乱麻,说谁错,好像都不大合适,可他受到的伤害却是实实在在的。 未来如何,他暂时不想去思考,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待在这里……所以秦蔻直接强硬地帮他做了决定,留着!给我先住着! 而楚留香和陆小凤呢,他们回去就是要回去的,事情堆积了一箩筐要解决,还有要去见朋友啊这啊那啊的,再来就是串门子了,短时间这门子恐怕也没法串,花满楼则是本身就要待在现代等待。 所以给林诗音最好,一来,她是为了回去做个了断,然后返回现代再也不回去,珠子很快就能回收;二来,李园那边还有她的私产和庄子,既然决定不呆了,那这些东西也要该卖的卖掉、该带过来的带过来。 在现代生活也需要钱财傍身,若本身一穷二白(比如傅红雪)也就罢了,本身有钱,为什么要因为几个不想见的人直接放弃掉呢?没有这种道理的! 于是这颗珠子就绑在了林诗音的手腕上。 与林诗音同去的,是傅红雪与楚留香。 傅红雪是因为秦蔻想让他多散心、多找点事做,楚留香则是自己主动提出同去的,他是因为考虑到这边的银价问题。 现代一克六块钱的银价,与古代的购买力相比实在是不够看,因此直接把银子搬回来就成了一件很不划算的事情,免不得要把卖私产换来的银子再换成玉佩翡翠一类的、在现代也能卖出高价的东西。 这就必须得有个懂行的人来操心了,林诗音好东西虽见了不少,但去买珠宝玉石,怕是要被那群看人下菜碟的老手给欺负了,想来想去,还是不放心,便主动提出要陪同。 三人在这一天的傍晚出发,并约定一周之后的晚上八点半,再开启时空通道,让三人返回。! 第147章 这是一座坐落在城中的大宅,这座宅院曾拥有过极度的风光,整座城里的人,都晓得那「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美名,而这幅由当今圣上御笔亲提的对联,如今仍挂在李园的宅邸正门处,但这名园的风光,却好似在短短十多日之内,已然萧瑟了。 冬至,大雪,梅花正开。 傍晚,屋内,未点灯,但如银被般的雪,依然反射着天光,将这屋内也照得如同雪洞一般,屋内没有烧炭盆,冷冰冰的,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忽然自屋内传了出来。 这个发出咳嗽声的人,似乎已经好几日未曾换衣裳,他坐在桌前,神情憔悴、形销骨立,手中紧紧捏着一个银质的扁酒壶,他咳嗽着、简直要把自己的肺都给咳出半块来,面上浮起一阵病态至极的红色,咳成这样、又是这样冷的天,其实这个人是连一滴酒都不能沾的。 但倘若不沾酒,他又如何能得到一丝丝的、内心的解脱呢? 很可惜,他的酒量实在太好,而他的痛苦、后悔与绝望又实在太深,像是顶在他五脏六腑的深处,这些情绪搅在一起,几乎要让心被攥出血,喝过太多的酒之后,胃里的疼痛与翻滚,也丝毫没有办法减轻他精神上所受到的折磨。 这个人当然就是李寻欢,李园如今的主人。 而他的未婚妻……他那个早已不被他的内心所承认的未婚妻,他的表妹林诗音,是在十五天前的傍晚戌时三刻失踪的。 那天,他正在屋中喝酒,小红和小翠陪着他,一如既往地沉浸于痛苦与放浪形骸之中,结果一声尖叫传来。那一声尖叫,正是诗音的贴身婢女所发出的,他心下当即便是一惊,整个人下意识想要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却又已控制不住地起身要冲出门去查看。 诗音的贴身婢女连滚带爬地进了门,骇得脸色惨白,只惨叫道:「表小姐不见了!表小姐不见了!」 这句话当头砸来,只好似一盆冷水似得,兜头向李寻欢泼下,直把他泼得浑身冰凉,连血液都似乎已完全冻住了,那个瞬间,他骇得手都几乎拿不稳酒杯,砰的一声,酒杯落在地上,四分五裂,声音尖锐。 龙啸云匆匆而至,一面疾唿:「寻欢,诗音怎么了!」 但李寻欢哪里顾得上龙啸云,他大脑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来的及去想、飞身便出了屋子,直奔林诗音所住的小楼。小楼与他所住的东院不远,李寻欢轻功了得,这般尽全力施展出来时,龙啸云根本瞧不见他的身影,更莫说要追赶了。 而李寻欢飞身而至,推门便入。 屋内没有点灯,因下过雪,外头的雪反射着月光,将屋内隐约照亮,一桌两椅一条案,条案最右,放着一只小小的金兽香炉,炉中香还未灭,裊裊飘出,这是诗音身上的味道,她是极念旧的人,自小到大,这香也未曾换过,这味道李寻欢极其熟悉…… 右边一间儿是书房,墙上开了个月洞窗,窗下,便是林诗音的书案与椅子,案上放着文房四宝,狼毫搁在砚台上,砚台中的墨是新磨的,显然是不久前还她还在这里伏案写字…… 再看左边儿的卧房暗间,珠宝首饰都在、她的东西也都在,若说是自己决意要走,绝不是这个样子的。 是了……诗音是不会自己走的,她的性子他是最清楚不过的,而且她这样一个女孩子,爹娘都去了,家中无人,即便想走,又能去投奔谁呢? 第347页 那难道说……是有人掳走了诗音? 这想法却远比她自己要走还可怕得多,李寻欢登时手脚冰凉,耳边什么都听不清,只能听见自己那一下一下、跳动的极为焦虑、极为快速的心跳声。 林诗音身边的婆子一直在屋子里做针线,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此刻见李寻欢神色如此凝重地冲进门来,吓得六神无主,只一个劲儿的说:「表小姐……表小姐方才去梅花林赏梅了……」 李寻欢转身冲出了门,不出片刻,人已到了梅花林。 梅花林的地面上,盖了一层薄薄的雪,从林诗音的小楼,一直到梅林的入口处,一直都有脚印延伸着,李寻欢对林诗音的脚印再熟悉不过,一看便知道,她方才的确就在梅林之中。 但梅林中的脚印在某一棵梅树下断掉了。 就是这样毫无徵兆、毫无头绪的断掉了,既没有向前走、也没有向后退,好似凭空在原地消失一样,再无痕迹可循,而在她的脚印断掉处不远,便是一连串慌乱的脚印与人型——是两个小丫头吓得跌倒在地,然后连滚带爬地往他所 在的东院跑的痕迹。 只有诗音的痕迹消失了。 李寻欢的心寸寸往下跌着,整个人连嘴唇都已在颤抖,却依然沉着,飞身而起,在梅林的每一寸雪上查看过,一定要找到诗音消失的蛛丝马迹。 这样突然一下子消失,是被什么轻功高手掳走了么? 他立刻在心里拉出个轻功高手名单来,一一去对、一一去想。 雪山神鹰——那位老前辈早已隐退天山二十余年,如今恐怕早已经死了,尸骨都不知道被埋在何处,又怎会莫名跑来李园,莫名掳走一个年轻的小姑娘?万万不可能。 虞二拐子——此人号称神行无影,是个跛子,轻功之高,却举世罕见,此人一贯与李寻欢不太对付,却不是个卑鄙小人,要找他的麻烦,必然就是找他的麻烦,不会把矛头对准他的家人。 王怜花前辈……怎么可能呢?王前辈早已随着名侠沈浪出海寻找仙山去了,况且他们的交情实在不错,王前辈即便是要作弄他,也不会选这种法子。 那会是谁呢? 李寻欢关心则乱,心中满是焦躁,他本来应该在婢女冲进来的第一时间,就好好地问清楚到底怎么回事,然而他那时或许是做贼心虚、或许是早害怕会有这种事发生,第一反应竟然是诗音自己要逃走,因而急吼吼地闯入了林诗音的小楼,后才被婆子提醒,来到梅园,此刻,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刚刚所犯下的错误。 正在此刻,龙啸云带着两个婢女匆匆赶来。 瞧见李寻欢怔怔立在梅林之中,龙啸云急得满头大汗,竟反手一掌,重重掴在了林诗音婢女竹桃的面颊之上,厉声喝道:「叫你们说个事情,都哭哭啼啼的说不清楚,还不快说!到底怎么回事,表小姐人呢,若再哭着浑沦过去,今日定不放过你二人!」 林诗音的两个碧绿,一个叫竹桃、一个叫竹梅,此刻吓得跪倒在地,死命磕着头,这一巴掌也将这二人的三魂七魄打得归了位,连忙倒豆子一样的把事情都交代了。 然而这事情的真相,又是何等的匪夷所思?一说出来,李寻欢面色极差、眉头紧锁,龙啸云也是不信,登时大怒,厉声道:「你二人是觉得我与寻欢都是傻子,很好哄骗了去?」 竹桃登时魂飞魄散, 凄声道:「龙大爷饶命!龙大爷饶命,奴婢说的字字句句都是实话,绝无半句虚言!」 龙啸云还不相信,他是个急脾气,爱慕林诗音已久,此刻早要急疯了,当下便跳着脚要动手,好好教训教训这两个一定藏着猫腻的贱婢,还是李寻欢一声喝止,将他拦住。 ……对了,这是李园,李寻欢才是这里的主人。 龙啸云在这里住了太久,李寻欢又在两年前就不在理事,将家中的大小事务都放给了龙啸云,久而久之,他便没了客居的自觉。如今听得自己这义弟的喝止,才忽然惊觉……他只是义兄罢了,怎么竟不知不觉,竟觉得自己是李寻欢的亲大哥、这李园的正经主人了呢? 只听李寻欢道:「她们没有撒谎,许是中了什么江湖中人的障眼法。」 龙啸云心头心绪万千,心烦意乱地应了一声。 随后,这龙李二人便陷入了一种无谓的奔波之中,李寻欢坚信是有人掳走了林诗音,却又找不见丝毫的线索,只得求助于弟子遍布天下的丐帮。 丐帮帮主十分惊异,便问他:「是什么人,竟能从小李探花的手上将人掳走?」 李寻欢苦笑道:「小弟若是有头绪,如今又何必来麻烦尊兄?」 帮主便道:「小李探花请放心,此刻距离事情发生既然还不到两刻钟,就算此人神行无影,带着个姑娘,必然出不了城,丐帮弟子遍布全城,只要林姑娘还在城内,愚兄今天,掘地三尺,也要将人掘出来!」 李寻欢道:「尊兄大恩,小弟没齿难忘。」 说罢,对他深深作揖,丐帮帮主连忙将他扶起。 丐帮弟子满天下,这城中的任何一处,都有着丐帮的眼睛,按理来说,既求到了丐帮头上,那不出一个时辰,必然会有消息,然而一夜过去,林诗音就真的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李寻欢已枯坐了整整一夜。 第348页 这样的时间,每多一分,每多一秒,都是一种剧烈的煎熬,时间一点点的过去,天色由暗渐渐转亮,李寻欢脸色铁青、双拳紧握,觉得掌心湿黏一片,感觉好像已经被钉死在了这个座位上,丐帮帮主也面上无光,他本以为找个人这事儿对丐帮来说不算是什么,却不想,一夜过去此人竟好似人间 蒸发一样。 龙啸云一直在城中瞎转,整个人都已冻得嘴唇发白,被丐帮弟子发现,送来总舵处见李寻欢。 这对义兄弟二人,坐在丐帮的屋子之中时,竟不知为何没有对视。 他们二人从一开始的大脑空白、震惊万分,再到后来的焦急寻找,内心煎熬,一夜过去后,二人都看起来狼狈不堪,双眼布满血丝,而此刻,他们共处一室时,却不敢对视。 因为提到林诗音,二人都有一种隐隐的愧疚与心虚,李寻欢明知她爱自己,却总是自己告诉自己:李寻欢不过是一浪子,女人嫁给他是绝不会幸福的。龙大哥深情专一,为人稳重,才是上上好的良配,他这是为了诗音好; 而龙啸云呢,明知林诗音对自己无意,却因为李寻欢的默许,而佯装对她的厌烦一无所知,只认为所谓「烈女怕缠郎」,只要自己心足够诚,迟早有一天,她会被自己打动。 这样的二人,明明做着暗搓搓强迫她人的事情,却都在内心里,给自己找好了藉口,好叫自己免受良心的折磨,也都暗自希望林诗音能不要这么倔强,快一点如了他们的意。 然而,林诗音却失踪了。 林诗音的失踪,彻底将这份一切尽在不言中的微妙平衡打破,他们嘴上虽然都坚定的认为,林诗音是被某神出鬼没的武林人士给掳走的,但内心深处,却都忍不住要问自己:真的是这样么? 她会不会真的是自己离开的?她是不是恨毒了他、厌透了他,对这里、对整个李园都失望透顶,再也不想见到他,此生此世都不想再回来了? 亦或者说……这世上或许真的存在什么神仙妖鬼,它是不是听见了诗音想要逃走的祈求,才在那梅林之中现身,将她带离出这苦海呢? 诗音还在的时候,李寻欢实在有太多的藉口去麻痹自己,他甚至是故意去沉溺于痛苦之中的,因为只要自己也在痛苦,只要自己的痛苦是这样的深重,他就可以不那么愧疚,就可以理直气壮的面对诗音…… 但是,林诗音的失踪,像是一个重重的巴掌扇在了他的脸上。 他忽然惊觉,那些他认为他可以压下去的愧疚,其实一直都像是幽灵一般的游荡在他的身体里。 他一直都很害怕去面对诗音,他 一直都是在色厉内荏、虚张声势,诗音来找他的时候,他的是那样的放浪形骸,那程度几乎都是一种声嘶力竭的表演了,因为假如他不那样做的话,假如他不那样去伤害诗音的话,假如要他真的去反思自己的错误的话,他就会被那种巨大的愧疚感所压垮—— 一个人的良心在受折磨时,他不一定会认错、会道歉,他反而有可能变本加厉的去伤害别人,以此来显示自己行为的正当性,以此来掩盖自己内心的不安。 这也是人类的本性之一,人类那又矛盾、又令人心惊的本性。 但区别在于,有些人能够抑制这种逃避的本性,有些人却一错再错。 现在,李寻欢认识到了他的错误,但已经晚了,各种意义上的已经晚了。 他在极度的煎熬中度过了十五日,每日都在奔波,在寻找林诗音,但他自己也知道,这都是徒劳的,她真的蒸发了,人间蒸发了,是死是活,一概不知。 不眠不休十五日,李寻欢的精神与□□都已到了极限,他只能喝酒,只有喝酒,才能让他撑下去,龙啸云强硬地要他休息,他紧紧握着龙啸云的手,只嘶哑道:「我休息不了,寻不见诗音,我怎能歇得下去?」 龙啸云惨声道:「难道我的心不焦?诗音生死未卜,难道我能好过……好兄弟,难道你要我失去诗音之后,再连你也失去?你莫要忘了你的命是我救回来的!」 李寻欢忽然放声惨笑,说:「好——好……我歇、我歇……」 这笑声惨澹、悽苦,犹如寒鸦的嘶鸣,其中都似乎要滴出苦汁子,笑声之中,似有眼泪。 这时,忽然又听从前林诗音身边的那小丫头竹桃惊声尖叫道:「表小姐!表小姐回来了!表小姐回来了!」! 第148章 随着这一声喜出望外的唿喊,林诗音已再一次踏上了李园的地界。 御笔亲提的对联,依然挂在正门的牌匾之下,石质的台阶、高高的门槛,大门上的两个铜制门环,东边西边各一个角门,朝里头望去,便是通往正堂的仪门了。 通过正堂,东边便是李寻欢住的东小院,东小院之后呢,便是林诗音居住的小楼了。 再见李园这块牌匾,已经过了整整十五天。 若在从前,十五天不值得一提,生活该是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日子过的是很慢的,日復一日,梳头、洗脸、做花样、吃饭、睡觉、逛院子,这便是林诗音的一天了。 这样的十五天,莫说是一个,就是过上十个、五十个、一百个,人也绝不会有任何改变的,因为人并不是因时间而成长,而是从时间中带来的「事情」而成长。 第349页 但在现代,十五天已经很长很长了! 在那里,一切都是很快很快的,从城市的这一头到那一头,要坐地铁,两个小时,也就是一个时辰;要去千里之外的海边看看,那就坐上大巴车,一日即可到达;在网络上买的东西三五天不到手里,现代人甚至还会发脾气不高兴。 这样信息爆炸的十五天,已经比古代的十年还要更强了。 如今的林诗音,也早就不是十五天前的林诗音了。 她没有穿着她的古装来,就是那件大氅和绿衣裙,习惯了现代的穿戴之后,她就开始嫌弃古代的衣着实在太繁琐、太不好穿,尤其是袜子,两条布,中间还接一条缝,脚踝处还带着两条绳子,穿在脚上,那条接缝恰恰好就在脚掌中间,而且还会因为料子的原因,随着走路时一步一步的微妙滑动。 你说这……谁能受得了啊? 因此穿过来时,她也并没有要求换回古装,只是对楚留香镇定自若道:「咱们不过是回来拿东西而已,也不久呆,何必在意旁人眼光,他们觉得我奇怪,我还笑他们实在不懂这其中奥妙呢。」 楚留香双手抱胸,含笑瞧她,便道:「很好,我看你的确已同之前不一样了,看来这次去看大海,实在去的很好、去的很妙。」 林诗音就有点羞涩的笑了,这 时候,那种属于少女的文静就又出来了。 李园地处北方,林诗音穿着厚厚的、长到小腿的羽绒服,下身穿牛仔裤、足上踏着短靴,橡胶底的靴子比之这个时代的鞋底,实在要舒服上太多,靴子里是一层短绒,让她在活动轻灵的同时,也绝不会受冻。 楚留香倒是换了古装——因为他穿现代装实在是得被迫从第四颗扣子开始扣起,大半个胸膛都露在外头,回古代来这样穿,那就不是奇不奇怪的问题了,首先是很有伤风化…… 而古装的交领设计就可以很好的避免这一点,他穿的还是自己自大沙漠里带出来的那一件衣裳,要说为什么……因为他发现现代虽然有汉服圈儿,但这圈儿里似乎卖女装的更多一点,而男装的尺寸……也没有他的。 懒得定做,直接穿原来的吧。 于是楚留香一身方便活动的劲装,再加一双……运动鞋。 衣服还可以凑活,鞋子这方面,古代真的是连现代一个子儿都比不上,他已经买了好几十双鞋子,回家就放起来,以后是再也不打算穿古代的布鞋了。 林诗音这次回来,就是为了带走自己的东西,不打算多与李寻欢、龙啸云二人多纠缠,因而到了门口,抬脚便入,直直冲着自己的小楼去了,想着先把首饰收拾出来,再问龙啸云去要帐本,这几年林家留下的庄子的收成,也得全要回来才是。 失踪十五天的表小姐忽然归来,身边还带着两个陌生的英俊男子,家下人都围了上来,口中说着「谢天谢地,表小姐回来了」,眼神却不免乱飞,李家是城中的大户,李家发生的事情,城中恐怕早就传遍了,自己失踪多日之后带着两个男人回来这件事,恐怕不出两个时辰,就要传遍全城了吧! 林诗音忍不住想:虽说古代车马都慢、什么都慢,但唯独这样的轶闻艷闻,却是传得比什么都快呢。 她讥讽般的笑了一下,懒得理会这些丫头婆子们,抬脚便走,她衣着轻便、又习过武,对上真正的武林人士,肯定算不了什么,但对上这些丫头婆子想拦住她,却是不可能的。 还未走到自己的小楼,便只听得一前一后两句「诗音!」,然后便是二人飞身而至,定睛一瞧,正是李寻欢与龙啸云。 而李寻欢与龙啸云二人, 此刻也正在瞧着林诗音。 李寻欢布满血丝的眼睛正怔怔地瞧着她,似乎已忘记了一切,林诗音的衣着当然奇怪得很,她身边出现的这两个男人也奇怪的很,但李寻欢在这一刻,什么都瞧不见了,他只能看见林诗音。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哑声道:「平安回来就好……」 而一旁的龙啸云已忍不住要冲上去,一叠声地问道:「诗音,你……你这些日子去了哪里?你还好么?那天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先不说这些了,你也累了,今天先去早点歇着吧,这二位壮士护送诗音回来,也是我龙某人和寻欢的恩人,不若今天就歇在寒舍?」 说着,他便要上前去,似乎是想要拢一拢林诗音,送她回自己的小楼里去,却不想才刚刚伸出手,林诗音身边那身形极为高大健壮的英俊男子就伸出手来,轻轻一拂,他便瞬间后退了两步,连林诗音的衣服角都没有摸到。 这动作看似轻描淡写,实则也轻描淡写。楚留香为人极其周到,他挡下龙啸云,并非是为了让他难堪,也无意让他难堪,武林高手之间的对招,在须臾之间发生、又在须臾之间结束,这一档一拂,这些围观的丫头婆子们恐怕一个人都没瞧见。 但……龙啸云却登时感觉受到了侮辱。 他早认为林诗音迟早是要嫁给他的,林诗音失踪十五天,闲话早传的不像样了,他觉的自己已经非常深情厚道,瞧见诗音的第一眼,却没想到、却没想到…… 这是什么人?凭什么拦下他?难道他已经和诗音……已经和诗音……! 一个男人,一旦把一个女人看做是自己的所有物,就会变得格外的敏感和暴躁,瞧见这女人与任何一个男人,都总是怀疑他们有染。 第350页 一时之间,这念头就有如跗骨之蛆,生出来就再也压不下去,只令龙啸云登时脑子里像炸开一样,口中已厉声道:「兄台这是何意?你同诗音是什么关系?」 李寻欢一惊,上前阻拦:「大哥,莫要这样!」 楚留香神色淡淡、居高临下地瞧着失态的龙啸云,并没有说话。 而林诗音的神色居然也是淡淡的,她那清淡的表情之中,又浮现出丝毫不曾掩饰的、生疏的冷淡。 她虽然之前也对龙啸云很是冷淡, 但那种冷淡至少还是在掩饰的,她自认为不能失了礼貌,因而勉强与他周旋,龙啸云也揣着明白装煳涂,假装不明白她的冷淡和厌烦。 但是此刻,这种冷淡……不,应该说是冷漠与厌恶,却已经明晃晃地写在了她的脸上。 只听林诗音冷冷道:「那么你和我又是什么关系,你凭什么管我的事情?」 此话一出,全场皆静。 李寻欢心中没由来的咯噔一声。 他和林诗音青梅竹马十多年,他太熟悉她了,他能看懂她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 此时此刻…… 此时此刻,从林诗音的脸上透露出的意思是恨。 不是厌烦、不是伤心难过、也不是劫后余生的喜悦和回家的放松,是永恆的失望、平静的冷漠与隐藏在这些之下的,对……他们两个人的仇恨。 她想报復—— 她为什么会想报復?她是知道了什么么?怎么可能呢? 李寻欢不及多想,出于一种对危险的感知,他已立刻截口道:「诗音,你累了,先回去歇着吧,有什么事情,都等明天再说。」 林诗音面无表情地转过头来,看着李寻欢。 英俊的、熟悉的、憔悴的表哥。 ——为她而憔悴的表哥。 但此时此刻,她却没有感动。 她看到李寻欢,听到李寻欢说的话,心中却闪过那《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书中描述,每一个字她都记得,每一句话她虽然只看了一遍,却能够背下来。 李寻欢,苦苦思索了五日,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 李寻欢,痛苦的决定着,把自己十多年的未婚妻、十多年的表妹、青梅竹马,让给自己的好大哥。 林诗音面无表情地盯着李寻欢,李寻欢惊觉,那双一向温柔似水的眼睛里,此刻竟迸射出了如此强烈的仇恨与愤怒,像是一把尖刀一样,恶狠狠的刺进了他的心脏。 他最明白自己做过什么,这些东西嘴上否认一千次、一万次,他的良心也在不安着,他心虚地几乎无法面对这样的眼神,他下意识地别开了眼睛,竟连看,都不敢再看她。 可林诗音积攒了多日的愤怒,岂能就这样轻松的一带而过?这 两年来的生活,拜他们二人所赐,难道就让她这样子做一个「识相的好女人」,把过去的一切都当成是假的么! 李寻欢心虚,龙啸云跳脚,林诗音却仍不依不饶,继续冷冷地质问龙啸云:「你同我什么关系?你来管我的事情,我林家和你龙家有关系么?我林诗音同你龙啸云有关系么?你上手来要动手抓我是什么意思,李园如今你做主,你是正儿八经的龙大爷,是不是?这园子不姓李,改姓龙了是不是?」 这哪里还像林诗音! 龙啸云简直已经呆了! 林诗音从来不会这样的!这毫不留情的话语,就这样在一堆丫头婆子们的面前说出来的!所有人的噤若寒蝉,连眼神都没有一人在乱飞,但龙啸云却很明白,林诗音是故意给他难堪……丫头婆子们会用最快的速度将这事儿传出李园,不出一日,全城都知道了! 男人嘛,哪一个不好面子?这般被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恶狠狠地扇了一个巴掌……他的脑子「嗡」的一声,几乎一片空白,气得脸色涨红,浑身都在发抖,却一个字都说不出,因为她说的对! 她说的太对了! 龙啸云本是布衣出生,自救了李寻欢之后,就在李园之中常住,李寻欢毫无底线地惯了他好几年,已将龙啸云的心都养大了,李园的帐册是他在管、奴婢们也对他言听计从……他几乎都认为自己是李园的主人了,但他不是,他内心深处知道自己不是,他最恐惧的事情,就是被人当众质疑他凭什么! 林诗音就是在揪着他最痛的那个点在打他! 龙啸云气得脸色涨红,颤抖的伸出手,「你……你……」了半天,只能说出一句「你疯了!」,旁的什么都说不出,他恼羞成怒,当下就想不由分说地先把她带走,先叫她闭嘴最好! 可是他能做到么?他敢上去强拉林诗音么?莫说林诗音身边的那两个人,就说李寻欢……他绝不可能容忍自己对他的表妹如此粗暴行事的。 龙啸云的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只得以退为进,惨啸一声,道:「罢了、罢了,是我不配,李园这等风流名园龙某人仰慕已久,借寻欢的光,才有幸在此小住,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如今,我也该回家去了……寻欢,咱们兄弟二人后会有期,你若得空,也来我家坐坐,我必 请你喝酒!」 说罢,一甩袖子,脸色铁青的转身就要走。 李寻欢忽然剧烈地咳嗽了起来,咳得满面病态的红,撕心裂肺,好似连肺都要吐出来半块似的。 这台阶来得极好,龙啸云立刻一步上前,扶住了他,关切地道:「寻欢、寻欢,你怎么样?我先扶你到堂屋里去。」 第351页 李寻欢宽慰道:「大哥,我没事……」 又转而去看着一回来就对着龙啸云的脸狂扇的林诗音,神情复杂极了,一字一句道:「诗音,龙大哥曾救了我的性命,是我的结义大哥,你是我的表妹,自然也是他的表妹。」 林诗音冷冷道:「我不是江湖人,你们江湖那一套我不认,要来,就来家里的规矩。我的表哥都姓李,这是因为我娘的姐妹与李家人结了亲,你娘是我的姨母,我没有姓龙的表哥,既然你非要让我认,那就先让龙啸云过继给姨父做儿子吧,改名李啸云,记上族谱,礼法上自然就是我的表哥了。」 楚留香:「……」 楚留香听了半日,被这神来之笔的过继差点弄得笑出来。 但龙啸云却笑不出来。 龙啸云有爹有娘,姓龙姓的好好的,偏林诗音要这样去堵李寻欢的话,男人对自家的姓氏哪有不重视的,林诗音今天和吃错了药一样,字字句句全淬了毒,每一句话,都重重地打在他的脸上,此话一出,更是把他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的尊严踩在地上摩擦,是可忍、孰不可忍! 龙啸云厉声道:「好!好!你们李家、林家既然这样看待我,咱们还有什么好说的,从此之后,割袍断义,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咱们后会无期!」 李寻欢登时大惊,心中那本来浮起的、对林诗音的愧疚之情,也随着她这字字句句的诛心之言烟消云散,他急火攻心,登时喝止道:「诗音!胡说八道什么!」 林诗音胸中翻腾着愤怒,嘴上愈发没边儿,反正她也不想在古代生活,此刻根本不顾旁人怎么看她,张口就来:「割袍断义,你也配提割袍断义?我林诗音是李寻欢正正经经的未过门妻子,婚书都写了的,你作为李寻欢的大哥,趁着兄弟醉酒,镇日里纠缠义弟的未婚妻,想给你的好义弟头上扣一顶绿帽子,你什么居心?你这无耻下流、不要脸面的东西,有何颜面理直气壮地提割袍断义?到底是谁对不起谁?!」 此言一出,所有人的心头都是一跳,四下里寂静无声,这一刻,竟是谁说不出一句话,龙啸云和李寻欢被震得哑口无言,脸上红一阵、白一阵、青一阵、紫一阵。 唯有林诗音,舒畅地吐出一口气来,感觉心头那一股邪火,纾解了不少。! 第149章 林诗音当然知道,这件事的真相不像她所说的一般。 李寻欢是个要脸面的人,龙啸云也是要脸面的人,书里也说的很明白,龙啸云根本就不晓得她的身份,只以为她是「表妹」,才去向李寻欢求娶的。 而李寻欢这样的人,又是如此的为他人着想,饶是自己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也绝不会公然与龙啸云摊牌「让妻」这种事。 换言之,龙啸云一开始,是真的不知道这事儿。 然而两年过去,这两年来,她的态度、李寻欢的态度、家下人的态度,一起构成了一个极其难以言喻的微妙氛围,龙啸云若是在这种微妙的氛围之中,还不能品出点真意,那他就是个真正的傻子。 能在江湖之中闯出一点名堂的人,有哪一个是真傻? 龙啸云是不是装傻,林诗音并不在乎,龙啸云是不是真的在这让妻事件里无辜,她也不想去弄明白,人世间的事情,就没有丁是丁卯是卯的。 她本来不欲再与这二人纠缠,却没想到龙啸云自己跳出来,那副自以为自己已经是她丈夫的理直气壮样,让她的火气噌的一下就上来了。 她才发现,她是必须要出这一口恶气的,她是必须要说这些话的,倘若不说,就算过了十年、二十年,回想起十九岁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时,那一口气还是不会顺! 既然如此,你龙啸云自己跳出来,就别怪我伸手就打了! 而她打的这招,也是相当的狠。 她知道事情的真相不是这样的,可她偏偏要把这盆脏水往龙啸云的头上去泼。 李寻欢,你又该如何应对? 不承认自己对这件事知情?——以她这义薄云天的表哥的性格来说,他做不出这样的事情,这样做是把他自己给撇清了,却永远的给龙啸云身上泼了一盆「觊觎兄弟妻」这样洗不尽的脏水。 承认自己知情,并和盘托出让妻之事?——一个男人连老婆都要让别人来让给他,这个男人还活着做什么?他这余生,反正也只剩下被旁人所取笑的意义了,在那本《多情剑客无情剑》之中,十年之后的龙啸云,恨毒了李寻欢,费劲一切心思要杀死李寻欢,就是因为他在这样的讥 讽之中已经彻底变态,那还是建立在李寻欢没有亲口承认的基础上呢,表哥若如今亲口承认这件事,龙啸云,他受得了吗? 至于她自己? 她的名声,早在两年前李寻欢做出这个「痛苦的决定」时,就註定已经不能要了,如今不过是破罐子破摔罢了,她不好过,今天谁也别想好过! 而龙啸云已经被林诗音给炸懵了。 一时之间,他的大脑已经一片空白,血液不受控制地沖向头顶,充斥在他的面皮下面,于是,他的面皮就开始不受控制的发红、发胀、发烫。 家下人们噤若寒蝉,一个个都立在那里,走不是走、留不是留,一个个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但龙啸云就是感觉他们都在看自己、他们都在笑话自己—— 第352页 这件事,他怎么可能没意识到,但隐隐约约意识到了,佯装什么都不知道,与被人当中揭穿,噼头盖脸的打下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这时,楚留香忽然摸了摸鼻子,慢悠悠道:「我看这位龙兄台身体康健得很,大概不会在此刻忽然吐口血昏过去吧?」 龙啸云:「……」 他还真是这么想的! 碰到了极其难堪,极其难以面对的场面怎么办?那当然是要么佯装大怒将话题切断,要么吐血直接晕倒了事呗……可是这男人!这多嘴的男人,他把话说成这个样子,他现在还能吐血么?他一吐血,岂不是正中此人的话口,反而还更尴尬了! 龙啸云登时大怒,厉声喝道:「你辱我!」 说罢,竟是向楚留香出了手! 他是万万不敢、也不能向林诗音出手的,正好楚留香撞上了他的气头,他顿时什么都不管不顾,想先拿这小子出气再说! 只可惜楚留香的功夫,实在高他太多。 龙啸云的功夫稀松平常,若不是救过李寻欢,恐怕这辈子也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名气。而楚留香呢?他乃是个习武天才,十几岁就名满天下,到了三十的年纪,武功已化至臻境,返璞归真,也难怪龙啸云的一双狗眼,竟瞧不出他的深浅来。 楚留香就那么随随便便的站着,但龙啸云甫一出手,就发现他的身法实在快得令人心惊,他双手背着,腿不动、肩不摇,倏地就滑到了龙啸云 的背后—— 龙啸云只听一声长嘆,这人嘆着气道:「兄台若不知道这时候该做什么反应,那不若在下来帮帮你?」 说罢,指如疾风,倏地将他的穴道点住,龙啸云的身子立刻僵住,一动不动,那身形高大、却着实可恶的男子还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嘆道:「其实只要站着就是了,要我说,老兄,林姑娘今日并非为了针对你而来,你何苦要自己跳出来?」 这是真心话,林诗音的满腔怨气,明明全都在李寻欢身上,谁料李寻欢还未怎么的,这龙啸云先上蹿下跳起来,激的林诗音气不顺,这才一盆脏水泼在他的头顶……要楚留香来说,这事儿他不过是个作配的,何苦如此? 但他不知道的是,有些男人,其实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自己不重要」这件事。 因为害怕林诗音觉得自己不重要,所以龙啸云一开始才要做出那样一副姿态。 龙啸云的面皮颤抖着,连下眼睑的肌肉都在抽动,这人是相貌堂堂、十分正派的长相,此刻一双浓眉大眼却迸射出刻骨的怨毒来,便叫他瞧起来十足像个暴露了真面目的伪君子。 但他不重要,林诗音根本都连看,都没想起来要看他一眼。 她只是冷冷地翘着李寻欢。 李寻欢剧烈地咳嗽起来,整个人都十足憔悴,一句话也说不出。 林诗音道:「你若要否认咱们两个有婚约,那也最好不过,我爹与你爹写的亲笔信,今日你就拿进祠堂,在姨父姨母面前烧了就是。」 李寻欢浑身冰凉,心咯噔一声坠地。 她知道了——她什么都知道了——! 否则她不可能会这样样子——她在玉石俱焚!她恶狠狠地和龙啸云决裂,从此再也不可能考虑半分嫁给龙啸云。她现在又这样说,分明是……分明是……对他失望至极、厌恶至极,她从前是极想嫁给他的,但现在,她主动提出要撕毁婚约,她看他的眼神,充满了仇恨与厌恶。 李寻欢其实早就不把林诗音当未婚妻看了,他心里依然爱着她,但是他已经下定决心要把她让给龙啸云,这婚约——这婚约—— ……他曾很怕她提起,很怕她有一天会逼着他履行。 那个时候,他又要怎么样去圆这件 事?又要怎么样去伤害他所爱的女孩子呢? 但当他终于如愿以偿时……他的心中非但没有一丝快慰,反倒有如一根钢针被扎进心脏一样,胸口立刻剧烈地刺痛起来,整个人一瞬间都被痛苦所淹没,连唿吸似乎都已唿吸不上来。 李寻欢浑身冰冷,林诗音冷而仇恨的目光,龙啸云扭曲而颤抖的面皮,都被他收入了眼底,一切都乱套了——一切都和他所想像的完全不一样了—— 他所想像的是,龙啸云和林诗音共结连理,这李园就留给林诗音当嫁妆,他这个不合时宜的浪子,会静悄悄地离开,再也不打扰他们,他们有钱、有名、有地,林诗音温柔贤淑、龙啸云深情厚道,他们会是最幸福的伉俪—— 可是现在呢? 龙啸云浑身穴道被点住,动弹不得,从喉咙里发出一声极其悲愤、极其惨烈的惨啸来,似是万鬼齐哭,而林诗音不顾自己的名声,孤注一掷,玉石俱焚,也要将他、将龙啸云骂个狗血喷头,将他们一齐拖入这道德困境的地狱之中去! 她竟如此恨他—— 她竟如此恨他们—— 一切都乱了套!一切都被他搞砸了!从今日起,他与他最爱的表妹反目成仇,与他敬重的大哥再也做不成义兄弟,一切都是由两年前而起的,一切都是由那个决定而引起的。 ……他真的错了么?他牺牲自己,想要成全他们的想法,真的……错了么? 李寻欢面色惨白,喉头甜腥,几乎要呕出一口血来,又强行运气,将这口鲜血压了下去,嘶哑地开口道:「是我的错,一切都是我的错……」 第353页 龙啸云惨唿一声:「寻欢,你……你莫要再说了……」 林诗音冷冷道:「莫要说什么?莫要再说你龙啸云纠缠兄弟妻子的事情?」 「诗音!」 李寻欢嘶哑地喝止道。 林诗音出离愤怒,不管不顾地尖声质问道:「不然事情是什么样子呢?龙大哥觊觎弟妹,镇日里往我的屋子里跑,李园上下可都瞧见了,这个时候你在做什么呢,表哥?和伎女喝酒,为伎女写诗?你要是不想履行婚约,大可以直接撕毁,不必让你的好大哥来噁心我!你知不知道,你的好大哥每一天每一天,像恶鬼一样缠着我,噁心到让我想 死!哪一天我林诗音要是上吊了,你和你的好大哥是不是要弹冠相庆!」 「诗音!你别说了——不是这样的,事情不是这样的——!」 李寻欢痛苦地唿吸着,这字字诛心之言,他已经一个字都听不下去! 原本温柔爱笑的表妹变成了这个样子,字字淬毒、如此想他,可是他难道能伤心么?可是他难道有资格伤心么?他难道不知道自己的确是在逼迫诗音?他难道不知道这两年来诗音承受了多么大的痛苦……是他自己视而不见的! 倘若诗音在这两年之中真的承受不住,真的要一死了之,那他……那他…… 曾经一切被他所刻意忽略的危险可能性,全都在这个瞬间浮现了出来,他的后怕忽然涌了上来……是啊,他因龙啸云的相思病决定把诗音让出去,可为什么却从来都不想一想,诗音会不会也害上心病,也形销骨立,奄奄一息呢? 他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只知道自己像是魔怔了一般,一定要让诗音嫁给龙大哥,如今看着这一片狼藉,他明白自己做错了,他仍然不知道在面对这种事的时候,如何去选择才是对的,可他已经知道,自己当初的选择,实在错得很离谱。 惨痛的现实,就像一个重重的巴掌,恶狠狠的抽在他的脸上。 他只喃喃道:「是我的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 林诗音不管不顾:「我林诗音是你手上的物件么?说送就送,说让就让,你李寻欢若死了,有什么颜面去见我的父母,去见你的父母!!你去祠堂,现在就去祠堂,就这样告诉姨母好了——说你李寻欢也学了那典妻的美事,好儿孙,真是李园的好儿孙,姨父姨母地下有知,真不知道要怎么想你!」 龙啸云目瞪口呆,喃喃道:「诗音……你疯了,你完全疯了……!」 林诗音回身骂他:「住口!无耻小人,仗着义兄弟身份,在李园内眷的住所纠缠两年,难道你不知男女有别,镇日混在内院之中,还敢说自己坦坦荡荡,心中无鬼?亏你生的人模狗样,却不想是个禽兽心思,无耻下贱的东西!」 说完这句话后,她终于算是气顺了,连着深唿吸了好几口,这才平静下来,转过头去,对李寻欢冷冷道:「咱们二人的婚约既然已经算不得数了, 我也不赖在李园碍着你们这对好兄弟的眼了,我这次回来,就是要拿走从前林家留在这里的私产,你放心好了,该是我的,我不会留,不该是我的,我一分也不多拿你们李家的。」 你们……李家…… 曾几何时,林诗音是拿李园当家的。 她年纪还小时,就来了李园,一开始也侷促,认为自己是外人,是他的爹娘、是他的大哥,还有那个时候的他,一同把林诗音接纳进来,让她成为了真正的家人,也让她,把李园当成了自己真正的家。 但现在,李园已经不是她的家了。 她对李园、对李家充满厌恶,这泾渭分明、丁是丁卯是卯的态度,全是拜他所赐的。 李寻欢不住地咳嗽着,苦涩地道:「诗音,你……你要离开了么?」 她十多年来,都从未离开过李园啊! 外头的世界、外头的人…… 他满心苦涩,又实在担心,跟在诗音身边的这两个人,从头到尾都未曾自报过家门,他们到底是谁,诗音又到底要去哪里呢? 直到此刻,李寻欢才真正注意到了她身上穿的那料子和制式都极其古怪的衣裳,她这半个月究竟……是在何处度过的,又经歷了什么呢? 但这些事情,他真的还有资格问出口么? 整整两年,他对诗音不闻不问,如今人家已彻底失望,彻底要结束和他的关系,他这时候再来问,是不是太晚了一些,也太可笑了一些? 他满心悲苦,却仍是忍不住劝道:「诗音,江湖险恶,你莫要这样着急着走……」 这担心当然是真的,李寻欢——她的表哥,他从来都不是一个真正的恶人,但他的善良、他的大方,是这样残忍的伤害了她。 林诗音苍凉地笑了一声。 她回过头来,最后看了一眼自己这慷慨大方、又极度好心的表哥,轻轻地质问他:「江湖险恶,有你的用心险恶么?」 李寻欢的脑子嗡的一声,胸口一阵炸裂的疼痛,竟是再也忍受不住,吐出一口血来。! 第150章 字字锥心的质问、字字诛心的质问,在这一刻,其实都已经没有了意义。 质问原本就是没有意义的事情,因为发生过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再质问他当时是怎么想的……说真的,这是对那人还有期待的表现。 第354页 但期待往往是会落空的,那人若是真的对她有良心,又怎么会在当初做出那种丧心病狂的事情?问能问出什么结果呢?无论是后悔莫及的道歉祈求、还是顾左右而言他的逃避,其实都不会让含有期待之人满意的。 但林诗音早已没有了期待。 因为这件事是以她的想像力决计想不出的,她从来没有想过,她的表哥、与她青梅竹马十几l年的表哥,会做出这种事,这种丧心病狂、完全视她为物件的事情。 她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看到了他的心路全歷程,看到了十年之后他还那样深情款款地去制作她的木人偶,那时,她忍不住要问:这就是你爱人的方式么?你深爱的方式,就是当着本人的面极尽嘲讽与不在乎,然后背过身去又对着一个木人偶开始深情款款? 这样的深情,未免实在太可笑了一点。 林诗音已完全的失望,已再也不会对李寻欢有那么一点点的希望燃起,她今天所说的这些话、所做的这些事,不过是要自己的这一口气顺畅一点,而从今往后,她与李园再无关系。 说完那句话后,她看着剧烈咳嗽的李寻欢,转头对早吓得呆若木鸡的家下人说:「扶你们少爷回屋去吧。」 说罢,转身要走,又似是想起什么来一样,转头道:「还请表哥准备好帐本,这两年来林家留下的庄子的收成,我要对一对。」 林诗音自小是作为李家主母被培养的,自然会看帐本,姨母去世后的那几l年,家里的事情都是她在操持,后来龙啸云来了,鞍前马后,许多事情就过渡到了他的手里,龙啸云意图娶她,在这种事上倒是没耍心眼,每年庄子上的收成都是折成银票给她的。 但她的不信任已经写在了脸上,帐本要重新对过。 龙啸云的面皮一阵红一阵白,想指责林诗音的不信任,又因为让妻之事太过心虚,左右是不敢开口的。 林诗音没有再理会二人,径直朝她的小楼处走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顺理成章了。 李寻欢是个滥好人,却绝对不是一个恶人,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是绝不可能在任何地方给林诗音去使绊子的,帐本很快就送来,或许是因为他知道,闹成这样,她最好是真的换个地方去生活,于是还主动提出,把林家的庄子卖给李园。 毕竟卖庄子可不是三两天能敲定下来的事情,卖给外人,不知道其间又要扯多少皮。 出乎意料的是,林诗音居然很快答应了。 这是很不错的选择。 成年人做选择时,不能只考虑赌气与否,自己的目的是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地,卖给谁不是卖呢?李寻欢最起码不会再这种方面做手脚,是个相当省心的买家,知根知底,又很快能拿出银票来,为什么要拒绝呢? 楚留香只笑道:「好啊,我们林姑娘是真的长大了。」 短短十几l日,能有这样的进步,恐怕也是被李寻欢逼的,还有,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和……恐惧。 她能适应现代的生活么? 她在现代,能够一个人、谁也不依靠的生存下去么?秦蔻家是极好的,但……她总不能一直麻烦自己的朋友。 这并不是说她对这份友谊没有信心,而是说,想要维持一份友谊一辈子,那首先自己得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这次的经歷,总让她忍不住想,是不是正是因为自己寄居在李园,自己表现的这般柔弱,才让表哥看轻她、如此的对待她?无论怎么说、无论表现的如何风轻云淡,这件事总归是给她留下了深重的痛苦的。 出于这样的考量,林诗音很爽快地答应把庄子卖给李园,又与他交代了两年前《怜花宝鑑》的事情,在小楼中将宝鑑找出,还给了李寻欢。 但李寻欢的心却咯噔一下,坠落了下去。 丁是丁、卯是卯,她把事情分的这样开,答应的这样爽快,没有分毫的赌气和刁难,这就意味着,她的的确确已经……彻底死心了。 这原本应该是李寻欢的目的,但此时此刻,在小楼之外,他望着纷纷扬扬的大雪,望着林中那落在雪被之上的点点红梅,他忽然长长地嘆了一口气,一口饱含着悔恨与苦涩的气。 有人来了,脚步声很慢,也很奇特,沙沙的,像是什么东西在雪上拖行。 李寻欢抬头一看,就看见了跟在诗音身边的那个持刀少年。 这少年人的打扮也不同于中原任何一个地方的人,衣服不是交领、也不是唐时的圆领,而是一种……奇怪的、后面带了个……帽子的领子。 衣裳前头也没有扣子,反倒是一条泛着金属光泽的奇异机关,李寻欢眼力很好,隔着五六步的距离,也能把这机关巧的清清楚楚,这机关精巧至极,两侧凹凸对应,严丝合缝地咬在一起,也使得两片衣服紧紧地咬在了一起…… 如此豪奢!把这般精巧的机关用在衣裳上,拿来代替扣子! 而且这机关……以李寻欢的眼光去看,当世没有任何一个机关大师,能做出如此精巧、严丝合缝的机关,况且—— 况且他想起来,诗音身上的那件衣裳,也是有这样的机关的。 方才他太激动,并没有仔细去看诗音的衣着打扮,此刻回想起来,却不仅悚然。 这样的机关,到底是仅仅只放在几l件衣服上,还是说在诗音去的那地方极为常见,就和牛角的扣子一样的常见,人们穿的衣裳,件件都是如此呢? 第355页 倘若是前者,似乎还没有那样令人惊讶,机关再精巧,那也是因为有极其出众的机关大师,可若这机关是件件衣服上都有、人人都能穿得起的……那……代表了什么呢?李寻欢简直想像不来。 代表了这样的工艺,就像是那编草鞋的工艺一样,是人人都会的、不值一提的么? 再有,便是这少年身上穿的那条裤子,宽松适中,在脚踝的部位收紧,制式其实是有点像犊鼻裤的,但却也完全不同——犊鼻裤是要在裤脚部分开叉,穿时系带,像是扎紧一个口袋似得牢牢扎住,江湖中人,往往是劲装疾服,不会高冠薄带,手脚处都收的很紧,以方便行动,犊鼻裤很是常见。 这少年人穿的衣裳也是如此,但李寻欢一眼就可看出,收紧脚踝的,绝不是系带,而是被缝制在里头的一种特别的材料。 这材料当然也是李寻欢没见过的,而鞋子就更是了,这鞋底不是木质、当然也不是竹制、瞧起来像是千层鞋底,但观其行走步伐,这鞋底分明比千层鞋底要柔 韧的多,实不像是此世之中所存在的任何一种材料。 难道诗音这十五天,所待得地方不是人间,而是那海上的白玉京? 李寻欢经不住一阵恍惚,想要探究、放心不下,却又实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立场去探究,他瞧着这冷漠而沉默的英俊少年郎,忽然发现,他手上的那把刀,居然瞧起来如此熟悉—— 漆黑、形状古朴,更要命的是,这刀他见过,在自己的另一位友人身上见过。 李寻欢开口道:「兄台的刀是从何处来?」 傅红雪缓缓抬头,漆黑的眼睛没什么情绪的瞧着李寻欢。 这时候,李寻欢才将将二十多岁,那名满江湖的飞剑客恐怕连十岁也不到,而在他自己的时代里,李寻欢已经老去,飞剑客也已经人到中年。 而李寻欢正当年轻的时候,和他的「父亲」白天羽,是好友,这把刀,正是自白天羽身上继承而来的。 傅红雪没有回答他,也不知道该怎么样回答他。 一般他对于无意理会的人,都是连嘴皮子都不想张一下的,于是他没有理会李寻欢,继续一步步的、慢慢地走着。 李寻欢盯着他手中的刀。 这刀——乍一看上去,与白天羽的那把的确一模一样,但细细去看,刀鞘却要旧上很多,刀柄是裹着一圈圈的线的,那线也磨损的很厉害,起码像是一把多存在于世二三十年的刀。 而这跛脚的冷漠少年,年纪却绝对不超过二十岁。 一切都很奇怪、一切都迷雾重重。 他忽然长长地嘆了口气,嘶哑地问傅红雪:「小兄弟,我还想请问你一件事。」 傅红雪倏地站定,冷冷道:「你说。」 李寻欢道:「诗音身边的另一位兄台,与她……是什么关系?」 那人高大健美,生得极其英俊,性子瞧起来也好,是个温柔又调皮的个性,倘若他与诗音是那样的关系,似乎也很不错,诗音有这样的男人去照顾,总比……总比他们两个人要强得多了。 傅红雪却不明白他的话中之意,只慢慢道:「什么叫什么关系?」 李寻欢苦笑道:「我非良人,若诗音能遇见真正的良人,那我也就……放心了。」 傅红雪面无表情地直视前方,似乎对这话题并不感兴趣。 李寻欢自讨了个没趣儿,便又长长地嘆了一口气,转身要走,却又只听身后传来那少年冷漠又略显疑惑的声音。 「你瞧见她与别人站在一起时,只能想到那种男女之间的事情么?」 李寻欢一怔,已呆住了,再一转身,傅红雪已一步一步地走了,跛着的右脚,在雪地上留下一道长长的痕迹。 因有了李寻欢买庄子的举动,林诗音搬家的进程也快了许多,但即使如此,他们的行程也依然很紧张,因为他们还要把银子换成更加值钱的珠宝带回去,成色还得要好,实在来不及买,那就把银票换成黄金。 而这李园呢,自然也是不住的。 李寻欢也没打算在银钱上拖着,开箱子,取银票的速度快得很,林诗音把自己的细软一卷,留在箱子里的衣裳……本想着不要拿了,楚留香却道:「我瞧着现在网上那汉服古着倒是风头很盛,你的这些花样衣裳,样子新巧,未必不能成事,何苦扔在这里一直压箱底呢?」 这就是为她未来的生计考虑一二了。 这事儿未必能成,却也是一条值得考虑的路子,林诗音想了想,便又把自己的箱子也收拾出来了…… 这样子,东西却是又多了好多……得雇马车,专用马车去拉货才是。 这样大摇大摆地走!不出明日,恐怕城里就要传遍李园的表小姐与李寻欢决裂的消息吧。 但……何必在意呢? 林诗音忽然发现,一旦抛却了这些旁人的想法,说话做事全凭自己心意、不必瞻前顾后,实在爽快极了!现在,她似乎能理解那些行事极其出格的浪子们到底是如何去想的了。 他们三人,当然早有落脚的地方,那便是城中的一处名园,名为冷香园,据说这园中还接待过王公贵族。 马车自李园出发,朝着冷香园驶去,又一辆马车跟在后头,林诗音坐在里头,感觉自己颠得浑身骨头都要散架了。 第356页 但没办法……这几l日城中在下雪,地面一片泥泞,傅红雪和楚留香的轻功都很好,故而可以自屋顶非过,不沾泥泞,但林诗音就没法子了,这都不是鞋子会不会报废的问题,而是这段 路她要走多久的问题…… 所以,颠就颠一点儿吧。 林诗音不禁嘆了口气,怀念起了现代那平坦干净的柏油路。 到了冷香园中,三人吃了个晚饭,又要各自把今日换下来的旧衣裳给收拾了……这里当然是没有洗衣机的,不过有浣衣房,既然是名园,要价又那样的高,总不能让客人们自己洗衣裳吧? 于是就把这一天的衣裳给了小丫头,送去了浣衣房——当然,贴身衣物还是叫了水,放在炭盆上自己去洗的,在现代生活过的人再回古代来,总是别别扭扭的。 弄完这些之后,三人就各自睡了。 他们住在一个院中,正房是林诗音自己住,东厢房就是楚留香与傅红雪住咯。 两个人住一间房,其实倒不会出现打地铺的的场景,也不会出现两个人只能挤一张床铺的场景……这正房,可是有三进的,中间是正堂、左面一间书房(书房里也有供人休息的卧榻),右边卧房呢,暖阁一间、拔步床一个,正中放着个条案,也就是说,正房里起码是能歇下三个人的…… 东厢房也差不多是这个样子的。 现代的有些有些奇奇怪怪的电视剧,皇帝去妃子的宫殿里,因尊重妃子不想侍寝的意愿,就在地上打地铺……打地铺……属实是有点东宫娘娘烙大饼那味道了。 ——以上,来自一个热爱接受新鲜事物但是偶尔很想吐槽的阿楚哥。 三人各自睡了,第二天一早,楚留香早早醒来,在那(有点坚硬)的床榻上懒洋洋地躺着,忽然听见了一阵脚步声。 非常轻、非常浅的脚步声——是个轻功高手! 轻功高手,大清早的来他们的院子做什么? 楚留香面色不变,翻身起床,里间的傅红雪也悄无声息地出现,苍白的手上依然紧紧地握着他的刀,眼神也像是刀锋一样的雪亮。 回到古代、回到这个危机四伏的江湖,他就好似是一个猎人回到了山林。 二人对视一眼,谁都没有说话,片刻之间,那不速之客已飞身入了院子,在院中站定,倏地,东厢房的门开了,楚留香的身法如燕子一般轻快,稳稳噹噹地在这来人前站定,挡在正房之外,而傅红雪也飞身而出,立在了这人身后,刀就握 在手上。 来人是个头髮漆黑乌亮、身上穿着件紧紧的蓝衣裳的姑娘。 这姑娘的眼睛很长、很媚,嘴唇有点厚,却格外的像是一朵正在绽放的花儿,充满了妖与欲的味道,她的腰并没有很纤细,却容易让人想到蛇——是那种可以生生把人拦腰缠死的美人蟒。 是轻功高手,看样子,暗器亦不会差——因为她的袖子很宽大,有种飘飘欲仙之感,她的双手就藏在袖子里,很显然,这袖子里能藏很多东西。 楚留香微微一笑,只道:「姑娘清早来访,有何贵干?」 蓝衣姑娘道:「我是蓝蝎子,你是谁?我找林姑娘。」 蓝蝎子? 这也是在后世之中流传的一名高手,因百晓生重男轻女的缘故,兵器谱中未列女子高手,但这蓝蝎子的武功,却是公认高出第九名的青魔手伊哭的。 这可是个毒娘子。 她找上门来,是为了做什么?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道:「在下阿楚,名不见经传之人罢了,与正房的林姑娘是朋友,不知蓝姑娘有何贵干啊?」 蓝蝎子狐疑地看了楚留香一眼,在心里立刻把这男人划归做了很想睡一睡的类型,此刻却也顾不得调情,还是正事要紧,于是略一点头,只道:「不错,我的确有要事来找……」 说罢,眸光一闪。 这是要图穷匕见了,楚留香心道。 蓝蝎子双手抱胸,只听她道:「林姑娘那袜子哪里买的,告诉我呗,我也要去买几l双。」 楚留香:「……」 傅红雪:「……」! 第151章 这…… 本以为来者不善,结果这…… 非常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吧。 关于现代的种种便利、种种好物,身处其中,习惯了之后,其实是难以察觉的,然而一旦回到了古代,生活上的不便利,立刻就显现了出来。 三人出发之前,已经带了许多东西,回来之后,还住在了要价极高的奢华之处,但这其间所忍受的不便利,还是非常明显。 头一个,便是这「更衣」之事。 这等名园,当然是不可能用厕筹一类的东西了,用的是白棉纸,读书人们倒是总是抨击这太奢侈、也太有辱斯文,不过有钱的江湖人一般都不大在意读书人的声音。 然而,白棉纸与现代多用的卫生纸却又无法去比较了,而卫生纸又无法同湿厕纸去比较,这次回来,他们便是带了整整一提——八十抽六包。 秦蔻围观他们收拾东西,还吐槽说:「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属于火力不足恐惧症吧。」 当时的楚留香:「……」 然后就是已经很难去适应的椅垫、木桶和锯木末了,无论是谁,都不得不承认,在这种人类生来就有的需求之上,现代人的确更有尊严一点…… 第357页 关于「更衣」的事情,楚留香还不免想起了某些流传于民间的志怪小故事,无非就是某某人、某某地有鬼,于是便要驱鬼什么的,这故事的情节倒是没什么好说的,关键在于其中的驱鬼之物,便是所谓的「厕木」,也就是一直放置于茅房之中的木头……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便是人类生来就厌恶这样不体面的事情的潜意识所凝结成的故事吧,因为厌恶,所以认为鬼也厌恶,所以认为此物有驱鬼的奇效。 千言万语一句话,现代生活,真香! 袜子的好处就不必再说了,林诗音曾向秦蔻提起过,当时秦蔻这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还很惊讶呢! 所以,古代人对于新的、可以改善自己生活的东西,是非常有眼光,也是非常敏锐的。 况且蓝蝎子此女,乃是极会享乐、极会取悦自己的。 她的彪悍事迹几十年后可能鲜少有人知道,但在这个时代,她的名字可谓是如雷贯耳, 这倒不是单纯因为她武功很高,而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武功高、姘头巨多且人还残忍——这是专指她把自己其中一个姘头的脑袋当球踢,从三楼扔到一楼的伟大事迹。 当然了,她杀人是有缘由的,缘由就是那男人惹怒了她,对于很多的江湖人来说,「惹怒了我」,本身就是最正当不过的杀人理由,就好比一点红,谁当着他的面说他是「懦夫」,这就已经构成死罪了。 但这种一言不合就杀人的作风……一般来说也不是主流,所以蓝蝎子和一点红这种人的名声都挺差的…… 但江湖人说到蓝蝎子,她的残忍和她的美丽是被交织在一起的,这女人就像是一朵盛开的食人花、亦或者是尖牙上闪着毒液的美人蟒,愈危险、也愈艷丽,令人心驰神往,也令她的传闻与一点红那种单纯的阴森可怖不一样很多。 这个喜爱享受的坏女人,花钱如流水一般,头上盘着蝎子样的银掩鬓,手上挂着厚重的杂宝手镯,在城中最奢侈的地方花销着,哼着小曲儿偶尔路过了一下浣衣房,然后眼睛非常尖的——看见了林诗音的袜子。 咦!这是什么! 从各种角度来看都是袜子,但袜子竟能这般柔软和富有弹性,一看这样子就知道,不但中间没有那条可恶的接缝,脚踝处也不用绑带,就这般穿上,就能紧紧包裹着脚踝……这可真是应了那句「天衣无缝」。 蓝蝎子其实在女红之上颇有造诣的,瞧了半晌,也瞧出这袜子的不同寻常之处——这块富有弹性的布料,根本不是用织布机织出来的!上头根本就没法分什么经线纬线,撑开一瞧,像是一个圈儿一个圈儿一样织就的,这才导致布料极富弹性…… 其实这就是梭织与针织的区别,只是此时此刻还没有针织法出现。 这般奇异的、这世上从未有过的新式织法,用在袜子上,竟是如此合适!如此舒适! 可莫要小看这小小的袜子,江湖人其实一般都是不穿现有的这种布袋子的,只因为不贴合、上头的带子又容易松。高手对招,有时生死只在一瞬间,哪里容得有半分差错?死的轰轰烈烈还好,若是有一天,因为袜子打滑了一下,然后被人给一剑戳死了,那多尴尬的。 以后到了地下,和其他江湖前辈说起自己的死因,别人 都说,我是死在谁谁谁的成名绝技之下的,结果轮到自己,怎么说?说我是死于袜子打滑……咱可丢不起那人! 江湖中人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做苦力活的,因而为了方便行动,打绑脚的人多一些,但绑脚也多有不便啊,出门在外行走,光是整天缠那足纨,就要好一阵子,而拆下来去洗,又是好一阵子,许多男人家不讲究,那真是……酸臭逼人,蓝蝎子这样美丽的女人可不是这样邋遢的,她爱干净得很。 但是日日如此,也实在很麻烦。 如今一件这种用奇异针法所织就的袜子,她立刻就瞧出了其中的便利之处,立刻就要问上一问——你这东西哪里买的? 蓝姑娘准备购物! 购物是头等的大事,否则在平时,见到楚留香和傅红雪这样品貌绝佳的男人,她估计此刻就该琢磨着怎么和他们睡上一觉了。 楚留香:「……」 楚留香听完蓝蝎子的话之后,噗嗤一声就笑了。 笑罢之后,又对她道:「这得要问林姑娘,你且稍等。」 蓝蝎子满不在乎,负着手道:「我在西厢房里喝口茶。」 说罢,娉娉婷婷地飘走了。 林诗音其实听到了屋子外头的动静,此刻已经梳洗完毕,楚留香敲门得到许可后,便负着一只手,推门进来了。 进来之后,瞧见地就是哭笑不得的林诗音。 因为有火力不足恐惧症,所以他们这次回来,其实带了不少东西。 也曾想过会有人瞧见他们异于常人的衣着打扮,却没想到,第一个找上门来的,是偶尔路过浣衣房、看上了袜子这小物的蓝蝎子…… 林诗音不禁感嘆道:「看来我也开始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反手又关上了门,坐在桌边儿上,顺手给自己和傅红雪都倒了一杯茶,慢悠悠问:「你觉得如何?」 林诗音思量片刻,道:「这些东西好,我自然是知道的,但袜子一物,是日用品,日日穿着是要磨损的,就是穿着再好、再舒服,要价太高也不可能。况且这一回一共也就带了七双,这样零碎的买卖,做起来也无甚意思。只是那蓝蝎子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人,不若送她两双,将她打发了…… 第358页 阿楚哥你看这样如何?」 她说的话其实是很有道理的。 诚然,罗纹针织这样的手法,在这个时代是绝无仅有的,这种料子便是当下最稀有的料子,但倘若一双袜子卖出一两黄金……?这便是完全说笑了,归根到底,穿一双好袜子,带给人的是舒适的感觉,问题的关键在于,人们愿意为这种舒适的感觉多出多少价值? 即便蓝蝎子再爱享受,在喜欢这种合脚舒适的袜子,她也不是冤大头,你要说一两黄金买一双袜子……除非她是打算买回去研究罗纹针织然后自己做出来卖大钱,否则不太可能,打绑腿虽然麻烦,但倘若袜子的价格超出了她的心里预期价位,那她可能还是会选择接着麻烦…… 那么,这个定价的策略就不能是简单粗暴的「这东西这里没有所以物以稀为贵」了,贵是得贵的,但又不能贵过头,同时还要考虑银子在现代的购买力问题,也就是那一克五块多的银价。 要林诗音来说,对于蓝蝎子这样体面、有钱,花销很大,却没有丰厚家底儿的江湖人来说,一双袜子卖一二两银子,其实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按照这个价格去卖,那简直是属于暴利!十块钱的袜子买回来,五百块卖出去……这利润高的让人觉得自己在赚黑心钱。 当然啦……这一次只带了七双,真的要卖,卖给蓝蝎子,也就只有两三双可以卖给她,这样算的话其实卖不卖的,差别也不大,三瓜两枣罢了。 这就是林诗音的大小姐性格的体现了,对于穷人来说,能赚的钱为什么不赚呢,只能赚一次的钱就不是钱了么?多一块钱那也是一块钱啊,又不吃亏! 楚留香却微笑道:「若不只卖一次呢?」 林诗音一怔,道:「阿楚哥的意思是……在这头开一个铺子,常来常卖?」 楚留香道:「正是如此,你、红兄还有小傅,你们三人是要在现代生活的,但你们可关注过招聘信息?」 林诗音点了一下头。 林诗音自决定留下之后,当然不是什么都没留意过,也在考虑自己之后要做什么,看着看着,她就发现,即便她之后会有身份,她也缺少一样很重要的东西——学歷。 那么,要如何获得学歷呢? 她在搜寻引擎上搜索这个 问题,然后就搜到了九年义务教育,以及之后的高中、大学、研究生……一个小孩子,从七岁开始上小学,要获得一份「本科学歷」,需要十六年,要获得硕士学歷,需要十九年。 一个人!要读十几年的书!这还是大量的人!每年的大学毕业生……有那么多! 当时林诗音便觉得头皮阵阵发麻,这对古代人来说简直是一件不可想像的壮举,其壮丽程度,恐怕不亚于人能飞上天,去月球上走一走。 感嘆归感嘆,没学歷也的确没学歷…… 那怎么办呢?在网上开帐号,吸引粉丝然后再接gg变现……这的确也是一条路子,但不确定性也很大。 这也是林诗音为什么一定要回来带走自己钱财的原因,在能自己赚钱养活自己之前,她只能靠这些老家底儿。 却没想到,回一趟古代,有意外收穫! 但是…… 林诗音迟疑道:「这件事要看阿蔻的意见,这低买高卖的机会,全是倚仗阿蔻的时空通道。」 楚留香微笑着喝了口茶,道:「所以你该考虑的是如何说服她和你一同做这个生意,以及这利润你们又该如何分配,对了,倘若要在这里做生意,那就带上小傅,江湖毕竟危险,这利润分配之中,也自然有他的一份。」 傅红雪微微一怔,忍不住瞧了楚留香一眼。 秦蔻像大姐姐,楚留香就像大哥哥,一直都在照顾大家,也一直都在为大家而考虑,包括……他。 楚留香又喝了口茶。 他自己名下也是有庄子和铺子的,这些庄子、铺子日常都是李红袖在操持的,但楚留香岂能一点不管?三十岁的成年人,眼光比十九岁的小孩子要长远,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林诗音若有所思,半晌,决定道:「既然如此,我就先去见见蓝姑娘,让她瞧瞧我这里的东西。」 楚留香微微一笑,朝她举杯,遥遥一敬。 而西厢房内,蓝蝎子已经久等了,林诗音同她打了招唿,寒暄几句后,便把她带入了自己的房间之内,将方才准备好的现代好物一一推销给她。 话虽如此——现代的东西,其实根本不用想什么诱导购买的说辞,只肖简单介绍一二,自然就可以征服古代人。 袜子,带有弹性的贴身衣裤(当然是全新的),蓝蝎子第一眼就看上了,上前研究一二,果然是那种奇异的织法,连价格都不听,便大手一挥,将林诗音拿出来都买下了。 除此之外,林诗音还拿出了压缩洗脸巾。 如此小的一个,像是某种药丸、吃食,被裹在透明如玉般的奇异布料(?)之中,用水一冲,便是一张柔软至极、用着极为舒服的手帕了,就是只有一个问题。 蓝蝎子疑惑地问:「这东西用罢之后,如何收回呢?」 林诗音一怔,理所当然道:「那当然是用过就丢掉。」 蓝蝎子倒吸了一口冷气! 好傢伙!这般豪奢! ——淳朴的古代人还不习惯于现代这种一次性使用理念。 第359页 当然啦,也不是不习惯,其实古人穿衣服,多洗两次,颜色也都不鲜亮了,是所谓的「半旧不新」,穿半旧不新的衣裳,在小姐少爷们那里还是一种雅致,但再多洗一二次,那就褪色褪到完全穿不成了。 但这是客观条件不允许啊……和现代这种「用一次就丢」的理直气壮的使用理念真的不一样,这得是物质的极度丰富给的底气。 蓝蝎子看林诗音的表情顿时就有点怪怪的了,忍不住问:「我听说李家表小姐失踪十五天……你这是失踪到哪里去了,总不至于是桃花源吧?桃花源也不能够如此豪奢吧?」 林诗音不自然地抬头望天,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所以这个压缩得一次性洗脸巾不是很被蓝蝎子喜欢,带了两包,她只拿了十个——为的是万一在山林里迷路了,身上没带东西时,也能有块脸巾用,纯做备用,不做日常使用。 再然后就是洗面奶。 林诗音就给她示范啊,像这个样子,就取这么一小点儿,放在手心搓出泡泡来,就可以净脸了,比什么胰子要好用多啦。 蓝蝎子:o—o 蓝蝎子:☆▽☆ 蓝蝎子:「你别说了,我要!」 林诗音:「还有这个!这叫洗髮水,你瞧,搓出来的泡沫多细腻啊……」 蓝蝎子:「!!!」 林诗音:「还有这个!咱们长头髮,洗完之后要弄干得老半天了,不若试试这个速干发帽,你瞧,多柔软、多方便呀……」 蓝蝎子:「!!!」 而此时此刻的秦蔻,正枕在一点红的手臂上,幽幽开口:「不知道诗音怎么样啊……有没有被李寻欢欺负啊……」 她非常惆怅地嘆了口气,说:「真的好担心呀……」! 第152章 最后,蓝蝎子买了不少东西。 袜子——这就不必说了,因回来七天,故而林诗音带了七双袜子,被蓝蝎子以每双二两银子的价格买走三双,林诗音没做过生意,这带有巨大利润的价格报出去的时候,她自己还很心虚,结果蓝蝎子却觉得很赚——这般厚实、长至脚踝、柔软贴脚的袜子,不比打绑腿要舒服多了?二两银子对她来说算不得什么的。 她甚至觉得林诗音卖的太少,又从她卖的物品中敏锐察觉出了这不过是她带来自己用的日常之物……因为她眼珠子一转,立刻拽着楚留香的衣襟,要求他那里的新袜子也卖出来。 楚留香:「……」 楚留香只能无奈的笑,为了给傅红雪赚点外快,倒是把这事儿l推给傅红雪了。 洗髮水——这金色的、漂浮着花瓣的、带着淡淡香气的浓稠液体,在第一个瞬间就征服了蓝蝎子的心!首先是漂亮、非常漂亮的东西,而且这香气也好,淡淡的花草香,只让人闻见了,就觉得用这「洗髮水」来清洗头髮,一定留香满发。 蓝蝎子有一头非常美丽的长头髮,丰厚、漆黑、比牛角梳子上反出的光还要光华,她一向对这头秀髮爱护有加,如今见了这样的好东西,怎能不心动? 就是这名字实在过于直白…… 蓝蝎子只奇道:「我是个没念过几本书的人,却不想你这饱读诗书的大小姐,怎么也如此直白不文,是洗头的东西,就叫『洗髮水』,是洗脸的东西,就叫『洗脸巾』。」 她瞧着手中的小瓶子(林诗音搞了个分装瓶给她),相当客观地道:「你若想做这门生意……也该给你这东西换个名字,才好卖出高价——不过这主意是我出的,卖高价也别连带着我一块啊!」 但凡是正经点的江湖人,那都是有自己的正经赚钱渠道的,好比说李寻欢家中良田千亩,靠的是庄子收成——这是家中殷实的;而蓝蝎子这般出身于微末之中的江湖人呢?成名之后,也要么是买地、要么是置办铺子。 她自己是置办铺子的,头一个个是商税这东西好逃,等闲是从她手里扣不出来的,第二个呢,便是在城中有铺子,就有自己的据点,能随手就传递消息出来,遇到 事情,也能有个意想不到的藏身之所。 例如西门吹雪家开了很多糕点铺子……这是谁都想不到的。 蓝蝎子自家开的什么呢?开的正是城中那极受欢迎的鼎福斋,上午专卖包子,他们家的雪菜包子,油油润润、雪里蕻发酵过的香气被炒过之后,便被激的格外鲜甜,其实以前连林诗音也吃过、贊过的,也算是二人之间一点隐秘的联繫吧。 江湖人也是要过日子的呀!全靠打杂抢烧来的那种,不出几个月,就要成武林公敌被追着砍了,所以这蓝蝎子说起生意经来,也是头头是道。 楚留香负手而立,微笑道:「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1……不若就叫香云水,如何?」 林诗音也忍不住笑道:「的确是个好名字。」 蓝蝎子坐在桌旁,单手托着侧脸,如丝般的媚眼就朝楚留香缠了过去。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赶紧眼观鼻、鼻观心,假装什么都没瞧见。 蓝蝎子冷哼:「切。」 洗髮水——现在该叫香云水了,因只有这小小一瓶,要价也不便太高,林诗音还未曾想清楚这定价的事情,便也要二两银子卖给蓝蝎子,蓝蝎子当场气个倒仰,指着她道:「你真是个大小姐!」 林诗音:「???」 第360页 蓝蝎子道:「你先说好,以后卖给我,都是二两,不若我这生意经,不教给你。」 林诗音噗嗤一声就笑了。 现在她发现,这传闻之中狠辣、恶毒、淫荡的蓝蝎子,其实本性很是豪爽,一点儿l也不如传闻中那样可怖,甚至有些可爱,她点头道:「蓝姑娘教我,这一瓶我免费送你。」 蓝蝎子很满意地点点头,道:「但凡是这种香膏、香露一类的东西,就没有卖给百姓的,你卖二两银子,他们也买不起,但这二两银子若是卖给能住在冷香园中的达官贵人……那这价格又实在太低了一些,况且你这人,守着金山银山,却瞧不出来,你先莫要说瓶中装的何物,光说这瓶子……」 塑料制品,螺旋拧纹,透明如玉,又如此坚韧,方才蓝蝎子观察半天,林诗音拿出这些东西的样子,根本就不是拿那等容易碎的器皿的模样,她当时还纳闷来着,直到自己上手一拿,才方觉其中奥妙。 她微微一笑,道:「光是这小瓶,怕是要有无数人愿意花高价来买。」 林诗音:「……」 林诗音不懂:「为什么?」 方便归方便,但对富贵人家来说,器皿不易碎有什么好处?对穷苦人家来说,卖的太贵,还不若好好珍惜着用自己家的几个陶罐呢。 蓝蝎子傲然一笑,只道:「我在江湖上可是以毒法出名的。」 她的武器,便是一条蓝汪汪的「蝎子尾巴」,也就是淬满了剧毒的毒鞭,毒之一字,当然是让许多江湖人闻之色变的,但他们这种精通毒功的人,也不是谁都去毒的,毕竟毒这玩意很贵的…… 想要找齐上好的五毒之物,就要花费不老少的时间,除此之外,还须得变化用料、熬煮时间、找药人去试,等等等等……这其中的损耗又是不老少,这些时间与损耗都算起来,那成品的每一滴剧毒,都价值千金……一般人还不配被毒死呢! 总之,这玩意儿l要是没点家底儿l还真玩不起,就是有点家底儿l,好不容易炼出来点儿l,一不小心,这小瓷瓶掉地上摔碎了……那真是想死的心都有。 林诗音:「……」 楚留香:「……」 楚留香居然觉得蓝蝎子描述的这心情和他以前摸到过的那个叫「x木虫」的论坛里的那群化学博士很像…… 蓝蝎子总结道:「所以呢,卖洗髮水不如卖这不破玉的玉瓶,当然,你也可以打着卖香云水的名头去卖,你就是卖一百两银子,也有的是人买。」 林诗音:「……不破玉,你连名字都帮忙想好了啊。」 蓝蝎子:「?这玩意原本叫什么?」 林诗音:「分装瓶。」 蓝蝎子:「……」 蓝蝎子:「……」 她一言难尽地瞧着她。 因贡献了一个绝佳的好点子,这瓶洗髮水……啊不,香云水就送给蓝蝎子了。除此之外,什么护髮素(茉莉花味让蓝蝎子很是迷醉,迷醉到楚留香不忍说出关于茉莉花香气的来源)、洗面奶、面膜、沐浴露、沐浴球、搓澡巾(蓝蝎子一开始认为林诗音是在卖刑具)、皮筋(这玩意儿l出乎意料的受到蓝蝎子的喜爱),她都七七八 八地拿了一些,挑到中午,这才算完。 交流这些日常生活之中所用到的琐物,其实格外的容易拉进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凡有过高质量的感情生活的人都明白,生活的波澜壮阔只是一时的,即便是江湖人,也被大量的日常瞬间所充斥着,穿衣、吃饭、洗头、沐浴……每个人都避不开这些,真正的感情也不会只谈论那些大事。 但,很多男人们,似乎就是瞧不起女人之间这种琐碎的、亲密的交流。 秦蔻曾锐评过:这是因为这种男人根本就不懂感情,他们就没有亲密交流的能力。 非常简单一件事,女孩子们遇到了伤心的事情,会像自己的好友袒露自己的心情,但很多男人都没这个能力,他们就算失恋了,真的很伤心,和哥们聚一聚,也不会真的去聊自己的内心,就是喝闷酒,以及一句「都在酒里」。 在你个头啊! 从冷香园的小院儿l里出来的时候,林诗音同蓝蝎子的关系,似乎已经更进一步了,二人亲亲热热的,俨然已是新晋的姐妹淘,蓝蝎子便说,周边有家不错的酒楼,请他们三人同去。 倒也没什么不好。 进了酒楼,蓝蝎子便摆出了做东的架势,对那店小二道:「你们这里的八宝鸭来一只,另外这招牌菜,荤的素的,捡好的上。」 说罢,一锭银子便甩了出去,店小二得了钱,便喜笑颜开的走了,蓝蝎子和林诗音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倒是提起了昨日林诗音在李园怒斥龙李二人的事情。 这事情果然已传遍全城了。 蓝蝎子自然是欣赏林诗音的做派的,还放言到这种狗男人要是被她碰上,起码也要毒个半身不遂,林诗音谈起这事儿l的性质却不高,故而这话题谈论了几句,便松松放过去了,转而又说起了生意经。 这些话,傅红雪自然是插不进去的。 他坐在桌边儿l上,神色冷冷淡淡的,一只手握着刀,另一只手拿着茶杯,慢慢地喝着茶。 今天是个难得的、艷阳高照的大晴天,三层的酒楼之中,他们坐在高处的雅间里,窗户打开,正对着这酒楼的后院,后院之中,原是一片腊梅林,此刻那皑皑雪被之上,正有着星星点点的红梅飘落,雅致极了。 第361页 白墙黛瓦、红灯高挂、檐角飞扬、蜡梅落雪。 这样的景象,在现代,却是见不着的。 对于林诗音来说,这样的景色是熟悉的,但对于傅红雪而言,这样的景色,其实也是陌生的。 他自山林之中走出,一路跋涉,从未进过任何一座大城池,在他最后关于自己时代的记忆里,只有边城那残暴的晒着的太阳,还有那矮矮的夯土墙和无尽的风沙。 不过,即便是这样好的酒楼,仍敌不过现代的一分一毫,最简单的——三楼的雅间为什么要价更贵呢?这当然是因为楼板,楼上的人走着,楼下的人就要听着头顶咯吱咯吱的声音。 再来,木头的屋子,的确很不隔音,秦蔻总觉得让他住在影音室里很对不起他,但他自己却觉得,那间屋子比这冷香园之中要价最高的屋子还要舒服得多。 毕竟——拔步床上的纹样雕刻得再精细,木板也是梆硬。 由奢入俭难的困境同样也发生在苦行僧般生活的傅红雪身上……现代真是太腐蚀人的意志了! 正出神的望着这酒楼的后院,却忽然见那后院的一间厢房之中,有个锦衣华服的男人走出来,这男人相貌堂堂、器宇轩昂,腰间却是别着一把刀,一把——漆黑的刀! 傅红雪的瞳孔忽然缩紧,浑身的肌肉也在此刻绷紧! 这男人负手而立,缓缓地走着,面上带着一丝格外漫不经心的微笑,随手便捻下了一株正盛开的梅花,放在鼻尖轻嗅之后,又随手将之抛在了地上,抬脚便走。 忽然,那屋子里又追出个女人来,衣衫不整、钗横鬓乱,美倒是极美的,只是此刻面容却被愤怒所扭曲,不可置信道:「……你、你真的要走?」 男人淡淡一笑,道:「我说过,我只要你陪我三天,现在事已完了,你还不走?」 女人大惊,忍不住上来死死抓住了他的衣角,质问道:「你为了让我陪你三天,已花费了数月时间,如今你……你终于得到了我,却要这样弃之如敝履?」 男人的面色仍然很淡,只是口气之中的狂傲与轻蔑却非常明显:「你这样的女人,也只配陪我三天。」 说吧,袖子一挥,直直把这女人给挥了出去,叫她跌倒在地。 这里的隔音的确很差,况且这男人是个武林高手,气如洪钟,又好似是故意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去侮辱这女子,因而这声音愈发清晰,竟使得这条街上所有的人都能听得见。 男女之事,一向最容易叫人注意,一时之间,在酒楼中吃饭的人,注意力都不约而同的朝那边去了。 楚留香皱了皱眉,道:「男女之事,想在一起就在一起,想分开自然也可分开,可分开又何必要如此侮辱于人?」 即便只有三天,那也是一份美好的露水姻缘不是?况且按照这女子所言,这男人为了追她,已耗费了数月的时间,追着别人跑是说遍了甜言蜜语,如今一度春风后,又如此翻脸无情,这男人的为人实在叫人不齿。 蓝蝎子冷笑道:「这狗男人,恐怕一开始觉得她就是勾勾手就能到手的廉价女人,岂料人家不肯,觉得落了面子,这才纠缠数月,终于到手之后,可不得死命侮辱,找回当初被落下的面子?」 此刻,那衣衫不整,跌倒在地的美丽女子,面容已完全被愤怒给扭曲了,她浑身发抖,双眼如淬了毒的刀子一样射向那男子,恨恨道:「好,你好得很!白天羽,你好得很!你莫要忘了我桃花娘子,有朝一日,我要把你的头割下来,用你的头去染红满院子的腊梅花!」 白天羽哈哈一笑,轻蔑道:「女人!哈,女人!」 桃花娘子忽然失声痛哭起来。 正在这时,方才如同花岗岩一般、一动不动、面无表情的傅红雪忽然动了。 他这一动,正如毒龙出洞、如闪电噼过一样,身法奇快无比,转眼之间,就已从三楼的窗口,到了那桃花娘子的身边,他手上没带刀,只是不知道从哪里薅了件大氅,手上一动,那大氅便披在了桃花娘子的身上。 桃花娘子一惊,只抬头望去。 面前站了个……黑衣的少年人。 这黑衣的少年人,就这么静静地站在这里,他并没有在看桃花娘子,也没有在看另一侧的白天羽,他的眼睛如积雪一般、似乎带着深重的寒意,就这么直视着自己正前面的梅花。 他的睫毛颤动了一下,面部的肌肉忽然痛苦地抽动了一下,仿佛他透过梅花,看见了什么极其残酷而惨烈的事情,又似乎是因为此时此刻的事情, 想起了一些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事情。 白天羽也在看着这少年人,他并不在意他为桃花娘子披上大氅,只是抚掌笑道:「小兄弟好身法,在下神刀堂白天羽。」 傅红雪没接茬,神色依然冷漠地像是一块花岗岩。 他冷冷道:「你不该这么对她。」 白天羽道:「你还是个孩子,你不明白,像这样的女人,被怎么样的对待,都不为过,而你……」 他傲然一笑,只道:「而你这样的武功,早已有资格随着你的心思,随意地去对待任何一个女人。」 傅红雪额角的青筋忽然暴起,半晌,才一字一句地说:「我习武并不是为了去侮辱任何一个人。」 白天羽负手而立,淡淡道:「许多人习武,都是为了出人头地、名扬四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你可知道什么叫做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那就是可以随着自己的心情,随便的去决定别人的命运……孩子,你明白了么?」 第362页 傅红雪沉默着。 他抬头望望天,又低头瞧瞧地。 天空一碧如洗,今天是个大晴天。 地上皑皑白雪,在阳光的照射下,泛起点点金光,与落梅交相辉映,甚是美丽。 半晌,他才轻轻道:「我习武,是为了给一个人復仇,但他并不值得。」! 第153章 他的声音并不似一个少年。 一个少年的声音应当是怎么样的呢?应该是如同初生牛犊一样狂傲、锐不可当、意气风发的吧。 但这个少年……这个黑衣的、英俊的、如冰雪般的少年,他的声音却是嘶哑的,带着一种令人想要探究的故事性,他的前半生是否受尽了痛苦的折磨?他到底出生于一个怎么样的家庭,又拥有着一种怎么样悲怆的命运呢? 然而,他那嘶哑的声音,却又很轻很轻,像是枝头的梅花,被一阵挟着冰雪的风吹过时,便如此静悄悄的、如此淡然的飘落了。 白天羽瞧着这少年人还略显纤薄的侧影,不由微微一怔,似是从他的这句话之中品出了一点什么微妙的情绪。 只是对白天羽这种人来说,他的人生是与宏大的叙事、伟岸的英雄史诗所联繫在一起的,所有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怅然与情感,在他这里都是不值一提的。 因而在这一刻,白天羽也只不过在心中觉得好笑,心道:白天羽啊白天羽,你怎么自己也像个娘们儿一样开始多愁善感了? 他微微一笑,负着手道:「復仇就是復仇,饮仇人的血,乃是天底下最大的正义之事,小兄弟这『不值得』三个字,却是说错了。」 傅红雪冷冷道:「你不该这么对她,她会恨你。」 白天羽还反应了一下,才意识到这个「她」说的还是桃花娘子——这少年说起话来,根本就是自说自话,全然不管旁人在说什么的,这时候倒是的确有些初生牛犊的锐意了。 他皱了皱眉,又傲然道:「恨便恨了,那又如何?」 傅红雪依然冷冷道:「一个人恨你或许不会怎么样,但你要让所有人都恨你,你就迟早会死。」 白天羽忽然哈哈大笑,笑罢,才慢慢道:「你是个很有意思的孩子……孩子,神刀堂在城内的堂口就在三条街以外,倘若你找不见你的仇人,就来堂口之中,只说要找堂主白天羽,自会有人带你来见我。」 说罢,他便飞身而去。 傅红雪在原地站了很久很久,漆黑的双眸漠然地瞧着前方的梅林,整个人都好似变成了一座亘古不变的雕塑。 半晌,那桃 花娘子慢慢地自地上站了起来,静静地凝视着傅红雪。 傅红雪却并不看她一眼。 说实话,他并不是一个非常富有耐心的人,因为没有人教过他耐心与爱。 他小时候受到的教育……花白凤对他的教育,与今日白天羽所说的话何其的相似。 「你就是神,復仇的神,你无论对他们做什么事情,都是应该的,你无论对他们做出什么事情,都不许后悔!」 现在回想起来,或许养母早就看穿了他同他名义上的父亲并不是一种人,他永远都做不到把人当做猪狗一样对待。 在这样扭曲的教育之下,他只能说成长为了一个……本性不坏的人,但他根本不懂与人相处,也不懂得什么叫耐心和关爱。 这些东西都是秦蔻教给他的,他被她的关心迷晕了,像是手捧宝珠的孩子,第一个反应是丢下逃跑——因为怕弄碎了这宝珠。 在亲眼瞧见了白天羽如何对待桃花娘子之后,他能明白……非常能明白,为什么桃花娘子的恨意,一直在白天羽死后的十八年还未曾消灭。 但他瞧上去却依然很冷漠。 他并没有多看桃花娘子一眼,也没有对她说出任何的宽慰之语,他只是目视前方,冷冷地说:「你恨他?」 桃花娘子的声音仿佛淬了毒一般从她嘴中飘出:「难道我不该恨他?」 傅红雪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真诚地道:「你该。」 桃花娘子道:「总有一天,我要让他付出代价。」 这代价会成功的,他知道,就在一个开满梅花的大雪天,她实现了她所说过的话,白天羽的血真的去染红了梅花。 ……也染红了地上的雪。 红雪。 傅红雪盯着地上洁白的、闪着金光的雪被,过了很久,才道:「但假如这恨意同样会毁了你自己,那就不该恨。」 说罢,他再不管桃花娘子,拖着残疾的腿,慢慢上楼。 此刻,楚留香正在掏银子给隔壁那一桌的富商——刚刚傅红雪顺手薅的那件白狐毛的大氅,就是这个无辜富商的。 傅红雪:「……」 他垂下了头,有点心虚。 楚留香赔完了 钱,一转头,就瞧见了在一旁当黑色鹌鹑的傅红雪。 楚留香:「……」 楚留香:「噗嗤!」 他忍俊不禁,忽然上来揉了揉傅红雪的头髮,还在心里锐评了一下:头髮好硬,不像猫毛,摸起来一点没有阿蔻那么柔软,反倒比较像柯基犬毛。 不过他面上却还是成熟、体贴、风度翩翩的阿楚哥啦,只听他温声道:「好啦……干什么这么心虚的样子?吃饱了没?今日蓝姑娘请客,八宝鸭你怕是没吃几口吧?走走走,咱们温黄酒喝去。」 第363页 ——现代的酒当然都很不错,但却没有多少陈酿多年的醇香黄酒可以喝,他买了几次,总觉得味道寡淡,并无甚意思。 古代也是有古代的好东西的嘛。 傅红雪沉默了半晌,才道:「抱歉,我没考虑那么多。」 楚留香微微一笑,宽慰道:「没事,我劫富济贫的时候也不考虑那么多的。」 实则不然,楚留香只偷那些为富不仁的狗东西。 傅红雪深深地凝视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跟着他,一步一步地走回了三楼的雅间,那天的好酒好菜,在他的口里却仿佛是苦的。 另一头,明珠小区a栋十七层。 这是秦蔻家的另外一套房子,这套比起她自己现在住的那一套来说,实在小得很,就是普通的三室两厅,算下来已经有不少年头了,当初买这房子是因为这是学区房,为了方便秦蔻走读,后来上了大学之后,这房子一直是出租出去的。 x市租房市场的价格其实一直都不高,一千多一点,就能租到不错的房子了,不过地段这样不错的学区房的租价当然是要更高一些的,等秦蔻上大学之后,这套房子的租金就都拿来给她当零花了。 这几个月,上一户租户孩子高考结束退租了,下一户租户本来说好九月开始租,结果九月都过了几天了,这时候突然说有事回老家了,孩子住校,家长就不陪读了,要退租。 这让秦蔻很恼火。 租房市场也有淡季旺季,这样子的高中学区房,一般都是暑假的两个月会被大量退租然后又由新的陪读家长来接手,等到开学之后,那决定陪读的家长该租的已经租完了,这个时候再 找新租户,就很困难了。 不过那几天秦蔻在旅游,实在不耐烦听那家长的苦苦哀求,再加上考虑到林诗音要留下,万一想要个其他的落脚处呢?万一准备拍视频,需要布置工作室呢? 因着这家人给她造成了损失,因此她只退了房租,押金不退,那家人把屋子打扫的干干净净之后,就搬走了。 没想到现在这套房子却派上了用场! 卧室里,窗帘被紧紧地拉起来,连一丝月光都泄露不进来,屋子里的灯却是开的,床头的小夜灯散发出暖黄的、模煳的光芒,这种光芒相当的温柔,却也相当的乖暧。 秦蔻和一点红正在厮守。 小夜灯乖暧的光芒罩在一点红惨白的、布满伤痕的精壮身体之上,他的两只手臂抱着秦蔻,手臂上的肌肉线条极其流畅结实,他右胳膊的大臂之上,有一道浅浅的刀痕,随着他手臂的动作在秦蔻眼前晃来晃去。 她自己也晃来晃去的。 一点红初尝爱人的滋味,本就有瘾,恨不得日日夜夜和自己心爱的女人厮守在一起,他虽不讨厌林诗音,但对于她霸占了秦蔻身边位置的这件事,还是颇为无奈的。 但他又不是那种十七八岁,心理上还未完全成熟的毛头小子,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要甩脸子发脾气,等着人来哄。他与秦蔻在一起,自认为自己哄她、爱她还来不及呢?哪里会因为这种事给秦蔻的心情找不痛快呢。 那就没有法子了,只能忍耐。 最难熬的一天,便是在海边旅游的那一天,她累得狠了,在车上就睡着了,下了车之后,他不由分说,就把人抱进了自己的房间,结果人都放床上了,一看她身上穿的那件衣裳的料子…… 得,就这么睡一夜,第二天这衣服也不能要了。 只好帮她脱衣裳。 心爱的女人就在怀里,唿吸甜蜜、这般动人,皮肤像是泼出来的牛奶一般……他甚至没法子再寻件睡衣帮她换上,只得就这个样子,像是裹一个蛋糕捲儿一样的把她裹进被子里,然后自己就这么隔着被子抱她,半夜才平復下来,慢慢入睡,第二天都觉得很是疲惫。 后来几天,秦蔻又跑回去和林诗音一块儿歇着了。 终于,林诗音、傅红雪、楚 留香三人离开,当天下午,他们两个人就收拾出了自己的日常用品,和陆小凤、花满楼打了招唿这两天不回来住了,接着,就来到了这套小房子里,窗帘一拉,就这么纠缠了起来,把这件事当做和吃饭喝水一样日常的事情,让它频繁的发生着。 期间,一点红还强硬地让她补充了不少水分。 秦蔻自己也像是一汪水一样在他怀里窝着,眯着眼睛说:「感觉这两天我会瘦。」 一点红:「为什么?」 秦蔻哀嚎:「运动量好大!」 一点红:「……」 一点红很委婉地表示:「好像是我在运动。」 秦蔻:「啊~!我不管我不管~~」 一点红忍不住笑了一下,伸手摸了摸她的肚子。 秦蔻的手覆盖在他的手背上,与他这个样子十指交握,又说:「饿……」 一点红嗯了一声,温声问:「想吃什么?」 秦蔻懒洋洋说:「想吃火锅……可是我现在都起不来身……」 浑身的力气都被揉碎掉了,被一个指节、一个指节的揉着,把力气全揉出来。他平时其实是非常好说话的一个人,即便是沉默,也像是一种很温柔的沉默,让秦蔻忍不住想要追着他戳一戳,但是只有在这种时候时,她就似乎能窥见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了。 一点红想了想,说:「我出门去买菜和底料,在家里煮吧。」 第364页 秦蔻说:「算啦……煮泡面吃叭,我要超级豪华的加了奶粉的煮泡面!」 一点红道:「……那我去买奶粉。」 秦蔻失望:「诶家里连奶粉都没了么?」 ……这话听起来总觉得怪怪的,一点红挑了下眉,很委婉地提醒她说:「这好像是间刚收回来的出租屋。」 换言之……干净的连一包她藏的巧克力都不会有,现在厨房里和冰箱里的吃喝,都是刚住过来那天一块儿逛超市买的。 秦蔻想了想,理直气壮地支使他:「那反正都要出去了,买点好吃的吧,我要吃麦x劳!」 一点红:「奶粉还要不要?」 秦蔻:「要吧……明天早上可以吃奶粉泡面……啊,要不要买烤生蚝,给你补补啊。」 她忽然十分邪恶地笑了起来,不怀好意地伸手戳了戳他的腹肌。 啊~八块~ 一点红:「……」 一点红捉住了她的手,语气有点冷酷:「你觉得我很需要补补?」 秦蔻把半张脸遮在抱枕后面,心虚地看了一眼,不说话了。 一点红不理她,穿衣服,扎头髮,戴墨镜,出门买东西去了。 秦蔻抱着个抱枕,趴在床上玩手机。 ——唔,下个月月x市要办漫展,还有古风武侠街道……要不要去玩玩呢?怎么说呢……就很想炫耀一下自己手里的各种稀有人物卡的嘛>w<~~ 算啦,下个月再说吧。 不知道诗音、阿楚哥现在在做什么呢……事情顺不顺利呢? 因为有楚留香,她其实不大担心。 就这样在这间窗帘拉的紧紧的屋子里呆了三四天,两个人才手拉着手走出去,在灯光水平十分一言难尽的不夜城逛了一圈,吃了一个内陷冰冰凉的酥皮泡芙、买了一盒一点红喜欢的山楂锅盔+枣泥酥拼盘,又去不远处的商场里试吃新开的店铺。 又是云南菜,以及……又不好吃。 ——秦蔻悟了,云南菜还是去云南吃吧,商场里的连锁是真的不太可以。 然后手拉着手一块儿回家。 回家的路上,收到了陆小凤的微信,是拍摄的视频。 昏暗的室内、闪亮的布景、舒缓的、极富空间感的音乐,还有人们摆动的双手。 不是酒吧,是cocolivehouse今天份的演出。 ——作为一个精通音律的人,花满楼其实蛮喜欢去看现场演出的,所以秦蔻经常会分享近期来的乐队的一些资料给他,他听了录音室版本的歌曲,感兴趣的话,就会背着他的包去听现场,至于买票的问题嘛……老闆的朋友,当然是走后台进去啦~ 今天陆小凤和花满楼一起去享受音乐去了。 陆·剥拿扒·小凤:(视频) 陆·剥拿扒·小凤:(视频) 陆·剥拿扒·小凤:重色亲友的蔻蔻在干嘛鸭!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鸭你个头! 陆·剥拿扒·小凤:蔻蔻对我越来越粗鲁了……对了,楚兄他们快回来了吧。 关中悍匪coco:嗯呢……那天搞个接风宴吧!吃什么,吃火锅么? 陆·剥拿扒·小凤:……你怎么一天天的就想吃火锅?出息呢。 关中悍匪coco:我不管,我爱吃! 陆·剥拿扒·小凤:好叭好叭,真拿你没办法鸭(╯▽╰) 关中悍匪coco:好好说话不要卖萌。 陆·剥拿扒·小凤:吃不吃冰激凌蛋糕,我去定一个。 关中悍匪coco:好哦,来个呵根达斯!我要那个玫瑰造型的~ 陆·剥拿扒·小凤:ok~ 关中悍匪coco:(^-^)v! 第154章 接下来的日子,林诗音、傅红雪、楚留香三人,仍然住在冷香园的那个小院儿之中。 冷香园的温泉很不错,天然温泉。 当然,在古代说什么天不天然的,其实都是废话,这里也没有人造温泉。 这里的菜也很是不错,光是早点,也能翻出十七八个花样来。什么杏仁烧茶、鸭子肉粥、山药糕、枣泥酥、燻肉的千层酥、用的是干建莲熬了的莲枣汤、菱粉糕、山药糕、鸡油卷、松仁鹅油卷等等。 这其中有些东西味道倒是平平,就说那山药糕吧,无非就是取一个口感上的细腻湿润,论起味道来,倒真不如去自助餐厅吃的那蓝莓山药。 楚留香想了想,觉得这蓝莓山药做起来倒是相当容易,就是缺少原料,现在哪里来的蓝莓? 好在桌上正好摆了一盘黄澄澄的金桔看果,他瞧了一眼,只觉得或许用金桔酱也行——与蓝莓酱一样,都是甜中带酸。 于是这于吃喝玩乐上格外擅长的浪子就吩咐了小丫头:「把金桔去了那白丝熬煮,多加些糖做成酱,在把这山药蒸了,压成细细的泥,放在小盅里在外头凉上几个时辰,如今,再把金桔酱浇在上头。」 小丫头问:「金桔酱……是做成渴水那样么?」 楚留香笑道:「倒也不用那么稠,去问问你们大师傅吧。」 说罢,塞了一块银子给她,又顺手给了她一块巧克力,小丫头喜笑颜开地走了,先是去了趟厨房,又自己躲起来去细细端详那英俊客人给的小点心。 外头包着一张鲜艷的红纸……摸上去细腻非常,不似是她所见过的任何一种纸,上头还写着字呢,不过小丫头不认字,只依稀认得「香米」两个字,也不知前头那个字是什么,她小心翼翼的撕开了那张纸,瞧见的便是一个褐黑色的东西……这瞧起来倒是像什么药丸,但比药丸香好多。 第365页 有一股又香又甜的味道。 小丫头嗅了嗅,小心翼翼地掰了一点,放在嘴中。 过了一会儿,她的脸上红扑扑的,开开心心地从角落吃独食出来了,这块奇怪香甜的「什么香米」她没吃完,打算留着,每天吃一点儿。 这奇异的甜味带给了 小丫头一点雀跃的快乐,也带给了楚留香一些快乐,那就是分享的快乐。 他这次回来还带了不少巧克力——当然不是秦蔻喜欢的那种精品巧克力,那种东西就和她喜欢的美式咖啡一样,有着极其复杂的风味轮,但是入口的第一个瞬间,要么酸、要么苦,反正风味不好品。 他带的就是一些很甜的巧克力糖果,那种包着坚果的巧克力蛋啊、底下有一层脆脆的米的脆香米呀、还有巧克力威化,拿来分给街上的小孩子们。 这些在街上流浪的小孩子们,能活到明年春天的又能有多少呢? 他自己就流浪过,胡铁花、姬冰雁也流浪过,一点红在被薛笑人收养、训练成杀手之前,也曾是个在街面上流浪的孤儿,他有一次不经意之间谈起过,当初之所以跟着师父走,也就是为了两个馒头。 楚留香在吃早饭。 一碗鸭肉粥热滚滚的下肚、燻肉千层酥吃了三个、杏仁烧茶喝了一盏、枣花酥的味儿也好,比现代吃到的要好吃不老少。他不由地想:要走的那一日,就多叫一个食盒带回去吧,反正也不费事的。 吃罢,他轻巧地跃上重重屋嵴,感受脚踏在瓦屋上时那种细微的松动感,这是车水马龙的大城市所没有的,在这里,他可以尽情的施展自己的轻功……第一天来的时候,他跳上屋顶前甚至还下意识地去找了一下摄像头的位置,实在令人哭笑不得。 越过几条街,便听到有孩子稚气的声音:「您老人家来啦!」 楚留香:「……」 楚留香严肃地纠正道:「我并不太老。」 ……对于这些最大也就十一二岁的小孩子来说,或许大人们都是叔叔级别、老人家级别的吧。 几个衣衫褴褛的小孩吐了吐舌头,欢快地改口:「大哥哥!大哥哥!」 楚留香:「……」 这大哥哥叫的也感觉很诡异。 算了。 他微微一笑,袖子一挥,糖果就落入了孩子们的怀抱,楚留香抱起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子,带着一群衣衫褴褛的流浪儿,去城北的一家成衣店了。 ——流浪的孩子最怕冬天,冬天容易冻死。 所以他刚来这城里的第一天,处理完了李园的事 情,瞧见了这群小子的时候,便带着他们去了成衣店,定做了十几套棉衣给他们。 但这样还不算完的,像这个样子、无父无母无族人的孩子,那就是人人都可以踩上一脚的存在,楚留香过几天就是要走的,很有可能他前脚刚走、后脚这收了钱的和气老闆就翻脸不认人,连棉衣都不给他们……所以,他多给了这铺子一些钱,叫他们赶工,今日就得叫孩子们穿上新棉衣。 穿上之后呢?事情也还没完。 雪天,城中的流浪汉多挤在城外废弃的沈氏祠堂里,沈氏从前也是江湖名流,没落之后,他们家的祠堂因修建的坚固,冬日里不会被大雪压塌,后来就成了城中流浪之人聚集的地方。 这群孩子自然也住在里头。 年纪小、身上又穿着崭新的棉衣,那想也不用想,就是一个被抢的份儿。楚留香做事一向周到,因而昨日便去了沈氏祠堂一趟,玩了一出「背后有高人撑腰」的戏码,只是这样的戏码,怕也只能顶一时的用。 流浪的孩子想要活下来,本身就要比旁人更加坚韧、也更有本事,他们是没法子靠别人的,假如有一个人说,我给你两个馒头,你跟我走,从此包你能吃饱……那他一定是想收取比两个馒头要大得多的代价。 一点红的前半生,就是这样毁的,然而再谈起那段经歷的时候,他表现的非常平静。 他只是淡淡地说:「当下就饿死,和给我一口饭吃让我活下去,选哪个?他对我已是了不得的恩情了。」 楚留香唯有嘆气。 好在这群小孩子之中,有那么一两个,也颇具习武的天分,楚留香便教了他们几招,一招点穴的手法、两招轻功的步法,如此,也够活下去了。 他能呆的时间太短,他能做的事情也太少。 他的心里便充满了愧疚,不过即便如此,这群小孩子们瞧着楚留香的眼睛,也是那样的依赖、和那样的欣喜。 他们问:「楚大叔,你之后还会来看我们么?」 楚留香摸摸鼻子,苦笑了一声,没有说话。 流浪的小孩子察言观色的能力都很强,瞧见他这样的神色,其中一人便立刻道:「楚大叔,我们会好好练功的!你放心,我们都会平安长大的!」 楚留香笑了笑,摸了摸他的头顶。 接下来的几天,便是按部就班的几天。 林诗音因为心存了做生意的念头,便也要锻鍊一二,况且她对珠宝的眼光一向也不错,于是便和楚留香在城中四处跑,买了不少杂宝。 楚留香闲暇之余想要试的「金桔山药」做好了,味道……emmmmm,怎么感觉和想像的不一样呢? 林诗音试吃了两口,说:「总觉得好似少了一股……奶香?莫不是那蓝莓山药之中,山药泥里还需放些炼奶?」 第366页 楚留香下意识想拿出手机去搜一下,然后作罢。 炼奶在北方倒也没那么难找,不过就是牛奶加糖加糖不断加糖而已嘛……如此又吩咐了一回,下次再端过来的时候,味道便对了许多。 白天羽似乎很是欣赏傅红雪,想叫傅红雪也加入神刀堂来。 他是个非常没有界限感的人,因为他总是认为,任何人被他看上,那都是对方的荣幸,绝没有不识好歹的理由的。 神刀堂在城中的势力果然不小,那日仅在酒楼中有一面之缘,次日,神刀堂便找到了冷香园里来,白天羽承诺倘若傅红雪来,必定帮他復仇、也会帮他扬名天下。 傅红雪神色冰冷地拒绝了他,白天羽若他被拒绝之后,非但没有生气,面上还露出了更加欣赏的神色。 ——他对男人、和对女人,的确是不同的。 女人拒绝他之后,他虽然会继续追逐这女人,但这不过只是花花公子的本色罢了,花花公子们绝不会因为一个女人的不屈而欣赏她们,他只会被燃起征服欲,而征服欲达到顶峰的那一刻,便是在完全的使她们臣服之后恶狠狠地抛弃她们。 这把戏白天羽已玩过了很多回,桃花娘子不是第一个,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 但对男人,他倒是有几分真心——像这个样子拒绝他的男人,他倒是的确是发自内心的欣赏,也下定决心一定要将他收至麾下,而收之麾下之后,这位他欣赏的少年英雄,自然也需要完全得服从于他。 傅红雪瞧着这样的白天羽,面无表情,忽然又垂下了头,十分无力似得转身回了屋子,关上了门。 白天羽道:「我会再来!」 说罢,潇 洒的飞身而去。 但七天之后,冷香园人去楼空,傅红雪就像是他的名字一般,纷纷扬扬地落下,又在这世上消融得无声无息。 从此之后,白天羽再也没有见过这个叫傅红雪的少年,他认为这件事是他生平仅有的一件憾事。 李寻欢与龙啸云决裂了,江湖传闻,龙啸云悲愤不已,直言李寻欢煳涂,他若提前知道林诗音是李寻欢的未婚妻,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此人悲愤到了极点,甚至要拔剑自刎,不过这自刎的速度倒是比他平时出招的速度慢多了,很容易就被拦下来了。 李寻欢自己,也悲恸万分,直言是自己令义兄陷入了这般不义的境地,他也没有脸面再与龙啸云以兄弟相称,二人自此分道扬镳。 龙啸云的武功平平,家世、才智也都无甚好说的,人生中最荣耀的身份便是李寻欢的义兄,没了这重身份之后,他便自此籍籍无名、消失在了江湖之中,无人在意。 李寻欢动身去了关外,一走就是十多年。没了主人的李园,便就此失去了名园的风采,家中的下人们开始先是偷小东西去卖,后来便愈发胆大,将整个李园都差不多搬空之中,四散而去,只有李家的世仆,仍然在守着这凄凉的宅邸。 白天羽与李寻欢是朋友,但他在这十多年中的经歷却与李寻欢大不相同。 他愈发的意气风发,与魔教教主的一战,惊天动地,白天羽的名字,也彻底同英雄二字紧密地联繫在了一起。 他娶了妻子,生了儿子,又得到了他的死对头——魔教座下的大公主花白凤。昔日唿风唤雨的尊贵魔女,屈身做他那见不得人的外室,被他养在个小小的宅院里,怀了他的孩子。 他玩弄了武林三大世家之一,丁家庄的独女白云仙子,这女人他印象深刻,因为她的确美丽、高贵如云端仙子,非常难以驯服,但最终,还是成了他风流帐之中的一笔,被他抛之脑后,至于这未婚的闺阁少女怀孕又被狠狠抛弃之后要如何自处,他不在意,女人越是为他要死要活、从仙子变成恶鬼,他心中就愈发满足,并时常嘆息:「女人啊!」 白云仙子在极度的仇恨之中,在自己的脸上划了七十六道刀口。 被抛弃的桃花娘子,恨白天羽入骨。 白天 羽的三弟马空群,恨白天羽入骨。 铁血君子易大经、好汉庄薛斌、神刀郭威、无骨蛇西门春、护花剑客柳东来……恨白天羽入骨。 这些恨意汇集起来,变成了巨大的杀意,终于就在十年之后的某一天,在大雪纷飞的梅花庵爆发了出来。 鲜血染红了地上的雪被,白天羽力竭倒下的那一刻,他看见了满目的红雪,又想起了十年前……那个他曾很感兴趣的少年的名字——傅红雪。 为鲜血染红雪地的那一天而復仇吧! 但那个人并不值得去復仇。 这一刻,白天羽似乎忽然悟到了什么,这种说不清而道不明的情绪,似乎跨越了时间,使得他回到了十年前与这少年相见的那一天—— 但究竟是什么呢?他不知晓,也再没机会想明白了。他的血已经流干,跪倒在雪地上的,是一具握着刀的尸体,漆黑的刀,苍白的手。 这一代的江湖故事,就这样落下了帷幕,代有才人出的江湖,很快又会被新的英雄所占据,神刀堂所留下的巨大权力真空,也即将引发另外一场流血的纷争。 但这一切,与傅红雪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行走在时空中,他的前路有希望、有方向。 前方有亮光出现,他走过了亮光,回到了他所眷恋的那间屋子里。 第367页 火锅在锅里咕嘟咕嘟地煮着,翻腾的红油带着辣而香的蒸汽铺面而来,土豆片、藕片、肥牛、牛肉丸子、颤巍巍的晶透黑鱼片、脆生生的圆生菜……已经全部摆在了桌子上。 他所熟悉的那个人穿着舒适而宽松的衣服,扎着乱七八糟的丸子头,回过头来,朝他们轻快地笑:「回来就快点坐下吃饭!我要饿死了!」 然后,她又很疑惑地说:「……诶,这孩子是谁,你们怎么带了个小孩子回来?他怎么脸这么红,发烧了么?」! 第155章 三个人去,四个人回来——楚留香怀里还抱了个孩子。 这是个不过八九岁的小男孩,这个年纪的小孩子身子还没长开,手脚显得格外纤长。他的头埋在楚留香的胸膛里,看上去情况很不好,面色通红,烧得昏昏沉沉,一条胳膊无力地垂下。 楚留香嘆气道:「此事说来话长……」 秦蔻立刻说:「那就先别说,先吃退烧药。」 她起身去翻退烧药和体温计,刚巧,家里还有一瓶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理由买的少儿用布洛芬混悬液,秦蔻一面按照小量杯的刻度倒药,一面听楚留香讲来龙去脉。 来龙去脉……也非常简单。 楚留香在那头呆的这几天,顺便同一群在街面上流浪的孩子混熟了。就在今日,他们东西都准备好,就等着八点整那一刻回来了,七点多时,那个最大的孩子阿才居然找到了冷香园来。 若不是楚留香留恋那种可以在屋顶上随便飞来飞去的感觉,他可能都不会发现冷香园的正门处有搔动,也不会发现阿才差点就要被门房给打出去。 这种在街面上流浪的孩子,没眼力见的早被人打死了,但凡能长这么大,那都是一等一的机灵,没事谁会来硬闯冷香园这种地方?楚留香一瞧便知道出事了,赶过去挡下一问,才知道他是为了另一个孩子来的。 那个孩子和他们其实不熟,他是前两日才出现在沈氏祠堂的。 他话很少、独狼一般,一个人出入,阿才曾看他没吃的,便把楚留香给的糖果分给他,他却只是冷冰冰、硬邦邦地说:「我吃不起。」 后来阿才知道他叫阿飞。 阿飞是住在山上的,今年雪太大了,把他住的房子给压塌了,他只能去找山洞住,但是走着走着就走下山来了,然后就暂时在沈氏祠堂之中住着。 阿飞是个能人,他不乞讨,他有一把剑,带着那把剑上山去,猎狐狸,然后在集市上去卖狐狸皮。 阿财很羡慕阿飞的好身手,于是格外的注意阿飞,平时阿飞下午就回来了,这一天却一直到天黑都没回来,阿财有点担心,去集市那边和人打听,才晓得出了事。 反正就是和城中有名的一个纨绔 起了口角,那纨绔就要小厮上去教训阿飞,结果被阿飞刺穿了几个小厮的手腕,纨绔连滚带爬的跑了,没一会儿,搬了救兵来,救兵居然是个蛮有名气的江湖高手。 然后阿飞就被点了穴道带走了。 阿财找到他的时候,他在城中一处废园,就这么一个人被倒吊着,浑身湿透、眼睫都结了冰,地上放着个装满了水的大水瓮。阿财立刻就明白,那纨绔抓了他之后就把他带到了这里,用这种方法折磨他,要冻死他。 无父无母的孤儿对这种事见得不少,所以阿财遇到楚留香后,才拼命想练好楚留香教的那三招,就是为了遇到事能跑、能活。 阿财没有被吓呆,他拼了命地去解开弔着阿飞的绳子,阿飞的穴道还被点着,动弹不得,整个人像是一条被冻僵了的鱼,手白到发灰,面上却滚烫滚烫的,阿财把自己的棉袄给他裹上,背起他就跑,想找好心的楚大叔救他一命。 楚留香也不含煳,立刻帮阿飞解穴,帮他换了一身干衣裳,但阿飞烧得很厉害,整个人迷迷煳煳的都开始喊娘了,八点就快要到了,现下要熬什么药都来不及,他们这一次又都没想起带药……没法子,只能带着阿飞回来了。 楚留香长嘆一口气,温声道:「这孩子我带回来的,自然由我来照看。」 照顾一个生了病的孩子,那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楚留香何许人也?自然明白,惜弱是好品质,但得有能力扫尾才是。自己救回来个小孩子,然后就撒开手,叫旁人去照顾……那算什么侠肝义胆,外包的侠肝义胆么? 他当然不是那种混帐人。 花满楼过来给这小孩儿把了下脉,说:「就是烧得厉害,其他的倒是没什么。」 秦蔻把体温计拿出来一看,三十八度五。 对大人来说是高烧,对小孩来说还行。 她甩甩体温计,说:「那你要记得起夜帮他量量体温哦!」 楚留香道:「那是自然。」 他想了想,又说:「先让他在这里暂住一阵子吧,我回去解决完我的事情之后,便带他回去,让他安顿下来。」 基本上能因为房子塌了,一个人出来住废弃祠堂、一个人打猎卖皮子的小孩,不用问也知道,没爹没娘没亲族。 秦蔻说:「你刚刚说他叫什么?」 楚留香摸摸鼻子:「阿飞,怎么了?」 陆小凤幽幽道:「你就不觉得这名字有哪里有点熟悉么?」 在小李飞刀的世界,捡到一个叫阿飞的小孩子……emmmm,这还真是叫人不得不感嘆世界真小呢。 第368页 楚留香:「……」 楚留香想起来了。 阿飞……飞剑客么?对了,阿财说这孩子剑法很好。 飞剑客……貌似,和他平辈来着。 这混乱的时间关系令楚留香的大脑宕机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他是十年之后初出茅庐的,飞剑客也是差不多的时间出道,不过他很快就去海外寻访仙山去了。 这……看着自己平辈的江湖人忽然变成了个小孩子,再看传闻之中的龙夫人,此刻也还是个比他小十一岁的小姑娘,楚留香陷入了沉思之中。 他可能已经考虑到了平行时间线的问题了…… 秦蔻说:「好啦,放他休息吧,刚吃了退烧药,让他睡会儿,我们快去吃饭,锅都开了好一会儿了!」 楚留香微微一笑,道:「说的也是。」 这时候,林诗音和傅红雪也换了衣裳出来了,他们之前穿的都是冬装,回来了就换成家居服。餐吧那边的灯开着,火锅端坐桌正中,正咕嘟咕嘟地冒着气,一点红从厨房里出来,把切好的红薯片放桌上,大家不再多言,围着火锅动筷子。 红汤在锅里翻滚着,十余种香料被热油翻炒过,又被滚出了复杂而令人味蕾大动的香气,因有着不爱吃辣的一点红,所以还是分了清汤和红汤两种锅底,淡翠的圆生菜被下进清汤锅,秦蔻爱吃煮得软乎乎的菜,菜就在锅里翻滚着变得绵软。 但菜心她就很喜欢直接生吃。 像是普通的生菜,菜叶子要是不烫一下的话,会吃起来有点苦,非得沾点酱啊、裹个烤肉吃才好,但是菜心就完全不一样了,菜心吃起来是脆甜的,蔬菜的那种甜味是很难形容的,是那种津津的甜,带着清淡的菜味,吃完了之后,还会有一股余甜留在舌尖上。 菜心就是一颗菜的精华呀! 她手里拿着个菜心,咔哧咔哧地咬着,一面吃,一面 听三个旅行归来的人讲他们遇到的人和事。 而楚留香,也的确是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 他的声音是很低沉的,总是带着一股奇异的磁性和煽动力,只是普普通通地拉家常时,秦蔻都能感觉到那种因为低音炮而四处乱散发的魅力,要是他再刻意地去讲一个故事,那真的是可以不知不觉就把人吸引得死死的。 只听他道:「那蓝蝎子虽不在兵器榜,却是公认的一流高手,实力还在那第九名的青魔手伊哭之上,此人身法轻灵,轻功极高,小巧腾挪处尤为灵巧,又有一尾剧毒的九尺蝎尾钢鞭护身,那日她突然造访,停在小院儿之中,甫一落地,就扬声要找林姑娘,竟是为了……」 他的尾音有些意味深长地拖长了。 秦蔻听得入了迷,连锅里已经捲起来的薄薄肥牛卷也忘了夹,问:「为了什么?」 这般危险的女人!来找诗音做什么! 林诗音:「……」 林诗音欲言又止。 楚留香故意逗她:「欲知后事如何,请听……」 秦蔻大怒:「快点说!不说诅咒你头髮掉光!」 楚留香哈哈大笑,那双温柔而富有活力的眼睛之中,似乎也迸发出了一些神秘的色彩,只听他道:「原来那蓝蝎子不远千里找上门来,竟是因为瞧上了诗音送去浣衣房的——袜子!」 林诗音继续:「……」 秦蔻:「……」 秦蔻:「……」 秦蔻忍不住吐槽:「我觉得你很适合去给《跑近科学》配音去。」 就这种神秘莫测的氛围营造和这异常让人无力吐槽的结论…… 古代人楚留香表示疑惑:「嗯?《跑近科学》是什么?」 秦蔻冷酷地说:「没什么。」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给她夹了个牛肉丸在碗里。 秦蔻一点儿不客气地吃掉了。 她是很喜欢这个牛肉丸的,不是那种放在超市丸子冷柜里的淀粉牛肉丸,是她为了这顿火锅,特地从网上买的手打牛肉丸,吃起来非常紧实,甚至紧实到吃起来会有点脆的口感,她私心里觉得潮汕的手打牛肉丸煮川味火锅里也超级好吃的。 吃掉牛肉丸,她又夹起一片晶透的、颤巍巍的黑鱼片进锅里涮,一边涮还一边对楚留香说:「这是红哥片的!」 剑法好的人刀工都这么好么? 刚才他在厨房里片鱼的时候秦蔻就凑在一旁看,修长惨白、骨节分明的手持着刀,速度很快,动作流畅,片出的鱼甚至可以透光—— 鱼不是关键,手是关键>w<~~ 秦蔻一边吃着鲜嫩得要命的鱼片,一边口齿不清地说:「红哥去当美食博主,都一定能行。」 一点红露出一个非常浅淡、又非常柔和的笑意来,伸出手来帮她把一缕头髮别到了脑后,淡淡道:「我会考虑的。」 是了,既然决定留下来,又不可能重操旧业,他也必须要去为以后的生计做打算了。 当然,他也需要回一趟他的时代,把他这些年卖命赚来的金银带过来。 既然说到了这个话题,林诗音就顺势说起了和蓝蝎子做生意的事情,还有他想要做时空代购的想法。 秦蔻诧异地看着她。 秦蔻说:「要做铺子其实很麻烦哦,不是说带货过去放铺子就行了,就像你说的,你、小雪、还有红哥……你们三个人一块儿弄这事,那么势必有人要长期待在那头的铺子里看顾着,不然的话,店里请的员工弄鬼都发现不了。」 第369页 她自己就是开店的,当然知道开店有多麻烦,根本离不了人的,这件事可不是想当然的说请几个员工就能解决的……三位古代人之中,唯一一个能看懂帐本的估计就是林诗音了,那么,林诗音要经常留在那头的铺子里么? 她本是抱着再也不回去的心态,才在大庭广众之下,对着龙啸云和李寻欢说出了那样一番话,如今她的事情早就在那头传开了,再回去呆着……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么? 况且,赚钱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在现代更舒服的生活,倘若为了赚钱,反而经常住在什么都不方便的古代,那不是本末倒置了么? 没开过铺子、不知道开铺子有多麻烦的林诗音愣住了,半晌,道:「我的确没想这么多。」 秦蔻笑道:「不过这确实是一条赚钱的好路子啊……就这么放弃了实在很可惜啊,我想想……不如我们做tob模式呢?」 林诗音一怔:「tob?」 秦蔻说:「就是找个经销商啦,我看蓝蝎子就很不错。」 很简单,他们不直接去卖货,而是把货卖给蓝蝎子,叫蓝蝎子自己放到自己的铺子里去卖,这样的话,利润上或许会没那样高,但是这对他们来说就真的是一本万利的事情了。 既不需要自己打理铺子、也不需要去想怎么把货卖得更高价、更不用担心这些放在古代,可以称之为「奢侈品」的东西,会不会捲入什么江湖纷争之中。 当然了,最后一点可能还是会有的,但最起码不会是一个经常性要去斡旋的事情,省力99%! 林诗音眼前一亮,觉得这注意很是不错。 她跟秦蔻说:「蓝蝎子问我过阵子还来不来,我告诉她不一定,她便告诉了我一个地址,说是这个月都在城中,倘若我再去,要去找她。」 商业世家出来的花满楼也出主意:「所谓做生意,无非就是低买高卖,在那头换成金银回来不好出手的话,也可採买些现代喜欢的珍稀东西,像是缂丝、徽墨一类。」 也是,金银的问题主要还有古代的提炼技术不成熟,这金坨坨银坨坨不纯的话总觉得很麻烦,玉佩翡翠是很不错的选择、缂丝之类的古代高端工艺品也很好。 得了新的赚钱门路,秦蔻也很高兴,不过这种事要慢慢弄,饭桌上一下是说不完的,话题就此打住,大家继续吃东西。 吃完饭,把锅碗瓢盆全塞洗碗机里去,从冰箱里拿出冰激凌蛋糕分食掉,准备去楼下遛弯。 楚留香也想去,但有要照看发烧的阿飞……花满楼道:「无事,你去吧,我……和陆小凤一块儿看着他。」 陆小凤吐槽:「……你是小学生么?干什么都要拉着我一块儿。」 花满楼微笑:「嗯?」 陆小凤:「好啦!我陪你!还不行么!」 花满楼摊了摊手。 林诗音噗嗤一声笑了,对楚留香道:「我也有些累了,就不下楼去了,阿楚哥放心吧,阿飞这边我也帮着照看一二。」 楚留香温声道:「好。」 秦蔻、一点红、楚留香、傅红雪四个人就下楼遛弯去了。 九月,x市的秋天已经到了,在傅红雪不在的日子里,这里下过了三场雨,每下一场,天空似乎就变得高远了一些,那些闷热的、潮湿的空气,也在一点点的熘走。 夜晚的风依然带着消散了许多的热气,把t恤吹得飘动起来,傅红雪的耳边又想起了那种独属于现代的声音——远处跳广场舞的声音、马路上车碾过的声音、饭店的空调外机唿唿转动的声音、橡胶的拖鞋底儿落在平整地面上的声音—— 他的面前歪歪斜斜地走过一个不到三岁的小布丁,小布丁的脚上穿着那种会亮起彩灯的鞋子,在暗色之下格外显眼,他的妈妈就走在他旁边,温柔地牵着他的手,说:「回家咯!」 小布丁快乐地笑了起来。 妈妈又说:「回家吹空调去咯!」 小布丁欢唿起来。 傅红雪有些怔怔,颇为出神地瞧着这个孩子。 不知怎地,他竟不由放松下来,完全浸没在了这晚风沉醉的夜里。! 第156章 夜市街很热闹。 这些露天的大排档们都抓紧时间做最后的生意——x市的四季还是蛮分明的,入秋之后,雨水增多,淅淅沥沥下个没完没了,这露天的生意当然也做不了多久了。 或许是因为入了秋之后的天气比夏天还要舒服很多,所以此刻的夜市街,人反而比夏天还要多。 一般在这种时候,秦蔻总是忍不住要买点什么。 有时候是两个烤的脆脆的、上头撒着辣椒面的烤油饼,有的时候是几串边角有点脆脆的开花香肠,有的时候是烤馕——这条夜市街上有个维族的胖大叔在卖烤馕。大叔会在刚刚烤过肉的炭火上把馕烤软,再包上几串洒满了孜然、粗盐粒和辣椒面的牛肉,牛油滴在面饼上,混杂这白芝麻被烘烤过的香气,这种滋味可不是人人都能享受到的。 大叔也卖烤包子,这种烤包子看起来和其他包子店的包子长相差异很大,不是圆的、没有褶、四四方方、扁扁的,上头还刷了蛋液、撒了一点装饰用的黑芝麻,像是某种不太走心的烘焙点心,里头的羊肉切得很大块,孜然香料的味道很浓郁,这东西就是要热着吃,一凉了,滋味就下降很多。 第370页 但是今天或许由于晚饭吃得很饱,她居然什么也没有买,就这么牵着一点红的手,走在初秋的晚风之中。 楚留香和傅红雪就走在她的身边,傅红雪一如既往,是个沉默的孩子,他走起路来的姿势也依然很引人注目,有小孩子忽然鼓起勇气,冲上来塞给他两颗糖,但也有素质不高的小孩子发出一种像是嘲笑的声音。 他并不在意,他在意的事情似乎很少,他的面容依然如积雪一般冷漠,但很莫名的,秦蔻瞧出了一丝不同寻常——这次旅行,他是遇到了什么事情么? 她把这件事放在心里,打算什么时候单独找傅红雪聊一聊。 众人又谈起了阿飞的遭遇……秦蔻简直要被那纨绔气死,楚留香的语气却很平静,一点红的神色也淡淡的,这样的事情,对于他们这些曾经流浪过的孩子来说,实在再寻常不过,也是他们的人生之中第一次受到的教育——江湖就是这样弱肉强食。 这样不愉快的话头并不是楚留香所喜欢的,于是他又转而谈起 了他们去的那座城里的风土人情、吃喝玩乐。 「冷香园是座名园,甚至还有冬日里的露天温泉,温泉小雪,倒是也别有一番趣味。」 温泉溏心蛋的滋味也足,白煮蛋这种东西,可能在人类会烧火架锅开始就有了,而溏心蛋只是在此之上的一种自然而然地衍生罢了,不需要楚留香这个见过现代吃食的人去重新「发明」。 秦蔻评价:「我也很喜欢吃溏心蛋呢,不过一次吃多了会腻。」 楚留香又说起了松仁鹅油卷。 秦蔻问:「好吃么?鹅油卷是什么!」 听起来很精緻很厉害的样子! 楚留香伸手揉了一下秦蔻的发顶,只笑道:「就是加了松仁的小花卷罢了,还不如抹点葱油吃起来有滋味呢,而且还加了糖,是甜花卷。」 秦蔻皱眉:「甜……甜花卷么?」 可以想像是一种甜的蒸制面点,不过秦蔻自小到大吃外婆做的大花卷,松松软软,抹了葱油,一片一片撕着吃,已经习惯了那种味道了,让她去想像甜花卷……想像不来。 她很快对这东西失去了兴趣,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楚留香闲聊着,楚留香又笑道:「不过冷香园的糕点师傅倒是有两把刷子,那枣花糕味儿就很好。」 秦蔻不怀好意地说:「那你有没有带给我嘛?」 楚留香嘆了口气,说:「带是带了,不过……」 秦蔻:「不过?」 楚留香勾唇一笑,伸手拍了拍自己的好友一点红的肩膀,对方一直在神游天外,被楚留香拍了肩膀,眼神往他这里扫了一眼。 楚留香朝他眨眨眼,道:「不过是给红兄带的礼物,阿蔻可不许抢,你可没那么喜欢吃这些中式小点。」 秦蔻:「嘎?!」 一点红:「……」 一点红忍不住勾唇一笑。 秦蔻不可置信地道:「那你没有给我带礼物回来么?」 楚留香:「你猜?」 秦蔻抱胸冷笑,不理他了。 楚留香哈哈大笑,手忽然那么一晃,手指间便夹了朵珠花,花蕊处的珍珠足有指肚那么大,花瓣是捶打成薄片的银子剪的,有凹凸的花样,也不知道是什么工艺,这 花瓣还会随着动作微微的颤动。 乌鸦精转世的秦蔻果然露出了很是合心意的笑容,颊边带着两个酒窝,又亲亲热热地叫起了「阿楚哥」。 楚留香顺手就把这朵珠花插在她团起的丸子头上了。 楚留香这样的人,在现代呆着,还会不停地给自己的古代亲朋买伴手礼,反过来自然也一样咯,秦蔻的礼物又怎能不买? 「古风首饰」也是在现代网络上风头很大的东西,买首饰,是他很早就想好的,不过给女孩子买首饰这种事情嘛……其实讲究很多,要考虑到的小细节也不少。 就比如说:现代的姑娘们髮式普遍简单,不爱梳髮髻的,一来是没有那么长的头髮、二来也是没时间,姑娘们都有自己的事情做呢,谁耐烦天天搞那个。 所以,大的凤钗、步摇等首饰就大可不必了,那些东西不束髮髻也没地儿放。况且步摇上的流苏一步三晃,所有这些能大幅度晃起来的东西,戴在人头顶上,都是为了让人贞静少动的。 好看归好看,真要送给秦蔻,估计也只能在她的首饰盒里落灰了。 楚留香还是希望自己的送的东西她能常常拿出来带一带、玩一玩的。 珠花、闹蛾、掩鬓一类的小物就很好,像是这朵珠花,走起来银花瓣会轻轻颤动,十分灵动可爱、又小巧,扎个丸子头也能带。 这便是选择礼物的一些心思了,有些男人在给女孩子挑礼物时,要么只是敷衍了事,没钱也捨不得花心思;要么便是极尽可能的像是孔雀开屏一样的炫耀,实则送的东西一点儿也不和人的心意,楚留香每次带着他的三个义妹逛首饰铺子时,都免不得要碰到这两种人,他也免不得要嘆息一句:怪不得没姑娘喜欢…… 他又瞧了一眼秦蔻。 秦蔻脚步轻快,额前的碎发被夜风吹起,丸子头是随便扎的,有点毛毛躁躁的,那颗指肚大小的珍珠在她的发间流出温润的光泽,银质的花瓣随着她的动作一动一动的,楚留香忍不住会心一笑,忽然道:「阿蔻,看我。」 第371页 秦蔻抬眸。 然后咔嚓一声,手机就把她现在这个样子给拍下来了。 秦蔻饶有兴趣地凑过去看,评价道:「珍珠的首饰……唔,衣服和头髮还是太随意了 点,撑不起来。」 楚留香却说:「我倒是觉得这样很好。」 他想了想,又说:「上回见你在你店里,没带皮筋扎头髮,是用一支笔缠起来扎的,我看以后也不用笔了,就用这只珠花。」 秦蔻:「……」 那是不是太奢侈了点? 她算是明白了……像楚留香这样的,在他们那个世界里,绝对是一掷千金的顶级富豪,放在他们这边,大概可以等同于那种胡润富豪榜上的人物…… 有被壕到! ……不过他身上没带多少钱,去小李飞刀的世界是怎么买到这种成色的珍珠的?不会是走的老本行吧? 秦蔻:心情复杂.jpg 但其实她想多了,楚留香是用一瓶古龙水和一个富商换的,富商相当迷醉于古龙水的香气,觉得自己赚翻了,楚留香也觉得自己赚到了,是一场双方都觉得自己很赚的愉快交易。 熘达到街角,马路对面是亮着灯光的面包店,柜檯里的东西已经卖的差不多了,只剩下几包饼干摆在橱窗里。 众人慢慢地走着,秦蔻还是忍不住,在水果店里买了两串葡萄、十来个李子,一盒蓝莓,然后又慢慢地熘达回了家。 回家之后,盖着一层被子、正躺在楚留香房里睡觉的阿飞烧已经降下来一些了,三十八度,人还没醒,昏昏沉沉地睡着,楚留香今晚肯定是要和他一块儿睡的。 秦蔻呢……林诗音回来了,她的屋子当然就是两个女孩子的屋子了。 一点红:「……」 一点红:「……」 一点红:「……」 他木着一张脸把自己的被子枕头搬到了客厅,准备睡沙发…… 秦蔻:「……」 秦蔻差点笑跌倒。 一点红:=。= 秦蔻:「好可怜的红哥~」 一点红都懒得理她,有点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曲着一只手臂,枕着自己的手掌,眼皮子都没抬一下,淡淡地说:「你回去歇息吧。」 秦蔻不做声了。 过了一小会儿,一点红闭着眼,感觉他的女朋友窸窸窣窣地凑过来,弯下腰,她云朵儿般的头髮透出山茶 花的香气——最近她换了新的护髮素。 她轻轻地吻了他一下,然后脚步轻快地走掉了。 一点红躺着没动,依然闭着眼、也没看她,脸上也没什么表情,依然一副面无表情的铁石心肠样。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伸手,轻轻地碰了碰自己的嘴唇,笑意慢慢浮现出来。 秦蔻上了楼,回了屋,沖了个凉,又细细地揉搓了头髮。 还是有点热的,这样的天气,出门一趟,就会觉得自己的头皮也出了汗,秦蔻最受不了这个,因此即便很多人都说洗多了头髮会导致脱髮严重,但她夏天还是坚持每天都洗头。 新换的护髮素是山茶花味的,乳白色的护髮素之中,有亮橘色的颗粒,她慢慢地搓着自己的头髮,沖洗干净,又用吹风机吹至干燥,吹风机一开始吹,满屋子都是那种香气。 把自己浑身都弄得滑熘熘、香喷喷的,换上舒服的旧绵质家居服,秦蔻的心情非常好,哼着小曲儿开浴室门,坐在房间里再给自己涂上一层一层的护肤品。 涂完之后,余光一扫露台,却发现露台上站着人。 黑色的衣裳、苍白的皮肤。 是傅红雪。 他站在露台上,背对着室内,正在远眺这个城市,不知道在想什么。 背后的推拉门被拉开,有人出来,然后门立刻又被合上——这是为了防止蚊子进去。 脚步声很熟悉。 傅红雪看着不远处那一片漆黑的直江公园,声音有点沙哑地开口:「你还不去睡?」 秦蔻轻快的笑声就在他背后想起,她说:「你小孩子家家的都不睡,管我这个大人。」 晚风送来了她身上的味道,山茶花、金盏花、野葡萄的一点点酸、还有一点点像是药一样的味道——不是苦,是令人很放松的清香。 傅红雪张了张嘴,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半晌,他才道:「我不是孩子。」 秦蔻:「嗯?」 傅红雪纠正道:「在古代,十六岁就成丁了,即便在此地,十八岁也已成年了。」 秦蔻忍不住笑了。 她说:「你知道小孩子的一个特徵是什么么?」 傅红 雪侧过头来看她,她手里拎了两罐精酿冰啤酒,递了其中一罐给他,傅红雪接过来,一双黑漆漆的眼睛有点困惑地看着她,对她的问题表示不明所以。 秦蔻意有所指:「总是想要证明自己不是小孩子,这就是一个小孩子的特徵。」 傅红雪:「……」 他张了张口,一时哑然,过了好一会儿,才听不出语气地道:「以前……养母从来没把我当孩子看,她痛恨我成长的太慢,十九年过去,才能为……白天羽去復仇。」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谈起自己的这一段往事。 他也不是没有提起过过去,但每一次提及,都是如此小心翼翼地避开与花白凤、白天羽和復仇有关的事情,但何其可悲的是,他的人生刨除这件事之外可以讲的地方十分贫瘠,故而他总是闭口不言,只是安静地听其他人说话。 第372页 秦蔻侧过头、又微微抬起头看他。 这个少年比她要高,却总是垂着头。 她说:「你这次去那边,遇到事情了。」 肯定句。 傅红雪道:「我见到了白天羽。」 秦蔻诧异。 白天羽……她知道白天羽是活跃在小李飞刀的那个时代的,但是就仅仅七天、仅仅在那么一座城里,这也能遇见?世界是不是实在太小了一点。 秦蔻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问完这句话,秦蔻就后悔了,总觉得自己在说一些梦游一样的蠢话。 傅红雪却好似真的在思考这个问题,他垂着眸,安安静静地站着,睫毛轻轻地颤动,过了好一会儿,才认真地道:「他是一个註定会被人杀死的人。」 秦蔻一愣。 傅红雪抬起眸来,继续眺望着远方。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心情无比的平静,那些长久的心结、復仇的苦闷、关于自己前半生的苦难,都似乎在这一刻被彻底放下了。! 第157章 初秋的晚风吹上露台,露台两侧,放着花满楼精心打理的冬青、红苞喜林芋、绿萝、君子兰,此刻随着晚风,树叶被吹动的飒飒作响。 傅红雪说完那句话之后,整个人就又陷入了沉默之中,秦蔻手里拿着冰的易拉罐,去贴他安静垂着的胳膊。 这屋子里随便一个人,武功都比秦蔻要高,秦蔻伸手一动,傅红雪就知道她想干什么,却乖乖站在原地,等着她将那层冷的水雾贴在他的胳膊上,骤然的冰凉刺激令他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秦蔻愉悦地笑了起来,傅红雪安静地看着他,似乎并不明白这游戏的有趣之处在哪里。 秦蔻收回啤酒罐,伸出一根手指打开拉环,罐中被封存的气泡发出一声小小的破碎声,啤酒花的苦味和麦芽发酵的清香随之涌出,她大大地喝了一口,发出一声愉快地长嘆。 她坐在了躺椅上,惬意地伸长腿,又拍了拍自己身边的那张躺椅,说:「坐。」 傅红雪依言坐下来,侧头安静地看她。 她说:「看来你想开了。」 傅红雪沉默了一瞬,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道:「我知道马空群和丁白云会联手杀他,我也知道那些杀手的名字,但我什么也没说,我没有告诉他。」 秦蔻没有说话,侧过身子,静静地瞧着傅红雪。 这面容苍白的英俊少年,也学着她的样子,半躺在了藤制的编制躺椅上,他之前很少这么干,因为他下意识的在排斥这些一看上去就是为了享受、为了舒服而存在的东西。 在闲暇时,他其实下意识地选择是去练刀,平时的日常生活之中,能站着他不会选择坐着、更不会选择躺着,他总是无时无刻地觉得自己亏欠了秦蔻什么,总想着在家里多干一些事情,她会更多的需要自己一点。 但归根结底,这些习惯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享乐是一件非常罪恶的事情,追本溯源来看,这是因为花白凤永远不能忍受他去休息、去快乐。 现在,他开始笨拙地学习着如何放松下来了。 他躺在躺椅之上,这藤编的躺椅其实承托力很好,很让人放松,傅红雪瞧着星空——其实也看不见几l颗星星,地上的灯火太明亮了,于是天上的星星就黯淡非常。 他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沙哑地道:「即便我告诉他了,他躲过了这一次,也一定会有下一次。」 秦蔻很客观的评价道:「所谓性格决定命运,或许说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吧。」 傅红雪沉默了一会儿,才忽然道:「我做的是对的么?」 秦蔻一怔:「什么?」 傅红雪侧过头来,与她对视,又问了一次:「我做的是对的么……我、我手里拿着他留下的刀、我被他的妻子抚养长大,却不告诉他他会被什么人杀死……」 他忽然说不下去了,一向稳如磐石般的手也似乎开始发抖,他似乎有些激动,指节发红,睫毛颤动。 他在不安。 ……他很不安,但这几l日来,他都一直压抑着这种不安,他下意识地要去寻找那个能令他感觉安心的人,才肯将这些在许多人眼里,极其惊世骇俗、大逆不道的想法说出来。 秦蔻嘆了口气。 她伸出手,轻轻地拍了拍他的手背,说:「你做的当然是对的。」 她温柔地说:「假如你告诉他他会死于什么人之手,他会改变么?」 傅红雪喃喃道:「他不会的。」 秦蔻道:「所以……即使他相信了你的话,他的作风也不会改变,或许……他会杀了那些人呢?」 傅红雪一怔,下意识地抬眸望着她,嘴唇翕动着:「……什么?」 秦蔻说:「一个人做了对不起另外一个人的事情,又害怕另外一人报復,因而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人杀死,也不是什么怪事。」 傅红怔住了。 他是个很单纯的人,似乎从来都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情,过了半晌,他摇了摇头,说:「白天羽不会杀桃花娘子。」 他是个只做「应该做」的事情的人。 他瞧不起女人,认为女人就应该被他玩弄,因为才会那样对待桃花娘子后没有一丝歉疚,但也正因为他瞧不起女人,他不会把女人放在心上,所以即便他知道这个女人未来会由爱生恨、想要杀他,他也绝不会杀死这女人。 第373页 这在他的人格之中是自洽的。 秦蔻却说:「那那些男人呢?」 傅红雪:「什么男人?」 秦蔻说:「他看得起男人,他强行和这些男人成为了『兄弟』,他自认为自己是真的肝胆相照,假如他知道,这些兄弟想要背叛他,他会怎么做?」 傅红雪嘆了口气,道:「他会杀了他们。」 秦蔻说:「所以,你做的还是没有错的,这些事情就是一团乱帐,以你的能力是理不清楚的,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你已经做的很好了。 这是一句……他一直都在追求的话,却在放下了一切前半生的执念之后才得到。 他沉默了良久,安静地瞧着秦蔻,半晌,才忽然道:「……谢谢。」 秦蔻满不在乎地摆摆手,说:「谢我作什么呢?一切都是你自己走出来的……对了,古代酒楼里的东西好吃么?八宝鸭,很好吃么?」 她似乎对这个很感兴趣,还问:「说起来,银丝碳究竟长什么样子,烧起来真的没有烟么?」 银丝碳? 傅红雪回想了一下在冷香园用到的碳盆,道:「确实没有烟……八宝鸭,就是鸭子的味道。」 说起那道名菜,他的反应相当平淡。 秦蔻笑了,说:「我看谁想在口腹之慾上满足你、讨好你,肯定是件很难得事情。」 傅红雪垂眸,又淡淡地说:「我不需要被讨好。」 秦蔻笑眯眯说:「但我还是希望你开心一点呀。」 傅红雪苍白的手指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所有他想得到的,爱也好、关心也好,秦蔻都是这样子很直白的丢给他的。 半晌,他才说:「……我现在已经很开心了。」 秦蔻喝了一口酒,有一搭没一搭地哼着曲儿,又问了许多关于古代和江湖的问题,搞得傅红雪都忍不住要嘟囔一句:「不明白你们现代人。」 秦蔻:「啊?」 傅红雪说:「住在这样的地方,还嚮往什么围炉煮茶、江湖夜雨……」 秦蔻:「你不懂,人就是贱,安全的时候就想找点危险。」 傅红雪:「……」 傅红雪的嘴角忍不住上扬了一点点。 他说:「不会危险的。」 秦蔻:「嗯?」 傅红雪认真地说:「我会保护你,不会让你遇到危险的。」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像是揉一只德牧的头一样,揉了揉傅红雪的头髮,心里也产生了和楚留香一样的想法:头髮好硬,一点儿都不柔软。 她道:「以后再说吧,现在不考虑。」 说着,她扬起了手中的啤酒罐儿,傅红雪冷漠的面容也柔和了几l分,他也拿起了啤酒罐儿,两个人轻轻地碰了一下,举杯共饮,又聊了好多,傅红雪忽然惊觉,原来喝酒也并不是一件非常难受的事情,一个人可以不用时刻都警醒着,这样的感觉也很好…… 喝完酒,两个人各自回屋,睡觉去了。 这一夜,大家似乎都睡得很安稳。 一点红躺在沙发上,盖着薄薄的被子,慢慢地浏览着一些「武术博主」的视频,皱着眉头,忍不住想要问一句「就这?」,十二点过后,他看了一眼时间,完全没有留恋的关掉视频,闭眼就睡,睡眠质量好得不行。 陆小凤在和花满楼说起回去之后的安排——他是要带手机和掌机回去的,主要是为了打游戏,电量的问题呢,那当然是交给太阳能发电板咯。 花满楼无奈道:「掌机摸多了小心你的灵犀一指都使不出来。」 陆小凤说:「你还真别说!前一阵子我沉迷塞x达,手柄一摸就是一天,那个样子握久了,真觉得手指做什么都不灵活。」 花满楼若有所思:「怪不得你回消息的速度都慢了些……」 秦蔻喝了点小酒,有点微醺,十分快乐地往床上一躺,林诗音大概是因为这几l日在古代呆着,实在累了,因而早就睡沉了。 傅红雪回到自己住的那间影音室,他的刀就立在角落里,他盯着刀看了很久很久,忽然轻轻一笑,翻身睡觉。 大橘十分激愤,因为它像往常一样,往楚留香的卧室挤的时候被无情地丢了出来,结果一出来才发现,他的大后方也被偷家了,可恶的人类一点红鸠占鹊巢,安然地躺在客厅沙发上,全然对它瞪圆了的眼睛没有反应,气得炸毛的大橘冲上去拱一点红,然后…… 然后被他拎着后脖颈扔进排练室了。 大橘:「……」 大橘愤怒地挠门,挠了五分钟之后,它累了,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跳进刚刚一点红顺手扔进来的纸箱子里,安然地睡着了。 在所有人里,唯一一个睡得不安稳的人,是阿飞。 阿飞发着烧。 他在一片黑暗里迷迷煳煳地发着高热,却咬紧牙关、一声不吭,有人撬开他的嘴,给他餵了什么东西下去,他不知道,这或许只是在做梦、亦或许是真的……他或许还活着、亦或者已经死了。 阿飞的人生,没有对比。 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见过别的人,也没有见过别的孩子和别人的母亲,他只见过豺狼和虎豹,见过严酷的大雪、见过山中夏日里那说变就变的天气和可怕的冰雹。 还有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个很疲惫的女人,在生下他之前,她似乎承受了太多的痛苦与不幸,以至于她活着是这样的累……这样的累……在她死之前,她一直在向阿飞说对不起,她说她应该等到他长大后再死的,但她太疲惫了,疲惫到已不能再活了…… 第374页 所以她死了,阿飞埋葬了她,他们的家里没有可以铲土的铲子和镐子,那个埋葬她的坑,是他生生用手挖出来的。 冬天很快到了,雪压塌了他住的房子。 所以他只能走出山林、走进红尘之中,他厌恶红尘,因为他认为他母亲受的苦就是来自于这里,人类很丑恶,野兽要吃人,只不过是因为它们要活下去,人去杀人的理由,却比野兽要丑恶得多。 他宁愿与野兽为伍,也不远走出那片他从小生活的山林。 黑暗之中,有一只手,温柔地抚上了他的额头,这只手让他想要啜泣,他忍不住地喊了娘,忍不住地落了泪。他感觉自己正躺在此生躺过的最舒服的一张床榻之上,温暖柔软的像是一个梦,于是在这个美梦之中,他忍不住提出了他此生提过的最不懂事的要求:「娘,别死好不好——」 他昏昏沉沉地什么都不知道了。 然后,他骤然惊醒,睁开双眼。 ……眼前出现了七个脑袋,两个女人、五个男人,其中一个女人开口道:「你醒啦?」 阿飞:「……」 即便是非常富有生存经验的阿飞,也很难想 清楚这场景究竟是怎么来的,他只记得有个人莫名要抢走他猎下的白狐狸皮,他不肯,然后那人叫了帮手来,再然后就是他被倒吊起来折磨,差点冻死…… ……想不明白。 那就不想了。 于是从秦蔻的角度去看,这年纪还不到十岁、脸颊却瘦到凹陷,全然没有一点婴儿肥的小少年面无表情、眼神冷冷,如狼一般地射了过来,整个人的嵴背弓起,比起人来说,也更像是模仿野兽的姿态多一点。 秦蔻:「……」 秦蔻很想吐槽:怎么了你们古龙武侠的狼糰子是标配是吧,三只狼狗扔在一起都可以组建临时x支部了! 不过她还是和颜悦色地道:「你醒啦?饿不饿呀,大病一场要补充蛋白质的说,来喝点牛奶吃点溏心蛋?」 阿飞看都没看她一眼。 他只是冷冷地说:「我吃不起。」 秦蔻:「……」 秦蔻直起腰,双手抱胸,面无表情地对傅红雪说:「你去。」 傅红雪:「……」 傅红雪疑惑地看着她。 秦蔻:「当初我是怎么教育你的,你就怎么教育他。」 傅红雪:「……」 傅红雪:「……」 傅红雪扭头,冷酷地瞧着阿飞,嘴里吐出异常冰冷的话:「你穿了她的衣裳、吃了她的药、睡了她的屋子,就算欠她人民币一万块吧,你准备怎么还?微信还是支付宝。」 楚留香:「……」 陆小凤:「……」 一点红:=。= 花满楼:owo 林诗音:「……」 阿飞……阿飞的大脑宕机了。 秦蔻:(* ̄︶ ̄) 果然,对付认死理的狼崽这个办法最好用了!! 第158章 无论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阿飞都和傅红雪在刚来的时候十分相似,无论是那如出一辙的冷漠眼神,还有这种「绝不拿不认识的人一针一线」这种你是你、我是我,咱们两个没关系的生硬态度…… 但这两个人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的。 傅红雪更像亘古不化的积雪、雕塑,只在偶尔展露出一点点他自己的性格。 阿飞却很野。 他们二人虽然都是隐居山林之中的人,但阿飞的武功甚至都不是他娘教的,而是在山林里,观察豺狼虎豹的捕猎技巧而练出来的,因此他连那种下意识弓起背的习惯,都瞧起来更像是小小的野兽。 在座各位都不是吃素的,当然能看出,这孩子的习武天分其实非常之高。 他非常轻松地就能调动自己身体的每一个部分,他很瘦,少年人抽条的身体之上之覆盖着一层薄薄的肌肉,这一层肌肉或许还不够支撑他的爆发力,但只要他再长大几岁,再多摄入一些营养,他的身手将变得非常可怕。 英雄出少年啊。 秦蔻:「哼!」 秦蔻:辣手摧花.jpg 管你什么少年英雄,只要来了就给我乖乖负债吧! 她看人还蛮准的,面对这种冷冰冰、硬邦邦,认死道理,完全不愿意欠别人东西的人……还真就这招最好用! 傅红雪一口气说完了这么一串像贯口一样的话,余光便瞧见了坐在床上,此刻整个人都感觉凝滞住了的小少年。 再看秦蔻。 秦蔻双手抱胸,趾高气昂,和当初他刚来的那一天,对待他的态度时简直一模一样……说起来,那时候他以为她是个坏女人来着,又神秘、又危险,用一些他想知道的事情来吊着他,强硬地要求他去看那本《边城浪子》。 傅红雪的神色柔和了一点。 再看向阿飞时,傅红雪就显得格外冷漠和严酷,唇角有点冷冰冰的向下瞥着,心里的想法开始无脑地护短,只心道:她对你如此耐心,你还不领情? 阿飞:「……」 阿飞刚刚自一场高烧之中醒来,身上还未恢復,实在虚弱得很,然而即便是这样,他的大脑也 已完全恢復清明。 他正在一间……屋子里。 这是一间和他所住的茅草屋完全不一样的屋子,室内好明亮,明亮到他在醒来之前,依然认为这是大雪天的室外,他抬头瞧了一眼,看到的是平整的……屋顶,他忍不住想,这样的屋顶大概是不会被大雪压塌的吧? 第375页 床榻柔软得甚至从未出现在他的梦里过,即便是做梦,他都不知道这世上有这么柔软温暖的床榻。 至于被很多古代侠客都赞嘆过的大块平整透明的玻璃窗,阿飞并没有多注意,因为他根本没这概念,压根儿就不知道这世上该不该有琉璃窗、窗外该不该有这么高的楼。 他只是想到:我是被人倒吊起来用了水刑…… 他浑身一阵冷一阵热的,他其实有种感觉,感觉自己的确要死在那个废园之中了…… 再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在浮浮沉沉的昏迷之中,他只接受到了一点点的只言片语,那个在沈氏祠堂之中认识的阿财背着他去求人,他被什么人带走了,他们在谈论着什么、有人的手抚上了他的额头,给他餵下了什么…… 现在,他已经完全想明白事情的经过了。 他被人救了。 阿飞面上的肌肉忽然抽动了起来,手也紧紧地攥了起来,好像被人救了、欠下了旁人人情是一件天大的事情,也是一件极不能让他去忍受的事情。 而且…… 人民币是什么,微信是什么,支付宝又是什么? 阿飞:茫然.jpg 秦蔻:「哼!」 真的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她悄悄地戳了她的红哥一下。 一点红撩了一下眼皮,看了她一眼。 其实他对这个小少年一点兴趣都没有…… 若说傅红雪还只是不懂如何与人交流,是个看上去很冷漠的人的话,那么一点红其实就是个在感情上非常吝啬的人,他对人的冷漠,是因为他真的不关心…… 他只关心自己心里在意的人,譬如说楚留香、譬如说秦蔻。 他刚刚推门进来只是为了找一件他自己的家居服,结果一推门……这是今天搞团建么? 然后这小 子就醒了,他就在一边看着秦蔻表演…… 秦蔻戳了他一下。 他撩起眼皮看了她一眼。 秦蔻神神秘秘地小声说:「你看他是不是很像你?死犟!」 一点红:「……」 一点红髮出一声情绪不明的冷哼声。 阿飞听到了这话,却并不想对这话发表任何看法,他只是闭上了眼睛。 阿飞嘎声道:「现在我欠了你一条命!」 秦蔻轻轻快快地、得意地笑了起来,又非常反派地说:「所以,小孩,你打算怎么还我?」 阿飞果然也咬着牙,说出了那句话:「你要我做什么,我都会去做!」 楚留香颇有些无奈地笑了起来。 他道:「既然如此,那就先去吃点东西吧,无论你要做什么苦力活儿,总该得先有力气才是。」 秦蔻闭着眼都可以对付这种又老实、又天真的小狼崽,走完了一整套她自己很熟悉的流程,她的脸上就浮现出了那种很平淡的神色,摆了摆手,说:「好啦好啦快吃饭,饿死!」 说完,就直接走出了房间。 阿飞:「……」 阿飞的心里涌起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他只是不接触人情世故,但他不是傻子,况且,一个与野兽共处久了的人,便很容易拥有一种野兽般的直觉,很多时候,他都是在依靠这种直觉行动的。 她没有恶意的。 还有身边那个高大的男人,他也没有恶意,他身上有一股淡淡香味,昨天夜里,他高烧不退时,曾闻到过这种香味,然后便有一只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所以……就是这个人…… ……他就是在喊这个人「娘」的么? 阿飞:「……」 八岁的阿飞第一次感到了一种叫做「尴尬」的情绪。 楚留香一只手抱着求抱抱的大橘,转头瞧了瞧阿飞,微微一笑,温声问:「阿飞,你能走得动么?」 阿飞抬头瞧了楚留香一眼,神色微妙。 楚留香:「?」 他莫名觉得这个眼神很一言难尽。 阿飞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慢慢地摇了摇头,并不说话,自己跳下了 床。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抱着大橘走出了屋子。 早饭已经摆在了桌上。 昨天秦蔻看了个视频,突发奇想就很想吃蒜香黄油面包,于是下午和一点红一块儿去超市买菜的时候,就顺手扔了两条法棍、两块黄油,一把荷兰芹进购物车。 今天早上她自己早早地就起来,钻进厨房打算烤面包了。 做法其实非常简单,无非就是(让红哥)把蒜切碎、(让红哥)把荷兰芹切碎,自己去切黄油块,混合在一起之后抹在切片法棍上,然后放进烤箱等着就好了。 昨天晚上还泡了黄豆,今天早上准备打豆浆喝。 豆浆,应该属于磨豆腐的副产品之一。 人生三大苦,撑船打铁磨豆腐……陆小凤第一次瞧见料理机里的黄豆被打到粉碎时,还呆呆地怔了许久。 黄豆泡一夜,再淘点小米加起来——老s省的特产之一就是小米,新米是非常香的,加一点在豆浆里,那种新米的米油和香气被高速打进去,再被热气一激发,真是不知道比外头豆浆机里卖的那种豆浆要香到哪里去了! 秦蔻做别的不行,煮什么绿豆莲子粥、打豆浆,那可真是一绝,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就曾干出过把可可粉倒进豆浆机里一起打的事迹,还真别说,味道真的非常好,像是在喝可可蒸汽奶。 第376页 秘方是:瑞士小姐榛子可可粉2包+泡了一夜的黄豆适量+小米一撮+大米一撮+水。 这秘方完全征服了她宿舍里的所有人,甚至东北室友离开之后好几年,和秦蔻聊起天来,都还在怀念这一道可可豆浆…… 秦蔻:「这不是有手就能做的东西么!」 东北室友:「嗨呀!那不一样哇!还是蔻蔻做的好喝~」 秦蔻:╰( ̄▽ ̄)╭ 就是这个样子。 不过今天家里没有可可粉了,就扔了点炒熟的黑芝麻进去,就是黑芝麻味道超级香的黑芝麻豆浆啦。 料理机底部的刀片飞速的转动起来,带起了巨大的噪音,厨房门一关,噪音就被关在了里面。 很快,这顿由秦蔻掌勺(?)、一点红打下手(?)的早饭就做好了,在烤箱里烤过的法棍其实根本就没有传闻中的那么硬, 法棍是一种韧劲很好的、疏松多孔的面包,表皮经过烘烤之后,也恢復了那种略微有点脆的口感,黄油的味道是非常香的,烤箱一开,满屋子都是这味道。 一觉醒来欠下巨额债务的小阿飞神色冷酷、心事重重地走出来,闻到香气,鼻子却不由自主地动了动。 瞧起来就更像是一只警惕、年幼且飢饿的小狼崽了。 其实阿飞一向在吃东西上是不亏待自己的。 这倒不是说,他吃东西很讲究,住在荒野之中的孩子哪里有这个条件! 他只是很珍惜每一口食物。 打猎不是每天都能打到的,饭食不是每天能吃到的,阿飞最久的一次,三天三夜都没吃过一口,所以他的身体是极富忍耐力,即便在极度的飢饿之中,他也依然能蛰伏、去捕猎…… 而相对的,当他有饭可以吃的时候,也绝对不会浪费一丁点,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下一顿,他吃东西很细,不会浑沦地随便咽下去,他会充分的咀嚼,把每一滴营养都吸收进去,但他吃饭又很快…… 这实在是一个很异于常人的地方。 现在,欠下了巨额债务的阿飞决定先别想那么多—— 他坐在椅子上,面前放着面包和豆浆,秦蔻又塞给他一盘子煎蛋,这是特地给他补营养的。 阿飞认认真真地拿起了他的面包,咬下一口,细小的咔嚓声在口腔内响起,然后是具有韧性的、需要稍微用一点劲儿去咬的多孔面包体—— 秦蔻一边喝豆浆,一边饶有兴趣地看着阿飞吃东西。 他吃东西很有意思,态度肃穆而认真,说实话,秦蔻见过的七八岁小孩,大都挑食,就说秦蔻自己吧,其实也没有像外婆那样的、对食物非常尊敬的态度,而这种态度出现在阿飞的身上时,就让人觉得他有一种和年龄相当不符的沧桑。 阿飞把自己面前的东西吃得干干净净,煎蛋掉的一点儿鸡蛋屑,他也用面包蘸着全部吃掉了,那盘子干净得让人觉得似乎根本没放过东西…… 秦蔻一只手撑着头,笑眯眯道:「吃饱了?」 阿飞:「太饱了!」 他吃饱了饭,看起来愉快了一点,对自己突如其来的巨额负债也看得轻松了一点,这 冷漠、坚强、充满韧性的小少年抬起头来,便倔强地问秦蔻:「你想要我怎么还?」 秦蔻:「……」 秦蔻扭头就对傅红雪说:「你瞧,真是和你一模一样。」 傅红雪:「……」 傅红雪心情复杂。 他是看过《边城浪子》的,《边城浪子》之中也是有飞剑客出现的,那个时候的飞剑客,已经人到中年,在阅歷和武功上,比十九岁的傅红雪要强得多。 但现在这个…… 他一想到这孩子是飞剑客,就总觉得很微妙。 秦蔻又转头对阿飞说:「病还没好呢,先回床上躺着去吧。」 阿飞的唇角就紧紧地抿住了。 他有点冷硬地说:「我从不欠别人的东西。」 傅红雪:「……」 十九岁的傅红雪仰头望天,特别轻车熟路地把垃圾桶里的垃圾丢给了阿飞,言简意赅地说:「你,下楼丢垃圾去。」 秦蔻:「……」 秦蔻差点笑到打跌,还被一点红扶了一把。 因为阿飞年纪太小,而且确实也是刚刚退烧,身体虚弱,故而傅红雪也换了鞋子,带着他一块儿下楼去了。 暂时的,阿飞就先住下来养病,至于他要不要回去……先等等再说吧,等林诗音下一次带着东西去找蓝蝎子的时候再说。 现在要商量的是另外一件事。 林诗音回来了,作为定位器的玻璃珠子自己也回来了。 而楚留香也该回去了。 他的确已经在这一头住了很久,而在那一头,还有很多事在等着他去做。 姬冰雁与胡铁花还在大漠之中,石观音依然盘踞着,且她已经盯上了楚留香,他们之间,的确是你死我活的关系。 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三人,不在大漠、在苏州。 拥翠山庄的少主人李玉函和他的夫人柳无眉,正是要用这三位义妹的性命,来要挟楚留香为柳无眉去闯一闯神水宫,去会一会水母阴姬。 这些事他都已经从书中知道了,秦蔻当然也知道。 作为故事,读者总是希望主角遇到的困境越惊险刺激越好,但是作为朋友,谁 第377页 都希望朋友的人生最好越平静、越幸福越好。 几个人坐下来,认认真真地商量着回去要带的东西,秦蔻撑着下巴,说:「所以沙漠越野摩托是要来的,备用的油是要带的……啊,还得不能太省油……」 「水要带,万一又迷路了呢?要不要这个样子,咱们定个时间,每天我都开一次门,等你五分钟,万一你在大漠里迷路了还能回来,总不至于遇到什么事儿……」 「应急包要带哦!」 楚留香坐在沙发上,含笑瞧着秦蔻,温声道:「蔻蔻。」 秦蔻继续苦思冥想:「啊……防毒面具也要准备的吧,啧,那石观音真不是个东西,还搞罂粟花毒……」 「蔻蔻。」 秦蔻:「啊?」 楚留香伸手摸了摸秦蔻的脑袋,温声道:「没事的,我不会有事的。」 秦蔻:「……」 秦蔻冷酷地说:「可是人家确实武功比你高啊,而且你还是客场作战。」 那倒是。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 其实有的时候……他会觉得很对不起自己的朋友。 尤其是像自己的三位义妹、还有秦蔻这样的朋友……他太喜欢去冒险了,他的确很喜欢那些与危险为伍的事情,有时候,他想起自己的朋友会为自己担心,就会觉得很愧疚。 又忍不住想:幸好我没有了父母,不必让父母也为我担惊受怕。 楚留香又摸了摸鼻子,轻轻松松地笑了起来,宽慰她到:「你瞧,书里的石观音都斗不过我呢。」 秦蔻若有所思,忽然从角落里,把大橘抱出来,放在了楚留香的怀里,说:「大橘借给你用两天吧,所以你要记得很快回来,把大橘还给我。」! 第159章 动用大橘就完全属于是冷兵器打不过开始上核武器的耍赖行为了…… 不过,江湖上哪里来的那么多「光明正大」呢?和这种人需要去讲什么「光明正大」么? 就好像那原随云,他既然可以仗着自己武功高、家世好,就搞出个蝙蝠岛来残害良家女子,那么别人也当然可以仗着机械降神直接一口把他吃了。 而这石观音作的恶自然也是罄竹难书,但凡是一个比她漂亮的女子,就要在她的逼迫之下自己毁容,否则就会被她杀死;她倒是有很多的女弟子,但这些女弟子若是做了让她不开心的事情,那当然也只有死。 更莫要说她喜欢折磨男人、还喜欢让自己身边的人去吸食罂粟花毒,那柳无眉与李玉函所搞出来的事情,其实直接的源头,就是因为石观音的毒花田。 这样一个恶人,就应该带着外挂制裁她! 楚留香噗嗤一声就笑了。 他当然不是迂腐之人,他这人灵活得很,根本不会讲死道理。 秦蔻又表示,大橘也的确没见过大漠的风光,让它去玩一玩,瞧一瞧,也挺好的。 大橘歪着它的大脸盘子,两只圆滚滚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三角嘴张开一点,露出两颗小虎牙来,表现的相当无辜、可爱。 秦蔻揉了揉它的脑袋,神神秘秘地对它笑道:「所以,你要不要和你最喜欢的阿楚哥出去玩呀?」 大橘:~o(=nwn=)m 大橘:「喵呜~~~!」 陆小凤:「喵!」 秦蔻:「……」 秦蔻扭头:「你喵个什么劲儿啊!」 陆小凤摸了摸他的小鬍子,淡定地说:「我喵的意思是我也要和大橘一样,去大漠里玩一圈儿。」 陆小凤:<( ̄︶ ̄)> 楚留香失笑:「陆老兄你……」 陆小凤笑道:「蝴蝶穿花七十二式,我也很想领教领教。」 这「蝴蝶穿花七十二式」当然就是胡铁花的成名绝技了。 陆小凤的时代,与楚留香的时代,足足差了百年之久,两个人能在这千年之后共处,已是一件 旷绝古今的奇事了。陆小凤来此地之后,好几天内,都只觉得自己像是做梦一样。 然后的感觉就是:好诶!这个好玩,这个也好玩! 陆小凤:\\(^o^)/~ 那假如有机会回到传说中的百年前,亲眼见一见那些百年前的其他英雄好汉和姦诈小人呢? 陆小凤:这热闹我胡汉三是凑定了.jpg 反正大橘是要回来的嘛,这时空门要接送大橘,也得一来一回,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咯。 花满楼无奈嘆气。 陆小凤:「花满楼,你要不要一起去瞧瞧。」 花满楼摊手,无情拒绝:「谢了你老兄,敬谢不敏。」 他是要等着在这头□□件的人,就不能随便地乱去时空旅行,况且……况且他也真的对沙漠里那种白天热的吓死人、晚上冷的冻死人的天气不感兴趣。 陆小凤:「切,你现在和蔻蔻一样难拐带。」 然后又转头对秦蔻说:「不过这回蔻蔻可就算啦,太阳那么大,可捨不得让蔻蔻曝晒。」 秦蔻无情地说:「我本来也没打算去,你说什么废话。」 陆小凤摊手:「蔻蔻果然对我越来越粗鲁了。」 秦蔻:「哼!」 最后的决定是:三天后的早上走。 其实该买的东西,也都买的差不多了,这几天就是再查漏补缺一下,另外这一次主要是回去解决石观音的事情,去大漠上,那些大包小包的伴手礼当然是不适宜带着了,故而就先放在秦蔻家里,等着这一次的事件解决完毕,再回来带东西。 第378页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回什么时间点去。 秦蔻的时空通道是可以选择不同的时间点回去的,就好比说把时空通道开在李寻欢还年轻的时候,其实相较于楚留香所处的时间线,便是他所在的时间的二十多年前了。 一个人都可以回到二十年前,自然也可以回到两个月前。 两个月前,就是楚留香与一点红在大漠失踪,经过时空乱流,来到秦蔻家中的那个时候。 那个时候,姬冰雁和胡铁花还都在大漠之中。 倘若回到再之前的时间呢?倘 若回到他们几个人还没进入大漠的时间点呢?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曾外祖母的笔记上也没有记载这样的事情。 或许会因为在同一个时间点发生了不同的事情,分叉的可能性随之延伸出了完全不一样的故事。 亦或许,在那一道时空乱流击中楚留香与一点红,令这个江湖故事的主角失踪的那一刻起。分叉的可能性就已随之出现,在这一个宇宙里,楚留香在现代,享受空调、啤酒与烧烤串,阅读着石观音、水母阴姬与原随云的故事;而在另一个宇宙里,这全天下最风流倜傥的浪子并没有和秦蔻邂逅,也不知晓他是个故事中的人物,他依然勇敢、聪明而敏锐,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沿着故事的主线,救下一个又一个的可怜人,创造着一个又一个的传奇。 可能性早已在蔓延,早已像树枝一样不停地分叉,或许有无数个楚留香,在无数个平行的世界之中做出不同的选择,而这一个楚香帅,也会在此刻做出他认为的、最稳妥的选择。 秦蔻也觉得这样很好,她是搞不明白这样的时间线游戏的,也不是很想去搞,玩游戏的都是她的朋友们,她只希望这个过程越稳妥越好。 开启时空之门的时间被定在了离开的三天后晚八点整——毕竟进的是大沙漠,和在城里肯定不同,万一迷路了呢?万一少吃短喝了呢? 假如事情已经解决了,那最好,回来休整休整,顺便可以带他的朋友胡铁花、姬冰雁过来小住几天,送回大橘和陆小凤。 假如事情还没解决,那也可以先回来吃个晚饭,在过去继续拯救世界嘛。 事情就这么敲定了。 楚留香与陆小凤查漏补缺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水、食物、帐篷、手錶、无人机、防毒面具、衣服、等等等等。 临行前夜,大家一起吃了饭。 是夜,露台。 一点红正站在露台上。 此刻已是凌晨一点,整栋屋子里的灯光基本都灭了,露台上的小灯也没开,他一个人站在露台前,静静地瞧着对面的高楼。 现代说是夜夜笙歌,但其实到这个时间点,整座城市也已经寂静了下来。 声波是往上走的,因此住得愈高,那些零零碎碎 的、已有些疲软的蝉鸣声其实更加明显,一声赛过一声,对面高楼上的灯已全灭了,黑漆漆的一片,楼下的路灯孤零零的亮着,照亮地面,偶尔有人路过时,影子被拉得很长。 起风了。 他披散下来的长髮被风吹起,露出了白到发青的脖颈,他惨白而修长的五指稳稳地握着啤酒罐,忽然仰头,一口喝下,喉结就滚动了一下。 有人笑道:「红兄什么时候爱一个人喝闷酒了?」 一点红淡淡道:「在认得你之前,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喝酒。」 冷夜、孤灯、浊酒、独饮。 那人便道:「既然如此,今夜红兄可愿意与我共饮?」 这人自然就是楚留香。 楚留香穿着舒服的家居服,头髮在脑后绾成一个低马尾,懒懒散散、随随便便地站着,他的手里也提着酒,是玻璃瓶装的,酒液金黄、隔着瀰漫冷雾的玻璃,能看到气泡在一个个上浮、破碎,变成细腻的泡沫。 他甚至还带了两个玻璃酒杯。 一点红的眼角流露出淡淡地笑意。 他什么也没说,举起了手中的啤酒罐,与楚留香碰杯、共饮。 这是一对老友。 其实他们认识的时间,实在也说不上很长,自一点红接下天星帮的活计,到如今的这一天夜里,满打满算,不过三个来月。 然而他们已是最肝胆相照的一对友人。 ——友情并不是以时间来衡量深浅的,他们二人一见如故,一点红钦佩楚留香松弛的为人与绝佳的武功,楚留香欣赏一点红冷酷倔强的个性与深藏其下的温柔与义气。 如今,却已到了要分离的时候。 江湖儿女,离别本就是常态。 对于楚留香来说,他已经很习惯于与朋友们相聚、然后分离,大家相聚时把酒言欢,分离时便一拱手,只到一句「后会有期」。 但对于一点红来说,这却是从未有过的经歷——很简单,他之前又没有朋友,他是孤身一人的,来来去去,也只是一个人在浪迹天涯、落魄江湖。 二人都没有说话,只是无言地小酌着,让清脆的碰杯声代替言语。 半晌,一点红忽然沉声道:「我……」 楚留香忙截口道:「你什么你?莫要心事重重,喝酒、快喝酒。」 一点红不理会他,沉默了片刻,只道:「我本应和你一同回去。」 ——他进入大沙漠,本来就是受了那吴菊轩……也就是无花的骗,认为自己是来帮楚留香做一件事的,谁知进了大沙漠后,竟真的阴差阳错遇到了楚留香本尊,这才免于铸成大错。 第379页 自然的,他会认为,这事儿他既然管了,他就要管到底,他既然已和楚留香说好,要一同去宰了石观音,那他就应该信守承诺,带着他的剑一同回去。 但是,他不能这么做,因为他有秦蔻。 秦蔻会担心的。 楚留香要回大沙漠去,她已经很担心了,这几日总是时不时就说——东西带全了没有?万一忘记带什么可怎么办呀? 楚留香这一边,其实按照一点红的看法来说,根本就无甚好担心的。楚留香和陆小凤是什么身手?在大沙漠之中,除了打不过石观音外,碰见其他的任何人,都是可以横着走的,而石观音其实也无甚好怕的,即便没有大橘在,她的弱点,也已被楚留香完全的掌握了。 ——像楚留香这样的高手,他一旦掌握到了什么人的弱点,想不赢都难,更何况秦蔻还直接把大橘借给他了…… 楚留香会遇到什么危险呢?想来想去,除了天降陨石直接把他砸死之外,应该、可能、或许……的确不会有什么危险了吧。 江湖人的思维自然都是这样的,江湖人一向都在与死亡打交道,神经都坚韧的很,不会总胡思乱想。 但……秦蔻不一样,秦蔻不是江湖人。 其实她并不是脆弱的人,秦蔻天然、乐观,对感情的态度也很坦然,她喜欢一点红,也会因为不知道一点红要不要留下来而大哭,但即便在哭的时候,她也是说「你就算真的要走我也不会说什么嘛!」 一点红很清楚,假如他们要分开,假如他们所有人,都选择回到自己的世界去并且再也不回来,她也只会伤心一阵子之后继续生活,开开心心地生活,和她的新朋友们提起这段恋情、提起这些神秘的友谊。 可是……让她担惊受怕是另一回事。 她不是江湖人,她可以面对正常的离别,但她不能面 对生离死别。 她不愿意接受生离死别,却因为交上了一群江湖朋友,被迫担惊受怕。 一点红捨不得她为了自己再多担一份儿心。 她的心即便不是玻璃做的,但既然已捧给了他,他就一直小心翼翼地护在手里,绝不想让她的心意收到一丝一毫的损耗、也绝不想让他们的情感伤害到她。 只是上一次的迟疑,就让她哭了那么大一场,那时候他只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一点说,她或许……她或许在很久以前就想让他留下来了,他恨自己是块木头,竟没早一点发现她的心思,还在猜来猜去、想来想去。 他连这种程度的担心都不愿让秦蔻有,又怎么捨得她为了他的生命安全担惊受怕呢? 而楚留香其实并不是那样需要他的帮助——他的身手远比他要好,还有陆小凤在侧,甚至还有一个可以一口吞人的大橘在。他之所以想要回到大沙漠,与担心楚留香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为了完成他自己的承诺,完成他自己的「说到做到」。 一面是爱人的真心与眼泪,一面是自己的傲气,一点红这几日什么也没说,也基本上都没有犹豫,就选择了留在秦蔻身边与她厮守。 他在现代,偶尔也听过一些英雄史诗。 然后他就发现,其实世界各地的英雄史诗,里头都有一些很相似的桥段,例如某位英雄,为了完成某个大的壮举,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 英雄的壮举是大于妻子和孩子的,妻子和孩子在这样的故事里,只是作为必须要被抛弃的「代价」而存在的。 听那个故事的时候,他和秦蔻在另外一套房子里厮守着,她暖洋洋、软绵绵的身子像是一汪可以挤出岩浆的海绵,正在被他紧紧地揽在怀中,他们紧紧地相贴,唿吸着对方的唿吸。 他下意识地看了他的爱人一眼,她的面颊红润,她的神情依恋,她已经睡着了,他还犹在兴奋着。 那时候,一点红就想:他讨厌这个故事。 所以他立刻就做出了选择,也很确定楚留香会理解他。 楚留香果然很理解他。 他的唇角勾起了淡淡地微笑,忽然道:「你知道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在想什么么?」 一点红撩起眼皮:「 嗯?」 楚留香嘆道:「我在想,你这个人太倔强、也太孤独,实在太需要感情的滋润了。」 一个孤独的落魄的人、一个偏激而阴冷的人,永远不可能会真正的成熟,自由不过是一无所有的代名词,一个人之所以能那样不畏生死、也不敬生死,乃是因为他的确不在乎任何人,哪怕是他自己。 一点红哼笑了一声,道:「你说的不错。」 他停顿了一下,又道:「其实不是秦蔻需要我,是我太需要她。」 楚留香笑道:「你莫要如此妄自菲薄,蔻蔻哪里不需要你了,我看她实在很需要你,你要是忽然走了,她连明天的饭都不知道该吃什么好。」 一点红的嘴角就不自觉的上扬了一下。 一个人露出这样的表情,通常意味着他的心思已经飞了。 楚留香道:「你呀,安心的留着吧,反正我要你帮忙的时候还多得是,以后你想法子帮我一次就是了。好老兄,你可千万不要学胡铁花的臭毛病,大半夜躲在被窝里抹眼泪。」 一点红失笑。 楚留香眨眨眼,举起杯子。 二人相视一笑,碰杯共饮。! 第380页 第160章 大漠,孤烟。 姬冰雁身上裹住条毯子,在沙丘背面,面对篝火坐着,时不时丢进去一根干枯的胡杨枝。 这是个如鹰隼般的男人,十余年前,他与楚留香、胡铁花一同共游江湖,江湖人称「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后来,三人分离,十余年未见,而他也在这十余年间,成为了兰州首屈一指的大富豪。 但凡是富商,似乎总是逃不开一种刻板的印象,脑满肠肥、大腹便便、贪图享乐、无利不起早…… 但姬冰雁却是个不大一样的商人,任何一个人瞧见他,总会被他那双鹰隼一般锐利精明的眼睛给震慑到,他虽然已不在江湖之中混,但他身上的气质却依然精悍。 这一回,精悍的姬冰雁为帮十余年未见的老友楚留香的忙,一头扎进了大沙漠。 结果又被卷进了更复杂的事情之中。 先是在大漠中遇见了几个状似疯狂的江湖人,后又被一伙儿l不知名的敌手暗算追杀,失去了珍贵的水,再后来又是寻去了龟兹国的王帐,胡铁花那厮莫名其妙成了驸马,莫名其妙和一个绝世美人共度了一夜,结果一觉醒来,莫名其妙被扣上个杀公主的罪名。 他为了寻找大漠之中的那个隐藏敌手,便一个人离开了绿洲,追踪而去,却不想又结识了「搜魂剑无影,中原一点红」,楚留香也追来了,再之后的事情,就有如脱缰野马一般不受控制地发展了。 沙漠悍匪半天风的客栈,大漠魔头石观音的行舟。 三人差点被石观音制住,却不想那沙漠行舟忽然侧翻,他们三个在混乱之中失散,等回过神儿l来的时候,行舟没了踪影,楚留香和一点红也没了踪影! 好在姬冰雁粗中有细,混乱之中,还记得薅了石观音的一块毯子、几壶清水、一包干粮,这五日来的跋涉,便是靠这些东西度过的,他打算先朝着龟兹王帐所在的绿洲走——想来楚留香也会这么做,他们说不定会在途中遇上。 他年轻时,就是在大沙漠里讨生活的,对于沙漠的地形总比旁人要熟悉些的,对地下水脉的寻找,也颇具一些心得,死是死不了的,但他只担心楚留香与一点红…… 这两人可从来都在关外 生活过,再大的本事,在这大沙漠之中,也实在算不得什么。 然而,世事就是这个样子,失散了就是失散了,即便他再焦躁,再心急,又有什么法子?他难道能变出个貔貅,干脆一口气将这大沙漠之中的沙子全吸了,再变出一大片的绿洲来么? 姬冰雁唿气,嘴边便出现了一片白雾。 他的睫毛上似乎也已结了冰渣。 忽然,一只水瓶子丢了过来。 姬冰雁的头也没有回,人也没有动,只是手那么一晃,酒瓶就到了他的手中。 这只水瓶子与一般的水瓶子不同,竟然不是牛皮袋、也不是银水壶,而是一种……很难以言喻的材料,透明得像是最上等的琉璃或者翡翠,但却是如此的薄,握在手上,甚至还能感觉到韧。 有人笑道:「想不到在茫茫大漠里,还能这样遇上,我的运气真可谓是不错的。」 姬冰雁冷冷道:「我看你还是少说几句话吧,多留着体力走走路……你那什么打扮?」 姬冰雁站起来回过身,就瞧见了……穿的奇奇怪怪的楚留香。 黑色的、奇怪的料子,不是交领、也不是圆领、翻领,而是一种特别奇怪的,背后带了个帽子的兜帽披风——沙漠里生活的人倒是有日常需要,不过多是在脖子上披条长巾,随时可以罩在脑袋上挡风沙,要在衣服后面在接一个帽子,这对沙漠民族来说太精细了。 而其实他的衣着奇怪的地方也不只是那个帽子,料子奇怪、能瞧出十分坚韧硬挺,上头起码有十几个口袋,衣襟处一道奇异的金属光泽由上至下,仔细一瞧,竟是个可以紧密咬合的机关,这……这…… 姬冰雁立刻问:「这也是你从石观音的行舟上薅出来的?」 楚留香:「……」 楚留香迟疑道:「……也?」 然后就注意到了姬冰雁身上裹得厚实毯子和他腰间挂着的牛皮水袋。 楚留香笑道:「自然不是。」 姬冰雁道:「我猜也是。」 楚留香:「嗯?」 姬冰雁冷冷道:「不然我实在想不明白,她仅靠这等机关,就绝对能富甲天下,何必去挣半天风那里的三瓜两枣,还是一次性的买卖。」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道:「走吧,去避一避风沙。」 姬冰雁应了一声,慢慢地跟着楚留香走了。 这两个人的表情都是平平淡淡的,既没有执手相看、也没有激动得热泪盈眶,好似这几日的失散根本没有发生过,亦好似方才心中的那些对老友的牵肠挂肚也根本不存在一样。 见了面就好——还活着就好。 姬冰雁一向都是这样冷冷淡淡,外冷内热的人。 不过在瞧见楚留香的装备之后,他还是……毫无意外地震惊了。 他盯着那个一般来说不会出现在沙漠里的小桌子,盯着那个放在桌子上的奇怪的、明明没有柴禾却可以燃烧的炉子,以及那炉子上头坐着的锅,还有锅里煮着的东西…… 姬冰雁:「……」 姬冰雁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第381页 楚留香还一派悠然自得、镇定自若,只对姬冰雁笑道:「你在外头受了寒,吃点锅子暖暖胃,吃锅子废水,只今日奢侈一把罢了。」 姬冰雁:「你……」 话还没出口,就只听一声轻响,然后便是那种极其细微的、金属摩擦的声音,原是楚留香又不知自什么地方掏出个奇怪的罐子来,罐子里装的是……碎鱼肉? 总之是有一股鱼的味道的,还实在香得很,香气瀰漫在整个帐篷之中,姬冰雁虽然瞧起来依然精明锐利,似是永不会觉得疲倦,但他的确已在沙漠之中行走了五日,干粮虽有一些,但因为水有限,也不怎么吃,五日下来,即便是铁打的身子,也已是强弩之末了。 此刻,他的胃袋空空,被这鲜香十足的鱼碎、带着一股好辣味的热锅子一激,只觉得胃里火辣辣的烧着,几乎萎缩到了一种疼痛的地步,虽不知道楚留香这几日到底有什么奇遇,但此刻也已管不了那么多了,伸手自然而然地便要接过那盛着鱼碎的小罐子。 然后一个毛茸茸的猫脑袋就一头杵到这个罐子旁边,把姬冰雁的手撞开了。 楚留香笑道:「你心急什么?在家里是不是很少吃罐头?来来来,这几天跟着阿楚哥在外头受苦,我也只有这点东西能补偿你了。」 大橘:「喵~~~」 姬冰雁:「……」 ……你在逗我么楚留香? 姬冰雁默默地缩回了手。 楚留香便引姬冰雁坐下来吃锅子,那无柴也可以燃烧的炉灶令姬冰雁双眼发直,不过人在极度飢饿的时候,倒是也没那么多的心思去探究旁的玩意。 嫩嘟嘟的豆腐、煮的软烂烂、一咬就可以撕开的菘菜梆子、粉丝、丸子、切成小块的饼、还有一种弯弯曲曲的面,在橙彤彤的汤水里翻滚着,冒着热乎乎的白气,散发出一种好似发酵过的奇异辣味,叫人胃口大开,食指大动。 连汤带水,一碗下肚,姬冰雁这才有余力长舒了一口气,斜眼瞧了楚留香一眼,楚留香显然是没挨饿的……这锅子完全就是给他准备的,楚留香根本没动,在一边伸手撸猫,那猫还在把脸怼在鱼碎罐子上大吃特吃,嘴里发出哼哧哼哧的猪叫,楚留香一脸爱惜,还顺嘴道:「瞧,我们大橘是不是很可爱?」 姬冰雁:「……」 姬冰雁:「……」 姬冰雁:「……」 姬冰雁古怪地道:「你这五天是被什么猫妖怪捡走了吗?」 不然怎么会被洗脑洗成这个样子? 而且还这么豪横的在大沙漠里吃锅子,这……行吧。 来都来了,煮都煮了,还能怎么办?姬冰雁也只好安然地享受着五日来难得的一顿饱饭。 楚留香若有所思地说:「猫妖怪啊……唔,你要这么说的话,它的确是。」 姬冰雁:「???」 姬冰雁不可置信道:「你真的遇见妖怪了?」 是了,否则也很难解释这些古怪异常的东西。 ——那奇异材料的水壶、无柴自燃的炉灶、奇异坚韧的衣裳……楚留香这五日来要是没奇遇,那是鬼都不信的。 不过,这世上真的有妖怪么? 楚留香沉吟片刻,道:「倒不是遇上妖怪,而是……」 姬冰雁:「而是什么?」 楚留香嘴巴一闭,道:「这事儿l倒是很难解释。」 姬冰雁:「……」 姬冰雁冷笑道:「你是故意的么?楚留香。」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道:「老姬,我是真不晓得怎么解 释……简而言之,便是我去了千年之后。」 姬冰雁:「……」 姬冰雁的大脑宕机了。 半晌,他道:「你……你……」 楚留香眨眨眼睛,似乎觉得这只一向精明强干的鹰隼露出这么呆的表情很有意思,还十分欠揍地学着他说话:「我……我……」 姬冰雁闭上了嘴。 过了好一会儿l,他才长长地嘆了口气,道:「假如是小胡说这话,我怕是觉得他又喝多了,倘若是你,我不信也得信。」 他指着那已经关掉的炉灶,奇道:「千年之后的人,竟是活得和神仙一般,还有这种手段?」 楚留香笑道:「非也非也,这是科技。」 他解释道:「像川地那边,自古就有火井的记载,人们从地下引气上来,可无柴自燃,说的便是此物。」 说着,他的手敲了一下那炉灶旁边的罐子,接着道:「千年之后的人们,不过是掌握了把这种地下的气引入罐子里,带到各地去随时使用的技术罢了,而这就叫科技。」 姬冰雁怔了片刻,长长地吐出一口气,道:「这火井的奇事,我也曾听过,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他瞧了楚留香一眼,又道:「看来所有这些东西,都是你从千年后带回来的?」 楚留香道:「自然如此。」 他又掏出件新的冲锋衣给姬冰雁,姬冰雁接过一穿,果然合身暖和。衣服上那十几个兜,也实在很方便,那叫「拉链」的东西,也着实比扣子要强很多——沙漠的夜晚风是很大的,衣襟就算拉紧了,也真是觉得唿唿灌风,这拉链却是再妙不过的东西,往上一拉,真是严严实实,连一点风都灌不进来。 这时,帐篷外忽然传来一阵奇异的声音。 第382页 这是一种姬冰雁从来没听到过的、也不知道如何去形容的声音,他下意识瞧了楚留香一眼,楚留香只笑道:「小陆回来了?」 姬冰雁:「?」 小陆回来了,那小红呢? 姬冰雁没开口,跟着楚留香一块儿l钻出了帐篷。 然后……他就又一次震惊了。 出现在眼前的,是……是一辆车。 之所以他能认得这 是一辆车,是因为他能瞧出车子的基本构造,四个轮子、一个车厢……刚才那声音显然就是这辆车形式的时候所发出的声音——沙子上是有两道车辙的。 但是……这车子、这奇异的车子,却没有任何牲口在拉着,它居然是可以自己动的! 车门开了,里头钻出个假如颳了鬍子会显得年轻好几岁的英俊男人,这男人一开车门,便只笑道:「前头七十里有绿洲,这一片的绿洲是一个个连过去的,想来很快便能找见那龟兹王帐所在之处了。」 姬冰雁还在一眨不眨地盯着那辆宝车。 楚留香拍拍他的肩,道:「科技,都是科技。」 姬冰雁已经麻了。 忽然,楚留香瞧了一眼不远处的沙地。 陆小凤嘆道:「才刚来,就这样欢迎我们么。」 楚留香摸摸鼻子,道:「谁说不是呢?」 一个黑衣人忽然自沙中一跃而起,雪亮的刀锋滑过,带出极其细微的风声,又在这大漠的猎猎风声之中被湮灭,这刀光正是冲着楚留香而来,楚留香何许人也?又怎会被这一刀斫中? 他的双手还是负在身后的,他的嘴角还是挂着笑容的,他的步法却是没有人能瞧得清楚的。 那人一刀不中,挥刀再砍。 吃完了猫罐头的大橘嘴角还沾着鱼碎,听见声响,急急忙忙地探出一只猫猫头看热闹,然后就瞧见了它最喜欢的阿楚哥被人砍……被人砍……被人砍…… 大橘:(=owo=) 大橘:(=o皿o=)!!! 姬冰雁只听见一声愤怒的猫咪尖叫声,再然后……再然后…… 那只脸盘子很大的橘猫直接把那个黑衣人、一、口、吞、掉、了!!! 姬冰雁:「……」 姬冰雁:=口=!!! 大橘:~o(=nwn=)m 大橘:「嗝!」 姬冰雁面无表情地转头,面无表情地指着大橘,说:「……这也是科技?」 楚留香:「……」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无奈地笑了。! 第161章 楚留香望天:「这倒不是科技……」 姬冰雁面无表情:「嗯?」 楚留香开始胡言乱语:「这是心怀宇宙的胸襟……」 姬冰雁:「……」 姬冰雁古怪地盯着大橘看。 上看下看,左看右看,无论怎么看,都是一只圆润的、毛很干净蓬松的……橘猫。 大橘睁着圆眼睛,好奇地看着这位新朋友。 俗话说的好,鸟会吸引猫,于是大橘莫名其妙地被姬冰雁的气质所吸引,开开心心地、娇娇羞羞地过来,想蹭一蹭姬冰雁,姬冰雁面无表情地躲开它,不着痕迹地后退了两步。 大橘:「?」 大橘扭头去看楚留香,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又把它拎起来。 大橘不是猫,大橘就是大橘,它不怕冷也不怕热,他既可以在海里狗刨式游泳,也可以在沙漠里打滚,因为这是第一次来大沙漠,大橘实在是兴奋坏了,从沙子里刨蝎子和小蜥蜴,也不吃,就是摁在爪子底下完,很好奇地放走再抓回来、放走再抓回来,玩死了之后继续去抓下一条,抓累了就在沙地里滚来滚去,本来柔软的皮毛都打结了,浑身都是沙。 楚留香:「……」 楚留香道:「回去之后该不会还是我给你洗澡吧……」 大橘:「喵?」 楚留香:「算了,还是去宠物店吧,大不了加钱……」 陆小凤过来拎起大橘,放在自己视线平齐的地方,道:「哇,吃那么大个人,你撑不撑啊?要不明天早上的罐头就不给你了吧?」 大橘:「……」 大橘愤怒地嗷呜喵呜啊呜,身子开始在空中乱扭。 陆小凤:「哈哈哈开玩笑的啦,猫罐头不会少啦,不过你真的,少吃点人,给石夫人留点肚子吧。」 楚留香:「……」 姬冰雁:「……」 姬冰雁扭头直勾勾地盯着楚留香,无声地质问着他。 楚留香望天,无奈地道:「小陆你说话正常点好不好……」 陆小凤:「哈哈哈哈哈哈哈。」 陆小凤爽朗地笑 了。 对于姬冰雁而言,他们只是五日未曾见面,而对于楚留香而言,距离分开那一天,却已足足过了两个多月。 姬冰雁的五天,是饥寒交迫、焦急万分的五天,而楚留香的两个月呢?简直是经歷了人生之中最奇幻的事情,这两个月来的见识,恐怕比别人的两辈子加起来还要更多、更难以置信。 因而这一夜,便是姬冰雁与楚留香促膝长谈的一日。 在千年之后转了一圈回来,楚留香果然豪横了不少,那辆奇怪的、可以无牲口拉动就自行动起来的铁皮车,据说这辆车的名字叫「沙漠越野车」,是千年之后,楚留香的好朋友的父亲暂时借给他们的。 第383页 这车后头储藏的东西简直都要多到溢出来了。 帐篷就不必说了,帐篷是收在车顶的,车后头不仅有个装满新鲜瓜果的箱子,还放着七八桶洁净的水、毯子、衣裳、睡袋应有尽有……除此之外,居然还有酒。 酒是姬冰雁没见过的一种酒,味儿l有点怪,不过还不错。 他们促膝长谈,谈到那现代的种种奇异之景,姬冰雁的神色倒是也淡淡的,只是随意嗯啊两声。 楚留香奇道:「你居然不惊异?你居然不想瞧瞧这些东西?」 姬冰雁冷淡地说:「可以照出人像的机器、三四十丈的高楼,到处都是精妙的机关,然后呢?有比那只猫还叫人惊奇的事情么?」 被大橘吓过之后,他真是淡定极了。 楚留香:「……」 楚留香居然还真的认真思考了一会儿l,道:「你说比大橘还叫人惊奇的事情,那倒是还真有一件。」 姬冰雁挑眉,淡淡道:「那你不如说来听听。」 楚留香凑过在,在他耳边恶魔低语:「月亮上没有嫦娥……也没有广寒宫和月桂树……」 姬冰雁:「……」 姬冰雁冷笑:「你无不无聊,这有什么?」 楚留香悠然地打了个哈欠:「我是无聊得很……算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快睡吧。」 姬冰雁:「……」 姬冰雁冷哼一声,也兀自躺在了睡袋里,闭上眼睛,不肯再说话了。 过了 好一会儿l,他忽然噌的一声坐了起来,忍不住问:「月亮上若是没有嫦娥也没有月宫,那都有什么?」 楚留香:「哈哈哈哈哈哈。」 楚留香哈哈大笑起来,差点笑破肚皮。 趴在睡袋里的大橘:「?」 大橘疑惑地从楚留香的胸口处钻出来,四处望了一圈儿l,又很疑惑地缩了回去,没一会儿l,就打起了很响的唿噜声。 另一张帐篷里老早就宣称自己去睡觉了的陆小凤喊道:「天呀!这帐篷的隔音是不是太差的点!」 楚留香回:「不错,所以你刚刚打俄罗斯方块的声音我已经全听见了。」 陆小凤不说话了。 楚留香爽朗地笑了起来。 这一夜,他们自然还聊了许多许多,比如一点红的生活。 姬冰雁只嘆道:「想不到那石头人一样的小子,倒是福气好得很。」 又復而一笑,道:「也不错,他那样的人,回了这里,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要被人宰了,如今能安定的生活,也免得我要想法子去救他一回。」 姬冰雁与一点红,这两个人可谓是不打不相识。 他们在大沙漠之中从朝阳升起时,一直打到了正午,最终分出胜负的那一下,乃是因为一点红瞧见了姬冰雁腿上的一只毒蝎子,出剑帮他去挑,而姬冰雁并未察觉,他自以为发现了一点红剑招之中的破绽,于是毫不留情地朝他的几l处大穴上点去…… 一点红倒下时,表情仍然是冷漠而讥诮的,而当姬冰雁发现事情的真相时,他居然死都不愿意受这恩惠,竟要把自己的一条腿给削去,还给一点红。 若不是楚留香及时出现,这两个人早斗得缺胳膊少腿了。 不过自此之后,姬冰雁便认为他又多了一个朋友,作为富商,他的伙伴倒是不少,但作为姬冰雁本人,他的朋友却很少。 如今,听闻那孤独、冷傲的青年人,已享有了爱情、已对未来有了憧憬,姬冰雁又如何能不会心一笑呢? 至于石观音……他们倒是没有提到石观音。 传闻中的石观音当然是非常可怕的,而在沙漠行舟上的那一次,三人也直面过石观音,的确是个武功深不可测的高手,仅凭姬冰雁,是万万打不过的,仅凭楚留香……也估计在人家的手下撑不过五十招。 今天之前,姬冰雁认为这次的危机,实在是太惊险、也太难以面对了。 然而今天瞧见大橘吃人的画面…… 而且据楚留香所说,这大橘的胃袋是真的连接着另一个神秘的、广袤的、黑暗的地方的,被它吃进去的人当然没有死,而「只是去另一个地方旅游了」。 姬冰雁:「……那岂不是活生生饿死、渴死?」 楚留香摸摸鼻子,露出礼貌的微笑来。 姬冰雁就不问了。 希望石观音能死的痛快一点吧。 第二天,姬冰雁坐上了那辆不需要畜力的宝车,刚好就是楚留香在开车,既然已不是畜力,那么宝车的方向自然不是靠缰绳来控制,而是靠个奇怪的圆盘去控制,楚留香坐在驾驶座上,脸上架着个「墨镜」,身上穿着件「t恤」,十分放松地一只手搭在驾驶座的窗户上,另一只手扶着那「方向盘」。 陆小凤坐在后座上,大橘在另一侧的窗边,整只猫都趴在窗口,呆呆地瞧着外头的风景,时不时发出两声兴奋的猪叫……当然,经过昨夜的事情,姬冰雁对大橘充满了尊敬,肯定是不会当着它的面喊它是猪的,只是会这样子腹诽腹诽。 这车的速度极快。 姬冰雁自然很熟悉高速疾驰时两边后退的风景,不过那是在骑马的时候,颠簸得很。 骑马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想要在马上疾驰,整个人其实都是在用力的,腿要用力的加紧马腹,脚要用力地蹬着脚蹬,整个身子不是「坐」在马上的,是基本要悬空的,如此,才能疾驰几l个时辰而不浑身散架。 第384页 至于坐马车…… 速度与平稳从来都不是能兼得的东西。 可是这辆宝车! 姬冰雁舒舒服服地坐在皮质的座椅上,按照楚留香教着的方法调整座椅靠背,打开窗户,大漠的热风在这样的速度之下,吹在脸上的感觉也是凉爽的,前头是巨大的挡风玻璃(千年后的人居然用这么透的琉璃来挡风!挡风!!)。 他心情相当复杂地说:「千年后的人,竟是人人都能坐上这样的车么?」 楚留香道:「自然也不是每一 个人都能坐上这样的车的,但是……的确很普遍。」 姬冰雁怔了半晌,才忽然嘆道:「恐怕就连皇帝老儿l,也比不上前年后的普通百姓那样舒服吧。」 皇帝的生活比不上百姓,这想法即便在脑子里出现一下,都觉得十分荒谬。 楚留香又想起了那空调、自来水、电视机。 楚留香笑了一下,道:「蔻蔻倒是说了,我的朋友想去做客自然也没问题,等这次的事情解决了,咱们一同回去,也叫你瞧一瞧,到底什么叫神仙生活。」 姬冰雁忍不住笑了一下,又转而问起了这车是如何开的。 这辆沙漠越野车,是秦蔻的父亲秦建国先生的,但其实秦建国先生并没有喜好沙漠探险的爱好,只是几l年前突发奇想去买的,后来也只是偶尔开一开,毕竟这车长得不是很商务,秦先生一般出门谈生意是不会开的。 他试图把车子送给家里人,但秦蔻自己有两辆车,够用的很,而安宁安老师更喜欢小巧的车,不喜欢这样直愣愣、看起来很狂野的车…… 原本,他们是打算买辆越野摩托来开的,但秦蔻忧心忡忡、准备了很多很多的物资——摩托肯定是拿不了那么多物资的,她就福至心灵,把她爸爸的这辆车徵用了。 接下来就是包了个场地,然后练车的时间了,这玩意对反应速度和体力的要求,比之骑马真的是容易得多,况且他们是见过秦蔻开车的,还见过许多回,楚留香、陆小凤两个聪明人,自然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学会了开车。 但秦蔻还是不放心,沙漠里头开车和柏油路其实不大一样,万一车子陷进沙子里呢? 秦蔻说:「啊……要是再有一台车就好了,两台照应着,一台陷沙里另一台还可以拖出来……」 楚留香赶紧阻止她的过度担心行为,秦蔻垮着脸一言不发,楚留香又是说好话、又是买小蛋糕贿赂,才把人给哄过来。 想到妹妹一样的秦蔻,楚留香的唇角也不由地露出了微笑。 正在这时,用望远镜观察的陆小凤忽然道:「前头有东西!」 是船!是沙漠行舟! 那是一艘长而窄的船,船底装着两条细长的板,就像是雪上的雪橇一般,一群正展翅飞着,它们的脖 子上都挂着细细的锁链,锁链的另一头,便连接在这长而窄的船头上,原来正是这一群兀鹰,带动着这沙漠行舟在沙上快速滑动。 陆小凤这么一说,楚留香与姬冰雁便立刻确定,这就是石观音的船! 姬冰雁半个身子伸出窗户,也用望远镜一瞧,瞧罢之后,却肯定地道:「石观音不在船上。」 陆小凤挑眉:「你连这个也瞧的出。」 姬冰雁冷冷道:「那女人是个很讲排场的人。」 是了,石观音是极讲排场的人。 石观音生得极其美貌,自认为自己乃是全天下最美的女人,她自视甚高,既不允许男人拒绝她、也不允许女人比她美貌。 所以她的座驾,也一定比旁人的都要华丽。 姬冰雁和楚留香是见过石观音的行舟的,船头和船尾都雕着极为精緻的雕纹,船舱四面,挂着南海珍珠制成的珠帘与价值千金的香云纱,旅人瞧见了沙漠之中出现那般华丽的画舫,恐怕都要认为这是海市蜃楼哩! 如今出现在望远镜之中的那艘行舟,虽也挂着珠帘与薄纱,但明显要比石观音的座驾要朴素上不少。 想来,石观音的弟子们都是坐这样的行舟出行的,而弟子与师父的座驾,当然是有区别的。 楚留香勾唇一笑,道:「既然如此,那就莫要打草惊蛇,悄悄跟着他们要去何处。」 说罢,这辆黑色的越野车便悄悄地坠在了沙漠行舟的后面。 越野车全速运转起来,速度自然是要比沙漠行舟要快的,他们慢悠悠地开着车,又因为用的是望远镜拓宽视野,因此无需靠的很近就能跟踪,行舟之上的人肉眼凡胎,便是有一双锐眼,也决计发现不了他们。 中午,换陆小凤来开车,几l个人分食了一些干粮——这下就真的是干粮了,吃的是石头饼,这东西在古代当然也有卖的,但很少有人会用这么细的面粉来做,脆脆硬硬、有点微咸,配罐装的八宝粥、还有袋装的牛肉干吃。 在沙漠之中能吃到这样的饭食,已然很是享受了。 这一天的傍晚,他们似是到了大漠的尽头。 大漠的尽头,是一片嶙峋的石林。 大大小小的石峰,构成了这险恶的石林,这 些石峰,短的高达十丈,长得起码也有三四十丈高,半是自然的鬼斧神工,半是人力所为,将这些石峰构成个了极其精妙的阵法,待到楚留香三人到了石林周围时,那沙漠行舟早已拐了进去,七拐八拐,便已瞧不见了。 第385页 这里就是石观音的老巢了。 里头便有一片罂粟花海,石观音用着这样的毒,毒害了许多人,也控制了许多人。 在现代呆久了,楚留香自然知道这花究竟是一种多么可怕的东西,而这可怕的东西,落在了向来肆无忌惮的江湖人手里,就愈发变成了一种来自地狱的礼物。 他们既要杀死石观音,也要把这一片花海给彻底毁掉。 但问题来了,怎么潜入呢? 姬冰雁眉头紧皱。 越野车是很好,但越野车的目标未免太大,他们三个人若是这样大剌剌地进去……先不说会不会被发现吧,首先这石林之中的阵法,便是越野车的速度再好,该绕不出去还是绕不出去啊。 姬冰雁道:「这石林中的阵法难办。」 他嘆道:「想来从高处过,是能过去的,但咱们三人又没长翅膀,怎能跳上那三十丈高的石峰去瞧呢。」 陆小凤淡定地道:「这倒不算是什么问题,不过进去之后,怕是得带防毒面具,倒不如把石观音叫出来,咱们就在她家门口解决事情好了。」 说罢,便不知从什么地方掏出了电脑、遥控器、无人机、himi线等物。 姬冰雁:「?」 这什么东西?! 第162章 无人机,自然又是一个很不错的娱乐项目。 但是这个娱乐项目嘛……在现代受到的管制也不小。 其一就是很多地方都不能飞,什么地方禁飞、什么地方不禁飞都要记好;其一就是即便能飞,也不能飞很高,秦蔻说过这玩意飞行高度要是超过一百多米,就要申请专门的许可了,其三,城市里人那么多,这精细玩意万一掉下来砸到了人,那事情可就大了,自己损不损失的不要紧,平白让旁人受难可不好。 这样好玩的东西,却不能好好的玩、尽情的玩,实在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 但现代若是没那样多的规矩,若是也有许多无法无天的江湖人在飞来飞去,想来,阿蔻的生活也不会过的那样惬意了。 陆小凤在发现这件极其好玩的东西之后,就已立刻做好了决定——他要带回古代去玩! 尤其是大漠风光! 蔻蔻即便见过大沙漠,也一定都是在景区或者是公路上见的。这样原汁原味、一望无际,仿佛让人置身于天地的尽头的大沙漠,她想来是没有见过的。 拍回去给她看看! 而这作为天然屏障、阵法精妙的石林,无人机想进去,就更不是问题了。 要知道,即便是武林高手,对这样光滑、高耸、长达四五十丈的石峰没有一点法子。 爬上去?大多数人的轻功根本就爬不上去,半道摔死最有可能,即便是像楚留香这样轻功顶尖的人……也绝不会想要爬到这石峰顶端的。十几丈的石峰就是三十多米,四五十丈的石峰就是一百多米,现代也有一百多米高的摩天大楼,楚留香可从来没生出要去攀一攀的念头。 但是,一架无人机想要攀到一百多米高,那简直太容易了。 任她石林之中有多少能困死人的精妙阵法,我不踏进去,直接从上面进去玩。 陆小凤盘腿席地而坐,那黑色的、多旋翼的小机器立刻开始运转了起来,发出一阵嗡嗡声。 飞到五十米或者更低的地方时,它是很容易被武林高手的飞蝗石打下来的,但是一旦升到了一百多米的高空,那就只是一个小小的黑点儿,再往高升一些,就算是张开了弓,也没人射的中的 ——毕竟的确没听说过某人能从悬崖底下一箭射死站在四五十丈高悬崖上的人…… 顺带着如果能拍到石观音就更好了。 秦蔻还好奇来着。 她那时候一边用勺子挖着手里的百香果送入口中,一边带着满身的百香果味道开口:「我就想知道她有多好看。」 然后就翻出了一些她自己喜欢的影视美女,问:「是这种级别的大美女么?」 楚留香摸着鼻子凑过来看,客观评价道:「各有千秋。」 一个人丑不丑,其实一眼就能瞧出——一个塌鼻樑、外翻嘴、三角眼、罗圈腿的人无论站在谁跟前,那都会在第一时间内引发人最原始、本能的不适感。 江湖上有一种人的易容策略就是越丑越好,这样叫人不忍细看,也就无人能发现端倪,那无花所易容成的吴菊轩便是如此,这般出现在一点红面前时,连一点红这种向来不在意美丑之人,也会一脸厌恶地说他是「一脸讨厌相」。 但美人的美是各具风情的,美丽的人与事物,总是让人容易联想到许多美好的东西,秦蔻是美丽又健康的,她的美丽带着一种独特的、如夏日般快活而香甜的气息;林诗音也是美丽的,但绝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将她与秦蔻混淆,她的美丽好似带着苏州园林的假山与流水、小雪与梅花,清冽、古韵而贵气。 石观音当然也是很美很美的,但楚留香实在闹不明白,她到底是以什么标准来决定旁人是不是该被毁容的。 秦蔻就撑着头说:「还是很好奇她长什么样子……」 机会难得,来给石观音拍遗照! 陆小凤相当快乐、相当自信的想到。 而姬冰雁已经震惊到麻木了。 他觉得这个时候,楚留香就算说他会意念杀人,心中一动,千里之外可以取人人头,他也会一秒相信的。 第386页 这无人机…… 姬冰雁只嘆道:「若是哪个武林门派得了此种好物,只怕是要称霸武林了。」 当然,若是朝廷得到了,恐怕江湖上的各门各派就要遭殃了吧。 信息的快速获取和传递——这意味着可以比别的势力获取情报、转达命令的速度要快得多,假如漫天遍野都是这样的「眼睛」,那么所谓 的「皇权不下县」,也恐怕要改一改了。 这是多么可怕的东西啊。 陆小凤一面调试着,一面起飞,一面顺嘴对姬冰雁道:「没那样简单啦。」 无人机的续航是个很大的问题,专业的航拍无人机,最大续航也就在四十分钟到一个小时之间,飞行距离有限。要说有没有更有能耐的,那当然是有的,军用的就是,不过陆小凤一个现代黑户也弄不回来呀。 所以倘若不同步获取太阳能充电板……这东西顶多搞搞一次性的阴谋轨迹,就像现在。 他漫不经心地道:「唔,可以走了!」 无人机起飞,旋翼快速转动着,在原地转了个圈,骤然升高,又在高空之中稳稳停住,电脑之中的视频画面于是便展现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开阔,嶙峋的石林,也只在眼底掠过,随着无人机的前行、镜头的左右转动,视频的画面也在不断的变化着。 这实在是……这实在是一种令人很惊奇的视角! 姬冰雁的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电脑画面,只觉得自己好似真的变成了一只在沙漠上空飞行的兀鹰,随着画面流畅的闪过,他甚至有一种错觉,仿佛自己的耳边都有那种细微的风声所响起。 而陆小凤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无人机买回来之后,终于得到了一次酣畅淋漓的飞行,他摆弄着遥控器,视频之中的画面便随着他的动作转动。 这玩意儿好玩是真好玩,回去倘若那只死猴精肯乖乖给他磕头,喊上十声「陆大爷」,那么他就考虑把无人机借给司空摘星玩,哈哈哈哈哈。 至于朱停就不借了,那傢伙见过之后,肯定会发了疯一样的想制造出来,但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技艺再高超都没用,还不若丢给他一些他能玩的东西。 思量之间,小巧的无人机已穿过了石林,进入了一条山谷之中。 漫漫的黄沙之中,十数条颀长的人影正在扫地,动作缓慢而有规律,似是永不知疲倦一般,天色渐渐暗了下去,他们都穿着白衣裳,因而就显得格外的像是十几条呆滞的幽灵,浑身上下都挂满了看不见的锁链,只能被锁在原地,永永远远地做着无用功。 无人机降低了一些高度,令这些扫地的人也能听清这嗡嗡的声音, 但他们却一点反应都没有。 再往前走,山谷的出口处,一片美丽的花海便已展现,倘若楚留香没看过《楚留香传奇》,想来在第一眼瞧见这些花的时候,也绝不会想到要防备……当然,介于他是一个陈年老鼻炎患者,其实根本也闻不了花香,中不了这令人迷醉的毒。 越过花海,便是一个美丽的简直不像是沙漠之中的地方了。 小桥流水、珠帘翠幕、假山奇石、亭台楼阁,居然一样都不少。只可惜石峰虽然能挡住大部分的风沙,却仍有少部分会进来,因而这美丽的、苏州园林一般的地方,也有十数条幽灵在扫地——如此看来,在这地方扫地还真是苦役酷刑。 庭中还有十数个衣着华丽的少女正在嬉戏,这些少女虽然穿的都很好,长相却都平平,陆小凤见了,不免觉得好笑,道:「石观音这人,还真是……」 ……小心眼。 无人机是带声音的,此地都是习武之人,五感灵敏,这样的嗡嗡之声,即便是在五十米以上的高空,也能被人察觉,其中一名少女警惕地抬头,寻着声音传来的地方去看,疑惑道:「这……这是鸟么?」 众少女便朝那方向瞧去,只见一个黑色的、奇怪的东西悬停在空中,嗡嗡地作响,即便是再奇怪的鸟,也绝不会能这样子一动不动地悬停在空中的! 众少女离得远,瞧不清,好奇大过恐惧,窃窃私语起来,那黑色的「鸟」就居高临下地悬停着,绕着少女们的头顶转了个圈儿,有一种耀武扬威之意,少女们自然而然地从这个动作之中体会到了挑衅之意。 这时,这黑色的「鸟」又下降了许多高度,简直就已是骑脸输出,距离这样近的时候,这东西那泛着金属光泽的外科、高速旋转的叶片,便叫这群少女们看得极为分明,这……这根本不是活物啊! 不是活物,难道是机关么?可这样的机关……这样的机关……真的是人力可为的么? 少女们面面相觑,此刻都产生了一种被人居高临下地注视着的感觉,这种感觉,因此物极为冰冷与陌生的外形,便叫人止不住的头皮发麻,少女之中胆小的几个,已忍不住打起了寒战。 而其中胆大的,却是怒叱道:「什么东西!」 说罢,屈指一弹,一块 飞蝗石破空而来,直冲这黑色怪物而去! 而这黑色怪鸟,也似乎挑衅一般的升高,刚刚好升到了这少女飞蝗石打出的抛物线最高点的上方,洋洋得意地转了个圈,又忽然响起了一种全然不同的声音。 一种……无法形容的声音,像是耳膜忽然被人拍了一下所发出的那种声音,随即,便是「咳咳,喂喂,听得到么」这样的话。 第387页 众少女便都齐齐倒吸了一口冷气,脸色霎时惨白起来,其中胆小的那几个,甚至连牙齿都开始打颤,一人惨叫道:「妖怪!!妖怪啊!!!」 另一人当机立断:「快去禀报师父!」 那悬停在高处的妖怪就忽然爆发出一阵快活地大笑来,道:「不错不错,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人敢自称观音菩萨,她有本事叫观音,她有本事收了我么?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群少女简直要骇得倒在地上了。 而这妖怪吓够了人,也不再理会她们,转而四处转悠着,在这一向平静、森严,令外人闻之色变的石林之中大摇大摆,仿佛回了自己家一样,甚至还十分具有娱乐精神地喊道:「石观音,你出来!我知道你在家!你有本事作威作福,你有本事出来啊!」 每喊一句,底下便是一阵兵荒马乱,一些少女听见「石观音丑八怪」这样的话时,当即便晕了过去,也不知道是真的被吓晕了,还是因为害怕她们的好师父听见这话后会杀人泄愤,那就不晓得了。 忽然,一道绰约的白影闪过,亭亭立在了庭中。 这的确是一位绝世美人,她神色淡淡,身姿绰约,身上只穿了一件简简单单的白衣,整个人好似一团美丽的雾,与这风沙漫天的大漠极不相称。 这当然就是石观音。 石观音冷冷地抬眸,就瞧见了那怪东西。 怪东西此刻已经不再喊着极为嚣张的挑衅之语了,似乎在她抬眸的一剎那间,这怪物也被她的美貌所惊到。 这不禁让石观音轻轻地微笑了一下。 然后那怪东西原本发出的年轻男人声音忽然就变成了个口音古怪的中老年男人。 「这孩子一笑像哭似得!」 紧接着就是一阵大笑和鼓掌声——这大笑和鼓掌声,绝不是一人所发出, 而起码是成百上千人一齐发笑才发出的巨大热烈声。 这!这! 石观音的淡笑几乎立刻就从面上消失了,即便是武功高如石观音,此刻也已感觉到了头皮发麻。但比起恐惧来说,她却是恼羞成怒的情绪更多一些,那些恼羞成怒的情绪,有一大半来自于——竟然有这么多的人!这么多的人——发出了这样的哄堂大笑,在嘲笑她!在……嘲笑她! 血液瞬间便沖向了头顶,这一个剎那,石观音什么都没想,只想着无论这是什么怪东西,此刻都先把它打下来才是正事! 石观音厉咤一声,整个人忽然轻飘飘的飞起,立在了屋顶之上,伸手就去攫那怪东西,怪东西转而飞起,石观音却在此是屈指一弹,十数枚飞蝗石已冲着那怪东西破空飞去! 石观音不是傻子,她聪明得很,早瞧出了这东西能飞到几十丈的高空,几十丈——饶是大罗神仙也打不中。 因此她先飞上屋顶,伸手作势去攫,叫这怪物放松警惕,实则袖中暗藏干坤,她的指力强劲,在这电光火石之间,骤然弹出,怪东西便应声而落,坠在地上,不动了。 石观音冷笑。 而另一面,陆小凤很是无所谓地放下手中的遥控器,道:「损失了一个。」 这也很正常,无人机这玩意是真的很脆弱,但凡被打一下,就很容易直接坠机。它虽然很灵活,但也绝对灵活不过一个身经百战的武林高手的。陆小凤虽操控着它,但也很明白,这样的速度,降低高度去拍石观音,那必然是要被打下来的。 不过还是很爽啦。 他关掉自己精心为石观音准备的、藏着春晚本山大叔语录和观众大笑声的音频,觉得石观音当时的表情着实娱乐到了他。 一扭头,瞧见了表情一言难尽地楚留香。 楚留香:「……你准备的还真是够充分的。」 陆小凤表示:「那是当然。」 他爽朗地哈哈大笑,又拿出了另一台无人机,道:「咱们不是要把她给气出来么,我倒是有个好主意……」 他们刚刚是拍到了石观音的正脸视频的,之所以降低高度,其实就是为了拍石观音长什么样,回去好给蔻蔻分享。 美丽是很美丽的,不过俗话说的好,再漂亮的美人,也经受不住一帧一帧的截图,更何况刚刚石观音实在被气得不轻,于是在丧心病狂地逐帧截图中就出现了翻白眼、翻嘴唇、眼睑抽动的石观音…… 陆小凤恶魔一样地说:「不如我们把这些截图列印出来,进去从高处往下撒吧……」 姬冰雁:「……」 楚留香:「……」 大橘:「喵?」! 第163章 石观音打落了一架无人机,面色却依然很差,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她的女弟子们七七八八地晕倒了一片,在她来之前,又有许多机灵地早跑得不见人影了,石观音冷笑一声后,七七八八晕倒的女弟子们又瞬间都醒了,规规矩矩地低着头,在地上跪成了一片。 然后石观音就叫了个弟子,去捡那被打落的怪东西。 这玩意儿飞在天上时,叫人瞧不出是什么妖怪,落到地上,却能一眼瞧出,是机关、的确是机关,是精緻异常的机关。 然而……什么样的机关是能飞起来的、又是能说出话来的呢? 即便是世上最好的匠人,用最好的手艺,雕出了一模一样的东西,也是……绝对飞不上天的吧? 第388页 弟子们眼观鼻、鼻观心,个个不敢说话,也不敢对视,生怕自己一乱动,心情不好的师父会把她的头变成个装着碎豆腐的破碗…… 石观音的确出气了,不过是拿她的亲生儿子无花出气。 无花号称七绝妙僧,琴棋书画学得都很好,以前还没被楚留香逼到绝路的时候,是个名气很大的僧人,经常被邀请去各地名门讲经,因此杂学学得也很好,各家门派都有些什么看家本事,都清楚得很。 后来,无花杀人的阴谋被楚留香发现后,无奈之下假死脱生,远走大漠、投奔母亲石观音。 而对于石观音这样的母亲来说,与儿子之间不会存在什么舔犊情深的感情。 石观音原名李琦,乃是黄山世家的小姐,也是黄山世家唯一的遗孤。她年少死里逃生,东渡扶桑,在扶桑国与刀客天枫十四郎成亲,也就在那个时候生下了大儿子无花与小儿子南宫灵。 然而,石观音委身天枫十四郎,却不是因为爱他,而是因为要学武功。 学成之后,她抛弃了丈夫和儿子,回到中原,杀死了昔日的华山七剑,又来到大漠之中安了家,座下无数弟子,逍遥快活了二十年。 所以,她其实并不喜欢自己那俊秀而聪慧的儿子无花,因为她一见到无花,总是想起二十多年前自己的那种落魄。 况且这儿子其实也没有聪慧到哪里去,做件坏事居然能被楚留香发现,还被逼的 直接假死逃到大漠里来了。 对这个投奔自己而来的儿子,她只是当一个下属在用,甚至还比寻常的下属还要苛刻一二。 无花认不出这怪东西的来路,石观音心头一阵恼怒,便一掌掀翻了无花,令无花胸口震痛,倒在地上呕出一口血来。 就在这时,陆小凤的重磅炸弹到了,无人机盘旋在空中,战战兢兢的众人只听得一阵嚣张的哈哈大笑声,随即纸片如雪花一般的落了下来,古代人哪里见过这种舆论战的架势,一个个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因那纸片上似乎还有图画,便有人悄悄探出头去看一眼。 翻着白眼的师父!那表情!救命啊!! 那看画的弟子差点没吓得厥过去,只恨不得立刻把自己一双招子给抠出来,好让师父莫要要了她的命。 不过她的师父此刻也顾不上和她计较。 天上的纸片纷纷扬扬地落下,石观音一眼看过去,便只瞧见一向完美无缺、绝无半点缺点的自己正被画在纸上,正……翻着嘴唇、鼻孔张大…… 另一张是翻着白眼的她…… 还有一张不知道为什么显得她的腰身要粗许多…… 接下来的事情,就肉眼可见地变得一团乱了。 石观音气得完全呆怔在了原地,整个人不停地发着抖,连带着她的髮髻、她头上的珠饰都在一齐抖动,过度的愤怒令她的脸色涨得通红,看起来像是被人照着脸上恶狠狠地抽了两个巴掌一样。她大口大口地唿吸着,这唿哧唿哧的声音,粗野的简直好似不是这个风姿绰约、风采动人的美人所能发出…… 随即,石观音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尖叫声,将自己手中的纸片撕个粉碎,她的双眼迸发出愤怒到要燃烧一切的火光,整个人的嘴唇却不停地在抖——因为她很明显看出了这纸片上所印出的图像,分明就是方才的她! 衣裳、髮髻、还有周围的亭台楼阁,全都是清清楚楚的印在画中,而那个角度……稍微高一点的角度,毫无疑问,正是方才被打落下来的那只怪东西的角度—— 那不是画!那就是怪东西的眼睛看到的!它看到了,他就能将看到的东西全然的、分毫不差地印在纸上! 所以那就是她的样子!就是她在怪东西眼中映出 的样子! 石观音彻底疯狂了!让她接受自长得丑还不如让她去死算了! 她双眼发红,疯狂地撕扯着那些掉落的纸片,又恨不得把这些可恶的纸片、挨千杀的纸片全都吞到肚子里去,头顶的怪东西盘旋了好几圈,也不说话了,石观音满眼血丝,又暴起轻功,要去把这东西给恶狠狠砸到地上去。 正在这时,几根细如牛毛的银针破空而去,完全疯狂的石观音一时不察,竟被这几根银针刺中,身子一僵,软软倒下。 再一瞧,她美丽的脸已迅速开始灰败老化、变成了一张干枯人皮,包裹在一副骷髅骨架之上。 转眼,这声名赫赫的大漠女魔头,就变成了一副红粉骷髅,死了! 全场鸦雀无声,谁也不晓得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无花捂着心口站起来,又咳出了两口血。 他淡淡地说:「她死了。」 女弟子之中有人惊诧道:「你……你杀了师父!你居然杀了师父!」 无花道:「你们瞧见了她的丑态,她能让你们活着瞧见明天的太阳么?」 此话一出,女弟子们陡然一静。 无花哼笑两声,浅浅淡淡地吩咐人把石观音的尸首埋在罂粟花海之下,又另外叫人收拾这里的一片狼藉、打发了几个人盯着空中盘旋的怪东西。 众弟子应声而去,这石林竟然就这样简简单单、随随便便的换了主人。 陆小凤看得目瞪口呆。 他关了麦克风,半晌,才嘆道:「没想到事情竟会这样发展。」 楚留香也嘆道:「我看人的眼光,好像有时很好,有时却实在差得很。」 第389页 就像这无花。 他本认为他是一个风华绝代之人,即便他的身份尴尬,又做出了那样的选择,但那毕竟是一种命运的戏弄。在命运的漩涡里挣扎的人,或许会做出错误的选择,但他的人格——人格总是值得尊敬和惋惜的。 然而,这七绝妙僧的人格,也实在糟污得很。 假死之事就不必说了,那……姦污少女还要写成一本品评日记的事情,就已实在叫人噁心得要命了。 陆小凤道:「嗨,你瞧我那朋友圈,十个里头也有八个都是莫名其妙要搞坏事 的人。」 在这个方面,他们两个还真……挺像的。 两个同样爱交朋友、也同样经常被朋友背刺的浪子相视一笑,笑容中有种同病相怜的意味在。 楚留香又道:「石观音虽然身死,但无花掌握石林,叫这花海在他手里,危害一样不小。」 陆小凤嘆道:「你说的对。」 楚留香道:「你把麦克风打开,我要同他说几句话。」 于是很快,无花便从这气死石观音的黑色怪机关处,听到了他这辈子最不想听到的声音。 这声音低沉、温文尔雅,似乎总是带着一种奇异的煽动力。 这一次,他说的话当然也一样的温和,但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胁。 ——楚留香告诉无花,半个时辰后,在谷口相见。 倘若他半个时辰内没有出来,那么谷内的花海就会被点燃,整个谷内所有的人都会中这种迷幻的奇毒,无论是谁、无论躲到什么地方,这毒都会把他迷倒,而因为风向与山谷外石峰的原因,谷外的人会安然无恙。 楚留香温和地说——到时候,他就会进谷来,好好把他们早该算明白的的帐给一笔一笔的给算明白。 无花面上的笑容骤然就消失了。 这奇异的怪东西,居然是楚留香所拥有! 他不是在大漠之中失踪了么!就在五日之前!迷失在大漠之中的人九死一生,怎么就楚留香运气那么好能逃脱险境?!而且这玩意儿究竟是什么啊?以前他们还是朋友的时候,怎么从来不知道楚留香有过这种近乎于道的机关宝贝傍身啊! 无花几乎快气得心梗! 楚留香,好阴魂不散的楚留香! 他已经从中原逃到这里来了,只是想有一个安身之所,如今终于杀死那女魔头,得到了一方可以东山再起的资本,怎么他就非要在这时候出来搅局! 说句实在的话,他不是很想和楚留香对上。 他的武功的确不如楚留香,否则那时候杀南少林天峰大师的计划暴露时,也不至于要假死脱生…… 但现在,不出去却是不行的。 石观音是个心眼子很小的人,她收弟子,就是当猫儿狗儿养来玩的,其实十个里头九个半 都是中看不中用的草包,剩下那半个虽然是个天赋极佳的武学天才,不过这两日正因为她天赋太好被石观音忌惮,活生生自己切下了自己的一只手腕…… 碰上了事儿,还真是一个帮手都找不出…… 无花很想把已经被他孝顺死了的老母亲从棺材里揪出来,问问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养草包很好玩么? 算了,反正这群人刚刚收服,且还不知道忠心不忠心呢,用也用不成。 况且……他也的确想要楚留香手上的这件好东西。 无花眼珠一转,忽朝无人机的方向不卑不亢地拱了拱手,淡淡道:「楚兄有请,小弟怎敢不从?」 说罢,衣服一甩,进屋去了。 无人机中再没传出楚留香的声音,这黑色的、嗡嗡作响的东西在空中盘旋了一会儿,就转而出了石林。 ——其实是因为快没电了。 陆小凤还抱怨呢:「看来无论是多好的好东西,身上总归上带着一点缺憾的。」 楚留香负着双手,盯着石林的入口,有些心不在焉地回答:「谁说不是呢。」 莫名其妙被大橘缠上的姬冰雁此刻怀里抱着猫,表情显得比谁还臭,意义不明地冷哼了一声。 想到刚刚发生的事情,陆小凤又有些自言自语地道:「刚刚那一段儿似乎也录进去了,不行不行,那一段儿要删干净,不然蔻蔻瞧见了要害怕的。」 楚留香回过神来,道:「不错,这是正事儿,你还是快删干净吧。」 陆小凤收了无人机和himi线,带着电脑,轻轻巧巧地跃起,如一片叶子一般落在了车顶,坐在车顶开始把现代人不适宜看的画面全删掉。 又顺便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摸出一包辣条来吃,问他们二人吃不吃。 这样一说,倒是让两人也感觉腹内空空了,几个人干脆就又拿出了小桌子和便携煤气炉,倒了水,煮了泡面,窝了滷蛋、香肠,又切了几根菜叶子扔进去,搅和搅和,三人分而食之。 这油炸过的面饼,就是带着一股不大一样的风味,姬冰雁头一回吃煮泡面,忍不住感嘆:「这东西居然这样方便。」 竟然就是这样放在袋子里,随取随吃,也就一眨眼的功夫,根本不费事,若 是他没瞧见煮面的过程,指不定要以为这是什么百年名楼的招牌好菜呢! 他这样子感嘆着,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想到了自己刚来的那一日,秦蔻煮了两碗泡面招待他们。 大橘睁着圆圆的眼睛,喵呜喵呜的叫了起来。 第390页 陆小凤笑道:「是了……你原定的晚餐现在已经吃不成了,那不如就开个罐头吧。」 其他的话大橘不知道听明白没,但是「罐头」这两个字的音节,它一定知道意味着什么,陆小凤刚一说出来,它立刻激动地叫了起来,在湿沙地上快活地打了个滚儿,又收穫了楚留香与陆小凤齐齐地倒吸冷气声。 得,这猫真是脏得不能要了…… 算了,开罐头吧。 罐头打开,放在地上,大橘欢唿一声,冲过去哼哧哼哧。 而这时,也已经到了约定好的半个时辰。 无花果然应约而来。 他只淡笑道:「多日不见,香帅似又有奇遇啊。」 楚留香负着双手,淡淡地瞧着这个他曾经的好朋友,并没有说话。 无花也收敛了笑容,淡淡问道:「你要杀我?」 楚留香慢慢摇了摇头,道:「你知道的,我不杀人。」 无花:「所以?」 楚留香道:「我只是要你为自己所做的事情付出代价而已……刑部的捕头本就托我解决天一神水案,我会把你带回刑部大牢。」 无花冷冷道:「你辱我?」 楚留香嘆道:「难道在你眼中,向世人宣告你所做过的事情、要你为你所做的事情付出代价就是辱你,既然如此,你又何必做这些事情?」 无花恨恨地道:「我从没伤害过你,你却对我穷追不捨。」 楚留香道:「所以你的确已逃不掉了。」 无花忽然厉啸一声,有雷霆之势,而在在雷霆之势之中,他的双掌已推了出去! 楚留香负着双手,腿不动、肩不摇,人已滑出了几丈远,陆小凤坐在车顶,并没有动,姬冰雁双手抱胸,也没有动,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是这一对曾经的老友之间的决斗,楚留香绝不希望他们也插手。 而大橘…… 大橘还在快乐地哼哧哼哧。 这倒不是因为它是只猪,而是因为它的确是只很单纯的小猫,它看不懂很复杂的东西。 昨天夜里,那个黑衣人是直接抽刀便砍的,所以大橘就明白那人要伤害它最喜欢的阿楚哥,而今天呢……它根本就看不懂阿楚哥和另外一个人类在干啥…… 甚至会觉得他们在玩你追我赶的游戏…… 于是大橘安安心心地吃它的罐头。 楚留香和无花在剎那之间就过了五十招,无花的武功本就不敌楚留香,又因为刚刚受了石观音一掌胸口阵痛,五十招之后,劣势毕露,他只愤怒地道:「楚留香——你为什么要和我过不去——为什么偏偏要和我过不去——」 说罢,拔足狂奔,居然要跑! 楚留香又如何能叫他跑脱?他的轻功是那样的好,好到以双足之力,就能追逐千里名驹,无花全力奔逃,楚留香神色淡淡,但这二人之间的距离却仍是越来越近……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慌不择路,无花奔跑了一圈儿,竟然正撞上了越野车旁边的姬冰雁与陆小凤,眼看就要被三人合围,他的眼中却忽然露出了狡诈的光芒。 砰的一声,有什么东西碎裂在地,一阵紫色的烟雾腾空而起。 是忍术!无花用了忍术! 莫要忘记,他乃是东瀛刀客天枫十四郎的儿子,自紫色烟雾之中变化身形脱身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小儿科。 风向正朝楚留香而去,因而这一股紫色的烟雾,立刻朝着楚留香等三人迎面而去,楚留香根本不避,沖入烟雾之中,伸手去攫无花。 无花身形又是一转,手里一甩,又是几蓬紫色烟雾捲起,他倏地站定,楚留香也倏地站定,又听两声闷响,似是人倒在地上的声音。 烟雾散去,楚留香一动不动地站着,那辆奇怪的铁皮车旁已经没人了,楚留香的伙伴已倒在了车后。 无花哈哈大笑,只道:「你为什么还不动?」 楚留香:「……」 瞧过了原着的楚留香哪里能不知道,无花这人的阴私手段?他自从投奔了石观音之后,便学会了用迷香,方才的那紫色烟雾,虽然表面上看上去不过是用于逃脱的障眼法,实则里头却混了迷香,叫人一闻,身上立刻软成面条, 哪里还能打架? 楚留香是不必防备的,毕竟他的陈年老鼻炎实在太严重了…… 而陆小凤亦是早有准备,他一瞧那紫烟,立刻掏出防毒面具,往自己和姬冰雁的脸上一扣,顺势倒地,佯装被迷晕…… 楚留香嘆气,他实在不想看无花再作妖了。 但无花却以为这是楚留香示弱的表现,他自以为自己的计谋已经得到彻底的贯彻,又认为今天过后,自己终于可以摆脱这阴魂不散的楚留香,从此逍遥快活,东山再起! 无花忍不住张狂地大笑起来。 这时,他便斜眼瞧见了不远处那只哼哧哼哧,看起来异常呆笨愚蠢的橘猫。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过得意忘形,他的素质瞬间降低到了一种令人髮指的程度,顺脚一踢,踢翻了这蠢笨胖猫面前的食物。 楚留香:「……」 陆小凤:「……」 姬冰雁:「……」 楚留香迟疑道:「你……」 无花:「我怎样?」 楚留香幽幽地道:「你说你没事惹它干什么……」 无花:「?」 第391页 大橘:(⊙—⊙)? 大橘:(=o皿o=)!!! ——无花,卒。! 第164章 石观音与无花这两人都已身故,石林之中的女弟子们群龙无首,楚留香也无意去处置她们,只是点名道姓的找曲无容。 曲无容近日来受到了石观音的猜忌,石观音瞧过她的武功进步之后,便忧心曲无容以后会超过她,无奈之下,曲无容只得断手以求信任,这几日正是伤口反覆的时候,一直呆在自己的屋子里养伤。 石观音死得太快,她还没来及出门查看。 听说了师父身死之后的事情,这个带着面纱的清冷女子冷冰冰的,只是立在那里,并没有激动,也没有高兴,既没有想要为石观音报仇,也没有为她的死亡高兴得抚掌大笑。 她只是冷冷地问:「那么,你们找上我是想做什么?」 楚留香负着手道:「只希望姑娘能主持,毁掉那片花海。」 花海自然就是谷口处的花海,这玩意儿是不能一烧了之的,纵一把火,爽快是爽快了,但过不了多久,可能半个沙漠的人都要嗨了。 所以他一开始就是拿烧花来逼迫无花出去和他面对面的,这花不但是石林势力的根本,也同时对石林内的人有着极大的威胁。 曲无容忽然狂笑起来,笑罢之后,厉声叱道:「你们设计杀死了我的师父,竟还要我毁去师父的心血,石林的根本?!」 楚留香淡淡道:「这东西为什么是石林的根本……我想曲姑娘比我清楚。」 曲无容忽然又颓废下去,默然半晌,道:「这事情我会做的。」 楚留香又道:「石林群龙无首,但是这些姐姐妹妹,总该还是要生活的。」 曲无容冷冷地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楚留香微笑着道:「她们总该需要一个新的领路人。」 曲无容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她是怎么想的,楚留香并不大清楚,但其实不用看原着,只瞧着她的人,就知道这是一个倔强、冷漠却正直的女人。石观音身死,后头扫尾的事情她一定会接下,而在销毁花海的过程中,她却一定会遇到阻力。 曲无容的聪明才智、武功天赋,早已超出旁人良多,这些女弟子们,恐怕打个包在一块儿,也没法子敌得过她的,她自然而然地就 会拿到石林的权柄,成为石林的新主人。 未来,大漠深处的石林,或许也会成为一个干干净净、不再作恶的武林势力。 楚留香又留了些抗生素的药给曲无容,曲无容瞧也没瞧一眼,楚留香也不多说话,一揖而行。 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 胡铁花本来是等在龟兹国王帐之中的,不过他那个性格,无论如何也等不住,于是便自己走了出来,与那龟兹国的琵琶公主同行,楚留香等三人开着车沿着绿洲的方向去开时,就遇到了这二人。 胡铁花都快把他猫一样圆的眼睛瞪出来了!他围着车子上蹿下跳、左看右看,又无理地要求楚留香给他开一开,楚留香无情地拒绝,胡铁花长长地切了一声,连骂三声老臭虫,鼻子又嗅了嗅,纳闷地道:「你这老臭虫,身上这是什么香味,倒是好闻得很!」 楚留香冷酷地推开他:「你现在就去把你自己扔到水里去涮三遍,否则别想上这车来。」 胡铁花气得快要跳起来,指着大橘道:「这猫也同样很脏啊!」 大橘:owo 大橘:「喵?」 楚留香:「……」 楚留香:「……它是猫你是么?」 胡铁花:「我是一头猪。」 楚留香:「你知道就好,猪仔。」 胡铁花冷笑:「猪仔的好朋友是什么?」 楚留香:「谁是你的好朋友,去去去!」 胡铁花:「死公鸡你看他!」 姬冰雁:「……」 姬冰雁:「哼。」 陆小凤:「哈哈哈哈哈哈。」 大橘:~o(=nwn=)m 大橘看起来也很喜欢胡铁花,这种喜欢大概就是那种……感觉看到了同类的喜欢吧。 啊~好大一只人形猫! 它亲亲热热地跑过去蹭来蹭去,胡铁花爽朗地哈哈大笑起来,一把就抱起了大橘,快乐地道:「举高高咯!」 然后就把大橘抛起来,又稳稳接住。 大橘:o(*////w////*)q 大橘:「喵~~呜~~~~」 大橘兴奋地直叫唤。 姬冰雁:「……」 姬冰雁望天,幽幽嘆道:「果然有的时候人知道的越少越幸福啊。」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道:「你别这样,我们大橘真的很可爱的。」 姬冰雁冷冷呲他:「你也滚开。」 楚留香:「……」 楚留香:摊手.jpg 傍晚,便在附近的小绿洲中取了水,又煮了锅子吃——这一次不吃韩式的部队锅了,就吃清油火锅,秦蔻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在他们的车上忧心忡忡地塞了不少东西,这海x捞的火锅底料就是那时候被塞进去的,她说是为了防止大漠晚上太冷,让他们暖暖身子…… 当然,菜色就不怎么丰了,土豆可以有、泡面可以有,大白菜可以有,干豆皮可以有,但那些容易坏掉的菜倒是一个都无,这小绿洲现下无人,不远处还有个更大点的绿洲,有人有羊,楚留香就用他的绝世轻功赶了个了来回,弄了些嫩嫩的小羊肉回来。 第392页 五个人围着一个小锅,翻腾的红锅带起浓郁辣香的味道,刺激的人口中不断的分泌唾液,胡铁花直唿过瘾,认为他是同类的大橘不可置信地盯着胡铁花看,凑过来闻一闻,然后迅速跑远,疯狂打喷嚏。 胡铁花哈哈笑道:「这好辣味对你这种小猫咪来说的确太过了些。」 姬冰雁冷冷道:「你对它来说都不太过,这算什么。」 胡铁花一呆:「啊?你什么意思?」 姬冰雁:「意思就是没什么意思,洋芋好了,你要不要?」 胡铁花:「那东西有什么吃头!再来点羊肉!喂!阿橘,你吃不吃羊肉?」 大橘:「啊啾!啊啾!」 而在千年之后的另一边,大漠的风沙无法波及,夜晚的宁静与喧嚣不带有猎猎的夜风,只带有一点带着夏日余韵的习习凉风,天空并不高远,灯火亮起。 厨房里,一点红正在做饭。 牛肉不能切的太小块,因为牛肉煮的时候会缩水,土豆也要切得大一点,这样子不容易碎。 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小泡,土豆被炖到绵而软烂、一夹就碎,牛肉在已变成了一种诱人的酱色,米饭焖在电饭锅里,另外又做了个红烧茄子、腊肉炒青菜。 客厅里,秦蔻正在教阿飞学拼音。 这个八岁的小少年,拥有着和自身年纪完全不同的冷冽气质,表情冷峻、身上又带着一股令城里人根本无法忽视的野性,而且他长得很好看。 ……甚至不能用「长得很好看」来形容。 阿飞在书中出场时,完全就是惊天动地的帅哥一枚,阅人无数的李寻欢在第一眼瞧见十七八岁的少年阿飞时,就认为这是他平生所见过的、最英俊的一张脸。 秦蔻在阅读原着的时候,就有点想吐槽那一段阿飞埋伏着潜入兴云庄去营救李寻欢时的剧情…… 就,怎么说呢……你这小子帅得都快能惊动联合国了,怎么会觉得自己可以完美融入人群,大白天的去劫狱啊喂! 而幼年体的阿飞也已经展示出了他足够优越的资本,昨天带着阿飞出去买衣服的时候,那个售货员小姐姐眼睛都直了——也不知道是因为瞧见了个已展现出足够优越资本的小帅哥,还是因为看到了他用来扎头髮的那个太阳花发圈…… 太阳花发圈是秦蔻的恶趣味。 一般长的漂亮的人的幼年体都是冰雪糰子一样可爱,小男孩扮成小女孩也毫无违和感,不过阿飞不太可以,因为阿飞太瘦了点,脸上没肉。他常年在荒原之中捕猎为生,才七八岁的小孩,身上就覆盖了一层薄薄的肌肉……不过肋骨还是很明显。 扮成小女孩是不行了,况且把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扮成小女孩其实人家自己也很抗拒。 秦蔻就给了阿飞一个太阳花皮筋扎头髮。 阿飞倒是无可无不可的。 阿飞是个……很认真的人,他虽然看上去对什么事情都不是很在意、很漠然,但唯独对一件事在意得要命,那就是他的巨额欠款。 更进一步来说,其实阿飞在意的不是欠款本身,而是——我居然欠了别人的东西! 他的母亲在临死之前,曾告诫他一个人想要好好的活着,就决不能接受任何人的恩惠,绝不能欠下任何人的人情。 但他居然欠了别人一条命! 这是一种异常沉重的负担,但这负担一旦背起来,这认死理的老实孩子也绝不会逃避,假如此刻秦蔻脸一板,要让阿飞去做一件需要豁出性命才能做 到的危险事去还这份恩情,想来这只有七八岁的小孩子的眼睛也不会眨上一眨,毫不犹豫地就会答应。 秦蔻觉得侠客们似乎都是这样,这是一种很难用言语去形容的精气神。这种古朴而残暴的浪漫主义,在这个时代早被认为是一种不合时宜,电视上出现的东西,要么就是为了爱情毁灭天下苍生,要么就是什么嫡庶有别、良贱有别,实在令人想要长嘆一口气。 扯远了。 所以阿飞大概是在很深沉地思考到底要怎么「还」这份恩情,在思考的过程中,他就格外的乖巧,叫他扎头髮就扎头髮,叫他换童装……好吧,他还是有点抗拒的,执拗地说着「我穿不起」这样的话。 秦蔻一点儿不废话,指指傅红雪:「上!」 傅红雪:「……」 傅红雪板着脸继续上了,反正就是说你穿成这衣衫褴褛的样子不但不能还恩情还会给她带来麻烦云云,阿飞一听,偃旗息鼓。 买衣服回来就把扫地机器人的活儿给抢了,跑前跑后,一阵风似得忙。 秦蔻:「……」 好叭,随他开心就好。 然后教拼音啊、教生活常识啊这些事,阿飞一点儿都没抗拒,这小孩真是省心得很。 秦蔻就忍不住想起他长大后的遭遇了…… 是因为林仙儿没见过这么老实忠诚的男人所以才要折磨他么?就像是一个新奇的玩具一样,因为没玩儿过,所以格外喜欢从各个角度去玩一玩。 至于最后林仙儿发觉自己真的爱上阿飞,而阿飞已走出了这段感情涅槃重生,那已经是在痛苦中挣扎了两年多后的事情了。 秦蔻觉得这种事最好还是一开始就不要发生的好。 好的感情可以使人滋润,坏的感情会把人毒死,虽然也有许多人能坚强的站起来,但……能不被毒还是尽量不被毒嘛。 第393页 可是要怎么告诉他呢? 直接粗暴地把书给他肯定不行,那种内容给七八岁的小孩看怎么说也太过分了。 秦蔻若有所思地盯着阿飞看。 秦蔻:(个_个) 阿飞:「?」 阿飞抿着唇,视线很平地瞧着她。 秦蔻幽幽说:「阿飞呀……」 阿飞:「嗯。」 秦蔻开始胡言乱语:「你长大了要记住,又漂亮又温柔的女孩子说话不能尽信啊……」 这话说完她就想抽自己一巴掌。 啊!!这什么殷素素对张无忌の临行遗言啊!!好愚蠢!! 结果阿飞还露出了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秦蔻:「我乱说的!」 阿飞瞥了她一眼,说:「那上头那句话,我到底该不该信?」 秦蔻:「啊?」 阿飞冷冷道:「你说漂亮又温柔的女人说话不能信,那么你说的这句话我就不该信。」 秦蔻:「……」 秦蔻:(* ̄▽ ̄*) 秦蔻:「啊!你是说我又漂亮又温柔咩?」 秦蔻:捧脸.jpg 一点红在那头:「饭好了,来吃饭。」! 第165章 秦蔻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 这问题对很多人来说,都有不一样的回答。 对楚留香来说,秦蔻是个非常可爱的妹妹;对陆小凤来说,秦蔻是个可以一起玩些很无聊的游戏的损友;对一点红来说,秦蔻是又活泼又美丽、让他喜欢得不得了的爱人。 而对于阿飞来说,这问题却显得很不好回答。 他只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个美梦。 他从来也不知道,原来加了一点香油和醋的鸡蛋羹是那样的嫩滑好吃,他也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个地方,不用担心屋顶会被大雪压塌、被大风吹跑,睡觉的时候可以就这样子躺在被子里,什么也不用想,安安稳稳的沉睡进甜蜜的黑暗…… 这样的美梦,他从前甚至连做都不敢做的。 他的梦里,也只有冰雪、风暴、豺狼虎豹,不幸、折磨和艰难,有无数次回到母亲死去的那一天。 他隐隐约约能感觉到:其实……秦蔻说是他欠了那么多,其实不过是为了让他能多养养病,不要着急走。 饭菜已上了桌,秦蔻拉着阿飞一起去吃饭,又和其他正在做事的大人们喊道:「吃饭啦~」 土豆已经完全被煮的软烂了,用筷子轻轻一夹,就能夹成两半,浓稠的汤汁裹在牛肉上,使得牛肉呈现出一种光泽感,把土豆和牛肉连带着汤汁一起舀进米饭里,土豆沙沙的、牛肉很香,秦蔻一向出手豪横又没有常识,吃土豆烧牛肉都要去超市里买谷饲牛排回来切。 烧茄子就是另外一种口味了,这东西烧之前要预处理,茄子切块要先下油锅去炸。秦蔻喜欢吃她们家张阿姨做的烧茄子,会在里头放豆腐和土豆片,于是她这样那样的和一点红形容了一下,一点红就明白了,顺便买了豆腐和土豆也下锅一炸。 土豆片还顺便多炸了一点,用番茄酱配着给秦蔻当餐前小零食,秦蔻端出来和阿飞一起分享着吃掉了。 吃过晚饭,林诗音在研究电脑上的excel工作表格,她在准备下一次带给蓝蝎子的商品以及定价,花满楼去楼上给花浇水,秋天到了,再过一阵子,这些被养的很好的植物就要进屋来了,有一些植物是不耐寒的。 傅红雪去楼下遛弯,一直到十点多才回来,秦蔻问他怎么这么久,他说是看到有卖水果的,顺便买了送到外婆家去结果被外婆抓着玩跳棋。 之前他其实不太喜欢出门,每次都是秦蔻强硬的拉着他出门去逛的,但是上回从小李飞刀世界回来、自那天夜晚在露台上的对话之后,秦蔻就感觉他似乎变了一些。 他似乎终于开始认真地对待这个世界,认真地对待自己的生活了。 他也终于放下了。 一点红坐在客厅里,陪着秦蔻,秦蔻在教阿飞拼音,教了一会儿l又问他看不看动画片。 晚上,秋雨又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令人产生了一丝缠缠绵绵的寒意,这一场雨过后,天空一定会变得更加高远,寒意也像是薄纱一样,一层一层地往身上裹。 现在睡觉已经不需要开空调了。 秦蔻把工作了一个夏天的空调关掉,舒舒服服地睡了。 林诗音已决定住下来,长长久久地住下来再也不回古代去了,所以她就没法子再这样子住在秦蔻的卧室里了。 秦蔻和一点红是一对儿l,这样长久的不叫人家相聚显然是不合适的,于是林诗音主动提出要换个地方住。秦蔻想了想,就先把影音室里的沙发床搬了一个到一楼的书房里,给林诗音暂时住着。 又说等这次阿楚哥回来收拾完东西走了之后,她就搬到那间客房里面去。 林诗音点头说好。 她当然不在乎什么男人住过的屋子她能不能住……一个真正从古代那种压迫的环境里逃脱出来的女孩子,一旦来到了新环境之后,是会非常积极地去推翻自己脑子里那种根深蒂固的旧思想的。 另外一套小房子的事情秦蔻没和林诗音说,她怕她觉得自己是要赶她走,而且自家的房子这么大,只要不来新人,那是完全可以住得下的嘛!想住就住咯~ 这一天的晚上,秦蔻听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嗅着一点红身上那种标志性的清洁味道,软绵绵地抱住他,缓了好久,才嘟嘟囔囔地说:「都说一十五岁以上的男人都不行了,你怎么、你怎么……」 第394页 一点红搂着她,挑挑眉,忍不住轻轻笑了一下,说:「是谁这么说?」 秦蔻脸上红扑扑的,忍不住 笑起来,悄咪咪在他耳边说:「肯定不是我说的,我们家红哥像钻石……」 一点红:「……」 她这些诨话都是从哪里听来的……着实有点招架不住。 他无奈抱着她去洗澡了。 这天秦蔻窝在自家男朋友惨白而炙热的怀抱里睡得很好。 第一天,秦蔻懒得去上班。 老闆就是这样的咯,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早晨起来,她躺在床上给店里的员工发消息说晚上不过去了,员工很快回復「好的秦姐」。 雨已经停了。 吃过早饭,秦蔻继续给阿飞教拼音,之前面对几波人时,她从来也没有这样过,这次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忽然好为人师了起来。 阿飞其实还是个蛮爱学习的孩子,他认的字,而且以那个认字的量来说,《三百千》肯定是读完了的。他学起拼音来很快,举一反三的速度也非常快,感觉过不了多久就可以熟练的运用手机了。 但是秦蔻不太想让他太早接触网络,主要是害怕他看到《小李飞刀》,更怕他看到《武林外史》。 教了一会儿l,秦蔻给阿飞拿葡萄果汁喝。 阿飞现在已经完全放弃说什么「我喝不起」这种话了,让他喝他就喝了。 他评价说:「野葡萄没有这么甜,汁水没这么好喝的。」 秦蔻说:「那当然咯,这都不知道放了多少糖。」 这种底味是酸的果汁饮料,就是要放很多糖味道才会好,葡萄还算好的,更可怕的是各种柠檬茶,那糖都是海量的加,但是喝起来还很清爽,一点儿l都不甜。 真是可怕的事实,秦蔻宁愿去喝奶茶。 不过阿飞多喝喝甜的果汁好像也蛮好的。 秦蔻伸手,轻轻戳了一下他的脸。 阿飞侧过头看他。 秦蔻感嘆:「你真的好瘦啊……」 八岁的小少年冷淡的看着她,很认真地说:「如果吃得胖了,动作就不敏捷了。」 这倒是真的。 而对阿飞来说,动作的不敏捷就意味着死。 其实他也根本没机会吃胖一点,他的饭量对于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来说其实根本不小,但他的 消耗太大了。 他要去伏击野兽,那种长时间的埋伏、要控制身体的每一条肌肉都同步、要控制每一次唿吸的节奏、精神要极度的专注——这些长久的忍耐都是为了一瞬间的爆发力,这是非常消耗能量的事情。 说到这个,秦蔻撑着脑袋,顺便问他:「所以,这是你第一次下山么?」 阿飞摇摇头。 秦蔻:「诶?你之前也下山啊?」 阿飞解释:「要换盐,不吃盐人没力气,还要扯布做衣裳。」 秦蔻有点惊讶:「你会做衣服啊?」 阿飞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他当然会做衣裳。 他沉默了一下,又解释说:「我娘之前教过我。」 他娘大概是想好要在那个时间去死了,她死之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她,于是絮絮叨叨地教了他好多东西——不必买精盐,买粗盐够使就成、缝衣服的时候缝密实一点,不要一抬胳膊就漏风、怎么扎草鞋、怎么纳鞋底、怎么鞣制皮子等等等等。 说到这里,阿飞的思绪似乎飘远了。 半晌,他对秦蔻说:「她教的我都学会了,哪天上山,我杀只狐狸给你鞣件皮子,你喜欢白狐狸皮的围脖么?」 他现在吃秦蔻的、穿秦蔻的,身上没一件东西属于自己,所以就想要送她一件自己打猎弄的皮子,反正他也只会这个。 秦蔻不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阿飞。 这小少年很瘦,脸上没有婴儿l肥,侧着脸的时候,就显得鼻樑挺直,嘴唇很薄,瞧起来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样子。 但他其实并没有什么都不关心,他是个感情很充沛的孩子,和所有的孩子一样,都很想念自己的母亲,他这样能干、这样坚韧,只是因为对他来说,活着曾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阿飞不常提他的母亲,也是因为即便提也没有用,死了的人就是死了。 阿飞在山上见过熊的尸体,先开始就那样趴着不动了,后来钻出不少动物来分食它的肉,很快露出森森白骨,骨头上沾着的肉没隔几天就腐败掉了。 为了不让娘也那样,他生生用手挖出了一个坑,把她埋了,但是他知道……迟早,她也会变成一具他认不出来的白骨的。 但是……或许活着对她来说真的很累吧。 可是他或者也好累好累,但娘不许他也去死。 ……算了,就这样吧。 阿飞坐在原地,并没有去想多余的东西,只是在考虑着怎么去猎一只通体雪白的狐狸。 然后,他就被秦蔻抱住了。 阿飞瞬间浑身僵硬,反射性地想要推开她,又忽然听到了她抽动鼻子的声音,他的动作一下子就僵住了,又变成了个乖小孩,乖乖被她抱着一动不动。 然后听到她说:「不要给我鞣皮子,我不要围脖,我们这里野生动物不能乱杀,你猎狐狸是给我添麻烦。」 阿飞奇怪地问:「山林中的狐狸吃野兔、野狼吃野狐都天经地义、人要吃肉也是天经地义,为什么不准我杀动物?」 第395页 秦蔻:「唔……这个很难解释,总之现在不准去,你想吃肉的确天经地义,那今天我请你吃肉!」 阿飞的脸瞬间红了,严厉地拒绝道:「我、我没说要你请我吃肉!」 秦蔻:「好啦,走嘛走嘛,我一个人不敢出门你当我保镖啦,我用肉付你的工钱。」 然后不由分说地拉着阿飞出门吃肯打鸡去了。 阿飞头一回吃那么多汁脆嫩的鸡肉、还有那种脆脆的、带着油香的薯条(比一点红炸的土豆片片好吃多了),他认认真真地把自己手指上沾的番茄酱都给舔干净,连一点油炸的渣渣都没剩下,然后和秦蔻说:「这个鸡肉比山里跑的野鸡好吃很多。」 秦蔻说:「那当然,这是专门养来吃的,那是在山上跑的,浑身上下全是瘦肉,一点儿l油水都没有,能好吃么?」 她又不怀好意地戳了戳他没什么肉的侧脸,说:「你看你也是,天天在山上跑,浑身上下一点油水都没有,不好吃的。」 阿飞低头看了自己一眼。 阿飞:「……」 阿飞没说话,若有所思地坐在椅子上,瞧着不远处坐着的一个正在吃汉堡的小孩,那小孩的手臂看起来像两截白生生的莲藕连接在一起。 顺带一说,之前他都没没见过莲藕,是今天早上跟着一点红去菜市场的时候看见的。 阿飞指了指那小孩,语气平平地说:「嗯,他有 油水,他好吃。」 秦蔻:「……」 正张大嘴巴准备吃汉堡的小胖墩:「……」 小胖墩他奶奶:「……」 秦蔻:「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然后拉着阿飞去拿儿l童套餐的玩具可达鸭,顺便买了一盒十翅桶回家给大家分。 这一天的晚上,阿飞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回想着那多汁的鸡肉和油香酥脆的外壳,又想到秦蔻,胸中涌起了一种奇异的感情。 自母亲死了以后,他一直想让自己的心肠变得和岩石一样坚硬,因为如果这样子的话,他就不会一直不停地流泪,就不会在那么长的时间之内,每天都在反刍新鲜的悲伤,茫然的反应着自己心里那种空空落落、无边无际的空虚。 后来他就逐渐习惯了。 或许是因为,想要活下去真的很难,所以他渐渐也没时间去想母亲了。 他似乎终于练就了一副铁石般的心肠,这心肠却在被她牵着手走进肯打鸡的时候动了一下,他看到了好多孩子,都是这样子被牵着走进来的,他也是其中的一个。 如果这是美梦的话,就暂时……先别醒来了吧。 母亲,其实人并没有那么可怕的,这个世界上是有好人的,欠了旁人人情的感觉,也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可怕。 希望明天睁眼的时候,他还是在这里,而是不在一连串的冰雪和灾祸之中。 阿飞这样悄悄地希望着,长长地唿出一口气,闭上眼睛睡了。 而秦蔻在卧室里,打通了和妈妈的视频电话,安宁安老师又有了新一届的研究生,今天刚和新学生们一起聚了餐,刚刚到家就收到了女儿l的视频电话。 女儿l在视频对面,眼睛有点红红的。 安老师吓了一跳,赶忙说:「怎么了?店里不顺利么?还是因为古代朋友走了你不开心?还是说那个一点红惹你生气了?」 秦蔻吸了吸鼻子,说:「都没有,就是……想你了。」 想妈妈了。! 第166章 三天后,楚留香、陆小凤如期归来。 他们走的时候,就是在晚上,因为要开着车去,所以地点定在了秦蔻爹妈家别墅的私人小车库里,捲帘门一拉,外人什么都不晓得,今天回来,位置也是一样的。 还带回来一个脏得看不出猫型的大橘……以及楚留香的两位好朋友——姬冰雁与胡铁花。 不过她妈妈今天动身去外地参加学术会议区,她爸爸也去外地谈生意去了,连七八岁的小阿飞都没见着,不然这两天又有的他激动。 秦蔻这个最近才进化的塑料武侠迷当然瞧见什么侠客也只是很淡淡的啦,她更震惊的是大橘…… 救命……是怎么……脏成这样的…… 秦蔻盯着大橘:(个_个) 大橘盯着秦蔻:(owo) 大橘看上去开心得不得了,看来是在大沙漠里吃好喝好玩好了,此刻瞧见自己真正的饲主,顿时亲亲热热地喵了一声,亲亲热热地扑过来要狂蹭她! 果然第一喜欢的还是饲主!阿楚哥只能排第一啦~ 结果秦蔻惨叫一声,迅速后撤,一点红眼疾手快,伸手拦下了大橘,捏着它命运的后颈皮,拎到眼前和它大眼瞪小眼。 秦蔻嫌弃地挥挥手:「快!快塞航空箱!……啧,这个点儿宠物店都关门了,洗澡都没法洗,脏死了!」 大橘:(o_o) 大橘:=(t﹏t)= 大橘对秦蔻的嫌弃表示伤心非常,秦蔻不为所动,用力地关上了航空箱的门,大橘爆发出一阵伤心的叫喊声,嗷嗷嗷的喊个不停,两只爪爪不停地抓门,想越狱,秦蔻不为所动,还恐和它:「回去就把你丢去洗澡!」 大橘:「喵呜!!!」(不要啊!!!) 秦蔻说:「早知道应该换个时间回来的,现在宠物店都关门了,还得自己动手洗……」 第396页 楚留香摸摸鼻子:「我来洗。」 秦蔻:「哦,好。」 姬冰雁:「……」 姬冰雁:「……」 这两天对大橘充满敬畏、完全顺着,它想吃几个罐罐就吃几个罐罐的姬冰雁感觉受到了暴击。 这…… 这个看上去年轻的、漂亮的姑娘,大概并没有看上去这么简单吧,最起码是不是应该比大橘……emmm,更强悍点?比如说她的嘴巴长大也能伸出触手来把人拉进去吃掉什么的? 这样想着的姬冰雁,瞧着一点红的眼神就显得格外的幽远和意味深长。 一点红:「?」 这是什么意思? 他和姬冰雁其实认识的时间不长,就是不打不相识嘛,后来就在沙漠中失散了,再后来……他和楚留香就来这里吃香喝辣了,留姬冰雁一个人在大沙漠里喝西北风,还是掺了沙子的西北风。 所以,他虽然也认为姬冰雁是朋友,但与他并不熟稔。 姬冰雁的一个眼神过去,楚留香立刻就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想干什么,但一点红不一样,这甚是高深的眼神,他看不懂…… 一点红面无表情地朝姬冰雁点了点头。 姬冰雁:「??!!」 啊这啊这…… 再看秦蔻时,姬冰雁恨不得离她三米远。 不过作为一个成熟的商人、一个在江湖上摸爬滚打近一十年的成年人,姬冰雁心里想的是什么很少有人能看穿,秦蔻自然不会例外。 秦蔻处理完大橘,转身就回来,非常自来熟的和姬冰雁、胡铁花打了招唿,又问他们吃了没,她要尽一尽地主之谊,请大家吃饭。 秦蔻问:「那么?吃不吃火锅呢?」 陆小凤立刻吐槽:「蔻蔻,假如现在在你胳膊上划一刀,流出来的也一定不是血……」 秦蔻:「啊?」 陆小凤幽幽道:「是火锅红汤……」 秦蔻:「……」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 秦蔻:「净开玩笑!我哪有每天都在吃火锅。」 她很严肃地解释道:「上回吃的是串串!再上回吃的是冒菜,那都不是火锅的!」 陆小凤:「……」 陆小凤摊手:「好吧。」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很委婉地向秦蔻表示:「我们昨天把你塞过来的海x捞底料给吃掉了。」 秦蔻:「啊!这样啊!我想想啊……来现 代不得不品尝的东西……」 她坐上驾驶座,熟练地发动越野车。直接把诸位古代侠客拉到肯打鸡去了。 对啦!如此鲜嫩、多汁、入味、酥脆的炸鸡块,才是来现代不得不品尝的特产啊! 白羽鸡的嫩,还有长时间的高温油炸所带来的油香,还有裹面包糠所带来的那种酥脆轻薄,与传统油炸食物外层裹的厚重面衣完全不是一回事。 这些都是在古代所无法实现的,饶是姬冰雁这种豪奢大商人,也从未见过这样的食物。 他和胡铁花果然立刻就被征服了。 楚留香一向其实就爱吃这个,这几日去大沙漠之中,回来后还真觉得有点嘴馋。 炸鸡自然是吃刚炸出来的好,所以众人就在肯打鸡里坐着吃了一顿。这几位都是身形高大、宽肩窄腰的武林人士,几个人窝在肯打鸡的座位上,这样几个人坐在一起,就很容易被人围观,秦蔻还瞧见了昨天带阿飞来吃的时候看见的那个小胖墩,小胖墩有点惊恐地瞧着对面的一堆肌肉虬结的大汉……秦蔻沖他和善地笑了笑。 小胖墩嘴角一撇,差点哭了。 他奶奶立刻就把他拉走了。 秦蔻挠头:「哈哈,哈哈哈。」 吃饱喝足,开车回家。 胡铁花真的像是一只大猫一样,眼睛很圆、身形很松弛,还拥有极强的好奇心,把车窗摇下来,头探在车窗上,一眨不眨地望着窗外,秦蔻从后视镜里看一眼,就瞧见他怀里抱着航空箱,航空箱里的大橘扒着箱门看窗外的表情,真的是……一模一样。 路两旁的霓虹灯就很好的吸引了这只人形大猫的注意力,他一眨不眨地望着车窗外的世界,甚至还不由自主地想把身子伸出去,被楚留香一把就拉了回来。 姬冰雁呢,的确和他的名字很像,冷淡、锐利、精明,眼神如鹰隼一般。 秦蔻其实不免有点奇怪的,她们家也是做生意的,秦蔻自小就见过很多生意人,生意人嘛,其实讲究和气生财,面相笑眯眯的、看上去让人很容易亲近的人才适合做生意,但姬冰雁…… 秦蔻只能归结于,在武侠世界做生意,大概、或许、可能,主要还是看武力吧。 摊手。 回到家, 十点过。 这个时间点,只有早睡早起的好孩子阿飞是去睡觉了的。 阿飞现在住的是楚留香那间屋子,楚留香离开之前的那几天,阿飞一直都是和他一块儿住的,楚留香回去之后,这屋子自然还是他在住。 陆小凤顺理成章地回了自己和花满楼的那一间客房。 而楚留香呢?他不欲打扰已经睡下的阿飞,和姬冰雁、胡铁花一人在客厅打地铺,这一夜就先这么对付过去。 他们离开的时间也确定了,就在明天。 楚留香的三位义妹,还在拥翠山庄。 第397页 她们其实一开始是同黑珍珠一块儿去玩的。三位义妹虽然个个都是聪明灵秀、善解人意的女孩子,但偶尔也想戏弄一下楚留香,于是便不告而别,只留下一堆黄沙以及黄沙上一颗黑珍珠,还很恶趣味地留下一张「黑珍珠掠美」的纸条…… 这……楚留香那时候根本不知道黑珍珠是个姑娘!一瞧这纸条差点晕倒,立刻脑补了黑珍珠挟持苏蓉蓉的画面,火速进大沙漠,这才撞上了时空乱流,在现代呆了两个多月。 而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三人呢?她们三人在大漠和黑珍珠姐姐玩得不亦乐乎,正等着楚留香过来会和呢,结果只瞧见了黑珍珠借给楚留香的马,没瞧见人,这下急了,以为是楚留香遇到了什么问题,于是一路南下,路上,就被柳无眉、李玉函夫妇给暗算了,此刻还正被关在拥翠山庄里呢。 秦蔻评价为——一场没有手机引发的惨案。 要是有手机,有什么事情直接打电话知会一声,不就得了? 楚留香认为即时通讯的手段绝对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 所以这一次,他也准备了好几个无线电对讲机准备带回去,古代没有任何的空间频谱的干扰,信号可以传很远很远,只用来和亲人朋友通讯,应当是没问题的。 是夜,露台。 楚留香站在露台上,远眺风景。 这城市的景观,曾在两个多月之前,让他极度的震惊,以为自己是在仙界,如今,他却已经习惯了站在一十八楼的顶层,吹着夜风、喝着冰啤酒、眺望着明明灭灭的灯火。 一阵凉风吹过,带着夏日的一丝余韵,却又多了几分秋日的 高远和凉爽,楚留香惊觉,自己不过是离开了三四天而已,回来之后,天气就变得和他走时不一样了。 是下过秋雨了么?他想。 下一次来到这里时,天气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楚留香不知道,也不知道自己下一次回来会在什么时候,他伸手,轻轻地抚摸着挂在自己手腕上的那只玻璃珠子,瞧着面前熟悉的景色,又轻轻地勾起了嘴角。 他又想起了十多年前的那个夏夜,他与姬冰雁、胡铁花、高亚男几个朋友,一起在莫愁湖上喝酒,那一年荷花开的很好,接天的碧色荷叶挤满了整个湖面,他们採摘荷叶、捲成酒杯一同畅饮,后来高亚男喝醉了,便舞起了她的「迴风舞柳剑」,姬冰雁高声喝彩。 然后呢?然后就发生了一些并不太愉快的事情,胡铁花和高亚男双双走了,姬冰雁借酒消愁,险些醉死,当天夜里,就也离开了。 而后十多年,他们四个人再没相聚过。 如今,回望过去,楚留香还经常会有一种很虚幻、很荒谬的感觉。 离别——这似乎是一件很大的事,需要在长亭外依依惜别、需要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需要郑重其事的一揖而行。 但其实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回首过往,楚留香就发现,其实他和自己人生之中很重要的朋友的离别,绝大多数都是轻描淡写、甚至敷衍的有些戏嚯,而那个时候谁也不知道,这样随随便便地说一声「我走了」,一走就是十多年。 浓烈的、炙热的,肝胆相照的友情,在戛然而止的时候,也充满了戏嚯的随机性。 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离别。 楚留香长长地嘆了一口气,对着夜空举起了酒杯,像是在对这个时代在道别。 有人说:「你宁愿对着夜空喝酒,也不找我喝喝酒么?」 楚留香笑道:「我怕你哭鼻子,还要我来哄。」 秦蔻努努嘴,道:「哼,我都多大了,谁哭?我奉劝你阿楚哥,可不要把我当小女孩一样骗。」 楚留香失笑:「怎么?阿楚哥在你心里就是这样子喜欢骗小女孩的形象么?」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并不说话。 楚留香一回头,就瞧见了秦蔻 同一点红。 一点红手里拎着酒,一打啤酒。 楚留香笑了:「这是要不醉不归呀。」 秦蔻倨傲地说:「以后你想喝还喝不着呢!还不趁这个最后的机会喝个痛快。」 楚留香瞧着她。 他有一双很温柔的眼睛,这双眼睛之中时常闪动着松弛而快活的光芒,但偶尔也会这个样子,十分温柔地瞧着某人。 他并没有笑,也没有插科打诨地煳弄过去,只是瞧着她,温柔地道:「好,我们不醉不归。」 秦蔻的眼眶立刻就红了,拉着一点红的那只手忍不住用力握了起来。 楚留香忙走过来,有点无奈地给她拿纸,说:「不是成熟的大女人么?说好不哭鼻子的。」 秦蔻背过身去:「谁哭了!」 楚留香和一点红对视了一眼,有点无奈地笑了。 三个人就坐在露台上喝起了酒,一开始是闷酒,秦蔻一杯接着一杯地喝着,渐渐地面颊也红了,一点红搂着她,轻轻地抚了抚她的背,然后三人话匣子打开了,说起了刚来的时候的一些趣事,秦蔻说起一点红刚来时那样害怕电梯,还忍不住笑了起来。 一点红的唇角也忍不住瞧起来。 楚留香又说他很喜欢澡堂子,搓澡的感觉嘛——是真的很不错。 秦蔻就说:「那你有没有买搓澡巾嘛?」 楚留香说:「买了一百多个。」 第398页 秦蔻震惊:「哇!你要这么多干什么,又不是永远不过来玩了,这能用一辈子吧。」 楚留香说:「送朋友啊,尤其是胡铁花,得给他十多个,让他好好享受享受洗澡的快乐。」 秦蔻说:「他不喜欢洗澡么?」 楚留香:「像大橘那么不喜欢。」 秦蔻:「……」 秦蔻嘟囔:「这人怎么连习性都和猫很像啊!」 三个人就轻快地笑了起来。 楚留香又问一点红:「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取你的钱财?」 一点红道:「这一阵子要等这头的身份办下来,走不开,等这头的事情弄完,我就回去一趟。」 楚留香:「好!你去兰州找姬冰雁,让他去帮你换些在这头 值钱的好物,他眼睛可尖着呢,保准你赚,反正他还欠着你一条命,你就发发慈悲,让他想法子还你一次吧。」 一点红失笑——这楚留香,说话总是那么妥帖周到。 有人推开了露台的门,笑道:「好哇!你们喝酒也不叫我们两个,是不是?」 来的人是陆小凤和花满楼。 他们也拎了一打酒来,陆小凤一看秦蔻的脸就笑了,道:「看来我这一打酒,蔻蔻是喝不下多少啦!」 秦蔻很是不服:「怎么可能!给我上酒,什么三碗不过岗,放屁!」 陆小凤差点笑得打跌,说:「我们蔻蔻这是要去打虎么?」 秦蔻:「哼!」 花满楼有点无奈地笑了,还是劝道:「蔻蔻,喝多了不好,待会儿要难受的。」 秦蔻依偎在男朋友的怀里,睁大眼睛点了点头。 过了一小会儿,原本早睡早起的傅红雪也来了,他默默地进来,放下手中的袋子,里头是夜市上的麻辣虾尾、牛羊肉串、豆皮涮牛肚和花毛双拼。 秦蔻笑道:「我们小雪都知道喝酒的时候要吃什么小菜啦!」 傅红雪安静地看着她,说:「你别喝了。」 秦蔻歪头:「那你喝么?」 傅红雪接过杯子,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道:「我喝。」 陆小凤吹了个口哨。 林诗音也来了。 楚留香是个很好的人,她知道。在她要回去面对李寻欢和龙啸云时,他操了很多心,非亲非故的,为她忙前忙后,甚至还操心着她之后生计的事情,她喊过楚留香一声阿楚哥,他也就真的把她当做妹妹一样的爱护着。 林诗音不爱畅饮,她只小酌了几杯,瞧着楚留香,忍不住说:「阿楚哥,你什么时候有空,要回来玩啊。」 陆小凤趁机提议:「不若我们来做每年一次的约定吧!大家每年都聚在这里聚一次,有什么事情都不许推脱,如何?」 楚留香抚掌而笑:「当然好!」 秦蔻又说:「那我要是想你们了,就打开门,你们能瞧见的!看见门之后就顺腿走进来坐一坐啊,可不能因为这个一年之约,就真的一年才联繫一回!」 楚留香揉了揉她的脑袋,温声道:「好。」 大家就一起吃起了菜、喝起了酒,一直畅聊到了半夜,借着酒劲儿,秦蔻抱了自己的吉他上来,轻轻地唱起了歌。 「伤离别,离别虽然在眼前。」 「说再见,再见不会太遥远……」1! 第167章 唱完了歌,喝完了酒,相聚与离别都只是时间推着人往前走的选择。 楚留香走时,大家都没有说什么旁的话,他也只是微笑着挥了挥手,最后伸手揉了揉秦蔻的脑袋顶,说了句:「下次带蓉蓉她们过来玩。」 然后,他就消失在了门后。 秦蔻怅然若失地瞧着消失不见的时空漩涡,转身回屋换衣服,今天要准备去工作了。 卧室的床头柜上,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放上了一只白净的花瓶,花瓶之中插着一支淡色的郁金香。 秦蔻瞪着那朵郁金香,忽然抽了抽鼻子,眼眶又不由自主地红了,换上衣服下楼的时候,被陆小凤抓个正着。 陆小凤笑道:「瞧我们阿蔻多可怜,所以我要多留一阵子!好好陪陪阿蔻!」 秦蔻板着脸、抱着胸:「说人话。」 陆小凤:「我想打完黑魂系列再走。」 秦蔻:「……」 秦蔻冷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出手,重重地在陆小凤腰上拧了一把,陆小凤明明能躲开,偏偏就不躲,龇牙咧嘴地受了这一下,又笑嘻嘻道:「现在消气了没?」 秦蔻倨傲地哼了一声,出门去了。 接下来的一个月,生活按部就班地过着。 秋雨一场接着一场的下,每一周都有好几天的夜里,秦蔻是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入睡的,这种声音总叫人不禁会想把被子裹得紧一点。她枕在一点红肌肉结实的大臂上,然后又很嫌弃这种华而不实会让脖子很难受的臂枕,转而背对着他睡觉,这个时候他就会默默地从后面抱上来,把她整个收入怀中。 早晨起来的时候,露台的阔叶植物上带着昨夜跳舞的雨滴,天气会一天比一天冷,于是花满楼把一部分不适合在室外继续待着的植物搬回室内。 林诗音没有搬,她还是住在书房里,秦蔻自己的卧室里是有高度合适的桌椅的,她一般也不太去那边的那间书房,书房虽然不是为了住人设计的,但其实放一张沙发床也绰绰有余,定做个窗帘挂上,就已经很像一间卧室了。 第399页 况且她买了电脑,目前正在积极学习中,需要书桌和椅子。 现代的工作 倒是先不用忙。 秦蔻更熟练的掌握了开启时空之门的技术,不过十次里还是有两三次会开错地方,她蛮喜欢这种掌握了一门新鲜技术的感觉的,这个月就很频繁的使用着她的能力。 也因此,林诗音、傅红雪和花满楼又回了一次古代,林诗音找了蓝蝎子,说了自己的想法,二人一拍即合,谈成了第一笔生意。卖的是袜子、贴身衣裤和用分装瓶分好的粉底液、香水等物,换了缂丝扇、徽墨、翡翠珠宝等物回来——这些东西是花满楼帮着把关的,林诗音年纪毕竟小,怕被人矇骗了去。 ——徽墨和缂丝扇,秦蔻爸爸秦建国先生说是最近有几个比较重要的生意在谈,可以拿来送给对方老闆,因此出钱买了一些,但大概其实是为了照顾她们的生意吧~ 算啦,不管啦,总之也算是赚到的第一笔钱吧,大家开开心心地把钱分了。 林诗音进货+对接经销商、秦蔻出的是她独一无二的沟通古今的能力、傅红雪是林诗音的保镖,所以林诗音分四成、秦蔻分四成、傅红雪分两成,其实本来林诗音是想要平分的,但傅红雪拒绝了。 至于花满楼,花满楼说他只是友情提供一下技术服务,只收一顿烤肉的报酬。 林诗音觉得这样子好像不太好。 花满楼笑眯眯地比了个v字手势,说:「那就请两顿吧~」 林诗音:「……」 林诗音噗嗤一声就笑了。 第二次去的时候,蓝蝎子就和她分享了第一批货物的售卖情况。 袜子和内衣是卖的最好的——在行走江湖的女侠群体之中,运动内衣尤为受到欢迎,蓝蝎子自己就深有体会,传统的内衣……传统就没有什么内衣,就是一件肚兜,肚兜也就是一块普通的布而已,即便是有设计,那也是为了一种旎绮氛围而设计的,于女性的行走方便之上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通常情况之下女子高手们都仗着身轻腿长,轻功灵巧,灵巧的轻功必然要求浑身上下的每一个部位都要受控制,因此裹胸布就成了必需品,运动内衣不仅比裹胸布要更紧、还更透气、更舒适,哪里会有侠女不喜欢?卖断货了还有许多人跳着脚想要,蓝蝎子这个月被找上门来最多的居然不是曾经的姘头,都是女人!女人! 而香水呢——玫瑰的香水卖的最好。 香水是秦蔻和林诗音一块儿去挑的,秦蔻从十五六岁,刚刚知道爱美的年纪起,就喜欢收集香水了,收集到现在,其实也觉得这东西没什么趣味了,香水就是香水,闻着好闻就是了,不需要给它附加什么太大的价值。 但现代这些花里胡哨的香水她实在见的太多了,因而口味十分刁钻古怪,喜欢那种很抽象的香型,譬如说什么黑x片啦、冥府之路啦……这样那样的。 林诗音的审美就显得自然得多,经典的玫瑰味,再加一个橙花味。 事实证明,果然是玫瑰味道的卖的最好,秦蔻非常喜欢的那几款无人问津…… 第二次去找蓝蝎子的时候,分装类的香水就没有了——因为味儿实在太大了,成天泡在这么浓的香气里,鼻子都受不了了,小阿飞矜矜业业地当一个分装工人,结果他胃口那么好的人,居然都食不下咽了。 更别说那间屋子……开了新风系统都散了好久的味道。 所以还是做袜子和内衣的生意最轻松,香水、化妆品随便搭着卖一卖吧,顺便,林诗音在逛化妆品店的时候还看到了一盘非常夸张、非常美丽梦幻的蓝紫色眼影盘,觉得很是适合蓝蝎子,就买回来送给她当礼物。 蓝蝎子:☆▽☆ 总而言之,和经销商的关系非常之不错,生意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 而这个月身份的事情也落实下来了,一点红、傅红雪、花满楼、林诗音,阿飞,五个黑户排排坐,拿到了村里盖着红章的介绍信,去落下了集体户口。 秦建国先生擦着头顶的汗,板着脸对秦蔻说:「只此一次,累死我了!」 秦蔻笑嘻嘻地说:「我看你自己开心得很嘛,那天见阿飞的时候那笑得见牙不见眼的,嗷呦呦,还要忽悠人家叫大叔呢。」 秦建国先生瞬间激动:「那可是飞剑客!飞剑客你明白么!飞剑客!」 秦蔻炫耀:「飞剑客现在在楼下给我剥栗子呢~」 秦建国先生:「……」 秦建国先生:「……阿蔻哇,你要客气一点,再怎么说也是小娃娃呢!人家是客人,你要展现我们现代人的热情好……」 秦蔻不 满地打断他:「耳朵要起茧了!」 秦蔻:「好了好了,挂了挂了,明天回家吃饭,我要吃张阿姨做的蒸饺。」 秦建国先生:「行行行知道了,自己跟你张阿姨说去,快到中秋了,吃不吃大闸蟹啊?」 秦蔻厚颜无耻地说:「你帮我剥我就吃。」 秦建国先生:「多大的人了还撒娇!」 秦蔻:「我不管嘛!」 秦建国先生:「剥剥剥,你爹我能不给你剥么?行了!挂了!」 说完,豪气万千地挂掉电话。 说起身份,这里头倒是还有另外一桩插曲。 众所周知,证件上是需要有名字的。 第400页 而另外一件众所周知的事情是——一点红是没有名字的。 「一点红」这三个字,其实只是一个江湖中人给他的外号,这外号也的确很好的说明了他杀人那种敏捷与阴森的风格。 有一天晚上,秦蔻洗完澡,仰面躺在床上,就在思考这件事情。 浴室的水声哗啦哗啦,然后响起了吹风机的声音,吱呀一声,门被推开,只裹着浴巾、漆黑长髮披散着的一点红踏着拖鞋走出来,坐在床边,伸手拨弄了一下楚留香临走时送的郁金香。 秦蔻拉了拉他的头髮。 一点红侧头瞧她,低低道:「嗯?」 秦蔻:「红哥在叫一点红之前,别人都是怎么叫你的呢?」 一点红道:「十二。」 秦蔻:「嗯?」 一点红翻身上床,伸手去搂她,漫不经心地解释:「我是第十二个被师父收养的小孩,所以就叫十二了。」 秦蔻沉默了。 一点红垂下头,哑声说:「蔻蔻,抬抬头。」 秦蔻乖乖把头抬起来,然后就接受了他的吻。她忍不住紧紧地抱住了这具满是伤痕的性感躯体,一点红早发现了,她其实还真的是有一种别样的特殊爱好,对他身上的伤疤爱得不行,手总是不自觉地去抚摸他的伤痕,格外疼爱。 这个吻结束之后,她的眼睛已经眯起来了,躺在他的臂弯里,又有一搭没一搭地问:「那……再之前呢?」 一点红说:「忘了。」 他说:「那个 时候年纪不大,大概是自己给自己取过名字的吧,不过后来就忘掉了。」 秦蔻又不说话了,眼神湿润地亲亲他。 他温柔地说:「没事的,都过去了。」 之后继续这个话题的时候,都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以后了,秦蔻仰面躺着,嗅嗅他身上的气味,又说:「可是落身份的时候……总不能落一点红呀,没有人姓一的。」 一点红不太在意,只道:「随便取个名字吧,本来我就没有名字。」 秦蔻忍不住笑起来,像只柔软如水的大猫一样伸展着自己的身体,她搂住他的脖子,说:「那和我姓咯,姓秦,也挺好的。」 一点红的身子居然在瞬间僵硬了一下、紧张了一下,脸色也一瞬间不太对劲。 秦蔻:「?」 秦蔻瞧着他骤然变了的脸色,有点奇怪、又有点委屈地说:「你不想么?那也没关系啊,随便找个你喜欢的姓氏吧。」 一点红张了张口,有点干涩地说:「同姓不婚……」 秦蔻:「……」 秦蔻:「噗嗤!」 她凑上去亲亲他的脸,说:「我们现在早不讲究这个啦……不过我们现在才谈了多久的恋爱,不许想这个,你这个流氓!」 一点红:「……」 一点红古怪地道:「想结婚的事情是流氓行径?」 他总觉得反过来这逻辑才对。 秦蔻哈哈大笑,又噌的一声坐起来,不由分说地坐在他身上,冷酷地说:「不说这个了,我现在想当另一种流氓,你不准动!」 一点红:「……」 他的眼神黑漆漆的,伸手扶住了她的腰。 最后,一点红还是随了秦蔻的姓氏,他自己起名是完全无所谓的,就算是叫「秦红」都无所谓。秦蔻自己又想了好几天想不出合适的来,只好打电话给爸爸,她那没文化的爸爸就起了个「秦一弘」。 秦蔻其实不大满意,因为她觉得这个名字实在是太普通了! 秦蔻严肃地说:「可是这个名字一点都不广博啊,就……没有那种令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秦建国先生板着脸抱着胸:「那你想怎么广博,你想体现什么感觉?」 秦蔻:「就是那种,要体现红哥神秘的过往与广阔的未来,还有还有……唔,要展现他身上那种冷峻又热烈的气质!」 秦建国先生:「……」 秦建国先生:「……你说话能不能别和甲方一样那么无理取闹。」 秦蔻:(*/w\*) 秦建国先生警觉:「……而且热烈是什么,红兄什么时候热烈过?」 秦蔻轻描淡写地放出大瓜:「追你女儿的时候很热烈啊。」 那可不是嘛,还会跑来店里接她下班呢。 秦建国先生:「……」 秦建国先生:「???」 秦建国先生:「!!!」 秦蔻还嫌弃地说:「你看你,这么久都没发现,我妈早就知道了。」 秦建国先生:「啊??你告诉你妈不告诉我!天老爷!什么人啊你们两个!」 秦蔻:「我妈自己看出来的。」 秦建国先生:「什么时候?到底什么时候的事情?!」 秦蔻:「在外婆家那回啊,你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还穿着你练太极的时候穿的那个衣服呢,记得么?」 秦建国先生:「……」 当然记得。 还记得红兄答应了他很无礼的角色扮演请求,现在想想这好像不是因为他很有面子,是因为他女儿很有面子…… 秦建国先生陷入了沉思,挂断了视频。 秦蔻:「啊!等等,名字!名字还没想出来呢!」 但是一点红却还蛮喜欢这个名字的。 他指着那个「弘」字说:「这是宏大的意思。」 第401页 秦蔻歪着头瞧着他。 一点红说:「这样很好。」 是的,这样其实已经足够了。 在看见秦蔻和秦伯父在为了他落在纸面上的名字打电话时,其实他的第一个想法是:不必如此麻烦,但是他还是没有上前阻止他们。 他瞧着蔻蔻打电话,一直瞧着,听着她和老泰山为了给自己取一个好听的、寓意很好的名字,想来想去、推翻这个取那个……他的心里就涌起了一阵奇怪的情感。 原本他并不觉得名字重要,但现在,他却很喜欢这个落在纸面上的名字。 他很喜欢那个「弘」字,因为这其中包含着美好的寓意,包含着……旁人对他的、美好的期待与爱。他没有过,他从来都没有过。 这个时候,他似乎才终于意识到了,自己这些年究竟缺失了多少东西,他所认为自己不配拥有的,其实好像……他现在都拥有了。 真好。 又过了几天,事情终于办完,众人走出了派出所的大门。 秦蔻欢唿:「要坐飞机!做高铁,做动车!」! 第168章 解决完身份的事情,接下来就是办卡,有自己的银行卡可以储存金钱,才算是安定下来。 一点红抽空回了一趟古代,果然去找了姬冰雁,他半辈子在尸山血海里打拼出来的钱财就这样到了他的手中,换成了成色、样式都一流的珠宝首饰,秦蔻正好有个非常壕的朋友想入手珍珠的首饰,便给一点红的帐户带来了一笔七位数的收入。 其他的也就等着慢慢地卖了,秦蔻还说要那位朋友帮她介绍其他的买家。 而另一件有了身份带来的改变,就是悍在脸上的墨镜、口罩和鸭舌帽终于可以摘下来了。 花满楼倒是没什么,他的墨镜完全就是装饰品,自己反正也瞧不见,好不好看的都很无所谓;林诗音就还蛮不喜欢带墨镜口罩出门的……近来为了去进货,她其实在骡马市那附近来来回迴转了好多次,这体力活儿做一天,带着口罩那真的是要难受死的。 从今往后就不用这样了,从今往后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行走在现代的街道上了。 是现代人了,是她很想成为的现代人了。 至于一点红,他对口罩倒是没什么,也没觉得这玩意儿会影响唿吸,他曾经还和秦蔻提过,以前初出茅庐时,杀人还要着夜行衣、带面巾,那面巾是硬棉布做的,那才叫厚重呢。 他甚至觉得,假如林诗音把这种医用外科口罩给带回古代江湖去的话,什么防病防疫完全就是其次,最有可能的,是蒙面杀手组织齐齐换上口罩去搞暗杀。 他还合理地畅想了一下,认为这种立体剪裁、十分合乎人体面部轮廓的口罩,大概会成为某种神秘的、用来代指杀手的花样和符号吧。 秦蔻:「……」 这真的很黑色幽默。 但他其实不大喜欢鸭舌帽和墨镜,所以毫不留恋地摘掉,因为他觉得这玩意儿挡视线。 二十多年的杀手生涯,早就让他养成了一系列与常人全然不同的习惯,他很厌恶自己的视线被遮挡,拿到身份以前,他出于遮挡面容的需要,经常把鸭舌帽压得很低,视线自然而然就被缩窄,除此之外,晚上带墨镜还真是…… 让他非常没有安全感。 秦蔻还挺 遗憾的,因为红哥带墨镜真的非常好看。 带墨镜好看的人一般都拥有十分优越的鼻樑和下颌骨,因为在脸上的墨镜会让人的注意力不自觉地往脸上裸露的其他部分去瞧,鼻樑首当其冲会受到审视。 一点红的鼻樑是很挺直的,不经意地一侧过头时,下颌骨的线条便显得十分冷峻、流畅且恰到好处的冷硬,他的嘴唇很薄,薄薄的嘴唇抿起的时候,就似乎会显示出他极硬的心肠,秦蔻坐在他身上的时候,其实也很喜欢压着他去撷他的薄唇。 她很喜欢看他有点湿漉漉的模样,会有一种她好像很掌握了他某个隐秘的人格的感觉。 所以他不喜欢带墨镜还真是让她有点遗憾。 一点红说:「你喜欢的话,我可以继续带着。」 秦蔻摆摆手:「算啦,不喜欢就不要带嘛,还有安全感什么的……」 带着墨镜会因为视线受阻而没有安全感什么的……就好像他一直都在忍受着那种应激的折磨哦,秦蔻恍惚之间觉得这样的他让自己想起了他刚来的那段时间。 看到很多东西都会不由自主地紧绷、需要安抚。 不过…… 秦蔻有点怀疑地瞅他,回想了一下,说:「我总觉得你很早就开始带墨镜了诶,我还以为你很喜欢,所以,你那个时候就想留下来了么?」 一点红掩饰性地握拳放在唇边咳嗽了两声,转过头去假装认真切菜。 秦蔻:「不许逃避!老实交代,是不是老早就对我有贼心了?」 一点红:「……嗯。」 秦蔻:o(*////▽////*)q 说到这种话题就很容易让人飘飘然嘛,秦蔻还想继续飘一会儿,就不依不饶地问他:「什么时候嘛?」 一点红的右手握着菜刀的刀柄,修长的食指伸出来摁住刀背,唰唰唰三下,就切完了土豆块。 今天吃咖喱饭。 切完土豆块,他放下刀,双手抱胸,似乎是在思考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才垂下眸瞧着秦蔻,说:「……很早。」 第402页 早到或许是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吧。 饥寒交迫、奄奄一息的他,来到了全世界最舒适温暖的屋子,见到了全世界最快活温柔的女 孩子,在面对自己从来都没见过的美好事物时,他的心就在那个时候动了一下。 爱情是如何萌芽的,这或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它在心里发芽、生根,钻入血肉里,仿佛引起一阵永不停歇的、高热的悸动时,他所感知到的那种美妙。 秦蔻的脸就红了。 一点红很想上来摸摸她的脸,但又忽然想到自己手上还沾着土豆和胡萝蔔的味道,于是作罢…… 他忽然也好奇了起来,就问她:「那你呢?」 秦蔻仰头:「嗯?」 一点红:「你是什么时候……」 他没能再说的下去了,「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这种话听起来也未免太过煽情,一点红这种钢铁直男有点说不出口。 不过秦蔻当然知道他想问什么咯。 秦蔻歪着脖子想了一下,说:「也很早。」 一点红:「嗯?」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你记不记得刚来那天……你们两个的衣服都脏到不行了,我家里又没什么男士的衣服可以穿,压箱底找出来一件t恤和一件背心,你穿了那个背心。」 一点红:「记得。」 怎么可能不记得,那件背心又紧又小的。 秦蔻歪着头,期期艾艾、结结巴巴:「就……你穿那个……好性感哦……」 一点红:「……」 感情是因为这个啊…… 他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正巧瞧见了大臂上的一道伤疤,忍不住心道:恐怕也有这疤痕的功劳吧。 好叭。 他有点无奈地抿了抿唇,说:「出去吧,准备炸鸡排了。」 秦蔻乖乖地出了厨房,等着开饭了。 大橘有气无力地窝在懒人沙发上,盯着楚留香曾经住过的那间卧室,很希望他能从里面走出来,可怜兮兮地喵喵叫了起来,被秦蔻抓住抱在怀里,慢慢摸着。 身份的事情解决了之后,给花满楼的眼睛做手术这件事情就可以正式的提上日程了。 花满楼和陆小凤回了一趟他们的时代。 花老爷正和朋友们一块儿准备出门钓鱼去呢,瞧见花满楼和陆小凤一块儿回 来,还笑呵呵地表示:今天一定要让他们家七童和小凤吃到老爹我亲手钓的大鲈鱼! 花满楼:「……」 陆小凤:「……」 莫名想起他们两个穿越就是因为在摸鲈鱼…… 而且花爹你还真是……心大啊……两个儿子(?)都失踪了快有两个月了居然完全没发现么! 但其实他没发现也很正常,因为花满楼不住家里,百花楼距离江南花家的宅邸也远得很,走特殊渠道的加急信件也得半个月才能到,况且花满楼还时不时就会被陆小凤给引诱去江湖上玩儿,孩子出门玩儿嘛,一玩儿几l个月,太正常了! ……其实如果是花家大哥这么玩的话,大概会被花老爷一巴掌拍后脑勺上。 但是花满楼是七童啊,是老么啊~幼子就是有这种底气可以玩! 花满楼:<( ̄︶ ̄)> 花满楼:理直气壮.jpg 花老爷:「七童啊,和小凤先去休息吧,你娘那里有新做的桂花米糕和桂花糖芋苗,去吃些吧,晚上咱们清蒸鲈鱼,如何?」 花满楼用胳膊肘戳了陆小凤一下。 陆小凤:「你干嘛?」 花满楼:「你说。」 陆小凤:「……」 花老爷:「啊?怎么了?」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的小鬍子,板着脸对花老爷说:「其实这两个月七童和我一起去了趟千年之后,伯父你知道么,月亮上!居然!没有玉兔和嫦娥!」 花老爷:「……」 花老爷:「……」 花老爷古怪地道:「小凤啊,你这孩子是吃多了撑煳涂了么?」 陆小凤:「……」 花满楼:「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陆小凤气得跳起来:「是真的!我们两个还带礼物给伯父你了呢!」 花满楼带来的礼物是一套按摩仪。 陆小凤带的是电风扇。 江南的夏天很热的,湿热湿热,叫人实在难受,自感受过空调之后,陆小凤就觉得古代的生活真是一种……浮在表面上的享受。 但是空调是没戏了,太阳能充电板不可 能带得起来,电风扇就很好,那个转速首先就不是人力摇动的铜扇片能达到的,花家巨富,夏天也不缺冰块,放一盆冰在电扇前头,电扇那么一开,送来的便是凉爽的冷风了,和空调虽然比不了,但这也是了不得的享受呀! 有了这两样礼物,花老爷总算是不再怀疑陆小凤把自己吃撑了,但他真的很没办法接受月亮上没有嫦娥。 花老爷和花夫人还顺带去了现代熘达了一圈。 回来之后,花老爷在夜晚的月色之中、金桂树之下的摇椅上坐了很久,花满楼静静地陪着父母,忽然就听到父亲的声音:「咱们家的七童有福气啊……有福气啊……」 这么多年,连他这个当爹的,都已不再抱希望,却原来,自己的孩子还有復明的可能性…… 明年的中秋,他就能看到圆月与桂花树了吧。 第403页 花满楼得到了身份,去医院办了等待角膜的登记,登记电话写的是秦蔻——因为怕花满楼回家小住的时候没信号,收不到医院的通知,白白错过消息。 陆小凤自然也回了他的时代一趟。 不过他同楚留香还是有所不同的。 楚留香严格来说,是有家人的,他的家人就是苏蓉蓉、李红袖和宋甜儿,他也无法抛下他的那只漂泊在大海上的白色小船,更无法抛下他的大海与阳光,他天生就喜爱那种海风所带来的微咸,那艘船、那片海,便是他的家。 但陆小凤不一样,他甚至没有那么一条船是属于自己的,他……他没有家,即便只是一间没有人的、只属于他的屋子,他也没有。楚留香其实偶尔瞧起来是有点忧郁的,陆小凤一向乐天,但陆小凤却比楚留香还要更飘忽不定,更四海为家。 所以在现代呆两个月,于陆小凤而言,也不是什么「离开家乡两个月」这样的事儿,只是在一个好玩的地方呆着,他有时厌烦、有时想回古代,原因其实非常简单也非常没心没肺——一是有了新鲜玩意想拿回去馋一下司空摘星,二是因为现代摄像头太多了,想自由自在地施展轻功、在屋顶上飘荡都难以做到。 所以他脖子上挂着珠子要回古代的时候,就非常积极地问:「蔻蔻,什么时候接我回来呀。」 秦蔻问他:「你想什么时候回来?」 陆小凤:「哦,今晚吧。」 秦蔻:「……」 秦蔻:「你认真的么?」 陆小凤:「今晚有我追的节目更新了!我当然是认真的!」 秦蔻:「……」 秦蔻:「一周后我再接你!」 陆小凤忧心忡忡地叮嘱他:「你可千万别忘了!要是有了新朋友忘了我可不成!你要不接我就……」 秦蔻板着脸:「你就怎么样?」 陆小凤笑眯眯甜腻腻:「我就天天念着你的好~」 秦蔻:「……」 秦蔻:「快滚吧你!」 一脚踢飞这蠢蛋! 或许是因为陆小凤和花满楼都只是暂时离开,还计划着要两头住,甚至陆小凤还想得很美:他计划着在那头享受一礼拜的闲云野鹤,再回来享受一礼拜的线上争霸…… 所以他们离开的时候,秦蔻倒是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触,大家亲亲热热地一块儿吃了个饭,陆小凤还问她要不要吃大闸蟹,他在那头买回来带来。 秦蔻嫌弃:「怎么又是大闸蟹……」 陆小凤:「让一点红给你剥。」 一点红:点头.jpg 秦蔻:「那行,正好我尝尝古代的大闸蟹和现代的有什么区别!」 说完送走了他们两人。 然后,剩下的大家背着陆小凤出门旅游去了。 这次就可以坐飞机了! 在机场候机的时候,诸位古代人站在玻璃墙内,怔怔地瞧着外头的钢铁巨鸟。 在视频里,他们都见过飞机,但……实际见了,才知道根本不一样。 这样巨大、沉重和冰冷,完全人造的产物,人站在它的面前,却显得如此渺小,似乎连唿吸都被压制住了,唯有亲眼瞧见,才知道这样的人造之物,到底能精确、能震撼到什么程度,令人头皮发麻。 这样沉重肃穆的钢铁巨鸟,居然是可以飞上天的么?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道:「可惜陆小凤瞧不见……」 这样震撼的东西。 秦蔻摊手,说:「没办法咯,谁叫他没身份。」 一点红勾唇笑了笑。 林诗音把手贴在玻璃墙上,也瞧了许久。 上飞机后,秦蔻把靠窗的位置给阿飞坐,阿飞一直凑在窗口,眼睛瞪得圆圆的,盯着窗外的云彩,今日飞机碰上了彩虹,客舱里的乘客们也都惊异地去用手机拍照,阿飞怔怔地盯着彩虹,似乎想要伸手去摸,把手机递给他,教他怎么去拍出一张漂亮的照片。 他们去了首都,在□□看了日出和升旗,去了故宫,人们排着队,随意地进入昔日最能代表至高无上皇权的地方,一点红瞧着皇宫里那些矮矮的、昏暗的房间,觉得皇宫里的人过的日子,其实也实在很一般。 林诗音还笑道:「恐怕就是进宫当娘娘,也过的不如现代舒服呢。」 秦蔻:「那是……诶!你带汉服了么?不如明天找个摄影师帮你拍一套啊。」 林诗音呆住:「啊……没带。」 主要她那些衣服其实蛮脆弱的,又不能洗又不能折腾的,带来旅游太麻烦了。 秦蔻:「那算啦,回x市再说吧,其实我们那里也有大唐芙蓉园这样很适合拍古装的地方呢!」 林诗音忍不住笑起来。 在首都呆了一周,心满意足地回家。 正好这天也要接陆小凤回来玩,陆小凤拎了不少大闸蟹回来,蒸了一半,另一半养在水池里明天吃。 这天晚上,秦蔻又开始练习她自己的能力了。 陆小凤窝在沙发上,盯着那个出现在客厅里的时空漩涡,问:「这是通向哪里的?」 秦蔻:「不知道哇,要不你过去看看?」 陆小凤:「等我把黑魂系列打完就去!」 秦蔻惊了:「……哇,还真去啊。」 陆小凤「嗯哼」了一声。 秦蔻唔了一声,准备关掉新漩涡。 第404页 就在这时,变故又发生了,出现在新漩涡之中的,是两个人,两个年轻男人——其中一个,是个坐在轮椅上的俊秀青年,而另一位,则是个眼睛幽幽闪着绿光、浑身都充溢着不屈与野性的狼类青年。 秦蔻:「……」 到底是她体质有问题还是武侠世界就格外喜欢这种人物狼系人物设定啊?!! 第169章 这是一个坐在轮椅上年轻男子,这年轻男子的容颜十分出众,却很难去用「英俊」、「英武」词语去形容,他的面色十分苍白,黑眉如剑,双眸极黑,像是两点高悬夜空之中、高傲且孤僻的寒星。 而立在这个人身边的,则是个瞧上去更年轻的黑衣青年。 这黑衣青年嵴背笔直,薄薄的衣衫裹着劲瘦有力的身躯,头髮高高地扎起,腰间别着一柄薄而无鞘的剑,一看就是惯常行走江湖的武人打扮。 这两个人的名字,一个叫无情、一个叫冷血。 当然,这不是本名,天底下是没有人的名字这么奇怪的。 他们两个人的本命,其实一个叫盛崖余、一个叫冷凌弃。只是由于他们的外号在江湖上实在太过于出名,叫本名,反倒叫人认不得了。 这一天说上去普通也不普通。 这一天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白天、晴,昨夜下了一场秋雨,今早起来,青石板的地面被浸成了深色。 不普通的是,今天的冷血与无情居然都在神侯府内,而且居然都闲着。 这的确是非常不普通的一件事。 四大名捕、四大名捕,当一个人的名气大到这种程度的时候,通常没事也会有许多事儿找上门来。 四大名捕名义上都是隶属于刑部的,但因他们四个人共同的师父诸葛神候,刑部其实也没法子和调动其他捕快一样的调动他们,他们一般不在京城,都是四处乱跑。 一年到头来,四个师兄弟也很难见上一面,上一回齐心协力一块儿破大案,还是在好几年前,那个时候无情和冷血的年纪还都很小,他们四个人一块儿破了那「惊怖大将军」凌落石的案子。 这一回呢,冷血的本事可就大了,他一个人去追踪十三个恶徒,连着追踪了七八天没合眼,把这十三人一个不留的全杀死了,自己浑身上下成了个血人,却还能拼着爬到安全的地方才合上眼,无情接到他的时候简直都吓了一跳。 所以冷血现在属于躺平养伤期。 他的体质……怎么说呢,有时候无情见了都觉得他这个人简直不像人,旁人若是受了他受的这伤势,恐怕早就一命呜唿了,但他居然才躺了 半个月就能起来活蹦乱跳,并要求世叔再派活儿给他。 无情瞧着这样的冷血,就想到自己曾瞧见的一只小狗,这小狗精力充沛,双耳直竖,在草地上非常有活力的疯跑,飞扑起来接他主人扔出来的球,然后叼着球回到主人身边,眼神亮晶晶、尾巴摇摇摇,就这么期待着主人再扔一次球。 就……无情总觉得要求世叔继续派活给他的冷血还真的既视感蛮强烈的。 世叔就无奈地笑了,瞧着他身上还未完全癒合的伤口,说:「过了中秋再去吧。」 冷血双手抱剑,没有说话,也没有反对。 他瞧上去虽然是个十分桀骜不逊的人、实际在在面对很多人的时候也都很桀骜,但在面对自己真正信服和敬仰的人时,他确实一个很乖的人。 所以他这两日就在自己镇守的「大楼」之前,又开始勤耕不辍的练剑。 原本这半个月来,因为他在躺尸的原因,大楼前被一群小狗给占了,这两天冷血又活蹦乱跳的起来了,狗都被撵得没地方晒太阳了,委屈巴巴地跑来无情的地方,蹲在角落里。 而无情呢,这一日只是刚刚结了一桩案子,便回府小住几日。 无情乃是诸葛神候的大徒弟,入门最早,他的师弟——铁手和追命,虽然是他的师弟,但年纪却比他大上不少,因为这二人在入门之前,便已是成名之人,后来带艺来投。 而无情之所以入门那样的早,乃是因为他在幼年时,便遭人灭门,他自己的双腿也是在那个时候被彻底打断的,幸亏得到世叔全力相救,这才活了下来,也因此,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认得世叔,拜于世叔门下,成了大弟子。 如今十数年过去,他已长大,双腿仍不能行,当年灭门时他身上留下的伤依然在,他的身子依然弱到不能习武,但他却练就了一手出神入化的暗器功夫与极高的轻功,位列四大名捕之首。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这一日只是正好路过小师弟冷血所在的「大楼」,瞧着天色已晚,便想着叫他一同去吃晚饭,冷血换了衣裳出了门,两个人才刚踏出一步,就忽然感觉不对劲,周围的空气都在已肉眼可见的程度扭曲着。 二人正要急退时,却发现自己已身处一片奇异的虚空之中,冷血一步踏出, 这片奇异的虚空便又立刻坍缩,有人的声音传来,再然后…… 无情只是眼睫颤动了一下,他们就已来到了这个地方。 只片刻之间,身为名捕的素质就已让无情将此处的各类摆设、机关、人物收入眼底,但也正因为如此,他才忽然有些怔住了。 因为这里…… ……这里是个很奇怪的地方。 第405页 格局、摆设、器具、全然陌生,不似是无情所瞧过的任何一个地方,巨大的琉璃窗光可鑑人,外头的天是黑的,因此那琉璃窗上甚至非常清晰的倒映出了他苍白而冷淡的样貌,恐怕就是奸臣蔡相、豪奢至那般程度,也绝不可能会有这样大的手笔。 而灯居然是挂在头顶的……他倒是见过挂在檐角的红灯笼,不过那一般都不是单纯为了照明,而是勾栏瓦舍用来招揽客人的把戏——所谓红灯高挂、红袖轻招,说的便是如此。 真正在室内,都是放灯架的,一个灯架上能放十多支蜡烛……但即便是油灯、是鲸鱼油的长明灯,也绝不会有这样的有如万千明灯一起亮起而向四周辐射的这种光芒! 也只有在这样内亮而外暗的环境之下,那巨大的、豪奢的琉璃窗,才能如此清晰的倒映出人影,甚至比铜镜还要清晰很多! ——不似人间。 这里处处不似人间,充满了从未见过的陌生东西,却又有一种很奇异的气质,这里分明是充满了生活的气息的,因为充满了生活气息,即便不似人间,却更不似鬼神之居所。 他们方才分明就是在神侯府内,神侯府内绝没有任何一个角落、任何一间屋子是长成这样的!方才只在剎那之间,他们便有如那误入桃花源的武陵人、亦好似是那在馆舍之中等待店主人蒸好黄米饭而睡去的卢生,只眨眼之内,就已来到了这个前所未有的陌生之地。 这屋中还有人在。 两男、一女。 其中一个男人斜斜坐着,倚在这个像是罗汉床、又瞧起来比罗汉窗要大许多的松软坐具之上,这男人生的很英俊、却留了两撇怪异的小鬍子,另一个男人坐在这坐具的另外一边,这男人猿臂蜂腰,皮肤惨白,双眼极其锐利,瞧上去倒像是冷血再大十岁的模样……但冷血与他却有不同,冷血再大十岁,也不会瞧起来 有这么一股阴森森的气质在的。 两个男人中间,坐着个披散着长发的漂亮女人。 这倒都不是什么问题,男人也好女人也罢,无情又不是没见过,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他们身上穿的衣裳。 短得露出胳膊与大腿,似是床笫间的打扮……三个人皆是如此,他们、他们是在……么?啊这……啊这啊这…… 这一连串的想法与观察,看起来一大堆,其实也只是在剎那之间便滑过了无情的大脑。 而在无情与冷血不动声色的观察着这里时,原住民们自然也在观察这两个新出现的人。 一点红很久不带剑出门,也很久都没再用过他的剑,但这一柄黑皮剑鞘的剑对他来说却依然很重要,方才坐在客厅之中,他正好在用手帕擦拭剑身,刚刚将剑回鞘之后,变故便在此刻发生了! 一点红几乎在立刻就握住了他的剑柄,冷冷地瞧着这突然出现的不速之客,他不动声色,浑身的肌肉却已调整到了最佳的状态,一旦情况不对,便可一剑封喉! 而在秦蔻看来,就是她身边的红哥突然警惕地竖起了耳朵,冷冷地盯着这两个不速之客,然后对面也站这个绿眼睛的漂亮狼崽,但这狼崽显然没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自己的同类身上,而是快速地扫过他们三人,身子一僵,耳朵居然莫名其妙的红了。 还有他身边的那个冷淡轮椅青年,他的手就放在自己的腿上,指骨用力、骨节微微发红,耳根子也微微发红。 秦蔻充满狐疑且自来熟地说:「……不是,你们两个为什么要脸红?」 无情:「……」 冷血:「……」 陆小凤:「……」 陆小凤低头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秦蔻和一点红的衣着打扮,忽然很深沉地说:「我觉得我明白为什么……」 秦蔻:「啊?」 陆小凤:「我猜他们此刻一定很想说他们不是来破坏我们的事情的……」 无情:「……」 冷血:「……」 秦蔻更加莫名其妙了:「……啊?」 陆小凤显然不知道是想起了什么不能和秦蔻说的事情,完全没打算回答她,哼哼唧唧地煳弄了 过去,起身笑道:「在下陆小凤,不知二位是……?」 他虽然穿的很像是在床笫之间、亦或者像是个化外之地的蛮夷之人,不过这潇洒自如的做派,倒的确是老江湖的那个味儿,无情面上没什么表情,淡淡一拱手,道:「盛崖余。」 冷血道:「冷凌弃。」 明明只是很普通的自我介绍环节,面前这留着两撇整齐小鬍子的陆兄表情骤然变得奇怪起来,他不知为什么用一种非常古怪的眼神看了无情一眼,伸手摸了摸他的鬍子,呆了片刻,又伸手摸了摸他的鬍子。 这面部表情高深莫测、甚是难懂,无情甚至从里面品出了一丝失魂落魄的心碎滋味,不由觉得莫名其妙,面上表情却是淡淡,薄唇轻抿,倒要看看这陆小凤到底是什么意思。 陆小凤其实也没什么意思,他就是被震惊到了而已。 陆小凤其实蛮喜欢看武侠电影的,这武侠电影只要不演到他自己头上,他都是能抱着一种很娱乐的眼光去瞧的,有那么一天,他就正好看到了一部叫《四大名捕》的电影,随便点进去看了看,原来那电影讲的便是轮椅美少女无情与她的冷凌弃冷大哥的爱情故事。 轮、椅、美、少、女、无、情。 第406页 那无情大师姐还当真是个大美人去演的,清冷美貌至极,就是这武侠电影中出现读心术和意念操控什么的,让陆小凤觉得这不是四大名捕是绯红女巫…… 好吧,总之也没什么,冲着无情大师姐的顶级美貌,他还真的看完了这电影三部曲,并且在接下来的好几天都很沉迷这个演员,又去瞧了不少这演员演过的剧,嘴里快乐的念叨着「无情大师姐~」 然后无情大师姐就变成了个男的。 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沉默.jpg 其实他看了无情大师姐之后,还曾经在看小说的那个app上搜了一下,知道这《四大名捕》乃是武侠宗师温瑞安所创作的系列小说,不过神奇的是他连着看了几个小说app,这四大名捕系列居然一本都没上架,正好那一阵子沉迷塞x达,陆小凤也懒得去在网购一套书了。 不过偶尔也会好 奇一下蔻蔻会不会真的把无情大师姐带过来,他还是很想看看真正的无情大师姐到底有多漂亮的~ 结果…… 长得的确很漂亮,就是性别不太对劲。 陆小凤:=。= ……电视剧的魔改果然完全没有下限!!! 比起性别都被改掉的无情,好像、或许、自己的那些魔改也还行?无非就是脏辫陆小凤啦、中年陆小凤啦、长得比较丑的陆小凤啦……啊对了,还有一个非常英俊、非常可爱的陆小凤呢! 陆小凤颇为同情地看了无情一眼。 无情:「?」 ……到底怎么了?这人到底什么意思? 陆小凤却已收回了自己的怪异情绪,转而笑道:「四大名捕?」 无情微微一颔首,淡淡道:「正是我二人。」 接下来便是解释时间了,陆小凤松弛、热情且自来熟,对着这两个异世界的旅人一通解释,无冷和冷血一开始果然愣住了,冷血眉头皱了一皱,似乎觉得陆小凤是在说胡话,不过当陆小凤打开电视机之后,他们两个呆怔了好一会儿,面上不约而同地露出了震惊之色。 如此大小的一个……方块儿,很薄,里头却有山川湖海、人间百态,好似志怪故事之中神仙妖怪的法器。 ……而既然连神仙妖怪都可以相信,来到千年之后这种事,又为什么不信呢? 秦蔻说:「我的错,我在这里玩我的能力,倒是让你们莫名其妙地走一遭了……不过今天我好像用的有点过度透支了,所以……不如你们在这里小住两天吧,过两天保准把你们安安全全地送回神侯府去。」 陆小凤也笑道:「是咯,暂且先歇上一二日,我同你们一样,也是误入这里的,你们放心,她说话很是算数的。」 话都说成这样了,那还能怎么样呢? 无情也只好微微一颔首,道:「如此,便打扰秦姑娘了。」 这个一看性格就非常好、活泼大方的秦姑娘摆摆手,很没所谓的说:「没事没事,我家都不知道有多少人住过了。」 无情与冷血其实都不是多话之人。 他们四个之中,当是铁手最擅长与人打交道,说起话来温柔妥帖,做起事来也多留有 余地,无情脾性是个淡漠的,而冷血……冷血是真的自小被狼养大的狼孩,对人类社会之中的礼仪全然一窍不通,况且冷血还有个毛病,那就是他极不擅长面对女孩子,一瞧见女孩子,便立刻会变成个呆子,不知如何是好…… 此刻,冷血的毛病完全犯了。他的嘴唇抿得很紧,又因为实在没见过这么穿衣服的女孩子,很是克制的控制着自己的视线完全不落在秦姑娘的身上。 无情:「……」 无情总觉得那个好似冷血失散多年的兄弟的成年男人正在用一种凉飕飕的眼神去看冷血…… ……同性相斥么? 无情在心中无声地嘆息着。 好在,虽然这里有三个人都不是很喜欢开口说话,却仍有两个人是又热情又自来熟的,秦蔻开口就问他们吃了没,又点了一波外卖(她是不会使唤红哥去为了两个陌生人做菜的)。 陆小凤呢,瞧着这二人都不像是会攀谈的,也很理解——有些人的确是慢热嘛,他也没有必要非逼着人家与他一见如故。因此只笑道:「二位若不嫌弃,不若先坐下喝口饮料,看上一会儿这电视,不是我要拿过来人的款,不过若想了解这千年后的世界,看电视的确是个好选择。」 误入千年之后,这正是极新奇的事情。无情和冷血又怎么可能对千年后的世界一点儿兴趣都不感呢? 当下,无情便浅浅淡淡地笑了一下,道:「有劳陆兄。」 秦蔻正好去倒了两杯冰镇的小青柠汁回来放在茶几上,冷血嵴背笔直、像是坐在冷硬板凳上一样坐在沙发上,盯着那小青柠汁,道:「多谢。」 陆小凤开始换台。 他是想换新闻台来着——了解现代社会最快的法子,那当然就是要看新闻。 结果他的手一扬,没换到新闻频道,倒是换到了电影频道,电影频道之上出现的,正是那无情大师姐美貌、素净而忧郁的脸,在无情大世界的身边,是那看上去比大师姐老了起码十多岁的冷凌弃冷大哥。 陆小凤:「……」 秦蔻扫了一眼,顺口说:「啊,这不是四……」 第407页 陆小凤寒毛直竖,赶紧截口打断她,十分坚定地说:「不错,这正是神奇四侠!啊换台换台……」! 第170章 秦蔻:「……」 陆小凤:「……」 秦蔻:(个_个) 陆小凤:(个_个) 一点红:状况外.jpg 陆小凤这个救火队员火速准备换台,却在手摁上遥控器的那一秒,忽然听见无情清清淡淡地声音:「陆兄且慢。」 冷血亦是双手抱剑,冷冷道:「这不是神奇四侠,这是四大名捕。」 现下,他们已经知道这「电视剧」是为何物了。 电视电视,便是用特制的机窍,将人做的事、说的话原封不动地记录下来,再放在电视上供给千家万户来观赏,只要想通了这一关窍,那么很自然而然的,说书、戏曲、歌舞,这一类的东西一定会出现在电视上,这「电视剧」嘛,不过就是不用唱,只用说话的戏曲而已。 至于他们二人是如何从这个冷艷不可方物但与无情看不出半点关联的美人身上看出这是《四大名捕》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侧面标了片名。 冷血和无情何许人也?这样明晃晃的四个字,就算并不大,就算只闪过一眼,那也足够看清了。 四大名捕——这意味着谁,实在再清楚不过。 但……千年之前,或许人们一提四大名捕,便会立刻想起他们四人,难道他们的名声居然还流传到了千年之后?难道这千年之后的说书人也会将他们四人的生平事迹宣讲出去?这实在是……叫人匪夷所思。 冷血又转念一想,想到昔年那「惊怖大将军」之案。 以凌落石的地位与手段,进史书列传自然是没一点问题的,那么,大破凌落石的四大名捕,自然也会被歷史所记住,想那千年之前的茶楼瓦舍之中,亦有说书人去讲昔日的故事,那么千年之后,有人会用这种全新的「电视剧」去说他们几个人的故事,也很正常。 ——冷血虽然看上去是个很山野、很不谙世事的人,但实际上,他是个非常聪明的人,读书也读了不少,甚至还能过目不忘,将所看之书一字不差的背出来。 故而,他的脑子十分灵活,只片刻之间,就想清楚了其中关窍,唯一纳闷的是——陆小凤干什么一副这样的表情? 无情也已淡淡地问道:「陆兄难道不想叫我二人瞧见这东西?」 陆小凤:「……」 陆小凤长嘆一声,幽幽道:「有的时候,人知道的越多,反而会越痛苦……」 比如说看完了那个「当你文学」之后的他,之后有好几天,他一瞧见阿楚哥那闪闪发亮的古铜色皮肤、匀称而健美的身子时,脑子里总是会不自觉地想到那些「红唇亲启」「眼神朦胧」之类的形容,瞬间吓得一个激灵,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觉,把原着翻出来细细卒读,字里行间,怎么看楚留香也是个聪明风趣的好男儿,怎么就……哎……哎! 连着想了这事儿好几天,连饭也吃不香!所以陆小凤当时才那么邪恶的想让楚留香也看看那篇神文啊,结果没想到阿楚哥不愧是阿楚哥,人生的智慧的确很高,说不看就不看,连一丁点好奇心都无。 于是陆小凤也懂得了这个道理——人生,难得煳涂。 他觉得自己懂得还算不得太晚。 此刻,他也很情真意切地把这道理告诉了这二位眼神极其清澈、还完全未曾被二创改编给污染过的后来人。 但这话在无情与冷血的耳朵里听来,却完全是另一番深意了。 冷血想到的事情,无情自然也想到了,他也只是稍稍惊异了一下电视上会出现四大名捕,而后便十分平淡地接受了这件事。 但陆小凤的态度…… ——有的时候,人知道的越多,反而会越痛苦。 什么叫「知道的越多」? 是指……他们的结局么? 不错……人都是有自己的一生的,从前他去看史书中的列传,便时常会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波澜壮阔三十年,落于纸上,只余下寥寥数百字,有些人得以善终、有些人求仁得仁,有些人的人生戛然而止,有些人的落幕荒唐不已。 但总归,每个人都是要走完这么一遭的,即便自己什么都不做,时间也会推着人往前走。 无情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也会变成史书上的一页,用寥寥数百字去概括一生。 其实入朝为官的人,做到一定位置上的人,多多少少也会去想这件事的,但他们四人却不一样,他们兄弟四人,谁也没提 过这个话题,也估计谁也没想过这个话题。 冷血——这不用说了,他一向觉得人活着便是活着,活的时候要好好活、用力活,死了就是死了,谁管他死了之后的事情?他的想法干净淳朴,的确像是个从山林之中出来的野孩子。 追命——追命昔年是江湖中人,四处漂泊,离不了酒,乃是个再正宗不过的浪子,拜入公门之下,一不为功名、二不为利禄,完全不是沽名钓誉之人,又怎么会去想这种事情? 铁手更不用说。 至于他自己…… 无情的腿,乃是在幼年时期,被生生打断的。 如今,他的轻功与暗器都已化至臻境,境界极高,江湖人称「无腿行万里,千手不能防」。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幼年时的他,究竟忍受了多少苦难。 第408页 一个双腿残疾的人,想要与常人一样,拥有着普通的尊严,拥有着不会溃烂的皮肤,就已经要付出极大的艰辛与毅力。他如今拥有绝世轻功,但天底下还有多少双腿残疾的人,躺在床上,连翻一个身都翻不了?压在床榻上的皮肤都溃烂了也只能忍受? 他虽名叫无情,却是个极有情的人,他虽然面容苍白冷淡,却是个极其仁慈的人,他受过了许多苦难,因此他这一生之中最大的愿望,就是这世间的恶徒能再少一些,这世间受苦受难的人们,也能再少一些。 这样一个心思如玉般澄透的人,不会是个沽名钓誉的人,他做事情,也从不考虑旁人会怎么看他,若有人误解了他,他也不屑于去解释。 但……来到千年之后,这的确是一件从来也没有想过的奇异之事,这世上何止千万人,而在这千万人之中,恐怕也只有寥寥几个人,才能有这种奇遇吧! 所以在这个时候——他们的一生,已经盖棺定论了么? 无情没想到有一天自己居然会有如此神奇的经歷,居然能在活着的时候瞧见自己的一生……这感觉的确让人忍不住会加快唿吸,心头又不免会觉得抗拒,只怕自己这一生的结局令人唏嘘。 况且,以这陆小凤同情而欲言又止的态度来看,恐怕他的结局……的确并不怎么好? 是死在了追兇的过程中么?是死于同兇恶之徒的决战么? ……如果是那样的话,他反而觉得很好。 人总归有结局,无论什么样的结局,也总归要面对的。 无情没什么表情地瞧着陆小凤,平静地道:「但有些事情,却是人必须要知道的。」 陆小凤:「?」 ……啊?什么必须要知道的? 他莫名其妙地感觉到了这轮椅青年平静的决心,你到底在决心什么啊?? ……有一种鸡同鸭讲的感觉。 陆小凤决定做最后的努力,他很委婉地道:「有些东西……身在局中之人是很难接受的。」 无情平静地道:「无妨。」 ……fine。 那你看吧。 人啊……怎么总是想自己栽几个跟头才能学会长大呢?哎…… 陆小凤:邓布利多摇头.jpg 陆小凤把遥控器一扔,一面嘆气,一面大剌剌地坐在了沙发上,对无情做了个「请」的手势,道:「请自便。」 无情微微一颔首,轮椅的方向一转,便转到了电视的方向,冷血坐在沙发上,双手抱剑,面无表情地瞧着电视之中那个漂亮清冷的轮椅女子。 他不由有些纳闷。 无情与冷血都来自古代,自然不懂现代的电视电影制作的各种弯弯绕绕、大特写什么的,但电视、电影,制作出来本就是为了给行外的观众去看的,观众虽然不懂名词,但又不是傻子,自然能精准的接收到这些画面的信息,就比如此刻,这轮椅女子的一根头髮丝儿,他都能看得清,而熙熙攘攘的人群则被模煳,像是一串在暗色里熘走的雾一样,让人不甚在意。 ——这女子是很重要的人物。 冷血这般想到。 但……这是谁呢? 他自己就是四大名捕之一,自然对自己和师兄们的身边人都很清楚,从来也没听说过有这样一个漂亮的轮椅女子出现啊?此人究竟是谁、又究竟是做什么的呢? 冷血的脸上出现了一种探究般的神色。 无情也面露困惑之色,不过在这困惑之上,他隐隐从这个轮椅女子身上感知到了一种奇怪的信息,再同陆小凤方才的神色联繫起来,很奇怪,他感觉有点不妙。 秦蔻:「……」 围观刚刚陆小凤和无情冷血推拉打哑谜过程的秦蔻:(个_个) 看不出来,陆小凤今天还挺有良心的…… 但很显然,秦蔻并不是什么有良心的人,她是真的很想看看这两个酷哥看到创人的改编是什么反应,于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她又坐下了,还很热情地对冷血说:「诶,你喝饮料啊。」 一点红面无表情地伸手,把装着小青柠汁的玻璃杯往冷血那头推了一下。 冷血一听她说话,嵴背立刻又僵住了。 他大概是真的完全不知道怎么和女孩子正常相处,于是只是看上去很冷漠地点了点头,端起那个外壁凝了一层冷雾的杯子,慢慢地喝了一口。 正在这时,电视里有人在叫那个漂亮的轮椅女子:「无情!」 女子应声转头,整个屏幕便被她的美貌所占据了,她淡淡地应了一声。 冷血:「噗————!!!!」 他撕心裂肺地咳嗽了起来,不可置信地瞪大了那双绿色的眼睛,盯着电视机的样子像是盯着鬼一样,噌得一声站了起来。 无情:「……」 无情:「……」 当事人无情情绪稳定地说:「小师弟,放松一些。」 冷血瞠目结舌:「大师兄,这……」 无情淡淡地说:「……你一定没看过市面上的三国话本子。」 ——比如说那种司马懿其实是个女的,因为他穿女装显然很开心,这是一种解放天性的开心。 再比如说什么关羽是,与曹操共度一夜后生下了关平……哦,有一些版本里关平的生父还是吕布来着。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见多识广、酷爱读书的无情大爷只是稍稍惊讶了一下,就很淡然地接受了这个魔改。 第409页 陆小凤颇为佩服地看了无情一眼。 冷血:「……」 冷血紧皱眉头,半晌,才长长吐出一口气,重新坐下。 有性转无情在前,接下来电影之中出现的读心术玩家无情师姐、超级发明家铁手、怪异偏分铁刘海追命、看上去三十岁的冷大哥、以及会给鬍子扎小辫的世叔(冷血觉得世叔倒是的确能干出这种事),冷血都很平淡 的接受了。 这故事一开始,便是讲铸造铜币的官模失窃的案子,电影中的无情、铁手、追命都效忠于世叔,唯有他冷血,是那什么六扇门捕神养大的孤儿……这令冷血很是不爽,他小时候是被狼养大的!而且一开始就认准了世叔! 算了……和性别都被变了一下的大师兄比起来,这倒也算不得什么了。 就是这种身为当事人的感觉……的确还蛮奇妙的。 接下来的故事便是铜模一案草草结案,冷血被捕神派往神侯府卧底埋伏(冷血冷笑了两声),然后就是冷血被神侯府请进了门,然后忽然莫名同无情对视一眼。 ……怎么感觉有点怪怪的。 冷血虽然不懂这是什么意思,但他自小就是个直觉非常强的人,他一看见这画面,就只觉得自己浑身不舒服,也说不出是哪里怪怪的,总觉得这对视,似乎不是师兄(姐)弟之间的对视那么简单…… 于是他立刻就问:「难道这二人曾经见过面?」 陆小凤回了他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冷血:「?」 下一秒,他就知道答案了。 因为下一秒,那会读心术的无情大师姐就淡淡地一语道破天机—— 「我感觉他喜欢我。」 无情……感觉……冷血……喜欢她…… 冷血:「……」 冷血:「……」 冷血只觉得脑瓜子「嗡」的一声,大脑一片空白,一时之间,什么都没法去想了。! 第171章 这一个瞬间,冷血只觉的天旋地转、眼前闪过一片哲学的白光……他只觉得自己只好似又忽然回到了一个人生活在山林里、误食了毒蘑菇的那个下午,那时他直挺挺地躺着,瞧着眼前一片小人手里挥舞着螃蟹,围着自己像是围着一堆篝火一样跳草裙舞…… 但现在的场面简直比那草裙舞小人的脸是大师兄还要惊悚得多啊!!!! 冷血:……%¥……%()*&) 冷血感觉自己的灵魂与肉体都在此刻分开,整个人已进入一种玄之又玄的境界之中,满脑子都是那句淡淡的「我感觉他喜欢我……喜欢我……喜欢……我……」。 这时,陆小凤的声音幽幽飘来,好似很近、又好似很远,缥缈异常—— 「现在,你们想必已经明白了,人有的时候的确不应该知道那么多……」 冷血:「……」 无情:「……」 半晌,冷血才从这种极度玄妙、灵魂出窍的境界之中挣脱出来,再一瞧自己的大师兄无情,脸上也显得苍白了几分……不过他倒是没有生气。 emmmm,在看过很多三国小文之后,他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东西有了一定的了解。既然要把他性转成女人,那么很显然,就像性转的关羽给曹操生了个私生子一样,女版无情自然也需要有那么一些爱恨纠葛……只是这个被选中的倒霉蛋恰好是冷血而已。 他只不过想要感嘆……这,一千年过去了,人民群众的爱好还真是一点儿没变。 而这时,电影已经演到了冷血抱着娇弱、美丽、如白花一般的无情姑娘转圈圈的地步…… 冷血只瞧了一眼,立刻端起面前的玻璃杯,将杯中的饮料一饮而尽。 秦蔻看热闹看得正兴起呢,瞧见他这个反应,立刻将饮料补满,冷血于是立刻又饮尽了第二杯。 如此连着喝了三杯之后,他才感觉发麻的头皮渐渐缓了过来,但不能看大师兄……他一看见大师兄那张苍白、冷淡而面无表情的脸,立刻又生出了一种无法面对他的感觉。 ……他甚至都觉得这是什么非常恶毒的、用来离间他们四大名捕的精神攻击。 秦蔻:「啊哈哈哈哈哈哈。」 秦蔻盯着冷血,特别没良心地笑了起来,笑得超级大声,简直都要跌在一点红的怀里了。 她一面笑,还一面说:「冷血,我感觉你刚刚的表情,真的很像……一只猫。」 冷血:「……」 冷血困惑地道:「猫?」 他自认为是犬科来着。他很亲近狼,一般的狼瞧见了他,也都会觉得气息相近,甚至他偶尔会觉得有些狼是把他当做是修炼成人形的老祖宗来崇拜的(……),狗也很喜欢他。 与此相对的是,没有猫喜欢他。 猫见了他,要么是翻白眼、要么是炸毛、要么是直接吓得跌倒在地、要么是毫不客气地一巴掌往他脸上拍……他其实是个很喜欢小动物的人,对什么毛茸茸都喜爱得很,困于自己身上的孤狼气质,从来没成功摸到过猫。 现在居然有人说他像猫? ……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么? 但秦蔻很显然是认真的,她翻出自己的手机,在上头快速的滑动点击了几下,然后把手机递给冷血,说:「喏,你看,就是这只猫。」 震惊·宇宙·猫猫头.jpg 秦蔻笑眯眯:「你刚才的表情真的很像这个。」 第410页 冷血:「……」 冷血:「……」 他莫名觉得这只油光水滑的猫猫头看上去有那么点痴呆。 冷血把手机还给秦蔻,忽然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嘶哑地道:「我已明白了。」 他回答的是陆小凤的问题。 陆小凤幽幽地嘆了口气,道:「所以倘若你们有空,还是多瞧瞧原着就是了,这等魔幻改编,实在没有什么可取之处,看了只是徒增烦恼而已。」 其实这电影,如果不叫《四大名捕》,叫个《x战警》或许会更好一点。可以看得出这片子是在做一些很新鲜的尝试,但二次创作……的确……嗯,或许还是需要考虑一下原着人物的接受程度的。 无情的注意力却在另一个地方。 他冷静地抓住了关键词:「原着?」 原着是什么? 陆小凤一怔,方才想起这二人并不知道自己是一套武侠 小说之中的人物……他们许是认为这是根据自己在歷史上的形象所改编的? 陆小凤立刻想明白了其中的关窍,面上却是面不改色,坐在沙发上,十分淡定地放出了这个惊天的消息:「是了,《四大名捕》乃是一套名家所着的话本。」 此话一出,室内陡然一静。 无论是无情,还是冷血,二人的目光都已集中在了陆小凤的身上。 无情的唿吸瞬间轻了几分,只重复道:「话本?」 陆小凤道:「话本。」 秦蔻很平静。 既然是小说里的人物,来到这个世界,迟早都会有这么一遭,除非要完全瞒住他们。 其实秦蔻是完全没看过《四大名捕》的原着故事的,就连改编的电视剧,也没看过几个,至多就是知道四个人的名字,以及无情坐轮椅这个重要设定。 除此之外,她连这个故事是谁写的都不知道,甚至在看见冷血的时候忍不住怀疑……难道这又是喜爱冷面剑客人设的古龙大大写的?! 然后刚才她就火速用手机查了一下。 哦!金古梁温,原来这套书是温瑞安、人称温巨侠的武侠名家写的。而且这位温巨侠居然还活着!而且他看起来还蛮活泼、蛮与时俱进的,在那个充满《当你文学》的同人女聚集的app里还认证了帐号,点进去一看,全是自拍…… 秦蔻:「……」 秦蔻:=口=!!! 咋说呢……感觉这位名家他……应该也看过不少《当你文学》了吧? 一说《当你文学》就忍不住要想起阿楚哥…… 啊……阿楚哥…… 不知道阿楚哥现在在干嘛呢? 算了,不想他了!专注新朋友! 秦蔻没找到可以在线看《四大名捕》的地方,而且这套书看起来着实很乱。它并不是按照一二三四来分的,而是叫什么《四大名捕逆水寒》、《四大名捕会京师》这样分不出先后顺序的名字。 更奇怪的是,里头有些单元还只有个名字,内容是没写的,像是一套体量极大、时间线难以把握、很难入门的作品。 不过但凡是武侠故事,总免不得要死人的。 这些死人,在 秦蔻看来不过只是一个个写在纸面上的名字,但在无情和冷血看来,却都是活生生的人。 所以,即便他们只能呆几天,即使为了避免麻烦,她完全可以做到把这事儿瞒下来,但秦蔻仍然认为他们是有资格知道真相的。 陆小凤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他很平淡地说了出来。 无情和冷血仍在沉默着。 无情坐在他的轮椅上,一动不动。 他是个皮肤苍白的人,会让人觉得病弱,却又有种如冷玉一般莹润的质感,此刻,他甚至连唿吸都难以让人感觉到,像是一座冷玉雕琢而成的雕塑。 半晌,这冷玉雕塑般的人抬起了眸,他目如寒星,漆黑且明亮,灼灼地盯着陆小凤,并没有表现出一丁点的震惊与不适,只是一字一句地确认道:「既然我们是话本之中的人,也就是说——我们办过的案子、经手过的人、那些杀人的兇徒、被害死的苦主,发生过的、未发生过的,书中都有详细的记录?」 ——话本,与史书是不同的。 在史书之中,主角绝不会是四大名捕。 主角是皇帝、是权臣,是天生站在权势最高位置的人,那个位置距离无情很远……他只能出现在角落里,譬如说,因为灭了一方封疆大吏凌落石,他才可以被提上一两笔。 四大名捕齐心协力地杀死凌落石,的确是一件大案要案,但他们四个人的人生之中,绝不是只有这样的案件,除此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案件、许许多多的兇手和受害人。这些人与事物在无情心中的分量,绝不比凌落石要低。 史书之中却不会记在这样的事,因为他是捕快,是「吏」而不是「官」,是没资格进列传的。 但倘若有一本话本叫《四大名捕》,事情就又完全不一样了。 他们四人是主角,整本话本子的故事,都该是围绕他们所写,那么他们所遇到的案件,一定也会被清清楚楚地记录下来—— 那么这些会被害死的人就可以被提前救下来!这些隐藏在人群之中的恶徒也能提前被揪出来!活生生的性命,他当然是能救一个算一个,而这些剩下来的时间,当然就可以拿去破其他的案子了! 第411页 当然,话本与史书还有另外一个区别。 那 就是……史书是记录已经发生的事情,而话本则是人为创造的故事。 也就是说……他断掉的双腿,惨死的全家人,以及这些年来为了练成武功而受的苦难和折磨,也都是那名家为了精彩的故事,而加诛在他身上的。 这些遭遇,原本是被称作「命运」的。 命运之所以为命运,正是因为其无常且宏大,身处其中的人只能承受、无法抗拒,但倘若这命运是旁人加诛的呢?命运二字是否失去了宏大的压迫感,反而变成了一种巨大的荒谬了呢? 但此刻,这充满哲学与苦难的问题,无情竟是连想都没有想! 亦或者,他虽然想到了,但也只想了一瞬。因为那些毕竟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比起纠结于过去的、已经发生的苦难,他更注重于那些还没有被害的家破人亡的人。 冷血当然也是一样,他双手抱着剑,只是点了点头,道:「倘若如此,这江湖上的阴谋就能提前被我们所堪破了。」 陆小凤深深地瞧着他们,忽然扬唇一笑,道:「看来,四大名捕四大名捕,这四个字并非只是因为武功。」 还有这种一心为公的气势,这种澄透、坚强的赤子之心! 无情的唇角勾起了一个轻轻浅浅、极为清淡的微笑,神色很快又转为怅然,只道:「捕快……的确是见过太多本不该发生的惨案了,倘若这书能令这些惨案被阻止,是不是书中人又有什么关系?」 反正是不是的,已经是了,与其在这里纠结一些自由意志之类的缥缈之事,还不如利用这套书去做点实在的。 这样的气魄,让陆小凤的脸上也不由地露出了赞赏和钦佩的神色,不过他却摊手道:「我只是知道有这么一套书,但并没有看过,说来也怪,这套书在网上似乎并不能找到在线看的地方,蔻蔻,这是怎么回事?」 秦蔻挠头:「确实很奇怪诶,或许是因为那几个在线阅读app都没有得到授权吧。」 正版没授权,盗版……秦蔻从来没关注过这种东西,根本不知道渠道,也没考虑过这个选项,那怎么办呢? 她摊摊手:「我爸那儿似乎也没有……那买套实体书吧,也没什么。」 说着,她打开手机,搜索了关键词之后,把这个词条 下面所有的书打了个包,一块儿下了单,还说:「这样你们也可以带回去,也好随时翻阅。」 无情静静地瞧着她,道:「多谢。」 秦蔻:「唔,没关系,等下啊,想想你们今晚住哪间屋子。」 说着,就开始风风火火、噼里啪啦地安排了起来——花满楼不在,所以陆小凤单独住一间屋,阿飞住在楚留香和一点红先前住的那一间,傅红雪还住在影音室里没挪窝——他觉得自己一个人住挺好的,不想和其他人住在一起。 ……怎么说呢,还是有那么一点自闭的因素在的。 秦蔻指着陆小凤:「那你这两天带着阿飞一块儿吧,空一间卧室出来。」 又转头问冷血:「你们两个不介意一块儿睡一间屋子吧?」 这有什么好介意的呢!他甚至经常很不讲究地睡在野外,直接就睡在野地里,连一张蓆子都没铺过,夜晚的寒气自地面渗入他的身体,他也毫不在意的。 冷血避开了秦蔻的目光,微微颔首,只道:「当然不,多谢。」 秦蔻:「那行。」 正在这时,门后的走廊忽然响起了一阵细微的脚步声,无情冷淡的目光立刻就扫到了门口……他能认出那是一道门,门口放着个柜子,地上铺着个小地毯,地毯旁边摆了一排鞋子。 这格局是无情没见过的,不过仅凭推测,都能推测出这是进门的地方。 有人回来了。 听脚步声是三个人,三个人都会武功,其中一个武功很低微,另外二人的脚步声却非常非常的轻,是轻功高手。 无情又忍不住瞧了秦蔻一眼。 她是此间的主人。 她这里还真是……卧虎藏龙啊。 不过仅仅也就是这么一会儿的相处,无情的确能看出这完全不会武功的秦姑娘的魅力之处——她身上有一种风风火火、说一不二的豪气和热情在,帮起人来根本不带含煳。 她似乎天生就有一种让人想要亲近的气质在,也因为有她在,这个奇异的屋舍充满了人情味与快活感,一瞧便知,住在这里是真的会令人很愉快的。 无情的唇角也忍不住轻轻地翘了起来。 也不知道这几位未曾见过面的朋友是什么样子的。 正想着,门已经开了,迎面便走进来了三个人,一个少女、一个……嗯? 走进来的那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嵴背如青松,长发高高束起,瘦削、身上有一层薄薄的肌肉,眼神冷而锐利,还有那种无情非常熟悉的野性气息……简直就是个儿童版冷血啊! 而这小孩子身后,又紧接着走进来一个……额,瘸腿版狼崽? 再加上坐在沙发上的这个成熟阴森版…… 无情:「……」 无情看看冷血,又看看一点红,在看看和冷血年纪一般大的傅红雪以及缩小版的儿童狼糰子。 无情继续:「……」 他的神情终于变得有些古怪,瞧了瞧秦蔻、又瞧了瞧秦蔻,心中忍不住腹诽:……你是开犬舍的么? 第412页 这时,一只大橘漫不经心地路过。! 第172章 无情:「……」 秦蔻:「……」 无情:(个_个) 秦蔻:望天.jpg 不过这四个人细细去观察,还是有区别的。 一点红年纪最大,人最成熟,近来或许是因为秦蔻安抚得当,周身那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也淡了不少,只不过神情依然冷淡,他的皮肤太过惨白,因而即便是猿臂蜂腰、精壮结实,也会给人一种阴森森的压迫感。 要说秦蔻也真是个胆子大的人,她居然瞧中了这样一个男人,她虽然看上去比她爸爸要正常得多,但或许……其实……还挺中二的吧。 傅红雪呢,比起冰冷,他性格之中更大的部分是孤僻,他还没动手杀过人,他的心很正派,因此同杀手一点红相比,便少了几分尸山血海之中打拼出来的、阴森而残忍的杀气,他很少用正眼去看人,有种刻意去逃避他人眼神的孤僻感。 一点红是不孤僻的,他不正眼瞧别人是因为他看不起人。 以前傅红雪还喜欢一个人待在屋子里,不知道是在发呆还是在练功,见了一次白天羽后,终于放下了一切,也终于决定要好好地把现代当「家」,好好生活下去了。 今天,他吃过晚饭之后,就主动去楼下丢垃圾、遛弯去了,秦蔻顺便把阿飞塞给他,阿飞还不大乐意。林诗音今天去逛了几家汉服店,在给自己规划未来的新道路,正好在小区门口碰上了傅红雪和阿飞,就一块儿回来了。 至于阿飞……阿飞年纪还小,同所有的狼崽一样,性格坚韧、善于埋伏忍耐、又足够具有野性,第六感极强,经常是根据直觉做事的。 比如说前两天,他在地铁上瞧见个男人,也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就觉得不是好人,那双冷冰冰的招子就一直盯着他看,那男人被盯得恼羞成怒,要动手教训「熊孩子」,被阿飞一招摔落在地,又大喊着要报警什么的,被秦蔻抓着道德制高点「欺负小孩还打不过小孩也太丢人了」一顿嘲讽,嘲讽的他面皮都涨红了,周围的人也一片窃窃私语声,这男的面子上挂不住,骂骂咧咧就走了。 阿飞冷哼了一声,也没解释为什么看这男人不像好人,沉着一张扑克脸,跟在秦蔻 身后去吃汉堡王,吃着好吃的脆皮巧克力新地,他冷不丁地来了一句:「果然,这世上噁心的人也不少。」 秦蔻揉了揉他的脑袋,说:「谁说不是呢?但人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和爱人,他们才是陪伴自己最久的人,也是可以主动选择的家人。」 阿飞这个年纪,对这样的话大概是没什么感触的,他也不是会敷衍的人,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注意力又被汉堡王那种粗的薯条所吸引,吃掉一个,冷淡地说:「我没有主动选择你,但我很高兴你会选我。」 秦蔻笑了。 众所周知,由于同性相斥,一点红和傅红雪属于互看不顺眼,但对阿飞,他们两个居然都还不怎么排斥,一点红甚至会在阿飞探进厨房的时候顺手给他扔一牙西红柿吃。 秦蔻当时正在把绿豆银耳汤的料往锅里扔——她做饭不行,但是很喜欢做这些汤汤水水的东西,绿豆银耳汤,再加点去芯的莲子和百合,咕嘟咕嘟煮四十分钟,加□□糖后晾凉,一个下午都可以想喝就喝,比起奶茶和果汁,算是健康多了。 她把东西冷水下锅,搅和搅和,阿飞已经出去了,一点红准备炒菜。 秦蔻说:「看不出来,你还挺喜欢他的嘛。」 一点红表情淡淡的:「还好。」 秦蔻:「他是不是像小时候的你?」 一点红下意识地用手指去摸自己的嘴唇,似乎在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过了一会儿,才说:「没有,他不像我。」 秦蔻:「嗯?不像么?那你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 一点红勾唇笑了笑,道:「应该像是那种饿极了的狗崽子吧,满眼都是凶光,叫人讨厌。」 秦蔻不说话了。 一点红说:「你出去吧,要炒菜了,当心呛着。」 秦蔻若有所思地说:「唔,如果我遇到小时候的红哥……」 一点红道:「最好不要。」 秦蔻:「为什么?」 一点红淡淡道:「否则我想要你,还要等好多年,我等不了。」 况且……那时候的他太狼狈了。 不想让蔻蔻看到他狼狈得都不像人的样子。 秦蔻:o(*////▽////*)q 秦蔻飘飘然:「你的情话说的是越来越好听了。」 一点红失笑,把她推出了厨房,关上厨房门,打开抽油烟机。 当晚,两个人一块儿躺在床上的时候,秦蔻又懒洋洋地说:「还是想见见小时候的小小红。」 一点红龙精虎勐的,此刻还犹在兴奋之中,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哑声道:「为什么?」 秦蔻超膨胀、超自信地说:「这样我就可以告诉他,你要好好长大,以后会遇见我这么漂亮可爱的女朋友的,哈哈哈哈哈哈。」 一点红没说话,他只是扶着秦蔻的腰,把她翻了个面,让她趴着了。 但秦蔻还是很郁闷,为什么一点红不喜欢傅红雪。 她问过之后,得到了一个非常模煳的回答:「我和他太像了,我知道他在想什么。」 第413页 但这大概率只是因为一点红和傅红雪都是成年人的缘故,到了成年的这个份儿上,同样的属性就让他们互相瞧着不顺眼了。 一点红瞧着冷血同样不怎么喜欢,他也很想问:「你特么耳朵红个什么劲儿啊!」 瞧见秦蔻就不自然,真是一脸讨厌相。 狼狗开会,三只想打架……这犬舍怕是开不下去的哟。 傅红雪、阿飞、冷血、一点红,四个人面面相觑,冷血绿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迷茫,空气里瀰漫着一股很奇怪的气氛,陆小凤这只误入其中的鬍子小鸡饶有兴趣地观察着,莫名觉得他们打起来会不会有一地的狗毛在乱飞。 啊,说起来他摸过柯基,那狗的毛是真硬啊,跟针扎了似得,你要是一地狗毛乱飞,会不会像暴雨梨花针? 陆小凤:「噗嗤。」 无情:「……」 无情瞧着陆小凤,总觉得他这个时候心里在想很奇怪的事情。 秦蔻就不一样了,秦蔻捧着脸,欣赏了一下这四个气质类似的大中小三个号码的狼糰子,然后又拿出手机非常大剌剌地去拍照。 这种瘦削又极为立体的五官,骨感其实很强,而骨感很强的人上镜都还蛮漂亮的,秦蔻觉得真的可以找个摄影师来拍套照片了,还可以给冷血一套让他带回去当纪念。 秦蔻笑眯眯地问傅红雪:「有没有带 冰稀饭回来呀?」 傅红雪淡淡地「嗯」了一声,把东西放在了桌子上,这社恐人士淡淡地朝两位新出现的朋友点了个头,权当打过了招唿,然后就去浴室里头洗澡去了。 林诗音寒暄几句,也洗澡去了。 秦蔻:「啊!来吃点东西吧。」 这时候,外卖也送到了。 这家外卖也是秦蔻自己蛮喜欢的中餐外卖,他们其实都吃过了,今晚吃的是陆小凤从古代带回来的真·阳澄湖大闸蟹,绝对不是洗澡蟹,吃了半筐,剩下留着明天吃。 也不是她不捨得用蟹来招待朋友,第一个,蟹吃起来很麻烦,冷血一看也不是耐烦做那事儿的人,第二个原因头前也说过,就是不想让红哥再麻烦一场。 辣椒是现代的特色,不得不品尝,所以点了个水煮鱼、又配了鱼香肉丝、葫芦鸡、西芹香干、荷塘小炒、臊子蒸蛋,甜点就配点玫瑰冰稀饭吧,正巧傅红雪熘达到那家卖冰稀饭的店附近了。 桌子上七七八八地摆了一桌,辣味是极具冲击力的,无情和冷血都是性情中人,也不大讲究虚礼,道了声谢,便上桌吃起了饭。 无情——无情的口味偏清淡,而且他吃刺激的东西似乎很容易上脸,盯着那红彤彤、油亮亮的水煮鱼警惕的看了一小会儿,非常保守地吃了一小块,耳根子立刻就红了,但他的面部表情控制地居然很好……还很中肯地评价道:「这东西千年前是没有的,但倘若有,想来川地的百姓会喜欢,那地方阴湿,吃点这一味驱驱寒倒是很好的。」 而冷血呢……他的口味居然和一点红有点像,爱吃甜的! 当然,他吃饭其实像阿飞,就是那种吃得很快速、但又似乎是经过充分的咀嚼去吸收营养。唯独吃到冰冰凉凉、带着重瓣玫瑰香味和软糯糯、被糖水浸泡过的糯米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 四大名捕这四个人,对衣食住行都没有什么很高的追求,也就追命,特别爱酒、爱好酒,像冷血这种人,你给他吃一碗蟹黄八宝饭和给他一碗两文钱的街边阳春面,效果都是一样的,唯独有个手上的钱爱花的地方,是街边一家卖花雕蜜饯的,买回去泡水喝。 无情淡淡地瞧着他发亮的眼睛,然后把自己面前的那一碗冰稀饭推到他面前了。 冷血抬头,沖他的大师兄笑了一下,鼻尖似乎皱了皱。 这冷漠的、身先士卒的少年名捕,其实个性很是单纯。 无情轻轻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这样子的武侠人物穿越,其实秦蔻已经经歷过了好多回。第一回 的时候,她只有一个人,于是跑前跑后、亲力亲为,又因为很少和古代人一同生活嘛,就总是暗中观察,还出于一种显摆的情绪,带他们到处去逛去看——就连楚留香和一点红吃个饭,她都很好奇地要观察一番,楚留香后来说感觉那个时候她特别像那种被逗猫棒吸引了的猫,眼睛圆圆的,特别想伸手扒拉还顾忌着矜持要掩饰一下。第二回反应就平淡了许多,等到了第三回和第四回,就属于完全当普通来串门子的新朋友来看待了,现在她再也不会去观察古代人的口味如何了,无情和冷血吃东西的时候,她顺便去陆小凤的卧室里薅了两件t恤和短裤出来给他们换洗。 陆小凤:「为什么总薅我的衣服!」 秦蔻说:「当然是因为你衣服多啊。」 时尚达人陆小凤! 一点红穿衣服那是真的没什么意思,他的衣服现在也全搬到秦蔻的衣柜里来了,为此,秦蔻还把好些自己不穿的衣裳给收了,结果他的衣服一挂出来……好傢伙,一模一样的黑色紧身t恤有三件! 秦蔻嫌弃。 而且这样的紧身t恤似乎难以被刚穿越来的古代人接受……她想像了一下无情穿着这种t恤的场面,感觉十分辣脑子。 整件陆小凤的皮卡皮卡亮黄色痛衫都比这个强啊! 至于傅红雪……傅红雪的衣服比一点红的花样还少……秦蔻觉得得找个时间带他们出去好好购置一波。 第414页 因此只能强行徵用陆小凤的痛衫。 无情和冷血吃过饭后,就进了那间腾出来的客房,洗了澡、换了衣裳,自来水果然毫不意外地引起了两位新来的古代人的惊嘆,无情认为,比起电视机来说,上下水系统更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发明。 就比如说汴京吧,其实汴京有很多井,都是所谓的「苦水井」,有些巷道的名字就直接叫「苦水巷」,这样的水是不能入口的,因为一个城市 人太多了之后,便溺物随便乱倒,自土中渗透,污染了地下水。许多人家明明距离井不远,但是还得买水来喝,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想要随时随地,都能有甘甜清爽的水喝,也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更莫说可随时随地洗澡了。 常住人口百万的汴京都是如此了……如果他们知道x市的常住人口在千万以上的话,一定会非常惊讶吧。 是夜,冷血洗完了澡,穿着陆小凤的……宝可梦精灵球主题红白t恤。 他年纪应当是同傅红雪差不多大的,最多大个一两岁,身材瘦削有力,却没有一点红那样精壮,陆小凤的t恤原本就买的宽松,他这样一穿,倒是穿出了几分潮牌的感觉。 ……如果手能不像个老大爷一样负在身后就更好了。 此刻,冷血负着双手,站如青松,正在盯着大橘看。 大橘窝在懒人沙发里,原本是在漫不经心地舔爪子的,舔着舔着,头顶忽然多了一道阴影,抬头一看,绿眼睛的人类。 大橘:「……」 大橘瞪着它的圆眼睛瞧着这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这个绿眼睛的陌生人神情严肃地盯着它一动不动,不知道是在观察什么。 大橘又舔了舔爪子,喵了一声,从善如流地对着冷血翻出了肚皮,两只前爪曲起来,尾巴晃一晃。 来吧!摸摸看吧! 冷血:「……」 冷血:惊.jpg 这猫……居然……不怕他! 既没有哈气、也没有弓背、更没有炸毛。 他有点受宠若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这只胖大的橘猫,橘猫眼睛圆圆的,甚是可爱,还有点不耐烦地喵了两声,像是催促一样。 冷血试探性的伸出了手。 大橘:「喵喵喵!」 冷血的眼睛里盪开了一点笑意,慢慢地把手放在了大橘毛茸茸的肚皮上。 大橘:「喵~喵~喵~~」 冷血:「……」 这猫哪里都好,就是撒娇的时候这个声音……有点太粗犷了。 但是他一个从来没成功摸到过猫的人,今天居然有只猫给他摸!这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大橘在冷血心里瞬间成为了全世界最可爱的猫科动物,他坐在沙发上,小心翼翼地把大橘抱在了自己腿上,大橘一动不动,乖乖保持着翻肚皮的姿势,被从上到下、又从下至上地摸了个遍。 它开开心心地叫了一声。 ——现在该给我吃罐罐了吧? 然后充满希翼地看着冷血。 冷血不明所以地和它对视了好一会儿。 大橘:「……」 还不给么? 它又躺倒认摸了。 结果不知道被翻来覆去地撸猫撸了多久,它才忽然反应过来:……他、该、不会、不打算、给我、吃罐罐、吧! 大橘:(⊙—⊙) 大橘:(=o皿o=)!!! 大橘尖叫起来,瞬间炸了毛,一巴掌拍在了冷血胳膊上,留下几道长长的血痕,然后一熘烟就跑了。! 第173章 大橘吃猫罐头这事儿,中间还有一段故事值得说道说道。 在楚留香和一点红来之前,大橘的确就是当猫养的。 秦蔻小时候,大橘就是这体型和德行,秦蔻长大了,大橘还是这体型和德行,整天要么扑蝴蝶要么玩自己尾巴。 也就这里不是南方了,否则它估计还得多一个玩蟑螂的爱好。 总之,大橘看上去蠢唿唿的,一点儿也不像是传了四代的祖传猫猫,秦蔻见过它口吞活人也生不起什么敬畏之心,从小它在外婆家,都是当正常的猫来养的,她小时候还踩着小板凳给它做猫饭呢! 后来秦蔻长大,自己有了自己的住处,大橘跟着她一块儿来,秦蔻特别新鲜地每天都做猫饭给它吃。 再然后就开始吃猫粮了,罐头偶尔开,大橘最爱吃罐头,不过秦蔻总不可能每顿都让它这么吃。 事情的改变在楚留香到来之后。 众所周知,阿楚哥特别喜欢大橘,大橘也非常喜欢阿楚哥。 楚留香手上闲钱不少,经常给大橘买小零食吃,有的时候秦蔻不许它吃罐罐,大橘委屈巴巴,趁着秦蔻不在去疯狂和他的阿楚哥撒娇,这时候阿楚哥就是悄悄开罐头给它吃,伸出手指揉它脑袋,还悄悄说:「你可莫要告诉蔻蔻。」 带大橘去大漠里玩的时候……因为要大橘上工嘛,所以他就带了很多罐头贿赂大橘。 然后目睹了大橘生吞七绝妙僧的姬冰雁就彻底斯巴达了,完全顺着大橘,想吃几个罐罐就给几个罐罐,可把大橘乐得找不着北,天天快乐地从沙地里刨毒蝎子玩儿,玩玩就拿过来送给慷慨好人姬冰雁。 姬冰雁:「……」 回来以后,最会顺着它的阿楚哥和姬冰雁都走了,大橘的生活水准断层式降低。 第415页 秦蔻才不听它撒娇,一点红那个人类就是个铁石心肠的!!大橘怀疑冬天他都会用猫来暖脚…… 大橘:「……」 大橘呜咽,大橘落泪。 天天盯着阿楚哥的门,希望他能从里面走出来,也不是没有这个原因在里头。 好在林诗音和陆小凤对它还是不错的,傅红雪对他也很好,经常 过来揉一揉,揉多了还会主动奉上好吃的,大橘从善如流,觉得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哇!傅红雪一来就翻肚皮,意思很明显。 傅红雪也很懂规矩。 阿楚哥走后的这一个多月来,大橘的就是这样来获取它的零食的。 今天来了新的绿眼睛的人,大橘以为他也懂规矩。 结果他不懂!他!不!懂! 大橘震怒,伸出爪子就去抓这个白嫖怪,冷血其实是能躲开的,但他完全不明白大橘为什么生气,就这么愣愣地受了一下,瞧着一熘烟跑了的猫,感到很伤心。 大橘正好撞上了秦蔻,嚣张的气焰一下子又矮了下去,喵喵叫了两声,矜持地舔舔爪子。 下楼来拿酒准备小酌的秦蔻:「……」 秦蔻看向冷血。 绿眼睛的青年男子嵴背僵了一下,下意识地避开了她的目光,他的睫毛很长、眼睛是绿色的,鼻樑很挺直,嘴唇不太自然地抿着,耳朵莫名其妙地又红了。 这其实挺奇怪的……像这个样子的男人,尤其他还是一套武侠小说的主人公之一,实乃人中龙凤。正常情况上来说绝对不会缺桃花运,但他看上去似乎真的完全没有和女人单独说过话,看上去比傅红雪还自闭。 秦蔻:「……」 她这里好像特别容易吸引自闭少年。 秦蔻只好主动开口:「你想和它玩么?」 她拎起了大橘的后脖颈,把它抱起来,又很嫌弃地说了一句:「啧,好重,是不是又重了。」 大橘表示抗议:「喵喵!喵喵!」 冷血:「……」 冷血张了张嘴,干涩地说:「……猫都不喜欢我。」 秦蔻:「啊,为什么?」 冷血道:「或许是怕我。」 秦蔻大笑:「它才不会怕你呢,你别怕它就成。」 冷血困惑地眨了下眼。 他小时候又没被猫抓过,为什么要怕一只矮胖的橘猫? 秦蔻十分神秘地笑了,笑得冷血心里都有点发毛。 秦蔻说:「你等等啊。」 然后去翻了个猫条和猫罐头出来,递给冷血,说:「用这个勾引它。」 大橘急得探出头来,捏着嗓子喵喵叫,把它的彪形大汉音给夹成了净过身的公公音,让冷血不由想到了宫里的那个米公公,一时之间嵴背都爬满了恶寒,盯着大橘的眼神一言难尽。 秦蔻教他打开猫条,大橘凑过来伸出舌头舔一舔、再舔一舔。 冷血伸出手来,试探性地摸了摸那丰厚而柔软的皮毛,大橘根本不抬头,快乐地舔着猫条,喉咙里发出猪叫。 冷血:「……」 冷血:「……」 他明白自己为什么刚刚会被抓了。 秦蔻留下一瓶桂花米酿,说:「我走啦,早点休息,明天带你们出门看看。」 说完,就拎着自己的酒和冰激凌上楼回屋去了。 冷血瞧着她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目光放在了小几子上的酒和酒杯。 厚重的琉璃酒瓶,外侧浮起一层细细密密的冷雾,将酒瓶之中那一抹米白色模煳的很是柔和,他瞧了一会儿,倒出一杯来,将酒杯捏在手中一饮而尽。 温润的酒香,甘甜的米香,糯糯的、冰凉凉,浓而馥郁,带出一点秋日里金桂花的香气,像是喝了一片甘甜的云。 冷血盘腿坐在客厅的小茶室里,小茶室在客厅最边缘,没有隔断也没有门,做的是软分区,地上高起来一块儿,上头摆了小茶几和蒲团,正对着大而洁净的落地玻璃窗,白天太阳正晒的时候这地方是没人坐的,以前也就楚留香会躺着晒太阳。 大橘喜欢楚留香,也就蹭过来趴在他身上滩成一个圆圆的大猫饼。但是楚留香总是担心自己胸口处会被晒出一个猫饼形状来…… 他觉得大橘在给他的美黑事业增加难度,所以总是很无奈。 此刻,楚留香不在了,大橘哼哧哼哧地吃着它最喜欢的罐罐,吃完,打了个响亮的猫嗝,矜持地舔舔爪子,跳进了冷血的怀里。 ——既然他奉上了美味的食物,那就让他多摸一摸吧! 冷血端着酒杯,低头看看怀里那仿佛有三层横肉的大饼脸猫猫,忍不住笑了笑,伸出骨骼分明的手,轻轻揉了揉大橘的脑袋,再看看外头的景色。 低头,是他从未见过的明亮万家灯火,抬头,是一轮挂在夜空中的,洁净而圆满的明月。 马上就是中秋节了。 ——不知道今年,他们师兄弟四人是否能在府中团聚呢? 冷血这样想着,将杯中那馥郁浓糯的桂花米酒一饮而尽。 而在这时,秦蔻的杯中也有酒,但不是桂花米露。 透明的玻璃杯,粉红的草莓冰激凌球,带着一点咖奶色的百利甜酒浇在上头,浸没大半个冰激凌球,秦蔻用勺子蒯了一小勺,放入口中尝一尝味道。 草莓味的冰激凌,大概是记忆里最早出现的冰品之一了,秦蔻是非常喜欢吃草莓的,但小时候她很不爱吃草莓口味的零食,因为她总觉得那些东西就是一种很奇怪的甜味,说是草莓,吃起来完全不像,她那时候吃冰棍都吃巧克力味的。 第416页 不过那个时候的呵根达斯就已经有味道真的很不错的草莓冰激凌球了,一个要二十九块,小时候秦蔻经常请自己的小伙伴一起去吃。 莓果的口味是酸酸甜甜的,冰激凌球很紧密,里头还夹了一些像是籽一样的东西,被带着奶油和朗姆味道的酒液一激,好吃得不得了。 秦蔻又蒯了一勺,餵给一点红。 一点红刚洗完澡出来,腰间挂着浴巾,头髮还没吹,湿淋淋地在脑后绾成个糰子,浑身都是水汽,手指关节处有点发红。 他垂下头,乖乖吃掉这一口。 秦蔻又去研究另外一种兑法。 不锈钢冰块+百利甜+茉莉清茶。 百利甜是奶油酒,兑一些茉莉清茶正正好能沖淡浓郁的口感,喝起来会清爽一点,加了茶风味也更复合有趣,不锈钢冰块呢……反正不会融化,就不会让这杯酒被稀释啦。 秦蔻问:「红哥,你要喝哪一种?」 一点红一边吹头髮一边说:「随意。」 秦蔻不满意了:「怎么可以随意,你说这话好敷衍!」 一点红的脸上浮起了一点柔和的笑意来,道:「我想让你先挑。」 秦蔻:「那我要加冰激凌的了,你头髮好长、吹起来好慢的,等你出来冰激凌都要化干净了!」 他的头髮比秦蔻还要长呢。 秦蔻的头髮是很软的,软软蓬蓬、又烫了法式卷,所以瞧起来还挺轻盈的,一点红……或许是因为他的皮肤实在白的有点过分,所以头髮看起来漆黑漆黑,像是用墨泼过,秦蔻和他一块儿洗澡的时候,还会帮他打护髮素。 养护了这么好几个月,他的头髮黑的像缎子。 其实长头髮很麻烦的,又是拆又是洗又是搓又是吹的,即便是来了现代之后,热水和洗髮水都唾手可得,他也开始觉得有点麻烦。 作为一个自小就流浪街头的孤儿,一点红才没有什么「身体髮肤,受之父母」的古代人观念,他不剪头髮完全就是因为秦蔻喜欢。 一点红披散着长发,用吹风机吹动,闻到了自己发间那种淡淡的、并不具备侵略性的山茶花香气,淡淡地说:「嗯。」 秦蔻端起属于她的杯子,坐在正对着露台的玻璃门那一侧的椅子上,腿曲起来,整个人都缩在椅子里,一勺一勺地吃着属于成年人的甜酒冰激凌。 她吃得算不得很快,所以粉红色的冰激凌很快就化在了咖色的酒液里,像是一个颜色很匮乏的调色盘,秦蔻盯着酒杯看了一会儿,观察着小小的冰激凌块完全化掉,握着杯子的手都被冻得有点僵。 然后她用勺子搅一搅,喝一口,现在像是草莓味道的奶油酒了。 因为还蛮冰的,所以也不会觉得腻。 这酒虽然是奶油酒,但其实度数不低,秦蔻很快速地喝掉了一杯,面上就泛起了一阵高热似的酡红,一点红吹好头髮出来之后,瞧见的就是这样一只关中悍匪coco了。 他的蔻蔻穿着条黑裙子。 不是他们第一次的时候穿的那条真丝蕾丝边黑睡裙,而是另外一条他没见过的黑裙子。领口很低、很平,用两条金色的链子做吊带,月光之下,金色的、闪动着金属光泽的链子与奶白色的丰饶皮肤交相辉映——一点红甚至觉得她的皮肤也在发光,有星星点点的、钻石一样的光芒。 这其实不是他的错觉,刚才秦蔻等他等烦了,就从抽屉里翻了个身体用的高光液出来四处涂了涂,涂完之后去镜子前照了照,觉得没有古铜色的皮肤涂着好看。 那种黑人涂金色的高光在身上,才叫好看呢,亚洲人或许真的不合适吧。 她失去了兴趣,把这个买来只用过一两次的高光液扔回梳妆檯的抽屉里去 了。 一点红居高临下地站着,眼神黑压压地瞧着她,顺手拿起了他的那只酒杯,喝了一口酒、又喝了一口酒。 秦蔻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加茉莉清茶的,小小抿一口,发出一声爽快的哈气声。 一点红套上裤子,赤着上身,拉了把椅子,坐在了她身边。 秦蔻舒展身体,把两条腿搁在他身上,舒舒服服地窝着,又沖他晃了晃自己的杯子,一点红心领神会,凑过去和她碰了碰杯,玻璃杯发出清脆的碰撞声,他带着柔和笑意的声音低沉地响起:「干杯。」 秦蔻歪着头,高高兴兴地说:「干杯~」 秦蔻:[]~( ̄▽ ̄)~* 两个人大大地喝了口酒,秦蔻看着窗外,说:「月亮圆了。」 一点红也正瞧着那一轮皎洁的明月,道:「嗯。」 是啊,月亮圆了。 秦蔻问:「中秋节去外头吃饭么?」 一点红道:「好。」 秦蔻又说:「吃什么好呢……想吃大餐。」 一点红忽然忍不住失笑,揶揄她道:「你的大餐还用说么?不就是火锅?」 秦蔻:(*/w\*) 秦蔻:「被发现了!」 她说:「要不去吃烤鸭也行!」 一点红说:「好,想吃什么都依你。」 秦蔻想了想,说:「阿飞年纪最小,还是听他的吧。」 她眯着眼笑了起来。 二人忽然没话,相互对视着,一点红起身,把她横抱了起来,秦蔻缩在他怀里,在他耳边说:「我给你准备了好东西。」 第417页 一点红把她扔到了柔软的床铺里,一面转身去拉窗帘,一面道:「嗯?」 一转身,他就看到她手里拿着条挺长的……绳子。! 第174章 绳子,肯定不是用麻搓成的。 麻与葛,纤维很长,乃是古代最常见的绳类的材料,像是普通的乡间人,若是想要捆一捆柴火或者别的什么,都是直接用砍下来没处理过的葛。 当然了,江湖人是不会这样不讲究的,起码也得是细细搓成的麻绳,这是用来捆人的,再讲究一些,就是用头层的牛皮所切割、编制成的牛皮绳了,任他内功再深厚、再是神仙一样的人物,也绝不可能扯得断。 绳子啊…… 一点红下意识地伸手抚过自己的嘴唇,挑了下眉,说:「你要拿来捆我?」 秦蔻羞涩地点点头。 一点红失笑。 他坐在床边,伸手拿过了秦蔻准备的绳子——当然既不是麻绳、也不是葛绳,更不是牛皮绳,材质很是光滑,是先前端午节的时候买来的那种红绳的细腻质感,就算捆在人身上,也绝不会造成什么擦伤一类的伤害。 一点红目测了一下,说:「这得有十米?」 秦蔻点头:「嗯呢,是十米呢。」 一点红:「……」 一点红有点怀疑:「你能玩得转么?」 秦蔻说:「你坐好,我试试!」 一点红:「……」 他把绳子还给秦蔻,乖乖地伸出了双手。 然后秦蔻就在他身上比划来比划去的,把绳子套在他头上(看起来像是要吊死他),然后又让他把手背在身后去,这样那样,那样这样。 最后把道具一扔,很是不满:「这东西怎么那么长!」 一点红失笑,把身上的东西往旁边一扔,一伸手,就把秦蔻捞进了怀里。 他说:「十米的确太长了些,你从前又没玩过这样的东西。」 秦蔻一斜眼:「你玩过?」 一点红没说话,只是很浅淡地笑了一下。 杀手嘛,也不是简单地只会给鸡抹脖子就行,他小时候薛笑人该教的都教了,于刑讯上,一点红也是一把好手,精通分筋错骨手,和姬冰雁、楚留香二人在沙漠上时,曾为了避人耳目,将那二人用绳子一串,像是拉牲口一样的拉着走。 自然那串 法也不可能是被串的人自己捆的。 他很是专业地问:「你想捆成什么样?」 秦蔻:「过来过来。」 一点红凑过去。 秦蔻拿出手机一张一张地给他滑着看, 一点红看了一会儿,指着其中一张说:「这种,十米是肯定不够的。」 秦蔻:「啊……」 他的手放在手机屏幕上,往前滑拉了两下,说:「这个可以。」 秦蔻:「那就这个,你教我。」 一点红不说话了。 秦蔻:「嗯?」 一点红古怪地道:「你要我教你?」 秦蔻把身子缩在被窝里,露出一双大眼睛,意义不明地朝他眨了眨。 一点红面无表情地和她对视,一直把她看脸红了才收回目光,淡淡地、慢慢地说:「那就只能在你身上教了,我自己总没法去束我自己。」 秦蔻的面上浮起了一片漂亮的红霞,期期艾艾地说:「就这一次哦。」 一点红根本不接这茬,冷酷地道:「那要看你几次能学会。」 然后,他就伸手,把秦蔻从被窝里拖出来了。 窗外下起了雨。 一点红听从秦蔻的指挥,套上裤子,从床铺上下来,走到另一面的窗前,拉开了窗帘,然后又躺了回去。 黑夜之中,月亮和星星都被乌云所遮蔽,雨线打在玻璃上,有一种特殊的声音,玻璃的内壁于是很快就浮起了淡淡的一层雾,而雾的外面,天旋地转、仿佛天地都是苍茫的一片。 在这样喧嚣的、噼里啪啦的大雨之中,人似乎是被孤立的,仿佛全世界都只有这个房间,全世界都只有他们两个人依偎在一起。 秦蔻和一点红静静地躺着,谁也没有说话,都在看着玻璃上那噼里啪啦砸下来的雨线。 过了好一会儿,她说:「抱我。」 他惨白的双臂就这样环了上来,又轻轻一收,让她的嵴背与他的胸膛相贴。 秦蔻像是能攥出岩浆的柔软海绵,总想让人再挤一挤,攥一攥。 她懒洋洋地说:「总觉得还没学会……」 一点红在她身后哼笑了一声,声 音又低又哑,轻轻说:「没关系,你想学几次都好的。」 秦蔻噌得一下转身,瞪了他一眼,伸手重重地在他腰上拧了一记,一点红大概是真的有什么皮肤划痕症之类的疾病,这样一拧,腰要红一大片的。 一点红一声不吭地受了这一记,手还轻轻地抚了抚她的背。 他的蔻蔻就又甜蜜、又开心地笑了,一面笑,一面完全不带埋怨意义地骂他:「流氓。」 又说:「其实我看明白了,放心,下次咱们俩就要倒过来了,你别得意。」 一点红失笑,抱着她不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只是又毁你一件衣裳……」 秦蔻满不在乎:「没事啦……那衣服就几十块钱,专门买来就是为了……喵!我一次打包买了好多件呢,下回换另外一件给你看。」 第418页 他搁在她腰上的手就又用力了一点,人似乎又激动了起来。 半晌,秦蔻说:「我觉得现在的生活真好。」 一点红道:「嗯?」 秦蔻环住他的脖子,说:「白天可以和大家一起吃各种好吃的,下午去店里面忙一忙,晚上回家可以喝到微醺,还可以和你一起睡……我喜欢你。」 也喜欢现在的家。 有人气的家,不是一个人住的家;可以一起去逛、谈天说地的超市,而不是一个人去购入生活必须品的潮湿;是有土豆烧牛肉、红烧茄子和青椒茄子的厨房,而不是所有的厨房用品都在抽屉里落灰的厨房。 生活,就是堆积在这样的一个个细节之中的。 秦蔻是个心很小的人,她其实并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只想快快乐乐地生活,一点红也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他的前半生太苦、苦到他永远都在下意识地想要抓住任何一点自己没见过的好东西,他也很容易满足,仅仅是这样,每天为她洗手作羹汤,他就已经十分满足了。 但阿楚哥绝不是一个心很小的人,他热爱冒险,追逐危险,本性如此——秦蔻觉得他以后如果有了喜欢的女孩子,除非这女孩子和他的性格一模一样,都是热爱冒险的,否则……那且还有的纠结。 那么看过原着的楚留香还会爱上张洁洁么?他喜欢张洁洁好似也是因为喜欢上了那种神秘而缥缈 的感觉。如今他在书中早知道了张洁洁的底细,事情的发展还会同以前一样么? 秦蔻若有所思着。 一点红揉了揉她的脑袋,问:「你在想什么?」 秦蔻说:「中秋那天,花满楼约好要回来的,不若再催促阿楚哥也回来,让他把他的义妹们也带上,大家一起出去吃东西嘛!吃火锅!」 一点红失笑:「最后果然还是火锅?」 秦蔻:(*/w\*) 一点红道:「好。」 秦蔻又说:「对了,你也该去学车了。」 拿到了身份,不会开车怎么行呢? 她想了想,又说:「和诗音一块儿去学吧,她也要学的。」 林诗音要进货,一大袋一大袋的东西去坐公共运输的确有点太虐心了。 她和一点红其实身家都很丰厚,学了车之后买个车问题也不是很大,而且秦蔻有两台车,他们买车之前也完全可以先利用起来嘛。 一点红道:「嗯,在看了,本来打算这一二日和你提的。」 秦蔻上去亲亲他的嘴角。 一点红又问:「洗澡去么?」 秦蔻:「好。」 他把秦蔻横抱起来,抱进浴室去了。 这一天晚上下了一整晚的雨,第二天清早,秦蔻打开露台门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清晨的风一吹,有点凉飕飕的。 秋老虎也都过去了,天气真是一天比一天更凉。 秦蔻打了个哆嗦,转身回屋换秋装。 换了件薄厚适中的高领针织裙,秋天的针织裙一般都要选粗编织的,淡淡的灰色,看起来是松弛、柔软、温暖的。 秋天的鞋子也可以从衣帽间拖出来了,这样子长度过膝盖的针织裙,最好配单靴穿,不能是工装靴,工装靴的气质一点儿都不松散,切尔西靴挺好的,靴子口稍微开大一点,会有松弛感。 头髮松松在脑后绾成一个低糰子,她在镜子前转了一圈儿,在耳朵上挂上方形编织纹的耳环,抬脚下楼。 林诗音今天扎了垂髫分肖髮髻,她也换上了颜色饱和度很低的粗针织毛衣和长裙,耳朵上挂了她自己的珍珠耳珰,是那种很典型的慵懒法 式装扮。 林诗音人好看,天生对时尚又很有敏感度,才来多久,就已经可以装扮的十分和谐好看了,况且这古装的髮髻与这种法式慵懒风格搭配起来,还真是有一种很别致的和谐。 男士们就很乏善可陈了,一点红还是穿着他的紧身黑色t恤和短裤,傅红雪穿着他的短袖拎着大橘去给它洗澡,陆小凤换了件联名款痛衫,秦蔻一看,嚯!鬍子小鸡! 秦蔻:「……」 秦蔻:「……」 陆小凤:「是不是很像我?」 秦蔻:「……你真幽默。」 陆小凤爽朗大笑起来。 他其实还蛮喜欢拿自己开玩笑的,这种自娱自乐的精神,秦蔻还挺羡慕的。 总的来说,是一群仗着自己武功高、身体好,不避寒暑不怕冷就依然头铁穿短袖的人。 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属于二八月乱穿衣吧。 至于新朋友无情和冷血呢,冷血当然也只是穿着昨天秦蔻给的家居服——毕竟没有换洗的衣裳。 秦蔻是给无情准备了衣服的,不过无情看上去没什么兴趣,秦蔻今天准备带他们出门看一看,就只好告诉他,如果穿的太「古代」会引发围观。 在x市,穿古装的人其实不少,一般穿古装的人在街上走过去顶多就是被看两眼好不好看,要说大惊小怪那可真是不至于。 遗憾的是,漂亮的一般都只有古装小姐姐…… 古装的男人,额,那还真是没几个能看的,秦蔻有一回在赛格吃饭,就看见了两个穿「曳撒」的男大学生。 曳撒是锦衣卫的那种打扮,衣服其实又英武、又华丽。但架不住那二位眼带黑框眼睛、头髮乱糟糟看起来不清爽、背上还背着个登山包,天!登山包!这就是吴彦祖来了都驾驭不住啊! 第419页 更别提这两人长得还很普通,也没化妆。 ……长嘆一口气。 所以,即便是在x市这种穿汉服氛围蛮浓郁的地方,漂亮的、极富气质的古装小哥哥也很难得,更重要的是,他是坐轮椅的。 无情听完,沉默了片刻,微微皱了皱眉,居然问:「你希望我出门去?」 秦蔻:「嗯?怎么了么?」 她有点诧异:「我以为你们会想瞧一瞧千年后的世界长什么样子呢。」 的确如此,但这里很高。 昨天无情来的时候,瞧了一眼落地窗就知道了,这里足足有二十多层楼高。 他并不太方便走楼梯。 寻常时候,他身边是带着四个剑童的,上下楼梯都是抬着轿子、轮椅或者滑竿,但他上的楼顶多也就九层……那还得是佛塔才能有九层。 二十七层的楼,难道要冷血来搬他和他的轮椅么? 所以,无情淡淡地说:「小师弟,你同秦姑娘出门看看去吧。」 冷血皱了皱眉,正要说话,秦蔻却已经反应过来了,微笑着说:「要不你先去楼梯口看一眼?」 无情眯了眯眼,有些困惑。 他虽然瞧上去冷冷淡淡、不近人情的样子,但其实并不难相处,也并不爱端着架子,虽然不明白秦蔻的意思,但也不大好意思拒绝她,便抿着唇,轻轻地点了点头。 秦蔻顺顺噹噹地使唤着冷血帮他推轮椅,冷血本来就会去推,被使唤了,也没一点儿不满。 打开门,进了干干净净的楼道,一拐弯,进了电梯间,秦蔻指着电梯说:「这个叫电梯,就是一个大铁盒子,上下有绳索连接,就这么直上直下,想去几楼就去几楼。」 无情明白了。 他点点头,说:「那我去换衣服。」 他当然也想看看千年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他也是个年轻人,心又没死,好奇心也没死。 秦蔻说:「算啦,你这样的人,换上什么衣裳该被围观还是要被围观的。」 无情的样貌是非常出众的,苍白的脸、寒星般的黑眸、难以用「英俊」两个字去形容,他这种寂寥、高远、苍白的气质其实并不健康,非要说的话,就是俊美,他的气质、轮椅还有眼神,是极富故事性的。 而且他这轮椅是木头的…… 这轮椅里头估计还有很多机括和暗器…… 木头的轮椅本身就很显眼了,再加上他极为出众的外形,换不换现代装都一样,该拍照的人还是会拍照、该看的人还是会看。 所以,就这样吧,反正他们两个也没打算在现代常住,拍上了网又怎么 样? 秦蔻催:「诗音,红哥,出门啦!」 一点红手插着兜出来了,林诗音换上切尔西短靴,靴子落地,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她很喜欢这样的声响,觉得很有走路的气势,不会像以前一样,走路弄出声响还会觉得自己不够端庄。 傅红雪刚洗完猫,心力交瘁,不太想出门,阿飞喜欢黏着秦蔻,所以也换了t恤、短裤和球鞋一块出门,秦蔻不贊同地看着他的衣服,说:「今天要去买秋装。」 阿飞不想花秦蔻的钱:「我不冷。」 秦蔻伸手拉一拉小朋友的高马尾,说:「到冬天怎么办?你还不冷?」 阿飞说:「我可以上山去猎……」 秦蔻:「打住!不要再提猎狐狸鞣皮子的事情!不可以!」 阿飞闭上了嘴。 林诗音揉了揉小阿飞的脑袋,说:「你要不要和我一块儿去进货,我发工钱给你呀?」 阿飞想了想,点了点头。 秦蔻心想:这年纪似乎该去上学了……晚上回去和爸爸打个电话问问吧。 众人下了楼。 雨后,有泥土和青草的芬芳。 眼前出现的场景,当然是冷血与无情这辈子都没见过的,高楼林立之中,各色植物被昨夜的雨水洗得青翠欲滴,晨风一吹,露珠滴入泥土中,地面铺着石砖,即便下了雨,也不会有烦人的泥泞。 这里的楼都是二十七八层高,在楼下抬头时,就恍然让冷血想到了自己曾在林中见过的梓树,梓树很高,从下往上望的时候,会生出一种这树木是通向天际的。 这里的高楼比之梓树,还要高很多,像是一个巨大的、有远古气息地丛林,丛林中的树木却都是泛着冷光的琉璃、石材与钢铁。 很怪异。 唯有新雨之后,那种翻起的泥土与青草的香气,那些青翠欲滴的植物,让人有熟悉的感觉。 再看眼前,是三三两两的人,闲适地走着,享受着清晨。 无情的唇角就勾起了一点淡淡的笑意。 忽然,有什么东西「嗖」的一声过去了,风驰电掣的,无情用自己出色的动态视力一捕捉,是……嗯??! 这是……轮椅么?风驰电掣的轮椅??比马车都跑得快的轮椅??! 然后就是有个中年人气急败坏地在后面追,一面追一面喊:「爸!停下!你慢点!!」 前面轮椅上坐的那个老年人得意地哈哈大笑,骂道:「怂娃!怕甚哩!你老子前面等你!」 然后一熘烟不见了。 中年儿子:「……&(*&……%……&%#¥&*……!!!」 秦蔻饶有兴趣地摸了摸下巴,对无情说:「诶,那个是电动轮椅,你看是不是很方便,要不要你也买一个回去,就当是现代特产了嘛!」 第420页 无情:「……」 无情:「……」! 第175章 无情沉默地看了一眼那气急败坏的中年儿子,又听见远处的老年人中气十足的爽朗大笑声。 他那双黑漆漆的眼睛冷冷淡淡地瞧着秦蔻,也不知怎么的,秦蔻莫名从中感觉到一种无语凝噎的情绪。 陆小凤这个过来人很热心地出主意:「这东西该是装锂电池的吧,试试再买点太阳能充电板回去,天晴的时候摊在屋顶上充电,很方便的。」 秦蔻已经饶有兴趣地去翻手机了,找到个视频,塞到无情的眼睛底下,说:「你看,还可以这样!」 无情低头一看,视频里那个坐着轮椅的青年人正在摇曳的灯光与闪烁的灯球之下用轮椅转圈,像是在跳舞一样。 无情:「……」 无情居然忍不住笑了一下。 他开口道:「秦姑娘,多谢好意,只是……」 秦蔻:「嗯?」 无情道:「在下并没有此间的钱币。」 冷血眼神动了一下,似乎想要说什么。 秦蔻摆着手随口说:「没关系啦,我下回去找你玩,你们招待好我就是咯~」 反正就是个电动轮椅而已,价格再贵能贵到哪里去呢?既然来了,那就说明大家是有缘分的人,有缘分的人之间送送礼物,倒是也没什么,况且最近她因为林诗音的两头跑也赚了不少钱,人在手头异常宽裕的时候,就很慷慨大方嘛。 至于她说要到四大名捕的世界去玩的话,其实就是个说辞罢了,她连花满楼的家都还没去过呢,怎么可能去神侯府?而且他们看起来很忙碌的样子,捕快嘛,说不定一年到头四处出差、一心为公……无情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是陆小凤这样的顽主。 秦蔻又说:「而且你的这个轮椅……」 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周围,说:「有没有发现周围看我们的人越来越多了?你就行行好,把这个换掉吧,这个连公交都上不去的。」 无情安安静静地瞧着她,半晌没有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才垂下了眼帘,眼睫毛轻轻地颤动了一下,道:「有劳秦姑娘。」 秦蔻摆摆手:「好啦!你再这样秦姑娘来秦姑娘去的,一会儿又有很多人要看我了,我不想被人那么看着。」 无情的唇角又轻轻地勾了勾。 于是,今天的行程就变成了先去买轮椅,再去商场逛一圈儿,给阿飞、还有一点红买点秋装,顺便给傅红雪捞两件。 x市这样的省会城市当然也有卖轮椅的店,而且居然离这里还不是很远,冷血推着无情的轮椅,慢慢地走着,路上果然收到了不少的目光。 无情神色淡淡的。 其实即便是在京城里头,也不可能所有的路都是石板路,多数的路都是土路,走轮椅并不大方便,一般他都是坐轿子行路,等到了地方,或者是在府内,不便坐轿子的时候,他才会换轮椅来坐。所以一般时候,他其实是鲜少能体会这种走在路上被人围观的滋味的。 不过……他也能看出,其实这些人去看他,似乎并不是因为他坐着轮椅、是个残废,而是因为他这个轮椅的确长相奇特、他的长髮和衣裳也显得很格格不入。 看来……在这里的这几日的确是要换掉这把轮椅的。 他若有所思地想。 不过这种「电动轮椅」,等回去之后,其实是要改装的,他打算回去之后先拆拆看,看看那「电机」和「电池」究竟是怎么回事,而且这轮子瞧上去有些不一样,转动起来更自由,而且上头缠着的那一圈儿黑色的,秦蔻称之为「橡胶」的东西,似乎还能令轮椅更防震,走起来平稳非常…… 总之,感觉带回去可以很好的改装。 半个小时之后,无情坐上了新轮椅。 新轮椅是可摺叠式的碳纤维轮椅,瞧起来轻便异常,坐上去倒是没什么特殊的感觉——毕竟他的腿是完全没有知觉的,旁人都觉得他镇日坐在椅子上动弹不得会很难受,但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没知觉就是没知觉,没知觉的意思就是连难受都不会有。 但他还是很满意这个新轮椅,不是因为这「碳纤维」的材质和这种异常坚韧的布料,而是因为右手上握着的那个把手。 他没什么表情地坐在轮椅上,按照刚刚店中工作人员教的方式,轻轻把把把手向前一推。 轮椅自动向前。 他眨了眨眼,又向后一推。 轮椅慢慢地往后倒。 当然,转向什么 的也还蛮方便的,手轻轻地用力,视角丝滑地转变着,方向随之朝左转,他的手指又轻轻地动了动,方向随之转向右侧,行随意动,分外自由。 无情有些怔怔的,低头看了一眼轮椅扶手上凸出来的那个操作杆。 这样的感觉…… 这样的感觉,于无情来说,当然是陌生的。 他的轮椅,名为「燕窝」,乃是世叔特地为了他制作的,精巧无比,里头藏有无数机括暗器,令人近不得身。 他的轿子,名为「红颜」,在「红颜」问世之时,无情早已精通机关巧技,这顶轿子就是由他自己亲手制作而成,上有二十四道机括,每一道他都无比熟悉,轿子也并不像人,是他最忠诚的朋友,绝不会背叛他。 但是这些朋友,总归还是没办法代替他自己的双腿的。 第421页 轮椅需要人推,轿子需要人抬,慢慢地、平稳的抬。 被别人推着、抬着,是不自由的,他一般在这时候很少会说话,顶多就是决定一下方向,另外再决定一下停与行的时机,有时在路上错过了什么想要的玩意儿,再想起来时,无情也不会叫他的四个剑童再倒回去,他不乐意那样去折腾人。 所以他话不多,他在被人推着、抬着的时候,神色总是冷淡的。 当然,他的轻功很强很强,当年他正是因为无法接受自己不良于行,所以才会苦练轻功。 可是轻功是没办法用在生活的角角落落里的,他不可能镇日都是依靠轻功活动,完全不依靠别的东西。 这些麻烦之处,其实只有他自己才明白,旁人都说他「无腿行万里」,但那是因为他们只需要同坐在轮椅上的他相处那么一会儿,但他自己……他永永远远地在同自己的双腿在相处。 冷血的声音似乎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大师兄。」 无情静静地抬眸,瞧着冷血。 他这个绿眼睛的小师弟显然很为他开心,眼中闪动着雀跃的光芒,问:「你感觉怎么样?」 无情张了张嘴,说:「我有一件事想试一试。」 冷血道:「是什么?」 无情手一推操作杆,呲熘一声冲出去,拐了个弯,不见了。 冷血:「……」 冷血忍不住笑了起来。 秦蔻抱着双臂站在一旁,歪了歪头,没说话。 一点红去买冰激凌了,秦蔻说她想吃。 冷血很快速地瞧了她一眼,在秦蔻的视线移到他脸上的时候,他的目光就已经移开了,盯着旁边那家卖电动轮椅的店,说:「我师兄他……很高兴。」 秦蔻笑了笑,没说话。 冷血像是怕她不相信一样,又补充道:「他这个人情绪不写在脸上的。」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我知道啦,能看得出来,现在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看来自己一个人逛街的感觉很不错的嘛,你看,拐弯过去都不想回来了。」 冷血静静地瞧着她。 秦蔻看过来,和他对视着,这个绿眼睛的英俊青年坚持不过三秒,又很不自然地别开了眼睛,语气却很认真,说:「多谢你,秦姑娘。」 他顿了顿,又说:「你以后来京城,我请你吃东西。」 秦蔻脸上就带上了笑容,问:「那你打算请我吃什么呢?」 冷血说:「梅花包子、细料馉绌儿、唔……看你喜欢什么吧。」 馉绌秦蔻知道,其实就是一种带着馅料的、被汤水煮熟的一种面食,感觉上应当和馄饨、抄手一类的东西差不多吧。 她笑眯眯地说:「好呀,到时候去找你玩。」 一点红买回冰激凌,秦蔻又请冷血吃了三个球的冰激凌,吃到草莓口味时他看起来还蛮开心的,吃到巧克力口味时,眉头就皱了皱,似乎不大吃得惯,不过出于一种不浪费粮食的习惯,他还是把那个巧克力的给吃完了。 秦蔻自己吃的是开心果口味。 大家继续逛街。 大而空旷的商场果然让两位新朋友很是感嘆,无情瞧了瞧自己的新轮椅,只心道:想要如此随心所欲的到处乱走,相比还是只有在这里能实现了。 他们那里的地是不够好的。 但其实也没关系,地不大平整,顶多开慢一点。 商场巨大的水晶吊灯也让无情仰着头、面无表情地看了好一会儿。 商场——这样子巨大的、充满神性的建筑,似水晶宫一般,居然不叫什么什么殿、也不叫什么什么宫,而 就叫「商场」,字面意义上的用来逛街做生意的地方。 他驾驶着自己的轮椅慢慢地走在商场光可鑑人的瓷砖上头,来来往往的人瞧见他的长髮古装打扮都忍不住多看他两眼,无情神色淡淡的,也不大在意,还颇有兴趣的看回去。 其实这里的人是不大好认出是穷还是富贵的。 在他们那里,这是很好认的,因为平民有许多颜色的衣服不能穿,也不穿绸缎、只穿粗布麻衣,颜色灰扑扑的,上层的人穿衣裳才有花样、也才鲜亮,至于那些更穷苦一点的百姓,总是佝偻着腰,瘦骨嶙峋的,眼中是迟钝而浑浊的颜色,瞧起来甚至有点不大像人。 偶尔,无情瞧见这些被苦难折磨的不成人形的人,再想想理直气壮的、不拿他们当人看的达官显贵,会想要嘆息。 但在这里,人们的穷富其实没那么好看出来。 因为这里根本就没有衣衫褴褛的人。 商场里也好、道路上也好,的确没有,甚至也没有乞丐……他们倒是碰到了一个在地上铺了张纸的男人在乞讨,纸上的内容说的是「背包客走到x市手机、钱、证件全被偷了,身无分文求好心人给点钱吃饭。」 无情只多看了一眼,秦蔻就小小声说:「是骗子啦,不管他不管他。」 她解释:「他摊在地上的那张纸……你看到了吧,也不是纸、也不是写上去的,那是印刷品,印刷品是要去店里去弄的,要掏钱,他身无分文、连饭都吃不起了,怎么还有闲钱去弄那么大一张印刷品?」 无情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秦蔻说:「明白了吧~」 无情轻轻地笑了一下,很是配合地说:「嗯,明白了。」 第422页 其实心里想的是:这地方的乞丐竟也是骗人善心的,可见百姓的生活是真的过的不错。 他刚这么想着,在商场里就瞧见了一个裤子上破了洞都没发补的人从他身边路过了。 无情目光一滞,盯着那人走了过去,又定睛一看,裤子都磨起了一圈儿毛边,更同情了。 那人被一个这么俊美的古装青年盯着,根本没生气,还被盯得脸红了,朝无情羞涩地笑了一下,迅速跑走了。 无情有些落寂地嘆了口气,想:或许,无论在什 么地方,都是有可怜人的吧,只好在那可怜人瞧着心态不错……这也很好,只要有心气儿可以活着,怎么样都是好的。 秦蔻问他:「你怎么忽然嘆气。」 无情抬眸,安静地瞧着她,把自己的想法如是那般地说了说。 秦蔻:「……」 秦蔻:「……」 秦蔻歪了歪头,有点艰难地解释:「那不是因为穷所以裤子破了洞都没法补,那是时尚。」 无情歪了歪头。 正巧路过了一家卖牛仔裤的店,橱窗的模特穿着破洞的牛仔裤正在展示,秦蔻说:「看到了吧,这是潮流、是时尚,这么穿的人都是弄潮儿。我不穷吧,这衣服我也穿。」 无情:「……」 意思就是这么穿反而是种时兴? 他困惑地眨了眨眼,说:「搞不懂你们现代人。」 秦蔻:「啊!西装店!无情!换一身吧,我感觉你穿这套黑色的绝对好看诶!」 黑西装!领带!袖扣!皮鞋! 再加上他的长头髮和寒星一样的眼睛……这不就是某绿色站上最受欢迎的轮椅阴鹜精英大佬款男主么! 好叭……阴鹜可能还差了点。 不过秦蔻觉得橱窗里这一套无情穿绝对好看! 无情抿了抿唇,瞧了瞧她忽然亮起来的眼睛,又瞧了瞧那套他感觉怪了吧唧的衣裳,歪了歪头,不太明白她兴奋的点在哪里。 他心里又腹诽了一遍「搞不懂你们现代人」。 面上,他还是颇有些无奈地淡笑了一下,点了点头,说:「如果你很希望的话,我去换。」 秦蔻:\\(^o^)/~! 第176章 无情依言换上了那套西装。 大的穿衣镜前,长发青年面上没什么表情,冷冷淡淡地瞧着镜子里的自己。 镜子里,是个穿着黑色西装的长髮青年。 昨天无情来的时候,自然是束着髮髻的,今天出门的时候顺势就拆了,他不乐意把头髮高高地扎成一股,于是就那么垂着。但是古代人嘛……自小就是不乐意「披头散髮」的,于是出门之前,他想了想,找秦蔻借了个小皮筋,只抓起一缕头髮,在脑后象徵性地扎了个半低马尾,柔顺的垂着。 镜子里的长髮青年黑髮如墨一样的漆黑,两只眼睛也是漆黑的,却亮得很,像是两点暗器刺过来的冷芒,又像是高悬空中的寒星。他身上穿着件合身的黑西装,袖口处,白色衬衫露出一小段袖口,很好的包裹了他的手腕。 他大概是个冷淡而严谨的人吧,衬衫袖口处的扣子好好的扣完,使得袖口收紧,手腕被包裹,只延伸出一只苍白的、骨节分明的的手。 这只手安静的放在他自己的腿上,手背上淡青色的脉络清晰可见,手指甲剪得很短,圆而洁净。 这个店的女店员在瞧见无情之后当即倒吸了一口冷气。 无情听到声音,撩起眼皮,淡淡地瞧了她一眼。 女店员:「……」 女店员又倒吸了一口冷气。 无情:「……」 无情又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 ……果然,很怪。 一个古代人是不可能在第一时间拥有现代人的审美意识的。 他在理性上观察到了街上许多海报和视频里的人是这么穿的,也大致从那些东西的氛围里猜测到这应当是一种很上流的打扮。但是在感性上,他一瞧见这个,还是觉得……啊,好怪。 为什么要在脖子上缠上这样一条叫做「领带」的东西呢? 无情这样想着,便伸出了一根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抚摸上了他的领带夹,领带夹上的金属光芒被他如此冷淡且温柔的抚过,黯了一瞬,又亮了起来,反射着店里的灯光。 店员又倒吸了一口冷气。 无情:「……」 无情: 「……?」 他抬头去找秦蔻,秦蔻正忙着给他拍照呢,他安安静静地坐着,安安静静地等她忙完,才略带困惑地问:「……很丑么?」 秦蔻:「……」 秦蔻板着脸:「……你哪里来的这种错觉?」 无情斜眼又瞟了那从刚才开始一直不停地倒抽冷气的店员一眼。 秦蔻:「……」 秦蔻有点不可置信地问:「难道你在你们那里……就被丢过手帕还有果子什么的么?」 她以为无情在街上走的时候都是掷果盈车……啊不,掷果盈轮椅的呢。 无情……无情僵硬了一下,摇了下头。 他还真没有! 他在大街上一般也不会推轮椅,都是坐轿子,轿子嘛,四面都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哪里会叫人看见他长什么样儿。 轮椅一般是在府里才推,或者是在什么地方坐着和人要说话的时候才坐。 第423页 况且他因为工作原因,很多时候都和兇恶之徒打交道,兇恶之徒嘛,碰见他基本就等于要死,谁能挤出个好脸来?捕快长的再好看,犯人的表情看起来也和哭似的。 这就导致无情对他自己长得有多好看并无多大概念。 好看的人也不是天生就对自己的颜值非常自信的,只有受到不断的优待与追捧之后,才能对自己的美丽有正确的认知。 就好比秦蔻吧,从小到大,都是别人哄她的时候多、她哄别人的时候少,所以才自信心膨胀,随时随地飘飘然,随口就理直气壮地要求别人「夸我夸我、哄我哄我!」 林诗音也是大美人,但她就不会有这种理直气壮,甚至她还很不自信。秦蔻一直觉得她去做古装的博主一定会大受欢迎,但林诗音却一直有些踌躇,她不相信自己会有很多人喜欢。 李寻欢的那两年冷待,的确摧毁了她很多。 无情是没被人pua过,不过看来他是属于深居简出型的。 适当的美而不自知,的确会让人身上呈现出一种更独特的风味。 秦蔻摸摸自己的脸,觉得无情更有风味了。 无情:「……?」 总觉得秦蔻的脑子里想法很多。 他有点莫名其妙的,瞧了一眼镜子之中奇怪的自己,又瞧了瞧秦蔻开开心心的样子,轻轻问:「看来你觉得这衣裳很不错。」 秦蔻说:「很好看的~」 无情说:「你很开心。」 秦蔻心想:打扮洋娃娃能不开心么? 面上却是歪了歪头,眨了眨眼,说:「你不开心么?」 无情神色还是冷冷淡淡的,他没说什么,只是用手控制了一下轮椅的操作杆,轮椅在原地转了一圈。 秦蔻:「……」 这……这是表达了主人公怎么样的思想感情呢? 看不懂、看不懂。 冷血也去换了一套衣服——因为一开始他身上穿的是陆小凤的宝可梦精灵球主体红白t恤。 冷血不是很习惯于穿颜色这么艷丽的衣服。 秦蔻给他挑了黑衬衫和休闲裤,搭运动鞋,毕竟是个小年轻嘛,不必穿尖头皮鞋这么有气势的东西。 然后就是帮一点红买衣服,这人大概是没什么自己购入服装的念头的,如果秦蔻不说,估计可以就穿着夏天的轻薄紧身短袖一直晃荡到十月份。 秦蔻:「……」 秦蔻瞪他一眼。 一点红:「……?」 秦蔻命令:「快挑。」 一点红:「……」 一点红表示遵命。 其实商场里的这些服装店,早在夏天的尾巴时,就开始上初秋的新款了,现在已经是中秋节前后了,这新款都换了两波了。 总的来说,初秋的男士穿搭,还是以细编织的针织毛衣和长袖衬衫为主,颜色鲜亮的也不多,就是那灰色黑色白色三板斧,一眼看上去黑压压的。 好在一点红本来就不喜欢鲜亮的颜色。 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和他的同类(?)冷血还蛮像的。 他随便挑了几件,挑剔的秦蔻觉得不好看,板着脸摇摇头,又自己动手挑起了衣服。 给红哥挑了件中高领的黑色细编织毛衣。 细编织的毛衣和粗编织不一样,粗编织给人的感觉是柔软、蓬松的,细编织反之,是贴身且细腻的,她的红哥身材巨好,当然是要多展现展现。 一点红自试衣间走出来。 黑色的毛衣一点儿都不扎人,薄薄一层,贴在身上,很忠实地勒出他紧实有力的大臂肌肉的形状。他都懒得看一眼穿衣镜,直接转身对着秦蔻,又伸手轻轻地拽了一下衣服领子。 他大概是第一次穿这种领子的衣服吧。 惨白的成熟男人被黑衣包裹,中高领恰恰好裹住了他一半的喉结,叫人的注意力都忍不住放在那个地方,看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然后视线会不自觉的放在他脖颈侧淡青色的经络之上,然后才是被紧紧包裹住的、流畅、结实、极富爆发力的身躯。 无论看了多少回,秦蔻还是觉得这个肤色和这个身躯反差感是真的巨大,也真的超性感的。 这种衣服就让人很想就隔着这一层薄薄的衣服去贴贴他,他炙热的体温完全可以透过衣服灼伤她吧。还有手,如果把手放在衣服里面的话,这种柔软贴合的面料一定可以把手的形状还有他肌肉忽然的紧绷给诚实呈现出来。 虽然说夏装也可以,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感觉秋装更刺激! 秦蔻:o(*////▽////*)q 秦蔻:☆▽☆ 一点红:「……」 他一扭头,就瞧见他的蔻蔻眼睛亮得要命! 那种亮晶晶的眼神里还有一种他特别熟悉的,她经常会在卧室里头出现的那种直勾勾的火焰,一点红忍不住笑了下,对店员说:「就这件,拿两件,包起来吧。」 这样他的心里就又舒服很多了。 ……刚刚蔻蔻眼神亮晶晶地盯着无情的西装打扮的时候其实他心里还略有些不爽的。 店员正盯着这个长发男人巨优秀的身材看,忍不住又夸赞了两句。 如果是刚来的时候,估计一点红听见这夸赞都要浑身不自在了,现在他却可以泰然自若地站着,轻轻颔了下首作为回应,说了句:「多谢。」 第424页 然后休闲长裤和衬衫也是要买的,秦蔻顺便买了两件黑白纹样的毛衣休闲背心,给他配衬衫穿。 西装外套就算了,还是夹克更配一点红。 还得是黑色的皮夹克,美式飞行员外套就算了,看起来好蠢。 等从这里出去的时候,一点 红比进来的时候就更时尚了一点。 阿飞去童装区,整了两件带帽子的卫衣,配到膝盖上方的短裤。 秦蔻是觉得小男孩穿短裤很好看啦……又很纠结穿短裤万一受了冻以后老寒腿可怎么办?老寒腿的飞剑客还能是飞剑客么? 最后决定多买两条打底裤! 什么打底裤是女孩儿穿的,这话完全是在放屁。打底裤不就是带着弹力的在里头穿的裤子么,哪分什么性别啊。 七八岁的小孩子,如果是在社会之中长大,无孔不入的性别意识早就养成了,而且这种性别意识一般还非常刻板机械。 前两天,秦蔻带着阿飞去小区楼下遛弯,正巧碰上了几个小男孩。秦蔻就想着要阿飞去和同龄的小朋友玩一玩,结果那几个小男孩大声说不和他玩,因为他是女的。 秦蔻:「???」 阿飞很瘦啊! 这年纪的小男孩,瘦削的下颌骨都出来了,穿着短袖的身体都能瞧出一层薄薄的肌肉,就算他长得非常好看,也一点儿不像女孩子啊? 小男孩说他留长头髮所以是女孩。 秦蔻:「……」 阿飞十分不屑地冷哼了一声。 秦蔻对他说:「你可别学他们这么笨。」 阿飞说:「哼!」 山野里出来的阿飞的确像是一张白纸一样,但这张白纸与别的白纸不同的是,他其实很有自己的主意,也足够的坚韧,根本不可能由着别人肆意的去涂抹。 谁要是真把他当七八岁小孩子那么去骗,肯定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 所以阿飞完全没有那种莫名其妙的刻板性别印象,他还觉得打底裤挺好的——古代人见到有弹性的衣服好像都会惊一下然后非常喜欢,陆小凤第一次看到运动裤的时候拽着那个松紧腰带把玩了好一会儿呢。 傅红雪…… 傅红雪今日心力交瘁,没来参加换装游戏,秦蔻给他捞了两件高领毛衣。 至于陆小凤,秦蔻完全没管,翻着白眼说:「你自己买别问我啦!」 陆小凤:「……」 陆小凤愤怒:「你这人怎么区别对待!」 秦蔻:「男装都长一个样儿,一点 都不好逛,我要去逛女装区!」 陆小凤:「哪有都长一个样,你看这条裤子和这条裤子……」 秦蔻:「……」 秦蔻震惊:「这不完全一样么,连颜色都差不多。」 她又想起了她爸爸那十几条看起来完全一样的西装裤,他还能滔滔不绝地说出每条裤子的妙处…… 所以说,什么男人都眼瘸、看不出女朋友的穿搭妆容区别,大概率只是扯淡以及懒得注意而已。 秦蔻拉着林诗音去逛女装区。 女装区的颜色就比男装区那黑灰白三板斧要鲜亮多了,看着也叫人赏心悦目的,林诗音买了条连衣长裙,秦蔻也买了上下两件套的裙子,裙子是长度到小腿的鱼尾裙,再冷一点的时候,外头套上大衣,感觉看起来像特工。 又买了件v领的红色马海毛衣,买了条阔腿牛仔裤,当场就那么搭配起来穿着走了,因为觉得今天带出来的包似乎不是很搭这套鲜亮的秋装,她又钻进店里买了个新包,是圆圆的经典款斜跨包,再买一个同款送给林诗音。 林诗音已经不是刚来时候的样子了,她和秦蔻的关系好得很,手上又自己捏着钱可以回礼,根本不需要去推拒,安安心心地受了这份儿礼,和秦蔻一块儿试耳环,为她买了对珍珠耳环。 秦蔻当场换上。 一点红面无表情、毫无怨言地拎着大包小包走在后头;陆小凤一只手插兜,一只手拎着自己的东西,在电玩店门口探头朝里面看。 冷血大概觉得自己太过于无所事事、连大师兄的轮椅都不必他推着,就想着也帮秦蔻拿一点东西,结果被一点红那冷飕飕的眼神弄得莫名其妙。 无情:「……」 无情无声地嘆了口气,对他那眼神清澈得要命的小师弟说:「不必多事。」 冷血:「……?」 什么意思? 众人在商场里消磨了大半天,中午去吃了烤鱼,人多,上两条鱼,一条辣的一条不辣的,秦蔻没那么爱吃鱼,吃烤鱼都是为了吃里面的豆花和土豆片,再加一份面。 结果没想到这家烤鱼店最好吃的东西居然是甜品——玫瑰酒酿小圆子。 玻璃小盏里头,粉红色的玫瑰绵绵 冰高高地堆起来,周围摆了一圈儿实心的糯米小圆子,金色的小杯子里放着粉红色的玫瑰酒酿,吃的时候往上面一浇—— 这个十分具有巧思的甜品成功吸引了队伍里两只狼崽的注意力,一点红和冷血都很喜欢,开犬舍的秦蔻也很喜欢,三个人一口气吃了六七盏,吃的店长都在旁边咯咯笑,说要送果盘给他们。 秦蔻说:「不要果盘,再送我们一个甜品吃嘛。」 店长说:「好叭好叭,对了,待会儿可以合个影么?小姐姐你们是模特么?」 第425页 秦蔻神秘地微笑着,很爽快地答应了合影的要求,但没回答关于模特的问题。 队伍的第三只狼幼崽注意力不在这里,他的注意力都在薯条小食上……咔哧咔哧吃个不停。 秦蔻觉得这个年纪的小孩好像都对炸的金黄的薯条啊、炸鸡块啊格外喜欢,油炸食品简直就是小孩诱捕器,连阿飞这种小孩都逃不过。 秦蔻:邓布利多摇头.jpg 心满意足地吃完饭,又熘去秦蔻喜欢的法甜店,打包了几个拿破崙,下午当下午茶吃。 然后大家一起回家,逛了一上午,也该歇歇了,秦蔻拉着一点红回屋睡午觉,结果因为她太喜欢这件中高领的贴身针织衣物,睡午觉活动瞬间变味,热情活力! 下午,秦蔻醒来的时候,发现无情和冷血又开始自虐了——他们因为原着的书籍得运输三四天才能到的关系,决定先继续看改编的影视剧。 结果就看到了很多奇怪的东西…… 比如说可以从轮椅里伸出两条机械触手、像抓娃娃机一样抓犯人的无情。 陆小凤差点笑裂开。 他还顺便推荐了无情一个单机游戏,无情拿过来一看——《黄金矿工》。 无情:「……」 无情:「……」! 第177章 无情用他黑漆漆的眼睛盯着陆小凤看。 很奇怪,那双眼睛明明就是很冷淡、很冷静的,他的表情也是淡然的,但陆小凤愣是从里面看出了一种百转千回、无语凝噎的谴责情绪。 陆小凤安然地受着他谴责性的安静眼神,笑眯眯地评价道:「道是无情却有情~」 无情:「……」 无情转过轮椅,懒得理陆小凤,连一眼都不肯看他了。 但是黄金矿工是真的很好玩……冷血很喜欢,第二天一早醒来的时候,冷血眼下两抹乌青,眼神却是无比的清明和有神,神采奕奕的。 秦蔻瞧见他眼下的乌青,充满怀疑地问:「你这是……昨晚没睡么?」 冷血抿着唇,轻轻地点了下头。 打着哈欠的陆小凤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髮从房间里走出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听见这话,眨了眨眼,坏笑着问:「你该不会玩了一整晚的黄金矿工吧?」 冷血又点了点头。 秦蔻:「……」 秦蔻倒抽了一口冷气。 冷血解释:「我一闭上眼睛,眼前就是那个画面。」 陆小凤说:「很正常,我一开始来的时候迷上俄罗斯方块,晚上闭着眼睛都在消方块,连着一个礼拜都没睡好。」 他现在简直就是个正宗现代人了,计量时间的单位都成了「礼拜」。 秦蔻说:「为了打黄金矿工熬夜通宵也有点太过了……」 冷血却不觉得有什么,他还告诉秦蔻自己前阵子连着七天七夜不睡觉追踪敌人,也一点儿事儿没有,这并不算什么的。 秦蔻眯着眼观察他。 绿眼睛的青年老毛病就又犯了,对视不过三秒就移开视线,耳朵微微红起来,故作镇定地咳了两声。 秦蔻认得的这些古代人,在作息上大致上是分两派的。 一派是像楚留香、陆小凤这样的松弛顽主。 他们一直以来都没什么固定作息的观念,一向都是怎么舒服怎么来,今天和朋友一块儿喝酒,那就不醉不归,彻夜畅饮!明天又困又累不想做事,那就躺在床上睡个昏天黑地。 据陆小凤自己说,他有一次在客栈里连着宅了七天七夜,睡得那叫一个香,睡醒了就叫饭食,喝酒吃饭,喝完了酒,就继续睡。 秦蔻精准地问出了关键的问题:「是只有你一个人,还是和女孩子一块儿呢?」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的小鬍子,露出一个「你明白的」的矜持微笑。 秦蔻也沖他矜持地笑了一下。 秦蔻:(* ̄▽ ̄*) 那样子的生活,她自己当然也可以。 先前楚留香、林诗音、傅红雪三个人一块儿回古代去处理李园的事情的时候,她就和一点红在另外一套房子里关了好几天都没出去,她甚至都很少从床上爬起来,窗帘一直拉着,昏天黑地,有时睡一觉醒来,发现这时外头万籁俱寂,正值夜半。 一点红睡觉很容易醒,一有个风吹草动他立刻就醒来了,秦蔻一动,他就醒来。然后秦蔻就又去床头摸索东西,去撕包装,头髮乱糟糟、面庞红津津。 这是松弛的、极尽放纵和美好的日子。 所以其实秦蔻和楚留香、陆小凤属于同一类型的松弛顽主。 不过他们这一派也不是每天都这么放纵,不可能夜夜笙歌,平时顶多也就是一两点睡觉,早上九点、十点起床。 另一派呢,就是花满楼、傅红雪这样的养生派了。 傅红雪刚来的时候,作息简直逆天,晚上九点半就去睡了,早晨也醒得很早,秦蔻从楚留香口中知道他大概每天早上都是五点半左右——也就是天刚蒙蒙亮时,就起床在露台练习他的掉帧刀法了。 秦蔻当时:=口=!!! 她觉得傅红雪简直比她小学的时候作息都要逆天……得多! 后来他倒是没这么夸张了,毕竟大家一般都是吃过晚饭后才聚在一块儿活动的,所以他的休息时间也在往后挪。 不过一般也都是十一点过就睡了,早晨顶多六七点就醒了。 第426页 醒来之后,他照例去练刀,顺便拿着花满楼走之前留下的便签,按照他特别嘱咐的注意事项去浇花。 一点红嘛…… 他原来可能属于养生派,自从和秦蔻一块儿睡之后就变成放纵派了。不过他早上起的比秦蔻早多了,这人大概是属于天 生觉少、精力足的类型。 现在又出了冷血这种第三派别——铁血熬夜少年派。 秦蔻都想规劝他早点睡觉了! 再一想,算啦……反正也就玩几天,让他玩吧,等他回去估计也没机会再这么放松了。 倒不是说能不能带太阳能充电板和游戏机回去的事儿,捕快嘛,感觉工作挺拼、也挺忙碌的。 秦蔻自己不是这种一心为公的人,她的心很小,也没什么志向。 但她很明白,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因为有一群这样一心为公的人在前头,才能让她这样的咸鱼安安心心的咸鱼着,她也很佩服这样的人。 有一次看电视剧,电视剧里那个警察执拗、死脑筋、正义到几乎把自己都给毁了,弹幕里一群骂他的人,说这人太「伟光正」、太「不知好歹」,但秦蔻很喜欢这个主角。 假如有一天,她自己遇到了不公正的事情,她一定会想要遇到这样「正直死脑筋」的警察,而不是那种「知道好歹」的人。 所以她很喜欢冷血和无情,很愿意给无情买轮椅,也很希望他们在现代能享受到难得的假期。 今天无情和冷血决定继续去欣赏一些改编的四大名捕。 他们之所以还在欣赏这些,其实是因为他们已经找到了一些有用的东西。譬如说连云寨的寨主戚少商未来会被他的兄弟顾惜朝背叛,九死一生,因为这顾惜朝原本的身份,便是当朝的大奸臣傅宗书的义子。 但这故事的其他部分显然是有不少戏说成分在的。 傅宗书其实根本没有一个叫傅晚晴的女儿,自然这顾惜朝也就谈不上和这位不存在的千金小姐有过一段儿刻苦铭心的爱情了,「晚晴」这名字……倒是更容易让人想到毁诺城的二当家秦晚晴。 所以这部瞧上去制作很是精良、也很有故事性的电视剧《逆水寒》便被无情直接关掉了,他不想被误导什么,只想拿到原着再来自己判断。 至于其他的,他完全只是看个热闹。 继黄金矿工无情之后还出现了隐身术无情。 无情:「……」 隐身术…… 更可怕的是这电视剧着实有在认真幽默,剧中这隐身术的设定居然是可以分 开隐的,以至于这位忍术大家无情在刚出场的时候只有一个脑袋……(其余部分被隐了)。 陆小凤又一次笑裂开了。 无情:「……」 无情居然也勾了勾嘴唇,似乎觉得千年之后的人们的想像力还真的蛮有意思的。 他的脾气是真的很好! 秦蔻就觉得很奇怪,这样一个又安静、脾气又好,还长得这么好看的一个人,为什么外号会叫「无情」呢? 她就这样问他。 无情安安静静地看着她,又垂下眸来,睫毛轻轻地动了动,似乎是真的很认真地在思考,过了一会儿,才轻轻笑了一下,淡淡地道:「大概是因为……我对恶人的确很无情吧。」 死在他手下的人,其实死的都并不轻松。 他出手相当迅捷。 而他的想法其实对恶人来说很残酷。 一个常识是:大牢里的犯人,也是要吃东西的。 一个犯人关在大牢里,那么朝廷就须得出钱养着他的命,甭管这人吃得好不好、睡得好不好,总归是要花银子的。 所以无情认为有一些银子根本不必出,因为有一些人做的恶,让他们根本就不配被养着。 ——他们就不配活着。 碰到这样的恶人的时候,无情出手,根本就不会留下他们的性命。 他是个很光明正大的人,所以他会很冷静、也很残酷地告知对方:「像你这样的人,实在不必活着,我不会生擒你,我会立即杀了你。」 一般这样的时候,对方会又惊又怒。 被他吓破了胆子的人,会腿软、脸上的肌肉会抖动个不停,汗水不断地渗出,他们会跪地求饶,但无情很明白,他们现下看着虽然很可怜,但那些真正无辜的人跪在他们面前求饶时,他们却没有发过善心,一次也没有。 而且这些人通常也不是真心求饶的,他们一般都是想趁着他卸下警惕心的时候出其不意的杀了他这碍事又可恶的大捕头。 这时候,这名叫盛崖余的年轻人,就会非常充分地表现出自己「无情」的一面。 他的暗器曾经削断过别人的鼻樑,嵌入别人的脸骨之中,他盯着那人倒下的身体时,莫名而怅然地想:此刻这人的眼前,大概是一片剧痛的血红吧。 他还曾把人变成过刺猬,这刺猬的身子是人的身躯,这刺猬身上无数的尖刺,却是从他手中扬出的、深深地钉进人类血肉之躯的暗器。 这样的刺猬,他已经不知道见过多少回了,从不心软。 所以……他叫无情,他也的确应该叫无情。 秦蔻一边吃拿破崙一边问他:「那具体是怎么做的嘛?你讲讲你追兇的故事咯?」 无情看了她一眼,很模煳地说:「该杀的人,我都杀了。」 第427页 秦蔻:「emmmmmm……」 秦蔻:「你想说的就这样么?」 无情点了点头。 秦蔻若有所思地走开了,把剩下半个切好的拿破崙留给了无情和冷血。 无情带上塑料手套,一面吃这种千层酥皮的甜点,一面忽然想:所以,《四大名捕》的那一套书里,会很详细地写他是如何杀人的么? 无情:陷入思考.jpg 过了一会儿,他驱动自己的轮椅,悄悄地来到了秦蔻的身边,秦蔻正在餐桌上摆着她的电脑工作。 ——对,工作,偶尔她也是需要工作的啦! 无情说:「秦蔻。」 秦蔻:「唉呀妈呀吓死我了!你这轮椅怎么没有声音。」 无情:「……声音不小,但是你耳朵上带着东西。」 秦蔻:「……」 秦蔻:尴尬.jpg 秦蔻摘下耳机,故作镇定地说:「怎么了?」 无情问:「你看过《四大名捕》的原着么?」 秦蔻摇头,诚实地道:「没有,你来之前我只知道你是个男的,不是女的。」 无情:「……」 无情又想起了那个素净忧郁的「大师姐」。 他微微颔了下首,说:「或许你可以不看。」 秦蔻歪了歪:「为什么?」 无情静静瞧着她,忽然嘆了口气,罕见地迟疑着,然后才道:「因为我不想叫你看见我是怎么杀人的。」 秦蔻:「……你觉得我会害怕?」 无情道:「我没有这么觉得,但你或许会不适,我不 希望这样。」 他顿了顿,又说:「这里很好,你也很好,我和小师弟……在这里过的也很好,我只希望你可以一直这样开心。」 ——没有那么多暴力的世界真的很好。 他大概很少这么直抒胸臆的说话,说完之后,不自然地侧了侧头,秦蔻就瞧见他的耳朵有点红,她若有所思地瞧着无情,无情也不等他回答,操纵着轮椅转身走掉了。 陆小凤在换别的节目,指着另外一个版本的电视剧《四大名捕》,问无情要不要看。 无情其实已经对这些电视节目没什么期待了,不过闲着也是闲着,他倒是很有兴趣看看他们四个的形象还能怎么魔改。 于是他就点了点头。 这个版本的……四大名捕,唔,看起来导演的着重点在铁手,这是个英俊异常、有着一双深邃眼眸的铁手,铁手旁边还跟着个看起来年纪比他还要小的英俊少年追命。 而且这个追命的演员…… 他说:「顾惜朝?」 陆小凤:「诶,是哦,而且他看上去比演顾惜朝的时候要年轻很多。」 是年轻很多,脸上看起来还有一点婴儿肥,也不像真正的追命一样喜欢敞开衣襟,更没有爱酒如命的习惯,除了名字一样之外,可以说没有一丁点相似的部分。 更奇特的是这个追命的腿功…… ——他为什么要在地上转来转去? ——他为什么要叉着腿在地上像个大陀螺一样转来转去? 无情能理解,这个时代的人又不需要过度的暴力,因而习武的人很少。 但是腿功这种东西,怎么说都有一个样板吧……为什么这导演会对「追命的腿」这四个字有这么大的误解?这陀螺一样的动作看起来还自成一派,原型究竟是什么啊? 无情:茫然.jpg 冷血双手抱剑,也十分茫然地盯着电视,他瞧见了不懂的东西,立刻就问了出来。 只听冷血问陆小凤:「他到底在干什么?」 陆小凤深沉而笃定地回答:「他在跳街舞。」 ——没错,绝对没错,那种「地板舞」绝对就是这么跳的!! 第178章 其实这一天正是中秋节。 秦蔻其实一直对中秋节都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她自小就是在x市生活长大的,连上大学都没出市,全然不曾有过离开家乡的体验,对「团圆」二字也没什么感触。 唯一的感触可能就是她爸爸经常性的不在家、要出差。 不过一般那种时候秦蔻想的都是:要不别回来了吧哈哈哈哈哈哈。 女儿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会很嫌弃当爹的呢…… 而且现代人嘛,用的都是公历,年纪稍微大点的人还经常会用农历来算今天是几月初几,年轻人基本都是两眼一摸黑。秦蔻自己的生日是用农历来算的,她连自己的生日是哪天都要外婆提前告诉她才行…… 不过自从开了这个店之后,这传统节日哪天是哪天就清楚得不得了了,毕竟每年都打算做活动的,今年正好要做国风主题的活动,晚上她还要去趟店里呢。 除此之外,她中秋的全部印象也就是月饼和大闸蟹了。 她小时候也不是很爱吃月饼。 月饼嘛……街上会卖那种现烤的芝麻糖馅的月饼,刚烤出来的时候是非常香的,半条街都是那种酥皮被烘烤之后的浓郁香味。 这东西热的时候还不错,冷了之后就显得很是乏善可陈,秦蔻不爱吃,外婆也不大爱吃。比起去现烤月饼铺前头排队,外婆更喜欢去家门口开了十几年的蛋糕房里,买那种极其柔软、撕着吃的老面包。 然后就是那种礼盒装的广式月饼了。馅料倒是永远都很多样,秦蔻小学的时候就见过水果味的,不过最常见的还是莲蓉蛋月。 第428页 这种广式月饼的皮是油润润的,与酥皮月饼不一样,广式月饼得放置几天反油之后才是最佳的食用时间。 ……但秦蔻也不喜欢,她觉得这东西皮和内陷都有种混在一起的感觉,还软软的,莲蓉馅她自己也不是很能欣赏。 他们家就完全没有能欣赏这个的人!这种礼盒装的月饼,完全属于在手里转了一圈又转送给了别人,一个中秋前后能转送十几回,就是把东西原封不动的送回给那个送月饼的原主,人家估计都很难发现。 长大以后,她尝到了更多的味道。 比如奶黄流心月饼。 这个倒的确很好吃,就是太甜了! 不过近几年来这家做奶黄流心月饼的企业,礼盒的包装倒是真的越来越好看了,她要送礼还是首选这家的。 今年是专门要去买这家的,因为红哥喜欢吃甜的。 他吃甜的也不像现代人一样,只喜欢那种「甜、又不太甜」的东西,他对甜度很高的东西接受度也很高。 前两天一块儿去外婆那里的时候,正巧碰上了外婆的邻居,那人就硬塞给他们一筒五仁的糖月饼,这古早的甜馅料,外婆都没兴趣,一点红却连吃了两个。 秦蔻问他甜吗,他说不觉得,其实还好。 秦蔻:(个_个) 一点红:「……」 秦蔻:(づo▽o)づ 啊~我的红哥真是好有反差萌~ 秦蔻心里那个隐秘的xp点又被戳到了,一点红有点莫名,但还是从善如流地抱住了她。 今年,秦蔻却对中秋节有了期盼,在这个日子来临之前,她就一直在数着。 因为花满楼说好今天要回来的。 还有阿楚哥……不过和阿楚哥倒是没约定好,秦蔻只是单方面决定要在他那头开个门,威逼利诱他过来吃饭!不过来就在这头放个大喇叭骂他! 上午,秦蔻在忙工作。 一点红一大清早去了趟驾校,报了个名,回来的路上顺便买了肉和菜。 人多,今天在家里吃,况且他们谈的天、说的地,去外头也不方便被外人听见。 这么多人,如果要做菜的话,那实在是很费功夫的事情,秦蔻想了半天,说还是吃火锅,这样方便,又跳到他身上,非常认真地表示可不是因为她太想吃火锅啊!是因为做菜很麻烦。 一点红却道:「许久未见,麻烦也只麻烦一次。」 秦蔻想了想,说:「那行,我们一块儿吧,再把诗音、小陆和小傅拉上,我们一块做。」 一点红淡淡地「嗯」了一声 中午就随便叫了外卖吃了点,毕竟重头戏是在下午。 吃过午饭,秦蔻自己去了趟超市,买了奶黄流心月饼,在超市里闲逛的时候又看到了河马先生大力 强推的云腿月饼,她凑过去尝了尝,眼前一亮,拿了一盒放在购物车,刚走两步,又退回来,再拿一盒。 好吃(^——^)v 回到家,先睡午觉。 不过这时候也没有什么睡意了,在床上略微躺了一会儿,就爬起来。 林诗音在微信上喊她。 宝鼎茶闲烟尚绿:蔻蔻 关中悍匪coco:嗯嗯嗯嗯! 宝鼎茶闲烟尚绿:我挑好你今晚要穿的汉服了,你来瞧瞧吧。 关中悍匪coco:我来啦!!! 关中悍匪coco:狗子飞奔.jpg 她钻到林诗音住的那间屋子里,看见她在沙发床上平铺着的衣裳——银红绣团花的襦裙、麦苗绿的上衫、鹅黄披帛。 林诗音还和她说呢:「本来想着都用淡色的,不过现下秋天到了,寒气日深,浅色怕是太浮,压不住这天儿,我就把原本你喜欢的那粉绿上衫改成了麦苗绿的这件,你瞧瞧,怎么样?」 林诗音的审美还有什么好说的呢?那当然是一绝的。 这红、绿、黄的二色搭配,听起来似乎很有交通灯那味儿,但其实很和谐的,因为颜色的饱和度其实没那么高。「银红」这颜色虽然叫红,但秦蔻看来,这颜色其实更接近于那种「干枯玫瑰」色,再往里加那么一点儿橘色调。 总之,是一种十分微妙,只有用肉眼才能完全领略的美丽颜色,秦蔻相当之感嘆:古代的染色技术其实真的很高。 她还下意识地问林诗音:「这个是要干洗吗?」 林诗音歪了下头,似乎在思考,这问题显然超出了她的能力范围,想了好一会儿,才道:「我不知道。」 秦蔻又问:「那在古代的时候,这种衣裳要怎么养护?」 林诗音笑了,说:「就只穿两二回啊。」 下水一次,就成了「半旧不新」的颜色,这样的颜色在富家的小姐太太们眼中也属时兴、有品位。下水两二次,这衣裳就彻底废掉了,根本不可能再穿,所以大家闺秀们隔一阵子就量体裁衣,做新衣裳穿。 秦蔻:「……」 秦蔻锐评:「快消品。」 那些快消品品牌的衣裳也是下 水一两次就会变形,人家品牌主打的也就是一个「把衣服当成是一次性消费品来使用」这种理念,当然了,奢侈品服装也有这样的类型,衣服极其娇贵,不能水洗且不能干洗。 秦蔻家这种「二线城市土豪」,还没到可以使用这种顶级快消品的阶层……她家的钱还不能这么撒着玩儿。 第429页 严格意义上来说,李园在古代的有钱程度绝对远超秦蔻家在现代的有钱程度。 所以秦蔻看向那套漂亮的衣裳的眼神立刻就变了,离它二米远,迟疑道:「那要不就算了吧……好贵重的。」 林诗音噗嗤一声就笑了。 她只道:「你不穿,一直压箱底,颜色也会不鲜亮的呀。」 她这样说服秦蔻:「这样的料子,自染出来的那天起,就好似被摘下的荔枝,风味时刻在流失,若是因心疼料子贵重而不愿穿着示人,与珍惜荔枝的香气而不肯吃有什么区别呢?着实不必。」 秦蔻……秦蔻被说动了。 她心动地说:「那……那就这样?」 林诗音说:「就这样!」 秦蔻:(* ̄▽ ̄*) 秦蔻:「好~」 然后就是先盘髮髻了,下午吃过饭再盘会担心来不及。 从林诗音的房间里钻出去的时候,她的头顶又竖起了两个狐狸耳朵一样的髮髻,是为双螺髻,身上穿着t恤和阔腿裤,在家里晃来晃去。 无情坐在轮椅上,在客厅远眺窗外的风景,听见她的动静,就静静地转身,瞧了她一眼。 秦蔻晃晃脑袋,问:「好看么?」 无情神色淡淡的,轻轻地点了下头。 秦蔻爽朗地说:「我还有更好看的时候呢,你等着吧!」 说罢,潇洒转身,去厨房了。 无情:「……」 好自信的人! 不过,这样的自信也很好,这样昂首阔步、挺胸抬头的样子,比士大夫们称赞的那种含着胸的「贞静」姿态,要好看多了。 无情的唇角轻轻扬了一下,又很快恢復了波澜不惊的神色。 陆小凤从屋子里走出来,伸了个懒腰,说:「无情,早啊。」 无情:「……」 无情挑眉:「……早?」 说话也随心所欲、乱七八糟的陆小凤没理会无情,顺手拎起了大橘塞在无情怀里,嘴上说:「你撸,我走了。」 说罢,潇洒离去,也转身进了厨房。 留下大橘和无情大眼瞪小眼。 大橘:owo 无情:「……」 大橘:「喵呜~」 无情静悄悄地嘆了口气,伸出手,帮大橘梳理它的皮毛。 大概是因为他撸猫的手法比冷血好很多,令大橘相当的受用,大橘安然地在他怀里滩成一大滩含水量极高的猫饼,也没准备索要猫罐头吃。 从屋子里出来瞧见这一幕的冷血:「……」 冷血无语凝噎地望着大橘。 大橘傲慢地看了这绿眼睛的人类一眼,安然地舔了舔爪子,从喉咙里发出一声甜腻腻的大汉粗犷夹子音,把无情吓得手都顿了一下。 冷血继续:「……」 他确定了,自己的确是很不讨猫的喜欢。 这只大橘……它不同凡响,谁也不怕,但它躺在自己怀里的唯一理由是为了罐头…… 冷血抿了抿唇,无言望天。 厨房里。 做菜,尤其是做这种一大桌菜,其实是一门时间管理艺术。 凉菜可以提前调,然后盖上保鲜膜去冰箱里冻起来,要动用炒锅的菜,就先备料,等到了人都来齐了准备开饭时才下锅,秦蔻爱吃糖醋里嵴,这道菜极其讲究现吃现做,一点红打算最后再开油锅去炸。 不过今天其实也没那么复杂,因为家里有一箱昨天秦蔻爸爸寄来的大闸蟹,今天就得送它们归西。 说到这一筐大闸蟹,还有一个小插曲。 昨晚一点多,秦蔻下楼来冰箱里拿冰水喝。 睡眼惺忪、脚步松散,刚走到客厅,忽然感觉好像听到了什么。 秦蔻:「???」 她以为自己听错了。 开冰箱喝水。 结果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忽然又传出了一阵特别低、又很窸窸窣窣的声音…… 秦蔻差点吓飞了,手里的水都差点撒了。 傅红雪住 的那间影音室距离客厅最近,门「吱呀」一声开了,他握着刀掠出来。 秦蔻:「有……有……有……」 傅红雪神色冷峻认真,不敢错过一个字,生怕是秦蔻又开错什么时空之门,家里进来什么不速之客了。 秦蔻捂脸:「有蟑螂!!!」 傅红雪:「……」 傅红雪:「……蟑螂是什么?」 无论是美洲大蠊、还是德国小蠊,古代都没有。 x市也很少看见这种东西,街面上也没有小店打着什么「蟑螂不死我死」的不符合gg法要求的招牌。 所以傅红雪不认得。 这时,住在一楼的其他人也蹿了出来(二楼主卧里的一点红由于隔音太好什么声音都没听见)。 秦蔻吓得脸色都变了:「是虫子。」 傅红雪:「……」 陆小凤打了个哈欠,拉着阿飞回屋去了,懒洋洋说:「小傅你解决吧。」 无情眨了眨眼,也和冷血回屋去了。 傅红雪知道秦蔻最怕虫子。 她都很不喜欢走在树底下,说是小时候有一次走在树底下的时候从树上掉下来个毛毛虫掉她身上了,这件事大概给秦蔻留下了很重的心理阴影,她走路的时候瞧见熟人会冲上去大照顾,要是瞧见指甲盖那么大的虫子就会下意识地绕路。 第430页 傅红雪瞧着秦蔻吓白的脸,张了张嘴,哑声说:「没事,我会解决的。」 角落里再次传出那种窸窸窣窣的声音。 傅红雪:「……」 这不能是虫子吧,天底下哪有虫子能发出这么大声? 他很怀疑,但秦蔻却很笃定地说:「我以前有个广东那边的舍友,她就跟我说,蟑螂晚上在地上爬过都有那种哒哒哒的声音的!」 傅红雪只好说:「嗯。」 他循着声音去了,然后发现越狱的大闸蟹一只。 傅红雪:「……」 秦蔻:「……」 傅红雪:=。= 秦蔻:(*/w\*) 秦蔻:「……它待在泡沫盒里,身上还绑了绳子,居然还能越狱出来!」 再去厨房 一看,绳子居然开了,这螃蟹……厉害的呀。 傅红雪无情地把极力求生的大闸蟹扔到水池里,上头压了案板,案板上还压了块磨刀石。 这只越狱大闸蟹身上没绳子绑着,就开始特别激烈地在水池里抓来抓去,这刺挠的声音,一直到大清早都没消停,一点红早上起来一看,一刀就给斩了,做了个炒蟹中午吃掉了。 主要是因为懒得再绑回去了,但要是不绑,它在蒸锅里会刺挠,这种蟹一般都是要肚子朝天去蒸的,否则的话蟹黄会流出来,大过节的,实不美观。 越狱蟹,死于不美观。 秦蔻顶着她的两个狐狸尖尖耳朵,蹲在地上恐吓别的蟹:「你们敢把绳子挣脱就是那个下场!」 一点红在唰唰唰地切藕片,一面切,一面阴森森地说:「无论怎么样也都得死就是了。」 插着兜走进来准备帮忙的陆小凤:「……」 陆小凤吐槽:「红兄,你别用那种表情说话,我总觉得你要杀人。」 一点红:「……」 一点红:=。= 另一面,江南花家。 花满楼左手提着一大筐大闸蟹,右手拎着他娘准备的一大包干建莲和苏州糕团、鲜肉月饼。背上背着两匹苏绣料子……大包小包拿了一身。 他相当无奈的站在那里,听见他娘说:「咱们太湖的银鱼也是一绝,要不你再带……」 花满楼赶紧阻止:「打住!娘,千年后不比咱们这时候,家里没有厨子下人的,秦姑娘那头全然都是自己做菜的,这银鱼带过去也不好处理,徒给人家增添烦恼。」 花夫人这才停下了疯狂给花满楼塞伴手礼的行为,嘆道:「也是……不若你这回顺便带着秦姑娘回来玩一趟吧,现下江南不冷不热,这银鱼啊、莼菜羹啊,也正好让人家来尝一尝,到了冬天怕是要湿冷。」 花满楼点点头。 花夫人停了一会儿,又道:「玉镯子真不要么?你给她带去嘛。」 花满楼哭笑不得:「下回、下回吧。」 秦蔻估计是真不收那么贵重的礼物的。 花夫人不甘心地作罢。 这时,花满楼手腕上挂着的那个小小的玻璃珠子忽然亮起了光来,闪烁了几下,随即,空气忽然扭曲,一个不大不小的漩涡就这样出现在了屋子里。 花满楼:「娘,我过去玩了。」 花夫人道:「好,去吧去吧,和朋友们好好玩吧,代爹娘向秦姑娘打招唿。」 花满楼微笑道:「好。」 说罢,他就抬脚迈入了那漩涡之中。! 第179章 漩涡这一头,秦蔻正在探头探脑。 一面探头探脑,一面和自己的两位新朋友介绍自己的老朋友。 秦蔻:「我的这位朋友名叫花满楼,是巨富江南花家的七公子。」 陆小凤点头:「嗯嗯。」 「他自己住在一间小楼一种,这栋小楼的名字叫做『百花楼』,楼中当然是有百花的啦,因为他很精通花艺呢,我这里的盆栽,还有露台上那些,原本都快蔫死了,全都是他帮我照顾回来的。」 陆小凤点头:「不错不错。」 「他是个特别温柔的人,那真是当的上『长身玉立,翩翩公子』这几个字。」 陆小凤继续点头:「没错,嗯嗯嗯!」 「他还是个惊才绝艷的人,不但武功好,还精通音律乐理,于弦乐上很有造诣,古琴琵琶都很好,来现代之后,还学会了吉他和贝斯呢。」 陆小凤疯狂附和:「不错,花满楼就是这样一个完美的人。」 秦蔻:「完美的人!」 陆小凤:「完美的人!」 (☆▽☆)╯╰(☆▽☆) 击掌! 无情:「……」 冷血:「……」 无情瞧着面前的这两人,觉得此时此刻他们的年纪加起来估计也不会超过六岁…… 不过……提起那花满楼花七公子,他们竟那样高兴的么? 无情和冷血当然不认识花满楼,他们简直连听都没听说过什么「江南花家」。 这倒是也很正常,因为据陆小凤自己说,他们的体系不一样。 陆小凤他们乃是正正经经的古龙人,而四大名捕呢,则是正正经经的温书人。他们身处于不同的世界之中,武功的路子也大不一样,若不是机缘巧合之下来到了现代,估计他们一辈子也没法子听见对方的名字,瞧见对方的样子,以及像如今一样,同对方同桌吃饭、把酒言欢。 第431页 花满楼——听秦蔻这样说来,当是个惊才绝艷、风华绝代的浊世佳公子吧。 无情的唇角忍不住勾起了一丝微笑。 他并不是一个如外表一样冷淡的人。 他其实年纪还轻,性情温和,也是好交朋友的性情中人,只是平日里所见,多是为非作歹、肆意妄为的恶徒,实在也生不出什么好脸儿来。 在秦蔻这里,他好似也放轻松了不少。 能认识一位惊才绝艷的翩翩公子,这当然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 况且,花满楼同他一样,也是在少时遭遇了变故,身体的一部分失去了机能,他是腿的经络和骨头彻底断掉,而花满楼则是双眼失明。 他也想见一见……这位惊才绝艷、如兰芝玉树一般的浊世佳公子。 无情很期待。 漩涡之中,逐渐听见了人的脚步声,这是个轻而沉稳的脚步声,而后,一个头戴玉冠、身着白色锦衣且……左手拎着大闸蟹、右手拎着一堆糕团,背上还背了两匹和人一样高的苏绣料子,大包小包拎了一堆的……翩翩佳公子。 他手上拎着的大闸蟹还在不停地发出吐泡泡的声音…… 无情:「……」 冷血:「……」 秦蔻:「……」 陆小凤笑得见牙不见眼:「嗨!来就来嘛,带什么东西嘛。」 秦蔻很是不满:「你怎么抢我的词儿啊,陆小凤你这登堂入室反客为主的傢伙!」 陆小凤才不理会秦蔻,一面说着,一边接过装着糕团的那个食盒,惊喜道:「哇,窨糕,专门给我带的么?太够意思了七童,就知道你会带我爱吃的来。」 花满楼放下手中的大闸蟹筐子,又把背上的两匹苏绣缎子放沙发上,才缓过一口气来,不轻不重地在陆小凤额头上敲了一记,无奈地道:「这是给蔻蔻和红兄带的,你可不准多吃,要吃跟我回去吃。」 陆小凤:「切。」 秦蔻探头:「窨糕是什么啊?」 陆小凤摇头晃脑道:「乃是我们江南的一道名点心。」 其实就是米做的糕点,不过做法颇为讲究,用的乃是晚稻,要用水浸泡七日、期间又要淘洗七次,如此处理过的米在碾成米粉,如此蒸出来,糕体才会米香浓郁、软而松散。 花满楼家那位擅长做糕点的涂师傅,做此糕最是拿手,调的馅料乃是红豆沙、金桂花与金桔饼三样一块儿调,从蒸锅里头出 来,纯粹的米香裹着还在流沙的桂花红豆沙……哇,那叫一个舒服。 秦蔻没尝过这种点心,当即拿了一个,咬了一口。 陆小凤笑道:「怎么样,不错吧,他们家那涂师傅可真是有两把刷子的。」 秦蔻:(—_—) 秦蔻:(☆▽☆) 秦蔻:「好吃诶!」 花满楼好一阵子没听见过秦蔻的声音了,此刻一听,忍不住微微一笑,顺手就伸上去准备去揉她的脑袋,被陆小凤眼疾手快一把架住。 花满楼:「?」 陆小凤:「她今日可梳了髮髻,你可别乱摸。」 花满楼:「……啊,原来如此。」 他默默地把手缩回去,微笑道:「还有其他的,你要试试么?」 那一个大食盒,足足三四层,每一层都整整齐齐的码着不一样的花样。 桂花糕不是秦蔻平时见到的那种直接用松散米粉蒸出来然后中间夹一层糖桂花的那种,而是像用的蒸熟的糯米,还很是有韧劲,里头包着油润的猪油洗沙,还能吃出陈皮的那种独特酸味,外皮上粘的是桂花干。 此外还有松子核桃糕、夹了玫瑰豆沙的酒酿饼、刚出锅没多久的一种叫蟹壳黄的烘焙小面点…… 江南也真不愧是钟灵毓秀的江南,连各色的糕团瞧起来都十分的精緻软糯,再想想老s省的甑糕……就那么一大锅,呵!就煳在锅里,枣泥啊蜜豆啊直接扔上去一块儿蒸,吃的时候也就是用勺子蒯一大勺扔碗里给你。 粗犷啊! 即便是在物流发达的现代,其实也很难吃到这么新鲜、这么全面的江南糕团,秦蔻有好些认不得,陆小凤就撑着脑袋坐在她跟前,一个一个的介绍。 一点红还顺便插了两嘴——这些糕团他居然个个都认识!! 只有在这种时候,秦蔻才会想起来……啊,红哥貌似是和花满楼一个地方出生的人。 但是花满楼说话的尾音有点软软的,是那种典型的南方人会有的「吴侬软语」口音,一点红就完全没有。 他的嗓子据他自己说,小时候受过伤,声带被破坏过,所以声音嘶哑且短促,一点红心情再不好时,说起话来还阴森森的,像是一条嘶嘶吐信 的毒蛇。 口音的问题他自己也说过:杀手带口音,那不是等着被人发现老家在哪里么? 但他应该是因为刻意的训练才把口音完全收敛过来的吧,但这种江南小调、吴侬软语……他应该也会说吧。 秦蔻:宇宙·猫猫·思索.jpg 一点红叼着个松子核桃糕,一侧头,就瞧见了若有所思盯着他的蔻蔻。 一点红:嚼.gif 一点红:「怎么了?」 秦蔻:「想到了好玩的事情……」 一点红:「嗯?」 秦蔻笑得很神秘:「晚上再告诉你啦。」 第432页 她上回已经学会怎么绑人了!今晚就要把他捆个结实,然后强迫他用这种吴侬软语来求饶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点红:「?」 一点红莫名感觉嵴背一凉,也不知道她在打什么坏主意。 他又扭过头去,很淡定地捡了一块儿松花糕去吃了,决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秦蔻警惕地看着他手上的糕点,伸手拧了一把他的腰身。 还好还好,劲瘦有力~ 花满楼还在遗憾:「其实现在正到了太湖鱼丰腴肥美之时,那鲈鱼莼菜羹、还有那太湖三白,实在想叫你来尝一尝。」 秦蔻:「莼菜羹么……啊,听说那个很好吃呢。」 陆小凤极力拐带她:「可不是嘛,如今的太湖银鱼也正是最好吃的时候,你是不晓得花满楼家那大师傅做的莼菜银鱼羹,啊,还有蟹黄豆腐、响油鳝煳,啧啧啧……我保准你会喜欢,怎么样,要不要去玩两天?」 花满楼:「……我说陆小凤。」 陆小凤:「啊?怎么了?」 花满楼无情吐槽:「那是我家,你这个人好像到了什么地方都有一种反客为主的本领。」 陆小凤:「哈哈,哈哈哈哈。」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没理会陆小凤,也对秦蔻道:「不错,现下正是江南天气最舒服的时候,阿蔻若是来小住,一定会喜欢的。」 秦蔻有点心动了,她捧着脸,纠结了一会儿,说:「那你等我考虑考虑嘛。」 陆小凤继续:「现下不但鱼虾蟹丰腴肥美,也是塘 藕最好的时节,你想想啦,我可就这么跟你说吧,现下的塘藕,直接削了皮吃,都是脆津津的,再还有啊,那桂花糖藕、茨菇香干、桂花赤豆煳……」 他语重心长地说:「这些东西,要在现代找第一流的,也只怕是不易,饭馆就更是了,恐怕很难找到比花家的厨子更好的饭馆厨子。你跟我们一块儿回去玩两天,保准把你伺候的周周道道,好吃的全部安排一遍……」 秦蔻更心动了,眼睛都亮了。 陆小凤:<( ̄︶ ̄)> 深藏功与名。 花满楼又敲了一下陆小凤的脑壳,又转而笑道:「好啦……我去蒸蟹吧。」 秦蔻伸手就把他拦下来了。 秦蔻无情地说:「眼盲心亮,不准动火……你去守着烤箱里的烤鱼吧。」 花满楼:「……」 花满楼:「……又守烤箱?」 上回过端午他就负责守烤箱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活动…… 秦蔻:「嗯嗯。」 花满楼嘆了口气,很失望的样子。 又转而笑道:「那无情大捕头和大橘一块儿来和我守烤箱吧。」 ——他和无情才只说了两句话,语气便听起来相当熟络了。 花满楼其实也是超级自来熟一枚。 无情微微一怔,瞧着这个真的很温柔、又很活泼的翩翩公子,忍不住轻轻勾了勾唇,温声道:「恭敬不如从命。」 花满楼微微一笑。 秦蔻又端出了今天上午自己尝过的那个云腿月饼给他们尝,大力推荐道:「这个真的很好吃。」 油油润润、肉类发酵之后特有的咸鲜味道,一粒一粒的火腿越嚼越香,而且秦蔻刚才上网查到这种云腿月饼加热之后会更激发香气,所以在微波炉里叮了十五秒,现下那个酥皮的香气哟…… 于是无情和远道而来的花满楼名义上来「帮忙做饭」,实际上一面喝着茶水,一面吃着点心聊一聊,大橘见了许久不见的盲人按摩花师傅很高兴,嗷呜一声就钻进他怀里,摇着尾巴翻着肚皮等着全身按摩。 ……结果花师傅掉了一堆酥皮屑屑在它的皮毛里。 大橘:(⊙—⊙) 花满楼:「啊……抱歉抱歉,大橘你先下去吧,现在我没手摸你呢。」 大橘继续:(⊙—⊙) 大橘莫名其妙地跳下来走掉了,大大的眼睛之中满是疑惑,或许是在纳闷儿为什么这人走掉再回来之后对它就没以前那么好了…… 走着走着碰到了冷血。 大橘嗷呜一嗓子炸了毛,一巴掌拍冷血胳膊上了。火气泄干净了,肚皮一翻,对着冷血圆润躺下,等着冷血来摸它,摸完就可以吃罐罐了。 冷血:「……」 冷血:「……」 冷血无语凝噎。 而另一面,厨房里的蟹也蒸上了,凉菜也调好了,里嵴肉也切好了准备下锅炸,秦蔻就打算暗搓搓地单方面邀请一下阿楚哥。 她闭上眼睛,细细感受。 在无数个时空之中,只有寥寥数个与她有缘,而在这寥寥数个时空之中,又只有两三个里头,有她所关心的、也关心她的人。 因为这些人的存在,她才会觉得在另一头的那陌生时空是熟悉的、是温暖的。 睁开眼睛,漩涡开启—— 她探头去看,无情与冷血也饶有兴趣地瞧着这场面。 虽然刚刚花满楼来时已看过了一次,不过这场面还真是……令人着实惊嘆。 一阵湿润的、带着咸味的海风从漩涡里吹出,谁也没有听见脚步声,但那漩涡之中,却已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浑身湿透的人。 这个人原本就不爱好好穿衣裳,此刻他的衣襟也是敞开的,薄薄的衣衫湿淋淋的贴在他的身上,海水自他的湿发之上落下,落在他宽阔、结实、古铜色的背上,他生得很高,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健康、古朴而浪漫的力与美。 第433页 他的鼻樑很高,下颌骨的线条清晰且利落,薄薄的嘴唇瞧起来有点冷酷、有点薄情。 但他的双眼却是如此明亮而温暖,他轻轻一笑,那冷酷便立刻化作春风,那薄情便立刻化作同情,叫人的心里要忍不住的喜欢他、依赖他。 他只轻轻一笑,眨了眨眼,语气又温柔沉稳、又轻快调皮地道:「这是谁想我了呀?」 秦蔻已忍不住扑了上去。 结果有个橘黄色的胖东西和她扑的一样快,一人一猫一块扑到了阿楚哥的怀里,秦蔻激动地喊着阿楚哥。 大橘更夸张,眼泪汪汪地嗷呜喵呜啊呜地乱叫起来,激动得浑身发抖。! 第180章 楚留香毫不犹豫,就紧紧地抱住了这一人一猫。 他的身上是带着湿淋淋的海水的,闻起来有一种微微的咸味。但他的身体并不冷,手掌灼热,紧紧地抱住秦蔻时,秦蔻就能感觉到阿楚哥身上的那种极其炙热的、跳动的生命力。 秦蔻其实一点儿也不矮,一米七的身高在很多时候都是完全够用的,但在身高超过一米九的阿楚哥面前,却显得相当娇小,还要他俯身下来才能好好地拥抱她。 楚留香微笑着拥抱她和它,大橘激动得浑身发颤,它最不喜欢水了,一般瞧见浑身湿淋淋的人都不肯去亲近的,现在却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嗷呜一声喊,不断地往阿楚哥的身上去拱。 楚留香用一只紧实有力的小臂就能完全撑住大橘,让它在自己身上造作来、造作去……大橘还激动得在他身上乱抓,一下子就抓出了好多血痕。 楚留香也不在意,面上带着宠溺的笑容,拍了拍秦蔻的背,又对大橘说:「这么想我啊?」 秦蔻揉着眼睛:「你都不多问我一句,光问它了!」 楚留香噗嗤一声就笑了,一面笑一面想伸手去揉秦蔻的脑袋,再一看她脑袋梳得可讲究了,只好把手缩回来,在她肩上轻轻一拍,调笑道:「你瞧瞧你,多大的人了,和一只猫比呢。」 秦蔻:「……」 秦蔻尖叫:「它的年纪比我曾外祖母都大!它多大,我才几岁啊!!」 楚留香哈哈大笑:「啊!我都忘了这茬,可能是因为我们大橘看上去太可爱了吧。」 秦蔻:「哼!」 秦蔻:╭(╯^╰)╮ 无情:「……?」 冷血:「……?」 什么叫「它多大,我才几岁啊」??? 不是,猫不是最多活过十多年么??? ……总觉得这里好像还藏着什么很奇怪的秘密。 陆小凤笑道:「来,楚兄!」 说着,他自己也冲过来抱了抱楚留香。 楚留香一只手还抱着大橘呢! 大橘死活不肯离开它心爱的阿楚哥,这一回是打定主意死黏住他,扒拉着他胸口那穿的 本来也松松垮垮的衣襟不肯放,楚留香也只好无奈地拍拍它的小脑袋瓜子、随它的便了。 陆小凤过来凑热闹抱住楚留香,顺便还把大橘挤成了一滩大猫饼。 大橘:「……」 大橘发出一声古怪的喵喵叫,扒在楚留香的胸口上,佁然不动。 陆小凤哈哈大笑。 一点红双手插兜,一直站在人群之外,瞧着楚留香,也没说话。 楚留香伸手拍了拍陆小凤的背,一抬头,就瞧见一点红。 这是一对老友。 他们相识在诡谲的江湖之中,在层层的刀光剑影里相识、在冷漠而冰冷的外表之下生出了欣赏、仰慕之心,又在大沙漠之中肝胆相照,成了生死与共的好朋友。 他们一块儿来到这个富贵与温柔并存的地方,在归途摆在眼前时,又做出了截然不同的选择。 那一夜他们坐在一起,对月而饮,所有的言语、所有的理解与告别,都藏在那相视一笑中。 一点红不爱说话,他的感情时常都是很内敛的。 此时此刻,这一对好友也只是静静地对视着,然后相视一笑,楚留香走过去,用力地拍了拍一点红的肩膀,一点红淡淡一笑,紧紧地握住了楚留香的手,道:「看来你这段日子过得不错。」 楚留香也笑道:「看来你这段日子过的也不错。」 一点红哼笑一声,只道:「是不错。」 楚留香又一转身,微笑着瞧着两位陌生的侠客,只笑道:「看来我不在的这段日子,又有新朋友了。真巧真巧,楚留香最爱交朋友,瞧见了朋友就走不动路。」 他这话也真是说的又顽皮、又风趣,温柔又潇洒,实在让人喜欢极了。 无情一瞧着他,就觉得这一定是个活的很自由、很洒脱的男人。 他瞧着楚留香,淡淡一笑,只道:「在下盛崖余,这是我的小师弟,冷凌弃。」 没听说过的名字,但也正常。 楚留香扬唇一笑,露出八颗闪亮亮的大白牙:「在下楚留香。」 无情的唇角就勾起了淡淡的笑容。 楚留香其实蛮容易让他想到铁手和追命的。 铁手和追命,虽然入门 的时间在他之后,从排行上来说,是他的师弟,但是他们二人的年纪却比无情要大得多,无情都是把他们当成哥哥一样看待的。 铁手是个脾气很好的人,他温和有礼、对人对事都能有足够的耐心,也很喜欢「留一手」,这留一手的意思,就是说他在碰上可以宽松、可以放过的人时,一般都会不遗余力地帮助他们,并不因为这身官皮而趾高气昂、盛气凌人。 第434页 追命的脾气也很不错,他瞧着也是个洒脱的人,不过内在里,却总是有些落魄与失意。这或许与他年少时的经歷有关,他自出生时便有内伤,他的父亲不大关心他,连名字都不给他好好取一个,每每要叫他,总是喊「喂,那个内伤的」。 无情很了解,一个自幼就与伤痛紧密的联繫在一起的人,底色总是悲凉的,是没办法那样阳光、那样充满蓬勃的生命力。 更何况追命年少时还有一段很是悲惨的经歷,他喜欢的那个叫小透的女孩子,死于非命…… 所以无情瞧见楚留香时,便恍惚有一个瞬间,觉得倘若追三哥少年时没那么苦、没遇见那样子的许多事,大概也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吧。 他伸出手去,和楚留香用现代的礼节握了握手。 秦蔻说:「你这是刚下海么?」 楚留香道:「没,我刚在海底捞了一把海鳗和海带上来,才准备去洗澡,就瞧见你喊我了。」 他又笑道:「蔻蔻肯定没见过海底的海带林,像是参天巨树、原始森林一样。」 秦蔻:「唔……」 秦蔻:「你的三个义妹呢?」 楚留香:「船上呢。」 秦蔻:「那你叫她们过来一块儿吃晚饭嘛,宋甜儿姑娘不是做饭超级好吃么,我也想吃她做的好吃的!」 楚留香露齿一笑:「正有此意……蔻蔻你可有口福了,今日我们做了烤乳鸽、还有白斩鸡、腊味饭……啊,对了,那顺便借你的厨房一用吧,正巧把那条海鳗弄了,我在海里游泳,那海鳗在海底杵着,胆子真是小,居然被我给吓死了……这,死都死了,不吃了总觉得浪费。」 秦蔻眼睛发亮:「鳗鱼!做照烧汁的鳗鱼吃吧!」 又有点疑惑:「中秋了,你们不吃蟹么?」 楚 留香摆摆手:「在海上吃蟹都吃烦了,还用得着找个好时候特地吃么?」 秦蔻露齿一笑:「那行,今晚吃大闸蟹,你就别同我抢啦。」 楚留香对大闸蟹也不是很感兴趣,摆摆手表示自己没那意思。 秦蔻又补充:「不过大家都在吃蟹,你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帮我拆几只叭。」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 一面笑,一面还说:「好你个蔻蔻,找我过来玩,结果一来就打着叫我伺候你的念头。」 秦蔻蛮横地说:「你就说好不好嘛。」 楚留香:「好好好,当然好,我什么时候和你说过不好?」 秦蔻道:「那好啦,你先去沖个澡吧,这么湿淋淋的,多难受,诶……说起来你在船上要怎么沖澡啊,提前烧洗澡水么?」 海水粘在身上是很不舒服的,下了海再上来,那肯定是要洗洗干净的。 楚留香道:「哪里用得着烧洗澡水,海上的太阳很大的,早晨放盆水在甲板上,等我中午从海里爬出来,水已经晒温热了。」 其实直接用冷水也没什么的,他身子骨好,并不大在意这些小事,不过苏蓉蓉却是个很细緻的人,坚决不允许他这样折腾自己的身子。 但怎么说还是没有这里的莲蓬头方便嘛。 楚留香便道:「我去洗个澡,换身衣服……我的衣服没拿去卖废品吧?」 秦蔻:「都扔了!哼!」 楚留香失笑,自己进原来他住的那间屋子的卫生间去了。 大橘好不容易才等到了它最爱的阿楚哥,扒在楚留香胸口完全不肯下来,就算浑身毛毛都被他身上的海水给弄湿了也不肯下来。 楚留香有点无奈地抱着它揉一揉,嘆气道:「可是我要去洗澡啊,你想一块儿去洗澡么?」 大橘:「喵呜!!!」 大橘听不懂,大橘只是不想离开他。 楚留香只好说:「那我们只能一块儿去洗澡了。」 秦蔻说:「正好,你身上都是海水,它沾上了也的确该洗一洗。」 楚留香:「嗯。」 然后就把大橘带进了浴室。 大橘一直在蓬莲头被打开的时候才意识到 发生了什么,它嗷得一声惨叫了出来,跳下来想跑。 但浴室的门关得很死,大橘缩在角落瑟瑟发抖,楚留香的影子无情地打在它身上,拿着莲蓬头的手是那么的冷酷无情…… 大橘:「喵!!!呜!!!」 它怎么也没想到盼星星盼月亮盼来的阿楚哥居然会对它做这种事! 大橘的惨叫声冲破了浴室,呆在客厅里的人都听见了。 秦蔻没良心地哈哈大笑起来,觉得自己今日份的快乐都是大橘给的。 楚留香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用着玫瑰味道的洗髮水,洗髮水在手心里揉出细腻的泡沫,用指腹轻轻的搓在头髮上按摩着,把每一根头髮上的海水都完全洗干净,身上干涩的海水也被完全沖洗掉,沐浴露、护髮素,一个不少的都用了。 当然了,这些东西其实他走的时候,秦蔻都给他带了,还带了不少给三位义妹,他们家现在是属于洗护用品全面升级,该用的都能用上。 只不过在这里用的时候,那感觉就格外得好嘛。 楚留香洗完澡,用柔软而厚实的大浴巾把自己仔仔细细地擦干净,湿淋淋的头髮用毛巾裹着一拧,水分吸干,再打开吹风机细细地吹干。 他刚来的时候,对这吹风机其实大为惊奇,不过他头髮长嘛,很快就对举着吹风机吹来吹去吹好一会儿这种事赶到了厌烦,一般都是随便吹两下,就等着自然晾干了。 第435页 回去之后,当然就再没有了使用吹风机的机会,他一般洗了头,都是赤着上身躺在甲板上,让太阳的温度蒸干他的每一缕髮丝。 如今再回来,又开始怀念起了这吹风机吹出的柔和的风,说起来……这大概不是他的错觉,用这吹风机吹完的头髮好似的确会更柔顺柔软一点?也许秦蔻正是因为常年使用这种东西,头髮的手感才那么像小猫吧。 楚留香微微一笑,把湿淋淋的、眼里含着一包泪,裹在浴巾里cos小婴儿的大橘抱在腿上开始吹,大橘伤心又难过,报復性地对着楚留香一顿抖毛,把毛毛上的水全甩他身上了。 楚留香哈哈大笑,抱着大橘亲了一口。 大橘:(=owo=) 大橘又开心起来,蹭蹭它最喜欢的阿楚 哥,乖乖被吹干,就又是一只柔软且胖大的小猫咪了。 楚留香换上家居服,抱着大橘出来,秦蔻问:「回去接她们么?」 楚留香道:「嗯。」 于是时空漩涡再次被打开。 大橘急了,嗷呜乱叫着用爪子扒拉着楚留香的裤腿,死活不允许他走,眼泪都快急出来了。 楚留香哭笑不得,说:「那我抱着它一块儿回吧。」 秦蔻点点头,又警告大橘:「你可不能下海,你要是湿哒哒的回来,我就再把你按在浴室里头洗涮!」 大橘:「喵喵喵~」 鬼知道它听不听得懂这种恐吓,反正是很兴高采烈地应了一声。 楚留香就这么抱着大橘消失了,并约定一个小时后再来。 与此同时,海面上。 如水晶灯笼一般闪着粼粼光芒的蔚蓝大海上,有一艘狭长而结实的三桅船,这是一条精巧且华美的楼船,楼船之上,一个梳着两条大辫子的女孩子正在甲板上走来走去。 她穿着件宽大而舒服的鹅黄色t恤和运动短裤,赤着脚,踏在被阳光所照得温暖的木板上,露出两条匀称而结实的蜜色长腿来。 海上的姑娘是这样的,能在海上讨生活的人,无论是男是女,都有一种蓬勃的生命力和向上的彪悍野性。 这里的女孩子不似中原腹地的人,讲究什么贞静贞洁之类的狗屁东西,她们惯常就是赤着胳膊和腿,在阳光下跑来跑去、跳来跳去的,现代露胳膊露腿的夏装在海上的姑娘看来,完全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东西。 这姑娘的打扮,叫一个老学究看见了,估计立刻就要气得吐血三升,她自己倒是很无所谓,气唿唿地在甲板上走着。 又听一声清脆的笑声响起,另一个穿着红色精灵球t恤,同样赤着脚的美丽少女坐在楼船二楼的船板上,晃着自己的两只脚,笑道:「宋甜儿!你做什么呢?在甲板上走来走去的。」 那蜜色皮肤的少女正是宋甜儿,她抬头瞧了一眼这红衣少女,口中「呔!」了一声,跺了跺脚,埋怨道:「咱们家的楚大少爷跑哪里躲懒去了,说好过来帮我处理海鳗的,那海鳗滑熘熘的,讨厌死了,我不想动!」 红衣少女道:「他大概不是在甲板上的,我一直在二楼瞧着呢,跟本没人,你瞧,他晒得洗澡水还没用,许是又下海捞鱼去了。」 宋甜儿道:「天老爷!别捞了!可吃不完,弄的一船鱼腥味可不好。红袖姐,快过来帮我弄海鳗。」 红衣少女,也就是李红袖,只笑道:「你抓不着楚留香那混蛋,就跑过来抓我。」 宋甜儿吐了吐舌头,轻轻一跃,整个人便灵巧地跃上了二楼,伸手就抓住了李红袖,笑道:「你可跑不了啦。」 李红袖伸手拧了她一把,两个人笑做一团,忽听有人笑道:「我们红袖姑娘和甜儿姑娘在说什么呢?这么开心。」 这人的声音又低沉、又柔和,富有一种独特的煽动性。 宋甜儿板着脸道:「好你个楚留香,说好来帮忙自己却躲懒……诶,哪来的猫?」 大橘:「喵喵喵!」 宋甜儿奇道:「海上还有海猫?可是按理来说,即便是真的有海猫,大概也是油光水滑的吧,怎么会这么毛茸茸!啊,好可爱,摸摸!」 大橘情绪很稳定地被宋甜儿揉来揉去。 李红袖一面伸手揉大橘的肚子,一面很严谨地指出:「也不一定呀,水豚也在水边生活,身上照样有皮毛。」 宋甜儿正在捏大橘的梅花爪爪,道:「你说的有道理……但这就是很普通的一只猫吧。」 大橘闻言,情绪依然很稳定地舔了舔自己的爪子。 李红袖狐疑地看了楚留香一眼:「……海上哪来的猫,周围都没船经过啊。」 她倒是没对楚留香的家居服有什么意见,楚留香上回回来的时候带了好多,这衣裳穿上去的确很舒服、也很方便,现在她们在船上也是天天t恤短裤人字拖的,早习惯这种衣着了。 楚留香:「……」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又眨了眨眼,道:「楚大哥带你们去个好地方吃完饭好不好?」 宋甜儿一听这话,眼睛立刻亮起来,兴奋地说:「啊!难道就是、难道就是你说的那个千年之后的世界?我要去!我要去嘛我要去!!」! 第181章 楚留香与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等三人,虽无实质上的血缘关系,却已有如真正的亲人一般,在一块儿生活了十年,甚至比许多家庭之中真正的亲人的关系还要紧密。 第436页 自然了,楚留香这一桩奇遇,也不会瞒着自己那三位义妹,兴致勃勃地当做奇趣轶闻来讲给她们听。 苏蓉蓉性格温和恬静、李红袖博览群书、宋甜儿天真活泼,三个人各有性格,却都对这千年之后,有如神仙之地的人间有着极其强烈的兴趣与好奇。 有时候,他们吃过晚饭,就一块儿仰躺在傍晚的甲板上,听着海面上那延绵不绝、永无止境的水声,还有远处海鸟幽远的嘎嘎声。 楚留香便讲一讲千年之后那极其方便的自来水、仿佛天外来物一般令夏天无比清凉的空调(宋甜儿享受了电风扇就很满足了),那只因为饭盆被人踢了就开口吃人的深渊巨口小猫咪(李红袖总怀疑这是楚留香在诓人)。 以及那些他在千年之后认识的朋友们的故事。 秦蔻和一点红的爱情故事大受姑娘们的欢迎,宋甜儿一面甩着自己漆黑柔亮的大辫子,一面捧着脸道:「哇呜!落魄江湖的孤僻独狼杀手,天生就是要被明艷活泼的美丽大小姐给收了的!不错不错,这正是这世界上最般配的两人!我同意!我同意这门亲事!」 宋甜儿:(~ ̄▽ ̄)~ 楚留香噗嗤一声就笑了:「你见都没见过他们二人,就这么同意他们的亲事啦?」 宋甜儿横他一眼,只道:「你这臭男人,你才不懂。」 楚留香枕着自己的胳膊,悠然地躺着,任凭傍晚微凉的海风吹过髮丝,再一睁眼,便是那海天相接的尽头,溶溶的金色。 他只笑道:「好好好,我不懂,你懂,你最懂了。」 宋甜儿只嘻嘻笑道:「其实我的这种感情呢,红袖姐对你和胡老兄也……」 李红袖一把就捂住了她的嘴,伸手拧了她的胳膊肉一把,嗔怪道:「小鬼!就知道胡说!」 苏蓉蓉笑而不语,十分神秘的样子。 楚留香:「……」 楚留香又想到了自己那一回不小心瞧见了李红袖藏在书柜里的那写着 自己和胡铁花的小文,又禁不住想到了陆小凤那神人分享给他的那个【当楚留香中药后】的连结,立刻就明白了宋甜儿在说什么,当下无声地打了个冷颤,神色却佯装不知,几个人嘻嘻哈哈地就混过去了。 那一晚,三位义妹听着现代的种种奇异之象,均是如痴如醉,想要去现代大饱眼福,却因为去不去现代这事儿,楚留香自己也没法子做主,一直没能成行。 如今一听今晚要去,宋甜儿这急性子当即就抓着楚留香的胳膊晃个不停,开口道:「那太好了!咱们什么时候走哇?话说,那时空漩涡长什么样子呀?走在里面什么感觉呀?吓不吓人吶?」 楚留香笑着揶揄道:「哟,咱们家天不怕地不怕的甜儿姑娘居然也知道问吓不吓人吶?」 宋甜儿当即重重地拧了楚留香一下,嘟囔道:「这千年未见的奇异之事,还不许我怕么?」 楚留香哈哈大笑,伸手揉了揉宋甜儿的脑袋,温声道:「没事,没事,就走一步就到了,你踏出那一步,还什么都未曾来得及反应呢,就已到了,要真的说的话,简直比去岸上的市场里买东西还要方便得多。」 李红袖道:「那……那位秦姑娘待会儿便会『开门』?」 楚留香晃一晃手上的手錶,道:「我们约定的是一个小时后,也就是半个时辰。」 宋甜儿惊唿一声:「半个时辰,我可来不及梳妆打扮!」 楚留香下意识地夸奖恭维:「我们甜儿姑娘天生丽质,哪里用的找特意去打扮。」 宋甜儿闻言,却并不露笑,反倒是恶狠狠地剜了楚留香一眼,骂道:「油嘴滑舌!」 被莫名其妙骂了的楚留香:「……」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不做声了。 宋甜儿瞬间又陷入了焦虑之中:「啊,白斩鸡还要剁、烤乳鸽也还没弄好,那海鳗滑熘熘地还在盆里呢!还有那葡萄汁,刚融了蜂蜜进去,还未曾去冰好,咱们几个人过去,也得添些菜呀!」 苏蓉蓉不知何时已经从船舱里出来了。 苏蓉蓉是个性情极温柔的女孩子,也很纤细,若说上去,大约性情更像林诗音一些。 但她与林诗音却又全然不同,林诗音在里面中的近二年来,被她的表哥 李寻欢摧毁了大半的自信,但苏蓉蓉在这条船上,却过的极为舒心,说起话来,也自信十足。 只听她温声道:「既然要去做客,且家里本身就做了饭,的确也该给秦姑娘添菜。」 楚留香道:「不错,蔻蔻久闻甜儿的大名,也很想尝尝甜儿的手艺,那只白斩鸡我去斩了,海鳗我也去洗了切段儿,等去了蔻蔻那里再烧。」 苏蓉蓉道:「甜儿的烤乳鸽……」 宋甜儿道:「我现在便去看着,马上就能出炉了。」 苏蓉蓉又道:「好,我同红袖去收拢礼物。」 她微微一笑,面上立刻便出现了那种又温柔、又亲切的笑容:「我们都用了许久人家的电风扇和洗髮香波了,也总该回一份礼。」 她转头笑道:「我瞧,那一尊白玉美人像就很好。」 白玉美人像,说的便是京城名门金家的公子金伴花手里的那一尊,当然,现在已经在楚留香的手里了。 楚留香还在进行他按部就班的盗帅事业时,就曾写下一张信笺,送入京城金家,吓得那草包金伴花大惊失色,请了数位好手来护卫这一尊白玉美人像,这些人在楚留香看来,却全然是浪得虚名、草包中的草包,他不费吹灰之力,便得到了这尊美人像。 第437页 原本,他是打算欣赏两天就卖掉的,却不想海上却突然飘来了浮尸。为追查海上浮尸一案,楚留香离开自己的小船,在这过程中,才结识了一点红、黑珍珠等人。 此案终了,又因黑珍珠极力邀请苏蓉蓉他们去大漠玩一圈,这才造成了楚留香的误会,令他急急忙忙地奔向大漠,被时空乱流捲入。 也因此,这尊白玉美人像就一直留在了他这里。 如今送给秦蔻,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 一个小时后,时空漩涡如约出现。 楚留香左手抱着大橘,右手端着个大盘子,盘子上摆了两只烤乳鸽、一只白斩鸡、两盅腊味饭和一壶融了蜂蜜进去的冷葡萄汁。 他大剌剌地走在最前头,身后便跟着这三位性格各异的义妹,宋甜儿在甲板上,这时空漩涡凭空出现时,她便惊唿起来,仿佛瞧见了这辈子最为惊奇的事情一样。 但这还远远不是她这辈子见过最惊奇的事情。 她一脚踏入时空漩涡之后,也的确没什么旁的多余感觉,也并没有如想像中一般,走上一条狭窄、黑暗的道路,只是一瞬,仅仅就是那么一瞬间,她只眨了眨眼,然后立刻感觉到一阵不一样的空气。 的确是不一样的空气,那种在海面上无处不在的咸味空气淡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家常的空气? 不是很好形容,是茶水裊裊的味道、是那种人身上的洗髮水与沐浴露散发出的清香、是大闸蟹被蒸在锅里、是花与草散发出的清淡味道、还有布匹被太阳晒过之后的那种「太阳的香气」。 所有的这些混合在一起,就是这个新世界的味道。 宋甜儿抬头,免不得便发出一声大大的、惊嘆的「哇!」 楚留香走出来的时候,秦蔻简直就要震惊了。 她立刻真心实意地说:「阿楚哥你如果去酒店端盘子也一定是端的最好的那一个。」 好大一个托盘,楚留香左手拎着大橘,右手托着一堆美味的食物,他听见这话之后,忍不住便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去餐厅那边放东西了。 然后走出来的便是三个美丽少女。 这三个人……还真的穿的很像交通灯。 宋甜儿是个梳着两条大辫子的姑娘,她的皮肤简直像被泼了蜂蜜一样,闪动着健康的光泽,眼睛又大又圆,活泼灵动极了,穿着件黄色的宽松t恤,秦蔻一看……啊,果不其然,皮卡丘。 李红袖身材高挑,更白皙一些,身上穿了个宝可梦精灵球t恤。 秦蔻:「……」 秦蔻扭头就问陆小凤:「这衣服难道是你挑的?」 陆小凤耸耸肩,道:「是啊,那天买东西的时候我和楚兄一块儿上的街。」 秦蔻:「……果然。」 陆小凤:「果然什么?」 秦蔻:「就是你小子让美少女变成宅味美少女的!」 然后出来的就是苏蓉蓉。 谢天谢地,苏蓉蓉没穿个什么塞x达传说的痛衫出来。 她瞧上去是个审美非常温婉的人,只穿了一件很薄、很柔软的嫩绿袍子,这件袍子很长,一直遮盖了她的脚面,看制式的话, 倒像是直裾深衣。 她的头髮也是松松垂下,在下面绾了个很简单的髮髻,头上只用了一根白玉钗子,相当素雅。 三个女孩子一来,立刻便被秦蔻家中这些奇异的摆设给吸引到了,这时候,电视本来也在放着节目,因无情和冷血不想再受魔改电视剧的荼毒,因而现在电视上正在放唱唱跳跳的歌舞综艺,她们三人便立刻呆住了。 甚至不是吸引,而是有一些受到了惊吓,宋甜儿露在外头的手臂上,寒毛都竖起来了,瞧了半天,才对楚留香道:「你……你怎么没提过这一样东西?」 楚留香:「……」 楚留香分辩道:「我明明就提过了!」 但是宋甜儿当时的重点完全在磕cp,磕这明艷秦大小姐x孤狼一点红的cp,兴奋得要命,哪里有空注意什么电视机。 不过这话现在倒是不必提,他不是怕蔻蔻羞涩,蔻蔻这人天生就不知道什么叫羞涩的,他是怕红兄脸皮薄,难为情…… 宋甜儿没空理他,她已坐在了那懒人沙发上,只觉得一种从所未有的奇异承托力,瞬间承住了她的腰、腿、臀、背,只令人觉得浑身都陷入了一种极其舒适的入定状态。 宋甜儿:(⊙—⊙) 李红袖:「……甜儿?」 宋甜儿:(* ̄▽ ̄*)~~~ 宋甜儿:「哇呜!红袖姐你快来试试这个!」 她大力的拍着身边的另一个懒人沙发。 然后李红袖就和她一块儿躺尸了。 楚留香无奈地轻笑,苏蓉蓉也颇为宠溺地笑了。 苏蓉蓉与秦蔻攀谈着,又赠予秦蔻那浑身通透温润、无一丝瑕疵的白玉美人像。 秦蔻不肯收这么贵重的礼,但苏蓉蓉却说,电风扇与洗髮水、护肤的面霜对她们来说才最贵重呢。 秦蔻无奈地说:「可是这些东西在我们这里,实在算不了什么呀。」 苏蓉蓉笑眯眯道:「是了,对你来说十分不算什么的东西,对我们来说却实在好用和紧俏。那同样的,这白玉美人像,对你来说是贵重的,对我们来说却实在寻常。」 她笑道:「这岂非是送礼的最高境界?一面令对方觉得贵重,另一面自己却也 第438页 不觉得肉疼,若我们之间天天都有这样的礼送,岂非是世上最大的美事?」 她说话倒是和楚留香蛮像的,简直是无一处不为人着想,又无一处不令人舒适至极。 叫她这么一说,收下这白玉美人像,倒是见双方都赢麻了。 楚留香也笑道:「好蔻蔻,你不必为我心疼钱,这是我偷来的。」 秦蔻:「……」 秦蔻:「……」 秦蔻还能有什么话说呢,秦蔻当然只能开开心心地收下啦。 倒是看见宋甜儿和李红袖坐在懒人沙发上完全不肯挪开,她说:「你们今天在这里住一晚吧,明天咱们上街去逛,甜儿和红袖喜欢懒人沙发,我就带你们去买两个新的带回去嘛。」 宋甜儿听见这话,欢唿一声,在沙发上蛄蛹了一下。 她想喝口水,都捨不得起来,还是心细如髮的无情发现了,去帮这位活泼可爱的大辫子姑娘倒了杯可乐。 理所当然的,这种黑褐色的、冒着气泡的、仿佛一口能毒死十个人的现代特产先是让宋甜儿非常迟疑,尝了一口后,她眯着眼咂么了一下,说:「有点怪……」 然后又立刻喝了一口,继续道:「还是觉得怪,但是又很……」 她咂咂嘴,又喝一口,觉得这种味儿还真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人一口一口的简直停不下来。 陆小凤问:「怎么样,不错吧?」 宋甜儿:「还真是很不错……诶,你便是那位百年之后的陆小凤么?」 陆小凤笑道:「不错,正是在下。」 宋甜儿又道:「那你是傅红雪么?」 那人却浑身僵硬着,不敢看女人的老毛病又犯了,他垂下眼帘,摇了摇头,盯着窗外说:「我是冷凌弃。」 宋甜儿道:「唔!」 等着楚留香过来找宋甜儿和李红袖的时候,宋甜儿已经和冷血(单方面的)相谈甚欢了。 她一瞧见楚留香,立刻就说:「快点拉我起来,我要去厨房做菜了,我要大展身手!」 楚留香莫名其妙:「你自己不能起来么?」 宋甜儿板着脸:「可是我已经被这个沙发妖怪给封印了。」 楚 留香噗嗤一声笑了,道:「你才刚来多久,就和小陆学会说怪话了。」 陆小凤笑了一声,没说话。 楚留香伸手一拉,就把这位厨艺大师给拉起来,宋甜儿沖他吐了吐舌头,也没说话,一熘烟就跑进厨房去了。 进了厨房,才知道什么叫做梦中情厨! 这烤箱!这电饭锅!这微波炉!这双开门大冰箱!这抽油烟机!! 宋甜儿:☆▽☆!!! 宋甜儿撸起袖子:「我来!我来!我今天必要做一桌好饭!!」 这时候其实蒸蟹已经吃过一轮了,反正吃大闸蟹这种活动就是蒸一锅吃一锅,随时蒸随时吃的嘛,秦蔻和一点红在厨房里,被冲进来的甜儿姑娘给赶了出去。 一点红身材颀长,身形优越,冷傲与野性十足;秦蔻浑身奶白,明艷动人,比他低了大半个头。一点红与她说话时,便是微微低着头,十足乖顺、十足温柔的模样。 宋甜儿:☆▽☆ 好一对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璧人!!! 秦蔻:「……」 一点红:「……」 他们两个一块儿走出厨房,只感觉身后那道灼热视线愈发灼热,秦蔻悄悄地捏了一下一点红的手,一点红立刻凑过来垂下头。 秦蔻跟他说悄悄话:「她为什么那么看着我们?」 一点红如实回答:「……不知道。」! 第182章 宋甜儿是广府人,也就是今天的粤省,楚留香的船所在的位置,其实也差不多就是粤省和桂省外头的那片海,他常年生活在炎热之地,因而身上的皮肤颜色才是一种极其健康且诱人的蜜色古铜。 不过这一家四口(?)和秦蔻刻板印象里的粤桂两省的人还是不一样的。 在她印象之中,在南方很炎热的地方生活着的人,很多都是黑且瘦小的,但是楚留香的块头……你说他去参加健美先生也肯定没什么问题。 当然啦,秦蔻觉得健美先生对她来说还是太过了,那种肌肉其实远不是正常状态下人的肌肉,赛前严格的饮食控制会让脂肪层最大程度的消失,露出极其夸张的肌肉。 长期保持那种身材绝对是一种作死的行为,专业的选手们赛季和非赛季的体型瞧起来也是完全不同的。 秦蔻认为人还是有肉感才好看。 因此她觉得阿楚哥的身材非常非常完美,即充满了一种关于力量的想像,又令人总觉得他的身体是炙热而肉感的,他既有力、又温暖……秦蔻完全可以理解为什么他的桃花运好得吓死人。 在现代估计他也没少收到妹子们的微信好友申请……不过他倒是一个也没接受,全都拒绝了。 他不是会骗身骗心的那种人,他只是一个万花丛中过、偶尔才採撷的浪子。他瞧见那种一看就是想真的谈恋爱结婚生子的女孩子,恨不得躲得八丈远,生怕自己做错事惹得人家伤心。但他对自己的身体很诚实,也很欢迎和自己有着一样想法的女孩子。 所以,在现代不沾花惹草大概是因为借住在秦蔻家里,很不想惹出什么后续不必要的麻烦给她。 第439页 至于同样风流、同样倜傥的另一枚浪子陆小凤同学……他那江湖妲己、讨人喜欢的本事似乎在现代的姑娘们面前很是失灵,估计是因为他的两瞥小鬍子实在是……看起来太怪咖了。 全身都是痛衫就更怪咖了! 而且陆小凤似乎把现代当成大型的游戏房了,回去古代享受享受快意恩仇、潇洒至极的江湖生活,再跑来现代享受享受电子游戏,他这双面生活真是安排得妥妥噹噹,完全懒得出门去交际。 当然咯,若说男人的身材,秦蔻还是最欣赏自己的红哥,也许是因为她只近距离观察过红哥,她很清楚那惨白的皮肤有多炙热,沁出薄汗、犹在抽搐的时候都叫人喜欢。 这一对璧人走出厨房,完全由宋甜儿姑娘掌勺。倒是不必担心现代的这些厨具她玩不转,一个能完美掌握柴禾烧火大小的人不可能玩不转煤气炉这么简单的玩意儿…… 而且她也不是一个人。 楚留香当然很自觉地钻进厨房给她打下手了,陆小凤嘴里吹着口哨进来了,傅红雪本来就是出门去买菜的,宋甜儿缺少原料,秦蔻就给他打了电话,叫他多买点东西回来。 阿飞面无表情地钻进厨房,认为既然大家都在帮忙,那么他理所应当也不该吃白饭,毕竟,「不受人恩惠、不欠别人东西」乃是阿飞的人生信条。 ……虽然他欠秦蔻的人情海了去了,不过人不能因为欠钱太多就躺平,该干活的时候还是要干活的! 结果和这个陌生的新大厨大眼瞪小眼。 宋甜儿嫣然一笑,伸手要捏捏阿飞的脸,被阿飞躲开了。 楚留香笑道:「我们小阿飞可不是谁都能捏的。」 进厨房来打下手的李红袖听见这名字,有点古怪地道:「阿飞?」 楚留香沖她神秘一笑,示意她不要多说。 宋甜儿大大咧咧地缩回自己的手,对这只小狼崽笑道:「小孩子只要敲着碗等吃饭就好啦,去吧去吧。」 阿飞被她撵出去了。 然后冷血进来了。 他总觉得大家都在忙活,甚至连无情和花满楼都在守烤箱,大概、或许、他也应该忙一忙。 宋甜儿叉着腰咆哮:「……厨房盛不下那么多人,出去出去!」 冷血:「……」 冷血只好乖乖又出去了。 大家都在忙,秦蔻和一点红就乐得轻松,一点红平时多下厨房,秦蔻觉得他完全可以撂挑子的。 她家和她的朋友,又不是塑料朋友,搞什么待客之道这啊那啊的讲究,大家都是好人,也都很明白怎么舒服怎么来。 秦蔻就拉着一点红回屋里休息一会儿,玩一会儿(正常的玩)。 两个人在屋里下五子 棋,棋盘放在床铺上,秦蔻抱着个软乎乎的白云抱枕趴在床上,两条小腿抬起来晃来晃去,手里把玩着黑色的棋子。 五子棋,是小孩子们成本最低的游戏了,简直就没有之一。 跳皮筋还需要去买一根三块钱的皮筋呢,踢毽子还要去买个毽子呢,扇卡片属于小学男生的豪赌,每一张卡片都是要从干脆面里吃出来的,有些卡面还非常难以收集,成本贵得吓人。 但是下五子棋,只需要一个方格本,外加一黑一红两支颜色不一样的笔就可以消磨一下午的时间了!完全不需要额外的支出。 但秦蔻其实自小就蛮不擅长这种游戏的…… 现在想想她简直什么都不擅长,跳皮筋不会、踢毽子不会、五子棋玩不好、什么围棋象棋就更别说了,完全两眼一摸黑,也怪不得小学时没人肯陪她玩了,玩啥啊?根本就没啥可以玩的嘛。 不过后来可就不一样咯。 尤其现在,她还有一个绝佳的玩伴。 一点红之前没玩过五子棋,不过只一听了规则之后,立刻就意识到先行的黑棋倘若没有限制是必赢的,他玩扑克的时候也会脑内自动开始算牌,推演能力很是不错。 然后他看了看秦蔻那清澈的眼神……没多说什么,只说:「你执黑。」 连五子棋执黑无限制必赢都不知道的秦蔻:「好哦。」 结果还需要他刻意让着才能保持60%左右的胜率。 搞得秦蔻大为兴起,拉着一点红要酣战三百回合! 玩了好一会儿,她才懒洋洋道:「你让棋的技术真好。」 他当然不会一直赢,他享受的是和爱人在一块儿消磨时间的快乐,完全不追求压人一头。 但他也不会一直输,他让的棋是很有技巧的,既不会让秦蔻觉得赢得太轻松很没意思,也不会让她觉得很难赢,只会让她被激起斗志,赢几把、再输几把,颇有一种「我们斗得势均力敌」的错觉。 结果她心里门儿清的嘛! 一点红忍不住笑了,瞧了他聪明的女朋友一眼,道:「你不想让我让,我也可以不让。」 秦蔻撒娇:「我才不!我就要你让我,不然我一直输,多没意思的。」 她拍拍身 边的床铺,说:「你过来。」 他从善如流地过去,被秦蔻扑了个满怀。 秦蔻说:「我老早就发现了……你的棋牌功夫不错啊,是不是也会下围棋?」 一点红说:「小时候学过。」 秦蔻:「……你们杀手的课程表还真是很丰富,你说你会弹琴我也行。」 第440页 一点红说:「……的确学过。」 秦蔻瞪大眼:「你真会啊?」 一点红说:「没天赋,学不会。」 那会儿他师父大概是对组织的定位还不是很清晰,想养出十几个无孔不入的杀手,干什么都像模像样。力求他们像水一样,可以渗透进任何地方。 故而,他总觉得他们应当做什么像什么的,一点红认字、书读的还不少,字写的也还行,他人聪明,天生走一步就能想到三步以后的事情,反应极快,围棋的棋谱也能过目不忘,耳力出众,去赌场赌骰子也基本能傲视群雄。 属实多才多艺…… 但长大以后干刺客,一点红没干成那种「润物细无声」的刺客,反倒干成了那种「把你们全鲨掉就没人知道我来过」的狂暴刺客…… 这么多才多艺的一点红,也有不擅长的事情。 乐谱这种东西,就算可以过目不忘,但没乐感就是没乐感,莫名跑调就是莫名跑调,节奏不对就是节奏不对…… 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和陆小凤完全一个情况。 好在一点红从不爱勉强,对音乐事业也完全没爱,弄不好就不弄了,才免于让音乐少女coco每天忍受魔音入耳的折磨。 秦蔻哈哈大笑起来,啾了他一下,说:「我们无所不能的红哥居然也有不擅长的事情么?」 一点红还很配合这句揶揄:「有很多。」 秦蔻:「除了弹琴还有?」 一点红板着脸:「给猫洗澡。」 秦蔻:「……」 秦蔻捂着肚子狂笑起来。 近来,为了今晚的这个中秋国风小展会,秦蔻还是忙活了一阵子的,在电脑前坐着的时间也增多了,肩颈不舒服,一点红顺势把她翻了个面,让她趴在床上,伸手给她按按肩膀。 不得不说……武林高手真 的是一群很逆天的人。 对人体每一块肌肉走向都很了解,同时手上的力道又掌握的非常好,可以轻也可以重,秦蔻被按了一会儿,眼睛都舒服得眯起来了,按着按着就要睡着了。 好歹是告诫自己不能睡着…… 两个人又窝在卧室里说了一会儿悄悄话,微信上许久未发言的宁静致远私聊了她,说饭好啦,下来吃饭。 二人就下楼去吃饭。 桌上自然已七七八八地摆了一桌子,今天有多达十几个人在这里度中秋,菜色自然丰盛得要命,大闸蟹是管够的,前两天秦爸爸给送来的一筐子还剩半筐、花满楼过来又拎了一大筐,一群在一块儿吐泡泡,蟹的肚儿都是滚圆,蟹黄蟹膏撑得满满的。 而且今天人工真是管够。 那还等什么呢?这人工不用白不用,就做最简单且最奢侈的吃法吧! 四五十只蟹一锅一锅地蒸出来,打发楚留香、陆小凤这几个闲人去剥蟹,弹指神通、灵犀一指当真很是灵巧,剥蟹剥得又快又好,蟹壳扔了好几个垃圾袋,剥出来的蟹肉蟹黄扔进锅里炒香,煮好的面条下锅滚一圈儿,保准每一根上都沾上鲜甜的蟹汁水。 这一波直接把所有的大闸蟹全部都非人道毁灭了。 而且真的巨好吃,就是很简单,但是因为食材实在太棒,这么简单的烹调就足以让人鲜得想把舌头给吞下去。 四五十只蟹看上去虽然多,拆出来其实没多少,在小盏里分好之后,看起来倒是像老s省的一种叫「一口香」的臊子面。 人太多,一人一盏,多了没有。 秦蔻感觉不是很满足。 不过还有别的东西。 因为没去过粤桂二省,秦蔻其实没吃过正宗的白斩鸡,今天一吃,简直惊为天人——天!皮居然是脆爽脆爽的,这种口感对她来说真的是难以去形容的新鲜,脆到甚至感觉还在弹,鸡肉也是,紧緻而有弹性,冰冰凉、鸡皮与鸡肉之间还有一层颤巍巍的啫喱冻…… 秦蔻:捧脸.jpg 对生活水平一向没什么要求的冷血和傅红雪吃到这道菜的时候也愣了一下。 腊味饭也实在好,炭火香气和极其明显的腊肠香气,金黄干爽的锅巴,宋甜儿姑娘 还在来到这里还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迅速的get到了一些新鲜吃法,比如在上头直接放了生蛋黄,生蛋黄和米饭一块儿拌,在米饭的余温之下蛋黄就会变得半生半熟。 这东西在不爱吃生蛋黄的人眼里大概很诡异,但秦蔻是那种吃烤擀面皮都为难店主给她打个生蛋黄的人,这种程度完全可以接受,吃得很是开心。 在山野中长大的阿飞:「……」 阿飞虽然在山野中长大,却从来不吃生食,看到秦蔻和宋甜儿毫无心理芥蒂的吃这玩意儿,一副看茹毛饮血原始人的眼神。 然后还有特别鲜甜的白灼虾,这东西也是宋甜儿他们几个人过来的时候顺便拎来的,这可是全世界最神通广大的渔民楚留香从海底捞上来没多久的,不鲜完全不可能。 再来个白灼菜心、一个原本预定好要做的糖醋里嵴,一个凉拌藕、一个拌三丝、一个蓝莓山药、几只烤乳鸽、还有一大盘在烤箱里烤的非常不错的类宜家肉丸子配酱汁。 宋甜儿还嫌菜色不够丰富,当场找个了做菜的视频,现学了个炒牛奶,因为家里没水牛奶,所以秦蔻才给在外头的傅红雪打了电话,让他去河马先生看看,顺便再买了点鱼籽,出锅之后撒在上面。 第441页 这个菜真的是……秦蔻其实很少会形容一道菜为「入口即化」,因为多半的菜都做不到,但是这个炒牛奶是真的……啊,又香、又软、又滑…… 很神奇的口感和味道,非常棒。 秦蔻:捧脸.jpg 秦蔻:(* ̄▽ ̄*) 满足!! 第183章 这话虽然说来对一点红很不厚道,但宋甜儿的厨艺的确胜过一点红良多。秦蔻觉得粤省的人是有什么地域天赋在的,就这道白斩鸡,做法看着很简单,但往往是这种越简单的东西才越考验人。 秦蔻认为红哥再多做十年饭也不大可能做出这种程度的白斩鸡来。红哥做菜很家常,但宋甜儿就像个厨艺大魔王,拿去粤省直接开店估计都能傲视群雄…… 不过一点红技不如人,却也没什么感觉。 一点红不讨厌做饭,相反,因他的前半生实在太颠沛流离、失魂落魄,所以极其的珍惜这种对于这种旁人来说唾手可得的安宁。 偶尔,他躺在这充满馨香与冷气的房间里睡着时,还会忽然在梦中回到那些九死一生的过去。 然后他会骤然惊醒,浑身冷汗,看到秦蔻窝在他怀里安安稳稳地睡着的,慢慢地平静下来,又忍不住要抱她抱得更紧一点。 还有他睡觉,一有任何风吹草动都会立刻清醒这件事。 这敏锐程度其实很反常的,寻常武林高手完全不可能敏感到这个程度。 要知道,江湖上那么多杀手,一大多半都是靠旁人睡着或者喝醉的时候一刀了结了人,倘若江湖上人人都那么容易醒,这种暗杀方式多半是没有用的。杀手们只能另闢蹊径,和一点红一起,走「把你们都鲨光就没人知道是我干的」这种路子。 这种极度反常的敏锐,除却一些武功极高的人之外,都是自小苦功夫练出来的。 至于怎么练,一点红不是很想回想。他背上那些密密麻麻的鞭子抽出来的伤痕就是因为这个得到的。 所有的这些,秦蔻浑然不知,一点红也根本没打算把这种事说给她听。 因此秦蔻时常烦恼他愿不愿意就这样洗手作羹汤,他自己却很明白,他太珍惜现在的生活,也太愿意就这样生活下去了。 这种平静的、松弛的生活。 所以他虽然没那么热爱做饭,但其实也蛮乐意承担起这件事的,正巧,秦蔻不爱做饭,两个人极为互补,契合极了。 这一顿饭,大家都吃得很满足,秦蔻还拿出了酒来喝。她这里没什么珍藏几十年特别名贵的好酒,但胜在 花样很多,品质也都很不错。 按理说,吃大闸蟹这样寒凉的食物,是要配温好的黄酒喝的,不过今天蟹多人也多,平均分下来一人就两口……实在没必要为了两口蟹粉面专门去温一回黄酒。 她就从冰箱里挑挑捡捡,取了几只白葡萄酒。 这些酒一般她也不会特地拿来配餐,都是晚上睡前喝,秦蔻自己是不大喜欢干型葡萄酒的,欣赏不来那个味道。这几只都是甜型和半甜型,酸甜适中,清新明亮,味型的描述听起来都让人很容易联想到很甜的东西:芒果啦、蜂蜜啦、柚子啦、苹果啦、黄桃啦…… 冷血和无情平时都不大爱喝酒,对酒没什么特别的研究,只觉得这酒液清冽,竟不需要特别的去筛酒,又听闻是葡萄酿造的,便觉得有些新奇——毕竟在他们的印象之中,葡萄酒都是闪动着紫红色宝石光泽的模样。 喝起来——喝起来感觉甜甜的、酸酸的,回口都是一股芬芳的味道,但是劲儿却不小。 再看秦蔻,面色如常,一口接一口的饮酒。 冷血不由觉得她酒量实在出色,是个豪杰。 但这也是因为他们所处的那个年代只有发酵的低度酒的原因啦…… 楚留香和陆小凤在现代呆的时间很久,这点度数的小甜水根本不放在心上。 宋甜儿这会做也会吃的大厨就不一样了,她的角度比所有人都更专业,喝一口,摇晃酒杯,品一品,再摇晃一下酒杯,得出结论:「这酒总觉得更适合配味道稍重一些的菜,像滷菜那样的,或许配生腌会更好呢!」 这专业的! 秦蔻知道那种米其林的法餐,的确会根据不同的菜色来搭配不一样的葡萄酒。米其林餐厅她其实吃得不少,不同的餐酒搭配也的确尝过不少,不过她这种纯吃东西不爱多做功课的食客,实在也品不出其中的妙处来。 在座各位里无人能有宋甜儿这样对美食独到的见解,宋甜儿当然也不大在意,只又转而说起了新鲜的海鲜做成生腌之后的那种独到美味。 生腌这一种东西,吃就要吃个最新鲜,x市在内陆,与大海的关系基本等同于没有关系。这两年潮汕生腌成了网红食品,连x市其实都有卖的,秦蔻路过的时候去瞧过,对那些店主人说什么「海 鲜都是空运过来的」这种说法不置可否,反正是不信。 宋甜儿就说:「那没事!这样,过几天让我们楚大少下海去捞鱼虾蟹,捞上来之后我做成生腌,给你送来,你配着这个酒再试试呢。」 楚留香从盗帅降级成专业渔民,居然也浑不在意,还颇为贊同地点了点头,只笑道:「阿蔻放心,我捞的东西绝对最新鲜。」 秦蔻有点心动,又怕吃了拉肚子,左思右想了好一会儿,才点点头,说:「好呀,那我等着吃好吃的啦。」 第442页 陆小凤忽然噗嗤一声笑了,揶揄秦蔻:「吃个生腌都要思前想后这么久,我看我要把你拐带回江南,那难度可不小。」 花满楼笑了起来,却也不说话,只举起酒杯。 大家又碰了一杯,淡金色的酒液在玻璃杯中轻轻摇曳起来,白花、苹果与黄桃的芬芳在酒液中被盪起,又被人喝下肚去。 号称从不喝酒的傅红雪早在秦蔻这里打破了这原则,现下对酒根本也没什么排斥了,和众人一起碰杯。 不过氛围组开始欢唿的时候他还是闭着嘴没加入。 唯一不能喝酒的是未成年人阿飞,他端着个高脚杯,高脚杯里盛着半杯冰凉雪碧,毫无违和感的混入。 真是完美的一餐。 酒足饭饱,秦蔻超级满足,依偎在一点红怀里,摸着自己的肚皮,感觉自己就很像是这个时节的大闸蟹,肚子滚圆。 她噗嗤一声笑了。 一点红垂头看她,伸手摸了一下她的脸,低声问:「你在笑什么?」 秦蔻就悄悄地把自己的这个联想告诉了一点红。 一点红:「……」 秦蔻:「哈哈哈哈哈。」 一点红:「……」 秦蔻:「……这话有那么奇怪么?你的神色好古怪。」 其实他的表情在其他人看来还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样子,根本和平时就没有半点区别,但是秦蔻和他乃是全世界最亲密的人,她对他熟悉极了,这种微妙的变化也能捕捉到。 一点红:「倒不是这个……」 秦蔻:「嗯?那是因为什么?」 那当然是因为一点红联想到了其他的东西…… 他一想到被绳子捆得结结实实的螃蟹,就忍不住要想到那条十米长的绳子和她被…… 这大概就是男人的劣根性吧,一点红瞧着秦蔻一无所知的眼睛,立刻对自己邪恶的内心产生了一点愧疚之情,只含含煳煳地说「晚点告诉你」这种话给煳弄过去了。 这时候,这一对咬耳朵说着悄悄话的情侣就又收到了宋甜儿姑娘的捧脸星星眼。一点红面无表情地站着,假装没看到,秦蔻指挥着没做过饭的人收拾盘子。 其实也就是把锅碗瓢盆全扔到洗碗机里面去啦。 今天开宴的时间其实挺早的,家里中午就随便吃了点、垫垫肚子,主要就是为了下午这一顿,三点多的时候秦蔻和一点红就在厨房里呆着了,四点多,宋甜儿就来了,不由分说地掌起了勺,不过五点就开宴,等到大家吃完饭,各自都懒洋洋地时候,也不过才六点半。 cocolivehouse的中秋国风小展会八点才开始,这个时间也正好就是livehouse演出一般的开演时间,不过今天的活动可不是演出,或者说,不只是有演出。 这次的小展会其实相当于一个小夜市,秦蔻的店不小,还带着个院落,这院子可以发挥的地方就很多了,挂上一排一排的灯,正好可以做两排小摊子。 她们店员工出的摊子是卖酒,从米酒到葡萄酒、精酿啤酒一应俱全,全是秦蔻亲自尝过且喜欢的,找个店里的一个开朗爱笑的女孩扮做沽酒女来卖。 月饼是不卖了,找了个精品的私人蛋糕房,说服人家过来摆摊,把雪媚娘当月饼卖。 今天这活动不要门票,店里全靠卖酒和摊位费赚钱。秦蔻想着这是第一回 办这种活动,首要的是提升知名度,赚不赚钱倒在其次,况且因为没有房租,店子在那里放着也是放着,其实成本也不怎么高,因此不大紧张亏不亏。 林诗音也占了一个摊子,她的摊子就不在院子里了,在建筑物里面,因为她摆摊展示的是真正的缂丝扇,要亮亮的灯光,才能显出细节来,所以中午给秦蔻编完头髮之后,自己就去那头了,下午也没回来吃饭,和店里的员工结伴去吃的牛肉沙拉。 缂丝是一种十分珍贵的料子,根据扇面上图案的复杂程度,价格区间也很大,林诗音手上的这些精 品,少则要卖几千,多则要几万,今天特地挑的都是便宜的,那价格也都在一两千,其实也不打算卖多少,只是去展示一下,撑场面。 顺便,再古装亮个相。 林诗音人生得美丽,一举一动也皆有章法,行走坐卧皆与现代人的随性截然不同,聘聘婷婷,动人极了。她从李园带出来的几大箱衣物,也都是定好的料子与样式,穿上件紫衣,神色又冷淡,她身上没有那种嚣张的夺目气焰,但是绝对能牢牢地吸引人的眼球,如梅花落雪、清淡美丽。 秦蔻还找了两家本地开汉服工作室过来摆摊,还有一个拿热缩片能做出冰裂纹、玉质、点翠效果的手工奇人。这个奇人是个热缩片业余爱好者,平时有自己的班儿要上,在社交网络上也不求出名,就默默发东西,被秦蔻家的工作人员给翻到,超级热情地邀请过来摆摊。 自然的,料子和做工都很不错的汉服卖的不便宜,这种很厉害的手工制品更不可能便宜,林诗音那一两千块的扇子拿去摆着,放在里面居然也不算贵的很突兀。 然后就是她找来的本地国风乐队了…… 说实话,水平还行,但不够好…… 所以秦蔻还找了上次那支秦蔻帮忙上台过的摩登復古的citypop乐队,她总觉得这种梦幻的、浪漫的、舒缓的曲风,其实也很对这种城市限定款梦幻国风的胃口呢。 第443页 这种演出其实很像是在普通酒吧驻唱的感觉,客人们不全都是专程为了听歌才来的,吃吃喝喝、也有大声说笑的,成名的乐队肯定是不大愿意来的,要找也只能找小乐队。 对小乐队来说,一切能扩大知名度的演出都是好机会,态度积极,且演出费也很低,那只秦蔻上次帮演过的乐队为了还人情还不要演出费。 必要的时候,秦蔻自己也会穿着古装背上吉他上台演奏。 至于有没有人来,来的人消费能力如何,秦蔻不大担心。 她的livehouse所在的地方可是一条非常小资、全是各色漂亮餐馆的街!地点也不偏远,就在市中。 城市里的年轻人,总有一种非常奇特的能力,那就是把一切节日都当成情人节一样过,无论什么节,晚餐的餐馆里约会的男男女女都不会少。 而越 是这种特殊的日子,餐馆的格调与环境就越显得重要,这条街环境优美,建筑物各有特色,馆子都很有格调,而且有几家还真的好吃得秦蔻都念念不忘,大好的中秋佳节,当然会有很多人啦。 暗搓搓的秦蔻就是要收割这一波饭后散散步的年轻人的钱包! 所有的东西,秦蔻只需要大致看一下,自然有人去负责,老闆是不必亲力亲为的,所以今天那头忙得很,秦蔻却在家里悠悠闲闲的吃饭待客,吃完了饭,才邀请朋友们一块儿上她店里去看看。 大家自然都没有什么意见,秦蔻又神神秘秘地拉着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三人去玩换装游戏。 她早就知道楚留香有三个妹妹,也早就说过让他带着义妹回来玩的话,礼物老早就准备好了,是三套精心搭配过的现代衣裙。 这礼物自然送得很合适,而且可以立刻用上。 秦蔻自己也画了个淡妆,换上了林诗音事先搭配好的衣裳,她头顶两个狐狸耳朵一样的双螺髻,又小心翼翼地插上了楚留香送的那一朵珠花。 宋甜儿穿着秦蔻送的斑马纹衬衫、墨绿针织衫、后开叉半身皮裙和中筒靴,按照秦蔻的建议,把两条漆黑的大辫子拆了,高高扎成马尾,耳朵上也挂了大而夸张的耳环。 宋甜儿的眼睛大而圆,整个人的皮肤都是健康的蜜色,身高在一米七左右,头髮丰厚得令现代人能嫉妒得咬手绢。被拆散的麻花辫扎成马尾之后,头髮就会自然地捲曲成一种羊毛卷一样的感觉,秦蔻笑嘻嘻地给她涂上口红,又把自己的包借给她一个背。 出现在镜子里的,立刻就是一个时尚的摩登女郎了。 宋甜儿对着镜子左看右看,只觉得新鲜异常。 而秦蔻呢,穿着她的古装,也感觉新鲜异常,对着镜子左看右看,简直不敢相信镜子里这个美丽娇俏的仕女(秦蔻语)就是自己。 两个人站在一块儿,互相都觉得有趣,忽然心有灵犀地对视一眼,忍不住笑了起来。! 第184章 李红袖穿了件白衬衫、牛仔阔腿裤、球鞋和外搭的菱形纹针织背心,鼻樑上架着金丝框的眼镜,头髮绾在脑后,绾成个低低的马尾。 emmmmm…… 但是头髮太柔顺太长了,瞧起来其实不像是都市ol。 古代女孩子们的头髮,当然和古代男孩子们的头髮一样,都是及腰的长度,漆黑且柔顺的。 但是男孩子的长髮……因为根本也没几个男人在现代留长髮,只要是头脸齐整、身姿尚可,长发看着清爽,穿衣裳自然而然就好看,有一种长发自带加成的时尚感。 但女孩子不一样,长头髮的女孩子太多了,况且女孩子的衣服种类本来比男人要多很多,从古至今,女子的髮式变化都比男子多。 秦蔻歪头看着她思考。 李红袖伸手扶了扶自己的眼镜。 秦蔻掏出了捲髮棒。 李红袖后退一步。 宋甜儿大喊一声:「呔!哪里跑!」 宋甜儿果断叛变,从后头截住了李红袖,秦蔻拿着捲髮棒狰狞地冲上去…… 十分钟后,在美发老师傅秦蔻的妙手之下,这一头黑而柔顺的长髮已经变成了蓬松的大卷,然后秦蔻的手上去嗖嗖嗖一顿揉弄,就把这一头十分古代仕女的柔顺黑髮整成了个法式慵懒低丸子头。 顺便用轻薄的定型水一顿喷,然后给她耳朵上挂了两个小巧的编织耳环。 李红袖:「……」 李红袖道:「原来这样看似懒洋洋的头髮,也有这么多的讲究……」 秦蔻说:「还好啦,其实比古代的髮髻要容易多了,今天编这个双螺髻的时候,真是好复杂的。」 宋甜儿顶着她的羊毛卷大马尾一跳一跳的,道:「所以我们都不梳啊,你想想,我们可都是要下水的,早上弄个髮髻,中午就浸了盐水,不拆都可以在里头腌咸鱼了。」 秦蔻:「……」 秦蔻有点好奇:「你们都会下海游泳么?」 李红袖笑道:「住海上的人,倘若不会泅水,那岂非是嫌命太长?」 宋甜儿也笑:「是咯,我们虽然没有楚大少的神功那么夸 张,不过下海去游游泳,浮在水面上晒晒太阳,也是常有的事。」 说到晒太阳,秦蔻很有兴趣地问:「阿楚哥会躺在甲板上很认真的晒太阳么?」 两个姑娘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 第444页 宋甜儿道:「会!怎么不会呢!他呀,还隔一会儿给自己翻一次面,像晒咸鱼一样。」 秦蔻试着想想了一下咸鱼一样的阿楚哥…… 三个人爆发出一阵快乐的大笑。 忽听苏蓉蓉的声音:「你们在说什么呢?那样开心。」 宋甜儿:「啊!蓉姐!」 秦蔻一转身,就瞧见了苏蓉蓉。 苏蓉蓉毫无疑问是个美人,且应当是个在粤桂地区很难得一见的、气质有如江南仕女一般的美人。从前阿楚哥还回不去的时候,有时候讲起他的三个义妹,言语之中不乏溢美之词,但每次提起苏蓉蓉,他言语之中的那种爱护与怜惜,简直都要溢出来了。 一见到苏蓉蓉,秦蔻就知道为什么了。 李红袖与宋甜儿,都是十分健康的美人,宋甜儿活泼得像条剑鱼一样,估计天天在甲板上从这头跑到那头,又从那头跑到这头吧。 相比之下,苏蓉蓉却瞧起来是纤细、苍白而多病的。 当然了,一个武功不低的女孩子,不可能真的体弱多病,走两步就喘,这只是苏蓉蓉自身带的病美人气质而已。 这样的女孩子,任谁见了都要忍不住放轻语气的。 她身上穿了件墨绿色的裙子,这裙子的垂感与光泽度都非常不错,贴着她的身体流线而下,裙摆做成了鱼尾裙的样式,她一走动起来,那墨绿色的鱼尾巴就轻轻地曳动着,她足上穿着双低跟的白色尖头的穆勒鞋,在地上踩出哒的一声。 她的头髮还是松松绾着,这衣服极适合她,秦蔻就算自己穿,也绝穿不出这种聘聘婷婷的感觉。 因为怕冷,秦蔻又借给她一件宽松的黯橘色薄西装外套,某种意义上这也属于红绿搭配了吧。 同样红绿搭配的秦蔻如是想到。 苏蓉蓉瞧了瞧秦蔻,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个绿颜色的香囊来,挂在了秦蔻的腰间,比上衣的绿色稍深一点的竹绿香囊压在银红的裙子上,十分和谐。 瞧着这香囊,秦蔻又想起一件事来,就问:「你们四个是不是都有一样的香囊?这下我也加入你们了!」 苏蓉蓉面露不解,问:「什么一样的香囊?」 秦蔻:「诶?是阿楚哥说的啊。」 阿楚哥来的时候,身上就带了个破破烂烂的香囊,显然是在沙漠之中被弄成这样子的,那香囊里头塞了各色香料草木,虽然已完全烂了,但依然散发着一种清新香气。 楚留香就解释这是三位义妹给的,他们四个人什么都是一人一份,香囊也是,必须带着。 宋甜儿忽然噗嗤一声笑了。 她笑道:「什么胡话!除了蓉姐爱戴这些小玩意儿,我们俩可从来不带。他呀,自己的鼻子闻不见,就格外害怕自己身上会有不好的味道,冒犯了别人。所以洗澡洗得特别勤快,又喜欢带这种香囊香包类的小东西,就是想让自己香香的见人呢!」 秦蔻也忍不住笑了,又说:「那他怎么骗我呢。」 苏蓉蓉微笑道:「害羞吧,不好意思承认自己喜欢香喷喷的。」 秦蔻:(*/w\*) 秦蔻:「没想到咱们阿楚哥还怪可爱的。」 四个姑娘笑做了一团。 这时,刚好有人上来敲门,只听楚留香那温柔、沉稳、富有魅力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大小姐们,换装换好了没呀?」 笑声戛然而止。 然后她们笑得更开心了。 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先出来的古代活泼仕女秦蔻小姐意味深长地瞧了楚留香一眼,楚留香已经换上了他在现代的常态打扮,黑色的丝绸衬衫扣子从第四颗开始扣,露出结实、完美、诱人的古铜色肉体。 再一想这傢伙居然在那么莫名其妙的地方害羞了。 秦蔻:(* ̄︶ ̄) 秦蔻神秘地微笑着飘走了…… 然后是神秘微笑的苏蓉蓉,意味深长的李红袖,以及憋不住笑的宋甜儿。 楚留香:「……」 楚留香摸摸鼻子。 楚留香顿感头皮发麻,忍不住转身问:「你们四个说我什么坏话了?」 没有人回答他,宋甜儿答非所问道:「快,准备出门啦, 楚大少。」 楚留香又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一面莫名其妙、一面继续头皮发麻。 但是已经没人理会他了。 楼下,一点红已换上了自己的秋装,现下还不是很冷,他懒得穿外套,就只套了件秦蔻喜欢的那个薄而贴身的黑色中领针织毛衣,下身随意套了条束脚的休闲裤、黑色球鞋。 他的穿衣风格一向都非常的统一,从在古代开始,就是这样利落、毫无多余的装饰,现代如果有杀手的话,毫无疑问,也应该是他现在这样的打扮,他只要站在那里,瞧上去便是冷酷、坚忍、敏捷如狼豹。 秦蔻换衣服的时候,他一直都是这样习惯性地站在楼下的楼梯口处,双手抱胸,垂着头、靠着墙去等的。 秦蔻一下楼,就瞧见了这样的红哥,他眯着眼,似乎是在闭目养神,听见脚步声的一瞬间,便忽然抬起了头,朝她望来。 他漆黑的双眸似乎忽然亮了一下,又似乎看出了她其实不大习惯穿这么长的裙子,于是什么也没说,走上楼牵住了她的手,慢慢和她一块儿下楼。 男士们都坐在沙发上,傅红雪顺便去了一趟厨房,把洗碗机里洗好的锅碗瓢盆们全都归类放好。 第445页 花满楼没换衣裳,依然是一身白衣,他这身白衣还十分讲究,加了件苏绣纹样的云肩,这白衣上有许多暗纹,非得靠近了仔细看才能瞧见,连袖口上的绲边都用的是银线,不仔细瞧还瞧不出来呢。 贵气! 这贵气的翩翩公子手一动,玉骨摺扇便已打开,扇面上提着一首小诗,字迹随着他的手缓缓地扇动着。 然后,他的右手又是一抬,带了个星型墨镜在脸上。 秦蔻:「……?」 花满楼:<(★_★)> 秦蔻:「……??」 花满楼:<(★w★)> 秦蔻:「……???」 花满楼的幽默感……有时真的很……冷…… 陆小凤爆发出一阵快活的大笑声来,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掏出个心型墨镜,扣在自己脸上了。 花满楼带上异型墨镜,仍然是个冷幽默感爆棚的翩翩佳公子,但陆小凤一身二次元浓度过高 的痛衫,两瞥好似眉毛移了位置的小鬍子,再加上异型墨镜,看上去就真的很……怪…… 秦蔻嫌弃地说:「你就不能不穿痛衫么?」 陆小凤冷酷回答:「不能。」 秦蔻:「切。」 再看看双手插兜,悠然而下的精英鬼畜艺术家阿楚哥,秦蔻再一次深刻理解了陆小凤为什么在现代完全没有女孩子来搭讪…… 说起来,以前喜欢穿粉红t恤的时候,还有不少男孩子来搭讪他呢,自从换了痛衫之后,这些男孩子们再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难道这是他的防骚扰策略么?! 秦蔻:宇宙·猫猫·思考.jpg 陆小凤:「走走走,出门啦。」 一行人便正式出门了。 秦蔻的家就在市里,她的店也在市里,离得倒是没那么远,开车顶多也就二十分钟的路程,不过这个节日、这个时间、这个地点……以秦蔻二十多年的老秦人经验来说,必定堵车。 所以干脆去坐地铁。 秋天到了,夜晚会逐渐变得越来越长,白昼缩短,夏日里头,晚上八点半这里的天才将将全黑,然而中秋前后,不过才七点多,天色就已黯了。 一轮明月安静地挂在天边,城市的晚风吹来,柔和、凉爽而裹着喧嚣。 无论是什么节日,现代的节日氛围瞧起来也都就那个样。 城市里的人每天都在接受各种各样的新鲜玩意儿,剧本杀、桌游、单机游戏、夜店、酒、清吧、摇滚乐、电影、舞蹈、综艺……可以玩儿的东西太多,可以玩儿的机会太多,就不大会那么重视节庆。 中秋也是一样的,真真和和美美、团团圆圆一家人去吃中秋晚宴的人家有多少呢? 秦蔻爸爸去出差了,妈妈带着研究生今天正好又聚餐,欢度双节——教师节和中秋节。 外婆前两天兴沖沖地去沪市的老姐妹家里做客去了,今天早上还发了个吃生煎包的小视频给秦蔻。 中秋对于外婆来说,就是抱怨:「放假啦,外滩上人好多!都不好拍照的。」 而x市呢,除却今天特别堵、商场里换上了中秋限定的大立牌、还有各家餐馆约会的人变多了之外,也没有什么特别浓厚 的传统节日氛围。 车水马龙,如缓慢流动的地上银河。 楚留香、陆小凤等人瞧这个已经瞧得很习惯了,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反应,三位义妹却是第一次近距离瞧见这样的场景,当即呆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喃喃道:「千年之后啊……」 宋甜儿又抬头瞧一瞧天,瞧一瞧明月,道:「真奇怪。」 楚留香摸了摸她的脑袋,柔声问:「什么奇怪?」 宋甜儿道:「我方才站在那么高的高塔之上去看月亮,却反而觉得月亮没海上那么大,那么明亮。」 楚留香道:「或许是因为……海面上没有这样的地上银河吧。」 宋甜儿笑了,道:「是呢。」 走到地铁口的时候,无情是坐着无障碍电梯上下的,倒是也没遇到什么问题,唯一遇到的问题是……他只有一套现代装,那就是秦蔻很喜欢的那套西装,所以今天他是穿着西装出门的。 然后在地铁上都引起了一阵小小的搔动。 无情撩起眼皮,就瞧见了一个拿着手机的女孩子,正悄悄咪咪地看他,瞧见他那双冷淡的黑眸看过来的时候,那女孩子的脸就慢慢地红了,鼓起勇气上来说:「那个……能跟你合个影么?」 无情下意识地扭头去找秦蔻。 秦蔻没注意到这边发生的事情,秦蔻在另一节车厢,中间大概隔了有十七八个人。 无情的头又转回来,瞧了那女孩一眼,对方没什么恶意……他又想到了那天吃烤鱼时也有这种合影的要求被提出,秦蔻很爽快地答应了…… 于是他就轻轻点了点头。 他的脾气真的很温和,只是人瞧上去实在冷淡而已。 其实这些古代侠客们在普通的现代人身边,那气质真的是极为出众,个个都是鹤立鸡群的英俊男子,但无情的气质实在太过特别,这坐着轮椅的西装美男子,因为太过容易让人产生想像,就总是被人特殊关注。 说到颜值这个话题,无情还是被温巨侠板上钉钉过的绝美男子呢。 而这乌央乌央一大群正经古龙人们,唯一被盖棺定论是「顶级英俊」的美男子的人是阿飞……这位拥有着惊心动魄魅力的顶级美男子时年八岁,板着脸,双手抱胸地站着。 第446页 近来因为吃得好,脸上有了点肉,沖淡了那种后天习得的冷漠,喜提陌生姐姐让座。 阿飞下意识要拒绝,陌生姐姐却立刻说:「快坐下吧,你都够不到头顶的拉手。」 阿飞:「……」 阿飞说:「……不必,我下盘很稳。」 才不是因为够不到才不够啊,就这样的晃荡,根本也不需要他去扶什么。 陌生姐姐噗嗤一声笑了,明显带着敷衍意味地说:「是啦,你下盘最稳当了,那也过来坐吧,我要下车了。」 秦蔻拍拍他的肩,示意他坐下。 阿飞只好坐在了地铁椅子上,又抬头瞧了瞧在头顶上晃来晃去的拉手,有点郁闷地想:什么时候才能长高呢…… 他又看了眼一点红,这个皮肤惨白的高大男人的影子打下来,有一种十足的压迫感。 他想:要求也不高,长这么高也就行了。! 第185章 太阳的余晖早已消失,即便是在城市里,秋天的夜空也是如此的宁静、漆黑与高远,明月挂在天空,像是一汪明潭,盯得久了,甚至还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好似这一汪明潭的水光正在粼粼的波动。 几乎每一个来现代的古人,都会对一件事情感到震惊,甚至辗转反侧,晚上睡也睡不好。 这件事既不是没有皇帝、也不是没有地主,更不是什么歷史上的大事件,而是……月亮上没有仙人。 月亮上没有仙人,没有用玉璧所筑起的广寒宫,没有捣药的玉兔、砍树的吴刚和美丽的、寂寞的嫦娥。 秦蔻其实很能理解这种心情,因为偶尔抬头去看这轮明月,会发现它实在是太美丽了。 美丽,美丽到一种博大的程度,美丽到像是一个模煳的概念,延伸性极大,蕴含着无穷无尽的故事性,由不得人不去嚮往、不去仰慕,谁也不肯相信,这样美丽的一个地方上,居然比大沙漠还要荒凉凄冷得多。 秦蔻走在路上,大家一起走在路上。 这条路的尽头,就是coco的livehouse。 道路两旁,是矮矮的各色小饭馆儿,爬山虎爬上了一面做旧的斑驳墙面,一半是红色、一半是绿色,黑色的篱笆也是低矮的,里头是四五张夜色下的桌子,桌上是咕嘟咕嘟煮起来的泰式冬阴功与柠檬鱼。 香茅草泡的茶放在一边的玻璃壶之中,但无人问津,人们的杯子里是有着细密气泡的香槟、甜白葡萄酒或者金汤力。 俗话都说,灯下看美人,比白日更盛十倍。 也或许正是因为如此,善解人意的餐馆老闆们,才将灯光调至如此,由得暗生的情愫与念想在这个不大不小的空间内缓慢游走,被隐藏在东一句西一句的闲聊之中。 说起来…… 好像也是在不久之前,也是在这条路上,她和一点红也在路灯之下,东拉西扯地聊着天,漫天谈地,一句话和一句话之间似乎根本没有任何关联,但那种暗生的情愫与试探却在内里流动,那时她兴奋极了,燥热的晚风吹过时,她感觉自己的身体松一阵、紧一阵的发颤。 他一定听得明白,所以才与她心照不宣的纠 缠着,冷淡而热烈。 仔细想来,那时候正值盛夏,如今也不过只是中秋,时间还没过去两个月,但她却觉得这日子似乎已过去了很久很久。 那个时候,她在想什么呢? 秦蔻忍不住去回想。 她心里喜欢他,那种过度的自信与长久以来谈恋爱的经验也告诉她——是的,他一定也喜欢她,他一定也觉得她很诱人。 但是矜持又需要别人捧着、哄着的秦蔻小姐又怎么会自己主动告白呢?她就算喜欢别人,也一定要把那人给钓起来,乖乖地跟着她走。 那一阵子她还梦到红哥好几回呢,不知道红哥有没有梦到她呢? 秦蔻有点得意地笑了,拉住一点红的手,手牵手一块儿走着,忍不住想唱一句:「每日家情思睡昏昏~」 她又偷偷抬起头去观察她的红哥,正巧碰上了他垂下头来安静地瞧着她。 秦蔻的面颊上就出现了两个深深的酒窝,问:「你看我做什么呢?」 假如一点红有楚留香的温柔和撩人,此刻便该微微一笑,顺势夸赞她的美貌;假如他有陆小凤的活泼,此刻或许就会伸手轻轻拧她的面颊一下,然后俯下身来啾一下,再说些俏皮的情话。 可惜他是一点红,这些他都不会。 他只是垂着头,用那双漆黑又锐利的眼睛,安静地收敛了一切的锋芒,有点温柔地瞧着她,伸手想要摸摸她的脸,又因为她的脸上有妆容,怕弄花,手迟疑了一下,又收了回去。 他只是轻轻地握了握她的手,低低地说:「没什么。」 秦蔻早习惯了他这种闷葫芦作风。 她又忍不住笑了起来,没说话。 夜风清清淡淡地吹,送来了泰式鱼那种又酸又辣,仿佛放了几十种香料一样的独特香气,与这家泰式餐馆隔着马路相对的,是一家西餐牛排馆,估计是因为在气味上实在打不过,干脆院子里也不摆桌子,客人们一推门,门口的风铃就清脆地响,声音散在空气里,圆而脆,不刺耳。 众人都在欣赏着这样的中秋节。 一个缓慢的、没什么仪式感的,很愉悦的中秋节。 无情自己控制着自己的轮椅,慢慢地驾驶,吹着夜风,享受这难得的 第447页 假期。 他穿着那套他并不大理解的西装,一只手握着轮椅的操纵杆,另一只手安静地放在大腿上,他的神色冷淡到了一种甚至有点凄艷的地步,他似乎很安然、但却似乎也很疲惫。 这条路上遛弯聊天的人不少,路两旁的酒馆之中,有淡淡的歌声传出。 无情精通音律,却听不出这曲子的来路,每一个音符对他来说,都好似无比别扭,这首歌甚至是一个年老的男人来唱的,嘶哑、沧桑,咬字的时候令无情觉得他的喉咙或许是受过伤。 年老的男人唱歌供人欣赏,这在汴京……乃至整个中原,都是件难得一见的怪事。初听之时,无情觉得这首歌到处都是别扭,但仅仅是片刻之后,他的轮椅慢慢停住,安静地待在那里。 冷血道:「大师兄?」 无情没有瞧冷血,也没说话,很安静地听着这首歌。 酒馆之中,也有很多人,在安静且认真地听着这声音。 不知道什么时候,秦蔻走到了他的身边,她身上那条鹅黄色的披帛被风吹起。 无情忽然伸出了手,用那只苍白的、修长的、发暗器的手捻住了她的披帛,轻轻地磨挲着。 他没回头,没看她,只是轻声问:「这首曲子是讲什么的?」 这是一首用英文去唱的歌,他听不懂。 秦蔻说:「是讲爱情的。」 这是甲壳虫乐队的《yesterday》,这个酒馆之中放的版本,是灵魂歌王雷·查尔斯的翻唱。 无情忽然垂下了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腿,又再次抬起头来,目光却好似凄艷的、朦胧的夜雨,谁也不知道他在看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他只是淡淡地说:「和我听过的讲爱情的曲子很不一样。」 讲爱情的歌曲……一般只有在秦楼楚馆之中、或者是卖唱的女子口中能听到。 那些女声通常情况下都是柔媚、婉转而动人的,像是黄莺,她们的调子远比这首歌的调子要更丰富,一个音能转好几个调儿,能绕樑三日、余音不绝。 好,一定是好的,但无情厌恶那样的歌声。 他没有过爱人,但他有过未成形的爱情,他知道那种……那种……被背叛和抛弃之 后的感觉。 不是她们唱得那样。 那些幽怨的小调儿,太美、太美了,美到令人明显能觉察出其中的讨好——这是为了讨好恩客而精心制作的。 从古至今,写出那些凄艷之词的都是男人,他们写出来,让女人去哀美的唱,只能哀、不能怒、只能美、不能哑。 所以无情总能从那些可怜的女子们的歌声里听出恩客们的自恋与陶醉来。 秦蔻却不知道这片刻之间,无情的心头百转千回、惆怅万千,她有些无知无觉地问:「你平时听得是什么样的曲子?」 秦蔻曾经也是正儿八经写歌的人,遇到了古代的人,当然想要多了解一些传统的小调了。 无情却轻轻地摇了摇头。 他没头没尾地说:「或许她们的心里,都是想要唱这样的调子的。」 秦蔻:「嗯?」 无情说:「没什么,我只是想说,这是一首好曲子。」 他顿了顿,又问:「我坏了你的心情么?」 秦蔻摇摇头,说:「没有,我也很喜欢这首歌。」 无情:「好。」 旁边酒馆的小院子里,有人瞧见了他,便有些惊异地看着这个俊美到叫人有点自惭形秽的男人,又伸手拉了拉自己的小姐妹一块儿看,无情正巧瞧见了这一幕,居然露出了个很浅淡的微笑出来。 那两个女孩子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秦蔻:「……」 秦蔻吐槽:「我总觉得最近听到了好多倒吸冷气声。」 无情道:「……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秦蔻:「……」 秦蔻:「你道的哪门子的歉啊!」 无情脸上忽然露出了一种近乎愉悦的笑容,一闪而过,秦蔻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刚刚居然在开玩笑。 夭寿啦,无情居然会开玩笑! 她噗嗤一声就笑了。 无情又正色道:「不过……确实有点困扰。」 秦蔻顺手把一只路过的无辜陆小凤的心型眼镜薅下来塞给无情了。 陆小凤:「?」 陆小凤莫名其妙地摸了摸自己的小鬍子,没说话。 无情居然也没有对这种无厘头的异型墨镜有什么意见,很顺手地就给自己带上了,表情仍然很淡定。 秦蔻:「……」 秦蔻再一次感觉到了一种又诡异、又冷得幽默感,她警惕地瞧着无情,心想:他难道真的这么懂幽默么? 无情有点茫然地看着她,迟疑道:「这东西……有什么问题么?」 秦蔻:「……」 明白了,无情大概是因为对墨镜这个东西本身就没有审美,所以根本瞧不出什么好坏来,就好像他也不理解西装轮椅大佬的审美点一样,现在假如她让他去换条运动裤配西装外套,他估计也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 秦蔻说:「没事,很戏嚯的。」 无情:「?」 ……戏嚯听起来不像是什么好词。 他感觉有点怪怪的,不过还是没说什么。 秦蔻飘然而去,问阿飞吃不吃冰激凌,阿飞神色淡然,刚说了个不字,就听陆小凤大声道:「我吃,我吃,蔻蔻请我!」 第448页 阿飞:「……」 阿飞冷哼了一声,没做声。 然后手里就被塞了个冰激凌,舔一口,没吃过的味道。 陆小凤道:「桂花味啊,这糖桂花还融合得蛮好,比上次在超市里买的那个好吃多了。」 阿飞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手中的冰激凌。 原来这是桂花的味道。 他又舔了一口那个淡淡黄色的冰激凌球。 大家慢悠悠地走在夜晚的街道上,在一汪蓝嘟嘟的月光之下不紧不慢。 听说秦蔻的店里在做国风的特别展会,苏蓉蓉三人其实都没多大兴趣。 汉服啊、米酒啊、缂丝啊什么的,她们早见得不想见了,反倒是这一路走来的风景,叫她们看也看不够、瞧也瞧不完。 宋甜儿对那家泰国馆子很感兴趣,她的鼻子一闻,就知道这里面一定有许多她没见过的香料,若不是早些时候吃得饱饱的,她现在就想进去尝一尝呢。 身上连一张现代货币都没有的宋甜儿姑娘拉了拉她们家楚大哥的衣服角。 楚留香低头:「嗯?」 宋甜儿拽着他的衣服角撒娇:「楚大少、楚 大少……」 楚留香何等玲珑心思的人,一瞧她这样,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呢,当即便笑了,伸手上去揉她的脑袋,笑道:「我明天中午请你们吃饭咯?」 宋甜儿:「好耶!」 楚留香勾唇一笑。 傅红雪与楚留香和陆小凤走在一块儿,陆小凤正在和傅红雪说起下午打牌的事情,他只嘆道:「实在没想到,小傅,你的牌技居然那么不赖,我陆小凤纵横赌场十几年,真是……哎!」 傅红雪:「……」 傅红雪面无表情地指出:「不是我牌技好,是你运气太差。」 陆小凤的心被插了一刀。 花满楼:「噗……」 陆小凤:「才没那回事!今晚咱们必须酣战三百回合……!」 傅红雪继续面无表情、又冷又硬:「不必,同你耍没意思。」 陆小凤心上又被插一刀。 他幽怨地说:「曾几何时,红兄也说过同你一样的话,你们这一科的生物到底怎么回事,到底会不会说话?」 傅红雪冷冷道:「我们这一科的生物?我和他?」 陆小凤:「……」 陆小凤不知看出了什么,忽然笑了起来,笑罢之后,才摇摇头,意有所指地说:「看来犬舍的确不好开啊,蔻蔻的日子难过啊……」 傅红雪冷哼了一声,不说话了。 慢悠悠地一步三停,熘达熘达着到了店里,这时,店里却出了一件不大愉快的事情。 一个男人,因为觉得林诗音卖的缂丝扇太贵,而大声嚷嚷着纠缠她。! 第186章 林诗音今天来这里摆摊,其实果然也没卖出几把扇子,她也不着急,梳着如云朵儿l堆起来一样的鬓髮、气定神闲地坐在自己的摊位后,手上拎了一把银玉兰蝴蝶缂丝团扇,有一搭没一搭的扇着。 这一把蝴蝶团扇还蛮有意思的,做的是蝴蝶落于玉兰花上的花样子,这花样本也没什么,关键在于那玉兰花是用银片堆的,银片堆成的玉兰之上,是缂丝彩蝴蝶,一彩一银,一平面一立体,十分富有奇趣。 其实理所当然的,这把扇子扇起来明显能感觉到重量是往一边偏的,其实不大好扇。 不过谁家买缂丝扇真的是为了扇风啊? 不说现代,就说古代,真想要扇风,还不如弄两个大蒲扇呢。 林诗音很喜欢这一把,还单独配了个白玉流苏扇坠。 林诗音人长得美丽,却不是如宋甜儿l那般令人心生亲近之意的美丽。 李寻欢认为,林诗音的个性其实相当强烈,因而她的人总显得如同梅林之中傲雪迎放的红梅一样,美丽是与冷淡的冰霜一块儿l扑面而来的。 李寻欢虽然做下了很大的错事,但他同林诗音的确有十多年青梅竹马的情谊,他所做出的评价,也的确非常的精准。 穿现代装的时候,林诗音多喜欢穿柔软、蓬松、带有法式慵懒情调的衣着,这多多少少也沖淡了她气质里那种傲然高洁的成分,但一旦穿上古装,她伸展的嵴背、随随便便地行走坐卧,那姿态,本就带着大家小姐才有的气度,再加上她这摊位一片珠光宝气,同样摆摊的其他人居然一开始都只是小心翼翼地欣赏着她的美貌,不大敢搭话。 倒是林诗音,心情颇好,拜託秦蔻店里的工作人员帮她看一看摊位后,挨个走了一遍,是米酒也喝了、雪媚娘也吃了,下午还吃了附近店家的外卖,也就是秦蔻十分喜欢、从前和她提过好几次的牛肉沙拉。 牛肉切小块,居然还是用黄油去炙烤出来的,四面都有那种独特的烤肉香,不需要什么特殊的调味,一咬,还能咬出牛肉的汁水来,蔬菜都很新鲜,圆生菜甜脆脆的、一点儿l也没有生吃蔬菜经常会有的那种苦味,然后是五颜六色的小番茄、一些藜麦、加油醋汁。很大一份,牛肉放的也多,根本不会吃不饱。 其实除了秦蔻重点观察的铺子之外,还有一些零碎的摊位,这些摊位就多是卖「中国风首饰」的了,簪子、步摇、珠花这些,许是要和汉服的铺子搭配起来联合收割金钱。 有一家首饰铺子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第449页 居然有点翠、螺钿、绒花、珐瑯彩…… 林诗音大感新奇,上前细看。 这一看,更不得了!这些东西摸上去全然是一种……塑料的质感?再一问,原来是一种叫热缩片的东西,林诗音当即拿出手机来搜,才惊觉这种材料她绝对见过。 就是去骡马市那头进货的时候,有一些一二元的精品店嘛,里头买的那种钥匙扣,她觉得就是这样子的,出现在网上的热缩片呢,价格也很便宜,谁能想到,这样的东西居然也可以玩出花来呢? 她很好奇地问点翠的这种一根一根的光泽感是怎么做出来的。 对方告诉她是画出来的,像画工笔那样。 又只遗憾自己没近距离观察过真正的点翠饰品。 林诗音对这位摊主大为敬佩,生出了结交之意,当下便表示自己的外祖有传下来的点翠首饰,并邀请她来看。 摊主震惊了。 再一看林诗音卖的东西……好傢伙,真正的缂丝扇,好像家里有祖传点翠也很说得过去…… 妹子大为心动,两个人便互换了微信,交上了朋友。 不过这位新朋友的东西也没卖出去多少。 热缩片和热风枪虽然都不贵,但是耗时耗力的手工很贵,所以定价不可能便宜,否则都对不起自己;但另一面来说,毕竟不是真正的贵料,在线上还好,网上人多,还有前置的筛选过程,总有欣赏的,但线下摆摊就很不一定了。 好在她也不在乎,她说她平时偶尔也来cocolivehouse看演出,而且因为是国风活动嘛,摊位费也不贵,主要是想找一些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一块儿l玩。 结果志同道合的小伙伴没找到,找到了一只富婆。 她们两个聊起这些古物,妹子又说:「你看我这个螺钿漆盒的质感仿的……哎就是没摸过真的,去博物馆里只能看。」 漂亮富婆平说: 「啊?螺钿漆盒么?我想想……好像也有,你要看么?我送你一个吧!」 毕竟是自己在现代除了蔻蔻以外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哇!! 妹子:「……」 又聊那种累丝的工艺,结果富婆又很平淡地说:「啊,这个我也有。」 妹子双眼放空:「……」 妹子:「好的富婆,谢谢富婆,送就不必了,让我摸摸就行……」 两个不打算卖钱的人就很佛系地摆摊,佛系地聊天。 林诗音的气质和美貌、还有她珠光宝气的摊位的确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她也不推销,气定神闲地坐着,最后东西果然一件没卖出去,倒是给很多人科普了缂丝是什么,还有好几个妹子请求和她合照,她都答应了。 晚上八点多,蔻蔻发微信来,说是打算过来了。 林诗音回了个好。 蔻蔻又问她摆摊的体验如何,林诗音微微一笑,告诉她自己很开心,这个中秋过的很有意思,还说她店里卖的那个桂花米酒着实不错。 本来,这是很美好的一天,结果就来了个不那么美好的客人。 这是个看上去年纪不大的青年男人,头脸居然还蛮整齐的,也不弯腰驼背,穿着一身运动装。看上去是那种浸泡在健身房里,还会在朋友圈天天发自己运动过后、肌肉虬结的自拍照的男人,有一种……反正不那么令人喜欢的气质。 况且他做出来的事情也的确很不令人喜欢。 这种人如果自己一个人出来,是不可能来逛这样的展会的,他看上去完全不像是会对国风的小物感兴趣的人。 再一看,身边的安全社交距离之内,走着个女孩子,很明显这两个人是在约会。 而且他们之间的距离很是微妙,既不像是正常安全的社交距离,也不像是举止亲密的情侣恋人,今天林诗音摆摊时百无聊赖地观察了许多对男女,很快便得出结论:这二人是在摇摆之中的人。 她来了这段日子,大致明白了这现代人的「自由恋爱」是怎么个谈法。 在这种阶段,就是还未捅破窗户纸的阶段了,中秋一块儿l出来共进晚餐,或许已经快成了。用常理来想也知道,这种时候的男人当然是献殷勤献得最勤 快的时候,即便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也会陪着来。 来了之后,心头也轻视,就觉得这地方摆夜摊,肯定就是那种卖十几二十块的小饰品的地方。于是便故作大方,大献殷勤,对着自己的女伴说了一堆好话,大意就是今天过节嘛,我送你中秋礼物,你看看你想要什么呢? 这女伴也是个眼光好的,一眼就盯上了林诗音的缂丝扇,还单单就看上她手中摇着的那把银玉兰。 这青年男人的态度很是戏嚯的问价。 林诗音平静地说:「一万六。」 青年男人:「……」 女伴:「……」 男人夸下海口,瞬间下不来台,面露尴尬。 而他身边那女伴,貌似没多喜欢这男人,本来神色就蛮冷淡的,此时瞧见这男人面露尴尬之色,也不解围,就那么看着,凉凉地说:「挺贵的哈。」 林诗音先前虽然也做生意,但也只和蓝蝎子交易,其实完全没有这样面对过世间百态,况且她生性高傲,虽然能瞧出来这二人之间的氛围不大对劲,但也并不想露出那等和气生财的笑容,点头哈腰地化解矛盾。 因而她也没多说话,只淡淡地说了句:「请自便。」 第450页 然后继续摇着她的团扇,那团扇上银色的玉兰花随着轻摇,闪动着银光,蝴蝶振翅欲飞,细腻到似乎能瞧见上头沾着的片片磷粉。 那男人还是很尴尬,欲找回面子,又随意指了一把瑞鹤图样的扇子问价,这一把比起林诗音手中的那一把,倒是素雅不少。 价格上也便宜很多,林诗音报价五千元。 只可惜……这青年男人似乎认为追求女孩子送五千块的扇子也很不划算。 这本身其实没什么。 五千块对于一个x市的普通上班族来说,大约也是一个月的工资了,随口夸下句海口,然后就要付出一个月的工资来送礼,是个人恐怕都得肉疼,实乃人之常情,没什么好苛责的。 这男人的女伴看起来也没抱多大的期望,冷淡地说:「这么贵啊,那算了,走吧。」 但这个青年男人愣是觉得自己的面子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整个人顿时就不好了,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 男人的面子 似乎是比玻璃还要脆弱、却比黄金还要珍贵的东西,一碰就碎,偏偏碎了之后,他自己会认为,对方真是犯下了天大的错误! 于是他立刻就要找回场子。 他找回场子的方式……倒是比那种直接恼羞成怒要骂人打人的人要文雅一些…… 他就是很「懂」。 懂传统文化、懂缂丝、懂纺织,更懂的是消费主义、品牌溢价、飢饿营销。 于是他就开始大肆的高谈阔论了,反正大概的意思就是这些都是智商税,实在没必要,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在买,买的人脑子是不是有点问题。顺便还批评了一番旁边摊位的热缩片,意思就是,一个塑料片片卖几百块钱什么意思?五块钱就足够了,这是消费主义的陷阱! 林诗音是很漂亮的,但是一个漂亮、清冷,还浑身上下都极其讲究的女孩子,如此去下了这样一个男人面子的时候,她的美丽与良好的品味就好似也成了一个巴掌,重重地扇在了他的脸上。 当然,他还是知道什么是体面的,不是那种真正的混不吝下三滥的人。 因而他才会从这种「消费主义」的角度顾左右而言他,企图表现自己犀利且富有内涵,并不是因为夸下海口却买不起在女人面前丢了脸,而是因为他在解构。 林诗音哪里遇到过这样的人! 有体面,但体面不多,好似在交流,但顾左右而言他,说出来的话十句里有九句都充满了各种拗口的名词,好似很有道理的样子,但其实仔细一听就知道狗屁不通,全是唬人的面子货,大致水平类似于电影院里非要和女伴大谈特谈《黑暗骑士》的那种…… 这些话,他原本就是为了拗口而拗口、高端而高端的,根本也不是为了让人听懂,就是真的现代人也根本搞不明白他在说什么,更何谈林诗音不是现代人! 这怎么辩论? 隔壁那个卖热缩片的妹子很不高兴,就说了一句:「你不买你就别买,我强买强卖了么?这是要干嘛?」 结果这男的更来劲了,指责那妹子太坑人了,实在奸商。 说实话……cocolivehouse的工作人员也都没见过这种人,毕竟平时演出都是线上售票,买票用的app一般不关注地下乐队的人都不晓 得,这样筛选之后,起码人都挺正常。 顿时,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有工作人员上前劝阻,好声好气,结果那男的还演上瘾了,今天本来大家都蛮开心的,林诗音的扇子虽然没卖出去几件,但人人都能瞧出是好东西,有许多人过来欣赏过,拍过照,如今闹出这样的事情来,叫人好不烦躁,有许多的汉服妹子们都皱着眉窃窃私语,有一些觉得烦的人直接就走了,也不愿意在这个是非之地呆着。 他的女伴也不是个息事宁人的,就那么双手抱胸站着看,一副「我看你今天打算干什么」的模样,像个乐子人。 这男人还试图去拿扇子把玩,似乎是想要做出一副很懂行的样子去观察,林诗音讨厌死这人了,他伸手的那一瞬间,便冷冷道:「别碰我的东西。」 这个男人立刻说:「怎么,假东西怕被人看啊?」 然后还非要拿。 林诗音拿不准要怎么办。 林诗音是会武功的,她的武功水平放在江湖上,相当不够看。但在现代,自保那是绰绰有余,出手教训人,也绝对没问题。 唯一的问题是,她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动手,动手之后会有什么后果,会不会给自己、还有秦蔻带来麻烦? 所以她迟疑了一下。 秦蔻他们就是在这个时候进门的。 秦蔻看见这骚乱,眉头一皱,对身边的一点红说了什么。 一点红面无表情地嗯了一声,下一秒,他的身影就已然不在原地了。 一只白惨惨的手,倏地抓住了那男人要伸向扇子的手。 那男人只觉得自己的手腕被一只铁钳子给钳住了。 那人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说,就只是这么看似轻轻松松地把他的手给钳着拿开了,青年男人简直连吃奶的劲儿l都用上了,却还是挣脱不开。 他一抬头,就瞧见了这个长头髮的男人。 长发,黑衣,皮肤惨白,身形精壮,眼神锐利,居高临下,拿下巴看人。 他甚至还有一只手是插在裤兜里的,就只是这个样子,把他拖行了好几米,拖离了林诗音的摊位,才一把甩开。 第451页 这个闹事的青年男人也是个健身的,其实块头练得相当大,但身材这东西, 原本就很一件很残酷的事情,他的块头练得不错,但奈何腿短身子长,瞧上去令人很容易联想到肌肉虬结的长臂猿…… 而一点红呢,他的身材比例非常优越,四肢颀长、猿臂蜂腰,那一把细腰用宽腰带那么勒出来,连女孩子都忍不住想夸一声「好腰!」 所以……虐…… 而且一点红真的很懂怎么嘲讽,他那双黑漆漆的眼睛只上下那么一扫,面上就露出了那种极其险恶、极其容易令人发狂的讥讽笑意。 长臂猿青年本来被落了面子,就很容易恼羞成怒,再一看周围都是一圈围观的人,窃窃私语,拿着手机出来拍,他的女伴也站在人群里双手抱胸,一副看热闹的样子…… 气氛都烘托到这个份儿l上了,不打真的骑虎难下了。 他恼羞成怒地吼了一声小白脸,对着一点红,一拳就挥了上去。 一点红甚至仍然是单手插兜,眼皮子都懒得撩动一下,面上什么表情都没有,那拳头挥过来的速度,在他看来简直不如一只刚睡醒的猴子……他惨白的五指陡张,旁人只见轻描淡写地那么一下,这长臂猿的拳头就已经被他稳稳抓住了。 一点红只是记得秦蔻的嘱咐,那就是不要动手被人抓住把柄,去派出所一趟虽然也没啥,但总觉得这样子要和解很烦人。 这也是秦蔻为什么要一点红出手,而不等着林诗音自己出手的原因,林诗音还不够了解现代的尺度,况且现在这里围观的人实在多。 但一点红不一样,他已经有很多次下黑手的经验了…… 他懒得和这种人多纠缠,也不想再看他没睡醒一样的拳脚,手上顺便向前一使力,使得这人向前扑倒,他顺便一个侧身,伸手就捏住了他的后脖颈,手指威胁似得在他后颈椎上点了一下。 长臂猿瞬间头皮发麻,浑身僵硬,一动不动。 这一连串动作行云流水,闲适非常 一点红拖着这人把他扔出门去了。 到了没人围观的地方,一点红伸手一戳,点了哑穴,顺手卸了他的小指,再给他装回去,顺便附赠了一个阴森森的眼神,这人当即被疼痛吓得连个屁都不敢放,连女伴都不去找,就这么连滚带爬的跑了。! 第187章 一点红双手插兜,瞧着那人跑远的背影,有点不屑地嗤笑了一声。 这种人,要他花时间去好生折磨一番他都懒得去,这样跑走了也好,免得他多浪费时间。 解决了烦人的苍蝇,他慢慢地转身回去了。 而院子里面,展会现场,聊这件事的人也不少。 中秋佳节,不光有一男一女爱出来吃饭,女孩子们也爱一块儿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吃饭逛街、联络感情。 来这种国风小展会上的,大多数也是女孩子。 本来,这里的酒好、音乐好、东西好,小院儿里还特地放了那种大型的月球灯,专门拿来拍照用的,大家都很有素质地排着队去拍照,结果突然出来一个这样糟心的男人,搞得人人都不舒服。 有一些女孩就皱着眉、拉着自己的小姐妹要走,结果忽然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个宽肩细腰大长腿的帅哥,二下五除二就把人给打走了! 人嘛,都喜欢看爽快的剧情,况且那个腰细腿长身材精壮的男人还真的是……啊!仙品! 那个高高扎起、冷飒冷飒的马尾,那个酷酷的、游刃有余、还带点讥讽的表情…… 让人忍不住想掏出手机录像! 所以围观群众里掏手机的人还不少。 一点红对付一只没睡醒的猴子,根本不需要全神贯注,当然注意到了这些手机摄像头,但他没管,秦蔻也没管。 先前他那么注意这种拍摄,是因为他是个没身份的人,一个人如果自己有点心虚(心虚的主要是秦蔻),那么就会在意很多事情。 如今他光明正大,拥有着「秦一弘」这个普普通通的名字,又极其克制自己,根本没动手打人,就那么两下,要么在躲要么在控制,被拍了视频也不怕呢! 两个汉服小姐姐坐在院子里的编织鞦韆上,头凑在一块儿看手机。 一个说:「诶,你看他……动作好帅哦,我感觉比电视剧上那些演员都流畅啊……」 她的朋友说:「哇~而且他好上镜。」 妹子说:「诶你头上的髮髻碰到我的假髮了!!……因为他脸小吧,而且五官很立体。」 她的 朋友:「……」 朋友:「你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跳来跳去。」 妹子:「我第一次盘古装头怕掉嘛,你别跟我头对头的。」 朋友:「好好好。」 妹子:「是……嘶,而且他腿好长啊,腰好细啊,嘶……这腰是真的细。」 朋友:「有一天我有钱了要请十个这样的细腰大长腿帅哥在我面前跳顶胯舞,然后往他们的腰带里塞钱哈哈哈哈哈……」 妹子嘻嘻笑:「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是吧。」 朋友:「哈哈哈哈哈哈。」 妹子:「哈哈哈哈哈哈。」 朋友:「卧槽!快看帅哥!这里是捅了帅哥窝么?」 妹子:「啊?卧槽!」 朋友:「卧槽!那个坐轮椅的好帅啊……」 第452页 妹子:「……哇你看那个!他得有一米九五了吧,嘶,好帅啊!怎么办,我都可以!他们好像认识啊,这是什么男模团么?!」 她们看见的当然就是无情和楚留香。 无情认为楚留香身上有铁手和追命的熟悉感,故而对他很有好感。 而楚留香呢,他对正直的人都发自内心的敬佩,无情双腿残疾,心智却坚定,能以无法练习内功的孱弱身躯练成举世无双的暗器与轻功,楚留香更是欣赏不已。 二位义妹早跑远了,她们被那个院子里的大型月球灯给惊呆了,宋甜儿简直激动地要尖叫,拉着两个姐姐就冲过去了。 无情和楚留香一道儿到了林诗音身边,陆小凤和秦蔻已经赶过去了,秦蔻拉着林诗音的手,问:「你没事吧?没受惊吧?之前怎么回事?」 林诗音本来也没受什么大的惊吓,那男人的块头吓不到她,只是美好的一天突然遇到这么一件事情,心情就很有点不好。 不过她并不想让秦蔻为她担心,便只简单说了说来龙去脉,又淡然地道:「出门做生意,哪里那么顺利的,况且红兄也为我出气了,是不是?」 秦蔻眨眨眼,捏了你她的手,说:「也是,你别放在心上。」 陆小凤嘆道:「你卖你的,他想买就买、不想买就不买,真是闲得慌……」 林诗音哼了一声,没说话。 一个陌生的女声忽然不咸不淡地插了进来:「他之前说长这么大都没谈过女朋友,的确应该哈,我早知道肯定他买不起,装什么大尾巴狼,没劲,哼。」 秦蔻一转身,居然是今天那个和长臂猿一块儿来的女伴。 她若无其事地说:「你这个一万六的太贵了,这个五千块的给我包起来吧。」 秦蔻的脸一下子就拉下去了,感情这人是知道缂丝就是卖这么贵的。 她大概明白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了。 这个女的大概是看不上这男的,或许是家里的压力,反正今天不得不出来和这男的虚与委蛇,正好这男的大献殷勤夸下海口,她就专门挑了个最贵的东西来故意打他的脸。 她爱怎么打脸怎么打脸,但是当这件事扯上林诗音和她的店,给她的店里带来了麻烦的时候,她就不可能看这女的顺眼。 而且她似乎并不觉得她把无辜的人扯进来有什么不对。 秦蔻冷着脸,很不客气地说:「我们不卖给你,出去。」 林诗音也冷冷地说:「我不卖。」 一点红正好在这时候回来了,瞧见这一幕,就阴恻恻地看着这女的,心说她再纠缠就点了哑穴直接扔出去了,他可是对男对女都不客气的。 这人好像就是心情不爽快,本来还想再刺两句,结果一看这边人多势众,秦蔻下了她的面子,她也没法子呈口舌之快,脸色很不好地走了。 秦蔻啧了一声,故意大声道:「我们开店的最烦这种莫名其妙的人!」 阿飞点点头,说:「不错。」 林诗音很新奇地瞧着阿飞,八岁的未来美男子,表情一如既往地冷酷,若有所思、还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看上去真的……很可爱。 她忽然噗嗤一声笑了,被影响的心情也觉得恢復了许多,伸手想戳戳阿飞的脸,阿飞没躲,乖乖被这位林姐姐戳了一下,神色很平静地说:「我本来要躲开,我也能躲得开。」 林诗音:「……嗯?那为什么没躲呢?」 阿飞淡淡地说:「瞧在你不高兴的份儿上。」 林诗音相当惊异,秦蔻也相当惊异,两个人对视一眼,忽然都噗嗤一声笑了,秦蔻一把就抱住了阿飞,对着 他的脸蛋伸出磨爪,一阵搓揉,笑着说:「我们小小飞真的好体贴人!」 林诗音用扇子挡着脸不住地笑。 阿飞:「唔……!」 过了好一会儿,爱心大爆发的秦蔻小姐才放过阿飞,阿飞倒是早习惯了她这种时不时的抽风,冷淡地伸手揉了揉自己的脸,又说:「我已经不小了,不要叫我小小飞。」 一直很安静地当人形立牌的傅红雪:「……」 这话……怎么听起来那么熟悉…… 他似乎也对秦蔻说过「我不小」这种话,反被对方呛「只有小孩子才最喜欢强调自己已经不小了」。 他之前被这么说的时候,还一直不大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今天看到阿飞,忽然感觉自己膝盖中了一箭…… 阿飞莫名其妙地感觉自己收到了一个凉飕飕的目光,他霍然回头,面无表情地瞧了同样经常一张死人脸的傅红雪,没说话,又转回去了。 对这眼神官司无知无觉的秦蔻和林诗音还在问阿飞:「你刚才点头做什么,你又没开过店,难道也知道开店人的辛酸么?」 阿飞说:「我卖过皮子。」 有的时候确实是这样,人不去找事,事却会主动找上人来。 他好端端地卖他的狐狸皮,偏偏有个看起来还蛮有钱的纨绔要欺负人,非不给钱要抢他的东西,最后居然还找帮手来把他吊起来往大冬天的水缸里浸。 但……若不是那时候被楚留香施救,他大概没法子遇到秦蔻,遇到……这样一大家子人吧。 秦蔻知道他这段经歷么? 阿飞忍不住想。 再看一眼开朗爱笑的大姐姐,阿飞觉得自己绝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她的。 第453页 她一直这么快快乐乐的就很好,她不生于那个残酷的世界,又何必要知晓那种事呢? ——完全不知道秦蔻就连未来他被坏女人骗的事情都知道的小阿飞深沉且可靠地想着。 秦蔻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知道他看起来挺冷酷的,又忍不住手贱,要上去捏捏阿飞的脸。 上个月来的时候,阿飞还是个瘦削的沉默小狼崽,皮肤还被冻得不轻,被秦蔻强硬安排着涂了一个月面霜之后,现在小脸嫩得像剥了壳的 鸡蛋,捏起来手感可好了。 就是还是太瘦。 阿飞淡淡地瞧了秦蔻一眼,没躲开,任由她的磨爪继续肆虐…… 秦蔻说:「好啦,诗音,我们去喝酒吧,后街上还有卖烤冷面的摊子呢,走走走一块儿去吃!」 说完,拉着林诗音就要跑。 林诗音说:「啊……我的摊子……」 秦蔻顺手把正在和楚留香攀谈的无情的轮椅给推过来当门神了。 楚留香:「……」 无情:「……」 无情带着那个心型墨镜,秦蔻其实看不见他的眼神,但是就莫名感受到他正用一种无语凝噎的眼神谴责式地看着她。 秦蔻大小姐说:「帮帮忙嘛~」 无情:「……」 无情点了点头,说:「你去玩吧。」 秦蔻继续指挥:「阿楚哥,你来你来。」 楚留香双手抱胸,很是好笑地瞧着她,故意道:「我来做什么?你不是都有你无……盛哥来帮忙了么?」 秦蔻不怀好意地笑了两声,说:「阿楚哥来,当看板郎。」 古有可爱看板娘,今有健美看板郎~ 楚留香摸摸鼻子,很莫名地问:「看板郎是什么东西?」 已经把acg二次元的事情摸得透透的陆小凤笑了两声,和秦蔻对视一眼,两个人又心照不宣地笑起来。 搞不明白他们两个在笑什么的楚留香又开始感觉头皮发麻了。 他有点无奈地摸了摸鼻子,道:「好好好,我看着,你们快去玩吧。」 又忽然觉得好笑,揶揄道:「怎么我不管去哪里,你们这些姑娘一见了我,都要给我派活。」 上个月他回去,因为提前就知道李玉函和柳无眉做的事情,他也没中阴谋,二下五除二就解决了这件事,把自己的二个妹妹从拥翠山庄救出来,四个人一路逛吃着回了广府,二个义妹逛、吃、买,楚留香在后头负责拎东西…… 秦蔻说:「因为阿楚哥脾气好嘛~」 楚留香嘆道:「这难道叫马善被人骑,天生劳碌命?」 林诗音都忍不住以袖掩面,笑了起来。 楚留香板着脸,道:「不行不行,我阿楚是什么人,怎么可以这么随随便便被差遣,我必须收报酬。」 说着,手上还做出了两根手指搓一搓的动作。 秦蔻忍笑:「你要什么?」 楚留香正色:「一根烤肠。」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秦蔻:o(n_n)o 秦蔻豪放一挥手:「哼,我给你两根!你多卖给我一天,明天给我拉磨去!」 楚留香也忍不住笑起来,揶揄她说:「你是什么黑心老闆?」 无情的唇角往上勾起了一个像素点。 空气中顿时充满了快活的气息,林诗音心头因为那个男人而产生的阴霾忽然之间就完全地烟消云散了,她轻松地笑着,两个人带着阿飞和傅红雪,一块儿去后街上买烤肠、买烤冷面和火爆大鱿鱼。 一点红去了卖酒的摊位,自掏腰包多买了几罐儿啤酒(这钱似乎最后会流进他女朋友的钱包),拎着个塑胶袋子,在院子里走着,瞧见盯着月球灯发呆的冷血,扔了一罐儿啤酒过去,也没什么攀谈的想法,丢完就走,十分潇洒。 又丢了两罐给无情和楚留香,无情第一次尝这样充满气泡的东西,很听劝,等着气泡应该消得差不多的时候,才拉开易拉罐,轻轻抿了一口。 绵密如云朵一般的泡沫,新鲜、饱满,入口甚至带着一种烘烤麦片一样的香气,风味极其具有层次,又清爽,又甜美。 无情有点诧异,问:「这是酒?」 陆小凤开始了他的胡说八道环节:「是小麦汁。」 然后他开始用力地摇晃啤酒罐,在拉开拉环的一瞬间,清爽又带着气泡的金黄酒液喷涌而出,也不知怎地,居然没溅他一身,而是全进了他大张的深渊巨口之中。 无情:「……」 无情更惊异了:「这是你的绝技?」 周围二二两两的人也都惊呆了,瞪大眼睛盯着陆小凤。 陆小凤:<( ̄︶ ̄)> 陆小凤:「我厉害吧哈哈哈哈哈哈。」 一点红:「……」 一点红都懒得看这个幼稚鬼,久违的和他的好友楚留香碰个杯,慢悠悠地喝着啤酒。 那一头的秦蔻买了好多小吃。 烤肠很好吃,在烤肠机上转着,外皮都给烤到有些焦脆了,秦蔻就爱这种脆脆的、焦焦的烤肠,沾上一层辣椒面。她给阿飞也塞一个,阿飞小口小口地咬着,对食物的态度一如既往的很认真,就是有点被烫到了。 火爆大鱿鱼很不错,就是太狰狞了,秦蔻和林诗音盛装打扮,很怕大鱿鱼的酱汁滴下来,坚决不肯吃,本来想给傅红雪吃,结果傅红雪居然皱着眉瞧着那大鱿鱼,也不是很想动口。 第454页 秦蔻:「哎,看来男孩子也很讲究形象……那算啦,带给陆小凤吃吧。」 秦蔻:︿( ̄︶ ̄)︿ 傅红雪欲言又止。 芝士玉米……秦蔻舀了一勺吃了之后就皱着眉扔掉了。 其实这个东西只要芝士用得好,那就不可能难吃的。 秦蔻曾经吃过一家特别特别好吃的,用了好几种芝士搭配起来的芝士玉米,用勺子一舀,拉起来的丝简直都令人迷醉,那种浓郁的香甜……啊!红哥一定超喜欢的!回去就把这个食谱介绍给他。 但是夜市上用的芝士真的很差,而且也加热过头了,干巴巴的,吃起来像在吃鞋底。 又买了夜市限定款酸梅粉冲出来的塑料酸梅汤和加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料的大满贯冰粉。 林诗音还特地多买了几样小吃,说:「我要给我今天认识的新朋友也带一点回去。」 秦蔻:「哦呀!」 秦蔻:☆▽☆ 秦蔻:「我们诗音交到新朋友了,值得庆祝哦!」 她瞧起来比林诗音本人还开心。 林诗音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柔声道:「是啊,值得庆祝,今天是个很好的中秋节呢。」 非常非常好。! 第188章 秦蔻和林诗音提着裙子,在夜市上逛来逛去,每一个小推车上,都会带着一个亮起来的招牌,周围摆着三两张小小的塑料桌椅,这几张桌椅,自然坐不下来夜市吃东西的人,有人正随意地站在路边,手里捧着一次性纸碗,唏哩唿噜地吃酸辣粉,那一股极其刺激人口齿生津的味道就散发出来。 秋日渐深,再过不久,这种路边摊的夜市就会少很多,冬日里头,整条街都会萧瑟下来,人们会裹着厚重的衣裳,行色匆匆地从这个街头走过,一直等到来年的春暖花开,才会再次闲适下来。 拎着小吃,回店里。 卖雪媚娘的那个铺子大概会是今天的销冠,早早的东西都没了,秦蔻想去吃一个也吃不着。 她店里的那个卖酒的铺子生意也不错,米酒是放在一次性的出品杯里,用吸管吸着喝的,活动之前,秦蔻还特地去买了一些苏州的冬酿酒,这玩意儿在以前或许时令性很强,现在嘛,其实一年四季都有卖。 冬酿酒比起酒来,更像是一种含酒精的小甜水,用黄栀子染色,最后再扔一把干桂花,是成本极低的国风復兴情怀饮料,卖的也很好。 不过……这生意是不是太好了点? 秦蔻拎着烤肠、嘴里还叼着一根烤肠的进门,瞬间被自家铺子前面排的长队惊到了。 她狐疑地问林诗音:「店里的人是不是变多了?怎么这么多人?」 林诗音也很狐疑,说:「我今天在这里呆了一下午,的确这会子人最多……」 秦蔻又说:「而且卖酒需要排队么?我以为只有月球灯自拍要排队来着。」 林诗音:「啊……阿楚哥!」 林诗音挥挥手。 秦蔻遥遥一望,才看见现在站在自家酒铺前面的「沽酒女」是她那高大俊美的阿楚哥。 楚留香正好把一杯金黄色的冬酿酒放在客人手上,又温声道:「你们两个女孩子出来,要少喝一点酒,千万莫要醉得太厉害。」 他生得极其高大,穿着讲究且柔软的黑色真丝衬衫,袖口挽起,箍在小臂中央,随着他沽酒的动作,这一只古铜色的小臂上,肌肉就轻轻地张弛着。 因着秦蔻两 个月来对他的捯饬摆弄,他对现代的一些美发理念也很是理解,今天下午,四个姑娘在屋子里倒腾太久,所以他换衣服的时候顺便也弄了下自己的头髮。 楚留香常年下海,不耐烦天天洗长头髮,所以他的头髮没一点红那么长而柔顺,反倒是经常剪短。因此即便是绾成低马尾,也绝不会长得很违和,微微捲曲的长髮松弛地绾在脑后,他身上是一股由香包带来的、原始的玫瑰香气。 这个一个男人,总叫人觉得他……是个游戏人间的渣男,关键是,他真的很有本钱啊! 于是妹子们纷纷掏十块钱近距离看一眼大帅哥,这大帅哥的脾气也非常好,基本能满足的要求都满足,被要求拍照合影什么的,也十分好脾气的答应,甚至还在镜头里比v。 这十块钱买的就是个情绪价值啊! 秦蔻:( ̄△ ̄;) 秦蔻店里的工作人员,那个原本扮成沽酒女的女孩子,名叫李倩倩,她一瞧见秦蔻站在最后一脸呆滞,她大力的挥挥手,兴奋地喊:「秦姐!秦姐!」 秦蔻:( ̄△ ̄;) 李倩倩嘻嘻哈哈:「秦姐你家二表哥真的太好用了!你要是早点把二表哥拉过来卖酒,咱们家的酒水票还愁卖不出去么?」 一点红正好在此时飘过,又搬了两打冰好的米酒,李倩倩十分乖巧地道:「姑二表哥好!」 一点红非常淡定地嗯了一声。 她转头对楚留香说:「姨二表哥,你累不累呀?」 楚留香爽朗地说:「没事,你歇着吧。」 秦蔻:「……」 秦蔻:( ̄△ ̄;) 李倩倩又凑过来,悄咪咪地说:「店长,你……」 秦蔻:「我?」 李倩倩笑得很贼:「你这些新带来的小哥哥们,也都是你二表哥?」 这种心照不宣的诡异语气总让秦蔻感觉是两个人贩子在说话,问就是「这是我亲戚」。 第455页 谁懂…… 秦蔻:「……你这什么语气,都是我朋友!去去去,工作去,工作时间跑过来打趣老闆还使唤老闆表哥是吧,你真是要上天。」 李倩倩嘻嘻哈哈地走了。 秦蔻:挠头.jpg 再看一眼阿楚哥那里……很好,阿楚哥成了第二个月球灯,过来的都是来自拍的,而且这个月球灯还很配合。 围着真正的月球灯的是楚留香的三个义妹。 三个义妹估计早看楚留香这张脸看腻了,还是月球灯有趣一点,三个人在月球灯前,她们观察了好一会儿别人是怎么拍照的,但苦于没有手机,正好一只陆小凤路过,就被她们薅过来了。 陆小凤何许人也,那是最讨人喜欢的小凤凰,当即便拍着胸脯表示看我的,我帮你们拍照! 态度是极好的,水平是极差的,笑容是真诚的,问题是解决不了的。 三个义妹:「……」 陆小凤:「哈哈,哈哈哈……」 秦蔻过去顺手解救了她们一波,终于拍出了很好看的照片来。 秦蔻还说,这个照片明天她去用照片纸列印出来,送给她们。 宋甜儿:「好哇好哇好哇!」 她很开心地摸了摸月球灯,扭头对苏蓉蓉说:「蓉姐,我摸到月亮了耶!」 苏蓉蓉看着她,忍不住轻轻地笑起来。 宋甜儿抱住月球灯,又拍了一张照。 其实月球灯是亮的,而周围是暗的,人拍出来是黑色的剪影。 这样的照片,在月球灯火起来之后,也流行拍,但一般的现代女孩拍个一两张,也就够了,宋甜儿却非常喜欢拍,她抱着月球灯,要秦蔻给她多拍两张。 拍完照片,几个人就坐在附近空下来的椅子和编织鞦韆上,宋甜儿一面晃鞦韆,一面说:「我小时候啊,晚上就喜欢这样子躺在甲板上看海上的明月,我可没觉得它像白玉盘,我总觉得它是可以吃的,唔……皮应该是冰冰凉凉的、不糯,说不定还带着冰渣,馅儿是流心的,或许是桂花味的。我在海上长大嘛,所以就觉得月亮应该带点海盐的味道,哈哈。」 秦蔻撑着脑袋,说:「听起来像圆圆的冰棍。」 就是那种外头有一层薄薄的冰壳,里面装馅儿的冰棍儿吧,听上去也蛮好吃的。 宋甜儿:「我要吃冰棍儿!」 秦蔻一指店里:「去那边,有冰柜,你就和李倩倩……啊,就是那个卖冰棍的,说你是秦姐的二表妹, 让她免费给你拿。」 宋甜儿:「走了!蓉姐你要不要?」 苏蓉蓉摇摇头,李红袖倒是同她一块去了。 室内传来一阵悠扬的古琴声,秦蔻熘进去一看,居然是花满楼,带着他那个奇葩的星型墨镜,在舞台中间盘腿坐下,轻拨琴弦。 之前,秦蔻和花满楼还在一块儿合奏过,花满楼在研究如何使得传统乐器与现代西方的贝斯、鼓、吉他融合到一起,两个人还一块儿写了个曲子,此刻正适合演奏。 秦蔻穿着她的这身衣裳,袖子用披帛给扎紧,钻进后台,就看见了上回她帮着演的那个乐队。 那个乐队今天背了古琴来,他们居然新招了个古琴乐手。 秦蔻:「我说呢,那把古琴是这么来的,你们怎么借给他用了?」 主唱妹子:「他说他是秦姐的二表哥。」 秦蔻:「……」 花满楼,你很懂啊…… 主唱妹子就是上回在后台撞见过楚留香和一点红的那个。 她颇有些揶揄地笑了,用胳膊肘撞了撞秦蔻的胳膊:「秦姐呀,你到底有几个好哥哥?」 秦蔻继续:「……」 秦蔻:「好啦好啦,上不上台,你们古琴的乐手呢?」 主唱妹子:「他今天没来啊,主要是还没写过加古琴的歌儿,今天把琴带过来是因为这把琴上回放后备箱没拿出来……」 秦蔻吐槽:「你们可真是想一出是一出,都没写出歌来就招新乐手。」 秦蔻:「上台即兴去啊,去不去?」 主唱妹子头皮发麻:「不要啊!!我不会现场编词。」 秦蔻给她出损招:「那你就上去唱吐字不清的英文,反正也没人细听。」 主唱妹子:「……」 一整个队被秦蔻拐上了台,开始搞非常难啃的即兴创作,不过这队的鼓和贝斯都很优秀,秦蔻和花满楼又专程研究过怎么结合,音乐听起来还蛮和谐的。 从楚留香那里买来米酒的客人们走进演奏厅,随着梦幻而舒缓的音乐晃一晃,有人举起了手机,对着漂亮又奇葩(?)的古琴乐手拍舞台直拍发在x音上。 花满楼:ㄟ(★w★)ㄏ 花满楼:认真演奏ing 主唱妹子在台上蹦一蹦,秦蔻抱着把吉他,从这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走到这头,也不知道这种颱风是和谁学的。 陆陆续续的,人似乎越来越多,外头的李倩倩都发微信来,说库存的米酒都快清空了…… 因为人流量变大,林诗音的缂丝扇居然都卖出去两把,身边卖热缩片的妹子的东西居然也差不多卖光了!热缩簪娘喜极而泣…… 林诗音又大手一挥,把剩下的全买了,热缩簪娘十分警惕:「你可不能因为咱俩是朋友就买昂!」 林诗音再三表示她是真的喜欢,还很真诚地说了句:「这些真东西我都见烦了,反而是你这样的质感我没见过的嘛,好新奇!」 第456页 热缩簪娘:「……」 这是什么凡尔赛发言啊!! 店里的工作人员在群里发了好几个某音的连结,秦蔻打开一看—— 【家人们谁懂啊,这家店是捅了帅哥窝么?位置信息:cocolivehouse(x市xx路233号)】 文案:【和朋友一起来逛国风展会看见路肩不同的帅哥,真人真的超级帅很养眼,而且这个动作真的行云流水好潇洒,比电视上的打戏还好看!闹事的那个已经被扔出去了(侵删)#禁慾系##古风帅哥##长发帅哥##腹肌##狼系美男#】 底下的评论: 【卧槽!!好帅啊,他腰好细啊。】 【我的眼睛就是尺,这腰围目测不超过七十。】 【……绝!】 【啊啊啊啊啊我可以,正面上我!哥哥踩我!@咕咕咕咕我是鸽子姐妹过来看!】 【姐妹你……你在网上是没有在意的人了么?】 【演的吧?这年头还有路见不平的啊?这花拳绣腿的,也就拿来骗骗你们这种小姑娘了。】 【回楼上,演的怎么了,演的bb(后面忘了)】 【绝对不是花拳绣腿,我在健身房见过他和他朋友用古武对照,卧槽那个拳风,那个出腿。我一米八,一百六十斤,绝对抗不过三拳,你觉得你行你去试试。】 博主回覆:【位置信息:cocolivehouse( x市xx路233号),花拳绣腿是吧,人家现在还在,我看你的位置信息也是同城,你可以现在去给找他,让我们看看什么叫真才实学。】 【笑死,老懂哥了。】 博主回覆:【对了,这个小哥哥扔出去就是个懂哥,连缂丝是什么都不知道,买不起东西就破防开始小嘴叭叭的懂了呢~】 【懂哥怎么不说话了?】 【懂哥去啊,正面掰头。】 【家人们谁懂啊,去翻了一下懂哥的主页,沉默了啊(图片)】 【楼上你赔我的眼睛!】 【诶我刚从这个展会上出来诶,那个卖酒的小哥哥也超帅!!(图片)】 【诶这个,我记得之前存的一个猫包帅哥就是他!在宠物店洗猫。】 【转跳连结:今天在宠物店遇到的帅哥……】 【你们肯定没看到这个缂丝扇摊位上的小姐姐和轮椅小哥哥,还有上台演出的那个古装墨镜小哥哥(图片)(图片)】 【哈哈哈哈哈哈哈这个星星墨镜,笑死。】 【关键他好淡定啊,哈哈哈哈哈哈。】 【轮椅小哥哥……能不能……把墨镜摘掉……他们是约好一块儿用这种毁气氛墨镜么?】 【现在去还来得及么?】 博主回覆:【人都还在呢,打跑懂哥的帅哥还在搬酒呢。】 【营销吧?】 【回楼上,这种营销我希望可以多来点。】 【+1】 【+10086】 秦蔻:「……」 她大概明白为什么人好像忽然越来越多了。 她很莫名地想到了自己夭折的侠客健身房创业计划……还有那种噱头是帅哥半赤身服务生的火锅店…… 果然,这种营销是真的很立竿见影啊…… 她算了下今天卖酒的收入……本来以为这展会办的肯定亏定了,结果居然靠卖酒都回本了,还小赚一笔! 秦蔻:嘿嘿,嘿嘿嘿…… 秦蔻:捧脸.jpg! 第189章 这一天的最后,大家都很高兴。 秦蔻的酒卖完了,热缩簪娘的手工制品也售卖一空,卖雪媚娘的早早就收摊了,也有很多来来回回的观众听了这个乐队的歌,在花满楼下台之后,观众也没减少多少,还有人打听乐队的名字,他们自己的周边t恤竟然也卖了不少。 就连那个定制汉服的摊位也喜提好几十份订单,这个汉服工作室的成员们当然也是穿着汉服招揽客人的,不过来这里看展会的妹子们倒是都很容易第一时间被秦蔻和林诗音身上的汉服吸引。 这也很正常,因为她们两个人穿的衣裳料子用得都太好了……真要换算下来,这一身衣服光料子估计也得好几万。 所以就有很多人过来打听她们身上穿的衣服是哪一家买的。 林诗音面露难色,秦蔻撒谎不眨眼,直接说是自己买的料子自己做的。 顿时大家都相当惊嘆,顺便还有人给她们出主意:「那你们应该开汉服工作室啊!手艺这么好!配得也好看诶。」 秦蔻笑眯眯:「诶!我们其实已经在筹备了哦,要不要加个微信呀?下个月筹备好了联繫你们呀~」 林诗音都惊了,一时愣住了,她们到底哪里来的开汉服工作室的计划啊? 这当然是没有的,不过就在刚刚那一秒,秦蔻忽然觉得这生意可以做,她们不会,大不了在古代买料子、找绣娘、找好的裁缝去做嘛,做好了带回来卖不就是了?就算最后生意做不成,加一些有钱有闲的客户有什么不好,完全没损失嘛! 做生意的人就这样,八字还没一撇呢,就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拍着胸脯说「早就在筹备啦,下个月就能开啦」这种话,先把客户拢到手里再说! 然后她就用自己的工作微信加了一圈儿人。 也有人现下就对汉服起了极大的兴趣,不耐烦等这虚无缥缈的开业,所以就直接去了外头的那家汉服工作室的摊位上定做去了,秦蔻也不在意,收了一圈微信之后心满意足。 第457页 林诗音:(个_个) 林诗音欲言又止,拿出手机,给她发了微信。 宝鼎茶闲烟尚绿:(大拇指)(大拇指)(大拇指) 宝鼎茶闲烟尚绿:阿蔻这才是真正的生意人呢……我还差得远。 关中悍匪coco:我从小就看我爸,他就这样。 关中悍匪coco:这就是排面.jpg 林诗音以袖掩面,轻轻笑了起来,心中却着实佩服秦蔻。 她们看上去其实在某些方面很像,比如都是养尊处优、吃穿用度上都很费钱,偶尔,林诗音还会觉得或许是自己的实际年纪要更大一些,因为秦蔻实在又可爱、又骄纵的。 但这个时候,她这样谈笑风生、八面玲珑的样子,才令林诗音想到:是啊,秦蔻今年二十七岁,她拥有一家自己的店,这间店已经开了五年,一直都保持着良好的进项…… 所以,她还是要和她多多学习才是啊。 众人在店里待到了大约十一点,展会结束,客人们三三两两的离开。 楚留香忙着用各种叫人心头一暖的好话去拒绝和他要微信的姑娘,宋甜儿、李红袖两个人立在一边,嘿嘿冷笑,苏蓉蓉笑得倒是蛮温柔、蛮开心的,似乎觉得这是件很好玩儿的事。 这三个人简直又把她们的楚大哥给笑得头皮发麻…… 秦蔻和林诗音钻进后台休息室去换衣服。 说真的,这一身古代衣裙,好看是真的好看呀,但不方便也是真的不方便。 云袖宽大,披帛随风摆动,裙子的下摆时常要拽着,才能不拖在地上,秦蔻今天因为这裙子的长度,还特地穿的是绒面的高跟玛丽珍呢。 她换上牛仔裤、连帽衫和运动鞋,只有头上保留了那两个尖尖的狐狸耳朵,还对着镜子晃一晃,觉得这髮型配什么都好看。 林诗音换上了长的中高领毛衣裙和切尔西短靴,大大地伸了个懒腰,下意识地也来了一句:「穿古装真麻烦。」 说完才想起,不对,她自己就是个古人来着…… 她自己忍不住笑了一下。 秦蔻在更衣室里翻出两个袋子来,把两套古装衣裙好好的叠好放进去,交给林诗音带回家。 出来的时候,陆小凤正盯着手机,脸色很纠结的样子。 秦蔻:「?」 秦蔻:「你在纠结什么啊?」 陆小凤面无表情 的把手机塞到了秦蔻的眼睛下面。 这是某音的app界面,正好是在x市的同城视频区,今天很多家店都在搞活动,不过看上去有古代侠客们助阵的cocolivehouse赢得很彻底,同城视频里一堆人在刷。 文案:【姐妹诚不欺我!有和帅哥合影到,听工作人员说这是店主的表哥,哇呜表哥我可以,我真的可以!!他真的看起来会是那种温温柔柔的弄了你之后狠狠抛弃的样子啊!!嘤嘤嘤#长发帅哥##身材##帅哥直拍#】 秦蔻:「……」 配的视频是楚留香立在那里,轻轻地伸手挽了一下袖子,小臂上的肌肉线条流畅,而深v的衬衫领子里,是他那极其令人浮想联翩的胸膛。 这很显然是个直拍视角,画面一转,这位抖主就放出了她和楚留香的合影,楚留香淡淡微笑着比了个v,又因为这位抖主身材矮小,所以他还很贴心地俯下了身,一副暖男做派。 底下的评论自然又是听取尖叫声一片,以及好多合过影的姐妹放出了她们的合影,自拍角度的看起来最让人心动,还有人在底下说,表哥的名字里有一个楚字,因为她有听到有人喊的是「阿楚哥」。 然后大家就很自发的叫他楚楚。 秦蔻看了半天,没看出什么不对劲来,问陆小凤:「这看起来很正常啊,都没有人在prprprpr,你连同人文都看过了,还纠结这个?」 陆小凤板着脸说:「你再看这个。」 然后是下一个视频,依然是那种语气很激动的文案,只不过话题变成了#古风帅哥#和#狼系帅哥#这样的词,配的视频是一点红教训长臂猿的那一段,这个抖主显然对一点红爱得深沉,甚至在拍到他面露讥讽之意晃了一下头的时候用了个类似于特写镜头的重点回放,还配了那种秦蔻这种挑剔音乐人大概一辈子都看不上的bgm…… 虽然bgm很糟糕但是人还是帅的。 秦蔻:(* ̄▽ ̄*) 秦蔻:「啊~是我家的红哥~~」 陆小凤:「说话不准带波浪线!」 秦蔻:「咳咳……所以你到底要我看什么嘛?」 陆小凤的脸拉得比驴还长,硬邦邦地说:「你再看谁个。」 秦蔻:探头.jpg 文案:【大家都在分享美男不如我分享个怪东西……#深渊巨口##搞笑男##幽默动物大赏#】 配的视频是陆小凤长着深渊巨口正在使出他那个让酒水喷到嘴里的绝技……评论区一片哈哈哈哈。 秦蔻:「……」 秦蔻:「……」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陆小凤简直都快跳起来了:「幽默动物是什么?!幽默动物是几个意思啊?!大家的标籤都是这帅哥那帅哥,我为什么是幽默动物大赏!」 秦蔻继续:「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她笑得差点捂着肚子跌倒,还作势要拿这个视频去外头和大家分享,被陆小凤一把夺过手机,陆小凤冷笑着瞧着她见牙不见眼的样子,阴恻恻道:「你痒痒肉露出来了,想笑是不是,要不要我帮你啊?」 第458页 秦蔻:「哈哈哈哈哈……对不起,可是这个真的……好好笑……」 陆小凤:「……」 陆小凤:「呵呵。」 他们几个一块儿走出后台,工作人员们基本上都已经把东西收拾好了,秦蔻略看了看,又嘱咐了李倩倩几句,就和朋友们一块走了。 十一点,正好赶最后一班地铁回去。 不过秦蔻和一点红就不回去了,家里人太多了,他们两个去另外一套房子那里去住,她的房间就留给李红袖和宋甜儿住吧,苏蓉蓉可以林诗音一块儿住在她自己的卧室里。 就是那间由曾经的书房改造的卧室,再拼一个沙发床上去就好了。 林诗音对秦蔻的卧室也相当熟悉,所以秦蔻就把安顿她们的事情託付给她了。 林诗音比了个手势,说没问题。 至于男士们呢……三个房间和一个客厅,打地铺去吧,秦蔻不管了。 秦蔻和一点红把他们送到地铁口,说:「回吧,我冰箱里的食物啊酒啊,还有零食,你们随便造作!啊……小陆,你知道零食柜藏在哪里吧?」 陆小凤:「这可是你说的哦!明天你可不要心疼。」 秦蔻笑嘻嘻:「明天你给我补满。」 陆小凤不屑:「小气!」 陆小凤:「回了!不用送了,你们俩走吧!」 秦蔻:「走了!」 她潇洒一挥手,转身就走,一点红双手插兜,站在略后一点的地方,听着她刚刚和陆小凤插科打诨,唇角不免露出一丝笑意,秦蔻亲亲热热地过来挽他的胳膊,他从善如流地拉着她的手,一块揣进了他的外衣兜。 那一头,陆小凤十分高兴,还说今天要不醉不归,花满楼轻轻地笑了起来,不轻不重地拍了下他的肩膀。 秦蔻和一点红这么慢悠悠地走在街上,秋天的十一点多,路上的人已经很少了。 秦蔻路过一家粉红色招牌的无人店铺,停了三秒,问:「那边好像没有了?」 一点红:「嗯,我进去买,你要哪一种?」 秦蔻:「我要最刺激的那种。」 秦蔻:o(*////▽////*)q 一点红:「……」 一点红:「那进去一块儿挑吧。」 秦蔻:「好哦~」 出来的时候,一点红手里就拎了个黑袋子。 当然不至于买一大袋子,不过这种无人售卖机里一般也买些别的,就比如说绳子什么的,秦蔻一看见绳子,摩拳擦掌地就买了。 然后她又很警惕地站在原地想了想,确认她把卧室里那条绳子啊还有别的乱七八糟的东西都给好好藏起来了,这才放心,继续拉着一点红的手回家。 她说:「只可惜没带好看的衣服来呢。」 一点红的眼角也流露出了那种温柔与爱意混合起来的柔情蜜意,他们两个人的手都揣在他的那件皮衣兜里,他更紧地握住了她的手,道:「没关系的。」 他说:「只要是你,怎么都漂亮的。」 秦蔻的回答一如既往的很秦蔻:「那当然啦,我是谁!」 她又神神秘秘地笑了起来,做出了很危险的发言:「上回你教的我可学会了,这次……你别想跑,我要把你五花大绑!」 一点红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他嘶哑地道:「那你最好已学到了精通。」 秦蔻似笑非笑:「如果没学到精通呢?」 一点红笑了笑,这时的这种笑容,看上去就有那么点危 险、野性的意思了,他只说:「在江湖上,做一件事,就最好做绝,假如和人结了怨,该杀的时候就最好杀个干净,否则等敌人缓过劲儿来,反客为主,就会……」 秦蔻:「就会……」 一点红淡淡说:「就会很惨。」 秦蔻瞧着他不说话。 一点红也就这么垂着头,目光却有点居高临下地瞧着她。 秦蔻的唇角慢慢、慢慢地翘起来,眼睛简直比天上的星星还要更亮。 她说:「那我也不管,我学会了,我就要在你身上试出来。」 她忽然有点忍不住似得,轻轻地舔了一下自己的嘴唇,然后踮起脚尖,在他的侧脸上啾了一下,然后用气音在他耳边说:「我要折磨死你。」 一点红与她十指交握的那只手,忽然一下子就攥紧了,他的喉结滚动了两下,眼神也黑压压地盯着她,又直白、又森冷,好似要把她盯出个洞。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勾唇笑了笑,只道:「那你最好再去多买一条,这绳子太细,我怕我挣脱得太快,你不够尽兴。」 秦蔻:o(*////▽////*)q 秦蔻又期待,又有点害怕,捏了一下他的手。! 第190章 一般对话进行到这个程度的时候,人总是会止不住手指尖发软的那一下的,秦蔻捏他的手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手也似乎有点用不上劲儿,然后被对方反握回来,他的手极其有力,手心灼热,两个人掌心相贴的地方,似乎就沁出了一点薄汗。 秦蔻低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说:「那我们快走吧?」 一点红静静地站着,没说话,只是低头去瞧她。 她一直都是这样的,有时候你感觉她似乎很害羞,但其实她心里的那种兴奋又大于害羞,即便耳朵微红的时候,也能不断地用那种娇嘟嘟的语气说出一些……反正他是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话。 第459页 他伸出另一只手,用手指背轻轻地蹭过她的侧脸,说:「我抱着你走?」 用轻功会更快一点。 秦蔻眼睛又亮起来,点了点头。 下一个瞬间,她已经被一点红横抱起来,他倏地沖了出去,他的轻功不似轻烟,倒像是某一种正在捕猎的动物,空无一人的道路之上,只好似闪过这样一个黑影,一闪而过,甚至会让人以为自己看错了,刚刚什么都没发生过。 路两边的路灯正在飞快地后退,中秋夜晚的风是冷的,冷风打在秦蔻的脸上,又顺着她的套头衫刺在她的脖颈之间,立刻就带起了一片细小的颤慄。她紧紧地搂住了一点红的脖颈,对方的两只手有如钢筋铁骨一样,稳稳地撑着她。 她于是立刻就感觉到了一种速度的刺激,和开车、坐高铁和做飞机完全不一样的,完全用自己的身体去感受着速度的刺激,这或许更类似于开摩托车。 秦蔻其实是个很惜命的人。 大多数的现代城市人,不是不惜命,而是没概念,比如说,他们或许会因为去了游乐场,就出于一种「来都来了」的念头去蹦极,他们其实不大清楚这里面的危险,乐天的认为「没事,专业设备专业人士」。 但秦蔻是无论如何都不会上的,她总忍不住要怀疑所谓的「专业团队」其实就是草台班子。 有朋友邀请她去自驾青甘大环线,秦蔻都不信任对方的开车技术,又会担心到了无人区手机没信号怎么办,车子抛锚了怎么办……总之思前想后,最后拒 绝了。 所以,陆小凤多次邀请她去古代玩一圈儿,她虽然很是心动,却一直都没拿定主意。 但她又敢收留因为时空乱流而出现在她面前的陌生男人……这或许是已经习惯了,或许是深受曾外祖母故事的影响、或许是因为家里有安全感满满的大橘。 总之,秦蔻就是这样一个又胆大,又胆小的女孩子。 她从来没开过摩托车,也鲜少直接用自己的身体去体会直接的速度刺激,一点红的轻功运到了极致,速度比那一回背着她回家还要快得多。 她的身体松一阵、紧一阵地颤,在这种近乎危险的速度之中,全心全意地信任着他,紧紧地抱着他,兴奋地尖叫出声,疯喊了一路,还乱七八糟地喊了什么「红哥我爱你」、「我好喜欢你」这样的话,一直到看到居民区靠近,才一下子闭上了嘴。 一点红倏地站定。 他这个人,就好像没有惯性一样,起步的时候可以突然一下子起步、速度极快,停下的时候更是可怕,说停就停,身子都不带往前扑一下的。 他的人和他出的剑是一模一样的,精准、稳定、对肌肉与力道的控制炉火纯青。 他停下之后,只问她:「你还能走得动么?」 秦蔻摇摇头:「不行,我身上软。」 一点红轻轻地笑了一下,说:「那我就这么抱你上去吧,被人瞧见就被人瞧见,好不好?」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我才不怕被人瞧见……」 她环住他的脖颈,靠在他的怀里,就这么被抱进了小区,走进了电梯里面,一点红空不出手来,秦蔻自己去按楼层,她在这里的房子在六层。 电梯门关上的时候,有个大学生模样的男生背着双肩包,手插着兜要进来,进来才一抬头,当场迟疑。 然后又默默地退出去了,准备坐隔壁那一台电梯…… 可恶的情侣啊! 秦蔻咯咯笑个不停。 走到六楼房间前,秦蔻又从包包里掏钥匙,打开门,一点红抱着她进去,用脚一勾,防盗门关上,他直接走到卧室,把秦蔻扔到床铺上。 秦蔻:「唔!」 一点红:「我去洗澡。」 秦蔻点点 头。 他又发出邀请:「一块儿?」 秦蔻瞪他一眼,又哼了一声,说:「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坏主意啊!」 一点红很是无所谓地笑了笑,没分辩什么,顺手脱了毛衣,钻进浴室去了。这个澡他洗得相当快,但也很仔细,头髮吹到半干,打开门出来了。 他出来的时候,秦蔻还保持着那个姿势平躺着,动也没动一下。 一点红挑眉,侧躺到了她身边,漆黑而柔顺的长髮撒在枕头上,像是被泼出来的一样。 他拍了拍秦蔻,说:「你不去洗澡?」 他的蔻蔻缩了缩,说:「软,没力气。」 一点红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说:「那你还有力气弄你想弄的事儿吗?」 秦蔻:「唔!我这就起来!」 然后是腰也不疼了、腿也不软了,爬起来就进浴室去洗澡。 一点红:「……」 一点红平躺着,忽然噗嗤一声笑了。 过了一会儿,她出来了,穿了条黑色的真丝睡裙。 这样的睡裙,单身的时候她是不怎么穿的,虽然穿着很舒服,滑熘熘、冰凉凉的,但她还是更钟爱放了一年以上的陈年老优x库纯棉t恤和运动短裤。 不过有了一点红之后,她就买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小裙子,全都当成一次性使用的衣服,一点红最喜欢真丝睡裙,他其实蛮奇怪的,他对自己的吃穿用度浑然不在意,吃的好不好、穿的好不好都无所谓,偏偏在这个方面,有一种对艷靡之物的特殊喜好。 第460页 秦蔻很乐得这样去取悦他,因为一点红同样会很卖力地取悦自己。 披散着长发从浴室走出来,她板着脸说:「你转过去,手要反剪到背后。」 一点红乖乖听话,把两条胳膊往身后一背,交叉着搁在一起,秦蔻就开始矜矜业业地进行她的大业。她还真是个好学生,学得像模像样的,唯一麻烦的是一点红的长头髮,秦蔻又很贴心地给他把头髮先团成一个丸子,免得压到。 她诡异地想到了一句话:「啊,你压到我头髮了~」 然后笑点还被戳中了,趴在他背上笑个不停。 一点红侧头:「……嗯?」 秦蔻:「没事没事……」 然后命令他转过来,和她面对面跪坐着。 一点红乖乖听话。 秦蔻静静地瞧着他,欣赏着他。 其实说实话,论英俊,他大概算不上顶顶英俊的男人的。 他的皮肤冷白到发青,让人感觉阴恻恻的,他的眼睛亮得惊人,但未免太过锐利冰冷和恶毒,令人心头髮寒。 二十多年的习惯如此,要他改掉这眼神,那实在是太过强人所难。 但他身上同时又有一种……很乖的气质。 秦蔻一开始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是一个照顾人的角色了。 他会做饭、有洁癖、爱吃甜食、喜欢天天洗澡,这些无害的、甚至很可爱的特质,与他的外型是如此的格格不入,又给他带来了一种极其独特的魅力,令秦蔻喜欢的不得了,就想扑上去亲他一口。 而这样子,被双手反绑着跪着的时候,他垂着眼睛,长长的睫毛轻轻地颤了一下,像是逆来顺受。这样逆来顺受的姿态总令秦蔻产生一种错觉,他似乎什么都可以乖乖地受着,她无论做出多过分的事情,他都可以忍受,因为他自小就在训练如何忍耐痛苦。 但他又说出了那样危险而桀骜的话,他身上分明、流畅、结实的肌肉狰狞着扭曲起来,他左臂上的那道伤疤横在皮肤上,秦蔻就忍不住用手指上去碰一碰代表着他过去那些伤痛的伤疤。 她觉得自己一定是被蛊惑到了。 但……被这样一个人蛊惑到,总不是什么坏事吧。 她凑近了她凄艷的俘虏,她的俘虏垂着头,似乎对一切都无计可施。 最后,他那只白得惊人、又有力得惊人的手摁住她的肩膀的时候,她眼尾红红的,只是很茫然、又很无助地问:「你是怎么解开的?」 他没回答。 俗话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 八月十五一定已经过去了,现在是十六日的凌晨,具体是几点,不大清楚。 秦蔻指挥一点红拉开窗帘,赏一赏月。 这套房子买得比较早,完全是为了学区而买,一共只有八层,普普通通的三室一厅,秦蔻高中毕业了之后就一直是拿去 租房的。自然了,无论是硬装还是软装,都完全比不上秦蔻现在住的那一套。 窗户是普通的窗户,不是整块的大落地窗,月亮被框在窗框里,像一副有立体感的画。 她瞧了一会儿,说:「你说,现在的月亮真的比之前要更圆么?」 一点红盘腿坐在床上,伸手就把他软绵绵的可爱女友给捞进怀里了。 秦蔻坐在他怀里,忽然「噗嗤」一声笑了。 一点红嘶哑地说:「你笑什么?」 秦蔻说:「我小时候,每年都有那么一到两次,大半夜肚子疼,痛得睡不着觉,也不是吃坏了,反正就奇奇怪怪的,我外婆就这样坐着,抱着我哄我睡觉呢。」 她捏捏一点红的胳膊,说:「红外婆?」 一点红:「……」 一点红面色很微妙。 这种微妙可能更类似于……emmmm,就,在这种气息还没完全散去的场合,说这么纯洁的话,的确容易很让人起愧疚之心啊。 秦蔻还教他:「你这样摇一摇,就更像了哈哈哈哈。」 一点红:「……」 一点红罕见地拒绝了秦蔻的要求:「不摇。」 秦蔻也不在意,环住他的脖子,亲亲热热地和他一块儿坐着看月亮。 她又说:「我从小就没观察到什么十五的月亮、十六的月亮呢。」 一点红道:「我倒是经常抬头看月。」 秦蔻:「诶?」 一点红平静地说:「很多时候,没事做,躺在别人家的屋顶上看看月亮。」 师父是不大会给他们过节日的,他们这个组织,虽然嘴上喊得都是师父、师兄、师弟这样的称谓,但其实并不是个靠感情连接的组织,而是个靠恐怖与威压所连接的组织,现在想起来,一点红觉得薛笑人很幼稚。 一个靠恐怖与威压去维繫的组织,註定让人想要逃离,绝不可能一心一意,他的那些师兄弟们,心头或许无一刻不在想着要背叛吧。 他仔细一想,觉得这是因为薛笑人这辈子一直活在他哥哥的威压之下,从未享受过一唿百应的权力,因为他创建的这个组织,实际上只是他的一个玩具,一个他用以满足自己权力欲的 玩具罢了。 他的确是个很可怕的人,什么也不为、只为了争口气,就能几十年如一日的布置着,收养有根骨、有习武天赋的孤儿,培养他们、控制他们,像蜘蛛在织网。 年少时,一点红还想不明白这些事,他只是一个满腔激愤的偏激少年,沉默地忍耐着一切痛苦折磨,日日勤耕不辍,又会在夜里感到痛苦的火焰在灼烧他的身体与心灵。 第461页 被折磨的受不了时,就会爬上屋顶,躺在屋顶上,吹冷风,看月亮。 看着看着,就形成习惯了。 不过这种由苦闷而生的习惯,在苦闷消失之后就会自然而然的消失不见,所以秦蔻不晓得他曾经有这样的习惯。 曾经的他……倘若知道自己这悲剧的半生,都是因为薛衣人薛笑人这两兄弟为了争口气而催发的,一定会痛苦激愤得恨不得死掉。 但如今,他二十九岁,有身份、有爱人,有内心的安定,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爱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所以他想明白这件事后,心情简直毫无波澜,甚至只觉得薛笑人幼稚的可笑。 他滚烫的、可爱的爱人特别依赖地窝在他的怀里,又开始纠结她先前纠结过的问题。 她问:「你怎么解开的?我都很捆得很紧了。」 一点红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给她演示了一下,把一只手腕交叉着搭在另一只手腕上,他的皮肤很白,因而现在已能瞧见相当明显的红色捆痕。 他说:「这样手交叉着捆,都是花架子,只要这样绞十几个来回,必定能绞出空隙。」 秦蔻:「啊……」 秦蔻呆滞:「你之前都没教给我这种东西啊!」 一点红笑而不语。 秦蔻拧了他一把,嘟囔:「藏私。」 一点红还是笑而不语。 秦蔻就这么坐在他怀里,拿出手机,一看时间,啊……已经三点多了。 把飞行模式关掉,这才发现陆小凤给她发照片了。 第一张照片是堆满了各种薯片蜜饯巧克力辣条啤酒冰激凌还有烧烤的茶几。 第二张是大自拍,他高举着手机,一个人占了四分之一个屏幕的大小,笑着比v,他的身 后,是大家三三两两的坐着聊天喝酒,电视上再放的是《武林外传》,楚留香正喝着酒,像是听见了什么特别好笑的台词一样,表情忍笑。 阿飞、傅红雪和宋甜儿在打扑克,剩下的三个姑娘在餐厅那边,一面吃着什么烧烤(太模煳了看不清楚),一面似乎在聊着什么。 第三张照片是月亮,从露台上拍到的明月,如此高远和皎洁。 秦蔻拿起手机,对准窗口,拍了一张在窗框里的,看起来像是被囚禁了一样的月亮,点击发送。 陆小凤的聊天界面上立刻出现了「对方正在输入……」的字样。 秦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立刻打开飞行模式,完全不肯和陆小凤聊起来,她才不想在这种时候受到打扰呢,一点点都不想。 她把手机扔到一边儿,说:「他们还没睡呢。」 一点红不咸不淡地说:「嗯,难得这样聚一次。」 不久之前,他们还都是住在一起的,镇日里形影不离,这才过了多久,便成了「难得相聚」。 人的离合,人的境地,的确是处于随时变化之中的,身处变化的世界里,人类才会永远都在追求「至死不渝」。 那一头,陆小凤提拉着无情、冷血和花满楼陪他一块儿打麻将,因麻将可以摸,所以花满楼也能参与;林诗音正在分享她的经验,告诉苏蓉蓉什么面霜、洗面奶和洗髮水最舒服,最适合带回去用,楚留香凑过来,听听明天要跑多少地方买东西;打扑克的三人组里,宋甜儿不会算牌,但她的运气真的是好,把把都能赢,和陆小凤形成了鲜明对比。 这一头,秦蔻和一点红又温柔地相拥在一起,在被框住的月光下说着那些或热情、或柔情蜜意的爱之语,彼此帮对方去理鬓边的碎发。! 第191章 人们一般都不是以二十四小时制来定义「一天」的。 人们通常会把睡着前定义为一天的最后,而把醒来的时间定义为第二天的开始。 所以,在这一天结束的最后,秦蔻只觉得她是被泡在一汪温水里的,浑身都暖洋洋、软绵绵。她的眼睛都困得睁不开了,一点红的精力却比她好上太多,还在一丝不苟、有条有理地做收尾的工作。 抱着她去洗澡,给困成狗的她吹头髮,先把她放在沙发上躺着、去换了一套整洁清新的床单、把旧的扔在洗衣机里预备着明天起来再洗…… 做完这一切,他才把已经沉沉睡去的秦蔻横抱回了卧室。 她的手安静地垂下来,微微地蜷起来,连唿吸声也平稳、疲惫而轻缓,她累得狠了,但脸上却带着一种略微透出一点甜蜜的笑容,即便在睡梦之中,她也是满足的。 在一点红认识的所有人里,秦蔻一定是最接近标准幸福模板的那一个人。 她身体健康,虽说体力(相对于他来说)不大好,但自小到大都不是容易生病的人,每天都有很多充沛的活力,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她拥有很好的家人,他们之间的感情很好,和和美美,只有纯粹的亲情与关心,而无过多的执念与索取。 她也拥有很好的朋友,男性朋友并不如那些乱七八糟的文章里写的那样个个对她心怀不轨、女性朋友也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文章里写的那样随时准备和她抢男人,她拥有着很纯粹的友情,互相支持、互享欢乐。 一点红还尤睡不着,他今天的确兴奋过头了。 他躺在她身边,侧着身子,瞧着她的睡颜。 她蹭一蹭,把头枕在他的大臂上,整个人都依偎在他的怀里,脸贴着他的胸膛。 第462页 一点红伸手,轻轻地抚了一下她的侧脸,不去压制自己心底那种涌出的、仿佛流遍全身一样的爱意,他想到未来,忽然又有一点不确定性,突然忍不住想,假如有一天,她不喜欢他了,要离开,要怎么办? 这个想法一来,的确像是个黑洞一样,带来了一些患得患失。 然后他忽然又明白,这正是他对她的感情至深,所以才会去想这种 杞人忧天的事情。 他忍不住自嘲般的笑了笑,决定不去想这种根本没必要丝毫、很是缺乏安全感的问题。他伸手拢了拢秦蔻的腰,她软绵绵地整个人趴在他身上,嘟嘟囔囔地说话:「红哥……」 一点红低哑地道:「嗯?」 秦蔻继续嘟嘟囔囔、口齿不清:「红哥……明天吃什么……」 一点红柔声道:「你想吃什么?」 结果她没声了。 再一听,她的唿吸声匀长而平稳,睡得熟的不能再熟,原来刚刚是在说梦话呢。 一点红失笑,把他们身上的被子拢得紧了几分,就这么与她相拥着睡着了。 第二天,秦蔻醒来的时候,就那么一动,立刻感觉浑身都是又酸又胀的感觉,她唔了一声,一点红立刻就睁开了眼睛。 一如既往的,他睁眼的时候,那双漆黑的眼眸就已经一片清明了。 秦蔻还迷迷煳煳的呢。 一点红声音有点沙哑:「你醒了?」 秦蔻趴在他怀里,不说话。 人刚醒来的时候,连睁眼都觉得是费力气的事情,连手都不肯抬起来一下,更何况是说话呢? 她又眯了十几分钟,才感觉自己清醒了点,伸手揉了揉眼睛,口齿不清地喊了一声:「红哥……」 一点红的声音就显得清明和冷静多了:「嗯。」 不过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很是有趣的事情,又开口道:「昨晚你说梦话了,你知道么?」 秦蔻懒洋洋地说:「既然是梦话,那肯定是做梦的时候说的咯……我怎么可能记得……」 一点红说:「你喊我了。」 秦蔻忽然脸一红,说:「我喊你干什么……喊你求饶么?」 一点红居然噗嗤一声笑了。 他如此愉悦的时候其实当真少见,眼睛里都是止不住流淌的柔情蜜意——她这样一说,他就大概明白昨晚她到底是做了一个什么样的好梦了。 秦蔻心虚地看着他。 然后又问:「所以我到底说什么了?」 一点红说:「你问我今天吃什么。」 秦蔻:「……」 秦蔻: 「噗嗤。」 她把头埋在他的胸膛上闷闷地笑起来,又伸手搂住他,用一根手指绕着他的长髮玩儿。 一点红道:「所以你今天想吃什么?」 秦蔻抬起头,说:「今天我来给红哥做饭吧!」 一点红挑了挑眉,「嗯?」了一声。 秦蔻亲亲他的嘴角,说:「红哥昨天辛苦了嘛……」 一点红:「……」 他淡然地道:「我不介意天天都那么辛苦。」 秦蔻又不说话了,她扭扭捏捏了好一会儿,面上又泛起了那种好看的红色,才道:「反正……今天我做饭,我要做一道你绝对喜欢的菜!」 一点红瞧着她,轻轻道:「好。」 住在秦蔻家里的那一大帮人,中午的饭他当然是管不了的。 有陆小凤、花满楼和楚留香在,怎么也不至于令他们挨饿,他才懒得那么有「主人翁」意识。 秦蔻也不约而同的这么想,不过她的想法略有些不同,她总觉得昨天晚上,大概那头的一大帮人闹得比他们两个还晚呢,武林高手又不是苦林高手,不是每个人都睡得比狗晚、起的比鸡早的,所以估计他们现在也还是在休息,秦蔻觉得他们下午再见面就挺好的。 因此,两个人心安理得地躺着。 一点红想了想,又说:「一块儿去买菜?我帮你提着。」 秦蔻很是不满地说:「你这个人行动力怎么那么强?说要干什么立刻就要干什么呢?真是的,人家还没有完全醒来嘛,要有预热活动。」 一点红眼神一沉:「什么预热活动?」 秦蔻:「玩手机咯……等等,你怎么神色看起来有点失望?」 一点红:「……没事。」 秦蔻狐疑而警惕地眯着眼,忽然又不怀好意地笑了,说:「我懂了,我都感觉到了。」 一点红似乎不是很愿意说话,只道:「你玩你的手机,别管我了。」 秦蔻哼哼唧唧:「不要……和我们家红哥一起晨练的事情我怎么会错过……」 一点红:「所以……现在可以?」 秦蔻轻轻地点了点头。 然后再一次有空玩手机的时候,就又过去了 大约一个小时,她窝在男人怀抱里打开手机一看,好傢伙,都十二点半了。 秦蔻开始翻看微信消息。 cocolivehouse的工作群里有消息,这个等会儿再看,先看陆小凤的。 昨晚,秦蔻发完那张月亮的照片之后,果断开了飞行模式,完全没理会陆小凤即将要发送的消息。 上午3:40:59 陆·剥拿扒·小凤:哟,你果然没睡。 陆·剥拿扒·小凤:我找到你珍藏的巧克力了哈哈哈哈哈。 第463页 陆·剥拿扒·小凤:没别的意思,就为了让你心痛一下,我全吃了哦!(图片)(图片) 陆·剥拿扒·小凤:说起来我想办一个真心话大冒险,谁敢选大冒险,就让他读一读自己的同人文,你觉得这个主意怎么样?(阴险)(阴险)(阴险) 上午3:45:28 陆·剥拿扒·小凤:人呢? 陆·剥拿扒·小凤:……不会是被巧克力气得不想说话把? 陆·剥拿扒·小凤:尖叫鸡.jpg 上午4::00::08 陆·剥拿扒·小凤:呵,情侣。 陆·剥拿扒·小凤:重色轻友!我的真心话大冒险大会的实况你是看不到了,后悔去吧你! 下午12:25:33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所以你们的真心话大冒险活动最后成功进行了么? 关中悍匪coco:猫猫探头.jpg 没回復,自由派睡眠的陆小凤估计这时候还睡得二五八叉的呢。 秦蔻又给阿飞发消息。 关中悍匪coco:小飞~你醒了没有啊? 阿飞秒回。 阿飞:醒了。 秦蔻本来想很戏嚯的帮他取名叫「封心锁爱小小飞」,以希望他未来无论在哪里,都不要被林仙儿骗的团团转,不过她又总觉得这么干有点怪,于是作罢,最后还是让阿飞自己选择。 阿飞也真的很像一点红和傅红雪……他们两个人在知道微信还要取暱称的时候,都下意识地要用原名。 不过一点红成功了,傅 红雪被秦蔻提前荼毒,冠名为雪雪喵,从此之后就喵来喵去的,秦蔻还特地选了一只通体雪白的可爱狮子猫作为他的头像。 以傅红雪那近乎不存在的幽默感来看,他大概并不懂秦蔻这种指犬为猫的冷幽默。 他只是很无所谓,他在这个世界上第一个感激、在意的人是秦蔻,所以他就不会换掉她取得名字和头像。 秦蔻:唔,你还真早。 阿飞:不早了。 秦蔻盯着手机屏幕,都能想到阿飞拿着手机,板着一张小脸,一板一眼地回消息时候的样子了。 她忍不住笑了,又发消息。 关中悍匪coco:吃不吃炸薯条哇? 阿飞这次沉默了三分钟才回消息,大概人是很纠结的,小孩子对油炸食品的爱真的很纯粹。 阿飞:不必,多谢。 关中悍匪coco:不管不管,我也想吃,我吃不完,你帮我吃。 阿飞:那好吧,就这一次。 关中悍匪coco:哈哈,好,下午见~ 阿飞:下午见。 秦蔻关掉和阿飞的聊天框,发现cocolivehouse工作群的消息已经99+了。 秦蔻:「……」 一般有老闆或者上司在的工作群,那气氛是绝不可能轻松愉快的,发消息的画风一般都是「收到」或者「(玫瑰)(鼓掌)(大拇指)」这种。 但是秦蔻人很随和,她的团队里大都是年轻的女孩儿,不用拿架子也压得住,工作氛围很是轻松,大家其实比起工作关系,更像是朋友关系。 而且因为live演出一般是晚上八点开始,到十点结束,收拾收拾下班走人都十一点多了,工作都是分早晚班两半倒的,早班的人不多,上午大家都待在家里睡懒觉,所以上午闲聊的群消息就经常很多。 不过再多……这99+也有点过分了吧。 到底在聊什么啊? 秦蔻点进去一看,顿时失笑。 奥~~哟~~ 李倩倩:【连结:和朋友一起来逛国风展会看见路见不平的帅哥……】 宋红梅:这个昨晚不是就看见了么?咱们秦姐的超帅打星二表哥! 李倩倩:不是,你看,你再看看底下分享的健身房视频,说是夏天那会儿在健身房的拳击室里拍的。 宋红梅:让我康康 刘琳:让我康康 孙笑然:让我康康 张浩然:让我康康 张浩然:卧槽!!!发出鸡叫!!这是姑二表哥和姨二表哥在对打么??天啊,这也太帅了。 张浩然:@关中悍匪coco,秦姐~下午来店里么~我请你喝奶茶呀,带不带二表哥们过来呀~嘤嘤嘤~~ 李倩倩:你矜持一点。 张浩然:我们死gay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矜持,姐妹。 宋红梅:哇……秦姐家的基因也太好了吧,哇这个视频真的比昨天收拾那个长臂猿好看太多了!! 李倩倩:这个视频点赞都二十万了!尤物……啊不,帅哥真的实火顶流~ 李倩倩:@关中悍匪coco,秦姐,咱们要不搞个武侠快闪活动,趁乱捞一笔!! 宋红梅:@李倩倩,工作模范,吾辈楷模。 关中悍匪coco:…… 李倩倩:呀,秦姐醒了。 张浩然:给老闆递咖啡.jpg 关中悍匪coco:让我康康 关中悍匪coco:哇,这个视频我都没见过,他们两个在健身房居然是这种画风么?哇这评论点赞,这么火的么? 李倩倩:这条视频都上热门了,就是那个#这才叫武打#!老闆,你二表哥们真的不考虑开个帐号当网红么?真的很有火的潜质啊。 宋红梅:说实话……老闆……真嫉妒你…… 关中悍匪coco:? 宋红梅:普通人想见帅哥好难,结果老闆你一下子就有两个帅哥表哥!!!哇呜呜呜我也想要这么帅的表哥哇呜呜tat 第464页 关中悍匪coco:啧啧啧 关中悍匪coco:不过他不是我表哥。 关中悍匪coco:(图片) 照片是秦蔻现拍的,一点红精赤上身,靠在床头的软垫上,一只手拿着手机在看什么,另一只手端着水杯准备喝水,瞧见镜头之后,便顺势看了一眼镜头,脸上没什么表情。 他的长髮非常柔顺的披散着,半身的肌肉紧实流畅,因为人很白,所以手腕上两道被捆束出来的红痕特别明显,而且大臂上还有个牙齿咬出来的痕迹。 慵懒、随意、性感、不设防。 而且这是什么视角来拍的,很明显了。 关中悍匪coco:所以就是……兄妹y(咬手绢) 宋红梅:哇呜呜呜呜呜呜!! 李倩倩:呜呜呜呜呜呜呜!! 张浩然:呜呜呜呜呜呜呜!! 李倩倩:天啊!!!要怎么样才可以拥有这种帅哥啊!!! 宋红梅:多久了啊秦姐,怎么从来没见你在朋友圈发过? 关中悍匪coco:啧,你当我是你们啊,还要在朋友圈秀恩爱,幼稚死了。 冷艷高贵的秦蔻女士如是说到,显得是那样的云淡风轻,那样的成熟稳重,一点儿也不喜欢炫耀的样子。 ——前提是忽略她现在脸上那种止也止不住的、洋洋得意的、鼻子都快翘到天上去的笑容的话。 一点红:「……」 一点红狐疑地瞧着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她真的很得意。! 第192章 秦蔻疯狂上扬的嘴角、那尾巴翘到天上去的神态,一直持续到洗完澡吹干头髮换上衣服。 一点红:「……」 一点红狐疑地问:「你这样开心?」 秦蔻:「嗯哼哼~」 两个人一块儿手拉手走出门,一点红终于忍不住问:「为什么这么开心?」 秦蔻也做出了非常秦蔻的回答:「我不告诉你~」 一点红:「……」 一点红失笑。 去逛一下超市,顺便回一下陆小凤的消息,陆小凤醒了。 陆·剥拿扒·小凤:哟,醒了,有空理我了? 关中悍匪coco:啧啧啧,阴阳怪气哈。 关中悍匪coco:你们准备吃什么呢? 陆·剥拿扒·小凤:楚兄带着他三个妹妹一块儿去吃昨天那家泰式餐馆了。 关中悍匪coco:嗯哼,你们呢? 陆·剥拿扒·小凤:昨天大鱼大肉吃多了,我去煮面,你们俩什么时候回来? 关中悍匪coco:晚饭前后吧……emmm,阿楚哥今天不走吧? 陆·剥拿扒·小凤:你自己问他咯。 陆·剥拿扒·小凤:难得人这么齐全,今天有什么安排么? 关中悍匪coco:人太多也不好安排啊…… 关中悍匪coco:诶!去不去玩狼人杀,小区附近有家很不错的咖啡厅哦,酒和饭都很棒,还可以拼长桌子呢!正好可以顺便在那边吃饭。 陆·剥拿扒·小凤:好耶!终于凑够人玩狼人杀了! 关中悍匪coco:嗯?感觉你对狼人杀很了解嘛。 陆·剥拿扒·小凤:笑话,我什么不知道?我可是时代弄潮儿。 关中悍匪coco:你是#幽默动物大赏# 陆·剥拿扒·小凤:…… 陆·剥拿扒·小凤:…… 陆·剥拿扒·小凤:呵呵 关中悍匪coco:人也是动物的一种嘛,这么说也没问题嘛(滑稽)(滑稽)(滑稽) 陆·剥拿扒·小凤:呵呵呵 陆·剥拿扒·小凤:滚吧你 关中悍匪coco:那我不管你们吃饭了呀,拜拜,啊,阿飞想吃薯条,你帮他买一点吧,我本来说好买个他但我怕我回来的晚。 陆·剥拿扒·小凤:知道啦,我的蔻蔻姐姐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圆润滚粗.jpg 陆小凤一叫她姐姐,她是真的瞬间浑身不舒服…… 上次提到年龄问题的时候,她真的超惊讶的……陆小凤!居然!比她!小!!! 仔细一想,这其实没什么奇怪的,少年成名的天之骄子嘛,在江湖上也是很年轻的一辈人,而且再一想他的性格……嗯,跟人打赌赌输了去挖了十天蚯蚓、整天穿着痛衫嘻嘻哈哈、报復她的方式是把她藏起来的超级精品巧克力找出来吃掉…… 说他二十七可能还多,这人心里年龄最多五岁。 但是他那个小鬍子真的…… 真的可以让他的年纪凭空大个五岁……秦蔻还记得原着里的描写,大意就是说西门吹雪和陆小凤开玩笑,要他把鬍子颳了,陆小凤颳了鬍子后,真是又英俊、又可爱…… 现在嘛…… 一个鬍子修剪的整整齐齐的、爱穿痛衫的怪大叔,不被分到#幽默动物大赏#里那才奇怪呢好不好,他还不忿,有什么好不忿的。 被这种怪大叔叫姐姐,真是浑身刺挠…… 所以说……西门吹雪什么时候能再做一次好事啊?快点把这人的鬍子都剃干净!! 顺便路过了冷柜。 秦蔻:「啊!要买黄油,还要买芝士……」 他们今天去的是大型仓储式超市麦x龙,冷柜都比寻常超市大了好多,联排过去都看不到头,气势恢宏,一走到这边,整个区域的温度都像是一个大冷库,穿得不够暖和还真是没法子在这里好好逛。 第465页 地方大,所以选品种类就足,芝士的选择不是什么三瓜两枣,什么马苏里拉、车达、马斯卡彭、帕玛森之类的,整整齐齐地拜访,上头包裹着纸外包装,瞧上去像是一块分量很足的砖头,秦蔻每次瞧见了,不管买不买,都想上去颠一颠。 她感觉这样子就很像《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 扔了两块芝士进购物车,秦蔻走在前面,一点红推着购物车走在后面,又去买了两块牛排、一盒鸡蛋、一盒吐司,一盒冰鲜三文鱼、一瓶便宜的红酒餐酒、奶油、炼乳、玉米。 结帐,回家。 回了他们两个人的小窝之后,秦蔻就钻进厨房去鼓捣了,一点红双手插兜,在厨房门口徘徊了一会儿,迟疑地想要进来看看。 秦蔻推着他的背把他推出来,说:「你不会认为我做不好饭吧?」 一点红道:「没有。」 作为一个二十七岁的女孩子,在一点红和楚留香来之前,她已经独居好几年了,固然平时喜欢下馆子,但总不至于会炸厨房,秦蔻一向认为,会炸厨房的那种选手,就是人菜还瘾大,喜欢自己脑子里灵机一动。 菜鸡可不适合灵机一动啊! 她就很有自知之明,做的都是简单的东西,咖喱饭、煎牛排、西红柿炒蛋、电饭锅焖饭……以及各种各样的厨房半成品。 一点红当然清楚这一点,只不过他照顾秦蔻……照顾习惯了。 秦蔻笑眯眯地说:「低头。」 一点红依言垂下头来,秦蔻踮起脚尖,轻轻地在他的唇角啾了一下,说:「红哥去歇着吧,偶尔也要我来照顾照顾你嘛……啊,等等哦,走之前先帮我切割洋葱。」 一点红失笑。 他瞧着她,伸手揽住她的腰身,低低地说了句:「好。」 这样的感觉……其实还蛮新奇的。 他们两个在一起之初,就是一块儿和朋友们住,到了如今,还是一块儿和朋友们住,所以他们在卧室外面的地方一般都不会做出这么腻腻歪歪的亲密之举。 其实秦蔻都能想见,假如她当着楚留香的面去亲一亲红哥他会是什么表情,他肯定就是那样一副含笑的表情,抱着胸瞧着他们,说不准还会顺手拍张照片送给他们。 总之,他是绝不会尴尬的,但秦蔻总觉得会有点尴尬,一点红估计也不大好意思。 这就是一个尺度问题了,秦蔻早过了那种谈个恋爱天天要在各种人面前秀个不停的年纪了,一点红更没有那个概念。 而朋友们呢,也是成熟的成年人朋友,看见朋友谈 恋爱就起闹,那是小学生才干的烦人傻事,他们才不可能那样做呢。 所以,在家里,秦蔻和一点红都是一出卧室门,就正正常常、大大方方的交往,顶多就是牵着手,神态和动作更亲密一点,旁的就再没有了。 这种……在厨房、在餐厅、在客厅的沙发上,都能随时随地的窝在一起过小日子的感觉,对一点红来说的确非常新鲜,也有一种隐秘的刺激感。 一点红进厨房,帮秦蔻切了洋葱,然后她就把他赶出了厨房,自己动手做饭。 平底锅煎牛排,热锅热油,橄榄油在锅中跳动,用夹子夹着牛排放进去的瞬间,只听「滋啦」一声,美拉德反应会在瞬间被催发,接触面由红色变为熟褐色,汁水在锅中滋滋作响,秦蔻一面哼着小曲儿,一面给牛排翻面。 家庭煎牛排其实没有什么难度,只需要按部就班地做就好了。 转小火,黄油和大蒜、百里香一块下锅,让这些东西一起烹出香味,把融化的黄油不断舀起淋在牛排上。 出锅醒肉,顺便趁这个时间弄个简单的酱汁,直接就用没洗过的牛排锅去翻炒洋葱,焦化洋葱的味道非常香,秦蔻闻着这个味道,都忍不住为自己精湛的厨艺而迷醉。 秦蔻:(* ̄▽ ̄*) 切个蘑菇片扔进去同炒,开瓶便宜的红酒咕嘟咕嘟倒进去大火煮,再倒奶油,出锅前扔块黄油,在撒点海盐。 与此同时,空气炸锅当然也用上了,做的是放了海量芝士的芝士焗玉米,还没到时间呢,就已经能闻到那种带着特殊风味的奶香与甜香味了。 顺便把三文鱼拆了,不用切,直接拆了就能吃,秦蔻一般买三文鱼都挑这种厚切好的,不然她实在不喜欢那种手压在鱼肉上的感觉…… 简单的一餐摆上桌,不用她去叫,一点红已经穿着白t恤出来了。 秦蔻笑眯眯地把芝士焗玉米推给他,说:「昨天在夜市看到的,我觉得你肯定喜欢,可是夜市里用的料太差了,今天我就自己做给你吃咯。」 这话当真说的是又可爱、又亲热,又甜蜜、又关心。 恐怕任何一个人,在碰到像她这样的女孩子的时候,都是毫无办法的。 他吃了一口。 玉米 是脆玉米,吃上去会有一种微微在嘴里爆开的感觉,玉米的味道是清甜的,但芝士的味道却是浓厚的奶香,浓郁的甜香被玉米粒的清甜说中和,口感……一点红以前被秦蔻带到披萨店里吃披萨的时候就吃过这种口感,拉丝、浓稠、甜香,好似是流心的,但又同流心不一样。 一开始吃不惯,后来就习惯了,而且他口味偏甜,吃到这种东西,心情就会很好。 秦蔻正撑着头看他呢,眼神亮晶晶的:「怎么样,好吃么?」 第466页 一点红点头。 秦蔻又问:「喜欢么?」 一点红又点点头。 然后吃牛排,牛排秦蔻提前切好了,上头浇了洋葱红酒酱。冰鲜三文鱼是漂亮的橘红色,中间白色的纹理十分清晰,厚切的三文鱼咬起来是非常顺滑的,像是黄油一样,柔美细腻非常,但这玩意儿不能吃多,一吃多了就觉得腻。 吃饭的时候,秦蔻顺便把今天某音上那两个点赞数超过二十万的视频给他看,一点红听见那个真的很难听很土的bgm的时候,和秦蔻一样,皱起了眉。 然后面无表情地翻着底下的评论,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点红道:「这事情我最近有在看。」 在现代社会,想找一份差不多点的工作都得有学歷,除非说去工地搬砖、去小吃店端盘子、去外卖软体送外卖,这样子的工作当然没什么门槛,但秦蔻不乐意。 像是在外卖软体送外卖,这都不是说轻功好就能多挣钱的,人家那个派单的算法就很阴险,派到一定程度,算法就不会再派单、或者派一些刁钻古怪的单,总之就不可能让你每个月能赚到很多钱。 这个和开网约车是一样的。 网约车刚刚兴起的时候,司机还是可以靠这个赚一笔的,但现在……呵呵。 一点红刚来的时候,很急着去工作,就想着做这样的外卖骑手,但秦蔻一听就知道肯定不行,前头说的这个是一回事,会碰到各种奇葩的、瞧不起外卖员的客户是另一回事。 秦蔻有一回买了冰棍吃不完,正好点的饭到了,她瞧见外卖员脸被晒得发黑髮红,气喘吁吁的模样,就顺便塞了根冰棍儿给人家吃,可把那个外卖员给感动坏了,一个劲儿的道谢,都弄得秦蔻心里难受。 后来又和店里的李倩倩聊天的时候知道,李倩倩的表妹高三毕业,出门送外卖做兼职,碰上一个尖酸刻薄的客户,差点把小妹妹骂崩溃。 所有的直接面对个人的服务行业,都会或多或少碰上糟心人,就好比林诗音那天碰上的那个,秦蔻开店五年,糟心人糟心事也没少见,但她毕竟是有资本平静以对的人。 更可气的是,平台还会在里面插一手,客户投诉一回,扣外卖员几百块,这几百块还不是赔付给客户了,是直接平台拿走了,简直是黑心! 虽然比起古代随意打杀僱工人要好,不过都来现代生活这么久了,谁要和古代比啊,要是人人都和古代比,心甘情愿地忍受剥削,那资本家嘴角都要笑裂开了。 这种活儿现在看来是毫无必要的。 他身家丰厚得很,根本吃穿不愁,以他手里的财产,在x市买个几套全款房一点问题都没有,工作只是为了丰富生活、更多的和这个社会接触,不是为了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她觉得上网开个帐号,还能顺便把他的一身功夫给用起来,接接gg什么的就挺好的,关键是从这个点来扩大与现代社会的接触面。 ……而且还能顺便来她店里做快闪活动! 不过想的虽好,行与不行,却要以一点红的意愿为主。 秦蔻说:「但还是看你的想法啦,而且我理解,这个东西却是和拿武功去卖艺……额,没什么区别吧……」 她说着说着,又觉得一点红可能会不喜欢这种,于是有点心虚,说:「唔……你不喜欢就算了……好像确实有点亵渎剑法啊。」 一点红淡淡地说:「拿剑法去杀人也是亵渎剑法。」 秦蔻歪头。 一点红笑了笑,颇有些自嘲意味地道:「还是暗中的、见不得人的暗杀勾当,岂非比上网卖艺要更亵渎剑法?」 秦蔻愣了愣,说:「我没想到你会这么想。」 一点红道:「以前……我一定不会愿意的。」 他用一种陈述事实的语气说:「那时候……我什么都没有,所以才会那个样子。」 他什么都没有,唯有一柄剑陪在身边,他的生命里只有这种杀人术,因此他 只能在自己的剑上赋予更多的意义,把它变得高不可攀、与尊严、生命联繫在一起。 一个人倘若拥有的太少,就会逐渐变得偏激的。 他说:「我也想过这件事,你要听听么?」 秦蔻:「嗯?你说。」 一点红道:「这二日我看了不少,在视频中露半身顶胯那种事我做不来,也没必要做,也不大想开直播。剑术的视频可以拍拍看,线下的漫展cos,我觉得也可以,这种活动一般都有主办方邀请的人吧。」 秦蔻:「哦!这个可以哦,正好你也可以去各地瞧一瞧、玩一玩,说起来,下个月初x市有漫展诶,去不去?」 一点红道:「好。」 秦蔻:「那这两天我们可以计划着拍视频发帐号什么的。」 一点红道:「好,我已经在瞧了。」 秦蔻:「嗯,我不管啦,你自己弄。」 一点红:「嗯。」 一点红做事相当成熟稳重,学习能力超强,他决意要做好一件事的时候,那就必然会做好,秦蔻并不担心。 吃过饭,一点红负责去洗碗。 吃了高热量的芝士之后,秦蔻果然又开始昏昏欲睡,她毫无心理负担地躺平睡了一觉。 下午醒来的时候,一场小小的秋雨已了无痕迹的消失,只余下一点潮湿的凉爽,让人很是惬意。 第467页 秦蔻伸了个懒腰,正好接到了陆小凤的电话,约定六点钟在她定好的狼人杀场地去玩。 秦蔻摩拳擦掌——看我阴险的现代人怎么玩转阴谋诡计!灭哈哈哈哈哈哈哈,叫你们看看我超强的骚操作!! 第193章 秦蔻所说的这家咖啡馆其实和她家还稍微有那么一点距离,在老的大学城附近。 x市高校林立,一般新修建的校区多不在市中心,能在市中的老四区里有校区的学校,一般都是有些年头、歷史悠久的学校,譬如说s省师范大学啦、政法学院啦、长安大学啦、外国语大学啦这样子的地方。 老的大学城之中,正好就有一条在整个x市也颇为有名的美食街区,名叫「师范路」,在这条两侧饭馆儿林立的林荫小路的尽头,便是师范大学的侧门入口,因此得名。 这条街上的好吃的是真不少,韩餐、日料、重庆小面、羊城夹馍(秦蔻一直很想吐槽羊城人怎么会吃夹馍)、煲仔饭、热干面……在距离师范路不远的地方,还有一家秦蔻特别喜欢的烤包子店。 而这里也正好是有一家歷史悠久的咖啡厅。 秦蔻上大学的时候,就经常来这边吃东西,还和自己的一位老师一块儿来过,那位老师今年年过四十,本科是二十年前在本校读的,据他所言,这家咖啡厅在那会儿就已经有了。 那时候,秦蔻通常会在期末、或者有作业要完成的时候去泡咖啡厅。 带着电脑,从早上坐到晚上,一日三餐都在店里解决,中午困了就窝在沙发上睡一觉,写累了就喝个咖啡啊、吃点蛋糕啊奖励自己,这里还有秦蔻认为是整个x市最好吃的薄底玛格丽特披萨,每每学到苦闷时,必要点一个吃一吃。 回去一算帐,好傢伙,努力学习不仅费钱,还容易长胖…… 当然,这种咖啡厅是不可能安静的,他们本身就设有可以拼起来的长桌,因为周围就是外语学院,一周里总有那么几天,外语学院的学生就会在这里开一些外文的交流活动,哇啦哇啦说个不停,所以就算去玩狼人杀,也没什么关系。 好久没去了,还真是有点想念。 下午,换了件柔软的粗针织毛衣裙,踩上切尔西短靴,头髮松松一扎,早早过去占位置,她可不想被外语学院的学生抢了位置。 不过她想多了,时值中秋假期,学生们都出去玩了,这个被学生们看做是做作业的场所根本就没人,只招待了他们这一波客人。 推开门,门上挂着的小风铃清脆的响起,满目看上去都是暖色调的木质桌椅,秋天还算不得太冷,这样的场合,空调还开着,只是温度不算太低,空气中瀰漫的是煮咖啡、黄油和芝士的香气,一旁的货品架上,是店家拿出来售卖的葡萄酒、明信片、茶包和挂耳咖啡。 秦蔻拉了张椅子,率先占座,顺便在微信上催人,楚留香和妹妹们在外头逛了一天也不累,他告诉秦蔻,宋甜儿现在特别想过来,当即就开始玩呢。 啊……果然,会武功的人体力都不是一般的好啊。 如果是秦蔻,昨晚闹了大半夜、今天白天再马不停蹄的暴走逛街,到了晚上,估计人早都蔫了,神情呆滞、脸色阴沉,还玩呢……玩个屁。 而另一面,无情也换上了更为日常的装束。 西装……他主要是完全也不清楚西装这种衣服到底应该在什么场合穿,于是去逛街的时候也是这么一路熘着轮椅,陆小凤总觉得穿着西装去玩桌游什么的也实在太古怪了,所以翻出了花满楼的衣服给他穿。 于是,秦蔻就看见了一个穿着白色薄套头衫、米色休闲束脚裤的无情,他安然的坐在轮椅上,冷血帮他推开了门,他就控制着电动轮椅悄然地进来,神色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淡,倒是眼下多了两抹乌青……唔,看来他昨晚睡得也很晚。 白色连帽衫还带一点薄绒质感,无情原本很是瘦削,他的身体不能习武强身,与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精悍的冷血相比,便多了几分冷情的孱弱感,来这里的第一天,秦蔻要顺便给他们穿t恤当家居服嘛……结果无情也不大愿意。 这二日熟了之后,他说,他是不想让人瞧见他太过清瘦的胳膊,不大好看。 西装外套的质感是挺括而有质量的,故而适合无情。 这样子带着薄绒的衣服有点毛茸茸的温暖质感,居然也意外的很适合无情,甚至还冲淡了几分他身上带着的那种疏离的冷淡。 无情进来的时候,秦蔻就一直盯着他瞧。 他也安安静静地瞧着秦蔻,忽然皱了一下眉,轻轻问:「我是不是穿的很奇怪?」 他想了想,又补充:「是陆兄说这个合适……」 ……说实话,看着陆小凤胸前那大大的鬍子小鸡,无情真的 很难相信他说的话。 秦蔻忽然噗嗤一声笑了。 无情这个人啊……名字叫无情、看上去也很无情,但是谁能想到,这位令人闻风丧胆的大捕头,居然年纪这么小、偶尔也会纠结在意一些奇奇怪怪的小事。 秦蔻:「没有,很好看的,而且这个还蛮舒服的嘛,我觉得你可以带几件回去居家的时候穿。」 无情居然还真的认真的想了想,然后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同秦蔻说:「我居家办公的时候可以穿。」 秦蔻惊了:「啊,你们捕头居然还可以居家办公么?」 第468页 她总觉得四大名捕听上去就像是很风尘僕僕的样子呢……不过,捕头的居家办公指什么啊……?比如在家里拷打犯人?还是看案卷? 无情说了个冷笑话:「轿子就是我的家,我坐在轿子里追兇就是居家办公。」 秦蔻:「……」 秦蔻:「……」 秦蔻吐槽:「你这冷幽默的感觉是和花满楼学的么?」 无情的唇角又向上勾起了一个像素点。 花满楼相当爽朗地问:「蔻蔻吃薯条么?」 秦蔻:「来来来,吃吃吃。」 中午其实大家醒得都很晚,吃饭也玩,此时此刻,倒是没人觉得很饿,于是就先随便点了点炸鱼薯角、黑椒鸡块之类的小吃,大家一块儿排排坐。 林诗音今天上午带着她的螺钿漆盒,去和她的新朋友见面吃午饭去了,秦蔻下午直接把这家咖啡店定位发给她,她是自己过来的。 傅红雪居然也来了,秦蔻还真有点没想到。 傅红雪是个…… 怎么说呢,秦蔻与很多人交际时就会变得很兴奋,有点人来疯那味道,陆小凤也是个标准人来疯,人越多越开心,甚至会撒酒疯唱歌。但傅红雪跟他们完全相反,他和人交际之后,就会陷入一段时间的沉默里,而且这个毛病简直是不分任何对象。 举个例子,傅红雪和秦蔻的关系是很亲密的,他们偶尔也会在露台上聊聊天,但这种聊天的频次一周一次,大概就是最多了,秦蔻再多拉着他,他就会呈现出一种两眼失焦、灵魂很空寂的出窍状态…… 秦蔻总觉得她在原着中那个可 以三天不说一句话的状态就是因为他说话是真的费力气…… 平时的遛弯活动,他也多是不怎么说话,秦蔻还以为这种需要说很多话的场合他会拒绝出席呢。 相比之下,一点红虽然看起来也是沉默寡言的类型,但他不说话其实是因为他懒得和自己看不上的人沟通而已。 大家三三两两地坐在桌子旁边,秦蔻张罗着,一会儿问问这个要不要吃薯角、一会儿问问那个要不要蛋糕和饮料,她对这家店很熟悉,好吃的东西熟记于心,很热心的和美食家宋甜儿推荐菜单,来来回回的,一看就知道她又开始人来疯了。 无情和冷血安静地坐着,感觉很是奇妙。 冷血对玩乐的东西,说实话,兴趣不大。 他一向认为很多游戏都是富贵闲人们创造出来的东西,他们这种风里来、雨里去的人,根本没有时间、也不大应该去做这样的事。 不过在这里……他倒是……真的没什么别的事情可以干。 躺在柔软的床上,在这个地方似乎永远都不会有什么坏消息传来,没有十三个恶徒要去抢赈灾的银两、没有刑部老总朱月明那张笑眯眯的、却令人浑身刺挠的难受的脸,没有皇帝的荒唐事……什么都没有。 每天一睁眼,他似乎只需要思考今天去体验一点什么新的东西。 体验到了撸猫的感觉、体验到了辣椒、奶茶与芝士、体验到了令人见之而沉迷的美丽月球灯。 他虽然身为天下四大名捕之一,年纪却还很轻,有时候也会露出天真自然的神色。 无情倒是对这游戏挺感兴趣的。 他是个失去了双腿的人,一个人失去了可以行走的双腿后,必然而然会失去许多正常人可以有的体验,他接受了这件事,但却也很珍惜自己还能继续体验的新事物。 所以他对现代的很多东西都很感兴趣,甚至因为有了一个上路很方便的电动轮椅,每天都喜欢早上就出门。 秦蔻从包里掏出一盒新买的狼人杀牌。 狼人杀这个游戏,落在纸面上的规则其实就和围棋的「把对方的子吃掉」一样的简单,无非就是阵营分好坏,分到各自阵营的人有着不同的胜利条件,好人需要把狼人全投出局,而狼人则需要把好人 全杀光。 当然了,一个游戏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风靡起来、席捲全国,一定是因为其具有丰富的游戏玩法和可拓展性。这「狼人杀」的游戏规则虽然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但其本质却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博弈、猜忌与信任的过程。 也就是所谓的:与人斗,其乐无穷。 也怪不得陆小凤一直都很想试试了。 第一把,沉默寡言、且不大爱参加社交游戏的傅红雪兢兢业业地去当上帝主持人,负责cue流程。 秦蔻如愿以偿地拿到了狼人牌。 花满楼是她的同伴。 花满楼虽然瞧不见,但有上帝可以帮忙在大家都闭眼之后在他的手心里给提示,同样,他自己的同伴是谁,也可以因此来得到提示……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开场前最无敌的角色,谁都无法从他的表情上看出他的身份。 秦蔻觉得花满楼第一次玩这个游戏,或许很需要游戏体验,而且她很好奇,一向又温柔、又风趣、又沉稳的花满楼会选择杀谁。 狼人花满楼眼睛都不眨一下,毫不犹豫地把陆小凤给杀了。 一旁的陆小凤闭着眼睛,还在傻乐呵。 秦蔻:「……」 秦蔻:「……」 真……真没想到啊。 花满楼高深莫测地轻轻一笑,似乎猜到了秦蔻这个时候在看他,于是沖秦蔻相当轻巧地眨了眨眼。 第469页 她现在就很期待陆小凤的表情。 果不其然,陆小凤得知自己死了之后,整个人便只如同一只风干的小鸡,在椅子上呆坐了好一会,秦蔻觉得他现在的表情和那个尖叫鸡真的很像,伸出手机,对准了他拍了一张照片。 陆小凤:「……」 他沖秦蔻呵呵冷笑。 陆小凤是个极爱说话、也极爱游戏的人,好不容易和朋友们一块儿,玩到了想玩的东西,居然一句话都没说,就被人拎着麻袋拎走了,当真是要憋死他也!他用手搓了搓脸,只长长地嘆了一口气。 花满楼一脸无辜的微笑着。 随即,陆小凤便是天南海北一通分析,当然这时候其实也没什么好分析的,游戏才开场呢,他硬扯了三分钟,甚至怀疑秦蔻公报私仇,因为他吃光了她的精品巧克力所以蓄意报復! 秦蔻翻了个白眼。 陆小凤又表达了一番绝对不可能是花满楼,花满楼是他这一生中最好的朋友,假如花满楼是狼人的话,即便别的狼人牌想要杀他,花满楼也一定会拦下来的! 顺便大力拍拍花满楼的肩膀,说:「好朋友!你要帮我报仇!」 花满楼:( ̄▽ ̄)」 花满楼秉承着游戏规则,一言不发,只是有些遗憾地嘆了口气,安抚性的拍了拍陆小凤的肩膀。 陆小凤也拍了拍他的肩膀。 陆小凤又嘆道:「算了,算了……不过在我走之前,我还有最后一句话要说……」 楚留香一直用手撑着头,他其实是个很爱玩的人,赌场、投壶、围棋……这样的游戏他已不知道玩过了多少回,有个这么新鲜、且朋友还多的游戏,他其实也蛮乐意去游戏的。 他发觉陆小凤在看他。 于是他就对着陆小凤露出了那种「观棋不语」的微笑,十分矜持、十分神秘。 陆小凤说:「我要带阿楚哥一块儿走。」 然后翻牌,啪叽,猎人牌。 秦蔻在心里都快笑裂开了。 楚留香:「……」 楚留香摸摸鼻子,终于忍不住开口问:「为什么是我?」 陆小凤:「随便选的,我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吧。」 楚留香温和地问:「所以,你是根据你的直觉和运气去选的?」 陆小凤:「不错。」 桌上忽然就出现了一阵长吁短嘆的嘆息声,人人都愁眉苦脸,陆小凤当即大怒,表示:「你们什么意思?难不成我一天运气差,就要天天都运气差么?」 楚留香温和地说:「我拿到的牌是……预言家。」 陆小凤:「……」 陆小凤摸了摸鬍子,又摸了摸鬍子。 楚留香又道:「算了,蔻蔻不是好人,就这样吧,我去要个披萨,你们谁要?」 秦蔻:「……」 得,乐极生悲。 不是,为什么查我呀吗,我多无辜可爱的!! 她第一个反应是当即焊跳起立,宣 布自己才是真正的预言家,楚留香完全就是胡说八道,但这样做未免也有点太明显了……然后她的第二个想法是,那么既然我不能宣布自己是预言家,那就希望我的队友能给力一点,假装预言家把水搅混?她的另外两个队友是无情和宋甜儿。 然后立刻又放弃了这个想法…… 无情的智商之高,应当是不用怀疑的,他还是个捕头呢,逻辑之严密、态度之冷静,假如冒充预言家,绝对可以骗过绝大多数人。 但是呢……陆小凤的运气实在太逆天了。 这人简直了,斗地主从来没赢过、打麻将打什么摸什么,唯一胡的一把还是诈胡、开游戏宝箱从来开不到好东西、甚至他那令人窒息的运气还不止体现在这种游戏上,他出去遛弯的时候,秦蔻都不大敢让他帮忙买点吃的回来,因为她害怕这样的话那家店会不开门…… 秦蔻还记得她问过陆小凤:「你都这样了,还去赌场玩?那不是做慈善么?」 陆小凤板着脸回答:「我可以控制自己做不做慈善。」 玩骰子这种东西,只要运用内劲,其实和运气没多大的关系,他十几岁的时候,就已经完全摸透了这种玩法,而当他不使用内力去控制骰子的时候,就是他做散财童子的时候了…… 陆小凤运气差,这简直跟太阳从东边升起一样,是一条举世皆知的真理。 秦蔻想了想,觉得牺牲一个队友去对抗陆小凤玄学一样的坏运气,实在是件风险很大、很容易折了夫人又折兵的事情,况且陆小凤真的已经很给力了,简直相当于一个披着猎人皮的狼人,这样子一下带走楚留香,她心里简直要笑裂开了。 她于是有气无力、象徵意义地挣扎了一下,灵魂出窍一样的冒充了一下预言家,非常没有求生欲的胡言乱语,搅混一下场面,然后安然地被投票出了场子。 结果没想到,冷血居然没投她,投了无情。 秦蔻:「……?」 不能够吧,当捕头的人不能够这么单纯吧。 无情扭头,用平静且略显困惑的目光盯着冷血。 冷血偏过了头,并在第二天的发言里表示因为秦蔻是个慷慨且亲切的好人,他不忍心背弃她。 死掉的秦蔻捧脸:哇 呜! 不得不说是非常狼系的回答,执拗、坚韧、认死理,而且相当的真诚。 第470页 秦蔻……秦蔻被感动了一下。 无情也在心底嘆息道:果然是小师弟的作风。 冷血自幼生长于山林,拥有一颗极其纯正的赤子之心,他不笨,人相当聪明,世叔找到冷血时,相当怜惜他,却迟迟不肯收冷血为徒,反倒是为他找了许多老师,这些老师都能教他知识,他也的确如饥似渴地吸收着这些知识,但所谓的「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在冷血这里却完全不屑一顾。 他面对自己真正喜欢、真正敬佩和亲近的人时,才会显出如此忠诚与执拗的一面。 无情认为这很小师弟,他也相当感动,然后感动地把小师弟扔出局去了。 秦蔻在心里给认真游戏的无情竖起大拇指。 接下来的游戏过程就没有什么悬念了,花满楼靠着他极其温和诚恳的语气和极其无辜的表情一路杀穿了好人,早就死掉的陆小凤枯坐在椅子上,怀疑人生地盯着花满楼,整个人看起来有点像是一只挂在柜檯里的、黢黑黢黑的陈皮鸭…… 花满楼还冲他十分狡黠地笑了笑。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无情居然没有撑到最后,中途就出局了。 原因是一直喜怒不形于色、板着一张小脸的少年阿飞是女巫,他不大擅长这种游戏……他年纪太小,不适应尔虞我诈的社会,根本就不可能擅长任何需要其乐无穷与人斗的游戏。 前半场秦蔻总觉得他一直都是蚊香眼状态。 但是后半场,他居然眼睛都没眨一下,非常笃定地把无情给毒走了。 当时的秦蔻:=口=!!! 结束之后秦蔻问他:「你居然从无情的发言之中听出破绽了么?」 阿飞摇头。 秦蔻:「那你为什么……」 阿飞面无表情地说:「直觉。」 没有为什么,就是直觉,单纯的狼类生物拥有极其野性的直觉,而这种直觉通常上不会出错……与倒霉催的陆小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虽然过程有波折,但总归还是他们赢了嘛! 秦蔻:「赢咯!」 花满楼:「很好!」 然后两个人欢唿着击掌。 (☆▽☆)╯╰(☆▽☆) 陆小凤:「……」 陆小凤板着脸,盯着花满楼。 花满楼歪头:「陆小凤,你现在是不是在看我?」 陆小凤:「为什么?」 他简直无法接受,为什么是花满楼!他还信誓旦旦地说绝对不可能,结果第一个背刺他的居然就是他……就是他……是他……他…… 陆小凤:「……*(&%*(&!!!」 花满楼眨眨眼,说:「这个啊,我一早就想好了呢。」 陆小凤:「……」 陆小凤简直都要跳起来了:「难道我最近做错了什么么?我去百花楼也不过就是不小心打碎了一盆花,把你现做的鲜花饼吃光了,还有就是背着你多喝了几罈子百花酿而已嘛?」 秦蔻:「……」 秦蔻:「难道这样还不够么?」 花满楼笑眯眯:「不是啊,不是因为这些。」 陆小凤板着脸:「那是为什么?我不管,今天你死也得让我死个明白!」 花满楼继续笑眯眯:「因为我从来都没做过坏事,所以还真想体会一下暗搓搓把朋友杀光但是没人发现是我干的……这种幕后黑手的感觉呢。」 陆小凤:「……」 陆小凤:「……6」! 第194章 陆小凤的表情实在太微妙、太好笑了,秦蔻哈哈大笑,毫不客气地嘲笑他。 ……然后很快就体会到了同样的心情。 第二把,她就被一点红手起刀落地做主杀掉了。 他面无表情、喜怒不形于色,沉着冷静,因为秦蔻的死一直藏到了最后,并逃过了这一把真正的名捕头·无情的火眼金睛,又因为他多少也算个野性直觉型生物,实在拿不准的时候靠直觉就刀准了人。 秦蔻:「……」 秦蔻:垮起个猫猫批脸.jpg 秦蔻:=口=!!! 而另外一只不幸拿到狼牌的冷血就没这么稳了,花满楼拿到坏人牌会摩拳擦掌地把人都鲨光,冷血完全相反,他虽然表情还是很冷静,心态却不大稳定,被最了解他的无情大捕头果断揪出来丢掉。 在场唯一一个真的当过反派角色的一点红点评说这是因为他没有当坏人的经验。 秦蔻:→﹏→ 几把之后,众人似乎逐渐咂摸出了这游戏的精髓之处,于是秦蔻就开始体验到了各种花式翻车。 ……她没逃过花满楼的耳朵。 据花满楼所说,他在狼人行动的时候听到了秦蔻那边发出的衣料摩擦声。 耳聪目明的楚留香也表示认同。 秦蔻:「……」 秦蔻不服:「等一等,难道别人动起来的时候没有衣料摩擦声么?」 还真没有! 楚留香可以做到落地无声,这个无声可不是只作为形容词的无声,在原着之中,原随云这个同样耳朵灵敏到极点的瞎子,都无法听到楚留香从小船上落到大船甲板上的声音,其功力可见一斑。 轻功要控制浑身的起落,要想落地无声,自然十分高妙,但是抬起胳膊,压低动作,想控制一下声音还是没问题的……陆小凤显然十分忌惮身边的花满楼,行走坐卧都很注意。 第471页 而且在座所有人都能考虑到这问题……除了秦蔻,告诉她也没用。 秦蔻:「……」 所以这还是一场无声的武功较量是么?这种贴脸玩法,真的高端。 秦蔻吐 槽:「我看你们这群人就适合在手机上玩,不适合坐在一起。」 她一向觉得网杀没什么意思,现在却觉得面杀她承受不起。 说着,咔嚓咬了一口新鲜出炉的披萨,薄底的玛格丽特披萨刚出炉时,热热烫烫的,底部的面饼一点儿也不软,脆脆的、像是在吃一块刚刚烘烤过的、散发着小麦香气的薄脆饼干,又有点容易让人联想到那种刚从炉子里拿出来的梅干菜薄饼,芝士厚厚地盖在上面,芝士和面饼中间,能咬到像是流心一样的番茄酱。 秦蔻:「啊……!」 秦蔻干脆又要了一份意面来吃,有点郁闷,用叉子搅起面条,不想理会他们。 花满楼笑眯眯地说:「抱歉抱歉,等下哦……」 他其实早有准备,从包里拿出了陆小凤的耳机,给自己扣在头上,说:「这样就好啦。」 秦蔻板着脸,说:「好吧,再信你一次。」 顺便再说说大家游戏的风格。 陆小凤——不用说了,他简直就是个话痨,无论拿到什么身份,总要洋洋洒洒地分析一大通并试图左右形式,但因为他那逆天的运气,他似乎总是拿不到带着身份的排面,每次都是个一觉睡到大天亮的平民牌,然后跳起来一通暴民操作…… 不过也因为他这么逆天的运气,所以基本上没人怀疑他真的有身份……每次都能安安稳稳地活到最后参加决胜局。 额,某种意义上来说游戏体验非常充足,很够本。 无情是冷静派。 他冷静到你完全从表面上和语言之中看不出一丝端倪,行动上也没什么破绽,第一把的时候就能一边感动于小师弟的赤诚之心,一边手起刀落把他踢出局,毕竟这机会都在眼前,实在难以放弃。 楚留香有点难说,他的聪明才智是绝对够用的,但他属于轻松游戏派,做很多事都是为了好玩,不会完全从如何赢得更快这方面去讨论问题,经常会因为想要试一些有趣的东西而翻车。 比如说他很想知道规则里可不可以杀死自己,然后就那么试了试,结果抽到女巫牌的蓉蓉姐简直了解他了解得不行,一瞧是楚留香死了,根本不救。 于是遂摸着鼻子出局,得知女巫是苏蓉蓉之后,只能苦笑。 一点红就是喜怒不形于色派了,他既不是捕快、也不是名侦探,相较于楚留香、陆小凤、无情来说,聪明才智肯定是要逊色一截的,以前没穿越时,他在关外,就不曾识破吴菊轩易容的真相。 但他的直觉很强,而且这种喜怒不形于色、随时随地都是一副没什么表情地样子,在加上十分没有限制的行动力(他居然一开始靠杀秦蔻来获取信任!),简直就是个天生的狼人,每次都被重点忌惮。 阿飞……阿飞的确感觉不到这游戏的乐趣,第一把打完就退出了。 他一面慢慢细细地嚼着披萨,一面露出了这种宇宙猫猫在思考的表情,过了好一会儿,才摇了摇头,说出一句至理名言:「人果然比野兽要坏。」 秦蔻:「……」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秦蔻捏捏这位未来顶级美男子的脸,表示那也没办法,人都是要活在社会里的……所以你过一阵子就去上学吧!等弄好了插班的事情。 阿飞:「???」 什么上学??什么插班?? 秦蔻笑而不语。 傅红雪今日份的社交能量似乎在长达好几个小时的cue流程之中用的差不多了,整个人又开始陷入一种阴沉沉的沉默寡言态,双手抱胸,在椅子上闭目养神,秦蔻给他弄了个补充能量的蓝莓蛋糕吃。 这家店的蓝莓蛋糕也很好。 许多咖啡厅是没办法现做很多款蛋糕的,因此摆在柜檯里的都是工厂生产的半成品,解冻一下就可以。这家店却下了功夫。 这个蓝莓蛋糕是用新鲜熬成的蓝莓酱来做夹层的,奶油里也加了蓝莓酱。 傅红雪睁开黑漆漆的双眼,朝她点了下头,口都不带开一下的。 秦蔻莫名觉得好笑,觉得这时候的傅红雪就很像是一团阴暗的黑猫,忍不住伸手揉了揉他的头顶。 傅红雪安然地坐着,动也没动,根本也不躲开。 这是他表达自己安全感的方式。 游戏里的另一个隐藏大魔王就是花满楼了,花满楼……emmmm,秦蔻今天才知道,花满楼的心思真的很难琢磨。 他的表情是那么的纯良,他做事的事情却是那么的肆无忌惮、 横行无忌,既可以在当狼的时候狠心地鲨掉他所有的亲亲爱爱的朋友,也可以在当平民的时候发布和陆小凤一样的暴民发言。 秦蔻:「……」 秦蔻:「……」 花满楼的心思真的很跳脱。 而这几位聪明才智都很足够的大侦探、大捕头、还有大侦探的朋友们,也只有在一开始的几把不大熟悉这游戏,等真正熟悉了以后,就开始了一系列的骚操作,眼花缭乱,秦蔻……秦蔻放弃治疗,专心观察古代侠客。 她又想起自己今天下午来之前那种自信心…… 第472页 大……大意了…… 现代人根本不够阴险狡诈!花满楼才是最阴险的! 秦蔻:垮起个猫猫批脸.jpg 花满楼:<( ̄︶ ̄)> 到晚上七八点,大家一块儿在这个长条桌上吃饭,端着甜红碰杯,这家的牛肉烤得也很好,滋滋岩烤,边缘焦香,撒上粗粝的海盐和黑胡椒粒,旁边还有岩烤的香肠。 披萨点了好几个,陆小凤不顾秦蔻那嫌弃的眼神,点了加着菠萝的夏威夷披萨,一点红也不顾秦蔻嫌弃的眼神,很是喜爱这种被烤过的、甜香十足的菠萝。 他其实觉得这个比芝士番茄的玛格丽特好吃来着,不过他没说。 沙拉没什么人喜欢,宋甜儿这个粤省大厨,对这种完全生吃蔬菜、体现不出菜的美味的吃法嗤之以鼻,秦蔻说这是某些国外地区的吃法,宋甜儿就很不屑地表示,真是茹毛饮血的蛮夷。 秦蔻深以为然地点点头。 她还关注过外国的几个健康饮食博主……好傢伙,天天生啃蔬菜、水煮鸡胸肉,她感觉这玩意儿她吃一礼拜都不想活了。 奶油蘑菇浓汤——这道菜秦蔻很喜欢,她还蛮喜欢这种又甜又咸、浓稠滑嫩的味道和口感的,包容性很强的大厨宋甜儿也很喜欢,阿飞尝了一口,觉得有点怪,又不好意思浪费,还是一口一口地全吃干净了。 最受欢迎的果然还是蒜香黄油面包,法棍配蒜香黄油就是最棒的! 吃完饭,大家又聊了一会儿天,天色晚下来之后,这里反倒是有三三两两的学生,不过这时候来的人,一般都不是为了做作业,而是谈 情说爱。 暖色调的咖啡厅之中,杯盘相碰撞的声音、人们窸窸窣窣的说话声、厨房里的岩板发出的滋滋冒油声,空气里的芝士香、咖啡香、面包香和胡椒香交织在一起。 窗外又下起了秋日里那似乎永远不会停歇的雨,淅淅沥沥、织成一片细密的雨线,将这一方味美而温暖的小地方独立起来,无情听着雨声,瞧见了雨珠砸在玻璃溅出无数细小的碎屑,这景色对现代人来说,实在是司空见惯,但对古人来说,却仍是少见。 玻璃在古代不是常见的建材,是很奢侈的东西,或许在大奸臣蔡京的家中,才能瞧见这样的景色。 有这么一个瞬间,他觉得这里就是一方孤岛,外头的风和雨永远都吹不进来,这种轻松、愉悦、无所事事、只为了和几个认得的朋友们聊聊天的空间,将会永远如此存续下去。 他静静地瞧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时,秦蔻的手机忽然响了一下,她这时候正在和一点红、楚留香、冷血、陆小凤、还有宋甜儿一块儿玩一个新的桌游,随手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是简讯。 快递到了的简讯。 她微微一怔,然后扭头对无情说:「我买的四大名捕原着回来了哦,待会儿我去取快递。」! 第195章 秦蔻说这句话时,无情还在略微出神地瞧着窗外的雨,闻言,他俊秀的、冷淡地面庞上忽然出现了一点恍惚的神色,又轻轻点了点头,对秦蔻说:「多谢。」 秦蔻的心情有点复杂。 武侠小说,当然也分很多不同的种类,例如金庸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再譬如说古龙的那种永恆的江湖夜雨与漂泊浪子。 浪子的漂泊,固然是悲剧的,但那悲剧只是一个人的放逐。 他们自我放逐,在江湖之中游戏、玩乐、痛苦,但这一切的一切,需要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这个世界不是风雨飘摇的。 陆小凤对自己的过去闭口不提,他一定隐藏了很深很深的痛苦,正是这种痛苦,使得他成为了浪子,患上了「流浪」这一种疾病,秦蔻总是忍不住想,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孩,才能让他终结寂寞呢? 这种寂寞,就是夜班无人,整个世界都只剩下他一个人的那种寂寞,是那种夜灯很多,却无一盏为我而留的寂寞。 在看到四大名捕之前,秦蔻觉得这已是一种很深的寂寞。 但在看到四大名捕之后……她却忽然觉得,其实可以心无旁贷的沉浸在唯心的世界之中,去追求自我实现、去不断的剖析自己的内心,这种寂寞其实未尝不是一种幸运。 四大名捕,生活在一个风雨飘摇的时代,想要理解他们,就无法去抛开这个时代。 秦蔻没看过原着,也不知道原着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什么样的故事,在此之前,她对四大名捕的印象仅仅停留在性转版的无情真的很漂亮、陆小凤被迷得不要不要的。 不过在见到了无情和冷血之后,她还是试着上网去找了找故事的梗概,结果猝不及防的,「道君皇帝赵佶」这几个字就撞进了她的眼底。 道君皇帝四个字,秦蔻不大熟悉,但赵佶二字却很熟悉,只要是个中国人,就绝不可能不认识这个在中国歷史昏君榜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大家更熟悉的,是「宋徽宗」这个庙号。 他是个艺术成就非常之高的艺术家,他自创书法,在后世被人称作「瘦金体」;他的绘画水平也十分高妙,着有《芙蓉锦鸡图》、《红蓼白 鹅图》等传世的精品。 但他做皇帝的水平显然比他做艺术家的水平要低上百八十倍。 他在位时,任用大奸臣蔡京,搞出了「花石纲」,令江南百姓苦不堪言,同时他在位时,各地起义不断……当然了,对于秦蔻这样的歷史小白来说,提到这个名字,最先想起的肯定是…… 第473页 ——靖康之耻。 金人打上东都汴梁,徽、钦二帝被俘,贵族、大臣、妃嫔、帝姬,皆成猪羊奴隶、供金人淫辱取乐。 靖康之变,就是北宋灭亡的直接导火索。 秦蔻当时瞧见这个,又想到无情那双冷清清、黑漆漆、坚定却清冷的眼睛。 她一下子就沉默下去了。 而后再见无情和冷血,心头就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暗压压的,不大舒服,又有点心虚。 她其实在第一眼看到这二位的时候,就觉得他们与其他的古代侠客不大一样。 其他的人,所有的人都是潇洒的。 陆小凤有着悲恸的过往,但他却也是个幸福的人,潇潇洒洒走天下、朋友良多……虽然说一般令他很是痛苦、会莫名其妙地在背后捅他一刀的人都是他的朋友。 楚留香呢,楚留香生活的更加浪漫和精细,他是个有家的人,流浪只是间歇性会犯的病,病好之后,他依然可以待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像隐居一样的过日子。 傅红雪身上背着很重的担子,他努力了很久,也放下了这担子。 一点红……一点红其实一直都是个心很小的人,他不大关心这个世界如何、也不大关心海内沸不沸腾,生民煎不煎熬这种事。 而他们也的确都很幸运,生活在一个相对很平稳的世界之内,也并没有人推着他们,要他们去想这些事。 但无情和冷血不一样,秦蔻第一次瞧见他们的时候,就觉得他们身上的担子似乎很重,他们似乎都对这样子无所事事的生活感到……焦急、愧疚,只是出于还想要在这里得到一些什么,因此才堪堪留下。也正因为他们在等待原着,所以在这必要的等待时间之内,才给了自己一个小小的、喘口气的理由。 秦蔻总觉得,如果那一天,电视上没有在放魔改版的四大名捕,他们不知道自己其实是故事中 的人的话,肯定会当即要求离开,不会在这个花花世界之中多做停留。 他们身上的担子……是一个名叫北宋末年的担子,这担子背在身上……真的能背得动么? 由己度人,秦蔻自己想了想,觉得她是一个从北宋末年穿越来现代的人的话,一定二话不说,决定留在现代,再不管什么烂摊子不烂摊子的,因为她自认为是个普通人,能顾忌的只有自己和自己的亲朋。 但无情和冷血不可能做这种选择的,秦蔻只要看他们两个一眼,就能明白,这种人就是为理想而死的人。 她忍不住要嘆息,又不知道怎么把「北宋末年」这个消息告诉他们,只得先闭上嘴,等着原着回来再说吧。 不然……这走也没法走,忽然又听到这么闹心的消息,在焦虑中等待好几天,实在太糟心。 下单买了全套的《四大名捕》和《说英雄》系列,秦蔻却希望这套书能慢一点送来。 同时,她心中还有一种期望,总觉得……这毕竟是一套小说,小说与现实总归是不一样的,或许书里的结局很美好呢?道君皇帝被赶下了台,新皇帝励精图治、并没有被金人破城,反而成为了一代中兴之主呢? 武侠小说嘛!武功才是主宰一切的嘛,有什么不能发生?说不准温瑞安温巨侠是个happyend爱好者,喜欢站在世界的中心唿唤爱呢! 秦蔻如此乐观的想到,但到底也没敢去通过各种渠道找一找盗版,看一看最后的结局。 现在,美好的、闲适的假期似乎结束了,这条取快递的简讯,让她有那么一点恍惚,心情也受到了影响。 众人都知道,无情和冷血之所以还待在这里,正是为了这一套原着,既然到了,他们估计也无心去玩乐,故而吃完了饭,众人又攀谈了两句,就起身准备回了。 回家之后,秦蔻把那一摞快递给了无情和冷血,顺便又给了他们一个ipad,教了教他们如何使用搜寻引擎,人就迅速地退出了他们两个人住的那一间房间,把时间留给他们自己。 而楚留香也打算带着义妹们回自己的小船上去了。 无它,因为秦蔻家人太多了,昨天甚至把秦蔻和一点红这对小情侣给逼到外头去住了,这屋子再大,那也是秦 蔻的屋子,楚留香自觉他们四个人给秦蔻造成麻烦了,再说这中秋也过的很圆满。 秦蔻于是就给他开门。 这一次的离别,就没有上一次那么揪心了。 秦蔻麻利地把给三位义妹的礼物打包好——那天的那一身现代装的确不错,但是似乎不大能用得上,毕竟住在海上,还穿什么针织衫、开叉皮裙,多多少少是不大实用的。 好在秦蔻还准备了其他的东西。 粤桂地区常年炎热潮湿,秦蔻准备了不少贴身柔软的内衣,一大箱卫生巾;冬天海面上或许会湿冷,所以秦蔻还准备了几件薄羽绒服。 楚留香没在x市度过冬天,也不大喜欢逛商场,故而不知道有这种轮胎人一样的衣服是干什么的。 另外,他就算再体贴,也是个男人,由己度人,他知道给妹妹们带一些柔软的贴身衣物、家居服这样的,但卫生巾这东西却是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所以这一次,秦蔻就补上了这些实用的东西。 她还嘱咐:「这些东西都不贵,却是消耗品,我看一看,大概够你们三个人半年的分量。所以不要觉得不好意思,咱们互通往来,东西用完了,再同我说就是了。」 第474页 宋甜儿有些依依不捨地瞧着她,拉着她的手,说:「你家的厨房真好用……」 秦蔻:「……」 感情是在不舍这个啊。 她非常慷慨地说:「那没问题啊!你想用,那就多来用用吧!什么炒锅电饭锅微波炉烤箱的,只要你想用,随时来!食材我出,你就让我顺便吃两口就行!对啦,我下次买只波士顿大龙虾给你发挥吧?」 陆小凤:「……」 陆小凤板着脸说:「你这算盘珠子都打到我脸上了。」 秦蔻双手抱胸:「那又怎么样,你有什么想说的?」 陆小凤:「没什么,下次甜儿姑娘来的时候叫我,我去买只帝王蟹给甜儿姑娘添妆!」 秦蔻:「……」 宋甜儿忍俊不禁,噗嗤一声笑了。 她拉着秦蔻的手,说:「只要你想我,想我做的菜,随时开门,我一定让咱们楚大少下海捞鱼,咱们美美吃一顿。」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眼含笑 意,瞧着这二人。 大家大致上约定了下一次见面的时间,楚留香还说起了自己之后的计划,说是近来有点想念他的朋友左二爷,又十足想念鲈鱼莼菜羹,因而要去松江府一趟。 一说松江府,一点红浑身的肌肉忽然收缩了一下。 他定定地瞧着楚留香,似乎想说什么,楚留香微微一笑,却道:「我只是去吃莼菜羹。」 一点红眼神闪动,又忍不住道:「好……你千万别为我鸣不平,这不平即便要鸣,也是我自己去鸣,你莫要同我抢。」 楚留香哭笑不得,对天发誓:「天老爷!好红兄,我真的只是馋了。」 一点红没在说话,二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总体来说,这离别的氛围其实相当的轻松,唯一不轻松的大概就是大橘了。 昨天,中秋,楚留香来了,这可把大橘给激动坏了,它激动得瞪大双眼,黄澄澄的圆眼睛里都是泪花,嗷呜乱叫着往楚留香怀里扑。 大橘虽然不是猫,却具有和猫很相似的特质,譬如说讨厌潮湿讨厌水,但是阿楚哥身上浑身是水,它都能激动地冲上去蹭蹭贴贴,完全不顾自己皮毛会湿,扒着他的胳膊不肯放手。楚留香就只好抱着它,抱了大概有一个多小时,大橘才发出了幸福的猪叫声。 昨天晚上,大家一块儿看电视,冷血就有点想要抚摸一下大橘,他这下懂规矩了,所以是带着猫罐头去的,结果罐头开了,大橘吃了,吃完之后,它舔舔爪子,理都不理冷血,甩着毛茸茸的大尾巴走开了,然后看见了阿楚哥,瞬间夹起了嗓音,发出了甜腻腻的撒娇声,又是翻肚皮又是打滚的。 冷血:「……」 冷血还能怎么办呢,他只能把那个空了的猫罐头给扔到垃圾桶里去。 这样一只大橘,总觉得阿楚哥这回回来是长长久久地陪着它的,小猫咪不懂其他的,小猫咪喜欢这么想,就是这么想! 结果……阿楚哥居然才呆了一天就要走!!! 大橘不能接受!完全不能接受!! 它伤透了心,用自己的爪子勾住楚留香的裤脚,在他脚边翻来覆去的蹭,蹭的秦蔻都心酸不已,楚留香只好抱抱它,抱着来回哄,把大橘给哄睡着了。 ……有点像是哄小孩睡觉呢。 秦蔻赶紧:「行了行了,快走吧,一会儿它醒来,可就又麻烦了。」 楚留香比了个ok的手势,四个人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消失在了时空漩涡里。 下一秒,他们四个人就回到了自己的小船上。 此刻正是月朗星稀。 x市的秋天,蝉鸣过了最后的季节,只能听见两声半死不活的叫声,而海面上是完全没有这样的声音的,海风咸,带来有规律的波涛声。 宋甜儿有些怔怔的,对楚留香说:「好像在做梦哦……」 又嘻嘻笑了,补充说:「不过是美梦!」 楚留香也笑了,揉了揉她的脑袋,说:「你来往的多了,就不会觉得像是在做梦了。」 而时空的另一头,秦蔻撑着头,度过了一阵轻微的惆怅,又瞧着无情和冷血紧闭的房门。 大橘醒来,瞧不见阿楚哥之后,便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眼里含了两包泪,直把秦蔻给心酸坏了。 她连着给大橘开了两个好吃的罐头,又翻出猫条来给它舔,大橘吃得直打嗝,又依偎在秦蔻的怀里舔自己的爪子,有气无力地喵喵叫。 这一天,秦蔻还把它拎到自己卧室,允许它睡到自己被窝里来,结果前半夜还好,大橘没打唿,后半夜那唿噜声,简直让秦蔻有一种想打它的冲动。 一点红居然睡得还挺好……毕竟他一开始和楚留香住一间屋子,大橘经常会熘进来睡觉,让他难得的练起了养气的功夫。 秦蔻被吵醒了,板着脸盯着唿唿大睡的大橘。 一点红半睁开眼睛,说:「我把它丢……啊不,送出去吧。」 秦蔻:「算啦,你睡吧,我去。」 她起床,抱着大橘去了一趟一楼,准备把大橘放到懒人沙发上,结果刚下楼,就瞧见了无情。 他就坐在窗边,瞧着落地窗外凄冷的夜色。 他一身白衣,目光似乎也如同这夜色一样凄冷、面容似乎也比平日里要更加苍白两分。 他就这么静静地坐着,像是一团没有实体、没有唿吸的雾气,谁也不知道他在这里坐了多久,听见她的脚步声之后,无情忽然转头,静静地瞧着她。 第475页 秦蔻顿时有一种……无处遁形的感觉。 她说:「那两套书很厚的,你都看完了?」 无情平静地道:「很多人都是我认得的人,很多事,看了前头,喉头怎么发展,我都能明白。」 秦蔻不说话了。 她抱着大橘,听着大橘那震天响的唿噜声,忽然说:「要上露台去么?我家露台很漂亮的。」 无情点了点头,道:「好,我也想……再看看这个时代的月亮。」! 第196章 秦蔻家两层,楼下有客厅、餐厅、厨房、客房、影音室与排练室;楼上的面积要小一些,因为有一半是屋顶露台,另一半,就是秦蔻那个附带着独立卫浴和衣帽间的超大卧室,还有一个书房,一块公共空间,公共空间处有大块的玻璃推拉门,可以直通露台,秦蔻的卧室也做了玻璃推拉门,一开门,就是大露台。 在花满楼来之前,秦蔻其实不大会收拾她的露台。 她的露台曾经也有植物,但是她不大会收拾,不管多么嫩绿好看的植物回来,没过多久,总是蔫黄,因此这里虽然有户外沙发、桌椅茶几太阳伞,但总是有一股光秃秃的萧瑟之意,叫人不大喜欢。 她那时候自己也很少上露台去,就是每周请保洁阿姨来的时候会顺便请阿姨去收拾一趟。 花满楼来了之后,一切就不一样了。 花满楼对种植花花草草极富心得,自己又有个小楼,小楼的名字便是「百花楼」,里头的花草打理的极好。 来了现代之后,他帮秦蔻设计了一个很漂亮的盆栽花园,夏日里摆着,倒像是个绿意盎然的空中花园,从很远的地方看,也能一眼看到成江花园小区a栋是这么的漂亮。 他知晓秦蔻是个怕麻烦又怕虫子的人,因而每日定时定点、不辞辛劳的来浇花驱虫,到了秋日里,又把不耐寒的植物搬到了屋子里,屋外换上了全新设计的新植物搭配。 他要回家之前,还留下了一张长长的电子便签,上头罗列的便是每一种植物照顾的注意事项。这张便签被傅红雪所继承,如今,这片宛如城市小绿洲一样的露台花园,就是傅红雪在照顾的。 傅红雪当然也照顾得很好。 除此之外,漂亮的小花园令秦蔻装修欲望大增,她买了很多小灯带装饰露台,又在露台上架了一个编织的鞦韆座椅、一个露天烧烤架子、一个木质的可爱猫房子(但大橘从来不进来),如果不是因为大型的月球灯不好往客梯里带的话,她大概还会在这里摆上一个月球灯。 这个漂亮的小露台一向都是朋友们晚上喝酒、吃烤肉的地方。 ……当然,早上这里是傅红雪的练功地,中午这里是阿楚哥晒太阳的地方。 这样一个好地方,无情却一次也没有上来过。 因为她家里没有户内电梯,无情的腿不方便。 但秦蔻知道,他的轻功是极好的,在他们那个江湖之上,号称的是「无腿行万里」,其实只要他想,一个楼梯而已,对他来说根本就不是阻碍。 所以她邀请无情上露台去坐一会儿,吹吹夜风。 无情同意了。 他们一前一后的往楼梯口去了,秦蔻先上楼,无情操纵着轮椅在后面驾驶,一直等到秦蔻上了楼之后,他才忽然发力——轮椅居然能跟着他一块动! 秦蔻:=口=!!! 秦蔻都还没来得及看清什么,无情就已经上来了,安安静静地瞧着呆滞的她,说:「走吧。」 秦蔻呆了片刻,才说:「好。」 两个人走上露台。 傍晚下过一场淅淅沥沥的小雨,露台上有冷而潮湿的空气,地面不是干的。 好在秦蔻家的露台是做过找平的,也不至于会在雨后积水,她很讨厌那种积水的感觉。 自然的,桌椅板凳上也余下点点雨痕,不大好坐,秦蔻说:「你等等,我再去搬一把里面的椅子来。」 无情点了点头。 秦蔻转身又回去了。 她再回来时,还带了一条珊瑚绒的小毯子,小毯子上印满了hellokitty,她瞧了一眼清瘦的无情,用这条粉红色毯子把他裹住了。 无情没有拒绝,但却提醒秦蔻:「我不冷,或许这东西应该你来盖。」 秦蔻说:「我穿外套啦,你放心好了,我这个人很会照顾自己的。」 无情淡淡地说:「你也很会照顾别人。」 秦蔻不说话了。 无情又说:「今天在那个『咖啡厅』里,你点菜的时候知道每一个人的喜好。」 秦蔻挠挠头,说:「其实没有啦……只不过记得而已,而且你们俩、还有宋甜儿她们三个,都没去过西餐店,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点,只知道你不爱吃辣,冷血也爱吃甜的,唔,不过他似乎对奶油蛋糕没什么特殊的兴趣呢。」 无情说:「他不喜欢享受。」 秦蔻:「嗯?」 无情说:「奶 油……我们那个地方也有类似的东西,可以拿来捡油酥鲍螺,只是那东西是名贵点心,我们通常都没得吃,想来……他正是认为自己不应当吃这样的东西。」 明白了,又是那股该死的「负罪感」在作祟。 秦蔻撑起了头,忽然问:「其实我都听了好些人跟我说过油酥鲍螺了,真的很好奇是什么味道。」 无情说:「油炸的,一股油乎乎的味道,我不喜欢。」 第476页 秦蔻笑了,说:「那是咯,你看上去像是那种会喝荷叶上收集来的露水的人。」 无情忽然忍不住笑了笑。 他说:「我有四个剑童,可惜他们都不是用来为我收集露水的,我还用不起那样的人力。」 秦蔻也笑了,说:「我说话一向很幼稚,你别当真。」 无情静静地瞧着秦蔻。 这当然是个相当美丽的女孩子,浑身洋溢着热情大方的味道,无情一开始以为她年纪很小,至多十五六岁,后来同陆小凤聊天才晓得,她居然今年二十七岁。 一点儿也不像。 出门再看,街上的女人来来往往,皆是昂首阔步、挺胸抬头,许多人的年纪瞧上去都很年轻,后来秦蔻告诉他,那些背着双肩包,穿着运动鞋、扎马尾辫的女孩很多都是学生,二十四岁以下,而那些穿着西装外套,行色匆匆的女孩子,很多都是工作党,二十多岁以上,当然了,现在的人都显年轻,三十多瞧起来和二十多也没什么区别。 无情不免暗暗惊嘆。 百姓的精神面貌这样的好,自然说明过的不错。 无情第一次使用自来水、蓬莲头之后,还问过秦蔻,这是否是家家户户都可以享用的东西。 秦蔻回答:在城市里,大多数人都可用得起的,农村普遍也接了自来水管道,当然,肯定是有一部分地方还没辐射到的,也不能说是家家户户都能享用吧。 无情告诉她:这样的东西,在他们那里,即便能修,也只有达官显贵才修的起,但是,达官显贵在家中唿奴使婢,其实也不大需要此物。 这样的话,秦蔻都听过好几轮了,并不觉得优越,只是点了点头。 这真是个……很好的时代啊。 无情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你不幼稚,你只是……太懂得如何照顾人了。」 他顿了一下,说:「你早就知道北宋末年的事情,只是不大想那么早就告诉我,是不是?」 秦蔻不说话了。 东拉西扯了半天,终于说到了这个事。 她说:「因为你们是要等到原着的,既然必然要在这里生活几天,那么何必要早早知道这么糟心的事情?晚几天知道,这几天也能过的舒服一点。」 她顿了顿,又说:「是我自作主张,抱歉。」 无情忽然勾了勾嘴唇,说:「你和陆小凤是好朋友。」 秦蔻:「嗯?」 怎么忽然提到陆小凤? 无情道:「其实在看那些奇怪的改编电视剧的时候,我倒是也注意到了的字样,只是不知道这个时代的史书要去哪里看,就是请教了陆兄。」 秦蔻:「然后呢?」 无情道:「陆兄给我讲了平行宇宙和架空世界的概念,还拿出了古龙的小说给我瞧。」 秦蔻瞭然:「他是想让你认为你们也是处于一个现实世界之中根本不曾经歷过的朝代,所以,翻看真实的史书也毫无意义。」 看来,陆小凤在认识了无情与冷血之后,也去翻了翻大致的梗概,也去了解了一番关于北宋末年的那些事情,也同秦蔻一样,做出了同样的选择。 无情道:「不错,你们商量过么?」 秦蔻说:「没有。」 无情说:「你们很有默契。」 秦蔻忍不住笑了笑,说:「其实我觉得我们两个在玩乐的态度方面还蛮像的,所以才能成为损友吧。」 无情轻轻笑了笑,道:「你们都是内心很温柔的人。」 秦蔻说:「夸我可以,可不要去夸陆小凤,他那人太容易骄傲的翘鼻子了。」 无情又是轻轻笑了笑。 这笑容当然是极轻、极浅的,也是极温柔的,这种温柔并不是一种神态上的温柔,而是指他藏在这幅清冷外表之下的那颗心。 于是,秦蔻说:「所以,原着的内容……如何?」 她立刻又说:「北宋虽然是北宋,但是此北宋非彼北宋,像你提过的,你的世叔诸葛神侯、还 有什么神通侯、大太监米苍穹,史书之中都未曾提及过,所以,你们的故事结局,与我们这个世界曾发生过的真实歷史……大概,并不大相同吧?」 说到最后,她的语气上都带上了一点小心翼翼的试探。 无情说:「没有结局。」 秦蔻一呆:「啊?」 无情说:「这套书没有什么……完整意义上的结局。」 楚留香斗石观音,最后事情也是尘埃落定的;陆小凤去探幽灵山庄,那隐藏在幕后的大黑手老刀把子木道人也终究是死在了他自己的亲生女儿的手下。 金庸就更是如此了,起承转合,完完整整,好与不好,总能叫人知道个人的命运、家国的命运最后走向何方。 但《四大名捕》与《说英雄》系列却完全不同。 这本书创作的背景是北宋末年,但书中的宋徽宗到底会不会被掳走、不知道,汴京城会不会被攻破,靖康之变会不会发生……这些他都不知道。 事实上,无情很难想像汴京城会被金人攻破,皇帝会被金人给掳走。 汴京城内,金风细雨楼与六分半堂争夺地盘,迷天盟如幽灵一般游走,三大京城帮派之中,有无数叫得出口的武林高手,宫内常伴圣上左右的,还有那武功深不可测的内宦米有桥……他可的确没听说过在金人之人,有武功如此深不可测的高手。 第477页 自然,他立刻就也明白,这的确是【武侠世界】与【现实世界】之中存在的差异,这问题只看史书,是万万看不明白的,得从原着之中去找答案。 结果…… 找不到。 无论是这一套《四大名捕》,还是那一套《说英雄谁是英雄》,都没有答案。 书、一本一本的翻看着,四大名捕系列是一个一个的追兇故事,有些是已发生过的,有些是还未曾发生的,这些交织的小故事的确都很精彩,也偶然之间描绘了那个与歷史上相差无几的、生民煎熬的时代。 无情和冷血二人分工合作,熬了大半夜,马不停蹄地翻完了三十多本书。 看到说英雄第一二册 的时候,瞧见金风细雨楼的楼主苏梦枕说着「攘外必先安内」,便打算好好瞧瞧他如何安完了内去攘外,看到第五六卷的时候,心里头 便开始忍不住嘀咕,按照这个进度来说,八卷真的能结束么?看到第八卷 ,结果发现…… 第九卷和第十卷是待出状态!根本还没写出来! 无情:「……」 无情:「……」 无情:「……」 翻来覆去、覆去翻来的看,那工工整整的印刷体小字之间,到处写的都是「精彩的故事」,但仔细瞧了半夜,却又只歪歪斜斜地看出五个大字来——下面没有了! 下、面、没、有、了! 无情有一种想扔书的冲动。 这倒也不是单纯的想扔书,而是一种复杂的、焦躁与急切、对作者的愤怒与质问所交织起来的复杂情绪。 他非常精准地把这种心情讲给秦蔻听。 秦蔻:「……」 秦蔻:「……」 谁能想到,这四大名捕之首、无数武侠粉丝心中的白月光无情大捕头,居然有一天也能体会到这种「追更的作者断更弃坑跑路」了的操蛋心情呢。 更命中注定的是,这个把无情的心情弄的很崩的作者,就是他的亲爹温巨侠…… 真是一件很微妙的事情。 秦蔻对他的遭遇表示同情。 无情道:「而且这位温巨侠……他还……」 秦蔻:「……嗯?」 无情面无表情地说:「……日子过的挺滋润的。」 说罢,把一直拿在手中的ipad一翻面,屏幕一亮起来,立刻便出现了那个秦蔻很熟悉、陆小凤大概也很熟悉的的蓝绿色同人女app界面。 界面之上,正是这位武侠名家的帐号,只见那淡雅洁净的主页之上,一张硕大的自拍占据了半个界面,这位武侠名家显然兴致很高,在镜头前比了个v,脸上露出了相当爽朗的笑容。 断更的作者不但不更文反而在疯狂自拍! 秦蔻:「……」 秦蔻:「……」 无情现在的心情可见一斑。! 第197章 秦蔻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无情安安静静地瞧着她,脸上没有什么过多的表情,秦蔻却诡异地瞧出了一点郁闷的神色。 然后轻轻地嘟囔了一句:「所以真想去找他,问问他后面为什么不写了。」 秦蔻:「……」 秦蔻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说:「那你……要去找他么?」 无情摇了摇头。 秦蔻:「嗯?」 无情说:「你有听过比干挖心的故事么?」 秦蔻当然听过。 比干挖了他的七窍玲珑心,没有心还能走一大段路,在路上碰到一个买菜的老婆婆,便问:菜无心能活,人无心能活么? 老婆婆笑答:人无心怎么能活呢? 于是比干遂死。 秦蔻说:「你怕他说出的结局,会是你们的结局,会是你们那个大宋的结局,所以你才……」 无情道:「不错,所以没有结局反而更好。」 没有结局,他可以去创造属于他们的结局,哪怕这个结局是要他流干最后一滴血,死不瞑目。 秦蔻又沉默了。 她静静地坐在椅子上,瞧着自己漂亮的小花园,一阵夜风吹过,带着潮湿的凉意与雨后泥土被翻起来的清新味道,她身边放的一株小绿萝,叶片在夜风之中簌簌的抖动,上头如星辰碎屑一般的雨珠也自叶片边缘落下,她伸出自己的一根手指,轻轻地拨弄了一下那叶片。 她道:「所以,一个由武侠构成的北宋,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呢?」 无情漆黑如墨一样的眉毛忽然皱了一下。 然后道:「不是个……快意恩仇的世界。」 因为陆小凤的推荐,所以无情是看过古龙的小说的,那是一个相当浪漫的世界、人们的行事作风虽然也肆无忌惮,那那种肆无忌惮却因为作者的观念问题而有所收敛,石观音令那些曾经爱慕过她的男人都变成了扫地的游魂,这固然很可怕,但…… 但在任劳与任怨两个人那里,这简直就像是小孩子在玩过家家。 温巨侠如此详细的描写了这二人是如何活剥人皮的,而那被剥了人皮的 人,又是如何作为一滩活着的血肉,蠕动、哀嚎、求死而不得的。无情知道这两个京中酷吏,也知道他们的残忍,但这样直观的描写……实在令他很是不适。 在温巨侠的世界之中,坏人气焰嚣张、勾结官宦,肆无忌惮的鱼肉百姓,做出了天大的恶事仍有可能至今未死,横行无忌,好人们却要顾东顾西,桎梏颇多,他看到铁手在那《逆水寒》之卷之中,为了救九现神龙戚少商,而……而被折磨成那个样子时,怒气已然沖天而起。 第478页 他静静地说着,也没打算瞒着秦蔻,不让她知晓,反正这东西就写在书里,她自己也能去看的。 秦蔻默然半晌,说:「我明白了,他是虐主流……」 无情没听明白:「什么?」 秦蔻说:「就是你说的这种,正义的主角需要顾东顾西,反派却能肆无忌惮。」 无情无声地嘆了一口气。 此时,他便产生了一种荒谬到不真实的感觉——在这个世界的人看来,这只是一个残酷的故事,但这故事,却是他们要活生生经歷的东西。 他默然了很久,忽然道:「我记得冷血曾对你说,以后倘若你来汴京,他会请你去夜市上吃东西。」 秦蔻点点头:「他是这么说的没错。」 无情道:「你不要来。」 秦蔻没说话。 无情也不理会她的反应,只是继续语气淡淡道:「这样一个是非颠倒,好人多难的世界……我不希望你看到。」 秦蔻还是不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点了点头,说:「我这个人很重视我自己的安全的,其实我到现在还没去过任何一个古代世界呢,陆小凤都想拐骗我多少回了,也没成功。」 无情的唇角勾了勾,道:「我听到了。」 昨日中秋,花满楼过来的时候,陆小凤便又起了意,要拐带秦蔻去玩一圈儿,秦蔻当时思前想后,犹豫不决,看起来很是心动,又总归还要再想一想,到了最后,还是没能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 无情觉得这样很好。 知道危险、知道害怕,总比什么都不知道,然后莫名其妙地一头撞进去的好,他当捕头这么多年,形形色色的事情也见了不少,的确是有这种天真无 邪的受害人的。 无情道:「我觉得这里很好。」 秦蔻说:「我也觉得我这里很好。」 她足够的幸运,投了个好胎,出生在一个和平的国家,拥有一对富有的、高知的父母,远比很多人都要幸运。 无情……是不幸的么? 她忍不住这样想到。 生活在那样一个混乱、危险、群魔乱舞、风雨飘摇的世界之中,大概没有人是幸运的吧。 但无情看上去还是很冷静,他静静地坐着,目光直视前方,似乎是在欣赏这十六的月亮,又似乎是透过这月亮,去看别的什么东西。 他似乎永远都不颓然,他的颓然、愤恨与情绪失控,似乎都早已在年少时的那一场灭门的惨案之中,被永永远远的发泄干净了,如今坐在这里的人,看似清冷孱弱,但他很强大。 他的暗器和轻功很强大,他的心灵同样很强大。 瞧见了这样的无情,秦蔻觉得自己之前那些担心他会受不了的忧心,不过都是杞人忧天而已。 无情苍白的、透出青色脉络的手背忽然动了一下,手指轻轻地捻着珊瑚绒的小毯子,这毯子明明不厚,却十分柔软暖和,不是他曾经见过的任何一种动物皮毛…… 无情说:「好人举步维艰、恶人嚣张跋扈……这现象,绝不是我今日才发现的,我以前就一直在想,为什么这世道会是这样的呢?」 秦蔻静静地听着他说话。 这个时候的无情,其实不大需要旁人的附和、也不需要旁人的见解,他只是自己想说说话而已。 无情抬了抬头,瞧着空中那一轮皎洁的明月,轻轻道:「直到我看到了史书,看到了这一套原着,我想我明白了。」 秦蔻说:「为什么?」 无情略带讥讽一样的笑了笑,道:「因为我们的官家、我们的圣上,他当皇帝的水平,还不及他当画师的水平的万分之一。」 秦蔻:「这评价很中肯。」 无情淡淡道:「并不中肯,一个人的能力如何,其实不是这件事情之中最重要的部分,一个没有能力的人身居高位,倘若他知道自己是什么人,知道该把事情倚仗谁去做,那大宋绝不会这么糟糕。」 秦蔻 说:「当皇帝的人怎么可能谦虚的承认自己就是个蠢材呢。」 成天被人讨好、成天被人顺着来的人,就算一开始心性正常,后面也绝对要被捧得飘飘然了,权力原本就是最能异化人的东西,现代某些能不配位的明星,还在粉丝们一声声的「哥哥最棒了」之中以为自己真的天下无敌了呢,做到皇帝那个级别,还原本就是个草包饭桶,不好大喜功、当整个大宋的猪队友,那才奇了怪了呢。 无情面无表情地道:「他和蔡京,根本就不是什么天子被奸臣所蒙蔽的关系,他们二人乃是这世上最完美的搭档,蔡京需要赵佶给的权势,赵佶也需要蔡京这样的奸臣源源不断的满足他享乐的需求,同时,没有人会真的骂天子,错的永远不是天子,而是天子身边的奸臣,倘若有一天真的到了天怒人怨的份上,大不了斩了蔡京,扶植另一个懂他心意的人就是了,反正,这天下从来也不缺逢迎上意的人。」 他都不管宋徽宗叫官家了,他直接喊名字,赵佶! 秦蔻有些惊讶,说:「你和我见过的古人……真是不一样。」 像是楚留香,刚来的时候也认为简体字是因为皇帝的避讳太多了呢。 无情还是官府的人呢,居然有这种觉悟。 无情道:「因为这个世界没有皇帝,依然好好的在运转着。」 第479页 陆小凤这个自来熟,和无情冷血玩的都挺好的,他这个人,总喜欢给别人来个大的,于是自然而然,就用「这个世界没有皇帝」来吓一吓这二人。 自然的,无情和冷血是被震惊了一下。 人只能在自己的知识范畴之内去理解事物。 宋朝的古人,在他们的观念之中,就是从古至今一直都有皇帝的,没有皇帝社会是不能够有效的去运转的……这当然不是他们不够「进步」。 但一旦知道,在很多很多年之后,没有皇帝的世界比有皇帝的世界能过的更好的时候,那种对皇权的、自出生以来就有的尊敬,也就在瞬间烟消云散了。 说到底,他们不是对赵佶这个人没有怨念,只不过是因为赵佶是皇帝,皇帝的身份,带给了他一种不能令人不敬的光环。 但他甚至也是得位不正的……九现神龙戚少商,之所以要经歷那么一场悲惨的大逃亡,正是因为他手中掌握着赵佶得位不正的证据。 这样一想,赵佶也只就是个人而已,一个可恶的、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把他们的世界搅弄的一团糟糕的人。 无情神色冰冷。 秦蔻有些惊讶,赶紧道:「工业没发展起来的时候,可不能强行搞共产啊。」 无情淡淡道:「我知道,我只是失去了对赵佶这个人的耐心而已。」 只要有他在,真正忠君爱国的人总是要受到迫害的,即便他们能搬到傅宗书、扳倒蔡京,但病灶不除,只剜脓血,有什么用? 他又淡淡道:「我只是下定决心,要说服世叔,既然这个皇帝不中用,那就换一个中用的上来,清君侧的时候,奸臣不小心把皇帝给杀了,我等忠君之人替官家报仇的事情,不是在歷史上经常发生吗?」! 第198章 他的语气亲清清淡淡、冷冷静静,与以往并没有什么区别。 这语气似乎不是在说「我要换个皇帝」,而是「我明天早上要吃馄饨」,云淡风轻到秦蔻甚至以为自己听错了。 但唯独他的一双眼睛—— 那双黑漆漆的清冷眼睛倏地亮起,好似一簇在黑夜里燃烧的寒火,驱散了一直以来、萦绕在他眼前的那一片烟雨朦胧,这寒火璨璨地亮起、燃烧、跳动,一种冷厉的感觉,随之从他身上散发出来,比这秋天的雨夜要更冷、更凄,也更有决心。 秦蔻一怔。 她下意识地问:「能成么?」 无情平静地说:「不知道。」 秦蔻沉默了一瞬,说:「也是,自古以来,哪有把握十足,谁都能干的大事。」 但凡是干大事,必定是九死一生的。 秦蔻心里很明白,但总归……她其实很排斥自己认识的人要去「九死一生」。 无情道:「我的世叔诸葛神候……他是个忠君爱国之人,只是他不敢妄动,总怕京城一乱,外乱再起,反倒更糟。」 秦蔻没说话,她根本不知道诸葛神候是个什么样的人。 无情又轻轻地嘆了口气,道:「可是你看,世事的确如此,不是说你不动,事情就永远都不会变。」 秦蔻嘆了口气,说:「是啊。」 事情就是这样,时间是推着人往前走的,这一点秦蔻也很有体会,自己不想选,时间会推着人选、逼着人选。 有时候,秦蔻认为,与其说「时间推着人往前走」,倒不如说「人是走在一条会自动往前的履带上的」,要不是拼尽全力,这条履带想把你送到哪里去、就把你送到哪里去。 风雨飘摇的北宋末年,就是这样一条註定往地狱里运行的履带。 从前,无情只是没能跳脱出来,从更高的层面去看这件事而已。 天下四大名捕再有名,干的也都是缉兇的事,要让他们能精准的预见未来,知道这样的大宋迟早有一天要经歷这样国破的屈辱,恐怕并不大容易。 但没关系,现在他已经看到了,他的精神坚韧、坚定,做决定也很果断,而且 他亦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 无情说:「我可以把这两套书……还有宋史带回去么?」 秦蔻立刻说:「当然可以,你要带回去说服你的世叔么?」 无情道:「他不是忠于赵佶,是忠于大宋。」 所以他会同意的。 而这天下,也还有不少其他值得信任的有志之士,苏梦枕、戚少商、息红泪、赫连春水……甚至无情觉得,当世第一大侠方歌吟也可以争取。 但凡要成这种程度的大事,无非只是两种路子,第一种,便是传统造反起义,由下至上的方式;至于第二种,便是祸起于宫闱之内了,诸葛神侯深受赵佶信任,可任行宫内,而信任,其实也就是最好的政治资本…… 无情的眸子暗下去,不知在想什么。 再多的,还要回去再谋划。 此刻,这安宁、漂亮、繁华、到处都是车水马龙的城市,对无情来说,已再无半点吸引力。他心中下定了一个决心、决心走上一条更艰难、更荆棘的道路。 他的道德感太强、信念感又太强,乃是那个风雨飘摇的武侠北宋世界第一个靖康之耻的人,他不知道这事情会不会真的发生,但他不愿做一个缩头的鸵鸟,他要尽可能——尽自己最大的力,去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当一个人的身上有这样的担子时,你要让他多休息两天,简直就是在虐待他,他、他们要是还能呆得住,那才有鬼了呢。 第480页 秦蔻早有心理准备,只是沉沉地嘆了口气,觉得有点惆怅。 这种惆怅、无力,在她的生活里,是极其少见的。 所有穿越过来的古代侠客之中,只有无情,带给了她这种惆怅,这种惆怅,是一种叫做「命运」的东西带来的。 她于是又想到了现代的一些局部战争,这世界从来就是不和平的。她想到了那些战争,又试着代入了一下那些国家的平民,某一天走在路上好好的,忽然就听到了头顶嗡嗡过去的飞机的声音…… 秦蔻忍不住寒毛直立,十分庆幸自己出生在一个和平的年代、和平的国家,并衷心希望可以一直和平下去。 她长长地唿出了一口气,然后问无情:「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走?」 无情静静地瞧着 她,回答:「越快越好。」 秦蔻看着他那一张俊秀无双、又总是带着烟雨朦胧般惆怅清冷的面容,忽然说:「我们是朋友。」 无情道:「是。」 秦蔻说:「这一次,你回去要做很危险的事情,我们也不知道何年何月再见面……我甚至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没有再见面的机会,所以……你总该给我一个机会,为你送送行,还有祝你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无情没有说话。 他只是静静地盯着秦蔻。 这个漂亮的女孩子就坐在那里,说出了一些关于友谊的话,现在回想起来,这一切也都悬浮的像在做梦。 来到千年之后,和千年之后的人一起谈天说地,享受了很多新奇的东西,窥见了自己的未来、窥见了时代的未来…… 简直就是如同那些话本子里写的,凡人误入仙境的故事一样。 无情忽然说:「当我离开这里之后,我会忘了你么?」 秦蔻一愣:「什么?」 怎么没头没脑地来这么一句话? 无情解释:「那些凡人误入仙境的志怪故事,有许多都会在返回凡间之后,忘了仙界的一切。」 秦蔻忍不住笑了。 她忽然觉得无情这时候幼稚得有点可爱。 秦蔻说:「怎么会呢?这里不是仙界,这里就是凡间呀……你看,月亮还挂在天上呢。」 她说:「你等一下。」 然后不等无情回答,就忽然站起来跑出去了,等再回来的时候,她的手上就拿了一条编织的红绳,红绳中间,穿着一粒小小的、透明的玻璃珠子。 秦蔻说:「伸手。」 无情没说话,也没反对,真的就把他的手伸到了秦蔻的面前。 他的手很洁净。 手指修长,骨节并不如一点红那样凸出,指甲修建的很短,圆而干净,有一种匀称而内敛的美感,他的皮肤很苍白,以至于即便没有用力,从手背上,也能瞧见淡青色的脉络在延伸。 这样一只手,很难去想像是如何发出那些必死的暗器,去切断一个人的鼻樑骨,去把一个人扎成一团刺猬样的血肉。 无情是有残酷的一面的,只不过他不 需要在这个世界上展现出来。 秦蔻轻轻地把那个编织红绳系在了他的手上,然后说:「这样子的话,我就能找到你了,偶尔你要是累了,可以带你的朋友们过来休息一会儿。」 无情静静地瞧着她。 他点了点头,声音有些沙哑,道:「好。」 又似是还有些不放心,立刻补充嘱咐道:「但你不要过来,我们那个世界……实在是又危险、又混乱。」 秦蔻忍不住笑了,说:「好,我会记住不乱跑来的。」 无情的神色舒展了一点。 秦蔻说:「那……明天走吧?你们今天熬了半夜,看这些没有结局的书,还是去好好地睡个觉吧,另外,明天咱们也总得一块儿吃个饭,我为你们送行。」 无情黑漆漆的双眼之中便出现了一点流淌出来的暖意,轻轻道:「好。」 秦蔻说:「那你回去休息吧。」 无情挑眉:「你不回去?」 秦蔻说:「我想待会吃点零食,你别管我啦。」 无情沉默地瞧着她,没有说话,操纵着电动轮椅转身要走。 轮椅行驶到露台门口,无情又转回来了,对她说了一句:「其实大宋的中秋也很美,有朝一日,我也很希望你能不用承担危险,就来瞧一瞧。」 秦蔻笑了,说:「那得需要你多努力了。」 无情嗯了一声,转身操纵轮椅,驶出了露台,瞧不见了。 秦蔻在露台上坐了一会儿,静静地赏了一会儿月亮,想去坐那个露台上的编织鞦韆椅,上手一摸,得,还湿着呢,只得作罢。 连通她卧室那头的那个推拉门忽然被拉开,一点红披散着头髮,赤着上身,只套着条裤子就走出来了。 秦蔻盯着他白惨惨的身躯,古怪地问:「……你不冷么?」 一点红说:「没事,回去么?」 秦蔻说好。 她又问:「你什么时候醒来的。」 一点红回答:「你下去的时候。」 秦蔻不免觉得好笑,说:「所以你一直再等我回来再睡么?」 一点红不说话,只轻轻地咳嗽了一声,二人一块儿回了卧室,秦蔻满身都是那种潮湿的凉气,把外套脱了,又换了件新睡衣,这才重新躺回自己的被窝里,慢慢地睡着了,唿吸均匀。 第481页 第二天,她起得居然还挺早的。 秦蔻起得早,可算是一件大新闻,因为今天早上她要出门採购一些东西,给无情他们带走。 在超市里推着购物车逛一逛,冷血的口味偏甜,回古代又没有烤箱芝士什么的,干脆扔了一堆铁盒蛋糕,他意外得很爱吃奶油芝士这一类的东西,所以秦蔻扔了几l个河马先生的提拉米苏。 河马先生这提拉米苏正不正宗呢……那必然是不正宗的,正宗提拉米苏用的是浸过咖啡酒的手指饼干,但是现在市面上大部分都把手指饼干替换成了普通的海绵蛋糕体,刷上咖啡酒之后,就很容易湿哒哒的…… 但河马先生出的这个也算还不错,秦蔻觉得还不错,芝士奶油层很厚实,口感绵密,像是含了一口撒着可可粉的云朵在嘴里,奶油当然是真的入口即化啦,顶上那一层细细密密的可可粉是苦的,不过那一点点的苦,正好中和芝士奶油的甜腻。 然后再扔几l个蛋糕卷……几l个虎皮卷,唔,巧克力脆皮的大泡芙要不要来一盒?啊!法棍,这不是最佳干粮么,带上路又可以当干粮,实在不行,还可以当武器用啊,掰下来一小块,当那什么……飞蝗石,也可以的吧。 一大清早的,秦蔻基本上把烘焙区给扫荡了一遍,一点红推着购物车跟在后面,不免要腹诽这河马先生的购物车也太小了,完全不够秦蔻发挥的。 饮料就不必买了,没什么必要,从《东京梦华录》一书之中,足可见东都汴梁当时的繁华,饮料的类目实在繁多,果汁什么的,完全都不是事儿,秦蔻想了想,塞了几l包大麦茶。 然后其实就是生活必须品了。 考虑到这四大名捕风尘僕僕,时常都是在缉兇、追兇的路上,这次无情回去又是本着直接弄死北宋那接连好几l个的傻x皇帝,想来要忙于寻找有识之士、合纵连横,暗中起事,所以必定还是要到处乱飞。 秦蔻就是个普通人,她对政治、对武功、对合纵连横四个字一窍不通,她只是在缘分的驱使之下,遇到了这些惊才绝艷的朋友,那么,她也只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来帮助他们。 旅行装的牙具、压缩毛巾、速干的裹发巾、更容易洗干净衣服的洗衣粉(洗衣液太重了)、急救保温毯、简单的十二香调味粉,让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也至少不用吃一些没味道的东西。 走着逛着,看见保温瓶……忽然又想起在古代热水也是一种不大好获得的资源,四大名捕在神侯府内当然没问题,不过在路上免不得要受苦。 所以扔了两个保温瓶。 又看见那种简易的俄罗斯方块机……emmmmm,万一诸葛神侯不相信无情他们来到这边的经歷呢?搞点小小的现代震撼回去,说服力更高嘛。 扔了四五个进购物车。 推着堆成小山购物车的一点红:「……」 他顺手又推了一个购物车,一只手控一个,对她说:「扔这里。」 秦蔻:「哦!好。」 (让男朋友)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顺便又路过了书城,秦蔻说:「……emmmmm,买点关于宋朝的歷史研究的书籍回去?」 一点红当然拎得动,没什么所谓,说:「好。」 秦蔻想了想,还是进书城,大手一挥,买了好几l个巴掌大的电子阅读器……还是电子书方便点吧。 回家之后,把能搜罗来的关于宋朝的歷史研究,全部都塞了进去,然后教无情他们怎么利用太阳能充电板,怎么给电子阅读器充电,顺便教他们玩俄罗斯方块游戏机。 无情盯着这个小小的机器,评价道:「适合送礼。」 秦蔻一呆:「啊?」 无情略微讽刺似的笑了笑,说:「京师就是这样一个地方,这东西既然在我们那里都没有,天上地下,世间罕见,足够新奇,那么它理所当然就是这世上最珍贵的宝物,就如同寻找天下奇石、海底砗磲献给高官一样,这样的东西,本就是一种政治资本。」 在京师这种浊流横生的地方想要做大事,显然,只独善其身是不行的。 无情的想法无疑是很成熟的。 秦蔻万万没想到一个俄罗斯方块游戏机还能成为政治资本……不免一呆,然后问:「那这个电子阅读器呢?」 无情说:「这是屠龙宝典,真正的袖里干坤,里头的知识,只有我们极其信任 的同伴,才可学习。」 送敌人玩物丧志的游戏机,自己搁这疯狂学习……很好,这很阴险。 秦蔻忍不住笑了,说:「那我再去搜罗点东西。」 无情瞧着她,忽然勾唇笑了笑,说了句:「多谢。」 秦蔻摆摆手,很无所谓地搬出了她的缘分论:「没事啦,天底下人这么多,咱们能相遇,也是缘分咯,我只做我力所能及的……啊对了,你们要是有什么需要的,也可以再回来拿一拿嘛,和我客气什么?」 无情轻轻笑了,道:「那我怕不是得拿真迹的『瘦金体』同你来换了。」 秦蔻说:「哦哟,那很好啊,说不准我可以当传家宝传下去,古董嘛。」 这天下午,大家一块儿吃了铁锅炖。 铁锅炖,就是东北铁锅炖,由于东北人民极其实诚的个性,一般来说,东北饭馆的菜量那是真的大,每道菜都堆得和小山似得。 第482页 而且这些东北老闆还会觉得别人说不够吃是在侮辱他们,假如你真的无意之间这么说了……好了,你就等着撑死吧。 陆小凤之前一个人在街上熘达的时候,就在探花路上碰见了这么一家东北菜馆,大下午四点多,老闆娘已经在门口摆好了一堆塑料凳子,陆小凤慧眼识珠,一看就知道,这种小店必定好吃。 然后真的是扶着墙出来…… 铁锅炖秦蔻是很喜欢的,她开着车,又另外打了一台车,满满当当地塞了两台车,才把大家都拉到了铁锅炖的店外头,秦蔻一面往进走,一面还催促林诗音和一点红快点都把驾照拿到,这样就不用空着地下车库的一台车还得打车了。 花满楼不合时宜地探出脑袋:「蔻蔻你怎么不催我拿驾照!」 秦蔻:「……」 秦蔻:「……你别闹,点菜点菜!」 花满楼笑了起来。 偶尔秦蔻会觉得花满楼时不时会皮一下,这时候他看起来就有点像一个披着纯良兔子皮的陆小凤了。 这个铁锅炖的店就在师范路旁边的一个小吃外卖聚集地里,旁边有个大大的华南服饰广场,店子很大,招牌也很大,隔壁是一家同样规模很大的火锅店,很多桌椅都堆在路边,对面是几l家菸酒副食小商店, 一只浑身的毛乱卷着,长得很像大橘的流浪猫气定神闲地路过,往门口那么一趟,过了一会儿,就吸引来了几l个过来吃饭的大学生,大学生们又是买火腿肠、又是买鸡肉的,给它餵着吃。 所以说学校周边的猫,真是个个脸都是圆的…… 秦蔻看它吃得很饱,就没有给它投餵。 店里的桌椅果然也和这恢弘的店面一样的大气,嵌在桌子上的铁锅比秦蔻的脑袋大多了,桌子巨大,两边人一坐,互相伸个手碰个杯都得站起来碰,一份凉菜,店家也会非常懂事的分两个盘子,一边儿一份。 点了个老虎菜、五彩大拉皮当开胃凉菜,秦蔻又轻车熟路地点了个铁锅炖大鹅,里头加一份排骨,最配铁锅炖的蔬菜有二种——土豆、长豆角和榛子蘑。 榛子蘑这东西,顾名思义,就是长在榛子树下的蘑菇,东北人管蘑菇叫「蘑」,金针菇就是金针蘑,一看这菜单的风格,就知道是正宗东北人开的店了。 然后再来十个玉米棒棒面的饼! 东北阿姨穿着围裙,带着一盆玉米面过来了,一只手团吧团吧,另然后倏地一丢,啪叽一下,饼就贴在锅边儿上,贴了一圈儿,粘的是牢牢的,就用锅子里咕嘟咕嘟冒起来的蒸汽去蒸熟。 陆小凤探出头去,看着阿姨用木锅盖盖上,过了一会儿,锅盖开始轻轻跳动,白色的、带着香味的蒸汽从锅盖的小孔上钻出来,捧着脸等待一会儿,才能开锅。 铁锅的温度会令贴在锅边的那一面被烙出一层脆脆的壳来,玉米面的面饼吃起来有股特殊的甜,掰一掰,扔到锅里,吸饱了汤汁,再配着面煳煳的土豆一块儿吃,啊!香死了! 秦蔻:捧脸.jpg! 第199章 桌上比人脸还大得多的铁锅里咕嘟咕嘟,排骨、鹅肉与土豆同煮,这是一锅极入味的汤汁,但味道却并不大浓烈,没有红油火锅的油腻和麻辣,而是一种很家常、很暖乎乎的味道。 像红油火锅这样的东西,秦蔻虽然喜欢,但总不能天天吃,不够日常、总觉得胃受不了,但是东北菜就有一种……很家常的味道,像是东北菜馆里的一锅出,那很明显就是家常乱炖嘛! 秦蔻家小时候也经常吃家常乱炖,因为她爸喜欢。 秦蔻的外婆周寻芳女士,这名字,一看就知道是旧派的知识分子家庭出来的,当然是喜好精细一点的食物,安宁老师口味随妈,秦建国先生呢,是个苦孩子出身,口味相对就很朴素了,用他的话说,那真是吃什么都没吃一碗和菜饭好吃。 和菜饭……一其实就是把剩下的乱炖扔到剩下的小米稀饭里一块儿煮煮,搅和搅和,这里的「和」字,同和面的和一个念法。 不过他自觉秦蔻和安宁老师都不喜欢,总是自己偷偷去下厨,秦蔻回家里来住的时候,张阿姨问晚餐想吃什么,他都不敢提出自己要吃这个。 结果后来秦蔻说她也没有很讨厌这个东西……她只是不吃姜和葱,要从一碗粥里把姜粒和葱花都挑出来未免太麻烦了,所以才不吃的。 家常味的菜还有老虎菜菜——秦蔻总觉得这就是家里的香菜和辣椒吃不完了,所以切巴切巴拌在一起。 当然咯,东北菜里也有不那么日常的菜式,锅包肉和雪绵豆沙,一般的家庭应该……都不会做吧?还有拔丝菜品,太麻烦了! 和这顿饭倒是没什么关系。 锅子里的热气腾腾地冒起来,大家的筷子在锅里来来去去地捞动着,玉米棒棒面的饼子被掰成一块块的,扔进锅里去蘸着吃。 陆小凤、花满楼和一点红都是南方人,南方人其实鲜少会吃这种汤泡饼,不过来x市久了,陆小凤已经看起来完全就是个北方人了,比老陕还老陕,掰玉米面饼的样子,比他掰泡馍还轻车熟路。 铁锅炖不辣,所以无情和冷血这二位吃不惯辣的,也吃的很怡然自得。 但他们欣赏不来老虎菜。 同样 不喜欢老虎菜的是一点红,他也不爱吃辣……而且他其实不大喜欢吃香菜,平时家里的菜,就算需要放香菜,那也只是一小撮而已,不想吃就挑开,但是这个老虎菜……完全就是一碟子香菜,他很嫌弃。 第483页 大家又开了啤酒,开的是劲儿很大的老雪,大家碰了杯,秦蔻伸长身体,去和坐在对面的无情碰杯,然后咕嘟咕嘟……喝了一口。 没办法,这个酒它……劲儿真的很大嘛。 秦蔻:>﹏< 陆小凤倒是大唿爽快,还说楚留香一定会喜欢。 无情和冷血都是浅尝辄止。 作为捕快,对酒精制品有一种近乎本能的牴触感。或许也就只有追命,能千杯不倒,还能用口中的一口酒来救命吧。 而且这个时代的酒真的……追三哥来了都不一定能顶得住,尤其那种叫白酒的东西,真的……烧心,太烧心了。 所以他们都没怎么喝,当然也没怎么醉。 醉倒的是陆小凤。 他似乎很是惆怅,他似乎并不喜欢他的生命之中充满了离别。 但离别与相聚,却是他生命之中最重要的底色。 酒过三巡,饭过五味,陆小凤就用一根筷子敲着玻璃杯的边缘,一面敲击,一面大声的唱歌,他的歌声还是一如既往的惊天地泣鬼神,哇啦哇啦,吵的人头疼。 不过场子里聚餐吃饭的东北籍乡亲们,还真是怪给面子的,十分给力地叫起了好、鼓起了掌,趴在门口睡觉的那只胖胖的狸花猫被惊醒,十分茫然地站起来看了一圈儿,没看出个所以然来,一熘烟,跑去隔壁的火锅店门口继续睡了。 一曲终了,无情居然也颇为捧场地笑了笑,他没鼓掌,因为觉得这个动作有点怪怪的。 酒足饭饱,吃的浑身都是热乎乎、暖洋洋的劲儿,秦蔻起身要去结帐,一点红压住了她,自己去了。 一顿好饭,或许的确可以沖淡离别的惆怅,大家一块儿出门,浑身都是松快的劲儿,最后一次一起走在x市的街道上,道路两旁的景观树叶子变黄,师范大学里的丹桂树悄悄地从栅栏里探出繁盛的枝叶,星星点点、一簇一簇的丹红藏在叶子里,香气是如此的浓郁,令秦蔻忍不住摸了摸鼻子,打了个喷嚏。 回到家,就到了离别的时候了。 东西已经完全收拾好了,几个大行李箱,无情又换回了他来时坐的那个轮椅,电动轮椅是碳纤维可摺叠的,其实非常的轻,现下摺叠好了,放在一边儿。 秦蔻问:「太阳能电池板带了么?」 无情点点头。 秦蔻:「那电子腕錶带了么?备用电池带了么?」 无情又点点头。 秦蔻继续:「玻璃珠子带了吧?那个可不能丢!」 无情的面上忍不住露出了一丝无奈的微笑,朝秦蔻伸出了手,在他清瘦的手腕之上,红绳的颜色如此鲜艷,红与白的对比也是如此的强烈。 秦蔻唿出一口气,说:「那就好。」 她又转念一想,忽然说:「那……三个月后我再开门,你们看看你们有时间过来么?」 无情静静地瞧着她。 秦蔻本以为他会点头,没想到他居然一口回绝:「怕是不行。」 秦蔻一呆。 无情道:「三年,如何?三年之后,你再开门找我,这一次回去,我怕……实在没有空。」 秦蔻有些失望的样子:「好吧。」 无情面无表情,心里却长长地嘆了口气。 他这一次回去,要做的事情是如此的艰难,前方道路崎岖,稍有不慎,就要摔得粉身碎骨,他昨夜虽然说得那样的云淡风轻,但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活下来,能不能完成这件大事。 万一,三个月之后,他已经死了呢? 万一,三个月之后,他正在紧要的关头,没法子过来,反倒是害的秦蔻东想西想,该怎么办呢? 而三年……三年之后,他们之间的友谊和感情,一定会被时间所沖淡,她一定已没有现在这么在意他了。 到那个时候,即便他真的死了,真的无法回应他异世界的朋友的唿唤,她也不见得会非常难过。 那时候就没关系了。 他抬起头,直视着秦蔻,说:「后会有期。」 又对陆小凤也说:「后会有期。」 冷血抬手,对着众人,抱了一拳。 秦蔻回之以她不熟悉的抱拳礼,也对他们 说:「后会有期。」 然后,空间开始扭曲,时空漩涡慢慢地形成,无情与冷血眼睛都不眨一下,盯着这奇异的现象。 然后,无情轻轻地唿出了一口气,操纵着轮椅,慢慢地消失在了时空漩涡之中。 ——假期结束了。 这个美好的假期,已经结束了。 接下来……要开始忙碌了。 他如此想到,把那些淡淡地惆怅与敏感的心情,抛之了脑后。 再一眨眼,他们二人带着大包小包,已然回到了神侯府,目之所及,是熟悉的景色和熟悉的人,金剑银剑二人十分惊奇,对视一眼,金剑叫道:「公子呀,你这是和冷四爷去哪里了?怎么忽然带了这么多东西来?」 银剑道:「噫,这箱子还带着轮子呢!好生精巧。」 无情轻轻一笑,抬手一挥,一个扁扁的小片就到了金剑的手中,无情又换上了电动轮椅,自己驾驶着走了,只有他的声音从晚风中飘来:「拿去玩吧。」 其实就是俄罗斯方块的小游戏机。 金剑和银剑好奇地凑到一起,瞧了瞧手中的扁片片。 第484页 第二天早晨,金剑和银剑的眼下都出现了淡淡的乌青,金剑一面打着哈欠,一面和他们家公子分辩:「这东西真是妖物!昨晚我被吸了半夜的魂魄,好不容易放下了,盯着床帐子看,感觉床帐子上也有那方块往下落,呜唿哀哉!」 冷血:「……」 几天之前,他身上也曾出现过同样的症状。 而在时空的另一端,秦蔻难免会有淡淡的惆怅。 或许是因为,无情的身上有一种很圣洁的……殉道者一样的气质吧,她总是免不得会因为他残疾的双腿而怜惜他,但事实上,无情很强,也根本不需要她照顾和担心。 哎……离别! 真是叫人难受的、该死的离别! 她趴在桌子上,一只手拨弄着陆小凤为了哄她专门买回来的蓝莓蛋糕。 戚风蛋糕体,加了新鲜蓝莓酱进去的、淡紫色的动物奶油抹面,从横截面来看,两层轻柔的蛋糕体之中,还夹着一层新鲜的蓝莓果酱,顶上是码得整整齐齐地新鲜蓝莓,看起来可口极了。 可是秦蔻蔫蔫的,不是很想吃。 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是趴在地上的大橘,整只大猫滩成了一滩圆圆的猫饼,脑袋旁边放着个开好的猫罐头,猫罐头香得连人闻起来都有点动心,但是大橘蔫蔫的,不是很想吃。 ……它大概是想阿楚哥了吧。 阿飞蹲在地上,戳一戳大橘,大橘有气无力地看了他一眼,理都不理愚蠢的人类小孩。 一点红和陆小凤站在不远处,双手抱胸。 陆小凤说:「你有没有觉得……她们两个很像?」 一点红看了看自己的女朋友,又看了看地上这只扰人睡眠的大汉猫,居然深表同意,点了点头。 他言简意赅地评价道:「物似主人形。」 秦蔻有气无力地瞪了她愚蠢的男朋友一眼,懒得理他,用小叉子叉一块蛋糕吃。 松软、轻盈、浓郁、酸甜……啊,好吃。 然后就保持着这种蔫蔫的状态吃完了一整个,打了个饱嗝,捏了捏肚皮。 大橘也十分忧伤地把头埋进了猫罐头里,嘴里发出了哼哧哼哧的声音。 一点红:「……」 陆小凤:「……」 这……这更像了啊。 但阿飞肯定是不觉得像的,阿飞觉得大橘很蠢笨,属于在山野里活不过三天就要被其他的野兽吃掉的笨猫,但是秦蔻很好,秦蔻又聪明、又温柔,是世界上对他最好的人! 花满楼一面刷牙一面哼曲,仔细一听曲子,还是某个着名的儿童牙膏的gg插曲的调子。 他是没什么事情的,就是两边乱窜,在哪里都是休息和享受生活,这一次瞧见蔻蔻明显很是伤感的样子,也就暂时不回去了,在这一头待几天,反正这么多人走了,他还是有他的地方住的。 秦蔻抱着个抱枕坐在沙发上,百般揉弄大橘。 大橘:「喵!!呜!!!」 傅红雪:「……」 傅红雪瞧见她这个样子,也没说话上来安慰,出门买了她喜欢吃的烤冷面和冰稀饭。 阿飞贡献了他的辣条。 一点红搂着她,安静地听她哼哼唧唧,又轻轻地抚摸了两下她的头髮。 陆小凤继续他的诱拐大业。 陆小凤:「哎呀,我们蔻蔻可惆怅死了呀……这么惆怅,岂不是该去散散心,我们江南呀,太湖上的好东西可太多了!如果没记错的话,现代的太湖应该是要禁渔十年吧……」 花满楼探头:「嗯嗯!」 陆小凤:「哎,蔻蔻,你有没有见过活的银鱼?那么小一条,浑身都是透明的耶!和莼菜一块儿弄成银鱼莼菜羹,啊……那柔美,银鱼入口如豆腐一样……」 花满楼继续探头:「嗯!嗯!」 陆小凤:「还有白鱼,清蒸最好,又鲜、只有葱姜调味,肉又细腻绵软,放在嘴里都能自己融化呢!」 花满楼的头点得像是上了个发条:「嗯嗯嗯!」 陆小凤的神情愈发的迷醉:「再来哦,啊,银鱼炒蛋!啊,芙蓉银鱼!啊~?肺汤~啊!!黄焖河鳝!啊!油焖茭白~~~~」 花满楼:「啊~~茭白里还有放河虾的虾籽~~」 陆小凤:「那么,这一切,要在哪里才吃得到呢?」 花满楼笑眯眯地接话:「不错,就是我家。」 秦蔻:「……」 秦蔻:「……」 秦蔻:「……」 秦蔻板着脸:「你们两个一天不诱拐现代美少女一天浑身难受是吧?」 陆小凤:「你就说你心动了没?」 秦蔻:「……」 还真是……好心动…… 秦蔻:>w< 她很郁闷地看了这两个人一眼,说:「好嘛好嘛……让我再思考一下,花满楼才刚回来,先住几天嘛!」 她想了想,又说:「啊,对了,这次花满楼回来,不如我请大家去温泉山庄泡温泉度假吧?就是天冷下来去泡温泉才有意思嘛,顺便在太白山脚下住一晚。」! 第200章 宝鸭市外,太白山下的小镇,就是一个靠温泉度假来吸引游客的小镇。这种温泉小镇当然不可能家家户户都有天然温泉,其实大部分都是修的管道,引的水到酒店里头。 这样子的地方,常作为x市市民的周末闲暇度假的好去处,附近还有鸡鸣寺可以看。 第485页 很适合和朋友们一块来,省心、方便,而且也想带着大橘去一次,顺便安抚一下因阿楚哥的离开而失魂落魄的它。 宠物这个东西……就很麻烦,秦蔻不想在飞机上託运大橘,宠物託运显然很是受罪,大橘虽然不至于应激(它怎么会应激),但秦蔻很害怕它因为受了惊,所以一口把所以人的行李都吃了…… 大橘很神奇,他不喜欢洗澡,但是看到大海的时候却可以很激动地冲进去游泳,所以秦蔻觉得它说不定会喜欢温泉。 当然咯,这件事对这一群富贵闲人来说,是没有什么反对的理由的。 就只有一点不好……一点红和林诗音才刚刚考过科目一,科目二才刚开始练习,没拿到驾照。 要一点红来说的话,开车其实没什么难度,无非就是手脚并用,拉一下这个、踩一下那个,打方向盘。他都不用去学,只是在副驾驶上坐了这么久,光看秦蔻怎么开车的,也早都学会了。 但是他会又没什么用,阿飞还看了几次就说他学会了呢,还不是被秦蔻严词地喝令不许自己擅自开车。 没证就是不行嘛。 前几天他过了科目一,然后就去驾校练习科目二,和几个不认识的人一块儿坐在那教练车里。 他一向很不喜欢和自己不认识的人一块儿待在这么狭小的空间里,也不耐烦听自己瞧不上的人絮絮叨叨,第一天去练车,就很完美地操作了一回,还把那教练给惊了一跳。 当然,只是惊了一跳,也没觉得说是碰到了什么天纵奇才,以前也有这样子的人,富二代,十几岁就偷开他爸的车,到了能考驾照的年纪,早都是个熟练的老司机了,就是过来拿个证。 但是这一位…… 教练偷偷打量一点红。 身形修长、初秋的天气,身上还贴着见轻薄的黑色紧身t恤,扭身的时候,甚 至都能瞧见衣服裹着他腰侧的腹斜肌,就……怪有压迫感的。 这也是富二代啊? 这富二代……爱好健身啊? 不是……就算爱好健身,能练成这种标准倒三角也得下大功夫了吧。好自律的富二代! 这富二代该不会每天都是沙拉水煮鸡胸肉吧? 这么一想,教练顿时觉得嘴里没滋没味的,觉着这富二代的生活过的也太浪费了……哎,中午畳碗臊子面去! 一点红一直没看教练,但他注意到了教练眼神的复杂变化。 一点红:「?」 他懒得多探究这人什么意思,只是很直接地表达:「可以给我安排考试了。」 教练说……要打学时,还约不了。 一点红:「……」 一点红很想翻白眼。 真的很浪费时间。 然后他这几天每天上午的时间都浪费在了驾校里,这就是做良民的代价…… 不过也还好,反正他一向觉少,起得很早,早晨起来去驾校,中午回来顺便买菜,回家做饭,有一回还在菜市场碰到了他在驾校的同学。 那个同学居然一脸惊讶地看着他,问:「秦哥你……自己买菜啊?」 诶,这年头的富二代还自己买菜自己做饭么!这!这贤惠的光环,和富二代的身份一结合,总觉得……有种怪怪的感觉。 一点红:「……」 一点红感觉很莫名其妙,是人总得吃饭吧,吃饭可不得来菜市场么。 他淡淡道:「嗯。」 冷场了…… 好在那个同学长袖善舞,极其自来熟,又笑着说:「啊呀,秦哥身材这么好,我们还都以为你每天都吃那种水煮鸡胸肉呢。」 结果一看人家手里提的,有鱼有肉有蔬菜,还有一个小蛋糕,完全不像是那副样子。 一点红皱了皱眉,中肯地评价:「鸡胸肉很难吃。」 就是很柴啊,连肯打鸡的吮指原味鸡那么好的料,都还是能感觉到那种干巴巴、撕成一条条的感觉,水煮鸡胸肉……到底是什么现代人才会吃这种东西? 他懒得和这个基本等同陌生人的人站在菜市场聊天,只说了 句「走了」,就从她身边绕过去了。 同学:呆.jpg 没想到秦哥说话还挺随和的…… 主要他看起来就一副对什么东西都漠不关心、对什么人都冷漠至极的样子。 而且他居然还吃小蛋糕诶……那个是附近那家蛋糕房很有名的蓝莓蛋糕切件呢! 同学意外的get到了秦一弘大哥的一些隐秘爱好。 一点红中午回家,顺便做饭。 下午就是学习一下怎么拍视频、怎么剪辑、怎么开帐号之类的东西了,想当网红光是长得好可没用,这天底下长得帅的人可太多了,关键还是,赛道要选好。 他自己在网上定做了一把剑,没开刃的,与他之前用的剑有些像,薄且轻、能微微颤动,却又不是那种塑料的大刀片子,那种一舞起来,哗啦啦的响,一点红每次瞧见,神色都有点像那个地铁老人手机的表情包。 当然了,现代的铸剑师,铸的都不是杀人的剑,而是表演的剑,水平自然是从前的一点红一眼都不想看的那种平庸货,但如今他早已放下了自己的杀人术,又何必去苛求这些呢? 秦蔻瞧见这个,也觉得好,还给傅红雪和阿飞也定做了,傅红雪无可无不可,阿飞却早已经手痒了,他是个天生的剑术名家,而且自山林之中长大的孩子,其实是有无穷的精力需要发泄的,秦蔻带他去了篮球馆、羽毛球馆、攀岩、游泳……他都不感兴趣。 第486页 他就是想练剑。 所以秦蔻就给他准备一把剑。 这剑需要定做,现下还没送来。 一点红的科目二刷学时,本身倒是也没什么……毕竟他其实是一个极其懂得如何去忍耐的人,但是秦蔻这边就觉得麻烦了,尤其是这种决定大家一块儿出门去小镇上散心、需要两台车的时候。 最后也不打算再打一台了,偷渡、直接偷渡。 就是把陆小凤和花满楼先扔回他们的时代去,秦蔻自己开车去了那边之后再让他们出来。 陆小凤:「其实我老早就想试试这个了~」 秦蔻:「可恶……结果最后干体力活的还是只有我!」 开车啊,虽然车程也就两个多小时吧。 带好泳衣,去一趟超 市,买了速冻的各种烤串、照烧的鳗鱼、还有速冻烤包子、烤小馒头之类的东西,统统塞进后备箱的车载小冰箱里,瘦削的小阿飞抱着胖乎乎的大橘,选了一个风和日丽的中午,就出发了。 两个多小时之后,到了温泉山庄,这个温泉山庄有着很大的露天温泉池。远远望去,太白山就在后头,西北的山是高远辽阔的,远近不同,被层层叠叠的云隐出了不同的浓淡,瞧着这样的山,就能理解什么叫做「青山远黛」。 先开车去住的地方放陆小凤和花满楼出来,是温泉山庄里的一栋独栋别墅。 院子里的小花园里放着烧烤架子,配了两块蜂窝煤,专门拿来给客人们自助烧烤用,旁边其实就有卖穿好的肉的商店,待会儿可以去再买一点来。 大大小小的温泉池就在另一边,众人三三两两、拎着自己的泳衣,带着自己的手环去换衣服,一点红反覆检查了秦蔻那个装泳衣的塑胶袋里有没有放泳帽和泳镜。 秦蔻:「……」 秦蔻:「……上次在游泳馆就给你留下了这么深的心理阴影么?」 一点红望天,假装自己是在看风景。 秦蔻扑上去,重重的在他腰侧拧了一把。 结果换上泳衣出来之后,就看到他的腰侧红了一片,看起来还颇有几分触目惊心。 秦蔻换了件新泳衣——她的泳衣多的能开个泳衣展的样子。 这是一件连体式的粉色泳衣,两条细细的吊带撑着,后背是交叉的绑带,系了个蝴蝶结,颜色是波光粼粼的淡粉色,因有光泽,能反射出一些粉紫粉紫的颜色,她把头髮高高的扎起来,扎在头顶上,和换上了蓝色泳衣的林诗音一块儿走出更衣室。 漂亮的女孩到哪里都会被人多看几眼的,在温泉山庄也不例外。 林诗音安然地站着,再也没有刚来时,瞧见现代衣服的犹疑模样了,再也不会因为别人的目光而觉得畏畏缩缩了。 温泉池是从上至下,分了好几层的,上层的水通过阶梯流向下层,像是一个个柔和的小瀑布一样,自然而然的,最上头的那个池子是最烫的,温度是逐层递降的。 陆小凤:「接受挑战!」 然后就跳进了最上层的池子里,一瞬间被烫得 龇牙咧嘴,嘶嘶声不断,在池子里安然泡着的老大爷们抬眼,瞧了一眼陆小凤,露出一个「哎!年轻人啊!」意味的眼神,佁然不动。 秦蔻抱着大橘,伸出她的脚丫子,试探性地碰了碰水面,然后呲熘一下收回了脚。 再看陆小凤,被烫得浑身发红,感觉连唿吸都唿吸不上来,只能忽然站起来,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好胜心又上来了,又憋了一口气,将军似得坐下,然后没过一会儿又受不了了,赶紧站起来。 花满楼忽然对秦蔻说:「记得那天甜儿姑娘做的白斩鸡……」 秦蔻:「嗯?」 怎么忽然提白斩鸡。 花满楼笑道:「那会儿阿蔻上楼休息去了,没瞧见那白斩鸡是怎么做的,我正巧进厨房,便听见了,这东西是提着鸡脖子,放在滚水里三浸三提……你看陆小凤像不像……」 秦蔻:「……」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秦蔻笑得打跌,手里的大橘差点掉进这个滚烫的池水里,大橘吓得嗷呜一声,连忙扒紧了她,爪爪都开花了,猫指甲在她肩膀上留下了几道红痕。 陆小凤板着脸:「我可听到了啊,你们别以为你们说我坏话我听不见!」 花满楼:︿( ̄︶ ̄)︿ 秦蔻:o(n_n)o 秦蔻问花满楼:「你要陪他泡这个么?」 花满楼:「我才不。」 秦蔻点点头:「我也不。」 大家扔下了陆小凤,继续一块往下走。 最下方又有许多小的池子,被木质的栅栏分成一个个小单间似的模样,分布在这个场子的两侧,这样的池子小的容纳一两个人,大的也最多只能容纳四五个人。 而中间则是一个环形的泳池,水是微凉的,这环形泳池环抱着一个绿岛,绿岛里头植物密布,而隐藏在这些绿植里的,当然还是一个个的温泉池。 热爱与植物共存的花满楼就钻进去了,林诗音也钻进去了。 剩下的四个人挑选了一个大一点的「单间」。 主要是有地方放大橘。 秦蔻把大橘放地上。 大橘:「喵呜!」 然后睁着 大眼睛盯着热腾腾的水面看,试探性地伸出爪爪,探了一下,然后又呲熘一下缩回来,迅速蹲在了这个单间的角落里,揣着两只爪爪,连头都不肯露。 第487页 好吧,看来它并不大喜欢。 秦蔻大概了解了,它好似就是很不喜欢热水。 算啦,温泉池是属于人类的。 秦蔻跳进温泉池,坐在石头制的一个小台阶上,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其他人也进来了,只有阿飞有点犹疑,皱着眉。 秦蔻有点惊奇:「阿飞你不会凫水吗?」 阿飞摇头,说:「我住的那座山上只有小溪流。」 小溪流,枯水季的时候连取水都觉得困难,丰水季的时候,也不过刚刚好能没过小腿,也不是他娘不想教他凫水,实在是没有条件。 而且,自他有了印象起,他母亲一直都是病恹恹的,她没办法从那间小茅草屋里走出来,她没办法和阿飞一块儿在草地上奔驰、在森林之中潜伏猎物,所以他出去打猎,都是肩负着两个人的任务的。 那个时候,阿飞就觉得自己长大了,可以照顾母亲了。所以他的武功进步才这么快,他的耐力、敏捷与体力,才都在短时间内上升那么一大截。 此时此刻,阿飞想起了往事,又忽然惊觉,他已经很久都没想到往事了。 那间被大雪压塌的茅草屋,他已经不再留恋了。 秦蔻轻轻地拉过他的手,说:「没事,你踏进来吧,水又不高,稳住身形就好。」 阿飞说:「我的下盘很稳。」 秦蔻笑了,说:「我知道的呀……那你现在过来嘛。」 阿飞还是拉住了她的手,一脚踩在水里,感受温热的水与浮力。 这个浮力在坐在水里之后,他觉得开始变大,整个人免不得要浮起来,阿飞晃了晃,就看见秦蔻的确浮起来了,头枕着池子边缘修的石枕,整个人很安然,两只手放在腹部,看上去像是一只浮在水面上睡觉的水獭。 阿飞:呆.jpg 秦蔻睁开一只眼。 秦蔻:「你要不要这么躺会儿?」 阿飞沉默了一下。 ……看起来,的确很舒服的样子。 他点了点 头。 秦蔻身子一扭,就从水里坐起来了,一拉阿飞,阿飞就自然而然地过去,她扶着阿飞的脑袋,说:「好……就这样放松,不用紧张,呛不到水的。」 阿飞听话地放松四肢,整个人真的就像是水獭一样的浮在水面上,温暖的水包裹着他,他甚至可以感觉到水面在他的脸上一圈儿晃动的感觉,这一下不免又有点紧张,他动了两下,秦蔻托着他的脑袋,往上用了一下力,这才免于让他的耳朵进水。 然后她自己再躺好。 四个人排排躺…… 阿飞还不熟悉怎么在水里控制自己别动,莫名其妙地被水推着往旁边飘…… 秦蔻一伸手,把他又拉回来了。 躺…… 一阵微凉的秋风吹过,几朵小小的丹桂从树上落下来,落到了水面上。 秦蔻睡着了,大橘扑树叶玩。 等醒来的时候,一点红不在了,他大概是觉得这个池子温度太低,没什么意思,想去别的池子里泡一泡。 傅红雪也不在了。 阿飞说:「他们两个关系不好。」 秦蔻:「emmmmm……」 阿飞:「傅红雪不想和一点红一起泡,先开始许是因为你才勉强忍耐,所以你一睡着,他站起来就走了。」 秦蔻:「emmmmm……啊呀,你要叫他们哥哥。」 阿飞冷淡地说:「不叫,我没有哥哥。」 秦蔻笑了:「看来你和他们关系也很一般嘛。」 阿飞冷哼了一声,没说话。 一点红拎着个塑胶袋回来,买了托盘和冰镇的果切给她。 在池子里泡了两个多小时,手脚都泡皱了。 出来的时候,秦蔻不是很神清气爽,因为她睡着的时候被蚊子叮了……秋天的、丧心病狂的、死之前的毒蚊子,一连在她露出水面的胳膊、腿和胸脯上叮了好多口。 她觉得浑身刺挠…… 晚上,大家一块儿围着烧烤炉自己烤串吃,羊油滴到蜂窝煤上,发出滋啦一声,香气四溢,秦蔻是个天生享福命,不动手,只负责吃。 吃饱喝足,各自分了房间,准备睡觉。 结果,就在这个时候,她接到了电话,是从省人民医院眼科打来的。! 第201章 这些天来,秦蔻最期待的电话,当然就是省人民医院眼科打来的电话了! 她接着电话,一面「嗯、嗯,好」的冷静回復,一面脸上的笑容却忍不住越来越大,眼睛也越来越亮了,最后,她跟电话里的人说:「好的好的,那我们周一就过来,谢谢医生,谢谢医生。」 挂断电话,她飞速地跑出房间,去敲楼下陆小凤和花满楼的房门,陆小凤总觉得自己头髮里有点滑滑的,所以又钻进浴室沖澡去了,听见敲门声,吓得一个激灵,大喊:「蔻蔻哇!你的边界感怎么回事啊!!!」 哟呵,还学会用「边界感」这个词了。 不过秦蔻没空理会他,继续砰砰砰敲门,很是兴奋,花满楼一开门,歪了歪头。 他是看不到秦蔻现在什么神色,不过光靠听觉也知道,她现在兴奋得很。 秦蔻:「眼库排到了!」 花满楼怔了怔,似乎没什么实感。 的确是没什么实感的……先前去医院里面检查时,他其实心态放得很平,根本就没能有报什么希望,得到可以治疗的肯定答案之后,他也的确很高兴、心头压着喜悦。 第488页 但那时候,摆在眼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又是身份和排队的问题,这么长的时间磨下来之后,其实他的心境又已完全平静了下来,如今得知眼库排到了他,也不过微微一怔,只是觉得有点……恍如隔世,十分不真实。 但按部就班地走了这么久,再不真实,也十分有限。 再听听秦蔻的声音,她一定很高兴。 ……她这么高兴啊。 这件事,完全就是秦家人一手办成的,是秦蔻做主,让他先去了医院做了检查,又是秦伯父大手一挥,把并不容易办成的户籍之事给办成了,接下来的去医院、登记眼库,花满楼其实不大想麻烦秦蔻,他觉得自己也能做,但是秦蔻还是跟着去了,前前后后,操办良多。 如今……他的眼睛能復明,她也开心的不得了。 秦蔻还很郁闷呢:「你居然这么淡定么,真是喜怒不形于色啊……」 陆小凤头髮还湿哒哒的,套上t恤和短裤就从浴室里冲出来:「什么,什么!花满楼的眼 睛排到了!!」 秦蔻:「是啊!是啊!其实我在网上看了很多,这个排队的时间的长短真的要看幸运值呢,有些人好几年才排到,也有些人几个月就排到了……咱们七童真是luckydog!」 陆小凤一呆:「幸运小狗么……也行!很好!」 秦蔻:「很好!」 击掌! (☆▽☆)╯╰(☆▽☆) 他们两个看起来比花满楼这个当事人还开心得多,听起来也是如此,花满楼听见一声巨响亮的击掌声,然后就是蔻蔻「嘶」的倒吸了一口冷气,抱怨道:「陆!小!凤!你那么大力干什么啦!」 花满楼:「噗嗤!」 花满楼忽然忍不住笑了,眉眼都弯弯的,神色又舒展、又惬意、又开心。 他原本就是一个极英俊的人。 花满楼的英俊,与楚留香的英俊是截然不同的,楚留香人虽温柔,外貌却充满了粗犷、健美的男性魅力,穿上黑色的真丝衬衫,把头髮在脑后扎成低马尾的时候,扬唇一笑,便有一种又危险、又具有极强煽动力的魅力。 仔细想过,其实楚留香的魅力正是来源于他那种奇异的煽动力,煽动就意味着蛊惑,蛊惑就意味着要放弃自己的主动权,全身心的去投入他,而一个人假如会让你产生这样的被蛊惑的感觉,他自然而然就是极其危险的。 但花满楼的温柔、英俊却与楚留香全然不一样,假如说楚留香是醇而辛辣的古龙水的话,花满楼就是一株植物。 他站在那里,安安静静的,什么都不干的时候,你就是会感觉,这里好似站着一株植物,而且还有可能是一株向日葵,洁净、挺拔、那种微笑永远都让人觉得心头一暖。他的魅力当然也会让人很想要亲近,但这种魅力绝不会让人感到一丝一毫的侵略性,让人觉得百分之百的安全。 这就是花满楼。 此时此刻,花满楼松弛地笑了起来,似是忍俊不禁一样,正在打闹的秦蔻和陆小凤倏地一下停下来。 陆小凤笑得贼兮兮:「看吧,我就说花满楼的淡定是装出来的。」 秦蔻斜眼看他:「……你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陆小凤想了想:「梦里?」 秦 蔻一脸嫌弃地看着他,陆小凤一只手拉着秦蔻,另一只手拉着花满楼,道:「好啦,不说那个啦!这么好的好消息,今晚岂不是该不醉不归!」 秦蔻:「没错!应该吃个蛋糕庆祝一下!」 陆小凤惊奇地说:「你还吃得下蛋糕啊?」 刚刚那顿小烧烤吃得大家都可饱了,牛五花又薄又多汁,上烧烤篦子三秒钟,就从红白相间的颜色变成了诱人的褐色,味道甚至能吃出一股淡淡的奶香。 来之前的採购是秦蔻、一点红和陆小凤三个人一块儿完成的,但基本上还是以经常去买菜买肉的一点红的意见为主,那么很自然的,这採购意见完全像是给秦蔻个人定制的一样。 因为sua款的车型后备箱很大,能放很多东西,秦蔻就顺便把自己的空气炸锅也带来了,所以他们顺便还买了一袋子冷冻油炸薯条,一盒奥尔良风味的脆骨肉肠、两种不同的芝士和玉米、还有五袋彩云省产出的爆浆小豆腐。 这些都是今晚的空气炸锅菜品,一锅锅的炸,一锅锅的出,基本这机器就和烧烤炉一样,整晚放在桌上都没停过。 这其中最受欢迎的菜品就是爆浆小豆腐了,这种豆腐与平时x市菜市场里常见的老豆腐、嫩豆腐都不一样,是一个个小小的,拿出来的时候,就觉得圆圆胖胖的,像个四面封口的小口袋。 扔到空气炸锅里炸十五分钟,表面就变成金黄色,这个金黄色的小口袋有点瘪下去了,撒上辣椒面,轻轻一咬,嘶!里面居然是流心的,外头的豆皮还有点韧劲,里头的流心满是滚烫的豆香…… 秦蔻是个很会吃的人,这东西是她之前网购买的,今天早上刚到,顺便就带过来了。 带了五包,扫荡一空~ 足见这个小豆腐的受欢迎程度了。 就这样一波波的吃、然后秦蔻围着烤炉暖暖手,顺便被投餵几串羊油滋啦滋啦响的羊肉串,后面还有烤包子——啊,那里面大块的羊肉、洋葱和孜然,那被烤得脆脆的面皮…… 秦蔻嗷呜一口就能干掉半个。 第489页 而且泡温泉嘛,就很容易泡到特别饿,秦蔻今天是扶墙去吃东西,然后又扶着墙出来……四处熘达了好一会儿,还找了根树枝,去帮再和另一只猫打架的大橘壮声势,如 此这般、这般如此地消了好一会儿食,她才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也难怪陆小凤会这么问了。 秦蔻义正言辞地说:「可是甜品是点心!你看,蛋糕里还打了那么多空气,四捨五入,那不就是在吃空气么?吃空气怎么会吃撑呢?」 陆小凤:「……」 陆小凤:「fine。」 结果最后这附近没有蛋糕房开门。 这个小镇的住户其实并不大多,朝路上望去,其实没有什么居民楼,大部分设施都是为了来度假的游客,烟火气不足,连个老式的蛋糕房都找不着,更别提外卖了……这种地方基本没有外卖。 遂作罢。 陆小凤去买了几瓶酒,大家又一块儿碰了几杯,庆祝花满楼復明在即! 喝完,该干嘛干嘛,泡温泉还挺耗费体力的,本来那会子秦蔻就是准备睡觉的,结果接到电话又兴奋了一气,喝了两杯啤酒,立刻困得都找不到北了,枕在一点红的肩膀上。 一点红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动也没动一下地给她枕着。 秦蔻抓了抓自己胳膊上的蚊子包,打了个哈欠:「唔……准备睡觉吧。」 她停顿了一下,又一脸狐疑地瞧着花满楼:「……等等,花满楼,你干嘛这么一副很失望的表情。」 花满楼:「啊……这个……」 陆小凤:「对啊,你怎么这么一副很失望的表情?」 花满楼用一只手撑着自己的头,另外一只手伸出了一根手指,煞有介事的样子。 他说:「我还以为这种喜事降临的时候会有那种情况出现呢……」 秦蔻:「哪种啊?」 花满楼手一摊,说:「就是大家联手把我灌醉的那种情况啊。」 秦蔻一呆:「啊?」 陆小凤也是一呆:「别人躲都躲不及,你还想试啊……真是,我陆小凤这辈子就没听过这种要求。」 一点红:「……」 花满楼:「啊……其实只要醉一半就好了。」 陆小凤拍案而起:「要醉就醉,哪有一半!」 说着,伸出自己恶魔一般的爪子,抓住花满楼就拖走了,一边拖还一边说:「红兄,来,今晚咱们两个一定要把这个不知死活的给……嘿嘿……!」 秦蔻:「……」 一点红:「……」 一点红扭过头,看着秦蔻。 秦蔻又抓了抓自己胳膊上的蚊子包,小心翼翼地在上面掐了个十字。 她说:「去叭去叭……啊,你要是自己醉死了,就不必回来了哦。」 一点红笑了笑,说:「不会的。」 花满楼是个风度翩翩的世家公子,平日里自己酿酒饮酒,都风雅得很,酒量绝不可能太好,但一点红不大一样,他小时候是专门训练过酒量的。 他只相信楚留香的酒量是比他好的。 秦蔻捏了捏他的手,示意他快去。 对喝酒不敢兴趣的傅红雪自然不大会去参加这种私人的不醉不归局,倒是林诗音,说是要过去和花满楼单独喝两杯。 在她刚刚得知龙啸云与李寻欢对她做的那些事情的时候,她伤心欲绝,生无可恋,简直恨不得就从这二十八楼跳下去。 那个时候,是花满楼,用一句「我的双眼看不见」拯救了她,他如此轻描淡写的自揭伤疤,就是为了燃起她对生命的坚韧渴望。 现在,她走出来了,也由衷地希望着花满楼能够早日復明。 秦蔻微微一笑,说:「好,你去吧,可别喝太多。」 林诗音也轻轻一笑,只道:「放心吧,我只是去同花满楼碰个杯,说几句话而已。」 秦蔻打了个哈欠,拉着小阿飞,把阿飞送进了他单独的房间,这才自己进屋睡去了。 她实在很累,一进屋,立刻就睡着了,也不知道一点红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半夜睡得二五八叉的时候,往旁边缩了缩,感觉到一个炙热又清洁的怀抱,就下意识地往里缩了缩,唿唿大睡,连根手指头都没动。 第二天早晨起来,陆小凤神清气爽,花满楼房间躺尸。 陆小凤还眉飞色舞地和秦蔻形容呢:「蚊香眼,你明白吧,就是那种蚊香眼,花满楼被我和红兄两个人灌成了蚊香眼!」 秦蔻一边挠腿上的蚊子包,一边评价:「天堂有路他不走,地狱无门他偏闯哇!」 不过她倒是有点好奇,于是就问陆小凤:「花满楼喝醉了是什么模样啊?会发酒疯么?会抱着你哭吗?还是会唱歌?」 陆小凤:「那倒是都没有,花满楼喝醉了酒很乖的,就是喜欢给自己取号。」 秦蔻一呆:「啊?」 陆小凤:「就掰着手指头,在纠结自己到底是叫龟背竹居士好呢,还是叫太阳花居士好……」 秦蔻:「……」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秦蔻狂笑,完全没想到花满楼喝醉了之后看起来呆得和大橘一样。 大橘窝在客厅里,淡定地路过,去花园里扑树叶玩儿。 中午,花满楼才姗姗醒来,一面揉着太阳穴一面去洗澡,等到出来的时候,就很严肃地表示这种体验他最好还是再也不要有了…… 第490页 陆小凤:「我就说,怎么会有人提出这么奇怪的要求,那我不满足你,我还是陆小凤么?」 花满楼一点儿也没有那种宿醉起来的颓废,很乐天地说:「啊呀……人生就是要有不同的体验嘛。」 众人收拾收拾东西去吃饭,去了家面馆,吃到了西府本地特色一口香臊子面,一个人面前摆了三碗……但是三碗吃完,也才塞了个牙缝,干脆让店家就拿大碗来上,他正常算钱就好。 吃过午饭,开车回家~ 这一天只做了这一件事,秦蔻就觉得自己浑身的懒筋都犯了,下午懒洋洋地躺在自己的床上晒太阳,用ipad看个电视剧。 第二天是星期一,也是花满楼要去看医生的日子,终于终于,要定下手术的时间了。! 第202章 眼库排到合适的角膜之后,医院就会直接确认做不做手术,这东西他们等了这么久,怎么可能临门一脚的时候给错过去呢?然后就是医生噼里啪啦,迅速安排——周一去了医院定下来,周二就做了术前的各项检查,再次确认眼睛可以手术,然后拿了医生开的眼药水,就回去等手术通知了。 这一次的等待,就不再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的等待了。 花满楼回了趟自己的家,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他的家人。 花父和花母自然是喜极而泣。 花夫人一面抚摸着自己这个最小的儿子,一面心绪激盪得近乎要流泪。 这个儿子,是自己最小的儿子。 有句俗话说的是:小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 花夫人有七个儿子,最大的儿子当然已经有了孩子,这个年纪的花夫人,对这句俗语自然感触最深。 她的小儿子自小就是乖巧、聪明而俊秀的。 小时候,花满楼是姑苏城内有名的可爱孩子,浑身雪白、脸上肉嘟嘟、眼睛又大,那时候,他们家与陆家交好,刚好陆夫人那会儿子也生了个小子,起名小凤,那孩子可真是没他们家七童好看,瘦瘦小小,像个瘦猴子。 当时花夫人和陆夫人的关系很好,两家人经常互相串门子,不过花夫人偶尔也会忍不住暗搓搓地对比一下,然后快乐地得出结论:啊~我们家七童比较可爱~ 后来,两个孩子手拉着手一块儿长大,却也都遇见了磨难。 陆家出了变故,家庭破碎,陆小凤没了家,伤心的恨不得从桥上跳下去,花满楼连着找了大半个晚上,才找到了他,拽着他的衣服领子把他拽回了花家。 花满楼的眼睛在一次针对花老爷的寻仇之中负伤,从此失去了焦距,不愿意出门,陆小凤天天跑过来敲门来烦他,拉着他疯玩疯跑,才让当时年仅七岁的花满楼走出了失明的痛苦。 花满楼失明这件事,一直是花夫人心中的一根刺。 心平气和来说,这个世界上的银子就那么多,赚钱的机会也就那么多,都进了花家的口袋,别人家自然吃得就少了。 富贵招人恨,家大业大 到了这个地步,没有寻仇的人,那简直就是做梦。 花满楼失明这件事,自然不能怪花老爷不仔细、失了手。 可看着自己千娇百宠长大的小儿子,自己俊秀懂事、无论是琴棋书画、还是武功都极为擅长的聪慧儿子,变成了这幅模样,花夫人怎能不难受呢?她对着花满楼时,常常都在无声的流泪。 为什么是七童?为什么是七童呢? 为什么不能是我?为什么不能是我代七童受这份儿苦呢? 花满楼失明的头几年,花夫人总是对自己的丈夫有一种怨怼之意,花老爷心头也愧疚不已,只恨不得当时瞎了的是自己。 后来花满楼渐渐走出阴霾,又敏锐地察觉到了父母因为自己而产生的隔阂,当时也只有十一二岁的他心生愧疚、又努力地想要修復父母的关系,二老怎好意思让十一二岁的小孩子操心他们的事情?渐渐也就放下了。 而如今……老天保佑了她的七童,让他能有机会再次看见这个世界。 花夫人泪流满面,只是抚摸着儿子的侧脸,一句话都说不出。 过了半晌,才说:「这一次……这一次事情完了,真不知道怎么样去感谢秦姑娘才好。」 心中却是想着一定要备上厚厚的礼,如果小秦姑娘来江南玩,一定要她开开心心的尽心玩一场,哎……只是不知道千年之后的人,还瞧不瞧的上一千年前的好东西呢?上次送的苏绣料子,小秦姑娘不知是喜不喜欢呢? 花夫人又想起了自己去现代的所见所闻,无处不是惊奇,无处不是巧夺天工,只小秦姑娘住的那个家,虽然地方没有花家这么大,但简直与仙人的洞府没什么差别,每一步都有奥妙所在——仙人洞府嘛,又不讲究大。 这样的花夫人,当然会觉得金银珠宝、绫罗绸缎,都是现代人瞧不上的东西,也就不免为了送礼而忧愁。 但其实这是因为她只来过现代一次,也没呆多久,因此对现代一知半解……其实这些古法的技艺,都已经是非遗了,最顶尖的苏绣一匹布几十万的也有,抵得上小城市半套房了…… 这一头,花夫人还在继续激动,对小秦姑娘的感谢是一方面,还有些别的方面要感谢。 比如说,他们能在那个时候踏入时 空乱流,一定是佛祖保佑,所以要去拜拜佛…… 第491页 再比如说,陆小凤那孩子还真是有点福气在身上的,若不是陆小凤那天叫他出去玩,也没有这番奇遇了,所以小陆也是要感谢的。 还比如说:啊!鲈鱼!陆小凤是因为下潭摸鲈鱼才有了这番奇遇,难道说这鲈鱼很灵?!那顺便弄个金鲈鱼摆件摆家里好了…… 花满楼哭笑不得,连忙阻止他娘再往下继续发散。 不过这喜气还是要散的,因此第二天,家里的大小丫鬟、小厮长随,个个都有银锞子拿~ 就是二老都有点拿不准,他们想去陪床,但是又觉得自己完全不懂现代的这些东西,去了现代,就好似进城的乡巴佬,只怕给他们的孩子添麻烦、惹人笑话。 但不去吧,又不放心……在、在眼睛上动刀呢,想想就骇人。 没想到江南花家的夫人和老爷,居然也会有这样的心情…… 陆小凤早瞧出来了,拍着胸脯表示:「伯父、伯母,你们就放心吧,照顾七童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拍了拍陆小凤的肩膀,又温声宽慰父母道:「是了,爹、娘,有陆小凤在,你们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么?」 那自然是没有的。 陆小凤这个孩子,是花父花母看着长大的,跟自家孩子也没什么区别,他虽然瞧起来吊儿郎当,实际上做事却很心细认真。 花父花母这才松了口气。 因为手术通知随时都有可能下来,因此花满楼不能在古代久呆,与父母说了一会子话,花母又拿出自己早早准备好的一个妆匣的珠宝首饰,要托花满楼先带给秦蔻。 花满楼收下了,并且打好了腹稿,要让秦蔻一定收下。 然后他们就回去了。 几天之后,手术通知来了,接到手术通知之后,就需要给眼睛开始滴那种抗生素眼药水,一日三次,滴够十二次,就要上手术台了。 上手术台的前一天,大家都忙得很。 陆小凤在陪花满楼在医院里做各项检查,然后是办住院、预交手术费等等,不过花满楼还是引起了医生护士们的惊奇——他看起来完全不像是双目失明的样子啊?!! 就……在医院 里行走坐卧、都和正常人一样,双手插着兜在楼里乱晃,甚至前头有人都知道,还会主动避让,若不是他还需要陆小凤在旁边去看各种检查需要去几楼去哪个窗口的话,完全让人瞧不出他是眼睛出了问题。 走到门诊部的时候,有个小孩子正在楼道里跑,差点摔倒,花满楼微微一笑,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抓住了那要从楼梯上滚下去的小孩,道:「小心一点。」 再看花满楼,甚至还能一次走两级楼梯,跟个小学生一样,健步如飞的上来了,头一偏,精准地和人打招唿:「李医生好啊~」 正巧路过的花满楼的主治医生李医生:「???」 你小子是怎么知道是我的?!! 李医生简直惊悚了,扶了扶眼镜,伸出五指,在花满楼眼前晃了晃。 花满楼说:「别晃了李医生,我真的看不见。」 李医生:「……」 李医生也知道啊!他的眼睛还是自己检查的呢,他能不知道么! 但是正因为知道,才觉得惊悚啊。 李医生狐疑地问:「那你怎么知道我伸手了。」 花满楼神秘一笑,指了指自己的耳朵,又动了动自己的鼻子,说:「李医生手上有一股原子笔油墨和酒精洗手液的味道。」 那是,他刚刚用的那只笔漏墨了,这不刚从洗手间洗过手回来么…… 好叭…… 李医生说:「你的听力和嗅觉这么灵敏啊……」 花满楼:「那是!」 花满楼:<( ̄︶ ̄)> 李医生忍不住笑了,说:「那行,今晚上早点睡啊,明天早晨六点以后不能吃东西,十点以后不能喝水,你明儿早点起来吃早餐吧。」 花满楼点点头。 李医生笑笑,转身匆匆走了。 无论是什么科室的医生,都见过很多很艰难的患者,被病痛折磨得对生活失去希望,眼科的医生们,必然就会面对很多视力底下的患者,视障类的疾病对日常生活的影响极大,鲜少能碰上花七童这样活泼开朗的患者。 瞧见了他,李医生的心情也不禁好了几分,她揉揉自己的太阳穴,又快步走进了自己的诊室之内,叫起了下一 个号。 花满楼继续和陆小凤满楼晃悠。 术前检查做完,换上了短袖的病号服,住进了住院部。 住院部的护士进来看他的时候都被他胳膊上的腱子肉震了一下。 是了……还记得秦蔻曾经说过,花满楼的身材,居然比陆小凤的还要更精壮几分…… 当然了,主要护士被镇住的也不是他的身材,而是他的身材+麻花辫…… 上手术台之前要把头髮扎成两条垂在胸前的麻花辫。 啊这! 只有三岁的陆小凤和秦蔻立即get到了这件事的有趣之处,争抢着要帮花满楼扎头髮,最后是花满楼居中调停,一人分了一半的头髮,自己乖乖坐中间给他们编。 阿飞:「……」 阿飞锐评:「秦蔻,你好幼稚。」 秦蔻笑嘻嘻地强词夺理:「只有小孩子才喜欢说别人幼稚咯~」 第492页 阿飞:「……」 阿飞:「切。」 秦蔻和陆小凤编完辫子一看,居然是陆小凤那边编的比较有巧思,是五股辫,秦蔻这边就是普通三股麻花了……那是当然!秦蔻的手又不巧,且她自小到大也没见过几个女同学女同事会经常扎着麻花辫,城市里的女孩子都不兴这一套嘛。 陆小凤就不一样咯,陆小凤既然是有名的风流浪子,懂得一些绾髮髻的弯弯绕绕,也很正常吧…… 秦蔻果断认输,陆小凤洋洋得意地把秦蔻编的那一边给拆了重新弄,就弄出了两条非常精緻的五股麻花辫,而且花满楼的头髮很长,编成这样之后,还能垂到胸口下面。 他一动,麻花辫就一甩一甩的。 陆小凤:「来,拍个照~到时候带给花伯父花伯母看呀~」 花满楼:「等等!」 然后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翻出了他的星型墨镜带上…… 秦蔻:「……」 他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墨镜啊。 陆小凤:「来来来!拍照拍照!」 花满楼:<(★_★)> 花满楼:(★w★)v 所以护士小姐姐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个英俊、带着星型墨镜且扎着 两条娇俏麻花辫的精壮男子。 护士小姐姐:「……」 视觉冲击力太大,不被镇住都不行。 这天晚上,护士小姐姐又过来提醒了一遍关于明天禁水禁食的事情,花满楼点头应下。 第二天早上,他起的很早,六点禁食,五点钟吃了早饭,早饭是陆小凤从医院对面的包子店的酸菜包子。 这是x市一种常见的馅料,酸菜酸爽脆、土豆泥软、面、有味,调味里还加了辣,不过辣度很低,陆小凤第一次吃这个的时候就爱上了,花满楼也蛮喜欢吃的。 就是今天这个包子买的运气不太行…… 花满楼一口咬下去……没咬到馅。 仗着自己现在看不见,他欺负陆小凤,佯装无知地道:「你今天给我买了馒头么?」 陆小凤:「……」 陆小凤冷笑:「你别装。」 花满楼忍不住笑起来,又咬一口热气腾腾的包子。 吃了包子,又吃了几片凉粽子。 x市夏天也有很多凉粽子卖,就是浸在冰水中的白糯米粽,用线切成一片片的,上头浇上蜂蜜、玫瑰酱,晶晶透透、冰冰凉凉,被冷水浸过的白米粽很紧实、吃起来很有嚼劲。 这东西夏天的时候一点红总是买回来吃,花满楼偶尔去蹭两口,入秋之后,卖家也少了,没想到医院附近居然还有卖。 九点多的时候,秦蔻、一点红、阿飞和傅红雪都过来了,陪着花满楼说会儿话,花满楼情绪十分稳定,坐在床头,还在自己的两条麻花辫上换了两个太阳花的发圈,秦蔻一进门,就看见两个正在对她笑的太阳花…… 下午,花满楼被推进了手术室。 本来医生来沟通是要半麻还是全麻,秦蔻果断替他选了全麻。 半麻手术那可真不是人能受得了的……一堆人在自己眼睛上动刀动针的,然后忽然来一句「啊呀缝错了,退针退针」很可怕,真的,还不如什么都不知道,睡一觉就好了。 角膜移植手术是很精细且费时的手术,角膜角膜,并不是一层,而是整整五层,这五层是一层一层往上贴、一层一层的缝合的,因而手术时间不短。 秦蔻一开始还觉得很紧张,等到 了中途,就有点无所事事的了,下午,大家还一块儿就去附近吃了个海x捞,然后又觉得这么久过去,花满楼醒来一定很饿,所以去附近买了一点面包蛋糕之类的东西,等着先给他垫垫肚子。 秦蔻的爸爸还抽空过来了一趟,但那时候还是手术中,他下午还有事,就又匆匆地走了。 大半夜,手术终于结束,手术室的大门打开,花满楼的眼睛上缠着纱布,整个人沉沉地睡着,被推回了病房。 李医生说手术很成功,看后续的恢復情况,还得在医院里再观察几天。 秦蔻和陆小凤探出头,观察看起来还在昏迷的花满楼。 陆小凤:「emmmmm……」 秦蔻:「你emmm个什么劲儿?」 陆小凤摸着下巴:「我还以为打完麻药的人会吐舌头呢……你看,就像宠物医院做手术的猫一样。」 说着,还拿出手机,翻照片给秦蔻看。 秦蔻一看,就是那种送到医院要被嘎蛋的猫猫被迷晕了之后,吐着舌头、翻着肚皮躺一排的照片…… 秦蔻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对陆小凤发出人身攻击:「你个智障。」 花满楼虚弱地说:「你个智障。」 陆小凤大惊:「你醒着啊?!」 花满楼伸出手,在他脑壳上敲了一记。! 第203章 花满楼的手术经歷,自然然而就要比那几个等待在外面的人要丰富一点点,但也丰富不了许多。 这是头一回,他被人推到一张可以推动的床上,周围人生嘈杂,他的眼前只有一片隐隐约约的光感,双手交叉,放在胸前,觉得十分新奇。 推进手术室之后,他听见了许多声音。 有那种给手上带上手套的声音,那种手套的材质花满楼摸过,是光滑、充满弹性而贴肤的,只是手套被撑开戴起来的声音其实有点刺挠,不大好听。然后还有一些冰冷的金属制品轻轻碰撞的声音。 第493页 花满楼感觉眼前的光感比以往要强烈一些,他应该是被一束十分强烈的光束所照着? 他其实很好奇,这个手术室长什么样子。 他好奇的事情很多很多,比如说,蔻蔻是长什么样子的,蔻蔻的家是什么样子。 还有就是……这么多年过去了,陆小凤肯定早不是记忆里的那个小瘦猴子了,那么他现在是长什么样呢?他以前其实很少会遗憾自己看不见,但西门吹雪剃掉陆小凤鬍子的时候,他是真的很好奇,陆小凤当时的表情是什么样。 唔……要不这次,作为庆祝他復明,再让陆小凤剃一次鬍子算了? 这么想着,花满楼交叉在腹部的手忽然快乐地拍了两下,唇角悄悄翘起来一点。 李医生的声音隔着口罩,显得有点闷闷的:「你这娃还乐呢」 说实话,手术虽然是治病救人的,但是个人就不可能喜欢这种像是躺在案板上任人宰割的状况,一般人进了手术室,在麻醉之前,那个状态都是很紧张的,没想到这憨娃还能笑出来。 就……李医生总觉得这个叫花七童的患者,身上到处都是谜团。 算了,不管这些。 花满楼轻轻一笑,并没说话,然后就有人来跟他核对姓名、禁食情况等问题了,花满楼一一作答,然后就有人给他的口鼻上罩了一个唿吸罩,语气轻柔地要他深唿吸。 深唿吸几次之后,他脑海里最后一个想法是:这比江湖上所有的……迷香都……厉害……太……多……了……zzzzzzz 然后就没有然 后了。 再一次醒来,是听到好多人在唿唤他,问他的名字、问他这是在做什么手术,花满楼昏昏沉沉,脑子里一片浆煳,口齿不清地说他叫龟背竹居士…… 医生:「……」 医生又接着问他的名字,花满楼清醒了一点,还知道要报他身份证上的名字,于是就说他叫花七童,是来做角膜移植手术的。 医生说:「行,可以了,推出去吧。」 花满楼的眼睛上包着纱布,就这么被推出了手术室,说真的,用过麻药之后的状态,与宿醉也真差不了多少,昏昏沉沉,脑子不清醒,躺在那个床上被推着走的时候,一点力气都没有,他听到了陆小凤的声音,但实在困得理不了人…… 然后他就听见陆小凤和秦蔻说小话,纳闷他为什么不像嘎了蛋的猫一样翻着肚皮吐舌头。 花满楼:「……」 花满楼:「……」 花满楼虚弱且无情地道:「你个智障……」 陆小凤很是惊奇:「诶,你居然醒着么?」 花满楼没说话,花满楼头一歪,又睡过去了,唿吸均匀。 秦蔻和陆小凤对视了一眼。 陆小凤伸出手来,小心翼翼地戳了一下花满楼的侧脸,花满楼乖乖躺着,全然没有一点反应,像是在唿唿大睡。 陆小凤忍不住道:「这麻药当真是厉害。」 那可不! 麻药的发明也是改变世界、改变人类生活的一件大事呢。 在乙醚被用于手术麻醉之前,西方的外科手术……emmmm,都是一场血肉横飞、哀嚎痛哭的表演。 对,没错,表演,那时候的外科手术还有观众席,还收门票。 那时候的外科手术,为了尽量减轻病人的痛苦,那都是要速战速决的,比如说几十秒锯完一条腿之类的。 不过武侠世界应该是有迷香的吧。 秦蔻小小声地问陆小凤,陆小凤给了肯定的答案,又描述了一下那种用来吹迷香的小竹筒长什么样。 秦蔻于是继续好奇:「那你们那里的大夫,也是利用迷香来给病人做截肢手术的么?」 陆小凤卡壳了。 想了好一会儿,他老老实实地承认,好似还真没听说过,迷香一般就是用来杀人放火、侮辱女子的。 秦蔻:「……」 秦蔻吐槽:「你们江湖上的人真是一天天正事不干。」 陆小凤摸摸鬍子,不说话了。 花满楼的肚子「咕噜」叫了一声。 两个人应声看去,就看见花满楼被子也不好好盖,团成一团抱在怀里,歪着头睡得二五八叉的,眼睛上蒙着厚厚的纱布,瞧不见他现在什么神色。 过了一会儿,他换了个睡姿,整个人扭成个麻花。 秦蔻这是头一回瞧见花满楼的睡姿,觉得还怪……豪放的,和他平时给人的感觉一点儿都不一样,甚至有点像大橘,大橘偶尔也会这么抱着它最喜欢玩的小球这样睡。 大半夜的,闲着也是闲着,秦蔻撑着头,饶有兴趣地观察着花满楼的睡姿。 在大概看到了四五个扭曲到极富想像力之后的睡姿后,秦蔻忍不住拍了照,然后狐疑地问陆小凤:「……他平时都这样么?」 陆小凤很淡定:「他平时都这样。」 秦蔻一呆:「啊?」 陆小凤摸了摸他的小鬍子,更加淡然地说:「这病床太窄,还影响他发挥呢,在家里的时候,他一晚上能转三百六十度,大半夜的我还要起来跳过他接着睡,早上再跳回来。」 秦蔻:「……」 秦蔻:「……」 秦蔻:「……真想不到花满楼是这种人!」 陆小凤深表同意地点点头,说:「是吧是吧,想不到吧。」 第494页 又插一嘴:「所以我真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好朋友,这样还能坚持和他睡一个屋子。」 秦蔻噗嗤一声就笑了。 花满楼的声音忽然飘飘忽忽地传过来:「……陆小凤,你别以为我没听到。」 陆小凤理直气壮:「前两天你还说我泡在温泉里像白斩鸡呢,说你两句小话怎么了!说你两句小话怎么了!」 花满楼闷闷地笑了起来,伸了一个懒腰。 秦蔻问:「你醒啦,感觉怎么样?」 花满楼说:「还有点困……」 然后肚子又「咕噜」了一 声。 他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道:「好像还有点饿……」 秦蔻摊手:「本来我们也准备了小蛋糕,可是现在还没办法,医生说要过六个小时才能吃东西呢。」 花满楼:「唉……」 陆小凤说:「你明天想吃什么呢,我早早地买了给你垫垫肚子先。」 花满楼轻笑道:「这时候,只要给我一碗薄粥,我也已经心满意足了。」 陆小凤说:「也是,饿太久,最好先吃点清淡的。」 秦蔻说:「眼睛呢,眼睛感觉怎么样?」 花满楼说:「不大舒服……」 因为眼睛上缠着厚厚的纱布,所以他其实还是什么都看不见,只是在纱布里面睁眼睛的时候,能感觉到一些不舒服,像是异物感……又像是想流泪。 秦蔻宽慰他:「术后的恢復是要一段时间的,别急,慢慢来。」 花满楼温声道:「我知道的,你莫担心。」 这算得了什么呢? 不过就是眼睛有点酸、有点胀、有点异物感而已,论难受,自然完全比不过他眼睛受伤时,那种利器割破眼球时的痛苦了。 他们的声音不大不小,因为这个双人病房之中的另一张病床是空着的。 花满楼在麻药的作用下睡了这么半天,现下醒来,又肚子空空、恶得不行,根本睡不着觉,大半夜的,病房的门关着,三个人就这么聊起天来。 陆小凤是陪床的那个。 也已经深了,本来陆小凤是劝秦蔻早点回家休息的,但秦蔻实在觉得自己睡不着,就在病房里呆着。 一点红当然是陪她一块儿的,他话不多,就坐在角落里,盘腿坐着,闭目养神,很安静地当背景板。 傅红雪、林诗音和阿飞这一波十多岁的人,早被一点红拉回去回去睡觉了。 秦蔻撑着脑袋问花满楼:「花满楼、花满楼,你明天拆纱布之后,最想看什么呀?」 花满楼歪了歪头,似乎在很认真的思考这个问题。 然后很认真地说:「想看龟背竹。」 秦蔻:「……」 陆小凤:「……」 一点红:「……」 哈??? 三个人的表情都瞧起来很微妙。 花满楼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摆摆手,道:「开玩笑咯,我当然是想瞧瞧蔻蔻长什么模样。」 秦蔻:捧脸.jpg 秦蔻飘飘然:「花满楼復明之后第一个相见的居然是我诶~~」 陆小凤:「……」 陆小凤板着脸:「花满楼,你……」 花满楼道:「陆小凤你嘛……我想看你……」 陆小凤:「嗯?」 花满楼:「我想看你刮鬍子。」 陆小凤一呆:「啊???」 花满楼理直气壮地提要求:「西门吹雪都看过,这场面我也得看一次才是!」 秦蔻再一旁疯狂拱火:「没错!陆小凤哇,你和七童才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竹马呀,怎么能厚此薄彼呢?难道说竹马註定打不过天降么?」 陆小凤被那一句「竹马註定打不过天降」雷得头皮发麻,虎躯一震。 花满楼没说话,就是嘴角瞧起来,安安静静地对着陆小凤在笑。 陆小凤:「……」 陆小凤:「好啦好啦,我剃,我剃还不行么!先提前说好,蔻蔻,可千万别被我迷死了。」 秦蔻:「……」 秦蔻战术后仰,做出一副十分嫌弃的表情。 陆小凤一本正经道:「是真的,其实我颳了鬍子之后,实在英俊可爱的紧呢!」 秦蔻没理会这十分自恋的话语,相当僵硬地转移话题道:「红哥,你的剃鬚泡还有没有,我拿去给小陆用哦?」 一点红:「嗯。」 一点红二十九岁,是个成熟到不能再成熟的男人,自然会有每天刮鬍子的习惯,说起来,剃鬚泡这个东西,还蛮受古代男式们的欢迎的。 在正常的古代世界之中,二十多岁的男人当然已应该开始蓄鬍了。不过武侠小说都是现代的名家写出来的,古龙大师尤为明白什么样的男人能引起女人的兴趣,因此笔下的侠客都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冷酷、孤傲、逼格十足的。 似乎没有人能想像一个英俊潇洒的风流浪子蓄着一把火焰似的鬍子,绰号美髯公的…… 所以古龙武侠世界之中所有的侠客们,都不约而同地有着刮鬍子的好习惯。 不过秦蔻一开始见楚留香和一点红的时候,因为他们两个是从沙漠里逃难出来的,衣衫褴褛、鬍子拉碴的……形象上看起来实在不怎么样,洗了个澡,换了个衣服,似乎是从角落里翻出了她前男友的剃鬚刀,这才收拾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第495页 顺带一说,秦蔻特别喜欢剃鬚泡的味道,在一点红的下巴上闻到的时候,鼻子会动一动、嗅一嗅。 至于陆小凤……他那整整齐齐的两撇小鬍子,真的就像是眉毛长错了位置一样。 自然的,这样精緻的小鬍子,剃鬚泡和剃鬚刀是伺候不了的,他用的是刮眉笔和拔眉夹…… 这么一想,强迫他刮掉鬍子好像真的是一件很损、很冷酷无情的事情啊…… 秦蔻的心里泛起了三秒愧疚,但最后还是被好奇心和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给压过去了。 半夜,秦蔻实在撑不住,困了。 一点红带秦蔻回了家——他开车,谢天谢地,科目二和科目三的学时都刷够了,紧锣密鼓地考完了试,如今他如愿以偿地拿到了驾照,这种时候也不必再劳动秦蔻开车了。 第二天一早,禁食期过去,陆小凤问过护士,确认花满楼可以吃东西之后,就出了医院,在清晨还朦胧着一层薄雾的街道上掠过,去了趟早市,买了热腾腾的百合绿豆粥、油茶泡麻花、流油的咸鸭蛋、刚煎出来的酥脆葱油饼、一份抹了一层厚厚酱汁的土家酱香饼,小菜是红油萝蔔丝咸菜和炒雪里蕻,看到有卖老酸奶的,还买了两碗老酸奶。 拎着这些东西,又绕过一路上的监控摄像头,讯急的掠了回来。 他进医院大门的时候,额前的碎发上都带上了秋日晨雾的水汽,有那么一点潮湿,但袋子里装得各色早餐还是热气腾腾,只有葱油饼略微软了一些,但这种东西嘛,确实没法子。 花满楼大约是饿惨了,这么一大堆东西,居然能吃个七七八八,才满足地又重新躺下。 陆小凤吐槽:「你这吃了睡睡了吃的样子真的很像大橘。」 花满楼笑眯眯说:「像大橘有什么不好,我们橘宝多可爱的。」 陆小凤耸肩。 上午,秦蔻和一点红拉着小阿飞,提着刚买的海量蓝莓去看望花满楼。 蓝莓护眼嘛!多吃一些,多吃一些! 李医生过来查房,花满楼眼睛上蒙的纱布被一层一层地揭开。 睁开眼睛的那一剎那,花满楼还在畏光的眼睛不受控制的被刺激出了眼泪。 但他不愿闭上眼睛。 他睁开眼,眼眶通红、眼泪涌出、不停地眨着眼,但他不愿意闭上眼,他睁着眼睛,这样久久地、温柔地打量着这个熟悉而陌生的新世界。! 第204章 新世界的伊始,就是这一间满是他熟悉的人的病房。 花满楼在现代,也已度过了好几个月的时光,但这还是他第一次真实的瞧见现代的房屋陈设是什么样。 这是一间很简单的屋子。墙壁是雪白的,天花板……啊,原来这东西就是天花板,把房梁隐藏在里面,上头嵌着一盏大的顶灯,如今是白天,故而不用开灯,被数个古代侠客所惊嘆过的玻璃窗就牵在墙壁上,明亮、干净、忠实地展现出外头的风景。 从窗户外照射进来的阳光有点刺眼,花满楼的眼睛很是脆弱,本就畏光,一朝窗口望去,眼睛就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 一点红就在窗口旁边,双手抱胸地靠着墙,他不爱说话,也不激动,只是瞧见花满楼这个样子,就伸手一拉,把淡蓝色的窗帘拉上。 室内就变得昏暗起来,花满楼的眼睛也舒服了一些。 红兄原来是长这个样子啊…… 黑衣、长发、白肤,神色冷漠,与花满楼的想像相差无几。 不过,他的人外冷内热,十分细心,倘若他真的是个冷漠而冷酷的人,就不会一瞧见他眼睛难受就反应过来要啦窗帘了吧! 他还看见了秦蔻。 秦蔻穿着一件看起来又蓬松、又温暖的柔软粗针织高领毛衣,下身穿着条……深蓝色的裤子,这裤子的材质看起来是有些厚且硬的,颜色是花满楼没概念的一一种蓝,里头似乎还有一些白色的小颗粒? 其实这就是牛仔裤,花满楼自己也有牛仔裤,但他只知道牛仔裤的质感,不知道牛仔裤的颜色,因此才辨认不出来。 他还是静静地瞧着秦蔻。 她无疑是一个可以用「美丽」二字去形容的女孩子,长发披散着,又蓬松、又浓密,她的皮肤很白,眼睛很大,轻轻一眨眼,浓密的睫毛就在颤动,像是蝴蝶正在扇动翅膀,洒下磷粉。 很……陌生。 这一个瞬间,很莫名的,花满楼产生了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他瞧着这个面容十分陌生的女孩子,又试探性地唿唤道:「蔻蔻?」 这个女孩子就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容声是他那么熟悉的声音,神色也是那种他想 象之中的、又轻松愉悦、又狡黠顽皮的神色。 她眨了眨眼,说:「怎么啦,能看见之后反而不认得我啦?」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道:「好了,我确定了,你的确就是只有三岁的秦蔻女士。」 陆小凤道:「那我呢?」 花满楼当然也看到了陆小凤。 老实说,和小时候很不一样,他记忆里的这个发小,真的就是个精瘦的猴子。 长大之后,他当然没干过摸索陆小凤的脸以想像他长什么样这件事,不过他们两个一块儿在江湖上玩,偶尔也会身负险境,他倒是拽过陆小凤的胳膊,嗯……还是一如既往的比他瘦点儿。 第496页 结果现在一看,啊……他脸上居然有肉。 陆小凤沖他一笑,双颊便立刻浮出了两个深深的酒窝,的确如他自己所言,又英俊、又可爱。 现在,花满楼大概理解了,为什么秦蔻会觉得陆小凤比他瘦是件很值得惊奇的事情了。 花满楼瞧着自己这自小到大的老友,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想到陆小凤和秦蔻常有的那种幼稚之举,便忍不住自己也要来一下。 花满楼忽然伸出手握拳,在陆小凤的肩膀上捶了一下。 陆小凤一愣,随即也忍不住笑了,二人相视而笑。 这大概是这世界上最温馨、最令人感到平静和感动的一幕了。 李医生静静地瞧着,也忍不住笑了笑。 花七童是个非常英俊、温和且懂礼的患者。 这位李医生,与当初花满楼第一次去门诊部检查时的那位三十来岁的小李医生并不是同一位,这位大李医生今年年过五十,是主任医师,家里有个儿子,年纪上同花满楼应当差不多大小。 大李医生是一位性格很温和的女医生,但年纪摆在那里,总归是个性保守沉稳的,平时也不大喜欢男人留长头髮,总觉得流里流气。但也不知道为什么,花七童这个人只要往那里一站,那个长发就是恰到好处,谁也不会认为他是个无所事事的街熘子。 总好像觉得他就该是这个样子,温温和和,像是从古代壁画里走出来的一样,很和谐。 李医生对和自己孩子差不多大的患者,总是有一种慈爱在的,此刻瞧见花满 楼这样新奇的目光、看也看不够一样的神情时,便忍不住心头一阵欣慰,笑了一下。 她说:「行,过来,我检查一下。」 花满楼很听话,乖乖地凑过去。 李医生检查了一下,说:「角膜长得还可以,继续打消炎针。」 后一句是和护士交代的。 又嘱咐了几句之后,她就走了,眼睛又一次缠上了纱布,花满楼今天看到了景象,心情很是不错,还和陆小凤约着等出院了以后要一块儿打扑克。 陆小凤笑道:「我还以为你没兴趣呢。」 花满楼亦笑道:「从你手里赚一笔钱的感觉,我怎么会没兴趣?」 陆小凤:「……」 陆小凤板着脸:「扎心了啊。」 花满楼笑个不停。 他还兴致勃勃地掰着掰着手指头去数他想看的东西和场景,比如说想看大橘的深渊巨口啦(秦蔻:……)、想看陆小凤他们之前吐槽过的古装剧转圈圈啦……之类的。 秦蔻忍不住吐槽:「你想看的东西……还真别致。」 花满楼:︿( ̄︶ ̄)︿ 花满楼说:「唔……还想坐过山车和跳楼机,想看看那种视角是怎么样的。」 秦蔻摊手:「怕是不行,你这眼睛,要好好养吧,这种甩来甩去的项目可以坐么?」 花满楼看起来似乎有点失望。 他其实很少露出这种表情。 花满楼,虽然在武侠迷之中有个绰号叫「花神」,用以形容他稳定的精神状态和宽广到极致的胸怀,但是实际接触下来,秦蔻并不觉得他是「神」。 他能和陆小凤成为朋友,就说明他绝对不是个沉稳守礼到极致的教科书级别的世家公子。 事实上,花满楼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与喜爱、他的性格活泼、有时候大脑里的想法比陆小凤还跳脱,玩起来也十分能放得开,比如说上次狼人杀的时候,想都不想,就黑化刀掉了最相信他的陆小凤哈哈哈。 不过,他的精神的确非常稳定、非常强大。 也许是因为七岁时失去视力的经歷,让他早早的就明白了这世间有很多事就是不得不接受的。从七岁开始,他就一直在进行一种关 于人生与命运的哲学思考,这让他有一种淡然处之的态度,即便被上官飞燕欺骗了感情,他也能迅速地调整好自己,从不自哀自怨。 这样强大的精神和稳定的情绪……秦蔻总觉得,他和陆小凤之间,应该是陆小凤更离不开他一些。 这样的花满楼,瞧见什么都是乐呵呵的,很少会露出失望的表情来。 由此可见,病痛的确能让一个人的精神变得脆弱几分。 不过他很快就恢復活力了,只笑道:「那恐怖片总可以看叭!」 秦蔻说:「那是当然。」 花满楼道:「那我要看《咒怨》!上次陆小凤可是吓得不轻,连被子都扔了,我那时候就实在很好奇……到底是什么画面,才能把你吓成这样。」 陆小凤痛苦地抱住了脑袋:「我好不容易忘掉,你怎么又提起这个……」 当时看完咒怨以后,秦蔻有一天正好瞧见了陆小凤手机上的搜索记录,全是「如何快速失忆」、「如何选择性失忆」这种东西…… 秦蔻:「……」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结果花满楼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陆小凤回忆起了刻苦铭心的恐惧,抱着脑袋摇头晃脑,很怨念的表示:「今晚我睡觉不盖被子了。」 秦蔻继续:「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花满楼也:「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点红:「……」 一点红保持缄默,说真的,他是不理解陆小凤这么一个成名的武林高手,怎么会怕鬼,还是这种一眼假的鬼…… 第497页 陆小凤冷笑:「花满楼你也别笑,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闯,说不准你看了之后,比我还害怕呢。」 花满楼:「谁知道呢~」 花满楼:︿( ̄︶ ̄)︿ 花满楼继续数他想看的东西,比如说想再去一次岛城,看看上次大家一起玩乐的海,还邀请秦蔻同去,秦蔻答应了。 再比如说,他还想去电影院,再巨幕上看一次《弟斯拉》,那会儿那个音效真是十分震撼人心,他实在想看看几十米高的喷雷射大蜥蜴,还邀请秦蔻同去。 秦蔻表示,电影院大概是看 不到了,电影已经下映了,巨幕看不到就有点遗憾咯……不过可以一起去看看最近有没有什么特效很好的大片。 还比如说,花满楼很想回家看看,看看他记忆中那个烟雨朦胧的江南,还邀请秦蔻同去,秦蔻前面已经点过好多次头了,下意识就要点头,忽然觉得不对,头点到一半收了回来。 秦蔻:「……图穷匕见是吧,诱拐现代美少女是吧。」 花满楼:「嗯……」 秦蔻:→_→ 秦蔻不说话。 花满楼又露出了一脸失望的表情。 秦蔻:「……」 秦蔻:「好啦好啦,我去,我去还不行么……说起来还真的很好奇银鱼莼菜羹是什么味道呢……」 花满楼:(* ̄▽ ̄*) 陆小凤:(* ̄▽ ̄*) 诱拐成功! 击掌! (★▽★)╯╰(☆▽☆) 秦蔻:「……」 秦蔻百般告诫:「不准告诉我妈妈哦……」 陆小凤拍着胸脯保证:「那必须的嘛!」 秦蔻又说:「先等花满楼恢復期过了再安排吧。」 那是肯定的,手术这东西又不是做完就万事大吉,还要观察、要后续复查、要恢復,等等等等。 所以花满楼最近还是要住在现代啦。 又在医院住了两天,吃蓝莓吃到感觉舌头都紫了。 术后第四天,李医生过来查房,检查一下,说是角膜长得的确挺好的,眼睛上不必再包纱布了。 然后去办理出院,因为在医院里也没呆几天,东西不多,只是提着一大袋子海量蓝莓。 买了绷带镜带上,这种医用的隐形眼镜,可以有效缓解眼睛里的异物感,李医生又嘱咐了两句眼睛别碰水,按时点眼药水,吃东西清淡一点,建议休息三个月以上再工作,然后就让他们出院了。 虽然现在眼睛上不必包着纱布了,但是花满楼的眼睛还是畏光,外头天光大亮,他一定是受不了的,好在有墨镜,于是他手一伸,又带上了自己的星型墨镜,直接下了地下停车场,一点红开车,载着大家回去了。 回家之后,就是按部就班 的修养着。 医生给开了好几种眼药水,每天要定时定点的滴,一天大概要滴个十几次左右,花满楼的眼睛畏光,一睁眼就难受,自己卧室里的窗帘白天也不会拉开,出来的时候,一般也是带着墨镜行动。 老实说,他这个样子带着墨镜给植物浇水,还真是比以前还像个盲人。 自然的,巨幕电影、恐怖电影什么的还是要往后放一放,现在是看不成的。 大约在半个月的时间里,他都是处于一种安静修养的状态之中的,也不出门了、整天待在家里听书。 中途没回家,但是花父花母过来了一趟,看看自己牵肠挂肚的儿子,花满楼摘了墨镜去看自己的爹娘,眼眶一如既往被刺激的通红流泪,半晌没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忽然嘆道:「父亲……比我印象中的样子,老了些。」 花父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道:「你这孩子,这都多少年过去你,你都这么大了,爹我能不老么?」 花母眼泪汪汪的,在心里告诉自己一百次,这是件好事情,怎么可以哭呢?但是又怎么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花满楼畏光、养病在家,陆小凤和秦蔻带二老出去吃饭,考虑到花满楼的父母年纪确实不小了,又是江南人,吃不惯味道很重的东西,秦蔻就开车带二老去吃了一次潮汕牛肉火锅。 来看过花满楼后,二老不愿让年轻人为招待自己而费心,于是就早早回去了。 走的时候,花夫人还拉着秦蔻的手,让她一定要来江南玩,现在金秋时节,正是最好玩的时候。 秦蔻爽朗地答应了。 然后花夫人趁秦蔻没注意,呲熘一个杂宝金镯子就扣到她手腕上了,然后又像是害怕秦蔻会还一样,火速后退,立马就消失在了时空通道里。 秦蔻:「……」 这看起来还真的是有点吃完饭飢抢着结帐的那种撕吧的劲儿了…… 她的手上带着沉甸甸的、亮瞎人眼的杂宝金镯,跑去找花满楼,花满楼就宽慰她还是收下吧。 秦蔻严肃地说:「这是最后一次啊,真不能再给了!」 花满楼点点头:「嗯嗯嗯。」 半个月后,恢復良好,眼睛也不怎么畏光了。 去医院复查,李医生都惊讶于这个恢復的速度,看了看花满楼挺拔而精壮的武人身躯,她觉得可能就是小伙子身体素质太好,才会有这么惊人的恢復速度。 秦蔻认为这可能的确和武功有关系,据花满楼自己说,这几日他闲来无事,的确都在打坐,在体内按照一定的法子去流转内力。 第498页 这个时候,花满楼已经可以摘掉墨镜,好好的、正常地看看这个世界了。 他做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拉着陆小凤去又看了一次《咒怨》。 精神极其强大的花满楼在看到鬼从被窝里面爬出来的时候都能面不改色……他只是不大喜欢这个变成了鬼之后就开始无差别杀人的故事。 只是陆小凤,真真切切地又被吓了一次,又开始在网上疯狂搜索如何才能让自己快速失忆。! 第205章 其实秦蔻的胆子也不大…… 从楚留香还在的时候,大家一块儿看恐怖片那次就能看出,秦蔻完全就是杀敌一千自损一千五的类型,那天幸好是吓到陆小凤了,不然,她真是完全没有娱乐到。 不过一般来说,她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网上有什么风很大的恐怖片的时候,秦蔻都能忍住完全不跟风。 但陆小凤这个人一向是……不肯服输的。 他是真的不信花满楼不会被吓到! 上一回,花满楼只听着声音,却完全没看到画面,才那么淡定,衬托的他好像丢了丑一样。 这一次,虽然是花满楼发出的挑衅邀请,但陆小凤也毫不服输的接受了挑战! 结果很明显,老寿星上吊嘛…… 秦蔻才没去看,秦蔻一直蹲在影音室外头,听着陆小凤时不时穿出来的惨叫声,觉得很乐呵。 不过令她很惊讶的是,傅红雪居然也很淡定。 傅红雪是住在影音室里的。 这间影音室,说是叫影音室,其实面积一点儿也不小,从前里头是好几张沙发床铺满,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大通铺一样,不过是有着靠枕、抱枕和小茶几的豪华版大通铺,睡起来和床也差不了多少,甚至比秦蔻自己的那张床还大。 住人肯定是不委屈的,唯一只有一点不好,那就是没有独立的浴室,所以傅红雪洗澡需要去一楼的公共浴室。好在其他人一般也没有使用这个公共浴室的需要,现在里面整整齐齐摆着的,就是傅红雪的个人用品。 傅红雪是个很朴素的人。 所有的狼系生物好像都是这样,相当之朴素,相当之不在意个人的生活条件,陆小凤特别爱给自己买衣服,但一点红的衣服只要够穿、干净就可以,他甚至有一排一模一样的衣服是为了换洗的。 傅红雪也差不多,因此好几个月过去了,这个基本上只有他来使用的浴室依然没有留下很多属于他的个人痕迹,平平无奇地白色牙刷和黑色牙缸,楼下小超市里十几块一大管的牙膏、两块白毛巾叠得很整齐,搭在毛巾架子上,洗漱镜旁边的小柜子里,放着他的洗面奶、洗髮水、护髮素和沐浴露。 他一开始都没有什么使用洗面奶的意识,用水直接干撩,用毛巾擦洗,这个洗面奶还是秦蔻扒拉一点红的扔给了他一支。 一点红是个很爱干净的人,甚至都有那么一点点洁癖的苗头。夏天一天能沖两次澡,每次出门回来又会沖一次澡,衣服也洗得非常频繁,所以他身上总是有一股标志性的清洁味道,他从来不用香水,但身上的那种淡香已经非常好闻了,秦蔻特别喜欢。 自然的,这样的一点红在现代,会很严谨地给自己清洁,洗面奶什么的也屯了几只,秦蔻从他这里薅东西给傅红雪时,他们二人还没在一起呢,一点红面上表现的无可无不可,心里却又给傅红雪这小子给记了一笔。 再说回傅红雪。 他一直住在影音室内,影音室里却也没有留下他过多的个人痕迹,比起从前没人住的时候,也只是多了一套枕头被褥、多了几个用来放衣服的塑料收纳箱,以及一柄总是放在角落里的、黑漆漆的魔刀。 林诗音打算住进书房,搬走了一张沙发床之后,影音室就空了一块儿地方出来,秦蔻给他添了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这里才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人生活的地方了。 陆小凤和花满楼在看《咒怨》的时候,傅红雪就坐在那张秦蔻买给他的椅子上,嵴背笔直,微微垂下头,面色很平静地喝着一碗绿豆百合粥。 陆小凤的惨叫声突破天际的时候,他正好咽下了最后一口,淡定地起身,端着粥碗要去厨房洗碗,顺便还有空问一下正在看电影的二人:「你们要什么东西么?」 陆小凤:「……%……¥*&&%¥%……!」 花满楼:「不必啦,我们看完这个就去睡啦。」 陆小凤虚弱:「我不要盖被子……」 完全无法理解这种一眼假的鬼有什么好怕的少年傅红雪神色冷淡,歪了一下头,没做什么表示就出去了。 出去了之后就看见了一脸一言难尽神色的秦蔻。 傅红雪:「?」 傅红雪垂下头看她,问:「怎么了?」 秦蔻一脸复杂:「……不,没什么。」 狼科生物的另一个共同点找到了——一身浩然正气不怕鬼! 按照这个规律来说的 话,冷血和阿飞也不怕咯? 阿飞坐在客厅里,捧着ipad,双手抱胸,眉头紧皱在看一年级数学,在学十以内的加减法,他敏锐地感知到了秦蔻的目光,噌的一声就抬起头来盯着她。 秦蔻若有所思地瞧着他,又摆摆手,说:「没事……啊,你要不要吃冰激凌?」 阿飞本来想下意识地说不,又因为真的很想吃而说不出口。 第499页 秦蔻哼着小曲儿,去冰箱里拿冰激凌,结果因为拿的是朗姆葡萄干的冰激凌,虽然很好吃,但阿飞他……醉冰激凌了,吃着吃着就开始揉眼睛、打哈欠,被秦蔻赶回房间睡觉去了。 第二天,所有人都睡得神清气爽的,只有陆小凤,眼下两坨青黑。 然后今天他还剃了鬍子。 按照事先答应花满楼的,他要把自己的两撇小鬍子给剃掉,完完全全、一根不留的给剃干净。 陆小凤很伤心、很心疼。 一年之内,这是他第二次惨遭刮鬍胁迫。 秦蔻对此深表同情,她点点头,说:「是咯……你看,我的头髮留这么久,我可精心照顾了,谁要是让我把头髮减了,我肯定也心疼呢。」 陆小凤长吁短嘆,大为贊同,还恨恨地说:「还是蔻蔻知道心疼人,花满楼那坏小子,净知道欺负我!」 秦蔻:「……」 从陆小凤嘴里说出「花满楼、坏小子、欺负我」这三个关键词,总觉得哪里违和感很强。 花满楼微笑着不说话,无声地催促着。 秦蔻非常好心地居中调和道:「也是,要不……咱们各退一步?小陆别全部刮掉,留一部分嘛,正巧我这里有几张参考图你看一下……」 陆小凤的心里涌起了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他和花满楼凑过去一看——哦豁,元首鬍子! 花满楼差点笑得打跌,陆小凤的脸拉的比影视剧里的马脸剑客西门吹雪还长、脸色也比影视剧里的剑客西门吹炭要黑。 陆小凤冷笑:「我就知道你突然对我这么好,肯定在后面挖坑等着呢。」 秦蔻纯良地眨眨眼,不说话了。 陆小凤果断上剃鬚泡,把自己的下巴和人中颳得干干净净。 果然,正如他所言,他刮掉那两撇整齐到甚至有点滑稽的小鬍子之后,是个很英俊的青年。 陆小凤的英俊与楚留香……甚至与花满楼都是完全不同的。 楚留香是个标准男性魅力的模板,五官深邃、鼻樑高挺、侧脸十分优越,从各个方面,都是一股极其强烈的男性荷尔蒙在冲击人。但陆小凤的脸其实蛮有肉感的,嘴唇也不薄,下唇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厚,他一笑起来,那两个酒窝感觉和盛了蜂蜜一样,完全没有攻击性,反倒是极讨人喜欢。 总的来说,陆小凤的脸是属于很年轻的脸,可能到了四五十岁,他都一点儿不会显老。 所以那两撇鬍子就愈发显得奇奇怪怪的,真的很像鬍子小鸡…… 这样一刮掉,再换上粉色连帽衫、休闲裤和运动鞋,头上扎了高马尾、戴了白色的鸭舌帽,居然瞧起来像个刚从图书馆回来的大学生。就这么去周围的咖啡店喝了个咖啡、吃了个小蛋糕,就被一波女生以「真心话大冒险输了」为由来要微信了。 傅红雪也被这种伎俩要过微信。 不过傅红雪根本就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他当时是坐在一家咖啡厅里,等着秦蔻和林诗音逛完街,听见女孩这话之后,根本连头都没抬一下,看都不看人家一眼。 当然咯,气氛有点尴尬,对方也没想到这个少年真的是个这么不近人情的傢伙,只好摸摸鼻子,说了句「打扰了」,然后转身走了。 但陆小凤多体贴呀,他又温柔、又体贴,又风趣、又活泼,不但爽快的同意了,那小嘴还和抹了蜜一样的把姑娘夸得耳根子都泛红了,甚至还给那桌姑娘每人点了个小蛋糕,然后潇洒离开。 他长得好,性格又好,姑娘怎能不喜欢?当下便打开了陆小凤的朋友圈,想要看看这是个怎么样的帅哥。 ……然后就看见了他最新一条放飞自我的朋友圈,配图是p上了元首鬍子的他。 姑娘:「……」 心头那小一簇刚刚燃起来的爱火呀,被当头一盆冷水给浇灭了…… 不过这些,就不在陆小凤的考虑范围之内啦。 花满楼的眼睛以极其快速的速度恢復着,术后的那些有可能出现的毛病,他是一个也没出现,连着两次复查,状态都是极佳的,不过眼药水还要接着滴。 他就打算回家住一阵子了。 秦蔻早答应了要一块儿去江南瞧一瞧、看一看,几个人一合计,商量下周一过去。 去朋友家玩耍,总不至于要空手去,秦蔻于是兴致勃勃的开始给花满楼的家里人准备礼物。 现代特产……现代特产,其实先前花满楼回去的时候,已经带过一些提升生活质量的小物了,比如说功率不高的空调扇、比如说柔软厚实的毛巾,再比如说袜子啊,背心啊、洗髮水啊之类的,不必多加赘述。 搞的秦蔻一时之间还不知道带什么过去。 那就送点保险的吧,给花夫人买了一整套的贵妇化妆品套装、给花老爷带了一根极其先进的鱼竿(……)和舒适的运动鞋,考虑到江南的冬天并不惬意,有一种令人不好忍受的寒冷,而皮毛的大氅又太厚太重,秦蔻又买了几身薄羽绒服。 顺便再买一点古代很难吃到的水果。 比如说正当季的秘鲁大蓝莓、培育出来还没多少年的阳光玫瑰青提、菠萝、车厘子和椰青。 其实秦蔻觉得最好吃的水果是草莓,芳香馥郁、甜美动人,和古代的中原人称之为「野草莓」的东西,完全不是一种水果。 第500页 但可惜秋天没有草莓。 就这么准备了好几个礼盒,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秦蔻在礼拜一的下午打开了时空之门。 秦蔻、陆小凤、花满楼、一点红、傅红雪、阿飞,林诗音,大橘,一块儿结伴去了一趟古代的江南。 对于其他人(猫)来说,穿越时空,不过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古代,也是一个很普通的地方,那个地方是他们的家、或者曾经的家,他们对古代的感情有的是眷恋、有的是复杂,但他们都熟悉那里。 只有秦蔻是兴奋的,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去往古代。 古代、古代武侠世界——一直以来,她其实离这个地方相当的近,在熟练的掌握了开门和关门的技巧之后,其实她随时都可以去的,但她一直都没有去。 她对这个书中描述的,浪漫、古朴、瑰丽而残酷的武侠世界,既有嚮往,又总是觉得有点恐惧,下了好久的决心,才决定去看一看。 毕竟, 不是谁都有这个机会的。 出发的时候,一点红带上了他的剑——不是后来买的那把表演用剑,是他那把极薄、极窄的黑皮剑鞘的剑,是一把真正的杀人剑。 而傅红雪和阿飞也不约而同的带上了自己的武器,傅红雪苍白的手又握住了那柄漆黑的魔刀,他的手如此熟稔地握着刀,如同他之前十九年所做的千千万万次一样。 阿飞那柄完全不能叫剑的铁片别在腰间,面上没有什么表情,盯着打开的时空漩涡去看。 在这个瞬间,秦蔻似乎又窥到了一些不一样的魅力,一些与现代社会的安逸、平和所完全不一样的,属于那个辽阔、自由的武侠世界的魅力。 秦蔻有点兴奋。 会遇到什么人呢……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瞧一眼那个传说中的剑神西门吹雪呢?或者白云城主叶孤城? 说起来,陆小凤第一次回去的时候,就是气势汹汹地去捣毁南王世子的阴谋的。 陆小凤人聪明、武功高、人缘好,更要命的是他还开了外挂,知道后续剧情是如何发展的,那南王世子就算再是人中龙凤,也不大可能干的过陆小凤,在月圆之夜前的许久,就被陆小凤摁在角落里揭穿了阴谋。 然后叶孤城就来了。 陆小凤猜了一百八十个叶孤城谋反的理由,但其实原因是最简单的一个。 南王一脉对叶家有恩,叶孤城不得不帮忙。 南王世子原本是打算让叶孤城杀了皇帝作为报恩手段的,但这个全天下第一聪明的脑袋瓜子此刻挡了路,还挡得很有可能把南王府上上下下所有人的命给送了……南王世子只好决定提前去使用这个人情。 叶孤城极不愿意。 他曾说过,在他这样的位置,其实很孤独,朋友和对手都很少,他早已认可陆小凤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但他没有办法。 这时西门吹雪出现了,这个时代最为璀璨的两个剑术天才,提前碰面了。 决斗提前发生了。 被知道剧情的陆小凤一干预,叶孤城的境地大有变化——他的心并没有那么乱,因为他还没有做出那样的欺骗之举,他面对的也不是死局,在原本的决战紫禁之巅之中,真正的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决斗时,叶孤城原本就 因为谋反失败而要死的。 其实叶孤城的武功本来是要比西门吹雪高一截的。 在原书之中,最后是叶孤城的剑要更快,但他一心求死,调转了剑的方向,没有刺向西门吹雪,而西门吹雪却来不及控制自己刺出的那一剑,将剑身深深地楔进了叶孤城的胸膛里。 但陆小凤提前就找过叶孤城,他知道叶孤城的为人,同时,他也并不认为这二人必须得死一个。 这天下练剑的人何其的多,为什么练到顶端,就要非杀了另一个人才能继续走呢?剑之一道,难道竟然那么窄么? 剑道剑道,乃是人心里的道,既然是心里的道,那么千万个学剑之人,就有千万种不同的道。 他与叶孤城对谈的时候,叶孤城那双如两点寒芒一般的眼睛,就冷冷地盯着他。 最后,叶孤城还是听进去了陆小凤说的话。 他和西门吹雪都没死。 在他们两个决斗的时候,陆小凤出手,杀了南王世子,这场谋反的大戏就这么落了幕。 陆小凤当然很满足,回现代之后,就把这段经歷当成是故事一样讲给秦蔻听了。 所以……她还是有机会遇到这二位绝世剑客的么!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并不存在的鬍子,只笑道:「西门吹雪不在江南,他回万梅山庄去了,那人一年到头也不怎么出门,宅得要死……叶孤城倒是有可能,他从京城出发,一路慢慢地回南海,算算时间,现下或许正从江南路过呢。」 秦蔻有点兴奋,又故作平静地摆摆手:「没事啦,见不到也没什么的,关键还是要吃银鱼莼菜羹呢!」 时空漩涡打开,大家一个接着一个的钻过去,出现在秦蔻眼前的,便是另外一个全新的世界了,她将在这个世界之中度过几天的假期。! 第206章 姑苏,乃是红尘之中第一二等的富贵风流之地,钟灵毓秀、水网密布。 此时正值金秋,江南的秋日却与大西北的萧瑟全然不同,绿意依然密布,白墙黛瓦之内,家家户户都有金桂树的枝叶延伸到街面上、小巷里,地上落着点点金色的小花,秦蔻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第501页 没什么……就是花太香了…… 穿过时空漩涡,这一行人立刻就来到了江南花家,降落的地点正好就是花满楼所住的小院儿。 自然了,花夫人、花老爷是知道小秦姑娘要来的,早早的便吩咐下去备一桌好饭。秦蔻来了之后,先是例行的送礼流程,然后众人就在花夫人的正房之内用了个饭。 花满楼有六个哥哥,目前为止有五个嫂嫂,家里的小孩子也不少,秦蔻就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巧克力糖球分发了一圈,金色的外包装blingbling的闪,最是吸引小朋友,几个小糰子眼睛都在跟着她的手转,拿到满手的糖果之后,奶声奶气地喊道「谢谢小秦姑娘~」 花夫人失笑,对秦蔻道:「我成天喊你小秦姑娘,弄得他们也来学。」 然后又转头对小糰子们说:「你们要叫秦姐姐。」 小糰子们有样学样,一时之间,秦蔻耳边叽里咕噜,随时随地有人类幼崽跑出来「姐姐姐姐姐姐姐姐姐姐」个不停,简直就像是树上那挤成一排的麻雀在叫。 花满楼的哥哥们大都不都在家。 花大与花五都是在京城做官的,花大早年出仕,花五哥则是三年前高中探花,留用户部;花二哥与花三哥则是负责家里的生意,镇日走南闯北,鲜少在家;花四哥是个游侠,早年间拜在了武林中的大门派武当派门下,学成之后,便云游四海,好不快活。 花六哥倒是在家,他的琴技出众,年少便成了名,是当世有名的音乐名家,花满楼小时候学琴,都是少年时的花六哥来教的。 至于花满楼……在穿越之前,他的日子也差不多过成了个游侠儿。早在好几年前,他就搬出去住了,他住的地方乃是姑苏城中临街的一处小楼,名叫百花楼。 他之所以要搬出去是因为,他认为自己自小在家,受到了太多的优待与照顾,所以他 很想试试看,他能不能一个人独立生活,自己照顾自己呢? 答案当然是可以……虽然最后总是变成和陆小凤的彻夜party,颇有种父母不在家我可以疯玩的感觉。 总的来说,花家的四个儿子,有从仕的、有从商的,虽然不在家,但都算走的时比较正统的路子,而花四哥和花满楼这样的游侠作风,放在其他规矩比较森严、作风比较老旧的大家庭里,可能就是要出乱子的。 毕竟「父母在,不远游」。 毕竟花满楼这搬出来住的举动,在外人看来,似乎都是一种分家的信号了。 但是花夫人和花老爷却都一点儿没觉得有什么,镇日都是乐呵呵的。他们家之间,兄弟感情深厚,妯娌间也情同姐妹,居然完全没有那种宅斗文里大家族里的剑拔弩张、阴阳怪气。 是个充满亲情的大家族啊…… 也难怪,不是这样的家庭,又怎么能样的出花满楼这样的人呢? 饭桌上,秦蔻见到了唯一在家呆着的花六哥花清楼,这一家子的基因都很好,花六哥也是个风度翩翩、温润如玉的风流公子,和花满楼的长相有点像,就是多了几分世外高人一样的出尘气质。 不过人倒是蛮热情的。 这一顿饭吃得自然是宾主尽欢,也幸亏花家不讲那种莫名其妙的规矩,要不然像梦里面那样,姑娘们坐在桌上,媳妇们站在后面布菜……那估计秦蔻要开始浑身刺挠了。 当晚,秦蔻一行人就住在花满楼所住的东小院之中。 秦蔻小时候,看一些古早的冷酷王爷与神医王妃之类的小说,里头的冷酷王爷惩罚女主的时候,总会做的一件事就是「把她关到院子里别让出来」。 这就导致秦蔻的脑子里总是有一种错误的印象,觉得这种古代大宅中的「院子」很小,很压抑。 但其实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的。 以花满楼的小院「百花苑」为例,这是个一正两厢抄手游廊的院子,正房三间、东西耳房、东西厢房。 即便是现代,买房子首要也是要看採光好不好,古代就更讲究这个了,採光最好的一面给正房,东厢房要好过西厢房,倒座就是与正房相对的那一面了,自然而然,採光最差。 而后还有二门,二门之外,就是外书房、后楼、下人房等地方了。 花满楼热爱草木,他的院子里自然景观也是如此,有金桂一棵,有香草数株、金桂树干上还牵有藤蔓,像是翠带飘摇。 如今正是秋天,花是没有的,各类的香草都褪去了嫩绿,变得苍翠起来,隐藏在苍翠叶片之下的,是鲜红色的、小巧玲珑的果实,正如花满楼这个人一样,新鲜可爱的紧。 x市的绿化实际上做的很无味,毕竟是西北的城市,南方那些丰富的植被在冬天是活不下来的,而耐寒且适用于城市绿化的植物就那么几种,这样精巧、讲究、极富生活情趣的一大片奇花异草,秦蔻真是没怎么见过,很是新奇。 她甚至还看到了藏在绿叶之中的,像是树莓一样的东西。 花满楼笑眯眯地说:「这是茅莓。」 茅莓是生长在山里的一种野果,因为外皮实在脆弱,其实是不大好从山里带出来的,带一兜能烂半兜,在山上边吃边走才叫好呢,花满楼也的确有巧思,居然把这种野生的灌木丛放在家里种植。 陆小凤很不见外的摘了一个,扔进嘴里,嚼吧嚼吧吃掉了。 第502页 花满楼也去摘——他好像觉得新鲜得很。 这个花园,秦蔻觉得新鲜,便拉了把摇椅过来坐着欣赏,花满楼自己也觉得新鲜,他还很新鲜相机呢,拿着相机,给自己的小花园拍照,秦蔻顺便说:「照片回去发我一份啊。」 花满楼比了个ok的手势。 摘好的茅莓轻轻沖一遍水就行了,这玩意儿太脆弱了,不能细洗,秦蔻一口一个。 茅莓的果实小小的、像珊瑚珠子一样红润可爱,上面生长着很细的绒毛,味道酸甜口,但是有点涩,还能吃到一点阻塞感——与超市里十块钱一盒的小树莓味道差不多,秦蔻觉得这东西应该去速冻,就像那种美洲冷冻莓果一样,然后和冰酸奶一起拌起来吃会更好。 桂花树下,还有一个搭起来的鞦韆,陆小凤说是花满楼小时候经常跑来这里盪鞦韆。 花满楼:「明明是你盪的比较多,还要我帮你在后面推。」 两个人就哈哈大笑了起来。 还有一些花满楼小时候的生活痕迹,比如说他小时候曾经在 正房外的石台阶上跌了一跤啊、还有桂花树上有两道高低不一的划痕啊……这划痕是小时候二人比身份的时候划出来的。 当然啦,矮得那一道是陆小凤,高的那一道是花满楼。 不过花满楼自己是没见过这划痕的,因为那个时候他的眼睛已经看不见了。 此时此刻,他在用一种极为新奇、极为新鲜的目光去看待这个自己生活了很多年,饱含了自己生命中很多美好记忆的地方。 他凑近了桂花树,看着自己小时候的身高线,还忍不住伸手上去摸了摸,对陆小凤笑道:「那时候你还吵着说以后身高一定超过我呢。」 陆小凤哼笑一声,摊了摊手,做了个夸张的嘆气表情。 不嘆气也不行呀,毕竟这个目标到现在也没能实现,而且看起来以后也没法子再实现了。 他们这一群人之中,楚留香是最高的,身高超过190,紧接着下来就是一点红,绝对在185以上。陆小凤和花满楼差不多高,花满楼稍微能高那么一点点,大约183左右,连十九岁的傅红雪个子都蹿得很高,上次一量,已经超过180了。 秦蔻最矮,秦蔻170,所有人瞧着她说话都得低头。 秦蔻只能从小阿飞身上找找伟岸的存在感……不过阿飞作为官方盖棺定论的极品英俊少年,大约身高也会在几年之内就蹿起来。 ……这就是武人的身体素质么? 秦蔻也不是没有过那种幻想,就是自己也练成一个身材紧实、马甲线非常明显的健美少女,不过她确实懒……连最爱的游泳活动都不能坚持,和每天都早起练剑的一点红、练刀的傅红雪形成了鲜明对比。 她感觉有点郁闷。 不过更多的还是开心啦,毕竟哪个女士不喜欢一堆身材巨好的精壮帅哥每天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呢~这是举世皆知的真理! 她又开始幻想自己的古代侠客健身房项目了。 秦蔻:o( ̄▽ ̄)d 当晚,秦蔻和一点红睡在东耳房的一张拔步床上。 拔步床,一种经常在古言小说里出现的卧具,去故宫或者某些博物馆的时候,也能瞧见一二,不过用眼睛看和自己亲自住在里面,还是两码事。 这 是一种体量巨大的床——或者说,是把床榻放进了一个巨大的架子上,床的底部有木质的平台,平台大概长出床榻的前沿二三尺,也就是六十厘米到一米的宽度,人可以坐在床榻上,脚放在底部的木质平台上,而不用接触地面。 木质平台的四角自然分布着立柱,木质的栏围连接着这四根立柱,床前的空间侧面还镶嵌着两面小窗户,床榻与床前空间是用木质的隔扇给隔开的,这就导致床前这里像是有个六十厘米宽的小长廊一样,小长廊两侧、小窗户底下,还一左一右放着两个小几子,几子上立着瓷白的花瓶,花瓶中插着碧绿的香草。 四面再挂上帐子,这东西说是一张床,但其实更像是一个屋中之屋,或者说现代的那种嵌入式床铺,睡觉时感觉相当有安全感。 就是床榻太硬了…… 睡惯了乳胶床垫的秦蔻不是很习惯,大半晚上没睡好。 第二天,秦蔻还瞧见了丫鬟们早起打桂花的场景。 好几个小丫头,拿着长长的竹竿,雄赳赳气昂昂地过来,在地上铺上一块大棉布,有节奏地一下下敲打着枝叶,整棵树就簌簌地抖起来,如落雨一般,纷纷扬扬。 这是一场金色的香雨,桂花是香气极其浓郁的花朵,但是在清晨薄雾之下,桂花的暖香似乎也沾上了一点冷意,被中和得很是沁人心脾。 秦蔻披上衣服到门口看一群衣着鲜亮的小姑娘们在小小声地打出金色的落雨。 一点红陪着她一块儿看。 秦蔻打了个哈欠,问:「为什么要一大清早来打呢?」 一点红说:「早晨打花,是花落下的多,要是下午去打,就是叶子落得多了。」 秦蔻惊奇地瞅他一眼:「你居然知道么?」 一点红挑了下眉说:「松江府离这里又不远,那边的百姓也有秋日打桂花的习俗。」 他自小在松江府长大,虽然瞧上去养成了一副对世事漠不关心的冷酷性格,但实际上自小见过了世间百态,懂得东西不少。 第503页 秦蔻点点头,和他依偎地近了一点。 小姑娘们打了满满一堆桂花,心满意足,收了竹竿,提起棉布的四角一收,打了个大大的包裹,有人瞧见东耳房门口有客人在看,还笑嘻嘻地过来打招唿,秦蔻也和她们打招唿,又过了一会儿,就有小丫头端着几碗桂花鸡头米糖水来招待他们。 新鲜的手剥鸡头米味道水灵鲜甜、又弹又糯的,完全不需要过多调味,□□糖与清水同煮开之后,扔进去煮个一两分钟,最后撒上一点糖桂花,晾凉端上来,完事! 花满楼前不久中秋回来时,除了莲子,还带了一大盒鸡头米,秦蔻这种爱煮糖水喝的厨房小白那段时间天天钻到厨房里不肯出来,没过多久就把花满楼带来的莲子和鸡头米都消耗干净了。 早上,喝了一碗糖水,吃了几个精緻点心,秦蔻打算上街去体会一下姑苏的风光,顺带着,中午陆小凤要带大家去姑苏最好的酒楼里吃一顿时令的好饭。! 第207章 本来计划得好好的,结果居然找不到大橘了。 昨天晚上,院子里的小丫鬟们被这只憨态可掬、状似小猪一样的狸奴给吸引了,一个劲儿地逗弄它,给他吃剃过了鱼刺的鲜嫩白鱼。 严格来说,猫喜欢吃鱼是一种刻板印象。 秦蔻自家养了一只伪装萌宠的勐宠,在古代侠客们来之前,大橘都是她负责背去宠物店洗澡的,也认识了周边小区的一群猫咪饲主,还潜伏进了一个互相交流猫饭的微信群里。 有些猫咪不爱吃猫罐头——当然了,有些猫罐头的味道也真是让人看了就皱眉,比如说兔肉蔓越莓昆虫罐头。 有些猫咪喜欢吃的东西千奇百怪,比如说秦蔻知道有喜欢吃芒果的、有喜欢吃枣糕的,甚至还有喜欢抱着啃生菜跟兔子转世似得……秦蔻还看过那种猫咪吃猫草的视频,大为感兴趣,于是研究了一番,发现猫草其实就是小麦苗。 然后就是一番辛苦的水培,绿油油的猫草长出来之后,大橘果然大为好奇,张开自己的三角小嘴,咔嚓一口咬了一口草,然后很开心地扑上来全吃光了。 大橘几乎喜欢吃一切,也就是因为它自己没法开罐头,所以才形成了「罐头里有好吃的」这样一种印象,因此才对吃罐罐有那么大的执念和兴趣。 也正因为它喜欢吃一切,所以昨晚小丫头们来给它投餵鲜嫩的白鱼时,它很是激动地喵呜卖萌了一番,让大小丫鬟们心花怒放,还大着胆子过来请求秦蔻,晚上代位照顾大橘。 秦蔻反正也是要赶它出去睡觉的,爽快答应。 然后大半夜的,丫鬟们就极为敬畏地把大橘单独抱进倒座里头的一间客房了…… 不过木质建筑的隔音真的很烂,这一晚上的,估计住在这个小院里的所有人都能听见它的唿噜声。 还好大橘早上醒得早。 一醒来,它就发出了快乐地哼哼声,跳起来跑出门玩去了。 带院子的大屋子,还有不少博古架、绿藤、灌木之类的东西,对大橘来说简直就是个天然的游乐场,它是一会儿抓着从树上垂下的藤蔓荡来荡去、一会儿一个炮弹冲击就冲进了灌木丛……然后被卡住了半个身子,整只猫剧烈地 扭动起来,灌木上红色的小茅莓就簌簌地落下来。 这么闹腾,还这么胖,本来这目标是很好找的。 可不只怎么的,秦蔻准备带着它出门玩的时候,它的身影忽然就不见了。 秦蔻:「???」 哪去了??? ……不会是有偷猫贼吧。 在现代时,秦蔻其实最烦的就是那种一天天没事儿干,也不知道对猫猫狗狗哪来那么大恶意的人,张口闭口就是「对畜生这么好不知道对父母好一点」的神逻辑,要么更过分点的就是在宠物公园投毒、抓流浪猫搞虐猫,这种人还不少哩! 秦蔻倒不是担心大橘的安慰,她是担心真有一天狭路相逢,大橘嗷的一口搞出人口失踪大案来。 那就不好收场了…… 不过古代就算有这种人,估计也不会在江南花家出现,大橘应该还是在什么地方玩忘了吧。 秦蔻一个人在院子里转了一大圈,光看见掉了一地的茅莓,看见两个装满桂花的竹筐,什么动物也没找到。 于是发动大家一块儿找。 最后还是一点红眼睛把大橘给刨出来了。 ……大橘跳进装满桂花的竹筐里去了。 它当时一面跳进去,一面还很兴奋地在桂花里刨坑把自己埋了,埋得结结实实之后呢……它居然就这么安然不动,等着和秦蔻在玩捉迷藏! 秦蔻唿唤了它好几声的时候,估计它心里在暗自得意呢。 结果因为桂花太香,它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这喷嚏还是收住了劲儿打的,轻轻地「啊啾」一声。 一点红敏锐地回头,盯住了放在角落里的竹筐。 大橘继续安然不动,还伸出梅花爪爪拨弄了一下自己的鼻头。 然后就被一点红徒手刨了出来,拎着命运的后脖颈拎起来,一人一猫大眼瞪小眼。 大橘的鼻头沾了两朵小花。 它浑身一抖,大大地「啊啾!!」了一声。 一点红:「……」 一点红:「……」 一点红:「秦蔻,找到了。」 第504页 秦蔻这时候都开始怀疑它是躲在拔步床底下了,听到这话, 立刻冲出来,就收货了一只桂花味的大橘。 大橘眨眨眼:「喵!」 秦蔻:「……」 秦蔻一脸嫌弃,拎过了沉甸甸的大橘,被它身上那一股过于浓郁的桂花味也给刺激地「啊啾!」了一声。 一人一猫开始同步打喷嚏…… 最后,秦蔻火速开门,带上洗猫熟手傅红雪钻回了家,把大橘逼到角落里,结结实实、鸡飞狗跳地洗了个澡,用最香的沐浴露给他摸了三遍,吹风机吹最大风把它吹干。 就这,那股桂花味还是没淡下来多少,傅红雪身上还起码多出七八条血痕来。 ……真是一种侵略性相当大的味道啊,真是一只相当不省心的萌宠啊。 洗完了大橘,她给大橘带上了穿着玻璃珠子的项圈。 这个玻璃珠子,当然就是秦蔻那传奇的曾外祖母所留下的玻璃珠了,楚留香、陆小凤、花满楼,还有无情的身上,都有这个玻璃珠子,这样,她就可以做到随时与这些时空定时定位的交流了。 带在大橘的脖子上,主要就是起一个定位的作用了。 抱着洗好的大猫,顺便跟妈妈打了个电话交流交流感情,并表示自己好好地在家待着呢,挂断电话,又一次钻过时空漩涡,回到花满楼家里,一块儿去吃午饭。 自2020年起,太湖进入了为期十年的禁渔期,自此之后,真正来自太湖上的河鲜就绝迹了,秦蔻小时候去过一次苏州,对一种小小的,浑身透明的小鱼非常有印象,那种小鱼的名字叫做「银鱼」,乃是大名鼎鼎的「太湖三白」之一。 但去年再去姑苏时,就忽然发现……这在饭店里点到的银鱼,怎么和记忆中的不一样了呢? 就……怎么这么大?鱼骨头那么硬,肉质也没记忆中那么细嫩滑口了。 ……这和禁渔期也不能说是没关系,对于一个热爱美食的业余探店选手来说,真是呜唿哀哉! 不过,谁让秦蔻有外挂呢。 2020年不让吃太湖里的鱼,那我就回一千年前吃,诶嘿! 金秋十分,正是一年之中河鲜最丰腴、最肥美的时节。 陆小凤带着大家来的这一家三层的酒楼,名叫「临江仙」,正是依着姑苏密 布的水网临江而建,三楼建造的像是一处专门用来眺景的阁子,四面开有大窗,冬天,大窗会用白棉纸细细的煳上,牢牢地扣合在窗棂上,夏天,四面大窗便都打开,视野开阔,风景极佳,远远的,能望见远处虎丘山上矗立千年的宝塔。 顺带一说,这古代的饭店里,还真有纸质的菜单——这大概是因为识字率不高吧,况且这还是武侠世界,大字不识一个的武林高手,如果瞧见了写满了字的菜单,误认为这是在侮辱他……冲冠一怒咋办? 头脸齐整的店小二穿着干净的黑布衣裳,面上挂着喜庆讨喜的笑容,气口极佳地报菜名,跟贯口似得……只可惜说的是姑苏本地话,秦蔻一个字也听不懂。 陆小凤抬头,问秦蔻:「有想吃的么?」 秦蔻:「……」 秦蔻:「你点、你点。」 陆小凤爽快地道:「ok!」 秦蔻:「……」 总觉得在这种古香古色的场景之下,出现英文好奇怪。 陆小凤噼里啪啦、相当熟稔地点着菜,用的也是本地的姑苏口音。 这是秦蔻第一次听到陆小凤说姑苏口音,虽然他还是爽利、潇洒、玩世不恭……不过这口音的确是百转千回,尾音软糯,叫秦蔻听得很是惊奇……尤其是从他嘴里说出来,实在是叫人多看一眼。 顺带一说,一点红拒绝秦蔻的事情很少,说姑苏话就是其中一件。秦蔻认为,他或许觉得自己要是说一口吴侬软语,实在很毁灭冷酷杀手的形象吧。 其实她想多了,一点红就是不好意思。 他这辈子所有「难为情」、「羞涩」一类的情绪,恐怕都贡献给秦蔻了。 趁着点菜,秦蔻也观察了一下这酒楼之中的人,三楼因为只是绕着这个眺景阁子转了一圈,中间其实是中空的,因而可以直接看到一楼的大堂。 一楼的大堂里头,摆的就是数十张木制的方桌子,四面放着条凳,桌上摆着筷子筒,肩膀上搭着白汗巾、腿上打着白色绑腿的黑衣店小二们来来去去,特别麻利的抹着桌子,迎来送往,嘴里说的倒不是秦蔻印象里那种「您里边儿请!」「来咯!」之类的话,而是「叽里哌啦」和「叽里哌啦」…… ……没错,她 还是听不懂。 甚至于这都不是姑苏话了,而是姑苏口音极重的官话。 至于店中的人呢,倒还真的是蛮有武侠风味的,东边一桌,有劲装疾服的镖师们,粗着嗓子,操着一口西北口音极重的话,吃着黄澄澄的蟹粉面,大声的说笑着,说着一些「刀口舔血」的经歷。 怎么说呢……秦蔻一下子就幻视了那种在饭桌上大谈政治的中年男性。 她正好就坐在靠栏杆的一侧,头一探,就看见了那几个五大三粗的镖师。 不过比起大谈国际政治的中年男性……这几个镖师还是更有趣一些的。 他们讲起昔年大破什么太行五虎、秦岭八杰时,那语气是抑扬顿挫,该强调的地方强调,该放轻的地方放轻,说到打斗的部分,那象声词用的,画面感极强……秦蔻感觉整个大厅里吃饭的人都在听他们讲故事,连几个店小二都被吸引了。 第505页 秦蔻很中肯地评价道:「他们以后当不成镖师的话,当个说评书的,粉丝肯定也很多。」 就比如说单田芳老爷子,秦蔻有一段时间就是听着那个吉力马札罗听书app里的《五鼠闹东京》来助眠的……就是这老爷子说话怎么总觉得喉咙里卡了口痰呢? 这几位镖师大哥就很好的规避了这个秦蔻不喜欢的问题。 她真心实意的如此评价道。 在现代,这种评价其实是很友善的。比如说路上碰见一个长得好看的,就夸赞说可以去当明星,看到个业余爱好为摄影师的人,就夸奖说你这个摄影水平都能去当摄影师啦。 但很显然……古代人并不这么认为。 而且她还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她总是习惯性的以现代房屋的隔音程度来说话,殊不知这种木头屋子……真的很不隔音。 况且习武之人的五感总是比普通人要敏锐很多。 所以,这句话就这么准确无误、字正腔圆地钻进了几个镖师的耳朵。 几个镖师登时就很不高兴,兇狠不善的眼神直冲沖地射向三楼的那一桌人。 正好这时,店小二端着菜上来了,秦蔻无知无觉地收回了视线,避开了这几个人兇恶的目光,饶有兴趣地看着摆上桌的菜。 蟹粉面当然是少不了的,这个 季节的蟹肚儿滚远,蟹膏蟹黄饱满得要溢出来一样,即便蟹粉面吃过一百回了,现在也必须吃第一百零一回 ,蟹肉和蟹黄同混,加黄酒姜丝去腥,面是苏式的细面,根根细面上沾着的都是极致的鲜。 蟹粉豆腐当然也是少不了的,热腾腾的上来,用勺子一舀,寡淡软嫩的豆腐也有了销魂的鲜。 再来,就是大名鼎鼎的太湖三白了。 ——白鱼、银鱼、还有秀丽白虾。 白鱼拿来清蒸,说清蒸就是清蒸,连一般在酒楼里会见到的酱色调味汁子都没有,只用葱姜调味,一层油光浮在白鱼表面,于是它的细麟便在盘中闪着银色的光,鱼肉洁白、细嫩,含在嘴里慢慢融化,鱼味十足,但吃不见一丝腥气。 说起来昨天,花家的丫鬟们就是用这个白鱼来餵大橘的么? 大橘一猫独占一坐,对桌上的人类食物倒也不感兴趣,它慢条斯理地舔舔爪子,往下一趴,伸爪去抓秦蔻的披帛。 秦蔻:「……」 蠢猫,山猪吃不了细糠,浪费。 另一头,那几个镖师已然目光不善,瞧见了这个出言不逊的女孩子,正要教训教训她,却忽然被一束阴森森、冷冰冰的目光给盯住了。 长年累月刀口舔血所练出来的危险雷达在一瞬间被激活,几个镖师登时觉得头皮发麻,寒毛直竖,连脖颈都僵硬地动不了。 甚至都没敢看这束目光的主人,他们便立刻闭上了嘴,眼观鼻、鼻观心,火速带上傢伙事儿圆润地跑路了。 直到跑得距离临江仙过了三条街,这几人才停了下来,捶胸顿足地表示早知道刚刚就不说那么多废话了,连蟹粉面都没吃完就被人赶出来了,浪费啊!!! ——蟹这种东西自古以来就不是便宜的吃食呢,镖师在江湖之上也不属于很风光的人,赚的钱也是辛苦钱和卖命钱,好不容易走了趟镖,意气风发,来吃一口奢侈的,还没吃完…… 只是喜欢吹牛的镖头垂头丧气,道:「得得得,附近还有一家好饭铺,咱们兄弟同去,同去,再要二两黄酒,去去煞气,刚刚那人……杀气好重。」 哥几个心有余悸,再次感到江湖上真是卧虎藏龙,然后就一块去吃第二顿了。 而此时此刻,秦蔻一面捧脸,一面吃着极其细嫩清淡的白鱼鱼肉,说:「诶,红哥你看什么呢?快来吃鱼。」 然后夹了一块鱼肉放他碗里。 一点红收回目光,拿起了筷子,淡淡地说:「没什么。」! 第208章 这小小的、因为口角而起的冲突,消弭于无形之间,全然没有被秦蔻注意到。 一点红非常淡定地收回了自己冷飕飕的目光,与她说了两句小话,也全然没有要提醒一下的意思。 江湖上的人,当然动辄就是把「江湖规矩」挂在嘴边的,一点红走南闯北十多年,什么人都见过、什么话都听过,对这「江湖规矩」却不屑一顾。 什么叫江湖规矩? 秦蔻的发言,的确惹到了那几个镖师,因为说评书显然在他们眼里是供人取乐的玩意儿,但叫一点红说,大家都是乙方谁比谁高贵呢=。= 况且,难道真的彬彬有礼,说话像抹了蜜一样的人,就能在江湖上受到礼待了么?那怎么可能,每年死在刀口之下的人,那可是有极多都是连武功都不会、一瞧见江湖人就唯唯诺诺、恨不得跪下来喊一声亲爷爷的普通人。 说到底,江湖上的规矩其实就一条,也是最简单地一条——那就是看谁的武功好。 谁的刀快、谁的剑利,谁杀人的技术更高超,谁的话就是规矩。 一点红自己就是个飞扬跋扈的主儿,僱主花钱要他杀人,得恭恭敬敬地请他,他不乐意出手时,谁都没法子要他出手,谁若是出言侮辱于他,那不好意思,管你是谁,拿命来吧。 这就是他的规矩,也就是秦蔻的规矩,该怎么说话就怎么说话,收敛?收敛个屁! 桌上的其他人当然也是这么想的。 第506页 傅红雪在现代看着再纯良、再自闭乖巧,像是个沉默寡言的男大学生,他也是那个能在狂怒之下一刀削断人耳、把人压在桌子上一字一句地问「你服不服?」的残酷刀客; 阿飞喜欢吃薯条炸鸡,在家还会乖乖拖地扫地、抢扫地机器人的活干,但千万莫要忘了,在原书之中,他十八九岁第一次出场时干了什么。 ——他要一个人,用五十两银子,买那人自己的命。 那人是个气焰嚣张的恶人,乃是在黄河一带作恶多端的「碧血双蛇」中的白蛇。阿飞初出茅庐,凡是都透露出一股一板一眼的、属于执拗少年的认真来,但他的认真却也透露出一种惊人的、冰块一般的残忍,因为他问的是:「你的脑袋 值几两银子?」 白蛇哈哈大笑,狂妄地说:「我这脑袋价值千金。」 阿飞却是缓缓地摇头,就像是在给他猎的白狐狸皮估价一样,很认真、很中肯地说:「你只值五十两。」 之后的事情自然不必多说,他不多废话,一剑戳透了白蛇的咽喉,盯着白蛇的兄弟黑蛇,然后说:「他承认输了,五十两银子呢?」 这就是阿飞,阿飞当然也是善良正直的人,但他和现代人依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在江湖里,杀人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或者说……想要保持不杀人,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迄今为止,也只有楚留香一个人做到了,花满楼杀人极少,不过有一次为了救人,他还是在情急之下杀了匪徒。 但他看上去也依然很健康、心态十分稳定,并不会因此陷入愧疚与内耗之中。 至于陆小凤……他上一个杀的人是南王世子,再上一个是他曾经的朋友,六扇门退休老总金九龄。 他看上去也依然很乐天,一天没事就打游戏,像个现代宅男。 秦蔻不懂这些,或者说,她在书中看到过,但感受不大具体,还是按照自己在现代的习惯吃吃喝喝、说话聊天,但所有人都认为,她的确有这个资本这么做,否则要他们干什么呢? 观光嘛,度假嘛,当然是怎么放松怎么来,至于这些不大愉快的事情,交给古代侠客们来挡住吧! 秦蔻的注意力此刻还完全集中在饭桌上呢。 太湖水浅、水质清,小型鱼类众多,银鱼乃是一种身长仅两三厘米的透明鱼类,与莼菜一同做成银鱼莼菜羹后,才被烹出了细嫩的白色,身形拱起,不仔细看,还当是小小的虾仁呢! 因为小,所以肉质极其细软滑嫩,浑身上下,只有一根鱼嵴骨撑着身子,然而这截骨头也是可以轻而易举地咬断的,只有那么一丝丝聊胜于无的阻力,甚至还为这软滑的鱼肉增添了一点新鲜口感,与滑熘熘的莼菜同煮,便是一碗柔美的、惬意的羹汤了。 没错……就是这个,她小时候吃的毫无疑问就是这个! 银鱼与鸡蛋同炒,上一道银鱼炒蛋,算是一种极其家常的吃法,秦蔻吃过很多炒鸡蛋,比如说最简单最搭配的西红柿炒鸡蛋、韭菜炒 鸡蛋,也有在彩云省吃到的茉莉花炒蛋,秦蔻觉得比起彩云省人,她的口味可能还是同江南人更合得来一点吧…… 再来,便是仙灵灵的素菜,秋天姑苏的时令蔬菜,就是大名鼎鼎地水八仙,油焖茭白、荷塘小炒、桂花糖藕、茨菇香干,另有海量的桂花味甜品填充饭桌,桂花酒酿小圆子、桂花鸡头米、桂花赤豆煳、桂花绿豆汤……陆小凤好像是怕秦蔻吃了这顿再没下顿似得,洋洋洒洒点了一大桌子,七七八八地摆着。 还有两碟桂花糕。 这两碟桂花糕还不大一样,一碟四四方方,白白嫩嫩,显然是蒸出来的;另一碟切成薄片,被煎得两面微黄,吃起来蛮有嚼劲的,花满楼解释说,这一种桂花糕是用糯米混着粳米蒸的,质地偏硬,一般都是拿来煎的。 秦蔻:外地人长见识.jpg 不过这满满一桌子桂花…… ……真是甜品地狱。 一点红显然很乐于待在这个地狱里。 他爱吃甜的,口味上又是传统中式甜点的口味,西式的蛋糕、蛋挞什么的偶尔尝尝鲜,到了糕饼、赤豆煳这一类的东西时,就能一个人干掉一大堆。 秦蔻总是怀疑他这么吃甜的会胖……经常没事就很警惕地环环他的腰身,捏捏腰侧……毕竟秦王好细腰嘛,这一把劲腰要是消失了她会很难过的。 崇尚极简生活,且对美食没有太大兴趣的傅红雪对什么菜都是淡淡的。 此刻回到了古代,虽然并不是他所在的时代,但江湖是共通的,他自然感觉到了熟悉的气息,这气息是由酒、刀光上的金属味和血气所组成的。他并不害怕这些东西,只是…… 只是身边多了一个对江湖毫无概念的秦蔻,他不得不暗自警惕。 因此,傅红雪的习惯又回到了从前,左手稳如磐石地握着刀,刀藏在桌下,放在腿上,他只用右手慢慢的,一口菜、一口饭的吃东西。 阿飞呢……阿飞吃东西非常快。 这个事秦蔻都观察过好多次了,阿飞吃饭的那种快还不是狼吞虎咽的那种,既快,还能做到充分咀嚼,绝不囫囵咽下。 不过今天,秦蔻还观察出了一些别的东西。 比如说……阿飞不喜欢吃鱼,因为鱼要吐 刺,影响他的吃饭效率。那条清蒸白鱼上来之后,秦蔻还给他夹了一块,阿飞皱了一下眉,认认真真地挑起了白鱼中细嫩的小刺。 第507页 他还发表了一番关于人类的咽喉为什么那么脆弱的抱怨。 秦蔻就多问了几句,才知道他小时候见过被鱼刺卡到喉咙最后死掉的人。 山林之中,肯定是有猎人出没的,阿飞见过,也有面熟的猎人,那人曾觉得他一个小孩子在山林中衣衫褴褛着狩猎,实在可怜,因此分他肉吃,阿飞瞧都没瞧他一眼,只硬邦邦地说了一句「我不受人恩惠」,就走掉了。 这人经常在山林中出没,后来却再不来了,阿飞心中觉得不妙,下山去找,才听人说起,这人因为吃鱼被大刺卡住了嗓子,什么吃馒头、喝醋,各种法子都用尽了也取不出来,最后咽喉肿得一口都吃不下去,慢慢病死了。 阿飞顿了顿,转身上山。 他想了想自己,又想了想母亲,觉得如果是他们吃鱼刺卡住咽喉的话,可能连吃馒头、喝醋这种法子都用不上……所以他后来一般能吃上的时候,都不会选择下河去抓鱼。 这还真是…… 秦蔻嘆了口气,摸了摸他的脑袋。 不过银鱼他就很喜欢了,这种比虾还要小,嫩滑如里嵴一样的小鱼对人完全没有一丁点的威胁,也得以让阿飞好好地体会一番美食。 吃到最后,还有黄焖河鳗。 这道菜很费功夫,鳗鱼肉丰腴饱满、鼓鼓胀胀,鱼皮滑嫩,苏式的浓油赤酱裹在上头,比之秦蔻吃惯了的照烧鳗鱼味道好得多,主要还是因为这是新鲜河鳗现杀的,酥软入味,就算是最后上来,秦蔻早吃饱了,也忍不住多夹了几块。 还有一道盛在白瓷小盅里的甜点,乃是用杏子细细切碎做果酱,上头浇着莲子鸡头米糖水,顶上铺着杏脯肉、撒着糖桂花,极富巧思,也难怪临江仙是姑苏城中的名楼了。 这么一套河鲜、素菜、糕饼、甜点的组合拳下来,秦蔻早葛优瘫在椅子上,喝口清嗓子的茶水,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朋友们聊聊天,休息休息,再说下午的行程。 陆小凤这个本地人就顺势说起了姑苏的面。 都说西北是有面食崇拜的地方……老s省的食物碳水含量完全超标, 隔着一道壶口瀑布的另一个s省,那更是面食的宇宙中心,把面玩出了花样。但其实姑苏的面也不差的,就上午这么一走,路过了不下十几家面馆,在现代,秦蔻还听说过当地每年还会评选什么「姑苏十碗面」。 不过现在…… 秦蔻赶忙制止:「别说了!下午饿了再说!」 吃饱了饭去超市都恹恹地什么零食都不想买,怎么可能会兴致勃勃地接着谈论吃的问题啊。 此时此刻,一楼大堂之中的方桌子旁、木条凳上,也已坐满了人。 姑苏水网密布,江南运河绕城而过,使得这座灵秀水乡成为了南面的航运中心、交通枢纽,因此此地南来北往的商人极多,在这个武林的时代、武侠的时代,商业与武林人士是紧密连接在一起的,故而待在这座城池之中,实际上可以听到最新的江湖消息。 而「临江仙」又是一间极出名的酒楼,汇聚在这里的消息,实在是多得要命。 秦蔻撑着头,饶有兴趣地听着。 六扇门退下来的捕头金老总金九龄就是绣花大盗这件事已经过时了,有一个人正谈起这事儿,结果桌上的人一个个表示——这都多久之前的事情了,你的消息也太落后了! 那么,现下最新的消息是什么呢? 那自然就是那九月十五,紫禁之巅的事情了。 剑神西门吹雪与剑仙叶孤城的巅峰对决! ……被取消了。 这可真是……令人大跌眼镜。 其实秦蔻清楚其中的内幕,就是陆小凤暴起,直接杀了南王世子,把这场声势浩大的造反摁死在了摇篮里,同时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对决就在那个院子里进行,观众只有陆小凤一人,胜负也已然分了出来。 西门吹雪在与叶孤城的决斗之中,似乎悟出了什么,当时他久久站在原地,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手中的剑,而后返回万梅山庄,闭关去了。 叶孤城似乎也悟到了什么,但他并不急着回白云城去,飞仙岛在极南之地,他鲜少离开,这一次来了京城,就打算慢慢游览着回去,顺便还把西门吹雪之前的出门遛弯活动给捡走了——那就是一路追杀作恶之人。 啊这…… 这也挺好的。 最起码对陆小凤来说,自己的两个朋友不再想着你死我活,各自都又想明白了剑道之路上的一些关窍,也从一些有的没的政治斗争中脱离出来,实在是好极了。 只可惜,这江湖上并不是每个人都和陆小凤一样这么好心、这么善意。 早在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定下决斗之约的那一天起,关于他们二人的胜负,便成了江湖上最如日中天的大赌局,有些人干脆为之赌上了自己一辈子的财富,这狂热的程度,简直好似是一群豺狼在盯着两个人决斗要流出的血。 现在,决斗悄无声息地取消了,赌局不了了之,赌得极大的人不必参与这样一场豪赌,冷静下来之后也松了口气,但庄家却连一厘都赚不到,其恼火程度可想而知。 于是消息汇聚在了临江仙里,那就是鱼龙混杂、假九真一,有说叶孤城怕了的,有说西门吹雪避而不战的,有说西门吹雪的老婆难产的、还有说叶孤城中了唐门奇毒,只能等死,不能决战的。 第508页 最后一个说法被当即推翻,有人立刻指出,前不久还看见叶孤城在路上顺带着当良好市民,路见不平,一剑杀了太行八虎的呢。 听墙角的秦蔻:「……」 秦蔻扭头问一点红:「这什么太行八虎,不是之前那几个走了的镖师杀的么?」 一点红说:「他们杀的叫太行五虎。」 秦蔻:「……」 秦蔻:「……太行山上怎么这么多虎,这外号起的不觉得太雷同了么?」 陆小凤耸了耸肩,吐槽道:「一般都是路匪,没念过书,不识几个字,就喜欢起这种虎啊豹啊的外号,太行山上起码前前后后有一百八十只老虎当过路匪,东北虎自然保护区里都不一定有这么多。」 他还顺便锐评了一下:「而且一般他们都很菜。」 秦蔻:「……」 秦蔻:「fine。」 也算是一种独特的江湖景观吧。 吃饱喝足,连茶叶都喝了两盅,秦蔻陷入了一种饭后困的状态之中,一个接一个地打哈欠,大家就打算先去百花楼休憩,等下午休息好了,再出门去玩耍。 但谁也没想到,就是走在路上,他们居然还能听到有人蹲在路边商量着准备暗算陆小凤。 一只无辜的陆小凤正巧路过。 不过因为他把自己的鬍子颳得是干干净净的,这几个人居然没认出来,继续在正主面前大声密谋。 陆小凤:「……」 人在路上走,阴谋从天上来啊。 陆小凤板着脸,干脆在旁边的茶摊上买了一碗茶并一碟花生瓜子,一面磕一面听他们打什么坏主意。! 第209章 人在路上走,阴谋天上来……这其实是陆小凤身上的常态,他早都习惯了。 好好地在客栈里躺着,喝着酒,偏偏就有个叫丹凤公主的人上门来要他帮忙;好好地在苦瓜大师家里吃素斋,偏偏就有个金九龄贼喊抓贼,非要引诱他去调查什么绣花大盗。 不过这种当面大声密谋的场景,也的确是第一次就是了。 陆小凤觉得荒谬得要命,下意识地伸手要摸一摸自己的鬍子,然后才想起来……啊,鬍子已经没有了…… 他的「四条眉毛」太出名了,剃了眉毛之后跟开了易容buff一样…… 不过…… 他看了看坐在自己对面,一面微笑着摇摺扇,一面慢条斯理地喝茶的花满楼。 ……这些人不认得陆小凤,连花满楼也不认得么? 哦,好吧,花满楼的显着特徵是面如冠玉、风度翩翩且瞳孔失焦,现如今,花满楼的眼睛瞪的和铜玲一样有神……显然也失去了最显着的特徵。 换句话说……他们两个都开了易容buff…… 至于其他人,他们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物,自然是谁也认不得的,就这么光明正大的坐下,若无其事地喝茶嗑瓜子,一起听这几个人大声的密谋。 这几个人,乃是活跃于长江一带的水匪,诨名江淮三霸,乃是一母同胞的三兄弟,手底下有些硬功夫,但这功夫,在一流的高手面前,却也不顶什么事儿。 即便如此,这江淮三霸,这些年来也抢了不少人,手底下沾了不少血,积攒下来的家底儿也不少。 当水匪对武功的要求,没有当路匪那么大。 早年间,这三兄弟便扮做船夫,一船一船的拉客,他们三个眼睛倒是很尖,很会看人下菜碟,若是碰上一看就不好惹的硬茬子,那就安安稳稳的去当摆渡,把一船人都送过江去,但若是碰到了一船老实人,那……嘿嘿! 旅客嘛,水性好的没几个,船只要往江面上那么一停,那就是个孤岛,人在上头,就只如同砧板上的鱼肉一般,当然只能任人宰割咯。 这三兄弟通常情况下目的只是为了抢劫,杀人的话,多是为了杀个刺头、杀一儆百,好叫剩下 的肥羊乖乖掏钱。 况且这三兄弟还精通易容,每次出手,用的面皮都不一样,谁也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样。 不过……他们也干过一波大的,就在不久之前。 那一次是例行抢劫,也例行有不服气的小年轻站起来当刺头,江老三也一点儿没手软,刀一抬,就削掉了那小年轻的手臂。 那年轻人身着锦衣,头戴紫金冠,瞧起来就是个富家纨绔,可以一宰,却没想到,那年轻人痛唿着倒下的时候,他身边的一个长随竟然脱口呵斥道:「大胆,你们知道他是谁么!」 这…… 能在水匪的地界上还这么嚣张,全然不知道自己早成了待宰肥羊,这无疑是一个很愚蠢的长随。 但这愚蠢,却让江淮三霸们都警醒起来。 ——能在这种时候还如此飞扬跋扈,难道,他的后台真的大得不像样子? 这样一想,江老三眼珠子一转,故意用一种极其轻佻不屑、激怒人一样的语气说道:「狗娘养的!上了老子的船,你就是天王老子家的,也不好使!」 说着,还重重地踢了那长随一脚。 这自然就是要激得那几个人自报家门,看看这到底是谁家的小孩子,他们到底能不能惹得起。 可偏偏,那长随竟是再半个字也不说,冷笑连连,爽快地将身上的钱袋子交了出来,并慢条斯理地说:「只要放我们走,再赠你们五百两金子!」 其实这小少爷只是一个豪商家庭出生的纨绔,还是个不大受爹重视,被养废了的纨绔,有点背景但不多,那长随没拦住刺头小少爷作死,立刻心生一计,虚张声势,以求保命,看似愚蠢,实则是不得以而为之。 第509页 那长随当时心中想的是——这水匪三兄弟,总不至于把一船人给杀光,他故作镇定虚张声势,只要唬住了他们上了岸,那就成了。 但没想到的是——他还是低估了江湖的残忍,也低估了江氏三兄弟的残忍。 他们不常屠杀,只是为了少惹麻烦,并不是因为不敢。 但是,一旦有什么事情真切的威胁到了他们兄弟三人的性命,水匪便会露出极为残忍的一面。 江老二恶狠狠地盯着故作镇定的长随,忽然阴森森一笑,不再多 问,抓紧时间呵斥辱骂其余的旅客快点交出钱袋,粗暴地把有钱女客头上的珠宝首饰拽下来,船上恐惧的呜咽声连成了一片。 然后,掠夺够了的江淮三霸就大开了一回杀戒,把船上的男女老幼,全都杀光丢下了长江去餵鱼了。 ——反正做水匪的,杀一船人其实算不了什么。 在江湖上,只要不是惹了众怒,一般也不会有什么「武林盟主」来没事找事,江淮三霸想了半天这小纨绔的身份,连什么武当峨眉华山都想进去了,猜来猜去猜不着,这梁子有结的巨大,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了。 这本是一步谨慎的棋,却没相当,那纨绔的长随却真的是个精通水性的人,见势不对,自己的命要紧,跳下水就跑了,江老三当机立断,也跳下了水,玩了命似的追,都没追上。 原本是为了杀人灭口的,却没想到一船人都杀了,结果正头戏给跑了! 自此之后,这三兄弟有事没事抢抢劫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他们先是改头换面,把原先的船凿沉了,买了艘新船,其次,他们虽然每次都易容,但兄弟三个一块儿撑船,还是显眼得很,于是江老大独自外出追查那纨绔的身份,江老二和江老三继续撑船,江老大那开黑店的老婆,人称女屠户的柳大娘,照应着这两个小子。 那长随逃走后,自然没敢再回主家,怕被打死,况且他本来也对那纨绔少爷无甚感情。只是此人生性正直,每每想到那一船的男女老少的死,都辗转反侧,彻夜不眠。 长随发誓一定要让这害人无数的江上悍匪付出应得的代价! 只是他就是个普通的长随,会武功,但也只是粗通拳脚,连江家三兄弟那种江湖上的三流货色,一刀砍下,对他来说都已是灭顶之灾,那些更加大名鼎鼎的人物,对他来说简直就好似是非人的仙人,又怎能肖想? 但……又有谁会帮助他呢? 又有谁会为那一船死去的男女老幼伸张正义呢? 这时候,他就想到了陆小凤,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也是爱管闲事的陆小凤。 爱管闲事,这外号听起来并不威风、也不气派,反倒带着点戏嚯、带着点无奈,就好像大家都是一个乡里的人,瞧见了他,立刻就同身边的伙伴说——你看 吶,那个就是陆小凤,爱管闲事的陆小凤! 他听说了很多关于陆小凤的事情—— 他爱喝酒,却又千杯不倒;他有两条修剪的很整齐、甚至像是眉毛长错了位置一样的鬍子;他有一件鲜红的披风,来去如风、风风火火;他是这个世界上最自由的浪子,也是最热忱、最善良的浪子—— 了解得越多,他就对这个人越憧憬,他只恨不得立刻就找上陆小凤,诉说自己的冤屈。 陆小凤居无定所,很难寻找,但他的好友花满楼却一直就住在姑苏。 花满楼也是个善良而伟大的人,他的百花楼永远对任何人而敞开,永远都会收留走投无路的人,而只要找到了花满楼,就一定能等得到陆小凤,有花满楼的地方,好像才是陆小凤的家。 于是,长随立刻决定动身前往姑苏,寻求花满楼的帮助。 这是一个相当明智的决定,但很可惜,江老大不是傻子,他一个人出来追杀长随,自然分析过长随的行动模式。 首先,主死奴存,他必然不敢回主家,主家不打死这条不护主的狗才怪。 其次,他躲不了,一个三脚猫功夫、不能回家乡、没有盘缠走远,操着一口口音浓重的官话的人,绝不是一个隐藏高手,在这一段水匪密布、黑店纵横的地方,他太显眼了,一露面,他必然会得到消息。 最后,百花楼就在姑苏——这是一个足够近,也足够有力的庇护所,爱管闲事的陆小凤……不行,一定不能让这小子真的找到陆小凤! 所以说长随还是不够了解江湖啊,江湖上的势力分布,本身都能推导出很多信息了。 长随一路谨慎,前往姑苏,却在某一日里一不小心撞进了一间黑店,也是这长随倒霉,黑店的主人,正好就是江老大的夫人,女屠户柳大娘。 之所以叫女屠户呢,自然是因为这店里的肉包子都是用一种……额,两只脚行走的生物剁成的,这也算是黑店传统了吧。 长随撞进柳大娘的店里,简直是倒霉透顶,柳大娘对这个送上门的冤家也一点没客气,又恨他令他们多生出这么多事儿,当下就用铁钩子刺穿了琵琶骨,如猪肉一般的挂在了地下室,一面派人去给江老大送信,一面磨刀霍霍,就要活宰了他! 但,这段时间江南地区不还游荡着一个莫名其妙捡起了西门吹雪爱好的叶孤城么…… 好巧不巧,这一天叶孤城刚好就进了这家黑店,也一眼就瞧出了这地方不对劲。 第510页 叶孤城不爱多废话,甚至都没听柳大娘的周旋之词。他垂下头,一寸一寸、慢慢地拔出了剑,在长剑的寒光之下,他的双目愈发地漆黑而漠然,身上的白衣却洁白地如仙人一般。 他慢慢地拔剑,这并不是在心理上折磨柳大娘,而只是他的习惯而已。 女屠户柳大娘,在叶孤城眼里,就是个死人。 自然的,这店里所有的人都没能逃得脱,只有长随幸运得活下来了。 接到消息自不远处赶来的江老大到达的时候,瞧见的就是自己的老婆的尸体,再看见她脖子上的剑伤,然后想到进来白云城主路过江南一路往南走的事情……他的头皮忍不住发麻。 白云城主见到了那个长随,知道了他们杀的那一船人……剑仙叶孤城,会来杀他们么? 正如同他们杀死那一船无辜的男女老少比碾死蚂蚁还容易一样,对剑仙叶孤城,也就是江湖中最顶尖的那一拨人来说,杀死他们三兄弟,也不会比碾死一只蚂蚁困难多少。 江老大骇得近乎晕倒,一面暗恨那长随的运气实在太好,一面又在疯狂地思索着如何才能逃生。 福至心灵之间,他居然也想到了找陆小凤帮忙。 众所周知……陆小凤和叶孤城是朋友,别人的话叶孤城不喜欢听,但陆小凤一句话,肯定比十句还要顶事。 但问题是陆小凤是个正直的人,似乎没理由会阻止这种替天行道的行为。 好在……陆小凤是个很风流的人,他有很多红颜知己!这些红颜知己之中,当然有不能惹得,比如说位列江湖四大母老虎的江轻霞、薛冰……不过这其中也的确有手无缚鸡之力的娇娇女子,比如说……名妓欧阳情! 欧阳情自遇到陆小凤之后,就再不肯露面了,听说最近正住在一座姑苏的宅院里。陆小凤这人最是怜香惜玉,只要制住了他的心头宝贝,难道还不仇使唤不动他?他是灵犀一指也好、灵犀一百指也好,都没有法子!陆小凤又是个极重诺言的人,只要他答应的事情,就算是捏着鼻子,他 也会做的!大不了,他们三人跪在陆小凤面前发誓,从此之后再也不做水匪,愿意散尽家财,只求留条命在。 于是,这江氏三兄弟就结伴进了姑苏城,也许是因为叶孤城的压迫感实在太强,强到这三兄弟已完全慌了神,他们也不至于就在大街上窸窸窣窣地谈论起来,把这件事说了个七七八八,正好就被失去本体的陆小凤给听见了。 陆小凤:「……」 欧阳情……他们知道欧阳情是谁么? 红鞋子组织的四姐!他们三个有种找上门去,欧阳情就能直接手起刀落给他们剁咯! 陆小凤和欧阳情自然是真的有一段儿的,这江湖上大部分和陆小凤有关的绯闻都是真的……不过也正如同他以前的无数段恋情一样,这段感情在几个月内就宣告结束了。 现在呢,他们之间的关系,大概就是谁也不见谁,一见面,感觉会很尴尬,就像当初见江轻霞时一样尴尬…… 所以自然而然的,当听见这三个傻货要绑架欧阳情来拿捏他的时候,陆小凤尴尬得脚趾都要扣地面了,要是他们真的撞去了欧阳情那里,那他大概会尬死。 秦蔻……秦蔻没什么反应,因为她听不懂江南的方言,她还以为大家就是在这里喝口茶歇一歇呢! 一点红一面听,一面还不忘同秦蔻说些小话,说一说江南的风光与风俗,正如同任何一对热恋之中的情侣一样。 秦蔻对江湖颇有兴趣,也很想在这个环境之中瞧见他们大展身手,尤其是提到了轻功,还同一点红笑道:「用轻功踩在这样的黛瓦之上,想必感觉一定和在城市里很不一样吧,我看你们那时候都快憋疯了,跑到直江池上去飞来飞去。」 她说的是他们一块嚯嚯低德地图那段时间…… 一点红忍不住勾唇笑了笑,抬头一看对面,有个卖水红菱的摊子,便顺口问:「吃不吃菱角?」 水红菱很是脆嫩,不必烹饪,直接吃很好吃。 秦蔻说:「吃啊……但我不会剥那个。」 她体贴的男友早料到了,没什么表情,淡淡地道:「我剥。」 秦蔻:(* ̄︶ ̄) 而那三个又残忍、又愚蠢的倒霉蛋,在隔壁的面摊上吃了一碗滷鸭面,就匆匆地起身,消失在了街角。 陆小凤和花满楼这个级别的高手,就坐在他们身边,光明正大的听了一气,但他们却连发现都没能发现得了。 陆小凤面无表情地喝了一口茶水,又瞧见了另一张桌子上剥好的、白嫩嫩的红菱角,伸手就去拿,扔进嘴里大嚼特嚼,收穫了他的好朋友红兄的一记白眼。 陆小凤扬唇一笑,对秦蔻道:「既然来江湖,还得看点刺激的,你想不想看一场好戏?」! 第210章 这件事简直就是有点匪夷所思的。 但在江湖上,尤其是在陆小凤这里,却又好像十分正常。 陆小凤脾气好、本事大、又爱多管闲事,那么,自然而然,会有许多有的没的人,会想来麻烦麻烦他。 他也不是没救过这样的江洋大盗,居中调停,让那人最终逃出生天、金盆洗手。 不过那个人与江氏三兄弟不同,他是被当地的府官逼死了全家,逼得落草为寇的,落草为寇之后,他也只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追杀那狗官的全家罢了。 第511页 江湖上人人手上沾血,但沾血与沾血也不一样。 血亲復仇、与滥杀无辜,是有着根本的区别的。 但陆小凤一般都不爱往外边乱说旁人的事情,所以有些事儿传着传着就变味了,也就难怪这江氏三兄弟一瞧见叶孤城出了手,立刻被吓破了胆子,居然来找他居中调停。 不过,脾气再好,也不代表他喜欢被算计。 尤其是被这样无恶不作的人给算计一把,一想到他们的打算,陆小凤简直都要冷笑三声了。 也不知道算他们运气好不好,居然迎面就撞上了陆小凤,他们居然还没认出来! 不过,真摸到欧阳情那里,欧阳情会不会学她的姐妹们削削鼻子、剁剁耳朵什么的,就未可知咯。 ……从这个角度来说,迎面撞上陆小凤居然还是件好事,毕竟陆小凤现在一想到欧阳情就有点尬住了,绝不可能让这三个傻子因为他去找欧阳情的不痛快。 江氏三兄弟就是三条小鱼,并不至于让人如临大敌。 陆小凤瞧见秦蔻今日饶有兴趣,连酒楼里那些人叽叽喳喳地说闲话都听得津津有味,便有心让她也瞧上一场这样的江湖械斗,也算是不虚此行吧。 秦蔻:「嗯?什么什么?」 陆小凤:「就是这样啊……」 叽里咕噜哇啦哇啦的把刚刚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秦蔻果然皱起了眉,厌恶地说:「天底下居然有这样穷凶极恶的人?」 一点红淡淡地道:「这种人在江湖上才是多数。」 陆小凤道:「所以我要去收拾他们,你去 不去?」 秦蔻:「啊!去啊!替天行道!」 一点红有点不贊同地皱起了眉,瞧了秦蔻一眼。 他是不乐意让秦蔻瞧见这些的。 他与陆小凤、花满楼一样来自古代,甚至来自于地域很相近的松江府,但他从来没提过、也从来没想过带秦蔻回他的家乡看一眼。 因为那里还有薛笑人,他那神秘又残忍的师父。 一点红不是个认死理的人,认为一段缘分的了结必须是堂堂正正的打一场,你死我活,他对薛笑人没有感情、对自己那些师兄弟也没什么感情,他只是单纯觉得他欠着师父的恩情。 若没有师父,他早就饿死街头;若没有师父,他练不成这样辛辣的剑法,也无法跻身于江湖一流高手的行列之内,摆脱任人宰割的命运。 所以他为他卖命十几年。 等到他觉得自己的恩情还干净了的时候,便头也不回地走得瞧不见了,才不会像某些蠢人一样,还自投罗网地回去打声招唿「我走了啊,不回来了啊」……那不是自己找死么! 他是一个不需要「说法」的人,也是一个不需要「离开的仪式感」的人,论果决干脆,恐怕这世上没几个人能超过一点红。 但同时,他也绝不会带秦蔻回到他的世界去,去看一眼他长大的地方,因为那里有危险,他会杜绝她身边的所有危险。 这里的江南……并非他所在的时代,而是百年之后,曾经给了他极大威压与恐怖的薛笑人,此刻早已死得不能再死,只要他想,甚至能去把他的坟给掘了。 但他依然没有松懈,他一直都很警惕。 因为……江湖的危险是无处不在的,而秦蔻在这个世界之中未免太脆弱了一点。 他无法接受失去秦蔻的危险,即便知道这种可能性很小,但一回到熟悉的江湖,他总是忍不住想起死尸,死在自己剑下的、或者死在别人兵器下的…… 他的眉头紧紧地皱着,一句话不说。 秦蔻轻轻地握住了他的手。 一看他这样,秦蔻就恍然间回到了他刚刚来的时候的样子……这一言不发、浑身肌肉缩紧、蓄势待发的模样,简直就像是……他第一次坐电梯时的那样。 不过 这也令秦蔻有些唏嘘和欣慰,从前,他是因为现代的那些善意而应激,如今,他是因为回想起了武侠世界的危险、不想她涉险而应激。 秦蔻轻车熟路地握住他的手,一点红那只大而修长的手反射性地紧紧抓住了她,秦蔻笑了笑,伸手轻轻在他侧腰上拧了一记,一点儿也不疼,只是让一种奇异的酥与痒顺着腰侧在神经里蔓延至消失。 一点红垂下头看她,嘆气道:「你想看这个……也无可厚非,只是……」 秦蔻:「不准只是!」 一点红不说话了,只是仍看着她。 秦蔻嘆了口气,放开他的手(期间还受到了一点阻力),把一边蠢唿唿地、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在追着自己尾巴玩的大橘抱起来晃了晃。 大橘:「嗷!」 秦蔻:「你看,不值得担心吧?有大橘在呢,还有这么多人在呢,你放心好了,我肯定不乱冲出去给自己添麻烦。」 一直安静吃核桃的阿飞:「???」 猫能有什么用啊?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最后确认道:「你就在我身后,别乱跑。」 秦蔻点点头。 陆小凤笑道:「快点啦,不然那三个蠢东西都要撞进欧阳情那里去了。」 一点红冷冷道:「哼。」 林诗音自小到大都不喜欢这种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法子,她一向很排斥江湖,对这样的事情自然没什么兴趣,于是就先行回百花楼休息了,她武功平平,秦蔻怕她遇到什么事情,于是便请傅红雪陪同一块儿回去,顺便把阿飞也送回去睡午觉去了。 第512页 他们两个也算是有默契了,毕竟林诗音每次去找蓝蝎子,都是傅红雪顺带着去当保镖的。 傅红雪不但是个出众的刀客,也懂得十七八种分辩毒物的法子,花白凤变态归变态,也的确教了他真才实学。 这么一安排,陆小凤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轻轻地唿出了一口气。 然后旱地拔葱,只一个唿吸之间,整个人便已飞身而起,好似这世间的万有引力丝毫不在他身上起作用一样,轻飘飘的、举重若轻地跃上了屋顶,那屋瓦甚至都没发出一丝声音。 他展动身形,只一眨眼,便已飘然而去, 这动作虽然很优美、很像是一片云彩,但速度却实在快得很。 大橘紧紧地扒住了一点红的前胸,秦蔻趴在一点红的背上,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 大橘:「喵!」 秦蔻:「唔。」 一点红:「……」 浑身长满挂件的一点红面无表情。 花满楼:「……」 花满楼赶紧上前解围,随手买了一个小背篓,把大橘扔到小背篓里,给自己背在背上了。 大橘从背篓里探出头,用两只爪子扒住了背篓的边缘。 然后,它就飞了起来,变成了一只用外部挂件飞翔的飞猫。 与此同时,一点红也如一缕轻烟一般掠了出去,紧紧跟在陆小凤身后。 中原一点红不以轻功见长,自然比不上陆小凤,但一个出色的杀手,各方面均衡发展,实属六边形战士,背上背着个一百来斤的大活人,还能如轻烟远上,就拉了陆小凤四五个身位的距离。 秦蔻已经和他一起玩过很多回轻功的游戏了。 但之前都是在夜晚空无一人的街道之上,这一次却不一样,这一次是穿行于屋瓦之间,屋瓦如乌云一般,一片片地自她的脚底快速后掠,那种瓦片被脚轻轻借力而发出的声音如此清晰,风打在她的脸上,于是她立刻就感受到了一种又速度而引发的快乐。 除此之外,视野开阔,没有高楼挡住,姑苏的百姓似乎早习惯了武林高手在天上嗖嗖嗖的飞来飞去的情景,年纪大些的人,根本连头都不带抬一下的,只有小孩子们好奇地向上张望,兴奋地大喊:「有侠客再飞!」 大橘也激动地大喊:「喵~~~~~!!呜~~~~~~!!」 它的毛毛都抖成了波浪线,圆圆的大眼睛都眯起来,犬齿都呲出来了。 秦蔻在片片屋瓦之间穿行,忽然发现自己原来就在城市的最高点在俯瞰,白墙黛瓦、青石板路在不断地延伸,姑苏城内,依旧有纵横交错的水网,此之谓——水路双棋盘。 早在战国时期,姑苏这种水网密布的城市布局就已初见雏形,人们相信这是战国四君子之一的黄歇君的智慧,早些时候,他们顺便去了趟城隍庙,秦蔻才知晓,姑苏人一向视黄歇君为守 护姑苏的神祇,一直供奉在城隍庙中。 一点红轻轻一掠,整个人便如旱地拔葱一般凭空跃起了四五丈,交一点地,又是一个借力,再次向上,便立在了一座三层高的酒楼顶部。 陆小凤正站在屋瓦上,也不知道从哪里抖出了件红披风,往身上一系,然后扭头对秦蔻笑道:「看我像不像克拉克·肯特。」 秦蔻:「……」 秦蔻心里那刚刚燃起的一曲「笑傲江湖」,被刺啦一声浇灭了,凉得透透的。 秦蔻特别嫌弃:「你能不能少说两句?」 陆小凤:「切,你嫌弃我……啊,找到了,那呢。」 他的目力极佳,过目不忘,那江氏三兄弟虽然精通易容,但人的身体习惯、行走姿势是不会变的,陆小凤若是连他们都认不出来,这才奇了怪了呢。 只见那江氏三兄弟鬼鬼祟祟进了间院子,这院子就是姑苏城中最普通的那一种院子,四四方方,院中铺着半旧的青石板,一棵古树,树下几把半旧不新的躺椅,三人进了门,各自进了屋,拎了兵器,聚在一块窸窸窣窣,不知道在讨论什么。 陆小凤翻了个白眼,整个人已轻飘飘地落在了院中。 院中,江氏三兄弟正在讨论,却只见一抹红色自眼前飘过。 有人来了! 这人落地时,竟然连一丝声音都未曾发出! 这几日如惊弓之鸟一样的江氏三兄弟登时跳起,手持钢刀,厉喝道:「来者何人!」 抬头一看,便瞧见个身上穿着白衣、背上披着红披风的年轻男人。 这男人随随便便地站着,似乎站没站相,重心也只压在左边,肩膀也不一边儿高,松弛地双手抱胸,似乎没看到三兄弟手中的刀光一样,唇边噙着慵懒的笑容。 更关键的是,这人他们刚刚见过!他们在面摊吃面的时候,这人就在隔壁嗑瓜子,咔嚓咔嚓的,好不令人烦躁。也就是三兄弟这段时日里夹起尾巴做人了,否则非得好好呵斥一番这小子不可。 没想到这小子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但……自己送上门的,真的是肥羊么?此人轻功极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跟在他们身后,竟就这么大剌剌地闯进了他们的落脚点……这、这 …… 性格最圆滑的江老大赔笑道:「不知英雄高姓大名啊?」 陆小凤似笑非笑,只嘆道:「三位刚刚不正在计划如何找在下帮忙么?」 第513页 此言一出,江氏三兄弟登时如遭雷击,瞧着这似笑非笑的青年,再瞧瞧他那光滑得好似从来没长过鬍子的人中…… 江老三惊唿:「你……你是陆小凤!这……这不可能!」 花满楼轻轻一声嘆息。 这一生嘆息也是凭空发出的,这三人脖子一转,才看见了刚好堵在门口的这位白衣公子,此人手持玉骨扇、头戴白玉冠,长身玉立、温文尔雅、阳煦山立,乃是再标准不过的姑苏式公子……就是背上背了个竹背篓,看上去不伦不类,奇怪得要命。 江老三又是一声惊唿,声音已抖如筛糠:「你……难道你就是花满楼?」 江老大一声爆喝,喝止了江老三这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行为,又哈哈大笑道:「你们两个后生,敢在这里煳弄你爷爷!」 他狞笑道:「谁不晓得,花家七公子虽心有灵秀,可惜瞎如蝙蝠,陆小凤年纪虽轻,却喜欢把眉毛贴在鬍子上,你们二人一个眼睛瞪的比铜玲都大,一个嘴唇比黄口小儿还干净,在这里装什么大尾巴狼……好哇,好哇,既然你们要多管闲事,那就拿命来吧!」 说罢,立刻便摆出了架势,那金环大砍刀便横扫一刀,江老大身形高大,肌肉虬结狰狞,手臂抡圆了往下一挥,似是有撼天摇地之雄劲,能噼裂巨石,自然也能噼裂人体—— 一点红轻轻落到院中,顺便还拉了把椅子过来让秦蔻坐下,神色淡定得很。 他根本懒得上去帮忙,双手抱胸,一副置身事外、漠不关心的样子,还有空点评一下:「空有蛮劲,蠢笨如猪。」 胆子最大,功夫最硬的江老大,选了陆小凤下手,那心肠最狠的江老二生平最恨锦衣华服的贵公子,一瞧见这个「冒充花满楼」的年轻人,也厉声喝着,要削下他一条胳膊。 而那胆子最小,成日苟在两个哥哥身后过活的江老三呢……他竟是个欺软怕硬的性格,一转身,瞧见院中忽然多了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坐着,全无功夫痕迹,身边有个黑衣人保护,便只心道:这黑衣人带着这么大一个包袱,岂非正是我的机会?我去攻那姑娘,这黑衣人必会露出破绽。 于是,他佯装去攻花满楼,攻出一半,刀锋却忽然转了方向,哇啦怪叫着朝秦蔻攻去! 一点红的目光剎那间似是结了一层阴森森的寒霜。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闯是吧?! 第211章 秦蔻在极短的世间之内,就看到了好几场她此生以来最为精彩、最为震撼的武斗现场。 这种现场……与从电视剧上看到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从前的电视剧也有武打戏非常精彩的,但隔着屏幕,那种真实的威压与唿啸声,是绝不可能完整的传达的。 江老大是个肌肉虬结的大汉,手握一柄金环大砍刀,一声厉喝,好似雄狮怒吼一般。惯在水上行船的人,自然不可能衣袂飘飘、高冠博带,此人衣襟大敞,露出黝黑油亮的胸膛,那一刀砍下时,浑身都使出了雄劲,额角青筋暴起,似是使出了千钧之力,浑身的内劲,只注入这一击—— 那柄砍刀刀背上的金环,也因为此人的内力而簌簌的抖着,发出了一阵清脆的金属撞击声,令人牙酸不止。 但陆小凤居然瞧也没瞧那面色狰狞的江老大,也似乎根本看不上这一柄舞得虎虎生风的金环大砍刀。 在他看来,江老大的破绽实在太多了。 一般来说,出招很少有使出全力的,因为全力出招意味着很难变招,更意味着惯性,江老大全力一刀砍下,这一刀若是砍中了他,那么惯性就会带着此人恐怖的体重,变成一份恐怖的力量,将他活活地噼成两半……但倘若没砍中,惯性就会使得这个大汉踉跄向前,在一两秒的时间之内,使得他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 这错误已足够让江老大死上十次了。 从秦蔻的视角去看,便只看见陆小凤在这种威压之下,依然保持着他懒洋洋的姿势,他的唇角甚至还噙着一丝微笑,电光火石之间,刀光已现! 随即,刀光停在了原地。 他只是随随便便的伸出了手指,也只是随随便便就那么一夹,刀光便停在了原地,那股子不可阻挡的态势戛然而止,那柄刀背极厚的砍刀,居然就这么被陆小凤牢牢地夹在了二指之间。 这难道还是人类的手指? 这难道是人类能做得到的事情? 这指尖之上,究竟凝聚了多大的力量,又是多么的精准,才能在一瞬间,将刀刃上的内劲全部消弭,举重若轻。 江老大有一瞬间的呆滞,似乎试着想要把刀抽回去。 然后,他的面皮就忽然急速地涨红,脸上的横肉不断地抖动,那一双狡诈、残忍的三角小眼睛里写满了惊惧,就好像在说:怎么会?怎么可能? 以及……这人真的是陆小凤!! 灵犀一指! 这就是灵犀一指! 陆小凤嘆了口气,伸手在钢刀的刀面上弹了一计,整把刀都发出一种奇异的震动声,江老大只觉得虎口一麻,刀已脱手落地,发出「当哐」一声。 而另一面,花满楼的打斗风格,与陆小凤这种截胡型完全不一样。 他的手里只捏着一把摺扇,玉骨摺扇,摺扇上用蝇头小楷写着一阕词。 此刻,摺扇在他手中翻飞。 第514页 摺扇对鬼头刀,自然不可能是硬碰硬,天底下没有这种傻货的,只有现在那些奇怪的电视剧,演员连个扇子都玩儿不好,愣用特效上,秦蔻看那个愣头劲儿,有时候怀疑那演员手里拿到不是摺扇,是光剑。 摺扇轻灵,讲究借力打力,花满楼阳煦山立,衣袂飘飘,身形展动之时,只觉得那衣袖轻拂、颇有些缥缈之气,摺扇哗啦一声翻开,似是一股无边之水,轻轻那么一裹,四两拨千斤,鬼头刀上的内劲与刀气,登时消弭于无形之中。 江老二自然惊诧不已。 花满楼立在原地,唇角带笑,只如兰芝玉树一般,头顶的玉冠被正午的阳光那么一照射,似乎闪出了一点金光。 大橘探出头,很不合时宜地往花满楼的肩膀上爬。 花满楼微微一停,身形就受到了大橘的影响,并未及时对江老二出招。江老二心头一喜,觉得自己抓住了机会,恶毒的刀光又一次挥出,只冲着这翩翩公子的爱猫而去。 大橘:「?」 大橘:(=owo=) 大橘:(=o皿o=) 大橘尖叫起来,毫不留情,嗷呜一口。 江老二,卒。 大橘跌回小背篓里休息去了。 花满楼:「……」 花满楼长长地嘆了一口气,只道:「没事欺负小猫咪做什么。」 不得不说,江老大虽然阴险残忍,但也的确是个有种的人,江老二和江老三呢,简直就好似把「欺负弱者」这 四个字写在脸上了一样。 江老二认为这种忽然扑上来替天行道的贵公子,个个都是菩萨心肠……而对恶人们来说,菩萨心肠好哇,菩萨心肠弱点多哇!于是他十分无耻地冲着大橘下手,要逼出花满楼的破绽,结果惨遭制裁。 与此同时,同样惨遭制裁的还有江老三,他选的软柿子是秦蔻。 这可真是捅了马蜂窝了。 一点红本就因为不想让秦蔻近距离接触江湖械斗而隐隐烦躁,而这江老三呢,着实是一点眼力劲儿都没有。他似乎只看到了不会武功的秦蔻,认为自己有机可乘,却完全没想过,这个黑衣人——这个腰间别着一柄黑皮剑鞘的长剑的黑衣人,究竟为什么会与她寸步不离。 剎那之间,江老三就对上了一双极其可怕的眼睛。 正午的阳光之下,老树的罅隙内,有点点光斑洒下,姑苏的秋天并不寒冷,天气让人觉得很是惬意。 然而江老三一对上这双眼睛,整个人却好似如同被当头泼了一盆冰水一样,遍体生寒。 这人的皮肤极白,简直就好似死人一样,而他那双锐利而漆黑的眼睛,此刻也好似在瞧着死人一样,尖锐、精亮、恶毒、冷酷,好似毒蛇即将露出毒牙,更好似一头烦躁的、早在等待发泄出口的黑豹! 江老三忽然觉得不妙。 然而厉咤声已出,剑光也已现出,此刻收剑,已然成了不可能。 而一点红的剑光也已如匹练一般袭来。 这是一道黑色的匹练,漆黑无光,甚至没有剑锋……等等,没有剑锋? 江老三这才发现,原来这个一身黑色劲装的剑手,居然根本没有拔剑,他这是直接在用黑皮剑鞘来刺出这一剑的。 菩……菩萨啊! 江老三心头狂喜,只觉得自己实在是以貌取人了,谁说眼神兇恶的不是菩萨了?这人下手也太有分有寸了,简直就是个活菩萨啊!! 面对活菩萨,那要怎么办呢? 自然是趁着他有底线,自己开始疯狂无下限啊! 江老三面上露出狞笑,丝毫不以为憷,他的剑光如一泓秋水,一道闪电,也已直冲那活菩萨的胸膛而去! 他只想着要这柄长剑如破开一块洁白的脂膏一 样,破开他的胸膛,令肌肉被剑锋毫无阻力的切断,这样的话,这个英俊、冷酷的黑衣剑手,想必会露出一种极能取悦人的痛苦神色吧! 他脸上的肌肉会不受控制的发抖,他的额角也一定会不受控制沁出豆大的冷汗,被切断的肌肉会翻开,会抽搐,但既然选择了做活菩萨,那就等着死吧,等着被血槽放干血而死! 然后,江老三就看见这这个黑衣活菩萨露出了一个比他还狰狞的笑容。 他还没想明白怎么回事时,他那又快、又毒的一剑已被轻飘飘的躲开,与此同时,这黑衣剑手已「唰唰唰」出了三剑,黑皮剑鞘不是金属,不会反光,但江老三却恍惚之间看到了飞舞的剑光。 这人出剑的速度,比他还要快上许多! 他出剑的姿势,也是那么的奇特,江老三这辈子从来就没见过这样出剑的人。他自手肘以下的部位,竟似是完全没有动,只似是以手腕的力量把剑刺出来的,他似乎是个很喜欢省力的人,也是一个对力道的控制非常炉火纯青的大师。 他似乎是连一点力气都不肯多出的。 但不知怎么地,江老三就觉得,他的剑法、他的武功、还有他对招式的理解,都比他们力拔千钧的大哥要好得多…… 事实也的确如此,江老三意识道事情不对劲的时候,是他结结实实受了那三「剑」的时候。 那不是剑招,那是判官笔的招数。 一点红曾与姬冰雁在沙漠之中决斗,从清晨打到了正午,整整两个时辰,姬冰雁的趁手兵器,正是一对精钢判官笔。 第515页 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学会判官笔认穴打穴的功夫的。 剑不是剑,只是剑鞘,江老三不至于被切开肌肉,但那一剎那,他只觉得一股毒辣、狰狞的内劲,已顺着剑鞘的顶端被刺进他的身体。 那是三个穴道,但又不至于是三个致命的穴道,一种如同万蚁啃噬般的酸痛自穴道迅速扩算开来,令江老三痛唿出声,额角已渗出了黄豆大小的冷汗! 此时此刻,江老三才惊恐的意识到,这人根本就不是什么活菩萨,他不拔剑,并非是因为讲原则、惜人命,是因为他要好好地将他折磨一番!! 他竟沦为了此人发泄怒火与玩弄的对象! 江老三嚎哭一声,转身欲逃,却完全忘记了,武林中人最忌讳的一点,就是用自己的背对着敌人,几乎没有人会用自己的背对着敌人。 一点红冷笑一声。 他不拔剑,并不是因为他不想,而是因为秦蔻在看着。 折磨人的法子多的是,有专门用来刑讯的分筋错骨手,也有用剑放血的法子。 昔年的江湖第一大帮派金钱帮之中,那剑手荆无命,便靠着一手出神入化的毒辣剑法名震江湖,他以一柄无鞘薄剑为兵器,这种剑根本就不能用来磕碰。 荆无命以这柄薄剑,去迎战十五斤重的嵩阳重铁剑时,曾创下了在郭嵩阳身上开了十七八道血口子的惊人记录,荆无命残忍、嗜杀,如鬣狗一般,而郭嵩阳高大、稳健,如雄狮人立。但最后,郭嵩阳被荆无命放干了血。 那是一场惊天动地的决斗,那也是一场有如活生生去凌迟一人的酷刑。 一点红也会这样的法子,他也会使用薄剑,在对手身上不断制造不致命的伤口,看着对手的血一点点流干,力竭而死。 不过一般来说,他都不会用这法子,只有在烦躁的杀欲已将他整个人都支配,亟待发泄的时候,他才会用这种法子去对待被他盯上的倒霉蛋。 此刻,他就很想把这不长眼的江老三给放了血。 可惜不行,他不认为秦蔻可以接受这么残忍、这么血腥的画面,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顺带着来练练上回在姬冰雁那儿学到的判官笔手法。 只是这人也太不抗揍了,这才几下,就吓得转身要跑。 这也太没出息了。 这么没出息,这么窝囊的东西,居然也去江上当水匪,也能一船一船的杀人,气焰嚣张、无人去管。 这就是江湖,靠武力来说话的江湖。 一点红冷笑着,飞起一脚,重重的踢在了此人的腿骨上,只听咔嚓一声,腿骨折断,江老三哀嚎着扑倒在地,吓得要往前爬,然后又只感觉有人一脚踩住了自己的嵴柱,慢慢地施力。 嵴柱会被踩断的! 嵴柱被踩断的人会怎么样?半身不遂,浑身如面条一样软,从此之后躺在床上只能等着身上的肉溃烂么?! 江老三魂飞魄散,连声求饶: 「爷爷饶命!爷爷饶命!」 他的上方传来了一声阴森森的冷笑,踩在自己嵴柱上的那只脚漫不经心地碾了碾,似是是在慢慢地品味这种把不长眼的敌人如蝼蚁一般踩在脚下的感觉。 一点红居高临下地开口:「跑啊,你怎么不跑了?」 秦蔻:「……」 这话听起来怎么……那么像反派角色。 短短片刻之间,这张牙舞爪、作恶多端的江氏三兄弟,就已完全被制服了,除却江老二因太过倒霉惹到了大橘而与这个世界永别了之外,剩余二人,一个被陆小凤点了穴道扔在树下,一个被一点红踩住嵴柱,抖如筛糠。 秦蔻一直就坐在角落里看着。 太……太精彩了! 的确太精彩了,但如果这是一部电影的话,却一定是一部有所败笔的电影,因为这三段极其精彩的打斗瞬间,竟然是挤在同一时间,挤在同一个小院儿之中进行的,这如何能让看客看得过来? 秦蔻才刚见陆小凤使出灵犀一指,又立刻被花满楼的飘逸之姿所吸引,还未曾回过神来,那江老三已怒叱一声,剑锋带着风声,直扑她而来。 老实说,那一瞬间,秦蔻连恐惧都未曾感觉到。 这或许是因为,一个从未见过危险的人在骤然面对危险时,人会忽然懵掉;亦或许是因为,她是如此的信任着她的爱人绝不会令她受伤。 而再然后,一点红的剑便已击出。 一点红曾与楚留香打过一场,那一场的确是酣畅淋漓的对招。 之后,楚留香选择了回到古代,继续这种危险与潇洒并存的写意生活;而一点红如此果决,似是根本没有动摇过一样,选择了留在现代,留在他爱的女人身边,洗手作羹汤,过另一种如古井般毫无波澜的生活。 秦蔻一直觉得他很好,也觉得他在现代过的很开心、很幸福。 但这个时候,她似乎觉得……他好像还是积攒了一些不太好的情绪,趁着这个时间,统统发泄在了这个江老三身上。 是因为在家里没法好好练剑么? 他毕竟是一个剑手,一个对剑毫无感情和天赋的人,绝不能练就这样好的剑法,不让他练剑,只让他镇日都待在家中与她厮守,似乎…… 秦蔻瞧着一点红的眼神,就有点像是瞧着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了。 啊……这算什么,性转的红丝雀和coco霸总的故事么? 第516页 秦蔻:「……」 一点红髮泄了一番怒气,神清气爽地扭头去找秦蔻时,就瞧见了她有点奇怪、有点欲言又止的眼神。! 第212章 一点红轻不可见地皱了皱眉。 他瞥了一眼还趴在地上抽搐发抖,断了一条腿骨的江老三,又瞧了瞧老树下的秦蔻。 她没有坐在那把躺椅上,而是站了起来,双手不自觉地绞着自己手中的腰上系带,她的神色有些复杂、有点闪躲,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有一些一点红闹不明白的情绪。 他苍白的手指忽然蜷缩了一下,紧紧抿着薄唇,一句话也不说。 秦蔻走过来,拉住了他的手。 一点红十分自然地反握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其实不小,能玩吉他的人,手当然是越大越好。 但一点红毕竟是个身高超过她十五公分的人,身材修长,手脚也大,这样一个反握,就完全把她的手收进了滚烫的掌心之中,他握剑的右手虽然滚烫,但没有汗,非常稳定。 江老大已然骇得快要死掉,他倒在地上,嘴唇翕动。那黢黑油亮的脸上居然能被人看出一点「面色惨白」的劲儿来,实在令人啧啧称奇,他只不断地惨唿着:「一弟……一弟……!妖怪!妖怪啊!!」 江老一被愤怒的大橘一口吞掉的时候,江老大正好目睹了这令人肝胆俱裂的一幕,此刻已被吓破了胆子。 江老三则没看见,当时他正被一点红踩着嵴柱,脸贴着地,不住求饶,生怕自己惹得这位活阎王不高兴,落得个下半辈子半身不遂的下场,哪里敢在这种威压之下抬起头来呢? 此刻一看,一哥居然消失了! 连一滴血都没有流下、连他手上的鬼头刀都已不见,整个小院里,竟无一丝他曾经存在过的痕迹,只好像……这个人从来都不曾存在过一样。 江老三也不知道从哪里迸发出的勇气,竟面目狰狞、极其悲愤地喊道:「你们把我一哥怎么了!你们把我一哥怎么了!」 再看江老大,他脸上的横肉都在簌簌地抖动,那双阴险残忍的三角眼中居然流出了滚烫的眼泪。 真没想到,这三兄弟之间的感情居然还很好。 只不过,他们似乎从来不曾想过,那些被他们杀死的人,那一船枉死的冤魂,每一个人都有亲朋好友,每一个人的死都会对很多生者造成 伤害。 这样的人,他们从来不会考虑这种道理。 ——道理懂归懂,但利益总归是最重要的,杀人放火抢劫多么的爽快、来钱多么得快,习武十多年,不就为了这一刻作威作福、当水上的霸王么?什么多行不义自毙,都不过是那帮读书人骗人玩的东西! 很可惜,作恶多端的人的确不一定会众叛亲离下场悽惨。 但这天下也不全然是黑白颠倒的,因为总有善良的人、总有正义的人,愿意去做这样替天行道的事情。 也没有人会同情江氏兄弟。 江老三在地上挣扎着,一面要爬去与他的兄弟待在一起,一面悲愤地叫骂着他们这一群「杀人的魔鬼」, 一点红冷笑了一声,一点儿没手软,一剑戳过去,戳上了他的哑穴,顺便再下个极重的黑手,用剑鞘重重一敲江老三的右手,右手的手骨就如同爆豆一般,一路碎到了腕骨。 他哑穴被点,甚至连发泄似的喊叫都喊不出来,身子剧烈地抽搐着,额头上的冷汗大颗大颗地冒出来、流下去,眼角也不断地涌出恐惧的眼泪…… 江老大瞧见自己最小的弟弟被这么折磨,嘶声喊道:「陆小凤!你一向自诩侠义,难道就是这么纵容你的人动用酷刑的么!」 陆小凤才懒得理他。 说实话,他一向觉得这种人相当的奇特,自己无耻也就算了,偏偏还要去指责别人不讲道义。 他们当然最喜欢讲原则的人,讲原则,就意味着行动上束手束脚,道德上极容易受到绑架,而他们卑鄙无耻、毫无下限,在对上讲道义的人时,那优势实在是大。 闲事管得多了,像江氏三兄弟这样的人,自然也见得多了。 陆小凤只问:「怎么处理?」 现下是把人抓住了,不过后续总得有个处理的法子吧。 假如是西门吹雪……那根本就没有什么后续,他们三个此刻早都死在西门吹雪的剑下了。 陆小凤杀人很少。 他不是不能杀人,但他从不赶尽杀绝,更不会像杀鸡一样,去杀两个如今手无缚鸡之力的被擒之人。 所以说江老大的确会看人,也的确明白,落在道德水准高的人手上,的确还能换回自己的一 条命,他就仗着陆小凤不愿在此刻同他计较,便如同豁出去了一样,大声的叫骂起来,一面说着什么「你们使诈,有种再来!」一面又是骂花满楼道貌岸然,看似温柔和善,实则蛇蝎心肠,与猫妖怪混在一起吃人练功法…… 大橘跌在背篓里,打了个响亮的饱嗝。 江老大一下就没声了。 毕竟,小猫咪可没有道貌岸然那一说,一生气,该干嘛就直接干嘛了。 陆小凤嘆道:「送官吧。」 江老大的三角小眼之中闪过了一丝精光。 水匪……尤其是他们这种武功不是很高的水匪,当然不可能不孝敬官员,况且江老大的老婆还开着黑店,店杵在那里,跑是不好跑的,与周围的「邻居」自然都要打点好。 第517页 送官……送官他们还有希望! 江老大阴森森地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江老大若不杀你陆小凤,誓不为人! 一点红的目光阴森森地落在了江老大头上。 江老大头皮一麻,垂下眼睛,眼神不敢乱动了。 一点红冷冷道:「送官可以,武功要废。」 陆小凤摊手:「废啊,不然他们越狱怎么办,好不容易抓住了,难不成又要叫他们跑?」 一点红道:「我来。」 陆小凤没什么意见:「红兄请。」 一点红没动,只淡淡地说:「先送官吧。」 他不想在秦蔻面前再多干什么了,但他也不可能放过江氏一兄弟。 在他看来,这种一看就阴险猥琐的小人,既然惹了,那就必须得斩草除根,杀个干净,否则他们回过劲儿来,必定要来使绊子。 有多少英雄人物,正式死于这种恩将仇报的阴险小人之下的呢? 一点红不讲原则,他自己也是个什么都敢干的恶人,他那「剑下一点红」的名头,可绝不是什么飒爽的好名头。 江老大认为陆小凤很讲武德,他可以高枕无忧,那就实在错得太离谱了。 当日下午,姑苏城的捕快出动,将江老大、江老三一人捉拿归案。 至于江老一,由于陆小凤与花满楼在姑苏具有极高的声望,捕快与捕头都很信服他们。 陆小凤 背着手,板着脸,只道:「江老一你们就不用管了,我可以保证,他再也无法出现在江湖上了。」 捕头立刻不再多问,押着江老大和江老三就走了。 下午,秦蔻抱着大橘,在百花楼睡了个午觉。 她本来吃过午饭时就睏倦得要命,要不是碰上了江氏三兄弟的事情兴奋了一把,早就睡死了。 而这一场刺激异常的武林械斗看完之后,她的精神头也算是彻底用完了,哈欠是一个接着一个地打,一点红从善如流地背着她,展动身形,把她送回了百花楼。 秦蔻是真的累了,抱着大橘睡觉,都没被大橘那震天响的唿噜给吵醒。 ……而且大橘还一边打唿噜一边打饱嗝。 阿飞还很疑惑,问陆小凤:「它中午吃什么了么?怎么这么饱。」 陆小凤:「……」 陆小凤无法解释。 一点红交代了一句,说他要出去一趟,陆小凤挑了挑眉,随口应了一句。 一点红转身就出了百花楼。 要说,在现代待久了还真有一点习惯不好改了,比如说他出门的时候,下意识就想双手插兜,然后插了个空…… 顺便放东西也方便,碎银子装在荷包里,须得塞到怀里才行,浑身上下连一个能装东西的都找不出来。 还是工装裤好啊…… 一点红动作很快,掠过几座小楼,轻轻松松潜入了姑苏衙门,轻车熟路,找到了大牢。 无论是什么地方的牢房,总是有一股挥之不去的难闻气味的。 这气味,是常年不见阳光的潮湿、是地上发了霉的稻草、还有长年累月无法洗澡的犯人身上的污垢所结合形成的,实在令人作呕。 一点红皱了皱眉,又恢復了那种面无表情的样子,一闪身,就从两个狱卒背后闪进了大牢,动作轻灵无比、悄无声息,那两个狱卒还清明得很呢,却连一丝声响都没听见。 江老大和江老三当然已被关起来了。 江老三断了一条腿、一只手骨又是粉碎性骨折,姑苏衙门的老爷虽收了孝敬,对他们这等人却也不会有什么礼待,照样往大牢里一扔,熬鹰吧! 熬得你们两个小子,把这些年江上赚来 的银子全孝敬上来,再看能不能放你们一条生路了! 因此江老三的哀唿声不断,江老大的咒骂声也不断,一点红没废什么功夫,顺着声音,就找到了这一人。 然后,这一人的声音就戛然而止了。 一点红一句废话也没有说。 江氏兄弟只看见了他们在这世上看到的最后一道剑光,又快、又急,剑光自这黑衣人的手中刺出来,就好似是爆裂的火星,又如同冷色的匹练,剎那之间,便刺入了一人的咽喉。 只刺入了三分,便已足够。 黑衣杀手神色冷冷,收回了剑,多连一眼都没有看这一人,如轻烟一般掠了出去。 只剩下这绝望的一兄弟,他们的眼睛均是瞪得如青蛙一样大,额头又渗出了豆大的汗水,不断地顺着额角往下流,江老大用力地捂住了自己的咽喉,忽然狂吼了一声,扑倒在地,抽搐了两下,不动了。 而后,数秒之后,同样在窒息中挣扎的江老三喉咙里冒出了血泡,没断的那一只脚在地上用力踹了两下,也不动了。 杀了人、灭了口,解决了潜在隐患的一点红此刻心情却没见得有多好。 因为那衙门大牢实在是……好难闻。 他在里头干脆利落地解决了事情,迅速的撤离,整个过程恐怕都没超过两分钟,但仍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是一股不大好闻的味道。 江浙一带水网密布、交通便利,乃是行商的必经之路,姑苏乃是商业大城,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来来往往。由此,街面上的澡堂子倒是也不少,一点红随便找了一家,拐了进去,花了几钱银子,买了两大桶热水,结结实实地浇在身上。 第518页 澡豆子放在竹编织的小篮子里,细细一闻,能分辩出里面加了白芷、地骨皮、酸石榴皮等药材。 他细细的用澡豆子洗了头,又捏了几颗,把自己身上也洗干净,又只觉得头髮冲过水之后实在有点干涩,却没有法子。 此处当然也没有吹风机,一点红拿过大的麻布巾,把长长的头髮紧紧绞住,布巾吸水,能令长发不再沉重。 但这样的布巾,吸水性当然不可能比得上现代的速干毛巾,于是只能换,换干燥的麻布巾再绞个两三回,头髮里的水被绞干净,不会再有水滴 不住往下流。 然后,其实该去院子里晾头髮的。 但一点红不大想在外头呆太久,于是又换上了刚刚花了一钱银子在成衣店买的一整套新衣,腰带一勒,长剑一别,垂下头去,用一根平平无奇的髮带把湿润的头髮高高束起,抬脚踏出了澡堂。 一阵金秋的风吹来,送来几星金黄色的小花,与一阵醺人的桂花甜香,他的身上穿着浆洗得很干净的新衣,洁净的皮肤上散发出一点只有自己能闻到的、隐秘的药材清香,这令他觉得很满意。 但唯一不满意的是…… 一点红又想到了中午他教训完江老三之后一扭头,看见秦蔻的神色……那是一种欲说还休的神色。 ……她是害怕了么? 一点红的肌肉忽然止不住的缩紧,他仰起头来,闭了一下眼睛,喉头滚动着,吐出一口长长的浊气。 街面上,青石板路在向前与向后的延伸着,昨夜下了一场如牛毛般细的小雨,经过半日的太阳,此刻的青石板路上,已全然没有了湿润。 清风拂面,带来一声长长的、苍老的吆喝,原是个上了年纪的老阿婆,肩上扛着扁担,两个竹筐一晃一晃,在卖熏鱼与腌渍金花菜。 一点红上前,用一块碎银子,带走了一点用来配粥的腌渍金花菜与一片荷叶包着的熏鱼,姑苏的熏鱼不属于正菜,若要说定位,可能与川省的冷吃兔一样,是冷盘。 这种熏鱼酥松咸香,咸中带甜,拿来下酒下粥做零嘴,都是不错的选择。 一点红拎着用麻绳捆好的两个荷叶包,又走几步,便又听见了买赤豆糖粥的声音。一碗香浓的白粥,煮的开花软烂的赤豆煳浇上去……只可惜古代的确不如现代方便良多,这粥只能在铺子上喝,因为这卖糖粥的夫妇一人,一共也就只有瓷碗七八个。 没有一次性塑料碗,真是不大方便。 一路走去,又碰上了买酒酿饼和梅花糕的。 这东西在现代也很常见,乃是自古就有的传统小吃,只不过现代人似乎不大满足于只吃小吃,还非得编点美食小故事来。于是一点红十次出门去小馆子吃饭,有八次都能看到墙上那洋洋洒洒的小故事,其中有七次主角必是干隆在下江南,吃到个白菜汤都能惊唿比宫里的好吃。 酒酿饼的故事就比较有心意了,来源于元末张士诚救娘……此故事真假不知,反正一点红自小到大都吃这种酒糟饼,但没听说过什么张士诚救娘的故事,对这种美食小故事也不感兴趣,好吃就行。 这家的酒酿饼里有赤豆沙馅……总之姑苏人吃甜点,大约是少不了桂花与红豆这两味了。 然后又买了一包蟹黄壳小饼,一点红身子一拐,拐进百花楼去了。! 第213章 百花楼是一座临街的三层小楼。 一般来说,这样临街的小楼,多是做商铺用,前头用以待客,后院便是一家人的住处。百花楼的格局也是一样,只是百花楼的牌匾之下不做生意,单纯只是江南花家的七公子喜欢热闹罢了。 家里,自然也是热闹的。 花老爷与花夫人,都是心地良善之人,养出七个成器的儿子。放在旁人家里,可能是「甜蜜的烦恼」,因为一山不容二虎,七个儿子个个成器,早为庞大的家产斗成乌眼鸡了。 但花家二老居然还真有这个本事,不但养成了七个好孩子,这七个好孩子之间的兄弟情谊还是那么的真挚,连带着家中氛围极好,家里的丫鬟们个个都过得无忧无虑,春日去挖春笋、夏日里剥莲子、秋日里打桂花、冬日里自酿一些冬酿酒,还在院中玩起了沽酒女的游戏,好不快活。 不过家中再热闹,与外头却还是不同。 百花楼的选址决定了它绝不可能是个幽静的小院儿,每日晨起,天才蒙蒙亮起时,街面上便已热闹起来。 最先起的,便是做苦力的「短衣帮」了,这些人一早起来,要吃个大饱,如此才有力气做活,撑到中午,于是他们去的都是街角旮旯里的小饭铺,一碗叠得满满的糯米,上头浇上一勺油亮的肉汁,这肉也不会是贵价的肉,多半是价贱的猪肉,如此,便是一顿难得的美味了。 短衣帮之后,街面上的早点铺子二二两两的就开了,鲜肉汤糰、大肉粽、绉纱馄饨、生煎、汤包、咸豆浆…… 豆浆,自然是一种极为传统的饮品,中原人自古就种植豆类,五谷之中的「菽」指的就是豆,或许自石磨发明以来,这种乳白的、有着浓郁豆香的饮料就被端上了人们的饭桌吧! 不过……花满楼第一次喝到秦蔻家的豆浆时,还是被惊讶到了。 因为她往豆浆机里加可可粉,不过那喝起来倒是也别有一番浓郁的滋味。后来花满楼在现代呆的久了,喝了不少饮料,发觉蔻蔻正是无师自通地掌握了一种无乳糖版本的可可蒸汽奶。 第519页 姑苏人的早餐餐桌上自然也有豆浆,不过这豆浆与x市加了砂糖、蘸油条吃的那种豆浆不大一样,姑苏人爱 喝咸豆浆。 在豆浆中加榨菜、酱油、虾皮、猪油渣,再泡上被炸得脆而胖大的油条,才是花满楼的习惯口味。 一般来说,花满楼都是个早睡早起的人,除非陆小凤又跑过来烦他了。 早晨到了这个时候,他便会坐在二楼的阳台上,浇浇花,听听楼下那些嘈杂的声音,闻着随风而来的各色早点,自己也出门吃上一碗泡着油条的咸豆浆,感受着姑苏城内鲜活的烟火气。 而后的时间,要么是弹琴、研究音律,要么是研究棋谱,要么是顺带着路见不平一下,要么是和陆小凤一块儿出门去玩。 这就是花满楼去现代之前的日常生活。 这一次回来,看似什么都还一样,但一切又都不一样了。 人间烟火还是那样不紧不慢的人间烟火,但它忽然有了一个具体的模样,街角卖腌渍金花菜的老阿婆,她脸上的皱纹忽然也有了道道深刻的含义,而不只有那一声声拉长的、苍老的叫卖。 花满楼轻摇摺扇,坐在二楼的阳台上,沏了一壶雨前龙井。 说来,花家虽然号称「天下地产之最」,实际上也涉及很多生意,花家也卖茶,在现代时,花满楼喝道了这个时代并没有的一种茶,那便是用闽地茉莉所窨制过的龙井。 他觉得这茶叶很不错,于是打算看看这生意能不能在这个时代也坐起来。 而与此同时,秦蔻也醒了……被大橘的唿噜声给惊醒的。 她迷迷煳煳一睁眼,就看到她怀里睡得二五八叉的大橘,尾巴搭在她腰上,唿噜声听起来像秦蔻早就过世的爷爷,甚至还睡出了鼻涕泡泡。 刚还做了一个红丝雀与coco霸总美梦的秦蔻一下子从那种旎绮的气氛中被吓清醒了,迅速推开了大橘。 大橘:「喵……唿……喵?」 大橘迷迷煳煳地睁开一线眼,粗神经的它并没有注意到自己最喜欢的coco面露嫌弃之色。它翻了个身,露出滚圆的肚皮,两只前爪曲起来,尾巴尖尖惬意地晃动了两下,二角嘴微微张着,若有若无地露出两侧的小尖牙,唿噜打得更响了。 秦蔻:「……」 她不太高兴地戳了戳大橘圆滚滚的肚皮。 大橘滚了半圈,睁 开眼,鼻涕泡泡「砰」的一声破掉了,它醒来张望了两下,亲亲热热地往秦蔻身上蹭。 秦蔻:「……」 秦蔻皱着眉把它赶下了床。 大橘委屈地嗷呜一声叫了出来,伤心地跑走了。 它因为体重的原因,跑起来像是一只肥美的小炮弹,甚至能把木门撞开,秦蔻睡觉时没插门栓,她怀疑如果插了门栓,说不定大橘能把门撞出一个猫型的大洞来。 秦蔻发了会儿呆。 她在拔步床上大大地伸了个懒腰,下床来时,髮髻都乱了。 衣服还要重新穿,一层层的,真是麻烦人。 要说她穿的还怪不伦不类的,因为觉得绣花鞋穿着实在不大舒服,她最后还是换上了自己的白色板鞋,旅游嘛,走的又是青石板路,穿着底子不舒服的鞋还怪累的,不如不穿。 秦蔻笨手笨脚地把自己的髮髻整理一下,随手在头上插了一朵花满楼置办的珠花,一推开门,往后院去了。 后院里,陆小凤正惬意地躺在摇椅之上,大橘摊开肚皮,躺在地上晒太阳,阿飞蹲在它身边,伸手摸了一下它的肚子。 大橘又打了个响亮的饱嗝。 阿飞狐疑地瞧了它一眼,又扭头去瞧秦蔻,淡淡地说:「你醒了。」 秦蔻道:「嗯呢。」 又问陆小凤:「红哥呢?怎么我走了一路都不见他。」 陆小凤嘴里叼了根草,此刻双手枕在脑后,慢慢地嚼着,懒洋洋说:「他出门了。」 出门做什么去了,陆小凤心知肚明。 一点红的作风是斩草要除根,他对江氏二兄弟做下的恶事可以说是毫不关心,那份极强的杀意来自于——他认为他们看到秦蔻了,倘若这一口气让他们缓过来,那么很有可能会给他们带来麻烦。 其他人尚且有处理麻烦的能力,但秦蔻……一点红绝不允许有任何威胁秦蔻的东西存在。 所以他不是去废人武功去了,他是去杀人的。 陆小凤很明白,也没有要阻止他的意思。 同时,陆小凤也很明白,一点红为什么不当场杀人。 为了不让秦蔻晓得。 这个男人的心思啊……还真是… … 他看着冷酷到了极致,好似这世上任何一件事都不能使得他在意、动容,但实际上,他却是一个很容易想东想西的人。 陆小凤也忍不住在心里嘆息:爱情真是能改变一个人良多! 所以,他自然不会对秦蔻说真话。 秦蔻有点疑惑:「他趁我睡着出门去了?」 陆小凤胡诌道:「是嘛,毕竟他也是江南人,自己出生的时代又不好回去,许是起了乡愁吧。」 秦蔻:「唔……」 秦蔻若有所思地坐在陆小凤身边,托着腮。 乡愁……么? 红哥会有乡愁么? 怎么可能不会呢?无论外表看上去多么冷酷无情,他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过去、有童年、有喜欢吃的东西。 第520页 过去二十多年之中,他幼年时颠沛流离、居无定所,少年时心无旁贷、一心练剑,壮年时叱咤江湖,四处漂泊。 秦蔻知道他为什么会喜欢自己,会爱上自己。 因为他过的太苦了。 自由不过是一无所依的代名词,他落魄的流浪,看似潇洒,实则空虚,因此在见到她之后,就像是瞧见了以前从没见过的宝贝一样,绕着她疯狂打转,认为只要得到了她,就得到了从前梦寐以求的那种安定、安稳、幸福的生活。 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想的其实没什么错,他也的确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但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他毕竟是个自由惯了的人,这习惯真的能因为爱情而彻底改变么?他的洒脱是只有在江湖上才能形成的洒脱,也只有在江湖上,他剑手的天性才能得到充分的释放。 现下,他们才在一起二个多月,正是情意绵绵、爱火最盛的时候,做出什么都不为过,为了自己爱的女人……放弃掉自己的一切也不为过,尤其一点红还是个苦惯了的人。 在别的方面,一点红性格沉稳可靠,很是富有经验,即便是在现代,经过二个多月的学习之后,他也能生活得如同一个真正的现代人一样了。 但在谈恋爱方面,他实在不如秦蔻良多,秦蔻的经验比他丰富、思想也比他成熟得多。 她很明白,这种无底线的迁就,放弃自己的一切……并不是 一种好做法。但她最近太幸福了,幸福到根本没有空去想这件事,此时听陆小凤这么一说,心头就忽然沉下去了。 秦蔻板着脸,陷入了沉思之中。 陆小凤:「……」 陆小凤:「?」 等等,他不是在试图掩饰一点红的杀人灭口行径么?怎么掩饰着掩饰着秦蔻还消沉下去了? 你在消沉什么啊! 陆小凤戳戳秦蔻的胳膊。 秦蔻不理他。 陆小凤又戳戳秦蔻的脸,把她脸上戳出一个人造酒窝。 秦蔻还是不理会他。 陆小凤恶从心中起,伸手捏住了她脸上的肉……别说,还软乎乎的。 秦蔻瞪他一眼。 一点红就是这时候回来的。 他拎着几包零食,腰间别着他的长剑,头髮还很湿润,湿润的头髮自然而然,将他肩头还有后背的薄衣打湿,有些湿冷地贴在他身上,不大舒服。 他一回来,就看见陆小凤把秦蔻的脸捏圆搓扁,那两根铁钳一样的灵犀一指还把她的脸捏出红痕来了。 一点红:「……」 陆小凤爽朗地道:「哟!红兄你回来啦!」 秦蔻的手「啪」的一下拍掉了陆小凤的爪子,揉了揉自己的脸。 大橘学着她的模样,用爪子揉了揉自己的大脸盘子。 一点红眯了眯眼。 秦蔻站起身来,强打起精神,过来拉住了他的手,又瞧了瞧,诧异地说:「你去澡堂子了?」 一点红静静地垂眸瞧着她,伸出手,用手指腹轻轻地蹭了一下她脸上被捏红的地方,低低道:「嗯。」 他破天荒地主动解释了一句:「天热,路过就进去了。」 秦蔻拉了拉他的马尾,有点湿润,但也不至于很湿。 一点红自澡堂出来的时候,已经用麻布巾绞了数次头髮,绞干了水,按理说在这种阳光明媚的午后,很容易就晾干了,只不过他迅速就把头髮给扎好,顺着路买了一串零食。 秦蔻说:「那把头髮拆下来晾晾吧。」 一点红点了点头,把零食放在一面的小石桌上,一面垂下了头,秦蔻踮起脚尖,帮他把头髮 拆下来。 陆小凤从旁边探出头来:「红兄这是买什么好东西回来了?」 一点红扫他一眼,淡淡地说:「在路上有碰见买金花菜和熏鱼的,买了点回来。」 陆小凤抚掌笑道:「很好很好,蔻蔻呀,我们姑苏的熏鱼酥香咸鲜,好吃得很,你来试试。」 他顿了顿,又立刻道:「诶!我晓得旁边就有个老阿婆,卖糖粥的,你们等着啊,我去买几碗来吃!」 说罢,人就不见了。 秦蔻忍不住笑了,一点红拉了把椅子过来给她坐,秦蔻打开熏鱼包,用手捻了一块吃,果然十分酥香,那种烟燻的味道不是很重,但让她很喜欢,就是有点咸…… 一点红轻轻笑了一下,道:「这东西拿来配粥不错,单吃确实咸,你试试这个。」 他从另一个荷叶包中拿了一个蟹壳黄给她。 蟹壳黄和蟹没关系,这是一种发酵面的点心,看上去是个圆圆的小饼,因为其色黄似蟹壳而得名,上头洒满芝麻。 甫一拿出来,便散发出一股面粉混着油酥被烘烤过之后的香气,咬上一口,果真是又酥又香,这个小饼里头有包着的是芝麻糖馅,刚刚出锅,咬下去还能流出糖浆来,甜甜烫烫,糖浆里还有未融化的糖粒,吃起来沙沙的。 好吃诶!就是有点甜…… 秦蔻看看手里的饼,再看看桌上的熏鱼,又吃了一小块熏鱼,开始了甜咸永动机式吃法。 一点红坐在她身边,唇角轻轻地勾了一下。! 第214章 陆小凤带了几碗热气腾腾的桂花赤豆煳回来。 古代没有一次性塑料碗、更没有塑胶袋,不可能像现代一样方便的拎来拎去。 第521页 至于食盒一类的东西,这是大店才会置办的东西,小店是不会有的。 因此,陆小凤是空着手去,两只手上长满了东西回来的……他一只手上起码端了两碗糖粥,像是在玩什么超高难度的指尖陀螺一样,小指上还勾着两个荷叶包,包的是另一种小饼儿,名叫「袜底酥」。 这也是一种用油酥和面混在一起所制成的点心,薄薄的,没有馅,吃的是面粉经过烘烤之后的原味和那种酥酥薄薄脆脆的口感,在茶馆之中是很是常见的点心,芝麻烤过之后的香气极其霸道,只要街角有人卖,这一整条街都是香的。 陆小凤玩着超高难度的指尖陀螺,风风火火的回来,啪啪啪啪放下四个碗,又轻车熟路地往后院的厨房摸去,摸出四个光洁的白瓷勺来,秦蔻招唿一边玩猫的阿飞一块儿过来吃。 阿飞去灶房里舀了一瓢水,洗了个手,抱着剑出来,坐在石桌旁。 阿飞因为常年生活在荒野之中,经常过着飢一顿饱一顿的生活,还曾创下了连着三天不吃喝的记录。 他在现代生活了一段时间,平时看上去,不过是个长得十分好看的长髮小朋友,顶多也就是神色看起来有点不近人情,唯有在吃饭的时候,才露出一点又认真、又敬畏的神色,乖乖把自己面前所有的东西都吃掉,是个能让所有大人都喜欢的不挑食小孩。 还有点像小野兽进食,吃得很香,无论是什么东西都能吃得很香。 秦蔻瞧着他吃这一晚热腾腾的桂花赤豆煳,他似乎拿这种滚烫的食物格外的没有办法,只能很耐心地搅一搅,舀起几个软乎乎糯叽叽的小圆子,连带着浓浓的赤豆煳一块吹一吹,用嘴唇碰一下,试探一下,这才嗷呜一口吃下去,眯起了眼睛。 这样惬意的姿态,还能吃东西吃得很快……看上去真的很神奇。 秦蔻一面搅动着自己碗里的东西,一面观察阿飞吃东西,忍不住心想:不知道搞一个凉拌折耳根给他,他能不能吃的这么香甜呢? 啊……真是好邪恶的 想法! 秦蔻:>w< 阿飞警惕地抬头,瞧了她一眼,秦蔻眼神闪躲,去用筷子夹腌渍过的金花菜吃。 一点红就躺在旁边的躺椅上晾他的头髮;林诗音与花满楼在小楼二层的阳台上,一块儿喝一壶雨前龙井;傅红雪抱着他的刀,坐在小院儿的屋瓦之上,秦蔻叫他下来吃东西,他也只是摇了摇头,继续瞧着远方。 陆小凤依然那么快活,一面吃粥,一面笑道:「对了,街角有家卖鸡爪的……这东西是边角料,登不得大雅之堂,不过短衣帮常去的店子,好味也不少,那东西用一大锅炖了,真是又香又糯……啊,不行了,我去叫两个闲汉来,帮咱们去跑个腿。」 闲汉,也就是帮闲,就是那种没有正经事儿要干,天天蹲在酒楼门口,有客人来比店小二还殷勤周到,对吃喝玩乐无一不精通的年轻男子。 这样的闲汉,也多集中在姑苏的几个名楼,名楼店大、人多,店小二难免忙不过来,不够周到。况且这样的名楼时常有外地人慕名前来,外地人不懂本地饮食的精妙,有这帮精通吃喝的闲汉在,也算是能给酒楼带来些不可替代的好处。 除此之外,在街面上的小娃娃也有爱帮人跑腿买东西的,挣个几个铜板,这样的小娃娃自然不可能是富贵人家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多是在街面上开铺子的。 百花楼的主人花满楼乃是江南花家的七公子,眼睛又盲,自一个人搬出来住之后,便有许多帮闲、小孩时常在这附近晃悠,想着这花七公子眼睛瞧不见,做事不方便,总有要他们跑腿帮忙的时候。 花满楼贵公子当的久了,也的确没有做什么都亲力亲为的习惯,时常会花钱请这些人来跑个腿。不过他不乐意多理会那些年轻帮闲——这种人可不是单靠得人赏钱为生的,他们大都是想靠着这样的机会结交富家子弟,攀着关系陪着富家子弟去玩乐。 说白了,这是一群专业的陪玩。 花满楼又不是纨绔,又不需要陪玩。 不认得花满楼的人,经常在传得愈发离谱的传闻之中,认为他是个从不拒绝任何人的活菩萨,浑身都散发着「快来宰我」的大冤种圣父气息,但花满楼若真的是这样一个人,也就不可能安安稳稳长这么大,安安稳稳地游 歷江湖、享受生活了。 因而,在百花楼住的这几年,他倒是和这些街面上的小孩子们关系不错,只可惜去年姑苏出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那兇手杀了好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流浪小孩,此后,街面上的孩子都少了。 所以陆小凤只能去叫附近的闲汉。 过了一会儿,那闲汉端着满满一大碗滷鸡爪回来了。 秦蔻这才有空瞧一瞧这种「帮闲文化」中的帮闲。 这人的模样倒是也很周正,没有秦蔻刻板印象中那种贼眉鼠眼的样子——这也很正常,古代其实是个非常看脸的社会,要当官还得看仪表,长得鬼迷日眼的人,再有才能,也恐怕很少能有机会施展,至于史书之中偶尔会克制的夸赞一句的「美容止」,那都是漂亮得惊天动地的人物。 这人的衣着也很得体,帮闲不干苦力,不穿短打,反倒是一身长衫,文质彬彬,唯一让人很疑惑的是,他一进门,居然连一个好脸都没有。 第522页 陆小凤用那种逗小狗的语气,发出了「嘬嘬」的两声,还伸出手来招一招,说:「老兄,这边这边。」 那帮闲板着脸,哐当一下,重重地把装满鸡爪的陶盆放下,对陆小凤冷冷道:「你吃这么一盆子鸡脚,也不怕撑死!」 一点红躺在躺椅上晾着头髮,本来像猫一样眯着眼睛,此刻却忽然睁开了一只,冷冷地瞧着那帮闲。 在发现那帮闲是在骂陆小凤时,他的眼睛又眯上了,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 陆小凤被一个帮闲凶了这么一记,居然也不生气,悠然一笑,只道:「我撑不撑死,你老兄不必挂念,哎!拐三条街去,自甜水巷往里,右边第三家李记面馆,来三……啊不,五碗面,来三碗秃黄油的,另外两碗要滷鸭面……哎,蔻蔻,你来的实在不是时候,如果夏天来的话,就能吃我们姑苏最有名的三虾面啦。」 三虾面的确有名,姑苏人吃得精细,吃虾也精细到令人髮指。 每年五月,河虾抱籽,这个时节就是吃三虾面的好时令了,所谓三虾,指的是虾籽、虾脑与虾仁,在现代,一碗三虾面的价格在七八十到三百元之间,贵的不是抱籽的河虾,而是这超精细的人工。 苏式细面,浇头现炒,虾籽与猪油同炒,鲜香逼人, 慢慢拌在雪白的龙鬚细面之上,虾脑紧实,虾仁嫩滑,相当有吃头,乃是苏面一绝。 那一头,陆小凤或许是花了钱了,还在对这个样貌周正的帮闲噼里啪啦地加任务,说是要东边老街口上的酒铺里,再弄二斤温好的黄酒……秦蔻看着他这样子,总觉得像那种极致压榨员工的挂路灯资本家…… 秦蔻:「……」 这是在干嘛.jpg 那个帮闲本来就扳着一张脸,此刻听着陆小凤的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过分,他的脸就拉的越来越长、越来越长。 帮闲阴恻恻地说:「黄酒没有,人中黄管够,你要不要?」 陆小凤悠然道:「你小子不是爱装帮闲么,我这不是要你体验个够么。」 帮闲气唿唿:「我看你就是上次打俄罗斯方块输给我不高兴,在这里报仇!」 秦蔻:「……」 秦蔻不可置信地扭过头瞧着陆小凤:「你居然打俄罗斯方块输了?!」 这傢伙手速快的可以去玩俄罗斯方块世界锦标赛了好不好! 陆小凤恨恨地说:「我又没这小子这么无聊!我还有黑魂和塞x达要玩呢!谁知道这小子为了赢我,愣是在家里窝了七天七夜,练了七天七夜,就为了要我喊他一声大叔!」 帮闲也气得跳起来:「好你个陆小鸡,去了神仙地方,有那么多好玩的东西,就扔给我一个俄罗斯方块,你打发叫花子呢!」 陆小凤板着脸:「叫花子比死小偷可爱多了。」 秦蔻:「……」 你敢当着阿楚哥的面这么说么? 这帮闲与陆小凤显然又是那种为人所熟知的损友关系,他们两个绝对是熟到不能再熟,秦蔻乃是个看过原着的外挂人士,自然一下子就猜出了这人的身份,撑着头笑道:「你是司空摘星么?」 那是自然咯,喜欢易着容来作弄陆小凤的人还能有谁呢? 他惊奇地瞧了秦蔻一眼,福至心灵,忽然道:「啊!我明白了,你就是那位千年之后来的朋友,是不是!」 这是个极其自来熟的人,即便这桌子上只有陆小凤一个人是熟人,他也一点儿不见外,拉了把椅子就坐下来,伸手就去拿滷鸡爪吃,还用筷子给 秦蔻也夹了一个,眨眨眼,笑道:「好朋友,你别看他一脸虚相,别的不行,吃喝玩乐上却是很行,他说好吃的,一定不差,你来尝尝。」 陆小凤:「……」 陆小凤气得差点跳起来:「谁一脸虚相,你这猴精说谁呢?」 司空摘星悠然道:「石砸狗叫,谁激动我说谁。」 陆小凤:「……」 陆小凤冷笑:「早知道我就不教你现代词彙了,呵呵。」 司空摘星:摊手.jpg 司空摘星说话颇喜欢带挤兑陆小凤的私货,不过他有一句话倒是说的很公允,陆小凤是个非常会吃的人,一般来说,他能记得住的店、能记得住的吃食,鲜少有不好的。 鸡脚这种啃起来不大美观的边角料,就如同烤鸡架在渖阳的流行一样,一定有着一些平民美食的智慧,这一家店子的滷鸡爪,又香又糯,丰腴如膏脂一般,尤其是鸡爪中间的那个肉窝窝,又有皮、又有软烂的肉、还有富有嚼劲的筋,实在叫人啃了就放不下。 司空摘星一面啃,一面还幽幽道:「我看你这么喜欢吃鸡脚,所谓以形补形,你这灵犀一指可别是吃鸡脚吃出来的绝技吧。」 陆小凤淡淡道:「你可以试试一天吃三顿,看看能不能练成。」 司空摘星冷笑:「我看你是那店子的托。」 陆小凤不理他,只道:「我说你带着个人皮面具吃东西,你不难受么?」 说着,顺手要去扯这帮闲的面具,帮闲嘴里叼着个鸡脚,手上还拿着一个,呲熘一声就上了屋顶,占了傅红雪的地盘。 自这人出现之后,傅红雪冷冰冰的、居高临下的目光就总是在他身上扫过,似乎在评估这人有没有危险。 此刻他上了屋顶,傅红雪一动不动,只是目光如冷电一般盯住了他,司空摘星歪了歪头,又灰熘熘地从屋顶上下来了。 第523页 陆小凤哈哈大笑,对傅红雪道:「小傅,谢啦!」 司空摘星板着脸:「你没事怎么那么喜欢交西门吹雪一样的好朋友!」 陆小凤:「西门吹雪有什么不好,人家剑又练得好、家里的糕饼店还好吃、对朋友也客气周到,有什么不好?」 司空摘星道: 「那我怎么知道,我一看见这些冷冰冰的剑客刀客,浑身就好像都开始发毛了,天老爷!秦姑娘,你家居然一口气养了三个,你的寒毛还好么?」 他说的三个指的就是一点红、傅红雪和阿飞吧,大中小三个号码。 一点红原本对这种完全没有营养的废话应该是一点兴趣都没有的,但他居然一下子睁开了眼睛。 秦蔻正在瞧着他。 她一瞧见一点红那双黑漆漆的、瞧不清情绪的眼睛,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天总是想到他放弃的东西,竟然一时之间眼神闪躲了一下。一点红瞧见了她不同寻常的反应,手指轻轻地蜷缩了一下,然后就被秦蔻的那只干净的手给拉住了。 一点红反握住了她的手,她就在他的手心里轻轻地搔了一下。 她颇有些甜蜜地回答司空摘星:「有么?我觉得很好呀。」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比猴子都精,心明眼亮得要命,哪里会看不出这两个人一对视上就暗涌的情潮。 他只是有些纳闷,不大明白女孩子为什么会喜欢上这种闷不做声的死人脸……就好像他也不明白峨眉派的孙秀青怎么就能看上西门吹雪那个活殭尸一样。 不过他好歹也是个有眼力见的人,不可能当面直接这么说,也只好长嘆一声,坐在树上幽幽道:「也不知道你们这些女孩子都在想什么……」 ……喜好怎么那么古怪呢。 秦蔻忍不住笑了。 她又有点好奇司空摘星的面具是个什么样子,司空摘星看在俄罗斯方块游戏机的面子上,很是大方,吃完了鸡爪,去洗了个手,就把面具扯了下来,给秦蔻玩。 秦蔻研究了半天,觉得这东西有点像是橡胶产物……但又不大像,司空摘星还很耐心地和她解释了好一会儿,哇啦哇啦地说话,最后秦蔻得出结论——和内力一样,人皮面具也是一种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东西…… 果然,武侠世界其实就是中国版的古代魔法故事…… 司空摘星也对现代很感兴趣,问东问西的。 秦蔻说:「你这么感兴趣,不如随我回去瞧瞧啊。」 司空摘星苦着脸,摇了摇头。 秦蔻很诧异:「你居然不愿意去?我又没说要你永远留在现代?」 司空摘星长嘆一口气,只道:「陆小凤都同我说啦,你们现代有一种叫摄像头的东西,密不透风的,天老爷,我可是个贼,最怕的就是见官,你们那里的官差管的那么多、那么严格,我去了可真的是要憋死了!假如我忍不住偷了东西被抓住,可不是要一辈子留在现代了。」 秦蔻:「……」 秦蔻:「不去算了。」 司空摘星:「不过能不能给我带一个游戏机,要比陆小凤手里那个更好的!」 陆小凤一巴掌就拍在司空摘星肩膀上了,嫌弃道:「去去去,别总麻烦我们蔻蔻!」 司空摘星回了他一个鬼脸,呲熘一声就跑了,一边跑还一边喊:「陆小鸡,铁公鸡,游戏机都不借给我耍!迟早我要给你偷咯!」 陆小凤:「……」 陆小凤翻了个白眼,对秦蔻说:「别理他,这人是真的无聊。」 秦蔻说:「我看你没比他好到哪里去。」 陆小凤:「切!」! 第215章 当日傍晚,众人在姑苏的街道上慢悠悠地散步,就如同不久之前他们在岛城时那样。 不过,这里与岛城当然是完全不一样的风光。 来到这里,秦蔻就大概能够理解,为什么现代那些冠之以「xx古城」的地方,一般都会修不大好走的青石板小路了。 姑苏的路也是高矮不平的青石板路,一些身着短衫的妇人偶尔吱呀一声推开自家的屋门,从里头拿了木盆出来,在门口流过的小河沟里洗衣,浸湿了衣裳,敲碎了皂角,便用木棒一下一下的敲打着衣裳,敲出泡沫来。 路上行人如织,有挑着扁担卖完了货的小摊贩、有趁着夕阳匆匆归家的孩童、最值得注意的,恐怕还是三三两两的江湖人,有劲装疾服的侠士,也有锦绣罗衣的豪客,刚刚自秦蔻身边路过的,还有三四个梳着高髻,身着薄纱宫装的女客。 这样的女客自然也是江湖人士,古代毕竟是阶级社会,是有服制的,寻常百姓谁没事会穿着这种明显僭越的衣裳大摇大摆的走在路上呢?也只有天生放荡不羁、不畏威权的江湖人了吧! 等到天色再暗一些时,姑苏城便倏地沉寂了下去,黛色的瓦片如片片乌云一般,低矮地罩在这秀美的富贵乡之上,今夜的月亮很大、也很圆,使得人们能够瞧清前后的路。富贵人家点上了羊角灯,所谓羊角灯,就是用将羊角煮成胶质,再灌到模具之中去,冷却之后,便形成了半透明的灯罩,比起纸灯罩来说,更免于起火的危险,也更透明、更显光亮。 这天晚上,秦蔻见到了欧阳情。 欧阳情原本是京城的名妓,陆小凤在追查金鹏王朝一案的时候,就与她狭路相逢,只不过那个时候陆小凤并不喜欢她,还曾奚落了她一番,两个人不欢而散。 第524页 后来,陆小凤才突然发现,欧阳情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个人,她竟是红鞋子组织的四当家,与公孙大娘、薛冰、江轻霞等人互称姐妹。薛冰与江轻霞位列江湖四大母老虎,与这样的女孩子互称姐妹,可想而知,欧阳情或许也是一只又漂亮、又刁蛮的老虎。 他们两个人为什么走到一起去,陆小凤已经有点想不起来了,他们两个又是为什么分开……这倒是没什么不好想的,陆小凤天生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天生就在一个地方呆不住,不是个安稳的人,而他一旦离开某个地方,就也差不多会将某个地方的人忘个干净。 ……说忘个干净或许也不大准确。 准确来说,秦蔻认为,陆小凤似乎没有能够维持亲密关系的能力。 他是个极其富有魅力的可爱男人,本事又大、人又温和、性情可爱,有时候会显得有点天真、有点顽皮。这反倒是很对女孩子们的胃口,这天底下自诩「大男人」的男人太多啦,但他们大都只是一些自尊心极强,又无趣、又自大的人罢了,实在叫人提不起什么兴趣。 只可惜,这个人似乎有一些性格的缺陷。 秦蔻偶尔会觉得,他并不是喜欢流浪,他只是需要去流浪,他似乎很渴望一个家,又似乎……很害怕有一个家,从那些只言片语之中,秦蔻可以听出,陆小凤少年的时光或许是有一些阴霾的,而这阴霾必然来自于他的家庭。 家庭,一种以血缘和责任为纽带的紧密组织,带来爱,也会带来痛苦。 花满楼拥有一个极其美满的大家庭,因此他的情绪与性格都相当的稳定,秦蔻的家庭关系也极其圆满健康,因此她能从家庭的关系之中得到无限的支持,形成了现在这样乐天又健康的性格,从不畏惧与人建立亲密的关系,也从不会被失败的亲密关系所打败。 但陆小凤……他的家庭一定不是这样的。 他或许出生在一个有爱也有痛苦的家庭之中,自小就有些排斥这种的家庭关系,在他十多岁的时候,他的家庭彻底破碎了之后……他却又痛苦得恨不得跳河死去。 现在他看起来很乐天,很健康,但种种迹象表明并非如此。他渴望联结,又不喜欢太紧密的联结,友情或许是他唯一能接受的亲密关系,所以他对任何人都像是对朋友一样……朋友嘛,那就是在一起时开开心心的玩,遇见苦难时两肋插刀的帮忙,要离别时,那就只是抱拳,一句后会有期,便可以潇洒走人。 但问题是,爱情对人的要求不是这样的,陆小凤是个好朋友,却不可能是个好爱人。 浪子的本质啊…… 秦蔻摊手。 不过反正……他是个足够好的朋友,这对秦蔻来说就足够了。 他们是在面馆里瞧见欧阳情的。 欧阳情是个非常清雅秀丽的美人,一席白衣,如轻烟笼罩,傍晚醺人的风一吹,她便一伸手,拢了拢她的蝉鬓,露出了皓腕之上的一抹富贵金红。 她秀丽的面庞有些苍白、又有些冷漠,走进这家店时,她黑沁沁的眼睛瞧着陆小凤,眼里有些惊奇,似乎不大习惯这个失去鬍子的陆小凤,又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忽然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这反倒使她轻烟一般的人物形象落了地,变得鲜活了一些。 陆小凤似乎不大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得摸了摸自己并不存在的小鬍子;欧阳情却也不大想理会陆小凤,她兀自走过去,七七八八地点了吃食,自顾自地吃,看都不看陆小凤一眼。 倒是陆小凤实打实的又尬住了,如坐针毡地吃完了一顿饭,是笑得也不爽朗了,碗里的吃食也不香了,一顿饭摸了大橘估计得有个一百八十下,给大橘都摸掉毛了,猫毛满天飞。 大橘:「?」 大橘有气无力地瘫在陆小凤腿上,嗷呜嗷呜的叫。 秦蔻很是嫌弃地看了陆小凤一眼,忍不住说:「你别倒着摸行不行,顺毛顺毛,哪有你这样逆着毛摸的!」 陆小凤:「啊……抱歉抱歉。」 秦蔻不由分说,一把夺回了她的大橘,抱在怀里细细摸,大橘很快被撸舒服了,发出两声惬意的唿噜声,趴在秦蔻身上当厚重挂件。 秦蔻揉了揉它的肚子。 花满楼瞧了陆小凤一眼,无奈地摇摇头,道:「你呀……」 他没再多说什么,秦蔻也没在多说什么,这或许才是陆小凤能接受的「家庭」和感情。 秦蔻一直觉得蛮惊奇的,她能沟通古代与现代两个世界,能把他们送回古代之后,陆小凤居然没有怎么离开。 反倒是花满楼,很是想念古代,想念家里,时空隧道一开,立刻回家住了好一阵子,只是逢年过节约定回来玩一下,只是最近因为眼睛的事情才多住了一阵子。 这才像是一种正常的对待朋友的态度嘛。 陆小凤简直有种……把现代的那个屋子当家的态度。 秦蔻抿了抿唇,瞧了瞧低下头唏哩唿噜吃面的陆小凤,无声的 嘆息了一下。 略微有那么一点不太健康啊。 不过她和红哥的感情其实也没那么健康就是了。 花满楼接过大橘,开始在它身上施展自己的盲人按摩大法,虽然他现在已经不是盲人了。 大橘:「唿噜唿噜。」 花满楼:( ̄▽ ̄)」 第525页 秦蔻:「……」 个人有个人的毛病,只有花满楼是个情绪健康的六边形战士,永远散发圣光…… 吃过晚饭,大家一块儿l回百花楼,不过秦蔻不打算再住在古代了,拔步床哪里都好,还让人很有安全感,但就是没有柔软的床垫,实在太硬了…… 所以秦蔻决定回家住,第二天早晨再过来。 陆小凤就不回了,他好久没住百花楼,还有点想念这里,想念自己之前一直住的那一间屋子。 秦蔻是躺在床上浑身被硌得慌的时候做出这个决定的,林诗音、傅红雪和阿飞都也已经各自歇下了,秦蔻不想把他们叫起来,就只和陆小凤、花满楼打了声招唿。 大橘因为花师傅按摩技术好,扒着花满楼不肯下来,不肯回家去睡。 秦蔻才不理会它,秦蔻还乐得轻松呢。 她只伸手敲了大橘的脑袋瓜子一下,小小声骂了一句「小傻蛋。」 大橘的爪爪扒住花满楼的衣服,睁着圆圆的眼睛看着她:「嗷?」 秦蔻:「好啦,我走啦,明天回来。」 打开时空漩涡,她和一点红一前一后走了进去,大橘一瞧见这个,还以为秦蔻不要它了,嗷呜尖叫了一声,一下子跳下来,嗖的一下追进去,也不见了。 花满楼失笑。 另一边,秦蔻很诧异地被大橘扑了个满怀,大橘情绪很激动地尖叫了一声,毛毛都炸开了。 秦蔻:「……」 秦蔻:「说你是小蠢蛋,果然就是。」 她连衣服也没换,就盘腿坐在客厅沙发上,抱着大橘抚摸起来,大橘趴在她怀里,两只前爪抱住她的手不肯放开,看起来真是相当的蠢萌可爱,秦蔻忍不住揉了揉它,大橘夹着嗓子叫了一声,又把她吓得不轻,真恨不得立刻把这个大汉音胖猫咪给丢出去。 揉了好久,还开了两个罐罐给它吃,大橘才放下心来,跳在地上玩自己的尾巴。 秦蔻:「……」 秦蔻嫌弃地看着这只起码传了四代、心智一点儿l没进步的宇宙猫猫。 好吧,安抚完这一只,该安抚下一只了。 秦蔻起身,去换衣服,一点红早回房间换下了他身上裹着的古代劲装,此刻又去沖了个澡,秦蔻进屋的时候,正巧就看见他才套了条宽松的裤子,精赤着上身,刚把t恤套在头上,听见开门声,他下意识地扭了一下身子,于是秦蔻就看到了他腰侧清晰的腹斜肌。 他套上t恤,轻轻唿了一口气。 现在,他换了一条纯棉的黑色束脚运动裤,脚上踏着拖鞋,身上穿着宽松的黑色t恤,漆黑柔顺的长头髮及腰披散。 这一身衣服都是秦蔻给他置办的,这种宽松的束脚运动裤也很合适他穿,再冷一点,上头配个连帽衫,头上压上鸭舌帽,甚至会有点像那种休闲的明星街拍呢。 而且,他显然已经有点不习惯穿古装了,一回来,迅速就换上了她买的衣服。 这令秦蔻的心里忍不住泛出了一点自得,好像是自己在和那个假想的古代敌人争抢着一点红的所有权,现在她占据了极大的优势一样。 秦蔻开始解起了自己层层叠叠的衣服,一面解,一面抱怨道:「我明天过去不要再穿这样的衣服了,真的就……只适合拍照,麻烦死了。」 一点红的眼睛里浮出一点笑意来,问:「你今天拍了么?」 秦蔻:「啊……忘掉了!」 她捂脸:「今天光顾着吃这个小吃那个小吃了,完全忘记要拍照了!」 好不容易去一趟真实的古代姑苏,行人都是景色的一部分,富贵红尘、秀丽婉约,超适合拍写真的……就是怪异的行为举止可能会让古人侧目围观。 而且欧阳情真的好漂亮一个大美人,想拍几张,还想让她来当coco汉服工作室的模特,更像让她帮忙参谋漂亮的服装搭配……如果汉服工作室能开起来的话。 结果今天一路逛吃,看见漂亮的古装美人也光顾着看和跟陆小凤一块儿l尴尬了,根本忘记拿相机,更别说给自己拍一套漂亮写真了。 秦蔻托着腮,说:「算啦……到明天再看吧,我去洗澡。」 一点红:「嗯。」 秦蔻躲到浴室脱内衣,把自己上上下下洗了一遍,换了新买的白桃味沐浴露和洗髮水,舒舒服服地沖干净泡沫,裹着浴巾,才发现自己没带换洗衣服进来。 她不大在意,取下吹风机吹头髮,那股甜美的、还带着桃皮微涩的香味湿漉漉地钻进她的鼻子,让她觉得很愉快。 吹完头髮,她就这么裹着浴巾开门出去,一点红正半靠在床上看书——对,他还挺喜欢看书的,看世界各类武术研究、还有摩托车、体育、美食、烘焙的书。 自从吃了秦蔻做的芝士焗玉米之后,他似乎对自己做甜品也起了一点兴趣。 他听见浴室门开,便抬起眸来瞧她。 秦蔻只裹着一条浴巾,跳上了床,躲进被窝里,然后在被窝里窸窸窣窣地把浴巾给扔出来,惬意地唿了一口气。 水洗棉,好柔软,非常适合这样子睡觉。 她一点儿l都不羞臊,就在被窝里这样子扒在了他身上,她那头柔软丰茂的长髮泄出来,和一点红漆黑如缎子一样的长髮交融在一起。 一点红放下书,从善如流地抱住了她,低下头去,轻轻地撷住她的下唇。 第526页 与以往相比,他要温柔得多,也要……小心翼翼得多。 秦蔻的手顺着他的嵴背攀住,忽然说:「红哥。」 一点红沙哑道:「嗯?」 秦蔻摸摸他的背,把头搁在他的肩膀上,说:「你今天不高兴,是不是?」 一点红沉默了。 他好一会儿l都没有说话,秦蔻也好一会儿l没有说话,他的胸膛和她贴的很紧,所以秦蔻能感觉到他的胸膛在不稳定的起伏着,他的心绪在此刻也似乎很不稳定。 秦蔻有点不安地攀紧了他。 过了好一会儿l,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似乎有点迟疑地说:「蔻蔻,你……」 秦蔻:「嗯?」 他把头埋下来,似乎有点不太敢看她,语气听着也有点闷闷的:「你……别害怕我,行么?」! 第216章 一点红身姿修长,比秦蔻高不少,秦蔻在女孩里也算是格外高挑的类型了,但和他窝在一起时,却总能被完全收进怀里,小鸟依人一般。 此刻,一点红的头埋在她的脖颈侧,黑髮如瀑布一般流下来,柔软地窝在她的身上,由于身高的原因,他的嵴背只能弓起来,嵴柱自皮肉之间凸起,像是一节一节的骨鞭一样,贯穿他的整个身体。 他的语气又闷、又沉、又迟疑,像是不知道该怎么说这话一样。 他的确不知道该怎么说出这件在他心里盘旋的事情,这一个下午,他似乎想了很多,想他的过去、想他一直以来那种狠辣与凌厉的作风、想江湖上的人看他时那种畏惧的眼神。 他是个怎么样的人,这是很难一言以蔽之的事情,甚至于他自己都回答不出来。他只知道从前自己落魄极了,像是一条永远居无定所的野狗,对着人呲出锋利的牙刀,他完全没有任何在乎的东西,包括自己的性命,所以做事横行无忌、残忍冷酷到令人心惊。 他才不在乎别人会不会怕他。 那时候的他,大概是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这样在乎吧。 在乎……但没办法。 想要一个人的命很容易,想让一个人不怕他却很难,他自小就很明白如何让其他人的畏惧,他也一直生活在高压的恐惧之下的。但此时此刻,他却发现,破坏很简单、建造却很难;让人心生恐惧很简单,让人心生亲近却很难。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能用最蠢笨的法子,用完全无用的法子,好似是仗着她还在喜欢他一样,撒娇一样的说出了这句话。 说完之后,他的胸膛剧烈的起伏着,就好似这句话耗费了他的大半体力一样。 秦蔻的唿吸停了一瞬,似乎很诧异他会说出这样的话。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古怪地道:「你今天不高兴是因为这个么?」 一点红没有说话。 他默不作声地侧过头,蹭了蹭她的耳垂,不知道为什么,秦蔻从这个动作里看到了一些很原始的动物性。 红哥就是一个靠野性和凶性生存的人,他离群索居,在认得她之前,并没有与旁人建立过如此紧密的亲密关 系,陆小凤是不能处在这种关系里,一点红却是不会。 他什么都不会,只凭藉一腔热忱去爱她,毫无技巧,毫无保留,在遇到了难以解决的困难时,也只好这般无力、挫败的恳求她,别怕他,不要害怕他。 这…… 有多少年没见过这么纯情的男人了! 秦蔻忍不住回想自己的初恋——十五岁时谈的第一个男朋友,现在去想,对方的身形早模煳得不像样子了,也没什么好值得怀念的,那个时候的青涩……其实就是蠢,到处都透露着蠢兮兮的感觉,要说真诚……真诚么?她不记得了,主要是太幼稚了。 一点红很……很成熟,他毕竟是个二十九岁的成年男子,在江湖上摸爬滚打多年,情绪一般来说很稳定,看到什么都很淡定,又很懂得做家务、照顾人,在体贴程度上来说,谁也比不过他。 但他同时还很……青涩,一直以来,他的感情都是被秦蔻牵着走的,还没在一起的时候,秦蔻话里话外的引诱他,在一起之后,她又设了个套,把他圈在里面吃干净。每一步都是秦蔻主动,拉着他的手,然后他沉默又安静地跟着她走。 这种成熟与青涩,冷漠与热情,在他的身上融合得如此自然,总令秦蔻很是着迷。 说到底,这种极其独特的气质,是因为他独特的成长生活环境。假如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现代人,长成这个样子,绝对不会愁找不着女朋友,说不定二十九岁的时候,早就是个成熟的、经歷过很多女人的男人了,绝不可能是现在这个样子的。 秦蔻感受着耳旁细密的触感,感到他的唿吸声有那么一点微微发抖,似乎是因为……她沉默的时间太长了。 这让她想到了小时候家里短暂养过的一只小狗,她一表现得生气了,它就可怜巴巴地趴在地上,是耳朵也耷拉下来了、尾巴也摇不动了,一下一下抬眼看她,喉咙里呜呜咽咽的,也不知道要表达个什么意思。 那只小狗最后因为大橘实在不喜欢,整天冲上去沖人家猫猫拳,外婆怕哪一天小狗就被迫到宇宙空间里奇幻漂流去了,所以把它送给朋友去养了。 秦蔻忽然长长地嘆了一口气,紧紧地攀住了他的嵴背,他的嵴背缩得紧紧的,背肌显露无疑,好似在等待什么即将落下来的鞭子 第527页 似得。 秦蔻抱着他,说:「今天……我看见你在那个小院中的样子时……」 一点红的手指忍不住蜷缩了起来,唿吸声变得不太稳定。 秦蔻轻轻地握住了他的手,接着说:「我觉得你很酣畅淋漓。」 那种舒展的身躯,灵敏矫捷、极富张力的动作,仿佛纾解了浑身上下所有的戾气。 秦蔻深吸了一口气,说:「我没有害怕你,我只是在想,我是不是太拘着你了。」 一点红「噌」的一声就抬起头来,紧紧地盯着她,神情还有点微愣,他很少露出这种有点呆的表情,好像是完全没反应过来事情竟是峰迴路转。 秦蔻从这个自下而上的角度瞧着他,不免就觉得这样的红哥可爱得很,于是挣扎着抬了一下头,在他侧脸上啾了一下。 一点红追问道:「你当真不……不怕我?」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我看现在是你比较怕我,怎么这么小心翼翼呢?」 她踢了一点红一脚:「重死了,走开走开。」 一点红从善如流,抱着她顺势往旁边滚了半圈,两个人的姿势就变成了秦蔻缩在他怀里。 他稳稳噹噹地躺在床上,秦蔻伸出脚,踢了踢被子,一点红就伸手捻起被子,往两个人身上裹了裹。 秦蔻说:「所以我那时候就在想啊……我是不是太拘束你了,红哥,在现代呆着是不是处处都是桎梏?」 一点红立刻说:「没有。」 秦蔻斜眼瞧着他,说:「真的没有么?」 一点红……一点红不说话了。 秦蔻不轻不重地拧了他的腰侧一下,嗔道:「都学会在我面前说谎了,是不是?」 他长嘆一声,乖乖受了这一记拧,解释道:「我只是不愿让你……担心。」 秦蔻不贊同地拧住了眉,又在他胳膊上掐了一记,他的胳膊上迅速地浮起了一个红色的小月牙。 秦蔻说:「说什么蠢话,你不愿意让我担心,难道我就不担心了么?」 一点红哑声道:「……抱歉。」 秦蔻嗔怪道:「又抱歉,你总是这样。」 一点红张了张嘴,习惯性地抱歉二字似乎有要说出口, 又被他强行吞咽回去。他乖乖地躺在原处,秦蔻一会儿拧他一下、一会儿咬他一口,上下其手,看起来简直是把他当一个滚烫的汤糰来看待的,四处晃悠,琢磨着怎么吃才不烫嘴。 半晌,秦蔻忽然道:「幼稚鬼。」 一点红挑了下眉:「你觉得我很幼稚?」 秦蔻悠然地躺下,懒洋洋地说:「我不是觉得,我这是确信,你就是个幼稚鬼。」 一点红用沉默来表示自己的不认同。 秦蔻说:「傻子,你明明就觉得这样子不够舒畅、桎梏太多,为什么从来不说,你这样下去能开心么?」 一点红沉默了片刻。 他长长地吐息着,似乎是在组织自己的语言,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闭上了眼睛,沙哑地道:「我已经……得到很多了。」 是的,他认为他已经得到很多很多了。 从前从没想过的爱,他得到了;从前从没想过的家,他也有了。曾经他甚至不明白自己到底在渴望什么,因为他对美好二字根本就没有概念,直到他在这里安了家,他才知晓……原来自己渴望的,正是这样一种生活。 当然,他不可能全然的满足。 他是生活在江湖上的人,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就是自由自在的,来到现代,有了安定的生活,有了心爱的女人,必然要放弃以前他一个人独来独往时的习惯,必然也会觉得有些桎梏。 其实这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人类的本性决定了人本身就是想要两全其美的,只是客观条件做不到既要又要的时候,就得自己做出取捨了。 一点红是个非常果断、果决的人,他早已毫无保留的做出了选择,也明白他未来会过着怎么样的生活。 他甚至会为自己的不满足而感到愧疚。 一点红啊一点红,你原本什么都没有,如今有了她,你竟还不满足,你有什么资格去不满足? 他这样想着,就把自己的需求压制下去,继续若无其事地生活着。他掩饰得很好,直到这一次,阴差阳错之下被秦蔻敏锐的意识到了。 他盯着天花板,只道:「我不该要那么多,我已经有你了,我满足了。」 秦蔻静静地瞧着这个男人。 半晌,她 说:「你现在这么想,以后可不一定会这么想。」 一点红皱眉道:「你不信我?」 秦蔻说:「咱们俩在一块儿,我不能叫你开心,反倒是让你委曲求全……我是什么?我又不是薛笑人。」 一点红道:「你怎么忽然提起他……你和他……当然是完全不同的。」 秦蔻嘻嘻笑了:「我知道啊,不过我可不愿意让你受一点委屈,你看,鸟在家里憋得久了都会掉羽毛,我们红哥这么委屈巴巴,以后万一脱髮怎么办,可不能脱成地中海!」 一点红:「……」 一点红被秦蔻鬼才般的说话艺术给震撼了一下。 他干巴巴地解释道:「……我也没有委曲求全。」 秦蔻:「嗯?我们红丝雀没有委屈巴巴么?」 一点红狐疑:「……红丝雀?」 第528页 秦蔻打了个哈哈混过去:「啊没事啦,你接着说,所以你有什么打算?」 一点红伸手,敲了敲他放在床头的杂志。 秦蔻趴在他身上撑起身子去看——摩托车的杂志。 秦蔻挑眉:「你想去玩摩托?」 一点红说:「……怕你担心,还没决定。」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我才不担心呢。」 这有什么好担心的,这群古代侠客们简直个个都是奇葩,宁愿肉包铁,不愿铁包肉。他们第一次坐上她的车子的时候,就对安全带发表了一些不大符合常识的看法,认为安全带在关键时刻很危险,由此,副驾驶的位置还成了他们最不喜欢坐的位置。 他们个个都是骑马的好手,摩托车,可不就是现代的钢铁巨马么? 而且红哥骑重型机车…… 秦蔻在脑内想像了一下他带头盔、穿黑色皮衣,长腿跨在摩托上的模样。 秦蔻:>w<~~~ 一点红眼睛亮了一下,那既视感,令秦蔻感觉自己看见了一头大毛茸茸,忍不住又啃了他好几口。 秦蔻抬起头,又不确定的问:「这样够么?」 她一下子又觉得红哥像是那种精力超级足的大型犬,只弄辆摩托车当玩具真的够消磨么? 一点红含煳地道:「还行。」 秦蔻肯定地说:「还行的意思就是聊胜于无。」 一点红又闭上了嘴。 说实话,他不是舌灿莲花型男朋友,根本连个谎都说不好,一被秦蔻揭穿,立刻就不声不响,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秦蔻很得意地笑了起来。 她说:「红哥啊,不如……」 一点红:「嗯?」 秦蔻提出她的想法:「不如,我们在古代也买一套房子吧,我们每周都能去度假,这样你练剑也方便点。」 他还是要练武的,像是傅红雪和阿飞,也是要练武的。 她家虽然大,却也没有足够容纳他们练武的地方,毕竟那剑一舞起来,剑气充溢,指不定就把墙面给弄出一道来,人还不能靠近,露台吧……这露台说大也不大,每天还被阿飞和傅红雪抢着用,真是看着就觉得有点寒碜。 还是有个大院子好啊,不说像是江南花家的府邸那么大,只要有花满楼住的小院儿那么大就行了,顺也可以不住城里,在山上别苑隐居,这样的话,天大地大,想练剑就练剑,想跑马就跑马,岂不快哉? 自然咯,他们会把时代就选在陆小凤的时代,谁会没事找晦气,回到薛笑人还活着的时代去薛笑人眼皮子底下买房啊,反正,一点红的朋友也只有楚留香一个,他们想见面也容易得很。 一点红怔了怔,才意识到她做了个什么样的决定。 他张了张嘴,说:「好。」 秦蔻说:「说实话,我也很喜欢那样的院子呢……可是在现代,那都不是有没有钱能买得到的问题啦。」 想要一座隐在山间的别苑,天大地大只此一间,在现代……恐怕不大好找,山里可不是能随便开发、随便修别墅的,就算修,开发商也是修一整个别墅群,不大符合秦蔻的需求,且那种房子买来真的也不保险…… 还不如去古代买呢,甚至去度假还比在现代开车要方便。 一点红想了想,道:「好,我身上家底也不少,我来买,你不要动用你自己的钱。」 秦蔻:「好咯,你的钱还有大批珠宝呢,我的钱可都是人民币,过去可不是废纸一张。」 秦蔻就开始掰着手指头来数自己想要的东西:「我也想在院子里栽一棵古树!我还想要一张吊床呢……这样中午我就可以抱着大橘在吊床上睡午觉了,但是不能要桂花树,桂花开花的时候太香了……真是受不了。」 一点红眼角含笑,道:「好,我去请教花满楼。」 秦蔻说:「我还想做高一点的回形游廊,下雨的时候就坐在游廊里面,咱们放过小茶几,煮茶喝咯。」 一点红又道:「好。」 「啊……还要有月洞纱窗,我小时候看电视剧最喜欢月洞窗啦,外头要是四季分明,从里面看景色一定好的很……」! 第217章 这场小小的、隐藏在平和日常生活之下的小矛盾就这样被无声的化解掉了。 不过,秦蔻还颇有些感嘆。 果然,他们两个之间的感情一点儿也不健康。 一点红是个极其果决的人,但与果决所相对应的词彙,大概就是偏执了。 他很偏执,偏执的认定了她之后就不肯放手,这种奇异的执拗被隐藏在他的成熟、体贴与平静之下,直到今日才暴露出来。 而她居然很享受这样不健康的感情。 秦蔻谈了这么多年的恋爱,感受过很多种不一样的爱情,也在网上看过了很多关于「健康关系」的心灵鸡汤。但她其实不大相信那些东西,她见过真正健康的爱情么?似乎也没有。 健康的感情是什么样的呢?理性的爱么?但爱情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把自己的喜怒哀乐交到另一个人的手中,因为对方的快乐而快乐,因为对方的悲伤而揪心。 ——把自己的心捧出去,做无意义的给予,这本身就不是理性的行为啊。 或许爱情根本就没有健康这一说,或许人们根本就是渴望着不健康的、充满偏执与忠诚的纠缠。 第529页 秦蔻感觉到自己的内心被填满了,又觉得有些愧疚,她在享受一点红长久以来受到磨难后所养成的性格…… 秦蔻:「嘤……」 一点红:「?」 一点红:「怎么了?」 秦蔻没说话,充满愧疚感与满足感的啾了他一下,扒着他不肯放开。 一点红晃了一下头,有点不太明白女朋友忽如其来的投怀送抱是为了什么,不过这种事情嘛……男人哪有不喜欢的,他垂下头,紧紧地抱住了她。 这天晚上,窗外又下了雨。 一开始,是淅淅沥沥的小雨,逐渐的,雨珠连成了线,在窗外形成一片银色的雨幕,雨线砸在地上,溅出了蝴蝶一般的水花。 深秋,芭蕉早已移到了屋内,想要听一听雨打芭蕉落叶声,在地处西北的x市,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这一晚,秦蔻听着天然的白噪音,睡得很香。 不过话说回来,她的睡眠倒是一向不错。 一点红的睡眠也一向不错,而且他的睡眠绝技还不少,他天生精力充沛,并不需要太长时间的睡眠,因而早上通常醒得很早;他在任何环境、任何地点都能毫无障碍的一秒入睡……这倒是让秦蔻很是嫉妒。 因为她……还蛮认床的。 昨天在江南花家,她其实蛮喜欢那张极其漂亮的螺钿拔步床的,可惜,大脑喜欢,身体不太喜欢,折腾了大半夜都睡不着觉。 今天提到要去古代买房,她就顺便提出自己的要求:「那我也要拔步床!不过我们在现代买个乳胶床垫送过去吧,还有枕头,这样子古今合璧才好嘛。」 一点红道:「好,床可以找木匠去打,姑苏是个富贵地方,爱享受,想来找个好木匠也不难。不过床垫的尺寸恐怕都不大合适。」 拔步床那属于屋中之屋,床铺大得两个人都可以在里面玩捉迷藏了,和现代一般床的尺寸根本不一样。 秦蔻撑着下巴轻飘飘道:「定做咯……到时候床打好了,量量尺寸,我去定。」 一点红道:「嗯。」 秦蔻又说:「诶?说起来以前红哥住的环境是什么样,其实我也想在家里再装一个房间出来呢,弄得古香古色的,也免得你呀,什么时候就忽然犯乡愁啦。」 一点红居然跟她开了个玩笑:「那简单得很,你只要找一把稻草垛给我就行了。」 秦蔻一点没被震住,反而舔了舔嘴唇,脸还更红了,说:「稻草垛……不好吧,这个是不是太狂野了点。」 一点红:「……」 一点红:「……你这个人。」 秦蔻张狂地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二天,秦蔻一如既往地赖床。 一点红倒是醒得一如既往很早,秦蔻半梦半醒之间往旁边一扑,扑了个空,迷迷煳煳睁开眼,才发现已经十点多了。 起床,洗漱,换衣服。 她今天不打算穿古装了,换了条对古人来说也不算很刺激的长款连衣裙,外头套了件厚针织外套,脚上踏了双白色休闲板鞋,把头髮梳成一个丸子头,顺手把阿楚哥送给她的珠花插头上,算是尊重一下古代人民。 反正昨天看上去,街 上穿什么奇奇怪怪的都有,今天也不打算去拍照了,懒…… 收拾好了下楼,一点红正好从厨房出来。 他昨天晚上用空气炸锅烤了个巴斯克蛋糕,巴斯克热着的时候不好吃,于是在冰箱里冷藏了一晚上,此刻正好切成小块,放在白磁碟里端出来,除此之外,还有前两天走之前没吃完的吐司面包…… 隔夜吐司,那就得用到特殊的剩饭处理法咯。 把吐司用牙籤扎小洞,浸泡在蛋奶液中,一点红近来新学了几个花样,此刻便用上了。他把蛋奶液中的牛奶换成了桂花米酒,白砂糖换成了黑糖,就这么把面包浸透,再给面包片上撒一层细细的红糖,就这么用黄油去煎,能煎出一层焦糖脆壳来。 最后再从冰箱里找了个奶油冰激凌,舀出一个冰激凌球,和滚烫烫的吐司一块儿蘸着吃,就是一顿热量超高的早餐了。 秦蔻看看面前色香味俱全的蛋糕、焦糖吐司和冰激凌,再看看对面一点儿都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正准备开餐的一点红,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陷入了沉默之中。 一点红:「?」 一点红用叉子叉了一块儿酒酿焦糖煎吐司吃掉,很是无辜、很是茫然地看着秦蔻,不明白她在消沉什么。 秦蔻:「……」 秦蔻:「……」 秦蔻默默起身,去冰箱里翻了一袋冷萃咖啡液出来,给自己沖了一杯热量为零的冰美式,企图让自己嘴里的酸苦味来沖淡一下罪恶感。 不过…… 好吃诶! 现在收回一下红哥在做菜的天分上不如宋甜儿这句话!甜儿姑娘再好,也没法子天天在她跟前研究新菜式呀,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说,还是红哥最好~ 秦蔻:捧脸.jpg 秦蔻:「可惜其他人吃不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一点红面无表情:「这东西简单得很,他们可以自己做去。」 说着,还给大橘扔了一块。 大橘嗷的一口就吞进去了。 和吃其他任何东西一样,它欣赏不大来,但也给足了面子,特别惬意地往地上一躺,摇起了尾巴。 第530页 吃完了早饭,一点红回屋换了个衣服,他还是换 了古装,因为古代的那种劲装疾服是专门为了打斗而设计的,手脚处都收的很利落,不会影响动作,现代装……他的秋装好多都是连帽衫,那帽子真的很烦人。 秦蔻抱着猫,两个人一块儿穿回了古代。 正巧,今日百花楼的诸位起得也不怎么早,也正坐一块儿吃早饭呢。 桌上七七八八地摆了一桌子,玫瑰豆沙馅儿的酒酿饼、几碗赤豆糖粥、加了榨菜的咸豆浆,还有鲜肉的汤糰。 秦蔻一过来,陆小凤就招唿她:「来,蔻蔻,尝尝这个。」 说着,给她夹了一片煎糕来吃,还道:「这是我们姑苏的名点,猪油糖年糕,放过夜之后裹上鸡蛋液微微一煎,外头又脆、里面又软,好吃得很。」 秦蔻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没忍住尝了一下。 中西处理剩下的主食的智慧其实出奇的一致啊……而且都同样的好吃。 秦蔻:>w< 秦蔻克制地吃了一块,就放下了筷子。 陆小凤给自己卷了一个「荷叶包死人」(蛋饼包油条),一面吃,一面含煳地道:「你饱啦?家里红兄又给你做什么好吃的了?」 秦蔻:( ̄▽ ̄)」 秦蔻:「是很好吃的东西,你去求求红哥,让他把食谱给你~」 一点红挑了下眉,眼里浮出一抹笑意。 陆小凤狐疑地瞧瞧这个,再瞧瞧那个,忽然也笑了起来。 秦蔻:「嗯?陆小凤,你在笑什么呢?」 陆小凤含混地说:「我想起高兴的事情。」 看来这两个人之间那种隔阂已经没问题了! 陆小凤自己的感情问题相当不顺,但他很希望自己的好朋友能顺顺利利的。 今早瞧见他们两个重归于好,他的心情相当不错,多吃了一碗汤糰,然后因为太撑,刚吃完早饭就去后院的摇椅上摸着肚皮躺平了。 秦蔻吐槽:「你不胖真的是没天理。」 陆小凤瞪她一眼:「什么没天理,我昨天不是用了灵犀一指吗!」 秦蔻一呆:「啊?」 秦蔻狐疑:「……灵犀一指可以消耗热量么?」 看起来……就是两根手指那 么一夹啊。 陆小凤一脸嫌弃地看着秦蔻:「去去去,不懂武功的人不要说话。」 秦蔻:╭(╯^╰)╮ 秦蔻拉了把椅子,也坐在了树下,这时候,花满楼开始了自己的日常保养植物的工作,傅红雪找了个角落在练刀,阿飞双手抱剑在一旁观察,双眼黑漆漆的,也不知道是否这剑道与刀道之间有什么秦蔻瞧不出来的共通之处。 林诗音今日穿了一席白衣,蝉鬓处装饰以新鲜的白芙蓉,花瓣之上,似乎还有露珠在微微颤动。她帮着花满楼一块儿浇了一会儿花,又去泡了一壶上好的雨前龙井来,端到小院之中分与众人。 秦蔻就是在这个时候宣布自己的古代买房计划的。 花满楼坐在桌旁,轻轻抿了一口茶水,帮她出主意:「那不若就买在姑苏,你与红兄只是想来此处度假,不在这头的时间多,买了院子,有我和陆小凤在,也可照应一二。」 也是。 想买一个很好的别苑,有月洞纱窗、有亭台水榭、有回形游廊、又小桥流水、有枝枝蔓蔓,这些东西是需要维护的,最简单不过来说,园中的花草若不打理,没过多久,就是杂草乱长,一片萧瑟了,再有,月洞纱窗上的纱,也要隔一个月换一次,否则纱旧了,颜色就美了,来住的时候怎么会有好心情呢? 这当然可以通过僱佣工来解决,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主人家长时间不在,僱工人难道不会起私心么?人又不是被定好了程序的npc,出什么问题都是有可能的,秦蔻打消林诗音亲自去古代开店时,用的便是这个理由。 所以,买在姑苏,有朋友们照看着,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秦蔻说:「我和红哥商量过了,主要我们还是想买到山水之间去,不大想住在城里。」 陆小凤道:「虎丘山啊,对了,最近虎丘山的扫叶别墅,是不是在找下家?」 ——此别墅非彼别墅,现代的别墅便是指秦蔻外婆家那样的独栋建筑,但在古代,别墅指的是建在郊区、山水之间的别苑、也叫别业,占地面积可比现代的别墅大得多了。 扫叶别业,取清清淡淡的扫叶二字,暗含清静无为之意,足见前主人的淡泊。此处又在千年名胜虎丘山之中,虎丘山青葱雄伟,远远 望去,正成勐虎蹲踞之势,山顶之上,虎丘塔与姑苏城遥遥相对。 虎丘山上,还有传说之中的试剑石与剑池。 传说吴王阖闾请来干将莫邪二夫妇为其铸剑,期满之日,阖闾以此石试剑,将此巨石一噼为二,故此得名。阖闾身死之后,为他殉葬的宝剑三千,均藏于此剑池之中。 百年之前,虎丘山上的一大江湖势力,乃是当世第一大剑客李观鱼所创的拥翠山庄,只可惜李观鱼一世英雄,却有个不成器且缺德的儿子,和不怎么长命的儿媳妇,这二人就是李玉函和柳无眉夫妇,他们正是活跃在楚留香所在的时代。 楚留香回程时,正是为了救他三个困在拥翠山庄之中的妹子。 他得了剧透,自然不可能中这夫妇二人的毒计,径直救下了口不能动、眼不能斜的李观鱼李老前辈,李观鱼听说他的不孝子干出这种事,当下便气得要打死儿子,赶走儿媳。 第531页 当然,最后还是没打死的。 不过听楚留香说,虽然他反覆向柳无眉解释了她身上毒发的症状其实是罂粟上瘾,但她死活不肯相信,最后还是活活把自己吓死了,李玉函伤心欲绝,这二人的下场,居然与原着相差无几。 之后的事情,楚留香自然不晓得了。 但身在百年之后,秦蔻现在已经晓得了。 柳无眉死后没过多久,李玉函也因相思病而死,李观鱼李老前辈一辈子就只有那一个独生子,儿子死后,李观鱼消沉避世,从此拥翠山庄便沉寂下去。偌大的庄园几经转手,主人换了三茬,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园子风水不对,这三户人家竟是都没能繁荣昌盛,渐渐没落了。 如今,拥翠山庄只有几个老僕人在照看着,昔日的名园,风采早已不在。 不过,这和秦蔻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只是很兴奋自己居然可以拥有一片虎丘山上的房产! 虎丘山!五a级景区啊! 天啊!想一想她如果把爸爸妈妈外婆接过来住几天,她爸爸一定会笑的见牙不见眼,可能连腮帮子都疼吧。 外婆是肯定要穿着旗袍来好好拍几张美照的,她肯定还会遗憾没办法带姐妹们过来。 妈妈呢……额,安宁老师肯定第一个想法是骂她一顿,居然自己 跑来古代玩,真是不听妈妈的话! 陆小凤坏笑道:「不过那扫叶别墅实在大的很……蔻蔻哇,我怕你和红哥两个人住,你大晚上要害怕的。」 秦蔻莫名其妙地瞪他一眼:「都置办别苑了,哪有就住两个人的道理呀,诗音,你住不住?」 林诗音笑着帮她倒了一杯茶,嗔道:「我自然是要住的,蔻蔻的度假别墅,难道我不值得有一个屋子?」 秦蔻说:「是嘛!」 花满楼亦笑:「我就是不想去,恐怕蔻蔻你那满院子的花花草草,也由不得我不去。」 陆小凤突发奇想,忽然一拍手,道:「那我们为什么不合买那座别苑呢?反正蔻蔻一个人也住不下,而且那地方也绝算不得便宜,何不大家一块掏钱,一块儿住来的好?」 秦蔻瞧着陆小凤。 陆小凤亦瞧着她,唇角含笑。 秦蔻笑了,说:「那当然好啦,我们家的钱,是红哥掏,你们个人出多少钱,我可不管。」 陆小凤摆摆手,满不在乎:「这等小事!有何难处?」 秦蔻说:「各家出多少钱是小事,不过我看倒是有件大事还要商量。」 陆小凤:「什么大事?」 秦蔻笑了,说:「人家前主人闲云野鹤、清淡无为的,所以才叫『扫叶』,咱们几个能把屋顶都给吵翻天了,再叫这个名字就很不合适啦,要改一个应景的才好。」 陆小凤笑道:「那好办,就叫富贵山庄咯。」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摇摇头,嘆道:「你这是起得什么名字啊……」 陆小凤摇头晃脑,悠然道:「你不懂。」 花满楼不懂,那是因为花满楼没有看完古龙全集过。 秦蔻却懂,因为她看过那本名叫《欢乐英雄》的书。 富贵山庄,是一片乐土,在这片乐土之中,住着王动、郭大路、燕七和林太平。他们曾是素不相识的人,他们却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们是一辈子的朋友,又是一辈子的、自己选择的,最好的家人。 陆小凤啊……这个又真诚、又顽皮的人,他此刻是在隐晦地向大家表白呢。 ——他们也是一辈子的朋友,他们也是最好的家人。 秦蔻定定地瞧着陆小凤,忽然无奈地笑了。 陆小凤瞧见了她的笑,便也对她眨了眨眼,又跳起来道:「不行,我们得把阿楚哥找来,叫他也掏一份儿钱!」! 第218章 想找阿楚哥来一块儿掏一份钱的主意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但不是现在,现在人家阿楚哥正忙着冒险呢。 这件事在下个月楚留香回来聚会的时候得到了他的同意,不过秦蔻的脑袋瓜想的事情一向比较清奇,她福至心灵,忽然就想玩那种时间线电影里的玩法,非不收现银,要阿楚哥把钱埋在他那个时代的扫叶别墅地下去,然后自己再去陆小凤的时代去挖出来。 可怜这个宠妹妹的盗帅,原本是踏月而来、留香而去,结果愣是变成扛着锄头而来,在别人家的院子里猫猫祟祟的挖坑……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这一天,大家一块儿去看了扫叶别墅。 这果然是一处很清幽的辋川别业,藏在虎丘山深秋的郁郁苍苍之中,只有几角飞檐自密林中斜飞出去,清凉瓦舍、水磨砖墙、清瓦花堵徐徐展露,一阵林中的清风吹过,扫叶楼前的那棵高大的桂花树便发出了簌簌的响声,几星桂雨纷扬落地。 至于秦蔻想要的月洞纱窗、回形游廊,自然是一应俱全,扫叶楼的月洞窗蒙着一层半旧不旧的银红窗纱,像是一个玫瑰色的梦一样,笼住了外头的绿意。 桂花树……算啦,桂花树也很美妙。 秦蔻喜欢死了,一个劲儿的摇着一点红的胳膊说:「就买这个就买这个就买这个。」 一点红忍不住笑。 陆小凤和这座别业的上一任主人也有一定的交情,这里他一定来过好几次,轻车熟路地带着大家转悠。 这是一处有三进院落的宅子,三进院落,对于大家族来说肯定还是小,不过对于秦蔻来说,这地方已经大得很惊人了……莫说是三个人练武,就算是十个人都能练得开。 第532页 院子大了,人的心绪也忍不住开阔,坐在扫叶楼的屋顶上,一眼就能望见外头的青葱深林、流水潺潺。扫叶别墅的选址很妙,四周正好被一条溪流环抱,入门处就有矮矮的小桥,小桥旁有一座四角飞檐的亭子,上提名「抱溪亭」。 这样的景色,与站在x市的二十七层所远眺的,差别实在很大,心绪也有很大的不同。 秦蔻看着自己的大院子,忍不住说:「这么大的院子,拿来养一条小 狗肯定很不错。」 陆小凤瞧了她一眼,差点没忍住脱口而出:你现在养得还不够多么? 不过他还是有理智的,只敢在群狼环绕之下在心里腹腹诽、吐吐槽。 花满楼奇道:「原来蔻蔻是想养狗的?」 秦蔻有点愤愤地说:「我也想猫狗双全啊!」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那并不存在的小鬍子,莫名其妙道:「……怎么忽然感觉到一股那么大的怨气呢?」 秦蔻摊手:「我家小时候养过小狗,还是一只特别可爱的边牧呢,结果呢,差点变成大橘的盘中餐。」 不错,大橘……其实像大部分猫科动物一样,与犬系不大对付。 就说冷血吧,冷血是很明显的例子,大橘对待冷血,那可真是翻脸不认人,有罐罐在前面诱惑的时候,就很例行的往地上一趟,随随便便地叫两声,意思是——「行了,摸吧,一个罐罐五分钟啊。」 超过五分钟冷血还没表示,大橘就要发飙了,当然不超过五分钟,要是它不高兴,那也要发飙。 冷血总共也没在秦蔻家呆几天,结果回去的时候,两只胳膊上全是猫爪子抓出来的血痕,惨得都没法说。 不过这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大橘之于冷血,就好像飞盘之于大狗,有一种命中注定般的吸引力,就算被大橘抽了一万个猫猫巴掌,他还是……蛮开心的。 秦蔻当时:「……」 她当时还拎起大橘叽里哌啦地教育了一通,大橘睁着圆熘熘的大眼睛、张开它的三角嘴,看起来很呆,最后也没听进去,该怎么打冷血还怎么打冷血。 其他的犬系……倒是好一点,主要是因为其他的犬系也没那么喜欢它。 像是一点红,他一般没事才懒得去撸大橘,他要撸就去撸大橘的主人……唯一和大橘亲密接触的时候,都是拎着它的后脖颈把它丢出房间的时候。 大橘:敢怒不敢言.jpg 没办法,谁叫这个男人成功搞到了两个有力的后台呢。 一点红,既是楚留香的至交好友,又是秦蔻蔻的挚爱男友,而这两个人嘛……又是大橘最喜欢的人tat 傅红雪大橘也不喜欢,主要是因为傅红雪总是负责在家里 给它洗澡,这傢伙明明是只跛脚犬系,结果动作敏捷得不成样子,任大橘怎么在浴室里上蹿下跳,他都能一把抓住,摁在澡盆里就开始沖水…… 至于阿飞,阿飞觉得大橘是蠢猫。 ——人好,猫蠢。 阿飞是这么想的。 大概是因为觉得猫蠢,阿飞平时对大橘还蛮照顾的,比如说昨天,他就怀疑大橘肯定是因为太蠢了乱吃东西才把自己搞得一直打饱嗝的,结果大人们还个个都眼神闪躲,不肯告诉他它到底吃了什么脏东西。 真巧,大橘的想法也差不多。 ——猫好,小孩没用。 大橘是这么想的。 所以他对阿飞还挺宽容的,没因为阿飞像冷血一样经常过来撸毛还不给吃罐罐的行为做出什么激烈的反应,但也懒得起来迎接他,就那么趴在地上,矜持地揣起两只爪爪,尾巴有一搭没一搭地晃一晃,很是傲娇。 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阿楚哥……大橘一看到阿楚哥,那简直是激动开心到浑身发抖,眼泪汪汪地努力夹出夹子音。 它也蛮喜欢花满楼的,经常扒在花满楼身上不下来,可能是因为喜欢花师傅盲人按摩的手法。 不过它对人形犬系的不喜还处于一种很隐晦、很克制的态度之中,他对真正的狗……那可真是毫不手软,秦蔻小时候外婆家接来那只可爱小边牧,大橘的日常生活就变成了吃饭睡觉殴打边牧。 小秦蔻:「……」 你又不是真猫为什么要处处都学猫的习性啊啊啊啊!!! 幻想着猫狗双全的小秦蔻气鼓鼓地看着小边牧被送走,好几天都不想理大橘,大橘小心翼翼地凑上来讨好她,还抓了虫子给她当礼物,小秦蔻吓得惊声尖叫,大哭一场。 后来她就断绝了养狗狗的想法了。 而且她其实不喜欢小型犬,她喜欢大一点的狗勾,起码体型也得像边牧、柯基那么大,再大一点的金毛、耶耶和德牧她也喜欢~~ 但中大型犬需要的运动量也大啊,要好好的熘,不然整天憋在家里,对狗来说也不是见好事,但秦蔻人又懒,她每次半夜下班回家看见在街上被熘着跑的大型犬主人都很庆幸自己没养…… 不过!现在似乎一切 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了!有这么大一个大橘院子,狗勾可以自由自在的跑来跑去,玩来玩去,还不用担心和大橘经常见面闹得不愉快……大不了,她来古代玩的时候把大橘扔外婆家嘛哈哈哈哈。 秦蔻:计划通! 秦蔻:捧脸.jpg 陆小凤摸着下巴嘀咕:「我怎么觉得你这行为……就很像在养外室呢……」 第533页 大橘本来在院子里扑蝴蝶玩,忽然很警惕地停下,目光朝这边扫过来,舔舔爪子。 秦蔻瞪陆小凤一眼:「瞎说什么呢!」 她继续美滋滋:「那我还想再买一只漂亮的布偶猫呢……大橘真的,可爱虽然很可爱,但橘猫看久了就会想要新的大漂亮嘛……」 大橘炸毛:「嗷呜!!!」 秦蔻讪讪收声,伸手撸了两把大橘。 主人不愧是主人,大橘面对冷血的时候那么凶,人家百般讨好也爱搭不理的,换了秦蔻,都说出想再养一只大漂亮猫咪的伤感情话了,它被撸了两把,照样亲亲热热地要抱抱。 秦蔻心猿意马地抱抱自己的原配。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不过富贵山庄这名字实在太富贵了,最后还是作罢,先继续用「扫叶别墅」四个字吧。 中午,他们一块儿吃了一顿羊肉。 姑苏菜很讲究时令,四季的菜色全然不同。金秋时分,蟹的黄金季节还没过去,精细的蟹粉面还有的吃,羊肉是冬天的菜色,不过凡事都无绝对,陆小凤就知道一家做羊肉做的很好吃的酒楼,昨天新得了羊羔肉,今日正好去大快朵颐一番。 秦蔻是西北人,西北人也爱吃羊,像是x市,最有名就是羊肉泡馍,再来就是得益于某电视剧而出名的水盆羊肉。 水盆羊肉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羊肉汤……不过和姑苏这边的白烧羊肉很不一样。白烧羊肉烧出来是一锅奶白色的汤,羊肉酥而不烂,白汤鲜美的很;水盆羊肉则讲究汤清肉烂,再配两个烤得外壳酥脆的白吉馍,把羊肉夹在里头吃,汤里蒯一勺子油泼辣子浇上去,那味道,美得很。 姑苏的羊也不差,冷盘的白切羊肉是秦蔻以前没怎么吃过的,再有就是羊糕,其实做法很类似于肉皮冻,只不过是把猪肉换成羊肉,拆碎的羊腿很实在地 堆在盘子里,浇上凝结着胶原蛋白的羊汤,让每一个缝隙都被羊汤填满,自然冷却之后就可以切成小块的摆盘上桌了,吃起来一抿就化,咸鲜十足。 这个菜式做起来复杂麻烦,关键是耗时,必须前一晚就动工,因而每日限量供应,要提前定好才有的吃,陆小凤显然是昨天就安排好了今天,早早定下了一大盘羊糕,好叫众人吃个痛快。 坐在虎丘山下,又饮了二两温好的黄酒,舒服得感觉天灵盖都酥酥麻麻的。 结果居然在这一间清幽的酒楼之中,看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也不是意想不到,其实这个人秦蔻早就想慕名见一见了,只不过是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见到他。 他就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叶孤城自于西门吹雪决战之后,似乎不大急着回白云城,一路从京城慢慢地往南面走,近日正好就到了姑苏,虎丘山乃是千年名胜,又有习剑之人都听说过的剑池,来拜访一回,也很正常。 秦蔻只是没想到叶孤城这个人居然没什么排场。 现在想起来那本原着的《决战前后》,她印象最深刻的片段,除了两大剑客决战紫禁之巅外,就是叶孤城那美女开道、鲜花满地,白衣飘飘的奢侈出场方式了。 ……真的很骚。 虽然在理性上知道他那时候是为了南王世子造反的阴谋估计那么做的,但在感情上还是很难不做出这种评价…… 所以,当她看到叶孤城一个人进来的时候,她还有点惊讶。 他穿着一身干净的白色长衫,衣袂被风吹起来的时候,就好像是一片轻飘飘的白云在飘动,只不过这显然是一片很富贵的白云,银光一闪而过时,秦蔻才看到他的衣服其实很有讲究,两道银线做的绲边,衣服上也绣着白云纹样,只不过因为用的是银线,所以不大好发现罢了。 但这个人可完全不像是轻飘飘的云,他那只用来握剑的手、与他没什么表情的面庞,都像是被大理石锻造出来的一样,干净、冰冷、坚硬、洁白。 他虽然外号叫剑仙,但穿衣却不是那种缥缈的风格,反而合身的很,他的腰带很宽,勒出一把得体的劲腰,腰带正中,嵌着一枚纹样古朴的羊脂玉。 正因为衣着非常合身,所以能瞧得出他的筋、骨、肌肉,都具备一个武人所应该具备的一切。 简而言之……秦蔻感觉他给人的感觉更像是那种古希腊式的洁白大理石雕塑,非常完美、非常克制、也有种超脱人世的冷漠。 然后,秦蔻就看见陆小凤放下筷子,非常自来熟地招唿这尊移动大理石雕塑:「诶!叶孤城,这边这边!一块儿吃点啊!」 叶孤城瞧见了陆小凤,那双寒星一般的眼睛里,居然也泄出了一点愉快的笑意来。他瞧见这一大桌子人,居然完全没有表现出一个世外高人对热闹场面所应该有的排斥,反而抬脚就过来了。 秦蔻:「……」 秦蔻:=口=!!! 陆小凤,江湖妲己,果然名不虚传啊……怎么什么人都能勾到手!! 第219章 叶孤城其实不是一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人。 他和陆小凤相识的时间并不算太长,说来,也不过是几个月的时间,那时候南王府上遭了绣花大盗的抢劫,直接抢到了王府的宝库之中,还刺瞎了王府总管江重威的双眼,不可谓不嚣张。 不过那个时候,老王爷倒是也没有非常大的心思放在缉盗上,因为他们在筹划着名造反。 第534页 自然而然的,作为造反计划之中的武力值担当,叶孤城也离开了南海,前往广府,住进了南王府之中。 那时候南王府的新任总管金九龄已走马上任了。 叶孤城先是认得了金九龄,又通过金九龄认得了一块儿来查案的江南花家七公子花满楼,金九龄极其热情地同他讲起了奇人陆小凤的两根手指,花满楼也点头附和着,而叶孤城也十分顺理成章地,对这两根手指产生了一点好奇。 他一好奇起来,就忍不住想要试一试,他只想要试一试,看看这两根传说之中的手指,是不是真的连什么都能夹住……其中到底包不包括他叶孤城的剑呢? 这种……我好奇所以我要玩你一下的心态,意外得很像猫。 而他的性格里又的确有说一不二的冷酷,他既然这么想了,他就去这么做了,他并没有真的想要杀死陆小凤,但倘若陆小凤实在接不住,那……反正死人是没有名字的。 这冒犯的想法! 陆小凤就在这种「我好奇所以要玩你一下」的恶趣味中与叶孤城狭路相逢了,当然,他福大命大本事大,没死。 ……一个本事不大的人,是没有办法交到这么多又危险、又富有魅力的朋友的。 不过那天晚上陆小凤得知是花满楼坑了他一把,还是明里暗里地表示了一番自己被伤透的心。 叶孤城:「……」 叶孤城是毫不愧疚的,能秉承着「如果你真的死了你就不是陆小凤」这种想法的人,干什么都挺理直气壮的。 不过呢,他还是陪陆小凤喝了一会儿水酒——他喝水,陆小凤喝酒。 喝了一肚子水,他飘然而去,结束了这一次(他认为)很愉快的会面。 第二次会面,就是在京城了。 决战之前。 陆小凤气势汹汹地跳出来,就跟开了天眼一样地把南王世子隐秘的计划给揭穿了,也不知道他身上到底长了几双眼睛,居然连他们在宫里的内应都晓得——那时候他们甚至还没开始和内应接头呢! ……这傢伙多少有点多智近妖了。 不过,他很感谢陆小凤。 陆小凤横插一槓子,不仅令他摆脱了这无法拒绝的挟恩,也令他与神交已久的西门吹雪安安静静地完成了一场剑道上的对决。 叶孤城他自成名以来,其实与不少剑道高手决战过,杀的人更不少,他的行事虽然算不上低调,但也绝不会大张旗鼓。 这一场原本应该很严肃的决斗,那时候竟变成了京城里最炙手可热的赌局,无论去到哪个赌场,无论瞧见哪个赌鬼,他们都在兴沖沖地讨论着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名字……从那样的人口中听到自己、以及自己尊敬的对手的名字,无疑是很令人厌恶的。 但叶孤城并没有什么法子。 甚至于决斗都只是一个吸引人注意力的幌子,他的任务是杀死帝王,看着南王世子李代桃僵,第二日一早上朝的时候,坐在皇位之上挥斥方遒的,就已经换了一个人了。 在原定计划之中,西门吹雪是要被熘着玩的,如果计划顺利,决斗会延期,等南王世子顺利登上皇位之后,他们大可以再换个时间去决斗,那时候,世子的这位叶师父的死活,也就没什么所谓了。 计划的好坏叶孤城懒得评价,他只是很难接受令一场严肃的决斗变成一场阴谋的幌子。 所以他才感谢陆小凤,感谢陆小凤可以让他安安静静、认认真真地与西门吹雪切磋。 西门吹雪比他年轻几岁,二人都是不出世的天才,难分高下,年岁的不同带来了经验与心境的不同,况且西门吹雪心中还有挂念的妻子,输给他,不奇怪。 几年之后再比,结果可就说不定了。 决斗之后,西门吹雪若有所悟,飘然而去。 叶孤城心境平和,一路向南游歷。 顺带着瞧一瞧那些气歪了嘴巴的庄家,他感觉心情很是不错,路过姑苏时,还顺带着杀穿了一个黑店,原本打算把这件事彻底解决,却没想到昨晚就 接到暗桩的消息——江氏兄弟惹到了陆小凤,被丢进了大牢,又被一个神秘剑手挑了脖子,已归西了。 那就是再用不着他出手了。 叶孤城是个对很多事都漠不关心的人,比如说他根本就不关心那个杀了江氏兄弟的神秘剑手是谁。 不过,路过姑苏,总免不得要同陆小凤见一面的。 陆小凤昨夜就请人送行给他,要他今天到虎丘山下的饭庄一聚,还说要「介绍他几个有趣的好朋友」来认识一下。 叶孤城:「……」 i人叶孤城很显然对认识新朋友这件事不大感兴趣。 当然,这并不是说,叶孤城不需要朋友。 事实上,他是个很寂寞的人,偶尔也同陆小凤表达过,他的人生之中朋友很少这件事。 一个人既然能说出这样的话,那当然是因为他在内心里还是渴望友情的。 陆小凤毫无疑问也是一个渴望友情的人……不过他们俩的「渴望」某种程度上来说完全是南辕北辙。 友情,对陆小凤来说,是日常生活之中的必须品,就像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一般,一个人若是三天不吃盐,那他铁定是要没力气的,陆小凤要是三天不见朋友,他整个人也会蔫巴巴的,看起来像是一只被挂在风干炉里的小公鸡。 第535页 但友情对叶孤城来说,更像是一种……他很喜欢的调剂品。 一年十二个月,叶孤城可能十个月都沉浸在剑道与白云城城务之中,而且他估计还会觉得这样的生活挺不错,没什么不好的,剩下两个月,可能是因为天气转冷、可能是因为团圆的节日一个接着一个的过,他的心态才会产生一点变化,感觉到一点寂寞。 也只有这个时候,他会想到友情,想到朋友,想到人世间那些不得不存在的联结。 然后过了这段时间,啪得一下,他又开始变成了一个莫得感情的机器人……对交朋友这件事再也没有那种世俗的欲望了。 陆小凤正巧就是在他需要调剂品的两个月之中认识他的,所以他们很快就成了朋友,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缘分的体现。 而秦蔻与叶孤城显然也是具有一定的缘分的,这体现在叶孤城连日来的心情居然都不错,以至于陆小凤虽然提出 了一个离谱的攒局邀请,他居然也没拒绝,还准时赴约。 陆小凤:<( ̄︶ ̄)> 秦蔻:盯…… 她翻来覆去地看,想看看陆小凤这人的魔力究竟在哪里,怎么会像个男狐狸精一样……谁都能勾搭上。 而且她总在思考如果陆小凤和楚留香一块儿出现在石观音眼前,石观音到底会选哪一个作为她征服的对象呢? 秦蔻:盯ing…… 而叶孤城一过来,居然也冷冷地盯着陆小凤看。 陆小凤:「……」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并不存在的小鬍子,苦笑道:「你为什么用那种见了鬼一样的眼神瞧着我?」 叶孤城拿起茶杯,淡淡地抿了一下,他喝得不是茶,是白开水。 他淡淡地说:「因为我的确感觉我瞧见了鬼。」 陆小凤挑眉:「什么样的鬼?」 叶孤城道:「剃掉了两条眉毛的鬼。」 陆小凤:「……」 陆小凤挠挠头:「……你这是在和我开玩笑么?」 叶孤城的目光从陆小凤身上移开,花满楼只微笑道:「一别数月,叶城主别来无恙?」 叶孤城瞧着花满楼的眼睛。 数月之前,叶孤城见到这位江南花家惊才绝艷的七公子时,也曾遗憾对方的眼睛瞎如蝙蝠……然而现在…… 他挑了下眉,道:「看来这数月间,你有奇遇。」 花满楼微微一笑,喝了一口清茶,道:「何止是奇遇。」 陆小凤还没回过神来,兀自怀疑之中:「……你刚刚真的是在和我开玩笑么?」 叶孤城:「……」 叶孤城开始有点后悔刚刚说了那句多余的话了。 他沉默地、冷冷地看着陆小凤,终于把他看的有点讪讪的,陆小凤本想再摸一摸鬍子,又转而学起楚留香,摸了摸鼻子。 楚留香摸鼻子时的姿态,的确有一种很奇异的魅力,就好像一个成熟的、冷酷而粗犷的壮年男子,忽然露出了他孩子气的一面一样。陆小凤有点僵硬的学习楚留香,秦蔻觉得阿楚哥如果看见了,可能会强迫自己把这个小习惯给改掉。 不过陆小凤总是一个很难感到尴尬的人,片刻之间,他便已经恢復了那种劲劲的活力,先是作为一个极其润滑的润滑剂,把朋友们引荐给叶孤城,叶孤城表情很淡,但是对他们这些人也不乏有兴趣。 比如说一点红——叶孤城刚瞧了他一眼,就知道这人一定是个一流的剑手,而「一点红」这名字…… 与百年之前,盗帅楚留香的至交好友,那个突然消失在江湖上隐居的中原第一杀手同名。 他只能理解为这个剑手有崇古之风,喜欢模仿古人。 再有就是这个叫秦蔻的女孩子。 叶孤城只是平时表现的对俗物比较漠不关心,但他本身是南海飞仙岛的岛主,一个岛、一个城的事务都是从他手里过的,且他身份高贵,什么样的奢侈之物都见过,因此一眼就能瞧出这个女孩子身上所穿戴之物的奇异。 他没做什么异样的表示,对对方点了点头。 陆小凤笑道:「你还记不记得,那时候我揭穿了南王世子的阴谋,你认为我实在是多智近妖?」 叶孤城眯了眯眼。 南王世子的阴谋,到现在为止,还是一个不为人所知的阴谋而已,陆小凤挑选了一个隐秘、安静且无人打扰的夜里去揭穿此事,为的是什么,叶孤城很清楚。 然而现在,他却大剌剌地在这一桌子朋友的面前说出了这件事。 而这一桌子的人,听见这消息之后,也没有一个人表露出惊讶的神色,这或许意味着他们早就知道……他们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叶孤城道:「不错,因为你当时指出我下一步的行动是要杀公孙大娘。」 事实上,杀公孙大娘是临时决定的,自他决定要杀这个人到陆小凤跳出来指出,中间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时辰,这傢伙简直就像是会读心一样读到了他的想法……说是多智近妖,实不为过。 他一直都想不明白这件事是如何暴露出去的。 陆小凤坏笑道:「你很好奇?」 这时,店小二过来,撤下旧菜,上了新菜,叶孤城慢条斯理地执起筷子,吃了一块颤巍巍、透亮亮的羊糕,道:「你今天约我出来,是为了告诉我为什么?」 陆小凤哼笑了两声,故作玄虚道:「这件事还要 第536页 从两个月前,我与花满楼出门摸鱼一事上说起……」 叶孤城显然是个很不错的听众,他没有做声,静静地听着陆小凤将一个离奇的故事慢慢展开…… 拥有着沟通时空之力的女孩子,意外踏入时空漩涡的侠客,在千年之后,他、他们与传说中的江湖人物共聚一堂,盗帅楚留香、中原一点红、姬冰雁、胡铁花、飞剑客……一段不得不在一起生活的经歷,以及…… 以及,一个笔名为古龙的伟大先知与他写出的,数十本精彩而浪漫的话本。 在那个光怪陆离、豪奢得近乎虚幻的千年之后,他和他们,都是一套小说里的人物。 而陆小凤是如何得知南王世子的阴谋的呢——很简单,因为那套小说用整整一本的篇幅讲了他的故事,那个故事里,他最后死于与西门吹雪的决斗,原因是他在求死。 叶孤城的神色非常平静。 听到穿越时空,他也只是用手指轻轻地扣了两下桌面;听到伟大先知熊耀华,他也只不过是挑了挑眉;听到自己原本的结局是在紫禁之巅上被西门吹雪的剑穿胸而过,他也不过是抿了抿唇。 陆小凤叽里哌啦,一口气说完,咕嘟咕嘟喝了一大口茶水,才道:「现在你明白,为什么我会多智近妖了吧?」 叶孤城沉默不言,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陆小凤反倒是一呆,道:「你竟然不怀疑是我在诓你?」 叶孤城淡淡道:「你是我的朋友,我当然信你。」 陆小凤怔了怔,忽然笑了起来。 或许是因为谈到了死亡,令桌上的气氛稍微有点凝重,陆小凤不大喜欢这种有点凝重的氛围,眯了眯眼,忽然笑道:「你来猜猜看,这本先知写的话本子,叫什么名字?」 叶孤城也眯了眯眼。 他看起来居然还真的有在饶有兴趣地想这件事。 话本么…… 叶孤城没怎么看过话本子,只能凭藉自己朴素的思维去猜,略一沉吟,道:「江湖群侠传?」 真是个老土且正派的名字! 秦蔻憋笑。 花满楼微笑。 陆小凤哈哈大笑,道:「错啦,不是这个,是……《陆小凤传奇》!」 他双手叉腰,极其膨胀地宣布道:「我,主角!」 陆小凤:<( ̄︶ ̄)>! 第220章 可恶啊!这小人得志的样子! 秦蔻:「……」 秦蔻还想说如果有一本侠客反穿日常她肯定是主角呢!哼。 叶孤城:「……」 叶孤城瞧不出什么情绪地盯着陆小凤看。 他这个人是这样的,或许是因为练剑太久,以至于连眼神都是寒冷不失凌厉的,寻常人若是被他这么盯着瞧,估计会觉得脖子凉飕飕的,忍不住想要摸一摸看看脑袋到底还在不在脖子上。 不过陆小凤又不是寻常人,硬是盯着这种目光还能含笑瞧着叶孤城。 半晌,叶孤城道:「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陆小凤道:「你明白什么了?」 叶孤城语气很平淡地道:「有一些人,或许他的武功不是天下第一,或许他的财富和他的权势都不是天下第一,但他的人足够得可爱、朋友足够得多、身边的故事也足够精彩,这样的人,无论放在哪里,都可以是主角。」 「人足够得可爱」这样的话自叶孤城嘴里说出来,还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不过他的语气足够的平淡、神色足够的漠然,也显得这句话竟只像是一种公允而抽离个人喜好的评价。 陆小凤似乎也没有想到会听到这样的话,他愣了一瞬,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道:「谁知道呢,或许这只是因为古龙同我一样爱喝酒、一样爱交朋友呢。」 叶孤城的眼睛里,也浮现出了一抹淡淡的、愉悦的笑意。 旧菜撤下,新菜上来,白切羊肉冷而紧实,羊糕带着颤巍巍的咸鲜,又上了个羊肉菘菜的锅子,羊肉、羊血、羊肚、外加被咕嘟咕嘟冒泡的汤汁煮的软烂烂的菘菜梆子,锅子这种食物就少了一点姑苏的婉约讲究了,反倒是很像粗犷的西北会吃的食物,比如在延市下属的某个县城里出名的「羊杂碎」。 这吃食的名字甚至听起来有点像是在骂人…… 再有就是热菜了,什么红烧羊肉、大蒜烧羊肚,一盘接着一盘的上,让秦蔻感觉比较惊奇的是——叶孤城的口味清淡,但也没有非常清淡,比如说,他不肯食用味道非常刺激的佐料,但是像是红烧羊肉、煎糟青鱼这样的东西,他也并没有很 排斥。 秦蔻忍不住说:「我以为像你这样白衣飘飘的剑士,或许都是吃水煮豆腐、白煮蛋过活的呢。」 叶孤城看了秦蔻一眼。 现下,他已经知晓,她就是那个可以沟通两个不同时空的奇异女子了。 花满楼的眼睛,是用千年之后的医术所治好的。 陆小凤说话漫谈天地的,自然也不会错过花满楼的復明过程,在他的口中,未来的世界是个对户籍管理非常严格的世界、但各地的人口可以随意流动(这在叶孤城的常识里应该是矛盾的两件事),想要治疗眼睛,必须得到他人死前捐献出来的眼睛…… 所以,治好眼睛这件事,并算不得一件容易的事情。 第537页 叶孤城认为秦蔻有侠气。 侠气,当然不单单是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侠气的人也不一定非得是武功高强之人。 ——为了一个萍水相逢的异世界旅人,东奔西跑,克服了很多麻烦,令他重见光明,这份坚定的心性与潇洒的性情,正是侠气的体现。 叶孤城对于他所欣赏的人,就会比平时多一份耐心……但他其实也不大明白为什么她会问出……这么没常识的问题。 叶孤城的语气听不出情绪:「……人不吃盐会没力气。」 秦蔻:「……」 秦蔻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啊,你们武林高手还怪讲科学的。 陆小凤道:「你该不会是因为看到西门吹雪杀人前吃白煮蛋,所以认为他一直都吃白煮蛋吧?」 秦蔻感觉自己膝盖中了一箭,脸色微妙。 陆小凤哈哈大笑:「别介,他要是天天只靠吃白煮蛋为生,那他估计就不是西门吹雪,而应该改名叫西门痛风了。」 秦蔻:「……」 秦蔻:「……你说话真有趣。」 陆小凤道:「他那是认为杀恶人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故而动身之前,要沐浴斋戒,平时他又不这样,你知道的,他们家还开糕饼店的。」 叶孤城眯了眯眼:「……糕饼店?」 陆小凤:「是咯……他们家的生意做的还不小,明明万梅山庄在北方,店子居然还开到姑苏来了。」 叶孤城淡淡道:「那是暗桩。」 陆小凤耸耸肩,道:「那是自然,不然他是怎么知道江湖上最近的大恶人在什么地方。」 是了,江湖之中的大小势力,都有自己的情报网,否则有效消息是绝无可能传的这么快的。 开铺子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铺子藏于市井之中,酒楼客栈又是消息汇聚的地方,人们来来往往,随手就能把要紧的消息传出去。 被西门吹雪盯上的人,通常都会有一种十分见鬼的体验,那就是无论跑到哪里去,哪怕是装成短衣帮去码头上扛大包,这西门吹雪都能像鬼一样的找上来…… 他们当然不知道,合芳斋开在大小市井之中,且每一家合芳斋的老闆,都极爱与老街坊们攀谈,东家招赘西家嫁女,当地什么事情都瞒不过这些和气生财的老闆。 这个大而隐秘的情报网络,乃是西门吹雪的父亲,也就是已经亡故的西门老庄主留下的,西门吹雪一心向剑,但身为名门子弟,处理这些事情对他来说轻车熟路。 卖糕饼倒是其次了,万梅山庄的主要收入来源,还是地的产出。 不过……他家糕饼的味道还真是好,这些情报头子一个个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对自己兼职的这份儿工还真是挺有热忱,卖的枣花酥乃是京城一绝,还曾出现过因为生意太好必须增加人员,不然连情报都没法收集的无厘头事件。 这些事,与身为庄主友人的陆小凤关系不大,他只关心合芳斋的点心好不好吃。 至于西门吹雪日常的口味嘛……他的口味说来和叶孤城还挺像的,都是滴酒不沾,也不喝茶水,吃饭偏清淡口,但这个清淡,和姑苏的清淡、或者说粤省的清淡差不多,只是不爱放特别多味道刺激的香辛料。 叶孤城生在南海,经常去广府,广府的烧腊、白斩鸡之类的东西经常吃,而西门吹雪也不讨厌蟹粉豆腐、清蒸白鱼、白切羊肉这样的食物……反倒是不怎么爱吃加了安息茴香的肉饼,这样说来,西门吹雪身在西北,其实是个姑苏胃口? 陆小凤:陷入沉思.jpg 总而言之,这顿饭吃得还是满尽兴的,叶孤城人冷、话不多,但脾气并不怪异,且心情愉悦,偶尔也搭腔一两句。 或许是因为古龙 大师格外中意去描写冷面的剑客,以至于这桌子上杵着三四块不大爱说话的冰山,好在大家都已习惯了……秦蔻和陆小凤是一个类型的人,都爱哇啦哇啦说个不停,两个人愣是说出了一种十个人一样的热闹,花满楼在一旁笑眯眯地补充,偶尔也会蹦出几句惊人的搞事之语……这氛围里,叶孤城的那一两句搭腔,就显得格外像个捧哏。 秦蔻仗着多喝了一两黄酒,脑袋酥酥麻麻的,还提出了想和叶孤城合影的要求。 叶孤城:「……」 合影是什么? 他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杵在一边当大理石雕塑,秦蔻面色红扑扑的,似乎人还是蛮激动的,凑过去比了个v。 咔嚓一声,照片定格,负责拍照的花满楼拿去给叶孤城瞧瞧看,倒是把见多识广的白云城主也惊讶到了,拿着相机瞧了片刻,才把这东西还给花满楼。 花满楼提议:「相机都拿出来了,不如我们一块儿拍一张?」 秦蔻:「可是没带三脚架呀……」 花满楼忽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掏出来个三脚架,笑眯眯道:「带了!」 秦蔻:=口=!!! 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带上的啊!!! 花满楼的嘴巴比蜜甜:「因为怕你想拍写真啊,顺便就带上了。」 秦蔻:(* ̄▽ ̄*) 三脚架架好,设定好自动计时拍照,众人随意地坐在桌旁,目光望向相机,陆小凤挤在最前面,毫无疑问的,他一个人又能占据四分之一个镜头,比起v字,咔嚓一声,照片定格。 第538页 秦蔻凑过来查看照片。 自然而然的,这种拍聚会的照片,肯定没那么讲究构图,看上去也没多好看,不过,这不是为了留念嘛。 秦蔻查看完照片之后,还递给叶孤城看,说:「等我们把照片洗出来,给城主也送一份过去吧。」 叶孤城垂眸瞧着那张照片,既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 这种时候自来熟的秦蔻都会认为对方是在说好!哈哈哈哈哈哈! 吃过午饭,叶孤城无意多留,飘然而去。 众人回到百花楼,秦蔻昏昏欲睡,又睡了个午觉,陆小凤和花满楼处理事情的速度快得很,上午 刚去看了别苑,看得很是满意,终于就能把事情办结。 这也是因为,扫叶别墅的前主人与陆小凤之间很是熟络,进来此人家中出了家变,急需用钱,陆小凤这时候带钱上门,正为他解了燃煤之急。 秦蔻睡醒,还瘫在床上保持一种大脑痴呆态的时候,这三进的、处于5a景区虎丘山之中的院落就已经……归陆小凤了。 ——在这个时代,秦蔻和一点红都属于黑户。 虽然说武侠世界里黑户很常见,黑户置办房产除了没文书之外也没别的问题(毕竟这里归根到底是靠武力值的地方),但是呢,既然还想要正正经经的房契地契,也能走这程序,为何不走呢? 秦蔻对于房子归于谁的名下这种问题是一点儿不在意的,她只是很惊奇……陆小凤和花满楼居然一个中午就能拿出那么多银票来…… 那房子,可不便宜呢。 代入现代来想一想,资产多的人不少,但不是每一个富豪都能在半天之内全款买下一栋地段非常好的别墅的,因为可支配的流动资金没那么多,手头上的资产多是固定资产。 像秦蔻昨晚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还仅仅只停留在「先看看」的想法上。 结果没想到啊…… 秦蔻捏着手里的房契,看着一派悠然的陆小凤,体会了一把像是买包一样买随意买豪宅的快乐…… 她看看房契,再看看陆小凤,最后再看看她的红哥。 一点红神色如常,好像也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 说起来,按照一点红的身家,想卖一座宅院对他来说也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无论在哪个世界,无论是哪个行业,能做到「中原第一」的人,只要他想,是绝不可能缺钱的。 有时候秦蔻也会想……这傢伙这么富有,怎么会自己把日子过的那么清苦,那么没有世俗的欲望呢? 他的钱似乎都花在她身上了…… 一点红从古代取钱回来的时候,还给她置办了一套非常奢华的头面,一打开那盒子,黄金与红宝石交相辉映,险些闪瞎人眼,再一掂量,好傢伙……重煞人也! 秦蔻充满敬意的收起来了。 但是他自己就……穿衣只求方便,住的地 方,按他自己来说,睡一张柔软如羽毛般的床与睡稻草垛对他来说根本就没分别…… 当然,秦蔻那张又大又柔软的床铺例外,一点红很喜欢睡在那里,前提是有她躺着,如果是大橘躺在床上,他立马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走了。 所以,听说一点红打算买摩托车,秦蔻还挺高兴的,这意味着他与这个世界的联结终于不仅仅是秦蔻一人了,透过她,他终于也开始享受生活、享受生命了。 既然房契、地契已然到手,院落也已是他们的了,那还等什么呢,直接过去吧。 扫叶别墅并非废园,园中的一草一木,屋中的一桌一椅,均经过前主人的精心打理,并无丝毫破败,花满楼从花家找了十几个伶俐的丫鬟小厮,从此之后,就专门负责打理这处新庄园了。 当日下午,众人在扫叶别墅一聚。 竹帘捲起,外头便是沟通一正两厢屋子的迴廊,迴廊之上,挂了秦蔻从现代带来的玻璃风铃。 古典建筑之中,正堂通常情况下是採光最好的屋子,多用来待客,待客的屋子布置嘛,那就是案、桌、椅,扫叶别墅也不例外。 不过这屋子现在买来,只是为了让老朋友欢聚的,待客不待客的都是其次,规不规矩地更是扯淡,秦蔻从现代扒拉来了懒人沙发,就这么懒洋洋地坐在捲起的竹帘之下,身边放着小茶几,茶几上摆着一碟炒豆、一碗刚刚煮好的桂花酒酿。 大橘趴在她怀里,它下午在院子里疯玩一气,现下累得不想动弹。 一点红在桂树下舞剑。 薄剑,比一般的剑要窄上三分、薄上三分,剑光如匹练、剑气如长虹。他是个精于控制的大师,这样的剑,寻常人拿在手中时,剑身都会微微颤动,但他却不同,他出剑有如毒龙出洞,停止时又好似克服了一切惯性,倏地戛然而止,剑身佁然不动,手腕稳若磐石。 而那种凌厉、狂暴与残酷,却也丝毫不因为他的招式克制而有所减损。 一套连招终了,他倏地收剑,此时此刻,树上的桂花才似是被剑气所惊扰一般,香风金雨,纷纷扬扬。这个裹着黑色劲装的剑客静静地站着,似乎在享受未尽的剑意。片刻之后,他的目光倏地抬起,落在了坐在迴廊里的秦蔻身上。 秦蔻不知何时,已经睡着了。 他利落地收剑,朝这边走来,顺手拿过她放在一旁的厚针织衫,轻轻地盖在了她的身上。 第539页 大橘蠕动着从针织衫里探出了头,轻声细语地喵了一声。 一点红心情很好,伸出一根手指,揉了揉它的脑袋。! 第221章 接下来的几日,秦蔻过的十分悠闲。 这恐怕是她度过的最慢悠悠的假期了。 秦蔻的家庭条件好,从小到大,出门度假过无数趟,她小时候就和外婆一块儿坐飞机去沪市,看望外婆的老姐妹;大学四年,每逢假期,也时不时就安排一趟欧洲游什么的,大学的时候她和她的乐队意气风发,还曾经包过大巴,做过一次全国的巡演。 不过这一次,的确是她生活节奏最慢的一次。 归根到底,是因为这里没有信号。 没有信号,就意味着与世隔绝,意味着除了享受面前所有的一切之外,别的东西统统没有。坐在桂花树下的躺椅上时,秦蔻有时候会下意识地想掏出手机来玩,停顿一下,方才作罢。 在这样慢悠悠地节奏之中,她还尝试了许多事。 比如说——练功。 近来现代的年轻人团体之中,不都流行起了打八段锦健身的风潮吗? 在家里的时候,秦蔻真是懒得动一下,她是个很有闲钱跟风的人,这几年,舞力全开流行的时候她买了舞力全开,健身环大冒险流行起来的时候她买了健身环……结果就是通通吃灰中。 顺带一提,这个健身环大冒险的最长运动时间还是陆小凤打出来的。 他那时候虽然已经习惯了掌机游戏,不过还是对健身环所表现出来的黑科技感到惊奇,所以研究了一个下午。 但是也就是只研究了一下午而已,就这,比秦蔻一年打出来的时长都多。 自然而然的,秦蔻是全家最弱鸡的一个——指身体素质。 没得手机玩,她突发奇想要练功……一点红彼时又练了一个时辰的剑,刚自井中提起一桶井水从自己头顶泼下去,就听到了这个要求。 一点红:「……」 如果一点红是个卡通人物的话,此时此刻,他的额前一定有三根黑线。 不过他可不是那种习惯性会贬低、挖苦自己伴侣的男人。 那样的男人通常既没什么本事、又自视甚高,自恋与自卑一体两面,从别的事上得不到成就感,唯有通过贬低、挖苦爱着自己的人才能得到一点可怜的优越感。 一点红挑了挑眉,问:「你想学什么?」 秦蔻说:「轻功。」 一点红:「……」 他有点为难似地皱了一下眉,说:「要先从马步开始练起。」 这是基本功,一个人若是下盘都不稳当,绝无可能练出成果。 秦蔻:「emmmm……」 说起来,在秦蔻上小学的时候,蹲马步还属于着名的体罚项目来着,一般都被用来惩罚那种皮猴儿一样的小男孩,不知道现在还会不会这样这样。 假如还会的话,阿飞去上学如果被这么体罚了……那岂不是……能气歪老师的鼻子? 秦蔻忽然感觉那个场面一定很好玩。 不过要她自己来…… 秦蔻很果断:「那还是算了吧,有你带我飞就行了。」 一点红的眼角流出一抹柔和的笑意,他知道秦蔻没有手机正抓心得难受呢,于是提议道:「我带你上桂花树上坐一会儿?」 秦蔻的鼻头抽动了一下,眉毛也皱了皱,说:「……我不要,树上可能会有虫子。」 她最讨厌虫子。 一点红想了想,又提议道:「那去不去跑马?」 秦蔻眼前一亮:「这个好诶!」 一点红面上浮起一丝淡笑,道:「好,等我换个衣裳。」 他身上还湿淋淋的呢。 在这样的金秋时节,就算是姑苏,天气也有点凉下来了,武人真不愧是武人,他们两个住在这个小院子里,他就直接赤着上身,一桶冰凉冷水就浇在自己身上了,看着都让人心惊。 不过秦蔻没管,她不操那么多闲心,一点红是个有分寸的成熟男人,他做的事情他自己知道好不好。 这就是和一个成熟的人谈恋爱的好处了,换个不成熟的人吧,那真是……谈恋爱跟养儿子一样,有时候社交网络上会流行那种女ol配男大学生的「姐狗恋」,秦蔻完全不屑一顾,她压根就不喜欢年纪比她小的男人。 从这个角度上来看,还是幸好她遇到的是一十九岁的一点红吧。 一点红抬脚进了内室,擦干身上的水,换了套劲装出来,要跑马,秦蔻也去换了条更方便点的牛仔裤,不用套外头 的裙子。 这就是住在山间的好处了,人少,不像是姑苏城,如果就这么穿的话,肯定要引来原住民不太友好的目光了。 翻过后山,正好有一片可以跑马的马场,一点红虽然没有马,但是花满楼却把他的马骑过来了。 这是一匹菊花青。 菊花青,也既是青骢马,自古便是名马。花满楼喜爱与陆小凤一块儿游戏江湖,总不至于真的是用自己的两条腿去走,侠客们出行代步,自然也不可能总做马车——那多没意思呀! 秦蔻远远地就瞧见了花满楼策马过来。菊花青的皮毛是深青色的,远远望去,就能看出它四蹄强健、体格均匀,双耳高高竖起,直到近处,秦蔻才瞧清楚,这优雅马儿的肩部、肋部遍布着灰白色的菊花斑点,相当优雅又神气。 第540页 就是……扎了一头蝎子辫。 秦蔻:「……」 一头小辫儿的菊花青稳稳停在了她的跟前,秦蔻用死鱼眼非常谴责式地盯着花满楼。 花满楼今日一身骑装,轻快地下马,瞧见秦蔻的死鱼眼,忍不住无奈地一笑,道:「陆小凤他……」 秦蔻眯起眼:「陆小凤他……?」 花满楼一摊手:「他似乎是那几天我住院时扎小辫扎上瘾了,回来非说自己手痒,我又不肯给他祸害,他就出门去了,没想到今天一早……就这样了。」 受害马打了个响鼻,垂下头来瞧着大橘。 大橘也抬头瞧着这个比电视剧里的西门吹雪脸还要长的四蹄生物,十分好奇地人立起来,伸出爪爪,似乎想要碰一碰菊花青垂下来的小辫子。 菊花青赫然又打了个响鼻,侧头一躲,躲过了大橘的梅花爪,大橘歪头,重新四爪着地,喵喵叫了起来,菊花青低下头,居然从装着自己饲料的桶中撷出了它的干料,放到了大橘面前,然后拱了拱大橘的身子。 它居然在投餵猫咪! 大橘嗷呜叫了一声,哼哧哼哧、十分爽快地把马饲料给吃光了。 花满楼:「……」 一点红:漠不关心.jpg 花满楼忧心忡忡:「……大橘吃这个,会不会有问题?」 秦蔻:「?」 秦蔻一脸莫名:「它吃人都不会有问题,吃马饲料怎么会有问题?」 花满楼:「……」 花满楼:「……说的也是。」 三个人继续围观。 大橘一面吃,菊花青一面给它加。 这匹漂亮的马儿显然有一个温和又慷慨的性格,它的睫毛很长,一扇一扇的,眼睛又大又亮,就是或许是因为视觉盲区的原因,大橘太矮了,它想仔细观察这只毛茸茸的小生物时,就很容易斜眼睛,结果导致白眼一个接着一个的翻,牙还呲出来了,比人的牙都白、都整齐。 大橘吃完,打了个响亮的饱嗝,又人立起来,想上来摸一把马儿,马儿垂着头没拒绝,还蹭了蹭大橘柔软的肚皮。 大橘表示很满足。 花满楼笑道:「蔻蔻若是想试试跑马,就骑它吧,它的脾气好得很。」 秦蔻说好。 当然,骑是不可能一个人骑的。 一点红双手扶住她的腰身,轻轻一托,就把秦蔻托起来放到了马上。 随即,他自己也利落地上马,落于她的身后,双手持缰,这样的姿势,就好像是秦蔻正缩在他怀里一样。 其实一点红一般骑马,都不会这样子两手持缰的,他对马没有什么特殊的爱好,平日不过是做紧急时刻的代步之用,他来去如风,时常连马鞭都不用,只用剑鞘打马而去。 这无疑是一种非常粗暴的做法,对待友人的爱马、马背上还驮着自己的爱人,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再这样做的。 秦蔻把自己的背紧紧地靠在了一点红的胸膛之上,也学着一点红的样子,用两只手握住了缰绳,不过她不用力。一点红轻轻一夹马腹,马儿便信步走了起来。 秦蔻对马术没感过兴趣,唯一一次骑马的经歷,也就是小学时候出门旅游坐在马上拍照了,因为紧张,照片上的小秦蔻比v字的时候脸都是皱的,那笑得简直比哭还难看,这张照片被陆小凤翻出来的时候,还被大赞了好几声可爱呢。 秦蔻:→_→ 不过这一次,她就不用怕啦。 马儿的脚步又轻又快,面前是拂面的清风,略有些凉意,身后是男人的肉躯,滚烫炙热,她全然地信任着这个心性与武艺俱佳的男人, 惬意地靠着他,享受着马儿均匀的步伐所带来的那种左右的晃动,她伸出手来,抚摸马儿那深青色的、在阳光下流动着光彩的皮毛,马儿眨眨眼睛,马尾巴一晃一晃的。 过了一会儿,秦蔻觉得速度有点慢。 这可是顶级坐骑呢,就让人家这么走两圈么?这岂不是相当于开着超跑但是限速三十码?太浪费了! 她对着一点红撒娇:「红哥~快一点嘛。」 一点红说:「身上会颠得不舒服的。」 秦蔻:「就一会儿嘛!」 一点红嘆了口气,道:「那你不要坐实了,踩住脚蹬,身子前倾,双腿用力,虚虚坐着。」 秦蔻:「好~」 话音刚落,一点红一夹马腹,菊花青嘶鸣一声,忽然跑动了起来。 这与被人背着,又是另外一种不同的感觉,马有四蹄,跑动起来的时候,是用一种格外规律的韵律去晃动的,但骑马毫无疑问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与开车也没有什么可比性,因为真的……颠得很厉害啊! 骑手骑马时并不是放松的,而是会和马儿晃动的频率保持一致,如此,消掉大部分的颠簸之后,人在马上才不会被晃得头昏脑涨。 秦蔻自然不懂,一点红无法,只得从后头压上来,一只手松开缰绳,自她腰间牢牢一搂,带着她一块儿,按照那个节奏晃,如此,堪堪跑了十分钟,秦蔻已经觉得浑身的肌肉没一块不紧绷得难受。 一点慢慢拉着缰绳,令这匹神气的菊花青慢慢停下,陆小凤正在另一旁,兴致高昂地教阿飞骑马,阿飞的手脚和悟性就比秦蔻强得多了,此刻已能一个人骑着马慢慢地熘两圈了。 至于傅红雪,他的骑术本来就很精湛……但他对骑马没多大爱好,只是把它当做一种交通工具,在现代,他对自行车也是这个态度。 第541页 不过他这个人天生很优秀,之前有一回还骑着共享单车超过了一群骑专业自行车的,惹得那群小子大为不服,玩了命的追,傅红雪当时根本没反应过来那是在追他,只是一路正常发挥而已…… 秦蔻……的运动神经很一般,所以她现在手脚发软。 她再次确定,骑马……是一项不大适合她的运动,她还是回去游泳去吧…… 不过菊花青却很可爱。 马儿很温顺,秦蔻用手抚摸它的头的时候,它还会主动过来蹭一蹭她。 一种很漂亮、也很令人着迷的生物呢。 秦蔻和一点红坐在马上,花满楼给他们拍了张照片。 这一次,她笑起来的样子就比小时候那次要快乐多啦。 快乐的代价就是当天晚上,她浑身都酸痛得要命。 硬质的床铺是完全睡不了,只能哭唧唧地跑回家去睡自己的乳胶床垫,瘫在床上唉声嘆气,一点红伸出魔爪,好好给她按了一回摩,按得她是哭天抢地、哀叫连连,惨得像是大橘被抓起来洗澡。 一点红都……不忍心下手了。 不过最后还是一面轻声细语地安慰她一面按完了全套,按完之后,秦蔻身子一滚,背对着他,不肯理他了。 一点红相当无奈,轻轻扳着她的肩膀把她扳过来,搂在怀里问:「明天早上想吃什么?」 秦蔻抽了抽鼻子:「……想吃蒜香法棍,还想吃土豆泥和肉丸子,像宜家肉丸子的那种。」 一点红哭笑不得,低低道:「好。」 不过这一天大橘居然没跟着一块儿回来,它还扒着花满楼的衣服不肯放开。 第一天,秦蔻在家躺了半天,一会儿指挥红哥给她倒饮料,一会儿指挥他过来当自己的人肉靠枕,休息到下午,才穿回古代去熘一圈,整两盒西门吹雪他们家出品的糕饼吃。 然后花满楼就给她看了个有意思的东西。 是一段录像,今天清晨的录像。 还是在跑马的那个地方,还是那匹优雅强健的菊花青,菊花青飞驰,它背上没人……不过为什么有个毛茸茸的鼓包? 直到鼓包开始发出兴奋的喵喵声,秦蔻才发现……额,那是大橘。 大橘扒在菊花青背上,菊花青带着它飞驰起来起来,它浑身的毛毛都抖成了波浪线,声音一声大过一声,兴奋得要命…… 而且还很稳…… 跳下来的时候也很生龙活虎…… 秦蔻:「……」 秦蔻:「……」 可恶,大橘的运动神经都比我好tat! 第222章 在古代的姑苏连着呆了一周,呆得那是神清气爽。 秦蔻还试了试打桂花。 打桂花,就是她之前在花满楼家里的院子里见过的那样,是拿着长长的竹竿子去打桂花树的枝叶,将花朵儿打下来收集,后续或是晒干做干桂花,或是蜜渍做糖桂花。 这桂花打起来也颇有讲究,比如说要找大清晨去打,若是下午打,落得叶子多,花反而少了;再比如说,竹竿子要从枝叶的侧面去打,这样才能又省力、打得又多,胡乱挥一气,反而不好。 不过再省力也省力不到哪里去。 竹竿子很长,重量上虽然还好,但是很长的东西要想控制就得额外花力气,秦蔻仰着头,笨手笨脚地挥舞了好几下,就觉得这竹竿子挥舞起来阻塞得很,完全没有那种得心应手的感觉。 最后还是在一旁练剑的小阿飞看不下去了,过来帮一帮她。 秦蔻:(* ̄︶ ̄) 秦蔻当然无所谓啊,她只是过来体验一下,现在体验过了,发现自己的确不行,就交给别人来弄咯。 最后收集了满满一筐子,她严防死守大橘再跌进去。 小丫头们笑嘻嘻地把这一筐子桂花给背走了,说要做成糖桂花给她吃。 大橘很心急地催促她一块儿去跑马场。 大橘喜欢菊花青,菊花青也蛮喜欢大橘的,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试图撸小猫,秦蔻觉得很新鲜——原来马儿也会觉得猫咪可爱啊! 短短几天之内,这两种动物(大橘也算动物的一种)就建立起了小伙伴一样的友谊,大橘扒在菊花青头顶催促它跑的时候,菊花青也不生气,最多打一个响鼻,四蹄就信步走了起来。 现在想来,那天大橘扒在花满楼身上当挂件,非常反常地不肯同她一块儿回家,恐怕是因为它当天就惦记上马儿了呢。 秦蔻从现代带苹果来给大橘的新朋友吃。 古代没有这种红彤彤的大个苹果,不知道马喜不喜欢吃苹果呢? 花满楼看她兴致盎然,还教授她一些餵马儿吃零食的小贴士,比如说餵苹果的时候,用掌心托送,不要用手指托送,这样就不容易被咬到了。 秦蔻变戏法一样地从伸手掏出一双手套来,说是专门从她学过马术的朋友那里薅来的,专程用来给马儿餵东西。 菊花青很喜欢吃苹果。 不过他不爱吃皮。 于是秦蔻就看着它用一口大白牙咔嚓一口咬了半个,嘴巴动来动去、先朝左边歪、再朝右边歪,感觉用牙在做一些很精细的活儿,然后就是「tui」的一下,苹果皮被它吐出来了。 然后大嚼特嚼。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菊花青的邻居一直不停地往这边瞟。 第542页 马虽然是一种优雅又强健的生物,不过因为面部构造的原因,其实很容易出表情包。 比如这个邻居,羡慕地一直往这边瞟,但是又不怎么转头,以至于看起来像是在努力地翻大白眼,菊花青大嚼苹果,顺便回了一个大白眼,那边的马儿两只前蹄在地上跺来跺去,疯狂暗示秦蔻。 秦蔻就给它也餵了一个。 这个倒是不吐皮,吃得相当开心。 后来秦蔻就发现……它何止是不吐皮…… 那天她带了一袋子橘子过来给菊花青加餐,把皮剥了扔一边了,邻居快乐的喷了个鼻息,一口把橘子皮吃了,嘴巴动得很欢快。 菊花青冷艷高贵地翻了个大白眼给它。 秦蔻:「……」 看把孩子苦的…… 于是从水果市场批发了好多水果送来给花满楼,顺便带着自家的大中小三狼x支部一块儿当苦力来搬运。 在所有的水果中,菊花青最喜欢吃香蕉,一见了香蕉,两只耳朵就竖得高高的,不断过来蹭蹭她的手。 但它居然不喜欢吃哈密瓜。 秦蔻把切好的哈密瓜放在它鼻子下面的时候,它的鼻子动了动、牙呲了呲,然后不着痕迹地侧开了头。 秦蔻:「?」 秦蔻:「你尝一尝嘛,很甜的。」 菊花青把头偏向另一边,继续拒绝。 秦蔻不死心试图继续餵…… 菊花青的头在空中开始画圈躲避秦蔻…… 秦蔻很是遗憾,只能把哈密瓜餵给从刚刚开始就一直心急地朝这边瞅的邻居了。 大橘继续和它的新朋友一块儿厮混,甚至住到马厩里去了,秦蔻把它从草堆里拎出来的时候,这傢伙满身都是草屑,脏得令人眼前一黑。 秦蔻:「……」 大橘:「嗷!」 秦蔻冷酷地说:「等回去你就知道了。」 然后把它扔在马厩里不管它了。 现在先玩吧,现在洗了澡反正也是个继续脏的结局,还不如一次性脏到底,之后再洗。 最后还吃了一顿很讲究的蟹宴,光是冷盘,就又醉蟹、冰糖蟹、糟蟹、蟹酱……正菜有蟹粉裙边、翡翠蟹煳、雪花蟹斗等等,雪花蟹斗是以蟹壳为盏,里头铺的是洁白微颤、如雪花一样的蛋白,蛋白底下铺的是清炒蟹粉。 虽然名字里都带有「雪花」二字,但是雪花蟹斗与雪花鸡淖的做法的确不大一样。 吃蟹,自然配的又是在小泥炉上温着的黄酒了。 姑苏人九月吃母蟹、十月吃公蟹,过了金秋十月,蟹的季节也就过去了,这一味时令菜从餐桌上端下去,母油船鸭、糟青鱼等冬季时令菜也就该一一上桌啦。 不过,这一切还要等下一次来度假时再说。 在古代的姑苏游玩了一周多,吃了好吃的、买了大豪宅、见到了江湖奇侠,还跑了马、打了桂花、游了虎丘。 满足! 打算回家好好工作啦。 十月开始到年底,各家的乐队巡演开始频繁起来,这些合同都是早早就定好的,现下不用谈,不过还就是那些日常的工作要做好,顺带着到了深秋,酒品饮料也该更新。 再有就是,中秋那会子办的国风小展会很是成功,在网上也打响了一定的知名度……虽然这知名度一定程度上都是由阿楚哥这个焦糖色大酷哥沽酒郎带来的…… 以及无情和一点红。 无情是因为人实在过于俊美,气质又过于安静冷清。 一点红呢,主要还是因为那天他出了一把大风头,他的样貌自然没有无情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美男子这么优越,不过他身上那种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野性、残酷与冷漠的气质,倒是格外的引人注目。 所以最近慕名到她店里来的客人里,有那么一大半是为了找酷哥员工的。 酷哥员工三去其二,还剩一个在给女朋友当苦力,吭哧吭哧搬酒中,搬完了酒,女朋友正忙着呢,没空理会他,他只好自己一个人去旁边的咖啡厅里吃蛋糕,结果又被拍了。 长发酷哥穿着柔软的半高领薄毛衣,袖口挽起,箍在小臂中央,能看到他手臂上的肌肉鼓鼓囊囊,线条流畅,筋骨之中蕴含爆发力。眼神一撇,锐利得像是刀片一样,叫人心里一凉,不敢多看。 但是这样一个酷哥,居然喜欢吃小蛋糕!而且吃得很认真,看起来相当享受。 ……这不是反差萌是什么? 于是立刻被po上了网,有人还把他之前在livehouse戏弄懂哥的视频剪辑在一起,热度破了十万。 一点红就是在这个时候申请了帐号,发了一段视频。 视频是在古代的姑苏拍的,从秦蔻坐在廊下,去拍桂花树下的他舞剑。 薄剑出鞘,有金属嗡鸣之声。剑光讯急,如匹练飞袭、毒龙出洞,凌厉、克制、残酷、暴力……在这种极端的暴力美学之上,是金秋十月,收剑之时,他的肩膀、头髮和衣服上,都沾了几点温柔的黄色小花。 视频发出,热度一晚破了十万,粉丝增长的速度也快得像是坐了火箭一样,一直不停得涨,一点红没怎么玩过社交网络,对这种帐号的粉丝增长速度并没有什么概念。况且他曾经当过「中原第一」,这样的人外表不显,实则傲气十足。 也就是说——他根本就没考虑过自己做不成的可能性,粉丝增长的快,那是很正常的。 第543页 秦蔻倒是抱着手机缩在床边一直不停地刷新,兴奋得眼睛都亮起来了,一点红凑过来抱住她,颇具暗示性地用手指腹去磨挲她的耳垂,结果秦蔻噌得一声从床上跳下去,去开电脑,扭头和一点红说:「我们下一个视频发这个吗?」 一点红:「……」 他一看,是很早之前在露台上他和楚留香打的那一场,拳拳到肉、冷厉讯急。 那会儿他还只是……有那么一点觊觎她。 这个视频是陆小凤拍的,以他那稀巴烂的拍照水平,拍不出什么好东西来,不过演员的极致表现的确让这个运镜不怎么好的视频拍出了极致的张力——剪掉其他的角色扮演游戏情节,光这一段打戏,秦蔻都一个人回味了好久呢。 一点红忍不住笑了,又请教她:「视频要多久发一次?」 秦蔻想了想,说:「现在东西太少,不如一周一发,等把号养起来之后速度可以慢一点。」 做网络自媒体也不容易的。 网友嘛,总是喜新厌旧的,某个东西第一次看的时候觉得非常新鲜,但是多看几次,就容易厌倦了。但他们的厌倦……又不是完全厌倦,要是你真的换了一个全新的风格,反而可能被排斥的更厉害。 简而言之,就是要创新,但不能太新,要在粉丝们的舒适区之内找新刺激…… 一点红现在觉得一切都得来的很容易,但是之后会怎么样还很说不准。 但这毕竟是一点红的工作,他早已不是那个刚刚来现代、第一回 坐电梯都会忍不住浑身紧绷的古代侠客了,他做事总是考虑得很清楚,说要做起来,也绝对不会三分钟热度,半瓶子晃荡,秦蔻并不担心他。 而且,打了个开门红,总比连这个门都入不了的要好得多吧? 总而言之,一切都在稳步上轨。 另一个值得说道说道的事情,就是阿飞终于有学上啦! 当初上户口的时候,秦蔻还有秦建国先生,就都认为这件事得一次性办妥,千万别后面又来麻烦,因此几个人落户都落了城镇的集体户口,等之后买了房再换。而阿飞的户口就落在了秦家。 阿飞今年不过八岁,八岁的小孩子……不上学干什么呢?肯定是不行的。 户口落在秦家之后,秦建国先生也开始上心这件事,安宁安老师是在高校系统之中呆的,她们学校正好就是有附小的,秦蔻小学就是上的这个附小,她家在附小旁边也买了房子。 就是落户的时间已经错过小学报名的时间了,又花了一点时间,才让阿飞成功插班——二年级。 所以小阿飞,大名沈飞的未来顶级美男子,就要被秦蔻打包去上学了。 去上学之前,秦蔻还带着阿飞去学校看了一圈。 多少年没进过小学,而且附小后来改建过一回,新增了一座楼,旧楼也重新粉刷装修过,操场也像模像样地弄了块假的草皮,升国旗的台面倒是一如既往地立在原地,令秦蔻忍不住回想起了每周一升国旗时要早一点去学校的噩梦。 看她这个作息就知道了……她从小就觉多,而且小学的时候,家就是住在学校附近的,每天早晨她都是听到学校里的铃响了,才急急忙忙地起床刷牙洗脸,每天都卡着点进教室,那时候班上还流传着一个传说……那就是早上起来如果在路上碰到了秦蔻,那就说明距离迟到只有几分钟了!! 这简直比见鬼还可怕。 但她就是很神奇,基本每天都能踩点进去,唯一翻车的时候是周一,她经常急急忙忙地进教室之后发现空无一人,赶紧背上书包往操场跑…… 手里还顺便拎着路上买来的早饭,偷摸着吃两口。 此时此刻,正值上午,从各个不同的窗口里,传出了不同的老师和学生们的声音,阿飞没什么表情的扫视了一圈,高高扎起的长髮被风吹起。 他没表示什么。 阿飞其实是个挺有主见的小孩子,他毕竟是个自母亲死后、一个人在山上独自生活一年之久的人,性格之中有坚韧、执着的一面,秦蔻要送他上学来之前,是和他商量好的。 阿飞识字,他认得的这些字是他母亲教给他的,那时候她已经很疲惫了,手苍老得像是一截树的枯枝。 她觉得自己很对不起阿飞,没能让他受到更好的教育。 剑术也是,她自己虽然以前也是个成名的高手,但已完全没法子再教阿飞什么了。 所以,阿飞明白,「教育」是一件好事。 也是母亲死前的一个心愿。 所以他愿意接受。 但未来是否就要在现代定居生活呢?他其实还并没有决定,而且……他在古代还有事要做,他要寻找他的父亲。 现在先这样安排吧,如果安排不合适,那就到时候再说。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入学需要把长发剪掉,那天在学校的时候,老师也提过这一点。 秦蔻原本还很为难,以为阿飞会不愿意,毕竟身体髮肤、受之父母。 但没想到完全没有……因为阿飞其实根本就是个小野人,白飞飞叫他认字的时候,根本就没教过他这些东西,他根本没概念。 秦蔻和他解释之后,他也只是垂下了头,半晌,他冷冷地道:「假使这样的话,一点红也不该刮鬍子。」 秦蔻:「……」 第544页 秦蔻:「那我们去理髮吧。」 阿飞的头髮漆黑油亮,去理髮店时,理髮店还提出要收他的头髮,秦蔻没理会,直接拒绝了,理髮师用小皮筋把头髮扎好,然后齐齐剪下,秦蔻把他的长髮放进小包里,交给他自己处理。 阿飞珍之重之地收下了。 第二周,准时去上学。 阿飞看起来适应很良好。 不过,他刚去上学没几天,因为人实在太过显眼,居然遇到了校园霸凌事件。! 第223章 校园生活对于阿飞来说,的确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全新体验。 第一个体验就人——人太多了,乌泱泱的全是人。 阿飞第一次去附小的时候,正好是上课的时间,学生们都乖乖坐在教室里,阿飞跟在秦蔻后面,双手插裤兜,面无表情地自一个开着门的教室前走过,瞧见里面满屋子的人。 ——有点像私塾学堂。 阿飞是见过学堂的,自母亲身体状况恶化之后,家里换盐、买布之类的事情就都交到阿飞手中了,自小路下山之后走五六里地,就能路过一个村子,这个村子里就有学堂,阿飞瞧见过一次。 不过……这里比学堂的人要多多了,仅仅这一个教室里的孩子,就比那个整个私塾里的人都多。 然后去上学的那天,正正好是上午十点——是跳广播体操的时间。 然后,阿飞就看见起码有四五十个这样的教室里都涌出了小孩,他们乌泱泱的涌到了操场上,然后开始……做起了一些奇异的、丝毫不具备功能性的软趴趴的动作。 阿飞:「……」 阿飞冷冷地挪开了自己的视线。 当晚,秦蔻问他第一天上学感觉怎么样的时候,阿飞才提到了这个事情。 秦蔻说:「这是广播体操,是让学生们保持一定的运动量的。」 阿飞面无表情地盯着她,重复道:「一定的运动量?」 秦蔻窝在沙发里抱着抱枕:「在你看来他们都是三脚猫咯。」 飞剑客是谁? 即便是在小李飞刀的时代,在有着百晓生兵器谱的时代,阿飞甫一横空出世,就可傲视天下英雄。 秦蔻虽然因为林诗音的缘故,不大喜欢李寻欢的为人,但她也不得不承认,作为一部武侠小说的主角,李寻欢是个一出场就拥有压倒性战斗力与超人的眼光的人,他在与阿飞只有几面之缘的情况下,就对他做出了极其精准的评价—— 再有三年,他只要在补足自己的经验三年,天下将无人可以掠他的锋芒! 要知道,阿飞可是完全没有师承,他的剑法全是自己琢磨出来的啊! 简而言之,阿飞不仅是板上 钉钉的绝顶英俊美少年,更是板上钉钉的武学天才。 这样一个天才人物在低武现代,那可不是看谁都是三脚猫嘛。 但阿飞居然眯了眯眼,然后缓缓摇了摇头,道:「他们不是三脚猫。」 秦蔻:「嗯?」 阿飞冷冷道:「他们像气球人,商场门口的气球人。」 秦蔻:「……」 他想说的应该是那种充气的、四肢很长的玩意,经常用来立在刚开业或者做活动的商场门口开始狂乱舞蹈,非常魔性也非常显眼。 秦蔻:「……fine。」 开始有画面感了。 而对于「学校里的人很多」这件事更有体会的时候,则是在……中午放学,食堂开饭的时候。 阿飞也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场面,因为他压根就没见过那么一群丧尸出笼,乌泱泱一群想往食堂沖,然后老师们拼命维持秩序,在食堂外排成长龙。 秦蔻说:「哈哈哈哈……是不是像流民围城。」 阿飞很严谨地说:「我没见过流民。」 也是,他一直住在罕无人迹的荒原之中。 但他还是说:「但我觉得没饭吃的流民没法跑那么生龙活虎。」 被饿的皮包骨头的野兽都会连捕猎的力气都失去,四处乞食的流民,想来走起路来也是如行尸走肉一样的裹挟而行吧,实际上并不会这个样子,一面嘴中发出怪叫,一面群魔乱舞,沖向食堂干饭。 阿飞:「……」 干饭一向很积极的阿飞也觉得很夸张。 秦蔻抱着抱枕笑个不停。 不过学校里的餐倒是挺不错的。 第一天中午的午餐是蒸小酥肉、圆葱炒木耳、椒盐炸平菇和腊味蛋炒饭,一碗淡的和水一样的紫菜蛋花汤,水果是每人一个苹果,不太甜,但是蛮脆的。 吃饭的方式是拿着餐盘排队,食堂阿姨们一勺一勺打,不可以自选。 早晨和中午的课间还发酸奶和水煮蛋,一些小孩轻车熟路地从书桌下面的抽屉里拿出儿童酱油或者方便面调料包,另一些没有这些调味品的人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有滋有味的吃起来,要么就是小小声地说:「你的调料包借我撒一点 儿吧……」 阿飞没有调料包,也不起找别人借调料包,但他也吃得蛮有滋有味的。 事实上,他无论吃什么东西,都是一副看起来很香的样子,叫别人瞧见了胃口都要大开。 早饭也可以去学校吃,这个家长也可以选择不买,所以早上食堂人不多,花样可以选择。 第二天,阿飞早餐吃了那种油炸的小麻团,甜甜糯糯的,外面沾了一层白芝麻,然后还有刚炸出来的油条可以泡豆浆,主食可以选蛋炒饭或者炒粉,旁边还有窗口可以拿肉烧麦或者小笼包。 第545页 阿飞对食物充满敬畏,他拿了什么就一定会吃完,一丁点都不会剩,中午吃菜剩下的菜汤,他都会用馒头蘸着吃干净。 但是呢,他其实并不大在意自己吃了什么。 他对吃的东西好像也没什么特殊的爱好,无论吃什么,只要可以吃饱、能补充到营养,那就都没问题。 他之所以记自己吃了什么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秦蔻晚上回家会问。 秦蔻似乎觉得,吃东西是与幸福感息息相关的一件事,所以总是会问他这样那样的问题,阿飞早就发现这件事了,所以他是刻意把这些事都记下来的,就等着她晚上问起来的时候和她分享。 至于除此之外的校园生活嘛……那无非就是上课、学习、混进一群气球人里做广播体操(阿飞很抗拒)之类的事情了。 阿飞其实是个很聪明的人。 他的聪明几乎是体现在方方面面的,秦蔻教他拼音的时候就发现了。 网上其实有很多那种父母辅导小孩辅导崩溃了的搞笑视频,秦蔻也看过几个,真的是…… 为什么就是说不通呢?难道小孩子的大脑真的就是一种很混沌的东西么?问一加一等于几时可以说二,问一加二等于几时他就敢说四! 如果说辅导小孩是一种游戏的话,笨小孩大概就是那种让人想殴打游戏策划的经营类游戏,完全体会不到游戏乐趣、肝得令人暴躁且不得解脱。 但是阿飞不一样,阿飞属于放置类游戏。 就像是旅行青蛙一样,你给青蛙买好了食物,它就会带照片回来给你。 阿飞是:你只要准备好学习视频给他看,他的学习进度自然 而然会开始增长…… 不仅语文是这样,数学也是。 而且阿飞的天赋之中还有一项,就是超乎寻常的注意力。 他一旦开始干一件事,就能绝对专注,无论周围有什么样的声音,都可以充耳不闻,不受影响。 这种绝对的专注力,大约就是在山野中狩猎时所训练出来的,而放在学校里,这种专注就表现在他可以在上课的四十分钟之内绝对专注,完全不走神,且写作业真的很飞快。 这放置类游戏的体验简直极佳! 秦蔻就得以不去体验那种辅导作业时的崩溃情绪了。 但其实她本来也没打算去辅导,她从一开始就想好了,假如阿飞真的是个笨小孩,她就把陆小凤、花满楼和阿楚哥轮流叫过来体验崩溃的感觉哈哈哈哈哈。 至于为什么不是一点红和傅红雪……因为秦蔻害怕他们真的打起来。 按照未来的剑术成就来看,飞剑客的剑法应该要强于中原第一杀手,不过现在,中原第一杀手显然可以轻松暴揍幼年状态的飞剑客。 还……还是算了。 好在这种情况没有发生,无论是好脾气的楚陆花三人组,还是关系不好的狼系x支部,都不需要受到折磨。 当然,学校是象牙塔,但不是乌托邦,偶尔也会发生令人不愉快的事情,霸凌事件,就发生在阿飞来到学校之后的第二周。 这件事还要从阿飞刚刚插班进来的时候说起。 八岁的阿飞,虽然还十分年幼,但他已经展现出了足够大的潜力,早在第一次被秦蔻带着出去买衣服的时候,就被服装店的店员怀疑是不是童装模特。 秦蔻否认之后,店员还很真心实意地说:「你们家弟弟做模特肯定没问题的。」 来上学前,秦蔻带着长发版阿飞来学校里转了一圈,然后正式送他来上学的第一天,门卫大爷一眼就认出他来了——「哦,上回那个长头髮的,特别漂亮的小男孩啊。」 如果脸长得不够吸引人,那么注意力就一定只在长头髮上,剪了头髮,当然就会泯然众人,但是阿飞不一样,阿飞出众的足以让所有人第一眼就记住他。 青松一样的小少年,嵴背挺得很直,他走起路来绝不像同龄人 一样的冒冒失失,他走路很慢,但绝不停顿,也绝不回头,旁人看他与不看,他的神色都没有丝毫的变化,冷漠、坚韧、倔强,但又有点婴儿肥。 临近十月,阿飞也不冷,第一天在学校的时候,他就脱掉了外面的校服外套,只穿着里面的黑色t恤。 附小的校服就是那种宽宽大大的运动服,手腕和脚腕是收起来的,这种衣服穿在身上,就会让小孩子——尤其是长得不太高的小孩子看起来像一个口袋。 阿飞身高在这个年岁的孩子里绝不算矮,四肢颀长,浑身覆盖着一层薄而精悍的肌肉,t恤下摆扎紧,裤子不长也不短,虽然有点太宽,但好在有束脚的设计。 这一身就让这个如标枪一样挺拔的小少年看上去像是那种时髦的少年漫画里的男二号。 就是那种有着超高人气的男二号,秦蔻在有限的程度内把他打扮起来时,就觉得他看上去很像是hxh里的杀手少年奇犽,如果把头髮染成银色,那估计就这么直接去漫展宣布他是在cos奇犽,也完全没问题。 总而言之,阿飞一去了班级里,就成了最显眼的那个崽。 而且分同桌的时候,他正好分到了全班最可爱、最文静的小女孩身边。 小女孩挺好的,没什么问题,现在的课桌也都是单人单桌了,同桌不过就是两张桌子并起来而已,不像是以前那样的一张双人长桌子,还有三八线纠纷。 第546页 但是这个小女孩很显然有颜控属性,旁边这个小酷哥长得好看,所以她分他吃零食,吃蔓越莓小饼干。 阿飞……完全不开窍,冷冷拒绝。 而且因为他实在拒绝地太生硬了,还把人家小女孩给整的有点尴尬,委屈巴巴地掉了几颗金豆子。 晚上回来例行和秦蔻分享学校趣事的阿飞就说了:「我真不明白,为什么要哭。」 这神经粗大的! ……但是这其实也不能怪阿飞,因为在此之前,他接触到的同龄人,也就只有在沈氏祠堂里流浪的那些小孩了,那些孩子……唔,他们被人抢了吃的,大概也是不会哭的。 至于阿飞自己……他记得很清楚,自己上一次哭是因为母亲死了,他没有工具去刨坑,用手刨得太痛了。 那大概不是 因为手痛所以哭,而是因为他一偏头,看见了母亲形如枯藁的脸和紧紧闭上、再也不会张开的双眼。 他比同龄人经歷的苦痛要多太多了。 在现代,他的同龄人们,甚至都不知道「苦痛」两个字都意味着什么。 所以他很早熟,他早早地就长大了,班级里的所有人对他来说都幼稚天真得过头了,他对这些人漠不关心,并不感兴趣,也并不想和他们交朋友。 秦蔻:「唔。」 秦蔻也没有要劝说他找朋友的意思。 早熟就是早熟,聪明就是聪明,不喜欢融入就是不喜欢融入,那又怎么样呢?又不是每个小孩都外向开朗,所谓的孩子王,那不也是一个班才能有一个么? 秦蔻说:「随你,你不想理会她就不要理。」 阿飞:「嗯。」 后来同桌小女孩又试图送他小零食吃,阿飞头都不抬起来一下就拒绝了,不过小女孩忘记带橡皮的时候,阿飞倒是很慷慨地把自己的橡皮借给她了。 她偷偷观察,发现沈飞不是针对她,他就是谁的小零食都不要,不管是辣条、锅巴还是棒棒糖,他统统不感兴趣。 但是呢,他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又总是一副干饭干得很香的样子。 ……好奇怪。 小女孩:观察.jpg 阿飞:漠不关心.jpg 本来,这也相安无事。 但是这一切,却又引起了另外一群小男生的不满,这群小男生的头领,就是二年级三班的孩子王,一个皮猴子一样的小男孩,名叫陈宇泽。 学校不是乌托邦,小孩也不可能是样板一样的「天真无邪」,其实仔细观察这些小社会,就会发现,霸凌事件从来都是存在的,只是有程度严重与否的区别。 比如说,故意撕坏别人的作业、往别人的文具盒里放毛毛虫、故意去踩脏别人的新鞋子,这就是一种霸凌。 再严重一点,全班人都不理会一个人,全班人都会因为一个人的举动而爆发出闹堂的大笑,这就是一种集体霸凌。 再严重一点来说,那就是辱骂,要求别人给钱(这种行为在秦蔻小时候被称作「下钱」),然后升级为肢体上的推搡、殴打……再发展下去,就会变得非常触目惊心。 而这些被盯上欺辱的倒霉蛋们,他们被选中的理由千奇百怪。 或许,他是一个时常拖着鼻涕的邋遢小孩;或许,她是一个有点土里土气的小女孩;或者,因为他父母离异,是个「没爸爸的小孩」;或者,是因为她沉默寡言,像个包子一样的内向。 总之,他们不一样,他们被揪出来和这个团体里的人不一样。 而阿飞(明面上的)身世也颇为离奇;他长发的造型曾经也被班上的小男孩们看见过;他冷漠得要命,独来独往,就算是别人叫喊他,他都不理会。 ……简直好像是在一个人霸凌一个班。 好臭屁的人! 孩子王陈宇泽看他很不爽,决定要给他一点教训尝尝!! 第224章 每个班里了,都会有一个孩子王。 这个孩子王不一定是家里最富有的,也一般不是班上学习最好的,但是他能跑能跳,性情开朗,天生就有一种自带的魅力,能让周围的人形成以他为圆心的圆。 通常来说,这类孩子即使调皮,老师也不一定会讨厌。 但是呢……一旦孩子王开始针对某个人的时候,事情也就开始变得有点麻烦了。 陈宇泽第一次对沈飞有印象,就是秦蔻带着阿飞来看学校那天,阿飞穿着件半高领的毛衣,下身套了条黑色束脚运动裤,长发高高扎起,自教室门口路过,一眼都没朝里面看。 陈宇泽当时正好就在教室里喝水,就看见这个「女孩子」过去了。 对……陈宇泽当时以为阿飞是女孩子。 其实小孩子认识世界,很多时候都是从刻板印象开始的,比如脸上有皱纹的要叫爷爷奶奶,短头髮的是男人,长头髮的是女人……这样的刻板印象。 就是这女孩看上去稍微有那么点怪怪的。 陈宇泽说不上来是哪里怪,不过他之后熘到办公室里去问老师了,知道这是下周要来的插班生。 回到教室,陈宇泽就故作熟稔地说:「诶,你们看见刚刚那个女生了么,老班跟我说……」 周围就有好几个小孩转过来听他说话,陈宇泽也不免生出了一种「我消息很灵通,我和老师关系很好」的优越感,众小孩又嘻嘻哈哈地打闹一番,放学的时候,他的朋友大喊:「陈宇泽,晚上打王者!」 第547页 陈宇泽哈哈一笑:「打啊,再拉个谁一块开黑……」 朋友说:「付经纬?」 陈宇泽的鼻子都皱起来了,夸张地说:「不带他不带他,上次带他开黑,第二天他妈来找我,让我以后不要打扰他们小宝打扰他学习,搞笑死了!」 「小宝~~」陈宇泽捏着嗓音说。 两个人哈哈大笑起来。 但是很快,陈宇泽就体会到了被打脸的感觉。 沈飞,是个男的。 他剪了短头髮。 这个短髮和其他男孩子刺猬一样的短髮区别很大,沈飞的头髮又软又蓬,不 完全剃掉,而是看起来像是电视里那些大人们留的一样……还有那种空气感十足的刘海,他垂下头的话,就看不清眼神。 虽然在小男孩们的认知中,刘海也是女孩会留的头髮,但沈飞——毫无疑问就是个男的! 陈宇泽觉得尴尬,很尴尬,尴尬到甚至觉得自己的脸都火辣辣的。 之前他为了显示自己的消息灵通,故意在大家面前宣布,下周有插班生要来,是个头髮很长的女孩子呢…… 结果…… 结果…… 陈宇泽和阿飞(单方面)的梁子,就是这时候结下的。 为了先发制人,找回面子,陈宇泽故意在那天下课之后就大声地嘲笑了阿飞,说他是男孩子还留长头髮,羞死人。 阿飞:「……」 好蠢。 阿飞从之前就一直觉得这地方的小孩一个个都很蠢……怎么说呢,应该说一个个的都有点像他以前见过的那种富家小孩,长了一副不愁吃穿的样子。 但也确实,这地方的小孩,本来就很少有愁吃穿的。 吃得好不好,穿得是否高档,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最起码,没人会有饿死的风险,那种蚀骨的飢饿应该没有人再体会过了。 是好事儿。 就是……真的好幼稚。 阿飞看也没看陈宇泽,也没对他的嘲笑做出任何反应,漠然地从他身边经过,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陈宇泽一拳挥到棉花里,尴尬程度直线上升。 幸好这时候上课铃响了,拯救了陈宇泽。 再之后,陈宇泽就各种看阿飞不顺眼,但女孩们很显然对这个样貌非常优越的小酷哥感兴趣,班上最漂亮的小女孩还正好成了阿飞的同桌!可恶啊!可恶! 得益于网际网路和智慧型手机的普及,现下的小孩其实比以前更早熟一点,时常熟稔地去玩什么「完了,芭比q了」之类的烂梗,三四年级的小女孩就有可能会在手机上去看一些你爱我我爱你你娇宠我虐恋的言情小说了。 陈宇泽毫无疑问就是比较早熟的小男孩,他隐隐地对阿飞的小漂亮同桌有好感,但是又不太清楚应该怎么做,天天没事就过去抢人家的橡皮,导致小漂亮对他观感很差劲, 反而对阿飞这种冷冷的不理人的类型有好感。 这就导致陈宇泽看阿飞更不爽了。 但阿飞总觉得自己和他们不是同龄人……他觉得有点烦,每天这么多人,一下课整个屋子里都要被吵翻天了,哇啦哇啦哇啦哇啦,叽里咕噜叽里咕噜,小孩子怎么会比夏天树上的蝉还要吵?! 他简单粗暴地把同班同学全部划归到了夏蝉的行列里,自然不屑于和昆虫(?)计较。 陈宇泽数次嘲笑阿飞像女孩,均被冷漠的阿飞完全无视掉了,小孩子会嗅氛围,但是嗅得比较浅层,像是这样的情况,就理所当然地会认为阿飞敢怒不敢言,不敢反抗。 再加上阿飞确实不理人,谁都不理会,原本班上还有一些因为阿飞长得好看所以心生亲近的小孩,在他冷冰冰硬邦邦的拒绝之下,这些小孩碰了一鼻子灰,有些也开始不喜欢他了。 而且氛围这个东西,的确很是微妙。 当班上绝大多数人都在孤立同一个人的时候,即便有人其实并不想这么做,他也不敢冒着得罪大部分的风险来接触这个被孤立的人。 当然,到这个程度为止,到底是阿飞在孤立一整个班的人,还是一整个班的人在孤立阿飞,这都不好说。 但是行动很快就升级了,陈宇泽往阿飞的文具盒里扔了一只虫子,想试试看这个「女孩」怕不怕虫子。 阿飞倒是没吓到,小漂亮同桌吓到了,她倏地发出了一声尖叫,眼泪就涌出来了。 阿飞面无表情地伸手捏住了那只虫子,甚至都没弄死它,扔到窗外,把它放走了。 转身回来,他用纸巾擦了擦手,目光倏地盯着了他的同桌,冷冷问:「你很害怕?」 这还是他第一次和同桌搭话。 同桌小姑娘的鼻子抽一抽,说:「虫子好可怕,它长得好噁心啊,你不怕么?」 阿飞淡淡地说:「没什么好怕的,不过……」 他又倏地转过头,冷冷地盯着了陈宇泽。 这目光简直如冷电一般,又好似出鞘的利剑一般,闪着雪亮的剑锋。陈宇泽被这目光盯住的一瞬间,简直感觉自己的身体好似被什么东西打透了一样,浑身上下都冷到了骨髓里,头皮一阵一阵地发麻,甚至都感觉有 点喘不过来气。 但是,大家都看着呢! 面子不要的么? 陈宇泽挺起胸膛,大声地说:「看什么看?娘娘腔!」 第548页 阿飞冷冷道:「别再有下一次。」 陈宇泽下意识地耍赖皮:「是我扔的么?你看见了么?你有证据么?」 陈宇泽的好朋友也来帮他壮声势:「沈飞,娘娘腔,你有本事哭鼻子啊,告老师啊。」 陈宇泽:「……」 告什么老师,你这是在拱火么! 但是阿飞懒得理他们。 他的文具盒是秦蔻买的,书包还有各类小东西,都是她拉着他一件件一样样的买的,虽然阿飞觉得用什么都是一样的,但她还是坚持要他挑选自己最喜欢的。 而且秦蔻也害怕虫子。 所以他很不高兴,不高兴到需要出言警告。 倒是他的小漂亮同桌,忽然愤怒地对陈宇泽叫道:「是你放的?你这人怎么这么讨厌!讨厌死了!」 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的人,都停下了动作,探头探脑地往这边看。 陈宇泽的脸红一阵、白一阵的,彻底下不来台了。 偏偏他那不识眼色,只会拱火的小伙伴这时候又跳出来了:「刘梓玥喜欢娘娘腔!刘梓玥喜欢娘娘腔!」 刘梓玥就是阿飞的小漂亮同桌。 她的脸色也红一阵、白一阵的,明显受不了这委屈,她是个特别文静的小姑娘,咬着下唇掉眼泪。 阿飞收回目光,正巧到了课间操时间,他懒得多说,也并不觉得自己应该去安慰两句被气哭的同桌,只是双手插兜,扭头就要走。 出了这样的事情,当事人们还都在原地尬着呢,阿飞却可以当做无事发生一样,要飘然而去,陈宇泽气得不行,脱口而出:「沈飞,你是爷们咱们中午放学小树林见,你敢不敢!」 阿飞:「……」 阿飞还从没有什么不敢过的事情。 不过这样也好,他也烦了这群人整天没事要来找他一下茬。 小少年倏地转头,冷冷道:「这是你说的。」 陈宇泽:「咋,就是我说的!」 阿飞淡淡道:「可以。」 阿飞的小漂亮同桌说:「沈飞,你别学他们打架……」 阿飞没理会她,扭头就走了。 陈宇泽的朋友:「哇!好嚣张,咱们要给他一个教训尝尝!」 朋友二:「就是!就是!」 陈宇泽:「……」 年仅八岁的陈宇泽就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被架着下不来台。 而且他是孩子王…… 自然而然的,孩子王打架,会有很多人去围观,不仅有本班的,还有「外班」的。 在这个年纪,认得「外班」的小朋友,也是一种「人脉广」的表现。 于是大中午的,在大多数小朋友都回教室里趴在桌子上睡午觉,大部分老师也都在办公室里休息的时候,学校后面的一片小树林里热闹非凡。 陈宇泽带领着四五个小男孩过来,阿飞这边就他一个人,外班的一些小男孩也来了,还有几个高年级的男生,一口一个「小孩」,看见阿飞的小漂亮同桌也担心地过来看的时候,还非常流里流气地吹了个口哨。 小漂亮同桌感觉浑身不适。 她有点觉得沈飞和陈宇泽打架这事儿也有她的一定责任,但她又很犹豫,毕竟告老师这件事属于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做了以后在班上都可能抬不起头来了…… 但她又担心沈飞,所以找了经常和自己一块儿上厕所的小姐妹一块儿来看看。 阿飞神色漠然,瞧了一眼陈宇泽和他的四五个跟班,说:「你们一块儿来吧。」 陈宇泽:「……」 陈宇泽胀红了脸,大声说:「你他妈的找打是不是!」 谁说要打群架啊?而且小漂亮也在呢,陈宇泽也不是没动过围殴的心思,但是有女孩看着,总觉得四五个人上去打一个人很不好看,有点丢人。 结果阿飞一点面子也不给他留,他双手插兜,语气依然很冷:「还不动手?」 况且他决心毕其功于一役,一次性解决问题,今天就算只有陈宇泽一个人动手,他也决定要把这帮小屁孩一个个打怕了再说。 周围的人开始起闹。 氛围都烘托到这个程度了……除了动手,还有别的选择么? 陈宇泽 挥起了拳头。 然后就被阿飞揍了。 阿飞甚至只伸出了一只手,另一只手好端端地放在裤兜里呢。 但是……他那只手为什么就和铁钳一样呢?而且为什么就是打不中他呢?他明明看起来……都没动啊? 没看过武侠小说的陈宇泽不会明白,哇啦哇啦跟着一块冲上来准备打群架的其他小孩也不会明白,反正他们唯一明白的就是,啊……痛哇!!! 顺带着连刚刚起闹、吹口哨的围观群众也没倖免于难,一个个被揍过去,刚刚对着阿飞喊「小孩」,对着小漂亮同桌吹口哨的那几个高年级学生被揍得尤其惨。 陈宇泽:「……」 跟班:「……」 小漂亮:「……」 因为这里过于吵闹而闻讯赶来的校工:「……」 一堆皮猴子一样的小男孩东倒西歪地坐在地上,有的捂着肚子,有的捂着脸,那个长得非常好看的转校插班生一个人站着,活动了一下五指,发出几声细微的「嗒咔」声。 这是什么东西?你们一群人已经被我一个包围了?? 第549页 校工:「?」 校工:「???」 太魔幻了。 小男孩打架这事儿太正常不过了,但是这种架他真是这辈子没见过。 校工一面怀疑人生,一面挨个给班主任们打电话,本来在办公室里睡午觉的班主任们一听学生打架了,顿时垂死病中惊坐起。 嗤!又打架! 二年级四班——也就是阿飞和陈宇泽所在的班级的班主任感觉自己头都大了!天爷,打群架,陈宇泽那小兔崽子干什么啊,带着人去打沈飞! 再一想沈飞那张好看到未来可能会去做模特的脸可能被打得鼻青脸肿的,班主任就感觉头更痛了。 她气若游丝地从办公室里飘出去,然后…… 然后就看到了淡定且依然非常漂亮可爱的阿飞和一堆被打成了猪头的大小男生。 班主任:「……」 班主任:「?」 她的脑海中莫名其妙地浮现出了一句话—— 我、要、打、十、个!! 第225章 不管是不是叶问,总之都得叫家长。 于是coco秦小姐,人生中第一次,在被家长一事中,扮演的不是那个蔫头巴脑的闯祸小孩。 秦蔻小时候还蛮爱闯祸的来着…… 其实闯祸也不是闯祸,秦蔻小时候长得可爱,打扮得也好,就会有那种没长眼的小男孩时不时过来抢她橡皮啊、拽她辫子啊之类的,小秦蔻的选择是……抓住暴打一通。 小学嘛,其实女孩子发育的和男孩子根本差不了多少,打起架来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劣势。 自然而然被叫家长,自然而言……没被秦建国先生骂。 他还觉得女儿打得好哩! 秦建国先生的育儿理念就是:谁欺负你你就揍谁,没是,有爸爸在后面给你收拾烂摊子呢! 小秦蔻:叉腰! 总之就是一战成名。 后来稍微大了一点儿,上初中的时候,正好是千禧年的第一个十年,夏天,班上女孩流行穿那种露半个背的,在脖子上系绑带的背心和喇叭裤。 女孩子们流行垫髮根,男生里流行的风尚是那种「非主流」式的爆炸头。 不过女生的短头髮垫髮根还能在教导主任面前混过去,但是男生想留爆炸头是不可能的了,一律短短刺猬头。 这群刺猬头们也很烦人,喜欢去解这种小背心上的交叉绑带,人很虎的小秦蔻又是连着追了几条过道把人捶了一顿,继续被叫家长…… 后来就没这种事了,秦蔻出落得漂亮、高挑,当时学校每个月都在礼堂办小晚会,秦蔻因为有才艺,还经常登台演出,她开朗热情,成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后来很少打架,也很少被叫家长。 她总觉得自己还小。 身边的人——无论是爸爸妈妈外婆,还是红哥阿楚哥陆小凤,也都令人觉得无忧无虑,让秦蔻觉得自己年纪还小,偶尔,她听说了同龄人的经歷……比如说王思雨时,才会有点恍惚。 现在她被叫了家长,也有点恍惚。 秦蔻:挠头.jpg 还……还有点小兴奋怎么回事! 一点红开车,带上秦蔻, 两个人一块儿去一趟学校。 去了学校之后,事情跟她想的也差不多,阿飞是不会主动挑事的,他是被动打架,又被这群皮猴子给惹烦了,想着一次性解决算了,于是一个人揍了一群,挨个揍,谁也没落下。 这事儿吧……说大不大。 陈宇泽的妈妈是个爽利的女人,她一看就是被请家长的专业户了,接到老师电话,头皮一麻,下意识问:「老师,陈宇泽又干什么了?不严重吧?」 班主任:「……」 班主任:「啊……不是,陈宇泽被揍了。」 陈妈妈:「……」 陈妈妈还纳闷呢,是哪里来的托塔天王,把他们家这个皮猴子给拾掇了? 来学校一看,顿时无语。 你们……你们十几个打一个,被人家揍成这样? 陈宇泽更羞愤。 打架!打架是男子汉的勋章,打输打赢都没关系! 但是他可没让自己带的那群小跟班上啊!结果对面的沈飞跟吃错药一样疯狂放嘲讽,不仅如此……围殴还打输了。 ……太丢人了。 陈宇泽妈妈都觉得丢人。 像陈宇泽妈妈这种,知道自己小孩子什么德行的家长其实很好说话。她很知道这事儿怪不了沈飞,问清楚事情之后,熟练地和老师赔不是,熟练地和对方当事人家长沟通。 陈宇泽:「……」 陈宇泽垂头丧气,兀自沉浸在自己被沈飞一只手摁在地上暴揍的羞愤之中。 陈妈妈一巴掌煳他后脑勺,打了一下不解气,又来了一下,一面打一面说:「不好意思啊沈飞爸爸,这事怪我们家小孩,没事,打架的事情打就打了,他被教训教训也挺好的,跟他爸一样,欠揍。」 陈妈妈说的沈飞爸爸,是指一点红。 其实他们两个长得一点儿也不像…… 但是这一大一小站在一起,那种孤傲冷酷的狼类特徵,简直一模一样。 一点红:「……」 一点红懒得解释什么,况且他真的是第一次处理这种问题……于是木着一张脸,言简意赅地从喉咙里挤出一个「没事」,反而让陈宇泽妈妈噎了一下。 第550页 阿飞倏地抬头,冷冷地盯着一点红。 秦蔻的手放在了他的头顶揉了一下……阿飞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很轻的冷笑声,没当场反驳。 其他几个和陈宇泽玩得好的小男孩,家长也知道他们孩子什么德行,至于高年级男生,那就更没理了,你说你没事凑什么热闹?凑什么热闹?闲得慌! 一般这种狗见了都嫌的小孩的家长,对自家孩子什么样都很有数,况且阿飞真的长得很可爱很好看…… 就……人见到漂亮的和小天使一样、看起来又沉默、又乖巧的小孩,都会宽容一点的。 所以大部分孩子的家长都说没事,小孩打架,不是大问题。 但是,这件事说小也不小。 问题出在一个人身上——付经纬。 付经纬,也是二年级四班的学生,陈宇泽曾经提到过他。 之前他们一块儿开黑打过王者,然后第二天早晨,付经纬妈妈一大清早,就来到班级门口,用手指点着陈宇泽的头,说你再打扰我们家小宝学习就跟你没完。 云云。 这叫个什么事儿啊! 打个王者,你妈不让你打,你不打不就完了么?第二天让你妈来学校堵我什么意思啊? 当天,陈宇泽就在教室里开始「小宝」、「小宝」的阴阳怪气,引得班上的人一阵大笑,付经纬的头低到了胸口,闷声闷气不说话。 这件事之后,陈宇泽根本不带付经纬玩了。 因为付经纬妈妈堵在门口的事情,付经纬在班上的男生群体之中很受到鄙夷,一直想融入但不成功,还曾经在班上哭过一回,班主任为此很是头疼。 不头疼不行呀……因为付经纬妈妈就是那种……很一言难尽的人。 就这么说吧,班主任肯定是有班级微信群的,里面都是家长,有时候也私聊,但私聊一般也就是某某家长说某某小孩生病了,今天请假,之类的事情。 但付经纬妈妈不一样,付经纬妈妈一天能发十条微信给班主任,而且开口就是「小宝」。 不是……小宝是谁啊?能不能说大名啊?难道当小学班主任还要把班上每个学生的小名都记清楚么? 而且她的要求简直就让人心梗……甚 至还包括让老师看着他们家小宝一天上几回厕所。 班主任:……救命啊! 所以班主任看见陈宇泽心态很稳定,看到付经纬也跑去欺负沈飞被反过来制裁,简直眼前一黑。 果然最后,付经纬妈妈成了最难缠的一个。 她进来就大唿小叫,瞧见他们家的小宝脸上青了一块就气得不行,不依不饶,完全都不问事情的起因是怎么样的,就开始嚷嚷了。 这完全就是个无法沟通的人。 班主任也是刚工作没几年的小年轻,年纪估计比秦蔻都小呢,脸色发青地说着什么「付经纬妈妈你冷静一点」之类的话,突出的酒是一个苍白无力。 付经纬妈妈能听进去才怪呢!她一看见阿飞,伸手就要去戳阿飞的额头,一面还说「你家长呢?你家长在哪里?有没有一点家教!」云云……阿飞厌恶地皱着眉,侧头避开了她。 但……他似乎给秦蔻添麻烦了。 这个心不在焉避开地举动,更加地激怒了付经纬妈妈,她的声音陡然尖锐了起来,就要找沈飞的家长,看这是不是个「没爹没娘的野孩子」才教成这样。 班主任的脸色变了。 因为阿飞在这个世界的身世,的确是「被收养的孤儿」,秦蔻在名义上是他的姐姐。 阿飞的脸色也立刻变了,他倏地抬起头来,死死地瞪着面前的中年女人,薄唇紧抿、身体紧绷、脖颈侧的青筋不受控制地迸起,眼睑也痛苦地抽动了起来。 秦蔻的脸沉了下去,忽然提高音量,说:「你冷静一点。」 她抬起下巴,略微示意了一下一点红。 一点红心领神会,也不知什么时候拧了瓶矿泉水,看似随意地喝了一口,静悄悄地在手指上沾了一点水。 屈指一弹,付经纬妈妈的声音戛然而止,张着嘴瞪着人,一个音也发不出来了。 秦蔻带上假笑:「冷静下来就好,那咱们让付经纬说说是怎么回事吧。」 躲在他妈妈后面的付经纬:「……」 付经纬唯唯诺诺,吞吞吐吐,温吞得要命,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这种很明显被养废了的小孩,手挺贱,人是一点担当都没有,只会躲在妈妈身后。 秦蔻仗着他妈妈被一点红禁言了,一点儿不心慈手软,连环追问,步步紧逼,差点把他给问哭了。 最后,付经纬吞吞吐吐地说他是跟着陈宇泽一块儿去打沈飞的。 其实陈宇泽根本不可能叫上付经纬,但是谁叫付经纬向混进人家的小团体呢? 然后他妈妈一来,这个很明显已经快被养废了的小男孩就开始甩锅了。 秦蔻意味深长道:「哦,是跟着陈宇泽一块儿来欺负沈飞的啊……」 本来想开熘的陈宇泽妈妈头皮一麻! 秦蔻在心里冷笑:想走,想得美! 陈宇泽这种小孩实在很常见,小孩也有小孩自己的社会,但凡是个人类的集合群体,难免会有强势方和弱势方,会有试探、欺凌、冲突。要说这冲突有多严重么……阿飞只拿他们当一群聒噪的猴子,根本懒得在意。 第551页 但是呢,你陈宇泽还是欺负了人的吧?骂人的是你,打架的也是你,打架还带人来围殴的还是你吧? 那就没什么好客气的了,你陈宇泽妈妈态度再好,今天你也免不了要脱层皮! 秦蔻示意一点红解开禁言状态。 付经纬妈妈的喉咙里卡出几点声音,她有点惊恐地四处张望,似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秦蔻没给她什么反应时间,意味深长地说:「哦,所以付经纬看沈飞人安静好欺负,就五六个人一块儿过来围殴他……」 付经纬炸了:「你这是什么态度?就算是小朋友之间的冲突,他下手也太重了!」 秦蔻叉着腰加入战场:「嚯!你们五六个人合伙过来欺负沈飞,天老爷!你讲不讲理,你儿子老实,老实到围殴同学是不是!可老实死了!」 吵架这种事,说白了就是想办法占据道德制高点。 比如说王思雨去闹她大姨,就是死死咬住「介绍了一个渣男」这一点不放,把自己牢牢定位在受害者的身份上,直把她大姨闹了个没脸,一架成名,再无人敢惹。 当然了,把自己牢牢定位在受害者的位置上,并不是说要让人学包子,说两句就先把自己气哭,眼睛一红流眼泪,这在真正没素质的人面前根本没有用。 简而言之,有效吵架的精髓,就在于:在战略上把自己送到道德 制高点,牢牢占据受害者的定位,在战术上却要高声的理论,变着花样、翻来覆去地抓着这个关键点不放。 而且五六个打一个,还没打过,你说这丢人不?你们家小孩没吃饭啊?弱鸡! 秦蔻自小就能说会道,温柔起来说的话比蜜都甜,吵起架来也是双手一叉,比声高谁不会啊。 顺带着再数次提到陈宇泽这三个字。 付经纬妈妈不占理,说话骂人又没有秦蔻这么流畅,节节败退,转身一扭头,果然如秦蔻所愿,开始纠缠着陈宇泽妈妈,大唿就是陈宇泽这个没教养的坏孩子带坏了他们家小宝! 陈宇泽妈妈眼前一黑,头都大了。 秦蔻吵架大获全胜,顺利完成一次驱虎吞狼,神清气爽地和老师打招唿:「那我们先走了啊,沈飞下午请假,不来了。」 班主任:「……」 班主任目瞪口呆。 班主任还得继续在办公室受苦,苦着脸点了点头,说:「沈飞姐姐,那咱们再联络。」 秦蔻:「嗯,有事再联络。」 然后带着阿飞一块儿去学校外面的绵绵冰店里吃草莓绵绵冰。 粉红色的绵绵冰像小山一样堆起来,上面浇上草莓果酱和凉丝丝的青稞,口感就好像是草莓味道的雪,软绵绵、凉丝丝,一进嘴就化,也可以舀一大勺爽快地咬下去,那时候就会有一种雪被挤压的奇异感觉。 青稞的口感也很好,有嚼劲,被糖渍过,一粒一粒,外面滑熘熘的,吃起来口感有点像薏仁。 阿飞绷着脸,吃掉最顶端上的大颗草莓。 嘶……草莓好酸。 秦蔻心情一点儿没受影响,说:「唔,这家店的凉面也很好吃,阿飞,你吃不吃?」 阿飞垂着头,哑声道:「抱歉。」 秦蔻:「嗯?你道什么歉?」 阿飞道:「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 秦蔻瞧着这个小少年。 小少年垂头丧气的,眼睛垂下去,似乎都不太敢看她,很明显陷入了愧疚之中。 他其实根本不知道打个架会有这样的后果…… 秦蔻说:「这算麻烦么?说起来,咱们两个每天晚上都聊你在学校的见闻,你从来没说过,有人在欺负你。」 阿飞说:「那不算什么。」 秦蔻嘆了口气:「既然你根本不认为那是不愉快的事情,那为什么要瞒着不告诉我呢?」 阿飞抿着唇,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秦蔻也不说话,就那么看着她。 半晌,阿飞说:「我以为我可以……解决。」 秦蔻说:「你解决了啊,他们这群小孩就是欠收拾,暴打一顿什么事儿都没了。」 阿飞沉默片刻,道:「但我给你惹麻烦了。」 他不想给秦蔻惹麻烦,他与她……不过是两个没有关系的人,他已经受了她很多很多的情。 秦蔻嘆气:「所以,如果你早知道事情会这样子发展的话,你就打算忍着么?」 阿飞定定地盯着她,用一种平静到冷酷地语气说:「比起冰雹、大雪、野兽、飢饿、寒冷来说,这实在不算什么,忍耐对我来说……本来就已成习惯了。」! 第226章 小少年的眼神黑漆漆的。 这是一双……很引人注目的眼睛,阿飞的睫毛很长、眼睛很大。 因为在秦蔻家这几个月吃得很好,营养跟上了,他的面颊没有原本那样瘦得凹下去,反倒是长出了一点肉,有那么一点婴儿肥。 这个年纪的小朋友,不像小孩两二岁时那样,婴儿肥真的能夸张到蜡笔小新那个程度,但是一侧过脸,面颊有点肉嘟嘟的,他人生得又很白净,漂亮可爱得简直无法形容。 但他的眼睛却是冷酷的。 冷酷、坚韧、倔强,似乎对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事情都漠不关心——但他最漠不关心的,恐怕就是他自己。 只要看到这双眼睛,任谁都知道他说的话全是真的。 第552页 换一个小孩,坐在这里说什么「冰雹、大雪、野兽、飢饿、寒冷」,或许只会让人觉得好笑,觉得这小孩故作大人模样的说一些深沉的话十分可爱,但是阿飞…… 即便是一个不认识他的人,也不会觉得他是在故作成熟的。 他说的全是真的。 他出生于这个世界上才短短八年,但已经歷过太多太多的灾祸与苦痛……忍耐本就是他人生的底色。 遇到大雪,快要冻死,也只能努力地去找柴禾,努力地把所有能裹上的东西都给自己裹在身上;母亲死了,痛苦得恨不得把心都给挖出来撕掉,但也只能用手给母亲刨出一个可以容纳的地下之所。 阿飞也曾问过自己,凭什么? 凭什么他要忍耐这些东西,凭什么……凭什么要吃不饱、穿不暖?凭什么他没有父亲,要看着受尽折磨的母亲咽下最后一口气? 但是老天不会回答他,唿啸的大雪不会回答他,山间的清风与树叶也不会回答他。 天地都无法回应他愤怒的质问。 这愤怒最后也只能在无限的压抑中被压缩到极限,变成一颗悲愤的种子,被他囫囵地一口吞下,像是在吞一枚又酸又苦的果子。 于是阿飞早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凭什么。 没办法呀!不忍耐又能怎么样呢?不忍耐就只有去死了啊。 阿飞有时候不想活,但 真要到了快死的时候,他又怎么也不肯去死。 他看着结着果实的树叶,看着山间奔跑的野兽,只一遍一遍告诉自己:老天为了养活你,让树上结出这么多可口的果子,老天为了不让你冻死,让野兽生出皮毛……老天给了你这么多,你是怎么回报老天的,你怎么可以去死? 就是靠着这样的念头,他才撑过了母亲死后的头二个月。 阿飞在原着之中,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但他一旦说话,总让人觉的,他说的话又质朴、又真诚、又富有自然的道理…… 这自然的道理,就是在这种极端的痛苦之中悟出来的。 也正因为他实在很懂得忍耐,所以…… 所以他才会觉得愧疚。 ——明明,他什么都可以忍耐的。 但来到这里,来到这里仅仅才几个月,他就变得骄纵起来了,从前他想都不会多想一下的事情,如今却让他觉得很聒噪、很吵闹、很烦,他明明就可以忍的,但在答应陈宇泽的干架挑衅时,他却一点儿l都没想着要忍耐。 要……为了秦蔻去忍耐。 她那么好的,她为自己做了那么多的。 阿飞的睫毛轻轻地颤动了一下,整个人都似乎无法忍受一样绷住了,放在桌上的拳头紧紧地攥住,难过与愧疚将他整个人都揪住了,但他又从来都没有处理过这样的事情——他也知道,自己和秦蔻的关系,就是没有关系。 他们二人在血缘上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如果不是阿楚哥和秦蔻的善心,他们是完全无法在一块儿l产生联结的。 所以,他的心里,总是有一种隐隐的不安全感。 一个人不可能真的对什么事情都漠不关心的。 他对秦蔻,对那栋两层的大屋子,对阿楚哥、大橘,甚至他并不是很喜欢的一点红和傅红雪,似乎都产生了一种感情,这感情对秦蔻尤为的深,令他的胸中有时会产生一种激盪的、炙热的情绪。 他很惊讶,因为他以为这样的情绪,这样的感情永远都不会出现在自己身上了。 所以,他好矛盾。 他一方面总是想到母亲死前再二的教诲,让他不要欠人人情,好似这是一种全天下最难还清的债,而另一方面,他真的很不 确定,他们这种……这种不由血缘而起的联结,究竟能维持多久。 是不是就是因为不安全感,所以、所以他是故意这么做的? 欠得再多一点,把这种全天下最难还清的债再多欠一点,这样他们的联繫就更紧密、更不可分离了。 但,就在刚刚,阿飞突然惊觉,其实不是这样的。 欠了债,人家不一定会想收回去的。 留着他,还要被更多的麻烦所包围,与他日后能还的相比,这些麻烦是这样的具体、琐碎、惹人心烦。 假如她不想再给予了呢? 假如她觉得……真的很烦呢? 一种即将被抛弃的恐慌忽然之间就占据了阿飞的内心,他虽然无数次告诉自己,人要知足……其实现在他拿到的,已经很多很多了,但……真到了这种时刻,他才发现,原来自己的确已经被秦蔻惯得很骄纵了,像是那些曾经欺负过他的纨绔子弟一样的骄纵。 他根本不可能知足,所以他害怕被抛弃。 母亲也抛弃了他,因为她太累了。 他隐隐约约知道,母亲……早就想好在那个时候死去了,她是一心求死的人。 别抛弃他,别再抛弃他。 阿飞沉默着,无声地瞧着秦蔻,嘴唇紧紧地抿着,似乎连一个字也说不出。 他一向如此,很沉默,很自主。 沉默倔强的孩子,总是让人搞不清楚他在想些什么的。 但是秦蔻……秦蔻或许是因为与狼系生物相处得久了,撸狼狗撸出经验了,瞧见阿飞这个样子,她的脑海中一下子就出现了前不久,红哥伏在她身上,又闷、又有点不知所措地说「你别害怕我,行么?」的样子了。 第553页 简直……一模一样。 秦蔻看着阿飞,又斜眼瞧了一直平静地当背景板,慢悠悠吃绵绵冰中,只看了一眼阿飞,似乎对他的心态瞭然于胸,但他对此的反应是……面无表情,懒得多理会。 秦蔻:「……」 好叭,狼类x支部的塑料关系只能支撑起一点红做饭的时候丢西红柿给阿飞吃这种程度…… 一点红抬眼,还很平静地瞧着她。 秦蔻收回目光,又看向了兀自陷入难过 之中的阿飞,忍不住深深地嘆了一口气。 阿飞的睫毛也因为她的嘆气而勐地一颤。 秦蔻说:「阿飞啊……」 阿飞垂下眼眸,眼眶甚至有那么一点发红,语气还故作冷静镇定:「嗯。」 秦蔻张张嘴,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半晌之后,那些深藏于胸中的,似乎可以说的千万种复杂的怜爱情绪,也只化作了一句:「我不会不要你的,阿飞。」 阿飞倏地抬眸,眼睛倏地亮起,好像尾巴突然摇起来、耳朵突然竖得高高的一样。 他似乎立刻就要追问一句「真的么?」,但是又不知道因为什么情绪在作祟,他又立刻把这句追问给咽到肚子里去了,只是眼睛亮亮地看着她,又忍不住问:「……你不怪我么?我本来没必要惹这麻烦的。」 秦蔻说:「其实你已经是个够懂事的孩子了。」 阿飞一怔。 秦蔻说:「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但你看?我是什么人呢?诗音在古代过不下去了,我是不是也可以把她接到现代来?红雪在古代没有家,我是不是也可以让他在现代有个归处?阿飞,你也一样的。」 她又笑了笑,说:「而且,我是大人啊,你是小孩子,很多小孩子处理不了的问题,大人看来却不是什么大问题,我在现代,处理问题的手段比你多,哪里用得着你去委屈求全,帮我着想呢?」 她一扬眉,说出了那句自己小时候爸爸经常跟她说的霸气台词:「谁欺负你你只管揍,揍完有我呢!」 啊!果然好爽! 秦蔻:>w<~~~ 阿飞定定地瞧着她,久久不言,嘴唇抿得死紧,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他的眼眶居然慢慢、慢慢地变得通红,秦蔻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阿飞这才骤然回神,勐地侧过头去,不愿意再看她了。 真奇怪,遇到野兽、遇到雪灾,被纨绔子弟吊起来打……他都没委屈,怎么这个时候,突然觉得这么委屈呢? 阿飞抿着唇,觉得心脏处有一种酸酸的、酥酥麻麻的感觉在蔓延,人生之中,他很少体会到这样的感情,也从不曾觉得这样脆弱的情绪是他应该拥有的。 半晌,这早熟的、坚韧的小少年才闷 闷地说:「我不是小孩子。」 秦蔻破功,哈哈大笑。 就是这种突如其来的孩子气,才会让人倏地想起他还是个小孩子呢。 阿飞:「……」 阿飞听见她笑,就又有点不服气了,但不知为什么,在听见秦蔻这样又快活、又愉悦的笑声的时候,他的心里也一下子就放松了,面上的神色也慢慢地平静了下来。 秦蔻毫不留情地笑话了阿飞半天,才一面抚着胸口,一面停下来,道:「好啦……快吃,绵绵冰很容易化掉的。」 阿飞:「唔。」 阿飞低下头去,舀了一大勺粉红色的落雪,一口吃掉。 嘶……牙齿好冰。 他又忽然抬起头来,说:「我对你的时代……现代不够了解。」 秦蔻挑了挑眉,无情地指出:「其实你对古代、对江湖也不够了解。」 不然也不会傻乎乎地打完了人在原地等着人家搬救兵,最后差点在大冬天变成了一条倒吊着的冰棍。 阿飞:「……」 阿飞:「唔。」 秦蔻:「但我明白你什么意思,对,在学校里做了出格的事情,会被叫家长。」 阿飞皱眉。 他说:「我本来想着一人做事一人当。」 秦蔻笑了,说:「其实就是古代,你这个年纪出去闯荡江湖,即便展现出了超人的武功,也一样会有人问,你父母是谁,是谁教你这么说的?」 阿飞的眉头简直都要拧成个疙瘩了。 半晌,他才有点不高兴地说:「当小孩子真不好。」 秦蔻笑眯眯:「是咯,但我们阿飞和别的小孩子可不一样。」 这一句轻飘飘的安慰,似乎并没有安慰到阿飞什么,他咬着勺子,兀自陷入了思考之中,半晌,才郁闷道:「所以,我一做了什么事,就会有人来找你么?」 秦蔻说:「你不想这样?」 阿飞:「……嗯。」 而且后续是像今天这样,是一些磨嘴皮子的功夫的话,他实在是……不喜欢。 秦蔻意味深长地道:「这也很简单,只不过你太直来直往啦。」 阿飞皱眉:「直来直 往?」 正巧,这时候付经纬妈妈居然带着付经纬出来了,秦蔻他们就在学校对面的一间绵绵冰店里坐着,隔着透明而敞亮的大落地窗,立刻就瞧见了这对母子。 付经纬唯唯诺诺地跟在他妈妈后面,垂着头一言不发,付经纬妈妈却一直絮絮叨叨,他们两个人刚走到这条街面上,秦蔻就听到她声音很高的咒骂声了。 第554页 「不要脸的小碎怂,带坏我们家小宝!谁是故意要打他的啊?沈飞他是谁啊,谁没事故意要去打他,碎怂动手也太重了,不讲道理……你爹又不知道死哪里去了,你出了事,他连问都不问一声……一开口就是让我别闹,我闹,我闹什么!还不都是为了你!」 前言不搭后语的,但知道前因后果的秦蔻明白她在说什么。 前半句是在甩锅陈宇泽,咒骂陈宇泽带坏了他们家的宝贝疙瘩,中间那一段是骂阿飞的,后面又转而怨气沖沖地转向了那不知道在哪里的付经纬爸爸。 也许是那个年轻的班主任终于开窍,一个电话打给了付经纬的爸爸,估计今天这事儿l还没这么早结束。 付经纬垂着头一言不发,也不知道此刻是什么心情。 秦蔻说:「喏,你讨厌她,是不是?」 阿飞冷冷道:「她的儿l子可以去欺凌别人,即便欺凌了,那也是老实孩子、乖巧孩子,全怪外人带坏,而别人若是一还手,那立刻就是罪该万死,好像全天下的人,也权该被他踩在脚底下。」 秦蔻戳了戳一点红。 一点红瞥了她一眼,又扫了仍然一面走、一面絮絮叨叨地发泄怨气的付经纬妈妈一眼。没说什么,面无表情地站起来,去柜檯处点单,只道:「在要一份蓝莓的。」 柜檯前的小姐姐说:「好的好的,不过客人下次在桌上扫码点单就行了哦~」 一点红淡淡地说:「知道了。」 这时,路过绵绵冰店门口的付经纬妈妈忽然一个趔趄,膝盖一软,居然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摔了个大马趴,周围的路人都吃惊地瞧着她,她狼狈极了,膝盖和手肘都疼得很,连手背上也蹭破了皮。 这可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绳子专挑细处断啊,付经纬妈妈本来就一肚子怨气,如今又在大街上丢了丑,偏生付经纬 被养得呆呆木木的,站在原地,看着他妈妈摔倒了,也不知道上手拉一把,关心一下,就这么站着,一动不动。 因为她不是在店门口的雨棚里面摔倒的,而是隔了一段距离,就在人行道上,绵绵冰店当然不会自找麻烦地去处理,而基于她刚刚的骂街发挥,路人躲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招惹这样一个瘟神,万一她把脾气发在自己身上怎么办呢? 付经纬妈妈坐在地上,看着自己不争气的儿l子,又气又急,面皮都涨红了,感觉自己没脸极了,终于忍不住坐在地上大哭起来,一面哭一面指着自己的儿l子痛骂白眼狼。 这时,一点红已经拿着机打小票淡然地回到了位置上。 阿飞自然看清了一点红的手法。 秦蔻说:「这就叫下黑手,你下了手,都让别人不知道去找谁的麻烦。」 阿飞皱了下眉。 他不大喜欢这样的行为,但是似乎……也没办法。 如果事情是他一人做事一人当,那他是绝不会选择这样下黑手的法子的,如果有人要杀他,他就一剑给对方的喉咙上开个血洞,如果有人要抢他的皮子,那他也最好掂量掂量自己的手还想不想要了。 但学校里的事情,真是…… 算了。 阿飞说:「我明白该怎么做了,但我不认得穴道。」 秦蔻戳了戳一点红,暗示意味颇为强烈。 一点红果断把锅甩出去:「傅红雪是这方面的高手。」 是了,他甚至还学过魔功,知道该怎么转移自己的穴位。 一个人能做到这种程度的事情,足见他对人体穴位的了解,已经超过了江湖上绝大多数的高手,一点红虽然不大喜欢傅红雪,但也不得不承认,这人认穴打穴的功夫,绝对要在专门使判官笔的姬冰雁之上。 秦蔻:「……」 秦蔻:「好叭,我去拜託小傅。」 阿飞小小声:「……哼。」 秦蔻:「……」 救命啊,你们这塑料关系! 她该感谢这二人还保持着很塑料的关系,没打起架来打一嘴毛么? 秦蔻心情微妙,拍了拍小狼崽的脑袋。 外头依然聒 噪,阿飞皱着眉,朝外扫了一眼,就看到呆呆木木、不知所措的付经纬,忍不住道:「废物。」 秦蔻轻飘飘道:「可不是嘛。」 小孩子来到这世上的每一天,都是去向周围伸出认知的触角的一天,在这个过程之中,肯定会做错事、也肯定会有冲突,这都非常正常。 每一次做错事,只要被教育了,他就能知道,这是错的,以后不能做。 但付经纬的家显然不是这样的,付经纬刚被阿飞暴揍一顿,他本来可以学会以后不要乱心贱手贱的。结果呢,他妈妈哐哐一顿操作,他的认知就又退化回那种以自我为中心了。 ——这小孩废掉了。 阿飞收回了目光,漠不关心,新的蓝莓味绵绵冰做好端上来,蓝莓果酱的味道又酸、又甜,一点红去点单原本只是为了好下手的,现在也不想吃,直接推给了阿飞。 阿飞又拿起了勺子,舀了最顶端的蓝莓,送进了自己嘴里。 不酸,很甜,冰冰的。 他眯起了眼睛,放松地享受这一点甜味。 门外,付经纬妈妈走掉了,陈宇泽妈妈面如菜色,带着安静如鹌鹑一样的陈宇泽回家。 陈宇泽一扭头,就隔着玻璃瞧见了堆得和小山一样的蓝莓绵绵冰,和正在吃绵绵冰的沈飞了。 第555页 沈飞很敏锐,倏地侧过头,冷冷地对上了陈宇泽的熊猫眼。 陈宇泽脖子缩了缩。 陈宇泽妈妈一巴掌就煳他后脑勺上了,虎吼:「组织打群架啊?带头欺负别人啊?你个小兔崽子你能耐了啊?!你再试着欺负一下别人你试试看啊!二天不打上房揭瓦,皮痒了是不是?」 然后又是一个巴掌煳后脑勺。 陈宇泽:「妈妈我错了,沈飞我错了……」 他错不错的,沈飞都并不关心,他那双黑漆漆的眼睛冷漠地移开了视线,根本懒得多看一眼陈宇泽。 陈妈妈:「走!回家!」 陈宇泽:tat 陈宇泽:「沈飞都可以吃绵绵冰,妈妈,我……」 陈妈妈:「我看你长得像绵绵冰!」 陈宇泽:tat! 第227章 打架事件,对于秦蔻来说简直不值一提。 而对于一点红这个cos了一把沈浪的人来说,他的想法是:……就这? 就这就这就这? 按照他的想法来看,决斗就是决斗,既然都提出决斗了,那被人怎么对待都是自找的,死在别人的剑下都没话说,结果这些小孩一个个的……决斗是他们提的,只是受了点皮肉之苦,就非要闹到秦蔻面前。 哼,富贵娇儿,没担当。 阿飞呢……阿飞被秦蔻这样那样的开导一通,顺毛唿噜唿噜地撸了一气,总算一洗沮丧,重新振作了起来。 秦蔻:︿( ̄︶ ̄)︿ 真是的,怎么x支部里到处都是缺乏安全感的狼糰子,撸完那个撸这个,可忙死她了! 当晚,陈宇泽吃了好一顿扫帚炒肉,他自己觉得自己是大孩子了,不能一被家长揍就掉眼泪,结果陈妈一看你小子还犟,一下子免了他下个月的零花钱。 陈宇泽当场破防,哭得好大声。 陈妈:呵呵。 陈爸:呵呵。 沈飞……沈飞在虎丘山后的跑马场里骑了一会儿马。 有山间的清风,有落日的余晖,有四蹄强健,富有活力的生灵,如此,还有什么烦恼呢? 跑完了马,带着大橘去和菊花青交流友谊,顺便带了一兜子削好皮的苹果给菊花青吃。 菊花青很满意,咔嚓咔嚓,一口半个,露出闪亮整齐的白牙,耳朵竖得高高的。 晚间,在馥桂山庄(原扫叶别墅)里吃了晚饭,一小碗蟹粉面、一小碟冷盘熏鱼、一碗仙灵灵的桂花糖水鸡头米、一碟腌渍金花菜,还有一碟切得薄薄的、裹着蛋液煎过的猪油糖年糕。 打的是同一场架,待遇却完全不同呀~ 第二天,陈宇泽带着两个硕大的肿眼泡来了,这还是他早晨起来拼命用鸡蛋滚过之后的结果…… 哭成这样,他觉得好丢脸,想挣扎一下说要不今天不去学校了吧,再看他爸他妈的脸色,就知道不可能……这辈子都不可能tat 与此相对的,沈飞依然很淡然。 双手插在裤兜里,没 什么表情,依然一副酷酷的模样,身姿挺拔,他不喜欢穿宽大的校服外套,所以进门之后,就脱下了外套,露出里面的黑色t恤来。 陈宇泽昨天挨揍的时候就发现了……这傢伙身上怎么一团一团都是硬邦邦的肉,胳膊也不粗,跟他差不多,但是一只手压着他打的时候……怎么就挣脱不了呢?怎么会这样呢? 想不通哇!想不通哇!怎么都想不通哇! 陈宇泽(自以为)眼神很复杂地盯着阿飞走进来,班上倏地一下安静下来了,小朋友们都伸长了脑袋看着这两个人,陈宇泽就有点下不来台,总觉得沈飞可能一过来就要放两句嘲讽。 结果人家沈飞根本就没理他。 他就是那么神色如常,一只手拎着书包、一只手拎着他脱下来的校服外套,面无表情,看都没看陈宇泽一眼,就从他身边过去了。 陈宇泽:「……」 又尬住了。 但是陈宇泽小朋友通过昨天那顿竹笋炒肉,已经非常深刻的理解到,面子有时候什么也不是。 非要找面子的行为或许……可能……也许……只会让他丢掉一个月的零用钱tat 而且陈宇泽是真的很好奇啊……大家都是细胳膊细腿的,怎么就沈飞一个能打十个?! 陈宇泽:陷入沉思.jpg 之后的日子,阿飞一战成名,再没有人往他的文具盒里丢虫子了,也没人再敢当面骂他了,班上的氛围……也有了一些改变。 小孩子嘛,总会有一种非常神奇的集体荣誉感,阿飞一战成名,几个高年级的学生都被他打得嗷嗷直叫唤。结果事情就越传越离谱了,比如说什么沈飞的爸爸是武林高手、是特技演员,沈飞以前在少林寺练过武、沈飞是深山老林里出来的狼孩……说的有鼻子有眼的。 这样,有人在碰到二年级四班的学生时,就会好奇的问一句:「你是二年级四班的啊,沈飞是你们班的么?」 这时候,二年级四班的小朋友就会很骄傲地挺起胸脯,说:「对啊,沈飞是我们班的。」 ……全然不记得自己之前还不太喜欢沈飞呢。 结果现在,沈飞成了二年级四班的名片了,人人都可以谈上两句沈飞,比如说:「沈飞爸爸 真的是武林高手么?」 见过一点红的小孩就有话要说了:「对啊!真的和电视剧里一样,还留长头髮呢,人好高好高的。」 第556页 补充一句:「比体育老师还高!」 还得故作熟稔地说:「我上回问沈飞借东西,他还说bb……」 与此同时,还有高年级的大胆女生跑到二年级来,要看看沈飞。 有些跋扈的女孩,还会跑腿一样的叫二年级四班的小朋友:「诶,你叫沈飞出来一下。」 被叫住的小朋友挠挠头。 谁都知道,沈飞脾气可怪了,他能被叫出来才怪。 但是二年级的小朋友,又不是很敢直接说我不去,就只好唔唔嗯嗯地含煳两句,一进教室,缩着不动了,也没去叫沈飞,那两个高年级女孩在门口等了五六分钟,再不回教室要上课了,悻悻地走了。 还有直接叫住阿飞的。 再重申一次,阿飞真的非常漂亮可爱。或许是因为他自小运动量就很大,所以身高其实在这个年纪的小孩里并不算矮,每天都穿得像个杀手少年一样,双手插兜在路上走,实在是特别显眼。 原本他来上学两周,都已经有很多二四年级的小朋友去打听这个格外好看的小少年是谁了,现在,嚯,倒是不用打听了。 所以就会有奇怪的高年级男生来说:「你就是沈飞,你小子很厉害嘛。」 还有会高年级女孩喊他:「诶,沈飞,你打不打王者!加好友么?」 阿飞:「……」 怎么感觉打了一架,非但没解决问题,反而周围变得更吵了? 阿飞面无表情,谁也不理,既不和男生一块儿打王者,也不和女生一块儿打王者。 陈宇泽锐评:「他那人就那样,臭屁得很。」 陈宇泽因为下个月零花钱被没收了,所以现在没空去羞耻自己被沈飞打得哭天抢地这件丢脸事。 阿飞的桌子上开始收到别人的棒棒糖和小零食。 沈飞叫不出来,上回那个高年级的女生就顺手抓一只路过的二年级四班的小朋友,把那种一圈一圈,很大的彩色棒棒糖送到沈飞的桌子上去。 然后她就走了。 结果 没想到,当天下午,沈飞来她的班级了,他拿着那个棒棒糖,放在她桌子上,语气真是冷冰冰、硬邦邦,只说了句:「我不受别人恩惠,我不要你的东西。」 然后转身就走了。 高年级女生:「???」 沈飞他是不是有点…… ……酷? 而且好像get到了跟沈飞搭话的技巧? 之后阿飞的桌子上就堆了很多别人送的糖果和辣条……不知道为什么陈宇泽笑得很开心。 阿飞:「……」 阿飞很烦恼。 当天下午,无忧无虑的coco秦小姐刚从店里出来,去商场里逛了逛,正好看到时间到了下学时间,就跑过来接阿飞下学了。 她和阿飞两个人走在学校附近的街道上。 这是一条饭馆儿很多、一二元小商店也很多的街道。 一般学校附近的街道都是这样,最靠近学校门口的,必然是小卖部。小卖部一般占地面积都不大,但是里面的商品可谓是琳琅满目了,从辣条到冰棍到饮料,还有各种各样的笔和漂亮的笔记本。 秦蔻记得她小时候,就很喜欢逛小卖部,去买笔。 尤其是自动铅笔,那时候她的自动铅笔帽上有只小兔子,可爱极了,价格也比朴素的自动铅笔要贵。 还有文具盒,她的文具盒是芭比公主的文具盒,磁吸式,两面都可以开,上面还带着小镜子,连橡皮盒都是单独的,高级得要命,十分惹人羡慕。 然后再大一点,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文具袋才是大孩子应该用的东西,在文具盒上贴贴纸好幼稚。 结果现在,她在自己的电子笔笔盒外头贴了好多贴纸,干得事情和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一模一样哈哈哈哈哈哈。 秦蔻也是附小出来的学生,这条街在她小时候就有,只不过如今大变样,小吃店自然是换了一批又一批,还多了好几家店面很大、有着落地玻璃窗的连锁店,什么魏氏凉皮啊、姐姐家麻辣烫啊、泰西家紫菜包饭啊…… 下学之后,就有很多不回家吃饭的小孩子背着书包挤在这些店里,坐在正对着落地窗的长排桌子上,吃着碗里的食物,偶尔还能与门外的路人对视。 阿飞 看见了一碗剩了大约一多半的饭放在桌子上,眉头就皱了起来。 他不喜欢这样的浪费行为的。 秦蔻拎着她买的衣服,对着那家姐姐麻辣烫,想了好一会儿,说:「这里以前好像是一家卖豆浆油条的小铺子呢。」 她兀自陷入了回忆之中,还对着阿飞比划:「那时候可没有一次性纸杯子呢,要带走的豆浆都是装在那种长条型的塑胶袋里,上面绑的很死,然后就这样一只手拎着,然后把习惯插进袋子里喝。」 她有点快活地笑了,说:「那真的很不方便的,因为豆浆里的糖都沉到最底部了,上头都不甜,就要用吸管搅一搅底部,让糖快一点融化,但是这样呢,又很容易把袋子戳破,啊呀……那可真是好狼狈。」 以前她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装在塑胶袋里的,又滚烫、又鼓鼓囊囊的豆浆了,因为真的总是害怕它会漏出来。 二十年过去,塑胶袋里的豆浆早就不见了。 上次去岛城的时候,去岛城啤酒厂里买了最新鲜的原浆啤酒,居然是用塑胶袋装,秦蔻买来的时候,一下子就想到了自己小时候一边拎着豆浆袋子,一边用吸管吸着喝的时候。 第557页 阿飞静静地听着,并没有插话。 这是属于秦蔻的回忆,秦蔻小的时候……自己应该还没出生吧? 不对,这么算也不对劲,因为他生活的那个年代是在很久很久以前的…… 所以……他应该比秦蔻大?比秦蔻的祖宗还大? ……这么说好像也有问题。 阿飞:「……」 阿飞:蚊香眼.gif 阿飞彻底被绕晕了,决定不去思考这种不重要的问题。 秦蔻说:「唔!有锅盔买诶,回忆家锅盔……阿飞你吃不吃?」 阿飞静静地瞧着她,摇了摇头,说:「我不饿。」 秦蔻:「……」 秦蔻:(个_个) 阿飞:「?」 阿飞不明所以:「怎么了?」 秦蔻嘆了一口气,说:「一般我问你吃不吃的时候呢,其实是我自己想吃……」 阿飞:「……」 阿飞镇定地点头,说:「好,我饿了。」 秦蔻:「那我去买两个!」 阿飞说:「我有零用钱,我去买。」 秦蔻摆摆手:「你的零用钱拿着自己花吧~」 说着就钻到那家小店里了。 锅盔,外地人的理解就是「s省八大怪」里的一怪了,说是锅盔大得像锅盖,在坊上卖的锅盔的确如此,特别大一个,得有个成年人的四指那么厚实,和疆省的馕区别非常大,吃起来……吃起来没什么味道。 就是一个密度很大的饼,别说当干粮了,甚至在上面穿个绳,都能提起来当盾牌用。 但是这家锅盔不是的,其实这家就是炸油饼。 一口锅架起来,油在里头冒着细细密密的小泡,把饼扔进去炸到外层酥黄,用大筷子夹出来,然后旁边的另个人手也不怕烫,油纸一包,一刀从中间切开,在里面加炸好的开花火腿肠、蘑菇和煎过的擀面皮。 对,擀面皮这种东西是可以煎的,白擀面皮是宝鸭市的名吃,黑擀面皮是圣地延市的名吃,黑擀面皮厚实,耐造,被煎过之后,有点韧韧焦焦胶胶的,在刷上特制的酱汁,口感真是很奇特,好吃得很。 但是秦蔻还是不明白这玩意为什么不叫炸油饼,要叫锅盔。 不管啦! 买了两个,夹得鼓鼓囊囊,吃起来难以下嘴。 秦蔻站在路边,试了两回,总觉得不大雅观,嘴巴一定要张得非常大,面颊上一定会沾到酱汁。 ……还是回去吃吧,她今天穿的是一整套的粗花呢小香风套装诶,头髮超级法式的,优雅成这样,不想毁灭形象! 只好把袋子繫紧,悻悻提在手上。 阿飞说:「我来。」 秦蔻:「嗯?」 阿飞:「你袋子好多,我来提。」 秦蔻:「唔。」 秦蔻一点儿没客气,给阿飞分了两个购物袋,阿飞抬眸,瞧了她一眼,面无表情地把她手上所有的购物袋都拎走了。 秦蔻是不可能抢得过阿飞的。 她唔了一声,没说话,又问:「吃雪糕么?」 阿飞摇摇头。 两个人继续往前走。 自然的,这样很多小学生的街道上,就 会长出很多的二轮车路边摊。 路边摊自然卖的东西就五花八门了,比较常见的就是烤冷面和煎饼果子,还有卖水果的、卖凉皮的、卖凉皮卷的、卖炒酸奶的,前一段时间还有年轻人卖暴打柠檬茶的,不过现在天气凉啦,已经没什么人会买加了很多冰块的柠檬茶了。 小孩子对这种摊位简直没有什么抵抗力。 当然,不包括阿飞。 两个人慢慢地走着,路过左右两边的小摊贩,阿飞例行回忆起今天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情讲给秦蔻听。 秦蔻一面和他说话,一面又觉得这好像回到了自己小时候一样,全世界最幸福的事情,就是爸爸妈妈接她放学的时候,她开始说自己今天遇到的趣事啦。 秦蔻忍不住笑了起来。 突然,有小摊贩喊:「城管来了!」 然后整条街的小商贩都动起来了,跨上车子开始狂骑,绝尘而去。 然后一个熟悉的小孩子忽然也狂奔着过来了……是陈宇泽。 陈宇泽一边狂追前面的烤冷面小车,一边悲愤地大喊:「我钱都付了!我钱都付了!你怎么做一半就跑啊!!」 秦蔻:「……」 阿飞:「……」! 第228章 总觉得陈宇泽这小子最近有点倒霉…… 秦蔻心情略微有点复杂,又有点想笑。 阿飞漠不关心地收回自己的目光,拎着秦蔻的二四个购物袋,两个人一块儿慢慢地走着。 阿飞讲到了学校里的银杏树。 很漂亮,树叶的形状很漂亮,满目的金黄也很漂亮。晚风一吹,那一片片的银杏树海,好似一片簌簌响动的秋金色云海,阿飞看见有人去捡了银杏叶子回来,夹在厚厚的字典之中。 如果是在学校里认得阿飞的小朋友,肯定会很惊讶,沈飞居然还会有说这么多话的时候。 秦蔻说那是在制作干叶的书籤,她小的时候也会做。 她小的时候,班上还有段时间流行干花书籤呢,为了做干花书籤,秦蔻还特地去花店里买了一大捧各色花朵回来,最后全枯萎了。 阿飞还忍不住提起了令他有点烦恼的事。 第558页 他皱着眉说:「我不愿受人恩惠,所以才找过去还东西,可他们却……这样对我。」 秦蔻:「……」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小语气! 怎么个对你啊?说的好委屈,好像人家是在欺负他一样。 不过对阿飞来说可能确实算是在欺负?毕竟这小孩,拿别人一样东西跟要了他的命一样,秦蔻刚认识他的时候,也是花了不少心思顺毛撸呢。 秦蔻懒洋洋说:「他们这时觉得你会还回去,就有了和你接触的机会。」 阿飞:「……」 阿飞很无语:「怪不得零食上还贴小纸条,写着班级和名字。」 秦蔻:「……」 秦蔻忍笑:「这不是人家替你省事,不想让你浪费打听的时间么?」 阿飞冷冷道:「我真不明白,为什么要和我接触。」 看起来也不像是想找他打架的意思啊。 秦蔻憋着笑瞧瞧身边的小少年——头髮漆黑柔顺,蓬松自然,手长脚长,肌肉纤薄,嵴背像是青松一样的挺拔。 即便抛开脸来说,他也是鹤立鸡群的。 就像是那种自小学习舞 蹈的孩子,在孩子堆里特别显眼一样,这些经过训练的人的体态,十分挺拔优美,走起路来,也和旁人不一样。 阿飞没系统的练过武,他的剑法和步法都是野路子,没办法用别人的模子去套,但似乎练武的人都会有一套格外相似的省力之法,他和「沈飞爸爸」一点红的走路方式竟然还有点像。 他们走起路来时候,身上的肌肉是完全放松的。 但这种放松,又绝对不是一般人想的那样吊儿郎当、没个正形一样的放松。 他们的肌肉虽然完全松弛,但嵴背仍是笔直,他们走起路来既不快、也不慢,这是因为他们一向认为,宝贵的力气是不能花在走路上的,他们走起路来时,都有一种奇异的节奏,与唿吸完全同步,所以他们日常走路时,其实也相当于休息,这节奏只要不被破坏,就能够一直的走下去,永不疲倦。 傅红雪不大一样,傅红雪得花费更多的力气去走路,因为他毕竟有一条腿是废掉的。 这样的阿飞,即便蒙住了脸,即便生得样貌平平无奇,但他甫一出现,就一定是人群中最引人注目的那一个。 说抽象一点,就是气质。 小孩子当然已经开始明白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了。二年级的陈宇泽还是个傻瓜,他只是隐隐约约知道自己喜欢和沈飞的小漂亮同桌一块儿玩,所以嫉妒沈飞。 二四年纪的女生,或许就开始在手机上看言情小说了。 秦蔻小的时候,也有一段时间沉迷于那种包装很精美、还会带数个小礼物的言情小说,什么魅力文化啊这啊那啊的。 那个时候,一本这样的小说价格也在二二十元左右,并非普通小朋友可以买得起的,所以无论是小学还是初中,在某个犄角旮旯的地方总是会藏着一些租书店,借一本书,一天两毛钱的租金。 言情小说秦蔻买得起,但她也喜欢逛租书店,因为里面有很多书店里买不到的书,比如台版的漫画啊、湾湾的言情小说合集啊之类的,那时候的湾湾言情小说……真的比内陆要直白刺激很多…… 第一次看那啥戏就在湾湾言情里。 小秦蔻:从指缝里偷看.jpg 所以啊,其实小孩子一直都是很早熟的、很开窍的,像秦蔻小时候,五六年级的时候,班上就有不少人开始谈恋爱了呢。 现下学校里有这么一个漂亮且有个性的小男孩,女孩们来争相搭讪,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嘛。 况且阿飞现在在学校里很火。 所以,争相与沈飞搭讪这件事,其实也并不涉及什么争风吃醋,更多的像是一种流行活动。 就好像是某一本小说火起来之后,大家的话题都是「你买了么?」、「你看了么?」是一样的,不买不看的人都插不进话题,赶不上时髦。 阿飞——一款新鲜出炉的时尚单品。 如果是别的小男生有这待遇,估计都得意的开始翘尾巴了吧,比如那个咋咋唿唿的陈宇泽。 不过阿飞显然……一点儿没开窍,还觉得很烦,甚至觉得这些人是在欺负他。 秦蔻憋笑。 打架的时候没觉得烦恼、文具盒里被丢虫子的时候没觉得烦恼,这时候反倒是气鼓鼓的。 又转念一想,这种硬得跟石头一样的少年,难道只有那种特别会、特别懂的女孩才能俘获? emmmmmm……不要,不要林仙儿!拒绝!拒绝! 秦蔻委婉暗示一下:「说不定,她们都是喜欢你,想和你做朋友呢?」 阿飞皱眉:「我不需要人喜欢,我也不想和他们交朋友。」 秦蔻:「唔……」 阿飞扫了她一眼,居然一本正经地道:「我只有你一个朋友就够了。」 秦蔻:「……」 这是什么幼稚鬼发言!秦蔻自小学毕业之后就再没听到过这种话了好不好! 但也不对,阿飞……小学还没毕业呢。 秦蔻忍笑,又上手摸了摸他的头髮。 阿飞的头髮其实很柔软,秦蔻虽然没摸过小狼崽,但是她觉得,狼类的皮毛应该会比较硬实扎手。 阿飞的头髮柔软得像小猫。 第559页 阿飞垂着头,乖乖地被她揉一揉,等她把手收回去的时候,他才淡淡地解释道:「别人不知道我的过去,我也不愿意讲给他们听,倘若连真话都说不得,这朋友还有什么好做的?」 也是。 秦蔻说:「不想交就不交咯,既然如此,你可以当 着大家的面,把那些东西全扔垃圾桶,这样那些送你零食的人觉得没脸面,就不会再来了。」 阿飞皱眉。 阿飞说:「那是食物。」 食物是不可以乱丢的。 秦蔻一时语塞。 这就是她的富裕病又犯了。 阿飞不同,阿飞总是时不时的就表现出过去所受过的那种饥寒交迫。 秦蔻说:「那怎么办……你不愿接受,不如转送其他同学?」 阿飞抿着唇不说话。 也不合适,他是不想受人的恩惠,把东西全转送了,那不就还是等于收下了么?收下才有资格转送啊。 秦蔻挠挠头,说:「那不如就给老师送去吧,就说是不知道是谁落在你桌子上的咯,不过这样的话,大家就不会觉得你很酷了。」 阿飞面无表情地说:「酷是什么?」 秦蔻:「算了,没什么。」 阿飞淡淡地嗯了一声。 于是,从第二天开始,那些算盘珠子都能崩人脸上的送零食的小姑娘们就发现……她们的算盘直接被人砸了。 班主任收到了沈飞同学冷着脸送来的一箱子各色零食。 班主任:「……」 阿飞:「有人不小心落在我桌上的。」 班主任:「……不小心,落了一箱子?品类这么全?」 阿飞面无表情:「嗯。」 班主任:「……不小心,上面还写了名字和联繫方式?」 阿飞面不改色:「嗯。」 班主任:「……」 你小子是不是以为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哇!! 班主任一脸一言难尽的神色盯着沈飞,沈飞回之以冷淡而平静的眼神。 他的眼神……其实总是让人有点下意识的想躲开的,班主任和他对视了两分钟,终于受不了了,败下阵来。 班主任:「行吧,就放我这里吧,你回吧。」 阿飞:「嗯。」 然后手插着兜转身就走了。 班主任:「啧啧啧……」 这小子,cool~ 这一箱子零食……怎么办呢? 首 先,肯定是不能分给班上的小朋友们吃的,因为班上有付经纬,付经纬背后有付经纬妈妈。 要说付经纬被班上的人逐渐孤立这件事,该怪谁还真是很不好说。 之前付经纬的同桌给了付经纬一个小饼干,当晚,付经纬妈妈就在家长微信群里大发雷霆,艾特了同桌的家长,激动得要命。就说他们孩子给小宝吃垃圾食品,平时他们家小宝是一口都不会沾这种东西的,里面的添加剂不知道有多少云云…… 这…… 至于么? 班主任小刘老师不明白,付经纬同桌的家长也不明白,正常人都不会明白的。 班主任小刘是个九五后,参加工作已经四年了,带过两个班的班主任,和刚工作时比起来,她的心态也逐渐地趋向于了一个「老油条」,她不再认为所有人都是可以沟通交流的,也不再会做一些听起来不错,但可能会惹麻烦的事情。 就像付经纬同学的家长,就告诉他家孩子,以后不要和这个小孩来往。 所以发零食给孩子们吃这种事是万万不行的,要是家长里还有几个隐藏得很深的付经纬妈妈,那小刘老师是真的想去跳楼了。 哎……想想她小时候,老师夏天还主动掏钱,买了一大兜冰棍,一人给发一根呢。 那种大家一起坐在夏天的教室里,嘴里舔着一样的甜味,说说笑笑的场景,或许如今已经无法再復刻出来了吧! 小刘老师有点惆怅,另外一个老师快步走进了办公室,瞧见她桌子上放的一大箱子零食,笑着说:「哎哟!收穫这么大?你去你班上没收零食了?」 小刘老师说:「那哪儿能呢!就那个小孩,特漂亮那个,沈飞,你知道么?」 对方哈哈笑:「谁不知道你们班有个叶问啊~」 小刘老师憋笑:「人家可受欢迎着呢,可惜小男孩又不贪嘴,又没开窍,这可不就便宜咱们了么?来来来,想吃什么自己挑啊。」 虽然没办法分给班上的学生吃,但是分给办公室里的同事们,增进一下同事之间的友谊,那还是完全没问题的! 就是箱子里东西太多了……这箱子蹲个小孩都没问题,也不知道沈飞到底是怎么样一只手搬动的,他刚从门里挤进来的时候,小刘 老师都震惊了。 那头的另一个老师呢,年纪也差不多大,她们两个人是同一年参加工作的,关系比较亲密,人家也不客气,拎了两包辣条走了。 小刘老师:「哎哎!你多拿点啊,这么多呢!」 对方说:「不啦不啦,刚食堂回来吃了饭,饱着呢。」 小刘老师又挨个发了一圈零食。 发完了还剩一大堆,干脆就放在办公室饮水机旁边了,谁饿了自己过来翻点吃吧。 第二天,沈飞又拎了一塑胶袋零食过来了,反正又是「别人落下的」。 第560页 小刘老师心情复杂地收下了。 两次之后,送零食的外班女孩们也就知道,靠着这条路子和沈飞说话,行不通了。 大多数的人,不过就是趁着这个潮流的风向凑凑热闹而已。现实不是偶像剧,没有那种帅哥一出场,路两边两排女的探头对着帅哥发花痴的场面。 秦蔻自己作为一个美人,从小到大认识的帅哥也多,真心觉得电视剧……好夸张。 美人是会受到很多特别关注的,帅哥去打篮球的时候,也是真的会有女孩子结伴去看的,有人会鼓起勇气要联繫方式,有人会偷偷的注意,和自己的小伙伴说:「那个谁谁谁真的好帅哦。」 除此之外,就没有了。 所以大家知道沈飞油盐不进之后,也就歇了心思,该干嘛干嘛去了,沈飞这两个字,顶多也就是被大家在茶余饭后谈论的校园风云人物而已。 有那么几个跋扈的高年级女生,觉得自己被拒绝了很丢面子,却也不敢在沈飞面前放狠话,说什么叫我哥来打你……主要是怕自己的哥被胖揍一顿。 生活归于平静,阿飞很满意。 但是陈宇泽却不满意了! 他甚至还很着急,主动和阿飞搭话,问他为什么谁的零食也不收。 阿飞:「?」 阿飞斜眼瞥了陈宇泽一眼,冷冷地说:「这并不关你的事。」 这还是沈飞自约架的那两句话之后第一次和陈宇泽说话……啊,不如说沈飞是个惜字如金的人,通常情况下,一整天都听不见他说几个字。 陈宇泽:还感觉有点高兴是怎么回事…… 陈 宇泽含煳地说:「怎么不关我的事,这和我关系大了。」 阿飞转过来,与他正脸对正脸,黑漆漆的眼睛盯着他。 陈宇泽被盯得头皮发麻,没再敢多纠缠,一熘烟跑走了。 与此同时,小刘老师办公室。 同事诧异地说:「诶?陈宇泽?刘老师,陈宇泽是你们班那个小皮猴不是?他不是和沈飞打了一架么,他也送零食给沈飞吃啊?」 小刘老师:「?」 小刘老师走过去,接过箱子里的那张纸条,纸条上是用铅笔写的一行歪歪扭扭的字: 好吃辣条便宜卖!童sou无qi!二年级四班陈宇泽,有现货,一包一块五包二块! 小刘老师:「……」 小刘老师:「……」 小刘老师:「……」 于是乎,刚安生了没几天的陈妈妈就又被老师打电话了,原因是因为他们家陈宇泽在学校倒卖辣条,主要卖给要给沈飞塞零食又忘记买的高年级女生。 陈妈妈:「……」 这就叫孩子静悄悄必定在作妖么?! 第229章 陈宇泽还挺振振有词的:「你都把我下个月零花钱免了还不许我自己挣么!爸爸不是常说,不挣白不挣,反正沈飞把我打得嗷嗷叫,用他挣点零花钱怎么了!」 陈妈:「……」 陈爸:「……」 ……这小屁孩,小词还一套一套的。 陈爸陈妈对视一眼,心情复杂。 其实陈爸陈妈是做生意的。 陈爸是x市本地人,陈妈是s省北边农村出来的姑娘,一开始在x市给人洗盘子,后来在商场里卖货,死命要留在城里。 后来和陈爸结婚之后,两个人合伙做生意,开内衣店,就靠着这开在居民区外面老旧的小店,十多年过去,生活也像模像样了,房子车子都买了。 所以……看到儿子二年级就有这个头脑,两个人真是又气又好笑,心里还总是泛着那么点高兴,真是,骂都不知道怎么骂! 最后也只好不咸不淡的说两句。 陈宇泽:挠头.jpg 本来以为又免不了一顿胖揍,结果居然没有。 lucky~~ 而且靠卖辣条赚了五十块,哈哈哈哈哈哈,沈飞,好兄弟,谢啦!爷知足啦! 陈宇泽翘着尾巴,快乐开熘~ 另一面的阿飞还不知道自己被人拿来赚了一笔,五包辣条三块,这才几天的时间,陈宇泽就赚了五十,足见阿飞收的零食之多,在学校里的受欢迎程度之大了…… 不过,酷小孩他不在乎~ 此时此刻,晚上七点半。 距离从姑苏城度假回来,也已经过了三周的时间,一点红的x音帐号是在度假回来之后开的,第一周,就上传了一个桂树下舞剑的视频,粉丝一周之内突破了五万。 第二周放了和楚留香在露台上打斗的视频。 这一周,正好有东风可以乘,平台居然出了个热门话题叫「踢瓶盖挑战」,一点红一面搞不明白这东西到底有什么好流行的,一面毫不留情地蹭了一回热度。 粉丝增长速度嗖嗖的,现下已经十多万粉了,每个视频底下都有催更的,还有让他开直播的。 秦蔻瘫在沙发上看一点红的视频。 身上穿着她最喜欢的那件黑色的半高领贴身毛衣,多连半点皮肤都不漏出来,又冷、又禁慾,面无表情地把手机往桌上架,把水瓶子放在手机前面,然后一个旋风飞腿! wow~~~~ 这力道、这张力,这男性荷尔蒙,简直可以冲出屏幕! 秦蔻:>w<~~~ 秦蔻反覆回味了好几回,顺便点进他的主页,看了一下那个粉丝的增长速度,心满意足地关掉,愉快地哼着曲儿进了厨房,一点红正在切香菇。 第561页 修长、洁净、有力、骨里凸出。 手起刀落,刀光如残影,轻松自如。 锅里咕嘟咕嘟煮着黄焖鸡,切成滚刀块的土豆在还未收汁的锅中翻滚,盖上盖子,慢慢地焖软、变得面面的、沙沙的,很入味。 香菇丢进去,豆腐皮最后放,米饭煮在电饭煲里,电饭煲最顶端的小孔有白色的蒸汽挤出来,带着米的香味。 一点红闲下来,心道:再弄一个凉菜好了。 他斜眼一看,对秦蔻说:「待会儿就好,你出去玩吧。」 秦蔻:「嘿嘿。」 一点红:「嗯?」 你在嘿嘿个什么劲儿? 秦蔻捧脸,一句话没说,飘走了。 一点红:「?」 秦蔻:嗷呜~~~ 啊!被这么多人喊老公prprpr的男人,是我的!他还洗手作羹汤耶~ 哎,膨胀!哎,虚荣! 膨胀完之后,她又很是愧疚地反思了一下:秦蔻哇秦蔻,你怎么能沉浸在如此低级的趣味之中呢?虚荣带来的快乐,都不是真正的快乐呀! 这时候她宽肩窄腰的红哥挂着她的红白格纹围裙出来了,手上端着一个大砂锅的黄焖鸡,对她说:「吃饭。」 秦蔻立刻又快乐起来了。 哎~co适之啊co适之!明天,明天一定要做一个有高级趣味的人! 林诗音和傅红雪又去古代了,这一次去的不是李寻欢的时代,而是陆小凤和花满楼的时代。 林诗音决定在这一边,同江南花家也做一做生意。 李寻 欢的时代与陆小凤的时代,中间相差一百多年。 林诗音赚钱没那么大的欲望,只是为了自己够花、有个事情做就行,于是她与蓝蝎子的合作规模其实并不大,卖的最多的是各色的运动文胸与舒适的纯棉内衣,光是江湖女侠这个蓝海,就足够吃了。 除此之外,她还卖过指甲油。 古代也有美甲,古代的美甲是用碾碎的花汁来染色的。 自然的,古代的美甲也处于一种有想法,但碍于技术很多东西实现不了的阶段。 于是各色指甲油迅速就在有钱有势家庭中的女眷和江湖女侠之间开始作为奢侈品而流行起来。 都不用林诗音顺带搭着卖美甲的工具,不多时,和梳头娘子类似的「蔻丹娘子」就已经被演化出来了,只是这美甲因为没有紫外线照射灯,时间格外的漫长,须得两三天才方能完工。 蓝蝎子作为第一且唯一的经销商,自然也找了个城中出名的蔻丹娘子,做了个蓝绿色的美甲。 蓝宝石色打底,上头盘着只银蝎子,蝎子眼睛直接用的是非常小粒的翡翠珠子,一眼瞧去,这美人肤白胜雪、十指纤纤、辉蓝与碧光交相辉映,奢侈美丽、又充满了娇艷的危险。 林诗音回来之后和秦蔻说:「好看,是真的好看,怕是比现代的美甲师技术还好呢。」 秦蔻也很好奇,古代的蔻丹娘子到底技术能有多好呢?而且该不该把蓝蝎子纳入朋友圈,让她也试着来现代玩玩呢? 蓝蝎子是个很亦正亦邪的女人。 在小李飞刀的原着之中,她出场的次数并不算太多,却足以给人留下最深刻的印象。 她可以在路上随便跟一个男人搞在一起,也可以在需要展示武力时,毫不留情地杀死这个与她温存过的男人,她的那条蓝莹莹的兵器上,淬满了见血封喉的剧毒,被蜇上一下,基本等于生命宣告结束。 她怨憎分明,出场时,是为了与自己相处多年的姘头青魔手伊哭报仇,而后又因为李寻欢放了她一条生路而意图报恩,杀死了大欢喜女菩萨的大弟子,最后,她也因此死在了大欢喜女菩萨的手中。 如今,没有李寻欢、龙啸云和林诗音的三角恋,也就不可能再有诬陷李寻欢为梅花盗的事情。 阿飞在现代被养出了婴儿肥,秦蔻正暗搓搓地想教他千万不要被林仙儿骗,那么自然,未来的阿飞就不可能为了林仙儿去杀死青魔手伊哭,这青蓝二人组看样子还能逍遥快活很久…… 蓝蝎子为人亦正亦邪,她姘头伊哭都估计是那种可止小儿夜啼的恐怖片画风了……啊不,止大人夜啼都没问题。 算、算了吧。 最后还是没把她划进可以两边来往的朋友圈子里。 扯远了。 总之,林诗音在小李飞刀的年代稳定的赚着钱,而在百年之后的陆小凤年代,主要还是因为她在馥桂山庄之中住的时日比较多,自然带了很多日用品,又时常与花夫人、花家的几个嫂嫂来往,一来二去,就给她们也带了些现代的贴身内衣。 花三哥的夫人也是江湖名门出身,颇有见识,便说百年之前,的确有一种被称作「女儿甲」的奇异宝贝,乃是用一种十分罕见的料子制成,似是从天山西域而来。 这种珍贵的衣物虽没有金丝甲那般刀枪不入的奇特效果,但却贴身得不可思议、又极富弹性,男人用不上,对女子们的行动倒是大有益处,风靡一时,只是数量太少,流传到百年之后的,就更没有了。 花三嫂还颇为惊奇:「没想到林姑娘居然手中留有这样宝贝么?」 林诗音:「……」 林诗音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 后来,花三嫂才知道了自己七弟的奇遇,也知道了这种百年前的珍贵衣物……其实就是林姑娘卖出去的。 第562页 花三嫂:「……」 花三嫂也有一种很微妙、很神奇的感觉。 花三嫂试探着问:「那……林姑娘这生意,在这里还做不做?」 林诗音:「啊……」 花三嫂:「我家里也有一二姐妹在江湖闯荡……」 林诗音:「啊……」 最后这生意还是,不做白不做了,秦蔻多赚一份钱,自然也无可无不可。 她感觉自己可以靠这个异能吃一辈子哈哈哈哈。 因而近来林诗音和傅红雪在那头的时间多了一些,今日正好不在家,陆小凤这周最近也在古代,跟秦蔻约好了下个月来玩。 陆小凤:「走啦,蔻蔻别想我,你小凤哥下个月就来看你~是不是比阿楚哥要爱你多了?」 秦蔻:「去去去,滚滚滚!回来发配睡沙发!」 陆小凤:「切~」 陆小凤:(ˉ▽ ̄~) 然后就手里端着一碗厚切炒酸奶,吊儿郎当地消失在时空漩涡之后了。 花满楼也先回家住一阵子,到了复查的日子再来。 所以,现在家里就只有秦蔻、一点红和阿飞三个人。 ……看上去就的确像是关系不大健康的一家三口。 毕竟,红爹不爱崽,红爹郎心似铁~ 秦蔻:「……」 秦蔻被自己莫名其妙蹦出来的内心os给囧到了。 但其实这两个人的关系……倒是也没有说互相看不顺眼到离谱,这或许是因为还有一个中间年龄层的傅红雪,他们俩属于隔辈(?),一点红只是懒得照顾阿飞罢了。 比如说现在,他会很自然地给秦蔻去舀米饭,帮她舀一勺带着汤汁的黄焖鸡盖在米饭上,但是绝不会对阿飞也这么照顾。 倒不是因为故意针对,是因为他就没有这概念……他总觉得阿飞也是江湖人,于是就拿他自己的经歷去套——他八岁的时候有人照顾么?没有,ok,你自己搞定吧。 不过好在阿飞是个被人照顾一下能浑身难受半天的体质,要是一点红真的违心地去关照他,他估计会立刻毒发身亡吧。 ……这也算是有缘分的一种表现吧。 秦蔻也没有非要撮合人相亲相爱的意思,她觉得这样也挺好的,反正阿飞有她爱,红哥也有她爱>w<~~ 秦蔻吃了一口黄焖鸡。 土豆已经完全炖面了,用筷子一压就成了土豆泥,汤汁稍微有那么一点稠,浇在米饭上,从上到下,把米饭都浸得油油亮亮的,把筷子放下,直接用勺子舀着吃,配菜比鸡好吃,鸡皮比鸡肉好吃,超级下饭。 黄焖鸡是用网上买的调料包做的,味道和称霸外卖平台的黄焖鸡米饭差不多,不过配菜更丰富,鸡肉用的也更好。 一点红嘶了一下,耳根子红了。 唔,因为这个料包买的还挺辣的。 秦蔻笑 他:「猫舌头~」 吃东西又怕烫、又怕辣的。 一面笑他,一面起身去拿东西给他喝,正好又补充了一批口粮酒,开一瓶冷藏过的白葡萄酒吧。 阿飞就算了,阿飞只能喝可乐。 淡金色的酒液倒进杯子里,甘甜的气泡从液体的深处轻快浮起,又在微微荡漾的表面破碎,释放出了白花与苹果的芬芳,秦蔻伸出酒杯,阿飞和一点红的杯子就心领神会地凑过来,轻轻地碰一下,发出一声清脆的玻璃碰撞声。 喝一口,惬意地舒一大口气。 葡萄酒要配餐,这并不是伪知识,正确的食物搭配正确的酒,的确能令人身心愉悦。 秦蔻开的这一支,是一支半甜的雷司令,酸甜脆爽,空口喝的话,那种清爽的酸味会更明显,但是一面吃味道很重的菜,一面再喝这一支酒,甜味就一丝一丝的沁出来,入喉柔得不行,甚至还能喝到一点奇异的奶香味。 秦蔻:「啊~~」 饭后,拉着大小狼一块儿出门遛弯,路过若干小吃店,心如止水,看也不看一眼。 楼下有小孩在玩滑板,阿飞双手插兜,目光扫了过去,盯着那个滑板看了几秒,什么也没说,收回目光,然后就看到秦蔻若有所思地瞧着他。 阿飞立刻说:「我不想要。」 秦蔻:「嗯。」 阿飞强调:「我真的不想要,你不要破费。」 秦蔻:「嗯嗯嗯!」 阿飞闭上了嘴,不肯多说话了。 晚上回家,秦蔻缩在床上,又看了一眼一点红的帐号主页。 很好,粉丝涨幅很不错。 再翻一翻评论,秦蔻躺在床上又开始膨胀了。 一点红从浴室洗完澡出来,就看到的是一个在床上滚来滚去的蔻蔻。 他不由分说把她截住,蛮不讲理地一把掀翻,超级狂野~ 过了一个多小时,外面又下雨了,秋天的雨真是下起来没完没了的,不过秦蔻很喜欢这样的白噪音。 外面是冷而潮湿的秋天,她却躺在温暖干燥的被窝里,被子柔软、她浑身上下都暖洋洋的,舒服死了。 秦蔻说:「我没想到,你还蛮会看风向的嘛。」 一点红:「嗯?你指什么?」 秦蔻说:「指你会看x音的热搜榜,还知道自己该怎么选题啊。」 一点红失笑:「你以为我不会懂?」 秦蔻说:「没有咯,咱们可是当过中原第一的人,傲视群雄~」 第563页 一点红忽然道:「我是认真的。」 秦蔻:「嗯?」 一点红轻轻勾唇,笑了一下,却道:「没事,你累不累,要不要喝点酒?我去拿。」 秦蔻不依不饶:「认真什么嘛?说话说一半你要急死我么?」 一点红失笑。 他道:「我是认真在做这件事的。」 但这并不是因为他喜欢网际网路,喜欢被人追捧、关注,其实他并不大喜欢网际网路上那些过于直白的话,他总觉得那些爱与恨都给的太轻易,却又说的那么真。 这或许就是古人与现代人的一些差别了,他可以很好的融入,但他不是出生和生活在这里的,他还是不大习惯……这样的表达。 但也并不讨厌,最起码,不会像从事杀人这份职业时那样厌恶自己了。 他只是把这件事当做一件「工作」来看待,他对自己工作的要求,也就是认真二字。 而这句话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 他是认真与她一块儿生活的,他是认真地想要在现代落脚,与这个熟悉却依然陌生的时代产生更多联结,他想要让她能够安心的、快乐地和他永远在一起。 二人对视了片刻,秦蔻忽然笑了出来,甜蜜地说:「睡吧,困死了……」! 第230章 一夜好眠,夜夜好眠。 第二天早晨,一点红买好了胡辣汤。 胡辣汤这东西不是s省所特有的,一说到这东西,更出名的应该是与s省相接的某农业大省,称之为逍遥镇胡辣汤,和x市坊上卖的那种,区别其实蛮大的。 总的来说,x市胡辣汤,勾芡更稠,里面会加土豆、牛肉、包菜之类的东西,而逍遥镇胡辣汤呢,感觉里头更多会放切成丝的豆腐皮。味道上也有一些微妙的不同,逍遥镇更辣,不是那种油泼辣子的辣味。 秦蔻自己私心觉得人家的好喝,自家的不好喝…… 就……她虽然是个土豆十级爱好者,但还是觉得这种本来就面唿唿的稠汤里放土豆很一般,不大搭配。 一点红知道她的口味,知道该买什么。 再配上刚从油锅里炸出来的油条,底部金黄的水煎包,水煎包两种馅,加了洋葱的牛肉馅和韭菜鸡蛋粉条馅。 胡辣汤配素的好吃。 咬开一个小口,把浓稠的汤蘸到馅上,往里面灌一点再吃。 另有咸鸭蛋两个,从中间一噼为二,蛋白显然不是咸鸭蛋的精华,口感是滑而微涩的,咸得很,没什么好吃头,蛋黄就不一样啦,沙沙的、橘红色,往外冒油。 小时候,秦蔻就记得她爸爸是爱吃咸鸭蛋蛋黄配馒头的。 他们家的张阿姨蒸的一手好馒头。 可别小看这个,北方也不是人均面点大师的,馒头这种大道至简的东西其实做起来尤为不容易。秦蔻外婆也会,时常蒸了一锅热气腾腾、白白胖胖的大馒头,当即用笼布一盖,就出去送一圈去了,邻居们都说好,是非常适合拿来增进邻里关系的好东西。 刚出锅的大馒头是圆圆胖胖的,又暄软、又白净,像是小胖孩子的肚子,用手指戳一戳,戳出一个小坑来,还能慢慢地弹起来,最外层的面衣嗷呜咬一口吃,那种又蓬又轻的口感,那种被唾液所分解出来的、由原始麦香所带来的淡淡甜香,是秦蔻记忆中最幸福的味道。 外面卖的机器制作的馒头根本不是这味道,一点不暄软,而且也已经出锅多时要回锅了,根本体会不到那种蒸过一开,满屋子都 是软软乎乎的香气的感觉。 这是只有自制、只有守在厨房里才能体会到的幸福滋味。 大白馒头直接吃就很香,或者王致合家出的玫瑰腐乳,一丝不苟的涂在馒头的横截面上,也是非常好吃的。 那时候,她爸爸就总是喜欢吃咸鸭蛋,用刀从中间一噼两半,用筷子去夹一点沙沙的、冒油的蛋黄,抹在馒头上吃。 那时候秦蔻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的,长大后也不知道为什么,慢慢也爱上了咸鸭蛋的味道,时不时就得吃两个,蛋黄都吃了,蛋白……唔,蛋白就那么放着,放着放着就坏了,那就只能遗憾地扔掉了。 阿飞来之后,蛋白再没扔过。 阿飞不喜欢饭菜被剩下来的样子,就连菜汤,他都能用馒头蘸着,吃得干干净净,秦蔻偶尔会觉得这样子像谁,观察了半天,哦!想起来了,像她的爷爷奶奶。 秦蔻的爷爷奶奶去世得早,在她初中时就去世了,记忆中,二老也是这样,吃不完饭菜,觉得很浪费,不肯丢掉,第二顿还要热一热接着吃,非得把盘子吃到精光不可。 这是过过苦日子的,飢一顿饱一顿的人就会这样子。 不过阿飞还是要好点,毕竟阿飞干饭还是挺勐的,根本不可能留下剩饭。 一般早晨这个时候,秦蔻都是睡得二五八叉的,根本不可能能醒得来,一点红也就懒得费心去买早饭,自己起来随便弄点,阿飞的话,通常就是去学校里吃了。 今天,她破天荒起得很早,因为有件小事要做。 于是一点红下楼去买早饭。 露台之上,阿飞在深重的秋露之中练剑,昨夜下过雨,露台上的地砖潮湿,清晨的风也带着浓浓的冷意,小少年上身只着紧身背心,剑光一现,他纤薄的背肌收紧,出剑极快,秦蔻这个普通人,是根本瞧不见他的剑的,只能看到他的身影。 第564页 的确很像一只小兽,不过怎么感觉……有点束手束脚的? 和红哥那天在山庄里舞的那一场相比。 秦蔻穿着珊瑚绒的睡衣,在深秋时分继续坚持端着她的冷萃冰咖啡,站在自己卧室的推拉门里面,朝玻璃外头瞧着。 再一看她家露台的格局……额,明白了。 露台上 不仅有室外沙发,有茶几,还有遮阳伞、编织躺椅、烧烤架子和鞦韆椅…… 东西挺多的,阿飞为了不一剑削断她的鞦韆椅,所以才这么收着吧。 秦蔻:「唔……」 阿飞练了一个小时,时间差不多,推开门走进来。 深秋时节,他就套了一件黑色背心,皮肤表面被冻出了一层鱼肉似的白,但面色红润、气息匀长、手脚灵活、浑身都是热的。 惯例收剑,下楼钻进房间去洗澡,套上t恤吹干头髮,肩膀上搭着条毛巾走出来。 一开卧室门,门口放了个大包裹。 秦蔻悄悄咪咪地熘上楼。 阿飞迟疑地盯着那个包裹,直到秦蔻从楼梯口探出来催他拆。 ……滑板,很漂亮的新滑板。 阿飞:o—o 阿飞别扭地说:「你不用破费,这东西……」 秦蔻的头缩回去,轻车熟路地一套连招:「买都买啦,来都来啦,怎么办呢,又退不掉,我也不会滑,好浪费呢~」 秦蔻好早以前,就听她爸爸这么对付她的爷爷奶奶了。 现在要拿来对付一个八岁小孩,真是! 阿飞抿着唇,半天,才拿起了滑板,秦蔻哼着曲儿下楼吃早饭,阿飞忍不住说:「下次不要这样了。」 秦蔻:「嗯。」 阿飞:「我真的不需要……」 秦蔻:「嗯嗯嗯!」 阿飞:「……」 阿飞又闭上了嘴。 他发现自己对很多事都没有法子,比如说对秦蔻,就完全没有法子。 但是这种没有法子,与他以前遇到的那些无奈的、痛苦的、没有办法的事情比起来,又那么甜蜜,那么幸福,让他在心里泛着一点一点的高兴,脸上却别扭地不肯笑一笑。 基础的用滑板代步很简单,根本不用学,上手就来。 阿飞于是带着滑板去上学。 考试出了成绩,沈飞同学遗传了他父亲和母亲的聪明和智慧,这样子简单的知识,轻轻松松拿了第一名。 风云人物指数继续up。 好看、冷酷、能打、成绩还令人髮指的好……这,这简直! 怎么说呢,身上兼具了「别人家的小孩」与「校园扛把子」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很难评价。 陈宇泽:>皿<!!!! 陈宇泽仰天长啸。 这倒并不是因为他又看阿飞不顺眼了,反正他也一直没看阿飞顺眼过。 况且他这个小孩还挺没皮没脸的,打架打输了,被揍得鼻青脸肿了、被喊家长了、在班上丢人了……隔一个礼拜就不emo了,又是个呲着牙笑的小屁孩了。 他仰天长啸是因为他进的辣条最近卖的不太好了。 小孩子其实很会察言观色,而且一些试探的本能,原本就是写在人类的骨子里的。 举个例子来说,班上来了新老师,假如这个老师是个性格很温和、不发脾气的人,这些小朋友就会心照不宣地开始得寸进尺,上课的时候不听讲啊、闹哄哄的啊……停在哪一步,要看这个老师所不能忍受的底线在哪一步。 所以说,看人下菜碟、看态度行事,实在是不用教都刻在本能里的东西。只不过小时候面对的关系比较简单,小孩能玩得转,长大之后……有些人的心性和智商还没长大,那可不看起来就很蠢么。 陈宇泽呢,他爹妈对他卖辣条这个事儿表现出的态度很让人玩味,他也很敏锐地接收到了这个信号,就当无事发生一样接着卖,结果卖了几天之后,发现生意还真不是那么好做的…… 学校门口也卖辣条,怎么你陈宇泽的辣条就要更贵呢?你的辣条更好吃么?似乎也没有啊。 哦,你说你这个是在学校里直接可以买到,白天又出不去校园,没法子去外头买零食。 这也的确是个需求点,陈宇泽现在的辣条也的确是靠这个需求点来卖的,只是很可惜,他这点子商业头脑吧……还真不是只有他一个人有。 高年级的学生也有人在偷偷卖咯,人家还顺带着卖干脆面呢,零花钱多的高年级学生们,也不必非要跑来你二年级买吧? 之前他生意那么好是因为沈飞……现在人家沈飞摆明了谁也不理会,他就一下子惨澹起来了,比他预计地还要惨澹很多。 辣条,只能自己含泪吃了。 连着吃了好几天的辣条,上火了orz…… 陈宇泽现在吞口水都觉得喉咙好痛…… 不卖了不卖了,哎!钱难挣,屎难吃! ——这老气横秋的话是和他爸学的。 赌气把辣条全扔家里,结果今天就有人来找他买了……更扎心了有木有! 算了算了,人生无常、人生无常。 生意失败的陈宇泽瞧见沈飞双手插兜,一只手臂里夹着个滑板就路过了。 滑……滑板诶…… 只在电视上见过的很酷的东西…… 当天下午,就看到沈飞熟练地操纵着滑板当成代步工具,双手插兜,在人群中灵活得像是游鱼一样滑走了。 第565页 啊……这小子还真有点酷啊…… 啊啊啊啊啊!!好帅!!我也想要!!! 陈宇泽:(☆—☆) 回家他就不怕死地提出了这个请求,结果再次喜提「我看你长得像个滑板」一句。 陈宇泽:「……」 为什么沈飞的家长那么好啊tat 沈飞:冷漠脸.jpg 沈飞现下在纠结一个问题。 众所周知,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武之一途,更如逆水行舟。 当然了,退不退的程度也是有区别的。一点红习武二十多年,技术早已炉火纯青,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浸透了气力与控制力,他一周不握剑,再握剑时,那种肌肉的记忆也能瞬间被激发出来,熟稔到如同没离开过江湖一样。 但阿飞年纪还小,阿飞的肌肉记忆还没有那么深刻,他是极爱剑的人,但他的剑法,与一点红的剑法,却一点儿都不一样。 一点红虽然杀过很多人,但他年少时练剑,是按部就班的训练出来的,基本功极为扎实。 阿飞不同,阿飞的功夫就是在荒原上自己摸索出来的,他的忍耐力是观察白鹤与蟒蛇缠斗时学到的,他蓄势待发、出手如闪电的手法,是同捕猎的蛰伏黑豹学习的。 家里这个场子,实在太小了。 学校里的体育课,更是可笑到让他觉得待在那里都是在浪费时间。 秦蔻那天观察到的,觉得他有点束手束脚的,就是这问题的表象之一。 秦蔻提议:「 你可以早起去公园看看,那地方是大的。」 阿飞皱眉:「公园?跳广场舞的地方?」 秦蔻说:「也不是,早上没有跳广场舞的。」 广场舞阿姨都是下午才出动呢。 她说:「都是锻鍊身体的。」 一点红在旁边呵呵冷笑两声,阴森森的,也不知道在笑什么。 阿飞才懒得理这个阴森森的大人。 第二天一早,他抱着剑就去了,剑是秦蔻特别为他定制的不开刃款。 然后一去了,就看到秦蔻说的「锻鍊身体的人」了。 有在空地上打露天羽毛球,有些围城一圈踢毽子,有些在比划着名太极的姿势,有些……啊,那是在耍刀么? 那大刀片子,风一吹,哗啦哗啦响,舞起来那叫一个……塑料啊。 而且这些锻鍊的人,年纪看起来都在六十岁以上了。 老头老太太,觉少啊,这么锻鍊完之后,顺便就能垮上篮子挤公交。全市所有的大中小超市哪天哪个蔬菜打折卖,他们全都门儿清,到点跟特种兵似得。 阿飞抱着剑,板着脸,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总觉得自己和这里的其他人格格不入。 不过阿飞就是阿飞,他的画风其实一向和别人都不大一样的,三秒之后,就很淡定地抱着剑找了个僻静角落。 然后就被围观了。 老年人嘛,本来就多爱孩子,这么一个漂亮极了的小男孩板着一张小脸,身边没有大人跟着,一个人手上提了把看起来还很沉的剑在公园里走着……这本来就很引人注目。 然后这孩子一舞起来,嚯! 那个在公园里教太极拳的大爷眼睛都瞪大了,隔壁拎着塑料大砍刀的大爷们也忍不住往这边看,没多久,阿飞周围就餵了一圈人,那有拿着手机拍的,时不时爆发出一声「好!真好!这娃孺子可教……孺子可教哇!」 阿飞:「……」 ……怎么这么浑身刺挠呢,甚至还更束手束脚了。 关键是刀剑不长眼。 这可不是开刃没开刃的问题,阿飞用一截子竹竿,稍微削一削都能直接戳死人,现下这剑,只是没开刃而已……但剑锋仍是剑锋,剑尖仍是剑尖。 这些老人里还有挺没有眼力见的,愣是往前挤,阿飞收剑及时,凌厉的剑气才没伤到人。 他只好倏地站定,倏地把剑收到身后,皱着眉冷冷地一暼那老头,然后…… 老头带头开始鼓掌了。 老头老太太们好不吝啬掌声,期间还夹杂着「好娃,好好练,以后为国争光啊!」、「就是说么,咱们传统滴武术,这不比什么跆拳道、泰拳要好看多哩?」之类的夸奖。 一点危险意识都没有的老头啪啪鼓掌,还问:「娃娃,你家里人嘞?这么小的娃咋能一个人出来,再厉害也不行啊。」 阿飞呆了呆,不知道为什么,在一片掌声中耳根子有点红,火气也没了,抱着剑莫名其妙地走出了老头老太太的包围圈,然后看见了……一脸目瞪口呆的陈宇泽。 陈宇泽:=口=!!! 阿飞:面无表情.jpg 陈宇泽真心实意地说:「飞哥,你之前没打死我,真是你对我好,你是我亲哥!」 阿飞:「……」 阿飞惜字如金:「……没事。」! 第231章 从那天起,阿飞就发现,迷弟是真的很烦人…… 他进教室,陈宇泽星星眼;他去食堂,陈宇泽星星眼;他脱外套,陈宇泽星星眼。 不星星眼不行啊!因为沈飞真的超级酷的! 哪个小男孩没玩过塑料剑?哪个小男孩没有嚯嚯哈哈过?现在的塑料玩具里甚至都有蝴蝶刀了,陈宇泽还在家里乱舞过呢…… 陈妈妈看见就想骂人,陈爸爸还乐呵呵说,他上学的时候正流行武侠小说呢,有好些同学还会玩双节棍。 第566页 陈妈斜眼:「你也玩双节棍?」 陈爸哈哈一笑,说:「我那会儿是运动健将,玩撑杆跳的。」 陈妈:「嗤!」 陈宇泽:「我也想学武术!」 陈妈:「我看你长得像……」 陈宇泽:「……武术?」 陈妈虎目一瞪,小孩脖子一缩,果断认怂中。 不过他还是好嚮往好嚮往……主要是很想摸摸看沈飞那把剑,好酷!! 所以最近这陈宇泽对阿飞那是异常殷勤,连带着和偶尔会来接阿飞放学的秦蔻也混熟了脸。 有些小孩生性腼腆,见了大人就和老鼠见了猫一样,恨不得缩成个鹌鹑。有些小孩见了大人却像老鼠见了香油(……),笑嘻嘻就凑过来了,陈宇泽这种神兽级别的自来熟当然就是后者啦。 而且他居然都不害怕一点红。 没错,这天这下,一点红居然来接阿飞下学了。 三点多的时候,一点红开车帮秦蔻店里送物料,顺带着在她店里拍了个踢剑的视频。 livehouse嘛,赚的是音乐现场演出的钱,平时宣传的需要还不少,店里自然有专门的摄影师,就是那个叫宋红梅的姑娘,摄影技术蛮不错的,秦蔻想着反正都要请摄影师来拍,不如找个相熟的,看看她愿不愿意兼这份工咯。 当然,兼职工资日结,一点红来出。 宋红梅哪有不乐意的,正好今天来试拍,就在cocolivehouse的院子里拍了。 拍完,秦蔻准备去接阿飞放学,一点红和她同行,顺路一块儿。 一点红身姿如松,精壮修长,长发高高扎起,与秦蔻站在一块儿,两个人被阳光一照,简直都要白到发光,如此气质的俊男美女,在人流中出众得很。 阿飞滑着滑板,背着书包,双手插兜,从学校里往出走的人流之中左钻右钻、小巧腾挪,一路滑到了秦蔻面前。 秦蔻刚要开口说话,忽然身边钻出来个小刺猬头,呲牙一笑:「嗨!飞哥!秦姐!叔叔!」 秦蔻:「……?」 陈宇泽:自来熟.jpg 那天在小刘老师的办公室,陈宇泽是见过秦蔻的,也见过一点红,而且还知道他们的名字。 秦蔻有点好笑地瞧着这小孩:「啊呀,是你呀。」 陈宇泽挠头:「是啊,秦姐记得我不,上次被飞哥打了一顿。」 秦蔻:「……」 秦蔻忍笑:「那当然记得,怎么样,你身上好了没有?」 陈宇泽挺起他小鸡仔一样的胸膛,大力拍了两下:「飞哥手下留情,我早好了!」 阿飞:「……」 阿飞似乎有点嫌弃,站得离他稍微远了一点。 秦蔻觉得这小孩很有意思,故意问他:「你管沈飞叫哥,管我叫姐,管姐姐的老公叫叔叔啊?」 一点红的目光倏地一下子凝到了她脸上。 陈宇泽:挠头.jpg 其实这个年纪的小孩,一般也不大懂怎么叫人,看见成年人,脱口而出就是叔叔阿姨。 只不过陈宇泽早熟,机灵,他经常去他妈妈照看的那家店待着,偶尔他妈妈出去上个厕所、买个东西,他就肩负起了看店的责任,来了客人,就负责向客人解释大人出去上厕所了,马上回来,请客人先自己看看。 内衣店嘛,女客人多,陈宇泽叫谁都是姐姐。 男的就……按照正常习惯叫叔叔了。 ——主要是他管沈飞叫哥,再管沈飞他爸叫哥好奇怪。 emmmm……嗯?!等等,刚才漂亮姐姐说沈飞他爸是她老公?!啊这……那应该叫……什么来着? 陈宇泽彻底错乱了,陷入了纠结之中。 秦蔻看着这小孩一下子呆住好像在思考的样子,乐得不 行,从兜里掏出个糖给他,陈宇泽唰得一下接过来,大声道:「谢谢秦姐!」 算了,不管了,就叫姐姐! 秦蔻说:「你爸妈不来接你么?」 陈宇泽说:「看店呢,没时间,我自己能走,我走了,回见!」 挥了一下手。 秦蔻又乐了,她一直觉得小孩最好玩的地方就是故意模仿大人的言行举止,特别可乐。 秦蔻说:「你回吧,不送!」 她也挥了一下手。 陈宇泽潇洒地转身就走,刚走了两步,忽然想到了一个刚刚没注意到的盲点! 他扭头又回来了。 秦蔻还乐呢,问:「怎么了?」 陈宇泽问:「秦姐啊,你和叔叔都姓秦,怎么沈飞姓沈呢?」 啊……这个嘛……这其中当然有着很复杂的原因。 阿飞与秦蔻偶尔交心,提到母亲,却很少提父亲。 他心里对父亲是一种又嚮往、又有点憎怨的状态。嚮往是因为白飞飞并不恨沈浪,她活着的时候,偶尔对阿飞提到沈浪时,语气之中并无怨怼,反倒是一种怅然、一种欣赏,还有阿飞看不懂的复杂情绪。 而憎怨则是因为,一直到母亲死去时,他的父亲,那个传说中的名侠沈浪都没有出现过。 他明明应该是……很无所不能的,但为什么不要母亲、不要我呢? ——阿飞会这样子想。 他不明白,秦蔻却明白,每一个看过《武林外史》的人都明白。 沈浪根本不知道自己有阿飞这个儿子。 白飞飞无疑是个疯狂而执拗的女人,她把沈浪软禁起来,用药物去控制他,只为了要一个孩子。 第567页 她说:「这世界上最正直、最智慧、最侠义的男人,和这世界上最狠毒、最邪恶的聪慧女人,生下的孩子,会是什么样子呢?」1 这孩子终究是出生了,他出落的很好,他继承了父母的聪慧,也继承了习武的天赋,他拥有正直、天真而执拗的性格,他在荒原上长大,无人教授,却仍能成为最伟大、最传奇的剑客。 但他的出生,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受到期待的,反正沈浪肯定是不怎么期待。 在生命的暮年,白飞飞或许终于明白她执拗而疯狂的性格,才是令她后半生悲惨的真正源头。但这个时候,她已经像是一截枯枝,再也没有力气活下去了。 阿飞不知道他出生的这段故事,秦蔻也希望他最好永远都不要知道。 在去办身份证之前,阿飞从来没提到过自己的姓氏,他似乎就觉得自己天生姓「阿」。 在办理证件的时候,秦蔻问他,要不要和她姓,叫秦飞。 阿飞倏地抬头,说:「沈飞。」 母亲为他取名的时候,他就叫沈飞的。 秦蔻说:「好。」 于是他落在证件上的名字就是沈飞了。 他原本还是很抗拒别人叫他沈飞的,结果在学校里天天被人叫天天被人叫……居然脱敏了。 这就是阿飞名字的故事,其中内情错综复杂。 其实但凡是个大人,一看这种特殊的情况,那肯定是能避开就避开,绝不可能多问,但八岁的陈宇泽……他再怎么猴精,那也是八九岁,他哪里懂这种人情世故? 阿飞的嵴背僵硬了一下。 秦蔻伸手揉了揉阿飞的头作为安抚,顺口对陈宇泽胡诌:「姓氏不一定要和父母一样啊,原则上来说,只要有正当理由,姓什么都可以的。」 陈宇泽:o—o 陈宇泽似信非信:「……真的么?」 秦蔻含煳地说:「理论上来说是这样的。」 这话也不能说是错,因为理论上来说是这样的,意味着现实基本不可能是这样呗哈哈哈哈。 陈宇泽面上一喜:「真的啊!那我想改名,我要跟我爸妈说,我要改名南宫宇泽!」 说完,快乐地跑走了。 秦蔻:「……」 阿飞:「……」 秦蔻锐评:「我觉得他今天回去免不得又要被揍一顿。」 阿飞:「嗯。」 秦蔻完全没有忽悠小孩的罪恶感,高高兴兴地说:「那咱们回家吧!」 说罢,一面牵着阿飞的手,一面牵着一点红的手,朝反方向走了。 不过红哥总觉得有那么一点不对劲? 秦蔻:歪头.jpg 一点红:恍惚.jpg 这股恍惚劲儿一直到回家吃完饭都没消停下来。 一点红其实是个很警惕的人。 即便他在做饭,或者是在看手机、看书,没抬起头来,只要走近他身边,任何人都会有一种很明显的感觉……那就是他注意到你了,你的一举一动,已然被他全部洞悉了。 而且他晚上真的特别容易醒,一有个风吹草动立刻清醒。秦蔻翻个身,他都能立刻知道,秦蔻要是起床想要喝个水去,还没翻身坐起来,就会听到他低低地说:「我去帮你拿。」 这警惕劲儿……所以才说像犬类生物嘛。 所以他一旦恍惚起来,就格外明显。 大晚上的,一点红坐在床头,长腿伸展,随意地交叉着,腿上放着一本书,手上拿着手机,却什么都没在看,盯着浴室的门,若有所思、又好像心思已经飞走了。 秦蔻在里面吹头髮。 吹完头髮,一丝不苟地上护肤品,把自己涂抹得香喷喷,穿上黑色的吊带小睡裙,踏拉着拖鞋,推开浴室的门,就看到了她红哥眉头微皱、若有所思的神情。 一直等到她走过来,他的神情也没有变。 秦蔻俯下身子,观察一只心思飞掉的红哥,一点红抬眸瞧着她,看起来好像在瞧她,但是心里又好像再想别的事情,总之,令秦蔻觉得有点新奇。 她伸出魔爪,捏了捏一点红的脸。 一点红的脸上没什么肉,没有阿飞和陆小凤的脸蛋好捏。 她又捏了捏一点红的耳垂,嗯……耳垂还是有那么一点厚度的,有福之人、有福之人哇!遇到她可不有福嘛~ 她又……好吧,她干不了什么了,因为一点红伸出手把她的手腕给抓住了。 秦蔻笑眯眯:「你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难道我们这么快就要开始同床异梦啦?」 一点红:「……同床异梦?」 秦蔻:「嗯哼~」 一点红若有所思地瞧着她,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你……今天,为什么会那么说?」 秦蔻:「嗯?怎么说?」 一点红定定地瞧着她,抿着唇不说话。 半晌,他才听不出语气来地说: 「……你不记得了?」 秦蔻:「什么呀!你别打哑谜好不好!」 一点红的眉毛拧住了。 他冷着脸瞧了秦蔻好一会儿,秦蔻缩了缩,伸手把他腿上放的那本《烤蛋糕的艺术》给拿开,自己占据了那个位置,不声不响地坐着。 半晌,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沉声道:「没事。」 ……语气莫名还有点奇怪的委屈感是怎么回事。 第568页 秦蔻:警惕.jpg 是不是该顺毛了? 但是……从何顺起呢? 秦蔻伸出她的两只手,捧住一点红的脸,朝左晃一晃、朝右晃一晃,一点红佁然不动,肌肉放松,非常乖巧,像个玩具一样被她晃来晃去。 秦蔻又试图用两只手挤压一下他的双颊,看能不能挤出一个金鱼嘴来……陆小凤脸上有肉,这样双掌一拍,嘴就不由自主嘟成金鱼嘴了。 一点红:「……」 一点红的扑克脸根本不动。 秦蔻悻悻地收回爪子,说:「红哥闹小脾气了。」 一点红:「……没有。」 秦蔻斜眼:「真没有?」 一点红:「……」 一点红不说话了。 秦蔻嗷得一声抱住他晃:「说嘛说嘛说嘛~」 一点红迟疑道:「你……」 秦蔻:「……我?」 一点红:「你今天下午,在那孩子面前说我是……嗯。」 秦蔻:「……嗯?」 嗯什么嗯? 她的脑内开始回想,今天下午那孩子,唔……那孩子指的是那个叫陈宇泽的孩子,她在陈宇泽面前说红哥什么了……? 陈宇泽叫他叔叔,她想逗逗那小孩,所以…… 秦蔻恍然大悟:「老公?」 一点红:「嗯。」 秦蔻:「所以,你一下午在走神,就是因为在想我叫你老公?」 一点红侧开头,不肯说话了。 秦蔻拉住他的长髮晃一晃。 一点红说:「……你居然不记得。」 怨念。 他下午一听那话,眼神立刻就黏死在她 身上了,结果她光顾着逗那小孩,完全都不注意他。 怨念。 而且回来之后,她就一直该干嘛干嘛,也完全没有要解释一下的意思…… 一点红总觉得秦蔻的心思有时候十分难以琢磨,她有时候说话是富含深意的,一句话后面跟着十八个暗示和二十八个连招,就在那里等着他呢,有时候说话又很单纯,嘴上没把门,什么都胡说。 他当然想娶秦蔻……成为她真正的丈夫,但也知道,他们在一起的时日还短,他还在「被考察」当中,考察多久,怎么个考察法,那都得看秦蔻是怎么想的。 所以,今天她特别自然的说出那话的时候,他的心里又很甜蜜、又闹不清楚她到底是不是认真的,还是在撩他。 结果就思考了大半天…… 结果还真的是嘴上没把门就胡诌啊,而且自己还完全忘掉了,只有他像个傻子一样想半天。 一点红:「……」 一点红抿唇,不大高兴的样子。 秦蔻哈哈大笑起来,带着他一块滚到了被窝里,老公老公喊个不停,给一点红刺激得不轻。 接下来的日子,依然是风平浪静的。 陆小凤又在江湖上破了个大案子,而这一回的幕后黑手当然毫无疑问地还是他的朋友——哦,对了,这案子不是《陆小凤传奇》里的案子。 陆小凤有点伤心,过来喝了好一顿酒,酒后还拽着秦蔻问:「我是受了什么『朋友都是烂人』的诅咒吗?」 秦蔻毫不留情地给了他一个脑瓜崩:「你清醒一点,什么朋友都是烂人,你骂我么?」 花满楼也感觉自己被扫射到了,也跟风上来,严肃地给了陆小凤一个脑瓜崩。 陆小凤眼神迷濛,打了个酒嗝。 ……看来是真醉了,算了,那就原谅他的酒后无逻辑失言吧! 秦蔻还耐心地安慰陆小凤:「不是啊,不是因为你朋友里烂人多,而是因为你爱交朋友啊,别人一辈子交五十个朋友,你能交五百个,那可不是发现烂人的概率就提高了嘛,你说是不是?」 陆小凤醉醺醺地小鸡啄米:「嗯嗯嗯嗯嗯!」 秦蔻嫌弃:「你啊!学学概率论吧!」 陆小凤继续小鸡啄米:「嗯嗯嗯!」 然后他就在现代瘫着疗伤了,花满楼最近也没事,就也陪着他一块儿。 谁知道,没隔了几天,他们居然认识了新朋友。这两位新朋友,是来自全新的异世界,也是两个现代人十分耳熟能详的名字。 这两个人的名字是展昭和白玉堂。! 第232章 新朋友来之前,日子就是这样一天天的、踏踏实实地过着。 一点红接到了gg,终于赚得不是视频打赏和创作激励那三瓜两枣了,他的粉丝在一个月之内突破了三十万,gg的报价自然也按那个来。 结果第一个gg……居然是烤箱? 一点红:「???」 是因为他没事终于试了一下直播,全程不说话在厨房里做了个饭么? 那回其实只是试试。 他把手机架在厨房,甚至都没对准自己的脸。刚打开直播的时候他凑近屏幕去调试一下,然后猝不及防就看见了条弹幕:【红红二十万粉了不女装么?】 【女装!女装!】 【臣附议!】 一点红:「……?」 不,拒绝。 什么爱好! 他没说话,格外迅速地远离了开始狂飘弹幕的手机屏幕,然后直播里就只能看见厨房的台面、檯面上的案板与蔬菜,还有一只熟稔地、稳定地握着菜刀的手。 【主播这是打算直播做饭?】 第569页 【红红,红红,你怎么不说话?】 【说起来还一直没听过红红说话呢,不知道是什么声音。】 【低音炮吧嘿嘿嘿】 【拉倒吧,真是低音炮一个月了都不开腔,说不准是公鸭嗓。】 【卧槽,有道理!】 【队长,别开腔,是我!】 【嘶……居家型勐男,这是什么神级反差萌,我的口水……】 【演的吧……】 【怎么哪里都有演的怪,做饭怎么演?他这切菜熟练成这样怎么演,服了!】 【卧槽,这个大烤箱好贵的,红红也做烘焙么?】 【几个菜啊……一个人能吃完么?】 【主播家里有别人吧,刚刚好像听到厨房外面有动静。】 【待会儿做好饭是打算吃播一下么?好耶!我也准备吃饭辣~】 主播不打算做吃播,主播做好饭之后,象徵性地在镜头前晃了晃自己做的青椒肉丝、西红柿炒蛋、清炒西蓝花和拍黄瓜,然后就关掉了 直播。 这个直播被人录屏又发,顺便还和他平时杀气腾腾、刀光剑影的视频剪成了对比视频,带话题#居家型勐男##上得江湖,下得厨房# 这年头,谁不喜欢居家型男啊? 就像男人们心中都有一个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女神贤妻梦一样,姑娘们也希望能有一个上有六块腹肌、下能六菜一汤的完美男友啊~ 所以……一点红的无心之举,又莫名其妙的给自己涨了一波粉。 以及一个卖烤箱的甲方。 这个卖烤箱的甲方就是秦蔻家里的那一台烤箱的品牌方,秦蔻平时用的不多,都是一点红在用,烤鱼啊、烤肉丸子啊、还有最近秦蔻迷上了鱼子酱烤土豆,就是把土豆洗净直接放进烤箱里烤得软软绵绵的,再上面再抹上一层那种网上买到的加了鱼子酱的千岛酱……或许该叫明太鱼? 总之,就是一种热量爆炸、幸福感也爆炸的东西。 在一点红来了之后,这台基本闲置了好几年的大烤箱,终于有了用处。 但是是好几年前的款了。 品牌方大手一挥,送了一个最新的版本,还加了风炉功能,gg报价也不错,在同粉丝级别的up里算是gg报价比较高。 于是一点红就用烤箱烤了个蛋糕——毕竟他的确买过烘焙书,什么《烤蛋糕的艺术》之类的。 当然,要好好利用反差这一点。 这位前第一杀手冷酷无情地思索着收割流量大法,和他的摄影师宋红梅讨论了几天,拍了个「杀手不太冷」类型的视频放上去当gg,反响很好。 总而言之,真的当过天下第一的人,武功、心智、聪明、坚韧,样样都不差,不必担心他的工作。 陆小凤继续躺尸中…… 其实过了那一阵儿的难受劲儿,他也就看开了。说真的,他交朋友的确是五湖四海、鱼龙混杂,他既能与江南花家、万梅山庄、白云城这样的有着深切的联繫,也可以在广府之中,七拐八拐,找到当地的地头蛇,吃一碗鲜美无比的蛇羹。 这样的人,朋友里出几个野心家的概率也的确会比较大。 但那能有什么办法呢? 陆小凤只能苦笑着自嘲:「看来我要一辈子 被朋友坑啦。」 一辈子被朋友坑,他自己却能一直保持赤子之心,从未算计过任何人。 倒霉的陆小凤、可爱的陆小凤、令人敬佩的陆小凤。 他的鬍子已经长出来了,又修剪的极为整齐、极为讲究。到了深秋,没法子穿痛衫t恤,他的穿衣品味居然直线上升——米白休闲裤、粉红衬衫和浅色皮夹克,配上半丸子头,居然还颇有一种流浪艺术家、游吟诗人的感觉。 顺带一提,陆小凤去剪头髮了,原本是及腰长发,现下只到上背部,所以扎半丸子头才不显突兀。 就差耳钉了。 秦蔻兴致勃勃地买了耳夹给他。 顺带一提,一点红打过耳洞的耳朵到现在还会时不时的发炎,耳垂经常红红的……他这个人或许并不是很合适做杀手,因为他的身体体质根本就不是那种特别糙的。 这几天,陆小凤的日常活动就是去附小门口接阿飞回家。 这么一个浪荡艺术家,英俊、修长、讲究,在附小门口就像个显眼包。 阿飞对陆小凤没什么排斥,在姑苏,陆小凤还教他骑马来着,他们之间,也是一种朋友间的关系。看见陆小凤等在门口,阿飞淡淡一点头,说:「嗯。」 花满楼双眼復明,除却要定期去医院复查之外,近来的日子都是在大学里蹭课度过的。 植物学的课。 植物园是不大好逛了,x市地处西北、四季分明,本身植被就没有南方那么丰富,一到深秋、落叶落完,枝桠光秃秃的,像是一只只朝天空伸出的枯手,植物园也有很多植物都已落完了,不大好逛。 所以他开始去大学里蹭课了,顺便还去人家的图书馆里坐着,偶尔和陆小凤一块儿来接阿飞下学。 阿飞没多大反应,牛皮糖陈宇泽的反应比较大。 陈宇泽觉得沈飞家里人一个个都好酷。 就是……很说不出来的那种酷! 而且这个陆叔叔还喜欢和他们一块儿逛学校门口的小卖部! 陈宇泽超级热情,冲上去当导购,务必要把每一种辣条的好吃点都给陆叔叔讲清楚! 第570页 陆小凤:「哈哈,哈哈哈。」 花满楼失笑。 也挺好的。 十一月初,天冷,落叶掉光,秦蔻换上了衬衫、背心、卷边休闲裤、工装短靴和毛呢大衣。 风不大的日子可以带贝雷帽,不过这种帽子只是用来装饰的,配她新做的羊毛卷倒是很合适。 林诗音审美传统,认为柔顺的黑色直发最好,不大喜欢美髮店的各类项目,现在,她有空时,还会接着绾古代髮髻。她人生得本就有一种含蓄的古典美,古代髮髻+现代时装的组合,走在路上还被街拍过好几回,也被搭讪问过是不是网红。 ……这年头,似乎是个好看的人就会被问这个问题。 但林诗音其实不大考虑往这方面发展了,总的来说,她是个生性爱静的人,平时闲来无事,去找她的热缩簪娘小伙伴学手工玩儿,看看书、下下棋,去馥桂山庄小住几日,这才是她嚮往之中的生活。 展昭和白玉堂来的那一日,其实也怪秦蔻手痒。 手痒嘛,而且还很好奇自己随便闭着眼睛开能开到什么地方去,大晚上的躺在沙发上,手在那里一晃一晃的,然后…… ——然后就掉落出来一红一白两个人。 红衣的那个面容俊朗、剑眉星目、一袭圆领绛红衣衫,头带官帽,瞧着像是个古代当官儿的,但腰侧别着把宝剑、身形如修竹一般,修长劲瘦、动作英姿勃发,敏捷之中又带着分寸,尽显武人风范。 相比较之下,另一个白衣人的气质就要更华美一些,这人白缎玉冠、剑眉入鬓、此人面容白皙,样貌极好,像是个精雕细琢的玉人一般,只是一双璨璨桃花眼微微一抬,又让人觉得满目都是灵动风流……比玉雕刻出来的雕塑要妖孽太多。 这人下手就更狠一点了…… 之所以秦蔻能看出谁下手有分寸、谁下手更狠,是因为他们两个从天花板掉下来的时候在打架,打得难捨难分的…… 秦蔻:o—o 红衣人:o—o 白衣人:o—o 这……这时空漩涡怎么开到天花板上去了…… 当然,一般的现代房屋的层高也就三米左右。 武人要是从三米高度掉下来能摔倒,那武功得是学到狗肚子里去了。 他们两个人稳稳落地,只是 在落地之前,还不忘再过两招,落地之后,他们的动作倏地停下,和秦蔻大眼瞪小眼。 那一红一白两个帅得惨绝人寰的帅哥倒是颇有默契地对视了一眼,红衣那个迟疑着开口道:「姑娘……此处是……」 秦蔻清了清嗓子。 陆小凤冲出来哇啦哇啦开始解释…… 秦蔻:「……」 秦蔻又闭上了嘴,只招唿他们在沙发上坐一坐,然后问:「橙汁还是可乐?」 红衣人温和一笑,只道:「姑娘客气,不必了。」 白衣人一扬眉:「可乐?」 秦蔻:「那就可乐!」 扭头走了。 去厨房里扒拉冰箱,从一堆各色饮料中找到易拉罐装的可乐,拿出去的时候,陆小凤就已经解释完并且互通过姓名了。 红衣人是展昭,在江湖上被尊称为南侠,与北侠欧阳春齐名,前些年投入公门,因在耀武楼演武,被官家御口亲封为「御猫」,意为「除尽天下鼠辈」。如今任职开封府四品带刀护卫,乃是包拯包青天的得力下属。 而白衣人则姓白名玉堂,金华人士,乃是陷空岛五鼠之一。这陷空岛五鼠,乃是江湖上知名的侠义之士,江湖外号之中都带一个鼠字,故称五鼠。这白玉堂少年华美、生得极好,因此得了个「锦毛鼠」的外号。 因沖霄楼演武赐名御猫一事,展昭与陷空岛五鼠结下了梁子,锦毛鼠白玉堂更是夜斗御猫,声称要「气死猫」。 当然啦……这都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那件事早已平息下去,御猫继续当他的御猫,锦毛鼠继续当他的义士,二人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但也不知道是不是上天总是有着特别的缘分,才让他们总是有机会见面…… 一猫一鼠,关系怎么说呢……很微妙,白玉堂好几年前放话出去要气死猫,一直到现在也没真气死,但他显然又真的很喜欢逗猫气猫,看见展昭不高兴他就高兴,看见展昭高兴……他就得找点麻烦给他了。 今天呢,情况其实倒是也很简单。 就是白玉堂和展昭一块儿上白玉堂奶娘那里吃饭去了,白玉堂的奶娘江湖人称「江婆婆」,年轻时也曾叱咤江湖,乃是一方的风云人物,年老之后,避世而居,安度晚年。 但这晚年好像真的不怎么好安度……尤其是自家的便宜小子带了个朋友回来还一直试图暗搓搓地挑衅掐架这件事。 江婆婆忍无可忍,祭出绝招——友情快乐索! 说错了,是捆龙索,把两个人的手捆在一根绳上了,没江婆婆的手法,这绳只能越缠越紧,根本解不开。 白玉堂:=口=!!! 展昭:「……」 这是要干嘛!! 江婆婆冷笑两声,把这一猫一鼠给踢出门去了。 白玉堂:「……」 展昭:「……」 白玉堂冷笑:「你别跟着我!」 展昭:「……」 额角爆出了井号键。 展昭还有公务在身呢!早知道就不和白玉堂当饭搭子了! 第571页 总之,最后因为走哪条路的问题白玉堂一直不配合而打起来了。 打着打着,脚下突然一空,就……emmm,掉到这里来了。 秦蔻:「……」 秦蔻:「……」 秦蔻盯着两个并排坐着的人……手腕上缠着的一条金色的绳子,这绳子是条很多股的编织绳,被灯光一照射,折射出一种奇异的、星星点点的金光,倒是还分外好看。 不过…… 秦蔻狐疑:「捆龙索??我怎么感觉这玩意儿应该是封神演义或者哪咤传奇里才会有的东西?」 陆小凤淡定地说:「这有什么,他们那边骨灰烧的乌盆还会说话伸冤呢。」 秦蔻:「!」 白玉堂扬眉一笑,一双桃花眼甚是流光溢彩:「幡旗还会把人吸成人干呢。」 秦蔻:「!!!」 你们是从鬼片片场里走出来的么!!!! 秦蔻立刻对这两个帅哥退避三舍,怕沾上什么灵异的气息。! 第233章 对展昭而言,这自然也是一场非常不同寻常的经歷。 展昭,字熊飞,乃是常州武进人士,早年间多在江南活动,故而才得了个「南侠」的美名。 不过自受封四品带刀护卫,供职开封府之后,他听到南侠二字的场景也就从「久仰南侠大名」变成了「呔!展昭,江湖人尊称你一声南侠,我看你却是朝廷鹰犬」。 ……当然了,几年之前,这话多是白玉堂在说。 后来他们不打不相识,又算是一笑抿恩仇。 白玉堂行事虽说是放荡不羁、心狠手辣、颇具邪性,但他本性极好,狠辣手段只对恶人恶事,也是个侠义之士。 ——很传统的侠义之士,就是那种看见当官的会先喊「狗官」的侠客。 所以白玉堂当年跑来开封府,有听见「御猫」之名被惹毛了的成分在,也有觉得展昭是个沽名钓誉的小人的原因在。 展昭为人如清风朗月,修竹寒梅,一派正义之心,谁都能瞧出。 所以他们二人最后才能一笑抿恩仇,心高气傲的锦毛鼠,也不再对「御猫」二字怄气。 当然,朝廷鹰犬时不时还是要骂一骂的。 只说不许用刀砍死猫,却没说不许用垃圾话气死猫啊。 对此展昭表示:「……」 展昭这人脾气其实是极好的,温文尔雅、清风霁月,颇具儒侠风采,但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一见到白玉堂,额头上就会不断冒出井号键,感觉脑瓜子嗡嗡的。 包大人还笑呵呵地觉得挺好的。 展昭嘆气。 不过白玉堂虽然骂他骂得很欢,却不大允许旁人这么骂他,一旦听见,展昭不会有什么反应,他却提刀而起,非要「教训教训」那些出言不逊的东西。 展昭无奈失笑。 总而言之,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大概就是朋友,而且是损友类型的。 只有面对朋友,展昭成熟的行事、日渐周到的作风,才会突然一下子卸下来,偶尔,展昭对白玉堂的那种反唇相讥,若是被外人听见了,免不得要惊讶一番——温润如玉的展护卫,居然、居然这么会阴阳怪气?! 那还不是因为白玉堂那傢伙真的很欠! 所以这一次被捆龙索捆到一块儿,被迫绑定,还一块儿来到了这千年之后,这件事还真的很……奇妙、只能用奇妙两个字来形容。 这的确是一间非常奇妙的屋子。 不是瓦屋,也瞧不见木樑,地面上铺着光洁大块砖石,似是瓷质,四面也是雪白的墙壁,活脱脱像是个雪洞般的屋子。 与一般人想像的不一样,其实在宋朝,瓷器的确算不得非常名贵的东西。百姓家寻常多用瓷器,而王公贵族多以金银器、漆器为尊,因此展昭掉下来的一瞬间,瞧见这光洁的大块瓷砖时,倒是并没有生出一种「如此豪奢」的感觉,反倒是落地时下意识地使了个巧劲儿,免得把这地砖踩破。 陶瓷易碎。 再一瞧,这雪洞般的屋子里住的恐怕不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雪妖,大块的、透明的琉璃茶几之上,摆着几碟吃食,一碟黄澄澄的小蜜橘,一碟叫不出名字的干果,还有一碟正散发着甜香的糖炒栗子,桌上堆着小山一样的栗子壳。 几子之后,是半边坐具,这坐具鼓鼓囊囊、形状饱满,看起来软乎乎的,一看就很舒服。 而头顶则是一盏明灯,散发出宛如千万盏烛火聚集在一起才能迸射出的光亮。 就是这份压根不可能在人间得到的光亮,才让展昭骤然生出了「这并非是在人间」的感觉。 不过那个歪在软乎乎坐具上的姑娘……emmmmm,这是妖怪么,身上穿的衣裳毛茸茸的,感觉像猫妖。 身边还有一只异常娇憨的橘色狸奴左护法。 ——若是换了旁人,此刻心中或许早已经惊涛骇浪了,但展昭是谁?他可是见过乌盆开口伸冤、血云幡扒在人身上吸血的人。 所以展昭稍一惊讶,就立刻接受了此处不是人间、或许是什么妖居的设定。 结果这里也不是妖居,是……千年之后? 他端坐在这个名为「沙发」的软乎乎坐具之上,手里端着一杯沁凉沁凉、冒着气泡的棕黑色中药(?),鼻尖萦绕的是一股糖炒栗子所散发出的秋日甜香,听一个长着四条眉毛的可爱青年来讲一个关于一个可以穿越时空的少女和一个千年之后世界的故事。 第572页 说真的,说这里是千年之后,倒是比这里是山野精怪的居所还要让人惊奇。 ……千年之后的百姓,生活得这么好了啊。 但他还是心态很平稳的接受了这件事,一点儿也没有露出太过惊讶的表情。 白玉堂也一样……白玉堂似乎小时候就真的撞见过灵异事件,所以面对什么都很平常心。 ……但是那位被展昭误认为是「大猫妖怪」的异能少女秦蔻反应却比他们大多了。 陆小凤挑眉,有点不可思议地问她:「你自己都这样了,你居然怕他们?」 秦蔻非常不着痕迹地黏紧了她家的红哥,对陆小凤说:「什么叫我都这样了……我都怎样了啊?」 陆小凤:「你都能各个时空嗖嗖乱窜,大橘都能一口一个小朋友了,你怎么好意思怕别人?」 阿飞:「?」 什么?等等,什么叫大橘一口一个小朋友?小朋友是什么新型猫罐头的品牌名么? 大橘:「嗷~」 大橘听到陆小凤喊自己的名字,探出脖子看了一会儿,发现对方没有理会自己的意思,于是懒洋洋地舔了舔自己的爪子,懒洋洋地重新趴回懒人沙发上了。 猫比人懂懒人沙发的好,自从买了这个懒人沙发之后,它一天能有十六个小时在这里趴着。 秦蔻说:「这不一样——我这个是科学,见鬼什么的属于灵异,这能一样么?」 陆小凤双手抱胸,挑着眉道:「我倒是觉得你这个比较奇怪,有鬼……emmm,还挺正常的吧。」 秦蔻:「???」 花满楼也颇为认同地点了点头。 白玉堂一脸玩味地伸手,似乎想要摸一摸他自己的下巴,不过他的惯用手右手和展昭的左手困在一块儿,下意识抬手的时候,就带着展昭的手一块儿抬起来了。 展昭与他对视一眼,白玉堂冷笑了一声,放下了手。 而秦蔻这边呢,她居然发现连一点红都颇为贊同地点了点头,似乎当真觉得这世上有鬼才是合乎情理的事情。 秦蔻:「……」 好吧,其实这也很好理解。 中国的古人要说根深蒂固的信仰,恐怕既不是玉皇大帝、也 不是福来佛祖,而是祖先,中国人是有祖先崇拜的。 祖先可以保佑家族,祠堂乃是一个宗族之中最庄严、也是最神圣的地方之一,年年岁岁祭祀祖先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而断子绝孙在那个环境之中,也是对人最恶毒的诅咒。 祖先崇拜成立的前提就是祖先真的是有灵,如果否认鬼神的存在,那么祭祀祖先的行为就是毫无疑义的。 对此,古人的态度是「子不语怪力乱神」。 也就是敬而远之的态度。 相信它的存在,但不把鬼神挂在嘴边,不要去理会他。 一点红没有宗族,他连自己本来姓什么都不知道,对这个底层的逻辑当然不甚清楚,但是他在古代生活了那么久,这些东西,即便不明白底层逻辑,也被潜移默化的影响着。 现代就完全不同咯,现代人打心底里相信科学。 以前有「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这样的话流行,小孩儿的理想脱口而出会是「以后想当科学家」,这都是科学崇拜的体现。 当然了,崇拜科学,不一定代表明白科学的底层逻辑,但这也不影响大家觉得所有的异常现象,都可以用科学来解释。 秦蔻一直以来都是用平行时空的科学概念来解释她的能力的,从来也没考虑过她其实是王母娘娘的亲闺女或者是无限宇宙之王之类的酷炫东西…… 这也算是古今人不同的解释世界的视角带来的差异吧。 总而言之,事情就是这样。 仗着自己连通的是武侠世界的平行时空就随便乱开门的秦蔻决定,以后还是少连通不熟悉的地方……天哪,武侠故事为什么会真的有鬼存在!!! 秦蔻:>皿<!!! 算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展昭端坐在沙发之上。 秦蔻家的沙发是很柔软舒服的,任谁坐上去,都会很想舒舒服服地瘫一会儿。 比如说陆小凤,他随时随地都是一副标准的葛优瘫,以前,一点红倒是一板一眼地坐的很端正,不过后来他就放松下来了,坐沙发的时候也习惯性地会靠在靠背上,看书或者看电视。 白玉堂很显然也是个坐姿很随意的人…… 但是他没办法,因为展昭坐得很端正,他要是一瘫下去,手就会被拉起来,显得有点滑稽。 白玉堂很嫌弃他:「猫儿,你该不会自己一个人在屋子里的时候也这么坐吧?」 展昭瞧他一眼,道:「五弟随意便是。」 白玉堂懒得理他,身子朝后一靠,顺带着腹诽一下:感觉展昭这厮,晚上躺在榻上睡觉,估计都是双手交叠在胸前,规规矩矩地平躺着的…… 展昭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展昭在和秦蔻还有陆小凤一块儿研究捆龙索。 不过秦蔻对那个捆龙索倒是相当感兴趣。 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这绳子的确看起来像是什么高精端的新材料,金色编织绳,但绳体看起来却并不粗糙,反倒是有点玉质的冰冷。 陆小凤也凑过来,摸着鬍子说:「感觉和金丝甲的材质有点像?」 第573页 金丝甲,就是在小李飞刀的时代,引起无数人争夺的一件宝甲,据说是用西域产出的某种天丝制成、柔软、轻盈却刀枪不入。 但是谁也没听说过金丝甲穿身上就脱不下来了啊。 到底是什么原理,才能让一条绳子缠在人身上下不来? 秦蔻试探性地伸出了手,然后试探性地抬头看展昭。 展昭自然一下子就感知到了她的目光,自然而然地垂头瞧着她。 展昭是一个非常英俊的男人,而且是那种周正的英俊。 剑眉斜飞入鬓,眼睛有神如天上漆星、又好像是那种水头很足的墨玉一样,鼻樑高挺却秀气、下颌骨线条利落干净,却又不会显得过于冷硬,轻轻一笑,就好似春风拂面。 ……是特别会被老爷爷老奶奶喜欢的长相。 秦蔻真心实意地说:「如果你是个现代人的话,说不定会被选去当央视新闻的主播……」 展昭:「?」 展昭一扬眉,十分谦虚地道:「央视新闻是何物?展某见识短浅,还请姑娘赐教。」 秦蔻:「唔……没什么,这个捆龙索,我能摸摸吗?」 展昭是左手被捆的。 闻言,他伸出右手,轻轻一撩左手官服的宽大衣袖,将手腕露出,温声道:「自然,请便。」 古人的衣服 都是一层一层的,外衣里面有中衣、中衣一面有里衣,总之不可能一撩开衣袖就露肉,展昭的官服是件绛红色的圆领长袍,腰间竖着腰带,勒出一把劲腰。 中衣就是交领了,一丝不苟地紧紧裹着,自绛红官服的领口处露出一点白色交领,中衣的袖口就收的很紧了,像是打绑脚一样的做了收束,外头又裹了个头层牛皮加机括所特质的袖箭机关,三只寒森森的袖箭被收在机括之中,闪出了金属冰冷的光泽。 秦蔻一愣。 其实展昭与花满楼的气质倒是有点类似,都是温润如玉挂的,不过展昭不是富贵锦绣堆里长大的,没有花满楼身上那一股松弛愉快的公子哥气质,他显得更飒爽、更英武一些。 花满楼的兵器也用的很柔和,要么是玉骨扇、要么是他的流云飞袖。 但展昭的兵器却是剑和袖箭,尽显锐利,他供职于开封府,说是带刀侍卫,也会进宫去轮值,但更多的时候,展昭不是在缉兇、就是在缉兇的路上。 秦蔻忽然就想到了无情。 哎……不知道无情现在在做什么?他想要换个皇帝的计划到底有没有在顺利地进行呢? 她还记得自己和无情的三年之约。 其实她既然可以用时空漩涡沟通不同的世界,那就意味着在她是可以选择时间维度的,直接一下子开一个三年后的通道就好了。 但是她不太敢,她就怕自己一开了,对面没人出来。 所以,她宁愿等,也宁愿去让时间沖淡她与那个身陷在轮椅之中,心居于明月之上的清冷青年的友谊。 她的神色不由地飘了一下。 展昭道:「秦姑娘?」 秦蔻回过神来:「啊……」 展昭剑眉微蹙,轻声道:「抱歉,这袖箭……是否叫你不适?」 秦蔻摆摆手:「没事啦……」 她伸手去触摸捆龙索。 冰冰凉的。 虽然是编织绳,但是摸上去居然是光滑的,有一种又坚硬、又柔软的感觉,秦蔻试着用手去拽了一下,绳子居然像是活的一样,在展昭手上缠得更紧了些,展昭的手指不由自主地蜷缩了一下。 秦蔻赶紧把手收回来。 展昭宽慰她:「没事,我与玉堂早这么干过了,现下是缠得紧了些,过一会儿就好了。」 他还开了个玩笑:「毕竟江婆婆只是想叫我二人关系好些,又不是想叫我二人把手给剁了。」 白玉堂哼笑了一声,懒洋洋道:「别费劲了,我奶娘的东西我能不知道,这捆龙索除非她老人家来解,旁人是万万不可能的……你们这电视机倒是极巧妙的东西。」 他刚刚一直没说话,看来的确对解开捆龙索没什么指望,一直坐在沙发上研究电视。 仅过了五分钟不到的时间,就已经在花满楼的指点之下,学会了用遥控器换台。 他扬唇一笑,只道:「猫儿,你瞧我发现了什么好东西。」 什么好东西,包青天1993么?又是喜闻乐见的剧透环节么?那……那也行吧,反正每个人来了,都是免不得这一遭的。 秦蔻下意识地抬头一瞧电视机,然后看到了……《猫和老鼠》。! 第234章 秦蔻:「……」 猫……猫和老鼠。 秦蔻总感觉,「猫」「鼠」这两个字就像是什么可以触发白玉堂兴奋阈值的开关一样,他一看见这个,立刻眼睛就挪不动道儿了,反倒是《七侠五义》四个字,还须得反应一下。 ——白玉堂兄弟五人,在江湖上称「五鼠」,又因为行的是侠义之事,所以又称「五义」,不过这五义倒是很少有人去叫。 七侠则是江湖上的七位侠客的统称,不过细说起来,这是写书的人的叫法,但在书中人看来,江湖上的南侠北侠、东侠西侠、大侠小侠,那可实在是多了去了,在其中只取七人浓缩成那个时代,又该取谁好呢? 还不如猫和老鼠显眼呢! 展昭与秦蔻、陆小凤一块儿研究捆龙索,顺带着秦蔻还说什么「用电锯也割不断么」的时候,白玉堂就一直在研究电视机。 第574页 这方方大大,只有二指宽的黑盒子,里头居然有人!而且还会动! 一向见多识广的白五爷也忍不住在心里倒抽了一口冷气,心道:这难道不是法术?这必然是法术吧! 原来千年之后,人人都修习法术,那么这位秦姑娘能搞出跨越时空的奇事,倒是也有迹可循了……只是不知道此世之人能不能飞天遁地?又是不是人人都能降妖伏魔呢?说起来,刚刚那陆小凤似乎说,这只胖大狸奴可以吃人? 白玉堂:「……」 白玉堂和大橘大眼瞪小眼。 大橘歪头。 大橘不喜欢犬系生物,那对鼠系……? 大橘亲亲热热地叫了一声,扑上来玩白玉堂束在金冠里的头髮,翻起肚皮,四爪齐用,扒着白玉堂的髮丝上嘴啃。 白玉堂:「……」 少年华美、金相玉质的锦毛鼠,在宇宙奇幻大猫猫面前,似乎也是一只小白鼠玩具。 他斜着自己那一对极其妖孽的桃花眼,颇为嫌弃地乜着大橘,大橘粗着嗓子嗷嗷喵喵叫了两声,像是个大汉,明明不萌,还非得学狸奴叫唤来强装可爱。 白玉堂被这两声喊得头皮发麻、异常刺挠,伸手毫不留情地把自己的头髮给救出来, 顺带着把窝在身边的大猫给拨弄开。 大橘:o—o 他不喜欢大橘…… 大橘不甘心地又蹭上去,白玉堂失去了耐心,也不管它到底是不是可以一口吞人的妖兽,伸出自己的魔爪就抓住了大橘柔软的后脖颈皮,把它扔远了点。 大橘:o—o!!! 他居然真的不喜欢大橘!! 胖大娇憨的橘猫不忿地叫喊了两声,非常不高兴地去找花满楼,瓷瓷实实地往花满楼的腿上一趴,喵喵叫着催促他赶紧来个全套的盲人按摩安慰安慰它。 花满楼失笑。 花满楼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大橘的脑壳,嗔怪道:「你真是霸道死了,难道每个人都得伺候你不成?」 大橘不忿且激烈地叫起来,白玉堂斜着眼睛瞧它,也没有要过来哄它的意思。 当然啦,其实也不是所有人都喜爱大橘,比如说一点红,他对大橘的手段可以堪称是粗暴了…… 但是大橘也不喜欢他嘛……那就扯平了。 但这一回,它明明很喜欢白玉堂,还主动凑过去求蹭蹭,结果对方郎心似铁,不为所动,令大橘很不开心。 相比较之下,冷血的待遇真的是最差的…… 花满楼一面笑话宇宙猫猫被养得越来越骄纵了,一面也不吝啬自己的劳力,两下就把大橘撸得唿噜唿噜、舒服得眯起眼睛。 顺便再教教白玉堂如何去玩转电视机。 电视的原理,花满楼没研究过,也说不大明白,那就简单粗暴地当做是法术就行了,只是这法术的名字,叫做科学。 里面的山川湖海、男男女女,也好解释得很,这又是另外一种可以将人像记录下来的科学法术了。 白玉堂:点头点头.jpg 所以看见动画片之后,他倒是十分无师自通,只对花满楼道:「这就是令皮影戏更生动的科学?」 花满楼笑道:「这倒不是,科学还是刻录的科学,但需得用画纸一张张描画出来录上去,而后再快速放映,这皮影儿才能如此这般的生动起来。」 就和那种快速翻动的小人书是一个原理。 所以2d动画的成本比3d要大很多。 小人书这东西,是陆小凤这个acg达人收的二手收藏品,流行于二十年前秦蔻的小时候,如今有短视频、有手机、有王者,动画片更是随时可看,小人书这种翻过一次就够了的东西,哪里还有市场呢? 白玉堂听闻此言,倒是有点诧异地挑了挑眉,道:「我以为这东西就是法术一点,就可自动,竟须得这样麻烦?」 花满楼微笑道:「科学正是如此,能做到种种不可思议之事,好似神仙点化,然而细究起来,却皆是人力在后,并无甚捷径可言。」 白玉堂又瞧了一眼头顶的明灯,瞧了一眼透亮洁净的玻璃窗,玻璃窗外,是亮起了点点灯火的钢铁巨塔,似是上元灯节在东都汴梁之中随处可见的火树银花。 这也并不是神仙心随意动,缥缈潇洒就可随手点化出的东西。 如此一想,他又不觉得千年之后人人都会法术、人人都能修成神仙了。 白玉堂把注意力拉回电视机,拉回猫和老鼠。 展昭看了看电视机,又看了看白玉堂。 白玉堂左手一抛,遥控器在空中转了三个圈,又被他随手握住,在指尖像个指尖陀螺一样连着转了好几圈,他扬唇一笑,好似璨璨桃花盛开。 这璨璨桃花说:「不换台,就这个。」 展昭:「……」 展昭还能说什么呢,展昭无话可说。 他也不能不看,因为友情快乐索……啊不,捆龙索。 展昭抬头瞧着电视。 其实要说皮影戏是早期的动画形式,也很合适,皮影艺人们制作出四肢可活动的皮影人,在白色幕布后操纵影人动作,为表达出合适的情绪,往往一面用当地所流行的曲调唱腔去配音,一面操纵影人做出夸张的动作。 而猫和老鼠作为一部基本上连台词都很少有的动画,更是把配乐、夸张的表情与戏剧化的动作运用到了极致。 第575页 无需任何多余说明,也可以无视地域、年代、日常器具的差异,只需一瞧那画面,瞧瞧那猫与老鼠斗智斗勇的情节,任何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连古人都可以毫无理解障碍的去欣赏。 这就是好的艺术。 就是……这蓝猫看起来好像……不太聪明的样子。 比如说狂追老鼠结果还被老鼠狠狠地踢了屁股。 再比如说钻进各种奇形怪状的管道里然后变成了各种奇形怪状的模样。 这动画片不该叫猫和老鼠,而应该叫智慧而尊贵的老鼠大爷和他愚蠢的大猫咪玩具。 白玉堂:乐.jpg 白玉堂:乐不可支.jpg 白玉堂:哈哈大笑.jpg 白玉堂意有所指,一语双关:「这蠢猫儿!」 展昭:「……」 展昭:「……」 展昭无奈地抿了抿唇。 白玉堂整个人八风不动,安然且愉悦地坐在沙发上,似乎是今晚就打算坐在这里不挪开了,非得看电视里的愚蠢蓝色展昭出上一百个洋相才算完。 而且展昭日常不穿官服的时候,的确是经常穿着件简谱的蓝布衫,白玉堂一直觉得那衣服似乎都快要洗髮白了……开封府俸禄这么低么?蠢猫连件衣裳都买不起? 其实还真没有……开封府四品带刀侍卫的俸禄其实不低。 作为京城,汴梁城寸土寸金,普通官员的俸禄想要京城落地生根是不大可能,租房的房价也不甚便宜,但是展昭住的是开封府的官舍,平日里吃喝都在府衙之内。 他生活简谱,头上也不带冠,日常都只用个布条一绑起来就了事,至于什么摺扇、跑马、赌戏、瓦舍,都是一概不去的,连酒都不怎么喝,酒楼都不怎么去。 哦对了,大宋规定官员不得入酒肆。 也没见别人这么懂规矩,偏生展昭这四品武官儿,在被文官排挤得没边儿的人,倒是一丝不苟,说不进酒肆、就不进酒肆,哪里还有一丝豪侠的味道? 按理说他的俸禄存下来的应该也不少……不过这倒是想岔了,展昭是个月光族。 ……他的钱都拿来安顿各种案件的受害苦主了。 每次都是身上有多少就给多少,偶尔白玉堂同他一块儿时,看见他这作风,免不得要大翻白眼,奚落两句:「就你那点银子够做什么?」 然后自己给锭大的。 白玉堂也喜欢散财,不过他有的是财,散不散的对自己的日常生活根本没什么影响,哪像展昭,衣裳都洗得发白 了,还浑然不知,根本不记得要换。 这么一想,倒是觉得他真的有点蠢了。 蠢猫蠢猫,气死蠢猫~ 白玉堂乐呵呵地看《猫和老鼠》,展昭因为和他的手捆在一起,也只能乖乖坐在沙发上,不能扭头就走。 而且这白玉堂是真的幼稚…… 展昭瞧了一眼自己这位没承认过的损友乐呵呵的侧脸,忍不住无奈地勾了勾唇,轻笑了一下,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在了电视上。 ——既然来了,那也的确该领略领略千年后的风采,况且这影戏还当真很有趣。 秦蔻坐在沙发上,坐在陆小凤和一点红中间的位置,一面喝橙汁,一面吃一点红剥的暖乎乎糖炒栗子,一面也在看猫和老鼠。 这动画片就很神奇啊,无论从哪一集开始看都能毫无障碍的看下去,无论是从什么情节开始看,都能让人在三分钟之内被吸引住。 谁小时候能不爱看猫和老鼠呢? 她还记得小时候自己和外婆一块儿看,咯咯笑个不停,她爸爸回来,西装外套往衣架子上一搭,瞧了一眼,然后……不动了。 接下来就变成了三个人一块儿看,她又聪明又精英的大学教授妈妈回家来,看到的就是三只对着老鼠打猫嘿嘿傻笑的哈士奇。 安宁老师:「……」 安宁老师没忍住笑了,把衣服换了,给女儿倒一杯橙汁,自己也坐在沙发上,四个人一块儿享受静谧欢乐的动画片时间~ 现在的场景也差不多啦。 而且白玉堂不知道在脑内脑补什么,在代入谁和谁,总之笑得异常开心,见牙不见眼的,就差当场和褐色聪明小老鼠杰瑞义结金兰,从此陷空岛五鼠变六鼠,管叫御猫跑不了~ 展昭与他并排坐着,一面摇头无奈地笑,一面端起放在面前的橙汁儿喝一口。 陆小凤之前没看过这个,此刻也津津有味的看着。 这倒不奇怪,陆小凤看什么东西都很津津有味,在路上瞧见一只蛾子都能看半天。 让秦蔻觉得神奇的是,一点红和阿飞居然也被吸引了。 阿飞抱着一桶秦蔻塞在他怀里的薯片,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电视机,显然完全被这诙谐夸张的动画片 给吸引了,两只眼睛里都倒映的是电视的光。 秦蔻见惯了他十分早熟且冷淡的老成模样,这样偶尔表露出来的小孩心性……上一回还是在秦蔻第一次带他去吃炸薯条的时候。 秦蔻觉得这样的阿飞可爱极了,所以才时不时地去买炸薯条去投餵他,结果后来阿飞的反应就平平了。 切,真是喜新厌旧的小孩子! 而一点红一开始就随便看了两眼,主要的注意力还是集中在给秦蔻剥糖炒栗子上。 但是那个背景音乐当真很……怎么说呢,就很吸引人的注意力,一点红从杀手转行自媒体,本来就在研究如何吸引人的注意力……所以他的目光就自然而然地转移到电视上了。 第576页 看见愚蠢的蓝色大猫变成了个茶杯头的形状,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会心的微笑。 秦蔻:「……」 秦蔻:「噗嗤。」 一点红回过神来,问:「我接着剥?」 秦蔻像只三花猫一样亲密地蹭蹭他,说:「不用啦,我都吃好多了,一块儿看电视嘛。」 一点红微微一笑,本来想上手摸摸她的脸,但一抬手,手上一股糖炒栗子的甜香,那还是算了。 他的手又放了回去,找了张湿巾,仔仔细细地把自己的每一根手指擦干净。 秦蔻把目光转回电视,顺便从茶几下面的小抽屉里拿出薯片、肉干、巧克力和果冻来,分给新朋友一块儿吃,展昭朝她微微笑了一下,并没有拒绝,只是温声道:「多谢。」 展昭其实是一个处世非常周到的人,也非常明白如何去读氛围,他不是那种刻板的「不拿百姓一针一线」的人。 甚至面对比他等级要低的官员,他还知道怎么用自己的官威去压人。 曾经,展昭为了震慑一个草菅人命、还敢出言煳弄他的狗官,竟是反手一掌,重重掴在那人面上,令那人颜面尽失、肝胆俱裂,最终因为慌张而自露马脚,被展昭逮个正着,押到开封府餵铡刀去了。 所以在这么和乐的氛围之中,他又怎么会拒绝主人家的好意呢? 他与白玉堂分食薯片,这种脆脆的、带着油香且有盐的原味的零食大大地征服了白玉堂,他咔嚓咔嚓嚼个不停,顺带着配上味道 颇有些奇妙的冰可乐,认为这是最妙的搭配。 秦蔻总觉得自己好像回到小时候了。 她大大地喝了一口果汁,惬意地缩在沙发上,顺带着用手机搜一搜展昭和白玉堂。 ——毕竟,这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风靡的东西,且七侠五义与古龙金庸还不同,原着三侠五义的作者是清朝人,那会儿子的白话小说对现代人来说,阅读起来趣味性不强,即便是热爱武侠小说的秦爸爸,家里也没有这套书。 在评书盛行的地方,与包公、三侠五义有关的故事,是用评书讲出来的《五鼠闹东京》,故事最后以白玉堂喜提编制内工作为结束。 但是x市不流行评书,x市老一辈人听秦腔。 秦蔻呢,秦蔻小时候估计是看过几集《包青天》的,对那个经典的包公形象印象深刻,除此之外,还总记得他们升堂时候的画面。 黑黢黢的包公、白花花的公孙先生、绿油油的张龙赵虎王朝马汉,还有红抛抛的御猫展昭……往明镜高悬的牌匾底下一站,好似一排五颜六色的萤光棒,又不自觉地联想到美髮店前面的那个旋转彩灯……配色看的人眼睛痛! 除此之外,就只记得展昭超帅了。 再偷偷看一眼坐在沙发上、如青松修竹一般的红衣青年,秦蔻在心里暗暗点头:嗯,不错,小时候的印象没有错,展昭的确超帅!! 第235章 展昭不仅帅,脾气还很好,人也很有耐心,还会回答秦蔻莫名其妙的问题。 比如秦蔻问:「包大人的额头上真的有小月牙么?」 展昭俊秀的面庞上就露出了一抹困惑之色。 但他还是点了点头,说:「有,是胎记。」 秦蔻挠挠头:「所以,包大人真的像传说中一样黑黢黢的么?抱歉,包公美名流传千年,我真的很好奇包大人长什么样子呢。」 展昭失笑。 展昭道:「唔……秦姑娘若要问这问题的话,那的确是……」 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似乎在思考自己该怎么来形容自己的上司,半晌,他斟酌着语言,委婉地道:「半夜倘若包大人身着黑衣,那的确是叫人难以发现,只叫人觉得有个小月牙在凭空漂浮,或者是一排白牙忽然出现消失……」 而且包大人或许是因为断案压力比较大,这二年来身形的确胖大了不少,文官掐架的时候没少因为黑且胖被别人唾沫横飞的骂,回来之后气得连饭都吃不下了。 秦蔻:「……」 白玉堂:「噗嗤。」 秦蔻:「……我觉得你可以不用这么委婉。」 这听起来比直白的说包公是个黑炭还要杀伤力大得多。 展昭轻轻一笑,没再多言。 秦蔻又问:「所以,包大人夜审鬼案的时候,额头上那个小月牙真的会发光么?」 她总记得自己看过这种特效,而是几l十年前的特效嘛,看上去就像是包公头顶上有个车前灯。 展昭:「……」 展昭失笑:「这倒没有。」 秦蔻:「唔……」 诸如此类的无聊问答,展昭一点儿没觉得冒犯,一一作答,白玉堂舒舒服服地靠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露出靴子底上镶的玉石来,一派珠光宝气的作风,顺带着咬了一口小奶糕。 秦蔻家的双开门大冰箱,一打开,里面全都是各色饮料啤酒双皮奶绿豆沙,冷冻层呢,一大堆一大堆批发来的冰激凌占了足足两层,剩下两层,才拿来塞各种冷冻速食。自一点红这个居家型男常驻之后,冰箱里的 肉蛋奶之后的东西才逐渐多了起来。 这冰箱看上去像是家里有个非常受到溺爱的小朋友似的。 小朋友阿飞表示并不接这个锅。 奶糕是最近买的,原因是秦蔻突发奇想,想要回忆童年,于是买了一堆大白糖、糯米糍、小奶糕和盐棒冰塞满,正好今天拿出来款待新朋友。 第577页 白玉堂显然是一只牙口非常好、根本不怕冻的白老鼠。 毫不客气地一口咬下,外层被冻出透亮冰晶的方形小奶糕便被咬下来一块。这被咬下来的截面是一丝一丝的,东西含在嘴里,用牙齿去咬,能咬到非常紧密的奶味。 北宋商业极其发达,东都汴梁夜夜笙歌,夏天想要吃一口冰饮子,选择实在是很多:紫苏水、荔枝膏、冰雪冷元子、甘草冰雪凉水、水晶皂儿1……与奶油相关的东西倒是少了许多,多是昂贵的细点,倒是没有这样紧密、浓郁的冻品,叫白玉堂也吃了个新鲜。 他顺手又拿了个糯米糍吃。 这里头倒是有他熟悉的东西——糯米。 糯米似乎自古以来就被人们做成甜品,芝麻白糖的汤圆要用糯米来包,白白胖胖,软糯粘牙,里头的黑芝麻馅加了猪油,更显得香气浓郁;汴梁的夜市上卖的冰雪冷元子也是,此物是将绿豆蒸熟,脱皮碾成泥与糯米粉一块儿和起来,团成小圆子再煮,煮熟后浸入冷水之中沁得冰凉,吃时便是浇上蜜水、各色鲜果,要是去大酒楼里,也能吃上一碗加了酪浆和樱桃的冷元子。 这糯米糍看起来更像是一个被锤扁了的大汤糰,不过里头的馅料不是猪油芝麻,也不是白糖五仁,而是充满奶香、又柔又滑的奶油——就是或许此物的确在冰窖之中被冻了太久,奶油里有被冻住的冰晶,吃起来还能听见嘴里偶尔响过的咯吱声。 其实现代人都明白这其实是因为奶油的质量不好,里面肯定加水了,所以析出了冰晶,不过在古人看来,这倒是显示出了此地冰窖极有规模,才能常年保存这样的冷冻奶制品。 再转念一想,连皮影都能动起来,连人都能出现在那二指宽的「电视机」里面,有个极其神奇的冰窖又怎么了?正常得很。 白玉堂懒洋洋地接受着投喂,忽然眼睛一眯,坏笑道:「你只问包大人如何如何,为何 不问问我卢大哥如何?」 那还不是因为你的卢大哥的确没什么存在感么! 秦蔻正要说话,忽然觉得不对劲,脖子一转,瞧了白玉堂一眼。 白玉堂金相玉质、白缎金冠、剑眉入鬓、潇洒不凡,活脱脱就是个潇洒俊秀的富家公子哥儿,只是他手上捻了个……五毛钱的中街冰点糯米糍,嘴角还沾了一点白色的糯米粉,让他看起来有点诙谐。 秦蔻眯了眯眼睛,狐疑地说:「你在套我的话么?」 她以前是对这样的套话一丁点的概念都没有的,因此在还未曾想清楚如何同楚留香坦白的时候,就被当面问出了「秦小姐是不是认识我们」这样的话…… 几l次下来,她的雷达已经十分敏锐了。 突然提什么卢大哥。 包拯,包文正,这是歷史上的大清官,名垂青史的人物,秦蔻对他感到好奇真是再正常不过,多问展昭两句,也十分正常,但是,卢大哥是谁呢? 卢大哥,是白玉堂的结拜大哥,陷空岛五鼠之首——钻天鼠卢方。 这名字放在他们那个时代的江湖,自然是赫赫有名的,然而再有名那也只是一介平民,基本在史书上捞不到什么记载,除非做出了不小的成就,那或许能在《食货志》上瞧见。 白玉堂冷不丁地来这么一句,或许是在试探他们五鼠到底有没有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 又或许是因为她对展昭与白玉堂的态度太过熟稔,就好像是那种「啊!原来你们是长这个样子的啊,久仰久仰」的态度,这才让他产生了一定的疑虑,非来上来试探试探? ……估计是后者。 白玉堂勾唇一笑,并未否认,而是直接地道:「我看秦姑娘瞧着我们二人的神情不似瞧见陌生人。」 展昭没说话,但面上却也没露出惊奇的神色,显然与白玉堂的想法是一致的,只是他刚刚瞧见秦蔻的兴致太高,不愿直接问出口罢了。 秦蔻:果然如此.jpg 这就没什么办法了,这些在江湖上、朝堂上混的侠客们,一个个都跟人精似得……说句实话,像展昭搁现在,高低得是个国家级的刑侦专家,还得是经常上电视的那种专家,说不定还会去各种学校里开讲座…… 要让她在这种人面前反侦查是不是太难为她了? 况且她本来也没打算瞒着。 秦蔻一指陆小凤:「你来解释!」 陆小凤:「……怎么又是我?」 秦蔻笑眯眯:「因为你能说会道、长袖善舞啊。」 陆小凤不屑地说:「……切,尽给我带高帽子。」 话虽如此,他还是清了清嗓子,开口了。 于是展昭与白玉堂就又得到了一个惊人的答案。 ——他们,居然是一本武侠小说里的人物。 当然了,严格来说,其实《七侠五义》并不能称得上是一本武侠小说。 武侠小说的发展,最早要从《唐传奇》说起,其中虬髯客、李靖、红拂女并称「风尘三侠」,放荡不羁的江湖异人虬髯客如神人降世一般,或许可称得上是最早的侠客形象了。 而后至清代,方有《七侠五义》,有了南侠展昭与锦毛鼠白玉堂的形象,时间再往后走,有平江不肖生《江湖奇侠传》,还珠楼主《蜀山剑侠传》如惊天霹雳出世,影响深远,而后才是风靡一个时代的金古梁温。 第578页 七侠五义时期,只能说是具有了一点武侠小说的雏形。 这就导致这本古典小说其实与大多数现代人脑海里的「侠以武犯禁」有着一定的区别。 展昭在耀武楼前为皇帝演武,难免瞧起来叫人不大爽快,白玉堂初期不忿,在东都汴梁闹下大案,但最后喜提编制,也供职于开封府,连带着他的四个哥哥们也各有官职…… 展昭的确是没那么酷的。 比起潇洒写意的令狐沖,比起将皇帝的屋顶当做决斗乐场的西门吹雪与叶孤城、比起小偷中的佳公子、强盗中的大元帅,他的确没那么酷。 但他的风骨、如朗月清风般正直的心、温润周到的为人处事、还有那一抹无论在何时、在何地都能叫人心悸的绛红身影,在上个世纪,也曾落在无数人的心尖,成为儒侠典范,一代男神。 不错,这热潮正是由1993版的《包青天》所引起的。 陆小凤没看过《七侠五义》,但他涉猎极其广泛,的确在电视上看过几l个不同版本的开封府故事,此刻解释起来,倒是也没什么让人 听不懂的。 ……这比穿越时空什么的要惹人震惊得多。 展昭一言不发,接过ipad,细细去看陆小凤提到的那小说的目录。 也刚巧,这《七侠五义》是章回体小说,每一章的标题都是概括此章内容的两句对仗小诗,想要知道书中写了什么,不必像无情和冷血一样,苦哈哈地埋头苦读大半夜还只读出一个「下面没有了」的结果,展昭只需扫一遍目录,此书的内容,自然就可知道个大概了。 他也的确是这么做的。 不过越看,他倒是越疑惑。 包大人、公孙先生、四大校尉,陷空岛五鼠,这都是熟人。 五鼠闹东京,这也是有过的事情,不过再往之后来看,事情的发展与书中就开始不同了。 三鼠并未上金殿试艺,锦毛鼠也未曾受封四品带刀护卫,与他成为同僚。 事实上,白玉堂因在汴梁作乱一事,被他的兄长们一齐送上京来赔罪,包大人既往不咎,在官家面前力保锦毛鼠。 当今的官家脾气好得不得了,在书房议事时,包大人太激动唾沫横飞,喷了官家一脸,他也能面不改色地一抹脸,接着听包大人输出。 这样一个官家,自然不会动辄喊打喊杀,见爱卿包拯力保,也就松松放过了。 官家的确欣赏白玉堂的武功与气度,想要给他封个官,不过白玉堂不卑不亢、进退有度地婉拒了。 婉拒就婉拒了呗,朝廷倒是也不大缺人。 于是白玉堂继续做他的锦毛鼠,在江湖上行侠仗义,展昭继续留任开封府,在朝堂上助包大人一臂之力。 与书中所写截然不同。 另外说到开封府,开封府近年来办了好几l个大的案子,先是铡了抛妻弃子、欺君罔上的驸马陈世美,又是破了真假状元的大案,之后又破血云幡一案,将这件可怕的宝贝彻底封存。 但是,血云幡一案,在这书中却全然没有踪影。 展昭平时不大爱看话本子,不过偶尔也在茶楼听说书先生说过书,大致知晓这类话本是什么样的东西,自然是以惊险刺激、引人入胜的情节为佳。就说那血云幡一案,一经传出,事情之离奇可怖,立刻便引得全汴梁的说书人都开始说这一 段儿故事。 展昭与那血云幡一案的主犯连彩云有过一段无疾而终的隐秘感情,连彩云于公堂之上死在他的怀中,令他那段日子心情郁郁、不能释怀,偏生一出去巡街,满大街都在讨论血云幡,实在令他难受,还是白玉堂半夜翻进开封府,把他从官舍之中拖出来喝了一夜的酒,他醉后吐露了个干净,这才舒服一些。 但说书人口中那段真真假假的故事,也的确自此风靡汴京。 这样一段故事,本该是最引人入胜的情节,怎会不记录在书中?倘若他们真的是书中之人,怎么会有这样一段空白? 展昭压下心头的疑惑,接着往后看,眼神快速地扫过一行一行的小诗。 忽然,他的目光定住了。 他的嵴背似乎也在一瞬间僵硬。 白玉堂在用吸管喝酸奶。 他其实不愿与展昭表现得太过亲密,不大愿意与他同看一书,想着等展昭看过,自己再看也是一样的,因而此刻还正瞧着二郎腿靠着沙发呢。 感觉展昭不对劲,白玉堂眼睛一斜,挑眉道:「猫儿?」 展昭不动,也不回应他,润如墨玉一般的双眸紧紧地盯着那一行令他心神震动的小字。 白玉堂狐疑道:「你瞧见什么了?怎么这个反应,总不能是五爷我死了吧。」 说着,伸手要去拿那ipad,展昭面无表情,拿着ipad手一扬,躲开了白玉堂的手,没让他拿到。 ……他还真说对了,展昭瞧见白玉堂死了。 ——那一章的回目,叫做「三探沖霄玉堂遭害」。! 第236章 ……沖霄楼是什么? 白玉堂身形轻灵如风,精通机关,进皇宫都如同说着玩一样,这沖霄楼究竟是什么地方,竟能让玉堂三探沖霄而最终……遭害? 展昭的眉头紧紧地拧了起来。 白玉堂挑眉。 他吸了吸嘴里的吸管,酸奶盒子发出一声空响,这是里面的东西被喝完时才能发出的声音,白玉堂随手把空盒子扔进了垃圾桶里,随即,他的左手忽然动了。 第579页 白玉堂的惯用手是右手,但他的右手此刻与展昭的左手捆在一块儿,不大好动弹,于是他便使左手。 即使是平时不惯用的手,他出手也是极快的,只见他不由分说,伸手便抢,展昭反应极快,捏着ipad与他过了几招。 不过白玉堂可太懂他了。 虽然他和展昭掐架都掐出习惯来了,若换了平时,必然要好好地与他对上几招,不过这里这么多人,他倒是也没有要当众卖艺的意思。 只见白玉堂面色不变,抢东西的攻势却忽然凌厉了几分,大有一种——你不给我,我就直接撕票的感觉。 被撕的票是秦蔻的ipad…… 展昭无声嘆息,倏地停止动作,手心向前一送,主动认输,把ipad送入了白玉堂的掌心。 白玉堂扬唇一笑,毫不客气地受了这份礼。 然后他就看见自己死了…… 白玉堂:「……」 白玉堂:「……」 白玉堂惊了:「……我这嘴开光了?」 展昭:「……」 展昭望天,无奈道:「玉堂,认真些。」 白玉堂这个当事人的反应比展昭要淡定多了。 这似乎是侠客们的通病。 他们通常来说,对自己的生命看得并不是那么的重要,像是随时准备为他们心中理想的事情而献身一般,但对朋友的性命却看得非常重要,倘若要他们为朋友去死,他们也只会眼睛也不眨一下的照做。 倘若今天这书中记载的未来,是展昭死于非命,那么展昭一定也是面不改色的,白玉堂却一定见之色变、拍案而起。 所以,白玉堂这个淡定的反应,还真是相当的正常。 白玉堂斜着眼乜了展昭一眼,就看见自己这位未曾承认过的好朋友抿着薄唇,剑眉微蹙。 白玉堂道:「我说猫儿,你该不会考虑着哪天真的遇到了沖霄楼,你要替我进去探一探吧?」 展昭:「……」 还真是! 这,这简直就是侠客们刻在骨髓里的做法!好像大家都不大喜欢商量着来,亦或者是因为,商量来商量去的,总得有人去赴险,争来抢去,还没由来叫人心烦,实不爽快! 与其如此,不如自己代友前往。 所以展昭看到那行字的第一个想法,当真是若遇到了沖霄楼,他是宁死也会拦着玉堂,自己进去一探究竟的。 所以白玉堂来抢ipad的时候,他下意识的反应就是要躲、要瞒,不要叫玉堂知晓此事。 不过这也只是一瞬间的下意识想法罢了,无关理性,均是感性在作祟。 展昭的脸上浮起了一丝被看透的窘迫之色来,随即握拳抵在唇边,有点掩饰性地轻咳了两声,才道:「……我当然不会这么做。」 他正色道:「此书的内容……与你我所经歷之事有相同之处,也有迥然不同之处,既然如此,书中所言,有可能不会发生,却也并不能当做玩笑置之不理。」 白玉堂道:「这是自然,你当五爷我是谁?两眼一蒙睡大觉的蠢汉?」 展昭放松了些,面上浮起了一点笑意,又道:「况且你我既然提前得知了这沖霄楼之事,自然要好生研究,哪有不提前准备的道理。」 白玉堂道:「我方才翻看了一下,实在不明白……这沖霄楼既然是机关重地,怎么我会只带一袋子飞蝗石就进去,我看此书可以看,但不可尽信。」 展昭无情吐槽:「你那艺高人胆大的性子,还真保不准。」 白玉堂冷笑:「哼。」 展昭抬头,去瞧坐在沙发另一侧的秦蔻,道:「不知秦姑娘是否可以将此……此宝镜暂时借与我二人一观?」 秦蔻说:「没问题啊,你们当然是想看多久就看多久,也可以在这里想待多久呆多久。」 展昭意图伸手作揖,一牵动手, 立刻又想起了有只白老鼠的爪子和自己连在一块儿呢,因此只得作罢,只是温声道:「如此,展某谢过姑娘。」 秦蔻刚才听了一气,大约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于是便说:「所以,你们打算研究如何破了沖霄楼?」 白玉堂道:「楼内的机关自然要研究的。」 白玉堂精通机关,一听见自己未来会死在重重机关之中,不免有些不服气,只心道是:倒叫五爷好好看看,究竟是何等厉害的机关,可千万别是个假把式! 展昭道:「这沖霄楼既然机关良多,构造精巧,恐怕早就动工。我虽没看文章,不知晓这沖霄楼究竟是何方神圣所建,不过探沖霄楼终究只是手段,重要的还是为何要探,倘若提前就能得知阴谋,提前就能截断阴谋,这沖霄楼不探也罢。」 展昭又不是楚留香。 如果是楚留香的话,他是必定要进去探的,因为他那个人好奇心太强,江湖上一旦出了什么新奇的兵器,不管有多么危险,他总是想要见识一二。 常言道:好奇心害死猫,结果在秦蔻这里,御猫倒是矜持有度,不多看不重要的蟑螂一眼,但盗帅却像只时刻瞪着圆熘熘大眼睛的大猫一样,东奔西跑,随时准备伸出他的爪子去扒拉扒拉自己不认识的东西。 要说阿楚哥像大猫…… 钢、钢铁雄猫。 秦蔻:「……」 秦蔻被自己的内心os给雷到了。 展昭又道:「只不过,展某还有一事不明。」 第580页 秦蔻:「嗯?什么?」 展昭便说了他们的经歷与书中大不相同的事情。 其他的事写不写的,倒是也没什么,但白玉堂的人生轨迹实在偏离得太多,书中他是四平带刀的白护卫,与他一红一白两道萤光画棒戳在公堂上,现实却是白玉堂仍潇洒人间,并无半点想要踏入公门的想法。 秦蔻沉思了片刻,忽然问:「你刚刚提到了杀人的幡旗?」 展昭道:「不错,那是件颇为邪性的宝贝,名叫血云幡,号称是杀一人、救一人。倘若有人在它周围流血,它便会无风自动,好似一张裹尸布一般,将人紧紧裹住,吸成干尸。」 秦蔻:「……」 听起来 很像是什么逼人强行献血的午夜灵异献血车一样。 但是她总觉得在哪里听过「血云幡」这个名字。 陆小凤一面摸着自己的鬍子,一面道:「血云幡……血云幡……啊!我想起来了!」 这不就是93版本的包青天里的一个单元么! 还有捆龙索,他好像也似曾相识,在网上略一搜索,就搜出来了。 是另一个版本的《七侠五义》电视剧。 两个版本的展昭,均是绛红官服、黑色官帽,剑眉入鬓,清风朗月。 只不过其中一个瞧着正值壮年,浑身都散发出一种成熟男人的魅力,另一个五官极为精緻俊秀,演员年纪看上去有点小,不免显得有点面薄腰纤,虽然行为举止温柔稳重,与前一位演员相比,却难免叫人觉得满是青葱岁月。 而真正的展昭本人呢,自然也是一代儒侠,既如春风般和煦,又尽显武人英姿。 陆小凤:「……」 陆小凤满面严肃地盯着自己的手机。 他这样的表情其实是很少见的。 展昭在开封府任职多年,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他认人是极为准确的,一瞧见陆小凤,便知道这是位可爱的人,与玉堂的性格在烂漫的方面有些相似,但又比玉堂要松弛许多,不论见了什么事,也能用轻松的心态去面对。 所以……这样的人,露出这样严肃的神情,那显然是出了一些大问题的。 展昭苦中作乐地想:不会是我也死了吧? 秦蔻倒是比展昭还紧张,问:「……怎么了?怎么了?你看见什么了?」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的鬍子,忽然长嘆一口气,道:「没看到什么,我只是在想……」 秦蔻:「嗯?」 展昭:「嗯?」 白玉堂一只手撑着自己的腮帮子,另一只手一下一下滑动着ipad的界面,懒洋洋跟风:「嗯?」 陆小凤严肃地说:「为什么展昭的选角个个都是帅哥。」 而他就千奇百怪的!!!要么是看起来四五十岁的中年陆小凤,要么是满头脏辫的街头aka陆小凤,要么是超搞怪版让人做噩梦版陆小凤……要不是有那个特别可爱英俊的版本,他估计是对这 些改编版都要产生严重的心理阴影了。 每当这个时候,他都会在心里把无辜地西门吹雪拉出来,仔细回想那几个不应该叫西门吹雪,而应该叫西门吹炭、或者西门马面的演员拉出来,以此获得一点「还有人比我更惨」的低级快乐。 也可以回想一下性转版本的无情大师姐,再想想正牌的无情大师兄在看到性转版的自己在和小师弟谈恋爱时的那个复杂至极的眼神。 顿时就觉得其实自己不算太惨,毕竟也没有人把他性转成一个红披风的小姑娘,对着司空摘星娇嘟嘟地喊「司空大哥~~」。 也没有人给他塞一个明明六十非说二十的西门无恨乖女儿…… 结果没想到展昭的演员一个赛一个的俊秀风流、英武过人tat 人比人真是气死人o(twt)o 陆小凤:>皿<!!! 秦蔻:「……」 展昭:「……」 白玉堂的目光一转,从他手中的ipad转到了陆小凤的脸上,似乎觉得他这人极为有趣一样。 秦蔻一脸嫌弃地看着他。 展昭迟疑道:「演员指的是……」 陆小凤道:「喏,就是这个咯。」 电视剧嘛,很好理解的,展昭也不是没瞧过唱堂会戏的,每个戏班子,不都有一个扮关公的,也都有一个扮曹操的角儿?异曲同工之妙罢了。 只不过千年之后的娱乐,从茶楼戏楼转到了电视机上。 展昭倒是不甚在意千年之后扮演自己的人到底俊秀不俊秀,只瞧着那两部剧集的单元与简介,看了片刻,道:「这里头……似乎都有在我们身上发生过的事情,也都有杜撰的情节。」 那或许就是……展昭与白玉堂生活的那个北宋,其实并不是单纯书中世界的平时时空,而是一个更加复杂的,糅合了多种民间传说、电视剧集的平行时空。 所以,展昭与白玉堂若是想更多的被剧透一下,光看原着,可能远远不够,还须得把这些大小剧集一箩筐地给看完,别人看剧集,那是当做魔改来看的,主要求的就是一个辣脑袋,但他们却不大一样,他们必须认真地对待所有的传说故事、电视剧集,并且认真分辩,什么是有 可能发生的,什么是不大可能发生的。 再一看93版的包青天,236集! ……得亏来的不是什么xx布袋戏里的布袋戏人偶,不然一看,好傢伙,一千多集,都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始下嘴,那还不得当场就眼前一黑呀! 第581页 说起来,布袋戏也算是武侠世界观么?假如真的开到布袋戏,出来的到底是人还是会动会说话的人偶? 秦蔻:「……」 莫名有点恐怖谷。 算了,以后不手贱就完事了,武侠开盲盒游戏这几个月内她玩得太多了,暂时也再打算去认识新的朋友了。 胆子不是很大的秦蔻小姐以非常细微的幅度又朝一点红靠了靠,依偎了一依偎。 对展昭、白玉堂二人的死活漠不关心的一点红一直都很尽职尽责地当她身边的一根柱子,感知到她细微的动作之后,一点红侧头瞧了一眼,也以非常细微的幅度朝她靠了靠。 而另一面的展昭,自然也已决定要把这些浩瀚如烟海一般的各色资料全都看完。 不过很显然,他们只能呆在这里看。 毕竟,总不好把人家的电视机搬走吧。 秦蔻也很大度,她总觉得,不认识归不认识,但是既然认识了,那就总归是一种难得的缘分,缘分摆在这里,能帮则帮。 所以展昭与白玉堂二人顺理成章的就留在了这里,展昭是个为人十分克己復礼的人,似乎觉得住在一个陌生女孩子的家中不大好,但事发突然,又实在没有办法,他心中歉疚,连着说了好几声抱歉了、叨扰了之类的话。 白玉堂倒是比展昭自来熟多了,并不觉得有什么,况且一个人刚被剧透未来会死,即便表现的不甚明显,心绪也难免会有一定的影响。 秦蔻无甚所谓,她家现在其实更像是一个侠客旅馆,来来回回,总有人来住。 她轻车熟路地安排住宿——花满楼与陆小凤一向是住在一间屋子的,这不用动;自阿楚哥走了之后,阿飞就一直住在另外一件客房里,影音室现下被改造得像是另一间功能齐全的卧室,归属于傅红雪,不过傅红雪现在不在。 所以秦蔻就把阿飞赶到傅红雪的地盘去休息了,因为展昭和白玉堂被物理绑定了,客房里 的床更大,睡两个人是绝对没任何问题的。 阿飞人很乖,并不会像寻常小朋友那样耍小脾气,他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不过他抱着自己的被子进影音室的时候,还是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似乎是不想进入他人领地。 秦蔻狐疑眯眼,阿飞飞快地扭头瞧了她一眼,然后一言不发地推门进去了。 大晚上的,又因为要理清这些事花了不少时间,现下已然已经凌晨。 秦蔻打了个哈欠,教了教这二人如何使用淋浴头和自来水,心中不免很是自得地想:热水和莲蓬头,那简直就是古人虏获机,百试百灵,当时一点红多么冷酷一人,洗了个热水澡,立刻舒服得看起来像只翻出肚皮的大猫。 ……这显然是记忆的美化作用在作祟。 但她今天想岔了,展昭和白玉堂一个也没享受上这伟大的现代科技,因为他们关系再好,也不可能一块儿进浴室,因为这个友情快乐索,他们两个人大眼瞪小眼,思来想去,不管是一块儿进浴室还是一个人蹲在门口等,那都奇怪得很,遂放弃。 生活水准本来相当高的白五爷开始感觉不满。 第二天早上,因为在洗漱台无法同时站两个人一块儿洗脸,而又来了一场鼠猫大战。 ……主要是因为白玉堂昨晚上看了猫和老鼠,对掐架这件事更热衷了点。 早起准备练剑的阿飞不但不阻止,反而在旁边瞧得十分入迷,就好像几年之前,他在荒原之中,瞧见白鹤大战蟒蛇一般,这场猫鼠过招,也令他若有所思,好像又悟到了什么自然界动物大战中的深刻道理。 大橘嘴里叼着陆小凤之前给它买的老鼠玩具一脸无辜地路过。 白玉堂停了一瞬,盯着大橘嘴里那只毛绒绒白老鼠,无视了展昭的停战请求,掐架掐得更凶了。! 第237章 这无疑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早晨。 昨夜又下了一夜的秋雨,秦蔻入睡时,听见敲打在玻璃推门上的雨声。先开始是零星几点滴答,逐渐变成淅淅沥沥的细雨,而后,雨连成了细密的雨线,连成了一片白噪音的雨幕,除却看不见新月之外,一切都很好。 秦蔻一向喜欢听着雨声入睡,这总是令她感到天地也似乎被雨幕所阻隔,只剩下了这个房间、这个被窝和她……他们。 她睡得很好,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金色的阳光透过墨绿窗帘的罅隙,在她软乎乎的被子上落下一道光栏。秦蔻懒洋洋地把自己的腿伸了出去,令那一道光栏落在她的小腿上,似乎感觉到了一丁点来自太阳的温度,但又似乎没有。 一点红早起了,他是天生不需要那么多睡眠的人,无论折腾到多晚,第二天早上,依然能精神抖擞、早早地就起来。 在傅红雪和花满楼都不在的日子里,他会接过照顾她的花花草草这一任务,他跟傅红雪连眼神交流都欠奉,但居然也能因为这个话题说上一两句话。 秦蔻第一次看到他们两个人心平气和地交流的时候,甚至觉得她在做梦,还伸手在自己的胳膊上掐了一下,「嘶」了一声,才摇头晃脑地走掉了。 今天这事儿l不归一点红管,今天花满楼在呢。 花满楼对待植物就好似修炼成精的龟背竹妖怪在面对他愚蠢的徒子徒孙一样…… 秦蔻睁眼的时候,她的冷萃冰咖啡就已经放在床头了,显然是一点红闲着没事儿l做,顺便帮她把咖啡端上来了。 第582页 不过现在其实也不是早上了,打开手机看一眼时间,早上十点二十五分。 秦蔻端庄地平躺着,忽然扭曲着身体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然后慢腾腾地爬起来,随便从长满了衣服的椅子上翻了一件长袖t恤裙给自己套上,一面挠头一面进了浴室。 十分钟后,满血復活,出来喝咖啡。 今年大家似乎对□□的需求终于进化到了一种丧心病狂的程度,开始把两大□□来源——茶与咖啡结合在一块儿l来喝,秦蔻这样一个走在时代尖端的弄潮儿l,自然也要尝一尝。 说实话,想法是 好想法,但实践起来都不咋地。 譬如某连锁咖啡店出的茉莉茶咖,喝上去一股浓重的茉莉味道,在嘴里久久不散——咋说呢,就是真的喝泡得浓浓的七窨茉莉银针,都不可能能喝到这么重的茉莉花香。 所以,科技的味道。 再比如说,x市着名的本地奶茶连锁品牌也开始涉及茶咖,味道上来说还行,不过对于秦蔻这种血液里都流淌着咖啡的重度上瘾者来说……那玩意儿l顶多只能算是咖啡味的饮料,在她心里的地位和冰箱里的苦咖啡雪糕差不了多少。 不过最近她倒是买到了一个不错的茉莉茶咖的咖啡液,浅烘焙耶加雪菲加茉莉绿茶,做冷萃相当不错,果香明亮、柑橘风味,咽下之后,回味有丝丝仙灵的茉莉花香,充沛自然。 玻璃咖啡杯外壁凝出一层淡淡的冷雾,秦蔻一只手端着杯子,一只手「哗啦」一声拉开了窗帘,门外露台上的地砖已经七七八八地干了,足见这场深秋的雨,并未足足下满一夜,晨起的阳光一照射,潮湿便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只余下一个秋高气爽的好天气。 秦蔻把头髮在脑后绾成一个高高的糰子,喝完咖啡,端着咖啡杯出卧室。 今天正好是礼拜天,阿飞不用上学,秦蔻一下楼,就瞧见阿飞正坐在餐桌上做作业,一点红刚刚买菜回来,一只手插着兜,一只手拎着塑胶袋往厨房里进去,听见脚步声,他探出个脑袋来看了她一眼,道:「你醒了。」 秦蔻:「唔嗯。」 正面无表情写作业的阿飞抬头瞧了她一眼,非常淡然地点了点头,又把头底下了。 都说养孩子像开盲盒,那养到阿飞这样的孩子,无疑就是开到了限量版盲盒,完全不用别人多操心。 白飞飞与沈浪都是绝顶聪明的人,阿飞很好地继承了父母双方的优点,拥有着过目不忘的能力,在别的小屁孩为了背课文而要死要活的时候,他就完全处于一种莫得感情的情绪之中。 而且他的确超有效率、且一心一意。 客厅里,大橘不知道为什么,今天非常热衷于玩陆小凤给它买的老鼠玩具,那个老鼠玩具被它叼在嘴里,长长细细的尾巴拖在地上,随着大橘的动作甩来甩去,然后大橘把它扔在一边,开始练习飞扑。 飞扑、摁倒,再飞扑,再摁倒。 秦蔻双手抱胸,观察了它一会儿l。 ……这是在练习什么宠物猫一般都不大会的捕鼠技能么? 而且这个玩具自陆小凤买回来之后,就一直被大橘无视,它看起来也不是很喜欢这种卡通老鼠,原因是秦蔻小时候买过一个发条老鼠,上了发条之后会在地上飞快地滑动,大橘那天从院子里玩回来,刚一进门,差点被吓得四脚朝天。 后来它就对鼠玩具不大感兴趣了,倒不是因为怕,是因为每次一看到鼠玩具,就会想起四脚朝天的自己。 所以秦蔻的滑鼠从来都没遭殃过。 ……今天它怎么了,怎么忽然这么热衷在电视机前面玩老鼠,而且还挺刻意的,动作不大自然。 秦蔻:狐疑.jpg 秦蔻:观察.jpg 展昭和白玉堂正坐在沙发上看包青天。 白玉堂单手抱胸(另一只手没法动,展昭不配合他),板着一张俊秀的脸盯着电视看,大橘在他面前跳来跳去、喵来呜去、飞扑、用四只爪爪上下其手,用牙齿咬住毛绒鼠玩具的尾巴晃脑袋…… 白玉堂:额角爆出青筋.gif 展昭:「……」 秦蔻:「……」 ……不是,它是故意针对白玉堂么,为什么啊? 秦蔻开始回想昨天晚上大橘在干什么。 睡觉、四脚朝天、吃罐罐、被突然从天花板上掉下来的展昭白玉堂吓到爪爪打滑、故作镇定、揣着前爪趴在懒人沙发上、看白玉堂有趣所以冲过去玩,被白玉堂无情扔开……扔开……扔开…… 秦蔻:「……」 秦蔻:「……」 秦蔻盯着大橘。 大橘喵呜一声,睁着圆熘熘的眼睛看她,耳朵尖动了动,扭头继续飞扑毛绒鼠玩具。 秦蔻冲过去把它拎起来。 大橘抗议:「嗷呜!」 秦蔻嘿嘿冷笑:「你还怪记仇的啊。」 大橘象徵性地在蔻蔻的怀里扭动起来。 秦蔻一面把大橘抱离客厅,一面严肃地教育它说:「你跟白五爷计较什么呢?你多大岁数了,他才几 岁呢?」 大橘:「嗷!!!」 白玉堂:「……?」 什么意思? 什么叫你几岁,他才几岁??等等,这的确是只猫,而不是只王八吧? 白玉堂与展昭对视一眼,均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同样的困惑。 第583页 算了……不要在意这些小事。 秦蔻把大橘扔到她卧室床上让它睡觉去了。 自一点红来之后,大橘已经鲜少能爬上秦蔻的床了,好不容易有一回,半夜还被丢出去了,此刻甫一被秦蔻扔上她的床,立刻忘却了要挑衅白玉堂,唿噜唿噜地打起滚来,缩进她的被窝里揣起前爪。 秦蔻笑骂:「记仇!」 然后关上门下楼去了。 今天她打算亲自动手下厨。 当然啦,也算不得完全亲自动手,她不大会切肉,所以一点红钻进厨房,提前替她把买好的五花肉切成一块块的,他闲着也是闲着,顺带着把饼也给切了。 菜刀飞快地起落着,两面被烙得微黄的烙饼被切成粗细均匀的丝。 饼是从农贸市场里买来的,农贸市场不但卖菜卖水果、各色调料、还有袋装的鱼香肉丝、酸菜鱼的料理包、老式白脱奶油蛋糕、柔软蓬松的老面包、各色粗细不等的手工面条、一块钱一个的白馒头,等等等等。 近来农贸市场里还来了一对操着s省北部口音的中年夫妇,摊位上卖的是一种黄色的炸物,样子看起来像是甜甜圈,又像是一串一串的铜钱被穿在竹竿子上,江湖诨名换做「油馍馍」。 一点红买过两个,吃起来的确油很大,这东西是用软黄米面发酵做成的,没有加糖,吃起来有一种发酵出的特殊甜味,甜味与油香交织,味道是不错,就是油真的很大,吃一个能清心寡欲大半天。 今天这几个饼也是在这个摊位上买的,一点红买东西的时候,老闆娘还提醒他回去要放在锅里炕一下再吃。 不过他们是拿来做焖饼的。 北方人吃面食是这样的,饼是饼,但饼也完全可以作为其他菜式的原料来用,譬如说羊肉泡馍、再譬如说炒饼、炒馍、鱼头泡饼、豆角焖饼等等。 秦蔻今天就是要做五花肉豆角焖饼。 今天人多,不大想让红哥炒那么多菜。 饼切成饼丝备用,稍微腌过的五花肉和白豆角同炒,炒得差不多了,一层菜、一层饼丝的铺在电饭煲里,加点水,然后开电饭煲等着就行了。 味道上没的说,就是家常味,这一种烙饼因为用的是没发过的面,不会很暄软、也并没有疏松多孔,因此不会吸收很多汤汁,也不会在出过的时候变成软趴趴的一团煳煳。 再弄点鱼子酱土豆好了。 这东西也简单得很,面土豆洗净仍烤箱,出来的时候配买好的芥末鱼子酱就好了。 然后弄个白灼生菜,这就得红哥来了,她不擅长这种需要看时间的菜式,总觉得自己会不小心把生菜给弄老了。 交由一点红代劳,她自己去弄自己的拿手凉菜火山盖雪。 期间,阿飞进厨房一次,嘴里叼着一块撒了白糖的冰冰凉西红柿走了。 陆小凤进门一次找活干,被秦蔻扔出去看烤箱了。 花满楼今天早上打理完他的徒子徒孙们就出去了,发微信来今天中午不回来吃了。 顺带一说,花满楼眼睛復明之后,对表情包的热衷比陆小凤还大,经常性地发一些极其魔性的表情包,配上「龟背竹公子」这种诡异的微信暱称,让人根本无法想像手机那一头站的是一个如此温柔俊秀的翩翩公子。 倒不如说……这个翩翩公子的真实性格真是让人难以想像的欢脱。 展昭拖着白玉堂进厨房两次——大概是发现看起来很富有的秦蔻小姐还须得自己进灶房为他们做饭,所以有点不大过意得去想进来帮忙吧。 秦蔻盯着他们的友情快乐索看了三分钟,展昭就自动地、圆润地走出去了,出去之前,两个人也被塞了两块撒了白糖的西红柿。 味道很好,是千年前的北宋所从来没有过的多汁水果(蔬菜?)。 吃了一顿家常的饭,展昭主动提出要洗碗,白玉堂被他强行拽着站在那里,也嗯嗯了两声。 秦蔻十分感动,并带他们观赏了一下洗碗机的工作过程。 大橘端坐在扫地机器人上面,一面视察它的领地,一面督促它的坐骑好好工作,白玉堂的目光随着它转过来,转过去,神情看上去有点古怪。 现代真的是……很神奇。 这看起来的确和法术没什么区别了。 下午,根本在主人家找不到什么活干的猫鼠二人坐在沙发上,面前摆着冰凉凉的小青柠汁,继续看电视剧。 看着看着,展昭脸色逐渐古怪起来。 这电视剧里的展昭,的确也是个英姿飒爽的男人,这电视剧里的剧情,也的确与展昭所经歷过的大差不差。但是怎么总觉得……有些情节看起来点怪怪的? 比如说,他被人刺中吐血了。 比如说,他中毒吐血了。 比如说,他被迷晕五花大绑起来了。 比如说,他被人恶狠狠折磨且吐血了。 ……他怎么又双叒吐血了? 展昭:「……」 展昭想不通,展昭怎么都想不通。 他只好一扭头,颇为困惑、又颇为郁闷地问秦蔻:「秦姑娘,难道展某在这个时代的人心中……竟是如此弱不禁风?」 他虽然经常和危险打交道,受个伤什么的也是家常便饭,但是这么频繁吐血可还真没有啊!! 在现代人心里,他究竟为什么是这种形象啊? 第584页 不懂,真的不懂。 白玉堂:「嗤!」 白玉堂无情嘲笑。 秦蔻:「……」 秦蔻挠头。 这……这该怎么解释呢。 就……倒不是形象不形象的问题,而是兴奋不兴奋的问题,据说当年《包青天》的收视率,那是展昭一吐血,立刻高一高,展昭再晕倒,观众眼放光,展昭三中毒……那观众就是吃这一套嘛!!! 美强惨,一款百试不爽的收视密码罢了…… 结果正主看到之后大为不解。 秦蔻只好试图解释:「啊,这个,其实不是因为大家觉得你不厉害,其实正是因为大家觉得你实在是无所不能所以才……」 展昭依然很迷惑:「……才让我不停地受伤流血晕倒?」 白玉堂:「嗤!」 秦蔻在手上比划比划:「就是很无所不能的人,大家就会想看到他脆弱的一面嘛,而且强大却脆弱隐忍的人,岂不是既能满足人的慕强心里,又容易让人心生怜爱、想要呵护的么?」 啊~~极品~~ 人人都爱美强惨哇! 秦蔻:>w<~~~ 差点都把自己说兴奋了! 展昭没听过这么直白的分析人隐秘喜好的话,一时之间耳根子有点发红,以拳抵唇,颇有些掩饰性地轻轻咳嗽了两下,不肯再纠结这个问题。 倒是一点红,颇为若有所思地瞧了秦蔻一眼。! 第238章 展昭对美强惨的体悟仍有点不明所以。 诚然,这个电视之中的红衣男子的确是俊秀英武的,吐起血来神色也没有狰狞得很难看,非要说的话,在那个有点煳的画质之下还真能让人品出几分美感来…… 这时候展昭还不知道好的演员随时都知道怎么把自己最优越的一面展现给镜头,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表情管理。 但是呢,一旦知道电视剧里这个人演的是他自己,他就觉得心里怪怪的,对秦蔻刚才意味深长的「你一吐血,收视率都高了」这句话显得心有戚戚然。 倒是白玉堂颇有兴趣地摸着自己的下巴品鑑,感觉眼珠子恨不得贴到电视上去。 展昭无语,左手动了动。 金色的捆龙索晃了晃,白玉堂的语气中带着促狭的笑意:「猫儿,收视密码啊。」 展昭:「……」 展昭诅咒:「玉堂休要幸灾乐祸,小心待会儿你自己也……」 白玉堂表示很无所谓。 吐血就吐血咯,收视密码就收视密码咯,谁跟展昭似得,看见个什么都要耳根子红一下、害羞一下,啧啧啧。 比起这个,他倒是更好奇,究竟是什么人,才能将他白五爷的潇洒风流演出三分来?哎!真是想不到哇! 锦毛鼠少年华美、器宇不凡,这乃是江湖定论,倒是展昭,其实一向也不以英俊外形出名,想来,这电视剧集,要找个比展昭的演员更俊秀的人来演吧! 就是这一连几十集过去,怎么还不见他白五爷登场呢? 当然了,这故事是以开封府为主视角来徐徐展开的,那自然,他们陷空岛上发生的事情着墨不多,但这是不是也……着实……太慢了……一点呢? 白玉堂:不满.jpg 当电视剧又过去三集的时候,他忍不了了,抄起遥控器摆弄起来。 白玉堂聪明绝顶,电视机遥控器又不是什么高深且难以琢磨的东西,上头的快进标非常明显,昨天晚上他就知道这个标是拿来做什么的了。 白玉堂其实并不是一个非常急性子的人。 事实上,他是个成熟的江湖侠士,不会像初出茅庐的毛 头小子一样,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砸。他做事足够缜密耐心,只是一旦出手,一般不留余地,比展昭狠辣许多。 江湖人既不大喜欢展昭这样投身公门的人,瞧见他这等心狠手辣的武生员亦会生出畏惧,故而他的名声虽响亮好听,但叫人一听见,总是免不得要害怕。 而且他是生活在古代的人啊。 他虽然有价值千金的名驹,但自松江府到汴梁城,还是动辄半月的行程;他虽然能请得起镖局,但镖局送一趟东西也不得以月为单位? 哪里和现代人似得,快递超过四五天不来,就开始觉得很慢;坐一趟动车要四五个小时,也觉得十分辛苦;甚至看一部两个小时的电影,也觉得实在太慢,不如去看解说。 这就是耐心被现代的科技给养刁了。 所以秦蔻瞧见他们居然不二倍速,而是一集一集仔细观赏的时候,还挺惊讶白玉堂也有这个耐心的。 古代人和现代人对于「耐心」二字不一样的看法吧。 不过呢……人再有耐心,那也是有限度的。 看见死对头在电视机上以绝对的c位上蹿下跳、活跃了整整几十集,自己却连个影儿都不见……白玉堂这种心高气傲且在展昭身边立刻年轻二十岁的人,心里的火要是能压得住,那才奇了怪了。 所以白玉堂不由分说,抄起电视遥控器就快进,展昭在一旁试图阻止他,后来还是闭嘴没阻止。 就这么又快进了几十集…… 还是没有白玉堂的身影…… 白玉堂:「……」 白玉堂:「……」 白玉堂板着脸不说话。 展昭:「……」 第585页 展昭贴心地提议:「不如,我们先看旁的电视剧?」 反正与他们二人相关的传说、电视真的是浩瀚如烟海。 白玉堂板着脸,从喉咙里挤出一个「嗯」字。 展昭无声地嘆了口气,拿过遥控器,切换到了下一部电视剧上。 这部电视剧里的展昭,也是个不可多得的美男子,剑眉星目、神清骨秀,行动起来不徐不疾、自如飒爽,甫一开场,绛红衣袂就自屏幕上滑过,随即一个剑花,这长身玉立、身姿如 修竹般的美男子就出场了。 白玉堂:「……」 垮起个鼠鼠批脸.jpg 好在这部电视剧的编剧似乎没有那样厚此薄彼,把高光全落在展昭身上,不过多时,一席白衣、倜傥俊秀的白玉堂闪亮登场。 白五爷单手抱胸、眯着眼睛,仔细审视。 这个电视上的白玉堂…… 样貌……是俊秀的,桃花眼……也是有的,气度……也的确不错,就是看起来为什么……有点黑呢?那雪白的衣裳穿在身上,怎么就衬得肤色古铜,宛如在太阳地底下晒了三个月、翻来覆去、覆去翻来的焦糖色黑人呢? 白玉堂:皱眉.jpg 陆小凤正巧路过,就看见了这个白玉堂。 陆小凤:「……」 陆小凤不咸不淡地说:「白衣服显黑啊……显黑啊……」 这就让人不由想到西门吹雪了。 西门吹雪的确爱穿胜雪一样的白衣,但他常年宅在自己的万梅山庄之内,根本不出门,皮肤自然也和个宅男一样,像是莹润洁白的大理石、又像是苍白的雪一样,只有比白衣更白,总不至于被衣裳衬得那么黑。 这位白玉堂白五爷,神清骨秀、唇红齿白,虽然说听起来他也挺喜欢四处乱跑的,但还是一派锦绣公子哥儿的做派,穿上他这身绲葱绿双道边儿的白衣,只更衬得他更如玉人一般通透。 显然……这种肌肉玉雪的人不好找,演员更不好找,这才造成了西门吹雪与白玉堂这过于相似的悲剧。 不过演白玉堂的这位演员,样貌倒是也很英俊……最起码不是马脸。 坐在沙发上的白玉堂如鲠在喉,捏着鼻子接受了这个英俊程度只有「展昭」80%的「白玉堂」。 接着看吧,还能怎么样?总不能把人从电视里拖出来打一顿吧? 看着看着,白玉堂又忍不了了。 白玉堂吐槽:「这小子是失忆了么?怎么回回上来都这样!」 他指的是这个电视剧的剧情…… 众所周知,93年版的包青天是单元剧,五六集为一个单元,故事线完整,可独立观看,没看过前后都不打紧。 而此时他们看的这一部9 4年拍摄的电视剧,也採用了单元剧的形式。 这本来倒是没什么,错就错在白玉堂这个总和展昭唱反调的角色在每一个单元里都有出场,这就导致这剧集里总一个让人看着非常奇怪的现象…… 每个单元一开场,白玉堂粉墨登场,频频口出戏嚯之言,讥讽展昭为朝廷鹰犬,实不配与他们五义相提并论,展昭每每被气得说不出话来,又无法解释,只得将这些非议与苦楚悉数咽下、默默承受。 然后,剧情便陡然激烈了起来,这展昭与白玉堂二人,必定会在命运的指引之下,在同一件事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数次相遇,数次摩擦,随着剧情推进,这江湖侠士白五爷也逐渐瞧出了展昭的赤子之心,对他的看法,也自不屑变成了欣赏…… 这流程本来也很对劲…… 这心路歷程的转变,与白玉堂本人也极其相似,他看第一个单元的时候,还认为这电视剧之中对于这种英雄人物之间惺惺相惜的感情刻画的相当之深刻…… 然后这过程就又来了一遍,电视剧里的白五爷,像是突然被外星人抓走洗脑,选择性的把展昭这个人全忘了一样,在下一个单元开始的时候,进度陡然清空,继续开始不屑地放嘲讽:「你展昭这朝廷鹰犬……」 白玉堂:「?」 白玉堂:「……」 连续来上四五回,怎么看怎么像大傻子。 展昭:「……」 展昭失笑,只道:「看来观众的口味倒是一直很固定,很爱看展某人吃瘪。」 毕竟天天被白玉堂放嘲讽误会也算是吃瘪的一种吧…… 秦蔻正好路过,颇为贊同地点了点头,说:「虐主流、虐主流。」 白玉堂:沉默.jpg 白玉堂:>皿<!!! 白玉堂:「展昭,看招!」 展昭无奈:「五弟,停手。」 白玉堂冷笑:「你喊谁五弟呢?」 展昭:「……」 展昭嘆了口气。 两个人又开始猫鼠大战了。 阿飞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卧室里出来了,立在一旁,悉心揣摩,不知道又在揣摩什么野性的道理。 一点红也出来了,一面单手抱胸,一面用另一只手轻轻磨挲自己的下巴。 秦蔻:「……」 秦蔻知道这大概是武人在观战…… 白玉堂和展昭,也是成名的英雄,看来他们只是随手打闹似的过招,其中也有许多幽微精妙之处,能引得人的兴趣前来观战。 但是…… 这样子怎么看都有点像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第586页 秦蔻挠挠头,倒了杯水,问阿飞:「你下午打算做什么呢?」 阿飞说:「附近有个滑滑板的场地,我去探探。」 秦蔻:「小心点哦,不要受伤。」 阿飞轻轻勾了勾唇,没反驳,乖乖地说了声「好」,完全没有平时在学校里的那种冷傲的模样。 滑板比马驹要好控制得多,滑滑板与骑马比起来,对阿飞来说也更简单,他要是在这件事上也能受伤,那真是白在荒野之中生活这些年了。 但是呢,有人关心他,有秦蔻关心他,他还是感到了愉悦。 秦蔻歪了歪头,又问:「红哥下午做什么?来帮我去店里搬东西啊。」 一点红嗯了一声。 秦蔻说:「好~」 两个人一块儿上楼换衣服。 十一月初,再过几天就是立冬了,x市虽然说是四季分明,但其实冬天也不大冷,没有s省北部那种一到冬天零下十几度的壮观场面,因而时下虽然温度降低,却也勉强能说一句深秋时节,秋高气爽。 秋冬季的秦蔻打扮起来都很端庄…… 这是因为前几年的时间,她突然爱上了收集古着,收了不少十年前的大牌秋冬款,各色优雅连衣裙、大衣外套和女式西装。 这几年,她逐渐失去了这个兴趣,但是衣柜里这些曾经精心淘过的衣服还是很好看的嘛~ 今天因为要去搬东西,穿了条直筒翻裤边的西装裤,搭了短靴,上头叠穿了衬衫、粗编织毛衣背心和薄毛呢的大衣。 在镜子前转一圈,很满意。又忽然福至心灵,想:诶,等等,这不就是今年正流行的什么美拉德色系么? ……时尚就是新瓶装旧酒呢。 一只手挎上包包,另一只手挎上红哥,准备出门 ~ 一点红双手插兜,瞧了她一眼,说:「包我来拿,给我吧。」 是个很大的托特包。 秦蔻说:「这里面根本没装什么东西,我拿来凹造型的嘛,才不给你拿。」 一点红挑眉,嗯了一声,不说话了。 走到一楼,秦蔻又嘱咐展昭:「你们在家看电视吧,冰箱里有酸奶和可乐,想喝就喝,茶几下面的抽屉里有薯片呢,拿来下电视也挺好的,饿了让陆小凤教你们怎么点外卖,冰箱里也有速冻饺子,叫他出来给你们煮吧。」 这语气,像是照顾小孩子一样。 他只好说:「秦小姐不必担心我们二人的。」 秦蔻:「唔。」 然后又说:「……不要乱碰电插头。」 展昭哭笑不得:「知道、知道,遇见不会的东西,先问陆兄,你们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去吧。」 秦蔻:「唔。」 秦蔻:「那我们走了哈~」 白玉堂挥挥手:「回见!」 秦蔻也挥挥手。 两个人出门,一点红开车,秦蔻坐副驾驶,她把一只手搭在车窗内侧的沿儿上,撑着自己的头,有一搭没一搭地跟着车载广播里的音乐哼起来。 一点红忽然道:「你有那种爱好?」 秦蔻一呆:「啊?哪种?」 一点红面无表情、语气淡淡地说:「中午你对展昭说的。」 秦蔻:「……」 美、美强惨那一段吗? 啊这……这该怎么说呢? 倒也不能说没有…… 毕竟,这种无情者动情、桀骜者卑微、刚强者示弱、浪荡者纯情的反差情节,原本就能引发人类的刺激心理与隐秘的窥私心理——他在别人面前xxx,但在我面前却xxx,这刺激点简直永不过时好么——不然怎么那么多人喜欢反差萌呢? 秦蔻这种趣味很低级的人自然也逃不过…… 像是前一阵子,秦蔻就很着迷于看一点红的帐号主页,主页里那几个视频翻来覆去都快被她盘包浆了,一点红还很纳闷——真人就在眼前,何必看那些至多几分钟的表演呢? 那当然因为要看反差咯! 看他那种杀气腾腾的眼神、利落无情的剑法,然后再拿开手机,看看繫着围裙在厨房做饭的红哥、看看和她一块儿窝在沙发里帮她剥栗子壳的红哥……那爽感,啊~~令人迷醉~~~ 美强惨也是一方面嘛,而且很难说她一开始喜欢上一点红没受到这方面的影响。 英俊、沉默、坚忍的青年男人,身上的道道伤疤都是他苦痛过去所留下的阴魂,他什么也不说,但他有点自卑,还认为她会害怕这些,急切地想要把身上的疤痕给藏起来,殊不知这却让秦蔻更加产生了怜爱的感情。 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但其实很多爱情的起点并不是爱,而是一些其他的东西。 怜爱也好、慾念也罢,这只是一个注意到对方的引子。 ……但是这引子说出来,就感觉有点奇怪了,有种自己的癖好被当众揭穿的窘迫感。 于是秦蔻立刻就开始眼神乱飞,心虚异常,以拳抵唇,一面咳咳咳个不停,一面顾左右而言他:「……是什么呀,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呀,啊,这个那个、这个那个……」 一点红佁然不动,目光直视前方挡风玻璃,随时注意路况。 他的语气随意地就像是在说今天的天气怎么样一样:「你不知道?那当我胡说好了,我以为你会喜欢那个……艾斯爱慕。」 秦蔻:「!!!」 第587页 秦蔻:o口o!!! 秦蔻立刻激动地脸色通红,义正言辞道:「怎么会呢?我……我是那样的人么?你想的也太多了……不过、或许,嗯,如果你想试试的话,我也不是……嗯……不可以的嘛……」 说到最后,她的音调低得像是蚊蚋一般,心虚地移开了目光,用手搓了搓脸,装模作样地玩起了手机。 一点红噗嗤一声笑了。! 第239章 好巧不巧,今天居然早早的堵车了。 轿车缓缓地减速,缓缓地停在车流之中,路面之上,就响起了一些不合时宜且根本没有用的喇叭声,估计是出自一些有着路怒症的狂躁司机。 一点红不是这样的人,他脾气沉稳得很。 他一只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也搭在车窗的内沿儿上,扶着方向盘的那只手的手指轻轻地、一下下地敲击着方向盘,似是悠然自得、心虚平静。 他身边副驾驶上坐着的秦蔻却脸色爆红,像极了一个正在喷气的蒸汽火车头,她先是心虚羞涩地搓了搓自己的脸,又佯装若无其事地低头玩手机,过了好一会儿,还觉得车内的温度似乎都提升了,悄咪咪地把车窗降下来,吸一口可能充满着汽车尾气的清凉空气。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嘟囔道:「你真是……越来越时髦了,连这个都知道。」 一点红含煳地说:「这个说来话长。」 这还得追溯到很久之前。 那时他刚刚来现代没多久,秦蔻带着他们去澡堂子玩,他搓澡的时候,出于一种野兽般的直觉,认为搓澡大爷的话中似有机锋,不适合告诉秦蔻,于是一直到现在秦蔻也不晓得,其实这个世界上的奇怪游戏他很早就知道了…… 就是没想到她身上还真的有隐藏的这种属性。 当然,对于一点红这样的人来说,意外窥见了自己女朋友与温柔美丽的外表全然不同的隐秘癖好,他只会觉得「哦~原来如此」,她还有这样一面啊,真可爱。 对护妻狂魔来说,老婆没什么是不好的。 既然她喜欢,他就会考虑去满足,况且,他血气充足、内劲充沛、身体精壮,比她不知道健康强壮了多少辈,其实根本也不怕痛的,满足她这样的小癖好算得了什么?甚至来说……他其实还蛮认同愉快与苦痛本就是一体两面这个观点的,就像人在极端的冰冷之中会感觉到灼热一样。 所以他觉得拓宽一下游戏的边界也不是不可以…… 情人之间,本就是如此的。 这世上是不是有柏拉图式的爱情?那或许是有的,但绝不是秦蔻、也绝不是一点红。一点红充满野性,秦蔻更是诚 实,他们互相之间都爱对方,也爱对方的身体,或许这只是一种不大高级的趣味,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爱情在卫道士的眼里,也曾是很低级很低级的趣味。 甘愿为女人洗手作羹汤,在很多「大男子汉」眼里,也是一种自甘下贱的行为。 车流缓缓地动了,秦蔻一只手撑着头,忽然说:「我觉得这个主题拿来拍视频也不错啊?」 或许是因为觉得自己的发言好像有点歧义,她立刻又说:「啊,我是指,美强惨这一点,或者可以画个战损妆拍一个?」 一点红说:「……不大想。」 秦蔻:「嗯?」 拿来讨好女朋友是一回事,拿来发在网上是另一回事,他暂时还没想明白他这种排斥的心理是怎么回事,不过他不肯委屈自己。 他赚钱,他认真地在现代赚钱,并不是因为他缺钱。 他在古代出卖自己、出卖自己的剑所换来的金钱,那些银票所换来的璀璨珠宝,此刻正躺在秦蔻卧室里嵌入式的大保险箱之中,他毕竟曾经是中原第一快剑、中原第一杀手,当过「天下第一」的人,身上的钱财足以是普通人一辈子也赚不到的。 他在现代找个职业,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地工作,不是为了赚钱,是为了在这里生根。 但他也不愿意委屈自己,他喜欢用一些法子去勾引秦蔻,激发出她内心的隐秘小爱好,并不代表他同样愿意这么去激发别人…… 这些念头,他不说,秦蔻自然也不知道,她只是很随意地唔了一声,说:「不大想就算了呗。」 一点红:「嗯。」 下午,去店里搬东西,顺带着在店门口的小黑板上换上本月来巡演的乐队名单和日期,一点红试着写了写粉笔字——居然写的还很好看。 仔细想想,也不奇怪,一点红不是大字不识的人,他没刻意练过书法,但起码也是读过书、写过字的,那时候写字都是毛笔,毛笔这玩意儿放在现在都是兴趣班的才艺内容了,属于提高班。 他的字走笔龙蛇的,不控制起来,简直就嚣张得好像能透破宣纸,扑出来咬人似得,要试着写宣传板,就只好收起他的随性,慢慢地、一笔一划的写,写完一个黑板,一看时间,居然 写了大半个小时。 这时,已经下午六点多了。 今晚也有演出,这一类音乐演出的时间十分固定,通常都是晚上八点开始,但是稍有名气一点的乐队,观众为了占一个前排观演的好位置,六点多已经排队排了很多人了。 一点红写完看板,钻进洗手间去洗了个手,双手插兜出来的时候,就听见有人在他身后小声地说:「诶?那个人是网上最近很火的那个古武博主么?他真人好高啊,而且身材真的好好,他今天也来看演出么?」 第588页 另外一个女孩也小声道:「什么啊,你不知道么,他最开始火就是因为那个见义勇为的视频嘛,地点就在这里啊,而且很多人都说白天来这儿就有可能偶遇他呢。」 「啊?他是这家店的员工?」 「你猜大胆点行不行。」 「……老闆?」 「是老闆的老公啦!这家店的老闆是个长得贼好看的小姐姐,以前是乐队主唱呢,你看,就这个,这张乐队宣传照是不是拍得贼美?」 「哇,真的诶,俊男靓女,般配哦~」 一点红慢慢地走着,这些话虽然刻意地压低了声音,但仍然逃不过他的耳朵,他脸上的神色没什么变化,不过听到「老公」和「般配」的时候,眼角还是流过一丝愉悦的笑意。 这时,第三个人的声音传来。 「诶,我在附小门口见过他,他和他老婆还有个儿子诶,七八岁,长得特别可爱的一个酷小孩,才那么点儿大,滑板滑得可好了。」 一点红:「……」 他眼角流露出的愉悦笑意瞬间消失了,嘴角向下瞥。 秦蔻背着包从后台走出来,瞧见他,说:「走啊,回吧。」 一点红:「……嗯。」 秦蔻:「?」 秦蔻狐疑:「你怎么了,怎么感觉有点郁闷?」 一点红:「……没事,回吧,去吃东西么?」 秦蔻:「去啊……唔,去吃什么好呢?」 一点红提议:「天气冷了,该吃点暖和的东西。」 秦蔻:「你说得对呢……所以不如去吃……」 一点红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替她说出后头的话:「火锅。」 秦蔻笑了。 她一面笑,一面挽住了男友的手,说:「火锅算啦,今天去吃别的吧,豆皮涮牛肚吃不吃?」 豆皮涮牛肚是x市的名吃,想吃,随时都可以吃的到,不过这个名吃的起源估计不会超过十年,无法与传统名吃水盆羊肉、羊肉泡馍相提并论。 而且开涮牛肚店的老闆们好像人也挺实诚的,不肯编一个干隆下江南之后吃到涮牛肚,立刻惊为天人的美食小故事。 不过这不妨碍它好吃。 浓稠的芝麻酱,上头浇上特制的油辣椒,是x市人民最喜欢的组合搭配,别称「蘸拖鞋也好吃」酱。把已经煮熟的牛肚、豆皮、切的很薄的土豆片穿在细细的木籤子上,再把又香又辣的芝麻酱汁豪气地浇上去,就是一份香得让人连舌头都想吞下去的好东西了。 也有另外一种,浓稠酱汁放在锅里,用签子穿过去的菜放在锅里去涮,像吃火锅一样的吃,这吃法也最正宗,不过一个起源不超过十年的东西似乎也没有什么正不正宗一说。 秦蔻请客,请大家去她家附近不远的一家老s省菜馆吃饭,包了个大包厢,叫了好些菜。豆皮涮牛肚是一道,除此之外,葫芦鸡是不能少的一道。 葫芦鸡也是x市的名吃,但是这鸡的做法与葫芦没有任何关系,这鸡其实是先煮后蒸最后再炸出来的,甚至旁边也不配个清炒西葫芦,取这个名字是因为盛鸡的容器是葫芦形状的,旁边配了两个小碟,一个碟子里装的是干海椒面,一个装的是不辣的粉末蘸料。 这道菜的歷史大概就比较久了,秦蔻小时候去x市饭庄吃饭,就吃过这道菜,外皮酥香,筷子一动,骨肉分离,内里的鸡肉鲜嫩多汁,沾上辣椒面,别提多香了。 而且x市饭庄的「八碗」礼盒,真是她从小到大的记忆。 不过近些年,虽然饭馆儿越开越多,什么x市大牌档啊这啊那啊的店都把它作为招牌菜推出,但秦蔻去尝了好多家,都是又干又柴,好好一只鸡,连鸡翅膀都能做成鸡胸肉的口感,真是罪该万死! 所以她朋友来本地旅游,问她本地有什么好吃的的时候,她是万万不肯推荐葫芦鸡的,因为凉皮肉夹馍这些东西能随便找家店就好吃,葫芦鸡好吃的店 却太少了。 她家倒是个很不错的风水宝地,附近的好馆子还不少哩! 展昭和白玉堂手上被捆龙索束缚着,换不得衣服,昨晚都是和衣而睡的,两个人至多只能脱了鞋袜,展昭最多也只能再把帽子给摘了…… 出门也只好穿着古装。 他们也瞧清楚了现代人的装束,总的来说,现代人受礼法的束缚似乎相当之少,露胳膊露腿,穿着露脚指头的拖鞋都十分稀松平常。 而且拖鞋当真是一种穿起来令人舒服到极点的东西,比什么千层底的鞋底要柔软得多。 昨夜,白玉堂甫一换上秦蔻刚刚叫跑腿去买来的四十三码运动拖鞋的时候,就陷入了沉思。 展昭问他在沉思什么的时候,他就说,不知道用头顶上的金冠来多换几双拖鞋回去行不行。 吓得秦蔻立刻说这玩意如果换算过来,在他们那边,可能只是五六十、顶多一百多个铜板就能换来。 白玉堂还很遗憾,说他身上不带铜板,银票也没用,只有金冠。 秦蔻表示大家相逢即是缘,我直接送你吧。 这种用金冠换拖鞋的行为……已经超过秦蔻这个空间倒儿爷(娘?)的道德底线了。 白玉堂和展昭不一样,他不别扭,闻言也不推辞,松松一拱手,扬唇笑道:「多谢啦,蔻蔻。」 蔻蔻二字一出,不仅引来了展昭的侧目,连那个一只话很少的的黑衣男人也冷冷瞥了他一眼。 第589页 白玉堂挑眉笑道:「我看别人都这么叫你,秦姑娘来秦姑娘去的,这么客套,实在没意思。」 他居然还是个很自来熟的人,而是是个很理直气壮的自来熟。 秦蔻也很自来熟,于是她就应了一声。 白玉堂还不怀好意地揶揄展昭,问他难道还要继续死板地叫什么「秦姑娘」么? 展昭:「……」 展昭镇定地道:「当然不。」 白玉堂:「哦……」 展昭对着秦蔻也拱了拱手,道:「秦小姐。」 白玉堂:「……」 秦蔻:「……」 两个人面面相觑,白玉堂忽然感觉被戳到了什么笑点一样哈哈大笑 起来,过了好一会儿,白玉堂停下来,看着展昭,左看右看,嘆道:「有时候我真不知道你这人,到底是板正呢,还是松弛呢?」 当时,秦蔻的心里忽然就诡异地浮现出了「严肃、活泼、团结、紧张」八个大字…… 总之,白玉堂虽然白得了几双舒服的拖鞋,出门的时候却不能穿,因为现在是十一月,就算是大侠,脚恐怕也不想白白受冻。 当然了,其实脚受冻不受冻倒是小事,白玉堂主要是觉得不搭,实在不搭,他头戴金冠、身着玉袍,脚上若是踏上一双拖鞋出门,不伦不类得令他无法忍受,只好又穿上自己的白色缎面官靴。 他对自己的形象真的非常注意…… 也好在现在是十一月,不用每天换衣裳也行,不然白玉堂估计又要和展昭大掐两场。 不过这才是锦绣堆里长大的公子哥的常态嘛,像花满楼那种可以顶着两条麻花辫,脸上挂个星型墨镜拍照的人那才奇怪呢。 总之,两个人出门的时候,还是穿着全套的古装,本来以为这般打扮一定会引得路人惊奇,不过他们着实想多了,在x市,路上穿古装逛街的人简直比卖凉皮的还多…… 当然啦,回头率还是很高的,毕竟穿古装的人多,但是长得这么俊就很少了,而且他们的打扮辨识度还挺高的,一红一白,红衣的那个带着官帽,白衣的那个衣袂飘飘,还被好些人拍了照发了x音。 有眼尖的人就认出来这两个古装帅哥身边的那个黑衣长发男是新晋的网红古武博主一点红,于是就猜测这是不是他的一整个团队啊,或者是他也想来做网红的朋友,一点红要扶持扶持? 不知道。 一点红也不知道他的粉丝在想什么,他一般没有抱着手机刷评论的习惯。 花满楼接到微信,背着书包从x大图书馆出来,打车去饭店。 众人说说笑笑,进了包厢,秦蔻也不客气,噼里啪啦地自己点菜,先把s省的名吃都点了。 豆皮涮牛肚、葫芦鸡是提前就想好要点的,除此之外,又点了延市的小吃擀面皮夹鸡蛋、子长煎饼、麻辣肝碗托、白糖蘸炸油枣糕、酥酥脆脆的炸馍片、凉拌牛筋面、萝蔔素丸子、炸丸子、烤羊肋排来一个、再弄个全国人民都爱的下饭菜鱼香肉丝、白灼西蓝花,最后在弄个非常家常味道的鸡蛋拌汤(其实就是西红柿鸡蛋疙瘩汤)。 点完之后,她忽然发现……啊,碳水大省,真的感觉碳水很超标,蔬菜严重不足……! 第240章 碳水能给人带来什么呢? 那当然是带来快乐啦。 这些七七八八摆在桌上的食物,不单单只有x市本地的名吃。s省很大,南部与川省接壤,人的口音听起来不像西北人,倒是有点像川省人。北与蒙省接壤、那边有大片的高原,羊肉不错,大枣不错。 一般来说,能出产大枣的地方都很穷,因为土地实在干旱,很多作物养活不了,s北人吃小米、吃糜子面、吃各种土豆相关的食物,土豆搅团、洋芋馍馍、洋芋擦擦,一听就很敦实管饱……感觉吃完直接可以去干农活了。 不过这里没有什么需要去干农活的人。 羊肋排带骨,被顺着骨头砍成一条条的,在烧烤架上被烤得滋滋冒出羊油,肥瘦得当,撒上粗盐粒、孜然与辣椒面,颗粒状的调料被羊油浸湿,被羊肉上的烧烤热度激发出香气,然后热热的送上来,就这么赶紧吃,这玩意儿一凉了,那可就不好吃了。 展昭和白玉堂都是南方人,南方吃羊肉也是讲究的,没这么粗犷。 秦蔻:「……」 秦蔻古怪地问:「为什么大侠都是南方人?」 至少她这里的大侠南方人比较多。 花满楼和陆小凤这一对儿自小一块长大的好朋友,都是正正经经的姑苏人,一点红自小在距离姑苏不远的松江府长大,傅红雪……傅红雪久居深山,地理其实并不大好,但是按照他偶尔的描述来看,当年花白凤带着他,应该是藏身湘西一带的大山之中——特产是金银花的地方。 再加上展昭和白玉堂……展昭是常州人士,白玉堂是金华人士,都是江南一带。 楚留香就更不用说了,那种焦糖肤色北方的日照是晒不出来的,当然啦,广府那种地方,在人家正统江南人士看起来是不能算「南方」的,那地方得叫「蛮夷之地」。 所以说,南方人含量真是超标。 不过如果有个关陕大侠…… ……会不会一开口就是「烂怂大雁塔」? 秦蔻:「……」 她心里那点小火苗又「刺啦」一声被冷水给浇灭了。 第590页 江南人好啊,江南口音那么柔和那么 软,从大侠嘴里说出来会让人觉得很有反差萌,但关陕大侠一开口,只有反差没有萌。 她大概明白为什么作家们喜欢让俊秀风流的少侠们出现在江南了。 陆小凤正在啃羊肋排,作风很豪爽。 他在x市待久了,口味上居然也十分习惯了,吃着洒满浓重香料的羊肋排,没有任何不适,只道:「我呀,我四海为家,来了蔻蔻家就是蔻蔻家的人~外婆要多一个孙子不要?」 一点红莫名其妙地瞧了陆小凤一眼。 他不是那种草木皆兵、喜欢嫉妒的男人,只不过觉得陆小凤有时候那怪里吧唧的口气真的……很怪。 秦蔻也在啃羊肋排,一面啃一面说:「你多帮我外婆去花园里除除草,我看行。」 陆小凤笑了笑,说:「我看外婆的花园改个样子倒是很好,跟你这里一样,做成盆栽,免得要收拾地。」 秦蔻摆摆手,说:「她捨不得她那些菜嘞。」 韭菜就是外婆地里种的,还有芹菜,这种自家种出来的菜格外的有菜的味道,芹菜拿来炒个腊肉,比外头买的芹菜要香多了。 陆小凤啧了一声,道:「我明天就去,花满楼,你去不去?」 花满楼嘴里咯吱咯吱咬着丸子,没空理会陆小凤,用左手比了个ok的手势。 白玉堂吃东西倒是很矜贵,一只手伸筷子,一只手轻轻地压着自己的衣袖,姿态瞧着相当之悠然自得,还会给人(象徵性的)布菜,当然了,他布菜的对象不可能是展昭,是另一面的小少年阿飞。 阿飞:「……」 阿飞不愿受人恩惠的毛病令他立刻又浑身刺挠了起来。 不过,经过这么久的社会化训练,现在的阿飞看起来比书里刚出场的那个十八九岁的少年人要更懂得如何处理这些事一点。 他只说了句「多谢」,然后僵硬且迅速地也帮白玉堂夹了一筷子菜,权当还清,再不管他。 白玉堂斜眼瞅了一眼阿飞。 他发现这里有趣的人还真是蛮多的。 他也不理会阿飞了,继续吃自己的。 他现下左手拿筷子,可不就是因为他右手和展昭绑一块儿了么,惯用手上带了这么大一个人形挂件, 他看见展昭就来气。 但其实他们手上那条绳子的质感还蛮奇怪的,一天过去,中间留出来的绳长居然长了不少,缠在两个人胳膊上的部分在回缩,真的就好像是活物一样。 这长度,看来明天他们就可以在现代洗上热水澡了,一个在门里洗澡,一个在门外蹲着,当然,前提是把他们身上的衣服都给绞了。 秦蔻:「……」 把衣服剪了之后,换什么衣服上去呢,这倒是个重点,那条相连的胳膊怎么看都没办法啊,那就只能穿背心?把一边的肩膀挂带剪开,缀上扣子? 她忽然就想起了陆小凤和花满楼刚来的时候去洗澡,穿着背心从浴室出来时候的样子了。 花满楼比陆小凤身材更精壮,让她实在大吃一惊。 所以……这回可以看到猫鼠二人的身材数据了么? 秦蔻:(个_个) 一点红:「?」 一点红给她夹了个炸丸子。 炸丸子他们点了两种,一种是萝蔔的素丸子,一种是用猪肉做馅的肉丸子,素丸子在s省北部的延市其实不大会单独作为一道菜来吃,更多的是穿成串儿,吃串串的时候去煮。 这个串串不是川省那种看起来和红油火锅差不多的东西,而是一种用各色香料粉末混合出来的复合调料,单看的话,看起来像是一袋子加了辣椒的十三香,拿来当蘸料使,但其实是直接倒在锅里去煮,一滴油也不放,煮开,涮菜。 延市很小,哪里开了家新店,总有人去排队尝鲜。 秦蔻有个师兄,常年去延市做业务,经常看见占据了大半个废弃停车场的串串店,桌椅板凳都很矮小,三五成群的人坐在小板凳上,围着个炭火炉,上头架着小锅子,锅子里咕嘟咕嘟地煮着串串汤,大家左手拿着装着芝麻酱的一次性纸杯,右手拿着签子,进锅里去涮两下,拿出来蘸蘸芝麻酱,然后就开吃,连筷子都不用。 萝蔔素丸子特别适合煮在这种锅里吃。 猪肉炸丸子呢,那就更适合空口吃了,拿来煮汤未免浪费。 这种炸丸子与x市的汆丸子区别非常大,因为猪肉糜里不仅加了鸡蛋清增加滑嫩的口感,还加了大概与肉糜等重的的馒头末,给丸子增加了一些 支撑似的口感,吃起来脆脆的,像是在吃什么小零食一样,如果看电视的时候能抱着一碗这样的炸丸子来吃的话,一定和吃薯片的快乐是差不多的。 秦蔻咯吱咯吱地咬丸子,有点心虚地别开目光,不大敢和一点红对视,似乎是觉得自己在男朋友身边还去思考别的男人的身材数据这件事还是有点难以启齿的。 于是她转而问:「能吃的惯么?」 问的不是一点红,问的是展昭和白玉堂。 这二位都是南方人的嘛。 一言以蔽之,展昭的口味是很清淡的,他喜爱味道淡淡的食物,譬如竹筒饭、莲花茶、荷叶蒸鸡这样的东西,不过大致上来说,他不挑食,且是非常之不挑食,无论是塞给他一碗秃黄油盖饭,还是一张街边小店买的胡饼,他都不觉得有什么区别,可以直接吃下。 第591页 况且,他早已经离开了江南。 汴梁城是整个中原最大的城市,人口多达上百万,商业极其发达,在汴梁,自家开火做饭的少,在外吃饭的多,因此饭店酒楼如雨后春笋,多得数不胜数,随便找一家小店,花个十几文钱,就能吃饱饭,就连包大人每日上朝的时候,通往皇宫的御街之上,都有卖胡饼的小贩。 自然的,这样的大都市包罗万象,什么都有,又因为运河的缘故,每日都有源源不断的各地特产运往京城,在七十二正店、三千脚店之中被店小二们端上了桌。 所以,展昭的口味现下已经在汴梁城被弄得很杂了。 秦蔻还说:「我们北方菜就这样子,油盐调料放的多,不大吃东西的原味。」 展昭面露诧异之色。 白玉堂笑道:「长安城我也去过,老实说,关中这一带的土地确实贫瘠,连麦子都不怎么重,多种粟米,这地方太干旱,养羊也多,吃喝上倒是没什么,不想千年之后,口味居然这么名贵。」 说名贵是因为调料撒得多啦…… 西北自古就是贫瘠之地,自唐之后,长安再也没能成为过首都,原因很多,但其中有一条就是:关中平原上的土地无法种出养活这么多人的粮食。唐朝曾数次出现皇帝带着文武百官「逐食」的记载,足见这座古都的窘迫。 关中至少还是一片平原,再往北走,黄土高原之 上,那就是彻头彻尾的贫瘠了。 白玉堂生于江南富贵之家,又惯常走南闯北,也涉足过西北苦寒之地,结果这一次的神奇经歷,令他忽然「嗒叭」一声掉进了千年之后的西北,然后这地方居然还变成一个富贵窝了! 西北姑娘的面皮奶白、十指葱葱,嘴上还破有一点不好意思地说:「我们这里没什么好东西,就这些,你们凑活着吃。」 结果低头一看,香料复杂的让人心情也很复杂。 这感觉,就有点像对方一脸歉意地说「东西不好」,然后一看,发现她端上来一碗南海珍珠在炫富一样…… 时空的错位还真是让人感觉很神奇。 不过,他这吃客倒是什么东西都能品,就是吃了一大堆重油重盐的碳水,开始出现了后遗症…… 好睏…… 白玉堂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眼角也开始渗出了一点睏倦的泪花。 展昭失笑。 秦蔻也困了,干饭一向很勐烈的阿飞也困了。 阿飞困了,都要忍住不打哈欠,努力地睁大眼睛,走路的姿势还是和以往一样,全然没有一丁点区别,只是接过了服务员递过来的薄荷糖吃掉了。 秦蔻困了,却顺势就往一点红背上一趴,把男朋友当牛马来用,理直气壮地指挥他背着她走。 一点红自然欣然从命。 其实这里距离家真不远,走两步路的功夫而已,秦蔻也不肯自己走,她在这个有点寒冷的深秋之夜里吃饱了饭,那种撒娇的心情立刻就跳脱了出来,连一步都不肯自己走了。 大家一行人一块儿出了饭店的门,展昭与白玉堂依然是并排行走,一点红背着秦蔻坠在最后面,如果是眼力见好的人,那自然要在这时候,把这两个人当做是空气,最好在漫谈天地的时候,完全无视他们,让他们直接自身自灭去吧。 但是陆小凤显然不是这种眼力见好的人。 他一面摸着鬍子,一面观察面色红润且懒洋洋的秦蔻,说:「你怎么一吃饱饭就这样子,像大橘。」 秦蔻打了个哈欠,忍不住笑了,说:「红哥对大橘才不会这么好。」 他只会面无表情地把身上的猫挂件给扔掉,理都不理。 一 点红:「哼。」 陆小凤哈哈大笑,说:「对了,过两天的漫展,你们去不去玩?」 秦蔻说:「啊呀,你不知道么?」 陆小凤:「知道什么?」 秦蔻:「红哥被主办方邀请了诶,那我们肯定要去玩啊,那边似乎还有武侠街道。」 陆小凤:「武侠街道,好哇好哇好哇,我也去。」 秦蔻好心地提醒他:「武侠街道上都是卖周边和同人本的耶……」 听到「同人」两个字,陆小凤突然脸色一僵。 他说:「……是我想的那种同人本么?」 秦蔻:「差不多。」 陆小凤:「……」 陆小凤摆了摆手,嘆气道:「算了,阿楚哥说的对,有的时候人的确不应该有那么多好奇心。」 一提起阿楚哥,秦蔻也不由地有点想他了,说:「不知道他在干嘛呢……那个没良心的傢伙,也不知道回来看看我,看看咱们。」 一点红失笑。 陆小凤也失笑,揶揄道:「大小姐,他每个月都过来见你,你还不满意?他的好朋友左二爷,或许一年才同他相聚一次呢。」 秦蔻从鼻子里轻轻地哼了一声,拒绝认错:「不管不管,他没良心!再这么没良心下去,大橘都要把他忘光了。」 此刻在家里的大橘绕着它的白老鼠玩具转了两圈,把玩具抱在怀里瘫倒了。 而远在时空的另一边,海上升起了如弯钩一样的明月,楚留香没躺在甲板上晒月亮,他安安稳稳地待在自己的屋子里,待在自己的床铺上,一面感受着自己无比熟悉的规律晃动,一面闭上眼睛。 第592页 他喝了二两黄酒,带着一点醉人的微醺,一只脚曲起,一只手枕在脑后,舒舒服服地睡着了,浑然不知时空对面的人正在大骂他没良心,连个喷嚏都没打。! 第241章 展昭和白玉堂最终还是没换上秦蔻准备的紧身背心装。 白玉堂这个极为重视自己外在形象的锦毛鼠那是完全不乐意,展昭呢?展昭其实是秦蔻目前见过最端方正派的君子。 他一瞧见那紧紧的、如同女子小衣一般的黑色背心之后,耳根子红得像是被一斤辣椒给腌过,整个人的动静大得像是一条在砧板上扑腾的鱼,一面拖着白玉堂连连后退,一面口中还为难地道:「秦小姐,这……这……展某……」 秦蔻:「……」 秦蔻忍不住说:「你别这样,你这样我感觉我好像在强迫你跳魔力麦克秀。」 展昭:「……对、对不住。」 好奇小白鼠白玉堂:「魔力什么秀?那是什么东西?」 秦蔻傲然道:「你们接受不了的东西!」 展昭:「?」 白玉堂:「?」 秦蔻抬起下巴,一点儿不肯解释,身子一扭,傲慢地走了。 白玉堂和展昭对视一眼。 当晚,白玉堂利用自己拿到的新玩具ipad,把输入法切换成手写,输入了这个他从来没听到过的、只属于现代的名词。 他走笔龙蛇的写字,结果发现这输入法蠢得很,居然认不出他的书法,只好冷哼一声,重新写正楷。 他一面写正楷,一面喝水,搜索结果一出来,噗得一声他就喷了,紧接着就是一阵撕心裂肺地咳嗽声。 展昭和他躺在一间房里,当然也看见了ipad的屏幕。 对于端方君子来说,这惊吓简直令他的寒毛都根根竖起…… 这其实倒不是古人不古人的问题,楚留香也是古人,但他看见这东西,大概不会吓得连头髮都竖起来,顶多尴尬地把他的鼻子摸秃噜皮。 这大概就是人浪不浪的区别吧。 这么一看,风流俊秀、华美不凡的白玉堂白五爷也瞬间变成一只纯情的小白鼠了。 要是一点红看到…… 唔,他估计不会被吓到,但是眉头皱得或许都能夹死苍蝇了。 总而言之,因为展昭与白玉堂都不肯换上特制背心,所以到了第四天,白玉 堂再也忍受不了不换衣服的感觉了,要拉着展昭去找他的奶娘,这一次一定要把这破玩意给解开。 秦蔻自然是随他们。 他们走时,带了一套原着的七侠五义,又把许多不同版本的与开封府相关的电视剧的分集剧情列印出来带走了,不过这四天的时间,他们已经把最主要的两部剧集基本二倍速刷完了。 秦蔻照例,送给他们作为自己信物的玻璃珠子,并说,或许什么时候还能再来串串门子,展昭微微一笑,收下了那物,朝秦蔻郑重其事地拱手作揖,温声道:「秦小姐,后会有期。」 秦蔻也学着他的模样作揖,说了句「后会有期」。 时空漩涡打开,这二位最初的侠客,也肩并着肩离开了。 秦蔻总觉得他们挺惨的。 别人来,都或多或少地享受了很多值得一试的现代产物,譬如说洗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啦、换一套纯棉的家居服啦之类的,结果这两人完全没体会到,连睡觉都是穿着全套的古装睡觉的。 别人来是度假,连无情与冷血来,都度过了很愉快的一个假期,结果这两人走的时候真是憔悴…… 当然啦,这也不能怪秦蔻,这只能怪捆龙索那种神奇到奇幻的东西。 秦蔻:摊手.jpg 展昭和白玉堂走了,这一次,或许白玉堂终将可以免去在沖霄楼之中万箭穿心的下场。 秦蔻的日子倒是没有多大的变化。 转眼就到了冬至,饺子馆里挤得水泄不通。 秦蔻才不挑今天去饺子馆里和别人挤来挤去呢。 ——所以今天家里包饺子。 馅儿是两种,有肉馅有素馅,素馅是秦蔻外婆最拿手的那种韭菜鸡蛋土豆。 外婆一年三百六十天里,大概有一百八十天都在外头玩,本来她是想端着碗和一大家子人一块儿去外婆家吃软饭的,结果外婆说,她的老姐妹团邀请她一块儿出国玩呢,拜拜拜拜~ 秦蔻敲碗等投餵的计划就此宣告破产。 中午回家和爸爸妈妈一块儿吃了饭,下午和红哥一块儿弄饺子馅儿,外婆走之前,秦蔻问好了比例。 土豆上锅蒸熟,蒸熟的土豆有一股十分平淡的味道,这是一种非 常包容的主食,加什么东西的味儿都好,秦蔻突发奇想,打发陆小凤去露台上,把自天冷下来之后许久不用的烧烤炉子拉出来,再把放在角落里的炭翻出来,用炭火去烤小土豆。 土豆烤熟了,由内而外散发出香味来,秦蔻拿着一个土豆,烫得是左手扔右手、右手再扔回左手,来来回回好几趟,小心翼翼的掰开,蘸了蘸不锈钢盘子里的孜然海椒面。 热乎乎地吃下去,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嘆。 陆小凤那名动江湖的两根修长手指,此刻稳稳地捏着掰开的土豆,蘸了蘸辣椒面,也送进嘴里。 秦蔻斜着眼睛看他。 陆小凤慢条斯理地嚼着嘴里的土豆,也斜她一眼,说:「你怎么了,突然看我干什么,难道突然发现我英俊可爱得无以復加?」 第593页 秦蔻:「……」 秦蔻对着他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陆小凤嘿然道:「切,你居然对我翻白眼。」 秦蔻一面吃、一面含煳不清地说:「怎么啦?我翻不得?」 陆小凤傲然道:「哼!对我翻白眼的人多了去了!你算老几?」 秦蔻:「……」 秦蔻吐槽:「不是,你能不能不要用这么骄傲的语气说这么泄气的话。」 陆小凤摊手,悠然道:「没法子,这或许正是我这人的可爱之处吧。」 秦蔻冷笑道:「哼,愚蠢!你这人的可爱之处何止这点!」 陆小凤:「……」 陆小凤和秦蔻面面相觑,忽然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揣着爪爪,端坐在编织藤鞦韆椅上的大橘听见动静,伸长脖子,看上去像是一只被好奇心害死的大鹅,鞦韆因为它的体重和动作发出嘎吱嘎吱的晃动声。 这时,花满楼也熘上楼来,从露台门那里探出一颗脑袋来,笑眯眯问:「你们在偷吃什么好东西呢?」 秦蔻说「快来快来,尝尝这个。」 花满楼快乐地飘过来,在寒冷的冬至,三个人一块儿围着炭火的路子吃滚烫烫的烤土豆,谁都知道,吃烫的东西对食道不好,不过这时候也就无所谓啦。 秦蔻突发奇想,问:「为什么你的成名绝技叫灵犀一指?」 陆小凤:「嗯?怎么了么?」 秦蔻正色道:「你看,明明是两根手指啊,其实应该叫灵犀二指?」 陆小凤:「……」 陆小凤板着脸:「我还可以用整只手抓呢,按你这么说,我这得叫灵犀鹰爪?」 花满楼笑眯眯补充:「非也非也,灵犀鸡爪。」 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的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你这个人。」 秦蔻:「噗哈哈哈哈哈哈。」 花满楼:「噗哈哈哈哈哈。」 花满楼:「对了,蔻蔻,红兄叫你别光穿毛衣在露台上呆着。」 秦蔻:「啊。」 秦蔻:「我去送小土豆给他吃。」 花满楼:「我接着帮你烤小土豆~~~顺便要收一半做劳务报酬哦。」 秦蔻:「阿楚哥就快来了吧。」 陆小凤道:「唔,约定的是六点?」 秦蔻:「嗯哼~」 秦蔻小心翼翼地用夹子夹了两个滚烫的小土豆,带着一小碟蘸料,就沖向了楼下。 楼下,馅料已经制作好了。 早就蒸好的土豆压成土豆泥,炒好的鸡蛋也是碎碎的,和韭菜拌在一块儿,加入调味料,秦蔻钻进厨房的时候,一点红正垂着眼眸,用勺子把馅料拌匀称,听见声响,他舀了一勺馅料,就这么送入了秦蔻的嘴巴,问:「怎么样?」 秦蔻咽下去,说:「很好。」 然后说:「张嘴。」 一点红垂下头,乖乖吃掉她掰下来的那一小块热乎乎的土豆,她的手指尖被炭火烤的土豆给烫红了,一点红轻轻含住她,蜻蜓点水,才神色自然地放开她,说:「陆小凤号称灵犀一指,你去帮我叫他下来包饺子。」 秦蔻:「噗嗤。」 一点红:「?」 一点红挑眉,问:「你笑什么?」 秦蔻:「没什么咯~」 她笑陆小凤今天因为他的两根手指,不但要被花满楼奚落成「灵犀鸡爪」,还要被一点红无情地抓过来当壮丁。 她又说:「红哥我也来帮你~~」 一点红瞧她一眼,没说话。 于是今天就又是一个大家一块儿挤在厨房里、热热闹闹的日子了。 一点红调完了馅儿,揉完了面,被陆小凤和花满楼联手赶出厨房去了,说是今儿他还是歇着吧。 陆小凤之前包过饺子,他的手也的确灵巧得不像话,花满楼呢……在家的时候他倒是没怎么进过灶房,不过自来了秦蔻这里之后,倒是觉得和朋友们一块儿做做饭、吃吃东西,也是相当好的消遣。 阿飞在厨房里晃荡了一圈儿,企图找事做,没找到,绷着一张小脸儿出去了,秦蔻塞给他五十块钱,让他出门买点东西回来。 秦蔻最后还是没包到饺子,那就算啦,她准备和红哥一起,就在餐桌上弄个蛋糕吃。 蛋糕这种东西其实自准备到吃上,还是得花挺久的,毕竟一进烤箱,动辄都是四五十分钟起步。 不过今天他们两个在一块儿弄提拉米苏,最简单不过的东西。 拿个大碗,手指饼干刷上咖啡酒,一层手指饼干、一层马斯卡彭,就这么一层层堆起来,碗面抹平,秦蔻细细地把可可粉撒在表面,大橘跳上椅子,探出半个脑袋来,好奇地看它最喜欢的蔻蔻在干什么。 蔻蔻把碗放进冰箱。 冻凉了,就可以吃了。 林诗音和傅红雪从姑苏回来了。 这位曾经痛苦不堪、找寻不到出路的女孩子,如今已焕发了新的生机,女孩子们并不是只因为爱情才痛苦,痛苦是因为没有其他的路走。 如今,她找到了新的路,她已一天天地自痛苦之中走出来了。 傅红雪依然苍白、冷漠,他跛着脚、一步步地走,连走路都在耗费着他的力气,姑苏的冬天不大冷,但也绝对不是很热,因为他的身上依然充满了如他的肤色一样苍白的冷意,他的名字之中有一个雪字,而他的人也真的好像是雪做的。 第594页 回到这里的时候,他的睫毛颤动了一下。 紧接着,他就听到了秦蔻快活而愉悦的声音:「冷不冷呀?快回屋去,洗个澡,换件衣裳,饺子快下锅了,一会儿你们出来就能吃。」 傅红雪抬眸,凝视着她,眼底那种亘古不变的冰雪似乎忽然就在此刻笑容了,他面色不变,语气很稀 松平常。 「带了点东西回来。」 秦蔻:「哦!我看看。」 她接过那个三层的食盒。 第一层是糕点,码得整整齐齐的猪油玫瑰糕、赤豆猪油糕和柔软的小馒头,馒头里面是有馅儿的,毫无疑问,肯定是赤豆沙馅的,林诗音说里面加了陈皮,味道很是不错,所以带回来给大家尝尝。 第二层是汤糰,圆圆白白的,很大一个,还没下锅,像胖小孩儿的肚腩,秦蔻总忍不住想要伸手戳一下,最后还是放弃了。傅红雪说这里头有黑芝麻馅儿和鲜肉馅儿的。 秦蔻觉得今天桌上的东西都不少了,这个不如留着明天早上去吃吧,于是就把大汤糰们塞进了冰箱里冷冻起来。 第三层塞的是苏式的拆烧和各色的滷味,油光发亮,正适合摆到桌子上,当下酒菜吃。 而且他们也真的带了酒回来。 酒,是饮料一样的苏式冬酿,两个月前,本年度的新糯米收穫,浸泡、蒸煮,加酒麴,静静等待,两个月后,加黄栀子染色,加干桂花增香。 这一种酒,秦蔻其实早听过大名。 在她刚刚遇见楚留香与一点红的时候,她带着他们一块儿出门吃火锅,邀请他们平常现代人不可或缺的气泡饮料,那时候,楚留香就说,姑苏的冬酿也有气泡。 现在,她喝到了来自古代的气泡饮料。 甜甜的,气泡咕嘟咕嘟地往外冒,酵母应该还很活跃,比起酒来说,更是是一汪液体的活泼桂花糖,甜蜜顺滑,适合大家一块儿来分享,连阿飞都分到了一杯。 阿楚哥也回来了,他像是一只焦糖色的姜饼人,一回来就露出一口闪亮的大白牙。 秦蔻扑上去,亲亲热热地和他拥抱在一起,大橘却矜持地不过来,舔着爪子,晃着尾巴,给愚蠢的焦糖姜饼人一个冷艷高贵的背影。 楚留香满面笑容地拿出准备好的香酥小鱼干。 大橘的鼻子抽动了一下。 楚留香又拿出苏蓉蓉亲手为它缝制的可爱小羊玩偶。 大橘的爪爪挪动了一下。 楚留香温柔地叫它:「大橘,想我没有?」 大橘再也忍受不住,喵呜撒娇,转身飞扑,直接扑到楚 留香脸上,cos毛茸茸胖乎乎版本的抱脸虫,楚留香的脸埋在它的肚皮里,笑个不停,声音在别人听上去闷闷的。 晚上,大家一块儿吃饺子。 楚留香说起了他最近的经歷,他又见了好几种很少见的武功路子,又结交了几个性格迥异的朋友,还对着一点红说:「那小子的脾气比你还古怪。」 一点红哼了一声,不置可否。 阿飞快要期末考试了,秦蔻问他寒假要不要回古代去江湖上待一阵子,阿飞眼睛一亮,立刻就答应了。 孩子在现代真是憋坏了。 于是,阿楚哥好不容易回来和朋友们吃个饭,结果最后又被强塞了一项寒假带娃的工作,忍不住苦笑起来,摸一摸鼻子、再摸一摸鼻子。 花满楼吃完这一桌饺子,就得回家去,和家里人一块儿喝一锅热乎乎的羊汤了,在姑苏,一向都有冬至大过年的说法。 陆小凤却不回去,他在姑苏没有家,也不愿意在这个团圆的时候去花家,他今晚要通宵打游戏! 陆小凤:握拳.jpg 晚上的时候,秦蔻穿着薄羽绒服,大家一块儿上了露台,围着炉子温黄酒,配上傅红雪从姑苏买来的拆烧,围炉夜话。 陆小凤颇有些怅然,他瞧着亲亲密密,像两只小动物一样依偎在一起的秦蔻和一点红,忽然嘆了口气,道:「我感到一阵孤独。」 秦蔻说:「你这个人,好像总是感到孤独。」 陆小凤一只手撑着头,洒脱一笑,突然跳起来大声道:「孤独不孤独,也没有什么,我这样的人,或许天生就是定不下来的!」 楚留香无奈地瞧着他,又轻轻地嘆了口气。 这天夜里,大家都喝了不少酒,十点钟的时候,天上突然飘起了零星而沉默的雪花。 秦蔻脸红红的,枕在一点红的肩膀上,伸出手去接雪花。 她喝得浑身都暖洋洋的,手指尖也是热的,无声的雪花落在她的手指上,留下一丝丝柔软的凉意,然后立刻消融了。 这一年的时光,也无声无息地消融在了过去。 大家都很怀念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