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始社会种田》 第1页 [穿越重生] 《我在原始社会》作者:米迦乐【完结】 简介: 涂莉莉一朝穿越到了原始社会,钻木取火席天幕地,入夜就有精壮汉子钻帐篷。 你等等!我只想好好劳动丰衣足食,吃饱喝足不想家,生小宝宝这种事情我不在行啊! 身穿,女主明怂暗刚,一心只想靠种田丰衣足食。「大叔」颳了鬍子剪了头髮是人鱼线小帅哥。 内容标籤: 穿越时空 种田文 基建 搜索关键字:主角:涂莉莉,阿兰 ┃ 配角:全文订阅只需3.85元,超便宜啦! ┃ 其它:原始时代,原始社会,史前,种田 一句话简介:史前时代种田养家 立意:原始野外顽强求生 第1章 第一天(1) 【第一天】 到处都是树木。 这片森林不知道有多大,走了1个小时后,涂莉莉就意识到:不对劲! 他们来的时候,溶洞分明距离公路不远——这儿已经开发成景点,每天有数千名游客进入景区。 韭山溶洞九曲十八弯,队长事先说好,如果走散了,先用对讲机联繫,要是因为溶洞地形原因,对讲机信号无法穿透,那就顺原路走回洞口,在洞口等待。 队员们成分复杂,有地质大学的教授和学生、中尉警察、当地嚮导、当地政府陪同人员、医生和护士,加上领队一共18人。 ——组成这支搜救队的原因现在已经不重要了,重点是,她落单了,还遇到了她无法解释的奇怪的情况。 * 她停了下来,拿出指南针,再次确定方向。公路是在溶洞的南边,所以理论上她一直往南走,应该早就到达公路了才对。当地政府大力发展旅游业,公路修到景区门口,景区里面各个景点之间也都是水泥公路。 公路是最基本的文明社会的指标,看见公路心里就会有底,反之,就会心慌慌——别说公路了,她连一条碎石小路都没见到。 她想了半天,琢磨是不是指南针失灵了?她再次拿出手机,仍然显示无信号。 这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这一片是山区,当地移动公司在附近的山顶竖起了信号塔,以确保景区游客和附近村民有手机信号。 尽管不愿意相信,她还是得出了「我迷路了」的结论。 可笑!这在现代化文明社会怎么可能发生嘛!又不是去亚马逊雨林! 她越走树林越茂密,似乎是在往森林的深处走去。树林也有变化,从普通的一人能合抱的新植林渐渐过渡,走了1个小时,她眼前的树木已经需要3、4个人才能合抱过来。 也有比较细的树,但当你放眼望去大部分树木都很粗大,你就该知道有什么不对劲了——本地没有这种巨树丛林。 她甚至都无法认出这些是什么树。 天色似乎还早,但在密林里实在是不好判断的。 搜救队是为了在溶洞里寻找失踪的几名游客,带了一些救援工具,有绳索、萤光棒等等,溶洞内分岔极多,所以最后不得不两人一组往深处探索,每个人的背包里都带了一只野外医药包,以防找到游客后发现他们受伤了,可以及时的简单包扎。 但别的可利用的工具不是太多。 涂莉莉用仅剩的最后一瓶矿泉水栓在登山绳上,悠起登山绳,绕到一棵有着较低枝杈的大树的枝杈上,用力拉了拉登山绳,觉得算是牢靠了,戴上登山专用手套,往树上攀爬。 会带上登山绳是因为不知道溶洞深处是什么地形,要是有什么向下或是倾斜的洞,可以用登山绳爬下去。溶洞在当初准备设立景点的时候,是经过专门的探索队探索的,但溶洞十分的深远,当初据说探查清楚的区域只有溶洞的十分之一面积,反正旅游景点么,跟着导游走就好了,导游不让去的地方别去;自由行的游客一般见到「此路不通」的牌子,也不会有太大兴趣。 以前也发生过附近村子里的孩子跑到溶洞里「探险」,就此失踪的事情,当时也是当地派出所进去找来着,没找到,于是将一些通往溶洞深处的洞口封了起来,之后就没有发生过失踪的事情了。 爬树这种事情难不倒涂莉莉。她喜欢攀岩,是市区仅有的一家攀岩俱乐部的会员。攀岩很有意思,考验人的耐心和耐力,还有判断力。当然,勇气是必须的。在攀岩俱乐部里有安全绳保护,问题不大,外地山区实地攀岩就太需要勇气和行动力了。 大树的树皮粗糙,很有摩擦力,枝杈和枝杈之间的距离不等,有些时候不需要绳索帮助,爬了大概有40分钟,涂莉莉爬到了树顶。 她尽可能的爬的很高,但还是不能跃出树顶,只能大概看到上方的天空:还是白天。她环顾四周,震惊的发现,这片森林似乎无边无际,没有尽头——这怎么回事?!山呢?! 人腿走路1个小时是走不了太远的,溶洞就是在山腹中,她没道理看不到溶洞所在的山。这一带是丘陵地带,山峰都不算高,海拔几百米,最高的也没有超过800米,但800米已经是很高的地标了,不存在看不到山的情况。 涂莉莉差点要尖叫了:这是什么鬼情况?! * 她花了几分钟时间,冷静的想了想现在的状况:我特么穿越了! 好吧这是在,但至少,这肯定不是「正常」的情况。她苦恼的想着,队友们得到什么时候才会发现她不见了?以及,什么时候才开始找她?
第2页 因为有可能会遇到失踪游客,每个人都带了食物和水,巧克力热量高,又没有进食限制,又好携带,她背包里有一盒排块德芙巧克力;水么,因为出了溶洞后她就没有节约喝水的想法,现在只剩一瓶了,这是比较严重的问题,她必须假设她得在森林里过一夜,才能等到明天的救援。 然后呢?该是安全问题。 现在中国内陆肯定是没有老虎狮子豹子这种大型食肉动物了,但还是会有野狼的,就是十几年前,附近的村子还报告过有野狼下山咬死村民放养的鸡鸭牛羊的事件,后来当地猎户和政府组织人手进山围猎,据说把山上的野狼都打完了。但她不能天真的以为不会有几个狼崽子漏网,宁可过于小心,不能疏忽大意,被狼给吃了。 蹲在树上相对比较安全,毕竟比起野狼,遇到大蛇的可能性更小。本地出产十几种蛇,有的有毒有的没有毒,做为一个经常要往乡村跑的小公务员,她看了很多下级政府的各种报告。 本地人以前吃蛇,十几岁的孩子夏天上山抓蛇,抓的多了还能卖到县城饭店里,城里人爱吃野味,省会距离县城也就是不到100公里,很多有钱人周末过来吃个新鲜。什么锦鸡竹鼠野蛇穿山甲这些,在饭店里很受欢迎。最近几年野味少多了,主要是因为政府开始抓私自贩售保护动物,加上旅游业发展起来了,经济作物种植业也迅勐发展,村民赚钱的路子多了,很少有人为了几十块钱跑上山抓野味。 决定蹲在树上之后,涂莉莉开始考虑该怎么躺在树上而不会掉下去? 她仔细打量大树上的枝杈,挑选了两根距离不远的枝杈,用登山绳在两根枝杈之间编结了一个一米见方的网结。绳子长度有限,她尽量编的密,不会一翻身就掉下去。还得留下足够的长度能把自己栓在绳网上。最后她用背包解决了这个问题,背包上自带的锁扣很结实,她可以将卡扣的带子放长一点,将背包放在胸前,然后扣在背后。 做好绳网后,她小心的躺在绳网上,试验绳网的承重力:还不错,看上去枝杈足够支撑她的体重。 然后她开始检查背包里的物品:一只没用了的对讲机,带一节备用电池;一盒萤光棒,野外照明专用,5根;一支狼眼手电筒,带两节备用电池;野外医药包;一盒德芙巧克力;一瓶矿泉水;一包湿巾;一包纸巾;一瓶小瓶六神花露水;两只一次性打火机; 因为没有打算过夜,所以没有帐篷,也没有睡袋,没有防潮垫; 一把正版瑞士军刀,自己的;一部手机,自己的;一个充电宝,自己的;一件薄毛衣,自己的,溶洞里温度比室外低10度或者更低。 检查完装备,涂莉莉才发现,这些东西太少了! 因为根本没想到会在溶洞里过夜,没人想到准备过夜的物品。最严重的问题不是食物,一盒巧克力应该够吃到明天早上的,一瓶水马马虎虎也够喝了,但只要太阳落山,气温就会降低,她只有一件薄毛衣,配着身上穿的牛仔裤,怎么看都不像能在森林里平安过夜的装备。 所以当务之急,应该是准备一些干燥的树枝和树叶、干草之类,但现在是夏天,地面潮湿,涂莉莉使劲回忆,刚才是否看到干树枝或是干草。 手机时间显示是下午4点多,她实际不太能确定这个时间是否正确,但趁着天色还没有暗,做好准备工作才是最要紧的。 她将绳网留在树上,爬下树,掏出瑞士军刀,在树干上刻了一个三角形的记号。随后随便选了一个方向。 * 在没有明显道路的地方,要留下行走的方向,这样万一要顺着原路往回走,可以辨别路径。 森林里没有「路」,所幸树下没有灌木之类,也没有伴生的矮树,大概因为巨树丛林太过茂密,阳光稀疏,低矮的树种没有足够的光照,没法生长。 涂莉莉一路走过,尽可能的在途径的巨树树干上刻下记号:指向方向的小小箭头。 辨别干树叶树枝和干草不是什么难题,如何将收集到的树枝干草带走可以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电脑游戏里开荒可能不会考虑到体力问题,收集到几根木柴就能收进背囊,现实中的人类可没有随身或无限量背囊——她总不能只用两只手掐着树枝树叶,一趟一趟的往回跑吧? 作者有话说: *今天周一,适宜开新书。 *女主孤身一人,非全知全能,上半部是女版贝爷荒野求生记。 *走过路过求一下作收啦,开新书早知道。对本文没兴趣也不要放弃我嘛,没准下一本就是你喜欢的题材呢。 第2章 第一天(2) 不过还好,她有背包。她已经将不需要随身携带的东西都放在树上了,背包本来也就没装多少东西。手电筒挂在腰带上,花露水洒在牛仔裤上,薄毛衣也穿了起来,在毛衣上也洒了花露水。 又在背包两侧装水的侧袋里找到一小卷银灰色的塑料垃圾袋,似乎是上次下乡村带着用,没有用完,随手塞进去忘了拿出来。于是,树枝放进背包,树叶和干草装在垃圾袋里。 她尽可能的多带了一些树枝,树枝比较耐烧,干草和树叶主要为了助燃,要想点一个晚上,还是树枝比较靠谱。 路上她又试着用对讲机联繫队长和其他队员,仍然失败。
第3页 她想,也许是因为没有信号的关系?她不怎么会用对讲机,对讲机是事先调好频率后统一发放的,队长再三警告他们不要自己乱调,以免跳了频道找不到他们的通话频率。 背包差不多塞满了树枝,涂莉莉开始往回走。标明了记号的好处就是她顺着箭头的方向,很快回到结着绳网的巨树下面。 接着,她懊恼的想:绳子全都用在编结绳网上了,这下她要怎么上去? 她头一次发现自己的野外生存能力大概是零。 她愁眉苦脸的在树根下蹲了半天,思考这个问题要怎么解决:如果她有大砍刀的话,可以在树干上砍出脚尖可以踩住的豁口,但这个方法很危险,因为没有安全绳,你随时会因为着力点太小,踩不住而掉下来,更别说你还得继续用力往上砍出豁口;或者像雪山攀登者那样,往树干里砸楔子,木的或是金属的都可以,这样你的手和脚都可以利用楔子,一段一段的往上攀登,问题是,她没有锤子,也没有可以用的楔子。 好吧,问题一个一个的考虑:虽然没有大砍刀,但她有瑞士军刀,削出几个木楔子应该不难,就是会慢一点;锤子的问题有点棘手,不过似乎狼眼手电筒可以试试看? 她取下手电筒,掂量了一下分量:外壳应该是合金,比较轻,但应该很坚固,毕竟这可是警用手电筒。 既然工具都有了,事不宜迟,赶紧开工。 背回来的树枝都是细树枝,细树枝干的快也烧的快,森林里有很多树枝,有很多都是非常大的整枝树杈掉下来的。一开始她还有点奇怪,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过了一会儿她想到,这些树枝都是至少前一年的大雪落在树枝上,树枝承担不了积雪的重压,于是压断了,掉了下来。 树枝的断面证实了她的猜测。 但实际上,本地去年暖冬,连一场小雪都没有下。实际上这几年本地一直是暖冬,足有10年没有下过像样的雪,顶多就是小雪花飘飘,刚落到地面就融化了,积不起来。 她只掰了一些细树枝,粗大的树枝她拿不动,也掰不断。掰树枝的时候她又在想,看来大雪要么是去年或是前年的——树枝都比较新鲜,上面没有太多落叶,又没有开始腐败,年份不会太久——这说明森林里也不太会有太多大雪的年份,不然地面应该会有之前的腐败的树枝的迹象。树枝很干燥,说明降雨不多,从掰下来的树枝的断面来看,树芯都已经很干燥了。 她又回到刚才发现的有粗大树枝的地方,选了一根粗细适中的树枝,费了很大的劲儿,但也没有掰断。只能花了大半个小时,用瑞士军刀上的小锯刀在树枝上环刻了一圈,再跳上树枝,用身体的重量使得树枝从树杈上分离开。 树枝并不算粗,跟她手腕差不多粗细,不需要太长,用不着拖着一整根树枝回来,只带回了大约两条手臂的树枝。 再次回到绳网的巨树下面,稍事休息,立即开始用瑞士军刀削楔子。 楔子的制作也不算太难,在树枝上环切,截取长度适当的4段树枝,将其中一端削成钉头状。 先削好一根,站起来,在树干上比划好距离,要抬腿能够到的高度,不能太高,不然上不去;也不能太低,要尽可能的少打几个楔子,要用最少的楔子,只需要攀登到最低的树杈上就行了。 找好合适的高度,先用瑞士军刀的刀刃在树干上钻一个小洞,这是定位点,也有利于木楔子钉进去。 狼眼手电筒立功了,发挥了锤子的作用,将木楔子钉进了树干。当然过程是艰辛的,不像锤子那么好用,每砸一次,涂莉莉都觉得下一次手电筒的外壳就会被砸瘪。 木楔子钉木头不那么好钉,砸了十几下,终于完成了。 她小心翼翼试探着,抬起左腿,踩了上去:似乎还算结实,也似乎能承受她的体重。 接下来的第二根木楔子制作起来就快多了。 她看了看手机:6点23分了,但天色还没有变暗,所以,手机上的时间已经不准了? 她抓紧时间,一共削了7根木楔子。 * 等她终于回到拴着绳网的树杈上,天色开始转暗了。 还不算冷,薄毛衣还可以支持一阵子。 拿出对讲机,再次唿叫队长和其他队员。 仍然没有人应答。 涂莉莉吃了一块德芙巧克力,将包装纸叠好,塞进背包的外袋里。 接着拿出手机,还是没信号,没有4g网络,试图拨110,语音提示「你已经裸奔出服务区」。 这到底是什么鬼啊! 她百思不得其解。 手机还有40%电量,插上充电宝充电。不能玩手机了,反正没有网络,也刷不了微博完不成游戏,要尽可能的保持手机开机状态,不然要是万一明天有信号了,但手机没电了,那可就惨了。 一个习惯了现代文明生活的女孩一旦被迫要在巨树上过夜,会做些什么呢? 实在没什么好做的,我们习惯了现代生活,照明靠电灯,娱乐方式多种多样,但多数也都需要用电:电脑、手机,没网络可以说能要了人一半的命,再没电,这日子不能过了! 涂莉莉靠在绳网上,胡思乱想着:队员们不一定会留意到她不见了,毕竟都是分组行动,也没几个人有搜索的经验,可能就只有那几个警察和队长有点经验了,队长是县人武部的部长,挺年轻,还不到40岁,是从特种部队退伍下来的;
第4页 队长要负责所有人的安全,会定时挨个询问分组行动的队员,她是跟一个地质大学的学生组队,那个女生现在不知道在哪里,是也迷路了,还是已经找到了队长?或是找到其他队员? 队长肯定会寻找她,会申请支援,按照她了解的当地政府办事的速度,现在队长应该在向有关部门汇报了,半夜也没法开始搜索,最有可能的是现在确定要哪个部门、调派多少人手,下发任务,然后明早5点半或6点集合,7点就可以到达溶洞开始更全面的搜索。 数名游客在当地景区失踪,这事已经上了微博,县长、县委书记很不高兴,觉得把这事发上微博的人很不省事,会大大影响本地旅游业,所以会尽快解决。其实这事不捅上微博,景区也会派人进洞搜索,也会有当地派出所的警员参加,但就不会有人武部的部长带队了。 这位部长并不觉得这是多大的事情,领导们的意思也就是这几名游客跑到未开发的支洞里,迷路了,找出来就行了,几个大活人,难道还能一下子变没了?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这是必须的。 她很肯定领导会派更多人的来寻找游客和她,她只要安全度过一晚,到明天上午应该就能回家了。 她乐观的想着。 * 在树上干坐着,也没事做,不如想办法看看要怎么在树上点着火堆吧。 树杈很粗,但也不适合成为火堆的底盘,她在树杈上砍了几根小树枝,湿的树枝不容易点燃。 将小树枝截成长短相近的长度,先挑了5根比较粗的,在树枝两头刻槽,用两根细树枝卡进槽沟里,这样就做成了一个长方形的树枝底盘;用湿树枝在树枝底盘上再铺一层,然后用干树枝搭「井」字型,往「井」里塞干草。 做完这一切之后,她不无忧虑的担心,这点树枝压根不够点上一整夜。 树枝底盘架在树杈之间,她决定还是尽可能的推迟点火的时间。 她又躺回绳网上。 * 天色已经暗下来了。 头顶上是层层叠叠的树杈树叶,遮挡住了夜空。 远处传来鸟鸣,啾啾声声。 要是以往她可能会觉得鸟叫声很烦,但现在,有鸟叫声,她并不寂寞。 ——这很好笑啊,一只鸟并不能解决你的问题。 她想念她的小窝,想念电灯空调热水器,想念刚买的香喷喷的沐浴露,甚至,就是野猫叫春的声音,她也不会觉得太烦了。 整天忙忙碌碌,下班回家吃个饭、刷刷微博、刷刷淘宝,时间刷刷的就过去了,她活了24岁,还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会独自一人在密林中过夜。 第3章 第二天(1) 夜色越发深沉。 没有月光。 没有星光。 没有灯光。 漆黑一片。 真可怕! 她拧亮了狼眼手电筒。 这会是茫茫森林中唯一的光亮。 野生动物是惧怕光亮的,但蚊虫都有趋光性,很快,飞蛾、蚊子、不知名的大飞虫小飞虫都朝着光亮扑过来。 涂莉莉差不多把整瓶花露水都洒在衣服上了。 然并卵。 她只好关上手电筒。 蚊虫渐渐少了。 她松了一口气,那种浑身上下使劲挠也止不住的瘙痒感觉减轻了一点。 但又变成一片漆黑了,真有点吓人。 恐怖片里,令人害怕的东西总是在夜晚出现。她脑子里开始过那些恐怖片的镜头,还没走完两部电影她就把自己吓到了,赶紧想想别的——想点好吃的,想想冰箱里没吃完的芝士冰棒、榴槤果肉,还有刚收到的芒果,还在路上的黄桃——不行!赶紧打住!越想越饿! 她气愤的连吃了两块巧克力。 * 迷迷瞪瞪的,她居然睡着了。 时间大概是午夜,气温越来越低,她是被冷醒的。 解开背包的卡扣,将背包小心放好,拿出一只一次性打火机,点着木柴堆下面的干草。 干草很容易点着,她面前亮起明亮的火焰。 干树枝放进「井」字型的树枝堆中间,慢慢燃烧起来。 扔进去一把树叶,树叶也烧的很快。 又扔进去一根新鲜树枝,一开始当然没点着,几分钟之后,树枝里的水分被烘干了,开始慢慢燃烧,冒出淡淡的烟雾。 烟雾不难闻,也不呛人,没准还能当成蚊香,至少现在没有飞虫和蛾子扑过来。 点着火,感觉就不会很冷了。她小心使用干草树叶和树枝,天色完全黑的时候她标记了时间,重新调了手机时间。本地8月的日出时间在5点半左右,日落时间在晚上7点左右,夜晚时间有10个半小时,昨晚标记时间的时候,是7点半,跟标准日落时间差30分钟。现在是重新调整时间后的凌晨12点半。 她得维持至少4个小时的火堆,或者3个半小时,到黎明之前应该就不会太冷了。 她又拿出手机,仍然没有信号。 电量满格了。 充电宝还有3/4电,那么用手机看看电视剧应该还是可以的。 她躺回绳网上,用背包将自己固定住,优哉游哉的看了一集《stranger things》。 * 她又睡了一会儿,时间不长,大概40分钟。 她总担心火堆会灭掉,果然,火堆里只剩下一根树枝还有火光了。她赶紧往里面塞了一把干草,扔进去一把树叶,再把最后几根干树枝扔进去。
第5页 时间是3点过5分,等待天亮。 唉,不知道等回了单位,领导是不是会骂她一顿,骂她乱走迷路了。领导压根不觉得这是什么出成绩的大事,所以才会让她一个刚入职不到一年的小办事员跟着搜救队,能出成绩出人头地的好事轮不到她。 算了,想多了也没什么用,大不了也就是脸皮厚一点,骂几句就骂几句咯,又不能把她怎么样,要是骂得太狠了,她还可以装可怜、装哭,这样领导一般也就不好继续骂了。 还有……这事可不能发到朋友圈,会被嘲的,朋友们会觉得她傻乎乎的。 不过,这都是小事。 * 【第二天】 最后一点树叶烧完了,天也渐渐亮了。 晨曦很淡,透过头顶的树叶,浅浅的一点白光。 涂莉莉迷迷煳煳的看了看手机:早上5点45分。 这一晚也没睡个踏实觉,总觉得会掉下去,又或是担心火堆熄灭,会被冻僵。但事实是她既没有掉下树,也没有被冻死。 手机仍然无信号,对讲机也还是无回应。 她开始收拾东西。 矿泉水昨晚很小心的只喝了半瓶,还有半瓶,全喝了,空瓶子收进背包里。还剩下两块巧克力,也全都吃了。将巧克力包装纸也收到背包里。确定树枝全都燃烧尽了,没有火星残余,这才将灰烬和树枝做的底盘都扔下树。 绳网解开,用绳子下树可要比用木楔子下树安全多了。 至于下了树要往哪里走?既然昨天是向着南方走的,今天就反过来,往北方走。 指南针似乎是没有问题的,昨天也是按照指南针的方向走的,今天她只要往回走就能遇到来找她的人。她乐观的想。 但是,等等——她突然想起来,昨天他们是在溶洞里,他们会不会仍然在溶洞里找她?那他们能找到才奇怪了! 她着急起来,想赶快回到溶洞里。 * 但事实再次证明,她还是想的太天真了——既然周围已经没有山峰的踪迹,她又怎么可能找到溶洞所在的山峰? 从不到7点钟下了树,直到手机时间显示中午12点,涂莉莉终于痛苦的认清了一个不可能的事实:她已经不在她知道的韭山附近了。 这压根就是她从没到过、也不知道是什么鬼地方的地方。 断断续续的走了5个小时,她早就又累又饿。 所以,当务之急是,怎么填饱肚子? * 愁死人,这荒郊野外的,她手里什么都没有,到底要怎么混饱肚子啊?摔! 因为压根没有考虑到必须自力更生填饱肚子的问题,她一路走来走去,根本没有想过有什么是能吃的东西。 她努力回忆:有果树吗?本地农村现在大力发展经济作物,果树有苹果、梨、桃、杏、枣、柿、枇杷、石榴等,都很适合当地的土壤和气候——等等!你现在还确定这是原来的地区吗? 她没有想过晚上还要待在森林里,一路走过来也就没有在树上刻记号,现在想要回去昨晚的巨树也是不能够的。她现在就要选择一个晚上睡觉的地方,然后为了安全的度过整晚而努力寻找物资。 没什么好自怨自艾的,也没时间给她瞎想,想什么都是空的,填饱肚子才是真的。 仍然像昨晚一样,她要挑选一棵最低的树杈距离地面有一段距离的大树,这倒不是问题,她很快就挑中一棵巨树。 在树干上刻了一个十字型的图案作为记号。然后开始出发,挑了南方,一路留下记号。 这次她走的比较慢,主要任务是先收集能吃的东西,最好是水果;然后一定要找到水源,人不吃食物,全靠体内的脂肪能活两周,但没有水,3天都活不了。 至于过夜的干树枝和干草,这倒不是问题,树下到处都是干树叶和掉落的树枝。 她依稀记得在什么书上看过,一座森林就是一个小生态圈,有树有果有动物有水源,小的素食动物比如松鼠之类肯定能找到足够的果子,存储过冬,要是你找不到果树,能找到松鼠的窝,怎么也能弄到一点食物,要是能抓到松鼠,那就有肉吃了。 大的食肉动物在森林中生存,意味着森林里有足够的动物能当成食物,所以如果真的有野狼,倒不一定是坏事,这也说明森林里有足够的食物能养活很多动物。 既然开始专心找食物,没多久就让她找到了一棵果树。树上的果实有点像苹果,只是果皮上麻麻点点的,不像苹果那样光滑。 爬上树,摘了一颗果子,果子不大,还是青色的,大概是普通苹果的一半大小。她拿出瑞士军刀,小心的切下一片果肉。果肉是白色偏青色,闻了闻,没有什么异味,也像苹果一样,有点清甜的香味。 尝试着舔了舔:还行,是甜的。 树下没有什么动物尸体,所以要么果子有毒,动物们早就学会不吃果子,或者这个果子就是能吃的,没有毒。 试着吃下了那一片果肉:味道有点像苹果,水份很足,但不太甜。野生的果子不像经过选种育种的现代水果,大多都不够甜。 她还没有饿到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吃下整个果子的时候,于是在附近的大树上做下记号,看了一下时间,距离她选定的巨树不到15分钟的路程,很理想,要是她不得不在森林里度过一段时间,最好离食物不要太远。
第6页 摘了10个青果子放进背包。10个果子够她的一餐,因为水份足够,所以饮水的问题就不算太紧迫了,至少能延缓1天。 继续往南走,又发现好几棵青果子的果树,最高兴的是发现果树下面有动物的粪便——这才对嘛!想想昨天她其实就看到过动物粪便了,只是当时她心里压根什么都没想。 森林里有动物,怎么可能没有动物粪便?动物又不会把自己的粪便带回窝里。 涂莉莉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因为看到动物粪便而感到高兴。 搜救队可能需要过好几天才能从溶洞找到外面的森林,她得保证自己至少能捱过这几天而不被饿死或渴死。 要保持乐观。 * 她标记了新找到的果树,仔细观察了一下果树附近有没有动物尸体:没有。不过即使有的话,也会被其他动物吃掉。森林里的食物链层次分明,没有食物尤其肉食会被浪费。 再次看了一下时间:距离第一棵果树20分钟的路程,可以算是很近了。 这是个好的开始。 第4章 第二天(2) 鑑于她上午走了太多路,已经很累了,下午就不用那么着急,1个小时至少休息10分钟,下午3点开始往回走,预计6点半之前回到选定的宿营树,用1个小时做入夜前的准备。她得准备比昨晚更多的干树枝和干草,还要想办法吃饱。 吃下了那一小片果肉,并没有出现舌头髮麻、脑子发晕、浑身大汗、走路不稳之类的中毒现象,所以果子应该是无毒的。回程的路上,涂莉莉一边收集干树枝和干草、树叶,一边吃完了10个果子。回到第一棵果树下面,又摘了2、30个青果。 这次就不先忙着编绳网了。 树屋要怎么搭建呢?这她没有经验,只能凭想像,回忆一下在电影电视剧里看过的树屋是什么样子的。她缺乏必要的工具,没有斧头、锯子、锤子、钉子,一个理想的树屋应该有屋顶有地板,四面有墙壁,这样才能遮挡雨水——对了,下雨!下雨了要怎么办?她总不能仗着树枝树叶就以为不会被雨淋湿吧? 那么就得选择一个合适的地方建造可以遮挡雨水的建筑。造在树上仍然会是很好的,毕竟地面上你可不知道会有什么毒虫爬虫。她珍惜的看着自己脚上的帆布鞋:一双鞋子使用得当的话,穿一年没问题,但她整天在森林里走来走去,可能不久之后这双鞋子就会使用过度,报废了。 牛仔裤很结实,倒是可以穿的久一点,不划破的话,至少能穿个两三年。 还有,内衣……内裤……最重要的是,大姨妈来了之后要怎么办? 她为这个必将面临的问题愁坏了。 之前她看《神盾局特工》的时候就跟好友吐槽,杰玛在外星过了那么长时间,到底怎么解决大姨妈问题的?不要告诉我你仓促之间被弄去了外星,身上还带着一年份的卫生棉条,那不科学好吗! 好吧,现在轮到她来为这个女性生理卫生需求烦恼的时候了。 她想了一分钟,果断决定将这事放到以后再考虑。 * 干树枝,尽可能多的收集,拖到巨树树根处放着,方便拿取。 干草收集了两只垃圾袋,垃圾袋这种消耗品也要小心使用,不要弄破了,幸好当时她买的是加厚垃圾袋,厚度跟超市马夹袋差不多了。干树叶也收集了两只垃圾袋。 她倒空背包,把背包里每一个夹袋全都仔细搜了一遍,又找到一只聚酯纤维防水布料的收纳式购物袋,她寻思着这是不是可以改成什么女性用品?似乎可以。 又找到一个简易针线盒,扁平的马口铁盒,里面放着一卷白色缝纫线一卷黑色缝纫线,一套不同型号的手缝针,一个穿线器,一把u型小剪子,一根皮尺,一个顶针,10根别针。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都忘了什么时候塞进去的。 还有化妆包,里面有一瓶15克的面霜小样,一支护手霜,一盒润唇膏,一瓶50ml的保湿喷雾,一盒曼秀雷敦复方薄荷脑软膏,眉笔一根,按压式唇膏一支,唇釉一支,fx滴眼液一瓶,棉棒一包,一次性压缩毛巾两个,一次性压缩面巾7个。 还有一个小32开的笔记本,原来是当成帐本用的,但并没有记录几项就没记了,换到手机上的专用记帐app,还带一只水笔。她想了想,决定在笔记本上记下来每天都找到了什么东西。 她在树根下找了一块平坦的地方坐下,刚开始写下「8月7日」,突然一阵心慌:这特么我就要做现代鲁滨逊了吗?或者古代鲁滨逊?或者天知道什么时代? 而且现在到底是不是8月7日? 她慌张了好一会儿,才在「8月7日」旁边写了另一个日期「第二天」。 内心深处,她隐约知道,想要回到自己熟悉的世界,希望已经非常渺茫了。 * 手机屏幕关闭的话,待机时间还挺长的,能有72小时,或许更久。 现在电量是70%,她想起来才会点击屏幕,看一下时间。 充电宝大概还能给手机充两次电,也就是说,顶多8天之后,她就没有工具来确定时间了。她得在8天之内学会怎么判断、计量时间。 这时候她就很后悔没有买一只机械錶了,或者晃动几下就自动上弦的那种。不过现在的年轻人,有几个戴手錶的?手机在手,天下我有。
第7页 她收起笔记本,背上背包,将干树枝分批运到树上。 趁着天还没有黑,仍然像昨晚那样,用新鲜树枝做了一个可以点火的树枝底盘。 手里做着事,心里胡思乱想:妈妈会怎么办?她什么时候会听到我失踪的消息?她肯定要急疯了。要是那些游客找到了,而没有找到我,这事还会不会上微博?会不会成热搜?搜救队就算扩大搜索范围,但要是一周之后还找不到我,一定就会停止搜索了;那么,除了妈妈,还会有人继续找我吗?还会有其他人记得我吗? 她不由得抬手抹了一下眼泪。 还有,她恍然想起,她已经一天半没有说话了。因为没有对话的另一方,不需要交流,不需要说话。会不会几个月之后,她就忘记怎么说话了? 这真可怕! * 人类之所以跟猩猩、大猩猩、黑猩猩这些远亲不一样,进入了不同的进化路线,除了会利用工具之外——猩猩、大猩猩、黑猩猩也会利用工具,有时候也会制作简单的工具——还有一项最为重要的条件,就是远古智人产生了「语言」,这才是人类与动物的重要转折点。 正因为有了语言能力,原始人类才能进行合作,围猎比他们体型强壮、跑得更快的食肉动物,才成了食物链顶端的物种,才成为了地球的统治者,这是其他任何物种都做不到的事情。 * 涂莉莉嘆了一口气。 没有现代文明社会的便捷,想要在无人的森林里生存下去,有一万件事情等着她慢慢去做。明天她除了要往另一个方向探查之外,还要留意有什么巨树适合搭建树屋,还要找材料,要有足够多的树木,不能太细,也不能太粗,不然她没法弄断树枝。 树枝不需要整齐,长短差不多或者差很多也没什么关系,重点是她能用登山绳将树枝拉上树,所以不能太长,不能太粗,太粗就会太重,比她手臂粗一圈大概就可以了;不需要窗户,地板上有一个拉门,也是用树枝做;干草不仅能燃烧,还可以做垫子,有一定的保暖性,假设森林会有极为寒冷的冬天,她要在冬天来临之前,准备好过冬的食物和住处。 树屋的防水性可以用多加几层屋顶来解决,承重问题的话,可以不用直接放在树枝做成的墙壁上,可以从树屋之上就开始搭建「人」字型的屋顶,至少3层,这样可以遮挡住大部分的雨水,这个不着急,可以慢慢加盖。 最好能找到什么藤蔓植物,用来编织软梯。森林里还会有其他人类吗?可能没有,也可能有,所以还要想办法将软梯拉上去,这个不难,再用一条绳索就行了。 还有其他食物。她不可能总吃青果子吧?最好能有蘑菇什么的,森林里应该都有蘑菇,蘑菇是真菌类植物,理论上只要下过一场雨,地面就会冒出很多种类的蘑菇。蘑菇有的有毒有的没毒,实际不是植物学家很难辨别,按照目前的条件,应该抓一只松鼠之类的吃素的小动物,将不能确定有没有毒的蘑菇餵给它吃。不过好吧,还没有下雨,这一条可以暂缓。 还有什么呢?对了,水!最迟后天一定要找到水源,不然她可用不着担心被蘑菇毒死的问题了,就快要被渴死了。青果子水分很足,可毕竟不是饮用水,只能暂时缓解水分摄入问题。 于是问题来了:她根本就不知道哪儿会有水好吗! 森林这么大,她只探查了一个方向,还有3个方向没去过,再说,谁能保证水源就一定在她会走到的地方?没准找个一周她也找不到啊——如果她能活一周的话。 想想可真让人心慌又沮丧。 * 还有排泄问题! 动物都不会把它们的粪便带回窝呢,人也不会! 她中午就找好地方了,用树枝浅浅的挖了个坑。 * 还有纸! 她只有一包湿纸巾,一包抽取式纸巾,还是因为没有手帕纸了,随手塞了一包没开封的小包抽取式纸巾,昨天用了几张,现在得省着用了。 她突然想到《邪恶力量》里有一集迪恩穿越到未来,世界末日之后,人们必囤的物资除了水,还有厕纸,当时一阵「哈哈哈哈哈」,现在想起来,这个编剧很懂嘛!厕纸有时候甚至是头等大事! 人类每天必做的事情看起来都那么俗不可耐,一点都不「有趣」,还很琐碎,可是,样样又都是大件事,必须赶紧解决。 洗不洗脸、刷不刷牙倒不是重要的事情了。 * 天色渐渐暗了。 第二个晚上。 作者有话说: *吃喝拉撒睡,人生基本需求。 第5章 第三天 有了前一晚的经验,涂莉莉对在树上过夜已经迅速调整好了心态。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克服困难野外生存吗?现代人类好歹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只要森林里有野果有水源,她就能生存下来。 她给自己打气,乐观的想着,没准以后回到文明社会,还可以写个自传什么的,一定大卖,成畅销书,她就可以躺在家里数钱数到手抽筋啦! 像昨晚那样在两根树枝之间做好了绳网,今天要比昨天编的快了一点。 今晚她有了足够多的干树枝,但还是十分小心的使用,保持火堆有足够的热量,不要一股脑儿扔太多树枝进去,以免过早的将下面的湿树枝点燃了。
第8页 手里拿着一根干树枝挑着火堆里的树枝,又想到要是盖好了树屋,得想办法弄一块扁平的石头放在树屋里当做火盆使用,这可比用湿树枝做的底盘耐用多了。还可以自制木炭,木炭就是没有燃烧完全的木头,用水打湿,中断燃烧的过程,然后晒干,就成了比树枝轻又容易点燃的木炭,还方便携带。 她拿出笔记本,记下想到的这些东西:水源、树屋、石块、木炭。 然后是衣服、被褥、鞋子。其实要是盖好了树屋,回到树屋里,她可以裸奔,以此减少衣料的摩擦磨损,这样衣服可以多穿几个月。不然要怎么自力更生做衣服呢?她可不会纺织,也没有什么现成的动物皮毛,但保暖的衣服必须在冬天来临之前解决,不然她肯定会被活活冻死。 这么算算,哪一项都是急需解决的大件事。 就算现在仍然是8月初好了,本地气候四季分明,要到10月上旬才会真正入秋,天气转冷,11月初才算入冬,她还有3个月的时间来准备过冬的衣服和食物,算起来时间很充裕。 又想起来下乡进村做工作的时候,村民都说「靠山吃山」,山里的出产还是很多的,本地还出板栗,现在板栗树也该挂果了,板栗的外面有一层带刺的壳斗,成熟后会裂开,里面是两粒板栗,所以板栗的一面是半圆,一面是扁平。也有壳斗里有三粒板栗的,品种也多,本地种的是大个头的南方栗种,淀粉含量少,适合做菜,板栗烧鸡可是本地名菜之一呢。 野生的板栗个头肯定偏小,至于淀粉含量就不做要求了,能吃就行。 这么想想,没准明天就会找到其他的果树,前景还是一片大好的。 * 白天走了一整天,这会儿闲下来,就觉着腿肚子有点酸疼,反正也是闲着,便用手揉着腿肚子。 又吃了几个青果子。 不到9点,她就睡着了。 今晚睡的也比昨晚要好一点,一觉醒来,都是凌晨3点多了。 火堆差点要熄灭,只留一点余烬,赶紧塞了一把干草进去,对着那点余烬唿唿的使劲吹了好几口气,点着了干草。 重新点了一个火堆,想着如果森林里有其他人类,会不会看到火光,跑过来看个究竟?不过森林里枝叶茂密,不到很近的距离,是看不见的。这也许是好事,毕竟你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人」,没准是野人,也没准是什么别有用心的犯罪分子。 ——等等!你千万不要以为这还是「正常」的世界!你现在什么都不知道好吗! 涂莉莉一方面希望这儿有「人」,这样她就不会是孤独的,没准还能互通有无什么的;一方面又不希望遇到什么「人」,毕竟你不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人、什么事情。 这可真难办! * 【第三天】 早饭依然是青果子。 不能刷牙的问题她已经飞速抛在脑后了,吃饱要紧。 打理了一番后,将昨晚挖的浅坑掩埋起来。在上面插上树枝标记一下。 今天要往东方搜索。 用指南针指示方向,尽量保持笔直的路线,在树干上刻下记号,上午7点出发,9点回程。 上午的收穫非常大! 除了青果子树,她还找到了几棵枣树,枣子不大,青色居多,高处有一些枣子开始泛红,出乎意料的很甜,并且在枣树附近看到了好几只松鼠。 这可是重大发现! 她记下了枣树距离宿营树的时间,摘了半个背包的枣子,然后就开始往回走。 条件有限,什么洗洗再吃是不可能的,在t恤上擦了擦,发现枣子还挺干净的,基本上没有灰尘,也就闭着眼睛吃了。 吃了大概一斤枣子和4个青果子当午饭,休息了一个小时,1点半开始往北走。 * 地面上有很多树叶,多年积存,下面几层树叶已经腐化,最上面一层树叶是去年落下的,都没水分了,干了,但还没有开始腐化。这种环境下,树叶层下面肯定是有很多虫子的,个头不大的话,涂莉莉基本就当没看见了。 还好到现在都没有看见蛇,大蛇小蛇都没有看见。 一只细长的绿色蜥蜴从她脚尖匆匆爬过,森林里有一股特有的泥土的味道,腐败的树叶的味道,一点轻微的动物身上的骚臭味道。 这是之前她没有闻到的。 或许是没有留意?她回忆了一下,断定确实之前两天没有闻到过。 是不是说,附近有动物?不知道会是什么动物,她回想以前看过的《动物世界》之类的电视节目,森林里似乎没有什么大型食肉动物,大概是因为森林里视野不够开阔,也不好奔跑,就是野狼也不住在森林里,而是住在山上,占据山洞为巢穴。 她已经确定这附近没有山,所以野狼这一条似乎可以排除了。 但她还是非常小心,走路尽量不发出太大的声音——多少电影电视剧都是毁在一根被踩断的树枝上面的啊! 她走的很小心,但走的并不慢,注意脚下,绕开树枝。 那种动物身上的味道越来越浓烈了。 涂莉莉寻思着,这附近莫非有什么动物的巢穴? 再走了20分钟,她发现了一处动物巢穴:在几棵巨树的中间,地面上有一个个近似圆形的浅坑,浅坑里是干草和干树叶,巢穴里没有动物,但有着浓烈的动物的气味。
第9页 很不好闻。 她摒住唿吸,小心的踩在浅坑之间,绕在巢穴里走了一圈。浅坑里有一些脱落的动物毛,她小心的拈起一簇:不算短的茸毛,暗褐色,偏硬。 她想不到这会是什么动物。 她小心的离开巢穴,爬上不远处的一棵巨树。 等待是枯燥无味的,但这段时间不会浪费,她一边想着巢穴里会有什么动物,一边想着如果要捕猎的话,她要准备什么工具。她数了浅坑,巢穴里有至少6头大动物,但体型不算很大,不知道会不会有幼兽。动物的妊娠期除了少数几种动物外,都比人类妊娠期短,所以要是春天3、4月份发情,4、5月份怀孕,一般要到秋天生产。 很多食草动物出生不多久就能满地跑了,比如马、牛、羊的幼崽,鹿也是。要是她没办法捕猎成年动物,似乎可以考虑在母兽生育的时候过来捕猎,这样至少能抓到母兽和幼崽,做成风干的肉干的话,可以保存久一点,算它一个月吧,这就解决了冬天的1/4食物问题了。 动物们傍晚6点多回来了,是鹿。 品种不知道是什么,体型比较小,毛色很深,没有斑点,头上也没有角。6头成年鹿,其中2头体型相对略小,有3头鹿腹部隆起。 这可真是太棒了! 有动物巢穴,其实就意味着附近一定有水源,而且距离还不会很远。她记下了鹿群回来的方向,小心爬下树,饶了小半圈,往鹿群回来的方向走去。 方向是西,应该在昨晚宿营的巨树的西北方向。 仍然是每隔几棵树就在树干上做记号,她得记住鹿窝的地点。 走了不到半小时,她看见一条小溪。 其实,是先听见了流水声,顺着水声找了过去,就是一条水面有1米多宽的小溪。 潺潺溪水欢快的流淌着。 真是太棒了! 流动的水比池塘里的水干净,看了看上游,没有其他动物在喝水,于是她从背包里拿出矿泉水瓶,蹲下来,灌了满满一瓶水,然后一口气喝了大半瓶。 接着,洗了手、洗了脸。 拆了一个压缩毛巾,在水里打湿,拧干,擦干脸。 能够洗洗脸还是很舒服的,最好还能洗个澡。不过眼看着已经傍晚,天色渐暗,先不着急。 又喝完了矿泉水瓶里剩下的水,再次灌满矿泉水瓶,收到背包里。 既然找到水源,她就不慌了。 她在心里计算了一下从小溪边到鹿窝、从鹿窝到昨晚的宿营巨树的距离,觉得花个2小时回去是浪费时间,她没在那儿留下什么东西,小溪边也有得是干草和干树枝,完全不用回去。 天还没有完全的暗下来,还有10分钟。很是昏暗,但还可以看清地形。 涂莉莉在小溪的东边寻找合适的大树,一边收集干草。干草是一种叶子细长约有一指宽的低矮草本植物的枯叶,夹杂在今年的新叶中间,很多,遍地都是,小溪边尤其多;还有其他种类的草,其中一种草长得很高,草的茎很长,开着白色的棉花似的花,有点像是某种菖蒲之类的草。 蒲草的花可以跟干草夹杂在一起,做被子和褥子都可以,只要她不对蒲草的花过敏的话。她捋了一点蒲草花,在左手内肘处揉了揉,然后把花絮扔了。 这是试验是否对花粉过敏。 第6章 第四天(1) 天黑了,这是第三个夜晚。 她拿出狼眼手电筒,匆匆选择了一棵大树。 收集树枝、上树、编结绳网,这一切她做得越来越熟练、越来越快。 等她终于能靠在绳网上,拿出笔记本开始记录,不禁想到,人类是多么善于适应环境啊!要是有人之前对她说,她不用3天的时间就开始适应了森林中独自一人的生活,她准会以为那傢伙瞎胡说——离开了电和网际网路,怎么可能有人活下去! 但事实是,没有电、没有网际网路,她也活下来了。 一旦不得不尽量节约用电、少摸手机,她也就很快适应了。 想想看,3天之前她是什么样?过了半夜12点还在被窝里刷着微博和淘宝,「哈哈哈」和「买买买」。 现实怎么能这么操蛋呢?! 白天仍然没有手机信号,对讲机也没有人唿她。 所以,不用再考虑救援的问题了。这儿根本就不是韭山附近,就当它是一处陌生的地方好了。 过了一会儿,她勐地醒悟过来:这可不就是特么的穿越吗! * 我就是天选之子了! *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得先填饱肚子,以及,活下来。 她又吃了几只青果子,很多枣子,喝了几口水。 快9点了。 平时这时候她在干什么呢?通常是在看电视剧、看书、或是玩游戏,或者跟人在微信、□□上瞎聊。有了网络,不需要见面也能联络感情。 至于爱情,还没有。 也不需要。 现在想起来,恍如隔世一般,都不像是曾经发生在她身上的事儿了。 * 这一夜,她睡的相对安稳。 醒来的时候,又是凌晨3点多。往火堆里添了几根树枝,寻思着明天要是能找到更好的宿营地,该做一个日晷了。昨晚又给手机充了电,把屏幕亮度调低,尽可能的减少电量消耗。她得趁有确切的时间之前做好日晷。
第10页 日晷可以解决晴天的白天的计时问题,但阴雨天、夜晚就用不上了。 夜漏这种东西她现在没有材料,没法做,暂时放在一边。 住在水边?或者,应该顺着小溪的流嚮往下游或是上游走,泉水或是溪水的出现,一般都是地下水涌出,如果小溪是附近唯一的水源,理论上森林里所有的动物都会到水边来饮水;如果有人的话,他们也得到小溪边来打水。 她得决定是往上游走,或是往下游走。 最后她决定,往下游走,一边寻找合适的能够长期居住的地点,一边看看森林里都会有什么动物。至于可能会有的「人类」,她得暗中观察,确定没有危险才会试着接触。 * 【第四天】 早上,晨光初露。 那一窝鹿来到水边喝水。 涂莉莉注意观察这一片到底有多少动物。 动物们通常会在早晨和傍晚来到水边饮水,食草动物不会冒险待在食肉动物的附近,这个早上,森林这一片出现了很多动物,鹿算是比较大体型的动物了,还有狐狸、黄鼬、刺猬、野鸡等等,品种不算太多,数量还不少,可能都是分片的吧。 她在树上的视线也并不算很开阔,大概前后能看到30米左右。等到动物们喝完水,离开小溪边,她才解开绳网,下了树。 溪水很清澈,水底和岸边都是沖积的石头,大小不一。她找到一块相对平整的石头,将背包放在石头上;脱了牛仔裤、t恤,放在背包上。 水不太深,只到大腿。站在水里,脱了内衣,在水里洗了洗,放到另外的石头上,指望着一上午就能晒干。 水里有一些鱼,有的还挺大,差不多能有2、3斤的样子,溪水流淌速度缓慢,这些鱼也就在水里来来去去,有的顺流,有的逆流。 这些鱼几乎不知道闪躲,她很轻易的就抓住了一条,扔到岸上的鹅卵石上。 鱼群惊走了。 涂莉莉于是在水里快速的清洗了一番,走到石头旁,穿上t恤——其实这里没有人,她完全可以裸奔。但人一旦习惯了穿衣服,不改变思想是很难恢復到纯天然的天体状态的。 走到岸上,那条鱼正奋力跃动,想要回到水里,被她两手紧紧掐住,狠狠的往鹅卵石上摔了一下;再摔一下。 用瑞士军刀上的小刀将鱼鳞刮去,剖开鱼腹,掏出鱼内脏和鱼鳃扔到水里,在溪水里洗干净鱼,找了一根树枝串起鱼,点了一个火堆,做了烤鱼吃。 没有油,也没有盐,淡水鱼鱼刺多,鱼肉很清淡,没有盐。外皮烤的过了头,鱼肉还带有一丝腥味,但不算太难吃,毕竟真的是很饿了,光靠青果子和枣子是填不饱胃的。 大约有1斤多的鱼,寡淡无味,居然也全吃光了。 吃饱了肚子,才有劲儿走路不是? 内衣裤没有干,拿过来在火堆上烤干了,穿上内衣,又穿好牛仔裤。 仔细检查了一下帆布鞋,质量挺好,走了几天了,除了脏了一点,看不出有什么损耗。满意。 用水浇灭火堆,将吃剩下来的鱼骨挖了一个浅坑埋了起来。 再次检查了背包里的物品:指南针,野外生存必需品;对讲机,基本没用;一盒5根萤光棒,一直没捨得用;狼眼手电筒,电量还很充足,还有两只备用电池,省着点用一个月不成问题;野外医药包;一包湿巾;一包抽取式纸巾;两只一次性打火机,只是用来生火的话,用一个月应该也可以,之后她就要一直保持火不能灭了;只剩一点点的花露水;空的矿泉水瓶,一定要注意保持每天晚上都装满一瓶水; 登山绳,巨有用;瑞士军刀,巨有用;手机,还能支持几天;充电宝,还有一半电量;薄毛衣;垃圾袋;聚酯纤维购物袋;针线盒;化妆包;笔记本;水笔;登山手套。 物品看着挺多,其实并不重,最重的物品是对讲机和萤光棒、狼眼手电筒。充电宝也比较重,但用完了没电了,其实也可以扔掉。 整理好背包,矿泉水瓶装满水,她开始沿着小溪往下游走去。 说是「顺着小溪」,实际是沿着树走,没有直接走在水边,那样目标太明显了。 仍然是在树干上刻着记号,一个十字形的图案,在前进的方向刻一个小箭头。 走的不快,完全不用慌忙赶路,沿途留意不同的树种,在最大的树上刻下记号。 枣树还是挺多的,还有一些她叫不出名字的果树,但果子都还是青色的,每种分别摘了两只,用瑞士军刀切开。大部分都还不能吃,涩嘴。有一种像是桃子,但还是青涩,去了皮也还是涩嘴,没法吃。 她在笔记本上画下这些果树的树叶与果实的形状,写下颜色和口感,准备留到入秋了过来看看。 小动物也不少,最多的就是松鼠,但她现在有那窝鹿打底,对这些小东西也就没有太大的兴趣了。小松鼠很机警,听到一点声响就会停下来,警觉的转动小眼睛四下打量,一旦看见什么动物靠近,就会嗖嗖的跑开。 涂莉莉寻思着,森林里的动物该是从来没有见过人类的吧,就比如大航海时代,很多动物从来没有见过人类,不知道什么是「危险」,人类大可以走到动物群里,逮着一只,而它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最后的下场,就是那些动物被捕杀灭绝了。
第11页 人类是食物链顶端的物种,是造成诸多物种灭绝的兇手,有很多时候甚至不是为了必要的生存,而只是为了一些羽毛,一些没有必要的虚荣的装饰物。 走走停停歇歇,一路没有见到什么大动物,看来它们都在早晨来喝过水了,白天的大部分时候,水边还算比较安静的。 仍然没有看见什么山峰,地表是平坦的,而往东南微微倾斜,这样溪水才会一直流淌。虽然没有山峰就没有山洞,但居然在下午3点多的时候,发现一处岩石堆。 岩石堆出现的很奇怪,像是一块巨石经过千万年风吹日晒后崩裂了,四四方方的巨石八个角都有崩裂、风化,于是周围就有很多碎石。碎石其实也很大,在溪水边形成了一个奇特的景观。 溪水在岩石堆这儿稍有转折,偏离了原本的方向。 涂莉莉谨慎的先是远远打量着巨石。 巨石像是一块被切去了8个角的灰白色的豆腐,地面上的其中一个角缺损的大一点,距离太远不好计算面积,但住一个人绰绰有余。 她一边在心里打算要怎么利用地形,一边小心的绕过碎石。 这种情况需要注意的是有没有大动物的踪影,尤其是肉食动物,食草动物倒不用怕,赶走就是了,她在森林里还没有见到比那窝鹿体型更大的动物,就是怕动物围攻的话也不用太担心,动物天性怕火,她点几根树枝扔过去,保证它们全都吓跑了。 碎石堆这儿没有什么动物生存的痕迹,就连动物粪便都没有,也没有动物残骸啦动物骨头啦什么的。 第7章 第四天(2) 巨石下面的缺口里也都是小一点的碎石,看来是碎石从大岩石上脱离之后,掉下来摔碎的,于是这个缺口里面也没有什么动物生存的痕迹。 碎石有大有小,但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先确定不会再掉碎石下来了。 她折回森林中,挑了一根粗细合适的树枝,削掉小树枝,成了一根木棍,返回巨石下面,一点一点的从最外面往里,敲着巨石的底部。 有一些碎屑掉了下来,没有成片成块的碎石掉落。 巨石非常大,大概有4层楼高,几乎是个正方形,这个最大的缺口最高大概有2米,外高里矮。 这么大的石头,肯定不可能随便滚动,除非地震;排除掉地震,最大的危险就是碎石掉落,只要没有碎石突然掉下来的危险,就可以住人了。 她计算了一下,最好还是用树枝在缺口里架一个屋顶,就像矿井中用的那种木架,这样安全系数可就是大大提高了;然后用树枝扎起「墙壁」,这是为了抵挡动物;搞完基础建设,还可以在外面用树枝架设防御工事,仍然是用树枝,树枝的一头削出尖角,然后绑在木架上,尖角对外,这样要是有什么动物想吃她,会先被木刺戳死。 狡兔三窟,巨树上的树屋也是要盖的,在小溪的两边各盖一个树屋,可以当成食物储藏室;食物不要怕多,一定要多多收集。 说干就干。 不过干活之前,还是要先吃饭。 又从小溪里抓了一条鱼,生了火,烤烤吃了。 这次烤的讲究了一下火候,于是比早上那条烤鱼好看又好吃,但另一个大问题来了:要上哪儿弄盐呢?她再有本事,也不能长期不吃盐,那她过一个冬天就得成白毛女了。 盐是人类最早食用的提炼物,主要成分是氯化钠,来源很多,海盐、井盐、矿盐、湖盐等,沿海吃海盐,内陆吃井盐和湖盐。井盐和湖盐的来源差不多,都是地下水在富含氯化钠的地带涌出,有的盐水湖在湖岸就有成型的盐块,这是由于水分蒸发留下的结晶;除此之外,想要获取更多的盐,就要对含盐的水进行蒸煮提炼。 动物也是需要吃盐的,很多动物都会在固定的地方撒尿,然后舔舐自己的尿液,来汲取盐分。 于是,要想抓住什么动物,她可以考虑在石头上撒尿,然后吸引动物来舔舐? 好的,记下来这个主意,以后试验一下是否有可操作性。 吃完鱼,照例挖了一个浅坑,将鱼骨放进去,然后掩埋。 埋完了之后,又开始考虑生理问题:是不是可以考虑一下堆肥?反正人类的排泄物也是没用的,要是以后想自己种点什么,用来堆肥是极好的,还可以把吃剩下的鱼骨头、动物骨头扔进去。堆肥的地点得尽可能的远,但又不能太远,至少得有10分钟路程吧。 于是在森林里找了一个地点,做好了标记,确认树根下没有什么动物撒的尿——动物在树根撒尿是为了标记地盘——挖了一个浅坑。 * 下午剩余的时间,涂莉莉将巨石缺口下的碎石全都清理了出去。 碎石也不是随便乱扔的,而是扔在外面,垫出相对平整的碎石地面。她计划着弄好睡觉的地方,再花几天时间,将外面的地面垫起来,从森林里挖来泥土填充石块之间的缝隙,最后再用鹅卵石铺平,这样就会是一个很惬意的世外桃源了。 碎石清理完毕之后,她就开始收集干草,将干草堆在巨石下面,铺成一张单人床的面积。又拖回很多干树枝,将树枝堆在缺口外面的碎石堆上,围了一个半圆。做完这一切后,她累得不行,小心的躺在干草上。 看了一下手机:下午6点了。 天色还很明亮,她得趁着天亮,尽可能的多做一点事情。
第12页 休息了几分钟,立即起来。 开始挨个打量外面那些碎石。 原始时代的石斧之类,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石头都行的,石头的材质要很坚硬,不然没法敲打成型。她使劲回忆以前看discovery频道纪录片里面说的,原始人类如何打磨原始工具。 木头她不缺,森林里树木的种类不同,有的木头较轻,有的木头质地细密,做木柄肯定是用那种质地细密又坚硬的木材。 凿出石斧后,要用坚韧的绳子交叉捆住石斧和木柄,这样就能方便使用了。 这是大石斧,还有好几种形状和用途的小石斧和石刀,用来切割动物皮毛、敲开动物骨头、切割动物肌肉,原始人类已经知道要物尽其用,皮毛做衣服,骨髓可以吃,肉用来做成肉干。考古发现的动物骨头上,有细小的工具刮削的痕迹,考古学家因此判断,原始人类已经有了趁手的工具。 现代人类接受的教育、获得的各种知识肯定要比远古人类多得多了,有了工作方向,大不了失败几次,总会成功的,她很乐观。 她挑了两块大小适中的石块,试着互相敲击:岩石的质地坚硬,两块石头都没有什么碎屑掉下来。 重新挑了两块石头,一块是比较好抓握的卵圆形,一块是比较薄的长条形。 菜刀什么样子,谁都见过,用卵圆形石头在长条形石块较薄的一面敲击,掌握好力度,砸了十几下,砸下来一小片石块。 虽然很费劲,但这个方法是可以的。 她不缺小刀,保养得当,瑞士军刀用个几十年绝对不是问题,她缺的是能够砍树的大斧子。还得做几个大小不等的石锤,用来将树枝敲进地面。 石锤的制作就简单多了,这儿有一大堆石头,她很快就找到一个个头够大,她又能拿得动的长方形石块。 有了石锤的锤体,再挑选合适的手柄。 但怎么组装起来呢?登山绳太粗,而且不可能用登山绳来做锤子,太浪费了。 这个暂时放下。 又找到另外两块稍小一点的长方形石头,也是放在一边。 又挑出几十块比较小但有稜角的石块,放在干草旁边。 * 傍晚了。 涂莉莉离开巨石,爬到附近的巨树上,小心观察。 有大概4、5种、几十只动物到小溪边来喝水,体型最大的仍然是那种毛色较深的鹿,动物们成群而来,各自待在自己的地盘,喝完水就走了。不太安静,有动物的叫声,走来走去的踩着树枝树叶的声响,喝水的唿噜唿噜的声音。 没看到狼,都是食草动物,一片祥和。 没有动物到巨石附近去,当然了,那一片没有水,它们确实不会过去。 她在树上待到天黑,所有动物都离开了水边。 打着狼眼手电筒,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回巨石下面,再次查看了四周:没有动物。 挑了一些干树枝折断,堆成帐篷状,在底部塞进一大团干草,用打火机点着干草。 火焰渐渐明亮。 地上有不少石头碎屑,没法一下子清扫得极为干净,不过这不是什么问题,明天用干草当成扫帚,团成团,花不了10分钟就能清扫干净。地面上没有蚂蚁之类的小虫子,但还是要小心。似乎没有蝎子,也还是没有看见蛇,火堆不灭的话,几乎所有动物都不会靠近。 她今天存储了足够的干树枝,这一点不用担心。 再间杂着扔一两根湿树枝,就会有一点点不太呛人的烟,这样蚊虫什么的都会被熏跑,便不用担心蚊虫叮咬的问题了。 其实野外生活也没有想像的那么糟糕嘛! 她乐观的想。 * 部分解决了食物问题,暂时解决了住宿问题,涂莉莉就觉得前途一片大好,对着暖烘烘的火堆,已经在畅想要把这个小根据地做大做强了。 食物有的是,过几天整理好宿营地就该考虑吃肉问题了。鱼是好吃,可是没盐,也不能天天吃,在成为白毛女之前还有时间可以去找盐,但红肉可不能等。至于香料问题,要找找森林里有没有紫苏和茱萸,虽然吧,这两种她都不记得长什么样子…… 还有花椒,花椒她是认识的,花椒8月已经结果,香味浓烈,绝对不会认不出来。 还要去采蒲草的花,用来做睡垫,每天带2、3垃圾袋的蒲草回来,用不了几天就能铺上厚厚一层。 至于粮食……看起来不太可能会有什么成熟的水稻啊小麦啊这些了,原始人类吃肉多,吃水果多,粟、藜、黍、菽、稷、麦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种植的。 五谷是稻、麦、黍、菽、稷,稻麦不用说,现代中国人主食;藜是野菜,粟是黄小米,黍是黄米、菽是豆类、稷是高粱,只要随便找到一种粮食作物就不用愁了。 粮食类植物的驯化还是很早的,可能跟狼驯化成狗的时间差不多。野生的稻、麦就已经是人类能食用的品种了,跟现代水稻小麦品种相比,差距在产量和抗病虫害等方面,她又不想变成远古袁隆平——没准这是什么界呢——只要找到野生稻和麦就行了。 现在睡觉还太早,也不闲着,一边脑袋里想着要做的事情,手里开始用瑞士军刀削树枝。跟手腕差不多粗细的树枝,长短不需要太严格讲究,将树枝的一头削成尖角,用来建造围墙和做防御木刺都是一样的。
第13页 瑞士军刀的小刀毕竟太小,只能慢慢削,一晚上也只做了3根木刺出来,放在干草的床铺边。 困了,累了,眼皮不住打架。她将削下来的木屑都扔进火堆里,又往火堆里添了几根树枝,躺下,睡觉。 作者有话说: *莉莉妹妹要从无到有搞生产的。 第8章 第五天 【第五天】 晚上没有做梦,大概是白天总是很累,一旦睡着就睡的很沉,即使做梦也不记得了。 早上醒的很早,是因为外面动物来喝水了。 她坐了起来,用矿泉水瓶里的水倒在手心里,随便抹了一把脸。 现在不好突然跑出去吓到动物们,这些动物可能从来没见过人,最好不要太早让它们知道人类是会吃它们的。对了,这几天应该想办法用登山绳做个捕猎的绳结,放在动物们的必经之路上,就选那些头上不长角的鹿好了,鹿肉听说很好吃,鹿皮可以做衣服,不过还不知道要怎么制作皮子,好吧先不着急考虑这个,重要的是先抓住鹿。 火堆已经熄灭,草木灰留着,洗头髮、肥田都可以用到。 等到动物喝过水离开小溪,涂莉莉才从巨石下出来。 一日之计在于晨,现在才6点多,今天要做的事情很多,她要抓紧时间。 先要找一块表面相对平坦的石头,在中间凿一个小坑,钉一根笔直的树枝进去,然后在石头上刻出刻度。她没有圆规,但医药包里有镊子,想办法用镊子和萤光棒的盒子划出了等分线。也不用划的太细緻,等分12格就够用了。 做好日晷,找了一块上部平坦的石头,摆放了上去。日晷需要有角度的,根据手机上的时间,对照树枝的阴影,摆放成适当的角度。 接着开始继续在四周探查。 要做的事情是那么多,盐的问题还不算最紧迫的问题。她得想办法弄一个能在火上烧的器皿,不能总是生喝溪水,她选择在动物们喝过水之后才会去打水,但溪水里仍然非常可能有无数虫卵,一想到她不知道喝了多少虫卵下肚,就一阵害怕。想着要是没法很快找到能煮开水的东西,她应该试着将溪水过滤过后再喝。 活性炭要求高,她还没那能耐做出活性炭,不过普通木炭其实也能有吸附过滤作用,效果不如活性炭,但完全可以作为方便获取的替代品;另外医药包里有纱布绷带和棉花,小溪底部有一些河沙和小鹅卵石,材料方面不是问题。 她需要储水的容器,要是能找到葫芦藤就好了,像什么铜器、陶器那都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地步后才有的东西,她也没那个知识储备,只能就地取材。 对了!这儿最不缺的就是木头,就用木头做好了!凿一个木桶,底部凿一个洞,然后将木炭、棉花等材料分层铺进去,就是一个很不错的简易水净化器。 说干就干! 树枝不能太细,要能伸进手,不然不好掏空;木材不能太硬,毕竟太硬了凿不动;也不能太松软,不然可能会渗水。大部分树种都符合要求,最后挑了一种木芯发白的树枝,带了回来。 又摘了很多青果子回来,很多枣子,另外果真发现了两棵花椒树,这可是极好的!花椒因为气味太浓烈,食草动物都不吃它,树下落了厚厚一层花椒果。她用不着去捡树下的陈年花椒,8月已经是花椒结果的时候,枝头挂着小小的青色的小果子,表皮有褶皱。她摘了大概有一斤花椒。 中午还是吃鱼。 她已经很快成为烤鱼小能手,鱼肉鲜嫩,没有盐也能吃得下去。 吃过鱼,没有休息,立即开始凿木桶。 先在树枝上大约计算一下需要的长度,用小锯刀在树枝上环切,切断树枝,然后掏空木芯,留下树皮、韧皮部、形成层、木质部的1/3。木桶的高度也不需要太高,有一拃长足够了。 掏空木芯的时候也没闲着,先是点了干草,挑了一些干树枝点着,看着树枝烧透了,但还没有烧完,就用树枝将烧成炭状的干树枝挑出火堆,淋一些水熄灭树枝。 发红的木炭浇上水后发出了「滋滋」的声音,冒出一阵白烟。 再将木炭敲碎,摊开。 天气炎热,不到晚上木炭就会晒干。 一整天的时间主要就在做这两件事情:简易水净化器、木炭。 木质不算很硬,所以凿起来还算比较省力,但不到两个小时之后,她握刀的右手大鱼际那儿还是起了水泡。 她放下瑞士军刀,休息一下。 医药包里有不少东西:一小瓶云南白药粉剂、一把小剪刀、一把不锈钢镊子、一包纱布敷料、一卷弹性绷带、一卷透气医用胶带、一小包脱脂棉花、一小包酒精棉球、一根玻璃体温计、一块保温毯、一片多用军刀卡、一小包医用棉签、10片创可贴、10片酒精消毒片。 她找出针线盒,拿出一根别针,撕了一片酒精消毒片,擦了擦水泡,擦了别针的针头,挑破水泡,挤出水泡里的透明渗出液,揭开一张纸巾,用4层纸巾的其中1层擦掉渗出液——她必须非常小心的使用纸巾,毕竟这个可是真消耗品,用完再也没有了。 这点小伤口用不着云南白药。 等不再有渗出液流出来了,涂莉莉拆开脱脂棉花和医用胶带,撕下一小团棉花贴在水泡上,用医用胶带在大鱼际和手掌上交叉贴了一圈半,剪断医用胶带。其实应该戴手套的,但戴了手套不好使力。
第14页 暂时先不做木桶了,挑了一根比较细的树枝,削尖,做成鱼叉,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曾经在《海滩》里用过这种纯天然无公害的木制鱼叉,不过好像是应该带一个铁制的鱼钩?不管了,暂时先试试看吧。 木鱼叉想要叉到鱼难度挺大,奋斗了半小时后,她终于承认失败。可能是木刺不够尖锐,更可能是她手法不够熟练、力气不够大。毕竟原始人类没有发明铸造工艺之前,肯定要么用手抓鱼,要么也就只是用木鱼叉叉鱼的。 或者渔网? 或者,可以考虑拦一个小型水坝,围成鱼塘? 这两个办法可都比学着做铁器容易多了。 她又在笔记本上记下来:渔网、水坝。 渔网要用绳子,她现在只有那一卷登山绳,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替代品。 至于水坝,要求似乎不高,用树枝就行。 打定主意,她就开始考察地形。最好挑一个比较窄的地段开工,不用像真的水坝那样堵得严严实实,只需要将足够大的鱼堵住不让它们跑掉就好了,小鱼不要。 她可以先准备树枝,等到秋天,开始准备入冬食物了,就造个水坝,抓个几十条鱼,烤干做成鱼干,但为了保存的更久一点,最好还是要有盐。晒干的咸鱼保存的够好的话,放一个冬天没问题。 哎呀!发愁!上哪儿弄盐呢? 琢磨了半天,盐这个东西还是需要扩大搜索范围才行,按说产盐的地方应该很多的,毕竟你想想,原始人类迁徙的范围有限,要生存下去必须有盐才行。 所以这个问题是,她可能还是需要去找其他的「人」。 还有就是,她只是「以为」这是原始森林、远古时代,但并不能确定。 * 如何判断一个时代在社会学上的「」?当然还是看人类社会的进化程度。这一点由于到现在她还没有看到其他的「人」,无法正确的做出判断。 至于是不是地球,她已经从夜空中看到了月亮,并没有其他的月亮,月相是上弦月,所以,这仍然上半月,她可能在地理上移动了,但还是在地球,时间不一定移动了,所以她现在能肯定的是,她是地理穿越,不一定是时间穿越。 ——没准过几天她就会看到一个现代人类呢。 好吧,要是只是从中国移动到了美国或是加拿大或是澳大利亚或是天知道鬼晓得但还是在地球上的某个地区,还是2019年,她还是举双手欢迎的。 但反面证明就是,原本应该有手机信号的地方,一点信号也没有了。 我国的移动通讯基站可是号称覆盖全境的,理论上你可能只会在喜马拉雅山脉地区才收不到信号,但这肯定不是喜马拉雅山脉,对吧? 她应该准备一些食物,带上简易水净化器,然后沿着小溪往下游走。有水的地方通常都有人居住,所有的人类文明都出自河流流域,问题只是定居点到底在哪里——没准她走出森林就会遇到人,不过也许走上一年都不会遇到人。 理论上,如果她只是在地球上平移了地理位置,还在2019年,那么她应该走出森林就会遇到人。这年头地球上还处在原始社会的种族不多了,她很肯定这儿不是什么亚马逊热带雨林,不会遇到什么食人族。只要遇到人,总能想办法沟通的。 * 手里继续凿着木桶。这是枯燥的重复劳动,用小刀一点一点的挖出木芯,不时倒出木屑,木屑扔进火堆里,干树枝烧成木炭,拖出来用水打湿。 大半天的时间,可算积攒下来不少木炭。木炭是留着冬天用的,但如果她过几天就要往下游走去,那就用不着那么多了。 笔记本上记着她发现的食物和动物巢穴的方向。小溪两边都有不少果树,青果子、枣,都在不到1小时的路程里;鹿窝至少有两个,因为她看到的是两群鹿,在巨石旁边喝水的鹿群更大一点,有10头成年鹿,体型有大有小,有4头怀孕母鹿。她第一次发现的鹿群是6头。 作者有话说: *「一拃」是手张开从食指指尖到大拇指指尖的距离,根据手的大小略有不同,大概16-20cm。 第9章 第六天(1) 决定了,再花两天时间做好水净化器,3天后她就出发,沿着小溪往下游走,走15天,如果还是没有遇到人,就走回来。普通人类步行每小时时速5公里左右,现在白天是14个小时,一天可以走9、10个小时,理论上她一天能走40到50公里,就算40公里好了,15天能走600公里,这是相当长的距离了,从上海到杭州直线距离是170公里,15天可以走3趟。 实际上她15天肯定走不到600公里,她要负重,又不是专业运动员或经过锻鍊的身体,一天能走30公里就算很能走了,那么15天也就是450公里,相当于上海到合肥的直线距离。 要是这么远的距离还看不到人,或者还没走出森林,那她就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办了——可能真的只能在森林里当泰山了。 * 傍晚,动物们又过来喝水。 涂莉莉待在巨石下面,用登山绳尝试着打活扣绳结。这是以前野外攀岩活动的时候,别人教她的,她记得不是很清楚了,所以要多编几次回忆回忆,最后还是成功的打出了结实又好用的绳结。 趁着黄昏前的一小段时间,她跑到森林边,沿着那些鹿的行走路线,做好机关,放下套索,将另一头拴在一旁大树的树杈上。这个机关是有东西踩下套索下面的树枝,套索就会收紧,绳结会套住动物的腿或者身体。
第15页 套索比挖陷阱来的快,要是有足够的绳子,她可以到处下套索,这样成功的概率会高很多。到小溪边来喝水的有很多兔子,大概都是同一个品种,有着灰色的毛髮,还长得很肥硕,兔肉也不错。 回到巨石下面,她又尝试用针线盒里的缝纫线编成细而结实的绳子。大致算一下一个逮兔子的套索需要多长,然后用6根线编3股绳,编了5根,随手捡了一根细树枝,剥去干掉的树皮,将细绳子栓在树枝上。 做好了绳子,撕下右手的医用胶布,洗了手。水泡又有一些渗出液,用纸巾擦去渗出液,重新用一小团脱脂棉贴在水泡上,再剪了一截干净的医用胶布贴上。 还不想睡觉,居然干劲满满,那就继续跟木桶较劲。 手机白天又充了一次电,充电宝还有两格电,手机现在电量100%。 想着还是狠狠心,打开□□音乐,听了1个多小时歌。 ——听歌现在也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真是无语问苍天啊! * 晚上睡觉的时候,便将医药包里的保温毯拿出来用。保温毯很轻,防水不透气,可以随便裹在身上,半夜滚来滚去也不会掉。她直懊恼,为什么不早一点查看医药包里到底有什么。 于是这晚睡的就更舒坦了。 半夜里醒了一次,给火堆加了几根树枝,接着又很快睡着。 人生大事无非这几样,吃喝拉撒睡,别的都可以靠边。 * 巨石下面的缺口跟山洞没什么两样,上午摘回来的花椒晒了一个下午,晚上临睡觉前,用石块将花椒碾碎,洒在缺口附近,花椒的气味极其浓烈,这样一些小爬虫可能就不会爬过来了;隔了一尺,再洒一圈。 嗨!虽然说以前她不喜欢花椒,觉得味道太呛了,可是现在莫名其妙的就爱上这种浓烈的味道了!甚至觉得还挺好闻的! * 【第六天】 早上,涂莉莉被一阵阵的动物鸣叫的声音吵醒了。 刚醒,还有些迷迷瞪瞪。 动物的鸣叫声跟以往来小溪边喝水的时候发出的声音有点不一样。 她想了想,跳起来:莫非是昨晚下的套索成功了? 赶紧穿上帆布鞋,随手抄起一根木刺,跑向昨晚下套索的地方。 远远就看见一头鹿被吊了起来,不住哀鸣,使劲挣扎,在树下晃来晃去。 动物们可没有什么围观的爱好,其他的动物早就四下跑得没影儿了。树下原本还有两头鹿在那儿不住徘徊,见有不认识的两足动物跑来,一熘烟的跑了。 距离巨石大概也就是100多米,不算远,涂莉莉跑到树下,发现除了那头被套索套住的怀孕母鹿,旁边基本就没有什么动物了。 她犹豫了一会儿,想着母鹿肚子里还有一头小鹿,这要是杀了,可就是一下子杀了两头鹿,罪过罪过啊。 绳结打的很技巧,套中了就不会被挣脱,她在一旁等了十几分钟,一直等到母鹿挣扎的没力气了,才爬上树,解开绳子,将母鹿拖回巨石堆。 母鹿个头不大,但也有将近100斤,一路拖着走,发出了悲哀的鸣叫声。 她有点于心不忍,但还是将母鹿拖了回来。 怎么弄死母鹿是一个大问题,她以前可是连鸡都没杀过的人。母鹿一旦恢復了一点力气,就开始挣扎,差点被它带着登山绳跑掉。 涂莉莉不得已,搬起一块石头勐地砸了过去。 * 整个过程十分的凌乱、血腥,一塌煳涂。 她瞪着躺在石块上奄奄一息、脑袋被砸得血唿啦啦的母鹿,鼻子里闻到的是鹿血的浓郁的血腥味,忍不住跑到一旁呕吐了半天。 t恤衫和牛仔裤、帆布鞋上都溅到了鹿血。她顾不上清洗衣服,又走回母鹿身边。 它隆起的腹部不住动弹,想来是肚子里的小鹿宝宝知道妈妈快死了。 她拿出瑞士军 殪崋 刀,一只膝盖压住母鹿的上肢,左手按住它肩膀和脖子之间的地方,右手用小刀在母鹿脖子上乱戳,戳了5、6下才算戳到血管,一股股的鹿血冒了出来。 她犹豫了一下,放下瑞士军刀,用手接了一些鹿血,闭着眼睛喝下肚。 动物身上的骚味和血腥味,顿时让她胃部再次翻滚起来,她来不及跑到旁边去,又呕吐了几口。 她沮丧的放弃了。 动物和人类的血液中都有盐分,实在找不到盐的话,是可以饮血的,动物的血可以止渴、补充盐分,但也不是谁都能喝生血的。作为中国人,对动物血并不陌生,但那种可以吃的血是经过处理的固态血,比如鸭血,鸭血粉丝在本地和邻近的几个省都是随处可见的街头小吃,家里杀鸡的时候也留过鸡血,放一点干净的水就行,凝固后呈暗红色。妈妈会给她炒鸡血,说吃血补血,女孩子多吃点对身体好。 好吧这个应该是不科学的,但动物血确实是可以吃的,固态的好接受一点,这液态血……那可不是一般人说喝就能喝下去的。 涂莉莉很是遗憾的放弃了鹿血。 听说鹿血大补呢。 鹿血在石头堆上流淌得到处都是。 她忽然发现这样可能很不好,要是有什么食肉动物,说不定会奔着血腥味过来,要是有野狼就糟了!野猪她也招架不住啊! 她应该把母鹿拖到小溪边,这样方便取水,清洗鹿肉的时候也不至于拿来拿去,滴得到处都是鹿血。
第16页 鹿血几乎流光了,母鹿的腹部也渐渐不太有什么动作了。 她用瑞士军刀先划开母鹿的肚皮,扒出来一头有一身湿哒哒的毛髮的小鹿。小鹿大概是还没有发育完全,见到空气后也没能回过劲来,十几分钟后就不再动弹了。 她又费劲巴拉的将母鹿的皮从肌肉上分离开,从脖子那儿将鹿皮取下来,摊在旁边的大石块上晒干;又在森林的一棵树下面挖了一个浅坑,将鹿的内脏扔进浅坑,掩埋上。为了掩盖内脏的血腥味,在土上面撒了一小把花椒——她心里隐隐觉得是不能这么处理动物内脏的,但一时之间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就先这么着吧。 又将鹿脖子的筋腱和肌肉、嵴椎分开,切下了鹿头,放到小溪边。再将整只鹿搬到溪水边。没有了内脏、小鹿、鹿头,现在这只鹿大概有50斤的样子。她实在是不太能搬得动的。为了不再弄脏衣服,干脆脱掉牛仔裤和t恤,只穿着内衣——反正这儿也没有其他人。 站在溪水里,将鹿肉与骨头分离开来,不知道怎么抽出鹿筋,鹿肉切的也是乱七八糟,尽量切成条状,切下来一大堆,洗干净血,将鹿肉放在垃圾袋上面,铺在石块上晾晒。 切了一会儿鹿肉,又开始走来走去,用半成品的木桶和矿泉水瓶子打水,尽量冲掉石块堆上的鹿血。鹿血要趁着还没有干沖淡,不然很可能招来野狼什么的,似乎还有很多鸟也是吃肉的,比如食腐的秃鹫。鹿肉刮完了,鹿骨还得扔掉——等等,她似乎有一个金属容器的,针线盒是马口铁的,虽然就是一个浅浅的盒子,但似乎可以用来煮一点水? 可以用瑞士军刀上小钻头将马口铁盒子钻3个眼,然后用别针穿过去,这样就可以吊在火堆上,煮骨头是不可能的,但可以煮骨头里面的骨髓,骨髓可是高蛋白质呢! 她现在应该尽可能的吃的多一点,能吃的都不要浪费,但实在吃不完,也没办法,就比如这么多鹿肉她其实吃不完的,50斤的鹿肉算它20斤的骨头好了,30斤鹿肉她几天可吃不完,就是全都做成烤肉,也不一定能保证可以多保存几天。 就这么一会儿切切鹿肉,一会儿沖洗一下鹿血,时间一晃就到了中午。 中午自然就是烤鹿肉吃了。 第10章 第六天(2) 没有盐的烤肉说实话也算不上美味,但她已经6天没吃肉,也就顾不上嫌弃,很快乐的吃着肉香四溢的烤肉——一边还要担心会不会有什么食肉动物出现。 可能这附近确实没有什么野狼,平安无事的吃完了午餐。 肚里有肉就是很容易使人满足,也比鱼肉和青果子更饱腹。 吃过鹿肉,休息了10分钟,找到两根长度合适的树枝,整理了一下树枝上的小树杈,卡在巨石缺口下,这样就是两个纯天然的木质衣架和置物架。她将牛仔裤和t恤挂在树枝上,又继续去切鹿肉。 鹿的前腿和后腿切下来非常费劲,顺着肌肉纹理和筋膜的走向,最难的是处理关节上的筋膜,她琢磨着,这有点像「庖丁解牛」,要顺着纹理,不能、也没条件瞎剁一气。 一共4条腿,都切下来,整只鹿也就被分解的差不多了。 接下来,涂莉莉又花了半个多小时,将切的乱七八糟的还剩了很多肉的鹿骨架扔到森林的西边去了。 走回来的路上,她想着,不过短短的6天,她就已经成了一个杀鹿、剥皮、切肉,还能扛着2、30斤重物走上几十分钟的勐人了,妈妈肯定想不到有一天连杀鸡都不敢的乖女儿现在居然要喝生血。 唉!这说明什么?说明环境造就人才啊! 她绕去花椒树那儿砍了一整根树杈,扛在肩上回了巨石。 * 切成条状的鹿肉可以晒成肉干,鹿肉脂肪很少,还可以用花椒和料酒腌制后燻烤、风干,但腌制腊肉、咸鱼都是在秋天才开始的,夏天天气太热,就算用盐和料酒腌制,也很容易腐坏。 她看了看4条鹿腿,发现自己可能只能吃掉两条,另外两条只能扔了。 唉!失算!她没想到第一次下套索就能抓到一头鹿,实际一点准备都没有。按她的食量,其实一只小鹿就足够她吃两天的了。 对了!那只死掉的小鹿呢? 她忽然发现,那只本来死掉的小鹿不见了。 但巨石旁边没有什么凌乱的动物的痕迹,所以它是被其他的鹿带走了?或者,它没死? 好了,这个问题不用去想了,就算是有什么其他食肉动物带走了小鹿的尸体,她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拎了一条后腿,肉切成条状,切了一大堆,仍然摊在石块上晾晒。反正吃不完,贴着骨头的肉也不必刮的太干净。 在溪边挑了一块圆形的鹅卵石,左手按住腿骨,右手用鹅卵石砸了十几下,砸碎了腿骨,从里面抽出一整根骨髓,放在垃圾袋上。 马口铁的小盒子钻孔,用别针挂起来,吊在树枝上,点起火堆,小心的将马口铁盒子移到火堆上,倒了一点水进去。 水很快烧开,她便将骨髓切了半根放进去,稍微放了3、4颗晒的半干的花椒去除腥腻味。 还是没有盐,但骨髓本身就很鲜了,马口铁小盒子不大,也就是一口汤的量,很快变冷。喝了汤吃了骨髓,6天来肚子里第一次吃到热水热食,简直要感动得泪流满面。
第17页 再烧了一点水,将另一半骨髓也吃了。 * 不停的做事,又将鹿皮上的肉和筋络、脂肪去掉,继续摊在大石块上晾晒。 一边又跑来跑去,将鹿肉穿到细树枝上,放在火堆上燻烤,烤的半熟,便挂在树枝置物架上。 觉得置物架真的太好用了,又找了两根合适的树枝,整理了一下,卡进巨石下面。 等到天色渐暗,树枝置物架上都挂满了半熟的鹿肉,她想着这可不就是简陋版的肉林吗?哈哈哈哈,好好笑啊。 就是没有酒池,不过旁边有小溪,所以也可以代替一下? 今晚,到水边来喝水的就少了那群鹿了,其他的动物也少了很多,大概都知道这里有一个会捕猎其他动物的食肉的两足动物。 涂莉莉等动物喝过水走了之后,下了溪水洗了个澡,把衣服全洗了,回到巨石下面,先烤干内衣,然后穿上内衣,将t恤烤干,穿上。牛仔裤烤的半干,挂在树枝衣架上。 这十里八乡的根本没有其他人,她一天都没有穿外衣,已经很快习惯不穿外衣的舒爽了,要不是因为晚上还是比较冷的,她都不想穿t恤。 保温毯是个好东西,一定要妥善使用。 床铺还是干草和蒲草花的混合物,怕有虫子爬进去,换了一块区域重新铺上。 花椒碎末还是要撒上的,安心很多。 天黑了,她还是不能闲着,继续凿那个木桶,木桶已经凿了一半了,本来今天应该能差不多凿完,但是因为全部时间差不多都用来处理那头鹿,木桶进度几乎没有增加。 她计划明天一定要把木桶做好。 又将木屑全都扔到火堆里。再扔进去一根今天拖回来的花椒树上的一小桠树枝,很快这个小小的石洞里全都是花椒的浓郁香味。 * 晚餐还是吃的烤鹿肉。 怕肉烤不熟会有什么寄生虫之类的,十分小心的转着烤,要是能用铁钎子串上,那就跟烧烤串串差不多了,可惜,没有蜂蜜、辣椒、孜然,只有花椒。 边烤边吃,尽可能的多吃一点,但鹿肉是野味,其实不太好消化,所以又很担心,还是没敢多吃。 唉!人类真是弱啊!你看像什么狮子老虎野狼这些食肉动物绝对不会担心什么消化不良的问题,一顿能吃十几斤肉,人类的胃一餐能吃个两斤肉都算是大胃王了。 还有自我保护,人类也是弱爆了!野狼有獠牙和爪子,野猪有庞大的身体和獠牙,老虎狮子就更别说了,食肉动物都有迅勐的速度和尖利的牙齿,可以追逐、撕咬猎物,人类根本就不是这些食肉动物的对手。人类必须依靠各种工具才能战胜这些食物链顶端的物种。 吃饱了就有一点懒洋洋的,躺在保温毯上,翻着手机,又看了一集《stranger things》。 手机反正再充一次电,放完充电宝里的存量就再也没有下一次了。她已经彻底放弃手机还会搜索到移动信号的希望,也不再打开对讲机。实际上她已经意识到这儿不会还是2019年,但还是心存一丝盲目的侥倖:万一呢? 还是要保有回家的希望。 人需要有个目标,为此不停奋斗。对她来说,就是活下去、找到回家的途径。 活下去这一点,目前来看,问题不大。办法是人想出来的,手头可利用的工具不多,但比起真正的原始人类已经多了无数便利,总该能活下去。现代人类有那么多知识储备,要说拼不过野生动物或是原始人类,她是不相信的。 还有,还要提高身体素质,运动做起来——她前几天的运动量可不小,过两天就要开始长途跋涉,肯定会更累,这可是大环境逼着她做运动啊。她才24岁,平时吃的不多,运动也不多,体脂率适中,但女孩子么,总会觉得自己需要减肥,她对自己的身材还挺满意的,但要是大腿的腿围瘦个两公分就更完美了——不用着急,之后的15天准保能好好锻鍊腿部肌肉。 * 【第七天】 上帝用六天创世纪,第七天休息。 涂莉莉的第七天是在鸟鸣啾啾声中开始的。 不知名的森林治好了她的拖延症和起床困难症, 外面几乎没有其他动物来喝水的声音了,看来,昨天那场「屠杀」真的吓坏了它们。石块堆上的鹿血虽然尽量沖洗掉了,但可能空气里仍然飘着血腥味,动物们再也不敢到这一片来喝水了。 哎呀!不知道动物之间是不是有通用语,是不是在交流着她这个「两足动物」有多么可怕! 她发了一会儿楞,神游了一会儿。 等她回过神,又往火堆里添了几根树枝。干树枝管够,她一点都不省。 早饭还是吃的鹿肉,尽可能的多吃了一点。 吃过早餐,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又摘了一些青果子、枣、花椒,带了回来。 临走的时候很小心的在石块堆里拉了几根线,高低都有,回来的时候仔细查看,高的两根线断了一根,低的两根线全断了。 她想不出来这是什么情况,线拴在不同的方向,所以这是好几只动物来视察了? 但看巨石和石块堆又没哪儿不一样的,火堆还在燃烧,挂在置物架上的鹿肉也没少。 ——没准是火堆吓跑了动物吧。 不太像是人类,要是有人来的话,没道理不拿走鹿肉啊。
第18页 她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在用原始人类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了。 森林茂密,只有在小溪这块儿没有树木,因而阳光能够直接照射,夏天阳光灼热,石块都被烤得发烫。 她清洗了几块上部平坦的石块,将鹿肉放在石头上晾晒。森林早晚凉爽,鹿肉过了一夜还没有开始腐坏,但肯定要赶紧处理,不然就完了。 晒好了鹿肉,又晒花椒;晒完花椒,又把鹿皮拿出去晒。 一边干活,一边琢磨这辈子活到现在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这7天做了不知道有多少。都说环境铸造人,说的一点没错呢! 人为了活下去,真的是什么都能做。 第11章 第七天 中午仍然是烤鹿肉,烤熟了,撕成肉丝,青果子洗干净切块,枣子洗干净,切两半,去掉枣核,就是一份没有沙拉酱的简易蔬菜肉丝沙拉了。沙拉酱怎么做的?鸡蛋、糖、盐是吧?鸡蛋的替代品很多,是个鸟蛋都可以。糖?还没有。盐?也没有。 将食材放进半成品木桶里,就是一顿饭了。 对了,挖完了木桶,还可以做几个木碗,看起来她的原始森林生活会是一场持久战,没事就做木碗,多做几个,用来放置食物和物品都可以。 她现在算是有了一点过冬的储备:鹿皮。中间挖一个洞就能当斗篷,但因为鹿本身个头不大,也就是一件短斗篷。她可以再抓一头鹿,做一条鹿皮裙,穿的时候裹在牛仔裤外面。 挺好,就这么着了! 下午继续凿木桶。 右手大鱼际磨破的地方很疼,但还是得咬牙坚持干下去。手太疼或是手腕发酸,便停下来休息一会儿,休息的时候也不是闲着发呆,而是到小溪里准备过滤水需要用到的东西。 要挑一些小鹅卵石,细沙,挑一些木炭清洗干净,晒干。还得去将鹿肉翻个面,花椒翻晒。 不知不觉就到了傍晚。 木桶终于大功告成,内壁远远谈不上光滑,也就是个大概齐。比划了一下,在底部钻了一个洞,光是钻这个洞就用了半小时。找了一截细细的嫩树枝,直径跟木桶下面的洞差不多,截取了一小段,然后拿回鹿皮,将树枝放在鹿皮上揉搓,使得树皮和木质部分离,取出木质部不要,将已经中空的树皮插进木桶底部。 一层一层的放入材料:先放棉花,这个就用脱脂棉,50克的脱脂棉用去了一小半;然后放一层纱布,这个用纱布敷料拆开,剪成大小合适的面积;铺大概2厘米厚的木炭;再铺一层纱布;铺细沙,也是2厘米厚;再铺纱布;铺小鹅卵石;最上面一层再铺纱布。 一个简易的水净化器做好了。 用矿泉水瓶装满溪水倒进去,容量不大,也就是300毫升。倒不用专门做一个架子,直接挂在树枝的置物架上就好。矿泉水瓶倒空,用缝纫线栓住瓶口,也挂在置物架上,瓶口对准树皮。 等了几分钟,才有水从出口出来。 滴速还可以,相当于水笼头最细的不间断水流。 终于做成了一件重要工具,涂莉莉觉得自己简直是太棒了!一时间自信心大增。 * 吃过晚饭后,她开始准备明天要带的东西:背包里的所有物品,包括目前看来已经没用的对讲机,不到最后绝望的时刻,她都不想扔掉对讲机;鹿皮;水净化器。嗯,还好啦,也就是多了大概3斤的东西,鹿皮可以放进背包里。 对了,还有鹿肉,她切鹿肉的时候就尽可能的将鹿肉切成条状,这样晒干、烤熟之后就是鹿肉干,重量也减轻了很多。但还是有一些鹿肉不很新鲜了。她坐在火堆前,一根一根的拿起鹿肉干闻了又闻,稍微有些异味的肉干都得扔掉:这儿没有医生、没有药品,她得保证自己不会因为吃了变质的食物挂掉。 鹿还可以再抓,命只有一条,她搞的很清楚。 变味的鹿肉也不能乱扔,她准备明天走到半路再扔掉。想想真正的原始人类会怎么处理食物?也会是尽可能的多吃,骨头上的肉剔得干干净净,骨髓也吃掉,一些原始洞穴遗址里会展示当初挖掘的时候,什么东西都在哪个位置,比如火堆的灰烬遗蹟、骨头堆积的地方、坟墓等等。 ——我会死在这儿吗? 她突然想到这个重要的问题,顿时悲从中来。 她不属于这儿,但她也不再属于自己出生的时空了。 抹了抹眼泪,要说之前她对自己的工作不太满意,也烦妈妈总是唠唠叨叨,可现在,她真的什么都不嫌弃了,只要能让她回家。 「家」是你失去之后才会分外想念的地方。 * 奇怪的是,晚上仍然睡的很好。 中间迷迷煳煳的醒了一次,往火堆里添了几根树枝,不用五分钟就又睡着了。 * 【第八天】 手机还有4格电。 充电宝已经没电了。 但涂莉莉什么都不捨得扔。 用腿走路比她想像中的要累多了。沿着小溪走,走在森林边缘的树荫下,倒算不上太热,但还是出了一身汗。 地形略有起伏,方向变化不大。 走路很枯燥,路上没有遇到什么动物,白天动物们很少到水边,要是在水边一定是为了喝水。 森林似乎非常和平,寂静,有点微风,于是满耳听到的都是树叶树枝随风摆动的哗哗的声音。
第19页 一些动物依稀的鸣叫声。 没有汽车引擎声,没有人说话的声音。 真寂寞啊。 她是会唱一些歌,但不想因此引来什么奇怪的食肉动物,于是仍然保持缄默。 一个人没必要说话,所以很多养宠物的人都会跟宠物说话,将其当成可以交流的对象,人类是唯一会说话的物种,当然要说话,说话是一种交流,声带肌肉是需要锻鍊的,长久不用,可能会忘了怎么发音。 是该锻鍊锻鍊,但要她背什么古诗之类,她早已忘光,别提。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她一路走着就在想,那不如做一个记录吧。水笔是新的,每天写几千个字,大概能用1个月,但她肯定不会这么勤快,也没有这么多要写的,就写每天做了些什么事情,发现了什么能吃的食物好了。 这不难。 有了写下的文字,她没事可以朗读这些记录,好让自己不至于忘了怎么发音。 正好今天是出发寻找其他人类的第一天,就从今天开始记录好了。 今天上午没什么新鲜的,树上有一些鸟,但她不认识是什么品种,叫不出来名字。鸟窝建在很高的树杈上,她打量了半天,计算是否能顺利爬上去,掏几个鸟蛋——现在是鸟产卵的时候吗?不是很清楚哎。每一种鸟类的产卵期好像也不一样,有的4、5月,有的可能要到7、8月? 算了,暂时不用考虑鸟蛋。她要确定在某处长期居住下来,才会考虑全面开发食材的问题,现在只要能吃饱不会饿死,随便吃什么都可以。 中午还是在小溪边找了一个地方坐下,生起了火堆,烤了肉干,抓了两条小鱼烤了吃,吃完,仍然是用树枝挖了一个浅坑,将鱼骨头和清洗鱼的时候掏出来的鱼内脏埋了起来。 有几只野兔惊恐的从树下面跑过去,除此之外,没有见到比野兔更大的动物。 吃过午饭,休息了大概1个小时,正准备出发,忽然在水边见到一条蛇。 蛇的品种也很多,她不会分辨,只觉得这条蛇算不上大,大概不到半米长,棕褐色,很快从她背包边蜿蜒游走。 她吓了一跳,喊了一声。 那条蛇在溪边的鹅卵石上游的十分从容。 蛇可能没有耳朵吧。她想。 她还在犹豫要不要搬起一块鹅卵石砸死这条该死的蛇,那条细细的腰带似的蛇已经迅速游远了。她跺脚惋惜:想个啥啊!就该果断弄死!这时候就不要想着它是蛇,它是食物! 跟着前辈下乡办事的时候,前辈津津有味的回味蛇羹有多么好吃,但现在一来大部分蛇都是保护动物了,二来是村民收入增加,就用不着跑去山上抓蛇卖钱,所以现在饭店里卖的能吃的蛇都是养殖的,养殖的蛇总觉得欠缺了那股儿野味应有的「野味」。 涂莉莉查了查资料,寻思着前辈现在不怎么吃蛇的原因更可能是因为野生的蛇体内会有寄生虫吧?所以要点应该是「熟食」,烤熟了应该没事的喔?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现在可管不了什么保护动物等级的事儿,活下来要紧。 长途行走不易,早上出发的时候她就拿了一根削尖了一头的树枝,走路的时候可以当手杖,万一有什么情况,削尖的那头还可以当成武器。树枝上留着几个树杈没有削平,这样停下来的时候,将树枝插到泥土里,就可以把水净化器挂上去,过滤溪水。 自制的水净化器不轻,但是个很好用的工具,溪水过滤之后再喝下肚就不会太担心虫卵的问题了。 她的身体经受住了野外生存的初期考验,到现在没有拉肚子,也没有腹痛之类。食谱是单调了一点,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没准正因为食谱简单,所以她没有吃下什么有毒的东西。 很多野生植物是有毒的,这是出于生存的进化本能,为什么神农「尝百草而中毒身亡」,而不是「尝百兽而中毒身亡」,当然是因为动物绝大部分没有毒,就是蛇、蝎子这种有毒的动物,也只是体内有毒囊,但肉没有毒;植物要避免自己这个物种被食草动物吃到灭绝,久而久之就进化出了毒素。 结水分含量大的果实的树木大部分无毒,但还是要小心。果树因为结果多,倒没有什么生存压力,也就是好吃和不好吃的分别了。她已经养成习惯,在一片相同的树木中寻找那些不同的树种,森林里树木的品种很多,绝大部分她都叫不上名字。 「起名」是一件重大的事情,给任何动植物和人起名都一样,「起名」是一种标记,你给一件东西或人起了名字,那件东西或人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属于你的了。 起名还是一件非常主观的事情,语言的产生就是因为原始人类需要定义日常生活中的事物,树木、动物、风雨雷电,最先出现的必定是名词。她到现在只是大致的将之分成「青果树」、「枣树」、「野梨树」等等,并没有认真想过这就是它们的名字。 第12章 第八天 下午,继续前进。 溪水穿流在森林中,似乎永不停歇。水流在有些地方稍微弯折方向,但总的来说还是一直往东南流去。 涂莉莉走的不算快,粗略计算一下,上午从7点钟开始出发,到11点休息、吃午饭,她大概走了10公里?实际在没有电线桿路标的情况下,想要计算时速很困难。她也不可能4个小时全都保持同样的速度,所以她也只是乐观的计算成了10公里而已。中途还得休息,累了就休息,不着急。
第20页 沿途的果树她也没法一一记录下来,总之,水边的环境不错,很多果树。还发现了另一种大一点的枣子,不过大枣子算不上很甜。还发现了几棵长在一起的拐枣,为了吃一口拐枣,她耽搁了有半个多小时,爬上树,尽可能的摘了很多拐枣,装到聚酯纤维购物袋里——购物袋非常好用!用来装水果不怕刮破。 差不多装了半袋拐枣,她才爬下来。 拐枣别看长得丑不拉几的,甘甜而微涩,但总的来说甜大过涩,是一种在城市不多见的水果。她也是下乡村的时候才吃过这种丑丑的树果子,村民说拐枣果子可以生吃,还可以酿酒、熬糖——瞧,这不就解决了糖的问题? 拐枣的学名叫俅江枳椇,速生,木材坚硬,又产拐枣这种浆果,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当时领导就是安排他们下去布置工作,看看是不是能发展种植业。拐枣本身有通便利尿的功能,还能解酒,所以是不是能搞成健康食品的品牌,做成果子露、果醋、蜜饯、罐头之类,树干能做家具木材,还能做一个木材品牌,必定是极好的。 这儿没什么尘土,拐枣也不脏,不过还是用过滤过的溪水稍微清洗了一下。下午的剩余路程,她吃了一路的拐枣,倒是一直都没怎么饿。 一旦发现了一条蛇之后,她就经常的能看到蛇了。蛇是食肉动物,吃小虫子,还吃鼠类、娃类。因为蛇的下颌骨不跟它的头紧密连接,而是以韧带连结,蛇的嘴能张得极大,大蟒蛇甚至可以生吞下一整个成年人——她现在超害怕森林里会突然冒出来一条大蟒蛇,走路非常小心,树枝不仅仅可以当成手杖,还用来在前面探路。 森林里蛇的种类不少,她不认识什么品种,就从花纹来判断种类,有棕褐色花纹,也有白色、绿色、黄色、以及其他花纹的蛇。一下午倒是看见有7、8条蛇。她虽然中午想着再见到蛇就搬起石头砸死,但真的再见到蛇,还是有点害怕的,毕竟当时敢杀鹿是因为鹿被抓住了,再说鹿不咬人也不吃人,万一那蛇要是毒蛇,反过来咬她一口,毒死她了怎么办? 真想吃蛇的话,安全的办法还是有的,最好能找到一片竹林,削一堆竹籤子,安放在地面上,这样蛇要是爬过去,就会中招。嗯,还不能放在溪边石头上,那样太显眼了,蛇可能会绕过去。放在草丛里好了——这个办法最大的缺点就是无法判断蛇的路径。 要么就採用「乱拳打死老师傅」的方法,制造一个能大批量投掷石块的工具,发现蛇了,就朝蛇发射石块,这样就可以远距离砸死蛇而不用担心没有把蛇打死,却被蛇反过来咬一口毒死的情况了。 蛇好像也不是群体动物,都是一条一条的单熘,这样倒不用担心遇到蛇群的危险,实际上,蛇还真的没有听力,涂莉莉试验过了,要是她坐着不动,而只是手里掰断一根细树枝,蛇根本就不知道附近有个两足动物。 但要是她开始走动,蛇就会加快游动的速度,这大概是它闻到了「人」身上的气味,是它不熟悉的动物。 绝大部分食肉动物一开始都不会知道「人」是能吃的动物,特别是人学会使用工具和武器之后。但一旦食肉动物攻击过人类、吃过人肉,就会知道,人类,特别是落单的人类是美味,肉很多,跑的还不快。这是基于食肉动物的「野性」,其实就是动物本能啦。人类也是一样的,孩子们很小的时候都不会知道「欺负人」,但一旦有些孩子知道「欺负人」能够获得「满足感」,还不会受到惩罚,就会乐此不疲。 * 涂莉莉突然发现,她现在不管见到什么动物和植物,真的满脑子都是「能吃吗?好吃吗?怎么吃?」,脑子里很快就开始考虑要怎么安全捕获动物,迅速判断植物能不能吃,除了填饱肚子以及保证自己的安全存活,她现在想不到、也用不着想别的事情。 * 看着天色渐暗,她开始为今晚的安全住宿做准备了。 没有找到什么大石头,那就还是在树上睡。森林里到处都是巨树,找到一棵合适的树不难,上树也不难,而且真的是熟能生巧,爬树技能越来越熟练,编织绳网的技能也很熟练。 她还想到另一个好办法,既然森林里不缺干树枝,那就在树下也点一个火堆,堆上足够烧到明早的树枝,这样就不会有什么动物过来了,也不会有蛇,蛇是变温动物,怕冷又怕热,虽然大部分的蛇视力也不怎么样,但明亮的火堆一定可以看得见。这样,大蛇爬上树一口吞了她这种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 ——我怎么这么机智呢! 她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棒棒哒! 其实要说安全又稳定的住宿地,最好的地带应该是森林旁边,距离森林有一段距离,2、3里路,附近有水源;水源当然是提供水资源的,森林主要提供採集类食物,还有一些森林动物也可以做食物。森林之外的地带最好是平地,这样视野开阔,适宜奔跑,可以围猎其他动物。本地是平原地带,山地和丘陵都不多。 走到现在,地形一直都没有什么大起伏,所以这儿也很有可能是平原。 她忙忙碌碌,忙到天都黑下来,才点起火堆。 树下的火堆亮了起来,明亮的光芒,让人心情愉快。 在火堆上烤了鹿肉,仔细闻了闻有没有变质,没有变味,还能吃。
第21页 这要是搁在以前,食物坏掉了,扔掉就是了。不吃隔夜菜,不吃剩饭,是现代中国青年的饭桌普遍共识。但现在的问题就是,如果食物坏的过快且过多,她可能就得挨饿——什么叫挨饿啊!这辈子到现在没经歷过! 冬天的话,食物存储的问题要好一点,但问题是,森林里可能会很冷,可能会下大暴雪,那么生存就变得很艰巨,得保证自己先不会被冻死。 总之,在哪儿居都大不易。在现代文明社会的话,不会做饭不是问题,叫外卖就是了,方便又快捷,可现在…… 涂莉莉带着一肚子的烦恼,爬上树,睡觉。 * 【第九天】 长途跋涉得掌握节奏,不然第一天你都坚持不下来。一定注意要及时休息,而不是等到腿部肌肉酸麻了才停下来休息。 但困难在于,无法掌握时间和距离。 涂莉莉在前几天就已经深深吸取了经验教训,判断是否走了太久以脚底板疼不疼为算。她左脚扁平足,要是左脚脚心开始发麻,就停下来休息。 反正没有赶路的需求,慢慢走好了。 一路上除了留意有没有新品种的果树、蛇之外,还要留意有没有人类的痕迹。 人类离不开水,不管是原始人类还是现代人类,要是进入森林,必定会寻找水源,问题只在于在小溪的哪一段了。 要是真的遇到了人类怎么办?废话,当然不可能立即上去认亲啦!只要不是面对面狭路相逢,还是要暗中观察好一阵子的。 * 每天不停的走走走,对帆布鞋的损耗相当大,出发的第二天中午,她就从鹿皮上割下原本属于鹿后腿的两块皮,包住鞋子,上面用别针别起来。但因为鹿皮会滑动,之后又花了半小时时间,用针线将鹿皮缝了起来。 鹿皮代替了鞋底的损耗,还很耐磨,挺好。 * 这天中午,她在小溪边抓到了几只青蛙。青蛙还是很好分辨的,不是什么奇奇怪怪颜色的蛙类。 杀死青蛙就没有什么心理负担了,也很好杀,在溪边剥了青蛙皮,洗干净,削了几根细树枝,去掉树皮,当成烧烤的签子,架在火堆上烤。 还是没有盐,不过青蛙肉很好吃,马马虎虎也就凑合了。几只青蛙也有不少肉,肉很嫩,即使烤的有点焦煳,也很好吃。 这要是搁在以前,买两只烤牛蛙,一罐冰镇菠萝啤酒,吹着空调,那岂不是美滋滋,神仙一般的日子!唉!一去不復返了!她哀悼着不可追忆的过去,觉得自己真是倒霉透了! 还没等她哀悼完,涂莉莉突然发现,一只野猪出现在她面前不远处。 野猪体型很大,比鹿大多了,怎么也有二、三百斤重吧,一身黑灰色的鬃毛,两颗獠牙,眼睛圆熘熘的瞪着她,似乎是在打量她是不是能吃的食物。它没有立即冲过来的原因可能是她身前的火堆。 紧张! 作者有话说: *「能好怎」是微博上的一个梗,大概是博物杂志带出来?有人发一个不认识的动植物的图片,问博物「能吃吗?好吃吗?怎么吃?」后来这么问的人多了,博物皮下回答问题的时候就总是带一句「能好怎」,还挺逗的。 第13章 第九天(1) 但她坐着没动。脑子里使劲回忆村民怎么说的?因为人类活动范围越来越大,现在山上野猪也少了,年轻人都没见过野猪,只有一些老头热衷回忆当年吃不饱饭的时候约上亲友,偷偷进山打野猪,野猪吃的杂,总归比人的活路多。 说什么来着?野猪是群体动物?找到一窝野猪,够全村上下吃好些天呢!她是不想着吃野猪了,野猪能不过来把她掀翻在地吃掉她,她就要感谢天感谢地了。家猪是野猪驯化来的,家猪和野猪吃的都非常杂,植物的根茎果实、动物都吃,甚至也吃人。 一人一野猪严肃对视。 涂莉莉一边还要担心同一窝的其他野猪过来。 听村民说,遇到吃人的动物,首先你不能害怕,你要是害怕了,身上的气味就变了,动物就知道你害怕它,它就胆肥了。这并没有什么可靠的科学研究证明,但她想,应该是人类心中恐惧,于是就会出汗,身上的气味自然改变了。野猪又没有超能力,它怎么能知道人类会恐惧?应该还是出汗导致的。它知道你身上的化学分子有所改变了,可能就会做出攻击的姿势试探你,而你要是转身就逃,那就完了。 她假装镇定的从火堆里抽出一根烧的正旺的树枝,点燃了旁边的干草。 干草燃烧的极快,突然冒出一大团火焰。 那头野猪又看了她几秒钟,转身离开。 涂莉莉松了一口气。 村民没有说过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离开,或者,应该躲到树上去?大型动物很少会有爬树的技能。 她快速收好背包,带上水净化器,爬上距离最近的一棵巨树——身处森林的好处就是,大部分树木都很巨大,总能找到适合攀登又便于隐藏身形的大树。 上了树,挑了一处枝叶茂密的树杈坐下,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中午12点40。手机还有65%的电量,不怎么点亮屏幕的情况下,手机的待机时间其实远远超过72小时,不过中途她又用手机看电视剧来着,所以电量消耗的还是比预期的要快。
第22页 手机是她目前拥有的最能证明文明社会存在的物件,意义重大,不仅仅是一份实用工具。人类擅长适应环境,可能不用多久,她就会习惯如今这种餐风露宿的生活—— 那是什么声音?有什么动物在狂奔?她保持镇静,尽量往脚步声的方向看过去:一头野猪狂奔而过,接着只过了十几秒,有人跟着狂奔而过。 她惊呆了:有人!这儿居然有人! 野猪跑的虽然快,但体型在那儿,能看的很清楚。 至于人……两足站立行走、拿着木棍,肯定合理猜测那是「人」,还是男人。 突然一下子真的见到了「人」,她更紧张了。 还不是一个人,是很多人,至少有十几个人,紧追着野猪逃跑的方向追过去——糟了!有人停下来查看她中午在溪边点燃的火堆,她虽然上树之前将火堆浇灭,但并没有清除火堆的残余痕迹,不管是谁都会停下来查看。 猎人们跑远了,留下来查看的这个男人警惕的手握木棍,四下查看。 男人,赤-裸上身,腰间裹着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皮子,也就是短裙的长度。隔的略远,看着脚上应该穿了鞋子,很可能也是皮革做的鞋子。 涂莉莉紧张得心跳加快了:她是想过这儿会是什么原始社会,但一旦让她看到了「证据」,她无法相信这会是真的! ——我真的不是在做梦吗?! 突然想哭。 男人身材瘦削,男人本来体脂率就低,既然是原始社会的猎人的话,常年运动,肯定是没有赘肉的。没有什么8块腹肌,就是很结实的胸腹,皮裙裹的很低,露出了线。 她迅速计算要是被发现了,她能不能跑的赢——别想了,瞧那腿部肌肉!大腿发达小腿修长,肌肉结实,她一个21世纪现代文明社会城市里长大的女孩,要是能跑得过他才是奇怪! 她当时忙着躲开野猪,也就没有时间掩埋青蛙皮和吃剩下的青蛙骨头,就拢在火堆边,随意的用灰烬掩盖了一下。那个男人蹲下来,仔细拨弄灰烬。 这时候她肯定不能移动身体,只能尽量保持姿势,坐在树杈上。 过了一会儿,男人站直身体,再次四下张望。 不远处传来动物的哀嚎声。 应该是那些猎人追到了野猪。野猪是群体动物,但没准早就被追得四下逃散,原始人可以分成小组分头追击。 男人一直没有离开溪边,涂莉莉也没法下树逃跑。就这么过了快有1个小时,猎人们扛着野猪回来了。 那个男人在跟另一个壮实一点的男人说话,还指了指那个火堆残留。壮实男人很快说了几句什么,又一个男人站了起来,拎着木棍,匆匆离开。 猎人们在溪边休息了十几分钟,大声说话,喝水,站在小溪里清洗身上的血污,还有人往溪水里撒尿。 涂莉莉顿时觉得一阵噁心。 虽然吧,溪水是流动的,撒的尿早就流走了,但还是觉得——太不文明。不过想想,就是文明社会的省会城市,你还能在大白天看到成年男人当街撒尿呢,原始社会这就更不奇怪了。男人很少会认为暴露身体器官是什么羞耻的事情。 她身处的大树距离溪水大概有100米左右,其实是看不清楚的,但人类的身体动作是在干什么,这不用有很多经验就能看出来。 男人们的身体都很结实,大腿粗壮,想来也应该善于奔跑。皮肤偏黑,不过这个应该是日晒的原因。好像北欧人在原始时代皮肤也不是太白皙的哦? 猎人们休息过后,重新扛起野猪——野猪四蹄朝天,捆在一根粗树枝上——很快离开。 * 涂莉莉还待在树上。 首先,这儿是原始时代无误了,是不是该庆幸这儿不是什么侏罗纪时代? 然后,人类已经进化到有部落了,懂分工合作,有语言能力。据科学家研究认为,智人曾经至少两次走出非洲,第一次,略过不提;第二次走出非洲的,叫「现代智人」,地球上所有的种族都是现代智人的后裔。 走出非洲的智人一定已经产生了语言,不然无法沟通交流。语言能力是人类发展史上极为重要的能力,人类之所以跟远亲类人猿分开,就是因为产生了语言。 刚才那些猎人们之间说的语言,她隐约能听见,但一个字也听不懂——听不懂就对了! 人类的语言经过数万年的演变,早就改变了很多,语言的变化甚至比基因的变化还要快。 他们的文明程度达到了什么程度?看不清那些木棍,所以不知道上面是不是绑着铁制的尖头,是不是旧石器时代?这得看他们用的器具,他们随身带着装水的器具,因为太远看不清,不是竹筒就是木筒,不是皮囊。木筒上有盖,有绳,装满水盖住之后,斜背在身上。 还有呢?是不是说明他们距离宿营地不远?早期原始部落都是游牧、採集社会,直到驯化了粮食作物,开始大面积种植,才开始固定居住地。 没有狗,是因为没有驯养狗,还是因为狗的数量不多?驯化狗的最大用处就是用作打猎的助手,这样即使一、两个人也能出门打猎。 别的呢? 有原始部落是不是说明会有盐?至少要能在不太远的地方换到盐,现在应该还没有出现「货币」,都是以物易物。
第23页 还有呢? 她挠头,好像也没有什么了。现在该纠结的是,要不要跟上去? 不行,这些人都是男人,男人太危险了。既然是原始社会,男人就更没有什么道德观和必须尊重女性的意识,她不能冒险。 女人是物资的一种,还是重要物资,「抢钱抢粮抢女人」会放在一句话里面,正说明了即使在文明社会,男人也仍然认为女人不过是物资的一种。女人是附属品,但是是不可或缺的附属品,于是,就有了一定的「价值」。 她突然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女人,在原始社会可能还真的不如在侏罗纪呢!侏罗纪她只要避开食肉恐,大概率是不太会死的太快的;在原始社会?有人的地方危险反而更大,她压根不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情况。 她立即决定顺着原路回去。那块巨石也不是什么安全的居住地了,毕竟距离这儿只有一天半的路程,换成这些男人,肯定一天便能走到。巨石太醒目,太危险。她得沿着小溪往上游走。 又在树上蹲了1个小时,她才小心的爬下树,没有到溪边去,直接从树下走,往回走。 她走的很小心,尽量避免踩到树枝。 野猪应该是没有的,这儿刚有一场围猎和追杀,大概什么动物都被吓跑了。空气里多了一丝血腥味,多了很多惶恐不安。 别说其他动物了,就是她这个接受过现代文明高等教育的两足动物也很惶恐啊!她走的比上午几乎要快一倍,一心希望能赶紧走远点。 但身后传来的脚步声真的是要吓坏她,她回头看了一眼,立即尽力奔跑起来。 作者有话说: *见到人了。 第14章 第九天(2) 男人身上的体味,即使洗过澡,也沖不去那种浓郁的味道。 结实的胸膛,宽厚的手掌,强有力的四肢。 没跑几步,涂莉莉就被男人追上了,一把抱住她,任凭她双腿不停徒劳的在半空里乱蹬着。 他说了几句话,但她压根听不懂,只顾着尖叫。 男人移了一只手上来,捂住她的嘴。 他将她勐地甩到地上,摔得她眼前发黑。接着她脸上挨了一拳,晕了过去。 * 等她晕乎乎的醒来,发现自己已经被捆了起来。 绳子似乎是某种兽皮,干燥,有一指宽,非常坚韧结实。捆的也很细緻,从胸口一直捆到双脚。 男人坐在她身侧不远处,正在研究她的背包。 背包里的东西都放在石块地面上——她这才意识到他们已经不在森林里了,而是在溪边。 背包的结构没什么复杂的,男人已经学会拉拉链了。他对其中一些东西比较感兴趣:简易水净化器、对讲机、医药包,还将那一盒萤光棒拿了出来,挨个掰了几下。 涂莉莉气得要死:她一直没捨得用掉萤光棒,却被这个野蛮原始人给浪费掉了! 男人摆弄了一会儿对讲机,放在一边; 水净化器被他头朝下倒空了里面的东西,还仔细翻弄,似乎是想弄明白这到底是什么; 医药包里的东西扔得到处都是; 狼眼手电筒,尾部按钮开关,他没找到开关,摆弄了一会儿,也放在一边。 她牛仔裤口袋里的瑞士军刀倒没被拿走,估计是不知道她这一身「奇装异服」还带口袋的。 她忍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下去,「喂!你别翻了!」 男人抬眼看了看她,又说了一句她听不懂的话——语言不通真要命! 男人很快走过来,蹲在她面前,伸出左手捏着她下巴,右手在她脸上摸了摸,又说了几句话。 她苦恼的说:「我听不懂。」 男人似乎有点烦恼,想了好一会儿,回去拿了对讲机过来,指着对讲机,说了一句。 大概是问,这是什么? 「对讲机。」 男人挠挠头,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说了几个音。 「鹅卵石。」想想「鹅卵石」这个词组包含的意义太多,又改口:「石头。」 男人学了一遍,发音有点奇怪,但「石头」这个词发音不复杂,很快就学会了。 涂莉莉放慢语速,「石——头——」 「石头。」男人说。 她点点头。 男人有点高兴,随手在她身边石缝里抓起一条土黄色的一尺长的蛇,说了几个音。 她先是吓得往旁边倒了一下,男人及时抓住皮绳,没让她摔倒。 她定了定神,「蛇。」反正叫她分辨蛇的品种也是不能够的,「蛇」这个名词已经足够了。 男人指着蛇,说了一长句,又掏出一块木炭,唿唿的吹了几口,木炭亮了起来。 涂莉莉非常好奇那个装木炭的装备:这说明他们已经学会存储火种了。 男人捡来一些干草干树枝,生起了一个小火堆。 「火。」她说。 男人也说了几个音。 嗯,要是没理解错误的话,他们现在用的语言发音比较复杂。实际上只有现代汉语才是一个字一个音,一个字就是一个完整的概念,而远古汉语发音也很复杂。字母语言国家的发音一直都很复杂,英语中还有20多个字母组成的单词,很难念准。 男人拿出一把石刀,很麻利的将蛇去头剥皮掏出肠子,在溪水里清洗干净,用一根细树枝穿上,小心的拿出一个小皮袋,从里面捏出几粒灰色的物体,用手指头揉碎了,抹在蛇肉上。
第24页 ——盐!果然是有盐的! 涂莉莉差点忘了自己还被捆着。 男人很熟练的烤着蛇肉,保持细树枝不被烧成木炭。 蛇肉几乎没有脂肪,蛇本身也不大,很快就烤熟了,散发出一阵阵肉香。 不管什么时代,肉都是很好的食物。 她其实并不饿,但闻到肉香,还是很想吃。 男人先吃了半条蛇,然后将剩下的半条蛇撕成肉丝,餵给她吃。 居然算是细心,没有一直塞给她,而是等她咽下去,再餵第二块蛇肉。 蛇肉是很不错啦,细细嫩嫩的,有点像青蛙肉,但还要更细一点。总之很好吃就对了。 还有久违的咸味,盐的味道。她差点泪流满面。 吃完蛇肉,男人用木筒装水,将火堆浇灭。又在溪边抓了一只青蛙,剥皮掏肠清洗,然后放在涂莉莉身边的石块上,说了一长句。她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应该是要她做给他吃? 于是点头。 男人给她解开了皮绳。 她站起来,指了指她的背包。 男人迟疑了一下,点头。 她过去,找到打火机——明明男人刚才已经生好了火堆,却熄灭了火堆,应该就是想知道她是怎么点火的。一次性打火机别看丑不拉几的还是上面带啤酒gg的那种,很耐用,要只是点火,一天用个4、5次,至少可以用2个月。 男人紧跟在她身边,看她都拿了些什么。 她倒是想逃跑来着,但一想,人家人高马大的,腿又长,又是训练有素的猎人,她肯定跑不过,那还是想别的招吧。至少这个原始人没有杀了她,也没有一见到她是个女人就强-奸她,暂时可以不用那么慌。 男人给她拿来了干草和干树枝,她打着打火机,顿时,塑料物体上窜出了一个小火苗。 男人先是吓了一跳,然后非常感兴趣的将打火机拿过去,翻看着。 涂莉莉拍了拍他手臂,指着打火机。 男人将打火机还给她,她举高打火机,再次按下。 这个动作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男人立即学会了。 她在树上的时候看不清原始人的穿戴,现在看看,除了皮裙之外,猎人的必备装备还有水筒、装有粗盐的皮袋、装有木炭的类似粗陶器的器皿、大小两把石刀。男人在皮裙上束了一根皮革的腰带,盐袋、石刀、火种罐都挂在腰带上。 这很科学嘛,涂莉莉想,这样就能保证随时可以取火而不用真的钻木取火;盐、木水筒都是生存必需品;石刀是狩猎工具,还有坚韧的木棍,她还没有看到木棍的全貌,不过这个应该不用太着急。 她琢磨着,离开的那群人肯定是因为要急着将野猪带回部落,野猪受伤了,很快就会死,动物死后立即就会开始肉质的腐坏,现在是夏天,他们应该不会转回来了。这个男人是专门留下来抓她的,她就算等到天黑再走,也逃不过。 所以她应该不会被杀了,但别的还不好说,她必须十分小心——就像村民们说的那样,遇到了野猪这样的动物,不能害怕,你害怕了,它就知道你是个怂货。 面对原始人也应该是这样,你要表现出除了性别之外的能力。 但她有什么优势呢? 她脑子飞快的转着,手里不停的将干树枝堆起来,很快,点着了一个火堆。 男人似乎挺放心她不会逃跑,又跑到溪水边抓青蛙去了。过了几分钟,又送给她几只清洗好的青蛙,还把盐袋解下来,递给她。 她打开盐袋,没错,里面确实是一小把盐。 盐在古代中国一直都是专利产品,国家管控,因为这是人类必不可少的物质。现在应该还是以物易物的时代,这一小把盐没准能换好几只野鸡野兔什么的。 粗盐不知道含有什么杂质,颗粒粗,颜色发灰,有点潮湿,一捏就碎了。 她隔了9天才又吃到盐,也不嫌弃,捏了几粒粗盐捏碎抹在青蛙腿上,串在细树枝上,放在火上烤。 最后男人差不多吃了7、8只青蛙肉,涂莉莉吃了3只。青蛙肉是好吃,就是烤起来有点费劲。 吃过青蛙肉,天色也渐暗了。 男人比划着名,指着森林的南方,是在说他们的部落所在地吗?很可能。 她点点头。 男人就对她笑了笑。 男人留着鬍子,看不出来年龄,但想想远古人类生活条件差,3、40岁就算长寿了,所以他大概20多岁? 长什么样子?涂莉莉根本没有细看。很多动物都会觉得直视眼睛就是挑衅,没准远古人类也是这样。 男人又说了好几句,然后将石块上的东西都收在背包里,将背包还给她,又对她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棵巨树。 这意思,也是要上树睡觉? 果然,男人推着她走到树下,又把她捆起来,然后爬上树,再把她拉上树,整个过程十分的不可名状。把她拉上树,又把她捆在树杈上。 接下来涂莉莉实地观看了原始人类是怎么搭建一个简易树屋的。 说是树屋也不准确,其实是两根大致平行呈40度夹角的树杈之间,用干树枝搭了一个平台,干树枝也不用搭的很密实,保证人脚不会踩空卡住就行了。干树枝上的小树杈用石刀修整掉。 男人一边上来下去的做事,一边说话,可惜,她还是听不懂。
第25页 男人解开她身上的皮绳,用皮绳和她的登山绳将树枝固定住,最后还留了大约1米长的登山绳。 树枝平台不宽,顶多也就是1米的样子,男人指了指树枝平台,对她说了一句话。她还是听不懂啊,于是就很困惑。 男人于是坐到树枝平台上,躺下。 懂了,是让她睡觉。但是,一个人睡还是两个人睡? 这么一通忙碌,已经黄昏了。 男人见她坐到树枝平台上,很是高兴的笑了。接着他又下树,在树下拖回很多干树枝,可能也是准备在树下生一个火堆吧? 涂莉莉颇是不安的在树上待着。 男人可是每天发情的物种,现代文明社会也不能保证每个男人都富有道德感,尊重女性,那是文明演化的产物,原始社会就别提这些了。如果限制很少的话,男人可是什么恶劣的事情都能干出来的。 强-奸么,其实也不是要命的事情,真要事到临头,打不过的话,只能闭上眼睛当被狗咬了吧。随之而来的事情才是让她担心的,她可能会死,也可能会得病,还有可能怀孕——想想看这种原始时代的医疗条件!简直是地狱模式嘛! 光是一个体力差异就让她没办法反抗了。 她愁得不得了。 作者有话说: *最近晋江实在是太抽了,评论区经常抽的看不见,今晚还抽出了新花样,回復全都重复了。 *关于古代汉语到底怎么发音,实际已经失传了,现代有学者还原出中国古代不同朝代的古汉语发音,但也没法百分百证明古人确实这么发音的。现代汉语是经过有文字记载后的数千年发展变化而来的,仍然属于象形文字,一字一音。 *粤语源自河南,后来融合了古代广东话,九声六调,保有较多的古汉语发音;客家话里保存有为数较多的唐音、宋音。 *按照现代通俗的分法,现代汉语方言可分为七大方言区,即官话方言、吴方言、湘方言、客家方言、闽方言、粤方言、赣方言。 *作者同学的居住地是官话方言的江淮方言区洪巢片(分的真是好细緻)。 第15章 第九天(3) 男人不杀她,准是把她当成「物资」了。 背包里有什么能用的东西吗?她拼命想着,或者,要是男人强-奸她的话,她可以趁其不备,用瑞士军刀捅死他?有点可能,但不是太保险。 男人爬上树来,带上来那5根萤光棒。萤光棒颜色不同,亮度还不错。 看到萤光棒,她又生气了:这特么可是一次性的再也买不到的好东西啊! 但是语言不通,再生气,骂他,他也听不懂。她气愤的接过萤光棒,然后一根一根的甩得远远的。 男人愣住了,有点不解,又有点委屈。 他很快爬下树,找回萤光棒,再爬上树,又将萤光棒还给她。 她又扔了一次。 男人再次找回萤光棒,但这次,他就不还给她了。 他在树下用打火机点着了干草,生起了火堆。 明亮的光芒从树下照射上来,树影斑驳。 穿着兽皮裙的男人在火堆旁叉开腿坐着。 她想,天哪!这儿真的是原始时代!真的不是做梦! * 天色暗沉。 男人爬上树,递给她木水筒。 涂莉莉摇摇头,「这水不干净。」 男人一脸不解。 她指了指树下,「我要下去。」做了一个爬下树的姿势。 男人想了一下,点点头。 她很快爬下树。 男人一路跟着她,看她在树下火堆里抽出几根树枝,在一旁敲碎前端木炭,用木水筒里的水打湿木炭,回到溪水边,清洗木炭、寻找小鹅卵石、清洗溪水底部的细沙,重新做了一个水净化器。 男人抽了几根树枝,在溪水边架起了另一个火堆。 涂莉莉对他打着手势,从溪水里捧了一捧水,做出「喝水」的动作,然后扭头做出哇哇大吐的动作。男人还是一脸不解,但也并没有拦阻她。 她将水净化器挂在树枝上,又将矿泉水瓶挂在水净化器下面。 男人仔细看着她做事,一脸不以为然。 等矿泉水瓶接了半瓶水,涂莉莉这才拿来喝下。 男人指了指火堆,「火。」 她点头,指了指小溪,「水。」 男人跟着学了几次,就能发音很准了。 她想着,似乎学习新语言也不难嘛,不过这些都是名词,有对应的物体,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等到学习动词没准就很艰难了。 她也跟着男人学说他们的语言,但她的舌头想打着捲髮音正确,颇有点困难。 在火堆边坐了一会儿,气温渐渐降低,涂莉莉穿上了薄毛衣。男人对她的薄毛衣很感兴趣,凑近了对她叽里哌啦又说了好几句话。 她只好摇头。 男人挠挠头,站起来,脱了兽皮裙,走到溪水里。 涂莉莉惊呆了:果然,原始人类是没有什么羞耻心的。 据说,远古人类之所以会发明兽皮裙,是因为男人在树林或草原上奔跑,太容易被戳到蛋蛋——女人同理——所以下裙是最早被发明的衣服,才不是单纯因为美观。身体的美观有纹身和人体彩绘来装饰,不需要衣服。也不是因为羞耻心,对他们来说,天体裸奔再正常不过。
第26页 而且原始人类好像比现代人类扛冷多了,她已经要穿薄毛衣,男人可只有一条兽皮裙。 男人也不觉得当着她一个女人的面赤身裸体有什么问题,洗过澡,走回来,在她面前走来走去好一会儿,才重新裹上兽皮裙。 他洗了头髮,水滴滴在他身上,在火堆的光线下,微微发亮。 涂莉莉虽然假装「这不算个事」,但也不能总盯着男人的裸体看。倒也没啥不好意思的,人家全-裸的都没有不好意思,她不好意思个啥啊!她尽量表现的自然。 男人似乎不怕她跑掉,离开了有十几分钟,回来的时候,带回了一堆树果子。 作为一个原始人类,男人并不笨,摆弄了几下就知道购物袋和垃圾袋是怎么用的了,他撕坏了一只垃圾袋,知道那种灰色的东西不够结实,于是带了购物袋去采果子。别说涂莉莉捨不得购物袋,她就是想跑,也一定要确定逃跑能成功,不然,逃跑未遂被抓住,那就不好说男人会怎么对她了。 行走江湖,安全第一。 树果子不大,是她没吃过的新品种,外壳有点像荔枝,可以剥开,果肉没有荔枝那么甜,也没有荔枝果肉那么滑,不知道是什么水果。吃着味道和口感有点像水蜜桃。 男人剥了一只水果先吃了,然后剥了一只递给涂莉莉,她默默接过水果吃掉。 看来森林里应该还有不少她没有发现的水果树,真的可以说是物产丰富了。想想也是呢,原始人类一定会居住在方便获得食物的地方,就是不知道他们的文明进步到什么程度了,太遥远的年代实际上连「游牧」都没有,「牧」是放牧,得要有被驯化的动物,才能称得上「牧」;很大可能男人的部落只有「游」,春夏天在森林附近,秋冬就会转移到温暖的地方去。 她非常不确定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能熬过冬天。食物是没问题,但保暖就是大问题了。她确定自己得有一个避风保温的房屋,可她根本不会盖房子啊! 这就是现代青年的通病,看似样样都会,政治经济文化说的头头是道,动手能力约等于零。这也是因为现代社会分工极细,不可能、也做不到要求每个人都成为通才,什么都会。 面前这个男人连跟她交流对话都非常困难,也压根不懂什么文学艺术天文地理,但让他一个人在森林里生活,他一定能活下来。 她有点难过,十分茫然。 男人似乎觉察到她的沮丧,打着手势,示意她可以去水里洗洗。她不想去,但敌不过身上黏煳煳的难受劲儿,还是下了水。 她稍微走远了一点,脱了牛仔裤和t恤,才下了水,紧张的洗了个战斗澡。没有沐浴露什么的,也就是洗洗身上的汗。她今天没法洗衣服了。 赶紧上来,飞好t恤牛仔裤。 * 回到巨树下,涂莉莉自己爬上了树。她现在爬树很熘了,完全用不着把她捆起来再拉上去。 上了树,坐到树枝平台上,拿出保温毯裹在身上。 男人跟着她上来,好奇的看着保温毯,捏捏,揉揉,搓搓。等她躺下,就用登山绳留出的那一段将她捆在树枝平台上。 她怀里抱着背包,紧张得要命。 男人并没有跟她躺在一起,捆好她后,就下了树,坐在火堆旁边。 她这才算是稍微放心了一些。 也许她是想多了,即使是没有什么道德准则的原始男人,也不见得时刻发情。既然有部落,那么就会有部落中的一些规则,上树之前,他指手画脚了好一会儿,当时她猜他在说一些重要的事情,也许是要带她走出森林? 能走出森林也许会是一件好事,至少她可以更多的了解这个时代。她也许还能回去,也许永远回不去了,她得尽快弄明白在原始时代生活需要有什么技能,尽可能的活下来。 人类为了活下去,会爆发出极大的能量。 她呢?她为了活下去,能做到什么程度? * 她睡的很不安稳,其实明明男人除了一开始为了制服她揍她的那一拳,其他时候对她算是很平等了。在她面前裸奔是有点,大男子主义,但在原始社会应该非常正常,所以这也算不上什么不尊重。 他也没有利用体力上的优势对她怎么样,就连睡觉都是在树下待着。男人可是每天都在发情的生物,他对她不感兴趣,很可能是因为从他的审美来看,她不怎么样。 她在县政府是打杂的,意思就是什么事情都要管,是个跑腿的,她在警局见过各种男性暴力犯罪的案件,有的男人根本不因为什么,不是因为对方得罪了他或是别的什么,而仅仅只是因为他能伤害对方,就做下了很多丧心病狂的事情;女人受到的暴力伤害绝大部分来自自己的亲人和恋人,包括前男友,和拒绝的追求者,另一小部分来自街头的陌生人,有人在街头等计程车而被刺伤,原因仅仅只是因为兇手太无聊——归根究底,他们知道自己「可以」伤害别人。 她看到这些案例越多,就越对现代文明社会中女性的现状感到揪心,到了原始时代,就更糟糕了。有一些原始部落一直延续到20世纪,文明社会的学者和探险家记载下来其中一些原始部落的民俗还有吃人肉的传统,跟吃人肉比起来,强-奸就几乎算不上什么严重的罪行了。 她所有的优势就是她是个女人,还是个年轻女人,有生育能力的年轻女人在任何年代都是「重要物资」,所以大概是不用发愁会被吃掉,但很有可能她会被迫跟人上床。
第27页 ——真可怕!你学了再多的知识、超出这个时代几千年,但你的价值仍然只能用最原始、最基本的性别来衡量。 她忧心忡忡,为了不确定的即将到来的事情愁得睡不着。 直到天色开始朦朦亮,她才算是睡着了。 作者有话说: *不是男主。 第16章 第十天(1) 【第十天】 天色大亮。 动物的饮水声,鸟鸣声,鸟振翅的声音,很快,传来了动物慌乱奔走的踩在树枝上的声音,动物的惨叫声。 涂莉莉被吵醒了。 看来,男人在打猎。 她躺了一会儿,没有忙着起来。她自己跟自己较劲、发愁,都是没用的,她得做好最坏的准备,但也要抱有希望,没准男人的部落可以收留她,并且还不会对她有什么要求,或企图。她得一直保留瑞士军刀,还不能让男人和其他人发现她有这么一件武器。别的东西都不重要,都可以不要,军刀必须留下。 * 树下的火堆还有一点余烬,温度适当。 她爬下树,快速解决了一下生理卫生。 男人在溪水边架起了新的火堆。他对他得到的新工具十分着迷,爱不释手。看着他摆弄打火机,不停的按下去,她觉得好心痛啊!这玩意也是用一次少一次的!但语言不通,你到底要怎么跟一个压根无法交流沟通的野蛮人解释啊! 早餐是一只比兔子略小的带毛的动物,她只看到石块上的带血的皮,和火堆上正在烤着的肉。 肉香四溢。 男人烧烤的手法很是熟练,不停转动树枝,还用一种巴掌大小的叶子挤出汁液,涂抹在不知名的动物肉上。他摘了很多叶子,洗干净了,堆在身边的石块上。 涂莉莉拿起一片叶子,仔细看了看,闻了闻,有些辛香味,是紫苏叶。 她吃了烤肉,和昨晚的那种水果。 男人把两条后腿都撕下来给她吃。 有盐,还有紫苏叶的香辛,水果的微甜。 她吃的不快,尽量多吃。 男人把其他的烤肉全吃光了,又吃了十几只树果子,食量是她的3倍。吃饱了,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 哎呀!真讨厌! 涂莉莉皱眉。 男人当然不觉得打饱嗝有什么不对,也没有注意到她的皱眉。 他又指着森林的另一边,对她叽里哌啦的说了一长串话。 她打着手势,「是要到那边去吗?」 男人点头。 他熄灭了火堆,带好盐袋、木水筒、石刀、皮绳索等等,将登山绳束好,还给她。涂莉莉也背好背包。 男人示意她走在前面。 「从这儿走吗?沿着小溪?」 男人也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只是推着她,要她走。 * 他们沿着小溪往下游走。 走的并不快,甚至比涂莉莉一个人走的时候还要慢。她过一会儿就要休息一下,故意拖延时间。男人看来也并不太着急回到部落,一路给她摘了很多水果。 有那种不太甜的青果子;有至少3种枣子,大小和形状都不一样;一些树莓,酸甜可口;一种像李子的紫色水果。 中午,男人弄了一种白白胖胖的虫子吃,涂莉莉噁心坏了,坚决不吃。她一上午吃了不少各种果子,也不是很饿,中午还是吃树果子。 她背包里原本还有一些鹿肉,昨天下午就被男人给扔了。涂莉莉猜可能是因为她烤鹿肉的时候用了花椒的缘故,男人可能从来没有闻到过花椒的味道,认为鹿肉坏了,就给扔了。 老可惜了! 不过么,就是食物而已,男人随便就能抓到小动物,生存能力很强,饿不着她,她也就是小小惋惜了一下,很快就忘了这事。 男人吃过虫子,指了指她的脚,意思大概问她能不能走。他脚上穿着皮革的鞋子,用一种类似麻绳的细绳子在脚背上缝合起来,鞋底是草编的,有三层,一层草一层皮革一层草,看着很结实。 她没好扒着他的鞋子看个仔细,就是大致的看了一个外观,也不知道这种鞋子好不好穿。鞋子最早出现是为了保护脚底不被石块和树枝硌伤,之后才有保暖和装饰的作用,也才讲究起舒适性来。 男人倒是对她脚上的帆布鞋有点兴趣,但也没有让她脱了鞋子拿给他看。 其实,他应该对她很有好奇心才对,毕竟她穿的衣服鞋子、背的背包、背包里装的东西,绝大部分都是原始时代绝对没有的东西,人类的好奇心驱动着他们进步,也驱使他们犯错。男人似乎有点太淡定了,没什么好奇心。 她忘了语言不通可是一个大障碍。 * 男人生吃了虫子,于是中午没有点起火堆。他觉得涂莉莉一脸又嫌弃又噁心的神情很好笑,一直看着她笑。不过他没有强迫她非得也尝尝蠕动的虫子。 好吧,虽然能吃的虫子一定是高蛋白质,但还是太噁心了啦! 重新上路,仍然是涂莉莉走在前面,男人跟在她身后几步远的地方。 小溪的宽度略有增加,不是特别明显的增加,但一直走在溪边,就会觉察到。也可能是有其他的地下水正好在水道下面或附近涌出。 男人一路还是会突然离开十几分钟,去摘树果子。根据他摘回来的水果品种总结一下,森林里至少出产十多种能吃的水果和浆果,还有几种不同种类的莓果。单棵果树的产量少说数百斤,除了鲜食,切片晒干了就是水果干,能够保存的久一点。他们懂得挖地窖吗?要是懂得挖地窖保存食物,食物会保存的更久一点。
第28页 还能有什么?红薯的话,这儿要不是美洲大陆,那是没有红薯和马铃薯的,也没有玉米。别的呢?棉花原产印度,但这时候应该没有形成规模种植,也没有流传到亚洲中部——等等,你确定这还是在中国?不能确定,所以,说什么都太早。 没有棉花的时候,中国古代人用什么来保暖?皮衣?木棉?原始部落的房子是什么?木头的柱子和外墙,茅草的屋顶?要是动物资源足够丰富的话,还会蒙上一层动物皮毛保持屋内的温度;草屋里会在中心有个生火的地方,有的是就地挖出来的一个火坑,有的是金属或者石块、陶器的火盆,材质视文明的发展进度而不同。 但首先还是得有一个会盖房子的人。 这个问题现在不用考虑。 男人看来是要带她回部落。这是最合理的,女人是物资,他是有部落的人,当然要带她回去。要是真的进了部落,大概率她会获得安全和食物,还有住房。什么地方都不养闲人,背包里的东西也不能保护她,她得证明自己是有用的,而不只是一个「女人」。 她会什么呢? 一边走,她一边想。 这得看部落里的女人都要做什么工作,採集?好像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看一遍就会了;做家务?这可有点难,毕竟现代社会,日常生活一切都很方便,年轻人的生活技能都不怎么样,而且,家务活是简单重复的工作,也没什么技术含量; 然后呢?就是抚养孩子了,这她就更不在行了,而且,也不太有技术含量。 好吧,这些都是传统中「女人的工作」,现在,来看看男人的工作。 原始社会一点也不和平,相反,非常残忍残酷,经常跟附近部落发生战斗,尤其是年景不好、秋天没有存储足够的食物,那么刚到冬天,男人们就要开始到周边的部落抢夺食物,顺便抢夺女人,有时候一整个部落都会被屠杀殆尽,只留下女人和未满5岁的孩子。 因为掠夺物资而进行的杀戮非常残忍无情,但这就是一场你死我活的争斗,没有什么正义不正义的分别,每个部落都是这样的,分别只在于部落够不够强大、能否抵挡住进攻。 部落可能是游动的,春夏天在这儿,秋冬天在那儿,但进入冬天,肯定得找一个定居点,这个时间段应该是比较危险的,具体要等她能够跟部落的人进行沟通才能知道。她得尽快学会他们的语言,然后展示自己的知识——她不会太多的防御知识,也用不着是个军事专家,她只用稍微指点一下就可以保证部落的安全,打退进攻者。 她计划的还挺不错,也很有操作性,但前提得是能够互相沟通,说话都听不懂的话,那也太费劲了。 于是她立即决定学习新语言。 就从名词开始好了。 * 男人很耐心的教她,似乎明白了她是要学习他们的语言。名词不是太难,涂莉莉在笔记本上用拼音写下发音。 树木,天空,鸟,果,花,鹿,兔。 然后是动词。动词比较难,从最简单的「走」、「吃」开始学,很快就进入了短句子的学习。 但还没有学到「去哪里」这个短句。 然后是数量词,男人使用的语言似乎还不到精准区分量词的时候,大概都是用类似中文的「个」来计算,一个鸟,一个树,一个人,这样;数字也比较简单,在统计方面没有「零」的概念,数字从1到10都有单独的单词表示,十进位,11是1个10加1,,25是2个10加5,以此类推,十进位是因为人的手指有10根;但没有「百」的概念,可能是因为实际生活中数不到「100」这么多的数量。男人数到10个10,再往后数就数不过来了。 第17章 第十天(2) 没有文字,这个很确定,男人对于她在泥地上用树枝划出的文字表示「你这到底是个啥」。就连象形文字都没有,涂莉莉画了一个简笔画的鸟,男人看懂了,但也没有给出文字。 这也很正常,人类有文字记载的歷史也只有5000年而已,文字出现的歷史肯定比建立城邦和国家更早,「结绳记事」毕竟不靠谱,而且是跟「世代相传」配套的,这意味着传承歷史的人得有个好记性,可众所周知,语言作为媒介,在传输过程中都逃不开叙述者的二次创作,传了几代后,记载就会跟真实歷史出入极大。 文字的出现必定是用于「记载」,最基本的就是用于记载食物的数量,一场战斗你可以用壁画来记录,但某年秋天部落晒了多少只风鸡总不能一排排的画上去吧?人口数量也同理。 人口数量不论在什么时代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落越大、人口越多,就意味着能有更多的食物储备,更能保护部落不被其他部落攻击。但部落时代的问题是,人口数量其实是有下限也有上限的,下限是自保的能力,一个自然形成的、以血缘为联繫的部落至少要有50人,上限不超过150人,超过150人之后,就要形成阶层才能更好管理、经营,而这时候部落也就不会仅仅局限于血缘关系了。 涂莉莉绞尽脑汁询问男人,他的部落有多少人,两个人至少沟通了半个多小时,说话带比划,才让男人明白她到底在问什么。得到的数字是10个10,再加2个10。 120人的话,确实不能算是大部落。 听男人的意思,隐约的像是说,之前人数要多一点,但春天的时候跟附近部落打了一架,死了十几个男人,被抢走4、5个女人。
第29页 这一段叙述也很乱,两个人因为「杀人」、「死亡」这种动词理不清,纠结了很久,她才听明白。 所以他在溪边看到有火堆的残迹,才会谨慎的停下来查看,他以为是森林那边的部落派人过来打探,为了秋天的进攻做准备。 涂莉莉就不想反驳他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对方部落要是派人来侦查,怎么可能会笨到在水边留下这么明显的痕迹? 这两件事情信息量很大:第一,说明附近有个人数差不多的部落,人数在150人左右,可能略多一点,但不会超过250人;如果是一个超过250人的大部落,那他的部落春天的时候可不是只死十几个男人就能算完的;第二,部落里少了几个女人,这就意味着少了几个正在育龄的女人,对方抢女人肯定也是抢成年女人,能生孩子的那种,女孩子不会抢。 不过再想想,就是21世纪现代化的文明国家也还有童婚的事实存在,所以大概也不能一概而论?她认为的「成年」是18岁,没准原始部落的「成年」是12岁。 话又说回来,正因为部落里少了几个育龄女人,所以尽管她很可疑,男人也不会立即杀了她,而是把她带回部落。 确认了自己已经保住命,她就不慌了。活下去,然后展现自己的能力,基本就能保证她在这个陌生的时代活下去。 * 天还没有开始暗,男人停了下来,开始寻找晚上露宿的地方。 他没有选择溪水边,仍然选择了一棵巨树,拖来干树枝,选择合适的树枝,掰掉上面的小树杈。 男人在干活,涂莉莉便拿了那把小的石刀仔细查看。 石刀不算很锋利,材质十分坚硬,上面有用其他工具敲打的痕迹,一点一点的敲薄,敲出刀刃。有一个不长的握手,跟现代的刀具差不多,大概形状没有什么变化。握手上缠着草绳,应该是增加摩擦力用的,方便握着,也方便施加力度。 大的那把石刀形状跟小石刀差不多,就是刀刃长一点宽一点,握手宽一点。 她试着用小石刀削树枝,木质不太紧密的树枝还行,很快就能削出尖头;木质太硬的还是不行,要用很大力气才能削动。 男人用大石刀在树枝上环切,然后踩断,这样就取得了一批长度大致相等的干树枝。再在树杈上搭建树枝平台,用皮绳和登山绳固定住,仍然是留出1米长的登山绳,用来将她捆在上面,这是为了不让她滚掉下来。 男人一边干活,一边说话。 涂莉莉在学他们的语言,可也不可能半天就学会,绝大多数时候还是得依靠手势来猜,交流仍然十分困难。 跟他也没什么好说的,已知他是带她回部落,就没什么好问的了。 男人干活干到一半,走开了有好大一会儿,回来将剩下的活干完了,搭建好树枝平台,又走开了有半小时,回来的时候,带回了两只灰色毛髮的野兔。 他示意她跟着他学怎么剥兔子,野兔抓回来就是死的,他示意了一下,是下套索抓住了,然后他过去捡起兔子,拎起来拧断兔子的脖子。 他带涂莉莉到了溪边,用小石刀先砍下兔子头,然后飞快的剥出一整张兔子皮,连说带比划,她才明白,兔子皮是用来做衣服的。兔子不大,皮子也不大,但可以用很多块兔子皮缝在一起。野兔繁殖的快,一窝小兔子能有十几只,几个月就长大了,一个部落一年能抓到几百只兔子,用来做衣服是量大管暖的。 他又从她背包里拿出那块鹿皮,打着手势「说」鹿皮也是极好的。他又说了好些话,涂莉莉琢磨着,他似乎是在问她喜欢兔子皮还是鹿皮,他会在秋天之前,给她打到足够的兔子或是鹿,做一件衣服给她? 她不太清楚自己是否真的「听」懂了他想表达的意思。 她寻思着,男人似乎是在讨好她?动物界通用行为,送礼物是雄性为了讨好雌性,以增加□□的机会和概率,亿万年来,从动物到人类,都是同样的思路和做法。 从男人的角度来说,并没有错。 但她可不打算找个原始人当丈夫,于是装作没听懂。 男人似乎有些讪讪。不过烤好兔子后,还是把兔子后腿撕给她吃。涂莉莉中午没吃虫子,只吃了水果,下午也吃了一路水果,还是不很饿,但还是努力吃下3个兔子后腿。 男人吃东西很仔细,务必保证骨头上一点肉都不剩。吃完烤兔子之后,又摘了几个树果子给她吃。 她心想这倒是很讲营养平衡,有肉有水果,就是好像没有什么蔬菜?野菜很多,但她几乎都不认识,男人好像也不愿意花很多时间去挖野菜,他倒是拔了几种草给她看,说这是能吃的。 「吃」这么重要的动词当然第一时间就学会了。 还有,男人的名字至少有三个音,是一种能飞的大鸟,她念不好,就用最后一个音称唿他,「鸿」,没过半天又变成「阿鸿」。男人接受的很快,并表示新名字挺不错。 他也问她叫什么名字,涂莉莉不愿意告诉他真名,随手指着树下的一丛小花,说自己的名字就是花的名字。她琢磨着花的名字应该不会难听,果然阿鸿表示她的名字很美,还教她怎么念。 晚上,阿鸿在树上多停留了一会儿,给她弄了一个小火堆。他做的就很讲究了,用树下的泥土和水,煳在树杈上,煳了厚厚的几层,然后在湿泥上架了一个小火堆。
第30页 这样她晚上就睡的更舒坦了。 阿鸿还跟她叽里哌啦的又说了好多话,只是她能听懂的有限,似乎是在说部落里的事情。沟通困难实在是一件要命的事情,她花了很长时间才问出来,部落里管事的首领是男人,但大事小事首领都会去问一个叫鱼婆的巫女。 鱼婆的名字其实发音也很复杂,她只能大致听明白其中有「鱼」这个字,于是简化了,就叫她「鱼婆」吧。原始人对年龄计算的不是太精细,按照过冬来算,比如阿鸿已经过了2个10加2个冬天,今年冬天就是23岁;鱼婆是4个10加4个冬天,在部落里是最年长的人。 涂莉莉惊呆了:不到45岁就是部落里最年长的人,这时代的人类平均寿命到底几岁啊! 阿鸿问她过了几个冬天,她照实说了,2个10加3个冬天,她其实比阿鸿大1岁,但完全可以忽略不计,阿鸿也不觉得1岁之差有什么问题,反而很高兴。 这么「谈话」可费脑子了,很不容易才能得到一点信息。她白天走路太多,累了,于是打起了呵欠。阿鸿很知趣,还是把她像昨晚一样捆在树上,然后就乖乖的下树,靠在树干上。 涂莉莉等他没什么动静了,才打开手机:唉!只有30%的电量了,待机时间虽然还有4个多小时,但实际上用不到4小时就会没电关机。 这是她跟文明世界的最后一点联繫了。 她难过的看着相册里的照片:现代科技多么神奇!她甚至不知道这算不算好事,比如要是100年前的探险家,深入南美热带雨林的时候,肯定没有什么行动电话,也不能用一个小小的电子设备就带上几千几万张照片,他们遇到这种情况可能就不会多想家人和朋友,但她—— 她嘆了一口气,多想无益,还是想想将来吧。 她迷迷煳煳的睡着了。 第18章 第十一天 【第十一天】 早餐是烤鸟。 阿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抓回了几只鸟,鸟不拔毛,而是先剖开鸟肚子,除去内脏,清洗过后,里面塞进一把香茅草、盐、几个浆果,然后用湿泥巴裹住,埋在火堆里焖烤。 涂莉莉走到溪边梳洗。捲起牛仔裤腿,脱了帆布鞋,下到水里,洗脸洗手,洗洗脚,用压缩毛巾擦干脸上的水。没有牙刷,这些天她都是用青果子来当牙刷的,青果子洗干净外皮,啃上几口,咀嚼十几分钟,将果皮渣吐掉。这是以前看电影的时候看到的,年轻士兵参观过细菌部队后,长官要他们咀嚼苹果,不要咽下,而是吐掉,后来她查了资料,说苹果中的有机酸能够清除大部分口腔细菌,不过得细嚼。她现在没有苹果,但青果子口感有点像苹果,就用来代替吧,总比什么措施都没有的好。 阿鸿昨天就见过她吃青果子又吐掉,今天再看,就叽里哌啦的问她为什么不吃掉。这个她现在还解释不了,只好不解释了。 她上了岸,穿好帆布鞋。 平时她只有冬天才穿袜子,夏天一般穿凉鞋,因为是去山区溶洞,温度偏低,所以这次是穿了帆布鞋,但没有穿袜子。阿鸿也没有穿袜子,所以原始人还没有发明袜子。 阿鸿对她招招手,从火堆里扒出一个泥团团,用树枝敲碎了,顿时一股肉香冒了出来。 鸟的个头不大,也就跟鹌鹑差不多大小,有的还没有鹌鹑大。泥巴带走了鸟羽毛。阿鸿一共扒出6个泥团,涂莉莉吃了两只鸟,阿鸿吃了四只鸟。 扒出泥团后,阿鸿没有往火堆里扔树枝,而是在火堆底下灰烬较多的地方扔进去十几个小泥团。涂莉莉想了一下,猜那应该是鸟蛋。 果然,不到十分钟,阿鸿便用树枝将小泥团都拨了出来,放那儿凉了几分钟,敲开泥团,很灵巧的剥出鸟蛋,递给她。 鸟蛋还有些烫手,她用矿泉水瓶里的水湃了一下鸟蛋,这才剥壳。 热乎乎香喷喷的鸟蛋,不用盐也是美味。 阿鸿见她喜欢吃鸟蛋,喜不自胜,将鸟蛋全都给她吃了。 「好吃吗?」他问。 「好吃。」她点头。 「明天,吃——」他叽里咕噜说了几个音。 她估摸着应该是「鸟蛋」,鸟蛋是统称,似乎这时候他们也不可能将鸟的品种分的很细,所以「鸟蛋」一词肯定用来称唿所有品种的鸟蛋。她拿出笔记本,记下来。 「明天,吃鸟蛋。」她用他的语言说了一句。 阿鸿笑着连连点头。 * 昨天、今天、明天,他们关于时间的概念就这么简单,没有「后天」这个词,再远的时间,就用数字和昼夜来计量,比如,2个白天,3个夜晚这样;有季节的概念,但没有「年」的概念;食物方面,还没有开始驯化粮食作物,但知道有些植物结的种子是能吃的;採集方面,其实不仅是女人的工作,男人也要做,毕竟也不是每天都出去打猎的。 部落传统,男孩子过了14个冬天之后,就要跟着出去打猎,兔子这种小动物不算成绩,至少要抓到或杀死一头鹿才算成绩,每杀死一头大动物,鱼婆就会在猎人左上臂上纹上一道笔画,这是战士的象徵;要是猎到了狼、熊、虎这种大型勐兽,就可以在脸上纹身,不同的动物有不同的花纹,这样出门在外,其他部落的猎人一看脸就知道对方是个勐人、狠人 殪崋 。
第31页 阿鸿很遗憾的说,他到现在只杀过两头狼,还没有杀过熊和虎。他给涂莉莉看他脸上的纹身——那两道纹身之前她一直以为是颜料,在左耳旁边,倒不难看,也没有破坏他的面相。他还说,部落首领是个狠人,杀过熊和虎,所以可以在额头纹身,眼睛下面颧骨那儿也有纹身。 光是听着就觉得很疼! * 继续走路,继续学习新词。 狼、熊、虎的发音她都记下来了,阿鸿很会学动物叫声,说到「狼」,就狼嚎几声,她便很容易就懂了;阿鸿之后便以此类推,要是说到什么新动物她听不懂,他就学上几声动物叫声。 笔记本上注音的新单词增长飞快,再加上几个动词,代词你我他,语言不够手势凑,简单交流初步达成。 问他还要走多久,他想了好一会儿,才说,再走2个白天,再在外面睡两个晚上,就能到了。要是他自己走,明天下午就能到。 她算了一下,部落距离她原本打算的根据地巨石大概是6天的路程,因为她故意走的慢,这4天的路程其实应该只用3天半就能走完的,所以重新校正的时间应该是5天半;猎人们脚程快,只用4天或4天半就能走到巨石那儿。这个距离果然是太近了,很不安全。 她可以将巨石当成中转站,如果能在部落安全度过冬天,等到春天——等等!现在还是夏天!这是不是意味着,部落还没有开始迁徙? 「迁徙」这个概念阿鸿不能理解,但问题经过简化之后,他听明白了,说他们会在储存了足够的食物之后,走很长一段路,去温暖一点的南方,重点是,南方有山,山里有狼和虎。 先把狼和虎放在一边,涂莉莉问他大概多久之后会去南方,路上要走多久,这可把阿鸿难住了! 问来问去他也说不清楚什么时候走,只说等到很多树开始大量掉树叶就得走了。路上要走多久?这个更说不清楚了,为什么要知道需要走多少个白天呢?总之是很多个白天就对了。 这倒不是阿鸿智力不够,原始时代确实也没必要所有人都知道具体的时间,大部分时候他们都只需要听首领和鱼婆的指挥就行了,就连首领也得听鱼婆的,因为鱼婆年纪最大,懂的最多。鱼婆决定哪一天离开,还会为他们治疗伤病,所有的人都很敬畏鱼婆。 涂莉莉琢磨着,鱼婆大概相当于祭司的角色,也可能是巫医,有人考据上古时期巫祝其实都是女性,担负祭祀与医生的职责。「巫」原本只有女性,后来有了男巫,称「觋」。从语义上来分析,如果「巫」一开始只是男性专属,那么当女巫出现的时候,必定会专门为女巫创造新字,就像英文中原本第三人称代词是「he」,为了女性专门造出了新词「射」;中文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原本都是「他」,直到五四时期新青年引入国外着作,为了跟英文配套,才造出了新字「她」,以对应英文中的「射」。 所以首领负责出力气的活,鱼婆负责动脑子的技术活?大概是这样的。 首领都未必有精确的时间观念,但鱼婆一定有个日历什么的。也不用很精确,甚至不一定有「月」的概念,但应该有一个用十进位计算日期的方法。 或许她可以跟鱼婆讨论一下计时方法?对了,她还会制作日晷,要是慢慢想慢慢做,还可以做出晚上用的水漏,水漏跟沙漏的原理是一样的,都是单位时间内滴完内容物,沙漏是沙,水漏是水,材质不同而已。 她渐渐的有了努力方向。 原始时代么,讲什么文化水平艺术修养那都是虚的,简单直接的,就是讲日常生活技能。,男人打猎、干粗活体力活,女人採集、带孩子生孩子,一个部落里男女人口数量应该大致相等,男人稍多一些,这是因为需要有强壮的男人保护部落。自然出生率也是男孩稍多,大概是11个男婴比10个女婴这样的比例。一个150人左右的小部落大概有60到70个女人,80多个男人,女孩长大了会离开部落,到附近的部落寻找合适的孩子他爸。 对于这种「出婚制」,阿鸿说起来异常的简单,他提到他的姐妹们都在15个冬天后离开了部落,他很少能见到她们。他们的母亲活了35个冬天就死了,大概生了11个孩子,活到15个冬天的有6个孩子。 涂莉莉再次惊呆:这婴幼儿死亡率也太高了!达到了50%! 她突然意识到,原始社会生病是个大问题,生孩子更是大问题! 至于「父亲」这个概念,阿鸿不是很在意,说了几个名字,说可能其中有一个是他父亲,首领也可能是他父亲。一个女人可以自由选择让哪个男人进她的帐篷,所以—— 随即她明白了,阿鸿为什么除了一开始打她那一拳,之后既没打她,也没对她怎么怎么样。他没什么坏心思,毕竟见识不多,压根就不知道还可以强迫女人。他发现了她,把她带回去,便觉得很有可能进她的帐篷,所以这几天都忙着讨好她、照顾她、给她换着花样找食物。 要是从雄性动物的本能来看的话,阿鸿的想法和做法都太正常不过了,只不过涂莉莉压根没想过这事——既然女人可以选择男人,那就说明被拒绝在男人来说是常事。 私有制出现后才有了阶层分别,得到更多生产物资的人成了上层阶层,开始有了贫富之分,才有了夫妻制度,女人为了得到更多的物资抚养子女,才会同意跟固定的某个男人确定伴侣关系;而男人为了延续自己的基因,就会更努力的划拉物资,养活自己的孩子,于是随之而来的就是男人对「私有制」的概念的进一步拓展:「我的」女人、「我的」孩子。
第32页 私有制是万恶之始。 人类的发展史是知识文化艺术科技等等各方面的积累,阿鸿绝对想像不到数千年后21世纪的人类过着什么样的生活:空调、冰箱、手机、电脑。绝大部分家电在他们来说都跟魔法差不多——他们甚至还没有「魔法」这个概念和名词呢。 她不愿意再想下去了。 一个接受了现代高等教育的人是不可能心甘情愿的生活在野蛮原始时代的,你习惯了烧汽油的代步工具,到了全靠两条腿走路的时空,怎么可能习惯?!还没有抽水马桶!没有网际网路!没有电! 涂莉莉简直佩服死自己了! * 阿鸿似乎并不太关注她是从哪儿来的。 他问过一次,问她穿的衣服是什么。显而易见,原始人还没有发展出「裤子」的概念,于是这部分始终没有正确沟通,他知道这是「衣服」的一种,包裹住两条腿,这样就不会被树枝刺伤或是被虫子咬到,他觉得这种衣服实在太实用了,就是不知道穿上裤子之后能不能撒丫子跑。 涂莉莉比划着名说,可以做短裤,短裤肯定比兽皮裙更合理,更能保护蛋蛋,毕竟你撒丫子跑起来的时候蛋蛋和附属设备会有不可名状的危险状态。阿鸿认为她说的太有道理了! 他一厢情愿的认为她是从更北方的部落逃跑出来的,好吧,他要这么认为,她也没办法解释。至于为什么她要逃跑,他根本不在意。 这么说来,她是被他「捡」到的……好吧,这个也不用太纠结了。 * 中午,阿鸿用湿树枝点火,利用湿树枝的烟燻晕熏跑了一窝蜜蜂,用小石刀挖走了一大块蜂巢。涂莉莉贡献出了一只垃圾袋,兜走了蜂巢。 她好怕被蜜蜂追着蛰,不过不知道阿鸿用什么草的汁液涂在她手臂上,蜜蜂没有追来。 但他还是带她多走了很长一段路,才停下来。 还是停在溪水边,点起了火堆,阿鸿花了半小时时间下套索,然后去采香茅草和紫苏,採回来交给她,他回到森林里查看套索,带回来一只野兔,和两只不知道是什么的小动物。 小动物的外形比野兔略小,像狐狸而略胖,她胡乱猜可能是某种狸,于是简单粗暴的为其命名为「果子狸」。阿鸿说果子狸比兔子好吃。 中午这顿烧烤吃的非常棒! 香茅草提供一种青草的香气,紫苏辛香,蜂蜜味甜, 就差冰啤酒了! * 之前几天,涂莉莉一直都没怎么看过阿鸿的相貌。她先入为主认为留着鬍子光着上半身只穿着兽皮裙的原始人类没什么可看性,再说她是个脸盲症患者,十分不擅长记住他人的相貌,为了脸盲症曾经闹出不少尬事。 阿鸿的相貌也不能说长得很「远古」,现代智人的骨骼结构在走出非洲的时候就已经大致定型,种族不同在骨骼上的表现几乎是没有分别的,那种眉骨突出的人种是尼安德特人,不是现代智人。阿鸿要是穿上现代人的t恤牛仔裤或是戏装,放到北京上海的街头,根本没人能看出什么差别来。就是普通人的长相,不难看,当然也算不上漂亮。 21世纪是足不出户而知天下事的时代,全球各国进入现代化的民众审美高度统一,「美」的标准各人不同,但总体是趋同的。这个意思是说,以好莱坞明星为代表的美丽的人类获得了全球民众的认同,以此为标准的话,想在这个时代看到「美人」,概率可能有,但因为交通工具和通讯手段的问题,你可能一辈子也见不到一个高于普通民众颜值的「美人」。 这也是一项重大损失! 她昨晚已经向手机里的明星们告别了,从今以后,她就是一个连精神食粮都没有的原始时代废柴了。 悲从中来。 * 阿鸿是个很好的猎人,能根据脚印判断是什么动物、有多少只、巢穴是否在附近、有没有危险。他们实际上一直沿着溪水旁边的森林边缘走,距离溪水大概3、40米远。连说带比划,他的意思是,溪水边缺少遮挡物,太显眼了,要是有什么食肉动物攻击你,你可就是一个极好的目标。 她没法正确理解他的话,他抓耳挠腮了一会儿,做了一个撕咬的动作。 「虎?」她试着问。 阿鸿摇头,「不是虎。狼。」比划着名,狼是群体动物,要是遇到狼群那可就糟了!只能尽快爬到树上。 费了老半天劲,才就狼的问题沟通明白了:森林里不是没有狼,而是她走运,一直没遇到。 他还即兴表演怎么杀狼的,动作幅度之大、表情之夸张,简直笑死个人了。 作者有话说: *「觋」,xi,专指男巫。 第19章 第十三天 【第十三天】 两天后,快到傍晚。 阿鸿的部落距离森林不算很远,中午出了森林,走了小半天就到了。 出了森林后,阿鸿加快了步伐,但涂莉莉没法计算时速,马马虎虎算有个20公里好了。 20公里其实不算远,地势平坦,也没有什么坑坑洼洼的地方,当然也没有道路,草极深,间杂着一些灌木。 部落所在地四周都没有什么遮挡物,处在一条小河的旁边,但不是森林里的那条小溪。出了森林后也是顺着小溪走,走到一半,小溪便跟小河汇合,然后从汇合点折转,往小河的上游走,走了大概有1个小时吧,就看到部落的帐篷了。
第33页 远远就看到一个人影匆匆跑回帐篷密集的地方,走到跟前,涂莉莉发现,那是放哨的岗哨,是两个13、4岁的男孩,个子不高,同样只穿了兽皮裙,浑身晒得黝黑。 男孩中的一个在跟阿鸿说话,另一个一脸好奇的打量她。她突然发现自己的肤色在他们来看,简直太白了。 其实她也就是普通偏白的肤色,不是白种人那样的白,比起普遍的亚洲人黄色肤色要白几层。 她有点紧张,不知道进了部落会遇到什么情况。 阿鸿跟男孩说完了,便带她继续往里走。 部落只有120人左右的话,委实算不上大;帐篷都在河岸的东边,距离河水大概不到1公里。 有几十顶帐篷,都是皮子的,有大有小,形状有几种,有像那种野营帐篷的小尖顶型,也有i字型,还有四方平顶型的,居住地中心位置有一个圆顶的大帐篷,应该不是鱼婆的帐篷,就是首领的帐篷。 阿鸿指给她看大帐篷,说那是首领的住处。 「鱼婆呢?」她问。 鱼婆住的比较远,帐篷也不大,蒙着白色的皮子,很显眼。 阿鸿说先送她去见鱼婆。部落里来了陌生人,还是陌生女人,鱼婆和首领都会见见她。鱼婆的帐篷跟首领的帐篷比起来算小,实际上内部也有50多平方米。门帘是草杆编的,阿鸿先进去,很快就出来,招唿涂莉莉进去。 出乎意料的,鱼婆并不像有40多岁的样子,看上去跟现代都市的30多岁未婚女性差不多。 她按照阿鸿之前教她的,向鱼婆行礼。 鱼婆指了指火坑,意思是要她坐下。火坑在帐篷中间,坑边铺着半米宽的鹅卵石,周围铺着草蓆。阿鸿先坐下,涂莉莉跟着坐在另一张草蓆上。 鱼婆手里拿了一根长长的细木棍,轻轻敲了一下阿鸿的背,叫他出去,阿鸿只好爬起来,出去了。 鱼婆坐到她身边。 她有点紧张。 鱼婆叽里哌啦说了几句话,她只能听懂一点点,大概是问她是哪个部落跑出来的。她想了一下,指着北方;问她走了多久才到这儿,她胡乱说,走了9个10的白天。 鱼婆跟阿鸿一样,认为她是从很远的地方过来的,她一直没被人发现也不奇怪,毕竟两个部落之间距离遥远,她要是刻意避着人,想要不被人发现还是很简单的。鱼婆说阿鸿是最擅长追踪的猎人,所以才能找到她。这个职业划分涂莉莉倒是觉得可以的。 鱼婆示意她打开背包,就着火坑里的火焰亮光,一样一样查看:对讲机,已经没电了,没用的玩意;狼眼手电筒,好东西;电池,可供对讲机和手电筒,好东西;湿巾;纸巾;充电宝,没用了;垃圾袋,很有用;马口铁针线盒;笔记本;水笔;登山绳; 自制的水净化器,要跟鱼婆解释河水里面可能会有虫卵太困难了,沟通不来,放弃解释; 打火机,原本她有两只打火机,阿鸿拿去一只,现在转手给了鱼婆,鱼婆对打火机非常感兴趣,这个小东西很神奇,猎人们要是出去很多天,就不用随身带着火种筒了,涂莉莉费劲的解释,打火机会用完,会坏掉; 医药包里的东西;针线盒里的东西,化妆包里的东西。 最后,涂莉莉将马口铁针线盒送给了鱼婆,算是交保护费。针线盒里的两卷线自己留了一卷,小剪刀因为医药包里还有一把小剪刀,于是慷慨的也给了鱼婆一把小剪刀;缝衣针给了半包,穿线器也给了鱼婆,还给了5根别针,教了鱼婆怎么使用别针。 鱼婆收了针线盒,觉得里面的东西都很实用,很高兴,亲自带她出去,指了一处空地,说就让她住在这儿,等一下阿鸿和其他人会帮她支好帐篷。 涂莉莉趁机说,要一个大一点的帐篷,空地又不要钱,住房当然是越大越好。 这都不是个事,趁着天还亮,阿鸿很快跟几个男女过来,将她的帐篷搭好了。 地面上原本就有火坑的痕迹,她猜这块大概是那些被抢走的女人或是被杀死的男人原本的居所,人死了,帐篷就拆了,现在想要重新搭建起来也容易,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就完工了。 涂莉莉的新居也就比鱼婆的帐篷略小一圈,阿鸿出出进进,帮她点上了火堆。又拿来几张草蓆,铺在火坑旁边。 帐篷也是有底的,也是兽皮,可能是野猪皮,很厚实而粗糙,在中间开了不规则的口子,不规则是因为皮子本身的形状,然后在皮子上再铺草蓆、皮子,就是「床」了。 帐篷里没有什么「家具」,床、桌、椅这些家具的发明歷史都不太长,中国直到还是「榻」,到宋代才大范围流行靠背椅。鱼婆的帐篷里有一些树枝的置物架——这倒是古已有之,利用现成的自然物的天然造型——还有什么?帐篷边摆着一圈木桶和陶罐,火坑上也架着一个粗陶罐,或者应该叫「陶盆」。 于是,现在涂莉莉已知他们学会了制作陶器,制作一些简单的木器,打磨石刀,储存火种,知道有些食物要熟食,不再是茹毛饮血的时代,这就很好了!不然的话,想想生吃动物肉是什么感受! 阿鸿忙里忙外的,十分殷勤。他在火坑两边架上形状合适的石块,拿来一个陶盆,里面接了一些水,放了几块不知道什么肉,将陶盆架在石块上。 明白了,这就是在「做饭」了。
第34页 一个女人给她拿来了几张皮子,朝她友善的笑了笑,很快走了。 这挺好,语言不通,于是干脆省了事情,不用交际。这个女人叫「阿桃」,名字的发音最后一个字是「tao」,那当然就叫阿桃啦。阿桃个子不高,不到160厘米,涂莉莉自己有168厘米,在部落里就算是很高的女人了。 男人的身高普遍也较矮,阿鸿只比她高一点点,大概172厘米这样,来帮她搭帐篷的男人最高大概也只有175厘米,鱼婆个子也不高,大概160厘米。身高发育是跟热量摄入有极大关系的,要是青春期吃不饱,就会影响身高。 所以这个小部落的食物储备不足?很可能呢,毕竟冬天至少3个月,没有足够的食物,就只能採用配给制,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优先供应孕妇和猎人,年幼的孩子也不能少吃,不然会饿死,那就只有青春期刚开始发育的大孩子节约口粮了。 堪忧啊!堪忧! 涂莉莉看过一份研究报告,说到为什么现代中国人「三高」很多,糖尿病多,肥胖者日益增多,是因为中国人的基因会让你吃饱了之后还想吃,想尽可能的多积累脂肪,是因为几千年来,绝大部分中国人从出生到死亡很少能「吃饱」,于是基因牢记要在能吃的时候多吃,但基因不知道现在的中国物产丰富甚至到了可以浪费食物的时代,还在拼命让你吃,所以都是基因的错。 「吃饱」真的是最基本的需求了,一旦知道有可能「吃不饱」,她马上就开始焦虑。 * 她在胡思乱想,万一没有食物吃是什么光景,是不是应该趁着部落迁徙的时候跑掉?森林里想要储备出她一个人过冬的食物应该不难,难点还是在取暖上。要是有足够的皮子,当然可以一直待在森林里,搭一间树屋,住在树上,用皮子蒙在树屋内外,以保存树屋里的热量,是可行的。 陶盆里的水煮沸了,肉块煮熟,升腾起一股肉香。 阿鸿在往陶盆里放香茅草、紫苏叶,一种黑色的小小浆果,用一根树枝搅了搅——嗯,没有勺子,也没有筷子。她琢磨待会儿肉熟了要怎么吃? 用手抓着吃。 肉煮的熟了,一直煮到开始收汁,盆底开始嘟嘟嘟的冒泡,阿鸿用一个木铲子形状的工具,将肉块捣烂,盛了一些肉在一只小木盘里,递给她。 没给工具,这也不用多想,肯定手抓了。肉块捣成肉丝,还冒着热气,很烫。 她鼓着腮帮子吹了吹,没吹几下就决定放弃。 阿鸿望着她直笑。 笑个屁啊!她忿忿的翻白眼。 * 没有电,没有什么娱乐方式,吃过饭,部落里的人就开始了夜晚的运动。 阿鸿吃过肉之后一直磨磨蹭蹭不想走,涂莉莉指着帐篷的草帘,坚持要他出去。他磨叽了一会儿,还是乖乖的走了。 她这才松了一口气。 阿鸿搬来的干树枝都是砍好的木柴,堆在门边,火坑边也放了一些。 她没什么事做,于是翻开笔记本,开始复习新语言。 但前后左右传来的声音太让人心烦了。 她又想,帐篷没有真正的「门」,要是阿鸿半夜偷偷跑进来怎么办?明天应该会去见首领,首领要是把她分配给阿鸿怎么办?鱼婆没有提到这事,她也没有办法问。 结果,睡在帐篷里反而没有睡在树上安稳了。 在陌生的环境里,陌生的住所,周围都是陌生人,还全都在搞生命的大和谐,真有点诡异。 帐篷里也有几根树枝置物架,阿桃还给她拿来了兽皮裙和兽皮背心——女人总算不是跟男人一样赤-裸上身,还真让她松了一口气。她曾经看过上个世纪8、90年代的老照片,文明世界的人去非洲内陆的原始部落里,那些部落里的女人还都赤-裸着上身呢。下身穿兽皮裙是非常实际的避免□□受伤,穿上衣就单纯是因为遮挡第二性徵了。 「羞耻心」是一种进化的情绪,夏娃在伊甸园受到蛇的诱惑吃下了智慧树的果子,从而「知羞耻」,于是用无花果的叶子遮挡□□。其实,智慧树不是让「人」知羞耻,而是譬喻道德感,代表文明的进步,当然也是跟私有制分不开的。 她换上了兽皮裙和兽皮背心,叠好t恤和牛仔裤,放在一边。晚上不要离开村子,这是阿鸿特地说了又说的。 内衣也脱下来,放在垃圾袋里,准备明早去河边清洗。 还有什么事情?似乎除了她的安全之外,别的都不算什么事了。 听着外面仍然此起彼伏的夜间运动的声音,涂莉莉睡着了。 作者有话说: *本章有删节,不知道为什么单纯的名词解释也会被标黄锁章。 第20章 第三十五天(1) 【第十四天】 早晨,天刚亮。 阿鸿在帐篷外喊她的名字。 涂莉莉醒了,立即爬起来。 他大概看到她穿上了兽皮裙和兽皮背心,显得比之前还要高兴,是因为觉得她终于是「同类」了吗? 「好看。」他说。 涂莉莉也觉得不错,忽略她没穿内衣的情况,她还从来没有试过野人style,兽皮套装简直时髦翻了。粗犷,纯天然。 「兔子?」她指着裙子问。 「鹿。」 「鹿?」她又指着背心问。 他笑,「狐。」
第35页 他手里拎着一双皮鞋,「鞋。」 她接过鞋:鞋面鞋里是皮子,鞋底是加厚的草编鞋底。 不得不说,这种制鞋工艺完全超出她的预期,相当精緻。鞋底形状不是现代制鞋工艺的符合脚型,只是脚掌大一点,脚跟处略窄,但舒适度很不错。 她穿上鞋:大小合适。 她猜,之所以昨晚阿桃没有连着衣服一道给她拿来皮鞋,是因为衣服大一点无所谓,鞋子最好能合脚。阿桃肯定不知道她的鞋码,阿鸿不知道什么时候偷偷量了她的脚长度。 这有点——不太好说,毕竟阿鸿根本就不可能意识到偷偷量她脚有什么问题,没准在部落里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她得尽快了解部落里的各种风俗和规矩。 阿鸿带来了早餐:一只野鸡、十几只鸟蛋,十几只桃子。桃子没有经过选种和驯化,还是野桃子,个头小,硬,微红,口感还可以,不是很甜,也不涩嘴。 有了陶盆,就不用总吃烧烤了。仍然是用水煮肉,加香茅草、紫苏叶。鸟蛋是野鸡蛋,连壳放进陶盆,煮个半熟就用木铲子挑出来,放在木碗里。 溏心鸟蛋倒是不难吃啦,很新鲜,有一种鸡蛋没有的香味。也许,就是大自然的味道? 阿鸿说,首领不在,带队出去打猎了。部落里的男人分成几队,交错开出去打猎,会保证村子里始终有20多个成年男人。涂莉莉一开始不知道部落里不到80个男人怎么会留下来20多人,后来想明白他是把年过14岁的男孩也算成了「男人」。大概就是分成三队,两队外出,一队守家。 首领去年刚满40岁,经验丰富,但在周围部落来说,已经属于大龄,20多岁太年轻,30岁左右最合适。首领已经在挑选下一任首领的人选,所以最近都在带合适的人选出去打猎。 涂莉莉打着手势问他,跟首领出去打猎过吗?当然有啦,年龄合适的20多岁的猎人首领都带过。 首领决定了下一任首领吗? 还没有。 她就明白了。一个部落的首领应该不仅仅是一名好猎人,他还得带领部落走向繁荣昌盛,考察部落成员的能力,分配物资,保证公正。 又问,部落里有其他的年长者吗,是不是有个长老会什么的,阿鸿困惑了半天才弄明白她的意思,说是有其他老人——过了40个冬天就能算是「老」人了——但没人能像首领那样强壮,所以当年是首领脱颖而出。至于老人们开会决定事情,好像是没有的,一般事情首领做决定,比如狩猎小队去哪个方向打猎,重大的事情鱼婆做决定。 她又问,女人们在哪儿洗衣服,这个也有点难度,因为皮衣基本不用清洗,女人们的家务活里没有这一项。涂莉莉于是带着换下来的衣服,去了小河边,找了一块平坦的地方,蹲下来清洗衣服。 阿鸿看过她洗衣服,觉得有趣,但不好奇。来打水的男人女人都挺好奇的,毕竟这儿没人见过内衣什么样,也没人见过裤子,就连有袖子的上衣也没有见过。 没有衣架,找了几根细树枝折成合适的长度,剥去树皮,清洗干净,撑在t恤的袖子里;内衣也挂在树枝上,牛仔裤对摺挂着,拿回村子,挂在自己帐篷里的树枝置物架上。 阿鸿过了一会儿,在她帐篷外面插了一根树枝,让她把衣服挂在外面,在阳光下晾晒。涂莉莉跟他说过,衣服要晒干,他其实悟性很好,虽然不懂她说的蒸发什么的原理,但记住了,她穿来的衣服是要清洗、在阳光下晾晒的。 等她干完自己的活,阿鸿便带她在村子里转悠。 成年女人带着没有成年的孩子出去採集树果子,哪里都去,也有人去森林里,但她们不会进入森林深处,因为有狼;会有两、三个男人陪她们一起去,当然每个人都要做採集的工作;留在村子里的男人也不闲着,要「保养武器」,他们常用的武器包括石斧、石刀、石块、石锤、一端绑有石头尖头的木棍、弹弓等,还有人花费很长时间,用大动物的骨头磨成锥子形状的骨锥,还有用野猪的獠牙打磨成的匕首; 猎人们用动物的牙齿做装饰物,狼牙、虎牙、熊牙都有,女人和孩子也会得到馈赠; 未成年不分男女都要做採集的工作,男孩从小就要学习狩猎基本功,比如怎么查看动物的足迹、查看动物粪便、寻找水源、寻找食物,等等;女孩要学怎么储存食物、怎么处理食物、上哪儿找食物、下过雨之后村子周围和森林里都有一些什么食物出现、如何分辨蘑菇有没有毒,等等。 女孩子也要学用弹弓,这种武器不需要有很大力气就能掌握,多加练习,很快就能熟练,普遍用来打鸟,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用来打人、打小动物,实乃居家杀人之利器也。 涂莉莉对採集的工作兴趣不大,但对储存的工作很感兴趣。不管肉还是蛋、野菜、树果子,全都有个保鲜问题,都必须很快吃掉,以免腐坏。他们已经知道野菜和树果子是可以晒干的,这样可以多吃几天;还知道用盐腌渍野菜,做成古早版的咸菜,不过保质期不太稳定,要是保存的不当就会很快腐坏;肉则是晒成肉干,也要用盐;各种树果子有用盐渍的,有用蜂蜜渍的,都不难吃。 她转来转去的看,有时候问,但除了阿鸿之外,很难跟别人沟通,阿鸿是语言不够手势凑,俩人勉强还能搞懂对方在说什么。不过要是别人给她吃的东西要她尝尝,这个可不需要语言也能看明白。她差不多把他们现有的食物挨个尝了一个遍:别说,品种还挺丰富!
第36页 关于食物方面,她没有什么先进性经验,限于条件,他们已经做的很好了。主要烹调方法绝大多数时候就是煮,盐、香茅草、紫苏是标配,还有姜,已经开始食用姜了,并且正在驯化过程中,在村子里开闢了菜地种植一些野菜和姜。 没有酒,但有一种叶子背面有白色绒毛的植物被广泛採摘,每个帐篷里都有,鱼婆的帐篷外面有一个小帐篷,专门存放了几大捆这种植物。 阿鸿说这种植物要用在月圆之日的大型篝火晚会上的——他当然不会这么说,涂莉莉按照他的话领会总结了一下这种全部落年满14岁都能参加的活动——这种植物叫「苍」,据说很难得到,这一片都不出产,森林里也没有,物以稀为贵嘛,所以价值就很高,每次跟其他部落交换物资,苍木都是紧俏货。一捆就能换至少3头大野猪。 涂莉莉纳闷,到底什么木头和树叶,这么值钱? 阿鸿也说不太清楚,只是说,好东西!你也会喜欢! 奇奇怪怪。 * 至于其他的,半天时间也看不出来什么。 部落的社会形态表面看起来是「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形式,但首领不在,管事的不是其他男人,是鱼婆; 居住条件方面,男人们除了首领,全都住的比较小的单人帐篷;女人住的帐篷普遍大至少一倍,因为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知有父」,全都跟随母亲居住。有一半孩子连母亲都说不上来到底是哪个男人的崽,可孩子的生母却是肯定的; 原始社会大致上算有限的「群婚制」,一个成年女性不太可能跟部落里所有成年男性搞生命的大和谐,她们通常会选择看得顺眼的几个男人;男人也可以跟不止一个女人做点夜晚运动,这是双向选择; 女性的「出婚制」是避免部落里的育龄男女血缘关系过分亲近,但也不是没有同父异母兄妹成为伴侣,同母异父的也有,只是比较少;也就是说,这个时代的原始人类已经从经验中得知血缘关系太接近,产下基因缺陷的孩子的概率会提高;之所以是女性「出婚」而不是男性「出婚」,当然是男性要保卫部落,所以一个小部落里保持血统的亲缘关系很重要。 女性到附近部落也是基于交换的原则,不一定是a部落去b部落6个女人,b部落就有6个女人到a部落,通常会在好几个部落里互相倒腾,最终每个部落都要保证人口大致持平;这可以视为是「换婚」,但不是有目的的将部落中的女性当成「物资」交换别的部落的「物资」,只是非零和游戏总是能微妙的保持平衡。 这是涂莉莉看了鱼婆的「帐本」后得出的结论。 没有文字,鱼婆要如何记下部落里发生的大事呢? 「结绳记事」是一定的,但绳结不是普通的绳结,会在绳结上繫着代表关键词的物品;比如,这个名叫「红松」的部落每生下一个男孩,绳结上就会系一个木雕小松树;生女孩则是一个木雕小松果(松果同时也寓意着将来长大后会多子);死了一个猎人系上一个只有一半的木雕小松树;死了一个母亲,则系上半个小松果;离开部落的女孩,用小小的木雕松子表示,有时候一年要离开好几个女孩; 人口数量非常重要,光靠记忆力不一定准确,一定要有记录,但问题还是没有文字,无法方便快捷的记录;这个问题怎么解决?鱼婆用木炭在木板上画帐篷,一个帐篷代表5个人,不足5个人的零头画小人表示,一年记录一次;鱼婆从15岁就是红松部落的巫女,如今30年了,就保存了30年的人口记录。 30块木板,翻起来也很快,红松最多的时候有157人,最少的时候只有108人。涂莉莉当然诧异为什么人口的上下限波动如此之大——因为基数太小——鱼婆说,那是因为被人杀死的和抢走的。 她又比划着名问,之前的记录呢?鱼婆摇摇头,说没了。 至于原因,鱼婆说了一堆话,她几乎都没听懂。 * 语言不通可真难! 涂莉莉超怕对方说了什么很重要的话,而她理解错误或不能完全明白,以至于影响到她之后的生活。 红松部落还是满和平的,群众很淳朴,一下子就接受了她,鱼婆也很和善,尽量回答她的问题,阿鸿负责做翻译。阿鸿绝大部分时候也听不懂她在说什么,毕竟很多词不是名词,很难明白,更别说翻译了。 所以她就怕这中间有什么转译偏差,没敢问什么复杂的问题。 一整天下来,信息量不算太大,一多半都是她看到的情况,生活很朴素,没什么鸡飞狗跳的么蛾子;女人们有一半出去採集了,到下午和傍晚才回来;13、4岁的半大孩子已经懂得非常多,能当半个成年人用;10岁左右的孩子不分男女都要在村子外站岗,再小一点的孩子就撒欢乱跑。 怀孕的女人不多,只有4、5个,不过也许有人刚怀孕,看不出来;正在哺乳期的女人不穿上衣,以便随时哺育婴儿,男人们司空见惯,并不会多看几眼。 阿鸿提到其中一个年轻女人可能怀着他的孩子,涂莉莉便问那个年轻女人多大了,说是去年夏天来的红松,去年冬天是她的第16个冬天。 涂莉莉震惊了——这还是未成年啊! 但再想想,实际鱼婆下午说过,一般女孩子14、5岁来了大姨妈后就视为成年了,成年后有少数在部落里多留一两年,大部分15岁左右就离开部落,所以一般16、7岁做妈妈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她不能用21世纪文明世界的普遍成年年龄来衡量。
第37页 而她已经24岁,在这个时代居然已经属于大龄女青年了! 原始社会生活艰难,原始人的面相普遍比实际年龄显得苍老,但少女就是少女,还是很容易就能看出来,涂莉莉不是16岁了。 鱼婆也问了她多大了,这个她自己回答的,老老实实的说已经过了23个冬天,她是冬天出生的,所以今年冬天她就是24个冬天。 鱼婆和阿鸿一样,对大龄女青年没什么年龄歧视,鱼婆反而觉得她年龄大几岁比16、7岁的少女更好——这个意思她听明白了,是更适合生孩子。话说到这里,涂莉莉就赶紧告辞走了。 ——生孩子什么的还是算了! * 村子里现在留下的是当时她在溪边看到的那队猎人。 一头野猪而已,强壮的大男人日夜兼程,只用了一个半白天和一个晚上就回到村子,野猪很顽强,一直拖到进了村子还没断气,于是全村当时大约90多人分着吃了野猪肉。当然村子里不是只有野猪肉,涂莉莉来了之后,野猪肉还有一些,已经做成了肉干,她当晚吃的肉是另一种动物。 当时阿鸿跟领队说了溪水边的火堆残余,怀疑是森林另一边的部落派人来打前哨,于是领队立即派人往那个部落的方向反向侦查。 就这个「邻居部落」的问题,阿鸿费了一番力气才解释清楚:不是春天袭击他们的那个部落。这个时代地广人稀,每个部落选择的定居点都跟另一个部落相去甚远,少说也得走上8、9天,这样就降低了被突袭的可能(阿鸿当然说不出『地广人稀』这个词);森林是极好的屏障,森林周围散居着大概4、5个部落,大概两个月进行一次交换贸易,深秋迁徙的时候,有的部落会暂时合併在一起南下。 当然,有的部落关系亲近,有的部落就经常起冲突,但一个部落也不可能跟所有邻居都开战。 涂莉莉每天要跟鱼婆在一起待上好几个小时,问了许多问题。鱼婆的理解能力是阿鸿的好几倍,很快就能根据她已经学会的部落语言和手势领会她的问题。部落里用的「月」的概念,是根据月亮的圆缺来计算的,一个月有30天,但没有完整的历法,所以没有「年」的概念,只有「季节」。 一个月中以「十进位」为一个小计量单位,也就是10天为一「旬」,当然他们的语言不是这个说法,涂莉莉主动用自己知道的名词换算了一下。 已经会计算女人怀孕的时间,计算成年年龄以初潮来计算,也是以大姨妈不来来计算怀孕日期,知道大姨妈的周期差不多是一个月一次,天数略有不等。心思细緻一点的女人会自己计算大姨妈的日期,以在小树枝上刻刀痕来计算日期,这样要是怀孕了,自己大概能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 男女关系大概可以算是「有固定伴侣的多人关系」,有些女人为了弄清孩子是谁的崽,会在一段时间里只让一个男人进帐篷; 每个部落用的语言都不尽相同,成年女性绝大部分都是外面部落来的,语言的交流交换和进化、同化就是这么来的。偶尔也有从非常远的地方来的女人,就像涂莉莉这样,那些女人用的语言就跟他们截然不同,所以涂莉莉说着这儿没人能听懂的语言,就连鱼婆都没有怀疑什么。鱼婆倒是有点怀疑她的背包和背包里的东西,但也同样以为是遥远部落的工具,基本也没有多想。 涂莉莉对周边其他部落很感兴趣。照她的看法,这么一个小部落其实不应该倖存,早就该被其他部落合併了,结果鱼婆说,100多人的部落居然还很常见,有500人的部落就算大型部落了。大部落占有更多的物资和资源,因为人手足够,可以开闢更大的村落,获得更多的食物、养活更多的人口。 这个道理涂莉莉当然是明白的,你人口多了,就会想要更多的领土,虽然原始部落还没有「国家」或「城市」的概念——必须定居之后才有「领土」或者说「领地」的概念——可有更大的活动范围才能获得更多的食物和人口,这是每个首领都本能明白的真理。 红松部落限于人口,一直就只能是个小部落。 涂莉莉其实挺纳闷的,按说这个时代没有计划生育,只要是育龄女性,有生育能力的,帐篷里都有好几个孩子。就算从17岁开始生第一个孩子吧,大约是1年半到2年一个孩子,只要没在生产过程中死去,活到35岁,大概能生育8到10个孩子,就算其中有一半会在婴幼儿时期夭折,剩下的一半是将来要出去的女孩,可也有差不多同样数量的女人进来,所以总人口应该是级数增加的,为什么始终没有超过150人的临界线? 鱼婆便跟她讲了,不要以为这10个孩子活下来一半,就不会死了,女人会在生孩子的产程中死掉,男人也会在狩猎的危机时刻死掉,所以死亡率是非常高的。她这才恍然。 所以说原始时代生存概率真的很低,能活下来的,不是特别健康强壮,就是特别运气。 这就是大自然的残酷自然淘汰。 就说女人吧,怀孕的过程是会有很多病症可能出现的,什么妊娠高血压、妊娠糖尿病、先兆子痫等等,差不多每一项都是必杀,孕妇如果连怀孕过程都熬不过去,那就是一尸两命;生产过程也是危险之极,产后大出血和产后感染(产褥热)一直到了20世纪初都还是产妇杀手;大自然淘汰掉易病的不健康的基因,能顺利生下很多孩子的女人,也会把她们的健康基因遗传下去。
第38页 顺利长大到14、5岁的男人也一样,他们比女人多了一项勐兽的威胁,狩猎肯定是有风险的,意外不仅只来自动物,也有可能你在奔跑中摔倒了,摔断了骨头,用不了几天就会死去,也是常见致命原因。 要从首领的角度来考虑,增长人口当然就是能有更多的育龄女性了,所以春天红松损失了5名育龄女性,可以说是损失巨大。再加上死掉的男人,部落现在面临人手不足的问题。 说到这个问题,鱼婆就问她,她是个「正常」的女人吗? 这个问题问的有点奇怪,涂莉莉过了好一会儿才明白鱼婆到底在问什么:她是问她能生孩子吗。 掀桌啊!我又没生过孩子,我怎么知道?! 涂莉莉假装没听懂。 鱼婆就说,阿鸿很能干啦,会是个好伴侣,以后也会照顾你的孩子。 涂莉莉继续装听不懂。 鱼婆又说,不喜欢阿鸿没关系,部落里还有几十个男人,她可以选自己喜欢的男人,单数复数随便。说首领回来后,部落里会举行篝火晚会,到时候她可以自己去找看的顺眼的男人,别担心,没人会强迫她。 涂莉莉听懂了这一句,稍稍放心。 其实想想也是呢,既然没有发展到一夫一妻制,不限定伴侣的数量,讲起来还真用不到强迫。男人们会照顾同意他们进帐篷的女人的孩子,就有点「公众养育」后代的意思,其实是对部落有益的。狩猎得到的食物首先讲「按需分配」,每个人都要干活,每个人都有贡献,每个人都能得到食物;按需分配完了,再讲「按劳分配」,留下一点食物给参加狩猎的猎人,然后猎人们会将这些多分配的食物分给他的孩子们,或者明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但因为是睡过的女人的孩子,也会给他们。 别的部落不知道,至少红松部落没有什么争风吃醋引发的血案,每个人都有工作,男人们狩猎回来还得保养武器,或者重新打造武器,每个人都很忙,没有空闲时间想东想西。 要是忽略糟糕的医疗条件来看,这个时代很有点共产主义中级阶段的意思。 涂莉莉琢磨着,要是把21世纪的医疗知识和医院搬到这儿来,是不是就是个接近完美的社会了?还真的有那么一点意思! 又跟鱼婆说到首领在选择下一任首领的事情,鱼婆说首领年纪大了,他要选择继任者,鱼婆作为巫祝,也在选择继任者。但合适的女孩很不好找,毕竟部落里人口太少。 说到这儿,涂莉莉才意识到,鱼婆没有孩子—— 巫祝不能有男人吗? 如果不想生孩子,最好不要让男人进来。 巫祝要学习什么? 辨别、採摘草药;包扎、缝合伤口;接生孩子;月圆之日举行祭祀仪式;计算日期,决定迁徙的日子;跟周边部落谈判;跟周边部落交换物资互通有无;其他。 简单的说,就是部落居民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基本都来找她。 涂莉莉琢磨着,好像也不难? 不过是120人的小部落,上下浮动不大,她虽然没做过大领导,但大领导到底怎么管理下属的,她看的多了。你就拿部落当一个中小型公司来管理好了,实际也跟公司一样,大老闆之下,还有中层管理,比如猎人队伍的队长;女人们没有明确的组织关系,但总有个别女人拥有组织能力,是个领队,总是她们来决定今天到哪里去採集,是挖野菜,还是去採摘树果子。 领导将任务下发下去,只要管理好这几个领队就足够了。更大一点的部落也是同样的管理方法,掌握了方法,不管多大的部落都不是问题。 鱼婆是为数稀少的「知识分子」,拥有极高的地位,还是祭司。「巫祝」是个合成词,「巫」是医,「祝」是祭司,都是有技术含量的职业,所以不管什么时代,知识都是力量。 她就不信,以她一个21世纪新新人类的见识和学习能力,不能做个巫祝。成为巫祝至少可以自主掌握自己的生活,不会被逼着跟男人啪啪啪——鱼婆的意思很明显,要在部落里住下,不啪啪啪不生孩子是不行的,这种背景下你要说什么「我自己的身体自己掌握我就是不想啪啪啪不想生孩子」,鱼婆是不会理解的,除非你要跟着她学习巫祝的必备知识,成为下一任巫祝才有可能。 她当然还有第三个选择:离开部落,独自生活。 * 人是群居动物,一个人的生活她只过了几天就觉得,真的太寂寞了!要是有网际网路,那没问题,她可以一整年不用出门,但现在,显然没有这个条件嘛! 而且住在森林里,冬天太冷会是个大问题,有狼会是另一个大问题。要是遇到其他部落的人,她还是逃不出女人的天命:生孩子。别的部落的人未必像鱼婆这样好说话,没准会给她指定同居男人。 想想就要吓死了! * 就这么决定了! 涂莉莉立即向鱼婆表示,她可以学习怎么做一个合格的巫祝,而且保证学的很快。 鱼婆笑了笑,说等到篝火晚会之后她再做决定。 篝火晚会到底什么鬼啊?不但鱼婆坚持要她一定参加,阿鸿提到这事的时候也一脸兴奋。涂莉莉的理解就是,这是一个全部落几乎所有成年人的群体活动,未成年的孩子不参加。 *
第39页 【第二十天】 她「穿越」过来的时候,是上弦月,离开巨石的时候,满月已过;到红松部落的时候,是下弦月;今天是新月,农历的初一。 第二十天了。 涂莉莉在笔记本上记下日期。 好快啊!似乎一转眼,就过了大半个月。 这天下午,她从鱼婆的帐篷出来后,忽然觉得身体有什么异样。 她赶紧回了自己的帐篷,取出前几天就准备好的东西。 21世纪已经很少有人使用这种姨妈带,她用小剪刀将购物袋剪成长条,一端缝上一长根鹿筋,可以从另一端穿过,系在腰间。长布条的中间塞进清洗、晾晒过的木棉与芦花的混合物填充。同样的布条,做了6个,大概也就是一天的量。 当然不可能是一次性的,用完了就扔让她上哪儿再去找合适的材料?基本上来了大姨妈就没法出去了,只能待在村子里。换下来的姨妈带要及时清洗,可你也不能总是跑去河边吧?那你一天真的什么都别干了,直接待在河边比较方便。 她琢磨部落里的女人来了大姨妈要怎么办?因为没有内裤这种东西,也没有「发明」姨妈带,她们选择坐在垫子上,垫子的一面是草编的,另一面是兽皮,里面也是用木棉和芦花填充。 木棉结长卵圆形的果实,成熟后果荚爆开,露出木棉纤维,採摘回木棉后,手工将木棉种子剔出,留下的白色或淡黄色的木棉就可以作为填充料。一棵木棉树结出的果实可以做大概4床被子,也是上好的姨妈期必需品。 阿鸿知道她来了大姨妈,就像什么大喜事似的,高兴得不行。部落里的男男女女都挺高兴,他们的意思涂莉莉懂,来大姨妈说明她是个身体机能正常的女人,可以生孩子的女人。 * 来大姨妈精神不好,这几天她没在村子里到处转悠,鱼婆那儿倒是去了,鱼婆让她回帐篷待着,毕竟你不能走来走去滴得满地血吧?他们倒不是嫌弃经血「脏」,而是出于安全原因,经血跟受伤后流出的血也没什么大分别,血腥味散开的话,隔了很远都会被食肉动物闻到。所以女人们在大姨妈期间待在帐篷里,第一是因为行动不便,第二当然就是避免被食肉动物闻着味道找过来。 * 【第三十五天】 月圆之夜。 夜色深沉,涂莉莉自动屏蔽了外面传来的生命的大和谐的喘息声。 火坑里留了一点余火,扔了一根干树枝进去续着。 迷迷煳煳就要睡着,忽然有人掀开草帘,蹿了进来,一言不发扑在她身上。 她吓得尖叫了半声。 接下来的事情发生的非常快,而混乱。 她最后只记得自己手里拿着瑞士军刀,身上压着一个粗壮的男人,而男人脖子上涌出的血,浇了她满脸。 作者有话说: *「非零和游戏non-zero-sum game」又称「非零和博弈」,博弈论的一个概念。 *莉莉:我太难了。 *下一章入v。 *下一本开《兰波家的女孩》,穿越成阿瑟兰波的妹妹(就是小李子演过的那个兰波,兰波有两个亲妹妹,大妹妹早夭,电影里最后照顾兰波的是小妹妹伊莎贝尔),app在文案页点击【作者专栏】可见。希望大家给个面子捧个场,收藏一下。要是对这个题材不感兴趣,欢迎点击【收藏此作者】,开新书早知道。 *另外求订阅啊!一本书上架后,会上「夹子」,就是app上的左上角【千字收益】;也是网页版的【收藏列表】页面上的一排封面;这个榜对刚上架的新书非常重要,订阅数决定本书的排行位置,位置越靠前,能被其他读者看到的概率越大,所以跪求全订! 第21章 第三十五天(2) 十五, 月圆。 部落里的成年人从下午就在为晚上的篝火晚会忙碌着。 在村子里的空地上开始堆积树枝,堆了—个很大的木柴堆。为了助燃, 还往木柴堆上浇了一些动物油脂。 人们忙忙碌碌, 涂莉莉没有什么具体的事情做,就只是好奇的看着人们忙碌。 鱼婆要她去旁边的小帐篷挑选苍木,选那种完全干透了的, 挑出一大捆,晚上要用。树枝跟树叶要分开, 树叶干燥以后掉了—地, 用一个草编的筐子收集起来。原始社会的编织技能肯定也是很早就开始发展了, 只是草制品无法长久保存, 要不了几年就会腐朽风化, 所以后世的考古发掘中没有草制品, 只有便于长久保存的金属制品和陶制品、骨制品。 鱼婆用石杵将树叶碾成粉, 不是很细緻,然后用—个大木碗收集起树叶碎末。 她问这个树叶末有什么用,鱼婆笑笑, 说以后会教她。 她有点好奇, 但不是太好奇,鱼婆反正会告诉她的, 那就不着急了。 等她忙完了,阿鸿带她去见了—下首领,首领对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是问她想留下吗, 她觉得吧, 留下来也可以, 便点点头。首领要她—切都听从鱼婆的吩咐, 便让她走了。 她寻思着,蹭住也不难嘛,等鱼婆正式确定她是继任,就更不难了。 前途一片大好! 她心情愉快,也就不嫌弃这儿的困难生活环境了。 人类的适应能力很强,瞧,这才不过35天,她就已经习惯了原始时代的生活。 要是不介意没有煤气灶电磁炉洗衣机电风扇空调电视机电脑手机……的话,村子里的生活还不错。
第40页 部落里不养闲人,小孩子可以满地跑了就开始学习,做家务或是採集,她也不能闲着无所事事。她现在在跟鱼婆学习,初级阶段是学习辨别草药,还贡献了自己知道的不多的几种草药:车前草利尿清热祛痰,嫩株还可以吃;蒲公英利尿退黄疸清热毒消痈疖,嫩株也可食用;马齿苋清热解毒消肿利尿,嫩株可食用;紫花地丁清热解毒可解蛇毒,嫩株可食用;黄芪利尿排毒抗菌,可以治疗气虚夜汗、子宫脱垂、脱肛、痈疖等;白花蛇舌草利尿清热解毒活血,可治疗毒蛇咬伤等;半枝莲清热解毒散瘀止痛,可治疗外伤肿痛、刀伤、骨折、痈疖等;甘草就更是个好东西了,不仅可以清热解毒祛痰,还可以作为调味香料,日常少量食用有益健康。 药草的药用价值短时间无法体现,看在她开发出了新的野菜的份上,鱼婆就更觉得她不错了。 她这段时间跟着女人们出去採集了几次,每次都是跟不同的採集小组。相比首领指定了每个狩猎小队的领队,採集队的领队没有明确的任命,似乎是自发组成的,每个小队成员相对固定,这就是领队各自的闺蜜圈。涂莉莉—个外人忽然硬插进去,其实是有点突兀的,但女人们这时候就以一种几乎相同的友善的态度接纳了她。 她觉得这也是因为女人们知道她在跟鱼婆学习,将来很大可能会是她来给女人们接生,所以她们都会想要跟她打好关系。这是女人的社交能力的本能。 —个已经成熟的社交圈当然会排斥外人,但如果这个外人是「利益关系人」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採集也讲分工合作,成年女性上树摘果子,孩子们在树下捡起果实,男人们负责保护她们,看着不让孩子们跑得太远。 涂莉莉没有採集的任务,她在看有什么可以榨油的植物。 部落里获得植物油脂非常困难,压根就没有植物油,只有动物油,野猪是最好最普遍的动物油脂来源;植物中玉米、橄榄、油菜籽、花生、芝麻籽、葵花籽、大豆、椰子、棕榈、蓖麻都可以榨油,但玉米、花生、芝麻、橄榄、葵花、椰子、棕榈这些肯定是没有的;蓖麻原产埃及、印度,这个时候应该也没有;大豆是中国原产地,这个应该是有的,大豆除了榨油之外还可以酿造酱油,榨油后剩下的豆渣可以做家畜饲料、肥田,作为食物可以配着肉煮,还可以煮豆粥,是重要经济作物。她是不能分辨野生的大豆植株,但等到大豆结果就可以分辨了。 阿鸿现在基本上是她专用护卫,走哪儿都跟着她,她让阿鸿注意留意结荚果的植物,也让採集队的女人们留意,要是有什么结荚果的植物,就连根拔回来,带给她辨认。 别说,这半个月来,採集队还真给她带回了一大堆结荚果的植物,其中有几种植物很像野生大豆,已经被她列为重点考察对象,等她确认后,便可以派人出去大量採集荚果,进行榨油试验,来年春天进行种植驯化。 她很乐观,日子总是—点—点变好的,千万种食物就在广阔大自然中,只要知道要找什么,想必比原始人类一点点摸索试错要来得快多了吧?她用不着真的自己尝百草,可以进行动物试验嘛,部落里已经开始驯化的动物有狼——狗,野兔—一家兔,野猪一一家猪,家畜驯养初级阶段。 动物的驯养都是猎人在打猎的时候带回的动物幼崽,幼崽太小,杀了吃肉不划算,于是造了笼子养起来,养大了就可以杀了吃了。兔子的繁殖力旺盛,几个月就能性成熟,大兔子生小兔子,—年能生几十只;兔兔兔兔无穷尽也,实在是极好的口粮。 至于狼崽子被驯养之后,成为猎人的得力助手,这倒是意外了。 猎人们出去打猎,确实是带狗的,但为什么当时阿鸿这—队没有带狗呢?后来涂莉莉自己琢磨出来了,阿鸿这—队必定是出去偷偷侦查春天袭击他们的那个部落去了,侦查任务不需要带狗,而且狗会叫,太容易暴露。 * 阿鸿这天也忙得团团转,没跟她在—起待多久。首领回来后,村子里分了一次食物,涂莉莉也得到了自己的—份配额,阿鸿想把他的那份送给她,她坚持不要,阿鸿有点难过,不过后来几天还是偷偷多送了她一块鹿肉。 天刚擦黑,火堆就点燃了。 先是烧烤宴会,烤了两头野猪,每个人都分到了—些烤得肉香四溢滋滋作响的野猪肉。 鱼婆叫她坐过来,阿鸿主动自觉的坐在她们身后。 涂莉莉觉得他还挺好玩的,非常自觉的把自己放到侍从的地位上。部落里还没有什么男尊女卑的分别,大家都是一样要做事的,只是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的分别。 首领身边坐着三个年龄不等的青少年男女,鱼婆说这是首领的孩子,孩子们的生母不同,没跟首领坐在一块儿。鱼婆也不觉得女人就得跟孩子他爹坐在—起,可以说相当平等了。女人们的注意力都在孩子们身上,男人们有的知道自己的孩子是哪个,有的不知道,但不影响整个部落的和谐气氛。 涂莉莉觉得这种男女平等的背景环境真的是很好,很共产主义了。 阿鸿离开了一会儿,去给可能是他孩子的母亲的女孩送了—点水果。 因为以后要做巫医,要学着接生,涂莉莉—直留意着村子里的几个孕妇,要她们每隔10天过来做一次检查,也没什么有技术含量的产前检查,就是记录一下孕周,量一下腹围,测一下心跳,问一下能不能吃,睡的好不好;体重没法称,后来想了个办法,让男人们砍木头做个了大天平,秤盘是木头,一边放上石头,一边坐着孕妇。这个方法无法准确测量体重,但可以知道固定时间内,孕妇的体重是否增长的过快或是没有增长。
第41页 她对鱼婆解释,如果孕妇体重增长过快,可能胎儿会长得过大,这样生产的时候就可能会出现难产,可能会生不下来;体重不增长,可能意味着胎儿发育不良,胎死腹中。 她还让人做了木听筒,用来听胎儿心跳,不过木听筒不太能听到胎儿心跳,后来就被她用来检查孕妇的心跳。 她还教孕妇自己早晚数胎动,这都是胎儿健康的重要指征。 * 原始社会还没有发明酒,但已经有了一种水果的发酵物,就是太酸了,没几个人爱喝。女人们普遍爱喝一种蜂蜜浸某种浆果的饮品,喝的时候兑上水,甜酸甜酸,有点像果子露。 喝着果子露,吃着烤肉,人们热烈的说着话,笑着,闹着。 酒足饭饱之后,人们又开始围着火堆跳舞。 鱼婆让阿鸿去拿来那一捆挑出来的苍木,让涂莉莉一根一根的扔进火堆里。 苍木很快燃烧起来,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青烟。 也散发出一股奇异的味道。 除了她之外,所有的人脸上都露出了一种迷醉的神情。 人们的舞蹈越发变得热情奔放起来,跳着跳着,就开始做一些限制级的动作了。 涂莉莉看着看着,觉得有点不对劲:可以说所有的人都有点……过于兴奋了,就连鱼婆都满脸绯红。 鱼婆很快离开,但不让她跟着。 她觉得有点奇怪,眼睁睁的看着部落舞蹈节变成了不可描述的野外激情表演。 她寻思着,本来舞蹈的出现就主要是求偶用的,所以,限制不让未成年参加,就是群体不可描述大会。但是—— 过了一会儿,她恍然:那个苍木有问题!苍木可能是兴奋剂,也可能具有催情效果,所以才非常值钱,所以这些人才如此兴奋激动! 阿鸿也脸红红的在她身边蹭来蹭去,意思不用说她也明白。 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有受到苍木的影响,可能天然免疫?也可能,她作为一个几千年后的人类,体内基因改变,苍木对她不起效果了。 但这儿显然不适合她留下,她赶紧熘走了,回了自己帐篷。 她不乐意,阿鸿也没有跟着她回来,虽然部落总人口女少男多,但14岁以上的成年人性别比例差距不大,只有几个人的差别,可以忽略不计。阿鸿当然能找到女人解决生理需求。 她回了帐篷后,往余火里添了几根树枝,收拾了一下背包。她养成了好习惯,每晚临睡前一定将所有的东西都收进背包里,这样万一要有什么突然情况,可以拎起背包就走。 她万万没想到,居然会有人闯进她帐篷里。 * 她吓慌了,但还记得,瑞士军刀就在枕头下面。 作者有话说: *求订阅! *部落总体是友善的,但个体变坏也是正常的。 *我觉得我写的一点都不爽,不过这个也不能算虐女主了。女主才不是小白兔。 第22章 第三十六天 男人捂住了她的嘴, 不让她叫嚷出声。 枕头是新作的,兔皮, 填充木棉。 她奇怪的想着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费力的挣扎, 男人身体强壮,压在她身体上,她动弹不了, 只能竭力去摸枕头下的军刀。 * 她几乎能听到刀锋划开男人喉咙的声音,热血喷出血管的声音。她用了有生以来最大的力气, 刀锋锋利, 第—下就扎进他脖子里。 阿鸿教过她, 要杀死一头动物, 要使劲往里捅;刀要是够快, 割脖子切开气管和大血管是最快最省力的方法。他们的语言里没有「气管」和「大动脉」这些词, 但他一说, 她就明白了。 * 杀人是—件可怕的事情,但她必须反抗。 人死了以后,身体就会变的非常沉重。她浑身颤抖, 将男人的尸体推开。 她身体抖得不行, 也很害怕。但她没哭。 哭是害怕,也是为了博取他人的同情。这儿除了她, 和一具尸体,没有别人了。 她想着,这要怎么办? 鱼婆说过,部落里没有刑事案件, 自己人杀自己人是不可想像的, —个人杀人了, 对方必定是敌对部落的对手。 她能解释清楚吗? 这人不是阿鸿, 体型大不—样,阿鸿本性天真,不会强迫别人。 这人是谁? 算了,知道他是谁又怎么样?结果不会有什么不同的。她也没有回想在不可描述大会上有谁注意她。其实所有男人都会注意她,这是肯定以及—定的,她是部落里的陌生女人,来了大姨妈,还没有让任何男人进过她的帐篷。 她厌烦的看着男人的尸体:怎么办?烧了? 她环顾了一下帐篷:现在是公历的9月中旬了,天气已经转凉,她在这儿住了不到—个月,讲培养出什么感情来那是有点可笑的,她每晚收拾好背包,其实心里就没有把这儿当成「家」。除了她带来的东西,她什么都不要,也不带。 涂莉莉想了好一会儿,这才慢慢的用帐篷边上木桶里的水洗了脸上身上的血污。血污必须洗干净,不能留下让动物追踪的气味。 脱了鹿皮裙和从缝线那儿撕坏的鹿皮背心,换上自己的t恤和牛仔裤,穿好帆布鞋,背上背包。 抽了树枝,扔在帐篷的几个角落。 然后,她离开了帐篷。
第42页 * 夜晚行走在荒野中是非常不明智的,但她也没有别的选择,只能立即离开。 夜风飒飒。 她怕狼,怕部落里的男人追上来,怕被抓回去后被分配,她什么都怕。 她什么都没有,只有—条命,她想好好的活下去,不受伤害的活下去。 但可能,真的不容易做到呢。 她往身后看了一眼,远处,熊熊火光。 奇怪,按说每个帐篷之间间隔不小,这儿又不缺地,间隔至少5米以上,她点着了自己的帐篷,但不可能烧到别的帐篷啊。 她没有转回去看个究竟。既然离开了,就什么都别管。 * 【第三十六天】 走了小半天,终于在天色将明的时候,走到了森林边缘。 森林里有狼,她记得很清楚。接下来,应该在白天,顺着溪水走。 他们会来找她吗?可能性对半开,不管这么多了,真要来抓她,那就等抓到她了再说。 —晚上没睡,还连夜走了半晚上,涂莉莉居然—点也不困,想来是生平第一次杀人后狂飙的肾上腺素的原因。 杀人似乎很容易。她其实不太记得细节,也没必要记得,她希望自己能把刚过去的这个夜晚忘记。 人,首先要能自保,再谈其他。 她掏出瑞士军刀,再次确定放好了它。 * 天色刚亮,她重新来到了小溪边。 溪水清澈,—路流淌。 她谨慎的观察片刻,然后爬上森林边缘的—棵巨树,登高往部落的方向眺望了好—会儿:没有有人追来的踪迹,也没有什么大动物的行踪。 太棒了! 其实想想,就是森林里有狼,也不会很多,她可能会一直走运,住上一年半载的都遇不到狼,按照食肉动物与食草动物的比例来算,如果森林里食物链最高端是狼的话,可能不会超过50头,可能有一窝,也可能有两窝,但森林里那么多食物,狼又不会饿到,不会想到要攻击两足动物的。 所以情况还是非常乐观的! * 重回森林,居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她没有别的地方好去,更不想再去什么原始部落了。原始人再友善,但真要有人用暴力征服你,你还是没有办法,这样还不如她—个人呢,她不见得就会死在森林里。 阿鸿,不知道他怎么样了。阿鸿教她很多,比如怎么用套索装抓兔子的陷阱,怎么用弹弓,怎么打磨石刀。他干活的时候,她总是好奇的问来问去,不知不觉就学了很多生存技能。 打火机只剩下—只,不过她已经学会怎么用木片和泥土保存火种,小心—点,也不是太难。她打算回到巨石那儿,尽快打造出小屋,同时抓很多兔子,採摘树果子,为了过冬的食物储备忙碌。—个人是很难,但在一个安全的环境比较重要。 在溪水边休息了—会儿,又洗了脸,脱了t恤,仔细清洗了上身,确保血污都洗掉了。 小瓶面霜还有大半瓶,珍惜的挖了一点点擦脸:能用到冬天吗?只有15克的话,恐怕用不到冬天了。原始社会的女人不懂、也没有东西用来保养皮肤,再加上风吹日晒,所以皮肤都很粗糙。像她这样皮肤细緻脸上没有干皮的女人在红松部落里绝无仅有。 所以,是因为这—点的「不同」引来了心怀不轨的男人吗? 她晃晃脑袋:别想了,不要从受害者的角度去想这件事。 很快穿回t恤,背上背包,顺着溪水,往森林深处走去。 * 不困,但饿了。 仍然是在小溪里抓到了鱼,尽量快的清洗,点了火堆,做了烤鱼吃。 她带了一小袋盐,带了一把小石刀。本来她是不打算带走部落里的任何东西的,但临走,又觉得既然有盐,不带走—点好像太笨了。 石刀也是为了防身才带的,这把石刀是阿鸿做给她砍树枝用的。唉,有了对比,才觉得阿鸿真的算是个不错的男人了。 她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决定将这些她生命中的过客统统遗忘。 * 经过上次在溪水边残留火堆残迹的教训,现在,她会在熄灭火堆后,尽量将灰烬沖走。 也不要在水边多做停留,就是要休息,也要在树上休息。 她往前走了1公里左右,挑了—棵巨树,上树,休息了有半个多小时,等腿脚缓过劲儿来,再继续上路。 —路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看到了几条蛇,大小颜色各异,但没有太大的蛇,也没有可怕的巨大的蟒蛇。 没有狼。 鹿,看到了几只,见到有人,立即惊走了。 小虫子什么的,已经不在她的视线范围内了。 * 往回走要比「走出来」快,因为知道目的地,心里有谱。 食物是鱼和野兔,野兔笨得很,基本下5个套能抓到3只,一顿根本吃不完。兔肉也不难吃,嫩嫩的,用紫苏叶和盐稍微抹一下,一顿能吃掉一只兔子。 树果子品种也很多,用不着太仔细就能找到许多,一棵果树能结至少上百斤果实,敞开肚皮吃也吃不了太多。物产丰富真的是太好了! 兔子皮没有留,因为没法很快晒干。按照兔子的繁殖速度,压根不用发愁回到巨石那儿抓不到兔子。路上一直在计算要抓多少只兔子才够用:鞋子,怎么也得两双,学会了编草鞋底,有针有线,剪裁好兔子皮,缝在草鞋底上,这个应该不太难;裤子,算它要15张兔子皮好了;上衣,有了鹿皮,再做一件兔皮的,双重保暖没毛病,大概也需要15张兔皮,那就算——40只兔子好了,不多,大概也就是顶多两窝兔子的数量;
第43页 鹿,尽量多抓几只,皮大衣不嫌多,要是住在巨石下面,要用动物皮将两面都蒙起来,用树枝做墙,从里面蒙上鹿皮,要採摘很多很多木棉,絮在鹿皮上,然后用草编草帘,固定住木棉。条件要是允许的话,最好蒙上两层动物皮毛; 要捕杀这么多兔子和鹿,就足够一冬天的食物了; 然后,巨石外面的石堆上,要堆很多很多干树枝,这样不用大冬天的跑进森林去找柴火,这就是简单重复的劳动,还是体力活。 生活可真艰难! 但总会慢慢好起来的! * 【第四十天】 傍晚,她终于回到了巨石边。 先不忙过去,暗中观察一阵子再说。 她没有觉察到,她现在比刚「穿越」的时候小心多了。 巨石那儿似乎没有什么变化,离开的时候,她在石堆上看似随机的摆放了一些树枝,那些树枝看上去似乎没有被移动过。 还有呢?她在巨石下的缺口里塞进了几根树枝置物架,好像都还在那儿;用作床铺的干草,有点凌乱了,是人,还是动物? 她手握石刀,谨慎的靠近巨石。 阿鸿说,要观察动物粪便,有很多小动物到处撒尿拉便便,但毕竟时间不够长,教她的不够多,她还做不到一眼就能分辨出来,也没法分辨脚印什么的。 石缝中间的泥土上有几个小小的蹄印,是鹿吗?大小有点接近,主要是因为偶蹄,食草动物的足跟食肉动物的足不一样,比如猫和它的近亲虎、狮等,脚掌是有肉垫的,尖爪还能伸缩,跟鹿、牛这种偶蹄类食草动物大不一样。 人的脚印呢?仔细查看,确实没有人类的足印,草鞋或是赤脚都没有。 她稍稍放心了。 * 巨石下面还是她当时卡进去的几个树枝,她小心的握住树枝,用力拽了几下:没动,也没有断裂的可能。 树枝似乎还是太细了一些,她应该用更粗的树枝代替。 留在缺口下的干草像是被什么小动物当成了游戏的地方,干草散落了一地。 她用一根干树枝将干草清扫了出去,在地下撒了一圈干花椒碎末。趁着天色还没有暗下来,抓紧时间又去弄了一些干草和芦花回来,重新铺了一张「床」。 等她准备好晚上睡觉的地方,天色已暗。 要不要生火呢?她犹豫了一小会儿,还是决定生火。 将那些清扫出来的干草拢一拢,堆上干树枝,点着了一堆火。 * 又回来了。 她抬头望着头顶的夜空,幽幽的嘆了一口气。 出去折腾了这么一圈,有好有坏,但对她个人来说,处境并没有改善。 作者有话说: *先说一下,最好别有圣母说男人又不是想杀她,罪不至死,女主没必要一定杀他。能反抗的时候就要反抗,与其被伤害而终生走不出阴影,我觉得让对方死是个好办法。不接受扛精、圣母病指责女主,爱看不看,不看点叉,莫要跟作者讨论女主的行为是否正义以及正确。 *重新进入荒野求生模式。 *求订阅! 第23章 第五十天 大概就是出去旅游了—圈?或是去进修了? 她苦笑:照搬以前的经验行不通啦。大概男人的天性就是进攻性的、掠夺性的, 其实按照她理解的原始社会的男女关系来说,男人用不着以体力优势强迫女人, 啪啪啪除了解决生理需求之外, 最大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可除了她这个外来户之外,部落里的女人全都会遵从人类繁衍的自然规律, 所以,为什么呢? 她不太愿意去想这个问题, 但要是不弄明白「为什么」, 将来要是再遇到其他部落的人, 她可能还会遇到这种情况。 她烦透了。 然后想想, 她一个人居住在森林里, 森林周边有好几个部落, 会不会再有其他部落的人发现她?她要如何自保?她必须要在建造小屋的同时, 建造一些防御工事。 她抽出—根烧了一半的细树枝,在石头地板上划来划去。要阻挡动物和人,当然要修建—些防御工事, —般来说有几种:陷阱、拒马、壕沟。古人长途行军除非必要, 晚上是不行军的,靠岗哨来防范敌人袭击, 红松部落白天晚上都有人巡逻放哨,但她只有—个人,缺乏必要条件,这个方法剔除, 就只能用非人力的防范和防御措施了。 陷阱也有好几种, 有翻板式的, 有坠入式的, 为了尽快破坏对方的行动能力,陷阱底部都要倒插尖刺,最好的是竹刺,如果没有竹子,就用树枝削出尖头倒插在底部,利用人或动物自身的体重,掉进去必定会被刺伤,不死也一定会失去行动能力;翻板式的更讲究用材,野外的话,坠入式的足够了,但问题在于,她没有工具挖坑。 然后的选择是拒马。拒马顾名思义,原本发明出来是为了阻挡骑兵用的,后来发展到可以阻挡—切可移动的物体:动物、车辆、人。材料也从木头进步到金属。造型是三脚架或x字架,上面布满金属尖刺,尖刺是焊接上去的;还可以在尖刺和底架上缠绕带刺铁丝,简单又给力一—带刺铁丝可是好东西,铁丝在淘宝上也就是几块钱一大捆的价,可在这儿…… 没有金属怎么办?那就用木头。森林里不缺木头,她可以利用树枝的天然造型,树杈是—个天然的y型或是v型,倒过来就是—个三角架,两个三角架用三根树枝连接,用鹿皮绳捆牢,原始部落里能得到的最结实的绳索就是动物皮做成的皮绳。然后在做好的三角架上搭一头是尖刺的树枝,就是野猪撞上来,也—定会受伤——但这个工事的工作量非常巨大,巨大到她一个人没法在冬天来到之前做完。
第44页 过了片刻,她忽然反应过来:巨石下面怎么还会有石头?按说下面应该是泥土才对。上次她压根没想过,根本默认岩石下面还是岩石,但理论上来说,下面是泥土才是正常的。 这么说,巨石还真不是孤零零的一块石头,下面至少还有一块大石头。她寻思着明天白天再仔细看看巨石周围的地形。 现阶段小结就是,累,非常累,—想想这个工作量她就想躺平假装问题不存在。 她裹上保温毯,躺在草床上,过不了几分钟便睡着了。 * 【第四十—天】 天刚亮,涂莉莉醒了。 —日之计在于晨,有无数事情等着她去做,她不能偷懒。 先去洗脸,咀嚼青果子当做刷牙,吃了几个树果子当做早餐。 干树枝是现成的,只要挑选合适的树枝,拖回来就好了。 先用石刀将树枝修整成合适的长度,顺着巨石的边缘塞进去,做成「墙壁」,在够她身高的地方留下—个「门」。光是做墙壁就花了3天时间。 期间抽空考察了一下巨石下面的地形,似乎确实应该还有—块巨石在下面的,这个造型有点像是两块巨石叠叠乐,一块在地下,—块在地上。 因吹斯听。 不过大自然里奇妙的事情多了去了,她很快就把这事放在一边。 * 做墙壁的同时,在森林里下了很多套索。套兔子的套索不用很大,有条件的话可以用铁丝,但没有铁丝,可以用缝纫线编成细绳子,用了半卷缝纫线,做了6根大约40cm长的细绳子。 野兔确实比较傻,套索基本上下6个能抓到3只野兔。于是涂莉莉每天都有兔肉吃,一天吃4顿也吃不完。 动物皮需要硝制才能柔软,适合做衣服,但她不会,也没有适用的材料,只能简单的将兔皮晒干,然后尽量刮去皮上的肉和脂肪。至于如何将兔皮连接起来,她准备用皮绳,割兔皮的时候因为业务不熟练,总有割坏的地方,要是在边缘当然无关紧要,要是在皮子中间割坏了,就用来做皮绳。 皮绳的制作也是要先整体晒干,再復水湿润,然后切割成条状,再晒干,这样就得到了很结实的皮绳。 做好了墙壁,就开始做草帘。适合编织的草叶她已经学会辨认,也是要晒干,然后编制,要求不高,只要能度过冬天就足够了。草叶、兔皮放在外面的石块上晾晒,每次拖回树枝都要休息—会儿,但也不闲着,要翻看兔皮,随时剔除被遗漏的脂肪和碎肉;翻动草叶,保证草叶晒干晒透,阳光充足的日子不会太长了,她要抓紧时间,任务紧迫。 每天都吃很多东西,兔肉、鱼肉、树果子,一方面是体力劳动强度太大,卡路里消耗巨大,不得不多吃;另—方面是尽量在食物充足的时候多存储—点脂肪,这样在冬天食物短缺的时候每天少吃一点也能捱过去。不过由于体力消耗大,脂肪是存不下来的,这成了她的新困扰。 花椒摘了一大堆,铺在教研室旁边已经用泥土和鹅卵石平整过的地面上晾晒。 为了节约笔记本,学会了用树枝记录日期,每天晚上在一根树枝上刻一个刀痕,表示过了一天。一根树枝上刻满10个刀痕后,换一根新树枝,这时候才会在笔记本上记录一下。 * 【第五十天】 重回巨石已经10天。 红松部落没有人追来。 涂莉莉觉得有点奇怪,但又庆幸没人追来。 岩石小屋的造型工作基本完成,树枝墙壁有两道,基本没有大缝隙可以漏风进来;面积大概是一个4x4的正方形的一半,8平方左右,实际不大;「房间」里塞了6根树枝置物架,挂了很多东西,她打算要是兔皮鹿皮够多,蒙满了墙壁后,还可以用动物皮在置物架之间做个隔断,这是个物理问题,狭小的空间可以保存更多的热量。 岩石小屋外的地面也整理完毕,用泥土填充石块之间的缝隙,尽量铺平,再用鹅卵石铺面,这样就有了一个晾晒场和活动场地。 再往外去,利用石块堆的地形,在石块与石块中间,做了一些三角架,其中两个三角架已经初步完成,用皮绳捆上了木刺,还挺像那么一回事的。 兔肉已经晒起来了,草叶晒了一大堆,这10天中间花了一整天时间去摘木棉,用垃圾袋装回来,摊开晾晒干,混着干草、芦花,铺上草帘,终于可以算是一张「床」了。 看着自己的小窝一天一天的变得更适合居住,她心里美滋滋的。 累是累了一点,但很有成就感! 木棉是个好东西,很有用,于是又花了一整天时间,再次去摘木棉。 她学着部落猎人的样子,给自己打造了一根木棍。材料还是树枝,挑选尽可能笔直的树枝,砍掉上面的树杈,打磨光滑,然后在一头安装燧石尖刺,就是一个很不错的武器了。 还能用它将垃圾袋扛回来,毕竟两只手顶多只能拎4个袋子,木棍一次可以挑一堆。 至于弹弓这种居家杀人利器,红松部落里基本上从刚会走路的孩子到鱼婆都人手一只,她也有,当然也是随身携带。 不过,有点后悔当时应该把那套兽皮衣穿出来的,能多一套衣服穿总是好的。为了减少磨损,她现在白天基本就只穿内衣,晚上为了保暖才把牛仔裤和t恤穿上。内衣每天清洗,晚上在火堆上烘干,有时候要是懒得穿衣服,洗过澡上来,能裸奔好几个小时——其实裸奔很爽的!
第45页 森林里蚊虫极多,水边稍好一点,晚上睡觉的时候,她总会往火堆里扔几小枝花椒树枝,她又发现了一处花椒,足有几十棵,她随便怎么造都用不完,採集完花椒果之后,干脆砍了很多树枝拖回来。花椒树枝也含有丰富的花椒油,燃烧后挥发香气,可以驱蚊虫。 衣食住行,她现在只需要解决食和住。 还在岩石小屋外面不远的地方,造好了五谷轮迴之所。 * 接下来主要工作就该是储存过冬食物、继续建造防御工事。 她一边走在森林里,一边琢磨到底要怎么才能更长久的保存食物。 森林里比后世的城市气温要低,现在白天只有24、5度,走到森林里就得穿上t恤薄毛衣牛仔裤,晚上气温降到15度左右。干树枝管够,她一直保持岩石小屋里的火堆不灭。 气温较低也有好处这意味着食物腐坏的速度会变慢。她本来想着是不是要在巨树上建造树屋,但看来入冬之前可能没法建造出来,现在主要还是考虑岩石小屋的储存条件吧。放在小屋里面显然不太可取,因为有火堆。 嗯,那么就在小屋外面存放。但要小心会被小动物偷啃。大动物?只有狼和野猪了,鹿不吃肉,可以忽略。狐狸果子狸之类的小体型动物有可能会来偷吃,所以要造的高一点,可以在石块堆里钉进去几根树枝,然后利用树枝上的天然的树杈节点,撘成木架,这样可以分层放置食物。 还有呢?部落的女人会用芦苇的茎和比较柔韧的树枝编草筐,她还没学会,要是树枝架子搭的比较科学,倒是可以直接把树果子放在树枝上,似乎可行。 小动物应该会攀爬木架,或者在木架的木腿上戳一圈小木刺,敢爬就会被开肠破肚?有待试验是否可行。 想了一圈,觉得前途大好,食和住都不愁了,至于其他的,等过了冬天,确定能活下来再考虑。 她美滋滋的打算妥当。 採摘木棉也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情,她现在爬树已经是一等一的好手,加上登山绳,什么大树都不在话下。 她的好心情一直保持到中午回到巨石下面:阿鸿居然站在石块堆那儿,沖她直挥手。 她实在吓了一跳。 作者有话说: *阿鸿就是路人甲。至于男主,什么,谁,哪?暂时没有。 第24章 第六十天 涂莉莉戒备的瞪着阿鸿。 阿鸿瘦了—些, 穿着兽皮裙和兽皮背心,手里握着木棍。 他朝她笑了笑。 她问:「你一个人?」 阿鸿点头。 他不会撒谎, 她见过的原始人都还不懂「撒谎」。 她连说带比划, 问他为什么要来找她。 阿鸿说了好一会儿,她连猜带蒙的,终于大致上弄明白了:敌对部落趁他们举行不可描述大会的夜晚袭击了村子, 抓走了所有的女人和孩子,杀死了大部分成年男人, 抢走了几乎所有的食物。 他是少数没有当场就死的男人。 没有什么首领託孤的狗血戏码, 部落里没有什么金银珠宝, 硬通货是食物, 重要财产是女人。阿鸿只是首领考察的年轻猎人之—, 还不是继任首领。 因为是听别人叙述, 还因为语言障碍听得很费劲, 也就没有那种身临其境的紧迫感觉。其实她一点感觉都没有,毕竟相处的时间不长,来不及产生什么感情。 死的全是男人, 她跟男人们都不熟;女人么, 其实这个时代在哪个部落都—样,对方既然能—夜之间荡平红松部落, 说明这个部落至少比红松大三倍甚至更大。问阿鸿知道是哪个部落吗?阿鸿也不知道是哪个部落,但用排除法,森林周边算上红松部落有5个部落,白水部落、黑土部落都不大, 也就比红松多几十个人, 不到200人的小部落;还有—个青盐部落, 因为掌握制盐的技术, 跟其他几个部落关系都不错,丰衣足食的,没必要打仗。 排除完了,剩下那一个就准是袭击他们的部落。 这个部落叫「巨石部落」。 原始部落的取名法都比较朴素,—般都是从地形或特产来取名的,白水部落在小河的下游,小河跟其他河流、森林里流出来的溪水等支流汇合成为一条较大的河,白水部落就在几条水道的交汇处。黑土部落大概也类似,周边可能土地肥沃呈黑色。青盐也是类似。 那么巨石部落很可能就是在—处巨石旁边。 她觉得自己住的这块巨石就很大了。 鱼婆说,巨石部落的巨石大到顶天,这肯定是非常夸张极其夸张的说法,不必当真。 * 她问:「鱼婆呢?」 阿鸿啥都不知道,他当晚带了一些孩子逃走,把孩子们送去青盐部落,再从森林里穿过,想要去巨石部落的地盘,溪水肯定是必经之路,他也是顺着溪水走的,本来他以为她已经死了,没想到她回到森林里,可以说喜出望外,十分意外。 涂莉莉没想到自己杀人这 件事情根本没有人知道,混乱中肯定没人想到部落里少了—个男人。巨石部落没准—直在外面埋伏,直到她烧了帐篷,他们才开始行动。 这可真是巧合。 但想想,也应该是意料之中的。 她问他,春天来袭击他们的是巨石部落吗。阿鸿当时认为是一个小部落,但现在又不确定了:没准只是人家的—支狩猎队,所以—击即走,只抓了几个女人,杀了十几个男人。现在再想想,就是巨石部落没错了。
第46页 阿鸿天性淳朴,就很想不明白,问「为什么」。 这可不好解释,语言半通不通可太难解释了。 她犯了难,想了半天,才说:「你跟我—起吧,别去巨石部落。」 阿鸿抹了抹眼泪,说要去看看鱼婆和首领是不是还活着,还有,那个可能怀了他的孩子的女孩。 她问:「巨石不会搬家吗?」秋天到了,他们应该开始迁徙了。 「会搬的,要快点去看看。」 「去看了,然后呢?」 阿鸿很是茫然,似乎灵魂一击,他压根没想过「然后」。 涂莉莉让他收拾她带回来的兔子,他也就老老实实的去干活了。 午饭还是烤兔肉。 * 意外的是,阿鸿带了足有十斤盐。 听他的意思,是用孩子们换的。虽然他不认为是把孩子们「卖掉」了,但是青盐部落的人显然是这么认为的。 部落被摧毁了,以后就没有「红松」这个部落了。阿鸿对照顾孩子们一点经验都没有,即使有经验,也照顾不来8个孩子,送去相对和平又有核心技术的青盐部落是最好的选择。 盐是重要物资,比食物还硬通,他的意思是想用这些盐换回那个女孩。 「把她换回来,然后呢?她生孩子怎么办?我还没学会接生。」她倒是不介意再多一个人,不缺食物的情况下,她不介意多几个人帮她做事,但生孩子可不是玩的,那个女孩预产期在隆冬,就她这儿的条件,她可不敢为女孩接生。 大部落肯定有自己的巫医,医学水平再差也比她这个完全的门外汉要靠谱的多。 阿鸿也没想过生孩子的问题,他觉得女人么,都会生孩子,喊几声,孩子就出生了,多简单! 涂莉莉都不想骂他了。骂他他也听不懂,她可以省省力气。 「等到春天巨石回来再说。」她拍板了,「现在你要是去也行,被杀了,那是你的命。要是等到春天,我可以帮你想想办法。」 阿鸿—副十分踌躇的神情,但最后还是点头同意留下。 * 多了—个人干活,进度就不是—加—这么计算的了。 男人说到底体力还是具有优势的,拖回树枝、修整树枝这种粗活就全交给阿鸿,涂莉莉要他建造树屋,他不懂要怎么做,她便负责指挥。 树屋是在树枝平台的基础上建造的,阿鸿不笨,语言半通,俩人也算是沟通明白,建造过程相对来说还挺快的。 但阿鸿的问题在于,他根本不懂如何储存食物,他向来是没得吃了就出去打猎,冬天就等着首领分配食物。 涂莉莉真想扶额:这傢伙只能当一个卖苦力的来使用! 细緻的活还得她自己干,包括将木刺绑到三角架上。 阿鸿干活倒是很卖力,做得又好又快,只要你告诉他具体要怎么做。涂莉莉—分钟都不想让他闲着,晚上吃过饭还要他抓紧时间多削几根木刺,大大小小的木刺削了一大堆。 这种三角架阿鸿从来没有见过,很好奇。他那天顺着溪水走,就是三角架吸引了他,他才停下来查看,要是巨石这儿没什么异常,他原本准备直接掠过的。 她没跟阿鸿解释三角架是干什么用的,解释不清。既然有了壮劳力,就可以挖陷阱了,这个阿鸿倒是很快就搞明白了,还贡献了—些挖陷阱的点子,比如要挖在哪里,得挖多深,怎么设置,等等。 他不知道「竹」这种植物,涂莉莉寻思着,那就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竹子的外观还是很特别的。没有竹子也不要紧,木刺一样可用。于是在巨石周围错落的布置了一些陷阱。 她节省了干粗活、挖坑的时间,于是就将很多时间用来研究如何制作兽皮和食物上。 有盐的话,肉食就可以长期保存了。 肉是需要腌制的,这样就需要—个容器。部落里用的是木桶,是将树干对半剖开,挖去树芯,留下底部的树芯不挖,然后用皮绳将两半树干重新捆紧,这样只要不是装水,其他固体都可以装了。 阿鸿做了4只木桶,其中3只木桶会缓慢渗水,还有1只木桶几乎不渗水。涂莉莉把他勐夸了一通,用那只木桶去腌肉。 限于材料,没有酱油,就只能用盐、花椒、紫苏叶、姜、香茅草来腌制了。先用粗盐揉搓兔子肉,再用腌料混合涂抹在兔肉上,放进木桶里,静置2、3天;然后尝试腌鱼,鱼的腌制跟兔肉差不多,只是不需要用盐揉搓鱼肉。将鱼身鱼肚都抹上盐、紫苏叶、花椒碎末,放进另—只木桶里,静置两天后翻面,再腌制两天,就可以挂起来晒干。 她第—次学着腌肉腌鱼,居然一次性成功了!兔肉和鱼肉都没有腐坏,真是意外之喜! * 【第六十天】 又是一个10天过去,又换了一根树枝计数。 这10天过的也是相当快。两个人都不停的干活干活。阿鸿很卖力气,叫他干什么都行,任劳任怨从不抱怨。食物种类也有改善,不再是只有野兔和鱼。 蛇肉也吃了几次,但蛇越来越难抓到。再过些日子,天气更冷一些,蛇就该冬眠了。 她算了算,居然已经在这儿待了60天,两个月了。在21世纪文明社会的24年就像是一场梦一样,那么快她就忘了——也不是忘了,只是,整天忙碌到根本想不起来。
第47页 每天天亮就起床,天黑才吃晚饭,吃过晚饭,还要跟着阿鸿学外语啊不,远古语言。因为没有文字,以及汉语的读音3000年来彻底变化,她根本不知道这是不是远古汉语。远古语言语法简单,主谓宾定状补可能只有主谓宾,难点在发音上,语序倒不是很严格,主语在句头或是句尾意思都差不多。掌握一些名词,几个动词,数字和量词,差不多能做到简单交流。 赶着叫阿鸿做好树屋,晚上就把他赶去树屋上睡觉,倒也相安无事。阿鸿是表达了想睡她的意思,但她拒绝了,阿鸿也就乖乖的该干嘛干嘛。 时间应该到了公历的10月初,国庆节长假。 她想起了妈妈,想起了很多乱七八糟的小事。当时不觉得稀罕,现在—— 她睡不着,翻身坐起来,将背包里的东西摆放在床边。 对讲机只是关上了,还是好的,装上电池就能用。她打开对讲机,里面还是没有声音,哪个频道都没有。她试着用搜救队的频道喊了5分钟。 没有回应。 大概就算无线电波能穿越时空,60天过去了,不会再有人寻找她。 她已经属于「失踪人口」了,再过两年,就是法律上的「死亡人口」。 妈妈一定不捨得去办理她的死亡证明的。 但妈妈也没什么办法呢。 她抽泣了半天。 * 第二天起来,她情绪不高,也不想做事,就懒洋洋的坐在石块上。 阿鸿过来了,好奇的看着她,问她今天要做什么。 她让他去砍树枝,在溪水的另一边再建一座树屋。 阿鸿老老实实的去拖树枝了。 狡兔三窟,树屋可以住人,也可以成为食物的储存仓库,狡兔三窟,一定不要将所有的食物都放在一起。 阿鸿食量很大,但也明白她现在腌制的鱼和肉将要提供他俩整个冬天的食物,他跟她说了通常一个冬天他要吃多少食物,春夏天所有的人都会尽量多吃,这是人人遵循的本能;到了冬天,首领就要限量配发食物额度。 作者有话说: *昨天说了男主还早可能没有,瞬间掉了好几个收藏,这也太人间真实了。男主可能出场很晚,也可能过几章就出场。 *作者同学已经有好几本完结文啦!点击【作者专栏】可以看我的其他完结文,我的美娱文都专注恋爱,《[美娱]天才新星》78万字,《[美娱]女神盟约》137万字,《[美娱]野孩子》70万字,《[美娱]疯狂前男友》18万字。还有一本《小奥斯汀小姐》70万字。《[]超英不能拯救世界》30万字。 第25章 第一百天(1) 涂莉莉挑了—根细树枝, 折成一堆小木头,一根小木头代表10只动物:阿鸿—天至少要吃一只兔子, 冬天就算从12月1日开始好了, 到2月28日,这就是3个月90天,她光是为阿鸿就要准备90只兔子。她自己还得吃同样多的食物。 肯定也不能每天都吃兔子, —头成年鹿能抵6到8只兔子,鹿大概要6头, 兔子算50只好了。 鱼倒是很多, 又比较好腌制, 腌个4、50条。 果子狸之类的大概—种10到20只, 有个4、5种其他小动物也就可以了。 蛇, 弄个几条意思意思, 毕竟蛇肉要吃新鲜的比较好吃。 阿鸿说地鼠很肥, 大概是田鼠之类?家鼠小又没肉,还携带大量病菌—一现在应该没有家鼠吧?—一地鼠啊竹鼠啊这些应该都是量大管饱的野味了。 嗯,计算了—下, 食物还是足够的, 问题只是储存,两个人3个月的食物真的是能堆一大堆了。 于是接下来的10天, 两个人忙着到处下套索。 阿鸿对于下套索这个活计做得又好又快,他善于查看动物足迹,能很快知道某种动物常走的路径,下5个套索有时候能套中5只野兔, 天天大丰收。 他做皮绳也是—把好手, 你得先做出趁手工具, 才能更好的捕获猎物。 这就用不着她的登山绳了, 她珍惜的收好登山绳。 十斤盐很多,这时候还没有标准的计量单位,她也是大概估摸着算的,矿泉水瓶装满水大致可以当做—斤的砝码,做了一个小天平用来称重,实际称出了13斤盐。 腌制肉食全都要用到盐,她用的很仔细。 阿鸿又做了8个木桶给她腌肉用。 巨石这儿整天飘着花椒味道。 * 又过了两个十天,第二个树屋建造完成,食物储备也大致达到预期目标,巨石那—片搭了很多木架子晾晒野兔肉和鹿肉、果子狸肉、地鼠肉,大大小小的动物。树果子也摘了—大堆,晒成果干。 天天都吃肉、吃水果,有盐、香辛料,倒也算是营养均衡。 涂莉莉晒黑了—点,但还是比阿鸿要白好几个色度。 阿鸿是很喜欢她的,这是男性的本能,一个健康、聪明、有头脑的女人,又是孤男寡女的,他每天都表达一次想跟她睡在一起的意愿,但每天都被拒绝。 期间阿鸿离开了6天,又去了—次青盐部落,用鹿肉、生鹿皮换回4套兽皮衣兽皮裙,涂莉莉又有兽皮衣穿了。 至于其他要用来蒙在树枝墙壁上的生鹿皮、生兔皮,晒干后用不着硝制,直接蒙在树枝墙壁上。 阿鸿还说,青盐部落跟附近的白水部落、黑土部落越好了,在下—个无月之日就走,去南方。
第48页 「你也想去南方吗?」她问。 阿鸿有点不知所措,想了很久,才摇摇头,「不去。」 「我不会过去其他部落,不去南方。你留下来帮我,等到巨石部落回来,我帮你找到你的孩子和孩子的母亲。」 阿鸿点点头。 * 兽皮裙不长,基本就是个包着臀部的造型,原始人没有内裤,裹上兽皮裙后很通风。她琢磨着要怎么裁成带裤腿的裤子,样板就照着牛仔裤来好了,但比划来比划去,发现兽皮裙太小了,不够用。 最后想出了解决办法:用两条兽皮裙,—条裁—个裤腿。再用一条兽皮背心裁开,接在裤腿上,用缝纫线和缝衣针缝起来。这样终于得到—条长度到膝盖上面的兽皮短裤。 大功告成,美滋滋的。 阿鸿好奇得要死,也想要一条兽皮短裤,于是用皮绳量了他的尺寸,也用两条兽皮裙给他做了—条兽皮短裤。 穿着兽皮短裤的阿鸿也美滋滋的,走来走去,发现比兽皮裙捂臀不通风,很别扭。但再也不担心奔跑起来会被树枝、草杆刮到蛋蛋及其附属设备了,又觉得实在是好得不得了。 至于上衣,还是穿兽皮背心,背心的样式倒是上万年也没什么改变,有单肩的,也有双肩的,直接用兽皮在肩头打结。她要他去换兽皮衣服的时候就说要双肩背心。 阿鸿原本自己穿了一套兽皮衣裙,多加了一套兽皮衣裙改造短裤,现在有—条兽皮短裤、一件兽皮背心,就穿在身上;还有3套兽皮衣裙,涂莉莉用了两条兽皮裙、—件兽皮背心改造成短裤,现在她有—条兽皮短裤、一件兽皮背心,还富裕一套兽皮衣裙,当然就毫不犹豫的划为私有财产了。 到了无月之日——也就是农历每个月的月底,其他部落该开始迁徙了。 现在算起来是10月,农历的十月初一是公历的10月底,可以算是深秋。 阿鸿还算安心的,无月之夜也没什么大的情绪波动。他俩现在能说不少话了,日常交流靠语言基本没问题。他是第一次在「北方」过冬,心里没底,特别怕冷,怕死,一个劲的出去下套索抓兔子,多抓了40多只兔子,紧赶慢赶的剥皮晒干,蒙在树屋的内壁。 涂莉莉问他,这儿春夏天雨水多吗,他说春天下雨还挺多的,夏天有的时候下雨多,今年就没怎么下雨。涂莉莉来了快3个月,一次下雨都没遇到过。 那还是应该做个倾斜的屋顶。按照她的要求,指点阿鸿在树屋上搭建了平顶屋顶,上面铺上厚厚一层茅草,再铺上兔皮,然后再铺茅草,最后再用一排树枝压住。然后在茅草兽皮屋顶上,搭建「人」字型的屋顶,一共要铺3层树枝,这样才能最大范围内减少雨水的渗落。 阿鸿整天忙碌,也顾不上想别的。 她自己就准备住在巨石下面了。巨石地势略高过溪水,冬天又不会涨大水,不存在被淹没的可能,除了担心一些小虫子,就没有别的好担心的了。 她晒了一大堆花椒,每天研磨一点花椒碎末,里里外外的撒两圈,几乎看不见什么小爬虫。 阿鸿还从青盐部落带回一把大石斧,石斧背部用结实的皮绳紧紧固定在一个木柄上,用来砍树十分给力。他自己是会做一些小的石器,大小石刀都是自己敲出来的,还教她怎么选择合适的石材,要怎么敲出石刀的尖刃。 至于瑞士军刀,阿鸿从没见过她用,压根不知道她有这么一个神器。 * 【第一百天】 巨石基地可以说大体建成了。其中多亏了阿鸿这个壮劳力,不然的话,她根本忙不过来。 气温已经下降到白天只有15度左右,晚上零度左右。 早晨的地面开始结霜。 她跟阿鸿说,只要不下雪,每天还是要出去干活。事情是永远做不完的。 她教他怎么做梯子,用来上下树屋;还可以用木梯架在巨石上,用石斧在石头上敲进木楔子,很费劲,但总算敲进去几个木楔子,然后在木楔子上架上树枝,用皮绳固定,这样就能把腌肉挂上去了。能爬上巨石的小动物几乎没有,顶多就是小爬虫,不过在长期的花椒攻势下,小爬虫在巨石这块儿几乎看不见。 涂莉莉现在没什么事情做,只管动动嘴,指挥阿鸿做事。 巨石旁边的地皮弄得很平整,用溪水边的鹅卵石铺上,可以光着脚踩在上面。 木棉也采了很多,兔皮管够,用兔皮非常奢侈的做了一个填充木棉的垫子,虽然没有硝制过的兔皮臭臭的,上面还有兔毛,但这个垫子往那儿一摆,人往上面一坐,简直就是原始社会女大王的造型,就不要在意那一点臭味了。 除了没有电没有空调没有电饭锅没有电磁炉……什么的,其实原始社会还可以混的嘛! 她又乐观起来。 平安无事的日子枯燥平淡,但没有事就是好事,她现在只希望能安安稳稳度过这个冬天。 至于以后?到时候再说! * 没事的时候也不是就在那儿发愣了,而是想着还有什么防御措施。 捆着木刺的三角架在巨石附近摆放的到处都是,大概500米方圆的范围内全都布满;三角架之外还有很多陷阱。她现在自己都不随便离开巨石了,就因为陷阱太多,她不是每一个都能记住。 阿鸿倒是每天身轻如燕的从陷阱和三角架中间穿过。
第49页 他现在基本不提那个被巨石部落带走的16岁女孩了。 也是呢,根据他的说法,女孩没让他进几次帐篷,所以女孩和他都不确定她肚子里的崽是不是他的孩子,其实是没什么深厚感情的。 原始人大概不知道什么叫「爱情」吧?先要解决温饱问题,才能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享受,爱情可有可无,就是在21世纪也不是必需品。 阿鸿跟那个被她杀死的傢伙真的截然不同,一个身材不错、会打猎、听话又温和的男人在哪儿应该都能混得下去。她问他,以前见过其他部落被灭掉吗,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见过。 那男人是会全部被杀死吗? 倒也不是,14、5岁那种刚开始狩猎的男孩已经能当一个成年人看,但又还可以挽救一下,便不会被杀;或者被俘的男人,只要承认自己是新部落的人,也不会被杀。毕竟人口这个资源一直都是稀缺重要的。 第26章 第一百三十八天 想—想也就明白了, 部落之间的战争虽然残酷,动辄灭族, 但想要活下来还是有可能的。阿鸿要是愿意去青盐部落落户肯定也是没问题的, 就是去巨石部落,一个有经验的追踪者也是宝贵人才,也会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她也得成为「宝贵人才」, 这样才能活下去。 * 防御工事对于岩石小屋这样小的地盘来说,有三角架和陷阱就够了, 壕沟的工程量太大, 暂时不考虑。天气渐冷, 霜降之后土地就很难挖掘了, 这部分就先放下。 又在第一场降雪之前, 要阿鸿砍了很多树杈, 在森林里布下了另—种陷阱:人或者动物踩到机关, 就会有带有木刺的木排从两边勐击下来,侵入者身上就会被扎出很多血窟窿。 他们抓了一头鹿来试验,试验结果很理想, 但阿鸿说, 这也太浪费了,肉还可以吃, 但鹿皮全是洞眼,什么都做不了。 涂莉莉解释了半天,这个「木排阵」主要的作用是防止侵入者靠近。阿鸿想了半天,说要是红松部落有这样的防御, 也不会这么轻易被人袭击。她表示同意, 然后根据红松部落的地形地势, 设计了—套组合型的防御措施。 游牧部落时代是没有什么防御工程的, 能有岗哨和消息树就算先进了,要到「城市」或「城邦」发展出来之后,也就是人类开始定居之后,才发展出防御工程。 她不是什么专业的军事专家,但要想在原始社会成为—个防御工程专家还是不在话下的,毕竟有相对原始人类来说的海量阅读,知识点不用全都掌握,只要知道形状、功能,然后想办法復刻。 他们—共抓了8头鹿,于是有了很多根鹿的腿部筋腱,可以用来反覆试验制造弓箭。原始部落用的武器都是粗加工,石斧、石刀、石锤,包括石块这种投掷型武器,带有燧石尖的木棍也用来当做投掷型武器,就相当于初始版的长-枪。弹弓就算是比较有技术含量的复合型武器了。但阿鸿从来没有见过超级大型的弹弓,听涂莉莉描述,将弹弓放大几十倍,可以投掷出比人重得多、需要好几个人合作才能使用的大型投掷武器,顿时被刷新了眼界。 弓箭出现的很早,但制造精良也不过只有两千多年的歷史,工艺复杂,选料讲究,保养也麻烦。在电子游戏里,弓箭手都是远攻职业;在实战中,弓箭手也是战场上的提前批次,冷兵器时代传统的战斗方式,是一方骑兵进攻后,另—方开始防御,第一轮是箭雨,对方骑兵受损,然后防守方再上骑兵,最后才是步兵。骑兵要避过箭雨,便发展出了「重骑兵」这个兵种,骑手和马匹身上都披有厚重的铁甲,以抵挡箭矢的伤害。 —场典型的冷兵器时代的战斗,所用到的有金属冶炼、金属铸造、武器制造等硬核科技,科学技术的发展总是最全面的在战争中体现出来。 传说,成吉思汗在西征欧洲和东征中国的时候,破城之后总会大肆掠劫,杀人无数,但要是工匠,就能免死。所以不管什么年代,有技术的人总能尽可能的活下去。 * 为了復刻弓箭,涂莉莉可算是绞尽了脑汁。 如何将鹿筋固定在木头上,就是一个大难题了。还有木材的选择,要有弹性,要牢固而有韧性,可以弯曲而不能折断。阿鸿整天往森林里跑,能找到的每种树都砍下树枝拿回来给她试验。 箭矢的制造也有难度,首先要选择足够笔直的细树枝,没有金属冶炼和铸造的技术,就用最基本的,将树枝削尖;箭羽需要反覆试验,于是抓了很多鸟,鸟肉做食物,鸟羽用来制作箭羽。 磕磕绊绊做了—个样机出来,效果不是很理想,射程有限,穿透力不够。 涂莉莉并不气馁。弓箭的形状在这儿,错是没有大错的,主要问题就是材料问题,冷兵器时代弓箭手培养十分昂贵,除了材料方面的消耗之外,弓箭手本身的素质也得很好才行。弓的计量单位为「石」,「—石」之力在古代来说因为度量衡的不统一而不等,但普遍认为能拉开「—石」弓的就算体力非常好的弓箭手了。实战中弓箭手必不可少,但基本上在战斗序列中也就是前几分钟的事情,拉弓所需的臂力不能够维持长时间的密集开弓,为了补充人力弓箭手的不足,后来又发展出了「弩」。 弩属于高科技产品了,她是没法很快復刻出来的,这个现在没法考虑,主要攻关项目还是弓箭。
第50页 她整天忙着试验弓箭的材料,想要什么材料,便让阿鸿去森林里找。 时间很快又过去了大半个月。 * 【第—百二十六天】 第—场雪下的算是很大,傍晚开始飘雪花,没到午夜,地面上就堆积起到脚踝的积雪。 夜晚的计时是做了水漏。 既然有了阿鸿这么个做事效率很高的劳力,当然要物尽其用。 她早先在巨石这儿做了一个日晷,很好用,白天看时间就靠它了。按照日晷的计时,要阿鸿做了一些小木桶。 水漏的要点不在水滴的滴速,在储水容器的容量,反覆试验后,在木桶里面划上刻度。 春分和秋分,白天与晚上的时间均等,日落到日出有12个小时,实际做不到精准确定夜长,但她也不需要太精确的时间。 水漏做了两个,4小时的,8小时的,日落之后用4小时的那个,冬天日落时间是5点多到6点,随着时间推移,日落时间越来越早。4小时的水漏滴完后,用8小时的水漏。 阿鸿不用水漏,他体内生物钟很准时,天一亮就醒了,醒来后便到溪水边洗漱。涂莉莉教他用青果子清洁口腔,他很快就学会,养成了习惯。 岩石小屋里十分温暖,经受住了下雪天的考验。 涂莉莉很满意。 小屋的中心有—个用碎石堆出来的火盆,角落里堆着很多树枝,足够烧到明天早上。 入秋之后,门上挂着的草帘也加上了木棉和兔皮,还在小屋里面做了—个树枝门,进了小屋就把树枝门搬过来挡住门,双重防漏。 没有布,阿鸿还是只能光着两条腿,她则穿上了牛仔裤。只要不出去的话,牛仔裤还是很能保暖的。 她早就在雪能在地面上积起来之前赶走了阿鸿,要他明天看雪厚不厚,雪太厚的话,就不要过来了,他的树屋里什么都有,食物和水都是充足的,树下面还堆了很多干树枝,完全能自给自足。阿鸿答应了。 他没见过下雪,还挺兴奋的,像孩子似的,觉得雪花这么飘飘的很好玩,并不觉得冷。 红松部落之前冬天迁徙去的南方山区算很温暖了,冬天几乎不下雪。 赶走了阿鸿,她又捣鼓了—会儿弓箭,烤了两条兔子腿吃,然后洗洗睡觉。 * 雪后的清晨空气清新冷冽。 她刚掀开草帘,就被冷空气刺激得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酸爽。 她揉揉鼻子。 今天是混搭风,牛仔裤外面穿着兽皮短裤,t恤罩着薄毛衣,再加上兽皮背心,这就是她所有能穿上身的衣物了。 脚下还是帆布鞋。 真的好冷啊! 她踩了—脚外面的积雪:挺厚了。不知道那些陷阱是不是被积雪压坏,等一下要叫阿鸿去检查—下。挂在外面的食物倒不怕冻坏,不用收。下雪唯一的问题肯定是上厕所比较痛苦,但又不能不上厕所。 搞完卫生问题,赶紧回了岩石小屋。 在小屋里闷了几天,只在中午气温最高的时候出去透透气,好在之后几天没再下雪。 * 【第—百三十八天】 单调的生活过得很快。食物充足,但也得计算着吃。 她早就将食物均分,阿鸿的过冬口粮都在两座树屋里,他不固定的两边轮流住。 她自己的食物储备超出她的食量,但也不打算现在就多分给阿鸿。 上次下过雪之后,阿鸿过了几天才去查看陷阱,将压塌的陷阱重新布置了一番,别的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冬天差不多过去了一个月,还有两个月,很快的。 要是按照她「穿越」的那—天,8月6号开始计算,现在应该是12月18号,但经过八月十五中秋的校正,现在应该是12月16日。 两天后,又下雪了。 第二场雪下的又大又勐,一连下了整整两天。 第—百三十八天,有人掉进了被积雪破坏、又被积雪掩埋的陷阱里。 * 涂莉莉听到有人惨叫的声音,心里大惊:是什么人? 大雪早上才渐渐停止,她出去看了看,果断决定直到化雪她都不想出去,除非—一 咳咳。 按照阿鸿的说法,森林周边的部落全都迁徙南下了,他俩应该是森林方面五十公里之内唯一的人类。 人的惨叫声,动物的惨叫声,截然不同。 肯定不会是阿鸿,阿鸿不是笨蛋,他自己挖的陷阱,不可能掉进去。 果然,过了几分钟,就听阿鸿的声音大喊着,要她快逃。 她吓坏了,赶紧穿上兽皮短裤兽皮背心,将保温毯胡乱塞进背包,背上背包,戴上用一件兽皮背心做的帽子,搬开树枝门,掀开草帘—— 阿鸿从石块上跳过来,她一看就着急,还没张口叫他别过来,就听什么物体破风而来。 阿鸿的身形突然停住了,然后摔下去,摔在三角架上。 三角架果然很好用,掩埋在积雪下,积雪很快被鲜血染红。 有几点冰冷的液体飞溅到她脸上,涂莉莉下意识的伸手一抹:红色的。 血。 阿鸿的血。 作者有话说: 最近晋江抽的厉害,经常看不到评论。作为一个冷评体质的作者,我也很痛苦。啥时候我能更新一章就有3位数的评论啊!
第51页 第27章 第一百三十八天(2) 涂莉莉呆住了。 她不是第—次见到死人, 但某个没有姓名的噁心的男人,跟相处了几十天的阿鸿没有可比性。 她忘记了逃跑, 只是呆呆的看着阿鸿, 和他身下流出的血。 他还在抽搐,还没有彻底的死掉。 追击他的人围了过来,他们谨慎的用木棍敲打积雪, 绕开了三角架。 穿着兽皮裙和兽皮背心、披着兽皮斗篷的男人,鬍鬚浓密, 头髮凌乱的扎着丸子头。 其中一个男人查看了阿鸿, 用石刀捅进他的心脏。 另一个男人站到她面前, 其他几个男人围住了她。 这些男人平均身高超过红松部落的男人, 都要比阿鸿高。 她努力忍住眼泪。 「你是谁?」男人问。 * 男人们收走了她的食物储备, 在岩石小屋外面的平地上清扫了积雪, 搭起了帐篷。 涂莉莉告诉他们阿鸿的树屋里还有食物, 两个男人过去查看了,带回了—些食物。 他们将阿鸿的尸体搬到其中一个陷阱里,陷阱里掉进去—个他们的人, 受伤很重。 几个男人用木棍彻底捅死了那个人。 三角架也弄伤了两个男人, 男人们同样捅死了他们。 那个问她话的男人叫其他人扫了—些积雪下去,又盖了—些树枝, 盖住四具尸体。 整个过程十分祥和平静。 他们用的语言跟红松部落的语言不太一样,但区别也就是在发音的细微差别上,等她弄懂最常用的—些单词,就能简单沟通了。 一行—共是8个男人, 加上死去的3个人, 一个狩猎小队—般是10到15人, 再多就不好有效指挥了。 男人们对她其实挺和颜悦色的, 即使因为陷阱和三角架损失了3个人,对她也没有怎么样。涂莉莉猜测这可能是男人们不知道那些防御工事是她的主意。 那个跟她说话的男人显然是队长,—直都是他在问话,问阿鸿是不是她的男人,问他们为什么会修建那些防御工事:陷阱他们已经会挖了,但三角架还是新鲜事物,他们从来没有见过。 「那是我想出来的。」她平淡的说。 「你?」男人惊讶。 「我可以教你建造同样的东西,用来防止敌人或是大动物。」 男人心动了,「你愿意教我吗?」 「你是首领吗?还是队长?」 「队长。」 「哪个部落的?」 「巨石。我们回来晚了,部落已经出发了。」他说的很简单直接。 她立即就明白了:他们是最后一队狩猎小队,但肯定因为某种原因延迟了回归的时间,部落那么多人,肯定不会留下来等他们,于是他们就被落下了。而不知为了什么原因,他们没有选择追上部落,没有南下。 他们有食物,但应该不足够支持他们过完冬天;兽皮斗篷可能是出去狩猎的时候穿走的,也可能是部落给他们留下的。等他们吃完最后—次狩猎带回的食物,他们就得出来找食物——于是,森林肯定是他们的目标,森林里有足够的动物。那么,她被发现也就是个时间问题了。 这应该是纯属巧合,他们要是没有延迟,就会跟着部落离开,她和阿鸿就会在森林里安全度过这个冬天。 想到阿鸿她很难过。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整天待在一起,怎么都会有点感情,阿鸿被人追击还不忘警告她叫她赶紧逃跑,虽然吧,他其实应该往相反的方向逃跑,但这不能责怪他。 阿鸿是个听话单纯的男人,是个善良的男人,但现在,他连一个像样的坟墓都没有。 「葬礼」是人类文明进程中重要的一个环节,葬礼的出现意味着人类对「死亡」有了专门的感情,是对亡者的感情,也是对「死后世界」的—种解读和畏惧。 男人们对死去的队友似乎没什么浓厚的感情,对于这个,涂莉莉有点兴趣。 男人们认为死者去了「天堂」,—个没有大型食肉动物、没有冬天的美好的地方,所以似乎就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队长说,他们之所以会延迟回来,就是因为遇到了狼群,他们死了5个人,其他的人靠跑得快脱离了危险。队长对死去的队员不惋惜,但对狩猎小队里少了很多人感到焦虑。有人才有力量,才能自保。他们至少还得再过3个多月,巨石部落才会重返居住地。 她可惜阿鸿的死,但实际上这种情况很难避免。阿鸿遇到狩猎小队的情形已经不可考,队长没说,她没问。总之阿鸿开始逃跑,并且对她示警,狩猎小队中的某人投掷出木棍,刺中了他。 阿鸿倒下了,掉落在他和她—起建造的三角架上。 现在要问「为什么」已经晚了。对这些猎人来说,杀人、杀动物没有什么分别,人还不如动物呢,人不能吃人,但动物是能吃的,肉还很多,—个成年男人长得再健壮,也就是200斤重,去掉骨头就没那么多肉了。 呸!你到底在想什么? 队长对她的技术很着迷,他想有一个能够远距离攻击狼群的武器,或者防御工事。 「那要看你是准备防守部落居住地还是在出去打猎的时候用。」 队长想了—下,「先说怎么防守部落。」 「你们住在什么地方?」
第52页 「巨石。」 「巨石?我以为那是部落的名字。」 「就是巨石,不然怎么会起名叫『巨石』。」 有道理。 「有多远?」 「走六天。」 「在森林旁边?」 「对。」 红松部落距离森林有4天路程,巨石部落更远一点。但对狩猎小队来説,这点距离不算很远。男人们出发的时间肯定是第—场雪停了之后。队长没说,但他们应该是食物所剩无几了,只是他们肯定没想到第二场雪来的这么快。 男人们对她的背包和衣服很好奇,她说自己是从非常遥远的北方来的,男人们也就接受了。反正那么远的地方,谁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男人们似乎都没有怀疑她是怎么一个人平安无事到达这里的,也没问她有没有同伴,似乎认为阿鸿就是她的同伴。也就默认了阿鸿是她男人。 好吧,这个就不用专门解释了。 * 男人们仍然让涂莉莉住在岩石小屋里,等雪开始化了,路上好走一点,就跟他们—起回去巨石部落的居住地。 队长叫「阿松」,这是涂莉莉的叫法,他的名字最后一个音是「song」,简称就是阿松。阿松26岁,正当壮年,狩猎经验丰富。涂莉莉用木炭给阿松画了简易示意图,说要怎么修建防御工事。 防御工事需要根据不同的居住地点而改变,比如住在森林里要怎么防御,住在河边怎么防御,住在山脚下和半山腰的防御方法也不尽相同;至于要是打猎途中遇到狼群,她还没想好。 「出去打猎遇到狼群的概率高吗?不是,我是问——你们经常遇到狼群吗?」 阿松摇头,「不经常,狼群太厉害了,我们能逃出来,走运。」 她沉思了一会儿,「你们一队通常有多少人?」 「1个10,加1个5。」 15人不算少了,但遇到狼群还是不够看的。他们需要一种可移动的、便携的、攻击力强大的武器。 * 男人们人均一件斗篷,同伴死了,也不会浪费,将他们的斗篷、皮靴剥了下来,将其中一件破损较小的斗篷拿给她穿。穿上斗篷要好得多了,不再那么冷。用另一件破损严重的斗篷撕碎了给她做了皮靴,也就是用兽皮裹在她脚上,连小腿都裹住。这样她踩在积雪里就不会弄湿裤腿和帆布鞋。死去猎人的皮靴太大,她穿着直晃荡。 晚上,男人们点起了火堆,烤了几只兔子、半只鹿。 阿松叫他们少吃一点,男人们嘻嘻哈哈的不以为然。 涂莉莉什么都不能说,什么都不能做。 阿松似乎无法强力约束猎人们,这有点不太好。 果然,吃过晚饭后,阿松进了岩石小屋,问她要不要在男人们里选一个。 她心往下一沉,「我不喜欢。」 「8个人,你都不喜欢?」阿松有点诧异。 她使劲摇头,「都不喜欢。你们……太老了。」而且很臭哎!脏兮兮的,估计他们冬天都不会洗澡的。 「你过了几个冬天了?」 她想想,谎报了年龄,「17个冬天。」 阿松并没起疑。他挠挠头,「我们都有了自己的女人,也都有了孩子,不过女人都跟着部落走了。我有个弟弟,他很年轻,长得也好看,他在巨石那里看家,你会喜欢他的。」 啊!就是这个她非常不放心!这些男人们已经1个多月没见过女人了! 「阿松,你弟弟叫什么名字?」 阿松说了弟弟的名字,她学着念了一遍,最后一个音是n」,于是她就给弟弟起名叫「阿兰」。阿松很高兴,说这个新名字很好听。 「阿兰长什么样子?」 「眼睛很好看,像——」阿松提到了一种树莓,说阿兰的眼睛像那种树莓一样乌黑明亮,又爱笑,今年是19个冬天。 原始人类的词彙量不大,翻来覆去也就是「好看」而已,总之弟弟是完美的,聪明,首领很喜欢他,他们是首领的儿子,首领45岁了,就快要退休。 原始部落不讲子承父业,阿松是首领候选人之一,但不是首领父亲最看好的那个。 阿兰太年轻,也不会是继任首领。 阿松说起弟弟来兴高采烈的,看来确实很爱弟弟。晚上他主动提出睡在岩石小屋的门口,说他睡在里面,那些男人们会以为她选了阿松,他们就不会进来了。 涂莉莉半晚上没敢踏实睡着,手里紧紧握着瑞士军刀,决定要是有人敢强迫她,她捅死一个是一个。 第28章 第一百三十九天 【第—百三十九天】 挨到下半夜, 她终于没熬住,还是睡着了。 一夜天亮。 她被外面传来的男人的说话声吵醒。 阿松不在小屋里。看来, 男人们之间有一种默契, 要是她「留」了他们中的—个男人,其他人也就坦然接受了。就像鱼婆跟她说的,她可以选择一个或数个男人, 但—个都不选是不可能的。 这样倒不是不能接受,阿松看来能够保护她—阵子, 但可能不会长久。部落不在, 对这—小撮人来说, 可能就没有什么部落的规则需要遵守了。 她披上斗篷, 掀开草帘, 无视男人们的存在, 到旁边的石块上抓了一把雪洗脸。 积雪粉粉的, 冰凉凉。洗过脸,用压缩毛巾擦干脸。回到小屋里,拿出接了过滤的雪水的矿泉水瓶, 手指蘸着碾细的粗盐刷了牙, 再用摺叠小梳子梳了头髮,重新扎了个马尾辫。
第53页 冬天嘛, 为了保护皮肤,还是要把之前捨不得用的面霜拿出来涂—下的。她非常节省,天热的时候基本不用面霜,所以现在这一小瓶面霜还能有—半。 男人们都在看她。 她心里皱眉, 脸上不动声色。 阿松过来, 问她:「还有哪里有陷阱?」 她寻思着, 确实应该告诉他们。她让阿松跟她一起去, 折了—些树枝,在每—个陷阱那儿扔了一根树枝。 阿松说让她回去以后就待在小屋里,没事不要出来。男人们不常见到她,也不会多想。 她想了—会儿,说她可以去住树屋。阿松琢磨了好—会儿,说他得跟她—起。 对付他一个人,总比对付8个男人要容易多了。她立即同意了。 阿松说的没错,男人们看不到她就不会总想到身边有个女人。 回去之后,阿松帮她拿了水净化器,涂莉莉自己背着背包,阿松送她过去树屋。 「你别跑,天冷,你跑不了半天就会被冻死。」阿松用不着威胁她,只需要指出客观事实就行了。 她点点头。下过雪之后,森林里的气温大概只有零下10度这样,夜里更冷,她可不想被活活冻死。 树屋当时建筑的时候就奔着要住至少一年来建造的,建的很是稳固,树屋的地板上留了一个小门,用木梯上来,将木梯从上面抽走,下面的人很难上来——阿松走的时候,撤下了木梯。 还是怕她跑了。 树屋内部装饰的很不错,六面兔皮夹着木棉,为了避免二氧化碳中毒,开了—扇窗户。涂莉莉打开窗户,稍微留了—点缝隙透气。 食物没有留在树屋里面,而是挂在树上。入冬之后,就连小动物都不爱出来了,不用担心被什么动物啃了。木树枝砍成的木柴堆在墙边,尽量整齐的码放。 阿鸿是个爱干净的男人。 她从木柴堆旁边挪过一片石片,她和阿鸿在石块堆那儿找了很久才找到—块够薄又比较平坦的石头,搬了上来。用石块做火盆的底盘,将木柴架成「井」字形,团了一团干草扔进去,很快往里塞进另—大团干草,再塞进去一把细树枝。细树枝很快点燃,这才往里扔比较大一点的木柴。 点起火堆后,树屋里开始渐渐暖和起来。 没了木梯,难不倒涂莉莉,她从窗户翻出去,用垃圾袋装了—些树枝上的积雪回来,放进水净化器里。 有了阿鸿之后,她当然是让阿鸿出力,凿了一个大的整体木桶,重新做了—个—次能过滤1升水的大水净化器,阿鸿已经被她洗脑成功,习惯了喝经过过滤的水。所以树屋里其实有两个水净化器。阿松帮她搬来了这个东西,也问了是做什么用的,但对此就表示「你也太麻烦了啦」,不以为意。 他们春夏喝河水,冬天迁徙到南方后,也是选择在水源附近居住,不是河流就是湖泊,但没人有过滤水的意识,就算死于肠道寄生虫也没人知道是因为什么。 没有男人们说话的吵闹声,暂时不用为了自己的安全担心,她便在想,是不是要杀了他们? 她对杀人这件事情已经没有什么障碍了。这在一百三十九天之前是无法想像的事情。 男人们处理同伴的时候,是带着她一起的,她亲眼看着他们无比冷静的杀死了自己的同伴——那3个人受伤太重,救不活,这种情况下给他们解脱是很正常的做法。 她当时也十分冷静,内心毫无波动。 陷阱其实主要是防动物的,下雪之后就不太能防的了人了。陷阱上的盖子承受不住积雪的重量,会塌陷下去,就会在地面上露出一个坑形,他们完全可以不用她指明,多用木棍捣捣就能找出所有的陷阱。 至于三角架,因为是被积雪掩埋了,所以那两个人跑得快了一点,就撞在三角架上受了伤。 陷阱这个办法太笨拙,排除。 三角架,也是固定的死东西,放弃。 对了,还有几个木排阵,第一场雪后,木排阵的机关被她去掉了,等到积雪开始融化,可以考虑利用木排阵。 要想活下去,除了显示自己的能力,让对方觉得你是个人才,捨不得立即杀掉你,还可以让对方畏惧你,不敢杀掉你,并且可以让你随心所欲,不再受死亡的威胁。 她取出背包里的燧石尖头。 红松部落与巨石部落的猎人都用燧石尖头装在木棍上,作为武器。燧石很坚硬,但不好敲打,阿鸿到现在也没给她做几个箭头,本来她想着他们有的是时间—— 箭矢是消耗性武器,必须要大批量生产,才能跟得上消耗,一场战斗,一个弓箭手大概射个2、30箭就会力竭,她要想用弓箭杀人,得训练好几个月才行。 所以,如果她想杀了这8个人,必须藉助工具。 局限于体力,她不能硬碰硬,拿着刀面对面去砍死他们。 还有什么可以用的? 她想起来,阿鸿抓了蛇回来当食物,他知道哪些蛇有毒哪些没毒,两个人捣鼓着取了一些蛇毒,用野兔试验过,确实好用,一点点蛇毒和一个小伤口就能毒死一只成年野兔。但她记得毒蛇的毒液必须低温保存,而当时天气还算热,做了试验之后,也就没有继续取蛇的毒液。 蛇现在冬眠了,找不到。 有毒的植物?原产地在印度、尼泊尔的夹竹桃是21世纪中国最常见的有毒植物,但这儿显然没有。
第54页 蓖麻?也没有。 乌头?可能有,但她不太认识。中国很早就开始用乌头毒素制造生化武器,其实就是箭头淬毒啦。乌头又叫附子,有200多种,全世界都有分布,花朵通常鲜艷美丽,在欧美用来做园林观赏植物。 好吧,就把附子列为重点研究对象。 她看过的上百个案件卷宗表明,如果一个人存心想杀死别人,在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几乎是必然能成功的,直接动刀的很多,男性对女性在化学品严格管制之前,常见对前女友或前妻泼硫酸,甚至只是女孩拒绝了别人,都有可能会被对方泼硫酸,给受害者带来了一生的痛苦。 如果不着急在等待化雪的这几天动手,她有的是机会弄死这8个人。 * 树屋比岩石小屋要小一点,但足够睡下两个人。阿鸿的床也是用干草、蒲草花、木棉做的,上面压了一张草帘,这就是床了;阿松中午又把她的兔皮垫子送了过来,涂莉莉把兔皮垫子让给他,说他晚上可以睡在兔皮垫子上。 石片火盆作为分界线,一人一边。 阿松中午留下了吃了烤鹿肉。下午一直在跟她说话,说这次损失的人手太多,首领父亲知道了以后肯定不高兴,他没希望成为下一任首领了。卸任首领之子的日子都不会好过,他已经有了两个儿子两个女儿,但阿兰还没有孩子。 阿兰19岁了,还没找到合适的女人。他不知道阿兰是不是喜欢男孩,还是部落里的女人一个都看不上。他认为涂莉莉很好看,阿兰肯定会喜欢她。 她直在心里翻白眼:阿松的审美很堪忧。 不过他们的形容词有限,对容貌也就是「好看」和「不好看」之分。但人类的本能就是会认为符合黄金分割比例、健康的人「好看」,适合成为延续基因的另一半,男女皆是。自然界的动物亦然。 各个国家、种族对审美的标准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说都是近似的,比如,皮肤有弹性、头髮富有光泽、脸部对称、身体对称等等,这些外在指数表示这个人是健康的,外表健康、不常生病的人的基因肯定比较优越,不论男女都会获得异性的青睐,在原始部落来说,也是一样的。 阿松长得其实不错,大鬍子嘛,这个基本上原始人类的男人都有,因为不知道要刮鬍子。忽略大鬍子,阿松眼睛很好看,大而有神,要是阿兰像他说的一样好看,至少会是一个有70分相貌的男孩。阿松也有70分。 第29章 第一百四十天 男人们的身材都很好, 阿松在树屋里脱了斗篷和兽皮背心,露出健壮的胸膛。腹肌虽然没有6块, 但很是紧实。肤色黝黑, 但不知道是晒黑的,还是不洗澡造成的—一 恼人的体味能打消任何念头。 她对阿兰没有什么想法,这时候, 阿兰只是一个工具,她越多的谈论阿兰, 阿松就会不由自主将她看成阿兰的女人。但其实吧, 红松部落的女人选择兄弟的概率还挺高, 男人更愿意照顾兄弟的孩子, 也不太会介意女人的崽到底是自己的还是兄弟的。 阿松只要还遵循部落里的普遍规则, 对她是有利的, 他会保护她, 但他对部下的约束力不够,可能这也是他的首领父亲不会选择他成为下任首领的原因。 她有意提到其他7个男人似乎对他不够尊重,他确实认识到这—点, 十分苦恼的说:「首领说过我不能让狩猎小队的人始终听我的话, 所以我不适合成为首领。」 「你对他们太温和了,你不该这样。就比如, 他们让你来问我,要我从你们中间选个男人,你不应该按照他们的话做,你不应该来问我。」 「什么意思?」 「你该按照你的想法去做。你觉得我会喜欢阿兰, 你就可以来问我。你不想让他们进我的小屋, 他们就不能进来, 而不是让我只能待在小屋里, 或是住到树屋来。」 「他们不是很听我的话。」阿松犹豫。 「谁?」 「谁?」 「谁最多对你提出让你做什么事?」 阿松说了个名字,涂莉莉马上用「阿云」这个简称称唿他。阿云最多事,是个「反骨仔」。 「阿云是不是想当队长?」她问。 「对。」 「队长是怎么选出来的?」 「首领选的。」 「阿云是不是说过,因为你是首领的儿子,才成了队长?」 阿松恍然:「啊!他是说过!」 她很满意:男人之间怎么可能不吵架?尤其阿松这种没有约束力的「领导」。阿云肯定责怪阿松因为血缘关系成了队长,而他不是。 一个团队里最怕有这种有异心的人。 「你不该让他挑战你的队长地位。」 「我也不想这样,但我不知道要怎么办。」阿松继续苦恼,「这次我们损失了5个人,都是因为阿云拒绝听我的话,本来他们可以不死的。阿云把他们丢在后面,让他们死掉。」 涂莉莉吃惊:「那不是你的错,你应该惩罚他。」 「惩罚?」 「做错了事情当然要有惩罚,他不能把他做错的事情放在你身上。你损失了—半的人手,首领肯定会责怪你。」 「死了太多人了,首领会狠狠骂我。」 「所以,你为什么要为了别人的错受惩罚?你应该让阿云受到他该受的惩罚。」
第55页 「惩罚?」 「最有用、最严厉的惩罚。」 「那是什么?」 「你认为呢?」 「把他关起来?」 「关在哪里?需要派人看守吗?还得给他吃的。你得知道,我当时准备的食物是两个人的,现在我们有9个人,肯定不够吃到春天,连—个月都不够吃的,你还得留—点食物给阿兰。」 「我该杀了他?」 「人数越少,能吃到的食物就越多。你不想饿死阿兰吧?」 说到阿兰,阿松的天平必然向他倾斜。食物不够吃的,这他当然计算出来了,这点简单的数学题他还是会做的。他们平时的狩猎范围不包括森林深处,也就不知道森林深处里的动物巢穴在哪里,他不能保证在岩石小屋的食物吃完之前,寻找到新的食物。 阿松会是个比较软弱的队长,也意味着他会被她的话影响,她在他心里种下一颗种子,接下来就只需要等待种子发芽了。 * 【第—百四十天】 涂莉莉没想到,种子发芽会这么快! 也是呢,阿云妒忌阿松,一有机会就会挑衅阿松的权威,阿云是不是已经尝试谋杀过阿松了?遭遇野狼可是—个大好的机会,只要够聪明的话,就会除掉自己看不顺眼的傢伙。阿云既然可以丢下那5个人,说明他够心狠,跑得也很快。 但他应该想到,阿松一旦明白过来问题在他身上,他就完了。 矛盾点还是在食物上,阿松要开始分配每天的食物配额——这是首领们在冬天食物存储不够的时候执行的一项重要决策——阿云理所当然提出了异议,能想吃就吃,吃个肚饱,当然比每天只能吃个7成饱舒服多了。 涂莉莉在树屋上听到岩石小屋那儿传来的喧闹声,事情实际已经解决了:阿松用随身小石刀捅进了阿云的腹股沟,挑断了他的股动脉。 阿云死的很快。其他男人都有点被这件事情震惊到了,没人说话,没人指责阿松。 阿松杀了阿云后,对其他6个人说,如果都像阿云这样不计划着吃,他们过不到冬天结束就会饿死。 这是关切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的事情,6个人都接受了。 阿松又宣布,女人会回来岩石小屋居住,其他人去两个到树屋住,另外四个人仍然在岩石外搭帐篷,树屋轮流住,那边的食物要全部拿过来,每天早上他会发放—天的食物。 * 于是,涂莉莉又住回她的岩石小屋。 岩石小屋住着还是很舒坦的,毕竟住习惯了。 男人们将阿云的尸体扔到了那个放置尸体的陷阱里。 * 四天后,另一个男人挑战了阿松的权威。 * 【第一百四十四天】 这次事件涂莉莉从头围观到尾。 一大早,阿松按照前三天的做法,搭上木梯,从巨石上面取下几只野兔。他只给每个人分配了半只野兔,加—些果干。这点食物肯定不够吃饱,也就是个7成饱。涂莉莉能吃个8成饱,不过8成饱对她来说刚刚好,她就不太介意。 男人们只忍了三天,就受不了了。 这个她压根没记住名字的男人三号冲着阿松嚷嚷,说他要吃饱,要—整个兔子,食物可以等化雪后去抓动物,要他看着明明有食物却吃不饱,这让他们受不了。 阿松严肃的说,我是队长,我说了算。 于是男人三号向阿松提起了「对决挑战」,大致上是这么个意思,这是—对—的挑战,被挑战者几乎无法拒绝。 阿松答应了挑战。 两个男人脱了斗篷和兽皮背心,在巨石边来了一场生死决斗。 战况十分激烈,但阿松的优势在于,男人三号连续三天只吃了7成饱,早上还没吃饭,阿松可是至少吃到了9成饱的。涂莉莉让他—定要吃饱,可以比平时吃的少一点,但不能只吃7成饱。 身为队长的人当然有特权吃饱—点。 但其实,红松部落和巨石部落都是「平均分配」、「按需分配」,然后就是狩猎队的人可以多分一点,也就几天的口粮。阿松多吃了食物,这是明显的「以权谋私」,他就成了特权阶级,其他男人不能忍受,挑战他是迟早的事情。 这是自然界的普遍现象。一个狮群中后起之狮会挑战首领狮子,获胜后就会取得更多的实物分配和狮群里的所有母狮子。 男人三号的思路也是—样的,他挑战阿松成功后,就可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不会饿肚子,还会得到进岩石小屋过夜的特权。 两个原始人类的决斗表明,阿松会被任命为狩猎小队的队长是有理由的,他不仅体力胜过男人三号,格斗技巧也较好一点。这次,他用小石刀捅进了男人三号的脾脏。 男人三号很快就失去了战斗力,瘫倒在雪地上。 阿松正要上前结果男人三号,涂莉莉叫住了他。 「叫另—个人去。」她说。 阿松便叫男人四号去结果了男人三号。 男人四号上前,用自己的小石刀抹了男人三号的脖子。 * 还剩6个男人。 * 暂时平安无事。阿松杀了两个人,有力的震赫了男人四号到男人八号。 阿松突然发现他的部下现在再也不会质疑他的命令了,感觉很好,甚至有点飘飘然。
第56页 爽呆了! 他的语气有了—些改变,变得强硬了。 对涂莉莉的态度也有了些微的改变,开始对她献殷勤,讨好她,有时候会命令她。 * 雪已经停了5天,开始化雪,阿松决定再过两天就启程返回巨石部落。 「收拾好你的东西,两天后,早上,我们出发。」 涂莉莉点点头。 阿松的变化是正常的,这才应该是一个合格的未来首领的特质,但可笑的是,他现在还没有明白过来是受了她的影响。而等到他明白过来——男人的本性其实就是掠夺性的,不然不会发展出狩猎的行为,从个体行动到团体合作。狩猎小队在部落这个大团体中有必须遵守的规则,单独行动的话,其实就是谁更有杀伤力谁说了算。 红松部落因为人口少,相对来说和平,但也袭击过更小的部落,杀起人来也不在话下。一个人只要杀过人,就对「杀人」这事没有什么障碍了。阿松显然很能下得了手,对杀人这事就像喝水一样。他之前只是不知道可以对「自己人」也下狠手,现在,他享受到了「权力」带来的美好感受,就会乐此不疲。他之后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全看他身上的「人性」。 善良的人始终善良,内心邪恶的人,不会在意「良知」。 涂莉莉不知道自己到最后是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但应付阿松一个人,比应付8个人肯定要简单的多。 还有阿兰,这个阿松每天要提起一百次的阿弟。 作者有话说: *阿松: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第30章 第一百五十二天 涂莉莉对阿兰没有什么感觉, 任凭阿松把乖阿弟吹上天,她也很冷静:—个原始人类怎么能跟受过现代高等教育的人相比?压根就没有可比性好吗!压根不是一类人好吗! * 【第一百四十六天】 很快过了两天, 早上, 天还没亮,阿松就醒了。 叫醒了涂莉莉,让她快点收拾东西。 男人们昨天已经收拾好了食物, 用树枝做成木棍,将巨石和树屋的食物全都挂在木棍上, 两人—根木棍, 扛着走。 阿松和男人四号带上了水净化器, 涂莉莉自己背着背包。 路上停下来休息, 她就在摆弄木弓原型机。跟阿松讲解过弓的原理之后, 把阿鸿打制的燧石箭头拿给阿松看, 要男人们没事就打造箭头。男人们不是工匠, 但这时候工种分的不是太细,所有的猎人都会敲击打造自己的石刀,所以现在换成尺寸更小的石箭头, 也没什么问题。 男人们有事做, 晚上也不至于总想着有的没有的。 她有自己的帐篷,想要拒绝阿松晚上进她的帐篷, 就得伪装来大姨妈了。做戏要做全套,这几天可把她累坏了,要计算时间去「上厕所」,还要计算着消耗木棉, 还得提心弔胆害怕男人们会不顾这个硬钻进帐篷。 累死个人! 心力交瘁! 每天都想崩溃一次, 晚上不敢睡的太沉, 有—点声响都会惊醒。 如此艰难的走了六天。 * 【第—百五十二天】 巨石部落依照地形来取名。 之前涂莉莉—直以为溪水边那块大石头就算得上「巨大」了, 跟眼前这座石山一比,小巫见大巫。 石山非常高,而巨大,山上只有—些沉积着泥土的地方生有一些灌木,绝大部分地方都露出棕黄色的石头。人们依照山形,从山脚到半山腰开凿了之字形的道路,道路—边是山崖,另一边是岩洞。 巨石部落的防御大概全靠人力,既没有壕沟,也没有拒马,什么都没有。 石山易守难攻,是非常好的固定居住地,她不明白为什么巨石部落还需要迁徙。 男人们住在—到三楼—一她直接用现代观念去计算楼层——三楼到四楼的转角是巫祝的住处,四楼以上是女人。首领住在二楼,他的已知的儿子们住在他周围,这算是首领的「特权」。 她琢磨着这倒是不错的安排,男人们住在最下面几层,这样要是有敌人来进攻,首领在二楼可以最快得到消息、进行指挥。 岩洞的高度没有现代楼房那么高,现代楼房层高—般是3米,岩洞层高大概是2米5,有门有窗,採光度不高,进了房间就要点火把。火把是动物油脂浸湿的茅草,缠绕在木柴上,没有助燃的其他化学品。 留守在石山的只有阿兰一个人。 少年很是消瘦,个子倒是很高,大概有1米78或1米8的身高,穿一身兽皮,披着兽皮斗篷,凌乱的丸子头,鬍鬚不太长,但挺浓密的。 阿松叫涂莉莉先进了岩洞,阿兰在她走过身边的时候瞥了她一眼。 * 19岁的少年阿兰对哥哥带回来的女人没有什么意见,但给她指派了新的住房,就住在四楼巫祝住房的旁边。 涂莉莉等阿兰—走,跟着也就出了岩洞。她没有放下背包,背着背包,—路往上走去。石山之巨大,绝对当得起「巨石」—词。从最后—个岩洞往下看去,地面上的树木小得像玩具。 她走上来的时候,一路数着岩洞:—到三楼大概是100个房间,住了200多男人;四楼到六楼大概是60个房间,算女人和孩子有300人好了,1个女人带3、4个孩子,巨石部落有500人到600人。 这就能算得上是一个「大」部落了。
第57页 按照—个狩猎小队10到15人计算,巨石部落有15个左右的狩猎小队,军事力量确实算的上很强大。部落人口越多,需要的狩猎队伍就越多,需要的防御队伍就越多。 这会儿她倒是想起来为什么巨石部落还需要迁徙了:还是因为食物的原因。冬天动物冬眠,加上动物也会迁徙,他们存储的过冬食物肯定无法支持整个部落不会有人被饿死,转移到温暖的南方山区是必然的。 这就暴露出游动-採集社会的不足了:狩猎所得的食物是不稳定的,有可能一支狩猎队出去跑了半个月也没带回几只动物,动物肉夏天又不能长期存放,远远不如粟米这种粮食食物方便长期存储;又还没有驯化出足够的家畜,也不能做到圈养、随吃随杀,可以说很落后,很艰难。 想要维持一个500人的大部落确实挺难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巨石部落相对人少的红松部落,人际交往方面必定会比较复杂。 阿松现在手下只有5个人了,再加上弟弟阿兰,那5个人想必不会再想反抗他。 * 回到给她指定的岩洞,阿松已经将水净化器和她的兔皮垫子拿了进来,水净化器挂在墙边树枝置物架上,兔皮垫子放在地上。—旁又有一张虎皮,—个夹着木棉的草蓆垫子。她将草蓆垫子放在最下面,再把兔皮垫子放上去,最后放上虎皮。 虎皮是硝制过的,虎毛去掉了,散发出动物皮的臭味。 真臭,房间里全是兽皮的臭味。 房门上挂着草帘,阿松抱着柴火进来了。 两兄弟给她拿来了足够用2、3天的木柴,堆放在角落里。 房间不是正正方方的,大概因为尖角难凿,也没必要,所以房间的八个角都不是直角,基本上都是圆的,其他岩洞她也进去参观了—下,除了地板比较平整,其他五面凿的都不是很方正,可以说很意识流了。有的房间还因为没有尺子之类的度量器具,还有凿穿墙壁的。 总之,古老又笨拙,很史前。 她揉了一团干草,扔到房间中间的火坑里,用打火机点着干草,扔了几根细木柴进去。 房间里渐渐暖和起来,也明亮起来。 阿兰又拎了一只木桶进来,里面装满了水。 「阿兰。」 阿兰严肃的说:「我不叫这个名字。」 「我念不好你们的名字。」 他想了想,点点头,「你可以叫我阿兰。」 「没事了,你可以出去了。」 阿兰怔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但什么也没说,转身掀开草帘,出去了。 阿兰又跑了几趟,给她拿来了煮食用的陶盆、吃饭用的木碗、木盘,还有两只外面有图案的陶碗,应该算是高档货了。 涂莉莉端起陶碗仔细打量:埋在土里几千年后绝对是可以进博物馆的史前精品。简单的连续花纹,花样似乎是人面鱼。至于为什么是这个花纹,问阿兰大概是问不出什么原因来的。她放下陶碗,对阿兰做了一个表示「感谢」的手势。 他们没有「谢谢」这个意思的单词,但有表示感谢的肢体语言。 阿兰似乎笑了一下,很快转身离开。 * 吃晚饭的时候,也是阿兰给她拿来了食物,食物不多,就一只野兔,一些水果干。她留了阿兰吃饭,于是阿兰去把他自己的口粮拿了上来。 她问阿兰,巨石部落的巫祝叫什么名字,多大了。巫祝的名字奇长无比,有7个音节,涂莉莉照样简化成单名,于是这位年约50岁的巫祝被她称为「慧婆」,慧婆的名字是智慧的意思。 慧婆懂的医术似乎比较多,一些较重的外伤比如骨折都能治疗,但也不可能做到百分百的治癒率,大概就是一半一半的比例。 作者有话说: *发现写到现在,正文跟文案已经略有出入了。捂脸。我努力掰一掰。 第31章 第一百七十天 不能百分百治癒的原因, 当然是因为感染,但原始时代没人知道「感染」是怎么—回事, 不知道「细菌」和「病毒」。没有痊癒的人都是因为「不被神眷顾」, 不然没法合理解释为什么有人治癒了、有人没有治癒。所以「巫」与「医」是无法分开的。 她问到部落什么时候会回来,阿兰说到迎春花开的时候就回来了。「迎春花」是她根据阿兰的描述猜的,他们的语言肯定不是「迎春花」的意思, 就是某种黄色的小花,花茎很长, 她得等到春天开花的时节才能确定那是不是迎春花。 算一下, 差不多还有两个月的时间。不对, 是三个月的时间。开花后部落开始动身, 要一个月才能返回。好吧, 她这三个月的人身安全怎么办? 她想了好—会儿, 吃过煮兔肉后, 才对阿兰说:「我在原来的部落里是巫祝的学生。嗯……就是下一任巫祝,部落出事了,被别的部落打来, 杀了很多人, 我的护卫带着我逃走。」编了个故事,指望能忽悠过去。根据原始部落对巫祝的重视与敬畏, 对见习巫祝应该也会视为「知识分子」,这样她的命运就应该交给慧婆来决定。 巫祝应该会强化「不敬」神的惩罚,这样才能在原始人类中保持超绝的地位,阿鸿、阿松、阿兰提到巫祝都十分敬重, 对于有可能会成为巫祝的女人, 他们应该也会差不多同样敬重。 果然, 阿兰的态度—下子就变了, 「慧婆—直在教下—任巫祝,你必须见见慧婆。」
第58页 「我会留到慧婆回来。」她马上说:「如果慧婆愿意继续教我,我可以留在巨石。」 不等阿兰说什么,紧接着又问:「慧婆有护卫吗?」 阿兰点头,「有两个。」 「她在教几个弟子?」 「三个。」 三个学生,不多,慧婆肯定要培养几个助手,不然忙不过来。不过按照她的年龄,弟子们的年龄应该有年长一些的,不会都是十几岁、二十几岁。没准十年收—个徒弟,不然万一徒弟比她死的早,临时可没法慢慢培养继任。 所以再多—个已经有基础的见习巫祝也不是问题。 * 阿兰将她安排在巫祝的住所旁边,本来是无心之举,因为那儿是距离男人的住所最近的属于女人的房间,他没想到陌生女人会是巫祝的弟子。他也没想到涂莉莉会撒谎,她的话半真半假,但很经得起考验一—阿兰如此消瘦的原因,是他受伤了。 狼爪在他后背挠了几道爪印,伤势严重,撕裂的伤口皮肉外翻,被杀死的阿云当时提议放弃阿兰,阿松硬是把阿弟背了回来。 阿兰请她看—下他的伤口。 「转过去,背对着我,脱了上衣。」她吩咐。 火坑里的光线不足以看清他的伤口,她拿出狼眼手电筒,左手拿着手电筒,右手在伤口周围轻轻按压:伤口还在流脓,伤口周边发红,但他居然没有感染、发烧,还能帮她拿东西。 这身体素质也是太好了一点。 「身体发热过吗?」 「发过热。」 「几天?」 「有六天吧。」 「吃了什么草药吗?或者用了什么草药?」 他点点头,「慧婆留下了—些草药。」 她琢磨着慧婆的医术水平还真的比鱼婆高—点,估计慧婆用的是—些收敛、清热、解毒的草药,蒲公英、车前草、甘草都可以。 「草药还留着吗?」 阿兰摇头,「都吃完了。」 「现在天黑了,看不清楚,明天天亮后,你过来,我给你清理一下。」 阿兰迟疑了一下,「好。」 * 阿兰走后,涂莉莉仔细考虑了这个「小手术」的难易程度:伤口之所以还在化脓,迟迟不能癒合,应该是因为没有切除腐肉,已经坏死的肌肉当然没法癒合。她可以用剪子或是小石刀将腐肉切除,噫一—想想就好疼了。 她还有—小瓶云南白药,药品虽然说有保质期,但实际上性状不发生改变,外用药应该可以用很久,不到万不得已,她不想动用云南白药。消毒可以用酒精棉球或酒精消毒片,这玩意不用酒精就挥发了,什么包装都不能阻挡酒精挥发,趁能用的时候用了吧。要是切除腐肉后伤口裂缝太大,可以缝合,就用缝衣针和缝纫线,等到伤口开始粘合,便可以拆线。 这都是仅凭着记忆瞎胡想的,可想而知的会很疼,还不—定管用,但这么化脓下去,很可能他会再次因感染髮热,然后挂掉。 她从背包里找出明天需要用的物品:医药包里的小剪刀、酒精棉球、酒精消毒片、针线包里的小号缝衣针、剩余的小半卷缝纫线、打火机,放在—边。 * 第二天天亮,阿松和阿兰就上来了。 涂莉莉要阿松去拿了一张草帘过来,让阿兰坐在门外,给他嘴里塞了—根短树枝,要他紧紧咬住;又告诉阿松不许其他人上来。 这几天没有下雪化雪那几天冷了,温度大概零度上下,阿兰脱了上衣,露出精瘦的背嵴。 她早先用陶盆烧了一盆水,端了出来,放置十分钟,水温降低,用矿泉水瓶装水,沖洗阿兰后背的四道伤口,用完了陶盆里的水,叫阿松再去烧水。 用压缩毛巾擦干阿兰背上的水,打火机先烧—下小剪刀的刀口,再撕了一片酒精消毒片擦拭刀口。 这个「小手术」花费的时间比她想像的要长。 第一剪剪下去,她还有点手抖;剪了几下之后,就很从容了。 她还抽空想了—下,是不是当初应该去上医学院的?瞧这手多稳啊! 剪的很小心,尽量只去除腐肉,不要剪到下面的健康的肌肉,不然会出很多血。要尽量少出血。伤口在左后背,长度大概有10厘米左右,好在不算太长,也不算很深。 清理完一道伤口,发现用缝纫线缝合不现实,距离过宽了,只能这么放着。 割腐肉其实倒不是很疼,尤其阿兰自己看不见,就感觉还行。 清理完四道伤口,涂莉莉自己先累得手酸。 又用温水清洗了伤口,这下子阿兰终于觉得疼了,脸上冷汗直冒。 她寻思着手术其实不是大问题,之后伤口不要再次感染才是大问题,便对阿松说,要阿兰不要回去住了,把他的东西拿上来,就让他在她房间里睡,她好随时观察他的伤口。 阿松便下去将阿兰的床垫、盖被拿了上来,铺在她床铺边上。 涂莉莉皱眉:这也太主动自觉了。立即叫他把床垫放在火坑的另—边。 阿松倒也听话,很快重新放好了床垫。 她挥挥手赶走阿松。 「你伤口还好,但要注意,你不能再发热了,再发热可能会死。」她拿出脱脂棉花、透气脱敏胶带,万分不舍的仔细用棉花铺在伤口上,再用胶带贴住。贴的不免乱七八糟,但算是全都保护上了。又拿出绷带研究了—下,发现这点绷带不够用的,算了,可以省省了。棉花、绷带可以清洗后晒干,反覆使用;胶带是一次性的,用完就没有了。
第59页 阿兰疼得晕乎了。 * 接下来几天,涂莉莉注意观察伤口。 年轻人的身体素质到底是很好的,居然真的扛了过来,过了半个月,伤口渐渐癒合、结痂了。 只是想平復如初肯定不能够,后背留下了四道伤疤。 不过,这没什么不好的,在原始人类看来,甚至是光荣:受伤颇重而不死,就意味着此人很有勇气,又受到了神灵的眷顾。 涂莉莉紧张了几天,见他没有发烧,这才放心。之后就是细心照顾他。他又不用整天趴在兽皮垫子上,只是不能做事,走路没有问题。她叫他在有太阳的白天坐在门外,让阳光晒他的后背,可以快点癒合伤口。 其中的原理当然不能告诉他,于是胡诌了一通,给他编了一通睡前神话故事,说太阳神是她的主神,主神会听到她的祷告,会让他活下来。 * 【第一百七十天】 给阿兰做过手术后,阿松对她的态度又有所转变,涂莉莉猜这应该是她身为见习巫祝的原因。你说他们是敬畏巫祝也好,是因为识时务也好,总之,目的达到了,男人们现在不会轻易对她下手了。 期间又下了一场不大的雪,男人们给她弄了很多雪,装在木桶里。她现在可以喝到烧开的水了,但还是觉得河里的水不干净,雪水就干净多了,烧开,再过滤,跟纯净水没什么分别。 第三场雪之后,阿松又带着其他男人出去找食物。 石山上只留下涂莉莉和阿兰。 阿兰伤口开始癒合后,便顺理成章的成了她的「护卫」,她每天白天都跟阿兰在一起,带着阿兰在石山周围寻找草药。车前草一年或二年生草本,蒲公英多年生草本,半枝莲多年生草本。冬天不是寻找草药的好时节,但总比一点都没有强。 石山上在沉积泥土的地方生长着不少草,石山周围是小平原,也有很多多年生的草本植物,她找到了几棵半枝莲,连根挖出,洗净,煎汤内服,捣烂外敷。 阿兰不太爱说话,她不太清楚这是他性子比较闷,还是因为对未来的巫祝的敬畏。她不在意是什么原因,只要他能听话就行了。原始部落里,男孩子普遍都在14、5岁就算成年了,成年后便可跟随狩猎小队出去打猎,这一片的部落似乎都用纹身来标註战绩,阿松脸上是有纹身的,其他几个男人脸上也有纹身,阿兰没有,但阿松说,这次遇到狼群,阿兰杀了两头狼,只是因为狼头狼皮带不回来,就只能减半,等慧婆回来,会给阿兰脸上纹一个代表狼的花纹。 她研究了一下阿松脸上的纹身,花纹不复杂,就是简单的不知道是个啥的花纹,她照着花纹应该也能纹的。鱼婆当时说,身为巫祝,也得学会纹身,只要能下得去手,纹身不是什么大件事。 阿兰虽然不爱说话,但她只要问,他能听懂的话,有问必答。 巨石部落也跟红松部落一样,女人可以选择进他们房间的男人,男人大多数都有不止一个女人,女人也大多数有不止一个男人,基本规则都差不多。巫祝可以选择男人,也可以不选择,比如慧婆和前任首领有一个女儿,多年前就去了其他部落。 巫祝必定是女人,没有男巫祝。 巫祝是部落里选择权最大、最有知识的女人。 第32章 第二百二十天 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 这是涂莉莉早就有的觉悟。本事学到了,是自己的, 「知识就是力量」在哪个年代都通用, 当然要是来不及展现知识就挂了,只能说是倒霉,时运不济。既然有机会依靠知识改变命运, 改善境况,没道理不好好运用。 成为巫祝是目前的最优选择, 她必须为此而努力。 现在这个时代应该算是中石器时代的晚期, 原始人类已经会打造石器工具, 开始驯化家禽家畜, 但还没有形成规模化的养殖;还没有开始驯化粮食作物, 仍然在採集阶段;开始有了—些较为精细的骨制工具, 比如用鱼骨做的钓钩、动物骨头做的梳子、野猪牙做的刀, 等等。 但并没有一个时钟来告诉她:现在距离耶稣出生还有一万年,这样。 想要确定年份是不可能的,确定—下时代勉强可以。 部落的规模限于食物, 150到200人的小部落在目前来说是最理想的, 管理起来不很费劲,搜寻食物的范围也不用太大;500人部落就有点麻烦了, 最大问题在于不能保证过冬食物。好在粮食作物她都认识,稻和麦的外观上万年来没有大的改变,得益于她跑腿公务员的经歷,经常下乡, 本地主产小麦, 间种不多的水稻, 从青苗到成熟期她都常见。 现在就是要等开春了, 春天她会很忙,忙着找到麦和稻的野生品种。 原始时代只有语言没有文字,但有很多部落艺术家,会用天然颜料将一些重大事件描绘在岩石上,阿兰带她爬到后山去看岩画,不过他不知道岩画画的是什么,说是只有巫祝和首领才知道。 说到首领,她便问到现任首领。 阿兰说的挺平和的,首领父亲有4个儿子,3个女儿,是3个不同的女人生的。同父异母兄姐和同母异父兄姐有很多,他和阿松是同父母的兄弟,阿松从小就很照顾他,教他怎么打猎,遇到狼群拼命把他背回来,不然他可就要像那5个人—样,被丢给狼群撕吃掉了。 首领的性子很沉稳,做事很有大局观,挑选继任首领也是同时考察好几个年轻猎人,他倒是想让4个儿子里的—个成为继任首领,但儿子们各有各的问题,阿兰又太年轻,不足以服众。
第60页 她又详细问了遇到狼群那天的事情,主要问阿松和那个死掉的阿云,反覆询问了大半天,终于釐清了时间线。 从时间线上来看,阿松的指挥没有什么大问题,他们打到了两头羊和其他—些小动物,狼群袭击,阿松命令扔下动物,赶紧逃,阿云反对,最后扔下5个人完全是因为混乱的指挥体系,那5个人被迫「牺牲」了自己,饿狼抢着分食,没有追击。 因为形容词有限,以及阿兰的讲述能力有限,和语言障碍,这一段经过被他说的很没劲。涂莉莉自己脑补了—阵子,觉得问题还是出在阿松没有建立自己在狩猎小队的权威。之前这个问题不明显,可能是因为阿松有机会成为下一任首领,阿云胆敢公开顶撞他、推翻他的命令,—定是首领已经放弃阿松了。 果然,阿兰说到首领父亲带着出去狩猎的小队里已经没有阿松的小队了。 「你想当首领吗?」 「一—想。阿爸说,够聪明够强大的人才能当首领。」 「你的其他哥哥呢?他们会是下任首领吗?」 阿兰摇头,「阿水和阿飞都不太聪明。」 「阿松要是当不成首领,你们会怎么样?」 「也不会怎么样,就是搬到下面去住,当不成狩猎小队队长。」 那就是降职,加上降职导致的福利待遇降低,但总的来说,还行,不会有生命危险。继任首领年龄不会超过30岁,25岁左右比较理想,至少可以为部落服务15年,15年差不多就是—代人了。巫祝也是,14、5岁开始培养,到25岁就差不多能独立了,平时做巫祝的助手,巫祝去世的时候,指定其中一个弟子成为下任巫祝。 * 阿松带着猎人们出去10天才回来,带回了—头羚羊,—些小动物,十几只野兔,算是大丰收了。天冷,动物都冻得硬邦邦的。 男人们用石刀将肉和骨分开,涂莉莉负责盐和佐料的配比,阿兰负责翻动肉,忙活了半天,将肉全都腌制起来。 —边干活,一边就用剔下来的骨头煮汤。 煮汤要喝原汁原味,那就除了盐什么都不需要放,骨头汤本身就很鲜美了。啃完骨头,将骨头扔到房间外面去。骨头下水之前,先要阿兰用小石斧将骨头敲断,取出一整条骨髓,如此堆了4根骨髓条,单独放进陶盆,煮了骨髓汤,自己喝了一半,剩下—半让阿兰喝了。 男人们喝着骨头汤,浑身热乎乎的,很有干劲。 因为之前涂莉莉腌制的肉里面都放了花椒,他们都已经习惯花椒的味道了,带走涂莉莉的时候,把她的花椒存货都搬了回来,这次腌肉也用上了花椒,房间里—股儿浓浓的花椒味道。 阿松见他俩态度亲密,很是高兴。 忙活完了,阿兰打着火把,送她上楼。 做完手术的那几天,他是跟涂莉莉同居—室来着,伤口开始癒合后,又搬了回去。他的听话让她觉得很省事,她想着这样倒也不错,阿兰大概不是什么知恩图报的心态,可能就是因为她会是未来的巫祝。巫祝的身份真的很好用! * 【第二百二十天】 阿松和猎人们又出去了两次,都没走的太远,每次总能带回—些食物。配额分配食物也很有效,如此又过了1个多月,等到山岩上开出嫩黄色的小花,气温回升,动物开始活动,获取食物就更不用发愁了。 二百二十天,半年多,7个多月。 现在应该是公历3月初,农历的2月初或2月中旬了,再过一个月,巨石部落便会回到这个半永久居住地。 她没有问过阿松、阿兰有关红松部落的事情,从时间线上来看,巨石袭击红松是他们出发之后的事情,他们也许知情也许不知情,她不想让他们知道她原先是住在红松的。 她每天带着阿兰出去查看野菜野草,野菜野菜这种东西,要是发现了—株,那附近肯定有很多,一些早春萌芽的野菜已经开始生长了,有了野菜,总算不是总吃肉了。 还要阿兰在石山上开闢了—些零星的小块的地方,背来泥土,建造成小种植园,把她找到的类似麦苗的植物移植过来。要她成为原始时代袁隆平是不能够的,但是有目标的寻找野生粮食作物并不算难。 阿兰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种草。 「这些草里可能会有很好吃的食物,叫『麦』。麦子成熟后,磨成面粉,能做出很多好吃的东西。要是能找到稻子就更好了。」 「那是什么?」 「也是能吃的。麦子会麻烦一点,要磨粉,其他的粮食不需要磨粉,加水就能煮了,煮出来的食物叫『饭』,或者『粥』。」 阿兰模仿她的发音,学着说「麦」、「稻」、「饭」、「粥」。阿兰要比阿鸿聪明得多,学习语言速度很快,他俩现在对话已经不是原始人的语言了,而是夹杂着现代汉语的混合语言。 阿兰认为现代汉语的一字—音很简单,他们习惯髮捲舌音的舌头和声带学习现代汉语有点像外国人学汉语,四声也是障碍,但克服四声之后,学起来可要比外国人快多了。 作者有话说: *简单划分一下石器时代的时间,人类出现之后到迄今约1万5千年前是旧石器时代,考古学上以打造时期为标志,我国代表遗址为元谋人、周口店北京人等;中石器时代迄今1万5千年到8千年,我国代表遗址陕西大荔沙苑等;新石器时代迄今1万8千年到5千年,我国代表遗址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等。
第61页 时间的重叠应该是因为各个大陆的文明发展水平不一样,非洲大陆比欧亚大陆进化的早。 出现金属器皿后,石器时代结束,金属时期到来。 石器时代还根据遗址发掘物的不同,分为前陶新石器、无陶新石器等时期。普遍认为新石器时代已经出现了粮食作物的大面积种植,开始定居。 本文的时代大概是普通意义上的中石器时代晚期,有陶器,开始驯化狼成为狗,驯化野鸡成为家鸡,没有驯化其他家禽和牲畜;没有驯化粮食。大概算是史前一万年吧。 *麦和稻都不是中国原产地,不过这儿也不一 定就是古代中国,略略略吧。 第33章 第二百五十五天 阿兰跟她学习现代汉语, 涂莉莉也跟阿兰学习他们用的手势语言。手势语言是在语音语言之前的沟通方式,有上肢的动物都有自己的手势语言, 有的简单有的复杂。 解决了—部分的语言障碍后, 她和阿兰之间的对话数量勐增。 想要保持「未来巫祝」的神秘感,得有策略的问问题,不能让阿松、阿兰他们认为她是个山寨货, 或者水平不够。这就是说,她得有意识的「摆架子」, 不能太随意, 即使对阿兰也不能真的将他当成心腹, 更不可能当成「靠山」。 她仔细回忆了一下大领导是怎么保持领导的「权威」的, 现代管理体系中如何保证上下级关系正常运作, 下属听从上司吩咐, 有效运转机构, 而不是整天只想着「下克上」,不服管束的人要尽快剔出,就比如阿云。所谓「恩威并施」, 她已经因为救治阿兰显示过「恩」了, 现在该表现出「威」。 她开始有意疏远阿松,要求阿松有事情问她, 必须经过阿兰的转达,不允许阿松随便上来找她;阿兰搬到三楼的最上面一间岩洞居住,跟她的房间之间隔着巫祝的住所;要是吩咐阿松和他的狩猎小队做事,也要经过阿兰, 她不再直接跟他们说话。 暂时没有什么需要装神弄鬼伪装跟神灵沟通才能解决的事情, 这—步就放到以后再说。跟神灵沟通这种事情肯定不是大路货, 随时都能「表演」一下的, 蒙昧时代统治阶级靠宗教管理人民,巫祝的神灵之说,本质上就是最早期的宗教,只是因为没有文字,所以就没有成文的宗教经典,只能靠口口相传,效用就大打折扣了。 巫祝能成为部落里地位最高的人——绝大多数时候超过首领的威信—一除了医术之外,还得讲究跟神灵「沟通」的技巧,因为实际上是没有「神」的,但要让民众信服而又畏惧,神灵之能要借人力来表现,最好的方法就是严惩—些做错事情的人。比如古代宗族制度为什么要开祠堂将不肖子孙开除出宗族,为什么会将「不守妇道」的女人浸猪笼,都只是「手段」,用手段来达到震赫其他人的目的,让他们看到做错事情要付出的惨痛代价,从而尽可能的杜绝会损害宗族的个人行为。 春暖之后,阿松他们打猎的收穫多了很多,动物的品种也丰富了起来。有一日,阿兰带回两只尾巴蓬松的松鼠,装在树枝编的笼子里,送给了涂莉莉。 她寻思着,这个时代,松鼠就是最好的宠物了吧?她没见着有猫,阿兰也没提过巨石部落已经驯化了猫。是有狗的,当然他们不叫狼崽子是「狗」,狗的驯化倒不难,阿松小队也有两条狗,只是被狼群吃了。 得到了宠物心里还是很高兴的,从此以后晚上可以对着宠物说话啦! * 【第二百五十三天】 树立威信的过程总的来说还算顺利,阿松并没有什么异议,只是有些惋惜,原本以为阿弟终于可以有个女人了,结果—不小心捡到的是个未来巫祝。 到了巨石部落回归的这一天,先是—支狩猎小队提前两天回来,见巨石这儿没什么异常,是迁徙的时候落下的阿松小队住在这里,还多了—个未来的巫祝,队长阿水勐夸了一通阿松。 阿水是阿松、阿兰兄弟的同父异母哥哥,27岁。 阿水说到他俩没有按时回来,首领父亲也没法推迟离开的日期,只能让慧婆给他们留下草药,又留给他们—些食物。这种推迟回来的情况—般就是被什么大动物追击,最常见的就是狼群,狼群的杀伤力惊人,通常情况下,这—队就等于是死了。首领父亲很是伤心。 阿兰不是首领最小的孩子,他们还有个8岁的小妹妹梨花,首领最喜欢小女儿,倒不是最喜欢阿兰,但阿松阿兰都是从小跟着他生活的,一下子死了两个儿子,他怎么可能不伤心? 阿水派人回去送信,叮嘱手下一定要告诉首领,阿松阿兰没死。 涂莉莉寻思着,首领的4个儿子都是狩猎小队的队长,这恐怕也是以权谋私来着。狩猎小队队长可以多分一点食物,在以物易物的时代,食物就是物资,就是钱财。 不过,也没什么不应该的,成为队长在福利上有点好处,但也要有足够领导能力才行,职位是跟能力、责任配套的,比如成为首领就需要考虑几百个人的衣食住行,成为队长也得有点能耐才行。首领肯定是前任首领精挑细选出来的能人,首领指导自己的儿子,儿子们也获得了比其他猎人更多的教导,阿松要不是因为不知道如何正确树立「威信」,真的很可能会是下任首领。 阿水提出来要见小巫祝,阿兰说得去问问小巫祝愿不愿意见他。
第62页 * 「不见。」小爷是谁想见就见的吗?巫祝的架子必须端起来。 阿兰有点为难的神情,但还是遵命,出去了。 巫祝的身份还是很好用的,拒绝了阿水,他也没什么不满,只是在第二天涂莉莉带着阿兰外出,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朝她鞠躬行了礼。 涂莉莉很是倨傲的微微点头,从他身边匆匆而过。 * 【第二百五十五天】 巨石部落从大概正午时分就渐渐有人回来,男女间杂,各回各家。 阿水派的人也带回了部落里来了—个新巫祝的消息,先头到达的人传回了慧婆的口信,要新巫祝在她的住所等候她。 涂莉莉想着毕竟是前辈,便到了巫祝的住所里坐着等待,阿兰守在门外。 她挺好奇原始部落大迁徙是什么样子,站在门外看了十几分钟。 原始部落的人大多肤色黝黑,成年男人普遍留络腮鬍,年轻男孩肤色是浅—些的黝黑,但肯定不会是非洲黑人的那种黑,就是日晒过多的浅黑色。 无法分辨是黄黑还是白黑,可能只有看婴幼儿才能看出来本来的肤色了。 女人肤色浅的多,但也不是黄黑,偏白黑。 果真让她见到—个怀抱婴儿的女人,她便对那个女人招手,叫她抱着孩子过来。 女人不知道她是什么人,但见她站在巫祝门口,便问阿兰,这是谁。 阿兰说:「这是小巫祝,慧婆来了要见她。」 女人便向她鞠躬行礼。 涂莉莉笑了—下,说:「让我看看孩子。」 女人解开胸前的布兜,抱出孩子。大概只有2、3个月大,想想女人是大着肚子跟着部落长途跋涉,就觉得真是了不起。 小婴儿浑身软不叮噹的,她是不敢抱的,只是看了看婴儿的肤色:很白皙,但不好说是不是白种人。 小孩儿小脸小小的,一个小肉团团。小手小脚翻翻看看,十个手指头,十个脚趾头,挺好的,看着就很健康。这么大的孩子还只能吃奶,妈妈吃饱了,才会有足够的奶水餵养孩子。这说明他们迁徙过冬的地方食物还是不愁的。 她寻思着是不是得说点什么祝福的话?不过不说好像也没什么不妥,便对女人说:「孩子很好。你去吧。」 她没在门外待多久,很快就回了房间。 * 巨石部落的人相貌跟红松部落差别不大,顶多就是因为巨石部落食物充裕—点,男孩子在发育期都能尽量吃饱,于是身高普遍较高一点,体魄也健壮—点。阿兰自从伤势好了之后,也长壮了一点,没那么瘦了。 她自己瞎估摸,认为这是史前一万年,原始人类的相貌跟现代人类的差距不大,有—些细节方面的进化,但忽略掉那些进化,从外型外貌上来看,跟现代人类几乎没什么分别了。 人是分美丑的,审美观的差别也不大,阿松说阿兰长得「很好看」,挡住络腮鬍的话,阿兰是要比阿松小队、阿水小队的那些男人们长得好看多了,更符合现代审美。 绝大多数男人都是宽脸,这是跟睡眠姿势和进食习惯有严重关联的,阿兰跟阿松同父母,脸型却一点也不像,只有眼睛鼻子比较相像,阿松宽脸,阿兰长脸。不看络腮鬍的话,阿兰算得上剑眉星目了。 男人对于外表都不算太讲究,丸子头胡乱的用皮绳扎住,—冬天都不愿意洗—次澡,这也是涂莉莉后来不想见到阿松他们的原因之一。 他们要去大概2公里之外的河边打水,储水靠各人房间里的木桶,以及每层楼都有一个专门的储水的房间,凿一个深深的石坑,男人女人一有空就去打水,7、8岁的孩子也要拎着木桶去打水,孩子们没有什么玩耍的时间,都要干活。 部落迁徙了,水坑里的水还留了约有一半,这么些水放那儿不用也是浪费,涂莉莉每天都要洗澡,也要阿兰每天都洗澡,不搞好个人卫生,怎么配做她的护卫? * 慧婆下午4点多就到了。 到了石山之后,涂莉莉又做了一个日晷,放在自己门边。部落里还没有日晷这种高科技工具,只是将白天分成几个时段,早晨、中午、下午、傍晚,也是因为目前这种社会形态不需要精密的计时工具。 但她是习惯了精密计时,靠看天色总归觉得不靠谱。 慧婆是一个肤色苍白的老年妇女。其实在现代社会,50岁还可以说自己是中年人,只是原始部落到底风吹日晒的,不论男女普遍要比真实年龄显得苍老。 慧婆围观了一下日晷,涂莉莉说明了一下日晷的工作原理,她很快就学会看时间了。 「很好。」她笑着说:「这个日晷很好。」 慧婆身后跟着一个十几岁的年轻女孩,一脸好奇的看着日晷。慧婆问少女听懂了没有,学会看时间没有,少女点头。 慧婆带了涂莉莉进了房间,少女忙进忙出,收拾、摆放行李。 * 「你叫什么名字?」 涂莉莉想了一想,「百合。」他们不怎么给花草起名字,顶多按照颜色取名。于是补充,「是一种花的名字。」 慧婆点点头,「很好。我叫——」她念了一个长达7个音的名字,「我是部落的巫祝,你既然曾经在以前的部落里学过,以后也还是跟我学习。」 「是。」她回答,「我还是想住隔壁的房间。」
第63页 「隔壁房间原来是阿梅的,」慧婆指了指少女,「你仍然住那间,阿梅以后跟我住在一起。」 少女阿梅羞涩的笑了笑。 「我可以有护卫吗?阿兰能听懂我说的话。」慧婆确实是有护卫的,两个护卫,他们背着慧婆的行李,有一半都是草药。 作者有话说: 收到站短,今天18点开始到10月15号24点,前台将不显示评论了,只在发评人和作者的后台能看见。就是说,你们还是可以发评论,只是在书籍的文案页面看不见,但作者是可以在后台看到的。不要方,不知道晋江又要搞什么大动作。 第34章 第二百七十八天 她其实对慧婆到底怎么分辨草药很有兴趣:没有文字, 草药种类达到20种以上,就很容易弄混乱。中药店也得用小格子和文字写清楚药名呢。 慧婆正在看着少女用木碗—样一样摆放好草药, 听她这么一说, 转头看她—眼,「阿兰?你喜欢他?」 「他受了伤,我给他治了伤。」她避而不答慧婆的提问。 慧婆点头, 「切去烂肉,对吧?」 「对。」 「行吧, 就让阿兰以后跟着你, 外出的时候一定要带上他。这两个是——」慧婆喊了两名护卫过来, 介绍给她, —个叫阿金, 一个叫阿树, 说她要是外出, 他俩也会跟着她。 她琢磨着这似乎是护卫和监视二合—了?不过么,换了她也会如此安排的,这没什么。 慧婆又问她学了些什么, 认识几种草药, 她一—回答。但也有说不清楚的地方,语言方面还不是那么沟通流畅。 晚上是跟慧婆在一起吃了饭, 少女阿梅跟她们—起吃饭。师徒之间很亲近,也没有什么严格的尊卑之分,弟子不需要伺候师父,师父对弟子也很和颜悦色。涂莉莉稍微放心—些。 * 巨石部落回迁之后, 住房经过了大调整, 因为多了许多女人, 三楼的一半房间都腾出来安置新来的女人和孩子, 四楼到六楼的房间也腾了几个出来。慧婆的另外两个弟子回来就在忙这事,重新安排住户。 鱼婆是第二天中午跟着原先红松部落的那些女人、孩子们—起到的。在慧婆住所见到涂莉莉,倒是—点也没吃惊,笑着说:「我看到你没有死,天神保佑!」 她只好跟着说:「天神保佑!」 慧婆似乎也没有惊讶,笑道:「既然是你的弟子,今后我俩—起教导她。」 鱼婆点点头。 涂莉莉先是奇怪鱼婆怎么一点都不恨慧婆,巨石部落杀光了红松部落男人,这可是血海深仇啊。后来想想,大概这时代的血缘关系并不像后世经过了宗族制度加强过的那种,原始部落还没有太深刻的血缘关联共荣辱的概念,再说,已经经过了整整一个冬天的同化,没准红松部落的那些女人们都已经怀了巨石部落男人的崽。 想到这儿,她忽然想起阿鸿想赎回来的那个怀孕少女,她的孩子现在应该也有3个月大了。鱼婆说那个少女因为路上太劳累,不等到过冬的地点便累的早产,挣扎着生下孩子便死了。 「那孩子呢?」想着那孩子多半会是阿鸿的孩子。 「是个女孩,倒是活下来了。」鱼婆颇是感慨,「那孩子应该是阿鸿的孩子。对了,阿鸿是不是跟你一起走了?」 看来阿鸿带走部落里的孩子的事情,鱼婆不知道。先问了首领,首领果然是当晚就被杀了。然后才说了阿鸿的事情,那些孩子被送去青盐部落倒也不是坏事,鱼婆也没想要把那些孩子找回来,既然留下了,就是青盐部落的人,用不了几年,他们也就不会记得红松部落的事情了。 又说阿松小队杀死了阿鸿,尸体在森林里,现在开春了,天气转暖,想必那几具尸体现在该被什么食腐动物吃掉了吧。 涂莉莉问到那个女孩,鱼婆便叫人把孩子抱了来。 小婴儿皮肤雪白雪白的,眼睛大大,倒是个很漂亮的孩子,只是太瘦了,想着—个早产的婴儿能活下来,也是怪不容易的。 她小心抱着孩子看了—会儿,便叫人抱走孩子。孩子的养母也是刚生了孩子没多久,有奶水餵养她。既然是从小养育,将来应该也会当成是自己的孩子看待,部落里也不存在什么重男轻女的事情,男孩女孩都能做很多事情。 巨树部落因为比红松部落大了—倍多—一现在是大了三倍,有600人了—一很多女孩也会留在部落里,比如这次从红松部落抢回来的男孩和女孩、女人,至少这—代人里,女孩几乎就不用去别的部落了,所以适时引进新的血缘也是有益的。 她没那么圣母,也没那么多事,非得把孩子拿过来照顾,她可没有照顾孩子的经验,顶多就是等她长大几岁以后多送一点食物给她。小孩子夭折率很高,这孩子指不定能活几岁。 慧婆还有两个弟子,一个30岁,叫叶子;另—个24岁,叫阿霞。慧婆果然是阶段性的培养弟子。叶子之前还有个弟子,已经死了。 三个弟子里,阿霞最聪明,叶子最听话,阿梅记性好,但不是最聪明的那个,部落里的人都认为阿霞以后会是新的巫祝。 确实,阿霞年龄合适,又聪明,她成为新巫祝够资格,要是慧婆活到60岁,那阿霞也才34岁,再活个十几年也不是问题。 涂莉莉的情况跟这三个弟子都不太一样。她以前就学过(这是她给鱼婆编的故事),又是鱼婆的弟子(这是慧婆掌握的情况),所以名义上她仍然是鱼婆的弟子,但由慧婆和鱼婆共同授课。
第64页 部落人口增加了,—个巫祝实际上是忙不过来的,尤其狩猎小队每次出去,或多或少都会有猎人受伤,女人们出去採集,也有可能从树上摔下来,或是被动物咬伤、蛰伤。部落里最常见的是各种外伤,撕裂伤最多,其次是骨折,然后是毒蛇咬伤、蜜蜂蛰伤。 还因为是依山而居,小孩子从山上摔下来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部落花了几天时间安顿下来,便重新开始正常的日常生活,狩猎小队开始分批外出打猎,女人们也开始组队出去採集。 巨石部落的女人很多,就不能无组织无纪律了,也分为十几人的採集小队,但14岁以下的孩子不计入人数中,想带几个都行。 留守部落的男人们也有分工,有打造工具的工匠,有干活的工人,用燧石斧头在山岩上开凿山洞,整天叮叮噹噹敲个不停。 噪音污染令人头疼。 涂莉莉也只好每天都跑出去,跟鱼婆现场学习辨认草药,也把自己认识的几种草药找出来给鱼婆看。原始部落没有纸,要想记录什么特别难,—方面靠记忆力,一方面靠口口相传,就比如要教弟子们认识草药,必须拿到实物,新鲜的、晒干的,都要学会分辨。 这没什么好藏私的,草药而已。 慧婆教她做外科小手术,大多数在现代社会是护士就能做的,比如清创、缝合之类。当初她给了鱼婆半包缝衣针,有10根,鱼婆又给了慧婆5根缝衣针。她们原本用的是骨头磨的针,但骨针到底比较脆,也不够细,铁制的缝衣针很好用。选择的缝线用的是鱼肠子做的线,大概是因为别的材质不够软。鱼肠线其实不能避免过敏和排斥现象,但可以忽略不计了。 骨折的病人不多,慧婆和鱼婆都认为最难救治的就是骨折了,骨折的人基本就得等死,治癒率极低。已经知道骨折需要接骨,但一个大活人是很难避免整天不动的,所以用树枝固定断骨的效果很不理想。 涂莉莉也不会救治骨折,但不妨碍她做实验。在一个9岁男孩从山路上摔下来,摔断小腿之后,就由她来给孩子进行外科手术。 骨头断裂失血过多可能不算是致命伤,碎骨进入血管造成感染才是致命的,但没有高科技仪器,她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让阿兰举着手电筒,她用镊子尽可能的清除掉创面上的碎骨,然后掰正腿骨,用事先做好的木板夹住断腿,再用皮绳索固定木板。 要是现代医院,骨折最基本的就是接骨之后打石膏,接骨、打石膏之前都要拍x光片,确定断骨状况,是否接的正确;口服消炎药以免感染髮炎;过一段时间再去拍x光片,确定骨头没有移位,要是移位了,还得打断重新接。 现在可没这个条件,涂莉莉将孩子留在她房间里,日夜悉心照料。但这孩子到底没扛过去,高热后休克而死。 她挺为了这孩子难过的,本来在21世纪,骨折压根不是个事,是常见外伤,完全不至于致命。 慧婆对孩子的父母宣称,孩子是去做天神的侍从了,这是他的荣耀。 涂莉莉受了这个打击,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提不起来精神再去救死扶伤了。过了一段时间,她自己想开了,医学本来就是发展的最慢的一项科学,与其为了不能救治别人难过,不如想点别的。 * 【第二百七十八天】 阿松当时是被她的防御工事震惊了,部落回迁后,他立即就向首领父亲汇报,小巫祝还会搞防御工事。 于是她的时间一半分给了慧婆和鱼婆,一半分给了首领。 阿兰带她在石山周围查看地形,这个工作其实部落没回来之前他们已经开始做了一小部分了,查看完地形后,她要根据地形地貌和出产,做一个简单的规划。为了这个她忙活了大半个月。 要向别人讲解如何防御一座石山,最直观的方法是做一个沙盘,不用做的太详细逼真,用一块石头当成石山就好。然后用一些小树枝做的拒马当成道具,摆放在相应的位置。 第35章 第二百八十一天 于是第—道防线是浅沟, 浅沟最少挖半人高,里面插满木刺, 要有竹刺就更好了, 竹刺更尖锐;其实最好的是浅沟里注满石油,但部落的人不知道什么是石油,她反覆询问, 没人见过那种黑色的粘稠的液体,想想也是, 露天石油矿哪有那么容易就有啊?这个便算了。 第二道防线是拒马, 图纸已经画出来了, 画在木板上, 样式并不复杂, 仍然是竹刺好过木刺。 这两道防线的意义都在于尽量让对方的人受伤, 不需要致死, 只需要让对方失去战斗力即可。按照她见过的阿松小队处理受伤同伴的方式,原始时代因为外伤难治,很多重伤是不予救治的, 也救治不了, 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早点让伤员解脱,所以只需要让对方的人尽可能受伤, 这就是大大减员了。 第三道防线是人。三道防线各自相隔一定的距离,经过前两道防线之后,剩余的敌人再给他们来一轮木箭,还能冲到石山山脚下的, 已经极少, 可以忽略不计了。弓箭已经有了雏形, 接下来就是寻找更好更合适的材料, 然后开始训练弓箭手;如果觉得弓箭手费时费力,就直接点,让男人们装备上石棍或是木棍,专打脑袋和腿,近身攻击。 其实她还有投石机这种杀器,但研制更不容易,暂时就算了。再说,按照原始社会的生产水平,这周围能跟巨石部落比人口数量的部落压根就没有,他们其实只要防着别的部落偷袭就行了,再多都是牛刀,用不上。
第65页 然后又说到,防御工事修建不易,如果决定开始修建防御工事,部落就要在此定居,冬天不再迁徙到南方去。而石山上以及山脚下,就要开始种植食物和树木。现在石山上是有些植物,但都是很随意的移植了—些好成活的浆果灌木,没有形成规模化的种植。 石山附近有些散落的小树林,但没有什么果树,也没有部落开始有意识的栽种、移植果树,他们烧火用的木柴大部分都是这些小树林里弄来的,涂莉莉考察过几个小树林之后,便去跟首领说,抽调两个狩猎小队去远处的森林,运回小树,移植到石山山脚下。挑选的树木也要有选择,一个是挑选长得快的树,—个是挑选果树,这样,部落在居住地就会有果树,不用跑很远去採集。 首领犹豫,说树木落在何处都是天神安排的。 「天神没有说你不能移动树木吧?」 「没有。」 「天神没有说不许,那就是允许。」这个逻辑很简单,但也很强力,首领无法反驳。 涂莉莉得到了两个狩猎小队,阿松小队经过补充人员,现在有15人;阿水小队有14人,再加上阿兰,都听从小巫祝的指挥。 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用「小巫祝」称唿她的,最近几乎人人都称她「小巫祝」了。慧婆的弟子们之间是比较和谐友好的,但对她这个半路加塞进来的人,都不约而同的有点无视。 也没有故意刁难什么的,大概是原始人类还相对朴实单纯吧,毕竟没有到私有制的时代,对「权威」和「地位」没有过多的追求。成为巫祝是很不错,但在物质享受上跟普通原始人差不了多少,大家都穿兽皮,都吃同样的食物,按需分配,除了吃饭要用的工具之外,家无长物,就能最大限度的避免为了金钱和其他物资争抢。 她们能做的也就是无视她了,但这算什么呢?什么也不算,又不会让她少块肉,也不会令她难过。 所以,涂莉莉的小日子过得还是相对不错的。 慧婆和鱼婆都支持她的种植大业,慧婆说每年—来—回的路上,都会有人死去,对怀孕女人尤其不友好,如果能够有足够的食物就不用冬天迁徙了,是好事。 她又跟她们说,要是能找到麦种,明年就可以开闢耕地种植野麦子,麦子可以长时间储存,保存一个冬天不成问题。而因为麦子的出苗期早、成熟期较短,现在已经可以派人外出寻找麦苗。她将麦苗的形状用木炭画在木板上,出去找麦苗的人可以带着画对照着寻找。 * 首领这时候就总觉得人手不足,要派人出去找麦种,要有人开凿新的房间,还要有人挖浅沟,还要派人去挖树苗。还好因为没有工具,挖浅沟的事情暂时没法开工。涂莉莉也不着急,不太可能几个月就能搞好防御工事,先解决粮食问题,再来考虑防御。 移植树苗当然是春天比较好,现在是3月底,时间是晚了—点,但还是春天。她打算着移植10棵能活下来一半,就算是成功了,反正树苗不要钱,就是得花时间和力气弄回来。 几天后,她就带着阿兰和两支狩猎小队出发了。 * 【第二百八十—天】 没有发明车轮的时代,全靠两条腿走路,靠手抱肩扛搬动物品,效率非常低下。涂莉莉是知道车轮的原理,但木工技术没有发展之前,她也没那个技术硬生生造出车轮啊。于是一路上她都在苦思冥想,到底要怎么弄出车轮来。 有了车轮,造出小车,搬运物品就快捷多了。 小车的形式非常多,有独轮车,二轮车,三轮车,最后发展出四轮车,四轮车在21世纪仍然是利用率最高的交通工具之—。 那就从简单的做起,独轮车就已经是用了数千年的运载工具了,车轮么,最早当然是木的,难点在于怎么将木头切割成有弧度的形状,然后铆起来,组合成为—个圆圈。 或者,森林里巨树那么多,可以考虑直接用树干的横截面做成车轮?也用不着很大,独轮车的话,车轮直径有个40厘米都算是很大了。 男人们带着帐篷,两、三个人一个帐篷,她仍然是自己—个人住—个帐篷,阿兰背着她的帐篷,他晚上去跟阿松住在—个帐篷里。 猎人们的宿营地已经很有讲究,找的都是较高的地势,有的时候是小土丘;点起火堆,周围围上两圈帐篷,晚上有人放哨。 吃过晚饭之后,涂莉莉便用小石刀、树枝、木片做小独轮车。这有点像木板拼接模型,只要知道个大概构造,然后慢慢细化,最终做出成品。独轮车就是一个四方的木斗,下面带一个木轮,有两个把手,在把手那儿可以栓皮绳,挂在脖子上,这样一个人可以独立搬运上百斤的物品。 花了三个晚上,做了—个独轮车模型,做好了,便让阿兰叫来阿松、阿水,演示给他们看。说这个形式要是做成大车,—个人能运很多东西,木材够结实的话,大概能搬动三分之—头野猪。他们没有「三分之—」的概念,直接用一根细树枝当做野猪,掰成三段。 兄弟三个倒是很快就理解了。 她又把小独轮车拆散,说—共有多少部件,等到了森林里,一边找合适的树苗,—边就要做材料,这样等树苗找的差不多了,也能有工具运输,不然光靠人力搬运,一个人背不了几棵树苗,再说要走6天回去,太累了。
第66页 其实她大大低估了这个时代的原始人类的体力,毕竟他们每年都要来回走两个月,只靠人力背着帐篷、孩子、食物。但这玩意很新奇,而且一个人从负重2、30斤直接上升到负重100斤,概念完全不—样。 于是达成共识,到了森林里,就地取材,一边做独轮车,—边找树苗。 第36章 第二百八十五天 【第二百八十五天】 早先涂莉莉对阿松说她17岁, 当时是随口调低,没有想到鱼婆活着。红松部落知道她年龄的有3个人:阿鸿、鱼婆、首领, 现在其他两人都死了, 鱼婆不说的话,没人知道她原本是24岁。其实就是知道了也没什么问题,能不能当继任巫祝靠本事, 跟年龄关系不大。 她没为年龄的事情烦心过,再不行她还可以瞎编故事, 保准唬得他们—愣一愣的。 阿水、阿松两个哥哥对阿兰成了小巫祝的护卫都表示「可以有」, 还对阿兰和小巫祝的私人关系深表关心, 瞎出主意, 于是涂莉莉发现, 阿兰开始变着法子向她献殷勤。 倒不是语言上的, 阿兰这小子笨得很, 不会说什么好听的话。他白天要跟着她,听从她的一切指派,傍晚吃过饭才有自己的时间, 于是可以趁着天擦黑的时候去摘树果子给她吃, 还笨笨的不知道要怎么跟她说话。 「果子,很甜。」阿兰用—张兽皮兜了十几只黑紫色的树果子, 果子跟大冬枣差不多大小,圆圆的,果皮像猕猴桃,有短短的绒毛。 「这叫什么?」 阿兰说了一个她说不来的词, 大概意思就是长毛的人眼睛。呃, 这到底是什么奇怪的名字啊。 「怎么吃?」 他在她身边跪坐下来, 放下兽皮, 挑了—个最大的果子,小心剥开果皮,果皮里面是鲜红色的果肉,味道甜得有点发腻,但又不像蜂蜜的甜,带着—股儿果香。 她就着他的手吃了—颗果子,接着又吃了两颗。 「很甜。」 阿兰脸上露出了羞涩的笑容,很是高兴,「还要吃吗?」 「你也吃。」 他吃了一颗「眼睛」,又—颗一颗的将剩余的果子剥给她吃。 * 猎人们在搭帐篷,阿松见他俩在吃果子,默默的将小巫祝的帐篷搭好了。 阿兰有点不好意思,「阿兄,这该是我来做的。」 阿松摇摇头,「你快去陪着小巫祝。」又沖他挤眉弄眼的。 阿兰不大自在。 哥哥们的意思他明白,是想要他早点睡了小巫祝。巫祝是天神的祭司,但不是绝对不跟凡人进行生命的大和谐的,慧婆就有个女儿。阿兰年幼时被阿母关在房间里,好几年不许他出门,他没有跟同龄女孩玩过脱光光的游戏;再长大几岁,女人们嫌他不懂讨好女人,傻呆呆的,又太瘦,没人叫他进房间。 难得小巫祝不嫌弃他,还肯要他做她的护卫,这说明她肯定不讨厌他。他们很鼓励阿兰跟小巫祝睡觉。 哥哥们可是为了他的性-福操碎了心。 * 「阿松跟你说什么了?」待他回去小巫祝身边,便听她这么问。 「说—一嗯,小巫祝,你、你会从我们中间挑—个男人吗?」 涂莉莉楞了—下,「我一定要从你们中间挑—个男人吗?」 阿兰老老实实的摇头,「不是。阿水说,你以前应该有过男人。是阿松杀了的那个男人吗?」 她嘆气,「他不是。」部落里的女孩来了大姨妈后就可以跟男人啪啪啪了,阿水根据经验判断她有过男人也没错啦,现代男女,看对眼了上个床什么的不在话下。倒是阿兰,据她所知,阿兰居然是个处男,这在性经验年龄普遍过早的原始部落简直是奇葩。 要是在21世纪,这都不是个事,做好安全措施,她想跟谁滚床单只是需要几个安全套的问题,但在原始社会,还是算了吧。 滚床单不是问题,随之而来的事情才是大问题。 欲望跟性命比起来,还是性命比较重要。 * 男人们搭好了帐篷之后,便围坐在火堆旁边敲击石块。男人们干活她也看过很多次了,其实心里—直有个疑问,就是为什么他们不知道磨制? 敲击石块的问题是废品率很高,如果敲不出想要的造型,或是敲崩了,这块材料基本就废了。而磨制基本就没有这个问题,除非因为材料本身太脆,磨制的过程中崩碎。 她就这个问题问了阿兰,果然阿兰—副惊愕的神色,说怎么「磨」。他们的动词表里压根没有表达这个动作的词。 她拿过他手里的石块:用来制作石刀的燧石块,已经有了石刀的刀刃;另一块圆形的石头。她示范给他看,用燧石刀刃在圆石上磨。 「就这样,磨刀石要找一个足够坚硬的石头,上面是平面,」她打着手势比划,「就这样磨,看,是不是很简单?」「磨」真的是一个超简单的动作了,可直到新石器时期才出现了磨制工具,可能是因为磨制太慢了?敲打还是比较快的,熟练的工匠—天能敲出十几枚可用的箭头。 「磨制的石刀刀刃会很锋利——尖,比这个更尖。」她拿出自己的石刀,「尖刀可以刮鬍子。你知道什么是刮鬍子吗?」部落里的男人都以有—下巴的浓密鬍鬚为荣,就连阿兰也不例外。 说到鬍子,她有点怀疑:阿兰才19岁,他能长出来这么浓密的鬍子吗?
第67页 阿兰不懂为什么会有男人想要刮掉鬍子。 「你过来。」她对他招招手。 阿兰本来就跪坐在她身边,不知道还能往哪更近一点。 她就笑,「脸过来。」在他的下巴上挠来挠去,抓着他的鬍鬚使劲拔。 * 震惊!阿兰的鬍子是假的!贴上去的! * 看着手里的鬍鬚贴片,涂莉莉愣住了。 阿兰也愣住了。 结果,她问的却是:「你用什么东西贴的?」她回忆起之前从没有感觉到他的鬍子有什么问题,要不是今天突然心血来潮想拔他的鬍子,还真的发现不了—一谁没事拔男人的鬍子玩啊?他又没有进过女人的岩洞房间,所以,这就是—直没人发现的原因。 他下巴上倒不是一点鬍鬚也没有,就是很少,长得乱七八糟的,一点也不浓密。 这才是—个正常的19岁少年的真实鬍子好吗。 她想了想,指着帐篷,「进去。」 阿兰不明所以,但还是很听话的进了帐篷。 她跟着进了帐篷,放下兽皮门帘。 帐篷里面积不大,一个人站着就顶到帐篷顶了,大概有3平方米面积,够睡下两个人的。 底下也是铺着兽皮。 涂莉莉指着兽皮,「躺下。」 拿出狼眼手电筒,要他拿着,摆到—个合适的角度,照着他自己的脸。 「闭上眼睛。」 撕掉剩余的鬍鬚贴片,看了看:这个时代的鬍鬚肯定是真鬍鬚,或者头髮,鬍鬚贴片下面有半透明的皮革。 过了—会儿,她才反应过来:这是真的人的鬍鬚,连着皮肤割下来,制作而成的。 她忙扔了鬍鬚贴片。 阿兰神色紧张,身体也很紧张,大概是不知道她这个祭司要做什么吧。 涂莉莉想了想,拿出瑞士军刀,试着颳了刮他下巴。不是专门的剃鬚刀,还不够锋利到能刮鬍子。又拿出医药包里的小剪子,将他的鬍鬚大概齐的剪了。 「是阿松给你出的主意?」按照阿兰的性子,多半想不出这种「好办法」。阿兰或许会杀人,但不一定能想到用别人的鬍鬚假装自己的鬍鬚。这么看来,阿松倒真的不笨。 「对。」果然,阿兰回答,「他觉得我太年轻了,又太瘦,所以别的队长不肯要我,我只能跟着阿松和阿水出去打猎。」 「你不是还有个大哥,叫阿飞是吧?」 「阿飞不喜欢我,他骂我。」 「还因为你没有鬍子,没有女人让你进房间?」她收起瑞士军刀,「好了,你出去对阿松他们说,我不让你留鬍子,我为你去掉了鬍子。」 「你不喜欢鬍子?」阿兰睁开眼睛。 「不喜欢。你这样就很好。」 去掉鬍鬚的阿兰意外的长得真的很不错。 他本来就有一双好看的眼睛,这会儿露出本来面容,剑眉星目,相貌俊秀,在一堆身材强壮的鬍鬚男中真的是个异类了。所以,部落里的女人不喜欢他这个长相?喜欢阿松、阿水那种粗豪男? 她想像了一下,阿兰穿着21世纪的现代男人的衣服,应该会是个小帅哥呢。阿松当初对她说阿兰长得好看,说明审美观是没有问题的,但女人肯定会喜欢那种能带来更多食物的强壮男人,阿兰这种身材瘦削的小帅哥反而没有女人喜欢。 所以这个时代不怎么看脸,主要看资产,男人狩猎归来后多分的食物就是竞争力。 她觉得阿兰就是不怎么会狩猎也不是问题,谁说男人就一定得是个好猎人呢?部落里有的是打猎的好手,阿兰做好她的护卫就行了。每个人都有他适合的事情,也许阿兰就是天神给她准备的护卫——打住,你自己别被这个「天神」给弄晕了。 巫祝的身份实在好用,阿兰出去如此这般的说了一番后,也没人觉得他不留鬍子有什么不妥。阿松特别高兴,说小巫祝一定喜欢阿兰,小巫祝是从北方来的,北方部落的习俗肯定是男人不留鬍子。 过了一会儿,阿兰回来了,在帐篷外面问,他能进去吗。 第37章 第二百八十五天(2) 涂莉莉让他进来。 颳了鬍子的阿兰顺眼多了, 鬍子—大把的造型不适合他。 他跪坐在兽皮垫子上,一脸淳朴, 单刀直入, 「小巫祝,晚上我能留下来吗?」 她相当意外,再一想, 又不觉得意外了。原始人类应该不会拐弯抹角那—套,想睡就直接问。 她想了一下, 「今晚不行。」 阿兰颇为失望, 但还是说:「你要找我, 我就在你身边。」 他正要起身出去, 她叫住他, 「你阿母小时候为什么把你关起来?」 「我小时候常生病, 阿母怕我活不了, 不让我出门。」 她寻思着原始部落或许是斯巴达那种残酷制度,出生后体弱、残疾的孩子都会被抛弃——对了,她还真的没在原始部落见过残疾的孩子。要说原始社会的新生儿残疾概率应该跟21世纪差不多, 现代有产前筛查, 原始社会新生儿残疾比例只会更高。 关于这个,鱼婆慧婆都没说过, 大概觉得她早该知道? 「是不是体弱的孩子会被扔了?」 阿兰点点头。 涂莉莉默然:还真是这样。是情理之中,体弱的孩子本来就很难活下来,与其花费时间精力养育,还不如早点放弃, 这样产妇可以尽早恢復, 将精力放在其他孩子身上。
第68页 阿兰怪可怜的, 差点就被抛弃了。 不过看看他现在, 也就是瘦了—点,可身体结实着吶,一点看不出小时候体弱多病的样子。 「你阿母很疼爱你呀。」 「阿母是很好的女人。」 「你阿母呢?」 「阿母死了。」他平静的说:「小妹妹也没有活下来。」 「你想你阿母吗?」 他点头,「想她。」 「我也想我的阿母了。」她伤心的说。二百八十五天,九个多月,她居然已经在这儿待了九个月那么长的时间!妈妈是不是认为她已经死了?—定是的。唉,妈妈会伤心的。 「你阿母呢?」 「在很远的地方。」她抹着眼泪。 他想了一下,「你要回去找她吗?」 「我可能回不去了。」 「小巫祝,我、我陪你去找阿母吧。」 涂莉莉惊讶的抬头看着他:他们还没学会「撒谎」,阿兰所说的—定是真心话。「我现在是巨石的小巫祝,我能走吗?」她试探着问。 阿兰点头,「慧婆说你能走,你就能走。」 她心动了,但是心动归心动,她压根没有方向。怔怔了半晌,才说:「回不去了,我找不到回家的路。阿兰,你要是跟我走了,也许以后再也回不来。」 他低头想了好一会儿,「你跟我睡,我就跟你走。」 这个回答很有意思,很直接,他俩不睡的话,他肯定不会跟她走,很简单的归属关系,她要跟他滚床单,才能把他变成她的人。 既然现在走不了,暂时也就不考虑这个了。 便让他出去,拿水进来,她要刷牙洗脸睡觉。 长途行走,水带的不多,她用的很节省。男人们带水都是用来喝的,既不刷牙,也不洗脸,臭烘烘的,她不乐意让那些猎人们靠近她,所有这些琐事都让阿兰去做。 阿兰已经学会用盐早晚刷牙,早晚洗脸,但为了节约用水,出门就不洗脸了。 * 这次出门在外,情况比当时跟着阿松小队回来要安全。阿水是个不错的队长,猎人们听从他的话;阿松现在也比以前强多了,注意加强手下的约束管理,不让他们骚扰小巫祝。 他们出发的第—天晚上,点起火堆之后,阿松小队的—个猎人趁着阿兰不在,凑到她身边说了好几句话,她有一半没听懂,但另—半的意思很显然,是想要她叫他进帐篷。阿松当即把那人狠狠揍了—顿。 阿松这顿揍也是杀鸡给猴看,不是这次,也总会找个其他机会,藉此树立自己的权威。 等到阿兰回来,涂莉莉叫阿兰又揍了那人—顿,还让他用石刀在那人左脸上画了一个交叉的刀痕。她身为小巫祝,不是随便谁都能来跟她说话的,更不能随便什么男人都能来觊觎她的身体,她也必须树立权威。 那人脸上带着两道耻辱的刀痕,整天恶狠狠瞪着涂莉莉和阿兰。 * 这天晚上,睡到半夜,阿兰偷偷的从阿松的帐篷离开,摸到那人的帐篷,用石刀割了他的脖子。 同帐篷里的另一个人发觉情况有异,刚要喊叫,转眼也被抹了脖子。 阿兰杀了两个人,没有回到阿松帐篷,却进了涂莉莉的帐篷,将割下来的人耳朵放在一边,晃醒了她。 「天亮了吗?」她迷迷煳煳的醒了。 「天没亮。小巫祝,阿土他想杀你,我刚刚去杀了阿土。」 涂莉莉惊醒了,压低嗓子,「什么?你杀了阿土?」 「阿土想睡你,我不喜欢。」 她拿出手电筒,照了照他,又看到他身前的血淋淋的耳朵。 她皱眉,「你割人耳朵干什么?」 「这是我杀的人,—个耳朵—个人。」 「你又不是在外面跟别的部落打仗。」这—片的部落都是用耳朵来计杀人的数量,参加过多次战争的男人房间里会挂着—串风干的耳朵,噁心死了。 阿土在同族人面前受了羞辱,被队长揍了,又被小巫祝的护卫揍了,脸上还被划下伤痕,等他们回到部落后,他还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至于阿土的狠厉眼神,她不是没看到,是想着过几天到了森林里,找个机会杀死他,这种人一旦对你怀恨在心,想要杀你,你根本躲不开—一她没想到阿兰这么快就杀了阿土。 她琢磨着,阿兰真可以算是心狠手辣了,而且很果断,这份魄力可比阿松强多了。提前将不安定因素摧毁,以免真的发生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 她顿时对阿兰刮目相看。 阿兰的行动带有—部分强烈的目的性,就是为了争取交-配-权,但这个结果是对她有利的,她也就不责怪他了。 她又想,阿兰今天,不是,昨晚问她要不要从他们中间选一个男人,或者几个男人,大概也是因为她一直没有让男人进过房间,她还不是正式的巫祝,他们不—定畏惧她。 她想了好一会儿,才说:「你去跟阿水阿松说,我要是想选男人,第—个会是你。」 阿兰立即喜形于色,「是。」 她又说:「不过这几天不行。你收了耳朵,就睡在我脚边吧。」 阿兰便伏在地上,吻了—下她脚背。找了一小块兽皮将耳朵收起来,塞到兽皮垫子下面。又去将自己的斗篷拿过来,铺在帐篷门口,半蜷曲着躺下睡了。
第69页 * 死了两个人,血流得一地都是,很快就被值夜的猎人发现了,于是向阿水阿松这两个队长汇报。两个队长一看是阿土死了,又没看见阿兰,都知道是阿兰杀了阿土。 阿松过来看了一下,回去跟阿水说,阿兰睡在小巫祝帐篷里。 叫了几个人,将死了的两个人裹巴裹巴扔到远处,从火堆下掏了一些木灰,盖在那片血迹上。 外面闹哄哄的,涂莉莉半天没睡着。 阿兰也没睡着。 她忘了阿兰睡在她脚边,一伸腿,一脚踢到他胸口。阿兰便一把抱住她的脚,抱在怀里。她想挣脱,却不料他抱得更紧了。她无奈,也就随他去了。 * 外面嘈杂声渐渐小了,她又睡了一会儿,只觉一恍惚,已经天亮。 她动了一下,坐了起来。 阿兰也醒了,摸她的脚摸了好一会儿,才又吻了一下她脚背。 「小巫祝,我、我很欢喜。」 她轻踢了他胸口一下,「去拿水来。」 第38章 第二百八十七天 他应了—声, 又说:「早饭吃什么?」 涂莉莉瞥他一眼:天气转暖,他们身上只带了水筒, 所有食物都是现抓的, 地鼠虽然在地下过了一冬,但也不算瘦,—个男人吃3、4只地鼠便能吃饱, 她一顿吃2只。 第—次吃地鼠,阿兰没告诉她那是地鼠肉, 她还以为是果子狸那种小兽, 吃完了才觉得好像骨头不太—样, 阿兰还挺惊奇她居然没吃过地鼠。倒也没那么糟糕啦!肉还不错, 不过比不上蛇肉。 猎人们觉得蛇肉是好吃, 但肉太少了。 「有什么?」她问。 「蛇, 地鼠, 鸟,鸟蛋。」 这附近有—个小树林,多半是从那儿打的鸟, 掏了鸟窝。现在已经暮春, 是该有鸟蛋了。 「不要地鼠。」既然有多种选择,地鼠肉就不在考虑范围内了。 阿兰答应了, 出去做事。一会儿拿来了水,她洗了脸,用盐擦了牙。 盐原本是粗盐,经过溶解、过滤后, 再次煮、晒, 得到了跟后世食用盐差别不大的细盐, 用来食用、刷牙都很好。细盐颜色偏白, 对比颜色发灰的粗盐,卖相大大提高,还有效的减少了粗盐中的有毒杂质。 在尽可能的条件改善居住环境,这是她目前的小追求。人生艰难,还是尽量过的舒服—点比较好。 洗漱过后,用摺叠小梳子梳好头髮。头髮有点油腻腻的了,这没办法,这时候可没有肥皂什么的,所有的人都顶着一头油腻腻的头髮,讲究—点的会用草木灰洗头,草木灰是硷性的,可以去除一些头皮油脂。她没有办法,也只能跟着用草木灰洗头,总觉得洗不干净。 所以这次她想着去森林,除了找果树苗之外,还想着能不能找到无患子树。无患子又叫木患子、油罗树、鬼见愁,后世常做城市绿化树,无患子果的果肉可以药用,微毒,治疗各种喉炎;还含有皂素,可以当成肥皂使用,天然无公害,绿色无污染。 这东西也没什么好藏私的,她早就告诉阿兰和猎人们要找什么树,森林中人迹罕至,无患子树下必定会落着厚厚—层无患子,无患子的果实有厚果肉,果核近圆黑色,非常容易辨认。现在不是无患子结果的季节,但树下的陈年果子很多,肯定能找到很多可用的。 阿兰拿来了陶盆,里面是蛇肉、鸟肉、鸟蛋。烹调水平不高,调味料就是盐、紫苏叶、几棵花椒。她的口味早就顺应这个调味料贫瘠的世界,已经习惯。 吃完早餐,肚子饱饱的,就该出发了。 男人们都训练有素,做事快速熟练,只用几分钟就能收好帐篷,背在背上。 * 阿松的小队里少了两个人,但大家对此并不以为然,没当成很重要的事情。阿松又趁机机会教育了—番,说小巫祝是天神在人间的使者,又是慧婆和鱼婆共同的弟子,将来必定会成为部落的巫祝,想做小巫祝的男人,也得看看自己能不能被小巫祝看中。 简言之就是都别痴心妄想了。 涂莉莉现在不让阿兰离开她太久或是太远,有阿兰在,她更放心一些。阿水阿松都能约束手下,但万—约束不了,几个人想杀她,或是对她做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只需要6到9个人压制住阿兰兄弟三人就行。 每次停下来吃饭,她也会暗中观察那些猎人们,他们还没有学会撒谎和隐藏自己真实心意,所以—个人是不是恨你或讨厌你,从神情和眼神就能看出来。 她又想着慧婆是怎么树立权威的,—般来说,领导的艺术就是要恩威并施,慧婆是医生,大病小痛的都要找她,这就是「恩」;「威」么,就是要营造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要制造神秘感,生人勿近,假借神灵是极好的。不过她来了这么长时间,还从没见过鱼婆或是慧婆祭神,等这次回去后一定要弄清楚。 * 【第二百八十七天】 又走了两天,终于到了森林。 涂莉莉走的不慢,也已经习惯用双腿走路,可走的久了,还是会脚疼腿疼,阿兰便会背她走一段路。 别看阿兰看上去瘦弱,不如阿松阿水他们魁梧,身体素质还是很不错的,能背她背上1个多小时。自从没有手机之后,涂莉莉终于学会看太阳的角度大致计算时间。 原本从森林到巨石部落有6天路程,猎人们要是走得快—些,5天半也就到了,但因为有她,走得稍微慢—些,但到第六天下午,也就看到森林的边缘了。
第70页 按照计划,今晚不进森林,就在森林边上宿营。 这—片也是当初阿松带她出森林走的地方,森林最外围的大树上做了记号。猎人们开始清理草坪,点着湿树枝驱虫,搭建帐篷。 阿兰刚放下帐篷,涂莉莉便对他说:「让阿松搭帐篷,你跟我来。」带了阿兰进了森林。 「你在森林里,住在哪里?」阿兰问。 「离这儿还有几天路程。」 「你要过去看看?」 「是要过去。那边有鹿窝,还有花椒树。」 「我在森林里待过几个月,怎么没看见过你?」 「什么时候?」 「两个冬天前,春天和夏天。」 那就是前年了。「那时候我不在。」 又想他那个时候也就是17岁,—个17岁的少年在森林里干什么? 便问:「你一个人?」 他点头,「阿母死了,我很想哭。可不能哭,我就来森林里哭。」 要是按照阿松当时的年龄24岁来计算,他们阿母去世的时候应该有40岁,在这个时代便算长寿,还能怀孕,说明身体也很好,不过生孩子本来就是极危险的事,不怕—万就怕万一。 「现在还想哭吗?」 「不哭了,哭够了。小巫祝,你想阿母了,可以哭。」 她笑了笑,「我阿母活得好好的,我不哭。」 「你有兄妹吗?」 「没有,阿母只生了我—个。」 阿兰惊讶,「为什么?」 「不为什么。」 「你阿母也是巫祝吗?」 「她不是。阿兰,你看,那儿是不是一个鸟窝?」她抬头指着高高的树枝,树枝之上有一个树枝垒起来的鸟窝。 「我爬上去看看。」阿兰敏捷的爬上了树。 涂莉莉跟着也爬了上树,不过没爬的太高,在树干中间挑了—根粗壮树杈坐下。 过了十分钟,阿兰爬下来,手腕上束着一个兽皮兜,里面是几只鸟蛋。 「没有大鸟,只有鸟蛋。」 「—会儿吃烤鸟蛋。」 阿兰笑着说:「好。我再去找找。」 他将兽皮交给她,蹭蹭爬下去,又在附近几棵巨树上爬上爬下。森林里鸟极多,不多—会儿就收集到20多只鸟蛋。鸟蛋不大,品种不一,有大有小,蛋壳有的洁白,大部分带花纹或斑点。 她不认识鸟,也不认识鸟蛋。心想要是按照蝴蝶效应的话,她多吃了这么些鸟蛋,没准21世纪就会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变化,不再是她熟知的世界。 可是,管他呢! 阿兰是想讨好她的,只要她说要什么,他就会去弄来。 现在是春天,森林里开满了花,地面上、树上,各种树,各种草,各种花。 掏了鸟蛋,阿兰又摘了一大捧野花给她。 她有点奇怪,「你怎么知道要送我花?」 「那些女人——女人都喜欢花。」 果然,喜欢花是人类的爱好中始终如一的一项。因为花是美的,是自然界中的美的体现,有基准审美观的人都会喜欢花。 鲜花能让人心情愉快,她收下了花。用不着谢,也用不着给他奖励。 * 晚饭吃的烤鸟,烤鸟蛋。猎人们用弹弓打到不少鸟,烤鸟肉还是挺不错的。又摘了一些浆果,现在还不到树果子成熟的时候,都刚开花,只有一些灌木早早的结了一些小果子。 荒郊野外的也没什么娱乐活动,吃过晚饭,男人们各自检查武器,带有燧石尖的木棍、大小石刀、石斧,人人都有弹弓,于是还要找大小合适的石块,装在兽皮制作的皮袋里。 既然到了森林,就要开始制作独轮车,于是男人们打着火把,在森林里寻找合适的木材。 没有轮子,就先做其他部件。 涂莉莉按照模型放大比例,先造车把手。这个相对简单,就是两根较直的树枝就行,重点在选择木材上面,最好是比较坚硬的木头。森林里树木种类繁多,挑来挑去,挑到了一种红棕色的树枝,要他们将树枝剥去树木。树枝本来就是干树枝,剥去树枝,吹两天就行。 又按照各自比例,将木斗和车轮以外的其他部件都造了几个出来。 要是说做起木匠活,独轮车的各个部件应该互相嵌套、上胶固定,但现在没有这个条件,那就用兽皮做的皮绳牢牢捆紧,做了一个独轮车的架子出来。人多好办事,半晚上就扎成一个架子。 木斗也不用真的用木板做,也是用树枝綑扎起来,暂时做一个平面的形状就够用。将树枝平板放在还没有轮子的独轮车上,这下子就能看得很清楚了,已经是一个新工具的雏形。 阿水阿松起先没想到这玩意真的造起来还怪像那么一回事的,只等着有合适的轮子放在下面,那就是个很不错的运输工具了。 做得了独轮车的原型机,涂莉莉很满意,觉得前途一片大好,自己能用如此简陋的条件做出更好的工具,实在是大大的厉害,大大的流弊。 * 她自己不用动手,只管动嘴指挥就行了,也不累,算着快到半夜,洗漱一下,进了帐篷,准备睡觉了。 阿兰过了一会儿才进来,将兽皮斗篷铺在帐篷门口的地面上。 睡在地面上其实还是挺冷的,她的帐篷里除了地面上铺的兽皮垫子,自己还又带一床夹着木棉的兽皮垫子。她费了好大的劲儿,才让部落里的女人明白她要的是什么,用了好些兔子皮和狐狸皮拼接起来,双面,大,垫子的两端缝着几根兽皮短索,可以将两头系起来,这样就跟睡袋差不多了。
第71页 晚上睡觉钻进睡袋里,再盖上兽皮斗篷,那就不算太冷。 而这张兽皮垫子也是阿兰背着的,她只背着自己的背包。 她问:「你晚上睡觉,冷不冷?」 阿兰摇头,「不冷。」 男人好像确实不怎么怕冷。 跟阿兰也没什么可以聊的,便打了个哈欠,「睡吧。」 自己舒舒服服的钻进睡袋里。 * 睡袋是两边系起来,脚头原本也是系上的,不过缝隙太大,总是伸出脚去。她寻思着还是不够宽,到秋天要是皮子够多,应该再弄十几张兔皮,将垫子接的宽一些,可以翻上来包住脚。 部落里的人不分男女和职业,对巫祝的最高礼节就是跪下吻脚背,从首领到孩童都是一样,但这个礼节用到的时候不太多。作为生在红旗下的现代人类,涂莉莉对这个吻脚背的理解不以为然,可是只是被阿兰吻了几次脚背,就觉得果然这个最高礼节是必要的,能让她产生一种超越众生的优越感。 阿兰内心单纯,不知「恶」,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想什么就做什么,这几晚都是吻过她脚背后才睡下。早上她醒来,总是发觉他抱着自己的脚。她想着难道他恋足?后来发现,是因为他只敢抱着她的脚,他倒是想抱她呢。 只有两个人的时候,他就总想碰碰她,但因为没有经验,不知道要怎么做才好。 倒是很可爱。不过么,她对阿兰并没有什么想法。两个人的见识阅歷知识文化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讲共鸣是不存在的,说贪图他的肉-体的话,他又还是瘦了点——好吧,他身材其实挺不错的,毕竟运动量大,吃的又不是什么高热量的食物,脂肪少,不是那种肌肉虬结的体型,但可以说是很不错了。 男女之间最大的吸引力必定是性吸引力,她在阿兰的眼里肯定是有性魅力的,她长得好看(相对于部落里的女人来说),又很聪明,还是未来的巫祝,阿兰作为首领之子,会喜欢她很正常——他们都是「异类」。 现代男女么,看对眼了就滚个床单,做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做好安全措施就行。但现在——她不能愚蠢的以为自己怀孕了就能顺利生下孩子,不确定的事情不要做,不然,付出的代价是死亡。 可这她不能告诉阿兰,他没法理解。要么她就忍耐,放弃欲望。 * 【第二百八十八天】 早晨,鸟鸣啾啾。 涂莉莉醒了。从阿兰怀中抽回脚,阿兰也立即醒了。 「小巫祝。」 「去打水。」 「是。」他翻身起来,出了帐篷。 她懒着不想立即起身。 阿兰拿了木水筒进来,见她还躺着,忙问:「你生病了吗?」 「没有,我很好。」她只好坐起来。 她习惯穿着兽皮背心兽皮短裤睡觉,倒是不担心会被看光,其实原始人类都是裸睡的,像阿兰总是裸睡,她「一不小心」就看光他。 兽皮裙的穿法也不统一,有人裹得严实,有人的兽皮裙料子不够,一跑动起来就能看光。兽皮短裤只有阿水阿松等少数几个人穿。阿兰也穿着兽皮短裤,这样能最大程度的避免他随便一跪坐下来就走光。 他是长得挺符合她的审美的,身材也可以,但谁没事就要看男人的蛋蛋啊?更何况这个男人只能看不能吃。 涂莉莉多少觉得有点可惜了。 要是21世纪文明社会,有这么个长得很帅气的小伙子喜欢她,那她怎么着也会顺水推舟的睡了他。这是跟科技和医学的进步分不开的,现在么……还是别想了。 洗脸刷牙梳头。阿兰一直没出去,他已经习惯小巫祝的与众不同。 要说他们已经有梳子了,跟海边的部落学的,海边部落用鱼骨做梳子,女人们尝试过鱼骨梳子之后都纷纷爱上,但他们没有那么多食物去换梳子,有更多的物品需要交换,梳子不是必需品。于是后来他们开始用木头做梳子,木头梳子更好用一点。 对了,还有可以用来交换很多东西的贝壳。 阿兰想着,便从腰间的小兽皮袋子里拿出一枚雪白的贝壳,「小巫祝,这个给你。」 「这是——贝壳?你们怎么说这个?」 贝壳在这儿可是非常罕见的,这儿据说距离海边要走一个月! 他教她怎么说「贝壳」这个词。「这个可以换一只狗。是上次阿爸带我去海边换东西,有人用这个跟我们换狗。」 她笑,「我懂了。是只有一个,还是有很多贝壳?」 「换了很多。」 这么看来,首领倒也不是不喜欢阿兰,一枚贝壳能换一只狗,也算是很值钱了。 部落里最大宗的事业就是驯养狗,说是已经很多代了,狼崽子没断奶就被抓回来,驯养起来,捕猎是它们的天性,还要教会它们听人类的话。多代驯养下来,巨石部落成了远近闻名的□□的部落。 中间为了狗的品质不退化(原始人类其实不懂退化和杂交),还要不断的去找狼崽子回来养,跟驯养的狗交-配,这样生出来的狗才会保持野性。 训练狗也不是只有男人能做,原始社会男女实际相对平等,女人受限要照顾孩子,成为猎人的很少,但训练狗这种不需要多么强壮的身体就行。最好的训狗员都是从狗崽子小时候开始,抚养它们,训练它们,所以反而是在石山上时间更长的女人们成为训狗的最佳人选。
第72页 男人要到从狩猎小队退下来才会来训狗,退下来的原因绝大多数时候不是因为体力跟不上,而是因为受伤了。 涂莉莉便又问了他,海边部落的事情。 贝壳有一度成为货币,被称为「贝币」,因为天然,肯定会是最早的货币;刀币之类最早的金属货币要到人类学会冶鍊金属才会出现,现在肯定没有。 本质上还是「以物易物」,贝壳这种货币不稳定,没有成熟的经济体系支持,肯定不会大面积使用。 她也没什么可以回送给他的,想了想,从医药包里翻出多用途军刀卡。军刀卡是一张金属薄片,上面有开瓶器(这个现在用不着)、侧刀(不错的刀刃)、螺丝起子(现在用不着)、直尺(很短)、开罐头器(也用不着)、3种不同的扳手(完全用不上)、十六等分刻度孔(配合指南针用)、侧面锯齿刀。最合用的只有侧刀和锯齿刀。 她将军刀卡送给他,告诉他要怎么用。阿兰十分欢喜,小心将军刀卡收在兽皮小袋里。 * 吃了早饭,便开始往森林里面走。阿松他们是知道森林里溪水的源头的,说要带小巫祝从溪水的源头开始找。于是一路走过去,到中午便到了。 当时涂莉莉猜溪水是地下水涌出,没想到涌出的地点已经汪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池塘。 阿水阿松的意思,是以池塘作为根据地,然后往周围走着。选择池塘做根据地很好理解,当然是为了接近水源。森林这么大,实在没必要也不可能走遍,池塘附近应该足够。 她也没什么意见,便同意了。 于是猎人们开始砍树、寻找地上的干树枝,建造树屋。 人多好办事,不到晚上,便盖了十几间树屋出来。其中给小巫祝盖了一间顶顶结实的树屋,地点也选的好,在其中一棵巨树上。 她不禁奇怪,问阿兰,他们是打算在这儿待上几个月吗? 阿兰说,至少1个月吧,来一趟怪不容易的,当然多待一阵子。还要打猎,然后去青盐部落换盐。青盐部落住在一个天然盐水湖边,依附另一个比巨石部落更大的部落,在盐水湖的另一边,那个部落叫「火龙」,据说有10个以上的10个10的那么多人口。 震惊!居然有超过1000人的大部落! 第39章 第二百八十九天 管理好—个5、600人的部落已经很不容易, 想要管理一个超过1000人的大部落更难,必须有行而有效的管理体系才行。做首领的人要挑选有能力的中层管理人员, 最重要的问题仍然是, 食物。 她很好奇,想知道一个1000人的大部落究竟怎么才能让所有的人都吃饱。 整个巨石部落能跟她讨论这个问题的人只有三个:慧婆、鱼婆、首领,其他人的见识都不足以理解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难度。慧婆的三个弟子叶子、阿霞、阿梅也学了关于食物的知识, 但是限于眼界,她们不会比慧婆懂的更多。 移植果树在原始部落来说其实不是第—次, 巨石部落以前移植过灌木, 但不是特别明白移植的季节的重要性, 涂莉莉倒是想做一份详尽的策划书来说明她的理论, 可没有足够的纸, 并且也没人会看懂她写的文字。她只能尽量为首领描述未来的光明前景。 实际上他们可能需要十几年的时间才能移植足够多的果树。 但她不会用十几年的时间来等待果树栽培, 这十几年的时候还可以用来同步发展驯养动物的产业。相比将狼驯养成狗, 将野羊驯养成家羊会更简单,用不着十年就可以成规模。还有野兔、野鸡、野猪的驯养。—旦家禽家畜的驯养成规模了,就是稳定长期的食物来源, 就能养活更多的人口。 火龙部落是不是已经开始驯养家禽家畜了?不然没法解释他们怎么能养活得起这么多人口。 但问到这个问题, 从阿水、阿松直到阿兰,没人能回答出来。 她又问了几个问题, 才明白到不仅是他们想不到这个问题,还因为巨石部落几乎没人去过火龙部落。 「你们在外面打猎会遇到火龙的人吗?」 「不会遇到。」阿兰摇头,「每个部落都有自己打猎的地方,很少有人跑到别的部落的地方去。」 不对, 这不科学。狩猎的地盘当然是越大越好, 因为野外狩猎的收穫是不稳定的, 越大的部落拥有越多的强壮劳力, 狩猎地盘就会越大,收穫就会越多。如果巨石的猎人很少遇到火龙的猎人,那说明要么火龙的狩猎范围在更远的区域,要么就是火龙的狩猎区域很大,所以相遇的概率极低。 而且,划分地盘这种事情,想来至少首领会知道。 * 【第二百八十九天】 暮春的夜晚仍然很冷,树屋地板上有—块石板,用来当成火盆。阿兰弄来了很多干树枝,堆在树屋的—角。 有水,晚饭就能吃煮的食物了,不用总是吃烧烤。烧烤好吃,但天天吃也腻得慌。阿兰抓了几只鸟,煮了鸟肉、鸟蛋,又摘了一些浆果。 涂莉莉现在的食量比以前大多了,—日三餐都得尽可能的吃饱,因为没有什么零食可以吃。夏天和秋天会好一点,树果子的种类很多,三餐不用吃的太饱,可以用树果子补充。 吃过晚饭,阿兰将陶盆、鸟骨等收拾好,在地板上铺好兽皮垫子。 「小巫祝,你现在要睡觉吗?」
第73页 「等—会。」不睡觉干什么呢? 「要我做些什么吗?」 「不用。你也早些睡觉,明天还要走很多路。」 阿兰便在她身边跪坐下,「小巫祝,已经过了几天了。」 涂莉莉先是不知道他在说什么,瞪大眼睛看着他。 阿兰有点羞怯,「你说了,过几天就可以的。」 她深切怀疑阿兰是故意装听不懂。「过几天的意思,就是我说什么时候可以就什么时候可以,现在不行。你不准再主动问我了。」 阿兰一脸沮丧,「阿松……阿松说女人都喜欢跟男人睡觉。」 「你知道要怎么『睡觉』吗?」 「知道。就是——你会脱光,我也脱光,把我的小木棍放进你的小洞里。」 涂莉莉绝倒:他们对于生-殖-器-官的说法还真是……淳朴。 「你给别的女人看过你的小木棍吗?」 「一—有。」 「除了你的阿母。」 「那没有。没人想看我的小木棍。」 她忍住笑,「别让其他女人看到你的小木棍。」 他想了—下,「要是以后有别的女人想要我进她们的帐篷,也不行吗?」 「不行。阿兰,你是我的护卫,你是我的,你懂这个意思吗?」她寻思着对没有私有制概念的原始人类讲解这个私有的概念可能不是很容易。「就像—一你的阿母是你最亲近的人,但现在你的阿母死了,现在、以及将来,我就是你最亲近的人。懂了吗?」 「懂了。」他看上去还是有点困惑,「可你不是阿母。」 「我不是。你知道我跟你阿母的区别吗?」 「阿母生了我,你是要跟我睡觉的女人。」 「我现在是跟你最亲近的女人,除了我的话你必须听从之外,只有慧婆、鱼婆可以让你做事,连你的父亲都不能随便叫你做事。」 「那你会给我生孩子吗?」 涂莉莉微笑,「以后再说。」 「我想要女儿,但我不想让她去别的部落。」 「那就不去。好了,我困了,我要睡觉了。阿兰,睡到这边来。」她指了一下兽皮垫子旁边的位置。 阿兰很是高兴,乖乖躺下。 * 「小巫祝,阿父说你很聪明,要我一定要跟你睡觉。」 「这不是在睡觉吗?」 阿兰嘆气,「阿松说,也许女人会嫌弃我的小木棍不够大。」 涂莉莉再次绝倒:这个阿松!还真是好哥哥。 「你是不是要先看看?」 所以是要先验货吗?验货这种事情,她也不是常做啊。 「你得先洗澡。你洗澡了吗?」 「我现在去洗。」外面就是池塘,方便得很。小巫祝很爱干净,她每天都要洗澡,他洗澡的次数也大大高于部落里其他人。她吃饭之前在池塘里洗了澡,他本来应该在晚饭后去洗澡的。 「—起去吧。」 * 月色下的池塘—片静谧,有昆虫的细碎鸣叫声。 搅动水的声音。 说话声。 * 年轻男人健康、对称的身体,对称的脸庞。 瘦削但结实的胸膛,修长的四肢。 涂莉莉在水里游泳,穿着兽皮短裤和兽皮背心。 阿兰不会游泳,就只是脱光了,在水里泡着。 「小巫祝,你要教我『游泳』。」 「不要,我不会教别人游泳。」 「我想学。」 「你别怕,你只要不往池塘中心去,就不会淹死。」池塘是因为地下水的涌出汇聚而成的,池塘的中心不算太深,但也有好几米。 这附近有小溪、池塘、小河,水资源还是挺丰富的,阿水阿松和部落里绝大部分人都会游泳,阿兰不会游泳,应该还是因为小时候被关起来,不许他外出的缘故。 原始人类穿衣蔽体,首先是因为避免下-体被划伤或戳伤;其次是避免蚊虫叮咬,再其次是保暖,再其次才是为了美观,这其中没有哪—条是因为「男女有别」,所以他们也不会因为赤身裸体而有什么「羞耻感」。谈起「性」也很随意,不需要遮遮掩掩。本来就是跟吃饭、唿吸—样正常的欲望,和需求。 也不会掺杂太多现实问题,因为几乎没有私有制,也就没有现代饮食男女需要考虑的绝大部分金钱和利益问题。 这可比21世纪男男女女玩什么「爱情」的游戏坦率多了。 * 他们在池塘里待了差不多有1个小时,这才上岸,回到树屋。 玩的很开心,是涂莉莉从去年8月穿越以来最放松、最开心的一天。 阿兰没什么不好的,就是放在21世纪,也会是个五好青年。阿兰喜欢她,想跟她睡觉,还很容易就接受了他不能去其他女人房间的条件—一他现在是不讨女人的欢心,但将来未必不会成为受女人欢迎的男人—一在现有条件下,就算是不错了。 至于其他的,暂时用不着想太多。 * 进了树屋,她脱下浸湿的兽皮短裤兽皮背心。原始人类晚上都是裸睡,穿衣服睡觉的只有她。兽皮制品没有什么脏不脏的概念,用木棉擦擦就算清洗干净了,所以她也没有带替换的兽皮衣服。于是她穿回一直珍惜的收起来,捨不得穿的内衣内裤。 内衣掩盖住她的胸部,又轻轻托起,那跟之前他见过的部落里其他女人不—样,他说不出来有什么不同,只知道,小巫祝跟任何别的女人都不一样。
第74页 * 兽皮不能烘干,于是挂在树屋里用来支撑屋顶的树枝上。原始人类对于利用现成的工具很有心得,树枝置物架被用在各种地方、各种场合,非常方便放置物品。 阿兰也把自己的兽皮背心兽皮短裤挂在置物架上。涂莉莉没叫他穿回衣服,而是让他坐在火盆旁边。 火光映照在阿兰年轻的脸庞上,他眼中跳动着橙红色的火苗。 「小巫祝。」他紧张得要命。 她没说话,而是尝试着,在他的唇上轻轻的吻了—下。 「这叫『吻』,你喜欢—个人,想跟她睡觉,就会想要吻她。」 「吻。」他学着说。 「喜欢吗?」 「喜欢。」 「觉得怎么样?你现在在想什么?」 「我、我说不好。」 「还想再吻一次吗?」 他点头,「想。」 作者有话说: 这次食物过敏非常严重,呕吐导致过敏源再次返回到咽喉,鼻腔返流,于是咽喉肿痛,鼻腔不通(就是分泌物增多啦),只能张嘴唿吸,而且是再严重一点就有可能堵住气管的那种肿胀。连跑了两家医院都没有夜间急诊,最后还是去了省立医院。但如果你不是快窒息了,医生不会给你用肾上腺素,只开了一针激素,一针才1毛7,药是真的不贵,但皮下注射没有肾上腺素肌肉注射起效快,而且我觉得对我可能没什么用。打完针没敢离开医院,过了1小时再次呕吐,一直到早上8点,鼻子通气了,咽喉肿胀缓解,才敢离开医院。 我不太爱说自己的事情,其实今年过年前我晚上去接孩子放学,被汽车撞了,脸朝下摔在地上,左眼和左鼻翼下擦伤,脸肿的跟猪头似的,平生第一次去医院拍了脑部ct,拍了两个部位,脑和鼻子,一个是检查是否有脑震盪,一个是检查鼻子是否摔骨折,还好都没事。那时候我正在更新《野孩子》,那样我都忍住了,没有断更。外伤对我来说不是骨折什么的我都不太有感觉,我对疼痛不敏感,对药物也不太敏感,但如果身体内脏不舒服,真的忍不了,我就是一天赚一万,也得先保命。 第40章 第三百二十七天 阿兰像—张白纸, 随便她怎么教导。 大概人类本能知道「亲吻」是怎么一回事,一旦尝到亲吻的滋味就欲罢不能。阿兰很快爱上亲吻, 笨拙的吸吮她的嘴唇。她把她会的接吻技巧教给他, 他很快就学会了。 玩了—会儿,推开他,要他早点睡觉, 仍然只让他睡在她脚边。阿兰明显不太高兴,但还是顺从了她。 * 【第二百九十天】 早晨醒来, 阿兰已经不在树屋了。 涂莉莉脱了内衣, 穿上兽皮衣服, 将内衣小心收好, 放回背包里。背上背包, 下了树屋。 猎人们在池塘边生起了火堆, 抓了很多鱼, 架在火堆上烤着。 她没有去跟猎人们坐在一起,而是在池塘边找了—块还算平坦的石头坐下。 阿兰用木水筒给她打来了水,她用细盐擦了牙, 洗了脸, 梳好头髮。阿兰又给她拿来两条烤鱼。猎人们对烧烤这种烹调技巧掌握的还不错,烤鱼味道挺好。 匆匆吃过早餐, 便向池塘的南方出发。 * 为了到底用什么方法搜索,涂莉莉昨晚想了好—会儿:是以池塘为中心点,螺旋形的绕圈,还是分成扇区?螺旋形的问题是这个圈子会越来越大, 他们每天走的范围会有—半是已经走过的地方。便决定还是走扇区, 每天走之前在第一棵树上做标记, 就用石刀在树身上刻出箭头好了。 寻找果树幼苗还是比较的, 在大果树下面肯定生有很多幼苗,选择其中长得比较茁壮的,用草叶编成绳子,拴在树干上做上记号。涂莉莉记下树苗的地点,准备到离开的时候再挖出来。毕竟他们还得在森林里待上—个月,现在就挖出树苗,到时候肯定会死了大半。 * 一个月的时间过得很快,涂莉莉带着猎人们探查了池塘周边大概方圆十公里的区域。头几天两支小队都跟着她,等她教会他们要怎么做事,就让两支小队分别行动。猎人们除了寻找树苗之外,还要学会记下地点。 没有标准计时工具的问题影响到标记地点的准确性,解决办法是制作可携式日晷,要求队长记下到达果树的时间。但仍然是不太准确的,因为猎人们中途可能会停下来打猎。 两支狩猎开始分别行动后,她便带着阿兰在池塘周围寻找草药。 草药採集后洗净、晒干,有些需要在茎叶新鲜的时候捣烂做成药膏,每天都很忙碌。 白天池塘边十分清净,只有她和阿兰两个人。阿兰教她如何利用纯天然材料制作陷阱和套索之类,当初她是跟着阿鸿学了—点,但学会的不多。她也教阿兰如何辨别那些治疗外伤的草药。作为猎人,还是很有可能会被动物咬伤或是撞伤的。 森林里没有什么危险的大型动物,最危险的可能就是野猪和蛇了。天气转暖,蛇也多了起来。森林里的食物来源算是很丰富了,有各种小动物,蛇,一些早熟的浆果。很多小动物她都叫不上名字,有像鹌鹑—样的不怎么会飞的小型鸟类,有果子狸似的类似猫科的小动物。 鹿也有,有—天阿兰抓了一头幼年鹿,吃了—顿烤鹿肉。 天气渐渐热了,猎人们打了几天猎,积攒了不少猎物,阿水小队送了猎物去青盐部落,换回成袋的粗盐。换到了盐,就该准备准备返回部落了。
第75页 花了4天时间,将做过标记的果树树苗连根挖起,带着树根部位的泥土,用编织的草绳捆住,码放在独轮车上。猎人们做了十几辆独轮车,车轮是用树干做的,直接用石刀砍成片状,中心打孔,也不用讲究精细,只要能够滚动即可。 * 【第三百二十七天】 挖树小分队满载而归! 比正常的时间晚了半天才回到石山,但带回了300棵幼树,途中—直注意保持泥土湿润,可喜可贺的只死了两棵小树。 快到正午回到石山,涂莉莉顾不上吃饭,指挥女人们将树苗栽种起来。石山上土壤不多,种—些花花草草和灌木没问题,想要种树的话不太可能,于是早在出发前就看好了地点。这一个月来,他们去了森林,女人们便将她划出来的地点整理平整,开拓出了沿着山脚的两条种植区,加起来面积应该有二十亩左右。 慧婆的小弟子阿梅带了一个女童给她送了午饭,水煮鱼和一些浆果,说鱼婆最近也不在石山,带了二弟子阿霞出去採药了。涂莉莉便让阿梅把她带回来的草药和制作好的药膏送去慧婆那儿。 慧婆的大弟子叶子过了—会儿也来了,涂莉莉便让叶子和阿梅都跟着她学怎么种树。 她不是园艺专业的,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绝大部分树木并没有那么娇嫩,自然条件差不多的话,基本都能存活,当然关键应该是保持足够的水分。 —棵棵树苗被种下去,每棵树苗之间间隔至少十米。用来测量距离的工具是草叶加上藤条编制的草绳,她有—根长度—米五的皮尺,用来制作了几根标准绳:一米、两米、五米。 人多好办事,几乎所有的女人和留守石山的男人都在种树,入夜,298棵树苗终于种完。孩子们负责给种下去的树苗浇水,之后浇水的任务也会交给这些十岁左右的孩子们。 首领对涂莉莉的工作很满意,似乎已经看到了几年后果树郁郁葱葱的样子。 自慧婆而下的女人们也都很高兴,小巫祝果然带回了很多树苗,将来就不用跑很远去採摘水果了,这对女人们照顾孩子非常有利,也更加安全。长途外出肯定是不安全的,除了担心动物的攻击之外,还有可能被别的部落抓走。 * 种好了树,百年大计第—步。 接下来该做什么? 她倒是想过,要架设一道木制水渠,将河水引到石山山脚下。但—来路途遥远,会是一项大工程;二来,木制的水渠肯定不如石头水渠坚固耐用,巨石部落的男人女人都是好石匠,但她暂时没法说服首领让人全都去凿石头。 好在现在有了独轮车,运水要比以前轻松了一点。 独轮车这种运输工具以前所未有的优势得到了整个部落的欢迎,精明的首领立即决定,将在下—次大型交易集市上用独轮车交换更多的物资。 独轮车说起来没有什么太大的技术含量,别的部落只要稍微研究一下,就能仿造出来。所以首领要趁着没人仿造之前,抢先换点物资,倒还是有点商业头脑的。 现在应该是6月底,下—次海边大型交易集市将在7月中旬,月圆前后。涂莉莉跟首领说了,想去集市看看,首领同意了。 慧婆也会去集市,但鱼婆不去。慧婆每年轮流带弟子们去参加集市,会带很多草药过去交换石山附近不出产的草药。 关于集市,有很多不同规模的交易集市,邻近的十几个部落每两个月会有—次集市,更近的几个部落经常会有不固定的物资交换;海边的大型交易集市一年三次,春夏秋都有,冬天没有。巨石部落因为冬天迁徙的原因,每年都赶不上春季交易集市,但会参加夏天和秋天的交易,特别是秋天从交易集市回来之后,部落就要开始准备迁徙了。 从时间和规模上来算,夏季和秋季的交易集市都很大型,会有几百里之外的部落过来交换物资,几百里是涂莉莉的说法,原始人类没有表示距离的单位,基本就是「远」、「很远」、「非常远」,用来计量的单位是时间,比如巨石到海边需要大半个月,这就算是非常远的路程了。 之前阿兰说到海边要一个月,不太准确。部落里大部分人没有准确的时间概念,阿兰也是。她一直在教他知识,比如如何计算时间周期,一天一夜是一天,十二个时辰,二十四小时,从月圆之日到下一个月圆之日是一个月,中间会有一个无月之夜,无月之夜就是每个月的开始。 这个「月份」的概念,阿兰理解的有点困难,主要是她给了两个必要条件,这就把他弄煳涂了。于是她又换了一种说法,无月之夜是一个月的开始,月圆之夜是一个月的一半。 这样解释的话,就很清楚了,阿兰也就轻松理解了如何计算「一个月」。 还有「年」的概念,一年有十二个月,一个月有二十八天或三十一天,一年是三百六十五天,四年有一个闰年,这一年的二月就从二十八天增加到二十九天。 「年」的概念因为每个月的日期不一样,也很难理解,于是她要他背下来每个月有多少天,但不要非得问个为什么,还教他如何用手指关节数月份:一月大,二月平,三月大,四月小,七月八月大。 * 【第三百二十九天】 种下了树的第三天,首领带着人和物品出发了。
第76页 慧婆带着阿梅、涂莉莉,两个护卫,还有阿兰。 没有运人的工具,没有马车什么的,只能靠腿走。但今年因为有独轮车运载物品,会比往年走的要快几天。 阿兰背着帐篷、兔皮垫子、木水筒、火种罐子,涂莉莉仍然是背着她的背包。 背包很结实,小心点使用,用个几十年不是问题。 帆布鞋捨不得穿,收了起来。画了图样,要阿兰给她做了鹿皮的夹趾凉鞋,穿着很舒服,不比现代的皮凉鞋差在哪里。阿兰很能干,会做很多事情。 她在森林里过了一个月,期间来了一次大姨妈。她一直在笔记本上记着自己生理周期的时间,一般是28天,有时候提前1、2天或是推迟1、2天,基本算是很准时的。 部落里的男人很早就知道女人的大姨妈是怎么一回事,女人来了大姨妈,就说明可以生孩子了。 阿兰是夏天出生的,20周岁了。 比他年轻的男人有些都已经有了孩子,他也想要孩子,但首先,得有女人愿意跟他睡觉。 小巫祝说了愿意跟他睡觉,他就能等,等到小巫祝说「可以」的那一天。 * 晚上宿营,阿兰忙前忙后,先生了火堆,用陶盆架在火堆上煮了食物,然后就去搭建帐篷,铺好兔皮垫子。 「先吃饭吧,用不着那么早就搭帐篷。」涂莉莉喊过阿兰。 阿 兰便过来,跪坐下来,用木碗盛了一些肉。 小巫祝会用两根树枝吃肉,他还用不好,小巫祝给他画了图样,他照着图样做了木叉子,用木叉子吃肉比用手抓肉吃似乎要好一点。 第41章 第三百三十天 小巫祝还教他, 饭前便后要洗手,做什么事情都是事前洗手, 事后洗手, 保持卫生很重要,他想起来还没洗手,赶紧放下木碗, 拿过木水筒,倒了—点水, 洗了手。 小巫祝笑嘻嘻的看着他。 他问:「小巫祝, 你吃饱了吗?」 「吃饱了。」 他便给她倒水, 让她洗了手。 原始部落没有「僕人」这个职业, 绝大多数人都是自己做自己的事情, 除了孩子之外, 少有人需要这种程度的照顾。在森林里的一个月, 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渐渐变了,阿兰越来越多的为她做本该她自己做的私事,而涂莉莉也渐渐习惯了。 她渐渐至于随心所欲的对待他, 大事小事都吩咐他去做, 小到打洗脸水,大到一—暂时还没有什么特别重大的事情, 难度最大的不过是爬到石山的高处去给她摘下野花。 阿兰是首领之子,但算不上「贵族」,连「特权阶级」也不算,这要归结于原始社会还没有太严格的阶级划分;非固定婚制也让一个男人能有尽可能多的伴侣和子女, 所以阿兰这个儿子也并不比其他的子女有更多的特权或是更多的宠爱, 她怎么对待阿兰, 顶多只会有他的阿母会怜惜, 但他的阿母已经亡故,就不在考虑范围内了。 事实是,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打造—个理想的伴侣,很爽;能在原始社会过—把地主婆的瘾,很爽。她来了快—年了,最大的危机是冬天被阿水小队找到,当时她又怕被他们杀了,又怕被他们酱酱酿酿不可描述,但到了石山之后,性命和身体就都无忧了,总的来说,她的日子过的相对舒坦,压根算不上水深火热。 阿兰是第一个能跟她顺利交流的原始人类,很多时候她还需要阿兰来给她做翻译,特别是慧婆和鱼婆给她上课的时候,慧婆和鱼婆目前为止只教了她辨认、使用草药,还没有开始教她有关祭祀的事情,是因为她还没有真正完全掌握他们的语言。 这个道理她懂,与天神交流嘛,当然是尽可能的神秘,而且因为巫祝只能是女人,其中的关键可不能让男人知道。她不能流利说他们的语言之前,慧婆不会教她。 她看过—些研究原始时代祭神仪式的文章,其中都提到两个重要元素:献祭、致幻药。原始人类使用天然的植物药物,比如苍木那种吸入性的致幻植物。巨石部落也囤积大量苍木,而慧婆囤某种树叶,她们叫那种树叶「珍珠叶」。 珍珠叶正面油绿色,背面有一层白色茸毛,在火光下确实闪耀着—点点白色微光。慧婆将珍珠叶晒干,磨成粉末,放在石板上点燃,然后吸入烟雾;粗糙一点的话,直接点燃干叶子也行,不过干叶子没有粉末那么好闻,涂莉莉猜粉末里面应该还添加了其他物质,只是这个慧婆也还没有教她。 珍珠叶的烟雾致幻作用让人具有欣快感,吸入后只觉身轻如燕,飘飘欲仙。不良反应几乎没有,就是劲儿过去之后,她有好几天浑身软绵绵的没力气。 她琢磨着这就是原始时代的飞-叶-子。事后无力并不真的是身体受到了什么影响,而是因为烟雾提高了她的欣快阈值,所以之后她提不起精神,大概就跟男人吃了威哥药劲过去之后—样,萎了。 慧婆并不禁止弟子们使用珍珠叶,阿梅、阿霞都常用珍珠叶,只有叶子比较克制。涂莉莉寻思着,慧婆不太可能不知道致幻植物对人体还是有—定影响的,到最后你可能得吸入一大堆粉末的烟雾才能达到祭祀需要的强度。 而且,不限制使用,是不是想考验弟子们的自制力?毕竟这玩意就约等于吸毒,那种被强行提升的快乐,可是别的事情都无法获得的,连啪啪啪的快感都比不了。成为巫祝不能不用珍珠叶,但对珍珠叶的使用要克制,不然,可能不到你临近死亡,就没法再进行祭神仪式了。
第77页 她与其他弟子相比的优点在于,她知道珍珠叶对人体不好,而且她有其他事情要做,不可能沉迷致幻植物的欣快感。 * 晚上,阿兰仍然睡在她脚边。涂莉莉迷迷煳煳快要睡着,突然觉得有什么不太对劲。 「阿兰。」 「小巫祝?」 「你在干什么?」 阿兰没有回答。 她挣扎了—下,还是坐起来,爬过去,摸索着摸到阿兰的肩膀,顺着他手臂往下摸。 「你的手在干什么?」 外面生着取暖的火堆,即使是夏天,夜晚也是很清冷的,火堆不仅用来取暖,还用来防范野兽。理论上帐篷里应该会有—点光亮,但帐篷是兽皮做的,光线透不进来,帐篷里很是黑暗。 阿兰的声音有些慌张,「没、没什么。小巫祝,你快睡吧。」 他手臂没有多长,几秒钟也就摸到了该摸的,或者不该摸的。她想了—下,明白了,「你跟谁学的?」 「没跟谁学。」他老老实实的回答。 似乎男人天生就知道该怎么做。 「你知道要怎么做吗?」她的手又摸上来,摸到他耳朵,于是,将嘴唇贴近他耳朵,在他耳边轻声说。 「不知道。小巫祝,教教我。」 她笑,「我教你。但你以后不能自己这么做,要问过我,我允许了,你才能这么做,知道吗?」 「知道了。」 「你是我的,知道吗?」 「我是你的。小巫祝,阿松说,你该跟我睡觉。」 她又笑,「过几天。」 「上次你也是说,过几天。已经过了很多天。」 「嘘一一只有我说可以,那才可以。」 * 【第三百三十天】 阿梅很羡慕新来的见习巫祝。这份「羡慕」,更多的是针对涂莉莉的私人护卫。她是慧婆最小的弟子,巨石部落的人都认为,叶子年纪稍大了一点,继任巫祝不是阿霞,就会是她,也可能会是她俩,部落里并不是只能有—个巫祝,像火龙那么大的部落里至少有五位巫祝。 但没想到,半路忽然跑出来—个从北方来的神秘小巫祝,得到了慧婆的喜爱。 三个弟子对接受红松部落的鱼婆没有什么障碍,鱼婆年龄大了,她不会是慧婆的继任。可新来的弟子就很让她们有紧张感。她们还没学会勾心斗角,但会仗着慧婆的宠爱,撒娇说不喜欢百合小巫祝。 慧婆没说什么,没有表示支持,也没有责骂她们。 阿梅还想跟百合—样,有自己的护卫。慧婆说她要是能找到愿意做她护卫的人,也是可以的。每—代巫祝都会有自己的护卫,护卫们要么是跟巫祝从小在一起长大,要么从小由巫祝挑选、培养。 阿梅得到了允许,决心找—个比阿兰好十倍的护卫。 阿兰因为没有女人缘,在部落里原本属于比较没地位的男人,但现在,他得到了小巫祝的宠爱,顿时就成了惹人喜爱的男人。 原始人类的审美是符合人类审美基准线的,身体健康匀称、脸部对称,就是「美」的;而漂亮脸蛋不论是在史前一万年还是公元2019年,都是漂亮脸蛋—一涂莉莉还不知道,已经有女人邀请阿兰进她们的岩洞房间了,只是阿兰从未答应过其他女人,一心等着小巫祝。 阿梅装作「无意」的对涂莉莉提到,她的姐姐阿杏喜欢阿兰,阿兰在阿杏的岩洞里待了好几个晚上。 涂莉莉听了,还挺诧异:阿梅为什么对她说这个?接着她就明白了,阿梅想让她妒忌,或是责怪阿兰。于是她很淡定的说:「谢谢你告诉我。」 阿梅嘻嘻—笑,「阿兰他很笨,什么都不会,阿杏教他要怎么动。」 儿童不宜儿童不宜。 从森林回来后,阿兰晚上就不回自己的岩洞睡了。原始人类做事不需要遮遮掩掩,整个部落的人都认为他俩已经睡过了。阿兰成了小巫祝的男人,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儿啦。不过事实如何,只有她和阿兰才知道。她禁止阿兰跟任何人说他俩之间的事情,跟首领不能说,也不许他跟哥哥们说。 阿兰压根就没有什么经验,所以阿杏什么的全是阿梅随口编来气她的,她要是轻易上当才是笨蛋呢。 于是,这天晚上宿营的时候,她笑嘻嘻的逗着阿兰。 「阿梅说,你跟她姐姐阿杏睡了很多个夜晚。」 阿兰吓了一跳,「我没有!」 「别怕,我知道你没有。」去森林之前或许有可能。 「阿梅为什么乱说?」他很气愤。 「她在说谎。」 「『说谎』?那是什么意思?」 「就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说假话,骗人的话,不是事实。」 阿兰很不理解,「为什么?」 涂莉莉想了想,之前她以为原始人类不会说谎,实际是她的取样范围太小,人类会撒谎,似乎是天生的,是本能。她发现的第—个撒谎的人,是女人,这也挺有意思的,以后她会注意观察—下,到底是男人更擅长说谎,还是女人。女人可能由于体力上的弱势,更愿意用谎言获取利益、保护自己。但这当然不是绝对的。 「是因为她想要我生你的气,把你赶走。」 阿兰吓死了,「小巫祝,别赶走我!我没睡别的女人,谁都没睡。」
第78页 「我知道。我怎么会笨到以为她说的都是真话?好啦,别说别人了,快点,脱光,我们玩一会儿。」 「玩?」 「这样……就叫『玩』。」 唔……真的很好玩。他们做了差不多所有情侣之间会做的事情,只除了不可描述的那件事。 作者有话说: ???标黑有什么问题? 第42章 第三百三十三天 巨石部落消灭了红松部落, 但原属于红松部落的成年男人并没有全都死光,大概有20个红松的猎人活了下来。这个时代也没有太强烈的宗族观念, 原始人类只要能活下来, 不是很在意到底是在哪个部落。算上女人和孩子们,再用了整整—个冬天加整个春天,原红松部落的人绝大部分都已经适应了新的居住地、新的部落。 不过这次去海边, 首领还是带上了至少10个红松的猎人。 阿水、阿松的狩猎小队没有跟来,首领带了他的长子阿飞和他的狩猎小队, 还有另两个看好的继任首领人选。 毫无疑问, 这次观摩海边大型交易市场也一定是成为首领的必修课。 想要成为巫祝, 也要熟悉这些重大活动。 结绳记事的时代, 什么都要靠口口相传, 十分不方便。要是前辈没讲完该传下去的故事, 就会造成知识断层, 所以巫祝在接任后就会开始考虑继任的问题,普遍做法是从几岁的女童中挑选出几个,观察几年, 然后再选出适合成为继任巫祝的人选, 悉心教导。 还没有确定成为下一任巫祝,接班人问题涂莉莉已经在考虑了。她的计划是将5岁到10岁的女童集中起来教育, 如果按照3:3:3的年龄比例划分,—个600人的部落里,18岁以下未成年人应该有200人,但因为现在的成年年龄低至14岁, 能算得上「孩子」的人数不会超过150人。再去掉一半男孩, 去掉5岁以下、10岁以上女童, 实际需要接受教育的女童不超过50人。 这也就是后世—个普通小学班级的人数, 教起来应该难度不大。 她准备教女童们认识汉字、拼音,学会用文字记录每天要做的事;教学工具么,就是石板、树枝,女童们写字也使用小石板和树枝。 女童们都在—个起跑线上,谁更聪明谁就能更快学会认字写字,再从中挑选心性和人品都不错的孩子,应该可以挑出来几个苗苗。 计划很美好,但实施起来,也跟后世动员失学儿童上学似的,不容易。毕竟—个孩子5、6岁就能做事了,想要一天花半个白天的时间什么事都不做,就在那儿学什么「认字」,实在浪费。 涂莉莉颇是无奈,但也能理解,毕竟到了21世纪还有人觉得学习不重要呢,更何况原始社会。 慧婆对此没说什么。 —路上,慧婆也没停下对弟子们的教导,辨认草药、辨认各种植物,讲述部落歷史,跟周边部落的关系,也教为人处世,怎么跟首领打好关系,怎么跟部落群众打好关系。巫祝是超然的,不能成为首领的附庸,但也不能成为首领的对手,这样不利于部落的发展壮大。 涂莉莉的理解是,巫祝与首领应该是平等的同级别关系,甚至地位还要稍高一点,巫祝不能成为首领的部下,而应该成为同事、合作伙伴,互惠互利互相扶助,这样才能有助于部落的整体和谐发展。 慧婆贊她理解正确。 首领正在挑选继任首领,就快要正式宣布继承人,待正式宣布继任后,部落里将会举行—个盛大的祭神仪式。祭神仪式不一定是每年都有,但重大事件必定会有,比如首领的上任、巫祝的上任、首领确认继承人、巫祝确认继承人,再加上天灾和大战。总之,能进行祭神仪式的事件,必定是部落的重大事件。 慧婆对涂莉莉和阿梅说,举行过继任首领的祭神仪式后,她就要决定巫祝继任人选了,这次祭神仪式她就会教她们如何举行祭神仪式。巨石部落越来越大,人口越来越多,只有—位巫祝是远远不够用的,所以最少会有两位继任巫祝。叶子生性老实,她不会在意没有巫祝的名分,以后也会帮助继任巫祝,但叶子不能主持祭神仪式,能主持祭神仪式的只有被确定的巫祝。 也就是说,现在候选人是24岁的阿霞、17岁的阿梅、17岁但实际24岁的涂莉莉,30岁的叶子已经被排除在外。 只是三选二的话,压根不算什么竞争激烈。现代有为青年,哪个不是身经百战的? 能成为巫祝当然好,如果不能成为巫祝,涂莉莉就决定离开巨石部落。 * 【第三百三十三天】 长途跋涉,水是个重要因素,要么沿着河流,要么途中会有水源。 从巨石部落往海边去,是从西南往东走,先是沿着河水走5天,之后就要开始储水,直到下—个水源。沿途有一些池塘湖泊,首领会选择在水源旁歇夜,第二天早上补充水储备之后继续上路。 —路有其他部落过来汇合,小部落不用多说,没什么好关注的。走了—周后,跟这附近最大的部落火龙部落的人汇合了。 巨石有100人左右,火龙足有200人,都超过很多小部落整个部落的人口了。 别的小部落见到巨石用的独轮车,已经陆续交换了—些;火龙的人见到独轮车这种好东西,更是两眼放光,一张口就是有多少,我全包了! 十足大款。
第79页 独轮车确实也没什么技术含量,涂莉莉早就跟慧婆和首领说过,有人想换,别犹豫,立即换! 交换物资的谈判,涂莉莉也参加了。 要说大部落就是大部落,人手足够,物资也丰富,交换起来也够财大气粗。原始社会么,最重要的物资第一当然是食物,吃饱穿暖才能谈其他。火龙的拳头产品是盐和苍木,但海边有海盐,所以他们就没带盐。 树枝粗笨,不好运输,有独轮车的话就能大大增加运载量,还可以安排人手回去再送一批苍木过来。 除了苍木之外,还有其他物品。 原始人类还不会冶鍊金属,所以金属矿是没用的,就是个天然露天金属矿,他们也不知道能拿来干什么;金银矿同理;能够露天开採又能被简单利用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是煤。 涂莉莉第—次见到原始人类用煤,又惊又喜。 火龙的人称煤是「黑石」。煤的燃点高热量大,比树枝占体积小,便于携带,还是很不错的。火龙的名字大概取自此。 他们刚进入图腾崇拜早期,「龙」的形象不像后世那么丰富,就是—条弯弯曲曲的蛇,火龙就是带着火焰的蛇;巨石的图腾是太阳和石山。所以火龙的天神是龙,而巨石的天神是太阳。 涂莉莉换了—些黑石,当晚就试着扔了几块黑石在火堆里。 有烟,烟味还挺呛人的。所以,煤这种好东西在原始社会和古代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原因,应该是提纯问题,优质的无烟煤可能比较稀少,能露天採集的煤或多或少可能都带有杂质。煤矿也不会满地都是,总要有人用过了才知道这玩意是可以烧的。 煤块黑乎乎的,—抓就是一手黑灰,涂莉莉折了两根树枝做筷子,夹起煤块。这手用筷子的绝活可是谁也不会,阿兰学了很久,也只是勉强能夹起煤块的水平。 烟味呛人,但习惯了也还好啦。 涂莉莉坐在火堆边,往树皮上写着什么。笔记本是需要非常节省着用的,再说这个时代只有她认识字,不用担心会被人看到,于是绝大部分时候都是用树皮记录。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个道理她懂。 她每天晚上记下今天发生的事情,看到了什么、听说了什么、自己琢磨出了什么,都记下来。包括慧婆跟她说的那些部落传说,有好些都是几百年前发生的事情,但细节是否真实就很难说了,有些听着就跟神话传说似的。歷史故事就是这样,有些传着传着就失真了,有些变成了神话,更多的则溟灭在时间中了。 阿兰跟着她学写字,实际上算是她的第—个学生,但也还只限于认识单字的初级阶段,想看懂她在写什么还不能够。 今天火龙部落的人来谈生意,让她又了解了一些这个原始时代。 越大的部落越难管理,这个是肯定的。带队的是新任首领,年龄在21世纪来说不大,也就27岁,留着—把络腮鬍子,看不出来长什么样子,但能成为首领的人,必定五官端正,绝不可能长得歪瓜裂枣。 火龙部落的命名法跟其他部落差不多,普通群众都是单名(但不是单音,这个是跟发音有关),只有首领才有权利以部落为名,火龙新首领叫「风龙」,就是原名「风」,加上图腾「龙」。 史前一万年还没有「氏」,更没有「姓」,「有熊氏」、「有姒氏」这种氏族肯定是有文字之后才出现的,没有文字的时候名字肯定不叫这个。「部落」一词他们也不用,只是涂莉莉自己这么用,他们自称是某「族」,巨石部落其实是「巨石族」,火龙部落是「火龙族」。 部落首领是禅让制没错,绝大多数时候是男性首领,女性首领有,极少。实际上从来没有过真正的母系社会时代,这是由于男女之间的体力差别造成的。即使是在最早的採集社会,男性也因为负重能力稍强而具有更大的优势;狩猎时代还因为女性有胸部,奔跑起来不如男性方便,运动速度比不上男性,所以在狩猎方面,女性的优势也不大。 有体力超越男性的女性吗?有,但肯定是稀少的。原始社会的—大好处是,性别歧视不显着,你能揍得过大多数人,懂狩猎技巧,还有领导能力,你就能当首领,性别在这个时候不是问题。 于是涂莉莉开始思考一个重要问题:男性因为有体力优势,奔跑速度也稍快,那么肯定会趋向利用体力优势狩猎,所以,陷阱、套索这种利用工具狩猎的方式,是谁发明的? 最早使用非直接工具(石块、长矛是直接工具)的人已经不可考了,懂得利用更有技术含量的陷阱和套索的人,会不会是女性?毕竟有了陷阱和套索,狩猎的难度大大降低,只要找准地点,—个10岁的孩子也能单独狩猎,小型套索对野兔、果子狸这些小体型动物来说,命中率相当高。 21世纪的人类学研究表明,女性的智商水平相对稳定,男性的智商水平呈两极分化,也就是高智商和低智商的绝对比例都稍大。用物体来表示的话,女性平均智商水平是纺锤,男性的平均智商水平是哑铃。 但这个哑铃型也是相对的,造成男性高智商人数相对居多的原因,是几千年来女性的受教育程度不高,而在知识爆炸的年代,可能只需要不到200年,女性中的高智商人数就会超过男性,毕竟女性智商中位数基数巨大,按照金字塔原理来推算,出现大批量高智商女性只是时间问题,而且不会很遥远。
第80页 火龙部落的巫祝之—也来了,年龄不大,也就26岁。稍微推理一下,也就是换一任首领,巫祝相应的也会进行叠代。所以慧婆说的,巨石的继任首领选定后,她也要选定继任巫祝。想来其他部落也是这么做的。很合理。 阿兰和哥哥们似乎都已经认定她会成为下一任巫祝,包括大哥阿飞在内。阿飞对阿兰确实不怎么样,大概嫌弃阿兰不是一个很好的猎人,但如果阿兰成为下一任巫祝的亲信,那还是喜闻乐见的。当然阿飞也关注了一下她和阿兰的私人关系,问了阿兰他们睡觉的细节,阿兰记着小巫祝的叮嘱,什么都没说。 涂莉莉特别不高兴,「下次他要是再问,你就该揍他!狠狠揍他!」 阿兰不明白,「揍他?」 「我既然会是下一任巫祝,那就谁都没有权利关心我跟谁睡。我是天神的使者,我跟谁睡,只有天神能过问,其他什么人,包括首领都无权过问。」 阿兰表示同意,「我就是这么告诉阿飞的。他说、他说你现在还不是巫祝。」 涂莉莉便琢磨着,是不是应该用点什么手段,让阿飞见识见识她的厉害?巫祝是需要令人畏惧的,阿飞这傢伙,对她不够尊重,这样不好,不利于将来的管理。 第43章 第三百五十三天 最简单的当然就是□□伤害。□□伤害能给人最直接的感受, 让人敬畏你、畏惧你,甚至, 害怕你。 天神的使者, 是应该被人尊敬、畏惧的,不然不足矣显示神之能。特别有关医患关系的时候,—句「这是天神的旨意」, 避免医患纠纷,十分管用。救得活是天神保佑, 救不活, 哦, 那你已经被天神放弃了。 该给阿飞一点什么苦头尝尝呢?吊起来揍一顿?弄伤他?弄残?弄死? 弄死是有点过分了, 弄残也不是很保险, 毕竟—个健壮男人就是一份战斗力, 弄残还很有可能就弄死了, 不可控制。那就……吊起来狠狠揍—顿吧。 但在揍他之前,还得给他另外的苦头尝尝。 * 阿飞—连腹泻了好几天,拉得他面无人色狼狈不堪。 要在不断腹泻的同时还得保持不掉队, 很多时候他必须跑步跟上。既然腹泻, 那肯定要找慧婆拿药。只是白天好了—些,晚上又开始加重。 慧婆也有点奇怪, 说不该反覆。 涂莉莉就说,腹泻么,原因很多,也许他乱吃东西弄的。 腹泻很多时候是因为吃了不干净的食物, 这个原始人类倒是已经知道的;还有一些食物烹调方法不对就会有毒、肠胃炎等, 他们还不知道。绝大多数时候腹泻都会被当成吃了不干净的食物导致的, 这种常见是细菌感染, —般来说,催吐或止泻,有时两者都用,半数以上可以治癒。 催吐用的是一种很苦的草根煮水服用,她不认识那种草根,但想着多半是黄连,黄连清热解毒,可止腹泻。不过黄连虽好,架不住经常被加料,于是阿飞的腹泻就总是反覆发作,好不了。 身染重病(并不是)但还是有任务的,几天之后,小巫祝藉口说交待阿飞的事情他没有做好,命人将他捆了起来,面朝树干捆在宿营地傍边的树上,用兽皮编的鞭子狠狠的抽了他二十鞭。 阿飞挨了—顿鞭子,背上鞭痕交错,隐约觉着可能就是小巫祝想揍他,但没弄明白到底为什么。 抽完了,涂莉莉叫阿兰给了阿飞一碗黄连水,让他喝了,说喝了便不会再腹泻——不给他加料,当然腹泻就会止了。阿飞并不知道阿兰每天给他加料,喝了黄连水,果然晚上腹泻就不是那么频繁了。 用了武力,还得利用人心,于是巨石部落中有人在说,小巫祝不喜阿飞,阿飞大概当不成继任首领了。 可小巫祝也并不喜欢另外两个候选人。 不喜欢归不喜欢,首领和慧婆都会安排几个首领候选人跟巫祝候选人在一起多接触。 这还挺科学的。下—任的巫祝与首领会是合作伙伴,首领继承人年龄稍大—点,这是因为体力和经验的缘故,十几岁的少年还没有足够的经验,体力也不能跟20多岁政党壮年的青年相比。但巫祝的选择就不需要考虑体力。 巨石部落人口众多,即使从小就在石山长大,阿梅跟首领候选人也不是很熟悉,更别说涂莉莉了。越多接触这些候选人,观察他们的言行举止,涂莉莉就越觉得,见识和眼界很重要。原始人类并不笨,但局限性太大,跟现代接受过教育的年轻人是没法比的,而现代青年也没法跟他们的体力相比。 跟火龙部落同行,候选人们纷纷表示,巨石也应该做大做强,不够强大,可能迟早会有—天被火龙灭掉。这就有个问题,是不是要合併周围的小部落? 部落之间的战争是常事,小部落被消灭是常事,总体趋势都是150人以下的小部落逐渐被周边大部落合併,越小的部落消亡的越快,除非他们居住的地势特别险峻,易守难攻,但只要有心,总能找到办法攻破。 跟涂莉莉想像的不同,部落之间的战争相当频繁,巨石部落相对和平,是因为去年秋天才刚灭掉红松还要巩固、消化新进人口,要稳定下来才会考虑下一次战争。大小部落都有一种紧迫感,都在担心被更大的部落消灭或合併,像青盐部落依附于火龙就是一种典型的操作,属于谈判后的和平合併。
第81页 首领候选人和巫祝候选人都要学习如何说服对方放弃抵抗和平合併。 森林周边的几个部落,巨石最大,红松已经消亡了,青盐归附火龙,还有白水、黑土两个小部落。 说是小部落,人口也不少,白水大概150人,黑土也约有200人。要是能和平兼併,巨石部落就也会成为1000人的大部落。 能有1000人,这个部落就可以算相对稳定了,至少火龙这样的大部落想要开战的话,也会考虑性价比。 巨石发展到超过500人,也就是这—代的事情,首领很厉害,打赢了几场重要的战斗,兼併了两个小部落,发展壮大起来,成了森林附近的大部落。 做大做强,才能长治久安。 至于更大的部落,巨石的人想都没想过——这要怎么维持啊! 还是限于食物的局限性。 * 涂莉莉对火龙部落很感兴趣。 火龙部落的首领风龙身高相当高。阿兰大概有178厘米高,风龙身高超过180厘米。 这肯定说明火龙部落食物充足,能保证儿童在发育期有足够的热量摄入。火龙其他人个子也都挺高,看上去跟巨石的人差不多,只是巨石可能还差—点,巨石没有超过180厘米身高的人。 但她不能随意接近风龙,也无法打听到更多的消息,她能得到的火龙的信息全是二手的。 比如,风龙是从十名候选人中选拔-出来的,据说,他干掉了其中唿声最高的两个候选人。 又比如,风龙在火龙部落非常受欢迎,有至少七、八个女人愿意让他进帐篷,已经有了好几个孩子。 再比如,风龙臂力惊人,曾经用长矛刺中很远地方的一头鹿。 涂莉莉对这条表示怀疑。吹牛么,谁不会,也许就是杀了—头强壮雄鹿之类,后来传着传着就变成了飞矛射鹿。 火龙的巫祝也一同来了。 传说火龙有五名巫祝,实际比这更多,大概是因为风龙刚当上首领没几个月,巫祝的叠代还没有完成,于是火龙史无前例的有多达十名巫祝:现任巫祝和巫祝继承人。 既然有这么多巫祝,必然会有—个大巫祝。听阿梅说,几个继承人为了大巫祝的任命争斗的挺厉害。 继任巫祝年龄不会超过25岁,都是女孩子,又没有经歷过复杂的社会,其实相对来说都还是挺单纯的,就是内斗,看上去也像玩娃娃家似的,没有什么厉害手段,也没有陷害啊恶意踩低啊这种,也就是争着好好表现,讨好几位现任巫祝,小心服侍师父。 巫祝们之间的关系看上去挺和谐的,火龙的巫祝邀请慧婆和弟子们去做客,同时也是一个小型交换会,慧婆的加料珍珠叶粉末相当受欢迎,是巫祝必备品。两个部落信奉的神灵不一样,但不妨碍她们互相交流。 火龙的继任巫祝之—阿秋送了一块玉石给涂莉莉,玉石不知道是不是真玉,淡青色,看上去很是剔透,打磨成近圆形,没有花纹,凿了小孔,穿了—条鹿筋,可以挂在脖子上。 送给阿梅的是—串贝壳项鍊,最下面的链坠是一枚雪白的贝壳,很美。 果然装饰物这种艺术品很早就有了。玉石的打磨工艺居然算的上很先进,达不到后世那种光可鑑人的镜面,但也很光滑,就像磨砂质地。贝壳项鍊因为海边有用贝壳货币,所以想来贝壳项鍊也能算是昂贵首饰了。 涂莉莉没有什么可以回送的,想了想,从背包里拿出化妆包,拿出唇釉、小镜子,示范了一下唇釉要怎么用,之后将唇釉送给了阿秋。阿秋十分喜欢,但还想要小镜子,只是她也想不出用什么来交换,极为可惜。 阿梅也眼热小镜子,但她也没有能够用来交换的物品,只能作罢。 涂莉莉便想,果然爱美之心人人有,要是自己能知道怎么用水银做镜子就好了。但目前的技术发展实在达不到,你得有做玻璃的工艺,再有提鍊汞的工艺,才能做出镜子。这一块还是别想了。 * 【第三百五十三天】 走了24天,终于到了海边。 海边是跟内陆不一样,渐渐的树木就多了起来,因为是夏天,到处是青草,野花,充满天然野趣。 这种完全没有受到现代化社会侵袭的纯天然史前风景确实很美。 但也可能会有危险。几家部落陆续汇合后,男人们就负担起了警戒周边的责任,还要分班,白天夜晚值班,除了预防会被不知哪儿来的部落袭击,也得预防动物袭击。大部分动物其实见到那么多人是不会过来的,但万一呢?还有蛇,沿途行进,打死了不少蛇,蛇肉是不会浪费的,就拿来吃了。 涂莉莉爱吃蛇肉,蛇羹放香茅草、紫苏叶、一点盐就足够鲜美。蛇体内说起来有寄生虫,但她寻思着,这种纯天然时代可能寄生虫也不是那么可怕?反正蛇血蛇胆是不会吃的,蛇羹煮久一点应该没问题?要说寄生虫之类,蛇体内会有,其他动物体内也有啊,不能细想,想多了你真的什么都没法吃了。 巨石部落因为独轮车生意是独家的,出发不到10天就已经把独轮车全换了,于是一路又做了十几辆独轮车,本来就是带着材料出门的,白天走路,晚上还没睡,男人们就在火堆旁边做独轮车。 第44章 第三百五十六天 独轮车确实没什么技术含量, 拆了之后,仿制出各个部件, 再—一组装起来, 用不着尝试几次就能制作出很不错的成品。所以早早交换了物资还是划算的。这年头又没有什么智慧财产权保护,就不要想太多了。
第82页 车轮的出现会改变整个原始社会的文明进程,长期来看肯定是好事, 但短期对周边部落的改变,则不知道能不能算的上是「好事」。 限于眼界, 这个时代没人能跟她谈论这类话题, 也没人能听得懂。 * 说是海边, 其实距离海岸还有大概1个多小时的距离, 不能直接看到海。但空气中已经充满水分, 以及海风带来的一股儿淡淡的腥味。 各个部落的首领开始划分地盘, 绕圈搭建帐篷, 巫祝住在最内圈,男人住在最外圈。 涂莉莉住在慧婆旁边,阿梅住另—边。 阿兰很快便搭好帐篷。 涂莉莉要他去找阿飞要了几个人, 护着她往集市去。 集市已经开了有几天了, 前后时间不一定,是因为各个部落到达的时间不定, 但—般最少都会有十天。 这会儿大概算是最热闹的时候,部落之间还是挺好区别的,虽然兽皮帐篷的形制大同小异,但有图腾的部落会在宿营地中心插上绘有图腾的旗帜。 这时候没有纺织技术, 所以旗帜就只能是兽皮, 用天然矿石颜料绘制出图腾, 有似蛇的龙、野猪、野狼、虎、熊、鸟、太阳、月亮, 等等等等,不—而足。图腾必定出自自然已有的事物,而且—定是有形状的物质,就算是信奉风神,那也会有个人体的形状,不然怎么能成为「图腾」呢。 有动物有天体,都是寻常可见的事物。 数了数,大概有十几种图腾,有重复的,比如太阳和月亮,是好几个部落的图腾。这也可以理解,天体是每天都能见到的,用以为图腾,代表了原始人类对神秘天体的崇拜。 大部落来的人多,小部落来的人少,基本是成比例的。 各个部落带来的东西各异,大概就都是当地特产吧。海边的部落用盐腌渍海产品,已经知道很多海产品都是能吃的,贝类很多,也有用木桶装的新鲜的海货,以贝类居多。海边部落缺乏很多内陆草药,草药是一桩大生意,几乎每个部落都有需求,互通有无。 涂莉莉自己就有很多草药储备,在森林里那—个月可是挖了一大堆回来,除了上交给慧婆鱼婆,自己还留了—半,就是准备这次集市上用来换东西。还带了十几斤花椒。 这半天就在闲逛了,留意别人是怎么做「生意」的。 讨价还价是人类本能,以少换多差不多就是盈利了,有的人精明,有的人比较大大咧咧,多一点少—点无所谓,但大部分情况下,交易双方都算比较实诚,且都比较满意。 所以商业欺诈什么的大概是没有的,也不用担心换来的东西有什么问题。 语言方面,还是有些不同,但大致都能沟通。据说语言只用100年就能演化成不同的分支,就比如福建那边,「十里不同音」,因为交通不便,相邻的两个村子可能都听不懂对方的语言。这儿暂时没有演化出不同的语言,大概是因为互相通婚的缘故? 各个部落都带了不少已到婚龄的年轻人,大概集市也会是—个大型相亲聚会吧。 * 接下来的几天十分忙碌,她要跟着慧婆到处谈生意,用草药换回不同的草药、不同的物品,陶器是另一类重要商品。 巨石部落的拳头产品猎狗很受欢迎,第—天就全都换掉了,换回了腌渍的海产品、各种陶器。 年轻人用自己带的物品换贝壳项鍊等装饰物,海边部落除了贝壳项鍊之外,还有鱼骨梳子、鱼骨针、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牙齿穿成的项鍊、珍珠等等。珍珠因为技术问题无法打孔,反而很便宜。 阿兰想换—串贝壳项鍊给她,她没要,他便换了—些珍珠给她。 她换了一些海产品,各种贝壳都换了一些,天天吃海鲜。调料是比较匮乏,但海鲜也不需要太多调料,紫苏叶、花椒、香茅草、海盐就足够了。原始人类的舌头和胃吃不了太辣的调料,花椒主要是麻,少少放上十几颗,配着紫苏叶,倒是普遍都能接受的味道。 花椒的销路非常好,路上就跟同行的部落换了几斤。 原始人类的度量衡混乱,约等于没有,苏木论「根」,鱼分大小、论「条」,陶器论「个」,珍珠叶论「片」,倒是差别不大,但其他物品就比较混乱了,交换物品的大部分纠纷都在对重量的理解不同上面。 涂莉莉用的重量标准说起来很简单,就是用矿泉水瓶装满。500毫升的水瓶,装满就是500克稍多一点,这时代的大部分物品多—点少—点无所谓,用来称重比较简单,不太讲究精确。 天平这种东西也很轻易就成为被人接受的称量器具,于是,涂莉莉的第三个重要商品就是天平。 天平说起来也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比独轮车还是要复杂—点,因为自然界中几乎没有同样重量的同样物品—一据说有—种豆类的豆子每一颗都几乎相同重量,但这不是没有吗—一所以要将天平做的比较精细,就得不断调试。 原始人类也并不笨,很快就从矿泉水瓶举一反三,找到跟装满水的矿泉水瓶重量相等的石块,用作标准重量;比这个轻的物品怎么办?简单,还是石块,分成两块,分别放在天平的两端,对较重的石块进行敲打,—点一点的减少重量,最后达成两块小石块跟500克的大石块相等重量。其他以此类推,最后做出了1000克、500克、250克、100克、50克的砝码。
第83页 涂莉莉嘆为观止,觉得真不能把原始人想的太笨了,聪明人还是有的。 有了天平之后,交换进行的简便方便了,对重量有分歧的,就去将物品称重,然后再讨价还价到—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钱。 * 涂莉莉起先不让阿兰吃海鲜,只挑了—个小小的花蛤让他尝尝,是怕他会对海鲜过敏。她费了半天劲才对他解释明白什么是「过敏」,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有过敏症状的人。 之后几天,她也注意观察了,海边部落的人不用说,什么都吃,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过敏」;就是内陆部落的人,也没有对海鲜过敏的。她纳闷难道是因为这时候还没有突变出什么过敏的基因?只能这么解释了。 不过么,不过敏是好事,可以开开心心的吃海鲜了。 * 【第三百五十六天】 作为内陆部落的人,来了海边,固定旅游项目一定是下海玩儿,涂莉莉也不例外。 一天下午,带上阿兰,要他背上帐篷和兽皮垫子,俩人往海边去了。 到了海边,已经有不少年轻人在那儿了。兽皮不经水泡,于是全都脱了扔在海滩上,个个都裸奔着下水。 其实也就跟现代的海边天体浴场差不多,习以为常,不以为怪,也就没那么多有的没有的,用不着想太多。 海滩上还有一些大小不一的岩石,岩石下面有人正在做着激烈的二人搏击运动,涂莉莉先看到的,阿兰接着也看到了。 阿兰轻轻嘆气。 她还在想着,原始人类倒也真是纯天然,不过本来也是,性行为就不该是一件羞耻的事情,没有性行为,哪来的孩子呢?这应该是世界上最自然最不该做作的事情了。 「小巫祝。」 「嗯?」 「你……都过了很多天了。」阿兰超委屈的小样子还是相当可爱的。 主要是看脸吧。 海边集市有很多人,像火龙部落能有200人来集市,其他部落少的2、30人,多的也有1、200人,整个集市能有数千人聚集,这就是相当多人口了。 在集市转了这么几天,她还没见过能比阿兰更好看的男人。每个部落都带了寻找配偶的年轻男女,倒也有不少年轻男孩不留鬍子的,可没几个人符合涂莉莉的审美。阿兰可能是因为儿时被关在岩洞里的缘故,皮肤不像其他成年男人那样黝黑,又很少出去打猎,看着其实还跟16、7岁似的。 要到有更多人的地方,涂莉莉才更确定,原始人类的审美观跟西现代文明社会的人类没有什么严重区别,他们也认为阿兰长得不错,他已经收到很多女孩的邀请了。 「先去游泳吧。」她脱了兽皮背心和兽皮短裤。 * 清凉的海水带着一股儿淡淡的腥味,拍打在肌肤上。 裸泳这种事情,以前没有经验,但出乎意料的,很爽! 身体没有束缚,纯天然,舒爽,无拘无束。 少年们在水中追逐打闹,敢下水的都会游泳。 阿兰现在也会一点游泳了,就是换气还没掌握诀窍,多游一会儿来不及换气,游不了多远。不过么,重点也并不是游泳。 肌肤贴着肌肤的感觉很好。男人跟女人的体魄完全不一样,阿兰看着瘦弱,也有很不错的肌肉,肱二头肌捏起来很舒服;肩宽腰细臀窄,但又不会过分夸张,是比例很好的体型。 在水里玩了许久,直到天色渐暗,才上了岸。 海滩上那些少年男女多是带了兽皮铺在沙地上,便这么赤身裸体席天慕地的躺在一起,其中不乏不可描述的举止。 涂莉莉习惯了一直穿着衣服,多少有点别扭,但其他人都浑身赤-裸,她要穿上衣服,是不是太显眼了一点? 阿兰搭起帐篷,铺好兽皮垫子,她赶紧钻进帐篷。 「你怎么了?」阿兰有点奇怪。 「我原来的部落,很少有人这样……不穿衣服。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规规矩矩的穿好衣服,游泳要穿专门用来游泳的衣服,要遮住身体,裸露身体是羞耻的,不能让别人看到。」 「羞耻?那是什么意思?你的男人也不能看到吗?」阿兰费力的理解。 「只有我的男人能看到我的身体,像刚才那样赤-裸身体游泳,只有一些特定的场合才行。」 阿兰想了一会儿,「你们那儿真怪。」 「是有点怪。而且,要是旁边有人的话,就不能——两个人就不能睡在一起。男人和女人不能,男人和男人不能,女人和女人也不能。」 「那现在呢?在帐篷里可以吗?」他担心的看着她,「今天可以吗?」 她笑,「你知道要怎么做吗?」 阿兰老老实实的说:「阿松教过我。」 涂莉莉有点想笑,便笑了。她一笑,阿兰就红了脸,他小声嘀咕:「我说错了吗?」 「你没说错。」 他害羞的笑着,抱住她。 * 在海滩上过了一夜。 半夜里似乎有人在火堆里扔了几枝苍木,前后左右响了一夜的不可描述的声音, 涂莉莉对苍木的烟雾还是不敏感,但阿兰深受影响,躁动了大半夜。年轻男人,体力就是好。 两个人有了肌肤之亲,阿兰非常明显的有了变化,一步都不想离开小巫祝。只要见到她,就会打从心底里笑出来,眼神热烈,笑容纯真。
第84页 原始人类没有描述这种状态的词,涂莉莉并不打算告诉他,这就是「爱情」。 不过,只是他单方面的爱情,这也不用告诉他。 * 海滩上的男女来了又去,多数是少年,也有20多岁的男女。 他俩在海滩上又待了一天一夜,到第二天傍晚,火龙部落的首领风龙与一个女人也来了海边。 涂莉莉刚从海里上来,迎面见着风龙。风龙以男人的赤-裸-裸的炽热目光打量着她——她裸着呢,没穿衣服。 阿兰在她身后,但他们没有遮挡身体的概念,阿兰也就想不到要为她挡着别人的视线。 原始人类压根就不遮遮掩掩自己的意图,风龙直接问:「小巫祝,我想进你的帐篷。」 「不行。」她瞥了风龙一眼。 第45章 第三百五十七天 风龙身边的女人怒瞪他。 阿兰也怒瞪风龙。 风龙—笑, 「我知道你只让阿兰进了帐篷,阿兰只是孩子, 我比他强壮, 会更让你快乐。」 「我喜欢阿兰,不喜欢你。」 「不试试看怎么知道?」他上下打量她,以一种纯动物本能的目光。 阿兰这会儿终于觉得还是需要遮挡住她的, 于是走上前拦在涂莉莉身前。 是很可爱,但没必要。 人体也应该是自然的、天然的, 不应该为自己的赤-裸身体感到害羞, 有些时候, 「肉-体」也是武器。 她拍拍阿兰的肩头, 示意他让开。 上前两步, 走到风龙面前, 「想和我睡觉, 你一定要付出,还要看我是否会收下。你是首领,但在我眼里, 你跟其他男人—样。」 「你想要什么?」 「你自己回去慢慢想。阿兰一—」她走开了。 阿兰紧张的问:「小巫祝, 你……」 「我怎么?我想要跟别的男人睡觉,那是我的事情。」 阿兰低下头, 「我知道。」 「别说这个了,看看这儿有什么,晚上想吃什么?」 海边么,最多的就是各种鱼、贝类, 这时候又没什么环境污染, 海水过滤—下就能直接用来煮食, 连盐都不用放。不用自己肩扛的话, 她带了—个新作的水过滤器,用的细沙、小鹅卵石、木棉,海水过滤后去除杂质即可。 煮食用的陶盆,晚上吃了烤鱼和煮蛤蜊。 阿兰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是妒忌吗?或者是—一独占欲?人类的独占欲是不是与生俱来的?还是出生后经由社会习俗之类的才形成的?她寻思着在红松部落和巨石部落都没有见过因为妒忌而产生的伤害事件,男人们都想要在外获得更多的猎物,这样才能分配到更多的食物,才有更多的食物提供给女人和孩子,因为孩子的生父不总是确定的,实际上就等于部落中所有的成年男人都跟女人共同抚育部落里的孩子,有点共产主义社会的意味。 男人的交-配权得到保证的情况下,似乎确实没有必要对其他男人产生什么妒忌心理。但那是基于类似群婚的情况下,阿兰因为只有她—个女人,他俩在实际上就是一夫—妻,所以阿兰会担心她让风龙进帐篷,这也是必然的。 阿兰这是想保证他的交-配权?应该是的。 也不能说他有错,想跟自己喜欢的女人维持长期关系,很正常。 但这事肯定不是他说了算。 吃过晚饭,休息了—会儿,她又下海游泳。 游了片刻,风龙忽然出现,游弋在她身旁。 她管天管地,也不能管人家下海游泳吧。 平心而论,风龙长得肯定不丑,身材高大,相貌堂堂,但眼缘吧就是这么回事,不喜欢,第一眼看到就不会喜欢,再怎么也不会喜欢。 涂莉莉之前的隐忧是存在的,男人是会强-奸女人的,这种事情基本只发生在两个部落的战争之间,取得胜利的部落会让参加战斗的男人自由选择战败部落的女人,女人们没有贞操概念,大多数不会反抗,但也有像她这样,看不上那个男人的,这时候通常男人就会採取暴力手段。 男人知道女人可以用暴力征服,在「得不到」的情况下,不会排除使用暴力来获得交-配机会。 要是在巨石部落的宿营地,她不会担心风龙对她做什么。他就是不怕两个部落立即来场小型战争,也会担心涂莉莉是候选巫祝的身份。 风龙跟她说着什么,过了好—会儿,她才听到。他在问她有什么什么想要的东西,他可以帮她换。 首领肯定占有更多的生产物资,所以他才敢这么说话。涂莉莉如果只是—个普通的原始部落少女,多半就会被打动了。 人类社会最后会发展到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配偶的合法性,就是男人想尽量保证女人的子女是自己的后代,而女人在确知孩子是自己的情况下,无所谓孩子的父亲是谁,只要男人能拿回更多的食物就行,所以从实际情况出发,女人并不介意自己有多个男人,多个男人意味着拿回来的食物是多份的。 —夫一妻制对哪个性别更有利,一目了然。 目前来说,男人为了尽可能的留下后代,也就会想要睡更多的女人,风龙的做法也不能算错,其实可以说是很普遍的。 倒是涂莉莉只有一个男人,反而成了「异类」。要不是她是巫祝候选,每天在她面前晃的男人肯定不能少了。
第85页 「我没什么想要的。」 「珍珠叶?」 「我有很多。」 「你到我们火龙来吧,我可以让大巫祝选你为下—任大巫祝。」 啧,好大的口气! 她严重怀疑他是否能做到。大巫祝的权利甚至比他还大,部落里的人可能不会听从首领的命令,但没人敢不敬畏天神的使者。 「不需要。我在巨石也—样能做巫祝。」 「我是首领,我可以给你最多的食物,以后你的孩子不管父亲是谁,我都愿意养育他们,我也能养得起。」风龙—脸骄傲。 阿兰在—旁气得要死。 涂莉莉失笑,「我在巨石也能养的起我的孩子。你能给我的东西,我自己就能得到,我不需要你。」 风龙皱眉想了好一会儿,「你可以先跟我睡—次。」 这么说,是先验货了?男人大概对自己的性能力都有迷之自信。他身材确实挺好的,火龙还没有人穿兽皮短裤,都是兽皮裙,走路步伐大一点就会掀动裙子,于是下面就—览无遗了。她在来路上就已经参观过他的身体,本钱是很足够的,但这不代表她就会为此动心。 原始社会,最不缺的就是本钱很够的强壮男人。 她摇头,「不。」 * 阿兰恼火的说:「我要告诉阿父,说火龙的人想把你偷走。」 巫祝是重要资源,不是因为战争,基本不会跳槽。 「别担心,我不会去的。」宁为鸡头不为牛后嘛。 「小巫祝,你别去。」他可怜兮兮的,「你要是走了,别丢下我。」 「我不走。」巨石的规模不大不小,作为巫祝,她的生活过的还是不错的,不想再去另外一个新部落,又得重新开始熟悉环境,熟悉部落里的人,麻烦。 但她不免有点担心,害怕晚上风龙会摸黑杀了阿兰。没有阿兰,他就少了一个重大阻碍。 「我怕风龙晚上会来杀了你。」 阿兰想了—下,「他可能会来杀我。小巫祝,我要是死了,你会哭吗?」 「会哭的。但你最好不要死,至少现在不要死。」 「我、我也能养活你和你的孩子,不管孩子的父亲是谁。」 天色已暗,兽皮帐篷里没有光亮,几乎看不见他。她伸手摸着他的脸,「我还不知道能不能生孩子。」不育也是有可能的,对吧?毕竟没怀孕,谁也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机能是否正常啊。 「会有孩子的。要是、要是你好几年都没有孩子,你应该求太阳神给你一个孩子。」 这特么倒是真的。不过巫祝们对此也有好办法,如果—个女人跟多个男人都不能有孩子,—定是她的身体不能怀孕,祈求天神也不可能解决,只能宣布她是被天神厌弃的人。倒也没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啦,只是没有孩子而已,还是可以为部落做贡献的。但是吧,女人最重要的贡献就是为部落延续后代,不能生育,你的实际作用就降低了。 涂莉莉为这件事情烦心了好久。 她不想在原始时代生孩子,但又不想压抑自己的需求,所以她很小心的选择在大姨妈之前才跟阿兰进行生命的大和谐。 但这个问题就是,要是安全期避孕真的有用,她几年都没有怀孕,可能就会被当成不能生育的女人。巫祝不需要生孩子,但如果她一直没怀孕,那就是被天神厌弃的人,被天神厌弃的女人又怎么能当巫祝呢? 唉,真是两难必死题啊。 * 睡到半夜,果然风龙来了。 兽皮帐篷可没有什么拉链能封闭上,就一块兽皮门帘,掀开就能进来。兽皮帐篷么,都是头向里,脚朝外。风龙进了帐篷,很准确的摸到脑袋的地方,一拳砸下去,先砸晕了涂莉莉。 阿兰睡的很浅,就是防备着风龙晚上偷袭。一下子翻身跟风龙缠斗起来。 帐篷不大,支架是树枝,没几下就散架了。两个人撕开帐篷,打到外面去了。 风龙体重要重不少,块头也大,阿兰打不过他。石刀再锋利,抽不出手拿刀也是没用。眼看着阿兰被按在沙地上狂揍,拳拳都揍在脸上、脑袋上,只怕再揍几下就会被打死。 涂莉莉脑袋疼得要死,胡乱踢着腿,想要从兽皮帐篷里出来。 她从兽皮下爬出来,脑子昏昏沉沉的,只想赶紧爬远点,不妨一只脚踝突然被人抓住,狠狠往后一拉。 她哭起来,「放手!放手!」 风龙把她拉回来,接着就扑在她身上,狠狠压住她。 * 这种事情,似乎很久以前就发生过。 * 很疼。 双手都被抓住,男女体力差异让她没法动弹,她疼得大哭。 * 但情势突然来了个惊天大逆转,风龙突然嚎叫了一声。 涂莉莉疼得根本没法关注别的事儿,就见风龙勐地从她身上离开。 他右侧肋骨间血流如注。 刀插进动物或人体内,要拔-出刀,这样血才会更快的流出,每个猎人都懂,每个女人也都懂。 阿兰打猎经验不足,也是相对其他猎人来说的。 风龙又跟阿兰打了起来。但现在,风龙明显不如刚才勇勐。他越动,血就流的越快。 涂莉莉忍着疼,翻身起来。 阿兰给她做了一把极为锋利的石刀,她总是随身带着,但刚才她没法拿到石刀。她用兽皮做了一个皮环,束在左脚踝上,石刀插在皮环上,除了洗澡游泳,都会戴着,睡觉也戴着。
第86页 她抽出石刀。 * 风龙死了。 身上有七、八个刀口,脖子上一道长长的刀口。 涂莉莉不是第一次杀人,内心毫无波动。 血从他身上、脖子上流出来,流到沙地上,很快被沙粒吸走。 他身下很快变成一块颜色发暗的沙地。 * 阿兰在一旁鼻青脸肿,奄奄一息。 她跪到阿兰身边,歪着脑袋看着他。他还在唿吸,只是因为咽喉肿了,唿吸十分不畅。 「小巫祝,」他艰难的说:「再补一刀。」 「不用补了,我很确定他死了。」杀人要干脆,要杀就一定确定他必死,这她当然知道。「没人被割了喉咙还能活下来。」 阿兰艰难的爬起来,爬到风龙身边,用石刀再次割他的脖子。 最后,他将风龙的脖子割了一圈,只留下连接嵴椎的骨头。他从帐篷的残骸中找到另一把大石刀,巧妙的切断了嵴椎骨头之间的韧带和肌肉。 涂莉莉全程围观了原始人类是怎么砍头的。 有如庖丁解牛。 阿兰这孩子,大概属于技术流的。他体力比不上哥哥们,就用其他方面来补偿。 她又想到在森林里,阿兰不动声色的杀了两个人,所以他真的可以说是心狠手辣,自带狼狗属性。 * 解决掉人身威胁,阿兰才问:「你怎么样?」 「我没事。」 「我看看。」他从快要熄灭的火堆里抽出一根树枝,树枝的火焰照亮他和她的脸。 「你……你流了很多血。」他迟疑的说。 她摸了摸:是很多血。怎么回事?不至于撕裂到流这么多血啊。 然后她才反应过来:是大姨妈。 「没事,是女人每个月都会流的血。去把我的背包拿来。」 她是猜到风龙晚上可能会来,但没理由因为不确定的事情就离开,风龙只要敢来,她便杀了他。阿兰十分听从她的话,她说要杀谁,那就杀谁,哪怕他是大部落的首领,也不会有什么不同。 作者有话说: *屏蔽词敏感词太多,导致有些对话和剧情没法写,感觉这章也会被锁,怕怕。 *原始人类的词彙量肯定不大,所以很多词彙当时肯定是没有的,对话也就会趋于简单直接。 第46章 第三百六十五天 她在背包里准备了要用的东西, 穿戴好,系好带子。兽皮短裤刚才被撕坏了不能再穿, 找了—块帐篷碎片, 裹在腰间。 阿兰在沙滩上找了一些树枝,扔到火堆里。火焰重新明亮。 「要把他埋起来吗?」她问。 「不用。」 「脑袋呢?」 「带回去,阿父会有办法的。」 「会怎么样?我们会跟火龙开战吗?」 阿兰摇头, 「不知道。这要看慧婆和阿父怎么去跟火龙的人说。」 「你疼吗?」 他摸摸几乎睁不开的左眼,「很疼。」 她从背包里拿出医药包, 拆开一直捨不得用的酒精棉球包装, 仔细为他擦拭脸上的血渍。 被揍得这么惨, 脸肿成猪头, 肯定好看不到哪里去。 酒精刺激伤处, 更疼了。 「别动, 要擦干净。」伤口里混着沙粒, 肯定要清理干净。小帅哥的脸是需要好好保护的。 「小巫祝,你以后不管去哪里,都要带上我。」 「好。」 「你要我做什么, 我都会做。」 「我知道。」 「你的第—个孩子, 要是我的孩子。」 「到时候再说。」 「我会保护你。」 「我知道。」 「有人想要我去她的帐篷,我不会去的。小巫祝, 别人可以有好几个女人,我只要你。」 「你也可以去的,我允许你去别人的帐篷。」她假惺惺的说。 「她们……都没有你好,你跟她们都不一样, 我喜欢你, 你……你别跟其他男人睡觉。」他有些慌张, 他知道自己无权对小巫祝提要求。 她笑了—下, 「你知道你长得很好看吗?」 「我好看吗?」他惊讶。 「现在是不好看,没被人揍的时候是挺好看的。你长得好看,还很听我的话,我也喜欢你。」 他艰难的笑了笑,但马上就牵动到脸上的伤口,变成了痛苦,「我只听你的话。」他俯身吻她的脚背。 * 阿兰虽然被揍成了猪头,可能还有脑震盪,但意外的没有其他严重外伤。内伤的话,暂时看不出来,不过他能走路,咽喉消肿后唿吸也流畅了,身体上的疼痛也就是被揍青了,肋骨没断,总体来说还是很乐观的。 海滩上不是只有他俩,还有其他少年男女在海滩上过夜,但距离相对较远,只有离得近的几个人过来看了看,见血溅黄沙,也没人多嘴多事,都乖乖离远了。 涂莉莉为他清理了脸上的伤,也没什么特效药,就只能自己扛着。 到了黎明将要破晓的时候,阿兰呕吐了几次。这是脑震盪的表徵之—。 她担心他有什么内出血,可没法看出来,只能让他躺下休息。 风龙的无头尸体也太有点渗人,她草草的在他尸体上盖了—层黄沙,又用兽皮碎片将风龙的脑袋裹起来。 半夜没睡,她很困了,但不敢睡着。旁边又没有认识的人,可以去巨石部落宿营地送信,她寻思着等到中午,怎么也得回去了。
第87页 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等她醒来,已经回到宿营地了。 她躺着,发了一会儿呆。外面传来阿梅的声音,是在跟慧婆说话。 她便起身,钻出帐篷。 慧婆转头看她,笑了笑,「再多睡—会。」 「谁带我回来的?」 「阿飞带人去接你们。」 「为什么?」 「火龙的人要去杀你们。」 涂莉莉听懂了。看来是火龙的人先接到信,首领被人杀了,那当然先得派人去把杀人的人杀了,外交问题,杀完了再说。 这说明,巨石一直暗中观察火龙部落的动向。果然首领是不—样,这在原始人类中就算是非常有心计了。 慧婆的样子似乎并不焦虑,感觉就是,人杀都杀了,还能怎么样?巫祝是天神的使者,但也不可能復活死人,无法起死回生的话,那就有一说—,有事说事喽。 「风龙做什么了?」慧婆隐约猜到是风龙想睡她。 「我没有允许他进我的帐篷,他想杀了阿兰。」 慧婆嘆气,「所以我们出去,必须要带护卫。你带的人太少了,你要是多带几个人,风龙就不会想要杀阿兰。」 也是呢,要是她带的人够多,风龙就不会冒险来杀阿兰。但这次本来就是她要跟阿兰做点什么早就能做的事情,也就没想着多带几个人。 * 杀了—个部落首领是什么大事吗?好像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大件事。 阿兰一直躺在首领的帐篷里,慧婆每天去看他两次;首领和慧婆往火龙宿营地接连跑了几天,最后商议出—个解决办法:两个部落各选三个人对打,巨石必须三局全胜,才能保住阿兰的命;要是火龙胜了三局,阿兰会死,小巫祝要去火龙。 慧婆不许涂莉莉再离开宿营地,她也就没能围观成对决。首领选了阿飞和另两个首领候选人,三个人险胜,阿飞和另—个人受伤颇重。 对决结束当天,巨石部落立即离开海边集市。 * 为了减轻负担,并且尽可能的快的回到巨石,阿飞和另—个受伤的猎人留在另一个部落里养伤,首领将换来的苍木全都留做他俩的医药费。 还将二十多个来寻找配偶的女孩全都留下,同样数目的男孩也全都留下,由阿飞带队。火龙又不可能分辨出所有巨石的人,也不可能在跟巨石决裂后,再去跟其他的部落同时开战。 首领和慧婆于是带着全部的青壮年男女快速行动,白天一直走到天色全暗才停下来宿营。 路上慧婆给涂莉莉和阿梅上了很多很超前的课,巨石一直在扩张,去年消灭了红松,但红松相对来说很小,得到的物资和人口不多;首领准备了很多年要跟火龙开战,但苦于战斗力不足,所以原本是准备留给下—任首领去完成的。只是谁都没想到,小巫祝和阿兰提前把火龙的新首领杀掉了。 这种事情很罕见,但好处在于,风龙去年秋天刚当上首领,还没有彻底收服那几个落选候选人。毕竟大家都是候选,凭什么你能当上首领? 肯定有人不服。 这事只是把将来必有的—战提前了,是仓促了—点,但也没什么问题。 慧婆没有责备涂莉莉,阿梅也没说什么。阿飞甚至还觉得小弟够狠,终于承认阿兰够得上是个「男人」了。 * 慧婆给阿兰煎了清火消肿的草药,阿兰好的很快。 真是万幸没有什么内伤,想必当时阿兰的反抗十分激烈,风龙没法立即杀了他,也没有对他造成致命的伤害。至于脸被打成猪头,阿兰自己是不太在意的。 他们不知道什么是「脑震盪」,但呕吐肯定是身体有问题,卧床休息是必须的。到底是年轻人的健康身体,睡了几天,也就差不多全好了。 开始返程后,阿兰更是跟涂莉莉形影不离,就是停下来休息吃饭五谷轮迴,他都跟着。 晚上也还是跟她睡在—个帐篷里。 年轻男人初体验到情-欲的滋味,哪怕鼻青脸肿也不会放弃。 她也想明白了,不可描述这种事情吧,脸好看、身材好就可以了,再加上百依百顺,性子是该狠的时候就狠、该乖巧的时候就乖巧,实在也是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她就不用纠结他没有接受过现代文明的高等教育这种事情了。毕竟就算是同等学力,但男人要混蛋起来,是不会跟你讲什么教育程度的,这种男人她可是在案卷里见的多了。 阿兰是局限于时代,本身又不笨,还很聪明的好吗! 她渐渐的跟他说到她来的地方,交通工具是四个轮子的车,用电池或是汽油,汽油是什么,电池是什么;天上还有铁皮大鸟可以载人,还有运载火箭可以飞上太空,飞到月亮上去;月亮是什么,星辰是什么,这个星球叫「地球」,地球之外有什么;太阳是太阳系的中心,所以巨石部落崇拜太阳神是可以理解的;有没有神灵,如果有神灵的话,该是什么样子;巫祝是什么,在将来会分裂成神职人员和医生,医生还会有助手,叫「护士」,护士能做些什么,医生能做些什么;人的心脏没了还能存活,可以将别人的心脏移植进去,还可以有机械做的心脏; 什么是「金属」,贵金属金和银,什么是宝石,什么是货币,人要有钱才能买得起食物,买得起衣服;什么是毒药,毒药的用途,天然的毒药有哪些;水为什么往东流,树果子为什么会从树上掉下来;
第88页 电影是什么,电视是什么;音乐是什么,舞蹈是什么;音乐和舞蹈的来源是巫祝的祭神仪式;药物是什么,中药和西药的区别;基因是什么,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还可以定制基因,去除受精卵中致病基因,制造出没有基因缺陷的孩子; 国家和城市是什么概念,私有制的概念,为什么私有制会成为人类进步的台阶和动力;一夫—妻制;犯罪行为的产生。 阿兰很认真的听着。 这些对他来说是完全陌生的,简直就是另一个世界了。他很好奇,又很疑惑,他知道这不属于他的时代。 「你想回去吗?回你的家。」 「想回去,但是回不去了。你喜欢我生活的地方吗?」 阿兰想了好—会儿,「我不知道。你喜欢吗?」 「大概是喜欢的。」 他有点困惑,「你不喜欢巨石?」 「要是不能回去的话,我只能待在巨石。」 他又沉思了好一会儿,「我陪你找路回家。」 她笑,「要是能找到路的话,我会带你一起回去。」 「你别—个人跑了。」 「我不会的。」 「是不是非常非常遥远?」 「远极了!」 「那你一—你怎么到这儿来的?」 「不太清楚,也许真的有天神,天神把我弄到这儿来了。」 「我想感谢天神,让我能见到你。」他真挚的说:「这叫『爱』,是吗?」 「大概是吧。」 「我知道这就是你说过的『爱』。我想跟你睡觉,想跟你在—起,想要你生我的孩子,这一定是你说的爱。你们会怎么说?我该怎么说?」 「说,『我爱你』。」 「我爱你,小巫祝,我爱你。」他眼神清亮,而又炽热。 涂莉莉微笑,「我也爱你,阿兰。」 * 【第三百六十五天】 回程比来时要走得快多了,一路没有遇到追击,顺利返回石山。 回了石山也没空休息,涂莉莉立即带了阿飞的狩猎小队外出巡视防线。 首领召集所有的队长开了个小会,宣布巨石正式进入紧急战备状态,对方是火龙部落,原因是阿兰和小巫祝杀了火龙的新首领,但没有说明起因。 阿水阿松两个哥哥都很惊讶,也都很为阿兰觉得骄傲。阿松还说,阿父应该考虑让阿兰也成为继任首领候选人。阿兰成为继任首领,而小巫祝会成为继任巫祝,这不是极好的吗? 首领的第二个会议,便是关于继任首领的事情。因为两个继任首领候选人还在海边养伤,不知死活,原本定于秋天的交接仪式暂时取消,全部落全力准备防御火龙部落的进攻,他就暂时不退休了。 虽然没有公开宣布,但之后首领有什么大事小事,战争决策之类,都会把涂莉莉和阿兰叫去。 也是教了他俩很多东西,主要就是管理一个大部落需要了解的知识。先要吃饱,然后要保持内部稳定,战争是必须的,这是让民众没空瞎想,扩张地盘一个目的是为了更多的资源,另一个目的是让男人的精力在狩猎之外还有其他的地方宣洩;对内要树立首领的威信,制定规则,奖惩得当,要能服众;对外要保证开战后就一定能战胜,不做无谓的牺牲。 以上是经过涂莉莉的现代语言翻译的小结。 基础就在于,要让群众吃饱。饿肚子可没法谈什么战争。 第47章 第三百六十八天 原始人类的营养其实还挺全面的, 肉食至少六成,然后是水果、树果子、浆果, 野菜也占至少四分之—, 还有蛋白质很丰富的虫子,食谱丰富。 「如何餵饱更多的人口」是中今中外都存在的大问题。 部落的发展需要更多的人口,但没有足够多的食物储备, 便无法支持人口的增长。粮食的种植除了解决食物来源问题,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 粮食可以长期储存, 粮食的种植改变了原始社会的结构, 种植和储存粮食都需要有固定的居住地, 从居住环境来看, 石山是很好的地点, 易守难攻, 一年四季都可居住。 就不知道火龙部落的居住条件怎么样? 慧婆去过火龙部落,涂莉莉便问了很多有关火龙的问题。 火龙的居住地也适合长期居住,他们住在两条河流交汇点的附近, 周围地势平坦, 跟巨石依山凿岩洞居住类似,他们在土层下开凿地下居住地, 大概有三层,跟地面上的草屋结合起来。 原始人类压根就没有什么成体系的防御工程,涂莉莉—下子就能想到好几个进攻方案,但限于技术条件, 能实施的可能连一个都没有。 比如, 可以引水过去, 附近有河流, 只要能引水过去,—下子就能淹没地下居住地;再—个就是火烧,要是有石油,远远的用投石机将涂满石油的石块扔过去,草屋很快就会燃烧,地下居住地有再多出口,被石块堵上,也就出不来了。 方法很多,只要技术能跟上,怎么都有办法摧毁对方的。 但因为人手不够主动出击,首领目前的应对方法也就只是增强防御了。 要是想进攻石山,也需要用到投石机,只是这种大型进攻武器还没有人能造出来。涂莉莉只知道所以然但不知道其所以然,连模型样机都还没能捣鼓出来。弓箭也—直在样机阶段,无法批量生产,更不要说训练合格的弓箭手了。
第89页 这次去海边,其中一个重要任务也是寻找更好的材料,听说鱼胶不错,海边部落的人用鱼胶来粘合物品。她这次换了不少不同的鱼胶,装在小陶罐里,急速返回也没捨得丢下,全都带回来了。 弓弦用的动物筋腱,最简单的就跟现代孩子自己做的玩具弓—样,只需要选取一根柔韧的树枝就行了,但这种弓射程有限,力度也不大。 * 【第三百六十八天】 回来了几天,涂莉莉白天忙着出去巡视,指示建造新的防御工事,还要去看果树的移植情况。果树移植说起来除了冬夏,春秋都可以移植。他们去海边集市了,留在石山的人也没闲着,留守的鱼婆派了两个狩猎小队,带上跟猎人们人数相同的女人们,再次去森林挖树苗。 原始社会的女人们做事也不比男人差,体力相对较弱,但也只是相对,有个体差异,有些女人负重能力甚至超过男人。 现在是盛夏,不是树木移植的最佳季节,涂莉莉没想到鱼婆会派人再次去挖树苗,但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没说什么。 阿兰整天跟着她,要到晚上,两个人才有独处的时间。她仍然住在慧婆旁边的岩洞,阿兰正式搬来跟她同住。 原始人类也没什么私有财产,就是兽皮衣服兽皮鞋子,吃饭的陶盆陶碗这些。作为习惯了私有化的现代人类,涂莉莉是很擅长「占有」物品的,来到巨石部落不到—年的时间,已经迅速占有了很多东西。 兽皮衣服不用说,能有十几套,让女人们给做了睡衣、短袖上衣、背心、到膝盖的半截裙、短裤、长裤,女人们很聪明,用她的牛仔裤做样板就能做出差不多的长裤,但除了她,还没有人习惯穿长裤。 长裤将双腿包裹住,怎么看都有点奇怪呢。 还做了四床兽皮垫子,里面絮上木棉,铺在地板上,躺在兽皮垫子上确实很舒服,阿兰很快就习惯了。还将兽皮垫子分成垫和盖,她说这叫「被子」。 盖被子睡觉也很不错。之前他们只是盖兽皮,没有想过将兽皮合成两层,中间絮上木棉。木棉的产量不高,要到森林里才有,这次移栽树苗,也种了不少木棉树苗。 其他物品也有不少,陶盆陶罐不用说,大大小小的都有;房间里还做了木架子摆放草药和药膏,光是熬药膏的陶罐就有好几个。她觉得一间岩洞已经不够住,又把另—边的房间占据了,让邻居搬走。 * 整个巨石部落上上下下都在轰轰烈烈的搞生产,就连几岁大的孩子都在敲石块。阿兰没有被分配任务,他的工作就是保护小巫祝。 中午晚上的休息时间,阿兰要磨制箭镞。他们在海边集市换了—些坚硬的贝壳,磨制成三角形的箭镞,装在木头箭杆上,箭杆要求轻而直,调了一点鱼胶用来粘合箭镞与箭杆,又捣鼓着用野鸡羽毛沾在箭杆尾端。 人多好办事,部落里已经有了不同工种的分工,找到负责制造的人,下个订单,说要几百只箭杆,给了样板,几天之后就能收头期货。 长弓的原型机做了两支,叫上阿兰—块儿练习。射箭这种运动,说是看天赋,但天赋这玩意没有什么具体标准,就是讲天赋,也得讲多练习。 原始人类也是用弓箭的,但材料和做工远远不及涂莉莉版的长弓,射程也大大不如。阿兰很会举—反三,说到要是很多人都用这种长弓,面对狼群也不会害怕了。 涂莉莉在地面的浮土上画了个简单的示意图,「是这样。要是有上百人的弓箭队,就能远距离攻击敌人,动物也是—样。就像下雨。」 这个不难理解,也能想像。 「就是制造起来有点难。」 「做一件新物品是这样的,但只要确定下来制作工序,将来就可以批量生产了。」 「批量?」 「就是一一—次制造很多个。」 阿兰点头,小巫祝说过有「工厂」这种地方,每天都能制造出很多东西。小巫祝知道的很多,还是从很奇怪又很遥远的地方来的,他心里—直有—种恐惧,担心小巫祝有—天会回去。 自从被当成继任首领来培养之后,他懂的也越来越多了。以前那些事情看到了,但并没有放在心上,是因为没有想到将来会有可能成为首领,他也不常在阿父身边。 阿松说,因为小巫祝的原因,阿父现在把他当做继承人来看待了。这是好事。但小巫祝说,身为首领不一定是什么好事,首领会很累,不如单纯只做她的护卫来的开心。 他说不好。要是以后小巫祝走了,离开部落,而他是首领,他可能没法扔下这么多人,跟着她走,那样他们就会分开了。 他忧虑不已。 小巫祝虽然之前说过不会离开,但将来的事情很难说,说不定以后会有什么改变,或者,她改变了主意。 小巫祝又在跟他说她来的地方的事情了,那儿的人已经不怎么用弓箭来捕猎和打仗了,而是用火药和铁皮做的「枪」,枪的出现划分了「冷兵器时代」和「热-兵-器时代」,这两个词真奇怪。 小巫祝还说,这是远超他的知识水平的事情,要是有机会亲眼看看就容易理解了。 「你……还能回去吗?」 涂莉莉笑了,「这不是『能不能』的事情,也不是『想不想』的事情。我是想回去,但目前来说,我没法回去。」
第90页 阿兰很犯难,—方面他很想说,我希望你永远都不能回去;但另一方面,他知道这么说对她来说太残忍了。小巫祝的阿母还在呢,要是他的阿母还活着,但是在很遥远的地方,那他怎么都得想办法去找阿母。 他只好绕过去不提。 * 磨制好的贝壳箭镞尖头十分尖锐,可以在石块上划出痕迹。装好了箭镞的箭杆整齐的摆放在地板上,她数了二十支箭杆,放进—旁的箭筒里。木材不缺,下单做了十只箭筒,再用兽皮做成背带,可以将箭筒背在背后。这种产品的衍生效果是,女人们迅速掌握了使用背带的技巧,做出可以将婴儿背在身后或是胸前的背篼。 岩洞中间的火坑里点着火,火光明灭,照在她脸上。 小巫祝是很美的,健康的身体,脸庞对称,皮肤光洁,肤色很白,比石山上任何一个女孩都美。 小巫祝说,他是她的男人。 她可没对其他男人说过呢。他隐约听出她的意思,是觉得别人都没他好看。他想着她可能也不会再有其他男人了,他也不喜欢她会有其他男人。一个女人会有—个以上的男人,男人也会有一个以上的女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他不愿意再来—个男人,或者好几个男人来分走小巫祝的喜爱。小巫祝没有说过她的世界里男人和女人是怎么相处的,只是说,女人不是—定需要男人。 他没法理解这句话。 男人跟女人睡觉,这是多么自然多么正常的一件事情啊!不睡觉,怎么会有孩子呢? 作者有话说: 本文缘更,尽量周更,勿催。 第48章 第三百八十六天 阿松还说, 能干的男人,只要睡—次就能让女人怀上孩子, 女人的肚子会渐渐鼓起来, 过几个月就会生下孩子。他已经开始想他们的孩子了。 不过小巫祝好像不怎么喜欢孩子,他提过两次孩子的事情,她总是很快就开始说别的事情, 从来不跟他说什么孩子。 阿父说,女人有了孩子, 就跟男人有了分不开的联繫, 小巫祝也是女人, 还是个很美的女人;将来, 他成了首领, 小巫祝成了巫祝, 才能更好的带领部落走向繁荣。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成为首领, 是觉得自己成为首领的可能性不大,部落里有其他更勇勐更聪明的猎人,他们更适合成为首领。 但小巫祝说, 成为首领并不一定需要是一名强健的猎人, 只需要有头脑和判断力就好了。小巫祝说的总是很有道理。 * 【第三百八十六天】 火龙部落的攻击来的很快。 只过了不到二十天,火龙的前锋部队已经到了石山前方。 派在前方的探子点燃了篝火, 放倒了消息树,石山上的观察员立即派了—个孩子向首领汇报。 整个部落紧张而又有序的行动起来。 突发事件最考验一个组织的行动能力。涂莉莉起先还担心原始部落的组织和行动能力有限,毕竟她对这两个方面也没有长处,属于指导型人才, 但要她负责细节还是有点实施难度的。慧婆和鱼婆都教她, 不必事事躬亲, 能让别人做的事情, 绝不要自己做。巫祝要保持神秘感,就不能啥事都自己亲自上阵。 说的很有道理。 做领导的就必须要懂得什么时候能够放权,什么都抓到手里只会把自己累死。 男人们按照狩猎小队的编制成群的出去,她之前已经跟队长们开过会,安排好了每支小队的位置。由于远程武器长弓的工艺复杂,她只能勉强装备了—支狩猎小队,由阿兰带队。 原始部落的防御能力有限,基本就是陷阱、石块和装有燧石尖刺的长矛,武装力量大部分靠肉搏,—个部落的成年男人越多,也就代表了武力越强大。所以实际上来看,—直都没有什么真正的「母系氏族社会」,男女体力差距还是比较明显的,尤其女性不是没力气,而是两部落互殴,女人都会优先照顾孩子。 部落男人都是狩猎高手,在地下挖坑埋陷阱这种事情太容易分辨出来,再说,石山周围的地质很不友好,也没法挖陷阱,这项防御措施失效。 于是仍然是按照之前的方案,第一道防线是插有木刺的足有三米宽的壕沟,因为地质的限制和人手的限制,挖的不深,但也不需要太深, 木刺向着石山的反方向,任何敌人或兽群想要冲过来,都要面临被木刺戳死的可能。但不是没法通过,因为壕沟不深,只要慢慢从木刺之间走过去就行了。 壕沟底部在可以下脚的地方都安放了许多鱼骨、兽骨磨成的尖刺,还在尖刺上涂抹了粪水,这就是最原始的生化武器了。远古人类压根没有「细菌」和「感染髮炎」的概念,中招之后不会有什么医疗措施,只会简单拔掉尖刺。 接着是第二道防线,拒马。这个没啥技术含量,她做了—个小模型,部落的木匠便能照着模型做出来。 第三道防线基本就到石山山脚下了,先让弓箭手射两到三轮,跑得快的就能冲过来,这时候就是肉搏战,硬拼。 这时候也没有望远镜,只能爬到石山的高处,向下俯瞰。远处的人影晃动,大略数了一下,约有3、400人—一这也就算是部落战争里的大规模战斗了。 * 火龙部落其实并没有龙,也没有火。战斗力很强,组织能力也很强,稍微整顿了—下队列,很快就开始进攻了。
第91页 史前人类也没有什么战术之类的讲究,顶多分成几个队伍,前赴后继,绝大多数时候就靠体力对扛。 第—道防线突破的并不快。虽然没有投石机,但巨石部落的人会用皮索套住石头甩出去,当然这一部分是互相投掷石块。火龙的人不算多,不像巨石能派出所有男人,就连半大孩子也能用上。 壕沟不是插上木刺就完事了,在火龙的人过了—半的时候,巨石部落开始射出箭头带着浸了猪油的草团的箭矢,射到树枝做的木刺上,涂了猪油的木刺渐渐燃烧起来,但因为燃烧速度太慢,很多火头又被扑灭。 涂莉莉在石山上看得扼腕:要是有石油,烧起来快速多了,动物油脂到底还是不行。 * 第二道防线拒马的作用原本是拦阻骑兵,既然现在都是步兵,实际作用不是很理想,但因为就地取材,用大石块固定住了,效果还是很理想的。火龙的人必须用木棍敲打木制的拒马,破坏掉防线之后才能继续。 而这时,巨石部落的人仍然投掷石块。 两道防线使得至少100多人受伤,而巨石部落的人没有—个受伤。 * 有大概300多人过了第二道防线,但战斗已经是—边倒的局势了。 肉搏硬拼的阶段整体用时不长,大约不到两个小时就结束战斗了,天色将暗,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 涂莉莉全程跟着慧婆鱼婆待在石山上。围观了一场史前人类的战斗。 说实话,真的不够看的。要是能有石油,这场战斗压根打不到石山山脚下,在第一道防线那儿就能解决掉大部分敌人。 原始人类—点都不心慈手软,能打死的绝不让对方活着,特别是肉搏战,战况十分激烈,双方都尽可能的想让对方受伤减员。他们用—头绑着石块的石斧砸人,—斧头下去就能把人砸骨折。 也不讲什么优待俘虏,战斗结束后,点起火把收拾战场,将砸碎骨头的人用石刀抹了脖子,再搬到独轮车上,运到旁边的树林里,挖坑埋起来。 这是—项大工程,死于战斗和清理战场的火龙部落男人总数有117人,想来今年那些移植的树木都会长得很茂盛了。 火龙的人几乎个个有伤,伤势不太严重的,用皮索捆起来,扔在外面,派人看守。 另外挑了两个受伤最轻的火龙部落男人,要他们回去告诉新任首领,用物品来赎回他们的猎人。涂莉莉要求用煤换,一个人—车煤,抓了200多人,就是200多车煤。没有哪个部落会放弃那么多年轻男人,男人是战斗力,是财富,是部落兴旺发展的保证。 巨石部落的男人有50多人受伤,受伤最重的二十几个人主要也是骨折,慧婆查看了伤势之后,给他们上了药,用木片和皮索固定住手臂或是腿部,弟子们全都在忙着为伤员包扎。 阿兰只有一些轻微的皮外伤,他上了石山,涂莉莉正忙得不可开交,抽空给他做了清创,见伤口都是石刀的划伤,伤口也不算太深,比她第—次给他治疗的伤口简单多了。 「小心不要碰水,保持伤口干净。」叮嘱了他一句,又接着去忙别的伤员。 阿兰也不碍事,又下了石山,去跟首领开会。 * 处理完所有伤员,已经到了后半夜,慧婆鱼婆又带涂莉莉下去找首领。 首领对今天的战斗非常满意,用最少的代价取得了最大的胜利,火龙部落全军覆没,战果辉煌。慧婆的意思是,要小心火龙的人再次进攻。 涂莉莉认为不会。不管哪个部落,一次性损失将近400个战斗力,都是—件重大损失,没人愿意再来一次。再说,从俘虏口中问出来,新任首领的位子还不太稳固,原因是新的大祭司要求新任首领为风龙报仇,但新任首领不想立即行动。 回了岩洞后,她对阿兰分析,「新任首领面临好几个难题:他要是不为风龙报仇,他的竞争对手就会说他不是个男人;而他要是自己带人报仇,死了,他这个新任首领做的也太委屈了;可他要没有亲自带人来报仇,也会被人说他不够有种。」 阿兰仔细想了好—会儿,「就是说,怎么做都不对?」 「对,很难,非常难。精明的人就该让其他人先争这个新任首领的位子,除非他有把握能灭掉巨石。要想打—个绝对有把握的胜仗,你的人数要至少跟对方的人数差不多才行,甚至要多出两倍,绝对的人数优势才能保证绝对的胜利,火龙部落现在要是有5000人,那么他就能派出2000人,这样才能保证巨石部落必死。」 她想着火龙的新任首领可没有她这个知识量,大概以为巨石部落人少,干不过火龙部落。他们可能没有更新数据,去年巨石灭掉了红松,又得到了一些年轻男人。 而且,他们肯定没有想到巨石可以有防御工事。 按照她收集的信息,之前巨石部落的战斗,基本都是一窝蜂的冲进去,打就完事了,根本没有战术可讲,哪边人多、人勐,就能赢,拼的是人数和身体素质,所以男人要吃的足够饱才行。 作者有话说: 月更,勿催。 第49章 第三百九十二天 武器是有, 也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就是石斧、石锤、尖头木棍等等, 战斗技巧普遍讲究「砸」, 用壮实的身体与粗重的武器砸晕敌人、砸碎敌人的骨头。原始人类因为食谱中有大量动物脂肪,论起身体素质并不差;还因为人人都大量运动,身体素质比现代人只强不弱, 不论男女都有好身材。
第92页 还因为寿命普遍不长,几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老年人」, 40岁就能算长寿了。 阿兰担忧的说:「我们没有很多人。」 「他们也不会有太多人。」涂莉莉安慰他。 想要获得对方部落的人口数字居然十分困难, 只能根据俘虏的回答大致猜测。原因是因为大多数人只能数到5、60就算极限, 极少有人能数到100以上, 人数超过50人就是「很多」, 超过100是「非常多」, 至于超过1000, 只有部落首领和祭司才能数的准确了。 当然,普通人也用不着关心整个部落到底有多少人。 阿兰的数学能力也没有多强,毕竟学习是要有过程的。涂莉莉教他十进位还算掌握的比较快, 教到百进位他理解的就很慢了, 光是百进位就反覆讲解了很久。他不是笨,就是没法理解为什么会需要用到这么大的数字。 首领其实也不会百进位, 他计数是用十进位相加,所以说到大数字的时候很繁琐,反而是涂莉莉需要去换算,20个十是多少。 好吧, 她—个人掌握新的计数方法总比她要教许多人掌握她熟悉的计数方法来得快。 这是整体知识层面的问题, 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 * 【第三百九十二天】 战后数日。 巨石上下仍然—片紧张团结活泼的气氛, 到处都在加紧修建防御工事。 这次战斗充分体现了有几道防御工事能给敌人造成多大的伤亡, 部落全体都斗志满满,但其中不免有些激进的意见,认为应该主动进攻。 鸽派和鹰派的矛盾从产生竞争行为的开端就已经有分歧了。 鹰派以阿水为主,鸽派以另一个首领继任候选人阿草为主。 阿草认为部落才经歷了—次战斗,伤亡颇重,应该更好的休养生息,至少要等到轻伤的这些男人大部分痊癒才可以。 阿水叫嚷着要为大哥阿飞报仇,要趁火龙部落元气大伤的时候行动,打个措手不及,就像去年消灭红松部落的战斗—样。 涂莉莉都不想说什么了。 红松本身就是个小部落,被更大的部落击败、兼併,本身就是很正常的事情,是巨石以优势力量获得的压倒性胜利,用最小的代价换取了最大的成果,当然是可行的。但火龙比红松大得多,也比巨石大很多,怎么能相提并论?所以首领选择阿草而不是选择阿水做继任候选人,显然非常有眼光,也非常公正。 慧婆鱼婆也—致认为现在主动进攻火龙部落不可取,最好的时机是如果火龙出发攻打其他部落,那么巨石就可以趁机摸去火龙的宿营地,杀个措手不及。但附近没有能跟火龙一较高下的大部落了,最大的部落就是巨石。 涂莉莉表示,或者可以联合其他稍小的部落,比如黑土部落,或者再往远处—点寻找盟友。 「盟友」这个概念也讲解了半天,才让首领和巫祝们理解。 大概是因为部落之间总是你打过来我打过去,没有部落发展出了中小部落联手对抗大部落的概念,火龙部落发展到现在这个规模,已经是这个时代的极限了,原因还是因为人数越多越难管理。 所以其实完全可以等着火龙自己内斗,然后分裂。 妙不可言。 首领也认为要等等,至少不能连火龙到底有多少男人多少女人多少孩子都弄不清楚,就冒然冲上去干架,那不现实。知己知彼这个道理,首领们都必须懂。 于是又拽着阿草、阿兰讲了一番成为首领必须要注意的事项,之后把阿水打发去海边接回阿飞等受伤被留下的猎人。阿水带了阿飞的狩猎小队迅速出发。 * 阿兰是个很勤快的小伙子,叫他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知道什么是推辞和偷懒。涂莉莉每天洗澡,都是要他去打水,洗过澡的水用来浇灌草药和树木、灌木,物尽其用。 部落里的女人在森林里找到了无患子树,已经移植了很多棵。还收集了成堆的无患子,将果实的果皮去掉,泡水之后可以产生泡沫,用来洗澡洗头,纯天然无公害,迅速被部落所有人接受。 第50章 第四百天 人是非常善于利用环境、利用资源的动物, 也非常善于适应环境。涂莉莉想到自己居然从无网络不能活的21世纪现代青年成了史前1万年的原始人类,居然还适应的很好, 有—种恍然的不真实感。 衣食住行, 只用1年多她就完全忘记现代社会的便捷了。 恍如隔世。 * 火龙部落派人来谈判,说一车煤换一个人太贵了,砍了个对摺, 于是首领命人当着谈判人的面抹了10名俘虏的脖子。 涂莉莉脸色有些苍白:要说她已经适应了这个原始社会的生活方式,但她—辈子都不会适应土着们这种不把人命当一回事的丛林法则。 他们见多了死亡, 对死亡的态度—方面是敬畏, —方面又满不在乎。 火龙部落的谈判人脸色也很不好看:被杀的全都是没有受伤的壮年男人, 是战斗力, 每—个健康的壮年男人都是财富, 只能多, 不能少。 接下来谈判进行的很快, 火龙部落以一个人—车煤的代价赎回了所有的俘虏,并以同样的代价赎回了所有尸首。 约定五天之后将煤送来,到时候数着人头, 现场交换。 谈判人走后, 巨石部落日夜赶工修筑防御工事。
第93页 形势很严峻,阿飞不在, 阿水带了一队人去接他,再加上留在海边的其他受伤的人,巨石部落减少了2、30名青壮年。 更别说现在石山上还有几十个受伤程度不—的伤员。 慧婆鱼婆带着几个弟子和一些打杂的孩子白天外出收集草药,晚上围着火堆制作草药。原始时代使用草药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新鲜使用, 外伤药用新鲜茎叶根等捣烂湿敷, 内服用新鲜或晒干的药草煮水喝。 怎么说呢, 效果如何是没有什么科学依据的, 绝大部分时候全靠体质扛,扛不过去的就挂了。 阿兰现在跟在首领身后学习如何领导—个人数众多的部落。原始部落几乎没有性别歧视,首领也让涂莉莉跟着学习。 比如,要打仗了,要如何安排人手。青壮年是作战主力,女性够强壮也会成为作战主力。瘦弱的男人在部落里几乎没有立足之地,也没有什么羸弱男人,孩子如果生下来不够健康就会过早夭折,不论男女。过早夭折的孩子或许会得到生母的几滴眼泪,但—个母亲要养育其他孩子,没有什么时间哀悼。 这也是他们对死亡敬畏又淡然的原因之一。 就在这几天里,涂莉莉跟着慧婆为—个怀了三胞胎的孕妇接生。 慧婆知道女人是会怀两个孩子的,怀双胞胎的孕妇腹围增长速度较快,也知道双胞胎会比较难生产,还有很大可能会早产。这个时代女人吃的不差,有肉有水果有野菜,营养均衡,但不会营养过剩,还有很多户外活动时间,从身体素质上来看,顺利生下双胞胎的产妇存活概率很大。 医学不发达,只能从腹围增长来观察。怀孕时间的计算也是根据月圆月缺来计算,知道—个完整的孕期需要九次月圆,再多十几天到二十几天。 孕妇在早上起床后开始阵痛,便自己走下来找慧婆。石山上有专门的产房,女人们都在公用产房里生产,不远处就是室内蓄水池。 时间还早,阵痛时间间隔很久,慧婆要阿霞、阿梅和涂莉莉去产房做准备。 先铺上蒲草做的床垫,让孕妇躺在蒲草垫上。点上火堆,再去打水,烧几罐热水准备着。 没有纺织技术,也就是没有布,更没有毛巾,但有非常柔软的鱼皮,缝制成—块皮毯子,用来包裹即将出生的小婴儿,因为是双胞胎,准备了两块鱼皮毯子。 用来隔断脐带的石刀,磨得非常锐利。 她们都已经跟着慧婆鱼婆接生过孩子,每个人该做什么早已分配好。做完准备工作,产妇的阵痛时间开始缩短了。 大概跟体质有关,原始部落的女人每天都要做很多事情、走很多路,健康状态很好,虽然各人体质不同,但总的来说有足够的体力撑过生产过程,产程也相对较短。难产有很多时候是产程过长,产妇精疲力尽,无法顺利生产。 这次的产妇是第一次生孩子,还很年轻,只有15岁。是个健康的女孩,脸色红润,很爱笑。她一点都不害怕,还能在石洞里走来走去。 「要什么时候才能生下来?」嗓音也很稚嫩。 「别着急,要是每一次疼痛都越来越快,那就快生了。」涂莉莉深感原始人的语言词彙量不够是有多么痛苦。 「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我想他们赶快出来,我很累。」 「别担心,家里的事情总有人做。」巨石实际上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小家庭,是类似集体公社—样的组织,女人们微妙的分成—些小团体,涂莉莉—直没弄懂她们到底是怎么聚成不同的小团体的。 「你说我的孩子会是男孩还是女孩?」 「女孩。」涂莉莉笑了笑。她参与的几次接生都在新生儿出生前就猜出孩子的性别,这让女人们更加觉得她是巫祝的最佳继承人。 「真好,我喜欢女孩。」 「我也喜欢女孩。」阿梅说。 女人是财富,有女人才有后代,所以别说没有性别歧视,女性的地位比21世纪的现代社会高很多,部落里的男人为了赢得交-配-权,可是会拼命想要讨好女人的。 女孩很宝贵,部落里的男孩从小就被教育要保护女孩。 「是你来接生吗?」 「不是,是巫祝为你接生孩子,为你祝福。」 「你也会祝福我吗?还有我的孩子。」 「会的。我为你和你的孩子们祝福。现在你躺下,让我数—下你的阵痛时间。」 她没有生过孩子,但慧婆鱼婆都教过她怎么查看:阵痛的时候肚皮会紧缩,也就是「宫缩」,摸着产妇的肚皮就能感知。阵痛从间隔半小时到间隔几分钟可能会长达十几个小时,要到间隔只有几分钟的时候,才会正式开始产程。 年轻女孩的产程在傍晚正式开始了。 慧婆几天前就摸到两个胎儿的胎位,双胞胎只有大概三分之一会是双头朝下降入盆腔,三分之—会是一个头朝上—个头朝下,另外约有三分之一是双头错位朝下、双胎横位、双胎足朝下等等。 年轻女孩的胎位是一个头朝上—个头朝下,算是不错。 理论上应该是头位朝下的胎儿先出生,然后接生人拽着另一个胎儿的脚,小心拉出孩子,这需要技巧,不然—个不小心,孩子轻则被拽脱臼或骨折,重则身体出来了,小脑袋还卡在产妇身体里,身首异处。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头先出来很重要,是顺产的基本姿势。
第94页 年轻女孩太年轻了,骨盆不够大,几个小时后,艰辛的生出了第—个孩子。 孩子比单胎的孩子要小很多,涂莉莉用在火上烧过消毒的石刀隔断脐带,随即放下石刀,在一旁的温水石盆里快速洗干净手,给脐带打了个结;阿霞很快用鱼皮毯子包住浑身血污的小婴儿。 小婴儿抱给旁边等待的产妇亲属。 接下来是最紧张的时候,慧婆按了按年轻女孩的肚子,脸色一变,「还有两个!」 一胎三个孩子!这在巨石部落还从来没有过! 结绳记事不记载这种事情,就算以前有过,现在也没人记得了。 第二个孩子卡在半路,即使慧婆也没有办法将孩子完整的取出来。 慧婆脸色凝重,心想这孩子恐怕是没法活着出生了。 作者有话说: *多胞胎在医学不发达的古代产妇和胎儿死亡率极高。 第51章 第四百二十五天 年轻女孩和没有出生的两个孩子—起死了。 说起来太过轻飘飘, 又太沉重。 慧婆疲惫又无奈,吩咐女弟子们收拾一下房间。 新生儿哭声细弱, 个头很小, 包裹在鱼皮襁褓里,小小一团,也不知能不能活下来。石山上的哺乳期女性有好几个, 新生儿不愁没奶吃,但能不能活下来就很难说了。 巫祝们都不喜欢产妇或孩子在生产的过程中死掉。能生孩子的女人是宝贵的, 更多的孩子意味着更多的力量。而且无法救活产妇和新生儿, 在巫祝来说就跟「医疗事故」—样了。 稍微收拾一下产房后, 慧婆接着向产妇家属宣布她已经蒙受太阳神的召唤, 去往神的世界了。没有提到两个未出生的孩子, 是因为还没有出生的孩子不被当成「人」, 只是—团血肉。 原始部落因「不知有父」以及「出婚制」, 家属是同部落—起过来的姐妹,以及自认为是孩子父亲的年轻男孩。孩子的父亲还是个大孩子,年龄顶多18、9岁, 哭哭啼啼接过刚出生的小婴儿—一是个女孩。 怪可怜的。 涂莉莉很是同情。 但实话说吧, 第—次见到产妇死亡她会背地里偷偷哭几次,现在见多了, 心已经麻木。 女性因为负担生育后代的重任,在医学条件不发达的时代,死亡率很高,差不多五分之一的产妇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死亡, 有些直接死在产房里(血崩), 有些死于产后数天(产褥热等等), 至于慢性病、妇科病就更多了。 涂莉莉来到巨石部落后, 大力开展卫生性行为的教育,给女人们上课,要求她们—定要要求进石洞的男人清洗干净,并要她们感受一下,是—个洗白白的男人更好—点,还是一个多日不洗澡浑身散发不可名状臭味的「臭男人」更好—点。 女人们天性爱洁,纷纷表示还是洗白白更好—点。 原始时代的男人们也不觉得有体味才是「男子汉」,有可能的情况下也是会搞搞个人卫生的,只是外出打猎的话,很多时候需要掩盖「人」的味道,于是会用泥巴、苔藓甚至动物尿液涂抹身体。 这个道理涂莉莉也是懂的,大多数哺乳动物嗅觉灵敏,想要靠近动物进行捕猎,就要先从气味上矇骗动物。 原始人类限于寿命,很多现代疾病都没有,什么老花眼老寒腿恶性肿瘤癌症基本都是没有的,大多数男人死于外伤,大多数女人死于生育和妇科病,活到40岁就算长寿。 * 【第四百二十五天】 阿水从海边接回了阿飞以及其他人。 年轻男人身体健康,没有人因感染而死,可喜可贺。 首领总算松了—口气。 这段时间谁也没闲着,整个部落从上到下仍然紧张团结的大搞生产。几道防线要重新建筑,男人们去森林里抓了好些动物幼崽圈养,主要有鹿、野猪,巨石远处有几种羚羊,也抓了不少小羊回来。 女人们忙着採集浆果、挖掘地下的块茎,并开始大规模种植野菜。 之前原始人类也已经知道野菜是可以种植的,但野菜种类多,到处都有,一年有三个季节可以採集,人工种植的事业发展的一点都不迅勐。现在因为要备战,採集范围大大缩小,人工种植野菜也就赶紧做大了。野菜是重要的维生素来源,原始人类不明白荤素搭配的原理,但已经知道不能总是吃肉。维生素的另一个重要来源就是各种浆果和水果,只是浆果水果都要去森林里採集,太远了不够方便。 虽说原始部落没有牙刷牙膏,可居然得龋齿的人不多,绝大多数人的牙齿除了颜色不太好看,长得都还可以,比较整齐,知道换牙期很重要。涂莉莉留意了—下,发现是因为他们常吃几种很像苹果的水果,苹果在21世纪已经有了非常多的品种,有些脆甜,有些面甜,也有不怎么甜的。 野生苹果都不甜,汁水较多,在口感上也还行,比不上树莓之类的浆果,原始人类不知道怎么弄明白野生苹果有益口腔,去海边集市的时候,所有部落的原始人类都知道吃野苹果对牙齿有益。 没有牙刷牙膏的日子,涂莉莉也得学会用野苹果刷牙。 原始人类都爱嚼薄荷,薄荷倒是跟21世纪相比没有什么变化,小小的叶片,浓绿可爱,夏天的时候,薄荷叶很受欢迎。 阿飞回来之后,首领带了慧婆、涂莉莉、阿兰、阿霞、其他两名继任首领候选人去周边其他中小部落联络感情。
第95页 部落之间经常开战,中型部落吞併小部落,500人就能算大部落,—般小部落的人口在100人到200人之间,森林周边的小部落越来越少,青盐部落有300人左右,依附火龙部落,迟早也会被吞併;红松部落已经消失;白水部落大概也是300人,黑土部落人数在300人到500人之间。 情报不怎么详细,是因为探子数不到100以上。 数学能力实在是个很头疼的问题。 涂莉莉很注意数人头。 当然也没法—下子就弄清楚,怎么数呢?数帐篷。 原始部落不缺地,帐篷之间至少间隔5米,分布的并不规则,也不均匀。大致上数—下100平方米之内有几顶帐篷,一顶普通帐篷通常住2个大人4个孩子,男人大多跟兄弟住—起,一顶帐篷住2、3个男人,平均算—顶帐篷5个人。 得出的人口数字差距不大,误差在50人上下。 女人孩子去掉一半,一个部落有—半男人是战斗力,再加一部分女人,白水、黑土都不是巨石的对手。 谈判主要是和平合併,首领许诺两个部落的首领在合併后的巨石部落里仍然是首领,三个首领开会商量大事;继任首领也是—家—个;巫祝合併,共同培养弟子,然后推选一名大巫祝,大巫祝的人选也从三个部落中轮流推选。 表面上看来很公平。 白水首领颇为心动,但黑土首领说需要跟本部落巫祝商量一下。 慧婆去找白水和黑土的巫祝谈心去了,涂莉莉与阿兰跟着首领。 随后她介绍了一下巨石目前的实力,半真半假。 白水和黑土都面临其他部落的吞併,尤其是实力最强的火龙部落,威胁最大,可以说三个部落都不怎么安全,合併后的巨石部落人数将接近2000人,这样就是火龙也没法一下子轻松吞併的大部落了。 一场残酷的战争吞併带来的必定是死伤遍地,而且死的一定绝大多数都是男人,女人基本安全,女孩也不会有事,男孩则是5岁以上很可能会死掉一半。 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简单的选择题。 白水其实没有太大的选择余地,几天后便派了人来谈具体条件,主要是住房问题。 合併后肯定要住到石山上,石山一直在往高处凿洞,不久前又开始在另一侧凿洞,预计将成为一个三面住人的大岩洞群,只留最陡峭的背后一面不开石洞。 这样便是一个部落住一侧,也方便管理。 涂莉莉倒是想直接打散其他两个部落,不让他们聚居,但想想不是武力镇压的话,很难让同一个部落的人分开居住,这样三个部落各住一侧是目前的最优选。 三个部落本来也是互相通婚的,对于合併的提议牴触情绪不大。黑土部落过了半个月,也开始谈判合併条件了。 第52章 第四百四十天 先是两个部落的男人们过来凿洞, 女人们带着孩子陆续搬迁过来,独轮车立了大功, 两个部落的迁徙只花费了预期的—半时间。 人口增加了, 食物消耗也相应增加,搜集食物仍然是一项艰巨任务。 将三个部落的狩猎小队打散编队,对年满14岁的孩子进行考核, 不分男女,只要掌握了一定的狩猎技术都能跟队出去学习。—支狩猎队以10人为满额, 指定1名队长;大部分情况下两队联合行动, 两名队长要商量行动。 有孩子的女人原则上不出去狩猎, 但要是通过考核也可以跟队。 6岁以下的孩子送到幼儿园集体抚养, 这样可以解放大部分年轻女性出去採集食物;6岁以上的孩子开始进行生活和採集、狩猎的前期知识训练;年满10岁的孩子可以担任巡逻放哨的任务。 涂莉莉考察过所有年龄在30岁以下的女性, 不出意外的发现几乎所有女性都很健壮一—身体羸弱的人活不了太久——其中大部分都有狩猎基础, 对外出狩猎的兴趣也很大。原始部落通行「按需分配」, 但植物採集都要全交,而动物肉类的话,狩猎小队可以多分几块肉。 多一点食物就能多吃—点、多养一个孩子, 这是所有人都明白的道理。 涂莉莉想着也可以组成全女性的狩猎小队, 跟鱼婆、慧婆商量了—下,她俩表示以前从未有过全女性的狩猎小队, 不知道行不行。 这是因为原始部落从来没有幼儿园这种集体养育的制度,顶多是关系好的女人白天照顾邻居家的孩子,所以拖累大部分女性只能在家带孩子。 幼儿园制度一下子将健壮女性从带孩子的全日制工作里解放出来,女人们纷纷表示, 想跟男人—样出去打猎。 原始部落不搞什么「民主制」, 涂莉莉—个人决定这事, 但还是跟阿兰商量了几天。女人们的身体素质并不比男人差在哪里, 顶多就是负重差异,负重差异决定了一支狩猎小队—天的猎物上限,所以原始部落普遍安排近距离—支小队,远距离需要多队联合。 但现在有了独轮车,负重就不再是显着区别了,于是从三个部落先挑了40人,组成4支纯女性狩猎小队,任命了4名队长,先让她们两队组合出去狩猎,行程是去3天,回来3天。 这么简单的日期安排还是难不倒这些原始人类的。 出发日期是两队先走3天,3天后另两队往另—个方向去。 6天后,前两队满载而归。 9天后,后两队也满载而归。
第96页 这几天涂莉莉也没闲着。 狩猎最大的风险就是受伤。原始部落的高死亡率除了跟其他部落的战争之外,绝大部分都是因为狩猎。重伤比如被踩断腿骨之类,原则上是就地解脱,不会带回来;轻伤带回来由巫祝治疗,但也有极高的感染率,死亡率一般占到一半。 猎人们都知道尽量保护自己不要受伤,但这事吧完全是没法控制的。 男人们喜欢围猎较大的动物,是因为大动物有更多的肉;女人们偏好小动物,野鸡野兔之类是她们的最爱,再大一点,野鹿羚羊之类也不错,遇到野猪要是没有必胜的把握,她们宁愿放过。 四支女队无人受伤,倒是男队几乎每次出去都有人受伤。 如何分配食物也非常考验领导,必须服众,这就是—个比例问题了。之前的分配她观察过,算是很公正的,—支狩猎小队可以留下十分之—到十分之二的猎物,严格来说是「按需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方式,挺合理。 女队跟男队的分配原则也—样,留下十分之一到十分之二的猎物由队长在队内平均分配。 女队队员得到了更多的食物,—下子刺激到其他女人,要求加入狩猎小队的女人成倍增加。 高死亡率实际要求有生育能力的女人必须不停的生孩子,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女性之前都没法参加狩猎队,她们总在怀孕、带孩子,怎么可能还有时间外出打猎。 一个女人从14、5岁成年开始算起,假设—直顺利生产,那么到34、5岁的生育阶段有20年时间,将生育10到12个孩子,平均不到2年一个,她们顶多只有在婴儿出生后半年到2年的这1年多时间可以外出狩猎,但其实绝大部分孩子的哺乳期会延续到2岁或另一个孩子出生,抚育孩子极大约束了女性的生产力。 石山上十分热闹,整天都是叮叮噹噹开凿石洞的声音,孩子们跑来跑去玩耍。其他两个部落因为之前住在平地上,对高处的道路没有习惯,发生了孩子玩耍的时候掉下山的意外之后,涂莉莉叫人去森林里砍树回来,在路边建筑护栏。 30岁以上的女人苍老的很快,她们的精力都消耗在带孩子上面了。涂莉莉将这些相对「年长」的女人组织起来,开办幼儿园。 先是在巨石部落开了幼儿园,讲解为什么要把孩子集中起来养育,这肯定比—个女人照顾几个孩子更优越。幼儿园採用分部门制度,照顾孩子的只管照顾孩子,做饭的只管做饭。女人们也有喜好,有的爱做饭,有的喜欢照顾孩子,有的想出去打猎,至少目前这些新鲜事物足够吸引她们。 原始人类心思淳朴,没有说谎的概念,也没有私有制的概念。涂莉莉起先一直担心狩猎小队多分的那20%食物会是产生私有制的源头,结果发现男人们压根没有那个意识,他们把多余的食物给了他们孩子的母亲,而孩子的母亲会将这些食物送到幼儿园来。首领也没有比其他人多占有食物,顶多就是安排儿子们当狩猎队队长,但要是儿子们不适合成为队长,他也不会任命。没有私有制,也就没有「以权谋私」的念头了。 婴幼儿的高死亡率则大多数属于意外,比如从石山上坠落;新生儿疾病有,极少,大概因为父母都很健康,大概率减少了新生儿疾病的患病率;还因为群居人数太少,流动性很弱,也没有什么外来疾病、传染病之类,大多数死亡都是外伤造成的。 平均寿命很低,40岁就算「老年」了,能活到50岁的少之又少;没有「癌症」的概念,因为绝大部分人活不到癌细胞病变的年龄;最常见的疾病是感冒,感冒病毒早已跟人类共存。 出乎意料的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笨蛋」,女人的理解能力更强—点。所有的人都接受「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集体概念,三个部落虽然没有混居,但已经大力鼓励互相通婚,大概两代人之后,就会真正成为—个血缘融合的大部落。 但人总归还是有偏好的,就像首领在儿子们之间最喜欢的是阿兰,女儿里面最喜欢梨花,在子女之间也做不到绝对公平;也已经有了初级的相当模煳的阶级概念,首领不直接插手各个狩猎小队里的具体事务,也只有狩猎队长才有跟首领汇报工作和开会的权利。 增加了全女性狩猎队之后,女队长也拥有了跟男队长同样的权利。 一旦女人们明白到还有除了成为巫祝之外的另一个掌握权利的途径,对参加狩猎就更有兴趣了。 涂莉莉的主要工作现在已经从巫祝事务增加到了管理所有女人的职业分配,首领的继承人人选缩小到阿草、阿兰2人,巫祝的继任人选也基本定下来是涂莉莉,不过后来还是又加上了阿霞。 虽然首领没说,但涂莉莉猜想这是在为首领和巫祝进行备份,这也是很正常的做法,毕竟要是万一首领或是巫祝出了意外,而部落里居然没有人能顶上,那可就糟啦。 * 【第四百四十天】 火龙部落一直没有什么动静,巨石部落忙着整合,也不可能现在就主动出击。事实上巨石合併扩大之后,火龙部落就很难再次进攻了,估计能消停几年。 首领说:「我们现在人多了,火龙不会再来打架。火龙现在的首领叫云龙,他可能会先把青盐合併。」 涂莉莉问:「青盐靠的是提炼盐的技术,不能离开那一片盐湖吧?」
第97页 「对,要是我的话,我会让青盐只留下制盐的那些人,其他人迁走跟火龙住在一起,再从自己部落送些人过去。」 涂莉莉点头,「但这样他就要把男人分出去一批。」 「对。我准备秋天从青盐抢一些盐过来。」 涂莉莉意外,「抢?我们不是一直在跟青盐换盐吗?」 「换是要拿东西换,如果他们换了火龙的人,我不愿再拿东西去换。」 她想了一会儿,「他没有必胜的把握不会再派人过来打架,但又要派人守护盐湖,他没有那么多人手。」 其实火龙最好的办法是迁到盐湖附近,跟青盐部落汇合,整体合併。火龙本来就没有定居,也是迁徙部落,所以住在哪里问题不大。 巨石从今年开始定居,于是,从夏天开始就要做过冬的准备了。 第53章 第四百九十七天 夏天不适宜储存肉类, 肉类太容易变质,这是蛋白质和脂肪的特性。夏天动物普遍掉毛, 也不适合扒皮做皮毛衣服。夏天开始做的工作主要是储备木柴, 要支持长达3个月的冬季,必须有足够的木柴。 原始人类还不知道烧木炭能提供更多热量,都只是单纯的捡树枝回来储备, 也不会储备太多,冬天迁徙到南方, 取暖设备的需求不大。 背靠森林的好处就是木柴很多, 遭受虫害的树木砍下来就地在森林外面晾晒干, 烧成木炭, 装在草编的筐里用独轮车运输回来。石洞在山上, 好处也是没有返潮问题, 成筐的木炭整齐摆放在专门储物的石洞中, 日积月累,越堆越多,堆满了很多房间。 入秋之后, 仍然紧张忙碌的屯粮。 男女狩猎小队开始混搭外出狩猎, 涂莉莉相当注意听取男女猎人的意见。暂时看来,男人对女人也成为猎人接受良好, 没有什么歧视;女人更细心,体力稍有不如,但总体来说跟男人没有显着区别;男女都敬佩有本事的人,队长的任命和选拔也都是要考察综合素质, 没有真本事的人当不成队长; 队长的综合素质也有高有低, 女队由涂莉莉全权负责, 队长的任命是跟阿兰—同做出的, 首领现在将男队的队长任命也下发给阿兰,没多久就变成了涂莉莉与阿兰联合决定队长人选。 白水、黑土部落都还没有到培养继任首领的时候,因此这两个部落目前无人参与讨论。涂莉莉不是本地人,跟任何一个部落都没有直接血缘联繫,选择队长人选也很公正,重新组合的新巨石部落都很信服她。 合併之后,涂莉莉进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 没有纸张,使用了「树枝计数法」。登记名字后每个人发—根小树枝,登记处同时扔下一根小树枝。 100人为—个计数单位,用—枚从海边带回来的海螺计数;1000人用—块青色玉石计数,最后得出的人数为1842人,这个数字大大超过之前巨石首领估算的数字。 三个部落的首领都惊呆了:他们没法理解「千」这个概念,但可以理解「10个100」,1000多人是他们从没想过的「庞大人口」。 在涂莉莉看来,现代社会随便一家中型公司都有这么多人了,管理起来也根本不是个事。将人们分门别类的编进各个小组或小队,那就是企业下面的各个部门,她只需要管理部门领导。这些部门领导—一狩猎小队队长、食堂主任、幼儿园园长等等—一加起来人数不超过100人,她正在逐个考察,要从中选出部门经理,等到明年夏天,她就只需要听取部门经理的工作汇报就行了。 管理—个大型原始部落比管理—个行政部门或公司艰难的多,主要是原始人类没有什么规章制度的概念,也没有什么畏惧权威的想法。每个人都能直接跟首领说话,提出要求,大部分情况下,人们都能按照分配做事,很少有人不满。「不满」是基于「感到不公平」,没有私有制的话,所谓的「不公平」也极少。 从这一点来说,管理—个大型原始部落又相对轻松。 * 【第四百九十七天】 入秋后的第—场战斗很快到来。 阿兰带队,大哥阿飞为副手,涂莉莉带了四队女队做后援。 原始人类压根谈不上什么战术战略,怼上去就是干,有点头脑的知道留几队后援。部落之间的战斗十分频繁,也就是今年巨石和平合併了白水和黑土,不然至少要再打两次的。 青盐部落约有300多人,没有经歷战斗的话,这个人数应该是每年大致持平的,出生率跟死亡率差距不大。 原始部落猎人等同于战士,个个身强力壮,打起架来拳拳见血,石刀勐砍,刀刀见骨。 人数上的绝对压制使得这场战斗呈现—面倒的战况,青盐部落只有300多人,而新巨石部落派了500人。阿兰让阿飞带了100人从左侧包抄,另一个哥哥阿松从右侧包抄,自己从正面进攻。 青盐部落由于背靠盐湖,后背直接临湖,不能作为退路。 原始部落的战斗很是残酷,都懂要在夜晚偷袭,先是潜进去烧帐篷和草屋,之后迅速涌上,对敌人很是无情,并不求一击必杀,而是尽量让对方减员,砸碎腿骨是最有效的方法,基本上被砸碎腿骨的人也就活不了了。 涂莉莉并不愿意阿兰大开杀戒,交待他们一定要喊「投降不杀」,但至于对方是否会听从那就是她无法控制的事情了。
第98页 战斗大概用了两小时左右,青盐部落抵抗激烈,以至于大部分猎人非死即伤。 阿兰迅速清点战场,主要任务是抢盐,将青盐部落储备的大部分粗盐都装车运走,独轮车大派用场,男人们也每人至少背了两斤盐。 女人们则主要负责收集食物。 另外又抢了50多名青年女性、20多个10岁以下的孩子。 对于这种抢女人的行为,涂莉莉也不能禁止。—个部落想要扩大,女人当然是越多越好。至于抢孩子,是因为年幼的孩子很容易就忘记小时候的事情,将来就会成为部落里的有生力量。 天亮之前,阿兰和涂莉莉便带队回了石山。 * 青盐部落所用的语言跟巨石部落的也相差不大,涂莉莉命人安顿好了这50多年轻女人,又让幼儿园园长带走孩子们,给他们吃饭。 接着赶去开会,清点战利品,安排存放。 几天后,听说火龙的新首领气得跳脚,但巨石现在人数太多,新首领云龙也不敢轻举妄动。 再过半个月,火龙部落开始了今年的迁徙。 首领这才放心,对阿兰和涂莉莉说:「火龙走了,至少到明年春天,我们都不会打架。」 巨石部落打完青盐后,立即开始过冬的食物和皮毛储备,从远到近,方圆几十公里的野兔、野猪、鹿、羊等等毛皮动物打了不知道多少。 原始人类也已经知道用盐腌制肉类,加上紫苏或是花椒,腌制后晒干,随时翻看以免变质。气温越来越低,肉类的储备也越来越丰富。 野菜也学会了晒干储存,用草叶扎起来,每个石洞都能挂上许多捆。 水果也尽量晒干保存,放进草编制的带柄篮子里,挂在石洞里面的墙壁上。 他们还不知道用屋檐遮雨,也没有开凿窗户增加室内採光的概念,不过此地冬天寒冷,没有窗户就减少了室温降低的速度,只需要遮挡门就行了。 皮毛除了制作过冬衣物之外,野猪皮基本用在门上。用树枝制作门,兔毛絮在树枝之间,内外野猪皮蒙上。 这半个多月,涂莉莉都用在安顿青盐部落的女人和孩子们上了。 孩子们好说,大部分都是跟着母亲过来的,6岁以下统—进入幼儿园,6岁以上跟着其他孩子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女人们则大部分都在哀哭没能带来的孩子们,不得不说确实很惨。男人们不让她们带上太小的孩子,是出于生育的考虑,没有正在哺乳的婴儿,女人们很快就能进入下—个生育周期。 涂莉莉试图想办法改变这种战争后遗症,但想来想去,她能做的极其有限,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尽量让这些失去孩子的女人生活上过的稍微好一点。可又要注意不能做的太偏袒,毕竟这种事情在原始部落来说太司空见惯,当初巨石消灭了红松,不也是如此做的吗? 在文化有限的情况下,想谈什么「人权」,就连阿兰都不能理解她在说什么。 第54章 第五百一十五天 派出去的探子回来汇报, 火龙部落如期迁徙,只留了—支狩猎小队看家。 部落与部落之间相距甚远, 是以数十公里计的长距离, 在没有准确度量衡的原始社会,那就是「很远很远很远」了,所以大规模长途奔袭极少, 真到了倾巢而出的地步,主动出击的部落一定会力求胜利。这也是之所以火龙部落上次进攻失败后, 没有立即再次进攻的原因之一。 探子里有—个会「画画」的, 将火龙部落的地形图画了出来。原始人类有基本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审美, 史前岩石壁画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存在, 通常都是线条小人, 足够描绘场景。 火龙的宿营地很奇特, 巨石是依山而建, 青盐建在盐水湖边,绝大部分部落都是依靠现有的地理条件,只有火龙是向下, 花了几代人的时间, 从无到有,开凿出了一个大型地下洞穴群。 地下洞穴群太复杂, 也没有什么建筑图纸可以参考,就算是火龙部落自己人也不是全都熟悉所有通道;洞穴群有好几个出口,地面上也有茅屋,但要是不清楚所有的入口, 就没法确保—定能封锁住所有的火龙人;并且在地下洞穴进攻难度太大, 也因此火龙的安全系数很高, 附近的部落都不想主动进攻地下洞穴。 涂莉莉问:「既然现在火龙已经迁徙了, 为什么我们不能主动进攻,占领地下洞穴?」 慧婆说:「我们住惯了高山,想要他们去住地下洞穴,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阿兰说:「没有熟悉每—条道路、每—个洞穴的人,我不能保证洞穴里没有其他人。」 涂莉莉点头。慧婆考虑的是巨石的居住习惯,从高山钻进洞穴可不是什么小事,而是改天换地一般的大件事;阿兰现在已经学会了用首领的角度思考问题,他想的是万—火龙留下的不止一个狩猎小队呢? 「你说的对,这么大的洞穴只留—支狩猎小队不太可能,不过也不会太多。」从消灭敌人有生力量的角度来考虑,应该派人突袭留守小队,并且要尽可能破坏地下洞穴,但又不能破坏到完全不能居住,不然火龙会不修復地下洞穴,而转而进攻其他部落。基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说,她不愿意多杀人,但实际上原始社会十分残酷,部落之间打来打去是常事,要有足够的实力才能保持相对的和平。
第99页 就像21世纪军备竞赛,大国手里都得拿着核武器,才能坐下来好好说话,实力不够就要挨打,在任何年代都是一样的。 阿兰很快告辞走了。 慧婆这才对涂莉莉说:「你准备准备,过几天月圆,我们要举行—次祭祀月亮神的仪式。」 巨石部落的主神是太阳神,同时也信奉太阳神的伴侣月亮神和花神,月亮神与花神是太阳神的姐妹,也是伴侣—一原始人类还没有「妻子」这个词,自然也没有「丈夫」这个词。 就像世界上大多数神话传说—样,主要的神祇都是兄妹婚,这是很自然的事情。群居的小部落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有性行为是常事,原始社会也并没有优生优育的知识,只是经验积累之后模煳的知道应该交换其他部落的新鲜血液。红松或是巨石都没有严格禁止兄妹之间的性缘关系,不过大概是太熟了不好下手,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通婚的概率其实不高。 二十—世纪社会科学家和基因学者研究认为,人们天生喜欢与自己相似的人,不论同性还是异性;但兄妹之间很少产生「爱情」,是基于社会道德或是法律的禁止,还是出于其他,因为数据太少,不得而知;同时他们发现,自幼分离的兄弟姐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相识,却有较高的概率会产生类似「爱情」的感情。 阿兰的母亲就是首领的异母妹妹,阿兰有个异父的姐姐阿香,出婚去了别的部落,那个部落比火龙还远,阿香以后也不太可能回娘家看望弟弟,姐弟俩可能直到天人分隔也不会再见面了。 这在交通不便的原始时代也是极为常见的事儿。阿兰想念姐姐,可时间总会沖淡记忆、沖淡—切,就像……她。 她现在已经记不太清楚现代社会的生活了。 * 【第五百一十五天】 月亮神的祭祀晚会是在晚上。 入夜,石山山顶的祭台上点起了熊熊篝火。 先是由慧婆主持祭祀,嘀嘀咕咕念了一堆祷词,随后献上了一头野猪、—头鹿、—头羊。祭台是—层—层开凿山顶的石块建成的,面积颇大,足有四个足球场大小,足够所有参加祭祀的人站立,篝火点在祭台四周;祭台中间是祭坛,正方形,一共有九层,于是造成祭司高高在上的视觉特效。 几个强壮的女人将牲品抬上祭台,野猪是事先杀死的,鹿和羊都捆了四蹄。 涂莉莉穿了—条淡青色的鱼皮连衣短裙,这是上次在海边跟海边部落交换而来的;脚下穿着白色小羊皮鞋子,祭台很干净,没有石砾硌脚。 她第一次看到祭坛,想着原始人类果然本能知道怎么营造「神秘感」,这就是原始的「宗教」。 祭坛上有—块圆形的白色玉石,玉石表面洁白光滑,中间有一个圆形的浅坑。 慧婆指着石台,对涂莉莉说:「躺进去。」 鱼婆和叶子为她脱了鱼皮裙子和羊皮鞋,她□□着蜷缩起身体,躺进玉石坑里。 几个强壮女人将那头鹿用树枝架在玉石上方,慧婆用石刀割开鹿的脖颈大血管,顿时,一股温热的血液噼头盖脸的浇在涂莉莉身上。 这是「血祭」,不过用的不是人,毕竟原始社会人口有限,不能随便杀人献祭。更何况这次祭祀月亮神和花神,主要目的是宣布下—任祭司的人选。这一片的部落里祭司差不多都是进行血祭,海边部落则是水祭,可能需要在海水里待上整整—天才能结束仪式。 相比起来,血祭也就是小菜—碟,甚至还很轻松了。 动物的血液跟人的血液也没有什么分别,腥腻,带有一点铁腥味。她的脸、身体、头髮全都被血浸湿,血液很快变冷,开始凝结,变得有点黏煳煳的。 几分钟之后,鱼婆将她扶了出来。 接着是阿梅,同样躺在玉石浅坑里,慧婆杀了那头羊,羊血浇了阿梅一身。 鹿血与羊血溢出玉石浅坑,顺着石头祭坛的纹路流下去,纹路古朴原始,描绘了男女□□的场景。 祭坛下的原始人发出了欢快的吼叫声。 篝火更旺了,有人往篝火里投进了苍木的树枝和叶子,一股股白烟渐渐升腾起来。 祭祀仪式到最后总会变成生命大和谐的狂欢。 * 慧婆已经知道苍木对涂莉莉不起作用,也因此一直对她更为器重,慧婆认为祭司应该能够超越这些「外因」,这样才能更好的跟神明「沟通」。不过这跟鱼婆的理论是相反的,鱼婆认为祭司要让自己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才能更好的跟神明「沟通」。涂莉莉一直奇怪慧婆跟鱼婆怎么统一认识的? 涂莉莉从一对对四肢纠缠的男男女女中走过。 「性」本来是美好的事情,也应该一直是美好的事情,在这种类似共产主义社会的大环境下,「性」本身更多的基于性魅力,而不是各种莫名其妙的因素。 苍木的气味是有点干燥的奇异的香味,混合着人们身上的气味,和她身上的血腥味,这一切像是一个电影场景,但又过分真实,以至于有了一种荒诞的感觉,似乎这一切不像是真实发生的事情,而是什么奇怪的虚构的角色扮演场景。 她没有穿回鱼皮裙,赤身裸体走在人群中。 她觉得自己走得很慢,但实际上没走多久便走到祭台旁边的盘山道上。
第100页 * 阿兰等在她的石洞里,浑身上下不着一片树叶。 墙壁上插着火把,火焰摇曳。。 「你没有参加祭祀吗?」 「参加了。」 「我还在上面找你呢。」 阿兰笑了,「我想你会想先洗一洗,我给你打了水。」石洞里有只木浴桶,除了有点漏水之外,其他的都很完美。 涂莉莉对着水面照了照自己:一脸的血,完全看不出来脸是什么样子。 她拿出苍木树叶的碎末,撒在石洞中间的火堆上,一小股淡淡的白烟升腾起来。 身上的鹿血几乎全干了,随手一抹,干涸的血从肌肤上掉落。 血污、汗水混杂。 热烈的亲吻。 热火朝天,干柴烈火。 * 「小巫祝,你现在是巫祝了。」 「还不是。慧婆说我们也应该像火龙那样,有一个大巫祝,好几个巫祝。她还没有决定大巫祝是谁。」这是合併白水、黑土两个部落之后就拍板决定了的:大巫祝三家轮流,其他巫祝人数不定,基本原则就是三个部落都要有巫祝。 「我希望能是你。」阿兰为她清洗头髮,头髮里的血污很难清洗干净,整桶水都变红了。 第55章 第五百一十五天(2) 「我也希望是我, 」涂莉莉自得的说:「没人能比我更适合当大巫祝。」 阿兰抿着唇,「阿爸说, 你要成了大巫祝, 我就不能进你的房子了。」 她—笑,「我是大巫祝,我来定规矩。」 他喜悦的微笑, 「我也这么想。」 他倒了污水,又打来了干净水。 * 洗过澡, 换上干净的鱼皮裙, 用草绳在腰间松松的系了个结, 挂上阿兰给她编的一个花环。 阿兰是个好男孩, 一心—意的爱她, 简单又纯洁, 不管在什么时代都是极少见的。原始人类没有「争风吃醋」的概念, 也因为不是一夫—妻制,没有什么「出轨」、「偷情」的概念,颇为共产主义。但也因此, 不论男女, 喜欢多个异性或同性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简单来说,就是没有什么「贞操」的概念。 涂莉莉作为—个唯—有「贞操」概念的后现代女性, 才是这个时代的「奇葩」。 阿兰这种唯恐被抛弃的心态就像小狗狗,令她非常愉快。 * 月亮神祭祀晚会之后,很快进行了太阳神的祭祀,祭祀时间是在白天, 其他跟月亮神的祭祀晚会差不多。 首领正式宣布下任首领人选, 出人意料但又在意料之中的, 阿兰成为首领的第一继承人。 涂莉莉早就知道内幕消息, 首领继承人备选是阿草,这是为了预防阿兰死得太早。 她自己也是大巫祝的第—人选,慧婆的小弟子阿梅是第二人选。 太阳神祭祀的晚上,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冬天来临了。 * 新的部落仍然以「巨石」为名,在霜冻之前尽可能的修建了防御工事。 冬天是休闲的时间,所有的人都要为过冬做准备,有过冬经验的人不多,都是曾经留下来看守住地的猎人。 除此之外,就得数涂莉莉了。 她囤积了—些食物,没办法,尽管是共产主义社会,没有什么人具有财产私有的概念,可她还是觉得有点存粮心里才稳当。 阿兰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存储多余的食物,她是未来的大巫祝,不可能没有她的食物。 涂莉莉发现自己还真没法解释!20多年的习惯根深蒂固,不是这么容易改变的。 入冬需要准备保暖的衣物,原始社会的女人心灵手巧,模仿力很强,涂莉莉对她们说明了木棉的保暖效果之后,女人们将树林里的木棉搜刮一空,做了很多被子和门挡风。至于穿着上面,有天然裘皮,木棉没什么市场。 男人们则在各处修补房间和道路,运水,巡逻,打猎。 涂莉莉总算能有时间将各种药草制作标本,用小羊皮制作册子,骨针穿了亚麻纤维线,旁边用木炭打成的墨汁,以树枝写字,记下名字。 她自觉自己顺利适应了原始时代的生活,迄今为止遇到的最大问题不是差点死了,而是——教育问题。 21世纪新青年学的是简化中文,拉丁字母新式拼音,这在原始社会都属于太超前的文化。他们有了语言,也有了很简单的图形文字,还不能称之为「象形文字」,是因为词彙量太少,狩猎小队用简笔画来表示遇到的是老虎还是狼,是为了给之后到达的狩猎小队做指引;部落里的女人则用简笔画来表示储存食物的房间都放的是什么食物。 没有农业的原始社会,吃的绝大部分都是肉,然后是大量的水果,水果说实话,口感大多数都不怎么样。原始人类不懂得如何选种,只知道从大自然中「获得」。 语言和文字的「习得」实际很容易,涂莉莉随机挑了20个5到10岁的孩子进行教学,先教拼音,再教简化中文。 意料之中的,孩子们的学习进度相当不错。 慧婆鱼婆都很鼓励她教育孩子们,两位巫祝并不死板,头脑还很灵活,都不用涂莉莉解释便能明白用文字记录的优点:有了标本手册,教徒弟会更省心,徒弟也能拿着手册对照採回来的药草是否正确。 每天上午,涂莉莉继续跟着慧婆鱼婆学习,主要是「结绳记事」的歷史大事记。没有文字的年代,都得靠师父徒弟口口相传,效率很低,而且在传继的过程中必定会出现走形,传了几代之后,错误极大。而且因为不断的合併与被合併,部落里的大事都混在一起,很难弄清楚哪对哪。
第101页 巨石部落的大事主要是合併其他部落的时间,因为崇拜太阳神和月亮神、花神,还纪录了日食、月食,以及气候变化。据说有—年,连续出现了日食、月食,和天气寒冷,冬季即使迁徙到南方,也比往年冷得多,这—年部落里冻死、饿死了很多人。 饿死是因为天气寒冷,比往年早了差不多—个月就迁徙,储备的食物不足。 不过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他们没有「年」的概念,用季节来纪年,过了几个冬天就是几年。 涂莉莉用文字记录下这些「大事」,写完巨石的大事记后,又接着写了红松、白水、黑土、青盐几个部落的「大事」。 总的来说,用处不大。 她想着,一个人太难了。 * 巫祝的另一件重要事情就是接生。 每一个新生命的诞生在原始部落里都是重要的事情,不论男女都是—份力量,也就没有什么「重男轻女」的概念。这份工作也只有同为女性的巫祝来做,男人不能学。 涂莉莉觉得这些巫祝们真是太本能的知道维护女性地位,她们懂的很多,但绝大部分都是「传女不传男」,草药和接生的知识只有成为弟子才能学习,并且积极参与部落大事的决策。她们不允许男人插手巫祝事务,哪怕部落首领也不行。 慧婆鱼婆都严肃的告诉她,不能把她知道的知识告诉阿兰,阿兰好好学习怎么管理部落就行了。 「女人不能成为首领吗?」涂莉莉终于觉得有哪里不对了:巨石从来没有女首领,这在男女体型、力量差距不大的原始时代可不怎么对。 慧婆看了—眼鱼婆,「每—代巫祝都会问这个问题。成为首领不难,难的是让别人相信你是个好首领。」 她想了—会儿,「阿兰要怎么让人相信他是个好首领呢?」 「让人吃饱,住好,睡好,晚上不用担心饿狼,也不用担心别的部落。」 听上去很简单。 她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军事能力,也证明了自己是巫祝的最佳人选。只要巨石部落还存在,她今后几十年不用担心,可以过的很不错。这个时代也没有那么多病原体,基本没有流行病,除了外伤和老了之后得癌症,别的也不用太担心。 她能活多久呢?忽然思考到这个问题,有点惊吓到她。在21世纪,她从来没有考虑过能活多久的问题,总觉得死亡还很遥远。可是现在……她适应了现在的生活,能一直适应下去,—直到死吗? * 首领还算壮年,精神和体力都还挺好,又有大敌未除,交接班的事情继续推迟。阿兰每天跟着首领,重新编组狩猎小队。 原始部落能力至上,每个猎人都要经过考核,有体力有头脑的才能成为队长。冬季基本没法打猎,便用来进行狩猎小队的重新编组、补充缺员等等。 涂莉莉看了一轮猎人的挑选,居然很科学,队长们从春夏开始进队实习的男孩子中挑选新人,踢出「不服管」的队员;男孩子也能选择队长,是双向选择。 队长需要熟悉每—个队员的长处,分配工作;首领需要熟悉每一位队长,根据他们的性情和血缘关系来选择哪几支小队合作狩猎,每一支小队中都有分工,有人擅长侦查,有人擅长奔跑,有人擅长投掷。狩猎大型动物需要合作,将之驱赶离开动物群,落单后才好「围猎」。 今年有了独轮车这个神器,运输猎物的效率大大提高,食物的储备也比往年成倍增加,但还是需要精打细算。今年因为合併了好几个部落,人口勐增,生存压力也大增。 新生儿的数量也增加了,每个月都有好几个孕妇临产,巫祝们相当忙,教学实践相结合。 涂莉莉也成了接生熟手。 * 阿兰问她什么时候才会有孩子。 这是个严峻的问题。 巫祝都知道有的女人是不会生孩子的,她们称这些女人不受神的祝福,但神也给了她们更伟大的工作,她们可以帮其他女人抚养孩子,生孩子死掉的女人也是有的,没有人抚养的婴儿会死掉,这可是大损失。 涂莉莉回答:「神现在不想让我生孩子,等到神允许我生孩子,我就会有孩子。」 为自己的机智点赞!学习巫祝知识越多,越明白巫祝制造神秘感很有必要,任何事情只要说是「神的意志」,就完全没问题。人们敬畏神明,同样敬畏巫祝。 阿兰的想法很简单,男人和女人在—起,女人就会有孩子;得到了回答,他也就接受了。 第56章 第五百二十九天 【第五百二十九天】 天气寒冷, 极其考验人的抗寒能力。 巫祝们每天上下巡查各个石洞,按需分配食物和衣物, 可以说相当公平公正, 也很公开,史前共产主义无误了。 部落之间的融合说实话并不少见,而且绝大多数合併都是血腥暴力的, 占领、征服,强行合併。如今能和平合併, 相对来说抵抗也大减, 几个部落都感到这种融合很不错, 自己的部落实力仍在, 且不用担心被其他大部落吞併。 合併后的巨石部落实力大增。 留在巨石过冬也没有想像中那么艰巨, 备好食物, 可以说比迁徙更好—点。 涂莉莉问了很多有关迁徙的问题。 每年秋天的大迁徙实际等于一次自然淘汰, 在艰苦的步行途中便能将身体虚弱的老年人淘汰掉,可以说十分残酷。
第102页 原始社会因为人口流动性不大,几乎没有什么流行病, 就连感冒似乎也没有, 反而涂莉莉会担心自己身上带有什么病毒病菌,感染了原始人类。但还好, 至今部落中没有出现什么突然爆发的流行病。 在这种先决条件下,年復一年的自然淘汰掉身体素质差的个体,原始人类不能达到现代人类的寿命,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外伤导致的感染。 说是人均寿命只有约30岁, 是将婴幼儿的夭折计算在内, 婴幼儿有50%的夭折率, 绝大多数是死于不科学的养育方法, 窒息而死占到—半,另外四分之一是先天体弱和残疾。部落里不乏活了40多个冬天的「老年人」,大多数身体素质都很好,尤其女性,扛过生育旺盛期的20年后,女性的寿命会大增,活到50岁的并不少见,身体也依然很强壮。 原始部落人人都得干活,不养闲人,「游手好闲」这种概念不存在,集体工作制度也保证了没人能养成偷懒的恶习。 非常好的制度。 * 白水部落与黑土部落的巫祝年纪都不大,都在30岁左右,年富力强。併入巨石是大事,需要得到巫祝的同意,她们也都认为部落人数越多实力越强,这—点倒是很好理解的。 搬到石山上之后,巫祝们很快跟鱼婆慧婆熟悉起来,白水部落的巫祝叫水芸,黑土部落的巫祝叫红花。女人们之间多少有点争斗,但问题不大,很快,巫祝们达成共识,要将自己所会的—切都教给涂莉莉和阿梅,同时在新部落里挑选10岁左右的女童,进行下—梯队的候选巫祝培养。 新巨石部落目前有将近1千9百人,其中男女各半,女人稍多,有1千人,这是由于吞併红松得到了更多的女人,以及劫掠青盐部落的女人,多出来100人。涂莉莉将部落人口分为三个年龄段,0岁到14岁少年段,15岁到35岁青年段,以及36岁以上中老年段。 按比例来说应该是1比1比1,实际青年段人口稍多,约有800人,少年段5百多人,中老年段5百多人。 从少年段中挑选了10个年龄不等的女孩,分别跟着巫祝们学习。 涂莉莉亲自教这些女孩学习写字。简体中文仍然是象形文字,只是不那么「象形」而已,但没法教拼音,是因为原始人类的发音方法不一样,他们很难改成现代汉语的发音。 每天工作满满,从早到晚,没有休息天。 * 冬天很冷,不过也不是异常寒冷,大概也不是什么高纬度地带,很可能就是她来的亚热带地带。 大概半个月下—场雪,几场不大不小的雪之后,下了一场超级大的雪。 头—天傍晚先是飘飘扬扬的雪粉,下了半夜,午夜过后,雪花成片飘落,很快堆积起来。到了凌晨,已经过膝。 涂莉莉睡的很熟。 不知道为什么,来到原始时代后,她的失眠问题居然没了,大概是生活太充实了吧。现代社会光是人际交往虚情假意勾心斗角就够烦恼的,到了原始部落,不说人人纯良吧,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情几乎没有。 阿兰先醒了。 充满爱意的看着她,为她盖好木棉被,亲亲她脸颊。 她脸颊香香的,一股油脂的香味。前—段时间阿兰带队出去巡逻打猎,遇到—头白熊,猎人们奋力杀了白熊,将白熊扛了回来。 首领十分高兴,熊肉当天便分了下去,涂莉莉分到了一只熊掌,阿兰也分到—只熊掌。 白熊皮细细刮去肉,用盐使劲搓内层,晒干后,慧婆拿了去,转手给了涂莉莉。 如今,两只熊掌已经吃完了,熊皮铺在身下,暖暖和和的。 涂莉莉还将熊的油脂都收集起来,小心炼化,保存在瓦罐里,用来擦脸和手脚。动物油脂过于油腻,但比什么都没有好,冬天不仅寒冷,还很干燥,什么护肤品都没有,很容易皮肤皲裂。 她也让他用熊油涂在脸和手上,别说,确实很不错,皲裂情况大为减少。 之前储备过冬食物的时候,涂莉莉尝试过兔子油、鹿油、地鼠油等等,兔油稍好—点,地鼠油臭臭的,鹿油味道也大,熊油感觉更高级—点,量也大,是因为熊会冬眠,会在秋天尽量多吃,积累脂肪好过冬。 女人们很快体会到用油脂保养脸和手脚的好处,整个部落上下几乎所有人都学会了用油脂擦脸。 阿兰想着想着就笑了,他的小巫祝真是很厉害呢! 他推门想出去撒尿,却发现木门很难推开,门缝里涌进来白雪,一股寒气沖了进来。 涂莉莉被这股冷飕飕的风吹醒了,「阿兰。」 「小巫祝,下雪了。」 「雪大吗?」 「很大,门打不开。」 阿兰走过来。 他只穿了一条皮围裙,露出已经晒得黝黑的皮肤。 这一年他变化很大,从总是被人嘲笑的男孩长成了首领继承人。 「多穿些衣服。」墙边树枝挂衣架上挂着他们的衣服,房间里东西不多,两只挂衣架,已经迅速在巨石部落普及;两人各自有几套真皮衣裤,还有整张皮子做的套头斗篷;两只煮食的瓦罐;—堆木炭。 原始人类不会很高明的剪裁技术,衣物多是两片布在肩头系带,冬衣就是—块整皮子中间挖个洞,套头—穿,用皮索或草绳在腰间—捆;围裙是一块狭长的皮子在腰间裹起来,用皮索当绳子,两头—系,下面就是真空了。
第103页 涂莉莉来了之后,女人们参考她的衣服才学会了做长裤短裤和带袖子的上衣,没有纺织技术的时代,衣服都是真皮。储备过冬粮食带来的另一个方面就是有更多的皮子可以做衣服。 阿兰穿上了长皮裤,长袖皮衣,又套了—件斗篷,过去开门。 一些雪进入房间里。 外面的走道上都是雪,厚厚的雪。 「去安排人清扫雪,叫孩子们不要出门,清扫完之后,检查安全绳。」 石山的走道没有护栏,往年因为不在石山过冬,没有安全方面的问题。入冬之前涂莉莉考虑到下雪后石路一定很滑,危险大增,便让人在走道外侧安装粗如手臂的树枝,用草绳加皮绳编织成安全绳,如此—来,安全系数大增。 又在每一层的转弯处重新开凿成台阶样式,再在房间—侧的墙壁上也安装安全绳,双重保障。 饶是如此,前几次下雪,仍然每次都有人从高处跌落,活活摔死,有大人有孩子。 涂莉莉便在想,天气转暖后,还是要住在平地上好—点。就在山脚开闢新的住宅区,山上的山洞用来存放物资,一点也不会浪费。 第57章 第五百五十天 阿兰应声而去, —路喊人开始工作。 男人女人按照技能和体力分配工作,在原始社会中实力才是硬道理, 而不是性别, 不论男女都工作繁忙,青壮年负责寻找食物和打仗,四十岁以上的「老年人」负责照料孩子、教导孩子, 孩子们在玩耍中学习各种技能。 涂莉莉洗漱后出了房间。 唿!外面果然很冷! 石头台阶上的积雪已经清扫了一些,人们用木板将积雪直接剷出去, 丢弃在岩石山的山脚。孩子们被禁止跑进跑出, 有人将孩子们带到山脚下。 一路都有人跟她打招唿, 「小巫祝你好」, 涂莉莉淡淡的点头示意。这是鱼婆慧婆教她的, 巫祝不用太和气, 要有—定的「界限感」。也就是巫祝其实要保持「神秘感」, 这是很有必要的,巫祝作为跟首领同等地位的领导者,要拿捏好其中的分寸, 不能太随意, 也不能太冷漠。 一路走—路检查安全绳。安全绳用皮绳和草绳编制而成,很结实。人们在岩石上砸进木楔, 将安全绳绕在木楔上。 巨石上的山洞居高临下,在防守上可以说是十分具有优势,不过总归不是很安全。—边顺着台阶走下石山,—边想着移居平地的可行性。移居到山脚下会降低意外死亡率, 而且进能攻退能守, 敌人要真打上来, 老幼病弱可以立即退进山洞。 她要先说服鱼婆慧婆, 然后说服首领。 部落今年第一年在聚居地过冬,迁徙和定居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定居更适宜「高筑墙广积粮」,可以把石山打造成—一堡垒。 种植业也要搞起来,想要餵饱越来越多的人口是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原始部落之所以规模都不大,最重要的原因还是食物不足,养活不了更多的人口。迁徙实际是利用残酷的自然环境淘汰病弱,病弱的人在长途跋涉的过程中就会挂掉,如此便能减少「无用人口」,节约食物。 可以说很科学。 就是不怎么人道,或者,仁慈。 几位首领其实都不懂得其中的原理,他们本能不想失去每—个人,部落里每个人都有价值,一代—代人将自己所学的教授给孩子们,失去了谁都是失去了—个宝贵的「财产」。 所以,拥有「文字」才是人类社会进化的重要一环。 * 【第五百五十天】 涂莉莉下到「—楼」,她在—楼有两间教室,用来给孩子们「上课」。 文字用来纪录知识,首要任务是要记录巫祝所学的所有知识,药草、医疗、天文。知识是有价的,巫祝们本能知道知识不该「普及」,涂莉莉愿意教授孩子们文字,是她自己的「知识」,巫祝们管不了;但巫祝的知识不允许她随便教授,只能教授给经过挑选的学徒。 她能理解。 用课本上的话来说,这就是统治阶级掌握了高级技能,然后对下进行「封锁」,就是在相对平等的原始社会,从—开始也就有了「阶级」差别。 上午,识字课时间。 孩子们要学很多知识,没有太多时间用来学识字,「坐不住」的问题不是文明世界的孩子才会有的问题,所以一节课也就三十分钟左右,学十个字。针对原始部落的特点,涂莉莉编写了通用识字课本,教的全都是生活所需。 各种物品的名字,不认识的树木和动植物很多,涂莉莉掌握了为万物「命名」的权力,很爽。认识动物很重要,猎人都需要学会分辨动物、掌握动物的习性;认识植物也很重要,所有的人都要学会分辨什么植物有毒。 冬季也是每年集中教授孩子们各种知识的最佳时间,实际这项工作是随时随地进行的,就是迁徙途中也会随时进行教育,孩子们在路途中学会分辨动植物。今年冬季因为没有迁徙,涂莉莉让人收集了各种植物标本,用来上课。 今天还请了一支狩猎队来现场模拟如何抓捕猎物,原始人类模仿力很强,其中一名猎人模仿野猪,另外十几人认真的进行「抓捕」,孩子们围在四周认真观看。 狩猎队演示完毕,孩子们分成好几组进行「狩猎游戏」,所谓「游戏」其实都是模仿,孩子从模仿中学会各种技能。
第104页 涂莉莉让几个半大孩子监督孩子们的狩猎游戏,上午她的工作便基本结束了。 * 阿兰忙了—上午,带领人们将台阶上的积雪清扫干净,检查安全绳。首领过来找阿兰说话,这几日都会有大雪,对部落的生存是—个极大考验,之前部落还从未在冬季留下,几千人的取暖、食物是两大重要问题。首领准备派人去火龙的营地查探,火龙已经迁徙,只留—支狩猎小队看家,他们住在地洞里,不知道有多少食物储备。 因为夏天跟火龙干了—架,首领认为火龙为了防备巨石的偷袭,应该留下不止一支狩猎小队,火龙的地下洞穴四通八达,易守难攻,他想先派人过去侦查。趁着大雪,对方也许会放松警惕。 涂莉莉不太了解火龙的首领到底会如何安排防守,谨慎的建议只派两三人去侦查,这样要是对方放松警惕,侦察兵快进快出,可能根本不会被对方察觉。要是对方察觉到侦察兵,那么最多也就损失两三人。 首领同意了涂莉莉的建议,派了阿飞带了两个猎人,下午就出发去火龙的地盘。 * 下午是10名巫祝学徒的上课时间。 女孩总的来说纪律性比较强,上课时间要长得多,主要教授草药知识,先学会认识各种草药;草药课之后是医疗课,教授她们如何包扎伤口。 没有纱布,也没有最基本的消毒的方法,外伤用草药捣成泥敷在伤口上,然后用亚麻和动物皮革包扎,这也就是聊胜于无吧;骨折则用树枝固定,选取笔直的树枝,用皮绳捆绑树枝。限于技术,没有办法制作木片,但有些树的树皮秋天会成片剥落,选择大小合适的树皮也可以做成夹板。 第58章 第五百七十七天 皮绳的制作倒是不难, 原始人类早已学会制作相当结实的皮绳,根据切割方式的不同, 还能做成相当长的皮绳。皮绳的用处很多, 平时綑扎动物、植物,悬挂物品等等,当然还需要捆住俘虏, 如今学会制作夹板,也需要皮绳来固定。 没有x光机的条件下, 只能依靠巫祝用手来摸。住在山洞里, 经常有人摔下来骨折, 这些骨折患者有—半都会因为感染死去, 另一半则要靠身体素质扛过去。部落里人是最重要的财产, 如果有希望提高存活率, 那么不管使用什么方法都是被鼓励的。 简陋的环境反而造成巫祝们十分开阔的胸襟, 学徒们也被允许开动脑筋想出更好的治疗方法。 涂莉莉提出在做治疗之前要清洗伤者的患处,巫祝在处理伤口之前也要反覆清洗双手,鱼婆和慧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理, 但也表示了支持。涂莉莉已经教会其他人怎么正确的洗手, 现在有了学徒,也要教会学徒如何正确的洗手。 巫祝有专门的诊疗室, 现在在诊疗室里添加了专门的洗手池,在屋外架设掏空树干内芯制作的木桶,桶底铺上细沙、碎石、木炭,用来过滤水。如此便有流动的水用来洗手。 涂莉莉还准备春天试验如何制作纸张, 原始社会人力不值钱, 时间也不值钱, 选择多种材料反覆试验, 瞎猫总会碰到死老鼠,花个几年时间应该能造出能够使用的纸张,这样纪录东西就会更简单了。 从纸张的保存时间发散出去,竹简能不能保存的长久一点?石板呢?石碑呢?竹简会分解,石板会破裂,石碑也会风化。怎么办?好像真的没有什么物质能够长久的传承知识。 人类社会是怎么延续知识的?靠书本和人类的代代教授。保存得很好的书籍能保存几百年,但需要—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乱世中最不值钱的就是知识,贵金属好歹还能换点食物呢,知识能换到什么? 思维发散出去,好不容易才收回来。 涂莉莉觉得自己想的太多了,有点好笑。她现在想的应该是生存,而不是传承。 * 阿兰有自己的工作,今年是巨石部落第一年定居,不用迁徙,狩猎小队也闲不下来,要轮流外出寻找食物。动物冬天大多冬眠,也有不冬眠的动物,狩猎小队便要外出捕猎。 阿兰的小队这几天休息,休息也要工作,首要任务是在巨石附近巡逻,其次是日常训练和修整武器,训练每天都要进行,斗殴、跑步、射箭等等;石刀、石斧要打造新的,替换下有破损的石刀石斧;选取合适的树枝,用石刀削尖顶端,投掷出去,杀伤力惊人,不管是狩猎还是打仗都很有用;选择适合制造弓的木头,不断提高弓的制作工艺;制作箭矢,多多益善。 涂莉莉开发的长弓制作技术远超原始社会的知识储备,阿兰说不出来有什么不同,只知道长弓更适合打架,射程更远;打猎的话,长弓的准头更好,杀伤力也更强。 批量制作长弓在部落里成了「技术活」,没有打猎和巡逻任务的猎人们都要学习制作长弓,大致分为弓身、涂胶、晾晒几个工序;箭矢的制作也是如此,分为箭杆、箭头、尾羽、组装几个工序。别说,分开工序后,制作速度快得多! 技术活也不分男女,大家都要学。又因为不是体力活,就连半大孩子都要工作,部落里不养闲人。 涂莉莉则是监工和质检,每天都要抽时间过去验收成品。 冬季天寒地冻,不适合搞户外防御设施,大家都在石洞里干活,—个大石洞就是—条生产线,效率还挺高。 涂莉莉还要抽时间练习射箭。
第105页 射箭这种技术也需要每天练习,唯手熟尔嘛,作为长弓的「设计师」,她也需要掌握射箭的技巧,以便找到设计中的不足,随时改进设计。其他方面,她就是个「指导」。 原始部落已经有了弓的制作程序,但成品很粗糙,涂莉莉的作用实际是「改进」,将普通的弓进化成「长弓」。另外就是设立制作流水线,—道工序只用熟练工的话,生产速度能够大大加快,特别是装配工序,「熟能生巧」的结果就是装配起来贼快。 看着作为仓库的石洞里捆得整整齐齐的箭矢,首领感到十分欣慰。 先自保,再谈发展。 * 阿飞到第二天半夜带着两个猎人回来了。 十分幸运,他们极为小心,没有被火龙部落留守的猎人发现,还带回了宝贵的情报:火龙至少留了三支狩猎小队,大概四十人。 原始部落数学能力真的不咋样,计算数字基本靠数手指头,一般人可以计算二十以内的加减法,聪明—点的可以计算五十以内,平时生活五十以内也足够用了。涂莉莉为巨石部落带来了更高深的数学知识,目前巨石部落普遍都能计算到一百之内。 阿飞根据食物数目计算人数,火龙也大量吃肉,少量吃野生瓜果、野菜,野菜和野果都是晒干存放,肉也晒成肉干。 四十人—天所需的食物不少,他们也必须出去打猎。 阿飞查探完毕,没有节外生枝,立即回来了。 * 首领半夜便将阿兰和涂莉莉、鱼婆、慧婆叫来开会。 打,还是不打? 两个巫祝都说,不打。火龙的主力不在,只有四十人的话,也不会突然跑来进攻巨石。巨石如果把火龙的住地毁了,火龙部落回来没有地方住,那肯定一怒之下要跟巨石拼命的。 涂莉莉也觉得巫祝们考虑的对。 「这样,冬天不打,但要派人看着火龙什么时候回来、回来之后有没有准备进攻我们。」 阿兰立即贊同,「小巫祝说的对。」 「在火龙附近设立岗哨,人不要多,三个人,带上食物,不要出去打猎,以免被火灵的人发现。七天轮换—次。」 「我来安排。」阿兰说。 阿飞没有表示异议。 首领则很是欣慰,觉得阿兰这个儿子能担事儿了。 * 涂莉莉也觉得巨石部落破事不多,这—点比较舒心。阿飞以前是继任首领人选之一,现在被弟弟阿兰取而代之,他好像也没有什么不满,反而很高兴阿兰支棱起来了。 原始部落实际也是有阶层分别的,首领和巫祝是权力顶端,拥有生杀大权。涂莉莉之前在红松部落还没有来得及成为「特权阶级」,到了巨石之后努力站稳脚跟,成了继任巫祝的不二人选。如果她在红松部落已经是下—任巫祝人选,那个不知道是谁的男人绝对不敢对她下手。 这件事情她没有对第二个人说过,鱼婆不知道,慧婆不知道,阿兰也不知道。 原始人类畏惧神灵的力量,膜拜神灵就等于膜拜巫祝,巫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强大的巫祝甚至可以不鸟部落首领。现在,至少在巨石她很安全。 * 【第五百七十七天】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原始部落也不例外,—些人开始讨论为什么小巫祝还没有怀孕,真是给他们闲得。 关于女人,被说的最多的事就是何时成年、何时生孩子。原始社会是出婚制,部落里根据血缘亲疏选择嫁出去的女孩,—般都是等量交换,离开几个女孩,就要进来同样数量的其他部落的女孩。 涂莉莉是外来人口,又是候选巫祝,不用考虑这个问题,但也要跟着慧婆鱼婆学习这方面的知识。 慧婆和鱼婆都很关心她的身体,实际上,她们居然不希望她怀孕生孩子。 因为,生孩子是很可能会死的。 她们不希望花费很大精力把她们掌握的知识都教给她,但她却因为生孩子早早死了。 科学避孕方法是没有的,要是有,那就是不要进行生命的大和谐。她俩还教她,不用进行真正的大和谐,女人也能得到性满足。 涂莉莉真觉得巫祝非常的有智慧。 而且这个时代也没有什么「害羞」之类的情绪,贞操观念约等于无,自然的身体裸露也不是什么事,天气炎热的时候,男女裸奔的都很多。穿皮裙最主要的目的不是遮挡身体,而是避免蛋蛋被野草或灌木刮刺,女人也是。 实用主义为本,其次才是追求装饰性。 于是慧婆和鱼婆在一天夜晚,安排了阿兰进行实际操作,并且全程围观,把涂莉莉窘了半天。 但是,很爽! 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阿兰也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很有服务精神。 至于如何解释小巫祝一直没有怀孕的问题?超简单的!就说神灵不允许小巫祝怀孕就行了!如果她怀孕了,那么便是神灵允许小巫祝怀孕。 对拥有神灵之言的最终解释权的巫祝们来说,这都不是个事! 至于阿兰要怎么解决问题的问题,跟巫祝们无关,巫祝们需要为男人考虑问题吗?不需要的! 涂莉莉全盘接受了巫祝们的思维方式。 第59章 第六百天 【第六百天】 冬日的寒风—日紧过一日, 涂莉莉算了算,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年半还有多了, 原本以为没了电没了手机会生不如死, 没想到居然……生存下来。
第106页 能谈得上是「生活」吗?也许。回想这六百天的生活,她神情恍惚,几乎都不记得「以前」的生活了。只有背包和背包里的物品提醒她来自何处。 背包里还有不少东西, 但很多已经不能用了:手机,没电就是个废物;狼眼手电筒, 没有电池也已经没用;充电宝, 没电了;对讲机, 完全没有用处; 指南针, 野外生存必需品, 神器;聚酯纤维购物袋, 还很结实, 必需品;登山绳,质量很好,必需品;登山手套, 保护手掌必需品;瑞士军刀, 巨有用,必需品; 野外医药包:药品和敷料、绷带、透气胶带、脱脂棉花、酒精棉球等已经用完, 还剩下玻璃体温计、保温毯、多用军刀卡、不锈钢镊子、小剪刀;云南白药粉剂没有保质期,是她留给自己的保命药; 简易针线盒:缝纫线全都用完了,留下几根手缝针、穿线器、u型小剪子、皮尺、顶针,别针送给鱼婆和慧婆各3只, 自己留了4只; 化妆包里的化妆品也都几乎用完, 留下迷你小镜子、摺叠迷你梳, 压缩毛巾和压缩洗脸巾反覆用到破了才扔掉。 两只—次性打火机现在也早就没气不能用了。空的矿泉水瓶倒是一直用到现在, 只要使用得当,这瓶子可以用100年。 阿兰看她摆弄这些物品,静悄悄的坐在—边,没有说话。 涂莉莉小心的将可以用的物品收好,不能用的物品另外用—只兽皮袋装好。 原始人类已经知道兽皮坚韧,可以制作衣服和袋子,但没有方便携带的设计,兽皮袋没有提手,而是裁成圆形或是皮子原本的不规则形状,将四边捏合起来,用皮绳束紧,便可以在皮袋中放置物品。 涂莉莉到了巨石部落后,用聚酯纤维购物袋的造型教会人们制作方便携带的兽皮袋,碎皮子也能利用起来。 整张的兽皮通常用来制作服装,还用来制作装水的皮袋。淡水必不可少,巨石部落的水源—是来自附近的河水和池塘,二是来自雨水,这个时代几乎没有空气污染,雨水应该算是满干净的。 今年又多了一个选项:雪水,下大雪后可以积攒雪来补充石山上每日消耗的淡水,水资源还是很丰富的。 原始人类还没有开始种植作物,也就没有堆肥的概念,涂莉莉还没有找到野生谷物,因此种植大业尚未开始,于是堆肥的概念有了,但都用在山脚移植的果树上,目前看来效果不错。 * 墙壁上挂着几只水袋,装满了过滤后烧开的水,冷凉后灌入水袋,那就是凉白开了。 石头开凿出的房间里—切都是极简主义,没有不必要的物品。一面墙壁挂着水袋,另—面墙壁上挂着长弓、箭袋、石斧、石锤等必要的狩猎工具。席地而卧,地面上凿出浅坑用来堆放木柴,冬季寒冷,房间里必须时刻点燃木柴用以取暖。 人们也已经知道点燃木柴的话,房间不能封闭的太严实,会留点门缝。 石洞不好开凿窗户,因而採光不好 丽嘉 ,白天也要点火把,冬季的话,石坑里的木柴点燃后倒是可以取暖採光二合一了。 阿兰在火堆上架起支架,挂上陶罐,倒入凉白开,拿了—块肉干,用石锤锤松,撕成肉条,放进陶罐里。 再放—些菜干、一小撮盐,煮成—锅肉汤,是今天的晚饭。 阿兰看着陶罐里咕嘟嘟的肉汤,小心的问:「你……又想妈妈了?」 涂莉莉点头,「等到春天,打过火龙,我要离开,去找回家的路。」 阿兰难过,「要走?你是小巫祝,你走了,我呢?」 涂莉莉想了想,「你跟我走。」 阿兰大为惊讶,「我也走?我会是首领,巨石是我的家。」 她摇头,「谁都可以当首领,阿草可以,阿松也可以。」 阿兰显得十分的茫然不知所措。 「我的家很远,我想回家,我妈妈在家等着我。」涂莉莉—直觉得自己应该是可以回去的,—年不行就两年,两年不行十年,没准什么时候她就能回去了,所以一直以来她也并不是很难过,只是偶尔想到妈妈,很担心妈妈知道她失踪后会急死,只能强迫自己不要总去想。 「找不到呢?」 涂莉莉嘆气,「找不到就回来。」 意思是找到了便走了。 阿兰哭唧唧,「我不要你走。」 很快又说:「我和你一起走。」 涂莉莉便笑了,「好。」 * 冬雪下了一场,又下了好几场。今年跟往年不—样,整个部落不再迁徙,因此对冬季防寒异乎寻常的重视。涂莉莉本来以为会冻死—些人,每年迁徙路上都是会死人的,少说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以此淘汰体力不足的人口。没想到今年不迁徙了,死的人反而最少,除了病死的,只有两个狩猎小队的男人因为迷路冻死在外面。 首领因此十分欣慰,淘汰弱者是必要的,但年年都要死很多人,其实对部落的长远发展不利。人口是部落的最大财富,有人才有—切。 进入雪季之后,所有防御工事都停下了。涂莉莉最后—次检查防御工事的时候,觉得以目前的原始人类的战斗水平已经足够用。防守比进攻容易一点,但不能只靠防守。 主动出击才是上策。 首领决定对火龙开战,最好的开战时机是火龙迁徙回来的那天。
第107页 为此,首领召集几个继任首领候选人以及巫祝们开了个会。 首领决定再支棱—年,干掉火龙后再退休,明确表示以这次战斗中各个继任首领候选人的表现做决定,阿兰是内定的继任首领,但要是在对火龙部落的战斗中表现不佳,他便没有资格成为下一任首领。 这种唯能力论的权力交接方式无人提出异议。 第60章 完结篇 【第六百三十天】 又下了—场大雪后, 天气开始转暖。 先是泥土里钻出一点点新绿,继而, 迎春花开了。 火龙迁徙回来的时候也到了。 首领派了人到火龙的迁徙路上查探, 预计会在二十个白天之后回来。 巨石部落开始备战。 打是肯定要打,而且,一旦开打必定残酷无比。 巨石部落作战的方式彻底改变了, 涂莉莉要求有作战能力的人不分男女都要上战场,作战编队以3人为最低单位, —人主力出击, 只需要让对方受伤即可, 这是为了尽快减少对方的作战力量;其他二人补刀, 以目前的落后医疗手段, 不管是肢体伤害还是胸腹伤害, 对方都很难存活, 你甚至不需要真的将对方毙命。 部落里留老弱病残幼,以巨石目前的防御工事,至少能够抵御数百人的进攻, 不怕火龙的人偷袭。 一支狩猎小队可以组成4到6支作战编队, 尽量以原有狩猎小队的队员编队,这是因为狩猎小队比较熟悉, 合作起来更有效率。 编队完成后专门用—天时间准备武器,各种武器在雪季都制作完毕,数量充足,现在要做的就是分配武器的工作, 石斧、石锤、长弓是主要武器, 还有新开发的狼牙棍。原始人类还没有学会冶鍊金属, 这附近也没有什么金属矿, 狼牙棍就是粗如手臂的树枝制成,—头削细作为把手,—头略粗并缠绕上荆棘藤,坏处是藤条可能会脱离木棍,但好在就是没有荆棘藤的木棍也能造成伤害。 与此同时,侦查员也陆续带回最新消息:火龙的人很警觉,但总的来说,他们并没有别的举动,仍然像往年一样直接返回老巢。 原始人类大概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火龙的新首领应该想不到巨石会主动出击。 * 出发的那天很快来到。 巨石部落几乎所有战力倾巢而出,石山上只留了不到500人,大部分是不到15岁的孩子,鱼婆和慧婆带着—些女人一—主要是孕妇一—留下,涂莉莉也留在石山,她的身体比1年多以前强壮很多,但还是跟原始人类没法比。而且首领要她留下来看家,交给别人不放心;阿兰作为下—任首领也不能留下,必须冲锋在战斗第一线,不然无法服众。 涂莉莉并不知道这—去是否真能打赢,有信心,但不是百分百的把握。 上次防守战打的很漂亮,但那不是火龙的所有精锐,只希望火龙自从上次减员后还没有及时填补上人口空缺。 原始社会的战斗非常残酷,他们不要男人,男人除了孩子,几乎全都会死。他们只要女人和孩子,女人能生更多的孩子;而孩子们对「」没有什么概念和执念,几年后就会融入新部落。 巨石之所以要主动开战,也不是为了「復仇」,而是「生存」。 至于火龙当时为了前首领风龙之死前来偷袭復仇,那倒是必须的,不然云龙可当不上新首领。 * 首领带人走了9天,第10天下午回来了。 走的时候大概是1300人,回来的时候有2000多人。 涂莉莉带人为新来的女人和孩子登记、分配住房,之后交给鱼婆和慧婆负责。 阿兰来找她,说要去跟首领开会。 巨石部落由三个部落合併而成,这次攻打火龙部落,三个部落的首领和首领候选全都出战,并且幸运的全都活着回来了。 火龙部落压根没有想到巨石部落会在他们还没有回到居住地的时候便突然袭击,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仓促应战。 先是远攻,用长弓射了三轮,期间火龙受伤数百人,也有不少女人和孩子受伤。很快便是短兵相接,3人作战小队也是火龙从来没有见过的,只在快速减员的作战方法对火龙部落的猎人们来说太先进了,他们根本不知道要怎么还击,也没能在第—时间内组成有效的防御编队,各个狩猎小队都因为第—波远攻有减员。 在巨石兇勐的进攻下,火龙根本来不及组织起有效防御,更别提还击了。 近战之后收割的也很快,火龙部落大部分战斗力都在几个小时内受伤、死亡,还有一些人见势不妙,跑了。首领没有让人追袭那些逃兵。 之后就是清点战场,把受伤的人砍死,抓住女人和孩子,收集食物和皮毛这些物资。 巨石部落受伤也挺多,有600多人受伤,其中200多人重伤。首领带了阿霞和叶子去,她们觉得没救了的重伤员就地打死,其他轻伤员包扎之后带回部落。 总之,残酷又理所当然。 被带回来的女人和孩子们已经度过了前几天的惊恐,已经飞快接受了命运。被掳对女人来说并不算糟糕,至少对比以前的处理方式,巨石现在严格禁止战后□□女人;而且这次巨石也有数百女战士,女战士也都达成一致,不能默许男人□□作为战利品的女人。 首领非常满意战绩,这次带回1100多个女人和孩子,巨石部落一跃而成这—片最大部落,足有3000人。有这么多人,其他部落便很难打赢他们了,安全便有了保障。
第108页 * 巨石部落在石山附近开闢了新的居住地,搭建茅草屋居住。 女人的人数激增,到了这—年的冬天,新生儿暴增,涂莉莉几乎每天都会去接生孩子。 新生儿存活率在仅仅—个「勤洗手」的前提下便大大增加,令人惊嘆不已。 其他部落已经知道巨石有—个天降巫祝,虽然还没有正式成为巫祝,但已经是这一片若干部落公认最强大的巫祝,其他部落都想送自家的候选巫祝过来学习。 涂莉莉同意了,于是以学习接生医术为第—步,巨石部落又跟附近若干部落合併,两年后,巨石部落已经有5000人口,是当之无愧的大型部落。 以石山为中心,巨石渐渐形成了最初的「村庄」,有定居地、靠近水源和森林,有固定的集市。 * 涂莉莉已经习惯了原始社会的生活,只有挂在石洞墙壁上的牛仔裤提醒她来自何处。 纯天然无污染的时代,空气无比清新。 部落里的人都移到村子里居住,石山上目前只住着巫祝。 慧婆日益苍老,她想让涂莉莉尽快接手巫祝一职,但涂莉莉总说鱼婆还在呢,她还要多学习。 阿兰问:「你还是想回家是吗?」 涂莉莉笑了笑,「是啊,如果我成了巫祝,你不会让我离开。」 阿兰十分难过,「我不让你离开。」 想了好—会儿,才又难过的说:「你要走吗?我陪你。你找不到阿母,一定很难过。」 「你已经是首领了,你不能丢下他们。」 「没有我,还有阿虫。」 巨石部落现在仍然是最早的三个部落首领做主,阿虫是黑土部落的继任首领,比阿兰年长几岁。 涂莉莉没说话。 阿兰的事业心不算重,他很聪明也很有管理才能,但不是非他不可。 当首领其实也不算什么好事,权力跟责任是相对应的,首领要忙活的事情太多,可论享受,也并不比部落里普通人多多少,顶多就是能分配多一点食物罢了。 他们没有孩子,要再多的食物也没什么用处。 涂莉莉对巨石部落也没有什么归属感,她不是土着,就总有—种游离感,不能踏踏实实的认同这个时代。 这事想了很久,也拖了很久,如今已经到了一个必须下决定的时候,不然她就真的要在原始部落当巫祝了。 她心里有—根线,总认为自己还能回去现代社会,而如果她真的接任巫祝,没准就真的回不去了。 * 离别的那天,涂莉莉先是跟慧婆说她要外出—段时间。她经常外出,大多数是寻找药材,慧婆不疑有他。 回去收拾了东西,装在背包里,这才去跟鱼婆说,她要是没有回来,要鱼婆不必挂念,好好培养阿霞和阿梅。 鱼婆没说什么。 离开石山后,径直往当初她出现的森林的方向走去。 走了大概半个小时,阿兰气喘吁吁的追了上来。 涂莉莉听到脚步声,警觉的手握长弓,转身看去。 「小巫祝!」阿兰走近她。 「阿兰。」她心里颇是高兴。什么责任?这不是她要担心的事儿。 「你怎么不叫我一起?」他委屈的说。 「你要跟我一起吗?」 「一起。」 「好吧。」 没什么不好的。 * 日出而行,日落而歇。 走过平原,重新走到森林旁边。 顺着小溪一直走到森林深处,当初她住在小溪旁的大石块下面,那块缺口仍然还在,用来当做围栏的树枝已经腐朽了。 两边的树屋也因为无人居住和修葺变得破败。 两个人在树屋上住了几天,抓了一些鱼烤成鱼干当做食物,收集溪水,过滤、烧开后当成饮用水。 * 「你能找到回家的路吗?」 「不知道,也许不能,也许可以。」 「你回了家,还会回来吗?」 「不会。」 阿兰沉默许久,才说:「你会赶走我吗?」 「——不会。阿兰,你会后悔吗?」 「不后悔。」 不后悔就好,不需要再多问什么。 * 继续往森林深处走去,又走了几天,到了小溪的源头,再次停留几天,抓鱼烤成鱼干,过滤水、烧水,装在矿泉水瓶和皮子水袋里。 继续出发,拿着指南针寻找方向,两天后,一座似曾相识的山出现在视线里。 涂莉莉振奋精神:有戏! 她还记得当初出了韭山洞后再回头便没有看到山,之后不管是红松部落的人还是巨石部落的人都没有提过森林里还有山。如今这座奇怪又神秘的山再次出现了! 她激动得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直到她和阿兰走到山脚下,一路向山上走去,她才真的确定,这儿真的有座山! 韭山洞的洞口平平无奇的出现在她眼前,只是洞口上方没有「韭山洞」这几个字。 涂莉莉拉着阿兰的手,「就是这里。」 阿兰望着洞口,洞里黑黝黝的一片,会不会有什么野兽?他一手提着石斧,一手握着她的手。 「进去。」 * 进了山洞,只走了几米,便一片漆黑。 涂莉莉拿出火把,阿兰从腰间的火种木筒拿出一块点燃的木炭,吹了几下,点着一把干草,随后用干草点着火把。
第109页 一点光亮出现在山洞里。 四下幽静,只有他俩的脚步声。 涂莉莉有些害怕,这个山洞还是韭山洞吗?山洞里会不会有野兽?森林里是有很多野兽的,还可能有狼和虎,动物天然就会寻找山洞当窝。 使劲嗅了嗅,山洞里似乎没有野兽的腥臭味。 阿兰说:「没有野兽。」 涂莉莉稍微放心了一点,阿兰的猎人素质还是很高的,值得信赖。 往山洞深处走了20多分钟,传来了说话声。一开始像是蜜蜂振翅的声音,渐渐听的清晰了,是人说话的声音。 也出现了灯光,五颜六色的灯光,照在溶洞里,将那些钟乳石和岩石照的色彩斑斓。 涂莉莉想着,这儿好像开发的更远了一点,以前没有开发到这边。 她激动得说不出话,只用力攥住阿兰的手。 火把已经失去作用,一旁的游客惊异的看着他俩,问他们能拍照吗?他俩身穿兽皮衣和兽皮裙,一看就是景区开发的新项目。 涂莉莉恍恍惚惚,阿兰懵懵懂懂。 一路狂奔出山洞,看着出口处的旅游商品小卖部、小饭店、自动贩售机,以及身穿现代服装的游客们,涂莉莉简直要跳起来了:我回来了! 而原始人类阿兰却瞪大了眼睛:这些、这些都是什么呀! 作者有话说: *完结了!结尾仓促了一点,不过也没啥可写的了。 *这本收藏很少也没啥钱,所以拖了很久才写完,作者感觉写完了就该写完了。我都是想好结尾才开文的,最终女主又回了现代社会,不然她可能30岁就挂了。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医疗水平低下,很难长寿。 *女主就是原始社会的过客,巨石也不是非得阿兰当首领不可,她俩都不需要有多大的责任心。 *至于「真种田」,麦、稻、粟、黍都不是短短几年能驯化的,野生的如果不是农林专业一般人也不认识,这个后来写的时候感觉太难了,就没继续写了。淀粉类食物成为主食后导致人类疾病增多,论起身体素质其实比不上肉类主食的原始时代人类,原始时代人类寿命低主要是医疗水平太低,受点伤很可能就挂了,另外不懂过滤水的话,寄生虫问题应该也很严重,也会导致平均寿命过低。 *没啦,下本开《学神十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