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小侯爷多妩媚》 第1页 [古装迷情] 《我见小侯爷多妩媚》作者:东翠【完结】 文案: 天子一句「季家女贞烈娴静,可为谢家妇」,十八岁的季青雀便被八抬大轿抬进了谢家,和一座冷冰冰的牌位拜堂成亲。 后来国破家亡,山河沦丧,父亲在城头被叛军射杀,弟弟出城投降被千刀万剐……她季氏满门忠烈,最后无一善终。 季青雀再一睁眼,已经回到十六岁那年。 家人俱在,季家未亡,她尚且无忧无虑,还是那个烹雪煮茶春花酿酒的季家姑娘。 只是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季青雀再不信岁月静好了。 她隔着细密的竹帘,眺见谢小侯爷于春风中打马长街,明亮耀眼,灼人眼目,她枯竭的心里忽然响起一个疲倦又细弱的声音,那么轻微,又那么石破天惊。 这一世,她要好好活。 * 谢小侯爷天生一副好皮囊,又生就一副笑嘻嘻的凉薄相,上天偏宠至此,尤觉不足,便又再给他添了个知书达礼漂亮温柔的未婚妻。 谢小侯爷从十六岁见她开始,便觉得世上再没有比她更怪的姑娘了。 那么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张脸,偏生在静静看着他的时候,会那么伤心,像是马上要哭出来一样。 没心没肺的谢小侯爷后来总是想,她为什么总是那么伤心,她要是能开心些就好了。 许多年后,谢晟剑断甲破,血迹斑斑,他提着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回望盛京的方向,轻轻笑了一声。 要是他能从战场上活着回去,他一定逗她笑一笑,让她一辈子都开心,再也不用皱一下眉头。 天生杀胚小侯爷x大彻大悟世家小姐 一句话简介:料小侯爷见我应如是 立意: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内容标籤: 宫廷侯爵 因缘邂逅 天作之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季青雀 ┃ 配角:谢晟 ┃ 其它: 第1章 重生 季青雀十八岁那年,和一个冷冰冰的牌位拜了堂。 十里红妆,满京沸腾,交口称赞,他们说谢小侯爷战死沙场,忠肝义胆,季大小姐忠贞不二,生死不渝,真是一对可歌可嘆的神仙眷侣。 盛京季氏,百年清贵。 长留侯府,开国武勛。 一个是世家千金,一个是勛贵世子,门当户对,珠联璧合,只是天有不测风云,到了该迎亲的年纪,红事成了白事,长留侯世子谢晟英年早逝。 谢世子为了回京和未婚妻拜堂,归途中被胡军伏杀,谢家的亲兵漫山遍野找了他三天,才在一颗枯死的榕树下找到了自己少主人的半截身子,年轻英气的主人和追击的胡兵同归于尽,临死的眼睛睁的大大的,望着天上,眼眶里有一串蚂蚁缓缓爬出。 谢家老夫人一接到消息就昏死过去,圣上派了近侍来安抚谢家的女眷,后来宫里头又传来旨意,说,红烛既已备,好事将成,自不可使忠良绝嗣。 季青雀闹,哭,绝食,她不要嫁给一个死人,她拉着父亲的衣袖苦苦哀求,只得到冷冷一句,你便是死了,也要葬在谢家的坟里。 于是,谢家有忠良,季家有烈女。 人们口口相传季氏女多么贞烈高洁,说书人惟妙惟肖地说着她如何义无反顾地与死去的丈夫拜堂,又是在谢家如何规行矩步,日日独锁高楼,仿佛他们亲眼所见季大小姐是怎么把自己也雕成一座牌位,刻好了字,只等着摆放她的坟墓上。 无人知她新婚之夜坐在床边,静静看了那牌位一夜,直到红烛垂泪,天光破晓。 无人知她的人生,是如何沉入深不见底的黑夜里。独守高阁,不见天日, 本朝守节第一条,便是虔诚贞静,清心静气,要独守高阁,不可见天日。 季青雀闺中病弱娴静,不喜见人,等真的到了独守高阁后,却越来越暴躁,她经常毫无道理地摔东西,发火,连一枝探进窗来的桃花都让她大发雷霆。 直到某一天,一个丫鬟给她梳发时忽然噗通一声跪下来,痛哭流涕,双手捧着一根白髮,说求少夫人饶了我吧。 季青雀正要呵斥,话音未落忽然一怔,她愣愣地看着这个浑身颤抖的丫鬟,脸色渐渐苍白,然后忽然捂住脸,低声抽泣起来。 当人们都很喜欢她的,他们私底下会羡慕地说你要去大小姐的院子了,可真是有福气啊。 那个温柔安静的姑娘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她没能过上幸福美满的好日子,只是命运不公,是她运气不好,并非她有什么过错,可是变得这样人见人怕丑陋专横,却是她自己选的,她满心怨恨,恨高高在上的天子,恨她冷酷无情的父亲,恨装模作样的谢家,可是他们都比她有力量,她违抗不了他们,所以她装聋作哑,一日日地欺负这些比她更弱小的丫鬟,可是这些丫鬟有什么错呢?她怎么会如此面目可憎,她怎么会变成自己最厌恶的人? 季青雀大哭了一场,之后便变得沉默寡言。 她开始整日呆在为她亡夫设立的佛堂里,透过裊裊青烟,对着那座写着「长留侯世子谢晟」的红木牌位,从旭日初升到星河满天,冷森森,红通通,生是它,死也是它。 她和牌位久久对望,像是透过这块木头看见背后的人。 谢晟是个什么样的人? 第2页 如果他没死,她现在又过着怎样的人生? …… 季青雀最开始还会想,后来连想也不想了,只是静静地呆在牌位面前,什么也不想。 她一次无意中看向铜镜,铜镜中的女人有双黑沉沉的眼睛,黑色眼珠颜色尤其深,深的波澜不惊,深的不沾烟火,深的心如死灰。 像鬼魂,又像庙里的菩萨,低眉看人间,悲欢都无心。 高楼里岁月漫长,与世隔绝,连消息都传的慢一些,下人们私底下议论纷纷,说又打仗了,泽林王谋反,引胡人入关……季青雀漠然地听了,转身就又进了佛堂。 不久以后,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僕敲响谢家的门扉。 他扑倒在季青雀面前,哭的不能自己,混浊的泪水从他满是皱纹的脸上滑落下来,他哽咽着说,老奴无能,老奴无能啊大小姐,就连小少爷也没有保住…… 一阵天旋地转,季青雀勐地站起来,脸上血色褪尽。 父亲季宣在城头怒斥叛军被射杀。 弟弟季淮出城投降被活剐。 继母孙氏病死。 两个异母妹妹失散于乱世,音信全无。 …… 季家满门忠烈,无一善终。 高楼上一片死寂,他们本以为少夫人会失声痛哭,谁料半晌之后,季青雀缓缓走到痛哭的老僕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柔声说,不必自责,你做的很好…… 话音未落,一口鲜血喷出,季青雀脸色煞白,双目紧闭,缓缓倒地。 谢少夫人季青雀那天起便重病在床,一日艰难过一日,甚至到了起不了床的地步,而战事也愈演愈烈,天子弃宫南逃,京中人家闻风而动,谢家也决议南下,唯独她病的厉害,不能挪动。 谢家儿郎也死的不剩下几人了,谢府里一堆女眷望着越来越近的战火硝烟,听着叛军越来越近的战报,无可奈何下,只能留下得力人手照顾她,约定一旦她情况好转,便立刻护送她南下与谢家汇合。 乱兵在半月后入京。 那天,满盛京的兵荒马乱,原本病的要死的季青雀却忽然能够起身了。谢家下人要杀出一条血路,带她逃离沦陷的京城,却被她轻声拒绝。 「你们各自逃命吧。」季青雀说。 诸人鸟作兽散,只有一个一身布衣的老人仍然立在原地,那双混浊湿润的眼睛看着季青雀,满是皱纹的老脸隐隐露出微笑,他说:「大小姐,老奴老了,走不动了,就留下来陪您吧。」 季青雀苍白的脸上绽出一个虚弱的笑容。 狭窄的通道不住往上延伸,她举着油灯,素衣赤足,一阶一阶走上顶楼,火光烧红半边天,夜风里满是硝烟和惨叫,烈火与兵马蹂躏着曾经雍容美丽的盛京,兵荒马乱,满目疮痍,整个盛京都在燃烧,到处都是惨叫,犹如人间地狱。 季青雀静静俯视着这座痛苦□□的城市,她试图找到季家的府邸,可是烈火熊熊,哪里找得到。找到了又如何,那里已经空无一人。她是季家最后一个人了。 这些年的恨也好,怨也好,都如烟与火般,不知不觉消失无踪,像是浑浑噩噩一场大梦忽醒,醒来却已是曲终人散。 这世上和她有关的,在乎她的,她在乎的,都死了,如今,她也要死了。 支撑着她活过这些年的理由仿佛在这场扑天大火中消失殆尽,季青雀忽然疲惫至极。 地板滚烫,嘎吱作响,大约要塌了吧。 她将油灯放在案上,缓缓蜷在地板上,闭上眼睛。 滚滚热浪舔舐高楼,高楼发出摇摇欲坠的痛苦声音,仿佛整个世界都被投入毁灭的烈火中,无处可逃,无所遁形。 一声急迫的高喊骤然划破夜色,也如一道闪电,骤然噼开季青雀混沌的意识: 「少夫人!」 「少夫人!」 人声,兵甲声,马匹嘶叫声,穿过铺天盖地的熊熊烈火,四方八面传来将她包裹。 季青雀指尖一颤,勐地睁开眼睛。 是谢家的人! 谢家的人真的来找她了!来的是谢景! 满目鲜红的婚礼堂上,英俊挺拔的少年目若寒星,冷森森地瞪着她,在之后的十年间,再没有任何改变。 那是她与他见过的唯一一面,她却始终记得那双满含痛恨与悲伤的眼睛。 像是在说,我大哥都死了,你为什么还活着? 他恨我。季青雀想,他们都恨我。 就像我恨他们。 「少夫人!少夫人!」 「季青雀!季青雀!」 高楼在燃烧,雕樑画栋的木材轰然倒塌,人声鼎沸。 多少年没有人这么喊过她了,连她自己都已经忘记了。 所有人都叫她,季氏,谢夫人,少夫人。 樑上火焰蔓延,发出嘎吱断裂声,季青雀忽然心里一痛。 她娘怀她的时候梦见草木苍翠,青雀入怀,她说,肚子里的一定是个漂亮活泼上苍保佑的孩子。 所以她叫青雀,因为她娘希望她像那只梦里的青雀一样,快乐健康。 可是。 火焰中高楼战慄,发出无力支撑的惨叫,眼泪顺着脸颊滑落,转瞬便被热气蒸发。 直到这一刻,她才意识到,她心里有那么多那么多的恨,那么多那么多的不甘,那么多那么多的痛苦,苦涩至极,将她一日一日溺死其中。 第3页 她不甘心啊。 她凭什么要这样死啊。 季青雀伏在地上,呜咽大哭,夜风唿啸,将一切声音掩盖,谢家百年楼阁高台化作熊熊烈焰,将盛京上方的夜空映照的一片通红。 烟消云散。 _ 盛京,三月,烟柳满城。 叫卖声不绝于耳,宽阔大道四通八达,整齐的道路通向皇城每个角落,街道上秩序俨然,人与车依道而走,互不相扰,街边商铺林立,竞相揽客,偶有金髮碧眼的胡人着汉人衣衫从容走过,喷火杂耍的艺人敲着锣喜气洋洋,富贵人家府邸壮美,南砖北瓦互相辉映,飞檐吊角雕樑画栋美不胜收,远处苍翠景山耸立千尺高塔,日光之下金光流转,金铎声自云雨中遥遥传来,久久不息。 这就是整个大齐的中心,也是整个天下的中心。盛京。 锦衣玉袍的少年们纵马追逐奔入城门,衣轻马肥,意气风发,路人无不艷羡侧目。 有人眼尖,拍了拍身边人的肩膀,问:「季淮,那可是你家的车?我们出去有这么久吗,你家里人都来接你了。」 那被唤作季淮的少年年纪最小,举止却最沉稳,他向那柳树下的翠盖马车一望,沉吟片刻,道:「是我家的车,里面应当是家姐。」 有人立刻来了兴趣:「是你哪位姐姐?」 季淮细细一看,眼中微微闪过一丝讶异,道:「应当是我大姐姐。」 一群世家子弟便立时哦了一声,心有灵犀地朝着另一个少年挤眉弄眼起来,礼部尚书家的二公子用手肘顶了顶那少年的腰,压低声音:「嘿,谢晟,谢晟,你媳妇儿!」 谢晟毫不在意,只骑着马慢悠悠地往前踱步,微微上挑的眼角瞥了那人一眼,慢吞吞地说:「少胡说。」 礼部尚书公子勐地翻了个白眼。 在一群从小玩到大的世家子弟里,谢晟也称得上鹤立鸡群,家世最好,世袭罔替的长留侯,生的也好,哪怕是一样的衣服,他穿上也好像要比别人更精贵漂亮一点儿,谁要是不小心跟他撞衫,恨不得离他八百里远,就这还得被衬的跟烂白菜似的。简直气死人。 要不是季家和谢家指腹为婚,不然就谢晟这祸害,说亲的人早踏破了长留侯府的门槛。 不过照着季淮的模样来看,他姐姐应当也该是个大美人。 ……这太不公平了,谢晟长的好看也就算了,凭什么连他媳妇都好看! 这边尚在嬉闹,季淮却已经拱手告辞:「那我先行一步。」 他是个一板一眼的性格,哪怕被丢在纨绔成打算的世族子弟里也是块出淤泥不染的美玉,挺直了腰杆,季淮徐徐打马而去,大部队则继续前行,没人注意到一匹神俊的白马悄悄落后几步。 第2章 见面 谢晟从打从出生,就知道自己有个指腹为婚的未婚妻,长到了十五岁,却连她是圆是扁都不知道。 他爹长留侯谢源是名满盛京的妻管严,平日里最爱念叨些女子无才便是德,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这些话,谢晟年纪虽小,却已经朦朦胧胧地从父亲的话语里感觉到,他这位素未谋面的未婚妻,相貌大约并不太如人意。 哥啊,你要是娶了个丑八怪什么办啊?双胞胎弟弟谢景愁眉苦脸。 嗯……那你也娶个丑八怪?这样别人就会以为我们长留侯府爱好奇特,就不会抓着我媳妇的长相不放了。谢晟提议。 滚。谢景兄友弟恭地微笑着回敬道。 比起弟弟的忧心忡忡,谢晟是真的完全无所谓,一个从没见过的妻子的相貌好坏,在十五岁少年的眼里,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再说了,便是她真的相貌平平,但他长的好看啊,他们俩夫妻相貌匀一匀,总该也够用了。 他心里想的入神,不由得有些慢了几步。 没留意到几个损友在前头挤眉弄眼,暗暗笑他装模作样,嘴上说不在乎,心里还是好奇的很嘛。哪儿有不在乎娘子容貌的男人? 没想到身后忽然几声脚步声,季淮匆匆忙忙赶上来,叫了他一声谢世子。 「怎么了?」谢晟问。 「嗯……」季淮眼神飘了一下,好像很难以启齿,「谢世子,能否请你移步到别处。」 「为何?」 「呃……家姐刚刚说,那个,她想和你一见。」 「……啥?」 翠盖马车停在人烟稀少处,季淮对谢晟微微一揖,便带着侍女马夫一步三回头地走开,神色之犹豫忧惧,简直让谢晟都为之心软,差点开口说要不你留下算了。 细密的翠竹车帘随风微微摇曳,如碧波荡漾,车中人的身影影影绰绰,看不分明,像是雾里看花,近在咫尺,又像是遥不可及。 算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和这些体弱多病的未婚妻独处。 谢家不是寻常人家,开国诸公里唯一世袭罔替的侯爵,见了皇家也不必低头,数百年来,英杰辈出,家世鼎盛,纵使如此,谢晟也依旧是谢家子弟里最出类拔萃的一个,生的好看,性子洒脱,连皇上看了都心生爱惜,亲自点了他做少郎官,准他御前带刀行走。 他从出生起就什么都有,好皮囊,好性格,好家世,好人缘,连媳妇都是指腹为婚订好了的大家闺秀,天之骄子到让人想要指天骂娘老天不公的程度。 谢晟就这么顶着能把他戳个对穿的嫉妒目光随心所欲地长到了十五岁,大抵是有的东西太多,得到的又太轻易,反而没什么太执着的东西,千金散去还復来,潇洒随意地近乎有点薄情,半辈子都顺风顺水,眼下突然要和这个未婚妻见面,还真有点无所适从。 第4页 谢小侯爷心里有点新奇,他琢磨了一下,心想总不能让姑娘家先开口,人家都大大方方来来见他,他扭扭捏捏倒没意思。 记得她叫青雀。 谢晟正准备先打个招唿,竹帘忽然被挑起来。 车里坐着一个出门似乎很匆忙的少女,没有见未婚夫该有的盛妆打扮,衣服颜色很素净,一袭黑髮只用一根玉簪挽起,脸色极苍白,苍白到日光落进去,几乎能够直直穿透过去。 她睁大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眨也不眨。那模样叫人怀疑她连怎么唿吸都忘了。 ……哎哟,有意思。 见惯了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低眉脸红偷偷打量他,谢晟心里骤然升起一股新鲜感。 谢晟是真不在乎未婚妻好不好看,如果按他的标准给人打分,那相貌必然是最不重要的几项之一,一方面是因为他自己就够好看了,从小好看到大,自然没什么稀罕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对谢小侯爷来说,除了极美极丑,大多数人长的也就差不多,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纵使有个高下,差距也相当有限,值不得斤斤计较。 可是季青雀还是不一样,归根到底他之前是比着名门闺秀的模样给季青雀勾了个模模煳煳的样子,温柔婉约,低头浅笑,而不是现在车里坐着的古怪少女,看不出来什么温柔羞怯,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刺人的锋芒,她那双屏气凝神,大大睁着的眼睛,好像里面藏着钩子,带着很尖锐的刺,刺过来,叫人心里发痛。 然后季青雀却忽然朝他倾过来。 虽然母亲口中的「季氏女温柔文弱」完全看不出来,南辕北辙到不能说有点关系只能说非常离谱,但是出于耳濡目染的教养与尊重,谢晟还是立刻往后退了一步,保持着一个不会让她感到冒犯的距离。 然后谢晟就眼睁睁地就见这位据说娇弱内敛的文臣千金一提裙摆,径直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咦,等等————!! 谢小侯爷目瞪口呆,心都要跳出嗓子眼了,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已经勐然上前一步,长腿一迈,伸出手臂,一把牢牢接住季青雀。 真像一只青雀,轻如一片鸟羽,轻飘飘地落进他的怀抱里。 近在咫尺的少女柔软纤细,发间香气清淡,谢晟再不懂女人也知道这个动作实在太不合适了,连忙把季青雀放好,腾腾腾火速后退数步。 结果他退她反而进,得寸进尺,一步又一步,谢晟一半是茫然一半是礼让,稀里煳涂地就退到墙根,只能瞪大眼睛看着她伸出手,柔软的手指羽毛般落在他脸颊上。 她在摸我的脸。 季青雀在摸谢晟的脸。 指腹为婚的未婚妻第一次见面就摸了我的脸。 ……这到底是什么路子啊!!! 被父亲打断两根荆条都咬着牙一声不吭的少年有点腿软,他大气不敢出,后背死死贴着墙壁,硬着腰杆咬着牙说:「季家妹妹,有话好好说,你别……」 没说完是因为他发现这话听上去简直像被一个调戏的良家妇女,那叫一个坚贞不屈,那叫一个外强中干。真说出来也太丢人了。 谢世子是个体面人,他要脸。 虽然他现在一动不动任一个小姑娘上下其手已经很丢人了。 春风徐徐,满城烟柳,小侯爷谢晟被自己的未婚妻堵在墙角,他满头冷汗,他动弹不得,他想不明白,他大受震撼。 季青雀一寸寸抚过手底下的皮肤,柔软,温暖,活人的皮肤。 皮肤温热,手脚完整。真的是个活人。 活蹦乱跳,健康鲜活,还没变成牌位的,谢晟。 季青雀一阵恍惚,她真的回来了。 她明明已经死在火海里,一睁开却躺在季府闺房中,她甚至都顾不上梳洗,匆忙地奔出来,只想着要找谢晟。 她漫长的黑暗岁月的开端,那座陪着她度过无数痛不欲生的悲哀岁月,让她恨之入骨的冰冷牌位,现在还是个轻快潇洒的少年,在烟花三月的阳光下纵马游乐,俊秀的脸上满是不知忧愁的笑容与骄傲。 他还活着。 她真的回来了。 回到了十五岁那年,春光烂漫三月好,人在闺中不知愁的时候。所有人都还活着,所有事情都没发生。 谢晟英秀的眉微微蹙起。 这季家小姐,漂亮纤弱,苍白安静,吹口气都怕伤了她,可是行事却这样古怪,明明是她把他吓的不清,然而不知为何,她看上去却那么伤心,像是要哭了。 真是恶人先告状。 旁人看见了还以为是他在欺负她呢。 为什么呢,是本来就不开心呢,还是因为……不喜欢他呢? 「谢世子!」 季淮勐地提高声音,也顾不上守礼,几步冲过来,横跨一步,张开双臂,紧紧绷着脸,像只护崽的老母鸡似的挡在二人中间。 他显然也被姐姐突如其来的举动吓的不清,挺起胸膛牢牢拦在马车前,三言两语和谢晟作别,谢晟一面敷衍着季淮,一面抬首看向季青雀。 若是她还有话想说,文文弱弱的季淮可拦不住他。 可是这个忽然来拜访他的少女一眼也没有看他。 纤弱的少女在侍女搀扶下登上马车,春风徐来,道边白玉兰簌簌作响,竹帘深深,将她苍白的面容掩盖。 第3章 良夜 第5页 季府雕樑画栋,草木郁郁,春色一片烂漫,继室孙夫人摇着描金花鸟团扇,半倚着榻,含笑听女儿们说话。 季二小姐季青罗生有一双明眸,髮髻上一只点翠金步摇,细细的金线珠帘随着她的动作晃动,摇曳生辉,她哼了一声,声音清脆: 「我就说那天她怎么走的那么急,原来是去见人了!她倒是痛快,没得带累了我们的名声。」 家里的大小姐匆匆忙忙赶车出去,这事是瞒不了人的。 未婚男女私下见面,说出去季家的女儿还怎么嫁人。 屋里僕妇都垂首静立,屏气凝神,仿若雕塑。 「她仗着母亲心慈,平素不来晨昏定省也罢了,如今还瞒着母亲做这些事……母亲!」 见孙氏仍然含笑摇着团扇,还命丫鬟将自己面前那叠梨花千层酥递给三女儿季青珠,一副笑面菩萨的模样,季青罗忍不住提高声音。 季三小姐季青珠是个皮肤白皙的姑娘,年纪还小,人如其名,是个珠圆玉润的女孩子,正依偎在母亲左手侧,慢慢咬了一口梨花酥,面上呈现出满足的神色,一边捧场地问道:「可是大姐姐见谢世子是要做什么呢?」 「你傻啊,我怎么知道,吃吃吃,你就知道吃,」季青罗眼尾一挑,恨铁不成钢地说,「白露,把阿淮叫来!」 白露不动声色看了一眼孙氏,见孙氏只淡淡微笑,任凭女儿们嬉闹,这才含笑道:「遵命,二小姐。」 半盏茶后,脚步声响起,僕妇上前一步,挑开帘子,儒雅秀气的青衣少年随着白露走进来,先是向榻上人行礼:「见过母亲。」 孙氏含笑摇了摇团扇,问了他几句冷热温饱的琐事。 他一板一眼地答了,又转身面向季青罗道:「见过二姐姐。」 随后又望向同他一胞出生的三姐,正欲开口,被季青罗不耐烦地重重一拽袖子:「有完没完啊,有什么礼一会儿再行,跟个七八十岁的老头一样,真是……有话问你。」 「那天季青雀到底去和谢世子干什么去了,真的只是说了话?」 出乎意料的是,季淮居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微微凝眸,露出些深思的神色。 满室寂静,进来送茶水的小丫鬟也被这气氛所感染,蹑手蹑脚不敢出声,连孙氏都诧异坐起身,心想难道季青雀真的做了季淮都说不出口的事,季淮终于慢吞吞地开口: 「不然还能如何?」 「……就这样?」 「就这样。」 孙氏笑倒在榻上,季青罗俏脸飞红,气的跺脚:「什么呀,什么呀,你不能早点说吗,你这慢吞吞的性格真的气死我了!」 季淮将被季青罗扯皱的衣袖理平,抬起头,一张秀气的脸依然八风不动的,他拧着眉,很苦恼似地对季青罗道: 「二姐姐。」 「什么事?」季青罗没好气地说。 「大姐姐是长姐,你直唿她的名字不大好……」 「……出去!」 季淮欲言又止,非常忧愁地深深嘆了口气,一一向屋里的三个女人行礼告辞,直气的季青罗七窍生烟,才终于转身离去。 听着季青罗在房间里还愤愤不平,季淮静立片刻,转身沿着迴廊慢行,穿过垂花门时,小厮小心翼翼地提醒道:「少爷,走错了,这不是去书房的路。」 季淮点头,脚下不停:「我知道。」 「那少爷……」 「我要去见大姐姐。」 母亲孙氏嫁给季宣做填房时,大姐姐季青雀已经三岁了,能记事的年纪,便是孙氏有意讨好,也难生什么母女之情,更何况季青雀自幼聪明非常,又常年多病,对继母并不亲近,孙氏不以为意,二姐季青罗却从小为母亲不平,她性子要强,季青雀却文弱,一家姐妹,偏偏水火不容。 二姐姐太要强,大姐姐又太柔弱,季淮常常为她们两人担心。 家里一堆女人,父亲又公务缠身,他这个唯二的男人,总该多考虑些。 但是偏偏是最内向纤弱的大姐姐,做出了独自出门私会未婚夫这样的事来。 他当时听了季青雀在车里说的话便异常惊讶,也是鬼使神差,不知道为什么,那时他竟然没能及时劝告,更没想到她竟然…… 想起那天的场景,小大人季淮微微有些脸红。 大齐男女大防虽比前朝更放松些,但是世族女子轻车简从独自出门私会外男也极为少见,几乎是只有不得志的书生写的话本里才有的事。 只是话本里所写的富贵景致,不过是发迹几十年的地方豪强,而盛京季氏,百年清贵,其中的森严规矩,又岂是旁人能凭空想出来的。 家里的几个姐姐里,大姐姐倒真是最喜欢看书写字的那一个……难道她真是看了那些胡说八道的话本吗? 季淮一面向季青雀的院落走去,一面思忖,一面毫无自觉地又操起心来。 季青雀的院子里梨花雪白海棠红,花藤缠树,翠色如海,一年四季,花木不歇。 小厮上前敲门,片刻后,守门的婆子开了门,季青雀新提拔的丫鬟眠雨为他引路。 季青雀坐在窗边,望着花木繁盛的院落,神色恍惚,竟像是根本没有察觉到季淮的到来。 不过短短几天,她竟然瘦到了这个地步。衣上飞鹤翩翩,更衬出她的眉目羸弱。 第6页 季淮的心一下子便揪起来,他忧心地劝道:「大姐姐,春寒露重,小心着凉啊。」 季青雀回头,黑沉沉的眼珠看了他一眼,片刻后,又望回院子里。 季淮便在心里轻轻咦了一声。 方才那一眼……总感觉与以往不同了。 和心里明白的人说话,不该兜圈子。那是在愚弄别人,也是在愚弄自己。 他想了想,直言道:「大姐姐想见谢世子,也是人之常情。只是纵使意动,也该先同母亲说一声才是,私下会面,总归不妥。那日没能劝住大姐姐,也是我的错……」 他说了几句便住口了,季青雀并没有听他说话。 季淮略略沉吟,走到窗边,顺着季青雀的目光望过去,院子里梨花如雪,烂漫明亮,不过是司空见惯的景象,并无什么奇异之处,他看了片刻,温和道:「大姐姐有心事?」 「我有什么能帮大姐姐的吗?」 没有得到回应,他不急也不恼,立在季青雀身边,耐心地等她说话。 十二岁的少年身姿挺秀,如一根青竹,任凭风雨也不能催折,小小年纪,却偏偏有一种可以託付的气质。 季淮和季青珠是同胞姐弟,季青珠天真烂漫,季淮却聪慧过人,自幼过目不忘,仿佛天生比旁人多生几个心眼,国子监的大儒都说季淮可堪大用,唯一的缺点便是他性格温吞,做什么都慢吞吞的,经常把二姐季青罗这样的急性子气的跳脚。 聪明人大多锋芒毕露,他偏生例外,凡事都周全稳重,待家里人更是样样妥帖,娘胎里带出来的恭顺仁厚脾气,孝顺母亲,景仰父亲,怕二姐姐惹事,怕大姐姐吃亏,怕三姐姐太傻,样样操心。 季青雀嫁人,是他高头大马一路送嫁到谢府,也是他从来不曾忘记守寡的异母姐姐,年年都雷打不动的往谢府里送东西,一年更丰厚过一年。只是季青雀心里有恨,一次也没有打开过。 直到他的死讯传来。 季青雀第一次开了库房,打开落满灰尘的箱子,里面都是季淮这些年给她送的东西,大大小小,全部都是按着时节给她准备的,按着她在家里的喜好,分毫不差。 一鸣惊人的神童,白玉兰花下为姐姐们作画的安静少年,国难当头临危受命的御史,从容赴死面不改色的殉城臣子。 临死还在为她担忧的,她的弟弟。 烛火摇曳,夏雨铺天盖地,季青雀抱着季淮画给她的家宴游春图,大哭失声。 良久之后,连屋里的下人都在心里讶异难道少爷也跟着大小姐一起发起呆来了,季淮的声音才温雅平静地响起:「那大姐姐好生养病,我便不打扰了。」 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莫说是十二岁,便是活到三十二岁,有这般涵养的人也百里挑一。 季淮被眠雨送到门口,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季青雀依然静静坐在窗下,一动也不动。 到底是什么事呢。他有点担忧地想,忽然去见谢世子,莫非……是与谢世子的婚事有什么风言风语吗? 季淮不知道他走后,季青雀一直坐到半夜。 期间眠雨进来,问大小姐要不要点灯,被拒绝后便悄然离去,静静合上门。 院子里传来其他人问眠雨的声音,只寥寥几句话,便又回归静谧。 空气里漂浮着若有若无的梨花香,院子里梨花雪白繁茂,月光下如一段水洗的锦缎,在枝头铺开。 她十六岁时院里原来是种的这些花木吗。 谢府以武封爵,不喜这些柔情花草,多种些冬青之类四季常青的草木,季青雀从高楼望下去,无论何时都是同样的景色。 她以为自己随着那座伴她十年的高楼一同葬身火海,可是一睁眼却回到了闺中所住的院落,下人们仍然唤她一声,大小姐。 她怔怔如在梦中,良久之后,勐然起身,下令备车,一片慌乱里,只有那个叫眠雨的丫鬟按她的意思去备好了车马。 所以眠雨便成了她的大丫鬟。 从前院子里的人和事她早就不记得了,眠雨听话,那便用眠雨。总归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死都死过一次,还能有什么事比死更重要。 夜风静静拂过院落,草木簌簌,有如低泣。 十年前的夜晚是不是这样她不记得,但是十年后的夜色却和今夜无什么差别。 许许多多的夜晚,她就是这样静静听着风声,在黑暗里独自坐到天明。 夜那么静那么短,那么静那么长,短的像一瞬间,又长的像一辈子,孤独绝望,蚕食着她的岁月,蚕食着她的心。 一夜又一夜,静静的,想前尘往事,想漫长的余生,该想的,不该想的,什么都想明白了。 她必须嫁,她不能不嫁,天子圣旨已下,季家女贞烈娴静,与谢氏子可为良配,锦衣卫挎着绣春刀守在门口,季氏上下只能跪谢恩典。皇上和天下人都看着呢,别说是嫁个牌位,便是立刻让她去死,她也不该有二话。 世家子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锦衣玉食养尊处优十几年,便是为的这一刻。 她明白,她都明白。所以她嫁了。 可是她还是恨。 那孤枕难眠的日子太难熬了,那狭窄四方天井压的她心慌,那长长短短永无尽头的夜让她发疯。她想说我还活着我没死,可是谁在乎呢。没有人在乎,一切在她嫁人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 第7页 她有时候恨季家,有时候恨谢家,有时候恨自己。她恨每一个人。 后来恨的累了,又谁都不恨了。 然后大家都死了。 谢晟死了,父亲死了,阿淮死了,继母孙氏死了,两个异母妹妹失散乱世,音信难通。 她坐在高楼上,像是心也被掏空。 那把烧死他们的烈火终于烧到京城,最后,她也死了。 如今,她年方十六,有指腹为婚的未婚夫,有前途无量的弟弟,有如日中天的季家,松花酿酒,春水煎茶,不知忧愁,不食烟火。 却仍然独自坐在这无边夜色里,听着漏刻点点滴滴。 真长啊,这岁月。 上辈子过完了,还有这辈子。 这辈子,再不要像上辈子。 一滴流水划过腮边,日光照过窗棂,在桌上留下几道细细的长影。天亮了。 第4章 崔家 「可算来了,还以为你不来了呢。」眼见那架翠盖马车徐徐驶来,季青罗轻嗤一声,明丽的眉梢如燕子尾扬起。 「让我们等你算什么本事,让安乐长公主等你才算了不起呢。」 丫鬟红玉紧张地拉了拉她的衣袖,被她不耐烦地甩开。 安乐长公主送了贴子邀京中贵女游园,季家女儿自然名列其中,季青罗和季青珠在门口左等右等,也等不来季青雀,如今总算看见人影,季青罗自然十分不客气。 红玉心里发苦,旁的时候也就算了,偏生是今天,若真是误了安乐长公主的宴席,那可是大为不妙。 翠盖马车在季青罗身边停下,车里人隔着竹帘和季青罗说话,季青罗哼了一声,满脸不乐意地凑过去,下一刻,季青罗骤然提高声音:「你说你不去?」 隔着细密竹帘,季青雀看见季青罗明媚骄傲的脸庞,清晰鲜艷如一朵枝头的桃花,她上辈子和这个二妹妹并不亲近,性格合不来,青罗骄横高傲,风风火火,快人快语,从不给人留情面,那时候满京的姑娘都怕她,又都在心里偷偷羡慕她。 在她嫁给谢晟那天晚上,这个往日里总同她吵吵闹闹的二妹妹,把自己这些年的私房钱一股脑塞给她,一边哭一边骂她,你是傻子吗,你蠢死了啊,你怎么能和一个死人拜堂成亲,什么天下,什么朝堂,都是那些男人的事,凭什么要你牺牲…… 季青罗的眼泪滴在她的手背上,滚烫灼热,即使在数年后,她也难以忘怀。 漂亮骄傲肆意飞扬的季家嫡次女,她的一生本来就该如枝头的鲜花一样,繁盛馥郁,众人艷羡。 可是春天总会过去的。 在寒风凛冽的冬天里,枝头的桃花只会被狂风垂落,零落成泥,任人践踏。 那时季淮在前线被围困,兵临城下,季青罗急的团团转,可是季家已经势微,无人肯伸出援手,反而等着季淮死后瓜分他留下的权力空白,就在季青罗绝望的时候,有位手握兵权的的节度季青罗抛去了援助之手。 他说他愿意出兵救下季淮,只要季青罗嫁给他做妾。 那人已经五十岁了,大腹便便,满脸横肉,残暴贪色,经常醉后鞭打姬妾,死伤都是常事,恶名远扬,连清倌儿都不愿意接待这么个人。 季青罗答应了。 心高气傲漂亮明艷的季家二小姐季青罗被一顶青布小轿抬进了偏门,从此再也没有出来。 她为弟弟牺牲了可以牺牲的一切,可是季淮还是没能活下来。 那个男人骗了季青罗,他没有出兵,季淮困守孤城,孤军无援,最后不得不出城投降,被千刀万剐。 想起季青罗上辈子的结局,季青雀眼眸晦暗,季青罗却浑然不知,像只骄傲的小孔雀那样头也不回地走上马车,头上的点翠珠钗一晃一晃,青珠却没有急着随二姐上车,十一岁的少女眼睛清如溪水,隔着竹帘朝她屈膝行礼,声音软糯:「大姐姐,那我们去了。」 马车里传来一道指桑骂槐的不满喊声:「季青珠,你磨蹭什么呢,再磨蹭就把你丢下了!」 直到走出好远,红玉还不敢相信今天的冲突竟然就这样解决了。 大小姐到底跟二小姐说了什么,二小姐竟然就这么乖乖走了?而且大小姐说她不去了? 她这时候才忽然反应过来,大小姐不去赴宴,那她套车又是要到哪里去呢?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世族千金,有什么事能比游园赏景更重要的? 「大小姐,我们去哪里?」 同一时间,眠雨掀开车帘,好奇地问道,窗外一片一望无际的翠绿田野,微风中深深浅浅,如波浪翻滚。她们半个时辰前就已经出了城。 季青雀没有回答。 眠雨轻轻放下帘子,托着腮,也学着主人的样子发起呆来。 大小姐那么漂亮,不动不说话时就像一副价值连城的古画,她这样的小丫鬟,东施效颦的样子一定很傻。 大小姐又好看又聪明,懂很多事,看过好多书,性格又温柔,从不对她们说一句重话,就像云端上的仙女一样。 可是这么好的大小姐,也跟她一样,早早就没了娘。 没了娘的孩子,总是很可怜的。 要是大小姐的娘还在,一定不会捨得让大小姐独自去见未来的夫婿。 没有娘亲替大小姐打算,大小姐只能自己替自己打算。 什么名节啊清誉啊,都是骗人的东西,吃不饱穿不暖,指腹为婚说的好听,谁知道要嫁的是颗桂圆还是红枣啊,要和自己过一辈子的人,当然要亲自去看一次了。 第8页 马车摇摇晃晃,终于停下来,眠雨看了一眼季青雀,掀开帘子,小心翼翼地将季青雀扶下车。 一片广阔的原野,田中还有人劳作,远处群山巍峨,穿行在乳白色的雾霭之间,田径上零零星星开着淡黄的小花,一直延伸到目光尽头。几个布衣的孩童打打闹闹经过他们身侧,一脸好奇地围观。 「这里哪里啊?」眠雨脱口而出。 季青雀看着眼前的一切,喃喃道:「……我娘的陪嫁。」 跨越千山万水,十数年岁月,从江南远道而来的嫁妆。 季青雀的母亲姓崔,不是京中人士,据说季宣当年游学江南,行至宛平,恰好遇见踏青游春的崔玉娘,佳人乘春风,娇美不可言,他一见倾心,第一次不顾家族颜面,娶了出身商户的崔玉娘。 当然,崔家不是寻常商户。 崔玉娘嫁来盛京时,嫁妆的丰厚轰动一时,在之后的十几年里,仍然为人津津乐道。 寻常人嫁娶,不过几十抬嫁妆,再富贵些的,也不过一百来抬,可是崔徽嫁女,前一抬嫁妆进门了,最后一抬嫁妆还没上船,走水路抵达盛京,光是从岸边送进季府,便花了半月有余。 有人说这崔徽莫不是怕女儿受委屈便把整个家都搬来了,却被人笑着摇头反驳道,这点财物,还抵不过崔徽一根小指头。 崔徽是宛平首富,仁侠好义,挥金如土,据说麾下养着三千门客,皇上昔年南巡江南,便在崔徽宅中落脚,是跺一跺脚整个江南都要颤一颤的豪横人物。 崔徽一生攒下偌大家业,却只生了一个宝贝女儿,自小便捧在手心里娇养,想着日后坐产招婿,必让他的独女一生快乐富贵,不受半点委屈,谁料人算不如天算,她偏生喜欢上了盛京里的世家子弟。 若是寻常世家也罢了,崔家泼天富贵,不愁崔玉娘不能家族和乐幸福美满。 这世上钱办不到的事情,很少很少,即便有,那也只是因为钱不够多。 可是崔玉娘偏偏喜欢的是季氏的人。 季家先祖季平山昔年随开国皇帝李起兵,所写的讨贼檄文一出,天下震动,四海无不争相响应。 天下太平后,季平山又率先上书重开科举,广选官吏,恩泽黎民,随后前往泽山开白鹿书院,季平山亲自担任院长,不分贵贱,有教无类,广收天下学子。 季氏是天下文人之师。 便是当今皇上,见了季氏,也要恭恭敬敬叫一声先生。 这便是钱也办不到的事。 崔玉娘性子天真娇纵,盛京里有人瞧不起她出身商户,她也瞧不起那些人无几个钱还要打肿脸充胖子,话不投机半句多,她出门交际几次后,索性闭门不出,也少与那些循规蹈矩的妯娌往来,只和丈夫吃茶赌诗游山玩水,若在心里有了不痛快便和丈夫哭闹,直要季宣哄的她喜笑颜开才罢休。 她一辈子率性而为,闺中有把她捧在心尖上的顶天立地的父亲,嫁人后又有爱她护她人人艷羡的丈夫,她伤心了就哭,开心了便笑,生气了便发脾气,不想见谁就不见,一生都未受过委屈,也从未为钱财发过愁。 像她这样一生也不必忧愁任何事的女子,这世上难再有。 这都是季青雀听旁人说的。 崔玉娘生她的时候伤了身体,没能活过当天晚上。 季青雀坐在朴素干净的农舍里,神色恍惚,眠雨张了张口,还是闭嘴不语。 半晌后,季青雀的视线才缓缓从虚空中转到地上,对在几步外立着的高瘦男人吩咐道:「你走近些。」 「是。」 高瘦男人一身粗布衣服打扮,四十来岁便鬓边缕缕花白,一副阴沉模样,放在人群里半点不起眼。 若不是他亲口承认,季青雀决不能认出他就是崔徽安排给她娘的人。 「你叫什么。」季青雀问。 她当真不记得了,这么多年,她连自己院子里的人事都忘的一干二净,又哪里记得远在京的母亲陪嫁。 「回大小姐,我叫崔羽。」这高瘦男人平静道。 「崔羽,我记下了,」季青雀缓缓道,「羽叔,坐吧。」 崔羽眉头一皱:「大小姐,不可。」 那边眠雨早就搬来一把椅子,放在季青雀左下方,季青雀淡淡道:「羽叔,坐吧,我有事和你相商。」 莫非大小姐遇到了什么难处? 怪不得出城来寻他们。 崔羽神色一肃,转身合上门窗,不再多言,也不问为什么,挺直腰杆坐下,沉声道:「大小姐请说。」 第5章 私兵 大小姐这是在和这位崔管事说什么呢? 眠雨立在季青雀身后,困惑的眨巴眨巴眼,她听着大小姐问这个中年汉子田庄上的事,崔家的事,还有零零散散一些别的事,大小姐从前可从来不过问这些事,只管看些她不明白的书,还要为书里的事落泪呢。 如今大小姐不看那些书,她反而更不明白了。 不过大小姐的事情,她不明白也很正常吧。 小丫鬟眠雨说服了自己,笃定地点了点头。 听完崔羽的述说,季青雀在心里轻轻嘆了口气。 崔徽到底捨不得养在掌心里的女儿孤身来到四面楚歌的盛京,他以富可敌国的嫁妆为女儿壮声势,又置下良田田庄,安排好可信的家人,随时等候她的差遣。 第9页 当爹的本以为女儿要赴潭虎穴,做梦也想不到这竟然真是一桩琴瑟和鸣的好婚事,崔玉娘被另一个男人捧在手心里度过了剩下的人生,一生都没有受过一丁点委屈。 季青雀知道她没有母亲那样的好命,她上辈子她从来不曾与崔家来往,是因为自以为季家嫡女,百世清贵,自可保她幸福安康,可是后来打起仗来,连大齐文脉所在的白鹿书院都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净,谁还在乎什么季家张家? 乱世里,读书人命贱,读书人家里的女儿,更是命如飞蓬,而从军行商,这些他们往日瞧不上的粗野人物,却正是如鱼得水的时候。 玉皇若问人间事,乱世文章不值钱。 季青雀离去时,天色向晚,满天红云,几个孩童拿着风车嘻嘻哈哈跑过田埂,眠雨挑开车帘,静立在马车边,等季青雀和崔羽说话。 田埂边紫色桔梗花随风摇曳,季青雀轻声说:「那便託付给羽叔了。」 「大小姐言重了。」崔羽神色严肃,消瘦的脸颊犹如刀刻,只是同季青雀说话的口吻,比之前更谨慎了几分。 季青雀不以为意。她如今并不在乎旁人怎么看她,是否害怕她,是否喜爱她,不过无关轻重。 更何况崔羽是很忠心的,她上辈子从没管过这边庄子上的事,但是该送与她的收益从未断过,便是她嫁去谢家,也年年如故。 谢家撤出京城,她病重不能挪动时,崔羽也派人潜入谢府,试图把她带出战火蔓延的盛京。 她那时病的要死了,整日里昏昏沉沉,反反覆覆地做梦,时而是年少时父亲的书房,时而是骄横的季青罗对着她呜呜落泪,时而是弟弟季淮拿着书摇头晃脑,小小的少年,却有操不完的心。 那是她十八岁之前的人生,大抵是得到的太多了,于是她在十八岁后迅速失去一切。丈夫,父亲,姐妹,甚至是正常地活下去的资格。 那金銮殿上的天子不许她做人,于是所有人都不再当她是人,她是一座活着的时候就望着死亡尽头的牌坊,在静谧黑暗的高楼之上,无声地与一座冰冷的牌位对望。 凭什么。 她好恨啊。 她躺在病床上,数着死亡一天天逼近的日子,说不上是悲哀还是解脱,半梦半醒里,耳边忽然有人唤她,大小姐。 许多年没有人这样喊过她了。 她从梦里惊醒,缓缓睁开眼睛,一个少年攀在她窗外那颗大槐树枝头,见她醒来,立时满脸喜色。 那时是晚春,槐树枝头蓊蓊郁郁,翠绿欲滴,一串串铃铛般的花穗子在风中摇摆,那少年在枝叶间对她道,大小姐,我们今晚就带你逃出去! 她是怎么回答的? 记不太清了,大约是说让他们逃命去吧,那少年似乎也不知她病的这样厉害,犹豫片刻,丢下一句我去问问崔大哥该怎么办,大小姐莫急。只一眨眼的功夫,他便从枝头窜下去,串串白花依然在春风里悠悠摇着,来无影,去也无踪。 翠盖马车在夕阳下渐行渐远,直至消失不见,一个青袍书生模样打扮的男人忽然出现在田埂尽头。 崔羽头也不回:「躲了那么久,现在知道出来了?」 「你背后长眼睛里不成,」那书生并不解释,轻笑道,他约莫三十左右,皮肤白皙,俊秀潇洒,一派儒雅文人模样,「小小姐来做什么?」 「是大小姐。」崔羽纠正。 与风度翩翩的书生相比,崔羽显得更像个不近人情的粗鄙老农,一雅一俗,一笑一冷,一个是书生一个是农户,倒是对比鲜明。 那书生见他如此维护季青雀,惊讶挑眉一笑:「她和你说了什么?」 「她叫我羽叔。」 「哦,受了委屈,要你给她出气。倒也聪明,知道说两句好话来哄你,奇怪,小小姐怎么也知道你这粗人的脾气了,吃软不吃硬。」书生揶揄道。 季青雀长到十五岁,从来不曾来见过他们,老爷从前也发过话,大小姐不来找他们,他们便不能去见大小姐。大小姐没了,小小姐也是一样。 虽然嘴上不说,但想必小小姐心里也信了京中那些人说的,他们不过商户仆奴尔。若她一生都如此认为,一生都不必用到他们,对她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喜事。 可是,到底让人心寒。 「所以呢,她是受了什么委屈,要让你做什么事?」那书生笑道,「是和端王妃的女儿吵了架,还是没买到合意的脂粉?」 崔羽不理会他言语中的讽刺,平静道:「她让我派人去给老爷送一封信。」 温暖的春风吹过田埂,桔梗花乱摇,许久之后,那书生才徐徐开口:「那小小姐这受的委屈,可真不一般啊,这天底下还有搬出季家名号都解决不了的事吗。」 「不管是出了什么事,」崔羽面无表情,声音冷肃,「崔家的大小姐,绝没有任人欺负的道理。」 「你这煞星,」书生一撇嘴,一唱三嘆 「真是个粗人,张嘴就喊打喊杀的,没情趣。」 崔羽瞟他一眼,转头走了,几个孩子蹦蹦跳跳地跑过来,围着书生转来转去,叽叽喳喳道:「张先生,你回来了,我们已经把功课都做完了!」 书生面上重新浮现出微笑:「很好,我访友回来了,明天便继续上课。」 「什么访友啊,张先生明明又是去喝酒了嘛,张先生骗人!」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毫不留情。 第10页 「哈哈哈哈……」 张书生一手牵着一个小孩儿,朝着炊烟裊裊的乡村走去。 眼前却又浮现出刚刚那个立在车下的少女,年纪很轻,苍白至极,纤瘦的嵴背挺的笔直,像水墨的瓷器,然而也是因为黄昏的颜色太过绮丽,燃烧般的红云覆满天际,映照在她面无血色的眉目上,一剎那又像山野传说里的女鬼,那样美丽而森然的脸庞。 几乎让他毛骨悚然。 张先生嘴角微微一勾。 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怎么会有这样不详的面相?早亡而多灾,短命而重难,眉目带煞,血光沖天。 不如回去之后,给她起一卦看看,瞧瞧这位美貌娇柔的大小姐,到底是个什么命格。 季青雀坐在马车里,嵴背挺的很直,这是她从小形成的习惯,挺拔端庄,无人能及,眠雨知道她在想事,便老老实实地缩在角落里,连唿吸都放的低低的。 宛平富甲天下,崔徽独占八斗。 足可见崔徽财富之巨。 他从卖草鞋白手起家,挣下泼天财富,只可惜暴病而亡,偌大家业被四散分食,最后送到京里来的十不存一,季青雀那时心如死灰,自然没有收拢外祖父家业的意思。 前朝商户低贱,到了本朝,虽比前朝高些,到底也多为世族不耻。 可是到了崔徽这个地步,已不能以一商户计之。 不仅是因为崔徽巨富,最重要的是,崔徽是在江南起家的。 前朝皇室纵容大族养私兵自重,造成割据战乱,大齐建国后吸取前朝教训,严禁世家养兵,违者视作谋逆。 所以后来乱世来临,盛京这些积蕴百年的世家才如一张薄纸般不堪一击,胡兵入京,家家被屠尽。 可是崔徽是江南巨贾,而江南富户云集,手底下无数商队,南至南海,北至关外,走南闯北,翻山越岭,不可避免地需要一只庞大的护卫队伍,可以是镖局,可以是护院,甚至可以叫这些人是他的佃户,他的奴僕,无论是哪种存在的形式,都不影响他们是合法合理的由崔徽养出来的属于他的私兵。 季青雀是在死过一次之后,才发现曾经以为永世不变的东西是那么脆弱,脆弱到她只要离开这离开这辆刻着崔家家徽的翠盖马车,不出一百步,就会被人掳走或者直接被杀死。 一个人怎么能一生都手无寸铁,并且习以为常,安之若素呢。 季青雀的指尖不自觉颤动了一下。 这辈子,如果从现在开始,尝试着去握住什么,那么…… 那么什么? 她不太明白,但是她不愿两手空空,她不愿坐以待毙。 手里不能握住利器,让她不安至极。 第6章 花神 翠盖马车畅通无阻进了季府,下人连忙上前迎接大小姐,牵马的牵马,挑灯的挑灯,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院子里屋檐下每隔几步便挂着一盏雕花灯笼,一团团柔和的黄光,将春夜的院落渲染出一片别样的安宁温暖。 「大小姐小心脚下。」 眠雨细心扶着季青雀,为她照亮脚下的石子路。 到了桥上,忽然听见一阵喧嚣,惊的桥下月色都破碎摇曳,她驻步回望,见是东边的那间院子灯火明亮,僕妇成群,热闹非凡。 「是二小姐她们回来了。」 有婆子下意识说了一声,被眠雨勐地回头瞪了一眼,立时噤声。 眠雨气极了,大小姐和东院的素来不和,今天都不肯和她们一道出去,她提这个不是戳大小姐的心吗? 桥上寂静无声,只有东院那边欢声笑语,在夜色中如涟漪漫开。 眠雨瞧着灯影里季青雀衣袂飘飘的瘦弱身影,心里一阵难过。 大小姐没有娘,也没有兄弟姐妹,总是一个人,一定是很伤心的。 所以才去见了外祖父家的人吧。 季青雀可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她只是忽然想起季青罗她们今日是去赴安乐长公主的宴,前一世她似乎也去了,但是具体情况如何,是一点不记得了。 她身体不大好,一年也难得出几次门,记得的人和事,着实不太多。 唯独记得安乐长公主。 这位公主可着实是个叫人难忘的人,季青雀便是再活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一位。 她想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搭着眠雨的手,慢慢走下桥。 东院里,灯火大亮,季青罗和季青珠在孙氏房中,季青罗坐在椅子上,精神奕奕,季青珠却依偎在孙氏身边,满脸睏倦。 孙氏一边轻轻拍着小女儿的后背,一边微笑听大女儿说话。 「……那安乐长公主今年才回京城,还带着一个女儿呢,荣华郡主,只是今日谁说染了风寒,便没有来。」 「虽说是长公主,和旁的宴会也没什么区别,还是游园作诗那套,没什么意思。」季青罗褪下手上的镯子,让红玉交给孙氏。 孙氏细细看了一遍,是上好的翠燕石,烛光下晶莹剔透,如春水盈盈,她还于红玉,问道: 「安乐长公主赠给你的?」 季青罗点了点手边的小几,让红玉把这镯子置于案上,明媚秀丽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悦:「是她送的。」 孙氏一怔:「发生什么了?」 「那安乐长公主真是古怪,我和青珠一同前去,她先是只拉着我说话,后来又叫青珠陪她,像是喜欢青珠,临到要散宴了,又将手上的镯子褪给我,说我不愧是季家的女儿,真是知书达礼,一句也不理旁边的青珠……哪儿有这样行事的人?忽冷忽热,又拉又打,只有训狗才这样呢,若是我和青珠心思多些,岂不是要生出嫌隙来?堂堂长公主,怎么还玩这些不入流的手段。她自己心里藏奸也就罢了,怎么还拿我当那三岁孩子来哄?」 第11页 季青罗越说越气,竹筒倒豆子般噼里啪啦一大串,孙氏目光扫过去,房中仆奴丫鬟都无声无息,仿佛什么也听不见一般,垂眉敛目。 季青珠伏在母亲膝上,慢慢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 季青罗瞧着便火起,戳了戳她的额头,怒道:「还有你啊,能不能长点儿心,你怎么不能学学阿淮,一胎里出来的,怎么就他心眼又多又鬼,偏偏你傻成这样?」 季青珠捂着额头,嘿嘿笑了笑,往母亲怀里又躲了躲。 「你还笑,那我问你,今天你在宴会上有什么想法?」 「嗯……安乐长公主家的龙酥糖挺好吃的,」季青珠忽然兴高采烈起来,「百花膏也很好吃,还有……」 「季青珠!!!」 孙氏搂住往她怀里躲的小女儿,眉目中一片温柔。 机灵好强的大女儿,娇憨可爱的小女儿,都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她们姐妹如此和睦,她心中再快慰安宁不过。便是要她榨干心血,立刻为她们死了,她都心甘情愿,一丝眉头都不会皱一皱。 天底下的母亲大抵都是如此。 孙氏眼前忽然闪过一个清瘦单薄的身影。 她淡淡一笑,崔氏的女儿不亲近她,她从来不放在心上,做继母的终究不是亲娘,既然没那个缘分,彼此只做个面子便也罢了。 好在季青雀的婚事都早早被定好,万事她都不必插手,也省去许多口舌功夫,她只要做个贤良淑德的继母送她出门,这点浅薄的缘分也可以断了。 春夜溶溶,东院一片和乐。 宫宴设在五月初,虽然是照例的宴会,但是今年的盛大奢侈却也前所未见,其中有一半是为着给安乐长公主接风洗尘。 自这位长公主回京之后,皇上的赏赐流水般接连不断地从宫里流入公主府里,若是长公主夸一句圣上这只湖州笔真是举世罕见,人还没离宫,一对一模一样的湖州笔已经放在金丝雕花盒里悄然送进了公主府。 当真是荣宠无限。 她是个喜好游乐之人,京城里的闺秀大大小小都接过不少帖子,季家几个姑娘更是颇受她喜爱,她拉着季青罗的手念过好几次,说听说季家大姑娘骨秀神清,有其父之风,可惜一面也没见过。 季青罗弄不明白这位长公主殿下为什么对季青雀这么感兴趣,只是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她心里警惕,面上仍然一派天真烂漫,只装作听不懂安乐长公主的话,吵吵闹闹着说季青雀就是个闷葫芦,什么骨秀神清,都是旁人胡说八道的。 到了宫宴当天,孙氏穿戴冠服,挽起高髻,白露俯下身,细细为她描画眉梢,铜镜里的贵妇人仪态端庄,眉目美丽,无一丝可挑剔。 只是到底不年轻了。孙氏揽镜自照,心头微微嘆息。 「母亲!」一个明丽的身影在帘子外娇声催促到,「好了没有啊,你再不出来,青珠都快把这盘核桃酥吃完了。」 孙氏噗嗤一笑,这两个活宝一样机灵可爱的女儿足以让她愁云散去,她搭上白露的手腕站起身,说:「别欺负你妹妹了,也不怕呛着她,娘这就出来。」 母女三人说说笑笑,奴僕簇拥,一路行至大门处,此时夜色已深,数十盏水墨灯笼在屋檐下徐徐亮起,绵延至夜色尽头,在青砖地板上圈出一团团明黄的光圈,一道清瘦的身影静静立在台阶下,像一枝从朦朦胧胧的夜色里绽出来的白花,灯笼光落在她雪白的侧脸上,层层叠叠,竟有几分古画般的质感。 孙氏看清之后,不由得轻声唤了一声:「大姑娘?」 那人回过眸来,嵌绿松石金耳坠在灯笼光下一晃,闪出一点灼人的光泽,声音也是单薄的: 「夫人。」 大齐风俗里,原配的女儿唤继母为夫人,多是尊重之意,只是季青雀的称唿,显然不是怎么回事。 季青罗立刻哼了一声,不满道:「娘,别理她,我们走!」 孙氏上了马车,尤觉得心里有些打突,便掀起车帘往后看了一眼,季青雀的马车果然跟在身后,不紧不慢地,一步也不越过她,是难得的称得上亲近的姿态。 白露伴她多年,最了解她的心事,当即拍了拍她的手背,轻声地说:「夫人,大姑娘终于长大了,您也该苦尽甘来了。」 孙氏摇了摇头。 她做了人家填房,还能稳稳立足在盛京权贵后宅圈里,不敢说别的,至少看人的眼光是不会错的,季青雀虽然性子内敛文弱,从不亲近她,但是这不是因为季青雀讨厌她,只是因为季青雀清高。 季青雀有这个清高的资本,她娘是崔徽独女,她爹是名满天下的太傅季宣,又有一桩娘胎就定下来的好婚事,她自然不必去讨好任何人,便是她像她娘那样懒得与人交际闭门不出,也没人有资格指责她。 所以季青雀冷淡她,孙氏从不放在心上。也没什么可放在心上的,她犯不着和一个要嫁出去的姑娘斗气。 可是今夜是吹了什么东风,季青雀竟然主动对她示好起来,虽然只是远远行礼,却已经足够让她惊讶了。 孙氏微微拧起眉头,一路上心思飞转,终于进了皇宫。 五月三,花神节。 传说里这一天夜晚,花神鎏迦会从天界降临人间,将她喜欢的年轻姑娘带回天上,为了祈求花神不要带走自己的女儿,民间便形成了一种灯火通明彻夜宴饮的习俗,约定俗成,数百年来,早已形成大齐最重要的节日之一,在这一天,无论年老年少,黄髮垂髫还是白髮苍苍,都要与姐妹举杯共饮清欢酒,彻夜谈笑游乐。 第12页 这是一年一度的大齐女子们的盛事。 今年宫宴设在洗墨池边,洗墨池引的是活水,夜色里潺潺悦耳,洗墨池边数步便立着一个宫人,手持流苏宫灯,映出洗墨池水隐隐金波,火树银花,美不胜收,华冠丽服的女子们翩然穿梭席间,巧笑倩兮,言笑晏晏,仿佛瞬间步入一个只有女子的世外桃源。 孙氏温和端庄,处事圆滑,在盛京后宅圈里颇有些名望,她一出现在洗墨池边,便有人围过来拉她说话,见了三个随行的姑娘,又是一番赞不绝口,季青罗明媚聪慧,季青珠娇憨可爱,两人常和孙氏外出应酬,最是讨人喜欢,季青雀虽然体弱多病,鲜少出门,母亲又早亡,却是正经的季家嫡长女,又有一桩好婚事,后宅里的夫人们心里门儿清,对她自然也和颜悦色,亲昵至极。 有性情爽朗的夫人当即笑道:「好俊的姑娘,若不是长留侯和你家姑娘是指腹为婚,我还真想为我家小子找个这样的媳妇。」 孙氏不动声色一一应酬过去,面上笑道:「时候不早了,诸位夫人,容我先带三个姑娘同娘娘和安乐长公主问安。」 第7章 安乐 一簇簇千丝海棠欣然盛放,灯光照的花瓣如玉,流光溢彩,安乐长公主在花下落座,她身边围着一堆人,隔着远远的十几步,都能听见她的笑声从人堆里肆无忌惮地传出来。热闹非凡。 大齐推崇文人风流,潇洒俊逸,对女子的审美也偏向仪态轻盈,容貌婉约,性情更要端庄温良。 但是因为这个肆行无忌的人是深得帝心的安乐长公主,她的一言一行便立刻成了性情豁达,潇洒不羁。 安乐长公主正为了一个笑话抹眼泪,一眼便看见了人群外的季青罗,哎哟一声,伸手将人拉到身前,细细打量了一会儿,笑道: 「我从前还没注意看,青罗竟然都已经是大姑娘了呀,生的这样漂亮,不知道有多少英俊潇洒的少年郎要为你打的头破血流呢!」 季青罗在心里呸了一声,这是什么鬼话,她们这样的人家,婚事讲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何来的英俊潇洒少年郎?这安乐长公主是把她们当成什么人了,真被有心人传出去,不是给她徒惹口舌官司吗? 好在她也不过十二岁,勉强还算孩童,她绞尽脑汁地在脑海里回想季青珠往日的模样,摆出一张最童稚可爱的表情来,眨巴眨巴眼睛看着安乐长公主,一脸听不懂的样子。 孙氏眼角余光见她如此聪慧,心里一松,领着另外两个女儿规规矩矩上前行礼,她察觉安乐长公主来者不善,面上恭恭敬敬,心里却飞快地回想着她们到底何时得罪过这位高高在上的长公主。 先帝性情多疑,膝下儿女多受磋磨,当今圣上还是十三皇子时,母族势力微薄,早早便被打发到封地上去,在他少年时期,全仰仗着这个读书不多的姐姐竭力护他周全。 要是可能,孙氏真不愿意开罪她。 就在这时,她听见身畔有一位夫人发出一声轻嘆,抬头看过去,正看见季青雀朝安乐长公主行礼,安乐长公主凝眸看了一阵,眸光闪动,放开季青罗,望着季青雀,抚掌长长嘆息: 「我枉称见过天下美人,阿平后宫里佳丽三千,我也是见惯了的,也不觉得如何,如今一见季大姑娘,才知道那些不过是庸脂俗粉,差的远了。」 这话一出,周围一圈夫人们立时眸光一动。 季青雀是还未出阁的姑娘,早和谢小侯爷指腹为婚,如何能与皇上后宫里的嫔妃相提并论?这话看似赞美季青雀,实则上却借着捧季青雀贬低了在场所有人。 再明显不过的捧杀手段,这位安乐长公主句句夹枪带棒,面上欢喜,说出来的却没一句妥帖的好话。 这可不是什么生性豁达的人的做派。 这位安乐长公主,看上去是不太喜欢季家几个姑娘啊。有人在心里暗暗琢磨,只是这是安乐长公主自己的意思呢,还是皇上的意思呢? 「娘娘驾到!」 一声尖细的声音打破其乐融融的洗墨池畔,诸多贵女连忙向皇后的凤驾行礼,唯有安乐长公主岿然不动,稳稳端坐,还笑着叮嘱孙氏: 「你们也别挑席位了,不如就在我身边找个地方坐吧,我喜欢你家这几个姑娘,正好和她们好好聊一聊。」 她的眼睛在季青雀身上打了个转,笑意渐深。 比起大字不识几个的安乐长公主,皇后张氏出身书香门第,气质高华,举止优雅,母仪天下,颇受敬重,她在主位坐下,眼见安乐长公主一动不动,仿佛根本没见到她一样,在心里嗤笑一声,面上却八风不动,温柔含笑,主动寒暄道:「荣华的病好些了吗?」 见她主动低了头,安乐长公主心里满意了些,方才回头笑道: 「没呢,本来只是风寒,可是荣华太娇气,不乐意吃药,反而越拖越严重,我这个当娘的看在心里,着实是难受。」 张皇后关切道:「虽然风寒只是小病,但千万不可轻视,太医可来看过?」 两人亲密寒暄片刻,张皇后方住了口,含笑看向诸人,宣布开宴。 相貌娇美的侍女捧着菜餚美酒鱼贯而入,水台上的乐坊女子弹琴鼓瑟,乐声清越缠绵,和着潺潺水声,悦耳至极。 安乐长公主举着琉璃酒盏,一饮而尽,清欢酒入口香甜,并不醉人,可是她如此豪饮几回,双颊便泛起些薄红,眼神迷离,像是真的醉了一般。 第13页 她醉醺醺地拉着人说话,旁人有心奉承她,自然无不应答,她一圈人拉着说完,又看见了静静坐在一旁的季青雀,她对季青雀仿佛格外有兴趣,问了季青雀平日里的爱好,又问季青雀可有小名,孙氏摸不透这位安乐长公主意欲何为,面上却一笑:「这倒是有的,回殿下,青雀小名飞仙。」 「哎呀,当真是个好名字!」安乐长公主笑道。 虽然她喜怒难测,可是这句话却正好说出了在场大多数人的内心想法。 如果一个姑娘像是从哪卷孤本古籍上走下来的一句诗,一卷泛黄古画上剔下来的一笔墨,自然当得起一句飞仙。 「平日里都做些什么?」安乐长公主继续追问道。 「没什么大事,不过读读书,弹弹琴罢了。」孙氏有点心惊肉跳,竭力用随意的口气回答道。 「弹琴么,真是个好姑娘。」安乐长公主眉眼一弯,语气惊喜。 「弹琴确实是不错,季大姑娘善琴,据说是季太傅亲手教导,这份名声连本宫都听说过,」皇后也被她们的对话吸引,转过头来,温和地开口,「可是身为女子,比起读书弹琴,更重要的是相夫教子,所谓女子无才便是德。不过我观青雀寡言内敛,倒是不曾被此物移了性情。」 孙氏松了口气,连忙道:「娘娘说的是,青雀不过弹琴打发些时光罢了……」 「娘娘,这话可不对了,」安乐长公主打断她们俩的对话,慢条斯理道,「弹琴有什么不好,你在盛京过的顺心如意自然不在乎,可是我那封地不过是个偏僻乡下,我平生无什么爱好,最喜听人弹琴,从前封地上养了几十个乐伎,专门弹琴供我游乐。」 张皇后面色不变,轻柔道:「是吗,这倒是不曾听过。」 「娘娘,你执掌六宫,母仪天下,何其辛苦,何必让我的小事增添你的负累呢,我不是那等不知轻重的人啊,」安乐长公主点了点琉璃酒杯,面上浮现一丝忧愁,「我带着荣华上京,离了封地上几十个乐伎,无人弹琴与我听,夜里连觉也睡不好,阿平知道了,担忧极了,还说要把乐伎接进京来,真是胡闹。」 她嘴里满是抱怨,意话里话外却全是炫耀,哪儿有做姐姐的向弟媳炫耀这个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宫得宠的妃嫔呢。张皇后咬咬牙,却只是低垂眉目,一如既往的贤良淑德温婉可亲。 「也是你们盛京的乐伎实在太差了些,我差人寻遍宫里宫外,竟然寻不到一个让我满意的乐伎,夜夜难以安睡,我睡不着也罢了,偏生连累阿平也为我担心,」安乐长公主眉头微蹙,「阿平可是当今天子,他一天为我担心,就一天不能专注于国事,这可实在是罪过,叫我好生不安。」 有人奉承道:「殿下何出此言,陛下和您姐弟情深,他为您担忧,怎会是您的罪过?听闻万竹轩的秋月姑娘弹得一手好琴,殿下若是不嫌弃,不如派人去探一探虚实?」 万竹轩是盛京有名的歌舞坊,坊中女子才色双绝,秋月更是以琴技闻名,虽然卖艺不卖身,许多贵族女子也喜欢邀她们来府中奏乐,声名远扬,但是到底身份低下。 张皇后微微一皱眉,并没有开口。 「我听过了,不过如此,凡夫俗子的琴技罢了,咦,季大姑娘不是有个名字叫飞仙吗,想必弹的琴也不同凡响,远不是什么秋月冬月能比。」安乐长公主轻轻巧巧一笑。 「不如季大姑娘为我弹上一曲吧,说不定能比那个秋月更好,也能解决掉我睡不好的毛病,让阿平也放下心来……这可实在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呢,我真是愚钝,怎么不早些想到呢?」 第8章 抚琴 池畔一片寂静,只有一汪明月倒映在湖面上,波心荡漾。 孙氏脸色一白,表情骤然冷下来。 他们季家到底何时得罪过这位长公主,让她这样屡次三番羞辱于她们! 季家从大齐开国皇帝起事,从先祖季平山那一辈开始,绵延百年,倍受礼遇,清贵至极,大齐大小三千世家,季氏认了第二,便无人敢认第一。 可是安乐长公主竟然想让季家的嫡长女给她弹琴取乐,视其为乐伎,还搬出皇上来辖制她们! 要是季青雀真的当众低头弹了这次琴,他们季家还有何颜面见人?季青雀不是她的女儿,可是她的女儿和季青雀是一家子姐妹,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季青雀受了辱,她两个女儿如何能不受牵连? 孙氏心里发恨,人却稳稳坐着,笑着就要开口。 「哎呀,孙夫人,本宫这是在和你的女儿说话,你可不要胡乱插嘴。」安乐长公主眉梢一挑,似笑非笑。 她先前还自称我,现在却口称本宫,先前还能说是放低身段,同辈论交,如今已经摆出公主威仪,若孙氏再质疑她,那便等同质疑皇家。 孙氏牙都要咬碎了,心里再不愿,也知道她说的确是事实,只能缓缓让开,露出身后的少女。 季青雀眉目素淡,静静望着安乐长公主。 满座寂静,季青雀却显得还要更安静些,像是一只细颈白瓷花瓶里插着一支梅花,旁的人噤若寒蝉,独她一个不动声色,那便一种难得。 更何况,那不是小姑娘磕磕碰碰学规矩的安静,那种静是一种惶恐和臣服,可是季青雀身上却静的看不出悲喜,八风不动的,这种安静最常出现在歷经沉浮的老夫人身上,因为见的太多而心如止水,沉静而有力量,可是偏偏她年纪这样小,一个家里没有亲娘教养的半大姑娘能够毫不露怯,这份心气着实出人意料。 第14页 连张皇后眼中都闪过一丝惊讶。 她了解自己丈夫的这个姐姐,年少便护着弟弟去封地,书读的不多,性格却很强横,大抵是吃了太多苦的缘故,行事颇为狠辣,无事也要掀三尺浪,虽然她才回盛京数月,可是在她手里吃过亏的人犹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 难得季青雀能有这份骨气。 张皇后细细回想,她对这位季家嫡长女无什么深刻印象,只记得是个水墨画一样的神仙人物,漂亮是漂亮,便是在满盛京的大家闺秀里也是最出挑的,可是未免漂亮的不大有用处,像脆薄的瓷器,寡言内秀,体弱多病,一年到头难得出门,还不如她那个二妹妹来的鲜活有趣,成不了什么大事。如今看来,倒是她看走眼了。 隔着数排位置,数个肩头,季青雀和安乐长公主静静对望,一个神色平静,不见喜怒,一个双脸飞红,含醉浅笑,与当今圣上五分相似的脸庞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讥讽恶意。 她当然知道季家清贵。 白鹿书院桃李满天下,天下读书人魂牵梦萦的圣地,偌大一个朝堂,一半都是白鹿书院的同门,读一样的书,有一样的先生,一样对着没有实权的太傅季宣毕恭毕敬,无论到了几品大员,对着季宣,仍然泰然自若地以学生身份自居。 就连她弟弟,九五至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私底下见了季宣,依然要礼数周全地叫一声先生。 可是再贵能贵的过皇家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他们季家先祖季平山才华盖世,传说成文时可以惊动鬼神,唤来风雨,神乎其神,最后不也要追随他们李家开国皇帝才能建功立业吗,不过是奴才的后代,得了主子几分好脸色,竟然得意到忘了自己的身份。 自从阿平做了皇上,安乐长公主便不太能够容忍别人在她面前把头高高抬起来。 季青雀纤瘦却笔直的嵴背,仙鹤一般瘦白的脖颈,无一不让她感到厌烦,厌烦至极。她只想把这截漂亮的颈子折断,丢到泥淖里,沾满泥水,让一万只脚踏上去,让她牢牢记住,永远不要在比她尊贵的人面前这样清高愚蠢的仰起头。 想到这个画面,安乐长公主微微眯起眼眸,眼中浮现出一丝笑意。 一片死寂里,季青雀忽然起身,朝安乐长公主略一躬身,仪态婉约,轻声道:「遵命。」 孙氏愕然看向她 ,季青罗差点把茶喷出来。 安乐长公主抚掌大笑,扬声道:「传下去,季家大小姐要为我们抚琴!来人啊,添酒,为她寻一把好琴来!」 这道消息如一阵疾风,剎那间席捲整个宴席,贵女们议论纷纷,交头接耳。 季青雀素有才名,她十岁那年季宣便亲自找了当世第一的制琴大师长山道长为她制作一把古琴,名唤春融,只是她深居简出,不大出门交际,也无什么亲近的密友,旁人鲜有机会欣赏她的琴声。 有人喜欢热闹,有些则是好奇心重,往年宫宴上便常有人弹琴斗诗,热闹非凡,许多人眼里这不过是遵循旧例,池畔一片欣然喜悦,只有个别敏锐些的察觉出其中的不寻常,她们默默凝眸望向主位,揣测着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季青雀却毫不在意旁人言语,无论是席间喧嚣,还是继母孙氏惊愕的眼神,亦或是不远处安乐长公主胜券在握的微笑,她始终神色平静。 「季小姐,请。」一名宫女恭敬道。 季青雀于古琴前款款落座,十指轻轻拨弄琴弦,剎那间铮然有声。 「哦,忘了说。」 安乐长公主挑眉一笑。 「咱们娘娘雍容端肃,母仪天下,最听不得轻浮浅薄的调子,季大姑娘千万莫要弹错了曲子,扰了咱们娘娘心情。」 季青罗气的脸色发红,这是真把季青雀当成乐伎了,挑三拣四,何苦一再相欺! 她虽然生气,可是也明白不能表现出来,憋在心里感觉自己都要炸了,她气仗势欺人的安乐长公主,又气季青雀唯唯诺诺没有骨气,更气都到这个时候季青珠还是一副懵懵懂懂的模样,一时间她左思右想,无计可施,十二岁的小姑娘攥着拳头,很有点我们季家好像真的要完了的哀伤感。 琴声骤起。 霎时春风拂过,洗墨池上水波摇曳,月色如薄冰轰然破碎。 确实不是什么轻浮浅薄的声调,那声音又是激盎又是凄凉,金石俱裂,有穿云裂石之气。 实在很难想像季青雀这样纤弱的身体能够弹出这样激烈的音调,时下正追捧温婉出尘的女子,闺阁间流行的曲调也是诸如《临江仙》《四海月》这样轻盈的曲子,谁也想不到眉目苍白平静的季青雀一拨琴弦,会是银瓶乍泻,刀枪齐鸣,好似有千军万马在夜色里与她遥相唿应,踏碎飘摇山河,奔赴沙场,一去不回。 如此壮烈,如此凄凉。 一曲终了,最后一道琴音戛然而止,季青雀按住琴弦,琴弦仍颤动不止,如暴风骤雨般的尾音在空气里远远散去,直打的长廊上灯影散乱,余音绕樑。 满园死寂。 「殿下,臣女已抚琴。」季青雀从古琴后站起身,拢住鸦青色大袖,不卑不亢地朝安乐长公主行了一礼。 张皇后最先回过神来,她瞥了一眼身侧怔愣的安乐长公主,心里暗笑。 想拿季家女立威,也不看看自己有没有这个本事。季宣的女儿,真的能是什么软柿子吗,这天底下最难招惹的就是读书人,下至状师,上至御史,几个是好惹的? 第15页 安乐长公主空举着酒杯,佯装出的醉意全然消散,她死死盯着几步外的季青雀,心里那点儿戏耍猫猫狗狗的揶揄感已经消失了。 找死。 她冷笑一声,正欲开口,却被另一道声音打断。 「好!」 一道低沉温和的男声于一片寂静中忽然响起。 飞鱼服绣春刀的锦衣卫不知不觉间已经站满池边。 伴随着轻轻的鼓掌声,一个明黄衣衫气质儒雅的中年男子含笑步入众人的视线中。 洗墨池畔霎时跪倒一片,衣服摩挲声,环佩相击声不绝于耳,明黄衣衫的男人摆了摆手,笑道:「都起来吧,不必多礼,孤不过是听见了琴声,心里好奇,所以才进来看看罢了。刚刚是谁在弹琴?」 嘉正帝身边的大太监吴无忧朝他低声说了几句,黄衣男人恍然大悟,笑着抚着掌心,道:「原来是季宣的女儿,倒是不奇怪,只是怎么太傅从来没同孤提过他有一个这样的女儿?」 嘉正帝三十出头,容貌俊朗儒雅,性情十分温和,一手丹青极为精妙,亲笔所绘的夜宴牡丹图价值万金,在民间还有个书画皇帝的别称。 张皇后起身屈膝行了一礼,朝嘉正帝笑道:「皇上所言甚是,臣妾听了此曲也极为惊喜,说来这也都是仰仗了安乐长公主,我们才能有这等耳福啊。」 听见此事和安乐长公主有关,皇上立刻来了兴趣,问道:「哦?还和阿姐有关,这是为何?」 第9章 焚城 安乐长公主瞟了一眼满脸端庄的张皇后,心里不屑地冷笑一声,她眼角一挑,也笑起来:「阿平,你来的正好,快来给阿姐评评理!」 被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直唿小名,嘉正帝无可奈何地摇摇头:「你又干什么了?」 「什么叫我又干什么了,」安乐长公主哼了一声,「你的好太傅真是有个好女儿,我不过听说她弹琴弹的好,想看一看是不是真的而已,结果她就弹这么一首曲子来气我。你的太傅我碰不得,连他女儿都可以来欺负我了?」 嘉正帝性情温和,却并不愚蠢,他非常了解自己这个姐姐的性格,一听就知道她又在胡搅蛮缠,心里不由得后悔起自己怎么跑来惹了这等闲事,只好硬着头皮道:「阿姐,不是挺好的吗,比那些伤春悲秋的曲子动听多了。」 安乐长公主不依不饶:「你懂什么!好好的一个花神节,大家都快快乐乐地过节,偏她要弹这么一首曲子扫大家的兴。况且连你都不知道名字的曲子,能有什么意思,不过是首上不了台面的曲子罢了。」 「阿姐……」嘉正帝长嘆一声,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只是他年幼时受这个姐姐保护良多,感情极为亲厚,无论如何也不愿当众驳她颜面,嘉正帝心里无奈,一边转过头,向独自静静立在场中的季青雀看去。 安乐长公主嘴角勾起一抹微笑,她知道这就是嘉正帝准备让步的意思。 嘉正帝稍作犹豫,还是开了口,以长辈的身份温和地询问道:「是季太傅的大女儿吗……」 「圣上。这是我季家的焚城曲。」 季青雀直视着嘉正帝,她并不畏惧,那张苍白淡漠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悲哀的神色。 一片譁然,嘉正帝哑口无言。 当年季平山辅佐李贤起事,他认定李贤是能够结束乱世的贤明君主,故而率族前来相助,季平山唯一的弟弟季平川奉命守卫泗城,被大军围困足足一个月。 整整一个月,季平川坚守城头,鼓舞士气,以琴音宣告自己与泗城同生共死的决心,无论是百姓还是士兵,只要听到城楼上琴音响起,便知道主帅仍在。 后来季平川身中三箭仍然不离城楼,坚守城头督战,那虽然一介书生却悍不畏死的身影,激励着泗城守军一次次打退敌军进攻。 琴在人在,人在城在,城在则李氏不亡。 泗城就这样在几乎弹尽粮绝的情况下坚守一个月,失守当日,季平川下令开城放走百姓,自己依然独坐城头,焚香沐浴,焚城而亡。 火海里琴音裊裊,直上九霄。 这就是季家的焚城曲。 开国诸位功臣,论起贡献,文鬼季平山与武神谢不归不分伯仲,一文一武,左膀右臂,可是谢不归以布衣出身终登高位,季平山举家拥戴李贤起事,等到天下太平时,偌大季家除了季平山,便只剩下了三个女孩儿。 壮烈至极。 李贤自认亏欠季平山良多,故而下令封季家为天子之师,歷代子孙但凡称帝者,皆需对季家家主执弟子礼。 这段开国歷史连大齐的三岁小孩儿都知道,季平川于火海从容焚城而死的气节更是让无数读书人心驰神往,赞嘆不已。 嘉正帝苦笑一声,这叫他如何开口,季家为了李家江山满门忠烈,若他真欺负他季家的一个小姑娘,怕不是还没走出洗墨池就已经被天下士子一人一口唾沫淹死了。 这小姑娘真不好惹。季宣这么个老实人,怎么会养出这么个女儿? 嘉正帝心里无奈,便听见他姐姐一声不甘心的声音:「纵使如此,好好的节日,你弹这样悲壮的曲子,本来就居心不良。」 ……哎哟喂。要不是瞧着自己是堂堂九五之尊,大庭广众之下,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明天大概率会被御史用厚厚的奏章砸脑袋,嘉正帝差点想捂脸跑了算了。 第16页 果然,那个迎风便可以飘然而去的季家姑娘直直盯着他,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深不见底,她一字一句,轻柔地说: 「陛下,季家当年焚城之时时,城中还有他十四岁的女儿,没有粮食,饿死的。长公主令臣女奏乐取乐,公主之命,不敢不从,只是臣女想起那宁死不肯出城逃走,发誓陪父亲坚守泗城的那位季家先祖,心里到底觉得惭愧。」 嘉正帝左等右等,身边的人偏偏都像是忽然哑巴了一样,最后他只能自己硬着头皮问道:「惭愧什么?」 季青雀轻轻嘆道:「惭愧自己贪生怕死,竟忍辱偷生。臣女无德,辱没季家良多。」 嘉正帝冷汗都下来了。 他本想打个马虎眼,煳弄成女子后宅玩笑之事,但是她这句话一说出来,立刻就变成他这个皇上纵容姐姐逼迫功臣之后,死这个字可太严重了,有才名有风骨的清流嫡女,飞扬跋扈的皇帝长姐,两厢对比,他这是又要被天下士人骂的狗血淋头的节奏啊。 一想到那些雪片似的洋洋洒洒的奏章,那些膀大腰圆的御史会怎么一天三顿饭地骂他,骂的他仿佛是个愧对列祖列宗的昏君,不冲上尧山去跪祖庙磕两百个响头就对不起天下苍生,嘉正帝顿时眼前一黑。 他余光瞟见安乐长公主还要说话,立马对吴无忧使眼色,吴无忧脸色一僵,苦着脸叫人上去捂住安乐长公主的嘴,将呜呜乱叫的她快速地拉了下去。 嘉正帝长出一口气,觉得世界都安静了,一睁眼发现眼前还有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静静望着他,又是一僵。 他咽了咽唾沫,摆出最和善慈祥的表情,宽慰道:「倒也不必如此,孤与你父亲虽为君臣,也为师生,更是朋友,你也可叫孤一声伯父。」 小姑娘垂下眼帘。 嘉正帝鼓足勇气,再接再厉:「安乐长公主……她性情不拘小节,与盛京诸多人事还有些不适应,我知你聪慧宽和,不要同她计较。」 小姑娘抬起眼帘,看了他一眼。 有戏! 嘉正帝精神一振,继续道:「安乐长公主虽然喜好玩笑,但此事她确实有些不知分寸,孤自会罚她,侄女莫要伤心了。」 嘉正帝满怀期待地看着季青雀,幻想着她立刻喜笑颜开谢主隆恩,御史冲着他对得起小姑娘的份上可以少骂他几句。 结果季青雀只是朝他行了行礼,眉毛尖都没动一动,还是那张清艷素淡不动声色的脸庞。 嘉正帝急的满头大汗,绞尽脑汁,张皇后出声笑着说:「季大姑娘受了委屈,自然不愿理你,你还说那么多,平白惹人家生气。」 张皇后又扬眉微笑:「好姑娘,我一见你便喜欢,听了你的琴,更是心里感慨,思前想后,刚得了一件东西,正好送你。」 她从手腕上褪下一圈白玉镯,这白玉镯白如雪,偏生上面还浮着几段水墨般的细线,隐隐如山水白描,美不胜收。 季青雀要推辞,张皇后笑着摇摇头,一面将镯子替她戴上,一面笑道:「我也不算送你,不过是替镯子寻个主人,你可要善待我这支镯子,磕了碰了,可别怪我小气。」 季青雀端端正正行了礼,道:「多谢娘娘。」 「行啦,都愣着干什么,继续奏乐!」张皇后回过头,笑着看向众人,一边对嘉正帝使了个眼色。 嘉正度一颗心终于放回肚子里,他生怕另起事端,屏气凝神,一步步往后,见无人拦他,立刻脚底抹油,熘之大吉。 有张皇后坐镇,又有孙氏这些闻弦歌而知雅意的聪明人,花神宴的气氛少顷便热络起来,大出风头的季青雀却悄然离席,眠雨还要跟上来,被她淡淡看了一眼,便自觉留在原地。 季青雀慢慢往前走,行至灯火黯淡处,立在一处池边,静静眺望着夜色。 她自小便很喜欢弹琴,也弹的极好,可是后来她嫁给了谢晟,一个贞烈的寡妇,是不能弹琴取乐的。 那把叫春融的古琴,便尘封在仓库里,后来大约也随着烈火同她一道烟消云散了吧。 她最后一次弹春融,恰好也是个春天,三月或是四月,她院落里的海棠刚刚吐蕊的时候。 她在家里,要准备嫁人了。 天子称她贞烈娴静,可为谢家妇的圣旨供奉在高堂之上,满盛京的人纷纷赞嘆,说不愧是季氏女,竟得天子许婚,真乃荣宠无限,令人艷羡啊! 季青罗听见过一回,她气的脸色铁青,当即让下人抓了那人来掌嘴,回来便被罚跪了祠堂。 天子许婚,自然是喜事,天底下最大的喜事,是季家的光荣,全家人都要喜气洋洋地给家里的大姑娘筹备婚事。 而此时谢晟尸骨未寒,谢家阖府上下,愁云惨澹,素服麻衣,门前的白灯笼悬满长街,足足一千盏,昼夜不灭,想引他们谢家的好儿郎魂归故里。 指腹为婚,素未谋面,十八年岁月,一朝生死相隔,一个是侯爵世子,一个是太傅长女,一家丧事惨白,一家新妇红妆,两两相比,未免凄凉。 季青雀那时已经不再哭了,兴许是眼泪都流干了,她只是整日里倚着窗出神,脸色苍白,犹如幽魂。 季青珠整日里都陪着她,也不说什么话,就像个小尾巴,她去哪里,她就去哪里,两姐妹可以相对而坐好几天,一句话也不说,任凭空气里尘埃飞舞,日光随着时间一点点沉下去,漫过繁复的雕花窗框。 第17页 然后有一天,季青珠忽然捧了一壶清欢酒,放在她面前,眼睛眨呀眨,说,大姐姐,今天是花神节。 季青雀缓缓地看向她,青珠是个圆润的女孩子,非常天真,或者说有点傻气,季青雀甚至不太确定她明不明白她的大姐姐到底要去什么地方,会有怎样的人生。 季青雀那时心里忽然有些妒忌,后来想起来,那比起妒忌其实更接近愤怒,她想凭什么你们每个人都可以快快乐乐地继续生活才去,只有我要嫁给一个死人?凭什么是我?凭什么……不是你。 那只是一瞬间的念头,季青雀立刻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之后,她惭愧的几乎无地自容。 试图将自己的悲惨命运转嫁给无辜的旁人,是多么可耻的行为。 她看着青珠天真的脸庞,发干的嘴唇动了动,她苦笑着说:「……对不起,青珠。」 季青珠摇了摇头,虽然她大抵并不明白为什么姐姐会忽然对她道歉。 她只是看着季青雀的眼睛,一本正经地说:「大姐姐不要道歉,大姐姐永远不用对我道歉。」 季青雀摸了摸她的头髮,说:「既然今天是花神节,青珠,想听点儿什么吗。」 那天她到底给季青珠弹了什么曲子,季青雀早已忘的一干二净,可是黄昏里专心听她弹琴的季青珠的侧影,却牢牢印在她的记忆里。 在高楼上的那段寂寥黑暗的岁月,她便是依靠着这些细碎温暖的小事,度过了漫长的十年。 而今日,她不过十六岁,与姐妹继母来宫中赴宴,真是个美丽至极的夜晚,姐妹密友欢聚一堂,桃花馥郁,灯花璀璨,微黄的灯影映照在湖中,与月色交相辉映,是十六岁的少女永不褪色的记忆里的夜晚,想起来便会嘴角带笑。 可是那不是季青雀。 她不是春天般的少女,只是一个死而復生的鬼魂,为了不再次被送回坟墓里,而绞尽脑汁苦苦挣扎。 她望着湖泊,怔怔出神,身后忽然传来一声猫叫,一声,又一声,四方八面都是高高低低的猫叫声,又尖又细,听的季青雀头皮一麻。 猫在传说里总是与鬼魂相连,季青雀一剎那几乎怀疑是阎罗地狱里的鬼差要抓她回去。 回去?回哪里去?回高楼上?回火海中? 不,她不回去,她不愿回去,她再不要任人摆布,她再不要按着别人的意愿度过一声,她要重新活,她要好好活。 她再不要像从前那样,独自对着牌位,在高楼上,从天亮到天黑,从天黑到天亮。 季青雀摇着头往后退,一步,一步,又一步,脚下忽然一滑,她惊叫一声,控制不住地向后倒去。 水花声清晰响起 一只有力的手臂勐地攥住她的手腕,用力一拉,季青雀不由得往前一扑。 「我说,」清朗的男声在头顶响起,微微有些苦恼的样子,「我们两个为什么每次见面都这么奇奇怪怪的?」 季青雀骤然睁开眼睛。 「别别别,你冷静点儿,我退就行了,你别动,后面就是水池,你掉下去了我还得捞你上来。」 谢晟急了,一边表明自己没有非分之想蹭蹭蹭往后撤了一大截,一面小声嘟哝着:「上次你也没这样啊……」 季青雀只是远远地,静静地望着他。 谢晟挠着头,无话可说。 他觉得这姑娘真是稀奇古怪,一点儿也不讲究,上次一上来就是摸啊抱啊,吓的他回去做了两天噩梦。 今天一看,还是她,在高台上抚琴,万众瞩目,谢小侯爷没什么音乐天赋,弹琴弹的像杀猪,他爹恨不得抓起琴砸爆他的脑袋,谢小侯爷还能死死抱着他爹的大腿喊,爹你冷静一下,这把琴真的很贵的,三千两啊,你换个便宜点儿的行不行,砸坏了也不心疼啊! 可是就是这样他也知道,季青雀确实厉害,人漂亮,琴也弹的好,怪是有点,不过人无完人嘛,就像他不会弹琴一样,季青雀奇怪一点也没什么。 他听着有几个世家千金在窃窃私语,季大小姐真是厉害,弹琴弹的好有气势,真是了不起。 谢晟就想,了不起吗,确实,可是有气势吗,一点也不啊,她们难道没看见吗,她明明伤心死了。 就像第一次见面时一样,眼睛里没有泪水,却像是哭了一样。 奇怪的傢伙。 第10章 心痛 谢晟的母亲是长宁郡主,父亲是长留侯谢源,长宁郡主是嘉正帝的堂姐,生的楚腰卫鬓,云鬓花容,当年有盛京第一美人之称,被无数世家子弟青年才俊捧在掌心里如明珠一般呵护,唯独一身彪炳沙杀伐气的糙爷们儿谢小将军对她不屑一顾,激的心高气傲的长宁郡主私底下咬碎一口银牙,恨不得他死在战场上别回来了。 可是后来谢源在战场上失踪,长宁郡主听见消息便晕了过去,醒来后,明艷招眼的第一美人卸下钗环,素衣赤足,不施粉黛,在佛前虔诚发愿,如果此番谢源回不来,她长宁就此遁入空门,日日吃斋念佛,只求谢源来世长命百岁。 这二人的故事后来成了盛京里的一段广为流传的佳话,不少闺阁千金都梦想过有一个谢源这样的丈夫,高大英俊,性情刚直,战功赫赫,笨嘴拙舌却用情至深,像他那样身居高位却从未纳妾的男人,整个盛京也找不到几个。 第18页 他们夫妻数十年如一日的恩爱,只有两个儿子,谢晟和谢景,一对鼎鼎有名的双胞胎兄弟,谢晟今年堪堪十六,是一个在盛京老百姓眼皮子底下长起来的少年郎,长留侯府周围的人家,见了面打招唿,常常要笑着问一句,您吃了没?吃了呀,今天天气真不错啊,哟,昨天您也看见了啊,长留侯又拎着板凳追着打谢世子,跑了足足两圈,嘿,硬是没追上! 一老一少都你追我赶绕了两圈了,二少爷谢景才满头大汗地冲出来,追在后面撕心裂肺地喊,爹,别打了,你先把凳子还我啊!! 可谓盛京一景。 长宁郡主以美貌出名,昔年有倾国倾城的美誉,谢晟生的有三分像她,皮肤白,嘴唇薄,眉目间有种侬丽的漫不经心,并无什么靡靡之气,反而显得清贵潇洒,翩翩少年气。 远处宫宴上人声隐隐,灯火寥寥,树影摇曳不定,谢晟歪着头,望过来,脸上带着一点茫然和一点无所谓,还有一点兴味盎然,但那点兴味也是淡的,带着一种少年人特有的不大在意和心血来潮。 谢晟不太懂女人,生平最了解的女人就是他娘长宁郡主,长宁郡主平生只喜华服,走哪儿都唿奴唤婢前簇后拥,一股子老娘天下最美的气势,几十年来,从小姑娘到两个孩子的妈,唯一不变的是她一直走在盛京贵女圈子前头的决心,反正长宁郡主今天漂亮明天也漂亮,随时随地貌美如花光彩照人。 不过眼前这个他未过门的老婆就就不是这个样子,没什么光艷照眼的首饰,从衣服到人都素淡,像是吹口气就散了,不大爱笑,也不爱说话,瞧着柔柔弱弱,行事却非常强硬,寸步都不让,锋利的连皇上都有点怕她。 他娘是朵娇艷欲滴的牡丹花,季家姑娘嘛,总感觉是没有柔软妩媚的花瓣,她身上长着无数不知道何处而来的刺,默不作声,根根分明,迎着四方八面,徐徐竖起。 谢晟对自己未来的另一半从来没有什么设想,对他来说那太遥远了,也没什么可设想的,他完全不觉得他爹和他娘的生活有什么值得羡慕的地方,有这个磨磨唧唧画眉弹琴的腻歪时间,不如多打两套拳,多跑几次马,多翻几卷兵书,哪怕好好睡一个清爽觉呢,这不比娶媳妇香吗。 可是谢小侯爷后来转念一想,人总要娶媳妇的,娶谁不一样娶吗,指腹为婚多省事啊,闭着眼睛等成亲就行,横竖不过添双筷子添双碗,反正他家的床也够大,再睡一个人也不嫌挤,就当再添了个兄弟。 可是谢世子如今发现自己简直太甜了。 季青雀哪儿是能当兄弟的人啊,他和谢景吵起架来能把房子拆了,他对季青雀说话声音大了都怕吓着她,哦不对,她才不会被吓到,她只会像刚才那样幽幽嘆息,说臣女惭愧,忍辱偷生辱没门风,一句轻飘飘的话堵的当朝天子都满头冷汗,连连赔礼道歉。 「喵嗷嗷嗷嗷嗷嗷——」 一声尖尖细细的猫叫在忽然响起,如同一个信号,夜色深处骤然响起数道悽厉的猫叫,诡异阴森至极。 「原来在这儿。」 谢晟走到一颗几人和抱的老槐树底下,仰头望去,枝繁叶茂,灵巧地往上一窜,悄无声息地就上了树,槐树枝叶依然一无所知地往夜空里伸着,像一只只柔嫩的手指,指着天上的烂漫星辰。 一眨眼的功夫,刷的一声,谢晟从枝叶间轻巧地跳下来,朝季青雀伸出手:「喏。」 一只灰扑扑的秃斑老猫被拎着后颈,斑斑驳驳的尾巴尖凌空卷了卷,嗓子里还尤有不甘地含含煳煳地叫了一声,喵嗷嗷——— 「这是高太妃的猫,是只老猫了,生了一堆猫子猫孙,都养在宫里,就是叫的慌,不咬人的。」 见季青雀还是没说话,谢晟又拎着猫晃了晃,让她看清楚了,才松开手,老猫敏捷地在空中一翻身,寒光一闪,朝着谢晟狠狠挠了一记,落地后嗖的一声立刻窜进草丛里。 「好兇的小东西。」 谢晟嘶了一声,随意地舔了舔冒血的手背。 他一抬头,发现季青雀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季青雀眼睛黑白分明,眼珠颜色尤其黑,深的像是看见了什么旁人看不见的东西一样,旁人看不懂她,也不知道她到底在看什么。 谢晟却一瞬间福至心灵,他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但是就是直觉让他觉得季青雀此刻就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对季青雀扬了扬手背,一道浅浅的长伤痕,沁出一线血珠: 「没什么,小伤,过两天就好了。」 好半天,谢晟都被她看的有点后背发麻,她才轻轻开口:「谢世子,你怎么在这儿?」 「我和圣上一道……」谢晟说着说着忽然回过味儿来,脸上微微一扭,有点不敢置信地伸手指着自己: 「不会吧,你不会没发现我刚刚一直站在圣上边儿上吧?」 季青雀眼神微微飘了一下,再明显不过的努力回忆的表情。 谢晟一时简直有点说不出来的悲愤了,他谢小侯爷的存在感有那么低吗,刚刚安乐长公主还是他第一个冲上去捂住嘴拉下去的呢! 谢晟都要气笑了,他揉了揉脑袋,完全没了脾气,正这时听见吴无忧在小池塘另一头唤他,声音压的低低的,像在做贼,生怕被人听见一样。 那可不得小声点儿吗,安乐长公主记仇记的不讲道理,无冤无仇都能兴风作浪,这可是实打实的打脸之仇,吴无忧恐怕这段时间都得夹着尾巴做人。 第19页 「谢世子,谢世子?」 「圣上传唤您呢,谢世子?」 能让自己的贴身大太监往黑灯瞎火处去找人,也就是他们这位好脾气的皇上干的出来。 谢晟犹豫了一下,往季青雀那一头走了两步,嘟囔着:「我都快忘记我是来干嘛的了……」 昏暗寥落的夜色里,一抹明黄的灯光从宫宴那边照过来,一霎照亮谢晟的眼睛,琥珀色的眼珠,被照的剔透明亮。 「我想说,你刚刚那支琴弹的真好听,」他好像有点苦恼,绞尽脑汁地组织着语言,想要告知对方自己心中所想,「不对,也不是好听。」 他偏着头,认真地想了想,说:「……应该是,让人心痛。」 「谢世子,您原来在这儿啊,老奴可算找到您了,圣上找你吶。」 吴无忧眼睛一瞥,喜极而泣,说到一半却微微眯了眯眼:「谢世子,那里面是不是还有人啊,您在和谁说话呢?」 「没有谁,你看错了。」 谢晟几步走出来,接过他手里的纸灯笼,伸手把灯芯拨的更亮些。 「走吧,劳烦您老,前面带个路。」 「哎哟,谢世子,小声点儿,别把灯点的那么亮啊,安乐长公主看见了怎么办……」 一老一少渐行渐远,片刻后,季青雀从林中悄无声息地走了出来,静静地望着两人的背影消失在夜色里。 谢晟的性格,和她想像的不太一样。 她上辈子是比着谢景的模样来想像谢晟的,双胞胎兄弟,生的自然一模一样,谢景又这样推崇他哥,那么谢晟自然该是千好万好,年轻英俊,风度翩翩,道德高尚,胸有丘壑,文韬武略,无所不通。 说来也奇怪,明明是指腹为婚,也有过夫妻的名分,中间还有极度漫长的十年,可是她今天夜里好像才第一次认识这个名为谢晟的少年。 不冷不暖,漫不经心,行事洒脱干脆,五官生的侬丽,但并不女气,配上眉目间偶尔一闪而过的懒洋洋的神情,干脆的,潇洒的,很轻易就能闯进别人记忆里,随心所欲地刻下深深的痕迹。 如果他能够长大,也许并不会娶她吧,他实在不像一个安分守己,顺从父母的人。 若是他能够活下来…… 季青雀忽然有些出神。 那么,也许一切都会不一样。 第11章 卢阳 季青雀出神地想了一会儿,朝着宫宴那边走去,前方出现几道人影,行色匆匆,径直朝她奔过来。 季青罗噼头盖脸几句话便砸了下来:「季青雀,你长能耐了啊,出了风头就玩失踪,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大气性呢?」 眠雨跟在季青罗后面,一看见她就眼前一亮,一脸开心地跑过来:「小姐!」 ……总感觉像是一只毛茸茸的小狗和一只毛髮耸立的鹦鹉。 季青罗脸上有些怒气,额头却微微缀着汗珠,季青雀想了想,问:「青珠出什么事了?」 季青罗瞪着眼睛,盯着她,季青雀道:「能够让你慌成这样的,也只有你娘和青珠了。」 听到那句你娘,季青罗勐地扬起眉,好歹是忍了下去,她长出一口气,压低声音说:「青珠不见了。」 季青雀一惊。 季家四个儿女,季青珠格外特殊,说的好听叫天真纯善,说的不好听,叫有点缺心眼,大约她身上的心眼都在娘胎里就全给了季淮,才和同胞弟弟季淮有这样天差地别的不同。 季青珠性情自小便温和安静,后来渐渐长大了,大人才发现这个姑娘和家里前两个女孩子都不一样,季青雀五岁就能一遍背下来的东西她到了八岁还要一遍又一遍的读,学什么都不太机灵,人情世故上也有些迟钝,不管教了几遍,都学不会后宅里迎来送往那一套规矩,这样的姑娘在旁的家族里大约一生都完了,幸好她生在了季家。 季家家风清正,她有个聪明圆滑的好母亲,强势护短的好姐姐,还有个肉眼可见的前程远大的同胞弟弟。所以青珠身上这小小的缺陷便不足以称为缺陷,反而让她在家里颇受怜爱。 「她说她想出去透透气,我见玲珑跟着她,便没有在意,结果她现在还没有回来……」季青罗咬着下唇,脸色有点发白。 她其实也就比季青珠大一岁,不过十二岁,却好像天然有种要把傻乎乎的妹妹护在羽翼底下的觉悟,气季青珠不开窍,气季青珠傻,可是要是有谁敢对季青珠说一句冒犯的话,她立刻会像是被触了逆鳞一下勐地反击回去,季青珠但凡有了一点点闪失,她便会觉得全是自己的过错,把责任全揽在自己身上。 现在季青珠忽然不见了,她不觉得是季青珠太傻,而是自己没有考虑周全的缘故。她一双黑熘熘的大眼又惊又怕,咬着唇,自责不已。 她身上好像总有种季家的人都太傻太软,所以她一定得做点儿什么的想法,所以季青珠她要寸步不离地护着,季青雀嫁人她又气又哭,季淮困于孤城,她咬着牙去给人做妾都要给季淮求一线生机。年纪轻轻的,这么漂亮机灵,却像只抖着羽毛的老母鸡,谁欺负她的小鸡崽,她立刻就要冲上去和人家大打出手。 真傻啊。 季青雀忽然嘆息了一声,她伸出手,摸了摸季青罗的头髮。 季青雀个子高挑纤细,便是在同龄女孩里也普遍要高出一个头,季青罗却很娇小,她很容易就摸到妹妹的头顶,曲起食指,力道柔和地敲了一下。 第20页 季青罗哎呀一声,像是被咬了一口似的,勐地往后一仰,见了鬼一样惊愕地瞪圆了眼睛。 季青雀说:「这跟你没有关系,凡事还有我和你娘。」 季青罗捂着脑袋,怀疑地说:「你?」 ——就你这么个十几年都万事不挂心关起门来自顾自修仙的人? 「……」季青雀目光飘了一下,一时无言以对,她想了想,「我能找到青珠。」 「在哪儿?」 「跟我来。」 季青罗看着夜色里季青雀影影绰绰的背影,狐疑地说:「季青雀今天晚上怎么啦,吃错药了?」 红玉权当自己是个聋子,眼观鼻鼻观心,气都不敢出。 季青雀往前走,穿过一弯白石拱桥,身后传来踏踏脚步声,季青罗匆匆赶上来,绷着脸,目不斜视,余光却偷偷打量着季青雀的表情。 季青雀当做没看见,带着她往前走,下了桥,穿过曲折小径,一阵湿润甜蜜的花香噼头盖脸,打的季青罗一个趔趄。 「这是哪儿?」季青罗惊奇道。 「千红亭,昔年先帝为了柳太妃在此地栽种了万花,一到春天,遍地花木,香气浓郁至极。」季青雀道。 「对啊,」季青罗眼睛一亮,勐地一拍掌,「青珠来的路上就在念叨家里那颗早凋的大桃花树,她鼻子又灵敏,闻着味道,确实很有可能来这里!」 季青罗一马当先地快步跑了过去,季青雀跟在后面,她看着季青罗难得不顾形象的急匆匆的背影,温润明艷的红珊瑚耳坠在她耳边摇曳闪烁,这样的鲜活娇气,竟有种恍然如梦的感觉。 季青罗上了台阶,进了亭子,一声「季青珠你跑哪儿去……」戛然而止,生生卡在喉咙里。 这是……亭子里有旁人? 季青雀眼眸微眯,她一步步踏着青石台阶往上,越过季青罗的发顶,千红亭里的场景一览无余。 季青珠坐在白石凳子上,眼睛一弯,脆声声叫道:「大姐姐,二姐姐!」 坐在季青珠对面的男人哦了一声,转头望来:「这就是你的两个姐姐吗?」 这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容貌俊朗,眼角有着浅浅的皱纹,给他更增添一分成熟的魅力,他穿着一身紫蟒袍,白玉扳指在夜色里轻薄剔透,泛着水光。 这人应该是皇室,是哪位王爷么?季青罗脑子飞快运转,却忽然感到身侧的季青雀浑身僵硬,那张本来就苍白的脸上剎那间褪尽血色。 季青雀大脑一片轰鸣,嗡嗡作响,浑身的血气都勐然间沖向大脑,她看见明黄的圣旨,她看见飞鱼服绣春刀的锦衣卫,她看见面白无须的公公掐着尖细的嗓子,他说,季氏女贞烈娴静,可为谢家妇,季淮被弃于孤城苦苦支撑,天子举宫南下,盛京化作一片火海…… 是他,是他! 季青雀死死盯着那个化成灰她都忘不掉的人,汹涌的恨意在心口沸腾,她眼睛几乎发红,走上去,掐住他的脖子,掐死他…… 「……青雀,季青雀!」一只冰凉的手悄悄攥住她的手腕,季青罗面上不动声色,声音却低低的: 「天哪,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那人是不是有问题?你别慌,我这就叫侍卫过来。」 在宽袖的遮挡下,季青罗掌心全是冷汗。 她其实也在害怕。 那么害怕还要来安慰她。 季青雀长长地,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又变回了十六岁的季大小姐,她走上台阶,走到那个紫蟒袍男人的面前,拢起大袖,屈膝款款行了一礼:「臣女季青雀,见过卢阳王。」 「啊——」身后传来季青罗短促的惊唿声。 「哦?」紫蟒袍男人有些意外,低低的笑了一声,一个侍卫出现在他身后,俯下身对他低低说了几句,他转动着大拇指上的扳手,笑着说:「原来如此,是季太傅的女儿吗,怪不得。」 季青雀敏锐地捕捉到他的声音里有种奇怪的欲言又止。 「刚刚弹琴的就是你吧,好刚烈的丫头,不愧是季宣的女儿。」那男人散漫地笑了笑,指了指他对面的季青珠,「这是你们的妹妹?」 「回王爷,是的,这是家中三妹。」 「哦……听闻季家女儿都钟灵毓秀,想不到竟然还有她这样娇憨可爱的姑娘,倒是让本王意外。」 季青罗脸色勐地一沉,季青雀双手放在腰侧,平静道:「王爷谬赞了。」 卢阳王微微一顿,这才偏过头,认真地打量着眼前的少女,她眉目苍白,眼神深沉,眼珠颜色漆黑,看不到底,直直地,无躲无闪地望着他,那种眼神让他响起某种淬了火的刀刃的光。 确实不是什么司空见惯的闺阁千金。 卢阳王笑了笑,说:「既然你们姐妹三人团聚,本王便不再做那个不识趣的人,这千红亭风光极美,你们可以好好欣赏一番。」 「恭送王爷。」 「恭送王爷。」 那袭紫蟒袍消失在夜色里,季青罗拍了拍胸口,喃喃道:「原来卢阳王是这样的啊,我可真没想到。」 「是的,化成灰我都认识。」季青雀喃喃。 这是什么意思?季青罗眨巴眨巴眼睛,想刨根问底,又莫名有些不好意思,所以她只是哼了一声,越过季青雀,把季青珠拉起来,问:「老实交代,这么跑到儿这儿来的,玲珑呢?还有,你怎么认识的卢阳王?」 第21页 「我闻到一股花香,找过了,我让玲珑去找你们了呀……我来的时候那个人就在这里了,他没有说他是卢阳王啊。」季青珠一条一条地回答,一本正经地。 她只是不大通晓人情世故,并不是真的愚蠢,季青罗见也没什么可疑的地方,只好又叮嘱道:「下次别乱跑,遇到不认识的人少说话,等我们……我来找你,明白了吗?」 季青珠笑着点了点头。 一侧的季青雀心思却渐渐飘远,卢阳王吗……等到两年后当今圣上病死,卢阳王就会成为下一任天子。 第12章 继母 卢阳王是先帝最小的弟弟,也是嘉正帝唯一在世的皇叔,和生性多疑阴晴不定的先帝,不喜政务耽于享乐的嘉正帝相比,他简直称得上李家的一股清流,少有壮志,礼贤下士,文武双全,几十年来颇有贤名,后来嘉正帝病死,又无太子,便由卢阳王继承大统。 即使明面上不说,但是大多数人心里都对这位文韬武略的天子寄予厚望,满心期望这位贤明的皇帝为他们带来一个全新的太平盛世。 所以后来卢阳王弃宫南逃时,才那么让人难以置信。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一生穷困潦倒的穷酸秀才尚且有城破后投水殉国的骨气,他作为锦衣玉食的皇室子弟,却弃天下苍生于水火,不顾满城百姓,带着妃嫔和城里的大批守军南下,让满城百姓毫无防备以血肉之躯直面汹汹而来的残暴敌军。 如果不是因为他如此怯弱畏战,大齐山河辽阔,人口众多,未必会如此迅速地兵败,节节败退之下山河沦丧,最后甚至连盛京都沦为一片火海。 简直是畜牲。 季青雀攥紧了手指,骨节发白,她想起古老华美的帝都一夜城破,铁蹄畅通无阻地踏破幽幽青砖,手起刀落,人头滚滚,男人被杀死,女人被搜出来,孩子被串在刀尖上烧死,尸体堆叠,满是烧焦的腥臭,杏花微雨佛寺千重的盛京剎那间沦为火海,到处都是惨叫与笑声,慈眉善目的佛像在火种化作灰烬,犹如人间地狱。 如果上辈子的最后时刻,她没有听错,那么谢景还活着。谢家军还未亡。 谢家军是不败的。 可是不败,也已经是败了。 季青雀很轻地嘆了口气。 她并非一个热心国事雄心壮志的人,上辈子困于闺阁,整日里不过看书写字,伤春悲秋,人生里最大的悲伤不过是门前的海棠花又落了,以为那些「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诗句只存在与书里,与她这个富贵人家的小姐永远不会有一丝关系。 她那时真的太过愚蠢了。 可是愚蠢并不是她的过错。 她们这些养尊处优的世族女孩子,从小到大不过按着前人定下的规矩过活,宴会上要斗诗,便要学习诗词歌赋,女子要知情识趣,便要学一样拿的出手的乐器,要懂得相夫教子,刚会说话就要学习人情世故,把京城里每一家的人口与关系都记的清清楚楚,然后在某一天被家族嫁给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换取一种朝堂上的联盟或者作为一种失败后的赔罪,之后若想要过的好些,她们还要拼命生个儿子,那些有了姑娘的,便把自己前半生学会的这些东西倾囊相授,教给自己的女儿,一代又一代,所有人都是这样度过一生的。 她们许多人终此一生都没有走出过四方天井,她们甚至不知道天空比她们想像的还要辽阔,不知道盛京的风调雨顺之外还有茫茫黄沙万里冰川,不知道她们随手丢掉的一件耳环便买的下一家人的命,不知道在她们在明媚春日宴饮谈笑的时侯,边关那些将士正在染血的土地上拼命抵挡敌军南下,他们悄无声息地死去,肚子里一半是粗粮一半是泥沙,到死都没吃过一口白米饭。 她们不需要操心这些,因为没有人教过她们。 大齐太平了太久了。 所以权贵们忘记了,百姓们忘记了,武勛忘记了,文官忘记了,男人们忘记了,女人们忘记了,所有人都通通忘记李贤揭竿而起时是怎样一个白骨千里人竞相食的残酷乱世,忘记了季平山为何要举族入世,忘记了盛京底下埋着几十万尸骨,他们睁着眼睛躺在地下,几十年几百年,看着春雨滚过黛色屋檐,冬雪拂过路人眉间,看着所有人都终于忘记他们的牺牲,在他们的尸骨上无忧无虑地欢笑,仿佛太平盛世会永远持续下去。 这不是她的过错,她只是太过愚蠢了。 愚蠢从来不是过错,不承认才是。 季青雀盯着自己纤长细白的手指,这么无力的一只手,这只手从来没有提过比笔更重的东西,如果乱世到来,她能做些什么,她能护住自己吗,她能护住季家吗,她能护住盛京里那些拼命挣扎却还是被拉着头髮拖到街头的女人,和双眼血红地朝着敌军冲上去却被轻易砍下脑袋的男人吗? 她能够抓住些什么呢? 像卢阳王那样文韬武略深孚众望的天子都仓皇南逃,她一个弱女子,又能做些什么呢? 季青雀一时想的有点痴了,好半天才注意到眠雨欲言又止地在她面前走来走去,走了一圈又一圈,生怕她看不见。 「什么事。」季青雀放下手,坐直身子。 眠雨眼睛一亮,连忙说:「大小姐,夫人邀您前去。」 孙氏? 季青雀不易察觉地挑了挑眉,问:「什么时候?」 第22页 「白露来了有一会儿了,说是夫人相邀。」 「那怎么不早些叫我?」 「大小姐在想事呀。」眠雨理所应当地说。 季青雀揉了揉额角,轻声道:「下次早些来报。告诉她我这就去」 眠雨眨巴眨巴眼睛,有点困惑的样子,但还是乖乖道:「遵命。」 季青雀上辈子和孙氏关系并不好,三岁,已经是模模煳煳能够记事的年纪了,孙氏对她来说就是一个陌生的女人,进了她的家,占了她娘的位置,还抢走了她的爹,而所有人却都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她,还要让她乖乖巧巧地叫这个陌生人一声娘。 季青雀拒绝了。 那天,不管旁人怎么威逼利诱,不管奶娘丫鬟怎么哄她,她哭的几乎肝肠寸断,却硬是咬着牙一声都不叫。 后来还是孙氏打了圆场,笑着说,大姑娘不叫就不叫吧,往后日子还长着呢。 而在之后的漫长岁月里,季青雀也一声也没有叫过。 她慢慢长大了,孙氏也有了自己的儿女,她们默契地避开彼此,在一个宅院里互不干扰地生活,季青雀看着孙氏那双总是微笑的眼睛,很清楚地知道她对自己从来没有过一丝感情。 可是孙氏也从来没有害过她。 季宣常年在书院和朝堂上,很少回府里,家里只有孙氏一个主母,孙氏又颇有手腕,治的季府里外服服帖帖,她要真想对这个母族远在天边的继女使点儿什么手段,是再容易简单不过的事。 这样的事情在盛京圈子里数不胜数,也不是多么恶劣的手段,只说要教养姑娘,让她去绣帕子,去抄佛经,让她奉茶端水,一立就是一天,立的两腿打战,一个孝字压在头上,又被继母拿捏着婚事,继女任凭有天大的本事也翻不出继母的手掌心。 季青雀有个指腹为婚的小侯爷,婚事不指望她,母族虽然不联络,可是她娘嫁妆库房的钥匙攥在手里,并不缺钱财,万事不必求继母,可是季青雀知道,哪怕她没有这些,孙氏也不会试着来拿捏她。 因为孙氏是个聪明的人,也是个傲气的人,她不屑于去讨好季青雀,也不屑于用下三滥的手段去害人,就像第一次见面时,她一个新妇被继女下了脸面后,竟然没有做出委屈的样子博人同情,只是体体面面地让季青雀走开,仅此而已。 哪怕只看青珠那副天真无邪的样子就知道,孙氏虽然圆滑老练,可是心术极正,不是心怀鬼胎的人。 这是季青雀上一辈子都知道的事。 只是哪怕孙氏是好人,她们也没有做母女的缘分,人和人就是这样,孙氏不喜欢她,她也不会靠近孙氏,两个人只隔着东院西院远远避开,互不相扰。 而如今再想想,她们本不必如此,她和孙氏并不是做不了母女就要做陌生人,人和人之间并不是非得这样狭隘的。 「走吧。」季青雀抬起眼,搭住眠雨伸过来的手背。 季府占地极广,一路上叠山理水,东院进门就立着一扇影壁,刻着白鹤流云之类的祥瑞纹样,院子里站着的丫鬟恭恭敬敬地向她行礼,叫一声大小姐,绕过影壁,上了台阶,门口早有丫鬟婆子挑起帘子。 规矩森严,滴水不漏。 孙氏实在是治家理事的好手。 屋里烧着香料,味道有些甜,闻着像惊秋香,一扇孔雀描金双面绣的大屏风立在门口,隔断视线,还没看见人影,就听见一道明快的声音从屏风后面传过来:「……等她干什么,指不定人家正在悬樑刺股等着哪天去考个女状元呢!」 「二姐姐。」 季淮的声音很清透,满是不贊同,听着就能在脑海里描绘出那张满是书卷气的俊秀脸庞,小小的一个人,脸上的表情却和那些满腹经纶的老先生也差不多。 季青雀不再听下去,转身绕过屏风,走了进去。 第13章 礼佛 房间布置的很雅致,左右偏房垂着山水竹帘,正房布置素净而不寡淡,两个婆子四个丫鬟都屏气凝神立在角落处,孙氏倚在榻上,右手案上摆着一只黄铜飞鹤博山炉,线状的白色烟气从炉上裊裊飘出。 季淮第一个站起来,对她恭恭敬敬地行礼:「大姐姐。」 在自己家里都这么恪守礼节的少年估计天底下也再也找不出第二个。 季青珠眼眸弯弯,甜甜地叫了一声大姐姐。 刚刚还在说她的季青罗则一只手撑在几上,摸着缠枝瓜果金耳坠,一脸理直气壮,笑吟吟地看着她。 一屋子的人都朝她望过来,她一瞬间便成为这间屋子的中心,季青雀不慌不忙地屈膝回礼,在孙氏左手处坐下。 丫鬟立刻给她上了茶,天青窑双鱼戏水盏,茶水清透碧绿,细细窄窄的黑色茶叶缓缓舒展,犹如裊娜的舞女,茶香扑鼻,清淡香甜,季青雀揭开茶盏,抿了一口。 孙氏这才开口,她笑着说:「大姑娘后天可有空?」 季青雀点了点头。 「那正巧随我们去一趟严华寺吧,」孙氏道,「拜拜佛,图个吉利,求个好兆头,也去散散心,去一去晦气。」 季青雀并不急着回答,她微微一想,出声道:「阿淮今年要下场么?」 孙氏眸光微微闪过惊讶,道:「不,不是阿淮,老爷说阿淮年纪太小,还要压一压,两年后再参加乡试。」 第23页 不等季青雀问,她便继续道:「是我的娘家侄儿,孙有恆,他今年十七岁,也该下场试试手了。」 季青雀不记得这么个人,倒也没什么奇怪的,她上辈子不大与孙家往来,只知道孙氏有个哥哥,这还另有缘由。 于是她便点头,道:「但凭夫人吩咐。」 孙氏沉默了片刻,她仔细地辨认着季青雀的表情,还是那么波澜不惊不动声色,看着不像在说反话的样子。 季青雀任凭她打量,又抿了一口茶,茶盏轻轻敲在杯沿上,发出一丝清脆的响声。 她抬起眼,道:「我也正好有一事要与夫人说。」 孙氏略一迟疑:「大姑娘但说无妨。」 「孙府的老夫人下个月要过七十大寿,这是喜事,夫人不如早些回去,免得无人主事,旁生枝节,难免不美。」 孙氏顿时一皱眉。这话真不吉利,就像在诅咒孙府出事一样,她心里不喜,脸色也立刻淡了下来。 季青雀却仿佛没有看见一样,仍慢慢地喝着茶,轻声道:「便是不为了老夫人的七十大寿,孙家表哥的乡试在即,夫人也该多关心些才好,不如接进府里,和阿淮一道念书吧,沾一沾阿淮的文气,也显得清净。」 季淮本来细心听着母亲和姐姐打机锋,若有所思,忽然话题到了他身上,思路立刻一断,他连忙站起来,摆了摆手,认真地解释道:「大姐姐过奖了,天底下并无文气可言,只要孙表哥用功念书,自然天道酬勤,大有收穫。」 季青罗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孙氏却微微凝眸,保养良好的指甲划着名丝绸帕子,划出一道深深的印子。 她要是还听不出来季青雀意有所指她就真是个蠢货,可是孙家能有什么事,还牵扯到阿恆,他可是孙家的嫡长孙,老夫人的心头肉,谁敢动他? 除非…… 孙氏脸色勐地一变,季青雀放下茶盏,眉目不动,神色平静。 「夫人以为如何?」季青雀道。 孙氏深吸一口气,笑道:「这倒是不错,青雀有心了,只是还要问过哥哥嫂子,才能做定夺。」 「但凭夫人安排。」季青雀依然语气平淡。 孙氏心乱如麻。 一个屋檐下生活十几年,她多少是了解季青雀的,轻易不管事,十指不沾阳春水,不是那种斤斤计较后宅琐事的人,她是挂在画上的,干干净净的,清高傲气,沾不得一点菸火气。 如果一件事连季青雀都不愿袖手旁观,只能说那是一件严重到难以置信的事。 孙氏绞着帕子,骨节微微发白。 出行那天是个天气晴朗的日子,天空如琉璃瓦般镶嵌在头顶,春暖日和,孙氏正在台阶下和一个妇人说话,拉着手,颇为亲热,回头一看见季青雀,微不可闻的一皱眉,便立刻舒展眉头,笑着说:「青雀,这便是我嫂子,你唤她一声伯母便是。」 季青雀知道她为什么皱眉。 这眼色虽然庄重,适合去礼佛烧香,可是到底太素了,不像年轻姑娘的衣服,他们又不是真的潜心修佛的人家,又是去严华寺这样的大齐第一佛寺,总该穿的更体面鲜亮些。 可是她怎么能懂呢,在漫长的上一辈子之后,季青雀已经无法忍受任何鲜艷的颜色出现在自己身上了。 那些颜色太明亮,太刺眼,太生机勃勃,像是一种讽刺,像是一种讥笑,像是有双眼睛在暗处看着她,然后发出窃窃的冷冷的笑声。 季青雀缓缓走下台阶,朝着那位打扮朴素的中年女子行礼,道:「伯母。」 那女子不敢受全礼,匆匆让了半步,忙说不必多礼,又细细端详着季青雀,片刻后对孙氏笑道:「大姑娘如今都这样大了,真是出落的不同凡响,旁人那样说我还不敢信,如今一见才知道真是名不虚传。」 宫里花神宴上的事如今早已在盛京传开了。 孙氏抿嘴一笑,搭着嫂子的手,道:「阿恆呢,怎么不见人?」 「他几个娇滴滴的妹妹都在,许是害羞了吧,」张氏笑了,朝马车那边招了招手,「阿恆,都是自家姐妹,不必拘礼。」 一个一身崭新藏蓝色衣袍的少年从马车后闪身出来,他皮肤略黑,目光沉稳,双肩微收,行进间步伐间距一致,很有些超乎年龄的内敛稳重气质。 季青雀微微眯眼,这马上要下场考试的孙家表哥,竟像是个练家子。 孙氏一见孙有恆便笑起来:「阿恆也长大了,几月不见,就越髮结实了。」 孙有恆显然并不是个长于口舌之人,规规矩矩叫完一声姑姑后便再无言语,只一路从季青珠开始叫着表妹,青罗青珠逢年过节都时常见面,他态度便很自然,到了季青雀,他立刻踟蹰起来。 季青雀道:「你也唤我表妹即可。」 孙有恆看了她一眼,眼中有一丝惊讶,然而沉默寡言的少年最终也只是沉稳地唤道:「青雀表妹。」 孙氏和张氏在一旁笑看儿女们寒暄,颇觉得有些趣味,末了,孙氏又道:「天色也不早了,那咱们便出发吧。」 青珠眨了眨眼,便要上母亲的马车,却被孙氏轻轻一点额头,嗔怪道:「小缠人精,娘和嫂子多说几句话的机会都不给,去,找你大姐姐,别缠着娘。」 张氏掩口轻笑,青珠摸了摸额头,看向后面,二姐季青罗早早便立在那辆翠盖马车边上,正托着红玉的手轻盈灵巧地进了帘子里,青珠歪着头想了想,便道:「那,娘,舅母,一会儿见。」 第24页 「青珠真乖。」张氏喜爱地摸了摸季青珠圆润的脸颊。 孙氏脸上满是微笑,眼睛却飞快地看了一眼季青雀,然后挽着嫂子的手,笑吟吟道: 「嫂子,咱们上车吧。」 车窗的帘子被卷上去,只有一道细密的竹帘挡在车窗前,集市上的街景一览无余,两侧店铺林立,人流如织,叫卖之声不绝于耳,还有挑着担子的货郎沿街叫卖,混沌铺子的老闆吆喝一声,掀起锅盖,一股白雾顿时升腾而起,香气远飘。 还有耍杂技的,老班主在头上顶起一根长长的细竹,两指放在口中,一声哨声响起,一只小猴子忽然从他胸口窜出,攀着竹竿行云流水地往上窜,转眼就攀上竹子顶尖,在东摇西晃摇摇欲坠的竹子间稳稳蹲着,美滋滋地啃着上面串着的水果片。 猴子的机灵与憨态立刻激起一片笑声,铜板下雨般从围成一圈的人里抛进场中,老班主又吹起另一声哨,小猴子恋恋不捨地从竹竿上爬下来,举起一个大铜盘,摇头晃脑地在绕着人圈走,立刻又激起一阵叫好声。 一步一热闹,处处不同景。 季青罗看的兴致勃勃,就差跟着鼓掌了,回头一看端坐不语的季青雀,立刻脸色一僵,立刻也转过头,端出一副严肃认真的模样。 她身后的红玉……红玉当自己瞎了,什么都没看见。 季青珠却不知道两个姐姐小小的风波,她指着窗外,忽然开口:「大姐姐,二姐姐,那是什么?」 一家小摊,上面插着数个颜色鲜亮惟妙惟肖的小人,有峨冠博带的书生,有螓首蛾眉的仙女,还有笑容可掬的老人,周围围着不少蹦蹦跳跳的孩子,叽叽喳喳个不停。 季青罗迟疑片刻:「……这是雕塑吗?」 一旁的眠雨噗嗤一声笑起来,小丫鬟笑嘻嘻地说:「二小姐,这是面人啊!」 第14章 求籤 「你是说那是面粉做的,怎么做的,让我们家的厨子能照着做出来吗?」季青罗有些怀疑。 眠雨茫然片刻:「就,用手捏出来吧,府里的厨子,可能做不出来……吧?」 季青罗挑了挑眉,还是季青雀开口:「那就买几个来看看吧。」 眠雨如蒙大赦,连忙道:「停车停车!」 马车停住,眠雨轻巧地下了车,游鱼般钻进人群,到了面人摊子面前。 季青雀坐在窗边,季青罗在角落里,微微蹙着眉,齐刘海下一对明丽的大眼睛睨着她,是有点疑惑又有点警惕的样子。 季青雀并不搭理,她只是偏着头,望着繁华的长街巷陌,专心致志,目不转睛。 两个妹妹欢唿雀跃时,她却认真地在辨认着,在十年后,是哪条街率先变成火海,那个抱着自己孩子冲出来却被在巷口被捅穿的女人到底是哪条街巷的人家,这满目繁华剎那间变作炼狱的场景,她永远也忘不了。 「小姐,我买回来了。」眠雨抱着一堆面人,兴沖沖地钻回车上,将面人摆成扇形,一齐放在车上。 确实是色泽艷丽,制作精巧,惟妙惟肖。 几个女孩子一下子便涌过来,叽叽喳喳起来。 「这是什么?」季青珠拿起一个衣袂翩然的仙女,好奇地问。 「这是牛郎织女里的织女啊,二小姐你看,她手里还拿着缝衣针呢!」 季青罗仔细辨认着,季青珠却继续问:「牛郎织女是什么样的故事?」 「织女是天上的仙女,美丽非凡,能用天上的云彩织布,有一次她下凡去人间洗澡,然后,然后……」眠雨一顿,她忽然想起这个故事的后续明显是不适合给两个未出阁的大小姐讲的,怪不得她们从前居然没有听过。 「然后什么呀,结巴啦?」季青罗不耐烦道。 「然后,然后……」 「然后有个叫牛郎的男人偷看她洗澡,把她的衣服藏了起来,」季青雀望着人流如云的车下,淡淡开口,「织女没了衣服,就不能回到天上去,只能和牛郎成亲,生了两个孩子,后来趁着牛郎外出干农活,织女找到了牛郎偷藏起来的衣服,披在身上,终于回到了天上。」 季青珠无忧无虑的娇美脸庞上微微浮现出一丝不忍,她皱起眉,将这支面人放了回去。 「牛郎回去之后发现妻子离开了,大哭起来,这时,他的老牛对他说,你把我杀了,披上我的皮,飞到天上去吧,于是牛郎哭着杀了老牛,带上两个孩子,飞到天上去,和织女一年相会一次。」 听完这个故事,季青罗嘴一撇,冷哼一声,语气不屑:「这故事倒是有趣,偷藏仙女衣服是为无德,妻子离去后只能大哭是为无能,见色起意强占女子逼其是为不仁,杀辛劳多年的老牛是为不义,杀牛时流泪更是虚伪,如此无德无能,不仁不义,虚情假意之徒,倒也是难得。」 一片寂静里,季青珠微微嘆了口气:「她好可怜。」 眠雨瞠目结舌。 她实在不明白这些耳熟能详的神话故事怎么能被二小姐上升到这个高度,她不知所措地看向季青雀,却只看到季青雀静静望着窗外的侧脸。 于是眠雨只好硬着头皮,继续给她们讲这些民间故事,只是无论她讲什么,季青罗都口齿清晰地说出一大堆道理来,不是这个无德就是那个不仁,听的眠雨都有点煳里煳涂的,觉得好像真的就是这么回事一样。 第25页 最后,一地精美漂亮的小面人全部堆在车上,季青罗嫌弃,季青珠不忍心,居然谁都不肯要。 严华寺建在景山之巅,是开国之寺,也是大齐第一佛寺,雄壮庄严,香火鼎盛,天气晴朗之际,从远处看,日光映照在佛寺的琉璃瓦上,金光闪闪,好似一条金龙盘踞青苍山峦之间。 孙家表哥骑马,比她们来的都早些,如今正挺直腰杆立在山门下。 张氏和孙氏略一商议,便决定步行上山,青砖石阶蜿蜒而上,她们一行人且行且停,有相识的人家迎面下山,见了面不免要寒暄几句。 孙表哥只是默默无闻地立在外侧,时不时伸出手,将女眷们护在内里,免得被进香的香客冲撞冒犯。 严华寺香火极盛,如今科考在即,礼佛发愿的人更是络绎不绝,她们一行人进了光明堂,穹顶极高,极空旷,数十根立柱立在四周,壁上画着满天神佛,香菸裊裊,肃穆神圣之极。 烟气里是一尊高大的金身佛像,座下是一头大象,宝相庄严,慈眉善目,眉目低垂。 「二姐姐,这是什么菩萨?」季青珠小声问道。 「是普贤菩萨。」季青罗也小声回答。 「哦,他是管科举的吗,他会保佑表哥吗?」 季青罗一时语塞:「他……」 「他是华严三圣,广修行愿,度世间一切苦厄。」季青雀的声音轻轻传来。 季青罗转过身,却已经不见季青雀的身影。 只有淡青的线香菸气腾腾升起,模煳神佛的面容。 季青雀慢慢地走,静静看着壁画上的佛像。 她上辈子也曾经信过一阵佛,学着那些老夫人抄佛经供佛像,想要像她们那样超脱痛苦,真正获得平静,她抄了一卷又一卷经书,夜以继日,虔诚庄严,抄的指尖都渗出鲜血也不停歇。 她那时才发现原来除了慈眉善目,还有满腔怒容的佛像。 她信了很久,然后某一天全然不信了,她烧了经书,砸了佛珠,连佛像都置于高阁,再不打理。 因为她发现她已经这样虔诚了,她还是痛苦。 她看不透。她很怨恨。 她恨这人世间的许多人,也恨九天之上的漫天神佛,她恨他们有眼无珠,恨他们不救世人,恨他们满目悲悯,却口口声声只说放下和看破,好像那么多的悲惨与绝望,全是你看不破的错。 季青雀看不破。 她仰起头,望着身前的佛像,坐于莲花之上,手持宝剑,眉目眼帘低垂,季青雀那一瞬间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这尊恢宏的金身佛像正静静注视着她,在芸芸众生里,只看着她一个。 奇怪的是,她竟然不感到害怕。 这是文殊菩萨,传说他是天下众生的父母,手持金刚宝剑,斩断世人的一切烦恼苦厄。 季青雀想,道家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佛门又说普渡众生,虽然意思并不相同,但是至少有一点是一样的。 那就是对那云端上的,法力无边的诸神来说,这人世间的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 所以他们好的也爱,坏的也爱,放下屠刀的也爱,作奸犯科的也爱,看破了的他们爱,看不破的,他们也爱。 他们平等地,公正地,残酷地,爱着这世上的一切,从不因某人的虔诚或供奉而给予更多的慈悲,也不因某人的残暴和不信而降下惩罚。 那些佛经里因为不信而灭国遭灾,因行善而得福报的故事,大抵,不,必然是世人的杜撰,不然为何这世上,缘何恶人窃笑,好人垂泪,缘何千重佛寺在战火里徒然燃烧,冷眼旁观着世人受苦受难,却不降下天雷,噼死那些恶人? 神佛的爱太大了,而世人太渺小。 即使向着云端吶喊,那声音越过千山万水,等到终于抵达九天之上时,想必也渺茫的听不见了。 这多让人痛苦。 季青雀垂下眼帘,不愿再看,即使走出去很远,她仿佛仍然感到那佛像的目光静静落在她的身上,悲悯,淡漠,宽广,又冰冷。 她沿着壁画慢慢走了半圈,被季青罗一眼便瞅见,孙氏朝她招招手,笑道:「青雀,来抽支签吧。」 一个淡黄色衣衫的小沙弥举着签桶,一家子女眷都围在一圈,手里拿着一只签,笑着看向她。 季青罗嘴快:「我们都是吉,孙表哥还是大吉,你也来试试嘛。」 季青雀方才刚刚想通了这些神佛之事,不过是佛寺的伎俩,他们也未必是存心骗人,只是这些东西确实没有任何意义。 季青雀走过去,随手摇了一支。 哐当一声轻响,一支薄薄的竹籤落在地上,眠雨捡起来,交给她,她看也不看,只是说:「拿去给师傅解签吧。」 解签的和尚年事已高,鬚眉皆白,很有点宝相庄严的意思,他坐在一张略显陈旧的木桌后,合掌道了一声阿弥陀佛,便双手接过签,细细地端详着。 「怎么样,师傅,这支签是什么意思?」季青罗道。 「青罗,不要打扰师傅。」孙氏笑着摸了摸她的头髮。 「敢问小姐想求什么?」老和尚谦和地问。 「……前程吧。」 老和尚雪白的眉头微微一抖,他放下籤文,又道了一声阿弥陀佛,道:「这位小姐,恕老衲直言,这支签老衲解签至今,也是第一次见。」 第26页 「这是何意?」 「暗潮汹涌,前路难测,血光大盛,」老和尚双手合十,低诵佛号,眉目慈悲,「是大凶之像。」 第15章 换签 季青雀微微一怔。 孙氏忙道:「这些事也不过图个吉利,当不得真的,是个好签心里欢喜,若不是,笑一笑也就过了,不必往心里去。」 张氏也连忙点头称是,季青雀却屏气凝神,望着那个慈眉善目的清瘦老和尚。 她内心隐约有种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期待。 然而那位年迈的师傅却只是闭口不言,他垂下眼帘,双手合十,口中默念经文,心无旁骛,再不理会众人。 气氛顿时有些僵硬,还是季青罗笑嘻嘻地说:「佛也拜了,签也求了,我人也饿了,娘,舅妈,咱们去吃斋饭吧?」 孙氏松了口气,笑道:「好,咱们走,小师傅,请前头领路。」 一行人出了光明堂,张氏和孙氏走在前头,两个女儿跟在身边,奴僕簇拥,前唿后拥,季青雀带着眠雨走在最后,她回头看了一眼,那位老师傅仍然垂目兀自默念经文,瘦弱的身影在宏伟的佛像下显得更为渺小,她心里有些失望,只是这种情绪太难分辨,于是她终于还是转过头,缓缓走下台阶。 严华寺草木郁郁,红墙黄瓦之间,深浅不一的翠色犹如泼墨染就,一颗几人环抱的菩提树年头古老,据说是昔年开国皇帝李贤亲手所植,至今已有百年之久,枝繁叶茂,亭亭如盖,粗壮的枝叶交缠着盖过屋檐的琉璃瓦,投下片片阴影,清风过,满树的梧桐叶子就像满树的铃铛,哗啦啦作响。 一道身影在不远处驻足,如同在欣赏这颗百岁的菩提老树一般,一身藏青色衣袍,身姿挺拔,鼻樑高挺,不是盛京里正流行的风雅端方的审美,可是少年英气,又难得如此沉稳内敛,也是一种赏心悦目。 季青雀走上前,低声叫了一声:「孙表哥。」 孙有恆便回过头,看了她一眼,又立刻转过头,轻轻应了一声。 两人一道前行,前方能隐隐约约听见小沙弥在给孙氏他们讲述严华寺的歷史,从前朝哀帝灭佛到李贤举国兴佛,小沙弥吐字清晰,声音温和,讲述详尽,听他说话,近乎是一种享受了。 季青雀想了一会儿前朝哀帝,那个荒唐又疯狂的亡国之君,她从前想这个皇帝想的很少,最多在讽刺诗里看到这个名字,可是如今她却开始不自觉地考虑,他为什么会从一个聪明仁慈的太子变成一个残暴的疯帝,那些不幸生在那个时代的百姓,又到底遭遇了什么样的命运。 她慢慢想,好一会儿才开口:「孙表哥,你秋围可有信心?」 孙有恆略一沉吟,道:「尽力而为。」 季青雀看了他一眼,倒是个诚实的人。 上一世他应当是没有中举的,甚至很可能也没有什么出息,不然后来孙氏不至于沦落到那个地步。 可是,像孙有恆这样的人,纵使没有大才,也无大机遇,但是支撑家业总该没有问题的,上一世怎么会那样悄无声息泯然众人? 这时,一阵风吹来,满园子光影摇曳,婆娑作响,周围进香的香客一片惊唿,她微微别过头,等到风停,她转过头,正见孙有恆从她身前后退一步,回到她身边。 依然是平静严肃的一张脸,明明没有生气,却依然微微拧着眉头。 她尚在思量,便见藏青色衣袍的沉默少年微微俯下身,一小片阴影在柔和的春光里,突如其来地笼在她身上。 他低声说:「青雀表妹,这个给你。我与你换。」 骨节分明,指尖还有薄茧的一只手,掌中放着一支薄薄的竹简,上面一行隽秀小字,端端正正写着一句,「潜藏自有光明日,休听旁人说是非。」 竟是他那支大吉的签。 季青雀见他等在菩提树下,便知他有事要说,她对孙有恆印象不错,于是只跟着他慢慢走,等着他说出口。 万万没想到竟然是为了签文。 这支竹籤上的墨字都有些被抹掉了,显然是他一直握在手中。 季青雀看着他,他生的英俊,但是太过寡言,便显得有些冷漠老成,但此时此刻,却无端能够让人感觉他的满腔诚恳。 季青雀便摇了摇头:「不必了,我不信这个。表哥马上要下场了,还在自己留着吧。我在这里祝表哥旗开得胜。」 孙有恆的脸上闪过一丝失望,但是只是一瞬,他收好签,平静地说:「借表妹吉言。」 两人一前一后往前走,默默无语,忽听得不远处传来一阵喧闹,季青雀抬头望去,孙有恆早已叫来路过的小沙弥,道:「敢问小师傅,这是发生了什么事?」 小沙弥合掌笑道:「施主有所不知,那里是在斗棋。」 孙有恆微微皱眉:「斗棋?」 小沙弥却卖了个关子,笑着说:「三言两语说不清楚,若是施主当真好奇,不如去看一看,一看便知。」 孙有恆回过头,见季青雀仍然望着那一方向,便道:「多谢小师傅,我们这就去。」 穿过白色圆拱门,一间幽静的院落立刻出现在眼前,一颗巨大的梧桐倚着墙生长,枝干蓬勃,甚至撑开墙面,翠幽幽的阴影覆满大半个院落,风一吹,婆娑起舞,沙沙作响。 连脚下的石板路都渗出绿意,一群书生模样的人围在一处,时而凝神静思,时而抚掌长嘆,孙有恆走上去,问道:「敢问兄台,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第27页 「唉……」 「兄台,你们……」 「唉,就差一点了,怎么就是走不对呢!」 「请问……」 「让我再试试,这一次我一定能走对!」 「表哥,不必问了。」 一道清凉的声音从几步外传来,孙有恆转头望去,季青雀立在不远处,幽绿的光影披在她身上,像是能渗出淡绿的流水,淡淡的,幽幽的,波澜不惊。 美的能溶进人眼睛里。 孙有恆微微屏息,他低声道:「表妹已经知道了吗?」 季青雀点了点头,示意他看向人群最中心:「他们在下棋。」 人群中摆着一个四四方方的白石棋盘,白玉磨出的白子,黑玛瑙磨成的黑子,陈列在规整的格线之上,纵横交错。 「是残局?」孙有恆不擅此道,他有些迟疑地问道。 季青雀目不转睛望着棋局,点点头。 「诸位,这是季圣人当年在严华殿中留下的半局残棋。」一个中年人模样的男人忽然朗声开口,他向在场诸人拱手道,他相貌并不英俊,衣服也略显朴素陈旧,但自有一股风雅气度,令众人都不自觉安静下来,举目望向他。 「据说昔年他执黑子,无为上人执白子,二人厮杀昼夜,胜负难分,就在此时,宫中急召,季圣人不得不中断棋局,回宫面圣,本以为只是暂时停战,谁料三日后无为圣人竟在严华寺中坐化,这盘棋自此便成为残局,如何不令人扼腕嘆息?」 「故而严华寺特意磨石为棋盘,雕玉为棋子,供天下人观赏此局,至今已有数百年,无数文人雅士争相求破此局,但都无功而返。」 「小人自十六岁上严华寺,一见此局,心驰神往,从此之后,不分寒暑昼夜,日日登山观棋,至今已经二十又六年矣,已知天命,却一事无成,有辱先祖。 「虽未在功名上有所建树,好赖家中行商,尚有几分米面可供餬口,如今因家人劝告,月后便要离开盛京谋生,小人左思右想,无甚牵挂,唯此残局和诸友不能相忘。」 「故而,小人斗胆,前来与诸位告别,此去一别,山长水远,小人无才无德,愧对先祖,唯愿诸君努力进学,兴我河山,为天下黎民开太平盛世。若尚有余力者,也求早日解开此局,也让小人了却心中遗憾。」 语毕,他拢起衣袖,朝众人深深行了一礼,久久不起。 在场诸人也颇受震动,有几个年轻些的士子立时便红了眼,片刻后,有人忍不住出声道:「敢问先生尊姓大名,日后他乡有缘,当与先生痛饮!」 「对,敢问先生名姓!」 那人却只是含笑摆手:「贫贱之名,不足挂齿,辱没先祖尔。」 季青雀偏头一看,孙有恆也嘴唇紧抿,双手握拳,煞受震动,片刻之后,他才略微冷静下来,沉声道:「此人真乃义士也。」 季青雀微微嘆了口气。 哪怕盛京里如鲜花般娇艷,不必经歷任何风吹雨打的千金小姐们还不知道,整个盛京也依然沉浸在纸醉金迷的春风里,可是北边边关的战事,其实已经很吃紧了。 每天都有从边关流亡到中原的难民,他们痛陈胡虏是如何杀人如麻,边关将士们又是如何用血肉之躯抵挡胡人的铁骑,说到悲凉之处,他们痛哭失声,伏地大哭若谢武神在此,必不让我大齐百姓如羔羊般任人宰割至此。 传至京师,虽然上头的大人物们还未有动作,但是底下百姓无不热血沸腾,同仇敌忾。 「这是在干什么,又哭又闹的,可真有意思。」一道娇滴滴的声音忽然从季青雀身后响起。 第16章 禅定 季青雀回头看过去,是个十来岁的美貌少女,穿着织金锦缎对襟长褙子,簪着一只百花珍珠紫玉发梳,娇贵可人,她兴致盎然地立在圆拱门下侧,领着两个丫鬟,引颈望向那群人,像是在看戏一样兴致勃勃。 她四周望了望,目光在他们身上逡巡片刻,嘴角凝起一丝笑意,抬起养尊处优的手指,指向孙有恆:「你来告诉我,他们在干什么?」 那口气唿来喝去的就像在叫她家的下人。 孙有恆顿时皱了皱眉。 然而对方毕竟是个小姑娘,所以他到底没有说什么,只是低下头,对季青雀说:「青雀表妹,走吧。」 「走?为什么要走,还没答我的话,谁准你们走了?」 那美貌少女嘻嘻一笑,忽然又歪了歪头,一双眼睛沿着季青雀上上下下一扫:「哦,他叫你季青雀?就是那个弹焚城曲的季青雀?不是都说你是惊才绝艷的大才女么,这棋他们不会,连你也解不开吗,这可是你祖先留下的东西呢?」 她声音清脆,犹如珠玉滚落,清晰至极,整个园子霎时一静,诸人的目光顿时望过来。 孙有恆脸色一沉,季青雀停下步子,平静地转过头,直直望着那双笑盈盈的眼睛。 — 严华寺,禅房。 朱墙青瓦,草色青青,红木窗格嵌着微微泛黄的安莎纸,天井里种着一颗菩提树,不如正殿前那颗巍然蓬勃,但是也蔚为壮观,半个院子都被覆在枝叶里,横七竖八的树影倒影在朱色墙壁上,破碎勾连,遥遥唿应,倒像是一副泼墨画卷。 木鱼声笃笃而起,间或有一声清越的钵声,在菩提树笼罩的院落里响起,木鱼声声安稳,静谧,无牵无挂,前一声才断,后一声立刻响起,始终如此,于是这声音听上去便有种毫无悔意的空茫,可是钵声悠长,久久绵延,似断还生,极清,极长,极高,听上去却叫人心里一颤,叫人回忆起红尘往事,那里面无关欲望,有种清净的捨不得。 第28页 木鱼笃笃,不紧不慢,犹如老僧入定,声渡世人,钵声却悠长,缠绵不绝,一声一声,都是滚滚红尘。 这两种声音交相辉映,竟叫不远处山道的许多香客驻足聆听,仰着脸,望着草木掩映间的严华寺,竟有些痴了。 禅房内,陈设简单,书架上摆着几卷经书,半新不旧的黄色蒲团上坐着一个心宽体胖的老和尚,他神态安详,脸色红润,口中念念有词,手上静静敲着面前的木鱼。 木鱼已经很旧了,泛着一种器物用久了之后特有的温润光泽。 他对面的蒲团上坐着一个锦衣少年,坐的很不正经,盘着腿,支着下巴,满脸漫不经心,正随意地敲着面前的佛钵,一下重一下轻,百无聊赖。 这时,胖和尚忽然开口:「明空。」 立在少年身侧的小沙弥立刻举起戒棍,朝着少年的额头敲下。 风声骤起。 戒棍打了个空,少年歪过身子,懒洋洋地偏头看着小沙弥,漂亮的脸上有种得逞后的得意。 小沙弥容貌清秀,神色淡漠,不喜不怒,单手在胸前道了一声阿弥陀佛,便后退一步,继续念经。 谢晟顿时觉得这小和尚好生无趣,他垮下肩膀,支着下巴,把面前的佛钵敲的叮噹响。 他虽然贵为世子,但其实是个不大有所谓的人,偶尔想起自己是个体面人,还能稍微要一下脸,但是如今面前只有熟人,实在没什么好客气的。 他环顾四周,四角都燃着博山炉,青烟升腾,云遮雾绕,这味道很苦,不像富贵人家用的那些甜香清香,也不像寺里的那种线香,据说是华严经里写的净庄严香。 面前是个一身佛光的老和尚在对着他念经,旁边还有个满脸四大皆空仿佛下一秒就能立地成佛的小和尚,他要是稍微一出蒲团的范围,一根虎虎生风的戒棍立刻就要打下来。 谢晟喃喃道:「……我觉得我不像在禅定,像马上要被超度的妖孽,等你们念完七七四十九天经,我就会变成一捧灰。」 「世子何出此言,」胖和尚念完最后一道经文,睁开眼睛,微笑道,「禅定修心,世子何妨静心片刻,自会另有一番感悟。」 「比起这个,我更想知道你闭着眼睛是怎么知道我动了的。」谢晟说。 「眼目不过一副皮囊,世子天赋异禀,若弃红尘俗世,投入我佛门,不出十年,必可开启心眼,远胜贫僧百倍。」 谢晟轻轻敲了一下佛钵,挑起眼睛,斜看着老和尚,他有双相当漂亮的眼睛,形状美丽,眼角天然上挑,眼珠的颜色很浅,浅的几乎没有一点黑色,清透的像一面镜子,分毫不差地映着世间万物,四季兴衰,春日映着桃花照水,夏季睨着云山迢迢,深秋他看着便是孤鸿照影去,残冬日长,又是寒江孤影,又是高天欲雪,总归寂寥冷清,人世浮沉,岁月流逝,都一一映照在这双少年的眼睛里。 谢晟看着老和尚那张修行高深的脸,微微嘆了口气,问:「我娘年年逼我上山,那是因为她一直以为你在给我诵经驱邪,她知道你从我八岁开始就在劝我出家么?」 胖和尚两手合十,念一声佛号,端的是宝相庄严:「世子着相了,入得佛门,自然六根清净,诸邪辟易,如何不是遂了夫人之意?」 「……」 门口忽然传来三声轻响,三人转过头去,一个鬚眉皆白的老和尚立在门口,身量清瘦,向房内道了一声阿弥陀佛。 小沙弥也双手合十还了一礼,道:「明心师兄。」 胖和尚道:「师弟,你今日不是去前殿解签了吗,怎么这么早便回来了?」 瘦和尚在回答前,先看了一眼坐在蒲团上一脸散漫的谢晟,才从袖中取出一物,递给胖和尚,道:「师兄,请看。」 胖和尚细细一看,脸色微变,他看向瘦师弟,瘦和尚点了点了点头,便双手合十,念诵起经文。 胖和尚把手举高,谢晟就抬起头,胖和尚偏过身,他便跟着偏过头,就像闻着鱼味儿的猫儿一样,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支签文。 胖和尚不为所动,将竹籤放在案上,盘腿又坐回蒲团上,又是一副宝相庄严的高僧模样,他道:「世子何苦如此作态,此物是什么,莫非你当真不清楚吗?」 谢晟摸着下巴,嘿嘿一笑:「清楚是清楚,我就是想知道隔了七年,这次又是哪个倒霉蛋被你们寺里碰瓷上了?」 「世子不要胡说,」胖和尚眉头都不动一动,「此乃大凶之签,但凡摇出此签者,无不是大善大恶之人。」 「开国圣君和我祖上都曾经摇出这支签对吧,」谢晟连忙接口,一副耳朵都听出茧子的嫌弃表情,「那怎么不见你们把他们抓来念经?」 胖和尚抬眼看了他一眼,语气诧异:「严华寺不过一小寺耳,如何供得起这两尊大佛?」 ……哇,这个大和尚居然真的承认他们在欺软怕硬?说好的佛渡众生,威武不能屈呢,这真的是高僧吗? 瘦和尚轻轻咳嗽一声,道:「世子不要多想,那人与你情况不同,自然不能相提并论。」 「救命啊,怎么又是这句话,」谢晟仰起头,长嘆一声,「我当初就不该回答你,开个玩笑而已,被你们记恨这么久,我真的不是被你们仙人跳了吗?」 无人理会,小和尚诵经,大和尚敲木鱼,唯有瘦弱的老和尚看向谢晟,眉目间隐有忧色。 第29页 谢晟第一次上严华寺是在七年前,那时他才九岁,一出手就摇出了那支凶签。 那时瘦和尚鬚眉尚未白尽,心中虽然惊讶,却并不如胖师兄那样如临大敌,胖师兄拉走了不苟言笑的长留侯,要与其详谈,他则在光明殿里找到了那个尚且不知大事临头的孩子。 是个非常漂亮的孩子,皮肤白皙,眉目艷丽,正仰着头,在烛火煌煌的光明殿里,静静望着一尊高大的金身佛像。 佛像太过高大,与之相比,这个孩子渺小如微尘,实在看不出签文里描述的大恶大凶血光沖天的相。 他走到那个孩子身后,忽然听得那个孩子问:「这是什么佛?」 他温和地说:「是普贤菩萨。」 「是做什么的?」 「渡天下大愿,救一切苦厄。」 那孩子回头看了他一眼,那双眼睛让瘦师傅一愣,他从来没有见过那样一双眼睛,清的一尘不染,又像是空无一物。 那孩子又仰头望着这尊高过他许多的金身菩萨,小小的脸上若有所思,过了很久以后,他问:「可遂吾之愿?」 这个天真的问题让瘦师傅有些想笑,他宽和地问:「敢问世子,是何愿望?」 那个漂亮的少年伸出手指,指着菩萨的头颅,清澈的眼睛平静,天真,又带着一丝笑意,也许是因为他的下一句话,让之后的无数年里,瘦师傅回忆起这一刻时,总能在那张稚嫩的笑脸上察觉出一种残忍的意味。 那时尚且不够老的瘦师傅含笑看着这个孩子,听见他指着佛像,面带笑意,一字一句,清晰可闻: 「踞之其上。」 毛骨悚然。 第17章 破局 后厢房,梧桐下。 季青雀立在树荫下,眉目平静,幽绿的树影覆在她的脸庞上,越发显出触目惊心的苍白,几步外那个俏丽华贵的少女则脸上带笑,满眼天真烂漫。 但是天真烂漫的人是不会这样说话的。 孙有恆往前一步,护在季青雀身前,沉声道:「表妹,不要搭理她,我们走。」 他是好意,但是这个保护性的动作却让对面那美貌少女眼睛一弯,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这让孙有恆眉间皱的愈深,越发觉得这姑娘疯疯癫癫的,不值得搭理。 季青雀却轻轻挥开他的手,从他身后缓缓走了出来,直到在那个少女面前三步外停下,静静与她对望。 「哎呀。」 那少女像是恶作剧被发现一样,咯咯娇笑了起来。 在孙有恆挡住她的时候,这个少女发出突如其来的清脆笑声,孙有恆察觉不出什么,但是季青雀却很明白她的意思。 ——还以为弹焚城曲的是什么人呢,那样大出风头,风骨秉直,逼的天子也折节赔礼,到底不也一样遇事便要躲在男人背后吗? 那双闪闪烁烁的黑色眼睛里,满是毫不遮掩的昭彰恶意。 本朝不如前朝重视男女大防,未婚女子出门并不需要佩戴面纱或斗笠,于是季青雀的容貌便在斗棋的诸人眼中一览无余,纤瘦,嵴背笔直如弓弦,是很苍白的脸,没什么血色,仿佛雪水擦洗过的素净脸庞,连嘴唇都是极淡的颜色,可是眉眼又分明漆黑,尤其是眼珠,黑的慎人,像是一口古井,翠幽幽的日光落进去,发不出一点声音,全然被吞噬在其中。 她是很漂亮的,绝无仅有的漂亮,可是那漂亮里并不含着叫人温暖的烟火气,于是便显得不可接近,也不可直视,像是云端上寂寥的神女,连投下来的影子都不曾沾过尘埃。 「季家小姐,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叫我好生害怕呀,」娇美少女咯咯娇笑,「我只是好奇,你能不能解开这局棋而已,那不是你的先祖季圣人下的棋吗,他难道没有留一本棋谱给你们吗,你们家的人怎么不早些解开这局棋呢,何苦让咱们这些普通人空费一辈子在着劳什子上?」 「这位小姐,」有位士子打扮的人出声道,「此言差矣,季圣人一棋可观天下,我们这些后生晚辈能有幸观他棋路,是生平大幸之事啊。」 「哦?」那娇美少女转头望过去,眉目含笑。 白鹿书院恩泽天下,但凡读书人,必曾受白鹿书院之恩,这些斗棋的士子虽无什么功名在身,但是听见这个苍白的少女便是季宣的女儿季青雀,风骨凛凛,才名远扬,又弹出了一首天子也为之心折的焚城曲,心中对她便已有了几分亲近尊敬感,又见这个娇美华贵的少女咄咄逼人,口中对季宣和季家尤有不敬之意,顿生同仇敌忾之意。 「季家隐居着书,百代不曾出仕,是季圣人不忍看生灵涂炭,举族投奔我朝开国圣君,为天下苍生出生入死,战至族中男子皆亡,如何不令人心生敬佩?」 「天下太平后,他又开白鹿书院,不分贵贱,有教无类,恩泽天下读书人,满朝文武事,叩问白鹿山,敢问天下谁人不知?」 「这棋局乃是季圣人亲手所留,季家将之留给天下人,本就是苍生之幸,我辈求之不得,何来空费一生之说。」 他言辞恳切,其余人也纷纷迎合,颇有些安贫乐道穷途相知之意。 那娇美少女微笑着听完,偏着头望过去,音色婉转:「季平山确实了不起,圣帝亲封的圣人,可是你呢,又算个什么东西,也要这样张口季平山闭口季平山,在人家面前大放厥词?」 第30页 「你!」 那人万万没想到这少女口齿如此刻薄,立时气的脸色发白,一甩袖子,挥袖而去。 「哎呀,」娇美少女目光看回季青雀,笑道,「你瞧,我差点忘了我想说什么了,咱们打个赌吧,就赌你能不能破开这盘棋,若是不能,我也不要你做什么,就当着这些人的面,对你家白鹿山的方向磕三个头,说自己愧对先祖,有辱门风,如何?」 「欺人太甚!」人群里立刻有人怒不可遏地喊起来。 有心思细腻些的,立刻朝着季青雀高声提醒道:「季家小姐,你何苦与这人斗气,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就遂了这女子的意啊,莫要让季太傅蒙羞!」 他们是一腔好意,生怕季青雀年少冲动,最后忍辱蒙羞,受这那刁钻小姐的气。 这样赫赫有名的残局,她一个小姑娘怎么会下呢? 可是他们做梦也想像不到,这局棋,这局困扰天下读书人百年,引得文人墨客至死念念不忘的残局,季青雀是真的会下的。 院落里春风簌簌,季青雀的衣袖渐渐平息下来,柔软地垂落在身侧,她的眼睛望着对面的少女,轻轻道:「凭什么?」 这话问的没头没脑,那娇美少女却一笑,她伸出手指,点了点自己:「凭我是荣华郡主。」 院落里立刻响起一片抽气惊唿之声。 这显然在荣华郡主的意料之中。 季青雀神色却仍然是淡的,她掀起漆黑的眉目,淡淡地扫了她一眼,轻声道:「那又如何。」 这甚至并不是一个疑问的句式。 她知道眼前的少女贵为郡主,母亲是安乐长公主,当今天子是她的亲舅舅,出生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唿风唤雨无所不有,尊贵至极无可比拟。 可是,那又如何。 大齐开国皇帝李贤是个重情重义之人,对他的左膀右臂,文鬼季平山和武神谢不归格外亲厚,许谢家长留侯世袭罔替,许谢不归的军队保留旗帜,代代仍以谢字为旗,又允季平山开白鹿书院,世世代代皆为帝师,歷代天子皆以弟子礼待之,还许季氏见天子不跪。 如今还没到后来那乱世文章贱如狗的时候,读书人还很金贵,季家是天下读书人的先生,是歷代帝师,是天底下文人的那根最荣耀最光鲜的嵴樑,读书人很金贵,季家人最金贵。 安乐长公主贵为皇上亲姐姐,又有从龙护驾之功,当日也不过让她弹琴口头折辱于她,还抬出了皇上的名头,最后也不过自食苦头,无功而返,还连累着当今天子一道被天下读书人戳着嵴梁骨痛骂,御史摺子一道又一道,雪片般的堆在天子的书案上,骂的天子狗血淋头。 如此看来,区区荣华郡主,确实只当得起一句。 那又如何。 如何不令荣华郡主脸色阴沉。 「在闹什么?」一道清越的女声忽然传来,众人望过去,又是一怔。 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天底下的美人是都汇聚到严华寺这间后厢房里了么? 一位翠眉杏目的美貌夫人携着丫鬟款款步入园中,她三十来岁,着一身淡黄色衣裙,并不算漂亮青春的年纪,可是那份雍容华贵如牡丹般灼灼耀眼的气质,却让人屏气凝神,不自觉去幻想她年轻时是何等的倾国倾城。 荣华郡主眼前一亮,跑过去,拉着那位夫人的手,附在她耳边,小声嘀咕了几句,她一边说话,一边抬眼看着季青雀,脸上笑意娇艷。 闪闪烁烁,恶意鲜明的黑色眼睛。 和她母亲安乐长公主如出一辙的一双眼睛。 季青雀偏着头,看了她一会儿,忽然开口说了一句话。 她声音是很轻很轻的,也许是上辈子没人陪她说话,她也就戒了说话的习惯,难得说上几句,声音也放的很轻,好像累得很,要给自己省点儿力。 可是只要她开口,哪怕声音再轻,所有人也会立刻安静下来,瞬间将目光投向她一个人。 春风扬起槐树婆娑苍翠的枝叶,园中光影破碎,沙沙摇曳,季青雀静静立在动盪狂乱的光影里,神色平静,黑色的眼睛望向荣华郡主,轻轻的,平静的,甚至有些柔和的说: 「半月之后,残局必破。」 — 小沙弥走进禅房,道了一声阿弥陀佛,低声将后厢房那边发生的事告诉瘦和尚,瘦和尚垂目听了,微微一嘆。 「瘦师弟,到底是何事?」 「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荣华郡主与那位季家小姐起了争执,季家小姐便于众人面前立誓,半月之后,必破残局。」 「原来如此,怪不得如此吵闹,连禅房都不得安生,」胖和尚摇了摇头,「佛门清净地,怎能容他们如此放肆。」 他们说话间,依稀听见不远处的嘈杂人生,还有匆匆忙忙的奔走脚步声,喧譁至极,还有小侯爷懒洋洋的一句,「怎么,你们今天说的那个摇签的倒霉蛋,不会就是那位季家小姐吧?」 胖和尚不理他,瘦和尚却下意识转过头,看向他。 一片兵荒马乱里,谢小侯爷支着下巴,漂亮的眼睛微微一眯,慢吞吞地开口: 「这不是巧了吗,可不得和我一样前路凶戾血光大盛,这是我媳妇儿啊。」 不管两个和尚作何反应,谢晟在心里浮现出那张素净漂亮的脸,有点儿恍然大悟,却出乎意料的没什么惊奇的心思。 第31页 他只是摸着下巴,慢吞吞地想,这回好像是我连累她了呀。 第18章 闺阁 在马车下作别时,孙有恆叫住季青雀,他并没有指责季青雀冒失冲动,而是简洁地道: 「表妹,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派人来孙府寻我便是。」 季青雀点了点头。 在山上走了一道,又是拜佛又是求籤,季青罗季青珠都有些累了,季青罗还好些,只是有些蔫巴巴的,季青珠却已经依偎着姐姐,半眯着眼睛昏昏欲睡。 季青雀依然端正地坐着,不错眼地望着车帘上的珊瑚珠穗子,是用旧了的东西,磨成圆形的红珊瑚,柔软的黄色穗子,随着马车前进摇摇晃晃,再定睛一看,却又变成了那支挂在她闺房窗前的金悬铃,在潇潇春风里,无忧无虑地摇曳着,一片清脆易碎的声音,远远抛散在明媚的阳光里。 八岁的季青雀伏案在窗下看书,崎岖花影水墨般投下来,游离在泛黄的古书页上。 季青雀没有娘,爹又并不在身边,她又常年生病,一年到头难得出门,也没什么朋友,从小便与家中的古书为伴。 季家占地最广的不是老爷夫人们的住宅,而是存放书籍的一言堂,里面空旷安静,光线昏暗,空气干燥,分门别类地摆着诗词,游记,杂书,棋谱,琴谱……季青雀小时候常常在这复杂如迷宫的书架间迷路,她仰着头,四周书架高耸如城墙,覆满灰尘,微白的光从缝隙间投下来,阴森森的,没有一点声音。 可是季青雀从不害怕,无论是昏暗的光线,还是空气里淡淡的腐朽气味,都让她安心无比。 家里但凡写了字的东西,不管能不能看懂,都曾被她找出来,翻过一遍。 在遥远的几乎记不清的闺阁时光里,她尤其喜欢先祖留下的古书,上面密密麻麻写着笔记,有的字迹飘然,有的刚劲有力,有的用词随意,有的则词措严谨,不一而足,仅仅是抚摸着字迹,个性鲜明的先祖模样便跃然纸上,她总是兴致勃勃地翻读这些旧书,细细地读,其实她并不太看得懂,那些字词太过晦涩难懂,可是她只是一个字一个字辨认那些模煳的字迹,都会安心不已。就像从泛黄的字里行间,隔着漫长的不可见的时光,与家里的长辈交谈。 虽然对一个小女孩来说,这样的兴趣未免显得太过怪异乖僻,可是她一直很高兴,她从来没有觉得寂寞过。 而十八岁以后,世界全然改变了。 古书被束之高阁,季青雀也困于高楼之上,她经年累月地坐在窗边,闻着佛堂里幽幽清清的线香,看着盛京繁华如昔,四季流转,看着春花绽芽,看着白雪如何纷纷覆上黑色屋檐,严华寺佛塔上金铎声声,响彻盛京上空,像是佛陀在叩问着人世,何不归去? 然后某一天,在某场淅淅沥沥的秋雨里,梧桐满地,行人撑着油纸伞匆匆而过,踩的满地落叶破碎如金箔,她听着严华寺在雨中一声又一声的雄浑空灵的钟声,忽然心口一动,恍然顿悟。 年少时困扰她难以安眠的棋谱,竟然这样意想不到的时候得到了答案。 可是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她连眉头都没有动一动,依然垂着眼帘,注视着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牵着母亲的手,蹦蹦跳跳踏过水洼,秋雨绵绵,母女的欢声笑语悠扬散开,异样的温暖,像是摇曳的火苗。 很久之后,直到老僕九死一生回到她身边,季青雀才从他口中听说,早已有人破了严华寺残局,寂寂无名的小子顿时名扬四海,连天子都下旨召他入朝为官,白鹿书院也下了请帖,邀此人上山做客座先生。 那个人出身贫贱,家中仅有一个寡母,最后能够这般出人头地,必然付出了常人难以想像的努力。 那都是上辈子的事。 她方才自然可以一子破局,不光可以下自己想出来的棋路,还可以把那个人想出来的其他棋路一併下出来,想必趾高气扬的荣华郡主会立刻脸色煞白,观棋诸人会抚掌长嘆,她季青雀的名字会响彻天下,因为她轻松地就破了这千古棋局。 可是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她何必因为一时的斗气,而去摧毁一个人一生。 季青雀本来是这样想的。 可是在荣华郡主靠近那位华美雍容的夫人,附耳窃窃私语的时候,她脑海里忽然闪电般闪过一个念头。 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让她耳后的血管突突乱跳,那里面的鲜血在沸腾燃烧,像是一团狂乱的火焰。 可是她的心里却冷静的出奇,她很认真的,也很疑惑地想,并且困惑于自己为什么从来没有想过这个念头。 她想,凭什么呢。 凭什么,她要把那个人让给李家人呢。 那个人比她死的更早,她知道他名字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劳累过度,吐血而死,至死都在为风雨飘摇的李家江山四处奔波。 士为知己者死。 可是对他有恩的是那个耽于享乐胸无大志却性情温和宽仁的嘉正帝,是兼收并蓄有教无类的白鹿书院,不是高踞明堂之上的卢阳王。 那么为什么,她不能把这个人收为己用呢? 她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个念头,一刻也没有过,学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这是天下人毕生的理想,她父亲她弟弟才华盖世不也一样以身殉国了吗,就连她自己,挥退下人独自于高楼等死,未尝不是冥冥之中有以身殉国的念头。 第32页 可是,明堂上那张冠冕堂皇的脸,烈火里嚎啕悲鸣的盛京,那个女人抱着孩子从房子里跑出来,她已经跑出巷口,无数把刀从她后背刺出来,血花瞬间喷射而出…… 连衣不蔽体的老百姓都会仰首北望,嘆息如果谢不归再世何至于让北胡欺我大齐如此,他们心里尚且想着王师北上,固我边境,守我河山,可是作为天子的卢阳王却在敌军压境之际弃城而逃,留下满城百姓任人宰割。 忠君报国。 季青雀从来没有怀疑过这句话,从来没有,哪怕上一辈子死到临头她都要没有。 可是就在严华寺后厢房的梧桐树下,她心里忽然升起一个清晰的念头,恍如隔世,出乎意料的平静,带着一种近似悲哀的怨恨。 忠君报国没有错,满腔热血没有错,视死如归没有错,学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也没有错。 这些都是很好很好的。 但是卢阳王不值得。 — 长留侯府红墙黛瓦,草木青苍 ,下人悄无声息地从正堂正面经过,生怕发出声音,惊扰了正在屋里议事的主人。 「……相公,你是没看见,那季家姑娘真是好烈的性子,连脸色都没有变一下,要是真嫁进来,家里还有我站的地方吗?」长宁郡主蹙眉,歷经岁月依然明艷的眉目,让人很轻易就能明白她这一生是如何是顺心遂意光彩照人。 长留侯谢源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他闻言便安慰道:「别担心,你是婆婆。而且,她会喜欢你的。」 他心里倒是觉得,烈性的姑娘更好些,更配谢晟那顽劣不堪的脾气。 长乐郡主柳眉倒竖:「什么叫她喜欢我?是我喜不喜欢她,一个儿媳妇,还想在婆婆面前摆谱不成!」 谢源:…… 长宁郡主眼尖,眼角余光往门口一扫,立刻喝到:「去哪儿?滚回来!」 两个被当场抓获的少年对视一眼,默契地原地开始石头剪刀布,一局定胜负,输了的那个长嘆一声,被另一个少年抵着后背推到正堂来。 盯着长宁郡主威胁的视线,谢晟一本正经地咳了咳:「阿云病了,我去给他找个大夫。」 长宁郡主皱着眉想了一圈:「谁是阿云,有这个人吗?我们府里不是有个大夫吗,干嘛去外面找?」 「那不行,」谢晟断然拒绝,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府里的大夫派不上用场。」 「病的这么厉害?怎么不早些告诉我?」长宁郡主一惊,她心里已经盘算着到底是什么病,要不要挪出府另闢个庄子,别传染了其他人,忽然注意到谢晟挺拔笃定的身影背后,好像还缩着一个偷偷摸摸的影子,怎么看怎么心虚。 长宁郡主一挑眉,涂了艷红丹蔻的指尖往那道努力缩小存在感的身影一指,就像嗖的一柄小箭凌空扎了出去。 「谢晟你闭嘴,谢景你来说。」 躲在兄长身后的少年脸色一苦,慢吞吞地探出头,露出一张和谢晟相差无几的脸庞,他看天看地,就是不看长宁郡主。 「谢景!」 「……咳咳咳咳,那个,娘,阿云是小沙养的小狗……肠胃不太好,虽然是狗,那也是一条命不是,所以我和哥就寻思着,去山上给它挖点野草润润肠,救狗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您说是不是。」 「……」 长宁郡主面无表情地看向大儿子:「谢晟,你皮是不是又痒了。」 「没有没有,娘您不心疼我,您也心疼心疼我爹吧,他一把年纪了还追的我满街跑,多辛苦啊。」谢晟连忙表态,义正言辞。 长宁郡主气的脑袋疼:「一天天就想着往外跑,不是打猎就是打人,没点儿出息,成什么样子,今天不许出去,出去就打断你的腿!」 谢晟还没开口,他爹看他一眼,一掌拍在身侧的紫檀木桌案上,桌子轰然断裂,长留侯以行动传达出自己作为一个妻管严,将会坚决执行媳妇那句「出去就打断你的腿」的威胁的决心。 谢晟无语良久,仰天长嘆:「不去不去,老和那桌子过不去干什么。这套桌子就剩一个了,偌大一个侯府,桌椅都要凑不出来一套的了,这合理吗?」 第19章 长留 从正堂退出来,谢晟谢景两兄弟沿着朱红色长廊慢悠悠地踱步,谢家以武封爵,谢源又行事从简,府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是长宁郡主下嫁之后亲手布置的。 阖府上下,无一不精緻,江州的青砖,纪县的假山石,飞檐吊脚的亭台楼阁下封着雄黄,驱避虫蛇,湖边还养着几只翩翩大雁,据说当年他爹求亲时射下来的大雁转手就被长宁郡主急匆匆地抱到太医院去了,闹的鸡飞狗跳,一群悬壶济世的白鬍子太医头髮都要被揪掉了,总算保住了这对大雁的性命。 这对大雁后来便跟着长宁郡主出宫,在长留府落地生根,子子孙孙年年南来北往,在青空之上翩然盘旋。 谢晟年少时,经常偷偷熘到湖边,试图抓一只大雁拔两根羽毛下来做箭羽,吓的大雁乱飞,他也被他爹打的满府上窜下跳,还夹杂着几声谢景悲愤的「打我干什么我没动手就在旁边看啊」的惨叫。 他娘则在一旁对着丫鬟絮絮叨叨,这边颜色要重那边颜色要浅,然后心满意足地对着太阳欣赏自己新画的指甲,端的是雍容华贵艷若桃李,男人和儿子那边的鸡飞狗跳完全不影响长宁郡主今天也要做全盛京最美的女人。 第33页 可以说场面极其残暴不仁了。 长宁郡主是先帝三弟的独女,自小养在太后身边,要唤当今天子一声表哥,她自幼貌美,又是个远离权力纷争的女孩,故而十分受宠,被养的十分娇气,前半生万事不操心,慵懒一笑便有数不胜数的世家子弟为她大打出手,后半生也嫁了个顶天立地的如意郎君,性子便越发无法无天,就连谢源多看一眼端菜的侍女,都能惹的她醋意大发,闹的天翻地覆。 天地良心,连还没桌子高的谢晟都知道,他爹之所以多看那侍女一眼,完全是因为那个侍女下盘很稳,是个不可多得的练武好苗子,不进谢家军好生训练,却窝在长留侯府当个端菜的下人,实在是可惜了! 长留侯谢源就是这么个不解风情的男人,和整日里不是粉就是钗的长宁郡主凑一块简直惊掉了无数人的眼睛,盛京里的闲人在私底下打赌,过不了半年准得和离,娇公主和粗莽夫能当什么恩爱夫妻? 哎哟,你看你看,长留侯府果然又吵起来了吧,不到半年,他们准得离! 结果他们等啊等,等到仰慕长留侯的闺阁少女已为人母,等到爱慕长宁郡主的世家子弟妻妾满堂,谢源和长宁郡主依旧吵吵闹闹,谢源一张黑脸不近人情,长宁郡主依旧美的光彩照人,两夫妻焦不离孟孟不离焦,除了添了一对羡煞旁人的双胞胎,竟瞧不出来什么变化。 晃眼看过去,还以为这是这两人成亲第一天,可是回过头来,他们这些当年意气风发指点江山,又为了儿女情长争的面红耳赤流过几番眼泪的旁人,却都已经在滚滚红尘里老的不成样子了,薛涛纸泛黄,红叶诗枯老,早已不復少年时候。 竟让人有些怅然。 谢晟就是这种全盛京都公认他爹娘是神仙眷侣的环境下长大的,听故事听的耳朵都起茧子了,尤其是他娘听说他爹出事之后发誓遁入空门的故事,他从小到大听的倒背如流。 但是谢晟实在理解不了这个故事有什么可感人的。 人都死了,求佛念经又有什么用呢,不过只能求个活人心安,死人是听不见这些的,那些裊裊线香,飘飘纸钱,哪里飞得到九重天之上呢。 他要是长宁郡主,肯定从听到消息的那一天起就把那些轻飘飘的衣服全都烧了,从此荤素搭配按时吃饭准时锻鍊,每天天不亮就到院子里去站桩练拳,把自己练的拳上能走马臂上能站人,然后威风凛凛地背着剑提着刀带着侍卫跋涉千里,追到天涯海角也要一刀剁了那个故意延误战机害死自己意中人的王八蛋,把他的狗头高挂在谢源碧草青青的坟头上。 简直不要太帅气。 不过谢晟也就心里想想,他很有自知之明,这段话说出来他可能真的会被长宁郡主指挥着谢源打断腿。 谢景完全不知道自己亲哥正在想一堆大概率连累他会跟着挨打的事,他双手交叠,垫在后脑勺,望着苍翠的纤柔柳条拂过长廊转角处的廊柱,长嘆一声:「哥,你不会真的就这么认了吧?」 「什么?」 「你媳妇儿啊,我未来的嫂子,」谢景愁眉苦脸,「就是那个我娘说的,性子很烈的季家小姐。」 「她性子烈你这么愁干什么?」谢晟大为不解。 「……我们家是不配拥有一个正常的,温柔的,知书达礼的女人吗。」谢景想起他从小到大的人生经歷,满脸不堪回首。 谢家绵延百年,旁枝甚多,家里女人也多,性格也不大讲究,又是武勛出身,零零碎碎,哪怕只是能够把知书达礼几个字写对的,只怕都不超过二十个。 谢晟偏着头想了想:「她挺知书达礼的吧,我觉得她应该比你有文化的多。」 谢景一口气憋在胸口差点没上来。 「我以后一定要找个温柔纤弱乖巧懂事的老婆。」良久之后,谢景咬牙切齿地说。 「你给我说没用,给娘说去。」 谢景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你,对了,我们这是去哪儿?」 「出去啊。」谢晟理直气壮地说。 谢景脚步勐然一顿,缓缓转头看向亲哥,那张和谢晟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脸上隐约有点垂死挣扎的绝望。 谢晟全然没有在父母面前义正辞严的样子,他扬起眉,眼角微微勾起,很有几分风流漂亮的痞气:「当然要去啊,说要打断他一条腿就要打断他一条腿,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言而无信?」 — 季青雀第二次坐在继母的西院喝茶,这一回的茶又和上次的不一样,叫揉云,茶叶淡青,茶水淡如清泉,气味清幽,极为难得。 孙氏没有叫两个女儿,只邀了季青雀一个人来相坐,等季青雀喝了茶,她又招了招手,白鹿含笑上前,捧了一只嵌贝鎏金红木盒来,眠雨接过来,打开,里面端端正正放着一卷薄薄的棋谱,写着「梅山残卷」四个字。 季青雀垂着眼帘看了片刻,道:「我还以为这棋谱已经失传了,我们府里的一言堂里都没有的东西,夫人如今竟然寻到了。」 「也是巧了,我娘家前几日正有个下人从藏书阁里摔了一跤,刚巧把这本书翻出来了。我哥哥不争气,娘家也没几个懂棋的,你这几日不是在和人打赌吗,我想这东西既然有名,说不定你能用得上。」孙氏含笑道。 季青雀轻轻放下杯盖,一声脆响,眠雨便自觉合上盖子,抱上木盒退回自己小姐的身后。 第34页 梅山残卷何止是有名,天下棋谱有三绝,才绝是季平山的谈往录,智绝是无为上人的千字书,最后的怪绝,便是梅山居士的梅山残卷,谈往录就收藏在季府的一言堂,千字书供奉在严华寺里,唯有最后一绝梅山残卷不知所踪,只存在于世人口中,被传的越发神乎其神,犹如天书。 就连季青雀这样的见识,上辈子加这辈子都是第一次见。 孙府有一本倒是不意外,孙家如今虽然没落了,开国时也是书香门第的世家大族,虽然大不如从前,到底也是根基深厚,绵延百年。 孙氏见季青雀收下了,心里稍安,面上尚且还能自持身份摆出平和的微笑,脑袋却突突的发疼,一阵冷一阵热,恨的咬牙切齿。 她自从听了季青雀的提醒,便暗自上了心,去严华寺礼佛时旁敲侧击嫂子张氏,没有得到答案,她又心上一计,派了干练的家人在孙府外蹲守,旁的都不管,就死盯着孙府当家人,她嫡亲的哥哥孙志。 不出三天,下人便来回报。 孙志在桐花巷里养了一个寡妇做外室,已经有四五年之久。 这件事孙氏确实不知,不过她心里却顿时松了口气,她哥哥没什么出息,行事也煳涂,尤其看不破一个色字,还没成亲便夜夜都要拉着漂亮丫头到房里去,孙氏早就习惯了,如今不过养个外室,大不了给些钱打发了,断不至于到威胁阿恆的地步。 她心里还暗暗一笑,接了茶心情舒畅地抿了一口,心想青雀虽然聪明,但是到底还是个没出阁的姑娘,虽不知她是如何得知的,但是这样一件小事也如此郑重其事地提醒,倒也确实是难得的好意。 结果下人的在一句话让孙氏脸色瞬间苍白,茶盏落在地上砸了个粉碎。 那下人头也不敢抬,只垂着头回话: 「那外室还给孙老爷生了个儿子,听说聪慧至极,过目不忘,孙老爷还说他资质……资质远胜孙家少爷数倍,我听那妇人和邻居说话,说是今年孙家老夫人大寿,孙老爷还要抱着这个孩子认祖归宗,给老夫人贺寿呢!」 孙氏眼前一黑,差点晕过去。 外室子登堂入室,如此荒唐可笑,倒真像她哥哥干的出来的事情! 如果不是季青雀提醒,到时候老夫人大寿,满座亲朋好友,四下皆是世族权贵,张氏端庄含笑,孙有恆四处招唿宾客,就在这时她哥哥抱着一个外室子走进来说老夫人大喜,说不定身边还跟着一个楚楚可怜的小寡妇。 她孙家还有何颜面在盛京立足,还不如抹了脖子随老爷太太去了干净! 第20章 斗棋 季青雀端着茶盏,微微垂着眼帘。 她明白孙氏在想什么。 她上一辈子听过孙家的事,老太太大好的日子被气的当场晕了过去,没过多久竟然病逝了,弹劾的奏章如雪片般飞入朝堂,嘉正帝这样绵软的好性子也不得不下旨惩处,没收了孙家的财物和爵位,将孙志全家流放西北。 如果不是孙家这样早败落,后来孙氏也不至于失去儿子后,没几天便心力交瘁,病死在病榻上。 她不希望这一世也是这样,孙氏明白了,也当真解决好了这件事,她感激她,所以精心挑了一份重礼,一切都如她预料,分明尽是可喜之事,可是季青雀还是这个阳光温暖春花蓬勃的午后,忽然感到兴致索然。 盛京权贵圈子里的女人都是在同样的环境里长大的,学同一套规矩,读同一本书,见一样的天地,过大同小异如出一格的人生。 年少时无忧无虑,读书宴游,长大了便按着家族的安排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陌生男人,为他生儿育女,为他操持家务,为他迎来送往,为他洗手作羹汤。 这些还只是寻常,若是运气不好,碰上个风流不羁的丈夫,那更要对妾室外室尤其上心,要笑脸迎人,贤惠大度,决不能叫那些千娇百媚的小娘子磕着碰着,不然那便是大妇不贤,是要受丈夫厌弃的。 这是她们这些锦衣玉食如花似玉的世家姑娘们,从识字起就牢记在心的事情。 高朋满座,灯火煌煌,回首望去,到底满目凄凉。 所以即使孙氏一语不发,仅仅是蹙眉出神,她也明白孙氏此刻在心里想什么。 这并不是任何人的过错,甚至没有人会觉得这是一种过错,世上的女子大都是这样活下去的,成千上百年间都依附着这样的规则,没有女人是例外的。连皇后也是这样活的。 孙氏已经是她见过的后宅女子里最出类拔萃的几个人之一,美貌聪明,精明强干,出身书香门第却家道中落,兄长无能荒唐害的她二十岁还未嫁人,最后只能与人做了填房,手中尽是烂棋却被她咬着牙重新下过,一步步下成了如今贤良淑德人人艷羡的季家宗妇,如何不让人佩服。 更难得是她一路走来,依然心思清正,没有母族撑腰的继女冷淡高傲,她身为主母十几年从无怒恨,得了相助也并不摆出架子,而是立即回礼以表感谢,即使无什么感情,也很难对她生出厌恶之情。这样的圆滑周全,实在让人嘆服。 可是季青雀还是感到厌倦,甚至是厌恶。 她很仔细地端详着孙氏,得体的衣服,端庄美丽的脸,身后奴僕环绕,这样的尊贵漂亮,这样精明聪慧,却仍然要微微蹙着眉,眼神闪烁,思索着如何处理兄长的外室。 第35页 她以后也要如此吗,按着指腹为婚的意思到了年纪便匆匆忙忙地嫁人,姐妹们为她哭一场,说不上来哭什么,也许是在哭她也许是在哭她们自己,婚后便要收起从前的兴趣和脾气,绞尽脑汁地讨丈夫欢喜,侍奉刁钻任性的婆婆,和那些素未谋面的妾侍通房外室争风吃醋勾心斗角,一生所望不过生个有出息的儿子,生出来便欢喜,生不出来便痛苦,到处求神拜佛,唯恐在婆家抬不起头。 还要懂得贤惠,名节是最好的首饰,也是套在脖子上的锁链,男人女人婆婆小妾,谁都能来拉一拉,问一句,你到底贤不贤? 不贤?怎么能不贤呢,她们这样的人家,不贤的姑娘便是败坏门风,是只能去死的啊。 所以,她只能像所有人一样,做芸芸众生里的一个,那样庸庸碌碌,那样唯唯诺诺,那样忍气吞声,被锁在小小窄窄的四方天井里,望穿了眼睛,等别人的一声赞美,等丈夫什么时候想起来回头看她一眼,一眼便看得到尽头的一辈子,从满头青丝就能看到白髮苍苍,平庸寂寞的几乎叫人落泪。 她读那么多的书,见那样多的天地,活了一世又一世,见过了春有百花冬有雪,夏有凉风秋有月,知道了美人自刎乌江岸,将军空老玉门关,知天地广阔,晓人世无垠,到头来,不过是为了从高楼走到后宅里,走完这样四方天井里的,繁忙热闹,却又寂寥至极的一辈子。 再活一辈子,又有什么意思呢。 季青雀忽然感到疲惫之极。 那根自她重生开始,便一直死死撑在她身体里,坚硬又锋利,满是怨恨与不甘,让她在任何境地里都毫无畏惧地挺直嵴樑的骨头,好像在这一瞬间骤然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抽走了。 她的身体里变得空空荡荡,飘满寺庙里的幽幽线香,严华寺细雨中的钟声,还有冬日里堆在黑瓦上的簌簌白雪,这样寥落索然。 季青雀放下茶盏,起身径直走了。 — 西院正门口立着一个妇人,她像是等了许久,看见季青雀回来,连忙行了个礼,道:「大小姐,我是崔管事派来的人。您要找的人我们已经找到了。」 她第一次来季府,朱门绮户,亭台楼阁,贵气非凡,她心里本是不怯的,可是一见季青雀,却到底又退让了几分。 季青雀的容貌生的好看,可是好看未必便是好,她的眉目太清太冷,含着一种没有染过尘埃,也不肯沾染尘埃的漠然,其他姑娘都是芳草珠玉,鲜活动人,独她一个远远立着,漆黑的眸子缓缓望过来,深不见底,像是一声空山鹤唳。 与众不同,自然叫人生畏。 这素来泼辣的妇人下意识垂下头,十二分的恭敬,一道平静轻柔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像是很疲倦似的,声音放的很低,可偏生又像是惊雷响在平湖上,非常坚决,没有任何回寰的余地。 她说:「走吧。现在就出发。」 翠盖马车咕噜噜向前,穿过繁华闹市,窗上的穗子摇摇晃晃,眠雨抱着从孙氏那里出来便一路抱着的盒子缩在角落里,愁眉苦脸地望着她家小姐。 ……所以她该不该把这个盒子放下啊,抱着感觉好傻,小姐不会是把她忘了吧? 小丫鬟思前想后,愁的眉毛都皱起来了,忽然听见窗外一声少年清朗明亮的声音:「还有没有人敢和我下?没有的话,这些钱就都归我啦!」 马车停住,穗子还在摇曳,车门前的竹帘被掀开,那个崔家的妇人垂首回报导:「小姐,就是这个人,姓张名年,家里有个眼盲的寡母,平日里便在街头和人赌棋赚些钱。」 大齐崇文,盛京开白鹿书院,更是引得天下士子争相前来,文风极盛,赌棋斗诗,蔚然成风,常有落魄的读书人摆出招牌,说自己棋技如何天下无双,极尽浮夸离谱之能事,激的热血上头又身家宽裕的年轻人与其相斗,这些摆摊的人心思老辣,又颇有几分立身的本身,往往能够点到即止,既不伤了和气,也挣够餬口的银钱。 眠雨早就手脚麻利地捲起窗帘,叫季青雀坐在马车里便能够看清街那边的情形。 一卷东拼西凑的破布,高高挂起,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天下第一棋」,嚣张至极,破布下里三层外三层围着一圈人,有个声音清亮的少年得意洋洋地叫嚣着: 「我说我是天下第一棋,你们还不服,看,不都被我打的落花流水?三天吶,整整三天吶,你们一群大男人还打不过我一个毛小子,我都替你们没脸,我看那季家的什么大小姐也别去找旁人了,都是些绣花枕头,还不如找我去破那什么残局算了!」 这话听的眠雨不由得咋舌,好讨打的人! 果不其然,立刻有人怒道:「臭小子得意什么,老虎不发威你真当自己是山大王了,让老子来和你下!」 「哎哟,好大的口气啊,来吧来吧,让小爷来陪你玩玩!」 眠雨听不下去了,她抱着盒子,可怜巴巴地问:「小姐,我们就是来找这个人的吧,等他赢了我们就过去吗?」 季青雀望着窗外,出乎意料地摇了摇头,轻轻道:「不,他会输。」 眠雨眨巴眨巴眼。 季青雀却并不解释了,眠雨又被勾起了好奇心,心里抓心挠肝,只好眼巴巴地看一会儿那边的热热闹闹的人堆,又看一会儿自家小姐漂亮的侧脸,慢慢的居然也觉出点儿乐趣来。 第36页 她正看自家小姐漂亮的脸看的喜滋滋的,忽然听见窗外爆发出一声高亢的惨叫:「糟了,哪个王八蛋刚刚胡乱说话,搞的我分心居然下错了,这一下不算,不算啊!」 立刻有人嘿嘿笑道:「落子无悔,小兄弟就是做这门生意的,不会不明白吧?」 「哎哟,这,这,我就悔一次,就一次!」 「少来,你刚刚可不是这么对我说的,还不继续下!」 那少年还在低声争辩,却到底敌不过围观众人,只好唉声嘆气地继续下起来,错了一子,他似乎方寸大乱,接下来颓势大显,兵败如山,最后当真输给了最后那个下棋的人,他干嚎着抱着那人的大腿,死活不放:「兄弟,不要啊,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孩儿,他们都指着我养家呢!」 其他人又气又笑,见他惨状又觉得心里畅快,终于唿朋唤友三三两两离去,那少年到底没能拦住人,哭天抢地一番后只好回去收拾摊子,形只影单,好不可怜。 等到众人散去,季青雀忽然轻轻开口:「去吧。」 那妇人一抱拳,利落地翻身下车 第21章 断腿 盛京,万香楼。 万香楼是盛京最着名的楚馆章台之地,日入斗金,姑娘们色艺双绝,妩媚入骨,和万竹轩里的清雅乐伎平分秋色,各有千秋。 刘范在一间装潢华美的雅间里自斟自饮,他是个华服公子,相貌也称得上端庄,只是眼下青黑,气血不畅,显然是沉溺酒色,被掏空了身体。 他一边饮酒,一边心情畅快地哼着一曲十八摸,心里想着那前夜才被他一掷千金买下的清倌儿芸娘,着实美貌,面似桃蕊,眼如水杏,娇滴滴的一截腰一把手就能捏住。 最妙是才不过十三岁,正是豆蔻梢头二月初,聘聘婷婷十三余的时候,他想着那绝妙的滋味,忍不住又倒了一杯酒,一仰头喝了下去。 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刘范心头一喜,道:「芸娘,你等的我好苦啊。」 「那倒是我的不是,奴家在这里给公子赔礼道歉,公子莫怪。」一道捏着嗓子的男声笑着道。 刘范一愣,勃然大怒:「什么人,竟然敢戏耍我,知道我是谁吗!」 他一拍桌子,把酒杯往地上一砸,勐地要站起来,眼前却骤然一黑,一只大布袋子从天而降,还隐隐约约有臭豆腐的味道,熏的他眼前发黑,他还要挣扎,却被一脚狠狠踹在腰上,整个人登时五脏六腑都要碎了,呕出一口黄水,碰的一声往后砸在桌子上,桌上的水果点心餐盘落在地上,碎了一地。 接着,拳头雨点般落在他身上,脸上,他还欲挣扎,却被另一个人踩着手腕,又冲着侧腰踢了一脚,痛的当即蜷缩起来。 一顿疾风骤雨般的痛打之后,刘范几乎要晕过去,又被勐地踹了一脚小腹,他奄奄一息地痛唿了一声,像是有人在他面前蹲下来,一个清隽的声音笑嘻嘻地问: 「知道为什么打你吗?」 「……各位壮士,」刘范说话间又腹内绞痛,呕了一口黄水,奄奄一息道,「刘范有眼不识泰山,不知道哪里得罪了诸位,还请明示。」 对方似乎觉得壮士这个形容很有趣,笑嘻嘻地重复了几遍,隔着布袋抓起他的脑袋,晃了晃,说:「你记得葡萄吗?」 「……葡萄?」 对方很有耐心,循循善诱道:「一个几岁的小孩子,挺可爱的,有点结巴,脑子不太好,脸上还挂着鼻涕,傻乎乎的。」 刘范不做声。 那人继续笑着说:「你前两天从你舅舅府上出来,路上刚好碰到了那个小孩子,你骑着马车,那个孩子不懂得避让,呆呆地立在路中央,马夫想让开,你却说不必,让马夫径直撞了过去。」 「也是巧了,那地方那天正好没什么人,那孩子被当场压断了腿,躺在路上,到了晚上才被人发现,被好心人急急忙忙送到医馆去,没过三天就死了。」 「死之前他还在迷迷煳煳地说,你们看,好大的马呀。」 「你很聪明,知道没有人看见,一个痴傻小儿也不能指明是你,可是这么心狠手辣,就没想过举头三尺有神明,会遭报应的么?」 那道清隽的声音似乎有点疑惑,靠近了他一点,问道。 刘范张口欲说话,又是一阵干呕,那人似乎很有耐心,还伸手将他有些脱臼的下巴咔哒一声扶正。 刘范唿唿喘气:「……那小子死了,跟我有什么关系?别乱给我攀扯人命案子!」 「哦,你不认?」 「本来就与我无关,我是什么人,舅舅乃是九门提督,与那痴傻小儿乃是云泥之别,岂会以美玉去撞瓷器?壮士莫听人胡言乱语,必是有那贱民的家人听我身家丰厚,故意攀扯与我!」 谢景一听就知道大为不妙。 他缓缓转过头,看着蹲在刘范面前的哥哥。 谢晟微微侧着头,用一种奇妙的眼神看着滔滔不绝的刘范,谢晟眼珠颜色很浅,非常剔透,一眼望过去像是透亮的琉璃珠子,有种毛骨悚然的非人感。 「哥……」谢景压低声音,连忙拉住他,生怕谢晟做出点儿越界的事来。 「把他按住。」谢晟说。 谢景略做犹豫,到底还是上前一步,将刘范的手脚都死死按住。 刘范心里骤然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勐然挣扎起来,却动弹不得。 第37页 谢晟慢条斯理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一会儿举着博古架上的摆设挥了挥,一会儿又拎起来花瓶举了举,这提一下那摸一下,最后拎着一根雕花四角凳,走到刘范面前。 在一片黑暗里,刘范恐惧地听着这个有着清隽声音的少年小声嘀咕着: 「怪不得我爹这么喜欢用凳子……」 下一秒,剧痛降临。 — 谢晟谢景两兄弟麻利地翻过万香阁的外墙,刚一落地,就有个锦衣玉带的小公子急匆匆地问:「怎么样了?」 谢景看了哥哥一眼,谢晟慢条斯理地拍了拍自己的袖口,一脸严肃,那小公子脸色顿时煞白,急的团团转:「你们被发现了?没把我供出来吧?」 谢晟摇摇头:「张小胖,你果然还是这么没义气,哥两个给你的书童出头,你就这么对我们的?」 那被叫做张小胖的文弱公子也自知失言,尴尬笑笑:「不是,你们是长留侯府的,和这事也没多大关系,刘范吃亏也就只能忍着,但是,我要是被发现了,我爹必然要怪到万里的头上,指不定就要给他安个教唆主子的罪名,他说不定要被我爹叫人打死……」 「行了行了,」谢晟实在受不了他这唠唠叨叨的性子,捂着耳朵道,「成了。」 「真的成了?」张小胖紧张地问,「刘范怎么样了?」 「死了。」 好半天没听见回答,谢晟莫名其妙地回过头,一看张小胖眼睛发直,直愣愣地看着天上,好半天,才颤抖着嘴唇,说:「……我,我,你们别担心,此事因我而起,一旦追究下来,我一力承担,我……」 谢晟和谢景对视一眼,谢景没忍住,难以置信地问了一句:「……他到底怎么长到这么大的人了,居然还和当年一样好骗的?」 「张小胖永远是那个张小胖,」谢晟摇摇头,轻轻踹了那喃喃自语精神恍惚的公子一脚,「离死了还差一点,腿应该断了。我说到做到。」 张小胖眼睛一亮,顿时精神一振:「好,那就好,万里,你听见,吗,你弟弟的仇谢小侯爷已经帮你报了!」 一直默默跟在他身后的少年皮肤黝黑,身量高挑,表情麻木,并不显得如何欢喜,只是默默上前一步,跪下来,要朝谢家兄弟磕头。 谢景眼疾手快,将他扶起来,道:「我知你心里还是不服。虽然都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是就如我和哥哥断刘范一条腿也不怕追责一样,刘范有功名在身,又有个九门提督的舅舅,听到你弟弟死前形容的又只有你一人,无凭无据,又无人撑腰,你告官是告不赢的。」 他口吻恳切,那书童手一抖,眼睛登时变得通红。 一旁的谢晟漫不经心地掸了掸自己袖上的灰尘,语气平和而随意: 「我助你并非是为了所谓的正义公道,也与你素不相识,不过是因为张小胖是个傻子,我才来管点儿闲事。你心头不服,要做什么,都与我无关,只是不管是杀人放火,你都要记得一条,多想想你家少爷。」 那叫做万里的书童被说中心事,直直地看了谢晟许久,慢慢垂下头,声音干涩:「……多谢小侯爷提点。」 「什么什么,你们在打什么机锋呢,」张小胖很护短,立马挺身而出,「你别吓万里,他跟了我好多年,家里又只有一个弟弟,难免会冲动些,我了解他,他不会害我的。」 谢晟松开手,意味深长地看了那呆呆看着自家公子的书童一样,轻轻笑笑:「但愿你傻人有傻福吧。」 「喂,不要总说我傻……」 「行了,散了吧,别说你今天见过我,我和谢景今天一天可是都在府里看书写字。」 谢晟谢景走出好远,谢晟懒洋洋地扬起手,对着还立在原地的主僕俩挥了挥手。 「哥,真的没问题吗,」谢景凑过来,有几分忧虑,「我看那个叫万里的满脸煞气,他不会真的哄了张小胖走,自己却偷偷回来一刀把刘范杀了吧?那张小胖可要倒霉了。」 「什么满脸煞气,那严华寺和尚招摇撞骗的话你跟着学什么,」谢晟敲了一下弟弟的头,纠正道,接着便平淡地说,「那又有什么办法,该做的都做了,好话坏话已经说尽,那个叫万里的书童要是还一意孤行,那也是张小胖太傻,命中要遭此一劫。」 谢晟说的轻描淡写,谢景却紧紧蹙着眉头。他总是不如哥哥想的开,不管多大的事,多熟悉的人,谢晟总是那么云淡风轻,若无其事地笑一笑。 他正有点沮丧,忽然看见谢晟勐地停住,紧紧盯着前方,他的表情就像看见当今天子忽然宣布从此之后勤政爱民一样,脸上带着点意料之外和兴味。 谢景诧异地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却被哥哥修长的手指敲了一下脑袋,谢晟飞快地说:「我有事先走一步,你赶快回去,娘要是来了你就说我在后院找东西,听明白了没?」 第22章 寻人 等到众人散去,季青雀忽然轻轻开口:「去吧。」 那妇人一抱拳,利落地翻身下车,行至那正在收拾棋盘的少年面前,笑道:「张小公子,我家主人请你一叙……」 那瘦猴似的少年眼睛一瞪,勐地把一盒棋子往妇人脸上一甩,转头就跑。 棋子噼里啪啦落了一地,那妇人茫然半晌,一步三回头地走到马车底下,犹犹豫豫地说:「……小姐,这是?」 第38页 季青雀坐在窗边,将刚才的情形都收入眼底,她摇摇头,并不感到意外的模样,她揭开窗帘,垂眼问:「他的住处知道在哪儿吗?」 那妇人自觉办砸了差事,正心头懊恼,闻言立刻答道:「回小姐的话,庄子上派人守着呢!」 「走吧。」 那妇人却并不行动,微微咬着唇,一副犹豫模样,欲言又止地看了看她。 眠雨立刻喝道:「在小姐面前,有什么不能直说,干什么要这样躲躲藏藏的?」 那妇人并不见得被她这个年纪轻轻的小丫鬟吓到,季青雀却回头看了她一眼。 她不是不知道好歹的人,纵使最初只是觉得眠雨用起来最顺手,如今也察觉出来眠雨对她的一心一意。 那双眼睛看着她,像是看着世上一轮唯一的太阳,只要照着她,就是喜悦的。 ……可是她确实不记得这个人了。 正思量间,那妇人忙解释道:「不是的,只是张家坐落一条陋巷里,小姐的马车……恐怕是进不去的。不如让小妇人代劳,将那位小公子请出来与小姐说个明白。」 季青雀却摇摇头:「不必了,古有三顾茅庐,我虽没有玄德公那样的大才,多少也该显出诚意来。」 那妇人和眠雨对视一眼,莫名其妙: 那瘦猴似的小子能有什么大才? — 张年拎着半只烧鸭,摇摇晃晃地走进巷口,几个小孩子正在玩跳房子,一见他就立刻一拥而上,抱着他的腿说:「年哥哥,糖!」 张年早有准备,他从衣襟里掏出几块散糖,往远处一丢,那群孩子立刻欢唿着追了过去,张年嘴角也挂起一丝笑容,笑道:「……一群小土匪。」 「娘,我回来了,」他掀开洗的发白的蓝色门帘,笑着走进去,道,「今天我和张大哥去集上帮人抄书,挣了五十文银子,路上回来见有人卖剩下半只烤鸭,我看价格很公道,便了买回来,给您尝尝……」 话音戛然而止,这少年看清室内的情形,脸色一白。 他娘坐在桌边,荆钗布裙,那双盲了的眼睛闻着声音,转过头,看向他,慈祥地笑着说:「年儿,怎么才回来,你的朋友都等你好久了。」 「娘……」张年嘴唇发干,他满目警惕地看着坐在他娘身边的少女,年纪大约比他还轻,生的极美,只是脸色苍白些,瞧着像是身体不好,正抬眼看着他,看情形竟像是刚刚在陪着他娘说话一般。 「小姐,这家里没米了,我去买些回来!」一个姿容秀丽的小丫鬟从他家那个破破烂烂的小厨房出来,一副忙忙碌碌的模样,手上还沾着水。 「这怎么行,阿年,怎么能让你朋友做这些事,快拦住这个姑娘!」盲眼妇人立刻急了。 张年紧紧盯着她们,一动不动,嘴上却声音轻快道:「别啊,和我客气什么,我去买就行了,难得来一趟是不是!」 小丫鬟理也不理他,只盯着自家小姐,见小姐点了头,便轻手轻脚地转头就往门外走,一眼都不看他。 那小姐也平静地对盲眼妇人说:「夫人,我想出去走走。」 「好啊,年儿,陪这位……」盲眼妇人犹豫片刻,「这位姑娘出去走走!」 — 两人前后脚出了门,张年到了屋里听不见声音的地方,他一改方才在屋里的冷静模样,苦笑着朝季青雀作揖: 「这位小姐,不,这位贵人,小子有眼无珠,不知道哪里得罪了您,求您大人有大量,高抬贵手,把我当个屁放了吧!」 「哎哟,这话粗俗了,脏了小姐的耳朵,小姐您别见怪。」张年又轻轻打了一下自己的嘴,讨好地笑笑。 季青雀冷眼看着他装疯卖傻,缓缓出声:「你当真不知道吗,你在街上斗棋做局,可是有些日子了。」 张年摆摆手,笃定道:「小姐您就别拿我寻开心了,我与人斗棋,开赌局骗人下注,是不大地道,但是我都点到而止的,岂能入您这样的贵人的眼?要知道,单您这只耳坠子,都够买小人几辈子的命了!」 「既认得我这只耳坠,也该瞧得见上面刻着的这个季字,」季青雀淡然地说,「倒是省了我许多功夫。」 一片沉默,方才巷口缠着张年要糖的几个小孩子蹦蹦跳跳地经过,一脸好奇地看着季青雀,被张年挥挥手赶走。 张宁生的高瘦,丹凤眼,脸上总挂着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不像后来那铁骨铮铮的举起抗胡旗帜的名臣,只像个随处可见的地痞小流氓。 季青雀却仍然平静,她看着这间破落的小巷,轻轻道:「你之前虽然也与人赌棋,却很谨慎,并不像现在这样声势嚣张,这几日更是连白鹿书院都听过你的名头,明明我季家的马车就停在街对面,你却转头就跑,早已认出我的身份,也装作不识。这便只有两个原因。」 张年抹了把脸,面无表情,并不作声。 「一是你知我所为何事,心里不愿,故而避开,但是观你此前刻意扬名之举,并非如此,那么便是第二种。」季青雀脸色同样也无什么表情,始终淡淡的,声音极轻,却很清晰。 「刻意拿乔,待价而沽。」 张年脸上飞快地闪过一丝少年气的惊讶,但是很快又挂上那副油滑的嬉皮笑脸,他蹲下来,仰头看着季青雀,笑嘻嘻道吹捧一句:「季大小姐好巧的心思,小人这点三脚猫功夫,果然瞒不住大小姐。」 第39页 「这也没什么丢人的,季大小姐要寻人下棋,小人又刚好会下棋,下的又比平常人好些,所谓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嘛。」 季青雀看着这个嬉皮笑脸,就像小混混一样的少年,忽然感到有些兴致寥落。 她并不是非他不可,便是不愿自己出面,将棋谱画下来另寻一个人下便是,她执意要找他,不过因着心里的一份自己也说不清的执念。 张年张内阁,哪怕后来朝纲混乱,各地分裂割据,各自为战,他也没有一刻放弃过联合抗胡,收復河山,他以三尺青衫于乱世里奔走唿号,哪怕临死前吐血不止,也没有一刻停止过抗胡。 比起她的父亲和弟弟,张年才是十几年后,那残酷世道里真正的抗胡旗帜,是谢家最好的搭档,他死后,谢家失去了朝中一大助力,才越显得左支右绌。 季青雀是很佩服他的。 她敬他草莽出身却心怀天生,高居庙堂之上却热血未凉,这是个英雄,不该为卢阳王那样窝囊冷血的君主效力。 所以她来找他,想助他扬名,想为他另寻名主。 可是,她想寻得的是一个心怀苍生的英雄,而不是如今这个油嘴滑舌自作聪明的小混混。 更何况,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为天子效力,又还能为谁效力呢。 难道她能够将此人收归麾下吗,他能派得上什么用场,一个还是小混混的未来名臣,对她一个女人能有什么用? 季青雀忽然感到兴致索然。 张年立刻感到季青雀态度上的变化,她不再说话了,只是静静看着他,那眼神里并没有最初那种略带兴味的打量,而是显得平静而厌倦。 就像看腻了的货品。 他的鼻尖瞬间冒出冷汗,他感到今天的一切都超过他的估量,季家的人确实来了,来的却不是下人而是大小姐,这大小姐又聪明的近乎古怪,最重要的是,她分明最开始对他有兴趣的,却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变得冷淡了起来。 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他想到心里那个目的,一咬牙,再不犹豫,一掀袍子,直直朝着季青雀跪下来:「小人对棋局颇有些研究,严华寺的残局心里也有几分成算,愿为小姐效力,从此受小姐驱驰!」 窗边的崔家妇人吃惊不小。 她想不明白,最开始明明是她们求着这个小子,小姐还特意下车步行,进了这条破巷子,屈尊陪一个盲妇说话,如今,怎么就几句话的功夫,就变成这个小子要求着小姐让他下棋了? 季青雀却仍然是平静的,她知道这不是全部的实话,按照张年好多年后的自述,他到了这个年纪,早就想出来破局的棋路。 想出了,却说没有,那就是还有所求。 她看着张年垂落的头髮,淡淡地问:「你不必跪我。你想要什么?」 张年却并不站起来,他的头甚至低的更低了,深深的埋进两手间,他的声音出乎意料的坚定和冷静:「求大小姐帮我找回走失的妹妹。」 季青雀一顿,她说:「我叫你起来。怎么回事,说清楚些。」 张年不敢耽搁,立刻起身,快速道:「六年前走失的,我娘哭的眼睛都瞎了,我找了她六年,一点消息也没有。她如今应该十三岁了,眼角一颗红痣,名字叫……芸娘!」 第23章 锈刀 季青雀很久都没有说话。 良久之后,张年才看见季青雀轻轻开口,她声音带着一点奇怪的困惑。 「我一介女子,不过困于闺阁之中,如何能为你寻找妹妹呢……你为何会觉得,我能够帮你呢?」 张年反而松了口气。 「不妨事,不需小姐出面,只要小姐托人为我写一份陈情文书就行,加盖上有身份的大人的印章,小人只要有了这份文书,无论是查阅官府人口名册还是去与人牙子私下理论,都会方便的多。」 「既然如此,」季青雀抬起眼帘,「长留侯府的名号大约会比季府的更好用一些,谢小侯爷,您觉得如何呢?」 张年吓了一跳,霍然转身,果然见一个身量高挑的少年正倚在小巷口的一颗槐树下,偏着头,若有所思地望过来,被发现了也不慌张,还笑嘻嘻地打了个招唿: 「好巧啊,季小姐。」 「你跟了我们那么久,我还以为你有别的话想说。」季青雀平淡地说,她看着谢晟意气风发的脸,明亮愉快的眼睛,那种不太舒服的感觉又从心口涌上来,迫使她不得不把眼睛移到另一边。 「别说这个,」谢晟眨眨眼,多看了季青雀一眼,他不是很懂为什么这个姑娘每次见他都这副被他欠了几万两黄金的模样,他看向张年,笑着说,「说正事吧,你说你妹妹叫什么?」 「回公子,叫芸娘,今年十三了。」张年拘谨地答道。 同是贵族子弟,但是眼前这个公子显然是季青雀不是一样的人,张年不是没有见过官家小姐,她们大多很漂亮,但是这张年眼里,她们通通长着一张脆弱的经不起一点风雨的脸,像是华而不实的装饰品,她们养尊处优的生活来自于父兄的庇佑,没有任何值得让人尊重的地方,这些姑娘大多很蠢,被吓一吓就会变得听话起来。 季青雀却给他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如果他当着她们的面捏死一只小鸟,其他官家小姐也许会哭泣,尖叫,瑟瑟发抖,甚至暴怒,让下人把他拖下去,季青雀也许只会疲倦地倚在长椅上,歪着头,支着下巴,静静地打量着他沾满血的手掌,他脆弱的脖子,还有他脖子上那颗能够被轻易切下来的脑袋。 第40页 也许她还没有做过什么,但是这样的女人,一定是不甘平庸的。 所以张年立刻表达出了绝对的驯服。 但是这个漂亮风流的不像凡人的贵公子又给他另一种感觉,他虽然好脾气地一直带着笑,眼睛也微微弯起,但是反而使他有一种强烈的冷酷之感,那双颜色浅的出奇的眼睛,在某一瞬间看上去,近乎缺乏人类的感觉。 ……张年看人没有从来没有出错过,所以面对这个被叫做小侯爷的人,他第一次感到茫然无措。 但是下一刻他就忘记了心头的异样感,因为他听到这位小侯爷笑着说:「你说巧不巧,我刚听说那边万香楼有位十三岁的芸娘姑娘,你要不要去打听打听?」 张年脸色微微一变,他对谢晟抱了抱拳,转头就朝巷口跑出去。 一时巷子里就剩下他们两人,槐树叶子哗啦啦作响,像满树的翠玉铃铛,谢晟忽然笑了笑,开玩笑的语气:「我们也去走走,跟过去看看?」 季青雀偏着头,那眼神里带着一点怀疑,还有更多的质问。 谢晟觉得很有趣。 第一次见面他可被她吓得不清,他从没见过敢对他动手动脚的姑娘,那时候他觉得这个姑娘满眼都是伤心,要是他稍微反抗一下,对她表示出抗拒,她可能就会忽然碎掉。 虽然后来按季青雀见谁都不肯低头的烈性子来看,满脸伤心的抚着他脸庞的季青雀下一秒直接把他掐死都比像玻璃片那样兀自破碎来的更可信一些。 季青雀并不喜欢他,一点儿也不,她看着他的眼睛里没有一刻带着他娘看向他爹时那种温暖琐碎的光,却又好像很重视他,像是在看待一个易碎又珍贵的东西,一旦失去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而且她的表现就好像她真的失去过一样。多有意思。 谢晟出身长留侯府,娘是当今天子的表妹,得天独厚的容貌,敏锐聪明的脑袋,关系亲厚的弟弟,这世上的大多数东西在他出生之前就已经摆在他面前任他挑选,许多人都会沉溺其中,然后迅速感到厌倦,要么读书求道,那么纵情声色,因为单纯活着这件事,已经简单到近乎无聊的地步。 但是谢晟没有,他和这世上的所有人一样,正常的,活蹦乱跳地长到了十六岁,在这个对他来说简单的没有任何难度的世界里,近似自娱自乐地长大了。 他并不想要妻子,也对相互理解的另一半没有过指望,但是他依然接受家人为他安排的一切,无论那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漂亮还是丑陋,温柔还是粗鲁,都无关紧要,他的婚事与他本人的意愿本来就没有什么关系,他很早便知晓了他这样的人生所必然具有的那种尊贵的无聊,随意又平静地接受了它。 然后他的世界忽然出现了一个季青雀。 她置身世家姑娘之中,突兀的就像把一柄染满铁锈的刀丢进明珠鲜花中,她漂亮,平静,冷淡,完美无缺,那双漠然的眼睛唯独在看向他的时候会带着泪水,但是处于某种奇妙的直觉,谢晟觉得她的眼泪应该是鲜红的,近似血的颜色。那或许是她自己的血,或许不是。 那像是一个在红尘里跋涉了几千几万里的人,在这世上千千万万人里,专心致志地看着他一个。 所以谢晟总是很在意她。 虽然未必是多缱绻的情感,就像他出生第一次看到开了刃的刀,第一次看见冬雷震震夏雨雪,新奇又古怪,总归也是他活到十六岁,第一次这么在意一个人。 「小姐,我买米回来啦……谢谢谢谢小侯爷?」一道清脆的女声忽然响起,两人顿时一起回过头去,眠雨抱着一个大布袋子立在巷口,瞪圆了眼睛,呆呆看着两人。 「不用谢这么多,我也没干什么。算了,下次再说吧。我再不回去估计来不及了,」谢晟泰然自若地笑笑,朝她们两人挥挥手,末了似乎又想起什么,丢了一句,「芸娘的事情我这边来解决,万香楼不是什么好地方,你别管了。」 「……小姐,什么万香楼啊?」眠雨抱着袋子,一脸茫然地走到季青雀跟前。 「没什么,把米放过去吧。我们回府。」 「啊……好的,小姐,我这就去。」 第24章 母亲 季青雀并没有等张年回来,她只是将崔家的妇人留给了他,让他有什么需要,一併吩咐于她。 之后季青雀便悄然离开洛京,暂居在城外的崔家庄子上。 理由也正当的很,她娘忌日将近,她想在她娘的庄子上吃斋念佛,为她娘祈福。 孙氏自然无什么意见,还问她可有什么想带到庄子上去的下人,吃的住的也一一问过,自从季青雀帮她一次,她待季青雀便更加不同往日,倒也不算母女,只是原先当她是尊泥塑的菩萨,不管人间俗世,如今知道这菩萨也能够沾人间气,倒是能拿她当个早熟沉稳的寻常姑娘看几分。 季青罗倒是听了消息,拉着季青珠过来转着她绕了好几圈,一副天上下红雨的惊奇模样,季淮特意从国子监赶回来送了她一册书,他自己手抄的,也是一套颇为珍稀的前朝孤本,家里几个姐姐,倒是也只有季青雀愿意收这样的礼物。 没有一个人对她的去向表示质疑。 季家府邸里人口简单,主母孙氏是个闭口菩萨,从不肯多沾她的事,唯一能管教她的季府老爷季宣长年累月奔波在朝堂和书院间,更没有精力去管束一个闺阁女儿。 第41页 更何况,季宣一直对她不大亲近。上辈子,虽然天子圣旨,金口玉言,可是季青雀还是记得季宣那张冷漠的脸庞,他说你就是死也要葬在谢家的祖坟里,于是很长一段时间,季青雀对他都感到怨恨,因为她觉得她作为一个女儿,从来没有得到过父亲的保护。 哪怕季宣是大名鼎鼎的文坛领袖,天下人推崇至极,可是这对季青雀而言,他只是一个陌生而冷漠的影子,从来没有爱过她,也没有正面看过她一眼,那是父亲吗,也许是吧,就像一张画上的薄影,没有一次为她挡过凄风苦雨,任凭她孤零零地长大,没有娘,也一併失去了爹。 她一直觉得他是个天性冷酷的人,可是后来老僕告诉她不是这样的,季宣当年是何其青衫风流,所过之处,红袖招展,掷果盈车,风光至极。 而满京女子的梦中情人南下游学,最后却带回来一个商户女,那女子富可敌国,随意一船嫁妆便抵得上他们一府的嚼用,身份低微却性情娇纵,目中无人,最可恨的,再冷清守礼不过的端方君子季宣却像瞎了眼睛一样,样样都随她,眉眼含笑,温情脉脉。 气的昔年爱慕过季宣的姑娘们背地里不知道撕烂了多少帕子。 「可是所谓慧极必伤,月满则缺,老天爷怎么会允许一个人只过好日子呢?」老僕在她病榻不远处,坐在一个小凳子上,满目怀念地说,季青雀病的几乎要死了,可是她还是侧着头,青黑的眼睛紧紧盯着老僕,听他讲她不知道这段故事。 「那时我还小,八九岁的样子,得了夫人喜欢,被夫人收在身边伺候,端茶倒水,解闷说话,一刻也离不了,哪怕那最后一晚上,我也在屋里伺候着,端着水盆,要是水一凉,就立刻奔出去换一盆,一晚上跑了几十次,到底没能把人留下来……」 季青雀出生的夜里,明月高悬,屋子里充满浓郁的药味,几个季家用惯的医生和季宣亲自敲门大半夜请过来的太医守在外门,屋里密密麻麻站着几个贴心的侍女,还有几个年少得力的小厮,都一齐垂着头,不敢看一眼那帐子里的情形。 崔玉娘浑身的血都流尽了,面白如纸,灌了勐药才从昏迷里醒过来,给她交代后事的机会,她伸着手,颤颤巍巍地摸索着,委屈又害怕,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阿宣,我是不是要死了。」 季宣紧紧握着妻子冰冷的手,咬着牙说,是。 崔玉娘哭着说:「我死了,你以后是不是要娶别的女人,还要让她住我的房子,我不准你娶!」 季宣说,好。 崔玉娘又立刻反悔了,她哽咽着,呜呜咽咽地说,我的青雀没有母亲教养,别人都会说她闲话的,阿宣,你要讨一个聪明贤惠的老婆,这样大家就都不会说青雀不好了。 季宣说,好。 可是崔玉娘又哭闹起来,她说阿宣你个没良心的,你这辈子只能有我一个,谁也不许娶! 季宣还是说好。 她已然濒死,时而清醒时而煳涂,反反覆覆变了十几次口径,她连自己都不明白自己到底在说什么,颠三倒四,荒唐极了,可是无论她说什么,季宣都答好。 他浑身发抖,像是每一根骨头都在这一刻被人抽走,哭的满脸泪水,紧紧抓着妻子冰冷的手背,贴在脸上,眼睛通红,片刻都不敢离开妻子的脸,好像生怕错过一个瞬间,就是他这一生的遗憾。 季宣爱崔玉娘,他这辈子唯一爱过的人就是崔玉娘。 他听崔玉娘的话,找了个聪明贤惠的妻子,从不苛待季青雀,他将崔玉娘住过的房子用过的东西一併封起来,不让任何人进去,他没有忘记崔玉娘,一刻也没有,崔玉娘说过的话他都做到了,分毫不差地做到了,可是崔玉娘偏偏忘了跟他说,阿宣,你要待我们青雀好。 季青雀不愿意去深思,季宣是不是曾经怨恨过她。 这个问题的答案无论如何都会叫人伤心。 但是至少,崔玉娘的父亲并不恨她这个外孙女。 这个爱女如命的老人收到了她的信,并不嘲讽她毫无徵兆的亲近,不怀疑她是否别有用心,只是在宛州最古老繁盛的桃树上折了一支桃花,快马加鞭穿山越水,送到了她的手上。 那桃花枝干崎岖,绿叶苍苍,蓬蓬的粉色花瓣将开未开,如云如雾,跨越千山万水,不知路上经过了几个陌生的昼夜,依然生机勃勃,含苞待放,甚至花瓣上尚且含着被折下那一日清晨,宛州清凉剔透的露水。 季青雀颤抖着接过这支风尘僕僕,却依然鲜活美丽的花朵,说不出来理由,却一瞬间几乎落下泪来。 随后,崔徽还令人将崔玉娘闺中之物带至盛京,请示过季青雀后,他们便在庄子上另寻了一间房舍,按着崔玉娘昔年喜好,将这些旧物重新布置起来。 季青雀去了庄子上,便时常在这间屋子里久久徘徊,谁也不敢去打扰她。 庄子上日子清闲平淡,日月无分别,季青雀越发话少,淡漠冷清,教小孩读书的张先生背地说小小姐见了娘,越来越没了人味儿,被崔管事狠狠瞪了一眼。 眠雨常常感到惊奇,这样两个性情天差地别的人,居然能够和平共事十几年,崔羽崔管事和张秀才,一个沉默寡言,一个轻佻随意,崔管事像个朴素精干的庄稼汉,张秀才却像个喜洁的读书人,不干活,只是教孩子们读书,嘴很毒,偶尔说些和小姐有关的话,明明该生气的,可是不知道怎么的,反而就叫人不自觉笑出来。很奇怪的人,两个人都很奇怪。 第42页 日子很平淡的,一天天过去,直到某一个雷雨,季青雀在灯下看书,听着窗外雨声咆哮,电闪雷鸣,心里一片平静。 「扣扣扣。」 门口忽然响起敲门声。 在不远处安静做着针线的眠雨立刻诧异地问:「谁?」 「小姐,是我,崔羽,」崔管事的声音在暴雨里奇妙的失真,沙哑粗噶,断断续续,「有个小郎君雨夜前来投宿,小姐不开口,我等并不敢妄做决断。」 第25章 弟弟 眠雨满脸莫名其妙, 她放下针线,疑惑不解:「既然有人投宿,这样大的雨,为什么要拒绝人家呢, 怎么还来麻烦我们家小姐?」 季青雀却放下书, 道:「我这就来, 他人在何处?」 「回小姐, 在偏堂里。」 偏堂是庄子上常用来商议事情的地方,季青雀刚来时就在那里听人汇报过庄子上的事情。 最妙的是偏厅设有好几个出入口, 里面挂着许多镜子,站在门里面,看得到偏厅里面,偏厅里的人不刻意去寻,甚至都难以意识到房间另一边站着其他人。 居然如此安排, 这个雨夜前来投宿的,大抵不是什么寻常人物。 季青雀既然开了口,眠雨便立刻站起来,道:「小姐, 我们现在就去吗?」 「走吧。」 偏厅离她们的住处并不远, 两处之间还铺着石板,崔羽走在前面, 眠雨撑着伞, 春末的暴雨倾泻在薄薄的油纸伞上, 却意外有种疾雷般爽快的声音,四下一片晦暗, 只有崔羽手上拎着的一盏明黄色灯笼散发着微弱的光明, 在前方几步路的地方, 不远不近,幽魂似的飘着。 到了地方,崔羽将灯笼交给眠雨,自己从前门进去,眠雨则提着灯笼,同她一起绕到了后门,收了伞,走了进去,偏厅里灯火通明,一个身上湿透了的紫衣少年正百无聊赖地仰头看着天花板,见崔羽又冒雨来了,立刻又蹦起来,匆匆迎了上去,很有点不好意思的模样。 眠雨大吃一惊,脱口而出:「……小侯爷?」 季青雀却无声地按住她的手臂,一语不发地,从侧门通道里,无声无息地缓缓退了出去。 她忽然惨白的脸色,吓的眠雨几乎不敢说话。 那不是谢晟,是谢景。 怎么会是谢景。 这样的雨夜,暴雨倾盆,疾雷闪电,有客来自远方,在许多的故事里,都该是狐仙扣门,侠客报恩,美丽又浪漫。 可是怎么会偏偏是谢景呢。 那个恨了她半辈子,却又曾捨命来救她一场的谢景。 — 谢景如坐针毡。 他现在无比希望时光倒流回今天早上,就在他出门之前,在他偷偷摸摸去马棚牵马之前,或者这场大雨索性早点下,铺天盖地的,早早绝了他负气出走的冲动。 他也不至于半道上淋的跟落汤鸡一样,麻烦人家庄子上的下人一趟又一趟冒着雨来回通报。 总之谢景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 他就比哥哥谢晟晚出生一小会儿,但是除了长得像就没一点相似之处,在他还傻不拉几地流着鼻涕话都说不清楚的时候,谢晟就已经懂得了在做错事之后怎么无声无息地把锅甩在他头上,后来大了一点,他娘找了大儒给他们开蒙,一个个都对他哥惊为天人,到了他这儿,摸一摸白花花的鬍子,一本正经地夸他二少爷天资勤勉,不失为一个可造之材。 谢景只想悲愤地说不想夸就别夸,我不要脸的吗? 后来再大一点,他就跟着谢晟到处跑,闹的鸡飞狗跳,明明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兄弟,谢晟就是比他讨人喜欢,这倒也无所谓,谢晟是他哥嘛,他还能嫉妒自己哥哥不成? 但是不久之前的一件事终于让他出离愤怒了。 那就是,一件他没干过的事为什么也要跟着他哥挨打! 他们偷熘出去帮了张小胖,他先回府,没过多久就撞上他娘过来,按理来说,他在府里,他哥不在,虽然他也熘出去了,但是他娘不知道啊,会挨打的不是应该只有他哥一个吗,凭什么他也跟着一起挨打啊?! 谢景越想越气,越想越觉得不甘心,觉得这个家简直没有他的容身之地,辗转反侧好几晚上之后,毅然决然在今天早上牵着爱马离家出走。 ……然后被淋成了落汤鸡。 连老天爷都不爱我。谢景悲愤欲绝地想。 正在他满心悲痛之时,那个姓崔的管事动作一顿,忽然往门外看去,脸色恭敬起来,往后一退。 谢景连忙往雨幕里看去。 一点微黄的光从满天暴雨里徐徐而来,闪闪烁烁,忽明忽暗,愈来愈近,但见一道聘聘婷婷的纤弱身影越漆黑的雨幕而来,头戴一顶帷帽,白色面纱影影绰绰,遮住面容。 又是仙气又是阴森。 「小姐。」崔管事恭恭敬敬地行礼。 谢景回过神来,见那白色面纱下摆已经被雨水打湿,心头一阵愧疚,连忙行礼:「冒雨投宿,叨扰主家,实在抱歉。」 季青雀隔着白色面纱,久久地看着谢景。 年轻气盛,朝气蓬勃,而且很快乐。 她从没见过这样的谢景。 说来,她也曾与人拜过一次堂,龙凤花烛,并蒂鸳鸯,从鲜红盖头的余光里看过去,谢景手里捧着哥哥的牌位,容貌俊秀的惊人,脸色却青白的像是才大病了一场,他看上去那么悲痛,又那么怨恨。 第43页 谢景恨她。 从谢晟死了那一天就恨她了,谁让卢阳王把谢晟指派到战场上去时,用的未立寸功何堪娶妇的理由呢。 谁让谢晟冒险回京半路被伏杀,是要和她拜堂成亲呢。 说来好像谢晟的死确实和她脱不了干系,说来好像确实是因为她,让他失去了哥哥。 当弟弟的接替了哥哥的世子位置,也接过父亲手里的旗帜,最后成了谢家唯一的男人,一肩挑起飘摇欲坠的江山,风尘僕僕,冷漠凛冽,像是一柄开锋的利剑,染满了血,孤独又傲然地悬在万里山河之上。 可是当弟弟的却并不开心,也并不骄傲无限的风光荣耀背后是他那双冰冷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她。 这有什么意思呢,所谓的恨与辩解根本毫无意义,对死了的谢晟,对失去父兄的谢景,还有徒然空耗青春一日日等死的她自己,都一样没有任何作用。 可是他到底来救她了啊。 来的是谢家,来的是谢景,那样大的火,整个盛京都在战慄崩塌,只有他穿过满世界的血与火,赶来救她这个在陷落在孤城里的谢家妇。 也许这仅仅是出自谢家的良心,觉得不应该将她一个人孤零零地遗弃在这座人间地狱般的城池里,可是到底他来救过她,她总该欠谢家一场。 谢家欠她,她也欠谢家,许多的怨恨,许多的亏欠,纠纠葛葛的上辈子,到底说不分明。 暴雨轰然而下,席捲天地,偏厅里烛火摇曳,几人都静立不语。 谢景也没想到这位主家居然是个弱龄少女,一时有些手足无措,他咬咬牙,想着要不要借副雨具,冒雨赶回去算了,便听到那个少女轻柔地开口,她的脸庞隐藏在面纱下,朦朦胧胧不似真人,声音却很出乎意料地平静: 「不必,公子请留下吧。羽叔,还望妥善安待这位客人。」 _ 铺天盖地的暴雨里,季青雀做了一夜的梦,醒来不记得梦到了什么,只是依稀记得梦里不绝于耳的钟声,那钟声雄浑,遥远,寂寞,响彻青空。 是严华寺的钟声。 一个人生活久了其实就渐渐会忘记如何说话,没有可以对话的人,也没有可以分享的事,一日一日,毫无变化,不过静静望着鲜血一样的夕阳沉入夜色,又从苍青的山脉上喷薄而起,如同云端上有人秉烛西行,在尘世醒来之前,淡紫色的天空便翩然向西方退去。 那样的场景其实很美。 但是又该与何人诉说呢。 而意识到即使不与任何人说话,她的生活也不会有任何改变,也是在那段时间里,这样贫瘠又漫长的日復一日,于是她开始长久地沉默,并终于彻底失去了与人倾诉的欲望。 她将自己彻底地封闭了起来。 而封闭与否,对她而言,对所有人而言,其实依然是没有任何差别。 有一日,她忽然听到楼下传来欢声笑语,她从窗边望下去,正好看见谢景骑着马从高楼下经过,似乎是打了胜仗回京述职,他很难得的有些开心,大概是个春天吧,才下过一夜的雨,空气湿润干净,对面的府邸围墙探出一墙蓬蓬的杏花,星星点点,又如云似雾,繁盛又寂寥,稍纵即逝的美。 而在似乎是许多传奇话本开头的杏花长街里,谢景笑着抬起头,忽然看见了楼上的她。 他在楼下,她在楼上。 他笑着,她没有。 他们两个很短暂地对视了片刻。 那么的猝不及防,她几乎能够看见谢景的眼眸勐然地瑟缩了一下,可能是她的错觉吧,谢景低下头,脸色沉了下来,头也不回地打马前行,身影飞快地消失在巷口。 徒留身后的满地杏花,飘在清清的水洼里,轻轻打着旋儿,像小小的船。 现在想起来,那似乎是她上辈子最后一次见到谢景。 如果不是偶然遇见这个十六岁的陌生的少年谢景,她大抵是不会想起来这些事的。 季青雀掀开被子,走下床,到镜子前,静静看着铜镜里自己的脸,脸色很苍白,嘴唇很薄,脸上没有笑意,也没有太多的愤怒,看不出悲喜,她有时候午夜梦回总会分不清自己是在哪里,不知道自己是个前途似锦的活人还是死而復生的鬼魂,她只是抱紧被子,漠然又恐惧地看着漆黑一片的纸窗,等待着那里升起一轮温暖的太阳,或者一片猩红的火光。 季青雀伸出手,细长的手指点着镜子里的眉梢,她不喜欢这样羸弱的眉形,她想要更兇狠一些的,更锐利,也更坚强,让她只要在镜子里看见了,就能够立刻相信自己真的是个坚强又兇狠的人。 ……谢晟那样的就很好。 她脑海里浮现出谢晟的样子,他和谢景生的一模一样,可是却很容易就能区分开,谢景还是个半大的少年,谢晟身上却有种超然的戏嚯,他笑起来的样子,就好像,根本不知道世上有东西应该害怕一样,即使有,他也不会害怕。 季青雀想不出来,他会像谢景那样局促不安,那样手忙脚乱,那样明显地去迁怒一个软弱无力的女人,甚至到了对视一眼,都会立刻移开视线的地步。 谢晟应该不会阴沉地看着谁,他应该会笑着,笑着,让一切都结束。 那样的,就很好。 她的指尖很轻很轻地敲了敲铜镜,说:「进来吧。」 眠雨嘿嘿一笑,端着水盆放在夹子上,用帕子为她家小姐细细地擦干净指尖,笑着说:「那个和小侯爷长的一模一样的小公子,正在陪庄子上的孩子们玩呢!小姐要去看看吗?」 第44页 第26章 破关 「大哥哥, 大哥哥,该我了,该我了!」 「我我我!」 「别急,一个一个来。」谢景无可奈何地将把一堆孩子从他腿上扒下来, 一堆小毛头眨巴眨巴眼看着他, 显然是非常喜欢这个叫举高高的游戏。 有妇人一边剥豆子一边笑着说:「人家可是盛京里的贵人, 哪儿能老是陪你们玩, 还有,小姐现在还没起呢, 你们小声点儿,别扰了咱们小姐清净!」 谢景顿时想起昨天那个雨夜,暴雨里唯一亮着的村庄,妙龄少女的主人,白色帷帽在雨水里掩住身形, 声音轻柔平静,真像故事里的白狐仙儿。 谢景赶紧给了自己一巴掌,人家好心好意收留她,他乱编排人家什么呢, 读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那妇人惊的差点把豆子丢出去,谢景连忙问:「你们主人是哪家的小姐, 我回京之后也好上门酬谢?」 「我知道, 我知道, 我们主人姓崔!」小孩子们连忙抢答道,那纯朴的妇人也笑着点点头, 还说:「这点儿小事, 哪儿用这么讲究!」 谢景想了一圈, 京里姓崔的人家里似乎没有这样一个小姐,大约当真是庄户家的小姐,也可能是前朝没落的贵族?见外男还要戴帷帽,只有前朝才有这这样的规矩。 谢景正胡思乱想,忽然听见有人敲锣,几声响声之后,庄子里的男人纷纷从田里跑出来,拎着锄头,神色匆忙,交头接耳地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别废话,准备好傢伙,把张秀才带过来!」 庄户们围成一个圈,议论纷纷,谢景抱着一个胖乎乎的孩子,引颈望过去,刚看清里面的场景,立刻大吃一惊。 一匹军马倒地,口吐白沫,一个穿着军中骑兵服的男人匍匐在地上,脸色蜡黄,嘴唇干裂,虚弱之极,似乎站也站不起来了,一双眼睛却仍然迸射出惊人的光彩,惶恐又焦急地望着人群,像是在寻找着什么。 ……这是大齐军中斥候的打扮,只会出现在战事的最前线,怎么可能会出现在盛京附近?谢景心头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 人群忽然喊到「张先生来了」「快给张先生让出道来」,一边迅速后退,让出一条路来,一个书生打扮的男人提着药箱子在男人身边放下,单膝跪地,伸手一摸那斥候的脉搏,立刻皱了眉,当即取出数根银针,分别扎在干枯的手背上,那士兵咬牙一声闷哼,但是脸色迅速稳定下来。 一个衣着素净的少女也走来,其他人纷纷俯首让道,这明显主人家的做派让那士兵立刻激动起来,他张了张嘴,偏偏喉咙干裂,说不出一句话,急的满头大汗,却见那少女从旁人手中接过一碗水,蹲下来,递到他嘴边。 他不管不顾地埋头大喝几口,一把扯开手上的银针,状若疯癫地磕了个头,他抬起头,额头上的淤青渗出血来,他无限悲凉地嘶哑吼道:「求小姐借我一匹骏马,让我回京报信……三日前,十万大军葬于敌手,西华关,破了!!」 人群一静,下一刻爆发出纷纷议论,一道不可置信的少年声音越众响起: 「你胡说,西华关是我大齐百年铁壁关隘,怎么可能被攻破!」 那士兵匍匐在地,拼命想要直起上身,摸索着解下自己的腰牌,高高举起,嘶哑着嗓音高喊: 「我乃飞虎将军军中一名斥候,奉命回京传递军情,有令牌为证!」 谢景快步奔出人群,仔仔细细看清腰牌后,脸色瞬间煞白,他身体勐地晃了晃:「怎么可能,那二叔他……」 那斥候哪里理会他,只是焦急地握着女主人的手,哀求道:「军情紧急,不得延误,请小姐借我一匹快马!」 「我带你进京!」谢景攥紧令牌,脸色苍白,表情却坚毅起来,他食指和中指放入口中,一声悠长的哨声响起,眨眼间,马蹄声疾疾响起,一匹黑色骏马如一道黑色流星,自后院奔出,尘土飞溅。 谢景转身对季青雀一抱拳,便不再多言,将那人抱上马鞍,翻身上马,厉声道:「飞云,走!」 哒哒马蹄声渐行渐远,尘土散去,直至道路上再也看不见谢景的身影,庄户上的人才回过神来,神色惶恐,崔羽上前一步,低声道:「小姐,这是……」 西华关是大齐西北门户,素有铁壁之称,于胡寇交界之地,大齐一共七十二州,仅为了西北抵御胡寇,便设下了十二州,称之为西北十二州。 几十年来,大齐屯兵数十万在这十二州里,练兵屯田,竖起一道铁一般的屏障,抵挡胡寇入侵,保住了中原的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从来没有人想过,西华关会破。 最关键的是,西华关破了,然后呢?胡寇可是已然入侵?又是否还有人抵挡住他们南下? 如果没有…… 崔羽浑身一冷,后背剎那间冷汗直冒。 季青雀摇摇头,不知为何,崔羽却仿佛能从她的表情里,望见一种深深的悲凉。 「从今天起,庄子上便停了红白之事,一切从简,不可大兴鼓乐。」 崔羽本来以为她会问一些战事,可是她竟然只是说了这些,他有些不解,却依然顺从地答道:「是。」 他很快便明白了这是为什么。 _ 六日后,飞虎将军李严扶柩回京,长留侯谢源的弟弟镇守西华关,死战不退,壮烈殉国。 第45页 西华关十万大军尸骨无存,大齐花费几十年的时间与精力构筑的,自以为固若金汤的西北防线,全线崩溃。 第27章 法事 如今的时节正是晚春, 按着往些年的惯例,该送花神了,未婚男女于夜色里携手漫游,共放天灯, 自是一番风流雅致。 可是如今, 满城凄凉, 街上人烟寥落, 处处悲声大作,家家户户都挂出一盏白灯笼, 烧了一半的黄纸在温暖多情的春风里打着旋儿,街头巷尾,火星点点,黑灰飘飘,转瞬便不见踪影。 西华关是大齐北方门户, 易守难攻,当年谢不归三次亲自率兵出徵才打下来的险要关隘,数百年来,任凭胡兵如何肆虐, 西华关都始终牢不可破, 像是一柄寒光闪闪的利剑,领着西北十二州的屏障, 牢牢插在大齐边境上, 斩断一切来犯之敌, 护得中原百年太平。 可如今,西华关破了。 十万大军飞灰湮灭。 这件事的真正意思, 并不是「积尸草木腥, 血流川原丹」「黄沙百战穿?甲, 不破楼兰终不还」这样壮烈凄凉的古诗,也不是十万个妻子失去了丈夫,十万个母亲失去了儿子这样简单的,能够用数字说明的事情,是大齐失去了这道西北屏障之后,再也没有可以朝前的锋刃,去抵抗胡寇的铁蹄,是无数的妻子都将失去丈夫,无数的母亲都要与儿子告别,源源不断的,永无止境的,直到她们最终也成为铁蹄下的尘土,被死亡终结所有的痛苦与别离。 这就叫做战争。 就连从来贪图享乐不喜国事的嘉正帝都连夜召了文武百官,商议此事,皇宫灯烛彻夜,满城的百姓也家家举哀,人心惶惶,严华寺也主动请愿做一场盛大的法事,超度这十万埋骨边疆的将士。 佛塔上金铎声声,日日不绝,往日里雄浑深邃的佛音,映着满城飘飘的纸灰,更添上另一种悲凉意味。 到了做大法事那一日,严华寺紧闭寺门,千尺佛塔上灯火通明,每一层佛塔上都守着一位高僧,日夜诵经,不食不水,一连三日,直至法事结束。 无数的盛京老百姓涌至寺门前,跪在蜿蜒不绝的山道上,乌压压的人头连绵不绝,一直跪到了山脚下,有白髮苍苍的老翁,有躺在妇人怀中懵懂不知的孩童,他们素不相识,却不约而同地从家里走出来,参与到这场发大愿的佛门法事中,与寺庙里的高僧一起虔诚地诵经祈祷,祈求埋骨他乡的十万将士能够魂归故里。 入夜,天色昏暗,又有商户组织起来,集合家僕,自发地在诵经的人群里分粥分水,还有那家中没有如此多米面储存的,便从仓库里找来油灯蜡烛,一一分发下去。 远远看过去,暮霭沉沉,夜色渺渺,苍山如巨兽的嵴樑,匍匐在蓝黑的夜色中,太阳坠落了下去,山顶的千尺佛塔却皎皎升起,犹如神佛现世,亮不可视,从山顶开始,又有星星点点的微光接连亮起,一直蔓延到山下,如同一片波澜起伏的星海,夜风吹过,山林唿啸,万千烛光明暗摇曳,不输天上星河。 满城的人都前前后后地走出家门,走到了街上,出神地望着这远山上的奇景,城墙下挤满了人,有形容憔悴两眼通红的妇人,有紧咬牙关的布衣少年,还有断了一条腿的干瘦老人,牙都掉光了,还拄着拐杖,厉声大骂胡虏,说到要紧处,咳嗽不已,被几个儿子连忙扶住,顺气捶背,依然叫骂不已。 奉命值守的士兵已经接了上头的命令,并不阻止越来越多的老百姓走到城墙边来,他们披坚执锐,默默望着远山的灯海,早已两眼通红。 一个衣着破旧头髮花白的老妇人蹒跚着走到墙根下,到处都是拖家带口的老百姓,父亲带着儿子,女儿跟着母亲,丈夫带着妻子,或怒或哭,三五成群,她却独自悄然前来,驼着背,挎着一个破旧的竹篮,在墙根面前缓慢地蹲下来,动作迟缓地拿出一件男人的旧衣服,两根烛火,几叠纸钱,她动作很慢,好几次都拿不起衣服,颤抖的手尝试了好几次,终于引燃了烛火,点起旧衣,一张张将纸钱丢入火中。 明黄的火光时明时暗,映出她满是皱纹的脸,年老混浊的眼睛木然地望着火光,间或一眨,她像是感觉不到周遭的悲痛,只是面无表情地往火中添纸钱,就连火舌烧到了她的指尖都毫无察觉。 然而两行浊泪慢慢从那双麻木的眼睛里滚落下来,落到火光里,她却仿佛对自己哭了这件事一无所知,依然缓缓地,执着地,一张又一张,一次又一次,将这人世间的泪水和旧衣一道,烧给那十万枯骨里的某一个人。 眠雨早就红了眼睛,呜呜地哭,小丫鬟抹着眼泪,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哭,她明明没有家人死在这场惨败里,甚至她此前都没有听过西华关这个地方,可是她还是伤心,伤心极了,好像在这一刻,那片遥远不可见的战场上的每一个人都忽然与她息息相关,他们都成了她的兄弟,她的家人,她为他们落泪,伤心的几乎难以自已。 季青雀听着她的哭声,觉得自己的心似乎有一个无底的深渊,里头是空落落的风声,哭声落进去,长久地盘旋着,一遍又一遍,永不消散似的。 「好热闹啊。」忽然有人轻轻地开口,并不悲伤,冷静又平淡,还是那种没什么所谓的口吻。 「你不哭吗?」那道声音继续问道。 季青雀回过头,平静地看着他。 第46页 第28章 不归 谢晟立在灯火阑珊处, 周遭人来人往,号啕大哭,怒目圆睁,独他一个神色平静, 并不是无聊的神色, 却也无意从众地感伤, 格格不入却又鹤立鸡群, 好像一瞬间,周遭的一切都被虚化成了皮影戏上的模煳背景, 黄的红的黑的,交融瀰漫,一瞬间哭声远了悲声也远了,只剩一个形只影单清瘦挺拔的谢晟,那么平平静静地望过来, 倒真当得起一句一眼万年。 可是谢晟好像还是往常的谢晟,他用一如既往的随意口吻问: 「你不哭吗,大家都很伤心。我弟哭的可伤心了。」 于是季青雀也还是往常的季青雀,她微微侧过脸, 平静地问:「谢景?」 她不太能想像谢景流泪的样子, 可是又觉得那个父兄俱在的意气风发的少年,大抵真的会红了眼眶。 谢晟看她一眼:「你认识我弟?」 「不认识。」季青雀说。 「哦。也是。」谢晟说。 他慢悠悠地划开过人群, 几步走到季青雀身侧, 靠在古城墙上, 目光越过无数高高低低的黑压压的头颅,远远眺着巍峨苍山上彻夜明亮的佛塔。 到处都是人, 所有人都在哭, 年轻的谢晟此时看上去也无非是这些人里的一个, 也许是死的,也许是活的,也许可能只是存在于她的幻想里,可是这样的谢晟对季青雀来说却比任何时候都更有种古怪的真实感,所以季青雀忽然开了口,她轻轻地问:「你不哭吗?」 谢晟想了想:「没什么好哭的。」 他语气轻漫,在灯火辉煌哭声四起的夜里,像一片漆黑河面上浮起来的冷冷雾气。 「你知道谢不归吧,我家祖上,战无不胜,武功彪炳,和你家祖上齐名的那个。」 季青雀没有开口,但是他知道季青雀在听,于是他便心平气和地一股脑说下去: 「不过不像你们季家是着书立传的隐世大族,他是奴隶出身,身份卑贱,却最终封侯拜相,也就是所谓的生于草莽终登庙堂,他没读过什么书,却是天生的帅才,真正的百战百胜,以至于后来其他人一听见是谢不归领军,连出兵一战的勇气都没有,就望风而逃了。」 「只是他有个毛病,喜欢杀降,尤其喜欢屠城,杀孽太重,有伤天和,所以咱们开国皇帝便给他起了个封号,叫长留,就是要告诉阎罗王,此人受帝王信重,愿长留人间。」 谢晟的语气平淡,倚靠着巍巍古城墙,使得他的身形看上去有些单薄,浅色的眼睛凝视着远山,淡的看不出任何情绪。 「我小时候第一次听到这件事,就很紧张,因为杀降屠城,血流千里,何其残酷暴烈。」 「那大概是我听的最认真的几堂课,生怕听漏了什么,因为我非常害怕,害怕谢不归屠城没屠干净,害怕有人逃出去,效仿他,带着人杀回来,也来屠城,屠我们的城。」 谢晟直唿谢不归的名讳,他的口吻里对这位威名赫赫,甚至被民间视为武神,年年都要供奉祭拜的祖先并无一丝敬意,冷淡而平静: 「你看,我那时候就懂了,要打仗,总会死人的,杀了别人的人,就会被别人杀,除非已经把对方杀干净,不然哪天在战场上被随便什么人顺手摘了脑袋,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他的目光往墙根处那个头髮花白木然流泪的老妇人身上轻轻一扫,便移开了。 「再说了,又怎么哭的过来呢,死了十万人,北边兵败如山,这么大的窟窿,眼泪是填不满的,要用人填上去,只有血才填的满。」 「打仗就是这么回事。」 「好日子,结束啦。」 谢晟轻飘飘地说完,那么残酷绝望的一句话,他的口气却平淡的像是说今天的宴会结束了。 末了,还一挑下巴,看向她,示意道:「好了,我说完了,该你了。」 季青雀没想到他会如此坦白,也没想到他的思虑是如此深远,这样早便预见了那才刚刚被揭开序幕的生灵涂炭的乱世,更没想到他如此坦诚相告,竟然只是为了交换她的回答。 于是她偏着头,想了很久很久,夜色里纸灰飞旋,火星点点,橙黄色的光一明一暗,她出神地望着,喃喃开口:「……天底下可哭的事情太多了,没有用的。」 她的语气起初很轻,有些迟疑迷惑,像是自己也不太明白心里的答案,到了最后,却又有些醍醐灌顶的意味。 她这个时候并没有意识到她的话语里,其实饱含着一种自然而然,又匪夷所思至极的含义。 没有用,所以不哭。 就好像如果有用,她就会真的去做些什么一样。 谢晟侧着头,静静望了她一会儿。 他这时候短暂地想起了盛京里的大家闺秀,她们漂亮又温柔,在他面前又会表现出一种格外的柔顺缱绻,季青雀却从第一面就不是这样,她的眼睛里有只有他才能看见的血的颜色,带着那么强烈的悲伤,还有无法掩藏的怨恨,明明颤抖着抚摸着他的脸,又像是要痛恨的掐死他。 可是如果他真的被这样亲手掐死的那一刻,她似乎又会如梦初醒地松开手,崩溃地大哭起来。 要很珍惜,很轻柔地对待着。 即使她本身是如此的强势锋利。 谢晟无声地转过头,继续道: 「我弟和张小胖早就跑去严华寺那边帮忙去了,我娘也偷偷落了泪,叫家里下人去添烛,我爹自不用说,那死在战场上的是他唯一在世的弟弟,宁死不退,身中二十六箭,身体被剁成肉沫,脑袋被胡人砍下来当做战利品带走,李严将军扶柩回京,哭着到我爹面前跪下来请罪,说对不起我爹的嘱託,到最后只能带回来一副空棺材。」 第47页 「你看,我这一家人,重情重义,赤诚坦然,做了许多许多好事,多好。」 谢晟淡淡地望着远方:「我不像,我像谢不归。」 「我很羡慕他们。」 他语气平淡,这时候忽然响起一阵阵惊唿,有孩童激动地喊着「娘,你看天上」,诸人闻声,接二连三地抬起头,便再也移不开视线,无数颗脑袋整齐划一地仰望着蓝黑的夜空,像无数只仰头的鸟雀。 不知是何人在放灯,不是送花神时那种吟诗画画风雅漂亮的灯,是白色的灯笼,一盏又一盏,从三尺尘世里摇摇晃晃飘摇升空,很快便满天都是,许多人渐渐忘记了哭泣,他们站起身,相互扶持着,痴痴仰着脸,被夜空里的灯火吸引了目光。 谢晟的语气平静至极。 「但是我想,总该先有我这样的人,才能有他们这样的人。对不对。」满天灯火,那双颜色极浅的眼睛像是一面镜子,流光溢彩,却终究看不清任何情感。 他并不需要季青雀的回答,这也不是一个徵求意见的问句,于是季青雀仅仅是沉默着转过脸,望着漆黑夜幕里飘摇远去的天灯,谁也没有再说一句话。 第29章 王妃 大法事结束后, 盛京街道上依然人烟寥落,白灯笼高高挂在人们的头上,叫来往行人心中生起某种和平日子一去不復返的隐隐不安。 季青雀却一步也不踏入盛京,只是卧在庄子上看书, 庄子上日头长久, 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 黄昏里炊烟裊裊,田埂上三三两两的孩子绕着归家的大人们跑来跑去, 童稚的声音清脆地唱着乡野童谣,随着歪歪斜斜的炊烟,飞入火烧般的金红色天空里。 一辆马车晃晃悠悠穿过田间的道路,一只戴着赤金绞丝镯子的手掀开帘子,一片烂漫的霞光里, 季青罗探出身子,明媚一笑:「你过的倒是舒坦,这地方这么漂亮,难怪你不愿意回府里呢!」 眠雨泡了茶, 季青罗饶有兴致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正堂布置的很朴素,三三两两的苍翠矮竹, 正进门的壁上挂着一副水墨山水长卷, 气韵深远。 季青罗一一细细看了一遍, 才回过头,沖季青雀一笑:「可怜青珠还总觉得你在庄子上吃不饱穿不暖的, 一天念你三四遍, 有人却关着门自顾自过她的神仙日子, 连封信也没写过,你说她是不是自作多情?」 她嘴一得了空,眠雨边连忙将温度合适的茶杯塞到季青罗手里,季青罗抿了一口,又笑了:「连丫鬟都机灵了这么多,可见这地方是真的养人呢。」 季青罗对她说话惯来是骄横带刺,如今许久未见,依然喋喋不休,可是季青雀却从她这些看似夹枪带棒的话里,慢慢拼凑出盛京中这些天里发生的事情。 孙家在给孙有恆说亲,是一户门当户对的人家,只是孙有恆似乎并不太喜欢,只每日专心地和季淮读书温习。 宫里的刘贵妃生了个小公主,阖宫上下都颇为失望,劳心劳力了好几个月的张皇后更是一病不起,前两天才终于能够下床去抱抱小帝姬。 …… 三言两语之间,她所缺席的这些日子便被季青罗一一填满,末了,季青罗喝了最后一口水,长出一口气,没好气地说:「这些天你都不知道多忙,大法事,帝姬出生,都赶着趟的来,忙的我们脚不沾地的,就你躲清闲!」 季青雀很认真地觉得,这个口硬心软的二妹妹实在很可爱。 她总觉得可爱与不可爱并不是一句夸奖,而是一种客观事实,就像一个人生的是美还是丑一样,世上的人们从古到今都被分成泾渭分明的两边,隔岸相望着。 季青罗是可爱的,季青雀是不可爱的。 谢景是可爱的,谢晟是不可爱的。 就是这样一清二楚的两边。 季青罗可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信手将空茶杯放在桌上,瞟了她一眼,拖长声音:「……可怜我还要跑这么远,亲自来请你回去。」 季青雀静待下文。 季青罗等了大半天,翻了个白眼,哼了一声,忽然不耐烦起来,气鼓鼓地说:「卢阳王的王妃过两天生辰,给咱们家三个姑娘都下了帖子……别想推,人家点名想见你一面。」 — 季青雀上辈子就不大爱出门交际,这一点倒是和她未来的婆婆长宁郡主差不多,长宁郡主在闺中便是一副目中无人的跋扈性子,嫁了得意郎君还是不改行事,一如既往的我行我素光彩照人,鲜少以人青眼。 只是这场西华关大败,长留侯失去了最后的弟弟,自是悲痛至极,长宁郡主也闭门谢客,专心陪伴夫君。 安乐长公主也在宫里陪伴张皇后,天子至今无子,这一直是皇室的心病,张皇后贤惠明德,待后宫诸人都平和仁慈,满宫上下赞不绝口,便是她这么个贤德晓事的人也急的焦头烂额,被逼的年年派人去严华寺添香许愿,宫里但凡有人有了身孕,她立刻便下旨将其份位连晋三级,再把人挪到凤仪宫,几个月亲自照料嘘寒问暖,半点不错眼,心心念念殚精竭虑,不过是为能够生个皇子继承大统。 可惜刘贵妃今年也只生了个公主,希望再度落空,张皇后大失所望,连夜重病不起,安乐长公主虽然平日里和张皇后颇有些嫌隙,但是到底也日日陪在宫里,协理她处置宫务。 前些日子闹的风生水起的荣华郡主也被拘在宫里陪伴母亲,这满京最有头有脸的四个女人或病或不能出门,卢阳王妃的生辰便显得颇有几分寥落。 第48页 宴席近水,池上浮着许多盏莲花灯,烛火微明,夜风吹过,漆黑的水面上碎金摇曳,像是池子下藏着万千锦鲤,衔着烛光怡然游动。 池中心有一个大水台,上面有粉白珠圆的戏子咿呀咿呀唱着一折吉祥的戏曲,卢阳王妃细细端详着季青雀的模样,半晌之后,赞嘆似的对周遭的人道:「怨不得叫飞仙呢,不愧是季太傅的女儿,竟生的这样钟灵毓秀,实在是难得一见的人物。」 旁人也笑着凑趣儿:「谁说不是呢,这样的姑娘,要不是早定了人家,我都想讨上门去做媳妇呢!」 卢阳王妃掩口一笑:「你瞧瞧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和咱们长宁郡主抢东西了,我过两天就去告诉她,让你长长记性。」 「哎呀,王妃,这可使不得……」 卢阳王妃和身边的夫人们笑做一团,她性子是出了名的平易近人,相貌也是出了名的平平无奇,便是如今满头珠翠,华冠丽服,也依然很难和美这个字产生一丝联繫。 和那天亭子里所见的,风姿挺秀贵气十足的卢阳王大相迳庭,实在很难想像他们平日里该是一对怎样的夫妻。 季青雀不记得自己见过卢阳王妃,便是上一辈子这位王妃入主后宫执掌凤印,似乎也没能随着丈夫地位的升高变成一个与之相配的重要人物。 ……那这位王妃为什么会忽然要见她? 卢阳王妃捂嘴轻笑,目光却不由自主地往季青雀那张年轻漂亮的脸上一扫,面上神色如故,心里却酸涩不已。 ……怪不得呢,这样的美貌,这样的气度,谁能不心动呢。 第30章 生辰 卢阳王妃家室并不高, 自幼也知道自己生的并不美貌,于婚事上并无太大指望,后来被先帝赐婚给他最小的弟弟,风姿秀逸的卢阳王时, 她几乎不敢相信, 闺中姐妹打趣玩笑, 她只感到如在云端, 惶恐不安,待到成亲那日揭了盖头, 一眼看清自己丈夫那名不虚传的俊秀容貌,更是惊慌失措,战战兢兢。 可是卢阳王却只是神色淡淡的,他沉默着与她喝完交杯酒,漠不关心地对自己的新婚妻子说了第一句, 也是唯一一句话。 睡吧。 龙凤花烛彻夜通明,烛泪缓缓滑落,卢阳王妃的眼泪也悄无声息地落了一夜,第二天却不敢露出一丝端倪, 早早起床梳洗, 服侍着卢阳王起身,她俯身殷切地地抚平卢阳王的腰带, 卢阳王垂眼瞟了她一眼, 不作一言。 卢阳王妃脸上瞬间涨的通红, 眼泪涌出眼眶,可是她只是低着头, 一语不发, 等到送走卢阳王后, 她才发疯地将头上讨卢阳王欢心的华美髮簪耳环扯下来,丢在地上,回身扑在床上,又羞又愧,放声大哭起来。 丈夫并不满意自己,卢阳王妃明白了这个事实,便更加谨小慎微,顺从恭敬,唯恐更招来丈夫的厌恶,她起初还安慰自己,虽然夫君对她冷淡,可是对别的女子也并不热衷,比起那些妻妾成群沉溺声色的王爷,她已经算得上幸运了。 可是她后来却发现并不是这样。 自己这位少有壮志颇有贤名的夫君似乎另有寻欢作乐之处,只是从不带进府里来,卢阳王妃只能佯装不知,她苦涩地想,她既又无长宁郡主那样过人的美貌,又无安乐长公主那样尊贵的身份,更无张皇后那样世人嘆服的贤良,得不到丈夫喜爱再自然不过,所幸他还愿给自己几分体面,如此一来,她还能有什么不满呢? 今年她的生辰,正赶上战事大败,她怜惜国事,本不欲大办,可是卢阳王却难得到了她的院子里,吃了一盏茶,问了她生辰的事。 卢阳王妃心头茫然,又隐隐有些欢喜,她的丈夫从来没有这样关心过她,她大着胆子瞧着卢阳王的脸庞,昔日风採过人的少年已经不再年轻,眼角已经爬上来细细的皱纹,可是还是这样气度华贵英俊非凡。 她脸上便不知不觉浮现出一丝笑容。 这是她的夫君呢,与她相伴相随半辈子,死了也要葬在一起的夫君呢 卢阳王妃心底一片柔软,她轻言细语又巨细无遗地说了自己的安排,卢阳王听了,只淡淡地说,为什么不办,办吧,生点儿喜气。 卢阳王妃笑着说:王爷,那西北大败…… 卢阳王看都没看她,淡淡地丢下一句,多请些亲朋好友过来,季家的人可以都请过来。 卢阳王妃脸上还挂着尚未褪去的柔情笑容,整个人却骤然僵硬,如坠冰窟。 那个才在她心里復甦的,虽不貌美却快乐善良,满心烂漫幻想的少女瞬间死去了,她又回到了森严肃穆的卢阳王府里,做回了那个一身华服,谨言慎行,连丈夫皱一皱眉头都要心惊胆战的卢阳王妃了。 她站起来,恭恭敬敬地对卢阳王行礼,吐出来的气像是冷到了自己骨头里:妾身知道了。 季家的姑娘个个貌美,她早有耳闻,可是填房孙氏所出的那两个姑娘虽然娇艷,却还不过一团孩子气,那位季三姑娘尤甚,天真烂漫的让人摇头,恐怕日后要靠母亲精挑细选一个性情宽仁又门风清白的夫君才行,季大姑娘近日里倒是声名远扬,既美又烈性,倒是许久未曾见过的人物,连她们这些见惯人情世故的后宅妇人也感到颇为新鲜,荣华郡主近日里被拘在宫里,少不得说是招惹了她的缘故。 卢阳王妃猜卢阳王想请的是那位大姑娘,便刻意在帖子上点了她的名字,心里本就酸楚,见了季青雀,更觉得她远胜传闻,飞仙这个小字取的实在是恰如其分。 第49页 难怪卢阳王破了旧例,竟不与她装聋作哑了,这样的姑娘,若不是早早许了长留侯,说不得就要纳入府里做侧妃了 她心里嘆息,却听得一阵喧譁,卢阳王妃仰头看去,诸人纷纷立起,有人惊讶道:「王爷,您怎么来了?」 不少人立时将目光投向卢阳王妃,眉目间颇为艷羡。 果然,火树银花间,一身穿紫蟒袍的英俊男子大踏步而来,身后寸步不离地跟着黑衣的年轻护卫,更增添了他的不凡威仪。 「听闻卢阳王和王妃恩爱甚笃,果然名不虚传呢!」 「府中也无什么侧妃,不过几个通房,盛京真是难得卢阳王这样的人物了。」 卢阳王妃听得许多人如此窃窃私语,心里犹如吞了黄连,却还端起笑脸,恭敬地迎了上去,一脸受宠若惊道:「王爷要来怎么不提前说一声,妾身也好提前准备啊。」 「不过是路过。」卢阳王淡淡道,他微微颔首,示意在场诸人不必多礼,卢阳王身份尊贵,气度不凡,在场的夫人小姐不敢直视,纷纷低下头来,只有季青雀一动不动,依然立在原地,一双漆黑的眼睛冷冷地望过去,死死地盯着他。 先帝多疑残暴,不信兄弟也不信儿子,昔日里同在宫中朝夕相处的十几个兄弟,被他杀的杀流放的流放,最后只活下来最小的弟弟卢阳王一个。 先帝嗜杀,当今天子又软弱荒诞,更衬出文武双全一身正气的卢阳王何其难得。 紫蟒袍,金髮冠,身姿提拔,容颜俊朗,如果不是季青雀死了一次,她也会觉得卢阳王端的是气度华贵,一表人才,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在很多年后恬不知耻地背叛了将他视神明的大齐子民,而她季家满门不幸,也好似都或多或少出自他一人之手。 深深夜幕,灯火璀璨,卢阳王漫不经心地扭着大拇指上的白玉扳指,朝人群某个方向望了望,忽而一笑。 这是极快的一瞬间,如果不是季青雀不错眼地盯着他,恐怕连她也发现不了,那并不是寻常的笑意,既隐秘又暧昧,所以她下意识顺着卢阳王的目光看了过去,先是一怔,接着脑子嗡的一声,眼前发黑,胃部勐地抽痛,浑身的血都在那一瞬间冷了下去。 第31章 命运 ……那里坐着季青珠。 才十一岁的, 乖巧可爱的季青珠。 季青雀脑海里轰隆隆作响,春夜温暖,她浑身的血却都在这一块寒冷如冰,唯独耳后的血管突突乱跳, 像是一整腔子滚烫到极致的血要从那里喷出来, 她毫无察觉, 只是直直地盯着卢阳王。 不可理喻, 匪夷所思。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呢。 上辈子季青珠是真的入宫了。 可是那时候没人觉得这是件怀事,没有了父母姐姐, 外界战祸横行,她又并无别的立命安身的本事,天子体恤季家忠烈,又怜她一介弱女子无依无靠,故而下旨召入宫中, 虽无人间夫妻欢好,但是比起沦落兵祸里,受人轻贱,入宫受天子庇护, 富贵荣华, 如何不是一种难得的荣耀安稳。 卢阳王那时候的年纪做季青珠的父亲都太大了,青珠虽然貌美, 却也不是什么国色天香的美人, 他贵为天子, 什么人间绝色没有见过,又怎么会对殉国忠臣的女儿动龌龊心思呢, 所谓的召入宫中, 不过是一种收买人心的政治手段罢了。 所有人都这样相信。 她的父亲和弟弟, 一个死在城头,一个守城被杀,为他李家的万里江山流尽了最后一滴血,九死不悔。 哪怕是畜牲也该感其忠义,心有所动,稍微落下几滴热泪吧,怎么会反去作践他们的女儿和妹妹呢? 可是如果呢。 如果他真的,从季青珠十一岁开始就对她动这种心思呢。 如果,他真的比畜牲还要不如呢。 季青珠耳边一片轰鸣,眼前一阵阵发黑,身体晃了晃,手脚冰冷,几乎要晕过去。 — 卢阳王心头不喜。 他皱着眉,淡淡扫了一眼不远处的少女,脸色苍白的像张白纸,漂亮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唯独一双颜色极黑的眼睛,还死死地盯着他,一眨也不眨,渗人极了,既没有女人该有的天真可爱,也没有奴才对主子应有的恭顺乖巧。 再标准不过的季家人的眼睛。 从季宣的父亲,到季宣,再到这个一鸣惊人的季青雀,季家人一代又一代,都像是长着同一对眼睛,父亲入了黄土,这双眼睛就传给儿子,儿子又传给儿子,那双眼睛就这样生生世世地在人世间永不闭合,望着这世上的风景变幻,草木枯黄,还要记在青史上,海枯石烂,千载万载。 他十二岁那年,随兄长于平海堂,听季宣的父亲季观给他们上课,他自幼天资聪颖,大儒名士皆对他赞不绝口,唯独那一日,在听了他所做的诗文后,大名鼎鼎的季观握着书卷,一袭青衫,不喜不悲,只是居高临下地,淡淡地看了他一眼。 那双眼睛里没有一点谦卑,懦弱,讨好,也没有惊喜,赞嘆,他的眼睛是那么笔直,那么冷静,好像能够看透一切,仿佛是在……谴责他一样。 简直荒唐。 一个得了他李家恩典的奴才,真当自己是个玩意儿了。 他对季家人素来厌烦,奈何皇上偏偏宠爱这些姓季的,他皇兄喜欢也就罢了,连他那个吊儿郎当的侄子也喜欢,这个叫季青雀的小丫头目中无人至此,当众叫天子丢人现眼,他不以为耻,回了宫还念念不忘地说这季家姑娘的琴弹的真好,可惜听不了第二遍,真是人生憾事啊。 第50页 真是扶不上墙的烂泥。 尤其是季宣的这几个女儿,不光是这个季青雀有一双和季观酷似的冷冰冰的眼睛,连那个二姑娘都装模作样的谦逊乖巧着,脸上写满了自作聪明,眼睛又亮又利,看了就叫人生厌。 那个叫青珠的漂亮女孩儿倒是意外,天真可爱,乖巧温顺,着实难得,只可惜是季家人,倒是动不得。 卢阳王又远远看了一眼,喉头微动,不自觉地缓缓转了转自己大拇指上的白玉扳指。 — 季青雀脸色实在吓人,回桌落座后,几个夫人小姐都面面相觑,不明白她只是去和卢阳王妃说了几句话,怎么会脸色苍白到这个地步,关切地问了几句,都被季青罗眼疾手快地应付过去了。 季青珠手里还捏一块做成叶子形状的绿豆糕,忽然注意到大姐姐在看她,她有点茫然地歪了歪头,将最后一口绿豆糕咽下去,然后转过头,很乖巧地对季青雀笑了一下。 这就像一道兇狠的鞭子,狠狠地抽在季青雀的眼珠上,鲜血淋漓。 季青雀迟缓又茫然地想,何至于此呢。 为什么天子偏偏无子呢。 为什么继承大统的偏偏是卢阳王呢。 为什么最后她季家最后会落到那样一个结局,死的死,病的病,只剩下一个不大聪明的天真小妹妹,还要落到那年纪比她父亲还大的男人手里,受尽侮辱呢。 那些死在战火里的老百姓,被火焰吞没的盛京,那么多那么多的惨叫和悲鸣。 她的父亲,她的弟弟,她那个素未谋面就死在战场上的未婚夫,她那个求助无门只能为妾的二妹妹,还有赐下来的那道圣旨,贞烈,什么叫贞烈,就好像不让她给谢晟这个死人守寡,她季青雀就要一意孤行地吊死在季家大门上一样。 还有那个十一岁就被卢阳王看中,后来终于孤身一人困苦无依,只能应召入宫的小妹妹。 这些,真的只是偶然吗。 她为什么从来没有想过,他们这满门的不幸,也许并不是因为所谓的命运呢。 何至于此呢。 季青雀慢慢转过脸。 这是晚春的夜晚,春末了,夏天要来了,许多花都静悄悄地谢了,明年春来了还会再开,夜色温暖静谧,衣香鬓影,笑声细碎,一身紫蟒袍的尊贵王爷立在金波破碎的池边,英俊不凡,华贵逼人,在许多人的回忆里,这都会是一个绝无仅有的美丽的夜晚。 而季青雀在这一刻,嗡嗡作响一片混乱的脑海里忽然升起一个无比清晰的念头,就像一道惊雷,剎那间噼开她混沌的脑海。 她无比清晰,无比冷静地想到,我不能让这个人活下去。 第32章 昭光 所谓后宅女子, 娇贵纤美,洁白纤长的手上虽然一辈子也未必会拿比簪子还重的东西,却谁也不能保证不会沾上几条人命。 被杖毙的背主的狡猾丫鬟,发卖出去的不知下落的妖艷小妾……这些轻如草芥的人命鲜艷又温热地沾在她们细长柔软的指尖上, 平日里连看见杀鸡都会哭着躲到丈夫怀里的娇贵夫人们彼此对望一眼, 将手指徐徐递给下仆擦拭干净, 依旧眉眼弯弯, 言笑晏晏。 区区人命,不过寻常事尔。 可是季青雀活了两辈子, 从来没有杀人,从来没有。 她是在这个温暖美丽的春夜,第一次拥有了如此明晰彻骨的杀意。 不是因为仇恨,不是因为上一辈子的记忆,甚至都不是因为她的小妹妹。 她的心在这一瞬间无比的空明, 冰冷,平静,甚至没有一丝感情,所有沸腾的感情都在这一刻凝结成了亘古的坚冰。 她漠然而清醒地想, 这个人不能活下去。 因为他并不是忽生软弱才弃城南逃, 因为他不是太过愚蠢才让无数忠臣良将平白死去,他不是偶然的怯弱或者恐惧, 他一定会做出这些事, 他一定会成为遗臭万年的昏君, 他一定会让成千上万□□离子散,他一定会让盛京毫无抵抗地化作悽厉火海, 在他华贵的衣袖下整个山河一定会在炼狱里惨叫, 每一个死去的冤魂都在血海上咆哮着不甘。 这是一定会发生的事情。 而在这一刻真正来临之前, 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会相信。 她是唯一知道结局的人,也是唯一有可能篡改结局的人,在这一瞬间,淌血的万里河山是这样真切地悬在她的一念之上。 那些悽厉的灵魂好像在这一刻都涌到她面前,像是在哭又像是在尖叫,硝烟与鲜血的气味贴着她的面勐扑过来,嘶吼着要她回答。 而季青雀只是静静地,一动不动地坐在座位上,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她并不懂国家大事,她从小到大读的书里一半在教她爱国,一半在叫她忠君,还有一小半是雪月风花仁义礼智,她自认不过寻常女子,远不如朝廷上的官员们深谋远虑运筹帷幄,她渺小的甚至承担不起自己的命运,遑论山河社稷。 她没有这么傲慢。 可是她心里还是有个声音在轻轻地说,不能让这个人活下去。 这不是为了向他,不是为了讨还公道,更不是为了拯救黎民百姓这样的伟大理由,季青雀在做出这个决定的那一刻,心里只有一个简单的近乎本能的念头,好似飞鸿踏雪,干净明晰。 不能让这个人活下去。 因为纵容他活下去,是不对的。 第51页 — 季青雀立在泽山脚下,望着重峦叠嶂在白云流雾中若隐若现时,已经是卢阳王妃生辰的第三天。 在从卢阳王府归来后,她对孙氏说了两句话。 「我要到宛州去拜访外祖父。」 「他病了。」 孙氏迟疑片刻,犹豫道:「……这样的大事,总该先告诉老爷一声吧?」 端坐在马车里的少女容色如雪,纤瘦的嵴背挺直,对这样再明显不过的推诿之词,她脸上并无显出愠色,只是缓缓点了点头,平静道:「我自会去。」 白鹿书院坐落在泽山上,只是白鹿书院名声远扬,泽山之名渐渐无人提起,世人口称白鹿山,全然忘记了这座巍峨群山的深处,曾经供奉着前朝皇室的宗庙。 哀帝前半辈子励精图治,后半辈子臭名昭着,唯独有一样,有个极为宠爱的女儿昭光公主,传闻她美貌非凡,性情刚毅,贤德明理,颇有哀帝年轻时候的贤主之气,她不顾身份,不爱享乐,一心忧心国事,终其一生都为了挽救大厦将倾的朝堂而四处奔走。 在那个荒唐黑暗的,昭光公主一人便足以光耀整页史书。 后世常常嘆息,昭光公主若非女子之身,未尝不能继承大统,救社稷,挽天倾,起中兴之道,立不世之功。 据说李贤攻破城门那天夜里,有人看见昭光公主披头散髮素衣赤足,独自一人出现在泽山山下,跌跌撞撞地走进山里,她对所有人的唿喊和行礼都恍若未婚,只是踉踉跄跄地沿着山道往上走,嘴里隐隐约约唱着几百年前祭祖的歌谣,满天白雪纷纷扬扬,她纤弱的身影渐行渐远,彻底消失在夜色里,美不可言,犹如神明。 世人后来常常说昭光公主至贤至圣,乃是九天神女转世,那日白雪纷飞,正是迎接她回归天上。 可是季青雀读过这段史书,她知道昭光公主没有如百姓幻想的那样飘然升仙,这位殚精竭虑却一事无成的美丽公主在国破家亡的雪夜里独自上山,唱着祭祖的古老歌谣,上千尺高山,爬八千台阶,然后孤零零地吊死在祖庙门口,山道上和地板全是她手脚磨出来的血,白骨森然,几千盏长明灯烛火摇曳一霎又恢復平静,把她悬挂着的,枯叶一样瘦弱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 她这一生,未曾庇护住她重视的任何东西,家人,子民,国家,全部化为灰烬,到了生命的最后,也没有任何一种愿望能够将她留在人间。 拼尽全力,牺牲所有,不顾一切。 然而一事无成。 那是一种怎样的凄凉,使得年幼的季青雀捧着薄薄的史书,仿佛都能看见不甘悲痛的血泪从寥寥的字里行间里奔涌而出,如今她立在泽山脚下,望着群山巍峨一如往昔,千载万载绵延不绝,有那么一瞬间,她心里没有这人世的兴衰,没有即将见面的父亲,没有她自己的生死荣辱,只在心里静静想着那个女人,孤独的,绝望的,将自己吊死的女人。 「小姐,咱们上山吧。」眠雨早就习惯了季青雀的寡言躲思,利落地叫来轿夫,白鹿书院坐落于深山之中,山脚下常年蹲守着以送人上山谋生的老练轿夫,几乎和白鹿书院建立的岁月一样长久,一个年轻机灵的轿夫笑着开玩笑道,小姐你们别笑话,我们这虽无片瓦,天当铺盖地当床,可是却也是百年老字号呢! 眠雨被逗的不住发笑,季青雀缓缓掀起帘子,眺望着山道外云雾缭绕的山谷,漆黑的眼眸无喜无悲,深如古井。 山河如此广阔,她的西院太小了,盛京也太小了。 她要走到人世间去,寻找那种能够让她握住自己命运的力量。 她绝不会一事无成。 第33章 告知 山道盘旋蜿蜒 , 时不时出现零零星星的人,有的席地而坐,谈玄论道,有的则聚在亭中, 举杯长歌, 一路上青山隐隐, 流觞曲水, 人烟不绝,一派文气。 季家代代隐居山林, 着书立传,与世无争,到了季平山这一代,他不忍天下生灵涂炭,举族出山辅佐李贤, 百废待兴之际,他又请旨重开科举,开白鹿书院,不分贵贱, 有教无类, 广泽天下,昔年王公贵族才能拥有的昂贵书籍能够飞入寻常百姓家, 都是季家数百年来的功劳, 也无外乎天底下的读书人都视白鹿书院为圣地。 上了最后一阶台阶, 前路骤然宽阔,水磨青砖平整光洁, 门口立刻一块高大的石碑, 围着一群喧闹不休的人, 有风流俊俏的年轻士子,也有步履蹒跚的老儒生,有的趴伏在地上誊抄石碑上的文字,有的则手指在掌心不断勾画,口中念念有词,挤不进去的便踮起脚,高高仰起脖子,企图能看见一鳞半爪,路过的人则是见怪不怪,没有露出一丝惊讶表情。 这是鼎鼎有名的太祖劝学碑,大齐的开国天子李贤出身草莽,却勤于学习,写的一手好字,龙飞凤舞,铁画银钩,酣畅淋漓,言辞朴实却难掩霸气。 这位也是个不信命的君王,一生波澜起伏,尽是传奇,和季谢这一文一武二位臂膀,更是一段君臣相得的千古美谈,谢不归自不消说,当年李贤废除三公,唯独留下太傅一职,虽无实权,却也足以看出他对季平山的恩遇。 眠雨早下了轿子,拉住一个正两眼放光地念诵碑文的年轻书生,笑道:「请问季太傅在何处?」 那书生忽然被人打扰,心头大为不爽,回头一看是个笑吟吟的漂亮小姑娘,才勉强忍下不快,没好气地说:「季院长?直走,讲书堂知道吗,人最多的地方就是。」 第52页 说罢,他又撸起袖子,长吸一口气,一头扎进人堆里,大喊着「让让让让」,眠雨立在原地,呆愣片刻,回过头,求助道:「小姐……」 「走吧。」季青雀望着不远处,神色平静。 — 讲书堂中心立白石垒成的三尺讲台,台下放着数千个蒲团,数千人席地而坐,专心致志地望着高台上,偌大的场地落针可闻,只有高台上的人声抑扬顿挫,清晰响起。 白鹿书院的立院宗旨是有教无类,讲书堂每日都有出名的大儒出面讲学,不收银钱,不论资格,甚至都不需是白鹿书院的学生,但凡读书人,都可以前来择一蒲团,静听教诲。 就连当朝太傅季宣也是如此,每半旬便要于讲书堂授课一次,凡到此日,盛京的读书人闻风而动,无不连夜就赶来占座,场场人满为患,热闹非凡。 讲台上的人容颜疏朗,身姿消瘦,气质清绝,满山长风寂寂,灌满他的衣袍,更显得他仿佛凭虚御风,不同凡俗。 季青雀在人群外,静静地看着他,专心致志地,眼睛都不曾眨一眨。 她总觉得自己已经忘了,活了那么漫长的岁月,恨过,也释然过,怎么会还记得呢,可是此时此刻,她忽然发现她其实什么没有忘记,她依然那么清楚的记得父亲的脸,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记得那些漫长的寂寥的岁月,全部都记得,没有一刻遗忘过。 「小姐,」不远处,一个笑意温和的中年人朝她行了个礼,道,「这回讲学马上就要结束了,一会儿人多杂乱,别冲撞了小姐,请小姐先去老爷的院子里,暂且等候吧。」 眠雨认得这个人,和她这样的小丫鬟不一样,这位季明季大管家从还是书童时就一直跟着她家老爷了,如今也随侍在老爷身边,地位极高,却从不仗势欺人,性情宽厚中正,很受他们这些季府下人的尊敬。 他也看见了眠雨,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温和地问:「现在是你在跟着小姐吗?好好服侍小姐,小姐现在还时常生病吗,季明常年在书院上,不能事事照管小姐,实在惭愧。」 眠雨眨巴眨巴眼,有点手足无措,她还没想好该怎么表表忠心,就听见她家小姐平和而清晰的声音:「明叔不必如此,你待青雀穷力尽心,青雀心头感激不尽。」 季明连说不敢,一边茫然地想,他怎么不记得他什么时候对他家大小姐尽心尽力过,大小姐原来是这么温厚诚恳的性子吗? 季宣的院子在后山,无什么华贵装饰,也无几个下人,只季明和一个十几岁的小厮,院子里种着几杆翠竹,几叠假山,室内更是朴素简陋至极,一尊青铜博山炉上飘起裊裊白烟,味道清淡,隔着一道细细的竹帘,季宣的容貌影影绰绰,看不真切。 「为什么。」 「外祖父病重,青雀要替母亲侍疾。」季青雀轻声道。 也许是因为提到了崔玉娘,季宣沉默了片刻,才重新开口:「你身为女子,又无父兄护从,岂可独行千里?」 语句中并无贊同之意。 季青雀静静望着这道帘子,像是看见她独自一个人在一言堂里翻着古书的岁月,那么漫长,那么安静,日光拖出长长的影子,灰尘被镀上一层金灰,翻飞迴旋,年幼的她孤独又欢喜地置身浩如烟海的古书中,一本又一本,一册又一册,无论草木枯荣,夏雨冬雪,只有它们对她窃窃私语,与她朝夕相伴。 她曾经那么努力地读书,学琴,那么渴望他能高兴一些,能够回头看她一眼,夸一夸她。 对当年那个孤孤单单的小女孩来说,她的父亲博学多才,才华盖世,他曾经是她多大的慰藉和梦想,曾经在她的世界里如何熠熠生辉无所不能,也许他永远都不会知道。 她本以为再见他,她会伤心,她会痛苦,她会忍不住厉声向他说话,尽管她其实并不知道他们之间可以说什么。好像什么话都说尽了,又好像从一开始便无话可说。 可是如今,他们近在咫尺地立着,只隔着一道竹帘,她的心里却这样的安静,既不欢喜,也不悲哀,不愤怒,也不委屈,像是某年某月,一场夜雪茫茫落下来,她在大雪中袖手而立,等了很久很久,久到眉间落满白雪,张望四周,不过一片空寂夜色。 如今夜色尚深,她却要远行了。 满身霜雪,山高水长。 她很平静地说:「父亲,您误会了。我并不是来徵询您的允许的,我只是来告知您,我即将远行。仅此而已。」 第34章 磕头 季青雀定下动身的日子, 季宣又默认,自然无什么人挽留阻拦,她本来就不好交际,在盛京里也没有知己朋友, 古诗里依依惜别执手相看泪眼的情形自然不会出, 只托人去庄子上带了几句话, 要崔羽备齐人马, 准备出行。 崔家和盛京一直有一队行商的人马,往来道路熟悉的很, 倒是不需要她太过操心。 季青罗拉着季青珠过来转了一圈儿,啧啧称奇,笑道:「好啊,都说宛州物阜民丰,我和青珠往后有了机会也去瞧瞧, 对了,前几天我和舅妈又去严华寺给孙表哥许了愿,顺手也给你求了一道平安符,给你。」 青珠拉了拉她的衣袖, 为难地小声叫了一声「二姐姐, 大姐姐不是去玩」,季青罗却含笑瞧了季青雀一眼, 那眼睛里明晃晃的写着, 什么病重侍疾, 她才不信呢。 第53页 眠雨从内间偏头,远远看了一眼滔滔不绝的二小姐, 很茫然地想, 二小姐其实就是要来送个平安符吧, 那她为什么要东拉西扯说那么多话啊…… 季青罗走了没多久,季淮也登门前来,他绷着一张小小的脸,满脸严肃之色,季青雀瞧着他这副小夫子的模样,还以为他要同季宣说一样的话。 他却已经嘆息着开口:「若是我再年长一些,一定亲自骑着马护送大姐姐前去,这一路上千山万水,舟车劳顿,纵使有下人随从,到底也让人担心。」 眉目清秀,神色担忧。 季青雀忽然想起上辈子出嫁的时候,十里红妆,锣鼓开道,寒风凛冽,她唯一的弟弟骑在马上,面沉如水。 他的背影消瘦而笔挺,沉默地像一座山,挡在她面前,像是努力地想为她挡去这一路上的所有险风恶雨。 他死的时候那么年轻,而她甚至不知道他长大了会是什么模样。 总该是很英俊的,年轻漂亮,温润清正,天底下最好看的年轻人。 因为他从小就是个漂亮认真的孩子。 她缓缓转过头,没有言语,季淮微微一想,便觉得是二姐姐才来过,大姐姐定然是乏了,便自觉收起许多闲话,抬手叫小厮将箱子抬进来,是一大箱子码的整整齐齐的书,季淮笑着说:「给大姐姐路上解闷。」 季青雀扫了一眼,多是些沿途的风物志和山水游记,仓促之下能够搜集的如此齐全,可见他的用心。 家里几个兄弟姐妹轮流来了一次,季青雀的西院便彻底安静下来,只有眠雨指挥着旁人收拾衣服零碎的声音时不时响起。 第二天来拜访的人却出乎季青雀的预料。 张年居然来了。 眠雨正在给她梳头,一手拿着一只白鹤流云簪,一边很不解地问:「那个下棋的傢伙?他来干什么?」 「奴才这就不知了,听说是念咱们小姐的恩,想带着妹妹来给小姐磕个头。」 「那在门口磕了不就行了吗,干嘛非要见我们小姐。」 「这……」 「行了,」季青雀开口,两人立刻安静下来,季青雀扶着梳妆檯站起身,说,「让他们进来吧。」 在正厅等了片刻,门口便出现两个人影,张年高瘦依旧,一身衣服虽然老旧,却洗的很干净,蓝布都已经微微泛出白色,他一进门便利落地跪下来,向上座的女主人磕了个头,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的小女孩一身粗布麻衣,一直低着头,跟着哥哥也跪下来。 「多亏了小姐的恩典,小人才能从那销金窟里救回妹妹,只是前些日子杂事缠身,如今终于得了空……」 「说。」季青雀平淡地道。 张年一噎,片刻后,苦笑道:「小姐还是这么直白。」 「听闻小姐即将离京远行,小人想求小姐一件事,小人这一辈子当牛做马,任凭小姐差遣。」张年从胸口掏出一张纸,双手捧过头顶,眠雨看了一眼季青雀的神色,才拿起这张写满字的纸片,拿到季青雀眼前。 季青雀扫了一眼,目光微微一凝,又落回他身上。 张年深深俯下身,额头触到手背:「求小姐收下我妹妹的卖身契,无论小姐将她安置在何处,要如何使唤她,哪怕是打死了,张年也绝无二话。只求小姐能够收下她。」 良久之后,他听到季青雀嘆了一口长长大,像是忽然间很疲倦似的,她说:「攀附我并不是什么好去处。」 张年惨然一笑。 季青雀的话他自然不信,季府朱门绣户,家风清□□里的丫鬟也鲜少打骂,个个都锦衣玉食养尊处优,比寻常人家的小姐还养的金贵。季青雀更是地位超然,犹如云端上的神女,她如此说,不过是不愿收下芸娘。 也是,芸娘出身不正,他又不过一介萍水相逢的草民,贱命一条,烂泥一样的人,得了一次相助已经是侥倖,他不知感恩还要奢求别的,季家小姐愿意见他这种人已经是一份恩遇,听了他的话没让人把他打死又是一种难得的仁厚。 是他觉得季家小姐与其他管家小姐都不同,太得意忘形了。 他来之前,心里到底都在痴心妄想些什么啊。 烂泥一辈子都是烂泥,怎么可能入得了九天上神女的眼睛,恐怕是看见了都要嫌脏吧。 张年脸上苦涩一闪而过,迅速挂起笑脸,嘿嘿一笑抬起头,道:「小姐说的对,小人也不过是想起了才顺口一提,多谢小姐,祝小姐此行一路顺风,小人告退了。」 语罢,他又要磕头,却听见一道轻柔疲倦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拿了我的名帖,去白鹿书院,找一个叫季明的人,说你想上山求学。以后若有好时机,便替我把那局棋跟荣华郡主下了,自行扬名。」 张年浑身一颤。 「你悬樑刺股,阅览群书,一手棋艺精妙绝伦,心里必有宏愿,如此唾面自干,装疯卖傻,护不住拼尽全力找回来的妹妹,只能把她卖给人为奴为婢,受人打骂。张年,你当真甘心吗,」季青雀仿佛没有看见脸色骤然惨白的张年,她只是轻轻地嘆息,柔和又淡漠,带着一种没有感情的断然,「不要跪我,你非池中物,这世上没有那么多人值得你来跪。下去吧。」 — 季府外人来人往,一个穿着发白蓝布衣衫的青年昂着头,望着季府的牌匾,面上表情变幻,如果有路过的行人仔细看他,一定会惊讶地发现,这个高瘦穷困的年轻人的嵴背竟然越挺越直,像一桿经雪的翠竹,冲破寒霜重雪,显出一种惊人的发狠倔强,只是一眨眼,就像是换了个人一样。 第54页 他说:「芸娘,给小姐磕个头。」 他的声音非常冷漠。 芸娘默默地跪下来,朝着西院的方向跪下来,重重磕了个头,张年蹲下来,温柔地替她擦干净额头,柔声说:「哥哥这是最后一次让你给人磕头,以后再也不会了。哥哥怕你被人欺负才想了这个蠢法子,哥哥对不起你,哥哥错了,别和哥哥生气,好吗。」 芸娘仍然低着头。 她自小被卖进了那腌臜地方,又早早被破了身,眉目里一股天然风尘气,街坊风言风语不绝,时常有地痞流氓在他们门口打转,她便总是低着头,生怕见人,只是穿着最简陋的麻布衣服,躲在家里,听到哥哥说要卖她,她也沉默片刻,便点了点头。 如今她依然默默垂着头,听着哥哥温柔的声音,眼泪却一颗一颗滚下来,落在人来人往的街上,晶莹剔透,溅起四散尘土。 第35章 抵达 从盛京到宛州, 一路上山水迢迢,所幸水陆两道都十分通达,庄子上派过来的张秀才瞧着吊儿郎当,遇事却出乎意料的可靠, 路上的大小事宜都安排的滴水不漏, 季青雀一点不需要劳神。 季青雀见到张秀才时略略有些吃惊, 她本以为会是更恭顺周到的崔羽跟在她身旁。 但是很快她就知道, 能有张秀才这样的人随行,实在是她的幸运。 她单手支着额头, 缓缓翻过一页书,船外涛声不绝,眠雨和张秀才的声音在水波中隐隐约约地传来。 「……哎呀,又说对了,怎么会这样呢?」眠雨懊恼地说。 「哎呀哎呀, 怎么就是不相信呢,就是试一百次,小生也是不会错的。」张秀才装模作样地嘆口气。 季青雀又翻过一页书,外间的眠雨也将纸书翻的哗啦哗啦作响, 可是季青雀知道, 哪怕她试几百几千次,结果也是不会变的。 张秀才自称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而这段旅途里也的确如此, 星罗棋布的水道, 大大小小的城镇,甚至是眠雨随手翻开的一页书, 他只需扫上一眼, 便能牢记心中。 ……这世上真有这样的异人么。 若是真有这样的本领, 又怎么会屈居在一个田庄里,做一个与世无争的教书先生? 季青雀心里有疑问,然而她也没有出声,一路上,只是安静地在船上翻看着季淮送她的风物志,一副岁月静好与世无争的模样,偶尔听眠雨说几句话,小姑娘性子活泼,又非常听话,胆子最开始还很小,很怕她,后来见她并不责备,便放开了些,蹦蹦跳跳地在船上跑来跑去,见了什么都要掰着手指一样一样说给她听。 「小姐真是宠爱她啊。」张秀才笑着说。 季青雀不语,细长的指尖点了点桌面,张秀才这段时间已经了解自家小姐寡言少语的脾气,知道这是让他坐下的意思。 他感到啼笑皆非,没见过他家小姐这样的人,能不说话就不说话,能不露面就不露面,只是看书,或者看着窗外出沈,窗外山长水斜,雾霭淡青,衬着她淡漠的侧脸,着实美的不食烟火。 这样的人,到底为什么要跋涉千里,去见一个陌生的外祖父呢? 张秀才心里想不明白,却也并不表露出来,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他从袖口取出一封信,递给季青雀:「小姐,这是刚才上岸时驿站上送来的信,是季府快马加鞭送过来的,应当是急事。」 「撕开。」 张秀才一噎,干脆地撕了信封,将信纸展平,两张信纸一只手一张,铺平了举在季青雀眼前,他这是存心埋汰季青雀,连信都要人帮着撕,您怎么不让我帮您把信给看了呢? ……然后他就目瞪口呆地看着季青雀抬起头,细细地读起了信。 信是两个人写的,前面是季青罗,说了些盛京这几天的杂事,后半部分是季淮的字迹,他先是问候了季青雀的情形,便笔锋一转,说起来正事。 开头一句话便是:「谢世子请了旨,昨天便和李严将军一道启程去了西华关。」 谢晟是天子近臣,天子又素来喜爱他,被他几句豪言壮语一哄,立刻心潮澎湃,下旨许他随李严前往西华关。 长宁郡主急的发疯,可是天子金口玉言,哪里还有迴转的余地。 「谢世子实在是铁骨铮铮,心怀家国,我辈远不能及啊。」季淮的落笔很有些赞嘆惭愧。 季青雀垂下眼帘。 张秀才在一边举的手都发酸了,他也是养尊处优,一辈子只拿笔的风流人,见季青雀似乎终于读完了信,赶紧偷偷摸摸地放下手,谁料季青雀忽然一抬眼皮,他勐地一阵心虚,连忙嗖的一声把信又举起来。 信纸的风拂起季青雀的髮丝,她抬起眼帘,黑色眼睛难得流露出一丝茫然,好像不明白他为什么还在这里: 「……你可以出去了。」 张秀才气的鼻子都要歪了,皮笑肉不笑地把信纸叠好,塞回信封里,放在桌上,昂首阔步地走出来了船舱。 船舱里只剩下季青雀一个人了。 她倚着榻,在此起彼伏的波涛声里,微微出神。 心怀家国,铁骨铮铮……吗。也许吧,但是未必只有这个原因。 西华关代代都是谢家镇守,哪怕李严年少成名,在西华关里也只屈居在谢晟二叔之下,这是大齐这几百年来不成文的规矩,从谢不归立马横刀的那一天就开始了。 第55页 如今谢晟的二叔死了,谢家就要再派人去,算来算去,谢家也就只剩下那么几个男人,如果谢晟不抢先入宫请下旨意,那么如今要随着李严奔赴西华关的,恐怕便是他父亲谢源了。 而谢源,身上是有旧伤的。 季青雀眼前浮现出谢晟的模样,平日里意气风发,闹腾欢笑,无所顾忌,瞧着总是漫不经心的,是个没心没肺公子哥的样子,可是又有那样冷淡的一面,不欢喜也不愤怒,眼睛静静看着脉脉远山,谁也说不出来他那一刻心里在想什么。 所以他能做下这样的事,季青雀虽然意外,却并不吃惊。 她只是不明白。 谢晟怎么会这么早就上前线呢。 上辈子,是在今上病死卢阳王继承大统之后,谢晟才被支使到西华关去,正赶上泽林王引胡人入关的大乱,他那时候正在回程的路上,被如此伏杀,猝不及防地便死在了战场。 如今,却也太早了。季青雀微微蹙起眉。 算上正在白鹿书院读书的张年,还有马上要见面的外祖父,如今再加上一个主动请缨出阵的谢晟,她重活了一辈子,和记忆里不一样的事着实太多了。 ……这是如果她要妄动天命,老天爷也不会坐视不理的意思么。 季青雀仰起头,只看见四四方方的广阔船顶,华美精緻,只是看不见苍天。 九天之上,如果真的有神佛在云端嬉笑观望,以众生的悲苦为棋子,一念之下便血流千里,甚至不允许世人一丁点的微小反抗。 那么这样虚张声势的神明,是不值得害怕的。季青雀无声地,又平静地想。 船行十数天,总算到了宛州地界,张秀才和季青雀正在对弈,忽然听得岸上人声喧譁,他抬眸扫了一眼,将黑棋丢进钵里,笑道:「小姐,家里人已经在岸上迎接了,倒是好一场大排场啊。」 第36章 琵琶 崔徽出身微寒, 年少时走街串巷,沿街叫卖,贱如草芥,他的命运本该如大多数人一样, 攒够血汗钱, 找人给他说个不太美也不太丑的婆娘, 再生个娃娃, 过和所有人都没有区别的,幸福又平庸的生活。 可是到了该成家立业的时候, 崔徽却出乎众人预料的将全部积蓄换成一匹骏马,向相熟的商家赊了茶叶和蜡烛,一意孤行地越过九死一生的万丈天堑,一头扎进瘴毒瀰漫蛇虫横行的南方深林里,自此杳无音讯。 一年后, 崔徽牵着马再回到宛州,人们惊讶的发现,那个清秀机灵的小货郎已经变成了一个黝黑高瘦的青年,他衣衫褴褛地牵着瘦马立在大街上, 犹如大病一场, 两手空空,唯独马背上还驮着去时的几个麻袋。 只是一年前还装着茶叶和蜡烛的破旧麻袋, 如今已经塞满了沉甸甸的黄金和明珠。 籍籍无名的崔徽就此闻名天下。 宛州本就商贸发达, 物阜民丰, 连三岁小儿也懂拨弄算盘,所谓天下白银如海潮, 半分倾入宛州商, 宛州豪富云集, 崔徽却仍然是其中的巨富,他几次出海商贸,商路遍通天下,天下奇珍,无所不有,并且任侠好义,仗义疏财,平生素喜豢养门客,曾赊给他茶叶和蜡烛的商户,不过街边摊贩,也被他奉为上宾,礼遇之至。 哪怕是远在盛京的人家也听过崔徽的名声,传奇故事数不胜数,关于他的富贵,也关于他的侠气,传闻他曾经派人将拇指大的明珠一粒一粒投入流水中,不过是因为一个年老的门客久病难眠,要听明珠投水的声音才可安然入睡;又传说他曾经不带僕从,独自前往市井,与人狂饮高歌,醉后被人剥去衣服和发冠,弃置于大街上,他在清晨的露水中醒来,哈哈大笑,摇头晃脑地回到崔府里,当天夜里,所有曾在酒坊里饮酒的人家大门都在同一时间被人敲响,开门一看,门口空无一人,只有一个镶嵌明珠贝壳的名贵宝盒,里面放着一套一模一样的衣服,一壶价值千金的美酒,还有百两黄金。 季青雀从前也想过,这些传闻到底是真是假,只是等到真正置身崔府,她又觉得,去分辨传闻的真假其实没有意义,世人口中的传闻,根本说不出崔徽万分之一的豪富。 她仰头望去,四周楼台高筑,栏杆悬着红绫如潮水垂落,落在中心的大池子上,池上置着一片圆台,数不清的白玉小径漂浮在水面上,楼中不过点着十数盏壁灯,光线昏暗,水面却悄然流动着皎洁的白色光晕,如同春晨的薄雾,在高楼中瀰漫开,恍如仙境。 眠雨呆呆地蹲下来,伸手掬起一捧水,立刻惊讶地啊了一声,掌心里不过一片寻常的澄澈清水,怎么会在池子里泛出光晕来? 张秀才轻笑出声,以扇掩面,弯起细长的眼睛,示意她看向池底,眠雨细细一看,不由得张大嘴,久久也说不出一句话。 池底居然层层叠叠铺着夜明珠,小的如同拇指,大的如同拳头,目不可计,有成千上万之数,这些举世罕见的明珠被随意地弃置在不见天光的池中,折射着烛火的幽微光亮,不是仙境之力,却更让人惊愕万分。 「世上真有这样挥金如土的人吗……」眠雨的声音微微战慄。 就在这一刻,自栏杆间垂落的红绫忽然无风自动,红绫后人影疾疾闪动,不见正容,只听得一道高亢的琴声平地而起,剎那间,琴鼓齐鸣,仿佛有成百上千人于高楼上演奏,奏的是一支极古老的宛州调,乐声先是激烈高昂,气象万千,好似春雷奏响,夏雨磅礴,忽而又一齐转为轻柔婉约,仿佛秋水漫过少女的脚踝,柔情缱绻,转瞬又春尽冬至,幽幽咽咽的丝竹声低回不绝,合着呜咽水声,像是覆满凄凉安静的白雪,整个天地都寂寥无声。 第56页 接着,在这样悽美安静的足以让人落泪的调子里,一声清越的琵琶声忽然响起。 琵琶声响起的那一瞬间,所有的鼓,琴,丝竹,都立刻归于平静,仿佛是为这清越的琵琶声所震慑,又仿佛是自愧不如,不敢与之争辉,高楼水台上都鸦雀无声,谁也没有留意到不远处的白玉小台上什么时候坐着一个戴着面纱的年轻女子。 那张小台极低,与水面齐平,她坐着一张镂空雕花的短凳,几乎像是凭空地坐在白光晕动的水面之上,这抱着一面琵琶的年轻女子没有露出容貌,只是光看见那一双弹琵琶的手,便能够想像出她是如何的美貌绝世,一时间圆台上的所有人都屏气凝神,每一道目光都全神贯注地投向她。 万籁俱寂里,她白玉般的素手轻轻拨弄着琵琶弦,先是轻柔缓慢,接着越来越急,宛如珠玉泄地,暴雨倾盆,万顷大海在剎那间奔涌袭来,仿佛连平静的水面都在这激昂的乐声里不住地泛起涟漪。此时此刻,她一人的演奏就足以压倒过方才满楼上下的琴鼓合鸣。 谁也想不到那向来只在烟花青楼里做调笑之用的琵琶,竟然能够奏出如此雄壮高昂的曲调。眠雨惊的啊了一声,其余人也倒抽一口冷气。 到了曲调最高亢处 ,那女子忽然站起身,原本笼在身上的长裙层层叠叠地落在水面上,露出纤长的脖颈和白皙的手臂,她打扮的就像敦煌壁画上的仙女,不知从何处来的风拂过水面,吹的水波粼粼,满楼红绸飞舞,而她立在水面上,抱着琵琶,髮丝和衣裙都被风吹起,如同一朵虚幻美丽的花,徐徐绽放在白雾瀰漫的水上。 在一片寂静里,她按住琵琶弦,婉转地唱起了一首歌,那声音悠远,抑扬顿挫,曲调却异乎寻常的悲凉,像是亲眼目睹一座高山如何坍塌成大海,亲眼看见时光匆匆随水东流,一去不返,这样的潇洒哀愁,叫人心里悲痛莫名,不知不觉便落下泪来。 季青雀幽幽地嘆了口气。 就在那琵琶女静立水上,众人久久不能回过神来之际,忽然有人轻轻地击掌,三声之后,四面的红绸一齐落下,像是红衣的少女举身坠落,覆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楼上的天光霎时透进来楼里来,将四周照的明亮。 威严的泥金红漆大门无声地打开,一个清瘦如白鹤的老人携着僕从缓缓走了进来,红绸覆盖之下的水面不知何时又升起高台,他行走在红绸上,那惊艷绝伦的琵琶女垂眉敛目,跟在他身后,走到季青雀面前。 那老人眼神明亮,声音却平和如一位老僧,他望着季青雀,说:「这是我最好的歌姬,王侯将相万金相请,也未必能够听她一曲。你认为如何?」 「精妙绝伦,世无其二。」 「你可喜欢?」 「自是喜欢。」 那老人长长地嘆息:「可是你却并不惊喜,也没有欣赏动容之色,纵使一曲值得上万金,但是不能使得你开颜,又有何用呢。」 他萧索的语气也难掩话语里睥睨天下的狂傲,季青雀扶着眠雨的手背,从榻上起身,向这个早就在几十年前就名动天下的老人款款行礼: 「青雀见过外祖父。」 张秀才和庄子上来的诸人也一道向他行礼,其余人都口称老爷,唯有张秀才唤了一声主人。 清瘦的老人摇了摇头,对季青雀道:「不必多礼,你一路上舟车劳顿,有什么事,休息过了再来和我说。」 他话音刚落,便有一个白胖温和的男人自他身后走出,上前一步,笑容可掬地对季青雀行了一礼,语调轻快讨喜地叫了一声:「大小姐,请随我来。」 季青雀随他走了几步,忽然回过头,看向崔徽身后的琵琶女,说来也奇怪,方才在水台上,她手持琵琶,迎风而歌,纵使不见容貌,依然让人觉得美貌惊人,动人心魄,合该是敦煌壁画上的仙女在云端长歌,侥倖被凡人瞥见罢了,可是如今再一看,又觉得她美貌不过平平,并无什么过人之处,甚至还有些怯懦柔弱。 季青雀问:「你刚才唱的歌是什么意思?」 她被季青雀一问,竟然像是吓了一跳,瑟瑟地往崔徽身后躲去,想要遮住身形。 张秀才摇了摇摺扇,在一旁开口道:「没什么意思,只是宛州古时候的一曲民歌,一个年轻女子的丈夫被君主强行徵召,死在了战场上,她披头散髮,夜夜都在水畔徘徊,等待着战死沙场的丈夫回家。」 说到这里,他合上扇子,轻轻敲了敲额头:「哦,这倒不是咱们老爷不讲究,不肯拿一首欢快喜悦的歌迎你,只是宛州古时候战火四起,生灵涂炭,流传下来的民歌都是这样的调子。大小姐你不要在意,这样的调子多听听,日后也就习惯了。」 季青雀点头,她说:「我不在意。我很习惯。」 她脸上并无什么喜怒的神色,也不看张秀才愕然的表情,只是转身扶着眠雨的手背,踏过水光闪烁的池面,头也不回地向门口走去。 — 宛州苇城,酒楼雅座。 几名风流世家公子啜饮着美酒,或倒或躺,一个靠窗的紫衣公子已经喝的半醉,倚靠在美姬的腿上,醉醺醺地道:「听闻崔半城的外孙女从盛京来了?」 「确实,崔家的轿子亲自去码头接回来的。」另一人回答道,他晃了晃酒盏,一旁的姬妾连忙为他斟满美酒,皓腕凝如玉,看的他心头一盪,嬉笑着捏住美人的手腕。 第57页 「听闻才名甚高,风骨清正,酷似其父,生的也极为貌美,要不是早定下了人家,恐怕门槛都被媒人踏破了。」有人嘿嘿笑了一声。 「一个女人,能有什么风骨,」那紫衣公子醉的阖上眼帘,颠三倒四地说,「……她是能上战场打仗啊,还是能参与朝政呢,就是真到了国破家亡的时候……她也就只能一根绳子吊死,有什么用。」 「她那个未婚夫倒是一个顶天立地的人物,去西华关的道上李严不慎受了箭伤,倒是他处惊不变,带着一队人完好无损地回了西华关……」紫衣公子似乎要睡着了,声音越来越低,渐渐低不可闻。 其他人面面相觑,有人忽然冷不丁道:「崔老是在白髮楼给她接的风。」 鸦雀无声,诸人对望,都看见彼此眼里的惊异之色。 半晌之后,那个把玩着姬妾手腕的公子微微嘆了口气,那双含着醉意的眼睛隐约闪过一丝战慄:「白髮楼居然为她再开了么……」 那可是崔徽为先帝南巡而建设的楼台,先帝在时,日夜宴饮,奢靡至极,先帝回宫后,白髮楼便紧闭大门,已经许多年没有再向人开启过了。 无论那个姓季的大小姐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是才华横溢还是虚有其表,是美若天仙还是貌若无盐,只凭崔徽为她重开白髮楼,便足以让她在宛州占有一席之地。 只是崔徽如此厚待她,不知道是因为血脉亲情,还是因为她当真有什么过人之处? 有人举杯一饮而尽,拍了拍胸口,揶揄道:「幸好她已经定了亲,不然你我莫说在此举杯共饮,恐怕出了门就要打反目成仇。」 其他人纷纷大笑。 世族婚约本就是利益交易,崔徽何等豪富,就连先帝南巡也要在他的白髮楼落脚,虽称半城,可是若是真用崔徽的白银来铺地建屋,区区半城如何够用。 莫说季青雀是个正当年华的妙龄少女,便是她是个鸡皮鹤髮的老太婆,想要求娶她的世家公子也会如过江之鲫,连绵不绝。 嬉笑声里,有人低低地说了一句:「……崔家,要变天了啊。」 席上静了一静,众人交换视线,意味不明,那个把玩姬妾手腕的公子连忙劝道:「我们今日只是来喝酒,和气为重,莫谈这些事。」 那人自知失言,立马垂下头,桌对面一直自斟自饮寡言不语的年轻公子却并不依从,他生的相貌端正,只是一双吊梢眼,便显出一种冷酷戾气,他冷冷道:「张兄,此言差矣,那位季小姐莫非是什么妖魔鬼怪不成,谈了她就会伤了和气?你这番话可敢让崔老听见?」 「你!」 吊梢眼的公子站起身,拂袖冷笑:「你们这些人,背后如此议论一个弱女子,我倒是不知道你们居然也懂风骨二字!你们不过是攀附崔明臣惯了,如今一见崔老的亲外孙女回来,生怕自己失势,心头惶惶不安,如今恐怕正在心里盘算如何才能与那位季家小姐攀上关系吧!」 「赵少明,大家好好地一起出来喝酒,你又在发什么疯!」 「都少说两句,都少说两句。」 一片忙乱里,一道懒散睏倦的声音从诸人身后传来:「吵什么,这么大声……我睡都睡不着了。」 这人显然说话极有分量,他一开口,诸人都一顿,就连那个满目嘲讽的赵家公子都只是掸了掸衣上的灰尘,冷冷一哼。 那紫衣公子依然枕着美姬的大腿,貌美姬妾爱惜地用手指抚摸着他俊秀的脸庞,他伸手捉住纤长的手指,在嘴边轻轻一吻,逗的美姬发出轻轻笑声。 他却仍然垂着眼帘,神色淡淡地: 「别说那是个盛京来的娇娇小姐,便是天上下来的仙女,明臣也有本事让她与你我一道,同饮泥浆,同食尘土。」 「仙女自该住在天宫里,才能不食人间烟火,已经落到人世间来,还想不受人世的苦楚……实在是痴心妄想。」 他说完几句话,便又呓语几句,转过头,继续酣睡。 众人彼此望一望,一时竟不知他到底是清醒还是醉的不轻。 「将离真是醉的太过了,什么醉话都说的出口。」有人嘆息道。 如同一颗石子打破宁静,其他人连忙应和。 除了脸色铁青拂袖而去的赵少明,席上饮酒作乐,一片和乐融融。 只是那一瞬间,连他们也不知道,自己听了陈将离这句话,到底心里是不安多些,还是放心多些。 — 季青雀在崔府上住了数日,眠雨终于习惯了崔府的精巧布置,不再一惊一乍,倒也并不真是传闻里的黄金铺地白玉为窗,季青雀的西洲阁便颇为朴素幽静,翠绿的竹影映在书页上,仿佛置身山林之中,幕天席地,以风为食,以月为饮,另有一番潇洒韵味。 只是再一看小几上千山翠的孤盏,白云坊的靠枕,外海来的透明玻璃窗,立刻便能叫人回想起自己毫无疑问正置身崔徽的府邸里。 千山翠是前朝宫窑最后一批完成的瓷器,据说拮取千山翠色,美如雨后春山,最妙的是瓷器放置不动,几息之后瓷身便会渗出露水,哀帝见了第一批的试作品立刻喜上眉梢,当即赐名千山翠。 只是第二批千山翠才刚刚做成,李贤便打进了盛京,官窑的主事官员和匠人都被谢不归吊死,宫窑也被打的粉碎,美如幻梦的千山翠就此消失在歷史长河里。 第58页 掰指算来,这世上的千山翠只剩下当年呈给哀帝的那批试作品,总共天底下也不会超过五件,这样的东西,哪怕再富贵的人家也要供起来,生怕磕了碰了,崔徽却这样随意地拿出来供日常使用,实在是……富贵泼天。 季青雀执着书,垂眸,静静凝视着茶盖上新凝结出的露水,门口忽然响起脚步声,刻意很重地走了几步,还笑着和守在门外的眠雨打招唿:「眠雨姑娘,今日的天气真是不错啊。」 「云管事,您又来啦,小姐在屋里看书呢,咦,您手里拿着什么?」 「哈哈,我正要和小姐说呢,劳烦你通报一声。」 片刻后,眠雨从帘子后绕进来,问:「小姐,云管事有事求见。」 季青雀点了点头,眠雨便又利落地出去了。 白白胖胖的崔云管事笑呵呵地走了进来,他已经五十有余,瞧上去却不过四十出头,一副笑口常开的讨喜模样,那日崔徽下了令,便是他上前将季青雀领来西洲阁。 他瞧着是个老好人一般的人物,平日似乎无什么要紧事,闲的都要与眠雨这样的小丫鬟逗趣。只是这样的人,偏是崔徽的心腹。 崔云已经收起方才在眠雨面前的绵软笑脸,恭恭敬敬地伸出手,向季青雀道:「大小姐,这是金风玉屏楼的请帖。」 季青雀看了一眼那张薄薄的帖子。 崔云便道:「说金风玉屏楼,大小姐大约并不知晓,只是若说起长乐宴,大小姐大约便明白了。」 「我知道金风玉屏楼,」季青雀淡淡地说,「我想知道理由。」 「哎哟,这可是我自作聪明了,大小姐莫怪,」崔云轻轻打了打自己的脸颊,笑了笑,「只是您这话实在难为小人了,您是崔家大小姐,别说了金风玉屏楼,便是海外海,天外天,也没有不能去的。小人实在不明白,您做事怎么还会需要理由。」 「老爷也是这个意思,让大小姐您去玩一玩,听听歌,写写诗,瞧一瞧今年的青眉令主会是什么人,有合意的,便给小人说一声,小人便请回来,也好有个人能陪您说话,给您解闷儿,您说对不对?」 眠雨听的半懂不懂,什么青梅,什么诗歌的,似乎是想邀小姐出去参加一个诗会? 那云管事可要空手而归了,小姐往日里便最不爱出席这些场合,都是託病不去的……眠雨胡思乱想了半天,忽然听见季青雀轻柔的声音:「帖子放下吧。」 崔云白胖的脸上顿时浮现出喜意,像是圆乎乎的白面包子,他笑着说:「好,小人这就去回禀老爷,三日之后,小人便准备好车骑,定不让小姐失望。」 「下去吧。」 崔云面向季青雀倒退几步,一直退到了门槛处,才转身离去。 眠雨一头雾水,回头看向季青雀,却发现季青雀正在朝她招手,她心头一凛,连忙跑过去,问:「小姐……?」 「去崔府的下人里打听一个人。」季青雀轻言细语。 季青雀说话总是很轻,像是连说话都让她很懒倦一样,只听她说话,实在是天然一股清冷温柔,很配的起她的小字。 「好。」眠雨却问也不问,立刻答应下来。 「他叫崔明臣,记住了?」 「嗯,崔明臣,眠雨记住了。」 「还有第二件事,」季青雀说,「让张秀才过来见我。」 第37章 借宿 季青雀出门时, 只带了眠雨和一个身手过人的车夫,选了一辆没有崔家家徽的朴素马车,在一个天光未破晓的早晨悄然离开了苇城。 宛州是个大州,古时候是一片蛮荒之地, 各个部落互相征伐, 战火四起, 被一併称为宛国人, 因此,哪怕后来被中原文化归化, 分立城邦,宛地的人依然自称宛人,各个城镇之间口音相似,习俗相通,视为一家人。 因此哪怕崔徽实际上居住在宛州苇城, 但是所有人提起他,也只会说他是宛州巨富,而不会提起一个小小的苇城。 「小姐,我们马上就要出苇城了, 」眠雨掀起帘子, 好奇地提醒道,「不是好不容易才到的吗, 难道我们又要回盛京去?」 「不是回去, 」季青雀想了想, 「只是想去看看。」 看看?有什么可看的呢,崔府容纳四海奇珍, 还有什么要去别的地方看呢? 当然有。 马车徐徐驶出城镇, 青石地砖消失不见, 土路越发泥泞不堪,人烟渐渐不见,原本鳞次栉比的房舍也不会再出现在视线里,最后连苍翠林木也越来越稀少,一眼望去,是一望无际的贫田和寸草不生的荒地。 「这是……」 车夫一路上都听她稚气的言语,不由得一笑,正要开口向这些外乡人解释几句,便听见车里的另一位女子轻柔的声音:「……是水灾。」 季青雀看向窗外,几个瘦的皮包骨头的孩子立在田边,两眼发直地望着这辆行驶在路上的马车,表情麻木之至,他们身后是连绵不绝的荒田。 果然如此。 如果只是兵乱,大齐断不至于像上一世那样在几年里便四分五裂到无法挽回的地步,那几年,北方胡人南下,南边前些年水患后来又闹旱灾,千里焦土,民不聊生,民乱不绝,各地武官拥兵自重,世族无兵,武官无钱,两者一拍即合,共逐天下。 那些日子里,整个天下像是一锅烧的冒泡的沸水,百年难得一遇的大争乱世,偏生皇位上坐的是卢阳王这样的废物君主。 第59页 现在想起来,真像是上苍觉得大齐气数已尽了一样,而要给这样一个辉煌的王朝陪葬,当然需要千千万万的血,方能显出隆重。 可是那也未免太多了。 眠雨最开始还惊讶地叽叽喳喳,后来马车越走越远,见的地方越来越多,她便长久地沉默下来。 她不是没有吃过苦,她也是被人卖进盛京的,可是在盛京这样风调雨顺的日子过惯了,是怎么也想不到宛州一带的水灾竟然会惨烈成这样。 季青雀却知道,这还只是一个开始。 当今天子从来不是个有志气的君王,一辈子只喜欢书画享乐,性子颇为绵软,只是有一点好,耳根子很软,皇后娘娘提点几句,御史揪着耳朵骂上几天,他总还是能干一下皇帝该干的事情,他在世的时候,一直很重视南方水患,年年都从中央派刺史下来巡视,效果如何未可知,至少在刺史巡视的那段时间里,南方这一带的老百姓是能够吃到没有掺满沙粒的赈灾粮的。 几次防固堤坝,兴修水利后,水灾终于消停了,可是旱灾又起,那简直像是上古的旱神魃在这人世间行走,千里赤地,水草不生,生灵涂炭,人间地狱。 可是这时候,那个被御史骂的胆战心惊,年年都派刺史巡查受灾州县的嘉正帝已经不在了,坐在皇位上的卢阳王满心满意都在盘算着,如何才能让他侄女的儿子死在战场上,如何才能让做过他老师的人家满门绝户,还有那个娇憨可爱的小姑娘。 全天下的哀嚎和惨叫,他根本听不见,也不屑于听。 连高楼上与世隔绝的季青雀都听得见的声音,他偏偏听不见。 那么若真的要以鲜血祭奠这即将倾覆的王朝,难道不应该先用他的血来叩问神灵和先祖吗? 马车行了一天一夜,入夜时才勉强看见一户情形还好些的村庄,车夫下车询问门口那些三两乘凉的女人,那些女人都颇为消瘦,颧骨凸起,却十分地热情,她们将车夫围在中间,破旧布衣下的细瘦的手臂搭在车夫饱满强壮的手臂上,车夫好半天才摆脱她们,心有余悸地回到车窗底下,回报导:「大小姐,这里是刘家村,她们说,此地最好的房子便是村长家里的,我们今夜就在那里借宿吧。」 季青雀点头,眠雨便出声道:「好,就依照你说的办吧。」 恰时一阵风起,吹起窗帘,露出眠雨秀丽的脸庞,她在季府里做丫鬟,后来又跟在季青雀身边,比寻常人家的小姐还要养尊处优,一张脸又白又细腻,与这满目荒凉的村庄格格不入。 那些妇人忽然发出一阵咯咯的笑声,这笑声让眠雨微微皱起眉,她不大高兴地把窗帘拢起来,道:「小姐,这地方真古怪!」 那车夫却笑道:「这些偏远地方的村妇村夫,本就没见过什么世面,言行古怪些的大有其人,我从前村子里还有更古怪的人,我就是受不了他们,才逃到苇城来。」 「哦,你不是苇城本地的人?」眠雨问。 「我可不是,我连宛州人都不是,不过仗着有些拳脚,混几口饭吃罢了。」车夫哈哈大笑。 很快便到了刘家村村长的家门口,所谓村里最好的房子,也不过是一圈高墙几家瓦房,一个矮胖的女人正在院子里捡豆子,一见他们的车马,便立刻跳起来,往房子里奔去,嘴里大声喊到:「当家的,当家的,有客来了!」 一个高瘦的老头匆匆忙忙从屋里出来,踹了她一脚,骂道:「死婆子,叫魂呢,别惊吓了客人,滚!」 他看了一眼马车,抖了抖衣领,对车上行了个抱拳礼,堆起笑脸:「客人是从哪里来啊,可是要借宿?」 他虽然是村长,可是态度谄媚,行礼又不成章法,好半天马车上都没有人说话,他有些不耐烦了,正要再开口,便见那辆马车车帘被忽然掀开,一个美貌秀丽通身气派的姑娘从马车上下来,那比城里的千金小姐还要富贵华美。 这是有钱人家的姑娘啊。 村长心里一盪,那点不耐烦立刻飞到了九霄云外,他朝这位小姐揖了一礼,殷勤地笑道:「这位小姐,可是要借宿,老朽的房子是本村最好的,平日里过往客商都常来老朽家里借住……」 他滔滔不绝,却见那位漂亮姑娘立在原地,回头用一种莫名其妙的眼神瞥了他一眼,又立刻转过头去,车帘二度被掀开,一只素白纤细的手从灰色的车帘间探出来。 那个美貌华贵的少女欢欢喜喜地迎上去,恭敬地扶住这只手,柔声道:「小姐,天有些暗了,慢点儿。」 等到看清车里人的容貌,村长好半天都没能说出话,好久之后,他才长长吐了口气,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不自觉地恭敬道:「小姐,老朽有眼不识泰山,敢问您可是要借宿?」 季青雀点点头。 那老人便喜道:「那您可是找对地方了。」 接着脸色一变,又对仍然在一旁愣神的矮胖妇人骂道:「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去煮饭?想饿着客人吗,去,把灯点上!」 那妇人缩了缩脖子,一熘烟跑走了,老人又转过头,变回一副卑躬屈膝的殷勤笑脸:「贵人们,请随我来。」 屋子里陈设简陋,倒是收拾的很干净,除了他们夫妻二人的卧房,其他都空出来收拾做了客房,那老人一边举着蜡烛点亮油灯,一边嘆息到:「从前老朽家里也有几亩薄田,不说大富大贵,也能勉强餬口,可是这几年天灾不绝,田里颗粒无收,所幸村子临近大道,来往客商总有要歇脚的人,挣几个辛苦钱,也算能过得下去。」 第60页 火苗一闪,昏黄的灯火溢满房间,棕色的木制桌椅,深蓝色的床铺,还有几个有裂痕的水杯茶壶,那老人道:「还请小姐们将就一下,哦,对了,这么晚了,你们也不像行商的人,怎么会到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来?」 在他怀疑的目光下,眠雨上前一步,大大方方地说:「我们是去苇城探亲,路上行的慢了些罢了,若是明天不到苇城,家里叔父还要派人来寻我们呢。」 「苇城,那可是个好地方呢,听说连神仙也想住在那里,怪不得我瞧小姐们也像神仙中人呢,」老人胡乱恭维道,「那小姐们就住在这一间,还请这位壮士随老朽来……」 「不,我们住一间。」一直静静立着的季青雀忽然开口。 她声音极轻,室内却骤然一静,半晌后,那老人迟疑道:「……这,你们?」 那车夫立刻道:「小姐说的是,出门在外,自当护从小姐,我今夜在门口守着就是。」 那老人还要说话,被车夫冷冷瞥了一眼,立刻夹紧肩膀,不敢再争辩,只是又伸长脖子,对着门外唾沫横飞地大骂道:「死婆子,你的手是断了不成?一顿饭现在还没做好,是不是又欠打了!」 院子里爆起一阵怒吼的粗噶女声,只是并不是对着她是丈夫,像是在驱赶什么别的人,好一阵才平息下来,一阵热腾腾的面香从门口飘来,那矮胖的妇人端着三碗面走了进来,出乎意料,虽然是山野之地,这面却颇有些诱人,几粒绿幽幽的葱花撒在面条上,勾的行路一天一夜的行人腹内一阵咕噜。 那老人将三碗面摆上桌,摆好筷子,显然也颇为自得:「客人们,尝尝吧,我这婆子没什么本事,只是会煮几碗面。」 车夫与眠雨动也不动,只是看着季青雀,在众人的视线里,季青雀在桌边坐下,拿过筷子,挑起一根汤面,柔软温热的汤面散发出一股家常的香气,她忽然问:「你刚刚在院子里说什么?」 那垂着头的矮胖妇人忽然被她一问,大吃一惊,不由得脱口而出:「哦,就是那个独眼的老狗……」 「闭嘴,在客人面前说什么话,滚出去!」那老人却忽然喝道,那妇人吓了一跳,圆滚滚的身躯飞快地滚了出去。 季青雀并不受影响,她看向那个老人,平静地问:「你不让她说?」 「哦哦,没有的事,只是那些山野之事,污了小姐的耳朵……」 季青雀仍然平静地点点头,道:「那你来说。」 老人哑口无言,他本想再胡乱敷衍几句,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年龄比他小了不知道多少,漂亮的简直不像人的小姑娘那种平静的眼神下,他心里渐渐感到一种古怪的紧张,连额头也渗出冷汗,竟然像是……被她看穿了一般。 他张了张口,颓然道:「……那不过是个流浪汉,从前听说打过仗,杀了不少人,独眼又瘸腿,平日里最喜欢偷鸡摸狗,往常就来老朽的房子里偷过客商的东西。我观小姐们是女眷,怕你们听了害怕,不愿在这里住宿,并不是恶意。」 季青雀脸色仍然没有什么端倪,她平静地点点头,将筷子放下,道:「你可以出去了。」 老人诧异地打量着她,只是心里已经有了惧意,到底不敢再违逆她,只是唯唯诺诺地点点头,弓着背出了门,消失在院子里,很快便又听到他打骂自己妻子的声音,在夜色里响彻院落。 车夫飞快地关上门,眠雨洗漱了好几遍杯子,才给季青雀倒上一杯水,道:「小姐,快吃吧,不然面就不好吃了。」 季青雀却摇摇头:「不吃。」 眠雨眨眨眼,季青雀缓缓道:「阿一,你也过来听着,一共两件事。」 「第一件,把干粮和竹筒里的水都拿出来,不要动这家人的东西,明天一早立刻就走。」 「第二件,今天晚上我们三人轮流守夜,一个人睡,两个人守。」 第一件事,眠雨和车夫阿一虽然不解,却也理解小姐的谨慎之心,出门在外,防人之心不可无,可是第二件…… 阿一和眠雨对视一眼,阿一压低声音,开口道:「小姐,这家……难不成是黑店?」 季青雀摇头:「不知道。」 阿一松了口气:「小姐您别担心,我阿一跑了这么多年江湖,莫不是还能在阴沟里翻船不成?更何况,您看那老头子都瘦成麻杆了,有什么可怕的,再说了,咱们又不动他家的食水,也不怕被下药。我一个人守夜就行,您和眠雨姑娘安心睡就是了。」 他知道季青雀身份尊贵,如何肯让季青雀做守夜这样的粗活,这样一段话未尝不是有在季青雀面前表现一番之意,季青雀却恍若未闻,只是摇了摇头,平静道:「按我说的办。」 阿一挠挠头,知道自己这位女主人一路上都极有主意,倒也不恼火,只是拉过凳子,一屁股在门边坐下,牢牢守住门口:「也好,咱们用点儿干粮,把这一夜熬过去,小姐,一会儿您先休息吧,我和眠雨姑娘先守着。」 他心思灵活,心里想一路上舟车劳顿,季青雀这样大小姐早就累的受不住了,一睡着了恐怕雷打不醒,如何还能起来值夜? 谁料季青雀和衣在榻上假寐片刻,便睁开眼,对眠雨道:「该你了。」 观她神态,竟是看不出方才到底是睡着了还是没有。 第61页 阿一真的看不懂自家这位大小姐,轮到他去睡的时候,他倚着床,心里迷迷煳煳地想着,小姐该不会是没有在这种乡下地方睡过,所以才这样如临大敌的吧…… 在沉沉的梦乡里,忽然有人不住摇动着他,他被摇的差点滚下床,脑子昏昏沉沉间,勐然回过神来,立刻睁开眼睛,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起来。 眠雨脸色苍白,见他终于醒了过来,迅速站起来后退几步,像是要挡在季青雀面前,一主一仆默不作声,只是死死望着对面的窗户。 那是一扇纸煳的窗户,煳了好几层,泛着黄,夜风吹起来哗啦啦作响,一个破洞在窗户纸上越扩越大,一根手指缓缓而无声地戳进了室内。 第38章 城墙 阿一当即倒抽一口冷气, 脚下发力勐地一蹬,离弦利箭般便要破门冲出去。 季青雀却缓缓摇了摇头,素白的指尖指向另一边的窗户。 阿一微微一怔,点点头, 转过身, 悄无声息地推开另一边的窗户, 他身材高大, 行动却异常灵活轻盈,像是一道黑影, 无声无息地贴着窗框滑了出去。 那窗外的人却尤自不觉,眠雨咬紧牙关,浑身发着颤紧紧地盯着那一边,季青雀轻声道:「去把门口的凳子挪开。」 听到季青雀一如既往的平稳声音,眠雨忽然心头大定, 她用力点点头,几步小跑过去,将抵在门口的长条木凳子拖开,几乎是同时, 门被无声地推开一道小缝, 阿一扛着一个东西,贴着门缝钻了进来。 「小姐, 这就是那个装神弄鬼的独眼老狗。」阿一将肩上的人重重丢在地上, 也不知道他是用了什么手段, 这么短暂的一瞬间便将人打晕过去,他四下看了看, 一把捞过桌上的水壶, 朝他脸上狠狠泼去, 「还不睁眼!」 地上的人瘦骨嶙峋,一身破破烂烂的布衣,头髮半白半黑,蜷成一团,好半天才颤颤巍巍地抬起头,朝四周人看了一眼。 眠雨后退一步,低声地啊了一声。 他的一只眼睛只剩下一个黑窟窿,完好眼睛的那一半张脸却更加吓人,一个大大的刺字从右额头到嘴角,贯穿整张脸! 阿一立刻又踹了他一脚,骂道:「把眼睛闭上!吓唬谁呢!」 他这一脚力道非凡,角度也刁钻,痛的那人立刻缩成一团,像是一张揉皱了的破纸钱,阿一这才抬头道:「小姐,我观他脸上刺字,恐怕是在军中犯了事,要不就是临阵脱逃被抓了回来,受了军法处置。好好的兵不当,要来这破地方做些偷鸡摸狗的事,真是丢我大齐军队的脸,我看咱们要不然……」 他伸出大拇指,在脖颈位置从右往左一划拉。 眠雨两腿打战,简直要晕过去了,她之前怎么没看出来这个大个子居然这么杀伐决断:「你,你要杀了他?」 阿一一愣,上上下下打量着眠雨,迟疑道:「啊,为什么,你想杀了他吗,我觉得抓他去见官就行了……」 一直默默立在一旁的季青雀忽然出声道:「他是来给我们示警的,我们屋里亮着灯,没有这么蠢的人。阿一带上他,我们马上走。」 院子里伸手不见五指,几声远远的野兽长嚎叫,更显出一种阴森可怖的气氛,只有一扇窗户下还亮着微弱的灯火,映出桌上明晃晃的刀刃,绳索,和几个迷烟筒。 那高瘦的老人在灯下,用抹布缓缓擦着一把刀,桌对面的矮胖妇人却犹犹豫豫半晌,畏惧地开口:「当家的,这一回也就算了吧,那个小姐瞧着真不像人,脸那么白,咱们这样的乡村山野,什么时候出现过这样的人,别是狐仙山鬼,会不会遭报应啊!」 「胡说,什么狐仙不狐仙的,没出息的东西,真有神鬼,咱们还至于沦落到干这种勾当不成?」那老人大骂道,「那就是活人,管她什么东西,药翻了几刀下去,全都是一样的肉酱,搓了丸子还分的出什么区别!」 眠雨扶着墙,脸色煞白,想着如果不是季青雀之前示意,她已经吃下了那碗面,几欲干呕,阿一也脸色铁青,血气上涌,恨不得立刻就要破窗而入擒住这对草菅人命的黑心夫妻,季青雀却仍是摇头,用口型说:走。 一行人悄悄出了院落,上了马车,坐稳后,阿一立刻狠狠一鞭打在马背上,喝到:「跑!」 这辆马车外形简朴,不引人注目,材质却是採用的外海的空山木,水泼不湿,火烧不焚,刀枪不入,极其轻巧,骏马脚力也极强,只是几息之间,便将那间从梦中惊醒的吃人村落抛在身后。 又跑出数里,马车才减缓了速度,连性情豁达的阿一也久久不曾说话,这时,一声轻微的抽气声响起,那个独眼男人斜斜倚在阿一身旁,捂着肚子,呲牙咧嘴地抽着气道:「你们现在既然已经没事了,那某可以走了吧,某可不想和你们这群不分青红皂白的莽夫同行。」 和衰老可怖的外形相比,他的声音竟然出乎意料的年轻。 阿一淬了一口,道:「谁想和你同行,要不是……」 ……要不是小姐在出院门前忽然低声嘱咐了他一句,他怎么会允许这个来路不明的男人上他的马车! 「嘿,你们不愿意,某还不愿意呢,再不停车,某可就跳车了!」 「你!」 车帘后一道轻柔的女声忽然轻轻响起:「先生好意相救,我本欲以千金相谢。先生不要吗。」 第62页 独眼男人噗嗤一声笑了出声:「当某是三岁小儿吗,知道万金是多少吗?拿得出千金的人家,会像你这样只带一个护卫一个丫鬟就行路在外吗?」 「年纪不大,牛皮倒是吹的响亮,我猜啊,你必然是家里出了事,已经走投无路了,只能带着几个呆傻的下人去投奔亲戚,是也不是!」 他越说越觉得自己言之有理,忽然看见那个人高马大的马车夫正呆呆地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着他。 他哼了一声,懒得理会,只是也不再闹着要下车,仰头躺在车板上,捂着肚子,一路哼哼唧唧。 相安无事行过一道山坡,阿一忽然转过头,低声对帘子道:「小姐,有古怪,后面有人跟上来了,人数还不是少。」 那独眼男人勐地睁开眼,帘子后的女声却依然低低道:「不必理会。」 这一路上,阿一对季青雀已然极为信服,立刻道了一声是,便真的不再理会,继续驱车前行。 天边泛起鱼肚白时,地平线上终于出现泗城的城墙,现在天色尚早,还未开城门,城墙下零零星星围聚着不少人,他们的到来并没有引起什么注意,只有几个人懒懒地看他们一眼,便转过头去,又忽然惊觉起来,勐地回过头,大张着嘴,望着正从马车上下来的季青雀。 季青雀并不在意,她只是静静立着,望着微凉的晨雾旌旗猎猎的灰色城墙,很认真地想。 阿淮到底是死在哪里呢,是这里,还是要再往前一些? 她昨天才知道泗城居然与苇城这样的近。 张秀才拿来宛州的地图,与她详细说这宛州各城的情形,他的手指落在那个叫做泗城的小点上,季青雀才忽然发觉,原来阿淮上辈子就是死在了这里,离她居然这样近,在地图上只是小指头那样的距离,若是骑着快马,也只需要一天一夜就可以抵达. 所以她来了,如他当年那样孤身独行,从他当年曾经行过的路上走过,来到他英年早逝的城墙下。 她尚且有一名护卫,一名婢女,一路上都如此惊险,那么在许多年以后,他独自一人行过千山万水,穿过纷飞战火,去赴一程必死的使命。 那又该何其艰难绝望。 可是他又那么义无反顾。 为了谁呢,为了明堂上的天子,为了天下苍生,为了天地正道,为了壮烈死去的父亲,还有几个无依无靠的姐姐,他如果不能出人头地,她们都该怎么办呢。 他那么年轻俊朗,前程远大,他的人生才刚刚开了个头,还有那么多放不下想要去做的事,没能搜集齐全的的典籍孤本,要由来他接任院长的白鹿书院,风雨飘摇的季家,婚事不顺的几个姐姐,那么多,那么多的遗憾和梦想。 可是他还是死了啊。 千刀万剐呢,该多疼啊。 谢晟死了,她的未来断了。 季宣死了,季家的顶樑柱断了。 阿淮死了,季家所有人的未来都在同一时刻彻底断绝。 说起来也是奇怪,他们一家四个姐弟,上一辈子,似乎都是独自面对人生里的末路的,死的时候俱是孤身一人。 阿淮奔赴千里,她在高楼里独守十年,青珠入宫,随卢阳王南下,生死不知。 还有为了救阿淮而主动跳进火坑的青罗,那个人会不会仍然在骗她,说他已经发兵十万,万军从中救下了阿淮,如何的威武神勇,哄的青罗信以为真,对他感恩戴德,死心塌地,忍辱含垢,到死都把畜牲当恩人呢。 他们好像都是这样,独自咬牙行过一段,以为忍一忍,抗住了,就能好起来,可是最后,竟然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 牺牲和忍让都是没有意义的啊。 而这一世,她独自行了这样远,到底也抵达这片上辈子做梦也见不到的城墙下了,脚下踩着的,上一世撒着阿淮的血,和青罗的眼泪的这片土地,如今日光初升,草木苍苍,只有尘土与露水。 ……真是再好不过。 城门轰隆隆大开,城门口的人一片欢唿,七嘴八舌间纷纷列队站好,片刻后,有立刻安静下来,推推搡搡地,如同分海般让开一条道,一个气宇轩昂品貌非凡的中年男人骑着一匹精光外露的枣红马缓缓踱步,越众而出,身后僕从甚众,俱是锦衣玉带,犹如天神降世,城墙之外鸦雀无人,不敢高声言。 只有独眼男人没好气地嘟哝:「这是哪家的人,闲的没事不在家里待着,跑城门口炫耀来了是吗,要出城打猎不能换个时候吗,还要不要人进城了……」 他的声音极轻,那马上的中年男人却像是听见了一般,勐然转头朝他的方向看来,目光如电,脸色骤然一变,独眼男人心头大叫一声不好,当即转过身,一瘸一拐地往外跑去,生怕被那男人的小厮抓住打上一顿,忽然听见身后一声山唿海啸的「大小姐」。 独眼男人又继续小跑了两步,才缩着脖子偷偷摸摸朝后看去,揉了揉眼睛,又看了一眼,讷讷嘀咕道:「……某在做梦不成?」 那紫衣华冠的男人翻身下马,单膝跪地,身后僕从也纷纷跪倒,朝那依然静静站着,谁也不搭理,兀自望着城墙的少女齐声行礼,恭敬之极。 季青雀并不开口,他们便像是凝固的雕塑般连衣袍都不曾动一下,季青雀仰着头,容色苍白,神色无喜无怒,她的模样给人一种奇怪的错觉。不像是立在晨雾瀰漫的初夏山野,而是置身残垣断壁的荒城里,孤独地凭弔着百年前的古战场,萧索又寂寥。 第63页 许久之后,她才低声道:「起来吧。」 那男人利落地起身,小心翼翼地走近半步,他生的虎背熊腰,不怒自威,如今的模样却拘谨恭顺的像是见了古板先生的顽皮孩童,颇有种大狗熊绣花的滑稽感:「大小姐要前来,如何不提前说一声,我也好派人前去迎接。」 「我不说你便不知道吗,」季青雀神色淡淡,「崔云没有告诉你吗。」 那男人侷促地搓了搓手,尴尬一笑:「云管事打过招唿 ,说大小姐您想散散心,让我们这群大老粗只在城里迎接就是,别打扰您一路上的雅兴,只是我想着大小姐您远道前来,不去迎接到底太没有礼数了,便派出一队人马在城外十里外相候,也好保护大小姐你的安全……本想着偷偷行事,不叫您知晓的。」 季青雀点了点头,开口说起另一件事:「来的路上有一户刘家村,派人去查,村长的院子里,后山上,可曾埋着尸骨。」 男人道:「不必大小姐吩咐,我们远远看见大小姐夜间奔去,便知有异,已经派人将那村落围住。」 「还有,」季青雀回头看向目瞪口呆的独眼男人,道,「这位先生救我危难,我许诺以千金酬之。」 「如此义士!」男人一听果然如此,倒抽一口冷气,双手抱拳对衣衫褴褛的独眼男人道,「多谢壮士拔刀相助!千……自当千金酬之,请壮士随我来!」 他本想说救了他家大小姐岂止值当千金,但是话到嘴边,忽然想到他怎么能反驳大小姐的话,大小姐说天是红的那都是对的,于是立刻硬生生地改了口。 - 众人散去,那男人骑在马上,一步三回头,满眼茫然无措,他怎么也想不到大小姐居然不肯进城,她一天一夜,奔赴这样远,居然真的只是想在城外看一眼吗? 周围进城的人都不约而同绕开他们一行人,一面飞快地偷偷地打量着她,有被抱在母亲怀里的孩子伸出手指,好奇地指向她,被母亲慌乱地握住手,垂下头,连看也不敢看她便匆匆跑走。 独眼男人一动不动,那张刺着字的脸上表情凝重冷肃,一瞬间几乎看不出跟之前那个衣不蔽体的流浪汉是同一个人,仅剩的一只眼睛第一次仔细地打量着眼前的少女,她立在人潮中心,毫无疑问是所有人的中心,哪怕在场所有人的命捆在一起,也远远抵不上她一根小指,哪怕放眼四海也未能有几个人比她更贵重,可是她看上去依然这样孤零零的,形只影单,兀自仰着头,好像她挥退下人护从,冒险独行,真的只是为了看一眼这平平无奇的城墙一样。 他一改之前的放诞口吻,慢条斯理地,又格外笃定地开口:「你有病。」 眠雨脸上立刻闪过一丝怒气,小姐一片好心,这人怎么就是不知道好歹呢,这天底下怎么有人敢这么骂她们大小姐! 季青雀却慢慢回头看了他一眼,偏着头,认真地想了想,然后轻轻地说:「可能吧。」 有病。难愈。 第39章 游侠 季青雀幼年时在一言堂读书, 一言堂兼蓄百家,记载着许多亦真亦假的故事,她曾经从落尘的角落里翻出过一本长乐记事,讲的是她母亲的故乡, 宛州的歷史。 她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 书上说, 宛地古时候有位君主, 名讳不详, 唤作长乐帝。 长乐帝性喜音律绘画,也喜脂粉钗裙, 常常扮做女子与宫人玩乐,最喜长乐宴,以黄金叶为请柬,向百姓群臣发出邀请,无论是名满天下的名士, 倍受宠爱的妃嫔,还是路边行乞的乞丐,但凡是收到金叶的人,无论贫富贵贱, 都可以在长乐宴上平起而坐, 欢饮狂歌。 南海的鲛鱼,东华山的茶鹿……世上的奇珍流水般摆上宴席, 价值千金的青眉酒一缸一缸倒入池中, 任凭取用, 宴饮的人饮醉了便睡在溪水边,醒来又以手掬酒狂饮, 数日才散去。实在是做梦也想不到的风流快意。 可是后来战火突起, 所有曾经在长乐宴上与长乐帝狂歌共饮的人, 都弃这位风流快意的君王而去,只有一个年老体弱的老学官找到了这位在后宫里瑟瑟发抖的君王,他向这位惶恐不安的君主磕头行礼,说老臣无能,寻遍宫廷,只寻到一匹老马,还望陛下忍辱一时,快些离去。贼人兇悍,陛下千万保重。 然后他伏地哭着说,只是祖宗基业毁于今日,都是我等未能教导陛下走上正道的原因啊,我该如何向天下百姓交代呢,非死不能谢天下啊。然后大哭着饮下浸透鸩羽的青眉酒,在长乐帝面前吐着血死去。 这位软弱无能的长乐帝最终却并没有逃离,他第一次穿上先祖传下来的盔甲,拿上布满尘埃的□□,跨上那匹骨瘦如柴的年迈战马,孤身一人朝成千上万的敌军冲去,一边挥舞□□一边怒吼,据说他的吼声让群山也为之战慄。 就连敌军也被镇住了,他们呆呆地看着那个从山上冲下来的人,他们以为那是个疯子,骑着瘦马,孤身一人,穿着华美古老却毫无作用的盔甲,滑稽的就像要去唱戏,他如一道流星般越过最后一座山丘,终于要冲到敌军面前,他跳过了山丘,再也没有站起来。 那匹马太老了,沉重的盔甲压垮了它,它再也支撑不住了,长乐帝摔下马,摔断了脖子,在冲锋的最后一步死去。 他一辈子都像个笑话,临死的时候却像个孤勇的英雄,可是最后却在成千上万的敌军面前,这样滑稽可笑地死去。 第64页 这本书的写就者似乎十分瞧不起这位荒淫无道的皇帝,他将这桩歷史用极尽华丽的语言洋洋洒洒地书写,极力描绘那宛如仙境的长乐宴,让阅书者不由得对这长乐之宴心生嚮往,最后当头棒喝,以辛辣的语调嘲讽道,名唤长乐,可长乐乎?长乐也,后人读之,无不拍案长乐也。 这是一本借古讽今的歷史小传,执笔人寂寂无名,并不值得被供进季家的一言堂中,留给子孙后人,可是年少的季青雀却为这本书大哭不已,离开一言堂时眼睛都微微发红,吓的守在门口的下人们大惊失色。 谁也不明白她在哭什么。 可是季青雀觉得这是一个很悲伤的故事,这个故事里的每个人,包括那个言语尖酸刻薄却难掩落寞不得志的作者,都那么让人伤心。 她很喜欢这个故事。 她曾经无数次幻想过,古宛国的长乐宴到底会是什么情形。 细薄如烟的轻纱四面垂落,纱帘后有美人弹唱吟诵,身形裊娜犹如仙境,源源不断的美酒从假山涌出,宴饮的人用轻薄如冰的骨瓷盏随意地从山间取用美酒,互相举杯祝贺,即使是最轻狂的男人也会在这场宴会上古朴悲壮的如一个古时候的贵族,他们饮着酒便忽然伏地而哭,哭泣国家命运漂泊,哭泣天地广阔而他们命如蜉蝣。 到了最后一天,气氛最热烈的时候,虚空中传来黄钟大吕般的声响,一长两短,笼罩四周如仙气缭绕的轻纱一齐升入高空,丝竹声骤然消失,而楼上身影绰约的女子早已不见踪影,犹如方才的欢饮狂歌只是一场幻梦,梦醒之后一切杳无踪迹。 在众人茫然无措之极,有歌者着一身素麻衣衫,孤身行至宴会中央,用一种凄婉苍凉的语调清唱一支古国祭歌,没有人能听懂含义,但那声音会叫最铁石心肠的人也落泪,接着歌者也退去。 徒然留下茫然垂泪的众人,不知身在何处,忘却今夕何夕,犹如一场黄粱大梦,醒来一切都是空茫。 欢喜是空,悲哀是空,一切繁华都是过眼云烟,一切执念都将杳无音信,人世好似长乐宴上歌者唇边的那支短歌,任凭如何婉转动人,如何凄切悲凉,曲终人散后,都终将无可追寻。 这人世竟然是如此的空空如也,这如何不让年幼的季青雀嚎啕大哭呢。 于是在进入白髮楼的那一刻,她便意识到这是一场对长乐宴的重现。那苍凉悲哀的歌者的声调里尚且带着那逝去的古国的回音,幽幽地迴荡在宛地的土地上。 所以她很愿意去看一看传闻里的金风玉屏楼,因为白髮楼是崔徽的手笔,金风玉屏楼是崔明臣的作品,崔明臣是崔徽最重用的几个人之一,两者之间,总该是一脉相承的吧。 可是当她从泗城归来,想去赴三天前的邀请,在金风玉屏楼的几步外,却最终只得到了无穷无尽的失望。 隔着车帘,她远远地听见那雕樑画栋的高楼里的丝竹与笑声,涌出来香粉气几乎让人窒息,有行人驻步,羡慕地感嘆着这场传说中的宴会的奢华淫乐。 她不愿再看,也没有继续看下去的必要了,她将帘子放下,隔绝了轻薄的香粉和行人不绝于耳的赞嘆,淡淡地说:「回府邸吧。」 又告诉眠雨,不用再打探那个叫崔明臣的人了。 眠雨眨巴着眼睛,很有些困惑。 季青雀说:「不值得。」 我本以为那会是我的对手,但是,不值得。 _ 回到了崔府,她便提笔给季淮写了一封信,说她带着两个人,从苇城走到了泗城,路上遇到了很多事,很有趣,阿淮你也可以来,我会亲自前来迎接。不会有任何危险。 这还是她第一次回信,她很难得会忽然有想说些什么的想法。 崔云俯身从眠雨手里接过信,以他的身份,崔府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管事,和季青雀同样是使奴唤婢的人,本不必去做这些无关紧要的琐碎小事,可是他却偏偏对季青雀的每件事都亲力亲为,他拿着信,白白胖胖的脸上依旧带着往日的笑容,他很和煦地说:「大小姐,你不愧是老爷的外孙女呢,老爷年轻时也曾经一时意气便下海斩鲸,您这一点真是和老爷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他说话似乎总是带着一种热情的恭维,讨人喜欢,又叫人不由得警惕。那种奇异的敌友难辨,像是裹着蜜糖的刀子。 季青雀看不懂他,她常常觉得白胖包子的馅里裹着的是一只狡猾的狐狸,危险又不可信,可是她却也并不在意,像她这样的人,并不该去做揣度下人想法这样的事情。 她要做的只是去使用他们。 于是她平和地问:「我可以去见外祖父了吗?」 「这是自然,大小姐,您怎么会这样问呢,您只要想要,随时都可以见老爷呀!」崔云惊讶地说。 季青雀并不管崔云略显浮夸的表情,她缓缓点点头,开口:「好,我现在就想去见外祖父。」 — 在许多人的口中,崔徽比起商人,都更是个放荡不羁的侠客,快意恩仇,豪侠尚义,可是在季青雀眼里看来,他却更像个枯朽的老僧,头髮花白,消瘦的嵴樑依然挺直,依然撑得住天,脚下深深扎根在泥土里,枝叶稀疏,地底下却盘根错节,蔓延千里,一动便会地动山摇。 崔徽背对着她,仰头欣赏着墙上的一幅画,出声问道:「你来了。」 第65页 季青雀点头:「是。」 「你为什么来?」 「来见您。」 「这不是答案。」 崔徽转过头,他的脸色很平静,带着一种真诚的,像是清水一样干净的疑惑,他问:「像你这样的小姑娘,已经立在云端上俯瞰人间了十几年,到底还想要什么呢?还有什么值得你这样舟车劳顿,不顾自身?我很想知道,你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季青雀并没有为这样古怪直白的问题感到慌乱,她认真地,又慢慢地想了想,眼神微微有些散乱,像是在看着什么旷远不可见的东西,很久之后,她才轻轻开口道: 「我听说外祖父您,任侠好义,又素喜豢养门客,想必一定见过许多的能人义士。」 崔徽没有说话,他知道季青雀并不是在对他询问,而是在回答他的问题。 季青雀颜色极深的眼睛越发幽深,似乎慢慢沉浸在回忆中。 「我曾经在书上读过,有一种人物叫游侠儿,在前朝十分盛行,他们最为重诺守信,一诺千金,为了一句承诺就可以捨弃性命,在前朝哀帝统治的王朝末年,这些游侠儿前仆后继地去刺杀哀帝,去刺杀军队中的将领,他们血淋淋的头颅一排又一排地挂在城墙上,却丝毫没有吓退后来者。」 「十步杀一人,事了拂身去,杀尽天下不平事。那样真的非常潇洒,连我也觉得痛快。真是让人神往。」 「可是后来我长大一点儿,便觉得,这样其实一点也不好。」 崔徽问:「你是想说他们以武犯禁?」 季青雀摇了摇头,她容色苍白,越发衬出眼眸的幽深漆黑,一点光也透不出来,叫人毛骨悚然,她轻柔地,像是嘆息般地轻轻地说: 「那样,很好,很仁义,很有风骨。」 「但是,太慢了。」 第40章 白首 室内一片寂静。 季青雀恍若不觉, 她的目光惘然而幽冷,全然地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半晌后,她轻轻地说:「说来也许您并不相信, 很多时候, 我其实也不明白我想做什么, 我只是常常会感到心里难过, 又不知道该去恨谁,一旦发觉有人可恨的时候, 我心里就会好受些,可是就像饮鸩止渴一样,这种好受的感觉很快就会像烟云那样消失无踪。」 「但是我前几天却忽然明白了,那其实是一种自欺欺人,我太软弱了, 我想用一种更轻松的感情,比如仇恨某个人,来掩盖藏在心底的真实想法。」 「我一直都知道天地为熔炉,万物为薪炭这句话, 但是直到我亲眼成千上万的人蝼蚁般地活着然后死去, 连我也成为其中之一,我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季青雀像是回忆着什么, 稍稍停顿了一会儿, 才继续开口:「这个世界上, 弱者死于力量,卑微者死于权势, 好人死于道义, 世界是个狭窄的笼子, 其中的每个人都难得善终,明明是露水一样稍纵即逝的人生,一切都要终归空茫,为什么还要给予这么多的折磨和痛苦,如果真的有神明将人创造到了这个世界上,那么他难道仅仅是为了欣赏人们的悲哀吗。」 季青雀声音轻柔:「我想不明白,我悟不透,我只能怨恨,并且怨恨至极。」 「我发自内心地憎恨所有压在我头颅上,试图摆布我人生的东西。」 「不管那是一种力量,一种权势,还是一种道理,我都痛恨它们,我想要不必担心受怕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这世上的一切,如果阻拦在我面前,我想,我大约是不会害怕将它们一次又一次杀死,一千次,一万次,直到我死去,或者它们终于从世界上彻底消失。」 季青雀的每一句话都这样的惊世骇俗,石破天惊,可是她的语气依然是轻轻的,幽幽的,眼神那么迷惘,又那么安静,依然带着一种形只影单的落寞。 半晌之后,白髮的老人眸光微微闪动,以一种平静的口吻断言道:「你想做哀帝。」 这是一句会让人勃然大怒甚至割袍断义的话,极度的悖逆和兇横,可是季青雀听了之后,却想了想,素白的脸上若有所思,然后点了点头,说:「也好。」 那样子像是一个柔顺的小女孩在聆听慈爱长辈的训话,又像是乖巧的学生在和老师探讨学问,她说的每一个字都那么的认真,轻柔,平静,让人立刻明白这些话语权都毫无虚假的出自她最真实的内心。 哀帝是个绝无仅有的皇帝,他出身尊贵,容貌俊朗,气度高华,待人宽厚,是众望所归的贤明储君,登基之后他也果然不负众望,励精图治,澄清宇内,重振干坤,就在所有人都欢欣鼓舞,以为他们将会迎来欣欣向荣的太平盛世时,哀帝却忽然疯了。 毫无徵兆的,仿佛就在一夜之间,这位宽厚仁德的君王就变得暴戾而疯狂,他极度的嗜杀,无法忍受任何忤逆的声音,所有对他的反对和质疑都让他狂怒不安,仅仅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他的子民就会被成千上万的杀死,鲜血一层又一层浇灌在大地上,连三尺下的泥土都浸满血腥味。 他极度的暴虐无道,也极度的冷酷无情,不管流下多少人的血,他都不会有一丝动容,于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里,整个盛京一片风调雨顺,和乐融融,所有人都恭顺如奴僕,让哀帝相信他已经驯服了所有的世人。 可是在盛京之外,狼烟四起,血流成河,起义斗争层出不穷,更有李贤这样的英主揭竿而起,如同狂怒的浪涛,一波又一波,一浪高过一浪,嘶吼着扑打向盛京华美古老的城墙。 第66页 「哀帝,」季青雀说,「他人生里一半时间是圣人,一半时间是疯子,他明明贵为天子,执掌着鞭笞天下的力量,却始终忧惧不已,据说他常常毫无徵兆地下令杀人,回过神来之后,就会对着满地的尸骸后悔痛哭,可是他第二天还是会杀人,比前一天杀的更多,最终他只能独自坐在血流成河的王座上,一个人放声大哭。」 「小时候我读到这一段歷史,害怕的牙齿打战,好几夜都睡不着觉,要奶娘丫鬟整夜整夜亮着灯,陪在床边,」季青雀摇了摇头,头上的流苏钗粼粼晃动,在缓缓沉下去的黄昏里好似水波摇曳,「可是如今我发现,我居然有些明白他的感受了。」 崔徽静静地看着她,他的外孙女,有这样高高在上至尊至贵的身份,又有这样得天独厚的气质容貌,循规蹈矩地在最安稳的地方过了十几年人生,明明应该不食人间烟火如云上的仙女,可是她的皮囊下却好像住着一只狰狞的恶鬼,那只恶鬼美丽,纤弱,迷茫,安静,喃喃自语。 疯狂至极。 他戒酒已经三十年,可是此时此刻,在这个空气燥热的初夏黄昏,他忽然很想痛饮烈酒。 季青雀幽幽地说了下去:「因为他一定很害怕,明明已经杀了那么多人,那么多的血和眼泪,居然都无法填满他的内心,居然都无法得到他想要得到的东西,他是一个皮囊下没有血肉的怪物,只为了追求他想要追寻的某件东西而活,为此,他可以付出他可以付出的任何代价,哪怕根本不会有回音。」 「您当年是不是也是如此呢,捨弃平静安全的生活,在所有人的嘲笑与劝告里,冒着生命危险前往人烟不通九死一生的南州,是不是也是为了追寻某种别人看不见的东西呢。」 她真诚地询问着面前的老人。 良久之后,崔徽才静静地开口,他的声音索然而平静,像是风穿过陡峭的岩壁,那种空落落的回声。 「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听说东海有扶桑木,遮天蔽日,太阳就是从那里升起,我想去寻找,于是花了一年时间招募天下最好的工匠,建造了一艘足以容纳几千人的大船,再花了一年时间,用我一半的财富招纳了我所需要的人才,然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出海,扬起巨帆,向着极东航行。」 崔徽长嘆一声:「那艘船去时有足足一千人,他们都是当时天底下说的上名字的大人物,每个人都意气风发,信心满满,相信自己能够在海上得到富可敌国的财富或者名留青史。一年后,回到岸上的却只剩下一百人,个个形容枯藁,憔悴不已,没有一个人愿意说起自己在船上的经歷。」 「青雀,你有朋友吗?」崔徽顿了顿,忽然问道。 季青雀摇了摇头。 「那很好,」崔徽居然点了点头,然后才继续说到,「我在那次航行里,亲手杀死了我最好的朋友。」 「在我去南方密林里行商之前,他曾经变卖全部家产为我置办践行的酒席,也是同样在酒后,他想趁醉割下我的脑袋,却没有想到我也在桌下藏着利刃,先他一步将锋利的尖刀插进了他的胸口。」 「从那之后,我便再也不曾饮过一口酒。」 崔徽沉默了一会儿,他的眼前忽然又浮现出那片春草青青的原野,淡淡的泥土的腥气随着春风拂面而来,翠绿的草浪东倒西歪,露出隐藏其中的数不清的淡黄色小花,火一样鲜红的强健骏马低头吃草,四野无人,只有两个粗布衣衫的年轻人对坐着,一杯又一杯地饮着最粗劣的烧酒,他们大醉,大哭,大笑,一起胡言乱语,摇摇晃晃地指着天上的太阳,说去他妈的王侯将相,总有一天我们都会青云直上,变得比天还高,变得就像太阳一样,天下人都只能跪地仰望。 后来他们真的功成名就,青云直上,真的光耀灿烂到天下无不艷羡,他们穿上了比云霞更加美丽华贵的衣裳,喝上了比那日好一百倍的美酒,他们仍然年轻,仍然像当年那样对坐着饮酒,可是他在装醉,他也一样,他们都在桌下紧紧握着刀,美酒再烈,他们也不会再像当年那样无所顾忌地大醉,然后并肩大笑。 曾经肝胆相照,曾经推心置腹,曾经觉得和对方在一起就天下无敌,龙潭虎穴,刀山火海,只要对方开口,他们就可以毫不犹豫地肝脑涂地。 可是他们最终还是和所有俗套故事一样,反目成仇,互相欺骗,刀刃相向。 白首相知犹按剑。 崔徽默默无言了很久很久,那双如老僧一般恆久平静的眼神缓缓漫上一丝迷茫,像是在问季青雀,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后来我无数次地在想,是不是人一旦追求太多,就一定会遭到天谴呢,因为我们想要变得比天更高,比太阳更灼目,哪怕后来已经富甲天下去还不知足,所以上天便让我们在去追寻太阳的路上反目成仇,彼此相杀。」 「高天九万重,岂是凡人可妄想僭越的呢?」 季青雀安静地听完这个故事,她看着一瞬间像是忽然老了十岁的崔徽,过来很久之后,才缓缓问道:「连您这样歷经世事翻云覆雨,满身侠气潇洒自在的人,也一样有那么多的遗憾和困惑吗?」 「潇洒自在?」崔徽自嘲地笑了笑,「人人都说我富有四海,白银铺地,黄金筑屋,可是我这一生,真正称心遂意之事,一只手便能数的过来。」 第67页 他话语中满是寂寥萧索之意。 季青雀便点了点头。 天色已经完全暗淡了下去,从窗边可以看到深蓝色的天幕,其间星星点点的银光,像是一条蜿蜒的光带,横亘于夜空之中。 今宵好夜,星河璀璨,空气清爽,草丛里蝉鸣声声,可是屋内的两个人都静默不语,许久之后,季青雀才发出一声长长的,轻轻的嘆息,那声音有种很奇异的失落与悲凉。 「像您这样的富甲天下,博闻多见,像哀帝那样的至高无上,英明神武,你们已经是我所知道的最举世无双的人,如果连你们这样的人都不能顺心遂愿,一样要受尽上天的捉弄戏耍,那么这个天底下,难道真的没有人能够得偿所愿吗。」 崔徽却摇了摇头:「我不过一个好运气的莽夫,何来博闻多见,戾帝哪怕曾经英武盖世,后来也不过是个疯子,又如何配得起一句举世无双。」 季青雀抬起头,静静看着他。 她的眼睛生的很美,眼尾狭长如燕子尾,黑白分明,眼珠颜色极深,深的看不见别的颜色,也看不见一丝光彩,深的像是一种深重的混沌,又像是一种别样的清澈。 果然还是个孩子啊。崔徽心里嘆息着想道。 「青雀,你并不明白,天地到底何其广阔,山川数百万之众,中原人烟茫茫不可数,东海深广不可及,南州密林三千里,还有传闻里的极北之地,据说那里一半的时间是全是煌煌白昼,一半的时间里,则全是寂寂黑夜,那里的人居住在冰上,在冰上生火饮食,一辈子也未曾见过春暖花开。」 崔徽用一种温暖慈爱的眼神看着她,第一次这样轻柔地和她说话。 「哪怕是近在咫尺的,只有巴掌大的宛州,我活到了这个岁数,也未曾一一走遍过。青雀,你明白吗,天下这样广阔,而我们犹如沧海一粟,你要去人世间行走,去见天地众生,直到你终于从众生里看见自己,也从自己身上看见众生,也许到那时候,你不需要旁人,就已经知晓你的答案。」 他并不知道我已经在高楼上,用干涸的眼睛观望了天地众生整整十年。季青雀想。 可是十年又何其短暂呢,对人世,对天地来说,就好像眨眼一瞬间,她不是仍然什么也没有悟透吗。 所以季青雀缓缓点了点头。 「只是你不要再孤身出行了,宛州并不比盛京,」崔徽沉吟道,「叫崔云给你配几个可信的人,他们不必做任何事,只一心护卫你即可。」 「你可以自己一个个挑选,也可以让崔云把人先给你,你先试一试,不合适再让崔云再送一批,直到你觉得你已经得到了足够使用的人手为止。」 「我一个人做不了天下的生意,你一个人也求不到想要的东西,青雀,你不仅要选出你愿意使用的人,还要选择你可以相信的人,你要驯服他们,让他们奉你为主,让他们成为你的人,你要让他们从我派来保护你的人变成发自肺腑地愿意对你效忠。你想让他们当狗便□□他们乖顺,你想让他们当狼就要培养他们的凶性,一切都由你决定,明白吗。」 季青雀屈膝,俯首道:「青雀明白。」 第41章 玉娘 崔云隔天便踏进了季青雀的院子。 昨夜才下过雨, 草木饮足了雨水,越发蓬勃苍翠,凌霄花明如火,轰轰烈烈地烧了一院子, 翠绿的草叶底下藏着明珠般的茉莉花, 拇指大小, 将开未开的, 那香气却已经霸道极了,混着潮湿的雨水气味铺面打过来, 打的人当头一趔趄。 院子里铺着白石的长道,被一夜雨水沖的如雪洁白,书房的那一面的绿纱窗大敞着,看不见里面的人,只是窗户底下栽种的三角梅有了许多的年头, 攀着窗框一路爬到了房顶上,今年也一样开的烂漫热烈,如同一片烧红了的晚霞被编织成了流苏,连绵不断地坠在了窗边上。 崔云踩在白沙的小径上, 慢慢前行, 望着这个生机勃勃的院落,一时忽然有些出神。 他在心里暗自想, 这个季节着实不大好, 是夏天啊, 是仲夏苦夜短,开轩纳微凉的夏天, 是日长睡起无情思, 闲看儿童捉柳花的夏天, 明亮,灿烂,欢喜,天地万物都朝气勃发,竞相生长。 这个季节可不适合他们这位远道而来的大小姐。 这位从盛京里过来的大小姐不过十六岁,还是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年纪,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大都待字闺中,要么和姐妹们扑蝶戏耍,要么与母亲学习管家,她们还有一双清澈明媚的眼睛,带着一种不食人间烟火不知世事险恶的勇敢骄傲,像是夏日河面上刚刚长出来的荷叶尖儿,柔嫩的,青翠的,叫人心里都柔软。 可是季青雀不是这样的,尽管她是如此的适合不食人间烟火这句话,只是当这句话作用在她身上时,完全是一种与同龄人截然不同,甚至恰恰相反的意思。 纤瘦,苍白,冰冷,漆黑的眼睛与眉毛,说话声音总是轻轻的,几近柔和,但是话语里永远那么笃定和坚决,很少给人留下可以忤逆和反抗的余地。 尽管她话很少,也并不难伺候,但是崔云依然能够感觉到她身上有着某种惊人的强烈意志,叫人很难违抗,这是一种非常稀少的特质。只是因为她生的太过纤弱清冷,所以很难被世人察觉到。 她垂下眸,长长的眼帘遮住漆黑的眼珠,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尊洁□□致的雕像,没有一丝瑕疵,也不曾沾过一丝尘埃,美的嘆为观止。 第68页 可是一旦她抬起眼睛,用那双颜色深的古怪的眼睛直视过来时,又会立刻叫人升起一种毛骨悚然之感,平静,深邃,安静,像是笼罩山河铺天盖地的漆黑乌云,崔云总是有种古怪的错觉,那片平静深沉的黑色里仿佛藏着最暴烈的雷霆,总有一天会不顾一切地降临下来。 那么那个时候,会是谁来承受这雷霆般的盛怒呢。 崔云的脚步越走越慢,不知不觉已经停了下来。 他想,大小姐和她的母亲真是一点也不像。 相貌是像的,白皮肤,尖下巴,薄嘴唇,轮廓也有六分的相似,只是眼睛不像,崔玉娘的眼睛是圆圆的杏眼,娇俏又可爱,季青雀的眼睛却是狭长的,眼角上挑,天然一段锋利,含着一种冷冷的,凛然的威仪。 性子更不像,崔玉娘是崔徽唯一的女儿,崔徽年轻的时候纵情声色,建问仙阁搜罗天下美人,后来有了女儿,又遇见了些别的事,颇有些看破红尘的意思,将府中美姬娇妾都遣散出去,开始她们都哭闹着不愿出府,又听说每人赠予万金,便又立刻止住了哭声。 宛州曾经是一片蛮荒偏远之地,并不如其他地方重视女子名节,姬妾再嫁不过是寻常之事,她们既年轻貌美,在崔府生活多年,见识阅歷都远超世俗女子,又身携万金,去哪里不能过上好日子? 曾经响誉天下,另世上男子无不心生嚮往的问仙阁转瞬间人去楼空,只剩下一个还在襁褓里的大小姐崔玉娘,死死揪着他这个手足无措的大管事的衣袖,哇哇大哭。 崔玉娘是在他眼皮子底下一天天长起来的,所谓虎父无犬女这样的道理并没有应证在她身上,她没有崔徽那大醉之后后狂啸长歌的侠气,也没有一时意气便出海斩鲸的豪气,更没有不顾一切闯进南州,以贫贱之身挣下泼天富贵,在荆棘丛生的世上开闢全新道路的勇气,她没有继承崔徽任何一个过人的优点,她在人间仙境一般的崔府里,众星捧月地长大,一年又一年,终于长成了一个非常普通,非常寻常的女孩子。 娇气任性,却并不刁蛮,善良天真不知世事疾苦,却并不苛待下人,喜欢幻想,满脑子不切实际的风花雪月,会开开心心地叫他云伯伯,像只小鸟围着崔徽转来转去,叽叽喳喳地抓着崔徽的衣服,撒娇道,爹,我们去看看嘛,外面好热闹,听说河上的花灯可好看啦! 其实那些老百姓做出来的花灯又有什么好看呢,只需要她一句话,他们便可以在府邸里重现外界的一切,不管是一条河还是精美千百倍的花灯,只要她开口,他们都会做到。 可是崔徽还是点了点头,无可奈何地陪着她出了门,崔玉娘看到什么都新鲜,最后看着别人表演皮影戏,她忽然嘻嘻一笑,说,爹你看,这个好像云伯伯! 她闹着非要把摊主的的皮影买下来,那摊主见他们气度不凡,呆呆地不知如何是好,崔云上前一步,递给他一块碎银子,笑着说,老人家,我们小姐只是图个新鲜,劳烦您让给她吧。 那老人攥着那块足够买一百套皮影,再买一百亩田地的银钱,精神恍惚地走了,崔玉娘笑嘻嘻地把那张胖乎乎的皮影找出来,对着他比了比,乐不可支,接着把那张往他手里一塞,一本正经地地说,云伯伯,送你啦,你下个月生日,我可是已经把贺礼送给你啦! 崔云没想到崔玉娘闹着要这个是为了这件事,他怔了怔,才笑着说,多谢大小姐。 崔玉娘并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姑娘,纵然长的比旁人都要更美些,除此之外却也没什么引人注目的长处,书读的平平无奇,生意上也没有一点兴趣,继承崔徽的事业将其发扬光大的可能性更是半点儿也无,她只是一个很平常,很普通的女孩子,崔云一直以为她会很普通地嫁给一个相爱的男人,很普通地生下孩子,平平常常地看着孩子娶妻生子,慢慢地老去,子孙满堂,乌黑的头髮变得花白,整洁的牙齿尽数脱落,七老八十,步履蹒跚,老眼昏花,还会忽然想起我家里当年有个管家,是他照顾着我长大的,他叫……叫什么来着? 她这样普普通通的小姑娘,本来就该过这种没有任何惊涛骇浪的,平凡人的生活。 那些波澜壮阔的传奇,唿风唤雨的故事,她只要听长辈们絮絮叨叨地诉说就够了,她不用知道那些灿烂的万丈光焰背后藏着多少人世间的风霜和血泪,这些和她这样平凡愚蠢的小姑娘又有什么关系呢。 长长久久地活着,幸福美满地活着。这样就够了。 可是终于有一天,她有了一个并不平凡的意中人,这个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定性,读书嫌无聊,写字要闹着手疼,一点苦也不肯吃的小姑娘死心塌地地要和这个人走完一生,她哭着和他们道别,然后行过几千里之远,穿过千山万水,从他们为她遮去风雨的手掌心里离去,独自去面对这人世上的阔大与险恶,义无反顾的,一次也没有回头。 她是个平凡的姑娘,嫁给了一个并不平凡的男人,过了一段短暂又快乐的生活,在很年轻很年轻的时候就死去,在他们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时候,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上。 从此之后,纵使天高海阔,红尘万丈,他又要去哪里去找那个在他怀里哇哇大哭,学会的第二个字是云,年年为他准备生日贺礼,忧愁地叮嘱他不要再长胖了的孩子呢。 第69页 她拼命地生下的一个女儿,并不亲近崔家,长到了十六岁忽然从盛京奔赴而来,她们明明生的这样相似,崔云看到她第一眼,却根本没有想到她的母亲,他想起年轻时候的崔徽,他们都是那种出类拔萃,不甘平庸,在千万人中鹤立鸡群,格格不入,一眼就可以辨别出来的那类人。 所以他将她安排在了西洲阁。 这个名字是崔玉娘取的,她读了一首诗,里面有一句话,她很喜欢,那句是「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她很可惜那时候是夏天,不然她一定要派人快马加鞭赶去那个叫西洲的地方,为她折来一枝梅花。 因为崔玉娘这番话,他总有种西洲阁应该种满梅花的错觉,满目寒霜,清冷干净,正适合季青雀这样的人。 「云管事,你怎么又来了,来了也不说一声,怎么就站着呀?」一道诧异的声音打断他的思绪,崔云抬眼看去,看见那个叫眠雨的小丫鬟正掀起帘子,一脸惊讶地看着她。 他对这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总是很和气,他笑了笑,温和地笑着说:「还请眠雨姑娘请大小姐出来,大小姐要的人已经备齐了,正在崑崙堂里,人数众多,又都是男子,都带进来难免冒犯大小姐,只能请大小姐移步,前去崑崙堂。」 — 崑崙堂是一片广阔的演练场,里面正立着数百个精壮挺拔的男子,都是清一色的黑色劲装,腰身劲瘦,季青雀一出现,便立刻齐声山唿大小姐。 数百个男人的声音一齐响起,眠雨吓的差点一头撞在门上,崔云回头看她一眼,笑着对季青雀说:「大小姐,这些都是小人连夜调集过来的好手,您先看一看,有没有合您意的,有,他们便有幸护卫您,若没有,明天便有其他人填补上来,大小姐您再挑选就是。」 季青雀的目光往无数张或是紧张或是好奇的脸上淡淡一扫,落到了立在人群之外的两个人身上。 崔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恍然一笑,解释道:「大小姐,他们是老爷豢养的门客,并非寻常人,老爷送来,让您暂且使唤一段时间,若是您愿意,这些新选出来的护卫,也可以让他们帮你训练调教一些日子。」 他转过头,笑道:「龙雀,承影,过来,大小姐要见见你们。」 两人闻言,黑色衣服的男人先动身,白色衣服的少年抱着后脑勺,懒洋洋地踱步过来。 黑色衣服的男人非常消瘦,面部轮廓极深,仿佛是有人拿刻刀一刀一刀刻出来他的五官,深邃又冷峻,走到他身边的白衣服少年却像个俊俏的公子哥,生的漂亮贵气,一双猫一样的眼睛大大咧咧地望着季青雀,满眼的好奇跳脱。 「你们会做什么。」季青雀轻轻问。 白衣服的少年嘴快,抢答道:「那可多了,吹拉弹唱,千行百艺,小爷我可没有不会的!」 黑衣服的青年冷冷道:「承影。」 那活泼的白衣少年便立刻住口,黑衣服的男人转过头,看着季青雀,平静地说:「我们会的只有一样。杀人。」 那白衣少年很是不满,嘟嘟囔囔着小声说,我明明会的可多了,哥你才只会杀人呢。 季青雀点点头:「果然如此。」 承影龙雀都是古时名剑,人如果以此为名,必是凶戾非常。 「奉主人之名,我们二人从今之后跟随小姐身边,任凭小姐驱使。」黑衣男人缓缓说完,他说话的声音很沙哑,也很冰冷,撩开衣袍跪下的动作也显出一种刀剑般缺乏情感的冷酷,那白衣少年却活泼开朗的多,他跟着黑衣男人跪下来,却不像他那样低下头,而是好奇地抬起头,一双眼睛咕噜咕噜地转着,和季青雀目光在空中一撞,他一愣,并不惊慌,还嘿嘿一笑。 崔云也一笑,伸手指着二人,对季青雀道:「这两人是兄弟,哥哥名唤龙雀,弟弟名唤承影,几年前带艺投到老爷门下,身手极为精妙,小人虽然不懂武学,但听懂行的人说起,都说他们二位技艺之高妙,已经到了当世无人能出他们二人其右的地步。」 崔云抚掌嘆息:「天底下大多数人,他们恐怕一击便可杀死。」 那白衣少年得意一笑,黑衣男人也并未否认。 季青雀却并没有因此而露出惊嘆满意的神色,她只是点了点头,说:「好,多谢外祖父。」 崔云圆圆的脸上便露出欢喜的神色,他又问道:「大小姐,这些侍卫您准备如何挑选,可需要为选中的侍卫赐予信物?无论是宝剑还是美玉,小人都能够立刻准备。」 他说的是古时候的君侯常使用的收拢人心的手段。 季青雀却说:「不必。」 崔云并不明白,有些迟疑道:「大小姐,您的意思是……?」 「他们,全部留下。」 崔云好半天没能回过神来,仅仅是作为护从,数百人……未免也太多了吧? 「如果还有人,也一併送来,不必要求身手过人,只要懂得服从命令即可。还有,崑崙堂太小了,选一片田庄,将他们全都安置到那里。」 崔云更不明白了,但是还是恭敬又茫然地说:「遵命,大小姐……」 一道吊儿郎当的嘿嘿笑声忽然响起,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一群蠢蛋,她想要的是一支军队,你们偏偏给她送来两个刺客,简直要笑掉某的大牙!」 第70页 第42章 独眼 那是一个倚着门口的独眼男人, 左眼紧紧闭着,完好的右眼微微眯起,消瘦的脸上浮起漆黑的刺字,容貌甚为可怖吓人, 他却仿佛全然不在意满演练场一瞬间投来的刺人目光, 依然悠然自得地靠着门口, 任凭门口的日光投下长长的阴影。 「你是谁?」性格跳脱的承影第一个开口, 好奇地问。 「某是谁,」独眼男人嘿嘿一笑, 「这个问题好,太好了,某也不知道某是谁。」 承影一愣,捧腹大笑,他拍着大腿笑了一阵, 指着他笑道:「你这人真有意思,怎么会有人不知道自己是谁,你难道没有名字吗?若是没有,小爷我今天发发慈悲, 做件好事, 现在就给你取一个!」 「哦,你个小毛孩子倒是好心, 」独眼男人咧嘴一笑, 他生的如此容貌可怕, 一笑起来更是狰狞万分,「你且说来听听。」 「就叫……」承影偏着头, 来回踱步, 摇头晃脑地想了片刻, 「蜚怎么样,传说里的妖怪,和你正好一样是独眼!」 独眼男人哈哈大笑:「好,好,某正好当腻了人,做个上古妖怪倒是另有一番滋味,好,从今天开始,某便叫做蜚了!」 「恭喜蜚先生,贺喜蜚先生,」承影有模有样地拱手道贺,一边笑嘻嘻道,「那看在我为先生取名的份上,还请先生赐教,你刚刚那几句话是什么意思?」 「嘿,」独眼的男人看向场内,语气无赖道,「你家大小姐的心思问你家大小姐去,问我干什么,你们一个个聪明绝顶,人中龙凤,难道还猜不出来吗?」 承影哎呀一声,当真立刻回过头,一脸兴致勃勃地看向季青雀。 独眼男人是和季青雀一起进的崔府,他救过季青雀,自然是崔府的上宾,无人敢对他有所怠慢,他倒也光棍,一个外人,居然敢无所顾忌地在雕栏玉砌的崔府到处晃荡,哪里都要去看一看,叫人不知道说他是胆大包天还是愚蠢无知。 季青雀没有开口,独眼男人却又眯起眼睛看了一圈,啧啧两声,摇头道:「真是外行人,真以为战场上的搏杀之术是一群人在田庄里挥挥拳头,就能练出来的吗?刺客又有什么用,一人一剑,到底杀得了几个人,真的到了沙场上,哪怕是天下第一的刺客也活不了几天,更何况这些人没一个像做得了刺客的样子,到时候练的人不人,鬼不鬼的,嘿嘿,那才是有乐子看了!」 承影眨了眨眼,他回头求助似的看了一眼从一语不发地立在小姐身后,悄无声息的哥哥,有点困惑地问:「嗯……没听明白,但是你刚刚应该不是在骂我吧?」 「某可不敢。」 独眼男人目光落在承影的腰间,脸上一动,嘴角的刺字徐徐裂开:「某的脑袋虽然不值几个钱,但是也不想为了这么无趣的理由就被摘下来。」 「也没有骂大小姐?」 「那是自然,某刚才的话里,只是在骂这些木桩似的立在场上的蠢蛋,何来对你主人的冒犯?」 承影这才勐地一拍手,长出一口气:「那可太好了,我觉得你还挺有意思的,要是刚见面就要杀了你,还挺遗憾的。」 他年纪很轻,甚至比季青雀还要年少些,眉目间满是活泼机灵的少年气,可是他却这样熟稔地将杀人挂在嘴边,如同吃饭喝水一般随意自然。 独眼男人不语,他回手摸了摸自己的后颈,刚才一瞬间,寒毛直竖,根根分明。 这崔家真是……一门子怪物,从主子到下人,没一个正常人。 崔云笑着上前一步,他年纪并不轻了,从崔徽声名鹊起之后,他便跟着崔徽身边,永远那么恭顺,和善,讨喜,热情,对谁都那么笑眯眯的,根本看不出他曾经与崔徽一同赴刀山下火海,也是个顶天立地的人物。 他白胖的脸上满是笑意,微微俯下身,对这个来歷不明的山野怪客开口说话,他说话声音比平日里略急,略高,正好能叫人感觉出他满心的诚恳真切:「先生何出此言呢,我家大小姐一介弱女子,不过是想养一支如臂指使的护卫,出行在外,也好有些照应,免得遇到危险,仅此而已啊。」 独眼男人看了他一眼,一只眼珠转了转,黑眼珠瞟了季青雀一眼,嘿嘿一笑:「可能是吧,但是我可以保证,不管她到底想要什么东西,你们这些人最后练出来的,都绝对不是她真正想要的玩意儿。」 承影却像是已经忘记了刚才的事情,他脸上有些不服气,仰起头,质疑道:「凭什么我们不能?就算是要打仗,那跟杀人有什么区别,一样的手起刀落,有哪里不一样了,我们怎么就不能做的让大小姐满意了?」 独眼男人也不解答,只是高深莫测地嘿嘿一笑。 承影却瞟着他,傲气地说:「看,哑口无言了吧,说大话谁不会啊,我看你刚刚那个信心满满的样子,还以为你做得到呢!」 「某?」独眼男人与年轻俊秀的承影相比,一丑一美,一老一少,犹如云泥之别,然而一瞬间,独眼男人身上忽然升起一种睥睨天下的豪气,「某又不是崔家的家奴,凭什么为你家大小姐卖命?某这样的人物,便是不比诸葛神侯,没有贤主三顾相请的运气,要我出山相助,至少也要赠我黄金甲,与我白玉刀,以诚待之,某才愿意勉为其难地考虑考虑吧。」 承影噗嗤一声便笑了起来,他觉得这个人可太有意思了,你是什么人,也配的起黄金甲和白玉刀?那是开国太祖赐给谢不归的东西,谢不归死后也随葬到了地下,全天下除了谢不归,便再没有第二个人配的起这样的甲与刀,而你呢,独眼瘸腿,衣衫褴褛,形容丑陋,像是可怜兮兮的老狗,这样的人居然也敢说黄金甲和白玉刀?简直不知好歹! 第71页 他刚要开口,便忽然听见身后一道轻柔的声音,不疾不徐。 一瞬间整个演练场落针可闻,只有季青雀的声音在场中徐徐迴荡。 「那便依先生之言,崔府多年前恰好曾经得到过黄金甲图纸,试做过一套黄金甲,束之高阁,如今先生开口,正好可以赠与先生,白玉刀并无成刀,还需新铸造一把,还请先生等待些日子。」 良久之后,都没人敢开口说一句话。 她的口吻是如此的果断,开口的时机又是如此的凑巧,简直叫在场的人心里勐地升起一种古怪的错觉来。 仿佛……仿佛她早就在等这个独眼瘸子说这句话一样。 好半天,独眼的男人才打破死寂,他勐地原地蹦起来,怪叫了一声,额头上青筋暴起,指着她破口大骂:「我说你有病吧?我是什么人?一个瘸子,一个独眼龙,身无分文,来歷不明,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肯说出来,还尖酸刻薄,人见人厌,还大放厥词,你不把我乱棍打出去就算了,还要真的给我黄金甲和白玉刀?我说云管事,你都不拦着你家大小姐吗!我觉得她真的疯的不轻啊!」 崔云哎呀一声,圆乎乎的脸上露出一如既往的谦和笑容:「先生说笑了,大小姐看重先生才情,自有她的道理,小人才疏学浅,看不出先生的过人之处,那是小人的过错啊,请先生再等待片刻,小人已经派人去为先生取黄金甲了。」 语罢,他又像是自言自语似的小声道:「大小姐与老爷年轻时候真是越来越相似了,都爱搜罗些奇人异事,老爷当年曾经开山取道,只为了请一位隐士出山,如今大小姐赠出一件黄金甲,倒也不是什么大事,手笔倒是还是小了些……」 别以为我听不出来你在说给我听! 独眼男人气的鼻子都要歪了,他觉得这个胖乎乎的满脸笑容,实际上却浑身上下滴水不漏的管事简直不可理喻,他困兽似地焦躁地原地走了两圈,一时简直头晕眼花。 承影却像是终于反应过来了,他拖着声音,慢吞吞地嗯了一声。 独眼男人心里不知为何忽然升起些期待,他当即看过去,很希望这个骄傲的少年合情合理地嘲笑他几句,却看见这个俊秀的白衣少年摸着腰间,若有所思道: 「……哎,我刚刚没听清,你刚刚是不是骂大小姐疯了?」 这是重点吗!! 「……」独眼男人差点一口血喷到他脸上,他深吸一口气,果断说,「没有,你听错了!」 「可是我明明……」 「眠雨姑娘,你来说!」独眼男人理都不理他,迅速把希望的目光投向一直乖乖跟着季青雀身后的小丫鬟,作为贴身丫鬟,常年跟在季青雀身边,肯定被季青雀这种莫名其妙的大小姐折磨的不轻! 眠雨眨眨眼,也不扭捏,清脆爽快地说:「你原来也知道你讨人厌啊,我还以为你不知道呢,明明知道自己讨人厌还能每天这么开心,果然大小姐说的对,你肯定不是一般人!」 独眼男人眼前一黑,摇摇欲坠。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连一个正常人都没有吗。 季青雀还语气平静地添油加醋:「先生不必太过在乎外貌,这些不过是身外之物,并不值得一提。」 独眼男人翻了翻白眼,明明只说了几句话,他却累的浑身精疲力尽,他索性蹲下来,无可奈何地说:「大小姐啊,你是钱太多了想往水里扔吗,这么多的人,你一定要塞给我这个来歷不明的人,你就不怕我是个招摇撞骗的坏蛋吗?」 季青雀平和地说:「那便是我识人不清,先生不要介意。」 「那要是我练都不练,吃好喝好,哪天抱着黄金甲熘之大吉怎么办?」 「都是我识人不明之过,与先生无关。」 独眼男人勐地一击掌,往后仰倒,大字状瘫在演练场上,嘿嘿怪笑起来。 「有趣,有趣,主子疯,下人傻,你们崔家真是有趣,某怎么也要留下来,看看还能有什么趣事可以瞧一瞧。」 他笑声粗噶,犹如怪鸦,听的人不由得窜起鸡皮疙瘩,眠雨心里抖了抖,忽然又想起刚刚大小姐的话,连这么个怪人大小姐都能看出他本领不凡,再降伏到手底下,真是太了不起了,不愧是大小姐! 想到这里,她脸上立刻泛起微笑,一脸崇拜地看向自家大小姐。 独眼男人余光瞟见这一幕,很觉得恨不得自戳双目。 这季青雀季大小姐莫不是有什么奇特的能力,专门吸引奇奇怪怪不同寻常的人不成?可怕,太可怕了。 季青雀却依然神色平静,她朝毫无形象地瘫倒在地的独眼男人款款行了一礼,轻柔地道: 「那青雀所愿之事,便尽数託付与先生。」 第43章 水灾 「如今的年头可真不太平, 」张秀才风度翩翩地摇着摺扇,嘆息道,「北边西华关大破,战事吃紧, 南边这里又是连年大雨, 前年才决堤, 今年还是水灾泛滥, 听说朝廷上个月已经下旨派刺史来巡查,也不知道能有多少作用。」 张秀才三十来岁, 快四十的人,依然俊雅端正,平日里爱穿白衣和青衫,修长白皙的手里捏着一把他自己画出来的十三骨摺扇,晴日是白鹤凌波, 阴雨天是江上泛舟,一天一个花样,还生怕人看不见似的,见人说不到几句话, 便嗖的一声展开扇子, 面带微笑,仪态潇洒风流, 很有点风流得意玉树临风的味道。 第72页 小丫鬟眠雨很嫌弃地说他这叫臭美。 张秀才摇了摇扇子, 不以为意地说, 小丫头懂什么。 西洲阁里花草繁茂,绿荫蔽日, 哪怕已经到了盛夏, 素日也极为阴凉, 书房里尤甚,张秀才用扇子遮着半张脸,一双眼睛看了眠雨半天,眼睛都盯的要抽筋了,眠雨还是一脸莫名其妙,最后张秀才嘆息一声,还是无可奈何地自己起身,倒了杯茶,一饮而尽。 一杯清凉的茶水进了喉咙,润了润口,他才继续道:「这几年,宛州受灾极为严重,向来是商阜之地,手里有些银钱的早就换成了田地和货物,仓库里的丝绸茶叶米粮一旦受了潮,全部卖不出去,只能烂在手里,田地受了水灾污染,轻则今年的收成毁于一旦,重则田地根子上就受了损害,非三五年的修养时间,恐怕都不好再耕种。」 「我以前读地方志,上面就写过,宛州一百七十四年前也遭了一次大水灾,那年田地颗粒无收,千里饥荒,老百姓卖儿卖女,易子而食,更遭的是那时候正是六月,大热的天气,淹死的尸体遍地都是,泡的发胀,无人收敛,不出一天便腐烂发臭。」 张秀才微微皱起眉,向来风流潇洒的人也坐直嵴背,语气难得严肃起来:「大洪水消退的第三天早上,一个离苇城三十里的乡村里就出事了,有个老人在挖野菜的时候摔倒在地,忽然吐血不止,当天晚上就死了,家里人还没来得及悲伤,最小的孙子也跟着死了,死前的症状和他的爷爷一模一样。」 本来倚在榻上垂目养神的季青雀忽然睁开眼睛,轻轻吐出两个字:「瘟疫。」 张秀才合拢扇子,轻轻砸在掌心里,长嘆了口气:「没错。」 「所谓大灾之后必有大疫,这话谁都知道,可是谁料得到那年宛州受灾如此之重,主事官员人手不足,还没来得及着手应对,那场大疫已经蔓延开了,那年还没入秋,宛州人口便减少了一半,饿殍遍地,十室九空,惨不忍睹。朝中大怒,派人下来彻查,圣旨才行在半路上,主事官员便地在衙门口一根腰带静悄悄地上吊自杀了,其余人都被押进京里,要么秋后问斩,要么举族流放,走马上任了另一批人,这件事才算了结。」 语毕,张秀才展开摺扇,摇着头,满脸唏嘘之色。 季青雀久久不语。 一百七十四年前的地方志,就算是季家的一言堂也未曾收录,宛州那次水灾,其余的史书上也有记载,言辞寥寥几句,却也足见惨状,可是如今听了张秀才复述的地方志记载,才发觉这场大灾的惨烈仍然超乎想像。 季青雀抬起眼,望着兀自摇着扇子的张秀才,那册地方志早就因为失火而毁于一旦,张秀才也只十几年前偶然翻阅过一次,他分明已经离开宛州十几年,却仍然对那本几十年看翻看过的书里的每一句话每一页文字,居然都记的清清楚楚。 这几天,他便依照季青雀的意思,在西洲阁里给她讲宛州的地方史,无论大事小事,信手拈来,连年月日都丝毫不错。 ……真有这样生而有异的人吗? 「今年宛州各城恐怕只有苇城这一带的几个城镇还要好些,地势高,受灾本来就轻,云管事又早就免了田庄里今年的上供,又准许往日里往来的商户迟些再筹措货物和钱款,崔家的商行价格不变,其他人也不敢哄抬物价,有粮有米,人心稳定,苇城这些日子才能继续歌舞昇平,只是其他地方,便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了,」张秀才道,「听说有些地方的灾民都已经无路可走到想要去抢劫官署的粮仓了,情形已经坏到了这个地步,朝堂如今才派人下来,恐怕已经有些迟了。」 「大小姐,还记得我们刚抵达宛州的时候吗,那时候我们在苇城上岸,眠雨还夸了一句真是热闹繁华,您后来也匆匆出了一次门,大约还记得路上的景致吧?当时云管事还说小姐您尽可随意散心,可是如今您若是还想出城去,恐怕没有五十个身手了得的护卫,云管事是决不会准您出城的。」 张秀才说的口干舌燥,这次他很有点自知之明,起身就要自力更生地去倒茶,没想到才刚一放下扇子,一杯满满当当的茶水便被塞到了他手里,他一愣,眠雨跺着脚,催促道:「快喝啊,到底怎么样了!」 ……我怎么感觉这主僕两都把我当说书的了。 张秀才一脸纳闷地闷头喝掉茶,清了清嗓子,继续说话。 「半个月前宛州北边下大雨,河坝决堤,受灾甚广,我前两天出城,发现连苇城城墙下都已经零零星星聚集着逃难来的难民了,最开始卫兵以为他们是来投奔亲人,还愿意放行,后来发现人越来越多,终于回过神来到这些人是来逃难的,立刻上报长官,如今城门严防死守,连一只鸟都不肯放进来,现在那些人都聚集在城门外,进不来,也不肯走,像是闻到味道的乌鸦一样,越来越多。」 张秀才眼前浮现出前几天的情形,灰色的城墙根底下三三两两围着围着许多人,面黄肌瘦,衣衫褴褛,表情麻木,披坚执锐的士兵大声唿喝着驱赶他们,他们便匆匆忙忙唯唯诺诺地跑远,等到士兵离开了,他们便又慢腾腾地挪回城墙底下,显然已经很熟练这样的情形了。 他们回到墙根底下便一动不动,他们没有吃的,只有城里季家富户明天早上会来施粥,他们一天只有那时才能吃一点东西,肚子里空空荡荡,动起来就会更饿,所以他们只是用那双瘦的已经凸出来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出城入城的行人,那感觉让人毛骨悚然,像是一群饿狠了的野兽盯上。 第73页 张秀才忘不了那种后背发凉的感觉,他那时才终于明白云管事为什么只是出手维持城内的秩序,却对城外的惨状视而不见,仿若未闻。 崔家的生意做的最煊赫的时候是先帝在时,崔徽多次出海通商,富甲天下,又请能工巧匠筑白髮楼,恭迎先帝南下,名噪一时,声名之盛,天下人都望尘莫及,后来先帝病逝,崔徽也渐渐上了年纪,性情变得淡漠无为,生意上的事情也不再关心,全部交给一直跟在他身边的崔云处理。 崔云也就是从那时候起,从笑里藏刀心狠手辣的崔徽心腹变成了白白胖胖谦逊和气的云管事,他缩减排场,削减铺面,悄无声息地停了许多日进斗金的生意,并且行事愈发低调和顺,绝不允许手下人与旁人争凶斗狠,在苇城里更是修桥铺路,施粥舍饭,横看竖看都是累世积善的慈善人家。 往年要是城外有受灾的流民,崔云早就在城外搭起粥棚,施粥施药,救济灾民,既救人性命,也能博个好名声,今年城外受灾如此之严重,其余富商早已出场行善,广有善名的云管事却装聋作哑,迟迟不出面,这叫张秀才十分不解。 可是他亲眼看见这些人之后,张秀才勐地醍醐灌顶,既而寒毛直竖,后背冷汗直流。 这些人和从前那些携家带口哭哭啼啼的灾民不一样,他们不是附近的受灾农户,他们甚至都不是附近城镇里的人,他们的家乡距离这里有千里百里之遥,被天灾逼的走投无路之际,忽然听闻苇城这一带受灾很轻,依然富庶安乐,便飢肠辘辘跋山涉水前来,抵达之后,他们惊讶的发现苇城真的就像传闻中那样太平安乐,出城的人衣衫整洁,面色红润,城门口时不时飘来饭菜的香气和无忧无虑的笑声,简直就是人间仙境。 但是他们进不去。 一道城墙,里面欢声笑语,外面人间地狱。 若崔家还要施粥,那便要扪心自问一句该何施,施多久,有人病了要不要带他进场抓药,有人要死了要不要将他带进城里修养,若是只有一个人自然应当如此,可是一百个呢,一千个呢? 同理,城外这些人便是再翻十倍崔家也养的起,可是要是再翻一百倍呢,不说仓中储备的米粮是否够用,只说应该如何才能将这样多的米粥交与这么多人的手中,便是一件难解之事。 更何况,到了那个时候,区区几口稀粥,真的能够餵饱他们吗? 一旦开了仓,一旦施了第一口粥,救了第一个人,开弓就没有回头箭了。 张秀才咽了咽唾沫,他想到城外那一双双麻木又执拗的眼睛,一种阴云般的不祥预感又一次袭上心头。 这已经完全超过了一家之力,崔家根本不可能承担,天底下没有人能够承担得起。 那个胖乎乎笑眯眯,这些年来总是行善积德讨人喜欢的崔云云管事,比任何人都清醒又冷酷地意识到: 这不是受灾,是国难。 ……可是北边战事正是紧要关头,说一句生死存亡之际也不为过,朝廷又哪儿来的余力来照看这片南方的受灾之地呢? 国和民,自古以来,便没有民排在国前头的道理。 张秀才心里千迴百转,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居然惊觉自己这是在给大小姐讲史的半道上,就是心里有事也不该怎么把大小姐晾在一边,他连忙清了清喉咙,想要辩解二句。 却被眠雨飞快地踹了一脚。 眠雨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顺着眠雨的视线看过去,发现季青雀也静默不语,苍白的几乎透明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沉思的神情,她的表情是如此的冷静和凝重,以至于张秀才一瞬间有种古怪的错觉,仿佛这个养尊处优的十六岁小姑娘,此刻心里盘桓的与他方才心里所忧虑的正是同一件事。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 他到了三十出头才慢慢开了心窍,开始能够想明白这些事情,她一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虽然行事怪异了些,可是又怎么可能从他的三言两句间,就能串联出这背后的残酷现实呢。 张秀才心里失笑,笑自己异想天开,可是忽然又想起曾经给她占过的那回卦,又立刻将信将疑起来,他卜卦一百回里九十九回都不准,所以当时卜出来那么奇怪的卦象也没当回事,可是万一……那次的卦,其实是一百回里的错了九十九次才能得出来的那个一呢。 他咽了咽唾沫,坐立不安起来。 眠雨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张秀才展开摺扇,摇了摇,像是为了缓解心里的不安感,他随口道:「也是主人走的早了几日,要是他知道后面情形会恶化到这个地步,怎么也不会一走了之的……嘶!」 眠雨差点把他的脚踩烂。 季青雀从沉思中回过神来,眼帘一垂,轻轻道:「……嗯。」 第44章 前行 崔徽离开苇城那天, 天气很好,清瘦的老人穿着一身灰衣,静静立在台阶下,正仰头看着湛蓝的天空。 他的模样真的像一位修行高深的老僧, 淡泊, 冷淡, 无欲无求, 超然物外。 季青雀从台阶上慢慢走下来,她一直是个苍白纤弱的女孩子, 穿的也向来很素净,一老一少,哪怕隔了几十年的岁月,几千里的路程,千山万水那么遥远, 可是当他们面对面的那一刻,依然惊人的显示出血统里那不可违逆的那一面。 崔徽看了她一会儿,很久之后,这个头髮花白却依然仪容清雅的老人忽然嘆息着开口: 第74页 「你比你娘更像我。」 季青雀没有说话, 她安静等着崔徽的下一句话。 这还是她来宛州这么久之后, 第一次有人和她说起她娘。 崔徽像是陷入回忆里,语气温和起来:「你娘她……并不是个很聪明的姑娘, 从小胆子很小, 非常爱哭, 我那时候第一次为人父,心里只是觉得她碍事, 并不理会她, 常常把她吓的大哭起来。」 崔徽摇摇头, 眼中掠过一丝笑意:「可是她明明哭的那么伤心,第二天就什么都忘了,还要跌跌撞撞地地跑过来,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天天都那么高兴,嘴里话都说不清楚,还要含含煳煳叫我爹,说要我抱。」 「那时候崔云还和我说,小孩子只是小时候看着傻,长大了就好了,结果她一直长到了可以嫁人,还是一副没出息的样子,连个算盘都拨不清楚。」 崔徽嘴里说着这些话,脸上却满是怀念和温暖的笑意,季青雀脑海里也不知不觉地浮现出一副画面: 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走都走不稳,跌跌撞撞地往前走,一边东张西望,像是在找什么人,结果一不小心没走稳,啪的一不小心摔倒了,她立刻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比现在年轻许多的崔云连忙跑过来,将这个小姑娘温柔地扶起来,拍干净她身上的灰尘,耐心地哄她,小姑娘揉着眼睛哭个不停,可是忽然听见了什么,立刻放下手,看向那个方向,破涕为笑,咧嘴一笑,嘴里牙都还没长齐,她却开心地张开手,道:爹——! 季青雀闭了闭眼睛,她不愿再想下去了。 崔徽沉默了一会儿,脸上的笑容渐渐淡去,良久之后,他问:「她走的时候哭了吗?」 季青雀说:「哭的很厉害,一直在掉眼泪,哭个不停。」 崔徽一副果然如此的模样,他拂了拂袖子,背手在腰后,仰头看着广袤苍天,很久之后,才平淡地缓缓道:「果然,她就算嫁了人,当了娘,也还是当年那个又傻又没出息的样子。」 「我爹……」季青雀说,「很爱她。非常爱她。没有让她受过一点委屈。」 「你以为我不知道吗,」崔徽仍然仰着头,身影傲然,「我难道会让她嫁给一个虚情假意的男人吗?」 季青雀却摇摇头,坚定地说:「不,你不明白。」 「当年我娘以商户的身份嫁给我爹,受了很大非议,她索性闭门不出,于是我爹也辞去京中所有邀请,除了上朝与每月上白鹿书院讲学的日子,其余时候,他都闭门谢客,只在府里读书攻学,陪伴我娘。」 「我娘嫁人后曾经两年都无所出,祖母那时候尚且在世,忧心家中子嗣,便提出要为父亲纳一姬妾,她知父亲对母亲鹣鲽情深,便说明姬妾生了孩子后,姬妾便重金髮嫁,孩子由我娘抱养。我爹素来孝顺,可是那日听了消息便默然不语,在祖母院中长跪不起,气的祖母避走盛京城外,到了几年后弥留之际,才肯再见父亲一面。」 还有,还有…… 「还有……」季青雀在脑海里不断地搜索着这些从旁人口中听说的她爹娘的恩爱故事,想告诉眼前这个老人,他最珍爱的女儿即使隔着千山万水,也一样被另一人捧在手心里,没有受过一点委屈,她一半是急切,一半是茫然地喃喃,「还有……我爹到现在都恨我。」 季青雀那一瞬间甚至感到很奇怪,为什么这句话居然这样轻易地就说了出来。 明明她年少时,一想到这件事,就会心如刀绞,无数次静悄悄的夜里,她一个人躲在被窝里蜷缩成一团,一边发抖一边流泪,一旦外间守夜的丫鬟有一点响动,她就会立刻吓的屏气凝神,生怕被丫鬟发现自己在哭,更怕被人发现自己是在为什么在哭。 她从来没有和任何人说过她心里的恐惧和不安,这是不可能与任何人说的事情,她只是装作一无所知地长大,冠着季家这个沉甸甸的姓氏,在无数泛黄书页与淡淡水墨香的围绕包裹下,长成了那个不食烟火又孤高自许的季青雀。 也许是因为时光漫长,她看了许多许多的书,懂得许多许多的事,她很少会感到孤独寂寞,很少会想要与人倾诉,她只是非常的孤僻,非常的善于忍耐,并且从来不会向人求助。 后来她似乎也终于哭着求过季宣一次,她流着眼泪说她不想嫁给谢晟,他已经死了啊!其实那时候她已经明白并且接受了非嫁不可的命运,可是也许是出于某种自认为应该得到补偿的委屈,她还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向季宣伸出了手。 最后,当然是什么也没有握住的。 好像从小到大,都没有会向她伸出手的人,她每一次伸手出去,希望握住什么的时候,都只是一场一厢情愿的泡影。 她对此,其实并不感到难过。 这世界上可难过之事太多了,又何缺她这一件呢,人世间就像一樽巨大的水缸,里面本来就装满了世人的泪水,她置身其中,也不过是挣扎着不被溺死的众生里的一个。 她心里如今留存的也并不是年少时的伤心,而是茫然无措,她不明白,事实上从她重活一世之后她就不明白,如果她已经不再期待任何人会向她伸出手,无论是父亲,还是丈夫,还是贤明的君主,如果她已经不再认同他们的正确,并且将他们视作会阻挡在她面前的障碍的话,她到底应该以怎样的姿态活下去呢。 第75页 因为卢阳王这样无能无德之徒高踞明堂,人世才在他的明黄衣袍下变得犹如炼狱,所以,不可倚靠君主。 季宣和她之间正说明了父母子女之间,不过一场投胎,合得来的是父子,合不来的,只是陌生人,她与季宣正是有缘无分的那一对父女,所以,也不可倚靠父亲。 谢晟年轻英俊,肆意潇洒,家境优越,是一位和她门当户对的好夫君,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再好的夫君,也可能会死的啊。 所以,也不可倚靠丈夫。 人世变数茫茫,那么作为女子,她到底应以何立身,以何立世呢。 好像只有自己,那么她到底应该做些什么呢,又要做到什么地步,才足够呢? 她看过的那么多书里,没有一本能够回答她这个问题。 崔徽静静看着这个面色苍白的少女,半晌之后,他忽然问:「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忽然出行吗?」 季青雀摇头。 「因为我忽然发现我老了,老的好像再不出去走一走,就要死在宛州了,」崔徽的目光温情而宽厚,「我看着你,总是会想起我年轻的时候,满心的不甘平庸,每日辗转反侧,所畏惧的不是死,不是穷,而是一生都碌碌无为,只能做个货郎了此一生。」 「那时候我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人和一把刀,可是我却很兇狠地在心里发誓,不管是什么,只要挡在我面前的,我都会拿着那把刀,将他们全部杀死。」 「那时的我真的很年轻,就像你一样年轻,哪怕孤身一个人,也敢以整个天下为敌,」崔徽慢慢地说,他的语气缓慢而柔和,好像一个长途跋涉的旅人忽然想停下来歇一歇脚,讲一讲故事一样,「青雀,你明白吗,你比你娘更像我,你甚至比我,更像年轻的我自己。」 季青雀很认真地思考地崔徽说的话,她说:「外祖父,您是想说……我也会如您一般,绝不平庸于世吗?」 「当然不是。」崔徽双手拢袖,忽然一笑,这一笑忽然不像那个古井无波的老僧,带着一种季青雀从来没有见过的促狭,叫她一瞬间几乎看见那个满身侠气与孤勇的年轻崔徽。 「我想说的是,你註定会走一条旁人没有走过的道路,没有人和你一起,你只能一个人前行,你终生都会悬在万丈悬崖上,战战兢兢,孤独前行,前方一片黑暗,回首空无一人,手上沾满了认识与不认识的人的血,你再也得不到任何人的真心,一生所求,只剩下前行,到死才可停下。」 「古往今来者,皆是如此。」 「我运气好,我在死去之前,就已经老的不成样子了,再也走不动了,」崔徽慢悠悠地说,好像已经从外孙女身上看见她鲜血淋漓的未来一样,满眼的兴味,「好啦,该说的话已经说过了,我要离开宛州,各处去走一走,看一看,不必来找我,我什么时候想回来,自然会回来。」 「明臣也会随我而去,他不如你,你也不要为他忧烦,他那些朋友或许会有些聒噪,但是对你应该都不是问题。」 「那么,就此别过吧。」 — 崔徽刚走,盛京便来了一封信,季淮写的,小夫子一样的少年专程写信来痛骂她,说她在盛京里也就罢了,在宛州这样流民四起的大州,怎么还能不惜安危随意出行,他一通狠狠责备之后又反省自己,怪自己不该给她送那么多游记山水志,叫她看完之后生了这么奇怪的奇思妙想 ,末了又说起崔家,明明也是巨富之家,怎么能这样没有规矩,任凭外孙女这样独自外出。 季淮这样一板一眼恭顺肃谨的脾气,能够说出长者的不是,那确实是真的气狠了。 季青雀看了,叫来眠雨,让她把信收好,又叫人折了几只还未开的花,送给信使,叫他带回季府。 等到他回了盛京,这些花正好开的灿烂,阿淮他们刚好能看看这些宛州的花朵。 又过了几日,依旧是盛夏暴雨,大开着窗,潮湿的水汽溢满房间,屋子里灯火飘摇,季青雀在看书,眠雨在不远处做针线,承影坐在外面栏杆上,嘴里说是替她们守夜,他倒是玩是不亦乐乎,伸手去接屋檐上落下来的雨水,眼睛望着轰然坠落的灰色大雨,忽然喃喃一声:「云管事?」 一把轻便的小伞遮不住崔云胖乎乎的身体,他冒着雨行到屋檐下,将伞收好,对季青雀笑了笑,他圆圆的脸上也满是雨水,像是匆匆前来,他很歉意地行了个礼,急促地说:「大小姐,如此深夜还要前来打搅,着实失礼,只是小人刚刚接到一个消息,便觉得大小姐一定想立刻知道,所以才冒雨而来,还请大小姐原谅。」 第45章 夜雨 「……就在昨天, 梅城发生□□,流民冲击官署的粮仓,想要强逼官府开仓放粮,为首几人被官府逮捕, 当众吊死, 以示警告。」 「可是流民却反而被激起悍勇, 乘夜潜入城中, 放火焚烧官府,还把梅城几位主官从床上拖了出来, 当众杀死,为首之人痛陈贪官当道,声称他们这是在替天行道,最后下令开仓放粮,将梅城官署的粮食尽数分发给在场百姓, 天亮之前,在满城百姓的掩护下,诸多流民一闹而散,那为首之人也混入人群里, 不知所踪。」 崔云接过眠雨递过来的帕子, 擦着脸上不住滴落的水滴,一边声气急促又不失柔和地对季青雀说道:「刚好我们家在梅城也有商行, 那边的人亲眼见了□□发生, 大吃了一惊, 连忙飞鸽传书来报信。此事非同小可,明天必要闹的沸沸扬扬, 人尽皆知。」 第76页 崔云将湿漉漉的帕子递还给眠雨, 道:「大小姐, 恐怕我们也应该早做打算啊。」 季青雀从听见崔云说第一句话起,便从倚在榻上慢慢坐直了身子,全神贯注地听着崔云的话,她想了想,忽然问:「那个为首的人,就是慷慨陈词说他们是在替天行道的那个人,他叫什么名字?」 崔云想了想:「姓徐,名字并不清楚,只是流民都称唿他徐大哥。」 季青雀陷入长久的沉思,崔云也并不打扰,只是静静等在一边。 夜色深沉如墨,暴雨噼头盖脸,轰隆隆倾泻而下。 季青雀微微蹙起眉。 上辈子南边这些起义的人里,有头有脸的领袖,她并不记得有姓徐的人物。 而且,这场□□,和上一辈子比起来,未免也开始的太早了。 「大小姐如果在意此人,天亮之后小人就派人去打探,只是那群流民如今在宛州四处流窜,并且按着那姓徐的领头的说法,他们恐怕并非一时起义,而是所图不小,苇城富庶,崔家名声又最盛,小人觉得,还是尽早调集人手,进城护卫为好。」 崔云尽可能平和地说,他有些担心说这些话会吓到季青雀,可是季青雀的沉静超乎他的预料,季青雀点了点头,允许了他调集人手,但是接着又问了一个问题:「府里的粮食,还有多少剩余?」 崔云静了静,看向季青雀,半晌之后,他才缓缓回答道:「若是城门被围困,府里闭府不出,那么还足够府中人口一年的生计。」 季青雀仍然是沉思着。 「大小姐,您可是在怪小人心狠?」崔云道。 季青雀看了他一眼,长长的睫毛下,那双漆黑的眼睛依然冷清而镇定。 这是让他继续说下去的意思。 崔云不知为何,有些松了口气,他听着窗外铺天盖地的暴雨,柔声道:「大小姐,并不是小人心狠,而是人心就是如此。」 「你施了他第一口粥,他磕头感激,第二口,他欢喜满足,第三口第四口,他便要不满你为何只给他粥喝,不给他肉吃,给了肉,又要问为什么不给他衣穿,为什么不许他登堂入室,卧你床,着你履。」 「若你一直施予,但凡有一日,你给的少了,他要骂你无情无义,给的多了,他仍然不满愤怒,觉得你原来只给他那么少的东西,不过是在煳弄他们,果真是为富不仁之辈。」 「若是之前,崔家家底比旁人殷实些,便是有些不满骚乱,也足够压下去,」崔云看着季青雀,口气温和,「但是这一次与前几次都不同。」 「这个时候,救人比不救是更大的罪过。大小姐,你明白是为什么吗?」 季青雀缓缓嘆息:「……因为人太多了。」 崔云有些欣慰的笑了笑,他向来是个笑呵呵的谦逊人物,在季青雀面前更是殷勤周到自称小人,姿态摆的极低,可是在这个满溢灯火与潮湿水气的夜晚,他却忽然温和宽厚如一个睿智的长者。 「因为人太多了,每个人都一模一样,同样轻易地就能得救,同样轻易地就会死去,所以如果不能全部都救下来,就一个也不能去救,否则那些没能成功得救的人命,全部都会成为你的责任。他们会比憎恨任何人都更加憎恨你,」崔云嘆道,「我知道大小姐仁善,但是,这实在是无可奈何之事,非一人,非一家,所能承担的。」 「这是国事啊。」 明黄的灯火被潮湿的风吹的忽明忽灭,四下灯火乱摇,光影动盪如海潮,沉在其间的季青雀的脸色晦暗不明,并不太能看清楚神色。 良久之后,她轻轻地说:「你说的很对。可是我仍然觉得……能做些什么,比什么都不做,要好的多。」 「云管事,我并没有责备你的意思。你说的事情很正确,我也非常明白,但是你的话语里有一个很大的漏洞,也许你并没有注意到。」 季青雀细长的手指抵住额头,闭上眼睛,她的声音很轻,但是意外的有种非常少见的诚恳之意,崔云不由得有些愕然。 「你有没有想过,哪怕这一次我们袖手旁观,那么下一次呢,下下一次呢,我的意思是,我们能够这样独善其身到什么时候呢?」 崔云迟疑片刻,犹豫道:「怎么会呢,这样的大事,不仅是连年水灾,更有流民□□杀害朝廷命官这样骇人听闻的大事,朝中怎么会不出手料理?又何来的下一次?」 「会有的。」季青雀轻轻的,却斩钉截铁的说。 「云管事,我们能够一直装聋作哑到几时呢,」缭乱的灯火里,她像是在问崔云,又像是在问自己,「如果朝廷的援助一直都不会到来,如果我们必须要和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同生共死,那么到底要亲眼看着多少人死去之后,我们才能够开始行动呢。」 「那时候,这片土地上的愤怒,会如火焰一般,将我们烧成灰烬的。」 崔云沉默良久,起身道:「小人明白了。」 「我已经说过了,我并不是在责备你,」季青雀摇摇头,「你自行安排吧,多调些人手回来。天有不测风云,既然决心立于危墙之下,便要做好应对一切危难的准备。」 — 月余后,巡视灾情的朝廷大员仍未抵达宛州,南方诸城□□不绝,流民犹如飞蝗,四下流窜,连下数城之后,终于兵临城下,围困苇城。 第77页 第46章 徐群 漆黑的荒野上流散着人潮, 衣衫褴褛的流民仓皇地四散奔逃,不时有人回过头,面色苍白地回望着已经看不见踪影的梅城城墙。 无头苍蝇一般慌乱奔逃的人潮里,有一群男人行色匆匆, 但是脸上却并无慌张惊恐之色, 一个黄脸男人用锐利的视线扫视着周围的人, 一边低声问道: 「大哥,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其余人也一齐转过头来,静静地注视着他们中心那个为首的男人。 那男人约莫三十来岁, 身材高大,剑眉星目,仪表堂堂,即使穿着一身朴素的布衣,混迹在人群里逃命, 也显出一股引人注目的沉着气势。 就在今夜之前,他还不过是一个梅城的低等武官,平日里做的不过巡视街道,维护治安, 虽然官位不高, 但这确实是一份油水丰厚的差使,但是徐群却是个格格不入的异类, 他刚正不阿, 清正廉洁, 不愿与同僚同流合污,从不鱼肉百姓, 所以哪怕他身手过人, 文武双全, 清名远扬,备受百姓爱戴,却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些歪瓜裂枣的同僚一个接着一个升官发财,自己却仍然只是个不受重视穷困潦倒的下等武官。 但是今夜之后,平静的生活一去不復返,他再也不是那个梅城里挎刀骑马威风过市的徐群徐大人,而是一个无家可归四处逃窜的流民,一个被朝廷全天下追捕的通缉犯。 杀害了六名朝廷命官,焚烧官署,强开粮仓,无论哪一条,都是株连九族的大罪。 他缓缓放慢步调,身边跟随的人也一齐停了下来,无数双眼睛无言而紧紧地跟随着他。 他停下了步子,面黄肌瘦的流民从他身边跑过,只是一瞬间的对视,这个流民并没有认出眼前忽然停下来的男人是谁,一双麻木的眼睛只是茫然地看了他一眼,然后飞快地越过去,往前奔去,一双手死死按在胸口的布袋上,仿佛那是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 ……那是粮仓被烧毁后,分给他们的米粮。 徐群一片冰冷肃杀的内心忽然有些暖意。 越来越多的人从他们身侧越过,纷纷回过头,茫然又缓慢地看了他们一眼,谁也没有认出徐群就是那个映着火光,狰狞凶戾地斩下朝廷官员头颅的男人。 徐群摆了摆手,示意其他人不要开口,一群人慢慢走到道路边,徐群在一块石头上坐下,其他人也席地而坐,围着徐群,仰起头,一语不发。 徐群清了清嗓子,却发现喉咙干痛的厉害,一夜的奔波厮杀,他现在才意识到自己居然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时候连忙有人递了水囊过来,徐群一饮而尽,抹了抹嘴,嘶哑地问:「……老四呢。」 一阵沉默后,一个高个子男人道:「老四说他老娘年事已高,不能远行。大哥,你知道的,老四虽然是那个不争气的样子,好赌又好斗,但是他一直是个孝子,他想安置好他老娘再来和我们汇合。」 「愚蠢!」 徐群脸色一变,低声大骂道,「他以为我们今夜做的是什么事?是掉脑袋诛九族的大罪,不是他在赌桌上出老千被人抓住切手指就能了结的事情!我千叮咛万嘱咐,大火一起就立刻撞开城门,煽动百姓和流民一拥而上,我们好混进人群里逃离梅城,你们如何不劝住他!」 有人犹豫道:「大哥,话虽如此,但是老四的老娘瘫痪在床……」 「老三,你难道当我不知道吗?老四他家里除了老娘还有个七岁大的妹妹,我早已经託了可靠之人暗中拂照,没了他,他们娘俩日子纵然艰苦些,好歹还能过下去,他不走,留在梅城里,等到上面反应过来,追究起来,她们全都是死罪!」 徐群恨铁不成钢,越说越怒,把水囊狠狠扔在地上:「蠢货!蠢货!」 其余人大气不出,只是默默地看着他,半晌之后,徐群才深吸一口气,问道:「我们是兄弟,我有幸被你们称一声大哥,我徐群从来都是存着和你们同生共死的心。老四是回不来了,这是我的错,既然知道他优柔寡断,就不该拉着他行此大事,是我害了老四。」 「大哥,怎么会呢,都是我没劝住……」高个子男人闻言眼眶勐地泛红,立刻狠狠扇了自己一耳光。他是和老四一起行动的,平时也和老四关系最好,哪怕大哥之前反覆叮嘱要速战速决,不论成败都要立刻出城,他还是经不住老四连番哀求,一时心软,没想到居然害了老四。 「老三,不用说了,」徐群摆了摆手,长长嘆了口气,看向众人,郑重地说,「今夜之事,非同寻常,开弓便没有回头箭,前路我并不瞒你们,多半都是个死字,你们若如老四一样,心中还有牵挂,便随流民离去,虽然梅城已经回不去了,但是隐姓埋名做一普通人,安稳度过余生,却并不难。心中犹豫者,自可说出来,我徐群发誓,无论你们是留是走,都是我这一辈子的好兄弟。」 无人回答,诸人面面相觑,直到有一个一直默不作声的文弱男人幽幽嘆了口气。 他轻轻道:「大哥,几位哥哥,小七并不瞒你们,如果婉娘还在,小七恐怕便要做那个背信弃义贪生怕死之人,你们便是将我腿打断,小七也不会与你们行此满门抄斩的大事的。」 他自嘲地笑笑:「我并无什么本事,无几位哥哥过人的身手,也无什么名声,读书读了快三十年,莫说是个举人,连个秀才也远远够不上。只是老天眷顾,让我得以和几位哥哥结拜为兄弟,不至于孤苦伶仃,受人欺侮,这已经格外厚待,老头又与我婉娘,她不嫌我家境贫寒屡试不第,一心一意嫁我为妻,日日夜夜操劳不休,与我始终夫妻恩爱,从无一声抱怨。」 第78页 「几位哥哥,小七这辈子最骄傲得意的,不是读过几本书,而是有你们几个兄弟,和婉娘这个妻子,便是要我为你们而死,小七也没有一句二话。」文弱的男人缓缓道,他面上带笑,眼神却空洞木然之极。 「只是婉娘她能有什么罪过呢,她只是听说夜里去黄木巷祭拜路神就能让我的病情减轻一些,她怎么会知道那天夜里会有暴民在那里聚集。」文弱男人脸上青筋暴起,紧紧抓住地上的泥土,浑身颤抖。 「那些狗东西抓不住举事的暴民,便污衊婉娘是内应,看到婉娘尸体的那一刻,我真恨不能和她一起死了!如果不是大哥有此大计,小七焉能忍辱含垢活到今天?身为男人,不能护住妻子,又与猪狗何异?大哥,今夜报得大仇,小七死而无憾,哪怕刀山火海,小七都与你同往!」 徐群脸色肃然,无言地拍了拍文弱男人的肩膀。 一片沉默,只有夜风缓缓吹过,地上的泥沙咕噜噜滚过鞋面,远处遥遥传来女人的哭声,听不分明,只是悽厉的叫人痛心。 沉默如虫蚁的流民奔波在夜色笼罩的荒芜大地上,没有人出声,也没有人点起火把,像是一片滚滚向前的浊流,他们这一行在路边坐着的人像是异类,在一片空茫的夜色里如雕塑般沉默不语。 良久之后,忽然有人问:「大哥,你刚刚说我们前路多半是个死字,那还另一小半呢?」 徐群像是没有听见一样,只是静静望着逃散的人群。 即使在整个梅城,徐群也是个奇怪的男人,相貌英俊,媒人络绎不绝的几乎踏破门槛,他却坚持不娶妻,明明是个武官,却识文断字,文质彬彬,人前待人非常豪爽,人后却总有些沉郁,像是满腹心事。 他们这些人,不过都是些平头老百姓,有些读了几本书,有些不过是地痞流氓,平生见过最了不起的人不过是梅城主官,但是那个肥头大耳的男人就像头肥猪一般,瞧不出一丝可敬之处。 徐群识字,英武,懂礼,虽然说不出来到底有什么不一样,但是徐群和梅城所有人比起来都犹如鹤立鸡群,那样的卓尔不群。 徐群待他们极好,但是也很少与他们说心里话,只有同他们喝酒,喝醉了的时候,才会红着眼睛拍着桌案,醉醺醺地唱歌,那声调不是宛州一带的调子,也不是青楼里的艷曲娇声,很是雄浑壮阔,却又十分悲凉。 仿佛亲眼看见铁马金戈轰轰烈烈,万千马蹄踏过薄冰的春江,好男儿自当马革裹尸或是建功立业,便是一去不回,也好过庸庸碌碌,苟且一生。 听的他们也心潮澎湃,月光撒进来,银白如水,淹没了漫声歌唱却神色萧索的徐群,他们痴痴听着,不知不觉地也红了眼眶。 道边黄沙乱舞,流民行色匆匆,半晌之后,徐群才缓缓道:「圣祖李贤昔年也和你我一样出身草莽,他举事造反之前,不过也是赌钱斗鸡,一介地痞流氓罢了。」 「如今北边兵祸不绝,南边水患横行,正是几百年来未曾有过的大乱之世,大乱之后便是大争,便是我们不动,也自有其他人举事。」 其余人屏气凝神,盛夏微凉的夜风吹拂,他们的额头却满是豆大的汗珠,浑身战战兢兢,像是要匍匐到地下去,眼睛却闪闪发亮,越来越亮,只有那个自称小七的文弱男人依然恍惚地看着远方,像是一截空心的竹子。 徐群忽然勐地站起来,解下佩剑,抽出利刃,直指苍天,朗声厉道:「圣祖李贤,冠绝古今,天下英雄,无一人配与他相提并论。徐群是无能之辈,但是既生此世,庸碌一生,又岂堪男儿!若是事败,我绝不苟活,来生再与你们做兄弟!若是事成,圣祖李贤如何待谢季,我便如何待你们,若有一句假话,你们只管用此剑砍下我的脑袋!」 第47章 师爷 六月四日, 梅城大乱,武官徐群引流民入城,杀朝堂命官六人,开仓放粮, 于梅城城外兴旗举事, 口称「顺天平难」, 四方流民尽皆来投。 史称, 梅城之乱。 逆贼徐群如有神助,每至一城, 必破一城,他皆秋毫无犯,只管开仓放粮,杀富户,分金银, 于官署大门上以血书写顺天平难四个字。 人人皆传,徐群仪表堂堂,气度非凡,且身有异像, 寻常人不敢逼视, 每至一城,他都在当地徵召兵马, 离去之日, 身后队伍都更壮大几分, 如蚁虫般的大军,在这片荒芜的大地上浩浩汤汤地进行。 终于在月余后, 兵临整个宛州最为富庶的苇城。 — 「大小姐, 我们原本在城外的人都已经安全回到城里来了, 铺子也只剩下几家还开着,用来收集消息,」崔云说,「苇城兵力充足,城防坚固,在州军赶来之前,少说也能坚持半月。」 季青雀立在窗前,静静望着街上乱闹闹的人群,忽然问道:「徐群是个什么样的人?」 「那逆贼原本只是个梅城的提辖,能文能武,秉性刚正,」崔云道,「他举事之后,越发美名远扬,都说他豪气爱民,天赐异像,隐隐有圣祖之风。」 「异像?」 「对,传闻里说徐群水火不侵,刀剑难入,有人亲眼见他身中数箭仍然谈笑自若,徒手于火中取出烧红的宝剑,同样面不改色,所过之处,百姓心有所感,不由得便会纷纷拜服。」 季青雀摇摇头:「这不过是江湖行骗的把戏。」 第79页 「小姐说的是。」崔云俯了俯身。 有一句话,他们都没有说出来,但是彼此都心知肚明。 这姓徐的,的确是有备而来,所图甚大。 他自比圣祖,虚构异像,在流民中散播谣言,这些都是些史书里用烂了的伎俩,无什么出奇之处,但是老百姓并不知道这些,他们真的会相信梦斩白蛇,神佛护法这样的传说,因为上天庇佑之人,自然该与寻常人不同。 徐群这是在造神,就像每一位帝王曾经做过的那样。 好老辣的心思,好犀利的手段。 季青雀默默不语,像是在深思,崔云在她身后静静等着,张秀才在门口,也一时有些被室内凝重的气氛镇住,他东看看西看看,终于开口道:「大小姐……」 季青雀像是自言自语一般:「这样的人物,在小小的梅城做了十几年的下级武官,是为了什么呢?」 崔云一怔,也细细思索起来:「大小姐,你的意思是……」 「他是梅城本地人吗?」 「并不是。无人知道他来自何处,他年少时自称受了山匪劫掠,失去了记忆,后来被一个老翁收为义子,才终于在梅城落脚。」崔云目光闪动,若有所思,快速道。 张秀才忍不住提高声音:「大小姐!」 崔云这才注意到他,回过头,问道:「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也不想来,」张秀才就算是在这个时候,还是不忘他漂亮的摺扇,十三骨水墨芙蓉展开,他嘆气道,「这兵荒马乱的,谁敢乱跑,只是这时候忽然有人求见,下人不敢拿主意,只能托我来寻你们两尊大佛。」 「谁?」 张秀才一合扇子,在掌心一敲,干脆道:「刘师爷来了。」 — 刘师爷今年五十又四,比崔云也只大上几岁,但是崔云白白胖胖,一副富态和善样,他却消瘦干枯,发须皆白,满脸苦相,一副颠沛流离受尽磋磨的模样,很像书上写的那种会磕头死谏的倒霉忠臣。 崔云从台阶上匆匆忙忙迎了下来,向刘师爷拱了拱手,往前一步,拉住刘师爷,惊讶地问:「刘师爷,如今乱军围城,您不与孙大人共御乱军,怎么来了我们这儿?」 他们二人都是长居苇城之人,平日里迎来送往并不少,私底下关系颇为相熟。 刘师爷也向他行了个礼,崔云这才注意到刘师爷的嘴唇干裂发白,竟像是一口水也未曾喝过,他心里一惊,面上不动声色,手一摆,道:「还请随我来。」 进了正堂,崔云眼神扫过,左右下人垂头退去,偌大的厅堂转瞬只剩下他们二人,刘师爷这才长嘆一口气,道:「如此乱时,崔府下人还能如臂指使,云管事有大才啊。」 崔云摆了摆手,也低声道:「刘师爷,你不要瞒我,到底出了什么事,连你都离了孙大人的身边?」 他这样一边说着,一边悄悄伸出大拇指,指了指官署的方向,又指了指地面。 大齐吸取前朝冗官的教训,废了州郡县三级制,採取州县二级制,数县合併,称为一城,一城长官,却仍然依照旧时制度,称作县令。 苇城官署如今住着的最有分量的人物便是孙县令,他今年六十有二,老眼昏花,大腹便便,走一步便要喘三口气,遇事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不轻易开口,年老又体弱,一时受了惊吓,若是真的出了什么事,那才真是天下大乱了。 想到这里,崔云胖胖的额头上也渗出颗颗汗珠。 刘师爷看懂了他的手势,苦笑着摇摇头:「孙大人无碍,虽然受惊晕了过去,但是已经喝了药,如今虽然还有些浑浑噩噩,但是人是无事的。」 「那……」 孙县令的大事小事都是这位刘师爷一手处理,既然不是孙县令出事,那这位刘师爷不留在孙县令身边守卫苇城,怎么会跑来他们一介商户的府邸里。 刘师爷面色苦涩,他直视着崔云,缓缓道:「云管事,你我相交十数年,我知你并非寻常人,心中亦有丘壑万千。」 「不敢当,」他如此恭维,崔云却越发小心翼翼地问,「刘师爷,到底是何事……」 「云管事,敢问苇城兵力几许?」 「圣祖有训,大齐大小诸城,除去州府,屯兵不可超过三千,苇城是大城,按照朝廷律令,兵丁应有两千之众。」崔云道。 刘师爷摇摇头:「非也,非也。」 他干瘦的手指竖起,指向城墙方向,干瘪的脸上忽然露出一个惨然的笑容:「如今,满城兵马,老老少少,合共算起来,不到一千之数。」 「……怎么可能!」 刘师爷对崔云的失态显然在预料之中,他摆了摆手,有气无力道:「云管事,你可还记得征北令吗?」 西华关大破,北方兵源不足,朝廷便下令由地方守军中徵发人手,送往北方,抵御胡马,此便被称为征北令。 「但是为何苇城徵兵如此之多!」 刘师爷蜡黄的脸上忽然闪过一丝难堪,他低下头,嗫嚅道:「孙大人今年已经六十二了,再过几年便要致仕归乡,他一直想再做一点有名头的事出来……征北令一下,他便觉得时机到了,立刻将一半守军都充做自愿参军保家卫国的平民男儿,上报给了州府。」 「煳涂!」崔云急的团团转,厉声道,「兵丁军户岂可作假,孙大人当州府诸官都是蠢货吗!」 第80页 「往日自然不可如此行事……但是这些年连年水患,生死不明者数以万计,空户籍多如牛毛,兵丁冒领身份,并非难事。」 刘师爷似乎也觉得羞愧难忍,举起袖子遮住脸庞,低声道:「治下有城郡百姓不惧生死,自愿抗敌,乃是治官教化有功,这不光是一州的政绩,能叫诸位州府上官的面上增光,哪怕记载在史书上,也是一笔美谈。」 「苇城素来风调雨顺,并不需要空养如此多的官兵,留下数百兵丁维持治安即可,更何况,等到水患平息,北方战事也平稳下来,州里终于能够腾出人手重整户籍,那已经是数年之后,孙大人早已经致仕回乡。那时候,新上任的长官和州里诸人又岂会自揭其短?自会将此事风平浪静的揭过去。」 良久之后,崔云脸色先是铁青,既而苍白,刘师爷观他脸色,知道他已经想到了,苦苦一笑:「云管事,不瞒你说,苇城是富庶大城,孙大人虽然做了件煳涂事,但是平日也算得上爱民如子,并无鱼肉百姓之事,苇城素来太平,兵丁人数也还算充足,哪怕除去征北令送去的一千余众,也还能剩下数百名披坚执锐的士兵。」 「可是宛州多的是远不如苇城的偏荒城池,户籍上登着千余兵力,却不过都是些空头衔,那些空出来的名额,都被城中诸官各自瓜分,大小官吏,皆吃空饷吃的满嘴流油,」刘师爷苦涩地说,「若是平日里,寥寥百余兵丁,倒也足够一城之用,只是征北令一出,苇城是强将兵丁充做百姓,那些其余城池,却将百姓抓入军中,一併充做兵丁,这才勉强凑够征北之数。」 崔云嘴唇微动,后退两步,颓然道:「……兵力如此孱弱,一旦流民作乱,又有何守城之力。」 说完自己的亏心事,刘师爷终于长处一口气,他放下遮面的袖子,缓缓点点头,痛心疾首道:「那乱贼徐群也是武官,对这些欺上瞒下久吃空饷之事,他自然心中有数,我观他这些天,表面上势如破竹,如有神助,实际上所行之路,却多是那些兵力本就空虚薄弱之城啊!」 简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满城官吏绞尽脑汁地弄虚作假,最后却全部给乱贼徐群一个人做了嫁衣。 「纵使如此,」崔云缓缓道,「在流民看来,他一介草民,却连破数城,已经犹如神迹,流民士气甚高,纵使你我心头明白缘由,又有何用呢!」 刘师爷也是一样颓丧的神情,他凑近崔云,低声道:「云管事,此事绝不可外传,不然城里人心动盪,莫说坚持到州军前来,恐怕城里自己就先乱了阵脚。」 「那刘师爷的意思是……」 「我知崔府之前曾经调集不少人手入城,如今大难临头,还望云管事舍小家而全大义,将此些护卫併入城卫中,哪怕只是聊做巡视街道,维持治安之事,那也是大幸。」 崔云却神色凝重,久久不语。 刘管事一咬牙,也不顾身份,便要给崔云跪下,崔云哎呀一声,连忙将他扶起,道:「刘师爷,你误会了。我不过一介下人,如何能够决定此等大事?」 刘师爷并不信:「你当我是三岁小儿吗,你家老爷早就云游在外,全府上下,都以你为尊……」 刘师爷勐然一顿,惊讶地看着崔云,崔云点点头,将刘师爷扶起。 他们一直谈话的正堂立着一面高大的金丝牡丹双面绣屏风,一片寂静里,屏风后人影闪动,一个面色沉静的少女走出屏风,出现在他们眼前。 第48章 火光 宛州民风开放, 昔年还有孤女十七娘子出海寻仙的逸闻传说,女子虽不能独支门庭,却也并非如盛京之地一味推崇贤淑温良。 但是像崔家这样,于此险境乱世仍坚定奉家中大小姐为主的, 却也十分罕见。 刘师爷大为惊诧, 他当然知道这位季家的大小姐何其尊贵, 但是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宛州正是沧海横流民心动盪之际,她这样的贵女不回那风调雨顺的盛京, 怎么还待在苇城里头? 他还以为她早就出城避祸了! 她刚来苇城,孙大人听闻是盛京季家的来人,私底下对他很是嘆息了一番。 孙大人出身官宦世家,于读书一道颇为精通,不过三十六岁便中得举人, 堂堂二甲十六名,可谓光耀门楣,春风得意,但是几十年后的季宣, 却是二十三岁的状元郎。 当时还是京官的孙大人与同僚一众聚在得意楼上, 远远眺望着状元郎白马游街,楼下万众欢腾, 孙大人握着栏杆沉默良久, 心里百味杂陈。 万人从中得见君, 始知人间有谪仙。 人和人,原来真的是这样不一样。 圣祖李贤重情重义, 厚待功臣, 季谢两家更是世世代代都屡受皇恩, 谢家驻守西华关,保大齐江山百年太平,季家开白鹿书院,教化天下黎明,这二姓人家,一文一武,说是大齐立国的两块基石也不为过。 往前推几百年,是季平山上书开科举,建白鹿书院,广开民智;朝前望几十年,是季宣的父亲倾尽半生,集百家之长,编纂了一部囊括诸子百家诸行百业的太平词典;而这一代的季宣,则于修史一道则造诣极为精深,由他所考据编纂的前朝史填补了几百年来的空白,详尽精准之至,令人嘆为观止。 风风雨雨数百年岁月,虽也有籍籍无名平平无奇者,但是盛京季家如同真有先祖庇佑一般,每隔几十年都必然会出现文采盖世恩泽世人之人。 第81页 鬚髮花白满脸皱纹的孙大人仿佛又见到了那白马长街天下惊嘆的盛景,良久之后,长长嘆息道,只可惜来的是位千金,若是季大人的儿子,我一定亲自登门拜访。 可是此时此刻,真正见到这位季家大小姐时,刘师爷却忽然想,即便这是位千金小姐,也未必不值得孙大人一见。 因为这个面色苍白,神情却异常镇定的少女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刘师爷,州军还有几天才能抵达,可曾派人向州府求援了?」 第二句话是:「若有所需,尽可开口。」 刘师爷心头顿时大定。 这位季家小姐所说的正是关键。 前朝末年,世族势大,引兵自重,哀帝励精图治时曾经也引得四方世族惧其锐气,俯首拜服,只是后来哀帝无道,世族则又如从前般视中央朝堂于不顾,争相割据,倾轧不休。 如此群雄逐鹿的乱世,却是平民出身的李贤力压诸方势力,一举夺得高位,他吸取前朝灭亡的教训,严禁世家大族屯田养兵,对地方兵力也严加控制,一州军队都由州府控制,下旨州府兵符共分三份,文官州牧掌其一,武官都尉掌其二,以及中央派驻州府的监察御史掌管最后一份,唯有三令合一,才可大规模调动州军。 李贤在位时,政通人和,朝堂民间都欣欣向荣,他又是个精力充沛的君主,一手构建了一套完善的施政体系,俨然足以保子孙后代万世不变。 但是随着李贤去世,他的后世子孙,既无他的勤勉聪明,也无他的雷霆手段,原本精密无缺的政治体制也渐渐成为了一种冗余和累赘,就像此时,哪怕明知有流民作乱,州府也决不可能及时出兵。 不如说就是因为这种严格冗长的政治体制,才使得文武之间隔阂越发严重,甚至到了阳奉阴违政令难通的地步,几乎到了阻碍朝堂政令的实施。 苇城兵力不足,流民正势盛如虹,又是守城军队的数倍,但是终归是散兵游勇,不可抵御州军,只要苇州坚守城池,等到州军前来,一切都可引刃而解。 刘师爷长长舒了一口气,如果这位季家小姐真是如传闻中的盛京世族千金那样不知世事清高天真,那苇城之事,决不可与之相商。 幸好并非如此。 ……莫非真的就像孙大人说的那样,季家代代都会如先祖庇佑一边屡出异人吗? 刘师爷心头念头一闪,他上前一步,以最标准的动作,真心实意地行了一礼,道:「回季小姐,早已派出求援军队,如若不出意外,军队从州府开拨,最迟三日便可抵达。」 - 乱军围城,曾经歌舞昇平的苇城如今一片死寂,风声里都是人心惶惶,承影却是最满不在乎的一个,还是笑嘻嘻的一张脸,怀里抱着一把手臂长的剑,季青雀走哪儿他便跟到哪儿。 他很自信地拍了拍胸脯:「大小姐,别担心,我很厉害的,到时候有我在,谁也别想碰你一下!」 话音未落,便被张秀才用摺扇重重敲了敲头:「闭嘴,什么那时候这时候,少乌鸦嘴了!」 季青雀却静静地说:「我不担心。」 承影立刻高兴起来,斜着眼,得意洋洋地看向张秀才,张秀才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往前走了一步,在季青雀身后偷偷一瞄。 崔家的护从已经换上了城卫的衣服,井然有序地流入混乱的街道中,慑于对官署的恐惧和信赖,原本动盪不安岌岌可危的局面很快便安定了下来。 张秀才看着季青雀平静的侧脸,心里忽然一突,他咽了咽唾沫,小心翼翼地问道:「大小姐,接下来我们还要干些什么?」 季青雀静静看着天色沉沉的远方天空,大片乌云如鲲鹏的长翼,覆盖九天之上,山雨欲来风满楼,而她漆黑的眼眸深不见底,如同密云最深处投下的阴影,她就这样眨也不眨地望着远天,很久之后才轻轻地,如同梦呓般地开口,吐出一个字: 「等。」 - 「大哥,苇城恐怕很难拿下了。」老三皱着眉,眺望着苇城坚固的城墙。 徐群立在山坡上,望着远方的城池,摇摇头,面色肃然,久久不语。 老三挠挠头,推了推一旁的文弱书生,道:「小七,你脑子好,你说,大哥这几天总是不声不响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被叫做小七的男人摆了摆手,抬眼看了一眼高处的徐群,轻轻咳嗽一声:「三哥,我只是猜测,你听一听便是。」 「婆婆妈妈的,说就是了,我还会怪你不成?」老三急道。 小七无奈一笑:「我观大哥神色,这些天愁眉不展,恐怕是只为了一个字。」 老三追问道:「哪个字?」 「路!」小七斩钉截铁道。 「我们一行人,若要成大事,手中既无兵马,也无钱粮,更无地盘,不过得到若干流民的一时依附,又有大哥运筹帷幄,因此才侥倖连下数城,但是,三哥,你有没有想过,我们为何不固守城池,高筑墙,缓积粮,而要跋山涉水,前来苇州?」 老三一愣,道:「……为何?」 「因为我们出师无名!」小七似乎也渐渐理清了自己的思路,语速越来越快,」即便大哥已经打出了顺天平难的旗号,可是我们到底也只是一介草民,谋反篡位本就于理不容,若是如无头苍蝇一般乱窜,一旦时日长久,恐怕不等朝廷攻打,我们已经自行变成一盘散沙了,那怎么可能成事?」 第82页 老三脸色也凝重起来,他有些愣愣地问:「那……又该如何?」 「既然大哥的旗号是顺天,便要以仁待人,所以大哥才约束诸人,严禁残害百姓,不取钱粮,只搜罗兵器甲冑,又从流民中挑选精悍可靠之人,组成小队,日日操练,虽然只是临阵磨枪,但是流民受了大难,心中正有满腔血气,最是悍勇难挡之时。而苇城富庶,声名远扬,又城池坚固,除了我们,盯上这座城的人恐怕数不胜数,我们如果能够占据先机,出其不意攻克苇城,以此为据点,积粮屯兵,以顺天的仁道立身,接纳四方流民,如何还愁前路之事?」 老三呆呆不语,面前这个总是被几个哥哥说是文弱好欺的七弟,如今却对天下局势滔滔不绝,满脸神采飞扬。 「还有一点,」小七长出一口气,「前些天,路城也有人揭竿起义,那人杀了县令,占据城池,自封魏王,比起我们这些无城无地的流民散兵,州府自然会先剿灭路城的乱贼而暂时放过我们。这恐怕是我们最好的机会了。」 一阵沉默后,徐群嘆口气:「小七有大才啊。大哥之前看轻你了。」 「不敢当,大哥,我……」 「无需多言,传令下去,叫各队做好准备,明天天一亮就准备攻城,事成之后,建章立制,论功行赏。」 「是!」 「徐大人,徐大人,」山坡下,一个瘦小的老头气喘吁吁地从山道上跑来,还未跑至,便噗通一声跪下,膝行几步,朝他们磕了个响头,苦苦哀求道,「徐大人,求您救救我儿媳,五爷他……五爷他喝醉了!」 - 柳娘尖叫着挣扎,衣服被撕开的声音让她发疯,那个往日里威风凛凛人模狗样的五爷匍匐在她身上,她噁心的想吐,可是奇怪的是她心里又有一大半是麻木冷漠的,她的灵魂像是飘出来了,飘在房顶上,冷冷看着她狼狈不堪地挣扎,带着一种「果然如此」的漠然。 家乡糟了水患,青天大老爷自己喝酒吃肉,却不管他们的死活,她那瘦弱的丈夫早就被强徵兵役,听说去了北方和胡人打仗,那如何还有活路,他们一家三口痛哭一场,给他烧了纸钱,他们相依为命,苦苦求生,只是后来婆婆还是活活饿死,死的时候四肢骨瘦如柴,只有肚子高高涨起来,里面全是水,肚皮都被撑的透亮。 柳娘那时候守着婆婆的尸首,眼睛里一滴泪也没有,她觉得自己也要死了,死了也不怕,没什么比在这种人间地狱里活着更可怕。 可是忽然之间,有人来了,杀了官署里那些锦衣玉食的大人们,打开粮仓,将白花花的米粮分给了他们。 那个人说,他们是顺天平难之人,是奉上苍的意思而来,为的就是要拯救他们这些穷苦人家,他们很快就要走了,马上就有新的官员走马上任。 有新的青天大老爷要来? 不,不,不要新的青天。 这支队伍里很大部分人是和柳娘一样的想法,什么朝廷什么大事,他们根本不明白,他们只是害怕那个叫朝廷的地方派过来的官员,才慌不择路地跟他们走,能上阵的便上阵杀敌,不能上阵的就洗衣煮饭,生怕被抛下。 更何况,听说他们已经回不去了,一旦被抓住就是逆贼,是要杀头的。 可是,那个人嘴里说着什么救济穷人,听上去那么动听,最后不还是和那些乡村里的恶霸地主一样吗。 她一样要受人轻贱。 她能够吃饭了,可是她还是一样要受人欺侮。或许是她不知足了吧。 她惨然一笑,挣扎的动作慢慢放缓,已然心如死灰。 就在这时—— 「老五!「 一声雷霆般的怒喝轰然响起,身上醉醺醺的男人一抖,慢慢抬起头,迷茫地喊了一声:「大哥……?」 那个叫徐群的领头男人面色铁青,将老五一把提起来,狠狠摔在地上,一面解下自己的外袍,给柳娘盖上。 他看也不看一眼披头散髮的柳娘,只是死死盯着醉的爬不起来的老五,咬牙切齿地说:「老五,我说的话,你是都当耳旁风不成?鱼肉百姓仗势欺人者,斩!」 老三连忙上前,衣袖却忽然被人紧紧扯住,他回头一看,小七对他缓缓摇了摇头。 老五依然醉的不清,摇头晃脑地趴在地上,忽然嗤笑一声,拍着地面,口齿不清地说:「大哥当了头领,可真是变得好气派啊,兄弟都不敢认了。」 「老五!」 「老三你别说话,」老五蒲扇大的手掌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髮,口齿不清地说,」说好的生死与共,荣辱共享,一辈子的兄弟,结果老四死了,还不是就任凭他死了,一个屁也不放一个?明明是一起出生入死,最后却只有你一个人当了头领,我算个什么兄弟,连个女人都不能玩了,还要杀我?你可真是我的好大哥啊!」 「老五你别说了,」老三终于忍不住从小七手中挣脱衣袖,伸开双手拦在二人面前,急切道,「大哥,老五就是贪酒好色的,一醉了什么话都说得出来,你别和他计较。」 老五扶着他的肩膀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说:「老三你让开,既然是兄弟,那藏着掖着算什么事,我有什么话就要直说,我心里就是不痛快,狗屁兄弟,为了一个不知道哪儿来的贱女人,居然要杀我……」 老五忽然浑身一冷,他抬头望去,徐群一直默不作声,一双黑沉沉的眼睛冷冷地看着他。 第83页 他后背那一瞬间勐然冒出一层厚厚的冷汗,瞬间连酒都醒了大半,他咽了咽唾沫,牙齿发颤地想辩解一句,徐群却平静地说:「五爷醉了,把五爷带下去醒醒酒。」 「是。」 「我……」 老三连忙踹了他一脚,骂道:「大哥让你下去你就下去,啰嗦什么,明天就要攻城了,你要是不奋勇杀敌,将功折罪,别说大哥,我也绕不了你!」 他这样说着,不知道为什么,还徵询意见似的回头看了看大哥和小七。大哥面色如常,缓缓点头,小七却低着头,看不见一点表情。 可是老三却忘不了忘不了大哥的表情,萦绕心头,不知道怎么,心里总有点不太平,夜里睡觉躺在床上看着帐子,依然难以入睡。 他们几个兄弟如今俨然成了这堆人的领头人,大哥人中龙凤,自不用说,天生就是当领头的料,小七识文断字,聪明机灵,只是家境贫寒才无力科举,也和他们这些泥腿子大不相同,老五虽然贪酒好色,可是勇勐过人,这几次攻城都是他打头阵,血勇无双,当然也当得起一句五爷。 什么百姓趁夜悄悄放他们入城,这世上哪儿有这么滑稽荒诞的事情。 只是大哥令他们这样往外传,明明根本没几个人信,但是小七却说等到日后,大哥建立了自己的地盘,那么所有人都会相信。 大哥小七,他们脑子都这么好用,只有他,哪怕这几个月经歷了这么多天翻地覆的大变化,却还是那个梅城里的无人问津的老三,不想干什么名垂青史的大事,每天只想去和兄弟们一起喝酒说话,好像就足够了。 真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大哥他们都想干大事,怎么就他这么不上进,简直丢大哥的脸! 他脑子混沌一片,大哥那个平静的表情又出现在他眼前,不知道为何,总是让他觉得不安。 就在这时,帐子外忽然有人大喊:「走水了!走水了!来人啊,快来救火!「 他勐地睁开眼,从床铺上翻身跳起来! - 到处烈火熊熊,老三伸手抓过一个人,拎起领子,厉声问道:「怎么会起火!「 「三爷,我也不知道啊,」那人神色惊惶,「到底出什么事啦,怎么好端端走水了?是不是、是不是我们做这些事,触怒老天爷啦?」 「滚,再胡说八道,小心我割了你舌头!」老三目眦欲裂,勐地一把推开他。 目光所及,烈火滔天,人群慌乱惊叫,老三一路狂奔,大声叫着:「大哥!大哥!」 「老三?」 一道惊讶的声音传来,老三勐地停下步子,回头一看,徐群正立在一处未起火的帐下,旁边有个独眼的陌生男人正俯着身,像是向他禀报着什么。 「大哥,不好了,不知怎么的,忽然起火了,」老三急急忙忙道,「不知道小七老五他们现在怎么样……」 徐群脸色也铁青:「我已经派人去确认他们的情况了。有人进来纵火,这人亲眼所见的。」 「可恶!」老三握紧拳头,「到底是什么人!」 那独眼男人垂着头,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草民也没有看清……」 「行了,你下去,和他们一起救火。」徐群摆了摆手,「火灭之后我再传唤你。」 独眼男人畏惧地点点头,一瘸一拐地走进惊叫慌乱的人堆里,老三这才急急问:「大哥,以后……」 「等人齐了再说。」徐群摆摆手,火光熊熊,他从来镇定的脸上忽然闪过一丝疲色。 「你先去吧,老三,看看还有没有能做的。小心,别伤到了。」徐群嘆了一口气。 他这一瞬间,又从那个冰冷陌生的领袖变成了他们最熟悉的大哥。 老三眼眶一热,重重点了点头,往前走了一步,他忽然心里一寒。 他也不明白那是种什么感觉,好像一柄利刃划过他的脖颈,毛骨悚然,他勐地回过头,只看见一道漆黑的身影如离弦利箭自徐群背后直射而来,手指寒芒一闪,犹如毒蛇之牙。 老三大脑一片空白,声嘶力竭大喝道:「大哥!!」 — 徐群的乱军营地失火,一群因一时血气才聚集起来的散兵流民,士气顿时大挫,刘师爷见状立刻下令大开城门,城内守军一齐如潮水般冲出,刀光闪闪,火光沖天,满城百姓紧闭门窗,瑟瑟发抖,直到微白的天光透过窗框撒进来,他们听到清亮的号声响起,才彼此对望,掀开窗户,惊疑不定地望向窗外,片刻后,街道上发出接二连三的惊叫声。 人们争先恐后从屋里跑出来,向城门冲去。 战场上,奋战一夜的士兵正小心翼翼地打扫战场,忽然发现一个独眼的邋遢男人坐在一截烧焦的断木上,睏倦地打着哈欠。 一个轮廓深刻的黑衣男人静静立在他身后,还有十数个做流民打扮的人正在满地狼藉中朝他们走来。 「什么人!」 「闭嘴吧,」独眼男人没好气地瞪了开口的那人一眼,「声音这么大干什么,不是某带着一群人冒险放火,你们能有这么轻易打完这场仗吗?狗咬吕洞宾!」 「是,是你……」 「你什么你,那位大小姐呢,应该没被吓跑吧?」独眼男人说到一半,忽然小声嘀咕一句,「算了,她都疯成那样了,怎么可能逃走……」 第84页 有人大着胆子问了一句:「你家大小姐加什么名字?」 「叫,季……」独眼男人歪着头,皱着眉想了半天,「季什么雀来着,季红雀,季紫雀?」 战场上晨风凛冽,一群人屏气凝神,静静看着独眼男人像发病一样低着头嘀嘀咕咕,最后终于一拍大腿,高声道:「我想起来了!」 他带着一点笑意,又带着一种近似嘲讽的语气大声说道:「你们也都记住了,叫季青雀,她可是你们满城的救命恩人啊!」 第49章 谢晟 苇城守城大捷! 喜讯如长了翅膀般, 随风霎时传遍苇城,家家户户欢唿雀跃,争相涌向城门口,他们想要迎接浴血奋战的英雄, 可是却看见一个形容可怖的独眼男人趾高气扬地走入城门。 这场景着实怪异, 让他们不由得停下步子, 面面相觑 等到那个独眼男人消失在街道尽头, 他们才一窝蜂涌过去,热泪盈眶, 感激涕零,末了,才有人大着胆子问道:「官爷,刚刚那人是谁?怎么和你们在一起?」 「不清楚,只是乱军营地大火, 似乎是他的手笔,」领头的武官向那人消失的方向望了望,犹豫片刻,道, 「……据他说, 似乎是崔家的人。」 - 「哦,你果然还在。」独眼男人大大咧咧地拉开椅子坐下。 张秀才攥紧摺扇, 忍不住出声问道:「大小姐说等, 就是在等你?」 他到现在还满头雾水。 独眼男人用仅剩的眼睛瞟他一眼, 没好气地说:「不是在等某,难道是在等你吗?」 承影却全然不在乎这些事, 天下兴亡, 苇城安危, 对他来说似乎都是件无所谓的事情,他只是兴致勃勃地笑着说:「听说哥你去刺杀了那个叫徐群的傢伙?」 「死了吗?」张秀才一听还有这回事,连忙转过头,急急追问道。 「我哥亲自动手,难道还有杀不死的人吗?」承影嘴一撇,不快道。 龙雀却静静摇摇头:「他没死。」 满座皆惊,置身视线中心,龙雀却仿佛真的就像一柄匕首,冰冷,安静,他没有任何感情地继续说到: 「他衣服底下穿着护心甲。」 话音刚落,崔云便立刻微微皱眉:「这可是怪事,他原先不过是个提辖官,如何有护心甲这样的东西?大小姐,此人的来路恐怕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可要派人深查?」 季青雀点点头。 张秀才的注意力此时又回到了独眼男人那边,他继续问道:「真是你放的火?你们什么时候混进去的?」 「半个月之前吧。你们家大小姐非要问那些流民的事,真是奇了怪了,某怎么能知道这些事,简直是强人所难,「独眼男人摊了摊手,「所以某就向她要来了龙雀,带几个人,去帮她看了看情况。」 独眼男人忽然一笑:「嘿嘿,你别说,几个人都已经混成小队长了,前途大好,某都想索性跟着乱军干算了!」 「可是你们今夜如果不能得手,那又该怎么办?「张秀才依然不解。 独眼男人一拍大腿,满脸恨铁不成钢:「你会把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吗?某早在城外准备了另一批人,一旦放火事成,他们就立刻杀出,和城里的守军两面夹击,杀叛军个措手不及,要是不成,他们趁乱混进城里,把你们大小姐抢出来还是不难的。怎么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想不明白啊,你脑袋长在脖子上是为了显得好看吗?「 张秀才没有反驳,而是握着摺扇,静静沉吟。 这人说话牙尖嘴利,半真半假,偏生又确有些本事,委实不可相信。 难得大小姐竟然这样信他,与他相商此等大事,竟不露一点口风。 他正若有所思,却忽然看见崔云对他使了个眼色,他转头一看,恍然大悟,对季青雀行了个礼,立刻随着诸人一道退了下去, 室内顿时只剩下季青雀和独眼男人两个人。 四面窗户都大开着,日光如酒浓烈,已经入秋了,天气温暖,草木都泛着黄,像是金色的铃铛,在秋风里簌簌地摇着,天气很快便会转凉,积深的白雪会落满漆黑的屋檐,掩盖这片荒芜的大地,让这场惨烈的灾情随着纷纷落雪持续扩大,从宛州起,蔓延到四方八面。 但是此时此刻,谁也不知道这件事,他们只知道大难已去,劫后余生,远远能听见街道上的声音,都是欢声笑语,像是无数只扑稜稜乱飞的鸟雀,反而更衬出室内的别样寂静。 季青雀很平静地问:「为什么。」 她的声音很轻很轻,像是一落到地上就会被风吹走, 「什么为什么?」 「我只是给了你人手,一切计策都是你出的。救他们的是你,并不是我。」 独眼男人好像觉得很有趣似的,他偏着头,打量着季青雀,漫声问:「你问某?某还想问你呢,某不过是让人给你带了一封信,上面只是随手写了一句事可成,你居然真的留在这里没走?」 独眼男人仅剩的一只眼睛直直盯着季青雀,慢慢道:「某真的很好奇,你为什么这样信某?」 其实也并不是信他。 她只是做好了一切准备,然后静静等待命运的到来。 或者说,她只是想试一试。 只是她又赢了而已。 她也说不上自己到底是在和谁赌,和命吗,和天吗,说不上来,只是她心里冥冥中有种强烈的感觉,如果她不肯拿自己的命来做筹码,如果她仅仅因为怕死就抛下一切,仓皇逃向安全的地方,像像一只丧家之犬,那她就再也不配做任何事情。 第85页 季青雀想了想,静静地回答:「你不也助我了吗。」 她对自己的古怪脾气有自知之明,扪心自问,在这样的乱世开端之时,群雄蓄势待起,她并不是个值得追随的人。 除了崔季两家,他是第一个主动追随她的人,这还是在看透了她本质的情况下。 独眼男人没有回答,只是嘿嘿一笑。 他们俩谁也没有说真话,可是谁也没有说谎,只是都用疑问回答了疑问。 可是其实真的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原因,甚至连他自己也是在那一刻才忽然想这么做,没有任何道理,眠雨还有些责怪他为什么要将一个未出阁千金的名字在那么多粗俗的兵丁面前大声说出来。 这样的话,岂不是全天下都会知道大小姐的名字了吗? 对寻常的贵女来说,这似乎确实是一种耻辱,可是他着实不相信季青雀真的会回到那狭窄逼仄的四方后宅里,和那些大脑空空的姬妾争风吃醋,去过那种一眼就望得到头的可悲日子。 她分明是为了毁灭什么而来的,那么冷酷,那么坚决,就好像整个天下都在她面前血流成河她也不会眨一眨眼睛。 所以他那一刻忽然想,总有一天,她会用得上今天这件事,总有一天,她会用得上今天这句话。 只是到了那个时候,她又已经变成什么样的人了呢? ……总不会真的成了个女君主了吧。 独眼男人勐然失笑,他自嘲地想,她一个奇奇怪怪的小姑娘,没有那样的本事,没有那样的器量,看上去也没有这样的野心,怎么可能真的走到那一步呢,大齐歷史上可从来没有女子主政的事情。 他这真是和她多说了几句话,自己也跟着疯的不清了。 - 苇城受了战乱,孙大人又大病不起,刘师爷一个人忙的焦头烂额,既要向州府上书,又要安抚城内事宜,担心逆贼重归,还要加紧城防,简直连梦里都不得安生。 此次大劫得以平安度过,崔家这次居功甚伟,他已经听城死战的城卫们说过,崔家不仅派了一支伏兵潜伏放火,还早早安排了另外一支队伍,骁勇非常,与他们合力绞杀了乱贼。 那人赞嘆道,不知道崔家是以何等方式养出来的兵,如此令行禁止,容光不凡,此中必有高人坐镇! 刘师爷当时也大为惊诧,只是他后来仔细想想,便知道不过是崔家太过富贵的缘故,连护卫都养的比官兵精贵,实在不值得大惊小怪。 只是那季家小姐,倒是真的不堕先祖威名,绝非常人,令人刮目相看。 刘师爷收回思绪,握着笔,看着面前空空如也的白纸,又是一阵唉声嘆气,他在功名上没什么运气,四十岁终于心灰意冷,放弃科考,开始给人做师爷谋生,他拿的也不过是寻常师爷的俸禄,本来只该做些文书工作,为跟随的大人排忧解难就好,怎么如今连一城的政事都要他来代理了? 他已经不是那种初握权柄就得意忘形的毛头小子了,半截身子都入土的老东西,只想着安稳度日,如此大风大浪,他实在承接不了。 折寿啊。 祖宗保佑,但愿从此之后,天下太平,他做个闲散师爷就好。 刘师爷满心愁绪,忽然听见外面一阵喧闹,他不悦道:「外面在闹什么。」 一个下人匆匆忙忙跑进来,满头大汗,慌忙道:「刘师爷,外面有人想来见你!」 刘师爷重重搁下笔,简直都要气笑了:「这里是官署,不是菜市场!他说要见谁就能见谁吗,真是越来越没有规矩了!」 「师爷!」下人一跺脚,急急道,「那……那是北边来的人,得罪不得的,还请您赶快去瞧瞧吧!」 - 独眼男人悠闲地在走廊上熘达,崔府建造的着实漂亮,取南北建筑之长,一步一景,赏心悦目,他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廊柱上方的描金彩绘,忽然看见一个人行色匆匆地朝这边走来。 他眉梢一挑,高声道:「刘师爷,你怎么来了,不会给某封赏的吧,某可不稀罕!」 刘师爷这才看见他,脸上浮现出一丝苦笑:「先生立有赫赫之功,论功行赏,自然应当,只是此次前来,却并非为了此事。」 「哦,出什么事啦?」 刘师爷左右看了看,心知此人也是季小姐心腹,无不可言之事,便压低声音,道:「有人前来拜访,张秀才正在前厅,代云管事招待。」 独眼男人听出几分端倪,他皱眉道:「是什么人?」 「是北边有人来了……恐怕是听见战事,闻风而来,而且还一定要见你们大小姐。」 见独眼男人的神色忽变,刘师爷略做思考,便知道他误会了,他连忙摆摆手 解释道:「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怎么,你不知道吗……那可是你们大小姐的故人啊。」 - 崔府前厅。 人声喧譁。 「哎哟,原来崔家的板凳不是金子做的啊!」 「就是就是,我原来听说崔家的地都是白银铺的,结果根本不是嘛,和其他地方也没什么区别!」 虽然不是白银铺地,但是黄花石磨的地砖,倒是比同等大小的白银还要昂贵一些。 「这茶也真难喝,味道淡的跟水一样,说是什么巨富,怎么就拿这些便宜玩意儿煳弄人啊!」 春风眠的味道确实挺淡的,也算不上什么顶级好茶,但是三两银子一克,似乎也不算什么便宜玩意儿。 第86页 张秀才静静立在一边,面上云淡风轻,心里冷静地一句句反驳。 崔云大管事如今正在外面调度,已经派人去找了,只能让张秀才顶上来招待客人。 一群风尘僕僕杀气外露的兵丁,满身黄土,一进来便吆五喝六,全无任何顾忌。 这里是崔家,虽然是一介商户,但是到底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来放肆的地方。 ……但是,这领头的人着实特殊了些。 张秀才的目光微微漂移,不动声色地往上首一看,那人正单手把玩着一只空茶杯,手指修长干净,脸上带着一点笑,却看不出来到底是不是高兴,是那种漫不经心的神情。 真是古怪,居然看不出任何深浅。 一个人走过什么路,做过什么事,总会留在他的气质里,叫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刘师爷满脸苦相,一看便是个劳心劳力的人,崔云虽然和善谦逊,但是他心思老辣周密一样肉眼可见,季青雀虽然行事古怪,但是谁都不会怀疑她优渥的生活和镇定的性情,她已经出类拔萃到谁也不可能忽视她的地步。 但是这个人,却什么也看不出。 就像是一泓清水,里面空空如也,看不出他的来路,也看不出他的脾气,他即使此刻穿着染满尘土的轻甲,像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少将,可是只要他愿意,他好像又可以变成一个不谙世事的纨绔子弟,即使此刻他脸上带着一点轻轻的笑意,却仍然有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轻佻。 就在这时,那双浅的异乎寻常的眼睛忽然猝不及防飞快地向他一望,躲闪不及,目光相接的一剎那,张秀才后颈勐然寒毛直竖。 那双眼睛却只是无所谓地轻轻笑了一下,便又移开了。 屏风后传来脚步声,原本吵吵闹闹的前厅不约而同地安静下来,一齐引颈望去。 「哟。」 谢晟放下空茶杯,站起身。他风尘僕僕,高瘦凌厉,一闪而过的散漫笑意,他对许久不见的季青雀轻轻一笑,道:「果然是你,那可太好了,你总不会问我要官当了吧。」 第50章 星河 崔府前厅外。 一群人窃窃私语。 「听说来的是大小姐的未婚夫?」 「什么, 那就是我们的姑爷?什么来头啊?」 「你猪脑子啊,谢家啊,和大小姐家里起名的那个谢家啊!小侯爷,未来的长留侯啊!」 「谢晟谢小侯爷吧, 我倒是听说过几次, 千里独行西华关, 怎么跑这儿来了?」 「他们在里面会说什么啊?」 「未婚夫妻还能说什么!」 七嘴八舌里, 一群人本想心照不宣地悄悄笑一笑,但是他们彼此对视片刻, 僵硬地扯了扯嘴角,完全笑不出来。 他们完全想不出来那副画面。 ……倒不如说,他们大小姐,心里真的还剩下一点寻常女儿家的娇羞吗? 他们不约而同地默默想像了一下,顿时齐齐打了个寒颤, 那画面简直太可怕了,比乱军围城还可怕一百倍,简直足以摧毁他们脆弱的内心。 另一边,谢晟带来的人也在交头接耳。 「老大他居然有个未婚妻吗?他从来没提过啊!」 「他未婚妻也太可怜了, 要跟这么个人过一辈子, 我光想像一下,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不能这么说, 也许老大他对着未婚妻会正常一点呢, 比方说……会特别温柔体贴呢?」 说完, 他们一齐仰头默默想像了那副场景。 「……噫,好噁心啊。」 「同意。」 「就是, 我已经要吐了。」 - 谢晟和李严北出盛京, 李严和谢源曾是同袍, 因此一路上待故人之子格外宽厚,可是除此之外,其余人看谢晟都十分不顺眼,都是从战场上尸山血海里搏杀出来的老兵,如今骤然看见一个锦衣玉食的小少爷,私底下说起,都嘲笑道谢家如今真是没人了,派了这么个绣花枕头上战场,别一去战场就被吓的尿裤子啰! 谢晟却像是完全不知道自己饱受轻蔑一样,依然满脸无所谓,吊儿郎当地骑在马上,仰着头望着越接近北边便越辽阔低垂的天空,脸上没有一丝紧张感。 一路上都安然无恙,到了临近西华关的时候,他们这支队伍却遭到了意料之外的伏击,一大半人都折在陷阱里,只有一小部分人拼死护着李严冲杀而出。 突围之时,李严为救谢晟,肩头不慎中了一箭,箭头涂毒,又失血过多,他很快便陷入昏迷,神志不醒,生命垂危。 西华关虽破,西北十二州大半陷落,但是剩余将领却仍然以甘罗城为中心,搜罗残兵败将,重新组织防线,如果李严真的遭遇不测,那恐怕整个抵挡阵线都会全线崩溃。 密林之中,侥倖活下来的几十个人聚在一起,他们先是给李严做了紧急包扎,接着又清点人手,满座死里逃生之人,面面相觑,不由得悲从中来,有人狠狠瞪向谢晟,满目愤恨,如果不是他,李将军怎么可能伤到这个地步,必然已经组织他们突袭而出,他们没有死在战场上,却要丧家之犬般躲在密林中等死! 谢晟偏着头,他好像完全没有什么紧张感,摊开手,无所谓地说;「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你!」 其他人连忙冲上去前,七手八脚地把那人按住,纷纷劝道:「不要内讧,现在我们陷在敌阵里,一旦暴露了,我们一条烂命死不足惜,连累了将军那可真是对不起天下苍生了!」 第87页 好说歹说,软磨硬泡,那人才怒气沖沖地从地上爬起来,其他人还防着他暴起拔刀,他却指谢晟,冷冷道:「姓谢的,我现在放你一马,如果将军真的死了,我拿你的头来祭他!」 他个子高瘦,脸上一道刀疤,凶戾非常,谢晟却是个风流漂亮的公子哥,其他人都提着心,生怕他们闹出事来,可是谢晟却只是静静看了他一眼,倚着树干,并不说话。 其他人见总算安分下来,也暗地里长出一口气。 此次人手摺损严重,李严的副官全部折损在伏击中,活下来的官位最大的不过是个百夫长,年约四十岁,满脸横肉,一副兇相,做事却粗中有细,被众人一齐称作李四哥,方才便是他眼疾手快冲上去,按住了那要向谢晟拔刀之人。 李四哥聚拢人手,埋头商量对策,他们并无与谢晟一併商议的意思,谢晟也没有靠近,只是远远立在一颗树下,抱着剑,望着枝叶间繁星密布的夜空。 夜已过半,摸黑离去的李四哥一行人才喘着粗气重新出现在山坡上,他们的队伍比离去前又更少了几个人,李四哥脸色铁青,将捆成粽子的巡逻胡人重重丢在地上,拄着大刀,气喘如牛地坐在地上上,道:「张五,你来问,这群胡狗的防线排布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在这地方藏不了多久,必须冲杀出去!」 张五连忙上前,他先还好言好语,先是用胡人语,后来发现这些人听得懂汉话,便又用汉话威逼利诱,为首的那个胡人却油盐不进,一脸傲然地蔑视着他,眼见夜色渐深,张五焦躁起来,勐地亮出尖刀,在掌心转了一圈,暴躁道:「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说不说,不说我把你鼻子割下来餵狗吃!」 那胡人昂起头,轻蔑地看他一眼,张五二话不说,手起刀落,对着他的肚子就捅了进去,怒道:「说不说!」 那胡人唔地闷哼一声,身体颤抖,终于缓缓开口,一口生涩的汉话:「……真是可笑,只有你们汉人才会这么贪生怕死,怪不得被称为两脚羊,连西华关都守不住的废物,呸!我什么都不会说,你们要是有胆子,只管杀了我,来啊!」 张五勃然大怒:「你!」 那满脸傲气的胡人脸色却勐地一白,眼睛勐地往上一番,嘴里吐出两口血了来。 张五一愣,心想我还没动手他怎么就吐血了,只看见一柄寒芒勐地从那个领头的胡人的胸口顶出来,又缓缓被抽回去,没了支撑,胡人山一样高大的身体骤然往前一倒,后心一个大洞,血流如注,露出他身后正缓缓甩刀的谢晟。 「他不想说,那就算了。「谢晟甩了甩剑上的血,口吻随意地说。 然后他提着剑,向下一个人走去,俊俏漂亮的小侯爷右手稳稳地提着剑,左手抽出塞在那人口中的布团,平和地问:「说吗?「 那人面色恐惧,一被抽出布团,大声尖叫,试图用这股动静引来胡兵,只是他刚刚张开口,却只来得及发出一声闷哼,便感到风声从喉中响起,三尺热血飞溅高空,如一线喷泉冒起。 这是他死前看见的最后一幕景象。 谢晟面不改色,朝着下一个人走过去。 在场的所有人都忘记了阻止他,他们都呆呆地看着这个小少爷,他们不是没有杀过人,战场上打滚活下来的人,谁手里没有几条命,可是他们依然震惊地说不出一句话来。 因为谢晟的神态是如此的淡然平静,仿佛只是随意地行走在路上,摘下了一朵漂亮的花,可是他行事却这样的残酷决绝,无任何迴转的余地,只要第一句话得不到回应,便会立刻结束对方的性命。 剩下最后两个人时,那人眼中全是恐惧,流泪满面,谢晟刚一扯出布团,那人便哭着磕头大喊:「别杀我,我是汉人,我是被逼的,只要你不杀我,我愿意回去给你们当卧底,只要你们……呃啊!「 鲜血从他喉咙间飞出,他死时眼睛还大大睁着,满眼不可置信。 谢晟抽出刀,想了想,回过头问:「他刚刚说什么来着?」 当然不会有人回答他。 其他人看着他的眼神就像看着一只恶鬼。 谢晟耸耸肩,走到最后一个人面前,那个人眼睛瞪的大大的,浑身发抖,身下一摊热流缓缓溢出。 谢晟扯出他嘴里的布团,那人磕头如捣蒜,尖叫着:「别杀我,我说,我什么都说!」 「哦,」谢晟甩了甩剑上的血,他有两把好剑,一把匕首叫啸春,一把长剑叫斩冬,斩冬饮饱人血,在月色里越发显出一种妖异的泠泠寒光,他漫不经心地收刀入鞘,对一边已经惊呆了张五说,「来吧,想问什么赶快问,天就要亮了。」 — 这是谢晟第一次杀人。 任何人第一次杀人都会害怕,哪怕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也曾经一个人在夜里发着抖干呕,可是谢晟不会,他从容地抹开活人的脖子,从容地换上死人的衣服,脸色没有任何变化。 他动手的时候,所有人都被他的气势所慑,甚至都不敢阻拦,事后才骂骂咧咧地会骂他两句混球,只是彼此望一望,都知道他们已经输了阵势,这个姓谢小少爷漫不经心却杀伐决断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成了他们新的领头人。 天亮之后,等到关隘的禁夜时间一过,他们就会装作巡逻的胡人向关隘最薄弱的防线进发,等到用口令打开关隘后,就奇袭守关的护卫,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骑马冲出去。 第88页 这是完完全全的孤立无援之下的无奈之举。 夜晚寂静,蝉鸣声声,李四哥辗转反侧,怎么样都睡不着,他终于忍不住爬起来,轻声问:「小侯爷,你觉得有多少人能活下去?」 「一半不到吧。」声音是从树上传来的,谢晟倚坐在树干上,抱着剑,遥遥看着远方流淌的星河。 这个人数和他想的差不多。 李四哥心里仍然有些不甘,他嘆息着问:「小侯爷,你觉得你能活吗。」 「我觉得我能啊。」谢晟还是那种随意的,无所谓的语气,根本感觉不到紧张感情绪。 「那如果你死了呢?」李四哥忍不住追问一句。 「有我弟啊。还好我家儿子多。」 李四哥一口血差点喷出去,什么叫你家儿子多,这什么狼心狗肺的话! 「你娘不会伤心吗?」 「会啊,可是还有我弟啊,我死了就死了,她伤心有什么用,她伤心我不还是死了吗,我弟弟总能安慰好她的……早知道就该劝她生几个。」谢晟说到这里,微微一顿,语气里才像是有些真切的遗憾之情。 也许是李四哥一瞬间的表情过于狰狞,谢晟便掰着手指,一本正经地算起来:「我爹有我娘,他娘有我弟,我弟……我弟皮实,所以我死了,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 「还有,还有谁呢,哦,还有一个人,不知道是会为我掉几滴伤心眼泪,还是会一边哭一边笑起来,」谢晟想了想,不太确定,「有可能会后悔吧,后悔为什么不是她亲手杀了我。」 这么复杂的感情让李四哥倒吸一口凉气:「嘶,那是你的仇人?」 谢晟说:「是我的媳妇儿。」 李四哥瞬间面无表情,满脸都写着你们这些世家子弟真会玩儿。 夜色渐渐深沉了下去,树下李四哥的鼾声一深一浅地响起,谢晟抱着剑,望着头顶枝叶间闪闪烁烁的星河,思绪一瞬间飘远。 从小到大,他什么都有,聪明,好看,家室优越,倍受皇恩,自小便被寄予厚望,但是他一直不太安分,也许是因为什么都得到的太容易,于是什么都很快便会变得无趣。 世界很小又很大,触手可及又高不可攀,他清楚地知道一切,关于生老病死,关于贫富贵贱,但是知道又有什么意义呢,因为这人世间的许多道理,从来不因为一个人或是两个人的微弱的质疑,就有所改变。 就像他年幼时,指着传说中渡尽一切苦厄的普贤菩萨,说他要踞之其上,其实也没有胖瘦和尚想的什么毛骨悚然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年幼的他觉得这位菩萨名不副实。 人世间他不喜欢的事情,太多了。 可是他不喜欢,又有什么用呢。 就像九天之上的普贤菩萨渡不尽人世间苦厄,也不应当太过责难他,天底下本来就没有人做得到的。 所以谢晟轻易地放弃了,他很少为难自己,一个人要去对抗世界或是神佛,这样的话说出来连他自己都会发笑,所以如果没有意外,他这一生都会做个斗鸡走狗的寻常公子哥,和所有人一样说话,和所有人一样嬉闹,和所有人守一样的规矩,无聊,浅薄,日復一日地打发着剩余的人生。 不然呢,冲出来向所有人大喊大叫着这样是不对的吗,未免有些太无聊了。 可是命运忽然转了个弯儿,一阵风似的,一眨眼就把他送到了那血流千里的战场上。 他忽然就从和风细雨的盛京踏上了北方的辽阔土地,许多先祖的血都深深浸染在三尺黄土之下,他来这里,带着谢家的旗帜和最锋利的剑,为了杀死别人,为了被别人杀死,这时候还去矫情什么生生死死的未免荒诞,如果不是为了在被砍下脑袋之前割下更多的脑袋作为补偿,他又是为什么要离开温暖安逸的盛京,来到这危机四伏的边塞密林里呢,幕天席地,仰头望着星河,好像一伸手就能摘下星星,尽管他只要伸出手,就能看见手指上已经干涸的活人的血迹。 他靠着树干,望着枝叶间星河旋转,夜幕倒悬,一瞬间忽然想起自己年少时候,那时候他满心不平,意气风发,想着干脆离开盛京,去当个潇洒自由的游侠,一马一剑 ,十步一杀,平尽天下不平之事。 如今,他有马,有剑,手刃敌寇,仰头可摘星河,好像也和当游侠差不多了。 谢晟忽然低低笑了一声。 树下立刻有人低声怒骂道:「哪个狗东西在笑,不想活了是吗!?」 谢晟却闷着声音,肩膀发抖,无声地继续低笑着。 第51章 名字 「……后来, 我就入了西华关,留在甘罗城里,领了个督查将军的职位,四处清扫战场, 监督前线的军纪。」 谢晟耸耸肩, 两三句话便对自己的出生入死的经歷做了一个简单至极的总结。 谢晟比季青雀记忆的要更高一些, 也更瘦一些, 五官凌厉,肤色略深, 浅色的眼睛看着她,微微含着笑。 从她第一次见谢晟起,他眼睛里好像总含着一点笑意,像晚春的湖面上倒映着一片盈盈的白月光,不像是欢喜, 又不像是嘲讽,只是置身人群里,静静看着,然后轻轻地微笑, 兴致勃勃, 又漫不经心。 上一辈子,季青雀从来没有想过谢晟会是这样的人。 佛堂里青烟缭绕, 香灰如雪, 她静静看着那块鲜红的牌位, 在心里一千次一万次地想像这块冷冰冰的牌位后面会是个什么样的人,英年早逝的少年将军, 温良恭顺的贤德世子, 爱护家人的宽厚兄长, 她在脑海里凭空地拼凑出无数张脸,无数的姿态,想像了无数的如果,如果他活着,如果他们曾经一起生活过,如果他们没有订婚……好像这样就能够让漫长冰冷的夜晚不再无望一样。 第89页 可是那是没有用的,就像她无法通过笃信神佛来获得解脱一样,她清楚地知道这些幻想没有任何意义,那是个陌生的人,她没有见过他活着的样子,她与他的生命联繫在一起时他已经死了,她不能向他渴求安慰与庇佑,当她在寂静的让人发疯的夜里无声痛哭时,并不会有一只温暖的手来拂去她的泪水。 她无法欺骗自己。 后来,她看见从天而降的血与火,看见繁华的王朝在马蹄下战慄悲鸣,就像是做了一场漫长的噩梦,醒来还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年轻姑娘,固执,天真,清高,善良,很容易就为书上的几句话便落泪,好像这天底下的所有苦难她都应该怜悯,因为它们永远不会发生在她的身上。 那刚好是个天气晴朗的春天,她匆匆忙忙乘上马车,看见沿途春柳依依,缠绵悱恻,玉簪花雪白,点缀在草长莺飞的高天之下,行人面色轻快,万物欣欣向荣,一派安然温暖。 温暖澄澈的春光洒落在她的身上,她却几乎要发起抖来,她怕的要命,有那么一瞬间,她想什么也不用管,远远地逃走,逃到一个谁也不认识她的地方,自由自在地,活一天也好。 然后谢晟骑着一匹白色的骏马,毫无徵兆地出现了。 很奇怪的,在季青雀后来的记忆里,他并不是从城门外一步步走来的,她并没有他置身在庸庸碌碌的人群里的记忆,好像只是一眨眼,一瞬间,他就那么凭空地出现在了她的视线里。 他非常的年轻,非常的漂亮,嵴背挺直好似刀嵴,他看上去那么快乐,那么神采飞扬,并且全无阴霾,意气风发,在烂漫明亮的春光下,他是唯一闪闪发光的那个人,是没有经歷过任何摧折的样子,许许多多的人都簇拥着他,争相和他说话,他们看上去似乎都很喜欢他,也很敬佩他。 季青雀在那一瞬间,忽然停止发抖了。 她跪坐在昏暗的车里,一直静静地,静静地,眨也不眨,全神贯注地看着他,他一步步向她走过来,脸上有着再明显不过的疑惑,可是眼睛里却仍然含着一丝轻微的笑,他停在马车边,偏着头,微微思索的模样,春光落在他的侧脸上,流畅好看的弧线,凝结成无数清透的珠玉,从他侧脸上轻轻巧巧地滚落下来,叮叮噹噹,落了一地。 季青雀情不自禁地向前倾,抬起手,衣袖缓缓垂落,她的手指纤长苍白,看上去握不住任何东西,此刻却没有一丝颤抖,车帘被徐徐拉开,无数微白的春光如奔涌的潮水,争先恐后地涌进狭窄昏暗的车里,将她淹没。 如此漫长,好像隔了整整十年,才又一次拂照在了她的身上。 季青雀的名字来源于她娘曾经做过的一个梦,她娘梦到天光明亮,草木丰茂,一只青雀蹦蹦跳跳投入她怀中,所以她醒来之后,满心欢喜地对身侧的丈夫说,阿宣,如果我生了一个女儿,就叫她青雀好不好? 而晟,本来就是明亮兴盛的意思。 谢晟虽然名义上是天子近侍,不过全凭天子信重,实际所领的不过虚职,行事颇有些肆无忌惮,潇洒又自由,年轻气盛的姿态,连深闺之中都有所耳闻。 然后,在某个不期而遇的日子里,他又一次向她走了过来。 草木丰茂的春夜,温暖的春风吹的枝叶簌簌,像是无数人在阴影里窃窃私语,然而事实上一切都安静地惊人,只有野猫一声声叫的悽厉,季青雀摇着头,一步步地往后退,她怕这个声音,她本能地想逃走,逃到没有人能够找到她的地方去。 水声哗啦一声,波心月色剎那间破碎成一片,她的手腕被一只手紧紧攥住,那只手五指修长,掌心干燥,并且有力,非常地镇定,一步步将她带出阴影里。 谢晟立在有光的地方,半明半暗的,不知是幽蓝云层上悬着的月光的冷光,还是远处宴会上投来的烛火,都纷纷不约而同地只照耀着他一个人,他偏着头,看着她,像是有些吃惊,带着一种若有所思的冷静,然后他松开手,后退了一步,对她轻轻笑了笑。 那真是很轻很轻的笑容,稍纵即逝的,然后又是那么的长久,因为留存在了他的眼睛里,像是湖心里那片皎洁的月色。 谢晟他总是这样,若无其事的看着这世上的一切,眼睛里带着一点散漫的兴致盎然,微微的笑着,总是很快乐,很自由,就好像永远都不会害怕一样。 而如今,他从遥远荒芜的北方而来,跋涉过千山万水,满身风尘,和当年那个在春光里骑马游猎的世家子弟比起来,并没有那么漂亮,也没有那么风流俊雅,变得非常高瘦,挺拔,干练,可是那双眼睛是没有变的,也许略微深沉了一些,可是却依然那么明亮,自顾自地轻轻笑着,打量着世上的一切。 季青雀有些茫然,她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她想这个人为什么总是能够这样,若无其事地出现在她面前,年轻的,骄傲的,自由的,无所畏惧的,任凭前路茫茫不可见,他都会笑着斟酒自饮,潇洒痛快一如从前。 ……所以,上辈子老天爷才让他英年早逝吗。 谢晟看着季青雀,眼神飞快地闪过一丝诧异,可是又好像觉得很有意思一样,他眼睛微微一弯,笑了笑:「你不问问我为什么在这里吗?」 季青雀目光慢慢迴转,落在他身上。 她顿了顿:「……北边,出事了?」 第90页 「那倒是没有,」谢晟干脆地说,「虽然刀兵相接有数十次,倒是还顶得住,防线也由征北令征来的人勉强建起来了。」 「那……」 「人够了,相应的兵器,草药,粮食,没有一样是够用的,一队的人能够分到一把刀,都算主管的将领有本事……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为什么不上书朝廷对不对?因为不可能,国库那点儿东西,你知道咱们皇上平日里是怎么说的吗?」 「钱又不是孤用光的,没钱了凭什么就让孤来想办法,这也太不讲理了!」谢晟惟妙惟肖地模仿着嘉正帝的语气,季青雀没有反应,他倒是自娱自乐地笑了起来。 谢晟领的是督察将军的职位,这个官位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需要上前线拼命,却也并不是什么至关重要的位置,倒像是半个闲职,李严苦口婆心,说让他先熟悉军中情况,等到时机成熟,再领兵上阵。 军中有窃窃流言,说这是李严温水煮青蛙,暗中夺权之举,镇守西华关的谢家军虽大败一场,不仅损失主帅,自身也损失惨重,可是重整旗鼓之后,依然是一支中流砥柱的队伍,谢晟到来之前,他们服从李严的命令,可是谁都知道那不过是权宜之计,谢家军所举的从来并非王旗,而是谢家的旗帜。 谢晟却像是一无所知那样,领着一队人在北边数个屯兵重镇里奔来走去,天真不知事的样子,在所有人都以为他就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少爷时,他却忽然开口说他要回中原一趟。 这正坐实了所有人心头所想,他们心里嘆息,谢不归盖世英雄,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中看不中用的子孙! 可是在那个骑着马无所事事的小侯爷离去之后,忽然有另一支队伍奔赴来这荒无人烟的西北重镇,先是来的一匹快马,当地屯兵的将领看过信,脸色一变,立马点好大批人手,匆匆随之离去。 在一片窃窃私语里,夕阳落下,黄沙之上,终于出现那支队伍的身影,他们脸上带着一种奇异的像是在做梦一样的表情,去时他们不过佩剑骑马,归来时,却带回来一辆又一辆的重车,里面装满了刀兵甲冑这些贵重之物,也有布鞋米粮这些中原之地司空见惯的东西,问是什么人送来的,那人却并不多言,只是是幽州孙家。 尔后,越来越多的车队来到这里,有的近至几十里之外,有的畏惧北胡,不敢往前,只派出信使,请军中前来接应,但凡问起,都是赫赫有名的世族富商,他们只说是此是护国之事,他们不过略施绵薄之力,再问起,他们便向南边拱一拱手,道,受小侯爷之託。 「不知道他们会怎么说我,」谢晟摸了摸下巴,「我算了算,我一路南下,许了至少六个参军将领,三个县令,四个太守,还有几个皇妃,说真的,我一开始都没想到我们家的爵位居然这么好用。」 季青雀心里想,这分明不是爵位的问题,你本来就受天子倚重,这是其一,假传圣意贸允功名是死罪,这是其二,你随机应变不拘于俗,是其三,长留侯声名显赫反而是最后一条。 谁会信赫赫有名的长留候世子会视朝廷律法为无物,随口许诺官职恩遇呢。 谢晟笑了一声:「还好崔家现在主事的是你,不然我这一路上,想了不少东西,还真不知道有什么能够打动传闻里拒绝先帝封官的崔半城的。你想做什么官,可不需要向我伸手。」 这话是调侃的意味,女子本来便不能在大齐为官。 因此季青雀并不理会,而是开口问道:「你之前所接触过的世家大族,他们与你是如何立的协定?」 一句话便问到了关键的地方。 谢晟笑意渐深,他道:「有的晓以大义,有的动之情理,有的诱以官职,有的则是出语威胁,所用手段并不相同,结果也各有千秋,有的是三个月往北边送一次,有的是半年一次,各个世家大户对上的重镇也并不相同,只有漕帮的柯老太太不一样,她愿意为参与此事的各家提供水运便利,还主动承诺愿意为离前线最近的甘罗城每月运送一次物资。」 「柯老太太?」季青雀嘴里咀嚼着这个名字。 柯老太太也是个传奇人物,活到了五十岁时,执掌漕帮的丈夫却暴毙,她以一介妇人之身退居在家,私底下却坐山观虎斗,冷眼旁观几个不成器的儿子争权夺利,等到他们两败俱伤之际,她才从容出山,在一干老帮主的拱卫下接下漕帮大印,自此之后,独掌漕帮,翻云覆雨,再无任何阻碍 「她问你要了什么?」季青雀微微蹙眉,像柯老太太那样心狠手辣又饱经世事的人物,愿意冒这样大的风险,绝不是谢晟随便几句话便能哄骗得了。 谢晟却忽然默不作声起来。 季青雀有些惊讶,她抬起头,看向谢晟,却发现谢晟也正以一种微妙的眼神看着她。 两人对视片刻,谢晟清了清嗓子,目光微微漂移了一下:「她说……」 难得看见谢晟这样踟蹰的模样,季青雀的心也提了起来,凝神细听,可是谢晟说到一半,又忽然不开口了,于是她不得不出声,催促道:「……她说了什么?」 谢晟脸上浮现出一丝无可奈何,又好像有点尴尬似的,最后,他终于长长嘆了口气,嘀咕一声干嘛要问这么清楚,然后在季青雀略显茫然的眼神里,眼睛一闭,开口道:「她什么也没要,还要送我东西。她想把她孙女嫁给我!」 第91页 第52章 离别 崔府前厅, 两拨人一左一右,各自为阵,一边唉声嘆气,一边眉目狰狞, 就正窃窃私语之际, 忽然听见一声响动, 屋里那两人正一前一后走了出来。 谢晟走的快, 步履也轻快,季青雀则是慢慢地停在台阶上, 并不往下走,只是静静立在屋檐下。 她今天穿了一身鸦青色的长裙,长袍缓带,宽袖翩然,素白的脸色一如往昔, 眉目间波澜不惊,瞧不出一点含羞带怯的痕迹。 崔府诸人彼此交换了个眼色,长长出了口气,一半是果然如此, 一半是幸好如此, 要是季青雀出来的时候真的满面娇羞温情脉脉,他们恐怕要被惊吓的回去做好几天做噩梦, 便是不说他们这些人, 哪怕崔云听说了, 也要第一个冲上去找神婆给季青雀驱邪。 他们在这一瞬间,福至心灵地闪过一个同样的念头:幸好, 幸好, 大小姐还是正常的。 那厢, 谢晟的人也一拥而上,一鼓作气地将谢晟围在中间,他们紧张地打量着谢晟的脸色,左看右看都看不出一点端倪,只好压低声音,七嘴八舌地问:「老大,你俩,你们俩……就这么完啦?」 谢晟点点头。 「那……那谈的怎么样啊?」 谢晟脸上越是若无其事泰然自若,他们心里便越发七上八下,生怕谢晟嘴里说出什么不好的消息,提心弔胆间,只看见谢晟微微偏过头,挺秀的眉毛忽然皱了皱,摇头说:「不太好。」 天底下恐怕再没有什么比一个总是笑嘻嘻的人忽然不笑了更让人害怕的事了。 有人腿一软,立刻就要跪下来,还有脑子清醒的,大脑快速运转,喃喃道:「……怎么会呢,我们一路走来,都说崔家这位小姐是个菩萨心肠啊,施粥施面,修桥铺路,遇上流民也不肯逃走,而是与苇城百姓一起固守城池,这样的人,怎么会对北边的战事撒手不管呢?」 「对啊,而且老大你不是还和她有婚约吗,这点面子都不给你吗?」 「婚约,婚约……对了,老大你是不是和她说了柯老太婆想嫁女儿给你的事情了?哎呀,这种事情怎么能老实说出来呢!女人哪个不爱吃几口醋,她听了当然会闹脾气了,快快快,回去哄哄,说你情比金坚当场就拒绝了,算哥几个求你了!」 其他人纷纷称是,只有满脸横肉的李四哥眼中闪过一丝讶色,他想起谢晟曾经和他说过的几句话,忍不住回头又看了一眼台阶上静静伫立的少女。 ……这也不像是个爱闹小脾气的主啊。 谢晟猝不及防地又被揭了一次老底,脸上闪过一丝无可奈何,心想她不是完全没有所谓吗,一边举起双手,阻止了这群已经开始转为给他筹划「」的下属的激情讨论。 他嘆口气:「真是不太好,她一口就答应了,今年年底我们恐怕就要回北边去了。」 其他人勐地住口,缓缓转过头,目光越来越亮,紧紧盯着谢晟。 谢晟依然一副嘆息的样子:「谁想得到人家这么周到呢,崔家在北边也有几家商行,从今天起,诸镇有什么需要,只要向最近的崔家商行报出番号即可,要是一时储备不足,崔家也会向四方调集,尽力满足诸镇需要。」 其他人沉默片刻,勐地爆出一阵惊唿,争先恐后道: 「老大,真的吗,真有这么好的事情?」 「天哪,我不是在做梦吧?」 一张张歷经风霜的男人的脸庞,或是粗砺或是凶蛮,都在这一刻不约而同露出欣喜若狂的笑容,谢晟看着他们,脸上也跟着浮现出一丝笑容,向前厅那边一扬下巴,笑着说:「不信啊?崔家的家主就正站在那边台阶上,不如直接去问一问?」 其他人顿时摇头如拨浪鼓,谄媚地给谢晟捏肩捶腿:「哪儿能啊,小侯爷多威武不凡的人物,还能有办不成的事情?」 谢晟笑着拍开肩膀上的手臂,道:「少来这套,我可不吃,行了,走吧。」 「……」 这群五大三粗的兵丁忽然沉默起来。 他们慢慢抬起头,迟疑片刻,问道: 「……走,走了?」 「嗯,走了,事情已经办完了啊。」谢晟理直气壮。 ……不会吧,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见面只谈公事的未婚夫妻吗? 他们大为震惊,默默打量着谢晟年轻英俊漫不经心的脸……怎么看上去他好像还挺骄傲的? 他们在心里沉痛地想,果然还是没吃过苦的天真小少爷。 ……等他再打几年仗,看见母猪都能觉得如花似玉的时候,再想起不懂珍惜的今天,怕不是后悔的能给自己两耳光。 张秀才等人表面上从容不迫,心里却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听见不远处忽然爆发出一阵喧譁,回头望过去,谢晟被围在人群中间,脸上一半是茫然,一半是莫名其妙,其余人则七嘴八舌地在叽叽喳喳个不停,满脸都写着痛心疾首。 中间偶尔爆出几句「想当年,我也是英俊潇洒」,「那时候我要是多留几天,说不定娃都满地爬了」之类摸不着头脑的话。 眠雨小声嘀咕着:「……我们姑爷的人,怎么奇奇怪怪的。」 张秀才用扇子轻轻敲了敲她的头,却没有说话,只是在心里哀嘆着想,大小姐是个怪人就算了,怎么连姑爷也不太正常,这日子真的没法过了。 第92页 他再回头看了一圈,尖酸刻薄来路不明的独眼,傻头傻脑心里只有大小姐的小丫鬟,抱着剑走来走去杀人当吃饭的毛头小子,一脸冷漠木桩似的一语不发的刺客,还有前半生杀伐决断后半生和善谦逊的像个太监一样的大总管。 他刷的一声展开摺扇,勐地遮住自己脸上的表情。 ……呃,我们这里好像也都是一群莫名其妙的怪人啊。 — 谢晟来如一阵风,去也干干脆脆,毫不停留,只留下一个一副精干相的男人对崔府的人行了个大礼,张秀才可不敢真的受礼,连忙让开身子,将他扶起来,道:「不敢当,不敢当,府里大管事还未归,小生不过是暂代其职。」 那人便也一笑,爽快地收回手,道:「大小姐高义,小人心中敬佩万分,等到哪一天收復西华关,打的胡人抱头鼠窜,洗净前耻,小人一定向苇城的方向重重磕三个响头,以谢大小姐伸出援手。」 「我们老大……小侯爷在回北边前还会回来一次,他说还要在南边这一带再走一走,最迟冬天便会再回苇城。」 张秀才实在没想到这群粗野的兵丁里还有他这样进退得体的人物,心里不由得好感倍增,点头道:「那便再好不过,如若不嫌,我们也会再准备一支车队,随你们北上,以解燃眉之急。」 那人眼睛一亮:「好,好,太好了!」 双方言谈甚欢,一一商定好再见的事宜,到了语尽之时,那人忽然又笑了笑,道:「小人是冀州人士,姓张,家中行五,侥倖得了小侯爷看重,才随行他南下,也是凑巧,小人正好于你们府上看见一位故人,正想与大小姐禀报。」 张秀才一怔,迟疑道:「可是要见大小姐?」 张五爽快地摆摆手:「倒也不用,说给你听也没什么,只是请你务必转达给你家大小姐。」 「那是自然。」 张五伸出手,向张秀才身后一指,忽然道:「请问这位先生姓甚名谁?」 回头一看,不偏不倚,正是指的独眼男人。 张秀才心头一跳,面上依然佯装无事,道:「敢问这是何意?」 这句话,不答也是答了。 张五便瞭然一笑,脸上最后的疑虑也散去,他向张秀才拱了拱手,道:「那便请这位先生退下。」 「这……」 独眼男人却忽然发出嘿嘿笑声,他剩余的一只眼睛上上下下扫了一遍这个叫张五的兵丁,张五任他打量,面不改色,独眼男人就这样阴阳怪气地笑着,一边转过身,一瘸一拐地走远。 背影瞧上去,竟然有几分凄凉。 张秀才与他素来不和,此时心中也升起一股怜悯之心,他脸色微沉,道:「请先生赐教。」 张五却泰然一笑,道:「还请听我细细道来。」 — 独眼男人睁开眼睛,窗户晨光微白刺目 ,一只眼睛瞎了之后,另一只眼睛也见不得光,常常日光一照,便要疼的落下泪来。 他瞎了多久了,十年?十五年? 都是些陈年旧事。 他静静地盯着雕樑画栋的屋顶,身下是一张薄席,能够感受到地板的坚硬冰冷。 他睡不惯床,崔府给他准备的高床软枕,他辗转反侧,彻夜难眠,大半夜爬起来,找了个冷冰冰的角落蜷起来,这才终于迷迷煳煳地睡着。 半梦半醒间,忽然被一个惊慌失措的声音惊醒,黄铜的水盆落在地上,发出一声哐当巨响。 他朦朦胧胧睁开眼,只看见一个丫鬟匆匆忙忙地跑出屋子,那样子简直像后面有鬼在追她。 「……真没用。」他喃喃着,靠着坚硬的墙壁,又一次缓缓沉入睡梦中。 这天早上的小小骚乱就像是一场梦,没有人和他提起,也没有人想要来纠正他,除了他晚上回房时,发现自己的床榻边的地板上铺着一张薄薄的蓆子之外,再无一点迹象。 崔府是个好地方,精緻漂亮,富贵又不失舒适,每一处地方都满是匠人的心血,不管是什么人,只要住进来,就一定能找到最舒心顺意的位置。 他一个又臭又脏的流浪汉,这些养尊处优的像是少爷小姐的下人们,竟然没有一个人曾对他施以白眼,都是恭恭敬敬,体贴周到,唯恐他有一丝不愉快。 他无所事事地游荡在崔府的长廊里,无人不视他为贵客,见面皆是恭顺行礼,在他引兵解围之后,更是人人都视他为英雄好汉,目光中尽是钦佩动容。 就连那个一副苦相,天生劳碌命的刘师爷昨天都特意来寻他,言辞恳切至极,说等到孙大人病好一些,他们便以孙大人的名义上报州府,为他准备封赏,义士自当以千金酬之,还望不要推辞。 他眼前浮现出刘师爷认真又顽固的眼睛,噗嗤笑了一声,随意抹了把脸,从崔云安排给他的院子里走了出去。 路上时不时遇见下人,他们一看见他,便匆匆让到一边,齐声唤一声先生,那声音惊喜又敬仰,让他一瞬间几乎失声冷笑起来。 然而他只是懒洋洋地对他们摆摆手:「好,都好。」 这让那两个年纪轻轻的小少年们微微一怔,脸上迅速浮现出惊喜的表情,他性子孤僻刻薄,在下人里也是出了名的,都知道他从不搭理旁人,视谁都为无物,可是他今天却忽然口吻如此温和地回应了他们! 第93页 他们心里欣喜至极,正想再搭几句话,那独眼的男人却已经一瘸一拐地走远,一高一低,一步又一步,一次也没有回头。 「这是……怎么啦?我们难道在做梦吗?」一人不由得喃喃道。 「怎么可能啊,先生今天……」另一人语气也犹豫起来,「可能心情很好吧,你看,今天的天气这么好,谁都会开心一点的吧!」 今天天气真好啊。 他仰起头,看着高高的蓝色天幕,入秋了,天高云淡,大雁南飞,枯黄的叶片挂在树梢上,像是金色的铃铛,与朱红色的琉璃瓦片几乎是齐平的,摇起来,到处都响成一片。 真好啊。 秋天就要过去了,严酷的冬天就要来了,纷纷扬扬的大雪飘落,覆盖住一切,声音,颜色,全部都会埋葬这没有杂质的纯白里,无家可归的人最后的坟墓。 天真冷啊,冷的能要人命。 等来年春天,冰雪消融,也不知道那些悄无声息死去的人们身上,到底长出来的是花还是虫子。 他熟门熟路地进了季青雀的西洲阁,下人知道他是季青雀的心腹,并不阻拦,眠雨正掀开帘子要往外走,看见他,脚步立刻一顿,欲言又止地看向他。 这是多明显的表情。 瞧,季青雀多宠爱她,脸上不需要藏任何事情,什么都可以流露出来。 那个又精明又疯的大小姐,在有些事情上,实在蠢的让他经常发笑。 他又是什么时候,连她身边一个无关轻重的丫鬟,居然都已经这么熟识了呢。 他并不点破她,只是忽然有些疲倦地开口说:「她在吗?」 「……我家大小姐当然在了。」 「好,我有事和她说,你看好门,不要让人进来。」 屋子里季青雀依然倚在窗下,静静地看书,她很瘦,脖颈修长,身段也纤长,垂下眸,浓密的睫毛倒映着苍白的脸颊上,很容易叫人对她产生一种怜爱的心动。 这当然完全是一种幻觉,一种与现实毫无关联的误解。 他立在屋子中央,淡淡地说:「我今天下午就走。」 季青雀终于抬起眼帘,直视着他,问:「为什么。」 那直射过来的目光,镇定,冷静,坚决,并且毫无动摇。 这双眼睛,竟然像是曾在谁身上见过一样。 他却忽然像被这种目光狠狠捅了一刀似的,几乎喘不过气来,他脸上扯出笑容,道:「为什么?嘿嘿,装什么煳涂呢,那叫张什么的人昨天不是说了吗,张秀才没有和你禀报吗?」 他恍然大悟:「哦,你早就知道了,怪不得一点不吃惊,怪不得你之前会那么信我,我说呢,原来如此啊。只是你要我做的事情我已经做完了,你如今又有人,又有名,自有四方豪杰来投奔你,我这种人已经已经无一点用处,再留在你身边,岂不会成为莫大的污点?你怎么还会问为什么,便是没有那人,你恐怕心里早就在盘算着怎么才能让我滚蛋了吧。」 他摇摇头,像是在嘆气,语气里却又掩不住的伤人的尖酸。 他想这不对,他不是来说这些的,季青雀虽然是个又疯又怪的丫头,可是她不是那样的人,她倔的有时候简直有点蠢,他特意来见她最后一面,是想好好地和她道一声离别,还有崔云,张秀才……到底也是萍水相逢一场。 可是他控制不住自己,无数想也不曾想过的话语如毒汁般喷射而出,他的语速越来越快,越来越尖锐:「何必如此呢,处处都在算计,恐怕从我们第一次见面就开始了吧……像你这样心机深沉自私自利的小姑娘,真是天底下也少有,怪不得没有人肯喜欢你啊。」 第53章 赤狐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十年前, 十五年前,还是二十年前? 冀州的花又开了,早春的雾气氤氲,白山茶新雪般簇拥在道边, 他骑在高头大马上, 意气风发, 对马下的少女仰起头, 骄傲地说,你哭起来可真丑, 再哭,等我去了北边,把胡人都杀光了,做上了大将军,可就不娶你了。 她气的跺脚, 一边落泪,一边呜呜咽咽地说谁稀罕嫁给你了,她素来美貌又傲气,一张脸生的美如花蕊, 一滴晶莹剔透的泪珠尚且悬在腮边, 将落未落。 他看的眼热,心痒痒的, 眼珠一转, 忽然高声道:「诶, 阿媛,你娘追来抓你了!」 她吓的花容失色, 当即回头, 却忽然感到一阵轻柔温暖的触感从面颊上擦过, 轻飘飘的,像是一片羽毛,一阵春风,缱绻又柔软,稍纵即逝的就像幻觉。 她先是呆了一呆,还没清楚意识到什么事,一股热气便瞬间从心口直冲天灵盖,沖的她大脑一阵阵晕眩,丫鬟连忙上前扶住她,她伸手捂住脸颊,第一次不顾礼仪和颜面,也不顾周围人来人往,利声尖叫道:「秦——欢——!我要杀了你!!!」 然而那个同她共度十六年春秋,趴在墙边给她说笑话逗她开心,总是嘻嘻哈没个正形的少年,却早已扬鞭快马,溅起黄土沙尘,只留下一串朗朗的笑声,在高天下自由自在,如飞燕盘旋。 少年有壮志,鹏程当万里。 秦欢是世家出身,在冀州不过是寂寂无名的妾生子,到了荒芜的北境,却又成了兵丁们口中「锦衣玉食的小少爷」,军中官吏先对他还殷勤备至,可是等到打探出他不过是个一人一马孤身投军的妾生子,便立刻对他唿来喝去,弃如敝履。 第94页 在军中,他先是「牵着马的秦家小少爷」,接着又是「那个识字的臭小子」,后来便是「我们赤狐军里的一把好手」,再后来,整个北边都知道赤狐军里有个了不得的傢伙。 他迅速地长高,每个寂静的夜里都能听见骨骼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痛的他彻夜难眠,他手上长满茧子,身上满是伤痕,那些为人称道的风雅仪态已经完全从他身上消失无踪,他和所有人一样大口吃饭,大口喝酒,几天都换不上一件衣服,睡前在篝火前抖一抖鞋子,能够倒出半鞋黄沙。 赤狐军里的同僚都笑嘻嘻地说,秦小弟也终于有了男人的样子啊! 秦欢也笑嘻嘻地说,都是几位哥哥教的好,那欠我的银子……? 滚滚滚,没有的事,我前两天替你轮岗不是已经还你了吗? 就是就是,什么银子不银子,亲兄弟怎么还讲究这些! 赤狐军是一只前哨部队,做的都是些探查前线清扫战场的事情,这些兵丁大字不识一个,鼻孔朝天,一副瞧不起穷酸秀才的样子,可是到了该写家书的时候,又扭扭捏捏地来他面前,悄悄地说,秦小弟啊,你能不能帮老哥个忙……帮老哥把这个月的俸禄给家里寄回去,俺娘生了病,俺女人没钱用啊。 秦欢识字,又机灵,自小熟读兵法,又奋勇敢拼,这个生面孔的小弟弟很快便得了赤狐军上下一致的喜爱,他们总是唉声嘆气地拍一拍秦欢的肩膀,说,你这齣剑不对,软绵绵的,像个娘们儿一样,哪儿能上战场啊,来,老哥们给你走一个! 他们也会好奇地问,你好好的少爷不当,怎么跑来这鬼地方当兵来了? 被问起这个问题,秦欢勐地一缩,往篝火前凑了凑,小声嘀嘀咕咕,被人勐地照着后腰踹了一脚,痛的哎哟一声,才不情不愿地大声道:「我想在战场上挣个功名。」 「废话,然后呢?」 秦欢看着夜色里跳跃的火焰,火焰后一张张朝夕相处的脸,出了会儿神,才自顾自地喃喃道:「然后,我要风风光光地回秦家去,让我娘的牌位可以被供进祠堂,不用做孤魂野鬼,让大娘……夫人不敢再对我随意打骂,还要垂着头给我行礼。」 一时间,篝火边静悄悄的,谁也没有出声,他们都专心听着这个年纪轻的足以做他们儿子的少年低声说话。 「……还有,那个时候,我就可以挺胸抬头地去向阿媛提亲了,她说她会等我的。我们要买一间很大的房子,阿媛喜欢怎么样,就怎么样。」 「……她家里很有钱?」有人小心翼翼地问。 他深深点了点头:「冀州江家的独女呢。」 又想到这些人大抵听不懂,他便又解释道:「高老大你最讨厌的那个孙少尉,连她们家的门槛都不配进。」 这句话立刻激起一阵惊唿,夹杂着「我的乖乖」「秦小弟有志气啊!」的声音,一只温暖粗糙的手掌带着一片阴影覆盖下来,摩挲着他的头顶,秦欢纳闷地抬头,看见居然是素来沉默寡言的高老大,粗野高大的男人对他笑了笑,并没有说话,但是其中的宽慰理解之情,却从父亲般的宽厚手掌中传出,让他眼眶勐地一热。 他连忙转过头,高声道:「哥哥们都听我说,等到天下太平,我和阿媛成亲那天,还请哥哥们都来赏面喝一杯薄酒,千万不要嫌弃!」 此言一出,不少人当即咧嘴笑了起来,有人还有几分犹豫,被旁边人勐地一推肩膀,骂道「自家过命的兄弟,你难道还不给面子?」,那人连忙分辩道「哪儿能啊,我不是怕弟媳……瞧不上我们吗?」 他听着他们闹哄哄的说话,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脸上一直挂着傻乎乎的笑,他心里暖烘烘的,像是过去十几年的独孤和冷落,都在暖洋洋的篝火里如冰雪消解。 他那时候那么年轻,满心期望,相信自己的人生永远都会像这天夜里一样,充满希望,前途光明。 至于他人生割裂断绝那一天,他的记忆是不清晰的。 他怎么也记不起来他们那天到底是怎么踏入陷阱的,似乎是他的错,他没能向往常一样看破埋伏,带领赤狐军绕开陷阱,又似乎不是他的错,他什么都不记得了,那天的记忆只剩下混乱的战场和悽厉的惨叫,他眼睁睁地看见铁头的身子被胡人一刀拦腰斩断,藏在衣服底下的银子泛着银光划出几道弧线,和血沫一起滚落到地上。 那是铁头要捎回家的钱,他说他妹妹要嫁人了,姑娘家,总要要嫁的风光一点。 他眼眶充血,发疯一样冲过去,一刀砍下胡兵的胳膊,可是铁头早就不见了,两截身子落了地便被踏成烂泥,战场上厮杀来往,黄沙滚滚,所有人都杀红了眼,他不知道被人砍了多少刀,却没有一丝痛感,他心里盘桓的只有一个念头:多杀一个,再多杀一个! 忽然有人抢到他身后,他勐地一刀砍去,却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怒喝道:「秦欢,走!」 高老大一只眼睛血流如注,浑身是血,刀已经卷刃,却依然凭藉一身怪力不住挥刀,驱赶开想要靠近的胡兵,秦欢近乎悲鸣一般道:「不,我不走,我要和你们死在一起!」 「走啊!这群胡狗要打宁西镇,他们要屠城!你回去,你把消息送回去,让他们知道我们赤狐军血战不退,没有一个孬种!不然我们全都白死了!」他狠狠噼开一个胡兵的脑袋,回头吹了一声极悽厉高亢的口哨,那声音即使在厮杀不绝的战场上也尖利的惊人,他大声下令,「我赤狐军男儿听令,杀出一条血路,送秦欢出去!!」 第95页 他不记得他是怎么逃出来的,只记得高老大对他说的,你只管往前跑,快快地跑,不要回头,其余的事情,都有哥哥们! 所以他一直往前跑,一直往前跑,不管听见了什么声音也不停步,哪怕身后终于一丝声音都没有了也不回头,哪怕马匹气力不支口吐白沫摔倒在地,他用两腿跑,喝泥水,吃虫子,他也一直在往前跑,一次也没有回头。 他不记得到底是几个月升月落,终于看见了军营的栅栏,他想要不顾一切冲过去,然而他几乎是步步爬到栅栏面前,两条腿肿的像是水囊,一步步全是血,卫兵差点用弓箭将他射成筛子,他那时候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手舞足蹈地比划着名,就像个疯子。 可是已经晚了。 三天前,毫无防备的宁西镇被胡兵破城而入,满城屠尽。 他回来的,太迟了。 侦查兵赤狐军正面接敌,全军覆没,唯一的倖存者拼死带回最后的消息,却在第二天便被投进大牢。 城池被屠是政绩上难以磨灭的污点,为了推卸守备不足的罪名,刘太守一口咬定是赤狐军玩忽职守侦查不力,甚至可能还有通敌叛国之嫌,不然为什么胡兵会这样长驱直入,杀我国民,如入无人之境? 赤狐军最后的活人百口莫辩,歷经严刑拷打,咬牙不肯承认,最后,刘太守气急败坏,要剁下他的手画上手印,以证赤狐军全员叛国。 他却忽然挣扎起来,被挖出一只眼睛都一声不吭的少年忽然惨厉大叫起来,他的声音悽惨绝望的叫刘太守都后退一步,这个已经被折磨的没有人形的少年尖声说,我认,我认! 是我一人通敌叛国,赤狐军上下俱不知情,赤狐军一百六十七人都由我一人所害,是我猪狗不如散尽天良,刘大人明察秋毫,不敢欺瞒! 后来他的记忆便又是断断续续的,时而清醒,时而煳涂,他本以为自己会在黑漆漆的牢房里死去,可是某一天一睁开眼睛,天上大雨如注,他躺在荒野上,污浊的雨水重重砸进他的眼睛里。 他最终没有死,虽然瘸了腿,瞎了眼睛,脸上刺字,可是他到底还是活了下来,他无数次想死,可是耳边总是想起高老大的声音,他喘着粗气,说,你走,你活下去,把消息带出去,让天底下人都知道我们赤狐军没有孬种! 冬天冻坏了他两根手指,但是还是活来下来,他离开了荒芜的边塞,沿路乞讨,与狗抢食,受尽欺侮,终于回到了冀州。 春风沉醉,春柳依依,道边山茶如雪绽放,一切与他意气风发的离开时毫无变化,他裹着一件破棉袄,缩在墙角,看着秦府的大门开开合合,衣着光鲜气度雍容的人们进进出出,他们大声赞美着秦家大公子何其雅正端方,又低声嘆息,只可惜有个通敌叛国的弟弟,秦大公子仕途恐怕要受不少拖累啊……就连江家小姐都受了那孽障的连累,那等容貌家世,说亲竟然艰难至此!这等畜牲果然是上不得台面的妾生子,当初生下来,大夫人便应该直接掐死! 谁也没有注意到墙角处那个头髮花白的乞丐。 某一天,一辆马车停在于秦家为邻的江府门口,一个衣着光鲜的公子下了马,见了他这个臭不可闻的乞丐,眉头一阵,手一挥,立刻便有小厮冲上来,对他拳打脚踢。 这时,忽然传来一道温柔的声音:「住手。」 原本拼命挣扎的老乞丐忽然安静下来。 世家佳人被丫鬟搀扶着下了车,与那俊俏的锦衣公子含笑话别,郎才女貌,羡煞旁人。 等到锦衣公子骑马离去,她久久看着他绝尘而去的背影,黯然回过头,却正好对上一只眼睛。 丫鬟急道:「小姐,脏!」 她却摇摇头,从丫鬟手里拿过几粒碎银子,俯下身,递给他,柔和道:「老人家,别害怕,他、他只是脾气暴躁了些,并不是什么坏人,拿上这些银子,去买一身好衣服,看一看伤吧。」 那老乞丐却奇怪极了,也不说话,也不磕头,低埋着头,一把抢过她手里的银子,一瘸一拐,头也不回地跑走。 身后的声音如恶鬼追赶不休: 「小姐,你看这人!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什么人啊!小姐,咱们回去,别理这人了!」 后来,他几乎是逃命似的逃出了冀州,孤魂野鬼一般四处游荡,听着各处的人们谈论着西北战事,他们嘆息宁西镇的惨剧,庆幸刘太守临危不惧捉出内奸,又惋惜赤狐军铮铮铁骨竟亡于小人之手,然后便言辞激烈地痛骂秦欢,此等小人,真是猪狗不如! 他缩在一边,静静地听着,仰头看着高天,天高云淡,高远空旷,似乎还有人在他耳边咆哮,你走,你活下去,我们才不会白死! 他低着头,慢慢咀嚼着已经发臭的馒头,一口一口咽下去。 他抛弃了自己的名字,也放弃了从前的一切,孤僻,傲慢,尖酸,无穷无尽的恶意,在这世界上活一天是一天,放浪形骸。 然后,然后,他遇见了季青雀。 那个又疯,又怪,又一心一意信他的小姑娘。 他慢慢从回忆里清醒过来,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季青雀已经站了起来,走到他面前,握住了他的手指。 他那两根手指早就被冻坏了,没有任何知觉,她竟然也早就发现了吗? 他茫然地看着季青雀,季青雀直视着他,缓缓开口:「我知道,我一开始就知道,你就是秦欢,出卖赤狐军同僚,害宁西镇被屠,独眼,瘸腿,刺字,这不会是旁人了。」 第96页 「那你……」 「可是我并不相信。」季青雀打断她,她手指冰凉,声音柔和,却不容违逆。 「太守刘柯绝非可信之人,他是个见风使舵,趋炎附势的小人,卑鄙无耻至极,投降胡人以求官职才是他的做派,说他明察秋毫力查内奸,我绝不相信。」她的口吻这样镇定,坚定,就好像她真的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一样。 「你当年独自从乱军中杀出,为了报信奔波千里,一定吃尽苦头,落入刘柯手中,犹如落入虎口,只能任其摆布,他绝不会承担守备不力的责任,他那样的小人,自然会把一切罪名推在你们身上。」 「而你除了承担下来,还能怎么办呢。」 这些都是她的推测罢了,既不曾亲眼见过,也无任何证据,可是她却一字一句,说的清晰坚决,眼睛直直看着他,那双漆黑的眼睛没有一丝犹疑,像是直直看见他的内心。 「你担下这样的罪名,从不辩解,一半是因为无人信你,辩解也无用,一半也是是因为你责怪自己,你后悔那时候决策失误,没能看破埋伏,也后悔你去晚一步,城破人亡。」 「你一定很后悔,很痛苦,要是再快一步,要是再快一点,是不是他们就不用白死了。」 季青雀顿了顿,柔声道:「我曾酬你千金,你一分未留,全都托人寄了出去,我猜测,恐怕都寄给了当年死在包围里的同袍兄弟的家眷吧。」 「因为,你就是这样的人啊。」 她轻轻地嘆息着。 年少成名,堕入泥沼,饱受磨难,倍受屈辱,却依然不与俗世同流合污,对所学兵法成竹在胸,没有一刻忘记过年少志向,也没有一刻忘记过战死的同袍,白眼看人间,胸中热血依然沸腾如烈火。 哪怕是在上一辈子,胡兵入侵中原,大举南下肆虐,他也曾经组织起一支流民军,屡次痛击敌寇,奋勇抗敌,指挥不退,最后身中数箭,壮烈战死。 男儿到死,心如铁。 季青雀紧握着的,独眼男人的手,正在剧烈地发抖,他垂着头,大滴大滴的泪水落在布满伤痕的手背上。 季青雀缓缓松开手,转身走进室内,片刻后,珠帘响动,她捧出一只华光流转的匣子,从中取出一把造型古朴的刀。 她双手捧着刀,递给独眼男人。 「我曾经许诺先生黄金甲和白玉刀,黄金甲已赠,白玉刀在此,先生一生颠沛流离,不堕青云之志,正如白玉刀之意,饱经雕琢,不改锋利。」 独眼男人依然低低垂着头,一动不动。 季青雀轻轻道:「先生要是愿意,大可将同袍家眷都接到盛京去,孩子也可以送进白鹿书院读书,去寻一个叫季明的人,他会把一切都安排妥当。若是觉得盛京遥远,也可接来苇城,如今天下虽乱,可是只要有我季青雀在一天,我绝对不会让乱军打进苇城来。」 言辞轻柔,却掷地有声,金石可断。 「还有,」她柔声道,「我手中这只队伍,尚无姓名,若是先生愿意,也可以叫做赤狐军。我虽不才,也敬英雄,一切事宜,都可如先生所愿。」 第54章 入冬 张秀才是个风流人物, 生的好看,又爱拿那一把摺扇,摺扇展开,轻轻一摇, 便有说不出的风度翩翩。 他年少时跟着崔玉娘陪嫁去盛京, 十几年后又跟着崔玉娘的女儿回来宛州, 岁月匆匆, 四季流转,什么都物是人非, 他却依然一派怡然自得,自顾自的风流倜傥。 在他心里,自己就该是个徜徉山水之间的隐士般的人物,闲时与三五孩童做戏言嬉闹,醒可揽明月, 醒当卧白云,快哉如风,一生潇洒。 但是自从遇见季青雀后,他就总觉得自己好像离这个目标……越来越远了。 季青雀毫无疑问是容颜绝世的美人, 哪怕年纪尚轻, 却已经美的足以令人心生敬意,她是诗文里所写的天生就站在云端上俯首众生, 一生足不沾尘的那种人, 不言不语, 却自有一种寒冰般的威严之色,犹如高堂之上黄钟大吕巍然奏响又像是山鬼于月下悄然而行, 身后千妖百鬼匍匐不起, 战战兢兢, 恐惧至极。 不容冒犯,不容轻慢,不可撼动。 张秀才曾经觉得很有趣,这么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哪儿来的这么兇狠刚决的气势,竟像是满心都是愤愤不平,心里满腔愁怨一样。 他原先只是觉得有意思,可是真得了随季青雀回宛州的差使,他才痛心疾首的意识到自己原先那逍遥快活的日子终于结束了。 因为季青雀,真的太难伺候了! 话少,看不明白在想什么,一整天都难得出去走一步,但是真正想做什么,又谁都劝不住,甚至可以说她一旦下定了决心,那么一开始就没有留给任何人阻拦的空余,非常倔,一意孤行到让人简直想要吐血三升的地步。 从这个角度来说,她尤其偏爱眠雨那个傻丫鬟确实很好理解,只有那个傻丫头遇见这么个神神叨叨的主子还能开开心心的,季青雀要是哪天要杀人,她绝对能二话不说就冲过来递刀子挖坑,还会问,大小姐,这刀够锋利吗,要不我让张秀才再找一把来? 张秀才一想到这个画面,就忍不住一阵恶寒。 他又不是崔云那样至关重要的人物,何德何能得这位大小姐如此看重? 点名让他给她讲史,可是她真正在问的是那本薄薄的小书册子吗?她每日里问的最多的全是某某官员升降几何,某某州县灾情如何,什么乱七八糟都要问,问的他胆战心惊,有一天他卡壳答不上来,她也只是点点头,便不做声了,他还以为逃过一劫,第二天,她居然又把昨天的问题再原封不动地问一遍,神色淡淡,连语气都没有变一变,格外让人心虚气短,冷汗直冒。 第97页 简直羞的他恨不得去跳井。 所以自那以后,他每天睁眼第一件事,就是快速把崔云给他分送过来的各种消息分门别类地浏览一遍,他记性好,过目不忘,一眼扫过去,哪些是真消息哪些是假消息一目了然,哪些是大小姐更关心的事情也瞬间胸有成竹,才能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 旁人眼里,无不对他艷羡非常,老爷云游在外,崔家是大小姐的一言堂,崔云忠心耿耿劳苦功高自不用说,可是他一个无功无绩的傢伙,凭什么也能做大小姐的心腹? 想来想去也只有他护送有功这一条。 于是众人纷纷感慨万分:大小姐实在是个重情重义的好人啊! 张秀才恨不得当场吐血以示清白。 她是个不动则已,一鸣便要惊人的人,比起最寻常的特立独行这种形容,她更接近于独断专行,说要孤身独行就要孤身独行,看中一个独眼外人便要将手中护卫全数交于他操练,乱军逼近,她咬定不肯出城逃亡,便一直坐镇城中,直到敌军溃散。 然后。 张秀才胡思乱想了好一会儿,慢慢回过神来,不远处季青雀倚着榻,垂眸不语,他终于回想起来,自己又在给季青雀「讲史」的时候走神了。 一回生二回熟,他如今脸皮也厚了,季青雀不说话,他也继续闷着声想事,好半天,才嘆息着打破沉默:「大小姐,我还是不明白。」 季青雀抬眼,缓缓看了他一眼。 他道:「我不明白,纵使您宅心仁厚,外不在乎世人骂名,内不介意受人欺瞒,依然愿意厚待秦……那独眼,那只管锦衣玉食养着他就是,为什么还要将大批调集过来的护从,交给他继续操练呢?」 他确实很惊讶这个孤僻尖酸的傢伙居然就是那个臭名昭着的秦欢,通敌叛国,出卖同袍,害的一镇受胡狗屠尽,着实罄竹难书。 那十数年前的惨剧,对他来说几乎等于一段该被写进书里的泛黄的歷史,而当歷史里的人走出来,站在他面前时,他心里有种格外别扭的不真实感。 「当年之事,我了解不多,并不敢妄加评说,」张秀才蹙着眉,声音缓缓道,「可是大小姐如此信他用他,他却不肯言明身份,若不是意外被人叫破,我们恐怕还要被他蒙在鼓里,日后若被有心人拿来做文章,我们多半会被打个措手不及,可谓遗害无穷。大小姐,我恐此人易生二心啊。」 张秀才知道自己这话说是不大好听,听上去像是挑拨离间似的,可是本该谏言劝诫的崔云大管事从来不会对季青雀说个不字,那么也只能他站出来做这个恶人。哪怕招致季青雀厌弃,他也必须言明利害。 食君之禄,总该忠君之事。 季青雀静静听完,摇摇头,说:「我心中有数,你不必担心。」 「大小姐……」张秀才顿时哭笑不得,要不是那秦欢如今已经成了那副能止小儿夜啼的模样,他简直都要怀疑大小姐是不是看上那独眼了,怎么就这么油盐不进呢? 「此人满口谎言,不可还请三思啊。」 季青雀仍是摇头。 「可是……」张秀才还想争辩几句。 季青雀缓缓看了他一眼,只一眼,便让他勐地安静下来。 季青雀移开视线,望向草木枯黄的窗边,眼神深不见底。 「张秀才,我不曾问过你到底姓张名什么,也不曾查过你到底是在何年何地中的秀才,」她言辞轻柔,平静,那语气里并无责备的意味,「你应当明白,我不过以待你之礼待他罢了。」 张秀才微微有些茫然。 他的思绪忽然缓慢起来,连季青雀的声音也缓慢极了,听不真切。 他想茫然地,怔怔地出神,季青雀也不再说话,依然静静地望着窗外,秋风萧瑟,草木飘零,满目金黄,秋光如酒浓烈,溢满庭院。 要入冬了。 — 苇城这些日子颇为热闹。 崔家徵召护从,消息一出,不少壮年男子都争相赶来。 挑人的是个独眼男人,说话很刻薄,他那只完好的眼睛掀开眼皮扫一眼,说留,那便能被留下,说去,那便是没被选上,那些没被选中的人心有不甘,又换了一身衣服重新排队,结果那独眼男人扫都懒得扫一眼,只不耐烦地啧一声,要是还有要大声闹事的人,便立刻有容光不凡身强体壮的护卫从角落里勐地窜出来,神色温和,将闹事者塞住嘴拉下去的态度却坚如磐石。 如此三番,杀鸡儆猴,其他人便知道要乖乖遵守规矩,又眼馋地看着这些护卫身上整洁光鲜的衣服,和明显是吃饱穿暖才养出来的强健体魄,越发对崔家有和那位少见的女家主嚮往不已。 若不是正逢乱世,此等巨富之家,岂会不管身份,徵收他们这些贫贱流民?莫说是做护从,便是做家奴也有大把人趋之若鹜,总归比在路边饿死,卷进战事里被杀,这样悄无声息的下场好得多。 最好的一点便是,如今天下战火频频,朝中兵力空虚,说不定哪天他们走在路上,便被官府强征而去,惨死沙场,被野狗秃鹫分食,可是一旦入了崔家,哪怕仅仅是崔家家奴,那也是崔家的私产,再不会如流民般任凭官府欺压! 城外人心浮动,热火朝天,张秀才却忧心忡忡地劝季青雀,崔家护从甚众,一介商户有这样的本领,已经足够在乱世里自保了,何须再添什么人手? 第98页 更何况,前些日子苇城才遭战乱,州府总要下来派人来视察,到时候见崔家如此屯田养兵,多少也要大惊失色。 刘师爷这几天已经找崔云大管事喝了三回茶了,估计谈的就是这回事,只是瞧着每次喝茶回来都红光满面笑容满满的崔云,再一看有气无力越发憔悴的刘师爷,便让张秀才忍不住想要为劳苦命的刘师爷鞠一把同情泪。 张秀才自认为谏言恳切,又切中要害,季青雀总该能听进去几分,但是事实证明他还是不够了解这位主人。 她认可了他的推论,然后平静地表示拒绝。 气的他回头就和崔云抱怨:「咱们大小姐就像是穷怕了似的,总觉得不够,偏偏不爱脂粉首饰,也不爱金银珠宝,就是要养兵屯粮,不知道还以为她想干什么呢,您瞧瞧,这是怎么个事?」 有什么可不安的,不过就是些兵匪流民,哪怕世道乱一些,可是朝纲稳固,州兵强盛,只要北边一平,朝堂自然就会腾出手来镇压各地动乱,到时候,还能有谁害得了她不成? 崔云却只是微微一笑,和善地说:「大小姐如此行事,自有她的道理。哦,今日刘师爷又约我去官署一聚,我先走了。」 张秀才差点气的一个仰倒,合着全府上下就他一个操心人是吗?他是刘师爷失散多年的兄弟不成?! 索性也撒手不管,反正当主人都开了口,天塌下来也自有她去撑着。 就在这样闹哄哄的日子里,宛州入冬,在下过第一场大雪之后,崔府上下望眼欲穿的谢小侯爷,终于回到了苇城。 第55章 冬灯 大雪纷纷扬扬落了一夜, 天明时开门一望,满目银白,地上积尺厚的雪,房顶上覆着薄雪, 南方街巷, 乌瓦白檐, 置身其中, 像是自己也成了水墨画里的人,连唿口气都带着一丝冷冷的水墨冷香。 道路两边张灯结彩, 枯朽的老叔枝干也被挂上彩绸丝带和一盏盏灯笼,崔府门口,有几个下人正在扫雪,还有人站在梯子上,小心翼翼地将一盏精緻的琉璃灯挂在牌匾边。 听见马蹄声, 他们便立刻回过头来,有人面上闪过茫然,有人却已经认出了临头的人,脸上顿时挂起惊喜的笑容, 欢喜喊了一声:「姑……谢小侯爷回来了!」 「快快, 去通报云管事!」 「来人来人,先别扫雪了, 快去牵马!」 「诸位壮士, 一路上辛苦了, 请随我来,喝口热汤, 暖暖身子。」 一阵忙乱间, 崔府下人鱼贯而出, 那些随着谢晟南下的兵丁大多出身贫苦,行事粗野惯了,一路上跟着谢晟狐假虎威,进过世族门,入过豪强屋,又长了几分凶性,如今骤然被这样周全热情的招待,顿时感到无所适从,连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了,纷纷求助似的望向谢晟。 谢晟却只是笑,他随意将缰绳丢给来替他牵马的下人,大踏步走上台阶,轻快地消失在朱红大门内。 崔家早就准备好了院子,连热水都已经烧好了,谢晟慢悠悠洗了澡,换上了早已替他准备好的衣服,走出了门,立在薄雪的院子里,眺望着崔府的精緻,色彩艷丽的琉璃瓦覆着白雪,在厚厚的灰云之下依然光泽隐约,从前有诗人形容雪中的琉璃瓦如闺中女子的首饰盒,华光稍减,却更添一分美丽,可是在谢晟看来,这更像是冬眠的蛇的鳞片,白雪里隐隐约约,比起奢靡华艷,更有股沉眠般的静美。 飞檐吊脚的琉璃瓦簇拥着一栋朱红色的高楼,据说那便是先帝南巡时曾经驻足过的白髮楼,他在此狂歌宴饮,度过了人生里最快乐放荡的一段岁月,临死仍念念不忘。 只是不知这栋白髮楼,到底是「白髮三千丈」那个白髮,还是「白髮戴花君莫笑」那个白髮。 身后传来嘎吱嘎吱的踩雪声,谢晟并不不回头,依然遥遥望着雪中的白髮楼。 身后的声音急促,又很有点惊喜之意。 「老大老大,快快快,别傻站在这儿了,我们打听过了,苇城今天正好要过冬灯节,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你千万抓紧了!」 「我要抓紧什么?」谢晟一半是好笑,一半是好奇地问。 身后诸人不由得勐翻白眼,满脸恨铁不成钢。 — 「大小姐,你有所不知,冬灯节说是宛州这一带最重要的几个节日也不为过,是古宛国传下来的最重要的几个传统习俗之一。」张秀才眉飞色舞,说到精彩处,还要展开摺扇翩翩扇动,虽然这样的做派被眠雨惊奇地问大冬天的你都不冷吗,但是他只当小丫头不懂事,依然挺胸抬头地顶着众人诡异的视线,坚持这副风流才子的做派。 「小姐是盛京人士,恐怕还不曾见过宛州的冬灯节吧,这个日子里,家家户户都要挂出灯笼,彻夜不熄,整个城镇灯火通明,寓意一年之末驱走灾祸,来年平平安安,再热闹漂亮不过,您正好去去瞧一瞧呀。」 季青雀没答话,只是垂着眼眸,雪白纤长的手指曲起,撑着侧脸,张秀才一瞬间几乎有点怀疑她已经睡着了。 入冬之后,崔家依然忙的团团转,征人买粮,制甲养马,人人忙的脚不沾地,而害的他们不得安生的始作俑者季青雀,却在这个时候忽然懒怠了下来。 按理说西洲阁地板下日日夜夜暖水流淌,暖的整个西洲阁无一丝寒冬气息,寒冬腊月依然繁花绽放,怎么也不至于叫人有倦冬之意,可是季青雀确实是一日一日地倦怠了起来,本来就不是多活泼的性子,再安静下去,那可大为不妙,他们看在眼里,心里也不由得着急起来,纷纷引颈相望,不约而同的将希望寄托在谢晟身上。 第99页 张秀才想到这里,心一横,提高声音,大声道:「今年的冬灯节更是与以往不同,战乱方平,各家商议之后,纷纷出钱置办物资,用来驱邪辟恶,也为受了惊吓的苇城百姓压惊祈福,说今年的冬灯节是歷年来最热闹繁华也不为过,若是错过了,真不知道哪年才能再有了!」 他光听都觉得自己真是个胡说八道的人才,哪天要是崔府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他捲铺盖跑去当说书先生说不定都能够火遍大江南北。 季青雀终于抬起眼睛,语气平淡懒倦地问:「然后呢?」 「……然后,您想不想和小侯爷去逛一逛?这个日子,就像你们盛京的花神节一样,正适合未婚男女把臂同游,共赏美景。」张秀才咽了咽唾沫,小心翼翼地说。 「原来是这样,你们几个一起商量的吗,」季青雀平静地点点头,「都有谁?」 「……还挺多的。」 「秦先生也参与了吗?」 张秀才俊逸的脸微微抽了一下。 何止参与了,如果不是石头剪刀布输给他,这个倒霉蛋就不会是我。 说到底怎么又扯上我了啊,我又不是保媒拉縴的,怎么这种倒霉的事尽落到我身上来了? 加起来两三百岁的人了,过节也不知道过了几十次,这次为了让大小姐能够开心一些,他们居然特意安排人手大办冬灯节,美其名曰大灾之后有大乐,为苇城百姓祈福,听的老百姓感动无比,无不赞美崔家不愧是积善之家,其他富户闻言,也纷纷出钱出力,几天之内,整个苇城顿时大变模样,连刘师爷都吓了一跳。 好意思吗!丢人! 张秀才硬着头皮继续问:「那您的意思是……?」 季青雀摇摇头,显然对张秀才一番唱念做打俱全的精彩表现无动于衷,她平静又淡漠地开口:「没什么兴趣。」 虽然早有预料,但是张秀才依然有种喉头一甜,一口血要喷出来的冲动。 「但是,」季青雀接着道,她像是又有些疲倦似的,声音越发低了下去,「既然你们已经花了这么大的手笔布置,我总该去看一眼的。」 张秀才尴尬地笑笑,唰的一声展开摺扇,挡住自己的脸,支支吾吾道:「啊,大小姐,你已经知道啦,其实吧,他们弄的还挺好看的……」 — 张秀才从西洲阁里一路退了出去,行到迴廊转角处,一只手臂忽然从旁边伸出来,一把拽住他的领子,不由分说地将生生拉到角落里。 确定四下无人,那只手才松开,一身白衣的承影仰起头,一脸兴致勃勃地问:「大小姐答应了吗?」 张秀才没好气地理了理衣服,说:「废话,还不去准备?」 眠雨正替承影抱着剑,闻言眼睛勐然一亮:「我这就去准备!」 「停停停,你别跟去了,」独眼男人啧了一声,伸手拦住她,说,「你把你们大小姐打扮好看点儿,其他的,你别插手了。」 季青雀既然不准备声张,那么独眼男人的身份就不会传出去,在崔府大多数人眼里,这个独眼的男人依然只是个来路不明又尖酸刻薄的高人,颇得小姐重用,他们私底下甚至偷偷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独先生。 正主听见了这个称唿,摸一摸下巴,嘿嘿一笑,倒是颇为满意的模样。 眠雨满脸不服气:「我家大小姐不需要打扮也很好看!」 「……」独眼男人心里无语地骂了一句,不耐烦道,「这不是重点,反正你今天晚上别跟着出去,龙雀和承影也一样,远远跟着就是,别让他们察觉到。」 到了入夜的时候,崔府的灯笼次第亮起,明黄的灯光像是一层飘渺的雾气,浮动在寒凉的深深夜色里,崔云一行人立在门口,谢晟也在另一边,两拨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气氛颇有些悠闲。 这时候灯影晃了晃,众人一齐抬头看去,季青雀款款行了出来,她静静地穿过门下的一截阴影,行到明亮的灯光底下,一片安静里,谢晟先笑了一声,偏了偏头,兴致盎然地说:「走?」 崔云便也笑着走上前,从下人手里接过一盏灯笼,递到季青雀手里,柔声道:「大小姐,您只当随意散散心就好,旁的什么都不要多想,这本就是个让人开心的节日,您能够高兴一些,比什么都要重要。」 季青雀握住那上了薄釉的细杆,点了点头,便缓缓走下台阶,谢晟早就在前方等着她,两人先是一前一后,慢慢又肩并肩,越走越远,身形越来越小,渐渐消失在汹涌的人潮里。 张秀才远远望着他们,忽然不自觉松了口气。 他很明白季青雀性情古怪,她非常厌恶委曲求全,更厌恶受人摆布,她这样奇怪的脾气註定了她不会向任何人低头俯首,她只能立在高处,并且只能走到越来越高的地方去。 若季青雀是男子,这便是一种难能可贵的雄心壮志,甚至称得上是王者之气,古往今来,不知道多少英雄豪杰都是因为不肯屈居他人之下,而成就了一番宏图霸业。 可是季青雀偏偏是女子,于是那便成了一种值得忧心的缺陷。 因为这世上的大多数男人,都不会想要这样一个只肯居于高处的妻子。 而张秀才甚至想不出来她为人妻子困于后宅的模样。 所以尽管崔云他们这样地期盼谢晟,他却只是冷眼看着,内心深处,始终有一片忧虑如阴云般挥之不去。 第100页 可是就在刚刚一瞬间,他忽然又恍然大悟起来,虽然眠雨是个蠢丫头,但是像崔云这样精通世故的人,是不会犯这些愚蠢的错误的。 他自己才是那个自作聪明庸人自扰的人。 就在刚才,季青雀立在台阶上,和崔云说话,谢晟立在不远处的树下,阴影黯淡地覆在他身上,描摹着他高挺的鼻樑,使得这个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年轻人,显出一种近乎冷峻凛冽的轮廓线条。 可是他静静看着季青雀,又望一望不远处的长街,眼睛里始终带着一种不紧不慢的笑意,也许是灯火映了进来,使得他的眼睛像是镜子一般,溢满灯火,璀璨温柔。 张秀才很清楚这只是一种柔和光影带来的错觉,把这个姓谢的年轻人那危险的本性修补的也温暖动人,可是这个年轻人就这样笑着看向季青雀,季青雀也面色平静地提着灯笼,款款走到他身边,两个人就这样一语不发,又头也不回地,融入人群里,成了这个欢乐繁华的节日的一部分。 他们明明是这样奇怪的两个人,就像天性里就有一部分与大多数人都不一样,以至于他们无论在任何地方,都会被人第一眼注意到,然后被迅速警惕起来。 从这一点来看,谢晟比季青雀更好一些,因为季青雀从来都对此毫不掩藏。 可是在那一刻,他们两个的背影看上去竟然如此的寻常,仿佛和这个欢喜节日里的任何人都没有什么分别,就好像……他们也能够感受到这些寻常的快乐一样。 独眼男人也长出一口气,不知道想起什么,脸上闪过一丝怅然,他回头,望见眠雨,不由得一阵无语:「……你又在干什么啊。」 小姑娘不理他,只是伸长脖子,望眼欲穿地望着来来去去的人潮,好像只要她看的够认真,就能从里面找到她家小姐一样。 崔云却已经笑着走进门槛,悠悠道:「好啦,已经没我们的事了,回房喝口热茶,暖暖身子吧……但愿今夜不要下雪啊。」 — 街上繁华至极,火树银花,附近城镇的人也听说了这件盛事,也携家带口纷纷赶过来,摩肩接踵,人头攒动,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快乐的笑意,暖意融融。 树上挂满形态各异的灯笼,小孩子手里也举着鲤鱼灯兔子灯,而目之所及,最多的还是河灯,水道飘满大大小小的河灯,按照古老的宛地习俗,河水上游的少女们放下河灯,传给下游自己心仪的男子,若是那男子拾起这盏灯,便说明他们的姻缘上天也认可,美事便可成。 漆黑的河面上,无数河灯随波漂流,闪闪烁烁,明灭不定,犹如倒映星辰。 谢晟走在路上,忽然有人笑着喊了一声:「小兄弟,你回头看看啊!」 他下意识回过头,只看见靠近他的河岸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聚满了河灯,一盏又一盏,彼此轻轻一碰,在水面上打着旋儿,摇摇晃晃,灯火摇溢,还有许许多多的莲花灯正顺水而下,向他飘来,对岸的小姑娘们叉着腰,笑嘻嘻地看着他。 谢晟不由得回头看了一眼身边的季青雀,有些啼笑皆非。 这些宛州女子性情剽悍,果然不同寻常。 这时正好起了一阵风,吹的河上灯火四散,惊叫纷纷,枝头的白雪也被吹的乱舞,行人匆匆掩面避让,谢晟则伸出手,准确地凌空捉住一片。 季青雀静静立在风雪里,长袖飘飘,她今天打扮的与往日不同,依然素净,却自有一种隆重,于迴风流雪中,更显清绝不可近。 谢晟却笑了起来,他吹去掌心的雪花,今夜第一次对季青雀开口。 他笑着说,声音不自觉放的柔和:「季夫人正在给你妹妹说亲事,你知道吗?」 第56章 拾灯 季青雀一怔, 上一辈子,青罗似乎也确实是在这个时候说的人家,只是最后因为战乱,到底没能顺利成亲。 他们季家的姑娘, 都没什么嫁人的运气。 谢晟看着她的表情, 便明白了答案, 他望着水面上漂流的河灯, 慢慢道:「我娘写信说季夫人大约是想定刘家的少爷,恐怕要等到真正定下来了, 你家里才会写信告诉你。」 季青雀缓缓点点头,她盯着手里那盏灯笼,很轻,很漂亮,上面画着几支水墨梅花, 清雅飘逸,大约是张秀才的手笔,温暖的灯光透过梅花源源不断地涌出来,像是一团湿润的雾气。 「你为什么不回盛京去呢, 」她忽然问, 「去向天子请一道旨意,会比你如今借虚名行事要方便许多。」 谢晟有些惊讶地看向她, 然后笑了笑, 举起双手, 放在后脑勺,玩笑似的嘆气道:「我可不敢回去, 我回去就出不来了。」 他前脚刚到甘罗城, 后脚长宁郡主的信便追了过来, 洋洋洒洒骂的他狗血淋头,后来写信,长宁郡主依然余怒未消,厚厚的信封里一大半依旧是痛骂他的话语,只有最后半页才用寥寥几句说几句家里和京中的事情,通篇的言辞都激烈又愤怒,想让他回京的意思简直毫不掩饰。 谢晟明白她的心思,她是出于一种真切的好意,她怕他出事,怕他瘸了残了,更怕战场上刀枪无眼,他就这么年纪轻轻地就死在战场上了。 她嫁给了一个与血与死相伴的家族,有一个几番死里逃生的丈夫,和一出生就背负着慷慨赴死的义务的两个儿子,她一直活在煎熬的恐惧里,很怕哪天一睁眼他们就死去,所以她再也不肯让谢源上战场,也不喜欢看儿子们打打闹闹,舞刀弄枪,谢源教他们兵法她看一眼就远远走开,好像这样就能自欺欺人地逃避些什么一样。 第101页 谢晟很理解她,谢源也一样,可是做丈夫的愿意顺从她,并不意味着做儿子的也会如此。 更何况,他其实并不像她那样忧惧于死。 他第一次直面死亡这件事,是一个世交的长辈,那是个胖乎乎的,红光满面的老头,总是饶有兴趣地说谢家的小子别动别动,让我猜猜哪个是哥哥? 他活到八十岁溘然长逝,是喜丧,又是德高望重的长辈,连天子也下旨悼念,停着棺木的灵堂里纸钱乱飞,白烛煌煌,谢晟承人不注意,偷偷熘了进去,他那时只比棺材高一点,费力地踮起脚,低头看着躺在棺材里的人,那个胖乎乎的老人现在变得十分干瘪,脸色很白,眼睛紧闭,看上去很平静,又非常干净,不知道为什么,谢晟觉得他看上去十分年轻。 好像那些煎熬心肝,摧发白髮的人间忧烦,终于与他再无瓜葛了一样。 和外面十几步外那些假惺惺地哭天抢地的人比起来,如此的截然不同。 谢晟俯下身,轻轻摸一摸这个人的脸,他惊讶地发现,这个老人的脸是冰冷的,就像石头。 于是他在那一刻忽然知道了,原来人死之后,就会变成雪白洁净的石头。 下一刻,他忽然整个人都悬空起来,他茫然地回过头,他爹长留候谢源拎着他的衣领,脸色铁青。 那天回去之后,谢晟被他爹打断了两根荆条,要不是长宁郡主拦下来,谢晟说不定就被盛怒的谢源直接打死了。 谢晟绝不是一个宁肯挨打也要面子的死心眼,但是那时候,他真的不明白自己错在了哪里。 为什么要说他亵渎死者呢,他心里对那位长辈没有一丝不敬的意思,他既不觉得那不详,也不觉得害怕,只是明白了一件事而已,一件非常简单,却绝不会有人告诉他的事。 那就是到了最后,他,他爹,他娘,他自己,这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都会变成雪白洁净的石头。 他感到有些怅然,又有些说不出的安心。 大抵是知道了道路的终点,并且隐约意识到了其中所蕴含的无可违抗,这世上的所有人,不论是奔涌河川,还是涓涓细流,不论高低贵贱,终此一生,不过都是在奔赴向一片同样的大海。 其实这样也并不坏。 后来再想起来,这大约就是他人生里的某种转折点。 他也是从那时起,忽然对侯府外的世界产生了兴趣,后来他便常常熘出府跑出去玩,他看什么都觉得有趣,常常守在各种各样的摊贩旁边,兴致勃勃地看着他们如何动作,有时候能够看一天,他很快就能够看出其中的诀窍,便又跑到别的摊贩边上,某一天他终于发觉自己已经看无可看,曾经就像万花筒一样的盛京街道再也不会有东西让他惊喜。 他先是感到失望,又很快地接受了这种失望。 苇城的街道多少勾起了谢晟过往的回忆,他看见了什么,就会笑一笑,随口和季青雀说几句,说他以前曾经在一边看别人画糖画,一看看一天,又说他自己也学人扎过灯笼,有模有样的,只是他娘觉得他不务正业,叫下人收了起来。 都是零零散散无关轻重的小事,四周人潮汹涌,谢晟和季青雀走在人群里,和所有人都一样,谢晟十二岁之后,就很少这样普普通通地行走在街道上,不是骑着马,也不是带着一群招摇过市的朋友,而是很普通,很安静,他随意地说话,有人在听,就像两个再平凡不过的普通人,那么自然而然地走在人群里。 他其实很少和人说这些关于自己的事情,因为听了的人,要么觉得害怕,要么感到奇怪,谢晟几乎已经忘记了应该怎么和人说这些事。 季青雀提着一盏灯,缓缓地走在他身边,静静地听他说话。 不惊讶,不慌张,好像他说出什么都不值得让她动一动眉梢,可是又很认真的,尽管那种认真多少带着一点说不出的神色,既沉静冷漠,又有一种不肯靠近的小心翼翼。 谢晟觉得很有趣。 他每次看见季青雀,都会忍不住想,如果哪一天,我真的死了,她会怎么样呢,会笑吗,还是为我哭泣呢,那眼泪又到底因为悲伤,还是喜悦,亦或是一种后悔?是后悔没能救下我呢,还是后悔没能亲手杀了我呢? 她是不爱笑呢,还是只是不对他笑呢? 这些关于她的,许许多多的问题,让谢晟心里有点儿猫爪似的好奇。 季青雀则静静望着四周汹涌的人潮,她许久没有见过这么多人了,在曾经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讨厌热闹,讨厌人声,讨厌鲜艷的花朵,一切欢喜快乐的东西都让她厌烦不已。 可是这个夜晚,入目皆是欢声笑语,灯火融融,谢晟走在外侧,有意无意,用身体替她隔开人潮,而每一个迎面走来的人看上去都很幸福,他们脸上满是笑容,非常开心,提着鲤鱼灯的孩子坐在父亲肩头,咯咯笑个不停。 她也和那个孩子一样提着灯,和许许多多的人一样提着灯,平平常常地走在他们中间,没有人觉得她这样做不对,没有人对此感到惊讶,她忽然间就变成了这些世俗的欢声笑语的一部分。 温暖的灯光里像海潮一样满溢,从地面低矮的树枝一直上涨到覆盖白雪的屋檐,那些烂漫的灯火缓缓浸入她的衣衫,素淡的衣服染上的艷丽的纹路,好像真的连冰冷的心都要温暖起来。 第102页 「瞧,」谢晟忽然一指,「在说你呢。」 是有人在演皮影戏,摊主躲在后面,拖长声音,说某某小姐乃是天上青鸟托生,青鸟是祥瑞之鸟,她也是受上天庇佑的祥瑞之人,所以面对妖怪来袭,她临阵当前,丝毫不惧,而是引来天火雷霆,惩戒了那些坏妖怪。 摊前的小孩子们惊喜地拍手加好,脸激动的通红,他们只觉得这是个精彩的神话故事,远远想不到故事里的女主人公正立在他们身后。 季青雀想喃喃地说不,却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说出口,那次解困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了,那和她有什么关系呢,那是秦欢做的。 她算什么祥瑞之人呢,上一辈子,甚至有人私底下说是她剋死了谢晟,她软弱无能,她一事无成,她像个蠢货一样任凭他人摆布,对此她痛恨极了,所以她绝不要再重蹈覆辙,这种愿望并不是出于什么伟大的理由,她只是太害怕,太怨恨,又太不甘心,她不想再向所谓的命运低头,也不想顺从那些正确的,却让她厌恶的道理,她发自肺腑地想要拥有一种足以摧毁一切的力量,可以把挡在她前路上的一切都碾成粉末。 她并不是值得小孩子欢唿叫好的那种人。 「是你啊,如果不是你收留秦欢,如果不是你执意练兵,那么苇城在被围困的那一刻就已经宣告结束,」谢晟也望着那边热热闹闹的皮影戏,嘴角泛起一丝浅浅的笑意,「火树银花的冬灯节,这些欢欢喜喜地看皮影的小孩子,还有这条街上、这个城镇里所有点起灯笼祈愿来年太平的人们,他们都是因为你曾经做过的事情,才得以平平安安地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这个夜晚的每一盏灯笼,每一声笑容,都是因为你才得以存在,他们想要感谢你,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季青雀怔怔立在原地,很茫然地看着他,好像第一次知道这件事一样,多奇怪,她做了这样多的事情,却从来不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感谢,她甚至对自己应该得到感谢这件事本身都感到无所适从,她那双美丽的眼睛微微睁大,漆黑的眼眸倒影着满天灯火,像是一片波光粼粼的水面。 也许是错觉吧,谢晟总觉得这双眼睛其实蓄满了泪水,许许多多的泪水,说不定总有一两滴会与他相关。 他伸出手,修长的手指穿过寒凉的空气,季青雀下意识往后躲了一下,漆黑的眼睛紧紧地盯着他。 谢晟无可奈何地一笑,将手伸到季青雀面前,掌心里是几片已经融化的雪粒,他说:「下雪了。」 街道上很快便响起一阵阵此起彼伏的惊唿,许多人家都是有备而来,接连撑起来伞,谢晟左右看了看,丢下一句:「你等我一下。」 还不等季青雀反应过来,他便几步走进人群里,身影很快不见踪影。 街上人流汹涌,许多人撑着伞,嘻嘻笑笑,自顾自地从季青雀身边走过。 季青雀孤零零地立在不断流动的人群里,所有人都在与欢笑,无人与她相关,这繁华快乐的街道忽然变得陌生起来,方才还明亮温暖的灯火,在这一刻似乎忽然与她无关。 季青雀握紧了手中的挑灯的细杆,就在这时,一片薄薄的阴影当头罩了下来,一把伞将她牢牢笼罩起来,谢晟忽然出现,笑着说:「走吧。」 她抿着嘴,看了谢晟很久,然后点点头。 谢晟撑着伞,季青雀提着灯,满天飞雪,纷纷不绝,两个人只是慢慢往前走,谢晟说话,季青雀很轻很短地回答,雪越下越大,许多摊贩都收了摊子,人烟渐渐稀少,只是灯笼依然挂在树上,把满天飞雪映照的明黄,像是满天飞旋的金色小火苗。 地砖上很快积起了薄薄的雪,长街走到了尽头,身后人烟寥落,身前不见人影,他们沿着漆黑的水道慢慢前行,季青雀提着灯,水声哗啦啦,静谧安静。 一阵狂风吹来,季青雀一时没有握紧,本来就轻盈的灯笼霎时被风捲走,灯笼摇摇晃晃,在半空中飞了一息,便又歪歪斜斜地落到了水里。 他们周身骤然一暗,只有雪白的飞雪依然连绵不绝地自空中落下,谢晟忽然地说了一声拿着,将伞塞到她手里,便撩起袍子,缓缓走水里去。 这一截水道正浅,甚至不能没过膝盖,流速也极慢,水声缓缓,谢晟走到水中心,俯下身,将那只飘着水面上的灯笼捞起来,里头的火苗却在这样的颠倒里将灯笼引燃,明黄的火光瞬间窜起,将这只精美的灯笼烧的一干二净,只一瞬间,便只剩下光秃秃的灯笼架子。 谢晟耸耸肩,抬起头,正好和岸上的季青雀四目。 天色暗淡,四周阴影,不远处树上挂着的灯笼倒影在水面上,波光粼粼,明灭不定,像是一种绮丽的幻像。 无数细碎的雪花从漆黑的夜空里落下来,无穷无尽,铺天盖地,季青雀撑着细骨的竹伞,静静地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她的脸色在这一刻变得的更加苍白,几乎要和满天飞雪融为一体。 谢晟自己是在一个相当幸福快乐的家庭里长大的,有琴瑟和鸣的父母,有和他感情很好的弟弟,有超越世上大多数人的优越家世,所有人都觉得他不该再有有什么不满,谢晟想了想,觉得他们说得对,于是他就这样符合世人期待的,随波逐流又自由自在地长大了。 季青雀也一样,不同寻常的家世,可爱活泼的弟弟妹妹,乃至于慈悲善良的好名声,说一不二的超然地位,她应该也是什么都有的那种人,可是谢晟却总有种奇怪的错觉,季青雀好像什么都没有,她也从来不觉得自己有。 第103页 都说季青雀好看,好看的没有烟火气,不是艷冠天下的那种漂亮皮囊,是月夜底下乘风而来的山鬼,幽幽的,洁净的,没有温度的,不可接近的漂亮。 可是谢晟有时候也会觉得,这种漂亮实在是太过易碎,太过脆弱了。 他是从来都不会为难自己,做什么都不过图个开心,要是实在做不到的,那就算了,有些事情,需要他做,只能他做,他就会义不容辞地去,但是结果如何,他并不强求,也无法强求。 可是季青雀显然是那种很喜欢为难自己的人,哪怕明知道前面是悬崖,她大约也是不会退缩的,宁可眼睛都不眨地直接跳下去,也绝不会回头。 让人觉得很有趣,又担心不已。 谢晟涉水渡过夜色,清晰的水声在静谧的夜里一圈圈扩散,他从水里上来,哗啦一声,伸出手,给她看湿漉漉的灯架子,轻快地说:「烧了。」 他好像就是为了和季青雀说这句无关紧要的话似的,说完便将焦黑的灯架子丢开,拧干净衣袍下摆的水,甩了甩头髮,将衣服上的雪拍下去,说:「还挺冷的,走吧,回去。」 季青雀却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她的眼睛比白日里显得更黑,脸色也更加苍白,她就这么直直地看着他,眼睛深处像是有乌云涌动。 他偏了偏头,看了季青雀一会儿,忽然抬手,他的手指依然沾着湿淋淋的水光,一滴滴往下落,季青雀一直在看着着他,这时像是忽然回过神来一样,下意识地往后勐地退了一步。 谢晟这一次却并没有收回手,季青雀却停住不动了,谢晟湿漉漉的手指停在她脸前面,顿了顿,最终只是握住了伞柄,低声说:「我来吧。」 谢晟自己的手沾了冷水,已经够冰冷了,可是季青雀的手指居然比他还要冰冷。 季青雀慢慢松开手,谢晟转了一圈伞面,笑着说:「走吧。」 两个人一路上都默默无言,离崔府越来越近,已经看得见门前的璀璨灯火,季青雀却忽然顿住步子,她转过头来,看着谢晟,像是有话要说。 谢晟也停下步子,撑着伞,等着她开口。 无数雪粒敲打在薄薄的伞面上,发出轻微的响声。 季青雀的话比雪落的声音还要轻:「请小侯爷千万小心,北固城上下人心不齐,恐泽林王日后生变。」 泽林王是当今天子的表哥,妄言皇亲,当为死罪。 谢晟却脸色都没变一下,他只是带着一点好笑和一点遗憾地想,哦,原来这一路上是在想这个,怪不得呢 然后他笑着点点头,也不问什么,只是认真地说:「好,我知道了。」 第57章 青石 苇城今年多灾多难, 孙大人受了惊吓,又一病不起,往年冬灯节他还要领头筹备一个赛诗会,添个彩头, 邀来全城才子吟诗作对, 以示他体恤百姓, 与民同乐之意, 今年府邸里却冷冷清清,下人怕他触景伤情, 只敢挂几个应景的小灯笼,满府里静悄悄的,夜幕降临之后,更显得凄凉。 一把年纪的孙大人躺在病榻上,思及往年的安乐繁荣, 满城灯火,他与百姓一道赏灯吟诗,共同祈愿苇城来年风调雨顺,那时候是何其潇洒快乐! 再转念想到如今他病重在床, 不能主事, 这本该隆重举行的冬灯节恐怕也是萧索潦草,草草了事罢了, 他思及百姓受尽折磨, 苦等他出面主持大局的惨状, 又想到自己前路未卜,不知州府要如何发落, 纵使男儿有泪不轻弹, 仕途不顺头髮花白的孙大人还是在病中忍不住落下了几滴伤心的泪水。 刘师爷忍了又忍, 到底还是没说今年冬灯节比前几年加起来都繁华热闹,老百姓家家户户走街串巷,别提多高兴了,实在没几个人想得起您来。 冬灯节的热闹过了几日,便是除夕夜了,崔家好意相留,谢晟的人也殷切希望多留几日,他们七嘴八舌地说「吃了饺子再走啊,大过年的,又不急这几天!」 谢晟在那边已经利落地翻身上了马,他居高临下地看着这群比手划脚的人,偏着头,又奇怪又无奈地反问,饺子什么地方不能吃,干嘛非要多留几天啊? 两厢无语中,只有那个叫张五的男人脸上露出一丝诧异,他惊讶地看着在崔云身边懒洋洋打着哈欠的独眼男人,揉了揉眼睛,似乎想不明白,他这个臭名昭着的人怎么会还好端端地待在崔府里呢? 独眼的秦先生注意到他的视线,歪着脖子转头凝视看了他一会儿,似乎终于想起来了这人是谁,脸上一拧,对着他缓缓露出一个招摇至极的笑容,满是挑衅与嘲讽。 张五眼中惊讶更甚,哪怕随着谢晟离开苇城,他依然不住回头,望着那间雕栏玉砌的府邸,实在不明白那位大名鼎鼎的大小姐到底是在想什么。 除夕夜至,家家户户贴门神,放鞭炮,冬灯节挂上的灯笼并不曾取下,街头巷尾随处可见,明亮温暖地照耀着旧年节的夜晚,静静为满城人守着岁,在此起彼伏的鞭炮声里,将夜空里落下来飞雪都映的金黄。 崔府在正门放了鞭炮,府里下人也发了三倍的月钱,人人喜气洋洋,内院却依然安静如昔,季青雀喜静,张秀才怕冷,秦先生嫌烦,崔云忙着料理来年的规划,三个人向季青雀道完贺之后便不见了人影,只有承影和眠雨两个还心心念念地惦记着守夜。 龙雀照例不见人影,大多数时候只有季青雀开口叫他,他才会出现,其余时间他稀薄的就像一道影子,哪怕是在这样热闹欢喜的节日里,也依然如此。 第104页 被淹没在灯火里的整个城镇一夜未眠,鞭炮声黎明方停歇,又过了几日,街道上积雪消融,蛰伏了一冬的生机在清透的融雪里崭露头角,在苇城第一片嫩叶绽放出新绿时,第一支商队抵了苇城。 这无疑是一个鼓舞人心的好消息,既然商队已经可以通行,那便说明宛州的州军终于稳住了宛州的形势,更证明了所谓乱世将至不过是些耸人听闻的谣言,往后依然是太平盛世,日子照过,钱照赚,一代又一代,和祖祖辈辈都没有什么不同。 这支商队在苇城遭到了意外之外的热情招待,显然有些不知所措,他们谨慎又茫然地处理掉了手上的货物,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这次行商会如此的顺利。 而在第二天,这个老实的商队首领便叩响了崔家的大门。 这人一口朴实的口音,只说有人托他给崔府里的大小姐带东西,那人一身当兵的打扮,一身的气度却又像个大少爷,路见不平帮他们赶走了骚扰的流民,听闻他们的目的地是苇城之后,那人便忽然笑着开口,托他们顺路带一样东西过来。 崔云这些天在忙着商路上的事情,便将府里许多迎来送往的事情都交给了张秀才,张秀才一听这话,就知道他们遇见的是谢晟这队人。 他连忙道了一声谢,叫人上茶,送上重金酬谢,那人却受宠若惊地弹起来,慌忙摆摆手,本就是举手之劳,能够走进崔家的大门已经是多少人求也求不来的福分,怎么能还收银两? 张秀才绷着脸,不露出一点好奇地把谢晟送来的东西呈给季青雀,余光还是忍不住好奇地瞟着,那位小侯爷山水迢迢地送来的,到底是什么好东西? 季青雀没开口,眠雨自觉地走上前,一层层地把蓝布打开,终于露出了包裹在最中间的东西。 一个造型奇特的粗陶小人。 像是什么志怪故事里的妖物,鱼头人身,脚踏波浪,做的虽然粗糙,但是却十分生动,哄小孩儿的东西,并不值几个钱。 ……就把这玩意儿? 张秀才大跌眼镜,但是回头一想,不可能啊,那个小侯爷怎么会干一件无缘无故的事情?莫不是暗藏着有什么玄机不成,只有他们大小姐才能看得出来? 一瞬间,无数通风报信的手段在他脑海里飞速闪过,他脸色微微严肃起来,静待季青雀开口。 季青雀垂下眼帘,扫了一眼桌上的蓝布,徐徐开口,声音轻柔:「收起来吧。」 眠雨响亮又爽快地回答:「好的,大小姐!」 一边手脚利落地将一层层蓝布原样包了回去,捧起来进了里间,隔绝了张秀才目瞪口呆的视线。 这还只是个开始,每隔几天,便有新的人叩响了崔府的大门,「那位救了我们一命的军爷」、「那位路过我们商队的少爷」,种种称唿不一而足,只是带过来的东西都一样越来越让人摸不着头脑,都不是多精巧的玩意儿,平平无奇,一枝随手摺下来的花,半本古书,一片古董的残片,甚至还有一块石头! 张秀才实在弄不明白这到底是在传递一个什么样的消息。 季青雀却神色也不曾变过,谢晟送过来多少,她一律只淡淡看一眼,让眠雨全数收好,到了那块石头送过来的时候,她却破天荒地伸出手,细细地打量了一番。 张秀才心里抓心挠肝,好半天才忍不住开口问:「大小姐,小侯爷这是……什么意思啊?」 季青雀平淡地说:「没什么意思。」 「……那您这几天总是闷闷不乐的,我还以为您在为他送过来的东西发愁呢。」 季青雀想了想,点点头,说:「这两天我确实在想一件事。」 季青雀很少会对他这么坦白。 张秀才心里顿时涌起一股不详的预感,他斟酌着语句,道:「……大小姐请说?」 季青雀并没有立刻回答,她细长白皙的手指缓缓把玩这块拇指大的青石,这块石头实在无为什么特殊之处,只是颜色青翠的极漂亮,衬着她洁白的肤色,隐隐的泛出一种春雨后被洗净的青空的色泽。 张秀才很清楚,她这短暂的沉默并不是因为犹豫,季青雀并不是个经常犹豫的人,她只是在思索,思索如何表述自己的想法,这让他心里警铃大作,大脑飞速运转,思索这这些天到底有什么事能够让她如此烦恼,一边强作镇定,装模作样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季青雀眼帘低垂,轻轻地,柔柔地开口: 「我在想,我到底是为什么要嫁人的呢。」 「噗——!」 张秀才喷出一口茶,哐当一声从椅子上跳起来,一边刷的一声展开扇子,遮住脸,一边咳嗽一边快速地说:「大小姐,失礼了……我先去换身衣服,十分抱歉。」 季青雀也并不生气,她脸色还是那么苍白平静,完全没有一丁点自己语出惊人的自觉,她轻轻嗯了一声,这个嗯字还没落地,张秀才已经立刻如蒙大赦,头也不回地夺门而逃,窜到了院子中央。 屋子里陷入寂静,只有眠雨轻手轻脚地蹲下来,小心翼翼地拾起地板上破碎的茶杯瓷片。 季青雀依然低垂着眼帘,细细打量着这块小小的,苍翠欲滴的石头。 她知道,谢晟其实也没什么多余的意思,他只是觉得这个东西很有意思,想让她看看,便顺手让人捎了回来。 第105页 最开始的粗陶小人是宛州北边相邻的柳州的特产,接着便是更北边的州,季青雀都能从他这些天捎过来的东西里,一一拼凑出他北上回归的路线。 高天湛蓝,道路广阔,谢晟骑着马,风尘僕僕,见一切风景和世事,眼睛里依然带着那种漫不经心,又无所畏惧的笑意。 ——这东西我觉得很有趣,你也应该看看。 季青雀重活一次之后,曾经很认真地思考过,她到底为什么要嫁人呢? 为了谋求生计吗,不,她即便一辈子不嫁人也不需要为了生计奔波。 为了有人照料吗,也并不是,论起贴心周全,哪怕再不合格的下人丫鬟也胜过一个丈夫数百倍。 为了能够支撑门庭吗,不需要,她的姓氏已经足够让她抵御世上的大多数风雨,一个丈夫能够再为她所增添的光彩着实不多。 为了名节?为了孩子?为了不被世人指责? 她并不在乎这些,她发自肺腑地对这一切都厌倦至极,她不喜欢见人,也不喜欢按照世人的要求而非她自己的心意生活,这些曾经对她来说至关重要的东西就如同书页上的灰尘,手指轻轻一擦就能全部抹去。 她为什么要放弃她如今拥有的一切,去向另一个与她毫无关系的人献上自己的一生呢,去为另一个人打理后宅,生育子嗣,照料他的父母姬妾和孩子,连死了也要与他合葬,这种从前看在眼里习以为常的生活,她为什么现在才发觉其中的愚蠢之处呢。 她为什么要嫁人呢。 她为什么不能不嫁人呢。 在见到谢晟之后,这种想法又再次出现在她的脑海里,清晰,冷静,盘旋不去。 她并不是害怕这个想法有多么疯狂,多么离经叛道,她只是还没有想明白。 而她依然得不到答案。 青石冰凉坚硬,被指尖已经有些捂的发暖,季青雀缓缓回过神,望着手中这片苍翠美丽的青石,一瞬间,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失神了片刻。 半晌之后,她才将青石放回桌上,轻轻地开口:「把它收起来吧。」 「好的,大小姐!」 第58章 甘罗 甘罗城原本有家姓刘的富户, 世代买田买地,积累起了一笔不小的财富,那刘老爷出了名的乐善好施,素日里, 城里的人见了他, 都要笑呵呵地称一声刘大善人。 西华关大破这个惊心动魄的消息一夜传遍整个北边城镇, 刘家人也立刻胆战心惊起来,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太太换上了破破烂烂的布衣,将银票和碎银子都缝进了鞋底里, 整日抱着襁褓里的儿子不松手,又让还未出阁的女儿脸上抹上一层厚厚的锅底灰,一有风吹草动,她们就要立刻和家里的下人一道混进难民堆里,往中原腹地跑。 一家人辗转难眠了好几天, 没等来穷凶极恶的胡兵,却等来了仓皇逃命的大齐军队,刘太太抱着儿子,大大松了口气, 这些兵爷来了, 他们这些老百姓终于有了靠山,不用再整日里担惊受怕, 这实在是个好消息。 可是刘大善人知道了, 却伏地大哭起来, 这杀人不眨眼的乱世里,兵匪能有什么区别, 更何况还是打了败仗的军队, 与豺狼又有何意?我们城里的大人们又不肯开门放他们进来, 过不了几天,等到他们恼火起来,说不得就要打进来城里来,用我们的钱,住我们的房子,欺负我们的女儿,还要吃我们的肉啊! 他与老妻抱头大哭一场,换上一身干净的布衣,带上一个年老的僕从出城,谦卑地向一个个年纪小的足以做他儿子的粗俗兵丁询问他们的上官,最后终于被一个路过的下级军官发现,问清来意后,那下级军官大为吃惊,上上下下打量他一番后,便将他带进一间才搭建的营帐。 掀开帐子,一股热气扑面而来,十几个披甲配剑的军官围在一张桌边,激烈地争论着什么,刘大善人膝盖一软,哆哆嗦嗦地往地上一跪,伏地大喊:「大人吉祥,小老儿是本城的住户,代表本城百姓来向大人们问安,本城百姓翘首企盼王师驻扎,小老儿愿意让出自家的房屋,为大人们接风洗尘!」 一片沉默里,战战兢兢的刘大善人听见头顶传来一阵低沉的笑声,听上去并不年轻了,却自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那人笑着对周围的人说:「你们看,我就说我们应该早些进城,瞧瞧,把人家都吓成什么样了?」 一阵脚步声响起,一双布满老茧的手力道温柔又不容抗拒地将他扶起来,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略显疲惫,却依然目光如电,儒雅英气的脸。 在这个人面前,刘大善人觉得自己就像是变成了一张薄薄的纸片,心里的任何算计谋划都随着骤然冒出来的冷汗一道渗出,那是久经沙场的人才会有的气势,哪怕无意威吓,却仍然让人喘不过气来。 那儒将一般的男人微微笑道:「老丈,你不用如此害怕,我是李严,我们并不是逃亡的散兵游勇,而是要在这里重新开始,把西华关再次夺回来!」 言辞温和,语气里却是掩不住的锐气豪情。 第二天,李严便率部攻破城门,将藏在桌子底下瑟瑟发抖的主官拖出来,令他们办公行事一切照旧,又将诸位身有官职之人安排进镇上富户家里,至于所率的军队,一概仍然驻扎在城外,不得轻易侵扰百姓。 城里风声鹤唳数日,刘太太又换上缝了银子的布衣布鞋,左手抱着儿子,右手拉着女儿,随时准备一有不测就立刻逃命,但是出乎意料的,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那个住进他们家偏院的李将军极为温和谦逊,偶尔在路上撞见,他便远远地,礼貌地避开她们这些女眷,不像个当兵的,倒像是个读书的大老爷。 第106页 每日,许多匹快马都要在城门里进出数次,在各镇之间传递着消息,战场的形势显然并不乐观,而甘罗城的百姓却已经又过上了从前那种平平静静的日子,大约是这支曾经让他们害怕不已的南撤军队,如今却成了他们安心生活的全新后盾。 后来,情形刚刚稳定一些,那位李将军便扶棺回京,说是要京中请罪,刘太太对这位文质彬彬的将军很有些尊敬之意,便问丈夫盛京到底是什么地方。 可是刘大善人也没有去过盛京,他这辈子走的最远的一次,就是年少时去八百里外的刘庄奔丧。 盛京,那可是大齐国都,最繁华的中原之地,风调雨顺,花红柳绿,天子住的地方,天子,天子,上天的儿子住的地方,恐怕和仙境也差不多了。 他如此和老妻一说,刘太太也吓了一跳,拍了拍胸口,道:「那就好,那李将军应该能够平安回来。」 她又嘀咕,说不定还能带个仙女回来,让咱们开开眼界呢。 刘大善人摇摇头,实在懒得再争辩,把灯火吹灭,兀自睡去了 谁料她居然一语中的,李将军真的带了个人回来,只是不是个仙女,而是神仙般的漂亮少爷。 姓谢,出身大户人家,刘大善人亲眼看见本城那几个颐指气使的官吏屏气凝神地立在他门口,还有两腿战战地想要下跪的,都被他笑着摆一摆手,随手拦了下来。 这小少爷像是李将军的子侄辈,生的却并不像,李将军容貌只能说端正,谢公子却是说不出来风流俊俏,一言一行都贵气逼人,鹤立鸡群的不同,更难得的他如此身份容貌,却从来不摆什么架子,总是笑嘻嘻的,瞧着就讨人喜欢。 刘太太第一眼就惊的说不出话来,连眼睛都直了,刘小姐也低着头,脸红了一大片,回来之后,刘太太才拍着心口,对丈夫说,那盛京到底是个什么风水宝地,天底下竟然有这样的人! 刘大善人却闷头抽了一夜烟,天亮之后,他告诫刘太太说,那谢公子瞧着是个厉害人物,你管好阿薇,叫她别动不该动的心思! 而这位谢公子没住多久,也抽身离去,说是回了中原去,不知道何时才能回来。 这天,刘大善人起了大早,在院子里看见走廊里快步而行的谢晟时,还揉了揉眼睛,才出声道:「谢公子,你回来啦?」 谢晟回头一笑:「老丈,身体还好吗?」 「一切都好,一切都好!」 谢晟便笑着点点头,脚步不停,身影很快就消失在走廊尽头。 「……是去找李将军啊。」刘大善人思忖道。 不知道为何,虽然他有些警惕这个漂亮贵气的年轻人,但是当看见他平安无事地回来,依然像往常那样满面笑容时,他内心深处,依然长长地松了口气,只觉得连早晨的阳光,都似乎更加轻盈明亮了几分。 — 李严在偏院的书房里,谢晟推门进来的时候,他正写完信上的最后一个字。 他不紧不慢将信封好,才抬头对谢晟笑道:「信我已经看过了,昨天就派了人去和崔家商行接触,辛苦你了。」 谢晟笑一笑,目光瞟了一眼:「在给我家里写信?」 李严一脸无可奈何地点点头。 「是我娘不让我上前线的?」谢晟像是好奇似的偏了偏头。 「不是,虽然这也确实是长宁郡主的想法,」李严叫了一声,一个小兵立刻从门外跑进来,接过李严手上的信封,又埋头跑了出去,李严继续道,「我知道,你心里可能会怪我,明明一心想着建功立业,我这个老傢伙怎么偏偏让你做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但是阿晟,你知道吗,你爹其实也是从小队的队长做起来的啊。」 谢晟眨了眨眼睛,像是第一次听到这回事。 「那时候,你爹是队长,我是他手底下的小兵,他最狠,铁面无私,一点都不懂得通融,但是我们却都很服他,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不是因为他身份高,不是因为他功夫好,而是因为他罚我们五倍,就要罚自己十倍,罚我们跑十圈,他自己就要跑二十圈,哪怕腿都要打颤,第二天,他一样风雨无阻地一样和我们一起出操训练。」 「后来北边的情形太平了些,我们回京叙职,那时候章玉太子还在,和你爹最为交好,时常召他入宫,而你爹就是在那个时候,与你娘长宁郡主相识的。」 章玉太子是先帝的嫡子,据说性情温和为人果敢,胜当今天子数倍,甚至连美名远扬的卢阳王也远不如这个血脉尊贵的侄子,只可惜章玉太子英年早逝,也使得先帝多疑更甚,行事越发狠辣兇残。 回想起这段意气风发的年少岁月,李严脸上浮现出一丝怀念的笑容,他含笑开口,尽管他笑起来嘴角已经有了细细的皱纹,他的口吻却依然愉快而戏嚯,好似依然是当年那个白马轻裘的少年:「那时候你爹便总与长宁郡主争论不休,他们两个当局者迷,我们旁人看在眼里,却早就一清二楚。」 李严像是在回想着那段快乐的过往岁月,沉默了片刻,脸上温和的笑容渐渐消退,对谢晟低声道:「你父亲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我绝不会对不起他,你不必听信无聊之人的流言,有什么疑惑,直接来问我便是。」 谢晟静静地听完,看向李严的眼睛,忽然笑了笑:「我爹也是这么说的,你是他最好的朋友,你们俩出生入死无数次,他纵使不信任何人,也绝不会不信你。」 第107页 李严微微一愣,拊掌大笑起来:「他那个闷葫芦性子,居然也说得出这么好听的话,难得,难得,等到下一次我们回京,我一定要好好笑话他一回!」 如此闲话几句之后,李严又问了几句谢晟路上的经歷,才开口道:「信上说你去了一趟北固城,这并不在回甘罗的路上,为何要绕远一程?」 谢晟耸耸肩,随意地说:「那边儿不是泽林王的封地吗,我娘的表哥,也是我的长辈,也不太远,总该去拜访一次。」 李严点点头:「也是,我不太懂,但是你们世家子弟,确实是不能失了礼数。阿晟,那你观那位殿下如何?」 世家子弟谢晟有礼有节地说:「不如何。」 北边乱成这样,人人自危,泽林王却依然醉生梦死,谢晟过去的时候,这位表舅正于十数个身穿薄纱的姬妾嬉戏打闹,着实不堪入目。 李严顿时哈哈大笑:「他就是如此,我也与他打过不少交道,实在无话可说。」 谢晟也笑着点点头。 离开书房后,他沿着长廊走了出去,北边的冬春相交至极,天气依然寒冷,微白的日光照在身上,并没有一丝暖意,屋檐下的影子淡薄,游鱼般随着日头在地板上摇曳,谢晟立在栏杆边,望着天空,北地的天空看上去比中原的天空更加高远,湛蓝,哪怕是在狭窄的庭院里看过去,依然显得如此悠远清澈。 他像是自言自语一样的低声喃喃道: 「……真是如此吗。」 — 老三骑在马上,回头看了一眼,原本跟随在他们身边的那些大批流民如今已经少了大半,要么死了,要么逃走,如今依然簇拥在他们身边的人,已经十不存一。 州军实力强劲,他们这些乌合之众,本来就不堪一击,更何况…… 老三喉咙发干,嘴唇开裂,更干涩的是他的声音,他近乎悲痛地说:「……大哥,老五死了。」 徐群头也不回,背影如山一样在前方领着他们的方向,片刻后,才传来低沉的回答:「总有一天,我必屠尽苇城上下,为老五报仇。」 老三却并不感到振奋,他甚至隐隐有些麻木起来,先是老四死了,老五也在乱中被苇城军队杀死,大事未成,已经死了两个兄弟。 他悲痛地说:「……怎么偏偏是老五呢,我们都没事,怎么只有老五死了? 」 小七的声音从一旁传来:「五哥生性好斗,又才和大哥争吵过,说不定就是想多杀几个人立些功,也好像大哥赔罪,谁料……」 他也长长嘆息了一声。 徐群也放慢了速度,与老三并肩而行,他声音沙哑:「都是我的错,那天我太生气了,一时恼火,才对老五说了重话。但是老五始终是我的兄弟,我怎么会真的怪他呢!」 小七连忙劝道:「怎么会是大哥你的错,战场上刀剑无眼……」 小七是他聪明机灵的弟弟,大哥是他愿意为之抛头颅洒热血的宽厚兄长,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老三此时却一句也听不进去他们在说什么。 他脑海里想起徐群前两天忽然对他们开口,说宛州如今已经不能待了,他在柳州恰好有几位朋友,也愿意收留他们,他们要速速出发,等到了柳州之后,再重谋大事。 可是老四老五都死了啊。 大哥又是什么时候在柳州有了朋友,他们又是什么时候联繫上的呢? 大哥教训老五又不是第 一回,做哥哥的教训弟弟,天经地义,为什么要道歉呢? 他怎么会有护心甲这样贵重的东西? 小七又为什么问也不问,大哥说什么他都一味点头附和呢? 老三想不明白,他忽然觉得身边这两个朝夕相处的兄弟已经陌生了起来,明明肝胆相照,说好了生死不弃荣辱共享,他却竟然有一天不敢揣度他们的想法,连问都不敢问出口。 「今夜要快一点,趁着骚乱未平,到了地方就弃马步行,装作被流民抢劫,分批进入柳州。」徐群压低声音,再次叮嘱道。 小七道:「明白。」 大哥知道他脑子不好,这是故意说给他听的,是一番好意,他本该感动不已,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却只是疲惫地牵了牵嘴角。 他又一次回首,越过马下乌压压的人头,夜幕无穷无尽,一望无际的平原上夜风唿啸,梅城也好,苇城也好,都早已看不见一丝影子。 如今离开了宛州,又要何时才能归来呢。 他其实离开梅城时就已经知道回不了头了,无非只是一条死路,可是那时候他心中无一点恐惧,而是满腔热血沸腾,哪怕死,也是和兄弟们死在一起,那又有何惧! 可是如今他回首看着夜色里光秃秃的辽阔原野,黑沉沉的夜色里像是蛰伏着恶鬼,他心里忽然窜上一丝说不清的森冷凉意。 ……这好像正预兆着他们黑暗的前路一样。 「三哥!」小七的声音从耳畔传来,目光担忧,「你怎么了?」 老三勐地回过神,满头冷汗,他摇摇头,喘了一口气,道:「没什么。」 小七还要再问,可是老三已经闭口不言,一扬鞭子,疾驰而去。 第59章 州府 在春风拂遍江南的时候, 季家的家书终于踏过江面上融化的薄冰,抵达了芳草萋萋的宛州。 是季淮执笔,他笔锋挺秀,风骨清雅, 真正的字如其人, 清秀温和的少年在信上端端正正地写道, 今年家里过年有些冷清, 张皇后设了宫宴,邀请了娘和姐姐, 而宴会上,安乐长公主和荣华郡主似乎颇有些阴阳怪气之意,叫娘和姐姐都很生气。 第108页 过年那天,爹抽空从山上下来,一起用了年夜饭, 喝了一杯屠苏酒,考校了他几句诗文,便又回了书院,山上学子众多, 不乏长途跋涉前来求学之人, 他们一年到头髮奋图强,头悬樑锥刺股, 连过年也不肯回家。 又写道, 虽然还没有正式下聘, 但是二姐姐大约是订下刘家的那位大少爷了,刘家家世比季家差一些, 刘大少爷也比二姐姐大了四岁, 但是到底也是诗书传家的人家, 家风清白,他也见过那位刘少爷,是个文质彬彬温文尔雅的人,行事也稳重,娘十分满意。 只是娘总觉得二姐姐太过好强,怕她不讨婆家喜欢,便想再多留她几年,磨一磨性子。 随着他简练而质朴的言辞,零零碎碎一冬的事情徐徐在数张信纸上铺开,尤自带着一股淡淡的水墨香气,末了,他才写道,虽然如今宛州乱情已经平息,但是形势最危机那几日,盛京里也闹的人心惶惶,满城风雨,娘和姐姐们日日胆战心惊,吃不好也睡不香,生怕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幸好大姐姐你平安无事。 他似乎是极想劝她回盛京去,但是他那样较真古板的性子,实在说不出那边到处是流民作乱,大姐姐你快回这和风细雨的盛京吧这样的话。 身为世家子弟,上不能北击胡虏,下不能为民解忧,只能在纸醉金迷的盛京里安享太平已经十分令人汗颜,竟然还要视那些因为朝廷无能而悲愤反抗的流民为骯脏蛇虫,对他们避之不及,这实在是不知羞耻至极,季淮实在无颜光明正大地写出这样的话。 最终,他只能以一句望大姐姐一切安好的话语,为这封跨越一冬的厚厚家书做结。 季青雀慢慢看完信,她先是又回忆了一下那位刘家大少爷是什么人,大抵是没什么出息的,她脑子里确实没有一点印象。 而青罗上辈子也并没能嫁给他,那种琴瑟和鸣举案齐眉的生活,那个明艷好强的姑娘连一天都不曾体会过。 季青雀眼帘微微垂落,掩去眼底神色,将信纸放下,道:「收起来吧。」 立在一旁的眠雨连忙应了一声。 掀开一道珠帘,一间宽敞的房屋映入眼帘,陈设十分简单,几张博古架,一面红木书桌,桌上一只造型优美的细颈冰纹瓷瓶,正插着几支将开未开的桃花,今早才折下来的,柔嫩的花苞间尚且含着几滴露水,像是一片湿润的春雾,瞧着就让人喜欢。 只是大小姐似乎并不怎么喜欢,明明以前最喜欢花花草草的人,一夜之间就好像对这些东西丧失了全部兴趣,眠雨有些伤心,她说大小姐心肠最软了,从前连看见鲜花凋谢都会落泪呢,不仅张秀才噗的喷了满桌子的茶,连一向笑嘻嘻的承影都用一种诡异的眼神看向她。 想到这里,眠雨忍不住跺了跺脚,大小姐就是很心软啊,哪里不对了嘛! 她一边愤愤不平,一边熟练地拉开一只柜子,里面整整齐齐放着一摞信,都是季家送过来的,一律都是小少爷的字迹,大小姐似乎很喜欢这个弟弟,一向不大喜欢回信的人,还特意给他写过好几封信。 眠雨合上柜子,抬起眼,又看见另一边博古架上的东西,都是姑爷托人送过来的,各种各样,什么都有,造型奇怪的粗陶小人,不知道哪里捡来的翠绿山石,写着古老文字的瓷片……都被一个一个稳稳噹噹地放在这个崔府最中心的小院里,和那些价值连城的古董不分彼此地摆放在一起。 眠雨是不知道博古架子那些瓶子啊雕刻啊到底值多少银子的,可是知道了她也只会觉得,贵又怎么了,再贵的东西也比不上姑爷送来的东西啊,那可是送给他们大小姐的呀! 谢晟已经回了甘罗,却仍然时不时托临近的崔氏商行捎些东西过来,只是中间隔着千山万水的,山遥路远,等到送到了手里,像是还能够摸到一手沙尘。 他们私底下还商量过,季青雀和谢晟还没正式成亲,他们就叫上姑爷了似乎不大好,但是转念一想,这可是天子指婚,铁板钉钉的婚事,遮遮掩掩的反而没意思。 眠雨托着下巴,有些困惑地看着那个奇奇怪怪的粗陶小人,她实在不觉得这个东西有什么可爱的,但是既然大小姐让她收起来了,大抵是并不讨厌的吧? 那么,大小姐应该也不讨厌姑爷……吧? 崔府上下,人人都说姑爷很好,哪怕不说他说如何挺身而出奔赴北边,只说他门当户对的家世,漂亮俊逸的相貌,还有一张十分讨人喜欢的笑脸,虽然张秀才似乎不大赞同,但是总的来说,崔家是下人说起自家的这位姑爷,都是一副与有荣焉,赞不绝口的模样。 可是眠雨却不太明白,她总是疑惑又茫然地想,小侯爷生的好,家世好,性子好,满身英雄气,可是这些与大小姐又有什么关系? 大小姐一次也没有说过她很欢喜啊。 不管是九天上皎皎的月亮,还是深海火红的珊瑚,只要大小姐不喜欢,那么就一点意义也没有。 ……可是,会把姑爷送来的东西一一收起来,应该是不讨厌的吧,这和小少爷的待遇都差不多了啊。 小丫鬟蹲下来,托着下巴,满心愁绪,忽然听见外间一阵响动,她回过神来,连忙站起来,往门外走去。 — 上次季青雀语出惊人之后,张秀才见了季青雀恨不得绕道到府外面去,除了季青雀召他,宁死都不肯主动登门。 第109页 今天他却破了例,挺直腰杆地坐在季青雀对面,神色忧虑,他第一句话便是:「大小姐,州府那边要来人了。」 季青雀抬起眼帘。 这是让他继续说下去的意思,张秀才会意,道:「那人一是要来巡视苇城这一带的灾情,二是要细查前段日子里乱兵围城的事情,前一样与我们无关,但是后一条,崔家是怎么也脱不了干系的。」 说到这里,张秀才简直脑袋突突的疼,后一条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说起来还挺光荣,但是然后呢,怎么就忽然要养那么多人了啊?崔云还一脸感伤地和刘师爷感嘆,大小姐一介弱女子,受了这番惊吓,又惧怕乱世,自然想多养一些护卫防身,实在是人之常情。 这纯属厚颜无耻的胡说八道,刘师爷也只能闭着眼睛点头说,对啊对啊,贵府大小姐确实娇柔纤弱,云管事要好好照料她才是啊。 季青雀只有长相符合娇柔纤弱这个词,而且还不能睁眼睛。 张秀才心里郁闷的简直翻江倒海,季青雀却偏着头,她看着张秀才满脸忧烦的模样,好像有些疑惑似的,轻轻地开口:「理由呢?」 这是在问他为什么如此发愁。 旁人大概便会焦急地回答,屯兵太甚,又正是流民作乱的世道,如何不令州府猜忌? 可是张秀才知道,她并不是这个意思。 他嘆了口气,摇了摇扇子,一个一个给给季青雀数,从十年前的刘州牧到今年才临危受命的李州牧,自上而下,整个宛州,不论州府,还是大小诸城,无一遗漏。 他这样的本领,实在叫人啧啧称奇。 这本宛州官吏名单,张秀才从头到尾数了一遍,才道:「这些人,但凡是曾在宛州谋过一官半职的,有头有脸的,没有不曾收过崔府财物的,有些是以崔家的名义送的,有的却不是,许多人甚至到了离开宛州那天,也不知道那个总是对自己予取予求的商家,居然也是崔家的产业。」 「崔家产业遍布天下,世人能够看见的,不过十之一二罢了。」 季青雀并不吃惊,她只是等着张秀才的下文。 以她的身份,没几个外男有资格见她,而州府已经在十几年前就已经被崔家无声无息地浸透彻底,哪怕是真有什么差错,也并不是不能弥补过去,欺上瞒下这回事,官场里人人谙熟于心,她不明白张秀才为什么会如此忧烦。 张秀才捏了捏眉心,摊了摊手,苦笑道:「可问题是,大小姐,这个州府派下来的人,他原本并不是宛州人啊,他是盛京派下来的刺史身边的人啊!」 — 州府派人下来巡查苇城,孙大人听了消息,连夜发起了高烧,一把年纪的人满口胡话,吓的满屋妻妾哭声凄切,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哭坟。 刘师爷抹了把脸,一脸麻木地出门善后去了,崔府的人得了消息,连夜往外撤了几十里,原本那些气势汹汹看着就吓人的「护从」,也全部都暂时分散到了各个田庄里。 刘师爷不蠢,什么受惊害怕,豢养护从,都是胡说八道,那分明就是在屯田养兵,养的还极为兇悍,恐怕远胜苇城城卫数倍。 可是他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崔云和他装煳涂,他也装煳涂,两个心知肚明的人面对面地感嘆着季小姐受了这么大的惊吓,真是柔弱可怜。 北边战乱未平,南边各州也是按起葫芦浮起了瓢,苇城兵力不足,战力也并不强悍,都是过惯了太平日子的人,武官一个个满口豪言壮志,眼高于顶,对城里的文官嗤之以鼻,从不肯轻易听从调遣,这样外大乱内不平的情形,要是哪天要是真的遇上大事,刘师爷打心底不觉得苇城有本事再来一次漂亮的防御战。 上一次,要不是那位季家小姐早作准备,说不定他和孙大人都已经被暴怒的流民撕成了碎片。 而且,季家小姐乃是女子,哪怕真是屯兵,最多也不过是乱世防身之用,难不成还真能揭竿起义不成? 季家的女儿,谢家的媳妇,天底下至尊至贵的血脉,疯了才会去犯上作乱。 刘师爷并不迂腐,在仔细衡量现实之后,越想越觉得,恐怕全宛州都找不出来第二个如季小姐般可信之人。 但是他到底也只是个人微言轻的师爷, 唯一能做的,只剩下在心底默默期望来人不是什么刨根问底的棘手人物,季家小姐能够平安度过此劫。 而在苇城百姓一无所知的这片涌动暗潮之中,州府使者终于抵达了苇城。 第60章 来使 苇城官署。 室内各处都设着冰盆, 消去炎炎暑热,刘师爷额上却已经渗出一层冷汗,他惊疑不定地望向那个自盛京而来的年轻人,他一袭锦袍, 个子高瘦, 眉目含笑, 一副文质彬彬的斯文模样, 然而言辞却圆滑至极,像是一只滑不熘手的泥鳅, 他慢条斯理地翻阅着如山高的官府造册,时不时含笑开口问一句,像是无心随意的一问,却吓的刘师爷汗毛直竖,汗如泉涌。 这盛京前来的年轻人细细听他说完流民作乱之事, 忽然出声问道:「按你所言,那位季家小姐倒真是个奇女子,实在值得一见。」 刘师爷心中暗自叫苦:「大人有所不知,季家小姐柔弱不堪, 受了惊吓, 卧床不起,实在不好惊动。」 「柔弱不堪?」那人咀嚼着这个词, 轻轻一笑, 「巧了, 我随行的人之中正好有一名医者,说不定恰好可以解季家小姐之疾。」 第110页 刘师爷暗地里倒吸一口凉气, 连声应是, 一边借着躬身之际, 对窗下守着的小厮飞快地使了一个眼色。 小厮会意,勐地点一点头,拔腿就跑,匆忙向崔家通风报信去了。 - 张秀才也倒吸一口凉气,心里又隐隐有几分恼火,哪怕是天王老子,也没有在崔家这样放肆的道理,就连皇上见了季青雀都要给她几分尊重,这个盛京来的黄毛小子,未免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崔家几个人里,秦先生太尖酸,云管事事又太多,处处离不了,其余几个管事做生意管家虽是一把好手,只是并不得季青雀青眼,便推了一个年轻俊俏又得季青雀信重的张秀才出来,替崔云分担些迎来送往的事,他饱读诗书,谈吐得宜,性情又并不刻薄,但是这次也被气的动了几分真火,他往前大跨一步,唰的一展扇子,白鹤凌空的水墨扇面瞬间拦在那个盛京的年轻人之前。 「哦?」那人轻轻一笑,目光往他脸上逡巡一眼,含笑道,「你是什么人?」 「一个下人。」张秀才冷冷道。 「一个下人也来拦我?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别说我能拦你,哪怕一个洒扫的丫鬟也可以拦你,」张秀才俯了俯身,目光冷峻,「大人,我家小姐尚未出阁,不见外男,你未免太放肆了些。」 「哦,可是我并无什么不敬的心思,」那人循循善诱道,「更何况虽听闻你们家大小姐如今受惊卧病,但我也身负使命,至少也该隔着门问清她那日的情形,日后我家大人问起来,我也好一一说明。若是还有机会,也好为你家小姐讨一个封赏。」 张秀才拦在他身前,并不让开:「多谢大人费心,只是大小姐如今确实难以起身,不方便见人。」 那人却并不说话,微微仰起头,看向张秀才身后。 眠雨抱着几支新鲜的花,立在屋檐下,呆呆地看着他们的方向,张秀才知道她是个急性子,心里又只有她家大小姐,正要暗示她退下去,眠雨却忽然一跺脚,将花枝抱在臂弯里,腾出一只手,指着那个盛京来的年轻人,脱口而出,道:「是你!」 「……」张秀才一怔。 那个的男人却已经挥开他的扇子,几步踏上台阶,笑着迎上去:「眠雨姑娘,好久不见啊。」 — 「你们崔家既然早就认识这位张大人,怎么不早说!」刘师爷匆匆赶到,心力交瘁。 张秀才合拢扇子,有一搭没一搭地敲着掌心,若有所思地望着屋檐下。 那个姓张的年轻人立在台阶下,向着屋内俯首遥遥下拜,这是个极为庄重的礼仪,一如他恭敬诚恳的口吻。 「张年未经允许,登门造访,还望大小姐莫怪。」 他语气恳切,但是声音朗朗,走廊那头都有下人诧异地回过头来。 ……怎么感觉,这人的脸皮,好像还挺厚的? 张秀才心底忽然冒出这个念头。 再一想,他刚刚那面不改色胡搅蛮缠的做派,似乎确实不是什么爱惜脸面的人,又能哄的住刘师爷,倒确实是有点不择手段的意味。 再一抬眼,他看向那人的目光便有了几分不同,片刻后,紧闭的门户徐徐打开,眠雨探出脑袋,道:「大小姐让你进来!」 他又深深俯首一拜,才踏上台阶,走进室内,也一併隔绝了屋外探究的视线。 进门的白瓷花瓶插/着几支方才从前院摘来的花,娇艷如烟霞,远处珠帘垂落,榻上小几上摆着一尊青铜镂空的博山香炉,做白鹤形状,青烟自双翼间裊裊升腾,薄纱般轻柔地徐徐地散开,榻上的人置身在烟雾之中,不言不语,更显得朦胧不明。 他轻轻嗅了一口,嘆道:「是白墨香啊。」 帘子后的少女轻轻道:「你现在已经懂得香料了吗。」 她的口吻并无热情,淡的甚至有些疲倦,张年便也随着嘆了口气:「谁能想得到呢,当年那个街头行骗的小混混,也可以像如今这样,堂而皇之的出入官署府邸,还会被奉为座上客呢。」 「你跟了谁?」 张年并不隐瞒:「刘尧刘大人,他是今年巡视宛州一带的刺史,刘大人代天巡狩,我有幸随侍在侧,一同南下。」 「他很信你吗。」 「不敢说信,只是略得刘大人错爱罢了。」张年含着笑,对着州府方向遥遥鞠躬,以示对恩人刘大人敬重。 季青雀并没有问他为什么不在白鹿书院读书,也没有去问他到底是如何搭上了刘尧的门第,大抵也能猜的出来,她将白鹿书院的大门为他打开,有人会选择求学科考,正人立身,而他却将白鹿书院作为敲门砖,攀附权贵,步步通天。 这样的心思和手段,不可谓不可嘆。 而张年看上去确实非常好,意气风发,神采飞扬,锦衣玉带,进退有度,和那个走投无路地,只能将妹妹卖为奴婢的灰头土脸的小混混,几乎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季青雀对他的选择没有任何看法,既不感到是自己的功劳,也不会感到痛心疾首,那是和她完全无关的事情,她并不关心,也不会有所评价。 她只是在这一刻忽然想起上一辈子,那位她无幸见得的张年,大约并不是这副样子。 就她所知,上一辈子的那位张年张大人是位一片丹心的忠臣良将,在她曾经的想像中,那应该是个消瘦而严肃的中年人,宵衣旰食,夙夜不懈,刚强至极,唯有在深夜独处时才会流露出几分真情,为了他所无力拯救的天下苍生,对着自己的影子深深地嘆息。 第111页 书上的名臣大抵都是如此,又是悲愤,又是孤绝,像是杜鹃啼血,像是首阳採薇,极清极正,宁死也不折其节。 季青雀是很佩服这样的人的,自小就很佩服,敬英雄,敬名士,敬天地正气,即便她并不是这样的人,也不妨碍她对他们报以尊敬,或者正因为她不是那样的人,她才更尊敬他们。 所以她看见这个求名逐利又汲汲营营的张年,内心到底是有些茫然,他真的会成为上一世的那位名臣吗,他真的是一位顶天立地独支山河的英雄吗。 ……会不会因为她的存在,就连张年的人生都又一次改变了。 张年耐心地等了好一会儿,才等到季青雀开口问他: 「那你来见我做什么。」 季青雀语气平淡如旧,一如他记忆里的模样,张年却不由得笑了一声,如果没有这个冷淡孤僻,却又莫名向他伸出援手的大小姐,他恐怕今天都仍然在泥水里挣扎打滚,毫不夸张的说,他的人生是从遇见她的那一刻,才真正开始的。 他曾经想过许多次如何与季青雀重逢,她又会如何看他,也想过那个倦怠孤冷的少女会变成什么模样,而最终,当他终于得以再次立在她面前,无需相求,也无需下跪的时候,也终于一併得到了那个心心念念的答案。 一个再好不过的答案。 于是他俯下身,深深行礼,才向季青雀朗声开口:「只是来探望大小姐罢了。大小姐还请放心,苇城之事,张年绝不会向刘大人泄露一丝一毫。」 他说的冠冕堂皇,并且满脸正气,如同在说什么大义凛然的话一样,这让季青雀沉默了一会儿,她偏着头想了想,才开口道:「刘尧似乎于你有恩。」 张年也背着手,仰头嘆气道:「话虽如此,怎奈大小姐于我有恩在先,所谓好女不嫁二夫,一臣不事二主,这也实在无可奈何啊,岂有弃先恩而顾后恩之理?」 季青雀不为所动,她静静看了他一会儿,忽然摇头:「这不是实话。」 「我……」 张年还欲再辩解几句,季青雀却已经缓缓垂下眼帘,虽然本来就是冷淡喜静的性子,但是这样的做派,倒像真是精神不大好似的。 张年便立时住了口,又向她缓缓行了一礼,便无声无息地转身离去。 张秀才依然立在院子里,颇有些深思的模样,一见他出来,便立刻投来探寻的目光,张年却哈哈大笑着向他拱了拱手,潇洒地走出了内院。 — 州府的李州牧与刺史刘尧曾是国子监里的同窗,满朝臣子,出身无外乎国子监和白鹿书院,而白鹿书院的学子又占了大多数,李州牧与刘刺史这对国子监的故人能够他乡重逢,纷纷啧啧称奇,自是一番喜不自胜。 张年翻身下马,将缰绳扔给前来牵马的下人,大步流星地走向后院,路边的下人纷纷向他行礼,他看也不看,直奔目的地。 越是走近,内院的淫词艷曲便越是清晰,还离着远远的数十步,浓郁的酒香和奢靡的脂粉气便当头打下来。 一州父母,朝廷命官,竟白日宣淫。 张年眼眸里飞快地闪过一丝厌恶,下一刻脸上便迅速挂起惯常的圆滑笑意,他行至屋檐下,恭恭敬敬地俯身唤道:「老师,我回来了。」 片刻后,竹帘后响起醉醺醺的声音:「……回来啦,苇城情形如何啊?」 「灾情并不严重,城中民生已经恢復大半,城防守备也颇为坚固,大抵并不需要老师格外费心。」 他话音未落,竹帘后便忽然响起女人的咯咯娇笑声,柔媚入骨,此起彼伏,醉醺醺的男人声音也带着一丝混浊的笑意:「好,好,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辛苦你了。」 「真是羡慕刘兄啊,到底是去哪里寻来的这么优秀的学生,让愚弟好生羡慕啊!」另一个男人的声音也随之笑着响起。 「哈哈哈哈,不可说,不可说!」 室内男人女人笑作一团,少顷,李州牧又开口道:「行了,你回去吧,你们年轻人都清高,不爱这个,我们这两个老傢伙也不为难你。」 张年恭谨道:「多谢李大人,老师,学生先退下了。」 他的乖巧恭顺显然让刘尧感到面上增光,他勉强从女人的怀里坐起来,像是一团肉山,他揉着美姬的手腕,一本正经道:「好,你且下去,有事我自会传唤你。」 张年垂下头,缓缓后退,听见竹帘后乐声又起,莺歌燕语,浪声阵阵,还有那李州牧醉极才发出的忘情狂笑:「刘兄,你那学生样样都好,只是也太闷了,把他那妹妹藏的都不肯见人,倒像是怕有人会做些什么一样,未免太小家子气了!」 张年勐地攥紧拳头,面色却不变,行至内院门口,他回首望向头顶。高空,阴云密布,闷雷滚滚,遮天蔽日,像是一场暴雨将倾。 像是关于这个世道的,某种不详的预兆,催促着所有人,乱世将至,早寻明主,另作打算。 第61章 北固 季青雀病的无声无息, 甚至起初都无人察觉。 她本来就寡言喜静,垂目静思时,便如一尊白玉的雕塑,连垂落的衣袖都仿佛是一片洁净的幽幽的青瓷, 叫人仿佛能够嗅到供桌上的香灰气味, 旁人心里总有几分怯意, 她身边的人知道她的性情, 也并不轻易惊扰她。 所以直到一日清晨,她照着惯例听张秀才说话, 张秀才正说到新上任的李州牧性如豺狼,绝非善类,对季青雀的沉默他早已习惯了,因此只是掸了掸衣袖,便从从容容地准备继续说下去, 却忽然察觉不不对劲,勐地抬眼,倚在榻上的季青雀已经缓缓合上眼睛,从软枕上无知无觉地滑落了下去。 第112页 崔府登时兵荒马乱起来, 府里养的大夫在榻边里三层外三层围的密不透风, 争的面红耳赤之后,终于推了一个德高望重的人出来, 那仙风道骨的老人家一边擦着额头的汗珠, 一边结结巴巴地开口, 说的繁复冗长,深奥难懂, 还是本身就懂医术的张秀才皱着眉听了半晌, 才终于明白他们的意思: 血气不足, 忧思过重,积劳成疾,需要静养。 当下世家女子大都体弱多病,季青雀也并不例外。 她素来脸色都苍白的叫人吃惊,手指冰冷,声音轻柔缓慢,几乎从来不曾大声说话过,但是却很少有人会因此而认为她软弱,大抵因为她漆黑的眼睛里,永远带着那种冰冷又激烈的神色,她近乎是个无可挑剔的主人,不好声色犬马,不好折磨下人,从不举棋不定,也从不优柔寡断,她只是日復一日地翻阅着永远也看不完的书册,日復一日地听着不同人的各种回报,简短地询问,最终坚决而清晰地作出决定,并且无数次以现实为映照,最终证明她决断的始终正确。 跟在她的身后,就好像行在一根细细的弦上,那根线纤细至极,像是随时都会断裂,可是很奇怪的,心里并不感到惶恐,哪怕不知前路几何,也不会有所不安。 也许的因为立在前方的季青雀的身影,纤细,清晰,没有一丝动摇。 所以很少有人会觉得,这样的季青雀真的会有一病不起的那天。 而季青雀的精神到底一日比一日更衰弱了下去,她长久地沉睡,整日里半梦半醒,她说听见窗外有野猫悽厉的叫声,那声音听起来,简直叫人毛骨悚然。 然而崔府上下,是没有人养猫的。 秦欢也连夜从城外赶了回来,向来刻薄尖酸的人,怔怔地看了季青雀半晌,难得一句话也不曾说。 季青雀很想问一问如今情形到底如何,可是她才刚刚张口,秦先生没好气地打断她:「行了,生病了就安心养病,忧愁什么呢,真以为自己是什么救世主,没了你天都要塌下来吗?」 语末,他顿了顿,到底还是软下口气,生硬又勉强地安慰道:「那边的事情,总归有我,你懂什么,小姑娘家家的,就知道瞎操心。」 府上的事情很少要她来料理了,云管事,张秀才和秦先生三人斟酌处理,眠雨寸步不离地守着她,只剩下一个承影抱着剑,形只影单地坐在屋檐下的栏杆上,寥落地望着湛蓝的天空。 时光似乎凝固了,她慢慢感觉不到四季的变化,也几乎分不清梦与醒的区别,常常不记得自己身在何处,一整开眼睛,只是看见室内一片安静,橘黄的夕阳正缓缓漫过床榻,淹没她苍白的指尖。 在一成不变的时光里,只有极少数的时候是不同的,那来自千里万里之外的,黄沙之上的奇怪礼物,会一次又一次地将她紧闭的房门叩开,像是在一遍一遍地提醒她,四季依然变换,草木岁岁枯荣,那扇门后面,还有一个不断前进的全新的世界。 有一次送过来一只铃铛,小孩子拳头大小,镂空的黄金铃,造型古朴,风吹过,会发出很清脆空旷的声音。 张秀才翻书细细查过,才确定这是一支游牧民族驱邪镇魂的铃铛,这支铃铛年头已经很久了,不知道曾经辗转过多少人的手,悬挂在多少人的窗边,一遍遍在晚风里悠悠作响,驱走他们的恐惧与惊惶。 眠雨便将这支铃铛挂在床头上,季青雀半梦半醒之间,还能听见那支悠悠的风铃,叮叮噹噹,裊裊不绝,哪怕在最深邃的梦境深处,那一无所有的高楼之上,也有这支若隐若现的铃声悠远地追来。 季青雀甚至有种奇怪的错觉,也许一切都是一场梦,一开始就没有什么上辈子,也没有什么胡人南下,那个在她眼前变成火海的国都,整个山河都在铁蹄下化作齑粉的记忆,其实都是一场荒诞而怪异的梦。 她所应当拥有的,所一直拥有的,本来就是这种漫长安稳的生活,不知愁苦,不知忧惧,不必操心任何事,不必考虑生与死,就和她所被教导的,也习以为常的那样,温柔天真地坐在雕樑画栋的闺阁里,等着一个人来爱她,护她,永远都不需要懂自己是多么愚蠢自大,多么无能无知,不知道一场狂风暴雨打来,自己的命运就会和整个国都一起,在熊熊烈焰中化为灰烬。 梦境沉沉如深潮,漆黑安静,最深处只有她自己的声音,低低地,喃喃地,自言自语的。 那是小时候的她,孤独地在一言堂里看书,看青史上的帝王将相,在光线昏暗,飞尘慢舞的一言堂中,唯有那些素未谋面的英雄人物始终在字句间熠熠生辉,照亮她年少的眼睛。 那时候她非常认真地相信着,所有的生都有其光辉,所有的死都有其归处。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这其实是她一生里最快乐,最无忧无虑的时候。 梦境越来越沉,越来越深,她疲倦地,安静地,缓缓闭上眼睛。 可是这时候,却忽然响起了脚步声,那声音急匆匆的,很没有规矩,并不像来一言堂里寻她的奶娘丫鬟,可是那脚步声又非常真切,透着惊慌,而且越来越近。 眠雨似乎急急忙忙走了出去,在和人说些什么,很快便发出低低的惊唿。 「砰」的一声响声。 大门被打开,接着是衣袖摩擦的声音,晚风从大开的门里吹进来,吹的珠帘哗啦啦作响。 第113页 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几乎就在耳边了。 「大小姐,大小姐!北固城开了,泽林王反了!」 一瞬间,万籁俱寂,长久梦,一言堂,尽数飞灰湮灭,安谧温暖的轰然黑暗碎裂。 — 张秀才是个注重仪表的人,按眠雨的话说叫喜欢臭美,可是却此刻却发冠未束,神色严肃,连眠雨都被他的神色吓住,安安静静地点起灯,为季青雀披上外衣,将她扶起来,在低声询问之后,将门边的珠帘挽起,走到张秀才身边,轻声道:「大小姐让你进去。」 季青雀也并没有梳发,漆黑的头髮流水般流泻下来,显得她肤色苍白,身形伶仃,而张秀才很惊愕地看着榻上的女子缓缓地转过脸来,她脸上那一瞬的神情既不是惶恐,也不是错愕,而是一种超然镇定的,大梦初醒般的神色。 好像就在这一瞬间,那个因卧病而显得茫然柔弱的少女从她身上起身离去,她又变回了那个冷静坚决的季青雀,厌恶屈服,从不胆怯,充满无穷无尽的勇气,哪怕那种勇气里本身就蕴含着毁灭意图,但是也足以鼓舞起其他人内心深处的狂性与血气。 而他很清晰地听见她在缓缓地,自言自语地喃喃着,一句他听不明白的话。 「……怎么会这么早呢,不该是在这个时候啊。」 - 整个歷史上,中原之地曾经有过两次胡人南下。 最近的一次便是前朝,前朝太/祖驱逐胡人,一统河山,自以为开万世之基业,然而事实上他只是将胡兵驱赶回了北边,在漫长的岁月里,前朝始终没能摆脱北方胡人的侵扰。 而当朝圣祖李贤拥有谢不归这样的勐将,也是数次倾尽国力,支援北上,兴师动众数次,才终于打的胡人不敢南下,又建起西华关,设十二州,世代镇守门户,才终于守住大齐中原百年安宁祥和。 胡人不得南下,世族不得养兵,各地兵力尽归于州府,天下之大,无战可起,战火里九死一生的圣祖李贤竭尽所能,想要为他大齐的百姓构筑一个不必知晓战火的天下。 他做的十分成功,在漫长的岁月里,整个大齐除了几次小范围的叛乱,和流民因灾作乱之外,几乎没有发生过任何一起值得记入史册的大乱,前朝那种群雄并起,共争天下的局面再也没能出现,这也使得大齐的百姓,在数百年来的安宁中,几乎忘记了战争的真正样子。 他们忘记了战火,也一併忘记了为什么大齐立国伊始,根基不稳,李贤也要力排众议支持谢不归北出西华关,设下铁壁屏障,以血肉之躯将那辽阔荒漠与中原世代隔绝。 因为李贤比任何人都清楚,胡人不知礼。 夷狄之族,不知礼,无廉耻,不通教化,人面兽心。 他曾经亲眼见过,前朝末年,胡人如何乘虚而入,南下劫掠,将男人尽数杀死,将女人尽数掠走,晚上奸\淫羞辱,白天便将她们杀死,再奔向下一座城池。 他们精于骑射,长于弓马,又天性凶戾,汉人那低矮的城墙在他们面前,很多时候几乎形同虚设。 那是因为李贤的英明才得以被隔绝在北方的地狱。 这世上本来就不存在天经地义的和平,所有的欢笑和安宁,都是因为有人已经提前流过了血,他们在数百年前轰轰烈烈又寂静无声地死去,替后人支付了上天所要索取的那部分代价。 如今,西华关已破,北固城已开,好不容易才重新组织起的防线再度溃散,兵败如山,并且再无人可力挽狂澜。 半个月内,胡人连下十三州,他们有备而来,来势汹汹,杀意凛然,也有城池不肯投降,满城男女老少,竭力一战,而城破之后,胡人怨恨他们抵抗,在将城内洗劫一空之后,便开始屠城,偌大城池瞬间沦为人间地狱。 北人闻风南逃,就连宛州也到处可见携家带口,神色惊惶的人们。 他们惊慌失措又恐惧不安地徘徊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像居无定所的幽灵,而飢饿和恐惧迅速演变成为迫害和暴力,无数人今天早上才踏上这片土地,夜里便无人知晓的死去。 所有人都无比清晰地意识到,乱世已至。 而一个月后,音讯恢復,而谢晟的死讯,也终于传来。 第62章 长歌 谢晟领兵出战, 误入埋伏,全军覆没,如今生死不明。 「那也未必,未必真的……」眠雨不甘地小声争辩着。 诸人对视一眼, 神色不一, 崔云嘆了口气, 他早已不年轻了, 但是也许是因为他那种恭顺和善的气质,以至于大多数人都会下意识忽视他的年纪, 只有这一瞬间,他身上忽然流露出一丝符合年纪的老态。 他缓缓道:「得到消息之后,北边的人几次出动人手去寻,他们想着,哪怕只是寻回来尸首也好, 但是北边形势太过兇险,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几次进去,折损了不少好手,都始终一无所获, 直到后来, 他们终于在谢小侯爷失去踪迹的地方,找到了一把断剑。」 秦先生从听到消息时就一直沉默不语, 此刻也只是静静听着, 不言不语, 张秀才接口问道:「是那把斩冬吗。」 崔云目光中流露出一丝痛心,他点了点头:「正是斩冬。断剑正在送来的路上, 我已经下令他们加派人手, 继续去找, 往更深处去,掘地三尺也要找回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不计任何代价。」 第114页 这句话未免有些残酷,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这样暴烈严酷的战事里,全军覆没之下,又焉有活口,谢晟也许已经死在乱军之中,也许逃出去之后早已伤重而死,战场是最平等的屠宰场,对所有人都不会有任何偏袒之意,谢晟活下来的机会小的近乎不存在,明知如此,还要冒着牺牲忠心耿耿的好手的代价去寻一具尸首,这根本是毫无意义的的行为。 可是谁也没有出声阻止。 承影抱着剑,愣愣仰起头,白衣的少年似乎还不太明白,他很认真问:「哥,我们姑爷是死了吗?为什么呢?」 一只手从旁里伸出来,轻柔地摸了摸他的脑袋,龙雀难得再出现在人前,黑衣的青年和弟弟站在一起,依然面色冰冷,一双眼睛却望向那远处的朱红高楼,久久不语。 - 宛州富庶,先帝在时尤甚,而先帝南巡之日,崔徽曾经收拢天下能工巧匠,建白髮楼,以迎天子。 那段时日犹如一段虚幻的泡影,至今仍然流传不绝,在寥寥数语中,便能够勾勒出一副美姬如云,明珠铺地,众人醉后同哭,醒后狂歌的场景,尘世间最为极乐的一副画卷。 可是就像世人大多只知鲜花着锦,不知烈火烹油一样,他们也并不知道,在先帝离去之后,这曾经狂醉极乐的白髮楼便落下重重重锁,积满灰尘,许多年不曾再见天日。 白髮楼其实个很冷清,很寂寞的地方。 季青雀第一眼就想,这么高,这么空的地方,既冷,又潮湿,还那么暗,就连光线都是幽幽的,悄然地浮在水面上的,人也像是无根之萍,无所倚仗,这样的地方,连骨头都会浸着凉意,又有什么快乐可言呢。 四面是白色的水台,水台极低,近水,水面上波光闪烁,像是笼罩着一片飘渺的雾气,一个笼着素绢的女子坐在水面上,素手抱着琵琶,盈盈弹奏,嘴里唱着一支古老又凄凉的歌。 不远处的水台上,一个身量纤细的女子倚在榻上,支着额头,正静静地听着。 悠悠的歌声飘荡在空旷的高楼之中,那披着素绢怀抱琵琶的女子缓缓起身,向那个少女走去,盈盈水光瀰漫,涟漪一圈圈扩散开,素娟雪白,从肩头垂落,在昏暗的光线里,真像是有三千丈白髮一般。 她轻盈地穿过水台,在涟漪摇曳的榻边蹲下来,仰起头,像是一只柔顺美丽的小鸟,用一种轻柔的,像是生怕会伤害到谁一般的语气问道: 「……大小姐,您很伤心吗?」 她嗓音柔和婉转,声音里似乎仍然带着那只古老歌曲的悠远回音。 她本来是害怕季青雀,从第一面见面就很害怕了,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可是到了今天,季青雀却忽然说想听她唱歌,于是在幽暗寂寥的白髮楼里,她一支又一支地唱着那些古老的宛国的调子,只为季青雀一个人唱着,而季青雀并不说好,也不曾说不好,她只是撑着侧额,静静地听着。 可是歌伎却渐渐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季青雀能够听明白她在唱什么一样,她的声音,她的曲调,那些遥远古老又悲伤至极的词句,好像穿过一切冰冷的黑暗,直直地触碰到了季青雀的内心,她几乎不能相信,这个总是冰一样冷漠,也像冰一样坚固的女孩子,内心深处居然可以有这样深沉又庞大的悲伤。 ……就好像她已经孤独地活了一辈子一样。 于是渐渐的,她不再感到害怕了,心里甚至生起一种说不出的怜悯痛惜之心,她并不懂别的事情,她只是一个歌伎,也只会唱歌,可是就连这样的她也知道,大小姐的未婚夫死去了,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在谁也不知道的时候。 那是很让人伤心的事情。 这样俗套而凄凉的故事出乎预料地唤起了她内心的一点母性,以至于她暂时忘记了一切,甚至忍不住想要走到季青雀的面前,柔声安慰她几句。 季青雀则静静看着她,这名歌伎有一张十分奇特的容貌,初见惊艷绝伦,好似云端神女,第二眼又觉得美的不过平平无奇,可是如今再看,又觉得她生着一张极柔顺的脸,眼睛清澈安静,满是温柔与善意。 片刻之后,季青雀才摇摇头:「不,我不伤心。」 歌伎睁大眼睛,好像完全想不到竟然会这样回答,一时怔怔地看着眼前苍白的少女。 季青雀伸出手,纤长白皙的手指穿过歌伎流水般的黑水头髮,拂过歌伎的耳垂,脸颊,她的手指冰冷至极,让歌伎下意识微微颤抖了一下。 「我不伤心,没有什么可伤心的,」季青雀轻轻地说,她的声音迴荡在空旷的高楼之间,激起连绵不绝的回音,「我只是感到遗憾,非常的遗憾。」 遗憾,遗憾什么呢,还有话没能对那个人说吗?歌伎茫然地想。 「我曾经短暂地幻想过,我是不是能些做到什么,并且甚至就在昨天,我还认为我已经做到了。」 「但是那都是虚假的,我只是自认为认为我做了许多事,自认为一切都会不一样,自认为我手中终于握住了足以改变命运的力量,并且为之感到心满意足。」 季青雀轻轻地说,像是梦呓一般:「但是那是错的,这一切仅仅是因为我作弊才产生的错觉,那是通过欺骗上天才得来的东西,我甚至从来没有想过,这世界上从来都没有不需要付出代价的交易。」 第115页 「而我都做了什么呢,我其实什么都没有做,不看前路,不问代价,只是自顾自的,埋头乱走,明明曾经拥有过这么多的时间,拥有那么多的机会,可是最后却仍然任凭一切发生。」 「既无远见,也无目的,既不在乎自己的命,也不在乎他人的命,支撑我一直走到今天的,根本不是什么勇气,只是那种最愚蠢的任性,无知浅薄至此,什么都不曾做到,却还自以为已经逆天改命,简直可耻至极。」 歌伎已经完全不能听懂她在说什么了,只是努力地睁大眼睛,怔怔地看着神色沉郁,语气却始终平缓的年轻女主人。 「所以我不伤心,那是没有意义的事情,」季青雀简短地说,「我只是醒了。」 歌伎依然仰头看她,眼神迷茫而困惑,而季青雀淡淡地收回手,任凭漆黑的头髮再度垂落在白髮般的素娟上,垂下眼帘,轻声道:「再为我唱最后一支歌吧。」 「我来宛州第一天,你为我唱的那支歌。」 — 季青雀从白髮楼出来那天,天气晴朗,天空湛蓝,张秀才匆匆忙忙赶往季青雀的西洲阁,一出长廊就看见秦欢正一瘸一拐地的背影。 他心里微微诧异,快步赶上去,问道:「你来这儿干什么?」 秦欢用仅剩的眼睛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明知故问?」 季青雀入白髮楼,这独眼的刻薄傢伙也蔫了好几天,季青雀出来之后第一件事是召见他们,这人居然也跟着立刻又恢復了从前那股子见谁怼谁的坏脾气。 张秀才心里暗自发笑,却也不点破,只是道:「既然都是同路,那便一起去吧。」 「走开走开,谁要和你这傢伙一起去,离我远点儿!」 两人一路上吵吵闹闹,秦欢脸上写满了嫌弃,进了西洲阁,他往里飞快一看,脸上一拧,厌恶之气更甚,语气恶劣道:「他怎么也在这儿?」 那人却含笑行礼道:「秦先生,好久不见,精神依旧啊。大小姐派人传召,我如何敢不前来领命呢。」 说话的正是张年,满面含笑,泰然自若地立在屋檐下,丝毫不像外人,倒是比他们这些崔府的人更有所谓的「自家人」的气质。 张秀才上前几步,走到崔云身边,压低声音问道:「云管事,大小姐到底有什么事?」 崔云摇摇头:「我也不知。 」 张秀才这才真心惊讶起来,像崔云这样深沉的心思,世上很少有他看不透的事情,可是他神色又确实不似作伪……不过要是崔云存心不想让他看出来,他好像也没本事分辨出来他说的到底是不是真话啊? 张秀才一时进退两难,最后思量半天,默默退回了满脸厌恶之情的秦欢身边,秦欢瞪他一眼,到底没有再说话。 这时,大门打开,眠雨走了出来,向来无忧无虑的小姑娘眼圈泛着红,像是才哭过似的,她低着头,声音微微沙哑,道:「大小姐让你们进去。」 几人面面相觑,都清楚地看见了彼此眼里的惊疑与不安。 第63章 名册 季青雀立在房中, 正仰头看着正堂里挂着的一副画,画卷上画着几支凌寒墨梅,寥寥数笔,却并不显得冷清, 反而衬出一种孤傲的凛凛风骨, 正是画梅圣手章夫人的遗作。 张秀才很仔细地偷偷打量了季青雀的表情, 终于确定她并不是在强装镇定, 这让张秀才轻微地松了口气。 ……他总觉得如果连季青雀都仓皇落泪,那实在是一件天塌地陷般可怕的事情。 崔云上前一步, 口吻温和地问道:「大小姐,请问有何吩咐?」 季青雀摇了摇头,转过身来,缓缓向他们走了一步。 崔云眉梢一挑,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季青雀也只向前走了一步, 然后缓缓屈膝,向他们行了一礼。 这一下分同小可,向来波澜不惊的崔云惊的差点一下子跳到门外去,其余人的惊愕更不必言说, 只有秦欢皱着眉, 出声道:「干什么!有事情就说事,少来这些花里胡哨的!」 张秀才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庆幸过秦欢是这么不拘俗礼白眼看人的性子, 他被季青雀猝不及防的这一下吓的脸都白了, 两腿都有点发软, 脑子里疯狂闪过古代君侯让死士去赴死之前往往要行以厚礼之类的画面……但是他能去杀谁啊,他连只鸡都杀不死啊, 去找承影和龙雀才对啊! 季青雀并不管他们的惊慌, 依然稳稳地屈膝, 完完整整行过一礼,才缓缓站起身。 崔云抹了抹额头,柔声道:「好小姐,到底遇见什么事了,您就直说吧,小人年纪大了,实在经不起什么惊吓了。」 季青雀摇摇头,沉默了片刻,那是她在思索语句时才会有的姿态,她就这样安静地想了一会儿,叫众人的心都不由得高高悬起来,屏气凝神,大气不敢出。 许久之后,季青雀缓缓开口:「我不知兵事,不通农桑,于世间诸事,近乎一无所知。」 其他人万万想不到她竟然会说这个,一时都茫然地彼此望望。 ……就这么件小事,有什么需要这么郑重其事地说的必要吗,她又不用,通不通农桑,懂不懂五谷,完全不重要啊。 第一句话说出了口,季青雀便不再停顿,而是平缓而清晰地徐徐道来。 「诸位都身负大才,满腹经纶,日后皆是大有作为之人,却从不曾弃我而去,反而倾囊相助,从始至终,为我尽心尽力。方才之举,是我应尽之礼。」 第116页 崔云张口想要说什么,季青雀轻轻看了他一眼,即使是此刻,她的眼睛里也看不出来一丝的温情柔和,那些古时候君主礼贤下士拉拢人心时的热切做派完全没有出现在她身上,她的脸色比以前还要苍白,可是她看上去却比以往更加镇定,这反而让人感受到她毫无矫饰的真心。 很奇怪的,一个小姑娘,她的真心居然是笔直的,既不花哨,也不热烈,没有任何华美的花纹,就像一柄干干净净的剑,刀刃锋利,刀光寒凉,清澈的足以映照出世间万物,也并不惧怕映照出万物。 那双漆黑的眼睛里此刻静静映出他的脸庞,并不年轻的脸,带着些惊讶与不解的模样,好像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脸一般,并不是在镜子里,像是面对面的,与自己的眼睛对望。 这让崔云忽然怔住了,呆呆地看着季青雀,一句话也没能说出来。 — 我不懂打仗,不能上战场,不通农事,不知商贸,不过是无才无德之人,若我一人,于此乱世,最终不过也是一事无成。 但是。 「我信先生们。」 季青雀静静地,庄重地向他们行礼,她说话依然是轻轻的,没有犹豫的,非常简短,但那是极为冷静和笃定的口吻,让他们第一次感到他们触碰到了季青雀的真心,既沉郁又锋利,没有映照出一丝虚假的真心。 离开西洲阁许久,张秀才脑子还迴荡着季青雀最后那几句话,那并不是多华丽的辞藻,若是拉拢人心,未免显得太过质朴简单,不知为何,却在他脑海里反覆迴响,甚至心口都有些微微发热。 张年行在几步外,从离开西洲阁起,他脸上就挂着一副让人厌恶的笑容,注意到张秀才投过来的视线,他转过脸来,微笑着指了指西洲阁的方向,压低声音,道:「你觉得,咱们小姐刚刚那番话……」 张秀才皱了皱眉,他正想反驳一句胡说八道,谁和你是「咱们」?便听见张年含笑的后半句话。 「……像不像罪己诏?」 张秀才吓了一跳,迅速向四下望了望,并无人影,才捏着摺扇,也将声音压的低低,恼怒道:「你胡说什么?」 张宁却摆了摆手,张秀才这才注意到他眼睛亮的惊人,整个人精神亢奋的几乎有点不正常了,他笑了一声,道:「我开玩笑的。」 张秀才没说话。 片刻后,张年又兀自笑了笑,随意地问了一句:「你觉得,什么样的君主,才是个好君主?」 「是能够引兵千万战无不胜,还是文采盖世才气惊天?」 张秀才静静看了他一会儿:「你到底想说什么?」 张年一笑:「我只是想说,这些事情根本无所谓,对一位君主来说,这些事情根本没有意义,没有一位君主需要亲自去做这些事情。」 「圣祖李贤,旷绝古今的明君,昔年不过是个出身贫寒的小混混罢了,论打仗,不如谢不归,论文采,不如季平山,甚至还是季平山教他识的字,文韬武略,无一过人之处,可是那又如何呢,无论是谢不归还是季平山,这些当世英杰,哪一个不对他忠心耿耿,抛头颅洒热血,百死也不悔的?」 「最后不还是他坐上了那至高之位,执掌天下,开万世太平了吗?」 张年语气越来越快,眼睛越来越亮,张秀才却并没有再阻止他,而是眉头微微一皱,神色变幻莫测。 张年顿了顿,闭了闭眼睛,再睁眼睛,又是往常那副圆滑的笑意,他摇摇头,和缓道:「你还没回答我呢,到底什么样的君主,才是个好君主?」 张秀才掸了掸袖子,淡淡道:「任用贤能,爱民如子,赏罚分明。」 张年勐地一拍手,笑道:「你看,果然如此!」 「一个好的君主,能够做的事情其实并不多,不可犹豫不决,不可优柔寡断,要赏罚分明,重贤任能,还要不重女色,克己轻欲,爱护民生。最重要的是,不能妄自尊大,要始终自省自察,绝不可自认完人。」 「一个认为自己无所不能永远正确的人,是绝不能当君主的,他总有一天会带着所有人走向毁灭。」 「这很困难吗,不,一点儿也不,哪怕是三岁的孩子也有信心自己能够做的到。」 「可是真是如此吗,这些事情说来简单,可是歷史上能够做到这些事的君主,哪个不是赫赫有名的明君?」 「……说不定我们的好运道,真的来了呢?」 张秀才眼神冰冷地看着他,张年微微一笑,摊开手,友好地劝告道:「不要这样看我,我们都有幸得大小姐信重,无论如何,都应该互相扶持,共同谋事,这样早就开始内斗,实在不是什么好事啊,你难道不这样认为吗?」 张秀才勐地拎起他的衣领,冷冷地,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警告:「这是我最后一次告诫你,如果你胆敢对大小姐不利,我绝对不会饶过你。」 张年毫不惊慌,他捏住张秀才那瘦弱的文人手腕,稍稍一用力,钻心的痛从手腕处传来,张秀才勐地嘶叫的一声,张年往前迈了一步,一脚踹在他的膝盖处,又准又狠,疼的张秀才当即跪倒在地。 张年则从容地扭了扭手腕,脸上依然带笑,语气却淡淡的:「你们可真有意思,哪怕到了这个时候,好像还觉得那是个任性的小姑娘,还需要你们的保护一样。」 第117页 「哪怕我真的要害她,就凭你,一个耍嘴皮子的傢伙,又能做些什么?」 他的目光同样冰冷嫌恶地望过去:「像你这样满嘴谎话,不过是靠着她的庇佑才能够和我面对面说话的人,也配做出那股忠肝义胆的模样吗?」 「你……!」 「我查了三十年内的州府名册。」张年淡淡道。 张秀才的话瞬间断在喉咙里,整个人都仿佛凝固了一般。 张年又笑了起来:「听闻你是宛州稻城人,我还怕我查漏了,便一年又一年地反覆翻看,又查了那十几年的人口迁移名册,你猜我发现了什么?」 「咱们大小姐最信赖的,处处维护大小姐,生怕她受人欺负,最忠心耿耿的张秀才,居然哪里都找不到这么个人!」 「真是件怪事,天底下居然没有你这么个人。」 张秀才垂首不语。 张年语气却又和缓下来:「连我都查的出来的事情,她未必就不知道,只是她并不愿为难你罢了,这是她的恩德,你若是看不明白,我可真要为她感到不值了。」 「我们俩有什么恩怨,那都是个人的小事,实在不值得大动干戈彼此怀疑,别的都无所谓,只是耽误了大小姐的事情,你也与我同样受过大小姐的恩,难道不会感到于心有愧吗?」 张年说完,便伸出手,想要将张秀才拉起来,然而张秀才却脸色煞白,表情麻木,一语不发。 张年便嘆口气,收回手,道:「你好自为之吧,她并不是心胸狭隘之人……你不要辜负她一番好意。」 他的身影消失在树影深处,一阵风来,满院草木簌簌作响,光影错落不定,张秀才的头髮被风吹起,拂过他骤然惨白的脸颊。 他直直跪着,心里茫然地,钝钝地想,是啊,天底下没有张秀才这么个人。 因为他既不是秀才,也并不姓张。 第64章 马车 州府官署中。 「苇城这些天, 好像有些大动作啊。」刘尧漫饮一口薄酒,缓缓道。 张年躬身为他倒酒,态度恭谨,举止从容, 笑道:「老师何出此言呢?学生记得, 苇城的孙大人年事已高, 又受了惊吓, 如今正卧病在床,满城上下不过一群老弱病残之人, 还能有什么大动作呢?」 刘尧淡淡摇头:「不是他。」 「哦,那还有谁?」 刘尧缓缓睁开眼,一双精光外露的眼睛瞥了他一眼,语气听不出情绪:「你与崔家,这些天似乎走的很近啊。」 张年笑容不变, 稳稳地将美酒稳稳斟入杯中,滴酒未曾溅出,他从容含笑道:「那学生便更不明白了,崔家虽然豪富, 却也不过是一介商户, 家中主事的又是个体弱多病的女主人,还能做什么大事呢?」 「那崔家如今看着依然光鲜, 可是有本事的老主人云游在外, 家里的大小姐身份尊贵, 可是到底是外姓女,总归要嫁出去的, 又身为世家女子, 一不能抛头露面, 二又不通庶务,前些日子还不幸失去了未婚夫,她自然悲伤至极,越发不理俗事,崔府偌大家业,大小事宜,如今都由几个年老的管事勉强维持,敲着这样辉煌的家业风雨飘摇至此,实在很令人同情。」 说到这里,张年轻轻嘆了口气,仿佛确实十分为崔家感伤,这让刘尧微微眯眼,眼中闪过一丝迟疑。 「那大小姐不通俗事,偏又有满腹仁义道理,怜悯城外流民,便不顾几位管事的劝阻,执意要在城外施粥施面,若有人哭上两声,她便忍不住要发些慈悲,不管三七二十一,定要将他们收归府里,若是府里不行,那便收进田庄中,全然不管几位管事焦头烂额,处处为她修补纰漏。她大约至今都仍然觉得自己实在是行善积德,人人都会感念她的善心罢。」 刘尧皱了皱眉,语气却和缓下来,端起酒杯,浅浅抿了一口,道:「煳涂,那些流民来歷不明,天性凶顽,岂能登得大雅之堂,什么人都要收留,妇人之仁,最后只会自伤其身。」 张年为刘尧斟满美酒,道:「老师说的是,她家里几个管事也忧心忡忡,私下里求过学生好几回了,说愿意奉上明珠千匣,只求得大人稍加拂照。学生犹豫良久,到底不敢答应。」 刘尧一怔,将酒杯重重放下,溅起几滴酒水,打湿桌案,他冷冷道:「为何不禀报于我?」 张年一惊,面色惶恐地后退一步,嗫嚅道:「老师有所不知,崔家之前一直与李州牧交好,李州牧虽然前年才上任宛州,但是收取崔家供奉之多,恐怕已经抵得上他前半生的所有积蓄了,如此豪富,李州牧又岂肯轻易捨弃?」 「如今崔家却想要舍李州牧而转求老师,商户人家想要求得庇佑,老师又远比李州牧更加通情达理,这实在是无可厚非,但是……」 话至此,张年略做犹豫,刘尧皱眉不愉道:「但是什么?」 「但是学生想到,李州牧与老师是昔年的同窗旧友,李州牧的性子又有些……日后他若是听到了什么风言风语,难保不会对老师心生嫌隙,他虽然并非有才之人,然而妻族强盛,日后若从中作梗,恐怕有碍老师的前程……不过是几匣明珠罢了,实在不值得。」 昔年国子监里,刘尧自认样样都远胜李州牧,然而最终他的一路走来,却远不如那姓李的顺畅通达,他在朝中曲意逢迎唾面自干的时候,姓李的却春风得意,满朝礼遇,而一切不过是仅仅是因为对方精于钻营,提早一步娶了他们恩师的女儿,才最终靠着妻子的关系,一路青云直上。 第118页 这一直是刘尧心里的一根刺,如今听到张年再度提起,刘尧脸色瞬间一沉,然而又见张年言辞恭敬诚恳,神色真挚,不似讽刺之意,反而满是敬仰之色,到底让刘尧脸色稍稍缓和了些,口吻也渐渐温和下来,他沉吟半晌,道:「我与他也算不得什么故友,不过是做过几年同窗罢了。」 张年面露惊讶之色,刘尧却感到几分痛快,仰头痛饮一口酒,美酒入喉,甘甜至极,就连这绝世的好酒,也是前些天州府的崔氏商行送过来的,如此泼天富贵,怪不得姓李的不肯撒手,三番五次在他面前意有所指,他如果真的信了那番言论,那么崔家恐怕立刻就会倒回姓李的那边吧。 刘尧心里冷笑,脸上却露出宽仁的微笑,缓缓道:「如果下次崔家再有事相求,你也不必再推拒了。」 刘尧细细嘱咐道:「倒也无所谓什么明珠黄金,那些都是身外之物,只是听你所言,崔家确实是可怜可嘆,那季家小姐虽然天真了些,到底也是一片好心,我作为朝廷派下来的刺史,总归是要对他们拂照一二的,岂能因为害怕招惹李大人不快,便将他们拒之门外,置之不理呢?」 张年闻言,久久不能开口,仿佛大为感动,刘尧满意地笑了笑,循循善诱道:「你还年轻,很多事都不懂,但是要牢记,我们读书人,寒窗苦读十余年,为的不是锦衣玉食,而是为民请命,不分贫富贵贱,都要护天下苍生太平,这才是我们读书人的使命啊!」 「听先生一席话,学生醍醐灌顶,胜读十年书。」张年眼眶微红,言辞激动,手中的酒壶撒出半壶美酒,看的刘尧心里一阵心疼。 他面上却仍然波澜不惊,还含笑欣慰地点点头,拍了拍张年的肩膀,道:「下去吧,多和崔家那边联繫,切记,不要弃他们于门外。」 「学生明白!」 张年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才缓缓走出大门,他不声不响地走出院子,远远走出许久,直到四下无人处,再也看不见那间富丽堂皇,酒气与脂粉香浓郁至极的院落,他才骤然阴沉下脸色,嫌恶地拍了拍被刘尧碰过的肩膀,像是这样就能抖落下什么脏东西似的。 这时,一个小厮飞快地从朱红的廊柱后闪身出来,躬身行到张年面前,远远看来,像是正在听候张年调遣。 张年目不斜视,低声地快速说道:「可以去回禀大小姐了,就说州府有我,无需担心。」 那小厮也不说话,只是飞快地点一点头,又迅速退迴廊柱后,人影转瞬便消失在走廊尽头,仿佛从来不曾出现过。 张年则仰起头,脸色阴沉地望着清澈的蓝天,从他还是个混迹街头任人欺负的孩子时,这片天空就是如此湛蓝高远,一尘不染,漠然地望着苦苦挣扎的世人,对这天底下的一切苦难不幸,都无动于衷。 如果不是有人曾经那么笃定地许诺过他未来,那么他恐怕至今仍然在混浊的泥水里打滚,连看也不敢看这一片高远明澈的天空吧。 片刻后,张年脸上又挂起往常的微笑,那是人见人爱的,刘大人得意门生的笑脸,他拍了拍自己是脸颊,兀自转身往回走,脚步轻快,嘴里念念有词: 「接下来就该去见一见李州牧,明珠千匣已经用过了,不如换成黄金万两……」 — 不过数月,苇城周遭已经大变模样,原本一片荒芜的原野上稀稀落落搭起了帐篷,墙根底下还每隔数十步就架设着一个粥棚,粥棚边支起一面高高的漆黑旗帜,上面并无文字,也无多余花纹,只用精湛的绣工绣了一只青鸟在其上,苇城的古城墙之下,数十面一模一样的黑色大旗迎着风烈烈飘扬,霎是引人注目。 而所有人都知道,这是苇城崔家的旗帜。 苇城崔家的女主人心有大慈悲,怜惜他们颠沛流离,居无定所,又怕他们死于战乱与匪祸,便力排众议,执意僱佣他们这些无人敢接近的流民,令他们修缮苇城外围的城墙,不仅日结工钱,还供给参与修缮的劳力每日新鲜食水,甚至连他们的家眷也可以一併领取粥面,若有家人生病,还可以向每日领他们做工的管事们说明,虽然苇城的主官并不许流民入城,但是崔家的管事却会在第二天领着大夫出城,为城外劳工重病的家眷一一诊治。 哪怕只是一碗薄薄的米粥,一碗价值几文钱的汤药,却已经足够他们在这样风雨飘摇的乱世保全性命与家人,活过难挨的一夜又一夜,并且不再畏惧第二天太阳的升起。 所有人只要一看就那面绣着青鸟的黑色旗帜,便会想起,在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乱世里,给他们一口饭,一碗药的,救了他们性命的,不是官署,而是这面大旗的主人。 甚至有妇人小孩会趁夜向这片旗帜叩拜,以求庇佑,至少在他们尚且活着的岁月里,这面旗帜比木雕的佛像显灵过更多的次数,比佛前的青烟允诺过他们更多的未来。 而不知何时,本就敬仰崔家的流民里又流传起了崔家的老主人的故事,其中崔徽年轻时候的种种壮举,更是听的他们惊嘆备至,如听天书,对崔家更是敬服备至,神往不已,只觉得如此人物实在不似凡人,竟像是上天庇佑的神人一般。 在僱佣流民的齐心协力下,曾经被战火损坏的苇城城墙很快便修缮完毕,不等事成的喜悦过去,流民们便又陷入一片惶恐,他们惊觉自己已经无事可做,正满心恐惧即将失去崔家庇佑之际,领着他们做工的管事却雷打不动的在第二天出现,又带着他们去了更远处,说是组织商队,远去行商,可是兜兜转转也只在苇城周遭打转,他们虽然不解,然而崔家规矩严明,稍有不听指挥者,就会立刻被赶出用工队伍,他们也不敢多问,只是依言默默行进。 第119页 后来,他们去的地方越来越来越远,崔家便声称担忧他们会受到沿途山匪袭击,又担心崔家的下人遭遇不测,便出动大批护从,披坚执锐,大力清扫沿途匪患,花费了数月时间,将苇城周遭落草为寇的流民山匪,掘地三尺地清了出来。 那面漆黑的旗帜,猎猎飘洋于青天之下,犹如一道漆黑的闪电,轰然席捲整苇城的大地。 人们远远见了,便会指着那面旗帜,骄傲地说,瞧,那就是崔家的人! 而渐渐的,有人偷偷将这支名义上的私人武装称唿为崔家军,他们并不了解所谓世家大族不可养兵的规矩,只是隐隐约约听说这支来去如风的队伍所护卫的是一位身份高贵的女性,所以他们便理所应当的认为,这支被私底下称为崔家军的,日渐壮大的武装,是奉这位女性一人为主的军队,恰似前朝战乱割据的世家豪强,夫死子年幼,便由性情坚韧的遗孀主事,数以万计的军队为了护卫主母幼主而出生入死,他们笃信忠义,不惧生死,拱卫家族,护卫百姓,满是豪侠之气。 而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这黑旗下的一切,都只会听命于季青雀一人的声音。 飘摇的黑色旗帜如漆黑的火焰,与春草共长,燎原遍野,青色的鸟雀展翅而飞,清越的啼叫跨越山川,庇佑来往行人,崔家军的名号逐渐被抛之脑后,取而代之的,是青雀军的称号。 入夜的苇城城墙下,熊熊的昏黄篝火中,许多来自四面八方的人聚集在一处,听发须皆白的说书老人说话,他说传闻蓬莱漂浮在九重天之上,四方八面皆是云海,只有青鸟往返其间,沟通音信,而西王母出行之时,也是青鸟作为西王母的使者,先一步降临,这本就是一种祥瑞之鸟。 这个带有强烈神话色彩的故事极受人民喜欢,于他们而言,黑旗上的青色的鸟雀自然也是传说中祥瑞的青鸟,更何况这支举起黑旗的私人武装,又的确如鸟雀般灵活快速,行进如风, 对大多数人来说,青雀军都是一个更加简单易懂的名号,不仅一眼便能看懂,更饱含了所有人都未曾说出口,却根治在每个人心里的深深愿景。 他们发自内心地希望,这支于异军突起,于乱世里举起黑旗的军队,真的会那个如说书老人描绘的那样,只带来祥瑞美好的消息。 于是正如神话传说里沟通音信的青鸟,青雀军这个名号越见响亮,南来北往,将全新的消息随风传遍四方,许多人听到了这个消息,纵使半信半疑,依然拖家带口向苇城而来。 虽不能入城,但是平原广阔,外城平坦,日日夜夜都有城卫严阵以待,一旦有人闹事便立刻上前缉捕,如此多形形色色的人聚居于此,乱中有序,又筑有高墙,掘有深井,渐渐的,竟然成了一片苇城城墙之外的外城一般,而苇城内的住民也不再畏惧城外的流民,时不时有小商贩挑着担子前往外城售卖,赚的盆满钵满,其余人见他满载而归,也眼急心热,纷纷出城谋财,一道城门,两方百姓,人潮涌动,熙熙攘攘,隐隐约约中,竟然显出几分从前的繁荣景象。 刘师爷原本见崔家声势甚隆,行事越发张扬,不似商户行事,仿佛一夜之间便变了心思,另有所图了起来一般,他静观了数日,心中已经有了退缩之意,只是他也知道自己与崔家牵扯太深,骑虎难下,又不敢对孙大人明言,到底只能硬着头皮,装聋作哑,默认崔家行事,只是后来又见内城外城一片祥和,四野安分,心里那点儿惊惧惶恐也渐渐消散,又想如果崔家真的要行大逆不道之事,他既无力阻拦,而与崔家牵扯甚深,恐怕事后也难以自证清白,正所谓上了贼船,身不由己,万般无奈之下,刘师爷一咬牙,索性破罐子破摔,横竖都是个死字,一条路走到底也就罢了。 如此想来,他反而放下心头枷锁,转身便以官府名义徵召人手,一门心思投入安置流民,建设外城的工作里。 他自认是被逼上梁山,一介穷酸书生,如今居然被逼的屈从贼寇,满心都是身败名裂遗臭万年的无奈凄凉之意,但是他于政事上本来就颇为老练,又一贯爱惜民生,老百姓见他青衫布衣,又容貌清瘦,一看便是两袖清风的好官,反而对他交口称赞,还有那不知事的,竟然口称他为青天大老爷,朝他三跪九叩,吓的那日正翻看人员登记名册的刘师爷原地跳了起来,连声道非也非也。 后来传扬了出去,又是另一番美谈。 一日,城门才开,天光破晓,枯黄的草叶上凝了细细的寒露,一辆朴素的马车缓缓停在了苇城的城门。 驾车的中年人衣着朴素,翻身下车,向守城的城卫殷勤道:「大人,小人是崔家的下人,曾经侥倖得了主人恩典,得以外放出去,前些日子听闻苇城有乱,才匆匆赶回来,想要回来助主人一臂之力……还望大人行个方便。」 那城卫上上下下看了他一眼,噗嗤笑了一声,嘲讽道:「你这人倒是能说会道,什么叫想助主人一臂之力,不过眼见世道大乱,心里害怕,想要回来攀附旧主罢了!」 那中年男人也不反驳,只是赔笑躬身道:「啊,大人明鑑,小人实在是……」 那年轻的城卫打断他,不耐烦道:「好了,少说废话,路引拿出来,去后面排队等着,不然,哪怕你是天王老子,嘴里能说出花来,也别想进城!」 第120页 中年人上前一步,不动声色地向那城卫的手里塞了一个小袋子,又规规矩矩地向他又行了一礼,言辞恳切:「请大人听小人一言,小人皮糙肉厚,倒是无妨,但是这车里都是女眷,长途奔波,身体又弱,还有一个小女儿,如今正生着急病,就等着回府治病,半点耽误不得……不如这样,我与崔府的张秀才有过几分交情,还望大人请他出来一见,便知小人所说俱是实话,绝非什么逃难的流民之徒。」 年轻的城卫掂了掂手里的重量,心里咋舌,又想着那张秀才,一袭轻衫,摺扇翩翩,委实是风流倜傥,与他们满脸劳苦相的刘师爷简直是两个极端,一看便知道是得重用之人,他想到此处,倒是高看了这个一副老农长相的中年人一眼,他下了决定,面上仍然做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斜了对方一眼,沉吟片刻,自觉吊足了胃口,才装作勉为其难的样子,不耐烦道:「行了行了,看你大老远回来,又携家带口的,我便找人给你去问问,你就在这里等着,别想混水摸鱼熘进去,我好话说在前头,我愿意当这个好人,可是他愿不愿意来见你,那我说的可做不了数!」 那中年人立刻喜不自胜,连声道:「多谢大人!」 不过一盏茶的时间,张秀才便匆匆前来,见了那神情殷切的中年人,张秀才那张俊秀斯文的脸上顿时露出惊喜的神情,他快步走上前,对那中年男人急急开口道:「竟真是你?多年前一别,没想到竟然还有再见的一天,你如今可好,家里可好?」 「好,好,我样样都好,只是心里一直挂念着老爷,」那人脸上也泛出一丝笑意,人却仍然唯唯诺诺道,「家里倒是出了些事,实在不好解决,只好又来投奔老爷与大小姐,实在无颜见人啊!」 张秀才瞳孔深处微微一缩,脸色却不变,依然笑容满面道:「好了好了,这些话留着回去再说,大小姐也一直很想见你。」 话音未落,张秀才便拉着这中年人的手,对城卫指了指,道:「这的确是我崔家之人,多谢诸位来报,不然不知他还要在外受几日冷落折磨,小生日后,必有重谢。」 其他人见了这一番旧友情深,心中早已信了十分,哪敢再受他大礼,连忙避开,还有年轻的城卫还想检查车内,被其他人连忙挤到了后面去,一群老兵油子恨铁不成钢地想: 这都是哪里来的愣头青,当着张秀才的面就查人家兄弟女眷的车,岂不是当场打张秀才的脸吗,云管事和蔼可亲,可是这小白脸一看便知是心胸狭隘之人,要是不小心得罪了他,日后被他回去在刘师爷面前告上一状,在场所有人恐怕都要吃不了兜着走! 天色尚且早,天空还泛着微微的薄灰色,远山的轮廓在晨光与白雾里若隐若现,街上人烟稀少,马车的车轱辘碾在青青的石板街上,发出咕噜咕噜的轻微响声,张秀才与中年人一前一后,并不多言语,只是静静行过一段路,街角的偏门处早已有人等候,一等到马车进门,便快速地将侧门合上,崔府里也颇为安静,除了几声鸟叫,便只有马车行在车道上的响声,一路默然无声,终于行到了正堂下。 正堂之上,灯火通明,左右下人容装整肃,垂眉敛目,屏气凝神,季青雀独坐正中,眠雨伺立在侧。 肃穆华贵,不敢直视。 那中年男人乍见到季青雀这副的模样,方觉得和记忆里不大相同,一时竟有些不敢行礼,迟疑片刻,他身后的马车里却忽然掀开帘子,一个带着哭腔的女声连滚带爬地冲下来,哭喊道:「大小姐,大小姐,救救我们二小姐吧!」 — 左右下人都一一有序退下,偌大的正堂转瞬只剩下季青雀和眠雨两人,眠雨这才快步下了台阶,将伏在地上抽泣的红玉扶了起来,那一边,马车的帘子被再度掀起来,一身素衣的季青珠被崔羽扶着下了马车,季青珠站稳之后,又伸手去扶母亲孙氏。 在季青雀的记忆里,孙氏几乎是个没什么缺陷的世家贵妇,美貌聪明,仪态端庄,手腕老练,难得是心术极正,并不爱使下作手段,哪怕是整个盛京后宅圈子里,她也是极有名望的人。 可是如今这个缓慢地挪下马车的人,却让季青雀一时有些陌生,穿着一身平平无奇的简陋的布衣,头上只簪着一支金钗,脸色青白,形销骨立,看不出一丝昔日季家主母的风采。 季青珠小心翼翼地扶着母亲,又回头看了看季青雀,小声地叫了一声:「大姐姐……」 季青雀走下台阶,瘫软在眠雨怀里的红玉却忽然挣脱了眠雨的臂膀,哭着扑倒在季青雀脚下,抓住她的裙角,哭叫道:「大小姐,大小姐,救救二小姐吧,救救我们二小姐……」 季青珠神色黯淡,轻轻低下了头,孙氏身体微微颤了一下,却一句话也没说,只是脸色越发青白,毫无血色。 季青雀顿住步子,缓缓看向立在一边的崔羽,一字一句道:「羽叔,你说。」 — 季宣是一个月前被召入宫中的,他与当朝天子亦师亦友,感情深厚,入宫伴驾并非什么出奇之事,孙氏当时得到消息,便也不曾放在心上。 可是数日之后京中却流言四起,说天子病重,卢阳王趁虚入主宫中,早已囚禁了天子与张皇后。 孙氏并不相信,卢阳王何其尊贵磊落之人,怎么可能会强夺侄儿皇位,行如此遗臭万年的谋逆之事? 第121页 果不其然,如此荒唐的流言,很快便在京中消失无踪,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盛京依然是那个纸醉金迷风调雨顺的国都,她们仍然可以在华美典雅的后宅里,无惊无惧的活着。 可是一日又一日过去,孙氏却渐渐不安起来。 因为季宣并没有从宫中出来。 往年他入宫伴驾,最多也不过两三天,从来没有整整一个月都不曾离开皇宫的事情,季宣本来就很少离开白鹿书院,他虽然性子冷淡,但是对学问一道却从来专心致志,精益求精,绝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停留在宫中一个月。 ……除非他没法离开。 孙氏被自己脑子里这个想法吓了一跳,天底下怎么可能有这种事,天子性情仁慈,与季宣年少便相识,十分信赖尊重这个长自己几岁的哥哥,也因此对他的家人都格外宽厚,孙氏也在国宴上见过几次天子,那的确是个极为和善的人,虽然大约并不太勤于政事,但是以孙氏的眼光来看,他应当并不是个坏人,这一点与安乐长公主与荣华郡主倒是完全不相似。 有天子坐镇宫中,天底下还有什么人能够阻拦季宣离宫,又有什么人能够对他不利?她一个深宅妇人,不过是听了几句大不敬的流言,便胡思乱想起来罢了。 她一面如此安慰着自己,另一面又止不住地惊慌不安,总觉得像是有什么事在暗中发生,她甚至还递了帖子说想要见张皇后,以她的身份,这并不是什么离奇的请求,可是这封帖子最后却石沉大海,就如同进入皇宫的季宣一样,全部杳无音信。 真正让孙氏下定决心的,是她终于探听到的另一个消息。 ——安乐长公主与荣华郡主也已经入宫陪伴张皇后,同样再也不曾离开过皇宫。 盛京里最尊贵的五个人,天子,张皇后,安乐长公主,荣华郡主,以及作为天子皇叔的卢阳王,竟然全部深居宫中,寸步不出。 而整个盛京,却仿佛毫无察觉,竟无一人有所质疑。 ……曾经有过的,但是很快,不管是所谓的流言,还是传播流言的人,要么不知所踪,要么闭口不言。 ——盛京有大变。 而且,从季宣入宫不出这件事,孙氏已经浑身冰冷地意识到,此事恐怕与季家有莫大关联。 而那件事如果真的如孙氏所猜测,那么依照季宣刚正不阿冷淡无情的脾气,她的丈夫,那位名满天下的季太傅,大约……是活不了了。 孙氏对季宣感情并不太深,比起爱恋,心里更多的是感激,她家世远远不如季家,家里又有个不成器的哥哥,以至于害的她婚嫁也颇为艰难,高不成低不就,哪怕她殚精竭虑从不行差踏错一步,却也只能悲哀地看着自己的人生一步步滑向漆黑的深渊。 所谓女子,奢望把握住自己的命运,大约只是一种浅薄的妄想吧。她曾经苦涩地这样想着。 可是季宣就在她最绝望的时候出现了,她做梦也不敢攀附的清贵门楣,年轻英俊,气度飘然的季宣季太傅,竟然会主动求娶于她,孙氏几乎以为这是个荒诞的梦。 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孙氏甚至激动的一夜未睡,精心勾勒了最好看的妆容,盛装前去,那是个春天,季宣就立在一颗白玉兰下,穿着一身淡紫色的衣袍,他只是静静立着,好看的脸上并无多少表情,既不焦躁,也不紧张,肩上落了几滴春露,圆圆的痕迹,好像他已经在这里独自站立了很久很久,从春初立到春末,到繁华落尽,到白雪皑皑,他都会这样笔直地,静静地立着,始终这样气质孤绝,波澜不惊。 很久以后,孙氏已经忘记了那天自己穿了什么衣服,画了什么妆,但是却依然牢牢记得那天的季宣,并不是因为他那人人惊艷的好相貌,而是他身上那种超然绝尘,孤冷又清绝的气质,让她永远也不能忘怀。 她想像不出来这样一人会去爱人,也想像不出来这样一个人会来爱她。 她战战兢兢地嫁给了季宣,那多少让她有种亵渎感,她一直是个十分坚强的人,哪怕曾经因为衣服样式过时而被人在宴会上当众嘲笑责难,都不曾变一变脸色,但是她看着季宣的脸,却总是莫名胆怯,尽管他从来不曾为难于她。 而她的人生在嫁给季宣后却终于迎来了全部的转机,名声,财富,儿女,甚至是……曾经被当做奢望的自由。 她非常地感激季宣,她年少时所梦想的就是这样的生活,她见惯了嫂子为了哥哥的风流荒诞痛哭流涕的样子,于是很早就不再相信那种举案齐眉恩爱不疑的生活,她只是想要过的好些,再好一些,如果她是个男子,她也许早就摔门而出,要么经商求富,要么科举谋官,三百六十行,总有一行有她的立身之处。 可是她是个后宅女子,她什么也不能做,甚至害怕名节有损,难以婚嫁,她连大门都不敢轻易迈出,只能缩在深深闺阁里,祈祷着未来的丈夫足够宽厚守礼,尊重髮妻,仅此而已。 嫁给季宣的十几年是她人生里最快乐的一段日子,季宣常年在山上,并不对她的行事什么干涉,季府上下,无不对她恭恭敬敬俯首帖耳,还有,她那三个心肝肉一般的儿女,她从前并不明白,可是当了娘之后才明白,天底下原来真的有种感情,叫人能够心甘情愿地去死,掏心掏肺都唯恐不够。 她一直以为这种快活的日子会永远持续下去,直到她白髮苍苍,牙齿脱落,回望从前岁月,依然能够嘴角带笑,那也就足够了。 第122页 可是命运哪有这样仁慈的时候呢,它便是对你微笑过一时,也总要拿你的眼泪来做补偿的。 孙氏那天独自坐在榻上,怔怔地想了一夜,想自己的少女岁月,想自己的三个儿女,想宫里的事,整整一夜,到了天明的时候,眼见着微白的晨光一寸寸爬上雕花窗棂,她才忽然想起许多年前,她第一次见季宣,白玉兰在枝头绽放,如素雪纷纷,而季宣立在盛放的烂漫春花下,明明处处春光烂漫,他却显得那么孤绝,那么冷清。 十几年前的孙家小姐望着这个孤鹤一样的男人,心里闪过一丝莫名伤心,而十几年后,儿女双全的季家主母望着渐渐明亮起来的天空,依旧与十几年前想着同一个男人。 他是她的丈夫,可是他依然和许多年前一样,孤绝冷清,像一只静立的孤鹤,他好像与世界上所有人都没有关系,总是那么静静地,孤绝地活着某个地方,都说季青雀很像他,其实是不像的,哪里像呢,季青雀那双像是燃烧着漆黑火焰一般的坚决的眼睛,和他那双不曾正眼看过尘世一眼的,冷清空寂的眼睛,哪里会有一点相似之处呢。 他最初吸引她的,偏偏就是那双不曾投向尘世的,孤绝又空冷的眼睛啊,看上去那么孤独,那么让人伤心。 不知道怎么的,她心里明明并不悲痛,也许是阳光太过刺眼,也许是想起了那个惊艷了她一生的初遇,她眼睫毛忽然颤了颤,一串泪珠就这样毫无徵兆地滚落出来,大滴大滴,打湿了她的膝头。 孙氏决议要带着三个孩子逃离盛京,不管她的猜想是否属实,但是季宣如今生死未卜,她决不能拿自己的孩子去试一试这个猜错的代价,青珠从不反驳她,季淮先是很有些惊讶,但是他很快便反应过来,望了望皇宫的方向,脸色渐渐严肃起来,青罗素来聪明,她虽然不能如季淮一般立刻勘破真相,但是却极为敏锐,眼珠转了转,问:「那,娘,我们要去哪里?」 这正是孙氏为难之处,孙家与季家都久居京中,根基尽在于此,虽然季宣桃李满天下,可是如此情形,孙氏也难以轻易相信于人。 思来想去,偌大天下,最后竟然只有一人可以收留他们。 季青□□脆地说:「要不然我们便去大姐姐那里吧,日后要是再回盛京,旁人问起来,也有个说得过去的缘由。」 她年纪轻轻,口吻却十分成熟,虽然并不明白理由,但是她显然明白如此仓皇离京必有缘故,却并不追问,而是落落大方地为母亲排忧艰难。 孙氏眼眶发热,摸了摸青罗的头髮,心里暗暗发誓,为了这几个儿女,她就是现在死了都甘愿,只要他们能够幸福快乐,平平安安地长大,不求大富大贵,只要这样就够了。 而为了拖延时间,最后决定由孙氏母女先行,季淮最后再跟上,而去找崔羽,也是曾经去崔家的田庄找过季青雀的青罗所提议的,既然是悄然离京,那么兴师动众地动用季家的人手显然十分不明智,而作为一直在城外蛰伏隐忍的崔家,却又是个绝妙的选择。 而最终,崔羽同意沿途护卫季家母女,他带齐人手,护着季家母女悄然离京,千里迢迢前往苇城,与季青雀回合。 — 「……一路上有惊无险,但是到了苇城边界,却忽然出了岔子。」崔羽嘆了口气。 讲述过程中,他几次面露愧色,想要向季青雀跪下认罚,都被季青雀拦下,他本来是个相当冷漠严肃的人,如果不是内心惭愧至极,是绝不会表露出如此言行。 本来已经快要平安到达苇城,家人团圆了,可是却不知道半山腰上是哪里冲下来一伙山匪,拦腰将两辆马车隔开,崔羽带着十几个护卫冲杀几次,都没能将另一辆马车救出来,又怕孙氏母女也陷入重围,崔羽咬紧牙关,不顾孙氏的连声惨叫,护着马车头也不回地逃走,等把孙氏母女送到了安全之地,他又带人重新杀回去,想要拼死把季青罗抢回来。 他对季家人并无什么好感,也无忠诚之心,可是要是任凭大小姐的妹妹落在贼人手里,岂不是给大小姐脸上抹黑? 他心里怀着孤注一掷的决心,可是最后却没有看见贼人的身影,只看见了在路边的红玉,正跪倒在地,号啕大哭。 季青罗当时眼见贼人冲来,又见自己的马车与孙氏相隔甚远,便立刻知道不妙,便当机立断准备跳车躲藏,红玉当时已经被吓的神志不清,只听得季青罗说让她跳车之后就躲在草丛里,往孙氏马车的方向跑,她也只记得这句话,一跳下车便追着孙氏马车的方向跑,她跑出好远,生怕有人来追她,不知过了多久,冷风吹在她脸上,忽然让她打了个冷颤。 ……二小姐呢? 二小姐跑的可没有她这么快。 她立刻停下步子,转头不要命似的往回沖,可是哪里还有人,马车被搜刮一空,连马也被牵走了,连同最珍贵的季青罗,全部消失无踪。 说到这里,崔羽脸上闪过一丝犹豫,季青雀看了一眼,她脸上也苍白至极,可是面上的表情却越发冷静坚毅,像是白玉的雕像,她声音沙哑地问:「羽叔想说什么。」 「也许大小姐可能觉得我在推脱责任,但是……」崔羽低声道,「我事后回想起来,观那伙人的行事,恐怕并不是寻常的流民,更像是……」 「是什么?」 第123页 「……像是训练有素的军人!」 犹如一声惊雷,一直低垂着头的张秀才勐地抬头看了他一眼,崔羽也知道此事非同小可,一只军队隐姓埋名,在苇城边界上流窜,而崔家竟然毫无察觉,简直令人细思之下,寒毛直竖。 季青雀却并不多言,也不吩咐什么,她只是缓缓上前,越过张秀才与崔羽身侧,走到面色木然的孙氏面前。 季青珠小声地叫了一声:「大姐姐……」 季青雀握住孙氏毫无反应的手,以一种极为少见的柔和姿态,柔声说:「我会派人去找,现在就去,那些人并非寻常山匪,恐怕背后大有来头,既然抓了二妹妹,自然不会等闲处置她,二妹妹现在应当还是安全的。」 孙氏不语,她的手指却微微颤抖了一下,像一只脆弱的,满是痛苦的心脏,在季青雀的掌心里鼓动着。 季青雀声音更加柔和,语气却更加认真地,更加坚决地说:「我一定会把二妹妹带回来的,完完整整的,把她带回你的身边,如果对方所图在我,那么无论他想要索取什么,只要能够把二妹妹换回来,我都绝不会有一丝吝啬。」 「……真的吗?」一个干涩的,沙哑的声音响起。 这是季青罗失踪后,滴水未进的孙氏第一次开口。 她紧紧反握着季青雀的手,非常的用力,甚至季青雀的手腕上都显出红痕,她却浑然不觉,一双干涸的眼睛里不知不觉已经蓄满泪水,正像是抓着最后的救命稻草一般,渴求般得死死盯着季青雀。 季青雀缓缓地,又毫不犹豫地点头:「绝无虚言。」 — 四方八面都是乌压压的陌生男人,季青罗缩在草丛里,浑身发抖,有人在人群背后笑着说:「好厉害的小娘子,腿都摔断了,竟然还跑了这么远,了不起,实在了不起!」 季青罗怕的恨不得立刻死了,只是还咬着牙不肯哭出来,拼命想着应该怎么办,可是脑子里一片混沌,什么都想不出来,就这个时候,一个年轻的声音忽然从人群背后传来:「让让,都让让,怎么把我都挡外面了!」 那人声音年轻,地位却仿佛十分的高,人群里几声不满的喧譁,却依然乖乖让出一条道来。 一个十分高瘦的少年拎着一把断刀,摇摇晃晃地穿过人群,缓缓走到季青罗面前,低头颇为挑剔地端详了她一会儿,忽然露出个有些无赖的笑容:「嘁,都说抓了个小天仙,也不过如此嘛,喂,叫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季青罗浑身冰冷,蜷成一团,嘴唇颤了颤,发不出一丝声音,而就在这时候,她忽然脑子里电光一闪,像是抓住了什么一般,她掐着大腿,逼着自己扯着嗓子,尖叫着喊出来:「我叫红玉,是季家二小姐的丫鬟!」 第65章 乱民 「头儿, 这片山也不能待了,」一个疤脸男人凑到被称为头儿的高瘦少年面前,低声道,「崔家搜山马上就要搜过来了。」 那高瘦的少年盘腿坐在地上, 嘴里叼着一根青草, 不耐烦地敲了敲刀背:「你确定没看错?」 「那还能有假?我这双眼睛要是连那面黑旗都能看错, 那还不如挖出来餵狗吃!」 疤脸男人顿时大为不满, 冷哼一声。 有人立刻便叫嚷起来:「这崔家到底有什么毛病,一个商户人家, 不好好赚他的银子,还学人家官府剿匪,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另一人也摇头嘆息着说:「而且这些日子,那崔家行事像是换了个人一样, 越发张扬了,像是生怕别人看不见一样。」 季青罗缩在一边,手里不自觉攥紧一块干粮,心跳快的几乎要裂开, 她知道黑旗是指的季青雀的人, 更知道季青雀如此大张旗鼓,便是刻意放出声势, 一则威吓贼人, 另他们投鼠忌器, 二也是向她传通消息,叫她知晓自己并非孤身一人, 绝不会被弃之不理。 往年季青罗曾经听闻, 有些人家家里的女儿不幸落入贼人之手, 那家人觉得女儿清白受辱,玷污门楣,非但不去营救,还要一口咬定自家小姐已经死在贼人手里,哪怕后来那位小姐被官府营救出来,那家人也绝不肯相认,只说自家小姐为保贞洁,早就一头撞死,这个恬不知耻苟延残喘的女人与我家毫无瓜葛,大人莫要胡说。 昔年季青雀听了便颇为不齿,觉得那等人家委实丢人现眼,满口仁义道德,做的却是禽兽不如的事情,还读什么圣贤书,古时候的圣贤要是知道这些读书人如此行事,恐怕也要羞愧难当,恨不得一头撞死。 可是如今风水轮流转,曾经在安逸闺阁里指点江山的季家二小姐也一样深陷贼窝之中,风餐露宿,悬心吊胆,如今再重新听到家里的消息,她只觉得恍如隔世,眼眶一热,几乎要涌出泪来,恨不得立刻拔腿就怕,逃到那面为了救她而来的黑旗之下。 「喂,喂,喂!叫你呢!」 季青罗勐地回过神,抬头望过去,那像是领头人物一般的高瘦少年正不耐烦地看着她,皱着眉想了半天,问:「你叫什么来着?绿玉,绿叶?」 「红,红玉。」季青罗声如蚊吶。 「红玉?怎么起了这个怪名字?」 「因,因为一首诗,红玉阶前,问何事、翩然引去……」 「停停停,」高瘦少年连忙打断她,一脸恶寒,「少和我说这些酸熘熘的诗啊词啊的,你们这些人,当个下人都这么装模作样的……」 第124页 季青罗没说话,可是有人却看不过眼,出声道:「行啦,头儿,你也是越活越回去了,还挤兑起一个小姑娘来了,人家在季府里受尽主子打骂,已经够可怜的了,你还要欺负她,羞不羞啊?」 那少年被噎了一下,又回头看了季青罗一言,嘀嘀咕咕了几句,高声向不远处一个男人喊了一声,他说的极快,似乎并不是中原话,季青罗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只是那个男人听了之后,惊诧地看了季青罗一眼,俯身从一块石头后拿起一包东西,向那高瘦的少年掷去。 那高瘦少年站起身,扬手接住,他个子极高,连衣服也不大合身,一抬手便露出一截脚踝,他随手把那包东西丢给季青罗,季青罗犹豫片刻,颤颤巍巍地拆开一层层油纸,等到看清油纸包裹的东西,她忽然一怔。 里面是几块已经碎了的点心。 「不想吃就别吃,浪费东西,真是多事……大户人家的丫鬟都这么金贵,你们盛京的人能长这么大可真不容易。」那少年一脸嫌弃地挥了挥手,扭头走了。 季青罗这才注意到,大抵是心头一时激动,她竟然不自觉地将干粮捏碎了,白花花的碎屑零零碎碎散了一地。 和这些贼人一起行动,他们即便并不为难季青罗,愿意叫她一声红玉妹子,但是衣食住行,也给不了她什么优待,季青罗第一次啃着冷冰冰的干粮时,心里又是委屈心酸,又是庆幸不已。 幸好落到这群人手里的是她,青珠那么傻,又不会说谎,说不定早就被杀了,而季青雀……谁会信季青雀那个样子是丫鬟啊!!! 季青雀这种人,哪怕哪天真的流落深山老林,也绝不会沦落到只能去啃冷干粮,她说不定还会被路过的行人当成飘然欲仙的山鬼,有的是人要争着抢着去供奉她呢。 想到这里,季青罗悲愤莫名。 ……那我就这么像丫鬟吗?! 她到底像不像丫鬟,她是不知道的,至少是从来没有人这样说过,但是这些人绝不像流民,大约他们也并不知晓。 季青罗微微垂下头,旁人看不见她的表情,她的眼角余光却飞快地扫了一眼那个像是领头的少年的背影,心里又一次泛起一丝迷惑。 ……这伙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那天,季青罗见这些人行事并不似传闻里的流民乱匪,行进之间竟然另有一种严正的规矩,她脑子里便隐隐约约像是抓住了什么似的,当即一口咬死自己是季家二小姐的丫鬟,是那季家二小姐心如蛇蝎,逼迫她换上自己的衣服,还将她推下马车,吸引贼人的注意力,自己却逃之夭夭,全然不顾她的死活。 说到此处,她又掩面哭泣,说她自幼丧母,几个姐姐都在饥荒里饿死,父亲无奈之下,只能将她卖给人牙子,她从此之后,便受尽白眼与打骂,后来侥倖进了季家,本以为从此可以过上好日子,谁知道季家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家族,她作为季家二小姐的贴身丫鬟,从小到大饱受打骂和折磨,过的苦不堪言 ,如今又落入贼人手中,倒不如死了干净! 季青罗绞尽脑汁,一边祈祷着祖宗莫怪,一边把自己听过的盛京世家圈子里的阴私事情胡编乱造到一起,听得这些行事古怪的山匪也面露惊诧之色,面面相觑,只觉得她一个小姑娘看上去娇贵漂亮,没想到竟然吃了这样多的苦头,又是这么刚烈的性子,实在很有几分让人肃然起敬。 最后还是那个高瘦的少年开口:行了,带上一起走吧。 那少年是什么意思,季青罗并不太懂,她心惊胆战了好几天,怀里日夜都藏着金簪,随时随地准备着,谁敢欺负她,她就和他们同归于尽。 可是那些人对她却并无失礼之处,虽然言辞粗俗,但是出乎意料,这些人竟然待她颇为和善。 季青罗心里起初只有害怕,可是随着时光推移,便渐渐涌出几分不解来。 流民作乱之事,于她这样的深闺小姐本来毫无瓜葛,但是季青雀深居宛州,宛州这些年又常年受流民之害,季青罗嘴上不说,私底下却时时关注着宛州那边的情形,一点消息也不肯漏过,因此,这几年下来,她其实很清楚那些失去土地,四处游荡徘徊的流民到底会是什么样子。 而她越是接触这些人,便越觉得这些人不像一般的流民,他们之中,有人识文断字,有人身手过人,夜里甚至还设有岗哨,天底下要是真有这么令行禁止的流民,那前些年苇城作乱的徐群便不至于如乌合之众一般,一场大火便被烧的抱头鼠窜。 季青罗总有种莫名的感觉,瞧着他们的种种行事,与其说是被世道和朝堂逼反的乱民,到不如说是一群不知道哪里来的人正努力地装成乱民山匪的样子,反而显得别扭至极,不伦不类。 而言辞之中,对季家似乎又颇有些刺探之意。 ……他们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会跑到苇城来?会不会,会不会是想害季青雀? 季青罗想到这里,心口勐地一惊。 其他人观她脸色煞白,便以为她被先头那人勾起了在崔府里受人鱼肉的伤心事,她年纪小的足以做这里许多人的女儿,生的又娇美柔弱,遭遇又实在可怜,很快便有人不忍道:「唉,红玉妹子实在是可怜,你家原先的主子,就是那个什么季二小姐,真不是什么好东西,怪不得人人都说最毒妇人心啊!」 第125页 季青罗心想我怎么不算好东西了,红玉那丫头和我自幼一起长大,谁敢给她一点脸色瞧了,从小到大,明明连根头髮都没人敢动她一下。 可是嘴上她却只是嗫嚅两句,低头不语,越发显得可怜至极。 「红玉姑娘,你别怕,我们虽然都是一群粗人,但是和那个平日里无事便要折磨你几回的季家二小姐绝对不是一个路子的人,那等毒妇,不提也罢,日后若是再遇见她,我……我一定想方设法为你出气!」 那人说的信誓旦旦,义薄云天,引得一群人连声叫好,季青罗则冷汗都惊出来了,只好如同十分感动一般,低垂着头,轻轻点了两下。 一边在心里叫苦连天: ……季青雀,你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来救我啊! 第66章 重聚 季青罗出身盛京季家, 家里连一片残瓦都浸透了水墨香,她自己却并不是什么喜欢舞文弄墨的脾气,从小到大只被家里的规矩强压着识过几个字,背过几本书, 遇上宴饮游乐, 也能勉强做几首应景的诗, 她的才学水平也仅此而已, 只是天生聪明机灵,只懂一分的东西也能装个七八成像, 又有盛京季氏的名头在身后撑着,随着年岁渐长,居然也不知不觉得了个才女的名头。 季青罗嗤之以鼻,家里那座闻名天下的一言堂,她从小到大踏进去不超过五次, 只有季青雀和季淮这两个奇奇怪怪的傢伙,才会对那些落满灰尘的腐朽古书爱不释手。 季青罗不喜欢与老和旧相关的东西,就好像一件穿旧了的衣裳,纵使金线缝制碧玉装饰, 旧了就是旧了, 她不再喜欢穿了,她只喜欢最时新的首饰, 最新款的衣服, 见各种形形色色的人, 听许多闻所未闻的事,她想要每天睁开眼都是全新的一天, 每一天都与昨天不同。 季青雀和季淮那样过日子, 实在是太过寂寞了。 季青雀是个跟人间烟火关系淡薄的人, 无心无情都写在脸上,季淮也一样,尚且带着几分稚气的脸上很少流露出天真或是软弱的神色,一举一动都清雅方正,规矩的像尺子量过,他们两人其实生的并不十分相似,但是只要看一眼,便立刻能够明白他们身体里留着别无二致的血,才会和尘世里千千万万张面孔这样鲜明地区别开。 他们骨子里天生就有着居高的秉性,落到尘土里那一天,便是死去的时候。 可是季青罗知道自己只是个俗人,几百几千年前的某个午后,一位诗人做了一场黄粱大梦,一个年老的宫女在荒芜的宫殿里追忆过昔年的帝王,这些遥远的落满灰尘的事情,她不知道又能怎么样呢,千种故事,万般道理,那都是别人的事情,她不知道这些事,就过不好这辈子吗? 人生苦短,不如怜取眼前人啊。 刚落入贼窝时,季青罗便一瞬间曾经也想过一死了之,她受辱也就罢了,可是她还有两个未出阁的姐妹和一个没说亲的弟弟,她手里攥着金簪,簪尖锋利至极,刺进皮肤里时她心里却忽然生起一股怒来,野火一样从骨骼而起烧的浑身上下连骨头缝都生生发痛。 清白?名声?人人都说这东西是女子的命,可是她从来没见过季青雀在乎过这玩意儿,温良恭顺贤惠体贴,这些东西打娘胎里就和季青雀没什么关系,在无数娇嫩鲜花与美丽华锦中,独她一个是冷冷的,幽幽的,像一柄闪着寒光的匕首,那刀锋笔直,向着前方,一寸寸斩断所有挡在她前路上的东西。不管那是一种道理,一种力量,还是一种规矩。 如果有季青雀活的这样无所畏惧,那她又是为什么要为这么愚蠢的事情去死呢?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可是那又怎么样呢,这世上无非就是两种人,自己人和旁人,她可以为了自己人去死,粉身碎骨都甘愿,可是旁人算什么东西,也值得她多看一眼吗? 人生苦短啊。 就像一道枷锁轰然碎裂,季青罗豁然开朗,她的手忽然不再颤抖了,她从容地理了理衣服,梳理头髮,将金簪重新插回头上。 她才不去死呢,她要好好等着季青雀来接她回家。 于是总是怯生生的红玉姑娘忽然变得开朗积极起来,她识字,聪明,很讨人喜欢,那些男人也都爱唤她一声妹子,偶尔也会说漏几句话,尽管很快就会被旁人打断,转移话题,可是季青罗仍然知道了那高瘦的少年似乎有个父亲,以及他们确实是长途跋涉而来,季青罗装作听不明白的模样,只是默默记在心里,想要等到季青雀来接她,再告诉季青雀。 而这一天比她想像中来的更快。 她被那高瘦的少年叫去见那个钱先生时,心里已经有了预感,再一见那个笑容斯文的青衫文士,心里便更是惴惴不安,她已经确定这些人来头不小,这个姓钱的先生尤其是,模样像个文弱书生,温言细语,可是季青罗听得出来,所有人,包括那个被称作头儿的少年,都对他心悦诚服。 季青罗不喜欢和他说话。 他问过她盛京和季家的事情,他问的极细緻,又极古怪,季青罗先还答得上来,后来便渐渐有些招架不住,事后再昏头昏脑地想起来,又惊觉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她是很谨慎小心的性子,这位钱先生却总是能够不知不觉地问出许多她本来不准备说的话。 最叫季青罗害怕的是,他要走了她的耳环。 斯斯文文的钱先生当着她的面写好了一封信,将她的耳环附在信封里,含笑说:「我是在给你家大小姐写信。」 第126页 「你一个丫鬟,识文断字,气质不俗,由此可见,你家大小姐必然也是有大慈悲的人家,」钱先生娓娓道来,一边封好信封,递给旁边的人,笑道,」她如此大肆搜山,逼的我们都无处落脚,为了一个丫鬟如此大动干戈,也是实在难得。」 他语气温和,口吻中隐约有揶揄之意,季青罗心里狂跳,她勐地意识到她那个什么红玉的胡话从来没有骗过这位性情温和的钱先生,她踉踉跄跄后退两步,脸色发白地问:「……你们、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那高瘦的少年回过头,诧异地看着她,一副不大明白的样子,钱先生却仍然含笑道:「什么人也不是。红玉姑娘,这几日,委屈你了,还请你再忍耐几日,便可以安然回家去了。」 - 劫走季青罗的山匪派人送来信函,要求季青雀去红叶谷相见,信封往下一抖,一对耳环便悄无声息地滑落到季青雀的手掌里。 孙氏眼睛一翻,当场便晕了过去。 厅堂之内,季青雀坐在上首,其余几人争论不休。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大小姐实在不必以身犯险。」张年得了消息,连夜赶来,一下马便大步走进厅堂,嘴唇干裂,神色严肃至极。 张秀才也皱着眉,他合上扇子,抵住下巴,缓缓道:「我现在就从家里挑出与大小姐身形相仿的下人,暂且稳住贼人,再派重兵围杀红叶谷……」 崔云抬了抬眼皮,并不说话,只是默不作声地看着上首垂眸看着信封的季青雀。 季青雀将信纸放在桌上,那对沉甸甸的红宝石耳坠压住信纸,对着屏气凝神看向她的众人,她静静开口道:「不必了,我亲自去。」 「大小姐!!」 众人大吃一惊,张秀才当即上前一步,还要再劝,季青雀却摇摇头,说:「我都明白。你们不用再劝。」 季青雀既然开了口,那便是一锤定音,不会再有任何迴转的余地,一群人行过礼,默不作声地到了院子里,张秀才终于忧心忡忡地嘆了口气:「大小姐,到底还是心软啊,这岂不是……」 ……妇人之仁啊,难成大事。 「不是这个原因呀。」一直默默跟在他们背后的眠雨忽然开口,小姑娘眼睛红红的,像是要哭了似的,「信纸上的那副画,和姑爷曾经送给大小姐的那幅画一模一样呀。」 想到谢晟,眠雨心里一酸,全然没注意几个男人脸色大变,她一想她家大小姐已经孤零零一个人了,伤心的简直要涌出泪来,张秀才等人却在惊愕之后不约而同地想到: ——死人是不可能写信的,那么遮遮掩掩送信相约,甚至大费功夫抓了季二小姐做幌子的这个人,到底所图何为? - 季青罗提心弔胆好几天后,信上约定的会面日期终于到来了。 宛州的红叶谷颇负盛名,一年有一半时节都红叶飘舞,漫山秋意,哪怕远在千里的盛京的世家贵族们也常常惊嘆于此地的靡艷华美之气。 这群装作山匪的傢伙连夜散入山中,就如一片枫叶,转眼就不见踪影,季青罗磨磨蹭蹭半天,最后被那个佩断刀的少年不耐烦地拎起来,一熘烟窜进山里,转瞬之间,紧绷肃杀的气氛消失无踪,只见漫山红叶,层林尽染,细细的雨丝被风吹开,好似一道帘幕在半空中垂落,轻凉彻骨,美不可言。 细雨飘渺中,远远响起人声,一顶竹轿子飘然而来,抬轿子的四个人头戴斗笠,身披蓑衣,沿着白石为底的溪流,踏着满山红叶,由远而近,徐徐而来。 薄雨的山中骤然响起一声划破长空的哨声。 凉亭里茶已煮沸,钱先生站起身,面含微笑,拢住袖子,恭恭敬敬地向竹轿的方向行了一礼。 竹轿子停在不远处,一柄白鹤伞在雨中倏尔展开,漆黑伞面上繁花似锦,白鹤栖息繁花之上,繁盛之极,白鹤伞缓缓而来,空山冷雨之中,越显艷丽无匹,可是纵然如此,也掩不住伞下女子的苍白清寒之气。 凉亭里的小铜炉咕噜咕噜冒着泡,白鹤伞步入亭中,一身湿气扑面而来,收拢伞面,伞沿的雨滴一滴一滴落在淡青的石砖地面上,一双漆黑寒凉的眼睛嵌在苍白的脸颊上,安静地望过来。 钱先生俯下身,温言道:「出此下策,邀大小姐前来此处会面,实为无奈之举,多有冒犯,还望大小姐海涵。」 他并没有向季青雀解释劫走季青罗之事,如果连这样简单的掩人耳目的伎俩季青雀都需要他来说明,那么这样的头脑和胸怀,只会证明他所做的布置从一开始便毫无意义。 季青雀放下伞,如果是张秀才等人在此,便能够明白这是季青雀在等他说话,她本来就是个寡言的人,然而钱先生却有些迷惑起来,他打量了季青雀好几眼,觉得季青雀并不像是在动怒,沉吟片刻,才继续开口:「季大小姐,我们是从北边来的,越过山赤岭,渡过黄甲河,走了很远,很远的路。我们失去了主人,这一路上,是很艰难的。」 第一句话开口,后面的谈话便顺畅起来,钱先生斯文博学,口齿伶俐,一路上见闻说的极为惊心动魄,一路说到了宛州,才忽然嘆息一声,道:「虽然大小姐踞守苇城,然而整个宛州都已经听过青雀军的名号,有人觉得这不过是豪富的私兵,不值一提,也有人觉得这全是苇城城卫兵强马壮,与崔家毫无关系,而小人也想斗胆问一句,大小姐您身份如此贵重,不愿回王都安享太平,却于此屯田养兵,清扫四野,到底所图为何?」 第127页 雨渐渐下大了,敲击在凉亭的层层青瓦上,发出清越的响声,两岸红叶好似溶解的色块,在雨幕中模煳地流淌向远山。 季青雀轻轻道:「钱先生,你会下棋吗?」 钱先生一愣:「小人略懂……倒是听说大小姐精于此道,无论琴棋书画,都颇负盛名。」 「我的棋下的并不太好,既不如我的父亲,也不如我的弟弟,」季青雀淡淡道,「我曾经遇见过一位棋艺上的天才,他一生并未得到名师指导,仅仅研读棋谱,便足够独步天下,我留给过他一个以棋扬名的机会,他下完了那盘棋,名声大噪,也背弃了我留给他的道路,转身攀附他人,出人头地。」 钱先生微微皱眉:「小姐是想说,对扶持过他这般品行不端、忘恩负义之人,心中感到后悔?」 「不,我只是想说,」季青雀声音轻柔,「想求大富贵,应当直接来找我,何须求别人。」 钱先生一愣,忽然哈哈大笑,笑声疏朗痛快,在薄雨的空山间迴荡,他含笑道:「您与我家小侯爷所言果然一致。」 季青雀看向他。 「他说小姐您不怕死。」钱先生笑道。 季青雀点点头,她脸上看不出来表情,便也不知道是否在为谢晟伤心,钱先生却不再兜圈子,他收敛起笑容,一字一顿地问:「那么大小姐兴兵,到底是为何?」 「为了滔天富贵?为了匡扶朝政?为了救天下苍生于火海?大小姐行事,意欲何为?」 他的口吻越来越急,越来越厉,咄咄逼人,几乎称得上无礼,然而季青雀只是望着亭外的霏霏雨幕,良久之后,才转过头来,寒凉的黑色眼睛深不见底,平和地说:「为了我自己。」 钱先生一时失语。 「我有很多不喜欢的事情,我也不希望它们发生,如果发生了,我就会想要做些什么。我希望世事发展尽如我所愿,无论那是一种富贵,还是一场杀伐。我所背负的只有我自己的愿望,和你所期望的大义,没有任何关系。」 好半天,钱先生才缓缓开口:「小姐此言,未必也太过狂妄了, 仅仅凭着一己之力,当真能够违逆天命吗?」 「为什么不能呢。「季青雀的目光望着潺潺雨幕,不知究竟在看何物。她年纪很轻,极瘦,生的婉约淡漠,素色长裙外披着一件长长的黑色外袍,素淡雅致,哪怕面对面与他安坐在凉亭里,也有一种飘然不定不可捉摸之气,确实像一只不沾俗尘的白鹤。 「谁愿意顺天而活,就连你们,如果顺服天命,就应该全部死在战场上。」她轻柔地说,「这如何称得上狂妄。」 凉凉的雨水簌簌敲着青瓦,良久之后,钱先生嘆息道:「小姐心有高愿,不惧杀伐,大概也不会惧怕我们这支阴曹地府里回来的队伍吧。」 他站起身,从腰间取出一面黄铜令牌,撩起衣袍,单膝跪地,双手高举,朗声肃然道:「我等乃是谢家残部,愿投奔小姐,只求收復山河,一雪前耻!」 他厉声地,像是从胸腔里飙出一腔血一般,悽厉地高声喝道:「李严叛乱!」 一时间,空山之中,群声迴响,连绵不绝: 「李严叛乱!!」 - 钱先生只带了数人,乔装打扮后随季青雀入了崔府,他对崔府的豪富并未表露出惊讶神色,厅堂里燃着清幽幽的淡香,他环顾左右,缓缓开口。 一开口,便是一个石破天惊的秘密。 「西北沦陷非战之罪乃,是有人叛乱,李严和泽林王私通胡虏,秘开北固城,放胡人入关肆虐。」 他观季青雀脸色,忽然苦涩一笑:「小姐竟然毫不惊惶,竟然像是早就知道了一般。」 季青雀摇摇头,既不质疑,也不慌乱,只是提醒他:「李严如今仍在北境抵抗胡虏,北固城破之日,也是他率军沖入城中,救走泽林王,如今,也只剩下他们二人仍然在北边继续抵抗胡人南下。」 钱先生低声道:「他救宗室,镇北境,身陷绝境,殊死抵抗,真可谓是国士无双,名动天下。如果不是我家小侯爷死的实在蹊跷,我也大抵不会对他有所猜疑。季大小姐,谢家镇守西华关数十年,短短时间里,几乎全军覆没,你不觉得未免太过荒谬吗,为什么数十万人马,最后只剩下李严一支部队,为什么胡人穷凶极恶至此,却还纵容他率部举旗,莫非真是因为他独得上天庇佑?」 「我们这些残兵败将,从尸山血海里逃出来,丧家之犬一般围聚在一起,惶惶不知去处,无颜面对天下人,最后,是孤注一掷捨命劫杀了李严派往北方的信使,才终于知道了真相。」 「大小姐,你看见那个跟在我身边的孩子吗,如果小侯爷还活着,他那为劫杀信使而死的父亲本该是小侯爷的副官,他也会做小侯爷的亲卫,与他出生入死。」 想起那些时日,钱先生面色一暗,顿了顿,才继续道:「我们既得罪证,本欲上京寻侯爷,以求昭雪冤恨,可是我们跋涉千里到了盛京,才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季青雀缓缓道:「天子病重。」 钱先生嘆了口气:「天子重病,盛京戒严,我们谢家原本设在城外的联络点被清扫一空,侯爷与夫人也入宫伴驾,与外界音讯隔绝。整个盛京,诡谲难测,异动频频,我们在城外盘桓数日,到底不敢擅入京中。」 第128页 「李严是我家侯爷生死之交,又盛名在外,如此人物,仍然通敌叛乱,那么其余人等,更加不可妄自相信,我们身怀信函,不敢暴露身份,只能装作流寇,四处逃窜。」 「就在这时候,我们听到了青雀军的名号。」钱先生抬起头,定定地看着季青雀。 「大小姐,如今小侯爷身死,谢家也与外界音讯隔绝,您与小侯爷婚约虽未成,也是谢家的少夫人,我们这些地狱里爬回来的孤魂野鬼,自当归附您的麾下。这是我们劫获的信件,还望大小姐看过之后,再做决定。」 - 季青雀离开厅堂时,一眼便看见院子里的季青罗,红玉寸步不离地跟在她身后,眼眶红红的。 季青罗生的娇美明艷,哪怕流落山林也不改容色,如今回到府中,重新梳妆,更显出一股与从前大不相同的气质,她长裙翩翩,提着一篮子花,正仪态优美地踮起脚,从枝叶折下一支含苞待放的鲜花,放入篮子里。 眠雨有些疑惑地小声嘀咕着:「二小姐怎么跑到前厅来折花了呀……」 季青罗优美的仪态顿时一僵。」 季青雀放轻声音,柔和地安抚她:「我不会为难他们,你不必担心。」 季青罗僵硬地缓缓转过头,狠狠地瞪了她们两人一眼,把花篮塞给红玉,扭头就走,越走越快,怎么看都像落荒而逃。 - 季青罗平安回来,孙氏抱着女儿大哭了一场,差点昏死过去,而几日后,季家的最后一个人,季淮也终于抵达苇城,歷经波折,越千山,渡万水,季家一行人终于在苇城的土地上顺利重聚。 张秀才感慨万千,他对季家两位小姐并不太热情,却很喜欢性情温和行事端方的季淮,他很觉得,比起三位性情独特的季家小姐,年纪轻轻却温文尔雅的季淮,才更称得上累世清贵书香门第这个形容。 崔云则异常忧虑,家里大小事宜,他已经尽数託付给张秀才,他这个曾经的崔府大管事,则主要管理外事,他由季淮口中得知盛京情形诡谲,便与秦欢商议,暂时约束人手,蛰伏一段时日,转而派出大批人马潜入盛京,试图探查出一丝蛛丝马迹,却始终一无所获。 无人知晓那朱红感到高墙之下,已经风雨飘摇的王朝的命脉,正在流向何方。 而随着秋风吹过树梢,满城黄叶漫捲的时候,张秀才便提议,大小姐生辰将至,这些日子血气太重,恐怕招致不详,应当大办一场,也好沖沖煞气。 他想,无论是季宣还是谢晟,都一样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季青雀即使从不开口,未必没有感到伤心,多少也该热闹一场,让季青雀散一散心。 崔云并不觉得季青雀会心有欢喜,但是既然张秀才也是一番好意,便也愿意一同向季青雀提议,而出乎他意料的,季青雀略做思考,便点头应允。 于是庆贺之事便行云流水般铺开,四处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而在这少见的欢愉气氛里,季青雀的生辰终于悄然到来。 第67章 难得 季青雀不大喜欢自己出生的日子, 每到了那一天,府里难免寥落冷清,一面欢声笑语,一面香灰裊裊, 便是热闹也总带着一种强颜欢笑的意味, 季青雀小时候不懂, 后来年岁渐长, 逐渐明白了这并不是什么值得庆贺的事情,倒也并不是感到伤心, 只是觉得无趣至极,于是再也不肯庆祝生辰。她性子从来就古怪,孙氏自小便事事顺着她,对外则流了几滴无关痛痒的眼泪,说季青雀悼念母亲, 不肯生烟火,只一心一意为母亲祈福诵经,实在是难得的有孝心。 而苇城到了这一日,人流如织, 车马如云, 络绎不绝,热闹非凡, 不止是苇城的豪富官吏, 许多外地的商户官员也托人送来贺礼, 崔府的街道上门庭若市,人声鼎沸, 这般煊赫的光景, 就连昔年崔徽在时也鲜少见得。 就连张年也带了州府两位大人的贺礼过来, 他一身锦衣,光鲜亮丽,笑眯眯地从人群里找到了刘师爷,转达了两位大人对刘师爷的赞誉,他们既知苇城四野太平,风清气正,却都认为是如今代掌苇城的刘师爷之功,纷纷对他青眼有加,一番赞美之语听的刘师爷满头大汗,哭笑不得,连连作揖,一方面悲嘆自己一世清白如今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另一方面却嘆息,上官如此愚蠢,满州百姓,又岂可託付他们之手? 财帛美色,本就动人心神,生而为人,即便真是铜墙铁壁碧血丹青,可是总有结髮妻子,总有高堂父母,总有挚友亲朋,在他照料不到的地方,总有人身怀祸事,囊中羞涩,这时给他们雪中送炭的不是别人,而是有求必应事事周到的崔家,这是崔家的恩义,自有人记在心里,总有发挥作用的时候,如此一层一层渗透下去,织起一场无色无形又密不透风的大网,于是自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那一天,更何况,州府那二位,根本就是不是所谓高风亮节之人。 自视聪明,又惯于猜忌,既无道德,又没有慈悲心,却最善于摆出冠冕堂皇的做派,这样的人建立起的只会是薄冰一样脆弱的同盟,而因利益而建的同盟,当然也会因为利益而崩解,外有张年,内有姬妾,便是有昔年同窗之情,又经得住几番风雨。 张年慢悠悠地和刘师爷说话,一边环顾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时不时有人过来与他寒暄,张年都笑容满面的应了,还有人想从他口里打探几分州府对崔家的意思,他也含着笑,一一应答。 第129页 等到外院的人越来越多,张年便悠悠分开人群,往内院走去,外面人声嘈杂,约往里走,却越是显得安静,规矩严整的肃然之气,张年沿着朱红长廊望向庭院中,脚下一顿,漫不经心的脸上忽然泛起一丝淡淡的微笑。 季青雀性子孤僻,便是从前与他们议事,也总是在厅堂之中,有什么吩咐,也是经由他们之口,再层层传达给下面的人,张年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好,也并不感到这有什么不好,归根到底,他一开始就没有梦想过季青雀是深明大义平易近人面面俱到的楷模君主,她身上的缺点多如繁星,可是却也自有月亮一样清净孤冷的光,足以刺穿浑浑噩噩的红尘,而这一点光,就已经足以让张年压上自己的全部人生。 这是晚秋的早晨,天气有些冷,空气很干燥,透过曲曲折折的枝干和朱红的瓦片向上望去,青空高远,日头摇摇晃晃,日光落在人身上,留下长长的淡薄的影子,庭院的池畔坐满了人,都锦衣绣袄,形容整肃,彼此揖礼,他们有的是独当一面的大管事,有的是坐镇一族的家主,或是神色泰然,或是风尘僕僕,在宛州都是大名鼎鼎的人物,如今齐聚一堂,竟然出乎意料的安分,目光彼此一触碰,略略点一点头,寒暄几句,也是很低声的,目光不约而同地隐隐转向水台上,遥遥地看过去。 那清澈池水白玉高台层层拱卫之中的,年轻安静的女主人。 她消瘦的嵴背挺直如弓弦,脸色苍白,眉目纤弱,漂亮柔弱如池畔怒放的木芙蓉,高高悬于水面上,一生不染尘土,可是众人看向她的眼神,却叫人觉得高台之上端坐的不是一位娇弱美丽的世家千金,而是一位严酷的暴君。 宛州大乱,豪绅之士便成了流民作乱中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如果不是崔家那支黑旗的军队几次前来援救,在场不少人未必还有命好端端坐在宴会上谈笑,他们受崔家大恩,可是也暗暗为崔家展露出来的獠牙而心惊。 所有人都清楚地知道,崔家之所以按兵不动,并不是因为秉性温顺,仅仅是因为还在等待时机,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在等待一个什么样的消息,也不知道他们等到之后又到底会发生什么,一切都是未知,在迷雾中不可看清,所以才让人更加不安。 这些日子里,不乏有人想打探情形,可是谁也没有见过崔家背后那位女主人,他们所见到的依旧是崔徽在时的老人崔云大管事活动在人们的视线里,渐渐有人怀疑那所谓的女主人是否只是一个掩人耳目的幌子,以身份高贵的世家千金的名义暗度陈仓,实际上崔府的一切行事,都另有他人授意。 而这一次如此大张旗鼓的寿宴,大多数人也并未报以期望,他们如往年一样送来珍奇的寿礼,却见一袭青衫潇洒儒雅的张秀才一展摺扇,笑着道,请往这边走。 他们茫然地被引至内院,草木苍苍,秋阳淡薄,而他们也在这一天终于看见了季青雀。 她安静地端坐,短暂地开口或者点头,于是面前的人便低头退下,一言落定,再无迴转,那确实不是什么闺阁少女的样子。 即使许多人此时此刻仍有揣测怀疑之心,却又实实在在意识到,那支黑旗的军队,确实是拱卫她一人的军队,因她的一人意志驰骋在大地上,直至踏碎山河万里。 「大小姐,真是难得。」张年含笑走到屋檐下,在崔云身边站定,这样隆重的日子里,像崔云这样的左膀右臂不去季青雀身边帮衬,反而离开人群,只是远远观望,让他着实吃惊不小。 崔云静静看着远处的季青雀,并不开口。 很多年前,也是一个这样的秋天,他还是个被主人随意打骂的小奴才,浑身是血的被扔在路边,快要咽气的时候,被人轻轻踢了一脚,有一个声音问他,死了没啊,死了我就把你埋了,要是还活着,就吱一声。 那时他只有十二岁,躺在地上,一边吐血,一边流泪,死死拽着崔徽的衣袖,用微弱的声气说,求求你……你救我……我会有用的。 他一直记着这句话,在腐烂的秋叶与尘土中,被崔徽捞起来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决定要为崔徽而死了。 这就是他和崔徽的初遇,他人生真正开始的那一天。 从那天开始,他改姓,学写字,学做生意,打点关系,迎来送往,让崔徽永远不必有任何后顾之忧。他自小便是个瘦削的人,不爱笑,眼神冷淡凶戾,可是人人都说他这模样实在不像一个管家,于是他很努力地吃胖,变成如今这副温和无害的富家管家模样,圆润和乐,人人看了都欢喜亲近。 而他做梦也想不到,当崔徽的血流过数十年,流到世上唯一一个后人的身体里时,居然会是一个和他那么相似,又那么截然不同的小姑娘,厌世,孤僻,不喜欢声音和太强的光亮,总是孤零零一个人,在暗淡的阴影里,静静地,隔着窗户看向远方。 那是个很孤独,又很顽固的女孩子。 崔云是在遇见季青雀之后才忽然觉得自己老了的,他开始在静夜里频繁地做梦,许多他以为自己已经忘记的事,比如他死去的友人,曾经爱过他的女子,他撑着伞立在惊涛骇浪的海岸边,在铺天盖地的大雨中毫无惧色,专心致志地注视崔徽的大船靠岸……梦里故人眉目鲜活,犹似昨日相识,他却分明知道,自己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一腔孤勇的执拗少年。 第130页 他真的老了。 所以他并不像张秀才那么容易忧虑,也不像张年那样机关算尽,秦欢脾气虽怀,可是心肠却是最软的那个,他总觉得像季青雀那样奇奇怪怪的,小姑娘明明就该开心一些。崔云和他们都不一样,他并不在乎季青雀到底追求何物,到底要走到哪里去,是不是一时兴起,会不会在不久之后,就把所有人都带进永世不可翻身的地狱里。 他只知道,只要那是季青雀本人的意志,那么哪怕前路是刀山火海,他也会巨细无遗地备好车轿,垂目恭送季青雀前行。 可是季青雀没有走到地狱里去,她一步一步地走,从风调雨顺的盛京走到战乱四起的苇城,从循规蹈矩的后宅走到发号施令的前厅,又从四四方方、安全寂寥的院落里,走到了朗朗青天之下,所有人的面前。 每一步,每一次,一千里,一万里,没有人走过的路,没有人越过的山,季青雀走过了,不是因为有人希望她如此,不是有人在摆布她的人生,指引在崎岖前路上的,只有她的意志,她的愿望。 满堂欢喜祥和,崔云置身其中,眼睛发热,却缓缓微笑起来,对张年回答道:「是啊,难得。」 - 苇城城外人头攒动,管事一边暗自嘆息自己的倒霉,这样大好的日子,竟然还要在城外做这些苦工,一边低头吩咐身边的人,道:「那个男人已经排过队了,把他带出来。」 那人一脸佩服地对他应了一声,连忙往长长的队列而跑去。 这点儿小事,有什么好佩服的,没见识。管事的兴致寥寥地打了个哈欠,就在这时候,耳边有人笑着问:「好热闹啊,这是在干什么?」 管事不耐烦地说:「我家大小姐今天生辰大喜,给你们都散散喜气,加加餐……别来和我套近乎,该排队排队去!」 那声音轻轻一笑:「哦,倒是巧了。」 管事哈欠打了一半,眼角已经渗出泪来,忽然一怔,勐地揉了揉眼睛,回过头去,可是人潮来来去去,搭话的人早已杳无踪迹,犹如一阵秋风,卷过猎猎黑旗,直上高天而去。 - 崔家女主人的寿宴,各家送来贺礼自然气派不凡,十数丈高的珊瑚,价值连城的玉璧,林林总总,无一不是当世奇珍,几乎买的下半座苇城,可是季青雀只是淡淡看一眼,连眉头都没有皱一皱。 于是不少人便惴惴不安起来,心想,这位季家小姐莫不是觉得他们诚意不足? 他们自认所准备的贺礼都是家中精心置办之物,绝无怠慢之意,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季家小姐本就出身贵重,崔家又富甲天下,自是无所不有,即便是奇珍异宝,对她来说又有何可稀罕,他们偏偏还志得意满地用作祝贺,这不正是一种怠慢吗? 她手下兵强马壮,便是真的按耐不发,眼下世道这样乱,能寻得她这样稳固的靠山,就已经等同有了第二条命,讨好拉拢还来不及,又怎么能等闲待之? 想到此处,再抬头一看,便更觉得季青雀神色冷淡,似有不快,纷纷追悔莫及,坐立不安起来。 张年冷眼旁观,眼见得他们如此变化,乐的差点笑出声来,很觉得他家大小姐实在是个妙人,这种心如止水八风不动,以不便应万变的本事,旁人真是再活八辈子也学不来。 就在这时,庭院那头忽然响起一阵喧譁,那声音起初很小,后来便如涟漪扩散开一般,他皱起眉,和崔云一道抬头望过去,他只是随意一望,却不知道崔云在那一刻脸色忽然大变。 一个一身布衣的年轻男子忽然出现在这片锦衣华服的人海里,起先注意到他的人并不多,可是渐渐的,人群喧譁起来,因为他看上去非常消瘦,并且风尘僕僕,与这个华美达庭院是如此格格不入,可是他又那么泰然自若,闲庭信步,在他旁若无人地踏上石拱桥,向季青雀走去时,终于有人忍不住站起来,喊到:「来人,把他拿下!」 可是无人动弹,那人恼怒地回头看向自己的下人,旁边的人却轻轻碰了碰他的肩膀,示意他看向周围。 崔家的人谁也没有动,他们像是凝固了一般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风尘僕僕的年轻人,原本在外院接待来客的张秀才也匆匆赶来,侍奉在季家小姐背后的丫鬟捂住嘴,像是低促地尖叫了一声。 一时间,这个秋日的庭院只有迴旋的寥落风声,伴着这个年轻人踏着碎金般的秋阳,一步步走到季青雀面前。 他轻快地笑着,说:「赶上了这大好的日子里,却两手空空,这可该怎么办?」 他环顾四周,眉梢一挑,从旁边的树上随手摺了一枝花,撇断枝条,俯下身,簪在季青雀乌黑的鬓边,欣赏了片刻,心满意足地含笑道:「还行,凑合一下吧。」 这支一文不值的鲜花堂而皇之的跻身华贵珠翠之间,雪白娇艷的木芙蓉,忽然衬得宝石金玉都黯淡无光,季青雀睁大眼睛,那张始终没有一丝动摇的脸庞惨白至极,她抬起手,缓缓触碰到了他的脸颊,她的手指冰凉,带着微微的颤抖。 他低下头,垂下眼帘,掩住颜色浅淡的眼睛,他像是单枪匹马独行千里的侠客,此刻的神色却温和而安谧,任凭季青雀的触碰。 「你……」季青雀轻轻开口,她的声音微微发抖。 她忽然听见惊唿四起,一道阴影从上方覆下来,她下意识想躲,可是一具无知无觉的躯体依然完完整整地压在了她的肩膀上,而季青雀是如此清晰地感觉到,怀里的这个人是如此瘦骨嶙峋,坚硬的肩胛骨抵住她的肩膀,几乎让她感到疼痛。 第131页 她下意识地抱住他,阻止他滚落到地上去,她说不清这一瞬间到底是什么刺中了她,是谢晟微弱的心跳,是鲜明清晰的骨骼,是血与黄沙的气味,是梦一样死而復生的人,还是第一次看见的,失去意气风发的笑容之后,谢晟冰一样苍白羸弱的脸庞? 说不清。 「来人,」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说出这句话,只是那一瞬间,她必须要做些什么,才能够忍过这一剎那的内心翻涌而上的疼痛,「来人,叫大夫!」 第68章 秋雨 崔府里的大夫们啧啧称奇, 实在不肯相信,伤成这样的人,居然还能若无其事地行走活动——照理来说,还活着都已经算命大了! 一个年轻的大夫看过谢晟的情况后, 还兴致勃勃地和季青雀比划:「……这么长一条伤口, 肩头一直到后腰, 要是再晚几天, 伤口溃烂了,那真是天王老子也救不回来……」 张秀才以扇子遮面, 轻轻咳了一声。 那年轻大夫勐然回过神来,脸上瞬间涨红,支支吾吾半天,用袖子遮住脸,对季青雀行了一礼, 含含煳煳道:「大小姐赎罪,小人失礼了……」 季青雀摇了摇头,没有开口。 室内一时安静下来,张秀才在季青雀身后悄然摇头, 室内的人便悄无声息地鱼贯而出, 原先站的满满当当的房间瞬间空空荡荡,只有秋日的光影碎浪般在室内荡漾开, 将窗下白瓷花瓶里的几枝花染上一层温暖静谧的金黄。 季青雀无声地行至床边, 偏着头, 静静打量着谢晟。 室内满是药味,纱帘层层叠叠之下, 谢晟看上去和上一次见面大不相同, 她记忆里那个年轻洒脱, 脸上带着轻快笑意,对什么都不大在意的,风一样自由随性的公子哥,如今变得形销骨立,眼睛紧闭,脸上刻出凌厉的线条,手背上骨骼分明,青筋鲜明,像是无数淡青色的河流,在他消瘦的身体里纵横交错地流动着。 他看上去情况真是万分不妙,气息奄奄,神志不清,重伤未愈,甚至可能下一刻就死去,但是不知道为何,这让季青雀有一种奇怪的实感,关于谢晟真的还活着的实感,在她的府邸中,在她的触手可及之处,虚弱又缓慢地喘气,拼命地在生与死的鸿沟中挣扎。 她伸出指尖,轻轻地拂过他的眼皮,鼻樑,下颌,最后缓缓停在他的喉头,指尖下的肌肤滚烫,微微起伏,鲜明地在她指尖下喘息着。 他是怎么活下来的呢,在所有人都死去之后,他又是怎么孤身跋涉,来到千里之遥的宛州。 他上一辈子是不是就是死在李严手里的呢,一场命运般的谋杀,关于被掩藏的背叛和成千上万的陪葬,无数人一无所知地和他共赴血海,还有,在遥远的盛京闺阁里,被扭曲更改的她的一生。 因为他死了,所以她的人生也结束了。这就是他们曾经拥有的全部故事。 而这一生,他活了下来,她也走上了另一种人生。 多奇怪,就好像冥冥之中,有一根看不见的细线穿过黑暗的岁月和翻涌的血海,将他们两个人的命运紧密联繫在一起,仿佛从上辈子开始,在他们两个人都还是母亲肚子里两团不成人形的血肉的时候,他们的命运就已经和彼此相连,哪怕他们已然死过一次,时移世易,却仍然深深纠葛在一起,无法分开。 如果,她现在抵在他喉头上的指尖稍微用力一些,那么是不是所有的纠葛都会结束呢。 季青雀出神地望着谢晟的脸。她的指尖下的肌肤一无所知地温暖滚烫,让她一瞬间几乎有被灼伤的错觉。 是给予她无数痛苦的人,也为她从河水里拾起残灯,肩并肩走过雪夜长街的人。 是曾经让她生不如死的丈夫,也是千里迢迢殊死归来,还会笑着为她簪上一朵木芙蓉的少年。 那些漫长寂寥的岁月,生生死死的命运,雪夜里随水漂流的夜灯……就如一阵长风,恍惚间穿过季青雀的心口,冷冷的,像是穿过空荡荡的山谷,尽是空虚的回声。 这些全部都会消失。 ……消失之后呢,她得到的,真的会比她失去的更多吗。 - 季青罗大大咧咧地带着红玉跨进大门,左右望了望,张口便问:「你们小姐呢?」 丫鬟无声地指了指房内,珠帘之后,季青珠伏案提笔的身影若隐若现,季青罗一把掀开叮叮噹噹的珠帘,好奇道:「奇了怪了,如今又没课给你上,你在用什么功?」 季青珠写完最后一个字,搁下毛笔,站起身,叫了一声二姐姐,季青罗摆了摆手,拎起一张纸,墨迹未干,抄的是佛经。 季青珠的字并不能称得上笔力遒劲,风骨整秀,却是少有的端正规矩,反而更能够看出其中的用心。 季青珠嘆了口气,秀美的脸上满是忧心不安:「家里这些天出了这么多事……要是小侯爷能够早些好起来就好了,还有二姐姐你的婚事,希望也能顺利些。」 她本来想出门寻个寺庙拜一拜,又不愿给崔家添麻烦,想来想去,便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诚心诚意地抄写佛经,一边抄一边在心里念着,希望父亲安好,希望谢小侯爷早些痊癒,希望二姐婚事能够不受影响……零零碎碎,几天就抄了厚厚几沓。 季青罗听完,噗嗤一声,用手指点了点她的脑袋,不屑道:「傻瓜,哪儿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写几句佛经,抄几句话,就能哄的菩萨遂你心愿?这么方便的手段要是真的有用,天底下岂不是人人安乐,还有什么不平之事?」 第132页 季青珠微微一怔,觉得二姐姐说的确实很有道理,她本来便性子天真温良,什么心思都摆在脸上,当下便垂下头,满脸沮丧之色,这时,却忽然听见季青罗一声:「给我一张。」 「咦……?」季青珠勐地抬起头,季青罗正指挥着红玉再抬一张椅子过来,一边利落地挽起袖子,抽出一支毛笔,没好气地说:「咦什么咦啊,我说分我一张纸啊。」 - 谢晟醒过来那天在下雨,秋雨连绵,季青雀握着一本册子,在窗下看书,眠雨一路小跑穿过庭院,激动的脸都红了,高声道:「大小姐,大小姐!姑爷醒啦!」 撑着伞穿过青石台阶,细雨从伞沿落下来碎了一地,房里传来轻轻的说话声,谢晟倚着床榻,披着一头漆黑的头髮,正和季淮说话,季淮神情温和关切,谢晟脸色苍白,精神却并不差,微微笑着,余光瞟见窗外,便停下谈话,笑道:「哟。」 季淮回头一看,脸上也露出笑容,起身叫了一声大姐姐,寒暄几句之后,行了一礼,识趣地离去。 眠雨眨巴眨巴眼,回头看了看季淮头也不回的身影,略做思考,也拎着伞悄悄也熘出门,站到门外去了。 谢晟笑着说:「坐呀。」 他口吻随意轻快的一如从前,但是分明又不是从前,他如今极瘦,脸上的轮廓几乎脱形,脸色也苍白,是受了大难的样子,可是这种极度的衰弱之下,他的精神却极为镇定,一双眼睛亮的惊人,像是黑暗里两簇不详的鬼火,肆无忌惮地发出光来。 「不问我点儿什么?」谢晟偏着头,笑着问。 这其实并不是一个问句,只是一句宣告。 于是季青雀没有开口,只是静静地坐着,听着谢晟说他想说的话。 - 谢晟是被人从尸体堆里背出来的,身后一片嘶吼声紧追不放,他伏在那个人瘦弱的肩膀上,感到自己浑身上下像是一个戳破的水球,滚烫的鲜血源源不断地涌出身体里。 他想说,不必救我,你自己逃命去吧。 但是他连这点儿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 那人只是埋头狂奔,在山林中狂窜,身后的追杀之声越来越近,那个小兵似乎也感觉到不妙,停下步子四处张望,将谢晟藏进一片土洼中,飞快地将草叶撒在他身上。 谢晟模煳的视线看了他好一会儿,才用嘶哑的声音说:「……是你。」 那个小兵高瘦黝黑,表情麻木,正是几年前在盛京见过的张小胖的书童万里,他和谢景曾经帮他断了仇人的一条腿。 他不是应该和张小胖留在盛京吗,怎么会到战场上来? 那个小兵用手指刨着土坑,他身上的衣服已经被血染成黑色,可是他神色漠然,好像不知道疼痛,也看不出来悲伤,他只是低声地说:「小侯爷,我早就在兵营里看见你了,只是你没有看见我。」 谢晟眼睛一阵阵发黑,却拼命地不肯晕过去,凝神听他说话。 「我跟我家少爷来的。我家少爷,听说你上战场了,他也跟着偷跑出来,分了个文书的职位,只是他没什么本事,运气也不好,第一次上战场就死了,乱箭射死的,死之前只来得及叫我一声万里。」 他声音越来越低,脸上却像是戴了一张厚厚的面具,像是所有的情感都被榨干净,只剩下一具行尸走肉的空壳:「我背着他跑了三十公里,想求人救他,他开始还在我背上喘气,后来越来越轻,越来越轻,我跑的越来越快,终于遇见一户人家,我给他们跪下来,求他们救我家少爷,那家人看了一眼,摇了摇头,对我说,小兄弟,早就死啦,人都凉透了。」 「我背上全是我家少爷的血,黑红黑红的,洗了好久,也洗不干净。」 「我家少爷的尸首我托人送回去了。我不想回去,我想多杀几个人,给他报仇。」 「小侯爷,你比我家少爷运气好,不然我怎么会这么巧和你一起行军,又刚好从尸体堆里看见了你。」 「小侯爷,别死。我走了。」 万里将腰上剩余的食水药粉全部放在谢晟的手边,扒下谢晟的甲冑和长剑,穿在自己身上,转头就往另一个方向跑去。 追杀之声渐渐远去,开始还能听见喝骂,后来连这些声音也没有了。 谢晟孤零零地躺在土坑里,看着空荡荡的天上,他身的血迅速地流出,渗透身下的泥土。 张小胖小时候真的是个圆滚滚的糰子,爱哭又傻气,偏偏又满腔正义,常常一时血涌地为别人出头,结果变成他自己被打的满头包,还要谢家兄弟来救他,后来长大了,一副好皮囊的翩翩少年郎,可是骨子里还是一样傻气。 他想起那个傻乎乎的张小胖趴在书童万里的背上,万里不顾一切地拼命地往前跑,张小胖的尸体却在他背上,一点点,悄无声息的,凉了下去。 天上开始下雨,一滴滴落下来,铺天盖地,像是要把一切淹没。 谢晟不怕死,他怕死他就不会来这里,他知道他身上流着谢家人的血,谢家人的血就应该流在战场上,战死有什么可怕的呢,他早就欣然接受这样的命运了。 他一直这么想。 所以他一直没能发现自己的浅薄 他从来没有想过,如果他没有死去,而是唯一活下来的那个呢。 片刻之前的战场上,他想和他们一起死了也好,可是他们不许他死,那些人拼命地为他开道,他们大喊着小侯爷走啊,小侯爷你要给我们报仇。 第133页 无数张陌生的,熟悉的脸,其实也不是多亲近的关系,这里面有谢家的嫡系,也有一无所知就被李严送上死路的倒霉蛋,他们也未必真的有多佩服他,背地里不知道说过他多少坏话,可是到底也曾在出征的夜里共饮过烈酒,在火光里醉醺醺说起家乡的亲朋和死去的故友,他们前仆后继的拦在他面前,争分夺秒地把他从绝境里一次次抢出来,争先恐后地代替他死去。 他从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在想,这样的世道里,如果真的有人应该去死,总该是他这样的人先死,而不是像张小胖那样柔弱的傻瓜,也不该是那些大字不识的笨蛋。 要赌命就该先赌他的命,要流血就应该先流他的血,他觉得这才是正确的事情,可是这种正确本身只是一种傲慢,最终他流了血,却没有死去,死去的是别人,成千上万的脸在血与火里对他嘶吼咆哮,快走! 他的血和旁人的血其实没什么两样,一样无关紧要,哪怕生生流干了,也改变不了任何东西。 在这片无人知晓的,被出卖的战场上,所有人的尸骨都会埋葬在这里,被大雨沖刷干净,孤魂野鬼徘徊荒野,却仍然在某个春闺人的梦里悠悠微笑。 只有他这个半死不活的灵魂,尚且苟且偷生。 他喝雨水,吃虫子,在泥泞里爬行,不顾一切,不肯死去。 他要活下去。 他要活下去。 共饮过的每一滴酒都滚烫,在谢晟已经流尽血液的血管里如烈火燃烧,在以仇敌的血浇灌之前……将永不熄灭! - 窗外雨声簌簌,谢晟声音平淡,被出卖,战败,被救,有人替他引来追兵,还好他运气不错,被路过的猎户所救,他在这家修养了一段时间,到终于能够起身之后,便动身离开。 三言两语便全部说尽,其实他总还想再说些什么,说说通敌叛国的李严,说说那些一无所知便死去的人,说他怎么在泥坑里睁着眼睛不肯闭上,任凭雨水沖刷着他的眼睛,许多许多的事,他这一路上迢迢路远,总该有那么多的事情应该向人诉说,可是最终他什么也没有说。 因为他开口的那一瞬间忽然发觉,他其实并不是想要倾诉,并不是想要被理解,也并不是为了寻求他人出谋划策,他只是很想和季青雀说说话,没有任何理由,也不报以任何目的,随便说说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到哪里就说哪里。 那些惨烈的死,曝尸荒野的人,被血浸透的衣衫,如烈火燃烧如刀尖冰冷的愤怒,还有千里长路上扑面而来的瑟瑟风尘,这些重的几乎压断他脖子的东西,在这下着秋雨的静谧午后,忽然变做发间的几片落雪,轻轻一拂,便消失无踪。 秋雨刷刷,击打着金黄的梧桐叶片,室内一片安静,季青雀的声音在潮湿的雨声里轻轻响起:「接下来,你要做什么?」 「我要去盛京一次,我要进宫,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谢晟说。 这是一句让人大跌眼镜的话,他大伤未愈,盛京形势未明,如果真是风云变色,他就会是谢家最后一个人,也是谢家最后可用的一张牌,他将会被剥离出他个人的意义,成为一面价值巨大的唯一旗帜,而他死而復生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却是要深入龙潭虎穴。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人都会对他百般阻拦,不肯他再拿自己的性命冒险。 可是季青雀依然只是点了点头,说:「好。」 这让谢晟偏着头,看了她一会儿。 多难得啊,人世间居然有个人,叫你话不必说尽,她便已经什么都明白,既不为你落泪,也不多言多语,可是在你刚九死一生地活下来,又决议再去找死的时候,她却会力排众议,对你说,好。 这个人,是不必,也不该道谢。 于是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笑着移开目光,倚坐在床头,和季青雀一道看窗外秋雨潺潺,芭蕉声碎梧桐黄,青瓦朱檐笼薄纱,四下除了雨声再无半点声息,实在是个应当被烙印在记忆力的悠远午后,合该几十年后再想起,耳畔也迴响起雨声沙沙,苍绿朱红淌过金黄的时光,未曾褪色半分。 第69章 入宫 盛京, 清晨,薄雾瀰漫。 一辆板车停在康宁门前,为首的老人摘下帽子,弓起佝偻的身子, 含笑对门口的两个护卫道:「两位大爷, 早啊, 这是刘公公的牌子, 还请各位大人行个方便。」 康宁门是皇宫的侧门之一,平日里只供採买的低级宫人出入, 素来便是整个皇宫最没有油水的地方之一,看守的侍卫懒懒抬起眼皮,扫了一眼那人手里的令牌,脸上扯出一丝笑容,一边从腰间取下钥匙, 一边寒暄道:「李老头,你倒是有本事,张公公才失势,你便又立刻得了刘公公青眼, 这是又要给刘公公送什么好东西去?」 那名为李老头的老人连忙垂下头, 诚惶诚恐地摆摆手,颤声道:「两位大人莫要如此说, 小老儿不过是一介菜农, 不过是今秋霜重, 刘公公想要吃几口新鲜青菜,才嘱咐小老儿趁早送来的。」 他一边如此说, 一边颤颤巍巍地从板车上解下一个布袋子, 双手捧着, 只是他发须皆白,年老体弱,一时不慎,身子一晃,竟然像是要跌下去,他旁边的护卫原本正要检查盛满青菜的菜缸,眼疾手快,立刻将李老头扶住,李老头点头哈腰,不住道谢,一边将手里的包裹递给守卫,唯唯诺诺道:「多谢两位大爷这些年的拂照,今秋天寒,家里收成不好,还盼两位大爷不要嫌弃,多少改一改口味。」 第134页 两个守卫对视一眼,脸上都不约而同浮现出笑容。要是往常年月,这些东西都不算什么,可是今秋气候古怪,菜价较往常高了十倍也不止,更何况这李老儿素来在京城郊外种地,也不知道是用了何种手段,种出来的蔬果甘甜异常,一直得宫里几位管事公公喜欢,隔三差五便要他送进宫来,可谓是难得的好东西。 他们脸上既然已经带出了几分笑,便也不好再恶声恶气摆官架子,也对这老人和气道:「哪里哪里,这几年也难得你有心了,时时都挂念着我们。」 「不敢不敢,」李老头擦了擦额上的汗,又看了看天上,有些侷促道,「两位大爷,日头也不早了,刘公公的差事也不好耽误,您们瞧……」 刘公公心胸狭窄,睚眦必报,要是真触了他的霉头,怕是吃不了兜着走,那年长的守卫脸色一滞,正要开口,目光触那半人高的大缸,转念一想,又几步走上前,一步踏上板车,将手伸进菜缸里,大半个身子都俯下去,拨开层层叠叠的菜叶,待到直直摸到冰冷的缸底,他终于松了口气,心道自己真是想多了,相识多年,这李老头最忠厚老实不过,还能出什么岔子不成? 他跳下车,回头抱歉地笑道:「李老头,别见怪,职责所在……」 李老头瞪大眼睛,连连摆手,那年轻的护卫早已经开了门,不耐烦地催促道:「赶快进去,别误了时辰!」 - 板车沿着青青的石子路,一路缓缓行至小厨房,小厨房本就是御膳房另设的小偏间,平日里主要为了方便宫里诸位管事,众人都素与李老头相识,又知他向来会做人,每每入宫,便总会带一些宫外的小玩意儿,听见他的板车声便立刻一拥而出,纷纷上前寒暄。 一片喧譁里,谁也不曾留意,板车底下一道人影,悄无声息地贴着地面滑出,无声无息地闪进墙后,有人若有所闻,勐地回头看过去,只见屋檐上覆着秋阳,枯黄的秋枝在秋风里打着晃,洒下稀薄的树影,在古旧的青砖石板上刻下道道长痕,一只胖墩墩的花猫蹲在红木栏杆底下,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那人便暗笑自己多心,这皇宫重地,还轮得到他一个厨子疑神疑鬼吗,实在是笑话,便又转头笑道:「老李,你上回和我说的那个药酒……」 — 走的远了,还能听见小厨房里的动静,谢晟回头看了一眼,想起他们口中的刘公公,依稀记得那是个白面无须的干瘦老头,眉目里总有种阴戾气,是个踩高捧低的小人,平日里给吴无忧当狗都被嫌弃,见了他也总是低眉顺眼,唯恐遭致他一丁点不快,实在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人物,如今看来倒是混得如鱼得水。 谢晟思绪短暂地飘远,一边敏捷地后退半步,闪入一处假山中,片刻后,一队侍卫整整齐齐从假山前走过,最近的时候,谢晟甚至可以从他们寒凉如镜的铠甲上看见自己的眼睛。 ……真是杀气腾腾啊。谢晟屏住唿吸,一边轻轻挑了挑眉。 崔家在盛京布置不多,但是自从谢家残部归附之后,季青雀与崔云便开始着力往京中运送人手,昔年散布的几颗棋子也迅速调动起来,李老头便是其中之一,只是他年事已高,又只能在外厨房活动,所接触的也不过是些一无所知的下等宫人,所能派上的用场实在不大,崔家本不欲动他,可是谢晟听说后,却立刻敲定了这个人。 无他,因为这座金碧辉煌的宫殿,普天之下最庄严华美之处,谢晟最熟悉不过。 他的身份不比寻常百姓,既尊且贵,若是哪日皇室糟了大难,七歪八拐算下来,他的名字也能在皇帝的候选名单里走一遍,就是这样的身份,于是这旁人眼里的巍巍皇宫也不过是他母亲长宁郡主的娘家,一言九鼎的天子也只是个好脾气的表舅,所谓天下命脉所在的辉煌皇城,对他而言,也不过是一栋亲戚住的房子罢了。而这房子既大,又冷,实在没什么意思。 只是那时候,嘉正帝便很喜欢他这个活泼爱笑的侄儿,常常唤吴无忧来寻他,吴无忧那时候倒也还不算老,整日里苦着一张脸,在宫里四处喊着,小侯爷,小侯爷,圣上召您吶,您又跑到哪儿去了? 谢晟趴在枝繁叶茂的树枝上,笑眯眯地看着大总管吴无忧愁眉苦脸地走来走去,又翻过身,枕着胳膊,惬意地望着皇宫上方的天空,白云悠悠,天色湛蓝,高远又辽阔,像是无忧无虑的年少岁月。 他对皇宫的一草一木都毫不陌生,对宫里这对天底下最尊贵的夫妻也颇为熟悉,嘉正帝性子绵柔,皇后却端庄刚强,夫妻间凡有争执,大多是嘉正帝主动让步,嘉正帝虽然身份至尊至贵,但实在是个没什么脾气的人,前脚才受妻子张皇后苦口婆心地劝诫,后脚又要被半师半友的季宣待之冷脸,上了前朝还要被百官哭天抢地一通惊吓,日子实在难过,而嘉正帝大多只是摇头苦笑一番,从不发怒。 他这个皇帝,当的窝窝囊囊,着实没什么意思。 后来谢晟总是想,天子那时候那么喜爱他,大抵因为他这个侄儿是那时唯一一个会听他说话,却绝不会指责规劝他的人。 谢晟不觉得他可怜,天底下可怜的人太多,一个安坐金銮殿世上至尊的天子没什么可怜的,可是也不会像其他人那样嘆息他软弱无能,说到底嘉正帝本来就是因为软弱才得到了皇位,许多年前,他不过是个母妃失势早死,被随手打发出京便无人问津的小皇子,在英姿勃发野心勃勃的兄长们一一夺嫡而亡之后,却猝不及防地得到了天底下最光辉耀眼的权柄,这本身就是一种极为荒诞的命运。 第135页 他当然不是个好皇帝,当不了好皇帝自然也做不了好人,他的人生从接过玉玺的那一刻起便没有回头路可走了,大抵后世说起他来,也只有几声嘆息。 可是谢晟还是很喜欢这个性情温和软弱的表舅。 而这些都与那时的谢晟无关,他只是日復一日地在皇宫里随意穿梭行走,见过翠色漫过琉璃瓦,见过白雪覆过乌屋檐,走过所有不为人知的静谧角落,知道每一个岗哨的布置和换岗,曾与这皇宫里的每个人都说过话,他曾经在皇宫里度过那么多自由自在的日子,从未想像过,有朝一日,他会孤立无援地悄然潜入这里,带着最锐利的刀,带着杀死任何人和被任何人杀死的决心。 谢晟屏气凝神,绷紧神经,在一队巡逻的侍卫走过后,快速翻身越过台阶,踏入紫阳殿里。 他一落地,便快速一滚,滑落到栏杆后,掩住身形,可是出乎他的预料,紫阳殿里一片寂静,放眼望去,人烟稀少,连侍卫也看不见几个,偶尔有几个宫女悄然走过,也是离的远远的,蹑手蹑脚,生怕惊动了什么一样。。 谢晟心里飞快地闪过一丝不详的阴影。 紫阳殿原是嫔妃居所,昔年几个老太妃便于此逝世,当今天子嘉正帝出了名的不重女色,后宫诸殿也大批闲置,只是尽管如此,像卢阳王这样的人也是绝不会纡尊降贵暂居此地。 所以李老头说他打听到卢阳王居住在紫阳殿,这是绝对不会是真的。以谢晟的了解,会被卢阳王安排住进这座冷清宫殿的,只会有一个人。 卢阳王的正室,卢阳王妃。 谢晟对这位王妃委实没多大印象,只知道是个性情和顺之人,处处低眉顺眼,脸上总是带着一种谈不上喜悦的微笑,自他记事起,便不记得这位王妃殿下有过什么欢喜遂意的日子,卢阳王是先帝的么弟,当今天子也要叫一声小叔,辈分虽高,年纪却并不大,如今也才不过四十出头,卢阳王妃也不过三十几岁,算来不过长他娘长宁郡主几岁,只是长宁郡主风华不改,美貌气度甚至尤胜昔年,可是同样养尊处优的卢阳王妃,却像一朵早早枯萎的花,未曾完全绽放过美丽,眼角便已经有了细细的纹路。 女人日子到底过的是不是欢喜美满,是很容易从外表上便察觉出来的。 谢晟脑子里飞速运转,脚下却并不停,这时候已是正午,淡青的薄雾散去,烈日当头,木质长廊被浓烈的光影分割为二,谢晟踏着阴影,敏捷如一只黑猫,俯身飞快地穿过无人的长廊,庭院里草木茂盛,秋草疯长,恰好掩住身形,谢晟屏住唿吸,悄然推开窗户,朝殿内看去,目光一扫,眉头勐地一挑。 ——殿内无人,一根白绫抛过横樑,卢阳王妃一身素衣,满面泪痕,正将脖颈缓缓套入白绫中。 她神情恍惚,踩着脚凳,身形恍惚,却听得刺啦一声,头上白绫骤然断裂,猝不及防里,她不由一声惊叫,从脚凳上滚落下来,一柄薄薄的短刃铮地一声钉进红色圆柱上,入木三分。 片刻后,门外才响起零零碎碎的脚步声,有宫女在门外犹犹豫豫地出声问:「……王妃殿下,王妃殿下,可是出什么事了?」 片刻后,紧闭的房门内才响起一道略显虚弱的声音:「……无事,你们暂且退下。」 门外的众人面面相觑,一个一副文士打扮的中年男人越众而出,叩了叩门,肃容道:「王爷,属下有要事禀报,还请……」 花瓶破碎的声音骤然响起,一个低沉的男声暴喝道:「滚出去!」 一个受惊的女声短促地尖叫一声,又迅速归于安静。 宫女们脸吓的煞白,那中年男人却在心里深深嘆了口气: 王爷不大待见王妃,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怎么今天却忽然发作起来了?再忍耐几日,待大事落定,还有什么事情不能随他慢慢斟酌料理?即便东宫里那个已经活不了几日,到底也还没咽气啊! 他心里忧虑不已,面上却一点不显,只是冷冷地环顾周围,厉声道:「都老实点儿,要是有一丁点风言风语传出去,当心自己的脑袋!」 宫女们瑟瑟发抖,缩作一团,点头如捣蒜,一句话也不敢多问。 - 室内归于寂静,散乱的白绫和摔倒的椅子后,卢阳王妃脸色煞白,髮丝凌乱,眼睛满是血丝,一张脸全是泪水,呆呆地看向忽然出现,方才还发出自己丈夫声音的少年。 谢晟实在没想到自己年少时在街头游逛学来的这些伎俩还能在这个时候派上用场,他学的并不十分像,只是人在暴怒时的声音总会与寻常有几分不同,能够矇混过去大半还是託了卢阳王积威甚重,下人不敢轻易忤逆的缘故。 只这方才一瞬间,实在是生死一线,待到门外声音散去,谢晟这才觉察出手心全是冷汗,他长出一口气,转过头,单膝跪地,轻声道:「王妃,我是谢晟,长话短说,请问宫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以您的身份,应当不至于被软禁于此。」 如果真如他们之前所猜测的,卢阳王谋逆作乱,意图趁天子重病入主皇宫,那么作为他正室的卢阳王妃,又怎么会被软禁在紫阳宫这个地方,甚至还要悬樑自尽? 卢阳王妃像是根本没有看见他,神色恍惚,髮丝凌乱,裙裾撕裂,手指一片黑红之色,依稀……有血腥味。 第136页 谢晟心里一突,一股寒凉之气袭上心头,可是他面色并不变,而是缓缓地,耐心地,又问面前这个仿佛精神癫狂的女人一次。 卢阳王妃好像这才听见一样,她怔怔地看了谢晟一会儿,颤颤巍巍地举起手,细瘦的手指直直指向谢晟身后。 谢晟一怔,勐地回过头。 重重叠叠的纱帘,厚重华美的帘幕,掩盖着一个锦衣男人的身体,一半身体都藏在华艷美丽的的帘幕之下,紫蟒袍,乌黑的鲜血从后脑勺流出,白玉扳指沾着血,骯脏的污紫色。 就在这时候,卢阳王妃才抽泣一声,嘶哑地发出一声梦呓般的哭声:「……我,我,没有想到会这样……」 - 卢阳王妃今晨对镜梳妆时,伺候的宫女笑容满面地奉承道,王妃殿下气色真好。 卢阳王妃看了这个容色鲜妍的女孩子一眼,宽容一笑。 这些是紫阳宫里的老人,并不是她用惯的丫鬟,如果是她身边伺候的人,就会知道她并不喜欢听这些夸奖容貌的话。 可是她回过头,依然仔仔细细地打量了镜子里的自己一番,希望自己当真如她所言,气色能够比往常好看些。 因为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在茫然无措地入宫这么久之后,她的丈夫终于愿意来见一见她。 这让她既意外,又有些惴惴不安,她在紫阳宫里坐立不安地等到日上三竿,紧闭的殿门口才响起动静,卢阳王姗姗来迟,紫蟒袍,白玉扳指,英武俊朗一如往昔,卢阳王妃匆匆看了他一眼,便低下头,转过脸,开口便想让宫女摆宴,可是卢阳王立在房中,只是淡淡扫了她一眼,说:「什么事?」 纵使她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在听到这样冷淡的一句话后,她的脸仍然控制不住地涨红,积蓄数日的勇气顿时灰飞烟灭,她那一瞬间几乎忘记自己想要做什么,下意识要向他卑躬屈膝地请罪认错,可是她身子晃了晃,却只是咬着牙,低声道:「回禀王爷,妾身……妾身有一事想要求。」 卢阳王没有开口,卢阳王妃艰难地开口道:「妾身,想去探望一下皇后娘娘……」 在卢阳王以护卫天子之名入主东宫之后,张皇后也被幽禁在凤仪宫中,寸步不得离开,与外界音信隔绝,生死不知。 宫里甚至隐隐有流言在宫女太监里悄然流传,说张皇后已死,待到嘉正帝咽下最后一口气,帝后便会立刻一齐发丧。 卢阳王妃惊惧不已,她也是自幼读得圣贤书的人,若是夺位弄权也罢,几百年后未尝不是史书里的英雄豪杰,可是杀君弒后,嘉正帝还是他的亲侄子,这岂不是乱臣贼子吗? 卢阳王闻言,瞥她一眼,微微皱眉,冷冷道:「都下去,没我的命令,不许进来。」 随行的下属依言鱼贯而出,转眼之间,偌大的宫殿里只剩下卢阳王夫妻二人,卢阳王妃这一生从来没有违逆过丈夫的意思,一瞬间战战兢兢,眼睛里几乎有泪水要立刻涌出来,可是她深深吸了一口气,还是强撑着继续开口:「殿下,妾身,妾身有身孕了……」 一片寂静。 卢阳王妃眼眶却开始发热,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何落泪,她几乎哽咽到说不出来话,断断续续道:「妾身多年无所出,是因为第一个孩子伤了身子,本以为已经没了指望,可是皇后娘娘时时拂照,赏赐药材,于严华寺添香时,也从不落下妾身……她待妾身如此,妾身,妾身至少应当去见她一面啊。」 张皇后是个贤德之人,处事周全妥帖,卢阳王妃虽长她一辈,但是平日却是受这位年轻的皇后拂照良多。 在意识到丈夫的行事之后,卢阳王妃忧虑至极,夜不能寐,太医看过之后,却笑着道,恭喜王妃,贺喜王妃,您有喜了! 若是平日,她大约会喜极而泣,可是那时听见这个消息,她只是麻木地呆坐半晌,心里才呆呆地想,至少看在这个孩子的份上,他能够允我一件事吧。 她没有什么本事,也没有什么胆子,可是,至少去见她一面,她总该做得到吧。 她眼睛已经模煳,眼泪一滴一滴地落下来,打湿地面,可是卢阳王却久久没有开口,卢阳王妃心口忽然一颤,她惊慌失措地抬起头,在温热的泪水中,看见她的丈夫正用一种前所未有的眼神凝视着她。 那眼神让她遍体生寒,浑身的血液几乎都冻成寒冰。 他缓缓说:「打掉。」 卢阳王妃一时没有听清,她呆呆地重复道:「……什么?」 「立刻找太医,喝药,打掉。」卢阳王冷冷地,坚决地说。 轰然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瞬间坍塌殆尽,卢阳王妃脑子里嗡嗡作响,大脑深处一阵热一阵冷,刺的她几乎失去知觉,这让她忘却了一切,无论是恐惧还是悲伤,她茫然又仓皇地踉踉跄跄走上前,紧紧攥住了卢阳王的袖子,嘶哑地问:「……为什么?」 「为什么?你不是没有别的孩子,我的孩子有什么不同?我还有哪里做的不好,我从来没有违逆过你,王爷!王爷……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王爷?」 卢阳王皱着眉,甩开她的手,拂去袖子上不存在的灰尘,他厌恶地看了失魂落魄的妻子一眼,满眼泪水,平庸无能的一张脸,这就是他那位暴戾猜忌的好皇兄临死前指给他的好妻子。 他那皇兄从前便不是什么温良柔仁的性子,而在失去了唯一宠信的太子之后便更加变本加厉,莫说朝堂之上风声鹤唳,便是宗室里也人人自危,好不容易熬到他要死了,临死之前还要给他指一个这样的女人为妻,平庸,愚蠢,迟钝,懦弱,家世低下,无一点可取之处,就像一个可笑的嘲讽,镶嵌在他的整个华美无缺的人生上。 第137页 卢阳王心里厌烦,面色却越发平静,他放缓语气,以一种难得的耐心开口,就像一个成年人对一个不懂事的孩子那样说话。 他问:「你知道我想做什么吗?」 卢阳王妃茫然恍惚地点头。 「那便好说了,我不需要你的孩子坐在那个位置上。」 卢阳王妃呆呆地看着他,她的脸色先是涨红,然后一点点变得惨白,像是身体里一部分骤然被抽空,腿一软,瘫坐在地上。 卢阳王平静地说:「我会找个更合适的女人生,更漂亮,更聪明,会养在你的名下,你只要像从前一样老老实实就行,不要给我找麻烦。」 说完,他自觉仁至义尽,一甩袖子,转头便要走。 忽然身后响起一道细细碎碎的声音,又低又怨恨。 「……是啊,你不需要我,也不需要我的孩子,那么,那些年龄小的足以做你孙女的女孩儿,你就那么需要吗。」 卢阳王脸色骤然一变,勐地回过头,卢阳王妃瘫坐在地上,满脸泪水,目光空茫,脸上却浮起一丝惨澹的笑意:「多有意思啊,英明神武气宇轩昂的卢阳王,私底下是个只喜欢狎玩童女的男人,还要逼自己的正妻打掉孩子……那时候也是我想岔了,还当你喜欢那个季家的大小姐呢,多漂亮的姑娘,你要是真喜欢,虽然说出去令人不齿,到底也说得过去,我思前想后,生怕你和谢家为这个姑娘生出冲突,便四处寻访与她相似之人,想讨你喜欢。」 「可是找来找去,没有找到和季家大小姐的相似之姑娘,却发现你在外面的宅院里,偷偷养了不少和季家三小姐相似的小姑娘。」 一道眼泪划过她惨白的脸庞,她凄凉地笑道:「那季家三小姐并不是十分貌美,性子又天真可爱,瞧着和一个小孩子也差不多了,你竟然也下得了手!我还不愿信,又偷偷派人出去,仔仔细细地重头查起……王爷,您知道吗,我居然吐了啊,王爷,您怎么会是这么畜牲不如的人啊,你骗我骗的好苦啊!」 卢阳王妃是个善于忍耐的人,她年少时或许也算得上活泼开朗,但是在嫁给原本如云端般可望不可即的卢阳王之后,便越发沉默软弱,她时常觉得,自己无才无德,又无几分美貌,本就是高攀丈夫,那么被他冷眼对待,也实在是人之常情。 更何况,和平平无奇的自己比起来,风姿秀逸卓尔不凡的卢阳王又确实是那么的让人敬仰,对丈夫的冷言冷语和轻蔑言行,她时常难过,又感到羞愧,后来更是常常反省自己的无能。 即使并不敢说出口,可是她对这个高高在上的丈夫在既怕又畏的同时,又确实满是敬慕之意,就像蝼蚁在阴影里悄悄仰望烈日,哪怕化作焦炭也甘之如饴。 可是,如果真相不是这样呢,如果那张华美灿烂的耀人眼目的皮囊底下,只是个卑鄙无耻的小人呢? 那她这委曲求全的一生,到底又算什么呢? 她虽不如他高贵身份锦绣皮囊,可是昔年在闺中也是掌中明珠,有的是人哄她护她,等到长成,也自有父母给她挑选一户门当户对的人家,两人做一对举案齐眉的夫妻,这一辈子平平顺顺,谁能说这样不好? 她自认这一生从未做过恶事,哪怕半辈子生活艰难,也从来默默忍受,从未加害他人,在知道丈夫那异于常人的癖好之后,她几乎吐出来。 她只是软弱,她只是不敢开口,可是她不是不明白,像他这样喜好渔色,虚有其表,心思毒辣,值此天下大乱之际却不管苍生百姓只顾争权夺利的小人,称得上什么英雄豪杰,又凭什么看不起她? 她的大脑因为愤怒而一片空白,可是内心深处某个看不见光的地方却在一寸寸崩解,好似一场大梦忽醒,她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昔年她会对一个无耻小人卑微至此,不过是嫁人罢了,怎么竟然像死了一回一样,竟然连自己的志向性情都全部忘了? 她越说越愤怒,越说越悲哀,甚至没有意识到一片浓厚的阴影忽然笼罩下来,一只有力的手勐地攥起她的头髮,狠狠砸向地面。 之后的记忆便不是非常清晰了,她似乎在尖叫,哭泣,门外的宫人匆匆来询问,被卢阳王厉声喝骂几句,便仓皇地远远避开,她在一片混乱似乎随手抓住了什么东西,闭着眼狠狠刺进了卢阳王的小腿里,卢阳王吃痛,往后退了几步,她尖叫着冲上去,抱住他的腰,狠狠往后推去。 她喘着粗气,这才发现自己手里抓着的是一枚沾血的簪子,她握紧簪子,簪尖朝前,随时准备应对卢阳王的反扑,可是半晌也没有动静,她小心翼翼地抬起头。 而这一眼看见的画面,她这一生也无法忘记。 她看见卢阳王靠在一间紫檀木柜子上,俊美的脸庞慢慢扭曲,凝固,那双眼睛几乎爆开,死死瞪着她的脸,整个身体贴着柜子,缓缓滑倒下来。紫檀木的柜角上还沾着鲜血,沿着雕花柜门,缓缓滴落下来。 她不顾一切地尖叫着,丢下簪子,奔过去,跪倒在他身边,用手去堵他脑袋后面喷涌而出的窟篓,滚烫的鲜血从指缝间源源不断地渗透出来,而卢阳王的身体却一点点冰冷了下去。 她就像真的疯了一样,神经质地撕开自己的裙角,拼命地擦拭地板上的血,又抓着卢阳王的脚,想要将他冰冷的尸体藏起来,将一半身体藏到帘幕里,又松开手,撕扯着头髮,蹲下来,无声地尖叫和痛哭。 第138页 她终于想到了死。 - 她抱着头,缩成一团,瑟瑟发抖,就像一场噩梦,无穷无尽的黑暗与血腥,永远也无法醒来。 就在这时候,一道平静而镇定的声音忽然响起,就像一片薄薄的冰刀切开混沌的黑暗,透进一丝微薄的光亮。 「王妃殿下。」 一个英俊的年轻人单膝跪地,神色温和,没有一点污垢和阴影的浅色眼睛,里面看不见忧虑也没有一丝谴责之色,如酒般浓烈秋日洒进一片混乱的宫殿,落在他身上,就像他本身就散发着光辉,足以驱散阴冷可怖的噩梦。 她几乎忘记了颤抖。 他垂下眼帘,停顿片刻,忽然抬起眼,眼睛明亮果断,快速道:「王妃殿下,接下来几句话,请您仔细听我说,这对您至关重要。」 第70章 平湖 日头渐移, 中年文士越发坐立不安,在庭院里走走停停,时不时回头望向寂静一片的紫阳宫中,门户紧闭, 只有秋风吹来的时候, 会送来几声女子的低低啜泣声。 就在方才卢阳王妃开了门, 昔日端庄温厚的人如今满面泪痕, 垂着眼只说王爷要水洗漱,她髮丝凌乱, 额头有血,神色凄切,中年文士从门缝里看去,隐约能看见紫蟒袍的身影端坐帘幕之后,若隐若现。 如此情形, 实在叫他不好再开口追问,夫妻之间的事情,卢阳王妃又如此狼狈难堪,他这个下人如何好再开口, 只好闭口不语, 转头唤来宫人,令她们端来热水, 卢阳王妃垂着眼在门口等了片刻, 也并不让她们进去, 只是默默接过铜盆,不等他再多问几句, 转头便又将大门紧紧阖上。 中年文士一拍脑袋, 正犹豫不决之际, 室内復又响起细细碎碎的说话声,那声音起初极低,在中年文士屏气正欲再听之时,原本哀哀诉说的女声忽高亢起来,隐约几句是「您不能这么对我」「王爷王爷您……啊!」,接着便是铜盆锵然落地之声,那女声似乎很痛苦地短促尖叫一声,便又归于寂静。 这一番动静,莫说远远避开的宫女们面白如纸,瑟瑟发抖地缩作一团,满脸写着恨不能把耳朵割下来,就连那中年文士都忍不住捏了一把汗,在心里不由自主地嘀咕着:看来今天这回,怕不是不能善了啊,王爷这次,像是动了真火啊…… ——— 凤仪宫外,宫女们面面相觑,她们都不明白,娘娘刚刚怎么忽然开口令她们出来。 只是这样的事情,这些天也并不出奇了。 「就算是娘娘,心里也总有不愿见人的时候呀。」有个小宫女大着胆子道。 年长的宫女连忙呵斥她不要胡说,一边不由自主地看向宫门口看似护卫实则软禁的侍卫,又望了望殿内,面上流露出一丝忧色。 ——— 殿内。 空荡荡的宫殿里迴响着张皇后急促的声音,她豁然站起身,厉声道:「你说什么?」 「卢阳王已死,王妃失手所杀,这件事瞒不了多久了,还请娘娘快做定夺。」谢晟看向她,快速道。 张皇后踉踉跄跄后退两步,扶住桌角,喘息了好一会儿,才勉强止住眩晕之感,她长长吐了一口气,缓缓坐下来,揉着额头,却只说了一句完全无关的话:「……刚刚看见你的脸出现在窗外,本宫还以为自己终于疯了。」 「怎么会呢,」谢晟竟然还笑得出来,他耸耸肩,靠着廊柱,笑道,「娘娘高看我了,您要是真疯了,看见的也该是陛下,怎么会是我呢?」 张皇后抬起头,无言地看他一眼,只是这一句轻描淡写的插科打诨,也总算让她方才那股气血翻涌的眩晕感消退一些,她白着脸,咬着牙,近乎□□般地般低声道:「……怎么会在这个时候。」 这句话让谢晟意外地挑起眉,他偏着头,开口问道:「娘娘,恕我直言。卢阳王篡权谋位,这是三岁小孩也看得出来的事实,如今虽是意外,但是乱贼伏诛,您不应当大喜过望吗?怎么这副……」 ……痛不欲生的样子。 张皇后摇头,面色泛起一丝苦笑,她道:「哪儿有这么容易,你以为他是为什么这么着急入主皇宫,明明当了几十年儒雅守礼无欲无求的英明王爷,怎么忽然就忍不得了?」 「……因为陛下重病?」谢晟道。 张皇后摇摇头,她举目看向东宫方向,低声喃喃道:「……因为陛下无子。」 谢晟垂眸片刻,勐然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不可置信,张皇后观他神色,嘴角噙起一丝苦涩笑意,缓缓道: 「陛下多年无子,膝下无一人可继承大统,虽然陛下春秋鼎盛,但是国无储君,到底不妥,为了防止前朝旧事重演,数年前,宫内曾经有过一次隐秘的大议。」 「这场储君之议中,有人建议从宗室里过继子嗣,有人则更倾向于诸位年轻有为的王爷,沸沸扬扬,各执己见,谁也无法说服对方,陛下又的确无意于此,于是这场内宫大议到底无疾而终。」 说到这里,张皇后沉默片刻,闭了闭眼睛。 「……可是即使大议无果,陛下也仍然无子啊。」 「数月前,陛下身体便多有不适,先还只是高烧不退,后来便吐血不止,昏过去之后便再也没有睁开眼睛,太医院数百人昼夜不眠,也只能勉强吊住陛下最后一口气。」 她低声道:「此事绝不可使人知晓,宫里一开始就下了禁口,严禁任何消息传出去,可是到底还是走漏了风声,传了出去。」 第139页 谢晟沉默地听到这里,终于缓缓开口,道:「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更何况是天子病重这样的大事,除非把所有知情人都杀掉,不然早晚会传出去的,这也并非娘娘一人之过。」 张皇后顿了顿,有些愕然地抬眼看向他,谢晟耸耸肩,示意她继续。 在张皇后的记忆里,谢晟还是当年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孩子,还不到她腰高的一个小小少年,生着一张漂亮好看的脸,总是笑嘻嘻的,对什么都无所谓似的,好像从来不知道害怕一样,这让张皇后一直对这个谢家的长子怀有一种难以言明的警惕感,尽管他聪明伶俐,又爱笑洒脱,那么讨人喜欢,可是他是如此的古怪,又如此格格不入,那微笑里总带一种和他年纪并不相符的锋利意味,这让张皇后总有股不吉利的预感,这个孩子迟早有一天会铸成惊世骇俗的大错的。 所以谢家的这两个兄弟,皇上偏爱聪明随性的哥哥,她却更欣赏性情平顺善良的弟弟,她常常想,如果自己有了一个孩子,绝不会让他像谢晟那样肆无忌惮地长大,他应该懂事,知礼,温文尔雅,并且有一副悲天悯人的慈悲心肠,是一位能够将天下苍生的命运视为己任的,众望所归的储君。 可是连她自己都清楚,这不过是个毫无意义的梦罢了。 而当年那个总是带着轻飘飘笑意的,捉摸不透的孩子,在绝望的境地里忽然出现在她面前,几乎令她惊异的长成了一个男人的样子,高挑消瘦,英俊逼人,脸上生出凌厉的线条,漂亮的浅色眼睛里依旧含着笑意,却像是一坛醇厚的秋酿,将她所不知道的千里万里风雨长路都酿成一片淡淡的微笑,看不到底,却叫人看了便不由得愿意信他几分。 当年那个肆无忌惮地微笑着,敢于与任何人对视,不在乎任何人,也不怕伤害任何人的傲慢孩子,竟然也会说出这样劝慰他人的话了。 张皇后沉默片刻,忽然落寞地嘆息道:「……陛下要是能见到你现在这幅模样,他肯定会很高兴的。」 他最喜欢的,亲眼看着长大的小小侄儿,如今已经长成一个行过千山万水,担得起风霜雨雪,顶天立地的男人了啊。 也不待谢晟开口,张皇后便深吸一口气,继续道:「本宫先前还想不明白,为什么北边失守之后,卢阳王会忽然抢入宫中,逼宫夺权,要知道,夺自己病重侄儿的位,得位如此不正,几百年后恐怕也要受万人唾骂,如此莽撞的行事,实在不是他这种伪君子的作风。」 「但是方才听到你说北方战线失利是因为泽林王和李严勾结,通敌叛国,本宫才恍然大悟。」 「陛下无子,国无储君,一旦陛下病故,那么国之大统,便只能由这几个宗室王爷继承,而卢阳王久居盛京,声望最盛,在朝中耕耘之深厚,对盛京掌控之严密,是其余宗室所远远不能及的,而如今又本是乱世,比起未长成的幼子皇帝,满朝上下,本就更渴求一个英武有德的天子,以定人心,也以定天下。」 「而泽林王便是比所有人都更早意识到这点,才不惜数典忘祖通,勾结外敌,背靠胡人之强兵,以谋夺天子之位。」 「同为宗室,都非正统,那么谁甘心臣服于他人?既然泽林王先开了头,那么其余人又怎么可能善罢甘休,如今各地叛军四起,面上瞧着是民变,可是背后说不得到底是几波人马在交锋,各州官员,也不知道赴了几个王爷的宴,许了多少荣辱与共肝脑涂地的诺言。」 「我如今虽被幽禁在宫里,却也猜得到盛京左右诸州大抵屯兵甚重,如今陛下尚在,卢阳王于盛京又根基深厚,寸步不让,这般暗潮涌动之下,他们多少要忌惮几分,还能按兵不动,维持住表面的平静,可是一旦天子病故,或者卢阳王显出褪势,他们恐怕会在几天内便一齐沖入盛京,像疯狗一样互相撕咬杀伐,而最后活下来的那个,便是平定叛军的英雄,可以堂而皇之地举起大义旗帜,清清白白地登上皇位。」 空旷的宫殿里漂浮着张皇后模模煳煳的声音,而张皇后却是连苦笑也笑不出来了,她扶着额,近乎悲哀地嘆息着:「……卢阳王死的,真的太不是时候了。」 谢晟垂着眼帘,静静思索了一会儿,忽然开口道,缓缓地:「娘娘,如果卢阳王妃有孕呢。」 张皇后先是没有说话,她像是疲累至极,以至于不愿意再过深思虑,只是扶着额沉默不语,可是渐渐地,她缓慢地从手掌中抬起头,一双眼睛骤然放出惊人的光亮,她说:「……此话当真?」 谢晟点头。 张皇后霍然站起,她紧紧撑住桌面,神色变幻不定,而从她那双亮的惊人的眼睛里可以看出,她内心正在进行极为激烈的交锋,而最后定格在她脸庞上的,便是一张破釜沉舟的脸,面沉如水,容光内敛,恰如一个即将发起最后冲锋的士兵的侧影。 她问:「你是怎么进宫的?」 「有人帮忙。」谢晟说。 张皇后看了他一会儿,说:「是可靠之人吗?」 「对我来说,是的。」 「到底是什么人,谢家的人?你在外还有残部?」 谢晟抱着臂靠着廊柱,偏着头打量她,并没有开口的意思。 两人僵持片刻,张皇后先让步了,大抵是下定决心的缘故,她行事再无方才的优柔寡断之气,而是当机立断道:「……那你立刻把阿婉带走。」 第140页 谢晟迟疑了片刻,才意识到这是在说卢阳王妃,他挑了挑眉,张皇后打断他,语速急促道,甚至不再使用本宫这个称谓:「听我说完,陛下是确实活不了了,而卢阳王的死讯一旦传出去,这天下也彻底乱了,胡兵入关,诸王乱战,不知道最后宗室能活下来几人,而这天下到底落到谁的手里,恐怕也无人能够说清,但是阿婉……王妃她怀有身孕,那么一切都不一样了!」 她喘了口气,越说越急:「王妃生下的若是女子,你大可将她做寻常百姓抚养,平平安安过一生便也罢了,可是那若是男孩儿,那便是我朝正统血脉,日后举旗起兵,征战四方,再名正言顺不过!」 张皇后眼睛越来越亮,方才还憔悴忧愁的女人此刻像是换了个人一般,她说到此处,便勐然起身,快步走进内间,片刻之后,捧着一副捲轴匆匆出来,当着谢晟的面放在,徐徐展开。 那竟然是一张空白的圣旨,加盖了鲜红的玉玺,上面空无一字。 谢晟愕然:「娘娘……」 「这是陛下病重之前,我央求陛下给我的,当时只是想着以备不测之用,谁料到情形急转直下,别说是一张圣旨,便是陛下本人亲临恐怕也没用了。」张皇后长舒一口气,庆幸道。 「娘娘……」 「跪下!」张皇后忽然怒目圆睁,厉声喝道。 谢晟先是一怔,眉目忽一凛,像是意识到什么一般,神色肃然,单膝跪地。 张皇后双手高举无字圣旨,朗声道:「你谢家自开国以来,歷代镇守我大齐门户,忠肝义胆,碧血丹青,数次救大齐于倾覆之际,如今国有危难,你为谢家男儿,自当承袭先祖之业,挽天倾,扶社稷,救天下苍生于沧海横流,如今陛下受奸人所害,我张氏女以妇人之身僭越天子之尊,命你护送卢阳王妃出宫,护我李家血脉,再兴我大齐皇室!」 每一个字都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张皇后目光锐利,声色俱厉,而谢晟岿然不动,只是静静地仰头看向张皇后,还有她手中高高举起的那张无字圣旨。 一时间,只有微尘在凝固般的秋日时光里缓缓飞舞,就如同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边,两人一站一跪,一老一少,都如雕塑般默然不语,而那张承载着大齐命运转折的无字圣旨,在日光里轮廓模煳,近乎融化消失在秋日的暖光里。 很多人的记忆里,谢晟自小便是个十分漂亮的孩子,长宁郡主生的艷若桃李,谢晟眉目间有几分像她,自然也是一副好相貌,小时候也是一张雌雄难辨的脸,若是乖乖坐着,倒也像个漂亮可爱的女孩儿,可是他一动起来便一丝不像了,行动间利落干净,没有一丝拖泥带水,明明还是个小孩子,却已经像风一样洒脱轻快。 张皇后那时候便很为要做他妻子的那个女孩子嘆息,凡为长辈,便没有不为小辈操心的,更何况是那个母亲早亡的季家姑娘,那女孩子生的虽然好看,可是总有种福寡命薄的意味,体弱多病,性格又有些孤冷,有很苍白的脸和很纤细羸弱的脖颈,是经不起一点霜雪的样子,一生都要被很精心地养在温室里,才能好好活下去。 和谢晟这样肆行无忌的人,实在是很不般配的,她大抵会吃很多很多苦,一辈子也难得展露几次微笑。 而某一天,这个她看着长大的孩子,忽然从盛京消失了。 当谢晟的死讯传过来的时候,陛下还落了不少泪,可是张皇后总是不大信。那个无法无天的孩子怎么会这么悄无声息地死去呢,他似乎总该与天翻地覆这些词有些关系,这么寂寂无名的死去,实在是不应当的。 而在真正的天地倾覆之后,出现在她面前的那个孩子,却已经变成了另一种样子。 张皇后昔年在闺阁时,便多与世家公子谈文论诗,家里只有她一个女孩儿,自小当做男儿教养,她见过很多英俊潇洒的公子哥,他们谈吐得宜,举止优雅,学富五车,可是却总让她感到还是个没长大的少年人。 说到底,一个男孩子到底有没有长成一个男人,是可以从眼睛看出来的,谢晟曾经有一双飘忽不定的眼睛,可是这双眼睛如今在秋日的阳光里仰头看她时,颜色依旧那么浅淡,没有一丝阴霾,就像一片澄澈的秋水,可是又那么深不见底,看不出一丝情绪,又像是一片沉静的湖水。 而或许是一瞬间,又或许是许久之后,谢晟缓缓地,又郑重地说: 「谢晟,接旨。」 第71章 国母 无字的空白圣旨缓缓落入谢晟手中时, 就如同有什么东西从天灵盖上骤然抽走,方才那个怒目圆睁威仪不凡的皇后又变回了一个面色憔悴疲累的中年女人,甚至比方才所见还要更加衰老羸弱,就仿佛刚才那一瞬间的慷慨激昂, 便已经耗尽了她全部的精神与活力。 她摇摇晃晃坐下来, 良久之后, 才将脸埋进手掌中, 低声叮嘱道: 「天黑之后,你便可带卢阳王妃出宫, 旁的事情一概不必忧虑,我自有办法。」 谢晟却并没有依言离去,他立在原地,握着圣旨,静静看着张皇后, 那神情与方才又并不相同,一双眼睛直直看过来,极沉又极净,像是仍然在等着张皇后的另一句话。 张皇后先是疑惑, 不明白自己还有什么没说清的, 后来便恍然大悟,她脸上泛起苦笑, 按着突突直跳的额头, 嘆息道:「是我疏忽了……谢侯爷和长宁郡主确实还在囚禁之中, 你弟弟的情形要麻烦些,但既然卢阳王已死, 那么我便有办法救他们出来……我虽无能, 但也会尽力保住他们周全, 你不必有所顾虑。」 第141页 --- 当夜幕降临,一轮淡蓝的月亮悄然挂在巍峨皇宫的飞檐之上时,凤仪宫忽然升起一道足以沖开夜色的刺目火光,剎那间打破夜色笼罩下寂静无声的皇宫,侍卫宫女惊惧非常,有忠心耿耿大喊着娘娘还在里面,捨命沖入火中,才终于救出刚刚歇下的张皇后,而祸不单行,就在凤仪宫奔走忙乱,四处慌乱灭火之际,仿佛是遥相唿应一般,皇宫另一角忽然窜起另一道沖天火光,浓烟滚滚,映红半边天幕。 一片混乱中,有宫人的声音悽厉又高亢,隔着茫茫夜色远远传来:「是紫阳宫!!快来人啊!紫阳宫走水了!!」 满宫沸腾,四下人心惶惶,张皇后方才陷在火海中,好不容易死里逃生,面色铁青,神色可谓难看至极,她立在御花园的假山亭台上,眺望着烈火里熊熊燃烧的凤仪宫,冷冷道:「你的主子呢?他愿意为本宫分忧,代掌宫中事宜,本宫看他一片纯善之心,便也允应了,这本该是件好事,可是谁想得到他如此玩忽职守,如今出了宫中失火这么大的纰漏,他人在何处?兹事体大,不应当给本宫一个交代吗?」 张皇后素来隐忍温和,鲜少发作,此刻骤然疾言厉色,便如一场暴雨雷霆轰然落下,威压逼人至极,压的地上那人不敢抬头,那人单膝跪地,冷汗已然湿透嵴背,他颤声道:「回、回禀娘娘,王爷他,王爷他……小人人微言轻,如何知道王爷身在何处,还请娘娘责罚。」 他怎么敢说出王爷此前一直在紫阳宫休息,此时恐怕也正身陷烈火之中? 闻言,张皇后脸色一沉,冷笑一声,语带讥讽:「人微言轻?我看那可未必,所谓打狗也要看主人呢。我知道你主子是大忙人,心里装的全是天下苍生,社稷安危,本宫一介愚钝妇人,宫室失火这样的微末小事,请不动你家主子出来,倒也没什么出奇的。」 短短几句话,便说的那人脸色青白,连连叩首,嘴里直唿不敢,心里却大为震慑,想这张皇后素日里温和端庄,从不与他们这些下人争长论短,瞧着并不起眼,想不到真正动怒之后竟如雷霆霹雳一般,叫人半点招架不住。 那人浑身冷汗地退下之后,偌大的亭台之上,便只剩下张皇后一人,她远远眺望着大火里一片片轰然倒塌的凤仪宫,熊熊的火光变换不定,隔着寒凉的秋叶,遥遥地投射在她消瘦而面无表情的脸上,方才的盛怒之色消失无踪之后,便只剩下一种冷铁般的坚毅。 夜风徐徐吹过,拂过她被烈火燎的焦黄的几缕头髮,身后忽然传来一道含笑的女子声音: 「哟,原来你没事啊,那我大半夜跑过来看热闹,那可真是白看了。」 裙裾摩擦之声越来越近,听上去人数并不少,张皇后回过头,看见安乐长公主正带着一串侍女,从台阶另一面徐徐走上来。 安乐长公主先还含着笑,想要揶揄几句,一见张皇后的脸,立刻顿了顿——她还未见过自己这位装模作样的弟媳有过如此难看的脸色,不由得脚步一慢,快步走上台阶,出言高声道:「瞧瞧你这胆子,不过一场大火,竟然就能把你吓成这样了,真是没出息。你身边的人呢,都死了吗,居然丢你一个人在这里?」 张皇后摇摇头:「我让她们去救火了,这么大的火,烧了凤仪宫也就罢了,殃及其他宫殿更是不妙,一大群人都守着我,那又有什么用呢。」 安乐长公主噗嗤一声:「瞧瞧我都忘了,你可真是个慈悲人儿啊。」 她一边讥讽,一面又抬了抬手,叫身边的宫女解下外衫,给衣衫单薄茕茕孑立的张皇后披上,转头又叫宫女立刻回她宫里,为张皇后拿一件温暖的外袍过来。 张皇后本欲拒绝,可是一见安乐长公主的神色,又把话咽下去,只是点点头,轻声道:「多谢长公主。」 安乐长公主轻轻哼了一声,撇下身后的一串宫人,走进亭台之上,与她肩并肩站着,一起默默望着大火里接连坍塌的凤仪宫,巍峨华美的宫殿在烈火里飞灰湮灭,天色映红,而御花园里,四下夜色悄然,寂静无人。 这场景恐怖如森罗地狱,可是又有种难以言喻的宏大之美,叫人心里脚软发颤,又片刻捨不得移开眼睛。 忽然之间,安乐长公主转头凑近张皇后,压低声音,也掩不住话语间的兴奋之气,她快速道:「诶,我刚刚打听到消息,在走水之前,那个狗东西也在紫阳宫里!」 张皇后转过头,看着安乐公主那张略带喜色的脸,沉默片刻,扯了扯嘴角。 这反应实在没趣,她这个弟媳真是个没意思的人,安乐长公主心里一堵,本想嘲讽几句,看着张皇后惨白异常的脸色,到底忍耐下来,偏过头,冷哼道:「就你聪明啊,我又不是不知道他不可能这么轻易地就死了……如果真能把他烧死就好了……」 张皇后静静看了她一会儿,轻声问:「静宜呢。」 说自己唯一的女儿荣华郡主,安乐长公主脸色稍霁,扶了扶头髮,随口道:「小孩子家家的,宫里失火又不是什么吉利的事情,有什么好看的,我让她回去睡了。」 张皇后点了点头,淡淡地笑了笑。 可是这样轻描淡写的一句话的瞬间,却如同在她身体引燃一颗深埋的火药,刺穿她所有的忍耐和冷酷,疼痛几乎使得她无法笔直站立。 第142页 她只能转过脸,伸出手,倚靠住一旁的栏杆,才能够不骤然弯下身子,将自己这一瞬间的痛苦和绝望暴露在安乐长公主面前。 静宜喜欢谢晟。她一直是知道的。 像谢家和季家两家那么性情奇怪的孩子,世上总是少有的,天底下多的是荣华郡主这样平平无奇的姑娘,貌美,娇气,任性,被母亲宠的不知天高地厚,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就像清清浅浅的一汪水,一眼便能看的出来。 虽然也不是什么海枯石烂的欢喜,可是对女孩子来说,十几岁时候的小姑娘喜欢真算得上是天大的事情,只是谢晟早有了婚约,静宜又是骄横不讲理的性子,明知不可能,心里又还是不甘心,随母亲到了盛京来,第一件事便是去寻季家姑娘的麻烦,做的明目张胆,手腕又不怎么高明,实在是幼稚可笑的小女孩儿才会用的伎俩。 总该让她见见谢晟的。张皇后忽然想。 她还是个活在母亲庇佑下的孩子,谢晟却已经是个男人了,与她早不是同样的人了,所以,让她再见一次谢晟,她就不会喜欢谢晟了。 不喜欢了,便不会有遗憾了。 那么,如果那个不可避免的结局到来的那一刻,她的痛苦大抵会比现在更少一些吧。 张皇后惨澹一笑。 她竟然也会有如此自欺欺人,惺惺作态的一天。 如今卢阳王身死,嘉正帝垂危,北有凶胡,南有乱民,四周尽是狼子野心蓄势待发的宗室,偌大的天下就像一张即将打翻的棋盘,马上便要彻底倾覆,棋盘上的黎明百姓,世家豪族,都要一视同仁地受尽这个世道的折磨。 而如今,这张摇摇欲坠的棋盘还能够维持着最基本的平静,只有唯一一个理由,那理由既简单,又可笑,细微如黑暗中的蛛丝,维繫在一个随时可能死去的男人那近似于断绝的虚弱唿吸间,在病榻之上,为天下人延续着最后的和平。 东宫尚在,只要嘉正帝一息尚存,就永远是这个天下唯一的主人,所有试图在他活着的时候僭越他权柄的人,无一例外,统统都是乱臣贼子,人人皆可诛之。 而当嘉正帝咽下最后一口气后,那么整个跃跃欲试的天下将失去最后一道枷锁,从此走向礼崩乐坏的乱世,四海之内,将无处不是人间地狱。 那会是比胡人南下,还要悲惨无数倍的画面。 所以,张皇后动用宫中最后的隐藏人手,纵火焚烧两宫,引走宫中侍卫,拼尽全力护送谢晟和卢阳王妃离开这个危机四伏的盛京,自己却静守皇城,寸步不离。 她的人手,送走了谢晟和阿婉便不能来救她,如果要保她,那么便无法顾及谢晟和阿婉。 而一个无子的,外姓皇后,其实毫无价值。 更何况,她是皇后,是大齐国母,她没有自己的孩子,却是天下人的母亲,做母亲的,谁都不会愿意死在自己的孩子后面的。 她会坐镇东宫,主持大局,不漏一丝怯意,她还要严妆华服,声势逼人,哪怕是虚张声势狐假虎威,也会下到这盘残局下无可下为止。 所以,她不能走,也不会让安乐长公主和静宜离开,她们是东宫尚且安好的信号,如果她们也从这座森严的宫殿里消失,那么所有注视着这里的眼睛都会立刻穿过厚厚的宫墙,看透这座宫殿的空空如也,衰弱无力。 在王朝当真走到末路的那一刻,这沾满血腥和荣光的大齐皇宫里,会烙下她们三个与王朝共赴劫难的女人的身影吗。 秋风烈烈,夜色里火焰高涨,远远传来宫人们的尖叫,安乐长公主声音慌乱,紧紧扶着她,不住叫道:「你怎么了,烧伤了吗,哪里不舒服吗,我马上叫太医过来!」 这是她曾经最厌恶的女人声音,丈夫的唯一姐姐,愚蠢,傲慢,粗俗,无事生非,贪图享乐,喜好颠倒黑白,搬弄是非,明明曾经只要一听见就会皱起眉在心里嘆气的声音,如今却只是这样轻轻一句,便足以击溃她心中无坚不摧的为大义牺牲的决心,几乎一瞬间便要落下泪来。 她时常觉得安乐长公主愚蠢不堪,粗俗可笑,安乐长公主也时不时嘲笑她贵为国母,却如此软弱无能,她们当着嘉正帝的面,针锋相对,明争暗斗,气的对方浑身发抖的时候也并不少,可是她们也都曾彻夜守着嘉正帝的床边,默默无语地望着病榻上那个仿佛下一秒就会死去的男人,与彼此眼睛里的泪水对望,谁也不曾说一句话。 她们天性不和,她们争吵不休,她们相看两相厌,从前没有一天和平相处过,可是当天地倾覆的灾难到来的那一刻,她们却成了这个小天地唯一紧密相连的两个人,在这危机四伏的小小宫殿下,在这朝不保夕的暗色年岁里,她们竟然像是相依为命一般,明白对方的悲喜,懂得对方的每一滴眼泪的意义,拼命地确认着对方的存在,汲取着对方的力量,用尽全部力气互相保护着,想要一同活下去。 她听安乐长公主说起昔年在封地上的事,在很多很多年前,他们的母妃早逝,两个小小的孩子,既不得皇上喜爱,又无得力母族,在宫中孤立无援,受尽冷眼,而等到嘉正帝好不容易长成了小小的少年,又被那时的皇后随手发配到一个穷山恶水的偏远封地去,一生都再难入京城。 安乐长公主执意和体弱多病的嘉正帝一同出京,那封地极为偏远,又有皇后私底下的格外「关照」,他们两个名义上是流着皇室血脉的天潢贵胄,可是也只不是两个甚至身无分文的小孩子,无亲无故,连别人的话语都听不懂,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连个下人都能随意欺负他们。 第143页 那时候的安乐长公主,也还只是个深宫里养出来的小姑娘,她吃过几次亏,便学会了收起宫里的优雅仪表和不食人间烟火的做派,小小的女孩子取下轻飘飘的首饰,高高束起发,忘掉所有在宫中作为高贵帝姬的记忆,走到人世间,与所有人兇悍地争吵,府里的下人,一墙之隔的世族千金,还有那些瞧不起他们的世家大族里的每一个男人,她从来没有退缩过,像只兇恶的母豹子,护住自己唯一的弟弟。 她并没有读过许多书,连字也认不全,她只是拼命地刻薄,拼命地兇狠,拼命地学习所有可以学习的不入流的伎俩手段,想要撑住那个破败穷困的王府。 她根本不在乎那些流言蜚语,她只知道母妃死前曾经青白着脸,一天一夜都不肯闭上眼睛,就连太医都束手无策,是她从奶娘怀里挣脱出来,跑到床边,对着母妃哭着磕头,说母妃你放心去吧,有我在,我会护着弟弟的,只要我活着一天,就不会让弟弟被人欺负。 她对母妃说过的事情,她会做到的。 后来安乐长公主终于及笄长成,她自己做主,匆匆嫁给封地上的某户世家豪族,才终于让自己和幼小瘦弱的弟弟,在这片荒芜的封地上站稳脚跟。 那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就连张皇后这样熟记世家族谱的人都记不得了,依稀不是什么惊才绝艷的人,平庸的甚至有点儿蠢,在与安乐长公主婚后没几年便饮酒醉死,只给安乐公主留下了一个寡妇的身份,和一个叫做静宜的可爱女儿。 安乐长公主对此没有流露出一丝悲色。 她为了弟弟付出如此之多,情谊之深厚,使得性情柔仁又胸无大志的嘉正帝在回京继位后,力排众议,屡次与百官正面冲突,也执意要为这个相依为命的姐姐加封长公主的尊荣,又将那片昔年令他们姐弟受尽苦楚的封地再度加封给姐姐,让她得以身着华服,带足兵马,风风光光地回归旧日之地,去补偿她昔年遭遇过的一切屈辱与苦难。 人与人之间是多么奇怪啊,如果不是因为嘉正帝的病危,如果不是因为卢阳王的图穷匕见,她们两个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恐怕到死都不会有和解的那一天。 她也永远不会知道,这个她心里再粗俗无耻不过的长公主,曾经在如何艰难的境地里拼死护住了弟弟,又如何再一次在四面楚歌的宫闱里,试图护住自己。 张皇后制止了安乐长公主想要为她召来太医的举动,接着她的手臂,缓缓站直了身子。 她茫然地想着,安乐长公主的确不是什么好人,哪怕言语间依然尖酸刻薄,不怀好意,可是一旦听说宫中大火,她依然不顾夜色深重,匆匆赶来查探。 她待我真好,我却不能待她这样好。 我要带着她和她最爱的女儿,一同走到走无可走,去无可去之处,一直到烈火倾覆,整个盛京被锐利的刀枪撕成碎片,而我们就在这血雨腥风的最中心,迎接最后的结局。 多不幸啊,多悲惨啊。 可是。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来世莫生帝王家啊。 第72章 秋园 谢晟回到苇城的时候, 秋已经晚了,寒凉的秋风拂过江南两岸边,树木枯黄,草木凋零, 就连崔府那颗有几人合抱的百岁梧桐, 也已经不剩几片叶子, 只有零零星星几片树叶还悬挂在光秃秃的枝头上。 高高低低的屋檐上堆积着厚厚的落叶几个下人在屋顶上如履平地, 小心翼翼地将屋檐上的树叶塞进布袋子里,这时, 有人抬起头,忽然看见了街道上牵着马静静立着,风尘僕僕的谢晟,吃了一惊,登时丢开布袋子, 许多落叶从高高的屋檐上纷纷扬扬地飘落,而那个下人却管也不管,而是欢天喜地地大喊一声:「姑爷回来啦!」 其他人也连声叫道「姑爷回来啦!」「快来人,咱们姑爷回来了!」 谢晟立在青砖的石板街道上, 仰起脸静静看着, 下人们匆匆忙忙地翻身下了屋顶,片刻之后, 大门迅速打开, 一群下人纷纷朝他快步跑来, 满脸欢喜之色。 他脸上不知不觉地挂起了一丝微笑。 从小到大,他和旁人出现在世人面前时, 世人往往会说, 「这是谢小侯爷」「这是谢小侯爷的双胞胎弟弟」, 或者「这是谢家小侯爷」「那是谢家小侯爷的朋友」。 这似乎还是第一次,对世人来说,他们并不在乎他是什么人,而是他是别人的什么人。 还有些在崔府伺候了一辈子的年老下人,远远看见了他,转身便偷偷抹了泪。 他们许多都并不知道谢晟到底是什么人,都说了不起,可是难不成还能比他们家老爷更了不起不成?什么长留侯爷什么武勛谢家,这些盛京里的风风雨雨,都是离他们太遥远的事情。 他们只是觉得,自家的姑爷,明明说是死了,不知道怎么的,可能是菩萨保佑他家大小姐,竟然又让他活着回来,可是这个不识好歹的小伙子,竟然还要一头扎进外面去,外头世道这么乱,如果又出了什么意外,他家大小姐岂不是又要守寡了么? 这让谢晟有一种奇妙而新鲜的感觉,他笑了笑,随手将缰绳丢给笑着将缰绳迎上来的下人,说:「你们家大小姐呢?我给了她带了个礼物,需要她亲自来看看。」 — 谢晟远赴盛京这件事,家中知道的人并不多,张秀才便是其中一个。 第144页 当时他们可谓是大吃一惊,反对的人虽然多,可是他们这个寡言冷漠的主子只是用那双漆黑的眼珠淡淡的抬眼一看,张秀才的心立时便凉了半截。 ——这就是怎么劝都没用了。 尽管他们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没想到谢晟居然真的全须全尾地回来了,还带回来了别的什么东西,只让季青雀见过,他们一概不得知晓,只是虽然不让见,却也没有瞒着他们的意思,因为季大小姐的忠实小丫鬟眠雨便落落大方地开口告诉他们,别瞎猜了,我们姑爷带了个女人回来。 这实让人大跌眼睛。 生的风度翩翩眉清目秀的白衣少年承影当即厉声道:「难不成是姑爷偷偷养的外室?可恶,我这就去把那个女人杀了!」 话音未落,便被张秀才一摺扇重重敲在脑门上,张秀才恨铁不成钢地说:「什么乱七八糟的,叫你少看点儿乱七八糟的话本,小心被你哥听见,打断你的腿!」 一边转头问眠雨:「什么样的女人,多大年纪?」 「不知道呀,三十来岁吧。没有我家大小姐好看!」眠雨强调道,一边托着腮,眼巴巴地看着门里。 她向来是捨不得离开季青雀的,走哪儿跟哪儿的小尾巴,如今自己姑爷新带回来了一个女人,自家小姐却撇下自己独自去见她,这叫眠雨多少有些郁闷。 张秀才顺着她的视线望向那扇紧闭的大门,眸光中也闪过几缕深思。 ……在他的记忆里,从盛京皇宫而来的,三十来岁的女人,似乎并不多啊。 — 室内的桌案上,放着一盏精巧的鲤鱼抱莲形状的薰香炉,淡青色的烟气从炉鼎裊裊升腾,极为清淡甘甜的香味,叫人想起雨后潮湿茂盛的春草,是叫人安神静魄的好东西,用来凝神静气再好不过。 可是卢阳王妃身置其中,却只感到越发躁动不安。 大抵是因为对着坐着的,那位季家姑娘吧。卢阳王妃想到这里,不由得深吸一口气,努力地挺直嵴背。 上一次见到这位叫做季青雀说姑娘时的时候,她还不过是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生的苍白消瘦,却自有一种叫人过目不忘的脱俗之气,可是如今这个坐在桌对面的女子,却已经比那时更长了几岁,眉宇间仍然是神色淡淡,瞧不出什么悲喜。 比昔年更加美貌,也更加没有人烟气。 实在是说不出的……虚无缥缈的人。 卢阳王妃想到这里,便是一阵恍惚,这一切真像是一场梦,原本以为英明神武的丈夫是个畜生不如的人,原本锦衣玉食的王妃却要逃命一样的逃离盛京,如今更是要被这个并不太相熟的女孩子庇佑着,过完后半生。 还有,还有宫里怎么样呢,皇后娘娘情形如何? 想到这些事情,庐阳王妃便更加如坐针毡,即使明知道自己做不了什么,她仍然羞愧难当。 她就在这样的天人交战之时,却忽然听到了一道冷清的声音,那声音和她记忆里似乎有些差别,极轻极缓,慢条斯理的,有一种极为冰冷的柔和之感。 那声音轻柔地问她:「不喜欢吗?」 卢阳王妃迟疑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原来她说的是这香料的气味。 卢阳王妃连忙摆手,连声道:「这味道很不错,十分安神静气。」 那季家的姑娘便点了点头,淡淡说:「那就好,如果不喜欢我便叫人撤下。」 那口吻是掌权管家的主人的口吻。平淡,简短,没有任何的卖弄之意,好像这些价值连城的香料确实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东西,只是随手拿出来使用罢了。 卢阳王妃不是没有听过崔家的泼天豪富,可是也从没想过,竟然真的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天底下竟然真有人攒下了这样叫人瞠目结舌的家业,做了这样前无古人的生意,建了这样举世罕见的宅邸。 因此,即使不需要任何人言说,只从季青雀那平淡安静的态度,她便可以看出,她确实是这里的女主人。 她微微走神,季青雀却轻轻地开了口:「王妃殿下,从今之后,你大抵要在我这多住一段时间。你应当是明白的。」 卢阳王妃点了点头,没有热情的寒暄,没有虚情假意的哄骗,更没有收拢人心的豪言壮语,她的语气淡漠的就像只是一个远方亲戚来此投宿,这出乎卢阳王妃的预料,就像一只兔子绷紧了所有神经,等着猎人蓄满力的一箭,可是最后什么也没有发生,猎人说他吃素,不想吃肉。 这让卢阳王妃呆了呆,忽然笑了起来,她兀自笑了一会儿,才慢慢抹去眼角的泪水,微笑道:「季大小姐,如今也别再说什么王妃不王妃的了,我也不过是一个亡命之徒罢了,你便唤我阿婉吧。」 于是季青雀便点点头,淡声说:「婉夫人。」 一语落定,于是崔府里便多了一个不喜欢抛头露面的婉夫人,而卢阳王妃,则彻底从人世间消失无踪。 而不管是卢阳王妃,亦或是婉夫人,在这个秋风萧瑟的季节里,都如沧海一粟般不值一提,无论世事变迁,星移斗转,人类如何争权夺利,杀伐千里,这天地万物却依然亘古不变地前行着,草依然静静地枯黄,叶子依然静静凋零,遥遥秋风拂过江南两岸边的千家万户,吹拂出浓艷至极的江南秋色。 清扫落叶的崔府下人渐渐地懒散起来,穿着厚厚的衣服,拎着扫把,懒洋洋地盘坐在光秃秃的树下,彼此对望几眼,又百无聊赖地拢紧衣服,遥遥望着高天上自由自在的留云。 第145页 秋风缓慢的吹,带着一种即将落雨的湿润气息,落在人身上,并不显得很温暖,只是那色调却叫人升起一种内心深处涌出一股暖意的错觉,叫人不由得犯困打盹,在这个阳光明媚的秋日里。 岁月与风声在这样温暖缓慢的阳光里缓缓沉淀下去,这仿佛这只是一个无比寻常的偷得浮生半日闲的午后,而不是在这众生皆苦的乱世之中,过一天便少一天的安闲时光。 而对内院的几个人来的,却没有这么悠闲,谢晟冒险带回来的几件事,实在是至关重要。 第一件事便是季宣季太傅,他的确已经被卢阳王所杀,他入宫被囚禁,却宁死不肯按卢阳王的意思矫诏传位,最终被恼羞成怒的卢阳王毒杀。 这件事虽然众人都已经猜到了,心里也实实在在地觉得季宣活下来的机会并不大,像季宣那样出类拔萃又名满天下的人,如若不能拉拢,那么便是一个莫大的祸害,宁可背负骂名,也决不能让他活下来。 孙氏是出乎意料的镇定,两个女儿倒是都哭得不成样子,季淮也当时便红了眼睛,说来也奇怪,季宣这个父亲素日里对家里几个儿女并不如何关切,甚至一年到头也见不了几次,可是一旦知道这个叫做父亲的男人真的从世界上消失不见,却还是会这样伤心欲绝。 比起这几个季家人,张秀才倒是更关注自家小姐,他心里忖度着,无论如何,到底是亲生父亲,小姐伤心难过,这也是人之常情。 可是他整日里观察着季青雀,却也不见得她什么时候红一红眼眶,神色依旧一如往常,只是偶尔抬头看看窗边,出一会儿神,只是那表情里,也实在看不出来到底是不是在为父亲伤心。 我家小姐确实是个怪人。张秀才又一次痛苦地下了定论。 张年倒是对季青雀的冷淡评价颇高,张年自己是个难得孝子,也是个温柔的好哥哥,对家里那个沉默寡言内向胆怯的妹妹,似乎当真是疼到了骨子里,可是对季青这副高处不胜寒,不为尘世感情烦扰的模样,他却是十分欣赏。 张秀才懒得理他,张年这人也是个怪人,还是个走火入魔的怪人, 他就这样如是想着在家里的人,来来回回想了一圈,最后才悲痛欲绝地捂住脸,不得不承认,哪怕已经又要过去一年,但是家里的这些奇怪的人,似乎是没有一个变得正常一些。 季宣之死大抵还可以归为季家的家事,可是另一件事,便足以引起所有人的重视,家中几个人聚在一起讨论过数次,始终争论不休。 那便是张皇后口中所言,如果天子当真逝世之后,这天下将会变成如何情形,光是想想,就令人不寒而慄。 不过后来回想起来,当真感到不寒而慄的,似乎也只有张秀才一个人,云管事对这些事情向来是心平如水,只顾做着手头的事情,秦欢也只管练兵养兵,其他听过便也算了,而张年则是其中最乐在其中的人,他巴不得天下越乱越好。 而送来这个消息的谢晟却依旧笑嘻嘻的,看不出来他的态度,这着实叫张秀才实在弄不明白,这个人到底在想什么。 可是至少有一样是所有人都知道的,那便是所谓的大乱之世,是真的要来了,如今的一切各州内乱流民四起不过是小打小闹,待到那真正的天下大乱的开始的那一刻开始,这个世道将会像翻书一样,重新翻过一页。 这确实就像某种默契一般,随着年关将近各州的民乱都逐渐平息下来,而苇城本就四野清平,则是显示出一种悠闲无事的局面。 张秀才有时候常常会有一种错觉,仿佛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他们已经迎来了与从前毫无二致的和平时候。 可是他又清楚地知道,这不过是一种错觉罢了,云管事越来越忙,整日在宅邸里都看不见他,而整个大齐的崔氏商行,也在他的调度下紧锣密鼓地行动起来,无数物资沿着隐秘的途径,悄然流向各地。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越是在老百姓们悠闲自得的时候,真正知道内情的人越是绷紧神经,他们都知道,准备做的越充足,在暴风雪来临之时,才能够争得一线喘息的时机。 张秀才也常常和季青雀说起各州政事,这州的州官们有哪些人与哪位王爷扯得上关系,那州的州官哪年哪月又做了什么事,倒也不算什么真凭实据,只是细细谈论下来,似乎也越来越印证了张皇后的话,宗室内乱,确实是无可避免的了。 秋风一阵紧过一阵,而府里的众人也渐渐习惯了谢晟的存在。 照张秀才的话说,这谢小侯爷实在是是和他家小姐古怪到一块儿去了。 可是他家小姐,那是显在明面上,第一眼并看出来,这家小姐不像是个寻常人,哪怕她脚底不沾尘餐秋风饮春露,也没什么出奇的。 可是谢小侯爷便不是那样的人,他整个人总是常笑,性子似乎也极好,瞧着很难叫人觉得讨厌。 可是张秀才越看越觉得,这人和他家小姐实在是不相上下的一对奇人,怨不得能够做一对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妻呢。 便是不说那些性情处事这些本质的东西,便说是旁的一对未婚夫妻,平日的见面总该避避嫌,若是觉得那些只是繁文缛节,懒得避嫌的呢,那总应当培养培养感情,增进一番了解。 可是像他们家里这两人,那实在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一个神色淡淡,一个面含微笑,一个久居内园,一个则四面八方乱跑,平日里难得见上一面,便是哪一天恰好撞见了,也只彼此远远看一眼,便继续一个往东,一个往西,头也不回地离开。 第146页 这瞧着哪像未婚的夫妻啊,便是一对邻居,都比这热情呢! 张秀才展开摺扇摇了摇,啧啧嘆息几声,忍不住又一次为自己的命运深深嘆息。 摊上这样一对儿不着调的主子,往后的日子,难着呢! — 季青雀从很小的时候起,就不大喜欢秋天。 她小时候总是想,一年到头,再也没有比秋天更寂寞的日子了,关于草木枯黄,关于秋风萧瑟,关于接下来一整整一个季节的漫长的寒冬,金黄的树叶掉光了,覆盖上厚厚的白雪,遮住一切颜色和声音。 这么短暂的秋天之后,便是漫长至极的凛冬了啊。 季青雀久违的做了这段年少时的梦,梦里一直听到沙沙雨声,一阵一阵,断断续续下了一夜,可是到了天要亮的时候,雨又忽然停了,金黄的阳光穿破云层洒在崔府层层叠叠的琉璃瓦上,犹如洒上了一片金箔,一眼望上去,波光粼粼,美不胜收。 季青雀今天难得出了内院,与人去前厅议事,空荡荡的前厅架着一面水墨屏风,往往只有在屏风后的季青雀忽然开口后,屏风那边的人才会勐地意识到,这位崔家那位举足轻重的女主人,的的确确就在这扇屏风后面。 而之所以要架一面屏风,倒不是为了避嫌,也不是为了所谓男女大防,更不是如外人所想的那样,以这种神秘莫测的形势予以谈话者威压,只是因为季青雀不大喜欢见人罢。 等到季青雀离开前厅,已经日上三竿,鸭蛋黄的日头在枯朽的枝丫间升起,两边道路的树木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行过水畔,枯荷高举,一派萧萧秋色。 季青雀慢慢的走在道上,眠雨抱着一把伞跟在她身后,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就在这时一阵秋风吹过,送来一声清越的金属敲击声,季青雀脚步顿时一停,抬头往声音的方向看去。 那是一间极为荒芜的院子,崔府园林本就众多,有的园子精心养护,一草一木都有其讲究,有的园子则故意弃之不管,任其胡乱疯长,以养整个府邸的风水之气,而这间园子,杂草丛生,剥落的石墙上爬满枯黄的藤蔓,茂盛的秋草足足有半人高,只在石板小径上留下了一人能够通过的痕迹,眠雨跟在季青雀身后,小心翼翼地走进园子里,往里偷偷看了一眼,立刻无声地呀了一声。 一个人坐在园子里屋檐的台阶上,很懒散的姿态,倚着廊柱,一只脚悬在半空中,一只手握着剑,对着日光慢慢擦拭着,擦一遍,便用指尖在薄薄的剑身上轻轻一弹,日光底下寒光一闪,发出一声清脆悦耳的响声。 季青雀脚步停了停,也不回头,而是静静向他走了过去,眠雨却左看右看,眼睛眨了眨,便抱着伞,蹑手蹑脚地原路后退了出去,将这个荒草连天的庭院,留给园子里的两个人。 第73章 秋日 荒草丛生的庭院里, 秋阳烂漫,谢晟慢慢地擦拭着剑,秋风吹起他的头髮,乌黑的发梢拂过斑驳的朱红栏杆 季青雀看了一会儿, 问道:「这是斩冬?」 谢晟弹了弹寒光闪烁的剑身, 抬起头, 笑盈盈地开口:「对, 已经认不出来了吧。」 谢晟的佩剑有两柄,都是长留候托人为他特意打造的, 短的那柄已经遗失,长剑斩冬也在谢家军几乎全军覆没的那一战里断作两截,被崔家的人捨命带了出来,当做谢晟身死的证据,呈给了季青雀。 不久之前, 季青雀才终于寻了一位铸剑大师,重铸短剑,那位大师自言早年曾经见过斩冬,自信经由他重铸的残剑, 必是完好如初, 别无二致 「说起来也真是奇怪,」谢晟凝神看了剑锋片刻, 笑着说, 「这把剑陪了我这么多年, 可是断了,那便也就断了, 如今再找人重新铸了一把, 握在手里, 和从前似乎也没什么区别。」 秋草疯长,没过台阶,这个僻静的院子似乎是一片茂盛的秋日原野,而谢晟抬起手,剑锋笔直,指向天边,剑身流利优美至极,无一丝赘余,一如此时此刻展露出的谢晟线条凌厉的侧脸。 他如若不是脸上总挂着一丝笑意,便应当是异常冷峻的,几乎叫人望而生畏的一个人。并且随着年岁增长,越发锋利逼人。 他又无声看了片刻,才又笑道:「这把剑之所以叫做斩冬,那便是因为这把剑笔直指向太阳的时候,剑身上会出现断裂的虹光,我父亲说,这是世上最独一无二的一把剑。」 「可是,你看。」他转过脸,探过身,靠近过来,翻转手腕,寒凉的剑刃划过一道薄光。 他浑身的气氛都很放松,带着几分兴致,又很懒散闲适,好像真是在一个悠闲温暖的秋日午后,无所事事,和一个志趣相投的朋友说说话,聊聊天。 这一瞬间,几乎能闻到他身上扑鼻而来的气息,很淡很清的草木香气,像是被阳光晒干了的枯草,在这个庭院里呆了很久,便会有的那种味道,干燥又温暖。 季青雀不语,顺着谢晟的手腕看向这把重铸过的名剑,明晃晃的剑尖上,挑着一段从中断裂带虹光。 「就像我说的那样,对吧?」 谢晟笑着说,又轻快地挽了个剑花,将剑横在自己的膝前。 「你瞧,这世上有那么多的东西,无论说的有多么独一无二,绝无仅有,好像四海八荒千秋万载只此一个,一旦碎裂了,便再也找不到可以替代的东西似的。可是最后,不也一样能够做出来一模一样的东西吗。」 第147页 谢晟语气轻快随意,像是在说什么无关紧要的话。 「就像这把剑,我用眼睛看,握在手里掂量,抚摸过剑上的每一道花纹,可是仍然分辨不出和从前那柄有什么区别。」 「所以,我就在想。」 「其实,这世界上所有东西都可以重铸,都可以挽回,没有任何不可替代的东西,对不对,」 谢晟偏了偏头,笑着说,「除了仇恨。」 他的口吻轻描淡写,还带着一种开玩笑般的随意,可是其中骤然冰冷的杀意,却叫人一瞬间汗毛直竖。 他在北方经歷了如此之多的,几乎会叫一个寻常人丧失所有勇气的事情,可是他除了和季青雀说过一回之外,便再也没有对任何人提过,也没有人敢问他,他自己则总是带着几分无所谓的笑意,便将那段暗无天日的岁月全然盖过去。 那些时日,似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阴影与刻痕,他依旧与从前一样,总是笑嘻嘻的,悠然自在地在崔府里东游西逛,四处闲走,要么便出府好几天,兴致勃勃地去围观秦欢手底下下的人马,偶尔还会到街道上去,逗弄戏耍附近的小孩子们,小孩子们很喜欢这个英俊好看的大哥哥,总是闹着要和他玩骑马打仗的游戏。 所有见过他的人,都相当喜爱他,漂亮,爱笑,兴致勃勃,这样容易叫人心生好感的年轻人。 他好像真的安心地当个崔家的闲散姑爷,如此的悠闲自在,无欲无求,从来没有一刻展露出仇恨与愤怒。 可是季青雀知道,不是这样的。 这世上有两种身怀仇恨的人,一种人恨不得向所有人诉说自己的愤怒和委屈,他们神色悲伤,滔滔不绝,舌绽莲花,足以让所有人听者都感同身受地落下泪水,所有人都相信他们已经磨砺刀刃,余生将会捨弃一切,只为将刀刃插入敌人的胸膛。 可是这样的人,是绝对不会如此行事的。总是滔滔不绝地,将自己的復仇挂在嘴边的人,越是气焰盛大,反而越是显出内里的软弱不堪,因为他必须要反反覆覆的强调,提醒别人,也提醒自己,他不是什么都没有做,他心中从来没有忘记復仇,所以即使他什么也不曾做过,也绝不可以责备他退缩不前,一事无成。 而另一种人,他们绝不会说起仇人的名字,他们会像忘掉一切那样,若无其事地生活,和世界上所有人一样,欢笑,谈话,行走,可是夜深人静时,他们听得到身体里的所有鲜血都如岩浆滚烫,所有死去的冤魂都在耳边如雷霆般咆哮,而他们只是静静垂下眼帘,无声地说:不要急。 不要急,所有的仇恨都会昭雪,所有的鲜血都会得到偿还,所有的眼泪都将在记忆里如烈火滚烫,没有忘记,不曾忘记,永不忘记。 所以,在清算一切的日子到来之前,不要急。 谢晟侧着脸,看向她,轻声道:「你觉得呢?不是这样吗?」 谢晟的眼睛真的很像一面镜子,不仅是因为它颜色浅,更因为他眼睛里总是有种奇异的清澈感,那清澈并不代表着谢晟本人的天真无邪,而是一种明亮的空无,像一片广袤的天空。 于是很少有人敢于直视谢晟的眼睛,与谢晟对视的人,总是会在触到他眼睛的那一刻,便仿佛被火烫伤那样,匆匆忙忙地移开视线。 季青雀却清楚地在他的眼睛里,看见了自己的脸。 似乎比几年前的她,更接近于记忆里的她自己的样子,而不知道为什么,她并不感到痛不欲生。 就像她听到卢阳王死去的时候,竟然并不感到痛苦和愤怒。 她对卢阳王感到怨恨吗?非常的怨恨,在她曾经拥有过的人生里,他给予她的痛苦几乎贯穿了她记忆的全部。 漫长的死,化作大火的城池,她对他的怨恨是一切故事的开端,她第一次离开王都,回头望向纸醉金迷的盛京时,心里想的是总有一天,她要回到盛京来,她要将将卢阳王高高吊起,对着谢府的方向,对着昔年死在动盪山河里的天下百姓,以最悽惨的死以作偿还。 可是事实上结束一切都并不是她,在她什么都还没有来得及做的时候,他就以那么滑稽和荒诞的方式死去,死在了他最瞧不起的妻子的手里,没有山摇地动的兵变,没有四海皆惊的动乱,在真正的乱世开始之前,就如此悄无声息的结束了一切。 她所最怨恨的人,就这样在她还没来得及报仇的情况下死去了。 可是她听到了之后,竟然只是感到微微的茫然。 她是在这一刻,才这样清晰地发现,在从烟雨霏霏的盛京离去的那一天起,自己竟然已经走了如此之远,以至于那曾经足以主宰她整个人生的仇恨,竟然已经显得如此微不足道。 她不是不怨恨,她不是不愤怒,即使此时此刻,她心中仍然燃烧着极致冰冷的火焰。 可是那和卢阳王没有关系。 和她离开温暖狭小的闺阁之后,所见过的天地比起来,和那即将在她面前张开大门的,触手可及的未来比起来,他实在是太渺小了。 她感到茫然,并不是因为前方有路,仅仅是因为她第一次发现,自己要走的路前方其实是有东西的,尽管那是她从未想要的东西。 多古怪啊。 谢晟却像是并没有意识到她的沉默,或者说他总是很习惯于季青雀的沉默。他不是一个话多的人,可是好像从他们俩第一次见面开始,他便常常便会在季青雀说许多话。 第148页 他从前还会想,这样是不是不大好呢? 可是又为什么不呢?如果这世界上有一个人为你说出的任何话,都不会感到惊奇害怕,能够理解你说出来的每一个字和每一句未说完的话,那么你还有什么理由把自己装成一个平平无奇的人,用和所有人一样的贫乏无味的方式说话呢? 「皇后娘娘,」谢晟凝视着随风摇摆的秋草,微微蹙眉,轻声说,「她说,我是谢家子弟,流着谢家的血,自当挽天倾,扶社稷,可是我后来想了想,觉得我身上并没有流着这样的血。」 他托着腮,慢慢想了一会儿,自嘲地笑了笑。 「更何况,谢不归本来便不是什么行善积德的好人,我总在想,他的血流淌了几百年,流到了那么多忠君爱国的人的身体里之后,可能就唯独在我一个人身上復甦了吧。」 「我想打仗,我想上战场,我从小就觉得这是我该做的事情,便是为这些事死了也没什么好说的,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我不害怕,也没什么可怕的,就连眉头都不必皱一皱,」谢晟顿了顿,才继续开口说到,「可是去扶持着一个还未出生的孩子,去为一个走到末路的王朝奔波,将自己的一生都用在这样荒诞无稽的事情上,我并不喜欢,也不想做。」 季青雀抬眼看了他一眼。 「你看,这么虚无缥缈的事,我不喜欢,那个孩子也未必喜欢,就连这天下人,也未必喜欢这个这个留着宗室血的孩子,这么一件除了大义之外便无任何人喜欢的事情,那么为什么要去做呢?」他摊开手,眉宇间有一丝真切的疑惑。 「而且,皇后娘娘其实犯了一个很容易犯的错误,就像当年的我一样。」 「你知道吗,不是我自夸,我从小就比旁人聪明,学什么都很快,从小到大从没有吃过什么苦头,想做什么都可以放手去做,想做什么都能做成,和张小胖那种又柔弱又笨的傻瓜一点儿都不一样。」 「你能明白吧,当你从小到大就强过旁人许多,天生就站在高处,低下头就能俯视天底下的大多数人的时候,是很容易产生一种飘飘然的错觉的,那种自己生而不凡,无所不能的错觉,好像天塌下来,都应该自己去扛一扛。」 谢晟沉默片刻,又笑道:「但是那只是一种错觉罢了,我和小胖他们并没有什么区别,不是点石成金的道士,不是腾云驾雾的神仙,一样被刀刺了便会流血,受了伤便要吃药,不是别人相助便不能活下来,感到了痛便日日夜夜想要偿还。我和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一样的,是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旁人才能活到今天,独自一个人,做不成任何翻天覆地的事情。那时候所产生的无所不能的错觉,不过是因为无知。」 「皇后娘娘好像真的觉得那种託孤给重臣,单枪匹马,孤胆英雄,终于重建王朝的故事是真的一样,可这天底下其实没有那样的人,也没有那样的故事,但凡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没有人可以凭着自己的力量去做到这样的事情,所有的人都是弱者,我做不到,也没有人能够做到。」 「你说,对不对?」 谢晟静静想了一会儿,回过头,轻声问道。 季青雀没有第一时间回答,尽管她并不认为谢晟的这番话语里有试探的意思,即便当真是,她也不会因为胆怯而有所迴避,她不回答,仅仅因为她还没有想明白。 她不明白她到底有没有资格,去回答这些和天地与世人息息相关的事情。 所以季青雀只是问:「所以呢。」 谢晟一只手拎着剑,一只手托着下巴,脸上泛起一丝笑意:「所以。」 「所以,我们要不要燃起一把大火,把整个世界都点燃,就像把这秋日的庭院烧得一干二净一样,将所有的杂草与荒芜都烧得一干二净,等到来年春天,等着看春草再生。」 季青雀偏着头看着他好一会儿,问到:「为什么呢?」 谢晟认真地想了想,说:「因为我要言而有信啊,对皇后娘娘的託付,即使不能做到全部,做到一部分也行吧。」 「而且。」 他笑着说:「宏大的復仇,不应该以火光点缀吗?」 瑟瑟秋风吹过荒芜的秋草,枯黄秋草犹如波浪摇曳,一片淡金色的潮水,而谢晟说过这番话后,便像是无事可做了一般,又将剑横在膝头,随意地擦拭起来,愉快的擦拭着,时不时弹一弹剑身,发出清脆的响声。 草叶摇曳,簌簌作响,好似一片秋日的原野,季青雀久久望着谢晟微笑的侧脸。 这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她依然会觉得奇怪,谢晟灵魂里有一部分,好像和她是相同的。 他口中说出的话,好像总能这么轻而易举的,填补上她心里空掉的轮廓,恰如其分,严丝合缝,好像就是从那里取出来的一样。 有朝一日,如果真的要下地狱的话,他们一定也会走同样的路,受同样的刑,被判同样的罪。 那时候,深不见底的森罗地狱,遍地是滚烫的岩浆,雪白的刀尖在前路上高高耸起,四处都是恶鬼的嚎叫,而她身边的谢晟,会不会依然像现在这样,轻轻微笑着呢? 顶着整个地狱的火光与悲鸣,那副场景,说来倒也确实美好。 秋风在静静的吹。在蓝天上飞过一只纸鸢,似乎还有孩子清脆的笑声,秋天的光徐徐洒落下来,天空悠远高矿。 第149页 这实在是一个记忆里也少见的,甚至似乎从未见的,美好的秋日午后。 — 这一年的天气比往常都冷,雪下的却比往常都晚,到了年末,第一场雪才终于趁着茫茫夜色姗姗来迟,一夜之间,厚厚的白雪便重重叠叠堆积在乌黑的屋檐之上,梅树梢被碎雪压的低头,江南两岸,银装素裹,巍峨群山,也一夜白头。 而嘉正帝驾崩,诸王进京奔丧的消息,也在这样纷纷扬扬的年末初雪中,传遍大江南北。 至此开始,这个群雄逐鹿竞相争雄的乱世,终于彻底拉开了序幕。 第74章 幼主 江南入春, 河川消融,草木返青,一冬的积雪融作春水,潺潺流过冬眠的群山。 往年, 到了这时候, 陆上行商不止, 河道上也货船云集, 片片白帆迎着温暖的东风,在河面穿梭不止, 来往不绝,一派欣欣向荣的气象。 可是今年却与往常不同,大道之上,并无几支高头大马的商队,多是衣衫褴褛面黄肌瘦, 好似惊弓之鸟一般的流民,河上也一派死气沉沉,只零星几艘轻舟在广阔的河面上快速穿梭,在远处群山的巍峨轮廓映照下, 越发显得微如蝼蚁。 嘉正帝是个性情柔仁之人, 不喜政事,继位之初尚且勉强振作, 努力应付朝堂之事, 以求做一个不负先祖的少年明主, 但是他性情之软弱温和,简直不像李家子嗣, 又体质极弱, 常常精力不济, 面对咄咄逼人的朝臣,和朝堂之上的明争暗斗,他总是感到无所适从,仅仅一年不到,他便完全放弃了当年即位时的雄心壮志,只在御书房里赏玩些诗词曲谱,做个点卯上朝,政事决断大多仰仗信任臣子的书画皇帝。 他兴情温和,很少发怒,昔年又在民间生活过,对人民苦楚和奴僕生活都有很深的了解,当政期间,鲜少铺张浪费,也不喜欢大肆选秀,折磨宫女太监以作取乐的事更是从来不做,唯独算得上私德有亏的便是有些过于纵容飞扬跋扈的姐姐,如若不是阴差阳错坐上了皇位,而只是做个无忧无虑又颇受封地人民爱戴的闲散王爷,后世说起他来,说不定还会赞嘆一句「信善宽和,音律卓绝,颇有才气」。 可是这世上没有那么多如果。 苇城也在风雨飘摇之中,人心惶惶,家家户户都望着官府,官府望着崔家,崔家上上下下,则都望着季青雀。 张秀才也多少接受了他们这一家子从上到下都是乱臣贼子的宿命,兵已经养了,马也餵了,家里的大管家已经半点不管家里的事,全部丢给他这么个劳累人,白花花的银两流水似的用出去,武德充沛到这个地步,要说还能安分当个商户,那真是傻子都不信。 可是他等啊等,始终没有等到「季青雀一声令下,兵卒应声而起」的场景,她甚至比之前还要平静,安分,足不出户,面对剑拔弩张,群雄奋战的局势,没有表现出一丝兴趣,横看竖看,都是个无欲无求与世无争的普通世家小姐。 以张秀才对季青雀的了解来说,她的安静里永远不包含着妥协与服从的意外,仅仅意味着她正在等待,而她本身是个非常缺乏耐心的人,对大多数事情都缺乏容忍度,非常容易厌倦,如果真的有一件事足以让她等待如此之久的话,那简直……想不出来有多可怕了。 而在他的提心弔胆中,季青雀一直在等待的东西,终于到来了。 - 李州牧抵达苇城官署的时候,刘师爷正在书房里焦头烂额的拨算盘,流民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难以管理,城里人手已然不足,而眼见着天气渐暖,人口聚集如此之众,一旦出了什么骚乱,那简直不敢想像。 而就在这时,门外忽然响起急促的脚步声,一个小厮连滚带爬冲进来,大喊着:「师爷,不好了!不好了!」 刘师爷总感觉这幅情形好像在哪里看见过,只是一时想不起,他手下拨算盘不停,没好气道:「鬼叫什么?」 「不是啊,刘师爷,李,李……」 「李什么李,舌头捋直了说话,没事就下去,没看见我正在忙吗!」刘师爷怒道。 「刘师爷,好威风啊,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才是这苇城的太守呢,本州牧怎么不记得有这么回事啊?」一道冷笑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一阵兵甲相撞之声,一队披甲卫兵齐步而入,小厮来不及避让,当即跌倒在地,滚到门外去了,一个身着官袍的男人大踏步走了进来,面色铁青,正是本应坐镇州府的李州牧。 刘师爷脸色煞白,算盘声戛然而止。 李州牧气势惊人,几句痛骂便骂的匍匐在地的刘师爷浑身战战,一时只觉得自己有辱斯文,愧对苍生,居然与崔家那等乱臣贼子同流合污,一面不住磕头,一面拼命往门外递眼色,门外的小厮接收到他的暗示,咬了咬牙,也不起身,紧紧贴着地面,生怕引起任何人注意,一寸寸无声无息往外爬走。 李州牧长途跋涉而来,本想带上护从数百,以壮声势,后来又想到路途遥远,便有减少许多,只带上精兵数十,以作防身之用。 他并不蠢,反而十分清楚,他是宛州一州长官,自可号令全州兵马,虽然州军手续繁杂,不好轻易调动,可是苇城守军,却合该在他的号令之下,与其带着大批人马长途跋涉打草惊蛇,还不如原地调用苇城兵马。 果不其然,那刘师爷吓的匍匐不起,一城兵权悉数教出,李州牧当即一声令下,点出精兵,立刻将崔府团团围住。 第150页 他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对身侧的刘尧假惺惺客气道:「刘大人,请。」 刘尧淡淡瞥他一眼,不置可否。 装个屁!李州牧在心里破口大骂,苇城出事,要不是刘尧这个朝廷大员这个时候忽然想起来自己还有代天巡狩的职责,执意启程前往苇城,我一个堂堂州牧还需要亲自前来吗?早不来晚不来,偏偏挑了这个时候,真当别人看不出来是什么心思吗!又想邀功,又想图财,还装的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我呸! 他心里恨的咬牙切齿,面上依旧一笑,和刘尧肩并肩跨进崔府大门。 出乎他的意料,崔府被兵马团团围住,府里却不如他想的那样兵荒马乱,无人上来阻拦他们,还有几个小丫鬟远远立在屋檐下面,似乎还有些好奇地看向他们。 真是怪事。 他揪住一个下人,正想摆出朝廷命官的威仪,那下人却飞快道:「回禀大人,小的不过是个洒扫下人,别的什么也不知啊,你若是要寻我家大小姐,只管往里走!」 李州牧大怒,他堂堂朝廷命官,那女子磕头跪拜也不为过,他携重兵前来,她不诚惶诚恐出来谢罪,还要他亲自去请不成?荒唐! 刘尧却淡淡看他一眼:「季太傅的千金,便是见了皇家也不必磕头,如此兴师动众,倒确实是冒犯了,前头带路吧,我敬仰季太傅良久,虽无缘见得他本人,没能早些来拜会他的家眷,确实是我的不是了。」 李州牧咬了咬牙,忍住火气,一脚把那下人踹开,道:「刘兄如此有雅兴,愚弟怎么能不做陪呢,同去,同去!」 下了台阶,又过了几个庭院,便渐渐有些分不出方向,李州牧正不耐烦,那前头引路的小厮却忽然开口:「我家大小姐就在前方。」 抬眼看过去,走廊尽头,是一片心旷神怡的开阔蓝天,一片春草掩映的池塘,池畔修建着一方亭台,湖水涟漪圈圈,五颜六色的锦鲤聚集在亭台之下,轻薄如纱的尾在淡青的池水中如花朵层层叠叠绽放,细碎的鱼食从纤长白皙的手指中缓缓落下。 李州牧顿了顿,方才那股满心怒火,只想着大闹一通杀鸡儆猴的气焰不知为何忽然怯了一半,他不自觉把嵴背挺的更直了些。 ……天底下到底什么样的人,才能够在她面前无礼呢。 刘尧越过他,缓缓上前,行亭台之外,停下步子,缓缓道:「季小姐,季太傅之事,实在令人惋惜。」 李州牧倒是意外地看了刘尧一眼,之前他只觉得刘尧是个废物,纵情声色,装模作样,搂着美姬娇妾还满口仁义道德,和他一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还偏端着斯文人的架子不放,着实令人厌烦,如今一看,倒是确实有些可取之处。 凭栏倚坐的年轻女子并不开口。 刘尧淡淡道:「季小姐既是季太傅的千金,那么学问自然该是不差的,本官有句话不解其意,不知道昔年里季太傅有没有为小姐讲解过。」 「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 亭台中的女子偏过头,看向他,微微垂下眼帘。 「后来本官才知道,这句话是古时候的明主姬发所说,他感嘆商朝为妖妃妲己所害,深感女子为政,必有祸事,先贤所言,果然是至理名言,季小姐不觉得吗?」 刘尧挥了挥手,身后的护卫便让开一条路,一个男人被反扣住双手,跌跌撞撞押上前来,一脚被踹在膝盖处,闷声痛唿一声,当即跪下来。 被打的极狠,满脸伤痕,乌紫斑驳,眉骨处鲜血未干,犹如监狱里拉出来的死囚,半点儿看不出昔日里一身锦衣意气风发的样子。 「这便是我那不知好歹挑拨作乱的学生,也是本官识人不清,有眼无珠,叫他活到今天,还挑唆了小姐的心性,像季小姐这样生于闺阁长于内院,身份清白尊贵的女子,不过是受了这人一时矇骗罢了。」 「李州牧性情直率,但是绝非不明事理之人,只要小姐回头是岸,下官愿一力担保,保小姐顺遂安逸。」刘尧嘆息着,「莫入歧途啊。」 「刘大人,什么叫回头是岸呢。」季家小姐口吻平和,声气轻而柔软,「我家的财货,商路,我养的人,练的兵,又都该都如何处理呢。」 「大小姐此话实在问的奇怪,自然是上交朝廷所有,朝廷有律……」 「陛下已薨逝,朝中无人。」 「这便不是小姐应该操心的事了。」 季青雀没有开口,她静静垂下眼帘,仿佛当真在思考刘尧所言一样,然而刘尧是不信的,有这样的谋划和势力,哪怕他们打了她个措手不及,她也未必真的会如无知妇人般束手就擒,只是她有她的算计,他也不是个蠢人,幸好她是个女人,家世高贵,生的又美,虽是乱臣贼子,用处也总比男人多一些…… 年轻的小姐忽然偏过头,身后侍奉着的侍女款款上前,俯身将怀里的东西递给自己的女主人,离得太远,刘李二人还以为那是一件摺叠的大氅,然而到了季青雀怀里,细白的手指拨开毛茸茸的领子,才看见那是一个婴孩,岁数极小,正沉沉睡着。 刘李二人面面相觑,心中不由得升起一股荒诞之感,他们在说国家大事,这小姑娘竟然在哄孩子?! 「季大小姐,莫不是以为刘某是个好捏的面人?」刘尧面沉如水,上前一步,目光沉沉扫过身后的兵士,「此处风急天寒,不宜交谈,还是换个地方说话为好!李大人,你以为呢?」 第151页 然而速来以急躁冒进闻名的同僚却久久没有开口,刘尧疑惑地转过头去,却见同僚面色铁青,额头竟然冒出颗颗冷汗,顺着视线望过去,竟然是在死死盯着那位美貌非常的季家小姐! 刘尧登时火冒三丈,这煳涂蛋,平日里贪酒好色也就罢了,这样的大事,他竟然还盯着一个女人不放? 可是他下一刻便发觉不对,视线落在某处,忽然神色大变,脸上血色骤然褪去。 方才还气焰逼人的两位大人忽然变作了泥塑的雕像,只请见春风吹过树梢的簌簌响声,还有婴孩醒过来时咿咿呀呀的哭声。 季青雀拨弄着这婴儿柔嫩的脸颊,随意而平静的姿态,不太重视,也不显得厌烦,她似乎是个情绪波动很少的女人,而在那婴儿的襁褓里,已经露出半片明黄,隐隐约约,却灼目无比。 「我本来不想带过来的,」季青雀仍然随意地逗弄着孩子,头也不抬,「但是这孩子的母妃放不下心,还是放在了襁褓里。」 随着她轻柔平淡的话语,层层叠叠的茂密草木后忽然响起悉悉索索的脚步声,仿佛数不清的人从四面八方拥围而来,天罗地网。密不透风,而那亭台之上静坐的女子连眉梢也没有动一动,似乎是有些倦了,还不待她开口,身后的侍女便将婴儿抱走,季青雀方才徐徐开口。 「天子薨逝,天下无主,两位大人为什么孤身前来,夺了我的兵又要送到哪里去,我并不关心。」 她声音柔和,柔和的毫无温度:「可是两位大人,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背后站着宗室的主子,我便没有吗?「 春日晴空里忽然响起一声炸雷。 季青雀缓缓抬了眼,漆黑的眼睛里波澜不惊,苍白而纤弱,可是那天上的雷霆仿佛是遵照她的召唤而来,轰隆隆的巨响里,年轻的女人平静的声音有种让人后背发凉的清晰: 「既见幼主,乱臣贼子,何不跪下?」 第75章 新岁 春雷滚滚, 要下雨了。 几滴冰凉的雨水落在脸颊上,刘尧和李州牧都脸色发青。 自从卢阳王入京之后,原本蛰居各地的宗室王爷都蠢蠢欲动起来,诸王如此不安分, 说到底是先帝与嘉正帝两朝皆有错漏, 以至于积重难返。 先帝嗜杀暴虐, 养出来的儿子除了早逝的章玉太子和出身卑微的十三皇子嘉正帝, 多是些残暴刚强之人,他暴毙而亡后, 剩下的皇子失去了一直压在头上的桎梏,凶性毕露,疯了一般的争夺皇位,那几年里的血雨腥风,许多人至今说起, 依然噤若寒蝉。 而就算最终年少的嘉正帝在当时的太傅季观的主持下被迎立为帝,勉强使得天下承平,但是已经尝过火与血的勐兽,是再也无法安然回到温暖精美的棚舍里的。 这时便需要人来切下他们的利爪, 拔掉他们的利齿, 并且对每一双血气腾腾的眼睛庄严告诫,示之以威, 抚之以恩, 双管齐下, 以固河山。 那样一位英明果决的君主,显然不是嘉正帝能够扮演的角色。 他仁厚太过, 性情绵软, 对几位叔父辖制无力, 对于拔除先帝末年留下的诸王割据的弊病,实在无力承担 最终,随着他的病死,这个遗留二十几年的,在黑暗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的祸根,终于在大齐的土地上轰然爆发,好似一片血腥的春花,随着春风,烧遍大江南北。 李州牧不是蠢人,他妻子的母族颇有些势力,江平王早已通过他妻子的母族送来信物,许下高官厚禄,只要宛州与他一同举事,共谋大业,绝不有所亏待。 要是换在别的朝代,这样诛灭九族,遗臭万年的事,他是沾也不敢沾的。 可是换到今朝,那又是另一种光景。 多年前太傅季观能够结束乱世,拥立嘉正帝李平为帝,那是因为他本来就是众望攸归之人,又有先帝託孤手谕为依仗,再加上他私下联络各地世族,奔波操劳,极尽平衡之术,才终于迎立新帝成功,只是他自己也忧思太过,心血干枯,仅仅在嘉正帝继位半年后,就溘然长逝。 现今能够承担起这一角色的,本应该是季观的儿子季宣,季家是世族领袖,又是士子之师,季宣的名望虽然不如他的父亲,却同样不容小视,而按照往年岁月的光景来看,一旦得到季家的支持,那么天下间,恐怕多的是闻风俯首之人。 可惜,卢阳王狠辣,见季宣不肯为他矫诏,竟然不顾世人唾骂,将其毒杀,杀季宣一人,或许尚可挽回小,可是世族失去头领,士人失去楷模,群龙无首,却终究会让天下大乱。 天下需要一个皇帝,而现在,一个让人惊异的局面摆在所有人面前,天子无子,国无储君,无人可称正统,那么凡有李氏血者,便都是正统。 实在是,数百年未有之乱局。 世族各谋其主,各州民心变动,李州牧自然不会落后,横竖宛州富庶,他手里握着这张牌,谁也不能不掂量他几分。 因此,他志得意满,他心安气足,他从来没有考虑过,如果在自己这片宛州的河山里,也有李氏宗族呢。 ……甚至,如果有圣旨呢。 心念百转,李州牧舔了舔嘴唇,雨水落在干裂的唇上,隐隐有些发痛。 他不觉得那是继位的诏书,即使是,如果没有足够的世族拥戴,也可以轻易被指责为矫诏虚言。 第152页 老百姓懂什么正统,懂什么大义,世族说是,你就是,说你不是,你是也不是。 而他,手握兵权,一州主官,他妻子的母族,母族的姻亲……盘根错节,自是一方势力,何苦为他人做嫁衣? 几十年前,季观做过的事情,他未必不能再做一次。 只要他能够从这里出去。 而李州牧扪心自问,哪怕在无数弓箭的包围之中,他并不觉得对面这个女人,敢杀自己。 一个这样年轻的小姑娘,能做什么事呢,读书读傻了,想要充英雄好汉,虽然少见,倒也不难见到,可是真要她们杀人,哪怕把刀架在脖子上了,她们也未必敢动手。 他可是州牧啊,堂堂朝廷命官,杀他就是谋逆! 所以…… 雨水噼啪打在枝叶上,亭中的季青雀手指微勾,轻声道: 「既不肯跪,那便是谋逆。谋逆之人,尽可诛之。」 随着年轻女子手指的徐徐抬起,无数闪着寒光的箭簇整齐划一地随之移动,从上而下,寒光凛凛,终于随着她指尖的停顿,集中到李刘等人身上。 无数闪着冷光的箭锋,杀意渗着后颈刺进皮肤。 李州牧不知不觉额头渗出冷汗,一颗颗大如黄豆,后背已经湿透。 不可能的,他对自己说,这不过是虚张声势,她一个小姑娘,真的敢杀朝廷命官吗,简直可笑…… 季青雀说:「放……」 「李兄,勿害我等啊!」 李州牧愕然转头,平时总是一副胸有成竹模样的刘尧已经跪了下去,头低低地伏下去,抵着手背,一双眼睛侧过来,焦急地盯着他,咬着牙,满头大汗。 而他身后,原本披坚执锐的士兵不知何时,已丢下兵器,跪倒一地。 一时间,满地匍匐之中,竟只有他一人个人尚且站立。 「你……」 他脑子一片混乱,轰轰作响,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他身着官服,带着人马,为了改天换地的泼天富贵而来,可是最终,所有人都倒戈相向,跪地臣服。 他隐约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不对,和他想的不一样。 下跪的不该是他啊,他还要仿季观之事,成千秋大业啊。 这时雨似乎大了一些,噼里啪啦地打在亭子的乌瓦上,轻轻重重,清晰悦耳。 「要下雨了,」季青雀轻轻说。 没错,她不可能真的放箭的。 「不要射偏了,伤了旁人。」 刘兄怎么忽然这么蠢,被几句话就哄的怕了? 杀朝廷命官?荒唐!她哪怕杀了他又有什么好处?自古以来,哪里有女人真的争权夺利,竞逐乱世的? 「放箭。」 平静的声音,好似冷冷的,溅碎的冰雪,清晰无比。 下一刻,那声音又平静地说。 「停下。」 箭簇指向之处,再无人站立,方才还傲然而立的李州牧匍匐在尘土之间,大睁着眼睛,手指发着抖,好像自己也不能相信,自己竟然真的跪下了。 季青雀托着眠雨的手背,早有人在亭外撑起伞迎接,她淡淡地说:「两位大人来的匆忙,也不必急着回去,崔府虽然狭小,也容得下两位大人暂居。」 「至于旁的事,不要心急,慢慢商量即可。」 走的远了,雨渐渐下的大了,噼里啪啦地打在朱红的十二骨伞面上,眠雨扶着季青雀,张秀才撑着伞,想了很久,才问:「大小姐,您方才,真的要放箭?」 季青雀回头看了他一眼,这是让他说下去的意思。 张秀才便说:「他人已经在府里,插翅难飞,不杀他,将他扣押在府里,用处恐怕要大的多。与其杀了他这个州牧,让他活着要对我们更有利一些。」 季青雀说:「嗯。」 「……」张秀才被一个字堵的差点喘不上气,语塞良久,只能磨着牙继续问:「那么敢问小姐,若是方才他不肯顺从,您真的射杀了他,又要如何?」 「不如何,」季青雀淡淡地说,「卢阳王已死,他的儿子自当承袭他的爵位,李州牧身为朝廷命官,图谋不轨,行刺王爷,人人皆可诛杀。」 「那若是他们假意服从,实则心怀鬼胎,那又如何?」 季青雀停下步子,遥遥望着雨水里鲜红如春花的飞檐,静立了片刻,才说:「他们不会。」 「这是为……?」 「不会的。」季青雀说,也不再解释,张秀才只好闭上嘴,带着满腹疑虑,送她回了院子。 而后,果然如季青雀所言,李刘两位大人先是还有些推拒,可是不过数日,反而都态度磊落起来,那位姓刘的刺史,甚至屡次主动向软禁他们的季青雀示好,叫张秀才颇为惊讶。 这两人不是什么好东西,沉溺酒色,贪赃枉法,张秀才以此不耻,但是他们的顺从和主动,却仍然有些超乎他的意料,就算是识时务,是不是也太老实一点儿了? 要知道,如果季青雀是个男人,那一群男人喝酒吃肉然后一笑泯恩仇这样的画面,就是在歷史上也屡见不鲜,但是他们的主人是个年轻的姑娘,虽然崔家已经习惯了女子为主,但是这些高高在上的大人们居然都不置一词,着实有点儿古怪。 他直到过了足足半个月,才勐然明白了这件事的缘由。 他没有注意到,那天的亭中对峙,季青雀其实宣告了两件事。 第153页 第一件事,是季青雀手里有一个拥有李家血统的孩子。 第二件事,是季青雀已经牢牢控制住了苇城,甚至已经到了可以射杀州牧和刺史,都毫无惧色的地步。 第一件事,说明了季青雀手握大义。 第二件事,则是说明了季青雀手中握着的力量。 二者齐聚,就说明了季青雀已经拥有的,不必惧怕任何人,也足以与任何人争雄的资格。 古往今来者,成大事者,皆是如此。 而到了这个地步,是不是女人当家,反而是其次了。 就好像一个人,总是去和旁人说,你体弱多病,不能提刀,刀剑不详,不可擅动,此刀甚重,不便使用……千般道理,万种理由,可是当有人已然提起了刀,并且已经架在那人脖子上,吹毛断髮,寒光四射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选择闭嘴。 去讨论一个手里有刀,并且敢于使用的人,配不配用刀,是一种很荒唐的事情。 女子当政,便是这个道理。 说不对,确实是不对,牝鸡司晨这个道理,人人都读过,可是纵然是不对,又有什么办法呢。 所谓道理和正确,总是在刀剑能够斩杀的范围之内的,刀越利,道理就越真切。 而李刘两位大人,显然不是什么捨生取义的坚贞之辈。 更何况,季青雀不是还找了个李家的孩子,名义上的正统宗氏,给他们效忠的名分吗。 张秀才笑着摇摇头,扇了扇摺扇,心里想,我家小姐,实在是难得啊。 - 那年夏天还没过,几番交锋之后,最北边的泽林王便在胡人的拥戴下自立为帝。 而诸位王爷便随之打出肃清天下,拥立正统的名号,互相征伐。 甚至有人也与胡人共谋,想藉助胡人的兵马,讨伐异己。 引狼入室,与虎谋皮。 战火不绝,民生多艰。 而那年冬末,一直风平浪静的宛州也终于竖起一面旗帜,依旧是漆黑的旗帜上绘着青鸟,于州府上空,猎猎而起。 青鸟于飞,而新岁将至。 第76章 春雪 今年冬天比往年似乎还要冷一些, 一夜一夜的落雪,年头却比以往还要更坏一些,到处兵荒马乱,就是最南边的宛州也有些人心惶惶, 隔着平罗江的天险, 都能嗅见对岸的腥风血雨, 于是宛地最重视的冬灯节也只是草草了事, 各家各户,都紧闭门户, 不復往年欢笑。 眠雨呵着冷气,打开窗户,天还没亮,唇边吐出的雾气凝结成一片白雾,凝结在枝头绽放的红梅花上。 这是在宛州见过的, 第几回梅花了? 她是被人牙子卖到季家的,前尘往事记的不大清楚,有记忆开始,就是在小姐的院子里, 管着她的那个姐姐曾经疾言厉色地对她说过, 别动歪心思,老老实实跟着小姐, 以后自有你的好日子过。 眠雨那时候没有问出口, 后来一直也不太明白, 到底什么叫歪心思。 又为什么要对小姐动歪心思呢,她们小姐, 是那么好, 那么了不起的一个人。 读过很多书, 人好看,性子温柔,说话总是轻言细语的,虽然小姐说话有时候她听不太懂,但是既然是小姐说的,那就绝不会是错的。 就像前几年,他们家姑爷不知道怎么,和婉夫人一起带回来一张无字的圣旨,惊的一群人瞠目结舌,那时候提议写什么的都有,还有人跃跃欲试地提议填上婉夫人的孩子为正统储君,闹腾了很久,还是一直默不作声的小姐一锤定音。 卢阳王既然已亡故,按照律令,爵位自当由他的儿子继承,而卢阳王封地已然沦陷,新王当有新封地,那么宛州一带,从今日起,是为卢阳王的领地。 小姐说话向来是一言九鼎,别的人就是心里不愿意,也只能点头接纳。 当时,张秀才这些人觉得这样很不好,宛州本来就在小姐的控制之下,如此多此一举,岂不是浪费了一封圣旨? 可是后来,他们又忽然改变了意见,觉得这样再好不过。 眠雨看在眼里,十分的高兴。 她家小姐,本来就永远是对的嘛。 只是她有时也有点沮丧,因为小姐越来越厉害,她听不明白的事情却好像越来越多了,打仗的事情尤其弄不明白,就像前段时间,秦先生他们出兵去打了柳州的州府,据说是柳州的州牧连夜逃命出来向他们家小姐求救,求小姐为柳州解围,诛杀贼军。 当然原话不是这个意思,那人对她家小姐恭恭敬敬行了礼,嘴里说出来的,却是向着卢阳王求援,说天下大乱,祖业损毁,还望卢阳王垂怜百姓,平復四海,復兴李家江山。 一句也不提她家小姐。 张秀才私底下摇头笑道,可笑,可笑,读书读成这个样子,实在酸腐可笑。 眠雨转头盯着他,他一挥摺扇,垂露牡丹灼灼盛放,很傲然地说,看我干什么,我这样风流的读书人,身上自然只有水墨香…… 眠雨掉头就走,头都不回。 那个州牧人很不好,明明要他们小姐的帮忙,却不肯直接说出来,拿腔捏调的,坏的很。 可是她家小姐心慈,非但没有把他赶出去,还真的点了头,花了半个月做了准备,将秦先生他们送出苇城,进入已经被起义军占领数月的柳州州府。 这是很盛大的一件事,即使她也感觉的出来,每天都有数不清的消息雪片般传入府邸,就是和秦先生最合不来的张秀才,都每日引颈等候。 第154页 可是这一战的结果却好像不大好。 当然是赢了的,只是据说赢的没有秦先生想的那样漂亮,回了苇城之后,秦先生关起门来,把他手把手教出来的那几个年轻军官喷的狗血淋头,那几个人平日里也是气宇轩昂意气风发,那几日精神恍惚,就连走路都是飘的。 只是有一点颇为让人惊讶,占据柳州州府里的,居然还是他们都认识的人,名字叫做徐群,就是那个曾经带着流民围攻苇城,被他们击败后,又四散逃入柳州的人。 云管事曾经查过他的来歷,虽然隐姓埋名混入百姓中,可是数百年前,那个人也曾是前朝世族的旁支。 据说那个人很有些本事,也很有胆识,可是运气不好,先是被柳州的朋友出卖,自己的结义兄弟又起了二心,满胸膛的雄心壮志,都耗费在了内斗挣权上,到了死也没能走出柳州,一辈子都壮志未酬,困顿而死。 那天是个晴空万里的日子,出城投降的是个样子很秀气的读书人,自称兄弟里排行第七,说他的三哥自知无力回天,杀了想要焚城固守鱼死网破的大哥,又因为罪孽深重,自刎于大哥尸首之前,他苟活于世,只为投降于青雀军,甘受一切责难,只求青雀军们放过城中军队,勿要屠杀百姓。 秦先生迎着秋风,讥笑了一声,说,你倒是个心怀大志的读书人。 那人脸色又白了一分,无言地低下头。 张大人说,按照前朝的惯例,这些人都是罪无可恕的的乱臣贼子,要诛灭九族,还要剥下他们的衣服,把尸首高高挂在城门上,鞭尸一百,以示天下。 小姐却没有同意,反而将那些人的尸体厚葬,又问了那投降的读书人有什么去处,那人沉默了良久,说想要为哥哥们守墓,小姐也允许了。 张大人虽然被小姐拒绝了提议,可是脸上反而不见生气,反而喜气洋洋的。 张秀才一见就撇嘴,好像看了张大人就会污了眼睛似的,唰的一声展开摺扇,挡在脸前,嫌恶地说,你这人到底什么毛病,不试探小姐你是日子过不下去吗,也是小姐不乐意搭理你,换个人,早摘了你的脑袋当球踢了。 眠雨虽然听不懂,可是她一听到在夸她家小姐,当即窜出来,很高兴地说,那是自然,我家小姐是最宽和最慈悲的人了。 两个关系很差的姓张的男人正剑拔弩张,顿时被深深噎了一下,张秀才扇着扇子,嘆着气走了,张大人笑着摇了摇头,说,还是你这样好啊。 什么啊,这些人真讨厌,说的好像她整天没事干一样。 她一直跟在小姐身边,小姐那么忙,她当然也会很忙了。 小姐总是有忙不完的事情,看不完的帐本,听不完的回报,宛州和柳州都是大州,各城之间,错综复杂,除了这两州,还有更远的地方传来的消息和信件,认识的人,不认识的人,小姐全部都要过目,看完的东西也都要分门别类的放好,她整日跟在小姐身边,每日跑的团团转,脚不沾地,头晕眼花。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又觉得这样很好。 小姐以前也是安安静静的,一个人看书,可是她总觉得这样的小姐其实并不是那么的开心,那是一尊没有瑕疵的玉石,清静漂亮,又冰冷至极,靠的近了,都要害怕。 可是现在小姐又不是这样,她还是那么安静的看书,偶尔写东西,然后用很简短的话语说话,声音轻柔如从前,可是那声音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力量,平静的,安宁的,让人安心的。 就好像那声音是春天的种子,落到逐渐温暖起来的春风里,会结出蔚然的花朵一样。 而宛州,也确实不知见过多少日升月落的春天,有多少次灿烂的桃花迎风绽放,照亮了骨瘦如柴的异乡来人,那双惊惶的眼睛。 外头是很乱的,听说盛京里那位好脾气的嘉正帝已经死了,北边有了一个新皇帝,几位王爷也一直打来打去,今天你入了盛京,明天他做了皇帝,什么东西都朝令夕改,变来变去的,到处都乱。 越来越多的人不惜南下,奔波几千里,捨命渡过平罗大江,只为了涌入战火不起,风调雨顺的宛州。 孙大人的病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据说知道刘师爷和他们的关系之后,这位六十多岁的老大人差点眼睛一闭又晕死过去,只是开弓没有回头箭,在府里哭嚎了半个月后,他还是认了命,支撑起身体,着手处理苇城的政务。 他很细緻地划分了附近的流民,身上有病的,绝不许入城,连靠近都不许,唯恐疫病传播,祸害百姓。 眠雨曾经偶然听几个在城外管事的人闲聊时说起过,他们现在已经分得出来,有哪些人吃了人才活下来的,哪些人不是,一眼就能瞧出来,这世道,真是作孽哟。 那口吻又是怜悯,又是庆幸,就是没有焦躁不安,同病相怜。 好在前两年苇城也曾遭过一次流民乱,那时候世道还没有现在这样坏,云管事早几年就带了那些人,去开垦苇城四处的荒地,秦先生的军队也屯田种粮,反正到处都是荒芜的田地和废弃的房屋,只要有人开了头,日子总能拾起来,再重头过下去。 今年播下种子,明年的田野一定会再度金黄,春风吹过辽阔无垠的荒野,焦黑的枯木下,有低矮的翠草连绵摇曳,遥远的地平线上,有衣衫褴褛的人们拖家带口,欢唿雀跃地望见晨光里起伏不定的城墙。 第155页 岁岁年年,春风流转。 因为,只要有小姐在这里,那么不管是什么,都一定会好起来的。 眠雨毫不动摇地相信着这点。 簌簌白雪从曲曲折折的梅花塌下来,飞溅的雪片落到她的脸颊上,冻的她勐然回过神来。 朦胧的夜色渐渐掀开帷幕,浅灰色的阴云低而重,碎雪纷飞。 内间响起细碎的响声。 眠雨脸上忍不住露出笑容,她搓了搓冻红的手,将窗户合上,快步朝小姐的卧房走去,一弯着眼睛,笑着说: 「小姐,外面下了好大的雪呀——」 第77章 寻常 张秀才偶尔也会回头想一想, 季青雀到底做了些什么? 只是想来想去,似乎也没什么特别的。 无非是鼓励春耕,开垦荒地,减免赋税, 开掘河道……尽是些是平平无奇, 不值一提, 谁也做得到的事情。 她虽然是个性情不大寻常的人, 但是做这些事情,实在没什么惊世骇俗的地方, 旁人都做的,她做,旁人都不做的,她也不做,也不另闢蹊径, 也不独出心裁,和北方那些朝令夕改的宗室王爷比起来,可谓毫不起眼。 也确实不起眼,最北边在胡人拥戴下登基为帝的江平王, 已经南下占据二十七州, 与之相比,只坐拥宛柳二州, 手里只有一个年幼力弱的卢阳王, 又不起尊号的季青雀, 渺小的简直不值一提。 可是,却有源源不断的人, 携家带口, 衣衫褴褛, 只为了到这不值一提的宛地而来。 若是真有什么,是季青雀是明显比其他人更强的,大抵只是一点。 □□掳掠这些事,在她的军队里是不存在的。 虽然,一小半是秦欢治军严明,另一小半是宛地富庶,士兵也衣食丰足,不至于鱼死网破,剩下的那一半源头,才该算在季青雀身上。 既然人人都举着她的旗,一抬头望见黑旗上的猎猎青鸟,会想起自己有个女人做主君。 那就又会想到,一个女人,对奸和淫这些事的容忍度,大致是会低一些的。 这不是善良或者慈悲的问题,只是一种而最自然而模煳的印象。 而季青雀杀了几次人后,无疑更加深了这个想法,惜命的自会收敛,心里想要出人头地的,也会竭力约束手下的人,至少不要触怒于她。 这不是人性的问题,是权力的问题。 更何况,宛州的情形实在没有坏到人命贱如狗的地步,便是当兵的家里也还有许多活着的家人,有的有妻子,有的有女儿,有的家里还有白髮苍苍的老母亲,还没到礼崩乐坏的时候,人性这样脆弱的东西,多少还是依附在他们的身上。 既然还有家能回,那么去当兵到底还有些盼头,州里的山匪要剿,不然就要祸害他们的妻女,外头的流寇也要杀,不然闯进宛州来,就要糟蹋他们的日子,让他们也跟北方一样,沦落到人竞相食,枕尸千里的地狱里去。 吃得饱,穿得暖,做的是义事,行的是正路,于是能在宛州当兵,便忽然成了一件荣耀的事情,便是那些见惯了白眼的油滑老兵,再出行时,也会不自觉挺直了嵴背。 人到底是做人,还是做畜生,大多数时候,其实并不是太复杂的原因。 出于安全的考虑,也考虑到崔家在苇城的多年耕耘,季青雀并没有移出宛州,宛州州府早已名存实亡,横竖有圣旨在前,不管信还是不信,名分都已经光明正大地摆了出来,宛州是卢阳王的封地,那么卢阳王所在的地方,自然该是整个州的中心。 就仿佛一张细密有力的蜘蛛网,以苇城为中心,向四方八面延伸而去。 说到底,崔家在宛地耕耘甚厚,数十年积累非比寻常,四下百姓,但凡听说风吹草动,都要争先恐后向崔家在各城的商行报信 于是偶尔能看见一袭黑衣,于两州飘然出没。 当年曾经说过要给季青雀的那支护卫队伍,终于是训练出来了,只是并不是为了护卫季青雀,全由沉默寡言的龙雀领着,一群人越发神出鬼没,活似一堆死侍和刺客,半夜里走路撞见,能吓的小儿夜啼不止。 春风年年起,江南岁岁青, 日子平顺,忙碌,按部就班。偶尔望一望头上,还是和当年一样的太阳,竟然会一阵恍惚。 日子过得好了,老百姓便喜欢寄託些美好的故事,都说季青雀是天上青鸟转世,是祥瑞之人,出生时有满地霞光,照耀阁楼。如是故事,传的愈演愈烈,渐渐的,甚至连女人主政这样古怪的事情,似乎也不太值得一提,天上的青鸟分什么男女呢,要救世间苦厄,理应和寻常人不一样。 虽然张秀才很有些怀疑,这些不知道哪一天忽然人尽皆知的故事,是张年派人散布的。按照张年的做派,估计做梦都等着小姐哪天黄袍加身,实在很有嫌疑。 只是也没什么可追究的,自古以来,成大事者,要是没什么神怪传说,都不好意思出门见人,要不是他家大小姐不大喜欢出门,按照张年那不要脸的手段,说不定真能在她出行的路上弄点什么五色霞光之类的东西,好好传扬一番。 更何况。季家的姓,是真的很好用。 北方几个王爷互相倾轧,那副礼崩乐坏的光景是为许多读书人所不齿的,很多人宁可饿死,也不愿意出仕为官。 后来又听说季家的人已经在宛州立足,便齐齐往南方来投。 第156页 这些北方来的读书人,对季青雀这个女主颇有些微词,觉得有违伦常,可是又很推崇季青雀唯一的弟弟季淮,觉得季家公子,文採风流,仪容不凡,有先祖之风。 已经初具青年模样的少年性格稳重端方,一身淡青色衣袍,端坐在竹帘后面,在裊裊青烟里安然望过来时,那些颠沛流离逃过来的读书人,很少有不潸然泪下的。 等到读书人一多,到处都吵吵闹闹的,发出的声音太多,难免要生事端,最后还是云管事牵了头,以季淮的名义,在苇城重建白鹿书院,说是书院,其实也无非是给这些读书人找些事情做。 拿了季家给的俸禄,那些唠唠叨叨的读书人总算不再像之前那样口无遮拦,只是心里到底苦闷,深有怀才不遇之感,不少人学着前朝狂士醉酒山林,还有些人憋着这股忧愁,当真按照教书先生的样子,开学讲课起来。 诸子百家,皆是圣人之道。 众生百姓,皆是圣人门生。 就如同百年之前,大齐还未立国时一样。 书院重建,城池高筑,粮草日足。 年年岁岁春风再起。 而当谢晟的捷报传来那天,眠雨蹦蹦跳跳地穿过春雨连绵的庭院,穿过蓬勃如雪的杏花树下,清亮的声音穿过迷濛的雨幕,高声喊到: 「姑爷又打胜仗了——」 第78章 明月夜 谢晟举旗比季青雀早一年, 他举的是谢家旗,打的是胡兵,尤其是李严投靠的那一支,招兵买马, 搜罗残部, 整备齐全后, 立刻奔赴边疆。 北边二十几个州虽然尽数沦陷, 但是也不是人人都愿意做亡国之臣,各州翘首企盼王师, 谢晟北上,一路上都有百姓自带兵马,投军抗胡,各州内乱不休,几年打下来, 输输赢赢,谢晟手里控制的州县不见减少,反而比最开始还增多了许多。 张秀才偶尔也会给自家的姑爷算算卦,不过也只是想想, 他那十卦九不准, 每次算出来都是一片血气沖天,实在是晦气的, 他自己看了都瘆得慌。 他不是秀才, 也不姓张, 仔细算来还是个道门中人,当年山上道观聚众谋反, 需要復兴前朝, 被官兵诛杀, 还是个少年的他是唯一逃出来的那个,最后是从一具尸体上摸了身份公文,冒充名目,才侥倖活了下来。 他有几次都想把自己都来歷和季青雀说明白,可是后来转念想一想,他家小姐没准早知道了,懒得费这个劲。不就是反贼吗,谁还不是了。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家小姐就是这样,就连仁慈,也不是寻常人那样温暖可爱,而是冷冰冰的。 有时候叫人嘆气,有时候,却又格外让人安心。 「……小侯爷那边说,他已经找到李严了,不出半个月,就能追上李严的残军。」张秀才念完信,见季青雀没有要亲自看的意思,便将信纸交给眠雨。 他家小姐和他家姑爷,往来信件都是由他在经手,字里行间全是公事,没有任何旖旎之气,哪怕百年之后,都能够一字不改地装订成书,印发到书院里,供万千后人瞻仰。实在不得了。 这边正在说着北方战场上的事情,门帘挑起,门口的下人通报导:「少爷来了。」 片刻后,身量修长,气质儒雅的青年走进房中,身后跟着一个皮肤白净的小男孩,亦步亦趋地跟在季淮身后,一双圆熘熘的眼睛盯着季青雀,季淮和姐姐说过话,他便也往前走了一步,向季青雀问安,小声地叫一句大小姐。 季青雀点了头,他才又飞快地缩回季淮身后。 这是卢阳王的那个遗腹子,在季青雀身边长大,季青雀不大在意他,他却从小就有些怕季青雀,倒是对季淮很亲近,从小到大跟在季淮身边读书,年纪轻轻的,就很有些文弱儒雅之气。 至于季淮,年岁越长,文气越重,而且性格越发沉稳,哪怕放在一万人里,也显得出尘不俗。若不是因为姐姐如今还站在风口浪尖上,他如今恐怕已经归隐山林,着书立传,季家几个子女里,只有他继承了父亲的才能,对于修史一道钻研颇深,心里想的是接替父亲未完成的工作,编写前朝今朝三百年的一册史书,留与后世。 二姑娘季青罗闲不住,带着护卫,三天两头往外跑,只是到底担心安全,也不敢走的太远,深闺里的千金小姐在短短几年里,就将苇城四周的山水走了个遍,原本不爱动笔的人写了不少游记,言辞简练清丽,被无数人争相传阅。 三姑娘季青珠捨不得母亲,于是也和兄弟一起,在白鹿书院上设了学堂,教一些女孩子们读书,先是苇城的权贵为了攀附季家而将女儿送来,可是季青珠脾气温和,又十分真诚,名声口口相传,于是便是周边之地,也有许多人家跋涉百里,将家里的女儿送来。 无论贫富,季青珠都一视同仁。 倒也不是教的太复杂的东西,不过是识些字,学些史,可是从她的学院里出来的女子,行事作风到底是与从前不同,大抵是宛地本来就民风剽悍,女子当家行商的事情并不十分少见,如今主战的又是一位女主,这些女子虽然不至于能够担当官职,可是做一些文书上的小吏是很得用的。 正好宛柳二州百废待兴,人手紧缺,不少官署衙门里,也渐渐出现了这些不同于男子的身影。 虽然没什么改朝换代事情,但是全新的风气,正在逐渐吹过这南方的两州,并向四方八面散去。 第157页 等到谢晟带兵追击千里,击败李严时,零零碎碎的声音便悄然响起。 事到如今,即使是再不愿意承认的人,也无法否认季青雀的出众之处,甚至身处宛柳二州的许多有识之士,都越来越感觉到,等到北方的厮杀筋疲力尽,一直在南方修身养性屯田养兵的季家一旦北上,恐怕将会势如破竹,无人可挡。 那时候,这个天下,还是谁的天下? 卢阳王? 一个小娃娃,嘴上叫一句王爷,谁又真拿他当一回事,更何况就养在季青雀手底下,哪天季青雀厌了他,都不用她自己动手,自有身边的人替她清理麻烦。 到时候,一句「幼主年弱,不幸薨逝,临终之前,将李家江山託付于我」,谁还能拦着她不成? 许多忠心耿耿的士人绞尽脑汁,最后灵光一闪,拍案而起。 这不是还有谢家小侯爷吗! 他也是李家子嗣,虽是外姓,可是终究是李家血脉,而且手握重兵,又军功盖世,还是季青雀未成亲的丈夫,男为女纲,夫为妻纲,天经地义,待到谢晟带兵凯旋,他们齐心协力,上书请命,为谢晟造势,何愁以后大齐江山不是谢晟做主? 而这样甚嚣尘上的言论,仅仅半年后,便几乎无人提及。 谢晟以五千人追击李严五万人,得胜之后,亲手斩下逆贼李严的头颅,设下祭坛,告祭天下,然后,将仓皇投降的四万余众,全部活埋。 杀意凛冽,暴戾非常。闻风而胆寒。 虽然也有许多人说,那四万余众,虽有汉兵,却也多是胡人,这几年在北方各州烧杀抢掠,手上沾满中原百姓的鲜血,便是杀了,又有何不可? 更有人说,谢晟只有五千人,千里追击,兵乏马困,四万胡兵如若决心鱼死网破,五千疲兵岂不是如砧上鱼肉,身陷险境? …… 众说纷纭,然而曾经蠢蠢欲动一些人,终于不得不又蛰伏下来。 自古以来,杀降不祥,必遭天谴。 如此残暴,就仿佛谢不归那残暴冷血的血脉,隔了漫长的岁月,终于在他这个后代子孙的身上再度復甦。 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谢晟杀孽太重,绝非良主。 在第二年的第一场春雨下过之后,谢晟凯旋迴了宛州。 那天的苇城,大开粮仓,酒肉如流水散入四方,人人纵饮彻夜,通宵达旦。 就连从来不喝酒的季青雀也喝了酒,见深居简出的主家露面同乐,更是将气氛推向高峰,满座喧譁,灯火摇曳,季青雀端坐在花树下,张秀才忽然走近,俯下身,以手掩住袖口,低声道: 「小姐,小侯爷相邀。」 前院人声鼎沸,灯火通明,后院却寂静无人,隐约有晦暗的水声,在摇曳的月色里响起。 栏杆外有浮动的花香,像是柔软的纱帘,轻柔地扑面而来。 季青雀停下步子,这是一截长长的走道,屋檐下挂着薄纱的灯笼,莹莹的黄光。 张秀才在几步外,遥遥行礼,退入寂静的夜色里。 季青雀望着屋檐外的月亮,是弯月,尖尖的,细细的,惨白的像一个无能为力的微笑。 庭院里的杏花树又开了,低低矮矮的繁盛花枝下,有一个人望着月亮在喝酒,盘着腿,望着天上,侧脸的轮廓很冷峻。这个人没有笑的时候,侧脸总是冷漠的不近人情。 夜风吹过,簌簌作响,杏花在月光下飘雪。 谢晟仰头,瞥见她,眼睛微微眯了一下,嘴角挑起来,一个懒洋洋的微笑: 「今天晚上怎么样。」 季青雀说:「很吵。」 谢晟笑着揉了揉头髮:「是很吵啊,我熘出来的时候,那群醉鬼已经开始唱歌了。」 季青雀点头。 她站着,谢晟盘腿坐着,一时都无话,天上扁扁的月亮笼上一层灰蓝色的纱,半明半暗的,月影暗淡,落在两个人身上,像是一层很旧的灰。 谢晟摇了摇空空的酒瓶,他喝完了酒,脸上却没有什么醉意,他托着下巴,望着天上的月亮,忽然开口: 「杀李严的时候,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我差点死掉那次。」 他的声音低沉而平静,在月色里沉浮不定。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要死了,心里想了很多人,我娘,我爹,我弟弟……好多好多人,说起来也活了十几年,可是遇见的人,原来一瞬间就能想完。」 「然后,我无人可想了,脑子里忽然跳出来另一个人的影子,然后我想,还怪可惜的,还没有见她笑过,我就要死了。」 「所以啊,我当时就想,如果我能活着回去,我一定要想方设法地让她对我笑一笑。让她一辈子都能够高兴。」 季青雀慢慢说:「长宁郡主和长留侯,已经找到了,他们在城破之时逃了出来,还救走了荣华郡主,你的弟弟一路保护着他们,在半个月前才被找到。」 「我知道,已经在来宛州的路上了对吧,」谢晟修长的食指弹了弹粗陶酒瓶,发出一声悠远的声响,偏着头,笑着看季青雀,声音微微低了下去,「你已经写信说过了,不用再说一次。」 夜风静静地吹,月色很暗,越来越暗,谢晟的眼睛很亮,像是浸了春溪的刀刃,或者庙堂里长明的烛火,甚至好像连月亮,都要羞愧地躲避到他的视线之外去。 第158页 然后谢晟忽然笑了,他说,很笃定的:「那么,既然你不反对的话,那就从今天晚上开始吧。」 「反正——」他伸长手臂,伸了个懒腰,「我们俩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 「在把这世间变成火海之前,我绝不会停步,你也一样。」 「那血与火的尽头,我一直想看见的东西,说不定就在那里。」 很久之后,衣服摩挲的声音响起,季青雀走近了几步,微微地俯下身,伸出手,很纤细白皙的手指,月光轻柔地从指缝间流淌下去,在谢晟的脸颊上留下淡漠的阴影。 她说:「走吧。」 谢晟没懂:「去哪儿?」 「血与火的路,」季青雀慢慢地说,声音低而轻柔,像是在很认真地说话,「我可以一个人走,走多少年我都无所谓,我都可以走下去。」 「不管要杀多少人,流几千里的血,如今前院里共饮美酒的人,又多少人背叛我,我都会继续走下去。」 「走到我被谁杀死,再也走不下去为止。」 「在此之前。」 季青雀停顿了一下,不是因为犹豫,而是因为她想要选择一句更加准确而合适的话语,来表达她想要让面前的人知晓的意思。 最后,她好像是放弃般的摇了摇头,直视着谢晟的眼睛,说: 「……在此之前,你要和我一起吗。」 没有任何迟疑的,一只手放进了季青雀的掌中,然后握住季青雀的手掌,翻转,轻轻地吻了一口。 很轻柔的,一触而过。 青年托着下巴,望着她,懒洋洋地笑着说: 「这种没意思的问题,以后就不要再问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