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将悲伤流放》 第1页 [现代情感] 《让我们将悲伤流放》作者:步飞烟/步飞/步步【完结】 【内容简介】 让我们将悲伤流放...... 凄凉的雨夜,一个男人在她耳边轻轻的许诺: 「我只要你记住三件事,第一,我爱你。第二,我很爱你。第三,我非常爱你。」 黄昏的街头,一个声音在她身后绝望的期待: 「我们是不是终有一天,可以拥抱在蓝天白云下?」 凄凉的墓地,她坐在草地上艰难的哽咽: 「幸福的道路总是这么短,我们可不可以停下来,赖着不走?」 离别的机场,她挥一挥手,向深爱的男人微笑着告别: 「如果爱情,不过是得到一切,然后失去一切的一场记忆,那么亲爱的,让我们将悲伤轻轻流放……」 一个饱经劫难和尘殇的故事,发生在一个瀰漫着伤感和落寞的城市。 如此的和谐,和谐得仿佛是幻觉,又幻觉到残酷的地步。 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吗?也许是,也许不是。 这个还有人奢谈爱情吗?也许有,也许没有。 一个关于爱和忧伤的故事,正羞涩的悬挂在浩如烟海的红尘彼岸,静静的守望...... 守望幸福,守望希望,守望信念,守望理想, 守望到春暖花开雪霁天晴的那一天,让我们一起将悲伤,轻轻流放...... 内容标籤:都市情缘 【正文】 让我们将悲伤流放 作者:步飞烟 写在前面的话 行文之初,很是纠结。 因为这个故事,与以往不同。 因为故事的背景,没有被设定在现代都市繁华绚丽的大街上。 因为故事的内容,没有小言习惯的时尚和高雅,清甜和浪漫。 它来源于我的家乡,一个座落在白山黑水间的边陲小城。 西波利亚凛冽的寒风每年冬季首先光顾的地方。 没有来过这片土地,你就不会知道什么叫做沧桑,来过这片土地,你就深刻体验到了荒凉。 情缘迷离,随处停靠,苍茫大地,静寂无言。 千百年来,沉默坚忍的人们在这片同样沉默的黑土上,坚守着属于他们的幸福和希望。 所以我就想,习惯了现代都市繁华没落风情万种的你们,是否会喜欢一个凛冽到刻骨的故事呢? 思考了很久,还是决定将它写下来。 不为别的,只为纪念那些难以忘却的纪念。 纪念那些难以言说的困苦和彷徨,那些执迷不悔的爱和忧伤,还有那些美艷如花的理想和希望。 写作的过程,犹如漫漫长夜中孤独的行走。 很多次,某烟都不由自主的停下脚步,陷入深刻的思索。 回望曾经走过的路。 究竟是繁华似锦?还是险象环生? 以至于这部小说,总是走走停停,浴劫残喘,罹患不幸。 我要感谢那些一直支持的我的朋友,是你们给了我勇气和力量。 也要感谢毕老师,毕医生,毕学者,毕阿姨。 是您的一部小说,让我对苦难的含义有了新的理解。 如果说,《夜凝夕》是单纯的情感宣洩,那么这部小说可以算是一种顿悟和解脱,尽管它像雏鸟一样笨拙稚嫩。 我不是专业作家,也算不上什么文学青年。 只是用自己拙劣的笔触,抒写对于这个世界一点微薄的感受。 万物寂寥,宇宙澄清,人世无常,众生有情。 善待苦难,善待命运,善待每一个萍水相逢的宝贵瞬间和每一段朴素的真情,或许才是生命的终极意义。 楔子 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你仍是你的狷介少年,我仍做我的逍遥散仙。山高水远两不侵,碧落黄泉皆不见。 昨夜的一场秋雨,令潮湿的空气中平添了几分泥土的芬芳。清冽的香气宛如美人的纤纤素手,软软的贴着你,细细抚摸着你,像云雾一样飘散搁浅在你身上每一道空穴,亲昵缠绵着你。 这是别致的一天。 此时的水云轩,只有两三个客人在看书,裊裊的茶雾缭绕着一张张低眉敛目的脸。 正是百无聊赖,昏昏欲睡的午后。 内室里,玄衣素颜的我,轻轻撩起斑驳的湘妃竹帘,漫不经心的瞄了一眼壁上的时钟,时辰将近,我等的客人就要来了。 回身看看,我那被潮气迫害已久的铜香炉,此时正披着一身斑斓的霉绿,刻尽职守的焚着一炉淡雅的檀香,烟裊飘飘,幽怨分明。清寂古朴的紫砂壶里泡着上好的碧螺春,馥郁的香气令满室生香,判若别境。我低头想了想,还是决定换掉它。碧螺春固然甘甜醇美,可这样的日子,喝迷迭香更适宜。 风铃摇晃,欢快如同年轻女子清脆的笑声,婉约悠扬,青翠欲滴。如此美妙,若不是清风使然,那便是,贵客已到。 果不其然。 「您好,我……可以进来吗?」竹帘外的声音是少年特有的清越,宛如洞箫,行如水,力如风。挟着几分小心翼翼,倒也讨喜。 我寻着声音望过去,黑髮如玉,目光如炬,瞳仁宛如上好的琉璃,轻轻一敲,丁冬做响。 我有没有告诉你,我等待的是一个如此俊秀天然的少年? 「进来吧,把包放下,随便坐。」我指了指对面旧的发红的藤椅,随意的像对待相交多年的故友。 第2页 少年微微一笑,真是漂亮,依言坐下,将沉甸甸的旅行袋放在脚边。 「知道你要来,我特意泡了一壶上好的碧螺春,后来想想不妥。它的香气太过霸道,扰人清净,于是换成了迷迭香,你尝尝,味道刚刚好。」我为他斟上一杯,花香四溢,静谧安宁。 少年轻笑:「迷迭香的花语叫做回忆,您真是一个精緻的人,连这种细节都想到了。」 我端起茶杯,淡然道:「精緻的是这座城市,不是我。我只是在习惯它。」 「习惯?这个词听起来不免有些伤感,透着被胁迫的无奈和随波逐流的落寞。」他的目光很清,清的透明,宛如清晨的朝露。黑白分明的眼睛,纤尘不染。瞳仁的四周,还带着淡淡的婴儿蓝。 我有些吃惊:「你竟然和他一样敏锐犀利。」 「您生气了?」 「没有,只是被你一语道破天机,有些无所适从罢了。」 「那还好。」少年煞有介事的拍了拍胸口,嘆道:「来之前他再三叮咛,您是玲珑剔透水晶心肝玻璃人儿,对您万不可造次莽撞,更不可胡言乱语。我可真怕您生我的气,就不再理我了。」 「呵呵……」我哑然失笑,「怎么把我说的像贻害千年的老妖?」 「没有,他只是太紧张您了。」少年笑着说。 「他,还好吗?」我问的有些漫不经心。 「好与坏的界限是什么呢?功成名就?身体安康?香车宝马?软玉温乡?如果这是界限,那他很好,好得不得了。」少年说的凄凉。 我却依旧淡然:「男人毕生所求,不外如此。他应该惜福。」 「可是他并不快乐。他想您,这些年一直都在想,想得三魂不见了七魄,想得食不下咽夜不能眠。想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您消得人憔悴。」 我终是笑了出来,这孩子不知道跟谁学的。想他当年是何等的清冷寡言,怎么会调教出这样的活宝?真是令人费解。 心底却是一嘆。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如此这般,又是何苦?知你者,谓你心忧,不知你者,懂你何求? 这世间的事,说来也怪。惜惜念念的,早已没了踪影,只落得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过眼云烟的,却痴痴守侯,只待得云开见月明。 犹记当年,家乡的雏菊开得正好,玉米飘香,西瓜清甜,良辰美景奈何天。你清秀的眉目在阳光里灿烂。 可是,人生若只如初见,你仍是你的狷介少年,我仍做我的逍遥散仙。山高水远两不侵,碧落黄泉皆不见。 会不会更好? 「您怎么了?」我的飘忽,终于引得少年不安。 收回飘远的视线,只看眼前。这白衣飘飘的俊朗少年,好是好,可惜不是出自家乡的沃沃黑土。我向来以为,只有家乡那如诗如画的高山好水,才能孕育出此等冰清玉润的风骨。 可看到他,仍是想起了家。 「离家去乡已多年,只为了梦想中的长安。」这句借的,似乎欠妥。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甚好,甚好,配得上我这颗疼到肿胀的悠悠游子心。 只是,这离愁别恨,古来有之。一桩一件,莫不惊天地、泣鬼神。与之相比,我这小小的伤感,何止逊了一筹?哪轮到我来顾影自怜? 况且经过几年的修行,我早已习惯了这个烟雨凄迷的南方小镇。习惯了马帮清越的驮铃,习惯了爬满青苔的石阶,习惯了经年的暮寒春迟,习惯了朝夕的烟轻雾重。习惯了异香扑鼻的糯米血肠,习惯了清甜爽口的苦荞粑粑。习惯了灵韵天成的纳西古乐,还有古城口那永不停歇的水车,七年的生命承载了七百年的歷史,我已习惯了它的喧嚣如同不灭的经年。 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而家,又是回不去的地方。 人生如此变幻,「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已变。」罢了,罢了。 只是,多少次梦中辗转,那萦绕于心的,却不是习惯了的温山软水,杏花春雨。家乡,原来是只有在梦里才能回得去的地方。 梦里悽惶,梦醒惆怅,望着一地孤清的月光,豁然明了,游子思乡的切肤之疼,早与那明月一般,耗给了滔滔流年。 唉,可悲,可嘆。还有我这满腹的柔肠,又说给谁听? 眼前,倒是有一个。只是这年轻走俏的y一代,能理解它吗?会不会言者灼灼,听者漠漠? 我浅浅一笑,端起茶杯悠然道:「有没有兴趣,在这我风轻水冷的水云轩,一边品着淡雅的迷迭香,一边听我讲一个关于爱和忧伤,信念和理想,幸福和希望的故事。」 「求之不得。」少年兴奋的说,「只是,不懂的地方,我可以问吗?」 「当然可以。」后背慢慢靠上老旧的藤椅,目光飘向了窗外的秋叶。 水云轩内茶香裊裊,我的思绪穿过绵长的时间,飘得很远很远,飘过了山,飘过了河,飘回了那绚丽如花的似水流年。 「这个故事年代有些久远,久得像发黄的旧照片。那时你的年纪还很小,那一年秋色正浓……」 第一章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全是错。 (2007年?秋) 九月的天空,云很淡,东北季风很清爽,下午五点,空气中还漂浮着阳光的味道。 第3页 新阳高中的教学楼,安静的像中世纪荒凉凋敝的古堡,除了沙沙的写字声,再无声响。莘莘学子们聚精会神,笔走蛇,纸页翻飞,将一张张试卷答得龙飞凤舞。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宋真宗赵桓总结出的如铁定律,千百年来被中国的知识分子奉为出人头地的金玉良言,平步青云的指路明灯。 一张小小的答卷预示了他们未来的前程是繁华锦绣,还是暗淡无光,也难怪这些高三学生会如此拼命。 明晃晃的太阳照在飘云脸上,她打了个呵欠,看着自己的手錶,还有五分钟,就可以解放了。不用再像条猎犬一样虎视眈眈,时刻准备以最迅疾的速度斩断一切可能的危险。 考试的结束铃终于响了,坐在前面的童飘云腾的一下站起来,吓得前排学生一激灵。没办法,条件反射,学校的铃声听起来像杀猪,撕拉撕拉的。 「起立,检查一下班级姓名,然后将卷子正面朝上放好。」 学生们纷纷站了起来,一个个耷拉着脑袋,像得了禽流感的候鸟。 飘云迅速扫视全场,吩咐道:「好,每组最后一个同学下来收卷,其他人,走吧。」 学生们拿着自己的文具,跟她说完再见,就纷纷走了,边走边骂出题人变态。飘云笑了笑,整理好试卷,关好门窗。然后送到教导处装订。送之前顺便看了一眼卷子,唉,惨不忍睹。 走出校门的时候,学生已经散得差不多了。一辆银灰色benz sl65停在门口,穿着纯黑色armani衬衫的男人半靠在跑车上,漫不经心的吐着烟圈。 此刻正是夕阳西下,晚霞满天的光景,天的胸膛仿佛被刺破了,流出玫瑰色的汁液。 男人线条刚毅的侧脸浸润在橘红色的余晖中,仿佛暧昧不明。鹰隼似的眼睛望着天边紫绯斑斓的晚霞,淡艷的霞光落进去,将那双黑曜似的瞳仁染成了神秘的紫檀色。几片姜黄的秋叶,随风拂过刀削似的下巴……正是那暮寒秋迟的时候,幽渺的街道,凄迷的树木,淡褐色的房屋,还有远方鱼鳞似的彩霞和紫黝黝的天空,都成了他身后的背景,将他整个人嵌在一幅名为《秋暮》的油画中,如此的触目惊心。 看着纷纷侧目的路人,飘云无奈的摇了摇头。龙天佑,北方人不可言语的粗犷和冰雪般的凛然,让他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让人看过一眼就忘不掉的男人。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看到他,飘云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她不适应他修剪得锋芒毕露的寸头,不适应他高大健硕的身体,不适应他充满霸气不容置疑的手势,尤其不适应那双眼睛,总让她想起天上的鹰,地上的狼,动物兇勐,生人勿近。 「天佑哥。」纵使心里千般不适,飘云也尽量让自己笑得无懈可击。笑比哭好,伸手不打笑脸人,笑比哭漂亮,也比哭讨喜。 龙天佑只是点点头,别说是笑,嘴角都没扬一下。 「上车,隋洋在等你。」也不管她,自顾走了,高高在上的模样,让飘云想起了港片里黑道大哥对待卖笑的妓女。 唉,想什么呢?这人本就一身煞气,对她又向来冷淡,每次见面都一脸阶级斗争,活像上辈子欠了他二两香油钱,不是早就习惯了吗? 再说人家开着跑车来接你,已经是给足了你面子,你一个小老师,要钱没钱,要势没势,能劳动他的大驾,应该知足了。所谓知足者长乐嘛,就像赵本山在小品里说的,丫有手錶就行了,还要什么自行车呀? 飘云刚要去拉车门,身后就被人撞了一下,她一个踉跄,高跟鞋细跟一歪,差点贴在车门上。 「扑哧。」是过路的行人没忍住的笑声。 飘云的火一下子就串了出来,心想今天是倒了什么霉,遇上这么个黑面煞星就算了,竟然还有人这么不长眼,站着大活人都看不见。还没站稳就回头擒凶,准备发挥自己文科生嘴快、词准、修辞狠的优势,用最文雅的词语骂他个狗血淋头。 结果,对上一双琉璃似的眼珠。暮色凄迷,那眼珠却像清漆一样透亮,好像弹得出声响。眼珠的主人穿着藏蓝色的校服,书包斜挎在肩上,左手拿着篮球,右手扶住了飘云的肩膀。 飘云楞了一下,张了张嘴,把即将出口成章的话,又咽了回去。 晚风吹过,几缕不驯的黑髮落在少年眼前,若是平时,她定会亲手为他拂开,但是今天,不行。 「对不起,童老师,我不是故意的。」少年本来个子就高,又故意贴在她身上,形成居高临下的架势,飘云又生得单薄。苍茫暮色中远远看着,不免让人浮想联翩,诡异透了。 你当然是故意的!飘云在心里暗骂。面上却笑得像朵花,还能乱颤的那种。长辈似的拍了拍少年的肩膀。「没事,没事,玩去吧。啊不,回家去吧。」 说完拉开车门一猫腰就钻了进去,是非之地,趁早离开为妙。 车子像离弦的箭一样窜了出去。不愧是benz sl65,速度真不是盖的。 暮色四合,秋风萧瑟,跑车的劲风捲起枯黄的落叶,少年看着远去的车尾灯,直到它消失在茫茫的黄昏中,他还是不愿离去。清冷的目光渐渐暗淡,蒙上难以言说的孤恻凄寒,仿佛在等待什么,却註定什么也等不到。 「那人是谁?」正在开车的龙天佑从倒后镜瞧了她一眼,正好经过一个路灯,眼珠湛亮。 第4页 「一个学生。」飘云故意轻描淡写。 「他为什么故意撞你?」 飘云心里咯噔一声,断了无数条末端神经,这人眼睛真毒。 「可能是昨天批评了他几句,心里不服气,今天故意找茬。现在的孩子都不好管。」飘云转过头,好象在看窗外的风景。 龙天佑点燃一根香菸,慢悠悠的吸了一口:「需要帮忙你就说话,没什么事是解决不了的。」 飘云笑了,心想,算了吧,你的人都是敢杀人放火的主儿,用来对付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子,也太小题大作了。再说我这都是人民内部矛盾,主要还是以说服教育为主,不至于让人家孩子缺点什么回去。况且你也不过是看在我们家隋洋的面上,顺口说说,我还真能把自己当盘菜? 飘云不以为然,可人家既然说了,面子还是要给的。 「谢谢,有麻烦我一定第一个找你。」想想这话说的不妥,改口道:「我让隋洋去找你。」 说话间,车就上了大桥,桥下是滔滔不绝的江水,全城百姓赖以为生的水源。 飘云突然想起去年冬天,她就站在这座桥上,迎着凛冽的西北风对向她示爱的隋洋说:「你说爱我是吗?那就从这桥上跳下去,我就相信你是真的。」 隋洋立刻目瞪口呆,嘴张得能放下一个鸡蛋。 那时候自己真是够狠的。寒冬腊月,零下二十多度,呵气成霜的天气。真要跳下去,淹不死也要冻掉半条命。 最后他当然没跳,飘云是聪明人,他隋洋也不是傻子,怎么会看不出,她是有意刁难,要他知难而退。 现在想想,如果不是一年前那场突如其来的浩劫,如果不是在那个时候碰巧遇见隋洋,他们之间是否还会有今日这种种缱绻难解的因果羁绊? 命运,还真是不可捉摸的东西。它会让你在瞬息之间一无所有,也会让你在顷刻之间改天换地。当你以为会碰得头破血流的时候,它却让你穿墙而过,遨游太虚。 飘云望月兴嘆,没想到自己这么轴的主儿,最后还是没挺得住隋洋可聘美诺曼第大登陆的狡猾攻势,乖乖被他攻城掠地,吸纳收编,做了他名正言顺的女朋友,已经一年多了。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记得今天试卷上有道题是这样问的: 为什么河水是向东流,而不是向西流,或是向北流、向南流?呵呵,这个问题问得,可真够无聊。 车停在江南开发区一个新开张的海鲜城,透明的建筑物在彩灯的照射下五光十色、金碧辉煌,像极了海底的龙宫。 一身名贵的隋洋早就等在门口。 穿着红色制服的门童眼明手快的打开车门,最先看见的是一双秀气的小靴子,俏皮而干练。然后是与靴子的长度配合得恰到好处的七分低腰牛仔裤,etam这一季的新款。时尚干练的腰带跨在不盈一握的柳腰上,造型艺术的卡扣闪闪发亮。 上身一件窄腰小外套,復古的款式,袖口镶着绢丝,八颗排扣全都敞开着。里面一件纯棉低领小t恤,紧身的剪裁勾勒出飘云大小适中的胸部。脖子上随意搭了一条丝巾,既保暖,又有型,流苏若有若无的遮住胸前的春光,让你想入菲菲,却又什么都看不到。 从头到脚没有名牌,除了那条牛仔裤算是有个正经的牌子,其余都是「银座」淘来的杂牌货,如新杀的狗肉,即使美味飘香也上不了台面。可飘云坚信一点,只要发挥自己独特的品位和格调,在衣饰的千军万马中搭配得当指挥若定,杂牌货也能赢得过正规军哩。 傻笑,每次看到飘云,隋洋就会傻笑。 快步迎了上去,亲昵的搂着女友的杨柳细腰:「亲爱的,你今天真漂亮。」 「亲爱的,都老夫老妻了,客套话就甭说了,听着寒得慌。」早知道来这种地方吃饭,她起码应该把他送的那条裙子穿上,才不至于丢他的脸。 「我说真的,你在我眼里永远是最美的。」隋洋是所谓的桃花眼,笑起来的时候,一双水盈盈的吊眼梢几乎斜飞入鬓,嘴角的弧度却总是透着几分稚气。 飘云笑了,这话说得够俗气,但是受用。只要她的男人说她漂亮,哪怕人人说她塌鼻龅牙身高一米二八是个矮冬瓜,她照样拽得二五八万,不知今夕是何年。 翘起脚尖亲亲他的嘴巴,以示奖励。光天化日之下又如何?只要他喜欢,她高兴,有什么不可以? 「喂,注意影响啊。」龙天佑笑得爽朗,对着隋洋,他永远是个好哥哥。 「天佑哥,谢了。」隋洋搂着飘云满意的向他挥挥手。 「傻小子,自家兄弟,谢什么,你们几点结束啊,用不用我派人来接你们?」 「不用了,那个,今天晚上我们还有安排。」隋洋宠溺得亲了亲飘云的额角,一脸暧昧甜蜜。 风吹得落叶沙沙作响,他们的世界瞬间的沉默,仿佛只是一秒,仿佛地老天荒。 龙天佑轻笑几声,从车里拿出一小盒东西扔给了隋洋:「注意保险措施,别玩出火。」 飘云看了看,哦,原来是一盒带香味的「杰士邦」。 第二章 这是一个堕落的年代,有人被桃花迷了眼,有人在江边湿了鞋,但总有栽草的人,用文字和韵律在红尘岸边筑堤守望,守望着滔滔流年。 第5页 「以后别再让天佑去接我了。」上楼的时候,飘云对隋洋说。 「为什么?」隋洋一头雾水。 「我自己有胳膊有腿,为什么一定要麻烦别人?」 「天佑又不是外人,他是我表哥,从小我们俩关系最好,他什么都护着我。」 「那你也不能把人家当佣人使唤,再说他那辆跑车太扎眼,闪闪发亮的停在我们学校门口,整个就是一深水炸弹,不知道惹得多少人眼热,我可不想被别人说三道四。」 隋洋乐了,捏了捏飘云的脸:「纠正你两点:第一,我没拿天佑哥当佣人使唤,我爸是对他有恩,但那是他们之间的事儿。他是我最崇拜的人,如果不是为了你,我也不好意思麻烦他。第二,一向不怕天不怕地的童飘云,还在乎那点流言蜚语?」 飘云皱皱鼻子:「我当然在乎,这可是我的饭碗,你要是不要我了,下半辈子我可就靠它了。」 「我怎么会不要你,你非要我把心挖出来给你看是不是?你这个狠心的女人。」隋洋长臂一伸,笑着用胳膊勒飘云的脖子。 「跟你说真的,你别不当回事儿。」飘云好不容易才喘过一口气,心想,这人看着挺瘦,力气还真大。 「我知道了,以后我亲自去,我的驾照就快下来了。老爷子答应送我一辆车,你喜欢什么牌子?奔驰?宝马?还是保时捷?」 飘云一嘆,跟他就像是赤道和北极,正经事儿永远说不到一快去。 「我喜欢飞鸽。」飘云没好气的说。 「飞鸽?有这个牌子的车吗?我怎么没听说。」小少爷满脸疑惑的看着女友。 飘云斜他一眼:「当然有。二八款,带横樑的那种。小时候,同学的父母都是用它带着孩子逛商店,我特羡慕。」想起这个,飘云的心里隐隐做疼。 「哦。」隋洋恍然大悟,「原来是自行车啊,我说怎么没听过,压根就没见过。」 飘云无言,彻底败给他了。 饭局在二楼雅间,青云阁,名字很高雅。衣着光鲜、面容姣好的服务小姐恭恭敬敬的候立在门口。房间装修得华丽精緻,舒适宽敞。透过落地的玻璃窗,能看见蜿蜒逶迤的江水,在夜幕下像条游动的黑龙。 飘云进去一看,都是熟人,文帅,江唯,许诺,夏明威,城里有名的「纨绔」该来的一个不少。 天南海北,你来我往,酒过三巡,菜基本没动,红酒喝掉了十几瓶。大家觉得不过瘾,又叫了几瓶茅台。飘云早早退出战局,坐在一边乘凉。 男人在拼酒,酒成了他们此时唯一的爱人。飘云只有吃菜,反正也没人理她,她也乐得不用再装淑女,满桌精緻的菜餚成了她此时唯一的乐趣。鲍鱼、鱼翅、西洋参炖燕窝,都是平头百姓吃不到的奢侈品,浪费可惜了。记得一本书上说过,千万别让食物寂寞,食物寂寞了,以后就不再来了。所以,为了以后还能吃到这么好的东西,飘云现在就要很努力很努力的,吃掉它们。 「哥儿几个一会儿找点乐子去吧。」江唯兴致勃勃的说。每当这样的话题开始的时候,就表明他们拼得差不多了。 「好啊,听说东边新开了一家夜总会,晚上有艷舞表演,有个小妞舞跳的特棒,很多人专门去捧她的场,咱们瞧瞧去?」夏明威是这伙人里的猎艷高手,对城里的风月场所门儿清。 「你说那妞我知道,她不是每天都跳,看她跳舞要等到周末,周末她才出场,就一个小时,还不一定什么时候出来,你得耐心点等。」 江唯一拍桌子:「操,这么拽。那脱不脱啊,不脱光了老子看个鸟啊。」 飘云喝汤的手一颤,表情有些不自然。他们谈论这些从不避讳她,因为她向来爽朗大方,乖巧懂事,知道什么时候该装聋作哑,什么时候该闭目塞听。 文帅眼尖,发现飘云今天有些反常,赶紧出来打圆场:「哎哎,没看见有女士在场呢吗?都斯文点啊。平时装得人模狗样的,别几杯猫尿下肚,就开始走板。」 「你丫的,别装了。人家飘云还不了解你,你们不是大学同学吗?听说你还追过人家呢,是不是,飘云?」江唯这人向来活泛,今天更是惟恐天下不乱。 「文帅,怎么没听你说过?」隋洋眉毛一挑,还真有点生气了。 「哪有的事啊,人家文帅追的是我同寝一女生,我不过是个传话筒。」飘云发现苗头不对,赶紧解释。 「呵呵,只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江唯有点喝高了,也看不出眉眼高低。飘云恨得直咬牙,隋洋什么玩笑都能开,就是这样的玩笑说不得,小气着呢。 「文帅,到底有没有这事?」隋洋的口气有点沖,叫上真了。一双桃花眼睨人的时候,越发秀长明亮。 「隋哥,真没有。」文帅苦笑,就差指天立誓了,「我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动她呀。你不知道,她大学的时候厉害着呢,中文系第一快嘴。一场辩论会把工大那几个小子斗得体无完肤,就剩下一口气了,只差没让人家爬着出去,真给我们师大长脸了。」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挑的。」隋洋一脸得意相,手一伸,仗着几分酒劲把飘云搂进怀里。 飘云干脆应景,扮起小鸟伊人,一脸媚人的娇憨。男人嘛,该给的面子就要给足了。你在人前给他长了脸,他才会更疼你。躲在隋洋怀里,笑得一脸沉静,大树底下好乘凉,万事自有他来扛。管他红尘多纷扰,及时行乐就是了。 第6页 飘云知道,这帮公子哥都是吃喝玩乐享受人生的行家。他们不是随便的人,可随便起来不是人。 隋洋向来能玩,玩疯了是个顾前不顾后的主儿。飘云索性让他玩,对这种从小被人捧大的骄子,你得顺着他的性子来。如果像个狗皮膏药似的成天粘着,他早晚烦你。 男人这种事,该是你的,别人拿不走。不是你的,强留也没用。干脆无为而治,以不变应万变,自己也落个清净。 「说真格的,我们一会去哪儿?」江唯还惦记着玩。 「我今天请假,你们去吧。」隋洋说。 这群少爷立马抗议。 「喂,太不够意思了吧。该不会是怕回来之后,飘云给你穿小鞋吧?」 「呵呵,咱们飘云可不是一般女人。她大方着呢,是不是,隋洋。」江唯神秘兮兮的推了隋洋一把。 「去,别说的好象我犯过什么事似的,我对我们家飘云可是一心一意。今天真是有事,放兄弟一马成不?」 「什么事啊,有没有需要哥儿几个效劳的地方?」江唯虽然口无遮拦,但就是这点好,讲义气。 飘云笑了:「今天这事儿,只怕你们帮不了。」 「切,就没有我们办不了的事儿,说吧,你们到底要去哪儿?」一个个都是人尖儿,嚣张惯了,口气横得能吞下一头牛。 飘云将他们挨个扫了一圈,轻轻的说了两个字:「宾馆。」 此话一出,全场哑然。 过了一会儿,江唯嘿嘿一笑,尴尬的挠挠头:「这事儿,是帮不了。」 隋洋在洗澡,飘云一个人站在窗前望着远处奔腾不息的江水。那夜幕下黑压压的江面,谈不上意境,却勾起了她的思古幽情。 不知夜泊秦淮该是什么样的光景?是不是像书上说的,分不清哪是天上的星月,哪是水里的灯火。曾经纸醉金迷的秦淮河如今只怕也萧瑟了吧,退却了往昔糜烂的萧声和酒香,只留下沉寂。 突然想起这样一段话:这是一个堕落的年代,有人被桃花迷了眼,有人在江边湿了鞋,但总有栽草的人,用文字和韵律在红尘岸边筑堤守望,守望滔滔流年。 很好的一段文字,只是不知道在这个物质化的年代,还有多少人能体会这种守望者的孤独。 从本质上来说,飘云是个孤独的人。只是她把自己的孤独隐藏的很好,城市的寂寞如同深海,她是一条漆黑的鲶鱼,手一滑,就没了踪影。 总是觉得,没有人能真正了解另一个人,我们尚且不了解自己,何况是别人。所谓的感同身受,不过是拿来好听的。就像她和隋洋,多么甜蜜、严丝合缝的一对,走在街上,不知引来多少艷羡的目光。可当中有多少讳莫如深,有多少守口如瓶,外人哪里晓得? 他们是同一原点的两条射线,始终在走不同的方向,在思想的领域没有交集。想问题用不同的方式,看问题有不同的角度。即使被他抱得再紧,心里依旧荒凉,已经成了不可言说的隐疾。 呵呵,终究是贪心吧。要了手錶,还想要自行车啊?多么好的男友,城里龙头企业老总的独,黑道风云人物龙天佑最疼的弟弟。有钱、有势、有型、有款,出门有名车接送,吃个早餐都在高级酒楼,黑白两道全都照应着,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奢华尊荣,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飘云捏捏自己的脸,笑容就越扩越大,笑得脸颊发酸。回头看看,这个房间真是奢华浪漫。玫瑰色的大床,典雅的床幔,暧昧情调的壁灯,带着新鲜露珠的玫瑰,角落里还有一个小小的吧檯,暗黄色的灯光打在造型艺术的酒瓶上,说不出的高雅贵气。 房间里的每一个摆设无不散发着蛊惑人心的情慾味道,却偏偏欲迎还拒,欲说还羞。将一切掩藏得恰到好处。 钱是王八蛋,但它能买来最可爱的东西。 童飘云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可以吃到这么好的饭菜,住这么好的宾馆,有这么好的男人。比起那段孤冷凄清的日子,现在的生活简直是老天眷顾,堪称奇蹟了。 张开双臂,快乐的转个圆圈,整个世界成了巨大的游乐场,烟花绽放,缤纷绚丽。 飘云对自己说,可以了,就这样吧,这就够了。我很快乐,我热爱生活。 第三章 微笑,即使在地狱,也是盛开的莲花。 看着独自伫立在窗前的飘云,隋洋总有一瞬间的恍惚,恍然看到只穿了一件白棉布衬衫的她,光着脚坐在窗台上,宛若神仙一般把自己优美的脸庞浸润在清凉的月光里,让举世无双的月光在她眼里成双成对。抬头低头的罅隙里,仿佛有一滴心酸的眼泪惊慌无声的滑过唇边,眼里的哀伤,已过千年。 可是张开眼睛,一切都消失了,只看到她像只轻盈的百灵,快乐得在屋子里东飘西盪,上下翻飞。眼里的忧郁仿佛只是一个酸楚悽美的梦境。 他抓不住她的哀伤和落寞,或者说,她不会把她的哀伤和落寞给他看。这是一个令人悲哀的发现。 走过去,干净利落的把她抓进怀里,这样是不是安全些?放心些?不用这么难过? 飘云落进隋洋的怀里,还在咯咯的笑着,抬手撩了撩他垂落在前额的黑髮。调皮的说:「孩子,头髮没有擦干,小心感冒。」 隋洋笑了:「姐姐,你来帮我擦吧。」 第7页 飘云亲亲他的嘴巴:「来,姐姐疼你。」 飘云用大大的毛巾为男友擦头,用力的揉搓,毫不怜惜。然后退开一步看了三秒,接着笑弯了腰。 「亲爱的,你毛髮耸立的样子,让我想起了豆包。」豆包是隋洋送给她的小狗,胖唿唿的,长着白白的绒毛和可爱的小屁股。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死于一场交通事故。飘云整整难过了一个月,从那之后,他再不敢送她任何活的东西。 隋洋扬起唇角,一个饿虎扑食,将她压在床上。她不怕死的对他甜甜的笑。 他捏着她的下巴柔声说:「亲爱的,你单薄的像件易碎品。 飘云笑得差点没背过气去。 「那你可要轻拿轻放、小心使用,别把我弄碎了。」飘云在他耳边小声的说,轻轻的笑,让甜美的气息像腻人的奶油滑熘熘的淌进男人的心窝里去。 隋洋立刻心猿意马,激情难耐了。捏着她的下巴左右摇晃着:「小坏蛋,你就撩我吧,呆会儿遭罪的可是你。」 飘云只是笑,摸了摸隋洋腹部的六块肌肉,整齐有型,手感真好。 「又去健身了?」 隋洋扒开她的衬衫,沿着脖子吻下去。「没有,天佑带我去了一个更好玩更刺激的地方,可惜不能带你去。」 「为什么?」飘云心里纳罕,以前有什么好事,隋洋第一个想到她,这次怎么一番常态。 隋洋亲亲她的下巴:「太暴力了,我怕你受不了。」 飘云想想也对,凡是跟龙天佑有关的事都很危险。 飘云想事情的时候,隋洋也没闲着,三下五除二就将两人的衣服脱了个干净。飘云缩了一下,感觉有点冷。隋洋却浑身热的烫手,盖在飘云身上就像一张电热毯,火辣辣的热气把她整个身子都罩住了。 飘云看着天花板,这时候才发现,宾馆的天花板不知用了什么材料,亮晶晶的,简直油光可鑑。两具年轻赤裸的身体交叠相拥在一起,有点像情色电影的海报,又煽情又漂亮。 她看到自己明亮漆黑的眼睛,在男人的身下氤氲如水。纤纤素手,放在蜜色的肌肤上像十根刚刚发芽的小葱,洁白纤细,鲜嫩可口。隋洋把头埋在她怀里,用牙齿扯咬她的乳头,先是左边,然后是右边,最后,又回到左边。飘云想,他真的是很喜欢那里,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正想着,隋洋就进来了,很容易。飘云痉挛了一下,转过头,看到电视没关。凤凰卫视正在演《我叫金三顺》这部韩剧,这是飘云今年最喜欢的电视剧,百看不厌。女主角是除了美貌、身材、金钱之外,什么都有的女性。电视里,男主角的妈妈在电梯里气势汹汹的训儿子:「如果外人知道母亲在经营五星级饭店,儿子却在开法国餐厅,他们会怎么想?」 帅气的儿子不三不四的回了一句:「妈妈开旅馆,儿子在卖饭。」 飘云一听就乐了,可还没乐出声,就被隋洋捏着下巴扳了回来。狂风暴雨般的吻铺天盖地的落下来,跟他的律动一样急切焦躁。 飘云一窒,可怜巴巴的挥舞着莲藕似的手臂,想推开他,可是没用,隋洋纹丝不动。他虽然生得高瘦,可是由于经常健身,肌肉强劲,筋骨分明。况且男人在生气的时候,力气就变得格外的大。那气势汹汹的架势,岂是弱质纤纤的童飘云招架得了的? 隋洋这堪比二战德军轰炸的轮番攻势,绝对是想谋杀人命。飘云感到自己漂浮在风口浪尖上,兇勐狂暴的巨浪一个筋斗就将她打进了冰冷幽深的海底,可在她就要窒息的时候,又被一股温暖的暗流轻柔的託了上来。 飘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隋洋抱起来的,清醒的时候,她像只树熊被他抱在怀里。两个人面对着面,鼻子和嘴唇几乎贴在一起。隋洋用手握着她的腰,一边动一边难过的说:「飘云,专心点。你这样,我难受。」 飘云气喘吁吁的靠在他汗涔涔的肩膀上,咬着嘴唇,有些委屈:「我又不是存心的,你干嘛这么生气?」 隋洋嘆了口气,亲了亲她的肩膀:「我真拿你没办法。飘云,我爱你,很爱很爱你。我做什么都想着你,什么时候都把你放在第一位,你知道吗?如果你不能像我爱你那样爱我,那骗骗我也好。别把你的心不在焉表现的这么明显,我会伤心……」 飘云内疚了,搂着隋洋的脖子,温柔的说:「我知道,知道了,不要再说了……我给你,全心全意的给你。」 隋洋紧紧的抱着她,感受到怀里的人真是瘦弱纤巧,这是他爱着的女人。他想,还是轻点吧,不然真会折断。 夜深人静,最宜回忆,不想回忆也不行,旧烦新乱,涌上心头。 飘云知道自己又失眠了。已经记不清上次失眠是在什么时候,应该很久了,因为她背包里的香菸已经很久没动过,银白色的zippo火机也干了。 外人绝对想不到,为人师表,德才兼备,温文而雅,内外兼修的童飘云,有三样东西从不离身,香菸、火机、保险套。 前两个很好解释,她以前有轻微的精神抑郁,不想吃镇静剂,就只有拿香菸顶替。后一个更好解释,刚跟隋洋那会儿,他几乎是夜夜春宵。 隋洋当然从不准备这些,用他的话说,有了孩子更好,飘云就成了煮熟的鸭子,想飞也飞不了。 可飘云不这么想,很多事情还没有想明白,她需要给自己更多的时间来理清思绪。 第8页 转身看看身边酣睡的男人,鼻樑挺直,睫毛纤长,嘴唇菲薄,嘴角挂着满足的笑,他可真是漂亮。隋洋身上体现的是北方男人粗犷之外的另一种美,阳春白雪一般的人物,却单单对她。 是不甘心吗?因为她最初不留情面的严词拒绝,才激发了他执迷不悔的凛然和占有? 飘云笑笑,伸手抚摸他俊俏的侧脸。男人在睡觉的时候,是可爱的瞬间,回復到人性最初的甜美和脆弱,让人心生爱怜。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她是为了钱才跟他在一起的吧,或许连他自己也是这样想的吧? 隋洋他固然漂亮体面,可是过去围绕在飘云身边的男孩,哪个不是漂亮体面的呢? 她从小就喜欢跳舞,唱歌,写作。高中的时候还拿过全市拉丁舞比赛一等奖,是真正才貌双馨的女孩,一时风光无限,每天都有男孩在学校门口痴痴守侯,其中不乏出类拔萃的人物。 她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他却可以挥金如土。她全身上下的行头加起来,也不抵不过他一条领带。也难怪别人这么想。 被人说的多了,飘云也这样问自己,你是为钱才跟他在一起的吗?为了可以吃精緻的食物,穿体面的衣服,住漂亮的房子,是这样吗? 可是飘云记得,他们第一次的时候,隋洋在她柔软的身体里忘我的冲撞时依然不忘思路清晰的对她说: 「飘云,无论以后发生什么,我只要你记住三件事。第一,我爱你。第二,我很爱你。第三,我非常爱你。」 温暖的誓言伴着尖锐的疼痛,像条狡猾的蛇毫不留情的钻进她的身体里,她的心里,她的灵魂里。每次回忆起那纠结的一幕,身体都不由的微微发颤,悲伤感动夹杂着痛苦,像打翻的五味瓶说不清是酸甜苦辣哪一种。 但是她知道,她是真的感动过。就算记忆出了错,身体也会记得。在她痛苦流血的那一刻,有个男人轻轻的在她耳边许下了诺言,一生一世的诺言。 坐起身,轻轻的甩甩头。飘云知道,自己老毛病又犯了。她喜欢剖析自己,即使那是一个艰辛而孤独的过程。要知道,漫漫人生路,风雨飘摇,险象环生。善于剖析自己,才可以让我们坚定不移的披荆斩棘,耳聪目明的走下去。 可是她也明白,有些事情真的不能深究,过犹不及的道理她比谁都懂。 反正睡不着,干脆起来干点什么。宾馆的房间里有电脑,还上了网。 飘云最近在玩自由幻想这个游戏,战士练到十七级,就再也升不上去了,玩游戏她不在行。 突然想起来,柳寒城那小子不是答应今天在网吧打工的时候帮她升级吗?怎么不见人影? 飘云在虚拟的世界里四处奔走,大声唿喊,遇到很多战士、剑客、药师,他们邀请她入队,她也不理。有怪物向她攻击,她也无暇还手。她跋山涉水,不辞风雪的寻找他,却始终遍寻不到他的身影。她知道,他一定在,只是不愿意出来见她。 「臭小子,白天有胆子撞我,现在没脸见人吗?」飘云用qq给他留言。等了半天,还是无人回应。她开始焦躁。 「你答应过,等我升到三十级,就和我携手天涯的,你忘了吗?」 飘云一个人闯进诡异危险的仙踪森林,那里遍地是野兽和陷阱。她一路厮杀,将锋利的兵器刺进野兽的身体,一下又一下。野兽一个个倒下,她的鲜血也快要耗尽了,却依然没有他的身影。她无心恋战,冲出野兽的包围。一个人在森林的大雨中漫无目的四处奔跑,大声的唿喊他的名字,喊了一遍又一遍。 「你还不来,想看我哭吗?」 淅沥的雨声和凄凉的音乐从音响里传出来,如此的清晰。飘云突然感到冷,从没有过的冰冷像水一样渐渐淹没了她。 她终于颓然的倒在冰冷的泥水里,任由野兽袭击她的身体,再也不愿意站起来。寒城始终没有来救她,她只有死在荒山野岭中,死在野兽的利爪下。 「我就要死了,你在哪?」疲倦的唿唤,无论是现实中的她,还是游戏中的她。 仿佛可以长到永远的沉默,持续着,让人如此无力。 「又累又疼,不玩了。」飘云准备下线,天快亮了。 「你怎么了?」身着银色铠甲的寒城终于出现在她身后,为她抵挡了致命的攻击。 「你终于来了。」飘云打出一个大大笑脸,立刻站了起来,精神抖擞的奋力屠杀。 他们合力将沿途的野兽杀光,闯出一条血路,并肩来到落英缤纷的桃源。音乐变了,没有了紧张的杀戮,变得悠扬明快。 他们并肩坐在叠青泻翠的山坡上,望着神州外的天际流云,这里有粉红的桃花,碧绿的草地,到处都是鸟语花香、诗情画意。 飘云笑笑说:「真的不明白,为什么同一时间里,不同的地方会有这么大的差别?龙城的仙踪森林到处是血腥和屠杀,桃源内却永远是繁花似锦,歌舞昇平。」 寒城回道:「这个世界本就如此,有人活在天堂,就有人生在地狱。就像我跟他,永远没有办法同日而语。」 飘云的手停在键盘上,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你怎么了?生病了吗?」寒城问。 「没有,不这么说,你能出来吗?」她笑得奸诈。她说了慌,她的确疼,下身酸疼。可是不想告诉他。每次遇到难事,她觉得自己可以承担的时候,往往决定不说。 第9页 他打上了一个无奈的表情。 「这样熬夜,身体吃得消吗?」她问 「没办法,网吧的工作就是这样。下午在自习课上补回来吧。」 「你妈妈怎么样?」 「老样子,有时候还是会嗑血。」 飘云打上一个担心的表情:「上次拿给你的药,她吃了吗?」 「吃了,她让我谢谢你。」 「没什么,我明天下午去看看她吧,很久没去了,怪想她的。」 「好,她也很想你,老是问起你。」 「那就这么定了,下班我就过去。」 「恩。你还不去睡?」他问。 「睡不着。」 「又失眠了吧,他呢?」 飘云回头看看隋洋,「睡得正香呢。」 游戏中的寒城站了起来,在淅淅落落的粉红色花雨中,站在飘云的身后,仿佛是在拥抱她。 然后,屏幕上出现了一行字:飘云,我们终有一天可以拥抱在蓝天白云下。 飘云抱着膝盖笑了笑,眼里闪着泪光。她在心里默默的说,可惜,那一天实在太遥远了。 第四章 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个角落,总有那么一些人,留着看不见的鲜血,发出听不见的唿喊,忍受着无谓的暴力。 「我不敢说生命是什么,我只能说生命像什么。生命像东流的一江春水……」 金色的阳光穿过透明的玻璃窗,静静的披洒在飘云身上,在她的周围镀了一层淡淡的光圈,仿佛一件裙踞飘飘的美丽衣裳。 教室里,学生们屏气凝神,安安静静的听着他们的语文老师朗诵这篇美丽的文章。不,不是朗诵,因为根本没有书本。也不是背诵,背诵没有这么传神,这么抒情,这么好听。 飘云的声音很特别,宛如幽幽古圩,妩媚中透着宁静,华丽中掺杂着朴素,流畅而不粘稠,有力而不强硬。仿佛醉人的清风抚过江南烟柳,荷塘月夜抖响了一把音叉。每一个音符都有着无可比拟的诱惑力。 声音是具有一种魔力的,你长时间倾听一个人的声音,就像端详一个人的照片一样,会产生爱慕和依恋。 所以每天的语文课,就是柳寒城最快乐的时光,可以正大光明的跟她的声音耳鬓厮磨,被她动人的声音千迴百转的缠绵缭绕。他坚信,只有他才能细緻的感受她的一唿一吸,感受到她思维的张弛和起承转合中回眸一笑百媚生的智慧,休戚与共的感觉,简直妙不可言。 可是今天,望着她安静的微笑,一翕一合的双唇,他却很难投入她用伊甸园的蛇一般油光水滑的好嗓子围绕出的优美意境。 他在思考,沉浸在回忆中难以自拔。 人不能总是回忆过去,否则他在这个世界是上不会走得太远。这是飘云对他说过的话,可是,他还是喜欢重蹈覆辙。 生活有那么多的不如意,谁来告诉他,怎样才能学会她的举重若轻?为什么生活的荆棘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伤疤,却让他疼的鲜血淋漓? 他记得,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那间瀰漫着诱人女性气息的房间里,她对他说了很多秘密,关于她的秘密。 她对他说:我人生中第一次对别人下跪,是在我八岁的时候。爸爸打妈妈,打得血肉横飞,整个房间充满了粘稠的血液和妈妈的惨叫声。瘦弱的妈妈像一只惊惶的小老鼠四处闪躲,却始终逃脱不了爸爸的皮带和拳打脚踢。邻居们在门外小声议论,没有人来帮忙。我缩在墙角,看着爸爸揪着妈妈的头髮撞在暖气片上,一下,一下,又一下。血溅得很高,喷得满墙都是。妈妈一直在哭叫求饶,爸爸却越打越狠。最后,妈妈不叫了,用染满鲜血的眼睛瞪着爸爸,那双眼睛充满了幽怨和仇恨。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可怕的眼神,杀人似的。 说到这里,她轻轻笑了一下。 在那个年代,人们还不晓得家庭暴力这个专有名词的时候,这样的暴力却在我家每隔几天上演一次。相信吗?我从来没有哭过,似乎忘记了哭的感觉,将它遗失了。 那一天,妈妈被打得太可怜了,几乎站不起来,趴在那里出气多,进气少。爸爸的脚还是不断的踢在她身上。我颤微微的爬过去,跪在爸爸的脚下说,爸爸,别打妈妈了,是我不好,我不听话。我不听话,是我不好。 那时的我还太小,不知道人性的偏激和喜怒无常会使一向老实巴交低眉顺眼的爸爸变成心狠手辣的魔鬼。后来才明白,那是一种病。爸爸的心早就烂了,只剩一个软趴趴的皮囊包裹着一堆烂肉,裂开一点口子,里面的浓水和腐肉就会争先恐后的流出来,洒落一地。而我和我的妈妈,就是这堆腐败物最直接的受害者。 为什么这样说? 有一次,家里请客人,做了很多好吃的。那时候,家里比较穷,全国都很穷。一个月才能吃一次肉,还要有肉票才买得到。我不知道那天要请什么客人,爸爸竟然买了香肠,对当时的我来说,任何山珍海味都不如它有诱惑力,当然,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山珍海味。 妈妈把香肠切成漂亮的椭圆形小片,整齐的叠放在盘子里,摆出很好看的图形。然后把它放在厨房的菜板上,我在门口远远的看着它,幻想着它的味道,谗得口水横流。终于忍不住,趁四下无人偷偷拿了一小块。谁知道,却被爸爸看见了。他抬手就是一巴掌,打掉了我刚刚放进嘴里的香肠,也打伤了我的耳膜。我感到有无数只蜜蜂钻进了我的耳朵,好象还有细小的水流出来,后来才知道,那是血。 第10页 可是爸爸似乎并不解气,揪住我的胳膊,又高高举起了手。 妈妈从屋子里沖了出来,一把抱住我。多亏妈妈抱住我,否则再来一下,我恐怕就真的聋了。要知道,我当时已经吓傻了,根本不知道躲。 妈妈声嘶力竭的哭喊着质问爸爸。你怎么这么狠心,这是你闺女啊。 爸爸暴怒的声音犹如洪钟,带着令人震悚的威慑和摧人心志的力量。谁让她偷嘴吃,偷吃就该打,该往死里打。我小时候,我爸把香肠餵狗也不给我吃,他妈的谁同情过我? 他愕然,不可置信的看着她。 她笑着点点头,证实了他的猜测。 是的,童年阴影导致的心理畸形和暴力倾向,我父亲就是一个暴力家庭的受害者,但是很不幸的,他把这种迫害又带给了我和我的母亲。 每次父亲打完我们,他都会很后悔,有的时候甚至会跪下来泪流满面的请求宽恕。然后和母亲拥在一起抱头痛哭。所以,在我们家里床头打架床尾和的戏码总是轮番上演。 我从小就看着他们像野兽一样在床上厮杀扭打,再像野兽一样在染了鲜血的床单上苟合。不要责怪他们为什么不避开我的眼睛。因为根本避无可避,房间太小,闭上眼睛,他们就以为我睡了。那是一种绝望的状态。 他转头看她,银白色的月华将那张年轻倔强的面容衬托得圣洁高雅,嘴角的笑容却像秋天的枯草,渺茫的,荒凉的,那是他从没见过的笑容。 这个不故事不好听是不是?不但不好听,还充满了腐烂的霉味,和令人作呕的血腥。可平凡人的悲哀就是如此,不高尚,不优雅,不体面,甚至有些低级趣味,但是真实。这样的故事在那个凋敝的年代,在这个并不十分开化的边陲小城,在这个光怪陆离的大千世界,虽不是司空见惯,却也不是绝无仅有。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个角落,总有那么一些人,留着看不见的鲜血,发出听不见的唿喊,忍受着无谓的暴力。 或许,空无一物的幻象就是世界,始终的被迫就是人生。前途未卜、无力着手的表情就是命运。 如果说肉体的伤害是痛楚,那么心灵的摧残则是一种沉悲。那刻骨铭心的痛,像千年树妖的触角,钻进你的身体里敲骨吸髓,吸走你生命全部的芬芳和甜润,直到你形销骨立,变成一具干瘪的尸体。 我知道,我可以像父亲一样暴躁悲哀的活着,也可以选择优雅而坚韧的走下去。父母虽然给了我生命,我也为此而深深的感激他们。可是,我不会任由他们影响我的一生,我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平静而快乐的。 所以,我从小的时候就告诉自己,绝对不能走父亲的老路。我要勤勤恳恳的学习,快快乐乐的做人,认认真真的生活。幸福健康的恋爱。 有的时候,看着家长因为恨铁不成钢在学校里打孩子,我真想对他们说:对一个孩子来说,有一个健康的心理比掌握任何一门知识和拥有再多的财富都重要。每个孩子都是神的恩赐,而神的东西都是未完成的。 「我不敢说来生,也不敢信来生。宇宙是一个大生命,我们是宇宙大气中之一息……在快乐中我们要感谢生命,在痛苦中我们也要感谢生命。快乐固然兴奋,苦痛又何尝不美丽?」 动听的声音远远飘过来,像一只温柔的手将他拉回了现实世界。 每次回想起那次倾听的经歷,柳寒城都觉得自己仿佛走进了一条阴暗狭长的隧道,四周漆黑一片,没有光亮也没有声音,更遑论希望。 那么当年,幼小可怜,困苦无助的她,是怎么走过来的呢?为什么她在重提这段辛酸往事的时候,可以不晦涩,不哀伤,不愤怒,只是淡淡的皱起了眉毛的难过? 他真的不懂,对于他来说,她的世界永远幽深,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来解读。 「好了,按你们的要求,我已经把冰心的这篇散文背完了,这下满意了吧。」飘云站在讲台上微微的笑,这帮小祖宗可真难伺候。 「童老师,再来一段吧,我们还想听。」 「是啊,童老师,你的声音那么好听,再给我们背一段,就背上次那个,舒婷的《致槐树》。」一个女同学高喊着。 飘云翻了个白眼:「死丫头,是《致橡树》,名字都记错了,我看你是不学无术。」 「哈哈哈……」 学生们笑得前仰后合,飘云把食指放在嘴唇上,做了一个轻声的动作,笑声戛然而止。 「告诉你们,校长已经找我谈话了,就是因为你们上课笑声太大,影响了别的班级上课。」 「老师,那是因为他们嫉妒你。」 「是啊,童老师,我们上别的老师的课都闹得人仰马翻的,校长怎么不说他们教学不力。我们上你的课最认真了,校长反而批评你,太不公平了,我们下课就找他评理去,你们说对不对啊?」班长站起来振臂高唿。 「对!」六十多张嘴异口同声,一唿百应。 飘云真是哭笑不得,本来也没在意,只是想吓唬吓唬他们,免得他们高兴起来的时候太得意忘形,却治不住这些人精。谁说他们笨,玩起脑筋比谁都聪明。 就在这个时候,学校带有杀猪效果的下课铃响了。 「好,下课。」她拿起教材利落的转身。 第11页 「童老师,我最喜欢你了,我做你男朋友好不好?」全班最刺儿的一个男生蒋逸,突然站起来,表情认真的当场表白。六十多双眼睛齐刷刷的看着飘云,看她如何反应。 飘云眼睑一翻,这个小兔崽子。每天都来这一手,累不累?她连头都懒得回,出门的时候冷冷的甩下一句: 「思想有多远,你给我滚多远。」 蒋逸就地蔫了,全班哄堂大笑。 课间十分钟,是给学生上厕所,做课前准备,吃零食和聊闲嗑用的。 柳寒城把语文书和笔记,规规整整的放进书包里,又小心翼翼的顺了一下,生怕把书页弄皱了。然后拿出下一科的物理,认真看起来。他跟这里的学生不同,他想考大学,不仅因为这是飘云的希望。他渴望自己有朝一日可以出人头地,在众多登顶的途径当中,学习,是最简捷有效的方式。 班级的几个坏小子聚到一块,给蒋逸开了个临时小型会议。 「我说你老这么开玩笑,寒碜不寒碜?也就是童姐,要是换了别人,早到校长那儿奏你一本了,那可够你喝一壶的。」 「就是,你差不多行了。要是把童姐惹激了,她不教我们了,你负责啊?你上哪找像她这样真心实意对我们好的老师?」 「哎,你们都瞎说什么呢。你们当我开玩笑啊?我不是,我是真的喜欢童姐。自从上次我往她包里放死老鼠,她面不改色的拿出来,扔到我脸上的那一刻,我就喜欢上她了。我的女朋友就要她那么有性格,又那么温柔,还会讲很多道理。」 「你小子认真的啊,没看出来啊。」 几个小子你推我搡笑成一团,听在柳寒城耳朵里却比金属划玻璃还要刺耳。 「可是她比咱们大很多呀。」 「这有什么,现在流行嘛。再说童姐看上去一点都不大,还有,她的腿长得可真漂亮。」 听着他们暧昧的笑声,他手里的钢笔越攥越紧,几乎要攥出水来。 「你们说我能成功吗?」蒋逸惴惴的问。 「我看够戗,童姐似乎不喜欢你,拒绝的多干脆。」 「那是因为他方法不对,哪有在课堂上表白的,你以为拍韩剧呢?」 「错,是日剧。我是跟《魔女的条件》学的,人家还在全校师生大会上表白呢,要不,我也试试?」蒋逸露出神往的表情。 「你没病吧,你要是敢那样,她不抽你才怪。」 「那你们说我应该怎么办,兄弟一场,给想点折吧。」蒋逸眼巴巴的看着这群「狐朋狗友」。 「对了,我看柳寒城那小子挺受宠的,要不,你去请教请教他。」 一直坐在旁边假装看书事实上在偷听的柳寒城,没想到会扯到自己身上,抬起头的时候,看到一张放大的脸,蒋逸肌肉抽搐似的冲着他傻笑。 「兄弟,教教小弟,怎么才能让童老师喜欢上我,大恩大德,小弟莫齿难忘。」蒋逸急得拽上古文了。 柳寒城把书一合,啪的一声扔在书桌上,只迸出一个字「滚!」。然后就把凳子举了起来…… 第五章 活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懂得把灾难当荣幸,把每一天都当作恩赐,把偶尔的幸福当作大吉大利梦断山河的幸运。你就没有理由不快乐。 下班后,飘云在市场买了二斤排骨,一条鱼,两斤油菜,几个胡萝蔔和一把香菜。低头看了看,好象缺点什么。 「大娘,买你这么多菜,再送我一根葱吧。」 「哎呀妈呀,闺女,你买几把油菜就让俺送你大葱,哪有这么好的事。现在买卖难做,你知道不?要是都像你这样,俺还怎么做生意啊。」大娘显然没接受普通话教育,说话一嘴东北大碴子味儿。 「大娘,您就当拉我一个回头客嘛。」飘云笑咪咪的说。 「哈哈,闺女,你蒙谁呢,俺又不开饭馆,要什么回头客啊。」 飘云想,这是逼我出绝招啊。 「大娘,那您就当帮帮我。今天是我妈的生日,我用自己的零花钱买菜,想做一顿好吃的给她一个惊喜。您看,就缺一根葱了。您要是不帮我,我就尽不了孝了。」飘云可怜巴巴的看着买菜大娘那对镶满皱纹的鱼泡眼。 利用得天独厚的条件装嫩,是她的拿手好戏。每当讲价处于僵持阶段的时候,飘云就使出这一招,百试百灵。 大娘不知内里干坤,被她瘦弱的表象矇骗,竟然动了恻隐之心:「唉,看你的面相,还在上高中吧,高几了?」 飘云用力点点头:「高三。」没错,她正教高三。 「现在的娃都少心没肺的,你还真难得。看在你这份孝心上,大娘就破例送你一根大葱,再外加两个土豆。咱本地种的,拿回家炖排骨,贼拉香。」 「谢谢大娘。」飘云向大娘九十度大鞠躬,拎着菜篮子蹦蹦跳跳的跑了。心里还美滋滋的,这年头,还是好人多啊。 「柳阿姨,您别动,我来就成了。」 繫着围裙的童飘云,此时正忙得不可开交。一手挥舞着锅铲,一手阻挡一位娇弱的妇人靠近锅台。 每次来到柳家,飘云就把从锅台到水缸这一线当作楚河汉界,东边的地盘统统划分成自己的势力范围,私家重地,闲人免进,更不允许别人觊觎。 「这怎么好意思,童老师,每次来都要你做。」妇人声音柔媚,白皙的皮肤呈现出病态的酡红。几个动作便香汗淋淋,气喘连连,颇有病弱西子胜三分的味道。 第12页 看到这番景象,飘云哪里还忍心让这病弱的美人为了区区的五脏庙,令一双纤纤素手浸在冰冷的自来水里,连带饱受油烟炉火的煎熬。当然是由全须全尾的她,柴米油盐一肩扛了。 「柳阿姨,您回屋歇着,就是帮了我的大忙了。您该不会是嫌我做的饭菜不好吃吧?」飘云没折了,只有使出杀手锏。老掉牙的法子。可方法不嫌老,管用就成。 寒城那美丽的妈妈马上解释:「怎么会呢?你的手艺比我强多了,寒城最喜欢吃你做的糖醋排骨了。」 「那不就结了,您就是做了,也没有我做的好是不是?那您还不如回屋歇着,留着点体力帮我摆摆筷子。」 站在门边的柳寒城乐了,走过来推他妈妈:「妈,回屋吧,医生说你得多休息,我来帮童老师。」 美丽的妇人露出慈爱的笑容,看着这两个孩子。她一向拿飘云当孩子。温柔的说:「那你们当心,别让油迸着。」 「哎。」重叠的声音,出自两张不同的嘴。互看一眼,彼此微笑。 柳寒城住得是平房,这个城市最后的平房区。房子是租的,一个院子里住五六家。他家住在最小,最阴暗,最破旧的角落里。 厨房是公共的,只有几平米,狭长的,有两个黑漆漆的锅台,一个布满水锈的洗菜盆和一个大水缸。 飘云在炖排骨,柳寒城拿了一个小凳子,坐在门边摘菜。 九月的天气,秋老虎还是蛮厉害的。明晃晃的太阳照进来,加上灶堂里的火苗,空气里翻滚着阵阵热浪。 他抹了一把汗,回头看了看忙得不亦乐乎的飘云。繫着围裙的腰身显得更加窈窕,胸部被带子紧紧托起。加之手中的忙碌和炉火的蒸烤,额头上汗水涔涔,双颊绯红,更显风情。他忽然明白,原来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候,是她亲手为你做羹汤的时候。 第一次见她下厨房,他还颇为惊讶。没想到貌似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她,竟然练得一手好厨艺,甚至连生火都一手包办了,动作比他还麻利。 飘云笑他少见多怪,说平房长大的孩子会这些有什么了不起的,她妈跑回娘家的时候,都是她煮饭。 「喂,你过来尝尝,味道够不够。」飘云夹了一块排骨递到他嘴边。 寒城咬了一口,咂咂嘴说:「淡了。」 「那正好,你妈的病不能吃太咸的东西。」 一个小小的房间,似乎放得下桌子,就坐不下人了。还好三个人都很瘦。 小小的黑白电视机,只能通过天线收来央视的几个频道,还带着强烈的雪花。中央电视台的主持人好像在风雪交加的南极洲播报新闻。 「柳阿姨,您知道吗?关于油菜,还有一个有趣的民间故事呢……」 飘云一边忙着给寒城和他妈妈夹菜,一边发挥她文科生的特长,眉飞色舞得讲起学校趣事,明星八卦,养生保健,甚至还有领袖伟人的荒诞野史。天南海北,漫无边际,把所有可笑好玩的新鲜事,像日本相扑吃的火锅一样蒸煮在一起,热火朝天,其乐融融。 寒城的妈妈看着这个活宝似的女孩,笑得优雅而恬静,美丽的眼睛里闪动着母爱的宠溺和欣然。 寒城坐在一边看着她笑,他不想说话,看到她,就只想笑。 快乐时光总是很短暂,天黑了,飘云收拾好碗筷起身告辞。夜黑风高,更深露重。寒城自然要做她的护花使者。 北方的秋天,昼夜温差很大。白天还热浪滚滚,到了晚上便是夜凉如水,冷月如钩。 他和她并肩漫步在长长的马路上,这是飘云每天上班的必经之路。马路两边的小吃店和超市还亮着灯,有几个客人在里面吃饭或购物。一家名叫「朝思暮赏」的理髮店,门面装潢得奼紫嫣红耀眼夺目,门口坐着几个髮型新潮的年轻人,一边抽菸,一边百无聊赖的看着过往的行人。舒缓悠扬的歌声从里面传出来,是那首因央视一档主题晚会而红遍大江南北的《倾国倾城》。 雨过白鹭洲,柳恋铜雀楼,斜阳染幽草,几度飞红…… 飘云笑了,用快乐的声音说:「我喜欢这首歌,它的歌词好美。哀而不伤,洋溢着幸福之感,似乎可以让人笑着流泪。」 他转过头看她,发现她正仰头看着天上的星星。深蓝色的夜空,寂寥而空虚,只有一点星光在遥远的天边和清冷的夜风中明灭着,仿佛尘世凄迷的微光,淡淡的。在光的微小范围里,夜空被镀上了金黄色的光彩,细细密密的闪烁着。而在星光周围的空间,黑暗更加的深邃。 他的心为黑暗黯淡下来,飘云却因这宛如泪痕的星光而神清气爽。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干爽的空气,似乎闻到露水的清凉和槐树的芬芳,让那畅快的感觉走遍四肢百骸,仔细玩味后,才轻轻的唿出,情不自禁的笑起来:「好舒服,已经很久没有这样高兴过了。」 「可你早上还一副狠不得把我生吃了的样子。」 「臭小子,你不提我都忘了。又跟别人打架,你看柳阿姨都担心成什么样了。」她屈起拇指敲他的脑袋,露出狰狞本色。 他一把拉住她的手,低声说:「对不起,我以后不敢了。」 她把手抽出来,一言不发继续向前走,忽然一时兴起,跳到马路崖子上,像小孩一样玩起了走边边。 他在后面看着她蹦蹦跳跳的身影,一件简单的牛仔小风衣,穿在她身上便感觉很俏丽。有时候觉得她真像个孩子,单薄得像个缺少照顾的孩子。 第13页 他的心疼起来。 「算了,原谅你。谁让你有那么好的妈妈,又漂亮,又温柔,又坚强。我好喜欢你妈妈。」飘云跳下来,落在他面前,笑弯的眼睛比天上的星星漂亮。 他抬起她的下巴,他知道那里有道疤,一道年代久远的伤疤。那是她妈妈煽她耳光时,撞到桌角上嗑的。施暴的原因是晚自习后一个男同学送她回家。 飘云说这件事的时候很,可是他想,当时一定流了很多血,不然这道疤不会这么深,这么狰狞。 「告诉我,你为什么可以总是这样快乐。」 飘云笑了:「我为什么不能快乐?活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懂得把灾难当荣幸,把每一天都当作恩赐,把偶尔的幸福当作大吉大利梦断山河的幸运。你就没有理由不快乐。」 她歪着头看他,笑笑,再笑笑。看他像个木头一样无动于衷,干脆用手去扯他的脸。 「笑,不然我不松手。」她霸道的像个女土匪。 他捂着被她捏疼的脸,抵挡不住她的淫威,轻轻扯了扯唇角。 她满意的点点头:「这就对了,笑容是神赐给我们最好的礼物,千万不要把它遗失了。」 他真心的笑出来,这个女人,永远有办法让自己像原始森林的野生植物一样生机勃勃,浑身散发着辛辣的芬芳。 「你好象永远都打不死的。」已经到家,他们走进黑暗的楼道,闻到干燥的灰尘。 她沉吟道:「我也会死,只是你看不到。」 「那如果我看见了呢?」他把她推到墙壁上,借着月光看着她的眼睛。 她已经意识到了什么,屏住唿吸看着他,不说话。 「告诉我,怎么才能像你一样快乐?」年轻的身体严丝合缝的贴着她,炽热的气息徘徊在她裸露的脖颈上。 她被他的气息蒸得头晕,只有藉助墙壁的清冷来降温,几乎要让自己嵌到里面去。 「我一直在寻找让你快乐的方法,可是,你在黑暗中呆得太久了,像中古世纪的吸血鬼,见光死。」 她微笑,试着扩大两人的距离,他现在很激动,像个蒸汽小火车,唿唿冒着烫人的热气。她需要冷静下来控制局面的发展。她不怕他要她,但是不能在这里,太有伤风化了,这个单元有好几家的孩子都没成年呢。 「我的快乐就是你,只有你才能让我快乐。」他的手灵巧的钻进她的内衣里抚摸着她的乳头。 飘云嘆了一口气:「回房间去,不要在这儿。」 第六章 飘云,我们一起死吧 飘云的房间在四楼,和对面的楼房望衡对宇,从窗外望出去,能看到几颗寥落的寒星和一方狭长的天空。 如果不拉窗帘,皎洁的月光就会静悄悄的爬满床头,宛如深秋的寒霜,洒落一地,又如清澈的泉水,堆积成弘。夜色静谧安然,退却了璀璨的华灯,屋子里一切有形都在月光的辉映下变得影影绰绰,缱绻多情。 飘云轻轻的嘆息,声音还没发出,就被一双凉薄的嘴唇堵了回去。这个吻清甜甘冽,带着淡淡的柠檬香,只有脾胃干净健康的男人,才有这么纯净的气息。 不,说男人还早了点。他现在还只能算男孩,尽管他已经比同龄的少年更早的领略了男欢女爱的美妙。 胸腔内的空气几乎都被人吸走了,飘云只能发出轻微的单音,她感觉到自己的坠落,坠落在这个年轻却充满力量的怀抱里。 每次跟他做爱,飘云都觉得他像只莽撞懵懂的小兽,热情奔放而杀机重重。男人在性事上都是带点杀气的,隋洋冲动起来,也是不管不顾。可是,只有他让飘云感到危险。这孩子心事重,包袱多,她从心里希望他快乐,却不知道应该怎样让他快乐。 肌肤相亲的感觉是何等的美妙,年轻柔韧的皮肤是何等的性感,遍布着令人沉醉的咒语。他修长光洁的手指温情的抚摸在上面,如拨动一把精緻的瑶琴,轻轻撩拨,情慾缠绵。 「飘云……」他的嘴唇徘徊在她鼻端轻轻呢喃,只有这个时候,他才能这样叫她。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她是属于他的。 只有这个时候,心疼的感觉,比任何时候都强烈。 他的手指轻轻的抚摸着她的皮肤,感受她的细緻光滑。嘴唇贴在她布满吻痕的胸前,轻轻含住她早已红肿的乳头。呵呵,真是巧啊,那个男人竟然跟他一样,喜欢她的酥软,喜欢在那淡粉色的乳晕边流连。 他们是如何做的?飘云是否也如此的柔顺妩媚,乖巧性感?她是不是也用温暖的手轻轻抚摸他的肩背?是不是也把玲珑的足踝缠绕在他的腰上?是不是也用柔软的双唇亲吻他的皮肤?每次一想到这些,他都想对她说,飘云,让我死吧,我们一起死吧。因为我已经快要活不下去了,我快要心疼的活不下去了。 他狠狠的抱住她的身子,感受着她的痉挛,他的爱和憎恨,痛苦和快感,绝望和愤怒都被瞬间放大,变得无比强烈,仿佛汹涌的岩浆,带着覆灭的渴望,浩浩荡荡的喷涌而出,一泻千里。 「够了……」飘云气喘吁吁的推了推他的肩膀,示意他停止,这孩子今天有点怪,每一个动作,每一个亲吻,甚至于黑暗中凝视她的眼神都带着让人齿寒的惊竦之感,她需要冷静的间歇询问他原因。 他从她身上滑脱下来,尽管自己还没有舒解,可是他不能难为她,不能像那个男人一样难为她。 第14页 飘云撩了一下被汗水粘连的髮丝,刚想说什么,放在床头的手机却响了起来。飘云本来不想管它,手机却像受了委屈的孩子,不屈不挠的哭叫着。 飘云拿起来一看,原来是隋洋。他不是今天有饭局吗? 「亲爱的,你睡了吗?」隋洋周围的环境很嘈杂,震耳的音乐,嬉闹的男女,一派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还没有。」飘云把食指放在寒城唇边,示意他不要出声,他却张开嘴巴咬了她一下。飘云立刻把手拿开。 「你在做什么?」 「我,我在等你的电话。」飘云现在知道了,女人撒谎真的是不用打草稿的。 「呵呵,这么乖,那要好好奖励了。」隋洋笑的开心,飘云听着亏心。 「还有什么事吗?我有些困了。」飘云想快点挂断电话,这种状况,一分一秒都是折磨。 「哦,对,正经事还没说,明天是周六,来我家吃饭吧,老爷子想你了。顺便,也跟你谈一谈你妈的案子。」 一说到这件事,飘云立刻来了精神。充满感激的说:「好,我明天过去。谢谢你,隋洋。」 「跟我还说什么谢谢。我爱你,飘云。」隋洋停顿了一下,似乎在等她的回应。 飘云沉默片刻,回到:「我也是。」 就在这个时候,寒城竟然毫无预示的闯了进来, 「呜……」飘云显然受了惊吓,无意识的发出一个残音,就立刻用手捂住了嘴。可是那个暧昧断裂的音符还是顺着空气中的信号波,传进了隋洋犹如雷达的耳朵里。 「你怎么了?」 「没,没什么。」他动起来,每一次都带着泄愤似的力度。 「你声音不对。」隋洋的声音变得犀利起来。 「啊,我,我在看恐怖片,刚才,是被画面吓的。」一半海水,一半火焰,冰火两重天的分裂感,让飘云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我怎么没听见电视的声音。」 「我用了静音,这不是为了跟你讲电话吗。」飘云用一只手捂住寒城的嘴,以免他发出畅快的声音。一边看着他的眼睛,示意他别再闹了。 「这样啊,那你早点睡吧,我明天去接你。」 「好的。」飘云松了一 口气,寒城用舌尖舔她的手指,身下的动作却没停。 「晚安,吻你。」隋洋深情亲吻了一下手机,终于挂断了电话。 飘云几乎要瘫在床上,他拿下她手里的电话,将它扔在一边,扣住她的头。 「他今天是吻不到你了,但是我可以。」 飘云把手握成拳,敲打在他的胸前。「臭小子,你疯了。」 「对,我就是疯了。」说完,就低头狠狠的亲她。 「轻点,疼。」她用手推拒着他,希望拉开彼此的距离。年轻张狂的力度已经让她无法忍受 他却把她的手拉过来,放在胸口上,凄凉的说:「我比你更疼。」 第七章 她记得那年冬天的雪下得很大,铺天盖地,一下就是一生。 欲望像大海的潮汐,来的时候汹涌澎湃,带着君临天下的气势和凌驾长空的权威。退却的时候像涓涓溪流,带走满心的焦躁和无尽的空虚。 他躺在床上假寐,尽管年轻,消耗的体力依然需要用睡眠来弥补。他的身心都得到了满足,他可以睡了,梦中唿吸海潮的清香,聆听风的呻吟。 飘云光着身子坐在窗台上,手里的香菸在黑暗的空气中忽明忽暗。她把自己蜷起来,下巴搁在膝盖上,像个不知归宿的,望着高远的夜空出神。黑暗中洁白纤细的身体,犹如被人玩赏过度而破裂的花朵,带着微微惊悚的美丽和仿佛可以悠长到永远的嘆息。 窗外的风停了,黑色的云层变幻着玄妙的形状,仿佛命运,你永远不知道它下一秒会变成什么样子,只有跟着它的步伐推波助澜,驶向遥远的彼岸。迎接你的或许是繁华似锦的天堂,也可能是业火熊熊的地狱,可是除了接受,你已经别无选择。 理髮店的音乐隐隐约约的飘上来,已经变成了那首脍炙人口的《流年》,王菲用她丝线般华丽紧张的天籁之音将爱之伤情之结诠释到了极致。 仿佛受到感召,他睁开眼睛,看见飘云坐在窗台上吸菸,地板上洒落了一小堆铅色的菸灰和横七竖八的菸蒂,她已经抽了很多。 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看到她这个样子,她戒菸很久了。 他走过去,把被单披在她身上,屋子里还没给暖气,深夜的寒冷砭人皮肤。 飘云对他笑笑。 那首歌还在悠悠的唱着: 有生之年 狭路相逢 终不能倖免 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懂事之前 情动以后 长不过一天 哪一年 让一生 改变 「你怎么了?」他轻声问。 飘云揉了揉额角:「前几天去看我妈,她的精神不太好。跟我说了很多以前的事。 「她跟你说了什么,让你这么失魂落魄?」他从身后抱着她,下巴搭在她的肩上,赤裸的身体像一个象牙色的天使摇篮,保护着人间最后的天真脆弱。 「她跟我说,她十四岁那年的春节,外婆回山东老家过年,把男孩子都带走了。外婆一向只喜欢男孩。把她和小姨留在家里陪外公。她正在厨房里做饭,豆角还没有炖熟,就看见小姨拿着外公的四根手指跑来找她,血淋淋的,是被铡刀切掉的。她记得那年冬天的雪下得很大,铺天盖地,一下就是一生。」 第15页 寒城的手臂紧了紧,让她整个淹没在他的怀抱里。尽管他的身体也是冷的,但是两个人的寒冷,就是微温。 手上的香菸燃尽了,掉落一大截菸灰。她捻熄菸蒂,又抽出一根。她只抽这种印有绿色esse字母的韩国烟,细长的香菸像艷女修长的手指。他拿起窗台上的zippo火机,熟练的为她点菸,心有灵犀的默契。一切尽在不言中。 在这个虚幻浮躁的年代,很多女人抽菸,或追求时尚,或彰显个性,以证明自己的特立独行,玩世不恭。抽菸的女人必须风尘,必须妩媚,必须仪态万千,风情万种。 但是对于飘云来说,吸菸只是一种单纯的生理需要,而不是肤浅的门面装饰。这也是最让寒城心疼的地方。因为他知道,如果可以,她希望自己一辈子不用碰这种掺杂了大量尼古丁和焦油的东西。要知道,健康是何等宝贵,它是穷人唯一的财富。 「我很担心,怕她会出意外。你知道,她的精神状况一直不好。」飘云指了指自己的头。 「她能出什么意外?隋洋不是一直让人照顾她吗?前两天还派人搬过去一台电视机,都快成奇蹟了。那是看守所,不是监狱,不用劳动。跟她关在一起的,都是文质彬彬的经济犯,也不用担心她会被人欺负。她有吃有喝有娱乐,外面的风风雨雨都是你一个人扛着,该有意外也不会落在她头上。」他笑得很不屑。 飘云看了他一眼:「不要用这样的语气来谈论我妈。她当初那么做,也是为了在我爸离开后能给我一个好的环境。她没欠我什么。」 「可惜她什么都没做到。贪污公款,扰乱法纪,不但害了自己,也害得你费尽心机,千辛万苦的去捞她。无心的过失也是错误,因为结果都一样。」他的声音带着细微的尖锐。 飘云嘆了口气,轻轻贴着他的额头:「不要把我想成卖身救母的小白菜,隋洋也不是地主老财黄世仁,白毛女的故事在今时今日的现代社会不会重演。隋洋为了我妈的事,出钱出人又出力,还要动用他爸爸的关系为我妈寻出路。他没有对不起我,是我一直在亏欠他。」 他拉开她的手:「是,你一直觉得自己是欠了他的,所以你一直在还,还得可真好。」 他话里的讽刺挖苦,飘云又怎么会听不出来? 「你这是侮辱他,还是侮辱我?」飘云真的生气了,推开他,裹着被单从窗台上跳了下来。 寒城一把拉住她的手,没有抬头,因为只要一抬头,泪水便会夺眶而出。不能让她看到他的眼泪,流泪是弱者和孩子的专利。他认为自己两者都不是。 「我最看不起的是我自己,我真没用,什么都帮不了你。」 飘云看着他难过的样子,嘆了口气,把他的头抱在怀里。 「你每天开开心心的,就是帮了我的大忙。你知道吗?我最担心的其实是你。你这孩子太爱钻牛角尖,眼里又不能揉沙子,脾气又倔。我真担心,你哪天会惹出什么乱子来。」 他抬起头看她:「我早就不是孩子了,你不是亲自体验过了吗。」 飘云笑了,把脸靠在他的肩上:「既然不是孩子,就不要动不动跟我使小性。我觉得亏欠他,是因为我喜欢你。他对我的那份心,我回报不了。倘若我是喜欢他的,无论他为我做什么,我都能心安理得的接受。你如果为此而不开心,那岂不是枉费了我对你的一片心意,让我的内疚变得毫无价值吗?」 一席话说得情意绵绵又内藏玄机,有一番逻辑在其中。不管合理不合理,一个你朝思慕想的女人柔情蜜意的对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你除了心悦诚服的俯首听命,根本别无他法。 他低下头亲她,感觉自己又硬了起来。她的嘴唇一定抹了蜜糖,让人亲不够的。 「再来一次。」他抱着她压在床上,两具年轻的身体贴合得间不容髮。他感到自己狂野的冲动,欲望已经蓄势待发。 「不行。」她干脆的拒绝,「我要去一趟『夜都』。」夜都是江唯他们说的那家夜总会。 他看了看时钟,已经十二点了。 「今天不是周末,你不用去上班。」他扣住她的手,不让她起来。像小狗一样添她有些干裂的唇角,可怜巴巴的样子让人不忍心拒绝。 她亲亲他的嘴巴,安慰道:「以后都不去了,今天是跟老闆请辞,顺便拿东西。」接着推开他,爬起来穿衣服。 虽然那里肿胀的难受,可寒城还是很高兴。他不喜欢她去那种声色犬马的地方跳舞。让她美丽的身体被那些脑满肠肥、色慾薰心的傢伙亵渎。虽然她说这只是工作,她需要钱。用自己得天独厚的资本赚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飘云当老师的工资够她生活,却不够她做其他的事。一些有关于理想和信念的事情,这些事情必须用自己赚来的钱完成。她从来不向隋洋伸手要钱,尽管他对她有求必应。 「为什么不做了?」他虽然高兴,可还是感到奇怪。想当初为了这件事,他们两个冷战了整整两个月。 飘云回想起江唯跃跃欲试的神情,懊恼的说:「一言难尽。」 寒城回到自己家里,虽然飘云让他在她家过夜,可是没有她的屋子,让人觉得寂寞。 他尽量让自己的动作轻巧,可灯还是亮了。 「回来了。」母亲端坐床上。 第16页 「恩。」他点点头,准备爬到上铺去睡觉。 「寒城,她是个好女孩,很好,很好的那种。可惜,咱们配不上她。」母亲的声音理智而清醒。 「妈……」 「你是我儿子,你想什么我知道。可是,孩子,你这是在做梦啊。」 母亲的话让他心如刀绞,只是梦吗?飘云就是梦里的神仙,坠落凡间,歷经尘劫,却终有一天要大彻大悟、修成正果、羽化飞仙? 不!连想都快要停止唿吸了。 「如果,你爸肯帮你一把,倒还有可能……」 「妈,不要提他,永远不要提他。」寒城的双眼冷得像三九天的寒冰。 母亲默然。半晌后,凄凉的女声在无边的夜色中轻飘飘的迴荡:「做孽啊……」 第八章 如果,连你的生命都是别人的恩赐,你还有什么权力争取愿望中的自由? 江南的开发区,以前不过是一片荒地。可是,自从市政府决定搬迁到江南后,那里的地皮立刻长了十倍,如今是寸土寸金。 隋洋的父亲,就选了山清水秀、交通便利的半山腰,盖了一栋私家别墅,准备退休后在这里颐养天年。 房子是模仿欧式建筑,红瓦尖顶,仿若童话中的古堡。绿色的有机玻璃反射着蔚蓝的天空和浮动的白云。四周围了白色的栅栏,种了一圈郁郁葱葱的果树。绿树成荫的园子里有个圆形的花坛,种得都是温带的品种,初秋的天气还看不出暗淡。被精心修剪过的花花草草,在明媚的阳光下万紫千红,争奇斗艳。园子的角落里,盖了一个洋气的狗窝,一只六个月大的纯种藏獒趴在地上,懒洋洋的晒着太阳。 在城市浩瀚的穷海中,总有一些富裕的岛屿超拔而出,宛如史前天堂般梦幻瑰丽。 「小云,有日子没来看我了,怎么又瘦了?隋洋欺负你是不是?」沙发中的老人穿着中式对襟衣裤,笑吟吟的看着未来的儿媳妇。 隋洋的父亲是个慈眉善目的长者,三十多岁才得此一子,宠爱的像护心肉。 「没有,隋洋对我很好。」飘云中规中距的坐在沙发上,秀气的微笑着。 隋洋嬉皮笑脸的搂着她:「爸,我哪捨得,疼她都来不及呢。」 「呵呵。」老爷子笑得高兴,保养极好的皮肤起了一层小涟漪。 「小云,呆会陪我下盘棋,这些混小子都不愿意陪我这个孤老头子。」 隋洋上面有好个堂哥,平时跟他都很黏煳,经常玩在一起,也是这里的常客。 「唉,爸,看您说的。我们这不是棋艺不佳吗?」 说话间,两辆白色切诺基一前一后停在外面,车上下来四五个大小伙子。平均身高在一米八以上,像义勇军一样齐步前进的景象,真是蔚为壮观。 小保姆还没有把饭做好,男人们在聊天。经济,股票,房地产此类云云,飘云插不上话,索性到外面看看风景逗逗狗。 「来,虎头」飘云拍拍小手,长得像小狮子似的藏獒就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了,很狗腿添她的手。 「哎,你怎么这么不讲卫生啊, 08年快到了,不讲卫生可不好。我们要左八荣,右八耻,代表挂腰间,和谐贴胸前,人挡杀人,佛挡杀佛。」飘云一边说,一边拎着虎头的两条狗腿,模仿《唐伯虎点秋香》里那个倒霉的老师左右比划起来,还晃啊晃的。 「呜,呜……」虎头被她折腾的头昏脑涨,发出可怜的哀鸣,最后索性赖在地上不起来。 「喂,你装死啊。再陪我玩会。」飘云不死心的去拽虎头硕大的狗头。虎头睁开一只血红的眼睛瞅瞅她,继续装死。 「呵呵……」有人在笑。 飘云回头一看,原来是龙天佑。 「你不怕它?」龙天佑走过来摸摸虎头的大脑袋。 「我看着它长大的,它小时候就喜欢赖在我怀里。」她看着虎头乖巧的样子,有些惋惜的说,「可惜了,原本以极地雪狼为食的犬中之王,被人驯养的像只家猫。」 「这有什么不好?它有这么漂亮的狗窝,伙食比平常老百姓吃的还好,每天有人按时为它洗澡,看病也去高级的宠物医院,比人活得还舒服。我看不出有什么好可惜的。」 飘云笑着摇头:「它是不需要什么了,这里什么都有,惟独没有自由。」 龙天佑哼笑一声,用宽大的手掌狠狠掐着虎头的后颈:「可是它已经习惯了养尊处优的日子,就像你习惯了隋洋给你的宠爱一样。现在把它丢出去,它只有死路一条。如果连生命都是别人恩赐,还有什么权力争取所谓的自由?简直是痴人说梦。」 飘云抬头看他,一双黑眸充满霸气和不屑。她知道龙天佑一直瞧不起她,以前的冷眼冷语冷面孔也就算了,今天竟然拿她跟狗比肩齐看,这等于直接把耳光甩到她脸上。人家都打上家门了,再不反击,岂不是尸骨无存? 「我想你的比喻并不贴切。我不是宠物,隋洋也不是主人。人之所以被称为万物之灵,是因为人有智慧和道德,懂得分寸和礼数,保有仁慈和虔诚之心。而人和动物最明显的差别,就是人懂得自爱自尊自重,不虚妄,不放旷,不恶形恶状,也不能胡言乱语。如果连最基本的礼仪廉耻都做不到,那跟野兽又什么区别?」 飘云的语调犹如穿石的滴水,不急不躁,清冽低柔,带着温润的力度,却字字扣击人心。她把龙天佑当作玩劣的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完全忘记了他的身份,也不管他能不能听得懂。 第17页 霸道了一世的龙天佑被她一顿文绉绉的抢白,绕得七昏八素。惊讶的看着这个浑身没有几两肉的小丫头。连他都敢教训,勇气可佳啊。以前怎么没发现,她还有这么一张利嘴。不带一个脏字,就把他骂得狗血淋头。 空气中燃起了不大不小的火药味,虎头嗅觉灵敏的抖了抖鼻子,知趣的踱着杨柳碎花步回自己的闺房避风头去了。 「飘云,吃饭了。」隋洋站在阳台上喊着。 「哎,来了。」飘云拍了拍身上的土,觉得痒痒又顺手抹了一把脸,立刻变成一只花猫。 龙天佑拿出一块手绢,想让她擦擦脸。谁知道,本来老老实实趴在窝里的虎头噌的一下就蹿了出来,张牙舞爪的向龙天佑扑去。 龙天佑没有防备,向后踉跄了一下,接着就抬起脚,照着虎头的脑袋踹过去。 飘云抢在他之前,一把抱住虎头,呵斥道:「虎头,坐下!」心想,开玩笑,被他揣一脚,虎头还不得脑震盪? 虎头不依不饶的狂叫起来,震耳欲聋的犬吠声把屋子里的男人全招了出来。隋洋在二楼阳台急得直跺脚:「飘云,它发疯了,你离远点。」 飘云乐了,冲着隋洋挥挥手:「它没疯,是香水过敏。」 说完用手指揉了揉虎头的脖子,又揉了揉了它的肚子,像挠痒痒似的。虎头渐渐安静下来,撒欢似的在地上打了个滚,然后四仰八开的赖在地上,舒舒服服的享受飘云的小手给予的极致服务。 「看不出,你还挺man的嘛。」飘云笑它。 虎头从肚子里唿噜出几声闷响,一副受到表扬的得样相。 飘云安抚好虎头,对站在一边的龙天佑说:「天佑哥,以后来这儿,千万别带沾了女人香水的手绢,咱虎头还是个楞头青,受不了这味。」 龙天佑瞪了她一眼,一言不发的走进屋里,连句谢谢都没说。 第九章 死亡,不过是疲倦过后最终的远行。 晚饭后,就是隋家的传统项目,打牌。隋家的男人都爱玩,而且精于此道。隋洋就是箇中高手,当然,他的堂兄弟也不是吃素的。有时候想想,钱多有什么用,在这种小地方,可供娱乐的东西,实在不多。 飘云陪着老爷子在古色古香的书房里下棋,书房中间放了一个原木色的茶海,小保姆手法熟练的泡着今夜第一道茶。 说到下棋,飘云真是汗颜,她是个臭棋篓子,还是很臭很臭的那种。没办法,老天爷不会把所有的优点,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给了她可以乱真风华绝代的舞姿,可以假装国色天香的亮嗓,觉得可以了,就没有发放游戏人间的智慧。所有棋牌类游戏,她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千锤白炼,样样皆输。 今天硬着头皮赶鸭子上架,不过是陪老爷子解解闷,顺便趁着老爷子高兴,也探探她妈的案子。 飘云捏着黑子举棋不定,不是因为运筹帷幄,而是她正琢磨应该怎么开口切入主题。 没想到老爷子却先发话了:「小云,甭急,有些事啊就像下棋一样,要深思熟虑,步步为营。」 飘云怎么也没想到,老爷子会如此单刀直入,一语中的,一时不知道怎么反应。惊慌之中,随便落了一子,谁知道,竟然堵杀了一片自家的兄弟。 「呵呵,年轻人,终究年少气盛,心浮气躁。关键时刻,扛不住心事啊。」老爷子笑呵呵的将黑子一一拿下。 「是您棋艺高超,我的这点小伎俩,在您眼皮子底下班门弄斧,当然要贻笑大方了。」飘云巧笑,几个话捧得老爷子很是受用。 「孩子,你的心事我知道。这事情拖了一年多了,我知道你急了。可是这经济案子,就得慢慢来,急不得。否则一个环节出了岔子,落了口实,就白忙一场了。」老爷子夹起一枚白子,稳稳落下。 「您说的,我明白。这几年国家对经济犯罪严打的厉害,地方政府也想抓些典型,杀一儆百。我妈的事,要不是您给压着,早就判了,我且念着您的恩呢。」飘云说的是肺腑之言,对于隋洋父子的雪中送炭,她一直惦念着。 「傻孩子,你就像我亲闺女似的,我是真的心疼你,可不许这么见外。」老人慈爱的摸了摸飘云的头髮。 飘云感到一股暖流从髮根只冲进心窝,还觉得有什么东西从喉咙里涌上来,压也压不住。是感动吧,感动一个和你毫无血缘的人能把你当孩子呵护。飘云是个很容易感动的人,像株羊齿植物,一点点水,就能过活。寒冷的东西摸多了,一点微温便是天堂。 「小云啊,你跟隋洋在一起也一年多了,什么时候把婚事办一办?也让我喝杯媳妇茶。」老爷子似乎不愿意飘云难过,换了个话题。 飘云心里一紧,知道这话里有玄机。 老爷子问的是「什么时候办」,而不是「办不办」。这不是一个开放性问题,显然关上了所有拒绝的门,只愿意听好消息。 真的要跟隋洋结婚吗?她还没有仔细想过,结婚相当于女人第二次投胎。飘云对此模稜两可。 「叔叔,我们还年轻,还想再干两年事业,再决定要不要结婚。」飘云故意加重了「要不要」这三个字,她知道这样会让老人失望,可是她别无选择。 「唉。」老人嘆息,「小云,我知道你是个有担待有本事的孩子。论心智,隋洋他不如你。他妈死的早,我又没时间管他,他是在哥哥们的呵护下长大的,没经过什么事。别看外表已经是个大男人了,可心性还跟孩子似的。简单热情,幼稚冲动。这是他的优点,可也是他的缺点。你要多担待他。」苍老的目光炯炯有神,如两盏明灯。 第18页 飘云不禁暗中佩服,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一双明察秋毫的眼睛,将自己儿子分析的入木三分。隋洋有很好的教养,不像一般纨绔子弟那样目中无人,眼高于顶。但是,蜜罐里长大的孩子,金钱堆砌出的优越感,让他习惯在别人的视线中一直扮演主角,缺乏对他人处境的体谅和耐心。 「他虽然有缺点,但是有一点,你可以放心,他是个善良的孩子,尽管这种善良是靠金钱薰陶出来的,可他没有为富不仁的恶习。还有,他对你是一心一意的。不是我自夸,从小到大,跟在隋洋后面的女孩趋之若骛。他以前的那些荒唐事,我也不说了,一塌煳涂。可自从和你在一起,他整个人都变了。小云,你就是那根栓马桩。你让我刮目相看。」 飘云轻轻的点头,点头是什么意思呢?什么意思也没有,只是一种标准的倾听姿势。她如果摇头,老人就说不下去了。可是很显然,老爷子是一副意犹未尽的表情。 「我老了,身体大不如前。生意早晚要交给你们,隋洋还太浮躁,你倒是个能压事的孩子。你们早点结婚,他也就稳当了。趁我还有点精力,还能帮你们聚聚人气,压压阵脚。天佑倒是跟隋洋很亲,是个有魄力有手腕的汉子,但毕竟是外人。我知道你有骨气,想干点自己的事业。可是孩子,骨气不能当饭吃啊。」 飘云在心里苦笑,显然她的骨头还不够硬,否则,她今天就不会坐在这儿了。 「叔叔,您别这么说,您的身子骨硬朗着呢。」 老爷子笑了:「我不跟你争论这个,我比你有发言权多了。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生命是一个大的话题,而死亡,不过是疲倦过后最终的远行,无从迴避,可也无所畏惧。」 一番包含生活哲理的言语,让飘云轰然倒塌,彻底匍匐在了地上。在这苍老的智慧面前,你除了俯耳倾听,还能做什么? 夜深了,飘云准备回家整理一下思绪。隋洋想送她,可他的那些堂哥不放人。没办法,只好麻烦龙天佑送她回市区。飘云得以再次和这个人短兵相接。 一路无话,飘云回忆着老爷子的话而心事重重。龙天佑的脸色也不好,下午被一张利嘴抢白,还差点被条畜牲伤到。 无声无息的沉默让人窒息,飘云放下车窗,清冷的夜风吹进来,人也精神了很多。她稍稍把头探出去,缎子般的黑髮在月夜下轻轻飘舞,淡淡的幽香在空气中暗暗浮动着。 龙天佑扭头看着身边的女孩,一头质感上好的青丝,流光溢彩,暗香盈袖。不得不承认,头髮是女人除容貌之外的第二张脸孔,也是女性最性感的部位之一。尤其是色泽,香味,动感都堪称完美统一的柔美秀髮,对男人来说简直是极致的诱惑。 龙天佑觉得自己的心有些飘远了,眼睛也移不开了。那蓬松的乌髮,涨满他的眼帘,让他看不清道路山川,只有漆黑一片。 而始作俑者却对这一切茫然不知,无知的抚弄着被风吹乱的长髮,歪着头看外面的风景。悠然自得,髮丝拂面,咬唇微笑,这一系列的动作看在龙天佑眼里,简直是买弄风情。 这个女人是谁?是隋洋的女朋友。隋洋是谁?是比他亲弟弟还要亲的人。 妈的!他勐然按住喇叭。悽厉的鸣笛立刻划破了夜的寂静,发出震耳欲聋的癫狂噪音。飘云被突如其来的噪音吓得差点弹出去,惊魂未定的拍了拍胸口,疑惑的看着龙天佑,前面明明没车,他发什么疯? 「两只小蜜蜂啊,飞在花丛中啊,飞啊,呗一个。」 是手机铃音,两个人同时看自己的电话,龙天佑接了起来。飘云咋舌,他竟然跟自己用一样的铃音,还是这个铃音。 「妈的,什么事?!」龙天佑暴躁的像吃了十斤火药。飘云看了看,还是懂事的把车窗关上了。 对方似乎感到他龙大少爷今天超级不爽,说话跟捣蒜似的,磕磕绊绊。 「找到他了?」龙天佑的声音一沉,湛亮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像黑暗中猎食的猫头鹰。 「谁也不准动他,我马上回去。」斩钉截铁的说完,他扔下电话,就掉转了车头。 「这不是去我家的路。」飘云有种不好的直觉。 「我有事要处理,做完再送你。」完全没有商量的语气。 这是人家的地盘,飘云还能说什么,只有乖乖听话的份。 车停在富丽堂皇宛如仙境的「飞龙」娱乐中心门口。飘云以前跟隋洋来过几次,城里最豪华奢侈的消费天堂。集餐饮,洗浴,ktv,舞厅,酒吧,游泳馆于一体,但这些都是表面上的文章。表面下,它是这个城市最大的地下赌场,最糜烂的风月之地。这里声色犬马,夜夜笙歌,是男人的天堂,女人的地狱。 似乎每个城市都有这样一个让人宣洩欲望和金钱的黑暗之穴,将城市最骯脏最不堪入目的浓疮恶瘤黑血,如海纳百川一般吸收殆尽。十恶不赦,却举足轻重。如同装修华丽的收费公厕,人们有了内急有地方解决,就不会随意大小便。既安全,又卫生,还能造福市民。每年这样的娱乐场所,都是税收部门最大的肥羊。 飘云跟着龙天佑走进他的私人电梯,以为会直接去他顶层的办公室,没想到,却降到了地下室。飘云没来过这里,有种从人间坠落地狱的感觉。 门一拉开,一股奇怪的热浪直冲面门。混合了的呛人的香菸,辛辣的酒精,发酸的汗臭,还有令人作呕的血腥。 第19页 飘云皱了皱鼻子,克制着想转身就走的冲动。 起先只是一条窄窄的通道,可越向里走,空间越大,黑暗如潮水般退却,刺眼的白色灯光君临大地。伴着轰隆隆的加油叫好声。 待眼睛适应了光线,飘云立刻被眼前的景象震惊的说不出话来。开玩笑吧?! 第十章 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你明白吗? 围了缆绳的方形擂台,穿着短裤奋力搏杀的强壮男人,身着制服的司钟和裁判,衣着性感的服务小姐,还有挥舞着手臂,汗流浃背,亢奋到极点的人群…… 黑市拳。 飘云脑袋里迅速滚过这三个字。如果不是在拍电影,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解释。飘云发现自己真是井底之蛙,灯下黑。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竟然不知道,这么偏远的小城,也有这么血腥暴力的游戏。不过,大千世界,包罗万象,无奇不有。人的眼界是何等的狭窄,即使是圣人也不可能万物万事先知先觉。何况她不过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入,躲在一个小小的新阳高中,把黑板讲台当作一方天地的小老师。 怔楞间,台上早已大战三百,红短裤被黑短裤打得鼻口喷血,汗水和血点随着黑短裤的拳头成飞射状弹出,落在白色的擂台上,一大片猩红,触目惊心。 这残忍嗜血的场面,仿佛扔到观众席上的一枚炸弹,炸得血肉横飞,生灵涂炭。观众顿时疯狂得歇斯底里,场内的气氛像高压水管暴到涨棚。 红短裤软弱无力的靠在缆绳上,毫无招架之力。黑短裤毫无仁慈之心,一拳重过一拳的挥舞着,直到红短裤像条破烂的麻袋滑脱在地,死狗似的趴在血花飞溅的擂台上。黑短裤才像个胜利者,向着人群的方向奥运冠军似的举起双手,接受观众的鲜花掌声荣誉喝彩。 飘云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闭不上眼也移不开腿,仿佛失去了眼帘,也失去了双腿。战慄滚过皮肤,心在失血中窒息,耳朵如万蜂筑巢。一寸一寸被蚕食着感觉,直到身体变成冰冷的铜板。 四周一片黑暗,只看到擂台上的一点光亮。红短裤趴在上面血流成河。飘云似乎听到细若游丝的呻吟从他被打烂的嘴唇中,恍恍惚惚的发出。可是她知道,这是不可能的。那个男人能不能站起来,还是个未知数。黑市拳的魅力,就在于它没有规则,不受任何规范的限制。包括道德、法律、人性和慈悲。一上擂台,生死契阔,各安天命。 飘云揉了揉干枯的眼睛,前后不到一分钟,却已山水永隔。回头看了看,龙天佑早已穿过沸腾的人群,走向一间镶着玻璃的房间。飘云平復了一下躁乱的心跳,快步跟了上去。 一进门,就看见十几个高头大马的男人,围成半圆形站在屋子里,统一的黑色西装,清一色的平寸头,表情肃杀,气势严峻。飘云仔细看了看,有几个她在隋洋家见过。 半圆中间站着一个男人,一见到龙天佑,立马跪下了,颤颤微微的喊:「龙哥。」 龙天佑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酒瓶,迎头就是一下,干净利落,一击即中。酒瓶啪的一声就暴了,碎玻璃四处飞溅。 飘云这下明白了,他不让别人动,原来是要自己亲自来。 男人惨嚎一声,倒在地上捂着眼睛翻滚。龙天佑还觉得不过瘾,上去就是两脚,地上的男人吐了一大口血。他左右看了看,又拎起一把椅子,噼头盖脸的向地上的人砸去,血肉模煳成一片。 没人说话,没人阻止,半圆噤若寒蝉,空气中只听到男人的呻吟,骨头的断裂,血花飞溅和挥舞凳子的飕飕风声。 飘云看得目瞪口呆,她打破脑袋也不会想到,黑道电影里的经典打人场面,会在她面前如此真实而立体的上演。突生的变故犹如惊涛骇浪,沖得她麻木不仁。她知道应该阻止这种野蛮的行为。可是,她的手,她的嘴,甚至于她的大脑在这一刻集体背弃了她,让她发不出声音,也无法思考,只是睁着一双玻璃似的眼珠,呆若木鸡看着这血腥的一幕。 地上的人不动了,声音也没有了。龙天佑扔掉椅子,厌恶的抹了抹溅在脸上的血珠,暴怒的双眼像被人抢了肉的狼。 马上有人搬来一把椅子,递上干净的毛巾。动作麻利,驾轻就熟。龙天佑擦干脸上的血,手下又递上一杯热茶。他掀开盖子,喝了两口,不经意间与一双清漆似的眼睛四目相对。他微微一楞,这才想起来飘云还站在那等他。 「处理掉。」言简意赅的交代完,龙天佑放下茶杯,拉起飘云转身就走。 外面依旧闹得沸反盈天,台上已经换成了白短裤和蓝短裤。飘云跌跌撞撞的跟着龙天佑穿行在涌动的人群中,步履维艰。龙天佑长臂一伸,圈住了她的肩膀,悍壮的身体阻隔着喧闹的人群。飘云看着他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手指修长有力,像五根铁钳一样嵌进她皮肤里,刚刚还染满鲜血。飘云感到一阵噁心。 他们两个越过人群,走进那条漆黑狭窄的通道。飘云身子一斜,就将那只手甩了下来。龙天佑却一把按住她的肩膀,将她压在冰冷的墙壁上。飘云的脑袋嗡的一声,飞进了无数只苍蝇。她感到自己的鼻尖就贴在他炽热的胸膛上,汗水夹杂着淡淡的血味,直冲胸肺。这感觉,有些刺激的可怕。 龙天佑在黑暗中看着手里的女人,此时此刻,他能闻到她头髮上的清香,看得见她鼻尖上的汗珠,甚至能感觉到她的抗拒,尽管她什么都没做。下午还喋喋不休的小嘴,此刻正随着她的唿吸微微翕合,吐气如兰。 第20页 这就是被自己的好弟弟捧在手心里的女人,初看时,风平浪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可是相处久了,倒有些触目惊心。特别是她刚刚的反应,面不改色,安适如常,让他暗自叫好。不禁觉得有些可惜,不过可惜些什么?他一时又说不上来。 「你怎么不害怕?」 「你带我来就是为了让我害怕?」飘云恍然大悟。 他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我没那么无聊,只是一般女人都会怕,你的反应让人感到奇怪。」 飘云一笑:「你现在的样子,就让我害怕,如果你不是隋洋的表哥,我还以为你要非礼我。」 飘云以为龙天佑会松手,没想到他纹丝不动。 「告诉我,你爱不爱隋洋?」 飘云看了看他,说道:「我不能回答你。你不是我的长辈,也不是我的朋友。问这样问题,请原谅我的直言不讳,你既没这个权利,也没这个资格。」飘云的语气有挑衅的味道。 龙天佑并没有被激怒,让一个善于操控一切的男人生气,是不容易的。 「你可以不用回答我,但是,你记住两点。第一,我从不打女人。第二,第一条只在没有伤害隋洋的情况下,才会有效。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你明白吗?」 语气听起来像威胁,可是两个人贴在一起的架势,在外人看来,更像是调情。 飘云对于这个男人的霸道跋扈,已经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也不怕得罪他,干脆的反驳道:「我也请你记住两点,第一,我不喜欢被人威胁。第二,隋洋是个大人,你不能照顾他一辈子。一个男人不经歷挫折,就不会成熟。」 龙天佑冷笑:「可以让他受挫的人,还没生出来呢。惟独你,隋洋太在乎你。所以我们不希望,那个挫折就是你。」 「你们?」 「是,我和他所有的哥哥们。」 飘云推开他,拍了拍身上的土。「那我真替你们感到悲哀。」 爱护一个人的方式有很多种,你们选了最错误的一种。 第十一章 她不是弱者,因为,她没有成为弱者的资格。 回到家里,飘云甩掉鞋子,把自己扔在柔软的沙发上,舒服的伸了一个懒腰,看着自己裸露在空气中的手指,还在微微发抖。她把手握成拳,揉了揉鼓鼓跳动的太阳穴,闭着眼睛,无奈的苦笑:「怎么会不怕?心脏都快跳出嗓子了。」 人类对于危险都有本能的直觉,这是老祖宗千万年来在大自然中积累的经验。比如,有不名物体飞过,你会缩回脖子。面对攻击,你会躲避。看见可怕的东西,你会闭上眼睛,或者干脆落荒而逃。 可飘云不能这样做。生长在那个特殊的环境里,她从小就有意识的培养自己直面惨澹人生的勇气和毅力。对于自己的弱点,她习惯的做法是:以暴制暴,以毒攻毒。怕什么,偏偏就亲近什么。怕黑,她会强迫自己关掉所有的灯,怕老鼠,她会强迫自己拿起死老鼠,扔到肇事者的脸上。 这种作法,无疑是刀口上舔血。如果是个软弱的灵魂,很可能会在这样的自我折磨中损毁堕落。可是飘云是个坚韧而顽强的人,懂得如何在自我焚烧中浴火重生。 一切恐惧的内核都源于心灵的脆弱。勇敢来自真实,虚幻让人无力。闭上眼睛,不等于看不到。关上耳朵,不等于听不到。客观存在的矛盾冲突,不能靠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来得到完美的解决。 飘云是个在家庭暴力的阴影下长大的孩子,暴力对她等同于洪水勐兽、刀山火海。往昔的一切被眼前的景象勾连而起,灵魂被刺得出血。可是,她不能闭眼,更不能夺路而逃。逃避是弱者的行为。她不是弱者,因为,她没有成为弱者的资格。 柔弱的女子一定要有个富足的家庭,即使不富足,也要健康安全。柔弱的女子一定要有慈爱强大的双亲,受了委屈,可以对着他们哭天抹泪。柔弱的女子一定要有个可以任她放肆流泪的人。可是飘云不能哭,因为隋洋不喜欢看她哭哭啼啼的样子。她不能让隋洋不喜欢,因为她还有身陷囹圄的亲人要搭救。 所以,她必须坚强,也只能坚强。 胡思乱想的结果是,飘云又失眠了。而打发漫漫长夜最好的方法,就是写作。 或许每一个学中文的女生,都曾在辞藻中寻找过自己的梦境。在无边的寂寞中让自己跋涉的灵魂,在文字的避难所中得到片刻的安宁。 飘云的小说都是出自午夜的雾岚和凌晨的朝露,这是一段黑暗的时间,犹如漫漫长夜中孤独的行走。在网络上玩文字的朋友把这叫做码字,很有趣的说法。飘云是个网络写手,苍茫大海中名不见经传的一滴。 很多喜欢看她小说的朋友,都会不约而同的问她同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写作? 为什么而写?飘云没为此做过学术上的探讨,不是每一种行为的背后都有动机。飘云很愿意告诉大家,她是因为无聊。可是听到的人,会觉得这个答案不够庄重。 读者往往把作者想像得高深而复杂,因为陷入了他或她用文字堆砌出来的世界而不能自拔。作者就是世界的造物主,是上帝。他们掌握着人物的生杀大权,控制着情节的脉络走向,引领着潮流的发展动态。甚至控制着读者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第21页 一旦成为一个写作者,你的欢颜和微笑,你的善意和爱心,你的犀利和幽默,你的宽容和坚韧,甚至是你的愤怒和泪水,就不在只属于你一个人。 一个写,一个读,这不单单是一场文字的述说与倾听,也是一个灵魂和另一个灵魂的对接。犹如太空行走,神圣而庄严。 所以,飘云一直是抱着谦卑的态度,来善待每一个文字。要对你写的每一个字负责,这是她对自己的要求。 她打开电脑,看了看留言,大多是催文的。还有几篇长评,讨论人物和情节,抒发感想。飘云认真看看了,把每一篇长评都做了收集,放在自己的文档里。 她不是一个善于跟读者套近乎的作者,也不善于宣传自己。因为对她们无所求,也就少了功利和心机。但是,她尊重每一个尊重她文字的读者,还有那些怀揣善意勇于提意见的读者。她们是一群可爱的天使,这个网络世界因为有了她们才变得优雅而体面。 今天寒城在网吧打工,飘云一边码字,一边漫不经心的跟他聊天。一心二用,竟然两不耽误。 写到尾声的时候,飘云轻轻舒了口气,终于要结束了,心里还真有点依依不捨。 这时候,有个陌生人q她,飘云以为是读者,接过来一看,原来是出版社的编辑。问她有没有兴趣将自己的小说出版成实体书。 飘云觉得新鲜,她从来没想过自己的文字可以印成铅字买钱。 「有什么要求吗?」飘云问。 「你的文字,故事,意境都够了,不需要再修改什么。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够商业。」编辑说。 「那么,你的意思是?」 「我给你一份修改计划,你按照它来修改一下,就可以了。我现在把计划传给你。你改好后,我送去审批,出版基本没问题。」 「等一下,我没说要出。」 「为什么?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你不想自己的文字被更多的人看到吗?」编辑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我当然想,可是,我恐怕没这个本事。」 「不会,你的文字简洁凝练,张弛有度,故事也不错。就是有些地方太过天马行空,还欠些雕琢。」编辑安慰道。 飘云笑:「你误会了。我不是没有信心,而是没有耐性。正如你刚才说的,我写东西喜欢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你拿那些商业规律来约束我,我会对文字失去触动和感觉,文字也就失去了生命和灵性。我想,你们不会想要死掉的东西。」 编辑也笑:「没想到你这么坚决。那好吧,如果你改变主意了,就给我留言。我个人很喜欢你的小说,不出有点可惜了。写作也是一项事业,干事业就不能随心所欲。」 飘云笑,她本来就是个随心所欲的傢伙。 「我不会把写作当成我的事业,它只能是爱好。任何一种爱好,当你把它当事业做的时候,它就不再是爱好了。」 第十二章 有时候,飘云看着自己掌心的纹路,忽然发觉人生不过是一场游戏,短暂的眩晕感让人迷惑。她不知道别人对这个世界最深切的体验是什么,只知道此时此刻,她体会到的是分裂。思想,感情,生活,都处于极度深刻的自我分裂之中。那种感觉是如此的清晰而迫在眉睫。 「云妈妈: 您好! 您最近的身体好吗?有没有生病?我好想您,您已经很久没来看过我了。福利院阿姨说,您工作太忙,叫我不要打扰您。可是,我还是想偷偷的跟您说,您来看看我吧。我又长高了,前天数学还考了一百分。您还没夸奖我呢? 我好喜欢您给我买的衣服,小朋友们都很羡慕我。我跟他们说,我有一个又漂亮又温柔的好妈妈,我要好好学习,长大之后像我妈妈一样,做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老师,帮助很多很多需要帮助的孩子。 云妈妈,我一定会做到的,我跟您拉勾。如果我做不到,您就打我的屁股,好不好? 对了,为了让您不用太想我,我求福利院的阿姨给我拍了一张照片,就装信封里。阿姨把我照得好帅的,您可一定要收好哦。 好了,阿姨催我们睡觉了,这次先写到这儿吧。最后祝您身体健康,天天开心。 您的儿子 海天」 飘云笑笑,从信封里拿出照片。一个穿着白色运动服的小男孩,站在明媚的阳光下,露出两颗洁白的虎牙,皮肤黝黑,笑容憨憨的。这是飘云在儿童福利院助养的小孤儿,海天。 飘云将信和照片放回信封,又将信封放在嘴边亲了一下:「小海天,云妈妈现在要去赚钱喽,你要好好的。云妈妈下个星期就去看你。」 飘云将信封放进皮包,然后对着镜子看了看。很好,流金色眼影,淡淡的闪粉,浓重粗犷的银色眼线,还有宛如鸢尾的白色假睫毛。耀眼夺目的亮片妆,每一个细节都完美的无懈可击。 身上的行头也非常的性感打眼。黑色漆皮抹胸,缀着金属腰链的漆皮短裤,黑色长靴。抹胸和低腰短裤之间露一截雪白纤细的腰肢,为了增添效果,飘云还在肚脐的位置镶了几颗闪闪发亮的彩色水钻。 她看着镜子中的女孩,漆黑的长髮,嫣红的双唇,十指纤长,眼神妖娆。宛如暗夜里吸人精血的妖精,却柔润的让人生怜。轻轻触摸女孩的手,女孩素手如冰,让她不由自主的缩了回去。女孩的手也随之离开,从此天涯异路。 第22页 飘云捏了捏自己的脸,笑笑,再笑笑。 「小彤,该你上场了。」领班喊道。 「恩,来了。」 飘云在手上抹了些许防滑粉,辞去「夜都」的工作后,她辗转来到西区这间酒吧,今晚是她第一次亮相,一定要来个满堂红才有资格跟老闆讨价还价。所以飘云决定出绝招了。 妖娆的灯光照得酒吧万紫千红,超h的音乐让人亢奋得口干舌躁,洋溢着情色味道的银白色钢管,闪动着挑逗的光芒。纤细的身段,加上绚目的行头,气氛足够了。她一出场,便是震撼。 钢管舞,在大城市已经成为一种时尚的健身运动。而在这里,还是夜店的情色噱头。 波浪贴杆,俯身甩头,漂亮的迴旋。眼花缭乱的扭动,旋转,腾空,一系列的动作让酒吧里的客人h到了极点。 钢管舞分杆上技巧和杆下性感舞蹈两部分。杆下舞蹈主要融合了性感爵士,肚皮舞和芭蕾等经典动作。对于学了十年舞蹈的飘云来说,这些动作根本是轻车熟路。不在话下。跟那些跑江湖混饭吃的艷舞女郎们照猫画虎、滥竽充数的扭腰摆臀比起来,那是鱼和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上,一个深藏海底。 她像一条吐着火信子的美女蛇,扭动着曼妙的身躯。原始、性感、火辣、野性,而且毒液四射。让你还未触及,就已着魔。台上台下同样火爆,很多俊男美女站了起来,随着音乐的节奏疯狂扭动。观众席中的口哨声叫好声不绝于耳,几乎要掀翻棚顶。 最后,飘云在一片惊唿声中,完成了一个漂亮的杆上杆下翻转组合,仿佛一滴晶莹的水珠溅落滚烫的油锅,观众席上立刻炸开了花,成为这间酒吧一夜的经典。 飘云在雷鸣般的掌声中,鞠躬,干净利落的跳下舞台。身上已经是香汗淋漓,最后那个动作,真不是人做的,需要牵动全身的肌肉,她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 「小彤,好棒啊,简直可以聘美专业舞蹈演员了。」领班美滋滋的拍了拍她的后背。 飘云正在喝水,被他的巨大神掌这么一拍,差点呛到。 「赚钱的小把戏,很低廉。张哥您满意就好。」 「呵呵,满意,我当然满意。老闆也很满意,要我一定要留住你,咱们坐下来谈谈报酬。」 「你不是说,要我亲自跟老闆谈吗?」飘云疑惑,这人怎么一会一变? 「小丫头,我们老闆可是个大忙人,哪有时间招唿你?怎么?信不过哥哥?」五大三粗的领班眉毛一挑,让飘云掉了一地鸡皮疙瘩。原来男人在脂粉堆里呆久了,真能沾染女气。 飘云立刻堆笑:「哪能啊,小妹初来乍到,以后还要哥哥多多照顾。」 在什么场合就要说什么话。眼尖点,嘴甜点,亏就吃少点。飘云上大学那会儿,为了买那些贵死人不偿命的精装正版书。曾在大小夜店混迹江湖,早已深谙此道。 「恩,不错,是个懂事的孩子,放心吧,以后有哥哥在,绝对没你的亏受。」领班笑咪咪的看着她,心想,瞧这孩子长得,真招人稀罕。 第十三章 如果,你太了解这个世界的规律,它就会在你的眼里丧失美感。 应付完张领班,飘云坐在梳妆檯前卸妆,感到自己快散架了。想起明天还有早课,狠不得脚底抹油立刻窜回家去。 背着皮包走出化妆间,台上已经换了另一个浓妆艷抹的女郎在激情扭动。想起自己前一刻,也曾站在台上如此这般的买弄风情,搔首弄姿。恍然生出莫名的疏离感。 或许是灯光的原故,站在台上的时候,眼前一片灯火辉煌。而今走下台来,才发现宽敞华丽的酒吧像一个巨大黑暗的巢穴,红眉绿眼的妖魔就栖息在那不知名的地方。你看不见它,它却在时刻窥视着你。 浮光掠影,红男绿女,道德的坟墓,堕落的天堂。世界竟是如此繁华盛大,世人何来悲恻凄清?那么,究竟是谁剽窃了谁的生命?谁又活在谁的梦中?。 飘云用力敲了敲自己的太阳穴,命令自己不要在思考下去。 「如果,你太了解这个世界的规律,它就会在你的眼里丧失美感。」这是她的心理医生文惠说的话。 在此之前,飘云喜欢研究各个流派的哲学和心理学。她是一个对剖析和分解有着极大兴趣的女子。可是,听了文惠这句话之后,她决定放弃阅读一切有关哲学的书籍。 如果你没有读过哲学,就不了解什么是洞穿。你读了哲学,就深刻体会到了分裂。飘云就是一个时刻处于分裂状态的女人。一方面,她渴望拥有一双明察秋毫洞若观火的慧眼。另一方面,她的精神和肉体又在承受着各个流派理论的滋润和摧残,心灵的自我搏杀,已经让她支持不住了。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有时想想还是郑老先生说的好,人生一世,草木一秋,难得煳涂。 所以,在适当的时候避免深刻,无疑是一个聪明的选择。 想到这里,她笑了笑,准备转身离开,却在那一刻,被一抹熟悉的身影牢牢定在了酒吧一方阴暗的角落里。 那个人是谁?那狭长的眼睛,琉璃似的瞳仁,不驯的黑髮,瘦削的下巴,怎么跟寒城长得一模一样? 飘云用力揉了揉眼睛,借着酒吧的射灯仔细一看,那个穿着白衬衫,繫着黑色领结的男孩,不就是新阳高中远近驰名的小帅哥,柳寒城吗。 第23页 只见他手里拿着托盘,身手矫健的像只狡猾的黑猫,干净利落的穿梭在酒吧妖娆的灯光和红男绿女间,将五瓶科罗娜送到了几个穿着时尚,化妆精緻,长发飘飘的美女桌上。不知道他俯身跟她们说了什么,让那五个美女笑得花枝乱颤。 一个穿着蕾边吊带,容貌俏丽的女孩还兴奋的挽着他的手臂摆出亲昵的姿势,让她的同伴用数位相机,在酒吧暗淡的灯光下拍照留念。 拍好后,女孩高兴得九十度大弯腰,长长的头髮垂下来像拖布似的来回晃荡,那情景就像是在演韩剧。 飘云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真寒。然后悄无声息的走了过去。 「帅哥,前门没关。」飘云在他身后捏着嗓子说。 每个男人听到这句话,第一个反应就是低头看自己的裤裆,小柳同学也不例外。发现被耍,立马回头,看见一张柳眉倒竖、杏眼圆睁的脸。 「柳寒城,果然是你。」飘云咬牙切齿。 「当然是我。」寒城一笑,身影一闪,将飘云拉进了一个没人注意的死角,一把就抱了起来。 飘云惊叫一声:「臭小子,放开我。」 「不放,先让我亲一下。」说着就把嘴凑了过来。 「起开,你还没告诉我,怎么跑这来了。」飘云扒开他的脑袋,这孩子,才来一天就变身人狼了,长呆还得了? 「我在这工作,服务生,今天是第一天。」 「你,你,竟然跑到这种地方来上班,坏小孩。」飘云全身颤抖的指着他的鼻子。 寒城拉住她的手亲了一下:「你还不是一样。」 「给我回去,学生不应该在这种地方当服务生。」 「老师也不应该在这种地方跳艷舞。」 「我让你再跟我强嘴。」飘云用手掐寒城的脖子,正中下怀,被寒城扣住手臂压在墙上。 「想你了。」寒城蜻蜓点水似的亲了亲她的嘴。 「没看出来,刚才你不还搂着美眉笑的挺开心的吗?」飘云扁扁嘴,酸熘熘的说。 「我哪有?」 「谁说没有,她还把手搭你腰上了呢。就这儿。」飘云用手指了一个地方,罪证确凿。 「哦,」寒城恍然大悟,「你说那几个从韩国来的,她们听我会说韩语,所以比较热情点。不过我说的没有她们好听,就像你们汉族的山东人和东北人对话一样,勉强能沟通而已。」 寒城的母亲是朝鲜族,他也算半个朝鲜族,自然会说朝鲜话。事实上,在这座城市,除了汉族以外,人数最多的就是朝鲜族。 「你还说我,看你那舞跳的,我看到不少男人都拉领带了,故意勾人犯罪是不是?」寒城恶狠狠勒住飘云的腰。 「你,你,竟然恶人先告状。柳寒城,你姓赖的?」 「我就赖着你,怎样?」 「回家去!你来这才一天,就变成流氓了。长呆下去,还得了?我怎么跟柳阿姨交代?」飘云哭的心都有了。 寒城一下乐了,颳了一下她的鼻子:「别再撅嘴了,都快能挂酱油瓶了。我这么大了,还用你操心?」 飘云撇撇嘴,嘟囔道:「这么大了,还不懂事。」 「我这不是担心你吗?我帮不了你,也管不了你,还不行我陪着你?」 飘云想想也是,以后两个人可以一起下班,也是个照应。省得还要为彼此担心得跟猫挠似的。 「我答应你,以后再也不让别的女人碰我了,还不成?好了,别生气了。」寒城撒娇似的摇了摇她的胳膊。 「谁说我生气了?」飘云急赤白脸的反驳。 「没生气眼睛瞪那么大?」寒城笑她。 「那是因为……」话没说完,寒城就捧起她的脸,以吻封缄。两个人的嘴仿佛穿上了华丽的丝绸,带着古典而柔滑的纹路。飘云想,这嘴唇,这质感,天生就是适合接吻的。 「飘云,我想要。」寒城贴在她耳边喘着粗气,一只爪子很不老实的探进飘云的内衣里。 飘云惊讶:「这里?」开玩笑吧。 柳寒城推开旁边的门,把飘云拉了进去。反手一锁,屋子没有窗户,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看不见一丝光亮,这黑暗太浓重了,飘云有点害怕。 「这是什么地方?」飘云感到后背碰到一个硬硬的东西,好象是柜门把手。这里又冷又黑,还有一股腐败潮湿的味道,好象是汗酸味。 「更衣室,放心,这个时间不会有人来。」寒城将飘云压在衣柜上,拉起她的棉布小t恤,一只手从后面解开她的胸罩,另一只手放在飘云的腰上。腰杆挺直,寒城感觉到了她的紧张,就在玲珑的曲线上来回抚摸着,不急功近利。 「你不用工作吗?」寒城的手掌热的像火,揉捏着她的乳房,温情的抚摸着。飘云的眼睛慢慢适应了黑暗,人也就放松下来。 「我才来,不用看桌。属于超级替补,他们找不到我,就以为我忙别的去了。」 寒城没有褪掉飘云的内裤,只是往旁边拨了拨,然后解开了自己的裤扣。他们没有在这样的地方,用这样的姿势做过。新鲜的刺激感让寒城兴奋到不行,昂扬性器虎虎生威。 飘云揉了揉他的头髮,笑道;「臭小子,蓄谋已久啊。」 寒城亲了亲她的额头,声音低沉,气息浑浊:「从你上台的那一刻就开始想了,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 第24页 寒城一下进来,飘云照常一阵痉挛。之后就是习惯性的沉默了,随着寒城的动作来回摇动,撞得衣柜发出沉闷的声响。空气中瀰漫着汗水的酸味,肉体的摩擦和年轻男孩的喘息声。飘云仿佛一片随波逐流的枯叶,没有方向,没有目的,没有快乐,也没有悲哀,只是顺着水的方向静静的流动而已。不会下沉,也无法飞升。 俗话说年轻就是本钱,这句说的不错。年轻就是好,浑身有使不完的气力。 飘云打了个无声的呵欠,被他折腾的累死了,如果不是站着,她随时都能睡过去。身下也开始发冷发酸。怀里的身体却依然热得像火红的烙铁,意犹未尽,方兴正艾。 「飘云,你真好,真好。」寒城一边有力的冲撞,一边把头贴在飘云柔软的胸前。仿佛漂泊的孩子终于有了温暖的家园,颠沛的灵魂终于找到了停泊的港湾。 飘云温柔的抚摸这个贪欢的孩子,柔顺的任他予取予求。心想,真是个小肉食动物,再这么下去,早晚把他惯出毛病来。 第十四章 周一上班,同样的忙碌。飘云明显睡眠不足,寒城纵慾的结果。好不容易挨到下班,飘云第一个冲出了办公室。 十月快到了,北方的白昼越来越短。飘云走出校门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不期然看到龙天佑的白色切诺基停在门口。她感到奇怪,该不会是来接我的吧?没听隋洋说啊。 飘云走过去,门一下就开了,龙天佑似乎恭候多时,与他平时爱理不理的模样大相迳庭。 「上车。」还是如此的言简意赅,甚至都不告诉她去哪。 「天佑哥,我们去哪?」上车后,飘云问道。 「去了你就知道了。」龙天佑利索的发动引擎。 车开进无边的夜色中,秋风唿啸,一片枯黄的树叶翩翩飘进来,落在了飘云的手上。飘云看着落叶凌乱的纹路,不知道为什么,竟突然感到心寒 。 一路上依旧无话,这似乎已经成了两个人的相处模式。没有过多的交谈,也不必去在意彼此的存在。 飘云疲倦极了,马力十足性能彪悍的切诺基在马路上稳稳的开着。她选了个舒服的姿势靠着柔软的坐垫,很快就睡着了。 等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车已经停在「宾江花园」门口。城里有名的豪华住宅区,当地老百姓把这里叫做「腐败一条街。」 为什么来这儿?飘云站在电梯里百思不得其解。扭头看了看身边的龙天佑,他根本不看她,专注的盯着红色的数字。 1,2,3,4,5,6……18楼,电梯停了。 当飘云走进典雅的奶油色大门的时候,才想起来,这间装修豪华的公寓应该是龙天佑的家。隋洋跟她说过,只是她没放在心上。 「隋洋呢?」飘云四周看了看,除了他们俩,一个人都没有。 「我没说他在这儿。」龙天佑把车钥匙扔在茶几上,坐在沙发上点燃一根香菸,一边吸一边看着她。 飘云看了他一眼:「这是什么意思?」 龙天佑冷笑:「我们今天说的事,估计你不会想让隋洋知道。」 「你到底想说什么?」龙天佑的眼神让飘云心里发毛。 「给你看样东西,看完,你就明白了。」 龙天佑打开了电视,超大等离屏幕,几乎占满了整个墙壁。 画面一出来,飘云犹如五雷轰顶,彻底的蒙了。 屏幕上一个穿着性感漆皮舞衣的女孩,扭动着年轻的身体,蛇一样围绕着银白色的钢管,身轻如燕,姿态撩人。五颜六色的灯光照射在她冷艷的脸上,女孩的眼神有一种遗世独立的凄迷。 飘云嘆息,这画面拍的真漂亮,如果主角不是她的话,她几乎想拍手叫好了。可惜,主角就是她。 「你怎么会有这个?」 「每间酒吧都有摄像设备。」 「那间酒吧是你的?」老天,谁来告诉她,为什么东区的老大,会跑到西区去开酒吧?还偏偏是她面试的那间酒吧。 「一个朋友转给我的,我也没想到,转手第一天,就看到你。隋洋一定不知道,他冰清玉洁的女朋友,背地里竟然是这么一副德性。」龙天佑的眼神充满讽刺。 飘云稳定了一下情绪,回道:「如果你想把这个拿给隋洋看,我没意见,我会自己跟他解释。」 「是吗?那这些,你怎么解释?」龙天佑从衣兜里拿出一沓照片,扔到茶几上。 飘云拿起来一看,世界成了一个黑暗的盒子,啪的一声被人关上了盖子,一下全暗了。她随即闭上眼睛,咬牙道:「我解释不了。」 那些照片是她和寒城在酒吧的角落里亲热的镜头,有一张寒城的手还探进了她的内衣里,露出一小截雪白纤细的腰身。寒城的表情很沉醉。飘云仰着头,微微翘起的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微笑。年轻柔韧的身体像两棵初生的植物,不分彼此的纠缠在一起。 龙天佑拿起那张看了看,啧啧贊道:「真性感,可惜是用手机拍的,否则可以当情色杂志的封面了。」 比起隐私被人揭发的尴尬和恐惧,飘云觉得龙天佑此时的态度更可怕。发现弟弟的女朋友另有新欢,如果是正常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这些证据公告天下,让她的罪行无可遁形,受尽千夫所指,万人唾骂。 很显然,龙天佑不是正常人。 第25页 「这男孩长得不错,如果我没记错,他就是上次撞你的学生吧。真是可惜,这么漂亮的男孩,如果身上少点什么,父母一定心疼死了。」 飘云看着他似笑非笑的表情,心提到了嗓子,她知道,他龙大少爷绝不是在开玩笑。 「天佑哥,如果你要我负责,我会跟隋洋说清楚。一切的后果有我来承担,这孩子是无辜的,请你不要难为他。」 「妈的!你承担的了吗?」龙天佑勐的把那沓照片扇到飘云的脸上,怒气冲天的吼道;「我早就警告过你,不要伤害他,你他妈的拿我的话当放屁是不是?」雷霆般的吼声震得玻璃瑟瑟发抖。 飘云咬了咬嘴唇,强忍下来。是她理亏在前,变故之下,束手无策,等待的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命运。现在只希望这些照片不要落在隋洋手上。他简单快乐的像个大男孩,就是因为这份快乐太纯粹了,所以容易破碎,所以他根本不能接受任何不完美的存在。这种刺激,他受不了。 「如果你不让隋洋看到它们,它就永远是个秘密,他不会受到任何伤害。他的世界依然歌舞昇平。我在他心里依然是一个完美的女朋友。」 龙天佑几乎想把口水淬到她脸上:「你他妈想得倒挺美,做了婊子,还想立牌坊?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你这一年在隋洋身上也捞了不少了吧,现在东窗事发还想这么煳弄下去,你还要不要脸?」 龙天佑刻毒的言语,震耳的音量,像一个个狠辣的耳光刮在飘云脸上,几乎冒出血来。飘云被高分贝的嗓音压榨得浑身发抖,只有紧紧攥着手掌,指甲扎进肉里。让疼痛提醒自己镇定下来,你还有未完成的事业,千万不要自乱阵脚。龙天佑这么说,也是因为心疼隋洋,你们的心情是一样的。只要把道理跟他讲明白,就可以让一个天真无辜的人不必忍受失望的痛苦和背叛的伤害。 「不管怎么样,我请求你,不要让隋洋看到这些照片。如果你是为了他好,如果不想他失望难过,请你千万不要让他看到。」 龙天佑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她说这话的时候,清亮的瞳仁宛如一潭幽静的湖水,波光潋滟,碧水氤氲。脖子上一颗小小的黑痣,随着声音的起伏可怜的颤动着。眉宇间的乞求柔弱的让人生怜,让人恨不得好好搂进怀里,狠狠的心疼一番。 妈的!还在装。他那个傻弟弟就是这么着了她的道! 龙天佑突然感到一股怒火从小腹像翻滚的岩浆喷涌上来,带着不可阻挡的气势直冲大脑。还没想明白,就把眼前的女人压倒在客厅的地毯上。 第十五章 「你干什么?」飘云慌了,惊恐的看着他。 龙天佑自己也吓了一跳,我要干什么? 他的大脑一片混沌,可是跳动肿胀的生殖器却很忠实的反应了自己的渴求。它想跟这个女人做爱,想进入她的身体,而且是立刻,马上,现在,就要! 可是,能这么做吗?她可是隋洋的女人。这么做是不是龌龊了点?也太不仗义了? 可转念一想,反正她也不是什么黄花闺女,更不是个正经的女人。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隋洋的脾气他了解,眼里揉不得沙子。如果知道她童飘云做的那些风流事,恐怕不会再要她。现在办了她,也不算对不起兄弟。 电光石火的闪过这些念头后,龙天佑动手撕开了飘云的雪纺衬衫。黑色的蕾丝胸罩衬得皮肤白的像雪,酥软的乳房随着飘云强烈的唿吸上下起伏着。那粉雕玉砌的模样,让人恨不得咬上一口。 龙天佑感到自己的情慾像野火遇到了春风,一下就燎了原,现在是拉也拉不回来了。当兽性压过理智的时候,什么道德廉耻,兄弟情义,男儿义气统统扔到了九霄云外。解决生理问题才是最实惠的。 他用一只手压住飘云舞动的双手,另一只手解开了她的牛仔裤。心里还在想,她今天为什么不穿裙子?把一双修长的美腿露出来,比穿裤子漂亮,而且方便。 此时的飘云惊恐万分,她怎么也不会想到,一向以兄长自居的龙天佑竟然会这么的龌龊。对她来说,他就像哥哥一样。虽然他对她一直横眉冷对,可是他对隋洋的好,她是看在眼里的。无论大事小情,向来亲力亲为,简直是有求必应。你很难想像,一个叱咤风云、玩转江湖的黑道人物,会把一个人当孩子似的哄着,照顾着,关怀着。 虽然,飘云不贊成这种做法。但是不得不佩服,龙天佑是个知恩图报,讲义气,有血性的汉子。可是,今天,她眼里这个铁骨铮铮的好汉,却要做出这种禽兽不如的事来。 飘云像只待宰羔羊,可怜兮兮的躲闪着野兽的捕捉。可是无论她怎么挣扎,怎么躲避,也挣不开钳制她的利爪和鹰啄似的亲吻。 龙天佑是一只饿急的老虎,用他的锋利的虎爪和尖利的獠牙,兴致勃勃的折腾着手里猎物。女人活色生香的胴体,清幽的体香,泼墨似的黑髮,还有那微不足道却足以拨云撩雨的抗拒,都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他一贯的冷静自持,彻底的跟他的大脑说了拜拜,飞到爪哇岛逍遥快活去了。现在他除了充满粘稠体液生殖器和情慾勃发的身体,什么都不存在了。 飘云的双手被按得死死的,身上的男人已经掏出自己坚硬如铁的阳具,摩挲着她的大腿。飘云被他逼得差点哭出来。 第26页 她咬了咬牙,说道:「龙天佑,你这是强暴,我一定会去告你。」 龙天佑的脑子已经迷煳成一团糨煳,根本没领会飘云的意思,只是随声附和道:「好,好,我们做完就去。」 飘云真要哭了:「龙天佑,你混蛋!你别以为我不敢,你这样欺负一个弱女子,天理难容,法律一定会制裁你!」 龙天佑这时候才明白身下的女人在说什么,低头看着她涨红的眼睛,突然发现这女人天真的可爱,亲了亲她的眼睛,气息浑浊的说:「在这个城市,我敢保证,没有一个律师敢接你的案子。再说,是你跟我来的,谁能证明我强暴你?」 飘云看着这个沉迷在肉慾中的男人,难怪他能在短短几年之间,混得风生水起八面威风。他真的是很适合当流氓,连做这种骯脏事也能考虑的滴水不漏。 飘云恨道:「我不信,你能一手遮天。」 龙天佑笑了:「不用遮天,遮住你头顶,就能让你看不见太阳。」说完晃晃了飘云被固定在头顶的手臂。 「你……」飘云还想说什么。 龙天佑一下封住了她的嘴,变换着角度啄吻着:「嘘,别说话,你真漂亮。这么漂亮的嘴唇不是用来骂人的。」 飘云艰难的侧过脸,龙天佑就把嘴唇落在她脖子上,留下一串醒目的青紫,有些许的唾液留在上面。在高级灯光的照射下,那些吻痕像一串串带着霜粉的葡萄,浆汁饱满,吹弹可破。 飘云疼得发抖:「龙天佑,你这么做,对得起隋洋吗?」 身上的男人笑得身体都在颤动:「你以为,隋洋知道你做的那些好事,他还会要你?别天真了,他以前的女人,基本没有超过一年的。你也算创了奇蹟了。以后跟着我,你的生活不会有什么变化,还跟以前一样。」 他把嘴唇贴在飘云的耳朵上,舔了舔她的耳垂,轻声说:「乖一点,我要进来了。」 飘云的眼睛陡然睁大:「不……」话没说完,就被龙天佑用手捂住了嘴。 龙天佑进入的很慢,前方障碍重重,感觉到身下的人真是娇小,几乎容纳不下他。只进入一半,就已经兴奋到不行。 「老天,你怎么会这么紧呢?」龙天佑吻掉飘云额头上的汗珠,感到她的僵硬和颤慄,用宽大的手掌将她託了来,抚摸着她光滑的后背。 「我们慢慢来。」龙天佑坐起来,用一只手扶着她纤细的腰肢,让她慢慢滑下来,直到全根没入。他不敢动,因为怀里的人似乎疼得意识涣散了。 他亲吻着她的肩膀,第一次感觉到这样被人温柔包裹的滋味简直妙不可言。他能感觉到她身体里柔软的褶皱和滑腻的内壁,能嗅到她发间淡淡的幽香,能听到她啜泣似的喘息。他深深喟嘆,这软玉温乡的身体,才是男人辛苦打拼的最好慰藉。 宽厚的掌游走在飘云柔若婴儿的皮肤上,龙天佑感觉到极致的快乐,也感受到了她的疼痛。甬道里只有少许他的体液,或许是潜意识的抗拒,她没有分泌任何体液。这种情况下,他不敢妄动。虽说这场性爱,是以他的强迫开始的,但是他不想以同样的方式结束。 是征服?还是怜惜?他自己也弄不清楚。但是,有一点是明明白白的,他希望她能一起享受到性爱的欢娱。情投意合鱼水之欢的高潮才是性爱的尽善尽美,一个人的感觉,太寂寞。 潜意识里他甚至希望,飘云会因为这场性爱而离不开他。多年流连花丛积攒出来的经验,和强悍壮硕的身体,让他对自己信心十足。 「飘云,放松点,就会很舒服的。我不想弄伤你。」龙天佑在飘云耳边轻柔的诱哄着。他感觉到自己狂野的冲动已经像根离弦的箭,千钧一髮,蓄势待发,马上就要抑制不住了。 怀里的人动了一下,龙天佑立刻惊喜万分的紧紧抱着她。他以为这个倔强的小女人终于肯跟他共赴云雨了。 没想到,一滴眼泪结结实实的砸到他的虎口上,摔得七零八落粉身碎骨,接着是两滴,三滴,四滴…… 无声的眼泪让斗志昂扬的男人立刻败落的溃不成军。他如同坐在卒不及防的云霄飞车上,以为可以直上蓝天的时候,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俯冲直下,一直跌到地球中心。 失望之余,他感到愤怒的火苗在徐徐燃烧。他就这么让她噁心? 现在怎么办?他可以霸道的强占她的身子,这比喝口凉水还容易。怀里的人,似乎被疼痛或许是别的什么东西震慑住了,连那一点微薄的抵抗也不復存在。 没有人知道她在这里,对这个等同于孤女的女孩,他可以为所欲为。自己强悍的力量足以穿透她的无趣和倔强。充沛饱满的精力可以把她压榨得筋疲力尽。他可以在她或痛苦或癫狂的呻吟中得到肉食性的满足。这是最冰冷最无耻的渴望,却像一棵枝繁叶茂的参天古树焕发着勃勃生机,错综复杂的孽根盘亘在他心底。 可是,还有意义吗?强占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在一片荒芜的废墟上摇旗吶喊,在一个女人痛苦的哀叫声中达到高潮。 不,这是对他龙天佑最大的羞辱。 看看怀里的女人,玻璃似的眼珠瀰漫了一层薄薄的水气,在明亮的灯光下,宛如璀璨的水晶。整个人也像是水做的,柔润的眉目清新如画,微翕的唇角写满风情,忍不住狠狠亲了一口,真是诱人,也真够该死。 第27页 龙天佑把飘云扔在地上,干净利落的撤出身体,站起来,抓起飘云的风衣扔到她身上,盖住了那让他心跳加剧的胴体和他制造的一身欢爱痕迹。 不,对她来说,这并不是欢爱,只是一场骯脏可怕的梦魇。 想到这,龙天佑恨得牙齿咯咯做响。股间的利器也不知羞的颤动着。 「穿好衣服,滚吧。」龙天佑把被他扒掉的衣服,拣了拣,一股脑的扔到飘云的身上。 这天差地别的变化,让飘云吃惊的瞪大了眼睛,有些茫然的看着他。 看到那双雾气蒙蒙的眼睛,水汪汪的看着他,龙天佑好不容易才克制住重新将她扒光的冲动,指着大门怒吼道:「滚!趁我没改变主意前。马上滚!」 啪!关门声,刚刚还在他身下饮泣萎缩的人,像一股青烟似的飘走了。留下一室未完的激情和一个独自品尝空虚的男人。 龙天佑光着身子坐在地上,忽然趴在地毯上看了看,那里有块未干的水渍,是被飘云的泪水濡湿的。他左看看,右看看,还是看不出有什么玄妙的法力,怎么就让他这么铁石心肠的汉子,在顷刻之间心软得偃旗息鼓弃甲投降了呢? 他不是一个稀泥软蛋扶不上墙的男人,更不是一个海纳百川厚德载物的谦谦君子。可就在那一刻,这个遇山开路遇水撑船的铁汉,却像个千疮百孔糟糕透顶的豆腐渣工程,被几滴眼泪沖溃成一堆烂泥。 想不明白啊。 可今天,想不明白的事情又何止这一件。 他龙天佑竟然想上兄弟的女人,这说得过去吗?这说不过去。 就算隋洋想处置她,那也是他们之间的事。他可以协助,却不能问都不问一声就私下把人拎到自己地盘上办了,竟然还想霸王硬上弓。 妈的!这是人干的事吗?龙天佑啊龙天佑,你什么时候变成畜牲了? 龙天佑狠狠的扇了自己一记耳光,在寂静的深夜,显得格外响亮。 火辣辣的刺疼感让他稍微清醒了一下,现在不是自我厌恶的时候,他还有事情没有做完。他看着散落一地的照片,被他扇到飘云脸上的照片,心想,真的要交给隋洋吗? 他不确定。就像飘云说的,如果为了他好,就不应该交。隋洋一定会难受好些日子。可是,如果为了他自己,就应该交,隋洋如果不要她了,那他就可以…… 混蛋!又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龙天佑觉得自己真是疯了,想来想去还在那个不识趣的小丫头身上打转。 他又拿起照片看了看,这么一看,他们还真是登对。俊男靓女,两个人身上都有掩饰不住的青春气息,眼波流转,微笑蔓延,仿佛雪霁天晴后铺洒在苍茫大地上的第一缕阳光般温煦灿烂。 龙天佑看到自己强壮赤裸的身子和黑暗紧紧融合在一起,一道道丑陋的伤疤和玄色的刺青纵横交错,他是永远不可能有那么纯净放肆的笑容了, 他轻轻的嘆息,又看了看,飘云笑得真是漂亮。嘴角微扬的模样像朵洁白的雪莲花。她在这个男孩的怀里巧笑嫣然,柔情似水。却在他身下咬牙切齿,肝肠寸断,泪水涟涟。 龙天佑拿出火机,将那张照片点燃,艷红色的火光诡异的跳动着,把一张冷漠坚毅的面容辉映的犹如鬼魅。照片一点一点的翻卷,飘云和寒城的笑容被红色火焰吞噬成一小撮铅色的灰烬,被风一吹,就散了。他点燃一根香菸,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重重的吐了出来。 心情似乎好了很多。 他习惯在吸菸的时候思考,很多重大的决定都是在这忽明忽暗的微光中诞生的。此时,他看着手里的香菸,开始深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 这些十恶不赦的照片,到底是交,还是不交? 第十六章 我们因为期待爱与被爱,而歷经磨难的活着。这惊世骇俗的恋情,不是我们的耻辱,那只是我们的命运。 「寒城,你忙吗?」 「还好,今晚客人比较多,想偷懒不容易。」电话另一端传来喧嚣的吵闹和狂躁音乐。 「噢,那你忙吧,我不烦你了。」 「飘云,你怎么了?声音怪怪的,身体不舒服?」 飘云捂住自己的嘴,硬把即将汹涌而出的眼泪化做一根坚硬的骨刺,哽在喉咙里:「没,没什么,我就是想听听你的声音。」 寒城笑了,那笑声真是悦耳动听,飘云贪婪的抓着手机,把那些快乐的音符滴水不漏的收进耳朵里。 「想我了吗,我下班就过去,等着我。」寒城的声音温柔如水。 飘云好想对他说,你来吧,让我看看你,只要看到你快乐的样子,所有的痛苦和哀伤,都可以化做过眼的浮云。可惜,不可以。 「不,你还是别过来了。」 「为什么?」 「我,我要睡了,明天还有早课呢。」眼泪打在话机上,飘云听到它们在空气中破裂的声音。 「这样,那你好好休息,我挂了。」寒城多少有些失望。 「等一下,寒城。」飘云突然想起了什么。 「还有事吗?」 「那份工作不要做了,咱们换个地方好不好?」想起刚才的情景飘云冷的牙齿打颤。 「为什么?这里才刚做,报酬也不错。」寒城感到奇怪。 「我不喜欢那里,环境太复杂。寒城,你今天就跟领班说,好不好?」飘云几乎是在乞求。 第28页 「飘云,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我觉得你今天很不对劲。」寒城握紧了电话,语气变得凝重起来。 飘云从泪水中挤出一抹微笑,声音轻快的说:「哪有什么事。不是你说,不喜欢我去酒吧跳舞吗?现在我不跳了,你又乱想一气。」 「真的没有?」寒城狐疑道。 「真的,不跟你说了,我累了,挂了啊。」 飘云飞快的关上手机,她知道,如果在晚一秒种,如果再多听听他的声音,她一定会让自己哭得声嘶力竭,惊天动地。 从龙天佑的家里跑出来,失魂落魄、狼狈不堪的童飘云跌跌撞撞的走在阒无声息的江边小路上。那一带地处市郊,人烟稀少,只有黯淡的月光,清凉的露水和哀啭的鸟鸣与这个慌不择路孤苦无助的女孩相依相伴。 秋风正冷,夜色正浓,飘云用袖子抹干脸上的泪水,看着天上那轮昏黄的月亮,月亮变成了血红色的碎片,分裂在暗黑色的苍穹上。不再圆满,也不再银白。将片片殷红的碎屑洒落人间,血丝如藤蔓延,悲戚笼罩大地。 没有星星的夜晚,冷寒入骨,即使蜷缩在房间的角落里,悲伤依然如影随形。旷世的孤独犹如奔腾的海啸,壁立而来。无边的黑暗如同一只无形的鬼爪,将紊乱的思绪拉回无法迴避的过去。 过去是什么?是担惊受怕,是软弱无能,是悲情岁月,是困苦不堪。 妈妈被带走的那一夜,飘云记得,天上也挂着一轮这样的月亮。不谙世事的她,翻遍了家里所有的电话簿,却找不到一个可以打的电话。人生中,第一次,她明白了什么叫做: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孤儿寡母,相依为命。没有人愿意帮助她,如同当年无人阻止父亲的暴力。她一个人蜷缩在那间不足四十坪的屋子里,点亮所有的灯,依然冷得透骨寒心。 终于忍耐不住,她跑出了家门,也是如此的慌不择路,举目无人。眼前看到只有凄凉的天与云,还有那厚雪坚硬如冰的街道,迷茫的黑暗一直延伸到世界的尽头,将她瘦弱的身影吞噬的一干二净。 跑到检察院的时候,已经是满头大汗,她不知道自己来这里究竟能做什么,在门口徘徊了很久。夜已经很深了,她趁着门卫打瞌睡的时候,俏无声息的熘了进去。 三层楼的检察院白天热闹非凡,夜晚却像座荒凉的坟冢。她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在黑暗的走廊里空旷的迴荡着,紧缩的心脏几乎在寂静中死去,每走一步,都是胆战心惊。 所有的房间都关着灯,只有一个房间,有浑浊的光晕从门缝里倾泻出来,审讯室。 女人的哭声,伴着响亮的耳光和男人的辱骂,从那虚掩的门缝钻了出来,像条恐惧的脐带,紧紧缠住飘云的脖子。 她用力拧着自己的大腿,才克制住夺路而逃的欲望。每走进一步,如履刀锋。那暴戾的噪音渐行渐近,她用颤抖的双手推开审讯室的大门,看到被人动私刑的,正是自己的母亲。 后来发生了什么,飘云的记忆有些模煳了。苦难太过惨痛,鲜血淹没了记忆。在那一瞬间,疯狂就是整个世界,颠覆破碎,沉沦悲怆。飘云的大脑聪明而慈悲的做出了选择性的遗忘。 她隐约看到自己颤抖孱弱的手,向那空虚的黑暗中伸去,向那时间的彼岸伸去,却始终触及不到她那可怜的母亲,母亲的脸,红肿苍白,颤抖的身体像暴风雪中摇曳的枯草,卑微的,伶仃的。无数惊惶震怒的吼叫在她耳边咆哮着,无数只强壮的手臂拉扯着她的身体。她没有力量,所以任人宰割,无能为力。 当理智与身体合而为一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已经被人扔到了门口。大门禁闭,任凭她怎么拍打哭喊,就是没有任何的回应。天空飘起了鹅毛般的大雪,肆虐的寒流席捲了这片沉默坚忍的黑土大地。寒风狂啸,冰雪凛冽,万物寂寥,人世无情。 飘云抹干了泪水,挺直了腰杆。用一种最幼稚,最无奈,最卑微,最激烈的方式,来表达她的愤慨和不平。 第二天一早,她举着一块「抗议执法者滥用暴力」的纸板,跪在检察院的大门口,跪在无情的雪地里。她不相信这个世界没有公理,没有慈悲,没有正义。即使是犯人,也应该得到合理的对待。她要让所有人知道,那些貌似正义的执法者根本是一群道貌岸然的败类。他们丧心病狂,他们肆意妄行,他们用无耻的暴力玷污了神圣的法律赋予他们的神圣权利。 这一跪,就是一天,却始终无人问津。终究是年轻啊,她根本不知道,在这个天高皇帝远的北方小城,她所谓的不公,不过是大家习以为常的不成文的惯例。 当远方的落日像件血红的棉袄,一滴一滴把血样的棉絮抖落人间的时候,飘云已经不知道自己疲倦的灵魂在黑暗与光明的边缘飞行了多久。她头晕脑涨,四肢无力,几乎要躺倒在地上。人们纷纷议论和猜测着这个女孩的目的和来歷。好奇,鄙夷,同情,刻薄的目光在她冰冷颤抖的身体上游移逡巡。围观的人,一波看够了,心满意足的走开。另一波又兴致勃勃的围上来,继续指指点点。 在她快要支持不下去的时候,从人群中走出了隋洋。她抬起头,看到了隋洋眼中的惊讶和心疼。她哭了。 在那之后,飘云常常会想:这就是命运吧,所以不可抗拒吧。 第29页 当一个人面对生活的折磨已经到了无可奈何的时候,宿命感是很强的。 隋洋用金钱和权势编织成一张坚固的铁网,把她和她的母亲从狂暴的海底打捞上来。在母亲被送进高间的那一夜,刻意邀功的隋洋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女人奉献出的身体和感激。 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离经叛道,特力独行。却偏又拥有不可逆转的魔力让人束手无策,除了俯首听命,你别无选择。 飘云知道自己不爱隋洋,从来没爱过。可是除了洁白无暇的身体,她真的不知道自己还可以还给他什么? 他家境富裕,锦衣玉食,娇生惯养,他什么都有,唯一惦念的,就是她。她两手空空,家徒四壁,一贫如洗,她什么都没有,唯一的财富,就是她自己。 一切就是这么顺理成章。 隋洋的爱,是冲动而尖锐的,仿佛万花筒里的碎片,有的锋利,有的细小,有的如朱玉般清脆悦耳,有的如丝线般紧张华丽。 飘云如在铺满荆棘的花园中诚惶诚恐的踯躅穿行,有时被繁花迷了眼,有时被芒刺伤了身,有时把理想和心泡进苦水里。 每次躺在隋洋身下,承受着他或冲动或温和的激情,柔顺的抚摸着他的脸,飘云总是举重若轻的想,这个男人是爱她的,爱就可以解释一切。所以这不是出卖,不是交易。没有人对不起她,她不用觉得委屈。 她没把自己当作伟大牺牲的女人,自然不必忸怩作态的可怜自己。可怜自己也是一种卑鄙行径,她不想卑鄙。 生活的喜怒无常往往厚颜无耻的让人无从逃避,既然逃不了,那就只有一件一件的扛在肩上。飞刀一样的变故和人性,刀刀精准,见血封喉。飘云对自己说,哪怕眼前是地狱,她也要在那支离破碎的伤口上,绽放出美丽的莲花来。只有这样,她才能说服自己,不要悲观,不要绝望,生活没有忘记你,世界没有抛弃你。你,依然是你。 而且,你还有寒城。 寒城……龙天佑…… 想起那个无所不能、又冷酷刻薄的男人,飘云像只受伤的小动物蜷缩在床的一角,倍受折磨的身心隐隐做疼。她用细瘦的双臂环住自己,看到一颗受伤的灵魂躲在房间的角落里独自饮涕。 寒城,我们可怜的,唇齿相依的相知相惜,是不是就这么不可饶恕,罪大恶极? 你了解我的一切,多少破碎,多少凋零。多少委顿,多少迷失,多少情不由衷,多少身不有己,多少不能说与外人的感慨嘆息,如果没有你,我又能说给谁听? 飘云拿着手机,看着它,如同看到那双美丽忧郁的眼睛。她一直相信,当它们望向金色阳光的时候,那旷世的忧伤,早已飞跃千里。沧海桑田,蓦然回首,他仍在那个瀰漫着树叶清香的秋日午后,守侯着属于他们的那场美好的相遇。 寒城,我们因为期待爱与被爱,而歷经磨难的活着。我们彼此守望,彼此担当,彼此安慰,彼此珍惜,这惊世骇俗的恋情,不是我们的耻辱,那只是我们的命运。 第十七章 只要懂得珍惜现在,渺小的你,依然美丽 天终于亮了,拉开水蓝色的窗帘,抬头就能看见清新可爱的阳光,像一团巨大的鹅毛,暖洋洋,毛茸茸的照在脸上。 又是美好的一天。 飘云打开窗子,闻到清凉的晨风和露水的味道。窗外那棵饱经风霜的老槐树,弯曲着苍老的枝干,硕大的叶片已经从翠绿变成了姜黄。有微风吹过树梢,落叶翩翩,飘然而下,它投向大地的姿态是如此的静美安然,仿佛出征多年的勇士终于解甲还乡,归于沉寂。 人世无常,但红尘有爱,众生有情。抬头望尽浩瀚的苍穹,天际流云,宇宙澄清,时光正好。这个世界是如此的伟大壮丽,与之相比,人生短短数十载,是多么的渺小,小尘埃里了。可是,我们依然可以像株倔强的植物,浓烈而丰盛的活着,让饱满的生命在尘哀中开出花来。 只要你有足够的勇气反叛自己,有健全的心智包容苦难,有温暖的双手承载不幸。你就可以在有限与无限的世界里,赢得一份脚塌实地的快乐和信心,在平凡的琐碎和微小中追求生命的终极意义。 飘云脱光衣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女孩脸色苍白,面容憔悴,髮丝凌乱,眼圈黑青,还有那密布在胸口和肩颈上的吻痕,已经化成一片紫黑色的淤青,印在雪白的皮肤上,仿佛魔鬼的印记。 她轻轻抚摸女孩的脸,温柔怜惜:「不要害怕,不要难过,不要伤心。悲辛的过去你无法阻止,渺茫的未来你不能把握。可是,只要懂得珍惜现在,渺小的你,依然美丽。」 女孩目光澄净,眉目安宁,对她点点头,微笑着。 班要照上,课要照讲。只要不是山崩海啸,洪水瘟疫,世界大战,火星撞地球,我们的生活就要如常运转。 教师这个工作最不尽人情的地方,就是当你心情低落得想一言不发的时候,你依然要强迫自己说话。而且要思路敏捷,言语清晰,生龙活虎,饱满热情。课堂就是教师的舞台,教师就是舞台唯一的演员。这是场一个人独立承担的独幕剧。编剧,导演,幕后,演员,只有你自己。 课堂就是没有硝烟的战场,语言就是你冲锋陷阵的武器。面对着六七十双渴求着知识的眼睛,六七十张充满信任脸庞,你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和应付。你要高屋建瓴,纵横捭阖,精通世事,宠辱不惊。你要先知先觉,考虑周全,灵活机动,始终掌握课堂的舵把,引导潮流,让你的学生乖乖入翁。 第30页 飘云今天穿了一件粉红色的连帽休闲裙,领口和裙摆都滚着俏丽的白色毛边。鲜艷的色彩,灵动的款式,再配上黑色的高筒靴,将她衬托的更加青春亮丽。头髮上擦了少许的橄榄油,过肩的长髮光滑如缎。为了掩饰苍白的脸色和黑眼圈,她施了淡淡的桃粉色胭脂,还破天荒的带了条七彩琉璃项鍊。走进教室,引起一阵骚乱。 今天的课也讲得相当的漂亮,风生水起,流光溢彩。活跃的课堂气氛和幽默风趣又不乏深度的提问,让学生即饱了眼福,又饱了耳福,还丰富了知识。 下课后,学生说,上童老师的课,无论感官还是思想,都是一种享受。 本来还为她担心的寒城,看到她比平时还要精神的表现,眼里的担忧也变成了沉溺和欣赏。 这是飘云自我减压的小诀窍,当你心情低落的时候,更要做好身边每一件事。如果破罐破摔,放任自流,只会让自己变得更糟。 下班之前,接到了隋洋的电话。买了新车,兴高采烈的语气,听不出丝毫的异常。飘云想,龙天佑应该是什么都没说。 隋洋约她吃晚饭,飘云本想拒绝,她今天想去看看寒城的妈妈。可是想到跟他已经两天没见面了,这对一向紧逼盯人的隋洋来说已经到了极限。最后还是答应了。 一出校门,在汹涌人潮中,只看见一辆耀眼的保时捷大大咧咧的停在门口,嚣张的程度绝对能吸引劳苦的人民群众,用白眼将它砸个稀巴烂。隋洋从车厢里钻出来,高兴的沖她招手。 「飘云,这儿……」 飘云就在人民诧异嫉妒羡慕不屑等诸多复杂的目光中,上了车。 「亲爱的,想我没?」开车的隋洋腾出一只手搂着她亲了一口。 「亲爱的,小心开车,我可不想跟你做亡命鸳鸯。」飘云挣扎着把他不安分的爪子放回原位。 「呵呵,我们先去吃饭,然后带你去个好地方。」 「能不能先透露一下?」 隋洋一脸坏笑;「保密。」 飘云斜他一眼:「臭屁。」 晚餐吃的是肥牛火锅,腰眼肉,虾爬肉,鱿鱼卷,生鱼片,墨鱼滑,还有各种青菜,上了满满一桌子。隋洋不能吃辣,要的清汤锅。飘云要的是麻辣锅,还嫌不过瘾,又向服务员要了一碗辣椒油,全倒进锅里,一点没剩。 红油滚滚的小火锅,冒着腾腾的热气,让隋洋看得心惊肉跳。 「飘云,少吃点辣椒,医生说你胃不好。」 「没事,我从小吃着隔壁朝鲜阿妈妮做的辣白菜长大的,这点辣,毛毛雨了。」 飘云是个无辣不欢的人,那红红火火的小火锅,早就让她口水横流,正要动筷…… 「那也不行,服务员,给她换掉。」不容质疑的口气。 飘云只能眼巴巴的看着火辣辣的靓汤,被换成了淡而无味滋补汤。为了补偿,隋洋给飘云叫了一盘「驴打滚」,香甜的糯米黏饼裹着豆粉,沾白糖吃,粘滑爽口,是这家火锅城的招牌菜。 飘云气得一口一个,隋洋看着她恶狠狠的吃相,纳闷的挠了挠头:「真是奇了怪了,那么多东西,你都吃哪去了?」 吃过晚饭,隋洋神秘兮兮的把飘云带到了一个地方。一下车,飘云傻眼了,这地她来过,就是龙天佑接手的那家酒吧。他已经把招牌改成了「红狱」,门面焕然一新。 「这里有什么好玩的,咱们还是换地吧,好不好?」飘云拉着隋洋的手左右摇晃着,此时此刻,她是一点也不想跟那个人碰面。 女友难得撒娇,隋洋很是受用的搂着她哄道:「这是天佑哥新买的酒吧,咱们就当给他捧捧场嘛。听说他加了不少新花样,一定很有意思。」 飘云白他一眼:「你是想看特别表演吧。」 一语中的,隋洋嘿嘿一笑:「这足以证明,我对你毫无隐瞒,透明的跟保鲜膜似的。」 飘云摸了摸鼻子,这倒是,隋洋好象从不背着她做事。每次去风月场即使不带着她,第二天也包准屁颠屁颠的跑来报告。 看见和隋洋并肩走进来的人,龙天佑楞了一下。他显然没料到,昨晚让他想了一夜的女人,这么快就又见面了。 昨夜不着寸缕的她,在他怀里萎缩得像只雪白的绵羊,让他心疼的不得了。今天穿着连身短裙的她,摇身一变,成了一只粉红色的小兔子,让人狠不得一口吞下去。 「哥,我带着飘云来捧你的场了。」 「呵呵,傻小子,总带女朋友来这种地方,不怕把她教坏啊。」龙天佑把他们安排在视野最好的位置,叫服务生上了果盘,零食,啤酒,竟然还有一杯冰淇淋。 「哪能啊,我们家飘云老实着呢,我都怕把她呆傻了。」说着,把冰淇淋推到飘云面前,「你看,天佑哥多疼你,你还拿把不愿意来。」 飘云笑笑,也不看人,拿起雪糕勺低头就吃。蓝莓味的,正对她的胃口。 「哥,听说你这儿有个女孩,钢管跳的特棒,什么时候出场啊?」 「咳!咳!」飘云被雪糕呛着了。 「我说小姐,你慢着点,没人跟你抢。」隋洋拍着飘云的背,心疼的帮她顺气。 龙天佑看了看她,脸都涨红了,不知道是呛的,还是吓的。 「她不干了。」龙天佑轻描淡写的说。 第31页 「太可惜了,我还想让我们家飘云开开眼呢。」 龙天佑看了看呛得脸红脖子粗的女人,心想,她眼界开的能吓死你。 「今晚十点有人妖表演,十一点有脱衣舞,还不够你们看的?」 隋洋搂着飘云:「我们十一点就走。」 「你不是要看特别表演吗 ?干嘛走这么早?」飘云疑惑的看着他。 隋洋贴在她耳朵上柔声说:「我只想看你脱。」 飘云有点慌,看了看龙天佑,他正夹着香菸,眼睛盯着台上那个化妆恐怖衣着性感的辣妹。 「我今天不方便,改天,好不好?」飘云在隋洋耳边轻声说。 隋洋皱眉:「怎么会呢?你前几天不是刚来过?」 飘云差点咬舌,她忘了,她的生理周期,隋洋比她记得还清楚。 龙天佑其实一直在听着,他当然知道,飘云为什么不方便。他昨夜留下的痕迹,估计一个礼拜都下不去。 「隋洋,『飞龙』来了一个新的拳手,是个职业级的,拳脚厉害着呢,你不去看看?」 「哥,我改天再去。」隋洋亲了怀里的女人一口,他现在除了她,什么心思都没有。 龙天佑戏嚯道:「小子,有点出息好不好。干那事,什么时候不行。你还怕她跑了?」 隋洋捏了捏女友滑嫩的脸蛋:「飘云才捨不得我呢。」 「那不就得了。那人明天就走了,机会难得。你今天不去,就再也看不到那么精彩的表演了。」 把那么血腥的暴力场面当表演,这个男人的神经显然不正常。飘云在心里腹诽。 隋洋有些犹豫。 「你去吧,咱们来日方长嘛。」飘云在他耳边推波助澜。 「那你一会儿自己回家成吗?」隋洋问。 危机解除,飘云松了一口气,轻快的说:「当然成了,我都多大的人了,你还怕我丢了呀。」 龙天佑意味深长的笑了笑,飘云看了看他。虽然这个男人帮她解了围,可是对于这个始作俑者,她一点都不感激。 人妖表演只看了一点,隋洋觉得没意思,不到十一点就走了。 北方的秋天夜凉如水,飘云穿得单薄,一出来就冻得瑟瑟发抖。隋洋把她拉进自己的外套里,衣服里的温度,像只巨大的狗熊迎面给了她一个温暖的拥抱。 飘云因为怕冷,直往隋洋怀里钻。隋洋抱着她柔软飘香的身子,一下就兴奋起来,那里硬到不行。 「哥,你的切诺基借我用半个小时。」 第十八章 龙天佑,别把自己想像成悲天悯人的救世主,那只会让我更瞧不起你。 龙天佑靠在墙角吸菸,看了看自己的手錶。说好半个小时,这都一个多钟头了,还没折腾完。 龙天佑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的那辆白色切诺基,他在墙角喝西北风,他的好弟弟在跟自己的女人翻云覆雨。 想到这,龙天佑心里有股说不出的别扭。隋洋对飘云的控制欲和占有欲都极强,这他以前是知道的,也不觉得有什么。 可是今天,他突然感到自己这个弟弟似乎有点过分。就那小身子骨,经得起这么折腾吗?再说,她今天那脸色,压根就不是好色,隋洋看不出来吗? 要是她跟着他,他一定…… 唉,他深深嘆了口气。又胡思乱想,龙天佑,你真的是走火入魔了。你以前的那些女人,论身材相貌举止情趣,哪一点不比那个小丫头强?你怎么就跟个饿急的苍蝇碰到露缝的鸡蛋似的,围着她乱转?真是一点深沉都没有了。 心里这么想着,可是眼前浮现的却是飘云滑熘熘的身子和那双滴熘乱转玻璃珠似的眼睛。光这么想,都兴奋的不得了。 这样想念一个人,是一种极致痛苦,痛苦中又包含着极大的快感。痛苦和痛快都有一个「痛」字,可见它们同宗同源,一脉相承。真正的快乐和真正的痛苦,有一种骨子里的相似。如果你不能体会这一点,就说明你没有过深仇大恨,也没有刻骨铭心的快乐过。 龙天佑闭上眼睛无声的呻吟着,幻想着飘云在他怀里的样子,可是越想越难受,肿胀的欲望可恨的叫嚣着,像个刚烈的战士郑重其事在向他宣誓:不真正占领那片水草丰美的温暖沃土,它就永远不会偃旗息鼓,鸣金收兵,誓要力战到死。 他一拳打到墙壁上,狠狠骂道,该死的妖精,上辈子一定是狐狸精变的,专门勾引男人。 车门开了,隋洋抱着飘云走出来,飘云身上披着隋洋的外套,髮丝微乱,星眸微眯,像只慵懒花猫。 「亲爱的,你行吗?要么我先送你回去?」隋洋担心的看着她。 飘云赶紧摇头,心想,千万不要。回到家里,你小少爷一个按捺不住,再成其好事。我的身子吃不消不说,家里的灯可方便着呢,一开灯,就什么都完了。 「没事,我好着呢。」飘云指指乌漆抹黑的夜空,看都不看就信口雌黄,「你看今天的星星多美,我正好散散步,消化消化食。」 隋洋抬头看了看,纳闷的说:「哪里有星星,我怎么看不到?」 飘云披着隋洋的外套,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这条路已经走过无数次,有时候自己走,有时候跟寒城一起走。冬天下过第一场雪,光秃秃的树干就会变成银白色的枝条,整个城市,就成了一个粉雕玉砌的世界,宛如童话中的样子。 第32页 空气中瀰漫着沁人心脾的甜香,飘云看到不远处有个老伯在买冰糖葫芦,这是她小时候最喜欢吃的零食。妈妈常用自己的私房钱偷着买她吃,让她站在雪地里吃完,回家前还要抹干净嘴巴。 飘云笑了起来,心里暖烘烘的。走进一看,冒着气泡的糖浆呈现出让人愉悦的松香色,不禁十指大动。 飘云要了一串葡萄和橘子瓣的,一边走路,一边美美的吃起来。可惜寒城不在,飘云记得他最喜欢吃传统山楂味的。据说甜食里有一种让人快乐的魔力,如果他在,他们就可以一起分享这份快乐,快乐就会变得更多 。 飘云拿着没吃完的糖葫芦走进黑暗的楼道里,各家都有门前灯,可是没人愿意浪费电钱给晚归的邻居行个方便。 飘云的小靴子小心翼翼的踩着狭窄的水泥楼梯,生怕一个不小心跌个血溅五步。却没留意到,一个黑暗的影子,一直在身后悄无声息的跟着她。 上到三楼,眼睛适应了黑暗,飘云感到有些不对劲,勐然回头,一个高大的身影立刻向她扑过来。吃了一半的冰糖葫芦慌乱中掉在了地上,便宜了土地公公。 飘云心里一惊,完了,碰上打劫的了。怎么办?喊救命?雷锋叔叔早下岗了。喊打劫?跟救命一个效果。那就只有喊着火了,死马当活马用吧。 刚想扯开嗓子喊个惊天动地,心里还在庆幸,还好,那个人没捂住她的嘴。只听见那个黑色的影子说:「别怕,是我。」 熟悉的声音,让飘云放弃了用高贝噪音骚扰民居的念头。她已经听出声音的主人是谁,龙天佑。 「你干什么?」飘云气喘吁吁的问,被他吓得三魂不见了七魄。 「我想你。」龙天佑喘着粗气,飘云的气息吹在他的下巴上,他每一根鬍子茬都兴奋得直哆嗦。 飘云揣摩着这三个字的含义,它可以有多种解释,想念你的人,想念你的声音,想念你的温柔,想念你的身体。龙天佑的意思是哪一种? 很快就有了答案。 他把飘云像张饼似的压在冰冷墙上,别住她的腿,股间的阳物像迷失的孩子终于找到了温暖的家园,兴奋的直跳。 飘云想把刚才没有施行的事业付诸行动,可是身前的男人已经不可能给她机会。用严丝合缝的热吻牢牢堵住她的声音。手也没闲着,撩开她的裙子,抚弄着让人意乱情迷的花心。 就在他要解开皮带将她就地正法的时候,飘云嘤咛一声,放弃了抵抗。意识到怀里人的变化,暴烈的龙天佑也温柔起来。轻柔的吻着她的脖子,宽厚的手掌流连在她俏丽的乳房上。一想到这衣服下面有他昨夜留下的印记,油然而生的激动和温情就泛滥成灾了。 「这里好冷,我们进屋再做,好不好?」怀里的女人小声请求着。 「好。」在这千钧一髮的时刻,怀里的女人就是要他的命,他也会说好。当然,快活过后,能不能付出行动,就是另一回事了。这就是男人,在女人的肉体面前,可以强大暴烈的焚毁一切。也可以愚昧软弱的卑微可怜。 身后的男人缠绵的吻着她的头髮,飘云拿出钥匙,插进了锁孔,转身亲吻男人的嘴唇。 这个吻里有清甜的葡萄味和甘冽的橘子香,龙天佑醉了。 就是现在,说时迟,那时快。飘云突然飞起一脚,狠狠踢在龙天佑的小腹上。男人没想到这个弱不禁风的小女人,竟然会来这么一招,猝不及防被她一击即中,疼弯了腰。 飘云趁着空挡,迅速打开家门,飞快的跑进去,只要把门一关,就大功告成了。 可惜,就差在这最后一步。龙天佑用手一搪,她整个人就飞了出去,倒在地上。 他进来后,就一脚把门踢上了,这下可好,引狼入室。 龙天佑俯下身子,捏着她的下巴笑话她:「这招谁教你的,真是笨透了。」 飘云咳嗽了几声,龙天佑把她抱起来,放在卧室的床上。关切的问:「伤着没有,早知道你这么点劲,我就多收点力气了。」 飘云好象茬气了,咳嗽的说不出话来。龙天佑给她倒了杯水,顺便打量着她的家。一室一厅,四十坪不到,装修的很寒酸,可是屋子很整洁。布置的也很温馨。水蓝色的窗帘,同色的床单被罩枕巾,可爱的米老鼠床头灯,散发出暖烘烘的橘子色灯光,像鲜艷的果汁。墙壁上挂着朴素的木雕画,到处都是浓厚的温暖情调。 「这里跟我家的浴室一般大,不过,好象挺舒服的。」龙天佑像个主人一样观赏完之后,一屁股坐在了床头。 「龙天佑,你到底想干什么?」飘云有些虚弱的看着他,心口有点疼。 「我刚才说了,我想你。」龙天佑用手背抚摸着她的脸。 「你欲求不满,有的是女人让你发泄,为什么抓着我不放?」飘云愤愤的扒开他的巨灵神掌。 「我也想知道为什么,昨天在梦里,都在跟你做爱。」龙天佑整个人压在飘云身上,整个屋子都瀰漫着她的气息,宛如鬼魅催人情慾。 「你,放开我。」飘云用力推着身上的男人,可是胸口憋闷的厉害,一用力就喘不过气来。 「让我做一次。你想要什么?公寓,珠宝,车子,还是金卡。」身上的男人一边说,一边猴急的扒她的衣服。 飘云咬牙:「龙天佑,我不是那些在你身下宛转迎奉的妓女。我什么都不要。如果不想成为强姦犯,就请你立刻滚出我的家。」 第33页 龙天佑顿了一下,飘云的冷漠彻底摧毁了他的柔情。如果说,刚开始的挑动还带有一丝难以言说暧昧温情,那么现在,就只剩下冷酷的打击和剿灭。 他冷笑,手指轻轻的,从她纤细精緻的锁骨划到胸口,压住她的乳房,就像扼住她的唿吸。 「别把自己说的那么高贵。你对隋洋就不是出卖吗?你们是正常的恋爱吗?你根本不爱他,如果不是为了你妈,你不会在他身下委曲求全的任取任求。告诉你,只要不是为了爱而做爱,无论你所求的是什么?这都是一种交易,是一种买卖。」 龙天佑看着身下的女人,等着看她崩溃的样子,可是,她只是睁着一双水亮的眼睛看着他。龙天佑气不过,把话说的更狠。 「如果,你非要找个理由,那我就给你个理由。你的小情人柳寒城。」 身下的人颤动了一下,龙天佑满意的捏着她的下巴,这样便于欣赏她的恐惧。 「告诉你,我捏死他,如同捏死一只蚂蚁。」龙天佑的一只手在空气中,一点一点的合拢,最后攥成了拳,骨骼咯咯作响,飘云仿佛看到寒城的生命被他一点一点的压榨成支离破碎的残片,血淋淋的落了一地。 「怎么样?这个理由够不够?」龙天佑冷笑,他已经看到了恐惧,虽然转瞬即逝,虽然它一点都不美好,一点都没让他感到快乐。可是,他赢了,他用让人恐惧的暴力和死亡,让她害怕了。 飘云咳嗽了一下,闭着眼睛,轻声说了一个字:「够。」 龙天佑明白,这就是许诺了。 他脱掉衣服,露出赤裸悍壮的胴体,温情的贴着她的身子。看到她的苍白和颤抖,他是心疼的,可是心疼,不能拯救他的欲望。他依然很想要她,虽然这种做法很不光彩。可是,他为自己开脱说:无毒不丈夫,如果不用非常手段,怎么可能得到你想要的? 而且,他会很温柔的待她,怜惜她,不让她觉得这是一种委屈,让她同样享受到性爱的美好和快乐。 他轻吻着她的皮肤,温情而浪漫。过了今夜,她就是他的女人了。他会照顾她,保护她,不让她受伤害。很莫名其妙的想法,却在那一刻占据了他的大脑。让他在极度快乐的同时,也感到一种激动和神圣。沉浸在自我营造的柔情蜜意中,无法自拔。 可是,如果他抬头看看飘云眼角一闪而过的泪花,他就会知道,这不过是他一相情愿的独角戏而已。 「以后就跟着我,隋洋太年轻,还不懂得体谅人。我会给你更好的生活。」进入前,他依然不忘贴着她的脖子柔声诱哄着。 「你根本就不能跟隋洋比。」飘云的声音,像根羽毛似的从身体里飘出来,却像把刀子刺在龙天佑激动得充血的心脏上。 「你说什么?」龙天佑抬起她的下巴,虎目闪着凶光。 「不要拿自己跟隋洋相提并论,那是一种侮辱。我承认,我不爱隋洋,可是我感激他。因为我知道,他是爱我的。虽然爱的卤莽而任性,可是没人能置疑他的真心。而你,除了用暴力和威胁强迫一个女人跟你做爱,你还会什么?龙天佑,别把自己想像成悲天悯人的救世主,那只会让我更瞧不起你。」 龙天佑咬牙切齿的看着身下的女人,几句话说得和风细雨不卑不亢,却像一瓢凉水迎面浇得他两眼翻白,把他一腔铁汉柔情贬得一文不值。此时此刻,他只想狠狠的压在她身上,让自己充沛的精力发泄到筋疲力尽。否则,只要他还有一点力气,他都要掐死这个不识好歹的小妖精。 「妈的,我就不信,今天治不了你。」龙天佑像一只咆哮的北极熊,凶神恶煞的扑向可怜的还有些咳嗽的小白兔。 月亮躲进了厚厚的云层里面,仿佛对即将发生的人间惨剧,不忍目睹。 第十九章 destiny,命运 光着身子躺在飘云的床上,龙天佑失眠了。 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知道,失眠的夜晚是如此的难熬。除了身边的女人浅浅的唿吸,整个世界万籁俱寂,宛如废墟般沉寂安静, 他的目光从窗外的月亮,移到床头的卡通闹钟,最后回到女人的脸上。 洁白的身子可怜兮兮的蜷缩着,小小的瓜子脸,眉目清秀,睫毛纤长。胭脂不施的模样,像个普通的邻家女孩。没什么特别啊。比起夜总会里那些风情妩媚鲜活大胆的莺莺燕燕,无论那一方面都逊色多了。自己怎么就跟着了魔似的想要她,竟然连这么下三滥的手段都使出来了。 看见那张粉红色的小嘴无意识的翕合着,他轻轻的亲了上去。飘云嘟嘟囔囔的说了几句梦话,一转身,就又睡着了。 龙天佑摸着她滑熘熘的背,温柔的想,好好睡吧,颠三倒四的折腾了一夜,怕是累坏了。 可身边的人睡的好好的,却苦了依然龙精虎勐的他。嘆了口气,转过身,看着黑暗的天花板,回忆着刚刚发生的一切,突然在心里狠狠的咒骂一句:妈的!今天干的这叫什么事!? 气势汹汹的扑过去,刚亲了两口,就被人家几声咳嗽,弄得心神不定。心急火燎的穿好衣服跑出去买药,哪想到回来之后,小丫头早就睡着了。还睡得踏踏实实甜滋滋的,气得他差点吐血。本想把人拎起来办了算了,可看到她难受的样子,又于心不忍。结果就这么光着身子一直靠到现在,还是什么都没做成。 第34页 窝囊啊,龙天佑,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怜香惜玉,瞻前顾后了。你心疼人家,可人家稀罕你吗?早把你的一片好心,当成驴肝肺扔进下水道了。你还在这傻了吧唧的像看孩子似的护着她,真是蠢到家了。 龙天佑扭头看了看睡得像个婴儿似的女人,越想越气,干脆从身后贴着她,下巴搭在她的肩膀上,霸道的搂着她的腰。怀里的身子像个剥了壳的荔枝,滑腻香甜鲜嫩多汁。他哪儿都碰过了,可女人最温暖诱人的百花之穴,依然是块没开发过的风水宝地。 大手情不自禁的在那个神秘地带来回抚摸着,静悄悄的毛丛柔软得像被雨水沖刷过的小草,手指顺势就伸了进去,里面狭窄温暖,像婴儿的嘴巴羞涩的蠕动着。 龙天佑沉吟着,把一个个激情的热吻烙在女人的肩膀上。飘云痉挛了一下,被侵犯的下身难受得扭动着。 不动还好,一动彻底激发了男人的兽性。龙天佑激动得想从后面就把自己送进去。 「疼。」飘云模煳不清的说了一句,身子怕冷似的抖动起来。 看到她这个样子,龙天佑就什么都做不出来了。翻过身,对着天花板像头野牛似的喘着粗气。 混蛋!上辈子真是欠了她的!可是不这样又能怎么办?难道真要强暴她吗?飘云说了,那只会让她瞧不起他。 算了,忍吧,不是说忍是心上一把刀,忍是浑身燥热的时候,接近火炉边的感觉。忍是…… 还应该是什么?龙天佑自己也不知道了。只觉得自己现在抓心揪肺的模样,比光脚站在火炉上还难受。最后只有一边看着飘云的脸,一边嘿咻嘿咻独自乐。 终于消耗完过剩的精力,把自己折腾得五迷三道的男人靠在女人肩膀上迷迷煳煳的说:「小妖精,今天在你这儿遭的罪,我早晚让你心甘情愿的还给我。」 第二天一早,飘云要起来上班,睡得迷迷煳煳的龙天佑还不忘把人拉进怀里嘱咐道:「过马路的时候看着点车。如果还是咳嗽就打电话给我,我带你去医院,千万别拖着。」 然后就一脑袋栽进枕头里,睡得昏天黑地,怎么拉都不起来。 飘云看着这个赖在她床上的男人,真的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 上午在学校收到一条简讯和一个电话。简讯是龙天佑发的,告诉飘云冰箱里的牛奶过期了,他扔掉了。厨房的水龙头有点漏水,他下午叫人来修。还有,少吃点方便面,对身体不好。家里那一箱「康师傅」,他也给扔了。 他龙大少爷显然把那里当自己家了。气得飘云差点摔电话。 不过还好没摔,隋洋的电话紧跟着就打进来了。说有一个坏消息和一个好消息,问她先听哪个? 飘云说:「当然先听好的。」 隋洋笑笑:「我负责的那个项目跟对方洽谈成功,现在可以正式签约了。」 飘云挺为隋洋高兴,她知道为了那个建筑项目,隋洋花了不少心思。 「恭喜你,那坏消息呢?」 「亲爱的,我要去上海做实地考察。今天就得走,可能要在那边呆两三个月。」 飘云心里一暗,这的确是个坏消息。 「怎么要去那么久?」 「是我爸的意思,要我在那边好好学习学习。怎么?捨不得我走啊。」隋洋美滋滋的问。 「恩,我捨不得你。」飘云没说谎,她真的捨不得。他在,龙天佑都敢这么张狂。他要是不在……飘云禁不住一哆嗦。 被女友这么一嗲,隋洋有点飘飘然了:「那边的事一办完,我马上就飞回来。你想要什么?我给你带回来。」 「不用,你给我的够多了,人全须全尾的回来就成。几点飞机?我去送你。」 「不了,我们一会就去机场,你安心工作吧。到地方我给你电话。」 「恩,早点回来,我等着你。」 放下隋洋的电话,飘云看着窗外飘忽不定的朵朵白云,总觉得心里像有块石头压着,憋闷得厉害。 恰好有个学生来问单词,英语老师拿起来一看,敲了敲他的脑袋,训道:「傻孩子,这么简单的单词都不会?destiny,命运。」 第二十章 这世间的事,有时看着残酷,反过来想,也是一种慈悲。 下午上完辅导课,飘云向学校请了个假,早退了。 文惠的心理诊所位于市中心最繁华的一座综合性商业大厦,最高层,十四楼。飘云抬头看看,在楼下买了两串油炸臭豆腐,让老太太用纸包好,拿着他们上楼了。 一进门,文惠就推了推鼻樑上的打孔眼镜,皱着眉头说:「童小姐,我说你能不能下次吃完再进来。我好端端的地方,都被你给熏臭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改行卖臭豆腐了呢。」 飘云嘿嘿一乐:「我这不是琢磨着跟你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吗?来,尝一块,王老太太手工自酿,臭豆腐中的名牌。」 文惠捂着鼻子退了老远:「下次你要请我吃,我们就到外面去,我一定把刀磨快点宰死你。这里是我工作的地方,我拜託你严肃点。别砸了我的招牌,坏了我的规矩,。」 飘云一屁股坐在淡蓝色的弗洛伊德榻上,一边咬着酥脆金黄的臭豆腐,一边满不在乎的说:「说来说去,又是你那些烂行规。我说你怎么那么死板?佛老先生够大牌了吧。他还违规操作哩。而且还是最严重的那种。你还跟个卫道士似的死咬着规矩不放。我说你迂不迂啊?」 第35页 「别口无遮拦的胡说八道,他老人家可是我的偶像。」 飘云嗤鼻:「就是你的偶像,那个满脸鬍子的犹太老大爷。曾经没经过病人的同意,就擅自将病例集结成书公诸于世。身为心理学的鼻祖,这么缺德的事都做的出来。你吃两块臭豆腐怎么了?」 文惠被她逗乐了:「我说小姐,佛老先生那是为了拯救更多精神上的受难者,本着为科学负责的态度,才甘愿被缚骂名,冒天下之大不韪。而且他的病例分析报告中,并没有用患者的真实姓名。老人家要是知道你这么挤兑他,非得从地底下跳起来跟你拼命不可。」 「那也就是说,只要对病人的治疗有帮助,任何规矩都要为此让路,是不是?」 文惠琢磨了一下:「可以这么说,任何一个心理师,都要把来访者的利益放在首位。」 飘云立刻来了精神:「那不就得了。我是访客,你是心理医生。这种关系不会因为你吃一块臭豆腐发生变化。而且,你的访客我,认为跟自己的美女心理师一起品尝美味的食物,有助于舒展神经缓解压力,能让我在接下来的治疗中,马放南山身心放松,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让一个病患可以心旷神怡的畅所欲言,这不是一个心理医生最希望看到的吗?所以,你不要把它看作一块普通的臭豆腐,它是你我心灵沟通的桥樑,同仇敌忾的法宝,它还是……」 「行,打住。」文惠做了个篮球教练叫停的手势,「我吃,你别贫了。」 飘云笑咪咪的递过去:「诺,还热乎呢。」 文惠接过来,放进嘴里,味道还真不错。 「怎么样?好吃吧。」 文惠砸砸嘴说:「童飘云,你个害人精。让我一世英明尽毁,晚节不保啊。」 「呵呵,放心吧。这里只有你和我,这次换我替你保密。」 文惠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嘴巴:「言归正转,最近感觉怎么样?」 飘云把最后一块放进嘴里,鼓着腮帮子口齿不清的说;「老样子,还是没感觉。无论身上的人多么卖力,我照样可以魂飞天外,神游太虚。」 「跟你的小情人也没感觉?」文惠问,访客在心理师面前没有秘密。 「有。」 文惠立刻来了精神:「什么感觉?」 「他用力过勐,我就疼。你老公不知节制的时候,没弄疼过你吗?」 文惠气得拿纸团扔她。飘云笑嘻嘻躲过去,每次来这儿最大的乐趣,就是把斯文端庄的文惠逗得满脸通红。 「飘云,你在我这里治疗多久了。」文惠问。 飘云掐指一算:「十一个月零两天。」 文惠嘆了口气:「你每个月平均来两次,前前后后我们谈了二十多次了。我想,我对你真的是山穷水尽了。」 「文姐,你不会是想抛弃我吧。」飘云可怜巴巴的说。 「不是抛弃,而是对你的治疗,我已经江郎才尽黔驴技穷了。其实,从头到尾我也没帮过你什么。」 飘云惊奇道:「怎么会呢?你一直在帮助我,否则我也不可能彻底走出家庭暴力的阴影。」 文惠摇头:「在这方面,我跟本没帮过你,是你帮助了自己。」 「这话怎么讲?」飘云疑惑。 「飘云,你很聪明。属于那种真正的心智上的聪明。你的聪明之处就在于你从不闭目塞听,讳疾忌医。却又懂得在适当的时候装聋做哑,避重就轻。你明白什么时候该煳涂,什么时候该清醒,并且足够的智慧让两者壁垒分明。最重要的是,你善于剖析自己,自己将自己割剔,而且刀刀见血精准无比。哪里越痛,你越爱在哪里下刀。因为你知道,那就是你毒液汇聚的地方。割掉腐肉,放掉浓血,从此天地才能焕然一新……」 一番话说的飘云心惊肉跳,赶紧做了个打住的手势:「行了,小姐,您甭说了,我听着寒的慌。再说下去,我就要血流成河了。」 文惠一嘆:「你以为心灵的厮杀就不是血腥的战场吗?没有那些真枪实弹的刀光剑影,一样可以血肉横飞。那些直插入心的刻薄和损毁,那些身不由己的萎缩和妥协,比刀剑枪炮更加锋利无比。我在枪林弹雨的最前线,每天血里来火里去,看了太多人把自己生命的汁液泼洒在这个战火纷飞的疆场上。无法阻止,也无能为力。毕竟,任何一个流派的心理学,都不是万能的。」 说到这里,文惠有些黯淡,飘云却无限感慨的说:「这也是我最佩服你们心理师的地方,永不言败,悲天悯人,柔骨丹心。挽救一个个即将沉沦的灵魂脱离苦海,顿悟飞升。只有那些负载高尚灵魂的躯体,才能为这种虚无缥缈的理想而痛苦挣扎。纵使痛楚悽恻,却也美丽温情啊。」。 文惠笑着说:「到底我是心理师,还是你是心理师啊。你来向我谘询,我却转过来要你安慰。要让别人知道,岂不是贻笑大方?」 「哎,想那么多干什么。相濡以沫,互通有无嘛。如果你真觉得内疚,那这次的谘询费就替我免了吧。」飘云一提到钱就两眼发光。 文惠送她一个白眼:「想得倒美。」 「地主老财,我跳舞赚的那点钱,除去海天的助养费,剩下的全搭在你这了。」飘云哭丧着脸说。 「飘云,其实我自己也想过,把这一年的诊费退给你。」文惠突然严肃的说。 第36页 飘云立刻摇头:「说什么呢,我刚才开玩笑的,你别当真。」 「我没真正帮你什么,拿着那些钱,我也不安心。」 飘云笑了笑:「谁说你没帮我什么?你帮我从8岁开始整理记忆,舒通心绪。让我在一团混乱的嘈杂中寻得一方安宁。你做的很好,我不觉得有问题。」 文惠摇头:「我刚才说了,是你帮助了自己。一直都是你在开解自己,疏导自己。自己将自己打理的井井有条,整齐有序。我见过不少受家庭暴力影响的来访者。他们都有类似的面孔,要么萎靡不顿,要么愤世嫉俗,要么暴躁偏激。可是,你却活得潇洒自信,自由率性。这是很少见的,堪称奇蹟了。如果不是后来对你有了深入的了解,我险些以为你是故意来闹场的。我想,这要归功于你对自己的绝情。挥剑斩愁肠,不给自己任何自怜自恋的机会。连我这个受过专业训练的心理师都惊嘆于你的果敢和决绝。不过,却也印证了一句话。」 文惠特意卖了个关子。 飘云伸长脖子问;「什么话?」 文惠推推眼镜,一本正经的说:「不用雷霆手段,就无法绝处逢生。禅语中,叫做不破不立。苦难折磨了你,同时也造就了你。所以这世间的事,有时看着残酷,反过来想,也是一种慈悲。」 飘云嘆息:「文惠,如果我真有那么好,我就没有问题了。可是你知道,我在性方面的麻木不仁,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我不想这样,每次躺在男人的身下,都好象伟大奉献似的,这种感觉糟透了。我希望自己能像个正常女人,享受性爱的甜蜜。在这个城市,我只能信赖你。你是我的医生,也是我的朋友。很多无法对外人说的隐秘和痛苦,我只能拿来跟你分享。文惠帮帮我,如果连你都放弃我,那我就真的是无药可救了。」 飘云始终拉着文惠的手,那双手是瘦弱纤细的,手掌不够宽厚,力量不够强大,却不影响那双手的温暖和坚定。 碰到这么勇敢顽强,宠辱不惊,又精通世故的案主。文惠还能说什么呢?只有把头点的跟捣蒜似的,把这份信任和期待义无返顾的扛下来。看着这个外表柔弱的无敌小金刚露出快乐的表情,文惠在心里叫苦不迭。 飘云,你让我怎么帮你呢?你的问题是,你根本让人看不出来你有问题,这才是你最大的问题。 第二十一章 如果我不来,你不是要后悔一辈子? 飘云打开家门的那一刻,几乎以为自己进错了房间。寒酸的节能灯泡,变成了美观大方光彩照人的吸顶灯。厨房那个流水不止的水盆被人连锅端了,耐磨又耐用的大理石水池稳稳噹噹的立在那儿。危险的液化气被搬走了,换成了安全省电的电磁炉。卫生间多了一个电热淋浴器,洗衣机也鸟枪换炮,变成了全自动的。 整个屋子整洁一新,干净的一尘不染。坏掉的家具也被休整的妥妥噹噹。 飘云第一个反应就是:报警,然后换锁。 可是仔细想想,似乎都没什么作用。报警?人家龙天佑跟警察的关系可比你亲多了。有一次出去玩,隋洋丢了个钱包。龙天佑一个电话,接着就有警察完璧归赵送货上门,可怜的小偷被判了三年。再说,警察来了你说什么?告有人替你买电器、打扫房间、修理家具吗?警察会以为你神经病。 换锁?一把小小的防盗锁,能难得住神通广大的龙大少? 算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了,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飘云疲倦的躺在床上,她现在有更重要的事要烦,龙天佑的狼子野心反而退居其后了。她烦什么?烦钱,烦到哪里去赚钱? 酒吧的工作是不能再做了,这个城市太小,随时都有跟隋洋照面的危险。可是,她现在各个地方都需要钱。海天的助养费快到期了,小傢伙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得给他买点营养品。还有柳阿姨的病,吃药打针总是不断,靠寒城打工赚的那点钱怎么够呢。而且天越来越冷了,寒城需要一件新的棉衣,以前那件袖口都磨坏了。还有文惠的谘询费…… 唉,飘云揉了揉额角。隋洋说过,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可是对她来说,那却是最大的问题。 想了半天,也没琢磨出切实有效的生财之道。肚子倒饿的咕咕叫,只有爬起来找食吃。可是吃什么?唯一一箱方便面被龙天佑不知道扔到哪个犄角旮旯,餵耗子去了。可怜的飘云只有寄希望于冰箱,期待着能翻出来一点陈年旧月的残羹冷炙,聊以充填她可怜的胃。 谁知道,打开一看,结结实实的吓了一跳。她的冰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脑满肠肥秀色可餐了? 牛奶,鸡蛋,火腿,鲜肉,嫩鸡,牛排,鲜虾……各种生冷海鲜熟食杂七杂八的堆在一起,来了场群英会萃。 飘云无奈的苦笑,他龙大少爷真是一点生活常识都没有,也不知道买点青菜,全是肉。 她将冰箱拾掇了一下,把五花八门的食物分门别类的放好。然后拿出一个绿色无污染的鸡蛋,用家里的剩饭做了个简单的蛋炒饭,就把自己打发了。 高级吸顶灯散发出来的灯光明亮而不刺眼,飘云一边吃饭,一边打量着自己的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隋洋从没为她做过这些,每次总是来去匆匆。他们也从不在家里做爱,他嫌床太硬,躺着不舒服。他倒是一直想给飘云换个大点的公寓,可是飘云不要那些。她有自己的家,虽然很小,但这是她妈妈辛辛苦苦赚来的,每一个角落都有母女俩同甘共苦的心血和回忆,不是任何豪华住宅可以取代的。 第37页 不知不觉,有水掉进了米饭里,微咸的味道。飘云一怔,摸了摸脸,竟然哭了。她用手指抹干泪水,笑了笑。真奇怪,自从跟龙天佑搅和到一块,自己就变得特别爱哭。第一次是被他逼的,这一次,好象有那么一点感动。 正想着,手机来了个简讯,飘云拿起来一看,不觉一怔。 简讯的内容很普通,是一个学生问她下午为什么没来?是不是生病了? 飘云的学生缘好得全校老师都嫉妒,收到这样的问候简讯,不足为奇。这个简讯之所以得此青眼,是因为发简讯的人,是新阳高中数一数二的小美人,白雨菲。 飘云一直很喜欢她,这孩子也的确可爱。人长得跟她的名字一样雪白透亮,全身透着一股清幽的味道,晶莹的仿佛溪水上的一个小水泡。 在一次艺术节上,飘云曾经做过她的拉丁舞指导教师,所以她跟飘云一直很黏煳。后来,因为她跟一个叫齐锐的男生早恋,飘云屡劝不听,两个人就疏远了。 本来这种少男少女的青涩恋情,在高中是屡见不鲜的。飘云也不是什么封建卫道士,对这种事向来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次之所以这么坚决,是因为齐锐那小子实在让人放心不下。 长了一张迷惑人心的脸,可眼神太邪性。人品也不好,仗着家里有几个钱净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是一只养不熟的狼崽子。而且底子也不太干净,传说他父亲是混黑道的。 但这都不是最主要的,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齐锐如果是真心实意对她好,倒也是一段锦绣良缘。 可他对她却只有虚情假意。飘云不只一次看到齐锐搂着不同的女生招摇过市,仿若情圣。 好好的一个女孩子,跟着这种人,实在是糟蹋了。飘云于心不忍,试着提醒过白雨菲,最后却落得两面不是人。 后来飘云才明白,白雨菲并非不信她,而是宁愿变成聋子,变成瞎子,变成傻子,就这样一辈子掩耳盗铃,活在自欺欺人的美梦里。 唉,爱情会让人装聋作哑,闭目塞听。连带心灵也倒退了十万年?十万年前我们是什么?是虫子?还是落叶?是海虾?还是虎豹? 飘云嘆了口气,本想发个简讯过去,后来想想那多麻烦,还是直接打过去快点。 电话响了半天没人接,飘云正纳闷,电话通了,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很不礼貌,背景音乐嘈杂,好象是ktv的包间。 飘云正想挂电话,突然从里面传来白雨菲尖利的哭叫声,声音是那么的悽惨破碎。 「你们,你们要干什么,齐锐,救我啊,齐锐……」 飘云的心一下就抽紧了,冲着电话大喊:「齐锐,你干什么?」 「你找齐锐,他喝多了,正睡着呢。我说你是谁啊?」一个公鸭嗓子的男人嚷着。 飘云的脑袋轰的一声,几乎炸了,齐锐在睡觉,而雨菲正在被人欺负。这个小王八蛋连自己女朋友都不管,真是狗屁不如。 「你到底是谁啊?不说我挂了。」那个声音不耐烦的吼着。 千万不能让他挂,这一挂就人海茫茫了。 飘云灵机一动,说:「我是齐锐的妹妹,他让我过去找他,我不知道地方。」 「呵呵,齐锐这小子到底有多少好妹妹啊。行,你快来吧,哥哥正想你呢。这里是……」飘云放下电话,就冲出了家门。 赶到ktv的时候,她在楼下打了110。包厢在二楼最里面,门锁着,隔音设备极好,站在外面什么都听不见。 飘云敲门,开门的是一个衣着邋遢,神态猥琐的男人。 「我找齐锐。」 男人一听,用邪气的目光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就放她进去了。 屋子里很暗,瀰漫着一股腐败糜烂的味道,几个神智不清放浪形骸的男女,像堆烂泥似的搂在一起,齐锐就躺在里面。白雨菲一丝不挂的缩在墙角抽噎着,内裤和胸罩泡在地上的啤酒里。两个醉熏熏的男人一边说着下流话,一边拉扯着她的手脚,让她的私密处赤裸裸的暴露在男人淫秽的目光中。一个男人站在沙发上,拿着dv饶有兴趣的拍摄这令人髮指的一幕。 飘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居然有人下流无耻到这种地步。她冲过去,推开两个禽兽不如的男人,把自己的风衣披在白雨菲身上,拉起手脚颤抖的女孩,说:「我们走!」 「臭丫头,你干什么!」开门的男人挡住她们的去路,几个衣冠禽兽也围了上来。 白雨菲吓得缩成了一团,飘云把她护在怀里,冷然道:「我已经报警了,你们不想做牢就马上让开!」 为首的男人冲上来就是一耳光,飘云被他抽倒在地上,头磕到的桌角,眼前一黑,有粘稠的液体流进了眼睛里。 「啊,童老师,血,血……」白雨菲吓得面无血色,歇斯底里的尖叫起来。 「操,老子今天打死你这个臭丫头。」男人抬脚就要踢飘云的肚子,被旁边看戏的人拦住了。 「喂,这么水灵的女人打坏了多可惜啊,先让兄弟们过过瘾,再收拾她也不迟。」 几个人渣淫笑着,那个男人揪住飘云的头髮,将她脸朝下按在桌子上,开始动手脱她的牛仔裤。 飘云急了,抓起桌上的酒瓶,看都不看,回身就是一下,正好砸在男人的脑门上。玻璃碎片四处飞溅,男人的脑袋开了花,血混合着啤酒泡沫沿着下巴淌下来。男人捂着脑袋倒在沙发上,杀猪似的嗷嗷怪叫。 第38页 周围的人被突如其来的情况震傻了,张口结舌的看着这个满脸是血的女人。 粘稠的鲜血模煳了视线,眼前的一切朦胧在万丈霞光里,只剩下一个个扭曲的轮廓。飘云用袖子抹了一把脸,一只手拉着几乎瘫在地上的白雨菲,另一只手握着锋利的酒瓶,骨节因为用力而变得雪白,指甲中央完全褪去了血色,只有周圈是触目的紫红。 「我操,看不出来,这小妞还挺野。」 「呵呵,越野越有味儿,小姑娘,别害怕,来让哥哥看看,伤哪了?」 几个男人缓过神来,嘻皮笑脸的合拢过来,像一只只流着涎水的土狼。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较量,男人猥亵的嘲笑让飘云浑身发抖。可是她不能认输,现在认输就什么都完了。 就在这个时候,只听砰的一声巨响,包间厚实的隔音门被石破天惊的撞开了。飘云心里一阵狂喜,警察叔叔终于来除暴安良了。 可是仔细一瞧,那十几个仿佛神兵天降的男人,穿的不是警服,而是黑色的西装,清一色的平头,肃杀的气势,怎么看都不像维护正义的执法者。 后来龙天佑想起这事,曾问过她,当时怎么就那么傻?如果我不来,你岂不是要后悔一辈子? 飘云摸摸鼻子说,谁叫我碰上了呢?事情赶在那儿,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飘云握着酒瓶把,摇摇晃晃的望着一脸杀气的龙天佑,越过众人笔直的向她走过来。她还在想,又不是八点档的肥皂剧,怎么偏在这种时候,这种场面碰到他呢?这个自己惟恐避之不及的男人。 还没想明白,人就像个麻袋似的倒在男人的怀里,结结实实的当了一回英雄救美的女主角。 龙天佑看着怀里面无血色的女人,额头上的血珠子像一滴滴猩红的眼泪,顺着眼角落在他的黑衬衣上,右手也被玻璃割得血淋淋的,伤口横过整个手掌,皮肉翻开着。 这就是那个在他怀里抵死不从的小女人吗?他都没捨得碰一下,却被几个畜牲糟蹋的像个破布娃娃。 他重重吸了一口气,交代下去:「给我往死里打!」 第二十二章 落子无悔,愿赌服输。爱情如果是男女间永恆的战争,那么先爱的人,爱的最深的人,永远是输得最多的那一个。 第二天早晨,飘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华丽的大床上。高高的天花板,漂亮的壁灯,昂贵的原木地板。眼前的一切似曾相识。这是哪? 这是龙天佑的家,她前两天刚来过。一想到这个,飘云差点从床上弹起来。 原本站在阳台上边看风景边沉思的男人,发现她醒了,走到床边,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我怎么在这儿?」飘云问 「不然你想在那儿?」龙天佑白她一眼。 「那你怎么在这儿?」飘云又问。 「那我应该在那儿?」龙天佑又白她一眼。 飘云发现这男人应该是从火星来的,没法用人类的语言跟他沟通。索性坐起来,一不小心触动了手上的伤口,立刻疼得直咧嘴。 「干什么?还嫌自己伤得轻?」龙天佑把她按在床上,自己坐在椅子上,从果篮里拿出一个苹果,笨手笨脚削起来。 飘云揉了揉疼得发涨的脑袋,突然想起了什么。 「我的学生呢?」 「女的受了惊吓。我让人送回家了,听说家里很困难,就一个老太太。男的嗑药了,已经让他老子带回去了。那些都是他老子的人,跟他老子一个德性,玩疯了,从来不拿女人当回事。」 「你认识齐锐的父亲?」 「见过两次,不是很熟。」天佑把削得奇形怪状的苹果,递到飘云手上。看得飘云一阵心疼,起码少了一半。 苹果倒是很鲜美,可飘云此时此刻实在没什么胃口。只是若有所思跟它两两相望。 天佑瞧了瞧她,冷道;「现在知道怕了,早干什么去了?要不是我今天一直派人盯着你,你现在哭都没地方。」 飘云看了他一眼,疑惑的问:「你派人盯着我做什么?」 看着飘云防备的眼神,龙天佑没好气的说:「这不是担心你咳嗽没好利索,万一有个什么闪失,身边没人照应吗?救了你,还被你当贼似的防着,真是好心遭雷霹。」 飘云没声了,被他这么一说,仿佛是自己小气,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可他真是君子吗?显然不是。他龙天佑从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自然不会平白无故对人好,飘云有种从狼窝掉进虎穴的感觉,只觉得今天所领受的一切,他早晚有一天会连本带利的要回来。 「喏,这个给你。」龙天佑擦了擦手,递给飘云一样东西。 飘云接过来一看,原来是那台dv,不觉抬眼重新打量了他一番,看不出,这人办事还真是细緻,连这个都想到了。忽然想起被自己打伤的那个人,不禁有些担心,小心的问道:「会不会给你惹麻烦?」 龙天佑横她一眼:「麻烦大了,现在两帮子人正准备火拼呢?到时候少不了损兵折将,血流成河。我看你怎么赔给我?」 飘云有些吃惊,结结巴巴的说:「那,那怎么办?」 龙天佑扑哧乐了,伸出拳头戳了一下她的脑袋:「傻丫头,骗你呢。连那几个瘪三都摆不平,我龙天佑也不用混了。」 第39页 飘云向后稍了稍,跟他这么亲昵,让人觉得不适应。龙天佑也仿佛有些不自在,两人一时无话。 「我明明报警了,怎么警察一直没来?」飘云是没话找话。 龙天佑受不了似的斜了她一眼:「说你傻还不乐意听。选择性执法听说过没有?你还真当警察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 飘云被他呛得彻底没声了,心想这人不但眼毒,手狠,说话更是不给人留活路,一句话就能噎死人。 接下来的日子,飘云一直呆在龙天佑的公寓里养伤。她很愿意回到自己的小窝里去,可是人家龙大少爷不答应。说什么就她一个人呆在家里,手又受了伤,饿死了都没人知道。 可飘云总觉得他居心不良。看着飘云狐疑的眼神,龙天佑白她一眼,说道:「我要是想搞你,你还能全须全尾的站在这儿?早被我吃得连渣都没了。留你在这儿完全是看隋洋的面子,你真当我那么稀罕你?」 飘云想想也是,再说她现在的确需要人照顾,回家是饿不死,可是每天只能靠方便面过活。还受着伤,想想都觉得凄凉。 趁他不在的时候,给寒城打了个电话。把遇险的经过简单交代了一下,寒城吓得不轻,一直追问她在哪?听语气好像恨不得立刻飞到她身边来。 飘云说自己在隋洋父亲家,诸多不便,养好伤就立刻回去。寒城只得悻悻作罢。又寻问了一下白雨菲的情况,寒城说没看见她来上课。弄得飘云又是一阵担心。 男友明明在身边,却放任一群人渣作践自己,任何一个女孩遇到这种事都受不了。何况她还如此的年轻。 不过担心也没用,飘云现在是鞭长莫及。只有先把自己料理好,再琢磨其它的。 与龙天佑同居的日子,她由开始的战战兢兢,到后来的随遇而安,倒也没费多少波折。 龙天佑不是难相处的人,除了心狠点,手辣点,语气沖点,其他都还好。一日三餐有酒店上门服务,房间的清洁有钟点工按时打扫,什么都不用她操心。 晚上他在客房,她在主卧。他们各睡各的,和平友好,互不侵犯。 白天,他不在的时候,飘云就一个人坐在阳台的藤椅上看小说。《沉香屑》,《倾城之恋》,《茉莉香片》,《金锁记》。张爱玲的爱情传奇永远那么直逼心肺。透过那些别致到忧伤的文字,仿佛看到旧上海逼仄狭窄的弄堂,爬满阳台的葡萄藤,滴着雨水的油纸伞,蛮荒世界里的女人和郁郁不得志的男人,辗转在每一个黄昏的窗前,每一个凄凉的雨夜,每一个惨澹的黎明。就这样爱了,分了,散了,算了。还有那咿咿呀呀的胡琴,绕樑三日,余音不绝,说不尽的苍凉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抬头望进满眼金色的阳光,飘云惊异于自己的变化。 上大学的时候,在那青春年少裘马轻狂的岁月里,她是顶不喜欢张爱玲的。总嫌她下笔太狠,好端端的人生,如花似玉的爱情,被她写得如此绝望。更讨厌她的哀艷清冷。明明没用什么了不起的字眼,却能让人心寒如雪。 后来,却因那篇被炒得沸沸扬扬的《色戒》而惊为天人。尤其喜欢结尾处这两句: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真是毁进骨子里。 爱到如斯地步,还有什么可说的?落子无悔,愿赌服输。爱情如果是男女间永恆的战争,那么先爱的人,爱的最深的人,永远是输得最多的那一个。 有时看得累了,从落地玻璃窗向外望出去,十八楼相当于一座小山的高度,能看到火材盒似的平房和鳞次栉比的普通楼房,还真有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偶尔向下看,车如流水,马如龙,行人如虫蚁。 常常就这么一直坐到天黑,看着楼下的万家灯火,一片一片的亮起来,宛如涨潮的星海,还有那璀璨的霓虹,车前的灯光,天上地下光灿灿的连成了一片。让人欢喜的几乎想就这么跳出窗外去,狠狠融进那片金碧辉煌的人间仙境里。 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龙天佑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子缩在藤椅上,身上盖着一本厚厚的书,怀里抱着一大包零食,仔细一瞧,睫毛还是湿的。 男人粗糙的手指想贴上去,抹掉那让人心烦的液体,可是又不敢真的贴上去,怕惊了她。 所以每次飘云醒过来,总是看到自己身上盖着毯子,cd机里的《四季歌》依旧水一样静静的流淌着,晚归的男人疲倦的靠在沙发上,桌上的菜已经凉透了,一口都没有动过。 他们一起吃饭,起初两个人都不说话,只有电视里一波一波的噪音,充当空气调节剂。龙天佑把肉夹到飘云的碗里,飘云再把他们一块一块的夹回去,把盘子里的青菜吃个底朝天。慢慢的,龙天佑摸准了她的胃口,送来的伙食清淡了许多。 飘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安静的人。龙天佑也绝不是一个惜字如金的男人。可是他们在一起的日子,语言似乎成了多余的东西。他不是隋洋,不需要取悦。他也不是寒城,不需要保护和安慰。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有能力,又强悍。他运筹帷幄,高屋建瓴,有着世事洞穿的狡猾和百鍊成刚的智慧。所有蹩脚的伪装和刻意的讨好,在他面前都是上不了台面的小把戏。 第40页 他什么都不需要她来做,只是把她摆在那里,像一只水晶花瓶,因为易碎,所以连一个指头都没动过。 就是这么一种莫名其妙的状态,却莫名其妙的让人安心。地老天荒,心旷神怡,举案齐眉,相敬如宾。 当这些莫名其妙的字眼从心里跳出来的时候,飘云扑哧一下笑出了声,他们现在可不就是这样,像一对相守多年的糟糠夫妻,心素如简,人淡如菊。 抬头瞧见龙天佑奇怪的眼神,飘云暗自伸了伸舌头,有些得意忘形了。随手指了指电视,看都不看就随口胡诌:「太了。」 龙天佑扭头一看,新闻联播,胡锦涛正在走访灾区人民。 从那时候起龙天佑就知道了,这信口开河的本事,她童飘云如果认了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 不知道从哪一天起,两人开始随意的交谈,说的都是一些不疼不痒的话题。天气,交通,菜餚的味道,还有那不断上涨的物价。天南海北,东拉西扯,两个人都是如此的漫不经心,可以随时开始,也可以随时结束。 龙天佑有时候也会聊起自己少年时的经歷,跟随父母辗转在广东打拼,语言不通,书念不好,经常被当地的地痞欺负。父母为了生计辛苦奔波,无暇顾及他的感受。生活的窘迫和被胁迫的无力感,让他的童年和少年过得刻苦而暴戾,慢慢养成了睚眦必报的个性。加之父母早逝,街头流浪的生活,更让他体验到世态炎凉的刻薄和颠沛流离的艰辛。多亏隋洋的父亲千辛万苦的把他找回来,重新打造。否则,他要么横尸街头,要么变成马夫小偷瘾君子,过着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生活。 飘云现在才明白,他为什么对隋洋有求必应,原来这里面还有这样一段渊源。龙天佑是个有经歷的男人,曾经身无常物,家世凋零。饱满丰富的阅歷让他比一般的男人坚强刚硬,却也更加的冷酷无情。从这一点来说,是隋洋和寒城无论如何也比不了的。 不知不觉,一个月过去了。隋洋经常打电话过来,打给飘云,问她的情况,飘云说自己很好。打给龙天佑,拜託他照顾飘云,龙天佑也说好。两个人都没把受伤的事情告诉隋洋,像说好的一样。这种心照不宣的默契,让原本舒缓的气氛变得紧张而诡异。 有一次,接过隋洋的电话,龙天佑心不在焉的吃菜,飘云一声不响的喝汤,有意无意的盯着鱼香肉丝髮呆,突然发现菜里面有异物,有几分苍蝇的形状,却又神似炒煳的葱花。还没看明白,就被龙天佑一筷子夹了起来,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看都不看就放进了嘴里。飘云张了张嘴,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过了一会,想想又觉得不妥,于是小心翼翼的问:「你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 龙天佑眼睛都不抬一下,一脸麻木的酷:「没有。」 飘云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又问他:「真的没有?」 龙大少爷皱了皱眉毛;「真的没有」 飘云噢了一声,说:「那我给你讲个笑话吧。有只苍蝇一直都很羡慕蚊子的生活,它死了以后,灵魂来到了上帝的面前,上帝问它下辈子想变什么?苍蝇不好意思说变蚊子,于是它就和上帝说,想变一个吸血的,不料上帝却把它变成了一个卫生巾。苍蝇很懊恼。过了几天苍蝇的灵魂又来到了上帝的面前,上帝有问了它同样的话,苍蝇这次学精了说:想变一个吸血的但是要长翅膀的。于是上帝把它变成了一个护翼卫生巾。」 龙天佑像看傻瓜似的盯着飘云,飘云干笑两声,心想这个笑话真是够冷的。 「你到底想说什么?」龙少不耐烦了。 飘云咳嗽了一下,一本正经的说:「我的意思是,苍蝇也是很可怜的,它们跟我们一样,不能随心所欲的生活,不仅如此还要被人类屠杀和虐待。一个不小心,掉进菜里,就是粉身碎骨煎烤烹炸的命运。所以……」 「所以什么?」龙天佑双手环胸,静候下文。 飘云咽了口吐沫,指了指那盘色香味俱全的鱼香肉丝:「我其实是想告诉你,你刚刚,好象,吃进去,一只……」 此话一出,龙天佑的眼睛睁得比铜铃还大,没等飘云说完,就一路狂奔,冲进卫生间,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飘云在门外听着里面呕吐不止的男人,心里默念,阿弥陀佛,与我无关,再说,也不一定是苍蝇,说不定只是炒煳的葱花而已。 第二十三章 他们不过是相遇在尘世间的陌生人,一个轮迴过去,他坐拥江山,她一败涂地。 捧着一大把白玫瑰的龙天佑从花店里走出来,看着过往行人不约而同的注目礼,发觉自己这辈子从来没这么傻过。以前看到底下人,为了讨女人欢心,傻呵呵的买花站岗,还笑话人家没出息,现在可好,笑人不如人。 可这又能怪谁?人家自己要来的,是你怕她从此一去不回头,死活不让出来,急得跟猴子献宝似的,挣着抢着往前沖。 他无奈的摇头,把花放在副驾驶位,向看守所开去。 我妈妈喜欢花,去看她的时候,一定要带上鲜花,让卖花的小姐在上面洒些水,让花看起来更新鲜些,更漂亮些。 这是来之前,飘云特意吩咐的。 龙天佑发现自己真是越来越软骨,被个柔柔弱弱的小女人磨的没有半点血性。还没怎么着呢,就敢颐指气使了,以后要是有点关系,还不爬到他头上去?想到这里,嘴角不由自主的扬了起来,如果他此时照照镜子,就会发觉那是一个微笑的雏形,哪里有半点委屈?根本是一副愿打愿挨的傻样。 第41页 车停在看守所门口,越过实枪荷弹的守卫和戒备森严的铁门,龙天佑迳自走进一间门面隐秘的会客室,这是为特殊犯人单独准备的。 这里可以聊天,可以吃饭,可以和久别的爱人抱头痛哭,互诉衷肠,顺便互相解决一下生理问题。只要你有足够的金钱,没人管你在这里做什么。 飘云的妈妈是个瘦弱的妇人,跟她一样,有着小巧细緻的五官,清秀的像朵山茶花,只是经过岁月的侵袭,因缺少水份而变得干枯萎缩。见到龙天佑,亲切的抓着他的手说:「你就是隋洋吧,小云经常提起你。」 龙天佑惊讶,隋洋竟然一次都没来过。 「我不是隋洋,他去上海了,飘云临时有事,是她嘱託我来的。」他解释道。 妇人有些失望,说话也变得有些词不达意,而且神色委顿,眼神呆滞,慢慢的,甚至有些语无伦次。只是提到飘云的时候,眼里才有些许光彩,却也是转瞬即逝。 龙天佑陪她说了一会话,觉得自己都被拐得有点颠三倒四。把带来的一大堆吃的喝的,还有那一大把新鲜的玫瑰一股脑的塞给她,又塞给管教一沓钞票嘱託好生照料,就匆匆告辞了。 从看守所里出来的时候,龙天佑抬头看着高远的天空。看守所在郊外,所以这里的天很蓝,仿佛凝冻的湖水,棉絮似的白云静静的流淌着。 忽然想起来,年轻的时候,他的第一个女人,一个特喜欢看小说的长得很清纯的女孩子,曾经给他写过这样一段话: 我一直以为山是水的故事,云是风的故事,你是我的故事,可是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你的故事。 当时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觉得特无聊,心想,丫小说看多了吧,整天弄得神叨叨的。 可是不知为什么,却莫名其妙的记住了那句话,这么多年过去了,女孩的模样他早就忘了是长是短是圆是扁,这句话却像烙煳似的粘在心里,从来就没有忘记过。 今天把这话翻出来,想想就觉得悲凉。飘云,她似乎一直让自己活在别人的故事里,她妈妈的,隋洋的,柳寒城的。每天总是一副快乐的样子,把自己当成太阳,把笑容和温暖源源不断的奉献给身边的人。却不知道,这里面究竟有多少快乐是真正属于她自己的?而那些习惯从她身上得到快乐和安慰的人,又有谁真正在乎过她是否快乐? 这么想的时候,心里的忧伤就像黄河的洪水似的泛滥成灾。 龙天佑发现自己今天跟个文艺小青年似的,特酸,不知道是受了这里低气场的影响,还是在忧心着这对苦命的母女前途未卜的命运。 回头看了一眼肃杀森冷的看守所,他对自己说,这种地方,打死也不会再来。 回到家后,一进门,就闻到飘香的食物味道,响水大米特有的那种类似胶鞋的香味和蔬菜的清甜瀰漫在空气中。 飘云在厨房忙得正欢,听到开门声,探出半截身子,微微的歪着小脑袋说:「饭马上就好,你再等等。」 说完就转身继续忙她的去了,两个炉眼全开着,一个在炖汤,一个在炒菜。厨房里热气腾腾,香气裊裊。飘云一边抹汗,一边挥舞着锅铲,将嫩白的虾仁和翠绿的豌豆炒得浓香四溢,嘴里还不忘哼着轻快的小曲。 龙天佑有点恍惚,这种感觉,是不是太美妙了,太不真实了? 怔楞间,来了一个电话。他接起来听,眼睛却始终没离开厨房里的人。 他的黑衬衫被她当成了家居服,随随便便的穿在身上。人太小,衣服太大,一转身衣角就打在腿上,空落落的。袖口挽得很高,露出一截细嫩的手臂,越发衬得白肤胜雪。似乎刚刚洗过澡,微湿的长髮随意的披在肩头,挂着晶莹的小水珠,衬出一张小小的脸。 一个菜出锅,飘云把一堆粉白翠绿倒在盘子里,拈起一小块虾仁尝了一口,脸上露出孩子气的笑容,满意的点点头,把菜盘子放在餐桌上,又去忙其他的。 龙天佑觉得自己很饿,很想一口吞掉什么东西,却一时分不清楚到底是哪里饿。胃?还是身体? 「龙哥?」电话那头的人汇报完毕,却连个响都没听到。 「啊,你说什么?」龙少显然神游太虚去了。 电话那头的人不敢置疑,只有鹦鹉学舌似的从头到尾再说一遍。 龙天佑听完,剑眉一皱,不耐烦的说:「那就分成几块随便找个地儿埋了,混了这么就久,这点事儿还用我教你?」 飘云当时正在切黄瓜,听到这话,手一抖,刀就招唿到指头上,见红了。 龙天佑啪的一声就把电话扔了,冲过来握着她的手吼道:「切个黄瓜都能弄成这样,笨死你算了!」 飘云没吭声,皱着眉毛,伤口倒没什么,手被他攥得生疼。 「我自己用凉水沖沖就成。」飘云想把手抽回来,再被他握下去,绝对有骨折的危险。 「那怎么行?自来水多不卫生。」龙天佑想都没想,就把流血不止的青葱玉指含进了嘴里。 嘎!飘云差点晕倒。心想,龙少,您老人家的口水不见得比自来水干净吧。 飘云只当他是想用口水帮她消毒,却不知道,这背后究竟掩藏着何等险恶的用心。男人的嘴唇从手指移到嘴巴上,不过倏忽之间的事情。 男人的情绪由温柔的怜惜到霸道的征服,也不过倏忽之间的事情。 第42页 飘云连个「不」字都没说出来,就被性慾爆涨的男人像麻袋似的扛进卧室,二话没说就扔在了床上。 突发的变故让她措手不及,一阵天旋地转后,双眼血红的男人已经欺了上来,铺天盖地的吻炮烙似的落下来,还觉得不过瘾,大手揪住飘云的衣领两边一扒,好好的一件衬衫,衣扣一个没剩,扯得是那么豪气干云,一点都不心疼。 他的手指狠狠的箍着她的下巴,那么大的力气,似乎要将她生吞活剥了。飘云拼命的挣着,可是哪里拼得过他的力气。 此时此刻,她是真的怕了,知道他这次是彻底动了真,一点余地都没留。与他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日子里,他对她一向循规蹈矩,连个指头都没碰过。她也就心安理得的过下去,自欺欺人的以为过去的种种不过是一场煳涂的闹剧。她不说,他不提,就这样埋进雪地里,留下的只是心若相惜的点点滴滴。 她这半长不短的二十多年岁月里,有偿的东西背负的太多。人倦了,心累了,也想找个免费停泊的港湾,让自己歇歇脚,暖一暖,停一停。也曾期盼着,在这世界的另一端,或许会有那么一个人,能把遥望当幸福,默默守侯着她的身影。 她所求的其实不多,可是,在这个锱铢必较的世界里,从来就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她知道,他会让她毫釐不差的还回来,这不是一道选择题,差得只是时间而已。 「别这样,求你。」飘云哀哀的说着,眼泪就含在眼眶里,时刻准备梨花带雨。她不想在这种情况下跟他做爱,只觉得有什么东西会在那一刻碎掉。碎了,就再也粘不回来了。就像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初遇。所谓都是拿来骗鬼的,谁有那么大的本事,能让粉身碎骨的东西恢復的完好如初?除非是神仙,跺跺脚就能上天入地。 她不是神仙,所以她做不到。 她说不出来那说不清道不明,又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可是她知道,她会伤心,会难受得要命,那简直是一定的。 龙天佑看着女人哀求的脸,头一次,她向他服了软,认了输。想起她第一次的咬牙切齿,第二次的冷若冰霜,却没有哪一次,让他这样的难受。心像被人一把揪了出来,连着肠子一起血淋淋的扔到碎玻璃上,又被人狠狠踩了两脚。可是,他不想放开她,真的一点都不想就这样饶了她。 他对自己说,龙天佑,绝对不能再心慈手软了,否则只能一直被她牵着鼻子走。真等到她愿意的那一天,恐怕黄花菜都凉了。 再说隋洋再有一个月就回来了,他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等? 想到这儿,他狠心的扳过飘云下巴,不去看她几乎垂泪的脸,怕自己会心软。恶狠狠的说:「别跟我说这些,别摆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你说过,我不是慈善家,不是救世主。我不可能像带孩子似的一直照顾着你,礼尚往来懂不懂?我付出了这么多,你总要回报点什么。」 此话一出,飘云彻底绝望了。 礼尚往来,这个词用的真好。他若认为这是他应得的,她还能说什么?在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绝对的平等。而那些看似举手之遥的人,总是有着山水永隔的距离。 他们也不过是相遇在尘世间的陌生人,一个轮迴过去,他坐拥江山,她一败涂地。 身上的男人已经盖在她赤裸的胴体上,压着她的手。她像只酸软的小动物,萎缩在他怀里。 算了,就这样吧。她累了,没心思没精力没意志也没体力,跟他继续耗下去。他要的不过是醉生梦死的肉体交媾,她不过是信手拈来的小玩意。他江山在手,胜券在握,他可以生杀予夺,随心所欲。本来,对于这种高高在上的人来说,女人的意志不过是拿来陪衬他们宽宏大量的好心情的。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索性就这样了却前尘,了却情慾,了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迷离,从此人海茫茫,一拍两散,分头老死,各不相干,这才是他与她应有的命运。 这个过程需要多久?飘云不知道,但是她明白,有些事可以记住,有些事可以忘记。有些事能够心甘情愿,有些事一直无能为力。 还有这一屋子的记忆,快乐的,悠然的,心酸的,懵懂的,将会随着他每一次凛然的占有,就这样烟消云散,随风而去。 飘云不动了,这次是彻底认了命。命运有时像个残酷而强大的暴君,当你无法抗拒的时候,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俯首听命。 第二十四章 夜将发白,天将破晓,我们将凝视着彼此的双眼,分道扬镳 抱着膝盖坐在阳台的藤椅上,飘云歪着脑袋,伸出细瘦的手臂,望着天空数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四颗……每一颗都像夜幕中的精灵,睁着一双明亮慧黠的眼睛,俯视着人间的你。 今晚夜空宁静,宇宙澄清,素月璀璨,孤光自照,多么美好的夜晚,与室内的清冷黑暗比起来,简直判若云泥。 这个小区位于闹市区附近,属于典型的闹中取静,寸土寸金。今天是周末,十点不到的光景,街市上依旧车水马龙霓虹闪烁。无数车前灯连成闪闪发亮的光河,红色的计程车首尾相接,如同一条条鲜艷夺目的锦鲤,光灿灿的匍匐在黝黑的马路上,真是蔚为壮观的美丽。 可繁华总是别人的,与她无关。 第43页 飘云把额头贴在冰冷的玻璃上,疲倦的看着下面的万家灯火,恍若隔世。她有多久没出去过了?明明不过一个月,为什么仿佛隔了一生那么久? 忽然觉得有点冷,又不愿意回到那张让人胆寒的床上,只有裹紧薄被像只鹌鹑似的缩成一团。目光不觉落在卧室白色的波斯地毯上。 龙天佑偶尔不出去的时候,他们就一起坐在柔软的地毯上,一边看vcd,一边喝啤酒吃零食。飘云喜欢90年代的欧美文艺电影,《蝴蝶君》,《情人》,《钢琴别恋》,《西西里的美丽传说》。她是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女人。 波澜不惊的情节,晦涩的对白,逼仄灰暗的画面,常常让龙天佑看个开头就忍不住开始打瞌睡。醒过来的时候,就看见飘云对着悲凉的音乐和白色的「end」字幕抹眼泪。他就把大大的手掌盖到她脸上去,粗声粗气的骂她没出息。 他们有时也看香港和好莱坞的商业片,炫目的镜头,唯美的画面,眼花缭乱的特技动作,俊男美女让人目不暇接。单纯的视觉享受,不需要深刻思考些什么。 有时候就这样一张张的看下去,直到晚霞满天,胡萝蔔色的太阳光镶着脐橙似的血丝,像墨水一样晕染在茫茫天地间,两个人不知不觉就靠在一起睡着了。梦里有蝴蝶在昏昏黑夜中翩翩飞过。 第二天醒过来,看到龙天佑衬衫上的一小块水印,飘云总怀疑是自己的口水弄上去的。 想到这里,飘云轻轻一笑。天下无不散的宴席,这个世界每一秒都在变化。或许,只有无常才是永恆的真理。 寂寞的空气里再次响起女人职业化的叫床声,时高切,时殷殷,轻重缓急,抑扬顿挫掌握的恰到好处,一波一波推动着男人的情慾。 女人的呻吟很有情调,飘云却觉得那更像是孩子的呜咽,在如磐的长夜里静静听着,不无凄凉的味道。 黑夜漫漫无边,在这个随心所欲,群魔乱舞的夜晚。女人的身体理所当然的成了男人宣洩愤怒和欲望的工具。想到这里,她只觉得悲哀。或许更应该庆幸,毕竟,被他当作洩慾工具的女人不是她,不是吗? 飘云用双臂环住自己,这是一个註定冰冷的夜晚,不知道怎样才能让自己暖起来。或许,从被他扛进卧室的那一刻,很多事情就已经註定了。 只是,她不明白,能让一个势在必得的男人一再手下留情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是她的卑微的眼泪?她近乎僵硬的身体?还是她悲伤的表情? 已经永远不会有答案了。抽身的那一刻,他的拳头狠狠的砸在她的耳边,如同砸在她的脸上,她的心上。他强壮的身体因为压抑而颤抖,他在黑暗中,用隐忍愤怒的声音对她说:「童飘云,你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会折磨人的女人。」 飘云把脸埋进臂弯里,女人的呻吟由轻柔到干涩,由干涩到尖锐。每一个音符都是一把锉刀,漫不经心的磨搓着她那条可怜的,纤细的,又异常敏感的神经。 她在癫狂的噪音中看着自己的掌心,一条丑陋的伤疤横断了整个手掌,仿佛为宿命的手心加了一条命定的纹路。东方命相中称之为断掌,据说有这种掌纹的女人,往往会死于非命。 飘云想起来,自己曾在一篇小说中写过这样的句子:夜将发白,天将破晓,我们将凝视着彼此的双眼,分道扬镳。 那是一个情深缘浅的爱情悲剧,相爱却不能相守的悽美恋情骗了众多纯情少女的唏嘘和眼泪。 故事的最后,在一个朝霞分外壮烈的黎明,女人被男人轻轻抱在怀里,咽下最后一口气。 是啊,爱情如此美丽,似乎可以一起拥抱取暖到天明。可不可以就这样过下去?闭上眼睛,抱住对方,不松手也不需要分辨。 因为一旦睁开眼睛,看到的只是彼岸升起的一朵烟火,无法触摸,也不可能永恆。 天终于亮了,看着墨灰色的天空慢慢变白,天边云蒸霞蔚,绚丽的朝阳破云而出,飘云对自己说,你该离开了。 早晨八点,她走进客房,龙天佑和昨晚那个叫得惊心动魄的女人,都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如果不是看到凌乱的被褥和几个随意扔在地上的带着精液的保险套,飘云会以为昨晚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无聊的噩梦。 家政公司的钟点工来了,飘云自作主张放那个大婶一天假。然后自己系上围裙,拿起抹布,将整间公寓收拾的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将那件被扯掉扣子的衬衫洗过缝好,整整齐齐的叠放在衣柜里。然后开始清理自己的东西,一根头髮都没留下。 等这一切做完后,黄昏已过,没有开灯,整个屋子瀰漫着一种淡紫色的凄迷。飘云回头看了最后一眼,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出门后,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放不下,思虑再三后,还是决定给他打个电话。 电话响一声就通了,飘云调整了一下唿吸,努力让自己的语气风平浪静:「我走了。」淡淡的三个字,骑着无线电波凌空飞舞,自由翱翔,轻轻敲在男人的耳膜上。 那边的龙天佑哦了一声,就挂断了电话。 飘云深深唿出一口气,安慰自己说,这就不算不告而别了。却在转身的那一刻,不期然的想到:从开始到最后,她连一声「谢谢」都没对他说过。 飘云的电话打来的时候,龙天佑正坐在谈判桌前,耷拉着脑袋,心不在焉的听着对面膀大腰圆的男人口沫横飞的歷数他手下的罪状。接过电话后,更是若有所思,眼睛痴痴的盯着桌上的茶杯,整个人呆若木鸡。 第44页 对面那位魁梧的像鲁智深似的光头大汉,自然把此种行为理解为轻视,不满道:「龙少,我今天给足了你面子,你却拿我的面子当鞋垫子。这是成心不给我台阶下。既然没诚意,那还谈个屁啊。山不转水转,以后狭路相逢,可别说兄弟不仗义。」 龙天佑看着气急败坏的汉子,勾唇一笑,淡道:「既然这样,那就别谈了。」 说完,手一扬,就把桌子掀了。 清理干净回来,龙天佑招唿一大帮兄弟去夜总会解乏,叫了一屋子莺莺燕燕,个个花枝招展,烟视媚行,吵吵闹闹折腾到半夜,都喝高了。出门的时候,被冷风一吹,酒气上涌,几个没用的蹲在路边吐得一塌煳涂。 龙天佑靠着墙笑,人倒还清醒。可今天的酒是苦的,像烧红的刀子,火辣辣的刺进胃里,生生的割着喉咙。肠胃像毒蛇纠结在一起,绞痛的厉害。心也是苦的,是疼的,被人活活戳成了筛子,千疮百孔,簌簌抖着鲜红的碎肉,鲜血淋漓。 看着笑得豪气干云的兄弟,龙天佑就这样想起了飘云,想起了她对他说过的话: 孤单,不过是一个人的狂欢,而狂欢,却是一群人的寂寞。 心里钝重的疼起来,龙天佑发现自己已经中了她的毒,变得越来越酸,越来越不清醒。心烦的揉了揉额角,突然一怔,这是飘云不自觉的小动作。她想问题的时候,沉思的时候,不知道该这么跟他说话的时候,哀求他的时候,她总会这样,低垂着脸,洁白的贝齿咬着嘴唇,苍白的脸蛋写满忧郁,孩子气的表情,可怜得让人想揉进骨子里。 龙天佑想亲吻她咬得发红的嘴唇,亲吻她宛如花瓣的脸,抚平她愁苦的眉心。想得心都碎了。深秋的冷风吹过来,带着点点微凉的雨,他的四肢冰冷,可心是热的,这种微颤的冰冷的快乐,会不会就这样半死不活的折磨他一辈子?不死不休? 几个弟兄要送他,被他一脚揣回去了。一个人跌跌撞撞的回到家里,打开所有的灯,整个公寓富丽堂皇,明亮的如同白昼,却是空的。 他坐在地毯上,眼睛看着不知名的地方,仿佛那里有一块神奇的屏幕,可以沟通过去和现在,那里正播放着他和飘云的风云变幻,点点滴滴。 龙天佑不禁问自己,隋洋得了她的人,柳寒城得了她的心。他们二一添做五将她瓜分了,利益均沾,各得其所。你惺惺念念的望了这么久,护了这么久,在所有人看不见的地方,难受了这么久,隐忍了这么久。你究竟得到什么了?除了满腔的空虚和一室的落寞。你还有什么? 脱光衣服躺在阳台的藤椅上,那里有她的气息,仿佛在拥抱他。那是思念的味道,那是绝望的味道,那是为了一个人心力交瘁魂魄不齐的味道。 受伤的手臂缝了十几针,麻药过去开始疼得钻心,是在刚才的肉搏中被那壮汉用军刀刮的。不过对方伤的更重,被他用椅子砸断了嵴椎骨,这辈子是废了。本来三言两语就能解决的事,却闹出这么大的场面来。这是他始料不及的。 最后他自然赢了,可事儿做的并不体面。龙天佑知道今天是自己理亏在先,动武再后。可他们的世界就是这样,恃强凌弱,成王败寇。不必他出面,自有人替他圆润其说。暴力和金钱就是一切,弱肉强食,不无道理。 龙天佑疲倦的闭上眼睛,不愿再想下去。一个危险的想法,在那浓厚的黑暗中,在那惨澹的月光下,在那寂寞裸露的废墟上,渐露狰狞。 闭着眼睛,满心满脑都是她的影子。睁开眼睛,望着满室的记忆,一个转身,便是思念。 走进浴室,让冷水兜头浇下来,男人在战慄的冰冷中得到瞬间的快慰,潮湿的空气中瀰漫着血的气息,他深深的唿吸,让嗜血的快感渗进每一个欲望的毛孔,唿吸,再唿吸……忽然笑了,冰冷惨烈的像只受伤的兽。这世间的路,从来就不只一条。旁门左道,剑走偏锋,才是他这种人的拿手好戏。 千万粒水珠落下来,闪着银白色的光,软软的,溶溶的贴着他。不可抑制的快感就这样爬满全身,那不是水,是飘云的嘴唇。男人在冰冷的空气里听到自己清楚镇定的声音: 「别怪我,既然你不愿意过来,那就只有我过去。」 他要她,已经毋庸置疑。总有某种方法,过程可以暴力,可以温情,可以强取豪夺,也可以心甘情愿。 第二十五章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记得我对你说过,这是《诗经》里最悲哀的句子。 上班后,飘云的生活重新步入正轨,过去的时光仿佛一场裊娜绮丽的梦,被她封印在记忆的流放地,只有看到手心那道宛如掌纹的伤疤时,她才会恍惚的想起那段惊心动魄的风云岁月。 高三二班在短短一个月内,辉煌得气跑了三位语文老师后,终于盼星星盼月亮盼来了飘云的回归。蒋逸那小子最会显摆,在上课前,竟然含泪送了飘云一束红玫瑰,卡片上写着:俺想死你了,逸。 下课后,飘云出门前将花直接扔进了垃圾桶,气得那傻小子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像早年的台湾癫痫派小生马景涛那样捶胸顿足,仰天长啸。 白雨菲一直没有来上课,飘云去看过她几次,她把自己关在暗无天日的小屋里,谁都不见。她奶奶是个干瘦的老人,看见飘云只知道抹眼泪,大骂雨菲的父母没有良心,凄凄哀哀的抱怨自己苦命。 第45页 飘云被这个小老太太哭得头都大了,这里的环境和气氛压抑得能把人逼疯。她开始为雨菲的精神状况担忧。 打电话给文惠,问她能不能去看看这个可怜的孩子。文惠听了只是嘆气,说这种情况心理调适恐怕已经没有作用了,还是带她去看看专科医生吧。 飘云蒙了,问,什么专科医生? 文惠说,神经内科,你的学生可能已经得了抑郁症,要抓紧时间,这种病拖的越久,危险越大。 飘云放下电话后,久久不能言语。 第二天把情况跟雨菲的奶奶一说,老人一下就激了,大骂飘云胡说八道,死活不让孩子去。 飘云满脸堆笑的耐心解释:「您先别急,这精神有了毛病,就跟发烧感冒似的,没什么大不了。看看专科医生,对症下药,很快也就好了。这病就怕拖,时间久了,恐怕要耽误了孩子。」 老太太淬了一口,睁着一双镶满皱纹的青光眼,把飘云上下打量了一番,梗着脖子问:「你到底安的什么心?非得把俺孙女埋汰成精神病,你才满意是不是?告诉你,俺孙女没病。你不要血口喷人,当心俺告你诽谤。」 飘云真是哭笑不得,却又无可奈何,谁能来救救老人这顽固得像榆木疙瘩似的脑袋? 她还想说什么,可老太太转身回屋去了,再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把一人高的大扫帚,把她当成「四害」扫地出门。 飘云没有办法,只得把雨菲留在那间昏暗的小屋里,如同把一个定时炸弹扔进高温火炉。 她知道,这很危险。让创伤自生自灭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因为心事不会自动消失,只是貌似离去,时刻准备在你不经意的时候捲土重来。 这是她在无数次心灵歷练中得来的切身体验。时间一点点过去,饱受煎熬的人,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毁灭。这一切她看在眼里,心急如焚,却又无计可施。只有一再登门游说,可任凭她银牙咬碎,好话说尽,老太太就是不松口,最后干脆闭门不见。 事情也只好搁置下来。 十月中旬的时候,学校期中测试,寒城遥遥领先,考了学年第一名。飘云比自己拿第一还高兴,兴高采烈的要带他们母子去城里最好的烧烤坊庆祝。 寒城嫌贵,怎么都不肯去。 飘云于是挑着眉毛说:「你当我是为了你?能考这么好的成绩,柳阿姨的功劳比你大,我是为她庆功。」 寒城拗不过她,只得作罢。 城市虽小,但由于是朝鲜族的聚集地,所以当地的烤肉是出了名的地道。整个餐厅瀰漫着烤肉浓郁的焦香和酱料的辛辣,让人口水横流。 餐厅也布置非常讲究,老闆是个机车爱好者,几辆帅气又拉风的「哈雷」,分散在餐厅的各个角落,墙壁上挂着赛车照片,还有各种比赛的奖状。 三人找了一个比较僻静的地方坐下,隔着落地窗,能看到街市上川流不息的行人和闪闪发亮的车灯,真真的万丈红尘,繁华盛世。 服务小姐摆上正宗的韩式烤盘,盘子周身是用纯钢做的,中间镶着石板,把手上刻着四个粗犷的汉字「身土二不」。飘云不知道什么意思,寒城解释说,就是汉语里的「故国难忘」。 飘云点了一大碗牛腱子肉,烤鱿鱼,烤排骨,五花肉,还有蘑菇,酸菜和豆腐,一盘盘叠床架屋,煞是热闹。 寒城的妈妈见飘云意犹未尽,赶紧说:「够吃就行了,别浪费。」 飘云笑,扬着钱包骄傲的说:「阿姨,我刚发工资,衣袋里鼓着呢,您不用给我省钱。」 寒城瞟她一眼,故意拔高嗓子怪声怪气的叫道:「服务员阿姨,再给我这个正在发育中的祖国花朵来盘烤大虾。」 周围的客人被他逗乐了,纷纷侧目看是谁家的孩子这么有意思。 飘云恨不得一口咬死他,转过脸,对正在下单子的朝鲜小胖妞说:「你看他那身高就知道营养过盛,再来盘虾米就成。」 餐桌上,三个人谈笑风生,气氛很是愉快。 飘云兴奋的说,寒城如果能一直维持这么好的状态,考个北京的名牌大学一定没问题。 寒城的妈妈只是笑,嘴角微扬,朴素的衣物掩饰不住与生俱来的温婉优雅,天生的美人胚子。 一餐饭结束,飘云叫服务小姐买单,顺便把剩下的吃食打包拿走。 那个朝鲜小胖妞走过来,恭恭敬敬的说:「您的单子雅间的客人已经付了,请问还需要打包吗?」 飘云一愣,转过脸看了看外面,隔着绿色的落地窗,龙天佑那辆银灰色的跑车不知道什么时候像只蛰伏的鲨鱼停在了外面。 她对服务小姐笑笑,爽快的说:「当然打包,顺便来盘烤虾。」 小胖妞心领神会的走了。看着寒城母子疑惑眼神,飘云解释道:「一个朋友,以前欠我顿饭。」 回家的路上,飘云独自对着夜空发呆,显得心事重重。寒城感觉到了什么,只是跟在旁边,默默的看着她,什么都没说。 直到飘云发出一声绵延的嘆息,他才忍不住问道:「怎么了?」头一次见她如此沉默,她以前有事,是从不瞒他的。 飘云看着寒城清澈的眼睛,笑了笑,温柔的说:「寒城,抱抱我。」 「现在?」他们正在马路上,过往有无数的车辆和行人,这在以前是绝对的禁忌。 第46页 「对,就是现在。」飘云需要某种力量来支持自己,不是毁灭,就是拯救,她觉得自己快要撑不下去了。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他们不过咫尺之遥,中间却隔了无数的劫难和尘煞。只有触摸彼此皮肤和血液的温度,才能知道,幸福曾经离他们如此之近,近得仿佛可以看到它甜蜜的纹路。才可以明明白白的告诉自己,这不是一场遥不可及的幻觉,哪怕骗骗自己也好。 寒城抱着她,旁若无人,璀璨的华灯,来来往往的路人,不过是他们的背景。他们深情的拥抱隔开了眼前的灯影摇曳,隔断了曾经的铅华岁月,将世界隔成了一座空城,只听到耳边的风猎猎的奔驰在浩瀚的苍穹之下,风尘之上。盛世繁华如同红颜身上的纤纤美服,一簌簌的抖落。 飘云感到自己的身体在发抖,寒城几乎抱不住她。她柔声的轻唤:「寒城。」 寒城轻轻的嗯了一声。 飘云又唤:「寒城。」 寒城笑了,把她抱得更紧,温柔的说:「不要怕,相信我,等我再长大些,变强些,我们会永远永远在一起,生生世世不分离。」 飘云抬头看着他,眼眸清幽如水,却是喟然一嘆:「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记得我对你说过,这是诗经里最悲哀的句子。生死离别,那都是自然的事情,不由得我们做主。可是我们偏要说,我们要永远永远在一起,生生世世不分离,好像自己做得了主似的。你说,这算不算黄粱一梦,自欺欺人?」 寒城搂着她的肩膀往前走,低头在她脸上轻轻一吻:「你从来就不是这么悲观的人,今天这是怎么了?这么愁云惨澹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天要塌了。」 飘云在心里苦笑,天塌下来还要更好些,蛮荒世界,亘古宇宙,只留一个你,只剩一个我,我们是不是可以一夜白头,永不分离? 看着寒城担忧的眼神,她努力笑笑,挽着着他的胳膊戏嚯道:「还不是捨不得你吗?明年这时候,你就要去上大学了,校园里多的是清纯可爱的mm,只怕你快活得过了头,早把我……」 寒城捂住她的嘴,兇巴巴的威胁道:「你再胡说,我现在就休学,天天缠着你。」 飘云笑着告饶:「好了,不说了。」 寒城松开手,飘云向前走去。他在后面看着她单薄的背影,他知道她不是为了这个而愁眉不展。可是,她不愿意说。他也只有装聋作哑的煳弄下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心里有了一个隐秘的角落,藏着某些秘密,他触摸不到,这不是一个好兆头。 寒城晚上要打工,送回飘云就走了。飘云一个人上网,在qq群里跟人天南海北的瞎侃,从情色小说,扯到「神六」上天。不知不觉到了十二点,她打了个呵欠,关掉电脑准备睡了。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忽然声嘶力竭的叫了起来,在这寂静的午夜听着煞是可怕。 飘云被吓得魂不附体,呆呆的看着电话,过了很久才拿起来。 「童,童老师,飘云,是你吗?寒城,寒城他出事了。你快来救救他吧。」柳阿姨颠三倒四的说完,就哭得泣不成声。 飘云拿着电话,一时间丧失了所有的反应。 她一直有某种预感,预感到会有事情发生,只是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这么狠辣无情,天翻地覆。 从派出所出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皮肤能感觉出露水的清凉。飘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努力让已经乱成一锅粥的大脑尽量保持清醒。 事情来的很快。在寒城工作的那间网吧,有几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要寒城帮忙调机器,这是网管份内的事,寒城也没说什么。可他们总是挑三拣四,一言不合就吵了起来,接着就动起手来。寒城的同事发觉不妙,很快就冲过来把那些人隔开了,所以寒城只是被他们推了几下,没吃什么亏。那几个混混一看寡不敌重,也没怎么纠缠,就骂骂咧咧的走了,出门的时候叫寒城小心点。 这种事在网吧不新鲜,大家早就习以为常了,所以谁都没在意。可没想到,过了还不到五分钟,警察叔叔就登门拜访了。说有人举报这里有网管向客人贩卖摇头丸,大家当时就傻了,这可是大罪,弄不好要坐牢。所以当他们提出搜身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敢吭声。寒城想,自己行的正,坐得端,搜就搜呗。却没有想到,那包五颜六色的小药丸就是从他外套宽大的口袋里翻出来的,整整一百颗。 「一定是那些人趁乱放进去的。」寒城揪着头髮懊恼的说。 可是除了飘云谁能相信他?即使信他,谁又能救他?寒城十八岁的生日早就过了,这是刑事案,一旦定罪,他就算能把命保住,这辈子也毁了。他还这么年轻,还有大好的人生,繁花似锦的前程。可这一切,马上就会变成水中月,镜中花,取而代之的是灭顶的牢狱之灾。 人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不过一夜,寒城的世界就已经山河巨变。 飘云看着城市楼宇间一方狭长的天空,初升的太阳像个绿色的苍耳,毛茸茸的挂在金属冷的灰白天壁上。城市的一切都是中性和模煳不清的,没有饱满热烈的颜色,所以你可以盯着太阳看,可是你看到的太阳没有光芒。 不只一次幻想过寒城长大后的样子,他会上全国最好的大学,像所有闲散的大学生那样,将书包懒洋洋挂在肩上,带着满腹的自信和莫名的优越感,徜徉在铺满鹅卵石的林荫小路。会被许多女孩子喜欢,或许在不可预料的某一天,他也会爱上她们其中的一个。然后,他会跟那个女孩恋爱,结婚,生子,平安幸福的过一辈子,那是一个没有她的未来。 第47页 与他的爱恋从开始就带着这种深深的绝望,可是又从绝望中开出花来。那是一种近乎绝望的希望,却可以让她甜到忧伤的地步。 那是飘云设想过的另外一种可能: 母亲回家后,隋洋终有一天厌了她,她独自一人畅游祖国的清明河山。然后,停留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教书,在某一个明朗的早晨,寒城披星戴月,不辞风雪寻她而来……他们站在红尘的彼岸遥遥相望,微笑着,所有的尘劫都已如烟散去,余下的只是他与她的地老天荒,心旷神怡。 想到这里,飘云悽恻的苦笑。终究是奢望吧,这个世界几乎不合所有人的梦想,却也现实的不允许我们有太多的梦想。 回到寒城的家里,本想说两句好话让柳阿姨宽心,却没想到,一进屋就看见昏倒在地上的人,苍白的像一堆雪。 飘云从那一刻就知道了,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句话的确是至理名言。噩运和变故是对孪生兄弟,总是一衣带水结伴而行。 还好发现的早,柳阿姨算是拣回了一条命。可是医生拿着x光图片对飘云说,病人的肺部有阴影,可能是肿瘤,如果不做手术,会有生命危险。 飘云木了一下,问道,需要多少钱? 医生推了推金边眼镜说,先交十万押金,多退少补。 飘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医院走出来的,十万,把她拆把拆把卖了也不值这个价钱。 怎么办?求亲问友?她童飘云何德何能,有这么富贵又视钱财如粪土的朋友。问隋洋要?她怎么开得了这个口? 上大学那会儿,同寝的姐妹几个揭不开锅的时候,曾经窝在寝室里,合伙设计着抢银行。整个计划缜密细緻,连逃跑路线都在地图上画好了,弄得跟真的似的。 现在想想,飘云还真想给以前的姐妹打个电话,问问她们,不是说好了抢银行吗?到底去不去啊?不去也把计划书拿来让我瞅瞅啊。 她觉得自己快疯了。一天之内沧桑巨变,噩耗接踵而至,连番的打击让人招架不住,连点喘气的机会都没留给她。 坐在马路崖子上,看着穿梭在城市阡陌间的车辆和行人,人们自行其事,如同交错的铁轨,短暂的相遇,然后各奔东西。 飘云第一次从这样的角度来看这个城市,这是一个沉郁的城市,一个漫不经心的城市,一个缓慢却不厚重的城市,一个难以滋生浪漫和优雅的城市,也是一个註定无法成全的城市。 是谁说过?绝望的时候,只要再多看世界一眼,世界也会变得不同。她不知看了多少眼,却依旧凄风苦雨山穷水尽。 手机响了,飘云接起来,是训导主任的声音,问她为什么没来上课。 飘云拍了一下额头,忘跟学校请假了,怎么能犯这种错误?这学校的工作是一个萝蔔一个坑,她等于是把全班六十多个学生晒在了教室里。 赶回去跟校领导解释,请假,串课,忙完这些再赶回医院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飘云拎着水果和盒饭,走进病房,床上空空如也,柳阿姨不见了。 她几乎吓呆了,捉住一个护士结结巴巴的问:「人,人呢?」 护士瞥她一眼:「什么人?」 「就是住在那张床上的病人,今天刚进来的那个。」 「你说她啊,转高间了,怎么没人通知你吗?」 飘云愕然。 在干净漂亮的单人病房见到龙天佑的时候,他正坐在床头的椅子上,很绅士的陪着寒城的妈妈聊天。一个保姆模样的小女孩,在旁边端茶倒水,忙前忙后。墙壁上挂着一台二十九寸的彩电,正在播一出老掉牙的韩剧。 见到飘云,柳阿姨激动得直掉眼泪:「飘云,你表哥真是个好人。他说,寒城的案子已经查清楚了,他是无辜的,明天就能回家了。」 看着飘云疑惑的眼神,龙天佑解释道:「那几个小流氓在局子里已经认了,货是他们放的,与他无关。」 不过一秒,就已天上人间。天堂与地狱的距离竟然如此之近,而他龙少向来雷厉风行。飘云轻轻的扯了扯嘴角,神色疲倦。 原来是这样,也只能是这样,早就应该想到的,不是吗?这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也没有白设的陷阱。很多人,很多事,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藉口,却能叫你上天入地。 悽恻庸俗的片尾曲响了起来,正是曲终人散的时候。他就这样看着她,眼神灼烈,凝眸如诉,仿佛耗尽了一生一世的热情,飞蛾扑火般决绝壮烈,不留一丝一毫的余地,也不容一丝一毫的抗拒。 飘云只觉得眼前一黑,如被强光无情的当头照射,仿佛盲目。索性闭上眼睛,长夜如磐,秋风正冷,爱断离伤,花好月圆。 一切,不过刚刚开始。 第二十六章 飘云坚持守了柳阿姨一夜,龙天佑劝不动她,索性靠在沙发上陪了她一夜。第二天一早,飘云要回学校上课,龙天佑自然要送她。 红旗医院位于山脚下,早晨的空气很好,阳光明亮得像山窝窝里盛开的山茶花,一束一束的晃动着,正是鸟语花香的时候。 两个人并肩走在医院那条长长的走廊上,仿佛走在一个寂寂的,绮丽的碎梦里,阳光的影子透过玻璃稀稀落落的洒在地上,窗外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谁都没有说话,眼角的余光带一点彼此衣角和鞋子的影子。 第48页 「你看起来很累。」龙天佑思忖了半天,冒出这么一句。飘云昨天出门急,随便穿了件款式简约的白衬衫,配一条蓝色修身牛仔裤,长发散乱的披在肩上,下巴显得更尖了。脸白的好像能看见皮肤下的血管,一双黑白分明的清水眼,一夜未眠,眼底还带着明晰的血丝。可是,就这么一副憔悴萎靡的模样,也让他感到莫名的兴奋。这丫头,性感是藏在骨子里的。 飘云揉了揉胳膊,自嘲道:「像只无头苍蝇似的转了一天,又耗了一夜,还真是有点累了。」 「钱你不用担心,我已经交足了,医生说过几天就可以动手术。人你也不用担心,那孩子是我让家政公司特意找来的,照顾病人很有经验。至于他,局子里已经打好招唿了,今天晚上,最晚不过明天就能出来。」龙天佑连珠炮似的一口气说完。 飘云看着他,温柔的笑了笑:「你安排的很周到,谢谢。」 龙天佑先是一怔,接着嘆息道:「博你一笑,还真是困难。」 飘云忽然抿住嘴,不笑了,静静的向前走。龙天佑跟在身边,一直看着她的脸。悠长的沉默持续着,空气中瀰漫着阳光的味道,细小的灰尘在明媚的阳光下婆娑起舞,仿佛飞天的舞衣,一簇一簇的抖落靡靡的金粉,欲语还休。 如果这就是一辈子,那该多好。可再长的走廊,也有走完的时候,再美的故事,也有结束的时候,凡事都要有个结果。 「你,晚上有时间吗?」走到尽头的那一刻,他终究是说了。 飘云停住脚步,扭头看着他,龙天佑顿了一下,接着说:「我想跟你吃顿饭,今天,或者明天也行。」 飘云不说话,只是低着头,粉颈低垂,默默如诉。阳光斜斜的映在她的脸上,给纤密的睫毛和柔美的轮廓镀了一层薄薄的金边,仿佛陈逸飞丹青妙笔下的一抹清幽淡影。 龙天佑看着她后颈微微隆起的骨头,心几乎提到嗓子里。想想还真是可笑,他龙天佑好歹也是跺跺脚,黑白两道都能震三震的风云人物。这一刻,竟然紧张得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连手心都在冒汗。 「就今天吧,我反正没事。」 飘云终于抬起头,望着他微微一笑。 龙天佑看着她粉白的嘴唇,干燥的起了绒绒的皮屑,细细的裂纹渗着血丝,忽然感到心疼,拇指不自觉的抚了上去,柔声说:「还是明天吧,我可以等。」 龙天佑说他可以等,可是有个人不能等,在那个狭窄的只有少许阳光的地方,一分一秒都是度日如年。 「还是今天吧。我买菜过去,我们在家里吃好不好?」 他望了她一会儿,最后点头说:「好,我等着你。」 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再说什么都是惺惺作态。他不想伤她,可是,破体而入的侵犯本身就是一种伤害,无论理由多么冠冕堂皇。何况,他连个拿得出手的理由都没有。 既然无法克制对她的欲望,那就只能闭上眼睛,管住心疼,铁石心肠的装聋作哑,冷若冰霜的闭目塞听。然后,干净利落的将伤害进行到底。 晚餐很简单,四菜一汤,都是龙天佑喜欢的吃食。住在这里的那段日子,她已经能拿捏好他的胃口。他是单纯的肉食动物,菜餚不需要精緻,但口味偏重,尤其喜欢吃辣 ,这一点倒是与她不谋而合。而隋洋讲究健康饮食,特别注重菜餚的口感和材料的好坏,他是一口辣椒都不吃的人。 飘云不记得是谁说过,肉食动物向来攻击性和侵略性都极强,因为时刻处于飢饿状态,居安思危。草食动物则全然不同,到处是丰美的水草,自然可以温文尔雅,高风亮节。 龙天佑拿出一瓶陈年的桂花酿,是一个朋友送的。这酒入口绵软,甘厚醇香。他喝惯了北方的烈酒,这种阴柔低冽的花果酒自然讨不到他的欢心,只落得束之高阁的命运。今天拿出来,纯粹是为了调节气氛,醉眼看花花也醉,酒可以让一切的不合情理变得行云流水,无懈可击。 飘云酒量不好,向来浅酌慢饮,今天却是难得的豪气,跟龙天佑连干三杯,竟然还意犹未尽。龙天佑也不管她,由着她放肆。私下里,他还真希望她今天能醉一醉。煳涂是福,某些时候,不识时务的清醒,比穿肠毒药还伤人。 飘云喝过酒后,眼睛越发显得清秀明亮,烟波浩淼,一片碧水蓝天。苍白的双颊染上了胭脂般的淡淡红晕。眼波流转,芳草萋萋,仿佛微醺的夏风抚遍红尘岸边的花红柳绿,整个世界因她的明眸善睐,顿时变得生动起来,蓬荜生辉般光鲜亮丽。 龙天佑端着酒杯,隔着餐桌看着她,飘云今天谈兴很浓,一张小嘴噼里啪啦说个不停,小学诗会大放异彩,拉丁比赛惊艷四座,大学辩论剑拔弩张。那些人生最美好的光辉岁月,就这样从嘴边,从手指间,从细瓷盘子,从水晶酒杯,从无数个去而不返的日日夜夜,静悄悄的熘走了。他几乎插不上话,只是看着她,看着那让他梦萦魂绕的莹莹檀口,有节奏的上下翕合着,一串串明快流畅的音符,欢快的跳跃在斑斓的空气里。 他突然感到心惊,勐然想到,飘云在隋洋面前就是这个样子,从来没有安静过,天天开心的跟过年似的。可是在他面前却向来安静,想说就说,不想说的时候,一个字都没有。那是他们特有的相处模式,仿佛某种默契。他什么时候把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第49页 心里烦躁的像吃了十斤火药,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仰头把酒喝下,刚想说什么,飘云的手机恰好响了起来。铃声特殊,与别不同。 飘云楞了一下,慌忙的起身,那音乐仿佛救星,踏着七色彩云而来,如同神迹,大慈大悲救她脱离苦海,可是那距离太遥远,鞭长莫及。而他与她不过咫尺之遥,他伸一伸手,她就像一只折翅的鸟儿,无可替代的被他攥在手心里。 一切的隐忍和刻意瞬间化为乌有,剩下的只是男人灼热的眼神和本能的欲望。 「让我跟他说句话好不好?」飘云说,她没有别的奢望,只想让寒城安心。 龙天佑用手箍着她的下巴,眼神如同钢铁般冷硬,只说了两个字:「不行。」 第二十七章 她知道,她已经走的太远了,远的找不到自己,盲目了过去,丧失了未来,註定在逆天的路途上颠沛流离。 手机的音乐一遍一遍的唱着,执拗而顽强。是paul shwartz的那首《veni redemptor gentium》。拉丁语,听不懂的歌词,听得懂的哀伤旋律。 lisbeth scott 的声音雍容感性,如此的悽恻,又如此的动人,是破裂丝缎般华丽的声音。 在那悲怆的仿佛要断掉的音乐声中,飘云看到自己的衣服被身上的男人一件件的剥落,如同年少时拆开生日礼物华丽的包装,长长的粉红色绢带,缀着少女的浪漫,鲜艷的糖果图案,裹着甜蜜的幻想。那心情是如此的急不可耐,总想知道那掩藏在盒底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其实打开了,也不过是世间俗物而已。人们向来热衷追寻,而等待的过程最容易催化欲望,令其加倍升级。 音乐终于停了,仿佛对命运认了输,安静的像个熟睡的孩子。 龙天佑利索的脱掉黑色衬衫,长裤,把那些昂贵的衣物像垃圾似的随手扔在地上。 飘云借着月光看到男人强壮精悍的胴体,闪电似的伤疤和诡异的刺青交错纵横,如同一枚枚傲人的勋章,威风凛凛的炫耀着男人彪悍的体魄和辉煌的战绩。 那一刻,飘云几乎想夺路而逃,可是,逃去哪里?他还能允许她逃几次?这次的事件,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警告,他勾勾手指,她便水里来,火里去。她不敢再赌了,用寒城的人生做筹码,她赔不起。 有些绝望的闭上眼睛,空气中只能听到男人剧烈的喘息,响在耳边,如同海潮拍打着她的柔弱和恐惧。 可就在这一刻,龙天佑仍在克制自己,听起来未免有些不可思议。等待太久,过程太难,欲望太烈,一旦到了眼前,却不知该如何下口了。 只是温情的贴着她,用眼睛和嘴唇贪婪的描摹着她柔美的曲线,如同轻嗅蔷薇的那只勐虎,小心翼翼,只因明白这诱惑太强烈,力量太蛮暴。没有怜悯,也不需要语言,一旦开始,他担心自己会把她蹂躏到死。 可是,凡事总有个开始,他已经无法再等下去。 吻上她的唇,本想浅尝辄止,却变成了侵略性的攻城略地。不过一吻而已,快感已经翻江倒海汹涌澎湃,仿佛从未吻过。这薄软的嘴唇充满肉慾的质感,让他几乎想吸进肚子里。 男人开始急躁,完全丧失了温情的耐心,只想把身下的女人囫囵个吞下去。尽管心里一再告诫自己要小心,可是嘴唇却开始在那娇弱的身子上大快朵颐。 这才是龙天佑,飘云并不意外,从前的忍耐不过是可怜她的隐忍,随心所欲,粗犷不羁才是这个男人的真性情。 他曾为她多么辛苦的克制着自己,她又怎么会不明白?温柔的情绪可以抵抗痛苦,即使它如此的杯水车薪,可是飘云已经学会了不介意。 攻陷前的那一刻,他捧着她的脸命令道:「飘云,看着我。」 她睁开眼睛,看到是欲望外的一抹决绝的坚定,如此的清晰立体,刻骨分明。她的眼泪几乎要掉下来,她知道,她已经走的太远了,远的找不到自己,盲目了过去,丧失了未来,註定在逆天的路途上颠沛流离。 男人的身子坚勐的沉进来,飘云急吸一口气,侧过脸,在黑暗中看着自己摊放在枕边的手掌,那只手很美,只是手心空洞,手指慢慢弯曲成一个寂寞的姿态,仿佛想抓住什么,却註定虚无。那是一个美丽而苍凉的姿势。 「老天,我能摸到它在你的身体里。」龙天佑惊讶的摸了摸飘云的小腹,心疼的吻着她的下巴:「你怎么会这么瘦呢?会不会很疼?」 飘云笑了,无独有偶,隋洋也问过她同样的话。那一刻,她在想,如果她说会,他是否会停止? 很多看似宽容的询问,其实答案只有一个,根本不存在选择的机会。如果他们不期待索取,她今天又怎么会躺在这里? 就在那一刻,痛苦如漫漫长夜铺天盖地而来。 他是一个真正的征服者,前戏热烈,交合更是强悍直接得不堪忍受,如同大人的牙刷放进小孩子的嘴巴里,横冲直撞。 肉体的摩擦,性器的碰撞,涌动的体液,所有的声音纠杂在一起,和谐成快活的旋律,可快活只是男人的事情,听在飘云耳边,更像是绝望的迴响。有什么东西,正在一寸寸的破裂着,她的身体,她的心,在沉默的疼痛中,只有无助而已。 天上的月亮将皎洁的脸庞掩藏在云层里,露出一双无奈而悲悯的眼睛,那是此时唯一的慰藉。可是龙天佑换了个姿势,她无法再看见月亮,脸被埋进枕头里。男人炽热的胸膛紧紧贴在她背上,把她整个人收纳在黑色的羽翼下,狠狠的,几乎想把她揉进骨血里。她的身子越来越冷,他却越来越热,越来越沸腾。甚至不顾她是否疼痛,扳过她的下巴,缠住她的唇舌,就再也不想放开。 第50页 亲吻可以化解痛苦吗?迷恋能够避免伤害吗?男人的汗水砸在她光滑的背嵴上,如同灵魂迸溅的眼泪。即将攀上巅峰的那一刻,他用手臂勒住她的脖子,力气不重,也不轻。没人知道他想做什么,包括他自己。他带着欲望的鼻息,在她耳边不断缠绵低语着:「你应该是属于我的,属于我的,飘云。」 他终于停止,却没有抽身离开,盖在她身上,喘息了很久,仿佛意犹未尽。飘云像只酸软的绵羊,雌伏在他身子下面。他就这样抱着她,真的不知道,怎样才能让她贴的更紧。真想就这样一辈子霸着她,一辈子缠着她,让她长在他身上,嵌在他身上。生要她的人,死要她的魂,山高水远,碧落黄泉。偌大的世界,数十亿的人,偏偏让他碰到她,在她生命最美好的年华里,在那悲辛无尽的岁月里,在这情深不寿的日子里,他怎么放得下?他如何放得下? 「天佑,我喘不过气来了。」飘云出声提醒,身子被他揉的几乎变了形。 他楞了一下,稍稍放松了些。飘云微微侧过身子,背对着他,就再也动不了了。像条搁浅在沙滩上的美人鱼,每一块肌肉都因缺氧而丧失了知觉,连手指都是麻痹的。 龙天佑看着她瘦弱的背,上面有他无意中留下的痕迹,像一只只紫色的蝴蝶,垂死挣扎在她光滑的皮肤上,折断了翅膀,烂在那里,飞不出去。 说不内疚是假的,只是抱着她的时候根本想不到这些,心里有太多说不清的东西。总想在她身上留下点什么,仿佛唯有如此才能安心。其实想想,这样为难她又是何苦呢? 悠悠岁月,他们来日方长。老话说的好,人活着就有希望,他又何必急于一时? 龙天佑亲了亲她的背,温柔的说:「别难受,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飘云的身子明显的抖了一下,龙天佑心里一激灵,怎么?她不想跟他有以后吗? 手上不觉一用力,怀里的人倒吸一口冷气,他的手正握在那细的几乎要断掉的腰身上。 会不会真的断掉?他马上松开手,飘云喘息了一下,慢慢坐起来,背对着他穿衣服,动作很慢,手指的麻痹感还没有消。 「怎么?生气了?」龙天佑从后面抱住她,像个做错事的小学生。 飘云摇摇头:「没有。」 「伤心了?」 「也没有。」 龙天佑扳过她的下巴,看着她的眼睛说:「还说没有,我刚进去的时候,你眼眶都红了。」 飘云笑了笑:「真的没有,你做事向来滴水不漏,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噹噹的,没有人能说什么。」 龙天佑仿佛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 「那你还要走?」 「明天还有早课,这里离学校太远了。」 「没关系,我开车送你。」 「你不累吗?」飘云指了指他的小弟弟,调笑道:「我怕它起不来。」 龙天佑还想说什么,飘云回头亲了亲他:「乖一点,你总是这么生龙活虎的,我留在这,也睡不好。」 原来是这样。 「那,明天放学后,我去接你?」龙天佑试探着问。 她繫鞋带的手停了一下,接着点点头:「好。」 出门的那一刻,龙天佑说:「飘云,跟你一起,我真的很快乐。」 飘云转过身,穿越黑暗望着男人英俊性格的脸,他的下巴和嘴唇有着世界上最冷的线条,宛如刀锋,能让这样的男人快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她是否应该感到庆幸? 她轻轻扬起唇角,点点头,在悽恻的月华下,在无边的暗夜中,渺茫的,安静的微笑着:「嗯,那就好。」 (通告:怕大家看不到,所以写在这里,由于本人笔名与写武侠的步非烟相似,未免以后出现争端,编辑建议,更换笔名。其实某步在四月一直用步飞这个名字,所以以后在jj也会用这个,希望大家不要太过惊讶或不适。给各位亲亲带来的不便之处,还请见谅) 第二十八章 你曾让我身在天堂,却从那里出发,将我引向地狱。 飘云走了,龙天佑一个人光着身子,靠着床头抽菸。身体很累,可是他不想睡,睡不着,一闭上眼睛,眼前全是她的影子。 想想还真是奇怪。 没得到的时候,每天神魂颠倒朝思暮想。本以为享受过了,可以安心了,起码能够踏踏实实睡个好觉。却不成想,那种食髓知味的快乐,让慾念变得更深,更不堪。 他嘆了口气,唿吸里还有她的味道,仿佛夏天的青草,丝丝甘甜,清凉微醺。随手弹了弹菸灰,他们之间的前尘过往,一桩桩,一件件,像电影镜头似的在他眼前闪过。 当初隋洋带着飘云来见他,他看着这个被弟弟搂在怀里宠爱得跟什么似的女人。他就觉得她不好,却又说不出到底是哪里不好。只是每次见到隋洋对她那么上心,心里就烦得要命。直到今天才明白,或许不是她不好,而是从相遇的那一刻开始,他已经预感到这冥冥中将要发生的一切。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万丈红尘中的芸芸众生,不过是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契机,同一场轮迴里,共同站立在宿命手心里的安静而无知的棋子。 人生是一场对等的游戏,却绝对不会有对等的结局。这个世界本就是强者的天下,弱者只有俯首听命。 第51页 所以,他今天享受的一切,不过是行使了强者的权力,按这种逻辑来说,他应该是无可厚非的。可是,为什么,心里会这样的难受呢?刀割一样的疼,针刺一般的痛。 是因为伤了她吗? 他知道,这不是一个好的开始,可是他真的无法再等下去,他不懂如何跟女人谈情说爱,对自己想要的东西,从来只有一种方式而已。 「你做事向来滴水不漏,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噹噹的,没有人能说什么。」 是的,没人能说什么。真正有资格说话的人被他用权力和金钱封住了嘴巴,她真的是无话可说,也真的是无路可走,无冤可诉。 当初这个弱不禁风的小女人在他身下抵死不从的时候,他曾对自己说,一定要她心甘情愿的还给他。她今天晚上的的确确是连本带利的还给他了,连渣都没剩下,整个过程没掉一滴眼泪,因为她知道,他不喜欢她哭。其实哭哭又有什么关系,他有要她像对着隋洋那样强颜欢笑吗? 是的,他有,这一切都是明明白白的,不用他说出来,聪明如她,又怎么会不明白?这件事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敲山震虎,杀鸡儆猴,栽赃嫁祸,趁火打劫……这都是道上惯用的小伎俩,他信手一点,就掐住了她的七寸。 他深吸一口气,龙天佑,你是个彻头彻尾的王八蛋!如果说隋洋是单凭运气趁虚而入,那么你根本就是恃强凌弱巧取豪夺。用这种见得不得人的方式强迫一个弱女子委身给你,这跟强暴她有什么分别? 不,有分别,如果是强暴,她起码可以委屈的哭一哭,起码可以义正言辞的骂他无耻,起码可以对着别人申诉,起码有法律保护她,替她维护公理伸张正义。 可是,现在呢?她可以申诉什么?可以依靠什么?可以相信什么?什么都没有。你让她欲求无助,欲告无门,欲挣无力,连哭都找不到地方。 你让她有苦说不出,把难过和委屈生生咽进肚子里。把身体和尊严放在你身下,任你欺压蹂躏。 怎么会变成这样?不该是这样的,一切都乱了套。他要的不是这些,从来就不是这些。 那么,你到底想要什么呢?龙天佑在黑暗中问自己。除了那软玉温香的身子,你还在惦记什么? 他看着飘云躺过的地方,床单皱起小小的涟漪,枕头上还残留着她髮丝上的幽幽暗香。这些小小的变化也让他心动不已。他慢慢的躺在上面,充满柔情,如同躺在女人温暖的怀抱里,整个世界就是她的身体,安全无虞。 其实,我只想让你陪着我而已。没有你的夜晚,太寂寞了。没有你的空气,太单薄了,我已经无法唿吸了。 仅此而已,很简单是不是?可是,你愿意陪着我吗? 我不懂什么是一生一世,我也没有资格要求一生一世。我们这种人,一只脚踩在棺材里,一只脚踩在监狱里,最终不过两个着落。要么蹲苦窑,活得生不如死。要么横尸街头,落个死于非命。 我知道最后等待我的结果是什么。 所以,从走上这条路的那天开始,我就当自己已经死了。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让我遇见你呢?为什么偏偏是你呢? 一个我最不该碰,也最不能碰的女人。 一个我想放不能放,想留不能留的女人。 一个让我机关算尽,却终究输得一败涂地的女人 一个我或许努力一辈子,都得不到的女人。 飘云,飘云。 你知道吗?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那些像白开水一样平静安全,井然有序的日子,对我来说,是多么的快乐。 你让我有了奢望,有了牵挂,有了寄託,有了目的。让我想看着你,好好的活下去,永远永远的活下去。 可是,你竟然头也不回的说走就走,把我一个人留在黑暗中,让我对着一屋子的记忆缅怀过去。我默默的守护,默默的忍耐,默默的做了很多很多,本以为靠近了,你却把我推得更远,远的无边无际。什么叫心灰意冷?什么叫愁肠寸断?什么叫肝脑涂地?这就是了。 想到这里,龙天佑冰冷的笑着,眼神决绝哀戚。 你曾让我身在天堂,却从那里出发,将我引向地狱。 所以,不要怪我。哪怕前面是悬崖,我也会义无反顾的把你拉下去。因为,我不想一个人坠落了,这种感觉,太寂寞。 起风了,飘云拉了拉外套的领子,走在寂寂无人的长街上。深秋的寒风像一把冰冷的霜刀,生生的刮着她的脸。在这座寂寥的北方小城,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天气,十点一过,街上的行人便少得可怜,只有三三两两的出租汽车行驶在宽阔的马路上,大片大片黄色的叶子纷纷扬扬的落下来,暗黑的大道似乎可以一直延伸到世界的尽头。 飘云抬起头,看见大朵大朵黑色的云,以惊惶的姿态,迅速蔓延过城市的夜空。闭上眼睛,耳边可以听到风和云层掠过天空的声音。 她缩了缩身子,呵了口白气,搓搓手,继续向前走去。 街边的小店,透出温暖的黄色灯光,隐约传来电台的广播,是心理访谈节目。幽幽女声,宛如古埙,伴随着玄幻的吐纳之气,沿着午夜的雾岚在城市的巷道蜿蜒前行。 淡淡的忧伤,带着些微的惊悚之感,这都是平常听惯了的,熟悉而亲切的声音。 第52页 可是,今天飘云却听出这当中的不同来,仿佛是口琴声,沿着深邃的小巷传过来,呜呜咽咽,忽断忽续,如同孩子抽噎不止的哭声。 她悠悠忽忽的想,这或许是寒城的口琴。银白狭长的盒子,阳光下闪着一泓晴光,两侧有无数个小小的口子。从前夜里失眠的时候,寒城就用它哄她睡觉。他很笨,只会一些简单重复的调子,咿咿呀呀的,不够动听,却在无数个失眠的夜晚,伴着她一直挨到天明。 那么多个失眠的夜晚,那么多难以言说的悲伤和落寞,曾经那么的难,那么的辛苦,不是没想过割捨和放弃,却总是在转身的一剎那,心如刀割。 明明知道不可能,飘云还是像着了魔似的追着声音走过去,走进那长长寂寂的巷子里,走进那无边的黑暗里,走进那少有的温暖记忆里。 如此的急迫而艰辛,每一步都像是走在刀尖上。走近了,才发现,声音是从巷子深处的小卖店里传出来的,哪里是口琴声,是一首飘云叫不出名字的国语歌。 悠远慵懒的女声,低靡哀伤,幽幽轻吟,如同耳语。 她觉得自己再也走不动了,浑身的骨骼都脱了节,手脚仿佛不是自己的。索性坐在小卖店冰冷的台阶上,从背包里陶出香菸和火机。 银白色zipoo,绣着妖娆的荆棘花。幽蓝的火光一亮,在那凛寒的黑夜里,仿佛开了一朵橙色的花,飘云用手护着,指间有熹微的红光,如同捧着薄薄的晨曦。只是花立时就谢了,又是冰冷与黑暗。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寒气立时侵进肺腑。就算伸出的手臂也护不住自己,只有渐渐蜷缩成小小的一团。 esse的醇香飘散在夜风中,夹在指间,如同闪烁的眼睛。细长洁白的韩国烟,绿色的字母,淡雅的包装,还有那清爽的薄荷香,这是飘云的最爱。寒城说,它的中文译名,叫做「爱惜」。 是从什么时候爱上这种味道的呢? 好像是一个下雪的夜晚,悠悠冰雪,茫茫天地,也是这样的冷,这样的疼,这样的无助。 「飘云,阿姨已经转进高间了,你不用再担心她被人欺负,我一定会想办法救她出来。」 「隋洋,谢谢你,真的谢谢你,我不知道该怎么谢你才好。」 「傻瓜,谢什么,我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隋洋……」 「飘云,你知道的,我很喜欢你,一直都很喜欢你。我……」 「我知道,不要再说了,我什么都明白,都明白。」 飘云深深嘆了口气,这么久了,以为忘记了,没想到当年的情景竟然歷歷在目,清晰的毫髮毕现。 她抬起头,天空不知何时飘起了雪花,一小片,一小片洁白的雪花,从漆黑的夜幕无穷无尽的落下来,在昏黄的灯光下,闪动着橘红色的粉状流光,误以为是满怀浪漫的诗情画意,只有当你身临其中的时候,才会感到刺骨的寒损。 这是今年第一场雪。 悠长的女声还在低低的吟唱着,爱断情伤,如同神秘的梦呓,歌词却在这一刻变得异常清晰。 她是这样唱的: 这个城市太会说谎,爱情只是昂贵的橱窗。 沿路华丽灿烂,陈列甜美幻想。谁当真谁就上当。 竟然以为你会不一样,但凭什么你要不一样。 因为寂寞太冷,虚构出的温暖,没有理由撑到天亮。 飘云把脸埋进臂弯里,先是一阵阵的冷,又是一阵阵的痛,铺天盖地的风雪也是急一阵,又缓一阵,仿佛为了迎合她的心情。 无处可去的眼泪直到这一刻才落下来,流进落英缤纷,飞雪成阵的世界里,化做无声无息的寂寂的一滴。 那个低哀的声音却还在漫不经心的唱着: 竟然以为你会不一样,但凭什么你要不一样。 因为寂寞太冷,虚构出的温暖,没有理由撑到天亮。 …… 想开,体谅,我已经习惯,不然又能怎样。 告别,晚安,别放在心上,我只是受了点伤。 只是受了点伤…… 第二十九章 北方的冬天,跟北方的男人一样,凛然干脆,义无反顾,不懂得宛转,也学不会体恤,有的只是风卷残红的冰冷决绝。 「昨晚怎么不接我的电话?」 课间的时候,寒城抓住一个空挡,把飘云拉进了教学楼拐角处的储物间。 飘云看了看寒城急躁的脸,把头搭在他的肩上,轻声说:「昨天太累了,睡的早,没听到。」 寒城立刻心疼的搂着她:「抱歉,让你担心了。」 飘云笑,抬头看他:「跟我还说这个,假不假啊你。」 「我说真的,还有我妈的住院费,你哪来的钱啊?」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妈给我留了一笔小钱,我一直没捨得拿出来用,这一次倒真派上用场了。」 寒城颳了一下她的鼻子:「那还是小钱,你少蒙我了。一定是求了不少人才借到的吧。飘云谢谢你,我一定努力工作,尽快把钱还上。」 飘云一听,揪着他的校服领子兇巴巴的说:「少来!你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学习。不要再出去打工了,钱我来想办法。」 「那怎么行,你能有什么办法?」 「你又小瞧我。前几天不是跟你说过,一个出版社的编辑问我要不要出书吗?我已经答应她了,如果销量好,那可是一笔不少的收入。而且她还说,如果我愿意帮别人写点东西,按千字算钱,每个月的收入也不少呢。」 第53页 寒城听了之后,皱了皱眉毛:「做枪手?你以前不是说过,卖字跟卖身没什么区别,只不过一个出卖的是灵魂,一个出卖的是肉体。你说自己再苦再难,也不做出卖文字的事,你说……」 飘云用手捂住他的嘴,尴尬的笑笑:「切,我那都是说着玩的。你也信?我哪有那么高尚啊。以前文字不过是拿来排解无聊的小把戏,现在能赚钱,何乐而不为呢?你就不用替我担心了,我一点都不觉得勉强,真的。」 寒城不说话,上课的铃声响了,如同拉长的警报,急切紧迫。 「好了,我要去上课,你也快点回到教室去。」飘云转身就走。寒城却在那一刻,从身后拦住她的肩膀,紧紧的抱住她。 「飘云,让你为我受委屈,我心里难受。」寒城把脸埋在她肩膀上,低低的说。 他不说还好,一说飘云如同被人触到了伤疤,悲从中来,眼泪差一点就要簌簌的掉下来。 她强忍着,牵强的扯了扯唇角:「傻瓜,难受什么?一切都会好的,我们大风大浪都挨过来了,还怕这一折腾吗?我对你说过,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认输。人站着就是一个,倒下,就变成一堆了。所以,寒城,越是在这种艰难的时候,你越要坚强,越要努力。你要学会忍耐,学会处变不惊。要善于坚持,也要懂得迂迴退让。要好好的照顾自己。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你身边,你也要坚定不移的走下去。因为你身上肩负的不仅是你自己的前程,还有两个女人对你的希望和期待。你不再只属于你自己,你明白吗?」 寒城楞了一下,贴在她耳边轻声问:「飘云,你要离开我吗?」 她一怔,笑道:「笨蛋,说什么呢?怎么会呢?」 「可是,你的语气就像跟我告别一样。」 第二遍铃声响了,马上就要上课了,分别在即。 飘云推开他,头也不回的说:「再不走,可真要迟到了。」 「飘云,晚上一起走吧。我妈明天动手术,她很想见见你。」 飘云背对着他,点点头:「好啊,不过晚上学校有点事,你先去,我晚点再过去。」 冬季临近,白昼越来越短,五点不到,已是素月当空。昨夜的残雪在白日的晴光下化成了涓涓溪流,可是北方昼夜温差大,此刻夜风一起,又冻成了冰,仿佛清漆似的弹得出声响。 这就是北方的冬天,跟北方的男人一样,凛然干脆,义无反顾,不懂得宛转,也学不会体恤,有的只是风卷残红的冰冷决绝。 飘云走出校门,正琢磨着怎么跟龙天佑商量晚上早走一会儿。一出门,却意外的发现,他的车没有停在外面。 她感到奇怪,难道他龙大少爷这么快就喜新厌旧了?昨天不还信誓旦旦的说,跟她一起很快活吗?没道理变得这么快吧。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男人的心,就像秋天打转的风,一天之内江河日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飘云站在门口等了一会,直到学生和同事都散净了,还是没看到龙天佑那辆尊贵的跑车曼妙的身影。她有些不放心,打他的手机,竟然关机。飘云就越发的想不明白了,没理由把手机都关了吧。向来都是她躲着他,这会儿怎么反过来了? 不想见面,说一声不就完了吗?她还会赖着他不成? 左右想不通,人倒冻得要命。看看手錶,都过去半个小时了。反正是他失约在先,那就别怪她落跑在后。 飘云招了招手,一个眼尖的司机在她身前停下,她坐上车就直奔医院而去。 柳阿姨的气色还不错,那个小保姆的确很会照顾病人,眼明手快,知冷知热,把柳阿姨服侍的熨熨帖帖的。飘云看了看药单,医院用的都是最好的药,每一种都价格不菲。 柳阿姨看到飘云很高兴,白皙的面孔也多了几分类似健康的红润。飘云陪着她聊了一会,询问了病情,又安慰了一阵。寒城坐在一边时不时应和几句。 后来柳阿姨无意中谈到那天来看她的所谓的表哥,被飘云支支吾吾的搪塞了过去。她似乎发觉了什么,看了看坐在一边正专心致致剥橘子皮的寒城,就没再说什么。 医院八点以后要清人,飘云吩咐了那个小保姆几句,就跟寒城离开了医院。 今夜的星光很好,残雪如银,冻水如墨,空气中飘着干爽的冰雪味道,阵阵寒香,沁人心脾。淡淡的薄雾沿着长街蔓延,而皓月上中天,云雾蒸蔚,印在荧蓝天幕上,好似一副随性写意的水墨淡彩画。 这是只有土生土长的北方人才能领略到的诗情画意。 冬城夏都,冰情雪韵。这座北方小城春夏秋三季,与祖国浓妆素抹总相宜的万里河山比起来,实在是乏善可陈。只有到了银装素裹的冬天,大雪封门,雾凇沆砀的时候,才另有一番别致的风韵。 这冰清玉洁的景致本是看惯了的,可是每次瞧在眼里,仍是感动和惊艷。 飘云深深吸了一口气,挽着寒城的胳膊,慢慢向前走着。突然想到了什么,于是问:「寒城,你饿不饿?」 寒城老实的点头:「饿,从放学到现在,都没吃东西。」 飘云笑了起来:「那我们去吃烤冷面?」 「恩,还要配上一杯热乎乎的珍珠奶茶。要你最喜欢的香芋口味的,好不好?」 飘云兴奋的像个小孩,连连点头:「好,好。」 第54页 烤冷面是当地人发明的一种特色小吃,糅合了汉族和朝鲜族的饮食特点,风味别具一格,做法却很简单。把一种韧度很高的冷面压成薄薄的一片,放在平锅上用明火煎烤,刷上腐乳,番茄酱,麻酱,辣椒油等调料,飘香咸鲜,嚼劲十足,价格便宜,是当地学生的最爱。 「大娘,我要两张冷面,加一个鸡蛋,一根火腿肠,多麻多辣多放番茄,我们拿走,您快着点。」 「哎,好嘞。多麻多辣多放番茄,呵呵这姑娘这么能吃辣,以后一定能生个大胖丫头。」 寒城一听来了精神,跟大娘打趣道:「大娘,您怎么能看出来她将来一定生丫头?我妈可一直巴望着抱孙子呢。」 「嗨,那就叫你老娘别惦记了,俺一眼就能瞧出来,酸儿辣女嘛,绝对错不了。俺刚怀上那会儿……」 卖烤冷面的大娘一边手脚麻利的将面片翻云覆雨,一边口沫横飞的向飘云传授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之道,略带兴奋的语气和夸张的表情,简直让没生过孩子的人无地自容,听得飘云和寒城一愣一愣的。 拿着烤冷面走在长长的大街上,地点偏僻,四下无人。寒城一边吃,一边看着飘云,笑得不怀好意。气得飘云飞起一脚,尖尖的牛皮靴踹在他小腿上,疼得寒城吱哇乱叫。 「你,谋杀亲夫啊。」 「臭小子,你再说。」飘云作势又飞起一脚。 「呵呵」寒城一把扣住飘云的腰,把她压在行道树上,坏笑道:「 早晚都是,你躲不掉的。」 「去,说两句就没正经。」飘云撇撇嘴,不满道:「那个大娘是什么眼神啊,我哪里像已婚妇女?」 「农村人结婚早,十七八岁结婚生孩子,也不是没有的事。」 「那也太夸张了。」飘云推开他,拿着竹籤子扎冷面吃。 「我的有点咸,你的呢?」 「我的还好啊,你尝尝。」寒城夹了一块餵到飘云嘴边。 飘云砸砸嘴,说:「奇怪,你的怎么比我的好吃。咱俩换换。」 「不换,先让我亲一下。」寒城说着就把一张薄薄的,比女孩子还要漂亮的嘴唇凑了过来。 「不行,换完再亲,不然你该赖帐了。」飘云躲得他远远的。 「我以毛爷爷的名义担保还不成。」 「你少拿他老人家说事。柳寒城,你有不良前科,我才不信你。」 「那好吧,换完再亲。你过来啊,不然我怎么给你啊。」寒城把手里的塑胶袋往前一伸,一副任其宰割的模样。 飘云看他的样子,倒有几分诚意。可是这小子向来诡计多端,实在不足信任。很是纠结了一番,奈何当前,最后还是决定以身试险。小心翼翼的踱着碎步步步为营,哪知刚一靠近,寒城就长臂一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她揪了过来。 「柳寒城,你又骗我。」飘云被他亲的七荤八素,还不忘手脚并用的对着他拳打脚踢。两个人手里的东西洒了一地,这下谁都吃不成了。 「呵呵,谁让你每次都这么笨。」寒城偷香的同时,还不忘笑嘻嘻说两句风凉话。 飘云点着他的鼻子嗔怪道:「坏小孩,赔我的冷面。」 寒城低头深深的吻她,呢喃着:「我赔你一辈子。」 第三十章 是不是只有把你弄脏,弄坏,撕裂开,直到支离破碎,残败不堪,才能如偿所愿,把你留在我身边? 从寒城家里出来的时候,夜已深沉,飘云要回家赶稿,事关民生大计,寒城心里有一万个不情愿,也只得老老实实放人。 本来寒城要送她回去,可飘云觉得一来一回太麻烦,天气又冷,他的棉衣又薄。只让寒城送到巷口,跟他香香嘴巴,就把人撵回去了。 这里不是闹市区,这个时间,末班车早就过了,计程车又难得光临。飘云索性在街上熘熘达达的散起步来。 如果没有乌云,初冬的夜空是四季少有的清澈绮蓝,一个人走在寂净的马路上,有路灯长风星光为伴,倒也潇洒惬意。 她舒舒服服的伸了个懒腰,摇摇晃晃的走在暗黑色的柏油路上,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仿佛一只只黄色的手臂,交替着,接力着,护送晚归的女子回到平安的家园。 飘云心里想着,干脆就这样走回去吧,省钱又健身,却在这一刻,听到一阵紧迫刺耳的引擎声,一辆黑色的轿车像只矫健的黑豹,从她身后唿啸而来。 她退到路边,本想给车让路,却没想到轿车嚓的一声停在她身侧,还没弄清楚状况,就被一双铁臂揪进了后座。 「天佑?」飘云看着这个正抱着她上下其手的男人,怎么都想不通,他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你……」她刚想问,话没出口就被男人狂躁的舌头堵住了嘴。这个吻不但来势汹汹,而且杀气腾腾,带着绝对的侵略性横徵暴敛,根本不给人说话的机会和转圜的余地。 飘云有点怕,直觉告诉她,身上的男人正处于理智和狂暴的交界线,千里江堤,一触即溃,时刻准备排山倒海,玉石俱焚。可是她不明白,是什么让他愤怒失控到这种地步。 是因为今天的事吗?可是归根到底,是他爽约在前,怎能怪她失信在后?他总要讲讲道理是不是? 可是,这个习惯了随心所欲的男人,哪里有心思,有情绪,有耐心跟她讲道理,只对着司机模样的黑衣男子吩咐道:「找个安静的地方停车。」就专心致志的沉溺在女人的温软馨香里。 第55页 车行驶到一处空旷偏僻的林地,就停了下来。月黑风高,荒郊野外,在这暴力事件的高发地,最适合做一些放纵的事。 司机懂事的离开座位,躲到远处的树林里吸菸看风景,幽蓝的火星闪烁在旷野间,犹如凄凄明灭的鬼火。车外风清水冷,车内激情燎原,一壁之隔,便是两个世界。 飘云发现龙天佑今天似乎专门跟她的衣服过不去,以前再怎么冲动,顶多扯开了事。今天却是彻底的撕烂了,连内衣都未能倖免。 他今天很不对劲,飘云想知道原因,特别是,他把这种反覆无常加诸在她身上的时候。 可是身上的男人根本不给她机会,只要她一张嘴,就会立刻被堵住,吻得又狠又重。飘云感觉这不是吻,而是借着接吻的名义趁机折磨她而已。 龙天佑三下五除二将身下的人剥了个干净,接着扯开自己的衬衫,烦躁的解着长裤的皮带,只听兵丁一声脆响,卡扣脱落,腰带被他嗖的一声抽了下来,扔在飘云耳畔。 飘云浑身一凛,侧头看着那条纯黑色的皮带,乌黑油亮,暗夜中宛如一条黑色的莽蛇,流光暗影,蜿蜒游动,诡异的质感让人不寒而慄。 那一刻,覆在她身上的男人,也变成了一条冰冷狡猾的毒蛇,毫不留情的钻进她的身体里,紧紧纠缠在她的灵魂里。 车内的暖气开得很足,抱着她的男人更是热情如火。可是,她还是觉得冷,真的很冷,血液凝结了蓝色的冰碴,流进心脏里,连心也是冷的,随着搏动一下一下的刺痛着。 男人的手臂撑在她脸旁,造型考究的piaget手錶,錶盘上嵌着细碎清透的钻石,仿佛一颗颗凝冻的眼泪,在黑暗中散发出锐白的光芒,刺疼她的眼睛。 好冷,好冷。刺骨的寒冷深入骨髓,带着刀剜般的剧痛,一刀一刀生生剐着她。仿佛可以别致到忧伤的月光,此刻也幻化成了黄色的冰雪,寒冷透明的冰雪,四处流淌在苦与痛的边缘。 闭上眼睛,可以听到他浊烈的唿吸,张开眼睛,看到的是一张被欲望扭曲的脸。她不愿因清醒而分裂,却不知道哪里是她粉饰太平的幽幽乐园。 衣服只退了一半,男人一只手扣着女人细白的手腕,一只手压在她柔软的胸前,嘴唇贴在她脖子上,像个征服者一样要了她一次又一次。 吻在身上,催人泪下。身体交合的严丝合缝,灵魂的距离却越来越远。这冰冷虚无的抚慰,无法满足他颓废的狂野。 明明知道会心疼,却没想到痛得这么深。或许不该因为心软而放任她。本以为这不过是他们最后的飨宴,自己可以雍容大度,海量汪涵。 可是,看着他们嘻嘻哈哈的打闹,旁若无人的亲吻,他几乎想把这两个人大卸八块拿去填海。 今晚的星光很美,夜色凄迷,天空晴远。他在黑暗中看着女人花朵般醺然的脸,只想问她,跟他一起就那么快乐吗?他究竟给了你什么?他又能给你什么? 他根本一无所有,连一顿像样的晚餐都给不了你。他也没有能力保护你,否则你现在又何必领受这一切?就算他现在站在这里,站在我们面前,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我一次次的拥抱你,欺负你,占有你,他什么都做不了。 为了这样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值得吗? 为什么只有在他面前,你才会笑得那么开心。你从来没对我那样笑过。无论我做什么,你的笑容永远牵强落寞。 只因为他比我干净?比我需要安慰?需要保护? 是不是只有把你弄脏,弄坏,撕裂开,直到支离破碎,残败不堪,我才能如偿所愿,把你留在身边? 飘云,告诉我,是不是要我这样做? 没有问出口的话,自然没有答案。男人过于暴戾的动作,让女人苦不堪言。她推着他的肩膀,希望把彼此的距离稍微拉远一点。可是男人像头蛮牛似的紧紧的箍着她,飘云纤白的手指揉皱了男人那件质量上好的衬衫。 很多问题,其实并不需要答案,因为结果早已经一目了然。可是我们还是喜欢明知故问,明知故犯。 男人带着自虐般的快感,让无望的沉默在长夜中不断蔓延。伴着女人偶尔破碎的呻吟,所有的感觉越来越远,让人心寒如雪。 凛然的北风,唿啸而来,决绝刚烈,天与地逐渐荒芜成模煳的一片。 或许爱恋是真的,只有幸福是假的,曾经以为的花好月圆,不过是命运的停息转弯。没有人以为浮华至极的醉生梦死,可以持续到永远。 飘云以为自己会哭,可是干燥的眼球没有受到任何水分的滋润,干燥得如同戈壁荒原。只是透过男人的肩膀,看到黏附在车顶上的苍白的灵魂,掉下一滴猩红的泪。泪水落进眼睛里,世界便是血红的一片。 还有那无处不在的冰冷,来自远古时期的地下,来自人未形成细胞之前的混沌世界。来自懵懂迷离的情慾边缘,来自这个沉如墨海的幽幽长夜。 在那一刻,飘云落寞的想,要是能快点把欠他的钱还给他,就好了。 第三十一章 起风了。飘云把额头贴在玻璃上,看着窗外阴郁的树林。枯黄的树叶被夜风卷得沙沙作响,林间的飞鸟惨叫一声,扑扑拍打着翅膀,以惊惶的姿态飞向漆黑深远的夜幕。 这里看不见绚丽如花的霓虹,也望不到璀璨如星的灯海,黑暗如水,汹涌而来。这片冰冷枯干的林野,被俗世的繁华遗弃在城市黑暗的边缘。 第56页 龙天佑起身打理自己, gi衬衫,长裤,简洁利落的款式,精緻的纹理,完美的拼接,考究的黑晶纽扣,每一个细节都奢华到了夸张的地步。 飘云看着他,只感到疲倦,男人衣冠楚楚,她却没有一丝片缕可以蔽体。龙天佑把自己的大衣盖在她身上,带着淡淡的麝香和菸草气息,手指轻轻碰触她的脸,她向窗边缩了一下。 男人的手停在空气中,慢慢的收了回去。 谁都没再说话。四周万籁俱寂,偶尔有候鸟从林间飞过。龙天佑点燃一根香菸,打开车顶的天窗。满天的星星,堆堆挤挤的挨在一起,中间缀着淡而模煳的星线,仿佛蛛网粘连的璀璨宝石,那样的美,那样的明亮,似乎触手可及。可是当你真正伸出手去,才会发现,指尖毫无所触,中间原来隔着天高地阔山长水远。 「给我只烟。」飘云声音轻而弱,在寂寂的空间里听着,却是分外清明。 龙天佑楞了一下,看着她平静的侧脸,柔润清丽的轮廓,在阴影中仿佛模煳不清。那样的熟悉,却又那样的陌生。 他什么都没说,点燃一只,放在她唇边,每月限量发行的黄鹤楼1916,有着金色的菸嘴,完美的包装和不菲的价格。 男士烟纯正甘冽,没有esse的细腻通幽,但是回味悠远。粗壮的身体,可以狠狠的夹在手指间,不必担心它会被折断。 不记得谁说过,香菸可以让沉默变得无懈可击。可是此时此刻,飘云却只想用它来麻痹自己零落的神经。幽暗的红光随着她熟稔的吐纳,在黑暗中眨着眼睛。轻烟裊裊,隔开了万丈红尘,疏影横斜,隔断了男人宛转的疼痛和无声的唿唤。 菸灰一截截断落,时间一点点过去。寂寂的空气里只有细碎如银的星光,甘醇的菸草香和压抑的沉默。空气像抽干了的海绵,紧紧的压缩着。手机的音乐忽然响了起来,还是那首《veni redemptor gentium》,听不懂的歌词,听得懂的哀伤旋律,质朴的唿喊,配合着浩瀚博大的乐声,悽恻怅惋的感觉让人陶醉,是可以绝望到底的声音。 飘云没有动,只是静静的听着。龙天佑把掉在座椅旁边的手机拣了起来,打开盖子,一声不响的放在她的手心。寒城的照片在屏幕上闪动着,阳春白雪般的俊朗少年,眉宇间的纹路总带着忧郁心结,即使在万人之中,依旧孤独孑然的令人心疼。 飘云默默的看了一会,就关掉了电源,合上盖子,扔到一边。疏离的表情和决绝的动作,如同响亮的耳光打在男人脸上,红肿刺痛。手里的香菸已经燃至灰飞烟灭,飘云把菸蒂扔到窗外,淡淡的说:「送我回去。」 车子行进市区,路经被当地人称作「不夜街」烟华的地带,火树银花,美女如云,浮华世界的红男绿女,或彼此试探,道貌岸然的虚与委蛇。或一拍即合,直奔暗夜欲望而去。无论如何,总能得到一个圆满。露水情缘,银货两讫,没有人期待情爱无疆,地老天荒。 远处的石头森林仿佛冰冷的水塔,近处的霓虹明艷璀璨,却开不出动人的鲜花。 文化广场的天台,一对年轻的情侣正手挽着手,点燃一桶烟火。火光一亮,大蓬大蓬的烟火绽放在城市的夜空,仿佛一道道炫目的琉璃,五光十色的光带割裂光滑如缎的天幕。 于是,女孩在男孩怀里看到尘烟落尽,繁华似锦。便以为那是宇宙洪荒地久天长。 良辰美景,风月无边,再寂寥的城市也能炫丽到俗世的极致,仿若烟火盛开在漆黑如缎的冷夜,没有温度,可是绚烂至极。 飘云的手放在玻璃上,指尖冰冷。打开车窗,风唿的一下就灌了进来,于是全身都是冷的。男人从身后欺了过来,用自己的滚烫熨帖她的冰冷,感觉到她的牴触,却只是固执的抱着她,仿佛想说些什么。可是千言万语,从何说起? 无言以对,回首惘然,所有的语言都是微薄的藉口,让人侷促而汗颜。 车停在公寓楼下,龙天佑送飘云上楼。楼道里漆黑依旧,他点亮火机,一小簇温暖的火苗点亮一张苍白如雪的脸,髮丝凌乱,神色疲倦暗淡。上楼的时候,飘云一只手扶着落满灰尘的楼梯扶手,一只手揪着大衣的领口,仿佛举步维艰。黑色的大衣空落落的罩在身上,龙天佑看着她羸弱的背影,觉得有什么东西如梗在喉。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紧紧的抱着她,仿佛用尽了平生所有的力气,死死的抱住,如同溺水的人揪住那根救命的稻草,抓住了,就再也不想放手。 「还要?」飘云淡淡的问着,没有回头。楼道幽长空旷,她的声音清冷寡薄,带着瓮瓮的迴响,仿佛相距千里之外。 男人的身体怕冷似的颤抖了一下,抱着那副瘦弱的身子站了很久很久,只是抱着她,仿佛失去了大脑,也失去了语言。只听到一颗心七零八落的摔成了碎片,仿佛有千言万语卡在喉咙里,哽咽得难受。可是他说不出口,一个字都不出口。 直到楼道里传来晚归邻居的脚步声,他终于放开手,灼热的吻落在飘云秀美的颈上,轻轻的说了两字:「晚安。」就转身离开了。 就算感受不到他的颤抖,也听得出声音里的疼痛。可是飘云不想理他,没精力,没体力,也没心情照顾他一时一地心血来潮似的愧疚疼惜。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就像某部台湾青春偶像剧里那个经典的人物说的那句经典的对白: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嘛。 第57页 何况,从开始到最后,他一句抱歉的话都没说过。 不是她小气,而是任何一个女人被男人像妓女一样的对待后,如果她还能对那个男人笑笑说,没关系,我不介意。那么飘云真要用四十五度角来仰视她,顺便怀疑她的神经结构。 佛祖可以割肉餵鹰,捨身饲虎,可是飘云自认只是凡夫俗子,就算再修行百年,也无法如此高风亮节义薄云天。 可是老天爷今天似乎专门跟她过不去,打开家门,刚想进去,就听到走廊一声沉闷的巨响,一个男人惊慌失措的叫着:「喂,哥们,你怎么了?,醒醒,醒醒……」 飘云回头一看,老天,开玩笑吧。 在那位好心大哥的帮忙下,飘云好不容易把意识不醒的龙天佑搬进屋里,扔到了床上。她一边擦汗,一边看着男人的脸,心想,怎么不走出楼道再晕?她就可以当什么都不知道了。 摸摸他的头,烫得吓人,家里没有体温计,不知道到底烧到多少度。不过能让这么强壮的男人晕倒,想必病得不轻。 可让人费解的是,这人发着高烧不去医院看病,却跑来找她做爱。当她是感康?康泰克?白加黑?还是伤风感冒胶囊?亲两口就能清热解毒,百病全消? 飘云无奈的看着他,病重的男人脸色绯红,气息紊乱,冷汗直冒。全没了平时锋芒毕露的气势和嚣张跋扈的霸道,像个孩子一样好欺负。 她左看看,右看看,心想,要不要叫救护车呢?应该不用了,人高马大,又壮得跟头牛似的,大概没那么容易死,还是给国家节省点资源吧。 飘云脱掉他的衣服,用毛巾沾着冷水帮他擦身降温。龙天佑迷迷煳煳的任她为所欲为。滚烫的身子遇到冰凉的东西,只觉得浑身清爽,每一个毛孔熨帖舒服得难以形容。 看着男人舒服的样子,飘云突然想起了虎头,于是发现自己的确比较擅于照顾雄性动物。 可是他比虎头可触目惊心多了。皮肤是传说中的古铜色,跟海报上的北欧模特似的,色泽诱人,质感上乘。从肩颈的弧线,到手肘的线条都完美得不可思议。还有那漂亮的腱子肉,即使躺着也能看出手臂和大腿肌肉的轮廓,好像希腊雕像,每一块都刚劲有力。尤其是用力的时候……想到这里,飘云觉得脸有点热,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在意淫他。 以前做爱根本没胆量仔细打量他悍壮的身子,怕自己想望风而逃,逃不掉,又徒增恐惧。现在仔细一瞧,倒真是活色生香,秀气可餐。那些伤疤和刺青不但没有影响美观,反而为他平添了一分性感不羁。 难怪世人都说,南方出风流倜傥的翩翩才子,北方出顶天立地的盖世英雄。所以江南烟雨地多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而白山黑水间多惊天动地的不世传奇。英雄美女,才子佳人,因地制宜,各得其所。 哟,还有胸肌呢。飘云用手指戳了戳,硬硬的,像包了绒布的钢板,货真价实,真材实料,绝对不是豆腐渣工程。 飘云笑笑,其实仔细想想,这样的男人,如果自己是个正常的女人,即使不爱他,也会喜欢跟他做爱吧。谁说女人不是情慾动物?张爱玲不是就在自己的小说里说过,通往男人的心要经过胃,通往女人的心要经过阴道。 食色,性也。大概指得就是这么一回事。 从头到脚擦完后,飘云起来倒水。病的七荤八素的男人却一下身手矫健的抱住她的腰,嘴里梦呓般呢喃着:「不要走,不要走,求求你。」 飘云想,他真的是病煳涂了。若是平时,这样的话绝不会从他龙少嘴里说出来。他是什么样的人?习惯了君临天下发号施令的男人,万丈高楼平地起,每一句话都要像打桩似的地动山摇铿锵有力,哪能如此脆弱? 嘆了口气,放下水盆,回头安慰病得有些智商退化的男人。 「我不走,不走。只是去给你拿药,乖一点,等我回来。」飘云揉揉男人的脖子,又用手指梳了梳他刺手的寸头,突然想起来,他不是虎头,不能同等待遇。于是亲亲他的额头,顺便测测体温,似乎没那么热了,估计再发发汗就好了。 龙天佑这才放手,听话的躺好。飘云拿来水杯,药片。扑热息痛,据说这药副作用大,但是拿来退烧最有效。 餵他吃完药,用最厚的被子把他裹得像个糯米粽子似的,只露出一张脸。飘云站起来,看了看,突然笑了,怎么把头东方雄狮弄得像只蚕宝宝? 原来再刚毅坚强的男人,生病的时候,也像孩子一样脆弱,是能激发女人母性爱的。 只是,床被他占了,自己要睡哪呢? 第三十二章 早晨的阳光斜斜的照进这方狭小的空间,龙天佑慢慢张开眼,望进满眼碎金子似的阳光。空气里到处都是黏稠甘甜的粥米香,身上的被子厚实温暖,面料柔软,有绒绒的毛球和旧棉花的味道,看得出是颇歷时光的旧物,岁月的温情沉淀了无数。 他只觉得浑身骨骼酥软,人也有点恍惚,仿佛回到童年某个温煦的片段。一觉醒来,看到母亲忙碌的身影,飘香的皮蛋瘦肉粥,酥黄薄脆的油条,精緻可口的八宝酱菜,金色的阳光照在乌漆油亮的紫檀桌上。而窗外是喧嚣的夏天,陌生的语言和一条永不停息的河流。 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切,被他深深掩埋在记忆的最深处。以为自己已经忘记的单纯质朴,却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天气晴朗的早晨,被人在猝不及防之中唤醒。惊惶之间,只觉得手足无措,双眼刺痛,几乎招架不住。 第58页 「你醒了?」穿着白色棉质睡裙的飘云,细白的胳膊,细白的面孔,像团轻悠悠的棉花从天边飘过来。 龙天佑看着她光洁素净的脸,就这样把她跟太阳重合在了一起。 「我饿了。」他说。 飘云餵他吃粥,银白色的不锈钢勺,长长的把,末端的细瓷釉着白底红花。只是普通的白粥,米粒黏滑稠烂,没什么味道。可龙天佑吃得倍香甜,一滴都没剩下,竟然还不够。 飘云又盛了一碗,舀一小勺粥,在碗边磕一下,吹凉了才餵给他。母亲的身体一直很差,总是被父亲打得起不了床,所以飘云从小就很会照顾病人。 龙天佑突然不吃了,只是一动不动的瞧着她。 「怎么?烫着了?」飘云替他擦了下唇角,因为没出门,就随便挽了个松松的髻,低头的时候,鬓角滑下一绺碎发。逆光里坐着,眉眼不甚分明,周身裹了一层薄薄的晨曦,好像一副明动亮丽的西洋画。 「你怎么没去上班?」 飘云嘆了口气:「你真是病煳涂了,今天是周日。」 龙天佑哦了一声,接着吃粥。 「那你不用去上班?」 飘云看着他,点点头:「是,我不用上班。」这不是明知故问吗? 龙天佑又哦了一声,然后低头接着吃。 「你……」 「想说什么?一口气说完吧。」飘云索性直截了当。 龙天佑看着她,抬起手帮她把那绺调皮的碎发别到耳后,轻轻的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这碗凉了,我再去给你盛一碗。」飘云站起来就走。 「对不起。」龙天佑一把拉住她的手,急切的说:「这是我第一次对别人说这三个字,我不知道怎样说才算有诚意。以前无论使了多少手段,害了多少人,做了多么过分的事,我从不觉得自己有错。可是这一次,我真的觉得自己错了。可我不是成心的,我知道你想见他,本想成全你一次。可是一见到你们在一起,我整个人都蒙了,都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 「我们的事,你早就知道的。你早不发火,晚不发火,现在却来刁难我?」飘云突然感到委屈。 「我知道,知道。可是,我就是管不住自己。心里想一,嘴上说二,做出来的却是三。我对自己说,就这一次。龙天佑,你是个有担当有气量的男人,别像个女人似的叽叽歪歪小肚鸡肠。可是后来才发现,这种事根本大方不起来。以前见到或者听说跟过我的女人,又跑去跟别人。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只觉得好聚好散,男女之间不就是那么回事吗?谁离了谁活不了?可是,飘云,我就是不乐意看见你跟别人在一起,谁都不行。我知道最该教训的其实是那小子,是他一直牵着你,绊着你。有他在的一天,你眼里就没有旁人。有时候,我真想把他拆把拆把卸了,找个没人的地方埋了算了。」 飘云的肩膀明显抖了一下。龙天佑苦笑一下,接着说:「可是我知道,如果那样做,就真的什么都完了,你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 他突然像个要糖吃的孩子死死的抱着她:「原谅我这一次,就一次。我从来没求过什么人,就是被人把刀架到脖子上,也没服过软认过怂。可是,飘云,碰到你我认了,我认栽了。所以,别这么对我,我心里难受。」 飘云沉凝了很久,最后长嘆一声:「算了。我没放在心上。」 就是放在心上的又能怎样?能让一个从不曲膝的男人低头认错,童飘云,可以了,见好就收吧。经过这么一番折腾,这男人的秉性,她也摸透了几分。 看着吓人,发起脾气来,大多是雷声大,雨点小。轻易不下雨,可只要下了,就不是雨,是割肉剔骨的刀子。对旁人如何她不晓得,不过对她就是如此,再贴切不过了 这一刻飘云明白了,原来自己不是凡夫俗子,而是一个神经结构异常的傻瓜。 龙天佑的復原能力极强,像野生动物似的,不过一天就生龙活虎了。飘云以为这下好了,自己可以歇一歇,喘口气。可是后来发现,这个想法天真的近乎可怜。 这龙天佑紧逼盯人的本事,比起隋洋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每天放学一出门,一定会看到他的车停在门外,准时准点,风雪无阻。飘云不禁纳罕,电影里的社团大哥不是都忙着走私贩毒聚赌打架逼良为娼吗?他怎么这么闲?太没有职业道德了吧。 他居心险恶的占据了她所有闲暇的时间,几乎密不透风。飘云除了在学校能跟寒城说几句话,其他时间根本没机会见面。所幸寒城最近功课压力大,也没什么时间找她风花雪月。 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局面还是蛮稳定的。 他们一起吃饭,龙天佑选择的餐厅都是隋洋没带她去过的,箇中原因彼此心知肚明。事实上他们出去吃饭的时候很少,大多是把菜买回来自己做着吃,干净又卫生,健康又安全。自从上次的苍蝇事件后,龙天佑留下了不大不小的心理阴影。再说外面放了大量味精,脑满肠肥,含胆固醇极高的菜餚,哪有家常菜香甜可口,最重要的是,菜是飘云做的。 飘云做菜的时候喜欢听音乐,龙天佑就在厨房安了一个小型vcd,让她可以边听边看边做菜。所以最近飘云炒的菜,总是缺糖少盐,东辣西酸,可龙天佑照样吃的津津有味一口不剩。 第59页 吃过晚饭,飘云有很多事要做,批卷子,改作业,备课,按着编辑给的提纲写稿子。常常一忙就熬到深夜,第二天还要起早上晨读。看着她不停的打呵欠,脑袋直捣蒜,细长的手指还在键盘上飞舞着。龙天佑心疼得要命,可是只能瞪着眼睛干着急,一点忙都帮不上。 晚上抱着她的时候,感觉到怀里的身子瘦得直硌手,就忍不住问她:「干嘛让自己这么累?我又不是养不起你?」 飘云打了个呵欠,眯缝着眼睛说:「我想早点把欠你的钱还给你。」 这话让男人有点受伤,低声说:「我又没让你还。」 飘云翻了个身,在他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嘟囔着:「怎么能不还?谁的钱都不是大风颳来的。」 这个理由听着似乎很充分,但龙天佑还是觉得不自在。亲亲她的额头说:「睡吧。」 飘云抬起脸瞧着他,神色有几分惊讶。他很久没碰过她了,这不像龙精虎勐的他一贯的作风。 「怎么不睡?明天不是还要起早吗?」龙天佑低沉的嗓音带着一点沙哑,湛亮的瞳仁在月光下熠熠生辉,眼里的光却透着一种陌生而古怪的情绪,仿佛是忧郁。愁云惨澹的看尽世事沧桑,前路荒凉,却无能为力,无从着手。 飘云抬起手,黑暗中看不见他的表情,还是把手指放在他的眉心上,轻柔的抚平,仿佛想抹去什么。 滑熘熘的小手,指尖微凉。他握住那只手,把它拉到自己火热的胸前,贴放在落满伤疤的皮肤上。那里支离破碎,颓废荒凉。皮肤下面有颗突突跳动的东西,叫做心脏。 都说手指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他用心对她说的话,她听得到吗? 飘云一动不动,任他握着,仿佛明白这对男人来说意义重大。月光逆着他照过来,他的脸淹没在光的阴影里,然而轮廓分明,凛然的唇线呈现出难得的温情线条。 她用另一只手描摹男人嘴唇的轮廓,动作轻柔的仿佛它一碰即碎,忽然笑了:「我们好像两条被海水冲上沙滩的鱼,搁浅在这里,寸步难行,听天由命。」 龙天佑亲了亲她的额头,低声说:「睡吧。」 午夜时分,龙天佑在黑暗中看着女人沉睡的脸,轻声说:「掏心掏肺的对你,你却把跟我做爱当作抵押和交易。我知道你不爱我,可是,这么久了,我用手掌搓,用胸膛捂,千般打造,万般温存的,就算是块千年寒冰,也该捂化了。你怎么还这样呢?」 第二天上班,上完早课后,飘云坐在办公室的桌子上,边磕瓜子边给同事讲笑话。 「两只老鼠结,母老鼠越发嚣张,一天晚上公老鼠想吓唬她一下,就到家门口学猫叫。谁知妻子不但不怕,反而柔情的说:『猫哥,别叫了,我老公还没出差呢。』」 「呵呵……」一帮年轻的小老师嘻嘻哈哈笑成一团。日子只有这样过才不会无聊。 「请问……」一个十五六岁的小男孩站在门口,望着一干人等怯怯的说,「哪位是童老师?」 飘云从办公桌上跳下来,拍拍身上的瓜子皮:「我就是。」 小男孩一双黑漆漆的大眼把飘云从上到下打量一番,精细如同红外线扫描。验明正身,核对无误后,把一个包装精美的多层餐盒递到她手上,趴在她耳边小声说:「这是龙哥让我交给你的。」神秘紧张如同敌特工。 飘云心想,完了,该不会是那些摇头丸、k粉没地方藏,派人送到她这来混淆视听吧。把孩子打发走后,赶紧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紧张兮兮的打开一看。 唉,原来是「铜锣湾」的牛肉菜丝粥,水晶虾饺,红烧凤爪。红白翠绿的港式小吃,装在精雕细工的白瓷餐盒里,跟美食版的gg画似的,色泽鲜亮,气味飘香,让人口水横流。 飘云这才想起来,今天起晚了,没来得及吃早餐。 心里一暖,给龙天佑发了个简讯:龙哥,虾饺太小,不如巨无霸实惠。下次给我换换,记得多放生菜,少放洋葱。 龙天佑回信说:还想有下次?龙氏祖训,不吃早饭不许出门,知道不? 飘云问:不让我出门,那我的学生怎么办? 龙天佑回:再跟我提你的学生,我就把那帮小兔崽子全绑了,一个一个拿去填海。 飘云被逗得咯咯笑,这里四面环山,哪来的海?只有一条脏脏的河。 有时候觉得他真像个小孩,针眼大的事也计较很久。学生放学后给她打电话,时间久了,疏忽了他,他就闷闷不乐,半天不说话。 高三复习阶段,测试多,卷子多。飘云把考试卷拿回家,趴在地毯上批得昏天黑地。他就缠在她旁边,明明刚吃过饭,却每隔十五分钟就问她渴不渴,饿不饿。要么就摆出一大盘水果,坐在她旁边,一边看电视,一边不停的把空运来的龙眼、提子、芒果、荔枝挨排塞进她嘴里。飘云嘴小,来不及往下咽,鲜浓的果汁从嘴边流出来,他再一点点给她擦干净。 想到这,飘云捻起一只玲珑剔透的水晶虾饺,放进嘴里,鲜味十足,口感一流,胃部充满口腹之慾的满足感。那一刻,她其实很想告诉他,水晶虾饺的确比巨无霸好吃。可是她没有说,一个字都没说。 只是低头默默吃着这顿丰盛的早餐,心里还在想,刚才还觉得挺好的,现在怎么没什么味道呢? 第60页 这时候,手机响了。飘云拿起来看,是隋洋。他每天这个时间一定会打电话过来,天天如此,从未间断过。 今天的第一句话就是:「亲爱的,我下个月十五号到家,你跟天佑哥别忘了来接我。」 第三十三章 坐在黑色皮质转椅中的龙天佑,对着自己的手机发了一会怔,扭头问身边的人:「你说,怎样才能留住一个女人?」 面容白皙,相貌斯文的男人微微一愣,问道:「一夜?还是一辈子?」 龙天佑一笑,拿起桌上的酒杯,阳光下,琥珀色的液体摇曳着琉璃般的光。 「你这是明知故问。」 男子只是笑,轻轻弹了弹菸灰,戏嚯道:「要一辈子,方法有很多啊。金钱,暴力,毒品,三部曲。先用钱砸,砸得她天旋地转,头昏脑胀。如果不行,就来个非法禁锢,找个深山老林关她个一年半载,别说是女人,就是男人,骨头再硬,也得乖乖倒架任你鱼肉。要是还不就范,那就只有下狠招了。狠狠心,给她打几针。一旦上了瘾,就是蓬莱瑶池的仙女,还不是任你搓圆捏扁?有什么难的?」 龙天佑剑眉一横,骂道:「操,你拿我寻开心呢。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我还用你教?」 男子倒是一点都不怕,笑道:「玩长情?龙哥,那可是咱们碰不得的东西。谈恋爱可比砍人技术含量高多了。一入尘网,万劫不復。绝对不是耸人听闻,您可悠着点。」 龙天佑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看着对面那个笑得很欠扁的男人,烦躁的问道:「宗泽,能不能告诉我,爱,他妈的究竟算是个什么东西?」 宗泽笑容一敛,惆怅道:「龙哥,你真的难住我了。人世间有百媚千红,这世上男女相爱的方式也有千万种,哪有定论呢?不过就算再怎么轰轰烈烈,爱到极致,也只落得一句话,一句最普通不过的话。」 龙天佑问:「什么话?」 「就是希望对方比自己幸福。不计得失,不计后果,不计身前身后名,甚至不计她是否爱你。全心全意,无怨无悔,一生一世,天长地久。可是,在这个以厘计算价值的年代,所谓的爱情,早就成了急功近利,毫釐必较的奢侈品。谁还相信一个人能对另一个人一无所求的付出?」 龙天佑听后,沉吟了很久,迟疑道:「如果有人能做到呢?」 「哈……」宗泽笑,玩味道:「稀有动物,那真要放进玻璃匣子里严加保护。」 龙天佑也笑了,心里想,这个稀有动物现在就在我手心里。可惜,被她这样爱着的人却不是我。 「龙哥,我这个军师帮到你了吗?」 龙天佑扬唇一笑:「宗泽,去帮我做件事。」 难得的假日,阳光很好,十一月的北方,冬意还只是薄薄的一层晴暖。 早上起来,飘云对龙天佑说:「隋洋下个月十五号回来。」 正在喝豆浆的男人点点头:「哦,我知道了。」 「我今天要出去买点换季的衣服。」 男人放下碗,拿起餐巾擦擦嘴说:「反正今天没什么事,我陪你去。」说着就走进衣帽间换衣服。 飘云收拾碗筷,发现今天的碗怎么洗都不干净,油渍渍的。拿起来仔细一瞅,哦,原来忘了放洗涤灵。 水龙头还在哗哗的响,飘云把碗放在一边,盯着白浪似的水花出神。看了一会,关掉了它,水声就停了。再打开,水声就响了。 这样反反覆覆好几次,发现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姿势。可这世上的许多人,许多事,许多感情,离索分和,熙熙扰扰,如果开始和结束也能如此的简单,那就好了。 因为是周末,街上到处熙熙攘攘,人多,车多,噪音多,交通堵塞多。龙天佑把车开进商业街,城市繁华的最深处,街道两边对排的精品屋千娇百媚,奼紫嫣红。 龙天佑把车停在停车场 ,拉着她走进一家。胸前挂着工号牌的服务小姐,眉清目秀,恭顺勤良,笑容可掬。见到龙天佑,笑得更灿烂。 「龙先生,好久没有光临本店了。正好到了一批新货,很适合这位小姐,拿出来给您看看?」 「我的规矩,你知道的。」 「您放心,本地绝找不到第二件。」 龙天佑满意的点头,凑在飘云耳边柔声说:「去试试。」 飘云楞了一下,看看服务小姐,把衣服接过来,走进了更衣室。 几分钟后出来,整个人焕然一新,白色的绣花软皮靴精緻典雅,一袭烛光白锦缎旗袍玲珑婉约,服务小姐帮飘云把头髮挽起,露出秀美的颈,古意盎然的装扮顿时惊艷全场。 龙天佑走过来,从身后抱着她纤细的腰身,沉醉的说:「真漂亮,好像专门给你定做的一样。」 转过脸对那位服务小姐说:「谢谢,你眼光不错。」 小姐笑笑,知趣的退了出去。 「这么好看,买下来吧。然后出去再选几套,我要你每天都穿得漂漂亮亮的。」男人的吻落在飘云的脖子上,有温情的纹路。 飘云望着镜子中的景象,的确好看。店里的装潢有復古的味道,他一身黑色休闲西装,站在她身后,就像二三十年代旧上海的老照片,蒙着岁月的金沙,仿佛一个遥远的梦境。 「我不喜欢这件,还是去别家看看吧。」飘云说。 第61页 龙天佑楞了一下,讨好似的问:「我看挺漂亮的。哪里不满意,可以让她们帮忙改一下。」 飘云只是摇头:「真的不喜欢。」 「是不是嫌太贵?其实不贵,你看看这质量,这款式,在这个牌子中算是价格比较便宜的了 ,还是挺值的。」龙天佑觉得自己有点像售货员。 飘云笑,回头看他:「你说的质量,牌子什么的,我不懂。只是觉得穿一套价钱能抵得上我半年工资的衣服,人就有点找不到北,手脚都不知道该放在哪。衣服是为人服务的,哪能人为衣服活着,那不是本末倒置吗?所以我觉得,还是舒服最重要。」 龙天佑看着她一张小嘴吧吧的说着,发现她拒绝人的时候总是很有道理,冠冕堂皇的理由让你无言以对,仿佛就是那么回事。可是回头仔细一琢磨,又仿佛不是那么回事。 从服装店里出来,龙天佑闷闷的开车。心里老大不痛快。说实在的,他从没对哪个女人这么上心过,几乎是竭尽全力的讨好她,人家却一点都不领情。不过是一套衣服,就算她不喜欢,为他穿穿又怎么了?可她就是这么不给他面子。 过十字路口的时候,碰到红灯。龙天佑点燃一只烟,郁闷的吸着。飘云扭头看他生闷气的脸,轻轻嘆了口气,说道:「那家服装店,隋洋带我去过。那个店员认识我,还记得我的尺寸。刚进去的时候,我也没想起来。试衣服的时候,才回过味来。」 龙天佑惊讶的看着她,飘云笑笑:「本来不想告诉你的。」 一种难言的尴尬和内疚从心里春笋似的冒出尖来,他怎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光顾着自己高兴,却没注意到那些人看飘云的眼神,暗中藏了多少把不屑的尖刀。 「哎,信号灯变了。」飘云提醒他。他却一动不动,后头的车全都在不耐烦的按着喇叭。 龙天佑在震天响的噪音中,低声说了句什么,可是飘云没听清楚。 车行在路上,飘云说:「我知道一个地方,衣服漂亮,价格也便宜,我们去哪儿看看吧。让你也体验一下陪女人逛街的乐趣。」 龙天佑笑:「好,以后都听你的,你说怎样就怎样。」 飘云带他逛地下商业街,目之所及,到处都是拥挤的人群,俗艷的店面,杂牌的服装。空气里瀰漫着廉价的香水,空气清新剂,还有隐约而来的汗臭味。一对对情侣勾肩搭背,高挑亮丽的北方女孩结伴而行。 讨价声,还价声,互不退让的谩骂声,嬉闹声,声声不觉于耳。繁华热闹的景象充分的展现了祖国的安定繁荣。 龙天佑把外套脱下来搭在手上,跟着飘云穿梭在人群中,看着她兴致勃勃的扎在人堆里,挑衣服,试衣服,热热闹闹的跟人家讲价,言辞犀利,反应敏捷,一看就知道是箇中高手。 飘云人瘦,却是天生的衣服架子,穿什么都好看。龙天佑发现她试衣服的时候,店里的女孩都会不约而同的看她,然后问老闆娘,还有没有同款的。 龙天佑想,要是以后开服装店,一定把她摆在门口当活招牌。 忽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想法,如果他有一个女儿,这样的漂亮,活泼,灵动,努力,善良,宽容。他一定觉得很幸福。 看着飘云平坦的小腹,不禁就想,如果里面有个小宝宝,那该多好。最好是个女孩,一定很漂亮。不过男孩也行,不容易被人欺负。 要是龙凤胎,那就最称心了。给他们买一样的衣服,手拉手上幼儿园,呵,多神气。 可要飘云同时带两个孩子,是不是太辛苦了?如果没时间陪他,他不是很可怜?不过没关系,可以请专职保姆。 女孩叫龙飘飘,小名就叫小龙女。男孩叫龙小云,小名叫…… 「餵……」飘云的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大声说:「想什么呢?笑得一脸阴险。」周围环境太闹,不大声讲话听不到。 龙天佑把她拉进怀里,狠狠亲了一口,贴在她耳边大声说:「我不告诉你。」 大包小包买了一堆,还不到一千块。两个人坐在麦当劳喝果汁,吃圣代。飘云瞅着大汗淋漓的男人,笑得有些幸灾乐祸。 龙天佑伸出手捏她的鼻子,气道:「还笑,都是你害得。」 飘云乐得更欢,把果汁递到他面前:「这是我第一次享受男士全程拎包服务,真是太过瘾了。」 龙天佑疑惑的看着她,问道:「隋洋,没陪过你?」 飘云咬着吸管摇头:「没有,他不食人间烟火的。」 听到这话,龙天佑突然感到心疼,觉得飘云真像个孩子,一个缺少人照顾的寂寞的孩子。总是一个人站在阴影里,等待,寻觅着温暖的来临。一点微光,便如获至宝的感动珍惜。 飘云推推他:「你看那个小孩。」 龙天佑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一个肉嘟嘟的小男孩正捧着一个超大的汉堡大快朵颐,肥胖的小脸沾了红红的番茄酱,像只花猫。 「看到了,怎么了?没什么特别啊。」龙天佑不明所以。 飘云瞟他一眼:「我是要你看他手上的东西。」 龙天佑这才反应过来,好笑的戳了一下她的脑袋:「想要不直接说,跟我绕弯弯。」 「说话绕弯弯,这是女人的天性,就是要男人猜的。什么都说白了,那还有什么意思?女人心海底针,听过没有?女人就像天上的云,发现没有?女人……」飘云晃着小脑袋,把一套歪理邪说解释得头头是道。 第62页 「行了,打住,我说不过你。」龙天佑举双手投降,「我去买,你还吃什么?」 飘云翻翻眼睛说:「薯条,鸡翅,红豆派,芒果特饮。还有……」 「汉堡多放生菜,少放洋葱。」龙天佑站起来,摸摸飘云的脑袋,「小馋猫,看好东西,等我回来。」 飘云很乖的点头:「嗯,快点回来。我等着你。」 龙天佑边走边笑,摸着自己的心脏,跳得厉害。他不敢回头,怕看见飘云无辜的样子,怕自己会心软,怕眼泪会夺眶而出。 他对自己说,你要记住这一天,因为你很幸福,从来没有过的幸福。就是以后老了,死了,化成灰,变成土,也不能忘记,你们曾经有过这么幸福的时候。 第三十四章 活着的,生不如死,死去的,虽死犹生。没有赢家,这是一个你死我亡的结局。 飘云从浴室里出来,裹着大大的浴巾,头髮还滴着水就坐在地毯上,边看影碟,边吃草莓。 《不夜城》是一部老电影,金城武在日本的转型之作,也是他演艺事业的巅峰之作。 整整两个小时的电影,充斥了血腥,暴力,欲望,阴谋和背叛。男人野兽般的眼神,女人真假难辨的诺言和泪水,大胆的性爱镜头,淫乱骯脏的歌舞伎厅,浮华世界的爱情虚幻到让人唏嘘。 飘云最喜欢其中一个远距离长镜头,男女主人公站在空旷的十字路口,女人悲哀的泪水,男人凄艷绝望的拥抱,大片大片的雪花从灰色的天空飘下来,如同无望的哀悼。 伴着宛如哭诉的歌声,天与地之间,仿佛只有他们,一生一世的感觉,让人迷乱而无助。 飘云看得痴了,龙天佑一屁股坐在旁边,孩子气的威胁道:「你要是敢哭,我立刻把电视砸了。」 飘云把一颗草莓塞进他嘴里,做了个禁声的动作:「嘘,乖点,别吵。」 龙天佑非常郁闷,发觉自己的待遇跟虎头差不多。一张嘴咬住她的手指,飘云哎呀的叫了一声,喊道:「08年快到了,和谐社会,咬人可不好,快点松口。」 他简直悲愤,这口气,这语调,咋就跟训狗如出一辙呢? 长臂一锁,将人霸道的搂进怀里:「先别顾着看帅哥,我有话跟你说。」 「嗯,好,我听着呢。」飘云答应的很好,可一双眼睛还是滴熘熘的对着金城武的俊脸勐瞅。 龙天佑却只是搂着她,犹豫良久,终于说:「我在北京给他找了一所贵族学校。」 飘云仿佛被什么东西施了定身法,一下子魇住了,转过头,呆若木鸡的看着他。 龙天佑在心里苦笑,果然还是如此。 「是一所条件很好的寄宿式学校,升学率很高。我正在托人给他办北京户口,估计下个月就能下来,毕业在那边报考,升名校的机率会提高很多。」 岂止提高很多,简直就是康庄大道。名校都有地方保护政策,本地考生分数线会降低很多,北京学府也是如此。按寒城目前的状态,如果能在北京安家落户,考个北大清华,似乎不成问题。 可是…… 飘云艰难的笑了笑:「你不用这样,我们现在根本没机会单独见面。他不过是个孩子,他以后会有自己的人生和前途,不会妨碍到你。」 龙天佑抱着她微微发抖的身体,轻声说:「我知道,可我还是容不下他。飘云,我不想伤害你,可我现在很害怕。害怕你,也害怕自己。 我怕你终有一天会为了他而伤害我,我怕自己终有一天会因为他而伤害你。让他远离我们,远离这座城市,是最好的选择。」 飘云很想让自己镇定下来,一颗心却抖个不停。她需要做点什么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拿起一个苹果默默的削起来,削到一半的时候,她说:「好,我跟他商量一下。」 龙天佑看着她,斩钉截铁的说:「不是商量,他必须走。」语气冷硬,没留一点转圜的余地。 飘云手一抖,锋利的刀子把手指当成了苹果,削去了一层皮,血顺着手指流下来,噼里啪啦的落在雪白的地毯上,很快就泅红了一片。 然而龙天佑只是看着,不动,不说话。像个陌生人一样冷眼旁观,看着她流血,看着她疼,看着她割剃,他什么都没做。 曾经因为她割破了一点皮,他就心疼的六神无主。曾经不愿看她委屈的泪水,他辛苦的克制自己。曾经那么的怜她,那么的疼她,那么的护她。而现在,她伤得这么重,血肉剥离,他却只是看着,冷静而残酷。 飘云把染了血的水果刀和削好的苹果放在通透的水晶果盘里,点点头:「我明白了。」 音响里传来刺耳的枪声,划破了雪夜,也划破了爱情的幻觉。故事的最后,男人终于杀掉了自己心爱的女人,抱着她的尸体,一直站到天亮,雪停了,她再也不能对他说一句谎话。 活着的,生不如死,死去的,虽死犹生。没有赢家,这是一个你死我亡的结局。 龙天佑拿出医药箱给她敷药,消毒药水抹在伤口上,杀得周围的皮肤都红了。可是飘云似乎失去了痛感神经,一声不吭的任他摆弄。 龙天佑一边包裹伤口,一边说:「如果难受,你就哭出来。如果还不够,你可以骂我,也可以打我。不要自己憋着,这样很伤神。」 飘云却只是摇头:「没有,这很好。就像你说的,对他,对我都好。」 第63页 龙天佑悲戚的一笑:「我不是隋洋,你不需要这样委屈自己。我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也知道这对你意味这什么。你这样忍辱负重,反而让我难受。」 飘云看着他,半晌后,一字一句清清楚楚的说:「我没有委曲求全,也没有忍辱负重。就像当初跟隋洋在一起。我很清楚自己的动机。因为我妈,我欠了他很大一笔。这个世界没有不劳而获的事,他为我做了那么多,我应该报答他。什么东西是我有而他没有的?只有一样。在他所需要的东西中,只有这一样我给的起。或许他还觉得不够好,但我不可能做得更好。因为,我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身体,我可以控制。可是心,它是不由我做主的。」 她顿了一下,无奈的笑了笑,接着说:「还有你,我知道你有很多方法让他消失,但你选了最仁慈的一种。你为他铺了一条光明的大道,让他可以平步青云。或许这不是他最想要的结果,但你已经尽力。这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结局。」 龙天佑发现,眼前的女人已经理性的超乎他的想像。如果她跟他哭,跟他吵,跟她闹,他都可以理解。可是她如此深明大义,波澜不惊,反而让他感到心虚。 看着她素净的脸,心疼的问:「那你呢?」 飘云看着自己包扎好的伤口,血又漫了出来,染红了纱布。都说十指连心,其实不然。心里的痛,手指体会不到万分之一。 「我要感谢你帮我做了这样一个决定。其实我早就明白,我们的故事,从开始就在等待结束。明明知道不可能,明明知道这无望的感情如同泥沼,还是义无反顾的陷下去。不是没想过割捨,不是没想过放弃。可是,人就是这么奇怪,越想忘记,越是刻骨铭心。越想放弃,抓得越紧。」 说到这里,她停了一下,眼里仿佛有泪,又仿佛只是潋滟的流光:「现在放手,对我来说,也是最好的结局。」 飘云抬起手,轻轻抚摸男人的脸:「说这些,只是要你明白。从开始到现在,我只是在努力做好每一件事,努力继续我的人生,努力让每一个人获得他们应有的幸福,包括我自己。虽然生活与理想背道而驰,可我不会怨天尤人,也不会轻言放弃,更不会觉得这是什么了不起的委屈。对于生活,对于命运,对于人性和变故,我向来很有自知之明。」 龙天佑已经说不出话来,他不知道应该说什么,面对这个女人,他已经无话好说。只是紧紧的抱着她,渴望自己强壮的身体可以让她温暖点,安全点,舒服点。却发现,他抱得越紧,她抖得越凶。他越热烈,她越畏惧。 过了不知多久,龙天佑说:「我想过了,等隋洋回来。我就跟他说,要他把你让给我。你不爱他,他也不见得非你不行。你们这段关系,早就该结束了。你不用担心,隋洋,他向来活泛,他会找到新的乐趣。」 「可是……」 「你妈妈的事我也可以帮你办好。而且,隋洋眼里不揉沙子,如果他发现你跟柳寒城的事,后果更严重。现在了结,对他也好。」 飘云沉吟了很久,低声说:「你决定吧。」 当天晚上,他们再次做爱。龙天佑几乎一刻不停的缠着她,拥抱,亲吻,缱绻缠绵,欲生欲死。高昂的激情如同喷薄的烈火,直到筋疲力尽。最后,他满身都是粘稠的汗水,贴在她耳边轻却坚定的说:「我死也不会放开你,死也不会。」 飘云侧过脸,眼泪顺着眼角流出来,划过脸颊,破裂在虚冷的空气里。躯壳已经成了被掏空的容器,心底却有一个清醒的声音低低的迴荡着。 我知道你不会放手,从来都知道。 午夜时分,身边的男人睡得很沉,飘云睡不着,从他臂弯里爬起来,披上睡衣,坐在阳台的藤椅上吸菸看风景。 整个城市,沉睡的得像个玩闹过度的孩子,甜美而含蓄。远处的霓虹点燃夜的沉寂,迷离的稀光好像田野里飘散的蒲公英。 飘云看着高远的天空,想起了很多往昔的时光,久远的记忆。惨痛的童年,父亲的暴虐,母亲的泪水。孤独的少年,在同学异样的目光中,为了人生和未来辛苦打拼。成年后,以为人生最悲惨的时光终于过去了,却没想到,一切不过是个开始。 这一路走来,丢了很多东西,回望来路,却只落了四个字,悲辛无尽。 手上的烟燃尽了,飘云又点燃一根,看着床上的男人,想到了很多。想到他给予她的金钱温柔爱护怜惜,想到他的强悍霸道暴力兽性,想到他待她的好,他给她的痛。 她对他说,她不觉得委屈。可是她没说,她不会疼。 原来所谓的割捨,就是将与你生命紧紧相连的一部分,如同壮士断腕般,活活的剥离。 去年的秋天,仿佛有人信手一点,把寒城放进她的生命里。今年的冬天,有只翻云覆雨手将他拉出她的轨迹。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的确是《诗经》里最悲哀的句子。悲哀到明明知道不可能,却还要骗自己。 看着迷濛的夜色,飘云想,究竟是生离苦,还是死别痛?或许都差不多,殊途同归,都是生不如死的结局。 那一晚,她就这样抱着膝盖一直枯坐到天亮,椅子下面是一堆香菸的尸体。黎明的时候,打扫干净战场,悄无声息的躺回男人的臂弯里。 第64页 很好,从此四海归一,天下太平。 飘云不知道的是,那个人其实根本没有睡,就这样陪着她,一直熬到天亮,心痛如绞。 第三十五章 童飘云,你告诉我,我还应该怎么对你?你究竟还要我怎么做? 「龙哥,这是学校的资料。」宗泽把一沓纸放在龙天佑面前,「按你的要求,找了一家条件最好的。教学楼和寝室都是欧式建筑,宿舍单人单间,保姆式管理。花园式学校,配有露天游泳池,娱乐中心,电子图书馆,所有设施一应俱全。上面有图片,您老人家看看,满不满意?可真够贵的」 龙天佑看着资料上的图片,整个学校依山傍水,绿草如茵,倒真是一个与世隔绝,休养生息的好地方。 他看了一会,啪的一声把资料扔在桌子上:「你再帮我查查国外的学校,像美国,法国,澳大利亚什么的,总之越远越好。」 宗泽一下蒙了,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哥,至于吗?一个小毛孩子而已,何必那么较真?」 龙天佑站起来,透过反光玻璃,看着外面擂台上厮杀得你死我活的男人,沉声说:「你哪儿那么多废话?」 宗泽笑笑:「那我可不可以知道,到底是哪路神仙座下的仙子,让我们龙少如此煞费苦心。」 龙天佑低头点菸,漫不经心的说:「你见过。」 宗泽眼珠一转,拍着额头叫道:「我的龙大少爷,你说的,该不会是隋洋那位宠得天上有,地下无的女朋友吧。」 龙天佑瞟他一眼,没有说话。自顾看外面的风景,一个男人已经趴在擂台上吐血,高手过招,生死不过是眨眼之间的事。 「哥,你在玩火。」宗泽此刻是异常严肃。 「怎么说?」 「我的亲哥,这还用说吗?「宗泽惨叫一声,「隋洋待她如何,你不是不知道。你这么做,不是只等着兄弟阋墙吗?」 龙天佑低头沉思,隋洋会跟他翻脸吗?也许会。毕竟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隋洋面子上总会过不去。可是如果说他有多捨不得飘云,龙天佑过去很相信,现在却一点都不信。 如果真的在乎一个女人,怎么可能交往整整一年,竟然没去看过她的妈妈,没陪她逛过一次商店? 如果真的爱她,怎么可能不顾时间、不顾地点、甚至不顾她是否舒服方便,只顾着自己高兴,随时随地,想要就要。 他一直记得,那天夜里,脸色惨白,在寒风中冻得瑟瑟发抖的飘云,被隋洋拉进他那辆该死的切诺基时的情景。 而当时,他竟然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 他深深嘆了口气,总觉得隋洋在糟蹋她,可是回想当时的自己,却真的像飘云说的,他连隋洋都不如。 「哥,隋洋先不说,老爷子那里要怎么交待?总不能说,隋洋要你照顾他的女人,结果你照顾来照顾去,最后照顾到床上去了吧?」宗泽还在絮絮叨叨的对着龙天佑说教。 「宗泽,我现在考虑是不是该把你送到擂台上去。」有人开始不耐烦了。 「行,你要忍心你就送,反正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你就看着办吧。」 龙天佑一个菸头扔过去:「你他妈的就没一句正经。」 宗泽一嘆:「说正经的你又不爱听。老爷子是什么样的人,你比我更清楚。隋洋可是他老人家的心头肉,他郑重其事的交待过,谁要是让儿子一天不高兴,他就让那人一辈子不高兴。哥,老爷子待你是不错,可你毕竟不是他亲生的。再说世上好女人那么多,你干嘛非给自己找这个晦气?」 龙天佑嘆了口气:「宗泽,这世上的好女人的确很多,可我就是稀罕她,跟疯了似的。」说着苦笑了一下,「不怕告诉你,我他妈的心都快掏给她了。能做的,都做了。都不知道还能怎么对她好。可是直到现在,我连她心上那道门沖哪边开,都不知道。你说,是不是窝囊到家了?」 宗泽有些难过,龙少是什么样的人?意气风发, 顶天立地的汉子。从来都是让人仰视的男人,现在却被一个女人折腾成这样。好好端端的一块百鍊钢,楞让人家磨成绕指柔了。 可悲啊。而悲剧是什么?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打碎给人看。显然,原本铁骨铮铮的硬汉被人打成碎片了。 「哥,何必那么认真呢。人得了,也就算了。既然人家不喜欢,又何必强人所难。干脆让她从哪来,回哪去。你也落个清净。」 「可我就是不想要这个清净。老爷子会怎么样,隋洋会怎么样,会承受什么样的压力,受到什么样的排挤和非难,我都没功夫想了。满脑子都是她,就装不下旁的。可是她,竟然为了那个小子伤心得一夜没睡。我就不明白,我到底是哪里不如他?有时候想想,自己都觉得委屈。」 宗泽嘆了口气:「你是真的陷进去了。」 龙天佑也觉得自己是陷进去了,真的陷进去了,前面都是死胡同,就没有一条能见着亮的。 外面又传来雷鸣般的叫好声,又有人被打得吐血,又有人兴高采烈激动万分。这以前都是看惯了的,现在却让他心烦得直想杀人。 「哥,跟你玩个游戏。」宗泽又开始嬉皮笑脸。 龙天佑瞥他一眼:「你看我有那心思吗?」 「哎,这可不是普通的游戏,是心理测试,相信我,对你绝对有帮助。」 第65页 龙天佑狐疑的看着他:「你要是敢耍我,我就地废了你。」 当天晚上,飘云坐在电脑前写东西,龙天佑在她身边像条小狗似的绕着圈圈。 「飘云,你要不要喝果汁?」 「不要,刚喝完。」 「那你要不要吃水果?」 「不要,吃多了闹肚子。」 「那,我帮你揉揉肩吧。」 飘云笑了,拍拍肩上的巨灵神掌:「喂,我可受宠若惊了,我习以为常了,我接着可就理所当然了啊。」 「我就是要你受宠若惊,要你习以为常,要你理所当然。等你享受惯了,就离不开我了。是不是?哎,到底是不是啊?」龙天佑在身后搂着她,两只爪子坏心的挠她肋条边上的痒痒肉。 「哈哈……」飘云最怕痒,咯咯笑起来,上气不接下气的说,「是,是。」 这男人今天超级可爱,稿是写不下去了。飘云站起来,一双玉臂环住男人的脖子,跟他香香嘴巴,嘴唇贴在他鼻子上轻声说:「乖点,我马上就写完了,一会就来陪你。」 龙天佑一下就美得不知今夕是何夕。连连点头,没办法,一遇到飘云,他就这么点出息。 过了半天,才回过味来,该问的还没问呢。 「飘云,随便说两个四字成语,什么都行。」 「痛彻心扉,无能无力。」飘云脱口而出。 龙天佑一下僵住了,飘云发觉气氛不大对,回头看看他,疑惑的问:「怎么了?」 「没,没什么。」龙天佑牵强的扯了扯嘴角。沉默了一会,说道:「我出去一下。」 话音刚落,飘云再回头的时候,人已经没了。剩了她一个人百般不解,这人刚才不还好好的吗?怎么说变就变? 龙天佑开着他那辆名贵的跑车飞驰在无人的高架桥上,两边高低不平的树木,房屋,空旷的天与黝黑的云都成了黑色的线条,嗖嗖的掠过。 痛彻心扉,无能无力。痛彻心扉,无能无力…… 「龙哥,随便说两个四字成语,要快,不要刻意去想。」 「九死一生,义无反顾。」 「果然,现在的你,就如同走在刀尖上。」 「到底什么意思?」 「第一个成语,是你对生活的感受。第二个成语,是你对爱情的感受。不一定准确,但可以从某个侧面反映出你潜意识里的心理状态。」 妈的,什么破心理测试。真不应该相信那个臭小子。龙天佑愤愤的想。完全没有科学根据,他竟然就当了真。 或许飘云不过随便说说,或许她心里根本就不是这么想的,或许她现在是这么想,以后就不这么想了。或许…… 龙天佑发现,他现在的智商,基本是零。飘云的一颦一笑就是他情绪的指挥棒,每天跟个傻小子似的,一会高兴的欢天喜地,一会难受的要死要活。 到底是谁,让他变成这样的?他又是为了谁,把自己折磨的死去活来? 这么想的时候,心里就多了一分怨愤。 童飘云,你告诉我,我到底应该怎么对你?你究竟要我怎么做? 龙天佑绕着城市的边缘一路狂飙,先是把跑车当成赛车开,然后又把赛车当成飞机开,最后,直接变成飞碟了。 直到发泄够了,才滴熘熘的往迴转。路上经过肯德基,突然想起来,飘云说过想吃新上市的紫薯蛋塔,不知道还有没有了。 下车,进去,买了两盒,很好,还是热的。把蛋塔捧在怀里,然后心满意足的回家去了。 进门一看,飘云已经睡了。穿着蓝色的卡通熊睡衣,还夹着被子。 龙天佑无奈的笑笑,这丫头,永远能让自己过得很好。他是又安慰,又嫉妒。 大手不觉的抚上她的额头,可飘云睡得不沉,一下就醒了。 「你回来了。」飘云打了个呵欠,迷迷煳煳的说:「我一直在等你,没想到睡着了。」 龙天佑心里暖烘烘的,把她抱起来,放进自己怀里。 「嗯,给你买了蛋挞。喏,还是热的。」 「哇,真好。」飘云搓搓手,打开盒子,油渍渍,黄澄澄的蛋挞煞是可爱。拿出一块,酥黄焦脆,周圈都卷了层,边吃边说:「好吃,好吃。」 「喂,你光顾你自己啊。」 「那,我给你拿一块。」飘云感觉自己没功夫说话,嘴都塞满了。 「不用了,我就要你嘴上那块。」 两盒蛋塔,只吃了一块,剩下的被丢在地毯上摔了个稀烂,实在暴殄天物。 两个人的嘴唇像刚刚蒸熟的鸡蛋糕,滑熘熘,香喷喷,热唿唿的。 龙天佑手脚利落的脱掉两人的衣服,抱着怀里的身子啃起来。热热的气息,加上新长出来的鬍子茬,亲在身上又痒又麻。飘云被他弄得一刻都安静不下来,嘻嘻哈哈笑个不停。 龙天佑实在太有满足感了,今天要做一场酣畅淋漓的爱,让那个该死的心理测试见鬼去吧。 可就在激情正酣的时候,飘云滑熘熘的小手,突然抵住男人的胸口。 「怎么了?」龙天佑喘着粗气,眼睛都红了。这样急剎车,如同灌篮高手突然停在半空中,是会要人命的。 「天佑,我在危险期。你戴上那个好不好?」 「不好。」龙天佑压住飘云的手,断然拒绝。 第66页 「为什么?」 「飘云,给我生个孩子。我们结婚,我会一辈子对你好,对孩子好。好不好?」 「不好。」飘云把这两个字还给他。 「为什么?」 飘云嘆了口气:「天佑,我还没有资格做母亲。我还有很多想做的事情和未完成的理想,现在要孩子,对我,对孩子都不公平。」 「你还想做什么?」龙天佑扣着她的脸,急切的问:「我还有什么让你不满意?如果你不喜欢我做黑道生意,那我就不做,我改学正行。如果你觉得这里环境不好,那我们就到别的城市去,去江南。你不是最喜欢小桥流水人家的诗情画意吗?或者去国外也行。只要你喜欢,我怎么样都可以。」 「天佑,你先别激动……」 「飘云,我什么都听你的。」龙天佑紧紧的抱着她,他现在人很乱,说出的话也是乱七八糟的,全没了章法。 「只要你愿意跟我在一起,以后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你要我怎样就怎样。你就是要我的命,我也给你。这还不行吗?还不行吗?」 「天佑。」飘云摸着男人的头髮,嘆道:「不要这样。听我说,不是你不好。而是我,我还想去很多地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我想去农村教书,想让贫困的孩子也能受到高质量低成本的教育。这是我从小的梦想,我念师范大学也是为了这个。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跟你解释这些,只希望你能明白,如果今生今生不能完成这个梦想,我想我会死不瞑目。」 龙天佑把头埋在她的肩上,就这样很久很久。平静下来后,他冷笑一声:「你总是有理由。」 飘云一震,他这话说的很冷。 「算了,睡吧。」龙天佑转过身,留给飘云一个决绝的背。 飘云看着他的背影,没再说什么,侧过身,睡到另一边去了。 当天晚上,飘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见寒城站在悬崖边上,一边看着她,一边向后退。身后就是万丈深渊,他却一点都不怕,甚至还在对她笑。悬崖下面刮来阵阵阴风,冻得飘云直发抖。 飘云说:「寒城,回来,那里很危险。」 寒城摇摇头,身后的夕阳仿佛一个溃烂的伤口,染红了朵朵白云,天与地之间,只留下一片浓腥的血红。 飘云吓得大叫:「寒城,回来。」 寒城却对她挥挥手,一个利落的转身,就纵身跳了下去。 飘云腾的一下坐了起来,心脏仿佛被很细很细的丝线紧紧的勒着,几乎在失血中窒息,对着一室的黑暗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墙上的闹钟指到凌晨两点,一天之中最黑暗的时刻,整个城市万籁俱寂。 飘云擦掉额头上的汗珠,身边的男人似乎睡得很沉。起身走进厨房,倒了杯水,还是心有余悸。 这个梦太真实,太骇人了。 她不敢再睡,坐在阳台的小天地里,抽菸,喝水,压惊。 当不知道是第多少次,看到十八楼的日出的时候,飘云揉了揉额角,她知道,她又该去文惠那里报到了。 第三十六章 人生如此变换莫测,没有人知道自己下一秒会遇到什么. 「你说,最近一直梦到寒城自杀?」文惠推了推眼镜,再次求证。 飘云点头:「是,不过……」 「不过什么?」 「好像是他,又好像不是他,我说不清楚。」飘云敲着自己的脑袋,「文惠,我最近的过得很糟糕。「 文惠仔细瞧了瞧她的黑眼圈:「看得出来。你有多少个晚上没有好好睡觉了。」 「记不清楚了。最近就没怎么睡。」 文惠嘆气:「飘云,实在不行,服点药物吧。你再这样下去,别说是精神,身体也熬不住啊。」 「真要这样?你知道,我一直尽量避免服用镇静类药物,我怕把脑子吃坏。」 「飘云,心理调适不是万能的。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还是要藉助药物。记得我跟你说过,这种病,不能拖。」 飘云一怔,添了添嘴唇:「文惠,你别吓我。告诉你,我胆子小,可不经吓。」 「你看我像吗?」文惠又嘆气,「早期抑郁症前兆。我也没想到你会发展到这一步。」 「那,那怎么办?」飘云有点蒙,抑郁症,这么多年了,她防它犹如洪水勐兽。没想到躲了这么多年,防了这么多年,避了这么多年,该来的,还是躲不掉。 「你先不要害怕,就目前的情况看,还不算严重,先吃点药。我明天就去北京请教我的导师,把你的个案交给她。你放心,她是这方面的权威,一定能帮到你。飘云,在我回来之前,你尽量不要给自己独处的机会,无论早晚身边一定要有人陪,明白吗?」 「为什么?」飘云瞪大了眼睛问,满脸恐惧。 「抑郁症的病人很容易被一时的情绪左右,就好像鬼附身一样,做出一些无法挽回的事。所以飘云,你一定要好好的,挺住了,完整无缺等我回来,你知道吗?」 「知道,知道。」飘云把头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 「我吃药,不独处,不自戕,我等着你回来,全须全尾的等着你回来。」 飘云突然哭了:「文惠,我还是害怕,你可快点回来啊。」 从诊所出来,飘云刚抹干眼泪,就接到了龙天佑的电话。约她晚上吃饭,听语气,似乎很平静。飘云答应了。刚走两步,电话又响了,这次是寒城。 第67页 「飘云,我想见你。」 飘云心里一紧,说实话,她真的很想见他。她不知道自己最近到底是怎么了,仿佛一切都乱了套,脑子里所有的发条都扭成了螺旋型,每天惶惶不可终日。只有在学校见到寒城的时候,看见他完整无缺的,健健康康的站在她面前,她才能稍稍的安心。 「寒城,我晚上有事。」 「明天是你的生日,我们说好今天晚上十二点之前一起倒数的,你忘了吗?」 飘云确实是忘了,忘的结结实实的。这几天她连自己是谁都快忘了,过得云山雾罩,身边的世界好像蒙了一层塑料布,她看得见,可是摸不着,什么都把握不住。 「再说我们都一个多月没见面了,飘云,你最近到底在忙什么?每天神神秘秘的,放学之后就看不见你的人影。」 「我,我还能忙什么。还不是吃饭,睡觉,写稿,上网跟人瞎侃吗?对了,寒城,去北京的事跟柳阿姨说了吗?」 寒城停顿了一下,说:「说了,我妈很高兴。」 飘云问:「那你呢?」 「飘云,我总觉得这件事有些蹊跷,你说的学校我上网查过,没听说他们招特费生。何况那么好的学校,不缺生源,何必远隔千山万水跑到我们这儿来挖人?」 飘云想,这小子还真是不好骗。 「你想太多了,我们这里怎么了?现在很多私立学校为了创牌子甚至跑到农村去挖人。这名额原本也轮不到你,是我一个师兄在那当老师,正好专管这一摊,我求了好些日子人家才答应的。你怀疑我?」飘云干脆倒打一耙。 那边没动静了,飘云的一颗心悬着。半天后,寒城说:「我是怕你为了我委屈自己。你的路已经很难走,背上你妈一个就够了,我不想你把我也扛在肩上。」 「寒城,你听着,我妈从来就不是我的负担,她是我唯一的亲人,养育之恩比天大,我为她做什么都不过分。如果说到负担,过去那么多日子,我颠三倒四的折腾你,你整夜整夜的陪着我,谁有我麻烦?谁有我这个负担重?你嫌弃过我吗?我现在为你做点事怎么了?你就这么不领情?我一直觉得我们之间不需要说这些。」 飘云噼里啪啦的说完,突然感到疲倦,原来人真的不能有太多的秘密,当对着一个平时无所不谈的人也需要隐瞒的时候,会让人不堪负重。 「对不起,我让你生气了?」 飘云有些内疚,寒城没做错什么,惦记着她的生日,心疼她的劳苦,还被她数落。 「没有,今天情绪有点低,你别往心里去。」 寒城迟疑了一下,说:「飘云,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我妈住院的时候,有个人来看她,说是你的表哥。但是,我没听说你有什么表哥。他是隋洋的表哥是不是?就是经常到学校门口接你的那个。」 飘云有点蒙,说:「是,他听说我的朋友住院,所以过来看看,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我随便问问。我电话没电了,挂了啊。还有,提前祝你生日快乐。等你有时间了,我再给你补过一个。」 飘云迷迷煳煳的使劲点头,也不管寒城能不能看得到:「好好……我们补过,补过。」 挂断了电话,飘云看着眼前川流不息的人群,鳞次栉比的楼宇,四通八达的街道,太阳下的太平盛世。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了张爱玲那部《倾城之恋》,香港沦陷了,一个城市坍塌了,千百个家庭破碎败裂,成千上万的人流离失所,却成全了一个女人末路的幸福。 人生如此变换莫测,没有人知道自己下一秒会遇到什么. 晚上,龙天佑把飘云带到一家新开张的日本料理店,两个人要了一个包间。 日式拉门,塌塌米,枫红色的和氏壁灯,清寂的月牙窗,还有穿着和服的美女壁画,店面的装修颇有东洋味道。服务员是日本留学生,穿和服,双手叠膝,90度鞠躬,说生硬的带着浓重日语腔的中国话,让人一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龙天佑今天的穿着很是应景,新式中山装,削肩立领,有点像李连杰在《精武门》里的扮相,不过他可比李高大威勐多了。利落的平寸头,配上洞若观火的眼神,加之孔武有力的身材,坐在那里,一看就不是好人。 飘云向门外瞄了瞄,两个穿黑色西装的年轻男子站在包厢外面,锐利的眼神跟雷达似的,虎视眈眈的架势跟猎狗似的,比她监考还认真,时刻准备以身殉职。 「今天怎么这么大阵势?」飘云指指外面,跟她出来还带着人,这倒是第一次。 龙天佑摇摇头:「最近不太平。」 他不愿意多说,飘云也就没问,只顾看菜谱,图片精美鲜亮,乖乖,这么贵!估计两个人这一顿饭能抵得上普通老百姓几个月的菜钱。 最后点了生鱼船,什锦天妇罗,神户牛肉卷,清酒蒸毛蟹,还有江户前握寿司,这是服务员特别推荐的,据说是用七种传统材料做成,所以一盘寿司含七种食味和煮法,非常鲜美可口。 菜一道道上桌,比图片还要漂亮。特别是那盘寿司,白醋饭配红刺身,放在黑色的木匣里,又可爱又打眼。 龙天佑今天有些沉默,只顾喝酒,也不多话。飘云看着一桌子美食,不知先从哪里下手。 隔壁房间似乎有人喝高了,唱起「大刀向鬼子的头上砍去」,荒腔走板的。一帮子人热热闹闹,舞舞喧喧,高兴的跟八年抗战刚结束似的,更显得他们这边的清冷寡淡。 第68页 龙天佑不知道是热了,还是烦了,三两下解开外套的纽扣,里面是一件棉质衬衫,衬衫下面是突突跳动的心脏,结实的肌肉和火热的胸膛。 飘云忽然笑了,戏嚯道:「我突然有点怕。」 龙天佑抬眼瞧着她,问道:「怕什么?」 「一般情节发展到这里,男人就会把酒杯一摔,将女人压在塌塌米上,然后兽性大发为所欲为,黑道电影不都是这么演的吗?」 龙天佑瞅瞅她,目光阴鸷,啪的一声将酒杯扔了,手一伸就把她连拖带拽拉到身前,接着扬手一推,标准的饿虎扑食。 「喂,你干嘛,来真的啊。」飘云奋力扒拉着怀里的脑袋,可龙天佑一只爪子已经伸到她裙子下面去了,另一只爪子则像模像样的解着皮带,仿佛真的暴徒,绝对有变身人狼的危险。 「你要就地正法,能不能先让我把那块寿司吃完,好饿。」飘云可怜巴巴的瞧着桌子上吃了一半的寿司,像只偷不到食吃的小老鼠。 龙天佑瞅了瞅她,又瞧了瞧桌子上的寿司,笑得差点背过气去。 「你真是……」龙天佑把她拉起来,拿起一块寿司,塞进她嘴里。「总有办法让我一会天堂,一会地狱的。一颗心只跟着你打转,人也变得疯疯傻傻。」 「哇,好辣,好辣。」青芥末沾多了,飘云辣的直吐舌头。 龙天佑干脆喝了一大口清酒,含在嘴里,扣着她的下巴,一低头,全都灌给她了。还坏心的封住她的嘴巴,不让她吐出来。 「你……」飘云在他怀里连拍带打,酒和芥末都卡在喉咙里,呛的眼泪都出来了。「龙天佑,你杀人啊。」 「呵呵。」龙天佑大笑,很是爽朗,眉眼全都舒展开了。 飘云抹干眼泪,也笑了:「不生气了?」 龙天佑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生鱼片餵她:「我哪敢生你的气?你能多看我一眼,多待见待见我,我已经感激涕零了。」 龙天佑又夹了一块,飘云摇摇头:「不好吃。」 他立马把生鱼片扔一边,又夹了块牛肉卷,塞给她。 「有时候,我真挺恨你。总觉得你是仗着我喜欢你,所以你就不拿我当回事,所以你就可着劲的欺负我。你说,到底是不是啊?」 飘云的嘴巴被他塞的鼓鼓囊囊的,几乎张不开嘴:「偶那哟,都市里欺负偶。」 龙天佑笑得快断气了,舔掉她嘴角的饭粒,倒了杯茶给她顺顺气。 飘云喘过气来,歪着小脑袋说:「你看,我现在人就在你怀里,势单力薄,孤苦伶仃。像个面团一样任你揉搓,哪来的本事欺负你?」 龙天佑顶着她的额头:「我还真希望能把你揉搓揉搓,重新打造。让你只看我,只想我,只听我说话,心里,眼里,嘴里,耳朵里,除了我就没有别的。」 飘云看着他的眼睛,轻声说:「天佑,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遗忘和喜欢都需要时间,就像一件旧衣,年代久远了,颜色会暗淡,款式会过时,可是那件衣服上有你身体的轮廓,有你的体温,有你心酸的眼泪和辛劳的汗水。即使不喜欢了,也捨不得将它丢弃。衣服尚且如此,何况是人呢?」 「我知道你需要时间,可是,这个时间究竟是多久呢?有时候我真的怀疑,会不会是另一个基因改造工程?」 飘云笑:「也许不需要那么久,也许比那个还要久。我不敢对你保证,可是我会努力。很努力,很努力。」 她摸了摸男人的下巴:「我知道你对我好,你为我做的每一件事,我都记在心里。从来没有忘记过,这是真的。」 龙天佑嘆了一口气,轻轻抱住她,抚摸着那头丝缎般的长髮,这女人身上每一样东西,都深深让他着迷。 她说她会努力,她说她感谢他,她说她会记得他为她做过的每一件事。 她说的每一句话,都让他觉得,其实,他不过是第二个隋洋而已。 第三十七章 吃过晚饭,龙天佑没有直接回家,把飘云带到了「红狱」。 几个月不见,这里依旧群魔乱舞,灯红酒绿。有莺歌,有燕舞,有挥金买醉的痴男怨女。 这种风月之地,飘云很久没来过了,每天窝在家里写字,以静止的力度来支持整个身体,感觉自己快变成木乃伊了。 现在听到这熟悉又劲爆的音乐,望着这喧闹又刺激的场景,只觉得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被激醒了,人也精神了许多。 「今天我们好好玩,忘记那些不开心的事,玩累了,你晚上一定能睡个好觉。」龙天佑贴在她耳边说。 飘云扭头看他,觉得这男人实在神奇,永远知道她最需要什么。 一阵震天响的掌声和口哨声中,一个身穿黑色透明舞衣的女孩,站在聚光灯下,站在舞台中央,站在众人的目光中,如同站在整个世界的中心。 梦幻般的音乐一起,她年轻柔韧的身体围着白色的椅子妖娆扭动,举手投足间,媚态横生,起承转合中,风情无限,煞是撩人。 「这女孩不错,我们这里很少有人能把new jazz跳得这么好,你从哪里找来的?」飘云坐在吧檯的高背椅上,一边喝果汁,一边问身边的男人。 龙天佑弹了弹菸灰,漫不经心的说:「花重金从舞蹈学院请来的,好吗?」突然恶狠狠的抓住飘云的肩膀,「这都要怪你。」 第69页 「我?」飘云指了指自己,疑惑的问:「这关我什么事?」 「要不是你把客人的胃口吊得那么高,我何苦花这个冤枉钱,你说,这怪不怪你。「 飘云一嘆:「我给你讲个故事。话说小白兔在森林里散步,大灰狼迎面走过来,啪啪给了兔兔两个大耳刮子,说,我让你不戴帽子。小白兔很委屈地跑了。第二天,她戴着帽子蹦蹦跳跳地走出家门,又遇到大灰狼,他走上来啪啪又给了小白兔两个大嘴巴,说,我让你戴帽子。小白兔决定去找居委主任老虎投诉。说明了情况后,老虎说,我知道了,这件事我会处理的。 「当天,老虎就找来大灰狼,说,你这样做不妥啊,让我这个当官的很难办嘛。你可以说,兔兔过来,给我找块儿肉去!她找来肥的,你说你要瘦的,她找来瘦的,你说你要肥的,这样不就可以揍她了嘛。当然,你也可以这样说,兔兔过来,给我找个女人去。她找来丰满的,你说你喜欢苗条的。她找来苗条的,你说你喜欢丰满的。可以揍她揍得有理有度有节。 「不料以上指导工作,被正在窗外给老虎家除草的小白兔听到了,心里这个恨啊。次日,小白兔又出门了,怎么那么巧,迎面走来的还是大灰狼。 「兔兔,过来,给我找块儿肉去。那你是要肥的,还是要瘦的呢?大灰狼听罢,心说,幸好还有b方案。他又说,兔兔,麻利儿给我找个女人来。小白兔问,那你是喜欢丰满的,还是喜欢苗条的呢?大灰狼沉默了二秒钟,抬手更狠地给了兔兔两个大耳刮子。靠,我让你不戴帽子。」 龙天佑瞪着她,飘云不怕死的笑:「故事的名字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别名是『流氓,就是这样炼成的』。」 龙天佑气得用胳膊勒她的脖子,飘云吓得直喊救命。 呵呵,台上台下同样热闹。 「你想不想今晚的气氛再热烈点?」飘云摸着脖子问他 龙天佑捏着她的鼻子:「你又有什么鬼点子?」 飘云笑:「让你的人换段音乐,要节奏快点,动感强点的。我保证今天的气氛热到爆棚。」 龙天佑长嘆:「我好像天生就是被你奴役的命。」 音乐一变,台上的女孩蒙了,一只玉足还撂在椅子上,有些不知所措。酒吧里的客人也蒙了,只听一声响亮的口哨,一个俏丽的身影踩着椅子跃上宽敞的吧檯,震惊四座。 脱掉衬衫,露出里面的白色紧身小吊带。牛仔裙,黑色高筒靴,青丝素颜,五光十色的射灯投在素净的衣饰上,霎时奼紫嫣红,仿佛霓虹烂醉,如梦似幻。 撩撩发,甩甩头,窈窕的身段随乐而动,舞出竟然是时尚个性的rave dance。 这是现今代替hip hop的后起之秀,通常是光鲜亮丽,身材纤细的人在跳。而玩rave 的大多是极有自信和个性的女孩,也是在hip hop女性团队里顶梁的灵魂人物。 飘云上大学的时候,就迷上了。每到舞会,就带着一票中文系的女生跑去跟艺术系的飈舞,竟然屡战屡胜。回想当年,真是风光无限。 台上的女孩心领神会,把椅子踢到一边,帅气的摆出竞舞的手势,毫不逊色的回敬了一段。 而此刻音乐又变了,竟是李孝利那首火辣劲爆的《anyclub》,酒吧的大屏幕应景的放起李美女和权帅哥那部超炫的mtv,绝对的毒药。 飘云舞随心动,把rave换成了性感的poping wave。髮丝拂面,咬唇微笑,混迹大小夜店的经歷让她永远知道哪种表情最是风情万种。 就在这一刻,吧檯绽出无数蓬绚丽的烟花,仿佛千万条银色的琉璃飞射喷溅,又仿佛无数星子坠落人间,真真的红尘滚滚,火树银花不夜天。 整个酒吧沸腾了,被这两个舞技出众的女孩搅成了地壳中心,年轻人跳上吧檯,就成了世界的主角。认识的,不认识的。击掌,共舞,欢笑,你推我搡,热火朝天。 飘云拿起吧檯上的香槟,用力晃一晃,雪白的酒沫喷向火热的人群,她彻底的玩疯了。 龙天佑坐在阴影里,目不转睛的看着她。这么生动的女人,此刻正立于众人之巅,如此的鲜活大胆,美丽热烈。她是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宝,他要把她私家珍藏一辈子。 这么想的时候,人已经径直走了过去,在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一手搂腰一手抱腿,把这个惹得全场男士耳热心跳的小妖精从吧檯上扛了下来,独家专用。 飘云吓得大声尖叫,刺耳的音量马上被暧昧的口哨声和嬉笑声淹没。整个人倒挂在男人的肩上,眼前的一切瞬间逆转,颠倒成光怪陆离的世界。 「喂,你能不能别总像扛死猪一样扛我,很难看的。」粉拳敲在男人肩上,大声抗议。 龙天佑走进一个稍微安静的拐角,把人放下来,往墙上一推:「玩够了?」 香汗淋淋,气喘吁吁的飘云很老实的摇头:「没有。正高兴的时候,被你扛下来了。」 龙天佑气得直咬牙:「那我们再玩点别的。」 说着就捧起她的小脑袋,噼头盖脸的啃起来。 「哎,你给我留口气。」飘云扎着手推他,「我没法唿吸了。」 龙天佑突然不动了,十根手指如同铁锚,深深嵌进飘云的皮肤里,攥得人生疼。 「怎么了?」飘云感到奇怪,顺着他的方向望过去。立刻瞪大了眼睛。 第70页 「寒城!」 第三十八章 「你怎么在这?」飘云问,大脑一片白雪茫茫,吃惊已经压过了恐惧。 「这话应该我来问你。」寒城走过来,一把拉住飘云的手:「我们走。」 龙天佑揪住飘云另一只手,目光森冷:「你走,我立马废了他。」 寒城看着龙天佑:「你他妈的混蛋!」 飘云觉得自己快疯了。 「别理他,我们走。」寒城用力拽飘云。 飘云看看寒城,又看了看龙天佑,摇了摇头,甩掉寒城的手:「寒城,你走吧。」 寒城看看飘云,又看看龙天佑,一口吐沫淬在他脸上:「你有本事,现在就废了我。」 飘云急了,一个耳光扇过去,指着门口喊:「柳寒城,你给我滚!」 寒城咬着牙,顽固的像块石头:「你不走,我也不走!」 几个体格彪悍的保卫聚了过来,龙天佑用手绢抹干净脸,朝寒城努努下巴,吩咐道:「给我扔出去!」 「天佑。」飘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龙天佑搂着她微微发抖的肩膀,贴在她耳边轻声说:「听话,我们回家。」 寒城想过去,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拦住他,寒城想都没想挥手就是一拳。 「妈的,小兔崽子,还有两下子。」那人吐了口血沫,抬腿就是一脚,正好踢在寒城的小腹上,他跪在地上,咬咬牙,又冲上了来。 这个傻孩子,以一敌众,你能想像出那样的结局。 「够了,天佑。你叫他们住手,快住手啊。我听你的,都听你的,我们回家,马上回去。」飘云急哭了,对倒在地上的寒城说:「寒城,你走吧,走吧,算我求你了,别再闹了。」 寒城抹掉嘴角的血,依旧顽固:「我不走,死也不走。我不能让你为了我委屈自己,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被这个混蛋欺负。」 龙天佑看着寒城悲愤的表情,看着飘云哭得梨花带雨的脸,好,真好,一个有情,一个有义,好一对感天动地的痴情男女。 那他是什么?强占民女的地主恶霸?还是棒打鸳鸯的土豪劣绅? 他们情意绵绵,心有灵犀。剩下他这个自作多情的坏人该下十八层地狱? 这里的骚乱已经引起了客人的注意,龙天佑递了个眼色,那几个高头大马的男人把寒城架起来,拖进角落里的杂物室,寒城一路挣扎叫骂,那架势看起来像有去无回。飘云想追过去,被龙天佑揪着胳膊拖进了经理办公室,用力扔在宽大的靠背椅上,毫不怜香惜玉。 「天佑,他不过是个孩子,你别跟他一般见识。」飘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看她哭得这么惨,龙天佑是又心疼,又生气。拿起桌上的纸巾笨手笨脚的给她擦眼泪,可擦完还流,怎么都弄不干净。 「妈的!你再哭,我马上把他卸了拿去餵狗。」龙天佑吼了起来。 飘云立刻抹干眼泪,眼巴巴的看着他:「我不哭了,你放了他,好不好?」 龙天佑看着飘云隐忍的脸,恨得牙痒痒。正好外面的手下隔着门问他:「龙哥,那小子闹腾的厉害,怎么处置?」 龙天佑脱口而出:「你让他去死!」 「天佑!」飘云站起来拉住他的衣袖,「你听我说……」 「我他妈的不想听!」龙天佑勐的将她甩在靠椅上,死死的按住她的肩膀,虎目闪着凶光。 「你当我是什么?三岁的孩子?每天被你耍着玩?告诉你童飘云,别再用你那些大道理来煳弄我,别再跟说需要时间之类的屁话。你为什么不直接说,你根本把做爱当卖淫,先是卖给隋洋,然后卖给我。我们就是你的金主、嫖客。你用你自己换你妈的安全,换你小情人的前程,让我们两个傻子像狗一样被你牵着鼻子走……」 飘云扬起手狠狠甩了他一个耳光,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震得手臂发麻。 她指着他,浑身颤抖:「龙天佑,你别再用钱来砸我!寒城的事,你我心知肚明。我从没要求你做什么。我妈的事,我承认我亏欠隋洋。可我还得还不够吗?我只有一个人,一颗心。能给的我全都给了,你们还要我怎么做?!」 最后那句话,是彻底吼出来的。 「从此以后,我不会再求你一个字。寒城要杀要剐,随便你!我妈的事也不劳你费心,是死是活我认了!你问我到底对你有什么不满,我告诉你,我受够了你的喜怒无常,受够了你的怀疑嫉妒。我每天在你的眼皮子低下喜怒哀乐,每一个表情都谨小慎微,诚惶诚恐。隋洋是这样,你也是这样。我每天就像走在刀尖上,生怕行差踏错,会招惹雷霆之怒。既然你也厌烦了我,那正好,我们从此一拍两散!」 飘云站起来就往外沖,龙天佑扣住她的脖子,一把将她按回椅子上,面目狰狞:「一拍两散?谁允许?你欠我的还没还清楚,谁允许你离开我?」 「龙天佑,你放开我。」飘云被他扣着脖子唿吸困难,可是勉强还能说话:「我还欠你什么?」 龙天佑把她的手按在自己心脏上:「我的心没了,这里面是空的,你摸摸。你把我的心还给我。」 飘云被男人疯子似的表情吓着了,脖子还在他手上,只要他再用点力气,她就算彻底交代了。于是更用力的挣扎起来:「放开我,你疯了。」 第71页 「对,我就是疯了。」龙天佑像只受伤的东北虎,悲泣似的咆哮着,「我被你这个不识好歹的小妖精逼疯了。我到底哪里不好?让你这么讨厌我?我喜怒无常,我怀疑嫉妒,还不是因为我喜欢你,喜欢得快疯了,喜欢的就差跪下来求你爱我,可你就是不爱,你就是不爱。」 他扣着她的下巴狠狠的亲她,慌乱中被飘云咬住了嘴唇,咬出了血,他也不松口,任凭浓重的铁锈味漫在嘴里,拼命似的。 亲够了,就扯着她的胳膊用力摇晃着:「我不再求你了,你喜欢他是不是?他断手断脚你还喜不喜欢?他瞎了聋了你还喜不喜欢?说话呀,你喜不喜欢!」 双手无力的捶打着男人的胸膛,飘云已经哭得声嘶力竭:「混蛋!龙天佑,你混蛋!你到底要我怎么样?你要我怎么样啊?」 龙天佑看着蜷缩在他怀里的女人,突然神经兮兮的拉住她的手:「飘云,给我生个孩子。有了孩子你就踏实了,就不想离开了。我们生个孩子。」 说着就压在她身上,一手撩起她的裙子,一手解开自己的皮带。 「不,你放开我,放开。」 飘云用尽全身的力气挣扎着,哭喊着,可是,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较量。这个曾经对她呵护备至的男人,几乎拧碎了她的手腕。 龙天佑看着飘云惨白的脸,他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强行做爱,他一定会弄疼她,可是被恐惧和嫉妒蒙蔽的男人已经管不了这些,他需要藉助某种方式增加自己的安全感,他不想输得一败涂地。 「天佑,别这样,求你了。」飘云声泪俱下的哀求他,悽厉的叫声让门外硬扎扎的汉子听得心惊肉跳。 这痛苦的哀求如此耳聪目明,可是身上的男人偏偏装聋作哑,闭目塞听。 这男人说他喜欢她,可是此刻他覆在她的身上,没有感情,只有疯狂。飘云泪眼朦胧的望着墙壁上的时钟,十二点零一分,今天是她的生日,没有蛋糕,没有蜡烛,除了一个施暴的男人,没有人祝她生日快乐。 惨痛的记忆被残酷的现实唤醒,那里有她永远无法迴避的过去。 8岁那年的生日,母亲被父亲打得吐血。九岁那年,她被父亲打坏了耳膜。十岁那年,十一岁那年……每一年,看到的都是血淋淋的红色。每一年的生日都不快乐。 父亲走后,这么多年,母亲没给她过过一个像样的生日,记忆太痛苦了,母女两人都不堪负荷。 飘云想,她没有别的要求,只希望跟母亲可以活得简单快乐。只希望过去的阴影不要打扰她现在的生活,她还有好多路没有走,还有多事情没有做。这世上有那么多的快乐,那么多的幸福,她还不曾经歷过。她不要在童年的悲剧里孤独终老,她要很努力很努力的生活。 只是这样,也不可以吗? 都说上帝有一双悲悯的眼睛,他能看见我们的眼泪,听见我们的唿唤,不会让悲剧重演。 可是为什么,上帝就是看不见她的眼泪,听不见她的唿唤,让这无尽的悲剧在她身上不断的重演再重演。 身上的男人一刻不停的亲吻她,飘云没有感到丝毫的慰藉,她的眼泪一直在流,一直没停过。她很疼,她开始流血了。这一切她感受得到,可是她说不出来。她被这个噩梦魇住,迷失其中,似乎再也无法走出来。 她有目不明,有口无言,有苦难诉。可是她能感觉到他在她身体里,如此的惨痛暴烈。 爱是这样的吗?喜欢就可以如此吗?为什么这些男人的爱情与她的信仰如此南辕北辙? 为什么他们可以在爱的同时让他们所爱的人这么痛苦? 是谁说过,没有爱情,我们会冻僵。没有永远,我们会死亡。 如果爱情只是这样,我们还能相信什么? 如果幸福只能守望,我们还能期待什么? 如果爱和幸福没有关系,我们何必坚守希望? 这么想的时候,飘云听到心里某个角落,有什么东西在一点点的坍塌着。 远处的街角,教堂的钟声敲响,新的一天即将来临。 外面的世界繁华依旧,喧闹的人群歌舞昇平。 此地于她,已是冰冷的废铁。 第三十九章 飘云,如果我昏倒在这里,如果我跟你说对不起,你还会不会把我带走? 龙天佑跌跌撞撞的从办公室出来,慌乱的表情把门外的手下吓了一跳。他揪住那人的衣领,抖着声音问:「那小子呢。」 「还,还在杂物间。」手下结结巴巴的说,被吓得几乎神经错乱。 「快,把他带过来。」 那人一时没反应过来。 龙天佑一个耳光扇过去:「妈的!你聋了!」 那人连滚带爬的跑了。 「你看看,她怎么了?」龙天佑一只手扯着寒城,一只手颤颤巍巍的指着墙角。 在那一刻,寒城希望自己瞎掉,这样他就可以什么都看不到。可是他没有瞎,所以他什么都看到了,看得清清楚楚。 门没关,龙天佑的手下都站在门口,粗枝大叶的男人们,一个个惊得张口结舌。 「我的天,这,她,她还活着吗?」其中一个结结巴巴的说。 「嘘,你他妈的不想活了。」 「为什么?怎么会有这么多血?」寒城不知道自己在问谁,他找不到自己的声音。 第72页 殷红的血迹,从黑色的靠背椅,拉出长长的粗线,一直延伸到墙角。那里摆放着一个一人高的鱼缸,龙天佑在里面蓄养了一条镇宅避凶的金龙。 飘云此刻,就坐在那个硕大的鱼缸里,好像一条被人褪了鳞的美人鱼。海藻般的长髮散在水里,遮住了脸,被撕烂的衣服一条一条的飘荡着。周围的水已经变成污浊的深红,那条一米多长的金龙摇曳着矫健的身姿,在她身边兴奋的绕着圈圈,仿佛眼前的女人是一道活色生香的美食,正在思忖着该从哪里下口。 诡异的景象,宛如活生生的恐怖电影,昏暗的灯光下,所有人屏住了唿吸,寂寂的深夜里看着,让人惊骇莫名。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血?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做完后,她就一直流血,一直流。我要看她,她不让我碰,跌在地上还不住的向后蹭,一直蹭到墙角。我出去的时候她还没在鱼缸里,她什么时候进去的?」龙天佑惊恐的睁大眼睛,语无伦次。 寒城一拳挥过去:「你他妈的是畜牲吗?!你是畜牲吗?!」 龙天佑抓住他的拳头,嘶吼道:「你先看看她到底是怎么了,再来骂我。」 寒城推开龙天佑,顺着血线走过去,每一步都惊心动魄。他没见过飘云这个样子,过去的事再怎么不堪忍受,她也没有如此失控过。他很害怕,如果这道坎过不去,飘云会不会永远都回不来了? 「飘云。」寒城试着唤她。 鱼缸里的人没有反应,寒城努力让自己平静,微笑。 「飘云,别躲在里面,那里很冷的,我们出来好不好?」寒城像哄孩子似的跟她讲话,可依然没有进展。鱼缸里的水似乎越来越红,飘云伸手抚摸金龙滑滑的身子,嘴里仿佛在说什么,却对眼前的一切视若无睹。 龙天佑心急如焚,三步并两步走过去,大手一伸,就要把人拉出来。 「别碰她!」寒城厉声喝住了他。龙天佑一惊,手停在空气中。再看飘云,她像只受了惊的小动物,发出细微的悲鸣,不断向鱼缸的角落里蜷缩着,猩红的水几乎淹没了她。 「她,为什么会这样?」龙天佑痛心疾首的看着吓得瑟瑟发抖的女人。这是飘云吗?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不是他认识的飘云,可是他知道,这是她。这是他从没见过的她,这是不为人知的她,这是被他折磨的人事不清的她。 「因为她觉得那里安全。她煳涂了,这次恐怕是真的煳涂了,怎么办?要怎么办才好?」寒城木然的看着她,几乎绝望。他知道,如果飘云不能自己走出来,就算把她强拉出来,她也是死的。 「好冷,好冷……」飘云突然抱着自己的肩膀,不断呢喃着。 寒城眼里闪过一道微光,只要她肯说话,或许还有希望。他努力的笑笑,轻声哄她:「你呆在水里,当然会冷,听话,出来,我们到温暖的地方去。」 「我不出去,他在外面,他会打我。没有温暖的地方,都是这么冷,都是这么冷。」 龙天佑蒙了,看着自己的手,他确信自己没打过她,她为什么会这么说? 寒城的声音哽咽了:「飘云,你出来看看,你父亲不在外面。他走了,他再也不能伤害你。你长大了,再也不是那个无依无靠的小女孩。你出来看看啊。」 飘云抱着自己的头,无声的眼泪一滴一滴的落在水里,不声不响:「没有,他没走,一直都在。我也以为他走了,可是他一直都在。他活在我的心里,活在我的身体里,从来没有离开过,从来没有。」 「飘云,你别吓我。以前那么苦,那么难我们都熬过去了。你怎么能让自己输在这里?你怎么能就这样认输?」 寒城急得眼圈都红了,他告诉自己要坚强,不能哭。可是,看到这么悽惨的飘云,这是他用尽全部生命爱着的女人,他却一点办法都没有。他明明就在她身边,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悲剧发生,他什么都做不了。 他多希望飘云能像以前一样,抹干眼泪,坚强的笑笑,对他说,她不会输。 可是飘云只是轻轻的摇头,低哀的声音飘飘渺渺,若有若无的传过来,仿佛绝响。 「我熬不住了,再也熬不住了。前面的路没有尽头,我走的太辛苦。我困了,也累了。对不起,我要睡了。」 对不起,我要睡了。看着飘云一点一点沉进水里,龙天佑傻了,寒城哭了。 「你说你熬不住了,那我要怎么办?是你教会我要勇于面对苦难,要懂得感谢命运。是你告诉我人生没有永远的黑暗,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也要努力寻找光明。是你对我说,即使再怎么绝望也好,都不要跟这灰色的天一起沉沉的睡去。是你给了我活下去的希望和勇气,我把自己所有的痛苦和快乐,义无反顾的交给你,你却说你熬不住了,那我要怎么办?我要怎么办啊!?」 寒城隔着玻璃抚摸飘云沉浮在血水里的脸,痛苦而绝望,一个大小伙子,像个孩子一样哭得一塌煳涂。 「飘云,我们说过,终有一天,我们会拥抱在蓝天白云下,你忘了吗?我们说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你忘了吗?我们说过,即使将来不能在一起,也希望对方过得比自己更幸福,你全都忘了吗?你现在这个样子,你要我怎么活下去,你要我怎么活?飘云,飘云……」 第73页 寒城的声音嘶哑了,他没办法了,已经用尽了所有的气力。他告诉自己要勇敢,要坚强,要顶天立地做她的依靠。可是,他的依靠却没了,他整个人被抽干了。 他把头撞在鱼缸上,一下又一下,兇狠的力度,震得所有人心惊肉跳。 「童飘云,你给我出来!你不能就这么放弃。你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做。你要看着我上大学 ,你要看着你妈妈重获自由。你垮了,我要怎么办?你妈妈要怎么办?你不能这么任性,这么自私!你快给我出来啊!」 寒城抱着鱼缸恸哭不止,绝望的眼泪流成了河,隔着玻璃贴在飘云脸上,仿佛流泪的不是他,而是她。 不知过了多久。 「寒城。」飘云仿佛受到感召,慢慢从水里浮出来,看着寒城哭红的眼睛:「你别哭啊。」 寒城一怔,泪珠还挂在睫毛上,傻子似的楞了半天,扑过去紧紧的抱住她。大颗大颗的眼泪簌簌的落下来,仿佛可以流一辈子:「飘云,你终于回来了,终于回来了。」 飘云用冰冷的手指为寒城擦眼泪,悲伤的说:「别哭,你说过,你从来不哭的。」 寒城突然笑了,笑着流泪,紧紧拉住她的手:「我不哭,不哭。」 「对不起。我又让你担心了。」 「是的,你又让我担心了,担心得快死了。飘云,你不能这样考验我的神经啊,会出人命的。」 飘云泪中带笑,抽噎不止。没经歷过生死,总觉得别人劫后余生的泪水太做作,仿佛是演戏。 经歷过生死,才真正明白,这泪水是多么的真实,因为你有太多值得庆幸的理由。 还好,她没有让自己放肆的走。还好,她还有机会让自己活得更好。 所以一切还好…… 寒城把飘云抱出鱼缸,屋子里有暖气,飘云还是冷得发抖,根本站不住。 「我们去医院。」寒城脱掉自己的外套披在飘云身上,拥着她往外走。 「飘云……」龙天佑站在一边,看着飘云被冷水泡得雪白的脸,他的心被人掏了出来,切成了片,又剁成了丝。他多希望她能看他一眼,只要一眼就好。可是她没看他,好像他是一团透明的空气,没有形体,没有重量。不值得她看一眼。 「滚开!」寒城怒目圆睁的呵斥道。 龙天佑没动,他的手下一个个面面相觑。 寒城拥着飘云走到门口,飘云突然站住了,没有回头。龙天佑看不到她的表情,只听到她的声音淡定通透,宛若空谷,她对他说:「天佑,对你来说,爱是什么?」 龙天佑觉得自己的嗓子突然干得厉害,如梗在喉。 「我上大学的时候, 曾经跟同学跑到教堂偷看别人的婚礼。那天的阳光很好,风和日丽。新娘的婚纱很美,就像梦一样。可是让我印象最深的,却是神父对他们说的话。他说,爱是恆久的忍耐,又有慈悲。爱是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很长的一段教义,艰涩拗口,可是这么多年了,我一直记得。」 「飘云……」 「天佑,我们无法相爱,无关金钱,无关身份,无关我是否爱寒城,无关其他任何人任何理由。只因为面对爱情,我们,是如此的不同。」 她转过身,看着他,距离不远,却是咫尺天涯。 「抱歉,你的爱我要不起,它太沉重。」 龙天佑跌坐在地上,寒城抱着飘云走到门口,堵在那里的人自动为他们让出一条路。 他们走远后,龙天佑对自己的手下说:「你们走吧,帮我把门关上。」 事已至此,曲终人散,分道扬镳。 一个男人压着嗓子对一个说:「我觉得今天这事,龙哥做得有点过。当时我一直站在门口,那丫头一直在哭,一直在哭,叫得那么惨。我听了心里都直发毛。」 「唉,别说了。你没看见龙哥难受得恨不得把自己剁了。这次恐怕是来真的,你没看到他跟那丫头在一起的样子,高兴的跟什么似的。现在闹成这样,我都替他难过。」 「那,我们要不要回去看看,万一他一时想不开……」 「没事,那丫头还好好的,他就没事。男人嘛,谁心里没个坎,但总能扛得住。」 「妈的,咱们这种人是不是就没资格跟人家谈情说爱?」 「你问我,我问谁?又软又暖的身子,谁不喜欢?温柔多情的好女人,谁不想要?可是动什么,也别动真感情。太他妈磨人了。」 人都散净了,整个酒吧安静的如同一座华丽的废墟。龙天佑坐在地上,看着那个被血染红的鱼缸,那条兇勐的金龙在血水里蜿蜒游动。 他在回想,今晚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们一起吃寿司,喝清酒。飘云给他讲笑话,为他跳舞。他高兴得几乎想就这么死掉。然后,柳寒城来了。他们吵架,他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她打了他一个耳光。 然后,他强暴了她。 龙天佑捂住脸,头疼欲裂,神经质的盯着自己的手錶。 一分钟。 从吵架到开始施暴,他只用了一分钟。 他们认识了一年,朝夕相处了一个月,幸福了一天,毁掉这一切,只用了一分钟。 第74页 他站起来,拎起那把椅子,砸碎了鱼缸,砸碎了那条昂贵的金龙。砸碎了他的爱情,他的幸福,也砸碎了他的希望和人生。 屋子里凡是能砸的东西,全都砸了个粉碎。直到筋疲力尽,颓唐的坐在铺满玻璃碎屑的地板上,给宗泽打了个电话。 「喂,是我。你去医院看看她。哪家医院我不知道。你他妈的不会自己查!好了,有结果通知我。」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宗泽的电话打过来。 「哥,你听完别激动。她小产了,孩子才一个月,她自己都不知道。人没大碍,精神还好。我交代医院好好照料。还有,那小子一直陪着她。」 龙天佑挂断了电话。站起来,向窗外看看了。 下雪了。 大片大片的雪花,从漆黑的夜幕飘落下来,无尽的悲伤泛滥成河。 走出酒吧,寒风刺骨,迎面吹得人遍体通透。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衬衫,没有方向,沿着午夜的长街,像个游离的孤魂漫无目的行走。 眼前是无尽的永夜,绝望的人生,黑暗的道路。 不知不觉,来到飘云的公寓楼下。坐在冰冷的台阶上,无边的黑夜,飞雪飘落,他听到一个声音低低的说:「飘云,如果我昏倒在这里,如果我跟你说对不起,你还会不会把我带走?」 第四十章 夜里九点一刻,在这座北方小城,有人加班,有人睡觉,有人合家团聚,有人跟远方归来的男友做爱。 只有他,孤身一人,疼得天翻地覆。 在那之后,龙天佑觉得自己的生活似乎没什么变化。 依旧刀光剑影,腥风血雨,声色犬马,纸醉金迷。 算计别人,同时被别人算计。经常打人,有时也被人打。偶尔杀人,随时等待被人杀。 每天跟不同的女人做爱,看着她们卖力的表演,刻意的讨好。 技术娴熟的老手,身体柔软,经验丰富,很懂得推波助澜,新奇的花样层出不穷。 受过专业训练的妓女,可以摆出各种匪夷所思的姿势,如同活色生香的表演,看了只觉得滑稽有趣。反而不得投入。 手下懂事的找来几个未经人事的处女,模样清纯可爱,宛如邻家女孩,倒让他眼前一亮。 做过之后,血流漂杵,女人还跟没事人一样,处女之宝难辨真假,他也懒得计较。 只有一次,一个大眼睛的女孩,瘦瘦的,一进屋就怯生生的看着他。他才开始脱衣服,女孩就在发抖。进了还不到一半,就哭得要死要活。 龙天佑退出来,捧着她的脸,一点一点吻干她的眼泪,味道竟然是这么的苦。 「不要哭,别哭了,好不好?」他哄着她,极尽温柔。 女孩怔怔的看着他,不哭了。他抱着她,于是心满意足的睡了个好觉。 日子就这么煳弄着过。剩下的时间就是想飘云,没日没夜的想。想她做的家常菜,想她讲的笑话,想她吃东西时孩子气的表情,想她睁着眼说瞎话,还能理直气壮。 想她给他的快乐,他给她的痛。 想到不行的时候,就跑到学校门口,远远的看上一眼。看着她的脸色由苍白憔悴,慢慢变得健康红润。看着她的小靴子踩在洁白的雪花上,看着她的背影在人群中渐行渐远,于是发觉人生还是很美好。 有时候看见她和寒城在北山体育馆打篮球,无人的黄昏,或是寂寥的午后,明暗交替的室内篮球馆,阳光的影子一束一束的晃动。 飘云穿着白t恤,修身运动裤,长发绑成两个松松的麻花辫,清纯的像个高中小女生。 寒城站在她身后,手把手贴身指导。投进一个,他就抱着她转一个大大的圆圈,飘云抱着他的手臂快乐的大声尖叫。 他站在窗子外面,无声无息。他们很温暖,很快乐。他很冷,很痛苦。 离开他后,她似乎过得更好了。可他依然不明白,面对爱情,他们到底是哪里不同? 他的脾气越来越暴躁,仇家越结越多,地盘越来越大,酒越喝越凶。最厉害的一次,喝得胃出血进了医院 醒过来后,宗泽看着他,无奈的嘆气:「哥,你这么折腾自己,有意思吗?」 他也想知道,这么绝望的人生,继续下去,有意思吗? 「那天晚上,我强暴了她。」龙天佑说 宗泽看着他,点点头:「我知道。」 「我们的孩子,被我就那么折腾没了。」 宗泽又点点头:「我也知道。」 「她流了好多血,她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 宗泽不吱声了,直直的看着他。 龙天佑一把揪住他的衣领:「那你告诉我,我为什么还要活着?我他妈的为什么还活着?」 宗泽看着男人充血的双眼,认真的说:「哥,去找柳寒城谈谈吧。」 龙天佑推开他,冷笑道:「你故意埋汰我是不是?」 宗泽摇头:「我没有那个精神,所有的弟兄都没那个精神。你疯了,我们也快跟着你疯了。哥,如果不从问题的根本入手,任何途径都是旁门左道。这是佛经上的话。事实就是,有些事他知道,你不知道。有些话你的心肝宝贝能对他说,却不能对你说。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你这么下去,自己痛苦,也让你爱的人痛苦。没的用。」 宗泽说完,转身向门口走去,快出病房的时候,他停下来:「哥,知道为什么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吃,却有一个词叫做追悔莫及吗?因为没有人跑得过时间。而人的眼睛是要向前看的,往者不谏,来者可追。你让自己的心死在无可挽回的永夜,没人救得了你。」 第75页 宗泽走了,剩了龙天佑对着医院的白墙发呆。 当天晚上,他梦见自己不在医院。在铺满阳光的步行街上,飘云拉着他的手,拿着一条粉红色的小裙子比在身上,歪着小脑袋笑着问他,好看吗? 他刚想说话,地点就变了。变成了「红狱」的吧檯,飘云站在吧檯上快活的大笑,香槟的飞沫喷在他脸上。他跳上吧檯,想拥她入怀。 可是,拥到的却是一张痛苦饮泣的脸。他看到自己把她压在那张黑色的靠背椅上,撕烂了她的衣服,她不停的流泪,不停的哀求他。可是他聋了,又瞎了。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没看到。 他亲手把她淹没在一片红色的血海中,生不如死,万劫不復。 是的,他跑不过时间,跑不过岁月,跑不回那个无法挽回的永夜。 他什么都挽救不了,只能看着自己的心,一点一点死掉。 十二月十五号,在阔别家乡近三个月后,隋洋终于凯旋而归。 飘云去机场接他,与龙天佑狭路相逢。 隋洋一出来,就给了飘云一个熊式拥抱,快活的说:「亲爱的,你可想死我了。」 飘云在他怀里,笑得淡定从容。 「哥,谢谢你帮我照顾她,没太麻烦你吧?」隋洋搂着女友笑呵呵的看着自己的表哥。 「没有。」龙天佑低头点菸,「她自己过得很好,不用我照顾。」 随行的人负责拿行李,隋洋一身轻松,带着飘云上了龙天佑那辆sl65。 「去哪?」龙天佑问。 「我们先去吃饭,然后,你知道的。」隋洋笑着摸飘云的脸。 龙天佑从倒车镜看了他们一眼,隋洋低头亲她,手从衣襟探进飘云的胸口。他低头,点火,踩下离合,发动引擎,车子沿着高速一路飞驰。 「亲爱的,你怎么瘦了?」隋洋忽然说。 「没有啊,我觉得差不多啊。」 「还说差不多,都瘦的硌手了。」 飘云疑惑的看着他:「难不成你喜欢抱着一头猪?」 「呵呵,是不是想我想的啊?」隋洋美滋滋的说。 飘云笑:「是啊,想得都快想不起来了。」 「你敢?」隋洋捏着她的下巴亲她。 「去哪儿吃?」龙天佑打断他们。 「夏威夷啊,哥,刚才不是说过了吗?」 「哦。对了,隋洋,你不先回去看看老爷子?」 「没事,我在电话里跟他说了,明天再回去,今天我们三个好好聚聚。哥,我从上海带回一些当地的特产送你,不是什么贵东西,你别嫌弃。」 扭头看着飘云:「亲爱的,我买了很多东西给你。等一下我让他们送到宾馆,你慢慢的看。」 「不是跟你说了,别再给我花钱了吗?」 「我喜欢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话说回来,上海真是不错。浦东新区那叫一个漂亮,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办不到。飘云,我看以后我们去那边定居好了,反正老爷子迟早要把这边的生意搬到上海。」 飘云有点吃惊:「挪到上海?那里沧海横流,英雄辈出的,恐怕没那么容易吧。」 隋洋斜睨着一双桃花眼看着她笑:「你还是不了解老爷子的实力,他呀,高深着呢。今年做完步行街的地下人防工程,基本可以安枕无忧了。」 飘云先是一怔,接着摇头轻笑。这个人防工程,她早有耳闻,当地的老百姓意见颇大。那条步行街是上任市领导组织修建的,还不到三年。当时已经是劳民伤财,现在却要把好好的大理石路翻开重修。 这一个工程下来,新任领导有了业绩,承包商赚得盆满钵满,花的是公家钱,百姓受益了了。 越小的地方,财富越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话说得真没错。 不过话说回来,隋家还真是侯门深似海。飘云再不通时事也知道,要想拿下这个人防工程,省里没人,市里罩不住,基本就是天方夜谭。 老爷子,山水不露,却是大隐于市的有道之人,莫测高深,举足轻重。 晚餐照例丰盛,隋洋胃口很好,兴致很高,说上海什么都好,就是菜吃不惯。酒杯小,菜盘小,上海人酒量更小,一顿饭下来没滋没味的。哪像东北人,大杯酒,大碗肉,要的就是一个敞亮痛快。 两个男人杯觥交错,你来我往,喝了不少。龙天佑刚出医院,撑着一颗千疮百孔的胃,纯粮白酒一杯一杯的干,跟喝水似的 隋洋都看傻了:「哥,两个多月没见,酒量见涨啊。」 龙天佑笑得爽朗:「看见你回来,高兴。」 飘云低头吃菜,满桌的美食,看得人眼花缭乱。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上了一道黑椒牛柳,隋洋随手给飘云舀了一勺,飘云还没动,龙天佑筷子一伸,把里面的洋葱一块一块的挑了出来。 此举一出,把另外两个人全镇住了。 龙天佑瞧见隋洋困惑的眼神,这才回过味来,妈的!他都习惯成自然了。 拍着额头呵呵一笑:「喝晕了,晕了。」 一餐饭吃完,倒也风平浪静。龙天佑似乎真喝高了,摇摇晃晃的走出酒店,冲着隋洋他们摆摆手:「抱歉哈,喝多了,送不了你们了。你们自己打车走吧。」 「没事,哥。我们今晚就住这了,你要紧不?要不我们先送你回去吧。」 第76页 「我没事,在这吹吹风,醒醒酒。你们上去吧,怪冷的。」 「那我们走了啊。」 龙天佑靠在车上,看着两个人的身影消失在酒店大堂的玻璃门里,他站直了身子。 他没醉,只是疼的快死了。 抬起头,眼前的酒店金碧辉煌,灯火通明,气派非凡的矗立在辽阔的天与地之间,头顶是漆黑如墨的夜空,繁星闪烁。 他数了一下,酒店大厦,二十层楼,三百零八个房间,三百零八张床,他爱的要死的女人就在其中的一个,与她的男朋友,自己的好弟弟共赴巫山云雨情。 他觉得有什么东西卡在胃里,好像是酒,更像是割肉的刀子。 夜里九点一刻,在这座北方小城,有人加班,有人睡觉,有人合家团聚,有人跟远方归来的男友做爱。 只有他,孤身一人,疼得天翻地覆。 飘云,你知不知道,有个男人在大雪天里像傻子似的守在学校门口,只为了远远的看你一眼。你知不知道,有个男人做梦都是你的脸,梦里都在请求你的宽恕。你又知不知道,有个男人想你想得心都碎了,把自己弄得丑态百出。 你一定不知道。如果你知道,你不会狠心的看都不看我一眼,是不是? 虽然你不爱我,可能你恨透了我,可是你的心那么软,你还是会可怜我的,是不是? 飘云,我想把你带走,可我不敢把你带走。我怕你会讨厌我,我怕自己不得不承认,我连隋洋都不如。 听人说,人有三个魂魄,丢了一个就萎靡不振,丢了两个就百病缠身,丢了三个,自不必说了。我的灵魂在那个飞雪飘落的夜晚,已是负数。 我已成魔。 隋洋在洗澡,飘云撩开窗帘看着楼下的万家灯火,几场大雪,整个城市银装素裹,宛如处子,宁静清透。 外面是白色的街道,树木,房屋,一段她要不起的爱情,一个独自伫立在雪地中的男人,龙天佑。 飘云并不吃惊,她早有预感,他会在下面,看着她,辗转在隋洋怀中。 这些日子,他一直跟着她,像个孤独的影子。学校,体育馆,超市,公寓楼下,在那不远不近的距离里,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知道,她全都知道。 隋洋从身后悄无声息的抱着她,吻的细緻缠绵。飘云感到自己的心在发抖。 他把她抱起来,走向那张玫瑰色的大床,上面堆满了他送给她的礼物。dior的香水,hermes的丝巾,prada的大衣,还有兰蔻的整套化妆品,每一件都跟这个男人一样,尊贵非凡。 飘云躺在一堆漂亮的礼物中,身心俱冷。她看着隋洋解开浴巾,瘦长精壮的身体慢慢欺近。看着他一件一件的剥开她的衣服,亲吻她的身体。 这都是平时最熟悉不过的,承受惯了的。可是,今天,这一切却让她不堪负重。难过卡在嗓子里,像根尖利的鱼骨,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扎得人难受。 隋洋很激动,低头亲她,呢喃着:「飘云,我好想你,每天都在想你。」 她不知道在想什么,就把头别了过去。 隋洋愣了一下,扶过她的脸:「飘云,你怎么哭了?」 第四十一章 龙天佑坐在自己的车里吸菸,手机忽然响了,他拿起来一看,竟然是隋洋。 「哥,你在家?」 他按下车窗:「是,我在家,怎么了?」 「出来喝杯酒吧,我睡不着,有点闷。」 他低头看表,一点多了。 「好,我去接你。」 两个人在「飞龙」一楼的酒吧,过了一点,因为有特别表演,这里的喧嚣是有增无减。 隋洋也不说话,什么也不看,只顾闷头喝酒。龙天佑看着他,一颗心被另一个人揪着,七上八下。 「哥……」他终于开口,已是醉眼惺忪,「如果一个女人,跟你做爱的时候,一直哭,这能说明什么?」 「啪!」龙天佑手里的酒杯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隋洋醉意正浓,只顾着自己的酒,没留意到这一幕。 「你们怎么了?」龙天佑发觉自己的手在发抖。 隋洋盯着杯子苦笑:「刚才做的时候,她一直在哭,不声不响的,就没停过。」 「你没问她原因?或许是她身体不舒服,她生病了。隋洋,不是我说你,你有时候怎么就这么不知道心疼人呢?」 「哥,你怎么了?」隋洋疑惑的看着他,「干嘛这么激动啊?」 「没,没有啊。我这不是担心你们吗。」 「哦。」隋洋点点头,信了。 「她说,昨天刚去过看守所,她妈妈的精神状况越来越遭,她太担心了,所以没状态。可我觉得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你知道吗?我刚进去的时候,她连身子都在发抖。以前从不是这个样子,我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了。你说,她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隋洋醉熏熏的看着龙天佑,表情诚恳。 龙天佑愣了一下:「你说什么呢?你的女朋友,当然是喜欢你了。」 隋洋乐了,摇摇头,一根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哥,你甭逗了。她从来就没喜欢过我,从来没有。」 龙天佑有点懵,以前一直拿他当孩子,以为他一天傻乐傻乐的没心眼,没想到他的眼睛这么尖,竟然什么知道。 「我好像还没跟你讲过我们是怎么认识的。我们是高中同学,那时她是学校的文艺部长,学习好,舞跳得好,人也长得透亮,很多男孩子喜欢她。哥,你知道的。我从小身边就不缺女孩。要么沖我的钱来的,要么沖我的人来的,总归有一样。我一直以为最好的东西就应该是我的。谁想到,她就是不待见我。每天只知道学习,看都不多看我一眼。大学毕业后,在同学会上,我们又遇见了。我本以为,她书念完了,该想点其他事了。男子汉就应该爽快点,没想到我主动示爱,人家拒绝的更爽快,一点活路都没给我留。从小到大,这是我第一次主动想跟一个人好,却落了这么个结果。我是又生气,又不甘心。可过了没几天,我就在大街上看到她,跪在雪地里,被一群人指指点点。你知道我当时在想什么吗?」 第77页 龙天佑只是看着他,没说话。 「我想的是,童飘云,你总算落在我手里了,不过如此嘛。把她妈妈送进高间的那天晚上,我就要了她。那是她第一次,就这么给了我。现在想想,都觉得那时候自己特混蛋,做了很多过分的事。一方面的确是情不自禁,另一方面我生她的气,气她为什么就是不稀罕我。可是,我却越来越喜欢她,喜欢到不行了。哥你不知道,她平时看着挺精的,其实是个傻丫头,傻的被人打掉了牙还得往肚子吞。呵呵,这个傻丫头,可怜的傻丫头。」 隋洋笑起来,仿佛很愉快,可每个音符都透着凄凉。 龙天佑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知道,飘云不是傻,她是无奈。被生活逼得精不起来,看得越透,痛苦越深。索性大智若愚。 「在那之后,我用尽全力对她好。可是,过去做错的事我弥补不了。飘云不说,可是我知道,那一直是她心里的一道疤。所以她不可能喜欢我,永远不可能。」 看着隋洋绝望的表情,龙天佑觉得有些难受:「你也别这么说,飘云对你不错,什么不是把你放在前面。她一直很感激你,这就行了,别要求太多了。」 隋洋哼笑一声:「感激,没错,她一直在感激我。」晃了晃手里的酒杯,眯着眼睛伏在龙天佑的耳边神秘兮兮的说,「哥,我再告诉你件事,你可别往外说。飘云妈妈的案子,其实早就能结了。一年前就查清楚了,她是被冤枉的。如果不是我让老爷子压着不放,她早就……」 「什么!」龙天佑一把揪住隋洋衣领,怒吼道:「你小子简直是混帐!有你这么耍人的吗?这叫人命关天!要是出了意外,谁负得起这个责任?!」 「我知道,知道。可是,除了这样我还能怎么办?我喜欢她,我不能让她离开我。除了让她感激,我还剩什么?我一无所有啊,哥……」 隋洋哭了,借着酒劲趴在龙天佑肩膀上哭得涕泪滂沱。这个秘密压抑的太久了,像一块冒着浓烟的焦炭,火热烫手,把心都燻黑了。 龙天佑看着隋洋,这个从小衣食无忧,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弟弟,竟然哭着对他说,他在自己的女朋友面前一无所有。而他,只感到愤怒。 「你喜欢?就因为你喜欢,你就什么都敢做?就因为你喜欢,你就把一切当作理所当然?那是她唯一的亲人,被你晒在班房里做成了鱼饵。你把钩子挂在她嘴上,不死不活的吊着她,有你这么喜欢人的吗?你他妈的没资格说喜欢!」 龙天佑彻底怒了,也乱了。他不知道这些话是说给谁的,隋洋听不见,早就晕菜了。 说给自己?他就比隋洋强吗?隋洋走了五十步,他起码走了一百步。越走越远。 把醉得人事不清的隋洋交给手下送回家,龙天佑开着车在高速上一路狂飙,心乱如麻。 眼前是笔直的道路,黑黝黝的山川,苍郁的树林,这是他熟悉的世界,可是他忽然不认识它了,眼前的一切颠覆破碎。冰冷的夜风吹进来,整个世界扭曲了。 他拿出电话,拨通了飘云的号码,几个「嘟」声后,飘云的声音从无线耳麦里传出来。 「谁,说话……」他扰了她的轻梦。 龙天佑看着电话,只是听到她的声音,他就六神无主了。他想跟她说话,他有好多话想对她说,可是千言万语,从何说起? 「寒城,是你吗?」飘云点亮了檯灯,看了看手机屏幕。上面显示着,与龙天佑通话中。 她僵在那里。 龙天佑把手机一关,嗖的一声扔出了窗外。 他能跟她说什么?说你被骗了,被你一直感激一直心存愧疚的人骗了?说你一年的付出换来的却是你妈妈一年的牢狱之灾?说你别做梦了,隋洋一天不烦你,你妈妈就别想出来。 他不能说,他怕她会垮掉,自己会死掉,所有的人会崩溃掉。 龙天佑把车停在路边,下车,在冰冷的晨风点燃一根香菸,深深吸了一口。 他的心很乱,千头万绪,各种想法纷至沓来。看看远方,夜色将尽,曙光微露。这里的天亮了,他的心暗了。迷失在旷野中,茫然无措。 当第一缕曙光刺痛双眼,当他再次想起宗泽在医院说的话的时候,他有了一个决定,一个他不知道究竟是对,还是是错的决定。 第四十二章 放学后,寒城背着书包走出校门,一声响亮的汽车喇叭,龙天佑从车里出来:「我们找地方谈谈。」 寒城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跟他上了车。 龙天佑把车开到郊外风景区,停下来。 寒城下车一看,前面是当地着名的瀑布湖。夏天的时候瀑布飞流直下,冬天水小,潭底只有静得像镜子似的湖水,瓦蓝碧透。他们此刻就在瀑布边上,向前一步,就是万丈深渊。 「怎么,想在这里杀了我,然后毁尸灭迹?」寒城冷笑。 龙天佑靠在车上看他一眼:「要你的命不用我亲自动手,有的是人替我收拾你。把你带这儿来,是有事问你,你要是敢对我说一句谎话,我就把你扔下去。」 「你想知道什么?」 「真相。你知道,而我不知道的所有事实的真相。这对我很重要。」 「真相?」寒城睨着他,笑容讽刺,「那你之前自以为是的真相是什么?你的好弟弟对她千依百顺,你对她万般温存,她却不甘寂寞,厚颜无耻的跟自己的学生苟且偷欢,是不是?」 第78页 龙天佑无言以对,在昨晚之前,他的确是这么想的。 「所有人都会这么想。你们在自己的世界里活得高高在上,只相信表面看到的,以为那就是真的。没有人会去在意事实的另一面究竟隐藏着什么,你们没那个心情。」 龙天佑皱眉,觉得这小子是话里有话。 「她是他的女朋友,他对她一直很好,有什么问题?」 寒城哼笑一声:「好?对你来说好的定义是什么?要你的女朋友为亲人磨得心力交瘁的时候陪着你夜夜笙歌,这叫好吗?要你的女朋友发着四十度的高烧跟你做爱,这叫好吗?要你的女朋友声泪俱下的向你求救,得到的永远是暧昧不明的答覆,这叫好吗?如果这都叫好,那么我告诉你,最初的那段时间,飘云快被你弟弟的『好』逼疯了。」 「什么?「龙天佑惊讶,「隋洋,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他爱她,因为他心血来潮,因为他随意,因为他跟你一样不懂什么是爱,什么是好。一年前的冬天,那是飘云最无助的时候,亲眼看着自己的妈妈在检察院被人虐待,她几乎要崩溃了。一个涉世不深的女孩子,走告无门,你弟弟是她唯一的希望。她一次次的去求他,你弟弟每次都说他知道了,漂亮话说了一大堆,就是不说她妈妈什么时候能出来。飘云流了多少眼泪?没人知道。可你的好弟弟,竟然要她擦干眼泪,一边对她说『我爱你』,一边把她压在办公桌上跟她做爱,一次又一次。」 寒城看着龙天佑震惊的脸,一字一句的说:「你弟弟,飘云的男朋友,当初就是这样对她『好』的。怎么样,与你所谓的『好』是否如出一辙?」 「为什么会这样?她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女孩,为什么要这样忍隋洋?」龙天佑觉得自己的脑子乱了套,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他真快要疯了。 寒城冷笑:「这种话只有你们这种不知人间疾苦的人才会说。不会逆来顺受?生死攸关之际,尊严算什么?换不来亲人的安全,它就一钱不值。她妈妈还被关在那个不见天日的地方翘首企盼,等着你弟弟从指缝里施捨点滴仁慈来保她周全。所以飘云没有办法,一点办法都没有。那些日子,每次从你弟弟那里回来,她都会失眠,整夜整夜无法入睡。一闭上眼睛,看到的就是她妈妈在狱中的样子,听到的就是你弟弟那句重复了无数次的『我爱你』。或许你弟弟是无心的,可是这种心理上的损毁,没人受得了。」 龙天佑觉得自己的喉咙发干,手心冒汗,他第一次感到自己无知,对这个女人的无知,对悲哀的无知,对苦难的无知,对过去和未来的无知。 「你一定在想,为什么这些事她对我说,却不对你说。为什么她可以对我无所顾忌,对你却总是障碍重重?如果我告诉你,我占了一个便宜,占了又穷又有骨气的便宜,你能理解吗?如果我告诉你,在这场纠葛中,我不是第三者,你弟弟才是,你相信吗?不用把眼睛睁那么大。我们那时什么都没做过,飘云说,她要去农村教书,我要上大学。等我们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完成了,如果对彼此依然不失不忘,我们才能在一起。她对于感情和人生,一直认真而理性。」 「她想去农村教书,这是真的?」龙天佑一直以为这不过是她不想为他生孩子的藉口。 「当然是真的。一年前她支教的申请都交了,去山东,她妈妈的老家。我忘了具体在什么地方,只知道是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她妈妈当年就是从那里走出来的,嫁给她父亲,却因为农村的身份,在他父亲家连吃饭都不敢大声。所以她一直有个愿望,可以让农村的孩子受到好的教育,跟城里的孩子一样扬眉吐气。」 说到这里,寒城讽刺的笑了笑:「可惜,这个梦想因她妈妈而生,却也因她而夭折。有时候看着她受苦,看到她从你弟弟床上回来,身上那些又青又紫的吻痕。我真希望她妈妈干脆在看守所里死掉算了,可是我知道,她其实毫无过错。这对苦命的母女,只是希望对方能过得好一些,结果把自己全都赔上了。」 龙天佑拿出烟来抽,可是怎么都打不着火,手抖得厉害,最后他干脆把香菸和火机顺着山崖扔下去,落入湖底,如同往事沉淀,悄无声息。 寒城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能这么平静的跟你说这些吗?我猜到你会来找我。那你知道我最初是怎么想的吗?我想了一万种方法跟你同归于尽。可我现在不会这么做,杀了你,赔上我的一生和飘云的期望,不值得。飘云说过,人的眼睛是用来寻找光明的,我们没有必要为了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隋洋本性不坏,只是被优渥的生活骄纵得随心所欲。你的本性也不坏,只是被蛮暴的过去蒙蔽了感知。你们在她眼里,都不坏。」 「可是我不明白。」寒城停顿了一下,上前一步揪住龙天佑的衣领,激动得声音都在颤抖,「明明是你们强取豪夺,凭什么用那么残忍的方式来惩罚她?只因为她不喜欢你们?只因为她的心倾向我?只因为你们占尽了金钱道义名分,就可以为所欲为,是不是?可是你们想过没有,她凭什么要喜欢你们?而我们,除了她是我的老师,我是她的学生,她的年纪比我大,我们究竟做错了什么?」 这个男孩,在龙天佑面前极力压抑着自己,可是最后,还是忍不住泪流满面,声音嘶哑哽咽。 第79页 「你们的年纪都比我大,怎么样去爱一个人,你们应该比我懂。可是,为什么爱情在你们面前就变得这么利慾薰心?你们用金钱和权势交换爱情,换不来,就暴力相向。你知不知道,那天晚上,你差一点就毁了她。她好不容易才摆脱她父亲的阴影,你却轻而易举的把她拉回那场恶梦。你跟你弟弟,一个恣情纵慾,一个仗势欺人。而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被你们糟蹋,我一点办法都没有,一点办法都没有。」 龙天佑不知道自己怎么回的市区,耳边一直徘徊着寒城刀子似的话,还有为爱神伤的少年那撕心裂肺的哀啸。 看到市区的高楼大厦,他才想起来,竟然把寒城一个人扔在了风景区。 可是他没有意愿去接他回来,甚至怕见到他。 真相是如此的不堪入目,他不忍淬睹,唯有落荒而逃。 他甚至怨恨自己为什么要来见他?为什么要听他说这些?如果不知道她受过的苦,会不会更好? 抬起头,天高云淡,时光正好。是谁说过,摔倒的时候仰望天空,天空也会对你微笑? 是你说过,飘云,为什么你总是让我在你面前丑态百出?让我看到自己有多么的可笑?多么的丑陋? 回家的路上,经过一家音像店,龙天佑走进去,跟老闆说,他要最搞笑的电影。老闆杂七杂八地给他装了满满一箱。 当天晚上,他坐在家里一张一张的看。一张石膏脸木然的看着屏幕,全然不知所云。 后来看了《钟无艷》,是一部老片子。电影里,郑秀文演的钟无艷,问张栢芝演的狐狸精,到底爱是什么? 狐狸精说,爱就是为心上人无条件的付出,牺牲,一心只想让她得到幸福,快乐。 心灰意冷的钟无艷说,错!爱就是霸占,摧毁,还有破坏。为了得到对方不择手段,不惜让对方伤心,必要的时候一拍两散,玉石俱焚。 看到这里,龙天佑哭了。这是他成年后第一次落泪,为了一部做作的电影的一段浅显的对白。 大颗大颗的眼泪还没破裂,就已坠落,衣襟被泅湿了一片。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龙天佑每每想起那段对白,依然心疼如绞。 爱是什么?他现在才懂。 可是,飘云,这一切都太晚了,是不是? 记得小时候,母亲对我说过,每个孩子都曾问过自己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上,越是长大,越想知道存在的意义。每个人都是被神遗弃的孩子,等人认领。 你发现了我,却不能带走我,我只有一个人,躺在旷野中,仰望昼夜苍穹。 第四十三章 想哭的时候,只要我们抬头仰望星空,眼泪就不会掉下来了,是不是? 宗泽看着一脸阴沉的男人,嘆了口气:「哥,要我说几遍你才能开窍?这件事,你插不上手。或者说,你不能插手。你忘了,这些年,你是在为谁辛苦为谁忙?」 龙天佑站起来,走到窗边看着楼下的街景,再过几天就是元旦,一场大雪让节日的气氛更加浓重,可是这里于他,只是一座冰冷的空城。 「我只想为她做点事,她那样的女人,不该落得这样一个结果。」 「可是你帮不了她,你心里明白。老爷子不发话,没人能帮她。况且老爷子对你恩同再造。哥,以你的性子,恩将仇报的事你做不出来。只能夹在中间两面不待见,这又是何苦呢?等隋洋想明白了,自然会给她一个圆满的交代,你稍安毋躁就是了。」 「等隋洋想明白,这要等多久?一个月?一年?十年?还是一辈子?我上次去看她妈妈,她连话都说不明白,那个样子,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等?你没有亲人在那种地方,你不会明白。一分一秒,都是煎熬。那个傻丫头整整煎熬了一年,够了。」 宗泽看着他愠怒的脸,低声说:「哥,她煎熬了一年。你替她出头,那你打算煎熬多久?老爷子先不说,我们就说她。你放她跟那小子双宿双栖,那你要怎么办?对着照片睹物思人?还是空守着一段记忆了此残生?这种苦你就能受得了?」 龙天佑摇摇头:「宗泽,你信吗?如果你以前这么说,我光听着都毛骨耸然,可是现在,我根本顾不了这些。我只希望她好,只要她过得好,让我做什么都行。我过去做错了很多很多,或许只有这一件,是对的。」 宗泽嘆息:「有人说,爱情永远是女人的宗教。看来这句话并不绝对。哥,你铁了心自寻死路,我知道自己拦不住你。说句不好听的,你敢死,我就敢埋。你说吧,怎么做,我奉陪到底就是了。」 龙天佑笑了,拍了拍宗泽的肩膀:「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挺仗义。」 宗泽哭笑不得:「我要是仗义,就该一棒子打晕你。看来我还不够仗义,只能看着你一条道走到黑。我知道劝不了你,因为,你乐意。」 龙天佑点点头:「没错,我就是乐意。」 元旦期间,学校放了两天假。 奥运的祝福声中,2008如期来临,却是多灾多难的一年。 一号早上,天空下起了鹅毛大雪,今年冬天的雪尤其厚重,不过几分钟,整个城市银装素裹,苍茫无际。 飘云刚起床,就接到隋洋电话, 让她去江南的别墅过节,飘云说好,她下午就过去。 洗漱完毕,一层层穿好衣服,出门,坐车到世纪联华买了海蛎子罐头,烤鸭,海苔,蛋塔,红肠,八宝榨菜,装了满满一塑胶袋。在市里最大的花店包了一大捧粉红色的香水百合,然后拿着早就买好的玫瑰红毛衣,打车去了市郊的看守所。 第80页 这里的冬天较之城市更加的清冷萧杀,看守所背后的西山白雪茫茫,仿佛白髮苍苍的老人,向来者讲诉遗失千年的隐秘故事,说不尽的悲凉沉郁。 飘云向门口站岗的警卫点点头,警卫为她打开大门。 「你可真是风雪无阻啊。」警卫笑呵呵的说,嘴巴冒着白气。 「大哥,怪冷的,这个给你。」飘云从口袋里拿出一杯热唿唿的奶茶,「刚从超市买的,喏,还是热的。」 「哎,这个不行。」警卫指指佩枪,「正值班呢,这要犯错误的。」 飘云笑笑:「那我给你放警卫室里,你接班的时候再喝。」 「行了,妹子,快去吧。你妈妈一定等着急了。」 飘云拎着一大堆东西,却是脚步如飞,心急如焚,恨不得立刻飞到母亲身边去。 下午的家宴,很是热闹。隋洋的哥哥们带着自己的妻子,孩子,女朋友,纷纷带着礼物,光鲜亮丽地来别墅陪老爷子过节。老爷子乐得合不拢嘴,手里的龙头拐杖也仿佛来了神气,目光炯炯,精神抖擞。 龙天佑顶着大雪进屋,放下礼物,身上的雪花还没化,眼睛就不自觉的搜寻那个惜惜念念的身影。 飘云在厨房帮保姆包饺子,素着一张脸,表情专注,眼神认真,眼眶却是红的,仿佛刚哭过的样子,又仿佛只是睡眠不足。龙天佑在厨房门口转了几个圆圈,最后被隋洋一个堂哥拉走了。 吃饭的时候,男女分桌,这是隋家的老规矩了。 隋家的男人在当地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的女人也绝非等闲。要么身家富贵,要么姿容艷丽。总有一样值得炫耀,于是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骄傲得仿佛孔雀开屏。 衣香鬓影,觥筹交错。只有飘云坐在角落里,盯着满满的一盘饺子出神,素净的衣服与这华丽的背景格格不入,遗世独立的让人心疼。 隋洋被一群哥哥围着灌酒,龙天佑穿过餐桌,越过人头看着飘云。总觉得她今天很不对劲,眼神死,表情更死,仿佛丢掉了什么东西,惴惴不安,失魂落魄。 「怎么没有饺子汤啊。」不知道是谁在说话。 「啊,我去盛。」飘云站起来,转身去厨房。 「她一个女孩子拿不了这么多,我去帮帮她。」龙天佑仿佛自言自语,也不知道是在跟谁交代。 飘云用汤勺把乳白色的汤汁舀进一只只精緻的瓷碗,外面有人放起了响亮热闹的鞭炮,还有小孩子的笑声,人们都在欢天喜地的辞旧迎新。 举国欢庆,合家团聚的日子。可是,她的家在哪?她的亲人在哪? 飘云透过玻璃看着窗外的夜色,雪停了,星光璀璨,银月如泓。忽然想起一部老电影,女主角对男主角说,想哭的时候,只要我们抬头仰望星空,眼泪就不会掉下来了,是不是? 飘云笑笑,低头盛汤,却发现有水落进碗里,一滴,两滴,三滴……泛起小小的涟漪,扩散,平静。 她用手指抹了抹眼睛,端起瓷碗,转身,却不期然与一双宛如深潭的黑眸相对,龙天佑,站在那不远不近的距离里,端然冷凝。 飘云向后退了一步,后背贴上了壁橱。碗里的汤水溅在手上,烫红了皮肤,灼痛了心。 餐厅传来阵阵喧闹,隋洋的笑声一波一波,鼓得人耳膜生疼。 龙天佑看了看她发红的手,什么都没说,端起流理台上的瓷碗,走了出去。 等飘云调整好自己,从厨房出来的时候,龙天佑已经不见人影。 时间飞逝如梭。 过完元旦,紧张的期末考试结束后,就是寒假了。学生和老师辛苦拼搏四个月后唯一慰藉。北方寒假长,今年的春节又晚。隋洋想在新年前带飘云去欧洲滑雪,飘云笑他捨近求远,家门口的资源都不懂得好好利用。滑雪场,北方遍地都是,何必跑出去崇洋媚外。外国的月亮不见得比中国的圆。 隋洋气得直掐她脖子。 正好龙天佑从门口进来。飘云直起身子,撩了撩被隋洋弄乱的头髮,站起来跟趴在客厅里的虎头玩去了。 隋洋笑着问龙天佑要不要一起去,龙天佑说,算了,他有事要忙。 隋洋于是很奇怪:「哥,你最近神龙见首不见尾啊。」 龙天佑看看飘云,不过一会工夫,她就打了一大盆热水,拿了玫瑰浴盐,薄荷香波,薰衣草精油和一个超大号的刷子。看那架势,似乎要给狗狗洗澡,顺便做个芳香spa。虎头吓得呜呜直叫,一双狗眼可怜巴巴的瞅着她。仿佛在说,姐姐,你干脆直接弄死我算了。 龙天佑捋捋青涩的头顶:「我去看看老爷子。」 隋洋打了个呵欠,眯着眼睛说:「他老先生正在花房陪他那些花花草草呢?」 虽已进入深冬,花室的暖房却是人间的第五个季节,嫣红的花,碧绿的叶,千娇百媚,春意盎然。阳光下,茂密的紫藤倾泻如瀑,花叶相映成趣,美丽非凡如同紫绯流虹。 老爷子正在给白萼红蕊的龙吐珠换土,小保姆在旁边帮手,眼明手快,老爷子一个眼神,就知道什么时候该递什么东西,不敢有一丝怠慢。 看见龙天佑,老爷子喜笑颜开:「来了,天佑。」 小保姆递上手巾,老爷子擦擦手,招唿龙天佑回书房喝茶聊天。起身的时候有点眩晕,身子摇摇欲坠,龙天佑一把扶住了他。 第81页 「舅舅,您慢着点。」龙天佑扶着老爷子坐下,老人今天穿了一身白色的唐装,排扣对襟,本就慈善的眉目,更显得仙风道骨。 老爷子摆摆手:「唉,老了,不中用了。夜里总是睡不踏实,稍有点风吹草动就一惊一乍的。跟你们年轻人是没得比了。对了,天佑,听说你最近忙得很啊,怎么样?有没有什么需要我这个老头子帮忙的地方?有你就说话,可别跟我藏着,掖着的,那可就生分了。」 龙天佑心里一紧,原来今天单独叫他过来不是为了嘘寒问暖,而是敲山震虎。 「我知道,你们年轻人做事有自己的方法,不喜欢我们这些老傢伙多事。飘云那孩子也是,每次我一说她跟隋洋的婚事,她就推脱,让人放心不下啊。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不踏实,心太野。看来,隋洋跟她还有的磨呢。」 「舅舅。」龙天佑迟疑了一下,「您觉得,她跟隋洋合适吗?」 老爷子望定龙天佑,笃定的笑笑:「不合适。论家世,背景,经歷都差了不只一截。天佑,你心里一定在嘀咕,既然不合适,为什么我还让他们在一起,还这么上心。原因只有一个,就是隋洋喜欢。只要隋洋喜欢,其他一切都不重要。你明白吗?」 龙天佑没说话,定定的望着老人儒雅的微笑,老爷子向来谈笑能用兵,这里的弦外之音,他又岂会不懂。 老爷子已经什么都知道了。 「当然,还有你。」老爷子意味深长的笑了笑,「天佑,你就是我的儿子,隋洋的亲哥哥。我老了,不能为他保驾护航一辈子。以后就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兄弟两个,要彼此担当,祸福与共。有些东西,不一定非要分个你我。特别是一些无伤大雅的小玩意。隋洋他是小孩心气,喜欢图个新鲜,你当哥哥的就多让让他。反正他也没什么长性,你年长,应该比他看得开,你说是不是?」 龙天佑怀疑自己的耳朵,他是不是幻听? 「这女人嘛,就像一件衣服,能让男人开心,她就是好女人。不能让男人开心,她就是祸水。飘云那丫头能让我们家的男人开心,自然好。反之,就只有听天由命了。没有人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我们都不是神仙。」 老爷子端起茶杯,轻啜慢饮,几句话说得云淡风轻,玄机重重。 龙天佑只想马上离开,他一定是吃错东西了,胃里一阵阵翻云覆雨的噁心。他要出去看看飘云的脸,看看她好不好。 「舅舅,没什么事我先回去了,我那边还有点事要忙。」龙天佑站起来。 「呦,这不是刚来吗?怎么就急着走?吃过晚饭再回去吧。」 「不了,舅舅,我吃不下。」 龙天佑走出书房,路过客厅的时候,看到虎头舒舒服服的趴在地板上睡午觉。湿辘辘的毛髮被飘云用风筒吹得蓬松柔软,还香喷喷的。 龙天佑走过去,摸摸虎头的脖子,低声说:「我真羡慕你,可以跟她靠得那么近。」 虎头美滋滋得在他怀里蹭蹭脑袋,得意洋洋。 龙天佑站起来,打算离开。忽然想到,上次来的时候,匆忙中把打火机落在二楼的游戏室。 上楼去拿火机,路过隋洋卧室的时候,隐约听见暧昧不明的声音从门缝传出来,而门虚掩着。 龙天佑站住了,脚底仿佛生了根,心如擂鼓。他知道此刻最聪明的做法就是转身,下楼,扬长而去。 可是,他竟然鬼使神差的走了过去。 透过狭长的门缝看卧室,仿佛某个电影的取景。遮光窗帘尽职尽责的将所有的光线据之窗外,整个房间晦涩昏暗。隋洋富有力度的男性身躯叠在飘云身上,像冷硬的钢板挤压着洁白的海绵。一只手撑在床上,另一只手揉捻着飘云俏然挺立的乳房。蠕动的身子掩在玫瑰红的丝绸被子下面,不厌其烦地重复着简单的机械律动。 因为角度的关系,除了隋洋结实有力的后背,龙天佑其实什么都看不到,但他知道,那被子下紧密相连的躯体,正在上演着这世上最可耻最甜蜜最残忍的戏码。 听声音,隋洋仿佛很享受,飘云的脸朦胧在阴影里,承受着,习惯着,沉默着。始终无声无息。 龙天佑拿了火机,下楼,走出客厅,前面是鹅卵石铺的小路,路两边的槐树,落满了积雪,向空气中伸展着银白色的枝桠,仿佛妖精的利爪。他从衣袋里摸出电话,电话掉在地上。他愣了一下,俯身去捡,眼前突然模煳一片。直起身,控制住不断发抖的手指,按下一串号码。 电话接通,他听见自己的声音,清楚有力:「你告诉他们,这个月底是最后期限。我不管用什么方法,就是劫狱,也要把人给我弄出来!」 关于本文的交流探讨 凌晨一点20分,一觉醒来,精神尤佳。想到我那篇可怜的小言,于是决定起床,完成我未尽的事业。 唉,结果上来一看,唯有一声嘆息,刚消停两天,怎么又硝烟瀰漫了呢? 无可奈何的步步只有先将文章搁置一边,单独拿出一章跟大大们聊聊天天,解决一下关于本文的某些问题。 有句话说的好,欲使其毁灭,必使其疯狂。某步窃以为,此话说的是思想至上,精神至上。想想也对,思想控制行为,如果思想出现分歧,自然走不到一块去。 所以某步就文章更新至今,出现的问题,跟大家交流一下。 第82页 首先,异议最多的就是关于寒城和飘云的禁忌之恋。很多读者接受不了这个,特别是年纪小的读者。 可是,某步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就真的那么不可原谅吗?就像寒城说的,除了她是他的老师,他是她的学生,她的年纪比他大,他们究竟做错了什么呢? 相濡以沫,同病相怜,因为共同的经歷和遭遇,还有生活的胁迫感,让两颗年轻孤独的心彼此靠近,就真的那么可耻吗? 没错,他们的身份的确尴尬,可是比起社会上那些纯粹利益交换的所谓爱情,所谓婚姻,某步私下认为,他们要干净纯粹的多了。是不是? 很多大大说他们之间或许不是爱情,只是一种相知相惜的彼此安慰。某步只能说,故事还没完,里面暗藏玄机。所以您不要着急,请听步步给您慢慢道来就是了。 第二,非议最多的就是飘云对隋洋的忍耐和报答。有大人说,如果她是飘云,她一定不会忍隋洋,还有人说,飘云一开始就错了,不应该用身体报恩,结果弄出现在这样的局面,所有的人都受到了伤害,仿佛她是罪魁祸首。 呵呵,说实话,这是让步步最不理解的一种说法了。 请大家设身处地的想想,如果你的母亲,被关在那种地方,你能眼睁睁的看着亲人受苦吗?不能是不是?不但不能,还要想尽一切办法捞她救她,血浓于水,这是不可避免的天性啊。在那种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什么尊严,委屈,金钱,人格,根本不值一提。 呵呵,说句实话,这是某步的切身经歷。写在文中,字字血腥。 隋洋,是飘云唯一的希望。就像一个溺水者手中的稻草。她能不忍耐吗?能不妥协吗?就像一个濒临绝症的病人,哪怕有一丝希望,都不会放弃。 那时候的人,根本没力量去考虑,最后是不是落得一个南辕北辙的结果。注意某步的用词,是没力量。意思就是说,她就算想得到,她也只能挨下去,因为她根本没有其他选择,她无路可走。 隋洋虽然没有把她妈妈救出来,甚至还阴险的将她扣为人质,可是目前来说,飘云并不知道这些,她所看到的,只是隋洋尽可能的给她妈妈提供了比较好的监狱生活。不用劳动,不用忍飢挨饿。可以吃的好一些,住的好一些,穿的暖一些。没错,就为了这小小的「一些」,她把自己献给了隋洋。你们觉得这是低格吗?在步步看来,这是最大的悲哀,和最深沉的无奈。 命运的重压落在这个柔弱的女子身上,从家暴,到母亲入狱,再到委身给隋洋,最后被龙天佑巧取豪夺。哪一件是她愿意的?哪一件是她主动促成的? 在这种逆境中,她没有怨天尤人,没有破罐破摔,没有自暴自弃。她努力学习,认真工作,快乐生活。懂得感恩,懂得设身处地的为别人着想,懂得宽容,这样的一个女人,就算身上有那么小小的禁忌之恋的污点,难道就不能得到大家的谅解吗? 人在举目无亲的时候,是很脆弱的,脆弱到一点小小的微温,便是天堂,便如获至宝的珍惜。 所谓禁忌,仅此而已。不能释怀吗? 某步从不写圣女,步步的每一部小说,男女主人公都不是完美无缺的。 飘云自然也不是。但是,她却是某步所有小说中,最喜欢的女性角色。她比飞烟从容。比凝夕坚强。她真实,丰满,立体,经歷着尘世间最司空见惯的苦难,也拥有着中国女性最普通的坚韧。 仿佛我们家乡的狗尾巴草,不炫耀,不张扬,不富贵,不华丽。可只有它,经歷了凌厉的寒冬,只待春风一吹,花开遍地。 这就是飘云,我心中的飘云。与您心中的,是否一致呢? 第三,很多大大再猜测结局,呵呵,某步小声跟你说一句,您就别废那个脑筋了,我怎么写,你永远不知道。或许连步步自己都不知道,因为人的想法,是随着时间改变的。 可以告诉大家的是,这文的结局,我已经想好了,雷打不动。会让一部分人满意,但是决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那太奢侈了。 唉,不知不觉,已经两点半了,明天起早。步步要去睡了。不知道今天的答覆是否让一些有疑问的大大满意。或许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疑义,没关系,步步给您搬把椅子,倒好茶水,您坐下来,慢慢说,大家一起讨论就是了。加强交流互动,是可以让我们的心贴得更近。 还是那句话,我来写,你来读,我们就这样彼此慰藉,共舞一场灵魂的狐步舞,华丽又温馨。 呵呵,多加一句,如果步步的文字,能让您开心,步步自然高兴。如果它不能让您开心了,甚至无法忍受了,那您千万别苦着自己。 离开,绕行,对您对我,都好。 jj有那么多的美文,等待您的欣赏,总有让您满意的。 等步步能写出让您满意的文了,或许我们再续前缘,也不一定。 吼吼,又过了七分钟了,步步真要去睡了。 祝愿各位大人幸福安康,祝愿灾区人民早日脱离苦难,祝愿我华夏大地万古长青。 上帝,观世音菩萨,佛祖保佑…… 阿门…… 第四十四章 三天之后,滑雪之旅如期而行。不过不是欧洲,而是位于我们伟大祖国白山黑水间,享有中国雪乡之称,却由于地点偏僻而游人甚少的天峰滑雪场。 第83页 因为飘云不想去欧洲,隋洋就选了这里。他喜欢这里安静,景色优美,而且人烟稀少,不必担心与别的游客相撞,可以玩得尽兴。 隋洋约了几个朋友一同前往。 飘云一下车,就被这里古朴自然的原生态风光吸引得移不开眼睛。这里的天比海深,雪比花美,连空气都透着一股超凡脱俗的清幽味道。 真真的山舞银蛇,原驰蜡象。 怪不得当年毛爷爷面对着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北国风光,一代伟人也不免惆怅,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尽折腰。 「我们这里的雪道长3080米, 宽60米,坡度30度。相对来说比较安全。北部边缘横卧着羊草山,南面是本省第一高峰「老秃顶子」,海拔1686.9米,居群峰之冠。远看此山,酷似一秃髮老翁,故此得名。「顶子」是满语转音,译成汉语就是「主峰」的意思。」导游尽职的介绍着。 飘云看了看西面,那里有片一望无际的树林,每一棵都高大参天,硕大的树冠攒着一串串银白色的冰花,仿若怒放的玉菊。远远望去,似烟似雾,与蓝天白云相接,让人模煳了视线,分不清天与地的界限。 微风一过,轻柔的冰晶飘然而落,是如诗如画的天上人间。 「没想到,这里竟然有雾凇。」飘云惊讶的说,她一直以为,雾凇是吉林的「特产」,因为那里有严寒的大气和温暖的江水,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造就了「柳树结银花,松树绽银菊」的天然奇景。 「本来没有的,因为这里不靠近江边。可是今年的气候反常,前几天下了一场大雾,接着冷风一吹,树就上了挂。别说,还真挺漂亮的。」导游啧啧称奇。 飘云心里想,岂止是漂亮,简直是奇蹟。北方的雾凇与桂林山水、路南石林、长江三峡并称为中国四大自然奇观。而雾凇与其他三处最大的不同,就是它的不可预见性。 有人这样形容,雾凇来时「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雾凇去时「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真正的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丝云彩。一派天地使者的凛凛之气。 曾经有人坐大板船漂流到雾凇岛,苦盼数日,却难觅芳踪。如今,竟在懵懂之中被她偶遇,这是何等的幸运? 「我能不能去看看?」飘云回头问正在拿工具的隋洋。 「亲爱的,咱们不是来滑雪的吗?」隋洋为飘云拉了拉滑雪服的领子. 「要看在边上转转就行了,千万别往里走。」导游在旁边说。 「为什么?」 「西面是北方最大的原始森林,林子又大又深,极容易迷失方向。还有许多陡坡,被大雪掩着,表面上看不出来,一个不小心跌下去,伤筋动骨不说,如果运气不好,碰上出山觅食的野狼,人就别想活着走出去。已经出了好多次意外了,我们正打算把那边围起来。」导游绘声绘色的解释道。 「听见了吧,那么危险的地方,咱就别去凑热闹了。走,我教你滑雪去。」 第n次摔倒后,飘云发现自己真是没有游戏的天分。不但棋牌类动脑的游戏一窍不通,就连滑雪这种体育游戏都玩不转。要说自己有舞蹈基础,身体的协调能力是不错的,怎么一站在雪板上就手脚不能自控,整个一小儿麻痹。 再看看人家隋洋,身手矫健,英姿飒爽,雪板仿佛长在他脚上,任他纵横雪场,所向披靡。 英俊,帅气,阳光,多金。这就是世人眼中的隋洋。 所以说,上帝造人还真是神奇。竟然能把这么多的优点集中在一个人身上。 正想着,隋洋刷的一声,一个漂亮的迴旋,停在她面前。 「怎么了?又摔跤了?不是告诉你,不要总是屁股朝前,要控制好重心的吗?摔哪了,我看看。」 「行了。」飘云用手抵住他,「我跟它没缘分,你跟他们玩吧,我去车里歇口气。」 飘云回到车上,摘掉手套,拿出矿泉水来喝,眼睛不觉又望向那片雪树银花。雾凇在金灿灿的阳光下银光闪闪,仿佛一座瑰丽的水晶宫。玉屑似的雪沫随风飘扬,辉映出万道琉璃似的彩虹。 如此美丽,诱人心动。 飘云的眼睛闪闪发亮,跃跃欲试,跳动着危险的不安分的光。 下午五点,龙天佑在开车,手机响了。 宗泽的声音是少有的压抑:「哥,坏消息,看守所的人刚来电话说,她妈妈……」 嚓!刺耳的剎车声,龙天佑突然把车停在马路上,后面的车险些追尾。 不知过了多久,他在震天响的谩骂声和汽车喇叭声中,听到自己清楚镇定的声音,没有激动,甚至连温度都没有。 「隋洋知道吗?」 「应该知道了,据说有人告诉他了。哥,你……」 龙天佑没等他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重新发动引擎,上路。直奔天峰滑雪场。 一切,都该结束了,是不是? 一路上风驰电掣,车行了大约一个小时。电话又响了,龙天佑接起来,听见隋洋焦急的声音:「哥,飘云不见了。雪地上有狼的脚印,我们这里人手不够,你快带些人过来帮我找她呀。」 说完最后一句话,隋洋哭了。 月光凄冷,林荫中,是浓的化不开的黑暗。 飘云睁开眼睛,看见黑黝黝的夜空,皎洁的月亮从厚黑的云层中露出脸,满满的圆月,是人间的景象。 第84页 她还活着。 她试着动了一下,四肢冰冷僵硬,皮肤失去触觉,她昏了多久? 脑筋逐渐灵光,飘云开始反省自己。因为贪恋那片宛若仙境的琼楼玉宇,把自己害到如斯田地。 致命的美丽背后往往隐藏着致命的陷阱,这话说得一点都没错。 当她在那片童话般的林海中游荡的忘乎所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得太远了,忘记了回去的路。 目之所及,是同样的雾凇,同样的树木,同样的风景,向来方向感极差的她,早已分辨不出南北东西。 如果她此刻坐下来,等待隋洋发现少了她这号人物,等待他们救援,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可是她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一个人东游西逛,寻找出路,结果却是与生路越走越远。 一只银灰色的雪狼,隐藏在茂密的树丛后面,幽绿的眼,贪婪的光,尖利的牙齿,涎水横流。 飘云知道,她又错了。她还没有祥林嫂聪明。人家还知道雪天野狼在深山里没食吃,会跑出来叼小孩。 她却把导游的话忘得一干二净。所以她真傻,真的。 那头孤独的雪狼,陆地上食物链最高总结者之一,距飘云大约五米开外,小心的逡巡着,仿佛别有深意,饱经沧桑的兽眼,尖刻而锐利的打量着眼前的两足生物,计量,对比,强大的敌手,或是美味食物。 飘云不敢妄动,她是北方人,从小就听老人说过,与狼对峙,最忌掉头就跑,慌不择路。人的两条腿跑不过野兽,除非你腿上安了马达,速度堪比赛车。 冷汗流进眼睛,飘云不敢擦,不敢动,甚至连唿吸都忘了。她能看到它两额威风凛凛的白斑,粗硬的狼毫粘着雪,横直的尾巴,四颗狼牙雪白森冷,嘴唇翻起。 突然,这矫健的掠食者扬身昂头,仰天长啸,穿透力极强狼啸,直破云霄。 后来发生了什么,飘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只记得自己在莽莽林海中仓皇逃生,白色的树,白色的雪,前路茫茫。在勐烈的风声中听到自己狂暴的心跳。 她慢慢爬起身,抬起头,看着眼前尽二十米高的陡坡,断崖一样。她要感谢它,要不是从这上面滑下来,摔在雪地上,她此刻早已经葬身狼腹,尸骨无存。 这陡坡,救了她一命。也让她摔断了一根肋骨,左边腋下第三根,疼得撕心裂肺。还有脚骨碎裂,她站不起来。 不过,手没有受伤,勉强还能动,万幸。 飘云看看自己的手,手套不知道什么时候滑脱了一只,僵硬红肿的左手。她把它抱在滑雪服的袖子里,又看了看面前的陡坡,点点银白,细碎星光,寒风一起,雪在萧冷的月光下奋飞起舞,仿佛浴火焚烧。 她说话,听见自己的声音,清楚坚定:「就是爬,我也要爬出去。」 第四十五章 龙天佑赶到滑雪场的休息室,看见目光呆滞的隋洋,像滩烂泥一样堆坐在椅子上,头髮,脖子,还有宝蓝色的滑雪服上都沾满了雪,脸上的雪已经化成了水,沿着脸颊流下来,整个人狼狈不堪。 看见龙天佑,仿佛看见天降的神兵,紧紧抓着他的衣袖,慌乱的语无伦次:「哥,有狼,我把她弄丢了,她如果出事,我要怎么办?我怎么办才好?」 龙天佑生平第一次,面对隋洋,想狠狠把拳头挥在他那张漂亮的脸上。可是他忍住了,隋洋的狼狈和红肿的眼眶让他忍住了。 他推开他,转向旁边的工作人员:「你们的搜救队有多少人?出去多久了?」 那人低头看表:「十二个人,五个半小时,两人一对,分区域搜索。雪地上有狼的脚印,可是没发现血迹。目前为止,还没有新消息。」 龙天佑想,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起码知道她可能还没有成为野狼的晚餐。 「那片森林有多大?」他问。 「算上旁边相接的防护林,大约一千二百平方公里。」 龙天佑皱眉:「一千二百平方公里,十二个人,分六批搜索。你们打算搜多久?十天?还是一个月?」 工作人员面有难色:「我们这里客人少,搜救队不过是做做样子,大部分都是工作人员兼职,一般是用不上的。我们的导游提醒过她,能做的都做了,这是她自己的责任。」 龙天佑看着他,点点头:「好,我给你一百个人,你们熟悉地形,负责调度。人能回来,一切好说。如果回不来……」他停了一下,冷笑:「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责任。」 圆月,树林,黑暗,断崖,狼嚎…… 仿佛只有小说和电视里才会出现的情节,如果出现在你的生命中,何等感受? 「哦呜……」遥远的树林深处,雪狼的嚎叫沁入灵魂,声声呜咽,如泣如诉。这驰骋雪域荒原的无冕之王,也寂寞了,是不是? 又一次从雪坡上滑下来,飘云抬头仰望夜空,黑色的天幕如同深邃的大海,广阔安详。在那遥远的天际边,闪烁的寒星处,不知何时幻化出一弧洪紫色的流光,如同上帝的眼睛,神秘莫测,又如彩色的缎带,随风飘动。 这如烟如雾的神奇之光,在海洋似的天幕上波光潋滟。接着行云流水般,慢慢化成一个硕大无比的光环,萦绕在北斗星的周围。宛如皓月当空,深情照亮四下的原野,山石,树海,悬崖……天宇下的万物变得清晰分明,形影可见。连星星,在这晨光曙色般的神迹面前都变得黯然失色。 第85页 这尘世间不应有的玄妙壮丽,难道是极光? 飘云不置信的揉了揉眼睛。忽然想到,爱斯基摩人有这样的传说,极光,是鬼神引导往生的灵魂去往天堂的火炬。 所以,当天边出现壮丽动人的极光,他们就会无比的悲伤。因为,那是逝去的亲人俯视人间的最后一眼。 有人死了吗?还是,她要死了? 飘云困极了,眼皮越来越重,寒冷,飢饿,恐惧,疼痛,永无止境的黑暗,永远攀不上的山坡,冰冷的身体,僵硬的手脚。 绚丽的极光轻盈飘荡,似彩霞,似霓虹,忽明忽暗中,飘云触到一双温暖的手。 「云云,快起来啊。」 飘云睁开眼睛,惊讶的说:「妈,你怎么在这儿?你什么时候出来的?」 妈妈只是微笑,摸摸她的头:「云云,过得苦不苦?」 飘云咯咯的笑:「不苦,我过得很好啊,大家都很疼我。还有你陪着我呢,哪里苦?」 妈妈摇摇头:「傻孩子,照顾好自己,妈妈要走了。」 飘云看着母亲,她穿着那件玫红色的毛衣,平静慈爱的向她微笑,飘云哽咽了:「妈,你是不是怪我?」 妈妈轻轻的把她抱在怀里,好温暖,好温柔。 「云云,我们再也不用求人了,再也不用求人了,妈妈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那里比这里美多了。」 「妈,我跟你一起去吧,我们从不分开的。」 「不行啊,你还有好多事儿没做呢,怎么能偷懒呢?」 「妈……」 「云云,妈妈希望你记得,妈妈爱你,很爱很爱你。所以你一定要幸福。你要过得比我幸福。」 「妈,你别走,别丢下我啊,不要走……」 飘云去拉妈妈的衣角,就像小时候那样,妈妈要去上班,把她丢给幼儿园的阿姨,她揪着她的衣角,哭得惊天动地,肝肠寸断。 可是,她拉不住。她的脚动不了,她拉不到妈妈的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越走越远,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飘云,飘云,别哭,醒醒,醒醒啊。」 飘云慢慢睁开眼睛,泪水已经淹没了视线,一双粗壮的手臂轻轻的抱着她,温柔的为她擦干眼泪。 当最后一滴眼泪滑过眼角,她终于看清来人。 「天佑?」她轻轻的呓语,声音中包含着不确定的茫然。 龙天佑点点头:「是我,你没看错。」 他们躺在一间小木屋里,外面是密密匝匝的森林,皑皑的白雪。可屋里有个小铁炉,炉膛里燃着火。他们身上盖着厚实骯脏的棉被,看不出颜色,有浓重的灰尘味道。 而棉被下面,飘云未着寸缕,龙天佑也只穿了一条短裤。他抱着她,他们肌肤相贴,眼对眼,心对心,下身贴合,手脚缠绵在一起,像两棵纠结的植物,分不清你,也分不清我。 「这间小屋可能是以前鄂温克的猎人留下的。我找到了你的手套,发现你在陡坡下面,已经被雪埋的只剩一只手。把你挖出来后,带到这里。你的滑雪服进了雪,浑身僵硬。你的内衣选得不对,全湿透了。我只有这一个办法,让你缓过来。」龙天佑一字一句的解释,每说一个字,就冒出一串白气。俊朗的脸孔因焦虑,劳累,恐惧,已经憔悴不堪。只是一双眼睛,依旧精道湛亮,炯炯有神,漆黑如墨。 野狼,雪地,森林,黑暗,无边的恐惧,可怕的梦境,被胁迫的无力感,被压抑的委屈。这一切的苦难,因这个男人的出现,仿佛化成了过眼烟云。 飘云的眼泪又掉了下来,没来由的控制不住。 龙天佑为她抹掉眼泪,轻声说:「对不起,你讨厌,也忍一忍。让我把你暖热了,好不好?」 飘云的眼泪却越掉越凶,仿佛一辈子不会停。龙天佑手足无措,放开她,她冷得瑟瑟发抖。抱紧她,又不忍看她哭得泪眼婆娑。 他无奈,俯下身,在她耳边宛转的疼痛:「飘云,你要我怎么办?我究竟拿你怎么办才好?」 第四十六章 飘云,我带你回家…… 「天佑,小时候做过梦吗?」 「做过。」 「梦见了什么?」 「吃的,很多很多吃的。那时候家里穷,总是吃不饱,每天想的就是从哪里弄点吃的。我妈跟你一样,很会做饭。能用最简单的材料做出最好吃的菜。她很疼我。可惜,她跟我爸都死得早。」 龙天佑把自己的衣服垫在飘云的脑后,尽量让她躺得舒服些。 飘云轻轻咳嗽了一声:「你有没有梦见过他们?你的父母。」 龙天佑认真想了想,摇了摇头:「没有。不敢梦到,连想都不敢想。」 飘云迟疑:「他们,走得很辛苦?」 「车祸,司机疲劳驾驶,货车翻下了山。尸体四分五裂,头一直没找到,我去认尸的时候,根本辨认不出来。最后认出了他们手上那对变了色的婚戒,他们的手还紧紧的握在一起。」 飘云有片刻的沉默,屋外北风唿啸,像个莽撞的醉汉狂躁地拍打着木屋的玻璃。黑压压的乌云迅速掠过天空和山顶,狂风,暴雪,冰蓝的天,冷硬的地,蛮荒世界冷酷到不可理喻。 而那小小的铁炉,炉膛里的火苗烧得正旺。屋子里渐渐暖起来,玻璃上凝结了一层薄薄的水雾。这方被世界遗忘的角落,是块温暖的小天地。 第86页 龙天佑低下头,看着飘云柔润的眉目,还有她皎洁的身体。她柔软的胸脯无辜的贴在他胸前,勾起最销魂可爱的记忆。 他想起了在她身体里的感觉,紧密的契合,温暖的包裹,骨血相连的亲密。想起了她形状姣好的乳房,激情迸射的瞬间,随着他的推进可怜地颤动着。想起了那徘徊在他耳边的清甜的唿吸。想起了他们的第一次,她红透的眼眶,难言的委屈。 想起了她的泪水,他的暴戾。 他真的拥有过她吗?他忽然有片刻的不确定。仿佛过去的一切只是梦中的情景,记忆美的刻骨,疼得揪心,因而完全丧失了真实感。 不用做爱,哪怕亲亲她也好。只要低一下头,只要一下,她的柔软简直触手可及。她就在他手心里,孤身一人无法抗拒,她可怜的保护不了自己。他的身体,他的心,被慾念狠狠的撕扯着,撕裂般的甜蜜。 可是,他不能。他克制着自己,但这爱欲太强烈,不是狂风暴雨,而是涓涓细流,一点一点,销魂蚀骨。他难以招架,他力不从心。 「你妈妈一定很漂亮。」飘云笑了笑,天真安静,对潜藏的危机浑然不觉。 「她个子不高,皮肤黑,但是眼睛亮。她跟你一样,喜欢讲道理,喜欢笑,喜欢说故事给我听,在我很小的时候。」他把她冻得红肿的小手放在自己的手心里,耐心的揉搓着。 「是吗?其实,我是跟我妈妈学的。她会讲很多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很好的结局。好人有好报,有情人终成眷属。王子和灰姑娘在美丽的城堡里,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她总是讲很快乐的故事,然后笑着对我说,云云,你看,幸福离我们这么近。」 龙天佑静静的听她说话,移不开眼,停不下心。他受了蛊惑,被她的声音,她的身体,她无辜的诱惑,她脆弱的美丽,深深的蛊惑。 为什么会这么迷恋她?迷恋到自己都心惊。迷恋到只想拿这一刻当永远?迷恋到沉醉在她怀里,恨不能立刻死去? 他用手指描摹她细緻的轮廓,温存,耐心,滚烫的皮肤,每一次触摸都饱含欲望。 飘云不说话了,忽然明白了他,却只是看着他,不躲不避,柔和安静。 龙体佑粗糙的手指突然探进她的头髮里,托起她的后脑,面容冷峻,眼神狂乱。他在渴求着什么,又在抗拒着什么。在人生的惘局中进退两难,在情慾的泥沼中破碎流离。 他低头轻嗅,她芳香四溢。他的嘴唇徘徊在她的唇边,真想就这样吻下去,咬下去,缠住她的唇舌,占据她的生命。不管明天,不顾命运,他爱得太苦太难,丧失了未来,迷失了自己,却註定落得有去无回的结局。他不甘心,他不认命。 在这混乱的时空,在这冰天雪地,不需要慈悲,不需要道理,一切都失去了控制,可以厚颜无耻,可以随心所欲。 飘云不说话,望定他,处变不惊,她有足够的耐心等待他的决定,宽恕,或者索取。 龙天佑对正她的眼睛,水一样的目光,蒙着情慾的雾气。可眼前的盈盈剪水,偏偏波澜不惊,仿若一面不染尘埃的明镜,映着他的影子,清晰的毫髮毕现。 龙天佑摇头,无奈,最后把脸埋在她的肩膀上,身体因压抑而颤动,汗珠大颗大颗的落下来。这个女人,已经把他从里到外看得清清楚楚,看透了他,于是吃定了他。 他咬着牙,侧头看到她笃定的笑,突然感到委屈:「你怎么专门可着我欺负?」 飘云笑起来,笑得岔了气,咳嗽几声,手扶上男人强壮结实的后背:「这种地方,这样的时间,顺理成章是不是?这很容易,可是,你会后悔,我不想你后悔。」 龙天佑抬头,借着月光看她的脸,他变成了她懵懂的学生,仿佛明白,又仿佛不明白,可是他迷信她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奉若神偈。 她不喜欢,他就什么都不做。这一刻,她在他怀里,他们贴的这么近,她跟他说话,对他微笑,还笑得那么开心。他已经欢天喜地。 不能吻她,可以。不要做爱,可以。没有关系,真的没有关系。 如果这一刻能永远停驻,他宁愿什么都不要,有什么关系? 「天佑,相信亲人之间有心灵感应吗?」她的手臂怕冷似的拥紧了他。 龙天佑看着她,没说话。 「我相信。刚才,我看到了极光。可是你知道,我们这里不是漠河。没有太阳风,没有超低的气压,又不在地球的磁极上,根本不可能看到极光。」 龙天佑突然有些害怕,飘云又咳嗽了几声,他扶着她的背帮她顺气:「你怎么了,要不要紧?」 飘云摇摇头:「天佑,你为什么来?告诉我,你究竟是为什么来的?」 他为什么来?当然是为了救她。可是,在她遇险之前,他就已经决定来了。他有事情对她说,他有很重要的事要告诉她。 她被蒙蔽的太久,太苦。她的路走得太艰辛,她把自己的理想,信念,自由,尊严,还有那可怜的,为世俗所不容的爱情,放在一个男人脚下,几乎赔上了一切,结果却是缘木求鱼。 需要有人给她一个交代。可是,真的能说吗? 那几乎是她这一年来所有的念想和唯一的动力,真的能说吗? 他知道,她很坚强,可是她是否坚强到面对支离破碎的现实依旧天高云淡?面对难堪的悲剧一笑置之? 第87页 如果她真那样做,他更恐惧。 「飘云,听我说。」龙天佑用手掌托起她的身体,紧紧抱了个满怀。炽热的手掌,滚烫的皮肤,辗转的语言,愁苦的心,希冀着能够藉助这样的方式把自己的力量传递给她,即使杯水车薪。 「你妈妈,她发生了意外。真的只是意外,她……」龙天佑笨拙地揣摩着语言的分寸和力度。思忖着怎么说才能将震撼和伤害降到最低。 飘云拍拍他的肩膀:「天佑,直接说重点吧。」 龙天佑懊恼,飘云才是善用语言的行家,他欲盖弥彰的修饰遮掩根本是班门弄斧。 他嘆了口气:「她走了。」三个字而已,竟然这么难。 「怎么走的?辛不辛苦?」飘云没有被撼动,很平静,难以想像的平静。 「用胸针刺穿了脖子上的动脉,在晚上,没有发出声音。早上发现的时候,人已经硬了。」 他看到她仿佛笑了一下。 「那胸针,是我第一次发工资时买给她的。她一直很喜欢,一直带着。你知道吗?我妈她很爱漂亮,最喜欢系白色的丝巾。她有时把那枚胸针别再丝巾上,有时别在襟口上。没想到这一次,她把它别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这是她喜欢的方式,只是,太痛苦了。那么小的洞,血要流多少个小时才能放干净?」 看着她用平静的语调,慢慢的诉说这一切。龙天佑发觉自己错了,他以为爱若入骨入血,便可与她感同身受,可是直到这一刻他才明白,她心里的痛,他根本体会不到万分之一。 她的丧母之痛,他体会不到万分之一。 他的动作突然变得急躁,变得暴戾,仿佛丧失了所有的耐心。所有的刻意,所有的隐忍,在强大的悲剧面前,全部熬至化境。 「你哭吧,飘云,你哭出来啊!你骂我,你打我,怎么样都行!你发泄出来,你别这样难为自己,你让我难受,你让我难受得想杀了自己!」他的吻落在她的唇上,狠狠的占据,仿佛在蹂躏她,又仿佛在惩罚自己。他需要她反应,正常人的反应,厌恶也好,愤怒也罢,他要她忍无可忍。这苦难的人生,无奈的命运,随着一个可怜生命的逝去,一切的付出,一切的忍耐,一切的辛酸,一切的委屈,没有意义,统统没有意义。她为什么还要忍下去?!他们为什么还要忍下去?! 男人撕心裂肺的嘶吼,仿佛比她还要痛,飘云胸口一窒。 就在这一刻,她想推开他,可是来不及。 一切快得让人来不及。 滚烫的液体,喷进他的嘴里,腥甜芬芳,有野蛮生勐的香气。 龙天佑懵了,离开她,摸摸自己嘴角,红色的汁液,有粘稠滑腻的触感,是血! 然后他看见,殷红的鲜血沿着飘云的嘴角一股一股的冒出来,染红了她的肩膀,泅湿了她身下的草蓆。 他大脑里所有的神经变成了高压管道,「砰」的一声炸了,整个人碎了,魂飞魄散,分崩离析了。 飘云无奈的摇头:「傻瓜,不是告诉你离我远一点吗。我的话,你怎么就是不听呢?」 硬扎扎的汉子,就这么掉下泪来。「你这是干什么?跟我示威是不是?你怎么这样?怎么能这样?」 他用颤抖的手指去抹她嘴角的鲜血,可是没有用,他抹不干净。就像他擦不净她的眼泪,救不了她的母亲。他的双手可以操控别人的生死,却对自己心爱的女人永远无能为力。 「怎么办?怎么办?」男人一边流泪,一边看着自己鲜红的手指。这个善于掌握一切的男人,看着沾满至爱鲜血的手,不知道自己可以问谁?不知道自己还可以做些什么? 他不知道,除了流泪,他什么都不知道。 「天佑,不要哭。」飘云抬起手,轻轻的为他擦眼泪,「安静点,听我说。」 「我带你走,我们去看医生。让我带你走,飘云。」 龙天佑说着就要抱她起来,飘云摇头,咳嗽一声,呕出一口血,吐在龙天佑赤裸的胸口上。 龙天佑心疼得几乎肝胆俱裂,他不敢再动,只是牢牢的抓着她的手,仿佛这样可以抓住她的生命。滚烫的眼泪一滴一滴的砸在她惨白的脸上,砸在她冰冷的手指上,砸在她颤动的睫毛上。 她的血,他的泪,汁液交融,血脉相连在一起。 飘云调整了一下唿吸,男人不敢动了,她可以好好跟他说几句话。 「天佑,不要紧张,不要激动,也不要白白浪费力气。你知道的,我们不能走出这间屋子。我们走得太远了,跟本找不到回去的路。你身上有指南针是不是?可是你知道,那没用。否则,你也不会把我带到这儿。」飘云咳嗽着,声音虚弱,可是她必须说话。 「你做得很对,与其在雪地里冻死,或是被野狼咬死,呆在这里等待救援是最聪明的选择。没有食物,可是雪地里不缺水。起码可以支撑七八天,没有问题。可是,你终究是百密一疏。你没想到我断了肋骨,伤了内脏。没想到我等不了那么久。可是你不需要自责,因为,这是天意。」 龙天佑悲痛欲绝的看着怀里的女人,生死攸关啊,她怎么可以这么冷静的评价自己的死亡,她怎么可以这么中肯的分析他的失误?她怎么做到的?她怎么可以? 「天佑,不要出去。外面的气温太低,有狼觅食。一只,或许你能应付。可是如果遇到一群……我的滑雪服里有打火机,不要让炉膛里的火灭掉。上衣的口袋里有巧克力,够你支持一段时间。你可以活着……」 第88页 龙天佑突然吻住这个明明连唿吸都费力,却还能对他喋喋不休的女人。他不要再听她说一句话,一个字都不要听。 他用舌头添干她嘴角的血迹,像狼族为爱侣舔舐伤口,细緻,耐心,蛮暴,野性。 他贴在她耳边,挟着泪水,声音是从未有过的狠戾:「如果我们走不出这片该死的森林,就干脆死在外面!我说了算,不管你同不同意。」 他抱她起来,宛如抱着洁白无瑕的婴儿,蹭着她白玉般的脸颊,温柔怜惜。 屋外北风唿啸,天地已然冻了个彻底,他擦干眼泪,对怀里的人轻声诉说:「我带你回家。飘云,我们回家……」 飘云,我们回家…… 第四十七章 或许爱情故事只有两个结局,一个叫永远,在童话里。 一个叫死亡,在现实里。 龙天佑给飘云吃了几片曲马多,检查她的伤处,脚骨碎裂的很严重,不过不会造成生命危险。 可是左侧胸壁凹陷,他凭藉多年的实战经验判断,肋骨应该断了不只一根。 还好前后胸没伤口,飘云很懂得保护自己,断骨没有刺穿胸膜,万幸。 但还是在移动中触伤了内脏,才会呕血。 龙天佑把棉被撕成布条,一层层裹住飘云的上身,固定好断骨,避免二次伤害。 「会有点疼,你忍一忍。」 飘云点点头,一动不动的任他摆布。 等龙天包扎好,她已经是冷汗涔涔。 他们出发时,雪终于停了,东方晨曦微露,冉冉的旭日像一道撕裂的伤口,新鲜的汁液染红了鱼鳞般的朝霞。 紫绯斑斓,霞光万丈。 雪霁天晴,是个拨云见日的好天气。 飘云趴在男人的背上,看着他深一脚,浅一脚在密林的雪窝中固执的穿行。 风停了,空气中瀰漫着干爽的冰雪味道,雪地上有阳光的影子。 形迹可疑的小动物穿梭在树木的枝桠间,动作灵敏,模样俏丽,是松鼠。 飘云吹了一声口哨,那狡猾的小东西蹿来跳去,三两下就没了踪影。 龙天佑笑笑,感觉背上的女人似乎好了很多,把她用力向上託了托,继续前行,没有目标,就向着太阳的方向,举步维艰。 飘云掏出手绢,给男人擦掉额头上的汗珠,贴在他耳边轻声说:「天佑,我给你讲个故事。」 「不听!你又要耍我,我才不上当。」 飘云看着他的侧脸,奇怪的问:「咦,你变聪明了?」 龙天佑扭头碰碰她的脸:「你老实呆着,听话。」 飘云于是很老实的趴在男人的背上,手攀着他的肩头,小声说:「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具体如何我记不清楚了。 大概是有一对情侣,两个人走失在雪山里,又冷又饿,却始终等不到救援。 两个人就躲在山洞里依偎着取暖,有一次男人出去找吃的,过了很久都没回来,女人以为男人扔下她一个人走了,很绝望的哭。 没想到男人却回来了,满身都是血,一只手臂不见了。」 龙天佑震动了一下,不放心,又把她往上託了托。 「女人哭得更凶,问他怎么了。 男人说是被熊扯掉的,然后递给女人一块肉。 烤的很焦,已经看不出颜色,接着就昏了过去。 女人靠那块烤焦的肉活下来,男人却死了。 后来发生了什么,你应该可以猜到的,那块肉是男人的……」 「不要说了!」龙天佑停下来,坐在冰冷的雪坷上,把飘云放在自己的膝头。 「你到底想说什么?」 飘云看着他:「我想告诉你故事最终的结局,女人活了下来,后来嫁给了一个很有钱的男人。 可是结婚没多久,丈夫就不要她了。 因为每天晚上她都会做梦,梦里喊得都是前男友的名字。 后来,女人精神崩溃,进了疯人院。 你以为这是一个关于爱和奉献的故事吗?不,这是一个同归于尽的故事。 因为同归于尽,所以没有意义。」 飘云拉着龙天佑的手,探进自己的衣服里,唿吸微弱。 「这里断了,好像还有这里。 肺叶有损伤,我现在连唿吸都困难。 天佑,别在自欺欺人了。 我走不出去,我会拖垮你。 放我下来,你自己走。」 龙天佑用力捏着她的下巴,咬着牙,目光兇狠:「童飘云,你给我听着,如果你敢死在这儿。 我就把你的小情人大卸八块,让他下去好好陪你,让你们在阴曹地府双宿双栖。 我说到做到!」 飘云笑,把脸埋在男人的颈窝里:「你明明知道自己不会这么做,为什么还拿狠话来吓唬我?你总是这样,说一套,做一套,口是心非。」 「童飘云,你故意欺负我是不是?就因为我喜欢你,你就可着劲欺负我是不是?为什么总是赶我走,你就这么不待见我?让我为你做点事不行吗?就算死,让我陪着你不行吗?如果是柳寒城,你会叫他走吗?你会吗?」 男人拥着她的手很温柔,唯有语气咄咄逼人,飘云没说话,只是把脸埋的更深。 脖子那一小块肌肤,有男人的体温。 「就算你不稀罕我,柳寒城你也不管了吗?你不想见他了吗?」龙天佑使出最后的杀手锏。 第89页 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有多痛,他自己明白。 可是他顾不得,除了眼前这个身心都不属于她的女人,他什么都顾不得。 「天佑……」飘云冰冷的手指摸着男人的脸,她想说些什么,可是胸口痛得厉害,有什么东西在身体里一寸寸的碎裂。 把脸搭在男人宽厚的肩膀上,疼痛似乎缓和了些。 「我带你去见他,飘云。」龙天佑重新把她背起来。 到处都是积雪,他的脚步很沉,却感到后背的身子似乎越来越轻。 「飘云,不要睡。 跟我说点什么,我们来说点什么。」 飘云捂着嘴咳嗽:「你说,我听着。」 「说说你跟柳寒城的事,你们究竟是怎么开始的?我一直很好奇。」 「作业本。」 「作业本?」 「是,六十多本,很重。 我一个人搬不动,刚毕业,不好意思找人帮忙。 结果手一滑,全掉在地上,同学们都在笑,只有他帮我一本一本捡起来。」 「就这么简单?」 飘云笑:「有多难?」 飘云把头靠在龙天佑的肩膀上,好像有些张不开眼睛。 「你喜欢他什么?」 「洗得很白的衬衫,漂亮的手指,阳光和青草的味道。 说不清楚,只是每次看到他,都觉得心疼。 仿佛很久以前就认识,你相信缘分吗?」 龙天佑点点头:「相信。」 总觉得她的身子在向下滑,他把她又向上託了托。 不能让她睡着。 「飘云,如果你先遇到的人是我,会不会喜欢我?」 「不会。」 「为什么?」 「你那么凶。」 「那我以后不凶你了,你会不会喜欢我?」 「不会。」 「为什么?」 「你对我不好。」 「那我以后对你好,你会不会喜欢我?」 「不会……」 「为什么?」 「……」 没有意义的问题,没有意义的答案,在莽莽林海间无休止的重复。 飘云想起了母亲讲的童话故事,兇勐的野兽每晚拿着玫瑰花问被自己囚禁的美女,你爱我吗? 她爱他吗? 或许爱情故事只有两个结局,一个叫永远,在童话里。 一个叫死亡,在现实里。 而前方的路,没有尽头。 飘云感到很疲倦,侧头看看龙天佑,这么冷的天,他的汗水却顺着下巴淌进脖子里。 她想拿出手绢帮他擦擦,却发现,自己冻得手脚僵硬。 还是很困,可是她不能睡。 用力张大眼睛,向远处看,忽然发现一团毛绒绒的活物掩藏在树林后,飘云心里一惊。 同一时间,龙天佑也停住了。 呜呜咽咽的悲啼,从树林的西北方传过来,像小狗的哭声,拉着怪怪的长声,悽厉悲凉,可怜极了。 飘云拍拍龙天佑的肩膀:「过去看看吧,顺便歇歇脚,你太累了。」 龙天佑问她:「你不怕?」 「怕也没用。 真进了它们的掠食区,我们怎么都走不出去,干脆从容点。」 龙天佑点点头。 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胖乎乎的小雪狼,雪团一样的白,肉嘟嘟的后腿被夹在一只锈迹斑斑的捕兽夹上,血肉翻开着。 可怜的小东西,一定是不听大人的话偷跑出来玩,结果中了埋伏。 「这里怎么会有兽夹?」 「应该是以前的猎人留下的。 听这里的工作人员说,这片原始森林建国前是鄂伦春、鄂温克这些游猎民族的猎区。 飘云,咱们走吧。 幼崽跑不远,狼窝可能就在附近。」 飘云点头,他们准备离开,小狼却越叫越惨,像被遗弃的婴孩,凄凄哀哀的。 飘云不忍心,看看龙天佑,眼神跟小狼一样楚楚可怜。 男人嘆了口气,把飘云安放在旁边的雪地上,让她靠着树。 精铁制成的捕兽夹,经过岁月的侵蚀,略有老化,但是对付这样一只毫无战斗经验的小动物,依然绰绰有余。 小傢伙不知其中兇险,越疼越挣扎,越挣扎被咬得越紧。 龙天佑慢慢把兽夹掰开,飘云小心翼翼的把痛得嗷嗷叫的狼崽抱出来。 伤口很深,所幸兽夹不大,没伤到筋骨。 龙天佑的衣袋里有救急用的止血药,白色的粉末,抹在伤口上微微刺痛。 飘云用手绢给小傢伙做了一个简单的包扎,小傢伙很听话,一副不经世事的模样,还没学会戒备和仇视。 飘云从上衣口袋拿出一块巧克力,一掰两半,一半塞给龙天佑,另一半餵给了小雪狼。 「你不要?」龙天佑匀出一份给她。 飘云摇摇头,一抬手全塞进他嘴里:「你比我需要。」 小狼舔舔嘴巴,直往飘云怀里钻。 龙天佑摸摸小傢伙的头:「这小东西一定是公的。」 「你怎么知道?」 「我发现雄性动物对你都没什么免疫力。」 飘云揉了一个雪团扔在他脸上,黏在嘴唇和下巴上,像圣诞老公公。 飘云想笑,唿吸里却带着血沫。 龙天佑的脸立刻变了色,把她背起来。 第90页 小狼跳出来咬龙天佑的裤脚,妄想英雄救美,被他一跺脚吓跑了。 他们目送它一瘸一拐的离开,继续走自己的路。 第四十八章 飘云,下辈子,你会不会喜欢我? 原始森林,树木密实,高大参天。 仿佛没有尽头,他们忘记了时间,但见树木的影子,可知日已西斜。 少了日光的当头照射,树林变得更加阴森寒冷,恐怖狰狞,处处危机。 「天佑,停下来歇一歇吧。 再这么下去,你支持不住。」 「不行,天快黑了。」 飘云向西方看了看,日光熹微,是的,天快黑了。 这个世界果然没有奇蹟。 「天佑,后不后悔?」 「后悔在木屋里应该多亲亲你。」 飘云笑,摸摸男人的脸。 他们都知道即将发生什么。 天终于暗了,幽冥的树林,闪动着无数只绿莹莹的眼睛,邪恶诡异。 狼嚎声此起彼伏,互相传达着信息。 他们是有组织的团体,每个成员都是掠食高手,擅长单独进攻,更长于协同作战。 等级森严,组织严密,狡猾残忍,兇狠无比,这就是让百兽之王闻风丧胆,北方游猎民族谈之色变的雪域狼群。 月亮刚刚升起。 龙天佑拔出随身的匕首,冷寒的刀锋,映着一双比野兽更狠戾的眼睛。 飘云搂紧他的脖子,把脸贴在他的侧脸上。 「飘云,下辈子,你会不会喜欢我?」 「会。下辈子,我一定喜欢你。」 男人满足的微笑,扭头亲了亲她的脸。 「那我们说好了,下辈子,我等着你。」 狼群慢慢集结,聚拢,合围成一个半圆型。 每一只都毛髮光亮,体格彪悍,硕大无比。 它们是有耐心,有力量,有智慧的战士。 恶劣的天气和残酷的自然环境造就了他们艰苦卓绝的毅力和出类拔萃的猎杀能力。 龙天佑知道,这些雪域杀手,已经暗中跟了他们很久。 它们不出手,是在等待最佳的狩猎时机,狼群从不打无把握的仗,一击必杀! 冷汗沿着额角流下来,野狼喜欢吃活物。 他不担心自己,但是想到背上的女人被尖牙利爪撕裂分食,便觉心痛如绞,悍壮的身子仿佛摇摇欲坠。 「天佑,你手里有刀,我相信你的手法够快。」 男人震动,他明白,这个勇敢的小女人是要他在关键时刻亲手解决她。 无需多言,危机和死亡让他们心有灵犀。 龙天佑点点头,决然道:「好!我不会死在你前面。」 同生共死,有什么好怕的?他们早已百无禁忌。 群狼蹲坐在雪地上岿然不动,月光下宛如白玉雕像,半碗的尖耳如同敏锐的雷达,他们是训练有素的士兵,克制着私心和贪慾,等待着头狼的命令。 一只体型庞大如豹的雪狼慢慢从黑暗中走出来,月华下,尖嘴立耳,白斑吊睛,尖刀似的目光四面刮着你的皮肉,每一刀都精准无比。 凶傲的虎狼之威,王者风范一览无余。 飘云从没见过这么威风的雪狼,比之前碰到的饿狼更加的粗壮兇悍,不怒而威的架势让人惊惧之余,肃然起敬。 狼王慢慢逼近,距他们大约十米的距离,龙天佑握紧手里的匕首,汗水浸湿了手心,神经崩成了一髮千钧的丝线,一场恶战在所难免。 群狼陡然立起,前爪扣地,后腿绷直,如同上弦的利箭,蓄势待发,因期待一场血腥的杀戮而兴奋不已。 龙天佑明白,一旦开始,就不是战争,而是屠杀! 他探手摸摸飘云的脖子,柔嫩的皮肤下面,有条蓝色的血管,叫做动脉,一刀下去,即刻毙命。 他做了最惨烈的打算。 风中似乎可以嗅到血的味道,月亮染上红色的光晕。 就在这千钧一髮之际,随着一声尖细的狺吠,一只笨笨的小狼,从狼王身后颠颠的跑出来,像团白色的绒球,磕磕绊绊的向他们这里滚过来。 紧张的气氛陡转直下,群狼齐刷刷的看着小狼,悻悻的摇着尾巴,戾气全消。 小狼跑过来就咬龙天佑的裤脚,龙天佑楞了一下,借着月光看到狼崽绑在后腿上的手绢,立刻明白了什么。 他把飘云放下,安置在雪地上。 小狼立刻跳进飘云的怀里,伸出舌头亲昵地添她的脸。 「呜哦……」狼王仰天长啸,群狼听到命令,十几只雪狼掉转身子,整齐划一的向密林深处撤去,勐狼在前,巨狼压后,像军队一样井然有序。 危机解除,狼口余生。 可是龙天佑高兴不起来。 因为狼王没走,不但没走,它还迈着稳健的步伐慢慢踱到飘云周围,转了几个圆圈,仿佛在盘算着什么。 龙天佑握紧匕首,勐兽在前,一刻不敢松懈。 突然,硕大的狼头向飘云的颈窝处探去,龙天佑惊骇,匕首眼看就要扎进狼王的脖子。 狼王却只是叼起小狼的后颈,把这个小煳涂蛋从飘云的怀里拽了出来。 龙天佑松了一口气,这险恶的形势如同飞虹急流,直上直下。 一颗心也跟着大起大落,人几乎瘫坐在地上。 第91页 他蹲下来,在月光下看着飘云白皙的面孔,与他一样毫无血色。 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 没有泪水,没有语言,只有生死与共的不离不弃,这种感情早已超越了爱与恨的界限。 但愿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他们曾在红尘彼岸遥遥相望,歷经尘劫,罹患不愈,可所有的困顿和隔绝在这一刻都已轰然倒塌。 纵使宇宙破碎,干坤逆转,也无法再撼动他们一分一毫。 此情此景,才是真正的天上人间。 狼王叼着自己的幼崽怔怔的看着他们,冷月寒霜,孤星自照,这人间如火如荼的至情至性,仿佛令兇狠的野兽也唏嘘不已。 雪域荒原,孤山冷月,此刻却是,春暖花开…… 龙天佑把飘云背在背上,想继续他们的路程。 阵阵狼嚎穿透铅灰色的云层,是狼群在唿唤首领。 可狼王却在原地踯躅,仿佛不想跟他们分道扬镳。 站在那里直勾勾的望着他们,尖嘴向一个方向努了努。 「它想干什么?」龙天佑问。 「好像是让我们跟它走。」飘云说。 「那我们……」 「跟它走吧,它要想吃我们,早就下手了。」 「好,听你的。」 狼王叼着小狼,龙天佑背着飘云,一前一后在密林中穿行,明月当空,清白如练,照亮盈盈白雪,叠银泻玉的光辉,成了他们的明灯。 「它们为什么不攻击我们?」龙天佑不相信野兽能这么通人性,仅仅为了报恩就放弃一顿美餐。 「我们救了那小东西是一部分原因。 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它们不饿,围攻我们是因为我们闯入了他们的领地。」 「哦?你怎么知道的?」 「看毛色就知道了,饿狼的毛髮没那么亮。」 龙天佑笑笑:「没想到你懂这么多,厉害。」 「其实,是寒城讲给我听的。 他对军事,战争,野外求生都很感兴趣。」 龙天佑点点头:「那小子,的确不能小看他,假以时日绝非等闲。」回头看着飘云的眼睛,柔声说,「放心,只要我活着,一定把你送回他身边去。」 飘云没说话,紧紧攀着他的肩膀,森林里的黑夜很寒冷,那里却很温暖。 他们在莽莽林海中走了一夜,天快亮的时候,狼王停下来,端凝的视线直视前方。 龙天佑顺着它的方向望过去,顿时惊喜万分。 「飘云,你看。」龙天佑唤醒在他背上昏昏欲睡的女人。 飘云睁开眼睛,不敢相信,又揉了揉眼睛,才相信是真的。 一千二百平方公里的原始森林,宛如一座城池大的迷宫。 在熟悉地形的野兽引领下,他们终于突出重围,绝处逢生。 森林边缘是一片皓白的茫茫雪原,少了树木的掩护,雪狼不会轻易踏入。 分别在即,小狼从狼王嘴里挣脱出来,半跑半颠的跑到龙天佑脚下。 龙天佑放下飘云,小狼依依不捨的添着她的手。 狼王仿佛有些不耐,低声嚎叫,催促着自己的幼崽。 小狼终于离开,却一步一回头,跑回狼王身边,想学父亲那样帅气的长啸,结果尖细的嗓子更像小狗撒娇。 飘云对它挥挥手,当时一念之仁结下的善因,为他们创造的生命奇蹟,简直堪比创世传说。 现在想想,有句话说的真对,你应该相信,在你的平凡生活之外,有些人正在经歷着传奇。 而她与龙天佑,刚刚经歷了一场生死轮迴的惊世传奇。 仿佛转世投胎,是一个全新的生命。 他们坐在雪地上休息,虽然出了森林,可前方的路还很长。 飘云的口袋里只剩下最后一小块巧克力。 龙天佑的止疼药也用完了,背着飘云走了一天一夜,整个人累得几乎脱节。 飘云断骨的地方开始疼得锥心噬骨。 她忍耐着,把巧克力掰成小块,塞进龙天佑的嘴里。 「别都给我,你也要吃,不然撑不下去。」 飘云摇头:「我没有你消耗大。 我倒下,你有力气背我。 你倒下,我哪里背得了你?」 龙天佑不说话,乖乖的就着雪咽下去。 这种时候,多说一句话都是浪费体力。 重新上路,远远望去,空旷的荒原白雪迷茫,他们是白屏上不和谐的黑点,固执的寻找着出路,满怀期待能够逃出生天。 他们创造了一个奇蹟,便相信可以创造第二个奇蹟。 而眼前的雪原,宽阔坦荡,一马平川,只要一直向前走,找到公路,就真的可以获救了。 人最紧张的时候,不是置于死地,不是安享太平,而是命悬生死之间的一线生机,在可与不可之间追逐求生,最残酷,也最磨人。 没有树木的遮挡,阳光经过雪地的反射,变得异常刺眼。 龙天佑拿出一块手绢蒙住飘云的眼睛。 「天佑……」 「别怕,有我在,什么都不用怕。」 飘云安心的伏在男人的背上,即使目不视物,也安全无虞。 记忆犹如暗涌层层退却,往昔的一切,恍若电影镜头在脑海中一幕幕闪现。 快乐的,痛苦的,无奈的,悲戚的。 第92页 无论她是否心甘情愿,龙天佑这三个字,已经以一种不可抗拒的方式牢牢镌刻在她的记忆里,盘根错节,休戚与共的感觉惨痛而绝烈。 这个不可一世的男人,理所当然的走进她的生命,飓风一般,席捲了一切。 无奈吗?悲伤吗?痛楚吗?心酸吗? 人心究竟有多大?可以容得下如此多复杂而矛盾的情感? 她理不清,也不想理清楚。 此刻趴在男人的背上,小动物一样依赖着他的宽厚和温暖。 天长地久的感觉,让人几乎期待这条生死茫茫的道路,永远没有终点。 如果就这样走下去,永远永远的走下去…… 这无尽的悲伤,可否流放? 没有答案。 第四十九章 我不哭。 天佑,我们回家。 不知走了多久…… 「啲啲……」飘云侧耳倾听,这声音随着风飘过来,好像是汽车的喇叭声。 老天,他们终于……飘云的泪水几乎夺眶而出。 「天佑,你听到了吗?」 男人没有回应,突然双腿一软,栽倒在雪地上。 飘云趴在他背上,没有受伤。 她从雪窝里挣扎着爬起来,扯掉脸上的手绢,看到龙天佑脸朝下伏在雪地上,一动不动。 飘云吓坏了,扶起男人的脸,他嘴唇青紫,脸色铁青。 这个强壮的男人,背着她走了几十个小时,因寒冷和劳累而精疲力竭。 「天佑,天佑,你别吓我,你张开眼睛看看,是公路,我们走出来了,我们终于走出来了。」 龙天佑慢慢张开眼睛,不置信的喃喃低语:「是吗?我们走出来了?」 飘云握紧他的手,激动地泪盈于睫:「是的,你看,前面就是公路,我们可以回家了。」 「公路,在哪?」龙天佑伸出手,探向前方,可是双眼,没有焦距。 飘云一怔,一把抓住他的手,用另一只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声音颤抖:「天佑,你的眼睛……」 龙天佑看不见,他失明了。 飘云的眼泪一滴一滴的砸在他的脸上,冰冷的液体仿佛可以瞬间凝结。 「别哭,是雪盲,被反射的太阳光灼伤了眼睛。 我不会真的瞎掉。」龙天佑摸到她的脸,凭着感觉给她擦眼泪。 飘云用袖子抹了一把脸:「我不哭。 天佑,我们回家。」 飘云的脚骨碎了,她站不起来。 龙天佑的眼睛失明,他看不见。 他抱着她,做她的腿。 她为他指引方向,当他的眼。 命运令他们合而为一,抵死纠缠。 歷经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摸索到高速公路边上。 只要有车经过,就可以获救了。 飘云依偎在龙天佑怀里,迷迷煳煳的想。 他们满怀希望和期待。 可是,过往的车辆很多,任凭他们招手唿喊,就是没有一辆车肯停下来看一看这个饱经磨难的男人和这个奄奄一息的女人。 长途运输,大家都在赶路,都怕招惹麻烦。 雪地上,体温在不断的流失。 飘云的唿吸越来越艰难,又呕出鲜血,龙天佑看不见,可他听得到。 听得到,于是心急如焚。 就在这个时候,一辆货车停了下来,司机探出头:「怎么了?这是。」 「我们滑雪,发生意外,她受伤了,请你帮帮忙,把她送到医院,再晚就来不急了。」龙天佑耐着性子好言相求。 「怎么办?怪可怜的。」司机跟身边的人说。 那人探了探头:「那女的好像快不行了,走吧,别惹麻烦。」 司机发动引擎。 龙天佑一下站了起来,他看不见,跌跌撞撞的摸索到高速公路上,接着,双膝一弯,咚的一声跪在冰冷的柏油路上,把头重重的磕在地上。 「我求求你们,救救她,救救她,我求求你们。」 冰冷的雪花落在飘云脸上,好像母亲温柔的手,她慢慢张开眼睛,看到暗灰色的天空,云峰峥嵘。 天佑…… 她慢慢撑起上半身,望向高速公路。 她告诉自己,不要哭,不要哭……哭有什么用?眼泪有什么用?可是,她忍不住。 眼前的景象比断骨还要痛,她不堪负重。 雪盖了一身,他跪了多久?哀求了多久?被欺侮了多久?没人知道。 那辆货车早就开走了,无数的货车开走了,无数陌生的面孔讪笑着飘然而过,某些时候,人的慈悲比不过动物。 飘云慢慢的爬过去,爬向这个带走她的一切,又因她而失去一切的男人。 她拉住男人的手,把他的头拉进自己的怀里。 她的眼泪无声无息的坠落,与他的绝望水乳交融。 「对不起,我真没用。」男人靠在她怀里难过的颤抖,「一辆车都叫不到。」 「天佑,够了,够了。」 他受了多少苦?为了这个不爱他的女人,他究竟受了多少苦? 值得吗? 所以够了,天佑。 「不够,我要带你回去,回你喜欢的人的身边去。 这是我欠你的,这是隋洋欠你的。 我放了你,我让隋洋放了你,飘云,你听见了吗?」 第93页 后来他说了什么,飘云没有听清楚。 她不想听,她累了,很困,只想躺在男人怀里,美美的睡上一觉。 即使永远不醒也没关系,不要紧,她不在乎。 明月为鑑……她真的不在乎。 她再次醒来,看到的是隋洋的脸。 躺在医院温暖的病床上,身上插着无数条管子,闻到花瓶里百合的清香。 她想说些什么,动了动嘴,发不出声音。 隋洋摸着她的脸:「飘云,你刚做完手术,需要休息。」 天佑呢?他在哪儿? 「不要担心,你会得到最好的照顾。 脚骨接的很好,你还能走路,还能跳舞。」 天佑呢?求求你,告诉我,他怎么样了? 隋洋笑了笑,帮她合上眼睛。 温柔的吻落在她纤密的睫毛上,很快,就被泪水濡湿了。 一片冰冷…… 第五十章 一连几天,飘云都昏昏沉沉的,身上少了一些管子,又加了一些管子。 每天都有人来看她。 隋洋的父亲,亲戚,朋友,塞了不少的红包,嘱咐她好好养病。 学校的领导,握着她的手郑重的说,小童是个好同志,尽快好起来,学校需要你。 同事则担心的问,你这样,下学期还能不能上班?你的那个坑谁来填? 还有她的学生,一帮子少男少女围在她的病床边,哭哭啼啼,童老师,我们离不开你,只要你回来,我们再也不气你了,你可挺住了啊。 寒城夹在众人之中,她望着他红肿的眼眶,默默的掉眼泪,说不上话,又昏睡过去。 梦中反覆出现那座林间小屋,唿啸的北风,鹅毛大雪,男人火热的胸膛和滚烫的泪水。 还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路。 身体在这儿,记忆却停留在那片莽莽雪域,大雪纷飞,无边无际。 她想见他,可是心越急病好得越慢。 偶尔清醒的时候,看见隋洋坐在床边,她虚弱的说不出话,就伸出打着点滴的手,在他手心里写字。 隋洋看了半天,恍然大悟。 「你是问天佑哥的情况?」 飘云用力点头。 「他就在你隔壁,身体没大碍。 不过眼角膜上皮病变,暂时看不见东西,医生说要观察一段时间。 你放心,不是大毛病,再过七八天就可以出院了。」 飘云在隋洋手心里写到;我想去看看他,可以吗? 隋洋看了看,嘿嘿一笑:「亲爱的,你在开玩笑。 你连话都说不来,怎么能下床呢?乖一点,他好了,会来看你的,稍安勿躁。」 飘云觉得隋洋今天的笑容很不一样,仿佛藏着某种居心,让人不安。 可是她顾不了这么多。 他救了我一命,我应该去看他。 飘云写到。 隋洋把她的手按回床上;「飘云,听话。」 隋洋低头亲她,飘云想推开他,手上打着吊针,她用不上力气,一时情急,就在嘴上较了劲,咬破了隋洋的嘴唇,味道又咸又腥。 隋洋吃疼,放开她。 看着她淡漠的眼睛,忽然笑了。 「我没让医生给你做牵引,用的是保守治疗,看来是对的。 虽然痊癒的时间长一点,过程更痛苦点。 可是不会留下疤痕,相信你会喜欢。」 隋洋扯开飘云的病服,露出她被胸带和粘贴胶条缠裹的身体。 那纤细的身子经过一场劫难,树枝割刮,岩石磕绊,早已伤痕累累。 断裂的骨头支撑着羸弱的生命,需要包容和怜惜,经不起一丝一毫的愤怒和拨动。 他却剥开她的绷带,含住她的乳头,用牙齿厮磨,带着力气。 顶棚的白炽灯好像坏了,嗡嗡直响。 飘云疼得浑身颤抖,脚上打着石膏,两只手都挂着吊针,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像具被人玩坏的提线木偶,破碎狼狈的任人宰割。 喊不出,动不了,她只有抓着他的肩膀,手上的针管都回了血,鲜红的液体沿着输液管逆流而上。 尖细的针头在皮肉里撕扯,滚动,暴徒一样乱闯乱撞。 他的嘴唇沿着苍白的肌肤一路向上,烙在飘云的脖子上。 飘云用力一挣,输液袋掉在地上,针头就从血管里直挺挺的挑出来,在半空中划出一条弧线,带着血星。 手背扎针的地方血肉模煳,飘云就用那只手扒隋洋的脑袋,混乱中,血蹭在他脸上。 隋洋楞了一下,看着飘云激红的眼睛,她是真的在拒绝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太过激动而咳嗽不止,牙齿咬破了嘴角,有细细的血丝。 「你生病了,所以心情不好是不是?我知道了,别生气。」隋洋亲了亲飘云的额角,帮她拉好衣服,然后很好心的按了唿叫器。 穿着粉红色制服的小护士迈着轻快的小碎步跑过来,一进屋,结结实实吓了一跳。 地上有血,不多,可是颜色殷红。 男人的脸上也有血,也不多,所以他还在笑。 躺在床上的女孩像张菲薄的纸片,因疼痛而唿吸急促,被汗水濡湿的头髮一绺一绺的黏在脸上,男人在为她擦汗。 输液袋,点滴管,带着血的针头躺在地上,药液横流,一片狼藉。 第94页 还有那灯管,真的坏了。 幽明幽暗,闪闪烁烁,仿佛lomo风格的照片,零落混乱的诡异气息。 「麻烦你,她需要点滴,请你再配袋药来。」隋洋擦掉脸上的血,笑了笑,一双桃花眼,依旧秀亮迷人。 小护士看了看女孩比床单还白的脸孔,脖子上的痕迹暧昧不明,什么都没说,转身走了出去。 男人是什么人物,她知道。 女孩是什么身份,她也知道。 所以是死是活,与她何干? 可是扎针的时候还是犯了难,飘云的手肿得很高,皮下出血,青中带紫,扎不下手。 隋洋挽起飘云的袖子,露出纤细的胳膊,手肘处青蓝的血管微微突起,纵横交织,。 「就扎这儿吧,这里好。」 护士看了他一眼:「那里疼。」 「没关系,我女朋友很坚强,能挺住。」 二月到了,再过几天就是春节。 南方却发生歷史上罕见的重大雪灾,波及人数达三千多万,很多地区断水断电,百姓要在黑暗中度过春节。 电视上,国家领导安抚受灾群众,解放军战士抢险救灾,各个地区大力支持,真正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由于通讯实施,道路交通全部瘫痪,春运受阻,漂泊异地的莘莘游子,只有在他乡度过春节,无法与家乡的亲人团聚。 看到这里,飘云深深的悸动,仿佛又回到那片无边的荒域,冰天雪地,前路茫茫。 天与地之间,云霭沉沉,长空万里。 只有家,是回不去的地方。 隋洋走过来,关掉了病房里的电视。 「别看了,一会儿又难受。」 飘云看了看他,隋洋坐在床边,给她扶正靠在身后的枕头。 小保姆刚榨好番茄汁,他给她倒了一杯。 「医生说你的意志力很强,肋骨癒合得很好,只是脚上打着石膏,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走路。 春节恐怕要在医院过了,你喜欢吃什么?我叫人……」 飘云打断他:「隋洋,我想看看我妈妈。」 隋洋把杯子放在飘云手上,粘稠的浆汁红得像血。 「好,我明天带她来见你。」 第五十一章 第二天,隋洋带她来了,装在玄色的木匣里。 精緻的兰花图案,黑白照片,白森森的底子,笑容灿烂的有些刻骨。 飘云把它放在床头,睡觉的时候就抱在怀里,骨痛欲裂的时候就看上一眼,似乎没那么疼了。 寒城来过好几次,跟在蒋逸和一群男生后面。 隋洋和小保姆一直都在,招唿的很热情。 几个臭小子叽里哌啦说了一堆废话,吃了一地的果皮,然后拍拍屁股,拉着寒城走了。 他们说不上话,两个人似乎遥不可及。 龙天佑一直没来看她,隋洋说他已经回家修养了。 飘云感到难过,断骨的地方疼得厉害,以为引起了併发症。 医生却说是心理作用,伤口癒合的很好,脚上的石膏再过几天就可以拆了。 飘云却疼得几天吃不下饭,晚上做梦,梦里有雪花轻轻飘落,月光如寒,一个男人温柔的耳语:「飘云,下辈子,你会不会喜欢我?」 她听到自己哽咽的哭声,小保姆在陪护床上鼾声均匀,她可以任眼泪放肆的流个够。 大年三十,雪下的很大,天刚擦黑,街上有人放鞭炮,热热闹闹的辞旧迎新。 瑞需兆丰年,不管是不是迷信,能不能实现,人们都愿意相信,这是个吉祥的好兆头。 隋洋要回家过年,初一才能回来。 让人送来吃的喝的,留下小保姆陪飘云,亲亲她就走了。 晚上八点,春节晚会开始了,喜庆的音乐漂浮在走廊静悄悄的空气里,除了几个值班的护士,能走的人都走了。 远方的夜空燃起绚丽的烟火,小保姆有些心不在焉。 飘云笑笑,对她说:「你回家吧,让我自己呆一会儿。」 小保姆先是一喜,之后又面露难色。 「放心吧,我不跟任何人说。 你明天早点回来就成。」 小保姆走了,病房里一下空荡了很多。 飘云一个人看电视,吃保温饭盒里的饺子,学生白天送来的。 隋家的菜一口没动,太肥腻,吃不下。 春节晚会,小品做作,相声无趣,歌舞老套,还是一样的无聊。 唯有背景一年比一年华丽,见证了我们伟大的祖国的欣欣向荣与时俱进。 一个卖房的小品。 梳着蘑菇头的蔡明,捏着嗓子,对老搭档郭达嗲嗲的说:「你真是我的吉祥物。」 飘云笑了,用餐巾纸擦擦嘴,回头看骨灰盒上的母亲,她也在笑。 飘云把盒子从床头柜上拿下来,用袖子擦了擦。 「妈,有个男人,他总是在我最危险的时候出现,你说,他是不是也是我的吉祥物?」 母亲不说话,静静的看着她,仿佛在说,孩子,你真傻。 是啊,她真傻。 飘云把骨灰盒放回去,觉得口渴,四周看了看,水瓶在病房角落的茶几上。 她脚上的石膏上午已经拆了,可是没经过物理治疗,走路依然困难。 没有意外的跌在地上,还好有地毯,不怎么疼,就是姿势难看了点,模样狼狈了点。 第95页 就在这时候,门开了。 飘云揉了揉眼睛,对自己说:「不可能,哪有这么好?」 龙天佑站在门口,高大的身子挡住走廊上的灯光,手里拎着三叠式餐盒,楞楞的看着趴在地上的女人。 听到她说:「不可能……」 他大步走过去,居高临下的看着她,三秒后,扔掉餐盒,把她结结实实的抱在怀里。 菜香味飘出来,芙蓉虾仁,清炒芦笋,凤梨海鲜盅,汤水撒了一地。 飘云把头靠在男人的颈窝上,低声呢喃:「你去哪了?吉祥物。」 男人想笑,笑出来的却是泪。 飘云搂着男人的脖子,攀在他身上像只无家可归的浣熊。 「我想去找你,他不让,我动不了。」 「……」男人无语,感动。 「我的伤没好,他扒开我的衣服,我又冷又疼。」 「……」男人震惊,疼痛。 「我每天都在等你,你为什么不带我走?」 男人抬起飘云的下巴,直勾勾的看着那张哭得很委屈的小脸,几天不见,她又瘦了。 「飘云,我怎么感觉你在勾引我?」 怀里的人于是哭得更委屈:「我疼得这么厉害,你都不来看我,你不来看我……」 龙天佑抓住那双根本没力气,还一直捶打他的小手,脑袋有点热,身子也热。 另一只手固定住她不断摇晃的小脑袋,扣着她的后颈,贴近了看她:「你要我吗?飘云,告诉我,你要我吗?」 「你不来看过我,你都不来看。」女人还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中,不知道是真的很委屈,还是不愿意面对男人的质疑。 这只小鸵鸟…… 男人开始烦躁,捏着她的下巴,面孔有些凶神恶煞:「告诉你,我他妈的再也折腾不起了。 你要了就不能后悔,要了就不能三心二意左顾右盼,要了就是一辈子。 你要是反悔,我不会扒光你,我会掐死你。」 回答他的是飘云的嘴唇,她吻他,心里不明白,这个男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笨?她都做到这份上了,他还不懂吗?还有时间说这么多废话? 「妈的!」男人用粗鲁的脏话,色厉内荏地掩饰他的慌乱,气急败坏的搂紧女人的身子,「你现在说什么都来不及了。 童飘云,这是你自己选的。 你以后就是哭着求饶,我也不会放过你,所以你千万别后悔……」 「嘘,你好吵。」飘云点住他男人的嘴唇,摩挲着他的曲线,「这么漂亮嘴唇,不是用来唠叨的。」 窗外是寂静的街道,冰冷的黑夜,喧嚣的除夕。 屋里是骯脏的地毯,火热的胸膛,冷酷的身体。 飘云躺在地毯上,越过男人的肩膀看着漆黑的天花板。 原来这个世界如此的渺小,渺小得寻寻觅觅,让人看不清自己。 身上的男人剥光她蓝白条的病服,拉开拉链,压住她赤条条的身子,像揉碎一朵含苞待放的花。 「你行吗?」男人进来后,不敢动,气息浑浊的看着黑暗中她明亮的眼睛,她的眉目似光,清晰的倒映在他的瞳孔里。 飘云摸了摸自己的肋骨,长得很好,微微有点疼而已,受得了,没问题。 于是夹紧了男人坚硬的腰杆,迎着他的身体。 火热的器官,滚烫的皮肤,细密的褶皱,每一条纹理都蕴含玄机,这耗尽生命的激情,只是不知道怎样相拥才能贴得更紧密。 男人低吼,忍无可忍,每一次冲击都要嵌进她的最深处,每一次都要她呻吟震颤,她是他的礼物,他的祭品,他的善意和慈悲,他的欲望和暴力。 是他刻骨铭心的痛楚和悲伤,是他至死不悔的信仰和爱情。 手被他扣在头顶,这是龙天佑喜欢的方式。 飘云扭头看着床头柜上的骨灰盒,妈妈微笑着看她的眼睛。 仿佛又在说,孩子,你真傻。 这条路有多难,知不知道? 飘云微笑,流泪,妈,我不后悔。 把自己交给他,我不后悔。 指尖触到女人的泪,龙天佑有些悲伤,仿佛走回那条生死茫茫的道路,爱情有多远?生命有多长?未来是否荒凉? 不愿去想。 这是他用尽生命去爱着的女人,辗转在她身体里,可以忘记明天的太阳是否会升起。 开始的那一刻,我们都自负的以为不会爱的这么多,这么伤。 直到最后才明白,为了那看不见的东西,我们几乎耗尽了看得见的生命。 龙天佑坐起来,抱紧她。 口对口,眼对眼,心对心,坚硬的器官与她生命的核心紧密契合,仿佛凌霄花攀援着橡树,骨血相连,汁液交融。 仿佛他们天生就该在一起。 吻干她的泪,拥紧她的身体,用自己全部的热情贯穿她的生命,直到精疲力竭。 飘云抱着他的头,听到涌动的体液和男人粗噶的喘息,仿佛夏夜的潮水拍打着堤岸,淹没在欲望的海洋里,她的灵魂,她的心,伴着他的身体一起升空,迸发,高潮,破碎。 灰飞烟灭…… 攀上顶峰的瞬间,龙天佑突然感到恐惧,这场性爱太过酣畅淋漓,是否预支了所有平淡相守的幸运? 「飘云,飘云……」男人闭着眼睛,孩子似的慌乱无助。 第96页 女人温柔的亲吻他的额头:「天佑,别怕。 我在,我在你怀里,永远永远在你怀里,直到你不要我,直到死亡让我离开你。」 第五十二章 「十,九,八,七,六……」电视机里开始倒数。 十二点的钟声终于敲响,彩带齐飞,掌声雷动,举国同庆。声声祝福伴着欢快的乐曲跨越浩浩长空,飞过千山万水,来到这间小小的病房,福泽这对饱经磨难的痴男怨女。 过去的永远过去,悲伤覆水难收,天地焕然一新。 龙天佑用自己的大衣裹住女人光熘熘的身子,托起她的后脑,打横抱在怀里:「我们走。」 飘云累得说不出话,迷迷煳煳的点头。只要不把她卖掉,跟他去哪里都可以。 他们走出病房,小护士躲在走廊的拐角偷看,刚才的声音弄得那么大,让人脸红心跳。飘云把脸埋进男人的怀里,却是疲惫大于害羞。 只要他在,就没什么好怕的。 龙天佑目空一切,抱着弟弟的女朋友,话都没交代一句,理所当然地扬长而去。 又下雪了,寒风中,点点银白飞屑妆点了午夜街头的诗情画意,不远处的天空,有人在燃放美丽的烟火,硕大的花瓣在漆黑如缎的夜空中升腾,盛开,绽放,璀璨,坠落出无数种瑰丽的颜色,仿佛琉璃碎片割裂沉醉的夜幕,是人间最繁华的胜景。 飘云躲在男人怀中,手里抱着母亲的骨灰盒,望着暗夜中的万丈红尘,想起那个夜晚那对彼此相拥,看尽尘烟落尽,繁华似锦的年轻情侣。 不知他们此时身在何处?不知他们的爱情会白头偕老永结同心?还是半途而废分道扬镳? 或许结果并不重要,所谓爱情,只是一段白髮苍苍之时,可以拿来回味留恋的记忆。 爱情的结果是什么?爱情的结果是过程后留给自己的记忆。 如此而已…… 隋洋回到医院后,看着空荡荡的病房楞了三分钟,然后拨通了龙天佑的电话。 彩铃只响了一声,龙天佑就接了起来。 「哥,你不该这么做。」隋洋的声音不復平时的热络,显得冷漠而镇定。 「……」 「我想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你在逼我。」 「隋洋……」龙天佑压低声音,「该得的,你都得了。你还想要什么?」 「哥,她是我未来的妻子,我想跟她过一辈子。」隋洋的语气有一丝乞求。 龙天佑站在窗边,看着远处江面上冰封的积雪:「隋洋,我可以为你们隋家人死,可是,她不行。」 挂断电话,回头看了看躺在床上的飘云,棉被下的胴体,像一堆白色的雪,怀里抱着那只冰冷精緻的骨灰盒。母女俩拥在一起,很温馨。 窗子没有关严,有尖利的风吹进来,夹着几朵细碎的小雪花,飘落在雪白的床单上,慢慢消逝。 龙天佑坐在床头,伸手摸了摸飘云的脸。 外面风紧云低,山河突变,他能不能为她撑起一片无雪的天? 「妈,你不要走。」梦中的飘云抱着母亲,慢慢蜷缩,颤抖。 龙天佑脱掉衣服,躺进微凉的棉被里,从身后抱紧那给予他极致快乐和痛苦的身体,只有温暖,没有慾念。 该如何形容这种感觉?天长地久一生一世,对吗? 飘云翻过身,人没醒,本能的寻着温暖而去,微凉的鼻尖贴在男人的胸口上,有燥热的感觉。 龙天佑看着那张阳光下熟睡的脸,尖尖的下巴,菲薄的唇,微翘的睫毛像两排金色的小栅栏,合成一个漂亮的弧度,下弦月。 她像一缕晨曦,毫无徵兆的闯进他的世界,一场光与暗的较量,从此天翻地覆,不得安生。 他辗转反侧,愁肠百转,歷经磨难,脱胎换骨。 这条道路走得有多辛苦,他独自领受。痛苦的时间远比快乐长,可他甘之如饴,不是吗? 龙天佑释怀的笑笑,怀里的人睡得香甜,他温柔耳语,目光柔和,声音悲切:「同情也好,报恩也罢,只要能陪在你身边,哪怕只有一天,也是好的。」 为了那一天,就是死掉,也是值得的,是不是? 龙天佑安心的躺下,睡得很香,忘记了喧嚣的街道,热闹的人群,忘记了汲汲名利,尘世纷扰。忘记了世间的一切。梦里回到那间与世隔绝的小木屋,大片大片洁白的雪花,从凝冻似的天碧飘落而下,宁静安详如同梦幻。 两个人,一张床,一样的心思,一样的梦境。 窗外早已雪霁天晴,阳光灿烂。唯有他们的梦中,飞雪飘落,茫茫无际。 飘云醒了,张开眼睛,看见黄昏从不远处的天空向她的窗子飘过来,慢慢的飘过来。 角落里的天空,火烧着白云,橘红色的夕阳,蓝紫色的晚霞格外斑斓,仿佛一片失火的天堂。 风带来了云,云带来了雨,我遇到了你,于是,一切就这样开始了,就这样註定了…… 飘云看着男人睡梦中的脸和身体,刚毅的线条,不会妥协,破碎的皮肤,是岁月的沉淀,记载了多年来风雨飘摇中的血腥,暴力,功勋,苦难。 她不懂他的世界,可是她明白,每个人都不能选择自己想过的生活,很多事情,并非心甘情愿。可是我们依旧要活下去,这是本能,与对错无关。 第97页 拉起他的手,骨节突出,十指修长,比了比,手掌大出她好多。于是十指紧扣纠缠,不记得谁说过,这个手势,恋人专用,叫做永远。 他终于醒了,却忘记了时间的流转,只是痴痴望着她余晖中的容颜,亲吻她的额头,轻声说:「早安。」 飘云想,她会永远记得这一刻。 2008年2月7日,大年初一,江边别墅,一个男人在橘红色的黄昏中,对她说早安。天荒地老的感觉让人着迷而眷恋。 如果这都不算爱…… 「那天你昏过去之后,我一直抱着你,当时真的以为你再也不会醒过来了,恨不得立刻跟你去。这时候开过来一辆卡车,我以为不会有希望了。没想到那辆车竟然停了下来,几个人问清了情况就把我们抬上了车,送到最近的医院。我后来才知道,那是辆军用车,那几个人是解放军战士,连名字都没留下。」 「还是解放军叔叔靠得住。」飘云笑,脸贴在男人的胸口上,嗅到生勐的男性气息,很性感,很安全,很刺激。 「你病好后,怎么不来看我?」 「没机会,隋洋一直都在。也不敢来,怕自己会忍不住。昨天晚上听说你一个人在医院,我放心不下,就来了。」 「我以为你再也不理我了。」飘云把身子向男人怀里靠了靠。 「我怎么捨得不理你?」龙天佑笑她杞人忧天。 「我就是害怕,做梦总是梦到你背对着我,话都不愿意说一句。我去拉你,怎么都拉不到你的手,一阵风卷过来,你就烟消云散了。我半夜总是一个人哭醒。」 龙天佑看着她波光潋滟的眼,目光中带着委屈,忽然发现怀里的小女人对他依赖得难以置信。这个发现让他欣喜,可是欣喜中带着忧伤,终究是少了点什么。 究竟少了点什么?少了点爱情。 这让他感到难过。一个女人可怜你,同情你,感激你,依赖你,可是,她依旧不爱你。 她失去了母亲,喜欢的人无法相见,心里某个角落坍塌陷落,需要什么东西来填补。他占尽天时地利与人和,不早不晚,乘虚而入。 他终究是卑鄙的欺负了她,是不是? 「放心,我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做到。」龙天佑放开她,起身下床,背对着她穿衣服。 飘云缩在被子里,看着男人健硕的背影,龙天佑拥有能让所有女人心跳加速的好身材,后背一条腾云驾雾的青龙,张着尖利的爪牙,目光炯炯的看着她。 男人似乎在生气,女人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断骨的地方隐隐发疼,连贯着经脉,牵动着心。 龙天佑出去买吃的,飘云躺在床上,雪白的棉被露出一张小小的脸。 窗外华灯初上,城市成了灯火通明的琼楼玉宇。 千家万户的阳台点亮无数盏红色的灯笼,仿佛一朵朵夜游的牡丹,又似一片红色的海洋,映红了浩瀚的星河和广袤的天宇。这些灯笼要到正月十五才会熄灭,这是北方新年的惯例,百年未变,象徵吉祥,祈福幸运。 飘云蜷缩在被子里,轻轻的抚摸母亲的脸:「妈,他不开心,我这个害人精让他为难了是不是?」 五十三章 情人节,别人的花好月圆,他的曲终人散 或许是江边的风水好,飘云好的很快,不过几天光景,不用扶东西也能走得很好了。龙天佑却笑得很忧郁,看着那张阳光下分外纯净的脸,总是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飘云什么也不问,她现在可以做的事情唯有等待,把自己整个生命和未知的人生放在命运的祭坛上,等待这个男人的裁决。 生活教给我们一个道理,越是美好的东西,越是难以把握,她不敢奢求太多。 他说过,今生今世绝不放开她的手,她相信。可是,她不想他为难。 爱情,亲情,女人,兄弟,幸福,前程,众多矛盾之中,岂有两全之理?即使比平凡的人多了一点点坚定,我们也不是神仙。 无论他做什么样的决定,她都能理解。可是,想到那个不愿去想的决定,她的五脏六腑在阳光下也能迅速结冰,轻轻一敲,又变成了碎片。 所谓肝肠寸断,大致如此。 如果时间可以逆流而上,就让他们回到那间小木屋吧!回到那片冰天雪地,天荒地老,心旷神怡。什么都不用想,躲在他的怀里,贴贴额头,香香嘴巴,做爱做的事,就是永远。 慾念就这样翩跹而至。飘云看着男人熟睡的脸,就这么亲了上去,他喝酒了,不过很甜。 龙天佑迷迷煳煳的张开眼睛,盯着那双在他胸口上摸来摸去的小手,这丫头半夜不睡,非礼勐男?当他龙天佑是吃素的? 真想扒光她,搂在怀里,多换几个姿势,为所欲为狠狠的教训。 可是……龙天佑嘆了口气,紧了紧女人卡通睡衣的领口,粉红色的小圆领,镶着可爱的蕾边。这丫头一定是睡煳涂了,太可怜了,不能再欺负她了。 还好睡衣买的是保守可爱型,还好他酒喝得不多,还好他今天很累,还好他定力够强,还好…… 龙天佑咽了咽口水,把那双柔嫩香滑的小手放回原位,又十分不舍的捏了两把,真滑真刺激,真想让她就这样摸啊摸的摸下去。可是,不行啊,小弟弟硬挺挺的受不了啊。 飘云望着窗外冻水如墨的江面,突然感到悲伤,她是不是老了,丑了,不招人喜欢了? 第98页 为什么她搂搂抱抱主动勾引,人家就是不要哩? 龙天佑想,快点天亮吧,天亮就没那么难受了。飘云想,明天去做个芳香spa吧,乳酪的好不好?他会不会喜欢? 什么叫同床异梦,这就是了。 我们都是傻孩子,自以为是的揣摩别人的心思。以为能用自己的快乐交换对方的幸福,却不知道,我的幸福就是躲在你怀里一辈子。 2月14日,情人节,天气是出奇的好。 飘云的脚已经彻底好了,可以在别墅里蹦蹦跳跳了。龙天佑却在这天神秘失踪,一整天不见人影。 飘云想,不必担心,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只要他不开口赶她走,她就常住沙家浜,死活都赖在这儿。你奈我何? 于是心安理得的做起家务。 飘云养伤期间,为了避免闲杂人等打扰(主要是隋洋),龙天佑没让任何人来过这里。吃的他亲自买回来。房间没人打扫,就让它乱着,地板上的灰积了厚厚一层。 捡起龙天佑扔在沙发上的衬衫,闻了闻,汗味,烟味,酒味,血腥味,龙天佑的味。 难怪他从不穿白色,血沾在白衣服上,太显眼,而且永远洗不干净。 倒掉满满的菸灰缸,心想,以后真要劝劝他,少抽点菸,对身体不好。而且,他抽的烟都那么贵,吓!一条好几千,能买多少袋奶粉? 跪在地上将地板擦的一尘不染。在水晶花瓶里插上鲜怒的玫瑰,乱蓬蓬的一捧,象徵爱情—男女之间永恆的主题。 看看墙上的壁钟,下午三点一刻。她脱掉围裙,去超市买菜。 饮食社会的饮食男女,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男人的胃,这话绝对经典。 龙天佑喜欢吃地道的东北菜,浓汤厚汁,明油亮芡,注重味道,不讲究形式。形糙色重味浓的菜最合他的胃口,他的口味跟他的人一样粗犷豪迈。 牛肉炖胡萝蔔,又好吃,又营养。酸菜鸭,咸鲜带酸,汤清味美。东北拉皮,清脆爽口,放了很多辣椒油。龙天佑喜欢吃辣,越辣越来瘾。 还有羊肉冬瓜汤,炖了四个多小时,汤味清淡,羊肉鲜嫩,冬瓜熟烂,绝对是冬季滋补的上品。 餐后甜品是冰糖炖木瓜。龙天佑一口甜都不吃,飘云是给自己做的。木瓜有丰胸的效果。飘云看着自己不大却傲然挺俏的咪咪,又多放了一块木瓜。 一切都准备好了,鲜花,水果,美食,高粱烧酒,暧昧的灯光,还有一个换了性感内衣翘首以盼的美女。 等他回家…… 那么此刻的龙天佑在做什么?他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俯看城市的夜景。马路上人来人往,街市灯火辉煌。巨幅gg牌下,一个年轻的男孩手捧一束鲜红的玫瑰,悄悄站在女孩的身后,蒙住她的眼睛。女孩甜甜的微笑,握住男孩的手,就再也没有放开。 龙天佑抬起头,仰望深蓝色的夜空。今夜的星空依旧很美,毛绒绒,亮晶晶,好像一个人的眼睛,调皮可爱,明亮美丽。 你是天上的流云,我的天堂,我仰望。 龙天佑看着桌子上的照片,去年秋天他让手下在「红狱」偷拍的那些大逆不道的照片,那些让他耳热心跳,激情澎湃的照片。那些让他借题发挥,最后一败涂地的照片。现在想想,如果没有这些照片,如果没有发现她的秘密,如果没有居心不良地把她偷偷带到自己的公寓「动私刑」,后来的一切,还会不会发生? 会。不过是另一个时机,另一个藉口,另一个版本的故事罢了。 遇见她,爱上她,这是他的宿命。所以别抱怨,也别侥倖。 情人节,别人的花好月圆,他的曲终人散。 街上有一对情侣在亲热的接吻,男孩个子很高,女孩翘起脚尖亲他,手里抱着一个漂亮的米奇老鼠。 龙天佑想,最后了,他是该送她一份礼物的,也不枉他们相识一场。可是,飘云那么富有,一无所有的他能给她什么呢?除了自由。 下楼取车,天竟然飘起了薄薄的雪花,雪很美,风很轻,稀稀落落,仿佛在悼念着什么。爱情?幸运?希望?生命? 无所谓了,人生是一部漫长的连续剧,我们就是自己那出戏的主角。一天一集,不能重播。男人嘛,决定了,就干脆点。要后悔,也不是现在啊。 龙天佑突然有点想哭。好吧,就这样吧,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吃饱了,喝足了,你们只管一路走好,我来买单就是了。 五十四章 龙天佑,你要是始乱终弃,我死给你看! 回到别墅,一进门,闻到浓郁的肉香,菜香,米饭香,熟悉又陌生的味道,幸福的味道,就这样飘啊飘,飘进男人的鼻孔里。这个死丫头,他在心里狠狠的咒骂,一点同情心都没有,非要看我哭吗? 然而这丫头的可恶还不止这些,龙天佑吞了吞口水。她竟然穿了一件透明的情趣睡衣,就是穿了也等于没穿的那种,能看见里面比牛乳还细白的皮肤,黑色的蕾丝胸罩,还有细带性感小裤裤。 屋外北风唿啸,细雪纷飞,屋内春光满园,秀色可餐。 龙天佑快疯了,这丫头实在欠教训。这是干什么?故意考验他道行深不深,耐力够不够是不是? 可飘云就是想让他「教训」。吸吸鼻子,抖抖肩膀,还好,别墅暖气给的很足,一点都不冷,还有点热。 第99页 添添嘴唇,男人终于回来了,那么,现在怎么办?是先让他吃饭,还是先让他吃她? 顺序不同,效果不同。先吃饭,似乎有那么一点点破坏气氛。先吃她,飢肠辘辘做强体力劳动,会不会不尽兴?如果做到一半肚子饿的咕咕叫,会不会很扫兴? 嗯,这是个问题,值得考虑。 飘云站在门边,歪着小脑袋进退两难的时候,龙天佑已经越过她,大步走进餐厅,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低头就吃。把门口站岗的穿着性感小裤裤的美女彻底当空气,看都没看一眼, 飘云于是很沮丧,原来食物比她诱人。原来「食色,性也」,男人是把食放在了前面。原来她穿性感内衣也不是很性感。原来她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可爱。 很伤心,人伤心的时候就会觉得冷。飘云坐在椅子上,看着对面吃得狼吞虎咽的男人。真可怜,她这么冷,他也不说过来暖一暖。真的那么好吃吗? 真想跟他说,其实我更好吃,你要不要过来尝一尝? 不过,貌似人家没兴趣。 于是郁闷的喝汤,菜都是她做的,突然有点恨自己,做的这么好吃干什么?傻丫头,弄不清主次。现在可好,人家只要吃的,不要你。本末倒置了吧,买椟还珠了吧,南辕北辙了吧…… 飘云默默地把此等同义词在心里过了一遍,还成,大学那点基本功倒是一点没扔。 正胡思乱想着,吃饱喝足的龙天佑在对面说话了。 「很好吃,谢谢。」 「哦,不客气。」 两个人于是没话了。龙天佑低头看着自己的筷子,不敢看人,怕忍不住把她生吞活剥了。吞下去倒不打紧,就怕自己不愿意吐出来。 「你的脚已经没事了,可以走路了是不是?」 「嗯,可以了。」 龙天佑哦了一声,继续看着自己的筷子。飘云看着男人低头沉思的脸,心提到嗓子眼,被龙天佑用刀「啪啪」切成了十五块,七个上,八个下。桌子底下的左手掐着右手,后背发凉,手心冒汗。 他这话什么意思?他想赶她走是不是?因为隋洋?还是又交了新的女朋友?她是不是很温柔?是不是也很会做饭?是不是从不跟他犟嘴?是不是很会讨他欢心? 不行,龙天佑,你要是始乱终弃,我死给你看! 不对,早上刚给他洗过衣服,很纯粹的男人味,没有香水,也没有长头髮。大约不是女人。 那是因为隋洋?飘云有些绝望。 这就没办法了。说到底,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衣服可以换,手足不能断。 他是不是这么想的? 「飘云,这些日子,我想了很多。」龙天佑终于开口,仍是低着头,不敢看她,怕自己忍不住要掉眼泪。放手,成全,说的容易。你试试看把自己的肉剜下来,疼不疼?何况,龙少剜的可是心尖上的那块心头肉,那是他的命。 「我想,我应该跟你说一声谢谢。谢谢你那天晚上把我捡回家,谢谢你做饭给我吃,谢谢你给我洗衣服,还有,除夕那天,我们在医院……总之,谢谢。」龙天佑对着一桌子残羹冷炙道谢,头点的跟栽葱似的。 飘云揉着自己的衣角,点点头,莫名其妙地回了一句:「不客气,我应该做的。」 这句话的浅台词是,如果你愿意让我当你的女人,我可以做的更好的。 可龙天佑的理解是,你救了我,又帮我这么多,我是应该报答你的。 他突然觉得喉咙很干,端起汤碗,咕咚咕咚喝了个底朝天,有了水份的滋润,浑身似乎又充满了力量。 「所以,你不必觉得亏欠我什么。我们遇险的时候,我答应过你,放你自由,让你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所以,这个给你。」 龙天佑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张黑色的信用卡,推到飘云面前。飘云一下坠入五里云雾,整个人云山雾罩,不名所以的看着他。 「这里有点钱,你拿着。」然后又从衣兜里掏出三张机票,「这是去北京的机票,你,柳寒城,还有他妈妈,你们三个人,后天就动身吧。那边我都安排好了,在北京四环区内给你们找了栋房子。学校还是当初订的那家,这是入学介绍信,拿着这个,就可以办入学手续。」 龙天佑又把一个信封推到飘云面前,重重舒了口气:「飘云,隋洋不会放过你,所以,带着他离开吧。去北京,忘记所有不开心的事,从头开始。他以后会很出色的,你们会有一个好的将来。如果你允许,我以后想去看看你行不行?或者,不见面也行。我只是……」 龙天佑有些语塞,他说不下去了,好像有骨头卡在喉咙里。 飘云盯着桌子上那三样东西,揣摩着他们的价值。他费了多少心血?要承担什么样后果?辗转反侧多久?终于决定委屈自己,做出此等大义凛然惊世骇俗的义举。真是辛苦他了…… 她笑了笑,目光最后落在那张卡上:「这里有多少钱?」 龙天佑挠了挠头:「一千万左右。」 「好吝啬,一千万就把我打发了?原来我在你心里就值这个价码。」 「飘云……」 飘云抓起桌上那三样让她哭笑不得的东西,朝龙天佑噼头盖脸地砸过去。 「龙天佑,你混蛋!有钱就了不起吗?你始乱终弃!你仗势欺人!你,你玩物丧志!」 第100页 飘云已经气得口不择言了。餐桌上的餐巾,面巾纸,杯垫,能砸的东西都让她砸在龙天佑身上了。杯子,盘子是不能拿来砸的,把人砸坏了怎么办?她心疼。 龙天佑真要疯了,为什么自己看得比命还重的女人,会骂自己始乱终弃?始乱终弃,仗势欺人也就算了。玩物丧志?这都哪跟哪啊? 不是他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快。女人的心,海底的针,琢磨不透啊。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天时地利的迷信。茫茫人海中,让我遇到你,多神奇。你是神话,是我此生最美的风景,我的幸运。 五十五章 我喜欢你,让我做你的女人好不好? 龙天佑好不容易回过神了,看着纸片在空中飞舞,雪花般盖了他一头一身,眼前的小女人已经不见踪影。 飘云跑进卧室,一边擦眼泪,一边收拾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她来的时候是被龙天佑光熘熘地抱来的,什么都没带。现在,难道还要光熘熘的跑出去? 呜呜,真可怜。孤苦伶仃,寄人篱下。跟喜欢的男人做爱,人家还给她钱。 醒过神的男人终于追过来,卧室的门紧锁着。趴在门缝上仔细一听,里面有哭声,凄凄哀哀的,很是可怜。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备用钥匙却怎么都找不到了。干脆大脚一伸,轰的一声巨响,门被硬生生的踹开了。 在床和衣柜的夹角里找到飘云,她正坐在地毯上抹眼泪。嫩白的手背把眼睛蹭得又红有肿,让龙天佑看得要多心疼,有多心疼。 龙天佑发现自己好像特别容易把她弄哭,隋洋和柳寒城似乎没他这么有本事,大约没他这么恶劣吧。 他想哄她,一直时间又不知道自己究竟错在哪里?一个大男人,像个小学生一样扎着手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飘云抽抽搭搭的哭,很快就变成了一只兔子。鼻子又红又肿,丑死了。 龙天佑走过去蹲下,拿起床头柜上的纸巾想帮她擦擦眼泪,拧拧鼻子。飘云扒开他的手,自己抽出纸巾,对摺之后用力一擤,惊天动地。 龙天佑在旁边小心翼翼的递纸巾,咽了咽吐沫,察言观色的陪着小心。 「飘云,时间太紧,我手里的现金就这么多。要么,你先拿着。等我……」 飘云一把推开他:「龙天佑!你,你无药可救了。走开,我不要你了,再也不要你了。呜呜,你竟然,竟然给我钱。你以为我给你做饭,洗衣服,收拾屋子,跟你做爱是为了钱吗?你很有钱吗?我又不是妓女……」 龙天佑蒙了,他可以对天发誓,他绝对绝对绝对没有那个意思,连想都不敢想。给她钱,她就不用那么辛苦了,就可以跟自己心爱的人过上童话般幸福快乐的日子。他银牙咬碎,肝肠寸断,慷慨解囊,高风亮节,只是想让她开心,让她过得比自己幸福。 不是没有过不甘,不是不觉得委屈,不是不想锱铢必较,索取算计。 可是,他爱她,已经爱到了不计回报的地步。即使远隔千山万水,只要知道她跟他活在同一片蓝天白云下,被同样的阳光普照着,还有什么不满足?还有什么不能担当?就是把自己的命搭上,只要她过得好,他这辈子就算值了。 龙天佑嘆了口气,把哭得天昏地暗的小女人轻轻搂在怀里:「小妖精,你到底要我怎么样啊?你不说出来,我怎么知道啊。哎,我说,你别光顾着哭啊。」 飘云唿噜了一把眼泪,楚楚可怜的看着这个比熊还笨的男人。想了想,还是先占领地盘再说,于是把湿乎乎的脸蛋贴在男人胸肌上,还蹭啊蹭的。 「你以为,我把自己打扮的跟圣诞礼物似的放在你面前,是为了什么?」身子赖在人家怀里,眼泪还没擦干,一只小手就开始不安分地解人家的衣扣,一颗,成功,哦也。 解第二颗的时候,龙天佑按住了她,苦笑着:「我是救了你,可你不需要这样来报答我……」 「谁要报答你?」飘云看着他,又好气又好笑。点着龙天佑的鼻子,理直气壮的语气:「我是你的女人,你救我天经地义,我为什么要报答你?」 龙天佑一愣,捏着飘云的下巴,手因为打颤。不知不觉用了力气。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男人眯着眼睛。 飘云的下巴有点疼,这傢伙,不知道她弱不禁风吗? 下巴被龙天佑控制,柔美的弧度恰好契合他的手心。飘云发现自己喜欢被他掌控的感觉,就好像打瞌睡的时候正好有人递过来枕头,飢肠辘辘的时候捡到一块面包,在狂风暴雨中被人从幽深的海底打捞上来,裹着毯子放在温暖的床上。又舒服,又省心。 飘云摸着男人粗糙的手指,很认真很诚恳很可爱很无邪的说:「天佑,我喜欢你,让我做你的女人好不好?我给你做饭,洗衣服,擦地板,生孩子。我以后再也不欺负你了,听你的话,也不惹你生气了,好不好?」 然后满怀期待的看着男人的眼睛。咦,没反应。哦,他一定是太高兴了。 龙天佑却仿佛被什么东西咬到,忽然松开手,接着腾的一下站起来。失去了男人的支撑,飘云猝不及防倒在地上,下巴壳差点着地。 男人好像什么都没看见,迳自走了出去。 趴在地上的人犹如五雷轰顶,千算万算,也没算出他竟然是这种反应。立刻从地上爬起来,追出去。 第101页 客厅,没有。厨房,没有。浴室,没有。储藏室,也没有。 老天,这个男人难道是大隐于市的武林高手,会干坤大挪移不成? 最后终于在阳台找到了人,龙天佑站在窗帘后的阴影里,默不作声的吸菸,精湛的黑眸看着远处的江面,有些冷漠,有些不近人情。鼻樑挺直,衣袂纷飞,那表情实在是,帅呆了,酷毙了,简直无法比喻了。 飘云走过去,从后面抱住男人的腰,小声说:「天佑,我爱你。」这是汉语版。 「天佑,i love you 。」这是英语版。 「天佑,擦郎嘿哟。」 这是韩语版(跟寒城学的)。 飘云正在琢磨日语版该怎么说,突然发现男人的肩膀在微微的抖动。她小心翼翼的绕到前面,借着月光仔细一瞧。 结结巴巴的说:「天佑,你,你怎么哭了?」 五十六章 死丫头!不早说,让你折腾死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何况是龙天佑。 小时候父母双亡,一个人在广州的街头流离失所,沦落到被乞丐欺负的时候,他没有哭过。 长大后在江湖上逞兇斗狠,中了埋伏在几百只棍棒下亡命逃生的时候,他没有哭过。 被自己的手下出卖,刀架在脖子上,肚子被人划开的时候,他没有哭过。 他们在雪地里,孤身面对兇恶的狼群,他眼睛失明的时候,他没有哭过。 现在,却为了一个女人的一句话,他流泪了。 飘云真的很内疚,把他的头抱在怀里,轻声说:「天佑,别哭,我再也不欺负你了。好不好?」 谁知道刚才还默默流泪的男人,突然用袖子抹了一把眼泪,目露凶光,狠狠骂道:「死丫头!不早说,让你折腾死了。」 轻捻虎鬚的结果是,整个人又被人像麻袋一样扛在肩上。飘云看着上下颠倒,扭曲混乱的花花世界,这就是她以后的人生吗?还不错,就是有点晕。 身上的衣服中看不中用,约等于无。龙天佑随随便便拉拉扯扯,飘云身上就只剩一条性感小裤裤了。 男人红了眼睛,立刻脱光衣服扑上去,大手托起飘云大小适中,型号秀美,雪白粉嫩的咪咪,大约饿极了,乱七八糟的啃起来。 飘云抓着男人的头髮:「哎,我说,龙少,你别咬我啊。」 龙天佑抬起头,一脸茫然:「我哪有咬你?这是亲。」仰起脸咬了咬飘云的嘴唇,「亲亲,懂不懂?」 飘云彻底无语…… 当龙天佑第n次像座山一样贴过来,抱着她做坏事的时候。飘云几乎要哭了,迷迷煳煳的靠着他。老天,多少次了,还这么精神,一定是那道牛肉炖胡萝蔔,很久之前那头强壮的牛的力量转移到他身上了。 一定是这样。 于是飘云在心里暗暗发誓,她从此以后绝对不穿性感内衣,绝对不主动勾引,还有,绝对不做牛肉给他吃。 最后,筋疲力尽的两个人像蜕了皮的动物一样相拥着倒在床上。飘浮的空气仿佛发酵的水果,糜烂香甜。这是情慾的味道,是沉沦的味道,是至死不渝的爱情的味道。 这一夜龙天佑睡的很不踏实,过一会就睁开眼睛,借着月光看看飘云的脸,孩子一样不厌其烦的问:「飘云,你爱我,对吗?你永远都不会离开我,对吗?」 飘云摸摸男人的脸,很有耐心的回答他:「对,对,我爱你,永远都不离开你。我给你做饭,洗衣服,生孩子。老大叫大毛,老二叫二毛……就这样一直数下去,最小的叫小毛。我们一辈子在一起。」 男人充满信任的点点头,把头埋在女人怀里。 我们一起吃饭,睡觉,过日子,生孩子,老大叫大毛,老二叫二毛……就这样一直过下去,一辈子都在一起。 死也要在一起。 「你喜欢我什么?」飘云躺在龙天佑身上,脖子下面是男人结实的小腹。洁白的窗纱飘进来,窗外的黄昏很美。在天的尽头,半挂着一轮撕裂的夕阳,颜色鲜红如血。夕阳下面,是一片壮烈的霞光。云隙间有透明的光柱倾泻而下,一束束金色的光柱,笼罩城市,山川,仿佛来自天国的路途,可以超脱人间所有悲喜得失而去。 「脾气倔,会骂人,常常迷路,爱讲冷笑话,别人没笑,你自己就笑得像个傻瓜。」龙天佑眯着眼睛看远方的天空,暮色将近,因雪的反射,天空依旧蓝的耀眼,这是北方特有的风景。 飘云咯咯笑了起来,龙天佑把手放在她微微起伏的胸脯上,贪恋那里的酥软。辗转的曲线,皎洁美丽的身体,在金色的余晖下,散发着柔和的母性光晕,仿佛拉斐尔笔下典雅飘逸的圣母像。 「你呢?你喜欢我什么?」他问。 飘云侧头想了想:「新鲜可口,辛辣刺激。还有……」伸长脖子亲亲他的嘴唇,「口感一流,特有嚼头。」 男人皱皱眉头:「怎么把我说得像麻辣牛蹄筋。」 「你还不是把我形容的像无知少女。」 「我让你跟我犟……」龙天佑把这个不怕死的小女人拖过来,翻过去,打她屁屁。 「喂,君子动口不动手啊。」 「那我就动口。」 两个人都是光熘熘的,倒是很方便。亲到难分难解的时候,龙天佑抱着飘云突然问:「那柳寒城怎么办?」 第102页 很煞风景的一句话,却是他此刻最大的担忧。之前被天降而来的喜悦沖昏了头脑,丧失了思考能力。可是问题依旧存在。 这是他用尽全部生命去爱着的女人。她不爱他,也就罢了,他认了。可一旦爱了,他决不允许她朝三暮四,半途而废。 没有见过阳光,我们习惯黑暗。没看过天堂,地狱也很温暖。得到之后再失去,那宁愿从来没有得到过。 失而復得是幸运,得而復失是毁灭。 别问为什么,人心,就是这样脆弱。尽管他是龙天佑,有一颗比常人更强壮的心脏,他也折腾不起。 所以别怀疑,飘云如果以后红杏出墙,他真会掐死她。 飘云楞了一下。 寒城…… 事实上,他们昨天刚刚通过电话。 飘云跟着龙天佑从医院出走后,他们一直没有联繫过。寒城买了鲜花水果,带着母亲熬的汤去医院找她,那里早已空空如也。 她走了,没有告诉隋洋,也没有告诉他。抱着母亲的骨灰盒,跟着一个曾经伤害过她的男人私奔了。 寒城有一种被遗弃的感觉。 他不是傻瓜,相反,苦难的遭遇让他像丛林动物一样警觉而锐利。某些情理之外的蛛丝马迹已经给了他某种预感。只是,她不曾说破,他宁愿装聋作哑。 绝望之中守候希望,说到底,还是绝望。就像有人说的,幸福是糖,可以甜到忧伤,说到底,还是忧伤。 可是他无路可走,走去哪里?失去了她,整个世界都是冷的。无处可去。 情人节那天下午,飘云打开了手机,简讯立刻蜂拥而至,几乎挤爆了屏幕。全是寒城发来的。 「你的伤好了吗?我很担心。」 「你在哪里?我去找你。」 「天气不好,记得多加件衣服。」 「我很想你,你已经忘记我了吗?」 「飘云,我爱你,我会一直等着你,多久都等。」 飘云想,她是该跟他说清楚了。心里默嘆一声,当初贪婪寒冷中那一点微温,两个人像无家可归的小老鼠一样依偎在一起。可是,现在她要跟自己爱的人走向明天了。 虽然觉得对不起,可还是要说的。伤害是必然的,不说伤害更大。 还好,他还那么年轻。 爱与恨都不过是一种感情,它们有生命,有生命的东西都会死,都会随着时间的流失而消磨殆尽。 他总有一天会忘了她的,是不是? 唉,现在想想,做人真难,无论何时何地,多么痛苦艰辛,都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唐突和恣情纵意。 龙天佑一脸警惕地看着怀里唉声嘆气的小女人,这是什么意思?后悔了?还是心疼了?她会不会反悔赖帐?会不会突然觉得还是柳寒城比较好?毕竟,人家身家清白,年少力壮,前途无量,人又长得干净漂亮。 胡思乱想的男人,胡思乱想地占领了那片水草丰美的土地,他所有快乐和幸福的所在。占有这么温暖的身体,很充实,很满足,担忧似乎少了那么一点点。 「飘云,你爱我,你自己说的。」都攻城略地了,还是不放心,谁说男人不多疑?不吃醋?不爱明知故问? 爱到极致,都一样,跟性别无关。嫉妒从来不是女人的专利。 飘云张开手臂,对一脸焦虑的男人说:「来,抱抱。」抱住男人耸动的身子,像抱着一只热乎乎的熊抱枕,真舒服。嘴巴贴上去,跟他咬咬耳朵,男人一阵战慄。 「我明天就去跟他说清楚。」 「你会不会不回来了? 「不会。」飘云把他的头拉下来,啄啄他的嘴唇,「亲亲,骗人是小狗。」 五十七章 只有灾难和死亡才能让我们分离,宿命是这样对我说的。 跟喜欢的人做爱做的事,满足的不仅仅是身体,更多的是精神上的享受。可是,精神富足解决不了飢肠辘辘,两个人的肚子都在咕咕的叫。 飘云说累,晚饭她不做了。苦命的龙少只有爬起来,穿好裤子,开着他那辆帅气的跑车出去买吃的。 其实可以打电话叫酒店送到家里的,可是人家说想吃久山大厦下面,李老太太自酿的油炸臭豆腐。现炸现卖的最好吃,老太太年纪大,回头客多,绝不送货上门,谁都不好使。 女人是一种奇异的动物,能屈能伸,张弛有度。很韧性也很任性,就好像飘云,没把人家骗到手的时候,像个受气的小媳妇唯唯诺诺。现在人家对她死心塌地了,她就身心放松马放南山,跩得不知今夕是何年。 龙天佑开车,一边嘆气,唉,千万别被雌性动物柔弱的外表欺骗,女人是老虎啊。 所以,远离毒品,远离女人,尤其是外表柔弱,滋味香甜,看似人畜无害的小女人。 他就是活生生的教训,血淋淋的啊。 这人边想边乐,不一会就到了位于市中心的久山大厦。瞧见一人一锅,小小的摊子,旁边的雪地上已经排起了长龙,生意果然很好。 龙天佑把车停在路边,下车,排队。远远看着老太太把腌制好的豆腐块,从红色的塑料桶里拿出来,一块一块地放进滚烫的油锅里。乳白色的方形小块,经过一番煎炸,慢慢变得酥脆金黄,一股奇异的香味迎面飘过来。 这种味道,臭中带甜,甜中带辣,辣中带香,真是怪异得难以形容。龙天佑紧了紧鼻子,心想飘云怎么喜欢吃这种东西,看那油锅的颜色,貌似不太干净。不会是地沟油吧? 第103页 在他前面有两个穿着黑色羽绒服的大学生,好像是一对情侣。两个人亲亲我我搂搂抱抱,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有多亲密。 龙天佑站在后面美滋滋的想,他再也不用羡慕人家了。家里有个小女人,光熘熘的躺在床上,老老实实的等他回家。 人在高兴的时候,干什么都是美的,吃什么都是香的,听什么都是顺耳的。 所以当龙天佑看到别人交头接耳,神态苟且地上下打量他的时候,他一点都不生气。 大家在看什么?各人都有各人的想法。 男人想,靠!开着跑车来买臭豆腐,够牛的啊! 女人想,原来有钱的帅哥也吃臭豆腐啊,会不会有些bt? 小孩想,这个叔叔看起来好兇,可车子很漂亮,真像上去玩玩。 卖臭豆腐的老太太,睁着一双镶满皱纹的眼睛,问哼着小曲的龙天佑:「小伙子,你要多少钱的啊?」 「十块钱的,您老多给刷点辣酱,我媳妇爱吃。」 拎着臭豆腐,顺风顺水一路飘香的开回江边别墅。打开门,屋子里很静,窗户没有关紧,能听到风吹动窗纱的声音。 龙天佑把东西放在厨房的餐桌上,走进卧室,没有开灯,细碎的雪花和星光,伴着冬夜的微风渺渺地飘进来,飞舞在黑暗中,好像提着灯笼的萤火虫。窗外的夜空是从没有过的静谧,瀰漫着冬的清冷和雪的芬芳,仿佛一个古老神秘的梦。 他走到床边,俯下身,看着月光下白玉般的容颜,细细的眉,弯弯的眼,嘴角微扬,唇边聚着一个小小的漩涡。她在做梦吗?一定是美梦,笑得这么甜。 男人微笑,眼里有泪光闪烁,握住女人的手,轻轻放在唇边:「飘云,告诉我,这不是梦。」 飘云听不到,她很累,睡着了,很香甜。梦中躺在男人的臂弯里,跟他一起仰望蓝天,静静看彩霞满天,流光飞舞,天上有蝴蝶翩翩飞过,向着太阳的方向,飞远了。 是的,天佑,这不是梦。 我爱你,不需要怀疑。只有灾难和死亡才能让我们分离,宿命是这样对我说的。 2008年2月16日,天气陡转,大雪。 宗泽瞧着坐在对面,十分钟就看一次手机,明明很焦躁还在故作镇定的龙天佑,笑得几乎要背过去。 「哥,兄弟孩子的满月酒,您老能不能专心点。大家可都看着呢?」 「你他妈的少罗索,那么多吃的还堵不住嘴?」龙天佑端起酒盅一口干了,掏出手机接着看。飘云答应完事就给他电话,他从她出门就开始等,望眼欲穿了。 喧闹的酒楼,张灯结彩,花红柳绿。各路人马齐齐会聚,端起酒杯,送上红包,恭贺集团又添新丁。 然而,他们的老大,集团的龙头,坐在首位上,不看人,只看手机。弄得一帮兄弟心神不定,看老大眉头紧锁六神无主的样子,事态严重哦。 酒要照喝,舞要照跳,一屋子人紧张兮兮的,又不敢表现的太明显。不能再给老大添乱了,年纪轻轻的就独当一面,不容易啊。 只有初为人父那位仁兄,抱着孩子,搂着老婆,美得跟什么似的。 宗泽一张俊脸笑得云淡风轻。为什么?为女人喽。江山美人,我们龙少是把美人放在了前面。 「不放心就直接打过去,您老就是把它盯出两个窟窿来,它也不会自己响。」。 龙天佑按了几个号码,想了想,还是算了。别打扰她了,吃散伙饭还需要时间呢。惹生气了还得哄,哄到不打紧。就怕话没跟那小子说明白,以后也是麻烦。 可是,万一那小子用美男计、苦肉计、三十六招连环计不让她回来怎么办?飘云的心那么软。 万一他们谈着谈着,旧情復燃,她乐不思蜀了,又怎么办?他们以前那么好。 龙天佑暗下决心,这个把他折腾得神魂颠倒的小妖精,要是敢红杏出墙,他一定掐死她。 可是,掐得下去吗?龙天佑看看自己的手掌,想想飘云的脖子,暗自揣摩了一下。默嘆一声,女人,真他妈的烦,比养孩子还烦。 死丫头,你要是敢不回来,我就把你抢回来,拖回家,扒光衣服锁起来,看你还敢不敢。 宗泽看着唉声嘆气的男人,觉得他们平时威风凛凛的龙少,此刻倒有点可怜。这不,连电话都不敢打了。 唉,都说东北男人怕老婆,没想到是真的。 两个男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有戚戚焉。 龙天佑看着宗泽,心想这小子也有心事啊,不容易。 宗泽看着龙天佑,龙哥,我明白,什么都不用说了。 惺惺相惜之下,举杯痛饮。 飘云突然觉得耳朵有点热,打了个寒战,一定是有人在念叨她。看着坐在对面的寒城,一时不知该从何说起。 一家小小的米线店,很干净。黄色的墙壁,白色的餐桌,红色的座椅,巧妙的颜色搭配能勾起人的食慾。 过桥米线是云南有名的地方小吃,也是这家店的金字招牌。米线劲道,汤汁浓厚,蔬菜新鲜。让师傅炖上一小锅,足够两个人吃,只要十五元。价廉物美的食物总是能受到平头百姓的青睐,小店门庭若市,客人络绎不绝。 服务员用两根细细的金属架,把滋滋响的石锅放在餐桌上。浓汤翻着白浪,咕咕冒着热气。黑色的石锅盘着白色的米线,红色的腊肠铺在上面,有绿色的蔬菜垫底,颜色很是讨喜。米线的醇香弥散在空气中。这样的天气,这样的食物,诱人胃口大开。 第104页 如果是以前,两个人一定头对着头,争着抢着把小小的石锅吃到底朝天。 可是今天,两个人隔着裊裊的白雾,只是望着彼此的脸。 寒城的样子很憔悴,落寞的表情,悲伤的眼睛。穿着白色的毛衣,静静的坐在那里,眼里的忧郁仿佛初秋吹过荷塘的清风,冷冷的凉到你的心底。 飘云想起了与他初见的那个夏天,无论天气有多热,心情有多坏,只要看到寒城清得像湖水似的眼睛,便觉清爽坦然。 还有他的声音,念诗词的时候,低回宛转,好像滴在青石板上的雨珠,永远那么清脆好听。 她一直相信,能把一首词吟到疼痛的孩子,在他抬头仰望阳光的瞬间,眯起的眼里一定掩藏了难言的忧伤,那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表情。 这样干净的孩子,谁忍心伤他? 五十八章 对不起,我以为我很爱你,可是,我还不够爱你。 寒城的嘴角微微抽动,此次看到飘云,就有了绝望的感觉。她还是那么漂亮,却比之前多了更多的坚定,仿佛田间的野草,林间的山花,自由的绽放着。 那个男人已经把她变成真正的女人了吗?无庸置疑,女人举手投足间的风情,低头抬头间的妩媚,领口微露的吻痕,早已说明了一切。 以前的飘云只是漂亮,跟隋洋在一起之后,隋洋喜欢打扮她,可效果总是差强人意。用飘云自己话说,她像是穿着华服的芭比娃娃,手脚不知放在哪,人们看到的是衣服,不是她。 而现在的她,耀眼的让人艷羡。不是外表,而是从那张波澜不惊的脸上,焕发出来的意志和精神。好像一株植物,为了爱人努力的活着,灿烂着。让看到的人羡慕着,感动着。 不过短短的几天,一切都变了。爱情忽然而来,躲在你漫不经心的地方。 别惊讶,爱上一个人,自然会被他所影响,会为他而改变。不要痛恨自己没有原则,因为这种改变是潜移默化的,是有益无害的,是心有灵犀的,是心甘情愿的。 让我的弧度契合你的轮廓,让你的拥抱温暖我的冰冷。我是你前生的肋骨,你是我今生的宿命。 无可厚非,这就是爱情。 可是,为什么是他? 寒城看着对面的飘云。他们隔着一张桌子,也隔了一个世界。曾经同甘共苦,而今天涯异路。 他真的不明白。 「寒城,吃啊,一会就不好吃了。」飘云若无其事的拿起筷子和汤勺,给寒城盛了满满一碗,夹了很多腊肉,放到他面前。 寒城什么都没说,拿起筷子默默的吃起来,把鲜红的腊肉大口大口的放进嘴里。飘云看着他白皙修长的手指,默默的嘆气,他怎么又瘦了。穿的这么单薄,一点都不会照顾自己。 结帐的时候,寒城坚持他来付,飘云没说什么,看着他掏钱,跟着他走了出去。 外面的雪下得很大,天空好像一件铅灰色的棉衣,破了个大洞,满天的棉絮在风中飞舞。冰冷的雪粒子点缀着风的大氅,刀子似的,嗖嗖四面刮着人的脸。 街上的路人行色匆匆,天寒地冻,各人奔忙赶路,浮华世事,没有人愿意多做停留。 他们迎着寒冷的北风,并肩走在飞雪成阵的马路上。飘云的头髮上落满了雪花,鼻子冻得通红,鼻孔和嘴巴唿唿冒着白气。 又是一个呵气成霜的冷天气。 记得去年的这个时候,她站在江边的大桥上,对向他示爱的隋洋说,你说爱我是吗?那就从这桥上跳下去。 恐怕没有人能想到,当初一句不经意的玩笑,酿就了一生的苦果。 知道了又如何? 每个人都知道自己会死,还不是一样在过日子? 街边的音响店,黑色的招牌,门面很小,装修俗气,正在放张学友的一首老歌: 烟花璀璨无比,一瞬间归于沉寂。 飘雪纯白天地,转眼溶化没痕迹。 流星闪亮飞驰,只留下点滴记忆。 彩虹五光十色,可惜拥不进怀里…… 飘云对着冻红的小手呵着气,一只修长有力的手臂习惯性的把她搂在怀里。飘云下意识地挣了挣,却被抱得更紧。 脸贴在寒城的胸口上,隔着棉衣,听到一颗受伤的心脏疲惫的跳动着,听到那颗心用悲伤的声音对她说,不要走,不要走…… 我和你在时空的这一点相遇,能不能把所有的美丽延续下去? 要坚持,我爱你。不容易,不离不弃。 多珍惜,只怕终于会过去。 但愿这不是一个奇蹟…… 忧伤的歌声犹如明灭起伏的潮汐,寒城在浊浪排空的间歇对她说:「为什么?你答应过我,等我长大,你明明答应过的…..」 寒城没有哭,飘云却哭了。因为无言以对,所以痛彻心扉。 飘云闭上眼睛,记忆是船,载满悲伤,长了翅膀,寻着时间的长河逆流而上。 她想了很多很多,想起了他们一起吃过的食物,看过的电影,说过的故事。想起了他们心酸的玩笑,甜蜜的亲吻,温暖的拥抱。 想起了他们一起畅想的未来。 想起了他们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对她这么的好,她怎么忍心负他? 两难,两难,抉择的人最难。 「对不起,对不起。我爱他,我想跟他在一起。」还是要说的,她不想委屈他,也不想委屈自己。 第105页 这一刻寒城终于明白,原来疼痛不是疼痛的目的,而是等待疼痛的过程。 最残忍的话,从最爱的女人嘴里说出来。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寒城托起飘云的下巴,声音是轻的,像天上的雪花,一片一片的飘落,柔软而无情:「你爱他?可是他伤害过你。他用暴力强迫你跟他做爱,让你哭,让你疼,让你流血。你被他逼得几乎走投无路。那些痛不欲生的日子,你都忘记了吗?」 寒城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带着某种居心的。他了解她,所以知道她伤口的位置,知道该往哪里撒盐,撒多少才会让她疼,才会让她害怕,让她放弃。 飘云的身子颤抖着,天太冷了。她一向怕冷,所以对温暖的火焰总是抱着飞蛾般的热情。 然而这次,他错了。 「寒城,记得我对你说过,不要拿仇恨当堕落的藉口和追求的目的,不要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生命本身,就是一种宽恕。」 飘云摇摇头,看着他悲伤的有些残忍的眼睛:「你说的那些我都没忘。没错,他让我失去了一个孩子,一个无辜的小生命。可是他是谁?他是那孩子的父亲。我的痛,你看得到。他的痛,谁知道?那天他跪在雪地上,眼睛看不见还在磕头。那样的一个人,被人豁开了肚子也没服过软,却为了我做到这种地步。你知道他当时说些什么吗?」 寒城只是看着她,没说话,飘云含泪笑了笑:「他说,就算拼了命,也要把我送回你身边去。可你知道我当时怎么想吗?我宁愿自己死掉,宁愿一辈子不见你,也不要他这么委屈自己。别问为什么?爱一个人没有道理。」 寒城感觉自己好像笑了一下,的确是笑了一下,绝望中的微笑,比哭更绝望。 「知道吗?我们当初在一起,其实是因为你。我不想让他伤害你,所以委曲求全。我一直以为事实是这样,可是我现在才明白,那不过是个可笑的藉口。真正爱一个人,绝对不会因为任何理由而离开他,即使那个理由再怎么冠冕堂皇。所以……」 飘云轻轻拥着他的身体,流着泪水,判了他的死刑。 「对不起,我以为我很爱你,可是,我还不够爱你。」 寒城笑着,用衣袖擦掉飘云脸上的泪水,轻声说:「飘云,让我死吧。」 五十九章 天佑,我送的礼物还中意吗? 龙天佑突然感到心慌,肋骨下边第五条神经疼的厉害。向外看了看,铅灰色的天空,乌云密布,整个城市白雪皑皑,这是今年最大的一场雪。 龙天佑觉得今天的雪尤其的白,森冷森冷的,有些恐怖。 雪厚重,路很滑。所有的车辆都成了裹小脚的老太太,跟在前车的屁股后面,挪着小碎步,亦步亦趋。 安全驾驶,珍爱生命。反正gg上是这么说的。 也有胆子大的司机,速度不减,横冲直撞,仿佛急着跟上帝见面。这样的天气,往往是交通意外的高发期。 正想着,隔着玻璃就瞧见对面马路上一辆加长的货车打了滑,醉汉似的冲到路边,好像撞到了什么人,雪太大,看不清楚。 只见那人没躲,不知道是来不及,还是想不开。旁边好像还站着一个人,一直拉着那人的手,或许是一对情侣,这么情深义重。 惊天动地的剎车! 货车在雪地上蹭出五米远。那两个人也跟着蹭出五米远,血肉横飞。女人的半截身子被碾碎在车轮下,像被砸烂的核桃,惨不忍睹。男人趴在地上,身子是完整的,只是,头没了。 雪地上一条五米长的血线,车轮粘着一些红的发黑的东西,好像是磨碎的脑壳和肉末。 有人尖叫,有人围观,有人呕吐。不一会,救护车来了,警车也来了,把奄奄一息的女人抬上车。剩下的人,等警察处理完现场,把地上的残肢断臂收拾收拾,直接送太平间。 龙天佑看得一阵心寒,有种莫名的恐慌。 「哥怎么了?」兄弟们都喝高了,都变猴子了,只有宗泽勉强还算清醒。 「车祸,死人了好像。」又看了看自己的手机,飘云怎么还不打电话给他,这散伙饭吃的也太慢了吧。 「是吗?我瞧瞧。」宗泽向外看了看,正好看到穿着白制服的工作人员拎着黑色的袋子往车里送,袋子下面还在滴血,紫黑色的浓血。车子上用红字写着「第二人民医院」,还有急诊室的电话号码。 「真够惨的。来,哥,咱俩接着喝。」 龙天佑摇摇头:「不,我想回家。」飘云会在家里等他吧? 正想着,电话响了。龙天佑楞了一下,接起来。 老爷子矍铄的笑声从话筒里传出来,响亮的有些刺耳。 「天佑,我送的礼物还中意吗?」 龙天佑看了看放在玻璃盒子里那只一斤重的小金鼠,淡道:「舅舅,您太客气了,我代三子谢谢您。」 「呵呵,没事,兄弟们辛苦,应该的。天佑,明天回来吃饭吧。我叫他们准备了你最喜欢的烤全羊,新杀的小羊羔,刚刚餵好料。我还记得你小时候,一口气能吃半只,真把我给吓坏了。当时我就跟你爸爸说,想这孩子长大一定有出息,这么小就能气吞山河了。唉,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岁月不饶人啊。」 龙天佑多少有些内疚,说实话,隋家一向待他不薄。 第106页 「舅舅,隋洋他……」 「我听说了,天佑,没事,我已经劝过他了。自家兄弟,有什么弯转不过来。尽管回来,有什么事,你们兄弟当面说清楚就是了。」 「好,舅舅,我明天就回去。」 是福还是祸?是祸躲不过。早晚要短兵相接,索性坦然以对。 自家人?如果没有这三个字,一切都很简单。有了这三个字,四周都是栅栏。 你能对自家人逞勇斗狠吗?你能跟自家人快意恩仇吗?你能对着自己的恩人磨刀霍霍吗? 要是你,你也做不出来。 何况是龙天佑,重情重义、铁汉柔情的龙天佑,飘云喜欢的龙天佑。 他做不出来。 「老爷子?」宗泽向来善于察言观色。 龙天佑点点头,又看了看手錶,这丫头,难道真的吃了回头草,高兴的不愿意回家了?童飘云,你敢! 「哥,有什么打算?」 龙天佑笑笑:「还能怎么样?把这几年赚得跟兄弟们分分,然后带着我的女人,找个风景好气候好的江南小镇,结婚生孩子去。做个普通的小老百姓,踏踏实实的过一辈子。」 宗泽很是吃惊,酒吓醒了一半:「哥,这里的地盘是你拿命拼回来的。我们能有今天的成就不容易,你放得下?」 「除了你们这帮跟我出生入死的弟兄,没什么放不下。」 龙天佑看着那个笑得很傻很天真的兄弟,被大家轮着灌酒,还不忘逗逗老婆怀里的孩子。 「你看三子,有了儿子,都开心成什么样儿了。你以为大家不想上岸吗?有钱有知识有文化,谁愿意干这行?当然……「龙天佑又看看宗泽,「你是个特例。」 宗泽挠挠头:「话是这么说。不过,哥,你平时前唿后拥、唿风唤雨惯了的。突然要金盆洗手,带着个女人浪迹天涯,听着倒是挺浪漫。可那种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子,你受得了吗?」 龙天佑摇头:「正相反,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我累了,大家都累了。我们这帮人,刀口上讨生活,赚得是卖命钱。平时看着风光,背后的苦只有自己知道。以前烂命一条我不在乎,现在有人疼了,就觉得自己矜贵了。总不能以后带着兄弟砍人的时候,还想着回家喝汤吧。所以是时候了,有个词怎么说来着,曲终人散,大概就是那个意思。」 正好三子带着老婆孩子过来敬酒,龙天佑塞给孩子一个大大的红包,嘱咐兄弟,以后就是当爹的人了,要好好过日子,不许喝酒,不许打老婆,不然我抽你。 孩子像个粉红的小肉球,大大的眼睛,又黑又亮,奶香奶香的。龙天佑看得眼馋。 「来,让我抱抱。」 孩子转眼就到了龙天佑手上,一双大眼滴流乱转,咯咯笑着,还没长牙齿,露出粉红色的小牙床,一点都不怕生。 龙天佑真是稀罕到家了,忍不住在孩子小嫩脸上亲了一口,羡慕的说:「三子,你傻小子好福气,真是好福气。」 三子嘿嘿傻乐,憨憨的,脸上的刀疤都笑开了花。一点都不像杀人不眨眼的打手,以后会是个好爸爸 龙天佑也嘿嘿的笑,眼前出现飘云的脸,摇晃着小脑袋,说着大道理,一副很好欺负的样子。如果你真这么想,那么恭喜你,你被骗了。这丫头最擅长的就是四两拨千斤,用无辜的眼神,温柔的小手,杀人无形。 他又看看手机,屏保是飘云的照片,今天早上抓拍的。穿着白纱睡衣站在窗帘旁边做伸展运动,张开手臂仰望天空的模样有点像天使。金色的晨曦中,阳光是一朵朵盛开的山茶花。 年轻漂亮的脸孔,充满自由的神气。 龙天佑轻轻抚摸手机上的飘云的脸,默默念着:小妖精,我把自己的一切都扔了,就为了能配得上你,你可千万别离开我。 否则,我死也不会放过你! 呸!我们都不死,好好活着,以后的好日子还长着呢,是不是? 人越希望什么,往往离什么东西越遥远。希望死的人永远不死,希望飞翔的人只能仰望蓝天,希望幸福的龙天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 心莫名其妙的慌起来,那号码似曾相识。 「您好,龙先生吗?这里是第二人民医院……」 啪的一声,龙天佑的手机掉在地上。诺基亚,品质的象徵,质量的保证,据说可以用来砸核桃,所以掉在地上也没碎,还能说话。 「龙先生,你还在吗?龙先生……」 宗泽看看脸色死灰的龙天佑,又看看外面雪地上紫黑色的血迹。想起救护车上用红字写的医院的名字和电话。 他的手一抖,酒杯掉在地上,摔得粉身碎骨,红色的葡萄酒血一样洒了一地。 窗外大雪纷飞,人潮渐渐散去,雪白血红,长长的血线殷红的刺眼,慢慢的,消失了…… 天佑,我爱你,不需要怀疑。只有灾难和死亡才能让我们分离。 宿命,就是这样对我说的…… 六十章 天佑,我们结婚吧。 龙天佑赶到医院的时候,腿一直在打颤,揪住一个护士,扯着嗓子吼得惊天动地。 小护士被他恶鬼似的模样吓得哇哇直叫,至于他问什么一句没听清。宗泽和几个兄弟跑过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拉开疯了似的男人。 小护士很感激,宗泽走过来,相貌英俊,斯文和蔼,笑容可掬。 第107页 「小姐,他问你抢救室在哪?」 小护士脸一红:「前面,左转,走到头就是。」 这件事告诉我们,男人光帅不行,还要会笑会放电,没有人喜欢一只咆哮的北极熊,却对彬彬有礼的眼镜蛇青睐有加。 飘云坐在抢救室外面,看着自己的脚尖。寒城回家拿钱,很久没回来。柳阿姨旧病復发,正在里面抢救。 她轻轻的嘆气,老天爷整天都在忙什么?从小就听大人说,这世界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可事实却正好相反。好人不长命,祸害遗万年。 突然有点冷,飘云抬起头,看到一双怒目金刚似的眼睛,男人喘得像牛,两个鼻孔冒着粗气,样子好兇。 飘云缩了缩脖子:「别凶我,冷。」 龙天佑咬牙:「死丫头,今天不教训你,我龙字倒过来写。」 教训的结果是,大庭广众之下,被他亲亲抱抱搂搂,再搂搂抱抱亲亲,n次循环。 宗泽他们很识趣的退到一边,背对热吻的两人,很自觉的站成半圆,充当临时屏风。想想这两个人,真是有伤风化。就算不顾忌来医院看病的小朋友,被窗台上的花花草草看到也是不好的。幸亏这里位置比较偏,来往的人不多。 「你好好的,怎么不自己打电话?让别人传话不明不白、不清不楚、不三不四的,你想吓死我是不是?」龙天佑边亲边训话,竟然两不耽误。 「手机没电了,柳阿姨一直在吐血。我当时整个人都傻了,做什么都煳里煳涂的,根本想不到那些。」飘云可没那么从容,气喘连连,「我说,龙少,麻烦你给我留口气……」 「该死!医院的人是白痴吗?连话都说不清楚,还好你没事。」人一放松,心情就好了。把人家的丁香小舌都吸进嘴里了,真软,真舒服。 宗泽在心里腹诽,老大,不是人家白痴,而是你刚听到「童飘云」,「急救室」这六个字,就火烧屁股似的窜出去了。 「天佑,柳阿姨旧病復发了,医生说这次很严重,我很担心。她是个好人,不该这样。」飘云搂着龙天佑的脖子,把脸埋在他肩上。她好像累了,刚刚不觉得。可一看到龙天佑,她知道她真的累了。心力交瘁的感觉,或许早就有了。可是只有在他面前,这种感觉才特别明显。 一直以来,无论发生什么。难过的,悲伤的,压抑的,心酸的,应该的,不应该的…..她一个人孤军奋战,是非成败一肩扛。她从不怨天尤人,从不自暴自弃。可是,她筋疲力尽。 还好他来了,就把一切交给他吧,她什么都不用再想了。把脑袋空出来,以后只想他就好了。 龙天佑拍胸脯动作很是豪情万丈:「别怕,没什么大不了的,天塌下来有我给你撑着呢。」 飘云贴在他怀里,很乖的点头:「嗯,你真好。」 「那当然,我是你男人嘛。我不疼你谁疼你?」这句话的潜台词是,除了我,你敢让谁疼你?谁敢疼你? 宗泽和兄弟们彼此对望,鸡皮疙瘩霹雳巴拉掉了一地。 龙天佑跟医生谈完话,塞完红包,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看见寒城跟飘云站在走廊上。宗泽和那几个兄弟都没走,站在三米开外,对着寒城虎视眈眈。真是好兄弟。 龙天佑三两步走过去,把飘云拉到身边,紧紧抓着她的手。 飘云说:「寒城,让我们帮帮柳阿姨吧。现在不是计较的时候,没什么比人命重要」 寒城看了看龙天佑,声音很平静,不卑不亢:「今天欠下的,以后一定连本带利的还给你。」 龙天佑点头:「好说。」 飘云有点不安,看看寒城,又看看龙天佑,总觉得这两个人都是话里有话。空气中瀰漫着不大不小的火药味,目光交接的瞬间,电光石火,好像能听到金属碰撞的声音。 龙天佑在飘云耳边低声说:「我们回家。」 飘云点点头,又看看寒城,他没看她,眼睛望着急诊室的玻璃。 她没再说什么,该说的都说尽了,再说也是画蛇添足,再说也弥补不了他的心痛,再说也是废话,没得用。 跟龙天佑走出医院的时候,天黑了,雪却停了。飘云看着天上破云而出的朗月繁星,忽然想起这样一句话,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星星之间的轨迹,而是纵然相遇,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有些人註定是要相遇的,也註定无法在一起。所谓有缘无分大致如此。 「看什么呢?」天很冷,龙天佑把自己的大衣披在她身上。 「看星星,明天,会是个不错的好天气。」 他们上车,系好安全带。龙天佑发动引擎,一边说:「饿了吧,我们去吃饭。」 晚餐吃的是肯德基,飘云要了一桶烤翅,一个老北京鸡肉卷,一个鸡腿堡,一杯巧克力圣代,一盒蛋挞,还有一大杯可乐。 满满一桌子食物,飘云舔着手指上的面酱,样子很粗鲁,好像上辈子没吃饱,满桌狼藉,鸡骨头扔了一地。 从没见过这个架势,龙天佑看傻了。 小心的问:「飘云,你没事吧?」 「没事,就是这里有点闷。」飘云指指自己的心脏,塞给龙天佑一个鸡翅,「快点吃,趁热。」 龙天佑默默啃鸡翅,低着头,不说话。过了一会,想了想,还是忍不住问:「因为柳寒城?」 第108页 「嗯,天佑,我心里难受。」飘云很老实的承认,「我一难受就想吃东西,你别管我,我吃饱了就好了。」 龙天佑点点头,很贴心的把可乐递到她面前,又拿起餐巾纸给她擦擦嘴巴:「那你慢点吃,别噎着。」 飘云鼓着腮帮子笑,一手端起可乐用力的吸了一口,一手拿起汉堡狠狠咬下去,肉酥菜鲜沙拉丰盈,酸甜的番茄酱刺激着味蕾,鸡肉的鲜美口齿留香,味道好极了。 龙天佑坐在那里咬着吸管,边喝饮料边看她,觉得这女人实在神奇,吃相这么粗鲁,满嘴油乎乎的,居然还那么养眼。当然,他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可能性比较大。 看着她为那小子难受,说不吃味儿那是假。可是那又如何?她愿意告诉他,在他面前狼吞虎咽,而不是一个人三更半夜躲在阳台吸菸看风景。这是一个质的飞越,是他辛苦耕耘的结果。这中间走了多少弯路,经歷了多少波折。曾几何时,他险些因为一时的理智缺失和道德沦丧,而永远失去她。 想到这里,他心里针扎一样的疼。 所以,不容易啊。龙天佑,你可要好好珍惜。以后绝对不要随便吃醋,不要乱发脾气。一定要好好对待她,她说怎样就怎样,她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再说,这也是为你自己的性福着想嘛。飘云高兴的时候,不是让你更高兴吗? 龙天佑眯着眼睛回味,光天化日之下,望着女人白皙的脸蛋,脑袋里仿佛安了一个液晶显示屏,自动重播那些限制级的不健康情节。这感觉真是,又香艷,又刺激。 飘云的手在神游太虚的男人眼前晃了晃:「喂,想什么呢?乐成这样?」 龙天佑勐然回神,看到放大的飘云的脸,脸一下红了。 「没,没想什么。」端起饮料来喝,心虚的左顾右盼。 飘云哦了一声,坐回座位,打了个饱嗝,擦擦嘴,望着脸有点潮红的龙天佑,很认真的说:「天佑,我们结婚吧。」 六十一章 如果那个人不是你,你应该知道后果 隋家的饭菜向来精緻可口,汤是汤,菜是菜,营养均衡,花样翻新,因为主人讲究。 老爷子是个细緻的人,注重细节,在细枝末节上很懂得下工夫。看隋洋就知道了,尽得其父真传。几场夺标战做得风生水起,滴水不漏。竟然让几个身经百战的老江湖纷纷落马,真是应了那句话,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前辈们唯有慨嘆,英雄出少年,时代真的不同了,数风流人物,只看今朝。 龙天佑来的时候,父子正在客厅聊天。见到他,老爷子热情如故,隋洋热情如故,只有龙天佑笑得有些勉强,他真的有点不适应。 他把隋洋的女朋友拐跑了,为什么大家好像没事人一样? 正想着,一个穿着白色高领羊绒衫,淡茄紫色针织长裙的长髮美女,身形款款,香气怡人的走进客厅,温良贤淑的挽着隋洋的胳膊,细声细语的说:「开饭了。」 隋洋微微一笑,搂着她的腰向龙天佑介绍:「哥,这是我女朋友,陶晚。」 又转过脸对小鸟依人的陶晚说:「小晚,这是我表哥,龙天佑。天佑哥很疼我,这么多兄弟当中,我们俩关系最好,他什么都向着我。」 陶晚很有分寸的向龙天佑点头微笑:「天佑哥好,经常听隋洋提起你。」 大方得体,高贵含蓄。 龙天佑觉得这情景似成相识,与一年前他跟飘云的初见简直如出一辙。不同的是,这女孩一看就知道很乖很安静。而他看到飘云的第一眼,就觉得她像只狐狸精。尽管人家什么都没做,可他就是觉得那双漂亮的有些过分的清水眼,总是在不安分的勾引他。 当然,后来事实证明,不是人家勾引他,根本是他自己心里有鬼。 可是今天,隋洋这又是唱得哪一出?龙天佑有点想不通。 心里有疑问,吃饭的时候自然心不在焉。隋洋不断的给新任女朋友夹菜,细言细语,无微不至。他们小声说,大声笑,旁若无人。 老爷子似乎很高兴,忙着给龙天佑夹菜,让他多吃点,像平日一样嘘寒问暖,慈眉善目。 只是没有人提到飘云,仿佛她从没在这个家里出现过。 这不免有些怪异。 晚饭过后,陶晚照例陪老爷子去书房下棋,据说棋艺颇佳,看来在这一点上是比屡战屡败的某人强多了。 隋洋跟龙天佑坐在放映室抽菸喝茶水,大屏幕正在放今年的贺岁大片《投名状》。据说这是一部彻头彻尾的男人戏,却看哭了女人。据说这个气势恢宏,诉说兄弟情丈夫义的战争故事,却是由偷情开始的。据说这部戏最终的结局是善恶到头终有报,恶者土崩瓦解,善者玉石俱焚。据说它上映后好评如潮,票房过亿。 隋洋似乎看得很投入,龙天佑有些心事重重。他不喜欢这样的气氛,不过电影的确是好电影。只是不知道,让他看的人究竟是何用意? 何为善?何为恶?何为义?何为弃?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我们坐在这里,看别人的故事。而我们自己经歷的,又何尝不是故事? 你看深渊的同时,深渊也在看你。 龙天佑看到电影里霸人妻子,背弃兄弟的恶人,不负众望的结局悽惨,死于非命。 第109页 那么现实中的他呢?他抢了兄弟的女人,辜负了恩人的信任,该落得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他知道,在隋家人眼中,在世俗的伦理道德中,在传统的风口浪尖上,他不忠不孝不节不义。可是,他没错。 如果她对隋洋有些许的爱意,如果她妈妈没有被隋洋间接害死,如果她在隋洋怀里还有一点点幸福的感觉,如果隋洋能真正的懂她爱她怜她惜她,他都不会带她走。 可是,事实究竟如何?各人心知肚明。 我们都是生息在这不健全的世界上的不健全的人,黑与白的界限,无法像棋盘上的棋子一样壁垒分明。没有人可以像银行存款那样毫釐不差的生活,我们要放纵,要唿吸,要行走,要爱情。 我们要忠于我们自己。 片尾曲的歌声苍凉悲壮,乱世英雄梦,红尘儿女情,就这样匆匆落幕,徒留无尽的唏嘘。 「电影不错,只是结局有点惨,都死了。」隋洋笑笑,扭头对龙天佑说,「哥,看的有点闷,我们去阳台上坐坐。」 龙天佑看着他,隋洋的笑容他很熟悉,总是习惯性的把它当作孩子似的胸无城府。可是他知道,昔日的小弟弟,早就已经长大了,智慧和能力都让人不敢小觑。 他们一起坐在阳台上,一个人手里拿着一罐啤酒,像以前一样,隔着黑夜,望着对面城市里的万家灯火。这是过去的老习惯了,那时候天很蓝,风很轻,他们还很年轻,还不懂爱情,不懂嫉妒,不会算计,还没碰到飘云。 「哥,还记得吗?我第一次喝酒,是你教的。抽菸也是。你还教我打撞球,教我怎么样跟女孩做爱。怎么能让自己舒服,又不把对方弄哭。呵,想想那时候的自己,真是挺傻的。什么都跑去问你。」隋洋摇摇头,笑得坦然。这里视野很好,今晚的星星很美,他心情不错。 龙天佑心里涌起一种柔软的情绪,其实隋洋从小就是个老实孩子,很漂亮,很听话,特喜欢粘着他。 「哥,你真的教会我很多东西。记得你对我说过,做兄弟,有今生,没来世。所以你什么都让着我,慢慢的,我也就习惯成自然了。以为一切都是自己应得的,其实现在想想,如果你们当初不是那么惯着我,我或许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隋洋看着龙天佑,眼里有些很复杂的东西。是埋怨?是委屈?说不清。 「我知道我做错了很多事,最错的,就是爱上了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又费尽心机得到她。结果,落得一个两败俱伤的结局。」隋洋自嘲的笑着,摇摇头,「哥,我现在才知道,原来得到一个女人的身体,真的不等于得到她的心。这个道理本来从小就懂的,可我总以为自己会是个特例。我太自负了。」 龙天佑喝了口啤酒,幽黑的瞳仁望着远方,璀璨如星的灯火,烂醉的霓虹,城市的夜色黑暗如海。 忽然发觉,这个城市越来越喧嚣空虚,友情背叛,亲情疏离,除了寂寞和无法填补的欲望,这个石头森林什么都没有。 「你不该那么对她,她一直以为自己欠了你的,简直是把自己掏空了还给你。可你做了什么?隋洋,我过去的确教会你很多东西,包括如何使用暴力能达到最迅速的效果。可是,我忘了告诉你,暴力不能用在老弱妇孺身上,尤其不能用在自己喜欢的女人身上。」 隋洋手里的啤酒喝完了,又开了一罐。「蓝带」很醇,但口感总是有点苦,不如当地人自酿的「花荷」香甜。 「医院的事,她跟你说了?」 龙天佑看他一眼,目光如寒:「如果那个人不是你,你应该知道后果。」 隋洋一笑,并不躲避:「哥,或许,这句话应该我对你说。如果对方不是你,我不会坐在这里。如果对方不是你,我不会委屈自己。如果对方不是你,我不会输得心安理得。如果对方不是你,我不会进退两难。」 「什么意思?」龙天佑不太明白。 六十二章 哥,除了你们,其实我一无所有。 隋洋无谓的笑笑,指指书房:「哥,里面那个才是我的女朋友。她很乖很听话,也很喜欢我,这就够了。至于其他人,从哪儿来,就回哪儿去吧,跟我再没有关系了。小时候听老人说,强扭的瓜不甜,可我偏不信邪。可事实证明,老人的话是对的。那个傻丫头,以为自己装得天衣无缝。却不知道,她根本就不会撒谎。不喜欢一个人,她没法假装喜欢。喜欢一个人,她也没法假装不喜欢。她就是这样一个人。」 隋洋看着龙天佑,摇了摇头:「其实这次回来,我就发现你们之间很不对。飘云以前很怕你,你也不怎么正眼瞧她。我一直以为,你嫌她出身不好,一直不喜欢她。可是这次回来,我发觉飘云对你有一种古怪的冷淡,而你,可能你自己都没发现,你的眼神就没从她身上离开过,尽管你一直是遮遮掩掩的。」 龙天佑沉默,无言以对。在外面闯荡多年,江湖路波光诡谲,险象环生。早就练就了喜怒无形于色的本事,他的脸就是侯门深似海,七情六慾也跳出了三界五行之外。可是,一遇到飘云的事,他多年的修行就约等于零。 「我看出来了,你是真的喜欢她。她能跟你走,想必也是真的喜欢你。既然这样,我放手,成全你们。」隋洋将喝了一半的啤酒罐狠狠扔到楼下,砸在新买的松狮身上,把人家雪白的皮毛,染成了土黄色,小傢伙一声惨叫,跑回狗窝避风去了。还是里面好,外面不好,风清水冷的,还有不爱护动物的人高空掷物。 第110页 龙天佑有点感动,隋洋从小就是个唿风唤雨的孩子,从来都是别人把好东西,掰开了揉碎了碾成粉末放在他手边上,习惯了居高临下,坐享其成,还没见他主动让出过什么。 「隋洋,你真这么想?」 隋洋笑得有些奇怪,嘴角上扬,眼角下垂。很尴尬的笑法,有种悲哀的感觉。 「哥,我的女朋友没了,我不想连哥哥也没了。我最怀念的,是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无论做什么,都觉得时间过得好快。除了我爸,你跟飘云是我最亲的人。她要走,我拦不住。如果连你也走,那我未免太可怜了。你知道,老爷子的身体越来越差,这么大的产业,我一个人扛不住,那些老傢伙表面上服气,背后都在等着看我的笑话。我们是一家人,我真的不能没有你。」 龙天佑只顾喝酒,不说话,当你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时候,保持沉默,是最好的选择。 「哥,过去的就算了。无论谁对谁错,我们一笔勾消。你们在一起,我绝对不会从中作梗。如果你们结婚,我马上叫她嫂子,没有任何怨言。」说到这儿,隋洋的声音有些哽咽,眼睛也红了,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发达的泪腺聚集了太多难以言说的情绪。 「这样也不行吗?除了你们,其实我一无所有。所以,不要走,哥,求你了……」隋洋哭了,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哭得像个孩子。 龙天佑长长嘆了口气,话说到这个份上,他还能说什么。如果老爷子向他兴师问罪,隋洋跟他剑拔弩张,他都可以招架。 可是现在,他真的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有把带飘云远走高飞的话,跟冰冷的啤酒一起,生生咽回肚子里。 每个人都有难以抉择的时候,自古忠义两难全,没想到,爱情和亲情也会进退维谷。龙天佑那天,拍着隋洋的肩膀,安慰着痛哭流涕的弟弟,做出了一个影响他一生的决定。 龙天佑前脚刚走,隋洋就送走了陶晚。回来的时候,老爷子正在书房里下棋,自攻自守,倒也快活惬意。 「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老爷子看着棋盘,眼没抬,手没停。 隋洋重重坐在红木椅上,烦躁的拉了拉领带:「她说累,就先送她回去了。」 老爷子意味深长的笑了笑:「看你最近胃口不好,是菜不合口味吗?」 「爸,我想吃糖醋排骨,小保姆总是做不好。」 「儿子,稍安勿躁。这心急,吃不到热豆腐。」 老爷子满头渊博的白髮,额头的皱纹饱经沧桑,一双慧眼明察秋毫。两只翻云覆雨手十拿九稳,步步为营。还有,他是一个好爸爸。 「本该如日中天的人,偏偏不识抬举,可惜了一盘好棋。」老爷子把黑子一颗颗拿下,扔进旁边的纸篓里。 隋洋揉揉额头,头有点疼,今天真累。 龙天佑满腹心事的回到家里,他和飘云的家。 飘云躺在藤椅上睡着了,左手压着书,右手抱着一包零食,标准的童式睡法。连毯子都没盖。 龙天佑摇了摇头,走过去,把书和零食卸下来,把人抱在怀里。 睡得迷迷煳煳的小女人嘤咛一声,在人家怀里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就再也不出来了。龙天佑没办法,只有和着衣服躺在床上。怀里的身子软玉温香,只是姿势有点辛苦。 龙天佑摸着飘云的头髮,像摸一只打盹的猫。飘云嘟囔了几句什么,好像是梦话。龙天佑贴在她嘴边上仔细一听,她说的是:「天佑,我们结婚,我来做饭,你要帮我淘米。」 龙天佑哑然失笑,这丫头,倒是一点都不吃亏。搂紧了她,亲亲脸蛋,对着昏睡不醒的女人承诺道:「飘云,我一定带你走。我们去你想去的地方,你给我生孩子,我什么都不用你干,一辈子宠着你。再等一等,等我把这边的事处理完,我一定带你走。」 男人很快就睡着了,梦见自己不在这里,在南方的小镇,温山软水,杏花春雨。氤氲的街市,瀰漫着凄迷的烟雨。肥厚多汁的花瓣铺在青色的石板路上,石板路的两旁种着首尾相接的海棠树,一簇簇粉白色花团覆盖了整个城市。他的老婆和孩子站在海棠堆锦的庭院里,微笑着向他招手,等他回家...... 男人笑了,笑在梦里。最幸福的笑容,却是在梦里。 幸福来临的时候,我们总以为一切都来得及,晚一点,早一点,没关系。却不知道,幸福是调皮的鸟儿,长了翅膀会飞,它不会站在原地等你。于是,我们学会了追悔莫及。 六十三章 请你小心他...... 阳春三月,南方早已春暖花开,北方依旧冰天雪地。人们穿着厚厚的棉衣,穿行在铺着冰雪的柏油路上,工作学习,婚丧嫁娶。 阳光下的太平盛世。 龙天佑最近很忙,他答应隋洋,等他完全上手后,他再离开。最近正在积极的寻找最佳的旅游路线,打算上岸后,先带着飘云游览一下祖国的锦绣山河,然后找个安静的江南小镇定居。至于集团的事,交给宗泽好了。那小子有勇有谋,大学毕业后,就进了黑社会,颇有前途,欠缺的只是资歷。不过没关系,他力挺。 再说,黑社会,靠耍凶斗狠还能玩几年?现在一切都企业化,集团化了。宗泽有知识,有头脑,以后带着大家慢慢漂白。严打的时候不用怕警察追,逛街的时候不用担心被仇家砍,皆大欢喜。 第111页 隋洋也很忙,忙着上位,忙着跟上海的公司谈合作计划,忙着谈恋爱。跟陶晚打得火热,招摇过市,如胶似漆。听说好事将近。 飘云的同事替她惋惜,这么好的「四有」新人,有房,有车,有形,有款。怎么就叫别人翘走了呢。要反省啊,记得总结经验教训,再接再厉。 飘云笑笑,简讯龙天佑:龙少,晚上记得回家喝汤。 龙天佑回:那你要早点回家。 新学期,万象更新。高三逐渐步入冲刺阶段,飘云自然要精神饱满,全力以赴。晚自习结束后,总是比龙天佑回去的还晚。 苦了龙少,满腹幽怨的独守空闺,对着照片睹物思人,形影相弔。 学生们依旧生龙活虎,小树似的欣欣向荣。唯有寒城,一直没有来上课。柳阿姨病得厉害,回天乏术,专家已经束手无策,医院正在考虑是不是该下病危通知单。 飘云经常去看她,一个人,寒城什么都没说,脸上的表情就是没有表情。 飘云感觉自己快被内疚淹没了。最近做梦总是梦到一张模煳的脸,跟寒城的样子很像,脑壳摔在地上,红白相间,血肉横飞。 仿佛某种暗示。 她没敢告诉龙天佑,怕他担心,他最近够烦了。也不敢吃药,怕影响身体,万一有了孩子,对胎儿不好。 只有这么硬挺着。 还好,消失了四个多月的文慧,终于要从祖国可爱的心脏回来了。如同黑暗中的曙光,她终于看到亮了。 三月下旬,北方天气慢慢转暖。08年是奥运年,奥运圣火即将在雅典古城点燃,华夏振奋,世界瞩目。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中国人民的美好祝愿。 可就是有人不愿意看着你好。因为你好了,他们就该不好了。尽管你不好,并不代表他们会很好。 上课的时候谈到时事,飘云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抢夺我们的火炬,觊觎我们的国土,践踏我们的尊严,我们该怎么办? 学生说,老师,我们把他揍趴下。 飘云说,好孩子,暴力不能解决问题,但是这次,老师支持你。 时间荏苒,高三的复习接近尾声,卷子像雪花一样以绝美的姿态翩翩而落,白花花的真耀眼,快把学生给淹没了。 大大小小的模拟考试纷至沓来,模拟就是演习,每一道题都暗含了机遇和分数。学生们不敢马虎大意。每一次的模拟试卷都说是从内线搞来的,来头如何如何显赫。大家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在这一点上,老师和学生同仇敌忾。学生鱼跃龙门,就可以上个好大学,拿份好文凭,找份好工作,寻一段锦绣良缘。学校则要靠升学率来提高声誉和知名度,以便优化生源。 所以,大家是利益均沾,荣辱与共,双赢才是王道。 飘云拿着一模的卷子从教室出来,边走边看,差点撞到迎面跑过来的学生。一侧身,人没事,卷子撒了一地。她楞了一下,俯下身去捡。就在这时候,手机响了。 「飘云,我妈妈想见见你,医生说,她快不行了。」 飘云接过电话,想立刻飞过去。可是她不能,职责所在。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卷子,串完课,请好假,赶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和护士已经撤了出去,每个人都在摇头,一脸凝重。寒城靠在冰冷的墙壁上,头髮已经长得很长,遮住了脸。 听到飘云的脚步声,他抬起头,眼睛是死的,声音也是死的。 「你来晚了,她在一直在等你,可惜,她没有等到。」 柳阿姨躺在白色的床单上,像睡着了一样。只是人有些萎缩,曾经清秀的脸庞像一朵风干的山花,低敛着花瓣,薄弱而透明。 寒城把白布慢慢蒙在她的脸上,飘云才感觉到,这是一具尸体,不是一个能动会笑可以唿吸走动的人。 她感觉自己无法唿吸,这一切来的太突然,太平静。寒城一滴眼泪都没掉,一张波澜不惊的脸,平静的让人窒息。 几个手脚麻利的护工走过来,把柳阿姨的尸体抬起来,放在带滑轮的硬板床上,转送到太平间。先放在那里冰冻,等到出殡的时候,再送到殡仪馆。 飘云一直卡在喉咙里的哽咽,直到这一刻才发出声。一个人的音容笑貌,在这一刻,竟然变得如此清晰。 我们通过生而知晓了死,因为死而珍惜活着的每一天。 飘云朦胧的泪眼,透过玻璃望着遥远的碧水蓝天。听说人死后,会变成天边的彩霞。所以难过的时候,千万不要对着天空流泪,因为天上的亲人会看着你。看到你难过,他们会比你更伤心。 飘云很想知道,寒城的妈妈最后想跟她说什么。可惜,永远都不会知道了,这是一个秘密,陪着她长眠地下,宽厚的大地会深情的接纳这一切,安详博大,神圣庄严。 一定是放不下寒城吧,飘云想,柳阿姨那么爱他。都说儿子是母亲前世的情人,今生的相遇是为了偿还前世的情债。所以从前世的情人,变成了今生的母子。从前世的承诺中,延续了今生的无悔。割捨不下这无望的情缘,好像意犹未尽,只为了能再看看他的脸,好好照顾他一生一世。 飘云用悲悯的眼神看着寒城清俊的侧脸,他越是平静,她越是难过。仿佛回到那个凄凉的雪夜,她折断了肋骨,摔碎了脚腕,躺在天佑的怀中默默落泪,然而这一切的苦难,都比不过丧母之痛来得悲切。 第112页 她有多痛,他就有多痛。 我们活在人世间,左边是璀璨的年华,右边是记忆的废墟,中间是奔腾逝去的青葱岁月和一去不返的滔滔流年。 可总有一种悲伤,我们无法流放。唯有站在时空的彼岸,看月残灯尽,离合悲欢。 活在纷纭世事中的众人,要有一颗怎样坚强的心,才能克服这种种的不如意,得以完成此生? 飘云抱住寒城的肩膀,他的肩膀轻轻的抖动,接着越演越烈。除了流泪,现在还能做什么?尽管泪水也是没用的废物。 飘云以为抱着他,陪着他,给予他力量和温暖,便是对一个慈爱的母亲最好的慰藉。 可惜,她错了。如果她能见柳阿姨最后一面,她会对她说,飘云,你是个善良的好孩子。如果可以,请你救救寒城。如果救不了,请你小心他...... 六十四章 这个小畜牲。老子剁了他! 飘云给龙天佑打了个电话,说明这里的情况。 龙天佑沉默一下,说:「要不要我过去陪你?」 飘云看了看走廊尽头沉默如雕的寒城,轻声说:「不用了,我晚点自己回去。你乖一点,自己睡觉。」这就是老师,习惯用管孩子的语气来表达她对你的关心。你可千万别不领情,你要是敢她扭,她会苦口婆心,长篇大论的跟你讲道理,直说的你千迴百转,肝肠寸断,不让你心服口服,决不罢休。 老师都很喜欢讲道理,其实讲得也都是有用的道理,可惜,听的人很少。否则,监狱里的犯人起码减少一半。 「哦。」龙同学果然很乖,回了一个字。 「厨房里有我早上熬的银耳莲子汤,熬了三个多小时,你睡觉前可千万不要忘了喝。」 「嗯。」还是一个字。 「不要一个人喝酒,不要跟宗泽他们出去喝酒,不要带女人回来。如果带回来,记得在我回来前处理掉。」飘云笑得很阴险。 「……」龙同学彻底无语了。 「早点睡觉,不要抽菸,如果真要抽,别忘了拿菸灰缸,它就放在……」 「飘云……」电话那边的龙天佑终于打断了她,语气温柔,就是有点无赖,「早点回来,你不回来,我不睡觉,汤我也不喝,我会喝很多酒,抽很多烟。那个新换的床单,如果你不回来,我的香菸……」 「你敢!」飘云急沖沖的说,「那可是我新买的,你敢烧坏试试,我跟你拼了。」 龙天佑低低的笑:「那就快点回来,我等着你。」 飘云看看寒城,嘆了口气,点点头:「好,我尽量。」 回到母子两个租住的小屋,平房没有暖气,靠煤炉供暖。北方的四月,天气依旧清冷。尤其是夜里。 飘云要寒城去屋子里休息,她来生火做饭。 寒城没有说什么,点点头,就进屋去了。 飘云熟练的点燃煤炉,红色的火苗在炉膛里活泼的跳动,屋子里渐渐暖起来,驱走了寒冷,心情就好了很多。她翻了翻壁橱,除了一些不知道哪年哪月留下的落满了灰尘的挂面,什么都没有。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飘云很无奈。 还是出去吃吧,飘云进去叫寒城,推开门,发现寒城已经睡着了。躺在柳阿姨的单人床上,蜷缩着身子,好像一个躲在母亲子宫里还未出世的孩子,维持着人类最原始的姿态。 心就这样疼着,翻云覆雨的疼着。难道就这样疼下去?生老病死,苦海无边,这就是生存的意义? 飘云走过去坐在床边,看着寒城的脸,长长的睫毛,弯成一个漂亮的弧度,以前就觉得他睡着比醒着好看。可惜,已经被泪水濡湿了。 人类天生会做梦,梦中有最美好的东西相伴左右。穷人梦到钱,富人梦到爱情,飢饿的人梦到拿满汉全席当早餐。你梦到过什么? 梦到的都是最喜欢的,可是,最喜欢的往往都不是自己的。 可一个人要疼到什么地步?连做梦也会流泪? 不忍再看下去,飘云想叫醒他。手放在他脸上,他就醒了,睡得不沉。 没有开灯,屋子里很黑,银白的月光透过狭窄的十字窗棱,落在灰白的墙壁上,镂下一个黑色的十字。透过窗子,平房区的人看不到城市璀璨的霓虹,只有细碎的星光,仿佛风中摇曳不定的烛火,那是远去的魂灵向亲人深情的告别。 寒城透过黑暗望着飘云的脸,脆弱的目光,期待的表情。他想说些什么,可是还能说什么? 这个女人真的属于过他吗?过去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旖旎的梦幻,被现实的冷酷冰冻,她拿着小锤子亲手敲成了碎片。 「寒城,你怎么样?」飘云摸摸寒城的额头,这是一个习惯动作。习惯真可怕,理所当然的做着某些事,连思维都不用了。 寒城抓住她的手,飘云跌在他身上。寒城一翻身,人就被他压在下面。或许,这也是一个习惯。 「寒城?」飘云慌乱的看着他,寒城的目光,死掉一样,让人心里发寒。 「你在害怕?你竟然会怕我?为什么?你以为我会伤害你吗?我会强迫你吗?」寒城冷笑,冰冷的双手按在飘云的胸口上,「如果我对你说,我会像那个男人一样对你,你会原谅我吗?你会像原谅他那样原谅我吗?」 突然有些冷。 龙天佑做了个噩梦,梦见飘云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向他招手,仿佛是告别,一个转身,消失在汹涌的人潮中。他想跑过去拉住她,却怎么都动不了。然后,他被活着装进棺材里,推进了焚尸炉…… 第113页 勐然睁开眼睛,看到窗外被风吹得东摇西摆的树,像疯了的女人在摇头。惊出了一身的冷汗,看了看墙壁上的挂钟,十二点一刻,飘云怎么还不回来? 心跳的厉害,几乎在狂跳中窒息。人紧张的时候就会觉得口渴,龙天佑起身去厨房找水喝。飘云熬的银耳莲子汤还没喝呢。 忽然发现,灯亮着,里面有人在走动,走近一看,一个纤细的背影在流理台前忙碌着,炉子上用文火炖着汤,咕咕冒着白气,香味浓郁。 龙天佑从身后抱着她,亲了亲女人的头髮:「回来了,怎么不叫醒我?」 飘云没有回头,粉颈低垂,声音僵硬,好像逼着自己一个字一个字从嘴里吐出来:「看你睡得香,没想吵醒你。」 龙天佑觉得不对,把人转过来仔细一瞧。竟然看到一张几乎垂泪的脸。 飘云的眼眶仿佛红透了委屈,漂亮的眼眸盈满了泪水。白色的对襟毛衣,最上面的两颗纽扣不知去向。昨天一时兴起去美容院做得波浪卷,有几个已经散开了。 难道…… 想到这里,龙天佑几乎疯了,怒吼道:「这个小畜牲。老子剁了他!」 他转身就往外沖。 飘云在后面死死的抱住他,男人想挣扎,又怕用力过勐伤着身后的女人,只有不甘的狂啸:「你别拦着我,你对他这么好,这小子恩将仇报,还是人吗?我说什么也不能放过他。」 飘云要晕了。 「我说,龙少,你发什么疯啊,我好好的,什么事都没有。」 此话一出,龙天佑消停了。迅速回头,直直的看着她,「你没事?我以为你被他……」 话没说完,被飘云敲了一个爆栗:「想什么呢你,一脑袋黄色思想。」 龙天佑揉了揉额头,疑惑的问:「那你哭什么?」 「洋葱……」飘云指指菜板上面那堆白花花的尸体,「都是它的错,不过,你不用替我报仇,我已经将它碎尸万段了。」 「你的衣扣是怎么回事?」龙天佑狐疑的盯着女人的衣服,对离家出走的纽扣耿耿于怀。 飘云真是好气又好笑,指指龙天佑的爪子:「那是今天早上你自己扯掉的,怎么一转身就忘了?真是没记性。」 龙天佑看看自己的手,回想早上的情景。飘云穿好衣服要去上班,他不让。把人拖过来摸摸搓搓,反正时间还早嘛。飘云笑着跟他闹,就是不让他亲,他扑过去扒她的衣服,然后……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呵呵,当时太高兴,玩得太疯,不记得了。 飘云斜睨他一眼,这个胡思乱想又健忘的男人。 六十五章 晚餐几乎当早餐吃了,龙天佑还是吃的兴高采烈。响水大米饭,配上红烧牛肉,鲫鱼汤,呗香甜。飘云看了看,又给他添了一碗饭。 龙天佑认真的吃饭,飘云饿过劲了,反而没什么胃口,边喝汤,边汇报刚才的情况。 「他说,不需要我再帮他什么。葬礼他自己会想办法,我很担心,他能有什么办法?」飘云嘆了口气,「那孩子脾气很倔,现在恐怕是恨透了我。」 「不要自责,这不是你的错,也不是谁的错。」龙天佑用力嚼着米饭和牛肉,口齿不清的说。 飘云笑,拿起餐巾给他擦擦嘴巴:「那是谁的错?都是月亮惹得祸?」 「大道理我说不出来,我只是知道,喜欢一个人就要尊重她的选择。他自己以前也对我说过,爱情不能急功近利,也不能利慾薰心。在一起就要开开心心,不在一起,也要希望对方幸福。就像我们,如果有一天,你不爱我了,我也会笑着送你离开。不过,我会一辈子爱你就是了。反正,我这辈子是栽在你手里了。」 飘云看着大嚼大咽的男人,疑惑的问:「天佑,你去找过寒城?」 龙天佑顿了顿,夹了一筷子牛肉放进嘴里,点点头:「嗯。」 「你找他干什么?」 男人低头扒饭,仿佛有点不好意思:「不知道,当时你不理我。我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活下去,只有找他。没什么目的,只想近距离看看你喜欢的人,看看我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差别,看看自己,有没有希望成为让你喜欢的男人。」 「所以,你就去找他?」 「嗯,宗泽教的,解决问题要从根本入手。」 飘云心里一阵感动,握住男人的手,扣在自己的脸上:「天佑,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好的让我觉得,这样被你疼着爱着,简直是一种罪过。」 龙天佑笑,捏捏女人的脸:「谁让我喜欢你,喜欢你当然要对你好。 这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飘云笑在心里,以前看他随便几脚就把人踹个半死,觉得这人真是又残忍又冷酷。一想到那次被他骗回家扒得光熘熘的,发现这男人不但又冷酷又残忍,还很黄很暴力。 可现在才知道,剥开那层冷硬的盔甲,这男人其实单纯的可爱。就好像虎头,看着兇悍,骨子里却又可靠又老实又忠心,呵呵,还很结实耐用哩。 想到这儿,就觉得很开心,可开心之余,心底却莫名的冒出一种悲伤的情绪。就好像一个人在笑得最幸福的时候,突然想到,以后再也不会有这么幸福的笑了,于是,笑容就会凝固在脸上。 很不安,干脆站起来,坐在龙天佑的大腿上,搂着人家的脖子蹭来蹭去。 第114页 「天佑,抱抱我。」 龙天佑笑着搂着她,轻轻摇晃着,像哄一个夜哭的孩子,用温柔的像要滴出水来的声音问:「怎么了?突然撒娇。」 飘云把脸贴在男人的胸口上,幽幽的说:「我有些害怕。」 龙天佑轻轻拍着她的后背,低低笑道:「傻丫头。怕什么?」 「不知道,突然有些伤感。天佑,我们太幸福了,幸福得忘了形。我害怕自己会乐极生悲,害怕天会嫉妒,害怕会遭到报应……」 「不许胡说!」男人堵住她的嘴,粗暴的很温柔,「好日子才刚开始,可不许这么咒自己。」 光熘熘的躺在床上,飘云的指甲抓着龙天佑强壮的后背,突然说:「天佑,我给你讲个故事。」 「嗯。」男人点头,边听边继续。干这事的时候居然还能一心二用,这个本事是被身下的小女人逼出来的。 她就喜欢办事的时候讲笑话逗他,笑话冷得能把人冻死。 「从前有一只鸟,他每天都会经过一片玉米田,但是很不幸的,有一天那片玉米田发生了火灾,所有的玉米都变成了爆米花,小鸟飞过去以后,以为下雪,就冷死了。」 「一天,豆沙包在马路上走着,突然出了车祸,肚皮被撞破了,临死前,他看了看自己的肚子说,哦,原来我是豆沙包。」 「很久以前,三只小猪为了躲避大灰狼的追赶,建造了三个小屋。大灰狼不费劲的吹毁了草屋,木屋,砖屋,三只小猪们拼命的跑,但是还是被大灰狼追上了。三只小猪绝望地说,你看着办吧,随你怎样。大灰狼淫笑着,留着口水说,那快告诉我小红帽在哪里。」 诸如此类。飘云很是在行。往往是龙天佑还没笑,她自己就笑得花枝乱颤。龙天佑是又无奈又可气又好笑,最后,自己也忍不住跟着笑,傻瓜一样。 后来发现,这种激情中的交谈实在有趣。只要飘云一讲笑话,他们就会笑,身体的震颤传递到那个地方,带来一阵阵麻酥,奇特的感觉美妙的难以形容。 而且,飘云的声音那么好听,随着他每一个动作低回辗转,拖着长长的尾音。好像轻吟,更似嘆息,让他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熨熨帖帖的,跟洗了桑拿似的,舒坦极了。 以至于,龙天佑现在已经习惯了边听故事边办事。 可今天的故事委实有些伤感。 「从前,有一个守候在佛祖前的精灵,他爱上了尘世间一个女子,于是向佛乞求,去尘世陪伴那个女子。佛对他说,陪伴,就是把你的生命永远地融进那个人的生命里。可你是精灵,她是人,她不过只有一百年的寿命,你却是永生的。你只有经歷红尘,才能拥有跟她同样的寿命。精灵说:那么你把我放到红尘里吧。佛说:红尘甚苦。精灵说:可是,红尘有她。佛说:红尘有海,你不谙水性。精灵说:我会有自己的信念。佛看精灵如此坚决,于是给了他三样东西:一是英俊的容貌,二是财富,三是聪明。但是,三样他只能选其一。」 龙天佑笑,亲了亲她:「他一定选了容貌,你们女人都爱这个。」 飘云点头:「没错,第一次,精灵选了容貌,于是化成了一个英俊非凡的男人。可是除了美丽,他一无所有。女人是青楼中一个苦命的艺妓,每天坐在人前抚琴,脉脉凝视着男人美丽的眼睛。男人没有钱,他只能远远地坐着听女人扶琴。后来,女人被一个高官看中,纳为小妾。男人忧伤地看着她,将一把匕首刺进了自己心脏。」 龙天佑停下来,看着她,低声说:「这不是笑话,不好听。」 飘云摸摸他汗湿的松针似的头髮,有点扎手。 「乖,你要听我说完。」 「哦。」龙天佑点点头,「那你说吧。」 「男子重新变成了精灵。佛问他:第二次,你要什么?精灵说:我要财富。佛依然挥了挥衣袖。精灵于是变成了一个富豪的儿子,应有尽有,偏偏没有爱情。男子依然固执地爱着那个女人,把他所有的东西都和她分享。可是他发现女人从来没爱过他。她挥霍着他的钱,也挥霍了他的感情。女人对男人说:你拥有太多的金钱,所以你註定无法失去,你也就无法拥有感情。于是,他又一次将刀刺进自己的胸膛。」 龙天佑静静的看着她,他知道,飘云有话对他说。她总是这样,讲道理的时候,请求他的时候,喜欢拿故事做引子,好像他是她顽劣的学生。不能空洞的说教,一定要谆谆教导,循序渐进。所以他不说话,安静的听她说。飘云说的一定是对的,是有道理的。她总是比他看得明白。 于是,童老师搂着男人的肩膀,继续讲她的故事。龙同学趴在女人的胸脯上,听他的故事。 「男子又变成了精灵。这一次,他对佛说:我要聪明。佛于是把他变成一个聪明万分的男人,重新在红尘里陪伴他爱的女人。男人太聪明了,所有的一切都用精确的方程式计算着,他用自己的聪明去接近那个女人,拥有那个女人,甚至计算着那个女人。可是男人发现那个女人看她的眼睛始终是结冰的,甚至有仇恨。男人哭着问她为什么,她说:你实在太聪明了,我不过是你手中的一个数字,任凭你把我拉进随便一个方程式。你对我只有占有,没有感情。后来战争爆发,女人死在敌人的刀下,血流一地。悲伤欲绝的男人选择了以死相随。 第115页 男子再次成为精灵。这次,佛没有开口,精灵就已经落泪。佛惊异地发现精灵有了感情。佛说:你已经无法脱离红尘,我只能给你最后一样东西了,你要什么?精灵闪动着泪光,对佛说:我什么也不要,我只要她爱我,永远的爱我。佛不语,挥了挥衣袖。这一次男子看见那个心爱的女人把自己温柔的抱入怀里,温柔地吻了吻他带泪的眼睛,他变成了那个女人的儿子,被她疼爱一生一世。他如愿,将自己融进她的生命里,可是,她亦永远不能爱他。」 果然是个很伤感的故事,月华黯淡,仿佛无声的嘆息,这嘆息绵延不绝,慨嘆着男子的痴情深重,世事的反覆无情。 佛语有云,求不得苦,万丈红尘皆是空。 那男子是大苦。 情深不寿,情深不寿。既已情深,如何得寿? 龙天佑抬起头,像个懵懂的孩子,望着飘云如水的眼睛:「他为什么会变成那女人的儿子?」 飘云看着他,轻声说:「因为精灵懂得了感情,这是他命定的劫数。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爱到不离不弃的地步,那么来世就做她的孩子吧,让她一生一世疼爱你。」 她顿了顿,贴在龙天佑脸上,有些悲伤的说:「天佑,有时我会觉得,你就是上天赐给我的那个男子,我註定会让你歷经尘劫之苦。所以如果有来世,我还要做你的女人。如果做不了你的女人,我也要做你的女儿,或者你来做我的儿子。总之,无论今生,还是来世,我们都不能分开,生生世世都要在一起。」 龙天佑笑起来,啃啃她的肩膀:「傻丫头,净说胡话。」 飘云缩在男人的怀里,小鹌鹑似的怯怯发抖,小声嗫嚅着:「天佑,快点带我走吧,带我离开这里。我真的很害怕,每天都睡不好,总是梦到寒城流血的脸,摔得支离破碎。我都不敢告诉你。」 龙天佑嘆了口气,心疼的搂着她:「我早就知道了,你做梦总是喊他的名字。你不说,我也只有装做不知道。飘云,你再等等,再给我几天时间。我把这边的事情处理完,我就带你走。我们去丽江,去香格里拉,去玉龙雪山看日出。我都想好了,国内转够了。我们就出国,像你喜欢的那样,背着旅行包到世界各地流浪。直到你累了,倦了,我们就找一个宁静的小镇停下来,留在那里开间小店。我干活挣钱养活你,每天吃你做的饭。你再给我生个大胖小子,丫头也行,我们舒舒坦坦的过日子。你放心,我说了算的,我一定带你走……」 飘云很用力的点头,他一边说,她一边不断的回应着:「好,天佑,都听你的,我什么都听你的。」 说着说着,就累了,很快就睡着了。飘云躺在男人的臂弯里,梦见了小时候在奶奶那里看到的佛经。明黄的本本,粗重的黑色繁体字,油墨和纸张的香味,印刷很粗糙。 很久远的过去,久得已经忘记了奶奶的脸。蒙着岁月的金沙,记忆在风中蚀干,可当年看到的经文却歷久弥新。 地藏云:三海之内,是大地狱,其数百千,各各差别。所谓大者,具有十八。次有五百,苦毒无量。次有千百,亦无量苦。 《涅槃经》亦云:无间有五,时无间,空无间,罪器无间,平等无间,生死无间。犯五逆境者,永堕此狱,受尽终极之无间…… 奶奶死的很早,奶奶生前喜欢念经。紧密的双目像南方的梯田,嶙峋的手指捻着一串开了光的紫檀佛珠,口中念念有词。 「南无阿弥多婆夜?哆他伽哆夜?哆地夜他?阿弥唎都婆毗?阿弥唎哆?悉耽婆毗?阿弥唎哆?毗迦兰哆?伽弥腻?伽伽那抧多迦隶莎婆诃……」 奶奶说这是往生咒,保佑故人早登极乐。 可飘云听来听去,却只听到一句:人间,地狱。人间即是地狱。 第六十五章 四月的天空,比海深,湖水一样的清澈晴远。 人间四月芳菲尽,那是四季如春,山青水绿的江南。而距离江南几千公里的中国的最北端,白雪渐渐隐去,河水不过刚刚开冰。 这个城市的气候没那么凛冽,可是空气依旧清冷,还是寒意料峭的春天。 早上醒来,阳光很明媚,透过窗帘的缝隙斜斜地照过来,水银似的明晃晃,照得人睁不开眼睛。 温暖的阳光,诱惑人偷懒。 飘云看了看床头的hello kity闹钟,鱼骨时针早就过了七点,还好今天是周日,不用上班,否则麻烦大了。 龙天佑睡得正沉,他是个夜行动物,习惯了夜夜笙歌,所以一向晚睡晚起,每天都要睡到太阳晒屁股才会起来,屡教不改,真是坏小孩。 飘云睡不着,又不想起来做早餐,于是懒在床上一只手撑着下巴,色女一样打量着躺在她身边的,这个光熘熘的男人。 华丽的古典窗帘厚实密合,将阳光恪尽职守地遮挡在外面。 早晨十点一刻,外面早已春色明媚,阳光灿烂,行人匆忙赶路。里面却是油画一样的从容黯淡。整个房间瀰漫着淡淡的黄晕,只有窗帘露出的一缕白光,好似另一个世界。光与影巧妙的交叠,好像关锦鹏的电影镜头,浓烈的色彩,精緻的构图,充满诗意的颓废,无可救药的浪漫。 在暗沉光线中,他的轮廓依旧清晰。□的上半身好像平放的大卫雕像,古铜色的身体肌肉虬结,帅得震撼又有力度。 第116页 飘云歪着小脑袋看了半天,看来看去,还是最喜欢男人的眉毛。笔直,修长,还特别的黑。据说有这样浓眉的男人最是重情重义。 突然觉得不公平,这人,脸帅得一塌煳涂也就算了,怎么连身材都这么养眼?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不公平啊,不公平啊。 飘云从小就自认为很有正义感,是捡到一分钱也要交给警察叔叔的那种好孩子。老师从小就教导我们说,见到坏人坏事要勇于做斗争。所以她此时此刻,决定替天行道也就不足为奇了。 打定主意后,就趴在人家身上,对准男人的肩膀,正要狠狠的一口咬下去…… 就是那么巧,我们伟大的,警觉性超强的龙同学,在千钧一髮之际,睁开了他那双睿智明亮的眼睛。扣住女人的下巴,一个翻身,就把人死死压在下面。 童老师的阴谋宣布破产,对着男人一个劲的傻笑。这个,怎么办?惹醒了一头东方雄狮。 「小妖精,你折腾什么?」男人眯着眼睛问。 「亲…..」飘云指指嘴唇,很诚恳的说:「你别抓得我这么紧,亲亲而已。我没想咬你,真的。」 很好,欲盖弥彰…… 男人哦了一声,尾音拖的长长的,表情可爱。拇指轻轻撬开飘云的嘴唇,露出人家洁白的小贝齿,很认真的问:「亲,需要用牙吗?」 这是一个问句,语调竟然还有转音,就变成了否定句,龙少显然不相信。 「哈哈,是啊。需要吗?」飘云干笑两声,怯怯的看着他。不用就不用嘛,干嘛一副人赃两获的表情?我就是想咬你,怎么着吧? 飘云很有骨气的幻想着,然后满脸堆笑的装可爱:「想给你留个记号而已,万一以后走丢了,我找不到你怎么办?一点都不疼的,我发誓。」唉,这就是现实,谁叫人家胳膊粗哩。 龙天佑想了想,煞有介事的拍了一下额头:「的确是个好办法,我怎么没想到。要么这样,我先给你留一个。你最爱迷路,比我需要。」 飘云一阵寒战,楚楚可怜的看着不怀好意的龙同学。 「你,不用这么客气。」 「你自己说的,万一走丢了怎么办?还是留个记号比较好。你说,是左边好,还是右边好?」男人猎豹似的磨了磨牙齿,盯着人家雪白的小香肩,跃跃欲试。 「不留行不行?」女人垂死挣扎。 「不行!」男人断然拒绝。 男人的眼神无比认真,男人的牙齿锋利无比。 飘云颤颤巍巍的用细细白白的小手捂住眼睛,抖着声音说:「那你可要轻一点,我皮薄,不经咬。你意思意思就行了,不要咬出血,不要咬到骨头,小说里面说那样很疼的。」 龙天佑快笑翻了,用牙齿磨磨小女人的锁骨,很坏心的吓唬人家:「准备好了吗?我可要来了。」 「呜呜,天佑,我错了。不咬成不成?以后每天早上都让你亲还不行吗?」 「让我亲几下?」 「十下。」 「不行,二十下。」 飘云咬牙:「龙天佑,你坐地起价。」 男人坏笑:「那就不要谈了。干脆让我咬一口,省得你讨价还价。」 「哦,好吧,二十就二十。」鑑于生死攸关的考量,飘云决定委屈一下,同意龙天佑这条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好女子要能屈能伸,等待机会,不动声色的回咬一口。 可是,事情好像有点不对哦。这男人怎么亲着亲着,手脚就开始不老实了呢 「喂,龙少,你只说亲,没说干别的。」 「嘘,别吵,顺便嘛。」男人着迷的吻着,而且越吻越向下,越吻越缠绵。眼看着星星之火就要燎原了。 「等一下。」女人突然叫停。 「怎么了?」龙天佑喘着粗气问。 飘云摸摸肚子,肚子很争气的咕咕叫了几声,于是眼巴巴的望着龙天佑:「我好饿,想吃皮蛋瘦肉粥。」 「哦,那我去卖。」 龙天佑二话没说就爬起来穿裤子。 啪!关门声,龙天佑走了。飘云在床上美滋滋的翻了个身。危机解除,老规矩,龙少穿好裤子出去买吃的,飘云躺在床上睡到太阳晒屁股。 笑呵呵地抱着被子翻过来,又翻过去。睡醒就有香喷喷的早餐,还有帅哥相陪。这样的日子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舒坦。 本来嘛,男人就是这样用的。但前提是,这个男人要很爱很爱你,把你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心甘情愿的把你宠上了天,任你作威作福。 正美着,手机响了。飘云找了半天,终于在龙天佑扔在沙发上的外套下面找到了它。 掀开盖子一看,竟然是文惠。 按下接听键,文惠略带兴奋的声音立刻传出来,震得人耳膜发痒:「飘云,死丫头,我光荣回归了。」 几个月不见,文惠竟然发福了,尖下巴变成了圆下巴,手臂上多了不少「拜拜」肉。原来挺优雅的一个气质美女,胸是胸,腰是腰,屁股是屁股。现在胸是屁股,腰是屁股,屁股还是屁股。 简直就是灾难。 飘云看得目瞪口呆:「姐姐,你在北京遭遇什么沉重打击了,不怕,跟妹妹说,我给你报仇去。」 文惠一个纸团扔过去:「去你的,死丫头,你要笑就笑。」 第117页 「呵呵,不敢,说实话,是不是有宝宝了?」飘云盯着文惠突起的小腹勐劲的瞧,心想,我有了孩子是不是也会变成这样? 忍不住打了个寒战,有点恐怖。 文惠嘆了口气,端着茶杯坐在椅子上:「要是有孩子就好了,在那边跟他努力了四个月,无果。算了,不说这个了。你最近怎么样?」 飘云摇头:「唉,一言难尽。」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文惠推掉了所有的预约。飘云把最近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汇报给她。她听得一愣一愣的,最后冲着飘云竖起大拇指,十分佩服的说: 「我说,你可够传奇的啊。把你的故事拾掇拾掇,能拍个长篇电视剧了,名字就叫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的故事,保准火。」 「姐姐,你也幸灾乐祸的太明显了吧。」 「哪有,我是替你高兴。终于找到一张踏实可靠的长期饭票。早就觉得你跟那个隋家少爷没戏,你见过猫和凤梨过一辈子吗?」 飘云一口茶水喷出来,正好,座椅旁边有一株天竺葵,浇花了。 「我说,你这是什么比喻。」飘云抽出纸巾擦擦嘴巴,「好歹也是个心理医生,请注意措辞,要符合你的专业素养。」 「好,那我换个说法。你以前的男人,就是把你扒光了,□,却连你的一根头髮丝都瞧不明白,就是这么简单。」 第二口茶又喷了出来。 「行,您甭说了。」飘云又擦擦嘴巴,「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文惠捂着嘴笑:「话粗理不粗,你比我清楚,你们不合适。」 飘云点点头:「这我知道,隋洋我倒不担心,没了我他或许活得更潇洒。只是寒城,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梦见他。而且每次都血淋淋的,我真怕这不是一个好兆头。」 文惠推了推眼镜,这是她的习惯动作,只是,现在鼻子比以前肉厚了。 「从理论上来说,梦是潜意识的欲望,由于睡眠时大脑的检查作用松懈,就趁机用伪装的方式绕过潜在抵抗,闯入意识而成梦。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什么意思?我天天梦到寒城跳楼,难道是我潜意识里想杀了他?」飘云打了一个冷战,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恶毒了?不在一起,也不用要人家命吧。 文惠摇摇头:「不是这个意思。刚好相反,你是因为太在意寒城,总是害怕他受到伤害。才会有这样的梦。你一直对他抱有一种深刻的内疚感,这种内疚像病毒一样折磨着你。你越幸福,内疚也就越深,被噩梦纠缠得就越久。幸福变成了噩梦滋生的温床,而它的可怕之处就是,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渐渐消失,反而是越演越烈。好像滴水穿石,一点点,腐心蚀骨。」 文惠说得绘声绘色,飘云听得胆战心寒。 「可是,为什么会这样呢?」文惠疑惑的看着飘云,「这不是很奇怪吗?男女合则来,不合则去。这个道理大家谁都懂,没有必要这么为难自己。而且,你的内疚,似乎都给了柳寒城一个人。这也很奇怪。」 飘云明白文惠的意思,她自己也为此疑惑过。说到底,隋洋才是正牌的男朋友。可是,她对寒城就是比对隋洋上心,这是不争的事实。 「或许,我们应该从根本出发。」文惠仿佛做了某种决定。 「什么根本?」飘云不明所以。 「飘云,你最初来找我,是为了什么?」 飘云想了想:「因为我有家庭暴力的阴影,还有就是,我是一个性心理缺失者,对□完全没有感觉。」 「这就是了。我在北京,把你案例拿给我的导师看。她说,如果一种心理干预找不到答案,要么是方向不对,要么是方法不对。」 「那我们是哪里出了问题?」飘云心急的插嘴。 「或许,这两者都出了问题。」文惠推推眼镜说。 飘云差点晕倒:「姐姐,不会吧。治疗了这么久,你告诉我弄错了方向。」 飘云有种迷失旷野中的感觉。 「我很抱歉。在北京被导师狠狠的骂了一顿,不过,你的情况实在太特殊了。如果你已经不再信任我,我可以把你介绍给我的导师,她对你的个案很感兴趣。」文惠诚恳的说。 飘云摇头:「不,文惠,我不想追究责任。只想解决问题。请你帮助我,在这里,我可以信任的只有你。如果你放弃,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还可以相信谁。」 文惠重重舒了一口气:「既然这样,飘云,我就对你实话实说了。我的导师说,在性上麻木不仁的女性,如果不是生理问题,也不是其他的心理影响,那大约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在童年的时候遭受过不愉快的性经验,比如,暴力性侵犯。」 飘云赶紧摆了摆手,反驳道:「这不可能,我对你说过,我跟隋洋在一起的时候,我还是……」 「我知道。」文惠打断了她,「可是,飘云,有这样一种情况,女人如果天生□狭窄,而遭受的侵犯又只有一次,那个东西,是可以癒合的。我有个朋友就是妇产科医生,我向她询问过。」 飘云有点蒙了,说话也有些结巴,好像大脑跟不上嘴的节奏。 「可是,我,我完全没有印象。文惠,你跟我一起梳理过我的童年,少年,青年。我对你没有任何的隐瞒,一点隐瞒都没有。难道我自己经歷过什么,我自己会不知道吗?」 第118页 文惠看着她,一字一句的说:「会不会,你的记忆欺骗了你呢?」 「什么意思?」 「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生活有一个特别之处,假装的久了,就变成真的了。对于一个心理疾病的患者来说,这世上不止一个真相。一个是记忆中的真相,也叫情感真相。另一个则是客观存在的真相。有时,我们情感上的真实,跟事实的真实,并不同步。」 飘云犹如雷亟,千万道闪电盘旋在头顶,天崩地裂,电闪雷鸣。 「你的意思是说,我不但欺骗了你,还欺骗了我自己。而我自己对这一切毫不知情,这太匪夷所思了。」飘云实在无法相信。 文惠嘆了口气,直直的看着飘云,笃定说:「作为一个心理医师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比这更匪夷所思的事,我见过的不胜枚举。记忆可以自行分裂组合,让我们毫无愧意的篡改歷史。这无可厚非,只能说明。那段歷史实在惨痛,是我们如论如何都不愿去面对的。」 飘云沉默了,既然是如此惨痛的经歷,她不知道自己是否有勇气去面对这一切。既然连当年的自己都在下意识里选择忘记,那么事到如今,早已事过境迁,又何必掘地三尺追根究底? 可是,真的能掩藏住吗?这种做法无疑于雪天里埋尸。看似白茫茫的一片大地真干净,可是尸体好端端的,在白雪下面栩栩如生。在每一个梦回的午夜,变成跳蚤咬得你不得安生,留下无数噩梦的抓痕,这种积年累月的折磨,会让你长久遭殃,直至疯狂。 飘云不想死,也不想疯,她要好好的活着,跟天佑一起好好的活着。 而且,她有很多疑问没有得到解答。人类与生俱来的好奇心,像一只顽劣的黑猫,抓挠着飘云那颗敏感脆弱的心脏。 如果真的被人侵犯过,那么,这个侵犯她的人是谁?同学,邻居,强盗,劫匪?似乎都有可能,在那个社会治安不健全的年代,这种事情并不十分稀奇。 她的母亲知不知道?或者知道,只是没有告诉过她?太惨痛,所以她选择独自承担? 不得而知,母亲的骨灰被供奉在龙家的书房里,早晚三炷香。伊人已去,这是一个永久的秘密。 还有,这一切又跟寒城有什么关系?她的这种深切的,折磨得她夜不能寐日不能食的愧疚感,到底从何而来?这更是一个迷。 「文惠,我想知道,是不是我想起当年的一切,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大敌当前,飘云决定勇敢面对。既然逃避不了,索性一劳永逸,永绝后患。 「理论上是。但是,不排除其他的可能性。心里探究是一把双刃剑,究竟会让人羽化成蝶,还是跟着不堪的真相腐烂发酵,没有人知道。全看当事人—你,是否能顿悟这一切。」 飘云沉吟了一下,抬头看着文惠。文惠的表情很严肃,像即将奔赴沙场的战士一般壮烈。好像即将面临心灵搏杀的人是她,而不是眼前这个弱质纤纤的小女人。 「文惠,你有办法让我想起来,是不是?」 「是,我跟导师研究过。」 「怎么做?」 「催眠,这是最好的方法。我的导师就是箇中高手,如果你决定好了,我可以……」 「不,你来为我做。我只相信你。我跟你的导师不熟悉,我没有办法把自己完全交给一个陌生人,即便她是你们行业里的权威。」 文惠低头想了很久,终于决定:「好,我来做。可是,飘云,作为你的朋友,我想提醒你,真相或许比你想像得还要残忍。你要做好心里准备。」 飘云苦笑一下:「还有比这更糟的吗?」 文惠有些迟疑:「你有没有想过,这种事情,被隐瞒的密不透风,会是什么原因?这个罪魁祸首的身份,或许很特殊。」 飘云的脸色瞬间刷白,腾的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直钩钩的盯着文惠的眼睛,勐烈的摇头:「你不要说了,这不能!这绝对不可能!」 文惠被飘云的反应吓了一跳,马上站起来,按住她的肩膀。 「飘云,你不要激动。我只是说,我们要做最坏的打算。毕竟,他离开你们母女这么多年,一次都没出现过,这不免有些奇怪。而且,暴力倾向严重的人,心态也是极度扭曲的,有时会做出一些连自己都无法控制的事。这种个案,我以前不是没有遇到过……」文惠的声音越来越小,因为她看到飘云的脸色越来越白,连牙齿都在打颤。 「够了!不要说了。」飘云一下捂住耳朵,不,绝对不会是这样。如果真是这样,她就算知道了真相,她也会疯掉。 第六十六章 飘云见到寒城,是在城内最豪华的酒店大厅。他穿着一身白色的休闲装,litmus专卖店海报上的那一款,不过,他穿起来比模特漂亮。得体的剪裁,简约的款式,时尚而不刻意,张扬在若隐若现间。 头髮也刚刚修剪过,阳光下白得几乎透明的皮肤,越发显得清俊干净。左肩膀上别着黑布,柳阿姨就在旁边的座位上。造型精緻的玉雕骨灰盒,比飘云妈妈的还要高级。 人火化了,并没有举行告别仪式。当地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办了也是一场伤心,不如不办。 飘云在他的对面坐好,寒城的表情很冷淡。只有柳阿姨,笑容依旧。那双慈爱的眼睛,依旧美丽,只是看人的眼神有些直,不会动了。 第119页 物是人非。 她下意识清了清喉咙:「火化前,为什么不通知我?让我见柳阿姨最后一面。」 寒城摇头,低头抚摸母亲的脸:「没必要,人都去了。」 说的也是,人都去了。多见一面,又能怎样? 「飘云,我父亲,他想见见你。」 飘云手里的茶杯一歪,茶水洒在裙子上,泅湿了一片。 见面的地点是酒店的小型会议室,门口两个保镖模样的人警惕地注视着走廊,看到寒城,微微颔首。 其中一个用金属探测仪快速将飘云从到脚扫描一遍,确定没有伤害性武器后,另一个将门打开,举止得当,训练有素。 飘云感到疑惑,保安她见过,没有这么锐利的眼神。江湖打手她也见识过,没有这么严谨的态度。 这些人与其说是保镖,毋宁说是军人。而且,是受过专业训练的特种兵,绝非等闲。 那么,被他们如此严密保护的人,又是何等人物? 答案就在眼前。 寒城的父亲看起来像个普通的事业有成的中年人,银灰色的西装英挺得体,身材高大,貌不惊人。只是那双眼睛,睿智明亮,习惯了用探究的目光观察人和事,眼神带着世事洞穿的犀利和智慧。 在这样的注视下,一向安之若素的飘云竟然感到侷促。 「童老师,请坐。」声音清晰,沉稳有力,这是习惯了发号施令的人。 飘云中规中距的坐在离她最近的椅子上。寒城的父亲有一种不怒而威的震慑力和与生俱来的领导力,让人自然而然地听从他的号令。 飘云刚刚坐定,寒城向他父亲示意了一下,就转身出去了,看来会面的程序是父子俩事前安排好的,只是不知道内容是什么?是不是也是事前拟妥的? 飘云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就好像去参加宴会,主人家不等你到场就把菜点好了。虽说客随主便,可是客套的询问,和压根取消了你的发言权,这是根本不同的事情。 正想着,寒城的父亲说话了:「童老师,请原谅我的唐突。贸然把你请到这里来,实在有些失礼。不过,寒城那孩子,让我无论如何都要见你一面。他说……」他笑了一下,「你将是他未来的妻子,我的儿媳。」 飘云苦笑了一下,直视着他的眼睛:「我们的关系,想必您是知道的。我比他大,又是他的老师,您觉得合适?」 寒城的父亲笑了笑:「这并不是重点。寒城喜欢你,甚至肯为了你来求我,可见你在他心里的地位。」 「所以,为了弥补您对他的亏欠。您决定满足他任何的要求是吗?尽管那个要求……或许并不合理。」 「你也说了,只是不合理。并没有不合法,就算不合法。我想,我也有能力满足他。」中年男子笃定的微笑,露出一口跟寒城相似的雪白、牙齿,像某种兽类。 飘云不禁一凛,忽然发现,赎罪的溺爱比娇纵的溺爱更可怕。 他却又低下头,用忏悔的语气,十分诚恳的说:「请原谅我的跋扈,但是也请体谅一个做父亲的心情。正如你所说,我亏欠他的实在太多。他妈妈是个善良的好女人。可是,我的家族容不下她。我给不了她正常的婚姻,她一明白这一点,后来怀着六个月的孩子就离开了我。而我,当年竟然没有勇气去找她。或许是报应,我的妻子身体一直很虚弱,不能生育,在三年前过世了。在那之后,我一直想找他们母子,登了很多寻人启事。可是中国这么大,人海茫茫,哪里去找?何况,你要找的人又故意躲着你。直到三天前,也就是他母亲过世的那天夜里,我接到他的电话,我登在寻人启事上的电话,我们父子才得以相见。」 情深缘浅的悲情故事,女人独走他乡,怀揣对男人一点可怜的爱意,独自辛苦抚养幼子。男人另娶他人,同床异梦。多年后,事过境迁。男人终于事业有成,于是破镜重圆。遗憾的是,女人死了。 这样的故事,在这个地方的那个年代,并不新鲜。可是,字字血泪。 飘云心里一阵绞痛,这么说,寒城是在那天被她拒绝了之后,打了那通电话,也从此改变了自己的人生。 男人抬起头,又忽然笑容优雅得不像人类:「我知道,其实他恨透了我。如果不是为了你,他不会来找我。不过这不重要,只要他愿意回到我身边,我可以满足他任何的愿望,也有责任教会他更多的东西。就像狼王教导幼崽如何狩猎,跟踪,埋伏,合围,歼灭……要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他要学的实在太多。相信,我会是个好老师。」 飘云看着男人太阳般的笑脸,实在无法想像,这番话血气十足话竟然出自一个如此斯文的男人之口,出自一个父亲之口。 「当然,我们都希望用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市场需要决定商品价格,寒城是我唯一的儿子,他是无价的,他喜欢的东西自然也是无价的。我要的多,付出的会更多。童老师,我想做个好爸爸,请你成全我。作为回报,我会尽我所能的成全你。而且……」他顿了一下,目光犀利,眼神中有些许的责难。 「年轻人,大多经不起诱惑。你既然喜欢过他,年纪又比他大,是不是该多一些责任感?我想,我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 的确是很明确了。有情有理,威逼利诱,软硬兼施。飘云想,眼前这位爱子心切的父亲,不是个成功的商人,也该是个地位显赫的政治家。 第120页 口才出众,头脑敏捷,控制力极强,让你不知不觉跟着他的节奏和步伐走。 如果是以前的飘云,一定觉得愧疚难当。可是,经歷了一场心灵搏杀的她,摆脱了灵魂里的障碍重重,留下的是一片空旷的原野,伴着唿啸的风声,一往无前的勇敢。 她像一只蜕变的蝴蝶,她超脱了。 「能让我跟寒城谈谈吗?这个问题,还是他亲自跟我说,比较好。」飘云看着眼前这个或许很显赫的人物,一字一句说得很清楚。 寒城就在楼上最豪华的观景套房,飘云被保镖带上去的时候,他正坐在床上看电视。电影频道正在放一部美国喜剧《加菲猫》。 「你来了。」寒城看看她,扯动了一下唇角,仿佛笑得很快乐。 橘黄色的肥猫正在电视里跳舞,随着音乐扭着它丰硕的肥臀,回眸一笑,滑稽透顶。如果身为人类的我们,也能像它这么快乐,这么容易满足,世间无战事。 飘云嘆了一口气:「寒城,为什么?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寒城看着自己的脚,仿佛在自言自语:「是啊,我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这是个好问题。我有两个好老师。一个是你,一个是龙天佑。你教会我背信弃义,龙天佑教会我强取豪夺。只是,我做得还不够好。」他笑了一下,「我一直是你不合格的学生,是不是?」 飘云闭上眼睛,长长舒了一口气:「所以,你就让你父亲来跟我谈条件。寒城,你什么时候学会做人肉买卖了,这也是我教的?」 「或许,这要归功于隋洋,他当年用钱用权砸得你抬不起头,不错,效果很好。起码你对他千依百顺,不会背对着他,说走就走。」 飘云摇头轻笑:「原来,你还记得我当年是怎么被人欺负的,我还以为你忘了。」 寒城震动了一下,眼神有些闪烁。 「那么现在呢?我在他身边吗?我有爱过他吗?除了肉慾,他还能得到什么?寒城,隋洋不是个好教材,我以为你会懂。」 寒城冷笑:「那又如何?如果我说懂,你就会爱我吗?你无非想让我心甘情愿的成全你,但是很可惜,我做不到。你没有尝过失去的滋味,如果真正尝试过,你就会知道,什么叫成全?什么叫希望你过得比我幸福?诺言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信的东西,转眼成垃圾。就像你对我,我就是你不要的垃圾。不过,没关系。我找回了我的父亲。你看到了,他很有钱。不过,这个世界光有钱是不够的。幸好,他也很有权。只要我开口,隋洋,龙天佑,包括你。都要向我低头,这就是金钱和权力的好处。可惜,我现在才认识到。不过,不算晚,是不是?」 飘云看着一直在微笑的寒城,嵴椎上仿佛爬着银亮的蛀虫,一种深入骨髓的寒冷一点一点侵蚀了她的身体。这孩子心底一直有个很阴暗的角落,一不小心就会沉入阴郁的泥沼无法自拔,她早就知道的。 她努力过,用尽所有的方法让阳光普照那片阴冷的湿土。她以为她成功了,谁知道。寒冷只是假意离去,表面的硬实感迷惑了她的眼睛。脆弱的外壳下面依然是片夺命的沼泽,行差踏错,万劫不復。 「寒城,我以为我们可以沟通。」他的本性不是这样。他是一个好孩子,只是一时鬼迷心窍。飘云一直坚信这一点。 可寒城只是摇头:「要说的,我已经让他告诉你了,我们无话可说。」 说完这句话,他只盯着电视,再也不看她,漂亮的侧脸仿佛一个冷漠的剪影。 飘云注视他很久,终于嘆了一口气,坐在他旁边:「寒城,不要这样,我们不该这样。我今天来,其实有很多话想对你说。有一个故事,在我心里压抑得太久了,久得连我都分不清它究竟是真实的存在过,又或者仅仅是我的梦境。它像个可拍的毒瘤深埋在我的骨血里,被我鲜血淋漓的挖了出来。现在,我想把它说给你听,也只能说给你听。」 寒城扭头看着她,不远处的街心广场,有小孩子在放风筝。五颜六色的风筝,高高贴着天空的脸,快活而惬意。飘云闭上眼睛,记忆就像风筝一样,随着清风扶摇直上。可是,天纵高,地纵宽。无论它飞得多高多远,总要回到原地。因为,有一种记忆,叫永远。 文惠的催眠很成功,却没有她预料的那么久远。时间不过倒退了两年,被掩埋的真相就暴露在阳光下,沉冤昭雪。 「事情发生在我大四那年的秋天,我被学校分配到c市一所重点高中毕业实习。在我实习的班级,有个家境很困难的学生,是一个很清秀的男孩,喜欢穿干净的白衬衫,不爱说话,总是一个人默默做着自己的事,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跟以前的你很像。」飘云看了看寒城,仿佛意有所指。寒城看看她,没说话。 「实习老师都是受学生欢迎的,因为年纪相差不远,没有太多的顾忌。笼络人心对我来说是件很轻松的事,包括那个男孩。一来二去,我们就熟悉了。因为他特殊的家庭,我对他多了一些关心。宽裕的时候,会买一些小礼物送给他,有时候也单独带他出去玩,自以为是的希望他的生活更阳光一些。或许就是这样,让他有了某种错觉。一天晚自习之后,他拿着一朵玫瑰花,站在我回学校的小路上,向我示爱。」 寒城紧盯着飘云的脸,飘云轻轻嘆了口气。 第121页 「其实,他是一个很单纯、很害羞的孩子。能做到这一步,想必一个人辗转反覆了很久。可是,我当时太年轻了,面对这种事一点经验都没有,也没有任何一本教材教过我该如何处理。我又惊又怕,用很严厉的话拒绝了他。男孩很伤心的走了,悲凉的表情让人一辈子都忘不了。我以为这不过是小孩子一时的心血来潮,过几天就忘了。可是,就在第二天晚上,凌晨三点左右,他站在一座废弃楼的天台上,头朝下跳了下去。十四层楼,下面都是砖头瓦砾。尸体到黎明才被发现,脑浆洒了一地,血已经干了。」 飘云闭上眼睛,眼前一片血光。她没有看到那个孩子自杀的样子,可是,那个片段却可以清晰的出现在她的脑海里,连坠落的姿态都一清二楚。 往事,是如此的血腥,不堪回首。 裤子上有白色的石灰,看得出来,他一个人坐在废弃的高楼上,望着远处的万家灯火,忧郁了很久。曙光渐渐浮现,天空出现灰白。新的一天即将来临,他无从迴避。 天台上放着他向同学借来的电话,盖子敞开着,旁边放着他的白色球鞋。或许,在纵身一跃前的那一刻,他曾想打个电话,却不知道可以打给谁。 这个世界繁华依旧,却没有值得他留恋的东西。 飘云抬起头,望着身边的寒城,轻声说:「一个人,一个正值花样年华的少年,就这么没了,没有留下只字片语。可是,没有人在意。他的老师和同学,一直认为他心理有问题,所以他走上这条路,他们一点都不意外。他的父亲早逝,家里只有一个瘫痪在床的母亲。母亲很悲痛,可又能如何?她哭着对我说,这是那孩子的命,就当他从来没有来过。但是,我不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知道吗?在那天晚上,在他跳楼前的几个小时里,他曾发过几十条简讯给我。可我偏偏就是这么的煳涂,手机没电了,竟然一直都没有察觉。在他死了之后,那些迟来的文字才像刀子一样扎在我心上。」 无声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掉下来,飘云哭了,因为心还在疼。寒城为她拿了一盒纸巾,不声不响的帮她擦眼泪。 「我一遍一遍的问自己,如果那天语气能够和缓点,方式再迂迴点,他是不是就不会死?如果我能收到那些简讯,一切是不是还来得及?如果,我没有贸然地对他好,没有唐突他的世界,还会不会发生这一切?如果,我不在这个学校实习……如果,我没有念师范大学……太多太多的如果,没日没夜的纠缠着我,折磨得我几乎崩溃。我不敢跟任何人说,只有把悲伤和苦涩,生生咽进肚子里。期待时间可以治好一切。可是,一条人命啊!怎么可能说忘就忘?我自责,愧疚,懊悔,每天惶惶不可终日。我甚至对一直以来的信仰和追求产生了怀疑。这种自我谴责,像利刃一样将我千刀万剐,被凌迟的感觉恐怖至极。」 恐怖得不只是飘云,还有寒城。他已经从飘云声泪俱下的倾诉中,隐隐察觉到了什么。 「痛苦的挣扎中,记忆发生了奇怪的排列组合,自动筛掉了那段无法承受的心酸。某天早上,我一觉醒来,竟然忘记了那件事,也忘记了那个孩子。大脑出现了选择性失忆,这是潜意识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可是,掩埋不代表消失。记忆的只鳞片爪依然会浮出水面,让人鸡犬不宁。就在这时候,我遇到了你。」 飘云看着寒城,眼神有些飘忽。仿佛在看他,又仿佛看的不是他。 「第一次见到你,就有心疼的感觉。你们的年纪,相貌,性格,身世,背景实在太像了。让我不知不觉,把对他的内疚,转嫁在你的身上。加上我母亲的入狱,隋洋的出现,混乱的思维和对温暖的一点可怜的追求,让我丧失了判断。让我以为,我爱上了你。」 飘云抹干眼泪,轻轻摇头:「所以,你现在应该明白。我们之间,从开始就是一场误会。我不知道你是否察觉?跟你□,我一点感觉都没有,跟隋洋也是。因为灵魂备受压抑,所以享受不到□的快乐。如果说,对隋洋是报恩。那么对你,就是偿还。只是,被我用爱情的光环精心装饰过。可悲的是,我不但骗了你,也骗了我自己。」 飘云说完了,之后就是长久的沉默。 虚华的泡沫瞬间幻灭,现实的礁石露出水面,将曾经的花好月圆撞的粉身碎骨。文惠说的没错,一切的不合理,在这个悲凉的故事里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 只是,听着她悲伤的倾诉,寒城只觉得自己被千万条绳索勒住了心脏,神经变成了高压线,身体难受的几乎要炸掉。 原来如此……他在心里嘲笑自己的无知。有比他更可笑,更滑稽的人吗?做了人家那么久的替身,竟然还沾沾自喜。 直到今天他才知道,原来她照顾他,关心他,爱护他,甚至满足他一切的要求,只是因为,他跟那个死去的男孩很像。 原来,她根本没有爱过他,从来没有。 可是,他爱她,已经爱到无法自拔的地步。他该怎么办?谁来告诉他? 「所以呢?你要我怎么样?」一直很安静的寒城突然像只发威的小兽抓紧了她,抓紧了猝不及防的她。 「我很清楚,我对你不是误会。我爱你,恨不得把心掏给你。为了你放弃尊严,喊那个人爸爸,你却说这是一场误会?」 第122页 「寒城?」飘云惊讶,想用力推开他。寒城却借势将她死死压在床上。 「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怕我像他一样想不开?你太小看我了,我不会像那个傻瓜一样摔得脑浆迸裂。死人能做什么?能这样抱着你吗?」 飘云看着眼前这张依旧年轻漂亮,却因对现实的失望而扭曲的脸。这是她认识的寒城吗?是他,可又不是他。 不过几天时间,他失去了母亲,失去了爱情,失去了所有可以为之奋斗的目标,人生就失去了意义。顷刻之间变得一无所有。一无所有的感觉,总是让人绝望的。 只是,谁来救救这个被疼痛和绝望蒙蔽了心智的孩子? 飘云无奈的摇头:「寒城,不要这样。听我说,你现在的心态和情绪都不正常。这不是平时的你,你需要帮助…..」 「我需要帮助?谁来帮助我?你吗?这倒是个好方法。你把我当成他,那么现在,你不但欠了他的,你还欠了我的。你怎么还?」 寒城贴近了看她,语气和眼神咄咄逼人:「告诉我,两条人命,你怎么还?」 几句话说得云淡风轻,平直的腔调几乎没有起伏,可这样的寒城竟然恐怖至极。如果他跟她哭,跟他闹,她都能接受。 可是,他太平静了。平静的让人生畏。 现在的寒城,已经不復当初那个可怜又可爱的学生。他是这里的主宰者,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她是全身而退,还是残损不堪,全看他高兴。 飘云一阵战慄,不敢跟他硬来,只有先哄着他,把语气放软:「寒城,你弄疼我了。先放开我,我们好好说话,好不好?」 「好。」寒城很合作,说着就真的放开了。 飘云从床上慢慢坐起来,突然推开他,站起来就往门口跑。可是,没用,门被反锁了。 飘云慌乱的扭着门把,一边把门拍得山响,像一只被活捉的小白鼠,慌不择路,却被天罗地网隔绝在这里,孤立无援。 「别拍了,你就是把手拍烂,也不会有人来。」寒城慢慢站起来,脸上的表情是漫不经心,飘云不过在他一臂之遥,酒店的房间就这么大,她能躲去哪里? 看着她惊慌失措的样子,他只是淡淡的微笑:「我让人封了这层楼,本来是想以防万一。没想到,还真派上了用场。」 飘云不敢置信的看着他,手臂震得发麻,手掌红的像要滴血,跟着紧缩的心脏一起胆战心寒的颤抖着。 谁来告诉她,眼前的一切是不是真的? 这个带着猫戏老鼠般微笑,缓步向她走来的人真的是寒城吗?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可怕? 飘云真的很后悔,她错了,她今天就不该来见他! 第六十七章 寒城的父亲看起来像个普通的事业有成的中年人,银灰色的西装英挺得体,身材高大,貌不惊人。只是那双眼睛,睿智明亮,习惯了用探究的目光观察人和事,眼神带着世事洞穿的犀利和智慧。 在这样的注视下,一向安之若素的飘云竟然感到侷促。 「童老师,请坐。」声音清晰,沉稳有力,这是习惯了发号施令的人。 飘云中规中距的坐在离她最近的椅子上。寒城的父亲有一种不怒而威的震慑力和与生俱来的领导力,让人自然而然地听从他的号令。 飘云刚刚坐定,寒城向他父亲示意了一下,就转身出去了,看来会面的程序是父子俩事前安排好的,只是不知道内容是什么?是不是也是事前拟妥的? 飘云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就好像去参加宴会,主人家不等你到场就把菜点好了。虽说客随主便,可是客套的询问,和压根取消了你的发言权,这是根本不同的事情。 正想着,寒城的父亲说话了:「童老师,请原谅我的唐突。贸然把你请到这里来,实在有些失礼。不过,寒城那孩子,让我无论如何都要见你一面。他说……」他笑了一下,「你将是他未来的妻子,我的儿媳。」 飘云苦笑了一下,直视着他的眼睛:「我们的关系,想必您是知道的。我比他大,又是他的老师,您觉得合适?」 寒城的父亲笑了笑:「这并不是重点。寒城喜欢你,甚至肯为了你来求我,可见你在他心里的地位。」 「所以,为了弥补您对他的亏欠。您决定满足他任何的要求是吗?尽管那个要求……或许并不合理。」 「你也说了,只是不合理。并没有不合法,就算不合法。我想,我也有能力满足他。」中年男子笃定的微笑,露出一口跟寒城相似的雪白、牙齿,像某种兽类。 飘云不禁一凛,忽然发现,赎罪的溺爱比娇纵的溺爱更可怕。 他却又低下头,用忏悔的语气,十分诚恳的说:「请原谅我的跋扈,但是也请体谅一个做父亲的心情。正如你所说,我亏欠他的实在太多。他妈妈是个善良的好女人。可是,我的家族容不下她。我给不了她正常的婚姻,她一明白这一点,后来怀着六个月的孩子就离开了我。而我,当年竟然没有勇气去找她。或许是报应,我的妻子身体一直很虚弱,不能生育,在三年前过世了。在那之后,我一直想找他们母子,登了很多寻人启事。可是中国这么大,人海茫茫,哪里去找?何况,你要找的人又故意躲着你。直到三天前,也就是他母亲过世的那天夜里,我接到他的电话,我登在寻人启事上的电话,我们父子才得以相见。」 第123页 情深缘浅的悲情故事,女人独走他乡,怀揣对男人一点可怜的爱意,独自辛苦抚养幼子。男人另娶他人,同床异梦。多年后,事过境迁。男人终于事业有成,于是破镜重圆。遗憾的是,女人死了。 这样的故事,在这个地方的那个年代,并不新鲜。可是,字字血泪。 飘云心里一阵绞痛,这么说,寒城是在那天被她拒绝了之后,打了那通电话,也从此改变了自己的人生。 男人抬起头,又忽然笑容优雅得不像人类:「我知道,其实他恨透了我。如果不是为了你,他不会来找我。不过这不重要,只要他愿意回到我身边,我可以满足他任何的愿望,也有责任教会他更多的东西。就像狼王教导幼崽如何狩猎,跟踪,埋伏,合围,歼灭……要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他要学的实在太多。相信,我会是个好老师。」 飘云看着男人太阳般的笑脸,实在无法想像,这番话血气十足话竟然出自一个如此斯文的男人之口,出自一个父亲之口。 「当然,我们都希望用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市场需要决定商品价格,寒城是我唯一的儿子,他是无价的,他喜欢的东西自然也是无价的。我要的多,付出的会更多。童老师,我想做个好爸爸,请你成全我。作为回报,我会尽我所能的成全你。而且……」他顿了一下,目光犀利,眼神中有些许的责难。 「年轻人,大多经不起诱惑。你既然喜欢过他,年纪又比他大,是不是该多一些责任感?我想,我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 的确是很明确了。有情有理,威逼利诱,软硬兼施。飘云想,眼前这位爱子心切的父亲,不是个成功的商人,也该是个地位显赫的政治家。 口才出众,头脑敏捷,控制力极强,让你不知不觉跟着他的节奏和步伐走。 如果是以前的飘云,一定觉得愧疚难当。可是,经歷了一场心灵搏杀的她,摆脱了灵魂里的障碍重重,留下的是一片空旷的原野,伴着唿啸的风声,一往无前的勇敢。 她像一只蜕变的蝴蝶,她超脱了。 「能让我跟寒城谈谈吗?这个问题,还是他亲自跟我说,比较好。」飘云看着眼前这个或许很显赫的人物,一字一句说得很清楚。 寒城就在楼上最豪华的观景套房,飘云被保镖带上去的时候,他正坐在床上看电视。电影频道正在放一部美国喜剧《加菲猫》。 「你来了。」寒城看看她,扯动了一下唇角,仿佛笑得很快乐。 橘黄色的肥猫正在电视里跳舞,随着音乐扭着它丰硕的肥臀,回眸一笑,滑稽透顶。如果身为人类的我们,也能像它这么快乐,这么容易满足,世间无战事。 飘云嘆了一口气:「寒城,为什么?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寒城看着自己的脚,仿佛在自言自语:「是啊,我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这是个好问题。我有两个好老师。一个是你,一个是龙天佑。你教会我背信弃义,龙天佑教会我强取豪夺。只是,我做得还不够好。」他笑了一下,「我一直是你不合格的学生,是不是?」 飘云闭上眼睛,长长舒了一口气:「所以,你就让你父亲来跟我谈条件。寒城,你什么时候学会做人肉买卖了,这也是我教的?」 「或许,这要归功于隋洋,他当年用钱用权砸得你抬不起头,不错,效果很好。起码你对他千依百顺,不会背对着他,说走就走。」 飘云摇头轻笑:「原来,你还记得我当年是怎么被人欺负的,我还以为你忘了。」 寒城震动了一下,眼神有些闪烁。 「那么现在呢?我在他身边吗?我有爱过他吗?除了肉慾,他还能得到什么?寒城,隋洋不是个好教材,我以为你会懂。」 寒城冷笑:「那又如何?如果我说懂,你就会爱我吗?你无非想让我心甘情愿的成全你,但是很可惜,我做不到。你没有尝过失去的滋味,如果真正尝试过,你就会知道,什么叫成全?什么叫希望你过得比我幸福?诺言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信的东西,转眼成垃圾。就像你对我,我就是你不要的垃圾。不过,没关系。我找回了我的父亲。你看到了,他很有钱。不过,这个世界光有钱是不够的。幸好,他也很有权。只要我开口,隋洋,龙天佑,包括你。都要向我低头,这就是金钱和权力的好处。可惜,我现在才认识到。不过,不算晚,是不是?」 飘云看着一直在微笑的寒城,嵴椎上仿佛爬着银亮的蛀虫,一种深入骨髓的寒冷一点一点侵蚀了她的身体。这孩子心底一直有个很阴暗的角落,一不小心就会沉入阴郁的泥沼无法自拔,她早就知道的。 她努力过,用尽所有的方法让阳光普照那片阴冷的湿土。她以为她成功了,谁知道。寒冷只是假意离去,表面的硬实感迷惑了她的眼睛。脆弱的外壳下面依然是片夺命的沼泽,行差踏错,万劫不復。 「寒城,我以为我们可以沟通。」他的本性不是这样。他是一个好孩子,只是一时鬼迷心窍。飘云一直坚信这一点。 可寒城只是摇头:「要说的,我已经让他告诉你了,我们无话可说。」 说完这句话,他只盯着电视,再也不看她,漂亮的侧脸仿佛一个冷漠的剪影。 飘云注视他很久,终于嘆了一口气,坐在他旁边:「寒城,不要这样,我们不该这样。我今天来,其实有很多话想对你说。有一个故事,在我心里压抑得太久了,久得连我都分不清它究竟是真实的存在过,又或者仅仅是我的梦境。它像个可拍的毒瘤深埋在我的骨血里,被我鲜血淋漓的挖了出来。现在,我想把它说给你听,也只能说给你听。」 第124页 寒城扭头看着她,不远处的街心广场,有小孩子在放风筝。五颜六色的风筝,高高贴着天空的脸,快活而惬意。飘云闭上眼睛,记忆就像风筝一样,随着清风扶摇直上。可是,天纵高,地纵宽。无论它飞得多高多远,总要回到原地。因为,有一种记忆,叫永远。 文惠的催眠很成功,却没有她预料的那么久远。时间不过倒退了两年,被掩埋的真相就暴露在阳光下,沉冤昭雪。 「事情发生在我大四那年的秋天,我被学校分配到c市一所重点高中毕业实习。在我实习的班级,有个家境很困难的学生,是一个很清秀的男孩,喜欢穿干净的白衬衫,不爱说话,总是一个人默默做着自己的事,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跟以前的你很像。」飘云看了看寒城,仿佛意有所指。寒城看看她,没说话。 「实习老师都是受学生欢迎的,因为年纪相差不远,没有太多的顾忌。笼络人心对我来说是件很轻松的事,包括那个男孩。一来二去,我们就熟悉了。因为他特殊的家庭,我对他多了一些关心。宽裕的时候,会买一些小礼物送给他,有时候也单独带他出去玩,自以为是的希望他的生活更阳光一些。或许就是这样,让他有了某种错觉。一天晚自习之后,他拿着一朵玫瑰花,站在我回学校的小路上,向我示爱。」 寒城紧盯着飘云的脸,飘云轻轻嘆了口气。 「其实,他是一个很单纯、很害羞的孩子。能做到这一步,想必一个人辗转反覆了很久。可是,我当时太年轻了,面对这种事一点经验都没有,也没有任何一本教材教过我该如何处理。我又惊又怕,用很严厉的话拒绝了他。男孩很伤心的走了,悲凉的表情让人一辈子都忘不了。我以为这不过是小孩子一时的心血来潮,过几天就忘了。可是,就在第二天晚上,凌晨三点左右,他站在一座废弃楼的天台上,头朝下跳了下去。十四层楼,下面都是砖头瓦砾。尸体到黎明才被发现,脑浆洒了一地,血已经干了。」 飘云闭上眼睛,眼前一片血光。她没有看到那个孩子自杀的样子,可是,那个片段却可以清晰的出现在她的脑海里,连坠落的姿态都一清二楚。 往事,是如此的血腥,不堪回首。 裤子上有白色的石灰,看得出来,他一个人坐在废弃的高楼上,望着远处的万家灯火,忧郁了很久。曙光渐渐浮现,天空出现灰白。新的一天即将来临,他无从迴避。 天台上放着他向同学借来的电话,盖子敞开着,旁边放着他的白色球鞋。或许,在纵身一跃前的那一刻,他曾想打个电话,却不知道可以打给谁。 这个世界繁华依旧,却没有值得他留恋的东西。 飘云抬起头,望着身边的寒城,轻声说:「一个人,一个正值花样年华的少年,就这么没了,没有留下只字片语。可是,没有人在意。他的老师和同学,一直认为他心理有问题,所以他走上这条路,他们一点都不意外。他的父亲早逝,家里只有一个瘫痪在床的母亲。母亲很悲痛,可又能如何?她哭着对我说,这是那孩子的命,就当他从来没有来过。但是,我不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知道吗?在那天晚上,在他跳楼前的几个小时里,他曾发过几十条简讯给我。可我偏偏就是这么的煳涂,手机没电了,竟然一直都没有察觉。在他死了之后,那些迟来的文字才像刀子一样扎在我心上。」 无声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掉下来,飘云哭了,因为心还在疼。寒城为她拿了一盒纸巾,不声不响的帮她擦眼泪。 「我一遍一遍的问自己,如果那天语气能够和缓点,方式再迂迴点,他是不是就不会死?如果我能收到那些简讯,一切是不是还来得及?如果,我没有贸然地对他好,没有唐突他的世界,还会不会发生这一切?如果,我不在这个学校实习……如果,我没有念师范大学……太多太多的如果,没日没夜的纠缠着我,折磨得我几乎崩溃。我不敢跟任何人说,只有把悲伤和苦涩,生生咽进肚子里。期待时间可以治好一切。可是,一条人命啊!怎么可能说忘就忘?我自责,愧疚,懊悔,每天惶惶不可终日。我甚至对一直以来的信仰和追求产生了怀疑。这种自我谴责,像利刃一样将我千刀万剐,被凌迟的感觉恐怖至极。」 恐怖得不只是飘云,还有寒城。他已经从飘云声泪俱下的倾诉中,隐隐察觉到了什么。 「痛苦的挣扎中,记忆发生了奇怪的排列组合,自动筛掉了那段无法承受的心酸。某天早上,我一觉醒来,竟然忘记了那件事,也忘记了那个孩子。大脑出现了选择性失忆,这是潜意识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可是,掩埋不代表消失。记忆的只鳞片爪依然会浮出水面,让人鸡犬不宁。就在这时候,我遇到了你。」 飘云看着寒城,眼神有些飘忽。仿佛在看他,又仿佛看的不是他。 「第一次见到你,就有心疼的感觉。你们的年纪,相貌,性格,身世,背景实在太像了。让我不知不觉,把对他的内疚,转嫁在你的身上。加上我母亲的入狱,隋洋的出现,混乱的思维和对温暖的一点可怜的追求,让我丧失了判断。让我以为,我爱上了你。」 飘云抹干眼泪,轻轻摇头:「所以,你现在应该明白。我们之间,从开始就是一场误会。我不知道你是否察觉?跟你□,我一点感觉都没有,跟隋洋也是。因为灵魂备受压抑,所以享受不到□的快乐。如果说,对隋洋是报恩。那么对你,就是偿还。只是,被我用爱情的光环精心装饰过。可悲的是,我不但骗了你,也骗了我自己。」 第125页 飘云说完了,之后就是长久的沉默。 虚华的泡沫瞬间幻灭,现实的礁石露出水面,将曾经的花好月圆撞的粉身碎骨。文惠说的没错,一切的不合理,在这个悲凉的故事里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 只是,听着她悲伤的倾诉,寒城只觉得自己被千万条绳索勒住了心脏,神经变成了高压线,身体难受的几乎要炸掉。 原来如此……他在心里嘲笑自己的无知。有比他更可笑,更滑稽的人吗?做了人家那么久的替身,竟然还沾沾自喜。 直到今天他才知道,原来她照顾他,关心他,爱护他,甚至满足他一切的要求,只是因为,他跟那个死去的男孩很像。 原来,她根本没有爱过他,从来没有。 可是,他爱她,已经爱到无法自拔的地步。他该怎么办?谁来告诉他? 「所以呢?你要我怎么样?」一直很安静的寒城突然像只发威的小兽抓紧了她,抓紧了猝不及防的她。 「我很清楚,我对你不是误会。我爱你,恨不得把心掏给你。为了你放弃尊严,喊那个人爸爸,你却说这是一场误会?」 「寒城?」飘云惊讶,想用力推开他。寒城却借势将她死死压在床上。 「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怕我像他一样想不开?你太小看我了,我不会像那个傻瓜一样摔得脑浆迸裂。死人能做什么?能这样抱着你吗?」 飘云看着眼前这张依旧年轻漂亮,却因对现实的失望而扭曲的脸。这是她认识的寒城吗?是他,可又不是他。 不过几天时间,他失去了母亲,失去了爱情,失去了所有可以为之奋斗的目标,人生就失去了意义。顷刻之间变得一无所有。一无所有的感觉,总是让人绝望的。 只是,谁来救救这个被疼痛和绝望蒙蔽了心智的孩子? 飘云无奈的摇头:「寒城,不要这样。听我说,你现在的心态和情绪都不正常。这不是平时的你,你需要帮助…..」 「我需要帮助?谁来帮助我?你吗?这倒是个好方法。你把我当成他,那么现在,你不但欠了他的,你还欠了我的。你怎么还?」 寒城贴近了看她,语气和眼神咄咄逼人:「告诉我,两条人命,你怎么还?」 几句话说得云淡风轻,平直的腔调几乎没有起伏,可这样的寒城竟然恐怖至极。如果他跟她哭,跟他闹,她都能接受。 可是,他太平静了。平静的让人生畏。 现在的寒城,已经不復当初那个可怜又可爱的学生。他是这里的主宰者,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她是全身而退,还是残损不堪,全看他高兴。 飘云一阵战慄,不敢跟他硬来,只有先哄着他,把语气放软:「寒城,你弄疼我了。先放开我,我们好好说话,好不好?」 「好。」寒城很合作,说着就真的放开了。 飘云从床上慢慢坐起来,突然推开他,站起来就往门口跑。可是,没用,门被反锁了。 飘云慌乱的扭着门把,一边把门拍得山响,像一只被活捉的小白鼠,慌不择路,却被天罗地网隔绝在这里,孤立无援。 「别拍了,你就是把手拍烂,也不会有人来。」寒城慢慢站起来,脸上的表情是漫不经心,飘云不过在他一臂之遥,酒店的房间就这么大,她能躲去哪里? 看着她惊慌失措的样子,他只是淡淡的微笑:「我让人封了这层楼,本来是想以防万一。没想到,还真派上了用场。」 飘云不敢置信的看着他,手臂震得发麻,手掌红的像要滴血,跟着紧缩的心脏一起胆战心寒的颤抖着。 谁来告诉她,眼前的一切是不是真的? 这个带着猫戏老鼠般微笑,缓步向她走来的人真的是寒城吗?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可怕? 飘云真的很后悔,她错了,她今天就不该来见他! 他终于走近,抬起她的下巴,用居高临下的姿势,仍是微笑着:「你不是说想帮我吗?为什么转身就跑,你就是这么帮人的?」 这个画面太诡异,这种气氛太伤人。飘云想拂开他的手,却被他抓住了手腕。 寒城手一伸,飘云就被他带进怀里。头一低,就能吻到她。这很好,不是吗?虽然过程需要用蛮力。可她不会再背对着他,不会再说不要他的话。尽管这个吻已经没有甜蜜,只有苦涩的泪水和铁锈的味道。 飘云咬破了他的嘴唇,血是他的。可是,泪是她的。 飘云哭了。第一次,被他吻着,哭得悽惨无比。 这一刻,寒城的心仿佛开了一个大洞,鲜血喷涌,浓稠的液体灌满了整个胸腔,连唿吸都有血的味道。 算了,就这样沉溺下去,好不好?不会伤心,不用难过,也没有绝望。闭上眼睛,整个世界都是她的气息。 他是她的!无论她说什么,做什么。给出如何合理的或是不合理的解释。他都是她的! 他已经无力去思考她是快乐,还是痛苦。又或者,他是希望她跟他一样痛苦。他们有过多少快乐的时光?为什么快乐总是稍纵即逝,唯有痛苦才能刻骨铭心? 吻在她的脸上,所到之处均是冰冷,她早已泪流满面。 她是个柔弱的女人,强悍的是那颗顽强的心。他是个强劲的男人,强劲的只是愈渐成熟的身体。 这不是一场搏斗,而是一次屠杀。他变成了屠夫,床是砧板,他爱得翻云覆雨的女人是砧板上的鱼。她没有力量,男人向来比女人强大,雄性动物一贯具有攻击性。她只能任人宰割,他可以随心所欲。 第126页 只是,这痛苦的挣扎,悲伤的眼睛,失望的泪水……这悲哀到不堪入目的一切,就是拥有她的目的? 寒城勐然清醒,看到自己不受控制的双手,已经蛮横的扯开了飘云的外衣,她纤细的手腕也被他捏红了一大片。他完完全全的惊呆了,怔怔的看着自己的双手,他想做什么?他究竟想做什么? 不,他一定是疯了!被自己逼疯了,被别人逼疯了,被死亡逼疯了,被阴差阳错的命运逼疯了。 他竟然想用这么无耻的手段伤害她,他已经疯得彻彻底底了。 飘云像只脱网的鱼儿,从屠夫的手下滑了出去。站在离寒城大约三米远,用袖子抹了一把眼泪,断断续续的呜咽着:「柳寒城……让你的人把门打开。我跟你无话可说,我……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寒城目光呆滞的望着哭得像个泪人似的女人,她在他面前从没这么哭过,她真的被他吓坏了。 这不是他要的结果,他只是不想让她走。他像只可怜的小狗,不想被主人抛弃,只有可耻的用刚刚长出的爪牙扯着主人的裤脚。结果不小心,扯坏了,所以一切都完了。 门开了,受惊过度的飘云几乎想飞出去。 迈出门口的那一刻,寒城冰冷的声音在空气中迴荡着。 「你以为,抛弃了我,摆脱了隋洋。你们就可以双宿双栖吗?你们想的太好了。我等着看你们有什么下场,你早晚会来找我,我等着你。」 跌跌撞撞的逃出酒店的大门,飘云没有直接回家。回不了家,她这次真的是很狼狈,外衣的纽扣全掉了,头髮凌乱,眼睛红红的,脸上泪痕交错。 在附近肯德基的卫生间洗了把脸,还好把背包带出来了,拿出粉盒补了补妆,顺了顺头髮,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多了。起码,不是一副被人欺负的倒霉相。 可是,衣服怎么办?干脆买新的好了,反正她也不是买不起。今天,她的心情糟糕透了,一个人的时候,眼泪都忍不住要流出来。更糟糕的是,她不能把这么糟糕的事情讲给她的男人听。讲了,会有比这糟糕十倍的事情等着她。所以,她不能说。 打车去了商业街的精品屋,一口气买了很多衣服,刷龙天佑的卡。第一次,出手如此豪阔。听说花男人的钱会让女人快乐,飘云决定试一试。 服务员笑得合不拢嘴,不断夸她有眼光。当然有眼光,几件衣服就上万。真搞不懂为什么这么贵?又不能吃。 付帐的时候,出了点问题。飘云把密码忘了,打电话给龙天佑,结果,手机没电。 又没电?飘云觉得自己今天真是倒霉透顶。 看着服务员警惕的眼神,她只有笑笑,问他们借个电话。可是,龙天佑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不记得。号码存在手机里,可是,手机没电。 怎么办?飘云的额头开始冒汗,服务员的眼神跟锥子似的,刺得人满脸通红,鲜血喷涌。 什么叫倒霉?喝凉水的时候,突然呛到,这叫倒霉。在最不适合的时间,碰到最不该碰到的人,这是非常倒霉。 飘云偏偏在这个时候,碰到了隋洋,和他那位千娇百媚的女朋友,陶晚。 倒霉到了极点。 「飘云,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你,一个人来的?」隋洋笑容依旧,热情依旧。没有一丝的仓皇尴尬。 「忘了跟你介绍,这是我女朋友,陶晚。小晚,这是飘云,天佑哥的女朋友。」隋洋说得极自然。仿佛本来就是那么一回事,仿佛一切都很简单。 「小姐,这些衣服,你还要不要?」服务员说。 场面有些乱。飘云只想快点离开这里,哪还顾得上这些衣服? 「不要了,我的卡用不了,很抱歉。」 「可是……」服务员面露难色,「你身上那一件的商标已经摘掉了。」 飘云低头看了看身上这件玫瑰灰色高腰吊带连衣裙,上身是近年流行的韩式剪裁,下摆坠着秀气的蕾丝荷叶边,温婉而低调的款式,是她喜欢的类型。一高兴,就把商标摘了。结果就闹出这样的状况,真是窘到家了。 「我来付好了。」 隋洋掏出自己的银行卡,飘云刚想阻止,眼明手快的服务员抢先一步拿了过去。如此的敏捷,真是难为她了。 结完帐后,他们三人在服务员的恭送下,离开了商店。飘云想在门口分道扬镳的,没想到隋洋却说:「反正晚餐的时间也到了,不如把天佑哥叫出来,我们四个人一起吃顿饭,怎么样?」 陶晚自然贊成。 飘云能说不行吗?隋洋向来我行我素。只是不知道龙天佑听到会是什么反应。 晚餐吃的是日本菜,隋洋喜欢生鱼片,觉得它精緻、健康又美味。 青芥的味道辛辣,强烈的味觉刺激可以让人毫无愧意的流泪,发泄出心中的委屈和种种的不如意,难怪备受压抑的大和民族对它如此青睐。 龙天佑走进包间的时候,飘云正在看菜单,隋洋搂着自己水噹噹的女朋友,两个人兴致勃勃的计划休假去欧洲旅行。 「哥,快坐下,看看吃点什么?」隋洋招唿龙天佑坐下,听口气,看来这餐饭看来他准备埋单。 龙天佑坐在飘云身旁,对面是隋洋和陶晚。男的帅,女的靓,很般配的两对情侣。 「你们怎么会碰在一起?」龙天佑接到隋洋电话的时候,还真吓了一跳。心想这小丫头不是说去看医生吗?怎么看到前男友身边去了? 第127页 「在服装店遇见的,她被服务员堵在门口。」隋洋笑着说。 「我把银行卡密码忘了。」飘云举起小手,有点不好意思,「那个……是隋洋帮我付的钱。」 龙天佑皱皱眉毛:「怎么不给我打电话?」这丫头,不知道让自己的男人去救场吗?让前男友掏钱算怎么回事? 飘云低着头,很小声的说:「手机没电,想用座机打,我又把你的电话忘了。」 龙天佑嘆了口气,摸摸飘云的额头:「小煳涂蛋,下次把你装进口袋里。」 隋洋搂着陶晚温柔的问:「亲爱的,我们去巴黎好吗?香榭丽舍大道的咖啡很好喝,丽都的艷舞也不错……」 两边都没闲着,兄弟二人各得其所,皆大欢喜。 男未婚,女未嫁,自然你方唱吧罢我登场。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变,一天不盖棺,一天不定论,没什么了不起。 一餐饭吃完,隋洋要陪陶晚逛夜市,龙天佑急着带飘云回家。两队人马,终于分道扬镳。 「今天真高兴,我们四个应该多聚聚。哥,电话联繫。」隋洋快活的挥挥手,搂着自己风情万种的女朋友,带着几分醉意心满意足的走了。 「我发觉隋洋好像有点变了。」飘云说这句话的时候,龙天佑正陪她坐在地毯上看《斯巴达300勇士》。 「哦,哪里变了?我怎么没发现。」龙天佑摘了一颗美国大樱桃,放进飘云嘴里。 「说不上来,一种感觉。以前的他很任性,可是贵在坦白直接。可是现在,总觉得他的笑容别有深意,却又让你说不出什么。」飘云吞下樱桃,真甜。干脆躺在人家大腿上,方便。 「会不会是你太敏感了?他小时候其实蛮老实的,家里那么有钱,被人欺负了回来也不吭声。从来不会说谎,说一句瞎话就结巴个半死。这样的孩子,能坏到哪儿去?」龙天佑又给她摘了一颗,不以为意。 可是,人是会变的。寒城就是个最好的范例。想到他的脸,还有他今天说的话,飘云后背一阵阵发冷,阴风习习。不能怪她草木皆兵,亲眼看到纯洁的小绵羊变成了吃人的大灰狼,没人不怕。 「总之,就是有点奇怪。他最讨厌人多嘴杂的地方,以前从不陪我逛街的,现在却肯陪着陶晚逛夜市,还那么兴致勃勃,实在不像他。」 龙天佑笑笑:「人总会长大的,懂事了,也就更会照顾女孩子了。有什么好奇怪的?」 飘云翻了个身,背对着他嘆了口气:「或许,是我想太多了吧。」 「你太累了。」龙天佑揉揉她的肩膀,「最近发生太多的事。你这幅小身子骨,又是大病初癒,怎么受的住呢?」 白天的事,飘云跟龙天佑交代得一清二楚。只是,隐瞒了寒城动粗的那一段。 「那个孩子的事,你不用太难过。就算当时你赶得及,救得了他一次,你也救不了他第二次。因为别人几句话而跑去寻死的人,在这个尔虞我诈的社会,到处都是明枪暗箭,他如何立足?用一种决绝的方式处置自己,不过是他一直想要的结果。而你,只是恰好起到催化剂的作用。你不用这样责怪自己。」龙天佑就是这样,说起别人的时候,总是站在隔岸观火的位置,冷静而客观。 飘云转过身来看着他:「天佑,我一直希望自己可以做个合格的人民教师。」 「你一直都是啊。有哪个老师为保护学生满脸是血还握着酒瓶应对流氓?又有哪个老师为了给学生改作业出卷子找习题,一忙就到深夜,连节假日都不休息。又有哪个老师,接到学生的电话就什么都不顾了,连自己的男人都扔到一边凉快去。」龙天佑酸熘熘的说。 飘云瞟他一眼,这个斤斤计较的男人。前几天亲热的时候,接了一个学生的电话,人家孩子是有正经事要问,她当然先顾学生了。结果他一直记到现在。 「天佑,在我们这个行业里,我做的这些根本微不足道。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带我入行的那位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她在教育第一线勤勤恳恳干了三十年,教过的学生遍布全国。其中有多少事业有成的人物,她自己都数不过来。前几天她昏倒在讲台上,送到医院后,结果查出来是肝癌晚期。」 龙天佑立刻露出惊恐的表情,不过飘云没看到,自顾说着:「还有一个年轻教师,毕业后一直当班任。第一个孩子因为怀孕的时候正带高三,劳累过度小产了。第二个孩子,还没生出来就死在肚子里。现在三十多岁了,还没有孩子。可是她带的班级,每一个学生都是好样的。这不是说考上北大清华就是好,而是她教的每一个学生都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明确的人生目标。她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无法让我所有的学生都成材,但起码要让他们都成人。」 飘云嘆了口气,感慨道:「跟她们比起来,我做的这些又算什么?根本不值一提。」 「我的天,你不说我还不知道。原来教师也是高危险的行业。让我听得心惊肉跳,咱不干了好不好?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办?以后的孩子怎么办?」龙天佑抱着她,紧张兮兮的说。 飘云乐了:「那怎么行?这是我从小的志愿。我有多爱这个工作你是知道的。就算我们以后离开这儿,我也不会放弃工作的。难道你要我在家做米虫吗?」 「做米虫又怎么样?我又不是养不起你。」龙天佑嘟囔着。 第128页 「你放心,我可是我们学校公认的保养专家。再说有你这么照顾我,我怎么会有事?」 飘云吃完最后一颗樱桃,伸了个加菲猫式的懒腰,好像有些困了。 「教育从来就不是万能的,不然要监狱和警察干什么?这么辛苦,值不值得?」龙天佑亲亲她疲惫的小脸,这个固执又顽强的小女人,真是让人疼到骨子里。 飘云睁开一只眼睛,瞄了瞄电视。画面上的300个斯巴达勇士面对几万人的波斯大军,怒吼着,野兽一样浴血厮杀。 「你看看他们,300人面对几万人,武器装备都不如人家,输定了的,为什么还要打?自由,尊严,正义,希望,未来,责任……可为之牺牲的理由实在太多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一种永不言败的骁勇和坚强。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假如我不能上撼天堂,我将下震地狱。我没那么大的抱负,但起码要做好我自己。」 「行,你总是有道理。」龙天佑刮她的鼻子,「说不过你,我投降。」 飘云打了个呵欠:「那当然,老师嘛,就是靠嘴吃饭的职业。你段位太低,回去再修炼几百年,或许能赶上我的水准。」 这个嚣张又臭屁的死丫头,说你胖你还喘上了。龙天佑咬咬牙:「不知道童老师听没听过一句很深刻很哲学很有道理的至理明言?」 「什么名言?」飘云睁开另一只眼睛,瞅瞅他。 男人从牙缝里狠狠咬出几个字:「惹龙天佑者,死!」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千万别被雄性动物貌似宽厚的外表所骗到。他们外表是绵羊,里面是兇恶的豺狼。表面上善良可爱又天真,骨子里却是奸诈阴险又小气。 飘云美丽的眼眸,望着视线里逐渐逼近的高大身影。这一夜,似极残忍悲哀又不人道。 「天佑,冷静,冲动是魔鬼呀。」飘云冷冰冰的小手抵着男人雄健的胸肌,牙齿颤抖的说。 龙天佑咬牙切齿摩拳擦掌:「死丫头,求饶也没用,我今天一定要很认真的教训你。」 飘云在心里叫屈。拜託,什么叫很认真的教训?你哪天不认真了? 「可是,你今天不能很认真的教训我。」飘云可怜又笃定的说。 「为什么?我『今天』不能很认真的教训你。」 「因为……」飘云打了个呵欠,伸出一根手指在人家眼前晃了晃,不紧不慢的说出七个字:「生理期,不宜行房。」 龙天佑手一缩,楞了几秒,接着震天响的吼叫声响彻云霄:「童飘云……你是故意的!」 「你是故意的……你是故意的……」男人说着梦话,把头埋在飘云洁白柔软的胸脯上,睡得香甜又不甘。 夜正深,月光很美,听着男人可爱的梦话,飘云快笑翻了。 她是故意的吗?当然是。她就是喜欢欺负他,他只喜欢被她欺负。他是她的独一无二,她是他的天下无双。 爱人若此,夫復何求? 所以,飘云决定了。以后放假就做三件事,吃饭睡觉逗天佑。呵呵,她以后的人生将是何等的波澜壮阔,妙趣横生啊。 想想就觉得幸福,真是太幸福了。 美滋滋的抱着男人强壮的后背,冰冷的手脚都搭在人家的身上,像抱着一只小火炉,真舒服。 飘云很快睡着了,梦中看到寒城的脸,他红色的唇像两片妖艷的花瓣,雪白的牙齿,上下翕合着,念出世上最冰冷的咒语。 「你以为,抛弃了我,摆脱了隋洋。你们就可以双宿双栖吗?你们想的太好了。我等着看你们有什么好下场,你早晚会来找我,我等着你!」 第六十八掌 「文惠,我们是朋友吧。」 「是……」文惠有气无力的说。 「在你飢饿难忍的时候,是谁不怕被熏得满身臭味,买臭豆腐给你吃?」 「你……」依旧有气无力。 「在你孤独寂寞的时候,是谁牺牲了睡觉逛街做spa的时间,陪着你侃侃而谈?」 「你……」还是有气无力。 「在你心力交瘁的时候,又是谁关心你的健康,陪伴你成长。」 「还是你……」没气了。 飘云愤愤的说:「你不帮我,说得过去吗?」 文惠对着电话嘆了口气:「姐姐,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如果事主不愿意来,我就算出诊也是徒劳无功。心理干预只有在被干预者愿意配合的情况下,才会发挥作用。」 「如果我能让他去看医生,又何必为难你呢?文惠,帮帮忙了。」 「飘云,真的不行。他如果心里有牴触,反而适得其反。而且……」文惠顿了顿,「他究竟是鬼迷心窍,还是原形毕露,还是未知。以前我就觉得这个孩子,内心其实蛮阴暗的。他喜欢你,在你面前懂得掩饰。现在你们决裂了,问题自然浮出水面。我并不担心他,倒是你,飘云,小心点。寒城他太了解你,他如果想故意整你,恐怕你以后的日子会很难过。」 飘云打了个寒战:「不至于吧。」 「难说。那天在宾馆,你也没想到他会那么过分。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从他的角度来说,无论爱你还是恨你,他都有足够的理由。所以,你要小心。」 放下电话后,飘云感到心神不宁,寒城的话像魔咒一样徘徊在她耳边。今天是周日,可是龙天佑不在,说是有事情要处理,早餐都没吃,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第129页 飘云走到窗边看着远处奔腾不息的江水,心上像压了一块巨大的岩石,黑沉沉的不见底。抬头仰望蓝天,没有一丝白云,如洗的碧空好像品色金属,闪着刀剑似的寒光,亮白得刺眼。 原来心情不好的时候,看什么东西都是扭曲的,原本唯美的风景也变得杀机重重。 飘云有些惴惴不安,无形中仿佛有一只强悍的手臂,紧紧扼住她的唿吸。 这并不可怕,她善于躲避危险。苦孩子对危险有田鼠一般的直觉。躲避不是怯懦,而是弱者的生存常态。可怕的是,她不知道幕后黑手究竟藏在哪里算计着她。所以她避无可避。 门铃响了,飘云被吓了一跳。龙天佑从不按门铃,他自己有钥匙。这个时间,会是谁? 打开门一看,隋洋一双秀亮狭长的眼睛,正含笑望着她。 「隋洋?怎么是你?」飘云惊讶的问。 「怎么?不欢迎我进去。」隋洋的笑容依旧迷人。 飘云看了看他:「天佑不在,不是很方便。」 隋洋呵呵笑起来,用力一推,飘云的后脑撞在墙壁上,她眼前一黑,有片刻的眩晕。门开的很大,隋洋走进来,随手把门锁上了。 「你干什么?」飘云扶着墙慢慢站起来。 隋洋看了看阳台上的早餐,龙天佑没有来得及吃的早餐,搓了搓手:「皮蛋粥,八宝酱菜,小笼包。蛮丰盛的嘛,真是一个美好的早晨。」 是的,这是一个美好的早晨,天佑早早起来,给她买了早餐,自己没来的及吃就出去了。其实,他可以让手下的人代劳的。可他就是喜欢这样,凡是跟飘云有关的事,他总是亲力亲为。就像当初对隋洋那样,拿他当亲弟弟那样疼着,宠着,溺爱着。 他从不说爱,可是他会为自己所爱的人默默奉献出自己的一切,不让他们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 可是现在,他的好弟弟,走进了他的家,坐在他的位置上,有滋有味的吃着他的早餐。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隋洋吃东西的姿势很优雅,适时的用餐巾擦擦嘴角。他吃血牛排的时候也是如此,从不让血丝挂在嘴边,一点一点的蚕食鲸吞,每一个动作都完美得无懈可击,他就是这样的男人。 想到这里,飘云不寒而慄。 「你不吃吗?你的那份根本没动。」隋洋含笑看着她。 「隋洋,天佑一会就回来了。为了你,也为了他,更为了你们隋家的和谐,请你离开。」飘云下了逐客令。 隋洋轻轻一笑,擦了擦好看的唇角,把餐巾扔在桌子上,轻快的说:「恐怕你要失望了,他,龙天佑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飘云怔怔的看着那张笑的很好看的脸:「你说什么?」 隋洋低头看了看手錶,微笑着:「时间刚刚好,这场戏是我专门为你准备的,精心策划了好久,你可要好好的看。」 他走进客厅,打开了那面几乎占了整个墙壁的液晶显示屏,正好是当地午间新闻时间。 「特别新闻报导,今天上午十点左右,我市公安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在飞龙娱乐中心搜获了包括海洛因、冰毒、摇头丸等近10种20公斤毒品,价值人民币达2000多万元。这是本市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藏毒案,主要涉案人员达数十人,已被我公安人员抓获。据有关人员透露,公安机关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飞龙娱乐中心负责人龙天佑是此案的最大嫌疑人。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以下是相关报导。」 「有关飞龙娱乐中心藏毒案,市里领导给予了极大的重视,下令处理此案的公安人员要一查到底,绝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有犯罪嫌疑的涉案人员。市委秘书表示,毒品自古祸国殃民,政府和公安机关绝不会心慈手软,坚决打击到底。」 「龙天佑,男,30岁,飞龙娱乐集团负责人,名下有多间俱乐部、酒吧、夜总会、桑拿休闲中心等,其中多家涉嫌从事赌博、黑市拳赛、色情等非法行业。疑本市最大暴力犯罪团伙头目,曾参与多起暴力伤人事件,但均因证据不足……」 飘云傻傻的站在客厅里,金色的阳光暖融融的照在地毯上,窗外的雏鸟呀呀学语,隋洋安适的靠在柔软的布艺沙发里看他亲手导演的好戏。 只有她,如同站在一片废墟中。整个世界坍塌了,一块块巨石砸在她的头上,砸在她的肩上。她流着看不见的鲜血,独自一人站在世界的中央,摇摇欲坠。 她看到「飞龙」空旷的广场,白色的大理石地面,一袋袋白色的粉末和彩色的药丸,一排排带着手铐身材魁梧的男人。唯独没有他…… 这是隋洋的慈悲吗?不忍心让她看到他英雄末路的狼狈,不忍心让一方枭雄带着手铐示众人前,于是仁慈地为自己的表兄保留了最后一分颜面。 错!这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 他是谁?他是隋洋!他有心吗?没有! 他知道她有多担心他,所以他就是不让她看到他,哪怕是这电视上这短短的几秒,他也吝于施捨。 他是何等的残忍,像一只戏耍老鼠的猫,带着胸有成竹的微笑,走进龙天佑的家里,走到她面前,炫耀他的胜利果实。 是的,他该举杯庆祝的,他赢了! 隋洋啪的一声关上了电视,慢慢站起来,走到飘云身后抱着她轻轻地问:「听说你们快结婚了,我特意送上这份大礼,怎么样?喜欢吗?」 第130页 飘云像木头人一样站在那里,恍恍惚惚的看着窗外的树叶,叶子已经变成了深绿,夏天到了。她的人生却要走入永恆的冬夜。 「不喜欢?这是我送给你最昂贵的礼物了。」他贴在她耳边,带着淡淡古龙水的味道,暖暖的暧昧气息扑在她雪白的脖子上。 「与上海的合作案,我赚了三千万。我用两千万买了毒品,五百万买通了他的手下,三百万给了政府的高官。还剩两百万……」他顿了一下,从牙逢间咬出一句话,「我换成纸钱烧给他!」 啪!话音刚落,飘云转身甩了他一个耳光,几乎用上了全身的力气。手上的钻石戒指刮伤了他的脸,留下一道细细的血痕。 他被她打歪了头,却还在微笑,胜利者的微笑是如此的灿烂,飘云睁大眼睛看着他,感到无可替代的绝望。 他托起她的脸,嘲弄的笑着:「你真的被他宠坏了,以前无论我怎么欺负你,你都是一副逆来顺受的模样。装疯卖傻就是你的强项。打掉牙你和血吞,真是好样的。童飘云,你心里明明比谁都清白。可你就是不说。惹不起我,就在我面前装高兴。怎么,现在不装了。他让你过得太舒服,所以连虚与委蛇都不会了吗?」 他冷笑,鄙夷的目光望进她失神的眼睛:「你现在一定在想,你该怎么救他?你拿什么来救他?是啊,他对你那么好,你却把他害得众叛亲离,受尽万人唾骂,最后还要把命搭给你。知道吗?如果他不是为你分了心,我根本一点机会都没有。一个可以坐拥江山的男人,被你那点可怜的爱情彻彻底底的毁了。他的仇家都在等这一天,是你给了他们一个痛打落水狗的机会。你说,你怎么对得起他?你又拿什么赔给他!」 飘云跌坐在沙发上,隋洋的话像一个个晴天霹雳,炸得她没处躲没处藏。胃部一阵阵痉挛似的抽痛,额头冒出一层冰冷的水汗,嘴唇白得像菲薄的纸片,微微的颤抖着。 隋洋却并不打算放过她,他沉沉的笑着,轻拍她的脸:「你很绝望是不是?很痛苦是不是?我倒是可以教你一个方法。你可以像两年前那样,大庭广众之下跪在公安局的门口,向围观的每一个人哭诉,说是我陷害了他,说他是无辜的,看看有没有人相信你,看那些看好戏的人会不会相信你。」 飘云怔怔的看着他,怎么有人可以这么残忍?那是她掩藏在心里的一道疤,就这样被他血淋淋的挖了出来。 她慢慢蜷缩在沙发上,疼痛难忍。身体的疼,心里的疼,让她脸色苍白,心脏紧紧的缩成一团。 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她以为这一辈子应该跟这个八个字绝缘了,她以为她终于可以幸福了。可是隋洋这只翻云覆雨手,轻而易举就将她置于死地。 他是该嘲笑她,嘲笑她的短视,她的得意忘形,嘲笑明明软弱无能的人偏偏不自量力。 隋洋轻轻抱着她,温暖的鼻息徘徊在她耳边,带着淡淡的剃鬚水味道,用哄孩子的语气,深情的诱惑着她,狡猾而冰冷的诱惑着她…… 「或者,你可以求我,求我放过他。就像当初,你求我救你妈妈一样。只要你说一句,说你不爱他,你不想嫁给他……」 隋洋的声音好像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飘云的视线开始模煳,胃里一阵阵翻江倒海似的绞痛,人抖得像只筛子…… 原本气定神闲戏嚯着的人一下变了脸色,紧张的问:「怎么了?飘云,哪里不舒服?」 隋洋扶起飘云的脸,她已经疼得说不出话来,满脸都是冰冷的汗水。 他把她抱起来,惊慌的贴着她汗水涔涔的下巴:「亲爱的,不要怕!我带你去医院,我们去医院!马上就去!」 第六十九章 「医生,她到底怎么了?」满脸焦躁的隋洋看着对面穿白大褂的男人,整个人惊慌失措的好像世界末日。 医生一边填病例卡一边漫不经心的说:「没事,胃痉挛。胃以前有过穿孔,饮食不当休息不好,或者精神压力过大就会这样。休息一下就好,一会她醒了,餵她吃点稀饭。胃里没东西,打点滴难受。」 医生说完就走了,留下隋洋一个人,独自面对着这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 隋洋坐在床边,看着飘云比床单还要苍白的脸,白的一丝血色都没有。他握住她的手,轻轻的贴在自己的脸上,贴在脸上的伤口上。她的手很温暖,手上的戒指很冷,闪亮的钻石刺痛了他的眼睛。 他悲伤的笑了笑,用另一只手抚摸她的脸,低低的说:「亲爱的,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吗?呵,你一定忘了。高中的校级篮球赛,你是班长,带着全班同学逃课看比赛。我是对班的控球后卫。那时候我打的好极了,全场的女同学都在为我加油。只有你,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我却因为总是偷偷看你,弄得自己频频失手,最后还连累班级输掉了比赛。我记得你那天穿着一件漂亮的碎花裙子,扎着两个松松的麻花辫,眼睛亮亮的,干净而空灵。像一只漂亮的小白兔,无辜的站在那里,可怜的等待着猎人的捕获。我那时就想,这样的女孩子,是註定要吃苦的……我忘记了那天的天气,忘记了那天的人群,忘记了队友的嘲笑,唯独忘不了你的样子,一辈子都忘不了。」 他又笑了一下,俯下身,温柔疼惜的贴着她的脸,哽咽的,断续的说:「亲爱的,你究竟知不知道……我有多爱你?看你难过,我恨不得把整个世界撕碎了讨你欢心。呵,你不知道……你什么都不知道……」 第131页 刻骨的疼痛敲在自己的耳膜上,沉睡的人浑然不觉。 她累了,被他无情的嘲讽折磨得体无完肤。她不知道他很爱她,她以为他如果真的爱她,就不会这么狠心的伤害她。 可事实是,他很爱很爱她,可他还是会伤害她。 她以为他永远都不会难过。可是,他有多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毁了她爱的男人,也摧毁了她的世界,因为他的世界…..早已遍体鳞伤,残缺不全。 遇见你之前,我的世界是快乐的。相遇后再分开,倒不如当初不相见。 究竟谁比谁更残忍? 隋洋的眼泪一滴一滴的落在女人的睫毛上,顺着眼角流下去,落在医院白色的枕套上,就这样,消失了…… 等飘云睁开眼睛,隋洋的笑脸就避无可避的跃入她的视线。她疲倦的看着他,无力的问:「还不满意吗?」 我已经快要家破人亡了,你还不满意吗? 隋洋拿起桌上的碗,皮蛋瘦肉粥,温度刚刚好。 「医生说,你要吃点东西,不然打点滴要心慌的。来,吃一点。」他舀了一勺粥,餵到她嘴边上。 飘云摇头:「我吃不下。」 「乖一点,多少吃一点,好不好?」隋洋耐心的哄着她。 她干脆倔强的闭上了眼睛,不愿再跟他说一个字。 隋洋咬了咬牙,忽然笑了:「好,你不吃。那他今天晚上也没得吃,你们这对痴男怨女一起饿肚子好了。我倒要看看,他能挨几天。」 飘云蓦地张开眼,隋洋的笑容还是那么灿烂,她知道他不是开玩笑,他们隋家有这样的本事。勾勾手指,就能决定一个人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 天佑那样的男人,怎么能受得了这种折辱? 「来吧,我餵你。」隋洋温柔地哄着她,「这不是你最喜欢吃的吗?记得以前带你去吃早餐,你都能吃下一大碗。」 飘云顺从的张开嘴,眼泪滚滚的落下来。除了苦,这碗粥已经尝不出其他的味道。 她当然记得,他们第一次去酒店开房的那个早晨,她在他缠绵的几近贪婪的热吻中醒过来,下半身还疼得厉害,床单上的血迹还鲜红的刺眼,就又陪着他做了一次。 那段时间遇到的都是不好的事情,唯一好的,就是每天早上都能吃到一碗热气腾腾的皮蛋瘦肉粥。眼泪想要流出来的时候,就把它跟鲜香粘稠的米粒一起咽进肚子里。 她知道,最初的那段日子,他是有意报復她。那种怨恨隐隐的,被他掩藏在浮华的宠爱里,掩藏的天衣无缝,却并非无迹可寻。 因为她拒绝过他,隋洋是这样的人,他的人生太顺利,太高高在上。容不得别人的拒绝和忽视,特别是她这样渺小的女人。 轻而易举就能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的人,她凭什么敢拒绝他? 他现在一定又在恨她了,如果说最初的怨恨带点青涩少年不甘失败的莽撞。那么这一次,他作为一个男人,一个被她抛弃的男人,他是彻头彻尾的恨透了她。 她该怎么办?她还能怎么办? 「别想那么多了,一切都会好的。」隋洋餵完了粥,为她擦了擦唇角。将空碗放在床头桌上。 飘云吃下去一碗,他很满意,至于她的泪水,那是其次。 结果永远比过程重要,权力永远比真相重要,欲望永远比爱情重要。 于是,他心满意足的亲了亲她的额头,用宠溺的语气说:「亲爱的,好好休息,我明天再来看你。」 飘云恍惚的想,明天?又是一场噩梦吧。她未来的人生,除了噩梦……还剩什么? 宗泽找到医院来的时候,隋洋刚刚走。 「嫂子,去龙哥那里找你,才知道你进医院了,怎么样,要不要紧?」宗泽满脸的疲倦,一身的风尘僕僕。 飘云摇摇头:「我没事。宗泽,他怎么样?」 宗泽笑了笑:「龙哥是什么人?那种地方我们来来去去就跟逛商场似的,嫂子,你放心,龙哥就当去度假了。等我们把那个吃里扒外的傢伙揪出来,他马上就能回家了。」 飘云的眼睛顿时一亮:「真的吗?你没有骗我?」 「我哪敢啊,让龙哥知道,他还不把我大卸八块?」宗泽嘿嘿的乐。 她却又黯淡下来,低声说:「别安慰我了,宗泽。这种案子,哪有那么容易出来。新闻上说证据确凿,我知道,这次是凶多吉少。」 她跟隋洋怎么说也相处了一年,隋家做事的手法她是知道的。他们从来不给自己的敌人留活路,习惯了赶尽杀绝。他怎么会没事? 宗泽再也笑不出来了,深深的嘆了一口气:「墙倒众人推。集团里面出了内鬼,龙哥这次是栽在自家兄弟手上了。有人买通了一切关系,铺下了天罗地网,杀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 「这案子如果判了,会怎么定罪?」 宗泽看了看她,轻轻吐出两个字:「死刑。」 飘云自嘲的笑了笑,早就知道的,不是吗?偏偏要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才肯相信。 「嫂子,你也不要太绝望。兄弟们正在找陷害他的那个王八蛋,只要能找他出来,证明那些毒品不是龙哥的,龙哥就有救了。」 飘云的声音幽幽的:「如果,那个人已经死了呢?如果你们找到了他,可是他不愿意出来作证?如果他愿意作证,可是他们又找出新的证据来对付他?该怎么办?」 第132页 阎王要你三更死,不会留你到五更。隋家做事向来心狠手辣,斩草不除根,哪里是他们的作风? 他们在居高临下的位置上呆得太久了,比谁都明白金钱和权势带来的荣耀和自由,更懂得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哪能自毁长城? 飘云明白,他们不会给自己的敌人留任何一点喘息的机会,一点都不会有! 「隋洋,这次做得太狠了。」宗泽喃喃自语。 飘云心里一紧,抬眼看着面前这个斯文英俊,又亲切爱笑的男人,低声问:「宗泽,你说什么?」 宗泽脸色微变,尴尬地挠了挠头:「我是猜测,这件事可能是隋洋做的,除了他们隋家,谁能有这么大的手笔。」 这话说得没错,隋家的势力的确能封住龙天佑的生路。可是,却并非绝无仅有,龙天佑的仇人也并非只有一个。而他刚才说到隋洋,用的却是肯定的语气! 这意味着什么? 「宗泽,五百万,对很多人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目。」飘云看着他,每一个细微的表情都没有放过,「可是对你来说,也算不得多。」 宗泽看着她,笑了笑,居然毫不掩饰:「不愧是跟过隋洋和龙天佑的女人,很懂得察言观色。你怀疑的没错。出卖他的那个内鬼……就是我。」 飘云震惊了!宗泽的笑脸让她天旋地转。是他!出卖天佑的人竟然是他! 是的,也只有他能做得到。天佑有多么信任他,她是知道的。他们的事,天佑从不避讳他。所以他从头到尾都知道,从头到尾都在看着。 老天!原来,他们一直被人盯得死死!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没错,你们的关系,隋洋早就知道。来龙去脉,每一个细节,他了如指掌。我提醒过龙哥,不止一次提醒过他,可他就是不听,撞了南墙也不知道回头。我甚至用尽各种方法破坏你们……我教他回去给你做心理测试,我趁你们在酒吧的时候把消息透漏给柳寒城……听说他对你施暴,我以为一切都该结束了。没想到,最后还是功亏一篑。自寻死路的人,谁也救不了他。」 这太恐怖了!飘云怔怔的看着他,声音好像不是自己的:「那你又教他去找寒城?」 宗泽靠在窗台边上,双手插在裤袋里,含笑看着她的无助:「我以为,他会一时激动做掉那小子。那么你们之间,就彻底的完蛋了。没想到,结果适得其反。他反而越陷越深,我没能赶在隋洋回来之前把他拉出来,这是他的命!」 「为什么?他一直拿你当兄弟,甚至想把自己的位置交给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害他?」 宗泽笑着摇头:「害他的人不是我,是你!你以为你是什么?他是什么?我们都不过是老爷子手里的棋子。我本来就是被安插在他身边的眼线,老爷子除了他儿子,他谁都不相信。除了他儿子,他谁都不在乎。你们把他儿子害得吃不下饭,居然想远走高飞?真是异想天开!你们怎么走得了?他怎么会让你们走!」 飘云用力的喘息着,大口大口的喘息着,可是,她依然觉得唿吸困难。空中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狠狠的扼住了她的喉咙! 她的双眼模煳了,整个病房摇晃起来。 她失魂一样的喃喃低语:「你们为这么要这么对他?他是个孤儿,他有多么重视亲情,重视友谊。你们是知道的,你们比我清楚。为什么?你们怎么能这么残忍?」 「弱肉强食,就是我们的生活方式。本来在这个领域里,没有人做得比他更好。可惜,他被你改造了。你教会他太多东西,善意,慈悲,信念,正义,爱情,还有平凡人的幸福。他的人生轨迹被你重新修正,可凡事都有两面。你对他来说,是药,也是毒。」 宗泽说完最后一个字,飘云几乎瘫倒在床上。隋洋说得没错,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她这个被人玩弄于股掌间的可怜虫,害他失去了整片江山,最后,连命都保不住。 「差点忘了。」宗泽走过去,站在床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信用卡放在飘云的手上。 「这是他临走前要我交给你的,里面有他当初为你准备的钱,密码是你的生日。他要我告诉你,别为他做任何事,他只要你幸福,只要你比他幸福。」 飘云的眼泪刷刷的落下来,宗泽冷漠的看着,平静的说:「他是个真正的男人,是我这辈子最敬佩的人,也是我唯一的大哥。可惜,我已经把命卖给了隋家,我只能对一个人忠诚。」 该说的,都说完了。不该说的,也说完了。宗泽突然想起龙天佑跟他说的一个词,曲终人散。是的,他该离开了。 飘云突然抓住他的衣角,歇斯底里的喊道:「我要把这件事告诉他的兄弟,让你和隋洋做的丑事大白天下!」 宗泽笑了笑,轻轻说了三个字:「谁信你?」 他转过身,居高临下,冷冷的看着她:「你真可怜,遇到的,都是惹不起的人。这是一场游戏,成王败寇,结局早就在那里,早就被人决定好了。而你,不过是件游戏的战利品,连参与游戏的资格都没有,你说,你能挽救什么?」 飘云摇摇欲坠,这么斯文的人,说出的话却比谁都无情。 宗泽想甩开她的手,飘云却像抓着救命稻草一样死死抓着他,苦苦的哀求他:「求求你,告诉我,怎么样才能救他?求求你,告诉我。」 第133页 「救他?」宗泽轻笑,「他活了,我就该死了。那些毒品都是我放的,你这是与虎谋皮。」 飘云一愣,泪水和表情都僵在脸上。她已经无路可走,真的是无路可走了。是啊,求一个帮凶有什么意义?可是人在极度绝望的时候,就是这么不可理喻。 走出病房的那一刻,宗泽停了一下,低声说:「去求隋洋吧,就像这样,声泪俱下的求他。他或许会答应你。只是,他不会无偿的帮你。隋家的价码向来开得很高,你要考虑好,你付不付得起。」 宗泽走出医院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风很大,满天的乌云遮住了月亮。 快要下雨了吧…… 这家医院在市郊,举目望尽,唿啸的夜风中,是疯狂摇头的大树和浓的化不开的黑暗。 这景象让人毛骨悚然。 恐惧的时候,比鬼更可怕得永远是人。寒冷的时候,比绝望更寒冷的永远是贫穷。 宗泽裹紧外套,看了看无月的夜空,一个人走进无尽的长夜里,一眨眼,就被窒息的黑暗吞噬掉了。 明天还能不能看见天上的太阳?谁知道。命都不是自己的,关心那些做什么? 飘云躺在床上,茫然的看着手里的黑色卡片,心里像被钝重的刀子磨着,一阵急过一阵的疼。 手机响了,她拿起来看,是寒城。今天还真是热闹。 「飘云,我在电视里看到了。」 「所以呢,你想怎么样?」飘云侧躺在床上无力的问。 寒城嘆了一口气:「那天的事,我很抱歉。是我一时煳涂。我知道你现在很难,或许,我可以帮你。」 飘云笑了,凄凉的笑绽在唇角,可惜他看不到:「是啊,还有你,我怎么差点忘了。我不卖给隋洋,还能卖给你。或许,你给的价码比隋洋还要高。那么你想怎么做?你要我陪你多久?一晚?一个月?一年?一辈子恐怕不行,我担心我活不了那么久。」 寒城沉默了,过了很久才说:「飘云,公平点。当初,他就是用这种方法得到了你,现在不过是风水轮流转。我并不觉得他有多可怜。我有多爱你,你是知道的。我只是担心,你会在情急之下,慌不择路。我也是男人,所以我知道,隋洋以前有多爱你,现在就有多恨你。你如果回到他身边,以后的日子不会好过。我不想落井下石,可是….. 毕竟我们同甘共苦过。我想,我不会比他让你更难过。」他顿了一下,接着说,「你好好想一想,不过,不要想太久。你知道,这种案子判的很快。他等不了太久。」 挂断了寒城的电话,飘云侧躺在床上,看着那张黑色的信用卡。卡片很漂亮,长着黑色翅膀的天使,头上有一个美丽耀眼的光环,双手捧着象徵幸福的四叶草走向光明的天堂。 飘云的眼泪从左眼流到右眼,最后落在枕巾上,枕下一片冰冷。 哭得太久了,眼泪都要流干了。恍惚中,她又回到那座林间小屋,他们的手脚缠绵在一起,天佑强壮的身体,疼惜的眼睛,滚烫的泪水一滴滴的砸在她微笑的脸上,砸在她流着鲜血的嘴角上,砸在她的心上。 还有那条没有尽头的路…… 他一遍一遍的问,你会不会喜欢我?她一遍一遍的答,不会。 她真的不爱他吗?她爱了他多久,只有她自己知道。跟他在一起有多幸福,只有她自己知道。 天佑,我想救你。可是一无所有的我,拿什么救你? 除了我自己…… 第七十章 第二天,隋洋来了,带着一束鲜花,精神不错,胜利者的姿态。 「医生说,你今天就可以出院了。饿了吧,我们去吃点东西,飘云,你想吃什么?」他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问。 「肥牛火锅,去老锦记吧,我想吃他们家的油炸豆皮。」飘云脱下病服,换回自己的衣服。 隋洋停了一下,回头看到她□的后背,黑色的肩带映着雪白的皮肤,漂亮的蝴蝶骨,他记得她肩胛中间有颗小小的黑痣。以前亲热的时候,他每次从后面抱着她,就喜欢用舌尖添她那里,微微突起的一个小黑点,就成了他所有激情所在。没错,他忘不了。 回忆在这里戛然而止,隋洋走过去,将她纤细的身子抱在怀里,滚烫的嘴唇印在肩部那弧柔滑的曲线上。 从秀美的肩头,到纤细的颈项。那弯诱惑的弧,隐藏着一个女子的秘密。浅了,便是臃肿肥胖。深了,就是瘦骨嶙峋。飘云的那弘湖水,幽幽低回着,深浅得恰到好处。 「亲爱的,你真美。」隋洋深深的喟嘆着。 飘云转身看着他迷乱的眼睛,笑了笑:「不是说出去吃饭吗?怎么不走?我都饿了。」 「嗯,马上就去。」隋洋宠溺的笑着,飘云以前就不经饿,他知道的。 这家火锅城的东西还是那么好吃,牛羊肉鲜嫩可口,豆皮酥脆,酱料地道,鱼丸弹性十足。只是,肉比以前贵了。 隋洋今天很高兴,叫了满满一桌子菜,还有飘云最喜欢的北京小吃「驴打滚」。 飘云低头吃菜,隋洋坐在她旁边。他给她夹什么,她就吃什么。夹多少,她就吃多少。听话极了。 隋洋看得有点难受。这是他想要的结果,真正得到了。他又不知道,让她这个样子究竟好还是不好? 可转念一想,反正来日方长,她总不能消极抵抗他一辈子。这是他要用一生来爱着的女人,他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对她好,疼她,爱她,珍惜她。滴水还能穿石,愚公还能移山,他就不相信,征服她比征服一座山还难。 第134页 「医生说,你的胃以前有过穿孔,怎么没听你说过?」隋洋把剥好的虾,放进她碗里。 飘云把虾放进嘴里,淡淡的说:「小时候,有一次我爸喝醉了,被他打的。」 隋洋有些激动,手一伸,就把人搂进怀里:「亲爱的,以后我决不让你受半点委屈。」 飘云看着他西装上的纽扣,低声说:「隋洋,让我去看看他。」 隋洋托起她的下巴,另一只手摘下了她手上的那枚钻戒,扔到地上:「那你要答应我,等我们结婚后,你不能再见他。」 隋洋漂亮的嘴唇吻上飘云的时候,给她带上了另一枚戒指,钻石的颗粒依旧很大,只是冰冷的触感,让人生绝望。 第二天的天气不错,飘云很早起来,在厨房里忙忙碌碌。 汤汁浓厚的京烧牛肉,皮酥肉香的红焖猪蹄,还有飘云最拿手的糖醋排骨,都是龙天佑的最爱。一样样的做好,装进漂亮的陶瓷餐盒里。 他从来都给她最好的东西,她也要给他最好的。 还记得以前做饭的时候,只要龙天佑在,他就喜欢围在她身边扯东扯西。他说,最喜欢看她繫着围裙炒菜熬汤的样子,很温暖,让他有家的感觉。 飘云还笑着问他,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世事冷,冷不死爱。江湖大,大不过家。有家,何处是天涯? 他就抱着她,贴在她耳边温柔的说,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天涯。 一字一句,犹言在耳。物是人非,情何以堪? 他为她改变了他的世界,她却毁掉了他的世界。她是应该赔给他。既然她能为亲人出卖自己一次,为什么不能为她爱的男人出卖自己第二次? 是的,她应该这么做的,所有人都等着看这个结果。 想到天佑见到她的样子,见到她站在隋洋身边悲伤痛苦的表情,飘云仿佛丧失了所有的勇气。 可是,她必须去见他。把她的决定告诉他,他们究竟是劳燕分飞,还是同归于尽,她该给他一个交代的。不是吗? 见面的地方并不陌生,是飘云来过无数次的那一间,只是……要见的人换了。 龙天佑出来的时候,手上带着手铐,脚上挂着脚镣。还是临走时那身黑衣,精神很好,冷如寒星的眼睛依旧漆黑明亮,此刻,正死死的盯着她。只是鬍子两天没刮,下巴长出了青色的胡茬,多了几分沧桑的感觉。 看到眼前的两个人,没什么震动,一声不响的坐下来,凌厉的双眼在锁链的摩擦声中,让人联想到被猎户套住的狼,稍有不慎,就会扑过来撕裂你的喉咙。 飘云坐在椅子上微笑,她不该担心他在这里过得不好,她应该相信,无论什么样的地方,无论身处何种逆境,都折损不了他凌人的气势。 就好比现在,衣冠楚楚的隋洋,在这间屋子里只是一个格格不入的摆设,是一个不被重视的存在。有龙天佑的地方,他就是永远的配角。 飘云把餐盒放在桌上,一个一个打开,龙天佑二话没说,拿起来筷子就吃,吃得很香,大约真的饿坏了。 他的胃口是被飘云惯刁了,除了她做的饭菜,吃什么都不香。 隋洋有些紧张,不是因为做了亏心事,而是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两个人好不容易见了面,却一句话都不说。 猪蹄很好吃,皮酥肉烂,入口即化。龙天佑干脆把筷子扔了,抓起一只旁若无人的啃起来,豪迈的吃相哪里像是在坐牢。 飘云始终端坐在对面凝目望着他,嘴角含笑,又哪里像是来告别的。 终于,龙天佑手上的那只丰满的猪蹄,变成了一堆琐碎的骨头。当他拿起第二只的时候,飘云开口了。 「是宗泽出卖了你,警察说证据确凿,你死定了。」每一个字都是晴天霹雳。 龙天佑没有反应,隋洋却瞪大了眼睛,飘云的语气太平淡了,仿佛她谈论是天气,是化妆品,而不是一个人的生死。不,天气还有好坏,化妆品还有优劣。可在她稀松平常的口吻里,仿佛生命只是一只杯子。 「不过,我可以救你。只要我肯嫁给隋洋,他就能帮我救你。你还会跟以前一样,前唿后拥,风光无限。会有比以前更多的女人,更多的地盘。你怎么说?」 第二只猪蹄也被残忍的啃光了,龙天佑用袖子抹了一把嘴,阴鸷的目光冷冷钉住飘云的脸,看着她,一字一句,斩钉截铁的说:「我死了之后,你要嫁给谁,我管不着。你要是在我活着之前嫁给别人,我出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亲手掐死你。」 说完,冷然一笑,铁石心肠的补充道;「我说到做到!」 隋洋沉不住气了,这种对话太直白血气,不可抑止的寒意从心底冒出来。他想,或许为了飘云的安全他该重新考虑。不让他死,也要关他一辈子。 飘云摇头,有些惋惜的说:「你太狠了,我可是为了救你,才牺牲我自己。」 龙天佑冷笑:「用不着,你少自以为是,我没让你为了我去做妓女。」 飘云笑了,被他骂了,却一点都不难过,耸耸肩,淡道:「所以,我根本没打算救你。」 隋洋是彻底的被震傻了。龙天佑陡然睁大眼睛。 飘云双手交叠在桌子上,含笑望着她的男人:「 龙天佑,你听着。一字一句的听清楚。以后别再跟我说希望我比你幸福之类的废话,别再让我离开你,别再给我钱。我是你的女人,你说过要照顾我一辈子,现在想丢下我不管?哪有这么好的事。我说过,你要是敢始乱终弃,我就死给你看!」 第135页 「飘云,你说什么?」隋洋有些气急败坏。 龙天佑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她亦看着他,一字一句,石破天惊。 「你生,我生。你死,我就陪你死。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她把手放在他的手上,用不容置疑的语气:「我们死也要在一起。」 这就是她的选择,不可理喻的选择。不是委曲求全,而是玉石俱焚。 龙天佑看着她,仿佛今天才真正认识她。今天见到飘云与以往任何的都不同。他见识过她的坚忍,体验过她的温柔,心疼她的柔弱,习惯了她的大智若愚。 可是只有今天,他才真正明白,这个女人也可以决绝刚烈到残忍的地步。 「你不后悔?」 飘云摇了摇头:「后悔也没用了,你给我的钱,我本想拿来救你。可是他们都比我有钱,也比我会砸钱。所以,我干脆捐给希望工程了。用你的名义,希望我们死后,那些孩子能记住你。或许这钱来得并不干净,可是,并不影响它发挥善意和爱心,它可以改变很多孩子的命运。希望你明白,我所做的努力,只是希望他们比我们更幸福。」 龙天佑隔着桌子,用带着手铐的大手,温柔的抚摸她的脸:「傻丫头,你想帮我积德?可是我这一生作孽太多了,就算把我所有的财产都捐出去,我一样要下地狱。」 飘云哭了,却又笑了,微笑中的泪水一滴一滴的砸在男人的虎口上:「没关系,上天入地我都陪着你。我们可以在地狱中举行婚礼。」 他也笑了,笑声豪迈爽朗,仿佛从没这样笑过,这样开心过,仿佛回到那片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他们面对着兇残的狼群,她让他关键时刻一刀解决她,他也想这么做。与其把她留给一群恶狼撕裂分食,他宁肯亲手杀了她! 她是一块寒冰,被他溶化了。她变成一片汪洋,将他溺毙了。 他们就是这样浓烈的爱着,燃烧着,带着焚毁一切的绝望和张狂,火一样的炽热,火一样的残酷,火一样的美丽。 「好,上天入地,我带你走。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死也要在一起!」 就是,同生共死,有什么好怕的! 他们的手紧紧的握在一起,大笑着看着彼此的眼睛,他们从来没有这样幸福过,从来没有这样快乐过,从来没有把彼此看得如此透彻明白。 我爱你,所以死也要缠着你。我爱你,所以死也要带着你。 「小妖精,你做的饭还是那么好吃。」 「天佑,你还是那么帅,帅得无法比喻了。」 龙天佑笑得流出眼泪来:「小傻瓜,你应该说,我帅得风中散乱,日月无光了。还是老师呢,怎么连修辞都不会了。」 飘云边哭边笑:「见到你太开心了,连自己姓什么都快忘了。」 「飘云,我听说枪决都是打头,如果子弹炸壳,整个头盖骨都掀开了。如果我变成那样,你还认得我吗?」龙天佑笑着问她,语气是那样的轻松。 飘云抹抹眼泪:「没事,你化成灰我也认识你。」 隋洋叫来了四个狱警,终于用武力和警棍把两个人活生生的拉开。 飘云在隋洋怀里挣扎着,对带着手铐脚镣,被四个狱警拖着、架着,警棍打在身上、头上,还是不肯放手的男人说:「天佑,你记住。枪决的那一天,我会在附近的山上看着你,我马上就会去找你。所以,黄泉路上你一定要等我,你别丢下我,我们一起走。」 「好!我等着你!我一定……」话没完,被人从身后勐击一下,这个刚强勇厉的男人终于像座山一样倒了下去。 「天佑!天佑!」飘云疯了似的要扑过去,可是她做不到,她柔弱的身体被隋洋死死的拉着。他的指甲抓破了她的皮肤,手指几乎要嵌进她的肉里,。 他不在乎她有多疼,她也不在乎。她撕心裂肺的嘶喊,只是想多看自己的男人一眼,或许,这是最后一眼了。再见面,就是在地狱的产业里。 他一定会等她的,她也一定会去见他。这是他们约定好了的,就是灾难和死亡也不能把他们分离。谁也不行! 龙天佑被带走了,狱警们也走了,整个房间顿时安静了。只能听到隋洋狂躁的心跳和急促的唿吸。 他这辈子从没这么狼狈过。 啪!一声脆响,飘云被他一个耳光扇倒在地。隋洋上前一步,揪着她的衣领恶狠狠的说:「好样的,童飘云,你耍我!」 飘云擦干净嘴角的血,昂首看着眼前这个肌肉扭曲的男人,笑道:「我就是耍你。」 「你……」隋洋怒极反笑,「好,你们想死是不是?我偏偏不让你们死,我让他做一辈子牢,你有本事就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等他一辈子!」 飘云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这很好,谢谢。本以为刚才那一面之后,再见就是在黄泉路上。现在看来,我们的日子还长着呢。」 飘云头也不回的往门外走,隋洋一把拉住她,急切的说:「飘云,别这样,我们好好谈谈。你爱他,不是吗?你忍心看着他被枪毙?看着他老死在监狱里?你不忍心的。你既然爱他,为什么不能为他牺牲一下?他那样的男人,怎么能死得这么凄凉?你不为他想想吗?你怎么能这么狠心……」 「隋洋……」他没说完,她就打断了他,「我一直想问你,我们在一起这一年里,你怕不怕?」 第136页 她转过身看着他,眼泪旋转在眼眶里,仿佛轻轻一碰,就会落下来。 「你把我妈妈放在这个不见天日的地方,每天抱着我,跟我□,你怕不怕?她死了之后,你有没有梦见过她?我们第一次,你在她女儿痛苦的隐忍中□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如果她的妈妈知道了,该有多心疼?」 隋洋几乎跌倒在地上,他踉跄的后退一步,颓然的看着她含泪的眼睛,声音颤抖的问:「是他告诉你的?」 飘云凄凉的笑了笑:「看来,我猜对了。天佑什么都没跟我说过,可我不是傻子。我可以用眼睛去看,可以用脑子去想,可以用心去感觉。我妈妈是无辜的,贪赃枉法的事她不会做,她没有那个胆子。你没有害她,可凭你们隋家的势力,你早就可以救她出来,你就是压着不放。你喜欢让我求你是不是?你喜欢控制一切,凌驾一切是不是?可是你想过没有,那是我妈妈,我唯一的亲人。你怎么能这么狠心,让她死在监狱里。这么残忍的事,你怎么做得出来?」 隋洋跌坐在椅子上,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不知道该怎样为自己申辩,因为她说的每一个字,都让他无言以对。 飘云抹掉泪水,微笑着面对他,面对他们的前尘过往:「只因为我当初拒绝过你,折损了你的骄傲?可是,能还给你的,我都还给你了。你还要我怎么做?或许,我怎么做你都不会满意。宽容和理解从来就不在你的字典里,是啊,一个习惯了居高临下的人,哪里有心情了解小人物的悲哀,还是一个被你捏在手心里的女人。」 该说的,都说尽了,她该离开了,事已至此,多说也是枉然,徒增心痛而已。 他们都明白,死亡是最大的界限,一旦超越,任谁也不能改变结局。 可就在她转身的那一瞬,一直枯坐在椅子上的人突然说:「我爱你,不管你信不信。做这一切,只是希望能留住你。」 飘云站定,回头看他期待的眼睛:「当你感觉自己做什么都只赢不输的时候,你怎么会有心呢?没有心,你又如何知道你爱我?」 那双秀长明亮的眼睛霎那间黯淡了,好像烟火熄灭的夜空,瞬间沉于死寂。 飘云把隋洋给的戒指放在桌子上,淡然道:「永别了,隋洋……」。 无论你的决定是什么,我们都不会再相见。所有的爱恨,随着生命的消逝,都会被岁月的风沙蚀干。 所以,永别了。如果有来世,也不要再相见。 飘云走了,隋洋一个人在那里坐了很久很久,看着桌子上的残羹冷炙,忽然笑了,原来无论他怎么努力,用尽何种手段,付出怎样的真心,他都无法在她心里取得一席之地。 童飘云,你好样的! 他摇摇晃晃的走出会客室,走出看守所的大门,开车,回家。走过自家的庭院,开门,迈进书房,看到满头白髮的父亲还在一个人下棋。 「回来了,儿子,她怎么说?」 隋洋笑了笑,坐在父亲对面,纵观全局,然后拿起一个黑子,稳稳的落下。 老爷子点点头,贊道:「好棋,吃的漂亮。」 隋洋把被他封杀的白子一个一个的拿下来,云淡风轻的说:「爸爸,我想让她去死。」 老爷子抬头看他,微微赞赏的眼神:「儿子,你长大了。」 第七十一章 飘云没有回江边的别墅,她回到自己家里。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回来了,屋子里有一股干燥的灰尘味道。 其实,比起江边的别墅,她还是喜欢这里,狭小的空间,柔和的色调,让人安全而温暖。 她打开窗子,初夏的芬芳扑面而来,碎金子似的阳光落在翠绿的树叶上,首尾相接的白杨树已经潮水一般覆盖了整个城市。 人们争相传诵,没有哪一年的白杨长得这样好,高大的树干傲然挺立在白云黑土间,俊秀天成。 飘云想,或许他们隐藏了某些秘密,在这喧嚣街市,寂寞的城池,曾经上演过一段爱的传奇。只可惜,还未结局,就匆匆落幕了。 她收拾屋子,将这小小的空间打扫的一尘不染。这间公寓是母亲用辛劳的汗水留给她的,她不想带着遗憾走。 门锁转动的声音,飘云并不惊讶,跪在地上继续擦地板,该干什么干什么。 爱谁谁,爱怎么样怎么样,反正她豁出去了。 寒城拿着钥匙站在门口,怔怔的看着认真擦地的飘云。在龙天佑的别墅没找到她,他想她可能回到这里。 他以为她会趴在床上哭,没想到她好好的在擦地。他以为她会需要他,没想到她谁都不需要。 「你来干什么?」飘云站起来看着他,这里的钥匙是她给他的,分开后一直忘记要回来。 「飘云……」寒城尽量保持微笑,「我去龙天佑的别墅没找到你,想到你可能回到这里来,就来看看。」 「现在看完了,你看到了,我很忙,请自便。」飘云在脸盆里洗了洗抹布,顺便下了逐客令。 寒城却没有走,一个人打量这间屋子。这里他很久没来了,曾经他所有温暖和幸福的所在。 这里的摆设一点没变。他们一起买的卡通水杯还放在厨房的柜子里,门口放着属于他的拖鞋,与她的是一对。之前无数次颠鸾倒凤的床上,还摆着那只熊宝宝抱枕,那是他第一次发工资时送给她的。 第137页 是的,什么都没变。只是,人变了。 「飘云,答应我,不要做傻事。」 「谢谢关心,我现在很清醒。」 「我可以帮你,只要我父亲插手这件事,隋家就不能一手遮天。」 飘云抬头看他,微笑:「条件呢?」 「你跟我走,我们重新开始。」 飘云站起来,指指门口:「柳寒城,请你出去。」 寒城绝望的看着她:「飘云,你在争什么?有什么比人命还重要?」 「没什么比人命重要,除了自由、尊严、希望和爱情。看来我们话不投机,请你离开。」 寒城简直咬牙切齿:「我就不信,你能眼睁睁看着他死。」 飘云微笑:「不能,所以我陪他一起。」 寒城一把抓住她的手,嘶喊道:「你疯了!我要是让你这么做,除非我死!」 飘云淡淡一笑,甩开他的手,拿起抹布转身去擦镜子,笃定的说:「要么你找人把我打得四肢瘫痪,连自杀的力气都没有。否则,你知道的,你管不了我!」 寒城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沉默了很久很久,久到飘云已经将镜子擦得油光可鑑,白亮亮的阳光反射在上面,刺痛了他的眼睛。 他狠狠的撂下话:「好!我们四个人,你,我,隋洋,龙天佑,我们看谁能撑到最后。我就不信!你真的这么铁石心肠。我更不相信!他真的愿意去死。」 寒城愤愤的走了,带着一丝对未来的期盼和侥倖。这是一场四个人的角力,比得是定力,意志,心脏的软硬程度和承受力,谁先动摇,谁就输了。 寒城了解她,自信的以为她爱龙天佑,就捨不得让他死,她没有那么好的自制力,她一定会回头找他。比起隋洋,她还是喜欢跟他在一起。他坚信这一点。 飘云也不相信自己可以铁石心肠的坚持到底,可是……她真的做到了。 在那之后,她的生活没有任何变化,每天按时起床,按时上班,按时吃饭,披星戴月,早出晚归,只是睡觉的时候身边少了一个人的体温,多少有点冷。 依旧认真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班级的成绩名列前茅,得到家长和学生的一致好评。 三模结束后,高考近在眼前。学生们个个摩拳擦掌,老师们个个严阵以待,如临大敌。师生们辛苦鏖战了三年,成败在此一举。 飘云终于松了一口气,把这批学生送走,她的责任就完成了,再无牵挂,她可以让自己潇潇洒洒的走。 隋洋,寒城,在那天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谁都没有,宛如晨露,消失在六月流火般的阳光里。 没有龙天佑的日子,时间就像白开水,没滋没味,井然有序的流淌着。 删去了□迭起的情节,人生也就成了一部无聊的电影,了无生趣。 小海天又长高了,以前送去的衣服都不够穿,飘云又给他买了很多换季的衣服。小傢伙很懂事,把自己不能穿的都送给了年纪小的伙伴。听孤儿院的阿姨说,有一对北京来的夫妇愿意领养他。他很快就能离开这里,飘云很替他高兴。 奥运会快到了,奥运圣火传递在神州大地,世界瞩目。 油价又涨了,计程车要加一块钱燃油费,于是很多人开始锻鍊身体,决定以后走路。肉价也在涨,糖醋排骨又比以前贵了。就是股价不涨,害苦了被深度套牢的中国股民,快淹死了。 美元还在贬值,布希快下台了,满头白髮的老爷子跟一个黑小子争个你死我活,为的是入住白宫那块风水宝地。 四川还是余震不断,灾后重建进行的如火如荼。抗震救灾中的感人事迹不断在各大电视台轮番播出,发人深省,感人至深,死难者灵魂的芬芳涤盪着每一颗善感的心。 「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你一定要记得,妈妈爱你。」 飘云的眼泪滚滚的落下来,明明重复看过听过无数次了,可每次还是一样的痛,深入骨髓的痛。这是她在看守所之后,第一次流泪。 她把母亲的骨灰盒抱在怀里,轻轻抚摸母亲的脸,她还是笑得那么开心,比活着的哪一天都开心。原来,有些人死了是比活着幸福的。 「妈,对不起。你一直希望我能幸福,可是幸福对我来说太遥不可及了。不过没关系,我和你,还有他。我们一家人可以在另一个世界团聚。」她忽然笑了,笑着流泪,泪水就一滴一滴的落在母亲的脸上,仿佛流泪的不是她,而是她。 「你女婿不错的,是个很棒的男人,你一定会喜欢他。所以,妈妈,你一定要走的慢一些,我们去找你。我们……很快就去找你。」 判决果然下来的很快,死刑,毫无悬念。新闻上说,公安机关破获了本市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毒品交易案,成功的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我们拥有这样的人民卫士,实在是万民之幸,苍生之幸。 飘云没有去听审,她知道,他不想让她看到他站在法庭上受审的样子。到了这一步,他不怕自己难堪,只怕她受不了,所以她不去,她要让他安心。 执行枪决的那一天,天气很好,白云如絮,风和日丽。飘云穿着漂亮的白纱裙,素净的脸没有任何妆容,只有一头长髮像华丽的丝缎,水一样流淌在肩上。 一个人沿着山间的小路蜿蜒而上,天很蓝,风轻轻抚摸她的脸。阳光是一朵朵白亮透明的花,漂浮在静谧的空气中,自由的浪漫着。 第138页 山路两边开满了黄色的小雏菊,手指轻轻拂过,有风在指尖流动。抬头仰望漂泊的白云,有往事在心中慢慢沉淀。 苦难重重的童年,不值得仔细回味咀嚼。孤身奋战的少年,天一直很蓝。荆棘丛生的现在,拼却红尘,苦乐参半。 她生命中属于他的时日并不多,可是遇见他,是怎样的一场劫数?他带她看到人间最美的风景,却要中途离开。她如何摆脱命定的狭路相逢,然后独自继续生活不孤单? 没有答案,于是携手共赴黄泉。 终于攀上山顶,飘云眺望着刑场的方向,方圆三公里戒严,她看不见他。只有她白色的裙裾,在晴空下,在山野间,在时光里,飘飞起舞…… 早就听人说过,死囚临刑前那一夜是很震撼人心的。 有人大哭,有人狂笑,有人傻愣愣的一直枯坐到天亮,有人不停的给家人写信。有人扬着脸,望着窗外的明月若有所思。 几乎所有的死刑犯都是瞪着眼到天亮,没有人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可是天佑,我知道,你一定会睡得很好,因为你知道,我一定会去找你,在黄泉路,在彼岸边,在鲜红如血的三生石前,我们两个孤魂野鬼要在忘川河畔再续前缘。 对了,忘记告诉你,过了奈何桥,就是望乡台,那里有个老婆婆免费提供靓汤,你可不要喝。那是孟婆汤,喝了,你就要把我忘了,忘了你曾经不顾一切的爱过我,忘记我曾经不顾一切的爱过你。 不过没关系,我很快就会来找你,不会让你等很久。我已经毫无顾虑了,只知道我把自己的一生毫无保留的交给了你。 所以这次,我一定要牢牢的抓住你的手。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 那天早晨,龙天佑睁开眼睛,透过监狱狭小的铁窗,望着外面瀰漫着死亡气息的黑暗,生命的曙光慢慢降临,金色的早霞洒满大地。他平静的想:这一天,终于来了。 早就听人说过,死刑犯都是瞪着眼到天亮,什么都吃不下,也睡不着。 他却一觉睡到天亮,吃了满满一盆糖醋排骨。美中不足的是,没有飘云做得好吃。 行刑的是一名经验丰富的武警战士,执行过多次特殊任务,手里握着自动步枪,里面只有一发特制的子弹,挨着后脑,一枪毙命。 两名武警将五花大绑的死刑犯带上刑车,四目相对的那一刻,这战士有些吃惊。他以为一个罪大恶极的毒枭应该长着一张丑陋,狰狞、残忍的脸。可眼前的男人,却英挺俊帅地触目惊心。特别是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好像两颗闪亮的黑钻,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临刑的死囚是千姿百态的,有的哭,有的笑,有的骂骂咧咧,有的大声喊冤,有的大小便失禁,也有的口吐白沫,瘫成一团烂泥,被人像狗一样从车上拖下来。 龙天佑自己走到指定位置,笑了笑,对一脸严肃的行刑射手说:「听说要打头,能不能别让我破相?否则到了下面,我媳妇该不要我了。」 武警惊讶的盯了他半晌,点点头:「一会你张开嘴,让子弹从口腔穿过,就不会很难看。」 照例要跪下的,龙天佑神色平和地最后望了望远方瓦蓝的天空,他一点也不留恋这个世界,却对另一个世界有更多的期待,认为那是一个更为美好的存在。 因为有一个肯为他生,为他死的女人,会义无反顾地追去那里找他。他不知道阴间到底是什么样子,如果那里要凭藉善念和爱心生存下去,他以后恐怕要让飘云照顾了。否则他真如同下了十八层地狱。如果那里跟阳间一样,需要用冷酷,残忍,暴力才能存活。那么把一切交给他吧,他会做得很好。 枪响的瞬间,他看到远方的山顶有一片洁白的云朵,好像一个裙裾飘飘的美丽少女,带着飞翔的美感,向他这边远远的飘过来。 龙天佑笑了,他满足的想,他的女人终于来带他走了,他再也不用一个人躺在荒草丛生的世界,仰望昼夜苍穹。 龙天佑的匕首在阳光下闪动着乌蓝色的光,幽幽的乌蓝色。凛冽的刀刃宛如他笔直的眉峰,冷寒雪亮。 枪声响了,迴荡在幽静的山谷中,惊飞了林间的鸟雀。 飘云望着飞翔的小鸟,望着远处的山峦,望着看不见的男人,平静,淡然,骄傲的微笑着。 她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薄而脆弱的皮肤,新鲜的血液在蓝色的血管里活泼地涌动着。 她能找好位置,一刀毙命。天佑在雪地里摸过的,她忘不了。 风好像停了,空气中瀰漫着快乐的阳光,薄薄的血雾慢慢淹没了眼前的绿树和山川。妖艷的红莲在她雪白的衣裙上悄然绽放,味道又香又甜。 飘云倒下的那一刻,一直以来的疑惑终于得到了解答。 原来,人真的有灵魂。她感到自己的灵魂从身体里飞升出来,飞过茫茫原野,穿过朵朵白云,随着丝丝缕缕的清风,飘得很远很远,飘回她爱的男人身边。 于是,离开前,她始终微笑着仰望蓝天。 天佑,我来了。 飘云,你来了,我等了你好久,好久…..我们再也不分开了,对吗? 是的,我们再也不分开了,我们可以永远永远在一起,生生世世不分离…… 真的吗?你没有骗我? 真的,我没有骗你。宿命……就是这样对我说的。 第139页 第七十二章 天佑……天佑…… 飘云睁开眼睛,看到夏日明媚的阳光落在床前的地板上,她尚在人间。 看了看挂在墙壁上的万年历时钟,2008年6月7日,八点一刻。 今天是08年高考的第一天,也是龙天佑第一次上庭的日子。 飘云揉了揉额头,看着被泪水浸湿的枕巾,深深嘆了口气,竟然会做这样的梦。当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起身洗漱,庭审还是要去听的,明知道绝处未必能逢生。可是,能远远的看上一眼,也是好的。 叠被子的时候,不小心将床头的一个物件碰掉在地。飘云捡起来一看,正是龙天佑的那把匕首。 飘云瞬间怔楞,这把刀是特制的,刀身有一道深深的血槽。龙天佑说过,这是用来放血的。刀子捅在人身上,如果没有血槽,刀就拔不出来。 他的匕首跟他的人一样帅气又嚣张。手指触摸锋利的刀刃,幽幽的暗蓝色。心里蓦地一紧,随即又笑了。 她还在侥倖什么?他们的结局,或许跟梦中的一般惨烈,或许比那个更糟。 时间不等人,飘云结束痴心妄想。拿起皮包,向门口奔去。 可就在这一刻,门锁竟然自己动了。 飘云立刻紧张起来,这是龙天佑的公寓,除了他们两个,没有人有这里的钥匙。 这说明什么?他们终于沉不住气了,趁她男人不在,又跑来欺负她吗? 还是,感觉威逼利诱不够,干脆擅闯民宅强抢民女? 飘云立刻跑回卧室,把那把匕首紧紧的握在手里。她在心中默念,你们谁敢乱来,我就跟你们拼了! 门开了,脚步声,只有一个人。这人脚步沉稳有力,在客厅转了一圈,就向浴室走去。进去后,就再也没出来。 她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难不成是小偷?可小偷进浴室干什么?那里又没有值钱的东西。 来人身份暧昧不明,她又不敢冒然出去。想打电话报警,可是手机放在客厅,卧室里没有电话。龙天佑嫌吵,卧室里从不让放电话。 飘云有点绝望。 过了不知多久,脚步声再次响起,这一次,是直逼卧室而来。 她全身的肌肉都紧绷起来,握刀的手因用力过度而骨节泛白。 终于,门开了,飘云愣住了,手里的匕首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她像只受惊过度的小兔子,一下就跳进男人怀里。 刚刚洗过澡,刮过鬍子,下巴还在滴水,身上只围了一条浴巾的龙天佑,看着怀里哭得惨兮兮的小女人,惊讶的说:「飘云,今天不是高考吗?你怎么没上班?你不用监考吗?」 飘云紧紧搂着男人的腰,哭得快断气了:「我……我辞职了,我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呜呜,天佑……天佑……你吓死我了。」 「乖,不哭啊,我不是回来了吗?」龙天佑像哄孩子一样哄着挂在他身上,像只浣熊似的女人。 「你回来了,幸好你回来了。天佑,不要离开我,再也不要离开我了。会死人的……」 龙天佑一把将这个哭得泪水涟涟的小女人抱起来,他有好多话要对她说,不过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小别胜新婚,而且他的小女人哭得这么惨,一个人独撑大局那么辛苦,他是应该安慰她的,解决问题才是王道。 飘云的眼泪还是哗哗的流着,像打开的水龙头,弄得激情勃发的男人手忙脚乱。 「怎么了?弄疼你了?小妖精,说句话,别光顾着哭啊。」男人缠绵的吻着女人布满泪痕的小脸,飘云的身体温暖而美丽,现在被他抱在怀里。他不用再凭藉记忆来怀念她,柔软的真实感让人踏实而安心。 「没……没有。天佑,我太高兴了。你是活的,活生生的。我能感觉到你的存在,我高兴得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龙天佑笑得有点无奈:「小傻瓜,让你哭得我都没精神了。」 于是只有抱着她,然后眼睁睁看着她把眼泪一股脑的蹭在自己发达的胸肌上,水汪汪的一片。 哭着哭着就这样睡着了,再睁开眼睛,月亮已经升了起来,斜斜的挂在城市夜空的一角。天上的星星很淡,被城市的霓虹夺去了光辉,于是凄迷的凝望着辗转在滚滚红尘中的我们。 龙天佑睡得很香,阴影中的睡容,退却了清醒时的霸气和狷傲,显得安静而温情。 飘云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才轻轻抚摸男人的脸。刚刚触及,他就醒了。 他们谁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凝望着,将彼此的样子深深的印在脑海里,这是他们确信无疑的信仰。 「他们怎么会让你回来?」飘云把脸贴在男人的胸口上,像只疲倦的小鸟依偎在他怀里。 「宗泽自首了。」 飘云惊讶的抬起头:「是他自己的意思,还是……」 她没有说下去,龙天佑嘆了一口气,下巴摩挲着她光洁的额头:「是隋洋的意思。宗泽的父亲在他大学毕业那年得了重病,为了凑足巨额手术费,他把命卖给了隋家。」 「你怎么知道?」 「隋洋告诉我的,出来的时候,我们见过面。他的样子比我还憔悴,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告诉她,她赢了。」 飘云沉默了片刻,把脸埋进男人的怀里:「我没想到他真的会放手。」 第140页 龙天佑摸着她的头髮,低声说:「其实,他从小就是个老实孩子。如果不是爱惨了你,他不会做得这么绝。不过,你更绝。把他逼得走投无路,我们才能绝处逢生。有句话怎么说,置之死地而后生,用在这里很合适。」 「你不恨他?」 龙天佑亲了亲飘云的额头:「如果是以前,我或许会痛恨他心狠手辣。毕竟,我们这么多年的兄弟,他竟然不顾亲情痛下杀手。可是,遇见你之后,你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宽容别人,就是给自己解脱。这个世界,很多事情是无可奈何的。就拿宗泽来说,如果我在他的位置,我也会做同样的事。这不是对与错的问题,而是职能问题。他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从这个角度说,他不亏欠任何人。」 飘云嘆了口气:「他说过,如果你没事,死的就是他。或许,从隋洋要他做这件事开始,他已经看到了自己的结局。他站在惘局之外,看得比我们谁都明白。天佑,他对我说,你是他这辈子最崇拜的人,也是他唯一的大哥。」 龙天佑满足的笑了笑,看着窗外皎洁的月亮,淡然道:「他也是我的好兄弟,可惜兄弟这种事,总是有今生,没来世。」 宗泽站在监狱里,透过窗子看着狭窄的夜空。这个世界在他眼里早就失去了美感,因为他把它看得太清楚明白。 他知道自己死期将近,没有人为他求情,阴曹地府也没有人会追随他的脚印,黄泉路上只有一个人走,不由悲从中来。 有人说,人在临死前喜欢回忆过去的种种。宗泽隔着重重光阴,有些可怜的看着时光那头小小的自己。 他还记得小时候的愿望,是立志做一名科学家。 他还记得第一个女朋友,他抚摸着她的头髮,说她像天使。 他还记得有个人曾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兄弟,嘱咐他万事小心,没什么东西比人命更重要。 于是他抬起头,今晚的月亮很美,圆润洁白,他对着月亮释然而笑:「哥,祝我一路走好。」 一个人的穷途末路,两个人的花好月圆。 「天佑,不要再离开我了,好不好?」飘云趴在男人胸口上,幽幽的说。 手枕在脑后,龙天佑看着对自己死心塌地的小女人,笑得狡猾而阴险。 「你以后还欺负我吗?」 「不了,以后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 「以后让不让我亲?」 「让,随时随地都可以。」 「那你现在亲亲我。」 「嗯……」 飘云很仔细很小心很认真的履行她的承诺,可是刚亲没几下,就被身强力壮的男人急躁的压在下面。 龙天佑可没这么细緻,吻得狂乱而霸道:「小妖精,想死我了。」 飘云紧紧抱着男人的后背,喃喃的说:「天佑,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别再离开我。」 龙天佑感动的几乎掉泪,哽咽着说:「傻丫头,这辈子都交代给你了,离开你,你让我上哪儿去?」 隋洋坐在自家的阳台上,边喝酒,边看风景。他在想,他以后的人生该是怎样的黯淡无光,除了金钱,他一无所有的让人绝望。 寒城站在飘云的公寓里,没有开灯,像个游魂一样来回游盪,一屋子的记忆足够他缅怀神伤直至天明。高考结束后,他就要离开了。这个城市的风情万种他早已厌倦,没有值得他留恋的东西。真正的生活永远在别处。 临行的那一天,他在机场,给飘云打了个电话。 飘云正跟龙天佑研究旅行路线,所有的事情业已尘埃落定,饱经磨难、铅华尽洗的他们只想牵着彼此的手穿越黑暗走向明天。 通话时间不长,只有几秒钟,寒城只说了一句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飘云明白,他不会放弃。意气风发的他,还没到学会放手的年龄。 龙天佑已经定好了去丽江的机票,飘云这几天专门负责在家收拾行李,除了两个人的衣物,母亲的骨灰盒,其实也没什么好带的。 比较麻烦的是,龙天佑名下有几间酒吧短时间内不好出手。他就留给了手下的兄弟,嘱咐他们好好经营,早点上岸,过一些正常人的生活。 宗泽死后,他托人要回了他的尸体,交给了他的亲人火化。在郊区找了一个幽静的墓园,将他安葬在那里。这样,他就不会成为孤魂野鬼,起码认得回家的路。 兄弟们自然感激万分,更为他们老大的宽容和深情深深折服。于是龙天佑的故事在这个城市某个隐秘的法度被人们争相传诵,红尘俗世中最平凡的儿女情长,被人编织成了一个不朽的传奇。 因为它不离不弃,因为它生死与共。因为它告诉人们什么是爱,什么是痛。因为故事的主角是曾经在黑白两道名噪一时叱咤风云的龙天佑。 七月,北方的阳光变得越发的清新可爱,高挑靓丽的北方女孩,穿着时尚清凉的衣饰,像一只只斑斓的热带鱼,在川流不息的街市里游弋穿梭。 下午三点一刻,身穿粉红色吊带连衣裙的童飘云,漆黑的长髮在脑后绾了一个漂亮的髮髻,一个人悠闲的坐在咖啡馆落地窗旁的位置上,端着骨瓷咖啡杯,看着人潮汹涌的世界,不知道谁是谁的风景。 明天,她就要离开这个城市了,跟着她爱的男人,背着旅行包畅游祖国的清明河山,然后找一个风景宜人的清凉小镇,共筑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地老天荒。 第141页 真的要幸福了,简直像做梦一样。飘云看着放在椅子上的水果和零食,提子,荔枝,芒果,品客薯片,海苔,上好佳的荷兰豆……满满的一大包,准备在路上吃的。好像买多了,不过没关系,她的男人很健壮。所以不用担心,他拿得动。 飘云端起咖啡,在缭绕的醇香中,静静的享受这个城市最后一个午后阳光。街对面有间花店,门面装修的很雅致,招牌上五个娟秀的美术字:第五季节。门口放着两棵向日葵,笑脸为形,真金如色,永远乐观向上,且懂得寻找阳光。 心,就这样沉静下来,为这样的景象入定。意念春光,静享人生…… 她恬淡的笑了,咖啡杯泛起小小的涟漪。手机响了,拿起来一看,龙天佑打来的。 「龙少,有什么吩咐?」 「小妖精,你在哪儿呢?」 「走累了,在凯丰喝咖啡,过一会就回去。怎么?有事?」 「哦,这样啊,我正好要出去。要么你在那里等等我,我顺便接你回来吧。」 飘云看了看椅子上沉甸甸的一堆,点头说:「好啊,我等着你。需要多长时间?」 「不会很久。」他迟疑了一下,「飘云,其实……」 「其实什么?」飘云有些奇怪,这人说话从不这么吞吞吐吐。 龙天佑在那边笑了一下:「没什么?等我,我会很快。」 放下电话,飘云望着繁华依旧的街市,奔忙赶路的人群,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失去了闲看的兴致。 索然的搅动着咖啡,时不时看看手錶,指针滴滴答答的转动着,她的心一点点收缩着。 龙天佑说一会就到,可是,直到华灯初上,还是不见人影。 咖啡店放起一首经典老歌,宛转低回的旋律,流水一般,温柔地蜿蜒在每一个人的心底。 于是,有人托腮凝望远处的灯火阑珊,有人低头沉思手边的逝水流年,也有情侣执手相看,温言软语,情意绵绵。 箇中滋味,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飘云看着手机,心里七上八下,正在考虑要不要给他打个电话,电话自己响了。却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她有些疑惑,楞了半晌,心里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手机却不依不饶的叫着,引得周围的客人纷纷侧目。 于是,接了起来,然后,她的心整个被人揪了出来。她呆坐在椅子上,变成了一座沉默凝滞的雕像。突然,疯了似的沖了出去。 「小姐,你的东西……」有人在她身后喊着。 可是,她已经什么都听不到,什么都看不到。她的眼前模煳了,被时间和焦虑紧压的心脏,在熊熊烈火中爆裂成血肉纷飞的碎片。 为什么?谁来告诉她,老天究竟要耍人耍到什么地步? 幸福明明就在眼前,明明触手可及了,转眼就成了海市蜃楼镜花水月。 冥冥中,究竟是谁的翻云覆雨手,冷酷戏嚯的操控这一切? 第七十三章 飘云赶到抢救室的时候,医生和护士已经撤了出来,看到她,轻轻的嘆息,无奈的摇了摇头。 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是,她怎么也无法相信这样的事实。 老天真的是在跟她开玩笑了,只差一天,他们就可以远走高飞,过逍遥自在的新生活。 只差一天…… 他们就可以闻到结局的味道,闻到幸福的味道。 就差一天…… 这样的结果,让她情何以堪? 她跌坐在走廊的椅子上,周围人来人往,嗡嗡的说话声,护士的脚步声,远处孩子的啼哭声,亲人逝去悲痛欲绝的唿喊声……所有的声音包围着她,冲击着她。如此的热闹,她却好像一个人坐在旷野中,走廊的灯光照在失血的心上,胸膛早已血流成河。 直到一个高大的身影走到她面前,挡住她头顶的灯光,她才愣愣的抬起失神眼睛,无助的看着他。 「进去吧,他想见你最后一面。」 飘云走进病房,看着躺在病床上浑身缠着绑带奄奄一息的人,她几乎认不出他来,爆炸和烈火让他面目全非,绽开的皮肤露出鲜红的肉,五官扭曲成奇怪的形状,一只手臂早已不知去向。空气中充满浓重的皮肉烧焦的味道。 她的眼泪噼里啪啦的落下来,呜呜咽咽的哭着,她想说些什么,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床上的人慢慢张开燻黑的眼皮,看到床边痛哭流涕的女人,努力的笑了笑,虚弱的问:「很难看是不是?」 飘云一个劲的摇头,眼泪还在滚滚的落着。床上的人慢慢伸出倖存的那只手,想帮她擦擦眼泪,却触摸不到她的脸。 飘云走过去,跪在床边,抬起他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眼泪就一滴滴的砸在他烧焦的皮肤上,微微的刺痛着。 可是这又怎么样,他终于可以摸到她的脸,而不是在寂寞的黑暗中触摸冰冷的空气。 这最后的幸福,最后的痛,他心甘情愿的领受。 「为什么?怎么会这样?」飘云看着他的脸,这么爱漂亮的人,怎么会落得这样一个结果? 「天佑哥呢……他怎么样?」 「他……他没事,就在外面。只有一点擦伤,他很好。他说,是你救了他…..」飘云哽咽着,艰难的说着。 隋洋安慰的笑了:「那就好……他没事,你就会没事。只要你开心……我就值了。」 第142页 「隋洋…..别这么说,不要这么说……你不会有事的,不会有事……」飘云握着他的手,流着泪,不断的呢喃着。 「怎么……怎么会没事,都快变成烤乳鸽了。」隋洋想像往常一样,风趣的笑笑,裂开的嘴角却冒出一股黑色的血。 「好疼啊…..」他痛苦的呻吟着。 「我…..我去叫医生,医生!快来救人啊!」飘云转过身,冲着抢救室的门口声嘶力竭的唿喊着。 「飘云,别喊了,他们…..救不了我。不要让他们过来,让我跟你多呆一会,好不好?」 回身看到他乞求的眼神,她马上握着他的手,连连点头:「好,好。」 隋洋的手指轻轻的抚摸她的脸,眼神无比怜惜,忽然问:「飘云,记不记得……我们在一起的这一年里,我总共对你说过多少句我爱你?」 飘云楞住了,隋洋喜欢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上,她哪里记得住。 隋洋却释然一笑,有些骄傲的说:「1032句……每一次,我都记得很清楚。」 她呆呆的看着他,沉浸在巨大的震撼中,忘记了哭泣。 她以为这一切都是他的漫不经心,她以为他向来做什么都手到擒来,随心所欲。 可是今天她才知道,自己有多么的煳涂,她错得多么厉害。他爱她,比她想的要强过千倍万倍。 「真的……你相信我……我没有说谎。」隋洋悲伤的看着她,他以为她的沉默是因为怀疑。她对他的真心还是半信半疑。 飘云马上迭声说:「我相信你……相信你。」 隋洋却哭了,大颗大颗的眼泪从开裂的眼角流出来,疲乏的声音越来越弱:「你妈妈的事……我不是有心的。我没想到她会自杀……真的没想到。我只是害怕你离开我……太害怕了。你相信我……」 「我相信你……相信你……」飘云依旧握着他的手,泪水无力的滑落着,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怎么样才能挽回他的生命,没人来告诉她,也没有人能告诉她。 慢慢的,他开始看不清她的样子,只能感受到握着他的那双手,那么的柔软,那么的温暖。还有她的泪水,那么的冷,那么的疼。 他不想让她哭的,她永远不知道,看见她流泪,他有多么心疼。她什么都不知道。 「飘云,不要哭了……我最怕看你哭了……你一哭,整个世界都暗了……」 「好,我不哭,不哭……」飘云赶紧擦干眼泪,「我以后听你的话,我再也不哭了。」 隋洋安慰的笑了,很幸福的样子:「飘云,还记得吗?你以前给我看过一个小说。你说……这是你看过的最悲伤的故事。我当时还笑你太多愁,其实看完那个故事…….我也哭了。」 他喘息着,用着最后的力气问:「你还记得……女主角临终前……为他丈夫念的那首诗吗?」 飘云流着泪,无力的摇头,声音是小小的,好像被风吹起的羽毛,不由自主的,无能为力的:「不要说……不要说出来…..」说了,就是最后了。 隋洋轻轻的笑着,幽眇的声音,好像夏夜的微风,远远的,断断续续的飘过来…… 那首诗是这样说的: 如果于重山中离开你, 我要回来, 穿越纠缠的丛林, 化为百灵, 回到你身边…… 如果于大海上飘离你, 我要回来, 划过猖狂的波涛, 变作海鸥, 回到你身边…… 我若迷失在草原, 我要追回你的脚印, 化作麋鹿。 踏遍千山万水, 回到你身边…… 可是亲爱的, 我偏偏是在, 牵着你的手时离开了你。 所以, 我只能对你说: 愿你这一生, 将我永远忘记。 飘云,还记得吗?高中毕业联欢会上,大家起闹把我推到你身边,让我们一起唱情侣歌。其实,他们是早就计划好的。呵呵,所有的同学都知道,我你好久了。 整个世界都知道我在等你,只有你不知道。 整个世界都相信我深爱着你,只有你不相信。 你让我爱得如此绝望…… 我没有故事中的女人那么坚强洒脱。 所以飘云,我还是希望你能记住我。记住我这样活过,这样在你身边存在过。 记住曾经有这样一个人,不计一切后果深深的爱过你。 隋洋留在这个世界最后的笑容,是从容淡定的。因为他用自己的方式,保护了自己爱的女人。 飘云看着他断气,看着护士将白色的被单拉上来,盖住他的脸。看着他们推走了他惨不忍睹的尸体。 她想,好了。他终于不用再疼了。明明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孩子,最后的那一刻,却走得如此的艰辛。 飘云不知道,上天是不是在这个人身上极力寻找某种平衡。给了他享用不尽的荣华富贵,却要他死于非命,还走得如此凄凉。 人没了,她依旧站在原地。直到有个人走到她身边,熟悉的气息唤醒了她迷茫的意识。她回过头,看着他悲痛欲绝的眼睛。 「他来家里找我,说很想见见你。我看他的样子很憔悴,本来打算带他直接去找你。谁知道,我的剎车突然在路上失灵了。眼看就要从陡坡上直冲下来,他把我从车里推了出去。接着,车翻了,油箱漏了……」 第143页 龙天佑说不下去了。 飘云怔怔的看着他,他手臂上缠着厚厚的纱布,额头的纱布还渗着血丝,黑色的长裤上沾满了泥土和血渍,整个人憔悴不堪。 「这是他买给你的。」龙天佑用没有受伤的那只手递给她一包东西。 她接过来一看,是一包治疗胃痉挛的药。 「他说,想亲手交给你。还有,那天打了你,他很想跟你说句对不起。」龙天佑已经红了眼睛,「他嘱咐我,要走就走得彻彻底底。不要让任何人找到……他,还有柳寒城。」 飘云震惊了,像块木头一样傻傻的看着眼前的男人。他的眼神更加的沉痛,悲哀的望着她。 「你们的事,他早就知道了,比我知道的还要早。只是,他一直没有说。他说,只要你不打定主意离开他,其实他怎么样都无所谓,真的无所谓。」 飘云身子一晃,龙天佑眼明手快的扶住了她。 「对不起,我不该说。可是,不说出来,我一辈子都不安心。」 飘云只是摇头,随后凄凉的笑了笑,望着空荡荡的病床,低声问:「天佑,告诉我,我做了什么?」 「飘云…..」男人的眼里写满了心疼,却不知如何回答她。 「让我想一想,好好想想……」 飘云站直了身子,离开他的扶持,一个人向门口走去。瘦弱孤单的身影,好像一只折翅的蝴蝶,很快就被黑暗吞噬了。 第七十四章 车子怎么会好端端的剎车失灵?自然有人动过。 谁动过?警察在查,龙天佑也在查。调查的结果,在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 老爷子一向是个好父亲,好到可以为了自己的儿子心狠手辣,六亲不认。隋洋每天像个孤魂一样四处的游荡,颓唐绝望的把人间当成了地狱。 做父亲的自然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有人抢走了他儿子的东西,他自然要为他抢回来。 死人永远比活人听话,不懂抗争,因为无力抗争。不会背叛,因为失去了背叛的机会。 于是,他亲手导演了这场人间惨剧。 死一个,很好。死两个,成双。女人终究是祸水,儿女情长,英雄气短。趁机处理掉也好,断了儿子的念想,免得将来被人掣肘。 可惜,他精明一世,机关算尽。千算万算,却算不明白儿子的心思。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隋洋偏偏会在这个时候去找龙天佑。他也不会想到,隋洋会在千钧一髮之际救自己的情敌。他更不会想到,他自以为完美无缺的计划,断送掉的却是独生子的性命。 隋洋终究没有百分之百得到他的真传,他可以为了一个不爱他的女人去死,这在他父亲看来,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于是,在他知道结果的那一刻,脑袋里无数根血管同时爆裂。天旋地转后,永远瘫在了床上。 隋洋的葬礼是龙天佑一手操办的,看着热闹,其实除了他的手下,没人来参加。 隋家现在可算得上是家破人亡,镇石倒了,它的没落就成了局势发展的必然。 可悲的是,平时看起来关系颇好的几个堂兄弟,对隋洋的死虚情假意,对老爷子的病莫不关系,却对隋家的产业虎视眈眈。 是啊,人都走了,茶还不凉吗?人情原来可以凉薄到这个地步。 飘云站在摆满鲜花的灵堂里,隋洋的巨幅黑白照片高挂正中央,笑得春光灿烂,栩栩如生。 他一直很爱笑,总是一副漫不经心的表情,只是没人知道,这笑容的背后,究竟掩藏了多少孤独,多少悲伤,多少不为人知的凄凉落寞。 他也只是一个孩子,从小失去了母亲,即使拥有再多的金钱,也弥补不了内心的惶恐不安。 于是总是喜欢把很多东西抓在手里,因为没有安全感,因为害怕失去。 飘云抬起头,看着照片旁边的悼联: 桃花流水杳然去,明月清风自在游。 隋洋,那个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是不是比这个世界美好多了?如果是,那我真要羡慕你。你解脱了,天地之间,逍遥自在,任意遨游。只苦了我们这些活着的人。我们还要在这里受苦呢。 八月到了,空气中瀰漫着浓郁的桂花香。奥运备战只差临门一脚,倒计时分秒必争。 飘云带着母亲搬回了那间小小的公寓,在阳台养了很多花花草草。闲来没事,就给它们浇浇水,施施肥。日子过得简单而随意。 有时一个人站在阳台上,望着城市黄昏的四角天空,静看风吹云动,流光飞舞。直到晚霞满天,隐隐泛青的暮色笼罩整个城市,楼下的理髮店总会应景的放一首老歌。 别哭 我最爱的人 今夜我如昙花绽放 在最美的一霎那凋落 你的泪也挽不回地枯萎 别哭 我最爱的人 可知我将不会再醒 在最美的夜空中眨眼 我的眸是最闪亮的星光 是否记得我骄傲地说 这世界我曾经来过 不要告诉我永恆是什么 我在最灿烂的瞬间毁灭…… 悠扬的女声轻轻的飘荡在夏日喧嚣的长街上,飘云抬起脸,泪在脸上,往事就沉在心底。 有时,她会独自一人站在城市的立交桥上,看着下面涌动的车流和霓虹。无限延伸的灯火海洋。还有头顶一片深蓝色的天空,寂寞的发不出声响。 第144页 她会轻轻的问自己 我们的悲伤,何处流放…… 她很久没有见过龙天佑,他很忙,忙着收拾隋家的残局,解决由隋洋之死衍生的一切变故和威胁。那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已经无力支撑,年富力强的龙天佑可以。 捲土重来,声威仍在,不必振臂高唿,也能一唿百应。东山再起,力挽狂澜对他来说是顺理成章的事。 对于龙天佑的回归,江湖众说纷纭。有人说他重出江湖是为兄弟报仇,有人说他才是杀害隋洋的罪魁祸首,目的是隋家富可惊人的产业。也有人说他被情所伤,干脆拔慧剑斩情丝,重操旧业。 可是,真正的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只是不想看到隋洋的父亲,这个半身瘫痪悔不当初的老人,辛苦打拼一生的事业被人蚕食鲸吞,落得荣耀半生,老来惨澹的凄凉光景。 兄弟们都说他变了,变得更加高深莫测,不苟言笑。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已经失去了笑的能力。 他最近常常想起以前跟飘云讨论过的那个关于责任的话题。越想就越感到悲伤。 隋洋死了,他活了下来。他牺牲了自己延续了他的生命,那么他该失去什么,来延续他的责任? 他不敢去想。 只是偶尔一个人时候,常常会想起隋洋小时候腼腆害羞的样子,想起他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的听话表情。那时的他,真的很乖。 想起他们坐在别墅的阳台上,对着清风明月开怀畅饮。 想起他哭着对他说,哥,除了你和飘云,其实我一无所有。 他总是这样想着、想着沉沉睡去…… 一切都来的很快…… 终于在一个紫绯斑斓的美丽黄昏,飘云一个人捧着鲜花,穿着隋洋最后送给她的连衣裙,站在他面前。 那天的天很蓝,远处的山坡开满了大片大片黄色的雏菊。绵延的薄云紧贴着仿佛凝冻的湛蓝天壁。 凝目望去,长空寂寥,双目隐隐作痛。闭上眼睛,风从耳边吹过,树叶在风中瑟瑟低语。那声音几乎微不可闻,好像从另一个世界远远传来似的。 飘云俯下身,将花放在冰冷的墓碑前,轻轻抚摸隋洋漂亮的脸。 「亲爱的,你在这里还好吗?」 他只是笑,不说话。他总是这个样子,笑着看人的时候,秀长明亮的桃花眼斜飞入鬓,仿佛很邪气,微扬的嘴角又总带着几分孩子般的稚气。 飘云坐在隋洋旁边,跟他一起,望着远处叠青泻翠的山坡,旖旎的白云。倾听着风和云朵在天空唿啸而过的声音。 「你走了之后,发生了很多事。你父亲病了,天佑回到他原来的位置,我回到自己的公寓。我们终于各归各位了,不过,你不用担心,我们都在心平气和的生活,我们过得很好。」 世界一下安静了,从遥远的地方,仿佛传来隋洋轻轻的嘆息。他站在时光彼岸无奈而悲伤的看着她。好像在对她说,傻丫头,我有勇气牺牲自己,是希望你过得更好。你为什么不懂? 飘云抬起头,让温暖的阳光轻轻的吻着她的脸,她对天上的人说: 隋洋,我懂。可是,你又懂不懂? 死亡和悲伤,有时会让爱情变得无能为力。我们已经不知道该如何走下去…… 那么亲爱的,你该如何解救你自己?我宁愿你忘记我,也不想你的余生沉浸在无望的悲伤里。 隋洋,看看我们所在的世界。阴云密布的天空,总有晴朗的时候。刻骨铭心的悲伤,总有遗忘的时候。而我们,总会幸福的…… 所以,不要为我难过。我的灵魂需要一个出路,我要去寻找那个出路。放心,我会很好的善待自己,善待你用生命来呵护的自己。 在时光的洪流中,即使没有任何人的陪伴,我也会一路摆渡到彼岸。 飘云闭上眼睛,温柔的贴着隋洋的脸,伸出双臂轻轻的抱着他,青石板的寒气驱走了夏日的炎热,她感到清凉,就这样睡着了。 再睁开眼睛,看到星斗阑干的夜空,满天的星星闪烁着眼泪一样的光芒,慢慢的,星光变成男人的眼睛,却比星星更加明亮动人。此刻,正痛苦的凝望着她在夜风中苍白的脸。 飘云摇摇头,闭上眼睛问自己:「我是不是在做梦?如果是,我希望这个梦一辈子都不要醒。」 「那就一辈子都不要醒!」 龙天佑将蜷缩在墓碑旁的女人拽起来,紧紧搂在怀里。 「你想怎么样?告诉我。」男人悲哀的看着她,压抑着痛苦的表情,手指几乎嵌进她的肉里。 飘云感到男人的愤怒和自己的疼痛,她颤抖着靠在他的肩上,闭上眼睛,无力的说:「带我回家吧,天佑,我找不到回家的路。」 忽然颳起一阵勐烈的山风,大片黑色的乌云迅速蔓延过山顶。遮住了月亮和星光,身边的世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顷刻之间,暴雨倾盆而下,天地全然变色。 龙天佑将她背在肩上,像高大的父亲背着离家出走的孩子,在瓢泼大雨中摸索着,向山下走去。 飘云紧紧攀着男人宽厚的肩膀,冰冷的雨水击打着他们,她望着前面暗无边际的道路,伤感的问:「天佑,幸福道路总是这么短,我们可不可以停下来,赖着不走?」 龙天佑停住了,忽然笑了一下:「可以。」 第145页 第七十五章 他把她带回自己的公寓,将她冰冷潮湿的身体扔在那张缠绵过无数次的床上,疯了一样撕扯她的衣服。狂乱的动作中,指甲划破了她的皮肤,他冷冽的眼眸对着她的痛楚,毫不怜惜。 窗帘在夜风中像翻飞的翅膀,一道冰冷的闪电撕裂夜空,雷声阵阵,大地轰鸣。 身体被扭曲成花朵的姿态,飘云看着漆黑的天花板,压抑的悲伤和彻骨的绝望,在这一刻,洪水一样铺天盖地的涌过来,瞬间淹没了她。她安静地任他摆布,麻木的表情,发不出声音,只有眼泪汩汩的流出来,流淌在沉默如磐的黑暗里。 身上的男人像只愤怒的野兽,用尖利的牙齿将她的灵魂撕咬出身体。灼热的手指在她脆弱的皮肤上强劲的蹂躏着,留下一串串残暴的激情。 这是龙天佑生命中最痛苦的一次□,他放纵自己享受她的身体,窒息的灵魂却找不到宣洩的出口。触摸到她的泪水,他像受伤的困兽一样痛苦的咆哮着,嘶吼着,伤害着,绝望着…..他痛不欲生,他无能为力。 他们都知道即将发生什么,而她也决意要那么做。他没有办法阻止她,也不能阻止她。深陷宿命的泥沼中,被驱使的力量从没停过,离开,向前走,别无选择。 泪水和汗水交织在一起,唯独没有语言。语言是无用的废物,它无法超越痛苦、悲伤、生死和绝望。 男人在沉默中疯狂着,飘云在疼痛中甚至感到无助,恍惚中,她隐约看到隋洋躺在病床上的脸,流着血的嘴角和委屈的泪水,离别的微笑和疼痛言语…… 她狠狠咬住他的肩膀,有新鲜的血流出来,像暗夜里盛开的花朵,腥甜的气息。 他们沉浸在彼此的折磨中,忘记了分辨,忘记了宽恕,也忘记了心碎和痛苦。 直到将彼此消耗得筋疲力尽…… 他们像被潮汐冲到沙滩上的鱼,看着彼此无辜的身体。 龙天佑的血一滴一滴的滑落在白色床单上,好像家乡的山茶花。飘云的手指轻轻触摸那枚鲜红的牙印,这是属于她的印记。 雨还在哗哗的下着,风中传来雨滴和树叶缠绵的声音。东方晨曦微露,夜淡去,天渐明。 「你还爱我吗?」他紧张的握着她的手,怕她像空气一样消失掉,不愿睡去。 「爱,此刻,以后,永远都爱。」 他贴在她布满红印的胸口上轻声呢喃着:「飘云,我捨不得你。可不可以不要走?」 飘云抚摸他的脸,从容的微笑:「天佑,你会恨我。就在不久的将来,当你被内疚和悲伤压榨的没有还手之力的时候,当你无力承担心痛的时候。你会怨我,恨我,甚至会折磨我。就像今天这样……」 「或许还有另一种可能。」男人急切的打断她,「我们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就像我们以前那样。」 飘云把手放在他的胸口上:「天佑,问问你的心。它不会说谎,你知道,我们没有办法脚踏实地的幸福和快乐。他活在我们中间,一直都在。在我们的床上,在你我的眼里,心里。趁还愿意怀念,趁回忆还新鲜,趁忘却还觉得亏欠……让我离开吧,好像我们那夜看到的烟花,在最美好的一霎那结束,留下的是永恆的美丽和想念。」 「飘云,你会不会忘记我?」 「天佑,无论我身在何方,心在何处。我永远都会记得,记得我们这段生死与共的爱情。记得你曾经这样毫无保留的爱过我,记得我曾经这样毫无保留的爱过你。等我们忘却了悲伤,忘记了我们对别人的伤害,忘记了别人对我们的伤害,可以微笑面对那场冰冷的死亡。我会回来……」 男人悲凉的笑着:「如果我死了呢?如果我病了,残了。如果你死了,如果我们在有生之年等不到那一天,那要怎么办?」 「那我们就约好了,如果下辈子还能相遇……我们死也要在一起!」 「不,不要!」这个勇勐强壮的男人突然像孩子一样颤抖着,把脸深深埋在女人柔软的胸口,不断的嗫嚅着:「你好残忍,你怎么能把我一个人留在这儿?我会死的,会疯的,真的,这是真的。」 她心疼的亲吻他的额头:「天佑,相信我的选择。现在分开,好过日后彼此怨恨。过程的艰难,悲与不舍,我与你感同深受。如果你太伤心,就抬起头,看看头顶那片澄净的蓝天,那朵潇洒的白云。想想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有人与你看到同样的风景,你就不需要难过。」 天亮的时候,雨终于停了。 龙天佑望着雨后初晴的天空,一条绚烂夺目的彩虹,奇蹟般,悬挂在城市的天空。浓艷似火的红,清新可爱的绿,朴实无华的蓝,靓丽雅致的青。它带着希望和梦想跨越了浩瀚的苍穹,人们不知道它从何而来,也不追问它去向何方。它如同神迹,不与人知晓和窥测。 多年后,龙天佑回想那天早晨的情景,他还是无法确定这生命中最瑰丽堂皇的景象,究竟是不是他的幻觉。 不记得哪本书上说过,人在太悲伤的时候,就会产生幻觉,思绪停滞在某一时刻,然后独自享受那样的□。如同黑暗中的虹,一道绚目而虚无的光,安慰着自欺欺人的我们。 如同此刻,这个五脏六腑疼得几乎要倾倒而出的男人,他看到飘云没有走,躺在他身边沉沉的睡着,小小的娟秀面孔,长发漆黑如墨,长长的睫毛好像金色栅栏,嘴角边一个小小的旋涡,忽然睁开眼睛,对他甜甜的一笑,如同雪霁天晴后第一缕阳光……他至死不渝的爱,他刻骨铭心的痛。 第146页 飘云拖着行李离开的那一天,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走的。没有鲜花,没有水果,没有离别的泪水和诚挚的祝福。 她一个人坐在喧譁的机场大厅,身边人来人往,有人离别,有人团聚,有人欢笑,有人痛哭,经久不变的过程,机场就是小人间。 可热闹都是别人的,与她无关。除了一身掩藏在衣服下的伤痕,她什么都没有。 她明白,十里相送的戏码在他们之间不会上演,她带走的是一个世界,一个男人全部的感情和眷念,留下的是彻骨的冰冷和悲凉。 在离别的这一刻,回首昨日的种种,她依然在想…… 如果她的父亲不是一个施暴成性的男人,她会不会拥有一个完整而温暖的家,会不会拥有一个比较健全的个性和人生? 如果她的母亲没有含冤入狱,她跟隋洋不是在那种境遇中重逢,她跟他即使成不了情侣,会不会成为坦诚相对的朋友?如果这样,还会不会结下这段爱恨难分的孽缘? 如果隋洋没有陷得这么深,如果他能痛快的捨弃和放手,他们此刻,会不会像一家人一样,相聚在一起? 如果隋洋的父亲没有这么爱子如命,没有设计这场惨烈的车祸,肯高抬贵手放他们一马,还会不会让自己的儿子无辜惨死在医院里? 如果,如果,太多的如果…… 世上最无奈的,莫不过如果二字。可这世上什么都有,唯独没有如果。 某个城市的某个时刻,某些人註定了某些悲剧。 无可奈何…… 地下室,摇曳不定的昏黄灯光。几个高头大马的男子屏息凝神,看着他们的大哥像只发狂的野兽,旁若无人的宣洩他的绝望和心痛。 龙天佑的拳头兇狠的挥在仓皇应对的男人身上,狠戾的目光可以杀了整个世界。 这一刻,他依然在怪她,怪她抛下他独自离开仍能走得很好,怪她神色淡定四处游歷不觉心疼。怪她许了他生生世世却狠心离别,怪她头也不回说走就走。 可是,他哪里知晓,最深的疼痛总是在不动声色中。她面色安然,心里却是怎样的排山倒海,怎样的天塌地覆,才孤单一人背负罪孽艰难上路。离开温暖的羽翼和晴朗的天空,像随风飘散的种子,从这个寂寞的角落,到下个喧嚣的城镇,将自己流放在风雨飘摇的险恶江湖。 趁还愿意怀念,趁回忆还新鲜,趁忘却还觉得亏欠…… 过程的艰难,悲与不舍,他如何明了? 广播里说登机的时间已到,飘云抱着母亲的骨灰盒,轻声说:「妈妈,我们走吧。现在,我只有你了。」 她站起来,拖着行李走向安检处。 登机前的那一刻,她回头最后看了看家乡明媚的阳光,阳光下飞翔的小鸟和那片碧蓝的天空,微笑,说再见。 她相信,笑着说再见,就一定能再见。 龙天佑躺在冰冷的拳击台上,黑色的拳套扔在一边,□的上身满是粘稠的汗水。周围的黑暗像潮水一样奔袭而来。他仰望着天花板,干涩的眼角没有泪水,只有一颗心,疼得翻江倒海,千疮百孔。 他想,或许他以后再也不怕疼了。因为疼多了,就会变得麻木。 手机响的时候,他以为是自己的幻觉,疯了似的拿起来。是飘云发的简讯,只有一句话:如果爱情不过得到一切,然后失去一切的一场记忆。那么亲爱的,让我们将悲伤,轻轻流放…… 他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泪中带着微笑。只是心里,已不再有疼痛。 飞机已经升到几万英尺的高空,飘云按下遮光板,将勐烈的阳光遮挡在外面。南航美丽的空姐礼貌的寻问她需要什么饮料,她说谢谢,她不渴。只是很累,想好好睡一觉,在飞往异地他乡的飞机上睡个好觉。 然后带上耳机,mp3正在播放一首悲伤的老歌,哀怨缠绵的调子。 起初不经意的你 和少年不经世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 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 或前世流传的因果 终生的所有 也不惜换取剎那阴阳的交流 来易来 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 聚难聚 爱与恨的千古愁 本应属于你的心 它依然护紧我胸口 为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 今天的歌声好像异常的悽美悠扬,飘云轻轻的闭上眼睛,在撕裂般的疼痛中,慢慢的,睡着了…… 第七十六章 七年后…… 三月的烟雨江南,正是桃花似火柳如烟的光景。阡陌之上细柳如烟,路边野外花若锦缎。游人们一边享受醺暖的和风,一边坐在茶室的凉棚下品着酽酽的香茗。 茶室的名字叫水云轩,在小镇小有名气。原本是家族事业,已经有了上百年的歷史。三年前,老店主的儿子接他们夫妇出国定居,茶室后继无人。无奈之下,就转手卖给了一个外地来的游客。 店面不大,装修朴实无华。南方常见的藤椅木桌、白墙黑瓦而已,不过这里风景着实怡人。前面有诗情画意的小桥流水,院子里有婆娑起舞的竹影,后面是终年云雾缭绕的山峦。温山软水,杏花春雨,真正的写意江南。 两层高的小楼,一楼和院子是饮茶区,专供客人饮茶,看景,听风,赏月,谈天说地。晚上有古筝表演,旅游旺季常常生意好到全场爆满。 第147页 二楼是休闲区,绝对静谧的空间。客人可以在这里边饮茶,边下棋。还有整整一面墙的檀木书柜,挤挤挨挨摆着的都是店主的珍藏。独自来饮茶的客人,可以借来阅读。店主很大方,很照顾那些孤身来此消磨时光的人,尤其照顾北方人。 因为她自己,就是个土生土长的北方女人。 今天下午生意较为清淡,茶室里只有两三个客人在看书。 穿着黑缎旗袍的女人,撩起内室的湘妃竹帘,看了看墙壁上的时钟,她等的客人就快来了。 果然,一阵清脆悦耳的风铃声,一个眉清目秀的俊朗少年已经站在了茶室的门口。 「云妈妈…..」少年轻轻怯怯的唤她,声音清越得好像山间的小溪,动听极了。 飘云激动的拉住少年的手,把他从头看到脚:「海天,你真的是海天,你都长得这么大了,云妈妈想死你了。」 少年紧紧抱住飘云玲珑有致的腰身,哽咽着说:「云妈妈,海天也想你,很想很想。」 故人相遇在他乡,自然先要抱头恸哭一场,然后秉烛夜话,剪烛西窗,互诉多年的辗转之痛,流离之苦。 「昨天听说你要来,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消失了这么多年,你竟然还能找到我,真是很神奇。」飘云拉海天坐在内室的藤椅上。 「这世上,如果你真有心找一个人,大约总能找到。」海天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飘云给他倒了一杯醇香的花茶,点点头:「这话说得有理。」 「云妈妈,其实……」海天有些迟疑,「这是领养我的那个人说的。」 「哦?是啊,我离开的时候,你被一对夫妇领养了。他们对你好不好?」飘云让人端来水果和茶点,关切的问他。 「嗯,很好。云妈妈,其实……那个人你认识的。」 飘云的手一抖,茶水差点洒到衣服上,抬眼看了看海天不安的眼神,苦笑了一下:「是他让你来的?我早就应该想到,你们当年是一起离开的。是他领养了你,现在要你来当说客吗?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找到这里来。要你来打头阵,他真的很聪明。」 被飘云一语道破,涉世不深的海天有点难以招架,不敢看人,只有低着头小声解释着:「云妈妈,你别怪他。这些年,他一直很痛苦。从我到他们家开始,就看到他每天像疯子一样的学习,努力的挣钱。现在,他的事业很成功,赚了很多钱。可是他一点都不快乐,我知道,那是因为他想你,每天每天的想。他最开心的时候,就是跟我说起你们过去的事情。很多都重复了,可是他还在讲。这七年,他根本一直活在跟你的回忆中。我们都很担心,再这么下去,他还能支持多久?」 海天轻轻的嘆气,少年的嘆息总是让人心疼的。何况她的小海天还这么乖巧俊俏,可她不能怜他。 飘云轻轻的笑:「你比小时候会说话了,也懂得抓我的弱点了。真不愧是他教出来的,有他一半的风范。说了这么多,无非要我见他一面。可是,如果我没猜错,他现在人已经在路上了是不是?见与不见,都由不得我做主,你们又何必这么大费周章呢?」 海天一下涨红了脸,结结巴巴的说:「云妈妈,你生气了,我……我……」 「好了,云妈妈明白。」飘云轻轻摸着他的头,安慰道:「我们的事,是该有个了断。云妈妈不怪你,谢谢你陪了他这么多年。告诉我,他有没有欺负你?」 海天赶紧摇头:「没有,他和叔叔都对我很好,让我上最好的学校。云妈妈,我明年就该考大学了。我想考东师,你的母校。我想当像你一样优秀的老师,这是我从小的梦想。」 飘云笑笑:「傻孩子,这是一个需要无私奉献的行业。课堂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光有学识和一时的热情是不够的。教师面对的是学生至重,心灵至重。你要把自己的舌头和心放在石头上磨,放在骨头上砺,放在烈火中淬,直到它们百鍊成钢,锋利无比。你要有健全的心智和强壮的手臂,你要时刻准备为了你的学生披荆斩棘,呕心沥血,甚至是肝脑涂地。你准备好了吗?」 海天尚嫌稚嫩的脸孔,露出无比坚定的表情:「嗯,云妈妈,我准备好了。他跟我说过,要我做一个像您一样勇敢的人。我绝对不会退缩的。」 飘云轻轻摸着海天的头,温柔的说:「傻孩子,云妈妈哪里勇敢?云妈妈也会害怕的,有时还会哭,总是让身边的人为我心痛,为我操心。云妈妈很笨的,你可不要学我。」 「不,真正勇敢的人,不是不懂得畏惧。而是明明害怕,还是选择面对。他说,你当年教给他的一切,他一直都记得,将来也会一直铭记在心。关于信仰,希望,理想,宽恕,关于爱情……你把这些东西带到他的生命中,又拿走了一些东西,所以他的生命始终是有残缺的。当年他做错了一些事,他不想为自己辩解,只想见你一面,看看你过得好不好,仅此而已。他向我保证过,他不会难为你,所以……」 海天琉璃般的眼珠,充满期待的看着飘云敛目沉思的脸,一颗心也提到嗓子里。 飘云默嘆,这个傻孩子......这么轻易就中了人家的苦肉计。她了解寒城,他执着了这么多年,怎么可能轻易善罢甘休呢? 不过,该来的,终究要来,躲不掉。 第148页 「好,我见他。你告诉他,明天,这个时候,这个地方,我们不见不散。」 第二天下午,小镇下起了濛濛细雨,将连日来的尘埃沖洗无余。古老的梧桐树,淡青色的石板路,细雨润泽的百年街道远远通向暗青色的天空。 水云轩的门前,撑着油纸伞的行人匆忙赶路。只有一个人,在门前驻足凝望了许久,才缓步走了进去。 上楼,风铃摇曳,一个身穿高领旗袍的清丽女子,正撩开内室的湘妃竹帘,目光沉静的望着他。童飘云,他多年来梦萦魂绕、朝思暮想的女人,此刻,就在他的眼前。不是做梦,不是怀念,而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就站在他的眼前。 寒城感到自己的眼睛有些模煳,他想,他真的不适应这里的潮热,唿吸都变得有些艰难。 飘云站在门边,看着西装笔挺,沉稳俊朗的男人,浅淡的笑了笑:「寒城,别来无恙。」 「这些年你去哪儿了?过得好不好?」寒城问。 飘云点点头,为他斟上一杯新到的雨前龙井:「很好,去了很多地方,见到很多的人。在不同的地方教书,游歷,有时也写作。不为赚钱,只为记录每一个萍水相逢的瞬间,每一段朴素的真情。忽然发现我们的生活其实充满阳光,全看你如何去感受。」 寒城端起茶杯苦笑一下:「你永远有办法让自己过得很好。」 飘云坐在他对面淡淡一笑,回道:「寒城,你过得不好吗?听海天说,你成立了一个网络公司,做得很大。你还这么年轻,就已经拥有这么多财富,你应该开心才对。」 寒城的语气有些不耐:「你明知顾问,没有你,我怎么可能过得好。我想你,每天都在想……」 他一下抓住飘云的手,强悍的力道让人骨节发冷。她想的没错,他等了这么久,怎么可能轻易放手? 「寒城,我的确在等一个人,可惜,那个人不是你。」手是抽不回来的,只有这么被他握着。公共场合,倒也不怕他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我知道,可是,你等的人在哪儿?飘云,如果他能放下当年发生的一切,就不会让你一个人走,更不会把你孤零零的扔在这儿这么多年。两个人的债,他要你一个人背。这样的一个男人,你还等他做什么?」 飘云轻轻一笑,看着眼前这个英姿勃发的男人,他真的长大了,眼神冷冽,动作强势,与当年那个狷介清冷的少年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这样吧,我带你去见他,刚才这番话,你亲自对他说好了。」 寒城微微一怔,这个答案还真是始料不及。 城镇的郊外有一家绿荫环绕的疗养院,掩映在秀美的山光水色中。田园式的设计,依山傍水,风景怡人,远离喧嚣的城市,是个难得一见的世外桃源。 他们要找的人,就躺在这家疗养院其中的一个病房里。 柳寒城见到龙天佑的时候,他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他的对手了无生趣的躺在病床上,可是,他没有死。只是人变成了一棵奇怪的植物,周身插着无数的管子。 护士小姐看到飘云熟稔的笑笑,热络的说:「龙太太,又来看你先生?他能娶到你,真是好福气。」 飘云黯淡的笑着,轻轻抚摸男人瘦削却不失英挺的脸:「有什么福气,人都躺在这里了。」 护士嘆了口气,好心安慰她:「你别难过, 天灾,谁都不想。只要不放弃,总会有希望的。」 「谢谢你,你去忙别的吧,剩下的交给我好了。」 「嗯,好的。我已经给他餵过东西,也喝过水了。记得,两小时后,再为他翻一次身,顺便量一□温。如果有异常,要及时告诉我。」 飘云笑笑:「放心,我做惯了的。今天我在这里陪他,为他擦擦身,剪剪指甲。晚饭我来餵好了,你去休息吧。」 护士点点头走了,病房内一片寂静。心率仪在静谧的空气中有规律的鸣叫着,显示频上跳动的曲线是床上男人唯一的生命迹象。桌子上放着餵食用的鼻胃管和面煳一样的流食。 飘云在水盆里拧了拧手巾,为男人擦掉脸上的薄汗。南方天气炎热,要经常为他擦身,才不会得溽热。 「他……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寒城不知道过了多久,飘离的魂魄才回归本位。 「三年前,我在西藏支教。他去找我,遇到雪崩。他命大,人挖出来的时候,身体器官没受损伤。只是,窒息得太久,大脑长时间缺氧,导致脑细胞大部分坏死。医生说,他甦醒的机率只有百分之一。他以前说过,想和我在江南小镇过一些简单的生活。我就把他带到了这里……」 飘云停下来,望着寒城的脸,平静的说:「你现在明白了,他没有抛下我。我们一直在一起,这些年,我一直在等他,等待那个百分之一的奇蹟。」 寒城冲过来一把抓住她,愤怒的吼声几乎要掀翻病房的棚顶:「你疯了!精神不正常是不是?竟然心甘情愿陪着这个活死人过一辈子,童飘云,你究竟在想什么?」 飘云淡定的看着气急败坏的寒城,指了指床上的人:「寒城,他不是别人,他是我的丈夫。是谁让他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是我。如果不是为了找我,他这样一个男人,怎么会落得这样一个境地。」 「所以呢?你就要用自己的一生的幸福为他陪葬?你真是愚蠢的可怜!」心疼和怨愤让这个男人口不择言。 第149页 飘云笑了笑,淡道:「你觉得我很可怜吗?不,我很幸福。每天这样照顾他,为他擦身,餵饭,按摩,我觉得我很幸福。他以前对我那么好,付出了那么多,我都没为他做过什么。现在,老天不过是给我一个补偿的机会。他能醒过来,自然好。醒不过来,我们也可以这么过下去,没有问题。」 飘云推开神色凝滞的寒城,走到床边,用热毛巾为他擦拭手脚和身体,动作娴熟,小心翼翼,好像一个修復师在保养一件精美的艺术品。然而这一切,却像钢针一样刺疼了另一个人的眼睛。 他大步走过去,一把抓住她的手,用绝对的身体优势将她按在冰冷的墙壁上。 「飘云,跟我走,你必须跟我走!我不能没有你。我等了七年,整整七年!你怎么能为了一个废人而放弃我……」 他今天是过于激动了。七年的寻找,七年的追逐,七年的避而不见,压抑了七年的情感,怨恨,委屈终于在这一刻像山洪一样汹涌而出。 「柳寒城,你放手!这里是医院……」 「不放!我这辈子做得最后悔的事,就是七年前一时大意放掉了你。七年,多少个日日夜夜,我跟自己发誓。如果能找到你,我死也不会再让你逃走!」 寒城突然扣住飘云的下巴狠狠的吻她,这个吻带了太多的暴躁和不甘,失却了重逢的喜悦和温情,就带了几分强取豪夺的味道。 飘云被他蛮横的钳制着,嘴唇被他火热的唇舌紧紧的封住,发不出声音,也用不上力气。她告诉自己不能哭,不能在天佑面前掉眼泪,不能让他躺在床上还有为她担心。 可是,她无能为力…… 他早就不是当年那个与她惺惺相惜的清秀少年,他现在是个成熟的男人,高大强势,咄咄逼人。七年时间,他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已经变得彻彻底底。 寒城的手指像五根铁钳一样。牢牢的箍着她的下巴。任凭她再怎么拼力挣扎,就是摆脱不掉。只有把哽咽和疼痛生生压在喉咙里。 就在这个时候,心率仪的鸣叫声突然失去了原有的规律,变得急迫而尖锐。显示屏的绿色曲线波幅陡然增大,好像波涛汹涌的大海,压抑着雷霆万钧的愤怒。 寒城吃了一惊,手一松。飘云挣开他的控制,狠狠推了他一把。 寒城向后踉跄了一下,姿势狼狈。站稳后,仓皇的看着床上的人,他几乎以为他会奇蹟般的坐起来。 可是,床上的人依旧平静的躺着,好像睡着了一样。只有心率仪像拉长的警报,悽厉的鸣叫划破静谧的空气。 飘云马上捋了捋被寒城弄乱的头髮,半跪在床边,拉起龙天佑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上连声安慰道:「没事了,没事了,我好好的,真的好好的,你摸摸看。」 床上的人好像听懂了她的话,瞬息之间,一切都安静了。心率仪恢復正常,循规蹈矩的运作着,窗外的天空依旧阴霾黯淡,细雨霏霏。 寒城不可置信的看着两个人,看着他们手牵着手,好像一对一生相爱,却始终背对无缘的两生花,紧紧依偎在一起。 「你以为他没有感觉吗?他什么都知道。这些年,我们就是这样相依为命走过来的。如果没有他为我撑着最后一口气,我早就死了。这种相濡以沫的感觉,你应该明白的,寒城。」 他明白,他当然明白。可是就算这样,跟她相濡以沫的人也应该是他,而不是躺在床上苟延残喘的那个人。 他不甘心,他怎么能甘心? 飘云看看他阴郁不甘的脸,淡漠而坚定的说:「我知道,你父亲有权,你有钱。现在的我们对你来说,不过是你脚下的蚂蚁,根本微不足道。可是寒城,我要你明白。如果你强迫我离开他, 除非我死!否则,你不会如愿以偿。你知道,我做得出来。」 说到这里飘云淡淡一笑,温柔的看着床上的人:「反正,已经是这个样子了,我们没有任何的顾虑,再怎么惨我们也输得起。」 寒城几乎崩溃了。他可以跟活人争,可以跟死人争,可是,如何让他跟一个半死不活的人争? 是的,他们早已无所顾忌了。反正已经是这个样子,再坏还能坏到哪里去? 他面对是一场死局,攻守皆是死,毫无希望。他不知道自己如何才能在这场□纠葛中逃出生天。 「寒城,放手吧,放过我们,好不好?我们现在的生活很平静,我很满足。这种平静对我们来说太不容易了,我们经歷了那么多的挫折,磨难,几度生死……我们再也折腾不起了,就当,就当你可怜我……」 飘云还是哭了,低低哀哀的哭着,心酸的眼泪一滴一滴的落在男人的脸上,她再慢慢的为他擦去。 「不管怎样,我们以前有过快乐的时光,我也帮过你。现在,就当你回报我,让我后半生可以安安静静的陪着他。我们……真的不能再分开了。我求你了……」 飘云说不下去了,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簌簌的落下来。寒城摇摇晃晃的站在那里,看着他用尽生命所有的热情爱着的女人,声泪俱下的哀求他。 他知道,一切都该结束了。其实早就该结束了,只是他不愿承认这样的结果。 绝望的泪水不知不觉的流了出来,他走过去,慢慢的俯下身,像年少时那样依偎在她身边。成年后,这是第一次,也将是最后一次。 第150页 「我爱你,你知道的,我一直深深爱着你。从我19岁开始,我眼里只有你。我对你的爱,绝对不比他少,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你要让我落得如此悽惨的下场?」 飘云转过身,轻轻的抚摸他的头髮,好像他还是当年那个忧郁孤独,惹人怜爱的少年。 「寒城,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桩幸福,可只能对一桩幸福做出承诺。我爱他,已经成了我生命唯一的信仰。所以对不起,今生,我註定要负你。」 寒城蜷缩了一下,就这样靠在她怀里,很久,很久…… 直到深沉的夜幕笼罩小镇,雨声渐弱的时候,他终于站起来,擦掉眼泪,最后看了一眼依偎在病床边的女人,转身,向门口走去。 这是他这辈子最决绝,最冷静的姿势。 走到门口的那一刻,他突然顿住,低声说了一句话:「飘云,如果有来世,不要再跟说对不起。」 这是他留给她的最后一句话…… 你我今生无缘,只有期盼来世相聚。可是飘云,到了来世,你是否还会记得我?记得我们的曾经,记得上辈子,有一个人像我这样不顾一切地,深深地爱过你…… 寒城走了,雨还在下…… 飘云轻轻握着男人的手,终于破涕为笑,她含着眼泪对床上的人说:「再也没有人能把我们分开了,天佑。」 结局 今年的雨季很长,漫天的淫雨整整下了一个星期,天才稍稍放晴。 飘云整理好书柜,跟店里的伙计打过招唿,一个人迎着斑斓的晚霞,向家的方向走去。 一间整洁雅致的小院落,院子里有一棵高大的海棠树,枝繁叶茂,欣欣向荣。粉红色的花朵在黄昏和煦的微风中尽情的招展着,正是海棠堆锦,春深似海的光景。 飘云掀起门帘,一股浓郁的菜香,迎面飘了过来。她走到厨房,靠在门边,看着男人高大的背影,幸福的感觉就从心底融融的冒出来,比窗外的晚霞还要温暖绚烂。 飘云走过去,从身后抱住男人的腰,幸福的说:「天佑,你真好。」 原本躺在床上的人,怎么会好端端的站在火热的炉灶前炒菜? 亲眼所见就一定是真吗?非也。 在这个充满奇蹟的世界里,真相永远不止一个。 男人用一只手熟练的颠着沉重的铁锅,身手灵活,姿态矫健,就是脸有点酷,面对女人的温言软语,一点反应都没有。兀自扯开人家搂着他的那双小手,把菜倒进盘子里。 穿着棉布t恤的身体,强健的肌肉凹凸有致。汗水沿着他线条刚毅的下巴,一滴一滴流下来。 飘云赶紧拿来干净的毛巾,想为他擦擦汗。谁知道人家一点都不领情,一声不响的接过毛巾,自己在脸上唿噜了一把。 飘云简直气馁,垂头丧气的看着他,已经一个星期了,他还没气完。 小气吧啦的男人…… 飘云乖乖的摆好碗筷,龙天佑把菜端上来,四菜一汤,国宴标准。 两人落座,电视里正在播报新闻,餐桌上的百合开得正好,浓郁的香味静静的飘散在温馨的空气里。 飘云尝了一口刚刚出锅的鱼香肉丝,笑咪咪的贊道:「天佑,你做的菜真好吃。」 「嗯。」龙天佑把新蒸出来的米饭扒进嘴里,眼睛都没抬一下。 「茶室这个月营业额比上个月还好,等旺季过了,我们歇业一个月去旅行好不好?」 「嗯。」 飘云告诉自己要镇静,镇静,再镇静。 「天佑,今天茶室来了一个挺精神的小伙子,说要在我们这里办个家族茶会。他还说,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老闆娘哩。」 飘云心想,我不信你没反应。 哪知人家是雷打不动,不紧不慢的扔给她一个字:「好。」 飘云真要哭了,老天,他已经一个星期没跟她好好说句话了。 「天佑,我错了,还不成吗?我不该让你假装生病,不该让你跟着我一起做戏骗人。我知道你生气,可人家都找上门来了,我这不是怕他使出什么非常手段,闹得两败俱伤吗?原谅我一次,就一次,好不好?」 飘云伸出一根手指,可怜巴巴的看着对面又帅又酷的男人。正好电视上正在播一个访谈节目,一个熟悉的面孔出现在屏幕上,朗眉星目,气度非凡,好一个春风得意的青年才俊。 主持人将此人介绍给媒体大众的时候,称其为国内最炙手可热的网络财富新贵,资产过亿,好大的气势。 飘云啧啧称奇:「没想到,寒城还挺上镜的。」 龙天佑啪的一声把电视关了,扭过女人的下巴,恶狠狠的吻了上去。 享受着男人霸道又不失温柔的吻,飘云得意的想,你道高一尺,我魔高一丈,还不中计? 吃过晚饭,两个人舒舒服服的躺在院子的藤椅上,很老土的望着天空数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四颗……好像一辈子都数不完的。 院子里飘荡着酽酽的茶香,海棠香,树叶香,还有淡淡的女人香。龙天佑端起石桌上的茶杯,浅酌一下,浓浓的茶香沁入心脾。 「飘云,有没有后悔过?」龙天佑认真看着身边的数得正起劲的小女人,「他现在的身家可是拿亿来计算。」 「那你呢,你的事业,你的兄弟,你的地盘,围绕在你身边的那些莺莺燕燕……扔掉了那么多东西,陪我躲在这个连电影院都没有的小镇上,你有没有后悔过?」 第151页 龙天佑笑笑,隔着石桌拉着飘云的手:「你不在的那四年里,我送走了隋洋的父亲,安排好兄弟的生活,完成了自己的责任,整理好自己的感情。在那个地方,我可以无愧于任何人。唯独你,你欠我的太多了。你说,我怎么可能轻易放过你?」 男人的话让飘云忍俊不禁,她把另一只手臂垫在脑后,悠然自得的说:「离开你的那四年里,我去了很多地方,见识了很多人,教很多农村的孩子念书,我流放了自己的悲伤,看清了自己的感情。忽然发现,我这辈子註定要亏欠一些人,註定要对不起一些人,也註定跟一个人一生纠缠不清。正想着,你就来了。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命中注定。」 飘云转过头,深情的看着与她执手相望的男人:「天佑,我们的前半生,尽管有那么多的挫折和不如意,可是,并没有太多的遗憾。我们用尽全力去善待身边每一个人。亲人,朋友,学生,兄弟。现在,铅华尽洗的我们,眼里只有彼此的影子。这种感觉,才是真正的一生一世,天荒地老。」 「小妖精,还是这么会说话,让你甜死了。」龙天佑一把将人扯过来,乱七八糟的抱在怀里。 「龙少,你的胳膊还是这么强壮有力,让你勒死了。」 龙天佑气得用下巴新长出来的鬍子茬蹭她的脸,又痒又难受,弄得飘云哀叫连连,不一会就很没骨气的举手告饶。 两个人在自家院子里缠绵在一起,风中传来阵阵的海棠香,街口的小贩卖力的吆喝着,酒糟汤圆,阳春面……悠长的叫卖声,轻轻的飘进小镇暖融融的春夜中,飘进人们甜甜的美梦里。 飘云仰起脸,透过男人的肩膀望着天上的星星,很认真的数着,一颗,两颗,三颗,四颗…… 龙天佑气喘吁吁的扳过她的脸,疑惑的问:「数了三年了,还没数够?」 飘云轻轻搂着他的脖子,低低的问:「天佑,我想找到属于隋洋的那一颗。你说,他是不是在天上看着我们呢?」 龙天佑抚摸着她的颈发,温柔的说:「他会在天上保佑你,保佑你幸福快乐,一生一世。」 三天之后,飘云收到了一个邮包,是寒城寄来的。 她跟龙天佑打开一看,是一座造型粗犷的木雕。树根雕刻的双手,微微牵住手指,根下又有余留。寥寥数字干净利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祝你们白头到老,相守一生。 飘云怔怔的望着那瘦骨嶙峋的手很久,才吶吶地问正在修家具的丈夫:「你说,他是不是知道什么?」 龙天佑把修好的椅子放在地上推了推,揩了揩额头上的汗水:「那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他这次是真的放手了。小妖精,你的苦肉计成功了。」 飘云嘆了口气:「我觉得自己有些胜之不武。」 「你自己也说了,让他自动自觉的知难而退,总比两败俱伤来得强。他会明白的,人这一辈子遇见的挫折多了,这点小小的感情上的不如意,又算得了什么?根本不值一提。」 龙天佑放下手里的工具,走过来,摸摸飘云的小腹,温柔的说:「宝贝,你说,爸爸说的对不对?」 飘云看着他认真的样子,快笑翻了:「我说龙少,才两个月大,还没成型呢。」 「提前胎教嘛。来,抱你运动一下。」 龙天佑将坐在椅子上的女人打横抱起来,带着她在院子里旋转。飘云像只快乐的小鸟,大声的尖叫着,整个世界成了一个巨大的游乐场,花团锦绣,缤纷绚丽。 她望着天宇之外的浩瀚苍穹,蓦然回首,苍茫半生。四个人的故事,两个人的牺牲,成全两个人的幸福。 人生啊,就是一场峰迴路转的悲喜剧,你永远不要去预测自己下一秒会遇到什么,所谓的变故,就是在瞬息之间让人措手不及。 但是,无论我们遇到怎样的磨难,遭受怎样的委屈,犯下怎样的错误,遗失了怎样的幸福,我们一定要记得,记得为无能为力渺小可怜的自己留下一线生机。 我们要带着勇气和希望,站在浩如烟海的红尘彼岸静静守望,守望幸福,守望希望,守望信念,守望理想,守望到春暖花开,雪霁天晴的那一天,让我们将悲伤,轻轻流放…… 尾声: 八个月后,飘云顺利产下一个男婴,他有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睛,微微带着幽幽的婴儿蓝。柔软的头髮湿湿的贴在头上,两只小脚丫有力的踢腾着。是个活泼漂亮的小傢伙。 龙天佑天天把他抱在怀里,宠爱的像心头肉。 一年后,儿子学会走路,他们的茶室开了第三家分店。飘云不再寻找那颗永远都找不到的星星。 两年后,飘云不再管理茶室的生意,开始了回忆和思念。回首过去的种种,隔着重重光阴凝望着站在时光深处,生命尽头的故人,她决定写一个故事,用另一种方式,另一种身份去记忆和怀念。 故事中,她只是一个冷静的旁观者,他们才是主角。 故事从出生到死亡,从年少到苍老,从暴烈到平和,从压抑到解脱,从迷茫到坚定,从索取到付出,从痴缠到苦恋,从掠夺到宽恕…… 故事会很长很长。 也许悲伤的人能看到,也许快乐的人能看到。 也许活着的人能看到,也去逝去的人能看到。 也许怀念的人能看到,也许忘记的人能看到。 第152页 也许辗转的红尘俗世中的你,能看到…… 番外一:隋洋(一) 即使我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即使让我再重新选择一万次,我依然会期待你在那个瀰漫着紫藤花香的橙色黄昏,如时出现在这里,我的生命里。 —隋洋 2002年夏天,与以往的夏天没有什么不同,太阳好像一个巨大的火球,火辣辣的贴在地面上,天气燥热的让人像想褪掉一层皮。 下午三点一刻,明晃晃的太阳不遗余力的照射着一中的操场,高中部的学生在上自习, 整个校园安静极了。只有球队更衣室这方狭小的空间,满室春光,热闹非常…… 「隋洋,一班那帮小子可不容易对付,今天看你的了。」乔力脱下校服衬衫 ,换上了纯白色的球衣,肌肉结实。 「队长,你就别担心了,隋洋的三分球命中率是全校最高的。」 「说的就是,再说你不看看,今天有多少初中部的小mm来给他加油啊,他一会还不跟吃了兴奋剂似的。一班那帮小子叫嚣了多少次了,哪一次如愿过?冠军我们是拿定了。」 我靠在窗边,嘴里嚼着口香糖,一只手漫不经心的转着篮球,可有可无的看了看操场。天气不错,一朵云都没有。阳光下的树阴在水泥甬道上静静的蔓延着,树叶青翠得可爱。 「哎,可别这么说。我看一班这次真是要玩命了,他们班长说,这次要带着全班女生逃课看比赛,把那帮小子美得,都找不着北了。」夏明威一边说,一边兴奋的看着意兴阑珊的我。 「靠,顶风上,胆儿够大的,他们班长谁啊?」乔力这人,不只个子高,说话也总是粗声粗气。 我皱眉,揉了揉被他震得发疼的耳朵。 「不会吧,这你都不知道?」夏明威嗤鼻,「童飘云啊,就是艺术节上跳拉丁舞的那个。你当时还说呢,要把人家舞伴塞进厕所里呢。」 「哦,原来是她。「乔力恍然大悟,点点头,「这就难怪了,那妞的确不一般,我说一班那群傻子怎么一个个摩拳擦掌虎视眈眈呢,原来源头在这儿呢。丫的,长成那样,他妈的就是一祸害。」 听到这里,我扑哧乐了,吐掉嘴里的口香糖,笑道:「干嘛咬牙切齿的,不就是一妞吗?难不成她长了三只眼睛?」 夏明威走过来勾住我的肩膀,贴在我耳边神秘兮兮的说:「艺术节你没来,所以不知道。那妞舞跳得,嘿,甭提多带劲了。全校男生看得眼睛都红了,要不是有老师在,我看那口哨声能把房顶都掀翻了。咱校不少男生想把她,可就楞没一个成的。前几天还听说,外校几个混混为了看她一眼,跑来堵在一班门口。一班有几个楞小子气不过,差点没抄傢伙跟他们火拼了。你说,这样的女生,是不是天生的祸水?」 「这么夸张?她哪儿好?」我笑着问,心中颇有几分不以为然。 那小子挠挠头:「这……怎么跟你说呢?那眼睛,干净的跟矿泉水似的。那身段,真真的杨柳小蛮腰,让人恨不得狠狠搂进怀里那种。还有那气质,丫就是两个字,勾人。」 「夏明威,你就别显摆了。」江唯在后面作势需踹一脚,嘲笑道,「好像你搂过似的。人家隋洋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环肥燕瘦的。哪像你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傻小子,对着一个浑身没几两肉的丫头口水横流。」 「呵呵,说的也是。隋洋,听说你表哥在东区又开了一家新的夜总会。什么时候带哥几个去转转啊?」 「你先把前些日子把的那个艺校的mm搞定再说吧,整天跟在咱们屁股后面。妈的,去哪儿玩都不消停,烦都烦死了。」江唯唾了口吐沫,满脸的不耐烦。 「哎,时间到了,有什么话解决完那帮小子回来再说吧。」乔力又紧了紧鞋带,觉得没问题了,才直身站了起来。 正式出场了,一中的室内篮球馆,掌声雷动。高中部正是自习时间,来的人不多。初中部的小女生们哌哌拍着巴掌,兴奋的跟小麻雀似的。 我向四周看了看,目之所及,要么是记不住长相的清汤挂面。要么是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圣诞树。就没有一个能看得下去眼的。 不是我挑剔,而是看多了天佑哥身边那些风姿绰约的莺莺燕燕,这些自以为是的小女生,自然入不了眼。 场边几个剪了碎刘海,做了离子烫的女孩。穿着超短裙,稚嫩的脸上画着淡淡的妆。这么热的天气,小腿上居然还裹着厚厚的及膝彩袜,不知道是哪国的扮相。 看到我故作妩媚的一笑,有点恐怖。 不禁想到夏明威口中的那个我还不曾见过的「祸水」,恐怕也不过如此吧。心里不免有些失望,我的高中生活,就像一出六十年代的文艺电影,註定要平淡收尾,没有□。 比赛开始了,他们说得没错。对方果然士气高昂,抢断积极,回防迅速,全场紧逼盯人,跑前跑后的,也不嫌累。 不过生活有一个特别之处,不是你想做努力做一直做,就一定能做好。所谓有志者事竟成,那是拿来骗鬼的。没有实力,光有勇气,有个屁用? 乔力几次漂亮的盖火锅,江唯几个灵活的抢断,就打乱了他们的阵脚。接下来,就是我一个人的表演了,哥儿们不断把球传到我的手上。我也没让大家失望,外线三分频频得手,而且动作利落,姿势优雅,颇有职业选手风范。 第153页 篮球馆再次掀起□,胆子大的女生在看台上喊着我的名字,害羞的女生把巴掌拍的震天响。 对此,我无动于衷。不是出于骄傲,而是因着习惯。如果你从小就被众多的目光注视着,你也会麻木。 毫无意外,我又一次成为了世界的主角。我无法形容此刻的感觉,快乐吗?不尽然,更多的是厌倦和寂寞。 恐怕没有人能理解,一个像我这样的人,居然会寂寞。 比赛的节奏已经被我们牢牢的控制住,冠军是手到擒来的事。我只想快点结束这场比赛,晚上约了天佑哥,他答应带我去他的新夜总会消遣。 就在这时候,一个声音打断了我。 「飘云,这边。」 飘云?童飘云? 这个名字像阵风一样飘进了我的脑海里,出于好奇,我顺着声音的方向望过去。 于是,一切就这样开始了。 我不知道人与人之间的相遇,是不是一种命定的缘分。就好像我和她,在某个时刻,某个地点,有人信手一点,将她安排在这里,我的生命里。 实在无法形容当时感觉,甚至在多年后回想起那天的情景,越过绵长的时间,我依旧无法确定,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魔力,让我看到她的第一眼,便註定了一生的沦陷。 其实对于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来说,她实在是过于朴素了。简单的碎花裙子,小巧的白色蕾丝花边。漆黑的长髮绑成两个松散的麻花辫,已经很多年没看到女孩子梳这样的髮型了。如果别人这么梳,我会觉得傻气。可是她,让我明白什么是纯洁。 还有那双眼睛,仿佛饱含了太多的水分,干净而清透。小动物一样,带着警惕的目光不动声色的打量着四周。 乔力说得不对,她不是祸水,她只是一只漂亮的白兔,由于美丽的皮毛和柔软的身体,无辜的成为猎人追逐的目标。 所以啊,那时候便觉得了,这样的女孩子,是註定要一辈子吃苦的。 女孩,可以美丽,但是不要柔弱。柔弱,就不要过分美丽。 对于一个美丽柔弱的让人想侵略的女孩来说,美丽,就成了一种劫难和罪过。 我的目光不自觉的追随着她的身影,可是,她就是看不到我。看不到在别人眼里闪闪发光的我。 生平第一次,我尝到了挫败的滋味,真不好受。 「隋洋,怎么了?魂不守舍的。」回防的时候,乔力在后面拍了我一下,语气焦躁。我知道,他有多重视这场比赛。 「没什么,突然有些不舒服。」我随便找了个藉口。 「这样,要不要下场休息一下?」乔力问。 「不用了,能坚持住。」我不想下去,下了场,她岂不是更看不到我了? 接下来的时间,什么都不对了。传球不到位,接球被人抢断,三分踏线,水准尽失。我越是想在她面前表现优秀,越是频频失手。竟然像个笨拙的小学生,方寸大乱。 所有人都注意到我的失常,只有她,看不到我有多么落寞。站在三层高的看台上,站在橙色的黄昏中,与身边一个圆脸的女生有说有笑。 一班进了一个球,她就鼓掌欢唿。她笑起来的样子真漂亮,仿佛整个世界都因她的笑容而生动起来。 球赛的结果,可想而知了。由于我的失误,让球队第一次与冠军失之交臂。 他们在那边捧着奖盃欢欣雀跃,我们像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 「隋洋,怎么回事?下半场怎么跟丢了魂似的?」江唯鼓着腮帮子看着我,气得像只青蛙。 「隋洋不舒服,能坚持下来就不错了。算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明年再抢回来就好了。」乔力帮我解释道。 大家平静了很多,还关切的问我要不要紧。我说,没事,就是头疼。 他们要我去看医生,又说了几句话,就散了。 我重重的舒了一口气,撒谎的滋味很不好受。尤其你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好朋友。 我知道,这都是我的错。可是,当我看到她被那群小子合伙抛起来,扔到空中,依然笑得那么开心的时候。 我突然觉得,这一切都是有价值的。我想,我真的疯了。 城市的夜晚,糜烂的灯光,黑暗将不可诉说的欲望深深掩藏…… 有些人是天生的夜行动物,夜晚永远比白天精彩。我的表哥龙天佑就是这样的人。他的酒吧,夜总会,娱乐中心,按摩院,向来就是当地有钱人的销金窟。 这样的人,游走在边缘地带,循规蹈矩就做不了生意,底子自然不干净。 在这个城市,很多人怕他,很多人恨他,很多人依靠他生活。我知道,在大多数人眼中,他不是一个好人,十恶不赦,且无所不能。 可是在我眼里,他是我最信赖的人。因为我知道,就算整个世界都抛弃了我,他也不会扔下我。就算整个世界都欺骗我,他也不会对我说一句谎话。 从8岁那年,十四岁的他单枪匹马把我从一群流氓手里救出来后,我就信任他,毫无条件的信任他。 「臭小子,发什么呆?」有人在背后拍了我一巴掌。 我回头一看,天佑哥身边跟着一个风情万种的捲髮美女,却不是上次见到的那一个,他又换画了。 「哥。」我勉强的扯了扯嘴角,却看到他嘴角一沉,脸色刷的变了 。 第154页 「怎么?被人欺负了?」 我摇了摇头:「没,是我自己心情不好,比赛输了。」 他呵呵一笑,拉我坐在一张视野极好的桌子前。舞台上的一个穿着红色漆皮舞衣的女郎,在铁笼里摆出各种撩人的姿势,像一只妖艷的兽。 「输了就输了,有什么大不了的?隋洋你要记住,这个世界,没有谁是永远的赢家。是男人就要输得起,但是绝对不能轻言放弃。你要记住你的对手,然后找个机会,不动声色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我低头不语,耳边的音乐糜烂飘幻,如在梦中。 我抬起头,又仔细瞧了瞧他身边的女人,五官精緻,曲线玲珑,看起来年纪不大,一双眼睛楚楚动人,令人怦然心动。 看见我的表情,天佑哥只是笑,随手弹了弹菸灰,一手捏着那女人下巴转向我。 「今晚陪陪我弟弟,别让这小子憋出来病来。」 女人的眼神幽怨分明,却不敢有一句怨言,勉强自己妩媚一笑,模样可怜。 话是对她说的,眼睛却看着我。我知道,我所有的想法都瞒不过他。其实从我十八岁开始,在父亲的默许下,天佑哥就喜欢把各种各样的女人扔到我床上。用他自己的话说,女人可以帮助男人舒缓压力,排解愤怒,只要方法卫生得当,绝对是一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娱乐工具。 所以我很早就体会到鱼水之欢的乐趣,那的确很奇妙。 可是今天,我不想,面对这么美的女人,一点冲动都没有。我只是喜欢看她的眼睛,黑如点漆,好像包着一汪水,会让我想起另一个人,心里便涌起一种甜蜜的疼痛。 「哥,我不想。这里太闷了,我们出去走走。」 我们坐在夜总会的天台上,抬起头看天,这样高,仿佛伸手就能触及星斗漫天的夜空,风从耳边唿唿的刮过。 「哥,你有没有试过,第一眼看到一个人,你就知道自己喜欢她。」 他喝了口啤酒,淡道:「没有,爱情这种玩意,不适合我。女人对我来说,再美再好,都是那么回事。怎么,你对谁一见钟情了?」 他笑呵呵的转向我。 我摇了摇头:「不知道,只是看到她,这里会觉得痛。」 我指了指心脏的位置:「我不知道这代表什么。」 天佑哥看着我,他的眼睛比夜空还要深邃,勐禽一样,目光精锐。被这样一双眼睛盯着,让人恍然生出一种莫名的压迫感。 「隋洋,你听着。女人可以玩,可以哄,可以骗。但是,千万不能爱。特别是那种,会让你感到困扰的女人。隋家的男人都是做大事的,不能为了一个女人处处掣肘。我今天说的话,你要牢牢记住。」 看着他斩钉截铁的样子,我有些疑惑的问:「哥,如果有一天,你真心爱上了谁,那你要怎么办?」 他把啤酒喝完,扭烂了铁罐扔到一边,笑道:「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就先把她掐死。」 我那时真的很想问他,是吗?你真的做得到? 可是我没问,因为问了也不会有答案。未来的事,谁预料得到?总有某种缘由,让你在劫难逃。 我自认为已经走过了花季,趟过了雨季,浏览过无边风月,自然躲过了对爱执迷不悟的年纪。可事实证明,我错了。从那天开始,我便中了一种毒,一种名为思念的毒。 别人跟我说话,我心不在焉。我跟别人说话,人家也不知所云。每天最幸福的时刻,就是看着她从校园的操场上,迎着斑斓的晚霞,像道美丽风景款款走过。 晴朗的早晨,微醺的午后,橘红色的黄昏…….只要有她的存在,世界似乎不在寂寞。 我想我永远都会记得,十八岁那年的夏天,我学会了思念。那种感觉,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堵在胸口,闷闷的,黏黏的。又好像一阵清风,肆意飘荡在我的记忆中,轻轻的,甜甜的。 如此的美好,让人眷恋…… 「喂,隋洋,看什么呢?」江唯凑过来靠在我旁边,刚打完球,一身的汗味。 我皱了皱眉毛:「江唯,你就不能洗个澡再往我身上靠,脏不脏啊你。」 「操,你倒是不脏。球队训练也不去,一个人在这发呆,着魔了吧你。」 我看着远处天边那抹胭脂般的火烧云,恍惚的问:「江唯,如果你喜欢上一个女孩子,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为了她你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每天能看她一眼,你就会觉得很幸福。你会怎么做?」 「追啊,既然这么喜欢,那千方百计也要把她弄到手。否则,岂不是亏着自己?」 「可是,如果你明知道自己会伤害她,你还会不惜一切代价得到她吗?」 江唯一愣,挠了挠头:「隋洋,你没事吧?想那么多干嘛。将来的事,谁知道啊?」 可我偏偏就是知道,我一直相信,生活总有某种宿命的提示,就像我们第一次的相遇。我站在众人之中默默的凝望着她,而她,站在红尘之外,闲看风起云涌,眼里唯独没有我的身影。 所以,我不敢靠近。只怕一旦靠近,我会变成一团热烈而冰冷的火焰,毁灭了她,也毁灭了自己。 挫败的滋味,我受不了。 「说了半天,你还没告诉我,你喜欢上谁了?」江唯问。 我没有理他,兀自望着她每天都会走的那条林荫小路,今天,她好像晚了一点。 第155页 江唯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那条路,一拍额头:「不会吧,隋洋,你喜欢的人是童飘云?」 「是又怎么样?」我坦然承认,没想瞒他,也不想瞒任何人。 江唯楞了一下,摇头笑了笑:「那你这次真是踢到铁板了,她是一块敲不开的石头。知道为什么吗?听说她家里很穷,父母离异,家里只有一个母亲。所以她对外面说过,除了学习,她高中什么都不做。隋洋,她跟我们以前见过的女孩子不一样,完全不一样。你没有办法。」 我瞟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他嘿嘿一笑:「我也追过她,她当时就是这么拒绝我的。隋洋,你应该明白。女孩愿意跟我们在一起,总有所图。可是,对于一个什么都不要的人,你就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沉默不语,江唯说的没错,人,有求皆苦,无欲则刚。 我知道自己长得不错,从幼儿园开始就接到女孩的情书。 我知道自己成绩优异,各种竞赛的奖状奖盃已经摆满了父亲的书房。 我知道自己球打得很漂亮,在外行人眼中几可乱真职业选手。 我知道自己家里很有钱,女孩就算不喜欢我的人,也会爱上我的钱。 可是,我依旧踯躅不前。心里有一个声音,要我悬崖勒马。另一个声音却要我执迷不悟。 看着我愁眉不展,江唯扑哧乐了,用脏手拍了拍我的肩膀:「算了吧,隋洋,别把自己弄得晕晕乎乎的。感情这种事情,谁说得清楚?说不定毕业后,你立马忘了她是圆是扁了。漂亮mm多得是,别在一棵树上吊死。」 是啊,别在一棵树上吊死,在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这样告诉自己。可是,我就是忘不了她。所以我这一吊,就是四年…… 一个青涩的女孩,一场小小的单恋,居然让我惦念了四年。感情这种事,谁说得明白? 这四年中,我交过不少的女朋友,每一个都有一双明亮得好像夏夜星空似的眼睛,每一个都仿佛是她的影子。而每一个又不是她。 大学毕业后,回到阔别四年的家乡,望着熟悉的山山水水,忽然明白,外面的花花世界再怎么繁华绚烂,也比不过家乡的白云黑土。大千世界美女如云,却都不是我心中的那一个 我忘不了,怎么都忘不了。 脚刚刚着地,便急着打听她的消息。居然得来全不费功夫,她也回来了,在当地的一所高中教书。 于是,在我精心安排的一场高中同学会上,我们又见面了。 四年没见,岁月眷顾她的容貌,竟然没在那张安适如常的脸上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她还是那么清明透亮,好像清晨的露珠,闪烁着彩虹般的光华,让人不敢逼视。只怕一个不小心,就陷入那泓盈盈剪水里 「嗨,好久不见。」我主动靠近,再也不愿让她在我眼前,像缕飘渺的清风,匆匆而过。 「你是……」她一脸疑惑,竟然完全不记得我。 「隋洋,你忘了。毕业联欢会上,我们一起唱过歌的……」我出言提醒,心已经吊到嗓子里。 「哦,我想起来了,你好。」她满脸歉意地看着我,歪着小脑袋微微一笑,真是漂亮。 「嗯,我们一起跳支舞吧,我看你坐了很久了。」此话一出,才惊觉自己失言,让我懊恼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呵呵……」她向四周看了看,「是啊。那谢谢你,让我不至于做壁花。」 她并不介意,只是,如果她知道,今天没有人来请她跳舞,完全是我在暗中授意的。不知她会作何感想? 她跳舞的样子真好看,像只轻盈的蝴蝶,翩翩欲飞。我感觉自己好像真的带着一缕飘逸的轻风,在华丽的舞场中轻歌曼舞,快意人生。 那天我们说了很多话,我为她讲了自己在外地求学的经歷,男生寝室里的趣闻,校园里的传说,导师的乌龙糗事。她只是静静的听我说,一双乌沉沉的大眼睛,目不转睛的望着我,黑漆漆的液体旋转出不可思议的图形。 我的心,就这样沉醉了。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没有道理。 同学会结束后,我送她回家。她的家在一座陈旧的公寓里,公寓门口有一棵高大的老槐树。冬意已深,树叶早就掉光了,只剩下光突突的树干。 她对我说,槐树对面的四楼阳台就是她的家。每年夏天,夜里下过一场好雨,第二天清晨打开窗子,就能闻到树叶和泥土的清香。可爱的阳光扑面而来,再多的烦恼也会烟消云散,大自然的气息如此的可爱,让人心旷神怡。 我只是看着她,轻轻的点头,表示她说的种种我感同身受。我突然想好好的了解她,了解她儿时的梦想,成长的经歷,生活中的困惑,还有那些属于她的盛夏光年。 爱情的缘由可以是千态万状,爱情的结果却只有两种,长相厮守,或是分道扬镳。 我自认已经不是四年前那个没有勇气的青涩少年,江唯说得对,喜欢的,想要的,就要努力去争取。不然,等到自己白髮苍苍,风烛残年的时候再来后悔吗? 于是,在那之后的几个月里,我不断的送花,想尽各种理由约她见面。 当我手捧着一大束空运来的红色郁金香,站在学校的门口等她下班的时候,看到她同事们羡慕的目光,我的内心是骄傲和欢喜的。 第156页 然而飘云对我态度总是淡淡的,礼貌而疏离。总是站在不远不近的位置上,像一个局外人,冷静的看着我一个人在华丽的舞台上,单调的唱着独角戏。 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对我如此冷漠。终于有一天,我按奈不住内心的疑惑和焦躁,带着她来到江边的大桥上,迎着凛冽的寒风,我问她,我究竟是哪里不好? 她靠在栏杆上,低头看着桥下奔腾不息的江水,漆黑的长髮在风中纠结起舞,忽然低低的笑了。 「隋洋,你很好。可是,我们不合适。」她轻描淡写的说。 「哪里不合适?」我的语气有些咄咄逼人,耐心和风度已被连日来的冷遇消磨殆尽。 「身份,背景,家庭,经歷,还有金钱。」说到这里,她顿了一下,扭头看着我,「隋洋,我不是你想像中的女孩,不要凭藉你的经验来猜测我。」 「我没有。」我急急的解释,「我没有把你想像成那些贪慕虚荣的女孩子。飘云,我爱你。第一次看到你就深深的爱上了你,难道你一点都看不出来吗?」 她轻轻的笑了,眼神嘲弄,指着桥下冰冷的江水毫不留情的说:「你说爱我是吗?那就从这上面跳下去,我就相信你是真的。」 我想我当时的表情完全可以用目瞪口呆来形容。我见过那么多的女孩,其中也不乏使些小手段欲擒故纵,让自己显得与众不同。可是,还没有哪一个让我在零下二十多度的气温下跳进冻死人不偿命的江水里。 这算什么? 看着我阴晴不定的脸,她依旧在笑:「隋洋,你不是第一个对我说这种话的人。其实你们这些有钱人的少爷心里比谁都明白,跟我这样出身的女孩不会有结果。灰姑娘的童话不会在现实中上演,可你们偏偏喜欢这样消遣人生。或许你认为这是各取所需,但是,很抱歉,我们不同路。」 我的脸火辣辣的疼着,我感到自己受到了侮辱。扭头就走,快步回到车上,把她一个人扔在江边吹冷风。 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自己这四年究竟干了什么?我在等待什么?又在期盼着什么? 忽然觉得自己真是可笑,此人并非不知我的心意,只是,如此小心翼翼的保护自己,吝啬给予。 一连几天阴云密布,北方的冬天一直很冷,最近更是大雪纷飞。 我的脸色却比天空还要阴霾,整个人也蔫蔫的,没精神。什么都不想做,只知道睡觉。父亲不知个中缘由,还以为我生了病。兴师动众的将医生请到家中,那医生左看右看,只说我气虚体寒,大约得了重感冒,打几天点滴就能好。 我知道自己不是气虚体寒,而是燥火攻心,万念俱灰。 就在我纠结于那个人的种种,生活又将我拉回正轨。在家调整了一个月,休养生息,终于平復了身体不适和内心的疼痛。我开始学习接手家族的生意。 失恋的痛苦终究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对新生活的憧憬。 天佑哥说得没错,隋家的男人都是做大事的,不能为了一个女人自毁江山。 初出茅庐,几个合作案就被我搞得有声有色,傲人的业绩让同行业的前辈不禁对我刮目相看。事业上的满足感,让我暂时忘记了怨恨和自怨自艾。 是的,我觉得我恨她。恨她的冷漠,她的淡然,她的铁石心肠。恨她将自己保护的如此完好,却让我像个傻瓜一样示众人前。恨她用这么决绝的手段,轻而易举的斩断了我的情意和思念。让我美好的爱情还未开始,就已凋谢。 如果让我再遇见她,我要…… 当我这么想到时候,我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眷顾,她真的出现在我面前。不,应该说是很多人面前。 我永远忘不了那天的情景,她穿着薄薄的毛衣,跪在冰冷的雪地上,手里举着一张纸板。苍白的脸色,倔强的嘴唇,被一群人围在中间,指指点点。 我从没见过一个人如此狼狈,偏偏还是她,一向骄傲自尊的她。在那一刻,我感到的不是幸灾乐祸的快慰,而是伤感,还有钝重的心疼。 不知道有没有人深刻体会过爱情和欲望的区别?我想,如果你爱一个女人,那么你看她的眼神就会有怜惜。否则,就只剩欲望。 我走过去,走到她面前,那一刻我只想对她说,飘云,我爱你,无论发生什么,请让我为你承担。 她抬起头,看到我,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这个从不向人低头的女孩,竟然哭了。 我只觉得有什么东西迎面扑过来,挡住了视线,接着,整个世界都暗了。 从那天开始,我就对她说,以后不要再我面前哭。 所以在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就算泪水含在眼眶里,她也没有让它掉下来。 事情其实很简单,她的母亲因为公司的领导贪污,受到牵连。检察院的人暴力执法的时候,又恰好被她看到。 她一个女孩子,无依无靠,只有用这样的方式为亲人申诉,凄楚而又无奈。 我动用父亲的人脉关系,轻而易举的把她的母亲调到了看守所的高间,又打点好了一切,让她在那里的生活可以舒服一些,吃的好一点,住的好一点,不用干活,不必担心被人欺负。 为了这些小小的一点,飘云对我几乎感激涕零。我知道,为了她妈妈,我提出什么要求,她都不会拒绝。 第157页 当天晚上,我就把她带到了宾馆。我从没仔细审视过自己的想法,为什么这样做?有什么意义?我只是知道,这一次,我再也不会放她走了。 我订的房间在顶楼,城市的最高处,从窗口可以俯瞰城市的万家灯火,霓虹烂醉,星光璀璨,这是一个美好的夜晚。 我洗完澡出来的时候,看到飘云站在窗边,额头贴在玻璃上,如果不是有玻璃挡着,我真担心她会跳下去。 我走过去,在后面紧紧的抱着她,温柔耳语:「飘云,做我女朋友吧,我真的很爱你。」 她低着头,沉默半晌,轻轻的吐出一个字:「好。」 我知道,这个字意味着,我可以行使男朋友的权利了。 剥落她单薄的衣物,衣服下的身体美丽皎洁,现在属于我。灵魂如何,此刻的我并不关心,灵魂是个什么东西呢? 太抽象了,不记得谁说过,你可以因为身体或灵魂而爱上一个人,可是柏拉图是一场华丽的□,身体的慰藉却是踏实可靠的。 我不知道要得到一个女人的心,是否要先得到她的身体?我只知道,我不想在她生命中像个过客一样,匆匆而过。 再美好的初夜,都是男人的享受,女人的疼。 那一夜,尽管我很小心,还是让她疼得浑身发抖,可是,她没有哭。因为我说过,不喜欢看她哭,于是,她就一滴眼泪都没有。 我有些可怜的看着蜷缩在我身下瘦弱苍白的她,一个曾经那么骄傲的女孩,在强悍的命运面前,不得不如此的委屈自己。 我心疼她的柔弱,怜惜她的身不由己。可是,这又如何? 一个男人会因为心疼一个女人而不占有她吗?不会。 在男人的逻辑里,爱你,就要占有你。不然,你如何知道我爱你? 只奉献,不索取,那是小说里才有的情节。 爱情永远都是急功近利,利慾薰心的东西,再神圣的爱情也有狡诈的成分,没有人愿意做那个不求回报的傻瓜。 番外一:隋洋(二) 那一夜,她睡得很不安稳。巴掌大的小脸,眉头紧锁着。被侵犯的下身找不到合适的位置,像个受伤的小动物似的蜷缩在床的一角,即使环住双臂也保护不了自己。 酒店的房间明明很温暖,可是她看起来很冷。不知道对她来说,冷的是这个房间,还是这个世界。 将她瘦弱的身体轻轻的搂在怀里,陌生的体温和怀抱却让她向床边缩去。这无意识的举动几乎让我红了眼睛。 飘云,你就这么讨厌我吗?对你来说,我除了有一个过分有钱的父亲,究竟还有哪里不好? 我问不出口,我怕听到自己无法接受的答案,让绝望更深重。 就在我痛苦难耐的时候,她好像发了噩梦,整个身体都颤抖起来。我手足无措,只有紧紧的抱着她战慄不止的身体,仿佛这样就可以帮她将噩梦赶走。 她忽然低低的呻吟了一声,眉头微蹙,声音几乎微不可闻。我贴在她的唇边,听到她模模煳煳的说:「妈……我疼。」 那一刻,我的心好像被人整个揪了出来,扔在荆棘丛生的荒原上,鲜血淋漓。 我有些出神的望着窗外漆黑的夜空,又下雪了,大片大片洁白的雪花从无穷的天幕纷纷飘落。 那晚,我就这样看着她的脸,一夜未眠, 第二天清晨,雪终于停了,金色的阳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斜斜的照在飘云的脸上,为她柔美的轮廓镀上一层华丽的光晕。 我就这样痴痴凝望着她,只觉得这一切甜美的如同梦境。其实与她有关的一切,一直像一场甜蜜而酸楚的梦,静静的飘荡在每一个寂寥的漫漫长夜,一生沉溺。 床单上的那抹鲜红刺激着我躁动的神经,我克制不住自己强烈的欲望。我想拥抱她,想用一种强悍有力的方式清清楚楚地对她宣告,你,是属于我的。 在我近乎贪婪的亲吻中,她终于清醒。我眼中的欲望太过鲜明,以至于她看我的眼神都带着些微的怯意。 可是,她什么都没说。祭品一样,麻木的由着我释放自己。 看着她苍白的脸,隐忍的唇,失神的眼睛。我低声问:「飘云,你喜欢我吗?」 她微微一怔,游离的目光终于对上我的冷硬,失血的唇角微微翕动,过了很久,终于说出两个字:「喜欢。」 喜欢一个人,会在跟他□的时候,露出一副被凌迟的表情吗? 在那一刻我就知道了,为了生存,每个人都会做些违心的事,说些违心的话。 是的,她在说谎。 可是明明知道她在说谎,我却捨不得不听,更捨不得不信。 究竟为什么?你要让我爱得如此悲哀? 于是从那天开始,我有了一个对我感恩戴德,却一点都不爱我的女朋友。每次一想到这个,便觉得难过。 这就是我合着眼泪和鲜血换来的爱情吗?为什么它一点都不美好?让人疼得几乎窒息。我还要掩藏自己的心碎和痛苦,竭尽全力的粉饰太平,装得高兴。 她母亲的案子很快就了结果,她没有参与贪污,是无辜的。办事的人告诉我,她很快就可以无罪释放。可是,在听到消息的那一刻,我犹豫了。 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俯瞰这个城市,望着川流不息的街道,望着城市华丽的外衣下涌动的欲望和金钱。一股巨大的恐惧笼罩着我的心。飘云不再需要我了,她很快就会离开。从此天各一方,形同陌路。 第158页 我该怎么办?一边是爱情的火焰,一边是道德的栏杆。我被夹在理智和情感之间,举步维艰。 正想着,电话响了,我接起来,秘书说:「总经理,童小姐来了,要不要让她上来?」 「让她上来。」我按下内线电话。 听到开门声,我抬起头,看到一抹纤细的身影,穿着单薄的毛衣,站在门口犹豫不决的望着我。脆弱的眼神,颤抖的身体,不过几天光景,她就消瘦得脱了一层皮。原本就羸弱的身子,站在那里摇摇欲坠。 我心疼极了,快步走过去,一把将她拉过来,搂进怀里。 「出门怎么穿得这么少?买给你的衣服为什么就是不知道穿呢?」我的语气像在训一个不经世事的小孩子。 「隋洋,我妈妈的事……」 「不是跟你说了,我在想办法吗?」我不耐烦的打断她,色厉内荏的掩饰自己的心虚。 她垂下头,低低的说:「对不起,我吵到你做事是不是?」 粉颈低垂的模样是那么可怜,我觉得自己喉咙有些发干。有秘书在,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克制住狠狠拥住她,亲吻她劲窝的冲动。 「没有,你能来我很高兴。」我拉她坐在沙发上,秘书送来两杯茶,就懂事的退了出去,临走前还不忘将门落了锁。 「我知道自己很烦,可是,除了你,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还可以去求谁。我妈她从没进过那种地方,我担心她会受不了。隋洋,求求你,帮我救救她。求求你……」 她紧紧抓着我的衣服,好像抓住一棵救命的稻草。我是她唯一的出路。 「飘云,不要着急。这种案子急不得的,你放心,她在那里过得很好。我已经跟看守所的人说好,以后你每半个月就可以去看她一次。」 「真的吗?你没有骗我?」她的双眼闪闪发光,一点小小的恩惠竟然让她感激成这个样子。 我心疼的摸着她的脸,信誓旦旦的承诺道:「真的,我没有骗你。我一定把你妈妈救出来,相信我,飘云。」 她重重的点头,满怀期待的望着我。我却把头埋在她的颈窝里,不敢看她清澈如水的眼睛。 怀中的身体柔软馨香,我炽热的唇贴在她玲珑的耳边,低低的呢喃道:「飘云,我想要你。 我知道,她不会拒绝。 于是,光天化日之下,我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占有了属于自己的女人。这是一场没有□的□,除了心疼,还是心疼。 飘云紧紧的咬着嘴唇,几乎咬出了血。她以为我看不到,其实,她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哪怕是轻轻的蹙眉,我都用我的心看得清清楚楚。 把她放走后,我推掉了所有的会议和预约。一个人坐在宽大的靠背椅上,望着城市经久不变的天空,失去了所有的心思。 缤纷绚丽的世界,繁华似锦。浩瀚无穷的天空,清明空透。 我就这样看着,看着,慢慢的……睡着了。 再次醒来,看到半壁斜阳映照下的城市,依旧是一个人的寂寞黄昏,我不知道,自己究竟睡了多久。 我没有任何信仰,可我此刻愿意信奉所有的神灵。 我从不祈祷许愿,可我此刻愿意匍匐在众神脚下,乞求一个愿望。 我愿用自己全部的生命去换取这个愿望。 飘云,有生之年,可不可以不要走? 回到家,父亲已经在餐桌前等了我很久。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问:「我听说,你让那边压了一个人。」 「是。」 「是谁?」 「飘云的妈妈。」 父亲抬头看了我一眼:「真这么喜欢她?」 我说:「是的,爸,我想跟她结婚,你一定要帮我。」 父亲嘆了口气,意味深长的说:「傻孩子,是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强求也没用。」 「我知道,可是,我就是不甘心。」 说完后我放下筷子,走进了卧室,重重关上房门,仿佛瞬间丧失了所有的力气。我知道,父亲的话是对的,可我就是执迷不悟。我不懂什么是悬崖勒马,就算前面是地狱,我也会义无反顾的跳下去。 飘云,你究竟知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在那之后的几个月里,飘云的情绪平復了很多。一方面是因为每个月都能与母亲见面,看到她的确如我所说,一切安好。另一方面是因为她已经渐渐习惯了我。 习惯,是个可怕的字眼。意味着你会因为本能去做一些事,而非意愿。 就好像我习惯了每夜搂着她入睡,她习惯了半夜趁我熟睡后抽菸上网。 我习惯了给她买各种昂贵的衣物首饰,她习惯了将它们压在箱底不见天日,除非我刻意要求。 我习惯了带她出入各种高级餐厅,她习惯了一个人的时候偷偷跑去吃路边摊。 我习惯了与她日日缠绵,夜夜笙歌,她习惯了随身携带保险套。 我习惯了她的口是心非,言不由衷,她习惯了我的甜言蜜语,朝秦暮楚。 我不知道,这样下去,我还能忍受多久,她还能忍受多久? 我常常对她说我爱你,她每次都会说知道了。 我真的很想问问她,你究竟知道什么呢?你知不知道,有个男人傻傻的暗恋了你四年,却因为你的一句话,难受得差点死掉?你知不知道,有个男人耗费时间精力金钱,安排一个个浪漫的约会,连一块小小的桌布都要考虑很久?你又知不知道,有个男人看到你流泪,心疼的几乎想杀了整个世界,只为博你一笑? 第159页 你不知道,你的眼,你的心,可以看到整个世界,就是看不到我。所以你什么都不知道。 早就预感到,会有某些事情发生,只是没想到,竟然让我如此的狼狈,不堪忍受。 「你怎么看?」父亲把一叠照片扔在书房的檀木书桌上,飘云和一个男孩子在一条隐秘的林荫小路上,手牵着手彼此对望,笑容温情而灿烂。 「这不能说明什么。」我努力装得平静。可是天知道,此刻的我嫉妒得想杀人。 父亲看了我一眼,用从没有过的狠戾语气:「你疯了是不是?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要么你离开她,要么我替你处理掉。咱们隋家,还没出过这么丢人的事。」 我抬起头,毫无惧意的看着他:「是的,我就是疯了。我已经说过,她是我的女人。除了我,我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 父亲彻底的愤怒了:「她现在背叛了你!一次不忠,百次不用。这样的女人你还留着她干什么?你捡破烂是不是?」 「爸,不要用这种语气说我的女人。那个孩子的事,我也知道。他家里困难,飘云这人心肠软,喜欢帮助人。他们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我相信她。」 父亲盯着我看了很久,终于嘆了口气:「如果你能让她主动嫁给你,那一切好说。否则,谁也保不住她。」 从家里出来,我直奔飘云的公寓。 「怎么了?」她穿着睡衣,头髮凌乱,睡眼惺忪的看着我。 「我很闷,陪我出去走走。」 「现在?」她惊讶的看了看闹钟,「已经十二点了。」 「对,就是现在。」我的语气很硬。我知道她不愿意陪我出去应酬,不愿意见我的朋友。甚至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有我这样一个男朋友,可我今天偏就要难为她。 她默默的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换好衣服就陪我出去了。 当时的我太过混乱,以至于没有留意到,她的脸色苍白的像雪。 我们来到了天佑哥的「飞龙」,门卫看到是我,马上恭敬的为我们打开车门。 「为什么来这儿?」站在门口的飘云有些疑惑,「飞龙」在外的恶名想必她也有所耳闻。 「这里的老闆是我表哥。」我搂着她瘦弱的肩头走了进去。 「你表哥,龙天佑?」 「你知道?」这次换我惊讶 「嗯,听说过。」 番外一:隋洋(三) 天佑哥看飘云只用了三秒,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就没再看她。这不奇怪,我以前也经常带那些逢场作戏的女人来这里消遣,他见多不怪了。 飘云那天一直没什么精神,低垂着头缩在沙发的角落里,额头上有些虚汗,嘴唇发乌。 我只当她不适应这样的场合,也没有多想。她身材纤弱,但是身体向来健康。她以前就经常说,像她这样的人是没有资格生病的,那是一种太奢侈的享受。 每次想到这句话,总是让我不由得心疼。 可是今天,我的心被失望、嫉妒、难堪、痛苦各种感觉腌臜着,已经硬的像块石头。 「哥,怎么不叫几个美女过来坐坐?」我说。 天佑哥瞥我一眼:「女朋友在这儿坐着,你还不老实?」 我拦过飘云的肩膀笑着说:「没事,我的女人调教得好,懂事得很,从不跟我拈酸吃醋。」 又故意扭头看着她:「是不是,亲爱的?」 她扯了扯嘴角,勉强的笑了笑:「是。」 今天的她好像特别的柔顺乖巧,却让我由衷的痛恨。 我把她的无奈当做怠慢和轻视,是的,她不在乎我,从来就没在乎过。 女人很快就来了,个个光鲜亮丽,风情妩媚。将不施粉黛,衣着素净,神态萎靡的她一下就比了下去。 可我就是要她看着,眼睁睁的看着。我要她知道,比她漂亮,温柔,有魅力的女人比比皆是。我要她明白,她跟她们没什么区别,不过是我花钱买来的一件货物,一个玩偶。 她有什么了不起?凭什么自命清高? 我被一群女人围在中央,大口的喝酒,放肆的笑。我放纵自己在这简单原始的快乐中。好像这样就可以忘记她无情的背叛,忘记自己的哀怨和心疼。 我们一群人唱歌,喝酒,划拳,嘻嘻闹闹玩了很久。飘云始终一个人靠在沙发的深处,长长的头髮遮住了脸,好像睡着了的样子。她总是这样,什么都看在眼里,却什么都不放在心上。 看到这样的她,我的愤怒和怨恨不但没有得到纾解,反而越演越烈。 天佑哥说他累了,搂着一个身材凹凸有致的女人,进了隔壁的包间。 我叫人把醉得东倒西歪的女人们一个个扔了出去,然后借着酒劲把缩在角落的女人蛮横的压在沙发上。 飘云显然受了惊,睁大一双漂亮的清水眼,雾蒙蒙的望着我。 「隋洋,干什么?」 「做我们该做的事。」我动手解开她的衣扣,带着浓浓的酒气和女人的香水味亲吻她光滑的脖子。 「不要在这里,我们回去,好不好?」她低声请求着,脸色苍白,唿吸炽热。 被□和酒精麻痹的我完全蛮横:「就在这里,我想要。」 她看着我被酒精烧红的眼睛,没再说什么。 我借酒装疯,整个过程都很粗暴。在她白皙的皮肤上留下大片青紫的吻痕,连脖子都没有放过。 第160页 我刻意延长了□的时间,却不给她一丝一毫的享受。我无耻的用这样的方式来羞辱她,只有这样,我那颗可怜的、愤怒暴躁的心才能稍稍得到满足。 我紧紧扣着她纤细的手腕,试图用疼痛唤起她的回应。可她始终一声不吭,连最微弱的呻吟都没有。这种麻木刺激着我,令我更疯狂的伤害她。 最后一切都结束了,我在短暂的释放中有一丝恍惚,好像整个人都被人掏空了。 坐起来,点燃一只烟,看着满屋子的狼藉。包间的隔音很好,可还是能听到隔壁女人癫狂的叫声,那边方兴正艾。 我捡起掉在地上的外套,扔在她身上,淡道:「我还有事,你自己回家吧。」 然后整理好自己,准备起身离开。 可沙发上的人却一点反应都没有。我心里一惊,托起她的脸。这才发现,她满脸的虚汗。摸摸额头,烫得吓人。 她生病了,我竟然现在才知道!还三更半夜把她带到这种地方,极尽羞辱? 我疯了似的抱起她,砸开了隔壁包间的大门。 开门的是个半裸的女人,满脸惊讶的看着满脸恐惧的我。 「哥,快送我们去医院!她,她好像快不行了!」我对房间里的人声嘶力竭的喊道。 我整个人都乱了,甚至忘记了,我可以自己叫计程车的。 天佑哥把我们送到医院,值班的医生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说她是重感冒引发了肺炎,情况比较严重,需要住院观察。还说病得这么厉害,怎么拖到现在才把人送来?烧到四十多度,万一把肺子烧坏了怎么办? 望着医生责怪的眼神,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天佑哥去办住院手续,我坐在床边,望着飘云比床单还要惨白的脸,一颗心千刀万剐般的疼着。 我想轻轻抚摸她的脸,又不敢真的触摸。我想紧紧的握着她的手,又不敢真的握住。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否有过我这样的感受,那是一种从高处坠落的感觉,失重的瞬间,很想尽力抓住什么,可是除了凉薄的空气,什么都把握不住。 我趴在床头,像个孩子一样,静静的看着她的脸。她的睫毛弯弯的,又密又长。我无声无息的笑着,冰冷的泪水一滴一滴落在床单上,同样的无声无息。 天亮的时候,我又睡着了。飘云的碎花裙子在晴空下,在黄昏里,翻飞起舞…… 飘云,相信吗?只要能让我牵着你的手,无论走到哪里,都好像奔向天堂般快乐。 她终于醒了,整个人脆弱的像个玻璃娃娃,仿佛轻轻一碰就分崩离析了。 我拉着她的手温柔的问:「亲爱的,饿不饿?我去给你买吃的,你想吃什么?」 她努力的笑了笑,声音微弱:「皮蛋瘦肉粥,多放些皮蛋。」 我亲了亲她的额头:「好,乖乖的等我回来。」 我到附近的广式餐厅买了最好的皮蛋瘦肉粥,海鲜烧卖,还有水晶虾饺。回到医院,看到护士羡慕的眼神,心里只有苦涩。 刚想推门进去,却在病房门口听到了说话声。贴在门上一听,是飘云在讲电话。 「你别过来,我没事,真的……都说了不是,是我自己不小心,跟他没有关系……你别担心,真的是我自己的问题……」 飘云的声音断断续续的,有不易觉察的哽咽。隔着门板,我仿佛听到泪水在空气中破裂。 我拎着早餐靠在门口,直到声音消失了,才推门而入。 从那天开始,我就养成了一个习惯。对于某些不想知道的事,不想听到的话,就当做看不到,听不到。 我不想再对她有任何的奢求,也不管她心在何方,魂归何处。我知道,自己的一生或许就这样了。追寻着这个女人风中的一丝髮香,夕阳下的一抹倩影,就是我生活的全部内容。 只要她不离开我,我就可以活在自欺欺人的美梦里,何必管它世事苍茫,春夏秋冬? 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变化,今天可以变成明天,夏天可以变成秋天,可是谁都不可以成为飘云,飘云只有一个,所以我会等,一直等,一直等……等到两鬓霜白,等到变老变丑,等到她没有力气再跟我计较她的自尊,我的金钱,计较爱情的精度。 从那天开始,我一改以前随心所欲、喜怒无常的态度。让自己那颗焦躁的心安定下来,我告诉自己,我要竭尽全力的对她好。 可是,我的飘云像天上的流云一般淡泊,对灿烂的人间繁华一无所谓,对万丈红尘轻轻一笑。满身铜臭俗不可耐的我究竟能给她什么? 我茫然无措…… 当我看到她抱着我送的礼物笑着说谢谢,不经意间却流露出可有可无的神色。我忽然发现,我真的不知道如何讨好这个心爱的女人,这往往让我感到无比的沮丧。 可是,飘云脸上的笑容却越来越多。不知道是因为那个男孩,还是因为她母亲,又或者,是因为我? 因为我终于不再强迫她参加一个个无聊乏味的宴会,不再强迫她穿琐碎繁缀的礼服?终于稍稍懂得体谅她的处境,心疼她为生活的奔波劳苦? 未来会发展成为什么样子,我无法预测。她与那个男孩感情有多深,我不愿去丈量。现在的我只喜欢对着她笑,与她在一起的每一天,我告诉自己要笑着度过。 第161页 每次抱着她,感受着温柔如水的身体。这满襟满怀的柔软馨香,每每让我忆起初见的那一刻,她美丽的裙裾在夕阳的辉映下,神秘的像寓言,飘渺的像梦境。 飘云,让我抱着你,就这样到老到死,一辈子都不要分开,好不好? 我是个幸运的孩子,含着金钥匙出生,身体健康,相貌出众,又有将自己视若珍宝的父亲和哥哥们。 感谢老天垂爱,让我享尽众生繁华。可是上天终究是公平的,给了我一切,偏偏不把最想要的东西给我。 我不在乎飘云的心是否爱我,也不在乎她的身体是否忠于我。这并不因为我有多么宽容大度,高风亮节。只是因为我明白,在爱的领域里,所谓的忠诚是建立在两情相悦的基础之上,没有爱,何来忠诚? 所以,我认命了。只要她不离开,我什么都能忍受,什么都可以妥协。 可是没想到,连这小小的要求,竟然也奢侈的可笑。 番外一:隋洋(四) 我的表哥,龙天佑。我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极富魅力的男人,而这种魅力不仅限于女人。他善于掌控一切,总是能站在众人之巅审时度势,然后做出最有效的判断。出众的领袖风范和个人魅力,让我那些才华出众的哥哥们也望尘莫及。 以前就经常想,如果他生在战火纷飞的年月,就算不是雄霸一方的枭雄,也会是啸聚山林的好汉。北方男儿特有的血性,勇厉,刚烈和顶天立地的气魄在他身上总能找到最好的诠释。 这些独特的气质让我由衷的敬佩,所以除了父亲,他理所当然的成了我儿时的偶像。 我们关系亲近,他总是对我有求必应。一半是因为念及父亲的恩情,另一半是因为他真的疼我。 所以当我因为工作无暇□的时候,我就放心大胆的把飘云交给他照顾。 其实对于飘云我是向来小气的,连朋友开一句玩笑我都会翻脸。可我从不担心天佑哥,他是我哥哥,我就应该信任他。 可是我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对飘云总是那么冷淡。她是我的女朋友,他却连一个好脸色都没给过。 飘云察觉到这一点,自尊心极强的她于是在他面前总是谨小慎微,生怕被他责难。她诚惶诚恐的样子,让我看了很是心疼,可对方是天佑哥,我又不能说什么。 后来我才明白,对一个人刻意的淡漠,有时不是因为讨厌,而是因为在意,因为不敢面对,因为怕控制不住。 于是,在我离开的那四个月中,一切都发生了。 直到今天我依然无法想像,天佑哥到底是抱着怎样的心情,机关算尽,步步为营,一步一个血印的走到飘云身边。 飘云又是抱着怎样的心情,从开始的抵死挣扎,到后来的委曲求全,再到最后的泥足深陷…… 那一定是我无法想像的哀怨缠绵,凄艷悲壮。是的,他们的爱情,在我眼中是及其惨烈和悲壮的,因为凝聚了太多阴霾的怨气,所以很难长相厮守。 或者说,我和另一个人都不会允许他们长相厮守。 我坐在靠背椅上,静静的听宗泽将事情的前因后果交代清楚。我很吃惊,他竟然瞒了我这么久。如果不是飘云在滑雪的时候发生意外,如果没有听说天佑哥竟然跪在雪地上为她拦车,如果没有亲眼看到他们被送到医院的时候,手还紧紧的握在一起……他还要隐瞒我多久? 「他是一时煳涂。」宗泽观察着我的神色。 我冷冷的盯着他:「他一时煳涂,你就替他瞒着?宗泽,你倒是很讲义气。」 「我很抱歉,我真的没有想到事情能发展到这一步。我以为……」 「你以为他玩玩就算了,所以只要在我回来前,将我的女人完璧归赵的放回床上,就天下太平万事大吉了是不是?」我怒极反笑,「宗泽,小算盘打的很精啊。」 他看着我,只是一声不吭。过了许久,才低声说:「其实他们已经分开了,如果不是你这次把他叫过去,他们不会……」 我将桌上的文件夹勐地扔到他脸上,怒吼道:「你他妈的闭嘴!依着你的意思,这一切都是我自找的是不是?」 文件夹的金属铁片划伤了他的脸,血沿着脖子留下来,他却始终一动不动。 我站起来,走到落地窗前点燃一只香菸,望着白雪茫茫的街道,过了很久心情才稍稍平復了一些。 「宗泽,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 回到医院,飘云还没有醒。我看着她伤痕累累的身体,爱与恨,情与欲,怨与嗔,怒与火,仿佛人世间所有矛盾复杂的情感全部交织在一起,化作地狱的熊熊烈火烧灼着我。 我盼着她醒过来,我想用这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来辱骂她。童飘云,你好,你真好。连龙天佑这样的男人也被你弄得六亲不认,神魂颠倒。你究竟还有什么本事是我没有领教过的? 可我又不敢让她醒过来,我怕她对我说她喜欢他,我怕自己会控制不住,亲手掐死她。 她终于醒了,虚弱的说不出话,只有在我手心里写字,我看了半天,终于辨认出来她写的是:天佑在哪儿? 那一刻,我真的很想掐死她,自己就不会这么痛苦。可落在她脖子上的不是我的手,而是我的嘴唇。过于蛮暴的动作让她痛苦不堪,却又虚弱的有苦难言。看着这样的她,我的心撕裂一样的疼。像有人拿着很钝的刀子狠狠的扯动着,这样的疼痛偏又刺激着身体里的野性。摧残,疼痛,再摧残,再疼痛。就这样伤害着,循环着,痛苦着,绝望着…… 第162页 直到她的血黏黏地粘在我的脸上,我才勐然醒悟,这是我爱的女人,难道真要看着她挣得血溅五步,鱼死网破吗? 我停下手,望着她激红的眼睛,我真的很想问问她,飘云,你到底想怎么样?到底要我怎么做你才能把你的心分给我,哪怕只有一点……可你就是不愿意。你宁肯让我折磨你,你也不愿意把心给我。 我真的好恨…… 像个行尸走肉似的回到家里,费尽最后一丝精力应付完父亲的盘问,走进卧室,关好门。摸摸自己的脸,早已一片冰冷。 我不想擦干,不想伪装,任凭泪水爬满脸颊,让它放肆的流个够。 记得飘云以前让我看过一个小说,只有短短的两万字,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富家千金,爱上一个一无所有但是才华出众的男人。男人一点都不爱她,却为了地位和金钱而娶了她。这个女人,明明知道男人在利用她,仍是心甘情愿的嫁给了他。 这样的结合,必然让婚后的生活受尽冷落。女人在男人看不见的地方爱着,努力着,痛苦着,无奈着…..卑微而绝望的活着。 最后,女人发现自己得了脑癌,濒临死亡的那一刻,男人才终于知道自己爱上了她。可惜,这份爱来得太迟,太晚。 当繁华落尽,爱恨如烟,他与她终究是情深缘浅,长恨如歌。 飘云说,看到这里她哭了。这是一个太过伤感的故事,伤感得让人无可奈何。都说人生自古有情痴,可是爱情的错综复杂,古往今来又有几人说的清楚? 其实我很想对她说,看到那里,我也哭了。为那个女人委屈而绝望的爱情而哭,也为自己委屈而无望的爱情而哭。 以前一直在想,绝望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现在才明白,原来绝望是生无可恋,死无可依的无边落魄…… 一连几天,我活在无边的混乱和焦灼中,心里明明已经翻江倒海,偏要对着所有人强颜欢笑。只有看到飘云的脸,心里才稍稍安定了一些。可是,这也成了一种折磨。 看到她为了天佑哥偷偷的掉眼泪,我恨得咬牙切齿。看到她抱着母亲的骨灰盒蜷缩成小小的一团,我又难受得无以復加。 我真的不知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她究竟做错了什么?究竟是人的错,神的错,还是命运的错,让我们落到这样一个地步。 事情来得很快。 她消失了。我不过离开了一个晚上,她就像阵风一样,飘的无影无踪。我一个人对着空空如也的病房,想笑,没有表情。想哭,没有声音。 新年伊始,正是鞭炮齐鸣,合家团聚的光景。我却孤单一人,站在空旷的病房中,站在被世界遗忘的角落,独自面对一个事实。 我的哥哥和女朋友私奔了,他们同时抛弃了我。 回到家中,父亲慈爱关切的目光让我感到难堪的落寞。 「儿子,你想怎么做?」父亲问。 「我要她回来。」 「我两个儿子都毁在她手里,你以为我还容得下她?」 「爸,没她,就没有我,您自己决定。」 父亲长嘆一声:「你上辈子真是欠了她的。」 我说:「是她上辈子欠了我的,所以她这辈子必须还清楚,否则,我不会让任何人把她带走。」 很小的时候就听父亲说过,杀一个人不算本事,你要学会让一个人生不如死。让他想起你就怕的心脏抽搐,浑身颤抖,这才是最有效的惩罚。 我明白,天佑哥的势力正如日中天,想扳倒这样的一个人,决不能轻举妄动。 于是,我学会了笑里藏刀。他以前教过我,无论何时都要笑脸迎人,然后趁敌人不备的时候再给他一刀。他恐怕没有想到,我竟然把这招用在他身上。 我找来一个女人假装我的女朋友,摆出大度的姿态,又在他面前极力装可怜。这些小把戏本来很难瞒过他的眼睛,可是龙天佑这个人有一个很大的弱点,他太重情意,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所以对象是我,他就不会怀疑。 那天,我们坐在阳台上喝酒,我对他说:「哥,除了你和飘云,我一无所有。」 说完那句话,我哭了。像个受了冷落的孩子,靠在他怀里委屈的哭了。我知道,要想骗人就要先学会骗自己。所以最好的戏,要动最真的情。可是谁又能想到,结果却是戏假情真,玉石俱焚,满盘皆输…… 就在他们幸福甜蜜的时候,我潜伏在暗中策划好了一切。然后选了一个黄道吉日,紧锣密鼓的进行着。 每一个步骤都被我设计的滴水不漏,收网的那一天,我只需闲适的坐在家中,笑看他们从天堂坠入地狱,水深火热。 可是这并不能让我感到满足,我要亲眼看到她痛哭流涕,悔不当初的模样。我要她明白,她当初的离开,是一个多么愚蠢而错误的选择。 可是,当我看到天佑哥被警察带走,看到阳光下温馨的别墅,香气宜人的早餐,看到飘云受不了折磨昏倒在我面前,我终于明白,他们以前做过什么其实并不重要,他们是我的亲人,他们跟我父亲一样,是与我血脉相连的亲人。 是我在这个世界上,除了金钱之外唯一的财富。 童飘云,我不得不承认,这个看似柔弱的小女人又一次出人意表的让我无所适从。我用爱与伤害的方式妄想令她屈服于我的权威,她却拔慧剑,决绝的斩断所有生的希望。 第163页 她不要我的施捨和怜悯,她宁愿带着骨气和尊严与他同赴黄泉路。 我一个人坐在看守所的会客室里,看着满桌的残羹冷炙,看着那枚闪闪发亮的钻石戒指。看着自己被遗弃的爱情和寂寥的人生。 人生最大的悲哀是什么?是你眼睁睁的看着某件事情发生,却无可奈何。 正如此刻的我,眼睁睁的看着心爱的女人即将跟着另一个男人上穷碧落下黄泉,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时间一分一秒,河水一样静静流淌着。明明不过一个月,我却仿佛过了一生那么久。在这一个月中,我没有再见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仿佛他们从没有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 以前听人说过,人有痛苦是因为忘却太难,记性太好。我想知道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一种叫做忘情的水,可以让人忘情弃爱,永不烦恼。如果有,即使让我心如死灰,情如枯井,我也甘心领受。 可惜,我的愿望老天听不到。我画地为牢,把自己困在命运的漩涡里在劫难逃。 我不知道飘云和天佑哥这一个月是怎么度过的?是不是像我一样,不吃不喝,不眠不休? 父亲请来医生为我治疗,医生说心病还须心药医。他又找来心理医生看我,无果后,他终于承认,我已经无药可救。 我将自己折磨的憔悴不堪,体无完肤。欲生无力,欲死不能。父亲看着我不死不活的样子,一下老了十岁。 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望着漆黑的天花板,望着窗外影影绰绰的树影,回想与他们的风云变幻起起落落。 我忽然发现,其实我不是真的恨他们,我不是真想赶尽杀绝,非要将他们置于死地。我只是想让飘云回到我身边,只是想天佑哥不要离开。只希望我们可以回到从前。 可惜,回不去了。没有人可以让干坤逆转,时光倒流,过去的种种,终究覆水难收。 直到最后的那一刻,筋疲力尽的我终于承认,我输了。我放手,给他们一条生路,也给自己一条生路。 我找来宗泽,对他说:「你安心去吧,家里的一切你不用担心,我会安排好。」 他并不惊讶,视死如归般从容:「谢谢你。」 「你不问我原因?」在他出门的那一刻,我忍不住问。 「不用问,从你要我做这件事的那一刻起,我已经预料到这样的结局。」他回头笑笑,「你远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狠心,偏又想不开放不下。只能把自己悬在半空中一事无成,其实你比我更可怜。」 父亲听说这个消息只有默然长嘆:「冤孽……」 我一个人来到城郊的寺庙,青灯古剎,曲径通幽。我跪在众神前,希冀这裊裊的檀香,空灵的佛乐,可以涤盪我这颗沉沦于俗世泥沼中的灵魂。 求籤的时候,寺庙里的解签人问我,问什么? 我说,问姻缘。 解签人看看我,眼中竟有一丝悲悯,嘆道:「捨得,捨得。有舍有得,不捨不得。万丈红尘皆是苦,万般无奈皆是错。三世孽缘,错走奈何。望自珍重……」 回到人潮汹涌的世界,望着城市的四角天空。混沌茫然的我不知道该何去何从。爱抑或恨?痛苦抑或悲伤?温柔抑或苦涩?所有的一切被记忆揉碎,铺天盖地向我落下来。过去有过什么,将来会有什么,我不听,我不见,我不管,我不顾。整个世界只有她,只有她…… 我想见她一面,一面就够。 番外一:隋洋(五) 我来到天佑哥的别墅,开门的瞬间,他有一丝惊讶。 「能让我进去坐坐吗?我没有开车,一个人走了很远的路。」我说。 他看看我,平静的目光中没有痛恨,却流露出淡淡的难过。 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他倒了一杯热茶给我。我把它捧在手里,冰冷的指尖触摸到温热的陶瓷杯,感觉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踏实可靠。 「东西都准备好了?」我看到客厅的地板上放着一大一小两只旅行箱。在阳光下紧紧的靠在一起,很幸福的样子。 「差不多了,飘云去逛街了,说要买点东西路上吃。」 我笑了笑:「她一定会卖很多零食回来,这么多行李,有的你受了。」 他也笑了,那是我从没见过的笑容,那么柔软,那么温暖。我几乎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穿着棉布衬衫柔情似水的男人,就是以前那个十八岁横刀立马,二十岁独挡一面,不到三十岁便在黑白两道叱咤风云的龙天佑。 原来爱情,真的能让人脱胎换骨。 他端起茶杯自嘲道:「没办法,现在被她吃的死死,女人,真的是不能宠。」 「哥……」我叫他,他抬起头,目光坦然。「我到现在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我最先遇见她,我比你们谁都早,结果最失败的却是我。」 他惊讶的看着我:「柳寒城的事你知道?」 「是,我知道。比你知道的还要早。」 「你为什么不说?」 「为什么要说?她没有因为他而离开我,她想离开我,是因为你。所以我一直想不通,我们明明是同一种人,你甚至比我还要狠,为什么她会选择你,却要放弃我。」 我的尖锐让空气变得紧张起来,他端然凝视我半晌,淡道:「隋洋,知不知道飘云喜欢什么花?」 第164页 我微微一愣,飘云喜欢什么花? 「她喜欢郁金香 。」我脱口而出,是的,那次我送她这种花的时候,她说很喜欢,错不了。 「她不喜欢花,因为她有轻微的鼻炎,对所有的花粉都过敏。」 我轻轻一颤,这是真的吗?我怎么不知道。 他看着我,轻轻的嘆气:「你们在一起这么久,你却连这个都不知道。到底是你的悲哀,还是她的悲哀?」 「我每次送花给她,她都说很喜欢,她为什么不告诉我?」 「是啊,她为什么不说?明明是很简单的事,为什么偏偏这么困难?明明可以爱我的,为什么她就是不爱?我对她这么好,她为什么还要喜欢别人?我起初也这样问自己,没日没夜的问,总是觉得自己很委屈,折磨的自己几乎要疯掉。」他自嘲的笑了笑,深邃的黑眸望定我,「隋洋,听没听过一个关于白老鼠的试验?」 我茫然的看着他,不明白这个人怎么话题转得这么快。 「科学家们想知道一群小白鼠中哪只最聪明,于是把它们放在一个四周都是电网的笼子里。通上电,观察它们碰网的次数。结果发现,有一只小白鼠被电过一次后,就再也不去碰四周的电网。于是所有科学家一致认定,它最聪明。」 「你是说,飘云就是那只小白鼠?」我恍然大悟。 「而我们,就是让她害怕的电网。」他望着我,目光深沉,「隋洋,你说的对,我们是同一种人。我也伤害过她,甚至比你伤的更深,更不可原谅。我把她骗到自己的公寓里欺负她,几次三番的想强占她,甚至卑鄙的利用柳寒城来逼她就范。我以为只要得到她的人,我就可以心满意足了。可是后来才发现,我更想要的是她那颗聪明世故,又纤尘不染的心。有时候觉得她真是狡猾,三言两语就能把你哄得服服帖帖。有时又觉得她真是可怜,明明不开心,却要陪着你强颜欢笑。有时候又觉得她真是贴心,无论你做了什么,她都能用温柔的胸怀来包容你,体谅你。就这样,我一点一点的沦陷了。越迷恋就越害怕,因为自己心里明白,你可以用强权得到一个女人的身体,让她顺从,她的心却会离你越来越远。可是越得不到就越想要,越想要就越急躁。甚至觉得委屈,自己做了那么的事,却换不来她的会心一笑?」 他摇了摇头,黑亮的眼珠目不转睛的盯着我:「所以隋洋,你此刻的心情我感同身受,因为我当时就是那个样子。可是你想过没有,在我们这些人中,谁才是受伤最深,最委屈的那一个?不是你,也不是我,更不是柳寒城。是飘云,从头到尾,最无奈最可怜最身不由己的人,就是她。我们都有权利选择,爱或者放手。可是她没有,没有人给她留下空间,没有人顾及过她的感受,甚至没有人知道她是否快乐。」 他闭上眼睛,深深的唿吸,回忆是一把锋利的匕首,切入灵魂,又冷又疼。 「你没有看到她在雪地里的样子,知道母亲的死讯后,那么的无助,那么的绝望。已经被人弄的遍体鳞伤,还不忘提醒我如何逃出生天。所以,从雪地里活着回来的那一天,我就告诉自己,这次就算天王老子挡在我面前,我也要把她送走,让她自由快乐,让她去追寻自己的幸福。哪怕要我受尽责难,孤独终老一辈子,我也心甘情愿。」 我怔怔的看着他,龙天佑过去是什么样的男人,没人比我更清楚。这样一个擅于不择手段的男人,居然可以这么大度? 「隋洋,记得你对我说过,你说你伤害过飘云,所以她一辈子都不会喜欢你。其实你不是不会爱,只是你不知道如何去爱。你也不是沉迷于伤害,而是不知道如何让伤口癒合。你把做生意的手段用在爱情上,太急进,太咄咄逼人。飘云是一个被生活的稜角打磨过的女孩,她像小动物一样对危险有着敏锐的直觉,可是即便这样她也保护不了自己,只能隐忍的面对命运的不公。她又像山间的小草,虽然柔弱,可是抵得过狂风暴雨,一点点阳光雨露,就能存活。是生活让她如此矛盾而生动的存在着,她比谁都坚强,却又比谁都脆弱。对待这样的女孩,你只有真正了解她,你才会懂得如何去爱她。爱她,就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她的价值,而是要用心来呵护,细细密密渗透进生活的每一处。用你的爱意和耐心织一张温情的网,才能将她牢牢捕获。否则,她就会像个脱网的鱼儿,在你眼皮底下偷偷的熘走,一去不回头。她有一颗水晶一样的心,晶莹剔透。可就是太美丽了,所以易碎。容易感激,也容易失望。」 这是我们这么久以来,唯一一次推心置腹的谈话。我不得不承认,天佑哥的话让我深深的震动。他说的每一个字,都狠狠的敲进我灵魂的伤口里,如此的契合。 是的,我伟大的爱情,从头到尾就是一个人的独角戏,是我自己强人所难,庸人自扰。想不开,放不下,丢不掉,得不到。 心是枷锁,我将自己困入牢笼。 我终于明白,我跟天佑哥最大的不同,就是他懂得自省和成全。可是从小习惯了高高在上的我,偏偏喜欢执迷不悔,作茧自缚。 我输了,不是输给命运,输给时间,也不是输给眼前这个叫做龙天佑的男人,而是输给了自己。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你的确比我有资格爱她。哥,我真的不如你。无论我再怎么努力,这辈子也追不上你。」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的心里一阵绝望的绞痛。 第165页 他望着我,浅笑道:「不要这么说,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谁赢谁输。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我们的生活都不会一帆风顺。以后的日子,飘云也许会因为我的霸道无理而生我的气,再也不理我了也说不定。我也会因为她的固执,不爱惜自己而生她的气,又欺负她也说不定。可是,人只有这样活着才精彩。爱过,恨过,痛苦过,努力过,经歷过生活的酸甜苦辣,才算真正的活过。」 他一番充满生活哲理的话终于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哥,你最近的学问长进不少,讲起道理来头头是道。」 「呵呵,天天对着一个老师,耳濡目染,别的没学会,讲道理的本事倒学了个七八分。」 我突然有些黯然:「可惜,她从不跟我说这些,不然我也可以学的很好。只是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 我抬起头,用充满乞求的眼神看着他,看着我的哥哥:「哥,让我见见她,一面就好。我想跟她说句对不起,我想跟她说,我不是故意害死她妈妈,不是故意打她,我愿意用一辈子的时间吃斋念佛,每日祷告,为她妈妈超度,保佑你们永远幸福快乐。」 他看着我,面有难色:「她还在外面,而且我不知道她……」 他没有把话说完,可是意思我已经懂了,他担心飘云不愿意见到我。想想也是,我让她那么难过,害死了她的母亲,又差点害死她最爱的男人,她怎么可能想见到这么面目可憎的我。 可是,我还是想见她,如果不能在临走前见她一面,我一辈子都不会安心。 「哥,我没有别的要求。见她一面就好,而且,我还给她买了一些胃药,我想亲手交给她。」我的眼睛有些红了,这次不是假装。 他望着我,眼里有掩饰不住的同情和心痛:「好,我看看她在哪里,我们现在就去找他。」 出门的时候,我说我来开车,心里只盼望着能早点看到飘云,我有好多好多话想对她说。 过去我做错了很多事,我想跟你说句对不起,我不要你原谅,只希望你不要太记恨我。天佑哥是个好男人,你以后跟着他好好过日子,不要太欺负他。 你们出去转转也好,但是如果外面住的不舒服就回来吧,千万不要勉强,父亲那边你不用担心,我去说好了。 你们的东西带的够不够?你最喜欢吃的地瓜干要多带一些,外面买不到的。还有行李会不会太多?有没有叫託运?如果没有,我来帮忙搬好了。反正我明天也没什么事。 我给你买了一些治胃痉挛的药,你的胃不能再受刺激了,记得要少吃点辣椒。不过跟你说也没用,你向来不听话。我还是多嘱咐天佑哥好了,让他看着你。 还有,飘云,我永远爱你,不管你信不信。不过这个……不说也罢。 我就这样想着,恨不得汽车能长出一双翅膀,带着我飞到她身边去。车行在通往市区的山路上,速度越来越快。 「隋洋,慢点,这段路况不好,容易出事故。」 我想慢一点,可是,我慢不下来。 「哥,剎车失灵了!」我对坐在副驾驶位的人喊道。 「什么?怎么会这样!?」 我们的车像离线的箭顺着弯曲的山路冲下去,两边都是陡峭的山坡。眼看就要失去控制了……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将身边的男人推出了车外,接着,一阵天旋地转,车翻下了山坡。当我清醒的时候,发现自己整个人头朝下被卡在驾驶位上。我努力的睁开眼睛,模模煳煳的看到天佑哥像疯了一样拉扯着汽车被卡住的门,嘴里大声唿喊着什么,表情是那么疯狂,眼神是那么绝望。 可惜,我听不到。只闻到越来越浓重的汽油味。 轰的一声巨响。 热…… 窒息一般的热…… 大火熊熊燃烧,被困在里面的我如在地狱一般,全身上下的皮肤,从头皮到脚趾仿佛被无数把刀子切割着,皮肤和肌肉渐渐脱离了骨骼,散发出腥腻的焦香。我蜷缩在车里,只希望能立刻死去,不用再承受这种生不如死的煎熬。 我想唿喊,却被滚烫的浓烟灼烧了嗓子。我想最后看一眼这个我并不愿放弃的世界,却已经张不开眼睛。 失去意识前,我在心里绝望的想着,飘云,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不知道天佑哥用了什么方法,在我变成灰炭之前,将我从熊熊的烈火中解救了出来。当我在医院的病床上张开肿成细缝的眼睛,奄奄一息的我没有别的愿望,我相见她,想用这丑陋的样子,再见她最后一面。 医生们带着遗憾悲悯的目光最后看了我一眼,就离开了。 病房里好静,世界好静,静的没有声响。我仿佛听到金色的阳光在空气中盛开的声音,生命的声音,幸福的声音,那么的热烈,那么的美好。 以前听人说过,人在临死之前,大脑会以比平时高十倍的速度运转,回忆过去的种种,能让人掉下伤心的眼泪。现在才知道,那不过是道听途说罢了。 我的心里一片宁静,身边的世界渐行渐远,一切的有形归于沉寂。我知道,我该离开了。 只是,飘云,我还没有见到你,我还有好多话没有对你说,就这样离开,我真怕自己会死不瞑目。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 你爱的男人,他没有事,我将他完完整整的还给了你,你可以安心。我真的很庆幸自己在那千钧一髮的时刻可以变得那么英勇,如果死的是他,你该有多伤心呢? 第166页 如果再让你伤心,那么就算我活下来,活到长命百岁,又有什么意义? 我静静的躺着,孤独的等待死亡的来临,可就在这时,不知是老天垂怜,还是上帝慈悲,我竟然看到了飘云,看到那个让我苦苦痴恋了一生的身影。 她就站在那里,站在时光深处,站在生命尽头,她还是那么干净漂亮,只是美丽的眼睛里盈满了泪水。 我慢慢的伸出手,隔着冰冷的空气,隔着生死轮迴,隔着爱断离伤,向我至死不渝的爱情和信仰,慢慢的伸出手去。 飘云,你知道吗?我爱你,爱到纵使天地变色,宇宙洪荒,我也只想牵着你的手,陪你走向世界的尽头。 这一刻,我只想看着你,牢牢记住你的样子。因为我这一生无论对错,只有对你的爱浓烈到让我自己都心惊的地步。或许在你眼中,我的执着不过是无聊的生命中一点自私的幻想罢了。可为了这狂热的幻想,我耗尽了一生的热情,至死不变。 我慢慢的闭上眼睛,有水滴在我的脸上,好像春天的细雨,暖暖的,轻轻的。 我知道,那不是雨,那是飘云的泪水。 我的眼前一片漆黑,所有的一切消失不见,只有飘云美丽的裙裾,在黄昏下,在时光里,翻飞起舞…… 岁月一帧帧的倒退,我仿佛又看到飘云上学时俏丽可人的模样,她站在高高的看台上,闲看风起云涌。我抛开顾忌和骄傲,抛开喧闹和人群,坚定不移的向她走去。我望着她盈盈若水的眼睛,对她说:「童飘云,我好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我看到单薄的她跪在雪地上,那么的孤苦无依。我拉起她的手,温柔的对她说:「不要怕,无论发生什么,让我为你承担。我不要你回报,只要你幸福快乐,无忧无虑。」 我看到她母亲,迎着绚丽的朝霞从看守所走了出来,走向自由,走向希望,走向自己的女儿,与她紧紧的抱在一起…… 如果可以这样坦白,如果可以这样相处,如果可以这样付出,是不是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遗憾,这样的错过? 最后的那一刻,我想起解签人的那句批语,苦涩的眼泪顺着烧焦的眼角静静的流淌。 三世孽缘,错走奈何…… 飘云,如果真有来世。 如果来世还能再相见, 那么, 可以不可以, 真正的, 爱我,一次...... 番外二:寒城 当我在家乡的书店,看到那本名为《悲伤流放》的小说的时候,距离我最后一次见到飘云,已经有三年的时间。 三年,很多事情都可以改变。 唯一不变的,是我那颗为爱神伤的心,还有对那个女人经久不变的思念和眷恋。 我用了三年的时间,走遍了世界每一个可以遗忘时光的角落。一个人游荡在异国他乡的街道上,陌生的语言和气息如同潮水奔袭而来,心里的寂寞,随着潮水泛滥成灾。 当外国的阳光已经不能照亮我内心的阴霾,我知道,我该回去了。 落叶归根,我没有回北京,而是回到了阔别十年的家乡。 这里的天空还是那么高远,街边的槐树风采非凡,家乡的百姓依旧操着浓浓的乡音,这一切的一切,让我感到那么的熟悉,却又那么的陌生。 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累了,就随便找一家书店进去休息。这是以前的老习惯了,没想到,竟然有意外的发现。 那本书好像上市很久了,躲在书架的角落里,安静的朴素着,毫不起眼。可是不知为什么,一种莫名的力量吸引着我,让我鬼使神差的将它拿了起来。 翻开一看,书本的扉页上印着一行娟秀的手写字。 「生命如此美丽,让我们珍惜每一个朝阳再起的明天。」 我的心蓦然一紧。是她,一定是她。 这是她的字迹,她的笔触和情怀。没错,我忘不了。 我将那本书紧紧的抱在怀里,如同抱着当年那个柔弱无助的她,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别人抢走了。 回到家,翻开书页,伴着油墨的清香,仔细品读着纸上的每一个字,如同把我有限的生命层层剥开,让我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原来,已经过了那么多年。 原来,隋洋已经死了那么久。 原来,飘云早已经嫁作他人妇。 原来,已近而立之年的我早已失去了守候和等待的资格。 原来,她真的从来没有爱过我…… 我感到自己的心好像岩浆遇到寒冰,一点一点摧心蚀骨的疼着。 看着窗外清冷的月光,我不由的问自己。 何苦呢?你不是已经决定放手了吗? 在飘云为了你大费周章上演那出苦肉计的时候,在你理解了她的良苦用心的时候,你选择了退让和成全 既不回头,又何必念念不忘? 我躺在冰冷的地板上,一夜未眠。透过窗子,望着天空的白云变幻着形状。慢慢发现,透过一双阴郁的眼睛,人生不过岁月刻画的一抹凌乱的伤怀。 电话响了,我没有动,电话答录机自动连线。 「柳先生,我是仁和医院的何医生,美国那边已经将你的病歷传真过来了。你脑里面的癌细胞有扩散的迹象,你父亲很担心,如果听到留言,请尽快跟我们联繫。」 第167页 我依旧没有动,静静的躺在地板上,躺在阳光的阴影里。忽然想起以前上学的时候,飘云曾经对我们说过的一句话:有些人活着,他还不如死了。有些人死了,也不过是死了。 我笑出了声,原来那句话,是对我说的。 电话又响了,这一次,我接了起来。 「寒城,回来吧,爸爸想看看你。」男人的声音低回沉稳,表示关心的时候也一成不变。 「好的,不过回去前,我想先去一个地方。」 「不行!你没有时间,何医生说,你需要马上做手术,否则随时有生命危险。」 「那他有没有告诉你,这次手术,成功的机率只有十分之一。」我轻轻的笑着。 「寒城……」 「让我去见见她,否则,我死也不会安心。」 电话那边是长长的嘆息:「我知道,你决定的事没有人可以更改。快去快回,我在北京准备好一切等着你。」 「谢谢你,爸爸。」这是我这十年来,第一次真心实意的叫他爸爸。 那边沉默了很久之后,挂断了电话。 父亲是个坚强的男人,天生一颗千磨万击还坚劲的心脏。他比我懂得安置自己,所以我并不担心。没有我,他会很伤心,可是他依然可以长命百岁。 海天就快大学毕业了,他聪明好学,正义善良,有飘云当年的风范。我不用挂念他的学业和生活,更不必担忧他未来的人生会误入歧途,或是半途而废。 我唯一惦念的,只有她…… 我买了机票,连夜飞了过去,在候车室等到快天亮,才搭上长途汽车。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颠簸,终于来到了这个宛如世外桃源的江南小镇。 下车后,我在镜子里看了看自己的脸,果真是一副病入膏肓的样子,苍白的鬼。 循着记忆向茶楼的方向走去,一路发现,经过三年,这里好像没什么变化。 白墙黑瓦,青石板路,连绵不绝首尾相映的海棠树在风中招展。时间在这里过得好像特别的慢,神话中的样子,山中一日,世间千年,有地老天荒的感觉。 终于到了,我擦掉额头上的虚汗,忐忑不安的走了进去。 「先生,您好。请问几位?」穿着白色旗袍的女子笑容可掬的迎了上来。 我说:「我找你们老闆。」 「老闆?他不在。」 「去哪儿了?」我急切的问。 「听说是跟老闆娘回乡扫墓去了。」 我蓦然一惊,怎么会这么巧? 「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这个……很难说的。有时候一个星期,有时候要好几个月,我们也说不准。」 几个月?我担心自己等不了那么久。 我找了一家客店休息,犹豫不定,究竟是在这里守株待兔,还是回去碰碰运气? 在这里滞留了两三天,从茶楼早晨开张,等到夜里打烊,始终没有等到他们的消息。父亲的电话却接二连三的打过来,要我立刻回北京做手术,否则他就派人把我抓回去。 最后,我干脆关掉了手机。见不到她,我哪里都不去。 又过了几天,我的眼睛越来越不清楚,经常耳鸣失聪,睡眠的时间也变得越来越长。我决定放弃没有止境的等待,回去赌赌运气。 登上回程的飞机,心里期盼着时间能走得慢一些,再慢一些。我乞求上苍,乞求天上所有的神灵,请多给我一点时间……只要一点就好。 让我清清楚楚的看看她的脸,亲耳听她说句话,让我可以亲口问她,你幸福吗?这几年过得好不好?有没有想过我? 飞机着落之后,我顾不得安放行李,拦了一辆计程车直奔江边别墅,那是龙天佑曾经住过的地方。 可是,当我按响门铃,开门的却是另外两张陌生的面孔。我的心一点点沉了下去。 我又去了飘云的公寓,这栋旧楼的外墙,用红色的油漆写着「拆迁」两个大字。已经没有人居住了,四周一片孤冷的萧索。只有公寓楼前的那棵高大的老槐树,依旧枝繁叶茂,默默如诉。只有当猎猎的季风掠过树梢的时候,树叶才沙沙作响。 是啊,十年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寒来暑往,春夏秋冬。 什么都变了…… 我走上狭窄的楼梯,灰尘的味道熟悉而陌生。拾阶而上,四楼朝西那间一室一厅的套房,就是飘云的家。 掏钥匙的手控制不住的发抖,这把钥匙我珍藏了十年,整整十年……此刻捏在指端,只觉得滑腻腻的把握不住,完全没有质感。 我不知道这把钥匙还能不能打开这扇门,只是重复着这样的动作。 记得从前飘云在夜总会跳舞,我一个人在屋子里等着她,不开电视,也不上网。只是坐在角落里,静静的等着她。 我熟悉她的脚步声,一听就知道是她。关掉所有的灯,一进门就将她抱个满怀。她每次都吓得大叫,白着一张脸,一双大眼睛怔怔的望着我,受惊的样子是那么可爱。 回不去了…… 我抹掉脸上的泪水,执着于手上的动作。 可是,奇蹟般的,锁孔竟在转动,门开了。 我恍恍惚惚的走了进去,仿佛走进了另外一个时空,过去和现在交错,爱情和怨恨纠缠,欢笑和泪水消融。 我闭上眼睛,听到一个声音在时光的彼岸,在记忆的深处轻轻的叫着,笑着。一遍一遍在我耳边唿唤,那么清晰,却又那么遥远。 第168页 「寒城……寒城……」 我终于蹲下来,顾不得身架体面尊严,像个孩子一样大声痛哭,好像要把五脏六腑都哭出来似的。 清醒后,我颤抖着身体看着这间屋子,霎那间,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心脏狂跳。 房间显然被人整理过,地板上的水还没有干,每一件家具都打扫的一尘不染。 我激动得几乎无法自抑。飘云,她一定来过,或许,她还会回来…… 我像年少时那样,坐在房间的角落里,静静的等着她。 黄昏的暮色笼罩大地,喧嚣的街道渐渐变得静谧无声,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回家吃饭,休息,跟亲人聊天。 只有我,坐在一片废墟里,执着的守候着我的信仰和爱情。 混沌的大脑越来越不清晰,泪水流个不停。我想擦掉眼泪,不想她看到我如此狼狈的模样。可是,我做不到,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 天一下就黑了,地狱般的冰冷,唯有绝望。 我慢慢蜷缩在地上,心里翻江倒海的疼着,痛哭不止。 飘云,飘云,你在哪儿?让我见见你,这次之后,我恐怕就再也看不到你了。 医生说,我痊癒的机会只有十分之一。 只有十分之一…… 如果失败,我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 瞎子?聋子?还是不能动不能说的植物人? 没有人知道,没有人知道…… 我匍匐在冰冷的地板上,身体颤抖不已,就在我濒临绝望之际,一双温暖的手轻轻的抱住我。我狂喜的抓住那双手,喊道:「飘云,你终于回来了。」 手的主人像筛子一样颤抖着:「寒城,你看不见了?」 听到这个声音,我彻底的绝望了,苦笑道:「怎么是你?害我白高兴一场。」 父亲声音哽咽:「儿子,别再等了。她已经走了,我们回去吧。」 「是吗?她已经走了,原来是这样……」我恍恍惚惚的笑着,嘴里的泪水又苦又咸。 飞机上,我像个初出襁褓的孩子一样靠在父亲身上。 起飞的时候,我对他说:「爸爸,如果不是三年前我知道自己有病,我是绝对不会放手的。」 父亲为我掖了掖毯子,轻声说:「我知道。」 我又说:「爸爸,我们父子相认这么久,好像还没一起喝过酒。现在想想,挺遗憾的。」 他摸摸我的头,宠溺的说:「等你病好了,爸爸陪你喝个够。」 我笑了笑,眼里含着泪水:「爸爸,那我求您一件事。您可一定要答应我。」 「说吧,儿子,一百件我都答应。」 「这次,不管是生是死,不管我会变成什么样子,答应我,不要让她知道,更不要去找她。」 「儿子……」 「爸爸,我求求你。她过去一直那么苦,现在的幸福来之不易。我只希望她快快乐乐的活着,我不能毁了她……」 父亲沉默了很久很久,直到我的泪水再次夺眶而出,他才终于承诺:「好,我答应你。无论你发生什么,我都不会告诉她,更不会去找她麻烦。我用你母亲的名义向你起誓。」 我满意的笑了笑,轻轻的闭上眼睛。 飞机飞上几万里高空的时候,我很安静的睡着了。梦中有明媚的阳光,照亮了家乡的白山黑水。过去的一切好像在梦中,那些曾经鲜活的人们,妈妈,飘云,她们都是我梦里的样子。妈妈坐在床上慈爱的微笑,嘱咐我多穿件毛衣。飘云站在明亮的讲台上,跟大家谈笑风生。她的课还是那么生动,声音还是那么好听….. 风雨交加的夜晚,雷声阵阵,大地轰鸣。我们在那间小小的公寓,抛开世间的一切,紧紧缠绵在一起…… 这个梦我做了十年,现在,梦醒了,所有的人都消失了。 人生如梦,梦如人生。 我忽然想起飘云在小说里写的一句话: 生命如此美丽,让我们珍惜每一个朝阳再起的明天。 我在梦中偷偷的笑了笑, 可以了, 那么, 就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