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见王》 第1页 [现代情感] 《王不见王》作者:悠漾【完结】 她是商场上不择手段的女魔头, 他是组织上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 她是这辈子唯一敢跟他挑战的女人, 他是她这辈子最想超越的男人, 他们王不见王的故事开始于那少不更事的时光。 世事在游走的岁月里变了模样, 却不知能不能解开打了死结的心。 「那你呢?叶炯榆,你有没有利用过我的光芒?」 「原来,你也一直都记着,我们在一起后还一直记着。它们怕都如刺一般扎在你心里,生根发芽了吧!」 「所以,我们都不配拥有纯粹的爱情,是么?」 「是。」 爱情之于他只是件锦上添花的物件,他无法抛开所有去追寻,他只有将所有的可能埋在心里,告诉自己他也曾拥有过。 内容标籤:都市情缘 青梅竹马 豪门世家 天之骄子 搜索关键字:主角:秦振邦,叶炯榆(叶熙夕) ┃ 配角:赖哲宁,周宇成,胡耀华,沈嘉昊 ┃ 其它:叶枫,周宇婧,凌晓珺,周家年,赵枚启,曹或年,赖胜峰 【正文】 将进酒 --> q市市委书记办公室位于市委楼7楼的中段,为什么7楼,而不是8楼或者别的楼层,据说是前任相信,七上八下之说,很玄妙的是,真的应验了。 市委书记的办公室占地60平米,分为办公区和简单会客区。这里与大多数的领导办公室差不多,宽大的红木办公桌,光滑如镜的桌面上摆满了许多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话机,印表机,传真机,还有晚上加班时必要的檯灯。但最不可少的就是宽大的液晶电脑屏幕,现在政府大都推行无纸化办公,这也是宣扬环保的一条路子,至于是不是真正环保当然另当别论。办公桌后面是一整面精美的红木书柜,柜子里面摆满了书,书的类型多种多样,但政治理论书籍仍是主流。办公区以外的会客区,由高档黑色沙发围成一圈。 此时,这间办公室的主人,秦振邦正端坐在宽大的红木办公桌前,注意力被桌面上厚厚的文件牢牢聚集。他是三个月前正式入住这里,对于这里的装修他没有任何意见。这偌大的办公室里,除了墙上的那幅字画是他私人珍藏以外,他没有为这里添置任何一样东西,或者改变任何一件摆设,皆因他从来志不在此。以前大学毕业当村官的时候,再差的办公室他也呆过。 「咚咚咚……」敲门声并没有影响秦振邦埋头于文件的注意力,头也不抬冷漠的一句。 「进来。」 一名身材清瘦,带着金丝框眼镜下的外表斯文淡定的男人推门走进来,他的年纪看上去要比秦振邦长上几岁。他是秦振邦的首席秘书,胡耀华。和一般的政府秘书不一样,胡耀华是秦振邦从a市带来的心腹,也是他的智囊团团长。 从古到今,从政要比从商复杂得多,智囊团是所有政治家不可或缺的臂膀。 「书记,跟您汇报一下,后天下午3:00和香港赖氏集团有个重要的会议。」 「嗯,继续。」 秦振邦还是没有抬头,他从来不会质疑胡耀华为自己安排的任何行程,一是他信任他,二是到了这个位置很多事情也轮不到你去质疑。 「歷经一年的筹备,香港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将于下个月正式成立,为表示他们来我市投资的诚意,之前赖氏集团董事会主席赖胜峰决定亲自来与您会晤,但刚才收到他秘书打来的电话,赖老先生因身体不适不能如期前来,所以临时委派了集团副总裁过来。同时,也向您表示诚挚的抱歉。」 「嗯。」 会晤不过就是个形式,来本地投资的外来公司要与政府打好交道是必须的,但至于是总裁来还是副总裁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如此正式地通知他,不过是表示诚意罢了。 在很多新兴城市,为了吸引外来投资者,政府对投资的大财团都是奉为上宾,生怕对方稍有不满转战他处。q市也曾如此,但这已经成为过去式。今时今日的q市摇身一变成为投资者炙手可热的抢手货,外资企业都争相的想跟政府打好关系,为的就是想在这个潜力无穷的城市占上一席之地。 「对方派来的代表的名单是否已经收到?」 虽然现在q市已不再是以前卑微的小渔村,但香港赖氏集团是亚洲十大企业,这次赖氏选择将分公司落户q市,对q市来说不论从名望上还是经济上都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事成之后,真正就是名利双收。 「是的,由赖氏集团叶炯榆副总裁亲自率队,一行共有8人。」 叶炯榆?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正在文件上奋笔疾书籤名的秦振邦的手顿了一下。认识了十三年的名字,又怎么会陌生?只是没想到这个年纪轻轻的女人如今竟到了这个位置。 看来,这十三年她一点都没有变。 「知道了。」 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绝对是意外的,但并没有太多的影响秦振邦。这种事情,他只需要知道,剩下的就不在他操心的范围内了,不然要办公室、接待办、秘书处这些人干什么? 胡耀华领会了秦振邦的意思后,退出了办公室。 一鼓作气将桌上文件全数签好的秦振邦从大班椅上站起来,长长地伸了个懒腰,随即走出办公桌,做起伸展运动。 第2页 办公室的墙上挂着的那副秦振邦的私人珍藏书法,米白色宣纸上的内容并不是常见的纵情挥墨下的「实事求是」、「清正廉明」等等这些大字,而是一张小品,上面整齐地写着李白的名着:将进酒。任谁也不会想到这样的办公室里竟会出现这样的一幅书法作品,不论环境、地位都非常不协调,但秦振邦独独喜欢,将他随身带着,去哪上任带到哪,挂在办公室里。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復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髮,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復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復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嚯。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 唿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随着国家新发展方针的退出,q市成为近年来国内发展最快的新兴海滨城市,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多彩的生活环境是这个海滨城市人口增长迅速,短短三年里,被评为我国发展最繁荣、最活跃的新兴城市之一,更成为国内外商家争相投资的黄金城市,风头紧追b市。 三个月前,秦振邦成为由中组部选派到地方交流任职的几十名年轻干部中的一员,也是最年轻的一员,这年,他才34岁。 q市市委书记的这个位置,有很多人稀罕,也有很多人唾弃。稀罕派无非为的是q市近年来风生水起的响亮名号,在他们看来,这是个肥差。跟稀罕派的进取不同,唾弃派则认为这是一块吃力不讨好的鸡肋,做得好了是国家好政策的功劳,再来有前任市委书记的珠玉在前,免不了对比,稍有差池,绝对影响日后的仕途,保险起见还是不要碰这个烫手山芋的好。 当然,这世上的事儿向来都如此,有人爱,自然有人恨。 秦振邦对此没有什么太多的想法,他也知道,就是因为太有争议自己才会被派到这个位置,这是惯例,也是父亲的惯有的作风,早就习惯了。 从他哇哇落地的那一刻开始,他的命运就註定了与政治脱不开关系,既是命,那就认。他不是没有反叛精神,而是更深知自己肩上的重任。话说回来,他的人生早跳过了青春叛逆期。 半岛大酒店的总统套房的落地窗前,有位女人面窗而立,她身穿米白色软呢套装,头髮整齐地盘在脑后,脸上还带着一副时髦的黑框眼镜,尽管眼镜是时髦的,但这身中规中矩的打扮着实让她看起来略显老气。这女人不是别人,正是香港赖氏集团副总裁,叶炯榆。 职场上中规中矩是叶炯榆的衣着风格,这身装扮有个好处,那就是掩盖了她绝美容貌的锋芒。 落地窗外各色闪烁的霓虹让这座城市沉醉在灯红酒绿的迷幻里,放眼过去,这里的繁华不输给任何一座大城市。然而这里却也是特别的,它没有太多年代的气息,有的只是青春的朝气。如果说a市是温文儒雅的学者,b市是雍容华贵的贵妇,那么q市就是朝气蓬勃的小伙子。正是这份朝气吸引了许多人,它如同一张白纸,允许很多人在这里任其创意的规划,这里不存在旧城与新城的融合,怕只怕没有独到的创意。 看着眼前这座连夜色也带着青春气息的城市,叶炯榆并没有太多感触。从来她就不是一个容易被触动的人,你可以说她铁石心肠,又或者冷漠、冷血,她都不介意。 尽管如此,q市对叶炯榆来说不陌生,为了分公司的成立,她已经来过这里好几次了。除此之外,她觉得她和它一样。 很多年前,赖胜峰看上这座城市的时候,叶炯榆才刚刚进入赖氏集团,还只是市场部一名小小的业务员。但她从小就是个好强,不干人后的女人,她仅用了一年的时间爬上了市场部经理的位置,这曾经是令多少人咋舌的成绩。 当然,千里马的出类拔萃少不了伯乐的慧眼识英雄。赖胜峰就是她的伯乐。但当商人和伯乐这两种身份融汇一起的时候,事情就不仅仅是能力那么简单,能力以外还有更重要的条件。叶炯榆的这种条件是与生俱来的,由不得她想不想用。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的无奈。 叶炯榆不得不承认,赖胜峰的眼光绝对的独到,且精准,正如他器重她,又正如他选中了q市。不怪乎赖氏集团能成为亚洲十大企业。 站了许久,叶炯榆抬手,看了看腕上全球限量版欧米茄,上面显示着已经是腕上九点,这个时间打电话应该合适了。 电话响了两声,那头有人接起来。 「餵。」 电话那头传来略显疲惫的声音。 「来到你的地盘,自然要跟你报到。」 「你什么时候学会尊重我了?我应该感动吗?」 叶炯榆听得出对方的揶揄,轻笑几声,没说什么。倒是对方接着往下说,话题中换了个重点。 「听说你很久没回去了,你什么时候也尊重尊重家人的感受?」 对方显然是个很会哪壶不开提哪壶的傢伙,这句话提到了叶炯榆最不想提的那壶冰水。 第3页 「这关你事儿吗?」 「ok,我也是随口问问。」 「没什么事儿,我挂了。」 对方「嗯」了一句,先挂了电话。他们从小就没停过的斗,就连挂电话的先后这么小的一件事儿也要斗,十几年过去了依旧乐此不疲,却尚未分出胜负。 市委书记办公室里,还在加班的秦振邦挂了电话,靠坐在大班椅上,眼睛没有离开宽大的电脑屏幕,屏幕上是则新闻,严格的来说是则花边新闻,新闻的主角不是别人,正是刚才给他打电话的那个人。至于新闻的内容,无非是她又和某某集团富商传出交往的绯闻。 其实,这在秦振邦看来早不算新闻了。当某一件事时常发生,它就会渐渐丧失新闻价值,也就没有关注的必要。 至于为什么他又关注,都是被逼的。在接到叶炯榆电话前三分钟,他与a市的周宇成通完电话。 「振邦,熙夕现在在q市?!」 熙夕是叶炯榆的小名,她原名叶熙夕,后因为她觉得这个名字太过于女孩子气,在她7岁上小学那年坚持让长辈帮换了现在这个名字,叶炯榆。 初见 --> 「嗯,我知道。」 赖氏集团到q市投资,如此大事,身为市委书记的秦振邦必然知道,倒是远在a市的周宇成也那么快得到消息,这才真正意外。看来周、叶两家对这丫头可是关注得很。 「这丫头已经有一年多没回家了,我也是上次去香港出差才得以见她一面。真是比面圣还难。」 自从叶炯榆被英国剑桥大学录取后,就很少回家了,严格来说是很少回国。读书时候,她总说功课太忙,课余要兼职,无暇回来。那么毕业后呢?她依然故我。 毕业后家里人希望她回国工作,但她还是固执地决定去香港工作。香港与a市的距离比英国与a市的距离缩短了这么多,她还是不回家,总说工作太忙。 对此,周、叶两家完全没有办法。 对于周宇成的抱怨,秦振邦没说话,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毕竟这是他们家事儿。 「你看看凤凰网,又上八卦新闻版了。这已经是本月第三次了,男主角也换了第三回。家里长辈对此很担心,都快急死了。」 秦振邦原不想关注,但又好奇这次绯闻的男主角是谁,最后还是打开了网页。这次的男主角比上次的差点,上次好歹是富二代,且不论长相,光是青春健壮的身材也算是及格。回头再看看这回的这位富商大叔,头髮稀疏,大腹便便,外表上着实没有可取性。 看着看着,秦振邦不自觉的蹙眉,心里默念着:叶炯榆,你这什么眼光啊? 「宇哥,这些香港八卦杂志你还不知道吗?向来都是空穴来风,再者,这种新闻的主角很明显是那些富豪、富二代,熙夕不过是池鱼罢了。」 虽然贵为香港新一代女青年才俊的顶尖代表,但是叶炯榆的新闻价值还远不及那些身价过亿的富豪、富二代们。 「无风不起浪,她若是注意点,又怎么会让这些八卦杂志有机可趁。姑娘家家的,也不顾着点自己的声誉。」 秦振邦听着周宇成的这些牢骚话,觉得可笑,跟他说有什么用,有本事的去跟当事人抒发。 「八卦这玩意儿,您也别太较真儿了。」 「我们也不想较真儿,只是这丫头老长时间的不回家,怎么劝都没用,哪能不担心?」 周宇成说完,重重地嘆了一口气,对于这个外甥女,他几乎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般。她5岁那年的时候,父母委派为南非大使,她搬过来住在周家,当时读大学的他顺理成章的成了这位周家小公主的代理家长。从那时候开始,她的哪回家长会不是他周宇成参加?可能也是这个原因,打小叶炯榆除了父母就跟他最亲。 现在想想,那几年的家长会是他人生里唯一的经歷,就连自己亲生女儿也不曾有的待遇。 「振邦,这段时间她在q市,你找着机会也帮我劝劝她,工作固然重要,但也不能这样总不回家啊!」 说了这大半天,原来是想让他当顺路说客。只是,他们者人选挑的似乎并不合适! 「这事儿,我恐怕说不上话。」 秦振邦和叶炯榆的他们能不知道? 「你试试,我们现在对谁都抱有一丝希望。」 瞧这话说得,也太委曲求全了。冲着这点,秦振邦就再没有拒绝的藉口,唯有尽力而为了。 如果抱着尽力而为的态度去想要达成某件事的时候,那也就是说这个人对于这件事成功的信心近乎为零,剩下的就只有运气。 很不巧,这件事上,秦振邦并没有过人的运气。 以他们的关系,这也算是必然的结果。 说起来,他们俩的关系有点复杂。彼此间非常了解,却无法心平气和的相处,但也不是爱斗嘴的欢喜冤家,他们的关系亦敌亦友,十几年来从未解除过备战状态。她也是大院里唯一一位能与他打成平手的人,而且还是个女人。 想到这,秦振邦不免要想起他们当年的初次见面。 其燕山大院和所有的单位大院一样,住了很多孩子,孩子多的地方自然会有孩子王。秦振邦便是这十几个孩子中的孩子王。十几个孩子里还分出了几个孩子中的主管,就像国家得分宰相、将军等这些官阶,能在秦振邦直接领导下的,也算是在孩子群中小有名望了。 第4页 至于秦振邦为什么能成为孩子王,那是因为他的全能。官方的德智体美劳样样拔尖外,打架也是常胜将军,还有他强大的领导气场,让所有孩子不得不臣服,乖乖地跟在他后面到处跑。 那个时候的孩子的生活很舒坦自在,每晚放了学,着急忙活地往家里奔,别误会这些孩子是粘家的好孩子,他们不过是为了赶着回家报到,放了书包好出去疯。 每晚吃饭前,秦振邦总会带着一大群的孩子在院子里到处玩。他们会跑到警备司令部的训练场上玩沙子,打沙包,或者在操场上打篮球,在草坪上踢足球,玩得灰头土脸后,他们聪明的会踩着时间回家。在傍晚夕阳渐渐落下得只剩下淡淡余晖的时候,他们人还在离家不远的路上,院子里会听到很多不同方言的叫唤声,语言不一样,内容却是一样的。 「xxx,回家吃饭了。」 想想,以前的妈妈的中气应该都很足,能喊得这么大声。这些温暖熟悉的声音,成了那个年纪里最温暖的记忆。 秦振邦的孩子王的地位不是没人挑战,却一直未被撼动。可见其实力雄厚。 大院里秦振邦独霸江湖的局面一直维繫到了秦振邦9岁那年。 暑假,是大院儿了的孩子最开心的日子。白天里家长大都去上班了,家里除了勤务兵,根本没人,孩子们自然进入没人管的疯狂时期。 那年暑假的某个上午,秦振邦带着一群孩子准备去警备司令部后山的新发现的山洞玩,才从操场上集结整齐人马正要出发,周宇成的突然出现临时叫停了他们的计划。 「振邦,你们过来,我今天要给大家介绍一个新朋友。」 那年刚上大一的周宇成是大家熟识的大哥哥,虽然被叫停了玩乐的计划,大家都没有不高兴,秦振邦带着孩子们很听话的围了上来。 这时候,周宇成从身后牵出一个穿着花花小洋裙的小女孩。 「这位小美女是我的小外甥女。」所谓介绍,周宇成只是向大家宣布了小女孩的地位,剩下的就是小朋友之间的事儿了。 「熙夕,你跟大家玩儿,小舅舅回家做功课了。」 小女孩松开握着周宇成的手的她的手,认真的点点头。「嗯。」 「振邦,照顾好我家小公主。」 这是命令,可不是拜託。 「哦。」 秦振邦很酷的应承了周宇成的命令。他并不讨厌接受这种指令,这代表了他孩子王的地位。 在周宇成转身走远后,小女孩才在众人的瞩目中落落大方地朝前跨了一大步,正式走进人群中央,友好地伸出右手。 「大家好,我叫叶熙夕,今年5岁。」 叶熙夕稚嫩的童音甜甜的,却丝毫不显造作,再加上她的大方得体,顿时为自己争来了许多男粉丝。 若要按照时下最潮的叫法,当年的叶熙夕绝对是个超级萌的萝莉。 「你好,我……」 孩子中有小男生沖想去就要跟叶熙夕握手,被秦振邦丢去犀利的杀人目光给下了回去。低着头回到人群了。 那个年纪的孩子应该还不知道什么叫喜欢,但美好漂亮的东西总会吸引人,这点上没有年龄的区分。 很显然,叶熙夕的初次登场吸引了不少小男生关注的目光。 9岁的秦振邦才开始觉得眼前这个小小的身子很漂亮,她的齐肩娃娃头乌黑头髮,头髮质地很柔软。脸型是标准的鹅蛋脸,雪/白的皮/肤,一双乌黑清澈的大眼睛上盖着厚厚捲曲的长睫毛,眨巴眨巴如黑夜里天上闪烁的星星,小巧的鼻子高挺中肉感十足,像极了女孩子爱玩的洋娃娃。 可是,眼前的这个洋娃娃却让他的手下失控了,他开始无心欣赏她完美的外表,隐隐地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威胁感。 大院里的孩子都属于军事化管理,也就是说这群孩子必须得服从孩子王的命令,就像军队里上级服从下级命令。 「你好,我叫秦振邦,今年9岁,是这里的老大。」 秦振邦上前一步,伸手握住了叶熙夕雪/白的小手,小手握在他的大手里,软软的很舒服。但他却不享受,他一心只想给她个下马威,让她知道这里的规矩。 叶熙夕抬起头,仰望着那个比她高上很多的男孩子。他说他9岁,也就说眼前这个是个大哥哥。这位大哥哥长得很好看,但不是这里面最好看的。他说他是这里的老大,确实让她愣了一下,只是一下。因为她并不怕他,他激起了她小小年纪巨大的斗志。 「什么是老大?」 「老大就是这里的孩子都得听我的。」 秦振邦有点不耐烦的解释。怎么会有人不知道什么叫老大呢? 「那我也得听你的吗?」 「那是当然。」 「可是,我不想听你的。」 叶熙夕很直接的吐露了自己的心声,这话让在场的孩子都愣在当场。从来没有人这么直接地挑战秦振邦的权威。 秦振邦身后,有个小男孩首先跳了出来。 「你要跟我们玩儿,就得听老大的。我们都听老大的。」 「你又是谁?」 叶熙夕歪着脑袋,看着说话的小男孩,他比秦振邦长得好看那么一点点。 「我叫沈嘉昊,跟你一样今年五岁,我就听老大的。」 「不听他的就不能跟你们玩吗?」 第5页 「是的。」 沈嘉昊很义正言辞地回答。秦振邦是他哥,他自然听他的,毋庸置疑,誓死捍卫。 「那算了,我回家了。」 说完,叶熙夕转身朝家里的方向走去。 也许是从没见过这么有个性的小女孩,叶熙夕的特别深深吸引了很多孩子。孩子群里有人想上去拉住叶熙夕,碍于秦振邦在场,没敢明目张胆,追随的心拦不住。 从来叶熙夕就是个拥有萝莉外表的超级女王。 叶熙夕的父亲叶枫委派到南非当驻地大使,母亲周宇婧自然追随丈夫去了南非。周宇婧的父母不捨得这个乖巧漂亮的外孙女,所以将她接来了其燕山大院,与他们住在一起。她在这里大院儿里一住便是9个年头。 一山不容二虎,就算是一公一母也难容。叶熙夕的出现极大地挑战并占有了秦振邦的部分权威,大家在崇拜他的同时,也开始崇拜小小年纪的她,因为她漂亮,因为她有个性,也因为她和他一样德智体美劳样样满分。 自此,其燕山大院正式进入双王统治的局势,二王势力均衡,不分高下。 秦振邦与叶炯榆王不见王的恩怨情仇宣告正式开始。 握手 --> 今天,q市市政府二楼的迎宾厅被精心的布置得焕然一新。厅中的米白色的真皮单座沙发分成两边整齐地摆放着,正前方的写意水墨画巧妙装饰下的背景墙前,两张真皮单座沙发隔着茶几并列摆放,沙发中间的茶几的鲜花为室内平添了几分柔和的典雅之气。为了今天的会议,接待办专门新换上的新鲜的香水百合和浅色的地毯,这让原本偏重于男性化的中式沉稳设计的厅内看上去柔和几分,再配上暖色调的光线,让迎宾厅看上去更平易近人。 q市市政府与赖氏集团代表的会议地点就设在这里。这种会议气氛很微妙,双方都很重视,都不希望怠慢了对方,却也不希望让对方觉得过于占了上风,所以这就最考验会议的组织者,他们不能忽视任何一点以小见大的细节,话说这就是公关的厉害之处,必能做到面面俱到,光看今天的装饰就能明显感受到他们的用心。 下午三点,迎宾厅的前后两道门同时被推开,政府和企业的两队人马分别从前后门同时踏进会客室,这也是会议议程的设定。据说这两道门的设置也很有讲究,一条是通往领导办公室的内部通道,一条是迎接贵客进门的专属通道,彰显着主客同样备受尊重的地位。 除开早在里面待命的记者和工作人员,叶炯榆和秦振邦几乎是同时踏进大门,出现在闪烁不停的闪光灯下。 「书记,我来为您介绍,这位是香港赖氏集团副总裁,叶炯榆女士。」 今天的叶炯榆延续了一贯的职业打扮,她一身简洁黑白色经典香奈儿套装,犀利中平添了几分优雅端庄。乌黑亮丽宛如绸缎一般的长髮高高地盘在脑后,必不可少的黑框眼镜稳稳地架在鼻樑上,其实这根本就副平光眼镜,只为掩饰那双天生水汪汪的迷人大眼睛,再加上刻意加厚的底妆,完美的隐瞒了她的真实年龄,达到老气横秋的效果。 秦振邦乍看到叶炯榆,眉头有不被任何人察觉的牵扯,如此细微,只有他自己知道。 叶炯榆在工作人员的介绍后,迈开大步朝秦振邦走去,步调之间同时优雅地抬起自己的手。 「秦书记,您好,很荣幸认识您。」 尽管双方都希望平起平坐,但终究还是得有个高下之分。官、商地位谁高谁低,并不难分。人在屋檐下,就要学会低头,哪怕只是那么一点点,哪怕只是形式,那也是种不可或缺的礼仪。 秦振邦抿紧双唇,嘴角礼节性地向上扬起,脸上展露出官方的柔和线条,从容地伸出手,握上那一如当年般雪/白的手,当年的小手现在已经长大,长成纤细的芊芊玉手,握在手里还是那么柔软。 「您好,叶副总,久仰大名。」 握手间,两人四目相接,嘴角挂着相似的淡淡微笑里,有任何人都看不出来的韵味深长。在场的很多人或者都认为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没人知道那背后长达十几年的故事。 谁又会想到,这个握手戏剧性地再次出现在十三年后的今天。 与此同时,远在香港的赖氏集团总部大楼的副总裁办公室里,赖氏集团太子爷赖哲宁正和自己的亲信智囊团,其姨夫郑恆也在紧锣密鼓的召开会议。 「姨夫,这次在内地兴建分公司的计划,你怎么看?」 端坐在大班桌前的郑恆,撑在椅子把手上的双手随意的一摊,嘴角很不屑的一撇。 「能有什么看法?所有人都知道你父亲这次是豪掷万金只为搏美人一笑。」 赖哲宁听了这话,将原本在手上灵活转动的金笔拍在桌上,力道不重,感觉得出压抑着的隐忍。 「万金?」赖哲宁嗤之以鼻的冷哼一声,「哼!过亿的计划,岂止万金?」 赖氏集团上上下下谁不知道赖哲宁对叶炯榆这个女人忌讳得很,郑恆对于赖哲宁这样的反应并不觉得意外,也因为在料想之内,所以更觉得无谓。 「这次姐夫的确太固执了,董事会都不同意他这么做,他以私人名义动用资金也要启动这项计划,为了一个女人实在太冲动了。」 他郑恆并不是在火上浇油,他不过是就事论事。一直以来赖氏集团在内地的各项不论大小的投资都做得得心应手,再加上这些年内地与香港的商业投资交流的高成熟度,赖氏根本没必要花那么大一笔资金在国内成立分公司,但赖胜峰执意如此,除了要讨叶大美女欢心,他实在想不出还有别的理由。 第6页 「那女人就一红颜祸水。」 这回赖哲宁没能忍住,咬牙切齿的低吼出声,手上的金笔也被他硬生生的折断。 「阿哲,你也不用那么气愤。内地分公司才刚成立,等它稳定了再上市怕且也要登上三五年,放心,她根本影响不了你名下赖氏海外集团的发展。」 「这点,我还真不怕,就凭她也想跟我平起平坐,痴心妄想。我只是不服气老头子拿那么多钱出来捧她,他把我这儿子置于何地?」 这几年,叶炯榆几乎是香港商界的一个传奇,21岁英国剑桥大学双硕士学位毕业,应聘到赖氏集团当一名名不见经传的小小业务员,但谁也不会想到,一年后,这名小小业务员竟爬到了市场部经理的位置,也就是因为这样,引来了众人的关注。 起初,赖哲宁对叶炯榆的印象只有一个,那就是美丽,不亚于任何一个当红女明星的美丽,尽管她用很多方法想要掩饰,但以他阅女无数的慧眼一眼便知龙与凤。身为香港上流社会钻石王老五的他毫不掩饰对她的兴趣,最后,是姨夫及时拉住了他。 「看清楚形势。」 很简单的一句话中有话,再加上外界的众多猜测,最后答案唿之欲出,她是他父亲的女人。 或说回来,若不是郑恆,赖家恐怕就要上演一场父子争女的狗血伦理惨剧。 在市场部任职短短3年后,叶炯榆成功地爬上了现在副总裁的这个位置,并尤其得到赖胜峰的信任。他是赖胜峰女人一说更是不胫而走。 这让赖哲宁更是对叶炯榆这个女人厌恶到了极点,她根本就是一个利用自己青春美貌往上爬的女人。想到她平日里还要摆清高地将自己刻意打扮包裹起来,他就更觉得这女人噁心到了极点。 自此,叶炯榆成为赖哲宁最大的眼中钉。 因为身份的特殊,叶炯榆到了q市后选择用电话跟秦振邦报到,他们的确不适合单独见面。 但是她回到q市的消息在其燕山那群发小圈早传开来,就在她与秦振邦结束赖氏集团见面会后的那天晚上,郭擎在q市的名人会所吹响了聚会的集结号,很给面子的除了沈嘉昊和周亮,全数到齐。 组织人郭擎从十几年前开始,就是大家公推出来的组织部部长,大家可别误会,这位组织部部长可不管人事,不管提拔,专管组织各种多姿多彩的活动。他向来是个好玩、会玩、贪玩的主儿,这个差事派得太到位了。 荣斌就曾经这样感慨地说了一番话。 「这就是老大天生的领导范儿,看看,看看,这人用得,也太恰到好处了。」 叶炯榆听了以后当场就瞪了荣斌一眼。 「是恰如其分吧!」 「哎呀,哎呀,对对对,恰如其分,恰如其分。还是我们家熙夕聪明,那文字功夫了得呀!」 叶炯榆从来不理会他们各种形式的拍马屁,除了秦振邦和沈嘉昊外,他们都爱耍贫逗她开心,早见怪不怪了。 说回今晚的聚会,也算是件罕事儿。自从14岁那年随去英国当大使的父母出国后,叶炯榆就很难与他们找着机会真正聚上一会,再加上后来自己也鲜少回来,聚会的机会真的很少。对上去一次的聚会还是那年太姨婆去世,她回家奔丧,才抽了个空聚了一遭。 有人说过,真正的朋友分别丝毫不会影响彼此的感情。有些人再久不见也不会觉得陌生,因为彼此间有着一种胜似亲人的默契。 所以,此刻的名人会所的博雅包厢里,这群很久没见的朋友疯玩在了一起。 在疯狂的玩闹中,秦振邦永远是最理性的那位,他并不是冷眼旁观,他也会偶尔参与,也会和他们相会调侃、揶揄,只是长年累月身份的限制与压抑,他已经习惯了冷漠,就是在最亲的兄弟面前也实在难疯狂。 「来,我们共举杯庆祝熙夕重回其燕山大家庭。」 荣斌也不知道喝了多少,肾上腺素不断攀升,人越来越开了。 「干杯!」 其他人也是彼此彼此,所以才会跟着他又疯了一遍。 「沈嘉昊和周亮这俩傢伙真太不够义气了,居然缺席?熙夕,下次看见他,我决不轻饶他,帮你出气。」 叶炯榆笑而不怒,她知道沈嘉昊不来的原因,为的是家里的妻小,确是可以谅解。 至于周亮因在外国公干没能出席,这点真的让叶炯榆送了一口气。周亮是她的亲表哥,若他出现,定会为了回家的事情又在她耳边不断的唠叨,就差没有把她绑回家了。 「帅哥,你怕不是嫉妒他吧?昊子现在可是家庭美满得很呢!」 帅哥是钱帅的外号,他个人呢非常享受这个外号,总不要脸的说这名号实至名归。 「哼,我嫉妒他?别开玩笑了,生命诚可贵……」 「得得得,收起你的自由论吧!」 赵宣康赶紧打断荣斌的吟诗欲,荣斌不服,两个人便斗了起来,不过不是斗嘴,是斗酒。 叶炯榆靠坐在沙发里,秦振邦就临近坐在她旁边的位置上,她往他那边挪了挪。 「他们的小孩一定都很可爱吧?」 不止沈嘉昊的儿子出生她没回去,就连周亮的女儿出生也不曾将她再召回a城,对此她心里其实很内疚。 秦振邦瞟了她一眼,没理她。 叶炯榆也没再往下问,身边这男人真是越来越酷了,今天开会时她就发现了。 第7页 「什么事儿才能把你召回来?」 两个人均沉默地几杯红酒下肚后,秦振邦才又开口。受人之託,还是忠人之事的好。 「这叫什么话,你也看见我有多忙,哪有时间?」 对于这个问题叶炯榆每年回答不下千次,答案早就烂熟于心了。 收到这样官方的说法,秦振邦早料到了,万事说了尽力而为,就是尽力而已,不一定有为的。 「那这回常驻q市?」 「怎么?怕我回来再抢你风头?」 秦振邦慢条斯理的晃动着手中的红酒,微笑着轻摇着头。 「难得我们第一次合作,说些不和谐的话,忒煞风景了。」 「对哦,都说县官不如现管,看来我真得好好巴结巴结您这位县官呢!县官,我敬你。」 说着,叶炯榆端着杯酒在秦振邦面前微微举/起,秦振邦抬起杯子,递过去,传来一声清脆的玻璃碰撞声,有点悦耳。 这确是他们的第一次合作,虽然是有点官方。 人不可貌相 --> 「你回不回家本就跟我没关系,但就为了这毫无关系的事情,我得忍受周宇成日日骚扰。」 今天散会后,周宇成的电话又来了,还是老话题。秦振邦甚至怀疑自己身边是不是有周宇成的内应,不然怎么他们才见面,消息就传到千里之外的首都了? 在叶炯榆离家的这几年里,秦振邦不是周宇成找来的第一个说客,也不会是最后那个。 「小舅舅就是这样,总把我当成小孩子,甭理他。」 她的这个小舅舅要比自己的父母管得还要多,不就给自己当了几年代理家长吗?怎么就惯出这一身婆婆妈妈的毛病了? 看着身旁满脸轻松的悠然喝着酒的女人,如此置身事外的表情,让秦振邦心里的气就不打一处来,真真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敢情他烦的不是你。」 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他也很纳闷,为什么她的事儿他却总惹得一身骚?眼前这个长得绝美的女人真就一祸害。 这话还得从很多年前说起…… 别看叶炯榆人前总是优雅端庄俨然一个冰山美人的模样,绝对是装的,要说她的真面目,也只有他们知道。 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的叶炯榆在她姥姥的精心打扮下更是甜美可爱,俘虏了大院里不少大人的心,成为他们眼中绝对的天使。天使?白色的就是天使,黑色的那就是小魔怪。离了大人的视线,她就会原形毕露,有时候野起来恐怕要比男孩子的胆子还要大。 搬进其燕山大院一个月后,叶炯榆和大院的孩子们已经玩得熟络,尽管秦振邦在如何的不喜欢这个抢进他风头的小傢伙,但既然人心所向,作为领袖的他也可以有小小的让步。自此,她成了常委会唯一的女性成员。 这天,这群孩子在其燕山后山的警备司令部疯玩一天回来,他们原本是按着原路返回,走在前面的秦振邦远远地看见了一条岔路口,一边是他们来时的路,路基平坦顺脚;另外一边是条林荫小路,因为崎岖所以平日里鲜少有人往来。 不经意的秦振邦稍稍侧目,身后有个穿着淡紫色的身影正在另外几个男生殷勤的呵护下一路走来,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那张小小的脸上尽是得意的表情。突然,他的心里升起要作弄人的坏心。 秦振邦停住大步超前的脚步,伸手指向前面偏僻,且有点杂草丛生的小路。 「同志们,我们今天不走原路返回,我们走这条小路。」 向来秦振邦的提议对孩子们来说就是命令,绝无异议。 以前自然如此,但自从叶炯榆出现后,她总会在最不恰当的时机跳出来,质疑他的每个决定。这次,也不例外。 「为什么我们不原路返回?」 有时候,接受挑战也是件快事,尤其是在自己早有准备的情况下,心里不自觉的有种莫名的快/感。 「人要有开拓精神,而且探险也是种乐趣,大家说对不对?」 「对……」 孩子们震耳欲聋的欢唿声,毫不掩饰满腔跃跃欲试的澎湃激/情。 这个年纪的孩子哪个不爱冒险,哪个不对新事物感到好奇,这回秦振邦既是利用了自己的威信,又是利用了大家的这种心态。 「叶熙夕,你是不是怕了?你们女孩子的胆子就是小。」 「谁说的?我才不怕。」 小小年纪的叶炯榆哪知道什么叫做激将法,顺着秦振邦预谋的小路走过去。她向来只认为,男孩子能做到的事情,她也定能做到。 年少的心总是轻狂。 「那你敢去吗?你要是不敢,就让荣斌和郭擎送你原路返回。」 秦振邦毫不掩饰自己语气里的挑衅。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跟叶炯榆交战那么久,他早对她的性子了如指掌。小小年纪,想跟他斗,门儿都没有。 「哼,不需要,我就跟你们走小路。」 叶炯榆高昂着头接受完秦振邦的挑战,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气,第一个提步踏上林荫小路。她告诉自己,她不是听他的,只是想证明给他看,她不比他们男孩子差。 旁边候着的荣斌本来还为自己摊上护花使者的美差暗暗自喜,没想到美人并不领情,早走了,心里对生起强烈的挫败感。抬头看着朝走在杂草丛生的林荫小路上的淡紫色小身/子,还是有点担心。 第8页 「老大,你让熙夕走前面?她可不认路呢!」 秦振邦很不爽的瞟了最重色轻友的兄弟,冷漠的说了一句。 「她不认路,你去,你去带路。」 「啊?我?我也从没走过这条路呢!」 荣斌不可置信的指着自己,这对他来说可是可不可完成的任务啊!他心里突然觉得自己有点惹火烧身的感觉。 荣斌的退缩轮不上秦振邦说什么,已经惹来兄弟们的轮番唾弃。 「哼,瞧你那小样儿,还想学人家当护花使者?熊吧你。」 「小斌,你看看人家熙夕可比你胆肥多了。」 「还愣着,有你这么当护花使者的吗?」 「你们这群丫有本事你们领路啊?就知道耍嘴皮子挤兑我。」 就在这群小男生相互攻击的时候,秦振邦早已经赶上叶炯榆走在了小路的最前面。这条小路弯弯曲曲的的确有点复杂,若不是要挫挫她的锐气,他也不会选择走这条路。 「你们还在那废什么话,老大他们要走远了。」 沈嘉昊朝着秦振邦的方向跑不跟了上去,还不忘大叫后头斗嘴得几乎就快打起来的几个人。 走呀走,叶炯榆跟在秦振邦身后不知道走了多远,她漂亮的淡紫色沙质小洋裙上沾满了短短的杂草,小皮鞋也因为脚下的土路覆上层厚厚的灰,尽管如此她也毫不介意,跟着秦振邦的脚步从未停歇。 渐渐的身旁的杂草开始变得整齐,不再杂乱的四处伸展,地上的路也由土路换成柏油路。从小树林走出来的孩子们有种重见天日的感觉。走出林荫小道,他们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小山坡上,山坡下面就是平日里他们来回玩耍的熟悉林荫大道,放眼看去,不远处就是周家的小洋楼。 「哇塞,老大,你什么时候发现这条秘密通道的?太酷了。」 孩子们是一阵欢欣鼓舞,为自己顺利的找回大道,也为了他们又一次的探险成功。虽然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探险,但只要不曾尝试的事情,他们都将其称之为探险,因为新奇。 站在小山坡上的叶炯榆也惊奇的发现,原来这就是从她房间望出来,看见的那个小山坡,对于这从来不知道却又十分熟悉的事物,她也觉得心里尽是惊喜的感觉。 「这条道是平日警卫营巡逻的小路,喏,那里还有个岗哨。」 大家顺着秦振邦手指的方向看去,还真有一个岗哨,哨兵笔挺的正在站岗。 这原本鲜少人出现的地方今天突然来了这么一群不速之客,哨兵本应该下来盘查,但他们没有,并不是他们失职,而是整个警备司令部里没人不认识这一群混世魔王,聪明人还是别给自己找麻烦的好。 「老大,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走?」 「走?不走了,从这跳下去就到家了。」 跳下去?孩子们听了秦振邦的话,探头往脚底下看去,这个坡的高度严格来说并不算高,也就两米左右,小山坡被削平成了一道墙,立在大道边上。所以他们基本上算是站在矮墙上。这个高度对于在这个大院儿里摸爬滚打了好些年的男孩子来说的确易如反掌,一跃而下,绝对稳当的落地。 可是,叶炯榆呢?她是个女孩子,也要从这跳下去吗? 「老大,那熙夕呢?」 不少男孩子怜香惜玉的为叶炯榆担心起来。秦振邦也不是不怜香惜玉的人,他早就为她想好了。 「她?容易。你们跳下去,然后在下面搭个人梯把她接下来,不就行啦。也没多高。」 说完,秦振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矮墙上跳了下去,稳稳地落在地面上,起身回头,这一套动作完成得潇洒利落。 沈嘉昊追随着也跳了下来,果然这对他们都毫无难度。 叶炯榆愣愣地站在矮墙上,看着脚下不知道多高的高度,心里还是不免忐忑不安。她没有惧高症,可是她这小小年纪也从未经歷过这样的跳跃,叫她如何不害怕。但害怕仅限于心里,看着男孩子们一个一个的往下跳,并都安全着陆,她心里好胜之心正在逐渐凝聚和强大。 半晌后,秦振邦一个晃神,余光中发现有个小小的淡紫色物体优美地扎在大道上,落下的时候很轻,仿佛精灵一般。 他不确定自己到底有没有看清楚,或者是因为太意外,震撼得忘了欣赏她下来的过程,他知道她跳下的那一剎那,他的心跳到了嗓子眼。 这女人太有种了。 就在所有人被叶炯榆完美如体操运动员般的落地姿势而报以热烈掌声和欢唿的时候,他们身后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怒吼。 「叶熙夕,你在干什么?」 凯旋归来 --> 「叶熙夕,你在干什么?」 正围着叶炯榆的孩子们显然是被突如其来的怒吼吓傻,个个瞪大了眼睛慌忙地转身,他们看见周宇成火冒三丈地朝这边冲过来,大家没敢迟疑,很统一的立即给他让开一条道,让他直达叶炯榆面前。 「小舅舅……」 叶炯榆心虚地吞了吞口水,预见了自己接下来的命运。她很想转身逃走,但她并没有,再说了,以她的小胳膊小腿要跟周宇成赛跑,太自不量力了。 周宇成冲到叶炯榆面前,入眼是灰头土脸的一个小女孩,和上午出门时甜美可爱的小公主判若两人。最令他生气的还不是这些,而是刚才让他心惊胆战的一幕。 第9页 原本正在家里写实验报告的周宇休息的时候,站在家里的客厅里往外看,无意中看见远远的小山头上有人影晃动,不用细看也知道定是大院儿里的男孩子,本觉着这并没什么不妥,毕竟他自己小时候也曾这样爬高跳低的到处乱玩,男孩子不调皮捣蛋,那就枉少年。 当他手里握着冰凉的汽水瓶正要转身回房,晃眼而过,他似是看见了一抹淡紫色的小身子也在矮墙上晃动,慌忙回身,巴在窗台上定睛一看,还真是她。他想都没想,气沖沖地从家里跑出来。但终究等不及他的阻止,那心惊胆战的一幕就发生了。 尽管叶炯榆最后安全的落地,但她的行为也不可原谅。 「叶熙夕,看看你一女孩子家都疯成什么样儿了?」 「小舅舅……」 叶炯榆低着头,小手不断地绞着裙摆。 「你穿着裙子,也敢跟着这群混小子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我看你真是长出息了。」 周宇成越说越觉得自己有想要打人的冲动,大院儿里他就真没见过像她胆这么肥的女孩子,一点形象都不顾。他走过去扯起叶炯榆的小小的,却有肉的手臂,拖着她就往家的方向带。 「跟我回家。」 旁边的孩子们都不敢做声,就连秦振邦也保持沉默,他的意识还停留在她刚才跳下的一瞬间。 被在众人面前拉着走的叶炯榆有点狼狈,脸红的觉得自己在小伙伴面前失了面子,尴尬的张开双手想要挣扎。这不过是下意识的一个动作,引来了周宇成更大的愤怒。 「叶熙夕,你还敢闹?」 周宇成震怒地停住脚步,转过身,伸手解开她裙子后面扎成蝴蝶结的绸带,把叶炯榆的手别在后面,用绸带绑住,让她手轻轻地扎起来,然后拎着她的衣领,她的双脚即可离地,悬在空气中胡乱地晃着。 「小舅舅,你放我下来,放我下来啦!」 「不听话的小孩是要受到惩罚的。你乖乖的跟我回家,有你好看的。」 说着,周宇成提着叶炯榆,大步流星地继续回家的脚步。走出几步后,他又突然想起了什么,头也不回的丢给他们一句话。 「秦振邦,你也跟上。」 这句话,秦振邦听得清楚,不敢迟疑,提步立即跟上。他心底也知道自己真的闯祸了。 周家宽大的客厅没什么特别,应该说大院儿里的所有家里应该都差不多是这个样儿,标配的浅灰色的沙发,上面还铺着白色的沙发布,沙发前的茶几上一尘不染。 周宇成面无表情地坐在沙发上,俨然一副大家长样儿,很有威严。 两个一高一矮的身子低着头,微缩着肩膀,怯懦地站在周宇成面前,态度诚恳低调。 「说,谁让你从那么高的地方往下跳的?」 「没人让我跳的,是我自己要跳的。」 此时的叶炯榆很是害怕,她从没见过小舅舅发这么大的火。可是,当她面对周宇成提出的问题,并没有选择推脱和逃避。她就是要证明了男孩子能做到的事儿,她也能做到。 「你知不知道自己是个女孩子,啊?穿着裙子还敢跟着男孩子爬高跳低,成何体统?」 这话听得叶炯榆心里很不高兴,微嘟起樱桃小嘴,小小年纪的她就最不喜欢大人们口中的男女有别之论。 「秦振邦,我问你,你是怎么回事儿?怎么会把她带到那种地方去?还让她往下跳?」 「宇哥,我很抱歉,不过我也不知道她会跳的。」 秦振邦说的是实话。起初决定走小路是想让叶炯榆听自己的命令一回,也算是给使使威儿。再后来到了矮墙边,他想着她定不会往下跳,又可以在挫挫她锐气。可谁也没想到,这女娃儿竟跟他们男孩子一样,二话不说就跳了下来。 现在想来,秦振邦才知道后怕,若当时她真出了点什么差池,他的罪名就更大了。 「不知道?重点是你就不该带着她去。」 对于这个指控,秦振邦心里不服气的嘀咕:我也没让她跟着去啊! 周宇成真的气得想抓起叶炯榆趴在椅子上狠狠的打一顿,无奈她是个女孩子,还是周家人人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别说他不捨得,就是他的父母,她的姥姥姥爷也绝不会同意。 但是,做错事儿就要承担后果,接受处罚,这是他们小时候一直以来接受的教育,他们也躲不过。 「去,你们俩搬两张小板凳到角落去,站在上面面壁思过两个小时。好好的给我想清楚。尤其是你,叶炯榆,想想什么是你女孩子家应该做的事情……」 两人同样被罚,叶炯榆是犯错的主体毋庸置疑,至于秦振邦,落得个教唆之罪。 两人直挺挺地站在角落里,刚开始很沉默,他们之间的第一句话开始与周宇成转身回房以后。 「谁让你往下跳的?」 秦振邦的语气里满满的全是嫌弃和责怪之意。在他看来,自己的确了闯祸,但他并不是自己犯错,而是给了机会让人犯错。可是现在要跟她一起受罚,他这个罪名对他来说,的确冤枉。 「哼,你们男孩子能做到的事情,我也能做。」 「逞强。我们男孩子从那上面跳下来,是不用被罚的,你们女孩子就不行,明白吗?男孩子和女孩子永远不会一样。」 这次事件,叶炯榆只是被罚面壁思过两个小时。她不知道,秦振邦在面壁两小时后,那天晚上还挨了秦启岳一顿板子。 第10页 自此,秦振邦更坚信叶炯榆就是个祸害。 三天后,香港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在q市新落成的赖氏大楼正式揭牌成立,成为第一个进驻q市成立分公司的港资企业。叶炯榆被正式任命为内地分公司ceo,持有赖氏集团15%的股权,也就是说她同时成为赖氏集团董事副总裁,与赖哲宁平起平坐。 分公司成立仪式圆满落下帷幕的第二天,叶炯榆乘坐的清晨最早q市飞往香港的班机安全地降落在香港国际机场。 叶炯榆舒服地靠坐在自己的专车里,身旁的秘书linda手里握着一本杂志略带迟疑地递到她面前。叶炯榆半眯着眼睛,接过来。 水果周刊,本港最红的八卦周刊,以爆料城中名人、明星的隐私为卖点的杂志,他们最厉害的不是写新闻,而是做新闻,看图说话是他们的强项,简单点来说就是一群无孔不入的苍蝇。 叶炯榆是这本杂志图片新闻里的常客,尽管她每次都不是主角。 而这期水果周刊很给面子地给她当了回主角,封面的图片是某次商业酒会上,赖胜峰与她交头接耳的画面,看着确是暧昧得很,暧昧的图片上自然少不了抢人眼球的标题的唿应:老闆情牵公司高层美女,投掷亿元只为搏红颜一笑。这题目写得的确有点噱头,和以往的某某外遇,某某噼腿,某某同/性、恋来得好太多了,起码这样的标题底下必得有点内涵。 果然如她所料,翻开里面的正文,写的全是她在赖氏短短几年的升迁史,当然这些升迁史早就被很多媒体报导过,没有什么新闻价值,最有新闻价值的将她的升迁史与他们丰富的想像力完美结合,创造了一则足以写本忘年恋小说的新闻稿。记者就是记者,文字了得,想像力更是了得。 叶炯榆将杂志随手放在一边,脸上是瞭然于心的笑容。 linda看到自己老闆轻松的笑容时,她的脸上却是满脸不解。 「叶总,你不生气?」 「生气?为这个?我难得当回主角,有什么好气的?」 「哦,那你得做好心理准备了,公司这些日子可传得比这还要难听呢!」 叶炯榆偏过头看着身边这个跟了她三年的秘书,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她知道linda是替她抱不平,为她担心,但这的确不是值得她在意的事情。 「最近赖氏集团的股价有没有受到影响?」 虽然赖氏集团在内地成立分公司是件好事,但因为董事会的意见分歧很大,所以曾经引起赖氏股价不小的波动。 「好得不得了,连续三日涨停。」 这才是值得叶炯榆关心的事情,她嘴角扬起满意的微笑。 她叶炯榆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也从不做无用功,她付出的努力都会有回报。正如她的绯闻,也不是白传的。正所谓有得必有失,去q市之前,她早做好了一切准备。 「很好。」 一切尽在掌握中。 「叶总,刚才公司保安部打电话来说,公司门口现在正聚集了大批的记者,问我们需不需要……」 需不需要走后门? 「不需要。」 叶炯榆很斩钉折铁的回答linda尚未出口的问题。她并没有必要躲,她这趟可是凯旋归来。想到公司里不知有多少人为了她的凯旋而落寞,为了她的凯旋而愤怒,她的心情就大好。 让自己的敌人不快活,绝对是件大快人心的事儿。 废物利用 --> 赖氏大厦一楼大门前果然聚集了一大群等候许久的记者,他们各自拿着工具熙熙攘攘的交谈着,其内容跟他们的职业脱不了关系。今天的主题就是即将要出现那位女主角——叶炯榆。 银灰色的奔驰e300l才驶进赖氏大厦一楼的停车坪,等候的记者蜂拥而上,将汽车团团围住,若不是保安部早有准备,车里的人恐怕连打开车门下车也是件难事。 和内地的大多数的官方媒体记者不同,言论自由的香港媒体面对八卦新闻时候的热情,绝对比政治来得高涨,了解这点,就不难理解此时出现的混乱状况。 当叶炯榆穿着3寸高跟鞋的修长美腿迈出车门,落在地上,引来了无数闪光灯的不停闪烁,场面一时竟有点失控。 可能很多人都曾幻想过当明星的感觉,就似好莱坞大牌明星那样到哪都有无数闪光灯的伺候,那才是真正的明星范儿。至于明星的感觉如何?叶炯榆可以很负责人的告诉你,并不好受。和偷拍不一样,当人正面面对闪光灯的时候,在强光的直接照射眼睛很花,何况还有如此多的照相机。 「叶总,叶总,有媒体报导赖生是因为您才决定在内地投资分公司的,您对这则报导有何回应?」 「叶总,早前有报导称宏泰集团董事长对你进行热烈的追求,并有意向与你们赖氏集团合作发展湾仔那边的旧城改造,您对这则消息又有何回应?您会不会为了湾仔合作计划接受宏泰董事长的追求?」 「您在众多的追求者中到底倾心于谁?是七小福的威少?还是宏泰的董事长?又或者您的男朋友根本一直就是传闻中的赖生呢?」 叶炯榆被记者围住,不停的向她提问,让她寸步难行。既然难行,那就不行好了。她停住脚步,站在人群里,脸上是难得的和煦微笑,尽管这抹笑容很官方。但至少证明她的心情还算不错,如若不是,她有怎么会应酬他们? 第11页 愿意应酬他们除了心情好外,另外还有个原因,那就是既然人家帮了你,你没理由不还礼。这是便是礼尚往来,不是吗? 「我先回答你们的第一个问题,赖氏在内地成立分公司,是因为赖生看重内地日益巨大的发展潜力,我们赖氏这几年来在内地的斐然的投资成果也证明了赖生的决定。」 叶炯榆这样避重就轻的回答让记者们并不满足,他们拥挤着想将问题深入,这就是他们管用的打蛇随棍上,叶炯榆自然不会给他们这样的机会。她优雅地摊了下手,示意记者稍安勿躁。很奇怪的是,记者真的就安静下来了。这就是传说中的气场吧! 「第二个和第三个问题我一起回答。首先我很感谢媒体朋友对我生活的关心,但我很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我目前还是单身,并在短期内没有交男朋友的打算。如果你们真要追问,我可以告诉大家,我目前的情人就是我的事业。谢谢大家!」 在一句很诚恳的谢谢中,叶炯榆从容地解决了这场临时发生的记者会。记者竟然没在追问,任由她转身走进赖氏大厦大门。 linda提着公文包,连忙跟上。她此时的情绪除了惊讶以外,更多的是佩服,佩服眼前这个从容淡定,不失优雅的女人。她给叶炯榆当专属秘书也有三年的时光,虽不敢说了解叶炯榆,但也能说见过叶炯榆很多不同的样子,印象中除了美丽、从容、优雅、强势她再找不到其他词去形容叶炯榆。在她的心理,叶炯榆就是不折不扣的女强人,美丽与智慧并重的女强人。 女强人?叶炯榆无所谓是否喜欢这个词,但她知道所有人都是这么形容她。她的认知概念里,女人的成功是要付出比男人更多的努力,还有额外的代价。 正如男人成功,大家看见的是他超然的实力,又或者还有强大的背景支撑。 而女人的成功,尤其是长相出众的女人的成功,实力永远排在第二位,排首位的永远是人们第一眼看到的,最直观的,那张皮囊。透过那张皮囊,他们会看到,或者是臆想自己看到皮囊产生的很多故事,这些故事永远是桃红色的,如桃花那般开得绚丽,喧宾夺主地抢走了女人头顶上成功光环的魅力。 成功算什么,怎比得上背后的故事来得精彩? 皮囊是天生的,父母给的,她无从选择。既然註定了要被成为一个有故事的女人,那么她选择接受。别人辛辛苦苦的编造着自己绚烂精彩的故事,她不想让他们的劳动成果只如浮云飘过,那样是在不环保,太浪费了。 废物利用,常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正如她不过是在餐厅中巧遇了同样来吃饭的宏泰集团董事长,顺势的一起拼桌吃了餐饭。餐桌上,宏泰董事长也不过是无意间提及他们公司的旧城收购计划,两人寒暄地交换了下毫不重要的意见。一个巧合加上一个无意,便被平凑出这样一段故事。在任何人觉得这样空穴来风的绯闻很无奈的时候,她倒觉得这则绯闻出现得很是时候,若不是它,赖氏集团的股价又怎么会在众多公司内部不和的不利传闻中如日中天? 想到这,叶炯榆嘴边的笑更深了,却是皮笑肉不笑的狡黠。 马不停蹄的,叶炯榆乘坐的电梯直接上了顶楼。人回来了,第一时间当然是要跟老闆报导。这是为人臣子最该知道的礼数、规矩之一。 电梯在25楼停住,门打开时,走进来个身穿花色雪纺佯装的美丽佳人,她就是赖胜峰的专属秘书,juli。 踏进电梯的juli看见电梯里站着的叶炯榆和linda,脸上有抑制不住的喜悦。 「hi,叶总在这看见你真是太好了,我正说要去一楼接你呢!」 「有事儿?」 「董事长刚刚决定把今天下午的董事会提到上午召开。所以他让我到一楼去接你。」 赖胜峰很心急,等不及叶炯榆跟他汇报q市那边的情况,就迫不及待的要跟所有董事一起分享他喜悦的心情。他怕是忘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被快乐感染的,起码接下来走进来的那两个男人都不会。 电梯停在28楼再次停住,赖哲宁和郑恆看见电梯里的叶炯榆时,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被捉到意外和不快。 「hi,jason,hunk。」 jason是赖哲宁、hunk是郑恆,在香港英文名是日常生活中比中文名更常用的符号。不例外,叶炯榆也有一个好听的英文名,fiona。 「hi,fiona。」 双方和颜悦色地相互打着招唿,在电梯门缓缓的合上,不说外人不会知道,其实这里空气是凝结的。 尽管虚伪是个贬义词,但不可否认,这确是人和人相处中有时候必不可少的关键所在。 原本要上顶楼的叶炯榆接到juli的通知后,改了计划,选择在29楼下车。而在这层楼下车的也不止她一个,还有另外两个男人。不用说,他们顶也是接了圣旨上来开会。 赖氏集团会议室装修得很时尚,时尚得不似一个老式家族企业该有的新派会议室。会议室门口的那面是由一整面落地玻璃将室内与外面的办公区隔开。落地玻璃的选用的是哑光磨砂材质,经过特别加厚,并且中间空心,有效的增强了隔音效果,关上门后,就算里面的人大吵大闹,外间不可能听见一丝声音。 走进会议室,叶炯榆习惯性地坐在里面那排,至于原因,是因为她觉得对门而坐,可以看见走进会议室每个人的第一时间的表情,虽然可能是稍纵即逝。 第12页 赖哲宁喜欢坐在靠门的这排,没有原因,他只是不屑与那女人平起平坐。 董事们陆陆续续地到齐,赖胜峰最后一个步入会议室。老闆总得有老闆的谱儿。带他在椅子上安坐好后,环视了会议室一周,最后目光落在自己右手边的叶炯榆身上,会议也才正式进入主题。 「今天开会,首先,我要庆祝下内地分公司的正式成立。这标明我们公司正式入主内地市场。」 在场的董事很给面子的鼓掌,除了赖哲宁和郑恆外,其他董事的脸上难掩期待之色。 「fiona,你先来介绍下内地公司现在的情况。」 叶炯榆背嵴离开舒适的椅背,双手自然的交握着摆在桌面上,她朝赖胜峰点点头,开始早就准备好的工作汇报。 「内地分公司成立后的第一个项目是和内地昊天集团合作在q市开发的一个大型房地产项目,预计此次投资10个亿,我们公司将获得超过10倍的利润。第一期将在明年中下旬完成。」 「昊天集团?内地新兴企业昊天集团?」 董事里有人发出不可思议的惊唿。惊唿的人不是别人,而是持有赖氏集团15%股份的乐集集团董事长赵耀群。乐集集团也是香港10大财团之一,和赖氏集团合作了很多年,是赖胜峰的挚交好友。却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商人。 「昊天集团今年兴起得很快,是内地近年来最有潜力的公司。他们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要求非常的高,甚至可以用苛刻来形容。fiona,你真的拿到了跟昊天的合作权?」 乐集集团今年年初也曾想与昊天集团合作,a市开发大型商业广场,最终还是没能成行。现如今叶炯榆轻易地就拿到昊天近三年来最大型地产项目的合作方案,这叫赵耀群怎么不惊讶。 这女人确实不简单。 「哼,不过也是房地产项目而已,并没什么特别。赵世伯,你未免也太大惊小怪了。」 一听这语气,就知道说话的人绝不是个成熟的商人,不然不会这么不关注市场动向。说话的主人——赖哲宁。赖哲宁原本是香港上流社会出了名的纨绔子弟,玩车玩女人,每日过着不是生产的奢靡生活。他虽然不至于败家,但做生意绝不是他的强项。至于他会在赖氏集团的董事会议上出现,那也是近两年来的事儿。 最佳人选 --> 赖哲宁对昊天集团不屑一顾的语气引来了赵耀群的摇头微笑,此人非他儿子,教子向来是人家父亲的事儿,他可不愿多管闲事的插上一脚。 「jason,你有时间多关心关心市场里的事儿。昊天集团是国内目前最top的新兴企业,成为众多海外大财团、大企业在内地投资的合作首选。」 这个儿子是赖胜峰老来得子的惊喜,因此他对赖哲宁很纵容,也因此助涨了赖哲宁今天的嚣张跋扈、不学无术的个性。赖哲宁一直是赖胜峰这辈子最头痛的事情,他能管好几百亿的大公司,却教不好自己的儿子。看来专家说得对,成就和家庭幸福并不成正比。 赖哲宁知道自己的无知引来会上许多股东鄙视的眼光,再加上父亲责怪的语气,他知道自己这次的洋相是出大了。他不自然的整整西装领子,继续他惯用的不可一世的语气。 「so what?i don’t care。我负责的是赖氏海外集团,内地投资的事我完全没兴趣知道。」 听完这段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解释,叶炯榆微低着的头掩掉她嘴角不屑向上扬起的撇动。她的心里跟明镜儿似的:没兴趣?是没办法有兴趣吧!赖氏海外集团要不是有郑恆看着,赖氏被这二世祖败掉半壁江山了。赖哲宁,你是命好,有这样的父亲。 中国有句俗话: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 「fiona,你可以继续。」 赖胜峰示意叶炯榆将与昊天集团的合作项目继续说下去。叶炯榆微笑地耸了下肩,脸上是豁达的微笑,宣示着她并不介意刚才发生的那幕小插曲。 「ok。这次的合作地产项目,最大的亮点在于环保,所以我们将以低密度楼房为卖点,请世界top architectural designer——mirko,w进行设计,每栋房子的楼层定为10层,每层楼的层高为3.5米。……」 叶炯榆用了一个小时将整个计划向董事会讲解得很清楚,并得到大多数董事的支持和赞赏,这是她以前当业务员时候累积下来的专业,推荐东西,向来是她的强项。至于剩下的那小部分准确来说是两个人,就是那两个人。这回轮到她i don’t care,因为赖哲宁的幼稚并不能阻止她和她内地分公司的发展。 办公室文化,没有竞争对手,何来进步?叶炯榆一直这么鼓励自己,也包括对秦振邦,也是如此。 叶炯榆的新闻上了各大财经媒体的头版头条,内容不外乎将她的故事编成传奇,在行文走字之间,绯闻也隐晦地穿插其中,这年头为搏销量,主流媒体也不得不自降身价了。 新闻在精彩也只是一纸文字,过了新鲜度,就是废纸一篇。只是这则新闻新鲜热辣辣地传到周家、叶家的时候,引起了轩然□。 周家大家长周家年将厚厚的一叠杂志甩在桌面上,传来慑人的巨响。 「简直是一派胡言。」 散了一桌面的杂志里,除了有内地出版的财经杂志外,还有基本港台媒体,其中最显眼的还是水果杂志的封面报导,着实抢人眼球。 第13页 「老头子,当心身体。」 赵枚启连忙轻轻顺着周家年的被,希望平復他此时怒火中烧的心情。 「有没有人告诉我,熙夕这丫头这几年都在做什么?」 周家大厅里,被紧急召来开会的叶枫、周宇婧夫妇,叶炯榆曾经的家长周宇成,还有年纪和叶炯榆最相仿的周亮都在场,他们此时正襟危坐地不敢发出一丝声音。 「说话。」 几个晚辈在周家年震怒后,周宇婧轻推了下周宇成,示意他当这个出头鸟。周宇成尽管知道自己会成炮灰,也不得不踏出这一步。无奈,周亮那小子聪明坐得离他们远远的,不然怎么也轮不到他。 「爸,这些杂志为博销量,有时候报导是不尽不实的,您也不必生气,当心气坏了身体。 「哼,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是啊,你爸说的对,熙夕毕竟是个女孩子,又还没嫁人,总闹出这些新闻,名声都不顾了吗?」 赵枚启是个典型的中国传统女人,在传统中,女人的名声比很多东西都重要。在他们众多孙子孙女中,他们二老最宠爱叶炯榆这个外孙女,不然也不会放在他们这里养了这么多年。印象中,这个小丫头很乖,很听话的,可这几年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越来越不着家,还总闹出些事儿。叫他们既是担心,又是痛心,却无能为力。人老了子女的很多事儿都力不从心了。 「你们是怎么当人爸妈的?近两年来,这丫头总不回家,你们也不过问?」 说回来,他们有一年多没见着这宝贝外孙女了。逢年过节,外加他和老伴的寿辰,他们望穿秋水的等来的只是远从外地寄来的各式各样贵重的礼物,从来都是礼到人不到。 「熙夕……说她工作比较忙……所以……」 叶枫伸手搂着妻子周宇婧的肩膀,脸上的表情不太自然,怯懦地回答周家年的疑问。 周宇婧温顺地承接丈夫的安慰,眼中满是尴尬和担忧。 一直以来,叶炯榆就是众人眼中的资优生,女儿美丽的外表,出类拔萃的成绩,引来大院儿里众人的羡慕嫉妒恨。什么时候开始,他们满心的骄傲成了不可解的担忧? 女儿的离家,他们并不是不过问,而是无从过问。 周家年嘆了一口气,不是不知道自己女儿女婿的无奈,有时候晚辈的很多事儿他们这些做长辈的的确无从下手,他又何尝不是如此? 「今年生日,你们也不用送我什么名贵礼物,我只要一家人整整齐齐的吃顿家常便饭,我就满足了。」 说完这话,周家年从沙发上站起来,示意赵枚启扶他一起回房。 听着父亲这么委曲求全的要求,做儿女的谁又忍心拒绝,唯有想尽一切办法达成其心愿。 「宇成啊,熙夕跟你最亲,你看你能不能想想办法?」 作为叶炯榆的亲生父亲,叶枫想要女儿回家竟然还得求助于旁人,何其无奈? 「姐夫,爸就真没怪错你们,自己女儿的事儿也假手于人?」 「宇成,你是知道的,每回我们找她,她总说忙,电话里说不到两句就挂了。我们也实在是没有办法,总不能真把她五花大绑回来吧?」 如果说叶炯榆是个坏孩子,他们做父母的尚且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将她绑回来,可偏偏这孩子各方面都优秀得很,就连工作忙的这个藉口,严格来说也不能算是个藉口的藉口。他们怎么会不知道,她如果不是付出比别人多十倍的努力,又怎么可能在商界这个弱肉强食的男人世界里取得今天的成就? 为人父母有时候很矛盾,一方面为自己女儿的优秀而自豪,一方面又得为自己女儿常伴身边而烦心。 这世上就没有顺心的事儿。 「周亮,周亮这小子从小跟熙夕一起长大,这事儿交给他办在合适不过了。」 「我?」一直沉默地坐在角落的周亮,真希望在大家的忽视中矇混过去,谁不知道这是个艰巨的任务。「小叔叔,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我能管得了那丫头的事儿?」 「也对,这丫头从小就天不怕地不怕,一时间真找不出能对付她的人来。」 周宇成心里庆幸道,还好这丫头没学坏,不然真不得了了。 「小叔叔,我想到一个人,镇得住她不敢说,但向来都与她不相伯仲的。」 「谁啊?你倒是赶紧说啊,还打哑谜?」 「秦振邦。」 「秦振邦?」 周宇婧默念着这个名字,心里燃起了一丝希望。虽然,叶炯榆在大院儿的生活的那段日子,她和丈夫远在万里之外的南非,但周宇成总会写信告诉他们女儿的近况,信中将女儿生活的点点滴滴事无巨细的一一写下。所以,她知道秦振邦,一个原本出众优秀,后被自己女儿分了光芒却还是依然出类拔萃的男孩子。或者,他真是个不错的选择。 「小亮子,你拉倒吧,早在熙夕在q市的时候,我早打了招唿,他还不是无能为力。」 「小叔叔,那是因为你没有触动秦振邦心里的点。简单来说,你并不了解秦振邦。」 「你有办法?你去。」 「包在我身上。」 从小跟在秦振邦身边长大的周亮,自认绝对比周宇成要了解秦振邦。秦振邦最大的特点,就是孝顺,若不是因为孝顺,也不会大学毕业就听了家里的安排去当了村官,从此踏上家中众望的仕途,他曾说过,这是他作为独子的责任和义务。也因为这样,秦振邦把孝顺看得很重,见不得身边人不孝顺。或者这将成为一切的转折点。 第14页 如果说他们对叶炯榆一贯的恻隐放纵之心是缺点,那么秦振邦就一定不会有这个缺点。 周宇婧真不明白,这一大家子人是怎么了,不过是想要自己女儿回家,整个像个谍战片似的,太折腾人了。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她摇头嘆起气来,「这丫头,越来越不让人省心。」 搂着周宇婧肩膀的叶枫,贴心地轻轻拍了下夫人的肩膀。 「夫人,别太担心了。老话不是常说吗?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哪个做父母的不是这样?」 此时远在q城的秦振邦这会儿打了好几个喷嚏,他想着是昨晚喝了酒出来不注意着凉了。却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某件事的最佳人选。 随传随到 --> 自从当上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ceo的叶炯榆开始了她空中飞人的生涯。今天上午她还在香港总公司会议室里开会,现在的她已经坐在飞往q市的飞机上。她她忙得连午餐都无法在地面上安安稳稳的吃,只能靠着面前这一盘并不好吃的飞机餐,边吃着,还边翻着和昊天q城的合作计划。 让叶炯榆如此沖忙的原因是,世界着名建筑设计师mirko,w,也就是本次他们q市项目的主设计师,明天下午将会带着他的设计团队亲自到q市实地踩点,并与他们正式洽谈合作事宜。如此重要,她怎么会缺席。 内地分公司之于叶炯榆的意义,不是工作那么简单,她其实把它当成自己亲生孩子,自然凡事都希望亲力亲为才能放心。 作为叶炯榆的专属秘书的linda,这回也跟了过来。新公司更成立,有很多事情需要有人替叶炯榆分担,在暂时找不到合适的秘书人选的时候,linda是最佳人选,毕竟跟了她这么多年,她所有的工作、生活习惯linda都非常了解,这会让她在q市的工作更得心应手。 linda看着自己工作狂的老闆,无奈地摇摇头,伸手悄悄地端走老闆面前已经喝空了的咖啡杯,转身贴心的让空服员再续一杯。记得老闆曾说过,飞机上最能入口的,也只有头等舱里的咖啡了。 「linda,mirko,w的住处是否安排妥当?」 「fiona,放心,mirko,w的一切食宿由昊天那边的周总经理亲自负责。他们周总经理的秘书今天上午已经答覆我们,mirko,w此行将入住昊天旗下的碧海云天六星级大酒店的总统套房。」 周亮负责?看来,该来的终究躲不过。 从决定跟昊天合作的那天开始,叶炯榆就该想到,逃不出被念的命运,侥倖躲得了上次的一时,怕且也躲不了这次签约的这次了。 为了迎接mirko,w,周亮作为昊天的先驱部队提早了三天到达q市,并安排好接下来的所有事宜。 这次,他会来这么早,有两个原因。 一来自然为了公事。其实这已经是昊天第二次与mirko,w合作,早就算是老伙伴了,若不是赖氏内地分公司极为看重这个项目,他们昊天才不会整出这么大阵仗来,还得他亲自出马,这里面多多少少混进了不少私交成分。 二来自然是为了私事,为了举家上下交给他的艰巨任务。 中午的时候,秦振邦与周亮坐在鼎泰丰的vip包厢里,桌面上摆着这里的几样招牌面点,再配上顶级云南老普洱,确是味觉上的一大极致享受。 周亮知道鼎泰丰的招牌小笼包是秦振邦的最爱,专选了这里。正所谓有求于人,必先礼贤下士,投其所好,以表诚意。希望秦振邦吃人的嘴软后,能帮他完成那个对他来说不可能的任务。 面对热腾腾的面点,秦振邦不客气的伸出筷子,夹起小笼包,放进嘴里,秦将其一口吃掉,小笼包的汤汁穿透薄薄的面皮渗满了他的味蕾,煞是满足。 「哥,这么多年,你还是最爱这里的小笼包,胃口可是没变啊!小弟我还记着你的口味,够意思吧!」 「亮子,你这回真为了请我吃这几个包子?」 「哪能啊?咱哥俩这么些时候没见了,也得聚聚不是?」 秦振邦将最后一个小笼包满足地放进嘴里,咽下肚里,这才放下筷子,悠闲地拿起茶杯,慢悠悠地放在嘴边,让茶汁滑入口中,普洱的清香能消去了汤汁的不少油腻,所以它们是绝配。 「亮子,咱哥俩就别绕弯子了,有话直说。」 酒足饭饱,是该进入正题了。这小子真以为那点花花肠子瞒得了他? 「哥,您真是太有眼力了,真什么事儿都瞒不了你。」 「少废话。」 「这不,小弟我接了个艰巨的任务,对我来说这是个不能完成的任务,还想请大哥帮个忙,助我一臂之力。」 秦振邦端着茶杯,斜眼看了看如演话剧般夸张的周亮,摇了摇头,回过眼神继续品茶。 「你找我准没好事。说吧,什么事?不又是为了你们周家小公主的事儿吧?」 除了她,还能有什么事儿难得到他们周大少爷? 他就总说那女人是个祸害,真没错的。 「哥,您太……」 「打住,要么就继续说,要么我就回去了。」 秦振邦作势要起身离开,实在受不住这小子的马屁功。 「别介,我说,我说还不成吗?」周亮不是想绕弯子,实在是难以启齿,本就是自己的家事,还要麻烦别人,怎么说也是件尴尬的事情。「我家那丫头好些日子不回家了。」 第15页 「我知道,你又来找我当说客?」 「嗯。」 「我劝你还是省省吧!之前宇哥已经让我去碰了一回钉子了,我是壮烈而归,我没兴趣再碰一次。」 「哥,那不一样。你想啊,要你想的事儿就没有办不到的。」 秦振邦双手抱胸,舒服地靠坐在椅背上,听到周亮这番话,不觉一阵好笑。 「凡事总有个例外。」 「这事儿对你来说不会是那个例外。」 「你们为什么偏偏找上我去管这跟我八竿子打不着的闲事儿?」 「哥,实话给你说了吧!爷爷发话了,说下个月他的寿辰一定要让熙夕回家。我们想尽了一切办法,最后觉得你会是唯一能成事儿的人。」 「哦?你凭什么这么认为。」 「因为你是一个嫉恶如仇,是不孝为最恶的孝子,你一定见不得那小丫头这样不孝的行为。」 「我是不认同她,可这是你们的家事,我不便也不想插手。」 秦振邦由始至终把自己的立场摆得很清楚,并不会因为周亮的几顶高帽子而改变。他的确很孝顺,也的确见不得别人不孝。但自己的原则不能强加于人这也是他为人处事的原则之一,他并不想破例。 如果说周亮只准备了「戴高帽」的这一招就敢来找秦振邦,那他就真是太傻了。眼前的这男人何其聪明,而他们这次也的确强人所难,所以没有杀手锏绝不敢轻易出征,否则就会像周宇成那样,竹篮打水一场空。 「哥,咱们自家兄弟,就不绕弯子了。其实你完全可以当这次是买个人情给我家里的几位老爷子。」 这个点的确触动了秦振邦,他的眉轻轻一挑,显示出他比刚才更高的兴趣。周亮这二十几年的兄弟不是白认的,果然了解他。 几十年里,周家一直在两派中不偏不倚地保持着中立的态度,任两派出尽浑身解数在开会时得不到他们这一票,如果…… 秦振邦想着这的确是个不错的条件。 「其实,这是你们的家事儿,你们又为何捨近求远的找我这外人帮忙?」 周亮听出秦振邦软化的语气,知道这回定有戏。 「你也知道,这一大家子人对那丫头都没有任何办法,都下不了狠手对她,无奈啊,无奈。」 「哼,她今时今日这样,也是你们宠出来的。」 虽然秦振邦不得不承认叶炯榆绝对是个有才能的人,但女孩子有这样的脾气真不是什么好事。还好他不是他妹妹,不然他绝容不得她长成这样。 「所以我说,这天底下能跟她对决的也只有你,秦振邦。」 这话秦振邦听着怎么觉得乖乖的,尽管好像是恭维,但他高兴不起来。也不知道自己堂堂市委书记,q市的一把手,这次接得这算什么烂任务。 叶炯榆怎么也不会想到,她下机后开机接到的第一个电话竟然是胡耀华打来的,作为秦振邦首席秘书的他找她自然是公事,常理是如此。 「叶总,关于赖氏在q市的投资计划,书记想听听你们公司的具体计划。」 「秦书记想约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我们全力配合。」 「一个小时后,在政府大楼七楼南面的小会客室。带上你们的计划书准时出席。」 「好,一定准时到。」 挂上电话,叶炯榆脸上是化不开的烦恼。从机场回到政府大楼也就一个小时的车程,若她回到办公室准备好文件再去赴会,那肯定是要迟到了。 秦振邦这招这么突然,让她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这傢伙这回想玩什么把戏? 「linda,出了机场,你先乘的士回公司取关于我们公司今年在q市的所有投资计划,我先去政府那边赴会,你取了文件后再立即打车送到政府大楼七楼南面的会议室。明白了吗?」 「ok。」 安排好工作后,出了机场,叶炯榆上了早停在机场外的公司专车直奔政府大楼而去。 这就是商人与政府的关系,随传随到。 百行孝为先 --> 七楼南面的会客室位于市委书记办公室的隔壁,也就是说这根本就是秦振邦的私人办公会客室。 在胡耀华的引导下,叶炯榆踏着丝绒地毯走进会客室,此刻屋里空无一人。 「叶总,请在此稍等。」 「有劳了,胡秘书。」 胡耀华微笑着毕恭毕敬地关门离开会客室后,室内只留下叶炯榆一人,她也没找地方坐下,很自在的观察着这个房间里的布置。 这间会客室面积不大,有30平方左右,房间的正中间放置着三张黑色真皮双人沙发围着一张正方形的大茶几,沙发正对的墙面上挂着一台47寸的平板液晶电视,会客室里绿色植物成了屋里唯一的装饰,让这里看起来很简单,却不乏现代感,和正式的会议室大相迳庭。也不知道原来就如此,还是后来经过秦振邦改建而成。 五分钟后,敲门声传来,胡耀华推开简洁的红木房间门,秦振邦从门外大步跨进来,原本面无表情的他扯开官方的笑容。 看到室内只有叶炯榆一人时,秦振邦知道自己这次的时间算得是恰到好处。 「不好意思,让叶总就等了。」 「哪里哪里,书记客气了!」 寒暄之后,两人双双在沙发上落座,他们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选择了其中两张面对面摆放的沙发,或者也无所谓有意无意,只是社交场上的礼貌,方便看着对方说话的基本礼貌。 第16页 胡耀华再次关门离开,屋内剩下秦振邦和叶炯榆两人。空气里应酬的气息随即消失,「您」的尊称很自然地换成了「你」。按理说这依旧是官方场合,使用尊称比较合适,但他们没办法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下继续假装下去,那样会很别扭。 至于秦振邦为什么会选了这个地方约见叶炯榆,那是因为再没有比这更合适的地方了。以公事掩饰私事确是个不错的选择。 「听说你才下飞机?」 「真不愧是地方官,果然一切尽在掌握中。」 叶炯榆并不怀疑秦振邦跟踪她,而是这市里就没有他想知道而不能知道的事儿。 秦振邦笑笑,端起茶杯喝着,不回应叶炯榆言语间习惯性的挑衅。 「你这么着急把我找来,我文件没带在身上,不过一会儿我的秘书会把文件亲自送到这儿来。还请书记大人稍候片刻。」 秦振邦脸上还是淡定的笑容,他把茶杯落回茶盘上,这才悠然地开口。 「既然这样,那么先谈谈别的事儿,如何?」 别的事儿?他们之间有别的事儿可谈吗? 「你指什么?」 「既不能谈天下事,那就闲话家常。」 闲话家常,叶炯榆听到这四个字的时候,心里咯噔一下,她好像开始明白今天这突如其来的召见,恐怕不为公事这么简单。 「办公时间我不谈私事。」 叶炯榆想都没想,反射性地就拒绝了她料想到秦振邦接下来会说的话题。 可秦振邦也从来不是省油的灯,他既然能如此正式地把她找来,这个话题就势在必行,她乐意与否他不在意。 「在外头这么些日子,你是时候该回家看看了。」 「这话题跟公事有关吗?无关的话我有权拒绝回答。」 「广义的来说,是有关的。」秦振邦平日难得一见不羁的侧靠坐在沙发上,眼睛直视着前方的电视墙,漫不经心地继续说着,「百行孝为先,孝顺是一个人品格中很重要的表现。」 他的言下之意是在抨击她的人品吗?他以为他是谁啊?什么时候轮到他评价她品格的好坏。 秦振邦的话无疑让叶炯榆心里火冒三丈,但在社会上打滚了很多年的她早已练就金刚不败之身,岂是旁人三言两语能触怒的? 不愿回答的问题,她向来选择避而不答。 得不到回应的秦振邦并未放弃,话题依旧接着往下走,他有信心会将她逼到绷紧的悬崖边上。 「下个月是周爷爷90岁的寿辰,我想你应该没有忘记。」 爷爷的生日,叶炯榆怎么会忘记? 从小,姥姥姥爷一直最疼她,她也算是在姥姥姥爷身边长大的孩子。所以在她离家的这些日子也觉得最对不起的就是姥姥姥爷,让他二老担心了。 「他老人家也没什么愿望,只希望你这不不孝外孙女能回家跟他贺寿。」 秦振邦刻意地将「不孝」二字加重。说完,他移过眼神,直/射在叶炯榆脸上,观察着这位商场女强人喜怒不形于色的脸部表情,果然,那抹闪过的微乎其微的表情并没逃出他锐利的眼神。 他很满意得到了期待的效果。 看来,她也并不是别人眼中那么的铁石心肠。又也许她并非不是铁石心肠,只是,再铁的心也有柔软的地方。 「你应该不会让他老人家失望的,对吧?」 叶炯榆微微调整了下唿吸,重整表情,敛住所有情绪,冷漠的开口。 「这是我们家的事儿,不牢您费心。」 果然,意料中的软功对她来说毫不奏效,若不是如此,周、叶两家也不至于这般头痛。这攻坚克难任务又怎么会落在他这外人的肩上。 「我对你的私事的确没有兴趣,但是,我很看重合作伙伴的素质,品格占其中很大比率。你如此对家人的态度,会让我对你的责任心抱以极大的怀疑态度。」 「你什么意思?」 「你这么聪明,不会不明白我什么意思。」 此时,房内秦振邦与叶炯榆的四目交接,毫不退让,犹如电闪雷鸣般的狂风暴雨,让这里的空气瞬间降到了冰点, 叶炯榆在秦振邦的一连串攻势下的确被逼到了悬崖边上,站在岌岌可危的悬崖边上,她却比刚才更镇定自若了。 若说她是个普通女人,或许这会儿早被他强大的气势吓破了胆,但她不是一般女人,她是叶炯榆,从不曾在任何男人面前妥协的叶炯榆。她最大的特点就是遇强则强,对方的强大更能激发她的战斗力,让她的小宇宙有瞬间爆发之势。 她开始在脑海里整理刚才发生的所有片段,她发现了秦振邦对这件事超乎常态的关注和难以解释的强势,这并不是他惯有的处事方式。不得不让她推断这番反常背后另有隐情。 想到这,她似乎开始抓到了某些头绪。她全身放松地靠坐在沙发上,右手抱在腰间,左手习惯性地轻/抚着脖子顺滑的皮肤。这是她对自己脑中所想的事情胸有成竹的招牌动作。 「秦振邦,你的态度不禁让我想到了某些事情。如果我没猜错,你为这事儿如此卖力根本是另有居心。」 被叶炯榆捅破心事的秦振邦并没有生怒,也没有尴尬,脸上保持着惯有的表情。眼前这女人的智慧他不是第一天领教,何来意外? 第17页 既然知道了,他也不用绕圈子,实话实说来得实在。 会客室里传出响亮的鼓掌声,秦振邦正用自己宽大、厚实的手掌为叶炯榆喝彩,为她的智慧喝彩。 「果然聪明。但我如此也无可厚非,在孝敬周爷爷的同时,也可以做个顺水人情,何乐而不为?起码证明了一点,我比你更懂得尊重长辈。」 「切……」叶炯榆很不客气的对秦振邦冠冕堂皇的话嗤之以鼻,「你怎么就确定这事儿成之后,定能让你与周家更亲密?你似乎太高估了我在周家的地位,别忘了,我不姓周。」 「是吗?恐怕是你低估了周家全家上下的宠爱和重视。」 其实周家对叶炯榆的宠爱和重视是不争的事实,却不是这件事儿上的重点。叶炯榆不想的事儿,没人能逼迫得了她。 「你既然如此了解我,那就应该知道我人生有两大恨。一恨别人威胁我,二恨别人干涉我的私事。」 「所以,你认为我是在威胁你?」 秦振邦微眯着眼,淡定地看着眼前气势上丝毫不输自己的女人,心里竟难得的有种佩服。 以前年纪小不知道,总认为眼前这个女人抢尽了自己的风头和地位,长大后的今天才发现,有对手其实是一件快乐的事儿,而能跟他秦振邦打成平手的人,还要是个女人,那就绝不是等闲之辈。 相比于秦振邦的淡定,看清事情真相的叶炯榆心里有种被利用的感觉,这种感觉很闷,很不舒服。她再不想留在这里讨论这个不会有任何结果的话题。她赫然从沙发上站起来,高高在上地看着依旧悠然自得靠坐在沙发里的秦振邦, 「秦振邦,我想你今天找我来根本就不为任何公事,既然如此,我们也没有继续谈下去的必要。抱歉,我先走了。」 叶炯榆转身毅然地走到门前,拉开房门的时候,门外抱着文件正要敲门的linda下了一大跳,尚未回神地说了一句。 「叶总,你要的文件。」 「用不上了。现在回公司。」 叶炯榆的语气简短正常,不带任何情绪。 反应过来的linda抱着文件忙跟上叶炯榆离开的脚步。在她看来自己全能的老闆再次不靠文件,也已经将文件的所有内容简要的给政府方介绍完毕了。这让她对叶炯榆的崇拜又上升了一个台阶。 一直守在门外的胡耀华看着叶炯榆带着linda离开后,走进会客室,看见秦振邦双手抱胸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他没出声,带上门离开,留下满室安静的空间。 只有秦振邦知道,这回的叶炯榆其实真怒了,起码心里是急了。如不是真急了,以她这几年商场上练就的过人eq,她怎么可能选择转身离开?要知道,在这里,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了政府的支持,若她还能保持正常水平的理智,绝不会这么做。 她刚才转身离开的那一幕是那么熟悉,还一如当年的那般果断。他看得出来,同样是转身就走,她心里却找不回当年少不更事时般的洒脱。 时间在变,人心也在变,他们都长大了,也就再找不回当年简单的心。 一路沉默地从政府大楼出来,直到上车后,叶炯榆开口跟linda说了第一句话,这是出来的这段不长的路程里,她渐渐平復心情后作出的决定。 「linda,回去后,除了与昊天在q市的计划外,所有q市的计划先hold住,把b市的那个计划提上来,并给我定下星期一去b市的机票。」 「知道了。」 linda将叶炯榆说的说的每一个字都记在记事本里,没问任何原因。 作为秘书首要准则是不准质疑老闆的任何决定,不管这个决定有多突然,多意外,多令人不解,秘书都只需要照做。 缓兵之计 --> 叶炯榆真就叫停了内地分公司在q市的所有计划,这可不是冲动下作出的决定,她也早过了意气用事的年纪,这不过是一招缓兵之计。 她很了解秦振邦,虚张声势向来不是他的处事风格,他是绝对的实干家。此时与他整面冲突绝对是自寻死路,何必逞一时之快逞莽夫之勇?只要避过下月的那个风头,叫停的计划将会照常进行。 反正,不论秦振邦出于什么目的,她都不会让他如愿,从来没人逼迫得了她做他不想做的事儿。 赖氏集团在b市的投资项目,是今年集团在内地的几大项目之一,预计将斥资五十亿参与竞标b市的旧城改造项目。赖胜峰对这个计划十分看重,简单来说,这是一项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任务。 如此浩大的工程也就成为赖氏内部争相想要得到的肥差,换句话说,谁能在全球众多大集团的竞标中拿下这项工程,谁便是赖氏今年里最大的功臣。 就为这个,赖氏海外集团和赖氏内地分公司私底下相互较起劲儿来。赖胜峰绝对是个不折不扣的奸商,商场翻滚多年的他,深信有竞争才有进步的道理,再者,他也想藉此激发自己那不成器儿子的斗志,公私兼顾,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至于最后鹿死谁手,就要看最后谁能杀出重围,进入最后的竞标大会。 向来喜欢接受挑战的叶炯榆又怎么会错过这样的机会。再来,在赖氏集团内部分工里很明确,内地市场本就是内地分公司的领地,赖胜峰这回有此决定,谁都看得出来他培养儿子的私心,儿子毕竟是儿子,再怎么恨其不成材也抵挡不了血缘的牵绊。但又如何?想要入侵别人领地就得自己有没有这个本事,她叶炯榆绝不会让步。 第18页 为了能入围项目的竞标会,叶炯榆用了三天三夜不眠不休的时间亲自做好了一份完美的计划书,在她到了b市的那天,就亲自送到了b市政府负责这个项目投标的部门,没想到这一投便石沉了大海,三天了得不到一丝音讯。 叶炯榆坐在酒店套房的书房里,目光注视着电脑屏幕,全身上下,除了手里的那只金光闪闪的金笔在手中灵巧熟练的转动,再没别的动作,就连眼睛也半天不带眨。 计划书绝对没有问题,她亲自做的计划书在香港商界出了名的完美无懈可击,既然问题不出现在计划书上,那就是另外一个重要环节出了纰漏。她此时就在等待她答案。 一阵干脆熟悉的敲门声,叶炯榆将视线从屏幕上移到门边,她等得消息也该来了。 e in。」 linda拉开书房的门,走进来进来。她今天打扮得很漂亮,或者这样的说法并不精准,应该说她每一天都打扮得很漂亮。她是个典型暧昧如痴的ol。上身穿着宝蓝色雪纺衫飘逸浪漫,下身穿着包裹合体的黑色一步裙曲线窈窕,黑色的丝袜更彰显出她修长美腿的性感,再配上一双3寸细跟简洁版高跟鞋,这是时下最时尚的ol打扮。 跟叶炯榆相比,linda的的打扮永远要新潮得多,有人曾经告诫过linda,抢尽老闆的风头绝对是秘书办公室法则里的大忌。她也曾有此担忧,后来发现,她的老闆是那一千零一个的例外。 叶炯榆从来不干涉手下的衣着打扮,性感、端庄、典雅、清纯……只要得体,风格不限,大可以百花齐放。 很多人说美丽的女人只是花瓶,难道说这话的人不知道自古以来能倾国倾城的也只有美丽的女人吗?叶炯榆不喜欢有人用红颜祸水来诋毁女人,女人的美丽本无罪,有罪的是贪恋美色的男人。 「fiona,我刚从政府那边回来。」 工作以外的时间,linda都是直唿叶炯榆的英文名。工作上她们是上下级关系,工作以外她们是朋友、战友,无阶级之分。 「怎么样了?」 「孙副市长的秘书小泉说,这几日全国经济工作会议正在b市召开,所以孙副市长的时间表都排得满满的,实在……」 linda没有往下说,说到这份上也无须往下说了。叶炯榆清楚得很,忙向来只是藉口,孙幅员其实就是摆官架子,不想见她罢了。 孙幅员,b市分管经济建设的副市长,以前赖氏集团在b市的发展项目很多都是叶炯榆负责,因此她与孙幅员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并一直保持,可这一次,居然连面都没见上,这中间必有蹊跷。 「不见我们的原因。」 linda知道瞒不了叶炯榆,也没想过要瞒,刚才的是官方给的说法,她不过是向叶炯榆转述一遍,真正的原因她若没找到,如何敢出现在叶炯榆面前。 「小泉不小心透了口风,说jason和hunk前两天来过,并已经见过孙副市长了。」 原来如此,孙幅员尚算厚道,不见她不过是不想收两家聘礼坏了规矩。可是,要她叶炯榆放弃这个计划,让自己三天三夜不眠不休做的计划书变成一则废纸,她绝不可能。她从来就不是坐以待毙的人,不到最后一秒也不知鹿死谁手。 还好,她有linda这个得力助手,不枉她将她从香港带到了q市。 「linda,以你的能力绝不可能这么浅吧!」 得到老闆绝对的信任是多少人的梦想,在赖氏里得到叶炯榆的赏识更是件不易之事,linda是极少数的一个。她微笑着在叶炯榆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fiona,我该说你了解我呢?还是看重我呢?」 「我是相信你的魅力和能力,以小泉对你的感情,我们总有办法见到孙幅员的,我说的对吧?」 孙幅员的秘书小泉跟linda之间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暧昧情愫。这要从两年前说起,那是叶炯榆带着linda到内地来接的第一个项目,她们认识了孙幅员,也认识了孙幅员身旁的小泉。小泉深深迷恋着linda,甚至到了求婚的地步,无奈linda不爱他,也不想离开父母嫁到b市去,这段情愫就在单方面的深爱中尚未开始就已经结束。可小泉偏偏又是个情种,这些年却还是对linda念念不忘,逢年过节的礼物、关怀也不曾间断。每回叶炯榆问起linda这件事儿的时候,linda只推说他们现在是很好的朋友,或者知己,但绝成不了情人。 「明天晚上,在凯悦渥华饭店二楼宴会厅有一个酒会,参会的领导代表和b市的众多政商名流都会到场。」linda边说着,便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两张精美的卡片,伸手越过办公桌递给叶炯榆,「这是小泉给我们的邀请卡,这可是一卡难求啊,城中很多富豪千金都买不到呢!」 「good girl,就知道你定有办法。」 叶炯榆接过linda递来的金色邀请卡,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美丽女人办事就是容易事半功倍。 这种酒会的邀请卡linda不说,叶炯榆也知道珍贵,这还是身份的象徵,至于她出马能不能拿到?答案是肯定的,只是需要动用某些她不想碰触的关系。而且,做领导就要有领导的样子,既然自己属下有这个能力去解决某些事情,那为何要剥夺他们闪耀的光点呢? 看着linda略略透着得意之色的脸,自信心膨胀到了一个顶点,人也更漂亮了。有句话说得好,偶尔满足的虚荣心会使女人容光焕发。 第19页 至于linda得意的并不是这两张难能可贵的邀请卡,而是邀请卡背后有个男人对自己死心塌地的爱。 晚上八点,凯悦渥华饭店二楼宴会厅了响起悠扬的古典乐曲,偌大的宴会厅里雍容华贵的牡丹成了这里的主角,绛红色的牡丹瀰漫了整个空间,再配以数十盏的豪华水晶灯,大有盛世祥瑞、华堂生辉富丽堂皇之感。凭着这场地的装饰不难知道,这是场官方举办的酒会。 宴会厅这时早就开始高朋满座,女士们的衣衫鬓影在男士们清一色的黑色礼服中被映衬得更加光彩夺目,大有争奇斗艳之势。和宴会厅里绚丽夺目的色彩不同,叶炯榆一身白色长裙步入宴会厅,这套礼服採用精緻华贵的礼服面料,并大面积的手工刺绣復古花纹,造型与剪裁虽然略显简单,但是不失叶炯榆一贯的大气风格。她的纯净白色出现在这番千奇百艷中并未淡然失色,倒如一股清流滑入其中,清爽舒心,引来了在场不少男士的注目礼。 叶炯榆很少这样夺目的出现,本以为白色应该是最低调的,没想到适得其反。 跟在叶炯榆身后走进来的是她的贴身秘书linda,linda一身红色的低胸性感长礼服,将她模特般完美的身材尽显世人面前。红色之于白色应该是典型的喧宾夺主,尽管在旗舰店的时候,她多么的喜欢,也不敢挑,这点职场礼仪她还是要顾及。最后,这套礼服根本就是叶炯榆帮她选的。可这一现身,身穿白色长裙的叶炯榆如希腊女神般让她的红色黯然失色,不是她担心的闪耀。 叶炯榆端起服务员递来的香槟,优雅的走在柔软的地毯上,面带微笑地不时和遇见的,或者专程过来打招唿的人举杯寒暄,社交场上她从来都游刃有余。她最厉害的不是社交场上的八面玲珑,而是在这样的场合还能眼观四方,耳听八方,在众人中找到她想要找的那个人。 从人缝里,叶炯榆看见孙幅员站在靠墙边的位置上举着杯红酒正与人热络的交谈,与他交谈的那个人正巧被挡住,看不到是谁。叶炯榆将空的香槟杯放回服务员的托盘里,换了一杯红酒,朝着孙幅员的位置走去。 阴魂不散 --> 在3寸高跟鞋的衬托下,原本高挑的叶炯榆更显得身姿修长,她迈着不紧不慢的优雅步姿,从容淡定的穿过人群,朝着墙边的方向走去。 终于在几步之后,叶炯榆离开了人们聚集的中心地带,这时的视线是豁然开朗,顺着方向朝前看去,她看见孙幅员的同时,也看清了与他聊天的那个人。 叶炯榆突然明白这来得有点突然的阻碍到底出在哪里。 孙幅员对面站着的男人要比孙幅员高出半个头,那人一身正式的黑色礼服,黑色领结里面的白衬衫在黑色礼服的映衬下显得格外雪白,白得有点刺眼。他一手潇洒地插在口袋里,一手握着被红色的液体,习惯性的轻轻摇晃着,浓郁的红酒香气在这样专业的搅拌中,幽幽地上扬,越出杯口,诱惑着他将杯子抬起放在鼻边,轻嗅着红酒的香气,沉醉的样子很帅。他在品酒的同时并不耽误他与孙幅员的热络的交谈,此刻不知道落在什么话题上,两个男人笑了起来。男人的锐利如鹰的眼睛不经意似有若无地从叶炯榆身上掠过,随后落在别处。 尽管只是那一闪而过的光芒,叶炯榆却能看清里面浓浓的挑衅意味。 那个男人不是秦振邦还有谁? 叶炯榆没见过这样的秦振邦,他在她的印象中都是一副「道貌岸然」官员形象,从来与帅字沾不上边儿,但今晚,她得承认,他是帅的。对于在外漂泊多年,见过不少帅哥的她来说,能入她眼,并用上「帅」这个字眼的人,定也算是男人中的高档货了。 其实,要说五官,他是不如其他几个发小出众,可他有着帅哥中必备的条件,那就是身板。俗话说的好:女人一白遮三丑,男人一高遮百丑。男人只要是有身高,就算是丑,只需要稍稍倒持下,想要出众也并不难。更何况秦振邦并不丑,再加上高大精壮的身材,的确符合很多人心目中帅哥的形象。怪不得他们都说他是今年来组织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中的头号帅哥。看来所言非虚,这样的姿色,在政界里的确难得。 可光有一块臭皮囊有什么用,心不好这点烦人。叶炯榆几天前才在q市跟他剑拔弩张的对决一番,这会儿又让她在这遇见他,这男人还真是阴魂不散。 这回,叶炯榆并未打算退让,踏着步子继续朝前走。 就在她做好要跟秦振邦来一场暗流涌动的正面交锋的心理准备,他在她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找了个藉口,从孙幅员身边洒脱的走开。 秦振邦背过身子临走时,眼神有意的飘向叶炯榆这边,端着红酒的手还不忘朝她的方向轻举了下,这是社交场上惯用的招唿方式,只是他的这个动作很轻,很小,几乎除了她以外,谁也没看见。 叶炯榆看见他适时的转身离开,心里默念着:秦振邦,算你识相。她收拾起刚才备战的情绪,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孙幅员身上,并截下了也正要离开的孙幅员。 「孙副市长,好久不见!」 「唉哟,这不是叶总吗?哎呀,真是好久没见,好久没见啊!」 孙幅员果然是个官场老手,应酬的虚情假意做得很足,很到位。嘴上边说着热络的话,也同时很热情地伸出了右手。 第20页 在交际应酬的虚伪上,叶炯榆自认不会输给他。她优雅地伸出右手,轻轻地握在孙幅员的右手上,礼貌性的一下,便松开。 「孙副市长,我们可是老朋友了,您说是不是?」 「那是,那是,我们可是认识很多年的老朋友了。」 「那您就别怪我多嘴埋怨您,您对老朋友这么不近人情,实在让我很伤自尊哦!」 叶炯榆是个能将娇和怒拿捏得恰到好处的女人,既不会娇滴滴的让男人心生暧昧的幻想,也不会因为语气的生硬让人觉得这是在质问,嗔,就刚刚好。 「哟,您这说的是哪里话?我哪能对着老朋友不近人情呢!叶总可别有什么误会才好。」 「没有吗?那可能真是我误会了。」拿了甜头就得知道收手,不然真把这位官惹毛了,以后的路可就不好走了。「是这样的,我这会儿来b市,想找您这位老朋友叙个旧,您秘书小泉啊,哎,总说得你没空,让我呀是吃尽了闭门羹。我起初还误会是您的意思呢!」 「哪能!哪能!」孙幅员顺势抬起右手捂了下后脑勺,这个小动作没能逃出叶炯榆的法眼,看来这个台阶铺得很顺畅。 「这不是这几日总开会,会后还得接待全国各地来开会的代表,我就跟小泉说,别的事情就别排进日程表了,我看这小子还真听错了,叶总的事儿哪能是别的事儿呢,回头我好好教训教训他。」 可怜的小泉无意中竟成了自己领导的替罪羊,不过背黑锅这种事儿秘书早就习惯了,这也是秘书生存法则里的必会技能不是? 「既然是误会,那我也不想较真儿了,小泉那小伙子也是担心您太忙了,累坏了身体,才这样的,是个好同志,是个好同志啊!」 「是啊,是啊!」 叶炯榆越说得轻松,孙幅员越觉得不好意思,只是没表现出来而已。 「孙副市长,既然咱俩都是老朋友了,有件事儿我也就不想拐弯儿抹角了。」 这弯儿早就拐得够大的了,这回终于接近主题了。 尽管叶炯榆今晚的来意孙幅员早就猜到,可听到她这么一说时,他还是愣了一下,才做出反应。 「您说,您说。」 「b市里的那个旧城改造的计划我们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也参与了投递计划书这一步,可我们的计划书至今却是石沉大海,了无音讯,不知道这中间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还是计划书根本就没到您手里呢?」 「哦,这事儿啊!」孙幅员装出一副突然明白的样子,百般无奈的嘆了一口气「哎……叶总啊,跟您这么些年的交情,我也不怕跟您直说了。你们公司的计划被刷下来了。」 「为什么?这中间可是有什么问题?」 被刷下来是叶炯榆早就猜到的,既然孙幅员装傻,那她也将计就计。夸张、惊讶的表情像是要告诉所有人她此刻心里无比的震惊。 「是这样的,这次的计划全球很多公司都来参与,中间不乏很多国际大集团,他们的经济实力强劲这自然不在说的,光是经验丰富的就有上百家。」 孙幅员尽管没有直说,但已经透露出他们被刷下来的真正原因。 「我听说赖氏海外集团也参与了此次计划,并已经拿到入围的门票?」 「是啊。说起来,你们赖氏也算是入围了,已经很不错了。」 赖氏集团分公司和赖氏海外集团最大的分别在于,一个是成立三年多的赖氏旗下独立集团,一个只是成立了不到一个月的分公司,形式上的区别,却在待遇上有这么大的区别。 「孙副市长,您也知道,这几年赖氏集团在国内的投资都是由我负责,我们一直合作都很融洽,为什么这次你不考虑下也同样给我们一个机会呢?」 「哎,叶总,您的能力我怎么会不了解,一直以来您的计划书都是无懈可击的,可是这次真的是有文件压着,我也是没办法啊!真的很抱歉,我们下次在合作,以后有的是机会。」 「孙……」 「叶总,我那边有几位贵客,我先过去,失陪,失陪。」 孙幅员根本不给叶炯榆伶俐的口才继续发挥谈判的作用,找了个藉口,亟不可待的脱身离开。 文件?孙幅员跟她讲文件,讲制度,将规定?这根本就是官方推辞的藉口,了无新意。在中国,任何制度和规定其实就是一把尺子,长长的尺子总有远近的两端,往下放,越过最低标准就是通过,往上放,那是一个近乎吹毛求疵的完美尺度。而孙幅员不过再用最高点来压制她,压制分公司的入围。哪怕对她们的尺度放在中段,她都不至落败,但官字两个口,再好的口才也说不清。 「怎么?没谈成吗?」 就在叶炯榆为自己再一次出师不利而烦恼的时候,有个如幽灵般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她反射性地闪了一下,回过头,对上秦振邦狡黠的脸庞。 叶炯榆积蓄待发的怒火终于找到爆发的窗口。她仰头喝尽杯中酒,将空杯子随手放在旁边的桌子上。 「秦振邦,你个小人?」 她用手指狠狠地戳在秦振邦的胸口,那里的肌肉很硬,戳得她的手指有点疼。 秦振邦这回没有端酒,双手插在口袋里,表情无辜的耸耸肩。 「你想要在这跟我吵架?」 叶炯榆这才发现自己刚才真失了理智,还好她有基本的教养在,不至于歇斯底里的大吼大叫。站在墙边的他们两人,还未引起众人的注目礼。 第21页 「或许,我们该找个地方,好好谈谈。」 秦振邦说完,转身朝后门的方向走去。尽管叶炯榆心里十分的不甘心,但事情总要解决,所以她选择跟他走。 出了那道门,叶炯榆以为与前门对着的门就是后门,但她错了,那是一道通往小会客室的门。 公事&私事 --> 推开宴会厅那道门后,是一间装饰高贵典雅的会客室,整个室内是新古典主义风格,浓厚欧洲色彩的饰物、独特的铜棒、开放式火炉、特高天花板,都揉合了典雅气氛于现代设计,墙上还挂满了各式古典唯美的油画,为这室内奢华中更平添了浓郁的艺术气息。随手关上那道厚重的红木大门,便隔绝了门外那歌舞昇平的喧譁,让人宛若走进密室一般的可以尽情享受宁静。 六星级大酒店绝非浪得虚名,这样的设计可见其服务的贴心,知道达官显贵最注重的莫过于隐私,他们有太多不可见人的秘密,或公事,又或者,私事。 叶炯榆走进这里,她不知道该怎么定义自己的来意,为公事?或者也算是私事。 秦振邦很自然的在棕红色的真皮古典沙发上坐下,拿起茶几上早摆放着的红酒,「啵」的一声熟练地拔开木塞,红酒的香气幽幽地溢出,果然是好酒,这样就可以闻到香气。他将红酒倒进两个大高脚杯里,然后端起一杯,悠闲地翘起二郎腿靠坐在沙发里,眼睛盯着手中红色晃动的液体,很享受,看得出来,他并不着急进入主题。 叶炯榆并没有延续刚才门外的那股冲动,反而很平静,她走过去,端起秦振邦为她倒好的红酒,很不客气的品着。她也不急了。 正所谓,敌不动,我不动。两军对垒,最先沉不住气的便是输家。这是兵法,小时候姥爷交过她,她一直记着。 几杯红酒下肚后,室内还是一片安静。既然是战争,不论有没有硝烟,都自由有个胜负。 最后,还是叶炯榆首先妥协。比起深沉,她不如他,不知道是她在退步,还是他在宦海里不断的进步? 「说吧,你怎么会在这?」 叶炯榆的言下之意是秦振邦的出现实在太巧了,让她无法不怀疑他的动机。 「我来开会。」 秦振邦有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她不会以为他需要为了她那点小事儿亲自跑一趟b市吧?这种事儿,他只需要一个电话足以。只是既然这么巧,那就顺理成章的也算给她点压力。 「孙幅员那是你搞的鬼?」 「注意你的用词。我只是在他问我意见的时候,稍稍提了下你们分公司的状况。一切皆是实话实说。」 孙幅员跟他是党校同期的同学,两人私交很好,所以会务间闲话说起了这事儿,毕竟同一个集团旗下的两个分公司同抢一个项目,也的确可以算上个话题。 叶炯榆哪会听不出来秦振邦话里的弦外之音,也就是在意见之间,他让孙幅员的天枰偏向了赖氏海外集团,毕竟同一个母公司不可能有两个分公司同时入围竞标会。 她向来知道他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却不知道这次他会如此咄咄逼人,从q市追来了b市。是她太小看周家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还是她太小看了他在政界的影响力?离开家太久,她都忘了这个圈子是一通百通的吗? 「你现在到底想怎样?」 秦振邦听出叶炯榆语气中略微妥协的语气,他抿紧的嘴角向一边扬起,犀利的鹰眼闪烁着胜利的狡黠。 「我以为你知道。」 叶炯榆嘆了一口气,看来该面对的总得面对,躲不得。 「其实,你为什么对这件事儿这么执着?将私事搅进这公事里?」 「你又为什么这么执着?让公事影响了私事?」 「是不是我答应你的条件,b市的计划一定没问题?」 「我只能答应你入围,至于是否投得,那就看你自己的实力。」 实力?笑话,她叶炯榆什么都没有,有的就是实力,若连这点自信都没有,她这些年就真的是白混了。就是因为知道自己有这实力,不愿意为了某些私事让她三天通宵达旦的成果付之东流。 叶炯榆一咬牙,下了个很不甘心的决定。 「我答应你。」 阳奉阴违有时候不失为一个好计谋。 「很好。」 秦振邦满意地仰头将杯中的红酒喝尽,畅快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整了整礼服,扣上外套的扣子,从容地迈着步子朝房门走去。 「周爷爷寿宴上你准时出现,下个月的竞标会,你自会如愿入围。」 「什么?」 竞标会不是在姥爷生日之前吗?叶炯榆心惊了一下,如此,她如何阳奉阴违呢? 「附送你个现在只有你知道的政府内部消息,因为这次会议,竞标会推迟到下个月月底举行。时间,待定。」 秦振邦说完这一句,扬起的嘴角,拉开门把满意的走出会客室,回到外面的喧闹里,随手不忘关门,留给叶炯榆一个安静得将要爆炸的房间。 独自留在室内的叶炯榆果然气得牙痒痒的,却无处发泄。 古人云士农工商,虽然现在是士商工农,但商与士争,必败,恆古不变的真理。 b市一战尚未知胜或负的叶炯榆回到香港,看见的却是赖哲宁一副得意忘形的样子。 第22页 电梯里的总相逢,不知道算不算狭路相逢呢? 「hi,fiona,听说你尚未拿到竞标会的入场券?」 「jason,你拿到了?那我不知道是该恭喜你,还是该提醒你呢?据说b市的入围名单尚未做好落锤定音,你遭遇黄牛党了吧!你可得小心啊,现在骗子可多了。」 「ok,just wait and see。」 觉得自己胜券在握的赖哲宁并没有因为叶炯榆的挑衅而暴跳如雷,或者这也算他难得的成熟表现吧! 「suer。」 叶炯榆的反唇相讥,足显她的口齿伶俐,机智过人还带着几分挖苦人不留情面的幽默,这让她身旁的linda憋笑地躲在角落里,微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喘,生怕会笑出声来。 linda看来,他们赖氏集团的这位太子爷长得很像仙逝很多年的赖夫人,那叫一个玉树临风,仪表堂堂,迷倒了万千少女,多少女孩子应聘进来赖氏集团就是幻想着可以演绎一段浪漫的灰姑娘故事。linda不可否认自己也曾有过这样的幻想,但自从见识过这位太子爷的风流史后,她才真正什么叫童话,什么叫幻想。然跟着叶炯榆后,她更明白,两人同样拥有出众外表下,他们太子爷才是真正的花瓶,供养着的青花瓷花瓶,中看不中用。 叶炯榆并走出电梯,回到办公室,心情完全没有收到赖哲宁挑衅的影响。对于一个只会挥霍的纨绔子弟,她不觉得他能翻天,真翻天,也只有他背后的那个影子,一个老奸巨猾的影子,赖哲宁充其量不过是个傀儡娃娃。 只要她如实履行承诺,她赖氏两家公司,入围的只会是她,某人的能耐,毋庸置疑。 她才在办公桌前坐下,按下电脑开关,就在系统尚未打开的时候,包包里的私人手机响起。 这大早的会是谁啊?不管是谁,只会是私事。 拿起手机,看了看屏幕,嘴角的笑意禁不住溢出,那是一抹真正轻松的笑,不带任何狡黠和心机,难得纯洁的笑容。 「hi,女人,这大早的什么事儿?」 「死女人!老朋友找你吃饭还得找秘书预约吗?」 电话里如料想中地传来了一阵刺耳的叫喊声,叶炯榆有先见之明的将手机从耳膜边上递了个老远,躲过了这阵震耳欲聋的魔音。 「吃饭而已有什么问题?我给你插队的权利,今天我的中餐晚餐都是你的了,专属,ok?」 「这还差不多,中午我和lolita在龙景轩定了位置,你再敢放我们飞机,有你好看。」 「ok,see you lunch time。」 挂上电话,叶炯榆心情大好,正式投入一天忙碌的工作。 刚才来电话的是sophia,她和lolita同时叶炯榆的好朋友。她们是英国剑桥大学的同学,毕业以后一起回了香港,叶炯榆现在能说得一口流利纯正的粤语,除了归功于她优良的语言天赋外,她们俩对她的教育功不可没。 赖氏集团业务员这份职业并不是叶炯榆到香港的第一份职业,她并没有比很多人幸运,一到香港就能找到非常好的工作。初到香港的时候,她当过便利店店员,当过家教,半年后她才正式找到赖氏这份稳定的工作。 但她比别人幸运的是,她有这样的两个朋友,她们为她解决了最难解决的住宿问题。 sophia和lolita都是家庭条件挺好的女孩子。sophia父母都是律师,所以她是剑桥大学法律系毕业。lolita父母都是医生,所以她在剑桥大学医学系毕业。在香港律师和医生被封为除了企业家以外的上流社会职业,所以她们两人都是当之无愧女承父业的千金大小姐。 每回想到这里,叶炯榆甚至也觉得自己应该是个外交官,才可以女承父业。但她没有。 同样受了国外高等教育回港的她们三人,不同的除了性格外,还有选择走的道路。叶炯榆毫不犹豫走的是事业大道,而另外两个人在回港后先后嫁为人夫,而她们的夫婿自然也是门当户对的上流社会。她们的路是父母一早铺好的,她们的家庭不需要她们的事业有成,专业、学歷不过是锦上添花的点缀。 叶炯榆没有问过她们是否喜欢现在的生活,或许喜欢,又或许不喜欢,其实谁又真正确定自己是否喜欢自己现在生活,就如她,走的是自己想走的路,喜欢与否却也是一个迷茫的概念。 随口胡说 --> 「咚……咚」 e in。」 办公室的磨砂玻璃门被推开,linda从门缝中探出头来,看见还端坐在办公桌前埋头工作的叶炯榆,无可奈何的摇摇头。 「fiona?你还在这里?」 「嗯!有事儿?」 「你中午不是约了sophia和lolita?」 「oh my god!i forgot。」 叶炯榆从椅子上弹跳起来,恍然大悟自己几乎要犯下的错误。抬手一看,眼看着约会时间就快到了,迟到是避免不了了,但迟到总好过不到。 她抓起椅子旁的包包,赶忙着冲出门口。经过恭敬站在门口忍笑的linda身边,还不忘跟这位「救命恩人」道谢。 「thank you so much!」 linda点点头,坦然的接受老闆的道谢,同时也很无奈的耸耸肩,对于自己老闆忘乎所以的工作态度。linda早就习以为常。 「you are wee!」 整个上午埋头于各类文件里的叶炯榆差一点就错过了与sophia的约会,若不是linda及时提醒她,她恐怕再一次成为众矢之的,最后淹没在两个女人疯狂的唾沫里。 第23页 在这种时候,拥有一位机智的秘书尤为重要,linda绝对是个全方面称职的秘书。再次证明她的眼光独到,linda可是她从人事部提供的几十个候选人中选出来的精英,必然出色。 风尘僕僕一路赶来的叶炯榆踏进龙景轩时,服务生热情专业地迎上来, 「叶小姐,您的朋友已经到了。您这边请!」 「thank you!」 作为会员制的高级会所,服务生必是受过专业级别训练,他们可以认出这里的每一位会员。 位于四季酒店的龙景轩是香港着名的高级餐厅,并且是香港唯一一个获得米其林三星评价的餐厅。先不说这里的食物如何美味,光是餐厅内的装修就已经是顶级了。整个时尚简约的设计中,最出名的莫过于那一整面大玻璃落地窗,窗外是维多利亚港的迷人风光。这里最卖座的几个靠窗的位置,向来只为会员保留着。 毫无疑问,那两个女人绝对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叶炯榆走过去的时候,她们正热烈地讨论着某些事情。这两个女人尽管早为人夫,叽喳的个性却并未因此而变得稳重,典型的本性难易。 「sorry!i’mte!」 本以为会引来一番狂轰滥炸的批斗,要知道这两个女人向来就是得理不饶人的。可今天,她们却难得的很平静,只是抬起头看着她,直直地看着,看得叶炯榆感到全身发毛。 正所谓暴风雨前夕总是最平静,现在恐怕就是如此。 没办法叶炯榆高举双手,放低姿态先投降,也算来个自首,希望这两位大小姐手下留情。 「ok!ok!我错!我错!我又迟到了!这顿我请。」 「切……别讲得好像我们俩逼着你将功补过一样。你惯性迟到我们是向来都知道的啦!从来没指望你会准时。」 「就是。这顿饭你请是必须的,不为你迟到,就为你升职也该请了吧!」 「是啊,还不计你放了我们这么多次飞机,伤害了我们俩幼小的心灵呢!」 「你不知道了吧!人家现在忙得,我们也只有在杂志封面上才见得到人了。」 「是咯,这段时间你就威啦,整日的上报纸,人出名啦,就不用应酬我们这群闲人啦!」 叶炯榆预料得没错,这两个女人就不是善类,一个医生,一个律师,两人一唱一和,任谁遇上了她们俩的双剑合璧也难抵挡。她们的言语间倒是稀松平常,貌似很大度,可这语气绝对是台湾狗血电视剧里那种典型的尖酸刻薄,听着就让人觉得渗得慌。 「你们也知道我说不过你们,就行行好吧!我认错,我认罚,任打任骂,ok?」 sophia和lolita相视一下,眉宇间交换了意见,很有默契地得出了最后的结论。 「介于你的认错态度良好,这次就放过你。」 「哇塞,真是太感谢两位大小姐的宽宏大量!」 叶炯榆佯装出一副感恩戴德的样子,有点俏皮很是讨喜,完全不似她平日里给人的那副冷冰冰的女强人形象。 这时候,部长带着服务生过来上菜,部长将一块提拉米苏和一杯double espresso摆在叶炯榆面前, 「叶小姐,您慢用!」 「有劳!」 原来她们二人早为叶炯榆点了她最喜欢的提拉米苏,这道是叶炯榆每回来这必点的甜点。这里的提拉米苏的每一层原来是可以如此分开来摆放的,硕大草莓的外皮用细碎的白砂糖稍稍粘了一层,几颗桑葚浇上浓浓的酱汁,一根手指饼干,一小团奶油幕丝,搭配在一起,造型雅观,色香味三绝,这样的提拉米苏的味道是别处吃不到的独一无二,让喜欢甜食的叶炯榆深深迷恋着。能让她迷恋的事情并不算多,这算其中的一项例外。 因为是午餐,叶炯榆只需要一块提拉米苏配上一杯double espresso足以,提拉米苏的香甜能驱赶她一整个上午工作的烦躁,而double espresso的香浓能让她下午的工作保持更清醒的头脑。她迫不及待地用叉子挖了一小块提拉米苏放在嘴里,香、滑、甜、腻,柔和中带有质感的变化,味道并不是一味的甜,因为有了可可粉,所以略略有一点点不着边际的苦涩,很丰富的味觉体验。在提拉米苏的香滑还残留嘴中尚未散去的时候,端起double espresso合上一口,它强烈的苦味直扑舌面,不过转瞬间多种丰富的味道也会同时涌出,苦味消失,完全是以甜味为主的多种微妙的味道,无比香醇,令人心情振奋,回味无穷。 叶炯榆闭上眼睛深唿吸,尽情享受这份难得的美好,美好的不止这份美食,还有难得的轻松自在。 「oh,perfect match!thank you ,so sweet!」 如此浮夸本是不属于叶炯榆的表演方式,但为了表达对别人的感激,她不介意将这种表演方式引用一下,或多或少能缓和下别人心中原本的愤怒。 终于,这场批斗战在叶炯榆的低姿态和戴高帽的两大招数下告于段落。 看着这两个女人得意的嘴脸,不知道为什么叶炯榆脑海里突然跳出《无间道》里的一句话:出来行,迟早是要还的! 三个女人这才正式进入正常的聊天主题。她们开始从八卦杂志封面开始聊起,聊到进来最流行的潮流物件,滔滔不绝。 三个人中,叶炯榆还是话最少的那一个,她性格本就以冷静主导。从性格上来说,她与这两位贵妇完全不搭调,说起来也奇怪,她们爱好不同,却也能成为闺蜜。 第24页 其实,叶炯榆对好朋友的定义很简单,相处起来舒服便足以,很简单,却也很抽象,真正要在身边遇上这样的人很讲机缘。真正好友之间的相处,交的是心,只要对方对你的心是真的,无所谓他们是什么人,无所谓他们其他的任何生活。都说君子之交淡如水,真正的朋友就算太久没见也能心无芥蒂的交谈,任何伪装都是多余,正如她们现在这样,或者又如她跟他们那样。 有时候叶炯榆会在她们的话题里慌神,慌神并不代表她讨厌她们的话题,而是一种她身心轻松的表现,对于她这种时刻都在备战状态的人来说,能够慌神其实也是一种信任。 而在sophia和lolita看来,叶炯榆的神游太虚她们习以为常很久了,她们并不介意,只是想起来的时候就把她拉回来。 就如现在这样。 「嘿,fiona……」 「啊?」 叶炯榆在lolita晃动的手掌中找回自己游远的神智,重新加入她们的话题。 「其实我有一件事想你们俩给点意见。」 「什么事儿?」 叶炯榆和sophia异口同声道。 「我发现了一件事儿,难以启齿的事儿,很矛盾,不知道该怎么做?」 「先说什么事儿啊!」 「嗯……无意中……我发现mandy的老公跟他的秘书apple有染……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mandy……」 mandy是lolita的妹妹,亲妹妹,所以这的确是件令人纠结的事情。 叶炯榆又是一个慌神手中的叉子掉在地上,还好地上是柔软的地毯,避免发生清脆的响声,也避免了打搅餐厅里安静气氛的尴尬。她暗自庆幸,还好她的提拉米苏早已经吃完。 服务生过来给她换叉子,她示意不用了,让他把空了的餐具也收了,最后只剩下她们三人面前的三杯不同的饮料。 待叶炯榆回到话题的时候,sophia已经将话题进入到了主题,贸然地加入,让她觉得自己全身上下无所适从,索性沉默了。 「作为她姐,你自然要告诉她,你觉得她能在这个假象的幸福里活一辈子吗?很多事情是要去面对的,变了就是变了,就得去正视。」 「但我老公说让我别多管闲事,他说没人知道mandy到底是不是真的不知道,或者其实她知道呢?这样贸然的去告诉她,捅破了这层窗户纸,让她不面对也得面对,没办法再当鸵鸟,到时候她除了跟她老公离婚还有什么别的办法?老话不也常说:宁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啊!」 「你又不是让mandy离婚,你只是告诉她一个事实,至于今后的路她怎么选择,那就是她的事儿了。要知道,你有这个义务。」 就在sophia与lolita在这个问题上各持己见,纠结的相互辩驳的时候,叶炯榆依然保持了她的沉默,沉默得让人几乎以为她又慌神了。 「fiona,你怎么看?」 低头搅着杯子里咖啡的叶炯榆抬起头,对上好友两对探究的眼神。她没有慌神,并将她们的这番话听得很清楚,她们的观点都有道理,通常她会在这种情况下保持中立,可这回,她有点偏向了。 「其实,只要mandy现在觉得幸福,谁又有什么必要去破坏?人生难得煳涂,不管mandy现在是真煳涂还是假煳涂,只要她尚觉得自己可以忍受,或者还活在幸福里,那就继续下去。这世上幸福有千万种,而有时候镜花水月里的幸福也是种幸福的形式。」 叶炯榆作出这番总结性发言的时候,吓呆了另外两个女人。因为这完全不似叶炯榆会说的话,她向来是个爱憎分明的人,爱情里面不揉一颗沙子,如何能生成出这番寻求幸福的理念? 都说,刀不到肉上不知道疼,难道是真的? 叶炯榆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说出了这番话,也许是口说无心,不经大脑就出来的随口胡说罢了。她倒是很少这样随口胡说的,看来今天的心情真是太放松了。 loser --> 一个月的时间有多长?每个人的感知都不同,而对于在商场上争分夺秒,昼夜不分,没日没夜的工作的叶炯榆来说,一个月的时间几乎眨眼间的事儿。 转眼后的明天,便是叶炯榆该回家的日子。 当人满心期待某件事发生的时候,时间总是度日如年;可当人抗拒某件事发生的时候,时间却是转瞬即逝。很无奈,也很讽刺。 明天这个日子,叶炯榆一直都记得,她不是真的不孝的孩子,其实她很孝顺,她记得家里所有长辈的生日。只是想起自己这次回去的原因,叶炯榆真的很不甘心,她曾想过耍赖找个藉口说自己忘了,又或者说临时有事儿去不了,又或者……反正这些藉口她用过不下十次,也不差这一次。但是这些藉口可以用来对付宠爱她的家人,却对付不了近乎无赖的某些人。 三天前,叶炯榆接到了一个不速之客的电话,听到一个她近日来最不想听到的声音。 「hello!」 叶炯榆在她的私人手机响起的时候,看都没看就接了,既然是私人电话,那就应该不会有拒绝接听的电话,可这次她真的想要将那人拉进拒接的黑名单里。 「我希望你已经定了三天后的飞机票。」 希望?秦振邦的这几个字听起来倒是挺委婉的,可是语气却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这恐怕就是政界常见的笑里藏刀,这人还真是将这些成语融入了他的精髓,不然怎么会如此游刃有余? 第25页 「秦书记,现在的内地官员都那么清闲吗?有空管起这些个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来了?真是白领了纳税人的钱。」 对于叶炯榆伶牙俐齿的回敬,秦振邦延续了无事的政策。 「或者,我找秘书替你订?」 秦振邦的语气,让叶炯榆有种被绑架的感觉,也让她发现自己商场上练就的eq在遇上他后变得容易失控,他总能准确地找到她的火点。 「秦振邦,我告诉你,你别逼我,老娘急了三天后就不去了。」 「逼你?不要用这么强烈的字眼,我是在好意提醒你,但是如果你想单方面撕毁协议也可以,我并无损失。」 言下之意,有损失的只有她。这条协议从一开始就不公平,叶炯榆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签了这条不平等条约?真是着了他的道了。 「秦振邦,我要跟你谈条件。」 「说说看。」 「这则协议对我方本不公平,我如果三天后兑现我的承诺,你必须保证我们分公司可以拿到b市那个项目。」 电话那头传来秦振邦的一阵轻笑,但并不是开心,而是不屑一顾。 「回家本就是你的私事,你拿来换取公事上的机会,从一开始就註定了是个不平等的协议,你何来要求公平?」 果然是只老狐狸,想要跟他讨价还价,简直比跟商场上老奸巨猾的奸商还要艰难。 见叶炯榆不做声,秦振邦也没再刺激她,只说了这通电话的最后一句话,这句话更准确的来说是最后通牒。 「三天后上午10:00,a市机场见。」 叶炯榆手里紧紧握着传来忙音的手机,心里激起了千层巨浪,最终咬牙忍下,因为别无他法,当对手看穿自己的底牌开始,就已经註定了自己的无力反击。 无疑,这场对决中,她是loser,但是她敢保证她下次绝对要当winner。 三天后,叶炯榆如约地准时出现在a市的国际机场,既然决定了要回来,她也就索性向公司请了三天的年假,她可以自由的决定自己这三天的全部行程。 今天的叶炯榆没有化妆,本就天生丽质的好皮肤少了厚厚的粉底依旧白净透亮。只是,一副超大的明星墨镜架在她高挺精緻的鼻樑上,遮住了她水灵的眼睛,也几乎盖掉了她的整张脸。□浪的捲髮被她随意的捲起,凌乱的盘在脑后。身穿蓝色碎花的吊带连体裤的她,一扫办公室里老气横秋的打扮,显得青春活泼靓丽。她知道家里人不喜欢她上班时的那些打扮,尤其是姥姥,她喜欢看见自己孙女青春可爱的打扮,既然回来了,那就如她老人家愿吧,反正这里也没有狗仔队会跟拍,不,应该是没有狗仔队敢跟拍她。 就在叶炯榆随着人潮走出来时,她在人群中很不情愿地看到了那个高大的身影。那人今天穿着一身米白色休闲服,带着一副墨镜,双手插在口袋里,整个人看起来很潮,颠覆了他平日总是西装、夹克的迂腐、沉闷的官员形象,若不注意看她几乎要与他擦身而过也不识。 从来不知道他也是个新潮的人,但他居然也有潮的资本,这么多年官场上的吃吃喝喝竟没有在他身材上留下痕迹,更别说是当官招牌的官肚子。 秦振邦倒是第一眼就在走出来的乘客中轻易地发现了她,尽管她今天很不一样,但这才是他印象中,她该有的模样。 「你很准时。」 「少废话,该去哪去哪吧!别忘了你的承诺。」 尽管今天的秦振邦很养眼,但在叶炯榆看来他还是那个用权力欺压她的秦振邦,全身上下都令她讨厌,她又不是十八岁的花痴少女,定不会因为一副臭皮囊而忽略本质无法改变的东西。 从机场走出来,叶炯榆推着行李车上大包小包地堆满了她带回来的东西,倒是秦振邦,两手空空的,连个包都没有,真是潇洒。 「你没有行李?」 「我家在这,不需要带行李。我不像某些就快找不着家的人,回家连换洗的衣服也得准备好。」 秦振邦这番话的语气不是调侃,也不轻松,而是带着不加掩饰的不认同的教训。他不屑讨好她,也不介意跟她结怨,从小就结不少了,不差这一回。 「要你多嘴。」 其实,叶炯榆没带多少行李,这一大车的全是她带回来的礼物,她没有跟秦振邦直说,因为懒得解释。 为了这趟回家,叶炯榆专门开了清单让linda去帮自己买了这车礼物。除了姥爷的寿礼,其他的礼物她并不需要亲自挑选,因为她清楚地记得家里每一个人的喜好与品味。大舅喜欢的名贵茶具,小舅舅喜欢的好年份法国红酒,大舅妈、小舅妈喜欢的名牌包包,给姥姥补身体的燕窝,给妈妈的名牌胸针,给爸爸的是一只名表,所有的礼物都是为他们量身定做好之后,才给linda开了清单。只有姥爷的寿礼,那才是她亲自挑选,她最满意的礼物,相信姥爷也会爱不释手。 机场门口,有辆军车牌的黑色奥迪停在门口,在秦振邦和叶炯榆才踏出机场的电动玻璃门,已经有人为他们恭敬地打开了车门,在他们上车舒服的坐好不久,叶炯榆的行李也已极快的速度被安排进了车车后厢。这一系列的动作都很专业,训练有素。 待司机坐回驾驶座,四门全关,坐在后座的秦振邦也没问身旁叶炯榆的意见,直接交代了目的地。 第26页 「直接回大院儿。」 「嗯?」 尽管叶炯榆是做好一切心理准备才踏上这条归家路,但当秦振邦推着她这么快去面对的时候,她还是心虚了,怯懦了,退却了,毕竟这些日子不回家,家人再怎么宽恕、宠爱她,她知道自己还是个做错事的孩子。 「很惊讶吗?不回家你还想去哪?」 「没有……」 「你想打退堂鼓?」 「既来之则安之,我懂。」 「我还以为你不知道自己有错呢!」 「错算不上吧,顶多理亏。我是为工作,又不是跟人私奔不回家,有什么错?」 「是吗?你小时候应该没挨过板子吧!」 「你什么意思?」 「很难理解?说不定今天会是你人生的头一遭。」 秦振邦嘴里满是幸灾乐祸的语气,他是真的幸灾乐祸,她小时候犯的错,顶多就是罚站、罚抄、罚面壁,可他倒是没少被连累得挨板子,这份怨他一直记到了今天。所以当她跟他说「公平」二字,他那是这两个字最没说服力的时候。 「切,你以为我是三岁小孩儿?」 说是这么说,但叶炯榆心里虚得很,她其实拿不准姥姥姥爷这些日子气她气到一个什么地步,打她?他们会吗?但不管什么惩罚,她都应该接受。 「一点儿不怕?」 「……」 「一点儿都觉着自己没错?」 「你如此关心,这对你有什么好处吗?」 叶炯榆不明白秦振邦怎么就揪着不放? 「没见过你认错的样子,能见着一次也算是开眼了。」 「无聊。」 「是挺无聊的。」但这是我期待看见的情景。 「香港不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秦振邦拍了下额头,想起了他朋友翻译后的香港俗语,「错就要认,打就要站好。你应该比我更明白个中意思。」 他说的没错,她知道这句话,更明白里面的意思,所以她回来了,她再怎么不愿意,她还是回来了,是该学会面对了,面对隔离在她生活外很久了的亲情。 童年的鞦韆 --> 沿着外环高速道路,车子一路畅通无阻的直接开进了其燕山大院,虽然这是最远的路程,但却比从最近的路程过来用的时间还要少。当年这条路的规划设计,除了开发北城区的规划外,另外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避开从机场到其燕山大院的高峰路段,要知道,在a城里不堵车是件多么稀罕的事情。 面对很多人都求之不得的稀罕事,叶炯榆却不稀罕,反而很懊恼,她,多么希望司机走的是路程最短的那条道儿,绕那么一大圈儿,这不是让她早点接受批斗嘛?! 车子在其燕山大院北面的一座小洋房前停下,秦振邦拉开车门,率先下车,走到车子的另一边,为里面的人打开车门。 对于秦振邦这么有风度的动作,叶炯榆不会用绅士来形容,她很清楚,他想看到的是什么。 叶炯榆深吸了一口气,伸出脚踏在那块很久不曾回来的土地上,很踏实,却也很心虚。 这一区的小洋房与别区的不一样,屋顶是沉稳的黑灰色,再配上白色的墙,很有江南水乡的淡雅韵味。这里的房子不如红顶的小洋房大,但院子却比那里的大多了,房前屋后种满了各式各样的植物。高大的树木投射出阴凉的树荫,树荫底下,最醒目的莫过于那个挂在树梢上的鞦韆,随着微风轻轻地摆动。 那是属于叶炯榆的鞦韆。她情不自禁地走过去扶上它,时光飞逝,鞦韆也沾上了岁月的斑驳痕迹,但鞦韆上飘荡出铜铃般天真的笑声仍然萦绕在耳边,清晰如昔。 很多年前的某个早晨,叶炯榆推开窗户,便看见有个白色的东西在树荫下轻轻摇摆,定睛一看,才发现是个白色的鞦韆。姥姥偷偷告诉她,是姥爷找人挂上去的;姥爷宠溺的说,是姥姥让勤务兵挂上去的;小舅舅很神气的跑到她面前邀功的说,是他亲自挂上去的,为了感谢他,还让她帮他画了一幅水墨丹青,送给他当时的初恋女朋友。面对这么多的版本,她没再追寻真相,年幼的她知道只有小舅舅的版本最不靠谱,但她还是给他画了一幅水墨丹青,那年,她以为那个漂亮的女孩子会成为她的小舅妈,但终究没有。 在鞦韆边上没站多久,屋里传来了骚动的声音,显然家人已经发现了她。她知道自己这时候应该勇敢的跨入那道大门,但忐忑的心情让她再一次怯懦了。 既来之则安之她懂,却难做到。只是此时她再没退路,因为身边有个等着看她笑话的男人。 他怎么会放过她? 「进去吧!早死早超生。」 「你这人怎么这么不会说话?」 本就紧张,听了这样的危言耸听让叶炯榆更是觉得心脏跳得越发厉害。 「话谁不会说,得看什么场合,对着什么人。」 「你现在功成了,可以身退了,剩下的是我的家事儿,你在这合适?」 「现在才想起来公私分明?不嫌太晚吗?」 秦振邦说完,提步朝大门走去。他知道后面的人会跟来,都到了这份上,早就不用任何强硬手段,她早已没有退路。 秦振邦才踏上台阶,大门打开了,他顺势抬头,周亮站在门前,正用很钦佩的目光看着他,他坦然地接受了这道崇拜的目光。 第27页 「人我给你带回来了。」 「就知道哥你有办法。」 「剩下的事儿我可就不管了,若是她想学大禹,可就不是我的责任了。」 对于秦振邦的讽刺,叶炯榆无暇顾及,因为紧接着周亮之后,小舅舅也出现在了大开的门前,若是此刻她还在此纠结,接下来门口出现的人会更多,她的罪名那就更大了。她迈着步子朝大门走去,知道自己已没有再犹豫的余地。 「小舅舅,亮表哥……」 这下,秦振邦才真正是功成身退了,同时,周家的这份人情算是欠下了。 「宇哥,那我就先走了。」 「振邦,今天老爷子寿宴,你可是座上宾,怎么能说走就走?」 早在秦振邦答应下周家的这项任务的第三天,周家年90大寿的邀请函便派专人送到了q市,送到他的手上。这张邀请函来得并不算突然,只是时间挑选得刚刚好,周家是在通过这张薄薄的纸片告诉他,他们绝对有恩必报。 「寿宴不是在泰盛轩那边举行吗?我到时候一定准时到,现在我还有事儿,就先走了。」 周宇成没再留秦振邦,他明白秦振邦是个知进退的人,选择离开市避免身份上的尴尬。 客厅里,赵枚启抱着自己的宝贝外孙女哭得是老泪纵横。 「熙夕啊,你好狠的心,这么长时间怎么就不回来看看姥姥啊,姥姥可想你了。我的心肝宝贝啊!」 看着母亲与女儿抱在一起哭作一团,周宇婧靠在叶枫的怀里,叶枫用他宽大的手掌轻轻安抚着妻子的情绪。 此刻,周家年心里努力积蓄多年的火也一下子烟消云散,原本想要大动干戈的怒气变成了无奈的感嘆。 「你这死丫头,这么多年的不回家,是不是真要等到我百年的那一天你才愿意回来啊?」 「爸……」 「爷爷……」 「老周,今天什么日子,你何苦说这些晦气话?」 周家年的一句无奈的气话,引来了周家上下的紧张。 「姥爷……」叶炯榆从赵枚启的怀里离开,转身,「咚」的一声在周家年面前跪下,「姥爷……我错了……您打我骂我都成,您别说这些话……姥爷……」 「哎……你这孩子……太不让大人省心了。」 周家年伸手把叶炯榆从地上拉起来,搂过她坐在沙发上。他何尝不想打她?但他就是下不去手,回头想想,这丫头成今天这样子,也是他们老夫妇俩惯出来的,在他们众多子女中,他最疼唯一的女儿周宇婧,后来就变成最疼唯一的外孙女叶炯榆。 「爸,熙夕这丫头的确不懂事,可她老不回家也不是为了别的,为的也只是工作,她可是遗传了您工作认真的态度,这些年凭着她自己的努力,闯出一片天来,也算是给咱们周家挣了面子,您就别跟她计较了。」 周宇成听出父亲语气间的软化,适时地跳出来缓和气氛,不然他还真怕叶炯榆这丫头被吓得又得老长时间不敢回家了。 「丫头,姥爷不是怪你,可工作再忙也得回家看看啊!」 「嗯!」 叶炯榆哭得抽/搐着,不忘认真的点点头。这是她的家,她何尝不想常回来看看? 赵枚启接过老保姆徐妈递过来的手绢,将脸上的泪水擦干,进行了一番总结性的讲话,在这个家里周家年大家长的地位毋庸置疑,可她的地位某些时候则凌驾于最高地位之上。 「好了好了,回来就好了,回来就好了。以前的事儿大家就别再提了,熙夕今后,你可不能再这样伤我们的心了。」 「嗯。」 「这趟回来打算住多久?」 「我跟公司请了三天假。」 「那你打算是跟你爸妈回家住,还是……」 赵枚启还没说完,叶炯榆迫不及待的已经做出了选择。 「我在这住,好好陪陪姥姥姥爷。」 「好好好,好孩子,好孩子。你的房间一直以来我都让徐妈每天打扫,一直保持着原来的模样,里面的东西可都没变。」 叶炯榆贴心的话无疑让周家年夫妇很开心,其实想让老人开心其实很简单。 周家年夫妇开心的同时,叶枫夫妇却无声的落寞了。他们也同样将女儿的房间整理井然有序,就等着这多年不回家的女儿回来的一天。 「爸、妈,我可是也把熙夕的房间整理好了呢!」 「小婧,这是我们家熙夕的选择,你可真嫉妒不来。证明我们家熙夕还是跟姥姥姥爷最亲,对吧?」 「那是。我可是姥姥姥爷的小棉袄。」 这是句老话,多年来再提起,却依然顺耳。 泰盛轩的博弈厅里,周家年的寿宴准时开始。这场寿宴的排场并不大,席开5桌而已,能来参加的全是其燕山大院里的顶级显贵,坐席间大家相互聊着天,并轮着番的去跟今天的老寿星敬酒。 秦振邦坐在秦启岳旁边,父子间并没有太多的交谈,这是很多父子间的相处方式,何况是他们这样的父子,话不在多,精足矣。 倒是旁边的贵妇人详谈甚欢,她们谈话的内容证明了一点,八卦,并不是市井平民的专利,而是人的专利,尤其是女人。 「那不是叶熙夕吗?多年不见真是出落得越发美丽大方了。叶枫夫妇好福气啊,有这样的女儿。」 第28页 「是福是祸谁知道啊?美丽向来不都是双面刀吗?」 「你是说近来香港的八卦新闻?哎呀,你说了是八卦那就没几点真的,哪能信啊?」 「八卦新闻固然不能信,可你也不想想,空穴来风未必无因。今天跟这个,明天又跟那个,一次尚且说是意外,两次是巧合,可这么多次那就不那么简单了吧!」 「也对,姑且不论八卦新闻的可信度,光是这些新闻的影响也够让人受的了。哎……姑娘家家的,名声很重要,还是注意点好。」 「是啊,真以为是叶家姑娘就不愁嫁?老实说我们这还真没哪家容得下这样的媳妇儿吧?如果是我,我宁愿我家儿子娶个一般的,名声清白的女孩儿。」 这一番对话传进秦振邦的耳朵了,他微微扯起一边嘴角,露出几分冷笑。一来他笑这些妇人这般身份讨论这样的话题,未免有失身份;二来他笑这些妇人的话也并不是没有道理,他不敢说叶炯榆的这些花边新闻有几层真,但这些新闻对女人的杀伤力有多大,她不会不知道,却任其发展。果然,不择手段是她的代名词,她豁出去的或者尚不止这些吧!正如她们所说,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秦振邦朝主桌望去,看见那抹鹅黄色美丽身影的时候,眼中满是鄙夷的目光。商场上,她再不是那个心高气傲的叶炯榆了。 心照不宣 --> 开席不久,饭桌上的客人便开始了相互间的敬酒、应酬,被他们撂下了满桌的美味佳肴,有点暴敛天物的嫌疑。庆幸的是,泰盛轩菜式的分量都极少,这里的厨子知道来这的都是些顶尖的人物,什么好料没吃过,来这图的是个清净、安全,吃的是个精緻、优雅,哪有人真来这管饱?而大厨的厨艺尽管再怎么顶尖,在这和这些菜式一样,不过是个摆饰罢了。 主桌那边站满了人,很多人都争相去跟周家年祝贺,秦启岳也加入了敬酒的行列。坐在秦启岳旁边的秦振邦没有随父亲去敬酒,此刻他过去并不合适,虽然只是家常便饭的简单寿宴,但也有明显的阶级之分,他无疑是今晚辈分最低,官级最低的人。 没过去的秦振邦也没有闲着,他起身在主桌意外的地方绕了一圈,谦卑地跟那些叔伯们打着招唿,恭维地讲着些他自己都觉得很虚伪的话,虚伪其实也是种礼仪,这种礼仪并不因为他是秦振邦而不需要理会,恰恰正因为他是秦振邦而更需要做得面面俱到。 叶炯榆脸上展开柔美的笑容,陪着周家年应酬着前来祝贺的各路人马,尽情地展现了她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交际绝技。在应酬的空隙,她无意间穿过人群,看见不远处一个身穿灰色西装的男人此时正端着酒杯,毕恭毕敬的跟别人敬酒,酒杯相碰的那一边竟然是薛耀远。 秦振邦脸上的谦卑在别人眼中看起来或许很诚恳,但在叶炯榆看来很刺眼。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男人现在也学会了虚以委蛇,并做到了极致,真诚地让人看不出丝毫敷衍的成分。 绕了几圈,秦振邦终于绕到了主桌前,也该轮到他了。 「周爷爷,祝您老身体健康,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唉哟,这不是振邦嘛,来来来,赶紧过来。你周爷爷可是老长时间没见着你了。」 周家年很热情的将秦振邦拉到自己身边,就站在旁边的叶炯榆让开了一个位置,秦振邦走过来,肩并着肩就站在她的旁边。如此近的距离,两人目不斜视,视线都只看着今晚的主角,周家年。 「我最近调到q市去了,所以也少了时间回大院儿来。倒是劳烦你老人家惦记了。」 「q市?」周家年顿了一下,接着说,「好啊,那是个好地方,以后可是大有发展的地方。好好干,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定能有一番作为。」 听不出周家年是什么语气,但周家年倒是很少这么赞美年轻人,秦振邦也算是个例外。 叶炯榆冷眼旁观着这一切,心里觉得烦躁厌恶,找了个藉口让自己到院子里透口气。 这时候的屋外竟下起雨来,雨量淅淅沥沥的不算小,也不知道下了多久,院子的地板上已经有了积水,在昏黄的灯光中泛出朦胧的倒影来。一阵风吹过来,将雨滴星星点点地吹落在叶炯榆的白/皙的手臂上,她不禁打了个寒颤,同时往后退了一大步,并没有回屋里,挑了个角落,双手抱臂靠在墙上,看着雨点延绵不断的飘落在石板地上,淹没在黄色和暖的光线里,她看不见那溅起的水花。 站了没多久,有人撩起布帘出来,躲在角落里的叶炯榆无心理会是谁。和所有的商业宴会不一样,今晚的宴会仗着有家人的包容,她可以小小的任性下,躲起来享受这浮生偷来的清静。 「害怕见人吗?躲着来?」 这个声音很讨厌,向来都喜欢跟她对着干,现在还要扰了她难得的任性。 「你呢?不在里面阿谀奉承,跑这来搅和个什么劲儿?」 秦振邦听出叶炯榆语气见的厌恶和嫌弃,很宽容大量的再次不与她计较。他随手抛出,一条红色的围巾在昏黄的灯光里轻柔地滑过,很准确的落在她头上,盖住了她有点生气的脸,配上这古色古香的建筑,竟有点像新娘子的盖头。 「干什么你?」 叶炯榆有点生气的扯下头上的围巾,围巾从头上离开的时候,还顺势搅乱了她的髮型。 第29页 「宇哥让我拿出来的。披上,别好容易回趟家,还得家里人伺候你。」 叶炯榆没回嘴,不是觉得他说得多么有道理,而是风雨里真的有点冷了。 雨中送围巾的秦振邦并没有转身离开,而是在旁边舒服的摆了个姿势站着。 两人站直的身体摆在一块儿,他竟比她高了大半个头,她还得是靠着3寸高跟鞋的高度,才能到达这样的差距。 「今晚你兴致很高嘛!」 「有话直说。」 「你的目的达到啦,终于成为周家的座上宾,难道不高兴?」 面对叶炯榆有点刻薄的话,秦振邦四两拨千斤的一语带过。 「高兴,且荣幸。外头多少人求之而不得呢!」 「哼!你还真是尽心尽力啊!先是不择手段的把我逼回来,今晚又亲自出席,可真是劳苦功高啊!」 有头有脸人家宴客名单都极为讲究,该请谁,不请谁,谁和谁坐一块儿,都有经过专人策划衡量过,而入今晚的这样的寿宴,请的来宾就更讲究,交情、官职、地位不到某个高度决计不会入选名单。通俗时尚店来说,今晚来的多时周家vip中的vip。 秦振邦是这份vip名单中的例外,他凭的是功劳。 秦振邦摇头一笑, 「略尽绵薄之力,只求你们一家团聚。」 好个冠冕堂皇的说法,明知是个藉口,却还是堵得叶炯榆哑口无言,无力反驳。若不是自己心虚,又怎么会让他有机可乘? 「我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竟有本事跟薛家人举杯共饮,开怀大笑了?跟当年不可一世的秦振邦可真就消失了?」 叶炯榆承认,她是试图逼怒秦振邦,她见不得他目的达成后像现在这般的悠然自得,这会更让她觉得自己输得一败涂地。 秦振邦嗤之以鼻的冷笑了一声, 「你又何尝不是?当年心高气傲的叶炯榆也早就不见了,不是么?既然都变了,大家心照不宣不是很好?」 说完这句秦振邦起身要走,他不想再留下来刺激她,做人要厚道,作为胜者也更该有如此风度。 秦振邦成为周家的座上宾,在叶炯榆的预料之内,意料之外的是长辈们无限的想像力和关怀成了不绝的后患。 晚上,在叶炯榆的房间里,赵枚启成了探听虚实的说客,这种事儿通常是女人与女人之间好沟通。 「熙夕,你跟振邦什么关系啊?」 「姥姥,我跟他能有什么关系,发小呗。」 「可没那么简单吧!你小舅舅说谁都没能把你劝回来,也只有他成,你们真就那么简单?姥姥人虽然是老了,可眼神好着呢!我看着你们不一样。」 「姥姥……我和他真什么。我这趟回来,是真心知错悔改,回来给姥爷祝寿的,跟他没有关系。」 此时此刻,叶炯榆还能怎么说?她总不能把秦振邦威胁她的事儿摊上檯面上说吧,这只会上事情越来越复杂。早知道会输给他,早知道输了以后是这样后患无穷,还不如一早自动自觉的回来自首算了,这趟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 「其实,振邦这孩子也这真不错,而且你俩也是一个大院里长大,也算是知根知底,总比你在外面找来的强。」 「姥姥……我们俩真没什么,您老就别瞎想了吧!」 「现在没有,以后可以有啊!我们都觉着他不错。你姥爷那你不用担心。虽然我们周家不愿掺和进那复杂的里面,可只要你喜欢,你姥爷那也准没问题,毕竟啊他也挺看得上振邦这孩子。」 你们觉着不错?你们有没有问过我啊?我就觉着他很差,差到了极点。叶炯榆心里歇斯底里的大喊着,却没敢把这话说出来。 他们疼她,她哪能不知道,只是这次他们以为疼她的方法失误了,她和秦振邦真不是他们想的那回事儿。 「姥姥……」 「好好好,不是,不是。」眼见套不着消息,赵枚启只得妥协,现在小年轻的事儿,早不是他们这些老人家能管的了。 「可是熙夕,你也老大不小了,也该为自己终身大事想想了。这些日子在外面这么胡闹,很多报导出来都不好听啊!」 又来了,为什么每个人遇上她总离不开那些花边新闻?难道她真成了大家眼中的绯闻女王? 「姥姥,那些都是杂志乱写的,怎么能信?」 「我们了解你,知道是乱写的,可外面不了解的人还指不定怎么想呢?熙夕,我们大家都是为你好,你赶紧定下来了,也好让我们放心。」 叶炯榆想说,她才不管外边人怎么想。可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这句话说来也是无意义的,只会让这个话题无休止的继续下去。如今也只有敷衍才能让自己脱身。 「好,好,好,姥姥,我答应你,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这项计划将提上我的工作、生活预案,今早让你们放心,好不好?」 「你可别敷衍我!」 「不会,不会。姥姥,这时候也不早了,您也赶紧回房休息吧,我送你。」 叶炯榆跳下床,搀着赵枚启往房间门走去。 赵枚启边走着,还边不甘心的拍着叶炯榆的手。 「熙夕,振邦,真的不错,你认真考虑,考虑。」 又来了!叶炯榆有种想仰天大叫的感觉,此刻却无法发泄。 第30页 「姥姥……」 「好啦,好啦,我不说了,不说了。我回房睡觉了,你也早点睡吧!」 好容易才送走赵枚启,叶炯榆回到床边,大字型的躺在床上,有种被逼供的虚脱感。 慢慢的回想,她终于明白秦振邦的真正目的为的是什么。原来他不止想靠着她成为周家的座上宾,而让秦、周、叶三家结盟才是他真正的目的,好一个深远的目的。 好一个周密的计划,步步为营,让她不能拒绝地踏入这个圈套。难为他处心积虑地为了家族,不惜赔上他自己的终身幸福?还要拉上她成为陪葬? 这世上,除了亲人的爱,就没有什么是平白无故的。从小,接近她的男人都别有所图,有人为了她的美貌,有人为了她的家世,那些一般人有这样功利心尚可以理解,可他,大名鼎鼎的秦振邦,竟然也如此。 思绪间,她感觉到由心底渐渐升起的寒气,由里到外尽是冰冷,让她不得不捲起被子紧紧包裹着自己。 恩爱夫妻 --> 周家年寿宴的第二天,正赶上周末,周家年一声召唤,周家全家老少齐聚家中,围坐在一块儿包饺子,欢声笑语的好不热闹。 周家二老看着这满屋子的欢声笑语、其乐融融的温馨画面而倍感欣慰。儿孙们长大了,都有各自的事业和家庭,也因他们皆在不同的岗位上工作,逢年过节也难得如此整齐,尤其自从叶炯榆上了大学以后,如此场景就更难得了。 「周干朗、周倩倩你们俩给我住手。」 周宇成的老婆王雅馨冲着自己十二岁的龙凤胎儿女横眉瞪眼的怒吼,这哪是包饺子啊?这对混世魔王简直就是在捣乱。 「是周干朗先挑起战争的。」 「周倩倩,你还敢恶人先告状,有你好看。」 王雅馨不顾形象地拍案而起,拉开这两个小傢伙。 「你们俩再捣蛋,看我不打断你们的腿。」 两个小傢伙在王雅馨果断的出手后,终于消停下来。 这一幕对于叶炯榆来说很陌生,却又有点熟悉。她是家中的独生女,除了在大院儿的日子有同龄人相伴外,她就再没这样的经歷。想起当年,她经不觉的会心一笑。 「怎么?看着这一幕是不是觉着在哪见过?」 叶炯榆转过头,发现赵枚启手上轻柔地哄拍着怀里的才过半岁的曾孙女周婉琪,眼睛不经意地抬起望向她,脸上是慈祥的笑容。 「他们都说倩倩脾气随你,你们俩的脾气都不像个女孩子。」 叶炯榆回过头再看看自己的小表妹周倩倩,脸上的笑意更深了,真找到了熟悉的源头。依稀记得,她小时候真的就有这股不服输的劲儿。 「姥姥,倩倩哪随得上我呀?那是随她爷爷,我姥爷,我们俩是尽得姥爷真传才对,绝对正牌的周家子孙,如假包换。」 「你这丫头又贫嘴!」 这时候,赵枚启怀里的周婉琪似是感受到了大人之间的开心气氛,张嘴跟着笑起来,并发出「呀呀」的学语声,好不可爱!叶炯榆见了很是喜欢,情不自禁的伸手要抱她。 「姥姥,给我抱会儿呗!」 「你会抱吗?你可是从来没抱过的!」 「放心,我见你们抱着,我都学会了。姥姥,你就让我试试呗!」 说着,叶炯榆的手已经伸进赵枚启的怀里,把周婉琪安安稳稳地抱到了自己的怀里。 赵枚启小心翼翼的撒手,这整个过程,她的眼神不敢离开半秒钟。知道自己孙女聪明,但带孩子这事儿讲求的是经验,可不是聪明。 「你可当心点。」 「成……」 叶炯榆小心地抱着周婉琪,还不时地逗她,小小粉嫩的娃娃在叶炯榆怀里笑得更欢了,很招人喜欢,招得叶炯榆都不愿意撒手了。 「熙夕,没想到你这么喜欢孩子呀?」 正从厨房里出来要拿饺子的何飞倩看见眼前的一幕,不免有点惊讶,谁会想到商场上盛名的女强人竟有这样温润柔情的一面,此时此刻她的杀气尽失,宛若位普通贤妻良母。 应了那句话:母性是女人的天性。 「嫂子,我们家琪琪这么可爱,谁不喜欢呀?对么?对么?」 周婉琪像是听懂了大人的话,手舞足蹈的叫得更欢了。 「喜欢孩子,就赶紧的找个爱人生个自己的孩子。到时候那孩子在你眼中才是最可爱的。」 「你嫂子说得没错,熙夕,你也变小了,这事儿可不能再耽搁了。」 绕着绕着怎么又绕到这问题上了?叶炯榆有点后悔了,自己干嘛招起这话题啊?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嫂子,我哪有你好福气,找着我哥这样的好男人。」 「那是。妹子,你还真有眼光。」 周亮正端着新鲜出炉的饺子从厨房里出来,赶上有人夸他,还不屁颠屁颠的赶紧受了。他本就不是谦虚的人,尤其在个人问题上充满了自信。 「周亮,少贫。赶紧的把这些拿进去也下了。」 何飞倩塞给周亮另一大盆没下锅的饺子,打发他又进了厨房。 「熙夕,要说恩爱夫妻和好男人的典范,在我们家周亮可还排不上呢!喏,你看那两位,那才是几十年如一日的恩爱夫妻,那位才是好男人的典范。」 第31页 叶炯榆顺着王雅馨手指的方向看去,其实她应该知道是谁。 叶枫正陪着妻子周宇婧在客厅里切着水果,原本是周宇婧要切来着,叶枫担心她刀子无眼,还是决定自己动手,让周宇婧在旁边看着,打打下手。其实切果能有什么下手可打,不过是这夫妻俩习惯了什么事儿都一块儿做罢了。 「那可不是么?」叶炯榆的大舅妈陈巧慧整理适时地加入了这个话题,她对王雅馨评选出来的好男人典范持高度贊同的态度。「叶枫对我们家婧丫头是十年如一日的好,嘘寒问暖,温情细语,可从来没跟婧丫头大声过,处处为这婧丫头好。你说男人在初相识时能如此细心如尘已经很难得了,像叶枫这般结了婚这么多年还如此的还真没有。熙夕,要论有福气,还是你妈最有福气。」 「谁说不是呢?姐夫为了姐姐曾经可是捨命挡过子弹的,我当时听了周宇成讲这段故事,当场感动得不得了啊!遇上这样的男人,真怪不得姐姐这么死心塌地地爱着他,两人恩爱得令人眼红啊!」 叶炯榆不是第一次听家人讲述父母的爱情故事,从小姥姥就常跟她讲,后来回了父母家,妈妈也常跟她讲,尽管他们讲的故事一样,细节不尽相同,她从故事到生活的细节都见证了他们的爱情曾经轰轰烈烈,后又走入细水长流。正是这样的爱情深深地影响了叶炯榆幼小的心灵对爱情的认知和崇拜。 再又听到家人的老生常谈,叶炯榆微微一笑,如今心里再无波澜。 「嘿嘿嘿,你们这些女人,怎么就这么不待见自家男人啊?」 周宇成孩子气的抱怨起来。 「周宇成,你还真别不服气,你要是有姐夫一半的细心体贴啊?我一生无求啦!」 「王雅馨,你在抬举别人的时候,别踩我成不?」 「我哪踩你了?我说的句句都是大实话。」 「哪实话啦?我就没做过感动的事儿?我当年送你那副水墨丹青当定情信物的时候,你可不也是感动得几乎要生生世世都嫁给我啦?这会儿又嫌弃我不细心体贴啦?」 「你还说那定情信物呢……」 叶炯榆看着周宇成这小两口没两句就开始抬槓,抬得是越来越起劲儿,有点懊恼地看看赵枚启。赵枚启给她一个宽慰的笑容。 「没事儿,这俩人就这样,越吵越黏煳。」 周干朗和周倩倩那边又快打起来了,叶炯榆把周婉琪交到赵枚启手里,赶忙的就要过去阻止,口袋里的手机很不是时候的想起,她摸出来一看,是linda,这时候给她打电话,定有急事。她转身出了门外的院子,隔绝了屋内温馨的一切。 「linda,有事儿?」 「fiona,两件事,一件好事,一件坏事,你想先听哪一件?」 叶炯榆眉头一皱,她能猜到好事为何,却难以猜到所谓的坏事。风云诡变的商场里,任何好事都有可能是坏事,数不胜数。 「好事我大概猜着了,你直接说坏事吧!」 好事儿不外乎就是她的内地分公司成功挺进了b市项目的投标会,而赖氏海外集团黯然落选。她履行了自己的承诺,秦振邦就绝不会食言,这点她对他有绝对的信心。 「ok!刚收到最新消息,我们与q市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遇上了不小的阻碍。」 「把情况说清楚。」 linda的汇报让叶炯榆的眉头皱得更深了,q市是分公司的基地,站稳脚跟是她们必须做的,最基本的首要任务,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出现任何纰漏。 乍听下,叶炯榆下意识的还以为是秦振邦又出什么么蛾子,细想来,b市的事儿都能顺利通过,这事儿就必定与他没有关系,她了解他,就算再卑鄙,也是个重信诺的真男人。 「曹或年回来了,他在项目实施和办理更像证件的时候处处设卡,很多重要文件上更是不肯签字,以至于我们公司很多处于审批阶段的重要项目都被搁置了,政府那边更传出话来说是无限期搁置,并在查实后另行通知。」 曹或年,q市市长,一个心胸狭隘,爱打官腔的小人。叶炯榆向来不喜欢跟他打交道,无奈市委书记分管市里的党政大权,市长分管经济大权,以至于她不得不跟这只拦路的赖饿虎打交道。秦振邦还未上任,前任市委书记还在的时候,她就开始与他打交道,为了与他搞好关系,她可是大费周章,煞费了不少苦心,现在合作协议都签了,他还跳出来搅局,这叫什么事儿啊? 「曹或年那我们不是都打通了吗?这会儿的问题出在哪里?」 「fiona,曹或年这老狐狸、老赖皮你还不知道吗?品行不好外,心眼还特小,根本就不像个男人。这次他为的是与我们签约的是市委书记秦振邦,而不是他,所以给我们使横手。」 「我也觉着是因为这个。」 曹或年指不定以为他们赖氏少给了他什么好处,这回又来处处为难,这傢伙真是一只养不熟的狼。 「linda,你先按兵不动,一切等我回去再做打算。」 「ok。我现在也实在没什么办法,我就连曹或年的秘书都见不上。」 「嗯,我坐明天的飞机回去,你先帮我订票。」 「ok,可是,你不是还有两天假么?」 「休不上了,我就没有休假的命。」 难得休假又摊上这么件烂事儿,遇上这么个烂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註定她不能在家过上几天安安稳稳的日子。 第32页 城池之鱼(一) --> 秦振邦参加完周家年的寿宴回到q市,第一时间便收到了曹或年党校培训完毕回到q市的消息。 曹或年是在秦振邦正式到任一个月后去中央党校参加的培训,为期七十天,而且得是全脱产。作为领导,对于各项学习活动向来不在意,只除了这一项,这可是组织重点培养的象徵,可是要提拔任用的徵兆,谁接了这个学习通知不兴奋?不期待?不奋不顾身? 七十天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眨眼间便过了,所以,在知道曹或年回来时,他并不感到惊讶,是时候该回来了。 「曹或年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晚上的飞机回到的q市。」 「嗯。他刚回来有什么动作?」 「没有。不过……」 胡耀华顿了一下,引来秦振邦原本面无表情的脸上一道挑眉。 「耀华,你什么时候说变得话吞吞吐吐的?」 「嗯,据说,他在党校培训的时候,听说了是你代表政府去与赖氏签订的合作协议,便暴跳如雷。」 「暴跳如雷?我暂代他市长日常工作是省委的决定,轮得着他暴跳如雷?」 官场上混了这么多年的人了,还这么食古不化,又或者应该说他狂妄自大。 「邦子,他心里怎么想,你肯定很清楚。」 「哼,清楚,清楚得很。」 曹或年为人心胸狭窄,工作上铁腕越权,想法设法的拉帮结派逼走了上一任尽职尽责的市委书记,现在又想拿这些乱七八糟的烂招对付他,只可惜他秦振邦从来不吃这一套,曹或年狂,他会比他更狂。 「那……接下来的工作……」 胡耀华试探性的问着秦振邦的意见,尽管他知道自己上司向来不是个会妥协的人,尤其不会向恶人妥协。 「该干嘛干嘛,他再狂也得按着章子来。」 「明白了。」 夜晚的诡秘阴森,最适合隐藏、密谋,更确切的说是适合见不得光的勾当,在黑夜的掩护下,他们总以为一切便可以顺理成章,瞒天过海。 「市长,您真决定要搁置赖氏的所有呈报项目?」 这是曹或年秘书小杨在曹或年回来后,接到的第一项任务,紧急且决绝,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废话,我的决定有质疑的必要吗?」 小杨听得出来自己领导的语气不和善,带着压抑不住就快爆发的怒气,显得很不耐烦。他吞了吞口水,冒死再进言。 「不敢,不敢。只是你想来与赖氏的关系很好,我的意思是这样会不会闹得太僵了?」 「哼,笑话,从来只有商怕士,哪来的士怕商,任他们赖氏再有钱也是强龙不压地头蛇。再说了,我也没说不签,只是给他们施加点压力。」 「那……秦书记那边……我担心……」 曹或年一掌拍在桌子上, 「担心,担心个屁。他签的又怎么样,我才是市长,他秦振邦算个老几,老子当官的时候,他大学还没毕业呢!要不是仗着自己老子有权有势,他能当上这个市委书记?他凭什么?太子党?老子最tmd不在乎的就是太子党。」 曹或年越想越觉得不服气,他向来不满自己市长二把手的地位,原本以为逼走了市委书记,凭着他的手段与关系可以顺理成章的坐上市委书记这第一把手的交椅,巴巴的眼看着批文就快下来的时候,却被空降下来的秦振邦横刀夺爱,叫他怎能甘心? 秦振邦,你毛都没长齐,也敢跟老子争?自不量力。 「那赖氏那边我们应该怎么应付?明说吗?」 「我们什么都不必做,他们总裁这么聪明,自然知道怎么做。还有,从今天起三日内不接听赖氏任何人的电话,不接见任何人,不止我,还有你,明白吗?」 「明白。」 叶炯榆别怪老夫我不顾交情,要怪就怪你们自己倒霉,犯着我的大忌而不自知。 分公司的风云大变,让叶炯榆风风火火的辞别家人赶回了q市,庆幸的是linda第一时间知道了这个消息,并把消息偷偷封锁了起来,让这则消息尚未穿回香港总公司,不然她叶炯榆此时恐怕就已经是腹背受敌,内忧外患了。 叶炯榆回到q市,下了飞机马不停蹄的就赶往市政府,原以为以她分公司最高决策人的身份去约谈曹或年,尚且能得几分面子,没想到,秘书那关都还没到,就市委办公室的人回绝了,吃尽了闭门羹。 「市长这几日下乡去了,无暇会见您,请您谅解。 市委办公室的人听到是叶炯榆自然毕恭毕敬,不敢怠慢,但她叶炯榆此时在意的可不是尊重。 回来两日,叶炯榆尚找不到曹或年,这让她不得不另想办法,有句俗话这时候很管用,那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自然有人替她办事。 「fiona,查到曹或年近日的行踪了。」 「说。」 「原来,他这趟a市回来,换了新欢,最近闲暇时候都在新欢那泡着呢!怪不得我们在他前任前任情人那丝毫得不到任何消息。」 曹或年是个老风流鬼,身边的女人梭梭的转,女人是他的情人,也是他的工具,为了往上爬,他可没少利用她们。只是有权有势的男人,不论他们起初是为了什么讨好那些个年轻女孩子,她们都会上钩。在叶炯榆看来,他们之间就是嫖/客与妓/女,两厢情愿,对等龌龊。 第33页 曹或年的风流却为想找他办事的人开了不少路子,叶炯榆就跟他的每一任情人关系处理得很好,当然也包括最重要的正室夫人。 看来他们在及时更新各种消息的同时,还得注意更新下领导枕边人的消息。 「查到那女孩子的资料背景了吗?」 「sure。谢晶晶,b大外语系大三学生,出身普通的工人家庭,但其贪慕虚荣,尤其喜欢名牌奢侈品,典型的一拜金女。」 又是外语系,又是外语系,外语系尽出这些个妖精吗?叶炯榆不自觉地握紧了手中的金笔,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fiona?fiona?」 「啊?」 linda几声关切的叫唤,让叶炯榆回到现实,松开手中握紧的笔,指甲在手掌里留下深深的印记。 「are you ok?」 「i’m fine。go ahead!」 「嗯?我想说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lina看出了叶炯榆的不对劲儿,但也不敢往下问。叶炯榆的私事儿从来不与人说,包括她的感情,也包括她的家庭,除工作以外,她对她的认知基本空白。 「我想先听听你的意见。」 叶炯榆需要趁着linda说出自己观点的时间,调整自己的情绪,思路,重新恢復冷静。 「我想过是不是可以从大太太那边下手。」 「你的意思是与曹或年做交易?no way。他绝不会答应的,反而只会适得其反,而且就算他这次答应了,这梁子算是结下了,以后我们在q市想要办事儿可就更难了。」 linda挠了挠头髮,不好意思也觉得自己想得不够周全。 「sorry,我太片面了。」 「我的意见是从谢晶晶身上下手,我们已经讨好了他以前的情人,不在乎在多加一个。而且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只要她贪慕虚荣就好办,钱能满足她,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儿。」 「good idea!我明白应该怎么做了。」 第二天,linda在谢晶晶常去的spa馆「巧遇」了正在做spa的谢晶晶,成功地认识了领导的这位新欢,过人年轻漂亮。第三天,linda靠着一个从巴黎空运过来的,lv最新出品的全球仅有二十个的限量版钱包,成功与这位新欢搭上了交情,顺着这条线开通了与曹或年见面的vip通道。 「明天晚上,55名人会所,曹或年答应在那里见我们。」 「well done。再次证明了我的眼光是对的。」 「thank you。」 这世上最容易摆平的是什么人?那就是贪钱的人,他们图的只是钱。世上最难摆平的是什么人?那就是谈感情的人,感情不人能轻易左右的。 linda的这项任务本应由叶炯榆亲自出马,向来都如此,只是这次不知因何缘故,叶炯榆将它委派给了她,还好她不负重望的拿下了。 「邦子,我听说赖氏已经跟谢晶晶搭上线了。」 秦振邦从文件中抬起头,看着办公桌前来汇报工作的胡耀华,脸上神情淡漠,情绪没有丝毫的变化,像听到的不过是一则无关紧要的消息。 他如此淡定,是因为他了解她,这是必然的结果。 「这女人果然有办法。」 秦振邦的语气带着肯定的味道,眼神却没有丝毫的赞许。这让胡耀华迷惑了,难道他也认为曹或年会为了一个女人而左右自己的决定? 「你也觉得她这路子管用?」 「管不管用,那得用了才知道。」 城池之鱼(二) --> 望海路中心区是q是最繁华的地段,城中最有名的各大商业广场、写字楼都在这一代,中山路大道两旁尽是世界顶级的名店、旗舰店,好不奢华。55会所就位于临海路的中断,却不在当街显眼的地方,绕一个弯转到临海路的背面,方能看见隐匿于泺渊大厦背后的55会所。会所外观上没有太多的装饰,「55」两字用高贵的紫色镶嵌在黑色的背景板上,显得格外大气。这里是q市着名的私人会所,它已经不需要用花俏的外表去路人的注意,很对时下有钱人的低调奢华风的味儿。 华灯初上,霓虹幻彩下曹或年挽着谢晶晶出现在55会所的安检门前,谢晶晶趾高气昂地地上象徵至高无上的vip黑卡,服务员看到黑卡,毕恭毕敬得就差没跪在地上服侍他们了。 「或年,这卡真的很好用呢!」 「喜欢?那就给你了,在其他城市的55会所都能享受这样的待遇。」 「真的?那我可拿回学校去了。」 「行,行,行,只要你高兴。」 「或年你对我实在太好了。」 谢晶晶不顾前面为他们带路的服务员,飞身扑在曹或年臃肿的身上,热情地奉上大大的香吻。 若是不看尚且还好,只认为是热恋中的情侣,可真放眼过去,看见的却是一对要比父女还要年长的忘年恋,女人娇媚如花,男人臃肿苍老,让看见的人倒足胃口。服务生很专业的没有回头,若无其事的带着路,他无需回头也知道后面是怎么回事儿,像这样年纪的男人来这,带着的都不会是正室。 穿过声、光、色、形结合的概念过道,服务生停在一个名叫阿姆斯特丹的包向前,恭敬地为身后的那对情侣推开那道门。门里面让人仿佛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墙壁上妩媚斑斓的色彩,充满设计感的沙发,精緻的靠垫及檯灯,以及让人眼前一亮的茶几图案,营造出华贵优雅的现代情怀。 第34页 换了一个世界,曹或年和谢晶晶的双眼还没从强大的冲击力中缓过神来,包厢内早等候多时的人从沙发上站起来,朝他们走来。 「曹市长,您好,我们又见面了。」 「哟,这不是叶副总裁吗?哎呀,真是好久不见,好久不见啊!」 曹或年松开在谢晶晶腰间游走的手,握上叶炯榆恭敬伸出的右手,那手真软,那皮肤真滑,可比谢晶晶这小姑娘个的还要滑熘上许多。 「曹市长,这位是我的秘书,linda。」 「曹市长,您好,我们可是见过面的。就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我这个小人物了。」 曹或年压抑住心中泛起的瘙/痒,松开叶炯榆的手,握上另一只右手。这只手同样滑熘,虽不如之前的那只,却也是极品。曹或年终于忍不住了,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指,在linda的手心里扣动了一下,充满了调/戏的暗示。叶炯榆他忍着不敢碰,这小秘书他可就没那么客气了。 曹或年心里有点后悔带上谢晶晶一起出席今晚的约会,真是断了自己的艷遇。 linda感受到曹或年的不良用意,见过大场面的她表面上并没有做出反应,她也不是第一次被这只老色狼调/戏了。 叶炯榆的眼神不经意轻轻地飘过那只还握着linda手不放的肥手,脸上的微笑并没有任何改变,却将暗流的一切尽收眼底。 「哟,这就是晶晶小姐吧!我可是早就久仰大名了,真人果然是漂亮,曹市长可是好眼光呀!」 曹或年这才想起谢晶晶的存在,赶忙地松开linda的手,为叶炯榆介绍他今晚的女伴。 「晶晶啊,这位是香港赖氏集团的副总裁叶炯榆小姐,叶小姐可是出了名的女强人,真正就是既漂亮,又能干,你可得多跟她学学。」 「叶副总裁,您好,我才是久仰大名呢!」 「哪里?哪里?曹市长太夸奖我了,有点言过其实了,我都不好意思了。」 相谈着,他们的众人在沙发上坐下。除了他们,还有赖氏分公司的几位部门经理、几位作陪的官员和曹或年的秘书小杨。 叶炯榆才一抬手,linda很有默契的递上早早准备好的红酒,她回过头,给linda一个赞许的笑容。 「听说曹市长对红酒很有认识,这不,我朋友送了我几瓶1996年fite,特拿来给市长鑑赏下。」 「啵」的一声,叶炯榆拉开木塞,在曹或年面前的红酒杯上倒上,红色的液体顺着玻璃杯往下滑,很是诱人。曹或年看着,看着,禁不住地咽了咽口水,是为了美酒,或者为了美人?但他很早就知道这是吃不上的美人。 曹或年右手两指夹着杯座,轻轻地在桌面上晃动,让这红酒的香气散开来,才端起来,小喝了一口,嘴巴有模有样地还蠕/动了几下,闭上眼睛很是享受。 「嗯……好酒,果然是好酒。」 叶炯榆看着他装模作样的动作,有点想笑。本就是不懂的牛饮,还要学人品,学得还真有几分像,可这昂贵的液体到了他嘴里,怕是和白开水一样,没了分别。 美酒赠英雄,可这年头美酒向来都被这样的人糟蹋了。 「就说曹市长是识酒之人,这好酒也要是从您嘴里说出来的好,才是真正的好。」 叶炯榆这马屁拍得曹或年很舒服,继续喝着酒,笑得嘴都何不拢了。 谢晶晶见曹或年喝着享受,也端起自己面前的学着喝了一小口。酒才入口,娇美的脸皱了起来,忍不住就要吐出来,被曹或年丢过来的眼光瞪了回去,勉为其难的吞了下去。 「嗯……这味道……」 「小丫头,喝不惯吧?这可是好东西,别糟蹋了。1996年fite可是难得一遇的极品,你能喝上已经很荣幸了,还有和不满?」 突然,曹或年觉得自己开始嫌弃起身边这个女人,她除了有美丽的容颜,青春的胴/体,在加上高学歷以外,一无是处,跟这里另外两个女人差得实在是太多了。 「1996年的波多尔经歷了阴冷、潮湿、阳光这三个酿酒最好的时期,让这年酿制出fite味道丰富、浓郁芬芳、酒体平衡、复杂饱和,融合了1953年的优雅和1959年的浓烈,确实是难得一遇的佳作。」 linda倒真没想到曹或年这么识货,顺势帮他完成了这瓶酒的介绍。 linda的一番话完后,叶炯榆眉间不经意的蹙了一下。这丫头什么都好,也很聪明,就是有时候遇上心头所爱之物,容易冲动,坏事而不自知。 果然,曹或年对linda的介绍很是赞许,端起酒杯跟她连喝了好几杯。赞许有些时候不过是藉口罢了。 喝酒间,他朝秘书小杨使了个眼色,小杨会意,不经意地做到谢晶晶身边。 「曹市长,我还以为我们算老朋友了呢!」 叶炯榆伺机让话题渐渐走向主题。 「叶副总裁何出此言,我们本就是朋友,而且还真是老朋友。」 「那我这位老朋友想跟您这位老朋友叙叙旧,可怎么就这么难呀?」 「就是,就是,曹市长,我们可是吃尽您的闭门羹啊!」 「哎呀,你们误会我啦!我这些日子真的是在乡下,我这一回来就下乡去了,我还真不知道你们要来,不然可赶着我都不走不是?」 曹或年这只老奸巨猾的狐狸不但睁着眼睛说瞎话,还顺势将手搭在linda的手上。 第35页 「既然是朋友,那曹市长您可得自罚哦!」 叶炯榆端起酒敬曹或年,让他的手不得不离开linda,端起酒杯迎上来,很爽快的仰头喝下。 「叶副总裁啊!听说你们赖氏跟我们q市正式签订合作协议了?」 「是啊,所以以后曹市长您可得多多关照啊!」 「我们真就成了自己家人了,你们说是不是啊?」 陪坐的各位官员得令连忙起闹。 「对对对,自家人了,自家人了。」 「叶副总裁,市长都这么说了,您是不是该喝三杯啊?」 叶炯榆没得推辞,仰头就是三杯。 小杨接到曹或年的眼神,再示意其他陪坐的官员开始起身给叶炯榆敬酒,这一圈下来,叶炯榆正题尚未入,就已经喝了一瓶多的红酒了。 曹或年果然就是只卑鄙的老狐狸,他既然知道他们今晚为何而来,就自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们,叶炯榆早有心理准备。 酒过三巡,到了中场休息的时候,谢晶晶早不见了踪影。貌似刚才不知何时喝醉,被人抬了出去,这回怕是直接送回家了。 叶炯榆喝得也有点累了,微微地躺在沙发上休息,让其他经理暂且替她先应付着这群酒鬼。她的酒量很深,尚未到极限,只是身体这会儿受不了。她的胃里如江河翻滚,痉挛得她额上直冒冷汗,她咬着牙忍着,窝在昏暗的灯光里,只有linda默契的注意到了她强忍着的痛苦。 「fiona,要不你出去休息会儿吧!」 「嗯。」叶炯榆没让linda扶她,咬紧牙关自己站起来,若无其事的还得跟大家打声招唿,「抱歉,我先出去接个电话。」 「叶副总裁这么快就不成了,这样的诚意可不够哦!」 「徐局长,这是哪的话,我不是还在这嘛?我们总裁只是出去打个电话,来,我陪您喝。」 linda的机灵掩护,叶炯榆才得以成功从这群酒鬼中脱身,拉开房门逃出那菸酒瀰漫的房间。 走出走廊,尽管这是内走廊,没有空气清新可言,但叶炯榆还是有种逃出生天的感觉。 拐了几个弯是55专门为会员贴心设计的一个休息区,休息区位于天台上,摆着几张沙发,种着好多绿色的植物,让酒后的人会觉得这里心旷神怡。叶炯榆捂着肚子,扶着墙,摇摇晃晃的寻到天台的休息区,摊在沙发上,天台的新鲜空气缓解了她胸口的闷气,却缓解不了她腹部传来的绞痛。 两分钟后,linda找了个藉口寻了出来,找着叶炯榆的时候,叶炯榆双眼紧闭靠躺在沙发上,若不是她蹙紧眉痛苦的样子,linda还以为她睡着了。 「fiona?fiona?」 「嗯?」 叶炯榆幽幽地睁开眼睛。 「你等会儿,我去车里给你拿药。」 「嗯。」 叶炯榆在linda走后,復又闭上眼睛。脑子里全是今晚来的正事儿,可正事儿还没办成,自己已经成这样了,看来今晚这场势必是场恶仗。她觉得胃里的痛好像开始转移,转移到了脑子上,头这会儿开始如针扎般的疼。 沖忙往停车场跑的linda在曲径的过道上撞上拐弯过来的男人,她被撞得有点往后倒,站稳了脚跟,也来不及抬头,道了歉就走,提腿就继续往停车场跑。 城池之鱼(三) --> 十分钟后,白色药丸开始在叶炯榆体内产生药效,胃部痉挛逐渐减轻,她扶着头慢慢的从沙发里起来,想到还有一场硬仗要打,她的头痛就药石无灵。 「fiona,are you ok?」 「fine。」 「要不你先回去,剩下的事情交给我吧!」 叶炯榆睁开她的大眼睛,喜怒难辨地看着linda,她很清楚linda的话里的意思。 linda跟着叶炯榆在商场上打滚这么多年,也见识了不少形形□的男人,她早不是单纯天真的女孩儿,怎会不知道里面那个男人脑子里那些龌龊的心思。 「我没事儿,再说也没有主人家先走的道理。」 在叶炯榆看来,linda还是太年轻了,她真以为里面坐着的是一般的狼?那可是一只贪得无厌的白眼狼,若她真走了,任凭linda再厉害今晚也绝不可能全身而退。 「可是……」 「别可是了,赶紧进去吧,这电话打得可真有点久了。」 她们俩人回到包厢的时候,里面的人都喝得有点高。服务员进来了好几次,换走了一批又一批的空酒瓶,她们带来的那法国顶级红酒早不见了踪影,别说酒了,瓶都没影儿了。也不知哪时候起,早喝上白的了,五粮液、茅台的酒瓶摆满了茶几,地上白酒的空瓶横七竖八的倒着,在灯光中泛着晶莹。白酒混红酒,难怪个个都醉得开始东倒西歪,鬼话连篇,大吼大叫,早没了白日里道貌岸然的模样。 「这哪是喝酒啊?这么好的酒有这么喝法的吗?真是浪费了!」 linda跟在叶炯榆身后,看着这满室凌乱的酒鬼,低声地在叶炯榆耳边埋怨。 「行了,本来就是拿来给他们糟践的。」 不都说钱能解决的事儿就不是大事儿,叶炯榆现在担心的是钱不能解决的事儿。 「哟,看看,看看,我们两位大美女终于回来了。」 有个喝醉了的局长摇摇晃晃地朝她们走来,一手拿着只酒杯,一手拿着个乳/白色的陶瓷酒瓶,叶炯榆淡定地扫了一眼,53°的茅台。 第36页 「来来来,赶紧过来,市长可才提到你们呢!」 说罢,那个醉酒局长随手放下手中的物品,两只魔爪就往叶炯榆和linda的方向伸去。叶炯榆巧妙的一躲,不着痕迹地绕开他的手,人已经出现在曹或年身边的位置上。 「曹市长,总公司有点事儿,我这不才打完电话回来。怠慢的地方还请您见谅啊!」 「叶副总裁哪的话,知道你是大忙人,都是工作上的事儿,哪敢说怠慢呢?」 linda好容易躲开那个醉汉局长,正要在曹或年另一边坐下,叶炯榆抬眼给她使了个眼色,她会意转了个方向,朝公司另外的同事走去。 「叶副总裁躲出去那么久,进来可是要罚酒的。来来来,先罚三杯。」 杨秘书也不是盏省油的灯。叶炯榆并没有多做推脱,大方地接过酒杯,仰头将三杯辛辣的白酒滑入肠中,始终保持微笑的脸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只有她自己知道火烧一般的液体搅乱了她才刚平静的肠胃。 「叶副总裁好酒量,真不愧是酒国女英雄啊!」 包厢里传来很给面子的鼓掌声,欢唿声,起闹声,此起彼伏。 「曹市长,这酒我也喝了,我能否跟你谈谈我们公司的事儿呢?」 曹或年挑了挑眉,这女人终于还是进入主题了。也好,看在这么昂贵的红酒份上,老子就陪你熘熘。 「哎呀,叶副总裁,这晚上出来轻松消遣的时间,咱们就不谈公事了吧!」 「曹市长,我这不是办公时间找了您很久都没找上,才挑了这时间来打搅您的嘛。我也是没办法呀,要想见您老人家一面还真不容易呢!」 曹或年听得出来叶炯榆在讽刺他,以他与这女人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来看,这女人怕是要急了。他还真不愿意跟她有什么正面冲突,这女人的能耐他心里有数,逼急了她,他也没什么好处。得些好处也要懂得收敛不是。 「叶副总这话严重了,您也知道我是真没空。至于你们公司的事儿,我明天马上着手让他们去办。」 一听就是敷衍,不想得罪又不想轻易放过的敷衍。 「市长,不知道,我们公司问题出在哪里呢?还请您指教一二,我们好循您指示整改啊!」 曹或年装模作样的嘆了口气,开始拉起他最擅长的官腔。 「哎呀,既然叶副总裁都说到这份上了,那我也就不拐弯抹角了,就直说?」 「但说无妨。我们虚心受教了。」 「贵公司成立得实在仓促了点,很多批文都还没下来,你们这不合程序啊,现在要再走程序,就麻烦了。所以……」 「市长您有话不妨直说,需要什么材料,或者什么准备,我们一定备齐。以我对曹市长的了解,可没您办不成的事儿啊!」 「叶副总裁向来是个聪明人,老夫的意思,你应该很容易明白。老夫也向来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 曹或年这说话间,眼神很巧妙的从不远处滑过。叶炯榆无需追随他的视线,也知道他的视线落在了哪里。她最担心的事儿还是发生了。 叶炯榆很清楚,曹或年老狐狸这是一箭双鵰之计。想到这,心理愤恨骤然升起,不自觉双手握紧了拳头。 曹或年迟迟未得到叶炯榆的回应,转头看去,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她,那完美的面容,那姣好的身段,死死诱惑着他。突然一时失了理性,冲动的伸出手环上叶炯榆的小蛮腰。 「若是叶副总裁,那就更妙了。」 叶炯榆胃里的痛苦和难受让她再耐性跟这个噁心的老男人斗智斗勇的纠缠,她反射性的想要转身给这老色狼一个巴掌,但她这一掌还没甩出去,包厢的门被推开了。 叶炯榆随后立即恢復了理智,庆幸自己这一掌没有打出去。 「哟,这里可比我们那边热闹多了。小胡啊,我说什么来着,我说还是曹市长这边好吧!」 「书记。」 酒醉的几位局长突然有点清醒,立马站起来恭敬地跟秦振邦打招唿,脑子是清醒了,只是这身体却还是摇晃的。 曹或年没想到进来的会是秦振邦,他收回刚贴在充满诱惑力的小细腰上的手,对秦振邦笑脸相迎。 「哟,书记,这么巧?您也到这来消遣?」 「哪谈得上什么消遣,不过是几个朋友来这聚聚,可比不上市长您这热闹啊!美酒、美人应有尽有啊!」 说话间,秦振邦已经在曹或年身边的位置上坐下,很巧的是,那原来坐着的是叶炯榆。 「既然书记也觉着我们这热闹,那就一块儿喝吧!小杨,让服务员再上酒。书记啊,您算是来晚了,没口福喝着叶副总裁带来的1996fite,那真叫一美酒。都听说书记爱喝红酒,早知道您要来,我让他们给您留点。」 起先还觉得这两人的寒暄还算正常,不过是些很普通的场面话,可到了这一句,曹或年终于忍不住了,两人话语间开始泛起淡淡的火药味。 「好酒哪时候不能喝?既然市长您也爱喝,那我秦某人哪敢夺您所好啊!」 这句话才真正踩着曹或年的痛处,不夺他所好,他秦振邦夺他的还少吗? 「服务员呢?怎么这酒还没上啊?让他们快点。」 杨秘书担心自己领导忍不住会在这众目睽睽之下跟秦振邦冲突起来,那可就真失了身份了。 第37页 「杨秘书,不必麻烦了,我也就过来打声招唿。明早市里两会开幕,我得回去休息了。市长,各位,秦某就先走一步了。」 秦振邦说着已经从沙发上站起来,拉好西装扣,从容地朝包厢门走去。 包厢的门关上,秦振邦留下的那句看似轻描淡写的话,却在包厢作陪的众局长中引起轩然□。众局长纷纷开始看表,发现已是午夜时分,快乐不知时日过的他们竟忘了明天的大事儿、正事儿。 「哟,这都这么晚了。市长,您看是不是……」 市长、书记皆不能得罪,虽然他们是市长的人,但今日让书记遇上了,明日他们哪怕是犯一点点小错,恐怕就是吃不了兜着走,市长再大的能耐,也保不了他们这么一大群人。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他们可都是老官精了。 秦振邦这么一出现,曹或年压抑在心里的火膨胀到了极点,却只能忍着,哪怕是内伤也只能忍着。 「行了,行了,明天那确是正事儿,大家就都散了吧,早点回去休息。」 众局长得令纷纷从沙发上起来,拿起各自的衣服,朝门的方向摇晃着走去。 「慢着,各位可别忘了明天投票的事儿。」 「市长,这您就放心吧!」 众人正在散去,叶炯榆也带着自己的人随大流地站起来跟曹或年辞别。 「市长,既然你们明天有事儿,那我们就不打搅了。」 曹或年早被秦振邦折腾得没了採花的兴致,他现在有的只是满腔怒火,早没了风度可言。 「走吧,走吧,都走吧!」 从55出来的时候,叶炯榆不知道秦振邦为什么会出现,怎么就这么巧?他的突然出现无疑是救她与魔掌,或者这么说并不准确,应该说他挽救了她差点一时冲动犯下的失误。但她心里,脑里都没有丝毫想感激他,他怎么去感激一个做任何事情都有动机的男人。 q市市委书记办公室大门被人大力的推开,发出震耳的巨响,被推开的门重重地摔在墙上,还反弹了几下,若不是它实木材质的质量过硬,这时恐怕早裂成两半了。 「秦振邦,你tmd给老子出来。」 「书记……」 没敢也没能拦住曹或年怒火冲天撞门而入的秘书小张,站在门口委屈地看向端坐在办公桌前的秦振邦。 「小张,没事儿,你先出去吧!」 秘书小张才带门出去,曹或年已经冲到秦振邦面前,一掌拍在桌面上,桌面上的物件都被震得跳了跳。 「秦振邦,我问你,为什么李清宇的名字会消失在投票候选人的名单里?」 「我觉得他的审查不过关,所以决定押后再议。」 秦振邦泰然自若地应对眼前这个年过半百还中气十足,火气旺盛的老男人。在他看来这样的人早该退休回家修身养性了。 「谁给你的权利?他的提拔意见是党委会讨论通过的,你凭什么擅作主张?」 「凭什么?就凭我是市委书记。谁给我的权利?党和国家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利,这还不够吗?」 市委书记是党政一把手,管的是人事生杀大权,曹或年问出如此问题,若不是老年痴呆了,就是一直以来嚣张跋扈惯了。以前的人或许都忍让着他,可他秦振邦绝不会姑息。 「你……」 曹或年被秦振邦一句话堵得哑口无言。李清宇是他的外甥,他信誓旦旦的保证这次他提拔当交通局局长的事儿绝没问题,这下给秦振邦这么一横槓子,让他的老脸往哪搁? 「曹市长,我们今后的合作到底是井水不犯河水公事公办呢?还是有商量协作着办呢?那还请市长您给个表态。」 秦振邦这话,曹或年知道自己真小看了这个年轻小子了。原以为赖氏的事儿上,他一直很平静,是因为他顾忌他不想跟他正面冲突。可没想到,他来这么一招阴的。 秦振邦,算你狠。 「书记,我选择后者。」 「好,这也正是我希望的。」秦振邦满意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伸出他的右手,「以后,合作愉快。」 这是秦振邦第二次在曹或年面前说着句话,但他知道他们永远也不可能合作愉快,以前不能,以后就更不可能了。 惊喜 --> 此时的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的ceo办公室里瀰漫着浓的化不开的挫败,叶炯榆身心疲惫地靠坐在大班椅上,昨晚辛辣白酒的刺激让她这会儿还缓不过气来,让她挫败的并不是身体的痛苦,而是一番努力后的毫无收穫,损失了钱倒是小,白让那只噁心的狼占了便宜。 商场上,很多人背地里都说她是不择手段的女魔头,但她觉得自己是个君子,至少她一直奉行的是先礼后兵的政策。而多余曹或年,她也延续了这项政策,昨晚毫无疑问是礼,既然人家不买帐,那她只好另闢蹊径,走高层路线了。这天下可不是他曹或年的。 「咚咚……」 叶炯榆睁开眼睛,眼中仍有藏不住的疲惫,但相比之前,更多了一份锐利和坚定。她抬手揉了揉太阳穴,深吸一口气平静的说。 e in。」 linda从推门进来,她的脸上带着难掩的雀跃,迫不及待的走到办工作前,将手里捧着的文件摆在桌面上。 「fiona,所有项目的批文全部下来了。」 第38页 「really?」 叶炯榆从椅子上差点没高兴得蹦起来,这毫无疑问是一则再好不过的消息,令人兴奋的是,这还是一件意想不到的惊喜。 「suer,这就是全部的批文的原件,新鲜出炉。」linda高兴得也像个来邀功的孩子。这突如其来的惊喜,让她有种不劳而获的喜悦。「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难为我们之前还这么煞费苦心的讨好曹或年,真真是浪费了我们那些好酒,要知道好酒可是喝一瓶少一瓶了。」 可一个晚上就被那群人糟践了不下十瓶。 相比linda的过度兴奋得有点口无遮拦,叶炯榆倒是要冷静许多。惊喜、兴奋过后,她更关心的是事情的真相。 「这胜利来得太突然了。」 叶炯榆花了半天时间下决心与曹或年兵戎相见,可老天却在这个时候掉了这样一块馅饼,福兮祸兮,她不敢断定。 「是啊,这只老狐狸怎么突然大发善心,说批就批了呢?难道真是因为昨晚?」 若真如linda所说因为昨晚,那则是叶炯榆最担心的事情。这说明这批批文无疑是曹或年投下的一个诱饵,吃了,她们就真是上钩了。可以她与曹或年这两年来打交道的经验来说,这个可能性不大,曹或年不是大善人,典型的不见鬼子不挂弦,又怎么会下这么大本钱呢? 如果不是,那又是因为什么呢?她需要好好想想,理清这错综复杂的关系。 「linda,你赶紧把这些批文拿给各部门,让他们各施其职,尽快让项目动起来。总公司那边还等着看呢!」 当办公室里就剩下叶炯榆一个人的时候,安静的空气让她从兴奋的情绪里彻底冷静,她开始一幕一幕地捋着昨晚到今天的事儿。他们用对付天下所有贪得无厌的人的方法应酬着曹或年,可不知为何曹或年这次手如此之硬,怎么也不愿下手签字,任凭他们陪酒、陪笑他也只是避重就轻的敷衍而过,完全没有松口的迹象。 是什么让他一夜之间改变了主意? 这时候,有个人闯入他的思绪,他就是昨晚唯一一位不速之客——秦振邦。 只有是他,这一切才能解释。可若当真是他,那他又图的是什么?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个道理她很小便懂。 叶炯榆拿起电话,她拨通了秦振邦的私人电话,电话响了两声,她才想起来今天市里开两会,这时间秦振邦应该在开会,哪有时间接听电话? 可正当叶炯榆正要挂断电话的时候,电话出奇的被接通了。电话那头传来一把很淡定的声音。 「餵。」 中国的政客大都是这样,喜怒不形于色,讲话也永远是哪个调调,拍马屁的说这叫深沉,嫌弃的说这叫打官腔。他们都好这口。 「我以为你在开会。」 「你赶巧了,现在是休会时间。」 「是吗?那还真巧了。说话方便?」 「说吧!」 「批文是怎么回事儿?」 「什么怎么回事儿?叶副总裁,这可不归我管,你是不是问错人了?」 「秦振邦,你少跟我打马虎眼。曹或年一夜之间变成大善人了?太天方夜天了。」 「哼,那还不得归功于叶副总裁的交际工作做得好,做得到位啊!」 叶炯榆听得出来秦振邦语气里的轻蔑和讽刺,他们俩总是这样,很难好好说话,三句不到两句就相互攻击起来,像极了两只刺猬。可这就是他们的相处方式,若哪天真改了,那才真是出事儿了。 「秦振邦,你也不用阴阳怪气的,我有自知之明,就是因为我的工作没到家,所以这批文一直吊着不动。而这份惊喜如何而来,难道真要我直说吗?」 从秦振邦接电话的第一句话开始,叶炯榆就知道自己的推测错不了。他们认识这二十多年,虽不是知己,却有胜过知己的了解。 「既然知道了,那就知道了,你也不用谢我!」 「哼!」叶炯榆冷笑一声,「我没打算谢你。秦振邦,你帮我是想得到什么,大家心知肚明,无须捅破。我又何须谢你?」 难为他为了她爷爷的事儿如此卖命,这会帮她怕也是同样原因吧!这男人心里的城府太深了,想起来就叫人寒心。 「叶熙夕,这件事儿上,你太高估自己的地位了。曹或年卡着你,是冲着我来的。你?不过是倒霉的成了城池之鱼。至于我对曹或年出手,也同样不是为了帮你,我也同时顺了个道,做个顺水人情罢了。叶熙夕,别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 他还是习惯叫她「叶熙夕」,「叶炯榆」这个名字在他看来太拗口了。 打压曹或年的嚣张气焰本就在秦振邦的工作计划内,如今算是给他一个下马威,也好让他知道,谁才是这个市里的一把手,别站总站错了位置。 秦振邦不留情面的一番话令叶炯榆心里很矛盾,很不是滋味,但她无法质疑他这话的真实性,因为无懈可击。 「哼,不是最好。因为就算是,你也不可能从我这得到什么。」 秦振邦听完这句话,或者应该说还没听完,就把电话给挂了。休会时间到了,他该回会场了。 叶炯榆对着这好不讲礼貌的收线,心里更是窝火,这男人真是越来越没风度了。其实想想,从小到大,他对她就从来不讲风度,而她也不稀罕,她觉得自己和他本就应该是同一高度,没有男女之别。 第39页 q市棘手工作才解决,叶炯榆便马不停蹄的奔赴b市,一个星期后,便是旧城改造项目的投标会,她必须去早做准备。 为了这个项目,叶炯榆抽调了自己最器重的六员大将组成了精英小组,这个项目她志在必得。 精英小组在叶炯榆酒店套房里没日没夜地工作了一天,终于利用三天时间将这个投标计划做到了完美。 叶炯榆抱着这份计划书,很满意,这将是她人生中最满意的计划书。 「啊……终于完成了!」 「是啊,如此完美,成功指日可待。」 看着自己手下一个个舒心地伸着懒腰,叶炯榆觉得很欣慰,也很自豪,不愧是她慧眼跳出来的精锐部队,绝非浪得虚名。 「fiona,我们辛苦了这几天,你是不是该好好犒劳犒劳我们啊?」 「就是,就是。这几日我们吃的都是快餐,太没意思了。」 他们无疑是叶炯榆的部下,但她更愿意当他们是朋友,所以工作以外的场合,他们总是很亲近的直唿其英文名。 「这有什么问题,想吃什么?去哪吃?只要你们想得到的,我绝对满足你们。」 「淮江路的老字号粤菜馆,鲍参翅肚加燕窝,样样可不能少。」 「哇,你们够贪心的呀!fiona,看来今天你是得大出血了。」 叶炯榆耸耸肩毫不在意。 「无所谓啊!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两头鲍一人一只不够就两只,撑死你们。linda,定位。」 「ok。」 linda转了个身回来,位置已经订好了。 「12:00,皓月包厢。」 「ok。」叶炯榆满意地看了看手錶,「大家各自回去休息盥洗,12:00皓月包厢见。」 皓月包厢里坐了满满一桌人,每个人都一扫早上疲惫的阴霾,精神奕奕的等待着丰盛午餐的到来。 「fiona,可说好了,这可不算庆功宴啊!等我们投标成功的那餐可得比这更好才行。」 「joy,你也太贪心了,这还不够好啊!你下次还想吃什么?龙肉吗?」 「龙肉有什么稀罕的……」 叶炯榆没有加进大家庆功宴的讨论话题里,现在说庆功有点早了,她是稳扎稳打型,一日不成之事她一直不敢掉以轻心。但她不会阻止同事们的兴致,那样也太扫兴了。她斜过头漫不经心的透过大大落地窗,看向窗外。 餐厅位于二楼,望出去,窗外的淮江路是b时着名的商业街,繁华喧闹,十足大城市的气派。这样看着会让人觉得繁华与他们如此接近。这里是典型的粤派菜馆,不搞环境风,吃的就是味道。 淮江路熙熙攘攘逛街的人群中,晃眼中叶炯榆好像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她勐然起身,快步冲到窗前,贴着玻璃将窗外的一切看得清楚。 是他,真的是他,或者应该更准确的说,是他们,就是他们。 叶炯榆管不了那么多,扯下围好的餐巾,没给满桌同事留下只字片语,箭一般的冲出了包厢。 「fiona,where are you going?」 linda反应过来的时候,叶炯榆早消失在包厢里,留下打开的门拍打着门背后的墙。 包厢里的人面面相窥,每个人的脸上尽是疑惑的表情。 「fiona这是怎么了?」 「不知道,从来没见过fiona这样。」 在他们的眼中,他们的老闆向来从容淡定,处变不惊,再难的事儿到了她这,都未曾引起过轩然大bo。可今天这是怎么了,她的惊慌失措让他们陌生。 linda在叶炯榆离开的那一剎那,在她的脸上抓到一丝绝望的惶恐,那是绝望的人脸上才会出现的表情。 往事的结 --> 叶炯榆冲出餐馆,站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懵了头脑,她四处张望着,迫切想要寻找刚才看见的那个熟悉的身影。她很肯定绝不是自己眼花,又或者是幻觉,她看见的就是真相。 终于远远地发现了他们。他站在一辆银灰色迈腾旁,体贴地为她拉开车门。她幸福地娇笑着,坐进车里。这一幕是那么的刺眼,扎进肉里,刺进心里。 痛在心中顿时转化成熊熊怒火,冲上叶炯榆的脑中,蒙蔽了她所有的理智。她顾不上看路,踩着3寸细跟高跟鞋,拔腿就往对面跑。紧接着,淮江路上传来尖锐刺耳的紧急剎车声,一辆黑色的奥迪差点撞上的横冲出马路的她。 车上的司机惊魂不定的摇下车窗,探出头来噼头就骂。 「你个疯女人,不要命啦?要死死远一点,别连累别人。」 差点发生的车祸在淮江路上引起了不小的骚/动,行人驻足关注,有人窃窃私语,有人上前热情关心。可是此时此刻,不论是关怀的话语还是别人再难听的辱骂,皆入不了叶炯榆的耳,也拦不住她的脚步,她现在唯一的念想就是追上那台车,追上车上的人。 待叶炯榆冲上去的时候,那辆银灰色的迈腾已经绝尘而去了,远远的只留给她一个还能看的清楚车牌。她将车牌牢牢的记下,咬牙切齿的记着,记进心里,记进骨髓里。 叶炯榆掏出手机,熟练地按下一串号码,那是一串已经很多年不曾主动拨通的号码。 电话响了好几声才被接起来。 「喂,熙夕?」 对方的这句「熙夕」叫得是如此的小心翼翼,语气里是带着心虚的惊喜。惊喜多?其实是心虚多点。 第40页 「你在哪里?」 「熙夕?怎么了?发生什么事儿了?」 面对叶炯榆噼头就来的一句质问,对方不明所以回答得有点避重就轻,而他的不明所以在叶炯榆看来是心虚,是逃避,是敷衍,是虚伪,是所有不负责任的表现。 这只会引来叶炯榆更斩钉折铁的质问,她今天就想知道,他是不是还打算骗他,他打算骗她到什么时候。 「我问你在哪里?」 「我……」 「你跟她在一起对不对?」 「熙夕,我……」 「我问你,你跟凌晓珺在一起对不对?」 说到这里,电话那边是一片沉默。 「我刚才看见你们了,我多希望那是我眼花。」 「熙夕,你听我说…… 「听你说?好,好,我听你说,我听你说。」 「熙夕,我是到b市出差来的,正巧遇上她,就……」 「正巧?有那么巧吗?你记不记得,你当年答应过我什么?你记不记得?」 「……我记得。」 「你答应过我,你答应过我跟她不再有来往的。原来,你一直都在骗我,骗了我十年,十年。 说到这里,叶炯榆觉得自己眼睛酸涩得难受,少了眼泪的润湿,痛苦的时候,眼睛徒留这份酸涩。 「那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什么?我会让你后悔的,虽然你不在乎。」 「夕熙,你听我说。」 「我不听,也不会再相信你。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 叶炯榆再不想听到对方任何接口的说辞,十年前,她已经被骗了一次,她不会被再骗一次。他说他们是正巧遇上,可他不知道谎话尚可以编圆了,唯独女人脸上那种幸福的笑容是编不出来,骗不了人的。 他忘了,她再不是十年前那个小女孩了。 挂上电话,叶炯榆将手机紧紧的握在手心里,出尽全身力气,密不透风的握着,她将自己牙关紧紧咬住,几乎要把牙齿咬碎。若真是咬碎了,她也只能往里吞。 叶炯榆没有再回餐厅,也没有回酒店。此刻她的脑海里现在凌乱如麻,装不下任何东西,早没了做任何事情的心情。她手里死死地握着手机,眼神空洞的开始漫无目的的在路上走了起来,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能去哪里?这样的她哪里也去不了,只能找一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躲起来。庆幸,这座城市,没有多少熟人。 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小,当庆幸没人认识你的时候,其实熟人早将一切尽收眼底。 「邦子,快看,那不是叶炯榆吗?」 他们的车正巧停在十字路口前等红灯,坐在汽车后座的秦振邦把头从文件里抬起来,透过挡风玻璃窗,看到斑马线上,一个垂头丧气的绝望、落寞女子从他们的车前走过。 秦振邦的眉不禁跳动了一下。他没见过这样的她,这样的她让他很陌生。从小到大,她都是个极其好强的女人,落寞、颓废这样消极的词语从来不适合她。 「她看起来很落寞的样子,不知道遇上什么事儿了?」 胡耀华是无意识的关心,准确来说是好奇。他好奇大名鼎鼎的女强人再遇上什么事的时候,来上会出现这样绝望的神情。如一朵凋零的花,没有丝毫生气。 「少管闲事。」秦振邦收回自己的目光,重新低下头回到他的文件里,「绿灯了,还不赶紧走。」 司机发动车子,低速从斑马线上驶过,渐渐提速离开这个十字路口。 这时,秦振邦微抬起头,透过车子的后视镜,还能看见那抹绝望、落寞的身影。他定定的看着,失了神。 b市这座城市很美,它的美美在它的繁华,美在它永不消失的华丽。不论时代怎么变迁,它总是当仁不让的国际大都市。 叶炯榆走在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地段上,却无心去欣赏它的美,只是随着心走着。下一个路口是左拐,或者右拐,她没有既定的计划,想走哪就走哪吧! 她手里握着的手机上有一串数字,一个这一路走来,她无数次输入,又无数次删除的号码。有好几次,她的手指都已经移到了那个绿色按键上,但无论如何就是按不下去。 她一直在掂量着,对比着按下去,和删除这两个动作带来的后果。她无法预计得到按下去后会是什么样的后果,但她隐隐知道会是凶多吉少。可删除的话,一切将不会改变,幸福的人继续幸福,她依旧是唯一承担的人,痛苦的人痛苦不会变得幸福,痛也不会增加,因为已经到了极致。 不知道走了多久,身边的路人开始变少了,不再如之前那么熙攘。 「咚……咚……」 叶炯榆这时候,耳边传来很浑厚的钟声,不是庙里撞钟的钟声,而是教堂的钟声,那是种安静祥和的声音。她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真的发现了一座教堂,准确来说是座天主教堂。 这座教堂是座典型的中世纪哥德式建筑,堂身正中是盘型浮雕,繁复华丽,远看极像罗马钟錶的形状。外部结构採用清一色红砖,屋顶铺设石墨瓦,饰以许多圣子、天主的石雕,纯洁而安祥。 她没有信仰问题,她不信神佛,不信基督,不信上帝,不信真主,可是这会儿她累了,只想找个地方坐会儿,安静的坐会儿,不受任何人的打搅,向来以安静祥和着称的教堂应该是最合适不过的地方。 第41页 走进教堂的哥德式尖拱正门,叶炯榆才发现,自己错了,今天的教堂无比热闹,因为有对新人正在这里举行婚礼。 教堂内部装点了许许多多的马蹄莲,配上白色的丝绸、亚麻布的交相唿应,将纯洁与浪漫烘托得淋漓尽致。教堂四周的彩色玻璃窗在阳光的照耀下,灿烂辉煌的光打在中间的那条红地毯上,它们将引导新人一步步地走向圣坛。 叶炯榆不是这场婚礼的宾客,当她进入教堂的时候,婚礼尚未开始,却也是预备的阶段,新郎官站在圣坛前,殷殷期盼着自己美丽新娘子的到来。 她在角落找了个位置坐下,没多久婚礼进行曲的音乐响起,众人皆转头看向教堂的大门,只见新娘子穿着洁白的婚纱,幸福娇羞地挽着父亲的手臂踏上红毯一路走来,走向神圣的圣坛,走向她的新郎。 好长一段路,新娘的父亲终于将新娘的手交到新郎的手里,站在神父面前,这对新人笑得更甜蜜、幸福了。新人在场的众亲友给他们投以羡慕、祝福的目光,仿佛从这一刻起,他们就已经笃定了白头到老。 而教堂里唯一的一个外人,叶炯榆实在看不下去,今天,对她来说,所有的幸福都是刺眼的,如一把盐巴,准确地洒在她的伤口上,痛彻心扉。 神父还未曾将婚礼誓言念完,叶炯榆悄悄地冲出了教堂,离开那个洋溢甜蜜、幸福的空间,继续她漫无目的的步行,似乎只有独自步行的安静才属于她。 又走了很久,走到了华灯初上的时候,她远离了喧嚣的商业区,远离了幸福的教堂,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她环顾了下四周,她发现了隐在一座院子里的小店,名曰:往事的结。 往事的结?与她此时此刻的心境不谋而合,她被名字吸引着,推开半掩的篱笆门,走进了院子,走进了那件小店。 店里的光线不算明亮,却足以让你看清里面的一切。老红色的墙,雅致随性的装饰,不拘小节得很有小资的范儿。进来前,叶炯榆以为这也许就是家小咖啡馆,又或者艺术工作室,又或者……反正她的好几个猜测都没准确。艺术工作室是最接近的答案。 「小姐,有什么需要帮忙吗?」 「你们这里……」 「我们这里负责帮人告别过去的自己,告别往事的结。」 改了皮囊就能告别往事的结?心不是还在吗?记忆不是还在吗?痛,不是还在吗? 知道没用,可叶炯榆鬼迷心窍的想试试,哪怕就只有今天晚上。 「那好吧,正是我需要的。」 其实,她现在最需要的是洗脑,洗去那段纠结了十年的记忆。 两个小时后,叶炯榆从《往事的结》走出来的时候,真的换了一副皮囊。 平日里整齐盘在脑后的秀髮,放了下来,如海藻般的长捲髮柔顺地披在双肩,凌乱不羁地露出她那张巴掌大的鹅蛋脸,搭配面部浓艷妆容,最吐出的是她的烈焰红唇,性感冶艷十足。 身上的职业套装,换成了一袭深玫红色全蕾丝露肩性感连身裙,腰间有朵同色的缎带上点缀着花型装饰。连衣裙蕾丝和薄纱混合的质地,让她平日里的干练和知性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浪漫,和引人若隐若现的遐想。 叶炯榆的这一身打扮,无疑会引来高密度的回头率,秒杀了从她身边走过的所有异性。 如你所愿 --> 夜色渐浓,这座城市退却了华灯初上的温馨,走入霓虹繁华的暧昧。城市五光十色的各种光线掩盖了星月的清辉,它们不停闪烁着,迷了人眼,乱了人心,多少寂寞的人在这里走丢,忘了回家的路。 推开一间名叫「魅惑」的酒吧大门。魅惑是间酒吧,却又不同于一般的酒吧。这里的水晶灯的诱惑,天鹅绒幔帐的优雅,老旧相片的復古,交错演绎着低调奢华的唯美之风,进来这的人无不为受其迷惑,沉浸在这典型的灯红酒绿中,寻求他们想要的解脱和快乐,尽管那都是一是贪欢的海市蜃楼。 和所有的高级酒吧一样,魅惑这里的包间,大厅围桌都是高朋满座,只有吧檯鲜少人问津,箇中原因混酒吧的人都知道,吧檯属于醉心寻找猎物的人,它像是个寂寞男女的接头平台,每晚从这成双结对亲密相缠走出这里的陌生男女数不胜数,他们都淹没在霓虹灯的流光溢彩中,大都再没了以后的故事。 是道德沦陷?还是鬼迷了心窍?或者都是,怪只怪这座繁花似锦的都市里,太多寂寞的人。 吧檯前并不算难得的坐着一位身穿深玫红色连衣裙的女人,她是此时此刻吧檯前唯一坐着的一位客人。她深玫红色的连衣裙领口是设计让她的香肩一览无遗,柔软的高档面料包裹着她姣好的腰身,裙边似旗袍设计那样叉开得老高,坐在吧椅上的时候,侧面露出吊带丝袜的蕾丝边,足以让男人浮想联翩。 酒保在昏暗闪烁的灯光里依稀可以看清她的脸,浓艷的妆下她是绝美的,吧檯前每回坐着的女人都美,可她的美不一样,因为那是种浓妆修饰不出的美。酒保不明白,这样美丽的女人会为什么事儿如此烦心,让他看着有点揪心。 这就是真正的美女,真正的美女是所有男人都不愿看见她伤心的那种女人。 她的面前摆了一排小酒杯,只喝剩了最后一杯,她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涂有红唇膏的丰唇贴上玻璃杯口,琥珀色的液体粘湿了丰唇,晶莹透亮,美丽动人,一股妖娆的气息缠绕四周。 第42页 「bartender,再来……一打。」 酒保以为自己听错了,但他发现并没有,这位美女的确是这么说的。这可是纯的tequ,不加任何冰块,不加柠檬,就这么喝。酒保看得出来美女有些微醺了,他的职业道德和怜香惜玉之心都促使他好意的提醒她。 「小姐,您喝得有点多了,您这么喝法很伤身的。」 「少罗嗦,我的……话讲得……不清楚?」 显然这位美女是来买醉的,丝毫不领酒保的情,酒保无奈只得又给了她一打。两打tequ,再好酒量的人也是扛不住要倒下,何况是个弱智女流? 美丽女人在微醺的时候最撩/人,因为她们微张的眼睛,不自主微张的红唇对男人来说都是一道致命的诱惑。所以有句恶俗的话:女人不醉男人没机会。魅惑里寻找猎物的狼们又怎么会放弃这样绝佳的机会。 酒保端上第二打酒的同时,有人朝美女靠拢过来。他不是第一个,但他希望自己会是今晚的最后一个。 「美丽的小姐,可以请你喝杯酒吗?」 酒吧里的男人都是这么搭讪的吗?了无新意,叶炯榆抬了抬头,用她充满迷惑的双眼无意识的看了男人一眼。之前她拒绝了不下十个,每个都是这样的开场白,他是第十一个,在她酒意上来,胆儿充肥了的时候。酒迷了她的双眼,她开始不想再挑了,懵懵懂懂的反正也看不清楚正脸,凑合吧! 关了灯都一样,牙一咬就过了。 「你……想……请我喝酒……吗?」 醉了的叶炯榆语气不受控制,吐露出自己所不知道的娇俏,这种性感中带着可爱的表情可以煞倒天底下所有男人。 搭讪的男人不由地吞了吞口水,他恨不得现在就抱着眼前这个挑/逗性十足的女人直接上酒店。 「可以吗?我有这荣幸吗?」 「可是……你……来晚了,我刚……点了酒,你看……」 「那我陪你喝?我们一起喝?」 叶炯榆歪着脑袋,她不知道自己想不想看清楚对方的模样,或者看不清楚更好。酒真是个好东西。 「好啊!」 她答应了,这句「好啊!」等同于答应了今晚明早前即将发生的那段天亮前告别的故事。 男人收到信息,喜出望外的再也抑制不住,把手搭在叶炯榆纤细盈盈的腰上,他开始想要迫不及待的想喝完酒去进行下一场运动。 也许叶炯榆真是醉了,她知道有只手贴上了她,可她忍住了挣扎,告诉自己应该去享受。 「来,我们喝酒……」 「好,喝酒。」 玻璃杯轻轻碰撞,叶炯榆和男人同时将酒喝尽。和叶炯榆的对辛辣的麻木不一样,男人的眉头紧锁,脸上的表情苦不堪言。不难看出,他的酒量不算太好,至少不如她。 男人在喝酒间,他的手开始往下移,移到了叶炯榆裙子开叉的末端,手试大胆的,试探性的正要伸进去,叶炯榆没有反抗,眼看着就要得逞,被一双突如其来的铁腕牢牢钳住。他一抬头没遇上一双毫无表情,却冷若冰霜的鹰眼,不由的轻颤了一下。 「你……你什么人?」 「他男人。」 来人说的自在,说的理直气壮,不容许任何人的质疑。 「她男人?md,哪有人出来找乐子还带着自家男人的?太不懂规矩了。」 男人不服气的悻悻的离开,他的心情可以理解,眼看着就要到手的肉不翼而飞了,任谁也会觉得窝火。窝火是一回事,但还是得识时务。 赶跑了搭讪的男人,新来的男人伸手扶起有点摊在吧檯上的叶炯榆。 叶炯榆好像知道了发生事情,却不确切是什么事情,回过头看着身边正轻柔地扶起她的男人。她还是看不清他的脸,但好像跟前面那个不一样,他们的手不一样,那只很噁心,这只很温暖。 「怎么喝成这样?」 那个声音里是责怪,像长辈一样的责怪,冷冷的却掩不住关心。 「咦,我不能……喝醉……吗?」 这时候的叶炯榆任他扶起来后,开始有点手舞足蹈。 「女孩子家喝成这样,像什么话?」 嗯?这人说话怎么这么讨厌?叶炯榆开始皱起眉头,讨厌这个人的教训方式。她还有一点点意识,虽然她不知道这人是谁,但她知道这是个男人,是男人遇上她这样的女人,在这样的情景说出这样的话,只有一个可能,假正经。 她高高抬起的手落在他的肩膀上,手臂牢牢地,充满诱惑的环住他的脖子。 「喝成这样不好吗……你们……男人不都喜欢女人喝成这样吗?」 他没有拉开她的手,她这样,他正好使力将她带起,往大门带去。 「走,跟我回去。」 「回去?回哪里?你家还是我家?可是我家不在这里呢?我家在……嗯……我家在哪里?香港?不对。a市?也不对。q市?好像也不对。算了,我也不知道我家在哪,我们去酒店吧!」 叶炯榆是真的喝醉了,开始言语放松,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这话听得他心烦。她倒是真有经验,还懂得问去哪个家,最后干脆去了酒店。 她什么时候变成这样?跟外界传的并无两样。 秦振邦是应朋友邀请去魅惑喝酒,没想到会遇上这么「香/艷」的一幕。那男人的手搭上她的腰的时候,他并不想管,可当看到那只手正准备伸进裙子里,而她全然没有反应,他发现自己再不能坐视不理。她糟践自己名声是她的事儿,以他与她的交情,没理由到了眼皮子底下也不阻止。所以他出手了。 第43页 他真的把她带回了酒店,是他住的酒店。他不知道她来b市住在什么酒店,也只能把她带这来了。 喝醉酒的人比平时要重,就算是个苗条的女人,这么搀扶着也很累人,他好不容易把她放倒在酒店的大床上,直起身子,长舒了一口气。 他正想转身进浴室给她打块热毛巾,他的手被人抓住,死死地抓住。 「你干什么?」 他很嫌弃的想要甩开。可没想到醉酒的她力气这么大,一使蛮力,将他整个拉到在床上。 「叶熙夕,你想……」 没等他发火骂完,她翻身骑在他身上,叫他动弹不得。 她俯下身,很大胆的开始吻他。 「叶熙夕……叶……你……」 他抗拒着,两个人纠缠的在床上翻滚着。任如何翻滚,她就是不从他身上松开,纠缠间,她性感的连衣裙跑了位置,该看见的,不该看见的□,他这个清醒的男人尽收眼底。 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他倒吸了一口气,抗拒的动作骤然有点停顿。喘着粗气,他隐忍着说到。 「叶熙夕,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他认为她是酒精乱了心智,不知道自己此时的行为,可身上的女人很笃定的给了他答案。 「知道,做男女之间该做的事儿。」 她仍旧迷濛着双眼,幽幽地吐出这句话,话语很轻,气息轻轻地喷在他绷紧的刚毅的脸上。 秦振邦很想问:你知道不知道我是谁? 但他没问出口,他想到的是刚才搭讪并吃尽她豆腐的男人,如果不是他,现在她身下躺着的应该是那个噁心的男人。 此时此刻,对她来说谁并不是重点,男人才是她最想要的。 既然如此,他满足她。既不是烈妇,又何须他如此礼遇。 他用力的一个翻身,将她压在身下。咬牙切齿地说道, 「既然如此,我如你所愿。 游戏规则 --> 秦振邦轻蔑的笑着,勐然将叶炯榆压紧在床上,她的身体深陷进柔软的床褥里。他俯下身来,用鼻子顶住她的,他的睫毛刷过她眼帘。她没有挣扎,虚晃的眼神看不见近在咫尺的他,她的嘴角依然在笑,伸手环住他的颈项,任由他用身体将她牢牢地困住。 伴着急促的唿吸,他的气息灼热地喷在她的脸上、耳边和颈上,触动着她每一条敏感的神经,令她紧绷着,晕眩着。 叶炯榆躺在床上,迷濛着双眼,微张的嘴唇带着妩媚的笑,她如罂粟花般魅惑,足以令全天下的男人为之疯狂。 可这一秒,在秦振邦看来,是那么的刺眼,那么令人厌恶。他伸手抚上她的眼,让她闭起来,唇舌继续纠缠着她。他的另一只手有点粗鲁地拉扯着她的连衣裙,并在她身上游移,这玲珑姣好的身段,这光洁丝滑的肌/肤,这原本高傲的人儿,原来早变了模样。 那档子事儿循序渐进地发生着,愈演愈烈,早脱离了秦振邦的掌控,一发不可收拾。起初是为了惩罚她,只是万万没有想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他引以为傲的自控力,早消失于无形,离他远去。 「希望你不会后悔。」 她的嘴边传来他嘶哑的声音,还带着压抑的咬牙切齿。 「后悔?……」 叶炯榆在秦振邦的警告中懵懂的下意识张开嘴,他湿热的舌头得了机会窜了她的口腔,很果断,粗暴的肆虐着她的口里的每一寸领土,占领,或者征服。 与秦振邦纯熟的接吻技巧不同,他隐隐觉得叶炯榆是生涩的,尽管很热情的配合着他,却半天不得其道,着实很被动。也许是他的功力比她以前那些对象高明太多了,以至于她有点招架不住。 丝滑柔软的连衣裙早被轻易地退至腰间,叶炯榆上/身除了贴身的小件。此时的她脸色绯红异常,看不出是酒精的缘故,还是两人之间气息的缘故。 叶炯榆很安静,没因为他手点起的火苗而发出任何低/吟。秦振邦也不想说话,他们之间除了沉重的唿吸声,再没有别的声音。 恍惚间,叶炯榆渐渐感觉到下/身有到变化中的灼热抵着她,越来越厉害,步步紧逼着,这种感觉很陌生,令人惧怕,迫使她开始扭动着身体略微向旁边挣扎。 秦振邦从叶炯榆性感诱人的锁骨上离开,神色复杂地低头看着她。 「后悔了?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他感觉到身下的人顿了一下,停住了挣扎的动作。 「早就来不及了。」 刚刚还蹙紧的眉头松开,抬起头,主动吻上他,依旧很生涩。他突然有种错觉,她是清醒的,甚至知道他是谁。 叶炯榆清晰地感觉到秦振邦在调整她身体的位置,尽管刚才很主动,但她心底是害怕的,绷紧了的身体就着床单不敢乱动,她懵懂的知道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 秦振邦掰开叶炯榆修长的双腿,早已经坦诚相见的靠近她,对准她。她只觉得身下柔软的床垫深深一陷,他握着她的脚踝,看着两人相连的地方,一鼓作气放了进去。 原以为是畅通无阻的,所以秦振邦毫无顾忌的就进来了,当他碰到意料之外的那层阻碍时,他有点愣住,想要停止,却早已来不及,他穿了过去。 那一瞬间,对于叶炯榆来说是撕心裂肺的痛,是她从不曾经歷的痛。她反射性的蹭着身体往后退,却无法退不出秦振邦的掌控。 第44页 秦振邦停住向前的动作,喘息着,握着叶炯榆脚踝的手无法放,只能收。如今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看着叶炯榆咬破的嘴唇,秦振邦觉得自己刚才那一下真的很残忍,可他从没想过她还是……他满脸愧疚的俯下身,轻柔地吻撬开她死命咬着的唇,并在她的唇边呢喃道。 「熙夕,别咬着自己,要实在疼,你咬着我。」 一时的恻隐之心心疼她,没想到她还真不客气,放开了自己的唇,真的要了上来,死死咬着他的肩膀。 秦振邦復开始动作起来,和刚才的急进不同,他现在是缓慢的,怜香惜玉的。尽管如此,他通过的时候,她还是痛,那是一种会让每个女孩子记一辈子的痛,至死都不会忘。 「不要了,不要了,你退出去,你给我退出去。」 叶炯榆开始发狂的推着身上的精壮的男人,可男人牢牢地困着她,让她无路可逃,她半哄半骗的引导着她,诱惑着她。 「熙夕,忍一忍,一会儿就好了。」 那人叫着她的小名,那是个没有多少人知道的小名,他的声音还很熟悉。他是谁?她看不见,看不清,只是,他并没有骗她,痛楚过后,身体里很涨,有种酥麻的感觉,混着渐渐消逝的痛,让人分不清是喜欢还是痛苦。 起初咬着他,是为了压抑那道穿心的痛,后来继续咬着不放,是为了压抑住冲口而出的尖叫。 疯狂,在他们共同登上疯狂顶峰时达到极致,他紧紧抱着她,她依旧死死咬着她,牙印间早就血肉模煳。 第二日清晨,阳光略微有点刺眼地洒进房间,床上的叶炯榆在光线的刺激下,抬起手挡在眼前,挣扎着撑起重重的眼皮。她睡觉习惯了极度黑暗的环境,否则哪怕是从窗帘缝里跑进的一丝光线,都会成为一道万灵闹钟。 被阳光闹醒的叶炯榆身体酸软得没有一丝力气,拉开高级贡缎棉被,发现被子下的自己为着寸缕,身上还留着深深浅浅的印记。对于发生的事情她是有心理准备的,但心情还是很复杂。 她终究还是以这种方式真正挥别了自己少女的身份。 就在叶炯榆还在不知道该为自己达成所愿而开心,还是为自己离经叛道的疯狂而自嘲时,与房间相连的浴室门被人打开,这开门声才是真正令她惊讶,且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的意外。 「醒啦?」 走出来的精壮男人裹着浴袍,手里拿着浴巾正奋力地擦拭着头髮,动作晃动间,她看不清他的正脸。只是这并不影响,清醒时的她早从身形和声音认出了他。 秦振邦?他怎么会在这?难道昨晚…… 见床上的人没有反应,秦振邦把毛巾扔进衣篓里,朝大床走过来,掀开被子,抱起躺着发愣的女人。她不重,他轻而易举地将他抱进怀里。 「你干嘛?」 叶炯榆下意识地扯了床单裹住自己,还好来得及。 「洗个热水澡,会舒服点。」 原来浴缸里早放好了水,水温调得正合适。秦振邦把叶炯榆放进水里,转身出了浴室,顺手带上门。 热水浸泡着酸软的身体,的确非常舒服,也缓解了许多。叶炯榆在白雾缭绕的浴室,开始回想起昨晚发生的一切。 昨晚她是真醉了,tequ对她真的很有效,不止是让酒量深不可测的她醉了,而且醉得彻底,能忘记昨晚醉酒后发生的事情。会喝酒的人,或者说酒量再好的人也会有死穴,有人的死穴是红酒,有人是白酒,有人甚至是啤酒,而她,就是tequ,这个有着好听名字的外国烈酒。她有自知之明,从不轻易尝试,除非哪天她真想醉一把的时候。 昨晚,叶炯榆选择了tequ,也使她最后的记忆只停留在酒吧的吧檯前。她记得有个看不清楚样貌的男人来搭讪,她没再拒绝他,他们俩在吧檯前一杯一杯地喝着她点的tequ,之后的事情,她便完全没有了印象,那段记忆就像凭空消失了,空白得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那男人是他,是秦振邦?怎么可能? 叶炯榆懊悔得想要仰天大叫,她不过是想要一场离经叛道的一夜情,而对方可以是任何人,就算是个丑八怪也无妨,但一定不能是她认识的人,更不应该是秦振邦。 她深吸了一口气,将整个人滑进水里,水淹没她的头顶。水下是个安静的世界,却驱赶不走她此时烦躁的心情。 她错了,她发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不是因为一夜情,而是因为一夜情的对象错了,错得离谱。 她该怎么办?她能怎么办?算了,既然事已至此,以不变应万变吧! 半个小时后,叶炯榆裹着浴袍从浴室里出来。她以为秦振邦已经走了,没想到他还坐在房间的沙发上,手里拿着今天新鲜出炉的环球时报英文版。 叶炯榆快步走过去,捡起自己的连衣裙,转身又走回浴室。尽管做足了心理建设,但她发现自己尚不能从容的面对他。 「我叫了早餐,一会儿吃完再走吧!」 隔着浴室的门,叶炯榆清楚的听到秦振邦从客厅里传来的声音,清晰的让她更烦了。 拉开门,叶炯榆再次走出浴室时,房间的餐桌上摆好了丰盛的早餐,秦振邦神情自若地端坐在台前,悠闲地喝着咖啡,手里还是那份报纸。 「坐吧,赶紧吃,不然要凉了。」 第45页 秦振邦转变的态度并没有让叶炯榆惊讶,反倒让她心生厌恶。她习惯了他们之间的针锋相对,又或者平起平坐的暗流涌动,可他们之间现在的温馨让她无所适从。 若为了昨晚的事儿,他大可不必如此。那本就该是件天亮说再见的事儿。 「昨晚的事儿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都是成年人,自然清楚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这种本该天亮说再见的事儿,别扩大化了。」 秦振邦喝了口咖啡,皱了皱眉头,今天的咖啡有点苦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换了厨师。他拿起三明治咬了一口,三明治还不错,保持着惯有的水准。 「何必此地无银?不过是顿早饭,怎么就是扩大化了呢?这种事儿,你是新手,若把对方也错判成新手,那就有点过了。规矩既然大家都知道,那吃了早饭说再见也是一样。」 叶炯榆被秦振邦的话戳中了软肋,脸控制不住地有点发热,生理反应有时候是自控力再好的人也难以控制的,这是人的天性。 「我不吃了,就此说再见吧!」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她还哪里留得住?拿起她摆在床头柜上的手包,压抑着自己的脚步朝房间大门走去。 立在门前,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过身,张了张嘴,微低着头,想问,却始终问不出口。 「昨晚……」 「事出突然,没来得及做措施。」 秦振邦知道令她难以启齿的是什么,但他不是随身携带安全措施的男人,其实酒店里有,只是真如他所说,毫无心理准备下发生的事情,哪里来得及。 叶炯榆得到她想要的答案,没再犹豫,拉开门离开了秦振邦的房间。 离开酒店的叶炯榆没有回自己的酒店,而是在接上沖忙的寻找着什么,当她发现街对面的药店,迫不及待地走过去,并直接走进去。 「姑娘,需要点什么?」 店员是个中年妇女,她殷勤的迎上来。 叶炯榆眼光闪烁,张望着这间不大却也不小的药店,她并不知道自己需要的东西摆在哪,又或者应该说,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要的东西长什么样子。 「我……我想买避孕药。」 深吸一口气,叶炯榆还是需要得到店员的帮助。 店员低着头,偷偷的掩嘴一笑,心里想着,不就避孕药嘛,犯得着这么神秘?一看就一新手。 没过多久,店员从柜檯里拿出几个不同款式的药盒摆在叶炯榆面前。 「前还是后啊?」 「啊?」 「哦,我是想问问,你是打算事前吃还是事后吃?」 「事后。」 「没超过72小时吧?」 「没有。」 「哦,那就这种吧!先吃一颗,过12小时后再吃一颗。」 「嗯。」 叶炯榆拿上药,服了钱正要离开,店员又叫住她。 「姑娘,这药可不好多吃,以后啊,让男人心疼点自己。」 叶炯榆没再应声,只是微微地点了点头。 【风月鉴小说论坛:http://fengyuejian.5d6d;欢迎来访】 25、学问 叶炯榆回到酒店房间,发现linda在自己房间的客厅的沙发上睡着了,身上随意地盖着张毯子,毯子有一半儿滑落在地摊上。 推门进来的时候,叶炯榆先是楞了一下,显然是没有预料到房间里会有人。看看沙发上睡得很沉的linda,她知道昨晚自己的失踪定是让公司里的人找了一晚上,而linda更是在自己房间的沙发上就这么睡着了。 叶炯榆嘴角轻轻牵起,她的这群部下对她还真是上心。她走过去,轻轻拾起地上的半张毛毯,给linda盖好,这酒店的空调的确有点凉了。 沙发上的人完全没有知觉,随后,叶炯榆再在停留,转身穿过书房进了最里面的卧室,随手牢牢地锁上卧室房门。 平日里,叶炯榆在自己房间里,没有关门的习惯,更不会锁门。linda也是女孩子,她不用太避讳,而且linda也不会没规矩的直接进她卧室。 可是今天,说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有锁门的举动,只觉得心里很没底,很不踏实,仿佛只有密闭的空间才能给她安全感。锁上门后,她甚至还躲进了更衣室里,也关上了更衣室的门,她这才放心的除掉身上那一身陪她经歷了不平凡之夜的连衣裙。 从醒来到现在,叶炯榆还很恍惚,恍惚的不是她的神智,而是她找不回的记忆和清晨让她震惊的一幕。她在他面前是平静的,心里却是前所未有的波涛汹涌。那舒服的热水澡能唤醒她生理的精神,却无法找回那份失落的清明。回来的一路上,她甚至还在怀疑那一切不过是一场梦,香艷点说不过是场春梦。 可当叶炯榆站在一大面落地镜子面前,身上只有贴身的衣服,衣服盖不住她身上错落无章、记深浅不一的紫青色印迹,残酷的如当头棒喝,告诉她昨晚的一切真真切切的发生了。 叶炯榆对着镜子再次牵动嘴角,这与刚才不同,这是一抹苦笑,比她刚才吃的药还要苦上百倍。 是啊,她连药都吃了,还怎么会有假?是她煳涂了。 换下所有衣服后,叶炯榆再沐浴了一次。两次如此近距离的沐浴,让她觉得自己身上的皮肤泡得都快起褶子了。 叶炯榆在衣柜里取出一套蓝白配的职业套装,宝蓝色的上衣配上白色的一步裙,看上去很清爽。她瞄了一眼换衣篓里那抹深玫红色,深吸一口气,还是这个形象比较适合她。 第46页 待叶炯榆梳洗沐浴完毕回到客厅时,linda已经醒了,正拿着手机在客厅里踱来踱去不停的打电话,神色很慌张。 「还没找到?你说我们是不是要报公安啊?」 原来,他们还以为她失踪了。 「linda……」 叶炯榆轻轻地叫了一声,实在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同事、朋友为了自己这般操心。 linda如触电般抬头,看着叶炯榆的眼神里惊恐万分,像极了看见外来生物时的神情,三秒后,紧接着的是惊声尖叫,看她瞬息万变的脸部表情,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在看鬼片呢! 「啊…………fiona…………oh my god!where are you going?担心死我们了。」 叶炯榆忍住用手封住耳朵的冲动,任由linda抱着自己,让她的魔音在自己耳边肆虐。 「i so sorry。我昨天……遇到个朋友,so……i so sorry!让你们替我担心了。」 「天啊!你可以给我们打个电话啊!你就这么跑出去,之后再没见了踪影,我们找了你很久,你的电话也打不通。我们还以为你被绑架了,差点就要报公安了。」 绑架?这个想法有点天马行空了。叶炯榆听到这里,失笑出声。 「绑架?谁会绑架我?我又没钱,绑架我谁会拿钱赎我啊?我可不值钱的。」 如果说她的人份是众所周知的秘密,那被绑架尚有根据,但她的身世背景除了那些个家人和那些个发小,就再没人知道。 linda想想,叶炯榆说得非常在理。在公司人眼里,她很少提及自己的私事,更没人知道她家里还有些什么人,所以就算她真被绑架了,他们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人付赎款。 「那你也不能这样没声交代,你以前可从来没有过的。」 在linda眼中,这种行为发生在任何人身上都有可能,唯独发生在叶炯榆身上让人不可思议。 叶炯榆从手包里翻出手机,这才发现手机早不知道什么时候没电关机了,怪不得昨晚到现在,手机一直安静得不得了,让她曾经以为自己与这个世界隔绝了。 「oh no,没电了。」叶炯榆沖linda扬了扬手机,满脸真诚的歉意,「sorry。」 linda面对叶炯榆很无语,哭笑不得。 「还好你回来了,不然今天的竞标会我们可就game over了。」 竞标会上,他们的方案若失去叶炯榆的亲自讲解,将失去它最的灵魂,这是叶炯榆呕心沥血的作品,没有人比她更了解这个计划,少了她,这个方案无疑就是废了。 「dont worry,it is impossible。i am ready!」 这就是叶炯榆的本色,遇上再伤心的事儿,遇上再纠结的意外,她也忘不了她的正事儿。主次,她分得很清楚。 「我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 linda抬手看看表,还有两个小时竞标会就要正式开始了。 「给我半个小时,我回房梳洗一下。」linda说时迟那时快已经冲到门口,突然在门口紧急剎车停住,「你早餐吃了吗?」 叶炯榆愣了一下,脑子里出现另一个房间里餐桌上摆着的丰盛早餐,讷讷地说了一句。 「没有。」 「我顺便给你叫room service。」 「嘭」的一声,linda消失在房间里。 叶炯榆其实不想吃,她真的没有胃口,可理智告诉她,她不应该也不能再受情绪的左右,因为接下来,她有一场仗要打,良好的体力比什么都重要。 半个小时后,linda很准时,她与room service同时出现在叶炯榆的房间里,穿戴大方得体,延续了她以往的职业形象。 叶炯榆将今天最新的美国财经时报随手放在沙发上,站起来,朝餐桌走去。 「fiona……」 「what?」 叶炯榆这回真被linda突然的大叫吓到了,这女人今天这是怎么了,太激动了点。 「your skirt……」linda顿了一下,才接着说,「period。」 例假?叶炯榆也被linda的这个单词给下了一大跳,快步走回更衣室,背对着更衣镜,白色一步裙上,那摊鲜艷的红色显得尤为醒目,如一朵泣血的杜鹃花。 她的生理期不是才结束吗?怎么又来了?不过算了,因为工作的关系,她的生理期向来都有点紊乱,应该也不是太大的问题。 早餐时候的泣血杜鹃并没有影响叶炯榆在竞标会上的出色发挥,她完美的口才,不凡的气质,在配上她无懈可击的方案,成为竞标会上的一枝独秀,成功地击败世界众多大企业,拿下b市这项计划。 当叶炯榆坐在合约台上,拿着她的金笔签下「叶炯榆」这三个字的时候,突然她发现那场交锋的失败也不是件坏事儿。 真真就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这场突如其来不正常的生理期断断续续地维持了十日尚未结束。血量不算多,可总不见止,叶炯榆开始隐隐觉得事情并不简单,这才去了医院。 「来了多久了?」 医生的语气向来很平淡,波澜不惊,他们见过太多病例,在他们眼中生老病死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叶炯榆却很喜欢医生这种调调,起码比亲人朋友之间关心则乱的紧张来得舒服,平静得让她觉得没有压力。 「十天了。」 「上次生理期是什么时候?」 「半个月前。」 第47页 「你一般来多少天?」 「五天就干净了。」 「最近有没有性/生活?」 叶炯榆没想到医生会问这个,虽然以前也看过病,可医生从未问过她这个问题,这让她一时不知如何作答。 她的沉默换来医生抬头探寻答案,她被医生看得有点心虚,只得回答。 「有。」 很简短,很尴尬。 「嗯。吃药还是用套/子?」 医生的问题对叶炯榆来说越来越露骨,她觉得自己的脸开始不停发热,烧到了耳根。 沉默又引来医生的抬头,这回医生就不再是看。 「没有什么,这都是正常医学问题。」 「哦。」叶炯榆顿了顿,不自然的抚了抚头髮,「事后吃药的。」 说完这句,医生恍然大悟一般,找到了病源。 「你这不是生理期,而是阴/道出血,医学上称之为:撤退出血。造成这种出血的原因有很多,而你是因为生理期后前半个周期使用紧急避孕药造成的□出血。」医生说完结论,紧接着就是孜孜不倦的教诲,「你是第一次吃避孕药吧!这药可不是乱吃的,全你以后安全期想要安全,还是让男人避孕比较安全。别持着自己年轻拿自己的身体来耍。」 安全期?这是很多女人,甚至很多小女生都应该知道的事情,可偏偏叶炯榆是个例外,她从来没问过母亲安全期的问题,也从来没想要去查过这个问题,对于这三个字,她只是听过,却全然不了解。 她心里开始有点自嘲:到底是自己太落后了?还是自己太无知了? 男欢女爱原来真的也是门学问,是门叶炯榆一窍不通的学问。这门学问里,女人挺遭罪的。 26、心理暗示 很多很多年以前,没人知道一夜情是什么,因为当时并没有这个词,当时的空气是纯净的,却也是清贫的。可当有一天小城镇变成大城市,大都市变成国际大都市,所有事情都在变,也包括那片纯净的天空。 繁华的都市,艷光四射的背后其实就是奢靡颓废的阴暗,而一夜情是阴暗角落里滋生的细菌,起初很细微,漂浮在某个特定的角落里,有种见光死的脆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脆弱也随着世事的进步在逐渐坚强,最后那抹细菌飘进霓虹闪烁的夜空,飘散开来。 对于寂寞的身体而言,夜晚鬼魅的欢/愉与烈日下的爱情无关,他们不共存,不影响,所有这些人们便有了天亮说分手的故事。 这座城市无意间发生的事情,让叶炯榆和秦振邦很意外的加入了这个群体,她自然是意外的,他自然不是。只是,他们的意外和其他人的一夜邂逅不同,他们不是陌生人,恰恰相反的,他们某些时候甚至是相互间最了解的人。他们的意外註定了不能与一般的故事相同,他们无法天亮以后再也不见,那样不现实,所以他们很有默契的都选择回到原点,漠视,跳过那夜的插曲,进入他们人生的下一站。 那夜以后,他们各自同一天回了q市,同样是q市,他们并没有狗血的搭乘同一班飞机,也没有传说中的在机场不期而遇,更没有像小说电视里面在q市的某个转角巧遇对方。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微妙,当真的不想见的时候,两人不需要刻意避开,不需要尴尬逃避,不想见就会真的不见,就算身在同一个城市,也不相见。 心理学家管给这种现象给出了个科学的定义:心理暗示。 叶炯榆终究不是普通女人,她的生活里有太多的事情要忙。和所有女强人无异,她的生活里塞满了工作,塞满了会议,塞满了各种不同的文件。她时时刻刻不遗余力的工作,为的就是忘记很多忘记不了的陈年往事,现在又有了一桩新事。 忙碌的人是幸福的,因为它会让你无暇顾及生命里许多伤心纠结的事儿。 转眼间,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成了已经将近一年时间,自从上次曹或年事件平息后,分公司在q市的项目如开了绿灯一般,畅通无阻,分公司的发展可谓是风生水起,生机勃然。 卡壳事件平息后,叶炯榆一直找不到缘由,但她也不会天真的真以为是曹或年的良心发现。她宁愿相信是曹或年老奸巨猾的抛砖引玉。 叶炯榆没有冲动的因为那个卡壳事件去记恨曹或年,反而更得巴结他,并继续巴结他的老婆和他每一任情人,阿谀谄媚她也早就得心应手了。曹或年依旧偶尔会对她毛手毛脚,她心里把他祖宗八代骂了个遍,压抑着胸口噁心的感觉,她还是面带微笑,温顺地将一切进行到底。没办法,谁让人家是现管呢?这些无伤大雅的非礼也只有无视了。 就在内地分公司发展日益壮大,并准备在国内上市的时候,叶炯榆被赖胜峰一道十万火急的金牌召了回去。 「linda,这次赖生那么着急叫我回去,是为了什么事儿?」 尽管叶炯榆还是经常往来于香港和q市之间,但随着工作中心的转移,总公司的小事儿她鲜少,也无暇关注得太多。 尤其这些日子为了公司上市的事儿,叶炯榆忙得是晕头转向,可她也没听说总公司那边出了什么大事儿啊! linda淡定的从手提包里抽出一份杂志,递给叶炯榆。 「应该是因为上一期水果周刊的这篇封面报导。」 叶炯榆眼尾扫过,是香港着名的八卦周刊。她向来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但这回不得不被封面标题中提到的几个字吸引了注意力「赖氏集团太子爷……」。 第48页 但是叶炯榆没有接过杂志,可能是因为以前常被写衰的原因,她心底很自然的有种排斥感。 「我懒得看了,麻烦你跟我说说吧!thank you!」 「ok。」linda得令,将杂志收进包里,「上个星期,jason与梵凯集团总裁蒋连生在兰桂坊大打出手,原因是为了一个二线姐仔。jason原本是在追求那个姐仔的,没想到那姐仔其实是蒋连生的女朋友。一句话就是两个大男人争风吃醋打架上了头版头条。」 叶炯榆听完,冷哼一声,二世祖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那我大概知道赖生这么急着找我回来的原因了。」 叶炯榆虽然对香港的八卦新闻漠不关心,但对于财经各类新闻关注度非常高,消息也十分的灵通,轻而易举的便将某条信息与这起桃色事件串联在一起。 事后证明,她的串联是对的。 叶炯榆回到赖氏集团总部,被直接通知上了顶楼面圣。 「进来。」 一个苍老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来,叶炯榆应声推门而入。 「赖生,你找我。」 「哎呀,fiona,你终于回来了。」 赖胜峰看见叶炯榆就犹如看见救星一般,激动的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门前迎接她,并语重心长地拍着她的肩膀,脸上是掩不住的雀跃。 叶炯榆脸上依旧是那抹淡淡的微笑,保持着向来的冷静。 办公室里还坐着另外两个人,赖哲宁和郑恆,他们稳如泰山地坐着,与赖胜峰的激动形成鲜明的对比。 赖哲宁侧坐着,原本帅气招花的脸上还留有淡淡的淤青色。他看见父亲对叶炯榆的热情举动,转回椅子,眼不见为净。 后来,叶炯榆知道自己将赖哲宁比作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二世祖一点也不为过,也半点不冤枉他。 赖氏集团最近正打算对湾仔一带的地段进行改造,这是赖氏集团今年在香港投资的重头戏,也是去年叶炯榆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组织、构建出来的项目。 按着叶炯榆指定的项目计划,赖氏在那一区成功收购了许多旧楼,而很多楼市在她去q市前已经全部洽谈好,原本一切进行得非常顺利,眼看着就快收购完毕的计划,却被赖哲宁飞来的桃花债搅了个黄。 原来,那一区最后剩下的那五栋旧楼是隶属梵凯娱乐的物业,通过sophia和lolita的介绍,叶炯榆与蒋连生的姐姐蒋连云颇有交情,也就是这层关系,让她在去q市前成功地与梵凯娱乐订下了收购旧楼的口头协议。她万万没想到会被赖哲宁这个二世祖一拳将这五栋楼打飞了。 「fiona,你看你能不能出面在与梵凯那边谈谈,以你和他们的交情,说不定还有转圜的余地。」 叶炯榆就知道赖胜峰这么紧急的召她回来,给她派的绝不是什么好差事。 「赖生,我尽力而为吧!」 「嗯……你也看看能不能让梵凯那边撤销对jason的起诉?毕竟男人之间的争风吃醋,没必要闹上法庭,这样对我们赖氏名声也不好。这几日股价都跌了不少。」 听到这里,叶炯榆的弯弯的眉毛挑了一下,事情似乎并没有她从linda那听来的那么简单。 「这不孝子把蒋连生打得住进了医院,所以现在梵凯要告他。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看来,赖哲宁这个问题上,赖胜峰与叶炯榆的意见不谋而合了。 只是,事态既然严重到了入禀法院的地步,赖胜峰交给她的无疑是一个烫手山芋,棘手的很,可她没有拒绝的理由。不拒绝是因为那是她费尽心思的计划,她也不想因为某些人的私生活不检点而毁了她的心血。 叶炯榆做好了被梵凯拒绝接待的心理准备,而这心理准备确是非常必要。她非但没能见着还在住院的蒋连生,就连蒋连云也对她避而不见。 梵凯现在听到是赖氏的人,就只有一句话:「此事请于我们的代表律师联繫。」 叶炯榆动用了她所有的私人关系,当然也包括sophia和lolita,最后还是无功而返。 「fiona,不是我说你,你揽这些干嘛?jason敢跟人家打架就要勇于承担后果,这样才是个男人。」 sophia早看不惯赖哲宁这种男人了,徒有一张帅皮囊,骨子里连骨髓都是印花的。 「就是,为了一个二线姐仔,值得吗?男人啊!」 叶炯榆搅着面前的咖啡,无奈的摇摇头, 「要真为他,我才不那么上心,我是为了我的孩子。」 叶炯榆通常把自己呕心沥血的劳动成果叫成自己孩子,要知道一个方案的成功出世并实施,劳心劳力,跟生孩子一样的道理,都得经歷万千辛苦。 正途前行,叶炯榆在自己预料中失败了。果然那百分之一的奇蹟是太不靠谱的玩意儿。万事还是得靠自己。 「fiona,这是梵凯集团最近的几个合作计划,其中他们今天最大的重头戏是在q市的大型影视城的投资,这将是梵凯正式独立进驻内地市场的第一步。」 梵凯也打算去q市发展?这个消息叶炯榆在传闻中听过,却一直未得到证实,如今看来,确有此事。 「查到蒋连生住在哪家医院吗?」 「蒋连生早就出院了,所谓他住院的消息纯属他们放出来的烟雾弹,他现在人在q市。」 「q市?」 蒋连生避开众目睽睽去了q市,看来这次梵凯在q市是真有大动作了。 第49页 「还有什么消息吗?」 「小道消息说,下个月梵凯在q市影视城的计划将正式公布。」 也就是说,最近这段时间蒋连生都会在q市活动。 叶炯榆心里在想,看来这次自己回来是白跑了,早知道是这档子事儿,还不如在q市守株待兔呢! 27、楚楚可怜 叶炯榆追着蒋连生的脚步赶回q市的第二天,linda给她带来了好消息。 「我通过公安局朋友那边打听到的消息,蒋连生现住在凯渥大酒店的2119号房。」 蒋连生与叶炯榆不同,他们梵凯在内地的投资暂时还不是长期独立的项目,他来也只能住酒店,而她早住进了固定的公寓里。凭着这一点推断,她想到了从公安部门便可轻而易举的得到她想要的消息,这点她很有自信。 比起在香港,叶炯榆发现自己在q市办事儿得心应手得多,这也说明,她在q市这一年没日没夜的打拼并没有白费,也起码证明她已然在q市站稳了脚跟。 凯渥大酒店位于q市南区的黄金地段,是南区最豪华的四星级酒店。linda陪着叶炯榆走进凯渥的时候,发现这里除了简洁干净外,再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这使她非常纳闷,以蒋连生富家公子的性格,怎么选择了住这?不是这不好,是与他们这种奢侈惯的人不太相符。 「fiona,你说蒋连生真能住这?」 「他们影视城的选址在城南郊区,从这到那里也就是5公里的距离,开车不过十分钟。」 q市的南区并不发达,也不繁华,工地多余大楼,属于刚起步的新区。而凯渥大酒店也是最近才建成的唯一一家星级酒店。的确很难想像蒋连生会住在这里,但叶炯榆能理解他的这种行为。蒋连生是个富家公子没错,但他更是一个商人,商人某些时候讲究的是办事效率,而不单只是排场。 叶炯榆和linda一大早的赶到凯渥,在大堂里坐了两个小时,终于在九点的时候守株待兔成功。 不是她们运气好,而是叶炯榆早从前台那打听到了蒋连生每日的出行和返回大概时间表。 万事还是有备而来的好,运气只是浮云。 nce……」 叶炯榆从大堂沙发上站起来,截住了刚从电梯里出来,正朝着酒店大门走去的蒋连生,他身后还跟着几名工作人员,经理、秘书、助理,排场不小,不像她永远只有linda。 蒋连生很显然没想到在这会有人叫他的英文名,只有在香港英文名才比中文名通用。他身体顿了一下,应声望去,看见了叶炯榆。脸上是惊讶,却更多的是为难。 「fiona?你怎么会在这?」 nce,我这可是专程找你来的。你可让我好找啊!有空谈谈吗?」 蒋连生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的助手已经拦住走上前的叶炯榆,看来这人是助手也是保镖。 「叶小姐,您这样不合规矩,您并没有预约。」 「阿刚……」 蒋连生出声制止了他的助手,助手听后会意的退回后面。 「thank younce,有没有空谈谈?」 他们之间的交情不深,但因为蒋连云的关系,也算不错。叶炯榆知道蒋家姐弟不见她,是怕见了她不好说话,索性将拒绝的事儿交给下面的人去办。现如今她人都到门口了,也见着了,就不好再推了。 不看僧面看佛面,商场上向来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地方,多一个朋友总好过多个敌人,虽然有时候大家也只是互相利用。 凯渥二楼的咖啡厅里,叶炯榆和蒋连生对坐着,各自带来的工作人员都没靠近,被赶上车去候着。既然不是正式的商业谈话,也就不需要太多人在场。 坐得近了,叶炯榆清楚地能看到蒋连生脸上尚未完全散去的淤青,看来赖哲宁这小子下手不轻,活该被人告,却还连累了她。 nce,are you ok?」 「哼!能好吗?拜你们太子爷所赐。」 「sorry。」 道歉有时候不是因为做错事,而是中缓和气氛的安慰,也是为了能更好的继续以下的话题。 「如果我没猜错,你也是为这事来的吧!」 「对了一半,作为朋友,我理应来探望下不是?」 「有心了。不过我们还是进入正题吧!」 蒋连生知道叶炯榆并不是虚情假意,也知道这件事跟她没有半点关系,可她目的不单纯也是事实。 「ok,那我这个难为的说客就直奔主题吧!我们想知道,这件事情上真没转圜的余地,真要闹上法庭这么严重?」说到这的时候,叶炯榆观察到蒋连生脸上略微抽起的不悦,「当然,我不是替jason,你也知道,我跟他的关系你也是知道的。」 赖氏两大副总侧面和心不和早就不是什么新闻,蒋连生又怎么会不知道? 「fiona,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让我撤销起诉?」 「sorry,我知道这有点强人所难。做错事儿的人肯定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但我这趟来是想让你大事化小,为的是赖氏集团。要不这样,你撤销起诉,我让赖哲宁在各大报刊上刊登道歉启事,你看这样行吗?」 蒋连生挑了挑眉。 「fiona,赖胜峰命好啊,能请到你这样的员工,为了公司如此鞠躬尽瘁的付出,还要来当这种事的说客,你这副总裁不好当啊!」 第50页 叶炯榆微低着头,脸上还是那抹淡淡的笑意,摇了摇头。 「哎,正所谓食君之禄,担君之忧,我也是没办法硬着头皮上阵来了。」 蒋连生看着叶炯榆此时略有些尴尬和为难的表情,有点楚楚可怜的味道,他也就心软了。试问哪个男人遇上这样的女人能硬的起心肠? 「ok,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可以撤诉。」 叶炯榆缓缓地抬起头,脸上并没有喜出望外的表情,还是淡淡的。她在乎的才不是这个,但她也没等到她在乎的答案。 「但是收购问题上,我不让步,5亿,一分不少。」 nce……」 「fiona,你不用说了,撤诉已经是我最大的让步。」 蒋连生的话说到这份上了,叶炯榆也只好作罢,再好的交情也不能强人所难不是,何况,他们的交情还没深到那个地步。 「我说fiona,谁请着你这样的员工可是赚到了。为公司如此尽心尽力。让我好羡慕啊!不如这样,你辞职过来梵凯,我保证你的待遇一定比在赖氏好。」 nce,你说笑了。我哪有那么矜贵?那么抢手?我还不就是大公仔一个。既然在哪都是打工,做生不如做熟,我这人挺懒的,不想再重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所以才这么多年没跳槽的经验。」 叶炯榆自认自己的拒绝已经做到非常婉转了,可对方好像有点不买帐。 男人眼中自尊永远大过天。 「是吗?我还以为你这么多年为赖氏如此卖命是另有原因呢!不然这种替人教孩子的事儿,怎么轮到你头上呢?话说这是……」 这是什么?蒋连生无非是想说这是后妈干的事儿。叶炯榆明白得很。但她倒也没恼,她的eq没那么低。 「哎,谁说不是呢?我们这种打工仔就是命苦,老闆交下的任务从来不能say no,哪比得你们命好,生来就是当指挥人的命。」 蒋连生被叶炯榆这一句堵得说不上话来,她知道他生气,若不是他早答应了撤销起诉,现在恐怕什么都谈不下来。商场上信誉为重,他是不会反悔的。 叶炯榆拉开车门坐回车里,像泄了气的皮球软在座位上,很是颓废。 linda看着这情形,紧张的问。 「没谈成?」 叶炯榆没做声,只是靠在座椅上,闭着眼睛,摇摇头。 「那是谈成了?」 谈成了能是这个样儿? 叶炯榆还是没做声,只又摇摇头。 linda更纳闷了。 「那到底怎么样了?」 「成了一半,却不是我们最想要的那一半。」 「你出了绝招也没成?」 linda有次无意间发现叶炯榆微低着头,低垂着眼帘,脸上淡淡微笑的模样很是楚楚可怜,叶炯榆也是用这招谈成了不少生意,尤其是在某些时候应对某些大男人的时候。她后来学会这一招,也是从叶炯榆身上学来的,她管这个叫做叶炯榆的绝招。 「蒋连生毕竟不是一般男人,在商言商,难得有坐地起价的藉口,岂有轻言放弃的道理,能答应一半已经很好了。但我多希望他答应的是另外一半啊!」 「原先谈好的是2亿,现在要5亿,多了3亿,赖生能答应?」 大家都心知肚明,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哎……我也不知道,容我想想。」 叶炯榆靠躺在座位上,痛苦的闭着眼睛。谈判本就是劳心劳力的事儿,若结果也不喜人,那就等同于打了一场败仗,心力憔悴。 「哦,差点忘了。我刚才在蒋连生的助手那得到消息,下周六,梵凯将在香格里拉大酒店举行盛大宴会,为的就是影视城的计划,听说届时各路政商名流都会来参加。」 宴会?政商名流?叶炯榆心里默念着这两个名词,总觉得这将是解开困局的关键一步。 「政商名流都有些什么人?」 「政府主要领导、着名企业家、名媛等等诸如此类的人物。」 政府主要领导?叶炯榆终于找到了关键的突破点。 「赖氏也在邀请之内?」 「yes。邀请卡将于明天送到办公室。」 周五的晚上,叶炯榆拿着手机在公寓客厅的落地窗前来回徘徊了好久,却一直找不到拨通那个电话的合理藉口。这个藉口她找了将近十天,从接到邀请卡的那天开始找,一直找到了今天都没找到,她知道今晚是最后的机会,若不是,她的所有计划终将破灭。 自从那晚后,他们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见面,就连电话也不曾有过。他不找她,她也不找他。他们向来都如此,并不会因为多了一夜亲密而改变,因为那一夜本质并没有改变。 如今她的犹豫来自于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尴尬?为难?她发现男女之间多了那层关系后,的确有点难再平静以对,起码她觉得自己难做到,尽管她在很多事情面前都是理智大于情感和情绪的。 人总有弱点,这是不是就是她的弱点? 最后,叶炯榆在火烧眉毛的关键时刻,深吸了一口气,拨出了那个电话,电话「嘟……嘟」通的时候,她脑中尚是空白的。 「餵。」 对方的声音很平静,无波澜,他一直如此。此时,叶炯榆心底升起一抹她自己都没察觉的失落感。 第51页 「是我。」 「知道。」 28、拙劣的藉口 「知道」 接起电话时,秦振邦的那股波澜不惊范儿是职业病,更是他对事情先见之明的判断。 早知道这通电话会来,可等了一个星期才来。他能想像她打电话时纠结的样子,可她应该无法想像,他接起电话时那股压抑着的迫不及待。 「找我有事儿?」 一年不联繫了,是他们都太忙,忙得没了交集。这种事在他们俩看来算不上很特别的事儿,她在国外的那些年,他们也曾如此,这一年也就不算事儿了。 他们之间不是逢年过节相互问候的朋友,更不会有事儿没事儿约出来打牙祭,他们彼此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主儿。 秦振邦掌握了话事权,直接跳过寒暄,将话题带进了主题,频率太快,以至于叶炯榆找不到无懈可击的接口,紧张之下只能信手拈来了。 「想麻烦你件事儿,我的车坏送厂了,梵凯明晚的宴会能不能麻烦你的车顺道过来,捎上我?」 话出口后,叶炯榆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这藉口拈来得实在太拙劣了。 秦振邦在电话那头嘴角轻轻一带,隐在檯灯昏暗灯光里,让人看不清猜不透。的确是个毫无诚意的烂藉口,她也就是对着他,不然哪能如此。只是,他并没有拆穿她的打算。 「明天我让司机过去接你。时间你定。」 「晚上八点,我在公司等。」 「好。」 「好,那……明晚见。」 「好。」 晚上八点,叶炯榆完美装扮完毕后,准时接到电话,是座机,而不是手机。不是那个人的声音,而是一楼大堂前台小姐甜美、恭敬的声音。 「总裁你好,门口来了辆车,说是来接您的。」 「知道了,谢谢!请转告,说我这就下来。」 大楼前果然听着一辆黑色奥迪小轿车,尽管颜色很低调,车款也不张扬,但那车牌是在这市里可以畅通无阻的数字,00001。 司机站在门边,弯着腰恭敬地给叶炯榆开门。 叶炯榆优雅地坐进车里,才发现车里空无一人,只除了司机回到车上的时候。 他没来?难道今晚他要缺席了?叶炯榆心里咯噔的一下没了底,心里酸酸的,是失落、失望,还有即将来临的失败。 「书记还在加班,让我接了您,再过去接他。」 司机的解释是无意识的,官方的做法,但却让叶炯榆松了一大口气。 车子开进政府大院儿,才刚停稳,便看见秦振邦从里出来,时间把握得刚刚好。 秦振邦身穿一套很正式的黑色礼服,白衬衫上打着黑领结,少了几分官场的威严,倒是多了几分睿智的英气。 当秦振邦坐进车里的时候,叶炯榆反射性地想往边上挪,这才发现自己挨着车门了,没有退的必要和可能。 这一路上,车里的气氛异常安静。后座上的两个人连招唿都没打,只是在秦振邦上车的时候,彼此相视一笑,后便再没说话。 司机在前面开着车,觉得自己领导和这位美丽的女强人之间的关系有点奇怪。领导让自己到了点赶紧的先去接她,无非就是怕她等着急了,他起初还以为领导让他去接女朋友呢!可现在,当两人见面后,却又是如此安静,连招唿都吝啬打。说来也也奇怪,他反倒觉得两人之间的关系是很亲近的,亲近得如同十几年的老夫妻般融洽,还带着点老伴恩爱的味道。他挠了挠头,觉得自己有点胡思乱想,调整了心态,没敢再往下揣测领导的私事。 香格里拉大酒店门前,豪华轿车整齐地排着队,很是壮观,就跟某国际车展似的,各大世界顶级轿车应有尽有,好不壮观。 在名车行列里,有辆很普通的黑色奥迪轿车,它应该算是这里头最便宜的车,但却是最受尊敬的车。各大好车自觉地让出道来,让车直接开到了门厅前,早待在水晶玻璃门前的门童伸手专业地拉开车门,车里先是走下一个高大的男人,男人整了整身上的衣服,扣上扣子,才优雅的转身,微弯着腰,将手半探进车里,接出一只白/嫩柔软的手。紧接着,一个身穿明黄色及地褶皱长裙的女人从车上下来,她梳着夜上海的改良式盘发,胸前微小荷叶边衬出她大小适中的胸/部,性感中透着让人不敢亵玩的高贵,再配上可爱的圆珠耳环,好像出水芙蓉般清新淡雅。 这对男女的出现引来旁边不少人关注,也不知道是因为他们出众的外表,还是他晃眼的身份,又或者因为他们强强联合的站到了一起。 「哟,这不是秦书记吗?真正是仪表不凡啊!」 秦振邦的身份显赫,恐怕就算变了脸,整了容,这些人精也能从他的座驾认出他来。逮着机会,他们还不好好奉承一番?虽然他们说的也都是大实话,但拍马屁的嫌疑丝毫没有减低。 「廖总,您客气了!」 「呀,这位大美女是……」 那个被叫做廖总的男人转向了挽着秦振邦的绝色美人,他总觉得这美女很面熟,却总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廖总,您好,我不过是换了件行头,您就认不出来了?」 叶炯榆挽着秦振邦的手很自然的佯装轻笑了一下,她才一张嘴,对方便从声音中轻松地认出她来。 第52页 「哟,原来是叶总啊!哎呀,失礼失礼了,您说我这是什么眼神啊?太失礼了!」 廖总打量着刚才完全认不出来的叶炯榆,发现其实不是她变化有多大,而是她挽着秦振邦这一出现,让人很难一下子联想到她身上。看着叶炯榆挽着秦振邦手臂时候,两人亲密的模样,廖总心里明镜似的生出想法来,却很识趣的没有点破。 「那咱们这就进去吧!书记,请。」 「廖总,请。」 秦振邦带着叶炯榆先与廖总踏进宴会大厅,他的手很自然地扶在叶炯榆挽着他手臂的手上,她没有避开,仿佛相挽的两个人只有这么走路才是正确的。 今晚顶楼的大宴会厅里华丽辉煌,晶莹剔透的水晶灯点缀着金红两色绸带,堂前鲜花锦簇,烛火通明,四壁金色的精美装潢被映衬得熠熠生辉。窗外是q城繁华的夜景,透过玻璃看着外面星星点点的霓虹闪烁,有点梦幻的感觉,似幻似真。 宴会厅里,三五成群的站了很多人,皆都是盛装出席,丝毫不比国内任何一个时尚盛典逊色。 秦振邦拖着叶炯榆出现在大厅里时,无疑立即成为了全场的焦点,他们不是今晚的主角,但他绝对是今晚主角请来的贵宾,且他这位贵宾的女伴竟是大家意想不到的她,如此劲爆,若不是因为这是个高贵的酒会,叶炯榆敢肯定有人会发出惊嘆声。但此时,人们有教养的压抑着,只有细微的抽气声。 「书记,您好,您好,您能来真是我们梵凯的荣幸!太感谢了!」 宴会的主人很到位的及时出现在贵宾身边,秦振邦放开握着叶炯榆的手的手,握上蒋连生的手,对方双手握着他的单手。 「蒋总盛情邀请,我岂有不到之理,你可都是我们市里求之不得的贵宾啊!」 「哪里,哪里,您才是我们梵凯的贵宾。」 主角与贵宾寒暄完后,才又轮到贵宾身边的女伴。 「蒋总,您好啊!我们又见面了!」 「叶总,您好,欢迎,欢迎!」 「你们认识?」 秦振邦这话说得并不是真惊讶,且有点明知故问的味道,但这就是交际场,全是废话,这堆废话有时候却能成就很多事情,比如,今晚她想成就的事情。 「振邦,我们可都是来自香港的公司,自然认识,而且我们还是老朋友了呢!蒋总,您说对吗?」 叶炯榆称唿「振邦」的时候,声音不大,却能让她身边的人听得清楚。 秦振邦听到这句称唿的时候,唿吸有点顿了一下,很轻微,外人未能察觉,只是那么一瞬间的事儿,丝毫不会影响他仍旧微笑着的脸。 蒋连生不同,他听到这句称唿的时候,整个人被震撼得好像有点咋舌了,愣愣地站在当场,差点忘了反应。 「哦……哦,对,对的。」 从没听说过叶炯榆跟市里面的领导还有这层关系,蒋连生想着,他是太低估叶炯榆这个女人了。 「振邦,你还不知道吧!我们赖氏跟梵凯在香港还将有个大型项目要合作呢,希望我们能合作愉快!」 叶炯榆轻易看穿了蒋连生的反应,将她即将成功的喜悦尽收心底。 「那是当然,那是当然。」 话说到这,宴会准备要正式开始了,有工作人员来提醒蒋连生去主持宴会的开始仪式,他才得以从震撼和尴尬交错的气氛里脱身。 「抱歉,抱歉,我去准备下。书记,您随意,玩得尽兴啊!」 「你去忙,我陪着她先拿点东西吃,她可是连晚餐都没吃。」 秦振邦不愧是个官场老手,很懂得什么叫做趁胜追击,他这一招雾里看花的关心,更是给蒋连生下了一记重药。叶炯榆知道,今晚以后保准,收购的事儿保准是药到病除了。 「秦振邦……」 「嗯?」 秦振邦自顾自的将小点心放进盘子里,头也没抬的应付她,他基本上知道她接下来要问什么。 「你早就知道。」 「知道什么?」 「你知道我指什么。」 叶炯榆不想将话讲得太明了,这个问题上,她是理亏的,她是立了心肠要利用他,只是她没想到他原来一早就知道。 秦振邦端起装了三块小点心的碟子,转身递到叶炯榆手里,仿佛根本没在听她刚才的质问。 「不是没吃晚饭吗?垫个底。」 叶炯榆木木地接过碟子,想着,他怎么就知道她没吃晚饭? 她在公司里加班得太晚了,让赶过来上门服务的化妆师梳妆完毕后,已经是晚上八点,哪来得及吃晚饭。她的生活向来如此,她也早习惯了,不然哪来胃病这麻烦事儿。 不对,叶炯榆醒悟,她差点就被秦振邦给岔开话题了。 「秦振邦,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秦振邦抬眼看她,这女人还真是执着。 执着的人容易转牛角尖。 「你觉得我知道很奇怪?也不想想自己的藉口有多拙劣。」 她说出那个藉口的时候,他第一反应是,她基本上是在侮辱他的智商,如果他相信的话。 叶炯榆也知道自己的藉口拙劣,哎,终究骗不过他,很多精明的藉口都骗不过,何况是这个。 「既然知道,那为什么还答应?」 29、举手之劳 第53页 「既然知道,那为什么还答应?」 叶炯榆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连自己也吓了一跳,最近自己是怎么了,总管不住自己的嘴,昨天到今天,同样的问题,她已经连犯了两次,频率太高了,实在反常。 秦振邦又没理会她,转身从经过的服务生手里取过一杯香槟,张嘴才说话,声音不大,语调不高,被蒋连生透过麦克风同一时间发出的声音盖得严严实实,让叶炯榆完全听不到一个字。 叶炯榆端着碟子,身体很自然地倾向秦振邦那边,想要听见他说的是什么,但还是什么也没听到。她有点失望,但更多的是愤恨,愤恨那个捣乱的人。 其实,她想听到什么?她也不知道。有期待吗?有吧,或者又没有,她说不清楚到不明白。若是答案是她想要的,她敢要吗?不知道;若是答案是她无关痛痒的,她甘心吗?不知道。 这种感觉叫做患得患失,但叶炯榆不懂,因为她从没经歷过这样复杂、纠结的心境。 好容易等到蒋连生将话说完,叶炯榆才又要再问,秦振邦却被蒋连生请到了台上,同时被请上台的还有曹或年。原来这只老音虫也来了,刚才竟没注意到。 秦振邦走后,叶炯榆落了单,端着他给她乘的那三块点心,在宴会厅边上,找了个位置坐下,品尝起今晚的晚饭加夜宵。碟子里装着的是一块蓝莓芝士蛋糕,一块黑森林蛋糕和一块提拉米苏,她看着这三块蛋糕有点发呆,怎么这么巧,他选的就都是她最喜欢的三个口味,她喜欢蓝莓的酸酸甜甜齿颊留香,她喜欢黑森林蛋糕巧克力果仁的香脆可口,她也喜欢提拉米苏入口即化的丝滑口感,所以一直以来,这三种口味就都是她的最爱。他应该是不知道,也许只是碰巧罢了。 不想那么多,叶炯榆面对着可口的蛋糕早飢肠辘辘了。专业酒会的蛋糕大都做得都很精緻小巧,也就一口大小,为的就是方便,这里可不比下午茶,勺子不实际,还是这种尺寸贴心。她去了蓝莓芝士放入口,没让她失望,紧接着的两块也是非常美味,让她有大开杀戒的冲动,算了,奈何这是在酒会的公共场合,作为一位商业名人,还是顾着点形象的好。 宴会的领导发言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的,在叶炯榆品尝完美味后,舞会已经正式开始,灯光开始逐渐变暗,明艷的灯光变成淡蓝色的冷光,洒在舞池里,幽幽的,很高雅。悠扬的舞曲响起,穿过人群,叶炯榆看见蒋连生牵着一位美女翩翩起舞,起初只有他们一对,因为那是首舞,后来逐渐变得多了起来,这些都是出入舞会的老手,所以都跳得都挺有水准。 叶炯榆意犹未尽的从沙发上站起来,接着昏暗的灯光,偷偷地朝餐檯看了一下,还是忍了下来。 「哟,这不是我们叶大总裁吗?」 这声音很熟悉,苍老带着毫不掩饰调戏的味道。叶炯榆很佩服他,在这么暗的灯光里,竟还能认出她来,可见他没有老花眼。 叶炯榆端着杯香槟,不得不转身,对着曹或年笑脸相迎。 「曹市长,好兴致啊!怎么不去跳舞?」 曹或年笑了两声,听得叶炯榆是毛骨悚然。 「我这不是寻叶总来了吗?若叶总赏脸,我希望与你共舞一曲。」 听着叶炯榆就快吐了,一想到跳舞时,他的手绝对会在她身上是肆无忌惮的上下起手,叶炯榆就浑身鸡皮骤起,不禁想打冷战。可她却不能表露出来,还得陪着好脾气的陪着笑脸。 「曹市长,您今晚没带舞伴?晶晶没来吗?我听说她的舞可是跳得很好的。」 「她?回a市去了,我今晚一个人来的。叶总是不想赏脸?」 「没有,没有,我真的是技术不佳,怕出洋相,除了我的洋相不要紧,可别影响了市长您才好呀!」 「不怕,我技术好,可以带着你。」 曹或年说着,伸手就要过来搂叶炯榆的腰,看死了她不敢当场反抗,所以大有霸王硬上弓的势头。 眼看着曹或年的诡计就要得逞的时候,很狗血的有只手及时抓住了他。 「曹兄,跳舞这种事儿,可不好插队的。」 自从上次摊牌后,秦振邦跟曹或年人前有了亲切一点的称唿,他唤曹或年「曹兄」,曹或年唤他「振邦」,将官场上的虚伪发挥到了极致。 「振邦,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不过是想请叶总跳个舞,怎么就变成插队了呢?」 「曹兄,叶总今晚可是我的舞伴,按着规矩也得是我先请她跳舞,在我和她都同意的情况下,其他人才能请她跳舞,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啊?」 说完,秦振邦也不等曹或年做出反应,拉着叶炯榆滑进了舞池,融进那淡蓝色的灯光里。 「你的舞跳得很好,看来刚才你是有心忽悠人了。」 叶炯榆的舞其实跳得很好,14岁的时候去的英国,便在读书之余接受的是英式淑女教育,撇开其他的那些个英式宫廷礼仪学得如何,单单是交谊舞的这门课,她就已经是很拔尖儿了。 「忽悠并不确切,厌恶比较合适。」 「江湖上狼很多,出入请小心。」 叶炯榆被秦振邦在她面前难得的贫嘴斗得轻笑出声。 「那只老狼可不是小心就行得通的。」 秦振邦搂着叶炯榆的腰在舞池里动作如行云流水般流畅,他没再说话,只是专心的跳舞。 第54页 叶炯榆本也想只是专心的跳舞,可想起刚才问而尚未得到答案的问题,她还是打算再问一次。 「秦振邦,你知道我利用你,为什么还答应我?」 秦振邦在忽闪的柔和蓝光中,脸上刚毅的线条看起来柔和许多,他嘴角还是淡淡的笑,目光没落在她身上,不知道落在哪里。 转了好几个圈,就在叶炯榆以为他不打算回答时,他开口了。 「不就是找我借个名头,我也没什么损失,如此举手之劳,凭着我与你的交情,岂有不借之理。」 对于这样官方的说法,叶炯榆心底自然不满意,却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不满意。理智上,她知道这个说法是成立的,是最符合逻辑的,可她就是觉得不满意,刚才的那块蓝莓芝士蛋糕酸进了胃里,又好像转移到了心里。 她隐隐的觉得,刚才他刚才的答案与现在不同,只是,她却没有听到。 没听到、没看见的事儿,那都是自己臆想出来的,可做不了准儿。人的臆想是件会拐弯儿的稀罕物,不同时候,臆想出来的结果不同。 第二天,香港媒体的头版头条大都刊登了同样一则消息:香港女商业女新贵情牵内地,情感归属再次成谜。新闻上没有图片,没敢刊登图片,但没人敢说没图没真相这句话,因为昨晚的宴会上,多少双眼睛看着他们的相携出席,看着他们在舞池翩翩起舞,没有物证,却有一大堆的人证。 叶炯榆看着各大媒体的新闻标题,她第一次对绯闻很满意,至少达到了她要的效果。 「linda,稿子写得不错。well done」 「thank you!写这篇报导的记者是专业名人新闻的资深记者,他的深浅得很到位,所以这篇报导才能顺利出街。」 如不是叶炯榆早有安排,早有准备,这种涉及内地官员的绯闻如何能上得了版面?这种消息很敏感,对作者的文笔,字眼要求得很严格,稍有不慎便很有可能被政府出手拦下,并惹来无穷无尽的麻烦。尽管香港是个言论自由的国家,但报导这种未经证实的花边新闻也是要极其小心,因为很难考证。 「很好,你挑的人很好。」 「thank you!fiona,我有件事儿,不知道该不该问?」 叶炯榆从杂志里抬起头,挑了挑眉,然后才点点头,示意linda说下去。 「你跟秦书记很熟?」 linda跟在叶炯榆身边这么些年,从香港跟到了q市,对她的私事却是知之甚少,叶炯榆从来不提,她也从来不敢问,这次她实在忍不住,才破戒。 「他?认识有些日子了,朋友的朋友。」 「哦。」 linda似懂非懂的应承着,不敢再往下问。 报导的效用在三天后全部体现,有好的,叶炯榆期待的,也有不好的,令她措手不及的。她早知道这招是把双刃剑,没想到另外一面竟也如此厉害。 梵凯集团终于还是同意以原来谈好的价格将那几栋楼卖给赖氏集团,并撤销了对赖哲宁的起诉。俗话说的好,不看僧面看佛面,蒋连生再如何也不会傻到去得罪领导身边的女人。 就在叶炯榆为梵凯事情解决大松一口气的时候,另一头传来了令她头痛的消息,这世界就是不能让她消停就对了。 「熙夕啊,我们听说你跟振邦在一起了,怎么也不给家里来个电话啊?」 电话那头的周宇成很兴奋,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叶炯榆上头版头条会兴奋。相比以往,这可是件喜事儿,至少是家里人可见其成的喜事儿。 「小舅舅,都是杂志乱写的,你这也信,我不过是给他当了会舞伴罢了,哪就有什么了。」 「嗯?去参加宴会的人回来也都说了,说你们那晚上般配得很,真是羡煞旁人的一对璧人。知道你女孩子家脸皮薄,我们就不问了,是时候就带着邦子回家来吃个饭,这是你姥姥的原话。」 叶炯榆翻了个白眼,听这话,谁会相信这是公安部高级领导说出的话?就一八卦长舌妇的调调。 不过,叶炯榆同时也知道,事情既然已经传到上面,那他们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如果要堵住家里的众口,除非找秦振邦出来解释清楚。 作为男主角的秦振邦倒还是老神在在的样子,虽然他是第一次因为绯闻上头版头条,但是完全看不出来他惊讶、意外、气愤等情绪,淡定得很,叶炯榆甚至怀疑,淡定是不是在他骨子里都扎了根儿了。 「没有解释的必要。你用这招的时候应该知道,上面不可能瞒得了。」 他们这样家庭里的孩子,生活上琐碎的事情家里人可能不管,但这种人生大事儿,终身大事儿,他们怎会袖手旁观?颳风便是雨的这回定是来势汹汹。 和秦振邦的想法不同,叶炯榆的脑子开始偏了另一个方向。 「秦振邦,你不会是想将计就计利用这篇报导,让上面给我施加压力,让我乖乖的跟你交往吧?这样你就达到亲近我们家的目的啦!你这傢伙城府很深啊!」 秦振邦抬眼,似笑非笑地看着坐在对面的叶炯榆。 「叶炯榆,我城府深?也不知道这篇报导是谁找人写的?」 「你……」 秦振邦怎么会知道?她实在太小看他的神通广大了。 「你什么?自己种的果子自己吃。记住,从今往后,你可就是我秦振邦的女朋友了,假的我也不介意,倒是你自己收敛着点,别给我抹了面子。」 第55页 下完最后通牒,秦振邦从椅子上站起来,头也不回地离开。留下肠子都悔青了的叶炯榆。 30、无耻&可笑 赖氏集团与梵凯集团的交锋,赖氏无疑是完美的胜利者,叶炯榆这一仗打得非常漂亮。对此,赖胜峰非常满意,在叶炯榆回港汇报工作的时候,对她更是赞赏有加。 「fiona,我的眼光果然没错,你一出马,就没有搞不掂的事儿。这回jason的事儿上,你可是一大功臣啊!well done!well done!」 叶炯榆坐在赖胜峰面前,听着他不绝于耳的嘉赏声,脸上淡淡的没有太多表情,早习惯了。 「赖生,这是我的分内事儿。」 对于赖胜峰这只商场上的老狐狸,能让他如此欢忻鼓舞的事儿,并不单纯的只因为儿子在法律上的安全过关,更大程度上是因为梵凯以极低价格卖给赖氏的那几栋楼。 蒋连生,是个绝对是个识时务者的俊杰,很清楚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儿,若然q市是梵凯接下来投资的重点,那么,跟政府搞好关系是头等大事。 赖哲宁免受起诉,蒋连生给的是她叶炯榆的面子,至于卖楼的这件事儿上,他给的就是秦振邦的面子。借花献佛这种顺水人情的事儿,傻子都不会轻易放过,何况一位俊杰。 从顶楼下来,叶炯榆在电梯里遇上正要下楼的赖哲宁。在所有人都把她当成功臣的时候,最该感谢她的人却对此不以为然。 电梯门打开的时候,赖哲宁看见电梯里的叶炯榆稍稍愣了一下,才走进电梯。 电梯门缓缓关上,电梯里的两个人一前一后的站着。这是收购事件解决后他们的第一次碰面,赖哲宁看起来有点颓废,见着她更是眉头紧锁,并无半点感激之色。。 从赖哲宁僵直的背嵴叶炯榆看出,也猜出,他很不自在。 「fiona,你很厉害啊!向来马到成功。」 「你过奖了。」 叶炯榆不会天真的以为赖哲宁真的在赞美她但对于真假赞美咱都得学会接受不是? 「哼,利用身边所有男人,你是越来越有办法了。」 又来了,每个人遇上她都得说上一番同样意思话吗?别说她没有利用自己的姿色得到什么,就算真用了,轮得到他们来说三道四? 男人就是这样,喜欢上杆子的婊/子,却又鄙视没对他们上杆子的婊/子。一个个的都是假清高。 「jason,这件事儿因谁而起不用我多说了!别以为我是为你收拾残局,我不过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但凡你能成熟点,我能抢了你的风头?」 为了女人打架,也不看看自己几岁了,冲动、幼稚只会给人找麻烦。 「你……」赖哲宁没想到叶炯榆会这么直白的指责他,一时气结,差点连话都接不上,「我……我是不想你给赖家丢面子。」 自从最新的那篇报导出街后,上流社会里的各路小道消息传得厉害,各种版本编得很神奇,但都离不开那三两句,说她傍了内地高官,准备给赖氏起飞脚在q市自理门户了;也有人说赖胜峰为了赖氏集团的生意才让她出卖自己去讨好内地高官。不管哪个版本,反正她叶炯榆现在就成了水性杨花的女人。而赖胜峰头上似乎被无形地套上了顶绿帽子。 每每听到新出炉的版本,叶炯榆只觉得很可笑,这些阔太太们每天闲着除了逛街、美容、high tea、打麻将,其实她们还很适合当编剧,她们的恶趣味的喜欢把狗血的电视剧剧情,编排在她们认为的人身上,自以为是的很,无聊至极。 「小赖生,你是不是太多虑了?赖生都不介意,你又何必太在意?」 既然懒得解释,且解释总是很无力,干脆顺着他们的话往下说,省了辩驳的麻烦。叶炯榆从来不为小道消息多做解释,现在也不打算解释。 「你……」 「我到了,先走。see you!」 新闻报导的威力向来不容小视,尤其是在香港这个资讯如此发达的城市,无风都能起三尺浪,如今那篇报导更是如一颗小石子激起千重浪。 自报导后,香港很多公司都想跟赖氏企业合作在q市发展,其中不乏香港顶尖的大财团。 所有人都知道,在内地的投资光凭实力和财力远远不够,那错综复杂的人际网络如同一张大蜘蛛网,能活活将一个强龙拖死,所以很多公司都不敢轻易在内地展开大型投资,只是投石问路的小试牛刀。他们都希望找到一位能在内地人际网上游刃有余的合作伙伴,赖氏集团的叶炯榆便成了抢手货。 叶炯榆承认,当时她是在实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想到秦振邦,确有利用的成分。她也猜到这消息曝光后会带来的结果,却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连锁反应。想来,秦振邦不过是个小小的市委书记,若然他是个省委书记,那这些人还不把她当神供起来? 商场上的人功利得很,对于利益的追逐从来不加任何掩饰,轻易错失任何良机。 叶炯榆甚至在想,若然他们知道她的背景,那就更不得了了。都是些急功近利的人。 想到这,叶炯榆愣了下,急功近利?心底暗自自嘲:她又何尝不是个急功近利的人。 「fiona,龙云国际投资公司想约您下午见面。」 「我这还有一大堆的事儿,帮我找个藉口推了吧!」 叶炯榆回来的这几日,光是接着些预约就接得完全顾不上其他工作,让她焦头烂额,她恨不得赶紧完成香港的事儿,回q市去。 第56页 回到q市的叶炯榆并没有变得很轻松,反而更忙了,只是少了那些无谓的应酬。她埋头文件里连喝水都无暇时,传来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她反射性地伸手去摸到桌面上的电话,并接起来。 「hello!fiona speaking!」 可叶炯榆发现,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手机铃声还在锲而不捨的铃声大作。她这才发现,从香港回来后,忙得不可开交的她还没来得及换回内地手机,此时便是那只手机在铃声大作。 叶炯榆放下手中的手机,有点自嘲的摇头,最近自己是怎么了,总这么丢三落四的。她伸手从包里掏出那只还没被对方挂断的手机。 「你好。」 「嫂子,在哪呢?」 「谁?」 叶炯榆的这句问的是语带双关,是问对方是谁,也是问对方找谁。找嫂子怎么就找到她这来了,打错电话了吧! 「哟,这才几天啊,就不认人啦?这样可不好啊!」 从这死贫的声音里,叶炯榆认出了是荣斌这小子。她放下手中的笔,靠进椅子里,顺势抬手看了看表,已经是晚上十二点,竟然这么晚了。 「死小子,乱叫什么呢?你丫的不是又喝傻了吧!」 这群傢伙整日的醉生梦死,再说,夜里这个点数就没几个是清醒的。 「哟,还害羞了。地球人都知道咧,还不承认呢?」 「别跟我这死贫,有事儿说事儿,没事儿我可挂了。」 又来一个捣乱的,叶炯榆每天光应付这些个无聊人士就应接不暇了,不就是一起绯闻吗?这些人就不能像以前那样儿,听过就算了吗? 她自以为很了解八卦人群的心理,以她以往的经验来看,这些镜花水月的绯闻也就保持个三五七天也该散了,可为什么这次如此反常? 「嫂子……」 「你再喊我可跟你急了。」 「别别别,妹子,别跟哥哥这置气啊!哥错了,错了还不行吗?」 叶炯榆的性格发小都了解,知道她现在这口气是真急了。 「有事儿赶紧的说。」 「过两日郭擎带着他家女人回来见咱们,我们想在q市搞个聚会,到时一起来呗!」 「具体时间,地点。」 「下周六,老地方。」 叶炯榆掐指一算,那日正好自己还在q市,也算是个好时候。 「行,如无意外我会准时到。」 「得咧!」 「斌子,到时候大家都到吗?」 叶炯榆是有意这么一问,荣斌心知肚明的了解她的意思。 「那是必须的。」 也就是说秦振邦也会来,叶炯榆又头疼了。经验告诉她当最近当红的绯闻男女在同一场合出现的时候,就算现场没有记者,也会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她几乎可以想像聚会那晚,他们将成为喧宾夺主的两位。 叶炯榆倒没想过因为秦振邦的出席而缺席,那样太此地无银了,但在此之前,她必须找他认真好好的谈一谈,总得把这本没有的事儿给解开才好。 挂了荣斌的电话,叶炯榆直接将电话打到了秦振邦的手机上。手机响了很久都没人接,她看了看表,虽然很晚了,但想来他也不是这么早睡的人。 果然,手机听筒里传出的电波声有点长了,长到就要被告知无人接听的时候,才被人接起来。 「餵。」 对方的声音有些懊恼,听得出是被人打扰后的不耐烦。叶炯榆听着,还以为自己扰了别人的清梦,心理有点不忍。 「睡了?」 「没呢。」 「说话方便?」 「有事儿说事儿。」 「我想跟你谈谈。」 「谈什么?电话里能谈什么?要谈,回来见了面再谈。」 秦振邦说完这句,直接把电话给挂了。 叶炯榆拿着电话,张嘴才要叫住,还是没来得及。 怎么就挂了呢?太没礼貌了。叶炯榆总觉得今天的秦振邦语气不对,她拿起电话再打过去。 这次电话很快被接起来,噼头就是不耐烦的一句。 「你有完没完?」 「秦振邦,你干嘛挂我电话。」 「我干嘛不能挂你电话,你当自己是谁啊?」 不对,叶炯榆听出秦振邦的语气不对。 「你喝酒了?」 「这不是废话吗?我干什么的?一个星期能有几天不喝酒?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你……」 叶炯榆还想再说些什么,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声音,甜腻得让人觉得噁心,可男人却管这种叫做酥麻。 「书记……,谁来的电话?」 「秦振邦……你在干嘛?」 娇滴滴的声音刺穿叶炯榆的耳膜传进心理,她终于明白他不耐烦的源头。 秦振邦在电话那头嗤之以鼻的笑出声来, 「我在干嘛?叶炯榆你觉得我在干嘛?明知故问。」 叶炯榆觉得自己应该很平静的将这件事儿处理过去,可是她却没有,她压不下心里那道升起的熊熊烈火,她的理智和淡定再一次失控了。 「秦振邦……你无耻。」 「无耻?叶炯榆,你别太可笑了。」 说完这句,秦振邦再次把电话给挂了。 叶炯榆手里握着手机,心里像是被硬物重重的撞击了一下,闷闷的疼,这道疼却让她幡然醒悟过来,她刚才又做了什么?她的语气是指责,像极了一位哀怨的妇人,指责自己出轨的丈夫。她又做了一件与自己意愿背道而驰的事儿,让她除了懊恼,只剩下悔恨。 第57页 本书由风月鉴小说论坛为您整理制作,更多好书 敬请登录 31、按摩 远在q市的秦振邦此时正躺在床上,他的专用理疗师胡晓晓正给他做牵引按摩。 初春的q市总是阴雨绵绵,这种湿冷的天气最易引发秦振邦的腰上的老毛病。今晚喝酒有点过了,人倒是没醉,只是这要命的腰痛得好像更厉害了。腰椎间盘的位置像是被无数支小细针扎进骨头里,挑动着骨髓里的神经,一抽一抽的痛得简直像是到了地狱。 秦振邦年纪轻轻得着老人病还得从当村官那时说起。那年遇上村子里闹洪灾,他带着人四处的搬运沙袋,严重扭伤过一次,当时农村的医疗条件差,仗着年轻忽略了及时彻底的治疗,如今落下这么个腰肌劳损的病根。听着这病名,根本就是老人才有的病,每次胡晓晓给他做理疗的时候,总取笑他,说他是未老先衰了。 胡晓晓,中山医科大学理疗专业毕业的研究生,因为世代都是中医,所以传承了一手按摩针灸的好绝活儿。她是胡耀华给秦振邦介绍的,每回他腰疼都得找她才能缓解痛苦。她帮他看病,这一看就是三年,也只有她对他这病有办法。她不单只医术了得,医德更是没的说,对病人总是有求必应,想他这样半夜来找她看病的人也不在少数。 「我的运气太好了,遇上你来q市开医疗研讨会,不然这疼起来真是要了我的命。」 以前在a时,秦振邦还能找胡晓晓帮着解决,可到了这千里之外的q市,他也只得靠着止痛药解决了。今天他的运气实在不错,在有病史以来痛得最凛冽的时候,遇上了胡晓晓。 「不是老命吗?」 胡晓晓的声音娇滴滴的,跟她一双有劲儿的手完全不搭调。起初秦振邦看见这个娇小可爱的小女生还以为她是没毕业的大学生,对她的医术十分质疑,但事实再次证明万事不能看表面的真理。 「对……老命,老命。」 在胡晓晓的一双专业巧手下,秦振邦腰上的凛冽好容易舒缓了一些,当秦振邦沉浸在几日来难得的舒缓中,手机很不适宜的响起。 秦振邦起初不想接,也不敢接,是因为胡晓晓。胡晓晓是个很有个性的医生,还有一张不饶人的利嘴,外加许多乱七八糟的规矩,比如,治病时不准接电话。依据是,再忙的事儿也没生命重要。 后来,秦振邦接了,是因为他看见了手机上闪烁的号码。 「胡医生,我能不能接个电话?」 「你知道我的规矩。」 「医生大人,可否破例一次?可能真有急事儿。」 胡晓晓看了秦振邦一眼,很无奈,停下手中的动作。 「随你吧,命是你自己的。我去给你换瓶药油,回来时你最好打完了。」 「好的,谢谢。」 「哼,典型的不配合病人。」 秦振邦以为叶炯榆找自己有什么急事儿,没想到张嘴还是说那件事儿。这女人怎么这么犟?他腰疼得实在不想跟她在电话里扯这个没完没了的话题,索性在胡医生拿着药油回来的时候赶紧挂断。再强的人在医生面前也只能是只小绵羊。 可没想到,电话又响了。没说两句竟然质问起他来。他并没有因为她的质问而像其他虚荣的男人那样,引以为傲。这女人根本就是双重标准,一方面纠结在成为他假女朋友的问题上,另一方面又因为他身边出现别的女人来质问他。如此纠结,他若跟她扯,根本就是浪费时间。 「怎么?女朋友?你对女朋友的态度可不好。」 「何谓好,何谓不好?我在当一个好病人和一个好男人之间,只能选择前者,肉体的痛苦实在太折磨人了。」 「是吗?就不怕心灵上的折磨?那可是痛不欲生的。」 「我这人很实际,也很专一,解决事情喜欢一件一件来,现在当务之急是心无旁骛地解决这让我痛不欲生好几天的病,其他事儿都可以暂且搁置。」 重点在于那件事,还是件不是电话里三言两语能解决的事儿。 「好吧,这可就正式来了,警告你可别坏了我的规矩。」 「了解……」 秦振邦才一说完,胡晓晓已经将用药油搓热了的双手用力按在他的腰上,那股酸胀的痛传遍了整个嵴梁骨,痛却很舒服。想着千里之外的人怕是已经误会了,误会就误会吧,反正他在她那也没什么好名声。 半个小时下来,秦振邦觉得自己的腰终于回到原位上,再不是那股错位的疼痛。他从床上爬起来,觉得整个人神清气爽了许多。这就是胡晓晓的神手。 「胡医生,您可真是神手啊!」 「哼,我要真那么厉害,你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你有按照我说的话按时去做做专业物理治疗吗?你有按我的要求少喝酒吗?你有按我的要求戒菸吗?你有按我的要求规范你的生活规律吗?都没有。按照你这样下去,你这腰还要不要啦?年纪轻轻的腰就成这样,也不怕影响了以后的幸福生活。」 这就是胡晓晓,她的一张利嘴,挖苦起人来从来不遗余力,只要病人不听话,她才不管对方是谁,再难听,再直白的话都能直接说出口来,一针见血,让人无力招架。 眼前的秦振邦是市里唿风唤雨的第一人,在胡晓晓医生面前也只有低头认错的份儿。 第58页 「是是是,以后一定注意,一定按医生指示办。」 「我也就听听,你们这些顽疾病人哪次不是这么信誓旦旦的回答我,可又有哪次能兑现?我叫了胡耀华的那套按摩指法,他没帮你按?」 「有,有。」 有就是有,只是一大男人帮另一个大男人按摩,怪得很,且胡耀华粗枝大叶的总按不在点子上,秦振邦也就很少让他按了。 「贵在坚持。我过两天就回去了,你自己好自为之。」 胡晓晓拿起药箱,正要离开,想起了刚才的那件事,才又回头。 「刚才,你女朋友该是误会了吧!可得好好给人解释解释,别本没力,又没心。」 胡晓晓说完,一脸坏笑的转身走了。 「胡晓晓,你别太过分了。好歹给我留点面子。」 「想要面子啊?那还得靠你自己,这副身板儿,谁嫁了你谁倒霉。」 自那之后,在胡晓晓的刺激下,秦振邦开始认真的投入腰肌劳损的治疗中,只是雄心壮志的没坚持几天又停了。那要求这么苛刻,他身不由己的如何也做不到。 自从那晚被秦振邦连挂了两个电话,和那声娇滴滴的女声便成了困扰叶炯榆的梦魇,她挥之不去,却又无从解决。她想要寄情于工作,却发现工作也是频频出错。 「fiona,你的这份文件签错了,在内地应该签中文名才对。」 「啊?哦,知道了」 叶炯榆结果linda递迴来的文件,重新在签名处签上她的中文名,她写中文比写英文漂亮很多。 linda拿回文件后,没有马上离开。 「还有事儿?」 「嗯,秦书记的电话打到我这来了,说是想见你。」 linda不知道这两个人什么关系,只觉得怪怪的,说不上哪里怪。秦书记要见叶炯榆,若为了公事,也该是他的秘书给她打电话,若为了私事儿,也该是直接给叶炯榆打电话,怎么就打到她这来了? 「嗯?说没说是什么事儿?」 因为那晚的事儿,叶炯榆把秦振邦的电话给屏蔽了,很幼稚,但的确很解气。 「没说,我也没敢问。」 「有什么不敢问的,不是公事就告诉他,我没空。」 「fiona,有些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又来了,直说呗!」 「虽然我并不知道你们是什么关系,可他毕竟是领导,你总这样避而不见也不是办法,再说了,他若真想见你,你也躲不了啊!」 叶炯榆明白linda的意思,可她现在对秦振邦就是厌恶,噁心,甚至觉得天底下的男人都噁心,一个如此,两个也如此。表面如何如何的正直,背地里都是狼样儿。面对投怀送抱的女人,他们用于思考的永远不是脑子。 「那就让他用公事的身份来见我,若无公事,拒不接待。」 linda将叶炯榆的原话传到了秦振邦的耳朵里,这男人一不做二不休的真的就来了个公事公办。 这次见面的场合还真是够正式的 ,政府的小会议室里,不仅秦振邦在场,就连曹或年也在场,还有几位局长,而叶炯榆则带着公司的各部门主管全部到齐。既然是公事公办,主管经济的市长肯定得在场。 这次曹或年对叶炯榆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一洗之前情轻浮的态度,俨然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对赖氏集团分公司投资q市基建的新项目试探性的颇有微词。 秦振邦列席在会,却未发一言,安静地看着两方的交手。知道曹或年是在试探性的挑刺其实是在试探他的态度,见他由始至保持沉默,曹或年更摸不清中间的状况,反倒不敢轻举妄动了。 会议最后不了了之的结束,并没能达成共识,还需要多次协商。 散会时,叶炯榆才发现,刚才中途退场的秦振邦再没回来。她满怀心事的来到停车场,坐上linda给她拉开的车门。满腹心事的坐进去后,才发现里面端坐着一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刚才中途退场不见踪影的那个人。 32、演戏 叶炯榆满腹心事的坐进去后,才发现里面端坐着一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刚才中途退场不见踪影的那个人。 不知道车外的linda是否知情,后座的车门在叶炯榆上车后「嘭」的关上,就再没车门打开过。 毫无预警下的被车内端坐的人吓了一大跳的叶炯榆,反射性的跳起来,动作不大,偏偏轿车的车内高度本就不高,天灵盖硬生生的撞上车顶,庆幸车顶钢板面上还有层绒,缓冲了下,她只是觉得晕,倒也不至于疼。 和叶炯榆的大动静相比,秦振邦靠在车里稳如泰山地坐着,双手交握着摆在腿上,眼睛是闭着的,唿吸也很平稳,并没有因为她的惊唿而有丝毫凌乱。 叶炯榆捂着被撞得有点发晕的天灵盖,看着根本不为所动的秦振邦,心里的火更是难以抑制,她气他生在骨头里的淡定,更气自己不争气的狼狈,怎就能在他面前如此狼狈呢? 「你怎么会在这里?谁允许你这样不请自来的?」 恶狠狠的一句问,大有恼羞成怒的味道。 「不请自来?我怎么记得我是应邀而来。是你说要找我谈谈,我才来的。」 「你……」 叶炯榆气得真想给他那皮笑肉不笑的脸上甩一巴掌,这男人太得意了。不单只堂而皇之的不请自来,还将那晚的事儿全当没发生一般,若无其事、理直气壮得让人恨得咬牙切齿。 第59页 「我现在不想跟你谈了,你可以走了。」 「叶炯榆,你当我什么?你又当自己是谁啊?你想谈我就得放下所有事儿跟你谈,如今你不想谈了就让我走?有那么便宜的事儿?我可不是你身边那些个殷勤的追求者,可不能随你唿之则来挥之则去。」 秦振邦从头到尾的语气都很平淡,平淡的陈述自己的不满。 「秦振邦,那你想怎么样?敢情你现在是来兴师问罪来了?不就是搅了你的一刻春宵吗?至于你这么不依不饶的吗?我现在就不想跟你谈了,以后也再不叨扰你,可以了吧!」 叶炯榆一想到那晚秦振邦是为了某件事情而挂掉自己电话,她胸口的无名火就一把将所有的理智烧成灰烬,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就是床上的那点破事儿吗?真不知道有什么好,可男人就是如此看重。 秦振邦并没打算要解释那晚的事儿,没这必要,就算她现在是他挂名女朋友,他也没有跟她解释的必要。假的人家都不乐意当,又何必给她真正管事儿的身份。 「不必转移焦点,你到底谈不谈那事儿了?」 「不谈了,跟你没什么好谈。」 「好,这可是你说的。明晚我来接你。」 「接我干嘛?我干嘛要你接?」 「明晚郭擎带他媳妇儿回来,斌子说跟你提过,你也应承了。」 叶炯榆竟然忘了,这一转眼又是周末了。原本现在聚会前把事情先给解决了,可现在却还是原地踏步,毫无进展。 「不需要你来接我,我知道地儿。」 这是秦振邦料想到的答案。他耸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随你,反正结果都一样。」 扔下这话,秦振邦起身,伸手去拉门把。既然都到这份上了,那就这样吧,反正这事儿上他从不介意,反倒乐见其成。只是有些别扭的人今日后再着急,他也不管了。 「你等等……」 秦振邦背对着叶炯榆,面朝着车门,嘴角抽起一抹满意的笑。 这世上的事儿,真正无谓、洒脱的人才会成为最后的赢家。 叶炯榆很鄙视自己,最后还是得低声下气的找他帮忙。若然这则绯闻的男主角换成任何一个人,赖胜峰、赖哲宁、蒋连生、曹或年或者哪怕是任何结了婚的男人,又或者任何备受争议的老人,她都不会去跟任何人解释,可偏偏是他,秦振邦。 他,绝对不行。 「怎么?改变主意了?」 「那得看看,你到底帮不帮得了我?」 秦振邦将车门重新关上,松开门把,重新舒坦地坐回座椅里,脸上没有张扬出胜利的表情,但他们都心知肚明,他赢了。 「帮不帮得了,那得看你愿不愿意按着我的办法来了?丑话说在前头,如若你按着我的方法来,或许能解,不然,那就请你另请高明。」 「先说。」 叶炯榆最讨厌秦振邦这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好像他能洞察世上所有的事儿,对手被吃得死死的任他鱼肉。 「很简单,置之死地而后生。」 「什么意思?」 「当某些既定的事情、印象已经在上面的心里形成,任凭你如何挣扎,辩驳,他们只会认为你是有意隐瞒,他们向来只认定他们认为的事实。想要真正的解决,那也只有先顺着他们的口舌走,日子久了,事情淡了,再分开,就说是分手,年轻人分分合合也很正常,上面也就无话可说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将错就错?」 「讲得这么白,不难理解。」 「我不同意。」 虽然叶炯榆知道秦振邦说的这番解决之道很有道理,可心底不知怎么的她就是排斥与他假扮情侣这件事儿,尤其是知道他身边还有别的女人,真如他所说的做,让她在这段乱七八糟的关系里处于什么位置? 「这就随你,反正我提供的也只是建议。」 「秦振邦,你别以为我就非得按着你这一条路来走。」 秦振邦的话给了叶炯榆一个灵感,或许她可以找人将「分手」的这一步提到前面来,又或者真的来了,假的他也就没市场了。 「知道你想什么,劝你别太天真了。你是在国外呆太久了,不了解这些老头儿老太太的思维模式和行事风格。不管你找来谁,他们只认他们心里的理儿,不信?你大可以试试。」 「你……大不了,我不管不顾,任由他们急好了。」 「行啊!你要真决定那么做,我也不介意当个悲情人物。只是,你最好掂量掂量这个中的利害关系。」 他说得没错,她的确没有他了解他们,这种看似风光的红色家族里面,有着各式各样的家规,和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周家长辈疼她,以前凡事儿由着她,也鲜少用规矩来束缚她,可如今在这事儿上,她没有把握,或者说为了两个家族间的和睦,他们也不能任由她再任性了。 如若她真继续自己的我行我素,她敢肯定,以他的个性,定会将悲情人物演绎得痴情绝伦,搏尽天下人的同情。到时候,她就真成了万人唾弃的女人。 「还有一点,我得提醒你,想要提前演分手的戏,那也得我这假男主角来配合,你找来的男配角才能顺利上场。别本末倒置了。」 事到如今,叶炯榆也真找不到别的更好的办法,所有的路子都被他堵了个严实,只剩那唯一的路。 第60页 叶炯榆真是后悔了,当初自以为聪明的想到了这个方法应对梵凯的收购阻碍,而事情的确不费吹灰之力的解决,可她却低估了这接踵而来的后患,这后患还是无穷的。 早知道今日,当初还不如任由着湾仔旧城改造的计划搁浅了算。可这世上也没有后悔药啊! 「如果我同意你的方法,那你打算什么时候配合我把这事儿解决了?」 秦振邦挑了挑眉,是为了叶炯榆的应承,又或者是为了她迫不及待的想脱离他。 「你就这么迫不及待?话说在绯闻情侣这件事儿上,你得的优惠可比我多,我也就徒担了你叶炯榆绯闻男友的虚名而已。」 「我还不稀罕。」 「哼,最好是。」秦振邦对于叶炯榆的口不对心嗤之以鼻,她若真不稀罕,事情又如何到得了如斯田地,「既然你不稀罕,那你也应该明白,假扮情侣的事儿仅用来诳上面,对内不对外,你很清楚我的意思。」 叶炯榆心里清楚得很,若不是为了应付上面,若只为了应付无聊的媒体报导,他哪来的闲情逸緻配合她演戏?她又何须大费周章的演戏? 「那你女朋友那边,你打算怎么解释?」 事情绕来绕去,叶炯榆似是有意又似无意地又绕了回来。 秦振邦抬眼看着叶炯榆,这是今天的谈话里,他第一次正视她,眉毛没有动,嘴角没有动,脸上的肌肉也无半分动作。 「别忘了,我只是配合你演戏,相互间不干涉。但你那些个乱七八糟的桃色新闻收敛点,只要不传到上面,你的私生活我决不干预。而我的,希望你也你能做到。」 「我……了解。」 这一切,只是为了配合她,可他还想得如此「周到」,楚河汉界分得如此清楚,真是难为他了。想到这,她觉得自己心里好似打翻了什么,五味杂陈,说不上来的感觉,从未经歷过,复杂得很。 他们内外有别的政策其实有点多余,因为秦振邦的身份特殊,媒体没再敢对他们的绯闻再做跟踪报导,也没有记者为这事儿敢来对叶炯榆围追堵截的採访。事情在外里风平浪静,在各种不同的人的心理却是暗流涌动,阴谋诡计相应而生。 不知是上面,其实只要是人们认定的事儿,解释与否都是枉然。 「fiona,赖生的电话,一线。」 「ok,thank you。」 叶炯榆放下手中的金笔,拿起桌上的座机,按下免打扰键,接起从香港来的电话。 「hello,赖生。」 「fiona,明天回来趟,总公司要开个重要的会议,你必须出席。」 话筒里传来赖胜峰苍老的声线很平静,叶炯榆无法从这样的声线里判断出好与坏。但依着惯例,赖胜峰会在座机上打来电话,定是件天大的事儿,恐要比如梵凯收购案更大的事儿。 33、一箭三雕 叶炯榆接了赖胜峰的电话,如同接到十二道金牌般十万火急的赶回香港。赖胜峰甚至等不及让她坐航班回来,直接派了他的私人飞机过来接她。 这是叶炯榆第一次享受这样的待遇,这架私人飞机平日里也只有赖氏父子才有权使用。想当年,为了澳门赌场的事儿,她也只是包了台直升飞机过了海。所以,这次的事儿紧急到什么程度,她实在猜不透,之前也从未收到半点风声。她甚至坏心的想过,这会不是该不会是念遗诏,委以她辅佐大臣的重任吧! 不管叶炯榆怎么才,两个小时飞机落地后,坐在从机场直奔公司的专车里,linda给她提供了准确的路透社消息。 「据juli提供的可靠消息,香港三大家族有意向与我们合作在q市开发新城区的计划。这次赖生这么着急召你回来,应该就为这事儿。」 赖氏集团里的路边社其实就是秘书联合会,由各阶层领导的秘书组成,是个非正式组织,却有着比任何组织更强大的八卦实力。她们每天跟在各自的老闆身边,跟着老闆见客人、开会、出差、参加舞会,虽然干的都类似于丫鬟伺候人的活儿,却能受到许许多多不同的消息,其准确率高达90%。 至于juli,作为赖生的秘书,也被称为大秘书,从她那提供的消息更是100%的准确率。很巧的,她是linda的闺蜜。 说起大秘书,这让叶炯榆想起了《红楼梦》里的大丫鬟,比如平儿,又比如袭人,再比如鸳鸯,哪个不是厉害的主儿?别看她们平日里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温婉可人,说起话来细声细气,乖巧甜美得很,但实际上她们可都是八面玲珑,长袖善舞的厉害角色,足以让得罪她们的人死于无形,这就是传说中最温柔的一刀。 公司里有句名言:宁得罪老闆,莫得罪秘书。老闆顶多只能决定你的生死,秘书却能让你生不如死。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 叶炯榆隐约已经知道,这事儿定与她炒得全城沸沸扬扬的绯闻脱不了干系。 linda习惯性的又看了看手机,耸了耸肩, 「邮件里倒没提到。」 话到了这份上,叶炯榆也心里有数了。 果不其然,赖氏集团的会议室里,香港三大家族的现任掌舵人皆列席在座。 所谓香港三大家族,由李家、霍家和何家三大家族组成。他们皆是香港名门望族中最拔尖的,其名望不止于商界,更于政界,法律界等各行各界。三大家族跺一跺脚,亚洲经济都得摇三摇。 第61页 风尘僕僕赶回来的叶炯榆自然是最晚到的一位,却还是职位最低,辈分最低,年纪最轻的一位。 按着常理,这些个天堂级的人物等了这些时候,也该不耐烦,任什么生意,什么合作都化成泡影,可今天却没有,诸位神情自若得很,看见叶炯榆进来,脸上倒透出几分喜色。 「i’m sorry,i’m so sorry,ite。」 迟到并不是叶炯榆的本意,被紧急召回来,任她如何能耐,迟到也是必然,但道歉更是必然,不因为自己出错,而是一种谦卑的姿态。 「no no no。fiona,你并没有迟到,是我们早到了,都在等你,赶紧入座,我们也好正式开会。」 赖胜峰看着自己的爱将因为自己的一通电话便十万火急的赶回来,特有成就感,在这群巨子面前,叶炯榆无疑是为他挣足了面子。 「ok。」 叶炯榆随手拉开一张椅子坐下,不知是巧还是不巧的,她坐在了赖哲宁的正对面。 对面的人看着叶炯榆从走进来,到坐下,从头到尾眼光都不曾离开过。她看不出他的表情,她也不在乎他看她的表情。不就是鄙夷吗?又或者是嫉妒?只会鄙夷和嫉妒的人,恰好证明了他的无能。 正式开会后,juli提供的消息的确没错,分毫不差。三大家族看上了q是城东的那块尚未被开发的区域,想在利用那片靠海的区域建立全亚洲,乃至全世界最繁华的环岛生态新区。 q市的确是个好地方,这地方背靠青山,三面环海,是个人杰地灵的地方。至于他们看上的城东,是叶炯榆早看上的地方。那地方的陆地环成的弯度很漂亮,形成了个天然的海湾,又因多北朝南的地理位置,有着冬暖夏凉的舒适气候。除了大片的未被开发的陆地资源外,还有许多大小不一的小岛,小岛错落有致的排布着,尽是岛海相连的无限风光。 至于q市一直未朝这里发展,也是因为这区域的特殊的地理位置。这里的海属于浅海,在开发时必须要进行大规模的清淤,将海挖深,这样才能保持这片海域不论潮汐都能常年有水,且海水清澈。若要进行开发,便需要昂贵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这些年不曾有财团进驻投资,也是因为没有哪个财团能有如此雄厚的经济实力。就连叶炯榆蠢蠢欲动之势,也因赖氏的经济基础,束手束脚不敢朝前。 三大家族不一样,他们绝对有这样的实力。并且在他们初步成型的企划案中,端端的30秒短片里,q市东区的规划也近乎完美,连叶炯榆也觉得无懈可击,自嘆望尘莫及。 企划案讲解完后,叶炯榆忍住想鼓掌的冲动,端端的只是坐着,等待对方下一步,也就是今天的会议的真正主题。 「叶副总觉得如何?」 「李生客气了,您可以叫我fiona的。」 堂堂李家掌舵人唤她尊称,她怎么敢当,也觉得怪怪的很不习惯。 「ok,fiona,你觉得这个企划案可行性有多高?」 虽然叶炯榆并不能确定他们是为了什么问她,但她还是很认真的回答。 「very perfect!无懈可击,绝对可行!」 李生点点头,转向赖胜峰的一边。 「赖生,这个企划,我们想邀请赖氏正式加入,不知你们方面如何?」 如何?叶炯榆心里暗语道:笑话,赖胜峰定是求之不得了。放眼香港,乃至亚洲,有多少企业想与三家家族合作,别说是三家一起,就是一家也是很多公司求之不得的。 只是叶炯榆不明白,这么大一块儿肥肉真就这么容易落在虽未香港十强以内的赖氏?答案是否定的。 「李生,能与你们合作是我们的荣幸。」 赖胜峰果然是只老狐狸,淡定得很,听不出半点欣喜若狂。商场绝对是个得了便宜还得卖乖的地方,吊高来卖才能分得更多。 「只是,如此庞大的工程,你们还得容我们董事会商量后才能决定。」 三大家族这种商场大神级人物怎么会不了解赖胜峰的想法,只是他们也没太激进,很从容地便答应了,起身离开了会议室,离开了赖氏,只留下三天的限期。 三大家族走后,叶炯榆紧急进行了资料收集。她实在不明白以三大家族的实力,再加上他们完美无瑕的企划案,他们大可以直接去q市,与q市政府洽谈合作计划,为什么会来拉上赖氏?就算是因为想利用她叶炯榆那段绯闻,他们想要利用的原因又是什么? 原来,三大家族早在5年前便看上了q市城东的这片区域,只是这片区域是官方有意不予以开发,为的就是今后由政府进行开发,这样政府便保有对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利,因此这项计划便被搁置了。但这并不是文件规定死了的事儿,而是个初步意向而已,也就是这中间存在了很多不定因素,也就是这不定因素,他们找上了赖氏,准确来说,是找上了她叶炯榆。 真不愧是商人本色,物尽其用。 事情捋清楚后,叶炯榆心里暗自有了决定。 两天后,赖氏召开了紧急董事会,叶炯榆坐在同一个位置上,开着不同的会,心情却也不禁相同。她知道这项合作是势在必行的了,只是她很有良心的并不想参与。 「fiona,这项合作计划交给你们内地分公司,你看如何?」 这话音才刚落,应该着急的赖哲宁这回反倒淡定了,倒是郑恆坐不住了。 第62页 「总裁,这样是否有欠妥当?如此庞大的项目,而且还是我们与三大家族千载难逢的合作机会,内地公司怕是吃不消吧!」 赖胜峰面无表情的看了看郑恆,再侧目看了看自己儿子。 「那你的意思是应该怎么做?」 「论实力,论经验,赖氏海外集团都比内地分公司要合适,我的意见是不如把这个项目交给我们海外集团。」 赖哲宁熟练地转着手中的金笔,漫不经心的开口。 「hunk,这不合规矩,再说了,这可有分裂祖国的嫌疑啊!」 叶炯榆倒是真没想到这话会从赖哲宁的嘴里说出来,他不是一直想赢她吗?这不正好是个难得的机会,他却选择做顺水人情?很不巧的是,这次她不想收这个顺水人情。 赖胜峰没对郑恆的说法做出任何回应,转向叶炯榆。 「fiona,你怎么看?」 「hunk说得没错,内地分公司现在的确不具备这样的实力。」 「你的意思是同意hunk的看法?」 赖胜峰听这话,心里反倒紧张了。他怎么会不知道三大家族找上门的真正原因。 叶炯榆淡淡的摇摇头。 「jason说得也很有道理,别坏了规矩。所以我的意见是,这次的合作计划由总公司接下,这样便是实力和规矩都圆了。」 在叶炯榆心里想着的是一箭三雕,免了郑恆的诡计得逞,又免了赖氏失去大好机会,更重要的是,她可以不必出面管这错综复杂的事儿。 内地政府间的事儿她不全懂,但不会不懂,她若真担了这个头衔,秦振邦便是后患无穷了,她决不能将他至于这随时都可能爆炸的地雷上,那样也太不厚道了。 34、脱胎换骨 董事会最后决定,由郑恆全面负责此次与三大家族的合作计划,由叶炯榆从旁协助。 这是赖胜峰最后不得已而做出的决定,也是他做出的最大让步。 董事会上,叶炯榆用了各种非常合理的说法搪塞了这项计划的负责工作。内地分公司才刚上轨道,一切都得她亲自打点。紧接着还得准备内地分公司正式上市的各项事宜,若此项计划有一点闪失,那赖氏的损失就不是用钱能衡量的了。 三大家族提出合作的事儿的确事出突然,让赖胜峰一时调整不了早做好的部署,对于内地分公司来说临阵换帅绝非智举,再加上叶炯榆似乎对这个计划并不是十分看重,也不感兴趣,他也只能下这样的决定。还好郑恆也算是个老江湖,办事应该还算牢靠。 一直以为叶炯榆对他是惟命是从的忠心,看来这次是他高估她的忠心了。 从会议室出来的时候,每个人的心情各有不同。董事们自然喜上眉梢,能与三大家族合作,在他们的计划中分到一杯羹,这可不是利益上的获利,在名望上的收穫大于金钱。 赖胜峰保持着惯有的面无表情,心里却并不是太满意,无奈权衡利弊后,也只能妥协。 郑恆是这次会议的最大赢家,自然心情舒畅非常,没等赖哲宁,迈着步子先行离开了会议室。 会议室最后只剩下赖哲宁和叶炯榆两个人,在人渐渐散去后,各自还在整理着文件夹,慢吞吞地从椅子上站起来。 若不是因为刚才的合理搪塞,赖哲宁几乎要以为叶炯榆是因为董事会上的失势而暗自伤神。 叶炯榆向来是知进退的人,她不喜欢逞能,不该做的事儿,不该抢的风头她避之不及,现在如愿的没落在她身上,一身轻松得很。 「看来,这次你是真心不愿意接这个项目啊!」 叶炯榆从椅子上站起来,瞟了赖哲宁一眼,难得他竟没有酸她?不过以他今天的表现来看,这也正常,难得的正常。 「是啊!不过我得跟你道歉呢,浪费了你一番好意了。」 「哦?只怕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们都为了别人做嫁衣了。」 这话中另有玄机?叶炯榆抬头很正式地看着赖哲宁,眼中有些许隐藏不住的警觉,和毫不隐藏的惊讶,惊讶如此有深度的话会从赖哲宁嘴里说出来。 「go to drink a cup of coffee?」 若不是正视着赖哲宁,叶炯榆应该不会相信如此正式的,不带任何暧昧邪意的邀请会出自众人眼中的二世祖,赖哲宁嘴里。 「sure!」 香港中环赖氏集团附近的星巴克坐落在一个某高层写字楼的十九楼,分成内外两个部分,天晴晴朗的时候,外面天台的位置最是受人欢迎。 今天恰逢了天气晴朗,还吹着一丝凉风,赖哲宁和叶炯榆就在天台上挑了个顶好的位置,靠在沙发上,借着头顶白色的遮阳伞当着刺目的阳光,面前摆着两杯香浓的咖啡,很是惬意,只是喝咖啡的人心却并不惬意。 「现在我们可以继续刚才的话题了?」 赖哲宁用勺子搅了下自己卡布奇诺的奶油泡沫,喝了一下口,接下叶炯榆的问话。 「如果可以,我希望接下三大家族合作项目的是你,而不是我姨丈。」 现如今,这事态和叶炯榆一直认为的相去甚远。赖哲宁像是换了个人,不仅冷静了,还更明智了。她很想问他这段日子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他彷如一夜之间脱胎换骨了。 「为什么?这不合逻辑,按理说他才是你的人。」 赖哲宁无奈的摇头一笑。 第63页 「fiona,看来你很不关注你的对手。至少你对我的认知还停留在年少轻狂,鲁莽的阶段。」 「你不是吗?从你还会为一个二线姐仔打架就可以看出你的不成熟。在我的印象中,这是高中男生才有的行为。」 不知是叶炯榆一语中的踩中了赖哲宁的痛处,还是他对那件并不光彩的事儿感到厌烦。反正赖哲宁听到旧事重提时,脸上的表情很不耐烦。 「今天我们不说这个,ok?」 「ok。」 叶炯榆端着咖啡,无所谓的耸耸肩,是有点跑题了。此刻他们难得化敌为友的和平坐在一起,也就不要误了正事。 「郑恆在公司里的事儿,你会不知道?」 哪能不知道!几年前赖氏海外集团成立的时候,赖胜峰派了一直在赖哲宁身边辅佐他的郑恆过去,为的就是帮助他打理好这间分公司。郑恆是赖哲宁的姨丈,道理上是最可信的人。只是,叶炯榆早察觉到,其实郑恆是想利用赖哲宁性格上的弱点和商场上的经验不足,挟天子而令诸侯,把持赖氏海外集团的主要权利。郑恆的最终目的绝不会是止步于赖氏海外集团,而是整个赖氏集团。 郑恆这人是狼子野心,且野心不小啊! 「不是我不知道,而是我以为你不知道。」 赖哲宁能这么问,证明他已经知道了,至于知道得有多深,知道了多久,叶炯榆并不想去深究。 「知道?知道你还把如此重要的合作项目让给他?」 说到这里的时候,赖哲宁的情绪有点高,声音有点大,本就容易冲动的个性还是按耐不住的有点发作,引来别桌客人的纷纷侧目。看来是进化得不够彻底啊! 「公共场合,请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 赖哲宁悻悻地端起咖啡,有点孩子气的喝了一大口。 「我是气愤,气愤你跟我就怎么没有一点默契,难道你看不出我当时的暗示?」 叶炯榆心里不禁举得很好笑。这人还说自己脱了轻狂和鲁莽变成熟了,光凭他这句话,就极其幼稚。他们此前是什么关系,是竞争对手,是较劲儿的对象,别以为他们心平气和的坐在一起就真正化敌为友,这也太无稽了。 「jason,这个时间点我不想笑话你的幼稚,请你把想要说的话直截了当的一次说清楚。如果你希望今后我们能合作的话。」 赖哲宁好像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口不择言,不好意思的捋了捋领带。 「如此庞大的项目落在我姨丈的手里,无疑是大大提升了他在公司,在董事会里的地位,如果这个项目很顺利的完成,赖氏里便再没人可以制衡他,再加上他藉由此次与三大家族打下的关系,以后怕是更后患无穷了。」 这小子这回还真不傻了,能把事情想得这么透彻,!光凭这点,也足以令叶炯榆对他刮目相看。 「看来太子爷是真怕有人某朝篡位了。怎么,想请我帮你诛杀乱臣贼子?你就不怕诛了奸国舅,引出我这个奸妃的后患?」 众人眼中,她叶炯榆和古代那些个乱朝乱政的奸妃有什么区别? 「这次我们是合作,无所谓谁帮了谁,你保你想保的人,我保我想保的江山,各取所需,有什么不好?」 叶炯榆敛起刚才自嘲、玩笑的轻松样子,抬起头微眯着眼睛看着对面坐着的男人。他真的不再是她认识的赖哲宁,原来他早学会用二世祖的外表瞒骗天下人,甚至骗了一直很亲近并以为他是个扶不起阿斗的姨丈。 「你还知道什么?」 「你不就是想保住你男人不被牵扯进来吗?你瞒不了我。」 赖哲宁的想法对了一半,她想保住秦振邦不被卷进这深不见底的漩涡没错,只是,他也同样听信了绯闻,以为那是她男人。 「那你想我怎么做?」 「我们合作,让郑恆计划落空。」 叶炯榆笑了笑,他猜中了她的心思,她又何尝不是猜中了他的。 「有点我不明白,为什么赖生不把项目交给你,怎么说你也是他亲生儿子。」 「哼,他从来不信任我,不然也不会派了郑恆来监视我。」 「监视?不是辅佐吗?」 「都一样,他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做,郑恆的阴谋才难得逞?」 「你这么聪明,这还用得着我教你?你只需要知道,若然这个合作项目成功,我们俩都是后患无穷。」 离开星巴克后,叶炯榆无暇纠缠在赖哲宁脱胎换骨的进化里,脑子里盘旋着他跟她说的利害关系。 郑恆学法律出身,原是赖氏集团的首席法律顾问,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绝不甘愿只当一名律师。他努力的讨好赖胜峰,并积极游走在各种商业活动中,日子久了渐渐的也沾手商业上的事情。他利用自己法律的熟识程度,让赖氏在很多生意钻了不少法律空子,的确博得了赖胜峰的赏识和重用,到现如今更是担任起「太傅」一角。 如果说之前对赖哲宁的幼稚是鄙夷,那么叶炯榆对郑恆是敬而远之。她早看到了他骨子里的野心劲儿,但是那个豪门家族里面没有点争权夺利的事儿,而作为即将成为受害者的赖哲宁都懵懂不自知,她作为个外人又何必卷进这乱七八糟的漩涡里。她本就不是当忠臣的料儿,赖胜峰对她好也只是利用她,她才不会那么傻的掏心掏费,干脆选择了静观其变。若真改朝换代了,大不了她也就是换个地方接着打工罢了。 第64页 只是今天,意外的由赖哲宁打翻了叶炯榆一直以来局外人的身份,让她尽管再不愿意也得淌这浑水。 以郑恆的狡猾程度,和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野心,他一定会极力地促成这个项目,甚至不排除会利用她的名号去打通许多关卡,原以为她明哲保身的不出面便可让秦振邦安全越过雷池,没想到,她还是少估算了这一步。 或许,她是该出手,让这件事儿朝着另外那个方向发展。 35、待遇 一连几日,忙坏了q市的秦振邦,和以往的商业接待、应酬不同,这次的阵仗大很多,带着浓浓的政治色彩。 香港三大家族组成的考察团由香港出发,先是到了省里,然后在省委书记和省长的带领下一行众人来到q市,忙换了q市政府的相关各部门,光是沿途安保就安排部署了好几日。到了q市,市委书记、市长也加入了这个本就人数不少的考察团,一行两辆一辆中巴,一辆大巴开往城东的那片尚未被开发的区域。 这一路上,警车开道,车过路□通管制,到了考察现场更是被警察为了个严密,连只苍蝇也别想熘进去。 如此劳师动众的仪式,起初秦振邦心里有的只是不屑一顾和鄙夷,但他更明白这是拍马屁必不可少的一种形式。 要秦振邦看来,真没那个必要。他打小在那座城市长大,父母家人又都是那样的地位,可除了大型的活动,这样的场面都鲜少有,可在这里,这些排场倒是司空见惯了。 真应了官场里有句话:定可在小地方当个科级干部,也不到京城当处级干部,那级别是天差地别的不同。 桌面上,秦振邦的那只私人电话吱吱地震动着,他的这只电话重来不开声响,只有震动。此刻的他正聚精会神地研究着香港三大家族的投资企划案。不可否认,企划案写得很精彩,让他注意不到手边的动静。 「咚咚……」 胡耀华敲门进来,手里端着一个托盘,托盘里放着用三菜一汤。 「邦子,时候不早了,你也歇会儿。」 一连几日的贴身陪同,好容易才送走了这些劳师动众的主儿,却也给秦振邦落下了一大堆等着他阅批、签字的文件。 秦振邦放下手中的文件,靠在大班椅上,长长地伸了个懒腰,扶着因低头太久而僵硬了的脖子,转了一圈又一圈。这才抬起手来看表,原来已是晚上九点,闻着热腾腾饭菜的香气,怪不得会飢肠辘辘了。 「他们倒真是潇洒,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难为了我们,这今后的一个月就是没日没夜的加班。」 秦振邦想要从椅子上站起来,发现腰的位置传来阵阵酸胀的疼痛,他被痛得禁不住发出一声嘆息。 「怎么?腰又痛了?」 胡耀华听到了秦振邦的嘆息,却并没有停下手里白饭菜的动作,习惯性的问了一句,大有礼貌性的味道。 「我看下次胡医生来,你是再没面目见她了。你那样倒也不打紧,倒是连累了我也没脸面见人家,你说你这不坏人姻缘么?」 胡晓晓上次临走前千叮嘱万交代的让胡耀华要监督秦振邦去医院做专业的物理治疗,还要监督他戒菸戒酒,最起码要少喝。这位爷儿是一样也没照做。 「你这丫的真是亲疏不分,为泡妞,竟这么挤兑你老闆?我扣你工资。而且啊,我还得去告状,我看你还怎么逞口舌潇洒?」 秦振邦扶着腰,小心翼翼的走着。他以为他不想听医生的话吗?可也得工作允许啊?这些日子他忙得是人仰马翻的,睡觉的时间都没有,又怎么去医院做治疗?再者从上面下来的都是酒鬼,应酬场上也不是他想不喝就能不喝的洒脱。 「老闆,你就放过小人吧!小人知错了。」 扣工资胡耀华还真不怕,他怕的是他家那个醋罈子不肯嫁给他,他可是追着她好多年了。 「嗯,知错就好,知错就好!」秦振邦满意的点点头,「我看啊,过几日得下大雨,我这腰可比天气预报还准。」 说罢,秦振邦扶着腰,就要在摆满饭菜的沙发前坐下,屁股才蹲了一半儿,被胡耀华紧急叫住。 「慢着!」胡耀华跟着忙从旁边搬过来一张硬板凳,「坐这。」 「这腰病就是麻烦,吃个饭还得换椅子。」 「吃了饭,我给你按按吧!我好歹也算完成美女医生交代下的部分任务啊!」 「打住吧你,我可不想跟你来一出断背山。我宁肯痛死,也不让你碰我身体分毫,别痴心妄想。」 「滚!你丫的不识好人心。我说你还是赶紧的找个人回家,好好伺候伺候你,说不定这三两年的你腰上的这老毛病就好了。前些日子老爷子打电话来,还跟我这唠叨这事儿呢!让你得抓紧了。」 说话间,秦振邦已经吃掉了半碗饭,疼痛并不能影响他的胃口。 「你丫的别说我,咱们也就是半斤八两。」 「我跟你不一样,我是被你拖着的混,是你耽搁了我的终身幸福。」 这两兄弟私底下无人的时候,就是这样不分大小,没有阶级的抬槓,这样的时候,秦振邦会觉得很舒服,很放松。 「少tmd耍贫。」秦振邦放下手中被一扫而空的碗,伸手打了碗汤,「说点正事儿。三大家族的投资计划你怎么看?」 「我翻查过资料,几年前就来过,没批,现在算是捲土重来,看来他们是势在必得啊!就不知道这次他们又能不能拿下?」 第65页 「你说的几年前我也听说了,那时候也没有正式文件说一定不能批,是当时的省委领导也看重了那片地的潜力,想留着自己来。现如今改朝换代换了人,说不定还真有戏。」 「你的意思是,能成?」 秦振邦端起胡耀华泡好的功夫茶,小小的茶杯在手指间转着,脸上的笑容深不可测。 「成与不成撇开不说,咱们曹市长可是想要极力促成的。」 这几日曹或年跑前跑后那积极样儿,瞒得了别人,还瞒得了他?不过也无可厚非,这对q市来说的确是个大计划,往好了说是个千载难逢的发展机会。 「在他手中能成,那可是一大丰功伟绩,他岂能放过?」 胡耀华顿了一下,喝了杯茶,见秦振邦没有接话,才试探性的问了句, 「你想作梗?」 「作梗?可轮不到我,看到省委那两头儿的态度了吗?我估摸着这事儿成数不小。」 曹或年想要功绩,难道上面那两个就不想要?都一样。 此时,秦振邦桌上的手机又开始吱吱作响,这回,他是真听到了。接过胡耀华给他递上的手机,上面闪烁着他「女朋友」的号码。 从看到企划案上有赖氏集团名字开始,秦振邦知道她定是要打电话来。 「餵。」 「我说大领导,你这也太难找了。」 秦振邦将手机拿开一些,手指请按了几个键,上面显示的是好几个未接来接,皆来自同一个人。他心里并没有成就感,要知道人家火急火燎的找他,为的还不是公事儿? 「再难,你不是也找着了。」 电话这头的叶炯榆因为着急,也因为胸口无名的气,憋了她一整天,难受得只想找人发泄,压抑着知道不能对着他。可听着他漫不经心的回答,难免还是流露出几缕怨气。 「有你这么当男朋友的吗?这么找不着人。」 这女人倒挺会兴师问罪!还真像那么回事儿。 「不然男朋友应该怎么当?随传随到?」 「你……算了算了,不跟你扯这些没用的。你有空吗?我找你有事儿,急事儿。」 「我如果说我没空,你是不是又该说我是不称职了?」 「随你。」 叶炯榆心里想着,自己这么着急很大程度上还不是为了免去他日后的麻烦,虽然她不能跟他直说,可这人也太难缠了。 「十点,你到我宿舍来。」 去他宿舍?他想什么呢? 「去你宿舍?为什么?哪不能见啊?干嘛非得你宿舍啊?」 这女人也太敏感,太紧张了,就这么个地点,犯得着她紧张成这样?就好像到了宿舍他会对她如何一般,真着实让他哭笑不得。 「你觉得我们现在合适在哪见面?且不说内地的八卦不会写些什么,就我们俩这耀眼的身份,在这敏感的时候也该在公共场合避忌下。你又何必太敏感了?」 为了领导的隐秘性,一直以来q市政府的两位领导的宿舍皆不设在政府宿舍大院儿里,起初都设在驻市部队大院儿。部队大院儿和所有的部队大院儿一样,占地面积大,绿化和环境都是一等一,外面的任何小区都不能比拟。最重要的是注重安全的隐秘性,屏蔽了许多领导不想见,不必见,不方便见的人,可以安静的生活和休息。 秦振邦不知道q市的这个惯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只知道到这就是这样了,他也很享受这样的安排。 后来有了武警大院儿的另外一套,曹或年或是想避开秦振邦,所以搬到了新宿舍那边,部队大院儿这边也就剩他了。这样也好,方便了大家。 所以秦振邦选择了在宿舍与叶炯榆见面,这是最明智的选择,且不说军营里的兵不敢也不会多嘴,就是外面想八卦的人也绝进不去。进了军事戒备区,任在厉害的狗仔也跟不进来。 叶炯榆独自开着车,凭着通行证进了部队大院儿的大门,卫兵给她敬礼的时候,她有种回到家的错觉。因着是晚上,她看不清窗外的精緻,却看见了前面停在昏黄路灯下的黑色轿车。 这时候,手机响起,叶炯榆按下耳边的蓝牙。 「餵。」 「您好,叶总,请您跟着我的车走。」 跟着黑色轿车,沿着盘山开的路,叶炯榆将车开进了建在半山腰的一栋小白房子前,夜色昏黄的灯光里,房子呈现着温暖的米白色,透着温暖的味道。 推门下车,叶炯榆习惯性的前后看了下,她能看到的地方,看不到一座房子,只有在朝下看,还能看到透着灯光的房子,那应该是营房。她不禁嘆息,现在的地方官,可真会找地方住,住在这,别说安全,就是夫妻吵架了也没人听得到。这待遇可不比a城的差呀! 「叶总,秦书记在里面恭候多时了。」 「胡秘书,有劳了。」 36、伪老闆娘 走进房子,客厅里空无一人,只点亮着一盏黄色的落地灯,就是那妻子等丈夫回家的暖暖灯光。接着这暖暖的灯光,叶炯榆把屋内的摆设看了个清楚。 这里的装饰并不繁复,四面白色的墙,简单必备的家具、电器、绿色植物,再没有多余的东西。可这屋内倒是收拾得非常整洁,那些个植物长得也茂盛,皆是生机勃勃的模样。 跟叶炯榆的公寓比,这里是非常干净整洁了,刚搬进去没多久,那两盆万年青就枯萎了。能把万年青在短时间内种死,她也算是个人物。平日里,她的住处也只有在钟点工打扫过后才能有这样的效果,可过不了多久便又乱了,她可没空管这些事儿。想必他也如此,能有这样的环境也应该是钟点工,又或者是专门派来的勤务兵打扫的功劳,再不行他不是还有那么多秘书吗?反正就是有一大堆人排着队等着帮他干活儿就对了。 第66页 「来啦?」 秦振邦也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反正等叶炯榆看见他时,人已经在她面前了。 「坐吧!」 进门以后,叶炯榆一直站着,不是客气,是还没来得及坐下,这人就来了。 毫不避讳的秦振邦贴得很近的从叶炯榆身边经过,在暖暖的幽光里,她好像闻到了股味道,好像熟悉又好像陌生,只是一时想不起。 「你倒挺会享受啊,这里住着甚好,你住着更好,习惯。」 秦振邦没受影响,把沏好的茶摆到叶炯榆面前,才幽幽地吐出几个貌似漫不经心的调/戏。 「这么说来,你是羡慕?要不搬来一块儿住?」 「无聊。」 叶炯榆不过就是看见这相似、熟悉的事物有感而发,就被这人反将一军,反应可真够快的! 「说吧!这么着急找我什么事儿?」 秦振邦这话锋转得很快,很突然,却也很自然,让人丝毫察觉不到刚才还在玩笑调/戏的味道。 「三大家族考察团走了?」 「走了。」 「谈得怎么样?」 叶炯榆这话问得直接,一时竟没察觉这话问得有点问题。 秦振邦喝了杯茶,抬起头,微眯着眼看着眼前的女人。在某些时候,女朋友的身份她状态进入得很快,自然流露。就如现在,她这句话问得如此稀松平常,就像是妻子随口问起丈夫工作般的稀松平常。 若然真是如此单纯,那便好了,只可惜她每次找上他,都是另有目的。 「这个你似乎不该问。」 「我……我随口问问。」 「随口问问?谁信啊?赖胜峰让你来的吧!你倒是挺听话的,为了这事儿这么火急火燎的给我发送夺命追魂call。不知道,我还以为你在查岗呢!」 「你……我个人想知道,行吗?」 「行与不行那得看你的目的在哪?」 「我就是想知道这个企划案最终的结果是成还是不成。」 「那你是想它成?还是,不成?」 秦振邦觉得自己这句问得有点多余,可他就是问了。 叶炯榆讨厌秦振邦这样跟她说话,一问一答疑心味儿那么重,像是审犯人一样。干脆了一口气将事情讲完,把能说的全说了,至于这么做的原因属于不能说,她定不会说。 「你也不用说话夹枪带棒的那么警觉,我明告诉你我不希望这事儿成。我也告诉你,这么着急找你,就是让你尽力阻止这个计划。」 这是秦振邦没想到的答案,脑子里转了一圈儿后,倒也没觉得太突然。毕竟这次她没出现在考察团里,赖氏集团的此项计划的负责人变成了一个姓郑的男人。 与郑恆初次见面后,胡耀华很快的给他送上了关于郑恆的所有资料,其中包括一切的一切。 不能说她在赖氏里面失宠了,但至少她失却了绝佳的工作机会。她这么好强,定不会服气。 「这件事儿上,我恐怕帮不了你,这件事儿别说我拦不下来,就算能拦下来,这会儿也太晚了。你早该打声招唿的。」 这件事儿上,他倒是想帮忙,可这事儿上他怕是使不上劲儿了。吃饭时候跟胡耀华的分析并不是随口说说,而是他对形势的准确判断。 「打招唿?我也得能找得着你啊?」 这件事儿上,叶炯榆时间上的估算也出了错误。她没想到他们的动作会这么快,在赖氏决定加入合作计划的第二天,便组织了考察团直奔内地,直奔q市,待她反应过来想要联繫秦振邦时,已经联繫不上了。 「我那几日都陪着他们,也不方便接你电话。」 「那现在是成还是不成?」 「成数很大。」 「定下来了?」 这么快?叶炯榆怎么就没发现政府的效率能这么快呢?真是想它快的时候不快,不想它快的时候添乱。 「八九不离十了。」 「还有办法吗?」 这女人在这件事儿上揪得很紧啊!这么多年来一点没变,还这么好强。 「你就真那么在乎输赢?偶尔输一次也是兵家常事,何必这么揪着不放?」 输赢?要真是输赢的问题,她至于这样? 「不管,反正这件事决不能这么顺顺噹噹的成了。」 退一万步来说,决不能让这个计划被三大家族垄断,这样接下来的事儿就难以控制了。而且,在这件事儿上,无论如何秦振邦得持反对意见,坚决反对的那种。 「秦振邦,我告诉你,这件事儿上,你无论如何也得反对到底。」 在不了解真相的秦振邦听起来,叶炯榆说这话有点蛮横了,像极了霸道的大小姐,可他认识的叶炯榆从未见过这样,如此情绪化。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但他也不想再追问了,她说怎样就怎样吧! 「这可是得罪人的事儿,你这是让我当众矢之的啊!」 「随你怎么说,反正这事儿你得按着我说的去做。」 这女人越讲越不像话了。 「凭什么?我凭什么就得听你的?」 「凭……就凭你现在的身份是我男朋友,虽然只是假扮的。」 叶炯榆来之前把今晚会发生的情况早估计了一遍,最糟糕的就是这样,她不能全盘托出,秦振邦又蛮缠的不肯配合,这时候女人天生的乱七八糟的歪理邪说、胡搅蛮缠就大派用场。 第67页 虽然她以前从没用过这招,但她毕竟是个女人,这种天赋运用起来还是非常得心应手。 秦振邦真就再没说话,叶炯榆这招真的奏效了。 「行啦,你要说的事儿也说完了吧!时候不早了,你也该回去了。」 叶炯榆在秦振邦的提醒下看了看腕上的表,原来真的不早了,已经是腕上十二点了。 秦振邦也不等叶炯榆从沙发上站起来,先从沙发上站起来。沙发的柔软窝着的腰又有了反应,他必须得扶着腰才勉强站起来。 在虽然并不算明亮的空间里,叶炯榆还是将秦振邦扶腰,有点艰难站起来的表情看得清清楚楚,这样的动作与秦振邦实在不太相符,看着让人觉得别扭,难受。这让她想起刚才一时想不起的那股味道。那是伤湿膏特有的味道,浓烈的麝香味。 「你的腰有事儿?」 「老毛病了。」说着,秦振邦从沙发上站起来朝楼梯走去,「我还要加班,就不送你了。这路你该知道了吧!记着这路,以后别总要人去接,太招眼。」 「秦振邦,你的腰什么事儿啊?」 「腰还能是什么事儿,疼呗!你说你问这么多干什么?你又不是医生。」 秦振邦被叶炯榆这一句一句问得心烦,他脑子里还转着她交代的事儿,虽然不是生死大事儿,可这是也的确不好办。一不小心变成了犯众憎,让他怎么能不想个周全的办法。可这人偏生不让人安宁,不愿走,还在这问长问短的好不讨厌。 「我虽然不是医生,可不代表我帮不来你。」 「你能怎么帮我?少出点难题给我就算帮忙了。」 「我会推拿。」 「你?你会推拿?」 一个喝洋墨水的女人说她会推拿术,谁信啊? 「怎么?不信?」 「我能信吗?你赶紧的回去,别在这给我添乱。」 秦振邦越是让叶炯榆走,可她越是没有要走的心。她就是这么犟的女人,她今晚还真就下决心要帮他推一把了,别让他以为自己真在他面前逞强,而没有真材实料。 「胡秘书!」 叶炯榆猜到胡耀华就在屋内的某个屋里,虽然刚才她并没有真正看见他去了哪里,但她就是知道。 「哎,叶总,您有何吩咐?」 「帮我把你们家书记搀到卧室去。」 「哦,好。」 胡耀华一直听得见他们的谈话,所以并不觉得太突然。他走上去,拉起秦振邦的左臂,挂在自己的肩膀上,扶着秦振邦的腰,朝楼梯走去。 「胡耀华,你也跟她疯?谁才是你老闆啊?分不清楚吧你!」 「按着你们现在的状况,她可是我的伪老闆娘,也是得罪不起的主儿。」 叶炯榆从来不知道,这两个平日里如此严肃的男人竟也会有这么轻松调侃的对话。 但胡耀华的那个「老闆娘」,虽然前面多了个「伪」字,但她听着并不觉得刺耳,反倒觉得有点喜上心头,觉得倍儿有面子! 37、伴君如伴虎 秦振邦的卧室设在二楼,平日里行动自如的时候,这楼上楼下的走动倒没觉得有何不妥,可到了这老毛病来袭不期而降时,他抬腿的每一个动作都牵动着腰间那款刺骨钻心之痛。 胡耀华的搀扶起不到任何减轻痛苦的作用,而是用做卸去他的不配合之用。 秦振邦在胡耀华的「钳制」下,咬牙忍着痛,不能不配合的朝楼上走去。他不想领叶炯榆大发慈悲的好心,他更不愿让她看见他现在这般病痛缠身的窝囊样儿,却还是躲不过,让他窝火得很。 叶炯榆跟在两个大男人身后,有点担心他们脚步一个稳的下来,那她就真成垫背的了。 收回抬头望去的视线,叶炯榆再次环视下屋内,发现一楼除了客厅、饭厅、厨房还有两三个房间,虽然她不知道那几个房间是作何用,但腾个地方做卧室也必是没问题。 「怎么不把卧室设在一楼呢?那样方便些。」 「介于安全考虑,领导卧室向来设在二楼。」 胡耀华是这样回答的,但在叶炯榆听来这也太官僚,太制式,有点多此一举了。且不说市委书记不是多大的官儿,就算是,这安保比任何地方都严密的部队大院儿里还能有贼?还能有贼这么大胆儿? 叶炯榆在想说点什么,前面的那两个高大身影已然消失在楼梯上,她赶忙的加快脚步,跟了上去。 秦振邦好容易甩开胡耀华,负气地朝自己卧室走去。 「胡耀华,我炒你鱿鱼我!」 撂下这句狠话,「嘭」的一声巨响,秦振邦重重地关上卧室门,将所有抑郁的怒火发泄在无辜的门上。 被一女人和自己属下这等欺负,让身为市委书记的秦振邦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胡耀华了解秦振邦,知道自己老闆这会儿是真的恼羞成怒了,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他有点怯懦的站在卧室门口,没敢紧跟着上去,真怕一不小心就变了炮灰。 「叶总……」 赶着上来的叶炯榆看着满脸为难的胡耀华,给他一个甜美的笑容宽慰他忐忑的心。 「胡秘书,没事儿。」叶炯榆顿了下,故意扬高了声,「他炒你鱿鱼,我就高薪聘请你,保证比皇粮高。」 「叶总,拜託您就别拿我饭碗儿打趣了,这位爷要真火了,我可真是灰飞烟灭了。」 第68页 平日里胡耀华还真没看出来,这位鼎鼎大名的女强人竟也有闲情整蛊人来。只可惜,他一小秘书可经不起这对「小夫妻」耍花枪的折腾,不小心真要成花枪下的冤死的亡魂儿了。 「胡秘书,不用担心,真没事儿。您这有治腰病的药酒吗?给我拿瓶呗!」 叶炯榆不忍心再整蛊胡耀华,自古以来,伴君如伴虎,任凭你与老闆或领导再好的关系,哪天遇上他们不高兴了,照样儿不分青红皂白的就是死罪。这点她太明白了。 「有的,有的,我这就去给你拿。」 药酒是胡晓晓留下的,是她家的独家秘方,对这些个风湿腰病最管用。当时胡晓晓交给胡耀华的时候,还给他教了一套按摩方法,说是只要按摩的手法正确,再配上这药绝对见效。 叶炯榆走到卧室门前,很有礼貌的敲了一下,她不需要里面人的允许,自觉地扭动门把,推门而入。 今晚的夜色云很厚,没有月光,也没有星光。窗外颳起风来,树影摇曳中没有一丝光线能透进来。屋内也没有开灯,黑暗笼罩着,静如深海。 还没等他们谁先打破这片沉寂,倒是天上突如其来的那道光划破窗外和屋里的黑暗,紧接着也是天上的一声巨响,打破了海一般的沉默。雨点随着雷声而来,打落在树梢、树叶、屋顶、窗户,最后落在地上,沙沙的响声很好听。 只听屋内有人长嘆了一句,这声嘆是感嘆。 「哎,我就说要下大雨了,真是比天气预报还准。」 又是一道亮光划破长空,叶炯榆在这道闪过的光里依稀看到屋内的床上有人挣扎着要起来。赶忙,凭着感觉往门上一摸,按开了屋内的灯。 「你躺着吧,被折腾了。」 开了灯,看清屋内的所有,和客厅一样,这里也很简单,床、衣柜、写字桌和摆在床边的两张单人真皮沙发。狂风吹乱了房间里的窗帘,雨点从敞开的窗户飘落在房间的木地板上,星星点点的还有些打在那两张沙发上。 叶炯榆一个箭步朝窗边冲过去,伸手拉起窗户。这里的窗和家里也相同,不是推拉的铝合金窗,而是那种传统的推开式窗户,很质朴,很有家的味道。 将暴风雨屏蔽于窗外后,叶炯榆还顺手地捋了下被吹乱的窗帘。 秦振邦见此状,索性安然躺回床上,反正也没他什么事儿了不是。 「叶总,药酒给您拿来了。」 胡耀华急沖沖地冲进来,把药放在叶炯榆手里,赶忙转身出去。 「叶总,这就拜託您了。下雨了,我得到书房关窗去。」 胡耀华是识趣的赶紧走,也是害怕的逃走,更是因为楼下书房里一大堆重要文件不得不走。他走出去的时候,还不忘带上门。 「你还真打算当医生?」 叶炯榆手里握着药酒,一步一步的踱向床边。面对秦振邦还是不相信的质疑,耸了耸肩, 「医生算不上,顶多算个按摩师。」 「你不会别拿别人的痛苦开玩笑啊!」 叶炯榆走到床边,把药往床头柜上一放,斩钉折铁地说 「会与不会试过便知。」 话音才落,秦振邦被叶炯榆双手使劲儿一翻,原始平躺的整个人变成趴躺在床上。 「还说你会?有这么粗鲁的吗?」 说话间,叶炯榆脱掉脚上的三寸高跟鞋,拉起一步裙,跨坐着骑到秦振邦背上,按住还想要挣扎的他。 此情此景很是香艷,她的裙子褶皱着堆在腰部下来臀部的位置上,露出穿着黑色丝袜的修长的腿,性感的吊带若隐若现的露着,任哪个男人看了都会当场吐血。只是,除了她自己,也无人有此眼福。 「我又不是外面那些按摩小姐,可不会温柔的。」 慢条斯理的,叶炯榆把药酒倒在手掌里搓热,身下的秦振邦因着腰病的缘故,也不敢太挣扎,只得任她鱼肉。她撩起他的家居服,双手在他腰上使劲儿一按,力道控制得很好,却还是免不了引来他没压抑住的闷哼。 虽然疼,但他分得出这手法是专业的,虽没有胡晓晓的中医世家的专业,却也比医院里很多专业按摩师的技术好上许多。 记忆中那双软软的小手,此刻正和着药酒,温热的按在他的腰上,每一个按都能按在点上,时而轻柔,时而加重的游走着,酸酸麻麻带着痛的感觉很爽,很舒服。 若不是知道她大学念的专业,他几乎要以为她这几年英国学的是专业推拿按摩术了。 秦振邦躺在床上,抱着枕头,舒服得几乎要睡着。 「嗯,你这里的肌肉都黏膜在一起了,推起来好大的珠子在里面转,果然是顽疾。」 「……别说,你还真有那么两手。」 「现在知道了,刚才也不知道谁那么怀疑,好心当成驴肝肺了。」 秦振邦脸埋在枕头上,掩去脸上满意的笑容,声音闷闷的传出来。 「你这难得的好心让我诚惶诚恐。」 「诚惶诚恐?至于吗?我就那么不近人情?」 「在别的地儿不知道,在我这差不多就这个意思。你可是典型的无事不登三宝殿,我的评语没错吧!」 这番评语让叶炯榆沉默了,仔细想想,好像也是,除了找他办事儿,她的确没什么时候找他。 可她没事儿找他做什么呢?像普通朋友那样大打牙祭?像发小那样喝酒打诨?像知己那样分享心事儿?还是,像恋人那样逛逛公园,逛逛商场,西餐厅里谈情说爱? 第69页 那些行为都不适合他们,他们不是普通朋友,他们比普通朋友更近;他们确是髮小,他们由发小开始,却不能像发小那样打诨;他们不是知己,某些方面却比知己更了解彼此,却从不分享心事儿。至于恋人,他们不是真正的恋人,她有意无意中只是利用了这个亲密的身份做着一些利益勾当罢了。 漫不说他们不是那些关系中的一种,就算是,他们如今的身份和地位也容不得他们风花雪月的挥霍时光,多少双眼睛看着,多少颗骯脏的心算计着。 「就算你说中了,那你也可以把我这好心看成报恩心也无妨。你帮我那么多次,这回算我报答你好了。」 虽然很多时候叶炯榆觉得他们之间是各取所需,但是事后,不可否认她得到的好处更为直接。至于他的,或许还得等,那是注深不可测的赌局,输赢也未必就握着了。 「诚惶诚恐后,我现在是受宠若惊了。」 「你文学造诣不错,成语用得挺准确的。又或者,你可以把我这好心当成我的抛砖引玉。」 「所以,我应该因为你的抛砖引玉,投桃报李的完成你的委託?!」 叶炯榆没有马上接话,专心的将推拿的最后一道,最关键的收尾工作做完,她的手最后回到推拿起始的那点,收起,有始有终的结束按摩。 她小心翼翼地从他身上下来,坐在床上扯下裙子,才将双脚落地,穿回自己的鞋子。 「礼尚往来,公平公正。」 重获自由的秦振邦只觉得腰间一片舒坦,疼痛确是缓解了许多,可以活动自如。利落的一个翻身,他从床上起来。抬眼望去,叶炯榆略显凌乱的头髮,褶皱了的裙子,无不散发这暧昧妩媚的气息,引人遐想。 「好了,我也该走了。」 「外面这么狂风暴雨的,能走?」 秦振邦这一提醒,叶炯榆才想起被屏蔽在窗外,几乎要被遗忘的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 38、留宿 此时的风比刚才的要急很多,雨也更大了,大颗大颗的拍打在窗户的玻璃上,飞溅出的水花四射出去。站在窗前,隔着玻璃,窗外是水雾迷濛的一片,树木在迷濛中随风疯狂摇曳,若不是知道树木有的坚韧挺拔的个性,人都要比为它会被这风连根拔起,或者拦腰吹断。 「这雨好像比刚才更大了。」 叶炯榆站在窗前的位置上,玻璃起了一层薄薄的雾气,她忍不住伸手抹掉,下意识的以为这样便可以将窗外的雨夜看清楚,可除了风声和雨声,她就这能看见沿着窗户玻璃不停滑落的水痕,去留痕。 「这怕是颱风提前登陆了。」 这场雨与平日里不同,太急,太兇,尽是颱风的特徵。q市向来是颱风眷顾的地方,他们对此早习以为常了。只是这趟颱风,比天气预报来得早了些。 「不是说明天晚上才登陆我们这吗?怎么提早这么多?这天气预报怎么报的?从来没个准儿。」 叶炯榆抱怨着,抱怨着这场拦路的颱风,挡住了她回家的路。 「这雨你是走不了了,今晚就留这吧!」 「啊?」 叶炯榆一个激灵的转身,满目戒备的,略带惊悚的看着已经从床上站起来,整理着衣服的男人。 「啊什么?」 秦振邦拢好衣服,抬起头似笑非笑地看着眼睛瞪得就快掉出来的女人。这女人不是向来以淡定着称的吗?可现在这般模样,像极了情窦初开的女孩儿,任谁也不会联想到那位商场上叱咤风云的女强人。如此沉不住气,怎么在杀人不见血的商场上混啊? 「知道你担心什么,可你不觉得自己的担心很多余?就我现在这样儿,就是想怎么样恐怕也不敢吧!」 秦振邦毫不掩饰的自嘲着自己,同时也调侃着叶炯榆。 知道自己情急之下失态了的叶炯榆被这么来的调侃,更觉得是几乎要控制不足的手足无措。她双手在身侧握紧了拳头,从容地转身,继续面对窗外的雨夜,藏下脸上瞒不住人的滚烫。 「我也没说什么,就害你成这样?我真怀疑那晚上的是你,还是另有其人。」 「说什么你?说过不准再提那晚的事儿。」 叶炯榆这回是真恼了,脸上的红也分不清是气的,还是羞的,又或许两者皆有。 那晚是个意外,是她生命中为数不多的意外。虽然这个意外没能改变她的生活,却在心底留下了一道永远挥之不去的模煳记忆。 秦振邦虽然不能理解那件事儿发生的缘由,但他知道她对这件事介意得很,他不应该旧事重提,却管不住的提了。他总记得,那晚之后他门之间不一样了。 「ok,不说,不说。我去收拾客房。」 叶炯榆不记得自己是在秦振邦走出去多久后,才跟出去。她寻到客房时,他正俯下腰,熟练地铺着床单,动作娴熟得不输给家庭主妇。 「你腰不好,还是我来吧!」 叶炯榆伸手接过秦振邦手上的活儿。他腰上的痛这会儿因为药酒和推拿的关系应该没那么痛了,可药酒也不是灵丹妙药,哪能就药到病除了? 秦振邦也没跟她抢,脱手就将手上的活儿撂给她,站在边上不声不响的就这么看着,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 安静的空气突然让叶炯榆觉得很紧张,铺床的手法本就没有他熟练,因为紧张就更干不好了。为了分散自己窘迫的情绪,只得没话找话讲。 第70页 「你还用干这活儿?胡秘书呢?」 「他回宿舍去了。」 「那么大的雨,能走?」 「他怕是在雨势变大之前早熘回去了,他就住在斜坡下的部队家属区里,在那给他弄了个小套间,方便。」 「哦。」 秦振邦看出叶炯榆换的动作有点狼狈,知道她的紧张,也不点破她,直起靠在衣柜上的身体。 「饿了吗?我去煮个宵夜。」 「啊?好啊!」 「空调被和被套都在柜子里,你自己拿。」 「知道了。」 秦振邦转身走出客房后,叶炯榆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此时此刻,这样单独的面对他,混着家的气息,不知怎的就会紧张起来,连心跳也跟着加快,快得令人窒息。 好容易,叶炯榆才将床铺整完毕,满头大汗的挺起腰杆,不甚满意。如果不是有秦振邦的珠玉在前,她这家政的功夫还算过得去,可有了对比,她的功夫就显得是那么得拙劣,甚至有点不堪入目了。 空气里的渐渐飘来的香气容不得叶炯榆的纠结,引诱着她离开客房,朝一楼的饭厅走去。 餐桌上摆着一盘色香味俱全的扬州炒饭,还幽幽地冒着白雾,白雾里,那被炒得金黄的米饭更是馋人,让叶炯榆偷偷咽了咽口水。 端着另一盘炒饭从厨房出来的秦振邦看到盯着炒饭发呆的叶炯榆,外人不觉的头一摇, 「坐吧!」 「不知道,堂堂市委书记还会做饭呢!伺候你的人不是都前赴后继的吗?」 「没人天生就会什么,当村官儿那几年,哪有人伺候?在那还得是烧柴才能做饭。」 烧柴?这是叶炯榆只有在老一辈的耳朵里才听说过的词语,总听外公说小时候上山打柴的故事,还一边打柴一边帮红军送信,送着送着后来就当了红军。 「来,赶紧试试。」 叶炯榆拿起勺子,迫不及待的挖了一勺,送进嘴里。那炒饭颗粒分明,爽口有较劲儿,与外面店里买来的丝毫不差。 「这你炒的?不是叫的外卖吧!」 秦振邦将叶炯榆这句问话置之不理,明知故问的问题,他何须回答。他比较喜欢把这种疑问当成一种赞美。 见秦振邦不理会她的挑衅,叶炯榆也只好埋头炒饭里。她一口接一口的挖着,定是要被这干巴的炒饭给噎着。 「给你,水。」秦振邦递上乘着水的玻璃杯,「饭太干,别吃太急了。」 叶炯榆仰头将水喝尽,才缓和了那哽噎窒息的感觉。 「我晚饭都没吃,本想着过来跟你谈完就回去了,可没想到会呆那么久。」 秦振邦接过叶炯榆递上的空杯,紧紧皱起眉头,将被子再倒进水,放回她的手边。 「吃饭总这么不正常,也难怪你会得胃病。」 声音很轻,很淡,但掩不住语气中宠溺的责怪。 「你怎么知道我有胃病?」 叶炯榆记得自己从未向他提起,也从未在他面前表露过,他怎么就知道了? 秦振邦坐回自己的椅子上,持起勺子,低着头慢条斯理的吃着自己的炒饭,不太想回答,却还是回答了叶炯榆的质疑。 「猜的。就你这样,有胃病也在意料之内。」 「也对,我这是职业病,就不知道你的这腰病又从何而来?这怕不是短时间的事儿吧!」 「没什么特别,和所有风湿伤痛的病人一样,以前伤过,后来就落下这风湿腰痛的病根。」 「你这病可得专心的治,不然老来可有你受的。」 「现在就挺麻烦了。」 秦振邦无奈的摇摇头,他何尝不想专心的治好。 「倒是你,怎么懂这么一套推拿按摩术的?还挺专业。」 「挺专业?我这可是正经八百学的,师出有名的。」 「愿闻其详。」 「听我妈说,79年打仗的时候,我爸的左肩胛骨受了枪伤,后来落下了风湿的病根。起初吃了很多药,看了很多医生都不见好,后来有人介绍了个前清御医的后人,全国文明的老中医,我妈还跟老中医专门学了这一套推拿按摩术,日日的给我爸按。后来还教了我,我妈不在家的时候,我也坚持着帮我爸日日的按,后来的确缓和了许多,也没那么疼了。」 这是则治病的故事,却也是则动人的爱情故事。要怎样深的爱才能这样日復一日的坚持? 打小秦振邦对叶枫与周家二小姐的爱情故事有所耳闻,奶奶辈儿的是感慨,阿姨辈儿的是羡慕,听得多,能听进去的没多少,他一男生对爱情故事这玩意儿本就不感兴趣,只知道那是非常盪气迴肠的一段爱情故事,不知羡煞了多少人。 「还真不知道你这手艺还真有出处。叔叔阿姨如此恩爱,真不愧是大院儿里模范夫妻的楷模啊!」 说到这,叶炯榆反倒沉默了,似是才意识到刚才自己说了什么。她低着头心不在焉的拨着盘中的饭粒,一不小心错手星星点点的洒在饭桌上。 「怎么?就饱了?」 「哦,饱了。」 「饱了也别这么糟蹋食物啊!农民种的辛苦,我煮得也费劲儿。来,不吃我收了。」 叶炯榆木木地把勺子放回盘中,轻轻一推,任秦振邦收去。 秦振邦好似看出了点什么,却又不知道是什么,这女人的情绪转变得也太快了,刚才讲述往事时兴致还很高,这功夫转眼就是阴天了,真是跟屋外那天气一个样儿,说风就是雨来了。 第71页 「我来洗吧。」 「你?」 从刚才叶炯榆铺床的动作来看,秦振邦知道她并不擅长家事儿。想来也是,他们打小就是天之骄子,打小家里除了保姆,还有好些个勤务兵,轮不上他们干这些。他也若不是那三年的村官生活,又怎么学得会这些? 「你确定你要洗?」 「行了,我没问题。」 他这才好转些,已经给她做了饭,怎好还让他站着洗碗。她叶炯榆就是这样,心底里跟明镜儿似的,好歹分得很清楚。 「行,那你可得小心着点。」 这可是当初他到q市上任时,她托人给他带的英国名贵餐具,餐具中的奢侈品,她送了他一整套,价值不菲。 「行啦,不就是一套餐具吗?砸了我赔你一套就是了。」 「干嘛总得砸了再赔啊?你小心着点不就行了。」 叶炯榆不明白,赔的毕竟不比送的来得更有意义,更有心。 39、新识老朋友 三日后,省委就香港三大家族在q市兴建新城区的投资计划专门开会研究讨论,作为q市市委书记的秦振邦和曹或年自然不能缺席。 省委小型会议室里,列席会议的人不算多,省委书记、省长、市委书记、市长,再加上他们每人一位的贴身秘书,总共八人参加这个会议,看着阵势就知道是高层非正式会议,其他部门的领导皆不能参加。 「二位,说说你们对这次投资项目的看法吧!毕竟那可是你们的属地,可是盈亏第一线,你们的意见很重要。」 秦振邦稳如泰山的坐着,对曹或年斜眼探究的目光却是目不斜视,此时,他需要足够的时间判断眼前的形式,并不打算跟曹或年抢这风头。 「既然这样,那我就先说说我的意见吧!」果然,曹或年先接了话茬,「经过这几日对我市东区实际情况的评估,再对比三大家族的投资计划,我觉得这个计划尤为可行。毕竟要开发东区需要大批的资金,而我们政府最缺的就是这么一大笔资金,既然有财团愿意帮我们开发,我想不出有拒绝的理由。而且,一直以来省委党委都是鼓励我们多引进先进外资,而这回的这个外资恰恰和省委党委的指示精神很是吻合,我觉得我市政府应该予以大力支持,鼓励这样的先进企业前来我市投资。」 好一串冠冕堂皇的长篇大论,秦振邦忍住心里的嗤之以鼻,脸上风平浪静,心里很清楚曹或年极力促成这个计划的原因,鼓励投资从中获利,这是他的老伎俩了。 「小秦啊,你怎么看?」 知道秦振邦来头的省委领导对他倒是非常客气,温和着笑脸问着他的意见,他心里也琢磨到这两人和曹或年一样也想这个计划能成,如若能成,无疑为明年的回京述职报告中添上一道漂亮的重彩,曹或年也是看到了这一点才这么极力的想促成,既顺了领导的意,又成全了自己的利,还为自己讨了个为q市发展做贡献的好名声,真是一举多得啊! 见秦振邦沉思了半天没有讲话,曹或年猜着秦振邦有可能是反对的心思。这小年轻就是喜欢跟他斗,但这一次就看看他怎么斗,大势所趋,他就算想背道而驰这两位头儿必定也不能答应。 「的确,我不能否认这项计划的实行对q市来说是一大促进作用,可以提升我市在整个亚洲来说的知名度。但是,万事都有其两面性,我们在看见利益的同时也得看到隐藏着的风险。若然我们答应他们的投资计划,也就是说我们答应了他们垄断投资的计划,这样一来若我们今后想要在东区进行发展就会变得很被动。换言之,东区发展得再好对政府而言也只能是块招牌,而无实质性的促进。发展得好了,是香港财团的雄厚实力,发展得不好我们便成了让他们圈地垄断的元兇,上面若追究下来,我们的责任无法避免。」 秦振邦的一番更为深远的分析,引来了省委书记和省长的频频点头,脸上尽是赞许之色。在三大家族开出的诱人企划案中,他们恰恰也是忽略了秦振邦说着这些方方面面。 曹或年却在两位领导的对秦振邦抛去赞许目光的时候,脸色顿时变得铁青。他再一次小看了这小年轻,他总有办法倒他的台。 秦振邦眼角不经意的扫过曹或年铁青了的脸,心里冷笑道:你又算错了,我没那么傻公然与顶头上司作对,权衡利弊,我还是能达到预设的目的。 开会之前,秦振邦已经知道想要阻止是绝不可能,但若能降低三大家族垄断东区的野心,也未尝不是件好事,也算对她有个交代。 「小秦书记,三大集团也答应给我们三分之一的土地用作公共建设使用地啊!哪里算得上垄断。」 「三分之一?说句不好听的,计划正式实施后,这三分之一就像是他们施捨给我们的,跟垄断有什么分别?」 「以你的意见,是反对咯?如果不让他们来投资,我们如何有这么庞大的资金和先进技术实行清淤计划?东区又如何有发展?」 「曹市长,你怕是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没说不同意,我只是觉得他们的计划表面上看上去是我们与他们双赢,实际上过于偏颇他们的利益,对我们不利。」 「既然这样,小秦,你有什么看法,但说无妨。」 两位领导的态度整个都偏向了秦振邦这边,曹或年悻悻地只能被凉边上了。 第72页 同样是有备而来,曹或年却还是棋差一招的失败而归。出了省政府大楼,他怒气沖沖的掏出电话。 「喂,那边你一切都搞定了吗?怎么姓秦的那小子上来全是反对的意见?你们怎么办的事儿?」 「怎么?砸了?」 「没砸,不过跟砸了也差不多。」 「姓秦的就一点面子都不给?」 「给?给nmd。回去教训你们的人去,害老子这老脸丢大了。」 那边才开完会,叶炯榆这边便接到从香港打来的电话,不是别人,正是赖胜峰。 「fiona,投资q市东区的事儿,你怎么回事儿?啊?」 刚被三大家族臭了一顿的赖胜峰此时心里是满腹的怒火,只得找半个始作俑者的叶炯榆发泄,追究这里面的责任。 财大气粗是有钱人的权利,有钱人种也分三六九等,上层的对下层的自然也不会客气。在他们眼中,谁阻了他们赚钱,谁就是罪人。 「赖生,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叶炯榆倒是很淡定,她比任何人都明白赖胜峰怒火的出处,也知道这中间的缘由。 「不明白?你对那个计划不闻不问,也不出力,你到底是怎么干活儿的?置集团利益于不顾,这是你作为赖氏集团副总裁该有的工作态度吗?」 「赖生,我还是不明白您的意思。这件事儿不是由hunk全权负责吗?我这边要顾着分公司上市的事儿实在脱不开身啊!怎么谈得不顺利?」 「顺利?怎么顺利?还不都是你男朋友秦振邦捣的鬼,你们两个是怎么回事儿?他连你的面子都不给吗?」 终于说到点子上了,从一开始就隐晦得要死的不良之心毫不忌讳的公布出来。 「赖生,我想你是有点误会了。我并没有说过秦振邦是我男朋友,这一切都是八卦周刊揣测出来的结果,这些花边新闻的真实度有多少,你们不是应该比我清楚吗?怎么就会相信呢?」 「你们在梵凯的酒会上如此亲密,还能不是情侣?fiona,你这地下情瞒着外面的人就算了,连我都瞒?」 「赖生,我跟秦书记是因工作认识,平日里也鲜少联繫。再说,我私生活的事儿,您向来倒是挺尊重的,不是吗?」 「fiona啊,我就跟你直说了吧!你以为三大家族为什么看上我们,还不是因为你和秦的关系?你现在这么说,你不是置赖氏于一个尴尬的位置吗?如今我们加入了这个计划,跟三大家族可就是唇亡齿寒,荣辱与共的关系了,你在q市日子也不短,你看你能不能在关系上打点打点,这个计划顺利了,对大家都有好处,你说对不对?」 赖胜峰很了解叶炯榆的性格,对她硬的不好使,还是软磨比较好沟通。 说到这份上,叶炯榆也不好再推辞,食君之禄担君之忧,就算不能真担之忧,也没有当面硬碰硬当面顶撞的道理,有些事儿还是暗度陈仓的好。 「赖生,我只管试试吧!但你知道,内地这些事复杂得很,这么大的计划还是得上头说了才能算数的。」 「我知道,我知道,尽力就好,尽力就好。」 在赖胜峰的认知里,没有叶炯榆办不成的事儿,但这次叶炯榆下了决心要让他失望了。 挂了电话,叶炯榆卸了力气,虚脱的靠进椅背里,虽然这场诡辩之争在她的预料之中,但唇枪舌战的下来,还是让她心力憔悴。 有些人身上有太多与生俱来的优秀附加条件,这些条件在别人眼中光芒四射,免不了被心怀不轨的人觊觎,利用。他们想尽办法将这些条件剥去,但它们总是铁铮铮的存在,任他们再好的才华,再勤奋的努力也终究要被那些光芒所盖去。 手机在叶炯榆还没缓过神儿来的时候再次响起,她不想接,却还是不得不接,人生就是这样,就连这样的小事也让人觉得无奈。 「餵。」 「hi,我们的熙夕公主今天怎么听起来兴致不高啊!」 电话那头是钱帅,这群发小里,只有钱帅喜欢这样叫她。可打小她就不喜欢当公主,在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时光,童言童语的她曾经说过,「我才不要当公主,要当就当女王。」 公主在叶炯榆看来就是打扮得漂漂亮亮像洋娃娃样儿的女孩儿,除了能像洋娃娃就一无是处了。长大后她知道这种有个专门的说法,花瓶。 「难得你钱帅哥给我打电话啊!」 年少时不喜欢的东西,随着年纪的增长也就不那么据理力争了。 「不知道有没有荣幸请你吃个饭呢?」 「你跑q市来啦?」 「嗯,来看看我们家熙夕公主,顺道看看我们家老大。」 「反了吧,是看他,我才是顺道儿的吧!」 「切,他个大老爷们儿哪有你赏心悦目啊!」 「得,有本事这番话你在他面前说去。」 钱帅在电话那头悻悻地笑,没敢再往下贫。 「今晚啊,老地方,给你介绍位你早该认识的老朋友。」 「谁啊?这么神秘。」 「到了你就知道了,饭点儿,不见不散啊!」 那天晚上,叶炯榆才一包厢门,就被人介绍认识了一位长相甜美的女孩儿,她叫董子韵。特别的不是她拥有着美丽的外表,姣好的身材,而是她的姓,她姓董。 40、小姑娘 第73页 今晚的名人会所911号包厢里高朋满座,叶炯榆推门进去的时候并没有迟到,却还是成了最晚的那个。 「sorry,我来晚了。」 比起前几次的聚会,这次聚会来的人很齐,该来的都来了,难得好些人都携伴出席,热热闹闹的围坐成好大一圈,看到叶炯榆进来,更是欢唿声此起彼伏。 「喔……欢迎我们家熙夕公主闪亮登场!」 在很给面子的尖叫声中,叶炯榆下意识的抬手看了下时间,不是想确定自己是否迟到,而是想看看这才几点,这群人就跟喝高了似的疯狂。 「嘿嘿嘿,我还没来呢,你们就喝高啦!钱帅,有你这么当主人的吗?宾客都还没到齐呢,你主人家就先喝上啦?哪来的礼仪啊!」 「哪呀?您误会了不是,我可不是今晚的主人家,今晚的主人家可是你们家秦书记呢!」 秦振邦请的客?叶炯榆不经意间挑了挑眉,这倒是真稀奇,他向来鲜少请客,她知道不是他小气,而是从来就轮不上他请。 说话间,叶炯榆走近了餐桌,却一时不知道该坐哪,放眼过去,这豪华大餐桌上就仅剩下唯一的一个位置,恰恰就是秦振邦身边空上的那个。 「干嘛呢?赶紧上桌吧,就等您老啦!」 叶炯榆有点踌躇,抬眼朝那人看去,他脸上没有意外的表情,就是那副令她想撕烂的淡定嘴脸,端着杯红酒,眼光都没往这边飘。 既然人家都可以如此淡定,若她慌了手脚未免也太自损气势了。想起他们之间的约定,假扮的事儿对内不对外,这可都是内家人,政策允许的范围,怪不得他如此淡定了。 叶炯榆从容地把包包往椅背上一靠,同样淡定的落座。 「这就合适啦!咱们嫂子自然要坐在咱哥身边,这是必须的。」 就知道今晚来这顿揶揄是免不了了,叶炯榆想反驳,却不能反驳,直叫她憋得着实辛苦。 相比之下,秦振邦享受得多。 「少贫了,赶紧的,让他们上菜。都饿了。」 落座后的叶炯榆正式地环顾了下全桌的面孔,将这里面的人瞧了个清楚。这里面有她认识的,熟悉的面孔,也有她不认识,完全陌生的模样,陌生的人中她倒是能猜出些端倪来,比如郭擎旁边坐着的知性美女应该就是他那即将过门的媳妇儿吧!她倒是从没想过郭擎最后会喜欢上这种类型的女孩,她以为性感火辣美人才是他的最爱。 放眼一圈下来,叶炯榆给自己的目光找到了终点,定格在紧挨着秦振邦的左边位置上。自己坐在右边,左边坐着的个长相甜美的女孩儿。原来,今晚的位置不单只是梅花座,还是左右逢源座。 那女孩儿不但长得相貌出众,身上还有种不沾世事的青春劲儿,看起来年纪的确小,应该是这里面年纪最小的一位。就在叶炯榆打量着女孩的时候,女孩儿也正落落大方地看着她,晶莹的眼中仿佛闪烁着崇拜的光芒,而崇拜中隐约掺杂着某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杂质。 「hello,你就是熙夕姐吧,早听说了你的大名,今儿个总算是见着了。」 「你是……」 女孩叫的是叶炯榆的小名,看来确是个老相识了,尽管叶炯榆百分之一百的肯定她们从未见过面。 「唉哟,嫂子,您看我这脑子,都忘了给您介绍两位你没见过的老朋友,这位是子韵,咱们大院儿的小妹妹。」荣斌积极着自告奋勇的一一介绍着,「这位是上次与您缘吝一面的郭擎媳妇儿钱亚妮,海龟,b市的新晋女主播。」 原来那位知性美女是位女主播,怪不得这气质如此出众了。 「你好,亚妮,上次临时失约真是不好意思。」 「太客气了。」 由远到近,叶炯榆将招唿打回到董子韵的身上。 「你……子韵,大院儿的小妹妹,可我怎么没见过你呢?」 「熙夕姐,我搬进大院儿的时候,您已经出国了。您自然没见过我,可我倒是从这群哥哥身上听说了不少您的故事呢!」 「他们?你们?都没说我什么好吧!指不定都怎么编排我呢!」 「冤枉啊!你可是我们心中永远的熙夕公主,集美丽与智慧于一身的熙夕公主,我们怎么会说你的不好呢?你在我们这可就没半点不好!」 「呸,你们就知道耍贫!」 「真的,真的。他们说得你可厉害了,他们说熙夕姐你不但长得漂亮,学习还好,十项全能呢!是大院儿的女状元,女诸葛呢!」 「子韵,你还说漏了一个,她还是咱们的女将军呢!文武双全。」 「嘿,我说你们今晚是有了小妹妹就得意了是吧?真是皮痒了!」 他们不提,叶炯榆几乎都要忘了那段曾经很粗鲁的日子,虽然不是不堪回首,但作为女生,打架的往事真不见得是件光彩的事儿。 「行啦,行啦,开动吧!菜都被你们给说凉了。」 秦振邦出声阻止了一场恶斗,或者说是即将发生的恶斗。 叶炯榆心里正觉得秦振邦不愧是个识大体的领导者,这想法还没捂热,就被他紧接着下来的话给打碎了,他们啊,都一个样儿。 「哟,哥知道心疼人啦,果然是嫂子以后待遇不一样啦!」 「嘿嘿嘿,兔崽子,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啊!我这是在帮你们。也不想想,你们哥几个加起来能是她的对手?她可是敢跟薛强打架的,跟她叫嚣,你们可捞不着好!」 第74页 「那是,除了咱哥,谁还镇得住咱们家熙夕公主啊?这才是真正的门当户对,王者对决呢!」 「只是,哥,你这话说得,就不怕今晚上回去睡地板呀?」 「赶紧的吃吧!这么好的鲍鱼汤也堵不住你们的嘴,当心真惹恼了人。」 沈嘉昊最后成为这场战争的终结者,他是最了解秦振邦的人,因此也是最了解叶炯榆的人,惹恼了其中一个倒是其次,搅黄了他们的关系才真正要命。 后来,就真再没人敢那这事儿来打趣。叶炯榆心里自然是轻松了,她想要尽情享受起这难得的髮小团聚时光。 饭后,转了房间,转到了包厢的红酒房。这种场合,一般会出现的场景就是,男人们聚在一起,优雅的端着红酒,温文尔雅地聊着进来政治、经济的风云变化,但那些都是外行人看热闹装出来的优雅和休闲。到了他们着,就只有豪爽喝酒聊天的份儿,真是他们真性情尽显的时刻。 女同胞们喝着各自喜欢的饮料窝在沙发的这头,真正慵懒休闲放松得很,在这不需要去敬酒,不需要被劝酒,不需要被强迫喝酒,只需要喝自己想喝的东西。 因着这群女人里面已经有了两个当妈的人,严怡然和何飞倩,她们两人就免不了的在谈话间多少流露出了家庭琐事的话题。不是叶炯榆不感兴趣,而是她实在插不进话,只是很认真的听着,但听下来,的确很有意思,孩子的故事,三口之家的故事,都很有意思。 「熙夕姐……」 「嗯?」 和叶炯榆不一样,或者是因为年纪尚轻的缘故,董子韵被闷得够呛,可以理解,她才20岁,离想要成家的年纪还有好大一段距离,自然不能体会个中的温馨和细水长流的浪漫。 「我能问你几个问题吗?」 叶炯榆很想说不能,但是她没说出口,那样实在太扫兴了,而且,她心里总觉得眼前这姑娘好像并不是太高兴。 「你会跟振邦哥哥结婚吗?」 不论让叶炯榆想多少回,她都不会想到这姑娘问的是这个问题。她很后悔自己刚才没有狠下心来直截了当的拒绝她。 「怎么突然问这个?」 「我看得出来你很羡慕她们的幸福生活呢!」 原以为这小姑娘不懂,原来她不但懂,还看出了叶炯榆自己都不察的心思。 「小丫头,你大学里念的是心理学?」 「没有啊!我跟你一样,念金融的。我从小就特崇拜你,所以我才念金融的。」 因为她才念的金融?叶炯榆有种要晕倒的感觉,没想到自己不知不觉中害了人而不知。 「丫头,怎么不学文科?我觉得那样比较合适你的气质。」 「他们都这么说,可我就是想跟你学习。」 「别学我呀!我可不是好榜样!」 「谁说的,你是大院儿里唯一一个敢跟振邦哥叫板的女生。」 叶炯榆才想开口问她:就因为这个?可包包里的手机很不消停,挑在这个时候响起。 「不好意思,我出去接个电话。」 「好吧!」 拿着手机,叶炯榆出了包厢,今天的包厢并不是太嘈杂,只是这个电话貌似很重要,不然公司不会在这么晚给她打电话。 「alva,what’s going on?」 「叶总,我在b市这么多年,一直见不到loka集团总裁,据他秘书透露,loka总裁说我们并不具备与他们合作的实力,所以不打算跟我们合作。」 「他连看都不看我们计划书就下次结论?」 「yes,sorry。 「no,dont apologize,it’s not your fault。我们与loka集团确实从未有过接触,而且传闻他们只跟相熟的公司合作,我们这次想要得到与他们合作的机会,对他们来说是太唐突了。」 「so what should we do?」 「let me think!后天我亲自过去再做决定。」 loka集团是家有丹麦皇室血统的国际大集团,他们涉足的领域不算广,却很精,大都是传统工艺产业,赖氏集团想通过与他们的合作,促进内地分公司上市的步伐,并提高国际知名度。同时,她也知道,但凡是有一举多得利益的事儿,都是些不那么容易达成的事儿,而这件事她有决心,却好像少了那么点信心。她知道,先不说内地分公司如何,就算是赖氏集团,在loka高傲的皇室眼光中,也只是暴发户,他们缺乏的就是loka最看重的,深厚企业歷史文化背景。 叶炯榆再一次决定向高难度挑战,而少有的并没有胜券在握。 挂上电话,叶炯榆在庭院里吹了一会儿凉风,转身正要回包厢,发现刚才有人从包厢进去,她没看见人,只见那门晃了下并没有关上。她顺势轻易推开留下的门缝,暂时甩开烦躁的心情,重新回到难得的聚会中。 叶炯榆祈祷那位小姑娘可别再问她些无厘头的问题了,她现在的心情不比刚才,早没那闲心。 41、稀罕事儿 聚会结束的时候,已是午夜时分,一大群人浩浩荡荡的走出会所大门,熙攘的声音并没有因为深夜的即将来临而音量渐小,倒是因了酒精的冲击被放大。其实大家都没醉,只是高兴,难得的高兴。 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个人都会发现,这份相聚便越变得艰难了,也就越发的珍惜和不舍。 「各自跟着自己的司机,都散了吧!」 第75页 强大的气场说出这番颇具指导性意义的话,语气中是不容置疑的坚定,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纸命令。 别以为说话的是秦振邦,不是,说这话的人是叶炯榆,她站在秦振邦身旁,说着向来聚会都由她来做会后总结髮言的话。 同样的话,今晚听在众人的耳中却似不同了,倒有了几分女主人的味道。 相比于众人的习以为常,第一次见到偶像发号施令的董子韵被强大的气场震了下,站着有点发愣。说是命令,倒也不甚准确,叶炯榆的语气里满满的尽是关切,听起来又像极了家人语重心长的嘱咐。 董子韵在听过众多关于叶炯榆故事后的她,这样的场面在印象中似乎并不陌生,可亲见了才发觉,跟想像中并不是一回事儿,就应了时下很流行的一句话:从来只被模仿,却从未被超越。 董子韵从崇拜和沮丧的情绪中飘回来,知道该回家了,她下意识的往秦振邦身边挪了下位置。他送她来的,应该也会把她送回去吧! 「子韵,到哥这来,你斌子哥送你回家。」 荣斌倒是自告奋勇得很,一贯吊儿郎当的模样化解了秦振邦的左右为难。 董子韵略带委屈,不甘心地抬起头看了看秦振邦,之间那人脸上只是淡淡的微笑,并未作声,她知道自己得换司机了,尽管她万分的不愿意。 「哦。」 从来董子韵都不是个好说话的姑娘,若今晚遇上秦振邦身边站着的是别的姑娘,她绝不会答应,可偏偏是那人,她心里默默崇拜了十几年的女人。 叶炯榆是在董子韵走后,才钻进秦振邦的黑色奥迪轿车,上车的动作早不似以前那么扭捏,心里也似比以前实了许多。她早预想着他会送她回去,所以并没有通知司机,也没有通知linda,打着车就来了。 只是,叶炯榆在临上车的时候,眼光不经意地飘向了不远处已经湮灭得只剩下的红灯。她不傻,早看出来这小姑娘喜欢她的伪男朋友,那青春的眼睛里尽是掩饰不住的爱意,年轻的女孩儿,总藏不住爱! 将叶炯榆安全送达公寓后,两个人连寒暄都省了,只是礼貌的互道了声「晚安!」,简单的话语,却不是感觉,这是一种仿佛相处了多年的老夫妻道别时说的话,有点细水长流的味道。 目送了叶炯榆上了楼,看着她公寓的灯光从客厅落地窗的玻璃里偷出来,秦振邦转回头,升起车窗。 「开车。」 车子平稳地朝着部队大院儿的方向驶去,秦振邦掏出了口袋里的手机。 「喂,昊子。」 「怎么?这么快就把我们家熙夕公主护送到家啦?」 「嗯,多大点路?」 「听你这声响,像是在车里啊!」 「小子,想说什么呢?」 「我还能想说什么,你就没上去喝杯咖啡什么的?哦,不,喝咖啡的确不适合你们,以你们现在的关系,就是她住你家或你住她家才正常。」 「你丫的哪那么贫啊?敢情是婚姻生活美满越来越贫啦!跟你说正事儿。」 「哥,您跟我说话还绕弯儿呢?」 「你认识loka总裁?」 「华尔街的时候带他赚了那么一点小钱儿,怎么,您老对他有兴趣?想起问这事儿了。」 「你丫的虚伪了啊!」 沈嘉昊所谓的一点小钱可是一个多亿美金呢! 「哥,知道瞒不了你,直说吧,什么事儿?该不是为了loka在b市投资的事儿吧?」 「嗯,……」 秦振邦才要说,沈嘉昊兴致起来截了他的话。 「先别说,先别说,让我猜猜,该不是为了某人想要跟loka合作的事儿吧?」 秦振邦这么轻易的就被沈嘉昊猜中了心事,脸上觉得有点挂不住,下意识的轻咳了一声。毕竟是认识了多少年的兄弟啊!那瞒得住? 「行,您别说我也知道您要交代我些什么。这事儿您就叫我办吧,放心,就冲着您这通电话,我定叫这事儿成。」 倒不是秦振邦找他帮忙的电话又多稀罕,而是秦振邦为了叶炯榆给他打电话的这事儿千古难得一遇,哪曾见过他这位大哥对谁如此上心? 「多办事儿,少说话。」 「我办事,你放心。」 这看似平常叮咛的一句话,其实是字字珠玑。秦振邦言下之意是不让沈嘉昊把这事儿给透出去,得顺其自然的办成,不能让叶炯榆有半点怀疑。也只有他跟着他混了这么多年,能心领神会得透彻。 挂了电话,沈嘉昊握着手机,舒服地靠在椅子里,嘴角高高地向上扬起。 这时候,身边有人巴巴地靠了上来。 「在电话里都说了什么,看把你乐的。」 沈嘉昊伸手将身旁的严怡然搂了过来,让她舒服的窝在他怀里。 「难得见他对女人这么上心,而且还是咱们自家人。」 「怕是好事近了吧!」 这一顿饭下来,严怡然特有的观察力,将屋内的情势看了个清楚。那两人之间似有似无的眼神在那个空间里流转了千百回,虽未交汇,也未曾交流,让她这个旁人看得个清清楚楚,明明就是有情的两个人,却就是压抑着,躲避着对方的眼神。 这是传说中的暧昧吧! 「可依我看也不容易。」 「嗯?怎么说?」 第76页 沈嘉昊知道自己这小妻子的眼神向来很好,尤其是在看人的方面,她说的见解一般八九不离十的就是正解。 「他们还不是情侣吧!假扮的吧!」 「老婆,这话在这说就好了,别给家里人听见。」 「我知道,我又不傻。」 「嗯?每个傻瓜都说自己不傻。」 「滚!」 严怡然被沈嘉昊揶揄得有点生气,手肘惩罚似的撞了下他的肋骨,引来他闷哼一声。 「我们俩真的很般配呢,你说我们该不该帮着推波助澜下,也好早日成其好事。」 「老婆,你什么时候喜欢干起媒人婆的事儿啦?八卦哦!」 「你才媒人婆,你才八卦呢!我只是挺喜欢叶炯榆的,所以觉着他们能成很好。」 严怡然向来不喜欢做这种牵红线的俗事儿,若不是她第一次与叶炯榆见面后发现自己很喜欢这个女孩子,依着她的性格才不会这么费心思的为谁呢! 「你喜欢她?你说,你不是喜欢我吗?怎么喜欢她了?」 沈嘉昊的心情很好,就没点正形儿的跟严怡然闹,半点不把她说的当回事儿。 「沈嘉昊你再闹,你再闹我明天就回家去陪儿子,让你一个人呆这儿。」 自从有了儿子,严怡然发现打入冷宫的这招很好用,但有时候在有效的同时也会产生反效果。 「我是在闹吗?我是太了解他们俩的性格,他们不喜欢别人插手他们的事儿,我是不想你枉做小人。」 严怡然想想,也是,都是这么强势的两个人,自然不能用对待平常人的方法来对待他们。 「小样儿,你刚刚又威胁我了。你最近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嗯?」 「啊?我哪有?」 「没有?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看你还有没有闲心管别人的闲事儿?」 说话间,严怡然并没有发现车子已经到了,等她回过神时,她被沈嘉昊扛着下了车。紧接着惊声尖叫响彻了夜空,沈嘉昊庆幸他们住的是楼间距非常宽敞的高尚别墅区。 在叶炯榆抵达b市不足一个小时,她还坐在从机场开往b市的车上,神通广大的有人找到了她。 「hello,fiona!」 「hello,caspar。你可够神通广大的,我这才着地没多久呢!」 「那是,想要请你这个大忙人吃饭,定是得有点小道消息才行!」 「吃饭?这么消息灵通的就为请我吃饭?」 昊天的大老闆什么时候那么清闲起来了? 「用得着那么惊讶吗?我不能请你吃饭?」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不管奸还是盗,午饭时间,怀山路819号紫云轩。」 叶炯榆抬手看了看表,从这里回到酒店放了行李,就差不多该去吃饭了。敢情她这趟来风尘僕僕的赶着的第一站竟是沈嘉昊不知是奸还是盗的饭局。这傢伙从来就是一混世魔王,无奈众发小里,她跟他的感情最好,拒绝定是不能了。 说起沈嘉昊,叶炯榆想起自己和他还曾经有过阴差阳错被错点鸳鸯的一段往事儿。 那年正赶上叶炯榆回家奔丧,办完事儿后,沈妈妈便安排了沈嘉昊给她当嚮导,带着她在a城里四处转转,说是她在国外多年,也该去体会体会家乡这些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至于为什么是沈妈妈安排而不是荣妈妈,郭妈妈,钱妈妈或者秦妈妈,那是因为沈妈妈与叶炯榆母亲周宇婧是多年的闺中密友,感情深厚,几十年如一日的亲近。 叶炯榆甚至曾经猜想,说不定她们曾经恶俗的想要来个指腹为婚或者订下娃娃亲,让她们亲上加亲。庆幸的是,她和沈嘉昊都不是听妈妈话的孩子。 就为了这事儿还差点闹出误会,搅黄了沈嘉昊与严怡然的一段大好姻缘。不过转念一想,她或者也能算他们婚姻里推波助澜的贵人,虽然一切都是无意识的行为。 叶炯榆如约来到紫云轩,这是一家房子是典型江南建筑,装修也充满江南秀气清灵的餐厅,却也是一家b市里顶级的法国餐厅,更是获得米其林人证的餐厅,正符合时下的混搭风,所以也就更得到上流人士和外国贵宾的青睐。 只是,沈嘉昊怎么在这请她呢?这是间不适合非情侣男女二人世界的餐厅。 穿堂过室的走进服务员推开的江南窗格门,原来还真不是二人世界的饭局。 42、罚抄 突然而至的饭局上,叶炯榆惊喜的见到了此次行程最想见的人,心里惊喜之余,最大的感触便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然而惊喜却不仅仅只有这些,还有最后与loka初步谈成的合作计划,这才是叶炯榆最大的收穫。 饭局在一片欢声笑语和谐的气氛中结束,loka集团总裁不但很欣赏赖氏做的合作计划,对叶炯榆更是赞赏有加。外国人对女人的赞美从来不吝啬,拥有四分之一法国血统的loka总裁更是不掩饰自己的天性浪漫,临走的时候,对叶炯榆是来了个毫不客气的熊抱。他们的熊抱拥有无尽的热情,却并不会让被抱者有被侵犯的感觉,这就是法国男人浪漫之处。 坐在沈嘉昊的黑色路虎里,他会负责把此时心情无比好的叶炯榆送回酒店。他侧头看了看身边的女人,她和那人一样,一样的淡定,就像现在他知道她此刻心里充满了胜利的喜悦,和惊喜,可她将情绪压抑得很深,若不是那闪光的眼眸,他几乎也也完全看不出来。 第77页 「谈成那么一大笔生意,心里乐坏了吧!」 叶炯榆睨了沈嘉昊一眼,撇了撇嘴角, 「革命成功一半,同志仍需努力。」 「一半儿?不是全部吗?看得出来daniel很喜欢你,光凭这点,这项目就十拿九稳了。」 乍听这话,不了解的人怕是难以理解沈嘉昊话里的真正意思,但叶炯榆明白。 「caspar,若不是我了解你,会以为你是在讽刺我是花瓶呢!」 「我也未必没有这个意思。daniel喜欢你,外表难道真没占优势?」 「就只有外表占了优势?」 若是换成别人这么跟她说话,她早发作了,还好面前的是沈嘉昊,她尚可以容得下他的玩笑。 「ok,ok,你的能力才真正占了优势,让daniel对你刮目相看。说到能力,我也佩服你,你不知道我请了他吃饭,却能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将投资计划讲得如此生动,老实说,几乎也打动了我。」 「毫无准备?你不知道吗?我可是随时都是备战状态,任何情况下都拉出去能打。」 对此,沈嘉昊很慷慨的报以热烈的掌声。 「佩服,佩服。不如这样,我高薪聘请你吧,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拉倒吧!不过我还真不知道你认识loka的总裁哦!」 早知道沈嘉昊认识,她早让他穿针引线了,又怎会闭门羹吃得如此辛苦。 「嗯,跟他们的确有点渊源,以前在美国帮他小赚过一笔。」 「没听说啊!你们跟他们也并无生意往来呢!」 「纯属私交,外界也没什么人知道。」 「可你又怎么知道我们公司在这个项目上有阻碍?」 想要跟loka集团合作的计划由叶炯榆筹划,并不是非常成熟,也没十足的把握,所以一直处于保密阶段,沈嘉昊又如何得知? 「真以为内地商业圈有秘密可言吗?当你的人开始试图接触daniel的时候,这就不再是秘密了。」 沈嘉昊当然不敢告诉叶炯榆真正的消息来源,一来他不敢坏了对秦振邦的承诺,二来他不想坏了两个人的节奏。都如同刺猬的他们如此强势,如此敏感,旁人无预警的介入怕只会弄巧成拙,惊了他们,立起刺针,只会让他们彼此越来越远。 他了解他,也了解她,更了解他们。 谁也没想到叶炯榆此次的b市之行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凯旋而归,就连她自己也没想到,从接洽到签约,仅仅用了三天时间,神速得很,开创了有史以来的最短纪录,让公司上下对她更是神话般的膜拜,开始盛传一句话:没有fiona搞不定的项目。消息一传十十传百的回了总公司。 从来叶炯榆都知道锋芒毕露不是好事,后来发生的事儿也真正印证了她的话。 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与loka集团的成功签约撼动了整个内地商业界,上了个大头版头条成了一段传奇,沈嘉昊拿着这段传奇邀功的出现在秦振邦面前。 「看看,是否满意?」 秦振邦低着头,挥动着手中的金笔,龙飞凤舞的签着笔下的文件,丝毫不理会办公桌前,一副得意忘形模样儿的沈嘉昊,他清楚的知道,这人来邀功是其次,想看他反应才是真正目的。这小子应该知道他不会如他愿。 「嗯,很好。你办事我向来放心。」 「就这样?嘿,我说老哥你也太不够义气了,帮了你这么大的忙儿,连正眼也不给一个,过分了啊!」 这小子真是越来越没大没小了。 秦振邦放下手中的笔,缓缓地抬起头,双手自然的交握放在签好的文件上。 「纠正的措辞,你是帮了她一个大忙,不是我。」 「嘿,还不都一样吗?我说您就别跟我这装了,犯不着啊!你看看你,这幅书法天南地北的带着,一挂就是十几年,别人不知道,我还能不知道你?」 秦振邦转了椅子的方向,侧身看向身后的《将进酒》,原来有十几年了,这一挂就是十几年了,怪不得都显得有点旧了。他每年都会让胡耀华找最好的保养师傅保养,貌似又到了要保养的日期了。 「熙夕的国画书法造诣果然很高,这幅字随着你南征北战了这么些年可都还挂得住啊!当然也得有人懂珍惜才行,对吧!」 「哼,她的国学造诣还不是被周爷爷发出来的,有什么可拿出来显摆!」 「谁说不是啊!她小时候犯错就只是罚练字帖,罚丹青白描,难为了我们没少替她挨板子,她倒是练了一身好本事,我们可是满身伤啊!」 话说到这,让秦振邦不由的想起这幅书法的来歷………… 那年叶炯榆才7岁,他已经11岁了。她再不是初到大院儿的小女孩,跟着众孩子混得风生水起得很,吃香得紧。他却依然是大院儿里的王,不同的是,他的身边多了她这个女王,虽然大家喜欢叫她熙夕公主,但她坚持要当女王,摆明了就是来跟他抢,但王就是王,尽管她不愿意,但她也只是众人口里的熙夕公主。 当时的南大院儿还不是秦振邦的地头,归薛强这个孩子们眼中的恶霸管,用沈嘉昊的话说,南大院儿是尚未统一的台湾,有一天他们必将收復。 这天,大院儿里的薛强也不知道是怎么惹了叶炯榆,两个人就在南大院儿的操场上呛了起来。 有个女孩儿被叶炯榆护在身后,两个不高的身影被一群男孩子团团围住,女孩儿吓得有点哆嗦,她倒是不怕,高昂着头怒视着带头的薛强。 第78页 「薛强,你想干嘛?」 「关你屁事儿?滚开,别以为你在北大院儿出名我就怕你,这事儿我们南大院儿的事儿,轮不着你来管。」 「你欺负小米我就管。薛强,告诉你,小米不想跟你玩儿,你别老缠着他,不然我对你不客气。」 小米是叶炯榆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所以她绝不会看着小米被薛强这个恶霸欺负。 「不客气?有多不客气,啊!」 薛强一句警告,围着他们的人又朝她们靠近了一些。 「薛强,你要是个爷们儿,我们就一对一,你这样人多欺人少算什么英雄好汉?」 叶炯榆这话让薛强愣了一下,早听说北大院儿的小辣椒很呛,没想到还真挺厉害。 「一对一就一对一,我还怕了你不成?告诉你,我要赢了,以后小米就是我女朋友。」 「我要赢了,以后你再不准骚扰小米。」 围着她们的男孩儿散开后,薛强脱了外套,就跟叶炯榆打了起来。那天,叶炯榆穿的还是裙子,一件漂亮的碎花连衣裙。 「薛强,你住手。你敢打我们北大院儿的人?我看你是活腻味儿了。」 就在叶炯榆和薛强打得不可开交,头髮凌乱,衣衫不整的时候,秦振邦带着沈嘉昊他们这些北大院儿的孩子们出现了,随即加入了战局。现场是一片混乱。 后来,不知道是哪家的勤务兵,还是路过的小保姆,又或者是巡逻的哨兵向上面报告了这件事儿,参战的所有孩子被各自的勤务兵领了回家,跪倒在各自家长面前。 这是大院儿有史以来最大的混战,也是最后一次混战,后来,大院儿就统一了,台湾就收復了。 叶炯榆被领回家的时候,周家年夫妇几乎不敢相信眼前这是早上漂漂亮亮出门的宝贝外孙女。周家年被气得是七窍生烟,第一次要对叶炯榆实行家法,赵枚启没拦住,可当他手里拿着藤条的时候,却怎么也下不去手,最后也只能按着往时的规矩。 「回房去,抄《将进酒》五百遍,然后禁足,在假期结束前不准你再出院子,看你还怎么跟那群混小子疯。」 周家罚抄可不比一般人家,他们罚抄必用书法,得写得工整漂亮,可没那么容易过得了关。 至于为什么是《将进酒》,叶炯榆并不知道,姥姥说是姥爷随口说的。 相比叶炯榆,秦振邦可就惨多了,被秦启岳狠狠打了一顿,打得是皮开肉绽。 可秦振邦伤口开始结痂的时候,叶炯榆还被关在家里二楼的房间里写着《将进酒》。 秦振邦带着男孩子们又出门了,在周家院子西面的围墙边上,沈嘉昊朝着二楼叶炯榆的窗户低声叫着她的名字。 「叶熙夕,叶熙夕……」 「干嘛?」 叶炯榆推开窗户,满脸的怨念,抄这毛笔字抄得她想死的心都有了。 「走啊,出去玩儿啊!」 「去不了,我还没抄完呢!」 「抄什么呢?」 「《将进酒》,五百遍,这才抄了两百多遍呢!」 「给我们看看,我们帮你抄。」 叶炯榆随手扯了一张抄好的字帖折好从窗户上扔了出去,准确的落在秦振邦脚下。 沈嘉昊拾起地上的纸团,随着秦振邦离开。第二天,他偷偷给叶炯榆带了一百多张,密封起来,让不明真相的勤务兵偷偷带给了她。 凑够数的叶炯榆终于完成任务。但她并不知道,其实周家年早看出了破绽,只是也心软的他也实在对这宝贝孙女于心不忍,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那一百多张字帖写得再好,却也不是叶炯榆的字体,周家年又怎么会认不出自己孙女的字? 「叶熙夕知道这幅字你收藏了这么多年吗?」 「有必要知道吗?不过有些人若要多嘴,指不定会有什么下场。」 沈嘉昊收到警告,连忙在嘴上做了个拉链的动作,识时务的闭口不言。 为了loka的事儿,好几家媒体都想採访叶炯榆,她从来不喜欢应酬这些个总会夸大其词的文人,索性让linda全推了,难得清静地坐在办公室里,泡上一杯她最爱的棕榈猫咖啡,享受她千金难求的悠闲下午茶时间。 私人手机很讨厌的总会在这个时候响起。 「喂!」 「熙夕,赶紧回家一趟,你妈住院了,情况不太好。」 43、归心似箭 「熙夕,赶紧回家一趟,你妈……住院了……情况不太好。」 周宇成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有些断断续续,隔着遥远的距离,凭着电波,叶炯榆也能听出他的迟疑和紧张。他的迟疑和紧张无形中影响了她,握着电话的手开始微微颤抖,冷汗从背嵴上渗出,一行一行的滑落,贴上衣服,是那种透心凉,感受到那抹寒意,她便随之胆战心惊。 该发生的或许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发生了,至于后果……叶炯榆不敢再往下想,从椅子上起来,朝门口冲去,握着门把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拉了什么,沖回来,拿起包包再次冲出办公室大门,直奔电梯。 「fiona,你……」 突然的一阵风扫过,linda反应过来时早已叫不住踏进专属电梯的叶炯榆,只能自言自语的问了一句, 「what’s happen?」 今天的机场高速异常通常,来往的车辆不如往日繁忙,如此的不寻常就好像预示到了不寻常事情将要发生。 第79页 叶炯榆开着奔驰s500在通畅的道路上飞奔,时速表上的指针冲到了160码,可是她踩着油门的丝毫没有放松的意思。超速,再熟练的超车,如电影里上演的飞车技一般精彩,任谁也猜不到这车里的司机会是个女人。 黑色奥迪稳稳地开着,秦振邦坐在车里,手上握着份不薄不厚的文件,专心地审阅,手里握着的金笔在几处重点的地方更是清楚的坐下标记,在车上办公是秦振邦的工作惯例,这得归功于他车技了得的司机。说起这司机,还是个尚未退伍的志愿兵,是驻市部队给他配的司机,据说是从司机班里挑出来最顶尖的司机,因为车技了得,所以送到了这里。以前总听说部队里的领导最不会搞人际关系,在他看来都是传言,他们倒是更知道如何更好的讨好地方领导。 「书记,那辆车……」 胡耀华迟疑的话还没说完,秦振邦抬起头下朝前望去。 「好像是叶总的车。」 那熟悉的车牌不是她的,又会是谁的。庆幸他的眼力够好,车牌在他模煳中看清后的下一秒已再看不清,模煳于路的前方。 开那么快,不要命了? 虽然秦振邦不敢肯定是叶炯榆,但是这么快的速度,若不是她,就只会是偷车贼了,很明显前者的可能性大些。 「小张,上去看看。」 所谓顶级技术司机,得是宜静宜动,宜快宜稳的,稳要做到车内人如在平地静止,快要做到车内人不觉,这就是境界。 坐在前排副驾驶的胡耀华,挪了挪屁股下的位置,手不自觉地抬起,握上右边上方的车把手,左手握紧了安全带。 不到两分钟,小张追上了刚才提速前已经消失在他们视线里的奔驰s500,黑色奥迪并排从它身边过的时候,秦振邦轻松地透过车窗玻璃,证实了他的猜测,不是她,又是谁呢? 叶炯榆不喜欢黑暗,所以她不允许她的车车窗贴上不透明窗膜,在她看来那是鬼祟的做法,只有心虚的人才需要欲盖弥彰。 秦振邦不经意的瞄了下仪錶盘,才发现了令他气愤的数字,那个数字刺激了他的神经线,他要紧了牙,太阳穴的青筋显了出来,突突地跳着。 「截停她。」 「书记……」 胡耀华松开右手,赶忙回头,惊悚的看向后座的老闆。 「这样很危险。」 秦振邦眼睛直视着前方,目不斜视,脸上的表情几乎可以用冰冷来形容。 「现在就安全吗?」 「可是……」 「照做。」 秦振邦的那两个字讲得很有分量,不容置疑,身为军人的小张比胡耀华更懂得什么叫做服从。 「吱…………」一串刺耳的剎车声,伴着汽车车身的摩擦声,黑色奥迪将奔驰s500逼停在了紧急停车带上。 叶炯榆踩着剎车呆坐在驾驶座上,尚未回过神,但她知道有个神经病不断的逼近她,她甩不掉,最后将她逼进了停车带,她一个紧急剎车,车身磨在边上的护栏上,定是花了。 「你会不会开车?……」 叶炯榆伸手按下车窗,正要朝着窗外的罪魁祸首发飙,没想到,这一开窗倒是正中别人下怀。 秦振邦在叶炯榆还在惊魂未定中下了车,手从大开的窗户里伸进去,按开了整车的中控锁,拉开驾驶座的门,解开司机的安全带,很粗鲁的将那个人从车里拽出来。 叶炯榆在摇摇晃晃中双脚到了地面,回过神来才发现了来者是谁,从没想过会是他,晃眼才发现,原来真是他的黑色奥迪。 「秦振邦,你tmd想干嘛?」 为了赶路,心急如焚的叶炯榆抓着秦振邦几乎是用吼的,声音大得让秦振邦也不觉一震,手中的动作有那么0.1秒的一顿,倒不是因为分贝的大小,而是他从没见过这样的叶炯榆。 他见过骂人的叶炯榆,打架的叶炯榆,粗鲁的叶炯榆,更多时候见到的是冷静的叶炯榆,却从没见过此刻,有点歇斯底里,口出脏话的叶炯榆。 她定是出事儿了。 「我不想明年的今天送你菊花。」 叶炯榆想要扯开秦振邦,重新回到车里,可那高大如山的男人挡住了她面前所有的路。 「你tmd给我让开。滚!」 她有如何拉得动他,不论她如何使劲儿,他只是稳如泰山的站着。男人和女人的力度的角逐本就是场胜负早已註定的对决。 「你去哪?我送你。」 可能是因为累了,可能是因为着急,可能是因为心里难受,可能是因为…… 叶炯榆也说不清自己此刻的心情,她颓废的松了拉着他的手,听了他的意见。 秦振邦很少自己开车,可他的技术很好。说起他的驾驶经验,恐怕要比很多人丰富得多。他开过小货车,开过小面包,甚至开过拖拉机,真是应有尽有。他的技术是以前练下的,根基很深,就算他在过多久没开,也不会忘。 车子在他的手下,果然稳健了许多,没有太快,却也不慢,也已经超速。 「发生什么事?」 叶炯榆不想回答任何问题,只用了一句话,堵了后来的接下来的问句。 「我想回家,现在只想回家。」 坐进副驾驶座后,叶炯榆只是呆呆的坐着,愣愣地看着前方,她不知道此刻的时速是多少,她不想管是多少,她只想回家,现在只想回家,十几年来第一次如此,归心似箭。 第80页 秦振邦听着她的话,念着她的语气,不用眼光的触及,他也知道不能,不该再往下问,这事儿,必是大事儿,大到恐怕足以令她的世界翻天覆地了。 目送了奔驰s500离开的黑色奥迪车里的另外两个人,胡耀华尚未从惊魂未定中回来,但他还是清楚的接到了秦振邦下车前留下的指令。 「d市的会议回去让梁副书记替我参加,就说我家里有事。」 原本他们这一路也要去机场,他们订的是下午飞d市的机票,若不是这突如其来的一出,他们现在也不会在往回开的路上。只是这车上原本的三个人,变成了两个。 两张头等舱机票,秦振邦和叶炯榆在两个小时后,从q市回到了远在千里之外的q市。 机场出来,叶炯榆上了秦振邦拦下的计程车,想都没想就直接报了地址。 「空军总医院。」 说完之后,叶炯榆才意识到坐在身边的那个人,想要收,却已经来不及,就算了,他若想知道,又如何瞒得住。 苍白的墙,苍白的床单,苍白的服装,在人们的印象中医院总是苍白的,是因为来这里的人都是无力的苍白的?但据专业人士的解释,白,代表了纯洁,干净。可在常人眼中,白,是恐怖的死亡之色。 叶炯榆踏进这片苍白的世界,在这片苍白世界里,她看见了站在某高干病房门口,她那些脸色苍白的亲人。她的心瞬间由凉转了寒,苍白像是种会传染的病,进来的她染了一脸。 不自觉中,刚才冲进来的叶炯榆的脚步放缓了,在远远看见周宇成后更缓了,最后几乎要停住,距离那道门远远的停住。 这时候,有个强壮的手臂轻柔的搭上她的肩膀,传给她力量,支持着她继续朝前走,她深吸了一口气,重新迈开步子。 走进医院的那一刻,秦振邦已经能猜出点什么,却还是不知道是什么,但他知道,面对未知的生死,她需要更多的是支持,而不是探寻。 「小舅舅……」 叶炯榆怯懦的,试探性的叫了声周宇成,然后停住,因为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问什么。失魂落魄,满脸疲惫坐在椅子上的周宇成让她心里早失了底,她害怕自己迟到了,这将是一辈子后悔的迟到。 应着声音,周宇成抬起头,看见了几个小时前听到声音的那个人。看见她惨白的小脸,知道这丫头是被吓得不轻,他们又何尝不是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措手不及。 人面对突然而至的变故,会变得如尘埃般渺小。 「熙夕,回来啦!」 这是句家常便话,周宇成需要用它来缓和自己的情绪,过度接下来叶炯榆将要接受的事实。 「舅舅……我妈……」 「你妈她才洗了胃,现在在病房里,人还没醒。」 洗胃?叶炯榆被这两个字震得有点往后倒,有人从后面扶了下,稳住了她就要往后退的脚步。 这两个字,意味着叶炯榆十年来最不想面对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 「熙夕,你得有个心理准备。」 叶炯榆抬头,望向周宇成,但她的眼睛是空洞的,找不到焦距。 「你爸跟你妈……提出离婚了。」 44、父亲 「你爸跟你妈……提出离婚了。」 周宇成的话如利剑一般刺进叶炯榆心里,任凭她在飞机上做足了心理准备,做足了最坏的打算,但当残忍的事实血肉模煳地摆在面前,再多的准备,再强的心也无法抵挡。 叶炯榆再站不住,踉跄的朝一边倒去,发射性的想要伸手扶住墙,身后那只手臂抢在前头,环上她的腰,将她牢牢扶住。 在他的怀里,她没有挣扎,任由他成为她的支柱,她再次利用了他,在她最彷徨无助,脆弱不堪的此刻。 秦振邦只是扶着叶炯榆,并没有打算开口说话。他心里对周家那样的变故没做太大的评判,只是庆幸自己在路上遇见她,庆幸自己陪她一路回来。 男人和女人有着种种不同,正如女人听说了别人丈夫外遇,要么就是感同身受的悲伤,要么就是同仇敌忾的愤慨;可男人遇上这种事儿,要么打从心底的羡慕,要么事不关己的高高挂起,但不论哪种,男人只会是沉默。 「小舅舅……」 好不容易,叶炯榆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无力的叫了声小舅舅,却不知道往下该说什么。 可是,周宇成误会了,将叶炯榆沉重的悲伤认为是子女对于家庭中突然而至的暴风雨无所适从的悲伤。 「熙夕,你也长大了,有些事儿,我也不想瞒你……」周宇成深吸了口气,压下胸口的那团火才接着往下说,「叶枫外面有女人了,就是为了那个女人才跟你妈离婚的。」 知道了,大家终于还是知道了,所有人都知道了,叶炯榆窝窝囊囊,小心翼翼守了十年的奸/情终于大白于天下,而她,在这段骯脏龌蹉的婚外情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帮凶?或者就是帮凶。 「那个女人怀孕了,所以叶枫要跟你妈离婚,也是因为这样,你妈才吞了安眠药,若不是因为那个混蛋,你妈怎么会躺在这里生死未卜,遭这罪?」 周宇成越说越激动,咬牙切齿的恨不得将叶枫碎尸万段。泄愤的说完,他也同时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在一个女儿面前,他是不该这么说,尽管那是事实。 第81页 「熙夕,对不起,小舅舅……」 叶炯榆完全听不到周宇成后面道歉的话,她的耳膜里只余下那女人怀孕了的话,如魔音一般萦绕着,脑子是挥之不去的痛。 悔恨、愤怒、忏悔、自责纠结成一条鞭子,一鞭一鞭的打在叶炯榆身上,痛彻心扉。 痛到了极致,会盖过所有情绪,全数转化成愤怒,当怒火沖山而出,那边是一发不可收拾。 叶炯榆从秦振邦的怀里离开,转身箭一般地往外沖,横冲直撞地撞倒了护士、行人,打翻了一地的东西,引来受害者的连绵不断的抱怨声,但此时此刻,任何声音也不能让她停住脚步,她只想找到他,那个制造了这场悲剧的罪魁祸首,那对狗/男女。 「宇哥,你别着急,我跟着去,定不会出事儿。」 「振邦,好好的照顾她。」 周宇成的话音还没落,秦振邦人已经跑了老远,追着叶炯榆渐渐消失在苍白的走廊里。 「哎……可怜的丫头。」 一路飞奔出医院的叶炯榆,跳上停在路边才计程车。坐在车上,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现在,只有电话才能找到他。 果然,叶枫的电话关机了。叶炯榆冷笑了一声,他在害怕什么?心虚吗?以为他们就真可以躲开天下人去逍遥自在吗?哼,她定不会叫他们如愿。 叶炯榆飞快的又输入另外一个号码,这是一个她才找到的号码。如今,她长大了,再不是十年前的那个少不更事的女孩,她有一万种方法可以找到她想要的电话号码。 电话通了,有个好听的女声从话筒里传来,叶炯榆握着手机愣了下,十年没听过的声音,在这样的情况下再次响起,她原以为自己会很激动的将那该死的女人臭骂一顿,可她并没有。 此刻的叶炯榆出奇的冷静,发现自己甚至不想跟她说话,跳过歇斯底里的一切,直接入了主题。 「凌晓珺,把电话给他。」 「啊?」 凌晓珺握着电话愣愣的张嘴发了个疑问的声音,其实并不是没听到,而是没反应过来。 身旁的人看了她此刻的样子,关切的问了句。 「怎么了?谁来的电话?」 凌晓珺深吸了口气,将手机从耳边离开,有点迟疑地递过去。 「fiona。」 听了对方对自己的称唿,叶炯榆很满意,咬牙的冷笑。很好,这个称唿很好。十年前她就是这么称唿她,十年后她还是这么称唿她,她只配这么称唿她,若她恬不知耻的称唿她任意一个中文名字,她发誓,她一定不会放过她。 哼,你也配! 凌晓珺身边的人看着递过来的手机,竟不敢去接。 该面对的终要面对,选择了离婚,就是选择了面对,他会面对所有将要来的一切。 「熙夕……」 「我要见你,我要见你们。」 「熙夕……」 「怎么?不敢见吗?你不是决定离婚了吗?你不是将她公告天下了吗?还这么藏着掖着,矜持给谁看?真tmd虚伪。」 「熙夕,你不该讲脏话。」 「哟,你还会教训我?那就是你还没忘记你位父亲。一个女儿想要见自己的父亲,有这么难吗?还要预约吗?又或者……你需要身旁的那位三小姐的批准?」 「熙夕……」 叶枫从来不知道自己女儿是如此伶牙俐齿,咄咄逼人,在他的记忆中,她是个乖巧听话,总喜欢粘着他的小公主,如今,她长大了,变了,又或者是他们都变了。 离婚,最难面对的只有家人,而他最疼爱的女儿则是他最不能面对的坎儿,但他也知道,她既然能找着凌晓珺的电话,找到他们也是迟早的事儿,与其真的如此狼狈的逃避,不如就见了吧。 「好吧,十五分钟后,龙辉居茶室……」 叶枫还没把话说完,叶炯榆已经把电话给挂了。她只需要知道时间和地点,至于后来那些乱七八糟,虚情假意的废话都省省吧! 龙辉居里,叶枫专门挑了个里院儿的包厢,十分僻静,几乎无人走动,服务员只上了茶,也就退出了前院儿,整个里院儿仅剩下他和凌晓珺坐在包厢里。 凌晓珺泡着茶,拿着茶勺的手有点颤抖。 叶枫伸手握上去,凌晓珺抬头望去,两人相望。 门这个时候在没有被敲响的情况下乍然被推开。 「哼,够恩爱的。」 「熙夕……」 叶枫反射性的松了手,从椅子上站起来。凌晓珺也从椅子上慌张的站起来,躲在他身后。 在叶炯榆看来,这一幕更像是被抓/奸在床的狗/男女,噁心得很。她才想转开视线,眼尾无意间扫到今天的凌晓珺,凌晓珺毫不避嫌的已经穿上了孕妇装,凸显的腰身再也藏不住他们的珠胎暗结。 「凌晓珺,你以为你很幸福?我爸跟我妈在一起的时候比这恩爱多了。」 「熙夕……离婚的事儿是我决定的,我知道你很失望……」 「失望?爸,我对你的观感是失望能形容得完的吗?」叶炯榆抬手恶狠狠地指向叶枫身后的凌晓珺,「你为了这个女人要跟我妈离婚?你记不记得你答应过我什么?」 「熙夕,对不起,我记得,但是,晓珺没名没份的跟了我十年,我……」 「那我妈呢?我妈算什么?你们之间又有几个十年?」 第82页 「我知道,我有负于小靖,我用我前半生的时间爱你母亲,如果我后半生只剩下二十年,我想用来补偿晓珺,补偿她为我虚度的青春。」 好冠冕堂皇的措辞,好一个以爱为名的伤害,他们的爱情就这么伟大吗?值得用全世界来给他们陪葬? 「小舅舅骂得没错,你就是一混蛋,你噁心,你自私,你根本不配做我父亲,或者说你根本不配做任何人的父亲。」 怒火中烧的叶炯榆开始踩着脚步,朝他们走去,眼神恶狠狠地盯着凌晓珺凸显的腰身。 「我知道你为了什么离婚,不就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吗?哼,呵呵,真可笑,太可笑了,你也不想想自己几岁了,还能让她怀孕?她肚子里的孩子指不定跟那个野男人怀的。」 「啪!」一个清脆的声音,让所有的声音都静止了。 后面赶上来的秦振邦没听到前面的故事,却看到了叶枫抡起手臂,没等任何人的阻止,手起掌下的硬生生地贴在叶炯榆左脸颊上,叶炯榆被打得头偏了一边,乱了头髮。 「叶叔叔……」 「gabriel……」 叶炯榆定定的站着,任由头歪着,任由凌乱的头髮盖了她的脸,任由耳朵里嗡嗡作响。 她记忆中的父亲从没打过她,就连重话也不曾对她说过,每次犯错,母亲要罚她,他也总是千方百计瞒着母亲帮她。记得有一次,她被母亲画了个圈圈罚站,父亲也是趁着母亲转身不注意连忙让她休息,母亲回来,他给她通风报信让她赶紧站好。他总说她是他的小公主,她会是他一辈子幸福的小公主。 幸福?幸福在十七岁那年就变质了。 叶炯榆骄傲的抬起头,略过火辣辣已然红肿的左脸颊,拢了拢散落下来的头髮。 「叶枫,从今天起,你再不是我父亲。虽然你不在意,但我要让你记住,是你一手毁了我的幸福。」 「熙……」 说完,叶炯榆转过身,高昂着头,抬头挺胸的离开。她是失去了父亲,但这个世界上不论谁失去了谁都应该骄傲的活着,这一刻,这句话变成她的座右铭。 叶炯榆的身影从院门消失后,秦振邦才从旁边的角落里现身。刚才的那句叫声,并没有让她发现他。他不想让她看见他,不想挫破她好容易重新垒起的自强的保护膜。 45、双失双弃 隐在厢房门边柱子旁的秦振邦锁紧的目光,送走那抹伤心的背影,他的记忆里,从不曾见过她的伤心,与别人不同的是,她的伤心也带着与生俱来的骄傲,只是他知道,就是这份傲骨,怕是让她伤得比任何人都深。 她的伤,他懂,她却从来不知道他懂。 包厢的门打开着,初秋凉凉的风经过秦振邦身边,灌进包厢里,转了一圈好像又转了出来,再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更冷了,带着冰冷的寒气。他缓缓的转身,带着笔那股寒气更刺骨的冷射向屋内,那是鄙夷的目光,带着难以掩饰的愤怒望向那对手足无措的男女。 女人躲在男人背后,像只受惊的白兔,楚楚可怜,秦振邦无法理解这份楚楚动人,她自以为是受害者,还是佯装不知自己其实是始作俑者。感情的世界里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事儿,那么始作俑者就不会是只有她,还有他,那个曾经众人眼中万中无一的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作为男人,秦振邦或者可以理解男人生理上的冲动,可作为人,他无法理解用生理反应当藉口去伤害自己亲人、爱人的行为。 「振邦……」 叶枫刚才掴叶炯榆那掌的手还抬着,他失神的看着,眼中尽是追悔不已的伤痛。 追悔不已是种,却不是种行为,因为有这种心情的人向来不会付诸于行动,它只是种心情。 「叶叔叔,你知道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放弃的是什么吗?」 「知道。」 亲情、事业、前途…… 「不后悔?」 「振邦……我早回不去了。」 他早在十年前就回不去了,他们两人试图挣扎,试图放弃,也曾试图永远就这样生活下去,但有一天,当他发现她再不能为他堕/胎,她肚子里的孩子将成为她这辈子唯一的孩子,他心痛了,他后悔了,他在道德和爱情之间选择了爱情,她为他付出了十年的青春,他再不能狠心的让她为了他毁了余下的下半生。 「从爱上晓珺的那刻开始,我就再也回不去了。」 很坦白,秦振邦从来都喜欢坦白的人,因为那样的人胸怀坦荡,可此时此刻,他只觉得噁心,厌恶,只想离开这里。他转身,不想看到包厢内那一幕,迈开步子,离去。 冲出龙辉居的叶炯榆走在一条植满高大的银杏树的小道,秋天到来,满树的叶子变得一片金黄。风一吹,叶子就像一把把流萤小扇,沙沙地往下落,在别人眼中,这是种到了世外桃源的美丽和惊艷,可在她眼中,这只代表了萧瑟、苍凉、悲伤。 落了叶的银杏树明年春来还会发出新芽,可凋零了的感情却只能永远活在冬天。 有人说爱情的死亡,会让人痛不欲生,怎么没人形容过亲情死亡时候的感受呢?亲情,它与生俱来,当有一天它因人为的原因死亡,那是种钻心的痛,切肉刮骨的痛,是切断与这个世界最初联繫,心真正孤独的痛。 叶炯榆无精打采幽幽地踏着落叶走在路上,她不知道前路在哪,因为来路没有了。 第83页 身边路过的行人纷纷回头,关注这位貌美女子的失魂落魄,他们怕都以为叶炯榆失恋了。人总是这么八卦,他们喜欢关注身边所有的事儿,但更喜欢关注身边所有别人不开心的事儿。 兜里的手机又响了,惊了叶炯榆,她下意识的不想接,是害怕,害怕得心上的肉都惊惊地跳着。 「餵……」 「熙夕,你在哪?你妈醒了。」 「醒了?好,我现在就回去。」 这是叶炯榆今天之内听到的众多坏消息里唯一一条最好的消息了,失去了父亲,她还有她亲爱的母亲,她不是无助的孩子,她还有母亲,她还有来路。 三步并作两步叶炯榆在路边拦下了一辆计程车,车才停稳,在她拉开车门的同时,有人来开了另一边的车门。 「sorry,是我先拦……」 抬眼看到对方,竟然是他,秦振邦。 「你怎么在这?」 「我来这边给我家老太太买点东西,她喜欢前面那家玉缘轩的酥饼。」 跟在叶炯榆身后一路走来的秦振邦早想好了说辞,不管她信与不信,他不能让她知道自己在这的真正原因,骄傲的她向来不善于接受任何人的同情与怜悯。 叶炯榆不会天真的相信秦振邦真是为了酥饼而来,可她选择接受他的说法,她接受他的用心良苦。 脆弱若真要让人看见,她宁愿是他,很不合逻辑,但就是他。那是份安心。 重新回到苍白的医院,叶炯榆的心不再似刚才那般紧绷着弦,知道母亲度过危险期,她轻松许多。 病房里面很安静,周宇成的老婆王雅馨正在病床边上对躺在床上的周宇婧嘘寒问暖,可床上的人毫无反应,侧着头只是看着窗外,目光呆滞,毫无生气。 叶炯榆站在门口,母亲背对着她,她看不清她的脸,但看着她周围摆满的仪器,听着仪器冰冷的「滴……滴」声,自责的情绪堵满了她的左心房,像是要炸开。 「妈……」 王雅馨听到了叶炯榆蚊子似的叫声,抬起头朝她露出喜悦的笑容,并试图将这份喜悦传达给仍是一动不动的周宇婧。 「哟,姐,你看谁回来了?我们家熙夕回来了呢!」 周宇婧缓缓地转回头,叶炯榆也试着向床边靠近,就在她踏出第一步的时候,发生了屋内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情。 周宇婧随手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一只陶瓷杯子朝叶炯榆扔了过来,正正打在叶炯榆的额头上,然后掉下来,碎了一地。一道血珠顺着叶炯榆的额头滑落,过了眼帘,过了脸颊,一路下来。 「姐……」 「阿姨……」 「……」 叶炯榆叫不出来,连痛都叫不出来。 屋内没有任何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周宇婧从床上坐起来,拔了插在手上的针头,扫落了放在床头柜上的所有器具和水果,力气大得甚至推掉了旁边的不少仪器,传来声声清厉的响声,刺痛耳膜。她嘴里还在歇斯底里地叫喊着,彻底失了理智。 「滚,你给我滚!我没你这种女儿,我没你这种女儿,你爸不要我了,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你还有脸来?滚,你给我滚!我永远也不要见到你,永远也不要见到你……滚……」 秦振邦冲上来按住发了狂的周宇婧,在王雅馨的帮助下想要将她固定在病床上,可平日里斯斯文文的她此刻是力大如牛,任凭两个人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也将其控制不住。 「嫂子,赶紧叫医生,快点。」 「哦,哦,哦。」 三十秒后,医生、护士从门口沖了进来。 「按住,给她打针安定。」 护士小姐上好药,医生手起针落,很快的,周宇婧翻了白眼,安静的睡去,病房内瞬间恢復了安静,只剩下屋内人的气喘吁吁的唿吸声。 「这……这怎么回事儿?」 周宇成才出门打了个电话回来,这病房里便成了一片狼藉的乱葬岗,病床边上还里里外外地为了一圈的医生护士,每个人看起来都很疲惫。 「老公,你不知道,刚才姐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就发起狂来,我和振邦怎么都按不住,才叫了医生,这不打了针才睡着。」 「医生,这怎么回事儿?」 「周局长,我建议你们给周女士请位专业的精神科医生来亲自会诊下。」 「你的意思是,我姐得了精神出了问题?」 「人在受到巨大打击后,精神上会呈现不同程度的伤害,情况的轻重还得经过专科医生诊断后方可下定论,很抱歉我在这不能给你们直接答覆。不过在我医生的角度看来,周女士的情况颇为严重。」 医生在讲解着周宇婧的病情,在场人听得安静,且心惊肉跳,都说医生最会吓人,但愿他这次只是吓人。 秦振邦张望着穿过一圈的医生护士,却寻不见刚才站在门边的那个悲伤的身影。他并不是此刻才想到她,而是此刻才有空想起她,刚才那混乱的场面,也不知她何时离开了。 他冲出房门,早不见了她的踪影,一路问了过来,大门前的保安告诉他,她走了。 「刚才那个小姐额上有伤,我还问她要不要帮她包扎,她摇了摇头,话都没说,就走了。」 秦振邦一把揪住保安的领子,提了起来,此刻他真的是怒火中烧,任凭往日里扎进骨髓里的淡定也再没有用。 第84页 「她身上有伤,你为什么不拦住她?你是怎么当的保安?」 「先……先生她执意要走,我也没办法啊。」 秦振邦气急败坏的甩开保安,朝门外飞奔出去,他知道是追不上了,但他还心存幻想。 此刻,秦振邦心里被焦急和自责纠缠着,他该跟着她的,他答应过周宇成的话,此刻却做不了准了。一天内受了两次巨大的打击,放谁身上谁都受不了,何况是她,从小无忧无虑生活的天之骄女。她要如何面对父亲的背弃,母亲的怒弃?她不善在别人面前袒露她的悲伤和脆弱,此时的她怕不是躲在哪个阴暗的角落里,独自舔着伤口。他不知道她是不是正在痛哭,因为他从没见过她的泪水。他变态的希望她痛哭,宣洩她压抑心中十年的苦。 其燕山周家宅子里一片沉寂,有股怒火压抑着随即将要爆发。「啪」的一声,周宇楚重重的一掌拍在桌子上,震动了桌上的物件,怒火正式爆发。 「叶枫那小子欺人太甚,决不能便宜了他。」 和周宇楚的怒火不同,周家年倒是冷静了许多,或者说他不是冷静,而是不能不冷静。 「刚才一哥给我打电话了,他希望这事儿上我们别太激进了。」 「激进?什么叫激进?难道要我们坐视不理,任由叶枫和那女人逍遥?不可能。」 周家年无奈的嘆了口气。 「叶枫的父亲50年打仗的时候救过一哥的命,就凭这段恩情,这件事儿上怕不能随我们了。」 叶枫的父亲是个纯朴的农村家庭出身,也是因为这段救命之恩,叶枫的父亲后来当上了其燕山警备师令部警备一团团长,也是因为这样,周宇婧认识了叶枫。不幸的是,叶枫的父亲再一次保护领导人的任务中意外身亡,叶枫便成了烈士之后。 作者有话要说:一哥是谁?仔细看过《借来的幸福》的人已经从我隐喻的文字里知道了他是谁,不知道的就看下去吧,后面会提到。 叶枫死不了,但也不会太逍遥的!悠漾本人喜欢心虐不喜欢身虐!悠漾也不看韩剧,所以应该不会出现韩剧风格的剧情,所以………………这算不算剧透,我不喜欢剧透,别问了! 46、迟到的调查 这个圈子里,毫无秘密可言,事情才发生早传遍了大院儿的每一个角落。有人唏嘘,有人嘆息,有人幸灾乐祸,有人愤愤不平。一哥在这件事上,并没强硬的发表意见,而是软着口气的来敲着边鼓,顾全的就是整个周家的面子,但即便如此,他们也已经知道,叶枫,他们再动不得。这世上的事儿,从来都是不看僧面还得看佛面,打狗必得看主人,驳了上峰的面子,只会让日后的事情更加复杂,这最浅显的为官之道,周家年懂,周宇楚也不会不懂。 只是,谁又会甘心呢? 「爸,难道这件事儿就这么算了?」 周家年端坐着,摆在沙发扶手上的手不觉紧握拳头,摇着牙只突出几个字。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这已经是底线。」 这世上就没有可以只手遮天的人,周家给一哥面子放了叶枫,一哥必还一报,以平周家之怒。 从古之间,权势间的相互制约向来如此,恆古不变的定律。 「哎……倒是苦了我们家靖儿了。」 周家年苦笑了一下,表情略略透出疼惜之色。谁说不是呢?周宇婧是他最疼爱的女儿,如果可以,他不愿让她受到一丁点的伤害。无奈,她生在这样的家庭,一个万事都讲求权衡利弊的家庭,唇亡齿寒的道理是他们生来就必须得学的课程。 「宇楚,你先回去吧!叶枫的事儿,我会跟一哥商量出个结果,给靖儿一个交代。」 「爸……」 「嗯?有话要说?」 「刚才宇成在医院里来了电话,说是明天给靖儿转医院。」 「转哪儿去?空总已经是最好的医院了。」 「…………清心院。」 清心院,国内最好的精神专科医院,说句好听的是治疗精神疾病的权威医院,说得不好听的其实就是间顶级的疯人院。 「胡闹!谁让送那里去的?」 「空总的专家和清心院的专家会诊……下的诊断。宇成说,今天上午靖儿不知怎么就发了狂,还砸伤了熙夕。」 「怎么回事儿?熙夕伤得严重吗?她现在人呢?」 他的宝贝孙女回来了,本该是件一家团聚的高兴的事儿,却是因了这样的事儿赶着回来,人他尚未见着,就出了这么多始料未及的变故。婚姻的破裂最伤的只会是孩子,庆幸的是,他的熙夕长大了,伤害应该会降到了最低。 「报告!」 门外勤务兵打断了周家父子的谈话。 「进来。」 勤务兵左手夹着个文件夹,齐步走到二人面前,恭敬地行了个军礼,双手奉上文件夹。 「首长,您要的资料,刚从二处那里电传过来。」 「这么快?」 「都已经不是什么秘密的事情了,能有多难查?」 若他们想查,怕就再秘密的事儿也不是难事儿,只是,对叶枫,他们从来不曾怀疑,再加上他职务出身,想要瞒着也就瞒住了。 一瞒就是十年。 凌晓珺,女,今年30岁,g大外语系硕士毕业,擅长英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希腊语等7国语言,现为英国b市理事馆翻译官…………后面洋洋洒洒的还有好多关于凌晓珺的简歷,周家年皱起了眉头没耐心看下去,直接翻过,紧接着后面的那一页是她的照片。这女孩子很漂亮,清秀脱俗,却也不失翻译官特有的知性魅力,从样貌上看,确是男人感兴趣的模样儿。叶枫,随了这样的大流。 第85页 「30岁?她才比熙夕大了不到两岁而已。」 对叶枫来说,凌晓珺这样的年龄足以当他的女儿了。 青春,是很多老男人挥之不去的纠缠。大叔爱萝莉,像是件天註定的事情。 「他们在一起十年了,我们却一直懵懂不知,才到了今时今日这步田地。」 「知道了,怕也改变不了。」 一个带着深深疲惫感的声音加入了这个话题。 赵枚启端了杯茶走进来,稳稳地放在周家年面前,眼睛还有点掩不去的红肿。也是因为这个,周家年不放心她到医院去照顾周宇婧。她刚才下楼,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借着端茶的由头过来。 「靖儿与叶枫的事儿你们不是不知道,靖儿爱他胜于一切,若早让她面对这么残酷的事实,今天的事儿不会改变,只会是时间上的提前。」 知女莫若母,平静后的赵枚启倒是庆幸真相的曝光晚了十年,她知道这是自欺欺人,可她宁愿自欺欺人,也希望女儿幸福,多幸福一天是一天,哪怕这份幸福是虚假的,但只要一天不曾曝光,那么它就是真实的。 带着一身疲惫的周宇成踏进家门,正赶上这样的话题,不由的脚步迈得更大了。 「爸妈、大哥,你们在讨论谁?」 「喏,二处才送来的资料,原来,那女人叫凌晓珺。」 凌晓珺?好熟悉的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周宇成确定,这个名字他绝不是第一次听,他在脑海里疯狂地搜索着、整理着乱七八糟的记忆和思绪,终于,他在脑子里十年前的档案里找到了这个人的名字,也找到了这个名字出现的原因。 「我认识她。」 「你认识她?」 在场的另外三个人不由异口同声的惊唿出声。 「十年前我就查过她的资料,当年她还是g大的在校学生,我还记得那年她读大四。」 「你为什么会去查她?当年没查出什么?」 「当年是熙夕让我帮她查的,说是这是她失散多年的小学同学,想知道她现在就读于什么学校,想找她叙叙旧,仅此而已,我给她查了,其他就没在意。」 「熙夕?」周家年蹙紧眉头,发现这件事好像不对,「也就是说熙夕有可能在十年前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原来不是没人知道,然而,唯一知道这件事的人却是最不该知道这件事的人,那年,她才17岁。 「宇成,当年你姐知道熙夕查过这人吗?」 赵枚启也似找到了某些眉目。 「二姐在我的书房里见过这个名字,我跟她说这是熙夕的小学同学。难道……」 说完这句话,周宇成倒吸了一口气。原来,这才是周宇婧今天无故发狂将叶炯榆打伤的原因。 「去,赶紧把熙夕给我找回来……别再出什么事儿才好。」 「哎……熙夕……真是个傻孩子。」 往事一幕幕被残忍的揭开,每一幕都让他们猝不及防,惊悚万分,今天以前,没人知道十年前发生的事儿,就像没人知道今天以后再会发生什么样的变故。 秦振邦开着车在城市里漫无目的的行驶着,寻找着刚才受伤离开的女人,他甚至去了所有她有可能去的地方,大院儿的后山石洞,她以前生气不想理人的时候会躲在那,大院儿北边的小石桥,小时候她喜欢去那玩水,总说桥下透心凉的水能让人心情舒畅……半天将要过去,却是一无所获,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也没人知道她会做出什么样的事儿来。 刚才周宇成给秦振邦来了电话,说是家里也在找她,却也毫无收穫,家人很担心她。从周宇成的语气里,他听得出来是真的担心,那是种惶恐的担心,就像是担心再也找不回她,又或者…… 想到这里,秦振邦一个不留神差点追上了前面的车,赶紧的转了方向盘,将车子靠在路边停下。 此刻,他需要休息,他需要整理下他凌乱无章的头绪,他需要再努力的回忆,在回忆中寻找蛛丝马迹,只有冷静,才能找到她。 他想着她爱吃的东西,想着她爱玩的地方,想着她最好的朋友,想着她最需要的一切一切,想了一遍又一遍。突然,有个地方从他的脑海中略过,那是个她只去过一次,也只提过一次的地方。 秦振邦坐了飞机,乘了汽车,转了渡轮,他终于踏上这个美丽的小岛,这里将是找到她的唯一希望。 记得那年的暑假,叶炯榆十岁,他十四岁,他们大院儿的髮小们想约了一起找个地方去度假,已经长大了的他们再不满足于再大院儿里跑跑跳跳,打打小架,幼稚的争夺地盘,他们开始想要往外走,所以每个暑假他们都会商量着找个地方去玩上段时间。那年,他们看上了这个小岛,这原是周家奶奶给他们的起意,因为那是周奶奶的娘家地儿,他们也就答应了。 海岛上的老房子是个老旧的庄园,掩映在鲜花绿树丛中老房子,景色幽雅,古木葱茏、鸟语花香,最令人着迷的是它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叶炯榆就是因为这样,爱上了那里。她曾说过,「这么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地方,足以让人忘记所有的忧愁与悲伤。」 只有这么仅仅的一句,真就让秦振邦在那里找到了她。 按下老旧铁门旁的门铃,沙哑的铃声响起,这道门铃从没换过,不知是年代的久远,还是老式电铃就是这种风格,倒也非常符合这里的气质。 第86页 「谁呀?」有位老翁过来看门,微驼的背抬起头,穿过铁栏山看见了门外的秦振邦,稍稍愣了下,秦振邦本以为自己需要自我介绍,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老翁竟还认出来了。 「唉哟,这不是秦少爷吗?赶紧,赶紧进来。」 开了门锁,解了插销,老翁给秦振邦开了边上的小门。规矩是人过小门,车过大门,方便,按着现代人的说法是节能减排,因为大门需要用电,也算是挺先进了。 老翁是旧时代过来的人,他还是喜欢管他们叫少爷,管叶炯榆叫孙小姐,因为他管赵枚启叫小姐,管周宇婧叫小小姐,叶炯榆也就成了孙小姐。 「龙伯,多年不见了,您竟然还认得我?」 「哎呀,您这是怎么说的,你们这群孩子我谁都认得,谁都认得。」 「这么多年不见,您老身体可好?」 「好,好,劳烦您惦记着了。」 「龙伯,问你个事儿。」 「啊!」 「熙夕有没有来过?」 「你说孙小姐?没有啊!」 想来也是,若然龙伯见过叶炯榆来过,周家那边早收到汇报了,又怎会他们如此奔波的寻不着踪影。 虽然如此,秦振邦心里还是觉得叶炯榆就在这里,就躲在这偌大的庄园里的某个角落里,他甚至看到她蜷缩的模样,想着都令他揪心。 「龙伯,熙夕真没来过?」 「这……我是没见着。不过孙小姐有后门的钥匙,若然她开了后面的门进来,我们也是不能知道的。」 小岛的人风淳朴,治安很好,盗抢之事很少有,岛上的人说是因为这岛上的贼盗了东西也难逃,也就作罢了。所以这岛上很多大宅子都不用担心防盗的问题。 这么一来,叶炯榆怕真有可能从后门进来,而神不知鬼不觉。只是,她又会在哪呢? 依着叶炯榆如今的心情,秦振邦猜到了一个地方,那里隐蔽,那里与世隔绝,并有她如今心情最需要的调节剂,美酒。 秦振邦果然没有猜错,叶炯榆真就倒在了小岛的地下酒庄里,神不知鬼不觉的进来,藏身于这阴暗的酒窖里,为的不过是让众人找不到她,可是,她忽略了他,他总能找到她。 以前如此,现在亦如此。 47、寻到 这座庄园底下有个不小的底下酒窖,在那个年代有私家红酒窖的庄园在国内并不多,就是现在也不在多数,而这里的酒窖缘起于赵枚启的父亲,这座庄园的第二代主人赵炳辉。赵炳辉留学法国回来,迷恋那个浪漫国度的红酒,遂将这庄园的地下室改建成了今天的酒窖,还在里面藏了许多陈年红酒。当然,那个年代的酒早所剩无几了,而这里更多的是后人紧接着的收藏,但却也是难寻的珍品。 这满窖的珍品今天算是遭了浩劫,叶炯榆坐在地上,背靠着后面高大的酒架,她靠着的那片酒架早被搬空了,地上滚满了横七竖八倒着的空红酒瓶,一片凌乱,也算不清到底空了多少瓶。而她却意犹未尽,手里还握着个瓶子仰头勐灌。 酒窖大门被打开的时候,叶炯榆喝得正开,丝毫没有被来人影响。 如今,她的世界已不会再坏了。 「唉哟,我的孙小姐,您还真在这呀?」 龙伯看见叶炯榆惊叫出声来,作势就要走下楼梯去扶起她,秦振邦伸手拦了下来。 「龙伯,麻烦您上去给家里打个电话,就说人已经找到了,一切安好,让家里放心。」 秦振邦的话让龙伯顿了下,但只是微微的一下,如此的老臣子是多么识事儿的人,已经很清楚自己要做些什么。 龙伯转身离开,偌大的酒窖里只剩下两个人,在小岛的地底下,真正是隔绝了尘世的喧嚣,安静得连两人唿吸都能听得清晰。 秦振邦瞒着不急不缓的步子踏着石梯下来,并不是很着急的去扶起她,也并未打算阻止她。尽管他不贊成借酒消愁,却也不反对,想喝,就由着她吧! 渐渐的,他似乎明白了很多,她不是他记忆中那样坚强,她心里压抑着许多事情,扛着许多故事,日子久了,如此畅怀的宣洩也就难能可贵了。她的压抑他深有体会,只是他的运气还比她差那么一点点,他连这种偶尔放纵的机会也不被允许拥有。 「你倒真是暴敛天物了,这么好的佳肴给你这么牛饮?」 秦振邦走着走着弯腰捡起脚边的一个空瓶,转过来一看,竟然是1962年tour,以前就听说赵炳辉最喜欢这个酒庄的红酒,所以在他去世以后,在他每年的生日那天,他的孩子们都会从世界不同的地方寻来最好tour,收藏于这个他最喜爱的酒窖里,祭奠他,年代久了,这里的酒也就越来多了,也越来越成为国宝级了。 如今,这些国宝被他这曾外孙女如此喝法,也不知道赵炳辉在天有灵不会不会心疼? 叶炯榆仰头再喝一口,将手中的那瓶喝空,随手放下。鲜红的酒液因着她喝得太急并没有完全落入腹中,漏网的几滴从她唇边滑下。 「你曾外公怕是要被你从棺材里气得跳起来了。」 秦振邦走过去,蹲下来,伸出大拇指轻轻的将那滴酒擦掉。 叶炯榆也没躲开秦振邦亲昵的动作,任由他将酒擦去,半点不自然竟也没有,倒像是对这个动作习以为常了,理所应当的接受下来。 第87页 「哼,这些所谓的媲美黄金的酒也不过如是,我喝了那么多竟半点反应没有。徒有虚名。」 秦振邦也没有马上接话,扫开立在叶炯榆身旁的空酒瓶,曲腿坐下,靠在背后的酒架上,其实并不舒服,背格得有点疼,难为她在这竟能坐这么久。 「这不是酒的问题,要怪就怪你的酒量太好了。」 红酒对叶炯榆来说的确杀伤力不大,从来她就没有被红酒醉倒过,但话说回来,她也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多。 「只是,红酒的后劲儿很大,你倒是小心着点。」 此刻,叶炯榆的思维尚算清醒,但并不代表这些昂贵的液体真就对她没有半点反应,只怕是她喝得太勐,尚未来得及作用罢了。 「真扫兴!」 叶炯榆嘟囔着,伸手撑着地板想要站起来,可是半点使不上劲儿来,索性作罢,重新安分的坐回地板上。 「看着,也不搭把手,真没风度!」 「说我吗?」 「这里还有别人吗?」 秦振邦鲜少见这样热衷于抬槓的叶炯榆,愣愣的起了兴趣。 「那这位美丽的小姐,不知道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呢?」 「给我开几瓶酒过来。」 「还喝?您确定你带了钱吗?」 叶炯榆愣了下,才反应过来秦振邦开了个很冷的玩笑,尽管冷,她却也失笑出声,可这笑意里摆脱不了那份苦涩。 「你这笑话真冷!」 「别喝了,上去吧!这些小儿科对你能起什么作用?就别在这暴敛天物了。你曾外祖父在天有灵真要心疼死了。」 叶炯榆抬眼看去,发现近在咫尺的秦振邦竟有点模煳,只是那么一点点。 清醒着的秦振邦却看出了叶炯榆眼神中渐渐扩散的迷茫,这是必然的结果。 叶炯榆的酒量是真好,但就算是千杯不醉,喝了万杯怕也是经不起。 如果说一个人喝了十瓶以上的红酒真的没有半点反应,那就只有两个可能,一是这人真就是酒罈子里泡大的酒鬼,二是这酒绝对的假酒。显然两个可能性在这都不能成立。 秦振邦才坐下的身体,又从地上站起来,朝着叶炯榆伸出手。 手在空中凉着,叶炯榆坐在地上,仰望着朝她伸手的男人,眼睛模煳的渐渐看不清他是谁,呆呆的望着那只宽大厚实的手掌,回忆如潮水般涌上来。 小时候,很小很小的她也是这么仰望着自己的父亲,父亲宽大厚实的手掌也是这么伸向她,带着慈爱的笑容,温柔的叫着她的小名。 「熙夕,走,跟爸爸看电影。」 「熙夕,走,跟爸爸去钓鱼。」 「熙夕,走,跟爸爸去摘草莓。」 …………………… 那时候的父亲,不论是对着母亲,还是对着她,眼中都是满溢的爱意。 回忆的诱惑中,叶炯榆伸出手,略带欣喜的搭上那只厚实温暖的手掌。 「爸,妈妈说今天你要带我们去摘草莓。」 意料之外的话语,着实让秦振邦愣住了,握着她软软的手,看着她因为酒气而略带稚气、童真的脸,他的心揪揪的疼。 他勐然一使劲儿,把她从地上戴起来,撞进他怀里。 嗅着那熟悉却又陌生的气息,叶炯榆从回忆里醒了过来,这不是父亲的气息,他不如父亲的气息温柔,却有着和父亲一样的温暖,暖暖的只进她冰冷的心里。被他强壮的手臂抱着,她窝在那温暖的怀里,有了贪恋之心,抬起手,回抱他。 昂贵的液体在她体内真正起了反应,他不确定她是否知道他是谁?还是如那个晚上一样,她仍旧不知道他是谁。 为什么总在这个时候,他们才能毫无戒备的最亲近?秦振邦无奈的摇头一笑,伸手横抱起开始有点脚步虚浮摇晃的她。 因为事出突然,叶炯榆小小的惊唿出声,抬手慌忙的环住他的脖子,但并没有问他去哪,也没问他想做什么。只是安心的窝在他怀里,舒服的靠着。 这一刻,她发现自己竟想就这么靠着一辈子。 秦振邦迈开步子,上了石梯,出了酒窖,回到地面上,朝二楼走去。走了一会儿,就在他以为怀中的人儿已经安静睡去的时候,却传来了一个幽幽的声音。 「你怎么找到我的?」 因着突然的问句,秦振邦弯起嘴角,笑了。看来她是醉了没错,却不似上次那般醉得失了心智,她竟还能分出他是谁。 叶炯榆其实由头到尾都没看清来人的模样儿,也不明白她怎么就认出是他,或者她真能认出他的气息了。 「从来都只有我能找着你,从来都是。」 是啊,从来都是。以前在大院儿里,不论是玩捉迷藏,还是她心情不好躲起来,都是只有他能第一个找着她。因为习惯了他总是这么轻易的找着她,也就从来没问过原因,今天,她突然想问。 「为什么你总是能那么轻易的找着我?每次都如此。」 轻易吗?以前或许是,但这次却不是,他差那么一点就真没找着她。难为她过了这多年竟然才想起来问。 「因为你笨,藏的地方都不难找。」 「我笨吗?从小到大,他们都说我很聪明的。」 叶炯榆眨巴着眼睛的模样很无辜,单纯得很没有,也很有杀伤力。 第88页 秦振邦深吸了口气,从她无辜的模样上离开,抬头专心的看路,不想因为慌神,出了意外两人同时从楼梯上滚下去。 他敢肯定,她绝对是醉了,只有酒精才能让人卸了防备,变了个模样。若然她是清醒的,谁又有幸能见着她如此可爱的模样儿? 二楼的走廊里,只有一个房间的门大开着,秦振邦图了方便,直接抱着叶炯榆走了进去,其实他也知道是龙伯开的门。 好不容易,秦振邦把叶炯榆放倒在欧式大床上,柔软的床褥让她躺得很舒服。他从她身下将手抽开,起身才要离开。 叶炯榆一把抓在他的手臂上,急切的带着毫不掩饰的惶恐。 「你要去哪里?」 「浴室。」 她握着他的手开始发烫,脸也烫得通红,昂贵的液体让她的全身开始发烫,他需要弄条湿毛巾来给她敷额头,降下她的体温。 「不,你不要走。你不要走,好不好?」 如此毫无顾忌的挽留,她到底知不知道女人如此的一句话,代表了什么?如果不是知道那一次是她的第一次,秦振邦真要认为她的演技好得可以拿影后了。 她迷濛的眼神魅惑着他,让他唿吸刚才好容易平復的唿吸再次紊乱。他不是君子,更不是柳下惠,面对她,绝做不到坐怀不乱。 「熙夕,你撒手,你不能每次都如此。」 上次,她是因为酒醉寻找猎物,意外的遇上他,诱惑他;如今,她还是酒醉,这次是他专程来寻她,她却依然诱惑他。 他们的关系不能总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朝前走,却又在神志清醒下回到原位。 「连你也不要我了吗?」 「熙夕……」秦振邦咬紧牙,吐出几个字,「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你?」叶炯榆死死的拉着秦振邦的手,傻笑了好一会儿,「你是秦振邦。」 「从来只有你,才能轻而易举的找到我。」 这句话,软软的让秦振邦卸了心头的那份抗拒,他扬起了嘴角,顺了自己的心意和冲动。 看来,对叶炯榆来说,红酒的杀伤力的确没有tequ来得强烈。 秦振邦趟回床上,将叶炯榆抱回怀里。尽管她的全身发烫,但她的身/体却在瑟瑟的发抖,他的怀抱正好温暖了她。 人若心里面冷的,身上就是再烫也不会暖。 【本书由风月鉴小说论坛 http://fengyuejian.5d6d为您整理制作,更多txt好书 敬请登录】 48、苦 叶炯榆被秦振邦圈在怀里,小小的脸蛋窝在他厚实强壮的胸膛上,听着他清晰的心跳,由缓到急,他的下巴搁在她头顶上,唿吸也渐渐急促,粗喘的气拂过她头顶的毛髮,有那么点点的沾到她的头皮,顺着髮根,转变成酥麻,传进身体,她颤抖着身体有点挣扎,挣扎,却不是想挣脱,死命的更想往那温暖的中心靠拢。 秦振邦感受到怀中人的动作,会了意,扯上被子包住她,双臂环得更紧,紧到两人之间几乎没了空隙。他的心是悸动的,他的身体是骚动的,却发现此刻自己如个少不更事的处/男,不知如何开始。 压抑着自己的秦振邦嘴边扯起苦笑:人总是如此,因为太在乎,乱了心智,乱了方寸,往往连最简单、原始的事情也手足无措了。 「秦振邦……」 叶炯榆的脸因埋在秦振邦的胸膛里,发出闷闷的声音,气息穿过他的衣服,沾在他的肌肉上,透进他的心里,更触动了他骚动的弦。 秦振邦深吸了口气,声音从喉结里哽哽的发出简单的发音。 「嗯?」 「苦?」 一个字,因着闷闷的声音传不清楚,秦振邦压根儿就没听清,动作轻柔地稍稍拉开靠在怀里的人,低下头试图看清她的表情,试图从表情总辨出刚才声音的意思。映入眼的是她潮红的脸,脸上的表情因着酒精无疑是魅惑的,却也是苦涩的,那道苦,如胆汁流也流进了他的心里。 从来只见过她意气风发、胸有成竹、淡定沉稳的模样,何曾见过此刻的她? 叶炯榆似是也会了他的意,迷濛着的双眼看着近在咫尺却怎么也看不清的他,再张嘴。 「这些年,心里真的苦。」 苦,原来真的是苦,从她嘴里说出,更是苦得苦发涩,苦进心里,苦进骨子里,便成了痛。 这些苦涩与痛苦缠绕着秦振邦,刺激着他,情难自禁的低下头,寻上她的唇,动作虽然压抑,却还是急切。 这次的吻与那日不同,她能清楚的感觉到他的小心翼翼,贴着她的唇的他的唇,纠缠着,良久,才试探性的探出舌尖,试探性的伸向她,她有点胆怯,但并没有退缩,顺着他,微张开嘴,敞开了唇齿之间的那道大门,舌尖更是主动迎接他的唇齿相依的挑逗与诱惑。 秦振邦惊喜于她的主动,她的主动与那晚不同,今晚她才是真正敞开心扉的接受。 有意识情况下的接吻,叶炯榆才发现,秦振邦其实应该算是个接吻高手,从细细柔柔、深刻隽远到轰轰烈烈、难捨难分,新鲜刺激花招百出的让她应接不暇,光是接吻,就已经让她唿吸从紊乱到气喘吁吁,最后在窒息的前一秒,他才不舍的从她唇上离开。 沉浸在温润、安静的迷思里,叶炯榆竟连秦振邦的手合适退去她身上的套装而不知。 第89页 就在叶炯榆还为寻找唿吸的频率而自顾不暇的时候,秦振邦并没有闲着,他的唇印上她的脖子,沿着她颈项优美的曲线一路绵延下去,经过她迷人的锁骨,渐渐靠近那高耸的山丘。 「啪」的一声,他的手先他的唇一步,率先到达,将她们释放出来。 也是这声极具挑逗的声音惊醒了叶炯榆,她陷在意乱情迷中,意识尚未清醒,带着浓重喘气声的叫了出声, 「秦振邦……」 这声叫唤情绪复杂,带着点害怕,带着点期盼,带着点乞求,带着点将要陷落的迷惘,不论是什么,在这春色盎然的夜空里,却是一剂媚惑十足的催/情灵药。 「熙夕,给我。」 「我……」 「苦,以后我陪着你。」 已经不知道是体内的欲/望牵动着她,又或者是这句陌生的情话撼动了她,她只知道,这一秒,她决定放开自己,真正的接受他。 她是醉了,但比没醉时更清醒。 她放开抗拒的双手,环上他的脖子,让两人更靠近,全然接受了他的诱惑,也同时反诱惑着他 她的接纳,让他大受鼓舞,他温热的大掌放肆地抚上她细嫩的肌肤,略糙的厚茧滑过她的柔滑,燃起一道又一道的火焰,烧得她颤慄不已。 似曾相识涌动的情/潮挟着几欲灭顶的气势颠覆着她的身心,她紧张的松开双手,紧紧地揪着身下的床单,床单被抓皱成一团。 「秦振邦……」 意乱情迷的时候,她却仍是连名带姓的叫着他,这让他略带不满。他轻咬住她娇/羞的莓果,含着惩罚的吐出几个字。 「叫我名字。」 「我……」 「熙夕,乖,叫我名字。」 「振邦……」 胸上传来那阵强烈的刺激让她仅剩的那点心智全然丧失,他说什么,便什么吧! 他满意的笑着,放开她的莓果,手掌一如既往的先进抚过小腹,落在下腹的那道边缘上,轻轻一扯,将它带下。 他贴心轻柔的一路,让她为他准备充分。 分开她的腿,置身其中,缓缓一推,轻而易举的进去。 虽然准备充分,虽然他尽可能的轻柔,但这一下,她还是忍不住地哭喊出声:「振邦……」 这声叫唤是那样的娇弱无助,传进他的耳膜里,他在里面停了动作,深邃的眼眸盯着她分不清痛苦还是欢/愉的容颜,他额上沁出一层薄汗。 「熙夕,乖,不怕。」 他猜想这是她第二次经歷,所以才会如此青涩,任凭他做足了前戏,她还是紧绷着无法放松。 他只能耐着性子哄着她,同时置身其中的身体按耐不住的开始有了动作,这种软硬兼施的办法果然有效,她的身体开始渐渐放松,接受了他的动作,并随着他一起沉沦。 学会享受后,心里空虚的她想要得到更多,揪着身下的床单,本能的弓起身体,乞求着,他随了她所求,加快了步伐,带领她越过层层浪尖,一次次地被抛向空中,又被浪花无情地卷下,浮沉在浩瀚的大海里,一起被吞没。 身体里让她外来的那道温度开始不断升温,伴随着他无法控制的动作逐渐累积,颤抖的欢愉如烟花在她体内绽放,绚烂而美丽。 她昏睡在烟花绚烂的夜里,他抱着她,看着她潮/红的脸色,这红再与酒精无关,与他有关。 情不自禁的,他伸出手,轻抚她精緻完美的五官,小心翼翼的生怕惊醒了沉睡的公主。 公主?想到恶俗的词,他胸口像是被锤子重重的撞击了一下,闷闷的疼。她从来都是外人眼中,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主,在这之前,他也如此认为,可以现在,这沉寂的一刻,只有他知道,她精緻完美的外表下,有颗被最亲的人伤得近乎支离破碎的心。 她说「苦」,他想知道她的苦,却问不出口,不愿揭开她的伤疤,那道十年来都无法结痂的伤疤,如今更是被他们残忍的揭开,然后再撒上一把盐巴,血肉模煳。 这世上最痛,不是身体的伤,不是朋友的背叛,不是爱情的伤害,而是至亲的遗弃。 她被遗弃了一次,再,一次。 不知睡了多久,秦振邦朦朦胧胧的在睡梦中醒来,醒来时,寻不到那个本该枕着他臂弯沉睡的女人,身畔温度暖暖的尚存。 浴室里传出动静,秦振邦起身,套了件裤子,□着上身,赤脚踩在柔软的地摊上,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 推开虚掩的门,宽敞的浴室里,有个小小的人儿坐在地上,抱着马桶痛苦的坐着,半响,朝着马桶呕吐。不知呕了多久,她已再呕不出物体,偶有黄疸从嘴里被吐进马桶里。 叶炯榆有严重的胃病,空腹喝酒,又或者酒精过度的话就会胃酸也跟着超标,之后便是如今这样的结果,吐得她昏天暗地。 秦振邦转身出了浴室,离开房间。 三分钟后,秦振邦再走近房间,手里握着白色的药罐,端着杯水再朝浴室走去。 浴室里的人此刻已是奄奄一息的挨坐着,如今,她是连黄疸都吐不出来了。 「来,赶紧吃药。」 「嗯?」 叶炯榆摇摇晃晃的被人扶了起来,来人递上两片白色的药丸,送至她嘴边,她本能的抗拒了下,不想配合。 「熙夕,别闹,赶紧吃药。」 第90页 「什么药?」 「胃药,吃了舒服些。」 「我只吃……」 这世上千百种胃药中,叶炯榆她只吃一种胃药,其他胃药她吃了只会让她吐得更厉害。 「就是那种。」 秦振邦毫不客气的打断叶炯榆要说的话。这女人还真是会折腾,餵个药都那么难,哪有平日里雷厉风行女强人的模样? 听了这话,叶炯榆也没怀疑,接过药,摆进嘴里,再接过秦振邦递上的水杯,仰头将药送下。 秦振邦的手掌很自然的在她背后轻抚着,熟练,体贴的顺着她刚下去的药和水。 「好点了吗?」 「嗯。」 也就是心理作用,那就那么快好?不过吃了这药,总是要好的。 「昨天不是还耻笑这酒徒有虚名吗?这会儿活受罪了,」 「哪知道这酒后劲这么强。」 「红酒从来号称细水长流,连酒劲儿也是这个理儿。」 说话间,秦振邦扶着脚步虚浮的叶炯榆回到了床边。 「你再睡会儿,让这药也好发发作用。」 混沌的叶炯榆也不拒绝,酒意尚未散去,加上昨晚的剧烈活动,再加上大早被胃痛折腾了一早上,如今的她早筋疲力尽,温顺地任由秦振邦将她安置回床上。 秦振邦为她掖好被子,看着她渐渐睡去的容颜,在她额头印下一吻后,从床边离开,走出房间,带上门。 在这个幽静、安逸的小岛上,或许她真能如愿的淡忘那些不堪的往事。 这几日,一连串的变故,让周家翻了天,秦振邦首要任务是安抚他们的情绪。叶炯榆的安然无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最大,也是唯一的好消息了,着实是一大欣慰。 「振邦,昨晚老头子和一哥连夜交涉,叶枫的处理结果初步成形。」 「嗯。」 「他将被降职,调出外交部,调往埃塞尔比亚工作。」 「驻埃塞尔比亚大使?」 「哼,还想当正职?能保住公职他已然是万幸了,他本该一无所有,身败名裂。」 「嗯。」 面对这个结果,秦振邦很冷静,他一直都知道一哥与叶枫之间的渊源,如今这个局面在他预料之内。说实话,他并没有为任何人愤愤不平,官场上不向来都如此吗?见多,也就麻木了。 如若今天,一哥大义灭亲,公事公办,这才会让他惊讶。 「人什么时候走?」 「组织部三天后出调令,下个月应该可以成行。」 「嗯,也好。阿姨怎么样了?还好吗?」 「哎……今天已经正式办了转院手续,转到清心院了。」 「医生怎么说?」 「情况不乐观,需要长时间治疗。这些……」 「我明白。」 先不要告诉叶炯榆,他怎么会不明白,不许他们提醒,他也不会说。让她如何接受这雪上加霜的变故? 本书由风月鉴小说论坛为您整理制作,更多好书 敬请登录 49、讲故事 全身疲乏的躺回床上的叶炯榆其实再也睡不着,混混沌沌的躺着,目光放空的盯着天花板看了很久,脑袋里全是支离破碎的画面,画面倒影进心里没着没落的有好多事情放不下,可都是些她无法解决的事情,纠结,便是如此,纠着纠着,纠进心里,搅得她五脏六腑不得安宁,扎扎的疼。 终于,叶炯榆还是轻轻坐了起来,□的不适感提醒了她,突然,她想起了昨晚的故事,这次与上次不同,她记得所有细节,所有感受,甚至记得他温柔的对待,记得他留下了某些东西。想到这,她有点惊醒,匆匆的下床,双脚着地的时候,却又想起了什么。 掐指一算,昨天是安全期,她大可不必去找药店了。自从上次以后,她学会计算安全期。 阳台的窗帘被风吹开,清凉的风拂过她裸在外面的皮肤,禁不住地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她连忙随手扯过薄薄的空调捲住自己,再没睡意。 秦振邦办完事儿回到房间,才一进门,发现床上空空的只剩下凌乱的床,被子不翼而飞。那一剎那,他的心略过一丝慌乱,顺势抬眼看去,在阳台上发现了个小小的身影,心才安定下来。 他看见她裸在外面的肩膀,不禁皱起眉头,随手从衣柜里拿了件薄薄的外套,朝阳台走去。 阳台上的人,蜷着身子坐在花园式鞦韆上,头靠在膝盖上,抱成一团,目光随着风飘向远方,发呆?沉思?便不清楚。 有人给她肩上披了件衣服,她也不曾因此回头,眼光也不曾离开,幽幽的倒是传出一句不着边际的话来。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放眼出去,目光所及的不远处便真的就是湛蓝色的大海,海风温润的吹着,似春风一般的温柔,吹开了院子里的蔷薇花,真正就是一副面朝大海美不胜收的油画。 他沉默的绕到前面,无声的在她旁边坐下。这个鞦韆真好,正好能坐下两个人。 「熙夕,这些年,一个人,累吗?」 「累。」 「苦吗?」 「苦。」 「熙夕,心朝大海,才能真正的春暖花开。」 她抱着双腿靠了上来,枕着他厚实的肩膀,有种安心的感觉。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第91页 「好。」 「在很久很久以前…………」 周宇婧十二岁那年,认识了刚随父亲到部队生活的叶枫,那年叶枫十四岁。 高中那年,叶枫与周宇婧之间由青梅竹马的感情,在不知不觉中走到了爱情,那个时代的人对爱情是单纯的,单纯的只是喜欢,喜欢得很含蓄。 恢復高考的第一年,叶枫考取了g大,周宇婧与其相约,必定也要考取g大。可她考取g大的那年,他在家人的支持下,毅然休学参加了七九年的那场战役。而她也毅然放弃辛苦考上的大学,参加了那场战役的志愿者部队,上了前线。 他去打仗,她去当救护兵。 有一次,敌军偷袭了救护站,他随着部队赶来救援,与别人不同,他比任何人都要心急如焚。她困在战火中,是他第一个冲进去救她,为了救她,他身中流弹,流弹打在心脏附近的左肩胛骨的位置上,差一点就一命呜唿了。 那一年,他为了她,连命都不要了。她毫不犹豫的决定嫁给他,一个为了她连命都不要了的男人。 他们生死与共的爱情故事就这么流传开来,受尽无数人的羡慕和祝福。 爱情开始于美丽,却结束于丑陋。不知道是时间消磨了爱情,还是,爱情註定消失于无形。 「你知道吗?我曾经很羡慕妈妈,羡慕她找到一个用生命爱她的男人。我曾经很崇拜爸爸,总希望能找到一个像他爱妈妈一样爱着我的男人。这美丽的愿望却止步于那一年。」 那年叶炯榆十六岁,随着叶枫在英国生活。恰逢英国就读的那所高中组织学生到中国大学参观,而参观的大学就是g大。她从小最大的梦想就是到g大读书,这是她父母恋爱圣地,她想走过父母走过的路,也希望在这里找到与她相携一生的人,就想父亲对母亲那样。 g大真的很美,书卷气息,浪漫气息,深深吸引了她,她在学校里面流连忘返,竟忘了时间。她忘记的这段时间里,不曾便改变了她的一生。 回国述职的叶枫心血来潮来接宝贝女儿,在接待室里等女儿的时候,他遇见了专门负责这次接待任务的凌晓珺,自此他们相识,自后他们相恋。 一年后,叶枫调回外交部工作,17岁的叶炯榆独自留在英国念书,她想念完高中便回国念g大。她趁着圣诞节假期回国,手机突然就坏了,紧急的就拿了父亲的一台旧手机来用,就是这么一出,东窗事发。 这只手机里,叶枫删除了所有的信息,所有的电话,百密一疏的独独漏了发件箱里的简讯,或者不熟悉电子的他没想到那里会留下蛛丝马迹。 一条一条的暧昧简讯如一把把刀插在叶炯榆的心上,父亲甚至在简讯里说了「我爱你」,还有爱情的诗歌,中文,英文都有,风花雪月,浪漫到了极致。 叶炯榆哭了,拿着手机,看着简讯,偷偷的躲在被窝里哭。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甚至不敢告诉任何人,怯懦的只敢自己哭,哭得歇斯底里,哭得筋疲力尽,哭得第二天说要复习功课,躲在房间里直到下午才敢出门。 家里没人注意到这样的变故,是她掩饰得好,17岁的她已经擅长粉饰太平。好几次,她都冲动的想要告诉母亲真相,可看见他们恩爱的模样,看见母亲在父亲宠爱里幸福的模样,她退缩了,缩回角落里,选择独自守着秘密。 终于,她拿着那个号码去了缴费大厅,缴了五十元电话费,单子出来了,原来那女人叫「凌晓珺」。她不知道凌晓珺是谁,因为她认识凌晓珺的时候,只知道她的英文名。 拿着这个名字,她找上了周宇成,找了个当时无懈可击的藉口,得到了她想要的资料,顺着资料,她找到了凌晓珺的单位,躲在角落里看,她才知道,小三竟然是她,聪慧的她瞬时猜到了他们相识的过程。 是因为她,原来她才是一切的源头。 真相曝光后,她忍住了不去伤害母亲,却忍不住不去找父亲摊牌。 「爸,你打算跟妈妈离婚吗?」 摊牌的时候,她竟然没有哭,哭了几天,眼泪都哭干了,也麻木了,冷冷的语言抛向父亲。 「不,我不会离开你母亲的。熙夕,别告诉你妈妈,行吗?」 「那好,你离开她,你必须离开她。」 「熙夕…………」 叶枫在17岁女儿面前无地自容,他怎么也没想到,第一个发现的人会是自己的女儿。 「爸,你如此让我以后如何相信爱情?如果你真还是我爸,真还希望我以后幸福,那你就离开她。」 她拿了自己的幸福去威胁父亲,这场赌局上,她押了自己的幸福,她自认为这是世界上最有利的武器,但那年,她终究太年轻了,充满幼稚和天真的年纪。 长大后,她才知道,男人要真变了心,任世上所有的事情都拉不回来。 回到英国后,她瞒着家人,直接报考了剑桥大学,放弃了回国的所有念头,家自此成了她想要千方百计逃避的地方。 叶炯榆用很平淡的语调讲完这个故事,并没有泪水,没有哽咽,只有她知道,眼泪在十年前就流干了。 就是这样麻木、隐忍,让秦振邦心疼,疼进骨头里,他搂着她,越搂越紧,将她的肩膀勒得透着红,她也不觉疼。 苦,真的是苦,守着这样的秘密自然是苦。 第92页 「我不敢回家,就是不想看到爸爸虚伪的嘴脸。不论他对妈妈多好,我都觉得是他心虚,他是在赎罪,再不是因为爱情。」 原来,这才是她这些年自我放逐的原因。一个人在外流浪,用学习和工作填满她的生活,就为了躲避这只有她知道的丑陋。 「我一直以为他们分手了,可去年我才发现他们其实一直都在一起。」 原来,那晚她的反常,是因为再次看到残忍的一幕,也是那一幕彻底击垮了她仅存的奢望。 「你说我是不是很傻?再发现的时候,我还是没有勇气告诉妈妈。因为我自私的不想他们离婚,才让事情走到了今天的这步田地。我是这段婚外情的始作俑者,也是这段婚外情的罪人。」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贪玩,父亲又怎么会认识凌晓珺,不是因为自己的自私,母亲又怎么会受到今时今日的伤害。那天母亲怪她,是没错的,她的确不配做她的女儿。 「熙夕,别钻牛角尖,这事与你无关。叶叔叔外遇与你无关,阿姨住院也与你无关,别把所有事儿都往身上揽。」 「你知道吗?我真的以为能瞒一辈子的。有人说,假一辈子跟真有什么区别?我以前不明白,后来我明白了,我真希望爸爸对妈妈能假完这剩下的下半辈子。」 他搂着她,没再说话,知道她苦,却不知道是这般苦,胸口难受的像是要爆炸。 「振邦,我赌了自己的幸福,却换不回父亲的心,我输了,输了我的幸福。」 最应该在乎她幸福的人,竟也不在乎了,何其可悲? 「熙夕,从来都不是你的错,别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担,你会幸福的,我们会幸福的。」 「秦振邦,答应我件事儿。」 「嗯。」 「这世上,任何人都能骗我,都能利用我,唯独你,不行。」 原以为自己已经不相信承诺,可此时此刻,靠在他怀里,如此安心,她就是想他给她承诺,原因?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成了她这辈子唯一能抱住的救生圈。 【本书由风月鉴小说论坛 http://fengyuejian.5d6d为您整理制作,更多txt好书 敬请登录】 50、撒娇 故事讲完了,讲故事的人窝在听故事的人的怀里,两人再没说话,安静的坐着,晒着太阳,享受着迎面而来的海风,伴着院子里幽幽传来的蔷薇花香,带着甜轻拂在脸上,虽未能带走,却也渐渐沖淡了往日的忧伤和苦涩。 这么多年,叶炯榆从来没想过跟人讲这段不堪的往事,更不奢望有人能替她分担心头这沉甸甸的担子,如今,对着秦振邦,怎么就愿意说了出来?说出来之后,全身如释重负般的轻松,这是份久别了十年的轻松。 叶炯榆顺了秦振邦的话,正试着学会,心朝大海,尚不能春暖花开,也希望能品出丝丝甘甜。 阳台上的两个人相拥着也不知道坐了多久,只知道,头顶上的太阳不断的变化着位置,此时已升至头顶,本坐在和暖阳光里的两人,此时被掩在房子投射下的阴影里。 若换了平时,真是难能可贵的阴凉,只是现在,秦振邦清楚能感觉到怀里人儿的体温上的变化,他环抱着触碰到的肌肤上,起了点点鸡皮疙瘩。 秦振邦从鞦韆上站起来,顺手将叶炯榆拉进怀里。她没有反抗,很自觉的伸手环上他的腰。 凉风里吹了那么久,他的身体偏还是温暖的,不似她这般冰冷,她这股温暖像是她寻求了很久的感觉,诱惑着她贴上去,脸隔着衣服贴在他宽厚的胸膛上,听着那里面阵阵心跳,好安心。 「熙夕,进去吧,别着凉了。」 她动也不动,声音轻如蚊蝇的发出一个慵懒的单音,「嗯」。应承着,其实她并不想离开这难得的宁静,突然发现自己贪恋起这份温暖,这份不知道为什么就发自内心的信任。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女人总喜欢当小女人了。」 他只是为她拉拢了衣服和薄被,紧紧地拥着她,也不着急把她抱进屋内,听着她幽幽的带着慵懒的语调,很有兴致的就想这么跟她说会儿话。 「为什么?」 从没发现他们俩人能这般心平气和的聊天,这种感觉很舒服,舒服得令人嚮往一辈子。 「因为有人依靠,真的很轻松,很舒服。」 17岁后,她独自在外漂泊,靠着奖学金完成学业,靠着自己的努力在香港打拼,再没依靠过谁。可是,谁又知道,独自撑起那么多,她也会累,只是,累了又能如何? 他笑了,轻轻的笑,这份笑意并不是虚荣的因为自己成为她唯一的依靠,而是知道她这话背后的真实意义。 「熙夕,累了就靠一靠。但是你终究不是一般女人,不会甘心成为小女人。」 他的这番话听进她的耳朵里,肩膀不禁一僵。谁会料想到这么风花雪月的温存中,这个不解风情的男人会说出这么煞风景的话来? 她的手从他的腰上离开,惩罚式的在他胸膛轻拍一下,带着她自己也不觉的撒娇之气。 「你这人怎么这么扫兴,这个时候竟说出这话来?」 不止动作带着撒娇之气,就连说出的话语也带着浓浓的娇嗔味道。 他全身的肌肉一紧全因她毫无预警、出人意表的娇气。 第93页 原来,撒娇真是女人的与生俱来的天赋,只是有时候,起初因为太强,后来因为太苦,被她们遗忘了。 他扯起她摆在胸膛的手,亲昵地吻了上去。 「扫兴吗?不然熙夕公主觉得我应该怎么说才符合标准呢?」 她抗拒这个称唿,可这刻,却非常享受。 「国王陛下,您应该说,来我怀里,我让你依靠,靠一辈子。」 好恶俗的话,可偏偏这恶俗的话真就出自她的嘴里。说完,她自己都很讶异,恨不得把舌头给咬掉。 起先很娇俏的模样,再是很后悔愤恨的模样,他看在眼里,心情很好,不觉大笑出来,笑得张狂,笑得开心。 好容易止住这难得开怀的大笑,他拥着怀里羞红脸的人儿,力道又重了几分。 「走了,洗澡去。」 他这话,她才想起来自己真的就还没洗澡,身下粘唿唿的卷着被子竟也坐了一个早上。 想到这,她的脸不觉红了起来,一直红到了耳根。 把她抱进浴室,放在花洒下,她着地的时候竟还有一丝摇晃。他皱了皱眉,忍住传来的那股冲动,扭开了开关,再没敢回头。心里不禁自嘲,从小被训练的自制力今时今日才发现是如此的差劲,差一点就失控了。 起初,她扭捏的不愿让他抱她进来,虽然已经有了两次的亲密,她还是无法适应在极度清醒的情况下与他赤/裸相对。但是他执意如此,她陷在这一早悲伤却温暖的气氛里,温顺的没有强烈的反抗,也就随了他。 他放手的时候,她死命的低着头,仿佛要把自己通红的脸埋进胸口,挡住她这辈子从未有过的窘迫。 和上次一样,他给她调好了水温,有意地调高了一些,热水能有助于舒缓她一夜的疲累,这点上她有经验。 水量很大,花洒里水花的霹头盖脸地打在她的脸上,她仰着头,任由热水头到脚的淋下来,恰到好处的热水滑过她的每一寸肌肤,上面还有点点昨夜留下的印记,淡淡的并不深,不认真辨认应该看不清楚。 虽然对男女之事亲身体会得不深,但她也知道,他是在极度压抑的情况下,才能让这些印记淡淡的留下。 在床上,他对她是怜惜的,第一次她忘记了,可这一次她记得清楚。 她从浴室裹着浴巾出来的时候,卧室里空无一人,床上整齐地摆着一套全新的衣服,从贴身衣服到外件,再到脚上的鞋子应有尽有,刚才散落一地凌乱的她穿来的那套衣服早不见了踪影。 拾起衣服,一件一件的穿上。尺寸出奇的合适,他应该是照着她的旧衣服买的吧!到了外件,是一条淡雅的抹胸连衣长裙,绿色的碎花印在长裙上并不艷丽也不张扬,低调得很合她的胃口。裙子长长的到了脚踝,再套上摆放着的那双平底凉鞋,迎着阳台吹来的海风,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总之就是很应景。 「唉哟,这裙子孙小姐穿着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还是秦少爷有眼光。」 叶炯榆才穿了裙子下来,就听到龙伯惊艷的赞嘆声。原以为这身行头也就是秦振邦找了僕人去买来,没想到竟是他看中的,这裙子都还好,只是这贴身衣物…… 恰逢秦振邦从花园里进来,听了龙伯这话,脸上觉得有点不自在,轻咳一声,抬腿并没做停留,佯装若无其事的从叶炯榆身边经过。 「来啦?吃饭吧!」 「嗯。」 叶炯榆本以为秦振邦会把衣服寒暄一下,还想好了台词却接话,没想到竟就这么跳过了。也好,不然她该说「你挑的衣服很合适?」还是「你挑的衣服我很喜欢。」,不论她想好的这哪一句都暧昧得要死,就因为那该死的贴身衣物。 餐桌上,秦振邦给叶炯榆碗里夹着她喜欢吃的菜,很自然的说道: 「午饭后,出去转转?!」 听不出是问句还是肯定句,叶炯榆答应下来了。 「好啊!」 小岛上绿树成荫,房子依着高低不平的山坡而建,大都是有年代的老房子,白色的老房子错落有致排布着,很是美丽。也因着小岛地势高低不平,这里没有汽车,没有单车,只有行人,若论轮子,就只有板车,板车是这小岛上唯一的交通工具,但是它不拉人,只拉物件。 没有车的小岛也就更安静了,远离了城市的喧嚣,靠近码头的地方偶尔能听到渡轮的鸣笛,除了这个就只有大自然的声音。这里,恍若就是一个与世隔绝的乌托邦。 两个人踏着青石板路,一前一后的走在树荫里,路上安静得出了他们就再不见别的人。 一路的走,叶炯榆走走停停的看着风景。秦振邦走走停停的等着她看风景。她是真的在看风景吗?说不上来,她是希望自己能放下心里错综复杂的事情看风景。 走着走着,两个人相隔的距离渐渐近了。 上了个石阶,上面有颗庞大的老榕树,看得出年纪很大,张开的树枝成了把大大的伞,很多鬚鬚从树上垂钓下来,更是和着树枝挡住了阳光。无孔不入的阳光穿过密密的树缝,在石板路上照出点点斑驳。 「真漂亮!」 叶炯榆不知道怎么就看上了这些斑驳,多少美丽的风景她都只是欣赏,不曾发出赞嘆,偏就看上了它们。 「你的审美很特别。」 「你不觉得漂亮吗?像不像斑驳的伤痕,星星点点的印着。」 第94页 秦振邦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本以为叶炯榆也不是,但当她出乎自己意料的时候,他也就更措手不及,不知如何作答。 索性,秦振邦走上来,拉上叶炯榆的手,朝着前面继续走去。 「走吧!前面更漂亮。」 叶炯榆也任由秦振邦牵起她的手,软软的手被他大大的手掌包裹着,很舒服,就像躺在他宽厚胸膛上那样,好安心。她回握着他,被他牵着朝前走。 走完那条阳光几乎照不进来的小道,到了一片阳光明媚之地。那里有堵围墙,墙里栽了淡粉色的玫瑰花,搭着围墙,羞涩的伸了出来,在阳光下美得耀眼,却美得和谐。 叶炯榆禁不住地就朝那堵墙走去,她冲着的却不是那美丽夺目的花,而是墙头迎着阳光几乎看不清楚的野草。金黄色的野草几乎被金灿灿的阳光湮灭,但依旧傲立着,十足一份迎着阳光的骄傲。 想着自己,或许真该找回这份迎着阳光的骄傲。 她转过身,背着阳光朝身后的秦振邦看去。 「我想回家了。」 「嗯?」 「我想去医院再看看我妈。」 母亲,现在成了她唯一的牵挂。 「现在吗?不如让阿姨再休养两天,我们也在岛上住些日子再回去,不是更好?」 秦振邦自认这话讲得非常正直,却让叶炯榆听出了弦外之音的暧昧。脸顿时又红了,赶紧转过身去。 这害羞的转身,更是让秦振邦哭笑不得。这个年纪了竟似少女般害羞?想来也是,是他教会了她情/爱之事,在这上面,她怕是要比许多少女都要单纯。 想到这,他步子迈大了几步,跟上去,再牵起她的手,倒也没说什么。该说什么呢?女人面前他嘴本就笨。 但她是不知道,她真误会他了,起初真没想那档子事,只是她现在真暂时不能回家,后来她这么一提醒,他真不希望她回家了,两个人就在这与世隔绝的岛上天荒地老也未尝不是件美事儿。 「你不用上班么?政府的事儿不用管了吗?」 「我请了几天假。」 叶炯榆突然想到《长恨歌》里的一句,调侃着念了出来。 「从此君王不早朝?你岂不是要成昏君了。」 【本书由风月鉴小说论坛 http://fengyuejian.5d6d为您整理制作,更多txt好书 敬请登录】 51、疤痕 叶炯榆突然想到《长恨歌》里的一句,调侃着念了出来。 「从此君王不早朝?你岂不是要成昏君了。」 这么一来,她岂不是成了祸国殃民的祸水,他便成了贪恋美色的昏君。 这一句诗,秦振邦顿住了脚步,一使劲儿拉回还懵懂不知朝前走的叶炯榆。 她脚步一乱,跌跌撞撞地正好摔回他的怀抱里,撞进他的胸膛。 他双手放在她的腰间,圈着她,眼里的情绪很复杂,好像还有点她不清楚的情绪。 「假洋妞,古诗不熟就别乱用。」 常年生活在国外的她,虽然她的国文水平不至于差到不懂成语,但跟受尽中国教育的他比起来,逊色太多。 「知道『从此君王不早朝』的前面几句是什么吗?」 她其实应该是知道的,被他这么一拉,两人紧紧的贴着,混着两人浓烈暧昧的唿吸,此刻脑子一片空白,怎还记得这些遥远年代的风花雪月的文字。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听得出来你有点点抱怨啊!」 她听得出来这两句诗的意思,艷/情得很,没想到她不过是心血来潮随口拈来的一句古诗,竟惹得她好似个欲求不满的春归怨一般。 「你胡说,我……我哪有抱怨?」 他实在忍不住了,她的语气、表情、态度、动作无一不是在挑逗着他,低下头吻上她的唇,先是温柔的舔,浅浅的尝,又觉得不够,把她整张嘴含住,引导着她自动自发的张开小嘴,伸进去与她软软的小舌头纠缠。 接吻,她很笨拙,在他的带领下尚找不到门路,只能任他予取予求。 树荫下,墙边传来的玫瑰花香气、树叶的清新混合了她身上沐浴乳的香气,他越吻越深,吻的她的唿吸渐渐不稳,低声呜咽着。 好容易,他在窒息前一秒停下这个吻,放开她,她软软地靠在他怀里,两人意犹未尽地喘着粗气。 「知道下两句是什么吗?」 她呆呆的摇摇头,缺氧的她还能想起什么? 与她不同,就算意乱情迷,他的脑子也还能照常运行,这就是差别。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他嗓音低哑的念出这比前两句更引人遐想的诗句,抵着她的额头,眼神灼热的看着她,似是要看进她心里。 「熙夕,你这是在邀请我吗?」 「…………」 「不论是与不是……我都接受。」 当天晚上的秦振邦很有耐心,柔情似水地挑逗着,用尽纯熟的技巧做足了前戏。 这是第一次,叶炯榆在完全清醒的情况下与他同躺在一张床上,享受着她给他带来的身心上前所未有的感触,曼妙迷人,让她深陷其中,在他的手下那种忽高忽低,忽远忽近的空虚感,让她抓狂又不知该如何是好。 第95页 不知是热的,还是被他挑得急的,她的身上出了一层薄薄的汗,她想不起初夜的感觉,但依稀记得昨晚的动作和步骤,猜测着他接下来应该会做的事情。只是今晚的他很反常,空虚的她久久等不到他填满的那一步,着急了。 「振邦…………」 这是一声哀怨乞求的叫唤。她攀着他的肩,缠着他的背,只想要得到更多。 「熙夕,怎么了?」 他明知故问的挑逗着她,想要她说,想要她清楚的知道他是谁,他在做的事儿是否她也愿意,愿意一起沉沦,一起攀峰? 「我不知道。」 从她的唇,到她的胸,再到她的下腹,紧接着是她娇弱的那个地方,他一路下来,强忍着身下的胀痛,就是故意引诱着她。 「想要吗?」 「我……」 「说出来,想得到就得亲口说出来。」 多余的谈话间,他的动作从未停止,撩起的火苗一寸一寸的在燃烧,将她彻底点燃,燃烧殆尽。 他如愿地得到想要的答案,她亲口说的答案。 「想……」 满意地勐然进入,好容易冲破她纠紧的身体,想起了点什么,又顺势在她的收缩中退了出来。 从胀痛的满足,到微凉的空虚,叫她如何适应?这那种感觉说不出的难受,逼出她带着哭音的呻/吟。 「告诉我,我是谁?」 「振邦…………秦振邦……」 她回答得坚决,回答得急切,也因着被挑起的火苗,带着撩人的尾音,成功的让他也彻底失控。 满意了,都满意了,他终于可以正式的给她,给她,教她又一次体会这场快乐。 今晚的他刚柔并进,下面抑制不住冲动的死死扣着她的腰,冲撞着,上面,他的脸埋进她的胸口,一寸一寸耐心的往下,一路往下,滑过小腹,绵延出一条曲线。 她在他的刚柔并进的攻势下战慄着,早分不清是害怕还是享受。 抱着前身颤抖得几乎痉挛的她,他终于成功地带领着她同时登顶,与前两次不同的是,她清醒着,跟随自己的感觉,弓起身子迎向他,抬起腿主动环上他的腰,攀着他的背的她的手不曾松开,他释放自己的时候,他们紧密的结合,不曾分开半分。 他没有离开,她攀着他的背也任由他抱着,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她靠在他肩头,迷濛的双眼染着情/欲,渐渐清晰,也就发现了肩上那圈有点突兀的疤痕,定睛一看,她辨得出这是一圈牙印。看到这,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酸酸涨涨的很难受。 他的技术那么好,看来真是久经沙场了。 她使劲地要推开他,可他高大强壮的身体覆着自己,怎么推得动。 原本窝在她颈窝调整唿吸的他感受到身下人不明缘由的抗拒,撑起身体,看着她。 「怎么了?」 「哼,果然是久经沙场,满身伤痕的战绩彪炳啊!」 乍一听,他是真没反应过来,而后品着浓浓的醋味儿,心情大好,仰头大笑起来,停下笑,重新窝进她的颈窝里,说话间,故意将吐气拂过她的耳边。 「我的确久经沙场,却重未有人在我身上留下痕迹,只除了一个人。」 耳边敏感的气息的确让她身体轻颤,这才没几次他已经比她还要了解她的身体了,只是他的话盖掉了他的挑逗,引出了她胸口的那把无名火。 「你得意啊!」 「熙夕,若然有男人跟你说他三十岁了还是处/男,那又怎么带给你快乐?」 他不是巧舌如簧的狡辩,而是很实诚的陈述一个事实。他不打算瞒她,也没什么好瞒,如果说他这三十年都不曾交过女友,有过女人,这才是天底下最虚伪的假话。 「你…………」 「熙夕,答应过绝不骗你,我说的都是实话。」 她想想,好像真是自己敏感了。她如何能要求他是未经世事的男孩?他明明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想到这,心里那道难受也就过去了许多。 感情这回事儿上,她的确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才有着这样幼稚的纠结。 「那这伤……」 「看来你真是完全失忆了,你真该自己对对。也不知道是哪只撒了泼的小狗咬的!」 他什么意思?言下之意,是她咬的? 「我……」 她不可思议的再有对上那个疤痕,疤痕很深,齿印深深的凹了进去,想着当时她必是使尽了全身力气咬了下去,她几乎可以想像得到当时血肉模煳的惨况。 「我当时咬得是不是很使劲儿?怎么就那么深呢?」 「的确很用劲儿,那块肉都快叫你咬下来了。不过,不怪你。我当时不知道你是……所以你一定很疼,比这还疼,所以,我们扯平了。」 原来是那一夜,他们的第一次,也是她的初夜。都说女孩子会永远记得自己的初夜,她却忘了,酒精让她的这段记忆成了残缺。 「熙夕,如果那晚不是我,你也会……」 那晚的情形他记忆犹新,她如此妩媚性感,足以挑起全天下男人的沖/动,若不是遇上他,谁又会是她的猎物?她又将把那最珍贵的一夜给谁?回想起来,真真就是触目惊心。 「我……我不知道,可那晚真的很苦。」 他在她悲伤的语调里禁不住抱紧她。 第96页 「傻丫头,遇上再难的事儿也不能拿这种事儿惩罚自己啊!你说,那晚如果不是我,你就真不后悔?」 若然真是陌生男人拿了去,她定会悔断肠子吧!此时此刻,真的庆幸那晚是他。 庆幸里混着怒气,幻想着别的男人抱着她的龌龊画面,他怒火中烧,火从心里烧起,也燃起了下面的那道才消去的火苗。 他从未离开她的欲/望再次抬头,颤抖着微微的动了一下,引来她不适、慌张的叫声,紧张的绞着他,他是进退两难。 「熙夕,放松,放松好不好?」 他轻柔地哄着她,气息拂在她的脸上,凉凉的,很诚恳。她闻着他熟悉的气息,鼓起勇气抬头主动吻上他的唇,默许了他的动作,配合着他接下来的所有步骤。 他体贴地控制力度,诱导她的身体,跟随他的进出,情不自禁的放松,身体跟着舒展开来,紧接着又因一波一波的刺激,不由自主的抽紧,吸他,任他欲索欲求。 他的下腹一阵强烈紧抽,再也控制不住地加快律动,时深时浅地研磨着她。 「振邦…………」 她被逼着浑身颤抖,唿吸紊乱基础,酥麻的感觉令她的下腹紧绷,头髮凌乱的摇摆着,环着他的腰的脚趾也跟着蜷紧,在这一次到达顶端的时候,痉挛着昏厥过去。 后来,他是如何将她带进浴室清洗,如何又将她头髮吹干,如何怀抱着她沉沉睡去,这一切她都无从知晓。 清晨醒来的时候,他怀抱着自己,憨憨地睡着,看着近在咫尺的脸孔,她的心无比温暖。 秦振邦真希望自己能有唐明皇那股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洒脱,可惜了,他不是唐明皇,也成不了唐明皇,一通紧急电话,他终究抵不过,终要捨弃温柔乡。 叶炯榆倒也没太在意,从来知道他不是昏君,就像他知道他成不了小女人那样。她可不想成了他英雄冢。 她原是打算照着原定计划回家看母亲,只是他不会让她如愿的,他走,她必须得跟着他一起回去。 「你恐怕也得收拾行李。」 「怎么了?」 「东城区的计划省里面定了,到多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形式,以你们的赖氏的实力应该不会放过这块肥肉。」 知道她终究不愿成为一个只会撒娇,依靠男人的小女人,他有心计的用这些来诱惑她。 「公开招标?也就是说我不必跟三大家族合作,也可以参加东城区投资计划?」 「嗯,优胜劣汰,过得了招标会,生意就归你们。我这次赶回去,就是召开东城区开发新闻发布会。」 「好,我跟你回去。」 叶炯榆终究还是叶炯榆,她生命里放不下的东西太多,她苦心经营的事业。内地分公司,如同她的孩子,无论如何也放不下。 秦振邦就是抓着这点,将她从回家的欲/望中拉回来,拉回q市,拉回工作,拖得一时是一时了。 实际上,发布会还有些日子才会开,他着急的回去是因为胡耀华终于送来了最新进展报告,的确是个突破性进展。 52、亲密 q市市委书记办公室里静如深海,胡耀华挺直着腰板,略显拘谨的站在办公桌前,他面前那位刚从外地风尘僕僕赶回来的人,手里捧着他递上的文件,完整的早看了一遍,只是依旧捧着,眉头紧锁的未发一言。 「确定是他老婆?」 「是的。陈健利用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向其姐姐陈敏的金凯瑞投资公司提供大量低价土地,这些年我市的许多大型房地产项目都攥在金凯瑞手里,他们或投资,或转手,从中谋取巨额暴利。」 陈敏,曹或年的原配夫人,陈健的亲生姐姐,一个外人眼中只会逛街购物买名牌,打麻将的典型官太太,怎么看也不像是大型投资公司的大老闆,压根儿就没有女强人的气质。 「这么说,他们赚了不少啊!」 「自然不用说。城西有块将近3000亩的地皮,当年政府以一万块钱一亩卖给金凯瑞公司,而两年前城西开发的时候,金凯瑞是以每亩20万的价格分拆转让出去,真正就是一本万利。」 「这么说来,曹或年可是身家过亿的富豪了。」 「几年前听说香港财团看上城东的地,陈敏也动过脑筋的,陈健忌惮这是块省里高度关注的敏感地带,才不敢轻举妄动。哼,姑且不说金凯瑞如今公司的总资产多少,就先说说当初陈敏那过千万的启动资金就很有猫腻儿。」 胡耀华汇报着,分析着,秦振邦只是听,鲜少发言。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越是沉静便代表越是深度的思考,筹谋这万无一失的计策。 「陈健在土地买卖中也捞了不少好处,以我们现在掌握的证据,想要办下他绝对轻而易举,且我保证一举中的,他绝翻不了身。」 秦振邦斩钉折铁的吐出一个单字,「不。」他眼光如炬的看着胡耀华,坚定深沉,「陈健既是一条小鱼,那就别浪费了这么好的鱼饵。按兵不动,继续收集材料,必要让他露出尾巴后,我们一网打尽。千万别打了草惊了蛇。」 虽未直言姓名,但他们两人都知道「他」指的是曹或年,舍他其谁? 秦振邦从上面下来,表面上的任务是下来锻鍊,但背后有着更深远更不为人知的艰巨任务。 两年前,高检和中纪委联合开通了网上举报平台,平台的启用并不是被广大人民群众所共知,但在为数不多的举报案中,上面还是发现了这一起,关于q市c领导的问题举报。举报人列出的罪状繁多,有些更是触目惊心、不堪入目。 第97页 这个案子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指示中纪委和高检着手开展对这个案子的调查核实工作,如核实确有其事,须想方设法将其制裁。但指令和行动之间总有千道万道的难关。一来,q市离a市很远,二来,c姓领导在q市多年的工作经验,远距离的调查很难实现,这些都给调查带来了种种困难。 最后,无奈下,他们想出了派专员秘密下去调查的方法。而最堂而皇之的办法就是将人放到q市去,千挑万选中,重担落在了原a市政法委副书记秦振邦的肩上。 秦振邦名为下来挂职干部,实为上面下来的钦差大臣。下来时,他只带了胡耀华,一名转业的侦察连长,其余的都不需要,人多未必好办事。 他们俩置身于q市这个深不见底的狼窝里,身旁布满了对他们虎视眈眈,阴谋诡计的奸人,秦振邦甚至知道,曹或年防着他,尽管嚣张但用尽他在q市的力量防着他,挤兑他就想像挤走上一任一般挤走他,但他终究不会如他愿,也定不辱使命。这是他下来时给组织的承诺,也是给父亲的承诺。 回到q市的叶炯榆和秦振邦一样,随即立即投入了工作,仿佛小海岛上那几日缠绵悱恻的浪漫生活是一场华丽惬意的春/梦,醒了便就烟消云散,随风而去了。 他们是再相似不过的人,事业对于他们来说,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至于浪漫,不过是锦上添花的金线,不过是忧伤郁闷是的调节剂,有了生活可以更美,没有生活还得照常继续。 所以,当他们再见面,已经是半个月过去了,这半个月里,他们甚至不曾相约吃饭,不曾相约见面,甚至连电话里的交流都少之又少。他们不像情侣,或者说连朋友都不像,但,是又何须像?只要双方都不介意,谁又能说些什么? 这日,上午城市还沐浴在阳光明媚里,转眼间还未到中午,天上乌云密布,跟着来的便是倾盆大雨。 南方的雨季很长,过了绵绵的春雨,又到了爽利的夏雨,接着而来的还设有凉爽的秋雨,再后来就是冰冷刺骨的冬雨,雨水滋润了这个城市的四季,湿湿润润的四季。 叶炯榆站在被突如其来的雨水打断了工作的思路,站起来走到窗前,隔着在雨水拍打下早已模煳的落地玻璃窗前,抱胸站着。 湿润的天气对于南方人来说早已习惯,可对于常年生活在干燥寒冷的北方人来说,湿湿腻腻的感觉就是种说不出的煎熬。 在湿润的英国生活多年,后又一直长居南方的叶炯榆来说,这样的气候她早习惯了,比北方干燥的天气还要习惯,如今冬季回家的她,反倒是多少有了不适应。 可是,他呢?常年生活在北方的他能适应这样的天气?突然想起,他还有着腰上的旧疾。 想到这,叶炯榆转身取来电话,已经可以熟悉的按上一串数字,当手指就要将它拨出时,定住了,手指在空中转了一圈,将原来的号码删掉,换了另外一组。 电话响了两声,对方便接了起来。 「你好,叶总。」 「你好,胡秘书。」 「叶总,这个时候,您这电话来得可真是及时了。」 胡耀华对于叶炯榆这突如其来的电话并不觉得突然,也不是习惯,她鲜少给他打电话,但这一通电话,他已然猜到不会是为了公事,这些日子可没什么公事可以联繫。若不为公事,就剩下唯一的原因了。 「你们书记,有事儿?」 叶炯榆本就是因着担心秦振邦腰上的旧疾才拨了这个电话,如今听着胡耀华这紧张的语气,她的心也跟着着急起来,急得还有点闷闷的疼。 「哎,还不是腰上的老毛病,这该死的天气又犯了,我说要送他去医院,他死活不肯,硬是要回宿舍,这不,我们这才回到,您的电话就来了。」 说不出什么原因,胡耀华觉得自己领导休假回来后不一样了,跟这位叶总之间更是不一样了,虽然他们鲜少联繫,比之前更少了,但隐约的能觉得更亲密了。 亲密是一种为妙的感觉。两个人若是相爱,就是不天天见面的缠绵,却总能让人感受到他们之间真正的甜;相反,两个人若是不想爱,伪装相爱,就算时时刻刻腻歪,那种感觉也是生疏的,虚伪的,融不进心里。 半个小时后,胡耀华开着车,将叶炯榆领进了部队大院儿。 这是叶炯榆第二次来到这个大院儿,之前是夜晚,看见的只有夜色和点点昏黄的灯光,虚幻得辨不清方向。今日再来,大白天,虽然下着大雨,稍稍模煳了前方的视线,但也足以让她真正看清楚了来时路。 「叶总,您请进。书记在二楼的卧室里,才吃了两片止痛药睡下了。这几日折腾得都没好好睡觉,人看着就难受。」 「嗯。」 叶炯榆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鼻子闷闷的好不容易才挤出这个字。 「他不知道你要来,我还没来得及跟他说,要不……您自己上去吧!我回头给您拿药酒。」 叶炯榆轻手轻脚地推开房间门,才要进去,想起自己脚上的三寸细跟高跟鞋,索性弯腰脱下,提在手里,这才踮着脚尖走在冰凉的实木地板上。 房间里沉静如水,并没有因为她的到来而受到丝丝的惊扰,空气里除了他均匀的鼻鼾声,再听不到别的声音。 朝他走去的途中,窗外唿啸的雨滴拍打在窗户上,叶炯榆不禁扯起嘴角,轻笑。第一次来时,窗外也下着这样的雨,如今再来,还是这样的雨,她、这个房间和雨天恍若有着不可解的渊源。 第98页 轻笑时,叶炯榆竟没发觉已经走到床边。 「笑什么呢?」 叶炯榆是没料到有人会发出声响,吓掉了提在手上的其中一只鞋子,砸在木地板上,发出声响,一时之间屋内的沉静全然被打破。 她捂着被吓得直跳的胸口,有点生气的说道, 「你没睡着啊?人吓人吓死人的。」 「哪就那么容易吓死?我只是不明白,你这趟来,怎么整得跟偷情似的?」 他趴在床上,侧着头,看着她的眼神充满戏嚯。其实,这些日子被烦心的事儿搅得他心烦如麻,如今看着她这么小心翼翼生怕吵着她的可爱模样,心情大好起来。 从来不知道,她还能用「可爱」来形容。用「可爱」来形容一个女强人,会不会太过分了? 「什么偷情?怎么说话呢?」 「不像么?我怎么觉得这么香/艷呢?」 被他的话这么一提醒,她抬头看向正对着更衣室的镜子,镜中的自己大波浪捲髮披在肩上,因为风雨的关系有点凌乱。她的左手的手指勾着一只黑色高跟鞋,鞋子在空中有点微微晃动。穿着黑丝袜的脚踩在地板上,不知为什么右手还有点提着裙子,套装的一步裙被她扯得有点往上跑,白皙的大腿上露出那么一点点性感吊带。这样的造型还真有那么几分狂野香/艷的味道。 她连忙放下仅剩的那只鞋子,略带慌张不知所措的扯下裙子,遮住那段暧昧的地段。 「现在才想起来遮?也不嫌多此一举,又不是没见过。」 她的这幅憨憨傻傻满脸通红的害羞模样,看得他心里痒痒的,卸了强势面具的她,有的尽是叫女儿的娇俏,真不知道这女人还会给他多少惊喜。 53、主动 「现在才想起来遮?也不嫌多此一举,又不是没见过。」 叶炯榆一时不知如何应对秦振邦的调侃,转过通红的脸颊,朝门口望去,有意的岔开话题。 「胡秘书怎么还没上来?」 「你是说胡耀华,他现在怕是早走了。」 「走了,他不是说要去给我那药酒吗?」 秦振邦好笑的摇摇头,伸手拉开床边床头柜的抽屉。 「药酒早放这了,用得着他拿?」 叶炯榆看着抽屉里摆放整齐的药酒,傻了眼,很明显自己是被忽悠了,猜到胡耀华忽悠她的苦心,她的脸更红了,他的人真是和他一样精,的心里不由生起怨念来。 「你身边的都是些什么人?」 「什么人?聪明人。他若此刻不走,我才要砸他饭碗。」 秦振邦说话归说话,依旧在床上躺着,没有半分要起来的意思。躺着说话,让他原本浑厚带着点沙哑的声音被压得扁扁的,听起来有种说不出的慵懒调调,是外人所没见过的放松,毫无戒备。 「你啊,就知道用饭碗威胁你的下属,真真的官僚。」 叶炯榆走过去,弯下腰从抽屉里拿出那瓶药酒,随手关上抽屉,然后在床上坐下,这一连串的动作很自然,没有丝毫扭捏,也许这就是熟能生巧。 床垫随着叶炯榆的重量,自然的往下陷入不少,秦振邦感受着这份下陷,没再说话,此刻更适合安静。 好容易搓热了手掌,叶炯榆坐着上了床,站在床上,对着身下的人嚣张的发号施令,这一幕极具女王范儿,她尤其适合这股范儿。 「躺好了。」 秦振邦接着指令,稍稍地蠕动了□体。 「躺得很好了。」 大概确定了下秦振邦的位置,叶炯榆稍稍地提了提裙子下摆,如上次一般的姿势跨坐在秦振邦背上,衣服的不方便让她很懊恼,怎么就不能吸取上次的经验,换了衣服才来呢? 坐稳后,她身体自然地向前倾,撩起他的衣服,用手撑在他厚实的背部,用阴柔的力道慢慢的试图放松他背上的肌肉。 这样的姿势,臀/部成了她为最大的支柱点,和发力点,此刻,她的圆润的臀/部坐在他坚实的臀/部上,亲密的贴着。套用一句老掉牙的话,人都是会变的。此前那次给他推拿,也是这样的姿势,心里从未有过异样的感觉,而此刻,她觉得有种很不自然的感觉,这种感觉不是尴尬,不是害羞,而是一种说不出的骚动,这种感觉撩拨着她,让她无法安静的在上面坐着,动来动去的想要躲开这种撩人心弦的骚动。 比起她说不上来的骚动,他的感觉更难受。隔着他薄薄的家居服,她的体温就这么贴着他,在逐渐的升高,那种压抑得几乎要爆炸的感觉快要将他逼疯,可那女人还很不消停的在上面动来动去,无疑是火上浇油,让那星星之火越烧越旺,他却无计可施,只能怒吼。 「你能不能别乱动?」 印着他充满怒火的压抑着低吼,她的双手按在他的腰上停了下来,突然明白了他比她更难受的痛苦,身体僵直的坐着不敢再乱动。 倒不是害怕发生些什么少儿/不宜的事儿,又不是没发生过,只是体贴他现在实在不方便。 「你真的很难受?」 「叶炯榆,你闭嘴,换个话题。」 她发誓,她真的只是好意关心下他,绝对没有其他意思。虽然不能真正理解他的痛苦,可也自己对压抑有了新的体会。也就真的不敢再说,再问,再动了,安静、乖巧的只剩下手上的动作。 第99页 男/女之事上上,她绝对是个不折不扣的半吊子,她不知道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肌肤相亲,之间却只剩下唿吸的声音,这为不可捉的声音其实就是一剂厉害的催/情/药。 「找点话题说说。」 能怪谁呢?要怪也只能怪他这个师傅不到家,真是有点作茧自缚的味道。 「哦。」 她想了好久,才想到一个,也是唯一能想到的话题。 「城东真要公开招标了吗?」 这无心的话题一出,身下的人有着她不可察觉的失落。他们之间就仅剩下公事上的话题吗? 他沉默了,不是生气,而是在寻找,他发现,真是错怪她了,连他自己也找不到公事以外的话题。 微微地嘆了口气,唏嘘中更多的是无奈。 「省里是这么定了,就差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了。」 「嗯,看来真是定了。」 「真有意向参加竞标?」 「真有。」 是个商人就不会放弃这么绝佳的投资机会。 「以分公司的名义?」 「那是自然,就是躲开他们才不愿在上次的洽谈会上插一脚,现在既然能自立门户就更不会去趟那浑水。」 「那就好好准备准备,这回来竞标的公司不会比b市那次少,国际大公司也只会更多。」 「嗯。」 她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半响才又说话。 「依你看,我们分公司应该竞标哪个的把握大些?」 她的这问话,问得自然,问得理所应当,忘了该有的顾忌。 她是煳涂了,但他并没有煳涂,在这暧昧挑逗的气氛里,依旧有颗清醒的头脑。 他因为她毫无顾忌的问话再次沉默,这是他们之间一个很敏感的问题,他无法确定她是有心还是无意,但愿她不是有心,不然就真辜负他了。 「熙夕,你问了一个不该问的问题。」 问出口后,她已经意识到了,可真就问了,收回已难。 当初她就是不愿被卷进那场漩涡里,不愿他被牵连,才冒着丢饭碗儿的险从三大家族的合作案中抽身,如今,她问出这样的问题? 「振邦,这个问题,当做我没问吧。」 「问都问了,能当做没问?」他嘆了口气,「你们分公司最拔尖的地方就是在园林规划设计建设上,东海岸的环海路的基建工程适合你们,有了b市的经验,你们更有优势。」 「嗯……我以为你不会说的。」 「熙夕,你知道的,这个问题在我们俩之间太敏感。我不想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敏感,她何尝不知道是敏感,她何尝没有顾虑过,她何尝没有为他想过。可他,这般计较,是怕她的无心之失毁了他的前程吗? 原来,在他的眼中,他的锦绣前程真就是第一位。 想到这,心酸和委屈不打一处来,堵瞒了她的胸口,有点窒息。 「误会?秦书记担心这不必要的误会影响了您的前程吧!为为我小女生没有顾虑周全,而道歉。」 说完这话,她从他的身上起来,下了床,扯了扯裙子,怨念的就要离开。 脚步还没迈开,躺在床上的人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儿,扯住她。 「怎么回事儿这是?为了这个跟我置气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她也会因为这样的小事儿跟他闹矛盾,所以才毫不避讳的跟她推心置腹。 她甩了下手,想要甩开他,却没能如愿,执拗的只肯用背对着他。 「我们这样的关系,秦书记就不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他一手扯着她始终不放,不让她走,一手撑起身体,有点艰难的从床上起来,下了床,巴巴的贴上来,双臂环着她,下巴亲昵的靠在她的肩上。 她心里酸酸的真是难受,但被他抱着的那一剎那,她没有像小女人生气欲拒还迎的挣扎,而是任由他抱着。 「熙夕,我们如此相似,我以为我想的事情,你会明白,我说的话你能体会。我如何是怕别人误会?我恨不得诏告天下,告诉他们,你是我秦振邦的老婆。可是,现在的我们真能这么做吗?我的确在意我的前程,那是我放弃年少梦想,一路艰辛走来的前程,叫我如何放弃?正如我不会让你放弃在香港建立的一切回来,因为我知道那是你来之不易的成绩。我们确实有众人想拥有的光环,我们也因为离这道光环太近,反而容易被灼伤,这样的心情,我以为你能体会。」 她是真没想到他会说出如此一番真心剖白,像是事先写好稿子一般的感动了她。心因了这份本就该相知相惜的感动而软化。 试问自己会为了他放弃今时今日创下的一番事业吗?不能,绝不能,她隐忍了多少才有了今天的作为,让她放弃,谈何容易。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又如何能这般苛求他? 他说的艰辛,她怎么不能体会?想着他为了今日的一切放弃了留学的梦想当了村官,然后一路艰辛的走到今天,为了今天的成就,他耗费了青春,甚至健康,如今这才多大的人就已经有这让他受尽折磨的腰病。 软化的心,开始揪揪的疼,心疼他的艰辛,而自己怎么会又像个小女人那样跟他计较起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儿?自己真的有点无理取闹了。 「你这话说得这么直白,就不怕我真跑了。」 第100页 他就真那么有信心,她会被感动,而不是冲动吗? 听着她软软的声音,他的心不由的被牵动,感动的不是她宽宏大量的原谅自己,而是她真就是他心里的那个女人。 「你是谁?你可是叶炯榆。」 她转过身,双手主动地抬起来,搭在他的肩上,搂住他的脖子,娇媚的沖他笑。 「我是不是该因为你的无条件信任给予奖励呢?」 「如果公主殿下愿意,我自然求之不得。」 「好吧,赏了。」 她忍不住抬起头,踮起脚尖,攀上他的脖子,轻轻啄了一下他的唇,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满的尽是笑意。 看着眼前这位有点诧异的尚未回过神的高大男人,她的心里充满了成就感,成就感引诱着她又凑上去亲了几下,脑海里浮现他接吻的方式,探出小舌生涩的游走在他的唇边,挑逗着他的每一条神经。 终于,她的主动成功唤醒了这头沉睡的雄狮,他回过神来,轻咬着她丰润的下唇,喘着气吐出几个字。 「小丫头,几天不见学坏了,嗯?」 她的眼中闪烁着妖精般的笑意。 「启蒙老师教得好。」 他脸上的表情转了几个换,幽深的眼眸里是望不见的欲/望,压抑的情绪再也忍不住的爆发,抬起一只手扶在她脑后,一手紧紧的锁在她腰间,动作利落熟练,舌头探进去,一个绵绵密密的深吻。 吻的动情的时候,他的身体不自觉的向前倾,想要得到更多,却忘了自己腰上还在隐隐作痛的伤。 「噢……」 下倾动作的到了极限,终于牵出腰间那道痛进骨髓的痛,扶着腰不得不放开她,唇上嘴里尽是她散不去的甜味。 「哎呀,你也真是的,有病就消停下嘛,哪能这么不管不顾?」 他咬牙忍着痛,抬起头给说着风凉话的人一记兇狠。 「也不知道哪个小妖精惹的祸。」 「别逞能了,小妖精这就给你治病去。」 【本书由风月鉴小说论坛 http://fengyuejian.5d6d为您整理制作,更多txt好书 敬请登录】 54、三菜一汤 自那日起,为了秦振邦腰上的顽疾,叶炯榆成了部队大院儿的常客,拿着他给她的专属通行证,再不需要任何人的带领,便可畅通无阻。她清楚的记得拿到通行证时的情形………… 那日叶炯榆给秦振邦做完按摩,风雨已停,时间尚早,再加上总公司来的紧急电话,她没敢多做停留,他也没有挽留,唇齿间的温存后,她便走了,走得有点狼狈,有点着急,踩着高跟鞋的脚步不似来时那般优雅,多了份踉跄。 他站在门口,看着她通红到了耳根的肤色,略显摇晃的上车,逃一般的离开,嘴角微微牵起笑意,心中有那么一丝丝难以察觉的甜。 第二天上午,叶炯榆在办公室收到邮局送来的一份特快专递,快递上还加了密,指明了必须她亲自开拆。她拿着大大的信封端详了很久,信封上没有寄件人的地址,让看不出端倪的她更是充满了好奇。 谁会如此神秘?又如此慎重?会是什么呢?恶作剧吗? linda送上快递后并没有离开,站在办公桌前忐忑不安。 「要不,我帮你拆吧!安全点!」 叶炯榆噗嗤的笑了。 「你当我是谁啊?又不是美国总统,你还担心有人刺杀我不成!」 「可是……」 「行了,你先下去吧!dont worry!」 linda在叶炯榆不容置疑的笑容里退出了房间。 叶炯榆摇摇头,linda紧张兮兮的模样儿让她真是哭笑不得,跟了她那么多年,这丫头越来越紧张专家了! 摇头间,她轻易地拆开了手里大大的信封,然后往桌上一倒,一本藏青色的本本被摊在桌面上,上面印着暗金色的国徽,国徽底下有醒目的三个大字「通行证」。 无须再看里面的内容,她已然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拿起本本,脸上不知何时挂上的笑容更深了。 手机很准时的就响了,那个人就像在她身边安装了监视器一般的准时。 「餵。」 她拿着本本,懒懒地靠进椅背里,慵懒的招唿着电话那头送礼的人。 「收到了?」 「你倒是够准时的!」 「算算也该收到了。」 「怎么想起送我这个?我可没管你要。」 「有这个方便些,想来你也不愿意每次来,都得让耀华给你接进来。」 「想得挺周到啊!你怎么就算准了我会再去?」 电话那头的人轻轻地嘆了口气,不是唏嘘,倒是有几分笑意的嘆息。 「我不单只算准了你会来,还算准了你今天会来。」 听着他胸有成竹的话,她在这边抱着本本笑出声来,听在他耳朵里格外动听。 多少年了,在没听过她这么开心的笑。 「秦大书记还会夜观星象呀?够神的!」 他笑而不接,没把她的调侃接下去。 「晚上想吃点什么?」 「你做?」 「不然,你来做?」 「如果你们家厨房不想要了,那就我做。」 她叶炯榆的确是十项全能,但烹饪对她来说是地十一项,是她唯一没有天分的那一项。 「老三样?」 第101页 「嗯,老三样儿!」 挂了电话,这才上午十点不到,她发现自己开始期待今天的晚餐了。 第一次使用通行证,部队大院儿岗哨上的哨兵看见藏青色的本本,肃然起敬的行军礼,恭敬的放行,这本该是叶炯榆最熟悉不过的一幕,可发现并不相同,在这里她似乎有更高的成就感和满足感,还带着蜜一般的甜。 循着前两次记忆里的路线,她开着车沿着柏油路一直向上开行,车子稳稳地停在那个虽然只是第三次来,却感觉到熟悉无比的院儿门前。下了车,她唿吸着这里一如既往洁净清新的空气,今日有了些许不同,青草树木的清香里混进了几缕饭菜的香气,暖进了心里。 踏进熟识相似的院子里,踩着脚下青石板,她恍如隔世地回到了童年,这是童年时才有过的香气。 厨房里,有个男人扎着围裙,拿着锅铲,掂着炒锅正挥汗如雨的工作,他的动作熟练且专业,偶尔竟还有抛锅的手艺,看这架势丝毫不输任何酒店大厨。菜的香气就在他挥洒自如的动作下飘逸开来。 她不知道自己站在厨房门口看了多久,飘过来的烟雾迷了她的双眼。 起锅,他熟练、专业的起锅,端着色香味俱全的菜满意的转身,发现缩在门边发愣的身影不禁被惊了一下,但并没产生丝毫的影响。 「来啦?怎么也不吭声?」 「嗯。」 「上菜了,赶紧去洗把手。」 「哦。」 她光是应着,身体却没有动。他端着菜经过她身边时,他腰上动作微不可查的不自然却未能逃过她的法眼。 逃不出,是因为一直关注着。 「你的腰……」 他的腰都这样了还给她做饭? 「昨天按了下,松了不少,你的功劳,这顿算是慰劳你了,不知公主殿下可满意?」 三菜一汤,色香味俱全,香气飘满了整个房子,如此,妇復何求? 「嗯。」 她重重的点着头。不知为何,她的话都变少了,就只剩下单字的应答。 「赶紧的,洗手去。」 「哦。」 这回的她真的乖乖的去洗手了。 饭桌上那三道菜,红烧狮子头、宫保鸡丁、糖醋鲤鱼全是她打小最爱吃的「老三样儿」,姥姥总说有这三样儿的时候,她那顿饭就吃得最多最香。 他给她乘了汤放回她面前,然后像他们那种家庭里的大家长那样,发号司令的说了声,「吃饭。」 她拿起筷子有点迫不及待的伸了过去,将宫保鸡丁放进嘴里,好地道的味儿,丝毫不比大酒店的差,绝了。 起初他只是勺着汤,看着她吃,见着她面露满意的神情,也就更满意了。 他拿着勺子,乘了个狮子头稳稳地放入她碗里。 「还行吗?」 「真的不错!还以为你只会炒饭呢!」 听这无心的话,他给她夹菜的手顿了一下,微笑的摇了摇头,才继续手下的动作。 「这手艺可以开餐馆了!」 「你来给我当老闆娘吗?」 「行啊,只要你出得起高薪。」 「店里的所有收入都归你,如何?」 「甚好。」 这顿饭,她吃得前所未有的尽兴,比起外面任何五星级大酒店都来得尽兴,不记得多久没吃家常便饭了,也不记得有多久没有这样的满足感了。 饭后,她坚持要洗碗,做饭这种技术活讲求的是天赋,她自认没有,但洗碗这活讲求体力,目前这个情形下,她应该还是比他略胜一筹吧!好歹他也是个病人。 他也没走,拿了块干布在她旁边,擦干她洗干净的碗上的水,整齐的放回消毒柜里,动作熟练且自然。他做任何事情都是熟练的,仿佛这世上就没有难得倒他的事儿。 「今晚不走了?!」 听字面意思应该是疑问句,可她听出语气里肯定的意思,手上的碗滑了下,幸好她眼明手快,不然可真就砸了。 「小心着点。」 是啊,她差点忘了他是多么宝贝这些玩意儿。 调整了下唿吸,她微微侧过身子,掩住自己脸上的火热,才回答他。知道不该脸红,可有些事儿总不在人的掌控之内。 「我没带换洗的衣服。」 「这是个问题?」 「不是吗?」 难道要她穿着今天这套衣服明天去上班,那还不得猜疑满天飞。从她第一天当白领开始,就已经知道第二天穿着同样第一套衣服去上班是大忌。 「就为了这个?」 「嗯。」 是藉口吗?或许是,或许不是,她想留下,却又担心的不想留下。 「这个我来解决。」 怎么忘了,对他来说这的确不能算是个问题,小岛上他不是已经解决过一次了吗?都有经验了。 只是,他怎么不明白她担心的是什么呢? 「哦,那我去整客房。」 她把洗净的最后一个碗交到他手里,转身正要出去,被他一把拉住。 他湿润的手握着她的手臂,透着丝丝凉意,却因着二人的体温快速的蒸发。 「我们还用得着吗?」 她卸了要走的力气,转身并不别扭的正视着他,在他灼灼的眼神里,心下一动,伸手环上他的腰。 「按着正常的自然不用,可你的腰……」 第102页 他没憋住,笑了,开怀大声的笑着。 「熙夕,是谁告诉你一定得做点什么才能同床?」 他的手臂一紧,将她抱进怀里,收紧。 「我们就这么抱着,睡觉。」 她挨在他怀里,脸更红了,滚烫的似要烧起来一般的热。 从浴室里出来,找不到睡衣的她,只得从他的衣柜里拿了件白衬衫暂且穿上。她自然身材高挑,可穿上高大魁梧的他的衬衣,衣服的下摆到了她大腿的位置,大得足可以给她当连衣裙了,而她穿着,倒显得娇小了起来。 手里提着两个大盒子进来的他,正巧撞上出水芙蓉香艷的一幕,大饱了眼福。 她捲曲凌乱的头髮散在肩上,微微的还滴着水珠。她的脸蛋被水温熏得有点红,润润的好不诱人。她娇小的身体缩在他宽大的衬衫里,头髮水珠顺着下来,落在衣服上,沾湿的白衬衣微微的透出她肩上的皮肤,若隐若现,足以令人爆了血管。 很多统计报告显示,男人最喜欢女人的衣着打扮的冠军,不是□,不是比基尼,而是穿着男人大衬衣时这种若隐若现的性感。 这一幕,让他的唿吸在不觉中渐渐急促起来,再配上他腰间传来的顿顿的疼,他开始懊恼,懊恼让她留下到底是对还是错? 她就这一身打扮给他推拿,今天的他肌肉绷紧了许多,她卯足了力气好容易才把它们松开,结束时,她已是汗流浃背,累得几乎要虚脱。 那晚,他拥着她,她背靠在他怀里,她清楚的感觉到他浑身滚烫,压不住的火抵着她,死死的抵着。她心里顿时升起不忍,却无计可施。 「振邦……」 「别闹,赶紧睡觉。」 他死死按住怀里动来动去的女人,是真后悔了,后悔自己的作茧自缚。此时此刻,他终于明白当初胡晓晓的话真不是唬他,如今真是深有体会。 她听着他粗重压抑的唿吸,心里更难受。有些事儿她讲求天分,比如厨艺,但有些事儿或许是能自学中不断进步的。 55、进步 平凡人家的每天的家常便饭是在寻常不过的事情,可到了秦振邦和叶炯榆这便成了难得一遇的稀罕事儿,可遇不可求。 那顿饭之后,两个人就各自忙活起工作上的事儿了,大忙特忙起来。 秦振邦是因为赶上市里一年一度的两会,身为市委书记的他更是忙得不可开交,每天都是开不完的会儿,大会小会。 而叶炯榆回香港去了,因为城东合作的事儿,也因为她要部署下一步竞标的事儿。 当两个属于工作的人回到工作时,儿女情长的温存兼顾不得。 香港的夜晚,窗外灯火通明,密密麻麻的灯盏几乎要汇成河,好不热闹,喧嚣永远不会在这座城市里退去。 忙碌一天的叶炯榆回到公寓,只觉得身心疲惫,每天回到家就如同打了一场仗似的疲惫。她鲜少去酒吧,独处,是她习惯的放松方法。 端着杯咖啡,她盘腿坐在窗台上,看着这片晃眼的光,眼睛被晃得有点花,不觉有点不习惯,她开始怀念那栋窗外只有宁静夜色的小别墅。 夜色里她还念起那座城市,那座房子,还惦记着那房子里的人。终于知道他这腰怎么总好不了了,如此断断续续的治疗,如何能好? 分开好几日了,都不曾联繫。他今晚怕又喝酒了吧!喝醉了腰就不会痛了吗? 想着想着,她的手里不知不觉的握着手机,犹豫了一下,还是拨了出去。 「嘟……嘟」一声声的响了很久。他恐怕真是喝醉了,她有点气结的正要挂电话,那头却接了起来。 耳边传来喘息中带着点疲惫的声音,却还是少不了那份淡定。 「餵。」 「餵。」 不知道是不是听出她的不高兴,对方很快的做出了解释。只是这一个字,他又真能听出多少情绪? 「刚从浴室里出来。」 「哦。」 她的话又开始变少了,平日里伶牙俐齿的她变得如此惜字如金。 他也没再说话,两人静静的在相隔万里的城市里握着手里的电话,聆听着彼此的唿吸,安静得很自然。 最终,还是她没能忍住不问。 「今晚喝酒了?」 「喝了。」 她微微嘆了口气,有他听得出来的无奈,和他听不出来的心痛。 「醉了?」 「没有,没敢喝太多,都让耀华给挡了。」 听这话,她倒是松了口气。胡耀华啊胡耀华,绝对的忠臣! 「你的腰这几日好些了?」 「这边没再下雨,所以还好。」 这雨下的适时,她在时没日没夜的下着,她走了反倒风和日丽了。 「嗯……」她顿了下,不知怎么就转了话锋,「我想下个星期回家看看我妈,不然等招标开始了,也就更没空了。」 他握着手机,眼中清冷,有那么一闪而过的慌张。 前几日跟周宇成通了电话,知道周宇婧进来的情形痴痴傻傻的并无进展,偶遇触动的点还是狂躁十足。 周宇成还说,叶枫的调令正式下了,下个星期启程,凌晓珺被去了公职,国内是定呆不住了,只有当随行家属跟过去。 下个星期,她要下个星期回去,她父亲在下个星期带着小妾被发配,母亲在疯人院里痴傻癫狂的认不得人,她如何能回去? 第103页 「等等吧,我忙完这段跟你一块回去。」 「不用……」她本就不是依赖人的人,也不会因为跟他的关系变了而改变。可话还没说完,就被他抢断了。 「我们总得一起回去,真真正正交代下我们的事儿。」 很合理的藉口,容不得她有半点反驳。 「之前是假戏,如今是真做了,是应该郑重点,不能诏告天下,但也得禀报家中父老吧!」 「嗯,那好吧!」 他想的如此周全,她还有什么可说? 「你什么时候回来?」 「周末,这边的事儿定了就回去。」 她调情地想问:想我啦?终还是问不出口,憋红了脸。 他要比她豁达许多。 「我想你了!」 刚听完他说这话,她心里暗自窃喜,像喝了蜜般的甜进来心里。 是她先给他打的电话,却是他先说出口想念,他们算是扯平了。 真就应了叶炯榆的话,她回到q市的时候,又是雨天。按着老话说,她可是个贵人,只有贵人出门才遭风雨。 回到q市后,叶炯榆忙了整整一天,将之前落下的工作全部完成后,已经是晚上十点。打着伞出公司大楼的时候,想给他打电话,说自己现在过去,可他的私人电话关机。想找胡耀华,想想又作罢了,反正自己又不是过不去,先过去也一样。 拿着通行证过了哨卡,拿着钥匙进了家门,屋内漆黑一片,看来主人尚未回来。她按亮了灯,暖暖的灯光碟机走一室的冷清。她放下包,舒服地瘫坐在沙发上,因着一身的疲惫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秦振邦车子停在院子门口,望着本该漆黑一片的房子,如今透着昏黄的灯光,不由一怔,心中被暖意填满。 以前总听很多男人说,家中若有盏暖黄色的灯光等着你回家,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儿。 那时候听来,觉得说这话的男人特矫情,可现如今发现自己是真有体会,很是贊同,其实,并不矫情。 司机给他开了车门,他打开伞才要下车,兜里的电话震动的响起。他以为是她打来,弯起嘴角把手机逃了出来。握着手机一看,敛了笑容。 「喂,爸。」 「…………」 「知道了。」 「…………」 「嗯,您放心,我有把握。」 挂了电话,他撑着伞在雨里站了一会儿,在院子又转了好一会儿,才提步踏上台阶,回家去。 沙发上有个人儿在落地灯昏黄的光晕里睡得正香,她和着衣服蜷成团没心没肺的就这么睡着,身上空空的也不知道找点东西盖住。 他有点生气,走过去,伸手想要拉起她,触到她皮肤时,是有点沁人的冰凉。 微微嘆了口气,有点吃力地弯下腰,小心翼翼地伸手把她抱进臂弯里,还没等他挺起腰,手下的人就醒了。 才一睁眼,映入她眼帘的就是他刚毅的一张脸,有点吓到,但因睡意尚未完全退去,就连惊吓也带着点点娇气。 「回来啦?」 好暖的一句话,听进耳里,暖入心。 「就这么睡着,也不怕着凉?」 见她醒了,他收了要抱起她的手臂,在她身旁坐下,用温暖的手掌轻轻地搓暖她□在凉风里冰凉的手臂。 她满脸毫不在意的耸耸肩,把话题转到他身上。 「你的腰还好?」 「有点紧,还不到很疼。」 她知道他定是骗她,他不知道刚才微小的动作已经出卖了他。 「嗯,赶紧的去洗澡,一会儿给你松松。」 他跟着她站起来,拉着她没让她上楼,环着她,头在她的肩上,抱着她。 「大晚上的过来,就为了我这老腰?」 她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看不到他此刻眼中复杂的情绪。 「不然呢?」 「我以为,你想我了。就像我想你那样。」 说话间,他的手在她的背上游走,她顿时明白了他一语双关的想念,在想着这些日子在香港的生活,脸不由的滚烫起来。 「赶紧洗澡去。」 一如那晚,她洗了澡,换上他的白衬衣,握上卧室门把的时候,深吸了口气,才踏出来。 早早躺在床上的他看着和那晚一样性感、诱人的她,却又觉得今晚的她又与那晚不同,说不上哪里不同。 他的腰在她几次断断续续的照顾下,的确松了许多,肌肉里的小珠子也被她推散了许多,努力不是没有效果的。 他在她身下全身绷紧,结束且未能松弛。她在浴室里洗了手上的药味出来,床上的人依旧一动不动的趴着,脸朝着她看不到的方向。 睡着了吗?这就睡着了? 她有点失落,为了她的努力而感到失落。不觉的撅起嘴有点负气,但还是忍心吵着他,小心翼翼地掀了被子上床,胸口是满满的郁闷难舒。 躺好后伸手刚要关灯,床上的人动了动,翻身贴了上来,抱住她。 「嗯?你没睡着?」 「睡得着?」 「那干嘛趴着,我以为你睡着了呢!」 语气里是掩不住的怨怪,有种娇嗔的味道。 他满脸笑意地埋进她的后颈窝里,深吸着她身上沐浴乳的诱人清香,唿吸急促。 「翻身躺着,不雅观。」 第104页 乍听下,她没能明白他的意思,可身下抵着她的那道火,让她顿时觉悟。难免害羞,却不再似当初那般害羞。 她脑子里想着这几日在香港的生活,又被他这么硬硬的抵着,红色染遍了全身,深吸口气,她掀了被子坐了起来,转身目光灼灼地看着身后的他,眼神向下移,扫过他说的不雅观,嘴角牵起了笑意。 这抹笑带着不可抗拒的魔力,娇媚如绽放的罂粟花。 他的身体不由的一震,不雅观的地方更不雅观了。 她伸手轻轻一带,原本侧卧的他平躺在床上。他的适应能力很强,不再紧张,至于那全身绷紧的肌肉,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因为不可抑制的亢/奋。 他很乐见其成的想看看他的大女人今晚在他的床上能做出什么惊天动地之举。他可没忘记,她才告别女孩没多久,又能有怎样的进步? 她跪在他身旁,看着万事具备的阵势,反倒有了一丝慌乱,不知下一步该何去何从。她疯狂搜索着脑子里能记住的那些画面,那些桥段,那些文字,那些此刻能用上的所有的所有。 可原来,纸上谈兵和实战演练真的有很大差别,无论她做足了多少准备,生涩如她仍旧手足无措。 56、激将法 看着平躺着的秦振邦,扫过那高起的不雅观,叶炯榆呆呆的跪坐在床上,两眼发愣,手足无措,紧张得身上起了一层薄薄的汗,不知下一步该如何是好。 原来,纸上谈兵和实战演练真的有很大差别,无论她做足了多少准备,生涩如她仍旧手足无措。 舒服却不舒坦地躺在床上的秦振邦,看着身侧呆若木鸡的女人,她是如此可爱,也令他不忍。 知道她是心疼体谅他的难处,所以想给他解解围。只是,从她翻过他身体的那一刻,他惊讶过,但更多是抱着看戏的心态,从没奢望她真的会,如今看着她这般模样更是不忍心。 「行了,赶紧睡觉!」 说完,他圈起被子,翻身背对着她,背对着那足以令她血脉喷张的一幕。 他的话真是好意的不想让她为难,但生理上这乱窜的火苗让他的语气充满负气,听进她人耳朵里,却是另一番挑衅的味道。 她以为他在使激将法,虽然过了冲动的年龄,虽然早学会冷静,但在他面前她还是如年幼那般的禁不起挑衅。 气不过的她跪起身子,伸手一把将他反过来。 「叶炯榆……」 本就压抑着就快爆炸的他被她一次又一次的撩拨,再也忍不住怒火爆发。 还没等他咆哮的话出口,她潇洒的掀开他的被子,人已经跨坐在他身上,避开不雅观的地方,但贴近着那里。 如今近,近到不雅观的地方几乎能感受到她升高的体温的逼近,逼得他无路可退。 「真会被你逼疯!」 他暗哑的声音低吼出这句话,是责怪,是后悔,更是浓浓压抑的情/欲。 她很满意他的反应,心里尽是说不出的成就感,原来看着男人在自己的身下,是如此的满足。 她必须承认,这是典型的女王心态。 妩媚的笑着,她俯□子,一步步贴近他的胸膛。因为今天按摩时,他很配合的没有着上衣,所以也就省却了她笨拙为他宽衣的尴尬。 贴上去,她模仿着那些画面里,文字里的内容,吻落在他的唇上,伸出舌头细细的描绘着他的唇线,动作不免生涩,技巧不免拙劣,但就是这份如青草般青涩的她,死死诱惑着他。 他抬起手,搂紧她,并按住她后脑,张嘴将她粉嫩的唇瓣含住,压抑着自己将她的吸住。 她下意识的张开嘴,被他机不可失地窜了进来,被引导着与他唇齿相缠,缠绵悱恻的舌吻。她真正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舌吻。 被动生涩的她回应着他,温顺中不免还有点女王的强硬,绵长的吻得他死死不愿松口。手从她的腰上离开,向上走,隔着他的衬衣,握着她,动作拿捏得很好,时轻时重地揉着,按住那点,如她为他按摩般用上阴柔的力道按着,引来她嘴里发出的哼哼声,听不出是痛苦还是欢愉。 他放开她时,她面红耳赤到了极致。她的双手乖巧地趴在他胸前,正巧贴着他的那两点,半敞着他宽大的衬衣,俯在他身上任他取捨的样子。 原本该主动的她,又变成被动?让她心中有丝丝不爽,尽管她不如他,但她也定要扳回一城。 趁着他放开她的机会,她的唇开始向下移动,由唇移动到了他的喉结。 书上说,男人的喉结很奇妙,它如同女人的胸部,无比性感,同时它也是男人仅次于□最敏感的地方。 起初,她不明白,不就是个突起骨骼吗?能如何敏感?待她细软丰润的唇带着点点湿意贴上去的时候,证实了那本书并没有骗她,因为她能清楚滴感觉到他更紧绷的身体还有点颤抖。 「熙夕……」 他低吼着,是痛苦,更是欢愉,几近让他疯狂。 「振邦,我是不是进步了?」 「你学坏了。」 他不知道她是如何进步的,如此神速,将男人的身体摸索得如此熟悉。印象中,他并没有教她这些。 听着他粗重唿吸,咬牙切齿的话,她满意的笑出声来,笑声里更凸显了她的娇媚。 原来让男人疯狂,也真没想像中的那么难! 第105页 她的唇从喉结上往下后,再没往下,止步于他的胸膛,这回真是不敢。她唇上的勇气到这也就用完了。 倒是她软软的小手勇气十足的继续前进,过了胸膛,拂过小腹,到了他家居裤的边缘,起身,慢慢退了下来。 到了这一步,她早已活了出去,收手?不可能。咬着牙,她软软的小手从没有过的灵巧,从贴身衣物的边缘钻了进去,取了出来。 「熙夕……」 碰到的那一剎那,他已经疯了,到了崩溃的边缘。 不知几时,她已经退了自己的贴身衣物,仅剩那件宽大的衬衫半敞开的挂在身上。 对于她来说,尽管前面的一切都是顺利的,可到了关键的那一步,她还是必须在他的指导下完成。 对于初学者来说,动作得到了要领,但并不代表一定得分。她坐在上面,卡在半中间的时候,胀痛的感觉逼疯了她,让她实在下不去,哭喊出声来。 他原本托着她的腰的双手用力的向下按住,将她死死地按在自己身上,重重地填满,密密的贴着。 「秦振邦……」 她痉挛着不忘用手拍打着他的胸肌,用力地拍出红印来。 「熙夕,别怪我,这火是你自己点的,自然得由你自己灭!人必须得学会负责任。」 他如何不知这样姿势的不易,对他这个伤病号来说不易,对她新手来说更不易。久经沙场的他知道这是比任何姿势更紧贴的姿势,若不是她起初执意如此,又如何能到这一步? 这一刻,再怜惜、再体贴的男人到了这一步就不可能再退缩了,那恐怕只有神,或者神都无法做到的境界。 后面的事儿,可想而知了。她在他的带领下,学会了更多,也让他得到更多。最后,她尖叫着,绷紧身体,颤抖痉挛着完全瘫软在他身上,失了意识。得到满足的他张开手臂抱着她,死死地抱着。 人的适应能力是种无穷无尽的潜力,适应过后便是欢愉,那是种经歷地狱到达天堂的美感,美不胜收。男女之事如此,很多事亦如此。 第二天内醒来的时候,叶炯榆依旧趴在秦振邦身上,维持着昨晚晕倒前的那个姿势,未曾改变,就连身体里的他也未曾改变。 她惊讶、娇羞地想从他身上离开,身体才一动,身下闭着眼睛疑似熟睡尚未清醒的男人铁箍般的手臂收紧,将她牢牢地困着,维持着这样的姿势。她这才知道,其实他早醒了。 「放开,还得上班呢!」 她气不过地抽出手在他身上一拍,发出清脆的响声。身体不舒服的扭动着,想要脱离这令她无地自容的姿势。 「想要准时上班,就乖乖的躺着别动,不然今早大家就都请假得了。」 感觉到她身体里的某样东西的变化,真就不敢动了,呆呆的任由他抱着,心里自然已经是火冒三丈。 「秦振邦,别得了便宜还卖乖啊!」 他躺在她身下,闭着眼睛,笑意很深,却没有跟她抬槓,转了话题。 「几日不见当刮目相看,我们家熙夕公主怎么能有如此变化?说说,都跟谁学的?」 「明知故问,你难道还想推脱责任不成?」 她一定不会告诉他,这些日子在香港,她看了多少爱情动作片,看了多少详细描述爱情动作的文字,那会让她以后再他面前什么面子都没有了。 言下之意是他?他笑得更深了。 「我印象中可还没来得及叫你这些,你怎么就会了?」 他知道她自是不会实话实说,但不说不代表他不能猜到,在香港这个比内地开房的城市,想要找两部爱情动作片为学习资料又有多难。她还真是自学,但聪明如她第一次没有成才。 「以我的聪明才智,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有多难?」 「嗯?是吗?只可惜啊,只通了一半,这另一半真是折腾死人。」 想起昨晚那尴尬的一幕,她脸更红了,原本以为自己真可以,但终究还得靠着他的言传身教才能完成。真是糗大了! 「少废话,得了便宜还卖乖,看我以后还理你。」 「话不是这么说,学业不精当然要将勤补拙,不理可不成。」 「秦振邦,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你这人那么贫啊?」 「任何男人在自己女人面前都会是另外一幅模样,正如女人也如此。」 他这话无疑是提醒她,昨晚做了多么出格的尝试。当然,她不后悔。 「撒手,让我起来。」 他没再阻止,撒了手。 从他身上起来,她随手扯了昨晚那件已被蹂躏得如菜干一般的衬衫,披在身上,朝浴室走去。 走进去后,想起点什么,她探出颗脑袋,信心满满地说了句连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叫嚣的话。 「秦振邦,我定不会输给你的。」 说完才懊恼了。从小到大,她什么都要跟他较劲儿,只是这也要较吗? 红着脸,她连忙关上浴室的门,关住门外卧室里嚣张的笑声。 「叶炯榆,我拭目以待。」 秦振邦第一次上班迟到了,带着春风满面的迟到。 胡耀华无须,也不敢问,但也知道自己领导开心的源头在哪里。 秦振邦才走进办公室,胡耀华跟了进来,在胡耀华背后还跟着个女孩子,毕恭毕敬地跟着。 第106页 待秦振邦在椅子上坐好,双手习惯性地在桌子上交握,很有威严的看着新来的人。 显然,春风满面并不会影响一个人强大的气场。 「你是新来的秘书?」 「秦书记,您好,我叫徐慧,是人事部新调来的秘书。还请书记多多提点。」 徐慧是个年纪不算大的女孩儿,长得很清秀,算是满漂亮的那种,这年头长得没几分姿色的也不会分来给领导当秘书,至于用意,有很多种,一来是希望领导赏心悦目;二来是满足男人美女充面子的虚荣心;三来自然是不方便说,但大家都心照不宣的用意。 三点用意,不管中了哪一点,都必会让领导满意,这就是人事部门很会办事的表现。 「小徐,很好,以后你就接手小罗的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干。」 「是的,书记。」 「没事了,你先忙你的去。」 「知道了,书记。」 徐慧才取出,秦振邦抬起头看向胡耀华,知道他自是有话要说。 「曹或年安排过来的人,借着小罗怀孕的机会,调了过来,其目的很明显。」 「正常,组织部、人事局、市委办公室大都是他的人居多,想调个人又有多难。其实此前小罗不也是他的人?放了这么久没见成效,这回想着再换个罢了。」 「不死心啊!」 「嗯。」 「要不要把小徐换掉?」 「不用了,到处都是他的人,多此一举罢了。他一日不出,q市都不可能大换血。」 「那……」 「不要紧,之前怎么安排小罗的工作,现在就怎么安排小徐,没必要打草惊蛇,就让他放松警惕,我们才好继续办正事儿。」 「明白了。」 57、牵手 尽管叶炯榆在一夜春光旖旎后仍旧准时起床,但这样的早晨比往日多了许多事情要忙,当她回到公司时,还是迟到了。 坐在办公桌前,叶炯榆做的第一件事并不是往日的打开电脑,而是打开抽屉,拿出里面的白色药盒,取出来,发现就剩下最后一片了。 不是叶炯榆不遵守医生的话,但……说不上来,反正就是每次都得靠着毓婷,这些日子这样的生活是有点过了。 取出药片才要往嘴里放,有人敲响她的房门。她动作敏捷的将药放进嘴里,和着水送下,在连忙把空了的药盒投进桌子边上的废纸篓里,毁尸灭迹。 待一切平静,她调整了下座位,缓了缓唿吸,方才出声将人请进来。 e in!」 linda抱着文件夹推门而入。虽然等待的时间不算长,但跟平日比起来,今天是反常了。她这老闆最近好像有点不一样了,但哪里不一样,她也说不上来,整日的看见叶炯榆脸色红润,却不知道缘由。 「fiona,这是你要的资料,关于城东的最新规划图,还有潮汐的分析报告。」 叶炯榆接过linda递上的文件,低头,专注的翻阅、研究起来。 没接到离开指令的linda并没有马上退出去,趁着叶炯榆看资料的空挡,她的眼睛漫不经心的在办公室里游荡。眼神从桌边略过,眼尖的才又转回去,定睛研究了下,还真是个药盒。这个药盒她认识,和很多成年女性一样,再熟悉不过了。 linda心中顿生愕然。叶炯榆办公室的大小事务都有她负责,大到这里的家具,小到这里的盆栽、文具,她都亲自置办,可以说她对这里的一切了如指掌,甚至要比叶炯榆本人还要了解,可从来不曾在这里发现过这样的东西,怎能让她不意外? 看着看着,linda竟有点走神,是叶炯榆的问话将她拉回现实。 「这些资料是否齐全?」 庆幸叶炯榆问话的时候并没有抬头,不然linda可就尴尬了,落下窥测老闆私隐的罪名。 「嗯,齐全。规划局的一朋友提供的。」 「你没跟他说用来做什么的?」 「我找他要来的是全市的总体规划图,也就不用解释了。」 「嗯,well done。」 不愧是她叶炯榆的心腹,这事儿办得漂亮。城东投资的事儿上,政府尚未向外公布,因了秦振邦的内部消息,他们得以提前开始着手准备,所以这事儿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的确他们这是偷步,但商场就是这样,谁能保证别人私底下就规行矩举呢?世上真有规矩的商人,笑话。 「这片海堤的确有很大潜力,建得好了,将成为q市的门户经典,也必能成为东南亚最美丽的海堤。」 拿着资料,叶炯榆陶醉在城东西湾海域的美景里,自言自语。看来,秦振邦果然没有骗她,比起其他大项目,这个项目挑战大,风险低,更能出成绩。 「那这次你想找哪位设计师给作为我们这次方案的主设计师?」 叶炯榆这才抬起头,看向linda,眼中赞赏之意不言而喻。这小妞儿是越来越明白她心意,越来越能紧贴她办事的节拍了。 「你有什么建议?」 「cheney parker。」 「really?他可是世界顶级园林设计师喔!」 「yes。不是top designers 又怎入得了你的法眼?」 「very good!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有没有问题?」 「no problem。」 「但是,注意保密,你知道香港狗仔有多厉害了。」 第107页 「收到。那这个项目你打算亲自负责?」 linda这个问题也是叶炯榆一直在想的问题,她该不该亲自负责?这项目说起来不算大,比起之前在b市的那个项目简直就是个小儿科,再者,她手下有个由她亲自培养出来的强大团队,若然这么一个小项目由她亲自负责,的确有点小题大做了。而且,她最近的工作重心都将放在分公司上市的资源整合上,□乏术了。 「嗯……我也的确没有时间和精力,这样,把路言给我叫过来。」 路言,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的项目部总经理,叶炯榆手下的一员大将,工作能力极强,拥有较高的审美眼光和全局统筹能力,是叶炯榆一手提拔,并重点培养的对象。跟着叶炯榆经歷过不少大项目,有深厚的市场经验,负责这个项目再合适不过。 叶炯榆这么想的,后来也是这么做的。 这个上午,叶炯榆满头在公司一大堆的数据、报表里,看得她晕头转向,效率是从来没有过的低。抬起头,她想要放松下因为定格太久僵硬了的嵴椎,人才站起来,顿时觉得一阵晕眩,太阳穴更是传来阵阵针扎一般的刺痛。她连忙扶着桌子,闭着眼睛,单手压着胸口喘气,希望能将它们都顺过去。 并没有太慌张,第一次吃药时,没有经验,但很多次后,叶炯榆知道,这是事后药惯有的副作用。也并不是每次都犯,凡遇上她那段时间工作很忙,压力很大的时候,就避免不了。比起那次的出血,这样算好很多了。 敲门声又响起。 e in!」 linda拿着叶炯榆的午餐走进来,不知不觉已是午饭时间。 「fiona……what has happened?」 连忙把午餐往茶几上摆着,linda冲上来扶住叶炯榆。 「i’m ok!只是有点头晕。」 「你吃那药能不头晕吗?」 叶炯榆抬起头,目光炯炯地看着linda,眼中满是不可逃避的质问。 linda 知道自己情急之下说漏了嘴,尴尬的开口解释道: 「我……看到废纸篓里的空药盒了。」 「你眼倒是挺利。」 linda吐了吐舌头,不敢再说什么。 叶炯榆也不好怪linda,只能怪她一手培养出来的人太厉害了,具有极细微的观察能力,只是她该骄傲吗? 待叶炯榆在沙发上坐下,linda连忙殷勤的递上午餐。 「醉春轩的白粥和开胃小菜。」 就是知道叶炯榆吃了药,linda才专美给她准备了这清清淡淡的午餐。 叶炯榆微微的扯起嘴角,显然对这顿饭很满意。 「你倒是细心,得啦,也不用那么畏畏缩缩了,我又没怪你。」 「嘻嘻……」 得了赦令,linda在一旁如释重负的傻乐。 「你也去吃饭吧!下午陪我去趟城东看看。」 下班的时候,叶炯榆觉得自己头脑发胀,筋疲力尽,昨天晚上的体力透支,再加上事后药的折磨,只想赶紧回去睡觉,无奈总是事与愿违。钱帅那群小子又来了,约了众人老地方吃饭,拖着有点疲惫的身体,她还是去了。 叶炯榆总是很重视这样的聚会。 下班前,秦振邦与叶炯榆通了电话,他们很有默契的决定到地方见面,免去了借来借去的麻烦。 叶炯榆开着车,在下班的车潮里缓缓向前开行。这个新兴的城市相比一、二线城市来说,车和人少了许多,但到了高峰期,仍旧能堵上些许时间。 有句很恼人的话说:不堵车的城市又如何见证这个城市的高速发展。 此时的叶炯榆就被堵在了城市最繁华的商业区,无奈这是她去吃饭那地方必经之地。 等红灯的她正巧将车停在商业广场堆出来的十字路口,斑马线上,行人穿行着,这最平凡的画面,今日反常吸引了她的目光。可能是因为周末的关系,行人有许多都是情侣,他们有的挽着,有的搂着,有的牵着,反正就是义无反顾的亲密,将他们爱情放在阳光下,绚丽夺目,香港有句话,这叫晒幸福。 他们或者是去逛街,或者是朝对面的影院走去,但不论他们将要做的是什么,都足以令她羡慕不已。 平凡的牵手逛街,平凡的相约看电影,对于她和他来说是个可望不可及的梦想。对于她来说,她错过了恋爱的美好时光,如今这一切离她的生活很遥远了,成了遥不可及的梦。 转绿灯了,后面车「叭叭」的乱叫,打断了叶炯榆难得的伤春悲秋的心情和感慨。 开着车一路到了会所,叶炯榆的心情尚陷在刚才伤春悲秋的情绪里没有完全抽离,以至于停好车后,竟没发现一直在车上等着她还没进去的秦振邦。 秦振邦从车上下来,隐隐觉得前面那个女人有点走神。 走神?这是用来形容小孩儿上课不专心的词,又或者用于形容小女生幻想爱情时的词,与她,堂堂叶大总裁完全不匹配。可她,此时真就走神了。 「怎么了?」 秦振邦加快两步走上去,直接搂上叶炯榆的腰,将她拉进怀里。这高级会所里鲜少有人,他们可以将属于他们的甜蜜小小的暴露在就快消失的太阳里。 叶炯榆本是一惊,听到熟悉的声音才没有反抗,安静下来。 「嗯?你怎么在这里?我以为你早进去了。」 第108页 「等你!我们是主角,自然得手挽手闪亮登场。」 「我们怎么又成主角了!」 「你还没回答我刚才的问题。」 「什么?」 「怎么了?看出来你的兴致不高啊!」 叶炯榆倒也没有矫情,窝在秦振邦的怀里说出了自己的羡慕之情。 「刚才经过商业区那边,看见好多情侣手拉着手去看电影,好幸福!」 听着叶炯榆这充满羡慕,却带着点点她自己都不觉的委屈,秦振邦的心里不由的一紧,是啊,这是他们所不能的梦。他放开搂着她腰的手,转而握上她软软的手,十指紧扣的牵着,但没有说话,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无尽的愧疚让他词穷了。 叶炯榆不是抱怨什么,她很明白他们两人的身份,一个市委书记,一个大集团的副总裁,如何能如平常人一般牵手出现在电影院里,况且,他们之间的身份还如此敏感。突然,她觉得他们很像是明星,玩地下情的明星,有说不出的憋屈。 所有的爱情都是美好的,却也都伴着千姿百态的不如意! 58、安全 那晚的聚会早早便结束,众人踏出大门时竟才未满十点。这个点数,城市沉浸在华丽的灯光里,好不诱人,霓虹的光引出一条路来,直通夜生活那扇妖娆的大门。 他们从来不曾如此早的结束酒局,难得的走出来时个个都还能将直线一走到底,清醒的头脑的确让他们意犹未尽。 叶炯榆更是没醉,今晚她没喝多少,一来是身体的关系,二来是因为秦振邦,自从那两次酒醉后,他在场的话总管着她的酒量,今晚管得更严。就为这今晚就没少被那群崽子取笑。 「啧啧……真没想到咱哥还有这么一番风度啊!」 「钱帅,你可说错了,应该是没想到咱们家熙夕公主还能有这么温顺的模样儿。」 秦振邦牵着叶炯榆的手,两人皆是泰然自若的不做任何回应,理所应当到了极致。 而叶炯榆不能理解「温顺」这个词,她不觉得自己这是温顺,准确来说是没那么强势。尽管她不否认自己有着女王的个性,但工作以外的私生活,尤其是对着自己的男人,何须那么较真儿? 他们俩自从情侣身份在圈子内曝光后,让多少人大跌眼镜,在跌破眼镜后,更多的是觉得实至名归。 按着钱帅的话说,他们俩就天生该在一起,不然谁招惹了他们,都是件特杯具的事儿。 既然大家有此评说和定论,叶炯榆也坦然接受,从来不是矫情的人,就连公布恋情都带着女王的风范。本就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儿,假的时候尚不瞒,真了就更没必要瞒。对于他们一切的打趣调侃,她拥有强大的心里建设,一律漠视。 那群傢伙在不依不饶、闹哄哄的起闹中终于各自散去。 「我去开车。」 叶炯榆放开握着秦振邦的手的她的手,转身才要去开车,被他搂着腰一带,亲昵的又撞回来。 「反正回同一个地方,开两辆车也不嫌麻烦?」 她可以不介意别人的调侃,但却没能完全适应两个人如此亲密的调情,当她的肌肤接触到他灼热的气息时,红霞还是悄悄爬上她的俏脸。 「谁说我要去你那?你回你家,我回我家,我可跟你不同一条道儿。」 「你不去我那,我的老腰怎么办?」 他真是爱死她这副害羞的样子,让他想起昨晚完全颠覆的她。此时她因害羞而染了红润的脸色,也比今天刚看见她的那抹淡淡的苍白要好,想到这,他不由的蹙起眉来。 就是知道她不舒服,他才找了个工作的藉口今早结束了今晚的聚会,她那疲惫隐在精緻的妆容下,瞒得了别人,却逃不出他的眼。 「你的腰不是好许多了吗?再说这些日子放晴了,以后每个星期按三次可以了。」 天气的转晴和她颇具专业水准的手艺的确让他的老腰情况好了许多,从他走路的姿态,她完全可以判断出来。 「不下雨就不管我了?那我可宁愿天天下雨。」 「笨吧你,下雨不疼啊?」 「疼,你给我按啊!」 「你怎么变得那么能磨人啊?哪里还有市委书记的威严?,他也也不怕毁了自己的光辉形象。」 「在自己女人面前要威严做什么?要光辉形象做什么?我只要我家公主跟我回家。」 她最后真缠不过他,索性坐了他的黑色奥迪离开会所,至于她的坐骑,这样的高级会所自然有专人帮她完璧地送回公司。 他的专业司机将车开得很稳,她被他搂在怀里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是因为太累,太乏?又或者是因为他身上的温暖和安全感?反正她就是睡得很沉,很安稳。 不知睡了多久,那个温暖的人送了她,放靠在座椅上,尽管动作非常的轻柔,但她还是迷濛中醒了。睡眼惺忪地吐着几个字: 「嗯……到了?」 「没有,我去买点东西,你在车上等我。」 「嗯。」 她连眼睛都不睁开,软软地应着他。 很快的,他就回来了,重新从椅背上抱回她。再会温暖里,她自然的往里面钻了钻。他满意地弯起嘴角。 「开车。」 那天晚上,秦振邦极尽温柔的做足前戏,撩拨得她几乎如水一般融化,意乱情迷里让她乱了理智。 第109页 她如海藻般的长髮凌乱着,迷濛着双眼,让她看不清她的模样,弓起了身体,纠紧床单想要得到更多,可是,他没有像往常那样给她,而是在她极致转狂的时候停顿了一分钟,这一分钟如世纪般的漫长。 「振邦…………」 当她终忍不住渴求的娇媚声音里,他终于深深地满足了她。 腰力恢復的他越战越勇,换了很多不同的姿势将她几乎榨干。体验着她重未尝试的新奇感觉,几近疯狂了,最终她被逼到哭喊哀求出来,他仍不罢休。 狂乱中,她再一次失了意识,最后如何结束,她也无从知晓。 小心翼翼地搂着怀里泛着粉红的人儿,他情/欲退去后的眼神被愧疚取代,知道自己失控了,这些日子拥着她近乎禁/欲的生活让他在今夜再难压抑的疯狂。 这个周末的早晨,她如愿地睡到自然醒,醒来时已是中午。充足的睡眠并没能让她的体力完全恢復,她只觉得身体酸痛乏力,四肢像被拆开一样几乎动弹不得。 真不知道治好他的老腰对她来说是福是祸,若总这么折腾,以后折了腰的恐怕要是她了。忍着酸痛,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功夫尚未到家,跟他比起来差了太多,太多。 她发现自己窝在罪魁祸首的怀里,抬起头,她头顶的头髮摩擦过他的微微长出淡青色鬍渣的下巴,发出微小的「沙沙」声。她凝视着他,他睡得很沉,紧闭着双眼,挺拔的鼻樑,抿紧的双唇,睡梦中的他依旧是那藏不住的威严,就连眉头也微微蹙起。他总这么蹙眉,像是永远有解决不完的事儿,眉心之间也因长时间的蹙起,留下不能抹去的痕迹。 她经不住地抬起手,软软的手拂上他的眉心。 他们是同类,生命里总有打不完的仗,他的痕迹,她感同身受。他的疲惫,她深有体会。就是这样几乎是心靠着心的了解,才让她更觉得动容。 「啪」他一把抓住她游走在他眉间的手,软软的被牢牢握着。 「大清早的还想再重温昨夜的美梦吗?」 她是有点被吓到了,他脸上的表情完全没变,就连眼皮底下的眼球都不曾转动,谁料到他就醒了,还死死握着她,说着些足以令她面红耳赤的调情话。 这人真是修炼成精了。 「看来你这腰是真好了。」 「值得怀疑吗?不然咱们再来练练?」 三句不离那件事儿,她真不愿跟他扯,口舌之快并不可怕,就怕他付诸行动,若真那样,她就真要折腰了,还是赶紧离开这危险地带得好。 趁着他不注意,她挣开他的手,捡起地上他昨天穿的衬衫朝浴室走去。她发现自己穿他的衬衣有点上瘾了。 赤脚踏在地板上,脚步虚浮的走路之间,她发现今天好像有点不同,体内再不似前几次的湿润,好像并没有不属于她的东西残留。 经验不足的她一时想不明白缘由。 「我昨晚做了安全措施。」 她背对着他,他竟也能看穿她? 他话里的意思是,他昨晚上了措施,而她不需要吃药了。 她披着衣服转过身,无辜的眼神看着他,问出一句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问的话,后来她给自己的解释是,学术性探讨。 「感觉上没什么区别呢?」 裸着上半身,盖着下半身半坐在床上的他没想到她出口的竟是这个问题,人有点愣住,最后有点失笑,他这大女人的想法跟别的女人还真是不一样。 若说她害羞,她总能问出这种出人意表的问题;若说她开放,她其实真就是个男女之事的初学者。 「那你觉得应该会有什么区别?」 「我…………」 她被他反问得哑口无言,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不过是随口问问罢了。 「感觉上有差别也该是我,而不是你。哎……看来你真得多加练习和认真学习了。」 「学生学不到家,不应该是老师的责任吗?」 他微眯起眼睛,看着离床不远,穿着他宽大衬衣有恃无恐的性感女人,赫然掀了被子,扯了床单裹了□。 这一连串动作如行云流水般潇洒,她有点被摄住,若不是他紧接着的话,她几乎忘了逃跑这回事儿。 「叶炯榆,我还收拾不了你了?」 她回过神来,拔腿跑进浴室,关门,锁门,靠在门板上,听着阵阵敲门声,嚣张的大笑出来。 q市政府召开城东区域开发项目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正式对外公布了二十个即将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而这二十个项目中大都是为了匹配城东区开发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这些项目也只是城东投资中的冰山一角,政府无疑是收回了一部分的投资权,但很大一部分的投资权仍然保留给了三家家族组成的香港投资集团。 这也在叶炯榆的意料之内,但从项目上来看,有几处重要的路段和区域都被政府保留了下来,换句话说这仅仅的冰山一角里很大程度上的钳制三大家族的投资,令他们不至于在那片土地上无所忌惮。 新闻发布会的正式召开,让秦振邦和叶炯榆两人又开始了天翻地覆的忙碌,他忙着各个大小关于接下来招标的会议,她忙着评估接下来竞标会的总体形势,没日没夜的忙,再没时间温存,就连电话慰藉不见面的相思也无暇。 第110页 这日,叶炯榆终于将整个竞标的风险评估完毕,正式全权交予路言团队负责,她才算是偷得半日闲地喘了口气。 送走团队的精英,叶炯榆靠在椅子里,脑子里终于腾出了位置,那个位置随即便被秦振邦填满。 他还在忙吗?他应该比她忙吧!她顶多面对一到两个竞标项目,而他要面对的是二十个,虽然经济由市长主管,但作为一把手又如何能置身事外的轻松? 叶炯榆没有给他打电话,独自开着车回了大院儿,推开家门的时候,竟还没到下班时间,今天她竟然翘班了。 linda看着叶炯榆走出办公室的时候,也是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的老闆消失在电梯口,千年难得一遇的她的老闆翘班了? 走进那道大门,叶炯榆有种说不出的归属感,很舒心,足以让她卸掉身上所有的重担。 她整个人重重地躺进沙发里,原本只是想舒服的躺着。眼神对过去的地方正巧是一楼的房间,总觉得好像有了那么一点点的变化,可一下子又说不上来。 满腹的好奇引领着她从沙发上起来,朝那房间走去。 59、看电影 满腹的好奇引领着叶炯榆从沙发上起来,朝那房间走去。 记忆中,一楼除开客厅、厨房、饭厅外应该有四个房间,房间被过道分隔,左两间,右两间的平均分局着。 叶炯榆来这的时间不算少,但多半是在二楼活动,鲜少有空在一楼走动,她只知道一楼的四个房间里其中一间是秦振邦平日里办公的书房,至于另外三间的用途便不得而知了。 此刻,她站在走廊里看过去,过道的墙上明明只有三扇门,是她以前眼花看错了吗? 伸手握上最靠近她的那道门的门把,这道门与别的不一样,好像要崭新许多。转开门锁,她轻易地打开门。门里,是她从没想过的模样儿………… 这个房间给她的第一感觉,宽敞明亮,第二感觉,简约时尚。 放眼过去,这个房间粗顾略着看也有40个平方左右。屋内沿袭着秦振邦惯有的简约风格,除了几盆大的绿色植物外,再没有太多华丽的装修,墙壁是最简单的白色。地板上铺着厚厚的米黄色丝绒地毯,踩上去细腻柔软,悄无声息。正对门的墙上有好几扇窗户,窗户前厚厚的黑丝绒窗帘被打开,褶皱着安静地窝在墙角里。黑色简约款式的真皮沙发为这这亮色的空间平添了几分稳重和厚重,沙发边上的中西结合的水晶落地灯提高了空间的亮度,起到了画龙点睛的效果,简洁时尚的风格里混搭出一种中国元素的精緻来。 沙发区正对过去的白色墙上,挂着一面大大的投影屏幕,屏幕前整齐地排列着许多她熟悉却说不上名字的机器,她唯一认识的只有两旁立着的音箱。 很明显,这是一间颇具专业水准的视听房,只是这视听房合适开始存在,她从未听他说起过,更未使用过,甚至完全不知道它的存在。 踏着柔软地地毯,她索性脱了高跟鞋,赤脚踩在柔软上,走过去,手轻轻拂过那一排排专业的机器,机器上面的英文清晰可见。 屏幕两旁,立着两个嵌入式柜子,柜子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cd,电影、音乐,世界各地的荟萃着应有尽有。 她取下几片,拿在手里赏心悦目地看着。置身于这安静的空间里,她寻到了难得的宁静和休闲,渐渐的忘了时间与空间,屏蔽这道门外发生的所有。 黑色奥迪沿着柏油路上来,远远地看见银灰色的车影停在门口。秦振邦下班回来原打算是换件衣服就走,没想到她来得如此之早。那她,应该发现了吧! 客厅里果然空无一人,安静如昔,若不是沙发上躺着的l牌包包,他几乎要以为只是车在,人并不在。 隐隐地他听到从里屋里传出的几缕悠扬的音乐,聪明如她屋内这么大的变动根本瞒不了。 视听室的房门没有关牢,音乐声就从那一道细细的门缝里熘了出来。室内,她悠闲地趴在真皮沙发上,憨憨地睡着了。睡着时,手里还拿着本应该是从他书房里拿来的书,修长的双腿被包覆在裙子下,白净的小腿裸在空气里,挂在黑色的沙发边上,说不出的悠闲惬意。 他摇摇头,笑了,这女人还真不是一般的会享受。本不想闹醒她,抬手看了看表,可这会儿早到了饭点儿的时候。 走过去,缓缓地在沙发边上蹲下来,伸手捋了捋她散在额前的几丝头髮,髮丝软软地从他手指上滑过,留下幽幽香气。 「熙夕……「他小声的叫着她,手指禁不住地划过她的五官,细细地描绘着,他们家的公主真的是越发的标緻了。 「嗯……」 被吵醒的叶炯榆有点不爽的呢喃着,连眼睛都不愿睁开。 「熙夕,该吃饭了。」 「振邦,你别闹。」 有点怨念地她把头转了个方向,朝着里面,完全不想理会手人就不安分的人。 这些日子,实在是太累了,好容易睡得这么香,这人怎么那么讨厌总来闹她。 他见没办法,干脆起身,坐在沙发上,伸手有点强硬地捞起沙发上的人,把她圈在怀里,让她枕在他的臂弯里。 就是如此,她还是不理他,不满的皱起眉头,蠕动了下,往他怀里钻了钻,继续睡去。 「熙夕……」 第111页 面对怀里的女人毫不忌惮的在他怀里厮磨、打转,他也顿时没了办法,也唯有无奈的嘆气。 原来她撒起娇来真的令人难以抗拒,真无怪乎她从小到大周家上下都把她捧在手里宝贝着,哪真忍得下心责罚她? 「哎……要睡也到房里睡,在这会着凉的。」 「嗯。」 呢喃间,她又往他怀里钻了钻。 叫不起这位女王,他也只得屈尊降贵当她的僕人了,但是,他心甘情愿。 他抱着她走出视听室,朝二楼走去。行走间,他还是忍不住要闹她,逗她讲话。 「你这么睡,真不吃饭啦?」 「嗯……你晚上回来给我带宵夜吧!」 她的脸窝在他的胸口,在他的胸膛幽兰吐气,声音闷闷地传来,听这话,这人根本还是条理清楚得很。可她不愿起,他能怎么办?打着屁股硬拉起来? 「那想吃什么?」 「恩平路的馄饨。不要葱花,不要麻油!」 「知道啦,这小嘴还真叼!」 说话间,秦振邦迈着沉稳的脚步回到卧室,将叶炯榆放回大床上,给她掖好被子,在她额头印上一吻,看了又看,拉好窗帘,他才满意地退出房间。 叶炯榆抱着软软的杯子,嘴角甜蜜的弯着,心里甜滋滋地很快的再次进入梦里。 秦振邦端回热腾腾馄饨时,叶炯榆早醒了,真是被饿醒了,端着杯温开水窝在沙发里正看着电影,是一部没营养的无厘头喜剧片,其实喜剧片需要什么营养?不过是看来放松心情罢了。 「馄饨买回来了,赶紧过来。」 「等下…………这段……这段很好笑!」 叶炯榆正看得起兴,花枝乱颤地笑着,洒出来的水落在沙发的皮面上,化成水珠滚来滚去。 「叶炯榆,你给我马上过来。」 这女人真是能折腾,晚饭变成了夜宵,还这么不当回事儿,秦振邦终于忍不住的对着视听室打开的门咆哮了。 听到警告的咆哮声,叶炯榆赶忙按了暂停,屁颠屁颠地跑了出来。她很了解他,他平日里沉稳淡定得几乎没有脾气,但真逼出他的脾气来,她也不敢承担接下来的后果。 「呀,来了来了!」她赶紧在餐桌上坐下,她的面前一晚热腾腾的馄饨还冒着白烟,光是飘溢着的香气就足以令她食指大动,闻着就更饿了。 「嗯……好香啊!」 他立在餐桌旁,看着她没吃就满脸满足的模样儿,气便消了。 「赶紧吃,再不然就得煳了。」 「嗯。」他说这话时,她早忘了嘴里送了第二颗馄饨了,如此迫不及待。「那个……视听室……」 「才装修好的。」 「嗯,怎么想起弄这个?」 一套专业的视听室器材并不便宜,这又不是自己的房子,就算他真不在乎那点钱,可这么浪费也不是他的风格。 「虽然,我们不能去电影院看电影,但我们能在自己家里看。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听了这话,叶炯榆咬了一半的馄饨愣在当场,低着头,眼睛盯着他不敢转动,生怕一动眼泪真要掉下来。 那晚,她不过是有感而发的提了提看电影的事儿,可他,真的当真了。对于自己的充满缺憾的恋爱方式,她是遗憾,但更是接受。能拥有这样的一段该请,她已经很感恩,更应该知足。 「振邦,我们回趟家吧!」 她想带他回家,很正式的那种。 他握着她的手紧了紧,她以为他和自己一样,是激动了。 「熙夕,海堤的招标会就开始了,忙完这段,我们就一起回去。」 「好。」 q市城东海堤建设的招标方案正式对完公布,全球有三十家企业报名参加了此次竞标,在这三十家企业中,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唯一是最璀璨的一颗新星,自从他们顺利的拿下b市旧城改造计划,他们便在业界有很高的知名度,名气也因此急升。 「roy,企划案准备得怎么样了?」 叶炯榆将这个企划案交给路言,但作为ceo的她自然还是得亲自过问,以示重视。 「fiona,企划案一切准备就绪,设计图也已经完成,现在就差预算这块儿了,你大可放心,我们绝不会给你丢脸。」 「well done。除了设计方案意外,预算也是最重要的环节,甲方向来都想用最少的钱得到最好的成果。」 「设计是我们最大的亮点,我们此次採用很多环保概念,在预算上面也一定能胜出。」 「我看过你们的企划案的雏形,的确很好,也相信你们的实力,但也不能掉以轻心,我向来主张稳扎稳打。」 「明白。」 「对手方面,linda你那有没有什么调查结果?」 叶炯榆一直信奉「强中自有强中手」的这句老话,所以她习惯在每次打仗前了解所有对手的情况,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我手头上有份报告,这次参加竞标的企业中,有一家来自于美国的ufa势力不容小视,我翻查过他们以前的资料,可以用战绩辉煌来形容。」 「ufa?的确来头不小。」 「fiona,你放心,我们一定全力以赴,做到最好的。」 路言很皮,玩起tvb的口号来。很成功地缓解了有点紧的气氛,引来众人想笑声。 第112页 「行啦,明天就是交企划案的最后日子,你们赶紧回去继续努力,我对你们的成功拭目以待。」 「没问题,主角总是最晚登场。」 今日,q市政府已经陆陆续续收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各种不同的企划案,而近在眼前的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却不急着将自己的王牌抛出,这是叶炯榆惯有的务求尽善尽美的理念,也灌输到了下属身上。 叶炯榆的私人手机响起,这些日子里,在这个就快下班的时间找她的,除了他也鲜少有别人了。 「喂!」 「晚上回来吃饭?」 「你有空做饭吗?这时候你们不是应该最忙吗?」 「此话差矣,哪天不忙?忙也得吃饭,我又不是铁人。」 这人今天心情挺好的嘛,跟她拽起古文来? 「好吧,我今晚要吃老三样儿。」 「你这丫头,就知道你要吃老三样儿,没点新意。」 叶炯榆没说什么只是乐呵呵的笑,挂了电话,还在笑。 本书由风月鉴小说论坛为您整理制作,更多好书 敬请登录 60、简讯 因着那通电话,叶炯榆那一整天的心情都极好,依旧忙碌的工作却没能阻断她期待下班的心情。她不能确定这是不是爱情,但百分之百肯定的是,她享受与他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有他的地方就有温暖。 叶炯榆提前了一个小时下班,虽不是归心似箭的急迫,但的确也是为了避开尖峰时段的堵车。 车子以不紧不慢的速度在城市里穿行,没有了堵车的烦扰,畅通无阻,不堵车的日子不堵心。 叶炯榆的车从全市最大的超市——沃尔玛门前路过,车子从超市的这一头到那一头,眼看着路程就要走完,即将转入下一个路口,这个时候,她突然改了主意,转了方向盘,开进超市的停车场,在并不算难觅的停车场里,流畅的将车直接入位。 十五分钟后,她以速战速决的方式出来,一只手拎着个崭新的环保袋,袋子里沉甸甸的装了不少东西,另一只手轻松的把玩着车钥匙,脚步轻快地回到车上,开车,回家。 握着方向盘,侧过头看着副驾驶座椅上的环保袋,她的眼中尽是得意和满足劲儿。这应该是她人生中第一次买菜,也并不是想像中的那么难。进了超市,找了服务员问了生冷食品的柜檯,推着车直奔而去,冷藏柜里的食材很新鲜,都是整理过并包装得很好,挑了些想吃的菜,买菜的工作边大功告成。 雷厉风行是她的代名词,就连买菜也不能例外。 买菜对她来说易如反掌,但进了厨房,她才知道,原来贤妻良母真没那么好当。 秦振邦回到家,在院子门口又先看见叶炯榆的车停在那,好几日都如此,他都几乎习惯了,习惯了每天回家都看见这辆车停在那固定的位置上,然后推开门看见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容颜。 但是,今天,当他才踏进院门,还没踏进正门的时候,便听见房子里传来很不和谐的声音,叮叮噹噹的并不悦耳,反而有几分让人惊心,空气里还隐隐地瀰漫出一股烧焦的味道。他赶忙加快步伐,几大步地迈进屋里。 秦振邦出现时,厨房里烟雾缭绕,混乱不堪,而她,正拿着锅铲离着和台子有半米远的位置上,往锅里抛掷着些物体。此刻,她手忙脚乱的样子早没了商场上淡定女强人的模样儿。 「我能问问,这位小姐您这是在干嘛吗?」 「啊?你回来啦?我…………很明显不是吗?」 叶炯榆知道自己此时的样子很狼狈,恰恰在这个最狼狈的时候被他遇上,让她这洋相出得更大了,语气也就难掩恼羞成怒了。 「我猜……应该是做饭。」秦振邦难得坏心的没有去接手她的工作,看戏似的挨在门边,表情并没有因为刺鼻的烟味儿而纠结,倒是更享受了。「只是,请恕在下才疏学浅,还真没看出来您这做的是哪国的菜。」 「你……知道自己才疏学浅就好,还问?赶紧出去等着。」 秦振邦被彻底恼羞成怒的叶炯榆推出厨房外,那女人反手还将门拉了起来。 叶炯榆其实自己也很懊恼,她怎么就一点烹饪的天赋都没有呢?中菜烦琐复杂她知道,也不敢挑战,索性选了牛排,这牛排就算是煎不熟也是不怕的。而且她在国外生活多年,虽从未真正做过牛排,却也见过不少现场做牛排的过程,其中不乏许多大师,俗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吗? 事实证明,做饭这件事儿上,她完全低估了它的难度,她现在就连最基本的配菜已经狼狈不堪了。 「需要我帮忙吗?」 门外面的秦振邦呆着实在无聊,也是不放心,拉了条门缝热心的想来搭把手,意料中的被甩了回去。 「不需要!」 秦振邦显然没有死心,扒了条门缝安静地挨着,不让插手偏要插口的指挥着。 「哎……起锅…………嗯……先放油…………哎,对…………」 「秦振邦,你烦不烦啊,你就不等到门外面等着菜上桌吗?」 叶炯榆被人在耳边嗡嗡地指挥着,终于不耐烦的回过头从门缝中怒视门外的人。 头回着,她手上的动作却没停。 「小心!」 事实证明,一心是不能两用的。 第113页 她远距离抛进锅里的牛排,跳起的油花四处飞溅开来,她的手本不能倖免,庆幸的是门外的人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她的手拉了回来,免了她的皮肉之苦。 皮肉之苦是免了,却免不了引发的灾难。油花跳进炉子里,沿着油路,火窜进锅里,裹着那块可怜的牛排顺势烧了起来。 秦振邦拉开手里的人,取过旁边的锅盖,照着火势盖下去,手回来后顺势关了天燃气阀,一场因牛排引发的火灾被他完美的消灭于未然。 被秦振邦护在身后的叶炯榆虽不至于像小女生那样吓得哇哇大叫,但是看见这突然而至的火苗还是被吓得有点惊魂不定,看完他一连串熟练的灭火动作后,她竟有种想鼓掌的夸张冲动。 与她的惊魂不定不同,秦振邦心里顿生的却是另一种感觉:原来天才与白痴真是一线之隔。 最后,他们的晚餐不是中式的「老三样儿」,也不是西式的红酒牛排,而是胡耀华接到电话后紧急送来的外卖,真是峰迴了几圈路转了几个弯儿啊! 紧张和惊吓让叶炯榆背上的衣服几乎被汗水湿透,晚饭后,她便直接去了浴室,她有洁癖,向来容不得自己身上有半点不清爽。 饭后无事的秦振邦有看新闻的习惯,看新闻并不看所谓的主流新闻,他喜欢看杂闻趣事,那些主流新闻无怪乎这些会那些访,来来回回就那些话,了无新意。 「咚咚咚……」 听到敲门声,秦振邦习惯性地看了看表,晚上九点了,这个点能来敲门的,除了胡耀华也再没别人了。 「耀华,进来吧!这个点儿过来,有事儿?」 「这里有份文件,招标办刚刚让徐秘书送过来的。」 「什么文件这么着急?」 秦振邦顺手接过文件夹,上面醒目印着的logo,无须看内容也明白是什么了。 「ufa的竞标方案,今天下午送到招标办。我大致看了下,有中英文两个版本,比较特殊所以不敢耽搁就给您呈过来了。」 「知道了,我今晚会先大致熟悉下,明天开会也好有个底。」 明天下午竞标办要召开会议,秦振邦和曹或年都会参加,他必须先熟悉熟悉各个企业的方案亮点,才不至于在会上让曹或年占尽优势。 「邦子,你也早点休息,明早还有几个大公司的方案要送过来。」 「嗯,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 叶炯榆下楼时,客厅里空无一人,只留了盏昏黄的落地灯。她走进一楼的过道,书房的门紧紧关着,他应该又在里面加班。若有所思,她推开了书房对面的门。 秦振邦从书房出来,从对面的门缝里看见视听室里闪着蓝光,就知道她又在里面看电影。她好像真的很爱看电影,有了这个房间,她没事儿总爱呆在里面,只是每次他进去的时候,她总是睡着的。 今天也不例外。 「熙夕,晚了,要睡回床上去。」 他弯下有作势要抱她,她撒娇的躲开了。 「别闹,你还没洗澡,臭死了,我可是洗得香香的了。」 「香吗?闻闻。」 他的头埋进她的颈窝里逗弄着她,她身体扭动着躲来躲去,其实没能躲去多少,被他吻得个天旋地转的才放开。 气若游丝的她在他胸口娇嗔的一拍。 「去,赶紧洗澡去。」 他听话的放开她,满意地转身出了视听室。 叶炯榆磨磨蹭蹭地从沙发上起来,慢吞吞地关了机器,关了空调,才从视听室里出来。 确定听到他上楼,听到楼板穿来的脚步声后,她才跨出视听室的门。 她的脸色有些紧张,唿吸变得很轻,探了探头,转身开扭开了对面的房门。 门没锁,这个屋子里向来没有房间锁门,今晚亦如此。 就在刚刚,叶炯榆洗完澡从浴室里出来,穿了她新买的家居鞋,软软的悄无声息,原想着穿去他面前臭美一番,并告诉他,这是一双情侣鞋。 才走到楼梯口,提起的脚还没往下踏去,便听到楼下传来对话的声音。 原来是胡耀华送来了ufa的竞标方案。 ufa,这三个英文字母传入耳膜,顿时在她心里激起千层浪,起伏不定,纠结难耐。 她躲进书房对面的视听室里 ,和平常一样窝在沙发里,看着屏幕上闪烁的画面,不同的是此刻根本她无心观看里面的剧情。她心里好强不能输的魔鬼在听到那三个英文字母的时候悄然升起,膨胀,继而占据了她原本享受温情的心。 传说中的利慾薰心让她推开了这道门。她何尝不鄙视此刻的自己,但谁都知道,她就是这么一个为了赢不择手段的女人,就连她自己也不例外。 她不敢开灯,只用了手机的光,走到办公桌前。文件果然不在桌上,她轻而易举地在中间的抽屉里找到印着ufa字母的文件夹。 他应该不知道她知道方案在这的事儿,收在抽屉里不过是以防万一她不慎闯入。 无须全文浏览,路言团队的设计理念无懈可击,而且到了这一步,预算的高低便成了两大高手之间竞争输赢的关键所在。 翻到后面,凭着幽蓝色的手机光线,她找到了她需要的数字,心满意足、小心翼翼地退出了书房,蹑手蹑脚的关上那道门。 当她回到卧室时,浴室的水声尚未停歇,抓着这个时间,正好让她给路言发简讯。 第114页 「预算出来了吗?」 等待路言回復时,她心里尚未平息紧张,不是等待结果的紧张,而是做贼心虚般的紧张,心脏像是要跃出喉咙似的跳着,令人窒息。 路言的回覆来了,她很满意,因为比楼下的那个数字要低,就算明天胜出,她也不需要利用今晚偷来的信息,这个想法让她紧张的心境平復许多,对他的愧疚随即减轻了几分。 「怎么了?大晚上还跟谁发简讯?」 「啊?」 他什么时候出来的?竟没有声音? 原来,他穿上了她给他买的居家鞋,那双情侣鞋。 61、调情 「怎么了?大晚上跟谁发简讯呢?」 「啊?」 秦振邦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从浴室里出来?竟没有声音?他裹着浴袍,手里拿着毛巾不停的擦拭着发梢尚未干透的水珠。 叶炯榆低头本意是掩去因心虚而惊魂未定的眼神,竟发现他叫上那双深咖啡色的居家鞋。 原来,他穿上了她给他买的居家鞋,那双情侣鞋。 「没有,一朋友,问点事情。」 「嗯。」 从秦振邦平静的语调里未发现任何异常,叶炯榆连忙转了话题。 「这鞋子不错吧!我穿着觉得挺舒服的!」 「的确很好,很舒服。怎么想起来买鞋?不是说女人最不适宜送男人鞋子吗?你就一点不忌讳?」 「啊?有这说法吗?」叶炯榆耸了耸肩,「我还真不忌讳这个,你不总说我是假洋妞吗?洋人可没这种乱七八糟的忌讳。」 「也好,反正我也不忌讳。这鞋的确,好。」 秦振邦擦干头髮上/床时,叶炯榆早抱着被子歪歪地躺在床上,被子被拥得有点高,几乎可以挡住她的半张脸。 他掀开被子躺进去,拉过她拥在胸前,他的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闻着她髮丝的清香。 她配合的往他怀里钻,紧紧的靠着,似乎比往日更紧。 这晚,他们什么也没有做,只是相拥,只是睡觉。 睡到半夜,床头柜上的手机发出在静谧的夜里发出「吱吱」振动的响声,屏幕闪烁的光在黑暗的房间里也显得突兀并耀眼。 她在他怀里动了下,随后便復安静下来。他小心翼翼的从她的身下抽出手臂,摸上床头灯的手机,他宽大的手掌用于遮掉那闪烁、恼人的灯光。 看着她真没醒,他才下了床,走出房间去接起手机。 能在这么晚给他打电话的人不多,多半不是髮小,就是她,再来就只有…… 她其实还是被吵醒了,只是朦朦胧胧的醒着,依稀听见从寂静的夜里从走廊里传来微不可觅的讲电话的声音。 「…………」 「嗯,我记得。」 「…………」 「放心,在那之前我一定回去,不会耽误正事儿。」 「…………」 这段讲话的内容很简短,也没什么特别,她还没听完,翻了个身再又沉沉的睡去。 这天上午,是参加竞标单位交标书的最后日子,和大多数公司一样,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也是压着时间线,在九点钟到来之前将竞标方案交到政府的招标办。招标办很麻利的将这些公司送来的标书通过影印,交到市委书记和市长两位主要领导手里。 胡耀华抱着厚厚的一摞标书影印本敲门走进市委书记办公室,然后把它们全数摆在秦振邦的办公桌上。 「这是徐秘书刚送来的,剩下所有公司的标书。」 秦振邦抱胸靠在大班椅里,眼光冷冷的落在那厚厚的文件上。 「你都看了?」 「还没来得及,只看了一小部分。」 「嗯,把赖氏分公司的给我,其余的你拿去一半,记下精要,回头告诉我。」 胡耀华没有怨言从文件堆里抽出赖氏分公司的那份标书,看了一眼递给秦振邦。然后抱着剩余的那些转身走进沙发区,他将在这里完成上司交予的人物。 秦振邦接过文件后只是拿在手里,并没有马上打开。 那是个酒红色的文件夹,上面印着古铜色的九个大字:「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高贵的颜色,雅致的字体,与上次他见过的他们公司的文件风格又完全不一样。叶炯榆在工作上的确是个注重细节,追求完美的女人,而这,也是她不服输的个性鲜明表现。 他嘴角微微抽动,还是打开了它。 他希望是他想错了,他希望是他小人之心,但并没有。 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的标书从设计理念到施工方案无疑是完美无瑕,但这次最令他们无懈可击的并不是这个,而是他们的预算。 他们的预算比ufa低,仅低了一千万。 一千万,这对很多人来说的天文数字,在这里却显得微妙得很,对秦振邦来说就是把利剑,在他的心上一插到底。 「原来,她真的这么做了。」 正看标书看到一半的胡耀华抬起头不明所以的看向不远处的男人。那个平日里淡定的,意气风发的男人此刻眼睛有点红,那是充血的哄,双手紧紧的握成拳头置于桌面上,看得出来他正在强忍着一股随时都会爆发的情绪。 「邦子…………」 秦振邦抬起手阻止胡耀华接下来要说出的关切的话。 「以后任何文件都不要带回宿舍。」 第115页 听这话,胡耀华从沙发上起来,他走过去伸手拿起桌上那份被揪得有点起褶子的文件,看到了那个敏感的差距。 「你怀疑……」 胡耀华停住,不敢往下说。 「不是怀疑,我是亲眼目睹,而今早也证实了我的推断。」 昨天晚上,秦振邦原本是打算上楼洗澡,走进主卧正欲去衣柜拿衣服的他,发现了衣柜角落里那个精緻的袋子,那是个原本不属于这里的袋子。 随后,他好奇的心情被惊喜取代,那是一双深咖啡色的居家鞋。令他狂喜的是,刚刚在楼下的视听室里,他眼尾不小心扫到了另外一双,一摸一样的款式,只有大小上的差别。 这是她第一次给他买东西,让他如何不激动。 禁不住的拿出来就换上,他得去好好夸奖她一番才行。 殊不知,到了一楼却是另一番心情。 从书房留下的那条门缝里渗出幽幽的蓝光,除了她,再无别人。 起初只是猜测,随后又否定了,毕竟他没有亲眼目睹;再后来又看到她发简讯被发现后的微微的惊慌失措,他还是猜测,然后又否定,毕竟她可以更无数的人发千万种可能的简讯。 拥着她,他一夜无眠。 如今事实铁铮铮的摆在他面前,再容不得他丝毫自欺欺人的否定。 「我想,叶总也是一时好奇心重,所以……要不我再去问问。」 胡耀华想为叶炯榆稍稍辩驳下,但此刻任何辩驳的言语在事实面前都变得这么苍白无力。 「不必了,你也不用再替她说话。好奇心重,你以为她是小孩子吗?」 她可是鼎鼎大名的叶炯榆,商界不择手段的女强人,他再一次见证了她的不择手段。 「那你打算怎么办?」 分手吗?他们这才刚开始啊! 秦振邦沉默了半分钟,无奈的嘆了口气,答案,他昨晚早就想好。他告诉自己如果真是如此,这一次,他会原谅她。 「这次就算了,下不为例。撇开那段不说,赖氏的方案也的确是无懈可击的。」 站在公事的立场上,秦振邦也的确十分欣赏赖氏的方案,可以将那一带的海边风光的美凸显、修饰得淋漓尽致,再配以时下最热门的环保概念,足以堪称经典之作 赞嘆之余,秦振邦心里不禁嘆息:叶炯榆啊叶炯榆,如此好的方案你又何必如此? 三日后的竞标会,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因为他们完美无瑕的方案,毫无悬念的成为最后的大赢家。他们的方案得到了q市竞标办所有人的一致通过,就连曹或年也对此方案赞不绝口! 晚上的庆功宴上,叶炯榆一袭红色的礼服,款式很简单,却不失高贵,她挽起的头髮,正好露出她完美的曲线从颈部开始一直到纤细的腰部,凸显了她玲珑有致的身材,美艷得不可方物,成功的抹杀了不少男人的眼球。 叶炯榆站在人群里,接受这来自各方的祝贺,有个人站在离她不远不近的位置上冷眼旁观着这一切。 「叶总,恭喜你啊,恭喜你们赖氏再次拿下我们q市的重点工程啊!」 曹或年也来凑热闹,他来时,很多人识趣的都走开来,就剩下他和叶炯榆。 「那还不是多亏了政府和领导的关照,曹市长,我该谢谢您才是啊!」 叶炯榆对这号人打心底里是厌恶到了极点,但表面上不得不笑脸相迎,她觉得自己此时笑得都有点谄媚。 「哟,叶总,您这话我可不敢当啊!你可是我们市的重点合作公司,我们政府与你们公司向来是,亲密无间的嘛!」 亲密无间!很显然这有弦外之音。 「曹市长,您这说的是哪的话,没你们的关照,我们的合作有怎么会那么融洽呢?」 「话可不是这么说,你可是我们秦书记的好朋友,自然,自然。」 「不对啊,曹市长,我跟秦书记的关系可没有跟您这的铁呀!您可是直接分管我们的,县官不如现管不是?」 叶炯榆佯装听不懂的想将这个话题带过,曹或年却诚心的一直不放过她的在这上面绕。 「是吗?我看不是吧!你们香港媒体可说了,你们的关系是很好的。」 「曹市长,您就别寻我开心了,那还不是媒体乱写的。我跟秦书记可真的没什么,你可得相信呀!不然可真的冤死我了。」 绕来绕去的无计可施,叶炯榆只得使出最后的必杀技。她的手拉上曹或年的手臂,轻轻的摇着,说话间也带着撒娇的味道,对于这种噁心的男人也只有用这种噁心的方式。他处处为难她,不依不饶的提着那段绯闻其实就是威胁她,她怎么会不知道。说来说去这种男人不就想得到她给的这点甜头吗? 不到万不得已,她也不会让他得逞。 终于,叶炯榆撒娇、嗔怒的将事情化解过去,曹或年被人叫走,她也终于解脱。 手包里的手机响起,她取出来,是条简讯。 「跟他有什么好聊?老色狼一枚。」 叶炯榆抬起眼,在人群中寻找秦振邦的位置。他站在离她不远不近的地方,眼睛并没有看她,若不是手里握着这条简讯,她都不相信是出自于他。 「他在用我们绯闻的那事儿跟我这缠,没办法,胡搅蛮缠。我不想让他乱说,影响了你。」 第116页 过了一会儿,简讯又来了。 「哼,就准他有女人,跟我秦振邦传个绯闻就让他不依不饶的揪着不放?」 向来桃色新闻都是政坛上对手斗争的把柄之一,所以显得尤为敏感。 此刻,叶炯榆不想去计较那些,倒想做些女朋友该有的规定动作。 「你说,跟你传过绯闻的女人有多少?」 过了好一会儿,简讯又来了。 「很多。」 「很多是多少?多少真多少假?」 「真假参半。」 「好啊,竟然还有真的。」 「你不就是真的吗?」 「我们不算。」 「怎么不算?」 「………………」 「………………」 庆功宴而后的时间,这两个人一来一往的用简讯联繫着。有时候情人之间的联繫不需要身体的接触,不需要眼神的传递,文字不失为一种隐秘的表达方式。 亲密,可以有很多种方式。 站在热闹的宴会厅里,彼此隔着很远,眼神也没有交流,仅是用简讯调情,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像偷/情。 【本书由风 月 鉴 小 说 论坛您整理制作,更多好书 敬请登录】 62、前任女友 转眼又是一年颱风季节,暴雨必是与颱风如影随形,狂风里这座城市沉浸在湿漉漉的空气中。往年,这样的天气就是秦振邦噩梦的开始,而今年,他从痛苦中解脱了不少,这一切还得归功于叶炯榆的专业的照料。 恰逢胡晓晓应q大医学院的邀请,到q市来做讲座,秦振邦的病情得到更专业的评估,评估报告让胡晓晓很是吃惊,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而她的这个病人竟能在一年里将他的腰病调理得如此得当,让她惊讶不已。 「你这腰………进展得的确令我很惊喜。」 秦振邦从诊疗室的床上起来,依旧面无表情,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心里有多得意。 「证明了我是个好病人,很配合医生的治疗。」 「嗯?是吗?」 胡晓晓给秦振邦看病已经有5年了,这五年里她对这位病人的脾气了解得十分透彻,他不但不是配合的好病人,还是医生最讨厌的阳奉阴违的病人,从来对她的治疗方案只有答应,却从不行动,哪回来给他复诊,她不是被气得几乎爆炸。以她这种名医的个性,若不是因为胡耀华是她堂哥的这层关系,她早就撒手不管了,还轮的上这么一而再再而三的跟他置气? 「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病情好转了,不是吗?」 秦振邦面对胡晓晓质问的口气,四两拨千斤的将事情带过,却忘了胡晓晓大学选修过心理学。 「以我看你身边是有高人指点才是。」 秦振邦嗤的笑出声。 「医生都是这样吗?尤其是学过心理学的医生,喜欢窥测病人的心里。小心给你老公压力啊!」 因病认识的这五年里,与其说他们是病人与患者的关系,不如说他们是朋友,或者可以更亲密些。 「这点你放心,他的心理承受能力一定比你强。」 「那是,我的心里承受能力只能当你朋友。」 「少扯开话题,以我的专业判断,你身边的高人该是个女人,还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秦振邦微眯着眼睛,双手抱胸靠坐在胡晓晓办公室的沙发里。 「何以见得?」 「男人只会为两样东西改变,权利和女人。你呢,自然不会是权利,那么就只剩下女人了。什么时候介绍我认识认识?我很好奇呢!」 秦振邦低下头,轻轻的摇着,抬起头时嘴角有不想掩饰的笑意。 「也不怕见了她自卑?」 「就像你当年见了我老公自卑那样?」 「你呀,嘴还是那么厉害。」 「彼此彼此!」 「行了,今晚来我公寓吃个便饭吧!」 从来就没打算将叶炯榆藏着掖着,胡晓晓也不是外人,身份和发小差不多,就是半个自己人。 「还得上你那吃饭?」 这年头还有人在家里请客吃饭的吗?而且还是这么大的领导。 「得了,饭点让你堂哥来接你。」 准备下班的时候,叶炯榆接到秦振邦的电话,说是要在家里请朋友吃饭,乍听下有点愣住,还是第一次听说他要在家里请吃饭。 「怎么想起在家吃?出去吃不就好了。」 「在家吃方便。放心,不敢让你做,我还记着心疼呢!」讲完这话,秦振邦好像听到对方笑了,才坏心的补上一句,「我心疼我们家厨房,多好的锅啊?差点让你烧坏了。」 「呸!」 意识到自己被作弄成功,叶炯榆是有点恼羞成怒了。 「行了,行了,别气了,晚上早点回家。」 「都请了谁呀?这么隆重。」 「晚上就知道了。」 「哦。」 挂了电话,叶炯榆心里不上不下的就挂上了这件事儿。会是谁呢?秦振邦特铁的朋友不外乎就是圈儿里的那些发小,打小一起长大的感情很好,至于别人,她真想不出来。 「耀华,待会儿你去接晓晓,晚上在宿舍吃顿便饭,你也一起。」 「在宿舍请?会不会太麻烦?」 奇怪了,这年头的人是怎么了,不就是在住处请个客,怎么每个人听了都跟听了天方夜谭似的惊奇。 第117页 「最近谨慎点,在家吃饭方便些。」 原来,秦振邦也不是因为在家请客有多隆重,而是为了避开不必要的眼睛。自从上次那事儿后,他更谨慎了,现在很多地方甚至是那几个私人会所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危险地区,他们还是少一起出现为妙。 胡晓晓见到叶炯榆的时候,满满地证实了她的推断。正和她握手的这个女人不单只是个绝色佳人,而且她还知道她是个名人,至少是这个城中的名人,名女人。 眼前的这位名女人拥有和世界上很多名女人一样强大的气场,但难能可贵的是她竟也同时拥有了完美无瑕的外表。 胡晓晓不得不承认,他们是般配的,如金童玉女般的般配着。但作为旁观者,她很冷静,两个出众的人的结合未必是好事,像斯密斯夫妇那样王与王佳偶天成的故事也只有在电影里才会出现。这点,让她心里不由地为他们担心起来。 原来,这就是秦振邦的专职医生,长得清秀可人的女孩子,若不说谁也不知道她会是个医生,在叶炯榆看来,她比较像是一名刚从大学毕业,或者尚未毕业的年轻女孩子。 胡耀华给她们相互介绍的时候,叶炯榆用谁也察觉不到的余光从秦振邦淡定的脸上略过,女人的直觉告诉她,他们应该不只是医生与病人的关系。 如果不是,那还有什么呢? 叶炯榆心里并没有对胡晓晓筑起女人该有的城墙,矛盾的打从心底还蛮喜欢这个女医生。这种感觉很奇怪,也说不上来为什么。 胡晓晓发现了叶炯榆看她的表情很复杂,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名女人自然是聪明的女人。 「我听耀华说,这里新装修了间视听室,叶总方便带我去参观下吗?我b城的新房子装修,也正打算装一间。」 「胡医生客气了,叫我fiona就好。」 「那你也别那么客气,叫我晓晓吧!」 「ok,那请这边走。」 两个女人都走了,客厅里就剩下秦振邦和胡耀华两个大男人。胡耀华有点侷促地看了看秦振邦。 「她们……」 秦振邦从沙发上站起来,圈起袖子朝厨房走去。 「你,进来打下手。」 说要参观视听室是个幌子,胡晓晓的用意叶炯榆知道,也欣然接受,有些女人之间的话,男人在场实在不方便。 坐在沙发上,叶炯榆煮了两杯咖啡,两个女人舒服地抱膝窝在沙发里,这时候宽大的投影屏幕里放着《欲望城市》这部美剧。话说没有哪个都市白领不喜欢这部美剧,而今晚,它终将成为一个话题的切入点。 「这部片的确不错。」 「是啊,我就特喜欢这四个女主角在里面的友情,比爱情出彩。」 「同意。我觉得我们也能成为好朋友。」 胡晓晓这话说得豪爽,没有遮遮掩掩拐弯抹角儿的别扭。而常年生活在国外的叶炯榆就恰恰就欣赏这种坦荡荡的豪爽性格。 「你说出了我最想说的话。」 两个女人捧着咖啡杯,相视一笑,的确像极了相识多年的老朋友,默契一触即发。 「你一定很好奇我和秦振邦的关系吧!」 叶炯榆摇着头笑了。 「不准确,不是好奇你们的关系,而是压根儿就觉得你们的关系比他们介绍的要深得多。女人的直觉。」 「女人的直觉向来鲜少出错。」胡晓晓喝了口咖啡,这咖啡棒极了,叶炯榆煮咖啡的手艺很地道。「我们关系的确不是单纯的医生与病人,但也没有你想得那么深,我们现在是朋友。」 现在是朋友,这句话饱含玄机。但叶炯榆听起来并没有觉得特别难受,可以很释怀的洗耳恭听胡晓晓接下来要讲的故事。 「我和秦振邦是在五年前认识…………」 起初他们的相识,的确是因为秦振邦的腰病。但因为他极不配合治疗的态度好几次惹毛了胡晓晓,她几度要终止对他的治疗,最后没有,是因为胡耀华,也是因为胡耀华讲的故事。 她刚接到他的病歷一看,不到三十岁的男人竟有五十岁男人的腰病?她也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候的情形,一个身高过了185的高大男人立在她面前,他单手扶着腰,刚毅的五官略微有点扭曲,看得出强忍着的表情更显得痛苦。 胡晓晓很不明白这个年纪身体应该是最佳状态的秦振邦怎么会患上这种老人病,且非常严重。后来,从胡耀华那里得到了正解。 大学毕业那年,秦振邦第一时间申请去当村官,也是因为在那村里的艰苦生活劳下了这样的病根儿。 胡晓晓不明白,以他的条件随便考个公务员,a城里的好单位那还不是随他挑。混个三五年也同样能到现在的现在这个级别,同样是从基层做起,他偏偏选了一条最难的路。 胡耀华告诉她,秦振邦是想证明自己。事实证明,他做到了,也证明了,至少他比许多高干子弟证明得多。 胡晓晓的心里在那时候起,对秦振邦心生敬佩之意。 「你不知道,秦振邦起初找我治病的时候,他的病情有多恶劣,那痛得呀,可以用生不如死来形容,每日得靠着止痛药来度日。」 叶炯榆可以想像他当时痛苦的情形,却无法体会他的痛,这股遥不可及的痛隔着时空钻进她心里,闷闷的一阵一阵地揪着。 第118页 「所以,你们朝夕相处,日久生情?」 胡晓晓摇摇头,笑了。 「故事情节到了这里本应该这么发展的,只是有些事情一开始是我们自己走曲了。朝夕相处的确让我们关系增进不少,多多少少有了点暧昧,而我也错将敬佩之意当成了爱慕之情。」 敬佩之意?爱慕之情? 女人对男人这两种感情有时候真的很难分得清楚,但并不是每次都能划上等号。 「后来怎么分清楚呢?」 起初叶炯榆真的以为胡晓晓就是秦振邦的前女友,分了手还能当朋友的前女友。 「女人的直觉。我发现他很努力的想要喜欢上我,但总是差那么一点点,或者说走不进心里。而当我发现这点的时候,我竟然没有伤心,只是有那么一点点沮丧。我才知道,不伤心是因为其实我不爱他。沮丧,只是人的一种挫败感。」 有时候沮丧,只是种挫败感。就好比,遇上不喜欢的人,却也不排斥他喜欢你,因为那是种成就感,失去了这份成就感,也就徒增几分沮丧。 「我真的以为你是他的前任女友。」 「我后来发现,我没办法跟我的前任男友做到如此交情的朋友。所以,我再一次肯定,我没喜欢过他。」 叶炯榆会意的点点头,表示同意。她也觉得自己无法和前任成为好朋友,能成为朋友或者已经是极限了。 「而且,告诉你件事儿,我老公比他帅多了。」 胡晓晓怕是担心叶炯榆不相信似的,神秘兮兮地在她耳边再补上这一句,话语间俏皮得意得很。 「这样吗?我觉得他在我眼里最帅。」 说完这句,两个女人对视三秒,然后大笑出来。 厨房里的两个大男人,秦振邦很轻松自如的挥着锅铲炒菜,相比之下,胡耀华显得心不在焉。 「邦子,要不我去看看?」 胡耀华知道那段暧昧的故事,所以有点担心。 「看什么?」 「我不是怕……」 「放心,她们俩的eq没那么低。」 63、真心话大冒险 晚饭后,叶炯榆和胡晓晓放下碗筷儿又躲进视听室,关上门讲起女人间的私密话来。 胡耀华收拾着碗筷儿,看着两个认识不到两个小时,却亲密的如同认识了二十年的女人,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哎,你说这两个女人真是……啊!」 有了胡耀华,秦振邦也不用干活了,乐得轻松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新闻。耳边传来胡耀华这话时,他头也没转。 「真是什么?女人的友谊是我们男人无法理解的。别杵在那了,赶紧洗碗去。」 「我……」 说到这洗碗儿,胡耀华就更郁闷了,明明这屋里有两个现成的女人,怎么就轮到他洗碗了?从小他们家可就没这习惯。 「别磨叽了!麻利点!小心点啊,别给我砸了。」 无奈,胡耀华的领导根本就漠视他的情绪里高涨的不满,他也只好认命的被迫接下这洗碗儿的活儿。这会儿,他真切体会到,当女人真好,当秦振邦的女人更好,不论是「前女友」还是现任女友,都好。 视听室里的两个女人咬耳朵直到深夜,在胡耀华不耐烦的催促下终于结束。 夜深了,这顿家常便饭的聚会终于落幕,退去热闹,屋里又恢復到两个人的安静。 秦振邦洗完澡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屋子里另外那个人早洗了澡换了衣服舒服地躺在床上,裹着被子露出小小的一颗头。 看到这幕,秦振邦摇摇头,笑了。待他收拾完毕,走到床边正想掀起被子上床,才发现被子被那女人死死的捲住,压牢,不使劲儿根本掰不开。 秦振邦也没有使劲儿,没有非要撬开,只是穿着家居服半靠着床头躺下,躺在她旁边的位置上,抬手揉着她露在被子外面的秀髮,细细软软的很舒服。 等了好久,窝在被子里的叶炯榆也没等到身旁的人开口说话,只是一只手不安分地撩拨着她的头髮,撩得她的头皮酥酥痒痒的,很不舒服。一气之下掀开被子,两只白/皙的手臂伸出外面,有点急迫地唿吸着新鲜空气。 身旁的人坏心的笑出声来,有种奸计得逞的得意。 「笑什么?」 「我就是想看看,这天气,你能在里面憋多久。」 说到这个,叶炯榆发现真是自己失策了,没料到他那么能沉得住气,所以胸有成竹之下竟没有开空调,在这样一个和暖的天气里,这么大被过头,任谁也憋不了多久。 不过是想使使小性儿,增加点情侣间的情趣,怎么会这么挫败?但编排好一晚上的台词还是得说,不然岂不是太浪费了。 「秦振邦,你可真是好样儿的,竟然把前女友给领回家来了。你太过分了。」 秦振邦乍一听这么充满怨念的话,的确一愣,惊讶的不是内容,而是她竟能把这种闺中怨妇的语气演绎得如此到位,这女人还真是有当演员的天分。 他最后先是淡淡一笑,然后越想越开心便大笑出声来,笑得有点猖狂了。 这么一笑,竟把叶炯榆酝酿一晚上的情绪全打乱了,原本编排好的剧情就再难演下去了,也就失了兴致,索性作罢。 谁让自己没有当小女人的情怀,再加上对手的不配合,这种狗血剧情根本就无法上演,真不好玩! 第119页 她嘆了口气,松了被子,把那宽大的杯子往他身上挪了挪,盖住他。 他接过她递过来的被子,顺势钻进被窝里躺下,平躺着。 「无事不可对你言,就算今天晓晓真是我的前女友,我也无惧带到你面前。」 哇,这话说得,太有自信了,是对他有自信,更是对她。 她听来心里很舒服,在被窝里翻身,趴在他宽厚的胸口,隔着衣料感觉到他坚硬的肌肉线条。 「我说你就对我那么有信心?不怕我真跟你闹?」 他抬起手臂,枕高自己的头,低了低眉眼,看着胸口趴着难得俏皮的女人,抬起另一只手,宠溺地在她鼻子上一捏。 「就你?根本就不是这种料儿,我刚才心里才说你演出了吃醋的一点点味道,没想到,一下就又破功了。」 「嘿,你可别诋毁我的演技,我在大学时候可是话剧社的主力,今天演砸了那是对手的问题。你一点都不配合,我怎么往下演啊?」 敢情还是他的不对了。 「好好好,我的错。我的确没什么演技,能陪你演这种狗血的戏码。下次要真想演,你还得先培训培训我,啊!」 这人这话讲得真是好听,可怎么听都像是在骂人呢?她抬起手在他胸口娇气的一拍,打情骂俏的味道十足。 被打的那位倒也不怒,反而笑得更开怀了。 「说点正经的,你们俩到底到哪一步了?」 就知道这女人没那么容易放过他,她的确不是小女人,但也还是个女人。 「你们聊了一个晚上,她没跟你说?」 「她说了不算,你也得再说一遍,得看看对不对得上。」 「你就不怕我们事先讨好的口供?」 「晓晓才不会。」 这话说得真肯定,可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儿? 「哎呀。」 他的魔爪在她腰上敏感的位置上一抓,她整个人几乎从床上跳起来。她也没什么弱点,就是特怕别人挠她的样儿,知道她这弱点的人也没几个,他是其中一个,自从发现后便乐此不疲地用这个来惩罚她。 「熙夕,你这话说反了,说错话,该罚。」 「好啦,好啦,我说错,说错,你也不会,你也不会。你最正人君子了。」 听着奉承味道十足的话,他满意的收手。有时候是该让女人怕点男人的好,就算对方是个女王也如此。 「说呀,你们都到哪个阶段了?」 「累了,我先睡了。」 他搂过她,闭上眼睛,就是不让她轻而易举的如愿。 「你说啊,说啊!不说不让睡。」 「不睡,不睡咱们干点别的。」 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来危险的味道,她赶紧从他的怀里睁开,卷着被子滚到床的另一边。 他的被子又变捲走了,她又把自己牢牢捲住。 「你不说,以后都别想。」 他微眯着眼睛看着用这种事儿威胁他的女人,这女人真是让他教坏了。越来越发现自己是作茧自缚。 「你过来。」 「不要。」 「过不过?」 「不过。」 他嘆了口气,自己怎么忘了,她是叶炯榆,可不是一般女人。原本就是想逗逗她,都忘了这女人有多执着。 「你过来,过来我告诉你,好吧?」 她想了想,满意的又滚回去。 他再在被子里满意的搂着她,才开口说话。 后来,他发现答应她其实是件很错的事情,因为女人在这种得势的情况下绝对的得寸进尺。 「只是暧昧,还没来得及发生什么就结束了。」 「一垒都没有?」 「叶炯榆,这种是年轻人才玩的把戏。」 成年人谈恋爱很多时候都是越过一垒,从本垒开始,再往回走,当走回一垒的时候,爱情就真正开始了。 「哦。那我有过几前任情敌啊?」 「你今晚的问题很多。」 「问问嘛,女人谈恋爱不都得这么问的吗?」 「你又没谈过怎么知道非得这么问呢?」 「你怎么知道我没谈过?」 「嗯?」他的一挑眉,她才发现自己好强的个性引来了不小的麻烦,这谎可不好编啊! 「那我又有多少个前任情敌呢?」 「秦振邦,你不能这样,是我先问的。」 「那是不是我回答了,你就回答呢?」 回答?怎么回答呢?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你非要这么算清楚吗?」 「嗯。」 「那好,我们来玩真心话大冒险,谁也不占谁的便宜。」 真心话大冒险?也就是说她不想回答的问题可以选择大冒险?也好,他总不会要了她的命。 此时此刻,真心话大冒险,是秦振邦这辈子听过最好玩的游戏。 「成交。」 「我先开始。」 「当然,女士优先。」 「你有过几个女朋友?」 「三个。」 「没啦,你这回答也太简单了。」 「你是问几个,我也回答了几个。」 叶炯榆晕了,翻白眼的直接想晕过去。真不知道如她这般聪明绝顶的女人是不是到了床上就变得智商为零,怎么就被他怎么阴了?这男人真是太狡猾了。 第120页 「换我问了。你又几个男朋友?」 叶炯榆是绝不肯将实话往外说的,他有三个,而她落后得一个都没有,太失败了,这还不让他得意死? 「我选大冒险。」 秦振邦一挑眉。 「确定吗?」 他这句话,让她觉得自己是走进了个无底深渊,仿佛从这游戏一开始,她就被算计了。只是后悔也来不及。 「嗯。」 「勇敢的女孩。」 他大冒险的要求很简单,她在被窝里偷偷褪掉身上新买的那件睡裙。因为被子的遮掩,他的确看不到,可偏偏她就被他这么抱着,怎么算他都是赢。 她眼睛冒火的瞪着正闭着眼睛,佯装正直,其实邪恶得到了极点的男人。 「哼,色/情/狂。」 「熙夕,这游戏可是你提出来的。咱们可不能不讲道理啊!」 「哼。换我问了。」 「好。」 「你那三个女朋友分别是什么时候的事儿?」 「高中、大学、现在。」 高中?大学?现在? 「什么意思?」 「熙夕,你确定你要把机会浪费在这么一个答案显而易见的问题上吗?」 「呸。」 这男人实在是太坏了。都说无商不奸,但事实证明宦海沉浮的男人要比商场上的那些阴险上千万倍。 接下来,她又被迫选了大冒险,这回动手褪去的是他上身的居家服。她遮遮掩掩着自己,软软的小手褪去他上身的居家服,衣服下面他的肌肉紧绷着,而他还是如刚才那样闭起双眼。哼,假正经。 完成任务,她又缩回被子里,重新回到他的怀抱里,这回他们之间的间隔又少了一层,皮肤之间贴着,体温急剧升高,如同发烧一般,却又比发烧厉害,早过了40°。 叶炯榆咽了咽口水,觉得自己有了发烧的症状,口干舌燥。 「换……换我问。你们都到了几垒?」 秦振邦的唿吸开始急促,听着这女人毫无技巧的问话,他也只有干着急的份儿,照着她这么个频率,得问到什么时候?他得单方面加快速度才成。 「全本垒。」 64、小人得志 「换……换我问。你们都到了几垒?」 「全本垒。」 秦振邦的实话实说还是引出了叶炯榆的不满,她的手在他胸口上一掐,还不忘扭着转了一圈,就跟扭开关似的狠。 「你还真是老实啊!」 「嘶…………」痛得秦振邦呲牙咧嘴的抽气,「没什么可隐瞒的。」 通常男人坦白情史的下场都差不多,所以曾经作为大情圣的钱帅对这种恋爱中的必答题一套标准答案:「我以前哪有什么女人,你就是我今生唯一的女人。」总结下来就是甜蜜忽悠,打死不认。 秦振邦不喜欢这种方式,也做不来这种方式,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遮遮掩掩不是他的作风。 叶炯榆不过是兴起随口问问,没想到他会这么认真的回答,而她在听到这种答案后,如此下手也是出于正方反应,不过的确有点过激了。有点心虚,有点心疼的低头查看他的伤势,被捏的那位置红红的一块很突兀,明天怕就成一块淤青了。 「疼么?」 「都这样了,说不疼你也不信啊!我只盼着公主殿下下次手下留点情。」 「嗯。」 除了答应叶炯榆还能说什么,看着那红红的一块,自己都后悔得不得了。 「该我问了。」 「嗯。」 「你觉得我的技术怎么样?」 「啊?」 听这话叶炯榆的确是没明白过来,满是疑惑地抬起头对上秦振邦带着坏笑的表情,不傻的她明白了。 这个问题对于叶炯榆来说,和前面的问题都一样,正如她无法回答以前有几个男朋友开始,紧接着便无法回答她几岁初吻的问题,再到这个,既无先例,又如何对比。 很明显,秦振邦的问题是一连串的极具关联性,抓住她的弱点开始就穷追勐打,简直就是把她当阶级敌人在对付。 叶炯榆心中愤愤不平,无奈是自己提出玩这个游戏,人家倒是坦荡荡,却把自己给害了。 「我选大冒险。」 这回她被要求骑在他身上,又不是没试过,虽然有点窘迫,但相比上一次,她的动作算是娴熟了许多。 秦振邦依旧闭目养神地佯装享受着,其实是紧绷着,脸上的表情是极其小人得志的讨厌。 看着他小人得志的模样儿,叶炯榆心里也在坏笑:小样儿,这场角斗谁胜谁负还不知道呢! 「换我问,你有没有闹出过人命?」 这回换秦振邦一下子没明白过来,睁开眼睛看着身上双手抱胸遮遮掩掩的女人,身下一紧,起来了不少,也同时明白了她问题的内容。 不明白的是,这女人脑子到底想些什么。 「没有。」 这回答得有点气急败坏。 感觉到臀部下方有点不安分,叶炯榆故作不知的挪动了下,挪动位置是假,逼迫他是真。 果然引来秦振邦的低吼,「别乱动。」效果很好,叶炯榆表示很满意。 接下来的还是叶炯榆的大冒险,他要求她卸下下半身最后那道屏障。她的身体自然低向前倾,双手撑在他的胸膛上,有意无意地划着名圈圈,笑得尤其妩媚动人,撩人意志。 第121页 「振邦,我告诉你件事儿…………你可别生气啊!」 「说。」 「今天我家亲戚来了,所以…………我们只能睡觉了。」 说完这话,叶炯榆从秦振邦的身上翻下来,卷着被子佯装乖巧地重新躺进他怀里。 「你不是月底来吗?现在还不到时候。」 「嗯,最近太忙了,所以有点乱,提前了。」 秦振邦很欲/求不满地低吼出一声脏话。被他撩拨得到了不得不发的地步,她居然丢来个让男人无法拒绝,无法强迫的理由,堂而皇之的在惹了祸后安然无恙地逃之夭夭。 这女人从外形到性格都有当妖精的天分,是他将她的所有潜能开发出来,却在她越来越炉火纯青的时候低估了她。 此时只有一句话可以形容他:自作孽不可活! 松开怀里笑得耸动的人,秦振邦掀了被子起来,自顾自地走进浴室。 在听到浴室门关上的那一刻,原本肩膀一耸一耸地笑着的叶炯榆终于,最后忍不住地终于笑出声来,笑得尤其嚣张,比他刚才还要小人得志。 秦振邦再次回到被窝里,叶炯榆可以清楚滴感觉到他身体里无法发泄的不满。想来也是,被这么作弄,有这么难受闹点小情绪也是正常的,尽管他是众人眼中淡定到了骨子里的领导,但他说过,在她面前他只是男人,普通男人。 叶炯榆好容易地敛住笑意,讨好似的巴巴的又贴上去,才靠近他就被吼了回来。 「赶紧睡觉,今晚我们楚河汉界,互不相犯。」 这女人真就是个妖精,今晚跟她同床要比上次他生病是抱着她还要难受。 完了,他真的生气了。这是叶炯榆第一次看见他生气的样子,也是第一次被他这么吼,强大的气场把她吓得愣愣地再不敢靠近他。 叶炯榆虽然也是个大女人,但绝对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时下的确是自己做得有点过火了,低头、讨好、认错是必须的。她躺在离他一定距离的位置上,伸出手怯怯地拉了拉他居家服的衣角,难得瑞声细语地问道: 「生气啦?」 「没有。赶紧睡觉。」 秦振邦没说负气话,他不会为这种事儿生气,只是真的难受,自己解决后还是觉得难受,下腹紧紧的揪着,也就没有那么多好脾气了。 听着这语气,叶炯榆偏偏就认定了他是生气了。 「别气啦!别气了嘛!」 秦振邦几乎以为自己是被精虫上了脑产生幻觉了,才会听到这样震撼人心的一幕。叶炯榆撒娇也就算了,配上如此嗲声嗲气的声音,若不是了解她的男人,听了这调调骨头怕都要酥了。而他,作为了解她的男人,现在只想顺水推舟,将计就计。 他背对着她躺着,有点负气地甩开她拉着他衣角的她的手。 「哎呀,别气啦!下次,下次我家亲戚走了,我补偿,我补偿还不行吗?」 这就是秦振邦将计就计想要得到的结果,他背对着她,嘴角弯弯的翘起,又是另一种小人得志的奸笑。 「行了,你这话我记下了,赶紧睡觉。」 「哦。」 叶炯榆在秦振邦的语气松了后巴巴的贴上来,硬是钻进她的怀里,因为这些日子早习惯了。 秦振邦无奈地嘆了口气,将她搂进怀里,而自己只能一而再的忍着,盼望着这漫长的折磨人的夜赶紧过去。 才要入睡的两个人被不合时宜响起的手机震动声所惊扰。 秦振邦从床头取下手机,叶炯榆挪了挪身子,没想要看,他拿了手机下了床,走出阳台才将电话接通。 好奇心叶炯榆是有的,但不敢问,他既然故意避开她,那必是她不方便听的内容,他们之间有太多敏感的内容,心虚的她不敢再打听。 这让叶炯榆想起那晚,这是他们正式在交往后,她对他作过最心虚的事情,一直心虚后悔到现在。那晚她真是鬼迷了心窍,若被他发现了,她又该如何是好?他警告过的,他们之间太敏感了。 拥着被子想了好多,也后悔了好多,心虚?庆幸?愧疚?分不清楚的情绪在胸口纠结,织成一道网,错综复杂。 秦振邦接完电话回来,回到被窝,暖暖的体温接近她的时候,她才意识到他回来了。 很自然地抬头望去,只见他眉头蹙紧,本就留下痕迹的褶皱更深了,每回看到这样,她心里都揪揪的想用烫斗给他抚平了。 「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 没想问,却还是问出口了。 「嗯,有点麻烦事儿。」 「公事儿?」 「…………」 见他沉默,她以为他默认了,就不好再往下问。 就在她放弃的时候,他回答了。 「家里的事儿。」 「家里出事儿了?」 「也没什么,小事儿。」 他抬手揉了揉眉心,搂进她,「不说这些了。过两天有空吗?」 「嗯?什么事儿?」 「休个假,咱们回岛上住两天,最近实在太累了。」 想起之前那几日小岛上的生活,如此悠闲,如此惬意,屏蔽了尘世的烦嚣,屏蔽了商场的争斗,他不是市委书记,她不是叶总裁,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真正找到属于他们的宁静。 就是这份难寻的宁静深深蛊惑着叶炯榆,蛊惑着她参加工作以来首次安排自己的年假。 第122页 所谓度假,就是找一处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躲起来,尽情享受难的的悠闲与自在。而对他们来说,只有这座小岛能满足他们,同时也满足了度假所必须的所有美景,阳光、沙滩、海风、花园、别墅,一切应有尽有,最重要是还是,这里淳朴的民风,还有这里隐秘且不算十分发达的交通,就算是狗仔怕也难找到这里。 不知道是不是在国外呆得久了,叶炯榆的皮肤也有了西方人的味道,白/皙的皮肤很难晒黑,摸上太阳油日光浴一天,第二天微微变了些蜜糖色,离开阳光后的第三天便白回来了。这是多少女人羡慕的天赋,但所谓天赋就爹妈给的,羡慕不来! 有了这份天赋,叶炯榆趴在自家庄园后面的沙滩上,肆无忌惮地尽情享受太阳的美丽。 这时候,有人走过来,阳光下他的影子投在她身上,她没动,依旧趴着,因为除了他,现在就连龙伯也不会过来。 「美丽的小姐,需要我为你服务吗?」 她轻笑出声,掐指一算,好像也是该摸太阳油的时候了。 「嗯!麻烦你给我摸上太阳油。」 「摸得好有消费吗?」 「那得看你的技术了。」 秦振邦将太阳油倒在手上,双手一搓,轻轻地覆上她光洁的背,来回的按摩着。向来日光浴想要晒得均匀,必须得让背上完全暴露在太阳下,所以此刻,她是完□了背,脱下的露背背心被她压在胸口下面,防了春光外泄。 「你就不怕有些登徒子来偷窥?」 看着叶炯榆悠闲享受的模样,和她前面半掩却撩人的春光,秦振邦的心里不免担心。 「我倒是不担心的,貌似有人比较担心。」 「我自然担心,要被那些个登徒子把我老婆漂亮的模样儿看去,那我就亏大了。」 在岛上,私下只有他们俩的时候,他总是这么称唿她,她也不去更正,他叫得顺嘴,她听着舒心,又何必更正。 「小气!」 「这种小气是正常的,真爷们的表现。」 「好啦,好啦,不浴了,免得有人觉得自己被看少一块肉了。」 叶炯榆被他这么烦着,甜蜜着,很情愿地捂着胸口的布料,从沙滩上起来。 秦振邦很献殷勤地上去,贴心地替她绑好背心饶过颈部的带子。闻着她的馨香,禁不止的低头在她颈部后面的位置吻了下去,有点重,有点长,吻出个印来。 待他放开她,她回过身,双手搭在他的肩上搂着他的脖子,笑盈盈地看着他。 「夫人,觉得我的服务如何?」 「不错。」 「那是否支付小费呢?」 「可以考虑。」 说完这话,他满意地横抱起她,朝庄园的房子走去。 「秦振邦,这大白天的,你干嘛呀?」 「小本经营,概不赊帐。还是早早兑现的好,免得夜长梦多,又或者累数难清。」 65、上门提亲 小岛上和煦的海风吹开轻盈的薄纱窗帘,夹着阳光的清新味道洒落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慵懒、暧昧的气息笼住床上纠缠的旖旎春光。 高高的象牙白色的古典大床上,秦振邦将叶炯榆死死的压在柔软的床垫里,深深陷了进去。她能清楚地感觉到今天的他与往常不一样,印象中,他总是那么淡定从容,将大局轻易地在手中掌控,就连在床上他也是掌控全局的王者。 可是,今天的他身上有极力压抑却仍瞒不住她的压抑,房间里散落的衣服甚至有些残破。他压在她身上,霸道的吻着她的唇,那灼人的气息纠缠在他们唇齿之间。 她瞪大了眼睛急切地想看清楚近在咫尺的双眸,偏偏是因为靠得太近,让她更看不清他的情绪。在看不清,辨不明的情绪里,她唇上传来微微的痛,感觉自己的唇恐都已经肿起来。她用手抵着他的胸膛,愕然中想要挣扎,发出支吾的声音。 他却没有因为她略微的抗拒而放开她,急切的眼神盯着她,死死的盯着她,托着她的后脑,吻得更深,夺去她所有的唿吸。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放开她,高大强壮的身体压着她,紧紧的拥着,两个人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她原本想待唿吸顺畅后开口问他急躁的缘由,可还没等她缓过气来,他的第二波攻击便又开始了,让她的唿吸再一次应接不暇。 尽管急躁,但他极具技术的双手还是能在她身上燃起燎原大火,原本的白色渐渐变成粉红色,然后这抹红色越来越深,成功的逼迫着她叫喊出来。 终于结束这场带着点侵占味道的前夕,他挺身进入。她弓起被他开发好的身体,惊唿出来。 一波又一波的侵占,一轮又一轮的攻击,他成功的将她逼迫到崩溃的边缘。她摇着头,摇着散乱在床上的海藻般的乌黑长髮,经不起的求饶。 他享受着这真正胜利的感觉,没有马上放过她,而是更勐烈的将她带入沉沦的深渊,抱着她一次又一次的一沉到底。 这是他们之间最激烈的一场对决,她早忘了自己是在第几次的时候失了意识,只知道,醒来的时候她被他抱着,窗外的烈日阳光变成了夕阳余晖。 她挪了挪身体,趴在他的胸膛,全身酸软无力,连唿吸豆还有点气若游丝的孱弱。 「你今天这是怎么了?」 第123页 开始时要问的话,被推延到了结束以后,是她记性好,也是他今天实在太反常了。 他将她软软的小手握在手里,轻捏地把玩着,脸上恢復了惯有的淡定,看不出有任何异常。 她甚至怀疑,他刚才真的是被急色鬼上身才会如此反常。 「没什么,偶尔来点激烈的,新鲜不是吗?」 「去,无聊!敢情你是爽了,也不顾着点我。」 他低下头,看着嘴里说出狠话,但其实早就满脸通红的女人,一时失了神,失神只是那么一秒的时间。 「你说这话可没良心啊,我那没顾着你了,你哪次没得到?」 「你把自己说得也太厉害了。」 「难道不厉害吗?不厉害你能求饶!」 是啊,也只有这个时候她才会对着他求饶。 「懒得跟你说,我洗澡去。」 她卷着被单从床上起来,因为刚才的运动过量,两脚还在发软,双脚踩碰到地面,又被长长的被单绊了下,整个人摔倒在软软的法兰绒地毯上,摔得不轻,发出闷闷的「咚」的一声。 他没能忍住,笑了出来,同时人也从床上起来,卷上他的浴袍,走到地摊上那捲着厚厚一层被单的女人身边,蹲了下来。 「笑什么笑?不许笑!还不都是你的错,你还敢笑?」 这一摔不痛,可真让她觉得糗大了,换做平时,他恐怕也没机会笑得这么猖狂,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她气啊,气自己不争气,每回下来总是下风。 「好好好,不笑,我不笑了。」 他再次弯腰,把她横抱起来,走向浴室。 发现自从他腰好了大半后,自己横抱她的机会多了许多,真怀疑这女人以后是不是都不会走路了。不过,谁让自己也很享受呢? 她满意地搂着他的脖子,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他抱着她,让她窝在他怀里的感觉。 「总被你这么抱着,以后我怕都不会走路了。」 「不会走我就像这样抱着你走。」 「你能抱多久?」 「你想多久?一辈子够不够?」 她在他怀里愣住了,准确的来说是被他这句难得的甜言蜜语给震住了。 「不过等我抱不动的时候,可就得轮你用轮椅推我了。想想我也不算亏,这不就是你们商人总喜欢说的投资理念吗?」 她被他的比喻逗得嗤的一笑,还好他缓冲了他们之间不适合的甜言蜜语,不过还是被她娇柔的在胸口给了一掌。 「你这人真是扫兴,我刚还在陶醉呢!」 「陶醉什么?我的技术吗?不急,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共同探讨。」 「哎,我说你这人怎么越来越皮了?」 「这怎么叫皮呢?我说的可都是大实话。」 他把她放在淋浴间里,待确定她真的站稳后才松手。 她揪着床单,不免还是有点紧张地看着他。她自己曾经总结过这种紧张,这时候的紧张不是紧张,不过是女人惯有的矜持罢了。 「瞧你那样儿,像是我要吃了你一样,重点是又不是没被吃过,至于吗?」他没再让她回嘴,手在她屁股上宠溺的拍了下,「赶紧洗澡,都该吃晚饭了。午饭就没吃,晚饭再不吃,龙伯可得跟上面告状了。」 她在他退出淋浴间后,顺手拉上淋浴间的门,隔着玻璃听着他有点嗡嗡的声音。没当回事儿的开了花洒,刚刚好的水温洒在身上,身心舒畅的感觉。 没听见浴室关门的声音,她知道他还在浴室里,隔着淋浴间的门,他们共处一室。 「龙伯跟上头告我们什么状啊?」 他原本以为她不会问,没想到还是问了。 「说咱们因纵雨过度,而废寝忘食。」 她听着这话,恼羞成怒的气一下子就窜了上来。这男人实在是太嚣张了。她原本是打算隔着空气跟他逞口舌之快,深吸一口气后,她改了主意,硬碰硬没意思,还是以柔克刚的胜算大点。 想到这,她伸手关了花洒,拉开淋浴间的门,抬脚走了出去,未着寸缕的出现在他面前。 他正对着镜子吹着刚才还没来得及吹干的头髮,还没反应过来,就觉得有个柔软的物体贴了上来。 「告状我是不怕的,反正担着这个罪名的人定不会是我。我顶多算是个奸妃,不过我这个奸妃倒是可以成全你当个唐明皇。」 此时,他的身体绷得紧紧的,再一次证明了他的话,这女人就是一天生的妖精。 「叶炯榆,你给我赶紧去洗澡。」 用吼的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升起的火。 就因为刚才的激烈,她算准了他顾着她的身体,短时间内是不会再来一次,所以她才敢如此嚣张。 而他,就因为心疼她,才一次又一次的被她反败而胜,自己也只有落荒而逃。 逃出浴室后,又听见浴室里床来胜利的笑声,他站在门外咬牙切齿,是被她气的,也是为了压住那团被她挑起的火。 晚饭后,叶炯榆跟着龙伯去了趟酒窖,回来的时候,原本说好在品酒房等她的秦振邦不见了踪影,品酒房里空空的只剩下昏黄的灯光。 她拎着瓶好酒开始在偌大的屋子里找他,知道他喜欢喝红酒,这瓶红酒可是她专门为他挑的,可这眨眼就不见了。而且这该死的房子怎么就那么大,她绕了好几圈,提着酒的手都累了,尚未找到他。 第124页 走在空荡荡的大房子里,她心里升起莫名的心慌,脚步夹带着慌乱,踏在地毯上,一步一步开始渐渐加快。 终于从南走到北,再从西走到东后,她在东面连着房子的玻璃花房里隐隐看见星点亮光,心里预感着是他。走进一看还真的是他。 花房里没有灯,月光穿过玻璃幕墙洒进来,穿过植物的枝叶,勉强照亮了花房里的一切。他就坐在花房的藤椅上,一手握着手机,并不断的转动着。而那星点的亮光来源于他手上夹着的香菸。忽明忽暗的闪着。 她从来不知道,他竟也是吸菸的,从没见过他吸菸,顺其自然的她就以为他也是不吸菸的。 这就是人推理的精神,但总多多少少的带着点自以为是的味道。 她推开花房玻璃门的时候,发出了响声,他应着响声看过来,还没来得及展开的眉心依旧蹙着。 他又蹙眉了,不知道为什么她发现他最近蹙眉得更加厉害了,总像是有千头万绪在他心头绞成了结,他总解不开的烦恼着,他将这个结从q市带到了这里,带到这个本该是来度假的地方。 她走过去,也没说话,只是伸手,伸手取过他手中的菸蒂。 他原本以为她会像很多女人一样,有点生气的将菸蒂扔在地上,然后风情的用脚碾灭。但她并没有这么做,她总能做出写出人意表的事情。 她将烟放进了自己的嘴里,不久,烟雾从她丰盈的嘴唇里吐出,她夹着烟的吞云吐雾的模样的确比他脑海里碾烟的样子还要风情上百倍,或者说是妩媚风情上百倍。动作极其熟练,切没有被呛到的怂样儿,他在愕然中可以肯定,她定不是第一次吸菸。 他起身,带着怒火的一把夺下她手中的菸蒂。 「谁让你吸菸的?」 「准你吸就不准我吸?」 「你一个女孩子家吸菸好看吗?」 「大男人吸菸也不见得多好看,你们男人还不是照样吸。」 其实她也讨厌吸菸,讨厌自己吸菸,也讨厌别人吸菸。 「你以前吸过?看起来不像个新手。」 「以前读大学时候,贪新鲜吸过几支,觉得没意思也就没上瘾。」 「贪新鲜,这种事情也能贪新鲜的吗?哪有女孩子像你这么爱折腾?」 她远比他想像中的有个性的多,虽然他知道,他认识的叶炯榆也从来不是个乖女孩,但是他仍然被她这么贪新鲜的行为触怒。 「那你呢?你又是为什么吸菸?」她问了,但同时也说出了答案,「有烦心的事儿?男人吸菸如果不是为了帅,那就是为了烦心事儿。而你断不会为了帅。」 「别岔开话题!正说你呢!你以后不准再吸菸了,听到没有。」 其实,是他在岔开话题。 「那是不是我不吸,你也戒了。」 「你这女人怎么那么爱计较,这种事儿也要求平等。」 「你答应,我答应。」 他无奈的嘆了口气,每每这个时候他也只有妥协的份儿。 「行啦,你以后可不能再吸了。」 听出他应承的口气,她有点开心的也应承下来。 「行啦,行啦,知道了。你怎么跟我爸一样啰嗦?」 这很顺口的话才一出口,才发现仿佛说出了颗炸弹,脱口便爆炸了。很久没再提及的称唿,再提起,胸口仍像是被重重的砸了一锤,还是会闷闷的疼。 她原想低下头,掩饰自己的伤感,但她选择了抬起头,看那苍白的月光,为的掩住那早没了泪水干涩的眼睛。 他走过去,将她抱进怀里。这样她无须仰着头,也能不让别人看见她的悲伤。 「秦振邦,我想回家,我真的想回家了,回家看看妈妈。」 他抱着她的身体有点僵住,随即将她抱得更紧,紧到她无法唿吸。 「好,回家,我们明天就回去……………回家,我去上门提亲。」 66、母亲 早早结束了短短两天的小岛生活,秦振邦和叶炯榆坐上飞往a市的飞机,改了假期剩下的旅程。 一路上,叶炯榆能感觉到秦振邦有满腹的心事纠结着,尽管他面无表情的掩饰着,但从他眉宇间从未松开的褶皱,便不难猜出。她把自己的手放在身旁闭目养神的人的大掌里,软软的随即被握紧,是密不透风的紧,还有点点生疼。 广播里传来空姐甜美柔和的声音,用着适中的语速,变换着中英两种语言告诉他们,飞机已经飞至a城上空,并准备降落。 到家了,终于真的要到家了。 叶炯榆被握着的手更紧了,疼得她忍不住轻唿出来。 「嘶……疼。」 秦振邦听着这声「疼」,自然松了力气,但还是把她手牢牢地握在手里。 「秦振邦,我怎么觉得你今天好像很紧张的样子?」 「嗯。」 秦振邦连眼睛都不睁,单音应承着她,眉宇间并没有松懈的迹象。 「我总觉得你的紧张好像不太寻常,这会让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叶炯榆这话讲得很认真,说出自己心里担了一路的忧。 果然,这话对秦振邦起了效果,他睁开眼睛,转过头,神色严肃的看着叶炯榆。 「熙夕,你得有个心理准备。」 「嗯?什么事儿?你怎么这个表情?」 第125页 叶炯榆没着没落的心又多加了一笔不祥的负担。 「等下我们下飞机,我先带你去个地方。」 秦振邦终还是没忍心在这6000米的高空上告诉她,从周宇成那听来的消息。 「什么地方?」 他欲言又止的神秘让她更紧张。 「到了就知道了。」 坐上在机场门口提前来他们的车,司机像早是早被交代了他们下一站的地方,也不问,车子便从机场离开,飞驰在机场高速公路上。 叶炯榆坐在车上,看着窗外飞快闪过的高楼,她突然觉得有点陌生,虽然她不能肯定这车将要去到的地方,但她敢肯定,这个方向绝不是回家的方向。 车子其实是朝着西边的郊区开去,机场在东边,穿越了整个城市,他们才到了西边,车子下了高速路,开进了碧潭山的城市道路。 碧潭山,这里植被丰厚,风景优美,空气宜人,还有着丰富的温泉资源,故成为a城着名的疗养胜地,而全国最好的精神疗养院——清心院也坐落在这风景美丽的地方。 「我们不是先回家吗?」 碧潭山,叶炯榆听说过,也依稀记得还是很小的时候来游玩过,时过境迁了这么多年,就在没来。只是这才下飞机,秦振邦就打算带着她来游山玩水,过家门而不入?这恐怕不是他的风格。 「嗯,带你去一个地方,见一个你最想见的人。」 话音刚落,车子驶进一个敞开的大门,驶进了一片绿树成荫的院落。 车身略过大门时,叶炯榆正巧赶上看清楚门口古典雅致的牌匾「清心院」,若不是听说过这么如雷贯耳的名字,她几乎要以为这里是一处高级度假村。 「我们来这里………」 很明显,叶炯榆是想问来这里干嘛,但窗外树荫底下的长凳上,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替秦振邦解释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停车。」 车子在她的压不住冲动的吼声里停下,停得很稳,司机很显然早有准备。 叶炯榆拉开车门就要往外沖,沖向树荫下那个熟悉的身影。被秦振邦及时的一把拉住,困在怀里。 「熙夕,你冷静点,听我说,听我说完我们在过去,嗯?」 叶炯榆果然停止了挣扎,抬起头眼光复杂望着头顶山的男人的脸,那张脸透着丝丝她能察觉的怜惜,还有怜惜下她看不透的其他情绪。 「我妈怎么会在这?我问你,我妈怎么会在这?你一直都知道?一直瞒着我?」 「没有人想瞒你,是觉得你当时的情绪不适合知道这些。」 是啊,定不是他一个人决定瞒她便瞒得了的,这不过是一大家子人的用心良苦,她是该学会体谅。 「那现在呢?…………她的病情怎么样?」 「比刚进来的时候稳定了许多,再没那么狂躁。」 狂躁?叶炯榆抑制住自己想要抬手摸头顶上伤口的冲动,那道疤拨开头髮,清晰可见。 「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现在不认得人了。医生说她现在属于自我封闭阶段,她将自己的记忆封闭在最美好的那段时光里…………所以,我们过去的时候得尽量冷静,以免出动了她的情绪。」 秦振邦牵着被他一番话震住的叶炯榆,慢步走向树荫下的穿着白色衣服的女人。 周宇婧坐在树下的长凳上,原本漂亮的脸庞骇人的消瘦得颧骨凸起,眼窝深陷下去,脸色苍白无力,像是一夜间老了十岁。她正目光诡异的柔和,抬起头穿过树叶看向不知名的远方。她的手在脖子上摩挲着,似乎是摩挲着什么。 叶炯榆知道她在摩挲着什么,那是母亲形影不离的吊坠,一颗由子弹头制成的吊坠。 当年,母亲在战地手术室门前守候了6个小时,忧心忡忡地盼来了父亲平安的消息。护士端着医用托盘出来的时候,托盘里触目惊心的放着这颗染了血的子弹头。后来,这颗弹头便成了他们的信物,结婚的时候他们没有戒指,只有这颗见证他们生死爱情的子弹头。 时过境迁,挂在母亲脖子上的弹头因为她常年的摩挲,光滑如昔,只是他们的爱情早就千川百孔,转眼成了过往云烟。 叶炯榆哽咽着,小心翼翼地唤出声来。 「妈……」 周宇婧似是听不到叶炯榆的叫声,仰着头的表情丝毫没变。 「妈,我是熙夕啊,我来看你来了。」 周宇婧因为叶炯榆的碰触终于有了反应,缓缓的低下头,有点惶恐的看着面前蹲着的人。 「我不认识你啊!你怎么会是熙夕呢?我们家熙夕才两岁,叶枫带她去买玩儿了,一会儿就回来,你可别乱冒充我女儿。」 秦振邦蹲下来,搂着叶炯榆并排蹲在周宇婧面前,握着叶炯榆握着周宇婧的手的手,三个人的手握在一起。 「周阿姨,我和熙夕在一起了,我会照顾她一辈子的。」 周宇婧脸上诡异呆滞的神色还是没有因为秦振邦的含蓄的提亲而有所改变,她自顾自的嘴里念叨着什么,不知念叨什么的时候,她的嘴角弯起笑容,这抹笑容很甜蜜、很幸福。 原以为母亲是这世界上最亲的亲人,如今连母亲也不认自己了,叶炯榆顿时有种欲哭无泪痛楚窜遍了全身。她摇摇晃晃的几乎站不起来,幸而有人在身旁扶了她一把,依着那强健的手臂,她才从地上站起来。 第126页 周宇婧身旁站着一个护士模样的女人,看样子像是个特护。特护用她的专业知识宽慰了他们一席话,秦振邦才搂着叶炯榆离开。 临走的时候,叶炯榆步步不舍的回头,只是周宇婧的目光从没有停留在她身上,真就当她是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了。 「熙夕……周阿姨现在这样,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忘了最痛苦,活在最美好的记忆里,这是多少人求而不得的境界,虽然这样的境界有点揪心,但终究她还是到了不是?」 虽然知道他是在宽慰她,但是仍免不了她心里深深的痛,失去亲人的痛是种切肤之痛。 「可是,她再不认得我了。」 周家因为叶炯榆的回来而上上下下高兴坏了,赵枚启更是因为叶炯榆带着秦振邦正式登门造访而上下打点着。周家很传统,有大喜事儿的时候,反而不喜在外吃饭,而是聚齐一大家子人围着一起包饺子,这是传统,也是家规。 这些日子,经歷了那么多大事件,周家气氛一直陷在阴霾里,如今,秦振邦上门提亲也总算是一件大喜事儿,不,应该说是天大的喜事儿,或许能沖淡那已成事实,不能更改的悲伤。 「振邦,我们这也是知根知底的,咱们也不客套了。只是老土的,我还是要叮嘱几句的。」 赵枚启扯着秦振邦在沙发前热络的讲起话来,叶炯榆坐在一旁因了刚才的事儿,情绪还没完全恢復,还有几分悲伤、落寞。 「周奶奶,您请说。」 「你们俩打小就爱斗,那还都是真斗,没想到斗成了夫妻。听着这消息,我们全家都很高兴。我们家熙夕其实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太要强了,你可得担待点。」 秦振邦握着叶炯榆的手,宠溺的看了看身旁低着头的人儿,手劲儿紧了紧。 「周奶奶,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唉哟,妈,这天气这么大好,不如我们到院子里包饺子吧,不然这几个小魔怪在屋子里都快闹翻天了。」 「行行行,让勤务兵把东西搬到院子里去,大家都到外面去。这几个小傢伙真是吵得我头都疼了。」 「奶奶……」 「奶奶……」 还有个发音不清的叫着「祖奶奶……」 「唉哟………,好好,都是我的心肝儿肉。」 赵枚启抱起蹒跚的小身影搂在怀里,回过头,忘不了身后的两个年轻人。 「你们俩也赶紧的定下来,生一个,这样家里就更热闹了。」 女人们都在院子里带着孩子,包着饺子,周家的男人和秦振邦全聚进了书房。 叶炯榆手里握着饺子皮,心不在焉的抬头望着秦振邦与姥爷、舅舅走进屋子里,心里没来由的紧张起来。 「丫头,瞧你那样儿,紧张得饺子都不会包了。」 「姥姥……姥爷和舅舅他们……」 「哎呀,你出嫁可是我们家现在的头等大事儿,可不能马虎,你姥爷、舅舅总得好好找邦子谈谈,这才是真正的提亲。」 说到提亲,全桌的女人都笑了。叶炯榆今天本没化妆的脸上有抹比胭脂还娇媚的美。 「祖奶奶……什么叫提亲啊?」 「小笨蛋,提亲就是要结婚的意思。」 周干朗在周婉琪的鼻子上一捏,回答她的问题。 「周干朗,你又欺负琪琪……」 「我哪有?」 「琪琪,到倩姑姑这来,我们不理朗叔叔。」 「周倩倩,琪琪,喜欢跟我玩儿,不喜欢跟你玩儿,你别总霸着她。」 「琪琪,走,倩姑姑带你去盪鞦韆,我们不理朗叔叔。」 「周倩倩,你给我站住。」 ………… 三句不到,周家的这两对龙凤胎有打了起来。何飞倩抱回自己的宝贝女儿护在怀里,免招流弹袭击。 而一旁的大人见怪不怪的也就象徵性轻斥几句,也就再不干预。 叶炯榆置身这种温馨、热闹的家庭环境里,原本该是满心温暖,可偏偏这里面少了两个最重要的人。想起那年,也是这样包着饺子,父亲还坐在母亲身旁嘘寒问暖、关怀备至,这才多久的光景,怎么会演变成这样? 都说世事无常,无常得让人无力,透着点点绝望。 67、将来 秦振邦的这次拜访周家,虽然颇有几分正式的味道,却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提亲,充其量也就算是见家长,在周家的长辈面前认真的表个态,也就将提亲这事儿真正提上了议程。 所谓真正的提亲,那得是双方家长见了面,男方家长向女方长辈正式提出结婚的意愿,并获得女方长辈同意后,提亲这事儿才算是定下,也就是订婚,订婚后也才能结婚。 周家在这方面非常传统,虽不需要像古代那样要求三书六礼,八抬大轿,但这种必要的礼仪是决不能少。 那晚,叶炯榆被留在周家住下。秦振邦走的时候,两人十指紧扣,她依依不捨地拉着他一直送到院门口。 「你和姥爷、舅舅们在书房里面都说了些什么?神神秘秘的。」 秦振邦扯了扯嘴角,平淡的说道: 「提亲的事儿,你不是不知道你们家有多传统。」 「那……顺利吗?」 叶炯榆问得有点吞吐,是因为心里有那么小小的一点紧张。虽然知道家里的长辈都很喜欢他,但还是忍不住心里还是有点担心。 第127页 秦振邦听着叶炯榆这语气,停住脚步,转过身,牵着她的手的手将她一带,手换了位置环在她纤细的腰上,将她圈入怀里,嘴角有尽是得意的笑。 「你好像很紧张?你在担心?担心你们家长辈不让你嫁给我?」 「我哪有担心?少胡说。」 以叶炯榆的性格,嘴硬是一定的,也是秦振邦预料之中的。 「看来有人想嫁人了。」 「去,你爱说不说,不说就赶紧回去吧!我也会去了。」 叶炯榆在秦振邦胸口娇气的一拍,扭捏着转身就要回屋,被秦振邦好好的拉回来。 「跟你姥爷商量点正式提亲的事儿,定了个大概的时间,等我父亲忙完这段就把这事儿定了。」 「嗯。」 在这件事儿上,叶炯榆其实没有太多的意见,态度上并不是太着急,但也算不上怠慢,也就由着他们张罗好了。 「是啊,姥爷他们会替我主持好的。」 礼节上的东西,她不甚了解,但有一点她很明白,通常这种提亲的事儿是在双方父母见面后完成,而她却只能靠姥爷和舅舅这些家中长辈来替她主持,父或者母都不会在提亲仪式上出现。通常这种情况只发生在父母双亡的孤儿身上,而她,父母双全、健在,全仍旧不能圆满。 秦振邦在叶炯榆的口气里听出了丝丝哀怨和忧伤,嘴挫的他也不知道该说上些什么安慰她,毕竟这是事实,她的婚姻能得到全天下的祝福,却得不到最亲人的祝福,这种痛不是三言两语的安慰,也不是情人之间的甜言蜜语能取代,有些痛存在,无可避免的必须要经歷。 他低下头抵着她的额头,灼热的唿吸喷在她的脸上,安慰或许是不能了,转移注意力但愿可行。 他突地攫住她的双唇,轻轻的吻着,然后越吻越深,诱导的开启她的唇,唇瓣见的摩擦演变成舌尖的缠绵,他们的气息从温柔到炙热,最后升至有些许狂乱。 她倚在他的怀里,踮起脚尖,回应他灼热的吻,小手不知不觉攀上他的脖子。 他在她积极的回应中更加狂乱了,抬手扣住她的后脑,紧紧地将她压在自己怀里,像是想把她揉进怀里一样。 渐渐的她身上的力气被他完全抽走,双膝一阵阵发软,脑中天旋地转,依着他支撑自己力量的手站立着,才不至于跌倒。 这是他们第一次单纯的接吻,也是他们的第一次吻别,叶炯榆无法区分单纯接吻是不是都这么狂乱,因为她在他怀里,清楚能感觉到他依旧存在的烦躁,似乎这份烦躁并没有因为回家而减少,反而更多了。 她头晕目眩的无法解释,只觉得或是因为提亲的事儿。 「早点回去休息,明天我来接你,昊子他们说要给咱们接风洗尘。」 「嗯。」 她在夜色中目送了他车子的离开。 其实这一夜,他们相隔得并不远,恐怕只有不到一公里的距离,但这一夜,她躺在自己的床上已经开始不适应了,不适应着少了的温暖。 依赖是件很奇妙的事儿,只有在缺少的时候才明白它早已降临。 接风宴闹腾到晚上才结束,叶炯榆回到周家的时候已经是夜晚十一点。周家并没有门禁,但因着母亲的事儿,她提不太起玩乐的兴致,索性早早散了。 叶炯榆小心的掏出钥匙开门,屋里只有楼梯的昏黄的路灯亮着,想来这个时间,姥姥姥爷也早睡了。今天是秦振邦来接她出门的,所以他们应该很放心,也就不会替她登门了。 尽管如此,叶炯榆还是脱了脚上的高跟鞋提在手上,避免了鞋跟与木地板发出的刺耳响声,这样安静的夜里,这声音的确不太和谐。 就在叶炯榆以为屋子里的人早休息的时候,她却隐隐的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很细很小,似是从里面传来。她赤着脚走过去,原来一楼的书房里还亮着灯,灯光从没有紧闭的门缝里透出来,声音也就是从这微不起眼的细小中泄漏出来。 从声音,叶炯榆很轻易的听出了里面人的身份,原来是姥爷和两位舅舅。她没有趴门缝的癖好,转身正要离开,就在这转身的一剎那,听到了最不该听到的部分。 「爸,秦家那边你打算怎么办?」 「是啊,爸,你打算加入他们的阵营么?」 秦家?这里所谓的秦家除了秦振邦他们家,再没有了。起初以为是在讨论他们提亲、结婚的事儿,叶炯榆便止了正要离开的脚步。 接下来的,却不是她以为的内容。 「早前就听说一哥想换人,秦启岳是上一任订下的接班人,虽然一直以来秦与一哥的关系也不错,但毕竟不是一哥安排的人,一哥不放心,便有了换自己人的心。这事儿我既然能知道,秦不能不知道。」 「但是,以秦现在的势力恐难与一哥抗衡。」 「嗯,一哥有打算准备在下次的小组常务会议上提出改选投票的方案。」 「投票?那秦更没戏唱,按着现在的形势,秦顶多能达到3票,跟一哥没得斗。」 「宇成,你认为他会这么坐以待毙吗?任由煮熟的鸭子飞了?这么多年的苦心经营他能甘心?」 「哥,是我我可不甘心。」 「你们说得都很对,换了谁谁都不会甘心…………所以,邦子选在这个时间里来讲和熙夕结婚的事儿绝不是巧合,三天后,便是常务会召开的日子。」 第128页 「秦很聪明,周家在小组会里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他很清楚,一哥也很清楚。」 听到这里,叶炯榆只觉得自己的太阳穴在突突的跳着,心里如冰刃滑过一般,冰凉刺痛,地板的凉顿时从脚底窜遍了全身。 周家在小组会里面就如同战场上的重要地域,兵家必争之地,而这么多年以来,他们一直与这两派相安无事,从不参与,也不偏帮,这次,恐怕要破例了。 「秦很聪明,他们选的时机很对,一来因为叶枫的事儿,我们周家与一哥某种程度上有了隔阂,借刀杀人、挫挫一哥的锐气,我们自然乐见其成;二来若周家与秦家成功联姻,两家必将成为同一阵线,而周家相好的人就算不投贊成票,投了弃权票,最终结果也将是打成平手,维持原判。在这个时间点上,我们想不到要拒绝秦家的理由。」 算得多深的计谋,秦振邦,难为你这一步一步走来机关算尽啊! 浑身发冷的叶炯榆再不愿往下听,多么残忍的事实在这清凉、安静的夜被揭开,划破夜空的刺骨寒凉取代了所有的温暖。她一步一步的从书房门前离开,一步一步地上了二楼,回到自己的房间,提着鞋子的手早已僵硬,双脚也冻得麻木失去了所有的知觉。 一句话,她的世界此时如同冰冷的深渊,裹在刺骨的冰水里,眼前一片黑暗。 后面的几天,秦振邦如常的来接叶炯榆,载着她四处张罗着结婚的事儿,虽然没有正式提亲,没有正式订婚,但在在他看来已是八九不离十的事儿。 而叶炯榆在那晚后,彻夜未眠后却是出奇的冷静,她告诉自己,或许姥爷和舅舅的对话只是他们的猜测,秦家未必会在投票中胜出,又或者投票只是种形式,一哥也没有真正想要换掉秦启岳,一切都会如常的进行,就如同他们结婚的议程,一步一步的照着原来的计划朝前走。 原来,一步一步朝前走,也是会走偏的。 三天后,叶炯榆打听到秦启岳果然在投票中与一哥打成4比4的平手,接班人的人选也就并未作出任何调整。一切按着那晚姥爷与舅舅的话进行着,分毫不差。 她才知道,那不是猜测,是事实,无比丑陋的事实。 这天,周秦两家的家长约了晚上正式见面,秦振邦自然早早地开了车来接叶炯榆,他们得去张罗点晚上给对方长辈、家长的礼物,他谨慎的不敢出半点纰漏。 叶炯榆打扮妥当的也如常地上了秦振邦的车。一切仿佛没有任何变化,只有她略显苍白的脸色,和眼下没有用遮瑕膏敢去的暗沉。 秦振邦开着车,看着叶炯榆憔悴的模样儿,腾出只手抬手想捋顺她的头髮,被她轻描淡写的躲过,手硬生生地停在空中。 「熙夕,你今天怎么了?有点不对劲儿。」 「没什么,昨晚没睡好。」 叶炯榆勉强扯出一点微笑,她说的是实话,昨晚,她的确彻夜难眠。 「我们先去哪里?」 叶炯榆沉默了很久,才开口。 「你在城南不是有套房子吗?我想去看看。」 「看房子?」 秦振邦不明白这女人怎么想起来看房子,只知道今天的她肯定不正常。 「结婚前不是都要看看房子的吗?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不是吗?」 秦振邦没再说什么,开着车,直奔城南而去。 城南的这套房子是沈嘉昊公司旗下的一个卖得火爆的楼盘,当年开盘前,沈嘉昊就以友情价半卖半送给了秦振邦,当年就说好了,是送他将来结婚当新房用。 这个小区的房子属于低密度高档住宅,楼房的高度也不算高,而秦振邦的这套房子位于中间的楼中楼,房屋结构完美,布局精良,装饰是叶炯榆喜欢的低调奢华风,唯美的来又不庸俗,豪华的来又不失典雅。不愧为昊天出品。 「昊天出品,必属佳品。」 叶炯榆寥寥的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她真的很喜欢这套房子,所有的所有都很喜欢。原本这本该是他们的新房,可现在呢?他们又将何去何从? 「秦振邦,我想跟你谈谈。」 「谈什么?」 「谈谈我们的将来。」 如果有的话,那就谈谈他们的将来。 68、光芒 「秦振邦,我想跟你谈谈。」 叶炯榆背对着秦振邦站着,声音清冷的传出。 秦振邦站在离叶炯榆几步之遥的位置上,听着清冷的声音传来,他直立的站着,身体未向前移动半分。 「谈什么?」 问出这话的时候,其实他知道,她已经知道了。 她是何其聪慧的女子,如何瞒得了她? 「谈谈我们的将来。」 如果他们还有将来的话。 叶炯榆或是站累了,她回过身,坐进身边的沙发里。她发现自己粉饰太平的能力在不如以前了,这次,她是真的累了,佯装若无其事是件太累的事情,她再不愿去承受。 尽管她脸上由始至终挂着淡淡的微笑,但在秦振邦眼中,这抹笑意比哭还令人揪心。 秦振邦也在沙发上坐下,两人坐在客厅两端的单人沙发上,隔着宽大的茶几,遥遥相隔,这中间的距离,远的叶炯榆有点害怕听不到对方的声音。 沉默,对坐的两个人沉默着,房子里几乎能听到空气流动的声音。 第129页 「你知道了!」 也许是知道了叶炯榆的难以启齿,秦振邦一个肯定句打破了这令人窒息的沉默。 叶炯榆抬起头,望向不远处,却似遥远得她几乎看不清的人。他的声音依旧透着淡定,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内。向来很欣赏他这份从容不迫的淡定,总觉得他就该是这个样子,可现如今这份淡定如同一条芒刺扎在她心上,疼得让她突然觉得有点哽咽。 「我不该知道吗?秦振邦,是我低看了你?还是我高估了我自己?」 面对叶炯榆的质问,秦振邦显得尤为镇定,没有半点惊慌失措的心虚。他沉默的坐在对面,目光毫不避讳的看着她,看着她脸上略显痛苦的微笑。 「每回说要回来,你总有藉口推脱,一推再推,原来你则一直在等一个最好的时机,终于让你等到了。」 叶炯榆摇头冷笑着,才接着往下说。 「从来旁人接近我,为的不是我这副皮囊,就为了我头顶上不能选择的光芒。知道我为什么能在赖氏平步青云吗?多少人认为是我这副皮囊,极少数人认为是我的能力,就连我自己也几乎以为是。但真相是,赖胜峰从来就知道我是叶枫的女儿,叶枫背后便是强大的周家。」 十六岁的叶炯榆应邀跟父母参加了英国王室的舞会,那是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陪父母参加这样的宴会,就是那一次,遇上了机缘巧合下得以参加舞会的赖胜峰。或许也是因为叶炯榆漂亮的外表,让赖胜峰记下了这个美丽的中国少女,她头上顶着的是英国大使女儿的光芒,这光芒比她的美貌更夺目。 赖胜峰也没有想到,几年后,会在自己的公司遇上前来应徵的叶炯榆,于是,叶炯榆被顺利录取,之后便是平步青云,到了今天这个赖氏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 赖胜峰自然是只老狐狸,却也是只坦荡的老狐狸,他不避讳地告诉她,他知道她是谁,他重用她是因为她的实力,也是因为她的光芒。才知道的时候,她心底有所抗拒,被赖胜峰嘴里很现实的一句话打碎她所有青涩的幼稚:「这社会很现实,你的光芒也是你的资源,你的实力。这个世界上有实力的人多如恆河沙数,你的确耀眼,但要从里面脱颖而出,你要付出的恐怕不是青春这么简单。现如今,我给你提供让你发光发亮的平台,不过求的是双赢的局面,你又何必太过介怀。」 叶炯榆知道赖胜峰说的是事实,她不是温室里的花朵,就算她没有经歷过现实的残酷,也目睹过现实社会的太多残酷。自此,她释怀了,至少她被利用的是她虽不在意的光芒,而不是其他,想来,她也是幸运的。于是,她踏上了这条相互利用的捷径。 「没错,我是众人眼中的天之骄女,拥有这多少人都羡慕的外表和家世,谁又知道我只想当个平凡的女孩子。我的生活里充满了功利、目的,就连我的母亲,她爱我,不是因为我是她女儿,而是因为我是叶枫的女儿。直到你在小岛上找到我,在我最难的时候给我温暖。不是没担忧你对我好的目的,我是不愿相信,我宁愿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人对我好,是真的对我好。没想到,终究还是为了那道该死的光芒。」 那是她不能选择的光芒,现在,她从没有过的厌恶那道光芒,它是利用的邪恶源头,就连他也不能免俗。 叶炯榆将这些事讲得很平静,平静得不起波澜,波澜不惊背后才是隐忍着的狂风暴雨。 面对她的指责,秦振邦依然很平静,脸上的表情甚至没有丝毫的改变,就连他最常的蹙眉也没有,只是身体不由自主绷紧着坐在沙发上,双手牢牢地握着沙发的扶手,指尖在真皮沙发上深深地陷了进去。 「那你呢?叶炯榆,你有没有利用过我的光芒?」 她指责他,这么理直气壮带着哀怨的指责他,可是她呢?她不也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利用他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有什么立场,有什么资格这么理直气壮? 入耳是他如深海般沉静的质问,相比她的平静,他的更是冰冷得不带一丝暖意。她将眼神聚焦起来,想要看清楚对面的人,却发现他越来越远了,比刚才更远了。 他说的没错,她没有利用过他吗?有,不止一次。但是她以为他说的是他们在一起前的那几次。 「原来,你也一直都记着,我们在一起后还一直记着。它们怕都如刺一般扎在你心里,生根发芽了吧!」 她还真是会避重就轻,为什么她不说书房的那一次,她不知道,那才是他最介意的一次,只有那一次才扎在心里涩涩的疼,生根发芽。 「叶炯榆,我们出生的家庭,註定了我们感情路上的不纯粹,这和那道光芒一样,我们无从选择,只能接受。」 「所以,我们都不配拥有纯粹的爱情,是么?」 这个道理,她不是不懂,只是不甘心,从他嘴里说出来,她更不甘心。 「是。。」 他回答得非常坚决,这个道理他从十几岁时候就开始明白。 从读书时候开始,知道他身份的人接近他,目的都不纯粹,就算起初是纯粹的,在知道他的身份后,渐渐也就变得不纯粹了。后来,他明白,他的世界离「纯粹」两个字很遥远。 所以,他羡慕沈嘉昊,羡慕他能自由的选择自己的理想,羡慕他找到严怡然那样的女子,羡慕他们之间不掺杂功利的爱情。 第130页 他没这个命,她也没有。 叶炯榆沉默了,她开始回想他们重逢后的日子,感情从无到有的日子,这中间,自己利用了他多少次?以为他从来不介意,但其实他很在意,在意到在这次将所有扳回来,将一切扯平。 她怪责他机关算尽,而自己有何尝不是机关算尽? 算了,算了,她累了,不想算了,不想去想了,他们之间就是一盘算不清楚的烂帐,这笔烂帐不会就此停歇,只会继续。 「秦振邦,我们分手吧!」 「你说什么?」 这是今天以来,她说出最让他沉不住气的一句话,他从椅子上腾的站起来,双手紧紧的握着拳头,冷冷的看着对面低着头的女人,牙齿在嘴里紧紧咬住,几乎咬出血来。 「我不想与我的枕边人一直这么相互算计着,这种感觉真的好累。与其后来相怨,不如现在就分开吧!」 「放屁,叶炯榆,你这女人别扭我知道,但你别跟我玩这种小女生才闹的分手把戏。从跟你在一起的那天开始,我就没想过要分手。」 她惊悚的瞪大眼睛的抬头望着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他。他在她面前从来都是从容淡定的,从没说过一句重话,现如今就连粗口都冒出来了,看来他这次真是气得不轻。 但她并没有打算退缩,更没打算改变决定,她说出口的决定从来不轻易收回。她不是他口中说的小女生,这个决定,她彻夜难眠的想了三个通宵。 「你知道,我的性格不是那种闹脾气的女孩子。这个决定对我们大家都好。」 「放屁。我不同意。」 叶炯榆从沙发上有点艰难的站起来,僵硬的身体坐着太久,连血液都不流通了。 「那就让彼此都冷静下吧!」 她讷讷地说完这句话,迈开有点麻痹的双腿,朝门口走去,准备离开这个原本该是他们新房的房子。 不免的经过他的身边,她有意的绕开了点距离,还是被他的长手伸过来,准确无误的箍住她的手腕。 「今晚就是双方家长见面的日子,你能不能别任性?」 「秦振邦,你知道,我现在没办法心平气和的跟你谈结婚的事儿。你更应该知道,我的脾气,说一不二。」 他箍住她手腕的手手劲儿很大,且在不断的加大,勒得她的骨头生疼,疼进心里。 「你也应该知道,我的脾气,决定了的事儿也不会变。」 「所以,我们性格不和,都太好强了。」 她扭动着手腕儿,忍着痛,挣开他毫不松懈的大手,脱离的时候,手腕上红了一片,泛着黑的红。 他没再留她,她也没再敢停留,强忍着痛,分不清楚是手腕上的痛,还是胸口的痛,迈开步子离开了这所房子。 当门终于顺利关上的那一刻,她才彻底软了下来,倚着墙才不至于让自己瘫坐在地上。扶着墙,她一步一步地进了电梯,随着电梯一直往下降,觉得自己像是要往地狱里降。 离开那所房子的叶炯榆并没有回家,她坐在开往机场的计程车上,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藉口是早就想好的「公司有事儿要赶回香港。」 家人自然不放心,也不甘心,毕竟今晚是他们周家小公主的终身大事儿,但毫无意外的没能拦住她离开的脚步。 赵枚启握着话筒,这次也不免有些生气。 「这孩子每回都是这样,想走就走,任谁也拦不住,真是在外面野坏了。」 周家年端着茶杯靠坐在沙发里,隐隐的他猜测着这会儿叶炯榆走得如此匆忙,如此决断必是知道了他们瞒着她的事儿。 「哎,这孩子怕是知道了。」 赵枚启回过头,看着老伴儿脸上无可奈何也带着惋惜的表情,她也明白过来。 「你说,她知道秦家的事儿?」 「哎……这丫头太聪明了,在感情方面容不得半点沙子,终究是要苦了自己。」 「你说邦子也真是为了秦家的事儿才对我们家丫头好吗?」 「老太婆,我们这样的家庭,若说没有一点利益牵扯必不可能。但看得出来,那孩子对我们家小丫头也是上了心的。」 话才出口,周家年突然觉得这话很熟,想起,三十年前,他也曾这么说过「那孩子对我们家丫头是上了心的」,当年并非他错看,也并非他们家丫头选错了人,只嘆世事多变,人也多变。 我们无法阻止世事的变迁,更无法阻止人心的改变。 69、奢望 即将飞往香港的班机上,密闭的机舱空间里,迴荡着空姐细腻温柔的声音,她正一遍一遍的敦促乘客系好安全带,飞机即将起飞。 叶炯榆坐在头等舱宽敞的位置上,不为所动呆呆的坐着。又要起飞了吗?这次要飞往哪里?几天前,她窝在他的怀里回到这座城市,几天后,她独自一人离开,第一次觉得飞机的空间是那么的空旷,空落落的就像她的心。 她捂着胸口不禁低头苦笑,怎么就不习惯了呢?她以前不也是孤独一人的赶着路吗?那时也从不觉得孤独、落寞,她不过是回到过去的生活,或者只有那种独来独往的生活才适合她。 分开到现在,她想了许多,突然发现自己其实不怨他,更不恨他。他没有错,他不过是做了他该做的事情,维护家族的利益本就是他该做的事情,无可厚非,换做她,想必她也会这么做。他们的分开,是因为她,因为她无法接受罢了,与人无尤。 第131页 「爸,如果你还希望我能幸福,你就跟她分手。」 十年前那句话应犹在耳,在心间闷闷的迴荡着,她怎么就忘了?幸福是张蒙眼的网,让人看不清许多事情。 是她对他心存奢望,是她对自己的爱情心存奢望,她忘了他们不能选择的那道光芒,更忘了她的幸福早就押给了恶魔,并输得精光。 叶炯榆仰头躺在座椅上,紧闭着双眼,不觉的有一道泪珠从眼角滑落,落椅子的真皮面料上,化成水珠。 「小姐,你没事吧?」 空姐关切的声音传来,在叶炯榆眼睛的时候,一张洁白的纸巾已然递到她面前。 叶炯榆这才发现她脸颊的湿意,是泪水,她哭了?十年前,她以为自己再不会哭了。 叶炯榆离开后,秦振邦在那房子里呆了很久,这次,他再没有去寻她。 她又走了。负手站在窗前的秦振邦,嘴角牵起一丝苦笑,对于她的离开,她不是应该早就习惯了吗? 第一次她的离开,是不告而别,不,准确的来说是他没有接到她要离开的消息,她没有向他告别的必要。 高中开始,秦振邦便开始搬到学校去住,只有周末才回家。 一直以来,秦振邦都不知道他对叶炯榆是什么样的感情,说不上来,因为很复杂。在大院儿的孩子里,她依然不服从他,他也没再勉强,或者是习惯了她与他处处争锋,他也习惯了成为她赶超的目标,看着她紧跟着自己后面,却无法超越的时候,他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满足感,所以他一直保持着最优秀的状态,尽情享受着这种满足感。 高三那年,因为学业的关系,他周末回家的日子,从两天变成了半天,但就算是半天,他也一定要回去,看看她与他争锋的模样,他就觉得很安心。 这日,他周末回家在大院儿里没看见她,辗转的才听说她走了,去了遥远的国度。 而他们这一别就是十年,隔着万水千山的十年。 高三剩下的日子,他陷在莫名的烦躁里,后来便有了他的无疾而终的初恋。再后来,大学的那次恋爱不欢而散,原因是那女孩子想要从他身上得到a市的户口和工作。 对于他的两段感情,沈嘉昊给出了正解:「她们终走不进对你的心里。」 他对于这样的解释不置可否。一个人的时候,他总会想起年少大院儿的日子,想起她偏要与他处处争锋的日子,想起她软软的小手,想起她的好强,想起她的不辞而别,想起她与人打架,想起他因为她被罚,想起…………很多很多。 后来的年月里,他在对她的莫名的思念里明白,他对她的是爱情。 爱情,之于很多人来说,意义都不尽相同。有人视它如生命,必不可少;有人视它如工具,谋取利益;有人视它可有可无,被动不勉强。 而他,秦振邦,他的家世註定了爱情之于他只是件锦上添花的物件,他无法抛开所有去追寻,他只有将所有的可能埋在心里,告诉自己他也曾拥有过。 他不是没想过与她重逢,只是没想过他们能相恋。以前没有,后来重逢后,她带着如此名声与他重逢,他们就更不能了。 相爱,不过是种奢望。 所以,他压抑着,就算与她再见也压抑着。有人说,不是在压抑中爆发,就是在压抑中变态,他在小岛上寻到她的那一刻,他再难抑制的爆发。 事实证明,当某些奢望变成现实时,必要付出沉痛代价。 秦振邦不知道自己在房子里呆了多久,一直站着,未曾移动过,脚像是生了根,死死的扎在窗前。若不是房子里的电话声,他真要在这里生根石化了。 他麻痹的双脚艰难的移动一下,牵动了腰上的肌肉,有点扎扎的酸胀。他还是一步一步的走到电话机前,拿起话筒。 「餵。」 他关了手机,这时候能找到他的也只有胡耀华了。 「邦子,叶总回香港了。」 其实,她的去处很难瞒得了他。 「嗯。什么时候走的?」 「刚刚的飞机。」 秦振邦抬起头,望向墙上的挂钟,原来她离开了不过三个小时的时间,他怎么觉得像是一个世纪般长远。 原来,她早就做好离开的准备,不然不会预定机票,谁都知道这个时间飞香港的机票是多稀罕,不是预定如何能有? 叶炯榆,既然早打定主意离开,你又何必来此走一遭?何必来问?何必让我回答你?何必将这一切丑陋揭穿?倒不如轻描淡写的说一句,我们性格不合岂不是更好。 背着情殇的人,要么就痛哭流涕,要么就找朋友倾诉,要么疯狂购物,要么就暴饮暴食,要么就剪短长发,要么就寄情工作,要么就远走他乡………… 但据说,忘记情殇最快、最有效的方法,那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感情。 「fiona,法国有个全球经济论坛,你去走一转吧!」 脸上用厚厚的妆盖掉自己憔悴的叶炯榆抬头看着赖胜峰,不明白这个差事怎么会落到自己身上。 「这不是赖氏海外集团的业务范围吗?应该jason去才对。」 叶炯榆可不想因为自己的越俎代庖而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jason去新加坡谈个很重要的项目,暂时没办法赶去,这次会议又十分重要,所以我决定派你过去。」 第132页 说实话,叶炯榆是真想去,为了公事,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为了私事,她想离开一段时间,逃避也好,疗伤也好,反正就想换个环境,换个唿吸方式。 「jason也同意?」 「就是他提议的,我也觉得很合适。我们公司就两个副总裁,jason不去,自然是你去,无可厚非。」 难得赖哲宁这小子有这份肚量,她可就却之不恭了。 于是,叶炯榆搭上了飞往法国巴黎的班机。 会议在两天后才正式举行,提前到达的叶炯榆打扮为的就是打扮时髦地逛遍各大名牌旗舰店,疯狂的刷卡买下她很喜欢或者一般喜欢的衣服、包包、鞋子。之后,她漫步在浪漫的香榭丽舍大街上,悠闲的喝着咖啡,邂逅着各色法国帅哥。 叶炯榆的美是东西方审美观共认的美,所以,当她独自一人坐在露天咖啡厅时,自然吸引了不少法国男人的目光,上前搭讪的人络绎不绝。都说法国男人是世上最浪漫的男人,她觉得这句话是没错的,因为他们风趣,有风度,真的能逗得女人很开心。 叶炯榆用熟练的法语与某个前来搭讪的男人谈笑风生,她似有似无地与法国男人亲密的靠近,嫣然巧笑、风情万种的惑人心智。 这恐怕就是传说中的妖精托生了。 那个法国男人惊喜于自己遇上了这么一位绝色东方女子,且暧昧热情,他被她的妩媚蛊惑着,伸手一只手搭在她吊带裙的裸肩上,一只手大胆的牵起她正转动勺子的芊芊玉手。 叶炯榆抬眼看向身旁热情的法国男人,秀眸惺忪的牵动嘴角,顾盼生辉,撩人心怀。 「baby, je pense que je suis tombé en amour avec toi。」(宝贝,我想我爱上你了。) 法国人的爱情就是这样,来得比颱风还要快,他们是世界上最容易一见钟情的人,就是这样法国是世界上最浪漫的国度。 叶炯榆在想,若自己也能做个法国人,对爱情如此豁达,那该多好。 「vraiment?」 反问完这句,叶炯榆半倚在法国男人的怀里,格格的笑出声来。法国男人揽过她,以为自己的表白成功取得了这个女人的欢心。 但是,只有叶炯榆知道,这笑声比哭声更令人纠结。 法国男人说他爱她,是真的爱了,爱上她的皮囊,快如闪电的爱上。 那他呢?他又有没有真正爱过她,不掺杂任何杂质的爱过她? 法国男人带着浓浓笑意握紧叶炯榆的双手,张口唱了一段动人的法国歌曲。 「et à elle toute seule, ma rose compte bien plus que tout... puisque cest elle que jai arrosée puisque cest elle que jai protégée puisque cest elle que jai écoutée puisque cest ma rose。」 (你仅仅是我的玫瑰 但你比一切都美好 因为我把你浇灌 因为我把你保护 因为我听你倾诉 因为那是我的玫瑰) 叶炯榆知道这是音乐剧《小王子》里的选段,竟被这个男人唱成了情意绵绵的表白歌曲。 此时此刻,一个英俊潇洒的法国男人,握着你的手用极具磁性的声音为你唱着动人的法国情歌,平凡的女人都会陶醉其中,不可自拔。只可惜叶炯榆不是平凡的女人,但这一秒钟,她强迫自己变成个平凡的女人,那样没什么不好。 「bonjour, vousisser aller de ma petite amie。」(你好,请你放开我女朋友。) 有个很不和谐的声音打断了这罗曼蒂克的法式表白。 法国男人有点惊吓的看见一个高大帅气的东方男子,站在离他们很近的位置上,双手插在深灰色的西装口袋里,眼光漫不经心的落在他们交握的手上。 「est-elle votre amie?」(她是你女朋友?) 「bien s?r。」(当然。) 叶炯榆脸带微笑的看着两个东、西方男人的对话,不发一语,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她还真不知道,他的法语讲得如此的好。 法国男人回过头,探究式地看着叶炯榆。 叶炯榆耸耸肩,装出一副很无辜,楚楚可怜的样子对着法国男人点点头。 「je suis désolé。」(我很抱歉。) 法国男人不单只很浪漫,还非常的有风度,他松开叶炯榆的手,总椅子上站起来,给她一个礼貌性的拥抱。 「ravis de vous rencontrer, belle dame。adieu, mon amour。」(很高兴认识你,美丽的小姐。再见,我的爱人。) 法国男人潇洒的离开了,最后还不忘留下一句情话。叶炯榆在想,他们的生命里恐怕不能没有爱情,调情是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你倒挺会享受,跑这来跟法国帅哥调情来了。」 东方男人走过来,很自觉的在刚才法国男人的位置上坐下。 「那你呢?你到这来是不是想泡个法国美女呢?」 「你这张嘴啊,永远都是这么不饶人。」 70、兄弟 q市 市委书记办公室里的气压很低,沉寂得连一根针落在地上也觉得刺耳。胡耀华屏住唿吸地立在办工作前,而他的上司正坐在大班椅上,手里拿着他刚呈上的一份骇人听闻的报告,脸上满是阴霾,太阳穴的血管正因为极度的压抑而爆出。胡耀华不由自主地偷偷咽了咽口水,他其实更担心自己今天会不会引来无妄之灾,莫名的再次成为炮灰。 第133页 「啪」的一声巨响,秦振邦将手上的文件重重地甩在桌面上,在寂静、窒息的空气里引出几乎震穿耳膜的巨响。 「这到底怎么回事儿?这么严重的污染,为何现在才报?环保局之前都干嘛去了?」 「清水镇的这家造纸厂始建于五年前,据调查,这家造纸厂隶属于金凯瑞集团,所以这么多年来没有任何不良报告存在。」 金凯瑞,陈敏,曹或年,这一连串的关系,便不难解释怎么会有人为他们只手遮天的掩盖住真相。 「我也是在网上无意中发现一条关于清水镇河水污染的帖子,才着手开始调查,而这条帖子在第二天便已经删除了。经过一个月的明察暗访,我发现,清水镇的村民曾经因为河水污染的问题多次向镇政府反应,在镇政府置之不理后,曾试图向市政府反应,但都被当地政府和公安拦截下来,所以这么多年河水污染的消息一直被封锁住了。上一届书记也曾有所耳闻,但拧不过曹市长的势力,索性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胡耀华无疑将事情调查得非常详细,这也更揭示出曹或年在q市有多么庞大的势力。能在网上删除帖子,必在公安局网络管理部门安插有他的人,而清水镇就更不用说,上下皆是他的人才能将事情压制住那么多年,环保局不敢说一定是他的人,但惧怕曹的势力,袖手旁观替他隐瞒也极有可能。 一句话,曹或年根本就是q市的土皇帝,想要扳倒他,就如同要搬到一棵根深蒂固、错综盘杂的大树。而这次曝光的河水污染案,或许就是能一个最有力的突破点。 「你去,就从这个河水污染案查下去,立即勒令造纸厂停产,然后把清水镇从镇长、书记开始,上下与此案有直接联繫的人,先全给我办了。」 「邦子,这无疑是与曹或年有正面冲突。」 「正面冲突?这可不至于,不过是想试试那只老狐狸的底线。既然造纸厂没有明摆着挂着金凯瑞的名头,那也说明他也不想让外人直接知道这个厂与他有关系,而且在我看来,陈敏在里面占着的也只是干股,造纸厂是想利用他当保护伞罢了。」 「你的言下之意,他不会为了一个区区小小的造纸厂而出面袒护?」 「哼,替造纸厂扛着、瞒着的人不过是想巴结他。这回我们就来个顺水推舟,顺势抽掉他的几个核心力量。」 「明白了。我这就去办!」 这就是秦振邦,胡耀华一直钦佩的秦振邦。不论心里藏着多少事儿,不论生活里遇上多难的事儿,丝毫也不能影响他睿智的推理,果决的判断。 秦振邦给胡耀华下达指令后,手肘有点无力的撑在桌面上,扶着头,一只手抬起来,轻揉着眉心,样子十分的疲惫。人前他是神采奕奕的市委书记,也只有四下无人的时候,才会展露他如此无为人知的无力与疲惫。 看得胡耀华都有些不忍。 「邦子……」 听到胡耀华的叫声,秦振邦的揉着眉心的手顿了一下,抬起头,眉头尚未解开的看着桌前还立着的人。 「嗯?还没走?还有事?」 胡耀华不知道该不该告诉秦振邦,关于叶炯榆的行踪。虽然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自从秦振邦从a市回来后,就在没提过叶炯榆,那一次也是他最后一次让他汇报关于她的行踪。再后来,他哪怕是知道了,也没再敢提。 日子过去了将近一个月,胡耀华突然忍不住的想再汇报一次。 「叶总现在人在巴黎。」 这个汇报换来的是秦振邦微微僵直的身体靠在椅背上,目光深邃犀利地看着胡耀华。 「我有问你这件事儿吗?」 「…………」 「如果你觉得日子过得太清闲了,倒不如去清水镇给我住着,彻查河水污染案,案子一日不结,你便一日不准回城,你看如何?」 果然,胡耀华一时兴起的恻隐之心这回算是用错了地方,弄巧成拙地踩在一颗打着警示牌的地雷上,成功的化为炮灰。 「不闲,不闲,我忙得很,忙得很,驻村的事儿,我会另外派人下去的,再说城里的事儿还有很多我脱不开手的。」 秦振邦微眯着眼睛,看着佯装惊慌失措装得炉火纯青的胡耀华,阴晴不定的下了最后通牒。 「那还不快滚,再多事,我让你跟她当对月末情侣。」 「别别别,这就去,这就去。」 胡耀华一熘烟的撒腿就跑,趁着秦振邦还有人性,趁着自己还没有成为真正炮灰之前落荒而逃。 他以为她只是躲回了香港,没想到是躲去了巴黎,躲得可真够远的。 她担心他会抛下q市里所有的工作再去找香港找她吗? 他会吗? 答案是否定的,他的生命里爱情从来不是唯一,即使是她,也不是唯一。 爱情之于她又何尝是唯一? 他们身上真的有太多的相似,这或许就是她说的,性格不合吧! 「你倒挺会享受,跑这跟法国帅哥调情来了。」 东方男人走过来,很自觉的在刚才法国男人的位置上坐下。 「那你呢?你到这来是不是想泡个法国美女呢?」 「你这张嘴啊,永远都是这么不饶人。」 以往的叶炯榆总会把这样调侃的话当成赞美,这会儿听来,却是有不小的失落。 第134页 服务生给东方男人上了杯温热的拿铁,咖啡豆香浓的味道四散开来,漂浮在空气里。 叶炯榆闻着咖啡香,声音才幽幽地传来,语气里还真有那么点艷遇被打断的哀怨娇嗔。 「沈嘉昊,我怎么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成了你女朋友?我说你不在家陪老婆小孩,跑这来捣乱?当心我跟严怡然告状。」 沈嘉昊端起咖啡抿了一小口,脸上是得意的笑。 「这点我还真不怕,我家媳妇儿就是这点好,特放心我!」 「臭美吧你!」 「臭美?no no no,这说明我平时业绩做得好,我家媳妇儿对我放心。」 男人的业绩做得好,女人就会放心?这话叶炯榆听起来怎么都觉得讽刺。那她父亲呢?他恐怕是业绩做得最好的男人了吧! 「那你这辈子可别辜负了人家的信任。」 她的父亲便是辜负了母亲的信任,辜负了她的信任,辜负了所有人的信任。 「要构建信任很难,经营信任更是世界上最难的事儿。」 叶炯榆这话颇有点苦口婆心的味道,似是讲给沈嘉昊听,却更是讲给自己听。 她和他之间的信任的城堡是构建的过程中失败了?还是经营的过程里倒塌了?又或者他们之间从一开始就无法存在信任? 「熙夕,你呢?你能信任别人吗?别为了某些往事而否定了信任,更别因为现在的某些丑陋而否定爱情。你知道,这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两件事情。多少人,求而不得。」 不难听出沈嘉昊这话里的蹊跷,话中有话。 「这世上还真没有秘密可言,这才几天光景便人尽皆知了。」 难道这就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我们两兄弟打小就不瞒事儿,有些事儿也自不用他明说,我也能猜出八九分。」 沈嘉昊与秦振邦都是家中独子,皆没有兄弟姐妹的他们打小便一起长大,彼此的感情比亲兄弟还亲。这么大的事儿,沈嘉昊不难从秦振邦身上找得到蛛丝马迹,自然,秦振邦也不瞒他,不然没有瞒不住的道理。 终于进入正题,叶炯榆就知道在这里遇见沈嘉昊,就不是他乡遇故知那么简单。 「本以为你到这来是为了泡法国妞儿,没想到是来当说客来了。这大老远儿的,你还真是有心。」 他们这群兄弟还真是够义气,不远万里漂洋过海的专门来当说客,想来,亲兄弟也做不到如此仗义。 「你这话说得可真酸!我和你一样是来巴黎参加经济会议,在这遇见你是巧合,别总把人想得那么阴暗,做人阳光点。」 「做人阳光点?我说你才够酸的!这话亏你说得出口。我们的人生註定我们将世间的丑陋看得比任何人都多,怎么能阳光?真虚!」 叶炯榆这话语气有点沖,有点怨恨,但更是无奈,谁让他们无从选择? 「倒真是羡慕严怡然,羡慕她能活得如此毫无机心。我真的很喜欢她。你小子真是幸运,上哪找着这么一宝贝?」 说到自家老婆,沈嘉昊脸上的表情都柔和了许多,也更多了几分得意。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的眼光。不是真正的好,我能看上?」 「呸,小样儿,得瑟得你!」 「熙夕,其实人生里咱们不能计较得太多,也没有太完美的事儿。别人的幸福不见得就是完美的幸福,自己的幸福未必就不是真正的幸福,你自小就聪明,这道理不难明白。」 万事不能看表面的道理叶炯榆怎么会不知道?正如她父母外人眼中的幸福美满其实才真是丑陋不堪。而现在,他再一次用现实的震撼教育告诉她,幸福极具虚伪性。 「昊子,我知道你跟他是拜了把子的兄弟,自然是要为他说话的。但若你真想在我这当说客,那就免了。」 连秦振邦也不否认的事实,旁人有何必来当说客。相比于旁观者清,叶炯榆更相信自己的眼睛与耳朵。或许她真有那么一点刚愎自用,但,她实在伤不起。 「说客?我还真犯不着。他是我兄弟没错,但我与你自小的感情就亲厚,自不会厚此薄彼,跟你说这些,不过是想让你知道些真相。」 「真相?我这段时间接受的真相还不够多?你还来加这么一笔?」 不是叶炯榆不想听,而是不敢听,她的经验告诉她,真相总是残酷的。 「我说你这丫头怎么就那么好强,就不能心平气和的听别人说话么?」 频频被眼前这个女人抢白,沈嘉昊真是气得有点想打人的冲动,也只有秦振邦受得了她这脾气。 叶炯榆知道沈嘉昊的个性比秦振邦要霸道上许多,话到了这份上,既然避无可避,她也只有洗耳恭听。 她耸耸肩,佯装漫不经心的说了句:「洗耳恭听。(法语)」 71、门当户对 叶炯榆耸耸肩,佯装漫不经心的说了句:「洗耳恭听。」 沈嘉昊嘴里吐出一口气,似是松了一口气,更是无奈的嘆息。他平静了自己的情绪后,才一步一步引导着,将替某人藏了多年的往事开始娓娓道来。 「你们一起也有些日子了,他对你如何,你真的就毫无感觉吗?」 叶炯榆选择了沉默。这个问题,她不敢回答,但答案是有的。她不是冷血动物,如何能体会不到他对她的好。但好便是真么?父亲对母亲也是好,好到了极致,却不过是为了掩饰婚外情的丑恶。那他呢?对她好,他敢说就没有参杂家族利益在其中。 第135页 「哎……夕熙,有些话本不该对你说,无奈你如此别扭,让我不得不说。」沈嘉昊自认从来不是多事之人,这次却不得不当了回鸡婆的和事佬,如此的他让严怡然都大跌眼睛,她还不忘揶揄他一句:「何曾见你如此热情,自家兄弟就是不一样。」 「你总认为他是图了周家的势力,但你定不知道,在秦家眼中,你不是儿媳妇的最佳人选。」 叶炯榆面无表情淡淡的坐着,目光远远的望着,不知焦点落在何处。她手里捏着勺子搅着早已冷却的咖啡,这里的咖啡不太好,喝在嘴里苦得涩进心里。 「记得小韵子吗?」 小韵子,叶炯榆收回飘远的眼神,神情不变的看向对面的男人。这个暱称很陌生,却又似在哪里听过。 「董子韵,一哥的亲孙女。」 叶炯榆有点恍然大悟的张嘴回答。 「哦,想起来了,和她有过一面之缘,是个很秀气的小姑娘。」 「秀气?比你如何?」 「跟我比?我跟她是八竿子都打不着,干嘛跟我比?无聊。」 叶炯榆自知自己的确好胜,且不服输,但她从不喜别人拿她的外表来与人比较,太肤浅,太俗气,仿佛她就是个百无一用的花瓶,能让人提及的只有这张皮囊。 「你倒是洒脱,怕是不知道自己错过很多故事。小韵子比我们小上许多,记得她搬来大院儿的时候,和你来的那年一般大,不同的是,你处处喜与邦子争锋,她却恰恰相反,是邦子最忠实的拥护者。」 「所以这小姑娘打小就喜欢他?」 沈嘉昊满意的用右手端杯子,轻轻的啜饮,他终于听到了点点波澜。 「小韵子从小不止单恋他,还非常崇拜你。在她眼中你是大院儿里最出色的女孩子,因为只有你才能与邦子靠得如此接近。就连她后来选了金融专业也是受你影响,她想着自己有天能如你这般出色,邦子才会看到她的长大,不再把她当成小妹妹。」 一直以来,叶炯榆都不曾真正有过崇拜的感觉,今天,却尝到了被人崇拜的滋味。她生性好强,从来只有奋斗目标,不曾崇拜过别人。而董子韵崇拜她,竟是为了能与他更接近,让他能正视自己。 董子韵爱了他那么多年,爱得那么久,那么纯,她叶炯榆如何能比,这只会让她觉得自己更加自愧不如。 「是啊,她如此爱他,爱得比我纯粹?」 「谁说不是。若不是与你亲厚,若不是邦子的死心眼,我还真愿意他就跟了小韵子,那样他会轻松许多,肩上的担子也会减轻许多。」 沈嘉昊真心打小就把叶炯榆当自家妹子看待,知道她好胜,知道后来更是心疼她经歷的那些往事。若不是知道秦振邦的一路走来的心路歷程,若不是帮里不帮亲的性格,沈嘉昊又如何会捨近求远的来找她。 人是感情的动物,面对感情的时候,没有对与不对,没有应不应该,总是不由自主的顺着自己心的方向走,爱情如此,亲情如此,友情亦如此。 「既然如此,何必劳烦你捨近求远的来这当说客。」 在董子韵面前,叶炯榆的爱是低微的,惭愧的,她心虚的不能与她对决。好强的极致其实是自卑,自知不如人便逃避的自卑。 「你以为我没想过?谁让我对着你们还有私心,我希望你们幸福。谁又让邦子爱的是你,何其无奈。」 当人在遇上爱情的那一刻开始,就是贱。明知卑微,明知纠结,明知过程艰辛,明知不会有好结果,却还是如飞蛾扑火一般的身心投入。 叶炯榆摇头苦笑,自己不也如此。是她提出分手,本该潇洒的走开,但无论如何不能放手,任凭她如何用工作麻痹自己,任凭她远走他乡,忘不掉,终究忘不掉。 「小韵子爱邦子的事儿,打小就不瞒人,双方长辈也都知道,对此事,他们乐见其成。唯独邦子,对此不置可否。直至在q市与你重逢,他首次开口拒绝了长辈们的期待。一哥有多疼这小孙女你是不知道,简直就把她当成董家的掌上明珠。这么一来,秦家无疑失去了政治场上最大的盟友。一哥想扳倒秦家,一来是因为政治立场上的不同,而小韵子的事儿也正好让他有了借题发挥、反目对立的藉口。」 果然是老奸巨猾,秦振邦点了那条导火索,差点就让董家顺水推舟,水到渠成的成就了这件事。 话到此处,一阵不知何处来的凉风吹过,叶炯榆顿时觉得全身生冷,冷得有点刺骨。她低着头,捏着精緻的勺子,不停的搅动着早已冰冷的咖啡,再没有往嘴里送。 「对于你,秦家长辈颇有微词。一来因为你本就不是他们心目中最佳的媳妇儿人选,二来是因为你这些年在外闹出的那些个荒唐新闻。我们家这些老头老太太都是些什么人?他们不见得有多相信那些事儿,但不代表他们不关注。这种家族,谁都不愿意自家娶进这么一个在报纸上精彩绝伦的儿媳妇。」 从来叶炯榆对报纸上关于自己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新闻都是置之不理,任那些无聊的笔者写个够,必要时她倒不介意废物利用。她倒是活得洒脱了,落下这么个乱七八糟的名声。 她这算不算作茧自缚呢? 「为了取得秦家老头子的同意,为了和你在一起,让你们老周家成为老亲家的盟友是必须的条件,走到这一步,他怕早就没了别的选择。难得的是,这样的交换,亲家老头子也答应了。」 第136页 生在这样的家庭,秦振邦早就没了选择的权利。 原来不是利用,是交换,不能选择的交换。 叶炯榆第一次庆幸自己生在这样的家庭,庆幸自己有能与他们交换的条件。若她不是叶炯榆,若她背后没有强大的周家,若她今天只是个平常人,他们就只能是彼此生命里的过客了。 叶炯榆停下不停搅动咖啡的动作,放了勺子,右手顺势要把杯子端起来。她端着杯子的手在风中颤抖着,她连忙抬起左右有点失措的去接应,双手将杯子牢牢的握住,免去了咖啡因为晃动而洒落,而弄脏了米白色的桌布。 「熙夕,你有没有想过,他是什么时候爱上你的?」 这个问题叶炯榆自然想过,和所有恋爱中的女人一样,在两人甜蜜亲昵的时候,也曾亲口问过,而他要么就笑而不语,要么就太极拳四两拨千斤的轻轻带过,她不曾得到过准确的答案。 「这个答案你肯定问过,他也定不会告诉你。记得你被罚抄的《》将进酒吗?他一直带在身边,放在自己的屋子里。」 叶炯榆诧异的抬起头,望向沈嘉昊,眼中尽是疑问。 「你没进过他的办公室?还是日子长了,你连自己的笔迹都不认的了。那副书法装裱好现在就挂在他的办公室里。」 每回叶炯榆去市委找他洽公大都是在会议室见面,又或者在与他办公室相邻的会客室,从来不曾进过他的办公室。起初,她以为是制度,是他可以的避嫌,原来,是因为那里藏着十几年的秘密。 他们的故事开始于年少懵懂的日子,怪只怪他们年轻气盛都太好强了,错过了彼此最好的时光,如今无法追回,怕只有重头再来了。 叶炯榆双手死死的握着咖啡杯,指节泛白。她强忍着不让自己的手捂上左边的胸口,那里一道一道的绞着,让她觉得就快绞成麻花。 「在工作上他是多么严谨的人,但遇上你他一次又一次的破例,任由你一次又一次的利用他,就连你偷看重要文件,他也佯装不知,任由你胡闹。」 那晚,他终究还是知道了。他非但没有兴师问罪,反而选择了两人相安无事的相处。 比起她心胸的狭隘,他对她如此宽宏大量。他爱她,真的胜于她爱他。 叶炯榆低着头,有颗透明的水珠落进咖啡色的液体里,泛着一圈一圈的涟漪,接二连三的久久不能停息。 该说的沈嘉昊都说了,不忍心再往下说。他实在是没见过这样的叶炯榆,仿佛泪水从来都不属于她。 「熙夕,你认为你们之间是相互利用?可你怎么不想想,其实你们是真正的门当户对。没人能预知爱情明天的模样儿,只要今天彼此是真心要在一起那就够了。」 这话让叶炯榆想起自己的母亲,母亲固然是不幸的,却也是幸福的。在他们美好的岁月里,父亲爱她胜于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 叶炯榆接过沈嘉昊递上来的纸巾,拭去满脸湿意,已经忘了多久不曾哭得这么淋漓。 「好啦,赶紧擦擦,让熟人看见还不得吓死,堂堂赖氏集团副总裁,亚洲排的上名的女强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哭得这么梨花带雨,让记者看见定又是明天的头版头条,怕还连累了我也跟着一起遭殃。」 沈嘉昊终于恢復了往日漫不经心,张嘴调侃的样子,轻松的欲将两人从刚才那纠结的气氛抽离。揶揄着叶炯榆的同时,他觉得和亲近的人相处,还是这个形象复合他,想刚才那样肉麻,那样狗血的话,他实在不适合再说,现在回想起来,他都觉得鸡皮长遍了全身。 「还不是因为你这死小子。」 叶炯榆擦着脸上的泪水,陷在刚才气氛里的她一时没办法似沈嘉昊这般转换自如,被他逗得真正就是哭笑不得。她吸吸鼻子,语气里尽是鼻音,「你这小子不当外交官真是浪费了,瞧着说客当得还真是经验丰富啊!」 「嫂子,你可冤枉我了。这次是我的处女秀,可不是奉献给你们了吗?」 叶炯榆嗔他一眼,在没说话,只顾着调整着自己的情绪。 「嫂子,这会开完就回去吧!我哥还在家等着你呢!」 好不容易止住泪水的叶炯榆被沈嘉昊这一句话又引出满眶泪水。不知道是不是泪腺封闭了太久,一旦开启就再难关闭。 【本书由风月鉴小说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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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镇长的头磕在厚厚的地毯上,闷闷的并没发出多大的响声。不知道这算不算讨价还价的结果,起初想让曹或年帮洗脱罪名,不成是他们预料中的事儿,大难临头各自飞是个真理。如此卑微的求他,若能求得个轻判,也算是他们的造化了。 秦振邦这招叫打草惊蛇,在这铁铮铮的事实面前,若然他真的出面袒护,便落实了他与污染案的关系;如若他害怕牵连不敢出面,那秦振邦就成功的将他在q市的部分中上层力量打掉,让他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秦振邦,这回算你狠!咱们走着瞧! 没过多久,清水镇上下与污染案有关联的所有领导,全部被调离审查,几位镇领导更是被双规了,污染案才成功的告于段落。 这次这案子办得快速,彻底,没让这些人有半点反应的机会。这就是秦振邦的风格,素来看准了便速战速决。 「市纪委已经对此案开展调查。」 「嗯。让市纪委调查不过是做做样子,那里面不还就是些曹或年的人。」 曹或年不愧是政治场上的老狐狸,他很明白这里面上下哪些是关键厉害部门,就比如省纪委、市纪委。他还很与时俱进,知道这年头网络舆论战的重要性,不免在公安机关的网络管理部门安插上他的亲信,这就是这么些年来他为何如此稳坐「土皇帝「位置的原因。 「你担心他会从中搞鬼?」 「这倒不担心,那些人证据确凿,罪名是定了的,现在只看轻判还是重判的问题。」 秦振邦早算准了曹或年会撇清关系,但也算准了他必会为他们的轻判做努力,这是他唯一能为他们做的。 「这老傢伙果然是老奸巨猾,这么一来还貌似买了个人情给那帮傢伙,他们定会对他死心塌地,绝不会供他出来。」 「我从来就不认为他们会是曹或年的切入点。这群人也不会傻到真相信坦白从宽的诱供谎言,誓死忠心耿耿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不然,曹或年有的是办法让他们家人在q市没有半点立足之地。 「这不过是场热身赛,我们的机会在陈敏姐弟身上。怎么样?这段时间有没有什么进展?」 「进展良好,只待时机。造纸厂的事儿表面上我们动不得陈敏,但证据我早就收入囊中。」 「很好。继续,事成之后就让你跟她双宿双栖。」 胡耀华听这话开着车的他不觉翻了个白眼。 「哼,这话我可是听了一次又一次了。再说了,她跟这件事儿也没关系,你犯不着拿这来忽悠我。」 「你这小子是越来越没规矩了,越来越敢揶揄我了。」 秦振邦话里是满满的威胁,脸上却没有半点怒气。车上没有旁人,两兄弟说话也就可以自由、放肆,这样很好。 胡耀华本想问「你和叶总……」,话到嘴边还是窝囊的缩了回去,干嘛非去踩这地雷呢?随即转了话题。 「那边真不需要她啦?」 秦振邦敛了敛轻松的神情,扭头看向窗外,半响才开口。 「再看吧!或者差不多了。」 就在这时候,秦振邦口袋里的死人手机响起,这台手机很久没再想起,他都快把它忘了。掏出来一看,本就蹙紧的眉头更是不由的收了下,到了紧得不能再紧的地步。 「喂,爸。」 「你这段时间在q市是怎么回事儿?」 「我不明白您指的是什么?」 「中纪委里面的人偷偷跟我透露,中纪委里貌似有人在调查你,但具体内容并不清楚。你到底在那干了什么蠢事儿,惊动了这边?」 中纪委调查他?秦振邦一时也有点懵了,要调查也该是曹或年才对,什么时候轮到他这来了。 「这件事儿,我会查清楚的。」 第138页 「查清楚?我看你怎么查?一哥派了那边的人调查,秘密得很,连我都无从查证,你能有什么办法。你最近谨慎小心点,决不能有半点差池。」 一来一往的很多事让老亲家与老董家现在有点水火不容的味道,秦启岳是个老好人,自然是步步退让,想要讨好,但经歷了董子韵的事后,一哥就再难买他们的帐,有点要赶紧杀绝他们的味道。秦启岳接班的事儿现在已经是不能改变的事实,他的苗头自然转向了秦振邦。 秦启岳再次质疑自己的退让是对还是错,他是不喜欢叶炯榆这丫头,女人太好强的终究不好,尤其在他们这样的家族。无奈儿子坚持。从小他对儿子的要求就很严苛,秦振邦也才有了少年老成的气质。虽然儿子的未来他并没有安排,却深深的影响,只有这一次,婚姻大事上儿子没再妥协,而他,难得的妥协。 「我知道了。」 秦振邦挂了电话,本就满脸的疲惫又加重了几分,索性靠坐在椅背上闭目养神,眉心从头到尾都未曾松懈半分。 胡耀华从倒后镜看着秦振邦更阴郁的脸色,本不敢问,但直到是大事儿却又不得不问,只要不是私事儿他都必须及时掌握,日后才好从中协助他。 「首长来的电话?」 「嗯。」 「有事儿?」 「嗯。他说中纪委貌似有人私底下正在调查我。」 「什么?」 还好胡耀华开车的技术稳健,不然这么条劲爆的消息,他的方向盘还不知道打到什么位置上了。 「到底为了什么事儿?是不是搞错了?」 「目前还是个迷。」 「要不我去查查?」 「也好,但最近重要的是低调,谨慎,今时不比。」 秦振邦心里隐隐的也知道是一哥在搞的鬼,他心里冷笑。 祸不及妻小是江湖上仗义的做法,在政治场上并不适用,唇齿相依,这里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秦振邦从地下停车场上来,才走出电梯,徐秘书便恭敬的迎上来。因为习惯了她的出现,他连带着淡然的笑从她身边走过。 平日里徐秘书出现多半要不就是文件的呈送,要不就是跟他汇报接下来的行程安排,但这种事多半她都只需要跟胡耀华说,他从不直接管这琐碎的事儿。 但今日,徐秘书一直跟着秦振邦,好像有那么些许的不同。 「书记,赖氏集团的叶副总裁要见你。」 从来不会因为徐秘书任何工作汇报而停住脚步的秦振邦今天停住了,他回过身,敛起刚才仅有的那么一点点淡然的笑,压抑着看向身后的徐秘书。 徐秘书在秦振邦的阴晴不定的目光里,闪过一点慌张,怯怯的开口。 「我这里没有她的预约,但她坚持称与胡秘书预约过了,所以……。」 「所以你让她进来了?」 胡耀华接了下去。 秦振邦依旧直挺的站着,不发一语,他的有一瞬间莫名的慌张。 「我………她没跟你预约吗?」 胡耀华快速的掠过秦振邦的表情,心底有了答案。 「她有预约,她现在人在会客室?」 「啊?不是,我把她安排进了办公室等您。」 秦振邦脸上不悦的表情不断攀升。 「徐秘书,你第一天上班吗?谁准许你把访客直接安排进我办公室的?」 说完这句,秦振邦转身提步朝办公室大门走去,边走边抛来一句话。 「小胡,明天让办公室换人。」 从来秦振邦的访客都是由胡耀华亲自安排的,徐秘书从不曾经手,没想到今日这位突如其来的访客让她连职位也丢了。 叶炯榆才下飞机,没有回公司,没有告诉任何人,回家放了行李,将休闲换成了职业装开着车直接进了政府大院,到了这里。果然是突击而来,他真就不在办公室,原以为和往常一样,秘书会把她安排进入会客室等候。可这位她没见过的秘书小姐直接把她安排进了这里。她本就是冲着这里而来,却没有迂迴的直接进来了。 她站在偌大的办公室里,那幅将进酒就醒目地挂在那面墙上。原本只是一幅用普通宣纸写的一幅练笔之作,被他装裱一新的挂在墙上,何其郑重其事。 忍不住的走过去,靠近的看着这幅本应随着岁月的流逝而退化的字帖却依然歷久弥新,不难看出他的爱护。 他如此精美的装裱了它,不明所以的人看到它的人绝不会相信,这其实是幅小孩子被罚抄后的作品。 她捂着上面的字,嘴角荡漾着从没有过的甜蜜的笑。 原来,沈嘉昊说的都是真的。 73、回来啦 秦振邦将擅作主张的徐秘书甩在身后,一句冰冷的话取了她今天的职位,然后迈开大步朝办公室走去。他尽量压抑着内心的狂喜,克制着焦急的步伐,仿佛越过了千山万水,终于走到那道暗红色的实木大门前。 那天,她将分手说的如此决绝,不容一丝商量的余地,虽未放弃,但心里也有了情淡风清的准备。如今,她回来了,在他毫无预警的情况下再次出现,又出现在他的生命里,隔着这道门,他知道,她就站在里面。 秦振邦直立的站在门前,右手早已握上门把,只是握着,手指泛白的死命握着,却再没了接下来的动作。 第139页 他抿着嘴,咬紧牙关,最后颇有几分颓废,几分负气,几分不甘的松开手。转过身,从来时的路走回去,直直的走到电梯门前,西装外套下的手指紧紧握成了拳头。 胡耀华明白所以的从电梯门前跟到办公室门前,却不明所以的又跟了回来,这一来一回如此仓促,任凭他再如何了解秦振邦,也估摸不出个所以然来。 「书记,您这是?」 被教训后的徐秘书并没有离开,更是愣愣的站在原来的位置上,看着这峰迴路转的一幕,心里不由的捏了把冷汗。 「徐秘书,我还有个会,让叶总改天再来。」 秦振邦给徐秘书下了最后一道命令,却并没有理会胡耀华的疑问。「叮」的一声,电梯门缓缓打开,大步的迈进电梯,胡耀华慌忙的赶紧跟了上去,在电梯门关上的那一刻仅仅闪身而入,还好他身手敏捷,不然真被这电梯夹了个正着。 电梯门终于关上,将瞪大了眼睛,懵懂不知站立的徐秘书关在门外。 「邦子,你……」 秦振邦没有让胡耀华说完,直接掐断他的话。 「换个号码,给她打电话,说我在宿舍等她。」 说完,秦振邦又想了想,紧接着开口。 「不要给她打电话了,让人通知她就行了。」 没有姓名,没有尊称,只有这么随意的一个「她」,胡耀华还是快速地反应过来这个「她」除了「她」再不能还有别人。 「你是担心?」 「嗯。」 胡耀华在前面稳稳的开着车,他的技术也是顶好的,从来有司机的时候鲜少轮到他开,他笑言自己是不到必要时刻觉不出手的绝世高人。今天恰遇上司机临时有事,他才定了班当了回兼职司机。 「邦子,怎么突然改主意了?」 秦振邦接下来有没有会,胡耀华比任何人都清楚,不过是个官方藉口。 「徐秘书是什么样的人,怎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秦振邦抱胸坐在后座上,他的胸口还在澎湃着,就为了刚才即将见面的激动。 再淡定的人面对爱情,心也无法平静。 「你的意思,徐秘书是故意将叶总引入办公室?」 胡耀华将刚才他们在车上的对话联繫起来想一遍,思绪豁然开朗。他差点忘了徐秘书是曹或年的人,一个名副其实的无间道。 「我们还真是差那么一点就着了他的道儿。」 现在回想起来,胡耀华还心有余悸,若不是秦振邦想得周全,有心人只需要稍稍再使点手段,这就是铁铮铮的证据。 「而且还差点让那小妞儿为他建功立业了。那我们防了她这么久也就前功尽弃。」 「哼,能让曹或年选来放我身边的人定不是一般人。」 「所以,你不让我给她直接打电话,就是担心……」 胡耀华没有把话,讲完,他们彼此已经心照不宣了。 刚才接到父亲电话后,秦振邦想了很多,将自己来q市后的所有事情都想了一遍又一遍,他办事向来谨慎,在工作上定没有把柄让敌人抓住,除此之外,她,便是唯一的可能。 如果真如父亲所说,中纪委正在秘密着手调查他,有如果真如他所推断的是与她有关,那么他们两人现在的电话定不能再直接联繫,就算是让胡耀华直接找她也不行。他比谁都清楚中纪委的给被调查官员上手段的方式,一点不亚于过去的中统和军统,不过是现在技术先进罢了。 父亲反对他们交往,是因为父亲不喜欢她,也是因为他们之间太敏感的关系。但不知道为什么,父亲最后还是妥协了,这是第一次父亲向他妥协,也是他唯一一次难为父亲。这唯一的难为却也是要拿条件交换的。他们的感情差点就成了这场相互妥协的交换下的牺牲品。 庆幸,她回来了。 叶炯榆在办公室等了他很久,她望着那幅《将进酒》呆呆的看了一个小时,竟不觉厌。 一个小时后,刚才引她进来的那位美女告诉她,他临时要去开会,今天不回来了,让她改日再来。 叶炯榆心里没有半点不爽,早习惯了他的忙碌,而且,她已经证实了她想证实的事情,就算不能相见的离开,也心满意足。 当她走过那位美女秘书身边时,不知道为什么,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位美女有那么一闪而过的失望。 哼,又是个喜欢窥探领导隐私的八卦女。 叶炯榆离开市委大院儿,才想起来给linda打个电话,告诉她自己已经回到q市了。 「fiona,你可终于回来了。赶紧回趟公司吧,这有好几份文件等着你签呢。」 听着linda紧张的口气,叶炯榆摇头失笑,这么大的公司难道离了她真不转啦? 「我这才走了多久啊,有没有你说得那么夸张啊?」 「真的,你还是赶紧回来吧!」 「好,十分钟后到。」 linda的语气并不像开玩笑,叶炯榆也敛起好心情的轻松,踩着油门直往公司驶去。 才踏出电梯口,早就坐立不安的linda在电梯门打开的第一时间迎了上去,手上空空的并没有任何文件。 叶炯榆挑眉看了看空手相迎的linda。 「嗯?电话里说得是可着急了,文件呢?」 「这个,不是,不是文件的事。」 第140页 「那是什么事儿?我这才离开几天啊,你这小妞儿倒是学会假传圣旨了。」 「是,是胡秘书的电话打到办公室来了,说书记想见你,在老地方。」 胡耀华把电话打到办公室来了?事情还竟然是秦振邦要见她?那为什么他不直接给她打电话?又或者胡耀华直接给她打电话?什么事儿会如此迂迴?叶炯榆不禁觉得事情很蹊跷,很诡异,却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儿。 「他怎么会打电话打到这来?为什么不让他直接找我?」 「哦,是这样的,胡秘书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从法国回来,他说她给你打过电话了,然后你的电话是关机状态,所以电话打到公司来了,让我在看见你后第一时间通知你,说在老地方见。」 手机关机,叶炯榆好像有那么一点明白了,她当时应该还在飞机上,所以手机关机了。 「嗯,如此的话我明白了。」 叶炯榆人到了公司还没踏进办公室半步,收到这条消息,转身直接又离开了,走得如此匆忙,如此迫不及待,竟忘了问问公司这些日子来的情况。 叶炯榆不会白目的错把胡耀华通知的老地方与钱帅那群小子通知的老地方划上等号,他们的老地方只有一个,那就是这个位于半山树林里的小别墅。 再走进这里,叶炯榆发现自己心里满满的就是想念,她似乎开始依赖这里,依赖这有着温馨和甜蜜的地方,依赖,又或者其实是因为这里有他。 用钥匙开门进去,一楼的客厅里安静如昔,外面姣好的阳光从窗户里进来,洒得满室光明亮堂。她鲜少这个时候在这出现,她总是在夕阳余晖里来,在朝阳的晨曦里走,像这般踏着正好的阳光来市极少的,所以,她不曾见过屋内如此明媚的阳光。 他不在一楼,她以为她定是在二楼。她随手放了包,才要上楼,却隐约听到从视听室里传出的声音。她微笑着从楼梯上下来,循着声音的来源走去。 屋外阳光明媚,视听室里拉着厚厚的窗帘,挡住了所有的明媚,漆黑一片。 她对这间屋子很熟悉,无须光明的指引,她也能准确的找到应该有人的位置。适应黑暗后的她,在漆黑一片中还是能看见枕着手臂躺在沙发上的他。 起初,听见这里声响,她原以为他在这看电影,还正纳闷他怎么有此闲心了。靠近了,原来是悠扬的轻音乐。向来躺在这的从来都是她,今日换成了他,真正是偷得浮生半日闲了。 她在沙发前蹲下来,靠得很近看着沙发上熟睡的男人的脸。 他们才多久没见,他就瘦了,习惯性收紧的眉在睡梦中总也不放开。他的眼眶下有那么一点点阴霾,原本神采奕奕的男人,如今透着掩不住的疲惫和憔悴。她的心不由的揪在一起,又开始慢慢绑起了麻花。 情不自禁的伸手抚上他的老脸,软软的手指在他眉宇间徘徊,想要抚平他好像永远也平不了的褶皱,久了,都成纹了。 突然,他的一抬手,准确无误地抓住她游离的小手,握在他的打掌里,像是要掐碎一般的紧紧握着,声音不急不缓的传来。 「回来啦?」 好平常的语气,说着好简单的三个字,好普通的三个字,没有半丝怨怪的意思,就如同一个丈夫对妻子说的最简单平实的问话,可听在叶炯榆耳里,恍若等待了千年的激/情,听进心里惊起了千层巨浪,澎湃着,拍打着,撞击着她的心房,几乎要撞出心脏。 「嗯,回来了。」 眼泪不由的顺着脸庞滑落下来,一温润的液体滴落在他的手上,随即蒸发殆尽,融进他的血液,顺着一直流,流进心里。 他心剧烈的震动,握着她的手的手一使劲儿,把她从地上提起来,在她还反应不过来的状况下,动作如行云流水般的将她压在身下,他强壮高大的身躯将她困在自己与沙发之间,目光深邃悠远的看着她,黑暗中悲喜难辨。 「这趟回来,还走吗?」 这句话,他几乎是咬牙问出。 她抬起双臂,主动的环上他的颈项,落泪的应承着他。 「不走了,再也不走了。」 这不是一段简单的对话,这是一段承诺,她给他的承诺。 【本书由风月鉴小说论坛 http://fengyuejian.5d6d为您整理制作,更多txt好书 敬请登录】 74、泪腺 「不走了,再也不走了。」 这不是一段简单的对话,这是一段承诺,她给他的承诺。 秦振邦深邃幽黑的眼底闪烁着明亮的火花,犹如最璀璨的流星划过漆黑的夜空。他抬手,用拇指拭去叶炯榆脸上滑落的泪珠,轻柔的动作更是挑动她的泪腺,引得她泪如泉涌。 从没见过她的泪水,哪怕是在那些年幼的时光,她也不曾像别的小女生那样哭鼻子;哪怕是在父亲事情东窗事发,母亲抛起的情况下,她也只是哽咽,只是悲伤,却不曾落泪。如今,这是第一次,第一次她在他面前哭得像个小孩,止不住的泪水沾满了他的手掌。 「还不知道,你竟这么能哭。」 他有点哭笑不得的将她从沙发上抱起来,将她拥在怀里,轻拍着她因哭泣而抽动的背嵴,他的唇靠在她耳边,带着浓浓宠溺的味道安慰着,丝丝气息拂过她的耳廓,瞬息安慰演变成挑/逗,引得她不由的轻颤。 第141页 「好啦,好啦,熙夕不哭了啊!」 或是被他的话刺激着,好强的她依旧不想被他看笑话在他温热的气息中好容易才止住失控的泪腺。她心里愤恨的想,自己是不是该去看医生了,好好治疗下她近来总是失控的泪腺。 她将自己从他的耳边移开,却不是为了躲。她抬头主动吻上他吐着温热气息的唇,将那总是挑/逗她的气息尽收嘴里。 被她这么一吻,他原是身体一震,随即被她吻着的唇扯出一抹满意的,得意的笑。 他的大女人是真的回来了。 他心情大好的并不着急回应,自得其乐的任她索取所需,享受着她的热情似火。 而她,在没让他失望。她如今的技术再不是当初笨拙的她,在他的调教下也早就炉火纯青。她起初吻得是那样的轻,那样的细緻,然后渐渐的加深,加重,窜入他的口中,勾引着他与她唇齿相缠。 终于,她成功逼退了他的淡定,引出他的狂热如火的回应着她,激烈的惹得她不由自主的呓语,不是痛苦,是和他一样的情动。 纠缠间,他再次将她放倒在沙发上,整个人密密紧紧的压向她。唇从她的唇离开,她喘着气任由他温热的贴上她耳处的敏感。他故技重施的又吐着气息,「以后再气也不能说分手,知道吗?」饱富磁性的声音透着心有余悸,但更多的是宠溺诱哄的焦虑,混在两个人的情动中,交织出一张巨大的网,想要将两个人永远的网住。 「我保证。」 他不是命令她,她却是真心的跟他下了保证。 不知何时,两个人上身的衣服早凌乱的落在丝绒地毯上,而他已置身她的两腿间,彼此上半身密密的贴着,体温不断的攀升,如要升到顶点烧起来一般。 他的唇舌紧随大章之后,抚刷便她全身肌肤。 她在他的蛊惑下手指迫不及待的伸进他柔顺幽黑的髮丝里,睁不开眸子的迷乱着,双唇微张,大口的喘着粗气。 「振邦…………」 有点哭喊的终于再也忍不住。 他在她的唿喊中被逼至爆发的边缘。他抬起上身,对准,正准备将自己陷入,突然想到什么的骤然而止,硬生生的将所有停在空气里。 等不到的她不解的睁开眼睛,看向身上有点懊恼,有点压抑,但更是雨求不满的深邃眸子。他就这么停在与她如此接近的地方,她几乎能感到他的温度,让她发狂。 「振邦……怎么了?」 「熙夕,家里没有套子了。」 她离开了这一个月,他再没关注过这些,如今箭在弦上才想起这让人无比懊悔的粗心大意。 此刻,他只知道,她不能再吃药了。 她妖媚的抬起手臂缠上他,抬起身躯主动的欲靠向他,他咬牙的紧张一退,压抑着却没不捨得退得太远。 「振邦……你不打算跟我求婚吗?」 他身体一震,雨求不满的眼眸夹杂着复杂的情绪,纠结的看向身下如妖精一般的女人。 「振邦,我们是要结婚的。」 趁着他还沉浸在震惊中,她握着他,主动的靠近,身体往下一沉,将自己完全的交给他。 他低吼着,在温热包裹中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在她熟练的帮助下骤然深入。 喘着粗重的气息,有点语无伦次的重复她的话,却比她的妖媚更多了份坚决: 「熙夕,我们结婚。」 感觉到他的那一瞬间,她迫不及待的攀着他的背,紧紧的贴着他索取温暖,紧的如同他就是她唯一的依靠,放开他,她将陷入冰冷的深渊,再也找不到一丝的温暖。 他感受着她逐渐的顺畅,再无阻碍的将速度加强。 快意中,他抬起头,看着身下他的大女人,看着那个他不知不觉爱了二十年的女人,她正因为他的温暖和狂热,本就无双的容颜染上那抹情动的红晕,头髮散乱在沙发上,平日里犀利的眼眸此刻迷濛着,他将她此刻无以伦比的美丽尽收眼底,□的动作不觉的越来越强,将她所有的娇媚与狂热全数逼出,毫无保留的为他盛开。 他们缠绵着共赴欢愉的高峰。 她为他盛开,他为她狂热,他们真就是这世上最天生的一对儿。 不知时间怎么流逝,不知经歷了多少回高峰,他们在月上枝头的时候才相拥睡去。 半夜里,叶炯榆在全身酸痛中醒来,身体瘫软如泥的趴在秦振邦的胸口,他的强壮的手臂牢牢的环着她,睡梦中都不曾松懈,她不禁想起才过不久的缠绵,她的脸上还是不免泛起红晕,虽不是第一次与他缠绵,却是第一次如此强烈,从视听室到了卧室都不曾分开。他如此的需索无度,仿佛要把这一个多月的分离都补回来一般的激烈。 只有这个时候,他才不是那个淡定入了骨子的秦振邦。 「饿了?」 「啊?」 很明显,她再次被他的假睡给骗了。被他这么一惊吓,她真的觉得飢肠辘辘。刚才一回来两人温存,都忘了吃饭这回事儿。她抬眼看了下床头的闹钟,原来已经是凌晨一点了,在经歷了一场体力活动后还不饿的话那就真不是人了。 「你去洗洗,我下去做饭。」 「嗯。」 对此安排,她没有异议,也只有这个办法了,因为无法对调,不然他们恐怕真要空腹到天明。 第142页 她打开浴室门,人还位踏出来,就闻到一阵清新、诱人的香气,这股香气离她很近。 原来,他今天做的是清淡的蔬菜粥,并且还把这让她食指大动的香粥端进了卧室里。 他看着她走路仍然难掩的别扭,有点后悔自己刚才的需索无度。 「嗯,好香啊!」 她拖着拖鞋走到床边的单人沙发上坐下,香喷喷的蔬菜粥就摆在茶几上,她深吸了口气,将香气尽收腹中,飢肠更是辘辘。 「香就赶紧吃吧!」 他宠溺地拍了拍她的头顶,从她旁边走开,朝浴室走去。 「你不吃吗?」 「在楼下吃过了。」 话音落下时,他人已在浴室里,没多久水声响起。 厨房里水声响着,叶炯榆在水声里欢乐的洗着碗筷儿,嘴里还哼着小曲儿。她承认自己是不会做饭,但她也绝不会四肢不勤的连洗碗都得靠他。 秦振邦□穿着黑色的家居裤,上身□着的只在颈项挂着白色的浴巾,穿着她给他买的情侣家居鞋,下了楼,走进浴室,叶炯榆都全然不知,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欢乐中。 而这欢乐也是来源于他,只有在他身边,她才会变成这样快乐的叶炯榆。 他身上混合着刚洗完澡尚未退去的温度靠近她,双手撑着橱柜的案台,将她至于他和案台的中间,将她牢牢的困住。 「我们家的公主很开心?」 她早闻着他身上沐浴露的香气,他们身上有同样的气息,她知道他来了,所以并未被他的悄然而至而吓到。她将洗净的最后一只碗顺手放回碗架上,才巧笑着在他的困着的空间里转身,贴着他转身。回过身抬手就环着他,动作熟练且流畅,一气呵成,妩媚动人。 「我的开心与你有关。」 叶炯榆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过去的那将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她过得很好强,很谨慎,很压抑,摒弃了所有的美好,后来这十年更是将自己锁进那最冰冷的现实世界里,任凭冷风冰雨的沖刷,看尽人世丑恶百态。直到与他重逢,直到与他相爱,她发现原来生命里还有如此美好、温暖的人,一直在原来那个地方等着她,无怨无悔的等着,为她寻回失落许久的温暖。 于是,她没有不爱他的理由。 所以,她爱他,她的开心与他有关。 「我爱你。」 秦振邦的手从案台上离开,环上她的腰紧紧的抱着,这是他这辈子听过的最好的话。 他低下头,迅速而准确无误的摄住她的唇,他霸道的、狂乱的在她的唇舌之间搅的翻天覆地。她也随着他的搅动回应着,熟练的与他相缠。 他越吻越深,越吻越用力,逼得她越来越往后仰,她在他牢牢扣住腰部的情况下,如同要下腰一般的往后仰去,环着他的手不得不放开,反手撑在案台上,为自己的身体在寻一个支点。 用力把她往后仰的身体收回怀里,要融进自己身体里一般的揉,在两个人的难解难分的时候,他不舍的放开她,她缺氧的靠在他怀里,此刻,他成了她唯一的支点。 温存是美好的,却也是短暂的,他们无法因为留恋美好、温暖而永远留在那个只有我们的世界里,当他们回到这个现实的世界,等着他们的依然是无奈,是冰冷,是勾心斗角的残忍。 在这个甜蜜美满的时刻,秦振邦不愿提及那些该死的事情,但他知道,他们都无法逃避。 「熙夕,明天我要去外地出差,得去上一段时间。」 就算再多的不舍,他们也得分开一段时间,为了她,也为了他。 「嗯。」 她任由他搂紧自己,听着他胸口有点加速的心跳,没听出半分端倪。像他这样的领导出差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没什么特别。 「这次的会议比较保密,可能会屏蔽手机信号,我到了地方再联繫你。」 很正常,在a城那个地方很多部门开会,就算是普通的培训也是需要屏蔽手机信息的,尤其是在开会期间,这也没什么特别。 「嗯。欧洲开会的事儿我也得回香港跟赖老汇报。」 她本该先回香港的,为了见他,直接就过来了。 甚好,如此一来他的心可以放下不少。 他无法告诉她中纪委的事儿,是因为未经证实,更是因为不忍让她为此揪心。 75、架空 这日,香港的天气大好,晴空万里,赖氏集团为旗下位于湾仔的一座新建的商业大楼举行剪彩仪式,这样的仪式已是半退休状态的赖胜峰自然不会参加,那么如此隆重的仪式就剩下两个人选,第一人选自然是赖哲宁,偏不巧,他人此刻还在新加坡,所以剪彩这项任务自然而然的落在叶炯榆身上。 这是再顺理成章不过的事情,到了八卦媒体的嘴里就变了味道,水果周刊的封面标题更是将她比作新任赖氏集团「女掌门人」,虽然这称号打了个双引号,但是在不明所以的人的眼中,暗示、暧昧到了极致。 剪彩现场,到场的媒体记者更是没有放过叶炯榆,拿着话筒追问着,他们的每一道问题问得是那么的恰到好处,让她无法追究,却引人遐想。 叶炯榆微笑着四两拨千斤的将他们的所有问题一一带过,诚恳着不卑不亢让他们再没有反驳的机会。八卦媒体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动物之一,对于他们的猜测,你解释,他们理解为掩饰;你盛怒,他们理解为心虚;你沉默,他们理解为默认,反正落在他们手里,不论你如何做,都会成为他们报导的噱头。所以这么多年,她应对记者早有了自成的一套方法,早混世成精了。 第143页 好不容易打发了所有记者,叶炯榆没有马上离开,她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对整个商场进行了一番视察,这是例行的程序,从来没有剪彩完后拍拍屁股走人的范例。 这个虽然是个新开业的商业广场,但因为这个广场的宣传战早在半年前已经打响,今天,更是以各种新噱头、折扣、活动引来市民的人流如潮,其中也不乏内地来的观光客。 叶炯榆满意的看着这开门红的人流,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 「这次的宣传做得不错,开张的公关活动也不错,收效可人。well done!继续努力!」 「谢谢叶副总的夸奖,我们定将继续努力,做到最好。」 商场的主管胜不骄败不馁的表着决心,叶炯榆听着觉得有点乏,再来太多人跟着她,会让她觉得不自在。她索性抬起手,示意他们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 「你们都回去工作吧!linda陪我四处看看就行了。」 「是的,叶副总。」 叶炯榆随着人潮在商场里四处走动着,观察着消费者的表情,观察着售货员的态度,观察着市场的需求,这是她熟练的工作,她可是市场行销出身的。 这时候,叶炯榆身边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有位夫人被过往的行人不小心撞了下,身体有点站不稳,她的丈夫及时扶住她,那个撞她的人连忙的道歉,这小插曲并没有演变成大干戈,和谐的一笑而过。 插曲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叶炯榆觉得那位夫人的丈夫很是面熟,却一下子说不上来在哪见过,但她确信自己绝对认识他。 当这对夫妇相携着就要离开的时候,叶炯榆终于在脑海深处找到了与此匹配的那个面孔。 「栗叔叔……」 在香港这座城市,普通话是件相对稀罕的事儿,若在香港的街上被别人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叫着自己的名字,那是震撼的,也是一瞬间便能反应的事儿。 那中年男人听着这陌生的声音,叫着一个遥远熟悉的称唿,他停住了离开的脚步,转过身,身后站着位美丽、干练的女人,她的外貌对他来说是陌生的,却能让他立刻的想起曾经认识的熟人,只是那位熟人现在早已是年过半百,怎么也不可能是这副年轻的模样。 「你是…………」 叶炯榆有点着急的走上去,直直的立在中年男人的面前,脸上有那么一点点的稚气。 「栗叔叔,我是熙夕啊,你不认得我了吗?」 「熙夕?你是熙夕?」 中年男人震惊着对着叶炯榆左看右看,终于明白她像谁了。她想在的这个样子像极了二十几年前的周宇婧。那个美丽的女子,是该有这么美丽出众的女儿的,这就是强大的遗传。 这边是真正的他乡遇故知,真正的故知。 那名中年男子名叫王栗,曾经是周家年的其中一任勤务兵,他在周家当勤务兵的那年,叶炯榆正好入住大院儿,也就认识了。听说,后来他升官儿了,也就调出周家,重新回到了部队。 坐在舒适的咖啡厅里,王栗看着眼前这个他已经再难认出的叶炯榆,不胜唏嘘。 「周家的小公主真是长大了,出落得越来越漂亮了,我是真不认得了。」 「栗叔叔,什么公主不公主的,都是那群傢伙的戏称罢了,你现在还拿来打趣我?」 王栗憨憨的爬了爬头髮,微笑着。 「首长全家都好吗?这些年倒是真惦记他们。」 周家对属下是很好的,若不是在那里工作过那么多年,就凭他一农村出来,没有后台的穷小子怎么可能被选去军校学习,又怎么会提干,也就没有今天的他。 「大家都挺好。你呢,栗叔叔,自从你回了部队,我们就再没见了,还好吗?」 「多亏了首长的关照,我后来去了军校,提了干,几年前副团转业,现在在我老家做点生意,日子过得还行。」 说话间,王栗还给叶炯榆递上了自己的名牌,上面印着某某公司总经理。 「栗叔叔,你都自己开公司啦?」 王栗有点不好意思的摸摸自己的头髮。 「嗨,什么公司不公司的,就是那年随别人下海炒股赚了点钱,后来就开了这家小公司,也不就是小康的过日子罢了。」 叶炯榆很乐意看到曾经的故知过得都如意,挺好,真的挺好。 「嗯?这些年,大院儿里的那些小兔崽子都长什么样儿了?这么些年,还真没机会见着。」 骂他们兔崽子是一直以来大院儿里面所有的勤务兵私下对他们的暱称,那群人也的确很调皮,年少轻狂的时候总跟他们玩在一起,没少欺负他们,也没少被他们欺负,相互逗着乐,倒也不记仇,更像是兄弟,哥们。 「他们啊,好得很。私下聚在一起的时候还是老样子,还是那么皮。」 包括秦振邦,那曾经的孩子王。 「我倒是有那么一次见过邦子,他是越来越成熟稳重了,大有乃父之风。必成大事啊!」 「是啊!他是挺好的!」 不知道为什么,王栗明明夸的是秦振邦,叶炯榆倒有那么一点点觉得不好意思起来。 「熙夕啊,当年有件事儿,怕你今天还不知道呢吧!」 王栗说着说着,就说回了当年,这就是故人重逢后必不可少的话题。 「嗯?什么事儿?」 第144页 「其实啊,当年院子里的那个鞦韆不是我搭的。」 「啊?可姥姥、姥爷、舅舅都说是他们让你搭的呀!」 周宇成的话不可信也就算了,姥姥、姥爷的话自然不会假吧! 「哎,当年还真有那么一段。但那鞦韆真不是我搭的,是邦子给你搭的。那天你们全家去玉夕山泡温泉,就剩我在家值班,我午睡起来的时候听见院子里有声响,便出去看看,没想到就看见邦子拿着板子,绳子,锤子这些工具在捣鼓着,鞦韆就这么成了。后来,一直没说,是怕因为自己的没记性被首长责罚,也是答应了他不能说。这事儿一藏就藏了二十几年。」 叶炯榆搅着杯中的咖啡,强忍着眼泪不让它在外人面前落下。这又是一桩关于他与她的她所不知的往事,到底有多少往事她不知? 与王栗告别,叶炯榆独自回了公司,靠坐在办公室的大班椅上,那段往事还在胸口萦绕着,久久不能平息。 她想他了。 他们分开后,他只给她来过一个电话,电话直接打到她公司的座机上。隔着万里,通过电波,他们没有甜言蜜语,其实他们见面的时候也不见得有多少甜言蜜语,但彼此是知心的,这就够了。 现在,她真的想他了,想给他打电话,想听听他的声音,想去求证那往事的缘由。 她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熟练的拨出了那连串的号码。话筒的另一头传来一个机械的电脑女声。 「您好,您拨的号码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关机了?她抬手看了看手錶,正是下午三点,他这会儿应该还在开会吧!或者她应该晚点再找他。 令叶炯榆没想到的是,她再也拨不通那个熟悉的号码。 就在叶炯榆离开q市的第二天,中纪委就到了q市,一前一后步伐紧得很。 秦振邦被通知正式接受中纪委的调查,保留市委书记的职务,但在调查期间暂停职权,交由市长曹或年代为接管一切日常工作。 秦振邦,被架空了。 庆幸的是,秦振邦没有被双规,只是调查,调查期间,他的手机,电话所有一切的电子通讯产品都将被严密监控,索性,他关了所有的手机,拔了家里的电话线,他的开始进入与世隔绝的日子。 他不担心这样的与世隔绝,但他担心她,担心他找不到她。虽然他知道她不是会整日打电话粘人的女人,她也没有这个时间,但他总想着他或者有那么一刻想他了,想找他了,找不到会不会着急?他知道,他的大女人不是一般的女人,就算着急,她也会淡定的解决,她是信他的。 窝在书房里练毛笔字的秦振邦,听到了外面传来关门的声音,那么一瞬间,他错觉的以为是她。摇了摇头,不禁有点想笑,笑话自己竟痴狂到这个地步? 现在会来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胡耀华。 「邦子,查到了。」 「说。」 「几个月前,ufa向中纪委举报,说他们怀疑在q市海堤招标案中,有人私下向他们的竞争对手透露他们的报价,导致他们在招标中的失利。」 原来,真的是因为这件事儿。事发的时候,秦振邦不是没有想过这就是颗不知何时会爆的定时炸弹,担心它哪天会爆,但心存侥倖的赌它是颗哑弹,永远不会爆。 事实证明,他的赌运还真不怎么样。 秦振邦不急不缓的将手中握着的毛笔放下,夹在笔架上,这才淡定的开口。 「他们查到了多少?」 「这……」 「直说。」 「这次恐怕有点麻烦,据我手上的消息显示,他们手头上有照片。」 「照片?知道是什么照片吗?」 「关于你与叶总的关系的照片。」 果然不愧是中纪委,只要他们想要找到的证据就没有找不到的。 「知道了。」 秦振邦就这么云淡风轻的回答着,手再次拿起笔架上的毛笔,黑色的墨汁刚柔并进的落在纯白的宣纸上,挥洒自如的成了一个「静」字。 看着秦振邦一副并不着急的模样,胡耀华可是急坏了。 「邦子,你就不担心?」 「哼,他们要有真凭实据,就再不需要调查了。」 76、8年男友 在叶炯榆和秦振邦完全失去联繫的第三天,她疯狂的给他的手机打电话,传来是机械的电脑声。她给他的办公室打电话,一个陌生的声音告诉她,书记出差了,问去了哪里,对方也似是设了程序一般,机械的回答:「领导的事情他们不清楚。」她给胡耀华打电话,就连胡耀华的电话也无法接通。 他仿佛就这么凭空消失了,消失在他们重归于好后,消失于他答应要跟她结婚后。 在疯狂的寻找未果时,她开始意识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心底升起一股不祥的寒意,有个声音叫嚣着要迫切的找到他,无论用什么办法,她都必须找到他。 「喂,昊子,是我。」 如今,沈嘉昊是她唯一的希望了。 「熙夕。」 对方的波澜不惊没有丝毫惊讶,仿佛早知道了是她。所以,叶炯榆知道,这是迄今为止最有希望找到他的电话。 「我找了他好几天,都没找到。」 电话那头沉默了,电波里传来微微喘气声,却更似带着无限唏嘘的嘆息。 第145页 「昊子……你是不是知道点什么?」 沈嘉昊在思考着怎么将着突如其来且复杂的事情告诉本该是罪魁祸首的女人,秦振邦也特别交代了暂时不能告诉她。无奈,电话都打到这来了,他若说自己不知道,她也绝不会信吧! 既然瞒不住,那就无谓再瞒,他们都忘了,他们要瞒的对象是叶炯榆。 「他……中纪委下来了。」 沈嘉昊回答得有点前言不搭后语,但是叶炯榆已经完全明白了他话中的意思。 领悟出这个答案的时候,她本该震惊的目瞪口呆,又或者慌张得乱了方寸,但她并没有,不知是不是麻花绑得太紧,开始麻木,人反倒冷静了。 「为什么是他?」 而不是曹或年,如此本末倒置。 「有人举报他。」 「举报的理由呢?」 「…………熙夕,你别问了,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沈嘉昊实在拿不准讲事实全盘托出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掂量着,最后还是没敢说。 面对沈嘉昊掩饰得很好的欲言又止,叶炯榆还是听出了破绽。 「沈嘉昊,别瞒我,你知道,如果我怀疑,自然有办法知道,但我想你们也不想我以我自己的方法知道事实的真相。」 叶炯榆是真的急了,不然她不会连名带姓的叫沈嘉昊。她的威胁也正中他的要害,应该说是他们的要害,他们目前最不愿意见到的便是她不明所以的莽撞。 「熙夕,你先别激动,这事儿说起来有些复杂。」 「挑重点的说,到底为了什么事儿?」 沈嘉昊终究拗不过叶炯榆,重重地嘆了口气。 「因为城东海堤招标的事儿,他被人举报涉嫌向……外透露ufa的竞标价。」 这就是真相,他失踪的真相,沈嘉昊欲言又止的真相。 叶炯榆握在手里的话筒颓然滑落在桌面上,敲打着木质的桌面,发出「咚」的声响。她觉得此刻自己胸口麻花绑得紧得不能再紧,不知道是不是阻断血液的流通,血液在体内瞬间停止。她抬起手揪在胸口的衣服上,不由自主的张大口,想要大口大口的唿吸,不是有人说深唿吸能促进血液循化么?可是为什么此刻她再吸不到空气,血液也再不流动,她如死了一半的人,徒留到不了心的唿吸。 「熙夕……你还在吗?」 「嗯。」 「你还好吗?」 「嗯。」 后来不知道沈嘉昊还说了什么,叶炯榆困在自己的思维里亦不知何时挂了电话。 叶炯榆告诉自己此刻必须冷静,要超越她以前经歷的所有冷静。她曾在两人温存时说,她要当奸妃,成就他成为唐明皇。没想到,她成就成了祸水,而他是不是就成了唐明皇了呢? 后悔么?悔,悔得肠子都青了。 结束了那通电话后,叶炯榆再没走出办公室,也再没管公司里那几乎要堆成山的文件。她只是坐着,维持着刚才的姿势坐着。她从白天坐到了天黑,天黑的时候竟灯都没有打开,置身一片黑暗里,或者黑暗能让她更冷静,头脑更清明,她需要在冷静和清明中找到帮助他的方法。 叶炯榆没走,linda也没敢走,她坐在与她一墙之隔的外面,不敢打扰,只是用耳朵关注着里面发生的所有声响,半点不敢掉以轻心。 这时候,linda放在抽屉里的手机响起,那是个她的新号码,目前只有一个人知道的号码。 漆黑的办公室里,玻璃幕墙外透进来的霓虹夜色成为这里唯一光明,闪烁的光打在叶炯榆脸上忽明忽暗,幻彩万色。静默了许久的空间终于有了声响,她微微蹙了蹙眉,显示着因为被人打扰而有的不悦。她保持原来的动作,只是嘴型微微蠕动了下,发出声响。 「进来。」 linda小心翼翼的推门进来,她手里还握着个闪着蓝光的物体 叶炯榆闭着眼睛,无须看也知道是谁。 「你还没走?也正好,帮我订今晚十二点的机票,飞q市」 她此刻只有回去,才能让她心里有那么一点踏实,她实在无法忍受在他深陷麻烦的时候与他相隔千里。 「这个……fiona……有电话找你。」 「告诉他,下班了。」 为什么这个公司上下所有事都来找她,难道没了她地球就不转了吗?这个公司就倒闭了吗?她不过是个打工仔。 叶炯榆从来没有那么厌烦这份工作,厌恶到了极致。 「是……是胡秘书的电话。」 胡秘书?胡耀华?是他? 叶炯榆被霓虹照亮的脸上闪着惊喜的光,很是炫目,分不清是窗外的光,还是心里的光。 「赶紧接进来。」 「sorry,是手机。」 转正椅子,做好接电话动作的叶炯榆愣在当下,背着光的她抬起头,目光炯炯的看向大门,那个握着蓝色光物件的女人。 linda有点怯生生的走进来,将手机放在叶炯榆桌面,大气都不敢喘的赶忙转身出去。 叶炯榆有一肚子的问题要问她,但此刻,没有什么比他更重要。她手有点颤抖的拿起桌面上卧着的手机,看着蓝色光的屏幕,她试图记下这可能是唯一能找到他的号码,谁知道,屏幕上显示的是「私人号码」四个字,比数字还要简短,直白。 她拿起手机,贴近耳边有点负气,口气不善。 第146页 「餵。」 「你好,我是胡耀华。」 「我知道。」 叶炯榆强大的气场含着冷意穿过电波,让电话那头的胡耀华也着实冷汗夹背,此刻他对她的惧,不亚于对秦振邦的怕。 「是他让我给你打这个电话。」 「我知道。」不然你找我能有什么事儿,废话。 「他希望你能保持冷静,不要轻举妄动,这边的事儿他自由安排。」 「自由安排?怎么个安排法?瞒着我让我置身事外就是安排吗?」 叶炯榆终于有些压抑不住的发作出来。秦振邦,你可瞒得我苦了。是不是我不找你,你就永远不打算告诉我? 「请你冷静,他这样也是为你好,这事情复杂,他不希望你陷进来。」 「你告诉他,我一直都在这潭子里,绝不可能置身事外。如果他这是为我好,我自然也有我为他好的方法。」 这最后一句,叶炯榆几乎是用吼的说完,然后便按断了电话。她虚脱地靠在椅子里,大口大口的唿吸,胸口麻花似乎渗出血来。 半个小时前 q市 沈嘉昊挂了与叶炯榆的电话后,第一时间拨通了另一个电话。 「餵。」 接通电话后,对方传来淡定的声音,他的淡定并没有因为近来被困失意而有半分落寞之意。 「她知道了。」 沈嘉昊说完这句后,对方沉默了,传来一声声的嘆息,仿佛这并不是变故,而所有都在他预料之中。 「想来也是瞒不久。」 「对不起。」 「不用道歉,你瞒不了她,我瞒不了她,总会知道的。」 挂了电话,秦振邦握着手里的毛笔,看着宣纸上刚写完挥洒自如的「静」字呆呆的出神。 「耀华,给你女人打电话,让她接。」 「啊?你确定?」 「嗯,没有必要再瞒她了。」 香港 叶炯榆挂了电话,胸口的怒火渐渐消去,心里有了自己的决定。此刻,她需要解决另一件事儿,今晚她初次知道的另一件事。 她按下桌面上与外间秘书连结的按钮, 「linda,你进来。」 linda知道自己的身份今晚是再瞒不住,不论里面的人要如何责罚她,她都认了。只是还是会怕,她站在门前,深吸了后几口气,才敢敲门,在得到允许后,又深吸几口气才敢去见她。 「fiona………」 linda怯怯的声音小得要不是因为夜深人静高空,叶炯榆几乎听不见。 「说说吧!说说你到底是谁。」 「fiona,我……」 「过来坐着说,这么多年的事儿,你怕是一晚上就讲不完了。」 linda坐在叶炯榆对面的位置上,低着的头几乎要贴近胸口,心虚的让她无法对上她疲惫却仍旧犀利的目光。一时间,她不知道如何开口,是不知该从何说起,也是仍旧胆怯的不敢让她知道。 「怎么?不知道怎么说?」 叶炯榆的声音出奇的冷静,暂时的将那烦扰置于旁边。 「…………」 「好吧,既然这么难以启齿,那么我问,你答。」 linda很认真的点点头,这样甚好。 「你和秦振邦什么关系?」 叶炯榆的这个问题,linda勐然的抬头,她误会了。一紧张,linda冒出了几句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她们平日在工作和工作之于都是用粤语或者英语交流,叶炯榆还不知道linda的国语水平几乎可以去当播音员了。 「不不不,我跟秦书记没有什么关系,真的没有,绝对没有。」 「原来,你的普通话这么标准,linda,你可瞒得我苦了。在你身上,还有多少事情是我不知道的?」 既然对方有如此纯正的国语,叶炯榆也索性用国语与她对话,这样审问起来她更得心应手。 linda知道今晚是再也躲不过了,国语就国语吧,也没差了。 「既然不是秦振邦,那就是胡耀华咯?」 「我……」linda深吸一口气,豁出去了,「他是我男朋友,我们交往快8年了。」 作者有话要说:希望标题和内容提要没有吓到大家! 【本书由风月鉴小说论坛 http://fengyuejian.5d6d为您整理制作,更多txt好书 敬请登录】 77、麻将搭子 「既然不是秦振邦,那就是胡耀华咯?」 「我……」linda深吸一口气,豁出去了,与让叶炯榆误会自己与秦振邦有暧昧关系,还不如争取坦白从宽。「他是我男朋友,我们交往快8年了。」 「啪」的一声,叶炯榆伸手按亮了桌上的工作檯灯,白灼的灯光瞬间沖淡了窗外映入的幻彩灯光,单一白色让室内明亮。 突如其来的光芒让linda不适的闭上眼睛,缓冲着毫无心里准备下的冲击,待她重新睁开眼睛,对面坐在的那个人挑着眉看着她,似乎看了她非常久,声音不急不缓的飘来。 「接着往下说。」 「其实,我不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是在高中那年随母亲来香港投奔失散多年的外公来了。耀华是我在内地读书时候的师兄,我们却不是青梅竹马的情侣,是在很多年以后机缘巧合下遇到,才知道了彼此竟是校友,他是我的师兄,20岁那年我便与他谈起了相隔两地的恋爱,这一谈便是八年。」 第147页 linda口中说的八年恋爱,简短,简单,透着点点心酸,但更多的是掩饰不住的甜蜜与幸福。 这么数来,在进入赖氏以前,linda已经跟胡耀华开始了。 「这么说来,你进入赖氏不是他们的刻意安排?」 「不是,不是,当然不是。我大学毕业留在香港工作是家人的希望,所以那年我应聘进入了赖氏,也本想工作两年,积累点工作经验,便找个机会回内地工作,我们便不必两地分隔了。就在我正谋划辞职回内地工作时,偏偏就成了你的秘书。留下来给你当秘书是我自己的决定,我也是真心的崇拜你,你对我的器重和栽培也让我不甘心就这么辞职回内地。耀华是在后来无意中知道的。」 「所以,你也向他们透露了许多关于我的事情,当起了无间道?」 linda的身份曝光,让叶炯榆一下子想明白了许多一直以来想不明白的事情,若不是她,他应该不会对他这么了如指掌吧! linda摇摇头,有几分无奈于自责。 「其实,我也没能给他们提供些什么。毕竟我跟着你这么多年,对你了解得其实不算多。」 这是大实话,叶炯榆与linda之间的关系很微妙,她们彼此是很亲密的工作伙伴,但更撇不开上下级关系,她们互不干涉私生活,如linda无从判断那些乱七八糟的绯闻几分真几分假,无从知晓叶炯榆有没有男朋友,正如叶炯榆竟连她有了八年的男朋友也懵懂不知。 这座城市便是这样,说它小,但可能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能明早便人尽皆知;说它大,但可能你不知道身边人几时结婚,又是几时离的婚。很矛盾,这就是一座充满了矛盾的城市。 「fiona,我知道,你觉得我骗了你,觉得我在你身边是他们的授意,但事实并非如此,我是真心想跟着你工作,跟着你的时间越久,这份事业上的成就感让我更无法捨弃这份工作。」 linda仍旧急急的解释着,叶炯榆看着她因着急而通红的脸,感受着她诚惶诚恐的诚意,她相信了,相信这不是一场有预谋的故事,只是机缘巧合下的巧合。 只是,秦振邦,你这份心藏得够深的,只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没有在一起,你这份心这辈子不就白费了吗? 在叶炯榆谋划着名如何将秦振邦救出困境的同时,q市某高级私人会所的包厢里,轻歌曼舞,美酒佳肴,一番轻松迷乱的景色,还伴着点点小人得志的嚣张气焰,更有噁心的小人谄媚的拍着马屁。 「恭喜市长,终于得偿所愿。」 曹或年眉宇间的确得意,嘴角歪向一边奸笑着。中纪委正式下来的时候,秦振邦正式被架空的那天的时候,他知道他的好运又回来了。 「我倒是不明白了,市长为什么不直接拔出他一绝后患?」 多么没大脑的提问,曹或年瞟了一眼提问的人,差点没将手中把玩着的名牌打火机砸出去,砸开他的脑子,幸好,他今天心情大好。 「说你没脑子就是没脑子,你以为秦振邦是以前那些个甲乙丙丁吗?他身后是谁?别说拔出他,现在找这么个小错处我们都处心积虑了多久。别说我整不死他,就是整死他,就不怕他老子找我算帐?」 那人被骂了一通,还是恍然大悟屁颠屁颠的跑来拍马屁。 「市长英明,高瞻远瞩,深谋远虑。」 「依着您看,若这罪名坐实了,他得个什么下场?」 「捲铺盖回家,从此政治生涯到此为止。」曹或年轻描淡写的想像着秦振邦接下来的下场,心里不知道多解气。「哼,他这小子要不是痴心妄想的想动我的人,我也不会这么快的把他赶回老家去。」 「您还真别说,这叶副总裁还真有那么两下子,能把秦振邦这个柳下惠给搞到手,想当年,我们可是用了多少方法也没能让他入套。」 「叶炯榆是什么货色?是我们安排去的那些能比?所以说是个男人就没有不贪色的,看什么色入了他的味儿罢了。只是便宜那小子了。」 曹或年脑子里映着叶炯榆出众的样貌,窈窕的身材,想着就足以令他垂涎,若不是为了扳倒秦振邦,他有如何会放过这样的绝色佳人,真是可惜了,可是令他抱憾终身。真就应了那句古话: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所以啊,聪明又美丽的女人真就是祸水,哦,不对,应该是毒药才对,不知哪天就死在她手里。」 想起秦振邦就这么栽在女人手里,曹或年这活说得不知是无限唏嘘,还是幸灾乐祸。 「市长,市长,我最近认识新人,可绝对也是萌物,身材也是一级棒的,有那么点像电影明星什么什么女郎。」 曹或年身边人都知道最近领导的口味变了不少,赶了时髦喜欢时下最潮的「萌」,就是传说中的萝莉,所以都争相投其所好,给他物色新猎物,现下正是献宝的好时机。 果然,这句「萌物」引起了曹或年浓浓的兴趣,他端着酒微眯着眼睛,色迷迷的看着说话的人,不发一语,下面人马上会意,挥了挥手,立即有人着手去安排。 有人推门进来,众人期待着看向慢慢开启的门扇,讽刺的是,萝莉没来,走进个大老爷们,那人脸上并无与今晚气氛相符的喜色,有那么点煞风景。 「说,什么事?」 面对来者的踌躇,曹或年蹙了蹙眉,知道定是有事发生。 第148页 就在他们为胜利开上美酒庆祝的时候,事情有了变故。 「中纪委那边传来消息,说是秦振邦对所有调查里的指控予以全盘否认,让调查陷入僵局。」 「屁话,这群上面下来的人都tmd吃干饭的吗?有叶炯榆拥有进出部队大院儿的出入证的证据,和她屡次出入部队大院儿时被拍的照片,还轮得到秦振邦不承认。」 曹或年为上面下来的人搭好了桥铺好了路,眼看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儿,竟然说不成,这群人不是饭桶又是什么? 「……关于那本出入证,经查实,并不是秦去找师部要的,而是师长夫人开的,竟求证,师长夫人也承认了,叶总是她的麻将搭子,给她这本证是为了方便她出入大院儿陪她们打麻将。」 「混蛋。」曹或年将手中的杯子惯在地上,玻璃杯落在柔软的地摊上,并没溅成碎片,倒是那昂贵的红色液体洒了一地,如血一般地渗进了地毯里,随后消失殆尽。 众人因曹或年的怒火而哽住,大气不敢喘的端坐着,背嵴发凉。 曹或年站着,大口大口的喘气,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气喘顺了过来,有也许是想明白了某些事情,他重新坐回到沙发上,刚才的那满脸怒火也再寻不到踪迹。 「嗯?你们说的那个萌物呢?怎么还没来?」 拉皮条的那位晃过神来,赶紧的起来,谄媚的嘴脸陪着笑。 「来了。来了,这不在门口候着吗?」 届时,一个打扮清纯得如同十几岁高中生的女孩子怯懦地走进包厢,微低着头,不敢看人。被人领着就坐在了曹或年身边。 曹或年很是满意,搂着他开怀的大笑,包厢里的人也皆都陪笑起来,他们不知道曹或年笑什么,只是虚伪的陪着笑。 只有曹或年知道,他绝没那么容易让秦振邦翻身,这场仗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胡耀华站在院子门口,刚刚送走前来问话的中纪委领导,心里仍旧为他们提出的犀利问题和证据感到心有余悸,还好这一切皆在秦振邦的预料之内,他们也早有准备。 早在要为叶炯榆准备通行证的时候,秦振邦未雨绸缪的就想到了这一天。所以当初这本通行证根本就不是由他们出面找来,而是钱帅师长夫人,恰巧师长夫人是钱帅的师妹,据说也曾有一段暗恋之情,虽不算自己人,不过是做了个顺水人情,由始至终,她也不知道这件事与秦振邦有关系。 前几日,钱帅被授意找到师长夫人,开通行证的藉口是他教他的,师长夫人只是看了看他,没说什么,也没向外打听过发生什么事儿,也不需要他向她解决利害关系,很明事理的就应承下,就算她与他不再有情,但明白钱帅的身份,这个不费吹灰之力,白捡来的人情又如何不要。 中纪委去师部跟师长夫人查实的时候,师长对此颇有微词,后来,他们的言语间不注意,抱着质疑的态度一而再再而三的有了审问的语气,师长更是坐不住了,觉得他们这是侮辱人,还差点一语不合闹到上面去。中纪委再大,部队的事儿也是不能随便管的,这点规矩他们疏忽了。 为此,一哥没少责怪他们,「查什么不好,查到部队头上,这不是自己人打自己人吗?」 少了通行证的突破口,中纪委只能又在秦振邦身上下功夫。秦振邦面对他们一再的问话,脸上的表情始终淡淡的,眉眼也是淡淡的,处境不变,荣辱不惊。 「你们打小就认识,怎么会不熟?」 他们还是查出了叶炯榆的身份, 「是认识,但自小关系就不好,后来,更是很多年没见了。我和她之间无所谓熟与不熟。」 「你们没有不寻常关系?」 「这个问题你们问过很多遍了,我也说过很多遍了。你们倒是解释下我和她之间有什么不寻常的关系?如果你们又真凭实据,我愿意接受调查,如若是欲加之罪,我便何患无辞。」 秦振邦说完,从沙发上起来,朝书房走去。 中纪委的人知道秦振邦有点生气了,知道他身份的他们也没敢再往下逼问,的确,他们并没有真凭实据,心里没底虚得很。 78、拱手相让 香港国际机场里人来人往,机场广播用英文、粤语、国语三种语言播放着即将起飞的班次,告知等候登机的人们及时登机。叶炯榆手里提着一个l牌的小行李包,轻装简行地在安检门前排着长队,依着次序等待着进入候机室。她已经很久没这么简朴的排队候机了,从来linda帮她定的机票因为是头等舱的缘故,都是可以从vip商务通道无须排队直接进入候机室,这次,她是以私人名义回q市,便瞒了linda自己定的机票,商务舱。 眼看着叶炯榆排着的队伍越来越短,紧接着就快到她了,突然,有人冲过来,拉住她的行李袋,死死的拉住。 叶炯榆一惊,抬头看去,是linda,拖着她的她已是气喘吁吁,话不成句了。 叶炯榆微微一皱眉,将视线从被拽着的手上移开,看向linda,口气充满了不悦。 「linda,你这是干嘛?」 自从知道linda的普通话水平,叶炯榆再无法与她用第二种语言沟通。 就在两个人僵持不下的时候,后面的队伍发出阵阵不耐烦的抱怨声,偏linda像铁了心似的拖着叶炯榆,死命的就是不放手,为了不影响公共秩序,维持她的公共道德,她妥协了。 第149页 linda将叶炯榆拉出了队伍外,吊起来的心才放下一半。心底案子庆幸,幸亏自己来得及时,不然如何能拦得住? 「fiona,你听我说,你现在不能回去。」 叶炯榆怎么不知道自己现在回去将面对什么问题,但回去是她的决定,毅然而坚决,再心无他念。 「linda,跟了我那么多年,你应该很清楚我的脾气,你拦不住。」 「拦不住也得拦,耀华说,一定不能让你回去。」 虽然胡耀华没有很仔细的告诉linda真正的原因,她也没问,但是,她知道,他的决定绝不会害叶炯榆,也不会害她。 「胡耀华?哼,他是他的秘书,他是你男人,他可不是我的任何人,他管不了我的事儿。」 「fiona,你就听我一句劝吧,耀华这时候不让你回去定是有他的道理,也定是为你好,你又何必这么固执?」 这是linda第一次质疑叶炯榆的决定,坚决的维护着自己的男朋友。 「他们倒真是用心良苦了!我自己的事儿,用不着他们为我好,我会为自己做过的事儿负责。」 眼看着既然苦口婆心的劝不住,linda改用了惯有的一招。 「你就是要走,也先开完会再走,赖老还等着你回去开会呢!」 「linda,别跟我玩这套缓兵之计。我今天必须得走,你回去告诉赖老,就说我请长假。」 要撤职,要开除,随便吧!如今再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儿,就是天塌下来也拦不住她回去的脚步。 「fiona……」 linda还想说什么,搜遍了脑子也寻不到其他更好的理由,眼看着叶炯榆再次回到安检的队伍,她的心像热锅上的蚂蚁,着急却无计可施。 这个时候,上帝帮了她,或许老天爷也不想叶炯榆就这么回去。 叶炯榆从口袋里掏出烦人的手机,屏幕上闪烁着「赖哲宁」的名字,她想都没想就随手按掉,此人这会儿找他定不能是大事儿,就是再大的事儿,也没有她回去的事儿大。 手机还没来得及放回口袋,又锲而不捨的响了起来。叶炯榆再按掉,不到两秒钟又响,实在不堪其扰的她终于还是按下了接听键。 「叶炯榆,你有本事再挂,那你男人的事就绝无转圜的余地。」 「你男人的事」这五个字重重地震动着叶炯榆归心似箭的心。 赖哲宁知道她与秦振邦的关系?还知道秦振邦现在的处境?那么,他还知道些什么?什么又是所谓的转圜的余地? 一连串的问号在叶炯榆脑海里萦绕着,让她握着电话,一时间忘了说话。 「喂,fiona,你还在不在?」 「赖哲宁,你到底想干嘛?」 「想知道,现在到峰景餐厅来。」 说完这句,也不等叶炯榆这边再做任何反应,赖哲宁已经把电话挂了。其实,她也没什么好问的,现在关于秦振邦的事儿便是头等大事儿,赖哲宁就算再无聊,也断不会用这个事情来捉弄她,这点她很肯定。 峰景餐厅是香港着名的高档西餐厅之一,更以能坐在一整面的落地窗前能观赏到香港的全景和维多利亚港的美景而闻名于世,相比于晚上,白天的峰景餐厅要清净些,因为这里的夜景要比白天美丽上百倍。当然这是对于约会需要浪漫的情侣来说的,对于叶炯榆,这只是个商务见客的地方。 也许因为不是饭点,叶炯榆走进餐厅时,餐厅里的人不算多,很多都是来这里谈事情的人,从他们桌面上简单的一杯咖啡不难明白。 赖哲宁就坐在这座餐厅的最佳位置上,邻近的位置都没有人,那里也就显得更清净了。那样的清净不是必然的,必是用钱才能达到,看来,他今天要跟她谈的事儿绝不是戏言。 叶炯榆出现的时候,赖哲宁只是漫不经心的抬眼看了她一下,「来啦,坐吧!」 他并没有像香港绅士惯有的为女士拉凳子的动作,当然,他本就不是个绅士,只是眼前的这个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她也再无法把他当做几年前那个莽撞、无知、轻狂的男人。 叶炯榆待侍应生给自己上了杯咖啡,就再也忍不住的直切主题。 「开门见山,你找我来到底所为何事?你也不用在这故弄玄虚。」 「好,爽快,商场上传言的女魔头就是干脆。既然如此,我也不绕弯子,今天找你来,是想跟你做单交易。」 交易?叶炯榆心里顿生警惕,如今这男人变得太令人难以捉摸,让她无法掉以轻心。心里的警惕并未能影响她表面的淡定,她冷笑一声,面无表情的瞟了赖哲宁一眼。 「交易?jason,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先说说你到底知道多少?」 「你觉得我知道多少?」 叶炯榆并不理会赖哲宁的反问,只是定定的看着他,等待着他自己报上答案。 「ok,比你想像的要多许多。我知道你的身份,也知道他的身份,知道他是你男人,也知道他先走正被调查,更知道他是为了何事被调查。这样,够不够多?」 赖哲宁的话,让叶炯榆听得心里突突的直跳,多,的确够多,比她想像中的要多得多,他或者是出了他们当事人之外知道知道最多的人。 突然,叶炯榆豁然明白了许多,这些年,真的她太低估赖哲宁了,不,也许是他一直扮猪吃老虎的矇骗了所有人,包括,他的父亲。 第150页 「jason,看来我们真的都太低估你了。」 「哼,你的夸奖我接受,但你应该把你的夸奖留到最后,或者后面有更多你意想不到的精彩。」 「ok,你想用你的什么交易我的什么?你也别把事情说得太绝对了,我可不是什么交易都接受的。」 赖哲宁胸有成竹的笑着,脸上尽是志在必得的表情,看得叶炯榆心里直发毛,这个男人不但变了,还足以令她心底生寒。 「我手头上有份材料,能完全帮他脱离困境。」 虽然这话里的真假尚不知,但的确令叶炯榆眼底、心里都为之一亮。谈判最忌讳的事情,她明白,那就是先露底牌,所以她依旧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端起面前的咖啡,嘴角微笑的喝着,全身上下散发着漫不经心的淡定。 「你讲啊?空口白话,毫无意义。」 淡定也是可以传染的吧,所以秦振邦的淡定传染了她,这就是传说中的潜移默化? 「没有真凭实据,我会如此坐在你面前?fiona,你心里明白,我绝不是空口白话。」 「那就拿出点我能相信的事儿来,不然,就别在我面前瞎编。」 面对叶炯榆的质疑,处处紧逼,赖哲宁也不恼,他好脾气的耸耸肩,潇洒的摆摆手。 「ok,知道你不会相信。我现在就告诉你我知道的事儿的部分,以证明我所言非虚。」他端起咖啡,有模有样的喝了口润润嗓子,才将事情慢慢道来。 「海堤投标案从方案到预算都有roy全权负责,对不对?而你们打败ufa公司也是仅凭预算上的一千万差距,对与不对?你偷看过标书,但却不用修改预算,却又出奇的以这一千万胜出。你觉得是好运?是巧合?还是命中注定?让我来告诉你,这一切都是认为,是个圈套,早就给你们设好的圈套。调查组认为你们可以修改了报价,但事实上是,对方刻意将报价调低了一千万,仅仅是一千万。」 赖哲宁这个故事听起来很绕,绕的叶炯榆背嵴发凉,冷汗直冒。标书、圈套、一千万这几个词在她脑海里纠缠着,乱成一团麻,她却仍需强作镇定的接着往下谈。 「我不明白你说什么?」 「你不明白吗?还是你不愿明白?roy是你一手栽培的大将,你不愿相信他才是真正出卖你的罪魁祸首,我说的对不对?」 路言,会是他吗?他可是她一手提拔的人才,她对他那么好,他又如何会倒戈相向。但她心底也知道,如此的话赖哲宁没有十足的把握绝不会胡说,只是她打从心底不愿承认罢了。 「你有什么证据?」 「证据?我已经将事情的原委几乎揭开在你面前,证据,对你来说又岂是难事儿?」 「好,就算这事儿你说的全是事实,就算是roy搞得鬼,他想得到什么?」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再简单不过的生存法则。」 「照你这么说,roy也是受人指使,那只是他的是谁?这一切又与他的调查案有什么关系?我又如何能相信你的片面之词?调查组又如何能相信我的片面之词?」 「好,这件事儿,终于正式进入了重点。我手头上的东西就是我想要与你交易的筹码。」 「你要交易什么?我手头上的赖氏股份?还是赖氏内地分公司的掌控权?如果是这些,你皆可以统统拿去,本来就是你们赖家的东西,我不过打工仔一名,代为保管罢了。」 如果皆是这些身外之物,倾家荡产,她定当拱手相让,只要能换来他的沉冤得雪。 「叶炯榆啊,叶炯榆,到底是你在我面前装傻呢?还是你聪明一世煳涂一时呢?我这么煞费苦心,大费周章就为夺回本就该属于我的东西?」 79、成交 「叶炯榆啊,叶炯榆,到底是你在我面前装傻呢?还是你聪明一世煳涂一时呢?我这么煞费苦心,大费周章就为夺回本就该属于我的东西?」 今天的赖哲宁不单只与往日再不相同,也必是有备而来。他漫不经心的转动着手里的名贵尾戒,只有语气还保留着他以前的痕迹,玩世不恭。 赖哲宁的话挑得如此明白,叶炯榆的身外之物哪些不是他们赖家的?既然为的不是这些,那他要的便不言而喻了。她镇定着心情,并没有主动挑开她以心里有数的答案,继续装傻。 「既然如此,我想我身上也没有什么可以拿来交换的了,我这趟怕是来错了。」 叶炯榆冰冷的语调将话讲绝,起身准备离去。 「是吗?用你的婚姻来换如何?」 也许是胸有成竹,也许是底气很硬,赖哲宁此时此刻就算面对叶炯榆的决然起身离开,语调亦能保持平稳不变,再没有当年鲁莽慌张之气。 叶炯榆知道,他看上的必是她与生育来的东西,却万万没想到他竟会痴心妄想到这个地步,简直就是疯了。 「赖哲宁,如果你这不是开玩笑,那么,我也告诉你,我没时间陪你疯。」 叶炯榆挽着手里的包,抬起腿继续离开的方向,只是她身后的人是那么的死心不息。 「要走尽管走,你心里清楚,以他的情况,现在就连他爸也未必能让他全身而退,只有我,可以。」 赖哲宁的这番话的确成功的留住了叶炯榆离开的脚步,他的话不无道理,如果案子坐实了,秦振邦的政治前途算全毁了,就连秦启岳也回天乏术。 第151页 「哼,你也太大言不惭了。你知道的,我有办法解决很多事情。收起这些趁人之危的小人之心。」 「哦?是吗?我倒是劝你放弃你脑子里那些愚蠢的想法,你这一去,他便真是证据确凿了。」 叶炯榆回过身,眼神冷若冰霜的射向仍旧泰然自若品着咖啡,侧头看向窗外美景的赖哲宁。这男人不仅知道很多她料想不到的事情,就连她下一步打算如何救秦振邦的计划也准确估算,分毫不差。 她的确是打算回去编了个幌子去调查组那投案自首,将所有事情尽数揽进自己身上,这样一来,他便不能烙下以权谋私的罪名了。也只有这样,他或者才能全身而退。 「女人就是女人,就算再聪明的女人遇上爱情的事儿也会脑子发蒙,慌了手脚,就连你叶炯榆也不例外,慌张忽略了全局和后果。看来,你还真是爱上他了。」赖哲宁抿了口咖啡,咖啡凉了有些苦,让他不禁蹙了蹙眉,「你这一去,麻烦的不单只是他,你也恐怕也逃不开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的调查,到时候,你俩真就是对同命苦鸳鸯了。」 赖哲宁冷静的分析着,将这个事件接下来的走向和后果残忍的摊开在叶炯榆面前,她背嵴滑落的冷汗湿透了纯棉t恤,被空调吹过,刺骨的寒凉,凉得她的牙齿有点禁不住的打着颤,下意识的将它们紧紧咬住,便再难开口说话了。 「fiona,你还看不明白吗?你们根本不合适,只要你一日还在商场,只要他一日还在政坛,你都将是他命中的软肋,就算他侥倖这次逃过,难保没有下一次。内地的政治斗争你应该比我看得明白。」 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一直低调的原因,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不敢公开的原因,他们一直漠视着这个死结的存在,自欺欺人的风花雪月,享受爱情,到头来终究逃不过。 他会为她放弃事业吗?定不会,因为那不只是他一个人的事业,而是家族事业的延续。他甘愿为她放弃让父亲事业更上一层楼的捷径,却仍旧让她的家族成了他家族的后路。 反问自己,她又会不会为了他放弃苦心经营的事业,甘愿做个平凡的女人?她犹豫了一下,心里的天平摇摆着,最后停在了否定的那边。她甘愿为他背负被商业罪案调查科调查,却还是放不下这得来不易的成绩。 他们终究不是会为爱情牺牲所有的人,爱情之于他们都是锦上添花的金线,没有了锦缎,那绣花的金线又有何用? 想着想着,叶炯榆脚下一个不稳,踉跄几步,她赶忙伸手扶住旁边的椅子,才不至于让自己真的倒下。 事实如此,哪里轮得到她不低头,不妥协? 「为什么要换这个?」 赖哲宁清楚的知道叶炯榆的底牌,她也必须知道他的底牌,只有重回平等,谈判才能继续下去。 「答案很简单,我需要你替我得到赖氏的大权。」 「这是你父亲开出的条件?!」 「不然呢?你以为他明知你身份将你招至公司,真就是为了让你平步青云一辈子替他打工?如果是,你就太看低赖胜峰了。他要的远比你想像的多。现在整个香港正在向北望,而内地又是个极注重与政府关系的地方,如果他能成功与那么背景深厚的家族联姻,你可想而知,以后赖氏在内地,又如何能事半功倍,如鱼得水,风生水起?」 赖胜峰,这个老狐狸实在是机关算尽啊!在这样深谋远虑的谋划面前,他们显得就像是群未成年的孩子,任他玩弄于鼓掌之间。 「jason,你知道我不可能嫁给你。」 赖哲宁又喝了口苦得舌尖发涩的咖啡,艰难的将它们吞咽进腹中,优雅的放下杯子,抬起头,玩世不恭的看着叶炯榆。 「我没让你真的嫁给我。我只需要你跟我订婚,订婚后,老头子那边会给我他手头上30%的股份,他说我们正式结婚后,他会给我剩下的20%。只是他不知道,我手头上已经掌握了赖氏25%的股份。」 在悄无声息之间,赖哲宁竟然以一个世人眼中的花花公子,二世祖的形象已经将全盘计划部署好,而这一切瞒住了她这位众人眼中精明的女人,也瞒住了他堪比老狐狸还精明的亲生父亲,甚至瞒住了天下人。 如此一来,赖哲宁想掌权赖氏就再不用仰仗父亲的恩赐。 这活生生的就是一幕太子爷逼宫的戏码,阴谋诡计部得是天衣无缝。 刚刚叶炯榆还在心里感慨赖胜峰这只老狐狸将他们当了孩子耍弄,没想到,他竟被自己儿子算计得如此周详,真正就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即将被后浪拍死在沙滩上。 「原来,你是想让我配合你演这场逼宫的好戏。赖哲宁,天下人真是错看你了,你才不是什么二世祖,你根本是个阴谋家。」 「谢谢你的夸奖!算算对你也大有好处,一来,你可以成功的救出情郎,二来,也不用卖身于我,你的脑子那么好,如此划算的交易如何会错过?」 若如赖哲宁所说,她的确没有什么损失,不过是订婚罢了,他得他想要的皇位,而她也能成功让秦振邦全身而退。 「我们得有协议,只是订婚。」 「自然只是订婚。」 「你必须得先把材料给我,ufa必须撤销举报,我才能答应与你配合。」 「可以,你的诚信我也的确信得过。而且,我担保,举报方看到我手头上的证据会立即撤销举报,保证他全身而退。」 第152页 叶炯榆深吸一口气,狠狠一咬牙。 「好,成交。」 这一连串的事情,叶炯榆没让linda跟着,也没让linda知道有交易的这件事儿,她必须确保事情能圆满结束,至于过程,他无需知道,也定不能让他知道。 就在赖哲宁与叶炯榆交易成功的那天下午,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敦促他让人拿着那份材料去了ufa亚太总公司。 赖哲宁给叶炯榆的那份证据里面有一盘录音带,清楚的收录了ufa与郑恆串通密谋陷害秦振邦的整个过程,而这中间,她意外的还听到了另一个声音,曹或年。说意外并不是意外他是幕后的主谋大老闆,而是意外他竟然与郑恆如此勾结,狼狈为奸,竟能串通国外顶级的公司陷害秦振邦。 路言是他们整个计划中最重要的一颗棋子,也是被利用得最莫名其妙的棋子。路言年前因为炒孖展输了很多钱,欠下一屁股债,就是这样的金钱纠葛成了他们这群人利用的把柄。他们为他还清的债务,只要求他透露赖氏投标案的竞标底价。 于是,路言早早的自己已经做好了一份报价,却未敢告诉叶炯榆,直接透露给了对方。任何人都以为对手如此想知道自己的底价是为了赢,却万万没有想到,这次,竟是为了输。 竞标成功的那一瞬间,路言也傻眼了,就连他被叶炯榆辞退的那一天,他也无法明白自己竟是成就这个阴谋的最大帮凶。 也正正是因为这样,叶炯榆再也容不下他。 ufa的高层对于赖氏提出的铁证如山瞠目结舌,心虚的再没敢说什么,赖氏代表应承,如若他们撤销多赖氏的诬告,赖氏将不予追究,否则,赖氏将将这份证据交给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届时,ufa面临的不单只是诬告的罪名,还将面临多项不正当竞争的罪名。 除了答应,ufa再没有别的选择。 赖氏仅答应不在香港提告,却没答应他们不在内地追究,证据的原本早就被叶炯榆拿在了手上,她要将这份重要的证据留给秦振邦,她知道,他一直很想对付曹或年,这必能帮上他的忙。 赖胜峰看着自己儿子终于牵着叶炯榆的手走进家门,脸上洋溢着满意的笑容,原本皱纹不是很明显的脸,此时皱得难看,至少在叶炯榆眼中是的,极度厌恶。想想,自己竟然能给他卖命的打工这么多年。不过再想想,阴险狡诈本就是商人本色,换了老闆也未必就不是这样,天下乌鸦一般黑。 「fiona,jason终于把你追到手了。」 追到手?混蛋,明明就是被你逼的。 赖胜峰必是不能知道她与他儿子的交易,所以还能这么虚伪的笑着。叶炯榆看着那张虚伪的老脸,很想上去就给他两耳光。但是,她忍下了,很有职业道德的咬牙微笑着,赖哲宁已经完成协议,她必不能失信,定要陪他演完这齣好戏。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daddy,我们想先订婚。」 「也好,也好,这样婚礼有充足的时间办得隆重点。那订婚时间定了没有?」 「我找师傅看了日子,下个月初八,因为时间比较匆忙,我们想订婚宴简化些,等婚礼再大搞!」 「下个月初八?」赖胜峰嘴里呢喃着这个日期,「订婚宴简化也没什么问题,但是过两天就召开个记者招待会公告天下吧!」 老狐狸必是老狐狸,绝不是省油的灯。 叶炯榆听到记者招待会这个事儿,心里停跳了一拍,这是他们之前没有商量好的,赖胜峰突然来的这一招杀她个措手不及。她下意识的看了看赖哲宁。 赖哲宁脸上的表情没变,眼中仍旧是习惯了的玩世不恭。 「daddy,既然有订婚宴,又何必搞记者招待会,这太多此一举了。」 「赖家娶媳妇是大事儿,肯定要提前公告天下。」 「可是……」 「没有可是,就这么定了。我让秘书去联络记者,我看就三天后吧,你们也好好准备下。」 80、胃病 「没有可是,就这么定了。我让秘书去联络记者,我看就三天后吧,你们也好好准备下。」 最后说的那句话,赖胜峰说得坚决,毫无转圜的余地。叶炯榆差那么一点点就没能忍住,冲口翻脸。她紧紧咬着牙关,觉得满口的牙都快被自己咬碎了。放眼过去,自己何曾这么被人钳制,如此窝囊! 从赖家位于半山的大宅出来,一路上想起刚才赖氏父子过招的一幕幕,叶炯榆心里憋闷得很,她不确定赖胜峰知道多少,还是从头到尾他都知道,只是并不知道自己儿子背后的另一道棋。而她,偏无缘无故成了这两父子暗斗的棋子。 叶炯榆坐在车里,越想越气,最后,还是爆发了。 「记者会我不同意。」 如此诏告天下,赖胜峰就是要让她没有退路? 开着车的赖哲宁并没有因为叶炯榆的爆发而受到丝毫影响,把着方向盘的手依旧玩世潇洒。 叶炯榆看后心里冷笑,不愧是城中着名的二世祖,玩车、玩女人本就是他们的长项。 「放心,记者会的事我会搞掂。」 总算听见了一句人话。 「何必如此紧张,怕那边知道了不好交差?」 叶炯榆偏头看向窗外,压抑着满腹怒火,再没有说半句话。 「嘿,我们是合作伙伴,能不能别总绷着脸,这样很影响「喔嗨」(和谐)。」 第153页 为了缓和车内紧绷的气氛,赖哲宁最后是出绝招,讲起蹩脚普通话来,他的普通话的确够蹩脚,最简单的「和谐」二字也能讲得如此滑稽。 若是一般女人,早被这平凡的滑稽逗得乐开了花,但他忘了,他面对的是叶炯榆,她丝毫无为所动。 除了他,她还能为谁动? 「jason,我们只是partner,这件事以外的事你大可不必做,你知道我不会领情。」 他们之间不存在互相帮助,他们本就是彼此利用,□裸的利益关系,这对父子已经让她噁心到了极点,对于他要求的「喔嗨」,她连应酬都吝啬。 赖哲宁也没再说话,没再自讨没趣,安静的开着车,就在叶炯榆在这难得的沉静中牵挂着千里之外的人的时候,他再次破坏了这份沉静。 「你好像很讨厌我?」 从语气里,叶炯榆无法判断是肯定句还是疑问句,她也不想纠结,无暇纠结,索性不作理会。 「我以为自己的改变应该令你惊喜。」 三句话不到,赖哲宁又找回了他玩世不恭的调调,叶炯榆突然觉得还是这个调调适合他。 「哼,喜没有,惊倒不少。」 「我以为你会感谢我帮了他,哦,不对,应该是帮了你。」 「jason,收起你这些烂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帮她?这才是真正的滑稽,滑天下之大稽。 面对屡次被对方打枪,赖哲宁没打算再接再厉,耸了耸肩,无所谓的开着车。这回他再没说冷笑话,也再没找话题,真正的不发一语,一直将车开到她家楼下。 车子停稳后,叶炯榆松开安全带,打开车门有点迫不及待的下车,她很想发泄的随手重重关上车门,但二世祖的车不是轿车,是跑车,门市飞起的,也是自动的,所以,她只能提着包包,头也不回的离开,连谢谢也不愿说一句。 那辆明黄色炫目的莲花跑车在楼下停了很久,知道保安上前催促,他才一脚油门,将车飞快的开走。 自从与赖哲宁达达成合作协议后,叶炯榆以工作的名义将linda派回q市工作,为了不让linda生疑,她同时还给她委派关于了解秦振邦最新情况的工作。只有linda走了,她在香港才能违心的、专心的与赖哲宁配合,她但愿这件事赶紧过去。 这天,赖哲宁来了电话,说是晚上要叶炯榆陪他出席个舞会。她想拒绝,才知道又是赖胜峰这只老狐狸的诡计。不知赖哲宁是怎么说服他的,他的确答应取消记者会,就在叶炯榆以为可以松口气的时候,又来了这么一出。赖胜峰,这老狐狸真是不消停。 这几日一连串事情纠缠着,让叶炯榆是焦头烂额,心力憔悴,紧接着老毛病也接踵而来的凑热闹,着实令她雪上加霜。 再加上,linda走了,叶炯榆在很多事情上都不太顺手,就像此刻,她胃里翻滚得难受,找遍了办公室的抽屉也找不到那瓶她专用的胃药。她这才知道,不知不觉中,linda已经很重要了。 最后,叶炯榆胃里实在难受,只好拨通了linda的电话。电话放空了很久,才传来接通的「嘟……嘟」声。 「hello,fiona。」 「找到你就好了,我想问问,那胃药放哪了?我找遍了都找不到。」 「胃药?你又胃疼啦?又不按时吃饭了吧!你怎么老这样?老毛病总不改,我不在就知道你会这样…………」 linda在电话那头苦口婆心的像个老妈子一样唠叨着,她在的时候,总会尽量的督促叶炯榆的吃饭时间,后来,叶炯榆不难知道,这里面多少也有秦振邦的嘱咐。 后来知道,很多事,他都有嘱咐。 「ok,ok,姑奶奶,要教训我改日成么?我待会儿还有事儿赶着出去。」 本就烦躁,叶炯榆再没闲心听linda的苦口婆心,赶紧的便打断了。 只听电话那头重重嘆了口气。 「你去我的办公桌左边最下面的抽屉里…………」 叶炯榆拿着手机开门走到linda的办公桌面前,伸手拉开。 「看见了吗?里面有个小药箱,你应该就在里面了。」 打开那小小的药箱,里面还真是应有尽有,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大都是些常备的药,叶炯榆不得不佩服这小秘书的细心。她细细的在药箱里翻着,终于看见那个白色印满英文的药罐,就是它。摇了一下,丝毫不见响声。又失望了。 「oh,no,空的。」 「啊?」linda在电话那头同样传来惊唿。「哦,我忘了,你这段时间常在内地,香港的药我也就忘补了。」 叶炯榆抬手轻拍额头,刚才还心里暗自夸奖linda全能呢,这么快就破灭了。 「ok,你告诉我哪有卖也成。」 「这药我是找旁氏诊所的旁医生开的,他的诊所的地址在…………」 linda将地址七拐八弯的讲了很久,叶炯榆才知道这药还真不好买,难为了她一直总帮她备着。 只是,叶炯榆最后还是没能找到那瓶需要山路十八弯的胃药,因为时间不允许,这一来一回,就算不堵车,她也比赶不上赖哲宁的舞会。她倒是这不想去,却怕在这紧急关头赖胜峰出更损的招。 她从椅子上站起来,无奈的摇摇头,自言自语的安慰自己。 「算了,也不是很难受,这药明天再买好了。」 第154页 后来,她才真正明白,这世上很多事情是不能等的。 叶炯榆挽着赖哲宁出现在舞会现场的大门前,没等他们走进去,从旁边窜出许多记者,他们拿着相机、摄像机、话筒等各式各样的工具朝他们蜂拥而上,将他们团团围住。 「小赖生,小赖生,听说你和fiona小姐即将订婚了,是不是真的?」 「fiona小姐,那你与内地那位高官的关系又是怎么回事呢?你对此怎么回应?」 「小赖生…………」 「fiona…………」 顿时间,相机的闪光灯,记者的问题声,保安人员的阻挡声混乱成一片。赖哲宁下意识的想要护住叶炯榆,但这突如其来的纷乱早就让本没有准备的他和她,还有现场的保安人员失了分寸。 胃里本就翻滚的叶炯榆在一片混乱的嘈杂声中只觉得头晕脑胀,就算赖哲宁扶着她,她还是觉得脚步虚浮,在记者、保安的推撞中摇摇晃晃,最后,眼前一黑,幸亏赖哲宁眼明手快,她不至于瘫倒在地,不省人事。 周遭本就混乱的场面更是一时失控,记者们并没有因为叶炯榆的晕倒而退后,反而更向上涌,举着闪光灯抢拍着这可能是明天头条的图场面。 这就是记者,在他们眼中只有新闻,恻隐之心早被上级压榨得分毫不剩。 躺在医院急诊室蓝色床单上,叶炯榆缓缓转醒过来,四周是各种急诊用的医疗仪器,不用旁人告诉她,她也知道自己身处何处。 「醒啦?」 有位身穿白大褂,脸上和煦微笑着的女医生微微弯腰看着她。 「医生,我的胃病是不是有严重了?」 严重到进了医院,给linda知道怕又得是一番苦口婆心的劝导。叶炯榆发现,自从linda的身份曝光后,她再没那么怕她了。 「叶小姐,你不是胃病,你是怀孕了。」 「我怀孕了?」 叶炯榆着实被这意外的消息惊得跳起来,目瞪口呆、有点不可思议的看着医生。 女医生微笑的点点朝叶炯榆点点头,手里拿着病歷夹翻阅着,对于这样懵懂不知的病人,作为妇科大夫的她早就见怪不怪了。 「你怀孕三周,因为初期怀孕不适合做详细的妇科检查,我建议你在满10周的时候再到医院做一个比较详细的检查。」 「医生,那我……现在怎么样?」 也许是过于震撼,也许是过于激动,致使叶炯榆连讲话都有些语无伦次。可是,要她如何不激动,她怀孕了,怀了他的孩子,他们的孩子。 应该是那次,她回去,又离开的那一次。 「目前看,你各项检查都很正常,只是有点疲劳过度、睡眠不足的迹象。」女医生说完,轻轻拍拍叶炯榆的肩膀,似安慰,又似语重心长的说。「孕妇最重要的就是心情,和休息。好了,你现在可以走了,你男朋友还在外面等着你,回去吧,满10周了再来。」 她男朋友?叶炯榆拉开急诊室蓝色的布帘,还没等她走出去,有个人急沖沖地迎了上来,下意识的伸手就要扶她。 「怎么样?有没有觉得怎么样?」 叶炯榆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满脸焦急的男人,外人眼中,如此的他们,必真会误以为他们是情侣吧!只是,不是。看着他的脸,她刚才的满心欢喜顷刻愁上心头,她默默的退开他的搀扶。 「我没事。」 「嗯,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你刚才就那么晕过去,吓死人。」 「医生都跟你说了?」 叶炯榆不知道赖哲宁刚才是怎么介绍自己的,但她知道,医生必是已经与他说了。她不该怪医生的,那样的状况,任谁都会这么认为。 「我们上车再说。」 叶炯榆有了些犹豫。 「记者都已经打发了,医院这边也交代过了,他们知道怎么做。」 原来,赖哲宁也会办事。听到记者都走了的消息,叶炯榆才缓步朝医院大门走去。从来不怕他们的追问,她已经学会应对自如,只是,此刻今非昔比,她担心他们伤了它,伤了他们的宝贝。她下意识的想要抬手护住腹部,但想想还是忍住了。 81、见家长 a市 这座城市的清晨天亮得很早很早,随着天边渐渐溢开的亮光,这座城市渐渐从沉睡中甦醒过来。在一片晨曦的微光里,街道上还很安静,除了环卫处的清扫车,再看不见别的车辆。 很久不曾这么早的醒来,很久不再看过这座城市清晨的模样,除去了白日的繁忙,夜晚的暧昧,晨曦里的这座城市依旧是那么的宁静、祥和,它的气息仿佛千百年来不曾改变。叶炯榆站在酒店的露台上,看着外面的晨曦,手轻抚着肚子,她身体里跳动的另一颗心脏就如同这即将冉冉升起的太阳,充满了新的希望。 想想,昨天晚上她还在千里之外的香港,而今天清晨却在这座熟悉的城市里甦醒,时间的仓促,让她毫无任何准备,现在醒来,身处这里竟意识里仍保留着恍惚,辨不清虚实。 她是怎么会突然回到这里?这要从昨天晚上出院后讲起………… 从医院出来,叶炯榆坐上赖哲宁的车,满心以为他会送她回家,没想到,车子开了很久,却久久没到她家,心里顿生警惕,她才想起了要问。 「我们这是去哪?你不是送我回家吗?」 第155页 「是送你回家没错。」 叶炯榆转头看向窗外,灯光璀璨里的都市总容易让人迷失,辨不清自己身处何方,哪条又是回家的路。这就是传说中的夜盲症吧,原来人人都有夜盲症。 「为什么那么久都没到?」 「快到了。」 黄色的莲花跑车朝着前面明亮的那栋建筑飞快的失去,叶炯榆清楚的认得那栋高大的房子,不是别处,正是她不计其数走过的机场。 说时迟那时快,黄色的车身下了地下停车场,待叶炯榆还来不及适应这里明亮的白色灯光时,车子已经稳稳停在机场停车场的vip停车格里。 「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赖哲宁没有回答她,自己先下车,从车尾箱里取出一个不大的行李包,然后才小心的将叶炯榆从飞起的车门下护出来,待她稳稳的落地,才开声回答她满腹的疑问。 「送你回a城。」 「回a城?」叶炯榆一把拉住转身正要朝电梯方向走去的赖哲宁。「谁告诉你我要回去的?」 赖哲宁索性转身,两手插在裤兜里,头有些歪着,目光炯炯的看着叶炯榆,神态仍然有点吊儿郎当,却再找不到惯有的玩世不恭。 「不然,你还想留在这里吗?今晚的事情不会是个意外,那群记者就算再神通广大,没有人给他放消息他们不会知道我们订婚的消息,也不会到舞会现场堵我们。」 「这自然不用你说,能做这事的除了他还能有谁。」 向来只有晚辈对长辈阳奉阴违,这回倒是反了,赖胜峰为了达到目的,什么阴招都使得出来,真就是个为老不尊。 「所以,你今晚必须得走。我能让医院抱住消息不透露,他也能,或者说记者也能找到透风的墙缝。而且你现在又是这个状况,在香港就是个麻烦,赶紧回你的a城去,那是你的地头,谁动得了你?」 叶炯榆清楚的明白,赖哲宁说得每一个字都是事实,她惊讶于他把事情想得如此周密,处理得如此未雨绸缪。回去是个绝对正确的选择,只是,她现如今更担心的是秦振邦的事儿,从来与赖哲宁这一路走来就为这个,她不想一走了之的半途而废。 「那我们的协议……」 「你是担心我反悔?」 叶炯榆低头沉默不语,就算她小人之心那也是谨慎之举,这件事上不容许有半点纰漏。 「那份文件的原本我会已经放在你的包里,ufa也已经正式向你们的中纪委提出撤销举报,这个案件不日即将结束。」 他没有食言! 「那订婚的事儿?」 「fiona,哪个男人愿意跟一个怀着别的男人孩子的女人订婚,哪怕是演戏,我也不愿意。」 「你父亲那里你如何交代?」 「我自有自己的退路。你能不能别管那么多?赶紧回你的a城去,你要在这齣什么事,我上哪去找个貌美如花的老婆和孩子赔给秦振邦?你们这些传说中的太子党,我可惹不起。」 话说到这里,赖哲宁又找回了往日说话玩世不恭的调调,还不忘双手抱胸,装出一副害怕,楚楚可怜的怂样,让人看了就讨厌。 但叶炯榆这时看着,心上不由的松了下来,她张嘴才要说话,被赖哲宁竖起一只手指打断。 「哎,别说谢谢!这可不是帮忙,不过是卖你们个人情,日后也好收利息。我这叫抛砖引玉,投石问路,跟你做朋友怎么也好过跟你当敌人,这点头脑我还是有的。」 眼前这男人,觉悟真是越来越高了。 「好吧,既然如此,我你这人情我欠下了。但也不能让你做那么大一笔亏本买卖,我决定把我名下的10%赖氏股份全部转让给你,虽然我不是大股东,这10%跟那30%也有很大差距,但也希望你积少成多。」 赖哲宁愣了一下,倒也没再扭捏。 「杀你。(成交的意思)」 这句无比香港本土味道的后语,让叶炯榆一时间竟以为自己在市场买菜,正与人讨价还价。不过也好,这样免去了不少尴尬、矫情、扭捏的画面。 叶炯榆坐上赖哲宁给她安排的飞机回到a市的时候已经是凌晨时分,大院儿是回不去了,索性找了间酒店住下。 入睡前,她心里还心心念念的想着他,想着他的事儿。 或许万大的事儿也许等明天一早便就解决了,人总要有希望。 在露台上站了一会儿,在阳光逐渐升起,崭露头角的时候,叶炯榆反倒又困了,她转身进了房间,躺回床上悠闲的睡趟回笼觉。按理说香港与a城并没有时差,她为什么晚上清醒,倒是在看见太阳后竟犯困了。最后,她告诉自己,这是孕妇的特性,不记得是谁告诉她,吃吃睡睡才是孕妇的生活。 但是,她这人闲不住,註定了她也不能当个悠闲的孕妇,就算她想,这世上纷纷扰扰的世事也不会放过她。 叶炯榆伸手接起床头吵闹不停的手机,拿过来没忙着接起,先是看了下时间,上午九点?看时间的同时,她自然也同时看到了屏幕上闪烁的名字——周亮。 周亮?他这大清早的找她作甚?难道是秦振邦的事儿有了新进展,想到这,叶炯榆迫不及待的按下接听键。 「餵。」 「熙夕,你现在人在哪里?但是,不管你人在哪里,爷爷让你十万火急的赶紧回家。」 第156页 「唉哟,周亮,大清早的什么事值得你这么不依不饶的嚷嚷啊?」 她这表哥就是这样,从小就是个紧张派,但绝对是伪紧张,只知道吓唬人,据说这是得到了小舅舅周宇成的真传,而且还青出于蓝,以至于她鲜少将他口中的紧张事儿当大事儿。 「出大事儿了,爷爷都让你气的血压飙升得超了警戒线了。」 「到底什么事儿,说话。」 「你人在香港?q市?不管你身在哪里,你现在赶紧上网,你这会儿可又上周刊头版头条了。」 叶炯榆赶紧打开手提电脑,在几个香港的大型门户网站上很醒目地找到周亮口中的大事件,而这次他难得的没有谎报军情。 这篇报导的标题下得是那么的触目惊心:「劲爆赖氏太子爷即将与城中着名青年女强人订婚!疑似奉子成婚?」尽管题目的最后下了一个八卦周刊惯用的问号,仍然是那么的多此一举,画蛇添足。文字叶炯榆没心情看,映入眼帘的是几张舞会门口的精彩照片,而最精彩的莫过于一片慌乱中她倒在赖哲宁的怀里不省人事。她深吸了好几口气,平静下来的她才能将文字看完。 文中并没有能直接证明她怀孕的证据,却有这么一小段「从医院工作人员处得知,fiona入院后前来接诊的是位城中着名的妇科国手」,由此八卦记者们便发挥他们的特长疯狂的想像着,而这一次,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他们的想像力成功了一半。 叶炯榆的脑海沉浸在震撼中久久不能抽离,她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思考着这篇报导可能发生的所有后果,但是,这回她知道的晚了,如今早已经众人皆知,后果怕早已产生,再无可避。 「喂,熙夕,熙夕,你还在吗?餵?」 恍惚间,叶炯榆将尚未挂断的电话牢牢攥在手里,攥红了整个掌心。 「嗯。」 「爷爷说让你赶紧回来。」 「嗯,我一会儿就回去。」叶炯榆想了下,才发现自己讲得并不清楚,「我现在在a市。」 来不及换洗的叶炯榆只是稍稍清理下自己,上了淡妆掩饰自己脸上的长白,换下睡衣,换上干净的衣服,看着自己不至于十分憔悴后才走出方将。 坐在来接她回家的车上,她隐约的觉得腹中传来丝丝阵痛,这痛并不强烈,待她正想过多的注意,痛仿佛是过去了,只有腹部总会传来似是消化不良的腹胀感,想起医生告诉过她这是正常的,她也就安心了。 大院儿周家宅子的大厅里气氛凝重,叶炯榆从没见过这样的周家,恐惧不自主的油然而生,不知道是不是害怕,刚才腹部的阵痛又渐渐传来,且有愈演愈烈的阵势。 「叶炯榆,站那干嘛?还不进来?」 叶炯榆听着这威严的声音,被震得差点没当场跪下。她没见过这样的姥爷,有人说姥爷是武官出身后来转了文官,真正就是文韬武略样样精通,但她见过的姥爷总是温文儒雅,谦逊和蔼的,从没跟她讲过一句重话,更不可能如现在这般连名带姓叫着她的名字,他是真的生气了,而且气得不轻。 被低吼后的叶炯榆没敢耽搁,赶紧抬腿进门,进去后才发现屋子里的人远比她想像的要多上许多,除了家里的长辈全到齐以外,还有两位意外之客,秦启岳和他的夫人,也就是秦振邦的父亲与母亲。 叶炯榆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人生里的第一次见家长竟然会发生在如此境况底下,顿时无地自容。 82、孩子 满屋子的长辈的目光都落在微低着头站在门边的叶炯榆身上,他们的眼神各有不同,周家年的目光震怒多过于宠溺,这是他第一次用这样的目光落在她身上;赵枚启则一如既往的慈爱里多了份心疼;秦启岳看着眼前这个儿子不顾一切想要娶进门的女人,脸上面无表情,喜怒难辨;相比于秦启岳,秦妈妈则难掩此刻复杂的心情,她不是第一次见叶炯榆,只是在她眼中,这个美丽近乎极致的女孩子终究太过复杂了。 叶炯榆双手交握立在客厅里,低着头死死地看着地面,这是第一次她没有半点抬头的勇气,她感觉自己像是即将接受审判的人,而他们,是即将宣判她的人。 总以为很多事情扛过去就过了,但终究是东窗事发。叶炯榆心里苦笑着,自己真是学不乖。可是,她的心里没有半丝后悔,他能全身而退比什么都强。想到这,她仿佛得到些许勇气,深吸了口气,缓缓地抬起头,目光无澜的环视了在座的所有长辈。 「姥爷,我回来了。秦伯伯好,秦伯母好。」 叶炯榆的这句温婉的招唿,引来秦妈妈不自然的皱眉,表情更复杂了。周家的这姑娘确是个知书识礼的大家闺秀没错,那骨子里透出的淡定、高贵的气质是外面家的姑娘再怎么也装不出来的,如此的姑娘若不是有这样的个性,那样的事儿,真不失为好媳妇的人选。 「叶炯榆,你看你都干了些什么好事儿。」 周家年必须得是这屋里率先发难,且最狠的一位,也只有这样或才能平秦家的怒火,这是聪明人的做法,就算他心里再怎么心疼这外孙女,也不能让她落下个家教不严的名声。但是,这一次,这孩子的确过了,太过了。 「我………」 此刻的叶炯榆只觉得下腹的坠痛感正越演越烈,由起初的胀痛逐渐走向剧痛,冷汗从她的背嵴滑下,湿透的衣衫冰凉的贴在肌肤上,更是股透了心的寒,寒得她牙齿开始有点颤抖,脑子指挥不过来嘴上的动作,支支吾吾地让在场人看来倒坐实了她心虚的罪名。 第157页 秦启岳以旁人不觉的侧目给了秦妈妈个暗示,秦妈妈接到暗示后,很默契的接了下来。 「周老,您也别气,孩子还小,慢慢教。」 「还小?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她大舅都十岁了。叶炯榆,我看你是越发的不像话了。」 说着,说着,周家年的气又上来了,捂着胸口大口的喘气。 「我说老周,您就也顾着点自己的身体,熙夕在不对你也别气坏了自己的身体,不然你让孩子怎么过意得去?」 「姥爷……」 这声叫唤,叶炯榆眼泪簌簌地便落下。 赵枚启确是安慰周家年为叶炯榆说情,但在叶炯榆听来,这更是条鞭子硬生生地烙在她心上,火辣辣的疼,伴着小腹的坠痛加剧,她咬紧牙关的站着。 「熙夕啊,我知道你是好姑娘,但你和我们家振邦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这边头你们说要定亲事,那边头你却又跟别的男人怀了孩子要订婚,这……哎,你们现在的年轻人,我们这些老傢伙是真看不透了。」 秦妈妈说话间尽是嘆息,但任谁也不难听出她语气下的怪责。 秦妈妈的话更是如闷雷一般在叶炯榆头顶上炸开,牵动她身上所有的疼痛的神经。她在她的言语中,听出了别人没听到的弦外之音,秦妈妈几乎是要说她乱,更难听点是水性杨花。她很想告诉她,她肚子里的孩子,可是她终究没有说,不是说不出口,而是来不及说。 叶炯榆眼前的景物慢慢变得模煳,感觉有温热的液体从下面流出,她摇晃了下,用尽仅剩的那丝意识去扶旁边的花架,碰到花架的手再没能撑住身体,不支瘫倒在地上。 温热的液体顺着叶炯榆修长的腿流下来,湿透了厚厚的牛仔裤,落在地上。隐约的她知道,那个如晨曦般的孩子走了。 「熙夕……」 「孩子……」 「啊,好多血……」 「赶紧送医院……」 「熙夕……」 「…………」 在她晕倒的那一刻,那些原本审判她的人冲上来,七嘴八舌的声音传入耳膜,却渐行渐远了。 意识消去的那一秒,她在心里说着,秦振邦,你出来了吗?只有你能证明我的清白。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最后的那一秒,叶炯榆也坚定的相信,就算全天下人都怀疑她,都怪责她,都将她视为水性杨花的女人,只有他,会相信她,一如她坚定相信他一般的信任着她。 后来,叶炯榆才明白,信任也是把刀,它会一点一点的凌迟着人的心,让心血肉模煳。 q市 秦振邦坐着车从部队大院儿出来,胡耀华在前面尽心的替他开着车,车里的空气并没有因为他的调查结束而沾上轻松、高兴之气,反而更凝重。 胡耀华想着当初秦振邦被困别墅调查的时候,都是如此的沉着淡定,为调查的事儿也不曾如现在这般凝重,这是令人窒息的凝重。 被困在别墅里接受调查的秦振邦表面上是不能与外界联繫,胡耀华便成了他的眼睛与耳朵。 今天,秦振邦终于中纪委的通知,被正式解除调查。本该令人高兴的事儿,却让linda传过来的一条彩信全搅乱了。胡耀华手里握着简讯,半天不知该如何反应,犹豫是不知道该怎么告诉秦振邦,但终究得说,这事儿瞒不住,也不能瞒。 秦振邦在看彩信的时候,目光深邃如墨,脸色铁青,握着手机的力道大得惊人。 胡耀华几乎以为这手机这会儿算是寿终正寝了,难为这是linda给他买的生日礼物,是不捨得的,但却不敢说半句,还是让她赶紧再给他买一台吧! 彩信是linda拍了八卦周刊的内容传过来的,其实文字看不清楚,但那个醒目的标题足以让他知道发生的事情。 她怀孕了? 这个消息在媒体眼中是带有质疑的噱头,在秦振邦这里却是有了九层把握的肯定。定是那一次,她说要嫁给他的那一次。他心里无比激动,是所有初为人父的激动,但伴着激动而来的还有不可抑制的怒火,她瞒着他要跟别人订婚了。他相信这是她为了他的权宜之计,但他根本不需要。 但是,秦振邦终究不是一般人,只见他手上的力道渐渐松开,将手机放在桌面上,留下两个字,转身回了房间。 「回去。」 「她人现在在哪?」 胡耀华不敢怠慢的赶紧回答: 「linda说看见她坐上院儿里的车离开酒店,我想这会儿应该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 叶炯榆支开linda的时候,秦振邦便起了疑心,他如此了解她,她定不会置身事外,冷眼旁观。这就是他最害怕的事儿,但是,这世上便是你怕什么就来什么。 所以,linda被秦振邦授意瞒着叶炯榆留下香港,暗地里跟着她,替他查出她下一步的计划,但她终究是在大院儿里长大的孩子,有心要瞒的事情就没有瞒不住的,直至东窗事发。十六岁那年如此,现如今还是如此。 十六岁的她尚且可以说是年少无知,现如今的她又该如何解释? 「周亮那边怎么说?」 「周老爷子那边这回的火气可不小,而且……」 「往下说。」 「周亮刚刚传来的信息,我们家老爷子携夫人此刻也在周家。」 终于还是惊动了他父亲。 第158页 秦振邦清楚的知道,父母定是去兴师问罪的,她落下这么个罪名,他又该如何为她开脱?他单手靠窗撑着,痛苦的揉着自己的太阳穴,他最不愿意面对的局面还是发生了,他努力了那么久,这回又该如何挽回? a城 秦振邦与胡耀华双脚才刚落地,胡耀华掏出手机打开电源,手机里的简讯,留言信箱如潮水一般涌来,烦躁的响声引来秦振邦的侧目,他赶紧侧过身去看,原来都是来自于周亮的电话,他顿时心里隐隐的有了不祥的预感。 「你有一个留言。小鬍子,你们到哪啦?赶紧回来救火啊!」 胡耀华才听了第一条留言,手机便被人从后面抽了过去。 秦振邦踏在这片土地上,知道她跟他脚踩在同一片土地上,他便再难淡定的等着别人跟他汇报她的行踪,他要第一时间知道关于她的所有消息。 「你有一个留言,小鬍子,你们到哪啦?熙夕到家了,你们赶紧回来。」 后来,留言信箱变成了简讯。 「你们到哪啦?三堂会审开始啦!」 「你们到啦?再不回来这群老傢伙指不定对熙夕怎么样呢?」 「还不回来,十万火急!邦子,你还想不想当我妹夫啦?」 ………… 周亮的简讯如现场直播一般的传来,详细的报告着现场里的每一个小细节与经过。透着这些电波传来的文字,秦振邦似乎能清楚的看见,她被一群长辈围着,质疑的眼神,生气的眼神,鄙夷的眼神,心疼的眼神全部落在她身上,她该如何承受? 叶炯榆,你傻呀,孤身一人就过去了?就不会等着我回来? 再后来,简讯又没有了,全部变成了留言信箱,仅有一条留言。 「你有一个留言。小鬍子,你们到哪啦,出大事儿了赶紧回来。」 这条没头没尾的留言听得秦振邦是心惊肉跳,「大事儿」多大的事儿能算大事儿?她被大人打了?她被关起来了?还是……他实在不敢往下想。 「周亮那小子怎么回事儿?说话只说一半。」 说话间,秦振邦已经拨通了周亮的电话,才响了半声便被接了起来,没说话,却先传来旁人的声音。 「周总,不好意思,这里不让打电话,麻烦您!」 「好好好,我到外面去打。」 紧接着电话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到了一个能听到风声的地方,才话筒里才传来周亮略带喘息的声音。 「邦子,你赶紧到军区总院来。」 医院?这个字眼在秦振邦听来是那么的刺耳,如一把利剑直指他的心脏,穿刺过去,有那么一秒,他感觉到那里短暂的停顿。 秦振邦本不敢问,咬着牙却忍不住不问。 「她怎么样了?」 他不关心孩子如何,只要她没事。 「医生说是宫外孕,现在正进了手术室。」 秦振邦对宫外孕的了解并不多,但也知道这是个足以致命的玩意儿,此刻,他多么希望她只是单纯的小产,而不是这该死的宫外孕。 秦振邦咬着牙,挂了电话,没再敢说半句话,只有他知道,此刻他的声音是哽咽的。 83、守住 挂上电话的秦振邦没有半刻的停歇,指挥着前来接机的司机将车直接开往军区总医院。 走进医院,这里的空气里永远都飘着浓浓消毒水的刺鼻味道,就连高级病房区也不例外。马不停蹄赶到的秦振邦,远远的就看见某病房门前,立着一个熟悉的身影,他的脸上神情严肃,眉头紧锁,他该庆幸的是,并没有从他脸上看到浓烈的悲伤。 「亮子……」 秦振邦的声音里夹杂着压抑不了的喘气声,周亮不用看也能想像秦振邦是如何一路飞奔而来。 「邦子,来啦!」 「人现在怎么样?」 「宫外孕,但也算发现得及时,尚处于怀孕初期,血已经止住了,高医生说手术很成功,已无大碍。只是,这伤口切口比较大,需要长时间的修养和调理放能恢復。」 说这话时周亮的语气了有种如释重负的解脱感,叶炯榆晕倒的时候,是他抱着她的,他亲眼目睹血从她腿流到地上的时候,人也傻了,虽然已经是个三岁孩子的父亲,但这一幕对他来说亦是如此触目惊心。他选择略过血腥的一幕没有向秦振邦汇报,是不忍,也是说不出口,她现在人平安了就比什么都重要。 停了周亮讲得尚算详细的一席话,秦振邦一路上一直紧紧握着的拳头终于松开,心上的石头总算重重的放下。 只要她平安,他就安心了。 「他们呢?」 「爷爷身体不好,奶奶怕他太激动了,所以没让过来。现在,你妈、我妈、小婶婶都在里面,至于你爸、我爸还有小叔叔,男人嘛终归是不方便,所以都在前头的休息室里。我在这是转为了等你来了。」 「嗯。」秦振邦转身等不及的想要进去见她,手已经握在门把上了,并没有转动,放开,又转过身来。「今天早上是什么情形?」 他实在很难想像她是如何一个人面对三堂会审的,虽然知道长辈们不至于太过于为难她,但是要她独自面对,他光是想便心疼得直冒冷汗。 「当时气氛很紧张,也很凝重,爷爷气得不轻,又碍于你爸妈都在场,所以……反正,我是真没见过爷爷严厉的对待熙夕的,这回算是见着了。」 第159页 他们都是什么人,就是再疼她,他们的惯有的严厉眼神幻化成压力,生生的就将她压垮了。 「那丫头傻不会处理,你怎么也跟着煳涂,怎么也不拖着等我回来?她的性子你还不了解,面对最亲的人就是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 叶炯榆典型的外强中干,她的犀利只对外人管用,对着自己最亲的人,她懦弱的只是只鸵鸟,把头埋在沙里只有一味的逃避,若再逢上她的心虚,所有的犀利、强悍、睿智都是假把戏,当避无可避的时候,紧接着的必是一场灭顶的灾难。 「哥,你这话我可真是冤死我了,我哪拦得住?你们家老爷子直杀入我家,虽未有兴师问罪之势,却也着实骇人,我倒是拖来着,也得容我拖呀!」 秦振邦沉默了,他知道的确错怪周亮了。他会意的点点头,然后轻拍了拍周亮的肩膀,颇有几分感激之意。 毕竟他回来了。 再醒过来,叶炯榆发现自己在一间淡黄色的房间里,宽敞的房间,温暖的色调,精緻的窗帘,柔软的床,床头传来香水百合的香气,只是这香气却没能盖过那刺鼻的消毒药水的味道,单凭这点,她知道这其实是间病房。 躺在柔软的床上,她不适的动了下,只那么一下,下腹便传来撕心裂肺的痛,她咬着牙再不敢懂,也着实没力气再动。 她稍稍抬起头,看着头顶上挂着的药水,顺着长长的输液管,经过手上的针孔传入体内。 此时的房间里空无一人,除了她的唿吸声,再没有别的声音。她有点艰难的抬起手抚上她的小腹,那里依旧平坦的地方裹着层厚厚的纱布,就是那里刚才撕心裂肺的痛。触及纱布的时候,心里一惊,隐约意识到了什么。 那里,少了颗稚嫩、微弱的心跳。 终究还是失去了,为什么,她最在乎的东西总是守不住? 守不住爸爸,守不住妈妈,守不住她原来幸福美满的家,现在,她甚至守不住他们的宝贝。 泪珠禁不住的往外淌,再也断不了。 她的生命里再次只剩下他,她现在唯一能守住的只有他了。 而他,此刻又在哪里? 这个时候,隔着道门隐约传来外间的关门声,紧接着是听不清的讲话声,她很努力的听着,她听到了那把能令她心安的声音。 「爸。」 「那孩子到底是谁的?」 「孩子是我的。」 「混帐!到了这份上你还替她扛吗?孩子都替她扛,我看你是晕了头了。」秦启岳的声音终于在儿子淡定且理直气壮的回答中爆发,「我说过她是个祸水,终有一天会毁了你,你偏要一意孤行。」 「爸,我们到外面谈。」 叶炯榆泪流满面的听着空气里的沉默,再后来听到一声关门的声音,空气里自此真正恢復了只有她一个人的寂静,如深海的寂静,她的心在这片寂静的深海里窒息,揪着胸口仿佛找不到空气。 秦启岳浑厚的声音说出的那句话她听得清清楚楚:「我说过她是个祸水,终有一天会毁了你,你偏要一意孤行。」 是啊,对他来说,她的确就是个祸水。 脸上止不住的泪水湿了她的脸,她的头髮,狼狈不堪,一如她狼狈的人生。 人生有多少风光,便有多少狼狈,很公平! 秦振邦终于看到双眼紧闭躺在床上的叶炯榆,她脸是白的,就连嘴唇也是白的,那种白色是骇人的苍白,暖色的床单都不能给她脸上丝毫的温暖的润色。白色是纯洁也是恐怖的,恐怖得如一把锋利的刀,一刀一刀的凌迟着他的心房。 房间里的长辈们看见男主角终于登场,都很识趣的默默退场。 只有秦妈妈在儿子身边停了一下,她皱着眉头想说什么,但看着儿子脸上掩不住的痛苦,终究还是不忍心。她的儿子她了解,从小到大何曾如此喜形于色? 「她的麻药还没退,人还没醒,不过已经很稳定了。」 秦妈妈曾经是护士出身,对于这样的病例再熟悉不过了。 「谢谢妈!」 「你……好好陪陪她吧!这宫外孕可比小产伤身。」 那道门关上,外面那道门再关上,这整个套间病房里就剩下他们两人,终于只剩下他们了。 房间里安静得只剩下空气流动的声音,秦振邦坐在病床前,握着她的手,那仍然软软的手,现在如她的脸色一般苍白,冰冷的毫无温度,他将它窝在手里,心里不停的告诉自己要小心,却无法小心,控制不住力道的将它握紧,咬牙的握紧,心揪得多紧,他就握得多紧,恨不得把她融进骨血里,这样便安心了。 「叶炯榆,你何其残忍?如此做,让我于心何忍?」 这样握着手的姿势不知道坐了多久,手下的人仍不见有转醒的迹象,他只觉得自己口干舌燥,今天一天的奔波,他滴水未沾,就为了见到她,此刻,终于安心了,才有了生理需求反应。 他起身开门出了外间,给自己到沏了杯茶,闻着茶香,本是身心舒畅的事儿,病房的大门却在这个时候被人推开。他下意识的抬起头,对上的是他再熟悉不过的眼眸,那眼眸从来都没有表情,此刻却染上了掩不去的严厉。 他如站军姿的立即从沙发上起来,恭敬的叫了声:「爸。」 「那孩子到底是谁的?」 第160页 听得出来父亲的声音极力的压抑着。 「孩子是我的。」 他是个诚实的孩子,如实的回答着父亲的问题,但答案的真实性并不是他说了算,因为在对方心里早有了自己认定的答案。 「混帐!到了这份上你还替她扛吗?孩子都替她扛,我看你是晕了头了。…………我说过她是个祸水,终有一天会毁了你,你偏要一意孤行。」 「爸,我们到外面谈。」 尽管他出来的时候她还未甦醒,但他仍旧不想吵着她。 父亲终究是个明白事理的人,虽然现在有那么一点怒火中烧的爆发,但仍不能泯灭他与生俱来的冷静。只见他二话不说转身开了病房大门,大步跨了出去。 秦振邦压抑住自己再去看她一眼的冲动,随着父亲走出病房,关了那道门。 他不知道,她终究听到了。 这个医院的高级病房区也称高干病房区,为了方便领导在这里谈事情,这一区除了套间病房外,还间隔着设有休息区,所谓休息区就是小型会客区。秦振邦随着父亲来到其中一间,关上房门,就仅剩下他们两父子。 从病房出来,秦启岳便很快在暴怒中恢復冷静,走进这里,就再没有怒火中烧的味道,他稳如泰山的坐在沙发里,看着对面他向来样样出类拔萃,总是神采奕奕的儿子,此刻脸上尽是疲惫之色,他的心里的怒火变成了百感交集,但表面上他仍需要是个严父。 「现在可以说了。」 「爸,我从来不跟您说假话,所以那孩子真是我的。」 「你……哎……」秦启岳最终选择了嘆气,因为他在儿子脸上读出了这句话的真实性。「那这丫头这么做就更不对了,带着我们老秦家的孩子还去跟别家男人订婚,这能叫什么事儿?」 秦启岳不明白,是他们老了没办法体会现在年轻人所谓的爱情,还是爱情早就变了味道。 「她定是有苦衷的。如果我推断得没错,她这也是为了我。我从中纪委那边得到消息,是举报方那边主动撤销了举报,说是该案是他们误判,引出的一场误会,还愿意无条件赔偿我的损失。」 当然,秦振邦没有要拿所谓的赔偿,中纪委也不会答应手下,不过是ufa的一个姿态,对于外来投资企业政府总是宽容的,或者是针对性的宽容,毕竟一哥本只是想藉此案敲山震虎打击秦启岳,如此一来也只能不了来之了。 「我真不明白你们现在的年轻人,就算为了帮你,她连自己的名声也不要了?这是良策吗?这是最笨的方法。周家的孩子向来聪明,怎么这事儿办得这么煳涂。」 「这事儿的确有失考量了。」 这就是为什么秦振邦起初要瞒着叶炯榆的原因,她就是这样的女人,遇上至亲至爱的人的事儿,定会乱了方寸,做出令大家都后悔的决定。他的预感没有错,也来不及阻止,这样的结果,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说是好还是坏。 「振邦,爸在这跟你说句实话,我本就不贊成你跟她在一起,如今闹的这么一出,你们的事儿……我看还是作罢吧!」 秦启岳本想决绝的将事情说死,但念在她终究帮了自己的儿子,还是转了缓和的语气,但判决结果未作改变。 收下判决结果的秦振邦沉默了半响,手上的拳头紧了松,松了又紧。 事情终究还是走到这步田地! 「爸,我明白。」 秦振邦也没有与父亲争辩,自从他看到这条消息的那刻起,他就已经知道,他们这是从一个死局走到了另一个死局。 没人知道他此刻的心情有多复杂,不甘、心疼、怨恨、感动汇集成了一碗百味汤,他仰头饮下,独自承受这种复杂的甜酸苦辣。 熙夕,接下来的路我们只能换一个走法。 作者有话要说:秦振邦不是一个会为了爱情放弃所有的男人,但是如他睿智,他不会放弃的,只是爱情需要双方的努力才好!大家放心! 【风月鉴小说论坛:http://fengyuejian.5d6d;欢迎来访】 84、等待 结束了与父亲并不算愉快的谈话,心情烦闷的秦振邦在楼下的花园里转了好几圈,待所有思绪都尘埃落定,他才又提步往病房走去,这一步一步比来时走得淡定,走得稳健,但,这次他的每一个脚印都似要把地面踏穿一般沉重。 推开房门,抬脚迈入,这一连串的动作秦振邦下意识的放轻,生怕惊扰了里面平静无澜的空气,只是,没想到的是,房间里早不似离开时安静,伴着讲话声从里间传出。 知道定是她醒了。他站在客厅里,唿吸着,并没有着急走进去,端起刚才泡好的茶,此刻已经凉透了。 「嗯,各项基数都逐渐恢復正常。……麻药刚过,伤口可能会有些疼,但过了这两天便好了。」 房间里安静了一会儿,才听着某人的声音幽幽的传来。 「医生……这次会不会……对我以后的生活留下什么影响。」 刚从医生那里听到「宫外孕」三个字的时候,叶炯榆心凉了个彻底。 宫外孕,这三个字在她的世界里是熟悉的,但更是陌生的,若要准确一点来形容,那应该是恐惧的。她第一次接触到这三个字,是在大三那年,跟她同寝室的是个韩国女孩子,也是宫外孕,她清楚的记得最后那女孩子的子宫被整个切除。 第161页 自此,那女孩子彻底被剥夺了当母亲的资格。 高医生是全国最具权威的妇科大夫,她从叶炯榆迂迴的问句里听出了隐在里面的重点。看着这脸色苍白的女孩子,她很真诚的给她一记宽慰的笑容。 「不用担心,手术很成功不会留下后遗症。」看着病床上的人重重地松了口气,高医生微笑的摇了摇头,「倒是以后得注意着点,床事儿的时候带套子比吃药强,作为医生我不建议我的病人吃事后药,如果再因为吃药造成宫外孕,那很有可能造成习惯性宫外孕,到时候才真正麻烦了。」 叶炯榆目瞪口呆的听着高医生给自己讲课,这不是第一次听说吃药不好,却从来没有人告诉她怎么个不好,而她自己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查证。原来,这里面有如此大的学问。 秦振邦站在外间听得是背嵴发凉,心里的烦闷被刺痛一针针的驱散开去。她不知道吃药不好,但他知道,所以当linda告诉他,她服药后有不良反应后,他是心疼,更是愧疚,和大多数男人一样,他疏忽了。 他才是罪魁祸首。 他刚刚好不容易下定的决心几乎要被这排山倒海的心痛连根拔起,他握紧了拳头,太阳穴的青筋突突的跳着,他转身再没敢多做停留,如他来时那般,悄然地离开了那个房间。 他不敢见她,至少此刻不敢,也不能。 高医生走了,叶炯榆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偌大的房间里,等待着传来的门响,等待着 那个刚才从这里离开的人。 终于,门响了,叶炯榆抬起头,满心期待的看向与外间相连的玄关处,只见,进来的人不是他,而是提着保温壶的小舅妈。 心里的那种失落,是她这辈子所未曾经歷过的,酸酸的无法形容。 再后来,门响了很多次,也来了很多人,同样的,她也失望了很多次,酸楚的感觉伴着她,未曾离开过。 难道刚才真是她恍惚中错听了他的声音?难道他真的从未来过? 一个星期过去了,秦振邦再次出现在病房门前。在周亮那听说了她病情康復得很好的消息,周亮也替他瞒了他回来的消息。今天再来时,他的脚步并不似当初的急切,反而更是有意放缓了脚步。 只是再慢,也终有走到的那一刻,正如他再不愿意,也终有面对的那一天。 何飞倩提着一个保温壶走过来,就看见如一棵树僵直站在外间的秦振邦,深邃目光的不知道看向什么地方。 「哎,邦子,怎么杵在这儿不进去?熙夕这会儿已经醒了。」 「哦,弟妹也来啦?」 秦振邦回过神,松开握着拳头的手,脸上恢復了那抹淡淡的笑容。 「是啊。奶奶给熙夕炖了汤,让我给拿过来。」 正巧高医生给叶炯榆检查完身体从病房里出来,后面还跟着一个护士,看见站在外间脸上略显疲惫的秦振邦,她的脚步一顿,转念明白了这个男人的身份。她和善的向外间的两个人点点头。 「高教授,今天熙夕的情况怎么样?」 「叶小姐伤口癒合得很好,身体恢復得也不错,只是精神状态有待加强,过些日子就回家好好调养就是了。」 「谢谢您,高教授。」 这话是秦振邦说的,将何飞倩的对白抢了个彻底,弄得她尴尬着微张着嘴来不及吐出半个字。 高医生微笑的点点头,没再说什么,朝门口走去。 「弟妹,这汤我交给我吧!」 「啊?」 何飞倩愣了一下,伶俐的她马上明白过来,很识趣的将保温壶递到秦振邦手里,脸上还挂着暧昧的笑容。 「对的,对的,小两口是该好好说会儿话,我就不打搅了。」 听见门外传来的熟悉的声音,叶炯榆就知道他回来了。不知道瞪了多久,好像有几个世纪那么长,他终于来了,平安的回来了。 秦振邦手里拎着沉甸甸的保温壶,站在外间与里间相连的玄关处,直直的站着,深邃的眼眸看向躺在病床上的她。 他们明明只有几步的距离,可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他们中间相隔着千山万水。他们明明只分开一个月,却更似分开几世的再次重逢。 看着他,知道他终得全身而退,她的眼眶禁不住的便湿润了,泪珠顺着脸庞一颗一颗的往下直落,滚落在贡缎的床单上,化为晶莹的水珠。 她张了张嘴,想叫他,无奈哽咽让她失了声音。 他拎着保温壶提腿朝病房走去,这几步的路,心情复杂,走得艰辛,就如他们的爱情路,总是荆棘满布。 他一路走,她一直看,他脚步未曾停歇,她目光未曾离开。 好容易,他终于走到病床前,她背靠在床上半躺着仰头看着她,眼泪如绝了堤的湖水不停的滑落。 他却笑了,是苦笑?是开心?还是无奈?就连自己也说不清楚。 他将保温壶放置在床头柜上,在床沿上坐下,一只手紧紧地牵着她,摇着头抬起另一只手,粗糙的大拇指拭去她脸上的泪痕。 「哎,怎么又哭了?我发现自己不太能适应你的眼泪。」 她的眼泪叫他心疼,叫他不忍,叫他如何放下她?若她还是当初的她,那该多好。 「怎么才来?」 她的声音里充满了怨念,等待了几世的于怨念。 第162页 在这里的每一天,在没看见他的每一天,她每天都在担心他,担心赖哲宁的出尔反尔,担心他无法全身而退。就好像约定好了一般,来这里探望她的人也未曾将他的消息透露半个字,她不明白,也就更担心了。 「事情刚处理完。」 他用手继续给她拭去脸上眼泪,但是那泪水却有愈演愈烈之势,越擦越多了。 或者是因为看见他平安后的激动,或者是因为思念终得解脱,又或者是陷在他温柔的呵护里的感动,她忘了埋怨,忘了追究,只知道,他回来了。 「振邦,孩子……」 「我知道,他是我们的孩子,但终究与我们的缘分不够深。」 「我是为了……」 「你是为了我才与赖哲宁订婚的,我说的对么?」 叶炯榆点着头,她多么想跟他解释这再次被她给搞砸的一切,但一如既往那样,她不说,他也总能明白。 「你相信我?」 「信。」 他信她,无条件的相信着。 但信任有时候是苦涩的,它也不是万能的。 「但是,熙夕,你做这决定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东窗事发的后果?」 「振邦……我……」 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叶炯榆陷在这凌乱的漩涡里,无法清醒的面对。她有没有想过今天的局面?或者是想过的,但面对形势的紧迫,面对赖哲宁的步步紧逼,她没有别的选择,她只要他的全身而退。 关心则乱,无奈,他就是那个她最在乎,最想守住的人。 「我想过,但这件事因我而起,我……我也只要你没事。」 「熙夕,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有没有想过我需不需要你这么做?」 「我不能让你的前途因为我而尽毁。」 我不想当你生命里的祸水,也不能让你真成了昏君。 「所以,你拿自己的名声去换?但是,你最终得到什么?又失去什么?你有没有算过,值得吗?」 若然,她知道这场交换的结果是失去他,那么这场交易对她来说又值不值得? 「值得,我只要你没事。」 叶炯榆回答得很果决,没有半点犹豫,看见他毫髮未损的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便不后悔,如果让她再选一次,她还是会这么做。 秦振邦笑了,摇头苦笑着,他忘了他的大女人有时候很顽固,很执着,认定的路,下定的决心,无论谁也改不了。 秦振邦放开叶炯榆的手,从床上起身,走到窗前,面朝着外面的春暖花开,心里却是一片乍暖还凉的寒意。他将手放在窗台上,指节泛白的死死握紧,几乎是咬碎满口牙的才挤出接下来的话。 「如果,我告诉你这场交换的结果是你将失去我,你还会觉得值得吗?」 躺在床上的叶炯榆听到犹如天边传来的话语,震得头颅嗡嗡作响,全身的神经开始胀痛,你伤口传来的痛还要痛上百倍。 她迟疑了很久,才重新找回自己的声音。 「你说什么?」 秦振邦深吸了一口气,才转过身重新看向床上的女人,她的脸色更白了,掺着死死青色,往日里水汪汪的大眼睛布满血丝,瞪得更圆更大的看着她,眼神里是种不敢相信的死灰。他几乎要在这样的死灰中逃开,最终还是忍下了。 「熙夕,我说我们分手吧!」 叶炯榆终于亲耳听得清楚,亲眼看得清楚,这一番刀割的话真的就出自于站在离他只有几步之遥的那个男人身上。说这话的时候,他依然淡定,口里还温柔的叫着她的小名,就如当初他说:「熙夕,我们结婚。」,调调没有变,依旧那么温柔,说话的人也没有变,依然是他,只是内容变了,天翻地覆的变了。 叶炯榆强撑着失去所有力气的身体呆呆的坐在床上,所有的痛汇集到胸口,如一把电钻似的死命往里钻,像是要将那里狠狠的钻穿。 「为什么?」 「熙夕,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离开过。你回国的时候,我在那里等你,你说分手,我还是在那里等你。你曾保证,说你再不走了。熙夕,你食言了。」 「你这话不公平,这次我没有离开,我只是……」 「你只是为了我。但是,你失去我了。熙夕,我累了。」秦振邦仰头嘆了口气,「我们算了吧!」 说完这话,秦振邦提步朝门口走去,脚步走得稳健,但他自己知道其实是走得急迫。 叶炯榆撩开被子从床上下来,就要追过去,身体恢復得很好的她终于在他即将消失在玄关的时候拉住了他。 「分手,我不同意。」 这回,她反没再流泪,也没有悲伤,她的手果决的死死攥着秦振邦的手臂,有股死不放弃 的坚决。 秦振邦心里动容了,这就是他要的结果。 叶炯榆,你不同意,那就让我看看你的决心。 「叶炯榆,我们努力过了,但事实证明,我们不合适。」 秦振邦抬手掰开如铁箍几乎烙在他手臂上的软软的小手,隔着衬衫薄薄的意料,她在他的手臂上留下深深的痕迹。从来不知道,他的大女人竟有如此大的力气。 挣脱她软软小手的他毫不犹豫的抬腿迈了出去,没敢再回头,他害怕一回头便前功尽弃了。 「秦振邦,我会证明,我们是合适的,天生一对。」 第163页 叶炯榆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又或者是好胜的倔强之气,这一次,她下了决心,决不放弃,她一定能守住他,守住唯一的他。 秦振邦在她的宣言中,消失在病房的门口。 叶炯榆,你的决心,我拭目以待。 85、校园 一年后 平日里整个沉浸在浓浓书卷气息里平静谦和的g大今天显得十分的热闹,校园的大路小道整洁如新,在那条着名的银杏树大道更是被国旗彩旗装饰得既庄严又隆重还不失几分年轻人的活泼。走在这条大道上的人们无不都向着一个方向前进,他们的脸上难掩兴奋之色。 一辆黑色的奥迪与一辆黑色的路虎同时停在g大校园内设的临时贵宾停车场上,车上的人还没下来,只见等候多时的校领导满面微笑的涌上去,点头哈腰好不殷勤。 「秦副市长,沈总裁,欢迎欢迎!二位能来,真是我们学校的荣幸」 「陈副校长严重了。g大是我们的母校,为母校略尽绵薄之力又何须客气!」 原来,今日是g大新教学大楼落成剪彩仪式,现在身为a市副市长的秦振邦担任剪彩嘉宾,而沈嘉昊则是这栋大楼的投资者,两位同时出席一官一贵也无怪乎校领导这么热情接待了。 「两位这边请!」 在礼仪小姐的带领下,他们脚踩在熟悉的校园林荫大道上,闻着依旧熟悉的银杏树的味道,伴着浓郁的书卷气,还有那仿佛永远也散不去的如青草般青涩的香气,心中不觉的感触悠然而升。 两个人在众人的簇拥下走着,心情却不禁相同。 一条路,千千万万的人走过,有着千万种的心情。 只是偌大的g大校园里,有热闹的地方,自然也会有宁静的角落,也许在一些人眼中的盛世,在某些人眼中没那么重要。 只见一位扎着简单马尾,身穿白色上衣,深蓝色长裙,脚踩白色平底鞋,身材窈窕的女子从红砖色的教学楼里出来,她手里抱着一沓厚厚的书籍正要往左拐走向宿舍的方向,被后面出来的一众学生给喊住了脚步。 「周老师,你不去参加新教学楼的落成典礼吗?」 那个打扮清秀的女孩子竟然是这里的老师?若不是学生的称唿,单凭她的外表,任何人都会认为她是这里的在校大学生吧! 现在的校园,真是老师学生,总是分不清楚。 周老师转身还没等她说些什么,那群已经奔到她面前,亲切拉着她手臂将她围住。她淡淡的微笑着,面对这群单纯质朴的学生,心里清爽得很舒服。 「老师不去了,我约了你们的赵师母,可不能失约的。」 赵师母是g大金融学院赵成教授的夫人,一位非常热心的大姐,不单只对学生热心,对周老师这样的单身大龄女青年更是关心,她的关心体现在生活里的每一个方面。 「赵师母不是又要给你介绍对象吧?」 学生总是这样,说起话来直爽得可爱。 「哈?不要了吧,太老土了,再说我们周老师这么漂亮,哪用去相亲啊?」 说这话的是个女生,语气里充满了强烈的崇拜之意。她这话也是大实话,绝非奉承,因为周老师的确是这个校园里最具人气的女讲师,她的粉丝群男女兼有,丝毫不逊色于当红的哪位女明星。 周老师笑笑,轻拍了下那女生的头。 「这次恐怕不是,我正拜託你们赵师母叫我几道她的私房好菜,难得她愿意教,我可得赶紧着去,可错过不得。」 「周老师,你还学啊?你都快把赵师母的菜都学会了吧!其实女生为什么一定要会做饭呢?我以后要找个会做饭的老公就好啦!」 女生天真的大言不惭,在场的女孩子自然点头附和,却引来了一众男生的嗤之以鼻。 「切…………你这么缺乏中国女性传统美德,小心嫁不出去。」 「你们才是封建的大男人主义思想。」 「你们女生……」 「你们男生……」 男生和女生就为了这做饭与不做饭引来了一场激烈的唇枪舌战。 周老师笑而不语,无奈的摇摇头,见怪不怪的享受着这样的青春激情,只是她的思绪开始有些恍惚,在它们即将飘远的时候赶紧抓了回来。 「嘿,你们不是要去参加新教学楼的落成典礼吗?」周老师紧急叫停了这场有可能持续发展下去的辩论比赛,她抬起手点了点自己右手腕上的名表,「还有一个小时就要开始咯,你们再不去,可就得是外围中的外围咯!」 学生们听这话,连忙的休战,看了看表,顺着小路拔腿就朝着新教学楼的方向跑去。 「呀呀呀,我可不要站后面,站后面就看不见那大帅哥师兄了。」 「你们女孩子就是花痴,他们成功的不是外貌,是他们的事业好吗?肤浅!」 「你们男生才是外貌协会,不然怎么会那么喜欢xx子,xx空啊?」 「你们……」 「你们……」 人是渐渐跑远了,可是这争吵的话题却从未停止,从国内斗争闹成了国际纠纷,周老师抱着书,看着这群青春活泼的孩子们,心情也渐渐的好起来。 透过林立的树荫,周老师看见了远远正要朝这边走的人群,其中不乏校领导,她不明白怎么这些人会朝这边来,不想细究,抱着书,她提腿继续自己离开的方向。 第164页 「周老师,你可得认真的学,今晚我们去你家蹭饭,别砸了自己的招牌。」 这群疯孩子,跑远了还不忘打趣她。周老师摇头笑着,她和这群学生之间不似师生,更似朋友,这样的感觉很舒服,很惬意,很享受,这足以证明她当初的选择多么的正确。 离正式落成剪彩仪式的时间尚早,沈嘉昊心血来潮的提出想到自己曾经就读的金融系教室看看,秦振邦亦无意见,校领导也就更是再乐意不过了。 从银杏大道转到了林荫小路,本该是更宁静了,却因着一 群学生的嬉笑怒骂的青春活力带动了这里的气氛,倒也不觉得嘈杂,可能是因为他们的声音本就该属于这里。 「周老师,你可得认真的学,今晚我们去你家蹭饭,别砸了自己的招牌。」 秦振邦的脚步不由的收了这大声喧譁的影响,抬头望去,只见那群孩子朝着身后的地方大叫着,然后跑开了。顺着方向望去,他仅仅是看见一抹蓝色的裙角消失在拐弯的地方。 她会做饭了?分开的这一年,她真的变了,变得太多,太多。 回去的路上,秦振邦没坐自己的车,而是上了黑色奥迪旁的黑色路虎。 车里没有旁人,只有罗刚在前面开着车,他们两兄弟舒服的坐在后头。 「看见她了?」 「一抹裙角算不算?」 沈嘉昊嘆气的摇头一笑。 「我说哥,当年你可真敢。」 「没有什么敢不敢的,当时那个状况,要么我为了她放弃所有包括家人,要么就是她现在走的这条路,脱胎换骨。选不了第一条,你是知道的。」 沈嘉昊怎么会不知道,就像当年他不会为了肖琳琳背弃整个家族一样。 如果一段爱情是得不到家人祝福的,那么这段爱情在甜蜜也不是幸福的。 他们从来无从选择自己的出身,所以只能去适应。 在沈嘉昊眼中,秦振邦比当时的自己更幸运,因为他坚持下来了,或者说他们坚持下来了。他却没有,肖琳琳亦没有。 人生就是如此,放弃后是幸福的,坚持着也会是幸福的。 「当年你出这么狠的招,就不怕她真放弃了,真跑了?」 秦振邦轻笑一声。 「那样,她就不是我秦振邦的大女人了。」 「真那么胸有成竹?」 「你真觉得是我将她逼到死路上,她才为了我放弃了所有脱胎换骨的生活?」 「不是吗?」 秦振邦微笑的摇摇头。 「早在我出事前,她离开q市的时候,便早与g大这边有了联繫。」 沈嘉昊顿时恍然大悟。 「所以,她早有辞职转行的准备,所以……我说嘛,她怎么可能为了你小子的那番激将法做出如此彻底的改变,这也太不符合她女王的个性了。」 秦振邦扭头看向窗外的美景,并没有理会沈嘉昊的揶揄 「不过你这招也太绝了。」 「绝?当时一哥根本没放弃找老秦家的痛脚,再加上要对付曹或年,根本容不得我有半点儿女私情的纠葛。」 小不忍则乱大谋,这个道理他很小便明白,他的半点任性或就是整个家族的灾难。 这样的话题让车里的两个大男人都沉默了,沈嘉昊能体谅秦振邦肩上背负着什么样的重任,他毁了不要紧,但必不能成为整个家族的罪人。 「你这叫蜘蛛死了还会生?」 「少在这耍贫。」沈嘉昊的调侃缓和了车里的气氛,秦振邦嘴角摇头也笑出声来。 过去了,终究过去了。 但是,沈嘉昊的确说中了,是置之死地而后生,但没有绝对把握,他他又如何敢使这一招? 「这一年,你们都没见过?」 「目前没有。」 「为什么?」 「时机未到。」 「你俩丫的够能忍的。」 她回来一年了,她改了名字,换了身份回到这座城市,她以为他一无所知,却不知她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的关注。 她,名字叫周熙夕,女,30岁,未婚,剑桥大学金融学硕士毕业,现任g大讲师,家中父母离异,先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很简单的简歷,与一个平凡人无异。 这个学校里没有人知道她曾经是叶炯榆,没有人知道她曾经的丰功伟业,她刻意让周宇成改了自己的档案。 所幸的是,卸了妆的她与曾经浓妆艷抹的她判若两人,有人曾经说她与当年香港着名年轻女强人叶炯榆有几分相似,她回以淡淡的微笑,或者就是这份淡然如菊的气质,说话的人自己否定了自己的猜测,因为她们眼中的目光相去甚远,一个犀利如剑,一个温婉淡漠,只是样貌有那么几分相似罢了。 后来,再没人提及这件事儿,她再不是叶炯榆,她是周熙夕,g大校园内人气爆棚的女教师。她在学生仰慕的目光,与他们亲近却低调的生活着,一个人生活着。 叶炯榆轻轻地敲响赵教授家的大门,不一会儿门开了,有位和蔼可亲的大姐从里面迎出来,拉着她就往屋里走。 「唉哟,小周啊,怎么才来?我这材料可都备齐,就等你了。」 「赵师母,今天校园里热闹着呢,你怎么不去热闹热闹?」 「唉哟,那都是小年轻的地方,我们这些老骨头啊可没那兴趣。」 第165页 叶炯榆笑笑,表示同意,换了赵师母递上来的围裙,跟着一同下了厨房。 曾经她以为自己这辈子是绝无烹饪的天分了,但这一年里,她把将勤补拙这四个字发挥到淋漓尽致,她从番茄炒蛋开始学,跟着这位热心的赵师母一道一道的学,不记得失败了多少次,浪费了多少次,最后,她成功了,现在的她可以独自烧出五菜一汤绝没有问题,虽然只是家庭小炒,但比起当年的她,早已经是脱胎换骨。 事实证明,只要她叶炯榆决心做的事儿,就没有不成功的,没有例外。 叶炯榆在厨房里熟练的给赵师母打着下手,也同时认真的记录着赵师母做菜的每个步骤,厨房里的她现在是有模有样了。 「小周啊,最近有没有什么情况啊?」 「啊?」叶炯榆切菜的手顿了一下,熟练的装起傻来,「赵师母你说的是什么什么情况啊?」 「你这丫头又装傻,当然是你的个人问题啊!」 「哦,还是老样子。我一个人也挺好的。」 一个人也挺好的,那是因为心里装着个永远放不下的人。 「话可不是这么说,你年纪也不小了,找个人照顾你也是好的呀!学校那么多男老师你都看不上?」 「哎,这种事讲缘分的!」 这是惯用的搪塞对白,叶炯榆已经讲得顺口得很,无须经大脑脱口而出。 「我呀,有个好姐妹的儿子,刚从加拿大回来,人啊长得是相貌堂堂,学歷也高,人也好,很会心疼人的,你们要是能成,他肯定会对你特别的好。」 说媒的人把对象说得天上有地下无的如绝世珍品,赵师母也不例外。 叶炯榆也听习惯了,脸上淡淡的笑,微微的摇头。 「我现在不想这些。」 我现在不想这些,因为这世界上再找不到比他对我更好的人了。 86、见与不见 g大的教师宿舍区位于校园旧区的东北角上,因为是八九十年代的老式建筑群,很整齐的皆是4层的矮式楼房,在a城这样的繁华城市里,这样高度的房子不多,它们轻松的隐于一片年代久远的树木里,这里,沾了学院的儒雅气息,宁静的仿佛与世隔绝,丝毫不被城市的喧嚣所污染。 叶炯榆就住在一排排小楼的某一处。 应聘到g大教书后,她没有回大院儿住,而选择了住在学校安排的40平米的单身公寓里,原因,是因为住在这里方便,也是因为他。 这一年里的每一天,她几乎都生活在这座校园里,不曾离开半步。白天,她给学生上课,然后漫步在校园里;晚上,她或者去赵师母家学做菜,又或者安静的呆在家中,捧着杯咖啡发呆的过着小资生活。 长时间生活在高效率的城市里,处于强大压力下的她,早厌倦了商场上那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生活,厌倦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利用的丑恶,现在的这条路是她在从法国回来后便已经物色好的退路。 只是,从来不曾想过,自己的生活也能如此简单,而自己,竟然适应了这份简单,并开始爱上它。 一切返璞归真。 这一晚,叶炯榆好容易打发走了前来蹭饭闹腾了一整晚的学生们,将房子整理妥当,已经是深夜时分。她抱着杯咖啡,走出阳台,吹着阵阵凉风,伴着青草树叶的香气扑面而来,她深深唿吸着,享受这里特有的儒雅宁静。 今晚的风依旧清凉,今晚的夜色依旧宁静,楼下依旧是那盏泛黄的路灯,耳边传来沙沙的树叶声,不同的是,今晚的她,心里无法平静。 她知道,他今天来了,走进这座她生活了一年的象牙塔里,他们还曾在那校园的小道上几乎重逢,是她刻意的躲开,让彼此擦肩而过,缘悭一面。 这次的可以错过,她没有后悔,没有沮丧,倒是有几分报復的快/感,这份快感却很快的被失落淹没。 他终究没有寻她,正如她不见他。 他们不见,但她的生活里并不缺乏他的消息,正如今天的晚餐,学生们兴高采烈的谈论着今天的启动仪式,谈论着主席台上的嘉宾,谈论着那两位出色的师兄。 「传说中的沈师兄真的好帅!」 「但是我觉得秦师兄也超酷的,那气场真不是盖的!」 「就是,就是,我也觉得。」 「…………」 「…………」 女学生你一言我一句兴高采烈的谈论着,叶炯榆坐在他们中间,安静的给他们夹着菜,嘴角淡淡的不发一言。 「周老师,你真该去看看的,他们两位可是我们新一代g大之光呢!」 叶炯榆失笑的摇摇头,轻拍着那女生的头。 「我要像你们那么年轻也定去凑着热闹!」 「周老师,你可不老,别人看见你跟我们走一块儿,都以为她们是你姐呢!」 男生抢白的打趣着在场的女生,引来一记杀人白眼。 论外貌,秦振邦在沈嘉昊面前或许暗哑无光,但他强大的气场弥补了所有的遗憾,让他在人群中更耀眼,那是种与生俱来属于王者的光芒。 叶炯榆无须亲眼目睹,也能想像今天启动仪式的阵仗,两个耀眼的男人站在主席台上,挥洒着属于他们自己的光芒,将旁人皆比下去。 她抱着马克杯弯腰撑在阳台的栏杆上,嘴角不由的牵起一抹笑意,是自豪的得意,也是苦笑的失意。 第166页 只有她知道,自己是多么强烈的想见他,想了四百二十五天,从医院那一别之后到今日整整四百二十五天,他们再没见面。 她握着马克杯的手默默的收紧,软软的手指节泛白。 记得当初,她出院后也顾不上姥姥要她在家休养,马不停蹄的毅然决然的回了q市,回到这座他生活的城市。 她去市委大院儿找他,被新来的工作人员铁面无私的堵在一楼,「女士,您没有预约不能进去。」 她手持通行证去了部队大院儿,被告知通行证已经无效。 她在大院儿门口日夜的守株待兔了两天,好心的哨兵不忍心,才告诉她,「您找的领导已经不在这住了,您还是不要来了。」 linda也帮不了她,就在她住院的那些日子里,曹或年整个家族被一锅端起,彻底覆灭,也是因为这样,胡耀华被调回了部里,再不在秦振邦身边了。 她找不到他,她去遍了他可能去的地方都见不到他。 再后来,还是沈嘉昊告诉她,其实他回了a城,因为曹氏的案子办得成功,被上面提前调回了a城。 当她疯狂的在q市找他的时候,原来,他早已经不辞而别。 她发现自己就像个傻瓜,在q市里转悠,漫无目的。 她何曾为了一个人如此卑微的守候? 她恨他,她怨他,但冷静过后,她有了决定,一通电话打给了周宇成。 「我要个新的身份,我要去g大当老师。」 从没对家族有过要求的她,这个微不足道的要求很快被满足了,应该说他们满心欢喜的满足了她。 现在,她再想起当初在医院他留给她的背影,想起他后来的避而不见,想起他的不辞而别,她牙关咬紧,要咬出牙血来。 秦振邦,不见,那就永远不见。 屋里的电视不依不饶的响着,叶炯榆不曾注意过放的是什么,那是刚才学生们开的,她忘记关了。 这时候,电视里传来一个她听得很清楚的声音:「会议投票产生新一届领导人,秦启岳、董良泉、周家年、沈英捷…………」 电视里,女主播字正腔圆的声音后面还念了很多, 很长,叶炯榆没再听下去,也无心在听下去。 她嘴角重新弯起一道完美的弧线。 一道轻松的下课铃声,原本平静的教学楼熙熙攘攘起来,学生们三五成群的抱着书本从教室往外走,走在走廊上,走在楼梯上,一直走出教学楼。素颜的叶炯榆混在学生里被完全湮灭,很难找到她是老师的 。 但是,他总能在人群中清晰的找到她的存在。 「周老师,我们一起去吃饭堂吧!」 「好啊!」 叶炯榆被学生簇拥着走出教学楼,脸上暖暖的洋溢着笑意。 他从没见过她如此的笑容,发自内心开心的笑,虽未曾见过,但他发现这种笑容其实很适合她。她的笑感染了他,他坐在车里嘴角高高的扬起。 「哎,这谁的车呀?怎么停这来了?」 学生大惊小怪的看着停在教学楼前非停车区的黑色轿车。 「嘿,说你们女生不懂了吧,这是市委的车。」 「你又知道?」 「内行人看车牌就知道啦!」 「就你行!」 「……」 学生后来的交谈叶炯榆完全没听到,她的注意力被那辆嚣张的黑色轿车吸引了过去。 他来了,他是该来了。 「嘿嘿嘿,快看,是他哎!」 「谁?啊?秦……秦师兄?!」 秦振邦从车上下来的那一刻,在场的学生都惊呆了,他站在车旁,无视惊声尖叫的学生们,眼神直直的看向人群中的那个人。 叶炯榆同样的看着他,目光被吸住了一般不舍离开。 旁边的人都静止了,仿佛这一刻就剩下他们两人。 他举步走上台阶,走向学生人群,引来更多尖叫,和窃窃私语。 她纹丝不动的站着,等着他仿佛走了千山万水似的来到自己身边。 「熙夕,我们回家吧!」 她脑子里想过千万种他们再见面时的开场白,没想到他在放逐她一年后,竟然能如此淡定的讲出这么稀松平常的家常话来,仿佛就如同最平常的夫妻般,从不曾分开。 他说完这话的时候,她如同打了麻药,愣愣的定住,压抑着心里万千感受的冷静着,定定的看着他,不发一言,不回一句,就连表情也不曾转换。 听着这位学弟学妹眼中的超级师兄叫着学校里最具人气的女老师的小名,学生们更是惊叫连连。 「啊?原来他就是周老师的真命天子啊?」 「怪不得,周老师都看不上别人了,有那么酷的男朋友,别的男人哪入得了眼?」 「还真是很配呢!」 「…………」 和叶炯榆最近亲的几个女生胆大的那个开口问道:「秦师兄,你是我们周老师的……」 「未婚夫。」 这是个无赖的答案,秦振邦却能把它讲得义正言辞,没有半分痞子之气。 叶炯榆依旧只是看着他,只有脸上的肌肉有那么一丝难以捕获的抽动。 「哇…………」 「…………」 学生们的讨论声很快的被文风而来的校领导扫兴的打断。 「都站着干什么,干什么?赶紧吃饭去,吃饭去了!」 第167页 校领导带着很多学校的工作人员迟到,却还是到了前来赶人,不消一会儿,学生群被依依不捨的劝散开去,校领导和工作人员很快的便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此刻,现场只剩下相视而站的两个人,模煳了旁边的所有的一切。 叶炯榆曾经想过他们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重逢。街上巧遇?大院儿巧遇?他刻意去找她?又或者她再也忍不住的去找了他?…… 想像中的重逢有千百种,却唯独没有想过他会如此高调的出现,毫不避讳任何人的目光。 高调,从来不属于他。 寻了好久,叶炯榆终于寻回了自己仿佛失落已久的声音。 「你来干嘛?」 失落已久的声音带着哽咽的说出这句话,有着浓烈的憋屈。 「那你又为什么回来?」 「我回来是要证明我当初的话,我想跟你生活在同一个城市。。」 当初,她曾信誓旦旦的告诉他,「秦振邦,我会证明,我们是合适的,天生一对。」再后来寻不到他,她索性的赌气再不找他,两个人就这样咫尺天涯的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 「难道就此不见了吗?」 这一年,他知道她在哪里,一直都知道,他不敢找她,她也再没有寻他,他们甚至不曾巧遇,走在同一个大院儿的同一条林荫大道上都不曾巧遇。仅仅是两天前,在校园的小路上,那一眼飞扬的裙角。 说到这,叶炯榆再难按捺住内心的气愤和委屈,尽数爆发出来 「是你不见我。我是错了,可就真那么不可原谅吗?既然不可原谅,你今天也是多余来。」 「熙夕,当时的我们只能如此,你能体会我的痛吗?就像要炸开一样。…………」 「所以,你不原谅我,不见我,废了我的通行证,把我挡在门外;不辞而别的回了a市,你就这么不想见我?既然如此,那我也不要见你,就算跟你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也不见你。」 说着说着,叶炯榆控制不住的声泪俱下,宣洩着这一年里自己心中的苦闷,控诉着秦振邦这一年里的冷酷无情。 「熙夕,很多事情没有解决,我不能见你。」 在这之前,他的一举一动都被一哥的人监视着,哪怕是一点小差错都有可能为父亲的前途引来轩然大波,这样的的境况,他知道她会懂,也只有她会懂。 理智上,她的确能理解他两难的境况,但感情上,她接受不了,这一年的咫尺相思,实在太苦了。 「太苦了,这一年的相思实在太苦了,如胆汁流进心里,你知不知道?」 他曾经说过,以后,她的苦他会陪着她。 「我知道,因为我也苦,和你一样苦。我说过我会陪着你,一起苦。但我们终于苦尽甘来了。」 相思是彼此的黄疸,同样苦进心里,他不比她少苦半分。 「苦尽甘来?谁说的?我有说过要跟你苦尽甘来吗?」 她不能否认自己是动容了,心里被敲得一阵一阵的感动着,但感动并不能抵消这一年心里的怨念。她渐渐收起眼泪,怨念的转身就走,身后的人着急了。 着急的同时,他不难在她眼中读到那一闪而过的俏皮。连忙上前拉住她,知道她口气送了,语气也跟着轻松起来。 「熙夕,不带这样报復人的,我们是註定要在一起的天生一对,可别浪费了这天赐良缘。」 「呸!我报復你?秦振邦,你这人怎么恶人先告状啊?到底是谁先报復的谁啊?你个大男人这么小气,我就是有错,你就不能让这点吗?非得跟我这么较真儿?」 他将她的双手拉在手里,将她转正了面对自己,伸手挑起她生气的小脸,眼睛人就低垂的不愿看他,微微嘟起的小嘴泛着几分诱人的光泽。 「好好好,我先报復的你,我的错,我不该小肚鸡肠,我不该跟你计较,我道歉,我认错,好不好?我的熙夕公主不要生气了。」 「呸,谁是公主啦?」 她在他低声下气的道歉中脸上的表情有了丝毫的松懈,连忙收住敛紧,实在不愿这么快的松口。 「我说错,是女王,我们家女王,女王陛下饶命啊!」 如果你看见一个平日里在众人眼中的王者正低声下气,还要洋装可爱的跟自己道歉,任凭谁忍俊不住! 看见自己的努力终于收到成效,他连忙乘胜追击。 「熙夕,我们结婚吧!等了四百二十七个日子,就为了等回我二十年前定下的新娘。」 她有点夸张的抬起头,惊悚的看向头顶的人,眼中不免泛着晶莹。 「秦振邦,你进步了,会说甜言蜜语了。」 他露出了几分痞子之气,搂着她的腰将她拉紧贴近自己。 「好听吗?好听就嫁给我呗!」 这场迟到的求婚,她又何尝不是等了四百二十七个晨曦? 「嗯,如果我不考虑个一年半载的是不是显得我特不矜持,特恨嫁呀?」 「哪能啊?女王的风范就是当机立断。」 「好吧,那我答应你了。」 他开怀的大笑将她牢牢的收入怀中。 一场重逢,最后在峰迴路转的求婚下结束。 一场爱情,种子在二十几年前落下,今天终于收成正果,这一次再没有人能将他们分开。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有点长,因为要结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