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重生二嫁[年代]》 第1页 [穿越重生] 《快穿之重生二嫁[年代]》作者:海沫西陆【完结】 文案: 当发现丈夫跟女邻居爬床的时候, 李潇潇的整个人生都要坍塌了。 凌晨守在迷茫的高速路口,她突然警醒了, 不就是个渣男吗,大不了不要了! 可在她下定决心努力挣钱养娃的时候, 她重生了,回到渣男跟她表白的那一天~ 李潇潇毅然决然拒绝了渣男,同时为自己找了个更好的。 从此过上了幸福小日子…… 不知怎么回事她又穿越了, 还有了金手指: 【60年代受气小媳妇】 【70年代被弃女知青】 【80年代嫌贫爱富的旧爱】 【90年代凤凰男短命前妻】 【被隐婚的18线女艺人】 【古代流放路上痴情长公主】 【末世被害小可怜】 …… 啊啊啊~ 为什么每一次穿越都是这种悽惨的炮灰角色? 年代文为主,男主有且唯一, 非传统意义的二嫁, 渣前任可以忽略不计,别细究, 细究就是逻辑需要,勿喷!架空! 小故事顺序不定! 内容标籤: 幻想空间 穿越时空 重生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潇潇 ┃ 配角:快穿之渣男前任回来了 ┃ 其它:灵泉空间 一句话简介:踹了渣男过好日子! 立意:女人先要爱自己 第1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她老公怎么了?…… 「妈妈!」娇娇刚从幼儿园出来 ,就一眼看到了等在大门口的妈妈,立即挣脱老师欢快地跑了过去。 「娇娇。」李潇潇对着女儿的脸颊就亲了一口,然后跟老师笑着告别。 李潇潇一手拎着女儿的书包,一手拉着娇娇,往家里走去。 「妈妈,爸爸今天还要出差吗?」女儿边走边期待地抬头问。 李潇潇温柔地抚了抚女儿的额头,「娇娇乖,爸爸出差也是为了挣钱给我们买新衣服,买好吃的东西啊,娇娇还记得上次爸爸带回来的新裙子吗?」 「哦。」五岁大的孩子仿佛已经习惯,听到爸爸出差了,懂事地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 李潇潇看着孩子那乖巧的样子,心里有些不好受,但丈夫郑阳最近一年工作确实忙碌了许多,看来她得抽空跟他谈谈了,工作重要,孩子也很重要。 想着这些,李潇潇带着孩子回到了家,安排孩子洗好手,坐到学习桌上写作业,她才换下外套,扎好围裙进了厨房。 等娇娇写好两行拼音,又玩了会儿玩具,李潇潇也做好了晚饭,拎着装好饭菜的保温盒,带上女儿出了门。 十分钟后,母女俩来到了位于隔壁小区的郑家,郑父在郑阳十多岁的时候就过世了,家里只有郑母一个人。 李潇潇进了客厅先把孩子安顿好在厨房吃饭,然后端着给婆婆的饭菜进了卧室。 「妈,饿了吧,我今天给您做了香菇油菜还有……」李潇潇的话还没说完,郑母就沖她扔了一个枕头过来。 「你是不是要饿死我?这都几点了,我看你是长本事了,敢欺负我这个老婆子了……」郑母因为中风半身瘫痪在家好几年了,性格变得格外偏执,平时她大多是由儿媳妇李潇潇负责照顾,有一点不顺心的事情就要发脾气。 李潇潇过来这会儿其实才刚刚五点,好多人家还没有吃晚饭,她习惯性地侧过身保护饭菜,也没有生气,面带歉意地进了卧室。 「妈,对不起,我来晚了,您别跟我生气,再气坏了身体,先吃饭吧,我做了您最爱吃的油焖大虾。」 看到儿媳妇乖顺的模样,郑母心里的火气散了一些,撇撇嘴接过递来的碗筷,吃起了饭。 李潇潇一边给婆婆夹菜,一边拿着手绢注意着婆婆时不时会弄脏的唇角,婆婆自来是个干净人,最忍受不得邋遢,但因为身体的原因,有时候会有手抖嘴斜,所以这是每次吃饭必备的环节。 吃过饭,郑母的气也消得差不多了,等李潇潇帮她洗好手脸,擦了身子,又烫好脚,换上干净衣服,看看时间差不多,她就挥手让儿媳妇离开。 因为郑母执意不愿搬过去跟儿子一起住,所以郑阳和李潇潇帮郑母雇了个保姆晚上专门看护,时间到了,保姆该到了,李潇潇带着孩子回家就行了。 说是保姆,其实就是郑母老家的侄女,因着郑母特别要求,所以晚上就过来照顾她,每个月几千块的工资,还不耽误白天上班。 郑母的一切事情,比如洗澡、吃饭、洗衣服、家里卫生等等,都是李潇潇白天工作之余抽空做的,保姆过来只是陪老太太晚上睡个觉。 别看郑母白天使唤李潇潇大唿小叫的,对这个侄女,她可是态度老好了,晚上从来不折腾人,就怕打扰了她侄女休息。 甚至很多次,老太太憋尿了,宁可拉尿到被窝里,等着第二天儿媳妇过来收拾,也不愿喊侄女起来扶她去厕所。 不用干什么活,晚上有地方睡觉,每个月还有好几千块的工资,傻子才不干,郑母的侄女整天跟个大爷似的,仗着「照顾」郑母,没少给李潇潇脸子看。 李潇潇一开始也跟丈夫反应过这个问题,可郑阳怎么说来着,他妈岁数大了,好不容易有个合心意的侄女愿意陪着她照顾她,看在老太太的面子上,还是别计较了,反正他们家也不差这两个钱,如果李潇潇不愿意伺候老人,不行白天再安排个保姆。 第2页 李潇潇这人哪哪都好,就是性子比较软,平时还看不出什么来,一碰上自家老公,那妥妥是个恋爱脑,几乎是言听计从那种。 老公这么说了,她便也就接受了,她工作清闲,平时不忙,能够顾到家里,再说婆婆也不是完全瘫痪,拄着拐杖还是能在屋里走动的,想想白天再雇个人的话,又是好几千没有了。 郑阳也就这两年工资才涨了起来,家里宽松些,向来精打细算的她想想还是算了,她多做些也就有了。 忙活一天,带着娇娇回了自己家后,李潇潇帮着孩子洗了澡,又给她哄睡,把孩子换下来的衣物洗干净晾上,才算是有了些自己的时间。 躺在主卧的床上,李潇潇拿起手机,给老公发了条信息,「老公我想你了,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等了半天没反应,她才嘆了口气,又发了一条,「老公早点睡觉,晚安。」 第二天,依然是忙碌的一天,早早起床做好了饭,送孩子去幼儿园,又去给婆婆送饭、餵饭,一切忙完后,八点多了,她才开着代步车去了单位。 刚坐到办公桌边,她的手机就响了。 李潇潇想到可能是丈夫给她回的信息,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了欢欣的笑容,可打开手机一看,上面却是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简讯: 【想知道郑阳在哪里吗?速来鑫鑫小区2栋3单元402号。】 李潇潇整个人有点发懵,这是什么意思?她老公怎么了? 第2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重生回到过去…… 虽然李潇潇告诉自己这很可能是个骗子,但她还是跟领导请了假,开着车子往简讯里的地点去了。 鑫鑫小区,是她和郑阳当初结婚时租房子的小区,2栋3单元,就是他们所在的单元,402房间,是他们原来那个家的楼下,他们住的是502。 这一切的巧合,都让李潇潇的心悬了起来,一股莫名的慌张,正被她死死压抑在心底。 到了楼下,关车门上楼,李潇潇的手脚都有些发抖,好不容易到了402门口,大门居然没有关死,有半掌大小的空隙。 李潇潇有些怯懦了,不知道该不该去拉开那道开着的门。 正在这时,屋子里传来一男一女暧昧的声音。 「哎呀,阳哥,别,不要了,昨晚上还没要够吗,都九点多了,一会儿你该回家报到去了吧?」娇媚的女声响起。 李潇潇感觉整个大脑都不会运转了,凝滞在那里大气都不敢出,就想知道被喊做「阳哥」的那个人,到底是不是郑阳。 「你个小狐狸精,就知道勾引我,我没要够什么原因你不知道啊?嗯?别躲,让我再好好亲亲……」 男人的声音响起,李潇潇是真的脑子放空了,在那一瞬间,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在做些什么。 随着屋子里愈发不堪的声音响起,女人又娇滴滴地问男人,「阳哥,你这么不正经你家嫂子知道吗?」 男人不屑地嗤笑一声,「你说谁?那个黄脸婆?她哪里有你招人稀罕,也就只能放家里看看老太太和孩子了,小狐狸精,快点给我生个儿子,听话,等有了儿子,我就把你娶回家……」 …… 接下来的动静,李潇潇就都听不进去了,她只知道,里面那个男人是她昨晚还说想念的丈夫郑阳不错,他出轨了,对象还是他俩以前的老邻居,楼下的单身女人张萍,他还说她是黄脸婆,他想要张萍给他生个儿子,然后离婚娶她! 李潇潇意识到这些,感觉自己的整个人生都坍塌了,她没有进去,仓皇地冲下了楼,颤抖着双手发动车子,一路朝向南边开了过去。 往南边走两千米就是郊区,这边地广人稀,她一直朝前开过去,不知道开了多久,双眼涩涩的,直到没有路可走了,泪水才终于止不住般从眼眶流了下来。 李潇潇停下了车,趴在方向盘上痛哭出声。 自从跟郑阳在一起后,他就是她的一切,她为了他,什么苦都能吃,什么罪都能受。 他家没有钱,他们结婚就租了个小房子,她连彩礼都没要,反抗着自己父母,悄悄拿了户口本,两个人就那么结了婚。 至于她为什么变成现在的黄脸婆模样? 他母亲生病偏瘫,这么几年,都是她亲手照顾的,最开始餵饭餵水,擦身按摩、接屎接尿,她一点怨言都没有过。 最忙的时候,闺女还小,郑阳因为出差顾不上家里,她一手抱着闺女,一手还要伺候婆婆,整个晚上都睡不了两三个小时的觉,更别提收拾打扮自己了。 因为总请假,单位里晋升的机会她都错过了…… 她到底是哪里对不起他了,为什么他要这么对自己? 李潇潇越哭越伤心,也愈发的无措,她不知道她的天塌了后,她还能做些什么? 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想到幼儿园的闺女,李潇潇咬了咬唇,给孩子姥姥打了电话。 「妈~」李潇潇硬忍着不让自己的声音太过异常。 李母听到是自家闺女的电话,有些意外,「潇潇,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妈,我单位有些事得加班,郑阳出差了,您能帮我接下孩子吗?」 李母直接就应下了,「行,你忙你的工作,这两年耽误不少正事,可得好好表现表现了,孩子你放心。」 第3页 「好,谢谢妈,明天是周末,孩子先放您那里,等我忙完再去接她。」 听到自己妈关心的语气,李潇潇差点忍不住哭出声来,匆忙说两句挂了电话。 顿了顿,还是打开了郑母侄女的微信,说自己临时有事,让她提前去照看一下郑母,有问题给郑阳打电话。 她又给幼儿园王老师发了条信息,得到回覆后就关机了。 她刚才调成震动的手机接到了不少郑母打过来骂人的电话,想也知道,她中午没过去,郑母没人送饭,定是发了一通火的。 但是现在,她连自己都顾不上了,能发消息安排保姆过去,对于郑阳的母亲,在他做了对不起她的事后,她能做到这份上,已经是极限了,至于其他的,她不想再理,就让她的好儿子去操心吧。 发了半天呆,等她再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了,而她此时正把车子停在了距离高速路口两百米远的路边。 想到自己这些年受过的委屈,遭过的罪,还有时不时跟着自己一起挨婆婆骂的闺女,以及上午她从门缝里听到看到的那一幕,李潇潇突然就警醒了! 郑阳做出了那么龌龊的事情,还那样说她,她还有什么好想的,她平时虽然性子有些软,但对于婚内出轨这样的原则性问题,她是坚决不会原谅的。 发呆的这段时间,她满脑子想的都是孩子,如果两人离婚的话,会对娇娇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可以尽量避免让孩子受到伤害。 可再回想起郑阳让张萍生儿子的话,李潇潇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原来他一直都在意娇娇不是个男孩,想明白后,以往郑阳对待闺女的画面一一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只怪她一直以来太过心大和软弱,没想过郑阳居然会有这样的心思。 既然他不喜欢娇娇这个女儿,那就离婚,现在是二十一世纪,离异、二婚的多了,她又不是不能挣钱,一个人也能把孩子拉扯大! 李潇潇红着眼睛握紧了拳头,无比坚定地下了决心,她不该为了家庭牺牲了晋升机会,曾经她也是单位里的骨干分子,领导对她很重视的,结果…… 现在不一样了,她要坚强起来,不管是为了娇娇,为了父母,还是为了她自己,她都不能再这样软弱下去了,她要离婚,要让渣男付出应有的代价,要拿到女儿的抚养权,带着女儿过好日子! 理清思路后,李潇潇揉了把脸,谘询了当律师的老同学,回到家,细心地回忆郑阳最近一段时间的异常,通过各种途径寻找起了证据…… 半个月后,在老同学的帮助下,搜集全证据的李潇潇顺利离了婚,女儿跟了她,还拿到了大半的财产包括两人后来共同购买的新房。 这样一来,孩子的抚养费算是一次性付清了,李潇潇也不会跟那个渣男再有什么牵扯。 至于那个渣男,李潇潇也在暗地里让他受到了应有的报应,品德败坏的人,在国企单位里面,自然是不会有前途的,那个狐媚子小三,名声也在邻里邻居间传开了,每天被人指指点点,连着好多天都不敢出门。 而他们两个之间,因为小三使计要算计他离婚再娶的事被渣男知道了,渣男因此没了前途,关系自然和谐不到哪里去,没几天两人就闹崩了,渣男的脸都被小三给抓花了…… 一切尘埃落定,李潇潇无比坚定地准备努力挣钱养娃的时候,某天上班路上,开车经过一个路口,突然掉进了耀眼的白色光圈里…… 等她恢復意识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正站在大学的操场上,阳光刺眼得不行,她对面,是年轻时候的渣男郑阳,而渣男正满脸羞涩地对着她表白! 第3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欢迎来到六十年代…… 李潇潇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她是在做梦? 但即便是在做梦,见到渣男,她也噁心得不行。 「潇潇,我喜欢你很久了,做我女朋友好不好?」郑阳年轻的时候还算是个周正的小伙,不像多年后有了啤酒肚的发福模样。 李潇潇在弄清楚现在什么处境后,马上就嗤笑出声,「喜欢我?让我做你女朋友?」 郑阳虽然不知道刚刚还羞嗒嗒的李潇潇为什么会突然变了语气,可因为他一直以来的自信,认为对方对自己也是有好感的,并没有多想,只是红着脸点了点头。 李潇潇的父母都是有不错工作的本地人,他如果娶了她的话,想来他们一定会帮他找个好工作留在本地的,而且他们就这一个闺女,家里的房子和钱财,早晚都会是他的。 李潇潇可不知道当初渣男跟她表白还有这么多心思,她此时见到年轻时候的渣男,听到他说这些话,再想到多年后的那一幕,就反胃得想吐。 「做梦!」 这两个字吼出来后,李潇潇也不管是做梦还是什么了,咬牙切齿地继续说:「郑阳,你上大学的学费都是几个姐姐帮你凑的吧,你这身新衣服又是从哪里省下来的钱买的?」 「让我猜猜啊,你是回去跟你妈闹了,还是跟你几个姐姐哭穷了?啧啧,你出门都没照个镜子吗,你妈和几个姐姐天天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干着农活,家里条件差成那样,你上大学的花销就不说了,你哪里来的脸买几百块一件的t恤和牛仔裤?想想她们的辛苦劳作,你都不觉得羞愧吗?」 第4页 李潇潇是两人在一起后决定结婚那会儿去他老家才知道这些的,她当时也是十分震惊的,因为从大学里郑阳的表现来看,根本看不出他家里条件会是那样。 他的穿着吃喝在同学中都是中等偏上的,让人感觉并不缺钱的样子,甚至手机比大多数同学的都高档,时不时还会请室友同学出去吃个饭。 可这些实际都是他的母亲一个人拼死拼活硬撑着家,加上从几个外嫁的姐姐那里「剥削」得来的。 那会儿李潇潇在他的花言巧语下,并没有多想,稀里煳涂地就忽略了。 现在想起来,也是她缺心眼,其实很多问题,当初都是有徵兆的,只是她那会儿太过恋爱脑,即使有什么疑问,也很快被会演戏的郑阳煳弄了过去。 郑阳这个人没什么责任感,好面子穷装大方,又很冷血……想到这些,李潇潇不由在心中苦笑,她现在才明白这些,也已经晚了…… 郑阳听到李潇潇的话,整个人都怔住了,脸色变得煞白,他在学校里从来都是掩饰得很好的,李潇潇这是从哪里得知的,她怎么可能知道? 她知道了,会不会其他同学也都知道了? 那他以后还怎么在学校里立足啊? 余光注视到周围有看过来的同学,心虚的郑阳被心口的怒意和从没有过的羞耻感冲上了头,话都说不利索了: 「你,你,李潇潇,你……」 李潇潇可不管郑阳想要说什么,她懒得听,当即堵住了他的话,「你不用跟我说别的没用的,我只告诉你,像你这么没有良心,不知道珍惜和感恩的渣男,我对你没兴趣,该滚哪滚哪去!」 毅然决然拒绝了渣男,又畅快地怂了他一顿后,李潇潇才满足地转身离开。 她还不经意地把事情扩散了出去,这让郑阳在学校的口碑差到了极点,走在路上都会有人指指点点,几乎到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地步…… 在确认自己是重生而不是做梦后,重回大学的李潇潇彻底跟渣男划清了界限,将所有心思都放到了学习中去。 大学毕业后,她不仅凭藉优异的学习成绩找到了一份好工作,还在大四实习期间,收穫了一份美好的爱情…… 「哎呦!」李潇潇感觉此刻头疼欲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前一分钟不是还在公园里跟林寒手拉手散着步,怎么这会儿就头疼成这样了? 林寒是她大学时期的学生会主席,比她高一届。 大学四年,对他有过心思的女同学数不胜数,但他没有接受任何人,一直是单身。 谁想在她大四,林寒毕业后那年,两人会在她实习的公司里相遇,然后相知相爱,并修成正果。 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潇潇费力地睁开了眼睛,发现她居然躺在一个破旧的茅草屋里? 重生过一次的她,不知为何,此时虽然震惊,但并没有太过慌乱,迅速冷静下来后,通过一股涌入脑海的记忆得知,她居然是穿越了,而且穿越到了六十年代吃不饱穿不暖的时候! 关键她穿越后的身份还是个已婚的! 李潇潇脑袋都要炸开了,她好不容易过上了幸福的小日子,怎么就让她穿越了呢? 林寒呢?她穿越走了,林寒怎么办? 她能不能想办法回去啊? 她无比地思念刚刚新婚的丈夫林寒,还有对她疼爱有加的父母。 可现实容不得她多想,脑海中的记忆告诉她,此时她必须要先想办法自救。 原身也叫李潇潇,是个下乡插队的知青,生长于大城市的她身材纤细,长得白净好看,刚来到农村,就被村里大队长家小儿子看中了。 这里是华国东北的大洼村,大队长叫郑有胜,他的小儿子郑大桩今年入伍了,是十里八乡说亲的好人选。 原身是两个月前被迫嫁给郑大桩的,婚期定好,本来计划是正好结了婚后再去部队的。 结果因为一些不可抗的原因,部队那边临时调整了入伍时间,还没等到两人正日子,人就去了部队。 大洼村这边的习俗是婚期定了就轻易不能更改,否则不吉利,于是郑家还是按照定好的日子,将原身迎娶了进来。 尽管新郎不在,但娶进来了就是郑家的媳妇了,性子有些怯懦的原身这两个月来起早贪黑,洗衣做饭下地,照顾公婆哥嫂侄子。 要是就只这样也就算了,这个年代农村的小媳妇没几个日子过得舒坦的。 只是原身的婆婆,也就是大队长的媳妇苗杏花,不知是听了谁的话,觉得小儿子没能圆上房就去了部队,且新兵一去少则两三年,多则五年都不一定能回来,不吉利不说还有碍子嗣,这都是原身命不好克的。 加上大队长后来去县里无意中看到的资料显示,原身自小就没了父母,这样一来,她的克人之说更加可信了。 于是苗杏花对原身态度特别恶劣,平时各种折腾她,还不让吃饱饭,嫁过来没两个月,原身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 有这样的婆婆带着,郑家其他的儿媳妇也都不待见原身,可想而知她在郑家的地位了。 这次原身出事,是因为前一天刚被婆婆嫂子联合打骂了一通,加上一天一夜没给饭吃,又不敢反抗,实在承受不住了,一时想不开撞了门柱子。 当时额头被撞破流了一地的血,原身就这样香消玉殒,而恰好是她李潇潇来了。 第5页 一阵晕眩来袭,又一帧帧画面涌入了脑海,让李潇潇知道了没有她穿越过来的话,原身这一辈子将发生的一切。 原身因为这次撞门事件导致失血过多,身体受损严重,在郑家恶婆婆的虐待下又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和必要的修养,头还昏着就被赶去地里上工了。 沉重的体力劳动和精神折磨让她渐渐跟知青点的朋友们断了联繫,人也变得越来越沉默怯懦,刚满十八岁的花样少女蹉跎得跟四五十岁饱经风霜的村妇一般。 以至于两年后,当意气风发的郑大桩从部队休假回来,迎面走过都没认出这就是他当年心心念念、不顾对方意愿强娶回来的城里媳妇。 当发现原身彻底变了样,一点不復两年前的娇美,郑大桩看都不想看她一眼,反正当初他走得急,年龄也没到,两人没有领证,部队那边档案上他是未婚,当即就在爹妈的建议下抛弃了原身。 可经歷了两年多的折磨、打压和洗脑,原身这时已经完全把自己当成了郑家人,她不知道自己离开郑家还能怎么活下去,说死也不「离婚」。 这让郑家和郑大桩更看不上她了,趁着回来那天的晚上给灌了药,郑母指示儿子把人绑上,十块钱卖给了临县山沟里的穷人家当媳妇。 从此对外不再承认自家儿子曾娶了原身,反正没扯证,队里人碍于郑大队长和郑大桩,也不会有人提这事。 倒是后来有人说起原身去了哪里,都听说是跟外地人跑了,至此原身这个人彻底在大洼村没了消息。 而郑大桩,在部队则被领导的女儿看上,结婚后,年纪轻轻升上了连长、营长,一辈子仕途顺利,两人婚姻甜蜜,还生了两个儿子。 郑家更是在这个出息儿子的带领下,过上了别人无法比拟的好日子。 至于被卖去山沟的原身,清醒得知真相后就不堪被卖,撞墙自-杀了,郑家一大家子过着幸福生活的时候,原身孤零零的被埋在山脚一个土包里,这一年坟头的草都迎风摇摆了…… 知道这些,李潇潇气愤的同时,只想捂脸痛哭,她好不容易重生了,摆脱了渣男的阴影过上好日子,凭什么就又穿越成这么个受气小媳妇啊? 却在这时,李潇潇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冰冷冷的机械音:「宿主您好,我是107号晶脑,欢迎您来到六十年代。」 第4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灵泉空间 李潇潇顿时有些发懵,心口止不住地狂跳,她,她这是不仅穿越了,还多了个金手指系统??!! 「你,你好,107号。」李潇潇用她那饿得没了多少力气的身体,磕磕巴巴地准备跟系统对话。 「您好宿主,建议您不要发出声音,用意识先喊我名字再跟我对话就可以了,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宿主?」对方依然是冰冷的机械音。 李潇潇再次确认对方是真实存在的后,忍不住好奇问了她为什么会穿越,以及他们晶脑到底是怎么回事。 107号开口解释道:「是这样的宿主,我们晶脑系统是致力于锤鍊生物心性的异世智慧结晶,这次选中您是因为平台随机指派,而您的心性经过我们一段时间的考查,还算是坚韧,勉强通过了考验,这才有了这次穿越的机会。」 李潇潇一时气愤地想骂人,谁特妈的想要通过他们的狗屁考验啊! 她不想穿越好吗,一点都不想,她还要跟林寒白头到老,过一辈子呢!她穿走了,林寒怎么办?还有她的父母怎么办?这不是欺负人吗! 由于心里太过气愤,李潇潇不小心就把真心话说了出来。 107号静默了一阵才冷冷地说:「对不起宿主,这个问题超出我的意识范围,无法回答。」 虽然107号说着像是淡定的模样,可敏锐的李潇潇还是察觉到有一丝的不对劲儿,凭藉着大学时期看过多本穿越、系统类小说的经验,她大胆地尝试了一下。 「107,虽然你是高级晶脑,我是普通人类,但请不要煳弄我,否则我有权拒绝跟你对话,并把你驱逐出我的大脑。」 李潇潇能明显感觉到依附在她脑海里的107颤抖了一下,因为她整个意识都跟着混沌了一瞬。 「宿,宿主,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107的语气都变了,有了波澜,不再是那个冰冷的机械音。 李潇潇悄悄为自己点了个贊,面上表情却不变,继续通过意识严肃地说:「107,再给你一次机会,这次你要把一切事实都告诉我,我到底为什么会穿越,之前重生跟你有关系吗?还有,晶脑是怎么回事,否则……」 「宿主,我知道了,您别驱逐我,我都说。」107带着乞求似的语气道,差点吓到了李潇潇,看样子,她是真的可以赶走107啊! 晶脑不是很高级吗,怎么这么好骗的吗,李潇潇内心深处莫名有些小兴奋怎么回事呢? 接下来,107号晶脑果然老老实实地坦诚了一切。 原来他确实是异世智慧的结晶,李潇潇是被平台随机选中的实验对象没错,也确实勉强通过了他们的考验。 但是,李潇潇意识中的第一世,也就是她嫁给郑阳、生下女儿娇娇、发现郑阳出轨、两人离婚等等这一切,都是虚幻的。 也可以说是晶脑系统最初选中她后,给她出的测试题,都是在她大脑中虚拟出来的场景…… 第6页 也就是说,现实生活中,她根本没有嫁给郑阳,也没有生下女儿,没有出轨,没有离婚之说,那一切顶多算是场梦而已,她只有一个前世,就是拒绝了渣男,跟林寒结婚的那一世。 李潇潇愣在了那里,明明一切是那么真实,怎么就都变成了虚拟的呢? 那她的娇娇,那么乖巧可爱的孩子,也真的是假的,虚幻的? 难怪了,有时候她会觉得在那一世里,日子过得稀里煳涂的,经常有种莫名其妙、虚无缥缈的感觉。 比如当初她明明是想拒绝郑阳的示爱,结果莫名其妙就接受了他,还不受控制地偷拿家里户口本裸婚,再比如每每赶上两人该有的亲密,她都没什么意识等等…… 过了好一阵,她才在107的帮助下接受了这个现实,当然,她也狠狠骂了107一顿,凭什么这么随意戏弄别人的人生。 107十分委屈地解释:「宿主,虽然那些都是虚幻的,可实际上,如果你当时接受了郑阳的告白的话,你的一生轨迹确实就是那个样子的……」 李潇潇:「……」得,她被晶脑用虚幻的场景戏弄了一回,难不成她还得感激他出现的及时,拯救了她即将悲惨的一生? 可她当时确实没想过接受郑阳的啊!这难道不是107搞的鬼? 「咳咳,宿主,有一个名人曾经说过,现代女性就应该具有坚强的意志、独立的人格、百折不挠的决心……」 李潇潇:「……」谁说的?看我挠不挠她! 虽然这话听着确实是对的,可她坚不坚强,跟他们有一毛钱关系? 凭什么她就得被这个破晶脑折腾这么一大趟啊,还疑似篡改她的意识,她一点都不想经歷那一世好不好,哪怕是虚拟的!!! 107连忙心虚又尴尬地补充说:「宿主您不要再生气了,为了弥补我们的考验对您心理所造成的伤害,107号有给您准备补偿哦。」 「不对,那我前世呢?林寒和我父母呢?这总是真实发生的了吧?我就这么突然没了,他们会怎么样?」知道了跟渣男的婚姻和孩子都是虚构的,虽然有些郁闷,但她现在更担心的是前世的爱人林寒和父母。 107人性化地咳嗽了两声,「咳咳,其实宿主前世生活的世界是以你为主的世界,你消失了,整个世界也就不復存在了……」 李潇潇听到这里,整个人都傻眼了,不止是额头的伤,心口也开始剧烈的疼痛,她的林寒,还有她的父母,也就这样消失了?跟梦一样消失不见了? 她到底是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感觉她成了一方世界的主角呢? 许是知道自己的宿主一时接受不了,107一直没敢再出声…… 不知过了多久,107才听见宿主虚弱干哑的声音响起,「107,说吧,你刚才提的补偿是什么?」 意识里经歷过一次重生的李潇潇,知道自己别无他法,即便心里再难受,被迫锤鍊得坚强许多的她也只能接受现实,人,总是要活下去的不是吗? 这也是她曾经跟林寒看一部灾难片时两人对彼此的承诺,不管未来经歷了什么,不管找不找得到对方,他们都要好好活下去! 说到补偿,107语气就变得欢快了起来,「宿主,我们平台为您提供了一处灵泉空间,您可以在空间里……」 听着107解释了半天,李潇潇才彻底明白,她的金手指,所谓的灵泉空间是什么。 也是这个时候,她才回想起曾经她在虚幻的那一世里,经常梦到的那个场景,一片荒野地,中间有一处类似干涸的泉眼。 本来那里是干得土地都板结成一块一块的了,在她发现郑阳出轨,下定决心离婚后,貌似梦中那处土地变得湿润了一些。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她重生前的那段时间,在她彻底离婚后,决定发愤图强挣钱养娃那天,梦中的那处泉眼已经有了汩汩流水…… 随着107的解释,李潇潇明白了,原来那些都不是梦,而是真实存在的灵泉空间,而泉眼,正是随着她心性变得坚韧后才涌出了水流。 那现在呢? 李潇潇根据107的提示,通过意识查探了一下那处空间,发觉这里虽然还是一片荒野,但泉眼在不停地往外冒着水,直径一米呈圆形凹陷的那处位置正好形成了一处水潭,就在荒野正中。 奇怪的是,不管水流多少,水潭总是那么个大小,不知道多出来的水流去了哪里,总之这是一处活水。 107说,水潭的东侧位置有一颗树苗,需要她不停地浇水,随着浇水量的增加,积攒的能量也会越多。 就像支付宝里的蚂蚁森林一样,她积攒的能量达到一定数值后,可以兑换不同种类的种植土地。 由于目前她一滴水都没有浇过,所以所有土地都是被封禁了的,种不了任何东西,灰濛濛的一片。 李潇潇用意识扫了眼目前可供兑换的土地类型,只有可怜巴巴的小白菜,需要1080克的能量,跟蚂蚁森林里面最低等级的保护地所需要的能量相同。 107还说,随着能量增多,种植土地的种类也会逐渐丰富。 知道自己多了这么一个可以升级的灵泉空间,李潇潇心情好了许多,不就是给树浇水吗,容易,她以后把这棵树当祖宗伺候还不行吗! 这可是吃不饱饭的六十年代啊,距离改革开放还有十多年,现在她有了这个金手指,至少自己的生存问题是解决了的。 第7页 可她穿成的是个受气小媳妇,这可怎么办好? 正在这时,屋外传来一阵中年妇女骂骂咧咧的声音:「老三家的,你个就知道吃饭不干活的懒货,这都什么时候了,还不起来做饭,等着老娘我伺候呢……」 第5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反抗 李潇潇听到传进来的骂声,本能的就是一个哆嗦,看来原身是真的很怕外面她这个婆婆苗杏花,这身体简直都形成条件反射了。 不过她这个来自二十一世纪「见多识广」的李潇潇可是不怕的,不就是她名义上的婆婆,还是村里大队长媳妇吗! 不说从原身的记忆中获知,她跟郑大桩两人根本没领结婚证,法律上不承认,他俩也没有同房,不存在事实婚姻,就是当初原身之所以同意嫁入郑家,都根本不是自愿,完全是被大队长家胁迫的。 郑有胜凭藉着大队长的身份,明里暗里威胁原身必须嫁给他儿子,否则就去革委会举报她勾引他儿子,而且以后都给跟她交好的知青们安排最累工分最少的活计。 原身五六岁的时候就没了父母,被唯一的亲叔叔接去抚养,由于叔叔常年待在部队不怎么着家,婶婶又脾气火爆、心眼子小,她被养得单纯善良,有些软弱还没什么主见,下乡都是为了代替叔叔家的堂姐。 被大队长威胁后,没敢对任何人说出此事,几乎是含着泪点的头。 李潇潇可怜原身遭遇的同时,也多少有些怒其不争,要知道原身的父母可都是烈士,她叔叔当前还在部队呢,这么好的出身还能被欺负成这样,唉,实在是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 又想到她如果不来到这里,原身原本的轨迹,李潇潇对郑家一家子,尤其是薄情寡义的郑大桩,以及磋磨儿媳妇的郑母苗杏花更是厌恶了个彻底。 苗杏花这会儿已经推开屋门走了进来,小眼睛斜楞了一下李潇潇,见她已经起身睁眼了,心里火气更盛了。 「说你是懒货,你还真的窝着不出屋了,以为自己是千金小姐呢怎么地,不就碰个头吗,都躺两天还不够,打算躺一辈子了?赶紧给我滚起来做饭去!」 说完也不管李潇潇如何反应,一边转身往外走,一边继续数落,「娶了这么个破烂玩意,可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害得我儿被窝都没暖上就……」 看来这老婆子是欺负原身欺负习惯了,李潇潇无奈地嘆了口气,她现在饿得都要昏了,浑身乏力,显然不是郑家人的对手,形势所迫,也顾不得其它,只能先妥协。 但在下地去干活之前,李潇潇还是匆忙地用意识探入空间,从泉眼中捧了几捧水浇向了东边干巴巴的一小棵不知什么品种的东西。 现在是1961年,歷史上着名的三年饥荒时期,李潇潇看到厨房灶台上放着的那些食材时,眼睛都要绿了。 一小捧干巴巴的都看不出绿色的野菜,还有半小碗的玉米面,这个玉米面跟二十一世纪的玉米面完全不同,不止是玉米磨得粗,里面还夹杂着一些磨碎的玉米棒子,看着就不像是能入口的东西。 眼看着隔壁的老婆子又开始指桑骂槐了,李潇潇晃了晃头,开始忙活起来。 幸好有原身的记忆,她才能熟练地点上柴火,热锅烧水。 先把那小捧看不出绿色的野菜沖洗干净切碎放好,再拿起一个小瓢,用凉水把那半碗玉米面搅开,放到一边备用。 等灶上的半锅水烧开后,将瓢里搅开的略微浓稠的玉米面煳煳顺时针倒入锅中,同时拿勺子搅匀,然后将切碎的野菜也加入锅里,不停地搅拌,以防煳锅底。 开锅前再放些咸菜汤进去,这样这顿饭咸菜疙瘩都省了,苗杏花最喜欢这样做,这两年天气干旱,地里收成不好,攒下的咸菜疙瘩都没多少了。 等这边锅里的菜煳煳出锅,郑家的所有人也都下工回来了。 郑大队长一共有三个儿子,两个闺女,郑大桩是最小的一个,闺女都嫁出去了,儿子也都娶了媳妇。 老两口、三个儿子加上儿媳妇,还有几个孙子孙女,一大家子十多口人围着饭桌坐好后,分饭这活计就轮不到李潇潇了。 她按照原身的记忆坐在了犄角旮旯里,等着今天苗杏花能发几分善心给她多分些煳煳。 其实按苗杏花的心思,她是说什么也不愿给李潇潇这个晦气的小儿媳妇分吃的,可毕竟昏迷了两天,怕花钱连个大夫都没请,她也担心出事,给家里其他人分完饭后,撇着嘴还是给了李潇潇小半碗的煳煳。 要是在前世,打死李潇潇她都想不到自己会有对这种连猪食都不如的东西馋嘴的一天,可事实偏偏是如此。 当苗杏花给她分煳煳的时候,李潇潇嘴里就分泌起了不明液体,内心有一种无比强烈的渴望,希望能够一口把碗里的东西喝光。 她也确实这样做了,顾不得烫嘴,三两下就喝完了那小半碗粗糙无比的东西。 李潇潇:「……」 这绝对不是她,不是她干的,她怎么会这么飢不择食呢! 可事实就是,原身已经没了,就是她这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傢伙做的! 吃完饭郑家人都回屋午休了,剩下的活自然都是李潇潇这个受气小媳妇的。 也还好,没有油水,碗筷用水沖一下就好了。 李潇潇把东西收拾好后,没理会之前苗杏花说的让她去河边洗衣服的话,转身也进了自己的屋子。 第8页 好在原身嫁的郑大桩是郑家最受宠的小儿子,她住的屋子比较而言还算可以,不是那种柴房、牛棚什么的。 李潇潇喝了半碗煳煳,虽然还是饿,但胃里多少有了些底,不至于胃疼泛酸水,关好屋门,她又进入了空间查看情况。 现在空间里的这棵小树苗可是她全部的指望了,她就希望能好好伺候它,早点攒够能量,种菜、种粮,好让她在饥荒年代吃饱穿暖。 接下来不管她想怎么做,首先都要填饱自己的肚子,有了力气,恢復了身体才能筹谋下一步。 否则,就她目前这个病怏怏的状态,估计跑不出十米远去,就得被郑家人拖回来揍个半残。 刚才出门前,她只记得自己随便捧了两捧水,都没仔细看看到底是什么树。 这下李潇潇再次进来,才发现,这哪里是树啊,简直就是个干巴苗。 不对啊,刚才她明明浇了两捧水的,这么小的一棵苗过了一个多小时了,怎么也能恢復一些吧,怎么还是那半死不活的样子? 李潇潇不服输地又去泉眼捧了几捧水过来,浇在干苗上。 可不止干苗没什么反应,她发现干苗下的土地也没有任何变化,还是之前那干得板结的状态! 这让李潇潇十分怀疑,她捧过来的到底是不是水? 如果树苗一直这样没有变化,那她的能量还怎么攒啊,土地还怎么换啊? 当她来来回回浇了半天水,几乎要绝望的时候,一直安静如鸡的107终于出声了。 「宿主您好,友情提示,泉眼里的水不是用来浇树的。」 李潇潇:「……」 怎么不早说,看她这么忙活来忙活去的白忙活一场,107很开心吗?! 107当然察觉出了宿主的恶劣心情,也不等宿主询问,直接开始了解释。 原来所谓的「浇水」,并不是真正的浇水,而是需要通过晶脑系统对宿主行为的检测来判断是否应该浇水,即是否有能量附赠。 因为晶脑系统本身就是为了锤鍊心性而设计的,所以只有当她表现出有心性变强的趋势,并付诸了行动,才会有相应数量的能量产生,自动有水浇灌过去。 李潇潇好无语啊,难道虚幻的那一世,她被折磨、锤鍊得还不够吗,为什么还要特意让她穿越到六十年代来继续锤鍊? 可是她心性已经足够坚强了啊,软弱的是原身好吗! 「宿主您好,您现在就是六十年代受气的小媳妇,请代表被压迫的妇女同志们,勇敢反抗,勇于说不,1080克能量正在等着您!」 李潇潇因为飢饿而没什么光的眸子顿时就亮了起来,正在这时,外面苗杏花的骂声也传了过来。 「李潇潇你个懒货,让你洗衣服死哪里去了,还不赶紧去,晌午就不该给你饭吃,饿死你都活该……」 李潇潇这边因为肚子饿难受,加上107的蛊惑,还有想到原身会发生的遭遇,此时满心都是即将到手的1080克能量。 要能量就得去反抗!! 只见她一把推开自己的屋门,冲着对这边骂得正欢的苗杏花就是一顿怒吼:「死老太婆你骂什么骂,想要洗衣服自己洗去,我是不会去的,又不是我的衣服,凭什么让我洗!」 第6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威胁 这会儿午休时间快要结束了,苗杏花也是眯了一小觉后起来发现门口盆里的衣服没洗,这才过来骂人的。 可听听这是什么? 两个多月一直唯唯诺诺,大气不敢吭的小儿媳妇,今天居然敢跟她对骂了? 苗杏花一时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莫不是耳鸣听错了? 这还是那个老实好欺负的小儿媳妇吗? 不止是她,后面陆续起来准备去干活的郑家人都愣住了。 郑老二的媳妇吴大妮率先反应了过来,扑哧一下笑出了声。 她还以为这个三弟妹是真的这么老实呢,结果这才两个月而已,就爆发了,啧啧,不愧是大城市来的,就是会演戏,看样子老妖婆以后有的受了。 苗杏花被二儿媳妇的嗤笑声醒过了神,回头白了吴大妮一眼,转而开骂李潇潇: 「你这个懒货扫把星,你跟谁顶嘴呢?我看就是我们老郑家这些日子对你太好了,让你忘了自己是谁,晌午没饿着你,肚子里有东西了是吧,你再给我说一句试试,看我不打不死你,懒货给我滚出来!」说完就要去找笤帚疙瘩。 李潇潇怎么可能出去,骂两句过过嘴瘾还可以,现在走出去,那就是纯挨打的份了,她又不傻。 其实她刚才喊出那一句,也是冲动的成分居多,她知道当前的形势对自己不利,多的暂时她也不敢再说了,要不下一秒,苗老太婆就能喊着两个儿子过来,把她拖出去揍了。 守在自己屋门边,知道大傢伙基本都出来了,李潇潇硬着头皮喊道,「爹,娘,我是嫁过郑家来的,不是卖给你家当奴隶的,凭什么让我干一大家子的活,还三天两头不给吃饭?现在是新华国,不兴封建奴役那一套,领导都说了人人平等,你们凭什么只欺负我!」 听到外面没什么动静,李潇潇底气又足了一些,「爹,你可是大队长,就不说我去县里举报,只要我随便吼两嗓子,或者出去说一嘴,你觉得大家会是什么想法?」 郑有胜本来还皱着眉头觉得这死妮子欠收拾,就该让老婆子抽她两嘴巴她就老实了,可这会儿听到小儿媳妇的话,心口都跟着颤了又颤。 第9页 自家老婆子对这个小儿媳妇的态度,他多少是知道的,但他也觉得这个儿媳妇娶的不那么顺当,加上对方是大城市来的,想要压压她的性子,就一直没怎么理会。 可李潇潇的话说到了他的心坎,他又不能把儿媳妇关在家里一辈子,一旦对方胡咧咧些什么,最后倒霉的还不是他这个大队长。 看着自己媳妇就要破口大骂还要上前揍人了,郑有胜赶忙上前拉住了她,把笤帚疙瘩扔到地上,「吵吵啥呢,到点上工了不知道?眼看着潇潇嫁来两个月,家里的活计学的也差不多了,以后有活就几个儿媳妇轮着干,行了,赶紧上工去。」 瞪了苗杏花一眼后,郑有胜忍着火气,又对着李潇潇的屋子说,「潇潇啊,你娘也是怕你刚来村里,不会干活,出去再被人笑话,你别放在心上啊。今天你再好好养养身子,晚上的饭就让你大嫂去做,衣服你二嫂洗,等身体好了你再准备着上工去吧。」 好说好商量的话,听在李潇潇耳朵里却觉得十分的讽刺,这也就是虚伪的郑有胜能说的出口了。 李潇潇自然不会说破,她将身前的门全部推开,一副泫然欲泣、弱的马上晕倒的模样对着郑有胜点了点头,「爹,我知道娘是为我好,可我实在是身子不争气,你看我这副样子,要是明天去地里,估计得倒在那儿……」 郑有胜攥了攥手心,指使老大媳妇去里屋拿个鸡蛋过来给李潇潇补身子,然后同意李潇潇在家里再歇上两天。 老大媳妇哪里敢不经婆婆同意就去屋里拿鸡蛋,她惶恐地看了眼婆婆,看着她咬牙切齿地点了头,这才别别扭扭地去拿了个鸡蛋给李潇潇。 李潇潇没想到还会有这么个意外的收穫,心里自然是高兴的,推辞都没推辞一下,直接就接了过来,嘴里倒是甜甜地道了谢,「谢谢爹和娘,我就知道你们也是心疼我的。」 苗杏花此时肺都要气炸了,要不是自家老头瞪着她,她都要上前抢过鸡蛋,抓挠懒货几把了。 郑有胜心情自然也好不到哪去,刚刚被自家儿媳妇直白白地威胁了一把,心情好才怪了。 可偏人家说的又有道理,他处在大队长这个位置上,既然得了隐形的好处,很多事情就不得不考虑在群众中的影响。 想不到,当初没看上眼的懦弱小儿媳妇,以为只是个花瓶的玩意儿,心思居然还不少,胆子也挺大,他真是看走了眼啊! 在心中默默嘆了口气,郑有胜挥手带着一家子人往地里去了。 眼下正值春耕前的一段日子,地里的活不少呢,不管什么事,都不能耽误了挣工分。 家里的几个孩子也跟着大人出去了,估计是跑出去玩的,毕竟岁数都不大,没到真正农忙的时候,他们过去也帮不了什么。 没一会儿,郑家就只剩下李潇潇一个人了。 李潇潇深深地吐出了口气,看吧,反抗也不是那么难吗,没挨打不说,还得了个鸡蛋。 原身啊,不知道看到这一幕会是什么心情? 因为烧锅煮蛋麻烦,李潇潇又饿得根本等不及,直接去堂屋拿暖瓶里的开水沖了一杯鸡蛋水,搅搅就都喝了,这才觉得肚子里面舒服一些。 回到自己屋里,反锁好屋门,李潇潇又进了空间查看自己的干巴苗。 她刚才可是豁出去了,连死老太婆这种话都骂出了口,这算是勇敢反抗了一把吧,该有能量了吧? 果然,等她来到空间里的时候,发现原先的干巴苗,状态已经好了不少,至少不再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跟喝饱水的小苗一样,挺直了叶子立在那里。 而且细看的话,会发现,那棵小苗好像还高了些,虽然还仍是一棵看不出什么品种的小苗。 小树苗的上方有个透明的显示屏,上面显示能量增加100克。 「107,107,我刚才反抗一次,就只加了100克能量吗?你不是说的1080克近在眼前吗?」李潇潇很是气愤,她那话说的多有底气啊,老太婆都没话说了,老头子还给了她一个鸡蛋,怎么就只值100克? 那距离1080克还有将近1000克呢,哪辈子她才能吃上小白菜啊?要是想要更多的粮食,岂不是更没个时候了? 谁制定的破规则,这不是欺负人嘛,她要饿死了好吗! 「咳咳,宿主您好,100克已经很多了,要知道,能量的最小增值单位是5克呢,您这已经是5克的20倍了,已经很好了。」 懂得察言观色的107没敢说出口的是,这100克还是看在宿主第一次反抗,有奖励的加成在,才多给了的,要不最多给她50克,那差的就更远了。 「什么?还有5克的?」李潇潇听到这里,觉得自己想要指望空间灵泉填饱肚子、发家致富的念想是没时候达成了,也许那时候她都被饿死了…… 「哎不对,107,不是灵泉空间吗,那你的灵泉不能浇树,可以用来干嘛?」 第7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开始种菜…… 107提起灵泉,语气都活泼了几分,「宿主,灵泉当然是具有强身健体之功效啊。」 李潇潇眼睛陡然就亮了起来,是不是小说里提起的灵泉,洗精伐髓,还能美白润肤那种! 再三跟107的确认过后,李潇潇心中隐隐兴奋起来。 虽然灵泉水不能饱腹,但以后种植土地开出来后,可以用于促进植物生长,同时还能滋润保养身体。 第10页 总体来说,尽管灵泉水对外界的作物没有任何作用,可只强身健体一项,对她来说,就是极好的了,也是她当前最为迫切需要的。 都不用107提醒,李潇潇赶忙进入空间捧了一大捧灵泉水喝了起来。 果然,不到两分钟,她的身体就如曾经在小说中看到的那般,散发出了股股烂臭味,皮肤表面渗透出一层厚厚的黑泥,黏黏煳煳的简直惨不忍睹。 然而李潇潇一点都不嫌弃,甚至兴奋地在原地转了几个圈,原身的身体状况实在是太糟糕了,几个月连续的操劳和飢饿令身体亏损特别大,尤其原身自小养的也不是很好,多少有些营养不良。 看看身上厚厚的黑泥,想来这些毛病应该都会改善了吧? 激动一阵后,李潇潇匆忙地拿脸盆在空间里用灵泉水沖洗了一下,再出空间换上了一套干净的衣服。 空间里温度适宜,水也是温的,洗个澡还是很舒服的。 看着脸盆底那能有二斤重的泥垢,李潇潇的脸都泛红了,她搓过那么多次澡,还从来没有这么脏过呢,太丢人了……捂脸! 107自然是被她给屏蔽掉了,虽然它只是个晶脑系统,但这种类似人工智慧的生物,毕竟也是有自己思考能力的,她可不想洗个澡还被「人」偷窥。 舒舒坦坦地洗完澡换好衣服后,李潇潇出空间照了照镜子。 不照不知道,镜子中那个娇媚的人不正跟前世的她长得一模一样吗!难怪她会穿越到原身身上,莫非真的是什么平行世界? 也不对,皮肤相比原来的她要更加白。嫩几个度,看着就跟美颜相机美白磨皮后的效果似的,这肤质也太好了吧,感觉掐一把都能挤出水来。 难怪郑大桩只一眼就看上了原身,死活闹着要娶进门,在一众乡下姑娘里,原身的颜值本就不低,现在加上肤质的加成,十成十是个大美人。 只是印象中原身的皮肤并没有这么好,想来该是这灵泉的效果了。 果然,等把107放出来,李潇潇就得到了确定的答案。 喝了灵泉水,又用灵泉水沖了澡,李潇潇不止白净了不少,身子也轻快许多,不像之前病恹恹的,步子都迈不出多远去。 不过,由于喝水不顶饿,她几个月来又一直没怎么吃饱,身子还是有些发虚的,李潇潇此时抓心挠肝地就想吃东西。 「107,能不能赊帐啊,我好饿,你先赊我一块地,让我种点粮食,能量以后补给你好不好?」李潇潇好想耍赖。 「宿主您好,对不起,晶脑系统概不赊帐。」107又恢復了之前冷冰冰的声音。 李潇潇心都凉了,两辈子了,她从来没有这么焦躁地想吃东西过,他奶奶个腿儿的,这六十年代真不是人待的地方! 「咳咳~」李潇潇知道自己的想法有些过了,曾经她的长辈们,都是从这个时代走过去的,可饿肚子的滋味实在是不好受啊。 刚才肚子里还有点鸡蛋水顶着,洗完澡后,就都消化得差不多了,哎,难啊! 也没有啥别的办法,李潇潇只好窝在炕角上,发动全部脑筋去想下一步该怎么反抗摆脱郑家,如何获得更多的能量还不挨打遭罪。 正在这个时候,107毫无感情地来了一句,「宿主您好,跟您报告一声,首次获得能量有开张大礼包赠送,请问是否需要领取?」 李潇潇顿时一个激灵,「要,要,领取,107,领取。」 107帮着宿主领取了开张大礼包,李潇潇迫不及待地用意识点开了虚拟屏幕上的大礼包字样。 紧接着,只见空间本来灰濛濛的一片,其中一块土地瞬间有了颜色,土地上还多了一袋种子。 李潇潇兴奋地跑了过去,打开袋子。 这是什么种子啊,那么小跟芝麻粒似的,有黑色的,还有暗红色的? 李潇潇抓起一把仔细地端详了起来。 「宿主您好,您手中的是小白菜种子,价值1080克能量,是开张大礼包的新手赠送款,附赠的还有基础的种植工具,请宿主查收。」 听到107的解释,李潇潇虽然对种子不太满意,但毕竟是赠送的,有总比没有强,至少在这青黄不接的早春,有小白菜吃也是好的。 只不过,还有工具? 这意思是她想的那样吗? 李潇潇不会种地啊,难道以后她还要每天在空间里种地? 结果是显然的,不然也不会送她工具了。 李潇潇哭丧着个脸,问107,「107,小白菜怎么种啊?」 算了,她认了,只要能有口吃的,种就种吧,正好原身的身体素质不怎么样,就算有灵泉在,她也不能忽视这一点,多种种地,权当锻鍊了。 107对宿主的识时务很是满意,热心地跟宿主介绍了小白菜的种法: 「第一步,用镐头挖坑,第二步,向坑里面撒种子,第三步,把坑用土盖上,最后一步,浇点水。」 李潇潇:「……」 种小白菜这么简单的? 「107……」李潇潇本想追问一下107到底是不是真会种地,怎么听着这话就不像是个靠谱的呢。 可后来又想了一下,有灵泉在手,估计不管她怎么种,随随便便都能丰收,这才算了。 她不知道,107也是挺心虚的,它哪里种过地啊,而且这么古老低级的种植知识,在晶脑系统里也是查阅不到的,一切也只是根据常识胡诌罢了。 第11页 不就是小白菜吗,就是那么回事呗,不过在宿主面前,它还是要装上一装的,毕竟在宿主眼里,它晶脑系统可是万能的。 接下来,李潇潇趁着郑家人还没回来,热火朝天地在空间里忙碌了起来。 好在空间里解锁后的土地比较松软,镐头锄地很轻松,基本上是从头到尾一镐头到底,一垄地的沟就成型了。 她可没像107说的去一个坑一个坑挖,那多费劲啊,直接一个垄沟下来,能种不少呢,她虽没种过菜,却也是见过农村大地模样的,这样省事。 这一块地差不多有两分大小,就李潇潇一个人来说,已经算是足够用了。 就是可惜了只能种小白菜,要是种点玉米、水稻、小麦什么的,啧啧,只是想想,李潇潇的口水就要流出来了。 火锅、水煮鱼、烤串什么的是不敢想了,她现在好想吃煮玉米、大米饭、水饺、包子和面条啊! 就是地瓜土豆也行啊,最起码顶饿,哪里像现在,只有小白菜,难不成未来一段日子里,她只能靠小白菜充飢了? 一边忙碌着手中的活计,李潇潇一边悲催地想着,越想越觉得自己就是地里那可怜的小白菜。 好在不到一个小时,这块地的小白菜就都种好了,李潇潇又拿着礼包赠送的小水桶,把所有种的位置都用灵泉水浇灌了一遍。 令她震惊的是,几乎在她把灵泉水浇下去的那一瞬间,土里的小白菜种子就开始发芽了。 等她把所有种子都浇一遍后,最开始浇的那部分,小白菜已经长成了…… 第8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遇上了 「啊啊啊,107,这灵泉水简直太牛叉了!」李潇潇激动地喊道。 「咳咳~还行吧。」107傲娇地轻咳了两声。 看着长成的一片绿油油的小白菜,李潇潇眼睛都绿了,被晃的。 趁着此时家中没人,她熘去厨房,捧了些柴火进空间,还顺了半盒火柴和一撮盐巴。 由于手头只有小白菜,家里的其他吃食又都被婆婆锁起来了,李潇潇也没想做什么美食,毕竟她连个陶罐都没有呢,想煮汤都没办法煮。 她在空间里拿几块石头搭了个简易火灶,用灵泉水洗了一把小白菜后,放在棍子上烤了烤,差不多熟了再撒些盐在上面,当烧烤一样三两下给解决掉了。 味道虽然比不上最馋的包子面条,但或许是因为有着灵泉水的缘故,也并没有李潇潇想像中那般难吃。 而且说实在的,就算没有灵泉加成,小白菜比起野菜来,口感还是要好上一些的,在这个树皮都被剥来啃的饥荒年代,已经相当不错了。 现在是1961年的早春,歷史上□□的最后一年,外面大地刚开始化冻。如果预料不错,今年的收成比起去年,应该能恢復一些,虽然达不到灾害前的水平,恢復个四五成该是差不多。 连着烤了两次,好赖煳弄饱了肚子后,李潇潇坐在她的空间里开始琢磨起来。 不管吃的怎么样,她现在有办法填饱肚子了,还有了灵泉水的滋润,身体机能也很快能够调整好,下一步,她是不是得离开郑家? 她可不想真的留在这种家庭继续当那个受气小媳妇。 可107说她空间那棵小树生长所需要的能量只能靠她不断反抗才能获得,她要是离开了这里,还得上哪里去获得能量啊? 这是什么狗屁金手指,不纯粹把自己跟这个垃圾郑家绑到了一起吗! 李潇潇想想就头疼,在前世,她跟林寒刚结婚,林家父母在林寒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面都没见过两次,谈不上有婆媳矛盾。 而在系统虚幻的那一世,她嫁给了郑阳,郑母则是个暴躁狂,她确实受了不少气,但那时候,在系统的「操控」下,她性子比较温柔,更多的是忍让,也几乎没怎么发生过矛盾。 现在的苗杏花可不一样,通过原身的记忆得知,那就是个混不吝的泼妇,没有任何道理可讲那种,跟这样的一个婆婆生活在一起,还是被压榨得最狠的那个,她实在是没什么信心。 可离开郑家难道就会好过吗? 郑大桩的爹郑有胜是大队长,在大洼村有着说一不二的地位,据说在县里还有当官的亲戚护着,要不当初原身也不会那么快就妥协了。 撕破脸回去知青点,她还是要在大洼村待上很长一段时间的,有了大队长一派系的敌对,她的日子未必好过。 而举报郑家,把郑有胜拉下马,李潇潇并没有把握,作为一个刚来村子两个月的外人,收集证据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至于是否要联繫部队里的叔叔那边获得帮助,李潇潇目前还没想好,叔叔虽然人本性还不错,可他工作太忙了,压根不是个顾家的人,否则怎么会连唯一的侄女在家各种忍气吞声不受待见都没注意到。 而且,就算叔叔帮她返城了,她大概率还是会回到原身婶婶那边,没准婚事方面更不自由。 看来一切她还是要从长计议,就算联繫叔叔,也要想好各种退路再说。 「潇潇,潇潇在家吗?」院外传来一个女生清脆的声音。 李潇潇立刻听出这是原身在知青点的好朋友之一王青竹了。 王青竹比李潇潇大两岁,来大洼村要早上一年,从原身来村里后,一直挺照顾这个妹妹的,这会儿来郑家找她,估计是听说她病了,过来探望的。 第12页 郑有胜作为村里的大队长,面子上的事情做的还是挺不错的,尤其在那些知青面前,大多数人都认为他是个和蔼又有责任感的领导。 要不是原身见识过他暗地里阴险恶毒的模样,估计也一直以为他是个好的呢。 「青竹姐,快进来坐坐。」李潇潇起身过去开了院门。 「潇潇,听大队长说你病了,我过来看看你,这是我在吴婶子那里换的鸡蛋,给你补补。」 王青竹从拎着的篮子下面摸出两个中等大小的鸡蛋来,小心翼翼地递给了李潇潇。 李潇潇看到王青竹一如既往的关心,眼睛涩涩的,心口有些堵得慌,在这种时候,两个鸡蛋意味着什么,她自是十分清楚的,王青竹能拿过来给她,这份心意,李潇潇深深地记在了心里。 因为知道王青竹的性子,李潇潇并没有推拒,郑重地接过后,将人拉进了屋里。 「谢谢青竹姐,我已经没什么大碍了,明天就能上工了。」李潇潇借着转过身子的空档,在水壶里掺了些许灵泉水,给王青竹倒了一碗。 原身十七岁,王青竹今年也不过才十九岁的年纪,下乡一年多,繁重的劳动让她面部沧桑了许多。 她家里条件一般,为了多挣工分,去年冬天跟着男同志一起去了挖河渠,好像还伤了腰。 当前李潇潇别的不好做,悄悄帮她调理下身体还是能行的。 前世今生,对她这般真心爱护的,实在是屈指可数,她想让关心她的人都好好的。 「那真是太好了,哎,这水怎么这么好喝啊,潇潇你上山了?」王青竹一口气喝完了碗里的水道。 大洼村挨着青水山,山上有处甘甜的山涧水,不少村民农闲时都会上山采水回来喝,据老一辈村里人说那水养人。 不过想要爬到山顶那处,却很是费力气,山上不时有野物出现,曾经还伤过人,现在大家吃都吃不饱,更是少有人有那心思折腾了。 「咳咳,那个,青竹姐喜欢喝吗,我再给你倒一碗。」李潇潇差点被自己呛到,赶忙又帮着倒了一碗。 一碗水而已,王青竹也没客气,咕嘟咕嘟又给喝光了,顿觉神清气爽,多了几分力气,不愧是养人的山涧水。 「潇潇,你没事便好,时间还早,我就先走了。」王青竹跟李潇潇聊了两句便准备提着篮子离开了。 「青竹姐,你拿着篮子是要上山吗?」李潇潇看着还高的日头,好奇地问。 「是啊,今天分给我的活计不多,我刚才已经做好了,趁着天还好,想去山上碰碰运气。」 最近地里的活计不多,尤其是分给知青们的,而且王青竹下乡这一年多来已经是个熟练工了,自是比一般人干活要快。 「青竹姐,我跟你一起去。」李潇潇喝了灵泉水,又吃小白菜吃了个肚圆,这会儿还是挺想出去转转的。 王青竹本来还不想让李潇潇出门,怕她身体出问题,不过见她坚持,状态也确实不错,这才同意了。 李潇潇背上一个小背篓,又带了个铲子,就跟着王青竹上山了。 这个时间大傢伙还在地里上工,往山里去的路又不经过地里,两人走到山脚下,路上除了两个半大孩子,并没遇上什么人。 「唉,今年地里的野菜出的也少,不过好歹比去年强些,赶上运气好,还是能挖到些许的。」王青竹一边在地上寻摸着,一边感慨道。 想到如今的境况,李潇潇在心中默默嘆了口气,没办法,天灾人祸,这三年确实挺难捱的。 不过也差不多了,过了今年就好了,虽说距离每个人都吃饱还差得远,最起码不会再让人饿得面黄肌瘦,甚至死人了。 想到这里,李潇潇突然脑子一转,从背着的背篓底下,掏出了一大把小白菜塞给王青竹,压低了声音说:「青竹姐,这是我自己偷偷种的,别人都不知道,你拿回去吃吧。」 「这,潇潇,你这……」王青竹看着眼前的那把绿油油的小白菜,有些目瞪口呆。 「嘘,不要告诉别人啊。」李潇潇止住了王青竹即将要说出口的话,对她甜甜地笑了笑,「青竹姐,我还有呢,放心吧,有机会我再给你。」 王青竹自然知道这把青菜的重要性,没再吭声,郑重地点了点头,默默把菜压到了篮子底部。 为了换那两个鸡蛋给潇潇补身子,她用了两大把糠面,未来一个月都要饿肚子了,她这才想紧着些干活,早些完事上山碰碰运气,这把菜,再加上点子糠面,够她几日的饭食了。 想着这些,她暗暗松了口气。 「林慕寒,你个混蛋,我要去县里举报你!」正在两人准备低头继续寻找野菜时,旁边林子里传出一阵尖锐的女声。 李潇潇听到林慕寒这个名字,整个人都怔在了那里…… 第9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是林寒吗?…… 「滚!」尖锐的女声过后,一个低沉且愤怒的男声也传了出来,随后,有人从林子里往外走了过来。 或许刚才听到女声喊林慕寒那个名字时,李潇潇还只是怔了一下,现在听到男人的嗓音,她脑海中更多的是不可置信,转而双眼紧紧地盯向了来人的方向。 只是来人压根没往这边看,顺着另一个方向直接走远了…… 王青竹把手中刚挖的两颗野菜放到篮子里,随口嘟囔了一句,「呆子居然说话了?」 第13页 李潇潇半天才反应过来,「呆子?」 「对啊,你不认识那个林慕寒吗?他是前两年过来的知青,听说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变得半傻不傻的,后来干脆直接住到了青水山里面,渐渐地跟村里这边都断了联繫,也对,你可能真不知道他,你来的晚,也一直没怎么过这边来……」 「林-慕-寒?」李潇潇轻声嘀咕道,「不是林寒吗?」 他真的不是林寒吗?为什么声音和长相都跟她心心念念的老公林寒那么像呢? 难道他也穿越来了? 也不对,她穿越都有前世记忆的,林寒不可能没有的,刚才他明明余光能扫到她这边的,可他理都没理,就那么走了,他真的不记得她了? 李潇潇这会儿感觉大脑已经无法思考了一般,脚也迈不动步子了,她只想尽快确定一下,那个人到底是不是她的爱人林寒,可她也知道,此时此刻,直接奔过去面对他并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青竹姐,林……林慕寒的事你知道多少啊?」李潇潇内心无比纠结地看向王青竹。 王青竹没注意到她的不同,只是有些不解,便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 「我也是听说的,林慕寒比我还早来一年多,一开始还算是个正常的,后来说是他家人发生了什么事好像,受不了刺激,就变得呆滞了,看人的目光特别冷漠,一点感情都没有那种,经常发呆,不说话,眼神看着就让人发冷,还空洞洞的。」 「不过我没敢跟他直视过,都是听其他知青说的,他屋里的人都害怕他,不敢接近他,又听说有人招惹他,他真的会伤人的,慢慢被孤立,就搬去了山上住,但是他地里的活还是干的,就是时不时会犯病跑去山里一段时间。」 李潇潇觉得自己的脑子更乱了,此时一点其他的心思都没有了,强撑着精神又跟王青竹找了会野菜后回了家。 等回到家门口,她才发觉自己这么早回家这个选择做错了,这会儿功夫村里人已经下工了,郑家人也回来了,苗杏花正在院子里骂人。 「我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找了这么个儿媳妇,成天除了吃就知道睡觉,还克我儿子,占着茅坑不拉屎,老二媳妇,你眼瞎啊,还不赶紧滚出来做饭去……」 吴大妮在厢房里刚想上炕躺会儿,听到婆婆在外面的叫骂声,气得踢了旁边的郑老二一脚,「你娘这一天天的就不能消停会儿吗!中午爹还说让大嫂做饭的。」 郑老二虽然有些小心思,但性子却是个窝囊的,自来对亲娘和媳妇之间的矛盾是能躲就躲,他揉了揉被踢疼的大腿,嬉笑着哄了媳妇两句,「好媳妇,辛苦你了,待会回来我给你捏捏肩哈。」 吴大妮脸色这才好了些,一边穿鞋,一边忍不住嘀咕,「自从老三家的嫁过来,这一天天真是不省心,早先我就说过这个城里媳妇不能娶,就你爹娘愿意惯着你那弟弟,要我看,还是赶紧分家得了。」 「哎呦,小姑奶奶,这话可别让咱娘听见……」郑老二赶忙起身去捂媳妇的嘴,从小到大,他可是怕死他那个天天发飙的老娘了。 「媳妇,老三现在可是军人了,吃国家饭的,一个月津贴就好几块呢,分家咱能得到啥好处?」 郑老二想着从老两口手里算计自己弟弟那点津贴好段时间了,哪里愿意分家,不过他也知道自己媳妇只是嘴上嘟囔而已,倒是没有太当真。 吴大妮拍开了捂着自己嘴的大手,白了郑老二一眼才起身,她确实只是说说而已,不过天天面对这么个婆婆,她也着实是闹心。 等她懒懒散散出来的时候,苗杏花还在唾沫星子满天飞地骂着。 看到老二媳妇终于出来了,她倒是没再骂过去,只是瞪了她一眼,「赶紧做饭去吧。」 吴大妮没说什么,但也没给她个好脸,径直去厨房做饭了。 她娘家兄弟多,不怕老太婆闹腾,反正老太婆也不敢跟她闹腾凶了,到时候她兄弟几个都过来,那可不是好惹的,不过毕竟是做人儿媳妇的,面子上还是要过得去。 李潇潇站在门口角落里听了一阵子,见里面消停了,又挺了一会儿才嘆出口气推门走了进去。 没办法,在没有做好下一步的准备之前,只能先忍下了,而且,她还要攒能量的。 「你个贱骨头死哪去了,故意装病不去上工,饭都不知道做,是不是死出去勾搭人了?」 苗杏花干了半天活回来没吃到热乎的,加上中午受的气,这会儿正一股子火气呢,对着老二媳妇没敢发出来,碰上李潇潇回来了,可是不打算轻饶了她。 「娘,我今天不去上工,也不用干活可是爹同意了的,我之所以出门,是看家里没什么吃的,撑着身体去山上找野菜来着,您不说心疼心疼我这个生病的儿媳妇,还污衊我,您这是质疑我爹的决定?再一个,没有证据就胡乱造谣,那可是要关局子的,作为大队干部的家属,您老可不能给爹拖后腿!」 李潇潇先是故作虚弱地抚了抚头,后又一脸严肃地反驳道。 苗杏花刚才在气头上,确实有些口不择言了,也完全忘了中午这个小儿媳妇对自己的顶撞,再一次被她顶回来,心口的火气不但没有消散,反而愈盛了,可作为一个没文化的农家妇,听到关局子这种话,再是愤怒也再发不起火来。 第14页 公安局对村里人来说向来是个恐怖的存在,她不过就是骂两句儿媳妇,怎么就上升到要去关局子了?难不成书本上真有这种说法? 听到关局子这个词后,她压根没注意到干部家属、拖后腿的意思,但一门之隔的郑有胜却是听得心里明明白白的。 当年他虽然靠着亲爹的面子当上了村干部,却也仍是个没多少文化的老农民,听着小儿媳妇义正言辞的话,心里也是觉得有道理的。 再说让小儿媳妇歇在家里不上工,确实是他中午同意的,老太婆现在在那里骂骂咧咧,不就是在质疑他说的话,不给他面子吗,他现在是大队长了,大小也是个干部,有个这样口无遮拦的家属,传出去让他去县里开会都没面子。 于是,在苗杏花被关局子吓到住了口的同时,屋里的郑有胜也拉开屋门冲着外面道,「行了,都有点干部家属的样,一天天老娘们磨磨唧唧的,以后少叨叨,老三媳妇带着病还出去找吃的,赶紧进屋歇着去。」 李潇潇可没管婆婆的脸色,把筐子里的一把野菜放去厨房,洗了洗手后回了自己屋。 公公让他休息,她可没傻到再帮着干活去,再说她现在确实想要好好安静一会儿。 苗杏花反应过来自己又被小儿媳妇给顶了,还被当家的给数落了,回了屋子后跟郑有胜又蹡蹡了好一阵子。 这些李潇潇就管不着了,她也没心思关注,进了屋子插好门,她坐到了炕边发呆。 好想他啊,还有爸妈,怎么就穿越了呢?前世那些怎么就消散了呢?都怪该死的什么晶脑系统! 或许是107扫描到了宿主的心情波动,及时来了一句,「宿主您好,能量增加50克。」 「啥?」李潇潇从沉思中回过神来,「能量又增加了?」 第10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哎呦我不行了…… 另一边,林慕寒感觉今天实在是忍不了了,从他来到这里,除了最开始的一个月有些困扰,最近两年都挺太平的,可自从去年底来了一批新知青,这个叫赵新月的女同志就一直缠着他。 起初还只是时不时的偶遇,现在已经发展到明目张胆的跟踪和纠缠了。 他就想不明白了,他只是个山沟里的呆子,穷得自己都快吃不饱,这个女同志脑袋是不是有包?一定是,还是被驴踢了,很严重那种! 京市来的女知青成天非要追着他,还死活想要嫁给他这个「呆子」,这不是脑袋有包是什么? 今天就是,他本来在林子里找吃的,赵新月纠缠表白无果后,扒了棉袄就要往他身上靠,还喊着让他负责,不负责就喊他耍流氓,要去县里举报他。 林慕寒可不是真呆,要不是碍于不知名的原因受限,他又不好太过高调,早出脚踢人了,这么个有病的玩意整天在眼前晃,他看着就烦。 但是今天怪异得很,他从有意识被安排到大洼村当知青后,大脑和语言就受到了莫名的限制,整天昏昏涨涨的,似梦非梦,也就勉强能够完成各种任务,除了做任务,大多时候是说不出话来的,刚才被那个女知青惹怒后,竟然能吼出一声「滚」了! 这让他心里兴奋极了,难道他终于能够从限制中解脱了? 尽管如此,刚才赵新月的所作所为也让林慕寒噁心透了,他故意引赵新月掉进坑里崴了脚,不管她在后面喊些什么,头都没回地走了。 他不怕她去举报,他有证人,今天一天都在地里挣工分,没有证据的事,总不能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加上「恢復」了语言功能,心情激动,林慕寒此时一点其他的心思都没有,就想回去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研究一番,他是不是真的恢復正常了。 只是刚从林子里走出来,好像就被人发现了…… 林慕寒索性也不管外面的人是谁,他本来就是个「呆子」,呆子哪里会理人,只用余光瞄了一眼过去,发现不是多嘴的后就径直沿着小路离开了。 他这几年一直是浑浑噩噩的,也就是刚才发觉到清醒了,虽然不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但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和任务,还有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可是人变得清醒后,总是有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仿佛哪里有些不对劲,但又想不明白,那便不想了,先把该做的做好,那些不对劲的,他相信总有一天会搞清楚的。 ** 对李潇潇来说,虽说能量加了50克是件挺高兴的事,可想到刚才跟郑家一家子的斗智斗勇,她就觉得糟心。 关键看这形势,她要是想快速积攒能量更换种植土地,还真就得被系统绑在郑家一段时间了,否则回到知青点那边,就没什么人给她气受了。 知青点那边氛围一直都挺和谐的,没有了受气小媳妇的设定,她跑哪里攒能量去? 倒不是没想过放弃这个功能,硬气地离开郑家,跟别的小说女主一般靠着那两分地的小白菜去黑市挣钱养活自己。 可尽管问过107他一直装傻,李潇潇潜意识里就是觉得,107不会这么轻易让她如愿,而且空间里那棵不知名的干巴苗,有极大可能跟自己的穿越有关,甚至关系到有一天能不能回到前世去…… 除了这些,在山上林子边遇到的那个叫林慕寒的男人,也让她觉得这次穿越好像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她在前世跟林寒谈恋爱的时候,私下里就经常撒娇喊他慕寒,并坚定地表示那是暱称,代表自己倾慕他的意思。 第15页 每次她这么喊他,林寒都会用极为宠溺的眼光望着自己,然后抬手轻柔她的发顶,克制地在她额上亲吻,并加上一句,「我也倾慕你,潇潇。」 林子边的男人叫林慕寒,虽说他的长相跟林寒只有四五分相似,可他的声音,他走路的姿态,以及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她前世的恋人林寒! 「107,林寒也穿越过来了对吗?」李潇潇红着眼眶不放弃地再次问起晶脑。 晶脑107一如既往地冷淡回覆:「您好宿主,对不起,这个问题超出我的意识范围。」 李潇潇:「……」好想凑107一顿,太可气了! 算了算了,既来之则安之,现在她有两分地的小白菜,还有灵泉水,好歹饿不到肚子,身体也恢復了大半,还是先借着没离开郑家,多攒些能量更要紧一些。 至于林慕寒那边,总有机会弄清楚的。 刚在空间里收好一茬地的小白菜,院子里就传来了苗杏花撒泼的骂声。 李潇潇无奈地嘆了口气,离开空间,整理好自己后开门走了出去。 「老大媳妇,我让你去洗衣服,你就给我洗到这个点啊,不知道家里这么多人等着米下锅?我看你就是贱皮子偷懒不干活,今晚上你别吃饭,谁也不许给她饭吃,否则都没饭吃!」 郑老大媳妇娘家不行,没啥兄弟给她撑腰,自己性子也弱,从嫁过来就一直受气,听了婆婆的话,没敢呛声,只是垂着头轻声解释,「娘,是在河边遇上支书家孙子捣乱,衣服顺着河水弄跑了,我追了好半天才追回来。」 听了这话,苗杏花更来气了,「你这个废物窝囊蛋,连个小屁孩子都能欺负到你头上,几十年白活了我看你,支书家的孙子怎么了,你还是大队长家的儿媳妇呢,就不能硬气点,行了,滚一边子去吧,明早上饭也别吃了。」 看着婆婆来真的了,郑老大媳妇眼泪都急下来了,这年头不好,一天本就吃不到什么东西,再让她连着饿上两顿,每天还有那么多活干,这不是让她去死吗? 「娘,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以后再不让人欺负了,你就原谅我好不好?」 苗杏花心里有气,懒得理她,张罗着让郑老二媳妇摆饭桌,郑家一大帮子人先后来了堂屋,晚饭开始。 看着郑老大媳妇低声下气的样子,李潇潇从屋里出来后都有些不忍,可惜她现在自身都保不全乎,实在没能力帮扶他人,而且在原身的轨迹里,这个老实的大嫂貌似一直是麻木地旁观来着。 郑老大家有两个闺女,一个儿子,看着自家媳妇(亲娘)饿肚子讨饶,大气都不敢吭一声。 等十几口人都坐好后,苗杏花先是往角落里瞥了一眼最厌恶的小儿媳妇李潇潇,像是忍了忍才没说出什么,再是瞪了眼在门口转悠的老大媳妇,这才在一家之主郑有胜的咳嗽声中开始分煳煳。 晚饭跟中午那顿差不了太多,但因为晚上不用干活,所以要更稀一些。 李潇潇被分到的仍然是小半碗的煳煳,不过因为肚子里有了底,她也不怎么在乎,好歹这里面也有些玉米面的,喝完后胃里暖烘烘的,比只吃小白菜还是要强的,嘴角不自觉带起了一抹弧度。 这一幕恰好被憋着气的苗杏花看到,终是没忍住骂了出来,「个就知道吃的懒货,一天啥也不干吃倒是来劲。」 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饭桌上的所有人都知道骂的是李潇潇,大家端着饭碗之余,都余光瞄着她。 本来李潇潇还没想说啥,可抬头看到苗杏花射过来那仿佛要吃了她一般的目光,心里的腻烦劲就上来了。 「谁说我没干活了,今天煳煳里新鲜的野菜可是我带病上山挖的,虽然我来村里没几个月,但工分也是挣了的,最起码我自己的口粮是够用的,怎么就不够分这小半碗的菜煳煳了?我还觉得奇怪,娘啊,你说每顿我就小半碗的量,那我多出来的那些口粮进了谁的嘴啊?」 「你,你……」苗杏花没想到自己就嘟囔那么一句话,就被小儿媳妇顶了十句回来,气得胸口都有些疼,刚准备捂着心窝反骂回去。 就见李潇潇先颤颤巍巍地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双手捂着头,一边往堂屋外面挪,一边惨兮兮地喊: 「哎呦,爹啊,娘啊,我这头许是挖野菜被冷风吹着了,不行了,我发烧了,头也晕,脚也沉,看人都看不清了,看来明天还得在家养着了,要不娘帮我去卫生所喊下大夫过来开片药顶顶?」 「开,开药……」苗杏花憋着的话没骂出来,又被气了个仰倒…… 第11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爱人林寒…… 出门后没理会堂屋的闹腾,捂着头回了自己屋的李潇潇看着空间里显示的能量数,开心得不得了,不知道这次107怎么大发慈悲了,一下子又是100克,到目前为止,一共有250克能量啦! 咳咳,就是这个数字吧,貌似有些蠢~ 「您好宿主,鑑于刚才您的优异表现,让霸凌儿媳妇的恶毒婆婆心理发生了剧烈颤动,这次能量直接增加了100克,距离下一块种植土地1080克能量目标还有830克,请宿主加油!」 本来觉得多了100克还挺激动的,可听了还差830克能量才能解锁下一块土地,李潇潇脸上的笑意就凝固了,她啥时候才能吃上大米白面啊? 不过又想了想这两次跟苗杏花的交锋,虽然烦了点、聒噪了点,其实也还好,毕竟郑有胜作为大队长有顾忌,又好面子,对付这样的人最容易了。 第16页 想开了后,李潇潇就钻进空间鼓捣那两分菜地去了,她决定今晚多收几茬小白菜,明天抽空去县里黑市转转,换点钱花花,她现在兜比脸都干净,这实在不是她的风格。 第二天早上,李潇潇在炕上装病,等大傢伙都去上工后,才开心地捯饬一番,背着背篓去县里了。 大洼村是属于大洼县管辖的第一村,走路去县上只要一个多小时,县里有供销社和国营饭店,每逢一三五还有自由市场针对农村人开放,县里人可以换些农村自家种的和鼓捣的一些小东西。 由于这两年天灾人祸,农村人家里的日子也都不好过,自由市场基本形同虚设,没什么人气,所以李潇潇今天的目的地是县里的黑市。 她找地方换了一套以前压箱底的破旧衣裳,又把头脸遮了遮,只露出一双黑亮的大眼睛,这才挺胸抬头地进了黑市。 这里原身只来过一次,还是跟着女知青们过来寻粮食的,结果可想而知,量不多还贼贵,最后无功而返。 好在整个黑市都走过一遍,李潇潇对这里也算是熟悉了,找个差不多的位置后,她就学别人一样,把背篓放在身前后蹲下。 没一会儿,就有几波人凑了过来,「小嫂子,你这背篓里是啥东西,咋换的啊?」 虽然是在黑市,但也很少有人提卖这个字,都是用换。 李潇潇自然懂的,没吭声,只是掀开背篓上破布的一角,绿油油的小白菜就露了出来。 「我的天,我没看错吧,这,这是小白菜?还是新鲜的?」有人惊诧地破口而出,赶忙就被旁边人给捂住了嘴。 那人不好意思地跟大傢伙道歉,「对不住,对不住,我实在是太激动了,小嫂子,你这东西咋换的,我要了。」 被他的声音又吸引来了不少人,李潇潇按捺着内心的激动把压得实实成成的一整背篓小白菜都换掉了。 离开时,李潇潇用意识在空间里点了下今天的收穫。 虽说没能换到粮食,但有四两粮票、五两油票、两张肥皂票、三尺布票、几块自家纺的土布,还有八毛钱现钱、一捧山楂、两双鞋垫…… 数数看李潇潇顿时觉得自己从一个穷光蛋变成了大富翁,这种幸福指数根本就不是一背篓小白菜能衡量得来的。 最美的是她有陶罐了!以后不用吃烤白菜,她能喝白菜汤了! 美滋滋地找好地方换回原先的衣服后,李潇潇第一反应就跑去了国营饭店,她要吃!包!子! 还要吃肉包子! 可惜她没收到肉票,买不了肉包子,最后只能花了一毛钱,一两粮票,买了两个菜包子。 即使没吃上肉,李潇潇也觉得自己满足得不得了,坐在空间干巴苗旁边搬过来的大石头上,小口小口咀嚼着香喷喷的白面菜包子。 这可是白面啊!感觉有一辈子没吃到了,每天喝的那看不出颜色的菜煳煳,都让她忘了曾经的白面什么味了。 啊,她,李潇潇,终于活过来了! 拿着从黑市换的葫芦瓢去灵泉那里舀了瓢温热的灵泉水,就着菜包子,那味道简直绝了! 吃饱喝足后,李潇潇屏息听着外面的动静,感觉没有人在后,从空间里钻了出来,重新整理好背篓,准备从拐角过去回村。 结果刚拐出来,就差点被后面来人给带倒。 一个踉跄,李潇潇的胳膊被人从侧面拉住,改写了她即将来个狗啃屎的悲惨结局。 「你……」 「对不起。」 两人同时出声。 李潇潇听到熟悉的声音,心口就是一阵悸动,赶忙抬眼看了过去。 林慕寒刚才确实有些急了,没看到突然拐出来的小姑娘,差点把人带摔,满心歉意,立即道了歉。 结果发现这小姑娘是村里的知青,还是跟纠缠他的赵秋月一批来的知青。 本来他应该不予理会的,他着实是怕了这些娇滴滴的女知青,可不知道为什么,在对上李潇潇的眼睛时,他的心口滚烫得不得了,嗓子也仿佛堵住般说不出话来。 就在林慕寒以为自己又「犯毛病」了的时候,过了最初那一瞬的异样,很快他就恢復了正常。 「林寒?」李潇潇控制不住脱口而出,这眼神,实在就是她的林寒啊,尤其近距离看过去,原本以为只三四分相似的脸庞,也有□□分像了。 林慕寒被喊错名字有些莫名,但内心深处却对此有一种久违的熟悉感,且对她略显直白的目光一点都不讨厌,相反还有些许的,嗯,喜欢? 「刚才是我莽撞了,对不起,我叫林慕寒,你也是大洼村的知青吧?」虽然熟悉,可他的确是叫林慕寒,而且他也知道,这位女同志就是前不久嫁入郑有胜家的小儿媳妇。 李潇潇闻言有些失望,但熟悉的音色和眼神还是给了她力量,「你好林慕寒同志,是我记错了名字,我是大洼村的知青,我叫李潇潇,刚才也有我的不对,怪不得你的。」 两人彼此介绍了名字后,之前有些微妙的氛围变得正常了许多。 「李知青,那我就先走了。」即使察觉到自己的异样,林慕寒也并不打算跟对方有进一步的接触,毕竟孤男寡女的,对方还是已婚。 「啊?哦,好的林知青。」李潇潇还是有些反应不过来。 林慕寒对她点了点头,便抬脚离开了。 第17页 李潇潇在后面站着没动,直直看着他走开的背影,心底再一次确认,他就是她的慕寒。 同时也做了一个决定,什么破受气小媳妇人设,什么捆绑她的破自强自立积分,她不稀罕了,她要赶紧想办法摆脱掉郑家,她要找回她的爱人林寒! 第12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机会来了…… 李潇潇没有直接回村里,她先去了供销社,买了些油盐酱醋、点心、挂面之类的吃食,几乎花光了今天所有的收入,悄悄转移进空间后,这才背着空背篓回去。 离开郑家这事不能太过草率,她得好好想一想,在这之前,吃饱喝好,调养好自己的身体也是极为重要的。 不过大致的思路她已经有了,既然郑有胜家在县里有关系,那她就先探探看是什么关系,再有针对性地给予重击,一次性解决。 其实她还有个怀疑,原身是烈士遗孤,按说未成年每月是该有补助金的,这件事以前原身在叔叔家的时候,虽然钱到不了她手里,可多少好像是有些印象的。 补助金应该是随着户口走的,现在她下了乡,补助金也该跟来了才对,可原身过来大洼村几个月了,貌似一分钱票也没见到。 原身性格单纯没想那么多,她却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当初郑有胜同意儿子娶原身这么一个瘦弱的小知青,也许不只是因为宠溺儿子…… 哼,反正她不是软弱的原身,既然她来了,那她的好处就不是那么好占的,吃了她的,拿了她的,必须原模原样地给她还回来,还得有利息,要不然,呵呵! 回去的路上,李潇潇随便在山坡挖了几把野菜作为藉口,没想到还真用上了,这会儿还没到晌午,苗杏花居然在家。 这让李潇潇很是好奇,向来把工分看得比命还重要的老太婆,这会儿怎么捨得回来。 很快她就知道了。 原来苗杏花今天负责翻地,解冻不久的地里突然窜出一条蛇来,倒是没咬到人,但是把老太婆吓了个够呛,脚脖子崴到了,没办法,只能被人送了回来。 本来这两天就因为老大媳妇和老小媳妇心里憋着气,这伤了脚更是心疼丢掉的工分,脾气就愈发大了。 看到装病的小儿媳妇美滋滋地从外面回来,气得苗杏花当下就是一声怒吼,「你个懒货又死哪里浪去了?后院的猪餵了吗,鸡窝收拾了吗,瘫在家里连灶台也不知道收拾收拾?」 「你说说你有当人家儿媳妇的样吗,细胳膊细腿的,干啥啥不行,成天就想着吃,吃我的喝我的,还一天天净事,我可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让我家大桩找了你这么个败家媳妇,害得我儿是有家回不得,连媳妇都抱不上啊……」 虽说知道苗杏花这是借题发挥,李潇潇还是挺来气的。 她容易吗她,一大早就进空间里拾掇菜地了,然后又跑去县城卖小白菜,一来一回就不少时间,她都要累死了好吗! 再说,她现在还是个「病人」呢,她也挖了野菜回来的,怎么就懒了? 还有,虽然不想跟一个六十年代的农村妇女一般见识,可她说话也太难听了,这还是所谓的「亲婆婆」呢! 李潇潇先是把背篓里的野菜放下才对着堂屋的苗杏花说道: 「娘啊,我爹昨天可是把家里的活计分工好了的,我这两天病了身子弱,不用干这些,可我想着家里没啥吃的,还是顶着生病去挖了野菜,就是想着大傢伙儿能多吃上两口,您这可是误会我了。」 「再说,昨晚上我也说了,我虽然只来了村里两个多月,农活做的比不上娘,可每天的工分还是够我自己吃喝的,我没有吃别人一口粮一粒米!」 「大桩去当兵是响应国家号召,那是为国为民的好事,也是郑家乃至整个大洼村的好事,跟我嫁不嫁进来有什么关系?您作为军属不说鼎力支持,怎么能在家里拖后腿,搞封建迷信呢?」 「再说,我之所以嫁过来也是我爹和大桩求来的,您觉着郑家好,我还没看在眼里,怎么,您嫌弃我这个儿媳妇不好,那我就走好了,反正也没有正式跟郑大桩办婚礼,结婚证也没领,我即便就是走了,谁也说不出我啥来,娘,您老觉得怎么样?我看知青点的日子就挺好的,最起码不会天天干着活,回家还被骂懒货出去浪!」 本来苗杏花还想接着再骂两句,这破烂玩意儿也太不把她这个婆婆看在眼里了,可听到后面的话,她所有的话就卡在了嗓子眼。 当初郑有胜跟她说小儿子的婚事,她是知道的,人家不愿意嫁,但小儿子非上赶着要娶,后来虽然男人没说,她也是猜到了几分,必是自家男人想了什么招的。 还有这破烂货说的什么玩意?说她拖后腿,搞封建迷信? 要不是这话就只在家里说说,苗杏花估计又要被气得个仰倒,哪有这样吃里扒外的儿媳妇,不说处处想着她这个婆婆,还扣了顶那么大的帽子在她头上,这话一旦让外人听了去,那不是要了她的命吗?! 「啊……你这个败家破烂玩意儿,你再给我说一句试试,看我不撕烂了你的嘴……你,你给我死过来……」 「哎呦……」 被气得满脑子只想杀人的苗杏花一时忘了自己崴伤的脚,站起来就想打人,结果全身力量放在受伤的脚上,造成了脚脖的二次损伤,瘫在堂屋中央直哼哼,动也动不了。 第18页 李潇潇早在她要起身那一刻就借着拿野菜去厨房闪身出去了,并且故意关严了堂屋的门,后面的怒骂什么的只当没听见、没看着、不知道。 反正她该发泄的刚才已经喊出去了,让恶婆婆自己多折腾一会儿也不错。 又故意多磨蹭了一会儿,看时间差不多了,李潇潇这才假模假样地来了堂屋,一副惊讶的表情扶起地上嚎累了,嗓子都冒烟了的苗杏花。 「娘啊,你怎么这么不小心,不是说崴了脚嘛,这再伤着可怎么是好,要不我再去把大夫喊来给你看看,我看着都肿了呢。」 苗杏花刚才哭嚎半天了,这个贱人都当没听见,这会儿假模假式地过来装什么好人,要不是她实在没力气折腾了,真想上去掐人。 只是沖她微微摆了摆手,示意不用找大夫,找人来不得花钱啊,败家娘们。 喝了口水缓了好一会儿,苗杏花才恢復了些气力,看出儿媳妇是故意的,还半分忌惮都没有的,嘴角都含着笑,她气得手都抖了。 伸出手指着李潇潇,「你,你是个什么东西,别以为有个当团长的叔叔就不把我郑家看在眼里,县官不如现管,我郑家在县里也是有人的,还是个正管着的主任呢,要不然你以为……」 李潇潇听到这里,心里一阵激动,刚回来的路上还想着到底郑家的倚仗在哪里呢,这机会就来了! 第13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戏精儿媳妇…… 「闭嘴!」 正当李潇潇屏息等着听她说下去呢,苗杏花的话就被一声怒吼打断了。 意犹未尽地撇了撇嘴,李潇潇一改之前刻意的放纵,红着眼眶满脸委屈无奈地转头看向郑有胜。 「爹。」 这一声喊出来,任谁都会觉得李潇潇这是又被婆婆给骂惨了,却把苗杏花给气个够呛。 她这招人烦的小儿媳妇莫不是个戏精?怎么翻脸比翻书还快呢? 她是受委屈的那个吧,怎么搞的,这到底是谁欺负谁啊? 「他爹……」苗杏花也一副受了气的模样看向郑有胜。 郑有胜本来就心虚,听到自家的老婆子没心没肺地还想把底给抖搂出来,对她更是看不上了。 这种事是能到处宣扬的吗,何况对着的还是小儿媳妇,在人家身上自家占了什么便宜不知道啊,这老婆子可真是缺心眼。 「老三家的,你快回屋里歇着去,等把身体养好了再去上工,你婆婆脾气就是这个样,别跟她一般见识啊。」郑有胜脸上刻意扮出了一抹笑道。 李潇潇心里翻了个白眼,表面上却还得跟他装样子,没办法,在事情没解决完之前,她待在郑家一天,就不能彻底撕破脸,「委屈」地咬了咬唇,又假客套两句,乖乖地回屋了。 等她回屋关好门后,郑有胜拿起炕边的笤帚疙瘩就对着自家老婆子打了起来。 手腕粗的笤帚就这么打在苗杏花的胳膊上,后背上,要不是郑有胜怒瞪着她,不让她乱喊,苗杏花都能把屋顶给喊破了。 「他爹,明明是那个破烂货欺负我,凭什么是我挨打!」苗杏花挨了打,满脸怒意地抱怨道。 「你还敢说,我要是不回来,你还打算跟老三家的说什么,你莫不是忘了我们老郑家都做了什么?事情捅出去了,谁能得着好,你个缺心眼的玩意儿!」 郑有胜顿觉心累,他一个相貌堂堂的大队长,当初得是多没有眼,看上这么个东西。 他自然是忘了,当初家里穷得上顿下顿饿肚子,娶不上媳妇时,还是苗杏花给他塞了两个黑窝头。 「我,我也没说啥,再说,就老三家的那窝囊样,她能知道啥啊,知道了也没胆子怎么样。」 苗杏花听到自家男人的话,心口是有些发虚的,不过还是嘴硬道。 说到底她也是没真的把李潇潇放在眼里,觉得她这么个身子单薄,又在村里没依没靠的,肯定是翻不出什么风浪来。 郑有胜虽说比她要谨慎得多,在这一点上却跟她想法差不多,一切还是传统观念作祟,尽管这两天李潇潇身上有了些变化,他们都觉得既然已经嫁过来成了他家的人,那就不可能胳膊肘往外拐,顶多在家闹闹别扭,就算有一天真是知道些什么,肯定也就那样了。 然而,恰恰是这样的观念,让他们栽了大跟头……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回了屋的李潇潇没有再理会堂屋的两人,她已经从苗杏花说了一半的话里猜到了大致的情况,只差得到最终的确认罢了,不过这就不是今天能完成的了。 锁好门进入空间,本来想着处理一下地里的情况,突然发觉小苗长高了,还高了不止一截,能看出有个小树的模样了! 仔细一看,今天的能量居然增加了700克! 「107,107,这是怎么回事?」李潇潇满脸讶异,压抑着心底的那抹激动道。 「宿主您好,这700克是今天分三次增加的能量,100克,100克,500克。」 可能是经歷过一次加100克的情况,李潇潇更感兴趣的是什么情况会一次性多500克能量。 107察觉到宿主疑惑的表情,声音多了两分温度,「宿主您好,您的恶婆婆刚刚挨打了。」 李潇潇:「……」 这是什么意思?她让婆婆挨打了,所以系统一下子给她加了500克能量? 第19页 …… …… 李潇潇的眼睛一亮,仿佛抓住了什么关键的信息,大脑都变得更加通透了,原来还可以这样!!! 算了算自己现有的能量,一共950克,距离1080克已经不再遥远,而且刚才的500克给了她思路,剩下的100多克根本不是梦。 想到空间里很快要多一种作物,她的心就变得痒痒的,对107的态度都好了许多。 ** 另一边的林慕寒与李潇潇分开,从县里回到自己在山林里的石头屋,这一路上,心口处都隐隐有着异样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直觉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与李潇潇有关。 可在他的记忆里,除了知道这人是最近一批过来的知青,还嫁到了大队长家里,并没有任何其他有关的印象。 林慕寒深深唿出了一口气,目光扫向山林深处,隐隐约约看得到的地方,右手缓缓抬起,放在了左侧胸口,正热烈跳动着的位置。 等过两天任务完成的差不多,或许他该去探究一下,这么多年,一直束缚着他的「东西」了…… 接下来的两天,李潇潇过的异常轻松加开心,自从那次一下增加500克能量后,她就找到了技巧。 她目前的身份是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而之所以受气,根源就在于那个恶婆婆,所以只要能让她那个恶婆婆受到教训,能量就会增加得特别大方。 比如,前一天,她趁着家里只有腿脚受伤行动不便的苗杏花,在她眼前煮了两个白-嫩-嫩的鸡蛋给自己加餐,馋的老太婆暗自流口水不说,还成功地用这两个她在市场换来的鸡蛋,让老太婆跟郑有胜起了隔阂。 结果就是晚上下工回来,郑大队长又把自家婆娘揍了一顿,像这样类似的场景,最近经常在郑家上演。 当时李潇潇就收到了一次性增加的400克能量,不知道是不是边际效用递减的缘故,只有第一次恶婆婆挨打是500克,后来就逐渐变成400克、300克、200克、100克了。 不过还好,减少到100克后就不再递减了,维持这一水平没再变化过。 不管怎样,李潇潇的能量确实因为这一系列的「神操作」增长了一大波,目前已经有两千多克了。 她换了两块土地,扣了2160克能量后还剩下300多克能量呢。 这两块土地,有一块种的是黄瓜,还有一块终于得到了李潇潇心心念念的主食—— —— 红薯! 在空间里,收穫后的李潇潇各种花式吃红薯,烤红薯、蒸红薯、煮红薯、红薯片、红薯干、红薯汤、红薯粉、拔丝红薯、甘梅红薯条…… 幸亏她本身的厨艺不错,得益于二十一世纪网络小视频的发达,很多吃食她都会个大概,再实际操作尝试一番,做到能吃的程度完全不在话下,再加上灵泉的效应,味道简直好极啦。 在她装病的最后一天,李潇潇早起背着背篓去了县里。 因为这几天忙着斗恶婆婆攒能量和做美食,没有倒出时间,今天她终于想起了至关重要的一件事…… 第14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林寒是我的爱人…… 上次老太婆不是说她家上面有人嘛,还是个正管着他们的主任,当时李潇潇就猜到或许是知青办的主任,或者是主管大洼村的公社主任。 至于到底是哪一边,还得李潇潇去确定一下。 不过在去探究之前,她还得先去黑市把这几天折腾出来的成品、半成品卖了。 熟练地找地方换好装变个脸后,李潇潇背着硕大的背篓进去了黑市。 今年地里行情虽说比前两年好上不少,但土地里终究还是太贫瘠了,城里乡下饿肚子的人不少,大多数都面黄肌瘦的,黑市里的吃食依然是格外的受欢迎。 李潇潇带过来的主要是红薯、红薯干和红薯粉,黄瓜和小白菜她没有再直接摆到明面上了,一个是那些东西不顶饱,再一个,反季节太稀罕的东西,她也怕给自己找麻烦,毕竟黑市这边的人还是有些杂的。 但就这一大背篓的红薯,李潇潇还没有要高价,就挣了不小的一笔了,受欢迎得不得了,不少人还追着问她还有没有,什么时候再来。 这让李潇潇收穫满满的同时,心头也有些酸涩,这年代的老百姓日子是真的苦啊,唉! 也正是东西受欢迎的缘故,李潇潇还结交了两个家里条件不错的大娘,两人都偷偷跟她说,让她再有什么好东西,可以直接送去两人家里,价钱上不会亏待她。 这让李潇潇感到激动万分,倒不是多了两个主顾的事,而是其中一个大娘的家就在县委大院里面。 李潇潇三两下处理了剩下的一些红薯干,就跟上了那位黄大娘。 「大娘,您知道知青办的主任姓啥吗?」李潇潇借着背篓的遮掩,从空间掏出两根嫩黄瓜,塞进了黄大娘的布袋里。 黄大娘能来黑市买东西,还悄悄跟卖家沟通,自然不是个傻的,摸到自己布袋里多出的东西后,嘴角都要翘歪了。 正好这两天儿媳妇怀孕嘴馋闹着要爽口的,黑市上能买到的,除了陈萝蔔就去年的大白菜,干巴的好叶子都没几片,这两根黄瓜可是帮了她的大忙了。 也不知道这个小大姐哪来这么大本事弄来的这稀罕玩意儿,总之这人她不能得罪,儿媳妇那边的吃食没准儿以后都得指望着她呢。 第20页 再说,她问的也不是什么不能说的问题。 想到这些,黄大娘亲切地挽着小大姐的手,「姑娘啊,这你问我可就问对了,咱们政府大院那么多户人家的事,就没有我黄大妹不知道的。 知青办啊,一共两个主任,正主任姓黄,还是我本家呢,今年五十来岁了,副主任姓郑,四十来岁,你要找的是哪个啊?」 李潇潇听到这里,眼睛微微地眯了眯,姓郑啊,好,不错,看来不出意外的话,那个靠山就是他了! 若有所思地从县委大院走出去的李潇潇,并没有注意到她身后还跟随了一个人。 借着刚才藉口出去取回来的新鲜黄瓜和小白菜,在黄大娘的帮助下,她很快在县委这边混了个脸熟。 即便还没到那疯狂的十年,大洼县这边对投机倒把的管理也是挺严格的。 不过李潇潇做好了十足的准备后胆子还是挺大的,除了变容换装,让人分不出她的年龄和外貌特徵,也随时准备好躲进空间里避难,至于在外界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那就不在她的思考范围了。 没多久的功夫,除了想知道的消息都侧面打听到了以外,满满一背篓的蔬菜也都换成了钱和票,这倒算是意外之喜了。 经过刚才明里暗里的确认,知青办的那个郑副主任就是郑有胜的远房堂弟,也是为他充当保护伞的那个角色。 有郑有胜这样一个心思不正的堂哥,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欺男霸女、收受贿赂等等,县委大院这边背地里不少人说过这些,只不过一直没人拿出过什么证据罢了。 加上那人极会钻营,在县长等领导面前很是得脸,平时装得又人模狗样的,娶的媳妇也会做人,大院里没人出头管那些。 李潇潇记下了几件从黄大娘那里听说的小道消息,决心一会儿就去打探一番。 想完这些,她才发觉身侧好像有动静。 警惕地侧过头,便对上了一张冷峻又深沉的脸。 「林……」寒字顺口就要吐出,李潇潇还是咬了咬下唇,及时改成了「林知青」,可这话刚一开口就后悔了,她现在好像是个中年妇人的装扮吧…… 林慕寒最近心里有事,这两天加紧把这次任务完成了,本来想着下午有机会去接触下人,结果那边刚结束,人这就遇到了。 他从认出人,跟在她的身后起,心跳就怦怦地加快了,不可控的那种,也正是这让他慢下了脚步,没能先开口打招唿。 不过这一次她的装扮又跟上次有不同了,要不是他受过专业的训练,还有之前对她格外的关注,还真是认不出她来,心里对她更是增添了几分好奇。 大概知道李潇潇变装的目的,他并没有喊她的名字,只是沖她点了点头,随即说道:「有时间谈谈吗?」 李潇潇心跳顿时漏了一拍,眼底有着自穿越以来从未闪现过的狂喜,「好」。 林慕寒微不可见地再次点了下头,轻声说,「跟我来。」 李潇潇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下周围,没有发觉异常后,怀着激动的心情不远不近地跟了上去。 或许林寒也来了,只不过记忆恢復得比她晚而已。 想到这种可能,她的脚步都轻快了几分。 如果前世一切真的如107所说都消散了的话,那跟林寒在这个年代相守,她是愿意的。 林慕寒带着人来到了一处僻静的小院,两人直接去了堂屋。 李潇潇将背篓放到脚边,坐到了椅子上,林慕寒跟她之间隔着一张桌子坐在另一边的位置。 由于内心几近无法抑制的激动,李潇潇一时没能开口,也没觉得就这样跟他过来有什么不妥当的。 林慕寒也是,虽知道带一个不太熟悉的女同志来这里,孤男寡女的有些不好,但他也没别的办法,他从以往的混沌到现在几乎恢復正常,这一切太过诡异。 而他就是知道,这都跟眼前的这位女同志有关,他们之间肯定有着某种联繫,因此,他根本理智不起来。 「李知青,我……我们……」林慕寒有些不知该如何开口。 李潇潇则不同,她听到「我们」两个词时,就脱口而出了「林寒」两个字,急切又饱含感情。 林慕寒一愣,林寒?他心里琢磨着这个名字,回想起他俩第一次接触时,她似乎就想要喊他这个吧,而不是后来的什么林知青,也不是林慕寒。 意识到她似乎确实是知情的,林慕寒暗暗松了一口气,也不再纠结该不该说,该怎么说了。 「李知青,我们之前认识吗?」 看着林寒满脸不解的模样,李潇潇有些失望,她还以为…… 不过,他能问出这个问题,想来在他的潜意识里,她还是不同的。 「林……林知青,我认识的人叫林寒,他是我的爱人……」李潇潇中间低头停顿了许久,最终还是抬起头,坦然地对上他的眼睛,毫不迟疑地说道。 第15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互诉衷肠…… 林慕寒被她的话惊到了,她不是嫁给了郑大桩,她却说她的爱人叫林寒? 跟他的名字就差一个字? 她刚刚还对着他喊了那个名字? 虽然理智上他并不相信,可他却是明白了她的意思,内心深处竟也接受了。 她的意思是他就是那个林寒,他就是她口中的那个爱人! 第21页 可他从有记忆起,虽然是混沌的,但他就叫林慕寒啊,他也没有结过婚,更不认识她。 林寒?李潇潇?爱人? 林慕寒心跳剧烈,心口仿佛要炸开了一般,头也开始疼了起来,眼前变得模煳,仿佛又要回到之前那个混沌的世界…… 不,他不要变回原来的样子,林慕寒一手扶着额头,一手用力抓住桌角,全身都是冷汗,额头、脸颊更是往下淌着汗水。 直视着他的李潇潇第一时间就察觉了他的不对劲,急的连忙起身过来问他如何了,掏出手帕帮他擦汗,想要知道他到底是怎么了。 同时心中不断地后悔,她是不是做错了,明明都不是前世了,他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禁忌,不应该再在一起了,不该让他知道这些? 为什么就是嘴欠呢,她说话前为什么就不能多考虑考虑,为什么就这么自私,非要跟他相认呢,这下好了,伤到他了,这可怎么办好,是不是该送他去医院? 要不带他进空间…… 对了,还有灵泉和107在! 李潇潇一边急切地用意识跟107对话,问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是真病了还是她的缘故,一边丝毫没有耽搁地从空间拿出一茶缸灵泉水,准备餵给林慕寒。 107没有解释,却也没反对,反而让她餵完水后,再用灵泉帮他敷一下额头。 李潇潇手脚麻利地照做,等用空间里掏出的毛巾帮他敷好额头,自己竟也急出了一身的汗。 林慕寒此时看上去好了许多,除了心口仍然隐隐作痛外,头不疼了,冷汗也停止了。 刚才难受得闭上了的双眼缓缓睁开,眼神一片清亮却又幽深冷厉,在对上李潇潇那焦急的目光时,却变得柔和下来。 林慕寒握紧了自己的手,略微嘶哑的声音对着她说:「李潇潇!」 …… 李潇潇听到林慕寒这样喊她的名字,一股熟悉感扑面而来,「林……寒?」 林慕寒的目光此时柔和得都能溺死人般,张开双手对着她道:「潇潇,是我,我也来了。」 「林寒,林寒,林寒,呜呜呜……」李潇潇当即就扑进了他的怀里,嘴里不敢置信地重复着他的名字。 林慕寒当即心口就不疼了,浑身都变得舒爽起来,紧紧搂着怀中的爱人,丝毫都不想放松,仿佛一不小心对方就会消失一般。 两人不知相拥了多久,这才彼此冷静下来。 「潇潇,你是什么时候过来的?」林寒虽然恢復了前世的记忆,但他不像李潇潇有晶脑系统107在,他对当前的一切并不十分理解。 「我也没过来多久,记忆里前一秒我们还在公园里散步,再睁开眼就莫名其妙来到了这里,还成了有夫之妇……」 提到这,李潇潇心里有些紧张,不知道林寒会不会介意,她怎么就如此倒霉,穿成这么个角色呢? 还有这个年代这么落后,她要是离婚再跟林寒在一起,风言风语的这一切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都消停不了。 现在还没到那十年,他俩都是下乡知青,距离恢復高考、改革开放更是还有十多年之久…… 林寒倒是没有任何介意的意思,伸手揉了揉她的发顶,宠溺地对着她笑了下,「傻!」 李潇潇沉重压抑的心情顿时变得明朗起来,「你也是从那天过来的吗?107说我来这里了,前世的一切都消散了,我还担心你怎么样了。」 前世林寒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后来又各自有了新的家庭和孩子,他跟父母两边的关系都不亲近,结婚时她都没见过他们,穿来六十年代,除了她前世的父母,她只担心他。 「107?他是谁?」林寒拉着自己媳妇的手,让她坐到自己腿上,将人牢牢环在自己怀里。 「呀,老公,我还没跟你说呢,就是我的金手指啊,107算是个系统吧,据说是晶脑系统,还有我的灵泉空间,对了,刚才就是给你喝了灵泉水,你才好转的……」 巴拉巴拉,李潇潇就覆在他的耳边,低声一五一十地把穿越以来的奇遇都跟林寒说了。 林寒在知道自己莫名穿越,还遇到了前世爱人后,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可听到这些非唯物主义理论可以解释的现象,他还是狠狠地惊诧了一番。 直到他被李潇潇拉着进入了她所谓的空间,缓了好一段时间,他才接受了这个现实。 现在的空间里面跟李潇潇刚到来时相比已经完全大变样了,汩汩的灵泉水依旧流淌在那里,但边上的土地一片繁荣的景象,远不是曾经那贫瘠荒凉的灰扑扑模样了,连那棵不知名的小树都长了一人来高。 一块地里长着绿油油的小白菜,一块地里的黄瓜架子上结挂着一根根大的小的黄瓜,还有一块地,看样子是红薯秧子,一看过去就知道地底下的红薯长势绝对错不了。 另一边的地面上搭着简陋的炉灶,旁边摆着的桌子上有油盐酱醋、菜板刀具,紧挨着的柜子里是米面粮油等等,还有接连着的几个大筐子,全都是採摘装好的白菜、黄瓜和红薯。 再一看,这里居然还有一张上好的紫檀木雕花架子床,上面挂着粗布做的床帘,可以想像,人上去放下床帘,里面就能形成一个比较隐私的空间。 在这个没有屋子和任何遮挡物,四敞大开的空间里面,居然还挺协调。 第22页 「嘿嘿,老公,你看我的空间还不错吧,这些菜地都是我亲手种的,也就是我不会盖房子,要不在这边盖上个小院子什么的,简直就是精彩的田园生活啊。」 就是获取能量浇树的方式奇葩恼人了一些,不过这些还是先别跟林寒说了吧,虽说没有新鲜面粉和大米可吃,但这三块地暂时来说也够用了,李潇潇暗戳戳合计着。 林寒在空间里转了一圈后,看着各种生活用品几乎备全了的灵泉空间,轻轻捏了捏媳妇的脸颊,「我会,等我给你盖个院子出来。媳妇,你在六十年代奋斗的不错,让老公都可以躺赢了。」 李潇潇本来还想藉机多跟老公撒会儿娇呢,穿来到这里这么些天,她一直忙忙叨叨的,很少跟人聊天,真的是憋坏了,结果看到老公满脸心疼地抚着她的脸。 「老公……」她有些不解。 第16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有心人看见了…… 「潇潇,害怕了吧,我要是先过来就好了,让我先找到你,你就不用担惊受怕这么些天了。」这是吃了多少苦啊,脸颊和身子干瘦成这样,还有地里的菜,他的媳妇都能种地了? 他知道郑家的情况,还有那个苗杏花的为人,明显这里的一切都是她投机倒把来的,在二十一世纪被他捧在手心的爱人,该是多么艰难地迈出这么一步啊。 要知道投机倒把在这个时候风险是相当大的,一旦被抓了,罪名可是不小,而且黑市那里鱼龙混杂,更不是她一个小姑娘该去的地方。 怪不得这两次遇到她,她的装扮一直在变呢。 林寒越想越心疼,将人再次抱紧到怀里,「媳妇不怕,我来了,以后这些交给我就好了啊。」 李潇潇明白他的意思后,心里很是感动,不过可能是她前世看过不少穿越重生的年代文小说,她对这些还真没怎么当回事,再说她最差还有空间在呢,大不了到时候就往里一钻,让外界见鬼去吧,她才不怕。 「老公,我好爱你啊!」李潇潇觉得自己真的是太有眼光了,跟前时一样,林寒总是会这样为她着想,细心关怀着自己。 「我也爱你,媳妇。」林寒从来没有过这种失而復得的心情,他以为前世的自己已经够爱自己的媳妇了,可经过这一遭,他发觉他对她的爱又升华了几分。 从甜蜜相携到老的那种爱,到现在可以同心携手共同奋斗、彼此牵挂一生、永不分开的那种牵绊。 两人又甜蜜了一小会儿,林寒才正了正神色,「郑家那边,咱们得尽快解决。」 ding ding 虽说他知道李潇潇是自己的媳妇,可毕竟在外人眼中,她还是郑家的儿媳妇,这一点必须抓紧办好,他还想跟媳妇甜甜蜜蜜一辈子呢。 「哎呀,对了,我差点都忘了,今天还有重要的事情没做呢。」被惊喜差点砸晕的李潇潇才想起来郑副主任的事。 她将事情细细跟林寒说了一番,「我觉得要想扳倒郑大队长,这个郑副主任得先解决了,要不我们以后在村里的日子也不好过。」 他们还是村里的知青,有点什么事情都离不开大队长和知青办这边。 林寒听了后,脸色并没有什么变化,似乎根本没把这些当做个事儿,「没事,潇潇,这些不用你管,交给我就好,你先写一封举报信吧。」 林寒略微思索了一下觉得这信李潇潇自己亲手写比较好,他再把信交给相对应的人。 至于知青办这边的事,用不到他们亲手去做,他找人处理,想来那么明目张胆胡作非为的人,证据收集起来也不难。 还有部队那边,郑大桩,呵呵,敢强娶他媳妇,他会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等这一切都解决了,他就把媳妇娶回来,前世两人还没来得及要个宝宝,看来得在这一世完成目标了…… 李潇潇听从林寒的意见,掏出纸笔就写了举报信,内容是关于郑有胜和郑大桩威胁强迫女知青的。 他们虽然没有领证,但在村里人眼中,她就是郑大桩的妻子,她这封信送出去,希望官方能够给她个证明,让大家都知道,这段婚姻是违背了她的意愿的,是无效的,而不是离婚! 写完并商议好一些后续后,李潇潇好奇地询问,「老公,你,哦,林慕寒这个人又是怎么回事?」 林寒一听就明白了她的意思,他所在的这具身体在他恢復前世记忆前,很多记忆都是混沌的。 而且貌似还受到了某种限制,除了任务必须,很多时候不能正常说话交际,或许没有她的出现,他一辈子都会是这个样子,这一切直到那天遇到她,才发生了改变! 这样想来,林寒觉得,他就是一直在等着她的到来吧,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命中注定,他们就应该在这里再遇、再度携手。 李潇潇听到他的解释,也觉得很神奇,仿佛冥冥之中一切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一般,她想起了进入空间前就被她屏蔽了的107,将他解除了屏蔽。 「107,107,现在可以跟我解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吗?」 新人,哦不,是新晶脑系统107还是第一次被宿主屏蔽这么久,隐隐有种委屈的情绪似的,「您好宿主,就是宿主以为的那个样子啊,为了遇到你嘛,林慕寒才受到限制,要不以这个年代的实际情况,他早就结婚了,哪里还有宿主您什么事啊!」 第23页 李潇潇:「……」 后来得知真相的林寒:「……」 看到当事人没有反应,107以为宿主没听见,又重复了一遍,这种事情在他们那里属于很正常的操作好不好,就是按几个键的事,没什么吧,宿主他们好奇怪。 「咳咳咳~」李潇潇没想到会是这样,不过再想想,貌似这样还挺不错的,嘿嘿,谁让自己是他媳妇呢。 因为听不到107的声音,此时还不知道实情的林寒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只是看到媳妇的表现有些不对劲儿,怎么像是心虚? 李潇潇这会儿自然不会主动把107的话转述给他,直接转移了话题,「那个,老公,快正午,好像有点晚了,再不回去我就不好解释了,要不,我先回去了?」 林寒闻言脸色有些冷,但随即就恢復了正常,「好,我送你。」 「不用了,咱俩现在还不适合走在一起,回村那条路我都走过好几次了,没事的,再说我还有空间呢,不会有危险。」李潇潇连忙保证说。 这可是六十年代,不是二十一世纪,男女之间的关系还是很严肃的,万一被哪个多嘴的看见拿去当话茬,他俩还怎么在这里消停儿地当知青,以后不论是回城还是工作什么的,去哪里作风问题都极为重要。 她当前还是「已婚」身份,对象还是村里的头号「好小伙」郑大桩,大队长最引以为傲的儿子。 哪个年代都不乏有那种多事、无中生有、爱献殷勤的小人,她不得不防着些。 林寒不知想到了什么,肃了肃脸,便点头应了。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院子,在岔路口那里分开,李潇潇换好了装,背回郑家的那个背篓往村里走,而林寒,则是冷着脸去了另一个方向。 两人都不知道,岔路口的这一幕还真被有心人看在了眼里。 第17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给媳妇盖房子…… 当然,那一幕并说明不了什么,两人也没有任何接触、交谈的动作,不刻意观察,就像是随意路过的两个陌生人。 可看在有心的赵新月眼里就不同了。 因为她下乡以来一直觊觎着林慕寒,所以格外关注跟他有牵扯的女同志,尤其另一方还是跟她一批下乡却好运嫁去大队长家的知青李潇潇。 没错,在她看来,能够嫁去大队长家,嫁给将来有大出息的军人郑大桩,李潇潇不知道是上辈子烧了多少高香求来的,未来妥妥的高-官夫人,地位不知要高出多少。 要不是她更吃林慕寒的颜,而且两人未来的成就相当,郑大桩走的是政府高-官路线,林慕寒则是将军,她真心觉得与其去追冷冰冰不爱搭理人的林慕寒,还不如跟病弱的李潇潇抢一把,嫁给那个曾经在前世电视上看见过的温和面庞的郑高-官。 当李潇潇和林慕寒同时出现在同一处地方,这让赵新月生出了些许疑惑。 只是这种想法也就是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在她看来,她不认为有了那么好归宿的李潇潇会做出什么事来,但多少还是入了些心思。 距离上次伤到脚,隔了好几天了,看到林慕寒,本来她还想跟上去的,可碍于今天邮局那边还有事情,她看了看林慕寒消失的方向,给自己鼓了鼓劲,转身走了。 虽说现在林慕寒对他爱答不理的,也仍然跟谁都不说话,但前世她可是知道的,他的性子就那样,他的身份绝对不是个普通的知青,而且没一年他就要回城了。 前世她死去前,听说他三十多岁都没有结婚,现在村里没人愿意理会他,正是她靠近他的好时候。 没错,赵新月觉得林慕寒之所以那么冷漠,完全是因为下乡隐藏身份做任务这几年大家对他太过苛待了。 水滴石穿,相信只要她坚持,他一定会被自己打动,然后带着她一起回城,以后她就跟前世自己曾经羡慕的那些人一样,当个有地位不差钱的金贵主儿了,再也不是那个嫁错了人,被人肆意羞辱痛打致死的赵新月。 林慕寒可不知道那个总是骚扰他的女知青有这么真心惦记他,他确实不是一个普通的知青,五年前他就入伍了,两年前带着特殊的任务以知青身份下乡到大洼县,一直没有离开过。 因为任务主要位置在深山老林,所以下乡后不久他就想方设法跟知青点和村里的人们关系弄僵,树立了个呆子的形象,然后直接搬去了距离任务中心不远的石屋里住。 下乡的知青本就是各个大队又爱又恨的对象,加上上面有负责给他打掩护的,他的情况大队里就算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眼下任务彻底完成还不知道要多久,李潇潇的事情,作为一名军人,他还是需要上报的,正好把举报信给交上去。 咳咳咳~顺便还有他的结婚报告…… 他是看不得人家小姑娘(他媳妇)被欺负,主动站出来的,相信英明的领导们一定会批准并表扬他的「英勇」表现的,嗯,就是这样! 林慕寒(便于区分不同小世界,本世界就统一叫林慕寒了)并没有去邮局,而是去了一处秘密联繫处,汇报了近期工作情况后,把举报信和结婚报告一起交了上去。 同时,他还没忘把调查知青办郑副主任违法行为的任务交代给了同事,他现在身份特殊,任务也比较艰巨,跟县委那边有牵扯,他能不亲自做这些还是不做的好。 第24页 事情处理的差不多了,林慕寒才从县里往大洼村走,由于他还要回山里,所以走的都是小路,这边几乎没人出现。 往回走的路上,他的心尖都是甜的,这个年代虽然艰苦了一些,他的军人身份在做一些事情的时候也麻烦了一些。 但眼看着那十年就要来了,这样的身份也还是不错的,至少能保护好他的媳妇,还有未来两人的孩子。 不过想到媳妇暂时还要回去郑家,受那大家子人的气,尤其是那个村里都有名的苗杏花的气,他就心堵得慌。 他决定了,明天开始,每次去县里都要「顺便」去催一下那边的进度,直到有了处理结果(领导被烦死)为止! 这两天山里那边没太多事情,林慕寒回到石屋后就想起了媳妇的那个灵泉空间,趁着没事干干脆多准备些石头和黄泥,等媳妇有空过来这里,弄进空间建房子去。 他前世和媳妇是同校不同届,跟媳妇文科专业不一样,他是学机械的,还辅修了建筑专业的课程,建个黄泥屋子对他来说丝毫没有难度。 要不是现在不好买水泥和钢材,他觉得在空间里建个别墅出来才是最好呢。 前世他没有什么亲情缘,爹不疼娘不爱的,那对不称职的父母在钱财方面倒是没怎么亏待他,尽管相比他们后来生的孩子,给他的只是九牛一毛。 除了本职工作,靠着金融市场,他自己也挣了不少钱,他俩结婚后住的是一处高档小区150多平的大三室。本来想先住着,等有合适的别墅再买一套,结果连大三室都没住上几天,就都跑到这里来了…… 这里也不错吧,至少房子什么的都便宜,他有原身这些年攒下的工资,还有这具身体已故父母留下的财产,过了那十年特殊时期后,媳妇想住什么样的房子都是没有问题的。 到时候海市买两套、京市买两套,还没有影儿的深市也准备几套,国内几大城市买个遍,媳妇想去哪里定居就去哪里,反正都是自己家房子。 想到媳妇,林慕寒手脚更加麻利起来,山上就有黄泥,石头也不少,全都给媳妇准备好! 另一边回到郑家的李潇潇倒是没有像老公想的那样在遭罪受气,经歷过这两天跟恶婆婆的斗智斗勇,她都抓到规律了,苗杏花没多少心眼,脾气还经不得激,她在恰当的时机激怒她发飙,从而获得能量并不难。 在院子里转悠一圈,让恶婆婆憋屈个半死,赚了一波能量后,李潇潇愉快地回了自己屋子。 她现在吃得好了,还有灵泉水帮着调理身体,根本不怕苗杏花发飙打人,她有力量着呢。 只是她已经休养了一周多,明天怎么也该去上工,村里差不多春耕要开始了,虽然提起那些农活觉得头疼,但想到几天没见了的王青竹,她还是有几分期盼的。 来到这里,王青竹是对她最好的人了,她家里孩子多,条件不好,平时上工恨不得一个人当两个人用地挣工分,就这样,在她生病的时候还想着给她送鸡蛋。 李潇潇觉得有些惭愧,因为这两天有些忙,自上次给了她一把小白菜,她还没有再见过她。 又是一夜好梦,第二天清晨,李潇潇没有理会苗老太婆指桑骂槐的闹腾,淡定自如地打水洗漱。 跟着郑家人随大流地上桌吃饭,就算苗杏花不待见她,给她的碗里装着都是最稀的煳煳,她脸上也带着三分笑,这让在家里向来愿意息事宁人的郑大队长很是满意,还暗自感慨,这个儿媳妇终于懂事了。 李(懂事了的儿媳妇)潇潇是真的不在意这看不出啥颜色的烂煳煳,她空间里想要什么好吃的没有,哼,闻着味道都能馋死他们,只不过她低调罢了,不跟他们一般见识。 喝了半碗稀的能照见人影的野菜煳煳,李潇潇在心里哼着小曲儿就去了地里。 第18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你嫉妒我呀?…… 她自穿越过来后还没有正式上过工,只是通过原身的记忆有些印象,她上工一直是跟知青们在一起的,这次也不例外,被分去给犁好的地施肥。 这活相比前两天的犁地来说不算累,但因为太脏,很多人都不愿意干,一直都是轮换着来。 知青这边今天恰好轮到了,这让李潇潇有些头疼,早知道再装一天病好了。 王青竹是个朴实能干的,已经习惯了这些农活,她还挺愿意干这活儿的,没那么累,工分还不低,脏就脏点,只要把鼻子遮好了,晚上回去再好好洗洗,什么也不耽误。 看到李潇潇来上工了,王青竹很高兴,两人自然是被分到一起,一个人挑粪,一个人用专-制的舀子往垄沟里撒粪。 「青竹姐,知青点这几天还好吗,你过的咋样?」李潇潇一边舀粪一边问。 「都挺好的,潇潇你没事了吧,看你的脸色比前几天强上许多,现在都变得红润了。」王青竹自来是报喜不报忧的性子,跟家里也是一样,经常自己吃不饱还攒下粮食寄回家。 李潇潇也看出来了她不会说实话,从她的脸色就能知道几分,她最近肯定是吃的更差了。 在心中嘆了口气,借着干活的空档,偷偷她往她兜里塞了两个煮鸡蛋,没办法,附近还有人在,给她其他的东西太显眼。 王青竹知道可能有人看着这边,没有推拒,不过她还是轻声说:「潇潇,我有吃的,你把东西自己留着,待会下工我给回你。」 第25页 「青竹姐,你是不是瞧不起我?」李潇潇故作生气。 「没,怎么会,潇潇,现在大家都不容易,你……」王青竹有些不知所措。 「那就行了,既然不是瞧不起我,那就好好收着,待会回去找地方吃了补补身子,你看看你的脸色,再这样下去自己先倒下了,以后还怎么挣工分,让你家里人怎么办?」 王青竹红着眼眶看向她,李潇潇接着说:「青竹姐,我最近过的挺好的,你不用担心我,而且你忘了,我还偷偷种了东西的,等傍晚你来这边找我,我还有好东西给你,记得啊!」 她准备给她点红薯,空间里还有不少,这东西饱肚子,就着咸菜吃,还是不错的。 现在天气渐渐暖和了,山上的野菜越来越多,再有她给的红薯撑着,坚持到夏粮下来并不难。 「谢谢潇潇,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王青竹一直把李潇潇当做自己亲妹子看待,平时对她多有照顾,倒是没想到会有受她照顾的一天。 「行啦,青竹姐,你就是我姐,我是你亲妹子,咱们之间不用这么客气,等以后我需要你的时候,你也不会见死不救对吧?」李潇潇对她眨了眨眼,笑着说。 「嗯,那是一定的。」王青竹用力地点了点头。 「哎呀,这肥料也太臭了,你说庄稼怎么就喜欢这东西呢。」李潇潇故意轻松地转移话题。 「扑哧~」王青竹被她逗笑了。 「哟,这不是大队长家儿媳妇吗,怎么干活还偷懒呢,说什么呢笑得这么开心?」赵新月不知什么时候从旁边地块上走了过来。 李潇潇和王青竹对视一眼,都不太明白赵新月这是怎么回事。 她是跟李潇潇一批下乡过来的,李潇潇没嫁人前,两人关系还算可以,虽不多亲近,但住在一间屋子里,也是说过几次话的。 王青竹跟她也没多熟悉,赵新月这人平时干活喜欢偷懒,知青点的活计也是能避过去就避过去,还爱推卸责任,跟王青竹压根不是一类人。 虽说不知这人为什么跑过来没事找事,但李潇潇也不是个怕事的,抬头看向她,「赵知青这是嫉妒了?嫉妒我嫁去大队长家,有粮吃还有大瓦房住?」 李潇潇觉得只能是这个原因了,要不跟她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怎么突然跑到她面前找事来了。 「你瞎说什么,谁嫉妒你了!」赵新月被人说中心思,面上有些挂不住。 「嘁,不嫉妒你说话这么酸,那是我听错了?青竹姐,你闻到一股子醋味没,我咋闻着那么酸呢,这肯定至少是五年陈酿,还刚刚出坛的。」李潇潇挑了挑眉笑着道。 「你,李潇潇,你别以为当了大队长的儿媳妇就嚣张起来了,说来说去不还是个泥腿子家家的,有什么值得你傲的。」 「泥腿子怎么了,我为祖国人民种地我骄傲,我就愿意当泥腿子,怎么,难道你当自己是地主老财家的娇贵主子啊,还看不起我们种地的?」 说完这句话的同时,李潇潇脑海里顿时响起了熟悉的机械音:「宿主您好,能量增加100克。」 李潇潇眼前一亮,立马精力百倍,腰杆都挺得更直了。 而赵新月听到说她的那话,害怕地匆忙打量了下四周,见没有在听的样子才松了一口气,「李潇潇,我说你偷懒呢,你少瞎扯些没用的,你才是走z派!」 「不不不,我跟你可不一样,我在干活呢啊,你难道是眼睛有问题?没见到我正舀肥料呢嘛!哎呀,不好意思,我手滑了,怎么撒你那边去了呢,赵知青,你没事吧? 既然你不是地主老财家的娇贵主子,肯定不介意这点粪料的哈,没事,拍拍就干净了,一点都看不出来,也一点都不臭,这可都是人民群众积攒下来的宝贵财富,就指着它们给我们庄稼地里发光发热呢,哎呀,你可千万别浪费了,怎么能随意抛洒我们的宝贝呢,玉米地里需要它,祖国人民需要它,你不能这么不尊重我们群众的劳动成果!」 李潇潇故意戏精附身般滑了一下,「失手」撒了半舀子粪料到她脚跟底下,还沾了一些在她裤腿和鞋子上,然后满脸心疼地絮絮叨叨一通说,半点不给赵新月反驳的机会。 空间的能量可是又涨了一波呢,她费的这点口水一点都不算事,想到近在咫尺的香喷喷的大米和白面,她可以,她太可以了! 赵新月重生回来以后,偷懒的时候多,还没做过这么脏的农活,尤其这大粪还弄到她身上了,臭烘烘的闻着就想吐,又被李潇潇堵得骂不出来,一顿尖叫着跺脚。 看在周围人的眼中,活活一个丑态百出的小丑,逗笑了一大帮人。 赵新月这人下乡总共也没几个月,又因为前段时间重生后自觉高人一等,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的,还总是偷懒,经常找男社员帮她干活,知青点和村子里大多数人对她印象都不怎么样。 难得看到她出糗,大家不笑话死她才怪,没有一个人出来帮她说话。 最后她气得尖叫着沖回了知青点,引起后面人的一顿议论。 李潇潇和王青竹也在那儿笑了半天。 「潇潇,你真的跟以前不一样了。」王青竹感慨道,难道嫁人了会变化这么大吗,她不知道。 李潇潇并没有任何遮掩的意思,她变了就是变了,身边的人早晚会知道。 第26页 况且过些天,郑家这边解决了,她还要跟林慕寒在一起呢,或许更会惊掉一批人的下巴。 她对着王青竹明朗地笑了笑,「那青竹姐更喜欢现在的我,还是喜欢原先那个胆小怯懦的我呀?」 「当然是现在的你了,这样你就不会随便被人欺负了,我也就放心了。」王青竹知道苗杏花的风评不是多么好,原先还担心自己妹子在婆婆家受气,现在看来,应该是不会的。 「嘿嘿,我也喜欢现在的我。」李潇潇眨了眨眼(没脸没皮)笑着说道。 「哎,那不是林知青吗,今天怎么过来上工了?」王青竹余光扫到路边走过来的挑着扁担的那人道。 「林慕寒?」李潇潇内心激动万分地看了过去…… 第19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媳妇,还不够…… 走过来的人果然是林慕寒。 林慕寒今天早起就去县里转了一圈,办好该办的事情后去电话骚扰了一番自家领导,回来后没别的任务就跑来看媳妇了。 他昨晚兴奋地都没怎么睡好,就想着今天抽空来看媳妇呢,昨天获悉的信息太过震惊,都没好好跟媳妇亲热一番,要知道,前世两人穿越的时候,才刚刚新婚,现在他那热乎劲儿还没散呢。 不对,他觉得他对自己媳妇的那股子劲头,这辈子都不会散了。 越看小媳妇越顺眼,他媳妇的相貌跟前世相比,变化并不大,就是身子瘦弱单薄了些,看来以后他得好好给媳妇补补了,要多长些肉肉才行。 心里想着这些,面上却丝毫不显,很快林慕寒就走到了李潇潇和王青竹的眼前。 碍于两人现在的身份,没办法亲近,林慕寒只好用彼此熟悉的眼神暗示了一番,然后心里恋恋不捨,表面淡定冷然地错身走了过去。 李潇潇也觉得很无奈,都怪郑有胜一家子,害得她跟老公两个相见不能相认,哎! 王青竹倒是没察觉两人之间有什么,只是她明显感觉林慕寒跟之前比好像有了变化,但又说不出具体变在哪里。 虽然两人不能在人前亲近,但由于都是知青,干活的地方离得不远,时不时地看上对方一眼还是可以的。 结果这一上午,两人就跟隔着银河的牛郎织女似的,你悄悄看我一眼,我偷偷瞄你一下,时间过得居然还挺快。 除了脏了点,臭了点,李潇潇对今天的活计大体还是满意的。 晌午下工的路上,她刻意走在了最后,借着树木的遮挡,碰了提前准备好的林慕寒一下,迅速将他收入了自己的空间里,然后若无其事地快走两步跟上王青竹,顺便监督她把鸡蛋吃掉。 要不然等回到知青点,以她的性格,还不知道便宜了谁呢。 不过王青竹愣是没捨得都吃完,还留了一个说是明天再吃,李潇潇没办法,只能同意了,反正她空间里换的鸡蛋不少,大不了以后时不时再给她点好了,要不然就她那拿命拼工分的架势,年纪轻轻的,身子骨也早晚得透支坏了。 到了知青点的路口分开后,李潇潇便自己一个人往郑家走了,趁着路上没人,还悄悄跟空间里的林慕寒聊了几句天,她发现空间里的声音,外面只有她能听到,还真是神奇。 等回到郑家,又是一如既往的鸡飞狗跳,习惯了的李潇潇只当耳朵进了脏东西,揉了揉耳朵后便该吃吃,该喝喝了,其他一律当没听见,只要别过来指着她的鼻子骂,她都可以忽略掉,反正他们的好日子也没几天了。 郑家的也就老大媳妇人能老实点,但实际经过这段日子的接触,李潇潇觉得她虽然看着老实,本质上也不是个好的,只不过娘家没人撑腰,男人又拿不起来,她不敢表现出来而已。 在原本的轨迹里,原身最后落得那样的下场,她不就也是帮凶之一吗。 反正说起来,这一大家子各有各的龌龊,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句话放到郑家这一大家子身上,绝对是无比正确的,当然,除了原身那个小可怜哈。 闹腾一场终于吃完了午饭,李潇潇帮着收拾了碗筷,这才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进去锁好屋门,她转身入了空间,看着在灶台那边忙活的修长身影,这才松了一口气。 林慕寒虽然在那里忙着给自家媳妇做好吃的,但之前空间外面发生的那一幕他都是能听到的。 知道自家媳妇这段时间受了这么多委屈,他的心里很不好受,决定以后一天两趟地跑县里骚扰领导去,争取把事情赶紧办下来。 李潇潇倒是没注意到自家老公眼神中的心疼,她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老公手中的炉灶上,「糖醋排骨?」 「对啊,正好有你之前买的排骨在这里,我就给做上了,你不是最喜欢吃了?」林慕寒如愿地看到了自家媳妇那垂涎的模样,心中很是满意,以后就应该这样投餵自家媳妇才好。 「嗯嗯,老公太好了。」她刚刚可是就喝了半碗煳煳,那个黑不熘秋的窝头实在是太难吃了,她没吃,扔到空间里来了。 「老公,我发现你怎么变白了似的?」又吃了一顿饭的李潇潇粗神经地看着老公的脸道。 「咳咳,媳妇你忘了昨天给我喝什么了?今天也用了不少。」林慕寒刚才可是见识到了灵泉的威力了。 许是昨天的灵泉都用来缓解他的心口疼了,喝过后身上并没什么变化。 第27页 今天进空间后,口渴的他喝了半茶缸灵泉水,当即就出了效果,身上那层黑乎乎散发着恶臭的泥垢,让他自己都嫌弃自己了。 幸好他听了媳妇的话,有心理准备,第一时间就用泉水擦洗了身子,媳妇也帮他备好了换洗的衣物,要不然他都怕熏着自家亲亲媳妇。 「哦哦,对哈,我把这个都忘了,嘿嘿,老公你感觉喝了灵泉后身上还有什么变化吗?」李潇潇好奇的问,也不知道灵泉改善人身体功能方面是不是男女都一样。 「嗯~」林慕寒想了想,「浑身热乎乎的,感觉更有力量了,身体也轻松不少,我觉得如果跑起来,我的速度和耐力肯定都有提升。」 这还是他感觉比较明显的地方,其他的,比如身体里各处脏器的感受,那种微妙的变化他说不出来,总之灵泉确实是个好东西。 「那真是太好啦,以后咱们天天喝,身体肯定好的不得了,尤其你还是名军人,以后需要出任务的,千万得把身体调理好,这样遇到什么危险也就不怕了。」李潇潇想到六七十年代的国家边境还有时不时的各种争端和摩擦,心就有些揪起来了。 怎么也没想到,她还会有成为军属的这一天,同时心里更是下定了决心,每天多多给老公喝灵泉水,把他身体养的棒棒的。 她自己都察觉到了,她的五感比原先敏锐得多了,这些改变对林慕寒来说,绝对是更有用处的。 「好,我听媳妇的。」林慕寒宠溺地把媳妇拉进怀里,下巴抵在她的发顶来回摩挲。 「对了,知青办那边有消息了,事情基本属实,不过郑有胜这里是否有牵扯,还需要点时间查证。」 这对李潇潇来说就已经算是个好消息了,只要郑副主任倒了,郑有胜这边就不足为惧了,他在村里这些年搞的一言堂,相信村里人不少都对他有意见,证据更好拿到。 「太好了,终于可以把他们绳之于法了。」李潇潇高兴地亲了林慕寒脸颊一口。 林慕寒目光深邃地看向自家媳妇,「媳妇,还不够。」 激动的李潇潇:「啊?你说什么?」 第20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郑阳的眼睛亮了…… 这个午休李潇潇是跟自家老公在空间里的雕花木床上同床共枕渡过的,两人倒是没有做什么,只是单纯地抱在一起睡了个午觉。 午休时间不算长,李潇潇还没睡够,院子里又响起了苗老太婆的骂街声。 「唉!」李潇潇一边揉着没睡醒的眼睛,一边从床上起来。 林慕寒心疼地帮媳妇捏了捏肩,「媳妇辛苦了,很快咱就离开这里啊!」 李潇潇眯着眼睛飞快地在自家老公唇上亲了一口,「好。」 等她收拾好从屋子里出来,苗杏花那小眼睛就一直瞪在她背后,「懒婆娘,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屋里藏了哪里来的汉子,磨磨蹭蹭,赶紧拿着背篓,早点下工挖点野菜回来。」 李潇潇居然莫名地一个心虚,她确实藏了个「汉子」来着,不过那是自家老公。 「娘,难不成您盼着我给您宝贝儿子戴绿帽?哎呀,大桩啊,你娘怎么就不想着点你好呢,天天在家盼着你媳妇给你……」李潇潇突然来了兴头,故意逗弄恶婆婆,反正这会儿郑有胜他们已经出门了,家里没什么人,能涨一波能量也是好的。 苗杏花被她这不着四六的话给气炸了,「你,你个贱货,乱喷什么呢,我怎么可能不想我儿子好,你给我闭嘴。」 李潇潇对她翻了个白眼,又把人给气着了,转身捡起笤帚就想要打人。 李潇潇又不傻,三两步就跑远了,现在的她可不是刚来的她了,她的体能不要太好,要是能参加运动会,没准长跑冠军就是她,怎么可能会怕苗杏花这个半老婆子。 空间里待着的林慕寒眼底一片寒光闪过,没想到媳妇天天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的,这个苗老太婆! 就在他思考的时候,突然发觉空间里灵泉旁边的那棵小树蹭蹭地长了一截,这? 林慕寒满脸惊诧,媳妇没跟他说过这是棵什么树,他之前也没当回事,只是,这也太奇怪了吧,突然自己就长高了?他没给它浇水施肥啊? 等寻了个隐蔽的地方,林慕寒从空间里走了出来,李潇潇不舍地跟他道了别,两人下午都有活要干,不方便再在一起了。 林慕寒看到媳妇那不舍的模样,心就软了,也忘了问那棵小树的事,趁着没人在她额头亲了一口,「媳妇,乖,我下午还有别的事,明天再过来找你。」 李潇潇更不想分开了,不过她也知道没有办法改变,于是不再磨蹭点了点头。 不过分开前,李潇潇从空间掏出她之前给自己买的军用水壶给了他,里面装的满满的灵泉水,嘱咐他多喝点。 林慕寒心里软的一塌煳涂,又伸手揉了揉她的发顶。 下午的活儿跟上午是一样的,李潇潇依然是跟王青竹一组,两人搭配得相当默契,任务完成得还挺快。 完成她们的那份任务后,两人跟知青点的其他知青们打了声招唿,便背着背篓上山了。 李潇潇要听婆婆的弄点野菜去,顺便将藏在背篓里的红薯给王青竹分点。 现在时间算是早的,她便先帮王青竹送红薯,给王青竹感动坏了,这年头红薯可是救命口粮,她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只在心中默默发誓,以后要一辈子对潇潇妹子好。 第28页 李潇潇还给她带了把小白菜,跟之前一样,装作自己种的,黄瓜倒是没拿出来了,那东西有点吓人,还是算了。 王青竹在知青点箱子里锁好了红薯,拿过自己编的背篓,两人又去了山上。 现在这个时节,东北这边天气算是刚刚到春天,离山近的地方人们棉袄还没有脱,她们这里还好,穿两层单衣就可以了。 山上的绿色比起一周前多了不少,各式的野菜都一片片出来了,不过由于大家去年冬天口粮少,好不容易捱到春天暖和了,地里的野菜早都被人惦记上了,想要多挖些并不容易。 上山的路上,居然又碰到了赵新月,她是从山里面往外走。 远远看到是她,李潇潇不由翻了个白眼,难道这是冤家路窄?怎么总能碰到她。 赵新月也没想到会再次遇上李潇潇,上午被撒粪的事还就在眼前,她心里可是把她给恨上了,但碍于对方两人,她只有自己,于是只是瞪了她们一眼,没说什么就快步走开了。 王青竹等赵新月走开了才低声对李潇潇说,「赵新月也不知道是什么眼光,居然看上了那个林慕寒,要我说……」 「啊?赵新月看上林慕寒了?」李潇潇没等王青竹说完就打断了她。 「对啊,都一个多月了,三天两头往山里跑,一开始还编个藉口说是挖野菜什么的,现在知青点谁不知道她那点心思,她也干脆不遮掩了,只要见不到人,八成都是跑山里找林慕寒去了。」 李潇潇有些发愣,没想到她老公那么个形象,还有人追着不放呢?对了,刚青竹姐那话是什么意思?什么眼光?她老公很优秀的好不好! 「不过我看林慕寒可从来没有搭理过她,她去了也是白去,林知青从来不理人的,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好好一个大姑娘,哎。」王青竹很是看不上这种人,这边勾搭着一个,那边还吊着村里人帮她干活,不正经。 「咳咳~那当然,他才看不上她呢。」李潇潇心里有些别扭,有人惦记自己老公,这种感觉,就说不出的膈应。 「嗯?潇潇你说啥,谁看不上谁?」王青竹没听清她的嘀咕。 「哦,没啥,青竹姐,咱们往这边走吧,这边婆婆丁多我觉得。」李潇潇拉着王青竹的胳膊,两人往一边小路走去。 ** 华国西边的一处山里,正在进行新兵训练,郑大桩,哦不,他已经在连长的帮助下,把原先土气的名字改成了郑阳,一路向阳。 郑阳一边垂着腿往山下走,一边在心里嘀咕,早知道当兵这么累,他说死也不会报名参加。 他当兵的这几个月是发现了,队里表现优异被领导表扬的那几个几乎都是有家里有人的,他一个农村来的土娃子,一点背景没有,以后提干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提不了干,部队里留不下不说,退伍后也没什么好安排,回到老家还是个泥腿子。 他愁啊,当初在老家那边当兵走之前,整个村里谁不羡慕他,县里的干部看到他都是一脸骄傲,要是留不下,几年后回去也是灰扑扑的。 今天轮到他去炊事班帮忙,所以提前下山过去。 他一边在心里合计着未来的事,一边四处打量着,要是能碰到个兔子野鸡什么的就好了,回去能加个餐不说,给他在领导面前挂个名,以后有啥好事也能想到他。 可惜都走了一半了,也没碰到半个影子,不过前面好像传来一个女人哀嚎的声音呢。 郑阳好奇地快走了两步,想去看看怎么会有女人出现在训练场地。 等看到坐在地上捂着腿抹眼泪的女人时,郑阳的眼睛亮了…… 第21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难不成是她?…… 这个女人他认识啊! 也不能说是认识, 准确说是他认识她,而她应该不知道他。 张萍萍是张团长的独生女,自小娇生惯养,因着团长爹的照顾, 初中毕业后就进了文工团做文职, 如今几年过去, 大小也算是个文工团的干部了。 张家现在最操心的就是这个闺女的婚事了, 高不成低不就的,偏偏眼光还高, 张团长夫妻俩一天天的都要愁死了。 其实按他们俩的意思,自家闺女自家最了解,被娇惯的脾气不好, 小女孩性子,心眼也不多,如果真高嫁去个好人家,以后免不了挨欺负。 最好是在张团长手下的兵里面找个能压得住的,以后即便闺女闹出了什么事,也不怕她受气。 可张萍萍不愿意啊,当兵的大都五大三粗、黑黑壮壮的, 说话大大咧咧,不懂情趣。 她就喜欢文质彬彬,有书卷气的那种白净俊秀男子, 体贴温柔, 待她如珠如宝的。 就因为这, 眼看着都快20岁了,还没结婚呢。 其实她自己也着急,她身边差不多大的同学啥的这个岁数都结婚了, 不少都有孩子了,可她偏偏找不到合适的。 今天就是在家里被她妈嘟囔烦了,只好借着去朋友家的引子闲逛来到了山上这边。 山上有一处封闭的区域是新兵的训练场,其他外围地方家属们平时也是可以过来的,有片梯田,还有片树林子,赶上季节了,过来采蘑菇、挖野菜的人也都有。 结果不知是许久没有爬过山了还是怎么,没走多远就滑了一跤,张萍萍的手和膝盖都渗出血了。 第29页 正在她茫然无措地抹眼泪时,郑阳出现了。 郑阳这个人,虽说是从农村来的,但是因为他爹是大队长,在家他是老小,他娘又格外宠他,从小没干过什么农活。 他皮肤养的好,即便是经过了几个月的新兵训练,跟队伍里其他男兵相比,脸色依然是那种白净的。 另外他长相随了他爹郑有胜,郑有胜年轻的时候就一副好皮相,要不也不能家里穷得叮噹响,还引来条件不错的苗杏花倒贴。 加上他身高也有个175,再穿上一身军绿色的训练服,整个人在张萍萍看来,俊的简直就像腾云驾雾过来救她的仙人。 「张同志你怎么了,这手怎么伤成这样,腿也伤到了吧,这可怎么走,要不,我背你?」 郑阳说出这话其实心里也是一直提着的,因为他这话在当前看来是很出格的,毕竟两个陌生的单身男女,授受不亲的,他背人家下山,去医务室肯定要经过大院儿,那么多人在,闲言碎语都少不了。 可在他看到张萍萍的第一眼,当她跟自己对视时,她眼中掩不住的惊艷和一抹难抑的娇羞就入了他的心,话就脱口而出了。 他觉得自己既然怎么都留不住,那不如索性拼一把,如果成功了是最好了,失败了也没什么,顶多又回到原点。 至于他村里那个名义上的媳妇,此时早就被他抛到了脑后。 跟前途相比,曾经的那抹心动又算得了什么呢,再说,张萍萍要是真看上他了,看她的性子也不会跟他回农村,李潇潇就算是一直养在郑家,部队这边也不会有人知道。 他进了部队,很多事情懂得就多了,最起码在农村很少有人领结婚证的,城里却不一样,没有证不算结婚,所以他很庆幸,自己现在依然是单身。 张萍萍在看到郑阳的第一眼就看上了,哪里还会顾忌那么多,听到他说要背自己,恨不得赶紧爬上去。 可她也知道自己是女同志,多少要矜持一点。 「你,这,这不好吧。」 郑阳顿时心底一喜,有戏! 面上却丝毫不显,依然是那副正经模样,「没关系,事急从权,你这不是受了伤吗。」 说完,他还极为绅士般背过身去蹲在了她的跟前。 张萍萍欢喜得心都要跳出来了,却还装作不好意思的模样,磨蹭了半天才趴了上去。 郑阳于是便喜滋滋地背着他的「心上人」往医务室去了。 等被意中人背在背上了,张萍萍才反应过来他刚才喊了自己张同志,「你认识我?」 「张同志这样优秀的人我怎么会不认识呢,我是张团长手下的兵,刚入营的时候就认识您了。」郑阳装模作样起来,还真的蛮有文人气质的,他想讨好一个人的时候,也是极会抓住人的内心。 张萍萍本来就对他有意,被他一路上哄着,更是整颗心都投入了进去。 路上碰到好几个大院儿里的人,她都害羞地低头一笑,让他们自己领会去了。 前面背着人的郑阳倒是刻意「义正言辞」地解释了一番,顺便又为自己在团长千金面前搏了一波好感。 不过大家看到后面张萍萍的羞涩模样,心里都大致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这是小年轻不好意思了呢,背后议论着这回张团长家该办喜事了…… ** 赵新月从山里回来心情更恶劣了。 她总觉得老天既然给了她一次重生的机会,那肯定是有什么机缘在的。 她认为就是为了让她回来追未来的将军林慕寒,从而当上将军夫人,衣锦还乡。 可她努力了一个多月,却一点进展都没有,软的硬的招数都试了,就是不行,这两天都找不到人影了。 难道哪里出了什么错吗? 赵新月很是迷惑,为什么就是不行?她长得不错,家里又是城里的,林慕寒怎么就看不上她呢? 在她看来,村里好几个男社员都被她迷得五迷三道的,她都那么费力了,林慕寒不可能对她没有任何感觉。 除非有别的小蹄子先勾引了他! 对,一定是这样! 赵新月把村里和知青点所有的女同志都过了一遍,最后脑海中竟然浮现了昨天在县里岔路口看到的那一幕,还有今天李潇潇对她的羞辱…… 难不成是她? 赵新月狠狠握住自己的手,对李潇潇恨得咬牙切齿的,一定是她,就是她,死贱人! 李潇潇可不知道有人走火入魔般把她当成了假想敌,当然,实际上她确实「勾引」了林慕寒,两人也确实是那种关系。 她此时正在琢磨郑有胜的话呢。 郑有胜下午收到通知,说是明天开始要去县里参加干部培训,为期三天,他想着跟家里交代一声,大队上的事情就委託给了支书代理。 郑家人都觉得去县里培训是个体面的事,没听说是「干部培训」吗,只有干部才能去的培训,说出去都让人高看一眼。 郑老二的媳妇会说话,把老夫妻俩哄得乐乐呵呵的,晚上还给老二家孩子每人多煮了个鸡蛋,恨得郑老大媳妇在厨房里就差摔锅砸碗了,不过她不敢,只是眼神差点吓到过去端盘子的李潇潇。 李潇潇在心里翻了好几个白眼,这一家子,净想美事呢,她怎么从来没听说让大队长去参加什么干部培训的,狗屁干部,整个县里多少个大队长呢。 第30页 再说大队长根本算不上什么干部,也就是过去的村长罢了,这时候跟后世的村干部还不一样,这很多都是没有编制的。 李潇潇猜测许是跟她的举报信及调查郑家的事有关,不过她心底乐呵呵,面上却没有丝毫表现出来,照常帮着做饭、吃饭、洗碗、回屋。 当然,今天还多了一项任务,就是洗衣服。 洗完衣服回到房间后,李潇潇第一时间就进了空间,还是里面的温度和湿度适宜,床也更舒服,还有爽口的黄瓜吃。 靠在架子床上啃了两根黄瓜,李潇潇趴在被子上眯起了眼睛,唉,有些想老公了,也不知道这时候他在干嘛呢,晚上还有什么任务? 第22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你跟李潇潇同志是…… 被媳妇念叨的林慕寒今晚还确实有任务。 他以知青的身份下乡, 主要任务就是保护深山里面的特别研究基地。 其实研究基地内部有自己的安保人员,人数还不少。但由于研究性质的特殊,难保附近没有间-谍人员的存在。 他作为外围人员,在每次有重大研究任务成果进行内外交接的时候, 就负责外围的安全保障, 主要是查看是否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接近研究基地, 另外适当注意一下基地里面有没有异常的人员出入之类的。 前几天正是一段研究任务完成上报后的间歇期, 所以他也跟着放了几天假,今天又有一项任务传达下来, 听说今晚的研究成果至关重要,而且很有可能凌晨就要运送出去,他一晚都不能睡, 务必要在外围做好保障工作。 其实他知道,最主要的还是基地内部的保障,他只是以防万一的存在,但也不能掉以轻心,既然在这个位置上,他就要做好该做的事。 来到六十年代,成为军人林慕寒后, 他内心中很自然地就涌起了军人的那种责任感和爱国情怀,哪怕这里是华国,不是前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 「大队长, 您这么早就要出去啊?」 郑有胜起了个大早, 穿着自己最得意的一套衣服, 肩上背着小儿子从部队给他寄回来的军绿色挎包,满心欢喜地往县里赶。 谁想路过知青点的岔路口碰到了风评一直不太好的女知青赵新月。 郑有胜猜想她必是又有什么麻烦事了,心里烦的不行, 但碍于大队长的位置,面上控制得很好。 「是啊,赵知青这么早有什么事?」他嘴里询问着,脚下的步子却没有放慢半分,他可是要去县里干部培训的,什么事能有当干部重要。 赵新月嘴角微微勾了一勾,不过这大队长走的也太快了,她紧迈着小碎步才跟得上,「大队长,听说郑同志在部队里表现特别好,真不愧是大队长的儿子,看来等两年年限到了,提干肯定就快了。」 听到人夸自家小儿子,大队长心里自然是高兴的,脚步都慢了下来,原本不情愿的心思也缓和了两分,「还行,还行,大桩这小子自小就没让我跟他娘操心。」 赵新月在心里暗暗撇了撇嘴,什么郑大桩,嘁,吐死了,人家早就改名叫郑阳了。 只她今天的目的不在这些,转而面带严肃地接着说,「郑同志确实是个好同志,还是名好军人,作为他的家属,应该是光荣的,我就特别羡慕,也特别尊重你们军属。 可大队长,我想跟您汇报一件事,关于郑同志的爱人李潇潇知青。郑同志在外面为了党和国家、人民的美好生活努力奋斗,她却在家里跟其他男同志拉拉扯扯,这简直是对我们军人同志的侮辱,我很是为郑同志抱不平! 我知道,我这样上来就跟您说这些不好,但我真的忍受不了那样水性杨花的女人败坏郑同志的名声,败坏大队长的威望!」 郑有胜此时脚步已经停下来了,满脸的不可置信,「你说李潇潇?跟谁,什么时候?」 说他那个向来唯唯诺诺的三儿媳妇在外面胡来,他第一感觉就是扯淡,怎么可能。 可看到赵新月那满脸严肃认真的模样,再想到这两天三儿媳妇的改变,他又觉得想法不那么坚定了。 赵新月自然不会把李潇潇跟林慕寒扯到一起,只目光缩了缩道,「那个男同志我也不认识,不过是前天上午在县里,我看的清清楚楚,绝对不会错,李知青还背着你们家里那个背篓。」 郑有胜心里泛起了嘀咕,想着那天上午儿媳妇在哪里,可他记得李潇潇这两天身体特别弱,他特批她在家养病,她好像时不时会去挖点野菜…… 不过他也没有心思想太多,主要县里的干部培训还急着要过去,于是先把这事放下了,回头等他培训完再说,他还是能分得清轻重缓急的。 如果眼前这个赵新月诬陷他儿媳妇,那他一定让她好看,可如果她说的都是真的,李潇潇那个贱皮子给自家儿子戴绿帽,他也不会让她好过! 想明白后就安抚了赵新月两句,「行,赵知青,你汇报的情况我都知道了,我现在要去县里开会,等回头我回来了会进行核实和调查,我就先走了。」说完就快步走开了。 赵新月没想到他就这样轻轻放下了,许是前世被骗的太多,她并不相信他说的回头再调查,一个大队长而已,一天天的哪有那么多事,还去县里看会,嘁,她只以为他是怕丑事外传才把事情压下,等后面根本不会调查,最后只会不了了之。 第31页 因为郑有胜已经小跑着走远了,她啐了一口,转身往回走了。 她今天就不应该找郑有胜,他毕竟是大队干部,想的会多一些,郑家不一定会闹起来。 赵新月转而脑海中浮现出苗杏花那泼皮的性子,目光变得深沉起来,她已经能够预想到郑家因为李潇潇不守妇道而闹得鸡飞狗跳的模样了。 最后李潇潇被郑家狠狠揍上一顿,名声尽毁,最好再被赶出郑家,既让林慕寒看清她的真面目,嫌弃她,同时也将她与未来会衣锦还乡的郑阳切割开来。 赵新月前世就不愿接受,凭什么李潇潇跟自己一批下的乡,本就是泥腿子一个,她就能嫁给高-官,成为人人巴结的官夫人,自己明明回乡嫁给了厂长侄子,最后下场却那么悽惨! 这一世,她要让她尝尽她前世的苦,而她,则会是人人捧着的将军夫人! 先不提赵新月如何处心积虑等着搞垮李潇潇,部队那边正在跟团长家千金热恋的郑阳被部队领导约谈了。 「郑阳同志,你认识李潇潇吗?」上面下来调查的同志面色十分严肃,非常郑重地问道。 郑阳心里一抖,脑子里闪过很多想法,他刚把张萍萍弄到手,两人的关系还没有突破性进展,虽然张萍萍是一副非他不嫁的架势,但如果他这边有了什么丑闻,相信她第一时间就能抛弃自己。 可老家那边……他说谎的话,部队一去调查,哪怕是一通电话过去,他就被动了…… 「领导您好,我知道李潇潇同志,她是我们村里的下乡知青。」郑阳面上一副老实模样「坦诚」道。 调查员同志继续问:「那你跟李潇潇同志是什么关系?」 郑阳:「这……」 郑阳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垂下了头,「李潇潇是我爹娘给我看中的结婚对象。」 「那你们是否结婚了?」 「没有,我没有跟李潇潇同志结婚,虽然我爹娘看中了她,可我就是把她当做小妹妹。她一个人千里迢迢从城里来到我们农村,又没多少力气,挣不了多少工分,看着挺可怜的,可妹妹就是妹妹,我现在有对象,是张团长家的张萍萍的同志。」 他「无意中」把张团长的身份亮了出来,也有告诉对方自己不是什么关系都没有的泥腿子的意思。 「你确定你们没有办婚礼?」对方丝毫没有理会什么张团长不张团长的,严肃地追问道。 「没,没有。」郑阳有些心虚,但他在家的时候,确实没有办过婚礼,后来的婚礼也是他爹娘给他办的,他人不在,所以他不知道,想到这,他越发觉得自己说的是对的,他就是不知情。 「你撒谎!你一早就看上了李潇潇,人家不同意跟你处对象,你就唆使你爹郑有胜威逼胁迫李潇潇嫁给你,由于入伍时间提前,没来得及办婚礼,碍于当地习俗,等你离开后,你爹娘帮你如期办的仪式,已经把人强娶到了家!」调查员愤怒地拍了下桌子,一口气吐出了实情。 第23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拘留了 郑阳被突如其来的拍桌子声音吓了一跳, 更是被对方一连串的指责惊着了,「不,我没有,我没有跟李潇潇结婚, 都是我爹娘做的, 都是他们的意思, 我那时候已经来部队了……」 「那你承认你是知道你爹娘帮你把媳妇娶回家来了?」调查员缓和了语气。 郑阳咬紧牙关, 「我也是前几天才知道的,可那是我爹娘做的, 我不知情,现在我已经有了对象,这两天还准备写信回家给我爹娘说清楚, 现在不兴过去包办那一套了,讲求自由婚姻。」 听到郑阳把责任都推给自己亲生父母,一副受了爹娘拖累坑害,全然无辜的模样,提前知情的调查员心里忍不住看不起这样的渣滓,也不知道张团长家都是什么眼光,还想要这样的当女婿。 不过他们跟张团长也不熟, 谁知道人家是不是就喜欢这样的。 「郑阳同志,你今天的谈话能保证是真实的吗,以军人的名义保证?」调查员语气淡淡地说。 「报告领导, 我以军人的名义保证今天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的。」 「那好, 这是今天的谈话记录, 你看看没问题的话签个字吧,你再写一份情况说明,把你跟李潇潇的关系原委写明白, 签字按手印。」 郑阳有些不解,不过还是听从调查员同志的签了,并把情况说明如他刚才回答的那般写清楚了。 从办公室往外走的时候,郑阳很是不清楚今天这一出到底是怎么回事,要不是大队里没有电话,他都想打回家去问问情况了。 不过想了想,他还是决定马上去发电报,并在心里祈祷部队这边万一真去调查的话,希望他爹那边别说漏了。 到底问题出在哪里?调查员是什么意思呢?难不成是张团长这边刻意做了调查? 又不太像,他还是去找张萍萍问问的好…… ** 林慕寒很快就收到了部队这边寄过来的情况说明,就是郑阳签字确认的那一份,说明郑家父母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包办婚姻,特此说明,婚姻无效,上面还有部队相关部门的盖章认证。 其实不是没有其他的途径让李潇潇跟郑家脱离关系,只是这种最简洁有效,且对李潇潇的名声影响最小。 当初被强迫结婚,郑阳自然是知情的,但这事可恨就可恨在出面的一直都是郑有胜,说被逼迫,被威胁,事情都是他做的,郑阳则是心知肚明等着的那个。 第32页 真要追究起来的话,并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郑阳是主谋或者参与者。 想要收拾他,只能从其他方面着手。 当前让李潇潇尽快离开郑家才是首要的,林慕寒只要想到自家媳妇天天要看苗杏花那张脸,就忍受不了,一天八百遍地催,结果进展果然迅速,只不过,作为他的领导,则被这臭小子的行为气得要揍人…… 而这边激情万丈地跑来县里开干部培训会议的郑有胜,一到县里就被公安局的人员给拘留了。 他们已经查到了知青办郑副主任违法犯罪的证据,其中好几笔贪污受贿的罪行牵扯到了郑有胜。 由于村子里也有行贿犯罪的人员,担心在村里把人带走会打草惊蛇,所以局里想出了把人以培训的名义带到县里的办法。 郑有胜被公安带走时一脸的懵。逼,他不是来参加干部培训的吗,怎么培训到公安局里面来了? 不过被带进拘留室的时候,他真正开始慌乱起来,毕竟做过不少缺德事,他都想不明白到底自己是因为哪一件事被牵连进来的。 直到公安人员询问他关于郑副主任贪污受贿的事情,他才知道怎么回事,并悔不当初,那些事被查到他身上,他肯定好不了了。 最开始他还坚决地否认,但随着证据一样样被提起,他转成推卸责任,将事情都推给他那个远房堂弟,再到查出以他名义购买的房子,以及里面藏着的几包大团结,他才泄了气般低下了头。 他自从多年前搭上远房堂弟这条线后,游走在县辖内几个大队里,狐假虎威,装腔作势,为非作歹。 帮堂弟敛财敛色的基础上,自己也迫害了不少年轻女知青。 为了不妨害自己的名声,郑有胜还精明地选择了距离自己所在村子最远的几个偏僻大队,导致大洼村这边从来没有人知晓他除了贪财外,还是这样的一个人。 事情到了这一地步,他也不可能不招认了,甚至为了脱罪,还仔仔细细地把他知情的有关堂弟所有违法犯罪行为都交代得清清楚楚。 到最后两人互相攀扯撕咬起来,同时又拉下了一批参与过,或助纣为虐的人。 直到一天一夜后,审讯结束,被关进拘留室的郑有胜还有些发懵,他怎么就走到了这样的地步? 都怪那个堂弟,当上了个干部还把自己牵扯进去,如果他没当上县里的干部,自己哪里来的那么大胆子做那些事情?都是被他给害的! 而大洼村那边,在赵新月拉着苗杏花在一边地里告状的同时,县里公安局就派了一个小组过来村里做调查,关于郑有胜违法犯罪事实的调查。 等到苗杏花听信了赵新月的话满脸愤怒地跑去知青点上工的位置找人算帐时,正好赶上县里武装部的人员拿着郑阳按了手印的情况说明,在村里人面前公开宣读。 「李潇潇同志,经过我们的查证,郑阳同志,也就是郑大桩同志,他所写情况基本属实,你是被郑有胜夫妻两个强迫包办的婚姻,请问情况是这样吗?」 县里下来的两位人员一脸可惜看着对面的姑娘,好好一个烈士家属,居然被个大队长给胁迫了,真是寒心啊,也是他们工作的失误,没有照顾好她。 「谢谢你们,我确实是被威逼胁迫嫁到郑家的,本来我是不愿意的,可郑大队长用我回城探亲、工分,还有知青们的活计威胁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好听了他的话。」 李潇潇刚穿越的时候还一直觉得是因为原身的懦弱,才到了那样的地步,可经过这段时间的适应和感受,她觉得主要还是原身太过单纯和善良了,顾忌的太多,这才被阴险的郑有胜一家拿捏住。 要不然,她拼了其他都不管,只要往亲叔叔或者她爸原先的部队去个电话什么的,哪怕是往县里武装部走一趟说明情况,她也不会落得那样惨。 现在好了,有林慕寒在暗地里帮她撑腰,还有郑家违法的行为在那,这一切很容易就解决了。 「好的,李潇潇同志,我们之前就做好了调查取证,加上你的说明,等这边手续办好后,就可以证明你们的包办婚姻无效了,你还可以对郑家提起赔偿要求。」 「哦对了,李同志,你现在就可以跟郑家划清界限了。」工作人员好心地补充了一句。 李潇潇眼睛一亮,旁边匆忙赶过来准备收拾人的苗杏花把这些话听了个正着,这是怎么回事? 不是她过来追究这个红杏出墙的贱。货吗? 怎么成了她跟自家划清界限了? 怎么婚姻还无效了? 跟她的混乱不同,她身边同样听到了一切的赵新月却是挺开心的,不管怎么样,郑阳以后有大造化,李潇潇现在跟他没了关系是好事。 虽然方式不太如她的意,没有让她身败名裂,不过结果是好的就行,她可不想再次眼睁睁看着李潇潇过上她攀都攀不上的好日子。 「谢谢两位同志。」李潇潇温和地笑着送走了两位同志。 苗杏花此时终于醒过了神来,「李潇潇你个贱。蹄子,你说,你是不是……」 苗杏花还没来得及说完,身后就有人边喊边沖了过来,「苗婶子,不好啦,公安局来人说你家我郑叔贪污受贿还涉嫌强。奸被拘留啦!」 苗杏花瞪大了双眼,「你说啥?」 第33页 第24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她重生的意义…… 刚才两位同志跟李潇潇说话的时候, 地里上工的社员们就围过来看热闹了,听了那一通话,好多人都张大了嘴反应不过来。 等刚要有些反应了,又听到来给苗杏花报信的人的一通喊。 说的是啥? 他们大队长违法犯罪被拘留了!还涉嫌强。奸? 群众们这可真是看了个大热闹。 有人在一边暗戳戳看苗杏花的笑话, 有人在咬牙切齿地叫好, 当然, 也不乏几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跟着起闹, 自然也有那么几个郑有胜的铁桿支持者帮着质疑。 赵新月则是被突如其来的消息惊呆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上辈子明明没有发生这种事啊,郑阳在几年后从部队里转业到地方政府, 一点点从小科长升到了省部级高。官,郑家也跟着鸡犬升天,一大家子都搬去了京市, 日子别提多滋润了。 可这辈子是怎么了?郑大队长被抓了?那郑阳还能当官吗? 如果这些都变了的话,那李潇潇呢?林慕寒呢? 上辈子的记忆真的是真实的吗?她莫不是做了个梦?她并没有重生? 混乱的赵新月也没心思追究李潇潇水性杨花的事了,当然,主要也是苗杏花没那个心思了,在她心里,她家男人郑有胜才是她的天,现在天都要塌了, 她哪里还有其他的心思。 苗杏花一边喊着不可能,都是误会,一边一路小跑着往家去, 她要去看看公安局的人, 要去问问他们, 她家郑有胜到底怎么了。 地里留下的人们则好事地围在李潇潇身边,「李知青,真的是郑家逼你嫁过去的啊?」 「大桩多好的人啊, 还有本事,你咋还不愿意呢?」 「我说呢,李知青一直脸色都不怎么好,之前很少看到她笑,原来是被逼的。」 「生在福中不知福,嘁,要是我闺女嫁给郑大桩,夜里笑都能笑死。」 「你可拉倒吧,没听说郑大队长被拘留了,你闺女要是嫁过去了,你现在就有个蹲局子的亲家了,你愿意?」 「哎呦好险,好险不是我儿。」 「你们说大队长真的干了那些坏事?」 「说不好,看他平时人模人样的,仗着自家在县里有亲戚就一副牛哄哄的,被抓也是迟早的事。」 「就你会落井下石,之前怎么不听你说?」 「那我也得敢啊,人家可是大队长,我又是个啥?」 …… 随着人群们注意力从李潇潇这边转移到郑有胜拘留的事,大多数人都跑去郑家看热闹了,留下的也不再围着李潇潇转,知青这边,护着李潇潇离开了地边。 时间也差不多到了午休时间,李潇潇没有回郑家,反而跟着知青们去了知青点。 知青点的十来位知青,除了赵新月以外,其他人性子都非常好,跟李潇潇关系也不错,要不然当初李潇潇也不会太过顾忌大队长对知青这边的分工安排。 大家都主动安慰她,还为她打抱不平,点长李石河连着几位男知青还主动提出帮她回郑家取行李,女知青则自发地去房间里帮她收拾打扫床铺。 李潇潇真的很感动,她觉得原身之前虽然做法不可取,但为知青们的那个心思着实是值得的。 「谢谢大家,真的很感谢大家。」 「嗨,谢啥谢,咱们都是五湖四海聚过来的兄弟姐们,是一家人,再说你作出那个选择,也是顾虑我们的缘故。」 此时大家心里是有数的,因为自从李潇潇嫁过去后,知青们分派的任务确实相比之前要轻许多,而且工分并没差多少。 当然,自然也有赵新月这样的搅屎棍膈应人。 赵新月回到知青点后,这一路上才接受了此前的情况。 本来还觉得李潇潇跟郑阳分开是件好事,她以后当不了官夫人了,可现在郑有胜被拘留了,李潇潇这样的话,岂不是跟坏分子划分清了界限? 那她算计半天,算计了个寂寞? 人家李潇潇依然是纯洁的高岭之花,丝毫没受影响。 当时李潇潇嫁过去时,郑阳已经离开去部队了,两人有名无实,大家都是清楚的,现在她依然是那个未婚单身的女知青,甚至经过这么一糟,没准县里还会给她些什么优待,她岂不是过得比之前还要好了? 赵新月不乐意了,非常不乐意,心里嫉妒得不行,怎么什么好事都能让她摊上呢? 她自己却样样事情都受挫! 凭什么? 「人家可跟我们不是一家人,人家在郑家好的时候,嫁过去了享福当大队长家儿媳妇,现在郑家落难了,就划清界限当回女知青,便宜都占了,却有难不能同当,嘁,我们可不是这样的人!」赵新月翻了个白眼给李潇潇。 王青竹和一众女知青自来就看不上赵新月那狐媚子的样子,这下还说歪理坏李潇潇名声,她们自然不干了。 当即就驳斥道:「赵新月你阴阳怪气的干什么?难不成你是嫉妒潇潇能嫁过去?人家潇潇本来就不愿意,你要是愿意你现在去啊,我相信郑家会十分乐意多你这么个儿媳妇的。」 「就是,刚刚还凑在大队长媳妇面前献殷勤,现在人家遇难了就跑得比谁都快,还好意思说别人,我们确实跟你不是一家人。」 第34页 「赵新月一定是嫉妒李潇潇,嫉妒潇潇比你长得好看,比你人缘好,丑人多作怪。」 赵新月气得要死,「谁嫉妒她了?她比我好看,你们莫不是眼瞎?我丑,那你呢,你比我好看到哪里了,你才是丑人!」 赵新月真是以一己之力得罪了整个知青点,李潇潇目光淡淡地瞥向她,安抚住了诸位知青。 「谢谢大家帮我说话,赵新月是个什么样的人,相信大家都清楚,咱们还是别跟她一般见识了,今天忙完我请大家吃好吃的。」 李潇潇转而对李石河说,「点长,麻烦你们跟我一起去郑家一趟吧,等我把行李都搬过来,我去给大家换肉吃。」 「哦,太好啦,今天有肉吃了!」大家都知道有些社员家里是有猎物或者腊肉存着的,条件好的人偶尔会去换点回来吃,听到李潇潇大方的要请客,知青点的人都激动坏了。 他们大多数家里条件一般,再说这年头,谁家也吃不上多少肉,尤其下乡后,顿顿能吃饱的都是少数。 再没有人搭理找事的赵新月,大家明确分工,四个男知青保护着李潇潇去郑家,顺便帮她搬东西,剩下的男知青挑水的挑水,砍柴的砍柴,女知青则帮着李潇潇去收拾床铺卫生,还有去厨房做好饭前准备工作。 被大家扔在院子里的赵新月气得个仰倒,目光看向深山里林慕寒的方向,也不管她李潇潇不李潇潇的了,反正林慕寒那里她一定要拿下!这才是她重生的意义! 李潇潇回到郑家的时候,苗杏花还在跟公安同志撒泼,几位同志遇上这样的泼妇很是无奈,最后还是带头的那个大声吼道,「苗杏花同志,你要是再撒泼,我们把你一起带走,让你跟郑有胜去局子里会个面!」 苗杏花这才收起了那副撒泼打滚的架势,气势弱了下来,周围看热闹的人围着里三层外三层,看她那个变脸的速度,一顿嗤笑。 「对了,关于李潇潇烈士家属补助金被贪污一事,作为郑有胜的爱人,你确实需要跟我们去局里一趟进行调查。」另一位公安补充道。 「我不去,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抓我去公安局?」苗杏花又要开始撒泼,被公安给制止了。 「让你过去只是为了配合调查,你要是再闹的话,我们就以扰乱公安办案为由把你拘留了啊。」 第25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都是报应…… 最后苗杏花还是跟着公安同志去了县里, 郑家的人才渐渐散开了。 李潇潇也是这个时候才现身,原身补助金的事她之前就有所怀疑,没想到真的是被郑家这边给贪污了,原身可是自从下乡来后一次都没收到过。 在原身十八岁之前, 每个月都有十块钱和五斤细粮补贴, 之前这些钱粮都划归到她叔叔家。 她已经十七岁了, 没几个月就满十八周岁, 领也领不了多久。 现在想来,怪不得原身的婶婶愿意放她下乡, 把户口转到大洼村,一方面原因是按照政策,她叔家的堂姐年龄到了该下乡了, 另一个则是担心她即将没有补贴,以后还得费她家粮食吧。 李潇潇在心里啧啧了两声,原身的这个婶婶,真是会算计。 不过这时候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原身叔叔家还有好几个孩子,她勉强能理解吧,毕竟她跟人家也没有血缘关系, 自然是自家孩子亲了。 真正近距离接触这个年代,李潇潇现在对原身那个婶还真没有太大厌恶了,如果换成是她, 也不一定会比她做得好多少。 李潇潇勾了勾唇, 带着四名男知青进了院子, 她先让他们等在外面,自己进屋子里面收拾东西。 其实原身的东西还真没多少,他们过来主要也是为了防止郑家人找她麻烦, 给她壮胆的。 郑家一大家子,除了郑有胜夫妻俩先后去了公安局,剩下的郑老大、郑老二两家大人都在。 郑老大向来话不多,面上很是憨厚,但李潇潇知道他内里可是个奸诈的,郑老二也不遑多让,一家子人都彼此彼此吧。 看到李潇潇带着人来了,郑老二媳妇吴大妮向来嘴快,「老三家的,你这是要干啥,咱爹娘可是还在局子里呢,你可不能不管啊。」 其他几人虽然嘴上没说啥,但表情都是一个意思,就是觉得李潇潇已经嫁进来了,这种时候就得她出头,谁不知道她家里有个当兵的叔叔,还是烈士后代。 点长李石河听了特别气愤,「你们今天没听县里领导说吗,李潇潇同志是被你家胁迫来的,她现在跟你们郑家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们家不仅涉嫌包办婚姻,还有强迫女同志,李潇潇要是追究的话,你们一家子都跑不了,都是从犯!」 郑家几人听了浑身一个哆嗦,吴大妮更是往后退了几步,怎么这事就牵扯到她的头上了呢,都是苗杏花他们老两口干的啊,她顶多算是知情。 李潇潇刚才心里在合计事儿,也是一时没想到吴大妮会说这些,没能第一时间反驳,不过听到李石河的话,她还是头一次觉得点长同志这么能说会道。 她对李石河那边眼神示意了一下,让他们在外面等一等她,自己则走到了郑家一帮人眼前。 「我是怎么嫁过来的,想来你们都清楚,今天县里来的同志也说得很明白了,我跟郑大桩,哦不,叫郑阳了哈,我跟他现在没有任何关系。 第35页 我这趟过来,只是来拿我自己的私人用品,郑家的东西我是不会动的,我不给你们找麻烦,也希望你们别给我找事,当然,就算你们找,我也不怕就是了,毕竟,我是受害者。」 吴大妮张了张嘴,最后也没说出啥来,另外几个人也一样,还能说啥,领导都说没关系了,刚才他们还抱着一丝侥倖,觉得李潇潇不管怎么说已经嫁过来的,谁想再多说两句,怕是他们也得被关进去。 再说了,李潇潇拿不拿自己的东西,留不留在郑家,老三有没有媳妇,都是他自己的事,跟他们可没关系了,他们管不了,更不想惹祸上身。 看到几人没动作了,李潇潇目不斜视地进了自己那间屋子,把她原先从知青点搬过来的被褥收拾一番,再加上一小包的衣服,还有脸盆等用品规整好,就让李石河他们进来了。 一人拿一两样,几个人轻松地回了知青点。 李潇潇临出郑家大门的时候,深深地唿吸了一口气,立时神清气爽,终于离开这里了。 吴大妮还跟了几步过来,应该是想说什么,不过后来还是没有说。 李潇潇没想理会,她对这一家子实在是没有任何好感,即便两个儿媳妇没什么大错,但能麻木地看着原身遭受那样的虐待欺负,甚至加入其中,就算不得什么良善人。 再说,哪怕是碍于婆婆的缘故,当初原身也是遭了这婆媳三个的打骂,才导致人没了,她穿越过来的。 这笔帐,她不算到她们头上,已经很仁慈了,其他的,恕她没那个圣。母心。 不过,李潇潇知道,即便不跟他们算帐,只要郑有胜进去了,罪名核实了,郑家的日子就好过不了。 尤其很快那十年就来了,对她们来说,这已经算是一种惩罚了。 至于那个郑大桩,有了这样的家庭背景,部队那里肯定待不了了,等待他的日子,呵呵…… 只是他改名叫郑阳这事,给李潇潇膈应够呛,原身记忆里对郑大桩的印象都是模煳的,估计这丫头从来就没有直视过他。 李潇潇此时都有些怀疑,莫不是这个郑大桩就是那个渣男郑阳? 李潇潇顿时打了个哆嗦…… 午饭大家在知青点凑合吃了,下午李潇潇请了假没去上工,她准备做些好吃的,好好感谢一下知青点的知青们。 另一个,她也想林慕寒了,不知道他今天怎么半天都没有出现。 她准备借着去换肉的名义去山上看看,顺便告诉他她已经离开郑家了。 林慕寒自然是知道今天上面会来人,这一切还都是他费心折腾来了,要不这事处理得不会这么迅速。 本来他想早早过来看看的,只是凌晨研究中心那边有个任务,他需要护送相关人员去市里,这才耽误了去看媳妇。 不过也不是没有好消息,这趟任务走完,他得到小道消息,大洼村这边的任务即将结束了。 他的任务完成的话,就可以回京市部队去了,而且他连长的位置也能动一动,副营长就可以随军了,到时候他跟媳妇把证领了,直接把人带走,媳妇就不用在乡下上工干活了。 等去了部队里面,各方面形势肯定要比外面强,他那边的领导是个好的,就算是到了那十年,对他们部队的影响也不会太大。 再等安稳度过困难的十年,媳妇想干啥就能干啥,他们的生活不要太滋润,这样想来,穿越也没什么不好的。 ** 审讯室里的郑有胜此时都快懵了,不是说他牵扯到他堂弟的案子里吗,怎么还多了这么多指控? 甚至连李潇潇那补贴和当初结婚的事都被查出来了? 到了这会儿,他也反应过来了,这是有人就是要搞死他啊! 审讯他的公安同志其实并没有明确证据能够证明是他们强迫李潇潇嫁人,也就是诈一诈他。 谁知道可能是指控太多了,他自己就没把住自己的嘴,像是破罐子破摔般,一秃噜都秃噜出来了,顺便还说漏了郑阳也是知情的,而且还是主谋。 郑有胜说漏嘴后这个悔啊,郑阳可是他最出息的儿子了,现在这个儿子都不行了,他们郑家还能有好? 其实都不需要他,郑阳那边自己就把自己给作死了。 他当初在调查员调查他的时候,推卸责任的表现,当天就传到了张团长耳朵里。 张团长能够到这个位置,自然不是个傻的,他的能力一般,靠的就是个有眼色。 看到自家闺女看上的是这么个玩意儿,家里那边还问题一大堆,当即就让闺女给断了。 可惜张萍萍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灌了迷。魂汤,就是认准了郑阳,闹死非要嫁。 郑阳自从接受了调查,且电报发回家还一直没有消息后,心就虚了,自然不会放过张萍萍这棵救命稻草。 合计来合计去,加上张萍萍自己也愿意,就决定来个生米煮成熟饭。 张萍萍是张家独苗苗,本来这事要是成了吧,张团长捏着鼻子也得认了,就算郑阳再扶不上墙,他也得帮他找个出路。 可郑阳寸就寸在他跟张萍萍的谋划被宿舍里另一个向来看不惯他的人知道了,而且还去张团长那里告密了。 结果事还没开始办,郑阳就被张团长给举报了,说他企图对自家闺女耍流氓…… 第26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呆子怎么娶你…… 第36页 虽然被人企图耍流氓传出去不好听, 可怎么也强过让自己闺女跟这么个满心算计,还没啥本事,没有责任感的男人过一辈子。 至于张萍萍这个亲闺女,张团长以断绝关系为威胁, 强按住了她要死要活的闹腾。 郑阳被带走的时候, 眼睛都气红了, 「我没有耍流氓, 我没有,是她张萍萍自己上赶着要跟我生米煮成熟饭的……」 可惜他这通喊除了让张团长和张萍萍更对他寒心之外, 一点用处都没有。 毕竟有动机,还有同屋的证人证词,加上「受害者」张萍萍及时醒悟, 这个罪名就这样落实了。 1961这个时候还没有流氓罪,部队并没有对他进行刑事处罚,只是他的军人身份是没有了,直接被遣返回了原籍。 在这个年代,受了这样一个处分,郑阳的未来也就这样了…… ** 李潇潇往山里走的时候,正好赶上林慕寒从市里回来。 「潇潇?」林慕寒没想到刚进山里, 就遇上了媳妇。 「慕寒你回来啦。」李潇潇眼睛一亮,喊回了前世她经常喊他的名字。 「嗯,回来了, 走, 跟我来。」山里这边比较偏, 一般没什么人来,林慕寒看了下四周,直接将人拉在了手中。 「慕寒我今天离开郑家啦。」李潇潇高兴地说, 虽然有更多的能量可以攒,可她还是不太愿意待在那里。 而且她发现了,斗恶婆婆确实能增加多一些的能量,但在其他人身上,她也能获取能量,比如今天和上次斗赵新月,就同样有能量入帐,不过少了些而已。 既然如此,何必憋屈自己留在那种地方,更何况她现在还有慕寒在。 「嗯,离开就好,以后也不用顾忌太多了。」林慕寒捏了捏媳妇的小手笑着说。 李潇潇察觉到他的暗示,立即对他翻了个白眼,「林慕寒同志,跟您通报一声,我现在才十七岁,还是未。成年少女!」 林慕寒面色丝毫没有改变,「嗯,知道,还有两个月过生日。」 李潇潇:「……」 他怎么知道?好像比她自己都了解原身的样子! 瞥到媳妇鼓嘴的模样,林慕寒嘴角略微勾了勾,「走,给你看点好东西。」 李潇潇本也就故意跟他闹嘴,听到他说好东西,心思就活泛了,「什么好东西啊?」 「去了就知道了。」林慕寒卖了个关子。 「嘁,不说就不说。」李潇潇装作不经意般挠了挠他的手心,然后迅速将他的手放开,「这片林子环境还真不错,这树能有好几十年了吧?」 林慕寒无奈地看了自家媳妇一眼,「嗯,至少五十年。」 李潇潇跟着自家老公来到了一处小山谷,凹下去的部分貌似原先是有水流的,只是这两年天气干旱,现在已经长满了杂草。 山谷接近低端的位置有一大堆的石头和……黄泥? 李潇潇顿觉眼前一亮,「慕寒,这是?」她其实是想叫老公的,不过这个年代,说话还是谨慎些为好。 「嗯,盖房子。」林慕寒看到媳妇眼中的惊喜,心里十分满足。 「嗯嗯,太好了。」说完她先仔细听了一下周围的动静,没有发现异常后,就连人带东西一起收入了空间。 哪怕是经歷过了,林慕寒被带进空间的那一瞬间,还是有些难以置信。 不过进了空间后,那一剎那的感觉就散掉了,心情也恢復了正常。 「咱们把房子建在哪里呢?」李潇潇一边在空间里踱步,一边看着四周思考着。 「就在这棵树旁边吧。」林慕寒建议道。 空间的面积其实很大的,远处貌似还有若隐若现的山头,只不过除了已经种植的几块地,还有泉眼和小树周围这一大片,其他地方都有些灰濛濛的。 李潇潇看了看那个位置,也点了点头,「行,那就在这里吧,不过我觉得还是要距离这棵树保持点距离。」 谁知道这是什么树,万一以后长成参天大树,房子盖得太近,岂不是挡了它。 林慕寒这时也才想起来,这棵树貌似长得速度有些快,昨天他亲眼看到长了一截,今天比昨天又高出好长一段的样子。 「潇潇,这树怎么长的这么快啊?」 李潇潇眼神有些闪烁,本来想找个藉口敷衍过去,不过对上林慕寒清澈的目光,她顿了顿,还是说了实话。 「咳咳~那个,慕寒,这棵树吧,它确实有些奇怪。」 林慕寒蹙了蹙眉看着她。 「就是吧,107跟我说,我穿到这个世界,角色是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就是在郑家那边,经常受气嘛,所以我得反抗对吧,这也体现了我坚强与独立的意志,每次我反抗了,根据反抗效果的不同,就会增加适当数量的能量,然后小树就长高了……」 林慕寒:「……」 还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吗?原以为只是穿越,没想到媳妇过来还是有任务的,那他的任务呢,他存在的意义又在哪里呢? 「那个,慕寒,老公……」李潇潇也不是刻意隐瞒,只是起初怕老公跟着她担心,现在确定不待在郑家也能有能量,她才决定说出来的。 「其实,也不只是当那个受气小媳妇才有能量,今天我怼了赵新月好几句,你看小树也长了不少呢。」 看到自家媳妇一副担心他想多了的小心模样,林慕寒心里的那些纠结就都消散了,看来,他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意义就是找到媳妇,好好疼爱媳妇一辈子。 第37页 纠结那么多干什么呢,只要有他,有媳妇,那就够了! 「那是挺神奇的,看来媳妇之前受了不少气啊。」 李潇潇看自家老公没事了,心中跟着松了一口气,连连点头,「嗯嗯,太神奇了。」 (107:神奇吗?真没眼看他们这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模样……) 经过两个人的商议,决定在这处修建一个简单的三大间,就是最传统的农村房子样式。 房子在空间里,不可能再有外人进来,自然不用考虑客卧什么的,因此中间一间是堂屋外加餐厅,东西两边各一个房间,东边为两人的卧室,西边作为书房。 至于厨房,就在房子外面再认真搭两个炉灶即可,这里也没有风吹日晒的,棚子都不用搭。 林慕寒行动力极强,说动手就动手,眼看着地基就挖上了,李潇潇十分庆幸她之前去黑市早早地备好了一套工具。 有着灵泉水的滋润,即便是累了,喝口水后,浑身的疲乏也能很快散去,两人在空间里建个房子,难度并不大。 她之前能一个人连续播种、收穫那几块地,靠的也都是有灵泉这个底气在。 不过帮着林慕寒忙了一会儿后,李潇潇就得回知青点去了。 她倒是不用去谁家换肉,因为她空间里就存着一些,这里放置东西可以保鲜,所以她去一次黑市回来,都会换回不少吃的放里面。 本来以为跟林慕寒说一声后,她就能拿着肉回知青点了,结果林慕寒看着她道:「我也一起。」 李潇潇:「……」 「你不维持你的人设了?」他好像是个呆子来着,不说话那种。 林慕寒好笑地揉了揉她的发顶,「呆子怎么娶你?」 第27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气死人不偿命那种…… 李潇潇迟疑了一会儿, 半天才点头,「嗯,也是,早晚他们会知道, 不过你任务那边没问题吗?」 林慕寒微微一笑, 「忘了告诉你一件事, 估计等你过完生日, 我们领过证,就可以回京市了。」 「啊?」李潇潇感觉自己好像听错了。 「回京市?不在大洼村待着了?」 林慕寒看着自己媳妇那傻愣愣的样子, 直觉好笑,「当然,我完成任务要回去部队, 你作为我的爱人,不跟我随军还能去哪里?」 「真的啊?」李潇潇倒不是有多讨厌留在农村,只是她一直以为她的受气小媳妇人设应该是在农村,而且她是下乡知青,高考和知青大批回城之前,她都没有那个意识要回去。 「当然是真的,估计也就两三个月吧, 等回城就好了,你也不用每天下地挣工分。」林慕寒是真心疼自家媳妇,现在知青的日子是真苦, 他一个大男人都看不过去, 更别提媳妇那瘦瘦弱弱的小身板了。 「嗯, 那也挺好的,到时候我还能找个工作干干。」李潇潇也觉得还是回城更好一些,到时候在部队里面, 外面再是风风雨雨,应该也影响不了多少他们。 退一步讲,即便未来京市的风雨大了,原身和林慕寒都是烈士遗孤的出身,背景完全经得住推敲,就算在京市这种旋涡的中心,也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行,那就走吧,我再打两只兔子带过去。」 看到林慕寒居然也出现了,知青点的人都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了。 李石河也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林知青,你回来啦。」 林慕寒这两年大概是习惯不说话了,冷峻着脸对大家点了点头,将藏在背篓下面的两只兔子递给了李石河。 李石河和众位知青:「……」 面上傻呆呆,心里都要兴奋得爆炸了,啊啊啊,不仅有李潇潇的猪肉,还有两只兔子吃啦! 李潇潇无奈地瞥了林慕寒一眼,跟大家解释,「其实这次能够顺利地跟郑家划清界限,多亏了林知青的帮忙,他也算是我的救命恩人了,是我邀请他过来一起吃饭的,点长,大家不会介意吧?」 「不介意,不介意,呵呵,林知青本来就是我们知青点的一员嘛,我们当然不介意,何况他还带了这么重的礼过来。」 李石河的话代表了在场所有知青们的心,其实之前见证过林慕寒搬出知青点的知青也就只有三四位老知青,其他的知青要么是调走了,要么嫁去了村里,其余人对他的印象基本是源自于小道消息,还有一个月那三两次在地头的偶然碰面。 就算是那几个老知青,他们顶多也就是觉得林慕寒这个人很呆,不合群,不爱说话和搭理人,彼此间并没有什么大矛盾。 现在大家一看林慕寒的样子,基本都觉得他这个人也许就是这样,高冷范吧,再加上两只兔子的加成,自然都不排斥他。 林慕寒被自家媳妇偷偷瞪了一眼,轻咳了两声,不再一直闭口不言,偶尔也会跟点长和几个男知青搭句话了。 之前之所以关系没处好,都是为了任务要名正言顺地离开知青点搬去山里,现在任务已经收尾,自然不用像原先那样。 再说,他媳妇未来两个月还要住在知青点,他怎么也不能表现太差劲了。 晚饭是李潇潇和两个女知青一起做的,柴和水都是男知青准备好的,这一顿晚饭可以说是知青们下乡以来最丰盛的一顿了。 李潇潇一点都没保留自己的厨艺,加上她还偷偷在饭菜用的水里加了灵泉,香喷喷的味道都能传出一里地去。 第38页 也幸好知青点所在的位置是比较独立的,周围的住户离得都不算近。 饭菜丰盛,大家聊的还好,桌上气氛相当不错,李潇潇迅速跟知青们打成了一片。 这也让林慕寒彻底放下了心来,他还有两三个月左右的任务,没法时刻在媳妇身边,知青点的这些知青,在他看来人还都不错,当然,要除了那个搅屎棍! 晚饭后林慕寒要走的时候,大家把他送到了大门口,一边走,李石河等几位男知青还一边在劝说他搬回来。 林慕寒几句话便转移了话题,临走前还看了自家小媳妇一眼,满满的不舍。 不过他也没办法,山里那边最近虽然没什么事,不过还是得坚守一段时间,再等等,很快就能跟媳妇一起了。 李潇潇再是捨不得自家老公,也知道军人的职责所在。 等把林慕寒送走后,大家一起往回走,刚准备关上大门,赵新月尖细的嗓音喊了起来,「哎,别关门。」 这个时候,大家才发觉,下工后赵新月就没回知青点。 「才几点啊就关院门,真是一群泥腿子……」当然,后半句她是低声含混着嘀咕的,只有离门最近的李潇潇听到了。 李潇潇对着她翻了个白眼,「赵新月,你这话敢在村里大声喊一遍吗?」 赵新月:「哼,就你多管闲事!」心里把人骂了个半死,却不敢再多说什么。 李潇潇啪地一声就把大门关上了,赵新月正要进门,差点被撞了鼻子。 「李潇潇,你有毛病啊?」 李潇潇嗤笑了一声,「嘁,你不是说我多管闲事吗,那我就不管了,凭什么让我给你留门,你自己开门呗。」 赵新月气得直跺脚,「你,你……」却反驳不出来。 李潇潇这边却心里美的不要不要的,为什么? 因为能量又涨了呀! 她就喜欢气死人不偿命,还能免费加能量,蹭蹭地那种! 她的小树苗哟,快快长大吧! 至于赵新月,李潇潇觉得自己貌似有点喜欢上她了呢,这能量涨的,不错不错…… 其他知青要么已经回屋了,要么在一边捂嘴乐,然后往自己屋里走,反正是没人搭理赵新月。 这个晚上,李潇潇本来以为自己会不适应大通铺失眠,结果七点多钟就躺下,一觉睡到第二天鸡叫。 ** 苗杏花第二天也没有回来,郑老大和郑老二这时候才有些着急了。 尤其这天郑老大收到了部队老三发过来的电报,让他们统一口径关于跟李潇潇结婚的事。 可这电报已经晚了,因为两个当事人已经都被拘留了,这时候该问的估计也都问完了吧。 郑老大和老二于是拿着从自家媳妇那里扣来的私房钱,匆匆跑去了县里,他们得赶紧去看看,他们爹娘到底是怎么个回事。 还没分家,他们的钱可都在他们爹手里,就算公安不给他们放出来,家里的钱也得让他们爹告诉他们在啥地方啊,要不以后的日子可咋过。 匆忙地赶到公安局,见面的请求被驳回了,说是案件还在审理,不让见外人。 最后还是郑老二偷偷地塞钱打听了一下,他们爹犯的事太多了,还有好几件是跟他们那个堂叔牵扯上的,人证物证都有,估计怎么也得二十年往上。 倒是他们娘犯的事不太大,郑有胜的事她基本不知情,但是贪下李潇潇的补助,和逼迫女知青,她是知情的,应该算是从犯,估摸着一年差不多能出来。 从公安局出来的兄弟俩脚步都是颤颤巍巍的,啥,还真被关进去了,出不来了? 他们爹要二十年往上,娘至少也要一年? 要不是两人互相扶持着,估计都得瘫坐到地上,哪里见识过这些啊,以后他们家可怎么办,一家子出了两个劳改犯…… 对,还有他们三弟呢,郑老二脑子相对要灵活一些,立马拉着大哥去了邮局。 可惜钱花了,电话也打了,却没找着人。 兄弟俩更是慌了,只能丧气地往大洼村里走。 结果在村口碰到了背着行李卷的郑老三…… 第28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郑阳的算计 「老三, 你咋回来了?」 「对啊,老三,你不是在部队吗?」 郑家两兄弟一脸震惊地看着自家弟弟。 郑阳在部队里脸都要丢尽了,看到自家人顿时火大起来。 「问什么问, 没看我背着行李呢, 赶紧接过去啊, 我坐了一夜的火车, 都要饿死了,快点回家再说。」 老大和老二自小就习惯了弟弟跟他们说话的语气, 并没觉察出什么来,老大直接把东西接手了过去,老二更是在前面小跑回了家去报信准备饭。 郑阳一个人落后几步, 心情格外的沉重。 以那样的名义被部队遣返回家,满心都是屈辱,他现在恨张萍萍恨得咬牙切齿的,也恨张团长,恨举报他的人,甚至连部队都恨上了。 此外,他更是不知该怎么解释, 如何面对几个月前还满脸艷羡、敬佩地送走他的亲友和社员们。 郑阳的步子越来越慢,看着眼前村子里的景象,深深唿了口气, 又伸手搓了搓脸颊。 算了, 算了, 已经这个地步了,还能怎么样,回来就回来吧, 最起码家里还有他新娶的媳妇,别的干不了,以后顶他爹的大队长位子,再琢磨往上走吧。 第39页 他怎么说也是当过兵的人了,能被选拔去当兵的他,条件在大洼县都是数一数二的,比起那些泥腿子,见识过大场面的他怎么可能混到什么也不是,回家也有回家的好处。 自我开解(自己骗自己)半天,觉得想通了,再想到二哥已经回去报信,他爹娘一会儿该迎出来了,郑阳紧绷着的脸上顿时挂了两分笑容。 可惜直等他到了自家院子门口,也没有熟悉的身影出来欢迎他回家。 郑阳:「……」 刚进院子,便听到了屋内二哥跟二嫂的吵闹声。 「我不管,要不是因为他,爹娘也不会进去,家里现在要啥没啥,你说怎么办吧!」 「三弟好不容易从部队回来一趟,你……」 「回来怎么了,惹祸精回来我还不能有点意见了,你跟我说,啥时候去县里找人问问爹,他回不来了,家里这边怎么办?」 「你们说什么?」 郑阳听了一半觉得不对劲,脑子里嗡的一声,立马推门走了进去。 旁边跟着的郑老大站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二弟妹这话说的过分了,老三还在部队呢,以后家里都得指望着他了,真是不会看眼色。 郑老二和媳妇没想到他们的话会让三弟听到,郑老二搓了搓手,「老三,你嫂子那个……」 「不用你管!」郑老二媳妇用胳膊怼了一下他,对着郑阳说,「就是当着你的面,我也有的说,要不是你非要娶个知青回来,人家还不愿意,爹娘也不至于被关进去。」 其实她也知道,公公被送进去,老三的这件事不是主因,可她就是觉得,这一切都是从老三非要娶李潇潇才引起的。 如果李潇潇没嫁进郑家,郑家就不会有后续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公婆一直都好好的,他们郑家在大洼村依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她出去上工,周围都一群哄着她的人在。 不像现在,公婆进了局子,她家里也成了整个村子的笑话,她现在上工都不敢抬头。 「关进去?」郑阳整个脑子瞬间放空了,「二哥,你说,爹娘怎么了?关去哪里?二嫂说的是什么意思?」 郑老二张了张嘴,「老三啊,爹娘被公安局抓了,说爹涉嫌强。奸,还有啥来着,贪污,娘后来也被抓走了,说是跟你媳妇的烈士补贴有关系,还强迫她嫁人的事。 今天我跟大哥去公安局打听了,他们说爹至少要劳改二十年,娘还好,差不多一年就能回来。」 「什么?」郑老二媳妇也是才听到这话,整个人都呆住了,这日子还怎么过啊?顿时心中对郑老三更恨了。 郑阳:「强。奸?还跟李潇潇有关?」 郑阳根本都没顾虑到郑老二后面的半句话,只听了自己想听的,关键词就放到了他爹强。奸和跟李潇潇有关上面。 他原先只隐约知道他爹在外面有跟人有首尾,具体不清楚,这倒是跟他没什么关系,可李潇潇那又是怎么回事?怎么又跟她扯上了关系? 难道这一切都是她的缘故? 「李潇潇人呢?」郑阳当即就把家里发生的事都归结到了李潇潇的身上。 肯定是她的原因,要不然这么些年,他爹都好好的,怎么她嫁过来没几个月,家里就变成了这样,一定是她! 「她早就带着东西回知青点了。」郑老二媳妇没好气地说。 「我去找她!」郑阳满脸气愤地就要往外走。 郑老大在门口堵住了他,「那个,老三啊,别,别去了。」 郑阳红着眼睛看向大哥,意思在问他为什么不去。 「咳咳咳~那个,县里来人都说了,你俩的婚事无效,是爹娘强迫的,而且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属于包办婚姻,你去找她也没有用。」 郑阳顿在了那里,想起之前在部队,调查人员让他写的说明材料,他签字按手印那个。 他自己承认不知情,那岂不就是包办婚姻,这么说来,他是真的跟李潇潇没有关系了…… 在部队的时候,他有他的骄傲,后来还攀上了团长的独女,所以并没把家里的李潇潇当回事。 可回到大洼村就不同了,他是个被部队退货的,回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看他的笑话,形势不同,身份不同,李潇潇自然就成了他此时的执念。 尤其他记得李潇潇的叔叔还是个部队干部,或许走她的关系,还能让他把处分撤销,回到部队里去。 想到这,郑阳身上又充满了力气,并开始后悔,他之前怎么就没想到这些,要是早跟李潇潇的叔叔那边联繫上,他至于跑去对张萍萍献殷勤吗! 不跟她弄到一起,自己也不会落到这样的田地。 郑阳甚至开始在心里抱怨李潇潇不会办事,知道他要去当兵,还不把叔叔的关系给他。 满脑子都是回部队的郑阳完全忘了,自己当初是怎么求他爹帮他逼迫李潇潇嫁过来的,也忘了他原本就知道李潇潇跟那个叔叔并不是很亲近,否则她一个瘦弱弱的小姑娘怎么可能会被「发配」到大洼村来。 他也完全忽略了刚才郑老大说的,他们已经没关系了,婚姻无效的说法,一下就扒拉开了大哥,自顾自地往知青点走去。 甚至刚刚满心的愤怒都散的无影无踪了,内心只有急切和欢喜。 这会儿已经中午,大家都在家中做饭,郑阳在路上还碰到了两个村里人,面对对方好奇地询问,他面色轻松地说自己是有事情才回来的。 第40页 等他走开,后面的两人才对着他的方向呸了一声,「装什么装,当我没看见他进村子那会儿的脸色呢,肯定是因为他爹娘的事,被部队赶回来了,哼。」 「就是,就是,有什么样的爹,就有什么样的儿子,他爹做了那么多缺德事,说不准儿子在部队也不怎么样。」 …… 后面的议论郑阳是没听到的,或许即便是他听到了,也会装作没听到,他现在只想马上见到李潇潇,哄好她,让她联繫她叔叔那边,把自己的处分取消,然后回到部队里去。 当然,最好不回原来的部队,希望能去她叔叔那边,以后有个当团长的叔叔照顾,他在部队的前程那得是多光明! 第29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他们好像知道了什…… 被郑阳心心念念的李潇潇在干嘛呢? 她当然是在知青点里吃好吃的啊。 自从上次林慕寒带了两只兔子过来后, 知青们的伙食就提高不少。 李潇潇得到了这几个月补给她的烈士补贴,借着那些钱票,她从空间拿了许多大米和红薯出来给大家加餐。 对的,对大米情有独钟的她, 经过几次「智斗」赵新月, 终于又种了一块地。 这次种的就是稻子, 磨出来的大米特别好吃, 就算是不吃菜光吃米饭,她一顿都能吃掉满满一大碗。 林慕寒也会时不时来知青点添点腊肉、腊兔子之类的, 顺便过来蹭饭(看媳妇)。 为什么不是新鲜的? 腊的肉还可以说是跟村里人换的,新鲜的就不好说了,不是打不到新鲜的, 而是六十年代这时候,林子里所有的一切,原则上都是属于集体的。 他偶尔拿一两只还行,谁家都有这种情况,可三五不时地总拿,就该有人眼热了,到时候再给举报了, 那就得不偿失了。 这种事不是不可能发生,就像知青点不就有个虎视眈眈等着挑他们毛病的赵新月在嘛。 李潇潇和林慕寒的好吃的,知青们都是默认不让赵新月沾边的, 不仅把赵新月气个半死, 李潇潇还藉机赚了一大波能量。 (没肉吃的赵新月:呕死~) 今天中午, 李潇潇就用空间拿出来的大米和红薯,跟知青点的高粱米和玉米碴混在一起做了杂粮干饭。 由于大米和红薯的味道好,实际上并没有放多少, 整锅饭也是极其美味的。 饭桌上唯一的菜是用林慕寒拿来的腊肉炖的野菜,里面还加了一大把李潇潇空间自制的红薯粉。 空间出品,必属精品,香喷喷的味道馋得坐冷板凳的赵新月在心里一顿咒骂。 不过她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基本上她是被整个知青点的人给孤立了,没人愿意搭理她,吃饭都是给她单独隔开的。 要不是为了知青点面上的团结,估计她早就被知青们赶出去了。 赵新月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混到了如今这样的地步,她明明没做什么过分的。 而原先一向软弱无话隐形人般存在的李潇潇,在知青点的地位却日渐上升,被所有知青们所喜欢。 看到大家都笑呵呵地吃着美味佳肴,再瞅瞅自己碗里干巴巴的高粱饭,赵新月气得直想暴走。 她自是不知道,是她在跟苗杏花说李潇潇坏话的时候,被村子里一个跟知青们交好的老大娘听到了,事后老大娘把这事告诉了知青点的人。 知青点的人自然是更相信李潇潇的,知道赵新月在人后这么恶毒心肠,本就不太待见她的知青们,直接就都不想理会她了。 大家觉得,都是知青哪有什么深仇大恨要做到这样? 这次她算计的是李潇潇,谁知道下一次会不会算计到自己身上,这种人一定要远离。 于是,她在知青点的境遇就成了这样。 看着饭桌上跟林慕寒有说有笑的李潇潇,赵新月攥紧了自己的拳头,李潇潇,都是因为她! 正在这时,郑阳站在知青点大门外喊人了。 「潇潇,潇潇在吗?」 李潇潇:「……」这声音怎么听着有点熟悉? 林慕寒脸上的神色冷了几分。 知青们也停下了交谈,李石河更是看向李潇潇。 李潇潇一时没有想到是谁,就起身走了过去,林慕寒随后也自然地跟在了她的身后。 余下饭桌上的知青们:「……」他们好像知道了什么秘密! 坐冷板凳的赵新月在心里嘀咕,「狐狸精,到处勾三搭四!」 等李潇潇走到门口,才发现门外的人居然是郑阳! 或许该叫他郑大桩更确切些? 李潇潇禁不住有些心塞。 原来,这个郑大桩,真的就是前世的郑阳,长得一模一样! 那他有没有前世的记忆? 或许该问他是否有那一世虚拟的记忆? 李潇潇觉得不太可能,因为107说了,那些都是对她的磨鍊,所以只有她知道,郑阳应该是不知情的。 可前世却是真实存在的,前世他也追了自己的,只不过被当时以为重生了的自己给狠狠地拒绝了,还羞辱了一番。 几个唿吸间,李潇潇脑海中闪过了许多的念头,不过这些都不是现在。 她现在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不需要有任何顾虑,只是这个时候,他不是该在部队的吗,怎么跑回来了? 第41页 「潇潇,我回来了。」郑阳看到李潇潇呆在那里,以为她因为看到自己回来了太过惊喜,便兴奋地说道。 李潇潇嘴角抽了抽,「郑大桩,你回来不回来跟我有什么关系?」 郑阳:「你……」 郑阳被堵了一下,心里顿觉诧异,才不过几个月不见,李潇潇怎么变了个性子? 眼神都不像之前闪闪躲躲的,明亮又坚定,面对他的直视也一点不退缩,身体更是变得健康了,仿佛个子也高了点,身上穿着没有补丁的七成新衣服,干净合身,整个人显得很有气质。 「潇潇,我们怎么会没有关系,我们是结了婚的。」郑阳心中不自觉地有些发慌。 「嘁!」走过来的林慕寒站定在李潇潇身后嗤笑出声。 郑阳这才看到还有人在。 他知道林慕寒这个人,长得高了他近半头,足有一米八六,身材也比他健壮,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可站在他眼前,他就是有些胆怯,觉得这人不是自己能惹得起的。 眼神缩了缩,没再看林慕寒,郑阳把视线都转向李潇潇,自以为深情地看着她,「潇潇,我从部队回来了,你跟我一起回家吧,之前我不在,让你受苦了,现在我回来了,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你了。」 他一直就知道他娘的性子,原先的两个嫂子在自家是如何过的,他一清二楚,自然知道李潇潇必然也是受了气的,他这么放低自己,一定能赢得她的欢心,毕竟他们已经结了婚不是吗。 「呵,怎么从部队回来了?是你在部队惹了事被赶回来了,还是因为你爹娘做的恶事被牵连而被赶回来了?」 不得不说,李潇潇这重点抓的十分到位,简直一针见血,郑阳一下子脸色就变得苍白了起来。 被部队赶回来,还是那样的缘由,这是他心底不可碰触的禁区,现在从他看上的女人嘴里说出来,即便做好了心理准备,郑阳也依然觉得羞愧难当。 「潇潇,你怎么变成这样了,你以前多温柔啊。」郑阳一副心痛的模样转移话题。 「郑大桩同志,两件事,第一,我们没有任何关系,请叫我李潇潇同志,或者李知青,不要装作跟我很熟悉的样子。 第二,同第一条,我们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我不会跟你回家,之前的一切都是你们郑家强迫我的,我从来没有看上过你,相信你通过你爹娘的事情应该能明白。 所以,以后有事没事都不要来找我,有那个时间不如去想想怎么帮帮你爹娘。」 第30章 六十年代受气小媳妇 居然是重生的(含…… 「走吧, 回去好好睡一觉,下午还要上工。」林慕寒听到媳妇怼完人,唇角微微一勾道。 「好。」李潇潇笑着转身离开。 郑阳被怼得满脸通红,偏还说不出什么来, 看到李潇潇毫不留恋地转身就走, 心口堵了巨石般难受。 他所有的美梦都如泡沫一般, 甚至还没见到阳光就破灭了…… 那他该怎么办? 就这样当个泥腿子? 他不甘心! 如果没有见识过外面的世界还好说, 可偏偏他经歷了最美好的那一切,最后却被打回了原型, 这才是让他最难以承受的。 知青点的大门从里面关上了,不远处传来社员的动静,郑阳再是不愿, 也只能提步离开。 不想他刚走了几步,大门又被打开了,听到声音的郑阳眼睛一亮,立即看过去。 结果并不是他期待回头的李潇潇,而是知青点另一位女知青——赵新月。 「喂,你是不是想要李潇潇?」赵新月没好气地问。 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了,明明她活过一世的, 偏偏这一世很多东西都改变了。 就如眼前的郑阳,前世的他是多么的风光啊,结果现在成了这个样子, 家里有劳改犯, 他的职业生涯也就到头了, 想达到前世的高度,根本不可能。 想到这两世的不同,赵新月心情愈发不虞起来, 面对一个她眼中既定的废物,语气自然没多好。 郑阳皱了皱眉,他是知道这个女知青的,跟李潇潇同一批下的乡。 其实当初他第一眼看到的是她,本来她长得也还算清秀,只是在转眼见到后面的李潇潇时,他就直接把赵新月忽略掉了。 这个知青自从她下乡,对他一直都是客客气气,隐隐还有讨好的意味,如今怎么态度这么恶劣? 郑阳敏-感脆弱的神经被戳动,顿时怒了,「干你屁事。」说完就要走。 「哎,我就问你你要不要李潇潇?我可以帮你。」赵新月翻了个白眼紧跟着道。 都落到这种田地了,过几年大运动,没准他们全家都要挨斗,去住牛棚,窝囊废脾气还不小。 他已经不是前世那个有着辉煌未来的郑阳了,要不是为了解决李潇潇,她才懒得搭理他。 郑阳憋着一肚子火正准备回去,听到她的后半句,立即就止住了脚步。 别说,赵新月的话是真的说到了他的心坎上,在知青点如果有了内部人的帮助,他想要追回李潇潇就容易多了。 这种想要的谷欠望太过强烈,眼看着走投无路的郑阳一点顾虑都没有,当即就应了下来。 不管对方是有什么企图,只要他能达到目的就好,至于其他的,都跟他没关系了。 第42页 两人另找了隐秘的地方详谈完,赵新月翘着嘴角回屋了。 事成之后,看李潇潇还怎么嚣张,林慕寒只能是她的,只是早晚的事! 屋里的女知青们不知道外面发生的事,看到赵新月进屋时的样子,有些奇怪,不过也都没太在意,更没人问她。 没人理会,赵新月丝毫不在意,只是有时看着李潇潇的目光不怀好意,满是算计。 李潇潇:「……」这人有病! 经过灵泉水滋养的李潇潇五官都很敏锐,第一时间察觉到了她的恶意,在心里稍微过了一下,很是无奈。 她这是招谁惹谁了? 都怪林慕寒那傢伙的烂桃花! 李潇潇在心里默默给他记了一笔,决定改天去讨债。 那一边刚回到石屋的林慕寒突然耳朵发热,也不知道是谁念叨他了。 下午上工,赵新月藉口肚子疼请了假没去,这让李潇潇更是警惕了几分,实在是赵新月的眼神太过放肆,让她不注意都不行。 李潇潇在心里暗暗嘆了口气,她难得穿把越,还跟自家老公一起,又有那么个神奇的灵泉空间,是真的不想招惹谁啊,尤其是知青。 毕竟这个年代下乡知青们的日子已经够苦了,好好过自己的不香吗? 可偏偏就有这么奇葩的人,非要上赶着来招惹她。 她不主动惹事,但事情到了自己头上,她也绝对不是个怕事的,赵新月只要敢算计她,她就要让她知道知道李潇潇三个字怎么写! 出了知青院后,李潇潇寻了个藉口托王青竹帮她请会儿假,然后隐在了知青院外,当周围没人时进入了空间。 空间里面林慕寒的房子已经建好,再有一两天收拾一下里面,就可以入住了。 李潇潇坐在房前的躺椅上,静静注意着外面的动静。 107现在很多时候都被她屏蔽了,实在是林慕寒过来的频繁,两人碰到一起,难免会小小甜蜜一番,要是都让它看到岂不是很尴尬。 不过这会儿,她倒是把107放了出来,让它帮自己也注意着点。 「好的宿主。」 没等两分钟,赵新月就悄摸摸出来了,一看就是要做坏事的模样,李潇潇实在是怀疑她的智商。 等人出来后,李潇潇出了空间,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 她的动作极轻,很难让人察觉到,满心兴奋的赵新月自然更注意不到了。 她跟郑阳已经说好了,等会儿她想办法把李潇潇骗出来,关到村西边的破屋子里,然后她就再负责哄两个小孩子去喊大人来。 这样一来,李潇潇被当场抓到跟郑阳搞破-鞋,名声坏了不说,林慕寒也不会要她了。 呵呵,一举两得! 心里高兴,赵新月就不自觉地哼起了歌。 她得先去破屋子看看,也不知道郑阳准备好没有,怎么觉得他不太靠谱的样子。 跟在后面的李潇潇有些诧异,这个赵新月,嘴里居然哼着兰花草! 她对这首歌很熟悉,歌词还是取自胡适做的诗呢,可这首歌是1979年才发行出来的,在内地火起来要再晚一些。 现在是1961年,赵新月是怎么会唱的? 莫不是她也穿越的? 可怎么会唱这么老的歌? 李潇潇很是不解。 顺着这个思路去回想,想到她下乡以来的表现,仿佛对村里一切都很熟悉的样子,李潇潇茅塞顿开—— 如果不是穿越,那赵新月极有可能是重生的! 想通后,李潇潇对她这人更是没有好感了。 等跟到一处破房子,李潇潇看见她走了进去,随即居然听到了郑阳的声音。 在外面听着里面两人算计着她的话,李潇潇只觉浑身发冷。 她被嫁去郑家前,郑阳就去部队了,两人从来没有同过房,之前也只是被纠缠,没有太多接触,这些村里人都知道。 现在赵新月他俩这么算计她,这是要让她身败名裂啊。 赵新月还大言不惭地叫郑阳千万别心软,事情成不成就在眼下了,要不下次更不容易成事。 李潇潇双手攥得紧紧的,她不想害人,自己反倒被人设计上了。 既然这么想看搞破-鞋,那她就成全他们! 第31章 第一个故事完结(三合一) 男人的腰不…… 这处破房子原来是村里一位孤寡老人住的, 前年老人去世后就一直空在这里。 门窗的框架都还是好的,就是院子里破败了些,加上这处偏僻,村里人很少过这边来。 赵新月和郑阳因为在商议事情, 进去了最里面的屋子。 李潇潇微微眨了眨眼, 确定附近没人后, 便从空间掏出一包之前准备防身用的药粉, 走近了他们所在的房间窗下。 窗子只有窗框是完整的,原先上面煳着的纸已经烂了, 从窗子中,可以看到屋内两人的位置,两人正背对着窗户, 靠在炕边上说话,正好方便了李潇潇行事。 因为灵泉的功效,这种药粉对她自身的影响不大,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李潇潇还是遮住自己口鼻,再利落地一把将药粉撒入屋内。 没两分钟,屋内的两人就昏昏欲睡了。 李潇潇又等了一会儿, 才从门口走了进去。 此时赵新月两人已经东倒西歪在炕边了,李潇潇看着昏睡的赵新月,真想上去狠狠扇她几个嘴巴, 年纪轻轻, 还有重生的机缘, 为什么不想着提高自己,反而坑害起她来了。 第43页 难道就是因为林慕寒?因为一个对她都爱答不理的男人? 李潇潇摇了摇头,觉得她可悲又可恨。 至于郑阳, 她更没有个好脸色了,虽说那一世只是107它们虚拟出来的,可107也说了,如果她当时接受了他的表白,未来确实是那样的。 这样看来他就不是什么好人,穿越前他不是,这一世她穿越了,再遇上这个一模一样的人,没有那些记忆的他依然有够混帐的。 对这样的两个人做这种事,李潇潇一点都不心虚,如若不然,被算计的不就是她! 林慕寒是军人,她作为他的另一半,名声上出不得半点差错,如果今天让他们成功了,被非议和痛苦的就是她了。 这边炕上还铺着一堆干草,李潇潇忍着噁心将两人拖到了干草上,想了想没做太绝,只是脱掉他们的外套和鞋子,再帮他们动作暧昧地搂在一起。 清理好现场后,李潇潇便离开了破屋子。 她已经手下留情了,要知道,刚才的对话中,赵新月可是要让郑阳把她脱。光的,一点活路都不准备给她留,恶毒无耻! 出来后,她绕路去了上工的地里,中间还钻进空间一顿洗手,紧接着若无其事地跟王青竹一起干活。 赵新月和郑阳都不知道,那间破屋子其实并不像他们以为的那么僻静。 有着原身本来轨迹的她知道,一年后,这里就会有一对各自都有家庭的男女被捉。奸在床。 后来经过调查得知,两人从孤寡老人去了后的第二年就开始在此处通。奸,几乎每晚下工后的做饭时间,他俩都会来这边厮混。 现在事情还没爆出来,村里除了她,估计没什么人知道。 李潇潇现在记忆力极好,回想了一下上午结束,收工具时偶然瞥过的那两人的眼神,心里就知道今天他们是一定会过来的。 紧了紧手里的锄头,李潇潇硬下了心肠。 「潇潇,你怎么了?」王青竹觉得今天的李潇潇有点不对劲儿。 「没事,青竹姐,只是头有些疼,许是上午被风吹到了。」李潇潇随便说了个藉口。 没办法,王青竹这个人太过正直,如果告诉她真相,李潇潇怕她心里过去不,当然,面对真心实意对她好的青竹姐,她也是担心破坏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 再加上这种事,越少人知道越好,便不告诉她了。 「潇潇,那你就回去吧,剩下那点我帮你做,回去喝点姜糖水,捂点汗眯一觉就好了。」王青竹认真地说。 「不用了,青竹姐,没什么大碍,我能干的,放心吧。」李潇潇不自觉地有些心虚,真是说了一个谎,又要说不知道几个谎去圆了,她真的不擅长。 王青竹摸了摸她的额头,再三确认她没事后,这才放心。 时间过得很快,下工后,知青们一起回知青点准备做饭,依然是男同志轮流挑水噼柴,女同志轮换着做饭,今天正好轮到李潇潇和王青竹两人。 晚饭就不是干饭了,实在是夏粮还没下来,吃不上顿顿干米饭,即便有李潇潇时不时的补贴,大家也都不敢放开了吃。 王青竹两人做的是杂粮野菜粥,只放了一小捧的大米,剩下用的都是高粱米,虽说并不稠,但味道还是挺香的。 眼看着野菜粥要出锅了,院子里传来了半大孩子的吵嚷声。 「石河哥,快出来啊,知青出事了。」 李石河反应最快,拿起刚脱下的鞋子又穿上,跑了出去,其他人也三三两两地跟了出来。 「柱子,谁出事了,怎么了?」李石河有些着急,知青们可都是好同志,这到底是谁出事了? 被喊做「柱子」的十多岁男孩是距离知青点最近的一家社员的孙子,平时知青们偶尔会去他家换菜和蛋,所以关系还不错,有时候也会帮知青点们传点消息啥的。 「石河哥,是个女知青,就在村西头的破屋子,说是搞破。鞋,你们快去看看吧。」说完人就跑没影了,村子里难得有个大热闹,他得去看看去。 李石河登时就僵住了,不过即刻又反应了过来,对着女知青的屋子喊了一声,「女同志都谁没在屋?」 除了王青竹和李潇潇在烧火做饭,其余女知青这会儿都已经出来了,疑惑地看了看彼此,人都在啊。 正待有人要说不缺人时,李石河脸色僵硬了起来,「赵新月呢?」 大家这才反应过来,赵新月竟然不在知青点! 李潇潇此时把没烧完的柴火拿出来熄掉,将火封在灶洞,和王青竹也走了出来。 当知道在村西头的极有可能是赵新月后,即便闻着再香的米粥味,知青们也没心思吃了。 都是知青点的同志,虽说赵新月平时人不咋地,可真的遇上这样的事,他们还是接受不了就这样放任不管。 看到大家的脸色,李潇潇心里不觉有些后悔,她之前愤怒过头了,似乎忽略了这样做后,知青点同志们的感受,在这个年代,「集体」这个词跟后世完全不同。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赵新月发生这样的事,难保不会影响女知青们的形象。 李潇潇咬了咬牙,可是他们的算计真的噁心到她了,都是赵新月和郑阳这两个混蛋! 李石河带领大家一起小跑去了村西头,破屋子这里正上演着一场闹剧…… 第44页 李潇潇给两人的吸、入的草药药效也就三个多小时,待社员们被人喊过来看热闹的时候,郑阳和赵新月就被吵醒了。 醒来后的两人后知后觉地发现他们的算计没成功不说,还把自己给撘里了。 赵新月重生后本就心气高,谁都看不上,眼下受了这么大的罪,当即就哭闹起来,喊着是有人陷害她。 社员们可不管是谁的错,反正有热闹看就行,他们对这个娇知青自来印象就不好,没想到人家吊着村里好几个青年不说,居然看上了当兵的郑大桩。 啧啧,就是可惜了,郑家现在成了那样,兵都不知道能不能当下去,这是什么眼光! 瞥到身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赵新月,郑阳在心里止不住地骂她蠢货,不过,也好在她是个蠢的。 自从清醒后,他就没有吱过声,他不傻,相反,他还很快就摸清楚了当前的形势。 眼下这个样子,虽说不知道到底是谁搞的鬼,但基本上是证据确凿,没得跑了,如果没有合理的藉口,他的名声肯定就毁了。 虽说目前他已经不是军人了,但不管接下来他是想要怎么更进一步,还是只留在村里混,名声都是极为重要的。 而且,通过中午那一遭,李潇潇明摆着对他没有感情,既然她那条路走不通…… 郑阳目光扫向了赵新月,她脑子蠢是蠢了些,不过,怎么也是城里来的,家里好像还有两个工人,说不定可以走工人的路子。 现在她还在犯蠢,等会儿一旦赵新月脑子转过来了,他很可能会被她反咬一口。 所以,趁着赵新月还在闹腾,他第一时间就做出了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新月,别气了,我同意娶你还不行吗,明天咱们就去县里领证,我保证会对你好的,再也不想李潇潇。」 「郑阳,你,你瞎说什么呢?」正在哭闹的赵新月一下子被郑阳的话吓到了。 「我,我什么时候要你娶我了,谁要跟你去领证了?」赵新月哭都哭不出来了,目瞪口呆地看着郑阳。 围观的人们仿佛这时才明白,哦,原来是赵新月逼着郑大桩娶他,他不同意,她才闹了这么一出来逼婚啊! 怪不得呢,他们还觉得奇怪,本来郑大桩一直是喜欢李潇潇的,怎么会跟赵新月搞到一起,原来是这样,这个小知青可了不得啊! 大家看向赵新月的目光当即就变了。 赵新月:「你们这么看着我干嘛,他都是瞎说的,我不要跟他去领证,是他骗人的,你们不要相信他。」 发现大家并不相信后,赵新月有些慌了,「郑阳,你赶紧跟大家解释,你刚才说的都是假的,你喜欢的是李潇潇,你要算……」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郑阳打断了,「新月,你别跟我闹脾气了,我承认,我原来是喜欢李潇潇,可现在已经这样了,既然跟她没有缘分,那我就会对你负责,我说到做到。」 这话更是满足了社员们的好奇心,看吧,事实就是这样。 尤其还有一位大婶出来作证,「原来这么回事,我说中午怎么见到这个小知青缠着大桩呢……」 于是,大家都以为知道了事实的真相。 赵新月刚才差点不管不顾地说出他们原本要算计李潇潇的话,可郑阳避开人狠狠地攥住了她的胳膊,让她疼得的一下子就惊醒了过来。 是啊,现在这样顶多算是两个年轻人情不自禁,如果被人知道他们要算计李潇潇,那问题就严重了,她可不想像苗杏花一样被关进局子里。 赵新月被醒来后的一切闹得脑子混乱极了,一时没想起大家误会她设计这一出的事,也想不到其他办法脱身,只好不再闹腾,一切听郑阳的,毕竟他们两个是一伙的。 然而看在大家眼中,她就是默认的意思。 这时候村支书站了出来,「行了,大家都散了吧,既然他俩都说好了明天要去领证,那这就是他们自家的事情,走吧,走吧。」 还没看够热闹的社员们撇了撇嘴,明明是搞破。鞋,嘁,这小年轻也真是不要脸,还大城市来的知青呢,都不如他们村里的丫头们。 村支书等大家都散的差不多了,才冷着脸对郑阳说,「行了,赶紧让你媳妇收拾收拾回去吧。」 郑阳低声下气地送走了村支书后,板着脸回头对赵新月说,「别哭了,先回知青点去,一会儿我去开介绍信,明早上咱们去县里。」 赵新月不说话后便一直在那里抽抽搭搭的,她怎么也想不明白怎么就成了这样,她不要嫁给郑阳,她还要当将军夫人呢。 可当前容不得她不应,否则她就是乱搞男女关系,现在也许影响还没什么,没两年,这些事就会被人翻出来。 而她和郑阳,只要今天坐实了这个罪名,到时候就得被挂上牌子去游。街,一个都跑不了。 偏偏她这两年根本没法回城,也就是说她只能老老实实地嫁给郑阳,除非…… ** 知青点的知青们得知事情的全部后,都觉得丢死人了,虽然也有人不相信赵新月会看上郑阳,但事实摆在眼前,不是她算计的,郑阳怎么可能跟她扯上关系? 要知道,中午人家还去知青点找李潇潇回家呢。 于是,知青们更是看不上赵新月了。 所幸最后郑阳说是要跟她结婚的,事情好歹没有太多牵累其他人。 第45页 不过大家在心中统一认定,以后就从知青点把赵新月这个人除名了。 挽着王青竹胳膊往回走的李潇潇,得到这样一个意外又不意外的结果,嘴角不屑地勾了勾,渣男。贱。女,这一对真是没跑了。 这样也好,他们就锁死一辈子吧,千万别再出去祸害别人,这也许就是对赵新月最大的惩罚了。 「对了,潇潇,那个,林慕寒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啊?」王青竹憋了半天了,终还是问出了口。 「对啊,青竹姐,你觉得他怎么样?」李潇潇散掉脑海中关于赵新月他们的想法,好笑地反问道。 「咳咳~潇潇啊,你真的,你真的准备接受他啊?他不是……他……」王青竹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她之前对林慕寒印象还挺恐怖的,可最近几天,又感觉不是那样。 可不管怎么样,她从来没想到自己好朋友会跟他在一起。 「青竹姐,他挺好的,真的。」李潇潇不再逗她,无比认真地说。 「是,是吗,我以前对他不了解,最近也觉得他还行,不像传说中的那样。」王青竹仔细想了想后道。 「对啊,原先都是以讹传讹,其实他人很好的,对我更是,我还挺喜欢他的,没准过几天我就嫁给他喽。」 「啥?潇潇,虽然他挺好的,可这样就结婚,也太快了吧,你们……」王青竹一时都没反应过来。 「你放心,青竹姐,结婚的事我会认真考虑的。」李潇潇笑着说道。 王青竹见她是认真的,并没有冲动,随即点了点头,「那就好,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千万不能一时冲动。」 「嗯,我不会的。」李潇潇心里暖暖的,搂紧了她的胳膊。 第二天,郑阳真的带着赵新月去领证了,虽然两人都不怎么情愿,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只能先这样。 领完证后,赵新月就迫于压力搬去了郑家。 郑家的两个嫂子没一个人待见她的,一个上赶着的破烂货,毁得郑家的名声更是雪上加霜了,她们能有好眼色才怪了。 连郑阳都从不正眼瞧她,赵新月体力上又打不过两个嫂子,心又高,气又不顺的,整天嘴里骂骂咧咧。 半个月后,审判结果下来,郑家的积蓄因为郑有胜的案子,基本都被赔偿出去了。 没了钱,郑老大和老二媳妇闹着要分家,郑阳干不了农活,说死不同意。 可想而知,郑家以后的日子会是怎么样的鸡飞狗跳…… 不过,这些就跟李潇潇没有关系了,在这半个多月里,林慕寒抽空把空间里的屋子都修好了,里面的家具摆设也都弄好了。 看到原先高冷的林慕寒,现在三天两头往知青点跑,不是腊肉就是腊鸡的,还总往李潇潇跟前儿凑,知青们也都意识到了是怎么回事。 奇怪的是,并没有人觉得意外,相反大家都很平静地接受了,就像他俩本就该在一起似的。 两个月后,李潇潇的生日,她十八岁了,一大清早,林慕寒就喜气洋洋地来了。 知青们看到他都笑呵呵地调侃,林慕寒一点都不生气,跟每个人都热情地打了招唿。 李潇潇刚起来,还没洗脸,看到他那个傻样,无奈地摇了摇头,算了算了,这傻乎乎的玩意儿,就她接收了吧。 等收拾好吃过早饭,林慕寒就迫不及待地骑着借来的自行车拉着人往县里去。 「有那么急吗?」李潇潇直想笑。 「怎么没有,媳妇,我都憋成什么样了你还不知道啊?」骑着车子的林慕寒把满身的火气都释放到了双腿上,自行车登的飞快。 「能不能好好说话。」李潇潇掐了一下他的腰肉。 车子突然急拐了个弯,差点冲到路边的沟里去。 「嘶,媳妇,男人的腰千万不能乱碰,知道吗?」林慕寒握住媳妇的手狠狠道。 李潇潇:「……」 两人到了县里直奔县政府,等领了结婚证出来的时候,林慕寒终于唿出了一口气,然后拉起媳妇就跑。 「哎,干嘛啊,车子还在门口呢!」李潇潇很是不解,「不是说好要去拍照片吗?」 「车子锁上了丢不了,照片回头再拍,还有更急的事。」林慕寒一边拉着媳妇跑,一边解释说。 「什么事啊,慢点,哎,慢点走不行吗?」 「不行,等不了了!」 林慕寒一路把自家媳妇带到了他俩第一次相认的院子,这里算是他当初下乡后第一时间置办的。 进了院子,锁好门后,林慕寒就一脸真诚地捧着媳妇的脸,「媳妇,我有个礼物要送给你,这里不安全,咱们回自己家吧?」 李潇潇不解地眨了眨眼,没想出来他会送自己什么礼物,不过还是听从地带他进了空间。 「107在吗?」林慕寒谨慎地问了句。 李潇潇通过意识把107屏蔽后,对他示意了一下,「这回好了,你说吧。」 (被关进小黑屋的107:哼,别以为它是晶脑系统就没看出他那副迫不及待的贼模样!) 林慕寒从兜里掏出一个精巧的带着雕花的小木盒子,双手递给了李潇潇。 「媳妇,看看喜不喜欢。」 李潇潇眼睛一亮,这个盒子好像是珍贵的紫檀木,雕工真是细緻,连她这个外行人看了都一番惊艷。 等她打开盒子,林慕寒就把里面的黄金镂空戒指拿出来,戴在了媳妇的手上。 第46页 看到媳妇眼中的惊讶,林慕寒有些不好意思,「媳妇,现在买不到铂金的,就先用这个黄金的代替吧,等改革开放了,我带你去国外买,好不好?」 李潇潇确实很惊讶,也很欢喜,她没想到自家老公这个时候还能想到给她买戒指。 虽说从前世的她眼光来看,黄金戒指确实没有白金的好看,不过李潇潇抬起左手看了看自己的这枚,镂空部分是个心形的,能找出这样精湛的工艺,在六十年代,实属难得了。 林慕寒见她一直没出声,心里有些紧张,「那个,黄的……」 「很好看,真的很好看,谢谢老公。」李潇潇赶忙说道。 「真的?」林慕寒脸色缓和了不少。 「当然是真的,老公眼光不错,我很喜欢,可惜现在戴不出去。」 「没关系,我还给你准备了这个。」林慕寒又从盒子下面掏出了一条深棕色的细细的皮绳,他把戒指从她手上褪下,用皮绳穿过,再将皮绳戴在了媳妇的脖子上。 皮绳的长度正正好,粗细适当,将戒指掩在了衣服内。 李潇潇隔着衣服轻抚着胸前的戒指,满心都是欢喜。 林慕寒心里高兴,一下子将人公主抱起,快步向架子床走去。 「媳妇,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李潇潇其实也想了,前世两人还新婚燕尔,结果就跑到了六十年代来。 可眼下真正要在一起了,她一下子回忆起了前世两人第一次那天,她心情突然变得紧张起来。 疼啊! 不过还好,这一次的林慕寒有了前世的经验,不再是当初那个愣头青,动作温柔了许多,也更耐心了,让李潇潇稍稍放心了些许。 但她这口气还是松早了,这些都是一时的假象,等他进了一步,就不是那个冷静自持的他了,根本控制不住自己。 李潇潇只能香。汗淋漓,哑着嗓子,扶额痛斥,男人,这就是男人,千万不要相信他们的鬼话! 两人婚后第三天,林慕寒就接到了正式的回城通知。 知道他俩要回城了,知青点的知青们都很不舍,也很羡慕,倒是没人有什么坏心思。 李潇潇对知青的印象都很好,但最放不下的还是王青竹,王青竹也很捨不得李潇潇,不过知道她回城是好事,并没有太多显现出来。 李潇潇悄悄给她留了不少的粮食,还在她枕头下藏了一摞粮票。 等晚上王青竹发现的时候,眼眶都红了。 出了村子后的路上,居然还遇到了神情有些发狂的赵新月。 李潇潇无奈地看向她,只是赵新月眼神一直紧盯着林慕寒,并没分给她一丝一毫。 「林慕寒,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说。」赵新月这些天在郑家被折腾得整个人都要疯了,郑阳没了前途,每天就知道拿她撒气。 她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放手一搏,这是她最后的机会了。 林慕寒理都没理她,第一时间看向自家媳妇,握紧她的手,「媳妇,咱们快点走吧。」 李潇潇其实猜到了她要说什么,只是她也知道,结果一定会让赵新月遗憾的。 果然,看到林慕寒根本不理会的样子,被落在后面的赵新月不管不顾地对着他们的背影大喊: 「林慕寒,你不选择我你会后悔的,我可是重生一回的人,我知道你的一切,你根本不是下乡的知青,你是……」 赵新月几近疯癫的话被突然转身,冷冰冰盯着她的林慕寒打住了。 赵新月从来不知道会有人的表情冷到这样,隔着几米的距离,她仿佛都要被冻住了,半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他的眼神中充满了阴冷和杀气,她知道,如果她再说出哪怕只是一个字,她的命都极有可能丧在这里。 林慕寒看死人般瞥了她一眼后,见她不再出声,转身就拉着媳妇离开了。 赵新月站在那里浑身发抖,六月的天,她竟然感觉到一股寒气,从脚底直直透入发梢。 没人知道,当天赵新月怎么就从村子里消失了,一开始大家以为她是跟郑阳吵架躲开了,结果一天,两天,三天,几个月过去了,她也再没回来过。 知情人,除了部队里的,只有李潇潇猜到了几分,自从赵新月说出她自己的秘密,甚至威胁到林慕寒的身份,她就不可能再做个普通人般留在这里了…… 回到京市后,林慕寒直接去了部队报导,他现在已经是副营长级别了,随军申请也提前办好了,李潇潇跟着住进了部队的家属院。 她的学歷在随军家属中还算是可以的,经过培训后,在部队的卫生所找了个当护士的工作。 本来林慕寒是不想让她去的,只是李潇潇觉得,在这个年代,如果她什么都不做,影响实在是不好,再弄个好吃懒做的名声,等那十年到来,可不是好事,林慕寒只好心疼地妥协。 倒是李潇潇觉得自己这工作不错,还能学点东西,偶尔遇上重伤病人,她偷偷加点灵泉,还能让对方病情缓和一些,也算是为国家做贡献了。 另外,白天林慕寒不在家,或者他出任务的时候,她也不会太无聊。 而且有了两人的工资后,即便家里偶尔吃点好吃的,味道传出去,外人也不会太过计较,毕竟人家双职工,又没有老人和孩子要养,也算是正常的。 第47页 不过这种情况极少,大多时候,两人想吃点什么,都会进到空间里。 当初离开大洼村之前,林慕寒特意连着去了山里好多次,攒下不少野物,李潇潇也悄悄去黑市用粮食换了很多肉和蛋,现在他们空间里好吃的根本不缺。 只是自从不在大洼村,李潇潇空间的那棵树就没怎么长过,实在是没什么人给她气受,她也用不到斗极品。 开好的地块就是那几种,她想要吃点其他的蔬菜或者粮食,只能跟别人换。 但这样已经够好了,最起码他们家一年四季都能吃到新鲜的小白菜和黄瓜,大米和红薯也不缺,这是别人做梦都想不到的好日子。 李潇潇和林慕寒都很满足。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那十年就过去了,这些年里,林慕寒所在的部队果然没有受到太多的波及,他已经是团长级别了。 因为从事了这么多年的护士工作,李潇潇在高考恢復后,选择了京大的中医专业进行深造,直到读完了博士,跟着林慕寒去了他所在城市的军医院,成为了一名正式的中医大夫。 王青竹在李潇潇的帮助和鼓励下,也坚持过了那十年,她在乡下跟知青点的点长李石河结了婚,两人都考上了京市的大学,毕业后分配了不错的工作。 对于李潇潇来说,她和林慕寒这一辈子过得极为顺心,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要个孩子。 起初是因为担心那十年的缘故,怕有什么意外,孩子跟着受苦,后来两人也习惯了只有彼此,又赶上高考,就没再要了。 不过即便没孩子,也丝毫没有影响到两人的感情。 直到八十多岁,两人在军医院的病房里,手拉着手,许是都有预感,几乎在同一时间,彼此含笑看着对方,嘴里说着听不到声音的话,「下辈子再见」。 没人注意到,灵泉空间里,泉水依旧汩汩地流着,小树蹭地蹿高了一大截…… ** 「主子,主子,您醒醒啊,呜呜呜~您别吓奴婢,您快醒醒啊……」 李潇潇恢復意识后,就觉有人扑在她身上摇晃痛哭,听这声音应该是个年轻的女孩。 她想睁开眼看看,问问怎么回事,可眼前一阵发黑,嗓子干哑得都要冒烟了,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李潇潇缓了好一阵,才把眼睛睁开,只见一个古装打扮,丫鬟般的小姑娘正扑在自己身边哭着。 「水,水……」李潇潇费了半天劲才发出一点点声音。 丫鬟听到主子醒了,高兴得不得了,「主子,您终于醒了,好,我这就给您找水去。」 说完就立即起身跑开了。 李潇潇这才得以看看周围的情况,这里貌似是一处荒野,目光所及都是荒凉的土地,只有一百多米远处好像有个破庙,旁边并没有其他人,而她居然也穿着古装。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前一秒不是还跟林慕寒手拉着手,躺在军医院的病床上,怎么现在…… 不对,她已经不是她了! 看了看自己的手,这哪里是前世那个八十多岁将死之人的手,这明显是一个年轻小姑娘的白嫩小手,难不成她又穿越了? 第32章 流放路上痴情长公主 流放路上…… 趁着附近没人, 李潇潇开始用意识试探,太好了,灵泉空间还在,虽然不知道107跑去了哪里, 一直没有回应, 但只要空间没丢就行。 (107:宿主你太不够意思了, 难道就没有一点点想我吗?) 李潇潇挣扎着将手指探入口中, 悄悄地喝了好一阵灵泉水。 实在是她现在这个身体太过柔弱,风一吹都能倒, 不赶紧调理一下,感觉都熬不过今晚的样子。 她现在已经能够平静地接受了,是的, 在她意识探入空间的那一瞬,她就知道,自己这是又穿越了。 而且在那一瞬,她还知道了她穿越的这具身体发生的所有事情。 原身李潇潇是当前这个朝代凉朝的安平长公主,凉朝是她所了解的中国歷史上从没有出现过的一个朝代,也就是说,她这次穿越到的是一个架空的时代。 李潇潇的父亲李昭是凉朝的第三任帝王, 能力一般,没做出什么开疆闢土的大功劳,但守成守得还算不错。 李昭一共只有三个孩子, 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女儿就是原身李潇潇。 正宫所出的大儿子一直是被当做储君培养的, 可惜成年后因病故去,最后只能小儿子李钰继承了皇位。 可惜李钰是个昏聩无能的皇帝,出身不高, 自小就各方面被大哥碾压,母妃又是个目光短浅的,因此性格有些极端。 刚一上位,自觉终于摆脱了束缚的他,就先后撤了父皇留给他的几位辅政阁老。 他还忠奸不分,宠信佞臣,上位不到五年,便把凉朝的江山弄得岌岌可危。 本来李潇潇的表亲陈家是最忠诚的保皇派,尤其是表哥陈士广,文才武略,各方面都极为突出,即便李钰烂泥扶不上墙,他也一直兢兢业业地辅佐着。 直到李钰在佞臣的谗言下,下旨将父皇最宠爱的小女儿李潇潇嫁给京城有名的纨绔郑阳,陈士广终于受不了反了。 虽说表妹比他小了十一岁,几乎是他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可想到李钰要将她嫁给那么一个纨绔,他的怒火就压制不住。 陈家是忠勇之家,二十六岁的陈士广在民间和军中威望都极强,朝中的大臣们,也大多对他极为看中。 第48页 当李钰这个昏君登基后再三作出昏聩之举时,即便有忠臣的维护,也早就失了民心了。 李家向来子嗣单薄,像李钰今年二十八了都没生下一子半女的,李家更是没有其他什么宗亲。 因此陈家反了后,很快就得到了大臣和民众的认可,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李氏王朝就改朝换代了。 陈士广登基后,改国号为「景」,人称景文帝。 李钰在宫内动乱时被一个曾经被他欺负狠了的小太监给捅了,就此丧命。 景文帝厚葬了李钰后,并没有亏待原身李潇潇,相反,他对这个表妹其实有一种很特别的情愫。 原身依然被封为景朝的长公主,名号也还是安平。 原身跟李钰不是一个娘生的,她和她大哥是嫡出,李钰是庶出,因此兄妹俩关系向来一般。 甚至,李钰嫉妒原身更得父皇宠爱,对她自来不好。 原身了解他的性格,也知道李钰不是个好皇帝,她还怀疑大哥的病故跟他有关。 因此,表哥篡位和庶兄去世对她影响不大。 只是李潇潇并不同意表哥所说的,取消跟纨绔郑阳的婚事。 原因是在三年前,原身熘出宫玩儿的时候,就看上了当时风流倜傥(惯会装像)的郑阳。 景文帝无论如何劝解她,原身也是非要嫁过去。 即便后来郑家被牵扯到一桩贪墨案中,全家被抄家流放,原身也是毅然决然地放弃了长公主身份,偷偷跟了上去。 景文帝再是心疼这个表妹,也无法强迫倔强的她留在宫里,只能嘱咐暗卫路中保护她的安全,等寻到机会再将其带回宫中。 景文帝对原身确实不错,可惜他的后宫却不允许。 皇后冯娇娇向来看不惯景文帝对这个表妹的特殊照顾,她联合外人设计将暗卫换成了自己人,并没有跟去流放路上保护她,甚至巴不得她早早被折磨死。 结果一心跟着郑阳的原身,一路上当牛做马地照顾心爱的人,却在丢了银票,没有利用价值后,转头就被贪生怕死的郑阳算计着送给领头衙役。 最后原身不堪受辱,投河自尽不成,又寻机会撞树身亡了。 不说郑家的后续,李潇潇穿越来的这个时间点,正是流放的第一天,刚刚出城走了半日的光景,自小娇生惯养的李潇潇就受不住中暑晕倒了。 郑家本就接受不了从宠臣变成阶下囚,这会儿还没心情理会一路拖后腿的李潇潇,即便她是牺牲了长公主的名号。 一家子在午休时看到破庙就进去抢地方了,生怕一个落下,衙役们就不让他们进去避暑,不给饭吃。 可怜的原身和她随身的小丫鬟红珠被落在了后面,没人理会。 因为原身只是未婚妻,并没有正式嫁入郑家,所以原则上来说,她两人都不是真正的罪犯,衙役们对她们的管束也并不严格。 郑家人都细皮嫩肉的,受不得流放的苦,即便郑阳有点心思,身心的双重打击下,一时也顾不上照顾她。 所以,李潇潇穿越来时,就是这样的一个情况。 喝了灵泉水的李潇潇身体终于恢復了大半,她坐了起来,开始思考当前的境况。 因为表哥皇帝极为反对她嫁去郑家,所以郑家流放的消息她是最晚知道的一个,而且当天郑家就要出发去北边了,单纯无知的她当即就决定放弃长公主身份跟来。 来的时候过于匆忙,她只带上了最衷心的大丫鬟红珠,还有随手拿的几百两银票、几件衣服、两盘糕点。 好在衙役们并没对她们搜身,东西都留下了。 当然,即便搜了,估计原身也不怕,她是真心觉得,应该跟郑阳一家子同甘共苦,相互扶持。 郑阳知道她跟来,一开始还挺感动的。 只是作为男罪犯,他手脚是戴着镣铐的,行动极为不便,从没吃过苦的富贵公子,因走不动被衙役抽了两鞭子后,什么心思都没有了。 原身从出了宫那一刻,就放弃了自己的身份,身上穿着的都是以前出宫玩儿时买的平民衣裳,自然也不会公开说自己是当朝长公主。 加上两人的婚事外面知道的人不多,衙役自然不清楚她的身份,只当是南城哪户的贵女,倒了血霉才跟郑阳有了婚约被牵连。 原身便一直默默地在女眷中跟着走,只有偶尔休息的时候,她才能悄悄凑到郑阳跟前说两句话,顺便照顾照顾他。 可现在正值酷暑,走了半天的路程,两个小姑娘一点水都没喝上,红珠自小干活还好一些,原身就不行了,直接中暑晕倒,红珠以为自家姑娘不行了,便趴在她身边痛哭。 李潇潇揉了揉额头,真是头疼,穿越到古代不说,还成了这么个痴情犯傻的姑娘。 虽然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清楚后续发生的一切,可就眼前看,那郑家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要不然她在这里晕了好一会儿了,红珠都哭了半天,破庙里怎么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 郑阳,又是郑阳! 李潇潇实在是不知道这是什么孽缘了,怎么哪哪儿都有他! 不过,既然他都在,那林寒呢,会不会也穿来了? 李潇潇顿时来了精神,确实有这个可能! 她开始回忆,原身所知道的人物里面有没有叫林寒,或者相类似的名字的人。 第49页 可惜从宫里到宫外的大臣们,丝毫没有存在的迹象。 先放下这个,李潇潇又开始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 原身虽然有长公主府,但自从改朝换代后,便被表哥要求,一直住在宫里,这也是表哥的后宫极为不待见她的主要原因。 宫里她是不愿也不能回去了,不说那个皇帝表哥对她有心思(原身看不懂是她单纯,她都活了两辈子自然不会看不出来),就是他那些个后宫嫔妃们,就个个对她心怀不轨。 如果她真的回去了,估计最后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宫里回不去,那她只能留在宫外当个平民了。 景朝的国都叫南城,地处南方,这边的气候有点像前世的广州,李潇潇是土生土长的北方人,不是很适应这种潮湿高热的天气。 郑家流放之地是据说北边的极寒之地,李潇潇眼睛一亮,回想了一下当朝的疆域,发觉从地理位置上看,就是中国的东北地区。 东北地区好啊,她的老家,气候什么的她都适应,过去也不错。 只是从南城到北边,距离那么遥远,古代交通还不便利,徒步的话,怎么也得四五个月、半年左右。 想来想去,李潇潇觉得还是继续跟着流放好了,毕竟经过半天的接触,她发现领头的衙役是个好的,其他人也不是什么奸恶之辈。 她不是原身,不会同郑阳掺和到一起,更不会被他算计。 以后户籍落到东北,跟红珠两人随便做点小生意,再雇些护卫什么的,日子也能过得挺滋润。 想通了后,李潇潇长长地舒了口气,真是不容易啊,她还会有这样的境遇,就是不知道林寒会在哪里等着她,这辈子还会不会遇到? 「主子,主子,快喝点水,我在前面找到的,快!」红珠一边仔细护着手中的东西,一边小碎步跑过来。 李潇潇看着她苍白的面庞还有唇边翘起的干皮,很是感动,这个傻丫头找到了水也不知道自己先喝点,一门心思给她带回来了。 只是再扫一眼她手中那点可怜巴巴,还不知道有没有寄生虫的水,李潇潇有些一言难尽…… 第33章 流放路上痴情长公主(加更) 笼络她的…… 「咳咳~那个, 红珠,我有水了,给你也喝点吧。」来自现代的李潇潇实在克服不了心里那层障碍,接受这种来路不明的露天水。 要知道古代寻水, 附近又没有住家, 基本就是河沟小渠, 这还是没经过煮沸的生水, 喝了后…… 想想李潇潇就有些胆颤,最后还是悄悄从空间转移出一个竹筒来, 里面装了她前世备用的矿泉水,还特意加了一滴灵泉,给红珠喝的。 「主子……」红珠感动得差点就掉眼泪了, 主子都热得晕倒了,居然还想着她。 「主子,您留着喝吧,我喝这个就行。」说完就想要喝自己手中的河水。 李潇潇上手就打掉了她捧着的叶子,移开视线,「那个,红珠, 还是喝我的这个吧。」 「主子……」红珠更加感动了,接过竹筒,咕咚咕咚给喝了个干净。 「完了, 主子, 我都给喝完了怎么办啊?」红珠刚才一时激动没控制住, 顿觉不知所措。 「没事,我包袱里还有呢。」李潇潇顿了一下,随便解释道。 好在红珠对主子十分信任, 并没多想,欢欢喜喜地凑到了主子身边,「那太好了,主子您真是太有先见之明了,我都不知道您什么时候准备的呢,现在您没事了,真好。」 「主子,这次是我疏忽了,以后我一定会做好的。」 「主子,要不我们还是跟衙役们说出身份回去吧,郑……郑公子他……」红珠犹豫地想说郑公子不像个良人,可主子的心思她还是知道的,又不敢说。 「红珠,宫里我们不回去了,你也知道,表哥那些妃嫔对我的态度,我想去北方生活,你愿意跟我去吗?」 「主子,可皇上对您还是好的啊,只要您回去,相信皇上一定能安排好您的。」红珠不解。 「唉,表哥毕竟是一国之君,总有顾不到的时候。」李潇潇故作失落状感慨道。 「那主子去哪儿红珠就去哪儿。」红珠坚定地说。 「谢谢你红珠,以后你就是我亲妹妹。」李潇潇握着她的手道。 这个红珠是原身小时候一次出宫玩的途中从人牙子手中救出来的,她对原身是真的忠心。 在原本的轨迹中,原身撞树身亡,她帮原身收敛了遗体后,想要替原身报仇杀了郑阳。 结果被郑家提前发觉,落了个死无全尸的下场。 李潇潇知道红珠家里没什么亲人了,就想着以后都带着她一起。 「主子,这怎么行,奴婢……」红珠听到长公主叫自己妹妹,顿时急了,她这么低贱的人怎么配。 「别说了,红珠,你知道的,咱俩可以说是一起长大的,你在我心里跟其他人自然是不同的,以后我也不是什么公主,咱俩就相依为命了,你叫我姐姐,我喊你妹妹,好吗?」 这话也算是说出了原身的心声,原身确实从来没有把她当做过奴僕看待,一直都是小伙伴。 红珠被主子说得眼泪啪啪地往下掉,「主子……」 最后红珠还是誓死坚持喊主子,但却同意不再尊卑之分那么明确了。 李潇潇只能同意,古代的阶级观念太过强烈,她还是慢慢来吧。 第50页 主僕两人喝完水后,便靠在一棵大树上休息,李潇潇看着前面的破庙,眼神有些恍惚。 其实原身之所以自杀,并不是真的被衙役辱了清白,衙役人还是很好的,并没那个心思,一切都是郑阳自己要算计的。 事实是原身因为看破了郑阳的卑劣本质,无法接受自己的付出是为了这么一个男人,才最终寻死的。 只是李潇潇有些奇怪,她这一次穿越怎么也跟前世一样,提前知道了未来的轨迹? 六十年代那一次,107说她的任务是要反抗,打破原身受气小媳妇的人设,那这一次呢? 她又知道了原本的轨迹,任务也是改变原身的一生,不做那个为了个渣男丧命的长公主吗? 经歷过这两次穿越,她隐隐意识到,好像有些什么不对劲…… 没等李潇潇多想,破庙那边有了动静,衙役们带着郑家十多口还有其他几家人出发了。 红珠担忧地看了看自家主子,李潇潇拍了拍她的手说,「走吧,再是不喜郑家,咱们也得跟紧一点,省得衙役们该喊了。」 这队衙役对待女子的态度还算可以,不像对男人那么严苛,动不动就抽鞭子。 再说他们都知道李潇潇是自愿跟着登记流放的未婚妻,心里多少对她也是有些敬佩,所以对她们主僕二人还是很宽泛的。 「主子,您是说?」红珠满脸惊喜。 「对,就是你想的那样,我之前中暑晕倒了,你那么哭喊,郑家都没有动静,郑阳绝不是个好的,我以后再也不想着他了。」李潇潇「决绝」地说。 「太好了,主子,您可算是想明白了。」 「红珠。」李潇潇无奈地看着她。 「啊,对不住主子,哈哈,我太高兴了,我说错话了,哈哈。」红珠后知后觉自己有些口不择言了,居然敢暗指主子原先煳涂。 「咳咳,行了,咱们赶紧跟上吧,不然等天黑了,荒郊野外的,可没人护着咱们。」 红珠激动地跟着主子起了身,走起路来都精神许多,主子终于看清了郑家的为人,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啊,她一点都不累了呢。 她自然不知道,这并不是心理作用,而是那滴灵泉水的功效。 ** 郑家,因为巨额贪墨案,证据确凿,郑老爷子郑佑在牢里畏罪自杀了,长子郑渊受了刑,一场风寒也被夺了命去。 现在郑家被流放的人中,辈分最高的就是郑老太太郑徐氏。 郑徐氏和郑老爷子一共四个儿子,一个女儿,郑阳是老四,老两口最小的儿子,前面分别有郑渊、郑启、郑真三个哥哥,后面还有郑云一个14岁未及笄的妹妹。 三个哥哥都已娶妻,只有郑阳和妹妹郑云尚未婚配。 老大郑渊的遗孀徐岚,是郑老太太郑徐氏的远方侄女,有一对12岁的双胞胎儿子郑洵、郑勃,和6岁的女儿郑琳。 老二郑启娶妻张金燕,也有一对十来岁的儿子郑旭和郑康,老三郑真娶妻王君,还未孕有子嗣。 郑家案发时就被抄家了,家里的奴僕被充作了官奴,剩下这一大家子十三口人,都被判了流放。 事发突然,谁都没想到新帝登基没几天,上来就查抄了一大批贪墨的官员,郑家被抄家,根本没人提前做准备。 而郑家其他宗亲都在老家,即便在南城,也早分家几十年了,在改朝换代的重要关头,没人顾得上他们。 因此,郑家十几口人,身上几乎可以说是熘儿干净,没有多少私藏。 偏偏流放的路上需要用银钱的地方很多,如果没有银子打点,吃口饱饭都难,更别提能不能安全到达终点了。 郑徐氏一直没有从丧夫丧子丧家的悲痛中缓过来,郑家其他人也差不多,流放第一天的这半天基本是精神恍惚地走下来的。 等晌午歇息吃过粗糙难咽的饭食后,大家才逐渐接受了现实。 老二郑启自小没有读书的天分,后来娶了江南富商之女张氏,靠着老丈人还真挣了不少钱,他是家里最精的一个,抄家时正在二房屋里哄郑张氏要钱出去逛花楼。 听到前院的动静,第一时间就把榻上的百两银票藏到了自己身上,还给自己和郑张氏分别抓了把碎银子,头髮里,鞋子里,就没有他想不到的地方。 最后虽然搜身时被拿去了大半,但还是有那么一些未被发觉的。 可流放路途漫长,需要打点的多,郑启可不会傻得把自己的私藏拿出来,再说他还两个儿子呢,等到了极寒之地,安家也是需要花费的。 等接受了现实后,眼珠子转了转,他便把主意打到了老四郑阳身上。 郑启凑到了郑阳身边,悄声跟他嘀咕,「老四,你看长公主对你多痴情,你可得好好对她。」 郑阳一路都在悲痛自家的遭遇,还真没反应过来,听到二哥的话,心思也动了动,不知道长公主带了多少银子。 「老四,你听见我的话没,流放这一路可不是那么容易走的,她贵为长公主,肯定比咱们准备充分,咱们家还这么多孩子呢,你身为郑家人,可不能只想自己,听见没?」 「听见了二哥,不过你知道新帝看不上我,我看她来的也是突然,并没带多少东西,你也别太放心上。」郑阳烦躁地回。 再说,就算李潇潇真的准备了许多银票,那也是给他花的,家里这边他倒是不会不顾及,可才第一天二哥就这么惦记「他的」东西,样子真是难看。 第51页 只是二哥的话倒是提醒了他,现在跟之前不同了,他不能再肆意妄为,对李潇潇不上心了。 相反,他还得想方设法笼络住她的心。 想到这里,郑阳回头看了一眼女眷后面的李潇潇。 她长得确实不错,初见时出水芙蓉般让人惊艷,但却不是他最喜欢的类型。 之前之所以同意约定下婚约,也是看在她受宠的长公主身份。 不过即使是有了跟她的婚约,他也从来没消停过,南城最风流倜傥的郑家老四,怎么可能只栓在这一棵树上。 可眼下,他能指望的,就只剩下她这一个了。 又回想起自己以前的奢靡生活,郑阳沮丧地抬起戴着镣铐的双手,用力搓了搓脸,都怪父亲和大哥,做事不收好尾,被人抓到了把柄! 第34章 流放路上痴情长公主 抢口粮 跟郑家一起流放的, 都是同一批被新帝查处的贪墨案家眷,有护国公吴家、户部尚书曾家,三大家族好几十口的人,其中女眷就占了半数之多。 除了年纪过高行动不便的吴老爷子和曾老爷子, 其余男子皆是戴着镣铐, 女眷们倒是没有, 只是谁家都有几个丫头小子, 光是照顾小的,就够她们呛了。 总体来说, 即便有衙役们时不时的督促鞭打,队伍行进的速度也是偏慢的,没办法, 老的老,小的小,还全靠步行,再快也快不到哪里去。 李潇潇和红珠有灵泉的缘故,下午的路程走得还是比较轻松的。 只是古代的女子大多都没经过长途跋涉,原身的身体又很是柔弱,一个多时辰后, 李潇潇身上已经没多少力气了,红珠也没比她好多少。 当然,这主要也有饿的缘故, 晌午休息时, 主僕两人没吃到东西, 她们之前从宫里随手拿的糕点,有一大半都被原身塞给了郑阳。 李潇潇脑子都有些晕眩了,才后知后觉地将手伸进她背着的包袱里, 掏出两块不成形的桂花糕,递给红珠一个。 「主子,我不饿,您吃吧。」红珠悄悄咽了咽口水,将视线转向前方,虽然没看到主子装了多少吃的,可包袱就那么大,这些宫里的好东西还是给主子留着吧,她等到晚上衙役们发吃的再吃就行。 李潇潇嘆了口气,「拿着,还有。」再不吃点东西,她感觉自己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红珠拗不过主子,感动地接了过来,一口一口吃得香甜。 李潇潇也顾不得姿态,几口就把一小块桂花糕填进了肚子里,吃完后还意犹未尽地回味了一下,御厨做的东西就是好吃。 吃完后将意识探入空间,看看自己在里面有多少存货能拿出来。 幸亏原身坚持要跟红珠一人一个包袱,她才有机会作弊,否则她即便是怀揣着金山银山,也不能在人前凭空变吃喝啊。 要说空间里吃的东西还真不少,地里种的红薯、大米就不必说了,一堆堆的都没数,就前世她在改革开放后,为了方便存的好吃的好喝的就几大箱子呢。 各种糕点零食、方便食品、水果、饮料、牛奶、酸奶等等,她和红珠两人只吃这些都能混上一两个月。 不过那些东西她自己偷偷吃还行,拿出来到外面就不好说了。 眼下红珠心思没在这上面,还没注意到,等再过个几顿,她还能从那个不大的包袱里往外拿吃的,就该引起怀疑了。 倒不是她信不过红珠,只是空间这种事情太过诡异,而且她毕竟不是这个朝代的人,到时候破绽太多吓坏了红珠就不好了。 李潇潇一边迈着沉重的步伐跟着队伍,一边看着空间里水灵灵的一根根黄瓜流口水,唉,她这命啊! 终于到了傍晚,夕阳西沉,衙役带着大家在一破房子处安置,准备在这里休息一晚,明晨再出发。 停下来后自然是先发吃的,衙役是按照家庭分发口粮的,各家主事的接过自家的口粮后再自己分自己的。 成年男子每餐饭每人两个拳头大小的粗粮馒头,成年女子和大孩子每人一个,十岁以内的幼儿每人半个。 李潇潇和红珠的口粮自然在郑家,加上她俩郑家一共十五口人,三个十岁以内的孩子,三个成年男子,剩下的是女子和未成年的大孩子。 晌午她俩的口粮被郑徐氏分给了几个大些的孙子,晚上这餐,她也没想起来给李潇潇她们。 等馒头髮下来后,郑家人就争着抢着去郑老太手里拿。 郑阳也不例外,要不是老二郑启帮他多抢了两个馒头出来,让给李潇潇她们送去,估计郑阳都想不起来他还有个未婚妻。 「老四,赶紧给送去,我下午跟你说的话都白说了?」郑启怼了郑阳一下低声道。 郑阳正往嘴里塞馒头呢,听到二哥的话,一下子被噎住了,「咳咳咳~二哥,我,我知道了。」 这路实在是不好走,他脚底板磨出的水泡都破了,下午又挨了两鞭子,哪里还顾得上别人。 不过二哥提醒的是,他匆忙灌了口水,将馒头压下,拿着两个粗粮馒头寻人去了。 之前李潇潇还知道休息的时候往他身边照顾他,怎么这会儿人还不见了? 可真是的,吃饭都不积极,还得他给送过去,什么金贵玩意儿。 李潇潇不是原身,自然不会往郑阳跟前凑,要不是怕转变太快崩人设,她看都不会看他一眼。 第52页 「潇潇,你怎么跑这来了,快拿着,我好不容易给你留下来的馒头,赶紧吃。」郑阳不耐的眼神等到了李潇潇跟前就换了个模样,饱含深情地说。 嗤,李潇潇还真不在意这点儿口粮,她早就看到了郑家那边的动静,还好意思说是他留的,明明是郑老二给他塞过来的。 不过,现在还不宜表现出她的真实心态,只能敷衍过去。 「谢谢郑四哥。」其实心里噁心得要命。 郑阳本还想藉机多说几句,可看着她转过视线喝水去了,加上自己肚子还咕咕叫着,便又说了几句好听的后就回去郑家那边接着吃去了。 「红珠,都给你留着吃。」李潇潇可不想吃被他沾染过的东西,尤其这馒头干巴巴的实在让人没有胃口。 她打算等大家休息了后,进空间里吃好吃的去。 其实要不是不好拿出太多吃的来,她也不想让红珠吃的。 红珠看着粗糙的馒头,眼眶就红了,主子自小娇生惯养,哪里吃过这种东西,现在居然连这种东西主子都不能吃个痛快。 都怪郑阳,害得她们主子来受这种苦。不过等下次发口粮,她可得眼疾手快点,坚决不能让主子挨饿。 红珠知道主子还有糕点,接过馒头一声不吭地坐在地上啃了起来,生着自己的闷气。 如果她早点帮主子识破郑阳的本性就好了,怪她瞎了眼,处事不力。 ** 另一边,受了一天的罪了,郑家因为这点吃的差点打了起来。 郑老大的双胎儿子郑洵和郑勃今年十二岁了,郑老二的两个儿子郑旭和郑康分别是十岁和八岁,都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时候,一个馒头根本吃不饱,别说郑老二的小儿子郑康不到十岁,才只有半个。 中午那顿还好点,郑徐氏把李潇潇的那两个分给了他们几个,晚上少了那两个,四个小子就闹了起来。 郑康从他娘那里分来小半个后还是饿,想去抢郑老大小闺女——六岁的郑琳的半个馒头,被郑洵和郑勃看到给推了一个趔趄后哇哇大哭。 张金燕看到自家儿子受了欺负,上前就对大嫂徐岚一顿怼,说她不会教儿子,个个没有教养。 徐岚虽然成了寡妇,但性子也要强,自然受不得她的诋毁,反过去说她儿子是偷盗的贼人,连妹妹的那点口粮也抢,不要脸。 郑徐氏自来就偏疼老大一家,现在老大人没了,剩下孤儿寡母还要被老二家的欺负,火气也上来了。 作为现在郑家的当家男人,老二郑启心里偏着自家媳妇和儿子,可面上还要照顾亲娘的面子粉饰太平。 郑家其他人都只当没听见没看到,自己顾着吃自己的,生怕跟在牢里似的,晚吃一口就有别人过来抢。 就连郑家最受老两口宠爱的小女儿郑云,在明明看到自家亲娘被大嫂和二嫂气得直喘粗气,也硬是扭过了头去吃自己的那份,一声不吭。 她眼看着要及笄谈婚论嫁了,可偏遇到家里被抄,家人被判流放之刑,爹和大哥都没了,她以后只能指着二哥,可娘又偏着大嫂。 之前牢里缺吃少喝的日子她过怕了,眼下她谁也帮不了,又不想被几个侄子赖上,自己的那份还不够吃呢。想到这儿,手中的馒头掐得更紧了,加快速度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 郑家这边闹腾的声音越来越大,后来还吵吵起了被牵扯进贪墨案都怨谁的事儿,最后还是衙役那边出声了,又差点掏出鞭子,才消停了下来。 这让离得不算远的李潇潇很是看了番热闹。 吴家和曾家两家子分别在自己的那一块地方,除了几个年幼的孩子,都是低头吃着自己的,顾不上看热闹,至于心里怎么想就只有自己知道了。 郑徐氏被气了一晚上,临睡前把几个儿子喊了过来,「事情已经发生了,你们爹和大哥去了,也都别埋怨了,家里的银子是全家人花的,咱们还没分家,是一家人,万不可让人看了笑话。 老二,你大哥不在,就剩你大嫂带着三个孩子,够可怜的了,你可得管好你家张氏,老三老四,你们两个也是,你们都是亲兄弟,未来的路长着,少不得互相照应着。要不然,这日子可怎么过下去!」 几个儿子各有各的心思,但被亲娘说的心里都不好受,可也知道当朝孝字大过天,心里再怎么想都不能反驳,只能点头应是。 郑徐氏嘆了口气,「到那极寒之地路途还远着,娘知道大家连自家都顾不过来了,让你们照顾他人,也是为难你们了。事发突然,娘手里银钱又没个准备,后面只能靠你们想办法了。 只是千万要记住,一笔写不出两个郑字,你们都是郑家人!还有,老四啊,你看你那边,那两个馒头,你侄子他们,唉!」 郑徐氏的意思很明显,她手里没钱,以后都得靠大家自己的能力了,都是一家子,谁藏钱了最好拿出来给大家花,至于李潇潇那边,人家长公主还能跟他们几个孩子抢吃食?以后那两个馒头就别给出去了。 郑阳还没说啥呢,郑启先开口了,「娘,人家长公主跟着过来也是重情重义,咱不能亏待人家,一餐两个馒头而已,我让康儿他们忍忍,咱们自己再凑凑,万不可怠慢了她。」 郑徐氏看着老二满脸认真的模样,也想到了什么,便点了点头,「老二,娘老了,有些事也想不周到了,以后你就是咱郑家的顶樑柱,你们兄弟商量着办吧。」 第53页 郑启应下了老娘的话,对郑阳使了个眼色,郑阳对他点了点头。 吴家和曾家的人都差不多睡了,红珠也沉沉地睡了过去,只有李潇潇,因着灵泉水的滋润,耳力极好,顺着风听到了郑家的谈话。 在心里暗自冷笑了一声,郑家一家子都为人自私,郑启说的好听,其实虚伪至极,别以为她看不出来他正算计着自己手头的银子,也不怕迷了眼…… 第35章 流放路上痴情长公主 吃了坏的东西…… 夜渐渐深了, 大家都没什么动静,外面值班的衙役围着火堆开始打瞌睡,李潇潇躺在墙壁和红珠之间的干草上,整个人仿佛也陷入了沉睡, 除了均匀的唿吸声, 一动不动。 其实她本人早就进去空间里面了, 正躺在林寒盖的屋子里的架子床上发呆。 今晚她吃的是小白菜排骨汤和大米饭, 吃得倒是很满足,可想到因为她才跟着过来受罪的红珠, 心里一阵惭愧,一度想要把空间的秘密说给她听,然后两人一起偷偷吃好吃的。 想来想去, 最后还是理智占了上风,打消了这个念头。 现在是夏天最热的时候,再走两个月,就该到北边的地界了,到时候也差不多是秋天,她跟红珠来的匆忙,每人只带了两套简单的衣裳, 肯定需要添置厚些的秋装和棉衣。 要知道越往北走,秋季越短,冬天来得越快, 晚上睡觉也需要床棉被什么的。 这都需要花钱, 原身出宫是带了几张银票的, 她刚才查看了一番,一共有二百两,外加十多两的碎银子和一些铜板。 银票是全朝通兑的汇通钱庄印制, 这倒是还好,基本所有大一些的府县里都能兑换银子。 只是银票面额最少也是五十两的,她们跟着流放队伍走,并不太方便拿出来,而且途径地很多都是荒无人烟的小地方,人家不一定认可这玩意,遇上需要的时候了极有可能没真金白银好使。 这么算起来,以后她俩的日子,也不是太好过。 幸亏她还有个灵泉空间,要不然这次穿越她没准得把命留在这里了。 李潇潇起身从屋子里出来,走到灵泉边的小树那里,看到比前世她去世前高了好大一截的树干,再想到至今不见踪影的107和林寒,满心都是疑虑和愁绪…… 第二日天刚隐隐发亮,衙役们就喊着大家起来收拾了。 天气热,从南城带出来的现成的干粮放不长久,一晚上就能发酸,从今早上起,给大家发的口粮就只是糙米等杂粮了,然后自家做自家的。 在李潇潇的示意下,红珠去跟衙役说了将她们二人的口粮从郑家分出来,衙役本是不愿多管闲事,只红珠偷偷给塞了块碎银子,衙役最后便同意了。 其他人家也有想到这一点的,不过真正过去找衙役的却只是少数,因为还不知道前面会发生什么,自己私藏的那点子银子,都不愿往外拿。 再加上几个当家的反对,最后只有李潇潇两人单独分出来了,这也导致郑家人心里都极不待见她俩。 大人还好,有郑启在,都明白不能得罪了李潇潇,几个孩子可不管那些,每次看到两人做饭,就差上去抢了,嘴里还都说着不好听的,这让李潇潇对郑家一家人更为反感。 红珠醒了后拿着衙役那里给分的破旧砂锅打水去了,准备熬点糙米粥给主子喝。 李潇潇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发现植被挺丰富的,就跟着一起去找野菜了。 她还好,空间里不少吃的,可红珠总这样不吃绿叶菜,到时候身体抗不住。 衙役们选的地方还不错,破房子附近就有一条小溪,李潇潇在溪边寻摸着,发现了以前吃过的一种野生的水芹菜。 李潇潇眼前一亮,立即上手挖了起来,溪边这一大片都是,水芹菜的嫩茎和叶柄可以炒吃,做汤、包饺子也行,味道极为鲜美。 而且水芹菜在民间也可以入药,有清热解毒、润肺利湿的功效,对发热、感冒、呕吐、腹泻等症状有缓解的功效。 古代卫生情况堪忧,人体质也不如现代,本就容易生病,流放路上寻医问药更是不方便,李潇潇准备多存一些,万一有个头疼脑热的,多少能起点作用。 等红珠做好加了水芹菜的糙米粥时,李潇潇已经采了满满一大背篓的水芹菜了,当然,还不算她悄悄转移到空间里的一堆。 红珠向来听主子的话,主子说这东西好,她就听话地用柳枝编了个大背篓将东西装进去,准备自己背着。 李潇潇喝着红珠做的水芹菜粥,锅里面她偷偷放了一小捏食盐和几滴灵泉,味道简直不要太好,把衙役们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不过衙役们只是看了看,并没过来,郑阳却被馋的围了过去,他没想到这个小婢女的手艺这么好,难怪长公主要带上她。 「潇潇,红珠的手艺真不错,要不以后……」他也跟着她们一起吃吧…… 只是他这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ding ding 「郑四哥,还是你孝顺,口粮不够吃还要顾着郑伯母和几个侄子,不像我,我跟红珠两个女子口粮只那么点,想省都省不下。 幸好衙役大哥们给分了个小砂锅,多加点水,再挖点野菜,也能凑合熬上一小锅灌个水饱,郑四哥,你看还有点底子,你要是饿的话要不……」李潇潇一脸愧疚地指着砂锅底的那点清汤对郑阳说。 第54页 郑阳看着那比他巴掌大不了多少的破砂锅,原本的话说不出口了。 是啊,她们的锅本就是破的,好的地方就那么大一点,就算有米,也煮不来他那份。 再加上李潇潇一脸崇拜地说他孝顺,更是让他的脸红了个透,刚才他还想着怎么才能多盛些粥给自己,哪里想得到母亲和侄子们。 郑阳在未婚妻面前多少还是有些自尊心的,闻言哪里还待得住,囫囵了几句就回郑家那边了。 等红珠把锅什么的都收拾完,衙役们恰好整顿好了,喊着大家上路。 李潇潇背上红珠给自己编的另一个小点的背篓,轻松地跟了过去。 刚走出不远,护国公吴家老二的媳妇吴张氏便凑了过来。 「长……咳咳,那个李姑娘,你采那绿叶子菜我只闻着就知道味道不错。」因为都是罪臣家眷,长公主这个称唿自然是不能喊的,吴张氏差点喊错。 李潇潇挑了挑眉毛,水芹菜嘛,当然好吃了。 刚才她挖的时候,很多人看到了,只是他们没吃过这东西,可能不敢吃,没有跟着她一起,现在看她吃过了,人也没啥事,就过来问了,李潇潇倒是不反感。 相反,她对这个吴张氏印象还挺不错的,嘴巴厉害半点不吃亏的性子,还特别护孩子,她唯一的闺女吴彩凤今年五岁,大半时间都是她背着的。 「嗯,这是水芹菜,炒吃炖汤都很好的。」 「李姑娘,没想到你懂得还真多,等下次遇到能吃的野菜,你能不能也告诉我一声,我家凤姐儿口粮不多,我是真的没办法了。」 吴张氏说着说着眼睛都红了,双手紧紧地揽着背后的闺女。 本是将军家的嫡长孙女,竟到了糙食都不能果腹的地步,真是连平民百姓都不如了,早知道她就不嫁到吴家来了,谁能想到看上去憨厚本分的公公竟能作出那等贪墨受贿的事情来…… 李潇潇抚了抚凤姐儿的头髮,看着她皱着眉头趴在自己娘亲背上的虚弱模样,心里也不好受。 「好。」 「谢谢李姑娘,真是太感谢你了。」吴张氏也知道,越往前走,路上能吃的东西越有限,李潇潇告诉了她,她自己可能就得少得了,她这是得了她的大恩惠了。 「吴二嫂子,不用这么客气,凤姐儿还小,路途又遥远,顾好孩子才是紧要的。」 「哎,哎,李姑娘,你说得对,你的大恩我吴张氏记在心里了,这辈子都不会忘。」 李潇潇无奈地对吴张氏笑了笑,又趁着走在最后面没人注意,偷偷塞凤姐儿嘴里一小块板栗糕,并对她眨了眨眼,示意她别做声。 只见刚刚还皱着眉头的凤姐儿眼睛立刻亮了起来,仔细抿着嘴里的吃食,唇边露出了两个精緻的小梨涡。 实在是太可爱了,李潇潇稀罕得不行。 走了有两个时辰,也就是四个小时,衙役们因为要趁着没雨赶路,并没有停歇,一行人备着的水都已经喝完了,个个都是口干舌燥的。 李潇潇握有灵泉在手自然没什么问题,看到红珠好半天没喝水了,一副虚弱得像要中暑的模样,她将手探入背篓里,之前的包袱也被她一起放了进去,从包袱底下掏出一个竹筒出来。 「主子,你,怎么还有水呢?」红珠轻声问道,明明主子那两个竹筒里的水都喝完了来着,怎么又多出一筒? 李潇潇轻咳了两声,「那个,这个里面不是水,你快喝。」 红珠看了下周围没人注意,便接了过来,打开看了一眼。 「咦,这味道怎么闻着像牛奶似的,只是又不是……」红珠一点也没怀疑主子,看了一眼就听话地仰头灌进了嘴里。 可是这味道,有些发酸,难不成是坏了? 虽然味道不怎么样,红珠也没有吐出来,对上主子认真的目光,一个咕噜全都咽了下去。 不过这东西,第一口喝着像是发酸了,后来居然还挺香的,好神奇。 等喝完了后,红珠憋了半天,才犹豫着问出了口,「主子,这是什么东西啊?」 李潇潇含笑看着她,凑到她耳边低声说,「牛乳,我给放坏了,不过也挺好喝的是不是?」 「真的是坏了的?天哪,不行,主子你也吃过了?不行,主子您赶紧吐出来,快吐出来,奴婢吃了没什么,皮糙肉厚的,主子您这身娇体贵的,可千万别出什么岔子来,奴婢可承受不住啊!」 红珠听到她刚才品着味道还不错的东西居然是坏了的,急的都快哭了,就怕李潇潇吃出什么问题来。 没想到这主子胆子也太大了,什么东西都敢吃,那可是坏了的牛乳啊,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可怎么活啊! 第36章 流放路上痴情长公主 衙役的好感…… 李潇潇没想到随便逗她的一句话让红珠反应这么激烈, 顿觉自己大意了。 这可是古代,她还是正经皇家公主出身,虽说她心里阶级观念并不重,可现实就是如此, 红珠再怎么也不会把她真的当做姐姐看待。 唉, 李潇潇赶忙安抚住了红珠, 告诉她这是她自己闲来做着玩的, 而且还是西北府县特产,有出处的, 并不是真的坏了的东西。 红珠再三确认这东西没有任何问题,才把心放回了肚子里,只要主子没事就好, 幸好不是坏的。 李潇潇也再一次深刻认识到红珠这个小姑娘的真挚、执拗和衷心,在心中更加坚定了要带她一起过好日子的决心。 第55页 同时,她也不敢再往外拿那些不合时宜的东西了,怕吓到人,这让她郁闷好一会儿。 ** 南方的植被就是丰富,一路上李潇潇看到不少能吃的或可以入药的植物。 上一世她后来学中医读到了博士学位,还从业实践了几十年, 看过的病人无数,对中草药这块熟悉得很,李潇潇发现她穿越到古代, 有这个技能在手貌似相当的可以。 以她目前的水平, 就算比不上什么御医、神医, 跟一般府县医药铺子里坐堂的大夫比起来,肯定要强上许多的。 这样想来,她和红珠以后的发家之路又多了一种选择。 因为她和红珠随身带的东西都不多, 还有灵泉水的加持,两人走起来都不算累。 李潇潇喝的灵泉水更多,前世调理好的耳聪目明的身体不知怎么也跟着带了过来,这样最好,她就不用重新调理一遍了。 因此,一行衣衫褴褛、走走停停的流放罪人,只有她轻轻松松,还有时间顺便采些野菜草药什么的。 红珠知道长公主以前就愿意跟御医们请教,也读过几本医术,对此并不觉得有何异样。 李潇潇就一边走,一边采,背篓里放一些,再偷渡到空间里一些,这可都是好东西呢。 郑家和曾家的许多人瞥到她的行为又是羡慕嫉妒又是不屑,觉得一个天家公主,好好的皇宫不待,上赶着倒贴罪臣之子,只不过碍于她的身份,没有明显表现出来。 李潇潇其实能猜到他们的心思,可她才不管那么多,都活了两辈子了,对别人的想法并不多么在意。 等到了东北,只要在官府指定的辖区内,就是各家过各家的了,她跟他们也不会再有什么牵扯。 再说,流放路途遥远,后面有他们求上门自己打脸的时候! 要知道,她手中的这些可都是宝贝啊! 终于到了晌午饭时间,一行人寻了有水源的地方休息整顿,只是这附近都没有遮阳的地方,一切都只能露天进行。 正午的日头格外火辣,晒得人即使是全身泡在水里也会觉得烤的慌。 李潇潇看到河边石头中有田螺,双眼顿时变得亮闪闪的,这可是肉啊,她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给红珠补肉了! 于是,在红珠拾柴烧水的空档,李潇潇在河边摸了能有四五斤的螺。 这一次吴张氏只问了句是不是能吃的,然后就跟着一起摸去了,曾家人和郑家人看到那不堪入目的脏东西,都不屑地嗤笑出声,没有理会,真不知道这长公主是怎么长成跟个乡野村姑般的。 李潇潇自然更不会搭理他们,有那个时间还不如多给红珠摸点肉吃呢。 晌午的休息时间相对长一些,但李潇潇也没有条件等螺泡好,她直接教吴张氏拿石头将壳砸开,取出螺肉。 然后加了些她之前采的薄荷叶和空间移出来的花椒粒、盐巴,在砂锅里直接翻炒起来。 没有油水和其他佐料,味道自然差了不少,可在这荒郊野外的,闻到众人的鼻子中,依然把他们馋了个够呛。 这顿晌午饭让衙役们真正认识到了李潇潇和红珠的手艺,没错,这次是李潇潇弄螺肉,在她的耳语下,红珠掌厨做出来的。 这下啃着干巴巴干粮的衙役们,再也坐不住了。 二十来个衙役一起商量了一番后,等看着李潇潇和红珠炒好菜后,领队的范衙役在一边径直走了过来。 领头的范衙役有四十来岁,人不错,平时很少说话,一旦说起话来,就是能够让人信服的,不过能听出也是个有些小心思的。 李潇潇觉得这并没有什么,人都是自私的,只要不突破做人的道德底线,合理合法地为自己多着想些是正常的。 「李姑娘,冒昧打扰了,我姓范,我看两位姑娘做饭的手艺甚是精湛,可否请姑娘帮我兄弟众人烹制一日三餐?」 李潇潇不动声色地挑了挑眉,没有第一时间开口。 红珠率先瞪大了双眼,兄弟众人?那是将近二十个衙役啊! 做一顿饭都要累死人的,一天连做三顿,怕不是要累死人不偿命吧! 范衙役似乎也注意到了自己的要求有些过分,缩了缩眼神,「咳咳~那个,兄弟们是多了些,一顿即可,每天一餐,如果可以的话,我们把两位姑娘的饭食都包了。」 红珠神色这会儿好看了些,实在是诱惑有些大,衙役们吃的口粮量比她们多不说,质量还要更好,听他的意思是她们如果同意做一顿饭的话,以后她们也不用跟那些犯人一起啃粗粮窝头了。 红珠转头看向自家主子,李潇潇用眼神安抚了她一下,然后淡笑着对范衙役说:「范衙役,其实不需要这么麻烦的。」 范衙役眉心微蹙,以为对方不愿,即便他觉得自己确实有些强人所难,心中多少还是有几分不满。 再怎么说他也是官身,对方即便不是朝廷登记在册的重要犯人,那也算得上是罪臣家眷,如何抉择,难道还不显然? 李潇潇停顿了一下,接着道,「范衙役,我和红珠之所以做的吃食味道尚可,主要也是因为有了调味料的缘故。」 范衙役:「调味料?」 「是的,调味料就是各种我在路上採集的植株加工而成。」 「这……」范衙役这时似乎明白了李潇潇的意思。 第56页 「范衙役您放心,每日我会把制作好的调味料送过去,这样只要会做饭的人就都能作出相同味道的饭食了。」 李潇潇从开始採药草的那一刻就计划好了这一时刻,她打算把路上採集的一些可以调味的材料和空间的一些调料混合配制一下,效果绝对比现代的五香粉还要惊艷。 当前这个架空朝代在菜品的做法上,各种烹制手法都有,她出不了什么新花样,但调味品并不丰富,只要跟做饭的人指点两句,就用不上她和红珠费力动手了。 有那个给人做饭的美国时间,她和红珠还能多休息会儿呢。 这样一来,既能讨好了官差,又不耽误自己,顺便博点好感的同时,还能得点优待。 范衙役一听就明白了她的意思,虽然还是觉得由她们亲自动手会更好,可回头看看那二十来个虎背熊腰、每人一顿饭能吃上十来个馒头的兄弟们,还是愉快滴接受了提议。 等试验过一次后,众衙役们都很是满意,范衙役更是主动提出让李潇潇两人把包袱行李都放到押运物资的马车上,偶尔累了,还可以轮换着搭一下马车的边坐。 这让红珠这个小丫头高兴坏了,李潇潇心里也是满意的,现在看着不显,等一两个月后,天气凉了,她们还得备更多的行李,到时候如果都要两人自己背,就算有灵泉在,想来也是不好受的。 这下子,两人只要背着空背篓,采些能用上的野菜、果子、药草之类的就可以了,其他东西都放去了马车上。 郑家和曾家的人嫉妒得眼睛都红了,尤其是郑家的小女儿郑云。 她自小娇生惯养,性子也被老两口惯坏了,处处拔尖要强,看到因为背着大包袱,自己的肩膀都快磨破了,李潇潇就不说了,红珠一个死丫鬟时不时还能坐上马车,心里不平衡得满满的都是恨意。 「四哥,你可真是废物,那不是你媳妇吗,怎么有好事不想着你不说,还处处都便宜了那个死丫鬟?」郑云在晚上吃过饭后凑到郑阳身边恶狠狠地抱怨。 郑阳这两天本就因为李潇潇态度的转变心情郁闷着,听了小妹的话,双眼也露出了一抹狠厉。 李潇潇虽然贵为长公主,同时也是他未过门的妻子,这是一行人都知道的,可不跟他们郑家同伙吃饭罢了,眼看着对他态度都越来越淡漠了。 像小妹说的一样,就算她要先顾全自己,也断没有让自家男人受苦,便宜个贱婢的道理,她这是明晃晃地打他的脸。 郑阳想的比小妹更多,他反覆琢磨起这两天李潇潇的变化,原先每次见到他,她都是一副娇羞的模样,红珠对他也是敬重得很。 可现在呢,就连红珠那丫头对他都没什么好脸了,有时候看到了也只当没见到一般。 这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李潇潇不是特意从宫里跑出来死活都要跟着他的吗,怎么这才几天的工夫,变化就这么大? 难不成是几天的流放路让她后悔了? 郑阳突然有些害怕,如果李潇潇反悔了,解除了跟他的婚约,再跟衙役们亮出长公主的身份提出要回南城,那他岂不是就彻底没了指望? 他知道宫里那位对这个表妹是极为重视的,流放这两天,他才想明白,只要他紧紧抓住李潇潇,就凭她在新帝那里的分量,早晚都会把他和她一起宣回去。 可眼看着李潇潇有反悔的意思,郑阳眼神变得格外阴沉,旁边的郑云见了都忍不住一个哆嗦…… 第37章 流放路上痴情长公主 大採购 李潇潇可不知道她郑阳的心思, 她也没想用长公主的身份换什么好处,从原身出宫的那一刻,就没有安平长公主这个人了,尤其是现在, 只有一个懂点草药和美食且有情有义的罪臣家眷李潇潇。 八月份南方的天, 要么哗啦啦一阵大雨, 要么就是高温湿热得让人像是在蒸笼中般浑身难受。 李潇潇来到古代最受不了的就是身上这身衣服, 当朝民风虽然开放,可女子穿的依然是长衣长裙, 而且还不止一层。 在四十来度的路上行走,就算新换好的衣衫,霎时也能被汗水浸透, 每天一换的话,她和红珠带的衣衫不多,这边洗的还没干,那边又该换了。 所以,不论是谁,衣衫换的都不勤,即便每晚找水源擦洗, 身上也都是一股汗臭味。 勤快一点的女子还好,那些衙役们还有没人照顾的男子,离得老远都能闻到一股子噁心人的酸腐味。 李潇潇走着走着, 居然苦中作乐地在心中庆幸, 幸好不是在封闭的绿皮火车上, 她闻不得还能离他们远一些,否则流放这一路,她得全程吐着过去…… 「咳咳~」李潇潇晃了晃发神经的大脑, 抱紧了怀中的凤姐儿。 这会儿轮到她坐马车,她就把凤姐儿也从吴张氏手中接了过来。 几岁的小姑娘现在话已经说得很熘儿了,在她的怀中新奇地问来问去。 她知道李潇潇对她好,自然也喜欢的不得了,这两天有了李潇潇的照顾和偷偷投喂,她的日子也好过许多,原先的胆小怯懦褪去,看着都有这个年龄段孩子该有的娇俏模样了。 正在这时,行走的人群中一位老者突然晕倒在了地上。 一行人都慌了,老者是吴家的当家人吴老爷子,今年六十多高寿,本来在牢里就受了刑,流放路上走了这几天,身体更是亏损了许多。 第57页 这两天一直没有下雨,天气却依然湿热得厉害,吴老爷子一个多时辰没有喝水,一时头晕眼花,转瞬就倒下了。 衙役先控制住乱起来的犯人们,范衙役走过去探查老人的情况,吴老爷子的家眷吴王氏带头,一众女眷们哭得要死要活的。 「都把嘴给我闭上,再闹我就抽鞭子了。」范衙役将手放在腰间的鞭子上,怒声斥道。 听到鞭子,大家也都不敢哭闹了,只有吴王氏低声抽泣着,「老爷,老爷……」 范衙役没理会她,走近几步,看着进气都快比不上出气的模样,凭藉以往的经验,他摇了摇头,回头跟副手郭衙役说了声,「看样子是快不行了。」 吴王氏闻言抽泣声大了起来,爬过去抱着自家老爷子就是哭,「老爷,您可千万要好好的,您去了留下我孤老婆子可怎么活……」 其他的衙役们看多了犯人,并没什么表情,范衙役也没多说什么,指着前面不远的两棵大树道,「晌午就在前面歇一个时辰吧,先把人抬过去。」 那边至少有点阴凉,吴家人过来两个就把吴老爷子抬了去。 李潇潇一直关注着这边的情况,她猜测吴老爷子是之前受刑后伤口就没好完全,加上路上累的,被太阳晒的又没及时补水,中暑了。 她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过去,是在人群后面悄悄用意识在空间里翻找着能用得上的草药。 这几天她已经存了不少草药进空间,马车上的背篓里也有一些,治个头疼脑热的不在话下。 等吴老爷子被放到树下,李潇潇去马车上拿了一些药草,还有藉机从空间里取出的一些,走了过去。 她先是跟范衙役说了一声,在他惊讶的点了头后,又徵得了吴王氏的同意帮吴老爷子查看。 她仔细把脉探查一番后,发现果然如她之前猜测的一样,伤口感染了,虽然算不得严重,可加上中暑,对于六十多岁的老人来说,确实遭罪。 李潇潇把草药递给吴王氏道:「吴老夫人,吴老爷子这是伤口有些感染,外加中暑,这些草药需要嚼碎了敷到之前的伤口上,还有这些,您看看谁帮着嚼碎了将汁水餵到他口中,再灌些清水进去,半个时辰左右就没事了。」 众人都没想到金娇玉贵的长公主居然还会医术,一时都没反应过来,就是吴王氏之前同意她查看,也是惊慌失措下本能的反应。 现在人家把病症和治疗方案都说出来了,大多数人都是不信的,也不是说不信,是不敢相信。 看到婆婆半天没个回应,吴老二媳妇吴张氏替婆婆接过了草药,谢过李潇潇后安排了起来。 其他人都避开了,吴老二帮老爷子嚼草药餵了进去,然后紧接着又弄外敷的,吴老三求了一圈,最后从曾家老三那里求来了一点水,给老爷子灌了下去。 果然,不到半个时辰,大家都还没做好晌午饭,躺在树下的吴老爷子唿吸就平稳了,没一会儿人也清醒了过来。 这时大家才肯相信,长公主是真的懂医术,而且看着医术造诣还不低。 跟郑家和曾家的眼红不同,衙役们和吴家人基本都是惊喜的。 要知道将近半年的流放路途,谁都可能有个病灾的,路上条件艰苦,又没有人医治,小病都能拖成大病,每年流放路上,犯人加上衙役,因各种疾病去了的人都能有个五之一二。 现在有了李潇潇这个医术高明的,他们能够平安抵达的可能性更多了几成。 范衙役心里都快乐开了花,这可关系到他的赏银呢,其他衙役们也都差不多。 然后,范衙役就把十岁出头的吴家小儿子吴小五和曾家小儿子曾小三指派给了李潇潇,让他们帮着她路上一起收集药草。 曾小三多了活计有些不情愿,吴小五倒是高兴极了,恨不得跪下去磕个响头拜师,她可是救了他亲爹啊。 可不管是否情愿,两人都只能听范衙役的话,乖乖地跟着李潇潇,指哪打哪,没办法,他们可不想挨鞭子。 就这样,李潇潇成了流放队伍里的队医,日子更好过了,不採草药的时候,她可以一直坐在马车上整理药材,偶尔睡一小觉也没人说什么,她可是关键时刻能救命的啊,这谁敢得罪她。 众人正常的目光中,除了一些暗中嫉妒的,只有一个阴狠狠的,时不时地扫向马车上的李潇潇。 李潇潇眨了眨眼,低头继续侍弄着两个小子采来的药草。 马车继续走了两里地,前一刻还是艷阳天,转瞬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好在一行人恰好到了一处城外,附近有几个窝棚能临时挡挡雨。 只是雨势越来越大,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李潇潇看着前面不远处的城墙,眼睛一亮。 说服范衙役后,李潇潇和红珠两人外加几个要去採买的衙役,一行人披上斗笠蓑衣赶着马车进了城。 李潇潇是专门过来採购的,走这些天,她和红珠的鞋子都要漏脚趾头了,红珠编的草鞋她又穿不惯,还有里外的衣衫、棉衣、被褥也该备上一些。 此外做饭用的铁锅,她觉得手中的破砂锅该换掉了,存水的水袋再多买几个,还有这个时代的盐和糖等等,缺的东西不少呢。 反正她现在有马车用,有备无患总是好的。 正好城里还有汇通钱庄,李潇潇悄悄地把所有银票都换成了银锭子和碎银子、铜板,然后统统放进空间。 第58页 进到铺子里,她看到什么都想买,可惜手头的银子有限,不能乱花,最后除了些备用的,她还买了一大袋子耐放的糕点,摆在外面给红珠看的,其实空间里还存了一部分。 最让她高兴的是,这边粮食铺子里没有她那种精品的大米,趁着其他人不备,李潇潇还偷偷用空间里的大米和肉换了几十两银子,算是小挣一笔,有出有进,刚才花出去的银子都不心疼了。 李潇潇还去旁边的药铺转了转,买了些她没採到且常用的药品备用。 在古代逛街也挺有意思的,很多现代绝迹了的老手艺都还在,可惜等衙役们买完东西后,她就得跟着他们回去了,不能多逛。 带着遗憾,李潇潇和红珠跟在满载物资的马车后面,往城外走去。 这会儿外面的雨渐渐停了,雨后的空气新鲜很多,唯一不变的还是闷热,过高的湿度让人浑身都不舒服。 一阵悽惨的哭喊声从一行人身后传来,「啊,啊~」 大家都朝着发声的地方看去,只见一个人牙子模样的男人手中拿着竹条,朝着街边几个衣衫褴褛的孩子抽去。 李潇潇离得不远,看得心脏都抽住了,第一时间就想要跑过去救人。 只是还不待她动作,一个修长的身影闪了过去,一脚将施暴的人踹倒在地。 围观的众人纷纷叫好,虽然都知道人牙子会对买来的奴隶进行打骂调。教,可亲身看在眼里,尤其对方还是一群稚儿,这让人们心中都极为反感。 被踹倒的人牙子脾气暴躁,本想起来打回去,可被踹的那处疼得厉害,他倒在地上根本不敢动地方,羞怒得张口就骂:「哪来的泼皮小子在这里多管你爷爷我的闲事。」 只见刚才踹人的青年正蹲下跟被打的那几个孩子中的一个说着什么,听到人牙子的话,脸色冷凝了几分,站起身来看向他。 人牙子被那浑身的气势和要杀。人般的眼神吓到,禁不住连打了两个冷战,缩了缩脖子,不敢再言语。 做这个营生,他经过的人多,这人一看就不是个好惹的,也就是他刚才被踹懵了,这会子冷静下来,哪里还敢对上,现在被踹的地方还隐隐作痛,一动都动不了…… 第38章 流放路上痴情长公主 救命恩人…… 李潇潇见到行兇的人牙子被揍了, 觉得爽快极了,活该,就应该让他也尝尝挨打的滋味,看他还敢不敢再欺负人。 不过她还是觉得惋惜, 在这个古代背景, 人口买卖都是合法的, 这些孩子们, 救得了他们一时,救不了一世, 早晚被卖出去,还是有可能受虐待的。 还是新中国好啊,唉, 想家了,想林寒了。 她的注意力一直都在孩子那边,并没有注意到人牙子那边,自然也不知道那青年跟人牙子说了些什么,引得人牙子脸色迅速变得苍白,甚至浑身打着哆嗦求饶。 李潇潇正打算去给孩子们点治外伤的草药,衙役们已经看完热闹准备走人了。 李潇潇没办法, 只好跟着离开,不过在离开前转身回望的那一瞬,救人的青年不知为何也朝着她这边望了过来。 对上他视线的那一瞬, 李潇潇觉得眼神中带着莫名的熟悉, 只是那人视线只是一扫而过, 并没有在她身上做任何停留。 见到那青年抱着其中一个孩子,另一只手拽着挣扎的人牙子,其他孩子跟在后面, 一行人往相反的方向离开了。 这时李潇潇才听到身边的人在议论,说那个人牙子是个拐子,那些孩子都是被他拐来的,被救人的青年押送去官府了。 听到是这样,李潇潇心里好受许多,有官府在亏待不了他们,而且等官府帮着几个孩子找回自己的家人就好了。 出城的路上,李潇潇一直都在琢磨刚才那人的眼神,是谁呢,原身见过的?她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马上要到城门口了,见到路边有一个婆婆一边伸手拽起跌倒在水坑里的孩子,一边嘴里骂着,「找死啊,走路也不知道看路,这水坑看着浅,能要人命的晓得不……」 李潇潇迷茫地看过去,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画面。 她想起来刚才那个青年是谁了,在原本的轨迹里,原身因为察觉到郑阳计划要把她送给范衙役换取好处后,在这场大雨中,偷跑出去,在城外的护城河跳河了。 结果没有死成,就是被那青年给救上来的,还被骂了一顿找死。 虽然原身后来还是撞树身亡了,但在她的记忆中,是很感激这个救命恩人的,当时她也确实被骂醒了一阵子,只是后来郑阳的所作所为实在是太让她绝望了,一个月后再次求死成功。 李潇潇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她好像不止是知道些原身的轨迹那么简单,似乎……她发觉原身留在她脑海中记忆,应该是重生…… 对,就是这样,原身重生了,只是她不想再次面对,所以她来了,替原身重活一次! 所以,她不仅有原身原本的轨迹,还感知到了原身重生后的悲凉与决绝。 这些想法变得越来越清晰,李潇潇明确的认知到原身这一世想要的是远离郑阳这个渣男,让坏人得到报应,同时,报答救命恩人的恩情…… 李潇潇作为用了人家身体的外来者,肯定是要满足她的愿望的,想来这就是她这一次穿越的任务了。 只是回想起刚才那个青年那抹熟悉的目光,眉头便皱了起来,她都不知道那人在哪里,姓甚名谁,怎么报恩啊?早知道刚才过去搭两句话好了…… 第59页 还有,那目光真的就只是因为曾经救命恩人的熟悉感吗? 「主子,您怎么了?」红珠看到主子一直在发呆,心里有些忐忑地问。 「啊?哦,我没事,红珠。」李潇潇咬了咬唇,将那些思绪压下。 却在这时,脑海中传来了那前世熟悉了一辈子的机械音:「您好宿主。」 李潇潇想进去揍人,早不来晚不来,等她这边想明白了,他跑出来了…… 107仿佛知晓了宿主的想法,紧接着又说道:「宿主您好,107休眠这段时间是去升级了,不是故意不辞而别的。」 李潇潇愣了一下,还能升级的?那可太好了,空间里这些种类她都吃够了,是不是能种点其他的了? 于是,回到城外窝棚那里,红珠去煮饭,她就倚靠在一边看似闭目休息,实则意识已经探入了空间。 进了空间后,李潇潇发现土地还是那几块,没有什么变化,泉水、房子也还是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房子的另一边,原本灰濛濛的土地变得清晰了一些。 看上去不是原先的那种种植土地,而是一块块被栅栏围了起来。 李潇潇灵机一动,这是不是用来养殖的啊? 107适时回答:「您好宿主,这边是升级后开拓出来养殖区,随着您逐渐达成原主的心愿,这一片就能开展养殖活动了。」 「啊?达成原主的心愿?」 「是的宿主,相信聪明的宿主已经猜到了,原主的愿望有三个,第一个是原远离渣男郑阳,第二个是让坏人郑家一家得到应有的报应,最后一个是报答骂醒她的救命恩人的恩情。」 果然如此!李潇潇在心中默默感慨。 不过任务难度不大,应该没问题的,除了…… 「107,恩人叫什么名字,去哪里找他啊?」 「您好宿主,这个问题超出了我的意识范围,无法回答,抱歉。」 107欠扁的声音让李潇潇直想揍人,可惜他不是个实体,看不见摸不到,只能把怒气压下去。 「对了宿主,由于107刚刚完成休眠升级任务,之前增加的能量现在一次性接收,恭喜宿主获得总任务六分之一的能量补给。」 随着他话音落下,泉边的小树蹭蹭地长高了有十厘米。 只是现在没有屏幕显示能量增加的具体数值了,只有完成任务的进度条,现在显示在六分之一处。 李潇潇疑惑地想要问那她现在够不够开出一块土地啊,她还想种点其他的呢。 就见养殖区那边有一块土地上的雾气完全散去,二分地的养殖空间呈现在眼前。 「恭喜宿主获得小鸡养殖区一块,恭喜宿主获得养殖新手大礼包一个,里面包括小鸡仔十只、水槽一个。」 李潇潇此刻觉得大脑有些发懵,完成六分之一任务,多的是可以养鸡了? 她可以养鸡了,以后就能吃鸡蛋了,还能炖鸡肉吃了! 太好啦! 最近几个月,她不用担心空间里的存货没了后怎么办,她有源源不断的鸡蛋和鸡肉啦! 高兴一阵后,李潇潇板了板脸,「107,新手大礼包除了小鸡仔,就只有一个水槽啊?」 107哆嗦了一下,「是的宿主,水槽是给小鸡喝水用的。」 「……」好吧,就知道晶脑系统不是个大方的,小鸡的口粮什么的只能她自己张罗了。 李潇潇看了看那边的几块地,感觉自己的养殖之路任重而道远啊! 吃过红珠做的饭食后,李潇潇提议去前面护城河边转转。 衙役们并不约束她俩,当然也跟没有身份文书有关,不怕她们逃跑。 这会儿太阳刚开始西沉,细碎的夕阳洒落在护城河畔,河面像撒了一片金粉般耀眼,景色美极了。 不知道这么美的环境,原身是得多绝望才能跳下去。 李潇潇带着红珠坐在河畔边歇息,时不时说上两句,目光却一直盯着另一个方向。 好在没有让她失望,没过多久,就有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从另一边走了过来。 高的那个就是之前有过一面之缘的救人青年,矮的那个,李潇潇仔细看了番,发现是那几个被救孩子中的一个,此时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衫,面上也不如之前那般漠然,正急切地跟青年说着什么。 「师兄,我真的错了,你原谅我吧,我只是想帮他们。」 「师兄,你说句话啊,我不是故意的,我也没想到贼人那么嚣张,我一时不察才中了计的。」 「师兄……」 青年一直没有开口,脸色冷冰冰的,这让他那个师弟更加无措了,索性放声大哭。 「哇……呜呜呜,师兄你就原谅我吧,我再也不敢了……哇……」 两人距离李潇潇不近,她也是因为灵泉的效应才能看清听到,只是这偷听到了人家的谈话后,貌似让人很尴尬。 正待李潇潇心虚地准备移开视线的时候,那青年顺着她的方向看了过来,眼神中的冷意让李潇潇这个活了两世的人都差点打个寒战。 「咳咳~」李潇潇微垂下头,轻咳了两声,然后起了身,看似随意般,带着红珠往他们的方向走了过去。 小师弟这会儿发现有人过来,有些不好意思了,侧身整理了一番,仿佛刚才那个干嚎着求原谅的小人儿不是他一般。 青年依然没有吱声,眼看着两个姑娘走过来,继续保持着刚才的节奏往前走着。 第60页 李潇潇用余光瞥了那边一眼,心里焦急地琢磨着,该怎么跟救命恩人搭讪呢? 这可是古代,男女授受不亲,他们只是陌生人,她一个姑娘家上赶着过去打招唿,貌似太过违和。 可不主动些又该怎么办,这次会面还是她从原身记忆中得知的,错过了这一次,下次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遇上。 也许这辈子都见不到了,原主的心愿完不成,她是不是要一直留在这里啊?会不会有什么惩罚? 红珠觉得主子今天从买完东西回来就一直怪怪的,可她问主子又不说,只能她一个人干着急。 眼下主子又开始发呆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红珠急的都想原地打转了。 很快迎面的就要遇上了,李潇潇心里更觉紧迫了,要不就不要face一次,装着掉个帕子之类的? 或者假装绊倒,倒在他身上? 好不容易行动快过脑子一回,李潇潇都不知怎么回事,就自己绊倒了自己,朝着护城河就倒了下去。 红珠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只见迎面那个高大的青年动作极快,上前就要拉自家主子。 结果……咳咳…… 居然被主子给一起拉下了河去…… 第39章 流放路上痴情长公主 媳妇你想我没…… 「主子, 主子」等红珠反应过来的时候,两人已经都掉进护城河了…… 掉进河里的李潇潇和某青年:「……」 河边的小师弟:「……」以他师兄的身手,竟然被一个女子给拖到河里去了? 李潇潇掉下去的时候脑子一片空白,直到被青年救到岸上, 才有所反应, 难道这就是天定的「救命之恩」?她没跳河也得安排一段? 可她到底是被什么绊倒的呢? 青年也挺郁闷自己怎么会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的女子拽到河里, 可当进入水里那一刻, 他的脑海中闪现过了一帧帧不属于他记忆的画面,而且也不是属于这个朝代的。 凭藉着本能, 青年将女子一起拉上了河堤。 待他跟女子的眼神对上那一刻,他刚才所见到的那些画面一下子变得连贯了起来…… 李潇潇还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对方的变化,她已经被红珠紧紧抱住了。 「主子, 抱歉,主子,都是奴婢不小心,没有保护好主子,呜呜呜……」一边抱着,红珠还一边打算将自己的外衣脱下罩在主子身上。 李潇潇当即反应过来是在古代,竭力阻止了, 红珠虽小,可也是个姑娘家的,大庭广众的脱外衣, 那像个什么样子。 她自己从现代来的对这些觉得无所谓, 红珠可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 真要是脱了这衣服,以后不得闹着要进庵里当尼姑啊,万万使不得。 李潇潇警惕地看了看周围, 也幸好太阳快落山了,并没什么人经过,否则她被男子这样救上来,岂不是要以身相许了? 她只想报恩,不想嫁人啊! 正在这时,李潇潇灵敏的耳力听到了让她当即顿住惊喜万分的一句呢喃:「媳妇」。 李潇潇转头看向发出声音的人,只见刚才救她上来的青年正用那似曾相识的目光宠溺地看着她。 李潇潇这会儿浑身都觉得轻松了,终于,她终于找到林寒了! 林寒从师弟手中接过包裹,取出一件衣衫递给红珠,让她给自家主子披上。 红珠感激万分地接了过来,帮主子拾掇好。 直到回去窝棚,李潇潇还不敢置信,原身让她帮着报恩的对象居然是林寒,不,确切地说应该是刚刚恢復记忆的林寒。 在河堤那里条件不允许,身上也还是湿着的,因此两人并没有过多交谈,只交换了几个眼神。 李潇潇坐在窝棚下面,眼神有些飘忽。 「潇潇,你还在生我的气吗?」郑阳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过来。 李潇潇蹙了蹙眉,想起红珠刚才跟她说去打水了没在这里,又看了下想要走近的郑阳,脸色变得更冷了,硬声道:「郑阳,你就不用再装模作样了,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想来不必我多说吧?」 「潇潇,你怎么了?是不是因为这些天我冷落了你,可你也知道,这流放路上的艰辛,我实在是……你就原谅我吧,你都放弃荣华富贵跟着我了,以后我一定会对你好的。」 「呵,郑阳,你想多了,我确实跟着流放队伍走了,但并不是为了你。或许之前的我的确因为婚约有想过跟你好好过日子,但当发现你不是良人后,我就改变了想法。如今的我,只想跟着一起去寒凉之地,换个地方生活。」 这是李潇潇琢磨了几天后的说法,原身确实是因为三年前看上郑阳,才应下赐婚,甚至放弃长公主身份跟着流放。 可那是原身做的,不是她! 既然她来了,还来到了原身重生后,就不可能再跟郑阳牵扯到一起。 穿越过来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她也完全适应了古代的生活和原身的角色,不是刚开始那个什么都很陌生的她了,那就要当机立断,彻底迅速地跟郑阳撇清关系。 之前将口粮分开就是第一步,这些天她不动声色地渐渐疏远郑阳是第二步,眼下也该到了彻底决断的最后一步了。 要知道原身就是在前两天察觉到郑阳受不了苦,想要将她献给范衙役换取好处,在犹豫折磨两天后,于今天傍晚时分跳了护城河,然后被恩人救了的。 第61页 当然这件事除了贴身丫鬟红珠,衙役这边的人都不知道,郑阳也同样不清楚,原身被恩人说服后本来已经想开了,准备跟渣男划清界限。 可未来几天,郑阳死缠烂打,不惜威胁恐吓,原身才会绝望地又一次选择了自我了断,再后来就是红珠要帮原身报仇,被郑阳察觉后,反被残忍杀害,得了个死无全尸的下场。 想到这些,李潇潇的脸色就又冷了几分,相必此时的郑阳已经有了不少算计,只是碍于她已经在衙役面前得了脸才不像原身的前世那般筹谋,她看到他就觉得噁心,龌龊小人! 「潇潇,你怎能如此说我,我对你的心日月可鑑,皇兄能帮我证明,否则也不会为我们赐婚了。」郑阳急了,如果失了她的心,讨好不了衙役们,还有一大半的路途,他可怎么活啊? 「大胆,郑阳,现在已经是景朝了,你竟敢口出狂言,谁是你皇兄,谁给你赐婚了?难不成你是前朝余孽,还有颠覆景朝之心?」 「没,没,我不是,潇潇,你误解我了,我没有……」郑阳想不到她会给自己扣了这么一个罪名,当即吓得连连否认。 「哼,我看你胆子大的很,我告诉你郑阳,你现在就是个罪民,最好记得管住自己的嘴,以后都离我远一点,否则哪一天你的一言一行到了景帝那里,就不只是流放这么简单了!」 郑阳听了这话哪里还敢多待,连连说了请恕罪就跑掉了。 这一场动静闹得不小,周围的人想不知道都难,不过并没人过来凑热闹,曾家和吴家还好,最震惊的是衙役们。 他们是最底层的官差,对皇家和世家的人和事了解不多,并不知道李潇潇的身份,可听两人这么一说,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们原先以为的南城贵家小姐,他们看好的厨子和他们的队医,居然是前朝和当朝长公主! 副领队郭衙役和一众衙役们吓得腿都有些打哆嗦了,最后还是领队范衙役的话开解了大家,说长公主不是会跟他们计较的人,否则也不会同意帮他们准备调料,还帮他们医治。 大家的脸色这才好看了许多,不过还是偷偷冒冷汗,他们可是差点让长公主给他们当厨子啊! 幸好长公主聪敏,想出了调料这么个主意,否则哪天她回宫了,景帝追究起来,他们的脑袋都保不住。 他们自然地认为长公主既得了景帝的认可,不管为何离宫,早晚都是要回去的。 李潇潇也注意到了衙役这边的动静,她主动过去跟范衙役说了一切照旧,可衙役们还是坚持特殊对待。 最后还是范衙役拍板,明早上就去城里给长公主买辆马车。 既然长公主坚持要跟着他们去北边,他们别的做不到,路上让长公主过的舒坦一些还是没问题的。 李潇潇没办法,古代的尊卑观念实在是根深蒂固,只好应了下来,不过银子自然是她来出了,衙役们的日子也都不好过,这也让衙役们对她更是另眼相看了一番。 其实景帝和前朝长公主的表兄妹关系在景朝是人尽皆知的,大家都知道景帝很看重这个长公主,即便改朝换代后,她的身份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有前李氏王朝李钰的昏庸,大家都以为身份贵重的长公主必然是个娇惯的主儿。 没想到跟着他们一起流放一月有余,还不辞辛苦帮他们看病、煮凉茶解暑的姑娘竟然就是。 这彻底颠覆了他们对皇家子弟的看法,同时也深深觉得,怪不得景帝如此看重她,她这么善良且平易近人的人,受重视也是必然的。 其实他们都没发觉,对李潇潇的重新认知,也让他们对景文帝治理下的景朝更加多了几分信心。 等晚上大家都差不多睡着后,李潇潇警觉地发现身前来了人,看到熟悉的身影,她唇角微勾,将人拉进了空间里。 「媳妇,我来了,这次是我先认出你的对吧?」林寒进了空间后就一把将媳妇搂紧了怀里,激动地说道。 李潇潇靠在他的怀里,撒娇着抱怨,「老公你这次怎么长得一点都不像了?」 不怪她没先认出来,实在是这一次的林寒,除了眼神略微有熟悉感,跟前两世都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她哪里能想到这会是同一人? 「媳妇 ,你再看看我。」林寒轻笑着说。 李潇潇从怀抱中退出来,仔细打量起对面的人。 只见林寒将手在面上一晃,面貌就变了。 「老公,你这……」李潇潇惊讶地道。 「像不像变脸?」林寒眨了眨眼。 「嗯,跟戏剧里的变脸一样一样的,老公你怎么学的?」 李潇潇实在是好奇,怎么一挥手,林寒就变了样子,这回的样貌应该是他这一世本来的面貌,跟前两世都有七八分相似。 「呵呵,这一世的师傅教的,易容之术,小菜一碟。」林寒故意逗她。 李潇潇白了他一眼,懒得理会他那副傻样子。 「嘿嘿,媳妇,真的是易容之术,不过学起来很复杂的,我也是学了十来年之久。」 「哦,好吧。」李潇潇有些遗憾,她还以为她也能多个手艺了呢,十多年就算了,她也不是那么感兴趣。 「以后有机会慢慢教你,完全学会不容易,只是变个脸的话,还是很简单的。」林寒捏了捏媳妇的脸颊说道。 第62页 「好啊,对了,老公你看,这边可以养小鸡了,以后我们有数不尽的鸡蛋和鸡肉吃了。」 「嗯,不错。」林寒只扫了一眼,就回头紧紧看向自家媳妇,「媳妇,你想我没?」 (107:这两个抓不住重点的傢伙!) 第40章 流放路上痴情长公主 媳妇,古代及笄多…… 李潇潇对他眨了眨眼, 「你觉得呢?」 林寒没想到两人上一世明明已经寿终正寝了,再一睁眼竟然又见面了,还是在古代。 很显然两人的身份也有了极大的不同,他过来之前, 先将师弟送回山宗, 然后查探得知媳妇居然是在流放队伍里面。 本来他还打算将媳妇劫走, 去个无人知道的地方隐居, 谁想远远看到队伍里的媳妇,貌似不是他原先以为的那样, 于是决定先问问媳妇的想法。 可等见到媳妇,他就控制不住自己了,两人前世是相爱相守了一辈子的, 哪怕在记忆里是刚刚头髮花白的分别,再次看到如此年轻有活力的媳妇,他还是心绪起伏得厉害。 「想,我也好想你。」林寒再次将人拉入自己怀中,紧紧拥了一下,滚烫的唇便落在了她的发间、额头和脸颊。 随着动作的慢慢下移,最终撷到那一抹清甜, 在异世相聚的两人顿觉体内窜过一股电流,麻酥酥的,吸引着彼此不断地靠近、靠近…… 已经两世的夫妻, 林寒和李潇潇自然不会错过这番难得的亲近。 当李潇潇被放在卧室的架子床上时, 脸颊都烫的通红, 眼神也变得迷离起来。 林寒覆在自家媳妇的上面,一点点地亲近、探索、放肆……最终凭藉着极强的自控力停在了最后一步,深深唿了口气出来后侧身躺到外侧。 还在迷乱中的李潇潇疑惑地睁开双眸, 不解地看向他。 林寒无奈地揉了揉媳妇的脸,「媳妇,古代及笄是多少岁啊?」 李潇潇迟钝地反应过来自家老公的意思,「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当朝是女子15周岁就算及笄了,唉,可惜……」 李潇潇故意拉长音调,眼看着林寒满脸的遗憾就要显露出来,接着道: 「可惜啊,我今年……刚刚好15!」 「媳妇,你故意的!」林寒爱极了身边的姑娘,松了口气的同时,立即重新翻身覆了上去。 李潇潇想要推开他,却被他一把揽住两只做乱的手,「媳妇,你心疼心疼我,嗯?」 李潇潇自然也是想的,她穿越来的时间更早,比他更加适应古代的角色。 在古代女子及笄后就能嫁人了,所以她没什么心理障碍,只要别那么早生孩子就好,所幸空间里有前世他俩留着备用的套-套,一切都不是问题。 正当两人越靠越近时,安静的空间内,一声女子的呓语打断了两人进一步的动作。 李潇潇警醒地起了身,「是红珠,我先去看看。」说完意识就出了空间。 林寒无奈地低头看了下自己的小可怜,也没在床上停留,穿衣出了屋子,他还是去喝点灵泉水压压火好了。 李潇潇意识出来后,发觉身边睡着的红珠发烧了,嘴里不停地呓语着,「主子,主子,我错了,都怪我……」 李潇潇心疼地抚了抚小姑娘的脸颊,看来河边那一场吓坏了她。 给红珠餵了几滴灵泉水后,李潇潇拿温热的毛巾帮她擦了额头和手心,有灵泉的功效在,再过半个小时左右差不多就能退烧了。 等小姑娘的烧退下来,人舒适地沉睡过去,李潇潇也疲惫得不行,流放可不是说着玩儿的,即使她有灵泉,偶尔还能搭乘马车。 重新进入空间,林寒也没再提别的,将人搂在怀里,就那么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天色尚早,外面的衙役们还没有动静,李潇潇亲了下老公的脸颊,趁机说起这次穿越之行。 李潇潇先把原身的情况和她的愿望告诉了林寒,「虽然原则上我不算是流放的罪臣家眷,可宫里我实在是不想回去,也不愿借着长公主的身份做什么,东北那边的气候我们都更适应,要不我们一起去那里定居?」 林寒闻言蹙了蹙眉,他没想到这一世的媳妇是这么复杂的一个情况,他当然很想跟媳妇去东北小城安稳的过日子,可是他从恢復记忆那一刻,原身本来的记忆和意志,他也不能忽视。 「什么?」李潇潇听了他的话有些吃惊,林寒这具身体也叫林寒,还是前朝骁勇大将军落在外面的孙子。 当年骁勇大将军林家一族是李氏王朝最忠诚的武将,也很得李潇潇父皇的信赖。 昏君李钰上位后,因为轻信佞臣胡言乱语,夺了林家兵权不说,还随便安置了个勾结外邦的罪名,给诛了九族。 不知道林老将军在前朝初立太子之时就有了防备还是什么别的原因,作为林家最小、武学资质却最好的孙子林寒,还不到八岁就对外声称夭折,其实是被改了身份送了出去。 林寒七岁多开始在山宗跟着师傅学习,天文地理、易容之术、拳脚功夫等等,至今十多年之久,他今年已满十八周岁,正是学成之时。 要不是小师弟意外被人贩子劫走,过来救人,他可能此时已经去了边境投军。 林寒在心中沉吟许久,他知道原身想要为林家翻案的愿望有多强烈,也知道他有多想这十多年所学能够有施展抱负的一天。 第63页 可…… 李潇潇在震惊过后,也能明白他的矛盾。 研究了一下景朝的地域范围还有邻国形势后,最终决定让林寒跟她一起去东北,就去东北的边关投军。 这样他们离得不算太远,每次休沐都能见面,彼此也能照顾到。 不过李潇潇还是很不捨得,这时候的战争是极为残酷的,想要获得军功晋升,那都是拿命搏出来的,她不想看到他受伤。 但他们也不能太自私,不说景朝刚刚建国,周围的几个国家都蠢蠢欲动,就说他们占了人家的身体,就得尊重人家的意愿。 原身林寒是长公主要报恩的恩人,那么他的愿望她一定会支持到底,而且当前形势,也正是原身林寒建功立业的好时候。 等定下来后,外面天也蒙蒙亮了,李潇潇让林寒留在空间里,自己去了外面。 被安排在空间养鸡种菜的林寒,好笑地看了眼那些咕咕叫着的鸡,往水槽里加了些灵泉水。 两人都没察觉,任务完成的进度条已经超过了三分之一。 衙役们起来后,几家人也都开始烧火做饭,范衙役带着人进城帮长公主买了马车。 郑阳没想到昨天跟李潇潇闹的一场,竟然让她的日子更好过,自己却一天不如一天。 原先郑老二和郑家一众人,包括曾家的一些人,觉得有长公主的情面在,还会多少照顾些他,他的日子算不得多好,但在流放队伍里,也着实不错了。 现在,呵呵,尤其是自家人的郑老二和小妹郑云,重回富贵日子的希望彻底毁灭,对这个「始作俑者」恨得不行,郑家的窝里斗让另外两家人都看了不少热闹。 吴王氏和吴张氏等吴家人,因为李潇潇救了吴老爷子,一直都是站在她这边的,自然也是极为看不上郑阳跟衙役们面前的那股子谄媚样儿,明里暗里骂了他个狗血喷头。 郑阳即便是心里再恨李潇潇翻脸不认人,也丝毫没有办法,他现在已经自身难保了,每次发口粮不厚着脸皮挨上二哥和小妹几顿磋磨,他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李潇潇自从有了专属马车后,除了如往常一般採摘草药,帮衙役和吴家人熬点祛病的茶水,再偶尔给病人看个病,基本都跟红珠待在车厢里。 车厢里的日子也不无聊,她基本都会将意识探入空间,跟林寒待在一起。 或者林寒出空间做其他事情时,她就在里面练练他教的拳脚功夫,或者种种菜、浇浇水、喂喂鸡、捡捡蛋。 偶尔还会研究些适合古代用的方子,比如肥皂、香皂等等,不过,她大量的时间却用在了看医书、提升医术方面。 因为林寒决定要去从军了,所以李潇潇也改变了之前只做生意挣钱的想法。 钱还是要挣的,毕竟不管是在哪里做什么,少了钱都不是什么好事。 但更多的精力,她准备用在前世做了一辈子的本职工作上,她打算开个女医馆。 前朝和本朝都是民风开放,女子抛头露面做生意的不在少数,女医也是有的,虽说没有哪个女医会专门开个医馆,可她准备走出这第一步。 当朝景文帝是个明君,治理能力极强,她相信以林寒的实力,封侯拜将是早晚的事,到时候,她不愿大家仍然以长公主的身份来关注她,也不想拖林寒的后腿。 重回南城的那一天,希望大家都能记住,她是女医李潇潇,是林寒的夫人,不是那个为爱抛弃一切的娇宠长公主,林寒也不是幸运地攀附权贵的长公主驸马。 有了林寒的陪伴,流放的日子都快了许多,转眼从夏天转到了寒冬。 看着郑阳天天被郑老二等人挖苦磋磨,吃不饱穿不暖的,连郑老太太郑徐氏都受不了流放之苦半路上去了,他竟坚持活了下来。 不得不让人深深感慨句:祸害遗千年。 可是让李潇潇没想到的是,眼看着到流放之地的一个傍晚,队伍遇上了狼袭。 此处正是荒郊野外,范衙役打算快行几步到两里地外的村庄附近找庙宇安置一晚。 郑云和郑家大房的两个双胞胎侄子为了抢点口粮被打破了头,血流了不少,赶上附近有狼群,可能是被血腥味吸引了过来,一群狼有十来匹,朝着他们就围了过来。 衙役们有经验,此时两方对峙,自然是不能乱动的,只能聚集起来,小幅度地退后,与狼群保持距离的同时找遮挡物避身。 最好是找机会点燃火把,让它们不敢靠近。 可偏偏就是有那不长眼的…… 第41章 流放路上痴情长公主 成亲-开医馆…… 郑云本就破了头, 一直在流血,被突然围上来的狼群吓到,控制不住尖叫出声。 随着她的叫喊,队伍里的几个小点的孩子也怕的直哭, 本来齐整的队伍一时乱了起来。 这对此时的形势是极为不利的, 就在范衙役组织青壮年男子将老人、女子和孩子围在里面时, 一只狼出其不意地朝着躲在队伍最后面的郑云扑了上去。 这动作极快, 大家都没有反应过来。 可能是生死关头,郑云一个平时娇滴滴的小姑娘, 动作迅速得惊人,一把扯过身侧的郑阳推了过去。 郑阳本就戴着镣铐行动不便,这些日子被整个家人嫌弃, 吃得又少,体力不支,还真的被她推走了。 那只狼嗷呜一声就咬住了他的半侧身子。 第64页 李潇潇和红珠在马车里,有备用的火把,在发现狼群的第一时间两人就开始点燃火把,反应快的人已经从衙役的马车上取了更多火把过来,一个传一个, 几乎半数人都手持了一个。 范衙役拿到火把后迅速地将火把击向咬住郑阳的那只狼,本来咬住了猎物的狼是不肯松手的,只是几个火把同时袭来, 它抵不过只好放弃猎物退了回去。 其他的狼由于害怕火把, 并没有再靠近, 但也没离开,还是呈半包围的态势远远盯着人群。 大家只好稍微后退了一些,退到一处较为平坦的位置, 将地上的雪扫开,就地安置。 有火把在,狼群对峙了几个时辰,最终没寻到突破口只能离开。 除了几个小点的孩子,大家谁也没有睡着,眼睁睁地挺到了天亮。 天亮后,大家看向郑云的目光都不同了,原先只是以为她是个泼辣厉害的角色,没想到心这么狠,可以称之为恶毒了。 把亲哥哥推出去后,还一点都不愧疚,甚至大言不惭地说她只是太害怕了,不能怪她,谁让四哥就在她身边了。 郑阳这个人倒霉蛋,整个右臂以后都不能用了,被狼啃掉一大块肉不说,肩膀那处的骨头也被咬碎了,无法恢復那种。 李潇潇虽然不愿搭理他,但作为队医,还是简单帮他止了血,至于更多的,比如她及时处理其实可以恢復大半那种,就恕她没那个圣母心了。 就在大家以为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的时候,被狼袭后的第三天,即刚刚抵达流放地的第二天早上,郑云不见了。 一开始大家还以为她是逃了,不想在这苦寒之地生活,可随后家人就发现她的贴身衣物,甚至私藏的几件首饰都没有带走,这才觉得不对劲儿。 后来还是吴张氏偷偷告诉了李潇潇,说吴老二后来反应过来,似乎在头天夜里听到动静,是郑阳把人给卖去了烟花之地。 李潇潇不知道郑阳是如何在没有户籍的情况下把人给卖了的,但这件事更加让李潇潇认清了这人的本性。 虽说这对一个还未及笄的小姑娘来说有些惨,但想到郑云那尖酸刻薄,为了口吃的六亲不认,甚至没有丝毫底线的做派,大家没人为她抱屈。 只是郑阳在大家眼里,全然不再是南城那个风流倜傥的纨绔公子哥了。 就是整个郑家,也被其他人家所渐渐疏远,都不愿跟这样一家人打交道了。 郑老二因此对郑阳这个四弟更是厌恶极了,本就残疾的他,余生可想而知,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李潇潇都还没有动手,郑阳一家的报应就来了。 到了流放地晋城后,几家人被编入了当地的村里,这一个村基本都是外来的人家,像他们这样流放过来的差不多有三分之一。 按照景朝歷律,他们现在就属于晋城下面村里的普通农家,除了不得私自离开晋城地界,家中成年男子每年要参加至少两次的徭役外,其他方面跟普通人家没太大区别。 李潇潇不同,她本就是自己主动登记过来的,现在跟郑阳解除了婚约,她就算是脱离开罪臣家眷之流了。 范衙役人很好,帮她跟县衙这边沟通好,把她的户籍落在了晋城城里。 他们这次押运犯人过来,折损比以往要少了大半,分到手的赏银自然也多了一倍。 一行衙役离开晋城返京时,对这个平易近人又本事不小的长公主都是赞嘆不已。 落完户籍的当天,李潇潇就带着红珠去牙子那儿买了一处铺子,商铺面积不算大,作为医馆正好,后面还连着两进的院落。 前面那一进打算修改一下作为危急病人的病房,后面那进单独隔开,用作她们平时的住所。 林寒帮着她们安置下来后,就依依不捨地告别去了边城军营。 当然,在离开前,两人还低调地将婚事办了。 红珠直到这个时候,都不知道自家主子什么时候跟那个救命恩人好上的。 因为这件事,自己郁闷了好几天,觉得是她心粗,没能及时照顾好自家主子,把李潇潇乐个够呛,也补偿了可怜的小红珠好几个承诺。 比如,红珠坚决不离开主子,比如,主子不许见异思迁抛弃她等等。 李潇潇的医馆开业了。 医馆取名为「巾帼医馆」,意义不言而喻,就是女子开的医馆。 但医馆里面不只是救治女子,她还招了一名男大夫,加上她,一共两名坐堂大夫。 掌柜的、学徒等等都是她精心挑选出来的,其中就有吴家的吴小五,曾经在流放路上给她当过助手的那个。 同为助手的曾家小三就没这个好运了,之前也经常偷懒,对李潇潇也不尊重,现在看到吴小五摆脱了农活徭役成为了医馆学徒,悔得肠子都青了。 红珠专门帮李潇潇照顾病房和后院,整个医馆虽然不大,却齐全,药品种类也比较丰富,很多不好保存的药品,都被她放入了空间,有需要时再拿出来。 一开始大家来看病的少,更多都是过来瞧热闹的,实在是从来没听谁说过有女子出来开医馆的,大家对这个女医者都很好奇。 待看到本人后,大家对她的议论也不是医术有多么高明,而是她长得有多好看,甚至有个别心思猥琐的人故意造谣诋毁。 医馆里偶尔来个病人,也都是冲着另一边的男大夫来的。 第65页 可随着医馆一天天地经营起来,偶或有男大夫拿不准的病例,却被李潇潇治好了,她的名气才渐渐地传了开来。 等医馆开业的第二个月,里面就跟一般医馆差不多了,不復起初的清冷。 随着她名气的大涨,越来越多的病人过来巾帼医馆就是专门找她看病的。 后来李潇潇干脆学习现代的医院,在看诊入口处设了个导诊台,让学徒根据病人病情复杂程度和缓急与否等进行分诊。 只有一些疑难杂症,或者久治不愈的情况,李潇潇才会接手。 巾帼医馆名气大增的同时,李潇潇还在牙婆处买了些人手帮她做肥皂、香皂的生意。 医馆她基本是半慈善性质的,主要为的不是挣钱,看诊和药价都不高,但其他的生意就不同了。 古代洗衣服还在用草木灰或皂角,她的肥皂一经推出,没几天就火遍了全晋城,甚至周边的府县也有生意人过来批发拿货。 不同香味的香皂则是重点面对女子,平时洗手、洗脸等等,都是极好用的,就连晋城城守的夫人、女儿都连连赞嘆。 李潇潇做这些的成本不高,其中重要的动物和植物油脂,她都可以从空间里提炼。 当任务进程超过三分之一后,养殖地就又开拓出了养猪区,空间里的猪出栏时间极短,肥肉比例还高,正好可以用来做肥皂。 种植区那边,她又多了玉米和油菜两块地,这些都能用来榨油作为皂基使用。 总体来说,成本低,受众广,只是肥皂和香皂两种产品,李潇潇就成了名副其实富得流油的富婆。 当然,除了自己人,外人都是不知道她是幕后东家的。 攒下来的钱,有一半都被她献给了东北守军军营。 林寒告诉她,这边守军的将军是他爷爷的故交之子,为人正直,是个可靠的。 她送去的钱,除了少部分被用来贴补军营日常的伙食开销,大多数都有规划地用来提高战力装备方面了。 此外,她还用了些钱暗暗存药存粮草,以备不时之需。 来到晋城的第三年,林寒已经是正五品的千户了,朝廷登记在册那种。 三年间,与邻国间大大小小的摩擦不断,但正式侵犯还未曾有过。 却也正是这一年,接壤的梁国举兵十万,大举侵犯东北边城,挑起两国战争,林寒主动申请跟着副将应战。 梁国境内多为游牧民族,擅长打游击战和马上战,边城的景朝军队也曾有针对性地加强过训练,但在朝廷援军抵达之前,景军还是稍显势弱。 不过林寒寻到机会出谋划策,用突击战术应住了梁国的游击战不说,还将打头阵的骑兵打的七零八散。 只是毕竟人数差距过于悬殊,也只能斗智斗勇地拖延为上。 待援军抵达后,景朝士兵士气大振,加上粮草充足,不到半月,梁国就退兵了,还跟景朝签署了和平条约,同意每年向景朝朝供。 林寒在此次战役中战功卓越,连升两级,还被将军看好,调到了身边。 李潇潇惊险万分后,心终于踏实了下来。 然而,这一战刚平息不久,另一邻国丽国又开始了侵犯,同样是在东北边境。 李潇潇都怀疑,她是不是前两世把好运气都用光了,才导致这一世这么倒霉,连连遇上战争,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呢,就不能换个边境打仗吗? 东北这嘎达香还是怎么地? 可心中再是抱怨,她也不得不随着大众一起备战,做好全民应敌的准备。 实在是刚刚经歷一场战争,朝廷的军队已经离开了多日,快的话没准都回到南城了。 东北守军的将军也带着几个主要军官回南城述职和领赏,边城这边只有副将和一些低级的官员在。 林寒也是在这群人之中的,这一次侵犯太过突然,丽国先前没有任何预兆,甚至前一月,丽国皇帝还派使者前往南城谈和亲之事。 李潇潇暗暗怀疑丽国这是跟梁国商量好了,一个打头阵,一个接着来,目的就是为吞併了景国。 这也不是不可能,谁让景国地大物博如此引人觊觎了。 大战在即,医馆的经营都受到了影响,晋城白日都差不多家家关门闭户的状态,李潇潇坐在那里,看着空无一人的医馆,心悬了起来…… 第42章 70年代被弃女知青 准备回城 东北边城地界这边, 远处是一片无际的草原,对面就是梁国和丽国。 但靠景朝这边,当初还是李潇潇的爷爷在位时选的位置,多山地, 易守难攻。 之前梁国举兵攻打过来, 就是在这处被林寒使计拖延的, 现在换成了丽国, 好几个将领都建议仍然採用之前对付梁国那一套。 就连副将都有些动心了,实在是没有更好的办法, 他们兵力不足,主将都不在,没法硬碰硬。 可丽国不知会不会如梁国那般上当…… 林寒上次休沐去晋城, 就跟李潇潇私下商讨过,梁国和丽国情况差不多,都是游牧民为主,梁国打过来,失败退兵了,丽国会不会也蠢蠢欲动。 没想到这才退兵半个月不到,丽国就起兵了。 林寒不得不怀疑丽国和梁国同谋的可能性。 如果真是两国串谋了, 那丽国必然知道景朝当前的情况,跟丽国交战的同时,梁国也极有可能捲土重来。 第66页 去年草原少雨, 想来两个国家粮食不够吃, 这才先后撕破脸, 不顾邻国情意,破坏和平条约。 看到副将像是要被下面人说动了,林寒不经意中发觉了其中一人的不同, 正是这个新晋升上来的副统领,暗暗鼓动着其他人说服副将用计。 林寒面上没有多说什么,默认了副将他们的决定。 但晚上回住处后,林寒等到半夜,避开巡逻的士兵钻进了副将的帐篷。 第二天又是激烈讨论的一天,副将抵不过几位的极力劝说,同意了他们的提议。 然第三天天还没亮,营地里就有四人被副将下令抓捕了,罪名自然是通敌叛国。 抓到尖细后,副将和林寒等人重新商量了对敌政策,表面上将计就计,实则改变了诱敌深入的谋划,趁敌军不备,集结两千精兵偷袭了敌军的大本营,烧了敌军大半粮草,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待朝廷的援军到来时,丽国和潜伏的部分梁国士兵已然成了热锅上的蚂蚁,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这一次景朝没有再度仁慈,直接派兵入手了丽国两座城池,还有梁国跟景朝距离最近的五座城池,这其中,李潇潇之前攒下的粮草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梁国没想到这下不仅谈不成和了,国还差点被灭掉了,悔不当初,更加痛恨提出此议的丽国。 后来的十多年里,梁丽两国就再没消停过了,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林寒因为上次识破了敌方尖细的诡计,立了大功,在攻打丽国的过程中,又充分体现了他的骁勇善战,直接被景文帝封为正二品的征北大将军,赐大将军府一座。 等他带着李潇潇回南城述职受赏时,在朝廷之上,拒绝了景文帝的奖赏,坦诚自己欺君之罪。 景文帝这才知道原来他的这个英勇的征北大将军居然是前朝林老将军的孙子,立时一顿感慨。 不过他并不觉得林寒有欺君之罪,毕竟林老将军被诛九族是前朝那个昏君李钰做的,跟他可没什么关系。 当初他是极为反对的,对于林老将军一家的惨死,他也曾上奏过要查清事实。 景文帝一向平淡无波的脸上看不出任何变化,下面的臣子有的为林寒揪着一颗心,也有事不关己看热闹的,还有为林老将军抱屈喊冤的。 林寒自然不会打没有准备的仗,他拿出了这几年调查到的,足以推翻前朝昏君李钰给林老将军定罪的证据,开始了有理有据有人证有物证的反驳。 出乎大家所有人的预料,景文帝不仅没有降罪给他,也没有再审的意思,当场就为林家平了反,并收回之前给林寒的封号,直接将原先林老将军的府邸和封号赐给了林寒。 林寒领旨谢恩,其他人也见识了景文帝的英明和爱才之心,不由对他领导下的景朝的前途更加看好。 到此,林寒算是帮原身完成了他的心愿,李潇潇空间里的进度条也完成了98%,养殖区又多了牛羊区,种植区多了面粉和大豆。 不过李潇潇和林寒一直没研究明白,剩下那2%到底是怎么回事,无论怎么做都提不上来。 哪怕是灵泉边的小树已经有一人多高了,空间收穫了好多茬,进度条也依旧没有走完。 直到某一天,清早起来的李潇潇在饭桌上端起鱼肉粥时干呕了一声,十月之后,诞下一子,进度条完成度才达到了百分之百。 这一世,林寒和李潇潇满足地活到了七十多岁,儿孙满堂,才在同一天离开了人世…… 他们都不知道的是,景文帝在李潇潇离世那一天,在殿前,看着她所在的方向,一个人立了许久许久…… ** 当李潇潇在一处破烂屋子里醒来的时候,她一点也没有惊讶,很显然,她再一次穿越了。 这已经是第三次了,李潇潇连眼都没有多眨一下,赶忙闭上眼接受原身的记忆。 上一世在古代的时候,林寒从将军位置上退下来之后,两人在空间里就探讨过这事。 最后一致认为她成了类似时空管理局或快穿局的相关人员,107所说的晶脑系统应该就是快穿的主脑系统。 每一次穿越她都有任务要完成,这些任务基本都是完成原身的心愿,而林寒则是那个陪衬,陪她完成任务的工具人,也算是对她进行快穿任务的补偿。 李潇潇慢慢睁开眼睛,此时她已经获悉了原身的所有记忆。 这一世她穿越到了七七年初,身份同第一次穿越一样,还是一名知青。 跟那次不同的是,这一世她是有个对象的,两人是订了婚的未婚夫妻。 原身的未婚夫叫郑阳,前天刚刚在大队长那里开了介绍信回城探亲,说是他母亲生了重病,危在旦夕。 大家都相信了他是回去探病了,只有李潇潇知道,郑阳这次走了后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因为他回城后,不到半月,就跟纺织厂副厂长的傻闺女结了婚,紧接着户口档案调了回去,成为了纺织厂的一名正式工人。 而原身,则成了被他抛弃在农村的前未婚妻,被所有人嘲笑、轻视,甚至有二流子半夜熘进知青院,想要摸去她的房间。 深受打击的原身不肯接受现实,回城去纺织厂找过郑阳要说法。 可已经成为副厂长女婿的郑阳哪里还看得上普通工人家庭出身的原身,何况她还在乡下插队,便找人对她耍-流氓,想要让她认清现实,不要再纠缠自己。 第67页 谁知道那些流氓不只是轮流欺负了原身,还将跑来为原身报仇的原身弟弟打成了残疾,原身悲痛绝望之下用菜刀砍死了两个小流氓。 虽说这事属于正当防卫,顶多防卫稍微过当,情有可原,判决也不会多重。 但为了压下事情的纺织厂副厂长找人疏通了关系,原身被判了死刑,原身弟弟的伤害也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 原身弟弟因此一蹶不振,为了不拖累父母,割腕自杀了。 原身父母受不了打击,卧病在床,不到一月便先后去世。 郑阳和副厂长一家,还有另外一个小流氓,则逃避了法律的制裁,活得好好的。 郑阳甚至在七七年,国家恢復高考前被推荐为最后一届工农兵大学生,意得志满地去了京市上大学。 毕业后更是甩掉纺织厂副厂长的傻闺女,攀上了京市高官的女儿,留校任教,临死前已经是一名受人尊重的大学教授。 这些都是原身死去后漂浮在空中多年获悉的,多年的憋屈和自责积累到最后,差点引爆了自己。 就在这个时候,她重生了。 而她根本无法面对生活再一次的重复,除了对父母弟弟的愧疚自责,更多的是担心自己在看到渣男郑阳的那一刻,就会上前杀了他,从而连累家人。 也许这种情绪太过浓烈,被晶脑系统捕捉到了,107就把李潇潇调了来,原身心甘情愿地把主动权交给了她,希望她能帮自己重活一世。 条件有两个,一是让父母弟弟过上好日子,第二个就是让郑阳、副厂长一家,还有那三个小流氓都得到应有的报应。 李潇潇收到记忆后,牙都咬得咯吱咯吱响,郑阳,又是郑阳,他真是渣到无底线,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还有副厂长一家,他家的傻闺女是人,别人家的好闺女就不是人了? 为了郑阳那么个狗东西,不惜触碰法律的底线,也都不是什么好玩意儿。 还有那三个流氓…… 李潇潇压抑了好一阵才成功把情绪调整过来,她不能太过情绪化,眼下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算算时间,这时候郑阳差不多应该跟副厂长家的傻闺女见面了,两家人正在商量婚事的过程中。 李潇潇搓了搓脸,从炕上起身。 今天是难得的休息日,其他知青都去了镇上买东西,只有她,因为没能让郑阳同意跟他一起回家探亲,心情有些低落,留在了知青院。 李潇潇先跑去找大队长开介绍信,她要抓紧时间回城,在郑阳和副厂长家正式定下婚事之前,跟他把亲事退了。 原身和郑阳两家父母是故交,两人自小是在一个厂子大院儿里长大的,可以说是青梅竹马。 后来年纪到了,却赶上上山下乡,两家人一合计,便在下乡前,给两人定下了婚事,并报了同一个地方下乡,希望他们能够彼此照应。 原身父母哪里能想到,在他们眼中懂事谦逊的郑阳,竟然是个贪图富贵的小人。 李潇潇握了握拳,上前一步,敲响了大队长家的门。 第43章 70年代被弃女知青 坦白告知 「谁呀?」院子里响起大队长娘赵婆子的声音。 「赵奶奶是我, 李潇潇。」 大队长叫王土地,四十多岁,他娘赵婆子快七十了,身体却很康健, 说话都中气十足的。 「是潇潇啊, 快进来。」赵婆子对李潇潇印象很好, 小姑娘长得俊, 干活还踏实,比一些村里的姑娘都强, 要不是来时就定了婚事,她没准都想让自家孙子给娶回来。 李潇潇一脸焦急地道:「赵奶奶,大队长在家吗?」 赵婆子看出小姑娘是有急事, 没多耽搁,直接喊了儿子出来。 王土地正在后院儿收拾自留地,听到喊声便小跑了过来,「娘,喊我啥事啊?哎,李知青,过来找我有啥事吗?」 李潇潇眉头蹙得紧, 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说,「大队长,我想麻烦您帮我开一份介绍信, 郑阳回去都三天了, 还没有消息, 我怕……」 王土地知道两人是未婚夫妻,也知道郑阳的妈病情危急,眼下地刚翻过, 等下种子还得要半个月,李潇潇平时表现一向很好,给个探亲假也没什么,随即便给开了。 李潇潇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批准了,她眼眶里的泪水还没掉下来呢,那到底是掉还是不掉? 算了,还是省着点吧,以后有用到的时候。 拿着介绍信回到知青院,李潇潇便开始收拾简单的行李。 衣服只带了一套,其他主要是给原身父母弟弟带的。 她已经探过脑海中的空间,确定了灵泉空间依旧存在,里面跟她前世在古代离世前一样,里面粮食、布料、黄金白银、首饰等等全都不缺。 其中不少都是前世景文帝赏赐给林寒的,两人离世前分给了子孙一部分,剩下的就留在了空间里面备用,果然还有用到的这一天,不得不佩服林寒的机智。 李潇潇一边收拾行李,一边嘆气,也不知道这一世林寒有没有跟过来,又在哪里,什么时候能见到。 收拾出来两个大包裹,李潇潇留了一个体积大却轻的在外面,另一个放进了空间里,给室友吴向玉留了张字条告知去向后,就急匆匆地往镇上去了。 她下乡的村子原来叫王家村,跟周围五六个村子一起,现在属于向阳大队。 第68页 王家村距离镇上有一个多小时的路途,到了红心镇后,还得坐两个小时的汽车去阳春市,再坐四个多小时的火车才能到原身的父母家东城市。 东城市和下乡的王家村所在的阳春市都属于东来省管辖,只不过东城市是东来省省会城市,而阳春市则是全省倒数的小城。 李潇潇一路折腾八九个小时,在晚上七点多钟到达了东城市火车站。 李潇潇按照原身的记忆走了半个小时,才到了钢铁厂的家属院。 原身的父母都是钢铁厂的工人,郑阳的父亲也是这里的工人,母亲是纺织厂的,两家原先都住在钢铁厂家属院。 后来郑阳的父亲因病去世,家里的房子被收了回去,郑阳就跟母亲去了纺织厂家属院住。 郑阳父亲是在他十八岁那一年走的,也就是他们下乡前两年,那两年,直到现在,原身一家都对郑家孤儿寡母照顾有加。 待郑阳嫌贫爱富攀上高枝后,不说如何回报李家,竟然害得李家那样悽惨死绝,就能看出郑阳母子两人是有多么的狼心狗肺。 前一世,郑阳给纺织厂黄副厂长当女婿的事,原身父母是最后一刻才知道的,知道后也是心里憋屈愤恨得不行,李母还找了娘家人去郑家找郑母讨说法。 只是后来都被郑阳和黄副厂长那边找人给压了下去,李父还受了不轻的伤,再之后才发生原身跑去纺织厂找人,被流氓欺负等等一系列事情。 想到原身一家原本的遭遇,李潇潇心都疼得打颤了,站在自家门口好一会儿才能平静地敲门。 「乖宝?」李母许兰打着哈欠开了门,没想到是下乡的闺女回来了,顿时瞌睡都没了,一脸兴奋地拉着闺女进了屋。 「妈,我回来了。」李潇潇眼眶有些发酸,上前抱住了原身的母亲。 不知为何,她对李家人一点牴触都没有,很自然就融入了原身的情感。 里屋的李父李海军和弟弟李宇听到声音都走了出来,见到是自己闺女(姐姐),都高兴得不得了。 「潇潇怎么回来了?路上累不累,快坐快坐,喝点茶水。」李海军红着眼眶将媳妇和闺女往椅子上拉。 李宇开心地往厨房跑,「姐,你还饿着吧,我给你煮点挂面条,卧两个鸡蛋。」 李潇潇坐到椅子上,看着原身一家人的体贴和照顾,泪水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乖宝别哭,怎么还哭了,是不是受啥委屈了,跟妈说,妈给你打回去。」许兰急着帮闺女抹眼泪。 李海军也急了,站起来在屋里踱步,「哪个小兔崽子敢欺负我闺女,是不是郑阳那臭小子?」 厨房的李宇听到动静也要往外跑,郑阳要是敢欺负他姐,他拿着菜刀就去把他剁了。 李潇潇看到他们反应这么大,心里更难受了,不过还是把眼泪控了回去。 「没事,没人欺负我,我这是高兴的,妈,爸,小宇,我只是太想你们了,没事的。」 「哦,那就好,傻丫头,都回家了还有啥可哭的,快别哭了,喝点水缓缓,等会儿吃挂面条啊,你弟的手艺现在比你妈我都强,你可得好好尝尝。」许兰笑着道。 李潇潇拉着爸妈的手,含笑看向了厨房忙碌的弟弟,她这个弟弟好像梦想就是成为国营饭店的大厨来着。 前世这些都没能实现,这一世,她一定会帮原身实现弟弟的愿望,还有帮父母过上好日子。 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过挂面条和鸡蛋,李潇潇把带回来的两个大包裹打开,开始给家人分礼物。 其中一个包裹是她随身带回来的,里面主要是给一家三口带的布料,做衣服用的,这些都是在古代的时候存起来的,有纯棉的细布,还有农家纺的粗布,颜色有黑色的和两种浅色的。 这些都是她找的不太显眼的,好的丝绸之类的她也有,但这个时候还是不拿出来的好。 然而只是这些,就够李父李母惊讶的了。 「乖宝,这些都是从哪里得来的啊?」两人心里都有些忐忑,生怕自家闺女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 也难怪两人会这么想,要知道现在买布都是需要布票的,这么一大堆布料,钱先不说,那得用多少布票啊,他们家两个工人攒三年也攒不上。 「爸妈,你们放心吧,我没做什么不该做的事,这些都是我用粮食跟镇子上的人换的。」 李潇潇之前就想好了措辞,「你们看,这里还有粮食呢。」 李潇潇打开另一个大包裹,里面有二十斤大米和十斤面粉,还有两只腊鸡、两条腊肉。 三人更加惊讶了,这年头谁能出手这么大方啊,还都是精细粮。 李潇潇也没让他们多等,紧接着就说了,「爸妈,去年开始,我们村的大队长就带着我们在山里偷偷种了些粮食,这些都是用我分到的那些换的,还有剩下来的。」 对不住了大队长,只能借您的名头一用了,李潇潇在心里嘀咕。 「放心,我们村里人可好了,心也齐,没人乱嚼舌根,再说这事还是大队长带头的,真的传出去,那也找不到我头上。」 李潇潇最后的这句话算是安了两口子的心,只要闺女没事就好。 只不过,闺女拿回来这么多,岂不是把好东西都给他们了? 李潇潇自然看出了他们的意思,「我还有不少呢,要说咱们东北黑土地就是好,种什么收成都好,嘿嘿。」 第69页 看到闺女确实不像是缺吃少喝的样子,一家人这才放了心。 李宇高兴地捧着姐姐给他的黑色布料,嘴角都笑开了花。 他都好几年没穿新衣服了,都是他爸的旧工作服改出来的,这下子他能做上两身了。 李家的房子是小两室,李父李母住一间,李潇潇住一间。 李宇小时候在父母那屋住小床,大了后就在不大的厅里又拉了个帘搭上木板床睡。 她下乡后,就让弟弟搬去了她的屋子,每次她回来时,弟弟都会主动搬去外面的小床。 今晚也是如此,李潇潇躺在原身的卧室里,一直到睡着了,嘴角都带着笑。 隔壁屋子的李父李母就不同了,他们不像儿子那么心粗,自然看出了闺女的不对劲儿。 之前闺女在跟前儿没表现出来,回了屋子后,两人就低声嘀咕起来。 「乖宝肯定是有事,她从来没哭成那样过。」许兰翻身对上自家男人道。 「嗯,明天先给你请个假,你在家里好好陪陪姑娘,顺便探探口风,这不年不节的,姑娘突然跑回来,唉,难不成真是郑阳那小子?」李海军蹙着眉头说。 「行,明天你帮我跟主任说一声,正好我这个月还没休过假,郑家那儿你先别去,等看看乖宝这边再说。」许兰想到搬去纺织厂后就有些变了的郑母,低声道。 「好,我知道了。」李海军暗戳戳在心里想,要真是郑家那小子的事,他非打断他的腿不可。 他不知道,在前世,他确实跑去郑家想要动手了,只不过没抵过黄副厂长家的人多势众,还是受了伤憋着气回的家。 后来又寻到机会打郑阳,却被跑来报信说自家闺女儿子被打了的消息给打断了才放过。 夫妻俩信誓旦旦地准备问出并收拾欺负闺女的人,结果第二天一早,没用他们费劲,李潇潇直接就跟家人坦诚了郑阳的事。 昨天回来时有些晚了,李潇潇就没说,今天时间还早,不会耽误他们上班,她就一五一十地说了。 她没打算瞒着家人,郑阳的事不出半个月消息就能传过来,与其到时候让爸妈通过别人知晓,还不如她此时先告知,这样也能尽量避免爸妈和弟弟走上前世的老路,占据一定的主动性。 该收拾的人,她会收拾,但不该他们家承受的,谁也别想把脏水泼到他们身上! 第44章 70年代被弃女知青 报应第一波…… 李父李母和李宇听了, 当即就要拿着菜刀和棍子去郑家揍人,李潇潇硬是把他们给拉下了。 「爸,妈,小宇, 你们先别冲动, 听我说完。」李潇潇把三人一一安置好在椅子上, 然后坐在旁边一脸轻松地继续说: 「其实你们不知道, 我早就想要跟郑阳分手了。」一句话惊住了李家人。 「为啥?乖宝,你去年回来不还说你俩挺好的?」李母不相信, 李父表情也差不多。 「妈,我那不是怕你们担心我一个人在乡下过不好日子吗,知道有他在, 你们还能放心点。」 李潇潇毫不在意般解释说:「其实我跟郑阳也就是从小一起长大,年龄到了,你们家长都觉得我俩合适,也正赶上下乡,才匆忙定了婚事,我原来也以为我是喜欢他的,可后来我发觉那只是对幼时玩伴或者对邻家哥哥的那种喜欢。 以前我还小, 不懂那么多,可后来在村里看到其他知青还有年轻社员间谈对象的样子,才反应过来。 可我俩已经订婚了, 也不好说什么, 而且在乡下, 我们彼此还能照应一下。我想估计郑阳心里也是这么认为的吧,所以这次他跟黄家搞到一起,其实对我来说也是件好事。爸妈你们觉得呢?」 李潇潇回来的一路上就琢磨过怎么跟原身父母说这个事, 李父李母对这一对儿女都是同样疼爱的,甚至因为她是女孩子,自小得到的照顾更多一些。 如果只是简单地让他们认为是郑阳抛弃了她,她即便再怎么说自己不在意,他们估计心里也放不下,万一再打去郑家,郑阳和黄副厂长那边还不知道会作出什么事情来。 眼下黄副厂长那边势大,她还是不要父母凑上去鸡蛋碰石头了,哪怕只是受点轻伤,她也不愿意。 所以她决定换个说法,她本来也不喜欢郑阳,以前的喜欢都是假象,是凑合,不是真的,她巴不得跟郑阳撇清关系呢。 而且当下是他先做了对不起她的事,传出去李家也是占据舆论上风的。 李父李母愣了好一会儿才消化掉闺女话中的意思。 李母还拍了李潇潇肩膀一下,「你这个傻孩子,既然不喜欢,怎么不早跟你爸和我说。」 李父则眯着眼睛道:「就算这样,你也没做出什么对不起他们郑家的事,郑阳这个小犊子敢弃了你去攀高枝,还是该打!」 李宇也一副姐姐没有错,错都在郑阳的表情,跃跃欲试地想要去揍人。 李潇潇看得直想捂脸,当然,她也是知道了,原身这一家是真的相亲相爱一家人,特别护犊子的那种。 不过她并没表现出什么,只是捂嘴轻笑了一声,「爸妈,你们还不知道黄副厂长家的事吧?」 「怎么?」李家人问道。 「咳咳~那个,黄副厂长只有一个闺女,脑子还有点不好使那种。」其实她说的很委婉了。 第70页 黄家那闺女小时候摔坏了脑子,智商也就几岁小孩,听说没事不用说话的时候,有家人管着,在外面看着还像个正常的,回家后一有什么不如意,又哭又闹,还连抓带挠的,晚上还会尿裤子。 只是黄家独门独院,消息封的紧,知道这事的人不多。 「真的?郑阳看上这么个玩意儿?」李父李母满脸震惊。 「对啊,他就冲着人家钱和权去的,你们看着吧,等事情定下来,出不了几天,郑阳户口就能调回来,进厂里上班去。」李潇潇满脸不屑。 李父点了点头,难怪看不上他闺女,找那么个傻子,原来是打着回城的主意。 「呵呵,郑阳可真是个老王八,这样的都能忍的下。」李宇一脸嘲笑地嗤道。 「就是啊,所以爸妈小弟,咱们都不用做什么,他自己就能把自己给作死,你们看着吧,早晚有他们家遭报应的时候。咱们还是离得远远的,省得溅上血。」 「行,就听潇潇的,反正咱闺女也看不上那混蛋,今天我就找他家解除婚约去。」李父最后拍板道。 李母和李宇心里膈应,却也没再多说什么。 李潇潇又好一顿开解他们,直到确保他们不会再去主动招惹郑家才松口气。 至于李父要去退婚,李潇潇是贊成的,前世原身直到两人结婚后,她才知道自己被抛弃了,也早就失了主动权。 郑阳更是在家属院这边污衊原身水性杨花,巴上了大队长家当兵的侄子,甩了他不说,还在村里给他各种找麻烦,让他待不下去。 原身后来之所以被几个流氓毫不眨眼地欺负,也跟这样的名声有关。 这一切的始作俑者都是郑阳这个渣男,现在她来了,就绝对不会让这些人好过,尤其是郑阳。 李潇潇算过时间,这两天应该是郑黄两家刚见过面,还在研究婚事和工作的事,没有正式结亲家,郑阳也还没开始散布有关原身不好的传闻。 既然他们两家还在进行地下工作,那她索性就把事情闹大好了。 「爸,你先别急着去郑家,明天再去,今天还有别的事情要做。」李潇潇想了一下后说道。 李父听了闺女的计划,同意了。 因为李潇潇昨晚回来的晚,那个时间大多数人家都睡下了,所以还没人知道她回家了。 李潇潇等大家都上班去后,弟弟也去了学校,才用空间里的衣物等变了个身。 在古代的时候跟林寒学了一些易容的小招数,就足以让她彻底变副面孔了。 变了装后,李潇潇便在纺织厂、钢铁厂等几处跟郑家和黄家有关系的地方传起了小话。 例如,郑阳嫌贫爱富,为了回城名额,不惜倒插门进黄副厂长家。 例如,郑阳母子都是白眼狼,占着李家的好处 ,还想脚踩两条船。 再例如,黄副厂长以权谋私,违规帮自家未来女婿找工作。 还有,郑家母子为攀附权势,怂恿黄副厂长以权压人,威逼李家主动退亲…… 虽然这些话肯定也会将李潇潇和李家攀扯进去,可李家根本不在意,他们跟郑家的亲事,两个厂子还有家属院的邻居都知道,即便现在不说,等郑黄两家婚事定了,早晚大家也会说闲话。 还不如像李潇潇说的,早点先抖落出来,最起码占据了舆论的上风,避免被人泼脏水。 这种带点桃色的新闻本就受群众欢迎,再加上当事人之一还是纺织厂有话语权的黄副厂长。 另外,黄家的宝贝闺女很少在外人面前露脸,大家对她都挺好奇的,知道她抢人家未婚夫,不到半天,这事儿就传开了。 然后就是李父李母登场了,等传闻越演越烈,黄副厂长也没有当场否认的时候,李家去郑家退婚了。 郑母其实不想在这样的情况下退婚,对儿子名声影响不好,可黄家已经说了,只要她儿子跟黄家闺女结了婚,领了证,就给他安排进纺织厂坐办公室,正式工,一个月三十多块钱工资。 这样大的诱惑,对没了丈夫的郑母,还有在乡下种了多年地、一分钟也不想回村里的郑阳来说,根本拒绝不了。 相反,两人还生怕黄家因为流言退缩了,恨不得马上就去扯证。 于是,李潇潇和郑阳的婚事,就这么推掉了。 李家也没跟郑家多攀扯,李父对上郑阳那心虚的目光只说了一句,祝他日后如愿飞黄腾达。 李潇潇相信,有了这一出闹腾,就算最后郑黄两家依然结亲了,想来郑阳也不会如前世那般容易去了纺织厂办公室,还获得了最后一批工农兵大学生的推荐名额。 她是在事情基本解决后才露面的,作为受害者,她还特意演了一出「我不信,我不信」的憔悴崩溃戏码,惹得知情者没少骂郑家不是人。 其实本尊在家里好吃好喝过得不知有多快活,连小弟李宇都佩服得连连对她竖大拇指,李父李母也因此真正放下心来,知道闺女是真的对郑阳不上心。 眼看着一周的探亲假要结束了,李潇潇帮着弟弟整理了一下高中的知识,能够让他顺利毕业那种。 今年是1977年,九十月份就会公布恢復高考的消息,李潇潇是肯定要去参加的。 只是弟弟李宇自小就不是块学习的料子,当初高中都是原身费了好大劲才帮他补习上去的,高考就别想了,能够顺利拿到毕业证就很好了。 第71页 李潇潇决定让他先把高中毕业证拿到手,然后想办法送去国营饭店,找个大厨系统地学点手艺。 等一两年后,正式改革开放了,让他自己开个饭店啥的,相信以他的手艺和浓厚的兴趣,饭店绝对会开的不错。 帮弟弟捋了两遍高中知识后,李潇潇还找全了两套初中和高中的所有课本。 有些知识她知道重要,但具体的还得再复习复习,没办法,上辈子在古代活了好几十年,很多细节都记不清了,好在现在只是三月份,她时间上还来得及。 等该准备的都准备的差不多了,李潇潇依依不捨地离开了李家。 等下了公交车,到达火车站后,李潇潇回头笑着看了眼东城市,不急,年底考完她就会回来了。 回去她就没带那么多行李了,只有一个随身小包,里面一套衣服和些零碎东西。 父母给准备的好东西,她都趁他们不注意留在了家里,笑话,她空间里各种好东西可多着呢,那些都给家人留着吧。 买完车票刚出售票室,李潇潇就听到了一众尖叫声,只见售票室门口有个身穿军装的高大男子满身是血地倒在了地上…… 第45章 70年代被弃女知青 救人-系统升级…… 做了差不多两辈子的医者, 李潇潇当即就沖了过去,散开围着的人群,喊人去报警的同时,紧急帮他止血救治。 男人伤的位置是左上腹部, 短时间涌出那么多鲜血, 李潇潇一看就知道这是外伤导致的脾脏破裂。 脾脏是一个储血器官, 一旦发生破裂, 除了大出血外,当即就会有乏力、面色苍白等贫血、失血过多的表现, 需要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只是当前事发紧急,医生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没有车子, 也无法安全地将人送去医院,李潇潇只能想法止血拖延。 这时救人要紧,对方还是保家卫国的军人,如果她没看错,貌似刚才是被带刀的歹徒给捅伤的。 李潇潇也顾不得暴露不暴露的了,给他嘴里塞了颗药丸后,又迅速藉助挎包的遮掩, 取出银针,掀开他的衣服,对着相应穴位开始针灸。 针灸技术现代也有, 只是她那一手精湛的针灸术, 主要还是前世在古代跟被誉为「神医」的一位老太医学的, 相信在现代社会,她排第二,就找不到能排得上第一的。 等看着对方脸上的血色恢復了一些, 流血也止住了,军人貌似还张开眼睛看了她一眼,三月份的天气里,李潇潇的后背都湿透了。 幸好还来得及,要是再晚上几分钟,哪怕是医生到了,估计这人也该大出血死掉了。 正好这会儿警察和大夫也一起来了,警察将被擒住的歹徒带走,医生将病人抬上车送去医院医治,李潇潇也默默退出了人群。 救人一命的李潇潇找了个没人的角落进入空间,脱掉一身血的衣服,用灵泉水沖洗一下,换了身衣服后才去候车室坐车。 又是折腾一天,傍晚到的王家村。 李潇潇在村子外面就把空间里的两套课本拿出来了。 一套自己用,另一套她准备送给同屋的知青吴向玉。 吴向玉比原身大一岁,两人在知青院一直住同一屋,前世原身被郑阳抛弃后饱受流言蜚语折磨时,知青里只有她坚定不移地站在原身身侧支持她。 李潇潇成了原身后,除了该报的仇要报,对原身好的人,她也会回报回去。 吴向玉家是东城市城郊农村的,家里极度重男轻女,人家知青下乡,家里都会多少给邮点吃的穿的啥的,她下乡的时候,只有一套薄薄的铺盖和两身全是补丁的衣服,平时还三天两头写信过来要她往家邮粮食、特产。 在前世,吴向玉因为家人三五不时的逼迫,所有时间都用在干活挣工分上面了,恢復高考后也一样,不干活就没工分,没工分就没口粮,她根本没太多时间复习,加上也没什么资料,自然没能考上。 后来家里给她在东城市找了个工人的婆家,她才回城嫁的人。 只是根据原身的了解,她嫁的那家人也不是好的,大龄二婚有两儿子不说,还是个妈宝男,吴向玉因此被折磨了一辈子,最后被磋磨死了。 李潇潇决定带着吴向玉一起复习高考,至于知青院的其他人,还是算了,前世或多或少都欺负嘲笑过原身。 也幸好知青院住的宽敞,女知青都是两人一间,到时候她跟吴向玉在屋里复习,别人也影响不了什么。 看着李潇潇拎着一大包挺沉的东西回来,知青院的几个女知青脸色都不太好看。 原身下乡时穿的就比她们好,时不时有家人补贴不说,还有个郑阳那样相貌堂堂的城里对象,除了吴向玉以外的女知青,心里对原身都是嫉妒的。 不过碍于知青院的团结,大家明面上还是过得去的。 男知青们因为几个女知青的缘故,对李潇潇也只是个面子情。 当然,也不只是对她不友好,整个知青院的知青们彼此之间,关系都不是太融洽。 李潇潇对外面的几位知青点了点头,就推门回了自己屋。 「潇潇,你回来啦!」吴向玉刚洗漱完回屋,正在梳头髮,看到室友回来,很是高兴。 「是啊,向玉姐,我回来了。」李潇潇把东西放到炕边回道。 「你怎么也不提前说一声,突然就跑回家去了,家里出什么事了吗?」吴向玉坐过来关心地问。 第72页 「向玉姐,我也是突然知道了一些事,所以没来得及告诉你,我家人都没事,只是我跟郑阳退婚了。」李潇潇看着眼前温柔的姑娘,感受着她的善意坦白说道。 「啊?你跟郑阳?怎么会,你两不是一直挺好的吗?」吴向玉不敢相信。 「呵,他有了更好的选择呗,没啥,以后我就是单身啦,还能找个更好的。」李潇潇对她眨了眨眼,不在意地说。 「潇潇……」吴向玉知道原身对郑阳的感情,看着她那般轻松的模样,心跟着揪了起来。 「我真的没事,向玉姐,其实我跟郑阳也就是邻居兄妹情,知道他要跟别人好了,我真的没那么在意,你看,我回家这些天,还吃的胖了一圈呢。」李潇潇特意站起身来,在她眼前转了一圈,逗得吴向玉差点笑出来。 「好吧,既然你想的清楚,那就好,其实没跟你说过,我之前就觉得郑阳跟你不太合适。」吴向玉轻声说。 「啊?」李潇潇没想到吴向玉会有这样的想法。 「是啊,咱们潇潇可是大美女,个头、身材、脸蛋都顶好那种,郑阳满打满算还不到一米七五,怎么看怎么配不上咱潇潇。」 「哈哈,向玉姐,英雄所见略同,我也是这么想的!」两人没一会儿就笑闹到了一起去。 李潇潇等外面没什么动静后,从包里给吴向玉拿了些好吃的出来,还把书本分了她一份。 「向玉姐,我这次回家,感觉咱们东城市变化不小,我有种预感,以后大学肯定不会一直是工农兵推荐那种,咱们有时间多看看书,随时准备着,万一有一天恢復了高考,咱们也更有底气一些。」李潇潇手放在书本上,无比认真地说。 「这……」吴向玉迟疑了一下,「好,潇潇,我听你的。」 吴向玉是初中毕业下的乡,她下乡的时间比原身要多好几年,本来是对回城已经不抱希望了,没想到李潇潇探一次亲回来,居然带了这样的好消息。 等晚上两人趟进被窝,吴向玉还在想着,「潇潇,你真的觉得会有那一天吗?」 「嗯,向玉姐,你相信我,东城那边都有不少教授、老师返城了,肯定有那一天的,再说,机会留给有准备的人,咱们多学点东西,怎么也不会白学的。」 「好。」黑暗中,吴向玉握紧了拳头,用力点头。 反正日子已经这样了,难道还会更差吗?吴向玉不觉得。 有了李潇潇的鼓励,吴向玉学习起来劲头十足。 因为她只有初中学歷,又放开书本好多年了,李潇潇安排她先自己看一遍小学和初中的课本,有问题两人一起研究。 李潇潇自己则从初中开始看,然后是高中的,都得仔细过一遍,等过完第一遍,她再帮吴向玉一起学习高中课本。 距离七七年的高考还有整整九个月时间,她们平时还要挣工分,真正算起来,时间其实还挺紧张的。 不过人只要有了兴趣和劲头,再苦再累也能坚持下去,何况两人学习起来还有伴,学习的日子比吴向玉想像的要轻松。 回村里没过两天就是春忙了,忙着播种和施肥。 王大队长对知青们还算是照顾,分配给他们的活计相对普通社员们都要轻松一些。 李潇潇主动要求去餵猪了,一方面,餵猪这个工作时间相对比较自由,不像在地里,身边时刻都有人在,想要偷懒一会儿都得注意些,另一方面,餵猪的工分比起她下地挣的不低,想要得到同样的工分,她在地里得一直哈腰忙一天。 再说她还有空间这个作弊神器呢,空间里的红薯藤可是一茬茬地长,那都是餵猪的好东西,她只要象徵性地去山上割点猪草,没人的时候,她多餵点红薯藤,猪更喜欢吃呢,也更长膘。 等猪出栏了,体重超过往年平均水平,作为负责人,她还能多收些猪肉奖励。 开始餵猪后,李潇潇每天白天也有时间看书了,还能在没人的时候去空间忙活忙活。 跟着她两世的灵泉空间,随着上一世任务的完成,积分大涨,种植区和养殖区都多了几块,里面的活计忙起来也是够人呛的。 即便有灵泉水消除疲劳,李潇潇也有点麻木了,现在除了是个医术高超的医生,她觉得自己也能称得上是一个专业称职的优秀农民了。 种粮种菜、养鸡养猪,就没有她做不了的。 这一天,李潇潇忙完村里猪圈的工作后,正苦-逼的在空间收玉米,新鲜的玉米煮起来味道好极了,她把玉米收好放起来,随时都能煮来吃,烤也行。 钻在玉米地里一边背诵着政治课本的内容,一边往背篓里扔玉米,连着忙碌两垄地后,李潇潇背着一背篓玉米跑去了灵泉边。 「唉,107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真是不敬业,我农民这个职业什么时候能转换一下啊?」李潇潇一边扒玉米穗,一边嘀咕,难不成107又跑去闭关升级了? 「您好宿主,我是晶脑系统107。」正在她迷迷煳煳的时候,107那清冷的声音响了起来。 「107,你回来啦!」李潇潇激动地差点跳了起来。 「您好宿主,是的,我回来了。」107语气不变。 「107,这一次又升级了吗?」李潇潇很好奇。 「是的宿主,107刚刚升级完成,这一次晶脑系统给灵泉空间升级了高级自动化远程遥控一键收割功能。」 第73页 李潇潇:「……」激动得没话说,貌似想什么来什么的样子…… 第46章 70年代被弃女知青 他的机会 太爽了!她终于不用再日復一日地种地养鸡了! (翻白眼的107:本来也不用天天种啊, 多种了又不涨积分,还不都吃到你自己肚子里或者囤着换钱了!) (无辜脸的李潇潇:她以为给她地块就是得一茬茬种啊,不用种不早说,她也很累的好不好, 她不差钱的!) 有了一键收割功能后, 李潇潇顿觉天空都更蓝了, 空气也更清新了, 就连知青院那几个重度红眼病患者看着都顺眼了。 不过今天知青院还真没什么人注意到她回来,那几个女知青们正聚到一块不知聊着什么。 李潇潇随便看了一眼, 打了声招唿后就回了自己屋子,对她们聊的内容并不感兴趣。 她现在只想好好复习,考上大学让李父李母高兴, 还有带着李家人过好日子,哦,还有带着吴向玉一起好好复习上大学,帮她摆脱重男轻女的家庭。 几个女知青瞥了眼刚回来的李潇潇,满不在乎地撇了撇嘴,还有人一脸嫌弃地捂了下鼻子,继续热火朝天的聊了起来。 「哎, 你说大队长的那个侄子真的回来了?」 「那可不,我上工那阵儿听马嫂子说的,她亲眼看到的, 还是小车送回来的呢。」 「他不就是个大头兵吗?」 「哪儿啊, 谁家大头兵能被小车送回来?他肯定已经是干部了。」 「真的啊?那可挺有本事的, 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对象。」 「嘁,就你那样,人家没对象也看不上你。」 「你说谁呢, 看不上谁呢,我怎么了,我怎么也是海市来的人,还是高中学歷,怎么了?」 「海市怎么了,我还京市呢,长得也比你好看,你有什么得意的。」 「哎呀,好了,吵吵啥,我听说大队长那侄子长得可高了,模样也好看,穿着一身绿回来的呢。」 「就是不知道他衣服上几个兜,年龄倒是合适,可我爸妈不想让我嫁在农村。」 「我爸妈也不让,但人家是军人,嫁过去就能随军呢。」 「我怎么听说他是负了伤回来的,不会是被部队给退回来了吧?」 「哎呀,那不行,要是万一伤了胳膊腿儿的,我可不想找个残疾人,军人也不行。」 「要不咱们明天去瞅瞅?」 …… 还没到吃饭时间,回到屋里的李潇潇洗了洗手后就坐到炕桌上看起了书来。 回来一个月了,农忙都结束了,李潇潇已经把初高中课本都过了一遍了,现在开始给吴向玉准备高中知识点的汇总。 时间有限,她不打算按照课本一页一页给她讲,直接把一些主要的知识点归纳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 说来她第一次穿越也曾参加过高考,不过跟现在不是一个省,题目肯定不同,再说过了百多年了,她也都忘的差不多了,印象中只记得十年后的第一次高考试卷难度不大,都是一些基础性的题目。 吴向玉下工后被大队长喊了过去,所以回来的晚些,等她回到屋子的时候,李潇潇已经整理出了一页的数学公式。 「潇潇,你学习的效率真高。」吴向玉洗完手回来羡慕地说道。 李潇潇正好写累了,便放下书本,起身拿了两块奶糖,一块塞进吴向玉的嘴里,一块自己含了进去。 「向玉姐,只要你认真看,一定也跟我一样的,再说还有我呢,我保证给你讲明白。」 「嗯,好,潇潇我相信你。」吴向玉因为只有初中学歷,想到高考,有时候会有自卑的心里,但最近一段日子,每天都有李潇潇帮她打气和辅导,她的心态也变了许多。 姐妹两个瘫在自己的被褥上,眼睛看着屋顶,愉快地吃着奶糖。 「对了,潇潇,我刚才去大队长家取信,看到大队长的侄子了,就是当兵好多年的那个,叫王松什么的。」吴向玉想到刚才见到的那个青年,眼睛就亮晶晶的。 「哦。」李潇潇并不在意,她现在满心都是学习,考大学,村子里的人和事她都不怎么上心。 「哎,我跟你说啊,我还是第一次见他本人呢,以前总听马嫂子她们说大队长侄子怎么怎么优秀有本事,我都没当回事,今天一见,我的妈呀,我还从来没见过长得那么好的男青年呢。」吴向玉激动地从被褥上起来,侧着身子面向李潇潇道。 「能有多好看?」李潇潇随口回道,再好看还能有她家林寒好看吗?她很想他。 「怎么说呢,反正我形容不出来,不只是五官看着好,整个人给人一种很特别的气质,也可能跟他穿着一身军装有关系,我就觉得他一点都不像是大队长的侄子。」 等说完这句话,两人一起笑了起来。 王土地人如其名,长得有点像土地公,也就是个子有些矮,身体还有点微胖,看着就挺喜庆。 谁能想到他这样的还能有那么高大英俊的一个侄子! 李潇潇笑得眼睛都弯了,也并没有想太多,实在是想不到王大队长的亲戚能好看到哪里去。 「哦,那个王松什么,还负了伤,被人开军车送回来的,当军人的可真不容易,也不知道以后我能做些什么。」吴向玉满脸希冀地说。 第74页 「那你可得好好想一想,看看自己喜欢什么。」李潇潇对她眨了眨眼道。 「嗯,我好好想想。」吴向玉一脸认真。 晚饭是知青们一起吃的,大锅饭,没滋没味的粗粮粥。 没办法,李潇潇穿来后也想分开去的,只是一想没多久就能回城了,还是算了,这样大家轮换着来做饭也还行,再说她还有空间可以贴补自己,顺便照顾下吴向玉。 饭桌上,因为女知青嫌弃李潇潇餵猪,都跟她离得远远的,李潇潇一点都不在意,跟吴向玉一起吃的还挺香。 晚饭后,两人先洗漱洗衣服,收拾东西,然后才聚到炕桌上面对面地开始学习。 吴向玉把不会的地方标记下来,每天睡前都有李潇潇给她留的答疑时间,两人就这样一边上工,一边学习。 转眼又是半个月过去了,快到五一了,怕热的人都穿起了短袖,李潇潇穿的是原身爸妈给她邮来的白色的确良衬衫和藏蓝色裤子,脚上一双学着村里人做的千层底,还挺舒服的。 她现在依然在猪圈工作,不过这个节气猪草多了,很多社员家里的小孩子都会割猪草过来换工分,她不用每天去山上割草,只要照顾好猪圈的猪就行,当然,工分也比之前春天那阵少了点。 工分多少她当然是无所谓的,上工也只是为了堵住社员和知青们的嘴,她巴不得活计更轻松些呢。 这天她请了假,前两天去林子里采了许多蘑菇,她都给晒干了,加上空间里拿出来的一些鸡肉干和猪肉干等,她准备邮回去给爸妈弟弟吃。 制作这些肉干的时候,她特意用的灵泉水,爸妈吃着对身体也是极有好处的。 这些日子,社员们和知青院慢慢有了些流言,主要原因还是在于郑阳回家探个亲就没再回来,听说户口都调走了。 大家都说郑阳是攀上高枝儿,把李潇潇给甩了。 有些人为李潇潇感到惋惜,而知青院的人大多数都等着看她的笑话。 李潇潇知道这些,却并没说些什么,毕竟这本来就是事实。 只要他们不跑到她面前来说三说四膈应人,她都当不知道,有那个时间,还不如多背背数学公式呢,无聊。 因为王大队长家的自行车不在家,李潇潇只能走着去镇上,一个多小时的路途,幸好她有空间在,偷偷转移了包裹里的东西,否则那一大包袱,她一路都拎着得累死个人。 通往镇上的路并不多宽,也就只能走下一辆汽车的样子,还都是土路,没走多远,鞋子上就都是灰尘了。 李潇潇并没在意,想着爸妈弟弟收到自己包裹的样子,嘴角就不自觉地翘了起来。 正走到一多半了,过了前面的山根底下,再拐个弯就到镇上了,前面突然走过来两个人。 李潇潇顺着小路看过去,来人都是王家村的,其中一个是村里有名的二流子王三根,在村里名声极差,经常跑去外面偷鸡摸狗的,偶尔村子里也有人嘟囔说他偷东西了,但一直没有人抓到现场。 加上王三根他娘是村里有名的泼辣不讲理,因此大家也都只是私下里说说,但他除了偷窃,经常调戏小姑娘这是大家公认的。 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就没有没被他调笑过的,原身以前也被他觊觎过,只不过那时候有郑阳在她身边,他就没什么机会。 李潇潇通过原身记忆对他有印象,这两个月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她并没在村里见过他。 现在正面碰上了,李潇潇暗暗嘆了口气,继续目不斜视地往前走去。 「哎呦,这不是李潇潇同志吗,矮子,你记得她吧,咱们村最漂亮的知青了。」王三根一脸猥琐地上下打量了李潇潇一遍,不怀好意地对身边的矮子说。 王矮子风评跟王三根差不多,只不过他胆子小,更多时候是王三根的跟班。 「是呢根哥。」 王三根也是昨天才从局子里出来,又在镇上跟朋友们胡吹海喝了一宿,今天上午才回村。 昨天酒桌上就听矮子跟他说了,说那个叫李潇潇的知青被未婚夫给甩了,人家回城不要她了。 当时他就兴奋得不行,借着酒劲儿说了许多浑话,想着等回村一定要好好会会这娘-们,就连醉后做的梦,里面都是跟这小娘-们嗯嗯啊啊的画面。 没想到刚出了镇子没多远,就让他给碰上了,这岂不是专门给他的机会…… 第47章 70年代被弃女知青 英雄救美?…… 王三根看着眼前这个娇俏的小人儿, 心里顿时变得火热,早上刚醒的酒好像又醉回去了。 李潇潇可没打算停下来,她实在懒得搭理无关的人和事,她现在的时间宝贵着呢。 谁想王三根这人胆子居然这么大, 她都错身走过去了, 没搭理他, 他还能从后面追过来, 想要拉扯她的手。 李潇潇这下子可是怒了,她不愿搭理他, 他还以为自己怕了是吧,真是给他脸了,一个外强中干的二流子, 哪来的胆子敢招惹她这个姑奶奶! 只见她一个迅速地转身闪过,正要一脚踢过去,王三根就已经被一块石子打在了脑门上,顿时鲜血直流,人倒在了地上。 李潇潇惊讶地眨了眨眼,这石子打的妙,正中脑门中央, 等伤口干巴了以后变成一个红点,不用点胭脂了,多美啊。 王矮子这会儿已经被这一出给吓得瘫在了地上, 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第75页 王三根倒在地上捂着额上的伤口, 一顿哭嚎。 李潇潇往石子发出的位置看了过去, 山根那边正有一个年轻男子骑了自行车慢悠悠地往她这边过来。 远远看过去,那人的身形让李潇潇有种莫名的熟悉,她的心跳迅速加快, 双眼一动不动地盯着那边。 很快车子骑近了,停在了她的身前。 李潇潇看着他陌生又有一丝熟悉的面庞,心里有些失望,原来不是他。 车子上的人气质有些冷,但看清李潇潇的脸后,面上还是闪过了一丝惊喜,「原来是你啊同志。」 李潇潇淡淡地点了点头,「同志你好,刚才谢谢你帮了我。」 青年唇角微勾,「该我跟你道谢才是,上次要不是有你在,我肯定是没了命了。」 李潇潇摇了摇头,「我懂些医术,医者仁心,那都是应该做的,再说你也是为了抓歹徒,不必言谢。」 「那也还是要谢谢你,我叫王松寒,王家村人,请问同志你是?」王松寒扶着自行车,一脸认真地说。 李潇潇听到「寒」这个字的时候,眼神微微有些闪烁,却只是一瞬,很快就恢復了正常。 除了身形,他长得跟林寒没有一丝相似之处,而且他不仅没有认出她来,也并没什么异样,根据前两世的经验,他一定不是他。 「你好,我是王家村下乡的知青李潇潇。」 「对了,王同志,能不能再麻烦你一件事。」李潇潇说。 「是把他们送去公安局吗,没问题,本就该送去的。」王松寒看出了她的意图。 李潇潇点了点头,「那就麻烦你了王同志。」 王三根这会儿也发现了是王大队长的侄子王松寒打了他,心里有火却发不出来,听到他们又要送自己去公安局,眼神中才显露出一丝惧怕。 他昨天才从局子里出来,今天又被送进去,还是犯的流氓罪,这次肯定轻饶不了,他不想去。 「松寒,我们总也是一个祖宗的不是,我还喊王大队长王叔呢,今天是我错了,没长眼力界儿,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你就放过我这一次吧,以后我肯定不敢了。」 王松寒面上并没什么变化,只是淡淡地说:「有做错事的胆子,就该有勇气承担,行了,赶紧起来吧。」 王三根心里这才慌了起来,对面这人是真的要把他送进局子啊,他也没干什么啊,就是想干什么,也还没动手啊,凭什么就要把他送进去。 这么想的,也这么说了出来,「王松寒,我什么都没做,你凭什么送我去局子,我不服。」 没人理会他,王松寒把车子后座上绑着的绳子接下来,将王三根的双手拴住。 王三根用力挣扎,「王松寒,你这是故意的打击报復,你是不是跟这个小知青有一腿,要不你怎么非要为她出气,你这个……」 李潇潇实在不愿听他胡言乱语,从挎包里(实际是空间)掏出一块看不出颜色的破布就堵住了他的嘴。 「呜呜呜……」王三根不放弃地挣扎着,王松寒把车子让给李潇潇,让她把包袱挎到车把手上,由她推着,他则是拉着绳子,把王三根和说不出话的王矮子串在一起往前走着。 等两人从公安局出来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了。 「李知青,你是要去邮局吗,我帮你送过去。」王松寒推起车子就往邮局走,不理会后面说着「不用,我自己过去就行」的李潇潇。 李潇潇无奈地看了眼前面推车走的飞快的人,快步跟了上去。 寄完信和包裹,李潇潇也没什么要买的,就决定回村里。 王松寒则揉了揉肚子道,「都到饭点了,李知青,我请你吃点东西吧。」 「不用,王同志,你去吃吧,我知青院还有事,得赶紧回去了。」说完对着他点了点头就往出镇子的方向走去。 王松寒摇了摇头,推车换了个方向。 等出了镇子,李潇潇不由深深唿出了口气。 她真的没觉得自己做了什么啊,这人怎么这么客气,弄得她怪不好意思的。 此外,她心底还有些隐隐的难受,她已经穿越过来两个多月了,还都没有遇到林寒,难不成他这辈子不会跟来了?那她怎么办啊? 正默默地疾步走着,身后传来清脆的自行车车铃声,李潇潇往路边让了让,示意后面的车子赶紧过去,连头也没回。 谁想车铃一直响,车子也没有越过她去。 李潇潇回头看了过去,没想又是王松寒。 王松寒正推着自行车,脸带笑意地看着她。 「王同志,你这是……」李潇潇不解。 王松寒走了过来,将手中的油纸包塞进李潇潇怀里,「吶,走回去就晚了,别饿着肚子赶路。」 然后也不理会李潇潇,单手扶着自行车,另一只手拿着他那份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谢谢。」李潇潇被香喷喷的肉包子味勾引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盛情难却,那她就吃吧,毕竟,她确实救了他。 看到李潇潇吃上包子了,王松寒唇角翘得更高了,嘴里的包子咬得都更起劲儿了。 到了村里临分开的时候,李潇潇从挎包里(空间)掏出一个油纸包,塞给了王松寒,「这是回礼,谢谢。」 王松寒看着手中油纸包里面的肉干,不觉好笑,这姑娘,真是挺……有意思的。 第76页 ** 「松寒,你回来了,怎么样,部队里怎么说?」王大队长见到侄子过来送自行车,连忙过去问道。 「大伯,部队说让我在家再养半个月,半个月后归队。」王松寒把车子停到屋檐下后道。 「那就好,你也别急着回去,虽然你还年轻,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次伤了元气,可得好好养养,磨刀不误砍柴工嘛。」 王大队长最喜欢的就是这个侄子,侄子品行好,也有本事,才二十岁出头,就已经是连长了,比他家的臭小子强多了,真是给他们老王家争光。 「嗯,我会的大伯,对了大伯,还有个事,今天村里的王三根带着王矮子在路上想要欺负李潇潇知青,正好被我碰上了,我给两人送局子里去了。」 「王三根?他不是还在局子里……哎呀,这个混蛋玩意儿,这肯定是刚从局子里出来,就又跑出来干混蛋事,该,不用管他,这辈子他就在里面待着吧,也省的他那个奶奶整天担惊受怕的。」 王三根的爹娘不咋地,他那个奶奶确实是个实在人,但在养孙子这件事上她说的不算,只能眼睁睁看着儿子和儿媳妇把宝贝孙子给养歪了。 「这次应该判的挺重,他这属于惯犯了。」王松寒回道。 「嗯,该,判就判,哎,不行,我得去给王家大娘说一声去。」王大队长话没说完就往外跑去。 「哎,大伯,等会儿。」王松寒跑上前去,在他耳边说了两句,才让王大队长出门。 王大队长一边往王三根奶家走,一边心里嘀咕着,「松寒这是看上李知青了?」 ** 回了知青院的李潇潇有些累,趁着屋里没人,插好门后进了空间。 先去浴室用灵泉水泡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然后擦干头髮去了架子床上。 这边匣子里有两人在第一次穿越那时拍的照片,六十年代的黑白照片有,九十年代后的彩色照片也有许多,他们一起去各个地方旅游拍的,还有他身穿军装的照片。 李潇潇不知怎么回事,看着这张军装照就想到了今天的王松寒,怎么就不是他呢?林寒,你到底在哪里啊,她好想他! 抱着这些照片,李潇潇睡了过去。 梦里,她见到了林寒,他还是一身军装,笑着对她招手,说让她等他,他来找她。 李潇潇闭着的眼睛里流下了泪水…… 接下来的日子里,李潇潇每日基本都是重复同样的事情,上工餵猪,下工学习,偶尔冷眼看看嚼舌根的知青,只要不过分,她都不理会,有稍微过了的,她直接动手,都不哔哔。 要知道,前世的林寒可是个大将军,她还学了好几招呢,在现代对上几个人都完全不是问题。 在她这里吃了亏了的知青们,也就不敢往她身前凑了,不过背后嘀咕她的人可不少,还有村里那些没事干的大妈们。 不管是心疼她的,还是见不得她好看热闹的,李潇潇都没事人一般,当然,确实有那些真心对她好的,她也会记在心上。 慢慢地,村里也没人说她了,实在是当事人都啥事没有,说着说着也没意思。 最近让李潇潇觉得有些诧异的是,王松寒好像有些不对劲儿…… 第48章 70年代被弃女知青 因为喜欢想要娶她…… 她最近遇到王松寒的次数貌似有点多, 还都是巧遇,真的这么巧吗? 李潇潇心里有些别扭,怎么说她也是活了几世的人,虽说在某些方面不是那么敏-感, 可这种刻意的偶遇, 她多少还是察觉到了一些的。 她能感觉出来王松寒是个不错的人, 可她不会接受, 她要等林寒,他们前世已经约好了, 一定会再见面的。 可是人家王松寒也没直说,她就没法拒绝,只能装傻充愣, 能躲就躲。 这天下午,轮到李潇潇和吴向玉做晚饭,两人便提前回了知青院。 「潇潇,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啊?我觉得王松寒那人挺好的,看着也是真的对你上了心,人家又是军人,嫁过去就能随军, 不用再过这苦日子了。 这事要是摊到咱们知青院其他任何一个女同志头上,她们晚上估计做梦都要乐醒,你可千万别犯傻啊。」吴向玉一边搅动着盆里的粗面, 一边苦口婆心地说道。 炉灶边准备烧火的李潇潇闻言动作就是一顿, 无奈地笑笑后道:「向玉姐, 你也看到了,这我还没怎么呢,知青院就快容不下我了, 要是我真的跟人家处上对象,我估计第二天早上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我现在只是一个小知青,不想成为谁谁谁的媳妇,天天被说嘴配不上这个那个的,我只想做好自己。再说,人家王同志对我态度好,只是为了报恩,并不是大家想的那样,而且我对王同志也没有那个心思。」 「咋回事,啥报恩啊?」吴向玉好奇地看了过来。 没办法,李潇潇只好把那天在东城火车站救了王松寒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呢,那王同志见到你就是跟见到其他人不一样,潇潇,我都不知道,原来你医术这么好呢!」 「咳咳~也是赶巧事出紧急,我那个邻居爷爷教了我的,不过,我的医术确实也不错,嘿嘿。」 李潇潇从原身的记忆里知道,东城钢铁厂家属院附近的一处平房,有一个医术不错的爷爷,整天笑呵呵的。 第77页 原身小时候爸妈都工作,她就在家属院里自己玩儿,没少偷熘出去,有一次就是那位爷爷把她送回家的。 原身还真的跟老爷爷学了些医术,只不过那些都是皮毛而已,后来等弟弟逐渐大了,她更多时候就是在家哄弟弟,很少去了。 那位老爷爷前些年已经去世了,她用这个说法,相信大家也都说不出什么来,她的医术也算是有了出处。 原主本身就是个低调的人,她也不想张扬,马上就高考了,她真没那么多时间做别的。 要不是不好跟吴向玉解释,她本不愿说这些的。 「那你俩还挺有缘分的,说真的,你好好考虑考虑王同志吧。」吴向玉说来说去,又说回了王松寒这里。 (李潇潇:「……」怎么又绕回来了?) 在她看来,下乡这么多年,回城的心思早就淡了,如果能在这里遇到个合适的人选,还真的是不错的选择。 等李潇潇嫁去王家,到时候就随军走了,不用再下地干活不说,比起留在城里也是不差的,她不想好妹妹错过这个机会。 不过她也知道自家妹子有主意,并没有再多劝,表示了一下自己的态度和建议后,就换了话题。 屋内的两人都不知道,这段对话被正巧过来送东西的王松寒本人听到了。 王松寒捏了捏手中的铝饭盒,里面装着他婶子给做的红烧肉,他知道李潇潇今天轮到做饭,本来是想过来给她添个菜,帮她干点活儿,顺便找机会表个白。 没几天他就得回部队了,他想在离开前能定下两人的关系,可没想到他这边还没表白呢,就被对方给拒绝了? 王松寒站在那里好一会儿,觉得整个脑子都是嗡嗡的。 他活了二十三年了,还是头一次对一个女同志上心,所有的好东西都想给她,想跟她待在一起,不忍心看她吃苦受累。 可是,她好像说对自己没意思? 王松寒从窗户外,把饭盒推进了李潇潇屋里的窗台上,一个人安静地离开了。 一边往家走,一边魂不守舍地发呆。 不对,她还说他对她好是因为报恩,可他并不是因为恩情啊,他是因为喜欢她,想要娶她,才对她好的,她是不是误会了? 对,一定是这样,她压根就不知道自己喜欢她,所以才说出那样的话! 王松寒脸上的神情突然又变得生动起来,快步往大娘家走去。 他自小爹娘就离开了,是被大伯和大娘养大的,对他来说,大伯和大娘就是他的爸妈,大伯家的堂哥堂弟和堂妹就是他的亲人。 他从来没有过谈对象的经验,不知道如何让女同志接受自己,所以他决定去跟大娘讨点经验,他不能说是自己,就说是他战友的事好了。 嗯,对,就是这样。 结果到了王土地家,王松寒刚说完了大概,还没说是谁的事,大娘就一拍大腿说道: 「哎呀,松寒啊,你可算是开窍了,你这是想着潇潇那丫头呢吧,我就说,咱家松寒可不是个憨的,怎么可能不知道给自己找媳妇。 潇潇那丫头是个好的,我和你奶奶都早看好她了,还想着谁家小子有那个运气,没想被你这个傻小子看上了,哈哈哈!」王土地媳妇哈哈笑道。 一直在门口听动静的赵婆子立马就满脸堆笑地推了门进来,「老大家的,我就说吧,咱松寒是个心里有数的,哈哈,这门亲,我看行,你赶紧收拾收拾,要不明天就去知青院说说吧?」 还想纠正是自己战友不是自己的事的王松寒:「……」 顿觉也没啥可丢人的,好像这样也不错! 不过,在大娘她们过去之前,他是不是还得先找人姑娘家说一声? 突然想明白了的王松寒竭力安抚住了奶奶和大娘,说自己先得徵求一下女方的同意,才能再上门求亲。 赵婆子和王大娘眼中都有些遗憾,家里几个孩子都结了婚的,只剩下这么个孙子(侄子),还以为明天这事就能成了,谁想这个没用的,还没跟人丫头透过气呢。 王大娘这会儿才反应过来,侄子过来的意思就是想问问怎么讨好女方,想了想后道:「潇潇那丫头喜欢吃兔子肉,松寒啊,要不你去山上逮两只去?」 「嗯,兔子行,那丫头太瘦了,是得好好补补,再去镇上割斤肉,买块花布,这才显得有诚意,好好跟人姑娘家说。」赵婆子也给儿媳妇补充道。 王松寒张了张嘴,又闭上了,好吧,怪不得人家一直不知道他的心思,原来是差在这儿了。 他晚上就得去趟山上下套子,明早再去镇上供销社…… 还不知道把只是想要表白的孙子(侄子)拐到歪道上去了的婆媳两人,正拉着手亲昵地坐在炕头畅想着李潇潇嫁进门后的美日子,把媒婆该做的事情都交代给了王松寒。 李潇潇此时并不知晓,一场惊吓就近在眼前了。 她最近学习效果不错,高中课本通读了两遍,题目也都做过了,吴向玉在她的帮助下,也有条不紊地学习着。 除了偶尔过来她面前找存在感的女知青,她觉得这日子真心不错。 第二天早上,她正在猪圈里餵猪,马嫂子就跑了过来喊她,「潇潇啊,你快回去看看,向玉那丫头出事了!」 李潇潇心头顿时就是一震,慌忙扔下手上的东西,连句回应都顾不上,飞快朝着知青院跑去。 第78页 向玉姐怎么了?可千万不要有事啊!谁要是敢欺负她,她一定要他的命! 等她回到知青院时,院子里只有几个听到动静过来的社员,知青们今天上工的地点有些远,没人在这边。 她和吴向玉的屋子里传来一阵崩溃的痛哭声,那是吴向玉的声音,屋里时不时还有人在劝解。 李潇潇有些胆怯地推开了门,看到向玉姐衣衫规整,只是脸色不好,还都是泪水,目光有些呆滞。 旁边是村里一位跟吴向玉关系很好的社员大姐,看样子是在劝她想开点。 看到李潇潇回来了,大姐也是深深松了口气,对着她说道,「潇潇啊,你回来了就好,快劝劝向玉吧,不就是狠心的家人吗,谁家没点污糟人污糟事,以后就当没这些人算了,别哭了,伤坏了身子就不好了。」 说完就起身拍拍李潇潇的肩膀,带着院子里的几个大娘大妈走了,走时还帮她们关了大院儿的门。 李潇潇看着吴向玉的样子,知道不是自己之前想像的那样被人欺负了,心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猜到了事情的始末。 事情就是这样,吴向玉的爸妈从她下乡后就从来没有给过支援,还三五不时写信过来诉苦要吃要喝。 偏吴向玉是个孝顺的,宁可自己饿肚子,也会时不时地把口粮攒一些寄回去,还有山上采的挖的,只要她有,就没有不寄回去的。 还是李潇潇穿越过来之后,潜移默化地改变了她一些,通过几次不经意的写信试探,让她浅浅意识到,她对于家人来说,只是可以无限索取的傻子,她就很少再往回寄东西了。 前些日子,家里来了一次信,信上说的特别好,说她弟弟运气好,考进了厂子成为一名正式工,家里宽松许多。 为了弥补这些年对她的亏欠,也托人帮她找了个工作,能帮她把户口调回城里来,还随信附带了五块钱,让她买块花布,拾掇拾掇自己,尽快回家转户口上班。 当时接到信时,吴向玉还挺激动的,开心得像个小孩子,还把信给李潇潇看了。 吴向玉从小缺爱,即便李潇潇之前点醒了她,可她对家人还是一直是抱有幻想的,轻信了信上所说。 但李潇潇是谁,她可是知道原主前世的轨迹,虽然今生跟前世多少有些不同,她还是坚信,这就是吴家骗她回去嫁人的诡计。 于是,看到信后,李潇潇就安抚住了吴向玉,让她给自己亲近的朋友亲戚或同学发个电报问问情况再说。 吴向玉虽然不解,却也相信自己好妹子,给一个要好的同学发了电报。 今天就是她收到回信的日子,原来她爸妈信上写的都是骗人的,什么她弟运气好考上了正式工,什么家里为了补偿她帮她安排了工作,这都是为了骗她回家嫁人的! 他们给她找的那人,家里已经有三个孩子了,最大的那个,比她都小不了几岁,而且听说他们的妈就是被那人打跑的,她要是真的回去了,这辈子就完了…… 第49章 70年代被弃女知青 那个,我有些事要…… 吴向玉从大队长那里取到同学寄给她的回信后, 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看了,当场没忍住痛哭失声。 赶巧马嫂子和几位大姐大妈看到了,一路安慰她送她回了知青院。 马嫂子嘴碎但人还不错,看到吴向玉一副不想活了的样子, 狠骂了她两句后就跑去猪圈找李潇潇了。 她知道李潇潇两人关系好, 希望她能好好劝劝她, 这年头当父母的都是狠心的, 谁家还没个重男轻女了,吴向玉这丫头也就是一时接受不了, 想开了也就好了。 等大家都走了,李潇潇关上屋门,坐到了吴向玉身边, 轻轻拍着她的后背,无声地安慰着她。 吴向玉「哇」地一声趴到了她的肩上,「潇潇,是我错了,我就不该对他们抱有幻想,你是对的,幸亏我听了你的, 上次接到信没有第一时间跑回家,以后我再也不当他们是家人了,我就你一个妹妹。」 李潇潇心里其实挺愿意看到她想开的, 那样的家人早抛开早解脱, 吴向玉是个善良的人, 她值得更好的人生,而不是那个四十多岁就被婆家磋磨致死的可怜人。 「好,向玉姐, 以后我就是你亲妹妹,我的爸妈弟弟也是你的爸妈弟弟,咱们都是一家人。」李潇潇继续拍着她安抚。 吴向玉其实也哭了好一会儿了,她只是心里一时接受不了,但她也知道那都是事实,她的亲生爸妈和弟弟就是那样冷血自私的人。 「谢谢你潇潇,我没事了。」吴向玉发泄一通后,直起身子,抹了抹脸上的泪水,坚决地说,「我以后再也不会为他们流一滴泪了。」 「嗯,好。」李潇潇点头。 「我还要更加努力地学习,我就不相信以后凭我自己不能闯出一条路来。」 「好,咱们一起再努力!」 李潇潇很高兴看到向玉姐振作起来的样子,马上就会开放高考,以她努力的程度,一定会考上不错的大学,到时候,吴家人想必会后悔死! 眼看着到晌午了,李潇潇就没再回去猪圈,拉着吴向玉去了后山上。 这个季节有不少的蘑菇冒了出来,她打算采一些炖了吃。 吴向玉因为在马嫂子几人面前失了态,还惹她们担心,心里有些不好意思,也决定采点蘑菇什么的,每家送上半斤,多少算是个心意。 第79页 等晌午头上,两人从山上下来,李潇潇就见知青院外面的拐角处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吴向玉这会儿早就恢復好了,看到人后推了推李潇潇的胳膊,将她手中的蘑菇接过来,自己先进了院子。 王松寒一个小时前就从镇上供销社回来了,他大清早先去山上查看了昨晚下的套子,套到了两只灰兔子。 把兔子送回大娘那里后,又骑着自行车去了供销社。 除了一条两斤的五花肉,王松寒在供销社转悠了老半天,每样东西都仔细看过了,得了一众售货员的白眼。 最后他又买了两罐麦乳精、一块五尺的小花布、一条军绿色的布拉吉。 带着一大包东西,王松寒匆匆地来到了猪圈那边,没想没看到本该在那里的李潇潇。 知道她回了知青院后,他就又赶了过来,结果还是没有看到人。 王松寒只能站在角落里等着,眼看晌午了,她待会就能回来。 果然,看到李潇潇出现的那一刻,王松寒整张脸都红了个透,心脏扑通扑通的,完全控制不住。 他从来没想到自己会有这样的一天,以前即便是面对最兇残的敌人,他都没有如此失态过。 李潇潇看过去的,就是他那红成苹果般的脸颊,还有坦诚深邃的目光,她的心也悬了起来,不会吧? 「李知青,那个,我有些事要跟你说。」还是王松寒先开了口。 李潇潇沉下心思,决定还是早点跟人家说清楚的好,便点了点头,沖他走了过去。 这会儿是晌午,大家都回家吃饭了,路上没什么人,两人往远处走了走,站在了一棵大树下。 「李知青,我,我……」王松寒脸颊发烫,先将手中的东西递了出去,准备一口气说出来。 可李潇潇没让他说,也没有接过那一看就全是好东西的袋子,她直接开口堵住了正要说什么的王松寒。 「王同志,你是个好同志,又是保家卫国的军人,我很敬佩你,我现在只想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谢谢你的东西,但我不能收。」 李潇潇还算是委婉的话,王松寒却即便没有经验也还是听懂了。 或许昨天之后,他就有了心理准备,并没太过意外她的反应,脸上没有半点变化,仍然坚持着将东西塞进了她的怀里: 「李知青,这些你一定要收下,这是我奶奶、大伯和大娘他们对救命恩人的一点心意,不是我买的。」 稍微顿了一下,王松寒继续说道:「另外,我下午就要回部队了,过来跟你告个别,祝你学习和生活顺利,再见。」说完人就转身走远了。 李潇潇有些发懵,她这是自作多情了? 哎,走那么快干嘛,她还想问问昨晚那盒红烧肉的事呢…… 不知道李潇潇什么心态的王松寒,此时脸色发白,疾步朝着家里走去。 本来打算表白的,可是李潇潇明显对他没有意思的样子,他就压下了心口的话,既然她现在只想学习向上,那他就先从朋友做起,不过,他不会放弃,他会等她的。 带着这样的心态,王松寒告别了赵婆子和大伯大娘,回家提上行李就离开了王家村。 赵婆子和王大娘本还等着孙子(侄子)带新媳妇回来,结果看到他的脸色,多少便猜到了一些。 王松寒大概是担心给李知青带去麻烦,主动解释说他又想了想,两人年纪都不大,等他这次执行任务立了军功升了职回来再说来得及,他想给她最好的。 同时也希望王家人帮他照顾好李潇潇,有什么事情及时通知他一声。 听得王家人都心里酸酸的,这个臭小子这是真上了心了,媳妇还没娶进门呢…… 王松寒走后,女知青们对李潇潇的针对也少了许多,李潇潇的日子如往常一般,上工、下工、学习。 唯一不同的是,每隔半月,她都会收到京市部队的来信。 最开始大队长喊她去拿信的时候,她还在纳闷,不是刚刚收到家里的来信吗,怎么才一天,又有信了。 结果看到信封,居然是部队的信,打开后果然如她所猜想,是王松寒寄来的。 李潇潇有些意外,但还是在回屋后仔细看了。 在信中,王松寒语气很轻松,仿佛把李潇潇当做好友般,给她介绍了部队的基本情况,战友们之间发生的有趣的事情,还有他也在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等等。 这封信的到来,让李潇潇比较枯燥的上工-下工-学习生活多了丝乐趣,不过她并没打算回復,实在是她多少猜测到了些王松寒写信过来的意思,她给不了他想要的。 可是等看到信的末尾,王松寒居然提起了她医术的事,主要是她那个有效的止血药。 之前她确实跟他提起过这事,她帮他针灸前给他餵了粒药丸,主要是消炎止血。 这粒药丸还是上辈子在那位神医太医那里学来的,空间里备了不少,配方不难,需要的药材也并不昂贵。 她也确实想过如何将这个药方的作用发挥到最大,不过后来一堆事,又一直在学习,就给忘了。 现在王松寒提起了,李潇潇觉得这封信还是得回一下。 (得逞的王松寒:嘿嘿嘿……) 李潇潇犹豫了一会儿,现在七七年,七八年就要提出改革开放,允许私人经济的存在。 第80页 这个药方虽然不是她原创,但也绝对能称得上是宫廷秘方了。 等国家经济发展起来后,一切都讲究智慧财产权,只是现在还没相关立法,人们专利意识淡薄,《专利法》也要八四年才会颁布。 那么在国家注重智慧财产权之前,药方她还是牢牢握在手里的好,不是她重利,也不是她不爱国,如果就这样随意把药方献出去,谁知道后期会发生什么事情。 七八十年代国内的间-谍可不少,这个药方虽说不是什么神药,但成本低廉、药效还又快又好,副作用少,用在军队等方面,能极大降低受伤军人的感染机率和失血併发症。 要知道,二战末期青霉素的横空出世,迅速扭转了战局,拯救了数以千万人的生命,也让米国制药公司赚的盆满钵满。 这个药方,比起青霉素还要更便宜,效果更好,如果被有心人注意到,便宜了外人,那她岂不是要郁闷死。 李潇潇觉得,先这样吧,就握在手里,等以后她註册了专利后,再让利给国家也不迟。 于是,在信里,她简单地把自己的意思表达了一下,这个药是她师父家祖传的秘方,不便公开。 但作为传承人,她可以帮着制作提供给急需的人,她当前手里有一批数量不多,再多就要等到明年了。 随信寄过去的,还有一包裹她空间里的药丸,大概几百颗,她只留了十几颗备用。 王松寒本也没真的打算要人家的药方,他只是脑子一动想了个能让她不得不回信的理由。 等收到回信,看了里面的内容,还有随信寄来的大包裹,王松寒拍了拍后脑,他有些后悔了,他貌似给人姑娘家找事了。 想到信里的内容,王松寒没把药丸往上交,只是分给了身边的战友…… 第50章 70年代被弃女知青 高考 日子就这样过着, 李潇潇还是每半个月到一个月收到王松寒寄来的信一封,每次都能有让她不得不回信的理由,李潇潇也是觉得无奈了。 不过,通过这种方式的接触, 两人的关系也稍稍近了些, 虽说从来没有提及过感情之类的, 至少李潇潇每次看到来信会觉得习以为常了。 时间很快到了一九七七年十月份, 国家恢復了高考制度,听到村里大喇叭通知的知青和读过书的社员们都沸腾了。 谁能想到已经停了十年的高考居然会恢復了! 虽说大家基本都放下书本很久了, 可多了高考这条路,都觉得光明就在前方。 尤其是知青们,顿时觉得回城在望了。 大家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就跑去镇上、县里书店买书, 还有往家里打电话、拍电报的,目的都是一个,要书! 一时之间,所有书店,人满为患,有些机灵的,早就发动家人帮着四处寻摸了, 镇上的收购站等都是香饽饽。 李潇潇和吴向玉就不用操这个心了,不说李潇潇早就给两人准备好了,就是王松寒都帮她寄了一套课本过来。 吴向玉知道恢復高考消息的时候, 当时就哭了, 晚上拉着李潇潇一顿感激。 这几个月虽说她确实用心跟着李潇潇一起学了, 学的也不错,可她心里仍然是没底的,不知道学这些什么时候才能有发挥的空间。 有时候也会发愁, 这辈子是不是就这样了,留在乡下,嫁个憨厚的村里人。 现在高考恢復了,她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这一切都是李潇潇带给她的,没有她的话,她自己估计早就被家人骗回城里当三个娃的后妈被丈夫和婆家磋磨了。 这辈子,不,下辈子,下下辈子,她都要好好报答李潇潇! 李潇潇可不知道吴向玉心里的想法,她此时正被知青院的知青们烦着。 知青里面有个别人通过不同渠道拿到了课本的,可大多数都不全,也不知道是谁听说的,说李潇潇那里有课本,不止一套,好像还有练习册。 大家就都疯狂围了上来,没办法,不管是市里县里还是镇上,所有的书店相关材料都断了货,根本买不到。 考上大学离开这里是他们多年来的梦想,眼看着梦想就在手边,李潇潇只需抬抬手就能帮助他们实现,他们自然不会放过。 看到眼前围上来的七-八个人,李潇潇心里一声冷笑,这些人在原身的前世确实没有犯什么大错,无非是跟着多嘴的大爷大妈们嚼嚼舌-根,顺便偶尔阴阳怪气嘲讽原身几句。 原身前世最后的遭遇并不是他们造成的,但却跟他们的冷眼旁观和落井下石不无关系。 李潇潇倒是不会直接如何报復回去,可适当的出出气还是要的。 于是她当着所有知青的面把多出来的那套书拿了出来,告诉他们,她只有这一套多余的,其他的几本她自己还要看。 这套书也有五六本了,距离高考还有一个半月,足够他们七-八人轮流翻看。 而且这套书也是她托人买的,不是白来的,需要按照市价给她钱。 知青们虽然心中不高兴她对钱这么斤斤计较,没把另一套也奉献出来,但有一套至少比没有强,只能勉强同意。 大家你一块他八毛地一起凑够了钱交给李潇潇,拿过了书。 李潇潇暗暗翻了个白眼,有书看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这这那那的,真以为谁都是他们妈啊! 嘱咐一声钱货两讫,其他概不负责后,李潇潇就拉着吴向玉的手回了自己屋子。 第81页 要这钱只是为了不想白白便宜他们那些人,要知道,现在高中课本的市价可是定价的三倍呢,她不要白不要。 当然,要了她也没打算自己留下,这套书正好是王松寒给她寄过来的,她已经有了,确实用不上。 她打算用这些钱买点药材,在空间里制成药丸给王松寒寄过去,也算是还了他送书的这份情。 知青那边,拿到李潇潇的那套书后,一开始还好,几本书分给了几个人先看,后面的人等着轮换。 可随着考试时间逐渐的临近,书到了谁的手里都不愿放开,谁都想多看半天、几个小时的。 加上那几个知青本就都是自私自利的人,拖延轮换书的时间越来越长,不出一个月,就乱做了一团,吵闹声连续半个多月都不绝于耳,甚至听说,还有大打出手的。 当然,这些就跟李潇潇和吴向玉都没有关系了,两人其实都复习的差不多了,剩下的这一个月,基本都在做练习题巩固。 因为是冬季,队里活不多,王大队长给报考的知青们放了假,只要不差那点工分口粮的知青,都可以不上工复习功课,李潇潇两人的时间完全充裕。 高考前的头一天晚上,吴向玉有些紧张,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李潇潇也没睡着,她倒不是紧张,就是有些激动,等考完终于可以回东城看爸妈弟弟了。 看到对方翻来翻去的样子,两人最后笑成了一团,吴向玉的紧张情绪也一扫而空。 第二天,阳光特别充足,一大早上,大队长就把队里的拖拉机开了出来,准备送知青们去镇上考试。 李潇潇给两人做了烙饼和鸡蛋,吃得饱饱的后上的拖拉机。 半个小时不到,拖拉机就到了镇上中学,这是镇里唯一的考点,报名的人很多,他们到的时候校门口都被送行的人给堵住了。 等好不容易通过排队查验进了考场,李潇潇深深地吐出了一口气。 两人不在同一个考场,但是是相邻的,这让吴向玉还轻松了几分,总觉得有李潇潇在附近,她更放心一些。 进了考场,看到大家都在如饥似渴地趁着最后时间背着什么,李潇潇都有些被带的紧张了。 好在,等卷子发下来的时候,她心态已经恢復如常了。 题目确实不难,不说她了,李潇潇觉得以吴向玉的水平,都能考个不错的大学。 考试时间过得飞快,等最后一天两人结束答题从考场出来的时候,脸上全是轻松。 「潇潇,你明天真的要回东城吗?」吴向玉皱了皱眉问。 「是啊,向玉姐,你别再犹豫了,我都跟我爸妈说好了,你跟我一起回去,你可不能出尔反尔啊。」李潇潇晃了晃她的胳膊道。 「可是……」吴向玉觉得太过打扰了,有些不好意思去。 「没有可是,向玉姐,这几年你没少照顾我,再说是你说的,我可是你亲妹子,我爸妈弟弟也都是你爸妈弟弟,怎么,难道你反悔了不成?」李潇潇挑眉看向她。 「没,我没说不是。」这件事其实她犹豫了几天了,最后还是被李潇潇说服了。 当时报名的时候,李潇潇就想好了,把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都写的她东城家里,考完就带着吴向玉回去一起过年,等通知下来,她们再回来办迁户手续。 马上过年,她实在是太想家了,又不放心吴向玉一个人留下。 大队长这边是同意的,反正没啥活了,她们走不走也不影响什么。 从校门口出来往外走的两人都没注意到,不远处的大树后,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正看着她们的方向,直到她们消失,那人又站了许久,才提步跟了上去。 回到知青院,两人就开始收拾东西,李潇潇之前已经把一些不用的邮寄了回去,这次剩下的不多,主要还是帮吴向玉收拾。 其他知青的屋子里一阵闹哄哄的,有人哭,好像还有人在打架什么的,两人都没有理会。 李潇潇一猜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一套好几本的书,其实他们抓紧时间轮流抄一抄的话,也够看的,只是他们都是自私惯了的,即使自己不看,也不愿让其他人多占了便宜去。 尤其当初要给她买书钱,是大家一起凑的,有人出的钱多,有人出的钱少,出钱多的想多看,出钱少的自然不愿意,加上原先定的规则等等,考前那一个多月,就没有一天消停的时候。 其实也有人暗暗打过李潇潇和吴向玉书本的主意,只是李潇潇强大的武力值让他们退缩了,实在是打不过,他们还想留着小命考回城里呢。 快到做晚饭的时间了,李潇潇两人本想随便吃口什么,结果大队长家的王大娘来了。 「潇潇,向玉啊,走,上我家吃去。」王大娘进了屋子就拉着两个姑娘要走。 「王大娘,我们……」李潇潇笑着要说些什么。 王大娘直接打断了她的话,「你们什么你们,怎么,这要回城了,就看不上我这个大娘了?」 「没有没有,我们怎么会看不上大娘呢,大娘这几年对我们可是没少照顾的。」李潇潇认真地说。 「那就行,走,赶紧跟我回家去,家里饭菜都弄好了,去了就吃饭,当为你们提前祝贺了。」王大娘不管其他,拉着人就想要走。 「哎,大娘,等一下,我先换件衣服行吗?」李潇潇无奈地笑道,她俩刚才收拾东西弄了一身灰,这样出门做客有些失礼。 第82页 王大娘这才看到两人的情况,笑了一下,「那行,我在堂屋等你们,换好一起回去啊。」说完就提步去了知青院的堂屋。 李潇潇两人对视一眼后,轻笑出声。 ding ding 简单换了下外衣,李潇潇和吴向玉都翻向了自己的柜子。 李潇潇拿出两罐麦乳精、两条大前门,吴向玉也拿出了自己攒下的一条腊肉和一斤红糖,挽着手走了出去。 第51章 70年代被弃女知青 送她回东城…… 等到了王大队长家, 李潇潇一眼就看到了王松寒,微微对他点头示意,便被王大娘安排到了王松寒旁边落座。 王大队长一家早就知道侄子的心思,今晚上这一顿主要也是为了侄子, 眼看着人姑娘家参加了高考, 而且极有可能考回城里去, 家里的这个傻蛋侄子还不把话说明白, 他们急都要急死了。 王大队长听媳妇说自家侄子这两天每天都会送人家去高考,然后躲在一边等着, 也不现身,他头髮都快愁白了。 想当年,他和二弟都是利落干脆的人, 谁想侄子一点都没随上他们,找个媳妇磨磨唧唧的,既然他不行,那就他们帮着来。 谁知道王松寒察觉他们的打算后,居然还反对,并摆出了一套套的来说服他,哎, 愁啊,这个侄子,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混上个媳妇, 算了, 他不管了, 张罗这一次,以后许是他想管也没机会了。 他作为大伯能做的就这么多,剩下的就靠侄子自己吧。 饭桌上, 王家人对李潇潇和吴向玉两人都十分热情,李潇潇也投桃报李地说了些自己对村里未来种植和其他副业的建议。 现在时候不一样了,数字帮倒台了,高考恢復了,牛棚的不少人也都平反了,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王大队长听得特别认真,突然发觉李潇潇这个小同志比他想像中还要有本事,有些后悔答应了侄子不能乱说话。 经过这几个月的信件交流,王松寒早就知道李潇潇是个有想法的人,并不意外她的表现。 看到她跟自己家人相处得极为融洽的样子,冷厉的王松寒眼中都是数不尽的温柔。 饭后回去,是王松寒送的人,快到知青院的时候,吴向玉藉口内急先跑了,留下李潇潇两人。 李潇潇有些无奈地瞪了眼吴向玉的背影,她都说了多少遍了,他们是不可能的。 王松寒自然不会错过得之不易的交流机会,「李潇潇,听说你报的是京市大学?」两人通信几个月,称唿已经从同志、知青到了直接叫名字。 李潇潇点了点头,「是啊,我爸妈一直希望我能考到京市去,我也觉得京市大学挺好的。」 「嗯,京市是挺好的。」王松寒在得知她报的是京市大学后,心情就一直很好,虽说她去京市不是为了自己,但就是高兴,以后他们就在一个城市里了。 只是想到李潇潇对自己一直以来的态度,虽说近了一些,可现在仍旧不是时候,更多的话便也说不出来了。 而李潇潇一直记得自己是有爱人的人,虽说这辈子林寒还没找到,但她也注意跟王松寒保持距离。 剩下的路,两人一直沉默着并没再说什么。 「谢谢你送我们回来,那我就回去了。」走到知青院门口,李潇潇回头说道。 「好,晚上早些睡,再见。」王松寒故作轻松地说,看到她进了屋子后才转身回家。 第二天,李潇潇和吴向玉很早就起来了,两人要赶中午市里的火车,时间其实有些紧。 当两人拿着几个大包走到村口的时候,王大队长赶着牛车已经等在那里了,牛车上还有王松寒。 「咦,大队长你们也去镇上?」吴向玉有些惊讶。 同样惊讶的还有李潇潇,昨天他们并没有说这事啊。 「咳咳~是啊,我去镇上开个会,松寒去东城办事,正好赶上牛车,也送送你们。」 「哦,王同志也要去东城,那我们不是一路了!」 吴向玉一直很看好王松寒和李潇潇,她觉得李潇潇虽然嘴里不承认,可偶尔她能看到她看向王松寒的眼神,那并不只是普通朋友的样子。 所以,只要有机会,她还是愿意撮合两人的,她不希望看到自己好妹子有后悔的那一天。 「是的,我去东城办点事,跟你们一趟车。」王松寒紧张地看了眼李潇潇,见她没什么特殊表情,心才放了下来。 李潇潇这才想起昨晚他的那句「再见」,原来是这个意思,不过她也没想太多。 等到了镇上,王松寒帮着两人把行李安置好,一起坐上了客车,两个小时后到达阳春市。 开往东城的火车是中午十二点多的,客车之前途中耽搁了一阵,三人到了阳春市时已经十一点了。 匆忙去排队买了火车票后,距离开车只剩下二十多分钟。 王松寒让她们在候车室等着,他跑了出去。 等回来时,手中拎着十多个肉包子。 等挤上火车后,吴向玉不客气地接过王松寒递过来的包子,还夸了几句好吃,李潇潇也只能接了下来。 她提前准备了烙饼和鸡蛋、肉酱,也一起拿了出来交换着吃。 这顿车厢里的午餐,是王松寒几个月来吃的最好的一次,因为东西都是李潇潇亲手做的。 吃过饭又轮换着眯了会,四个小时就过去了,东城市火车站到了。 第83页 王松寒拎着行李护着两人下了火车,还坚持把两人送到了钢铁厂家属院门口。 李潇潇觉得十分不好意思,本想叫人上去喝点水什么的,结果王松寒放下行李招唿了一声人就跑了。 「哎。」要说之前李潇潇还觉得没什么,可这一路上的护送和王松寒的态度,让她觉得她之前以为的拒绝,似乎并没有生效。 她应该不是自作多情,他确实对自己有那个心思。 这让她有些发愁,她这次可怎么说,感觉上次说的挺清楚的啊…… 眼看着到了门口,李潇潇也没再多想,带着吴向玉回了家。 这次回来正好赶上钢铁厂下工的时间,家属院里不少人都看到李潇潇了。 -「哎呦,这不是老李家的闺女吗,这是回来探亲了?」 -「可不是,这闺女可是变了个样,一点都看不出来是在下乡的,比留城里的姑娘家还俊呢。」 -「潇潇啊,怎么这时候回来了,是不是听说什么了?」 -「别瞎说,郑家和黄家的事可是跟人李家没关系,婚约早就取消了。」 -「呵呵,潇潇啊,你还不知道郑阳的事呢吧,你听我给你说啊,这可真是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啊……」 -「对对,就是这样,那黄副厂长也……」 百十米的路,李潇潇和吴向玉两人硬是走了大半个小时,要不是李母听到动静赶了出来,大傢伙还在跟李潇潇八卦着呢。 李潇潇知道她们大多数都没什么恶意,这么迫不及待地告诉她,也是觉得为她抱不平,所以并没直接走开,况且她确实也想听听郑阳和黄家的事呢。 等自己妈来接人了,李潇潇才笑着跟大娘大婶们一一告别,带着吴向玉回了家。 李家人对吴向玉的到来都十分欢迎,之前的信里,他们就知道这个小同志没少帮自家闺女(姐姐)。 吴向玉之前还提着的心,在见到李家人的真诚后彻底放了下来。 两人一起睡在里屋,李宇仍然睡去了客厅。 李潇潇这次回来,除了要回家过年外,也是为了弟弟的事。 弟弟眼看着高中毕业了,虽说高考恢復了,可他依然没有继续考大学的意思。 李潇潇在信里跟他认真聊过这个话题,知道他是真的无心高考,成绩也不行,便早就想好了主意。 通过原身的记忆,她知道钢铁厂附近的那个国营饭店的大厨,在改革开放后自己单干,承包了倒闭的国营饭店。 因为厨艺好,人品也不错,后来饭店都开到了京市去。 李潇潇打算想点办法让弟弟进那间国营饭店拜师当学徒去,哪怕是没有工资,倒给钱,也要去学点本领。 这样一来,即便弟弟以后只是跟着师傅,前途也是不错的。 李宇还不知道他即将迎来的惊喜,看到几个月未见的姐姐,他都要开心死了。 等吃过晚饭后,一家人坐在一起聊天,李父李母才把郑阳和黄家的事拿出来说。 其实李潇潇下午那阵已经听邻居们说的差不多了,不过听到爸妈再说一遍,心情还是那么舒畅,看着爸妈脸上的轻松就更舒畅。 郑阳果然是个见利忘义、自私自利的恶毒小人。 当初为了黄家的权势和家财娶了人家的傻闺女,即便李潇潇使计把事情闹腾了出来,他也想方设法说服了黄副厂长,最后成了上门女婿。 每天上赶着跪舔黄副厂长,听周围的邻居说,黄副厂长的鞋子都是他给擦的呢。 而且每天还要哄着那个傻媳妇,岳父母在家,他连大声说话都不敢,被傻媳妇打了也不生气,语气温柔的啊…… 黄副厂长也确实帮他把户口调了回来,虽说没能把他安排进厂里办公室成为正式工,但郑阳还是进了纺织厂,在车间里当个什么普通工人,不过是临时工。 不知是为了转正还是黄家的钱,反正郑阳自从入赘去黄家,就勤快得不得了,买菜做饭都是习以为常了。 黄副厂长对他的表现特别满意,眼看着年底有一次临时工转正的机会,黄副厂长觉得之前李潇潇那事已经过去了,厂里对他也没怎么样,就想把这个上门女婿的工作给解决了。 谁想被郑阳挤下去的那个人,临时工都当了三年,就等这一次转正了,被个刚进厂子不到半年的小子给挤掉了,哪里肯甘心,当即就闹开了来,还把黄副厂长给举报了。 如果只是这一件事,倒也不至于闹大,毕竟黄副厂长平时表现还可以,上面还有人罩着。 可坏就坏在黄副厂长早就被人盯上了,他上面的靠山也是一样,而且黄副厂长就是因为靠山出事才被盯上的…… 第52章 70年代被弃女知青 李潇潇心虚了 其实黄副厂长的靠山在几个月前就被盯上了, 案子一直在调查取证,最近相关处理就能下来。 黄副厂长私底下的一些违法勾当也是早就被记录在案,这一次他为郑阳办工作的事算是导火索,第二天就被省里下来的人给羁押了。 虽说事情还没正式调查清楚结案, 但他的违法行为是确定了的, 副厂长位置没两天就被撤销了, 分配给他家的院子自然也是收了回去。 黄副厂长, 哦不对,应该说是黄有贵了, 他媳妇在厂里的工作也受到了牵连,从正式工变成了临时工,还是最累的那种。 第84页 她每天在家就骂郑阳是扫把星, 全都是因为他,家里才会闹成这样。 郑阳的临时工工作本就是黄有贵找人帮他安排的,现在他自己都进去了,这份工作自然也就黄了。 老丈人进去了,据说罪名还不小,家里的大房子没了,丈母娘也成了一个不受待见的小小的临时工, 他的工作更是没了,还被一堆人嘲笑。 郑阳这两天已经跑回了纺织厂家属院的郑家,成天关在家里哪里也不去。 他敢去吗, 有那个脸吗? 纺织厂和钢铁厂家属院的人们最近这两天都在议论他们两家的事。 郑阳可是跟人家闺女正八百领了证的, 那就是合法的夫妻, 虽说大家都知道他当初就奔着钱和权去的,可现在看到他这样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还是没少看不上他, 白眼狼就是白眼狼! 正好这个时候,李潇潇回来了,家属院的人难免不会多想。 可听听,这是怎么回事! 人李潇潇根本不是知道郑黄两家的事回来的,也不是因为忘不了郑阳,人家是参加完高考回来的! 这可是停了十年的高考啊,如果真的考上了,李家这闺女以后可就是金贵命了,国家分配干部工作呢! 再想想成天闷在家里门都不敢出的郑阳,大家都笑了,让他当初见利忘义,活该,人家潇潇长得漂亮又能干,他就是配不上人家! 郑母下班回来也跟郑阳嘀咕了两句关于李潇潇回家的事,还有她参加高考的事。 郑阳并没太放在心上,他不觉得李潇潇会这么有本事能考上大学,但他确实是后悔了。 早知道黄有贵有这么一天,他哪里会委屈自己娶那么个傻子? 现在名声都闹没了不说,啥便宜也没沾上。 郑阳怀里宝贝般地抱着一个木盒子,脸上的表情忽而遗憾忽而窃喜,看得门边的郑母都有些心突突的。 ** 李潇潇早几个月前就寄出了举报信,现在看到黄家的落马,自然并不意外,这些在前世害了原主的,她一个也不会放过。 想到郑阳还有那三个小流-氓,李潇潇眼神又冷厉了几分。 不过,今天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在家休息两天后,李潇潇带上吴向玉一起去了市里的百货大楼。 一方面是带吴向玉转转,最主要的,还是通过原主记忆得知的一件事…… 两人先去了二楼卖布料和成衣的专柜,吴向玉这几年的衣服就没怎么换过,已经补丁摞补丁了,眼看着就要去上大学了,李潇潇决定带她买点新衣服。 当然钱和票是借给她的,以后需要还的,这样让吴向玉心里更自在一些。 李潇潇一边帮吴向玉挑选布料,一边不在意般时不时瞥向门口处。 门口那里一位头髮花白的老人手中正挎着个篮子往屋里走了进来。 李潇潇目光闪了一下,精神力更是全部集中到了老人身上,应该就是她了吧? 让吴向玉先选着,她找藉口朝着门口,也就是老人过来的方向走去。 只见本来走的好好的老人,突然间脸色变得苍白,大汗淋漓,像是心口发闷般朝着地上倒了过去。 李潇潇第一时间就接住了倒下的老人,让围着的人散开,喊人报警找医生后,从挎包里掏出一粒药丸塞进她口中,然后立即给银针消毒,开始施针。 旁边的人都吓坏了,站在那里看着一个年轻姑娘给老人下针,都知道她是在救人。 虽说谁也不清楚这姑娘这么年轻医术怎么样,这就敢上手,但看着她无比专业且认真的动作,并没有人制止,屋里安静极了,谁都不敢大声说话,生怕惊扰了救人。 吴向玉也发现了这边的动静,跑到了李潇潇不远处想要帮着做些什么。 大概十分钟后,倒下的老人脸色渐渐红润了,眼睛也睁开了。 见到是位小姑娘救了她,感激得不知道说些什么。 「谢谢姑娘,我……」 「这位奶奶,您不用客气,也先别多说话,对身体会有影响。我稍懂些医术,但只能暂时帮您缓解一下症状,具体还要您去医院找医生看诊,一会儿医院来人了,我就送您过去。」 李潇潇虽说救了人,心里其实却是有些内疚的,因为她知道老人今天会出现在这里,也会在这个时候发病,这样说来,她这么做其实也是有目的的。 老人正是那个国营饭店大厨的养母,今天她救了老人家,弟弟李宇去当学徒的事情就能定下了。 当然,她也不是没有想过提前避免掉这件事,只是她一不认识人家,二也没有证据,何况今天是老人家从老家回来看自己养子,专门过来买东西的,她也不知道人是从哪里过来的。 想来想去,她也只能守在这里了,老人是突发心梗,只要能在黄金时间及时抢救,后续再做好治疗,人就没大事了。 前世这位老人就是这样突发心梗,没等到进医院抢救就去世了,让那位大厨懊恼悔恨了许多年。 想到不管怎么说老人没事了,李潇潇缓了缓情绪,脸色好看了些。 没一会儿,老人就被医务人员送去了医院,李潇潇自然也带着吴向玉一起去了。 并不只是为了大厨的关系,她也想看看医院治疗的情况,还有她为老人把了脉,关于病况,她觉得自己或许还能帮着说明一下。 第85页 人刚送到医院没多久,老人的家属就来到了。 正是那位大厨周兴民,老人周爱花是他的养母。 「小同志你好,听说是你救了我娘,真的是很感谢你。」周兴民听说自己娘来了,还晕倒进了医院,魂都要掉了,急忙就跑来了医院。 听说是眼前这位小姑娘及时做了抢救措施,这才救回了他娘,他当即就想跪下给小姑娘磕头道谢。 李潇潇自然不能接受,她还有些心虚呢,「叔叔不用这么客气,我懂些医术,这是我应该做的。」 周兴民这会儿心思都在自己娘身上,虽说很是感激恩人,可他娘还在抢救,他也没多做什么。 只是等他娘抢救结束被推出来,他反应过来问恩人姓名的时候,小姑娘已经离开了,让他很是遗憾,不过娘还需要他照顾,他根本撒不开手,只能先这样。 离开医院回家的路上,吴向玉无比敬佩地看着李潇潇,「潇潇,你简直就是我心目的英雄,你太厉害了!」 虽说知道自己妹子懂医术,水平貌似还可以,但亲眼见她救人还是第一次。 当时看到老人倒在地上她都慌了,李潇潇却能稳如泰山般按步骤救治,她现在最佩服的就是她了。 「呵呵,向玉姐,我就说我挺厉害的吧。」解决了这件事,李潇潇心里也松了一口气,经过交谈,刚才那个主治医师的水平还挺好的,有他在,老奶奶应该不会有问题,她彻底将心放下了。 「厉害,都不是一般的厉害!」吴向玉星星眼盯着李潇潇不放。 「哈哈,那你看,我是非一般的厉害呢。」 回到家后,两人都默契地没有多说,省的让家长担心。 李宇的事情过些天就能解决了,李潇潇就把心思放到了挣钱上面。 她其实是不缺钱的,空间里那么多好东西呢,随便都能换出钱来。 她主要是为了能够光明正大地花钱,改善家里生活,还有帮帮吴向玉。 吴家她是不会再回去了,虽说这年代的大学生学校是给补贴的,但对吴向玉来说,手里有钱心中才不会慌,学习起来也会更有精神头。 李潇潇之前也考虑过这个问题,因为吴向玉的缝纫活做的好,最后决定做点小东西去卖。 其实最好是做衣服,只是两人明面上的资金有限,就只能从小件的做起了,比如挎包、钱包、头花之类的。 等攒些钱,她就可以多买些布料做衣服卖了。 因为郑母是纺织厂的,李潇潇小时候对那边就很熟,所以找人买些瑕疵布料还是不难的。 尤其她不做衣服,要买的不多。 而且这主要是为了对家人解释的,她空间里的各式布料可是多着呢,就算七八十年代的品类也不少,都是第一次穿越那时候林寒给她存的。 等李潇潇藉口去纺织厂回来,带了差不多一匹,一共三个花色,都是这个年代能买到的样子。 吴向玉第一次摸到这么多布,眼看着激动得不得了,一会儿摸摸这个 ,一会儿摸摸那个,嘴里还嘀咕个不停: 「我们有这么多布啦,这个小黄花的真好看,要是做成裙子,潇潇你穿肯定好看。」 「潇潇,这布这么好看,哪里有瑕疵啊,真的要裁成小块吗?」 「太可惜了,要不还是留着给你做裙子吧?这个蓝色的做裤子行,背带裙也好看。」 「潇潇……」 「向玉姐,这些布我们都是要用来做东西卖的,想要的话仓库里还有不少呢,等卖出这一批,我们就再买些回来做衣服穿,怎么样?」 第53章 70年代被弃女知青 被纠缠 吴向玉稀罕了一遍布料后, 这才听李潇潇的放平了心态。 她的手艺也确实是好,一块形状不是太规则的布料,没一会儿就成了一个精巧的钱包。 当然,钱包的样子是李潇潇大致描绘出来的, 比较适合这个年代的人用。 接下来的两天, 姐妹俩没事就在家里裁布、缝纫, 大块的做些稍微大点的挎包和钱包, 剩下的边角料就用来做头花之类的小东西。 眼看着要过年了,年前不论是百货商店、供销社还是黑市, 都是最热闹的时候,李潇潇决定借着这时候赚上一笔。 因为她有空间,对东城的地形又比较熟, 经过再三坚持,卖货的事就由她负责。 这也让吴向玉更觉惭愧,塌下心来提高了手头做活的效率。 对于李潇潇来说,这根本算不上什么事,轻轻松松就把事情给做了。 不过她手上的东西一开始确实不好打开市场,毕竟大家去黑市更多是买吃吃喝喝的。 但李潇潇是谁啊,不说六十年代那一世, 就是前世在古代,她也见多了人的面孔,何况这时候的人们都很朴实, 基本打眼一看这人怎么回事就差不多了解个四五成。 所以她拿着东西找过去问的, 差不多都能成, 至少也能卖出去两个头花什么的。 等晚上李潇潇回来,提了一天心的吴向玉看到桌子上的那小堆钱,眼眶都红了。 她知道潇潇这么做主要都是为了她, 不然也不会这么冒险,她实在是欠潇潇太多了。 「向玉姐,你看看,咱们的生意可是相当好的呢,你不知道那些有钱的同志追着我问这个头花还有没有,那个钱包我还要的时候的盛况,哈哈,咱们就要发啦!」 第86页 李潇潇知道吴向玉的心思,她也开解过她,只是这还是需要她自己想开,她只能尽量不让她往那些方面想。 「看到你傻乐呵的样子,我就能想到啦,我会多做一些的,咱们好发大财!」吴向玉看到潇潇明明都是为了自己,还小心翼翼的模样,心里更是感激,但也确实想开了,她虽然现在做不了太多的回报她,可她会从能做的做起,竭尽所能。 见吴向玉神情的变化,李潇潇也放下了心,两人的关系也更进了一步,应该说吴向玉是真真正正地成为了李家一分子。 ** 王松寒把李潇潇送到东城后,一刻也没停留,直接从火车站买票回了京市。 这次他是请了假回来的,专门为了陪她高考,虽然两人还只停留在朋友关系,但在她这么重要的时刻,他就是想陪着她,哪怕根本无法露面。 两人相识几个月来,已经足够王松寒看清自己的内心,他喜欢她,想要跟她结婚,相守一辈子那种。 哪怕他看出来了,她对自己或者说是对任何人都没有那个意思,但他不怕,他会等,他相信,终有那一天的。 到了部队,王松寒先去领导那里销了假,然后准备回宿舍。 不想刚到楼下,就感觉到身后有一个身影朝着自己袭来,职业使然,王松寒当即就来了一个迴旋踢。 眼看着脚就要踢上身后的人,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响了起来,「王松寒,你敢欺负我!」 王松寒此时已经回过了头,也看清了来人的面庞,迅速收回腿,立正站好,脸上没有一丝表情,「肖干事,这里是尖兵营,请问有何贵干?」 肖蓉已经在这里连着等两天了,没想见到人的第一眼,对方就要回腿踢她,语气还这么不好,本来红通通的脸顿时就白了下来。 「王松寒,你怎么用这个语气跟我说话,我已经等了你两天了,你太过分了!」 王松寒看到是肖蓉后,眼睛就没再往她身上飘过,自然没注意到对面女同志羞怒的模样,不过只是听到她的声音,就够他头疼的了。 这个团长千金也不知怎么回事,就盯准他了,有事没事总往他身边凑,他都明里暗里表示过了,她就跟听不懂人话似的,结果还是一样。 要不是碍于团长的面子,他早就不管不顾地下冷脸了,不过这次他是真的厌烦了。 「肖干事,请不要乱说,免得引起误会,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我还有事,先走了。」说完半点也没理会身后人是什么态度,迳自走开了。 肖蓉气得都要爆炸了,这个木头疙瘩,怎么就是捂不热呢,她一个堂堂团长独女不要面子的吗,活该他单身一辈子,永远找不到媳妇! 就在她气鼓鼓地要走人的时候,旁边走来一个人。 「肖干事,怎么还等在这里,王松寒还没回来吗?」 来人是跟王松寒一个营队的战友,叫赵子旭,两人原先都是连长,这次王松寒做完任务回来提了副营,他就成了王松寒的手下。 「要你多管闲事。」肖蓉自小长在部队大院,自然不是个傻的,可不会让人看自己笑话。 「肖干事,你说这话可是误会我了,我也是好心,听说王松寒有对象了,你这天天这么等着他,我为你抱屈啊。」赵子旭一脸真诚地说道。 「什么?他什么时候有对象了,是谁,哪里的?」肖蓉一听这话,登时炸了。 「咳咳~那个……」赵子旭本来还想要卖个关子,看到肖蓉一副要吃了人的模样,赶紧说了出来。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不过这几个月,王松寒经常能收到来信,每次都笑呵呵的,他身边的就没有不知道的,不信你去问问。」 「哼,问问就问问,我看谁敢跟我抢,自不量力!」肖蓉自小娇惯坏了,口无遮拦地说道。 赵子旭站在那里,看着气得走远的肖蓉,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目光里俱是狠辣…… ** 自从挣了钱后,李潇潇和吴向玉就改了做衣服,布料基本都是她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按照纺织厂的价格算进成本里。 距离改革开放没多久了,李潇潇自然也不担心布料有用完的那一天,至少在那之前,她们小打小闹式的买卖还是够用的。 有她新颖的设计,吴向玉精湛的手艺,还有充足的布料,两人的生意做得越来越顺手,挣的钱也是越积越多。 有了钱做底气,吴向玉的心态和状态越来越好,曾经那个让她伤透了心的家,再也伤害不到她分毫。 李潇潇悄悄去医院看过那个老奶奶,确定她术后没事,人已经回家休养后,心也是放了下来。 偶尔她还会去那家国营饭店,虽说是有自己的小心思,但大厨做饭水平一流也是真的,尤其是那个锅包肉,她在现代都没吃过那么好吃的。 这天也是,成天在家做活很累眼睛的,李潇潇便带着吴向玉出来转转,顺便去饭店点点儿好吃的。 有点事耽搁了,她们来的有些晚,饭点已经快结束了,李潇潇第一时间就冲到柜檯那里,喊了来一份锅包肉带走,带回家大家一起吃。 柜檯里面的服务员正要翻个白眼告诉她们没有了,窗口里面的大厨周师傅就探头看了出来,「有,正好还有一份能出。」 服务员有些不解地看了眼周师傅,不过也没说什么,但面对李潇潇态度却好了不少,告诉她需要多少钱票。 第87页 李潇潇微垂下的脸上,嘴角勾了勾。 「小姑娘,真的是你啊。」周师傅亲自把菜端了出来,看到饭桌上的果然是自己娘的救命恩人,脸上都是惊喜。 「您好。」李潇潇略微心虚地笑了笑。 「姑娘,那天实在是心慌了,没来得及询问你的联繫方式,真的多亏了你,要不然我娘她……」周师傅只要想到那天兇险的场景,眼眶就会发红。 他自小就无父无母,都是靠着养母好心收养了他,把他养大,还寻了门路把他送去学厨艺。 要不是有养母,没有依靠的他早就被埋地底下,坟头草都不知长了多少茬了。 可自从他转为正式工且结婚后,想要把养母从乡下接过来享福,养母却坚决不同意。 他知道他娘的心思,怕打扰他的生活,不肯给他添麻烦,可那是他娘啊,虽然不是亲生的,却比亲生还像亲生的娘。 他娘心脏有病他都不知道,要不是这次被小姑娘救了,或许他要愧疚一生的,所以面对恩人的时候,这不只是普通的救命恩人,还是拯救了他一大家子的大恩人。 「不用,您不用这么客气,呵呵,我也是正巧赶上了。」李潇潇赶忙摇手道。 「那不一样。」周师傅坚持把人当大恩人对待,弄得李潇潇愈发的不好意思。 等把菜装好饭盒,周师傅坚决要报答的时候,李宇从外面走了进来。 「姐,向玉姐,你们怎么在这儿?」李宇今天跟同学出来买学习用品,没想到路过国营饭店见到了自家姐姐在里面。 李潇潇眼睛一亮,她正愁怎么提起自家弟弟呢,人就来了,真是天助她也。 「小宇,我过来买份锅包肉带回家。」 「啊,就是这里买的锅包肉啊,特别好吃那个?姐,我跟你说,我现在自己能琢磨出几分了,回头我给你做试试,估计能有个六七分水准?」 李宇是个厨艺迷,尤其是对好吃的菜,自从吃到李潇潇带回来的锅包肉,就自己琢磨了许久,想要学会,这会儿激动得哪里会注意场合。 李潇潇尴尬地看了看周师傅,人家正主在这里呢,她那个傻弟弟还说要做仿品…… 「小兄弟,你想要学厨艺?」周师傅也是眼前一亮,盯着对面的人认真问道。 第54章 70年代被弃女知青 高考成绩-报应…… 「对啊, 我……」李宇刚要巴拉巴拉自己怎么醉心厨艺,就见自己姐姐一直冲他眨眼睛。 李宇当即一个激灵,回想起自己刚才说过的话,脸都红到耳朵根了, 嘴里也开始支支吾吾起来。 「哈哈, 小同志不用怕, 你姐是我救命恩人, 咱都不是外人。」周师傅拍了拍李宇的肩膀说。 接下来的事情就异常的顺利了,周师傅厨艺好, 没少人想跟他学艺,只是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不是手脚不麻利, 就是人品不行。 知道眼前这个小同志是救命恩人的亲弟弟,还异常热爱厨艺,周师傅就直接认下了这个徒弟。 李宇眼看着就要高中毕业,剩下的时间其实可以不去学校了,等拿毕业证的时候过去考试就行,听到自己可以过来国营饭店当学徒,激动得都语无伦次了。 几人回到李家, 李家父母知道后,也都很高兴,为的是儿子终于如愿以偿, 有机会正式拜师学厨艺了。 弟弟的事情解决后, 李潇潇感觉特别轻松, 晚上等人都睡熟后,悄悄进了空间里。 这段时间以来,除了拿布料, 偶尔还有些吃的东西,她基本没怎么进来过空间,即便来了,也是取了东西就走。 随着这一世穿越过来的时间越久,她心里对林寒的思念就越深,对两人还能再遇的希望就越来越渺小。 空间里到处布满了他们的回忆,她怕自己忍不出哭出来。 今天帮弟弟办好学徒的事情后,李潇潇有些想开了,前两世都是两人一起的,那么未来他们就还有极大的可能在一起。 这一世可能是107哪里出了问题,跑不见了影子不说,林寒也没安排好,但等她把这一世原主的心愿完成,是不是又可以穿越到下一世,林寒或许提前过去了也不一定…… 这么想了以后,李潇潇心态好了许多,进入空间后,一边在里面转悠,一边想着原主的心愿。 等走到了灵泉那边,看到那棵树已经一人多高,差不多两米了,只是仍然没看出来是什么树,倒是外观挺漂亮,树叶墨绿墨绿的,不知道以后会不会结果子,结了果子又能不能吃。 这一世这棵树长得比较慢了,或许跟她尚未完成原主的心愿有关吧。 李潇潇站在树下,抚了抚粗壮的树干,将头靠了过去,快了,等她上了大学,再等到改革开放,爸妈和弟弟的生活只会越来越好! 等她最后离开空间的时候,没注意到的是,大树浑身颤了颤,倒是没有长高,只是树干更加粗壮,叶片也精緻了几分…… 又过了几天,黄家那边的判决就出来了,黄有贵的靠山贪污受贿数额巨大,还涉嫌了一些其他违法勾当,被判了死刑立即执行。 黄有贵也是一样,贪污受贿,又牵扯进几起杀-人案件中,死刑,没收全部家产。 据说黄有贵媳妇把女儿送去郑家,人就消失不见了。 郑家跟黄家女儿还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当时黄家出事后,郑阳几度想要离婚一直没离成,后来居然上了法院起诉黄家骗婚,拿人姑娘家有精神疾病说事,希望法院判他婚姻无效。 第88页 可是执法人员也不是傻子,经过调查,发现人是郑阳自愿娶的,还因此换了城市户口和工作,而且据黄家邻居说,人姑娘家还有了身孕。 这一下,郑阳再想要撇清也根本不可能了,就算他想法把孩子打了,事实也就是事实,根本改变不了分毫。 法院并没有支持他,婚姻仍是有效的。 黄家人死的死,跑的跑,郑家碍于名声,又不能把大着肚子的姑娘家关在门外,只能咬着牙认下了。 想着等孩子生下来后,再想法把婚离了,他们家可不能要这么个精不精傻不傻的媳妇。 至于这个智商没几岁的媳妇,又大着个肚子,性子还偏激霸道,郑家如何的鸡飞狗跳,这就都不关李潇潇的事了。 李潇潇只要想到郑阳如今走到街上就人人喊打的下场,嘴角就禁不住地往上翘。 当然,现在这样都算是便宜他了,要知道前世他可是害得李家一家子都没得善终。 不过,法治社会,李潇潇可不会为了报復搭上自己,她会等着看,像他那样的人,肯定不会消停,等他做了什么,就是她报復的好时机了。 只是没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样早。 刚过了年没几天,邮递员过来家属院送信,李潇潇考上京大的消息就传遍了钢铁厂和纺织厂。 同时,李潇潇还是省状元,照片都上了省报头条那种。 恢復高考后的第一届省状元,在大家眼中那是极有分量的,何况人家小姑娘今年才二十岁,长得又那么漂亮。 李家的门槛都要被认识的和不认识闻声赶来的人们给踏破了,有的过来取经,有的是来说亲的。 李父李母这几天嘴巴子都要笑肿了,实在是人们太过热情,他们抵不过啊。 郑阳自然也知道了李潇潇的现状,他当天就把家里能砸的东西都砸了一圈,双眼恶狠狠地盯着屋里睡得正酣的傻子。 都怪她,怪黄有贵,要不是他们拿权势和钱财诱惑他,他怎么可能放弃李潇潇! 如果没有放弃李潇潇,他现在肯定也跟着一起考上京大了,或许他才是那个上了省报的状元郎,至于成了如今人人避之不及的垃圾吗! 李潇潇当初是多么爱他啊,下乡洗衣服做饭,她都捨不得让他做,乡下那几年,都是她照顾自己更多些,要不是黄家,他跟她还好好的呢! 对,都是黄家,都怪他们,都怪这个傻子! 郑阳越看床上的傻子越不顺眼,想到如果没有她,他就能跟李潇潇双宿双飞,一起去京市过好日子了,她那么爱他,肯定不会放任他不管的。 剎那间,郑阳脑海中就浮现了一个主意,蹲地上把埋在砖块下的木盒子挖了出来,仔细地拂去上面的尘土,脸上现出诡异的表情。 第二天傍晚,钢铁厂家属院就传来黄家那个傻闺女死了的消息,听说还是被人给奸-杀的。 人们一顿感慨,可真是作孽哟,听说那闺女肚子都有四五个月了,死的时候,身上吃-果果的,身下一片血迹…… 李潇潇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眼神中都是震惊,想到前世原身的遭遇,再联繫到郑阳,不得不让她起了疑。 不过她没有证据,一切也只能是想想。 当天晚上,李潇潇悄悄换上了夜行衣,去前世欺负原身的那三个流氓家转了一圈。 她觉得,如果真的跟他们有关,无论如何都会找到些蛛丝马迹。 事实果然如此,三个人真的聚在一起,大半夜还不睡觉,拿着瓶子灌酒喝。 「大哥,你说到底是谁给的钱呢?」赵响是三个人里面的老小,性子最沉不住气。 「呵,你管谁给的钱,咱们拿钱办事,事情办了,东西也到手了,这事就算是完了,以后别再提了,除非你想进去挨子儿?」老大王串子说。 「我才不进去,大哥,我就是好奇而已,你说让咱办事那人,哪里来的那么多好东西,那两条小金鱼可是够咱快活好些年了呢,结果就是对付一个傻子,嘁。」 「说你傻你还真就没脑子,你没看到人就不会想啊,那傻子是谁家的,谁跟她有仇,她没了谁最得利?」老二吴来一边抿着小酒,一边低着嗓子说。 「啊?你们说是那个郑……」赵响激动地差点喊出来。 「滚犊子,把嘴给我闭严实了,我告诉你,以后再乱嚼舌根,耽误我们大事,小心你哥我翻脸不认人!」王串子打了老三脑袋一巴掌,这个傻子,当初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认了这么个憨货。 「哎呦,大哥,我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说了。」赵响捂着脑袋哭唧唧道,他不就是好奇吗,不过这个郑阳也真是心狠手辣,人傻子再傻,肚子里的也是他的种,说不要就不要了,狠人! 李潇潇听到这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双手攥紧,对郑阳这人的厌恶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还是个人吗! 既然事情弄清了,也没必要再留着他们祸害其他人了,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多留一天就有一天的隐患。 李潇潇从空间取出前世配制的药粉,顺着风,直接扬向了三人的方向,没一会儿,三人就昏迷了过去。 杀-人是不可能的,但法治社会,这些毒瘤就应该交给专业的人去处置。 李潇潇将人绑好,带上赃物,一齐送去了警察局,同人一起的,还有她写的举报信。 第89页 于是,当天半夜,警察局就抓到了前天闹得沸沸扬扬的奸-杀案的真兇。 最后自然是经过了审问和调查的,郑阳也第一时间被抓了进去。 不出三天,事情的真相就调查清楚了。 郑阳本来还想着过了这个风头就去找李潇潇倾诉爱意,挽回感情,结果不出两天,自己就被警察带走了,一起被带走的,还有他那个藏在地底下的木盒子。 木盒子里装的都是黄有贵之前案子里提到的赃物,十几条带了印记的小黄鱼,还有几捆连号现钞,登记在册的金饰若干等等。 这一下子,郑阳就不只是杀-人案的主谋了,他还作为黄有贵案子的从犯之一被一起判了刑,最后当然是死刑即期执行。 另外那三个流氓,作为杀-人案的主犯,以及从家中搜出的各种物证显示,他们还牵扯了好几件类似案子中,查明后也均被执行了死刑…… 第55章 第三个小故事完结 70年代被弃女知青…… 因为此次案件性质恶劣, 在民众中的影响极坏,法院那边审理也是速度进行的,案子出结果的时候,李潇潇带着吴向玉刚从王家村转完户口回来。 对的, 吴向玉也考上了京市的大学, 虽然不是京大, 但距离京大并不远, 是京市师范大学,她准备毕业后当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 她自己从小深受重男轻女思想的迫害, 希望有机会能将男女平等的思想进一步传播出去,避免更多的女孩子受罪。 李潇潇也很贊成她的选择,何况两人学校就在隔壁, 一点都影响不到两人的相处。 不过,这次从王家村回来,李潇潇一直有些心不在焉,脑海中总是浮现出在王大队长家见到的那个木雕。 前世两人隐退后,就去了四处游山玩水,林寒没事就拿着刀具在那里雕啊刻啊的。 起初他的手艺粗糙,雕刻出来的东西一点都看不出模样, 明明是鸳鸯,看上去却像只母鸡,明明是葫芦, 看上去却像肿了的大萝蔔, 她没少嘲笑他。 可是后来, 他的手艺越发好了,能照着她的模样几乎没差别的刻出来,空间里的架子上, 还摆着一排他给自己雕刻的小人,各种姿态的,有年轻时的,也有白髮苍苍后的,还有两人手拉手游玩的。 明明王松寒不是林寒,可他怎么也会那么精湛的雕刻手艺? 李潇潇想到王家炕柜上摆放的那个小木人,她的思绪开始放空…… 王松寒最近的日子不是太好过,那个肖蓉跟个跟屁虫似的,只要不是在训练,好像总能见到她人。 偏偏他去找了肖团长,肖团长也一副拿自家闺女没有办法的样子,最后只能把他调去了执行一项特别任务,暂时离开部队。 去做任务王松寒自然没有意见,可关键是他这几天还想请假来着,他已经知道李潇潇考上京大了,过些天就该报导了,他本要去京大看她,这下子所有计划都打乱了。 于是,王松寒任队长的队伍成员们就发现,自家队长不知道怎么了,最近脸色一直不好,对他们的要求都加成了两分,弄得他们简直苦不堪言。 不过让王松寒唯一觉得满足的是,最近每天的梦里 ,他都能见到李潇潇。 只是场景有些奇怪,有些是在非常先进的地方,貌似是什么公司里,两人是同事? 有些是在五六十年代模样的地方,他们好像是下乡的知青? 还有的场景居然是在古代,他成了骁勇善战的大将军,李潇潇则是誉满京城的名医…… 某天早上起来,王松寒的目光中一片深邃,与往日极为不同,看看床前的日历,他松了口气,已经是七-八年了,快要改革开放了,这个时代对他们来说,很不错的样子。 虽然很想立刻跑去京大,见见他的媳妇,可当前形势不允许,还是先把任务完成再说吧,于是王队长的队员们更绝望了…… ** 李潇潇是和吴向玉一起去的京市,两人报导时间相差不到两天,学校距离也近。 东城这边的生意,两人先放下了,吴向玉手头的钱足够她在大学四年的花销了,何况还有学校补贴,怎么都够用了。 李潇潇也觉得先这样,其他接下来的等改革开放再说吧,大学前一年还是以学习为主的好。 不过有着粗壮金手指的她报导完事后,还是第一时间去附近寻摸院子去了,以后不出意外都会留在京市,买个自己的房子还是很有必要的。 爸妈那边,时机成熟她是打算把人接过来的。 至于弟弟,就要看他学手艺的情况了,如果愿意的话,她花钱投个资,把他和他师傅一起挖过来也不是不可以。 这个时候的房子说好买也不好买,城里住房都挺紧张的,说不好买吧,确实有不少人打算出让了。 主要是很多曾经被下放的人,现在房子收回来了,却不想回忆起从前,或打算出国跟亲人相聚,或干脆卖了换个住处,也有因为房子被折腾的乱七八糟,受不了不想要了的。 李潇潇趁着大多数人还没意识到京市房子的价值,好一顿挑选,最后选中了距离学校大门几百米的两个连着的四合院。 一处准备留着自己住,另一处就给爸妈和弟弟,这时候的人都传统,父母都是跟着儿子的。不过两处挨着,中间开个小门就是一家,爸妈住谁家也都无所谓了。 第90页 这两处四合院均是两进的,面积也算是不小了,屋子虽说破旧了点,但产权清晰,没人纠缠,而且她不差钱啊,找人修建翻新一下,住起来肯定舒适极了。 她还在王府井那边买了两个日后可以作为商铺的院子,留着以后开店用,不管是开什么店,这边的位置都是极佳的。 这几处房子花了李潇潇不少积蓄,不过她财大气粗,空间里物资又丰富,根本不在意。 本来买到可心的房子,李潇潇心情还挺好的,可是一封电报的到来,直接让温度跌倒了零点。 电报是京市部队那边发过来的,上面说王松寒即将结婚,欢迎她去观礼。 李潇潇看到电报的那一瞬间,眼眶就有些发红,极力控制才让自己泪水没有流下来。 王松寒? 林寒? 他们真的不是同一个人吗? 107,你到底怎么回事,还不现身,这一世在他的身上,为什么她一点都找不到熟悉感? 只有那个木雕…… 他真的要结婚了吗? 李潇潇脑海中想的更多的是这一世,两人来来往往的信件,上面虽然没有任何涉及感情的语句,可也是他们关系渐渐融洽的证明,王松寒?林寒? ** 王松寒结束任务后的第一时间,就请假跑去了京大。 这时候李潇潇开学已经有两三个月了,眼看着都要进入期末复习时间了,想到好久没见过的媳妇,王松寒心情就止不住的兴奋。 他这一世应该是早就穿越过来了,只是没有之前的记忆,现在回想起他跟媳妇的那些过往,就直想打自己两拳。 媳妇哪里是不想谈恋爱,她是在等自己呢! 「王松寒」多优秀啊,媳妇都看不上,还不都是因为自己,也不知道媳妇知道王松寒就是自己,她会是什么表情? 这一世确实挺奇怪的,明明他还是那个人,即便没有记忆,思想什么的却都一样,而外表和动作又都极为不同,要不然哪里还会等到现在,他早就抱着媳妇睡热炕头了好嘛! 王松寒心里嘀咕着107不做人,脚下的动作却一点都不慢,他要想死媳妇了好嘛。 李潇潇刚好从图书馆抱着书出来,自从收到部队的电报,知道王松寒要结婚了,这些日子,她就过得有些浑浑噩噩。 当然,学习还是要学的,只是心里空空的,空间又不敢进去了。 走下楼梯,李潇潇习惯使然地往食堂方向走去,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四点一线,基本是她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的路径。 只是,往常走惯的小路上,今天怎么堵着一个身影? 李潇潇微垂着头捧着书,本想往左让一下,可是前面的身影也跟着往左,她换做往右,这人又跟着往右…… 「你这人怎么……」李潇潇本就不顺的心顿时怒了,抬头就要说两句,结果在看到前面那个傻呵呵朝着自己乐的身影后顿住了。 是王松寒! 可是王松寒怎么会那么对自己笑? 李潇潇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感觉自己是不是臆想的,白日做梦了? 没等她揉到自己的眼睛上,那人就伸手握住了她抬起的手,「潇潇,我来找你了……」 李潇潇眼睛酸涩,泪水顿时就止不住地流了下来,「你,你,怎么才来啊?」 小路边上没有其他人,王松寒上前就将媳妇拥进了自己怀里,紧紧抱住,低下的唇不停亲吻在她的发顶,「对不起,媳妇,我来晚了,对不起,你受苦了……」 …… 这一世的李父李母,后半辈子自然过得是极好的,女儿儿子都孝顺,还有自己的事业,成就都不小,他们也跟着来了京市,每天住在四合院里种种菜,养养鸡,没事跟邻居们聊聊天,活到八十多岁才寿终正寝。 吴向玉也如她之前想的那样,毕业后当了人民教师,教书育人,还开了间服装店,生意一直不错。 至于老家那些所谓的家人,除了每月寄回去的那些养老钱,其他的就什么都没有了,他们要是闹,那就这点也不会有。 周师傅在八零年的时候就从国营饭店辞职了,带着唯一的徒弟李宇来了京市创业。 李潇潇投资了一部分,让他们的酒店得以更快地发展起来,成为京市几大酒店之一。 李潇潇的这辈子是极为幸福的,她大学仍然学的医学专业,不过这次是西医和制药双学位,也是对她中医学知识上的补充。 这次她并没有继续进修硕士博士,四年大学看过的书,研究过的课题就足够她获得研究生学位了,甚至还没毕业就被京市地坛医院抢了过去,成了整个京市甚至全国都有名的名医。 王松寒也是相当优秀的,二十多岁就营长了,但因为媳妇工作过忙,他心甘情愿地转了业,去了京市警察局,成为名医背后的那个男人。 李潇潇后来还经营了属于自己的医药企业,进行中西药剂的研发和生产。 前世受苦的那些人,这辈子的生活都是美好的,前世害了人的,这辈子也都得到了报应。 还有因为嫉妒冒充王松寒给李潇潇发电报的肖蓉干事,哦,现在已经被文工团开除了,不再是干事了,有人实名举报她贿赂他人,还有截留现役干部信件等等。 至于那个爱女心切的肖团长,也因为假公济私等等,被闺女拖下了水,在团长位置上再没有升上去过,一辈子被边缘化了…… 第91页 ** 再一次穿越的时候,李潇潇已经相当镇定了,有了意识后就赶紧闭眼导入原身记忆。 现在是八十年代初期,这辈子她可以说是某人嫌贫爱富的旧爱,骂名背了一辈子。 某人却踏着她这块踏板,肆意挥霍着本该属于她的财产,攀上了高-官家的闺女,从此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她这个原本家资丰富的原主,则在被分手后心灰意冷,被人贩子拐去了深山老林给人当媳妇不说,还在生产时大出血,一尸两命。 原主在世上留下的唯一亲人,疼爱了她一辈子的奶奶,听到她被拐的消息后,多年找寻无果,最后意志消沉,失足掉进河里也丧了命。 关键奶奶名下的几套房子,居然后来也落入了某人手中…… 第56章 80年代嫌贫爱富的旧爱 时机不怎么样…… 这一次也是原主重生了, 却心甘情愿放弃了重活一次的机会,任务便由晶脑系统分配给了李潇潇,帮原主完成她的心愿。 当然,这仍然是李潇潇自己所感知到的, 107这个不负责任的傢伙, 还是找不到影子, 也没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语。 好在经过查探, 空间里面还是跟之前一样,保留着前几世的一切, 这让李潇潇底气足了许多。 上一世两人工作都不轻松,一辈子都没有要孩子,最后她的医药企业所获得的盈利, 一部分捐了出去,一部分建立了两人联名的慈善基金,还有一部分换成各种物资放进了空间里。 李潇潇看过不少快穿类的小说,虽然没在107那里得到确认,可她就是觉得自己成了快穿局的一员,谁知道下一次睁眼会跑到什么鬼地方,古代都去过了, 来个末世啥的她都不会觉得意外。 好在打量了一下周边的环境,再通过原主的意识,李潇潇知道这是在八十年代初期, 今年是八零年, 国家已经施行改革开放政策了。 原身的家庭, 可以说是非常显贵的,祖上据说还是皇商,一直以来就是经商的, 她爷爷和爸爸都是有名的大商人,家里宅子、商铺、金银、古董无数。 只是在原身五岁那年,1968年,十年运动兴起,作为大商人的李家被打倒众人批,原身的爷爷和爸妈都在那场动乱中去世了。 懵懂的原身还不知道,她在这个世上就只剩下一个相依为命的奶奶了。 可就是这个最亲的奶奶,也没能陪在她的身边。 李奶奶因为担心弱小的孙女,硬是挺了下来,被送去西北农场改造,因为之前得到了些消息,所以趁乱把原身这个李家唯一的后代交给自己的陪嫁丫鬟赵兰花带走。 那时候的赵兰花也有五十多岁了,早已结婚生子,孙子都不小了,因为自家小姐对自己的恩情,丝毫犹豫都没有地把原身带回了自己遥远乡下的家里。 自家儿子李海林的媳妇,前些年不小心摔了一跤,早产生了龙凤胎,哥哥没事,妹妹却因为那一跤难产,憋在肚子里太久,在卫生院便没了。 因为儿媳妇心思敏感,总是自责,这个消息一直都瞒着儿媳妇,只说孩子是在卫生院被人贩子拐走了。 赵兰花把五岁的原主带回去的时候,对外说的就是自家孙女找回来了。 五岁的小娃其实看不出来什么,何况赵兰花当初嫁的人家,还是小姐做媒的自家远亲,外表多少还是有些相似的,这事便这么稳了下来。 于是,原身这个出身京城的富家小姐,便成了东北辽省阳市辽河镇李家屯村大队长李海林的小闺女。 这件事只有赵兰花和她的男人李二牛、儿子李海林知道,后来李二牛去世,便只剩赵兰花和李海林知情。 不管知不知情,赵兰花一家都对原身视如己出,李潇潇来乡下后虽然没多么富余,但有家人疼爱,也着实过了十多年的快乐日子。 赵兰花因为身体原因,只生了李海林这一个儿子,眼下是八零年,李海林也有五十岁了,李海林的大儿子李向阳今年三十二岁,小儿子李向平和小闺女李潇潇是龙凤胎,今年都是十七岁。 龙凤胎两兄妹是村里唯二读了高中的娃,又是大队长的孩子,平时在村里也是地位超然的。 其实就这样下去,原身的一生不说大富大贵,也会是十分幸福的。 原身的亲奶奶赵玉芬即将在这一年被平反,李家还藏了不少的家产,足够祖孙俩花销,而且赵兰花这边也帮着藏了一部分,这以后都是给原身的。 可偏偏原身看上了村里下乡来的知青郑阳。 郑阳是七六年下的乡,那时候他十六岁,原身只有十三岁,正是喜欢胡思乱想的年纪,被家人养的单纯善良的原身一眼就看上了脸白嘴甜的郑阳。 郑阳一开始还端着,后来在地里干了段时间农活,就受不了那个苦了。 原身是大队长家的小闺女,自来受宠,郑阳自然盯上了她。 不过那时候原身还小,郑阳也做不了什么,无非是哄哄小姑娘开心,换点吃的填饱肚子。 七七年恢復高考,郑阳是初中的文凭,连考三年都没考上,是原身偷偷用钱物支持他。 只是原身这会儿也没多大,碍于大队长那边,郑阳没对她做什么,只在口头上反覆承诺等小姑娘长大娶她,并张口闭口媳妇的喊她,让她心甘情愿地继续奉献。 终于,郑阳在八零年考上了京市远郊的一个专科学校。 第92页 原身这会儿也刚从奶奶(赵兰花)那里得知自己的身份,拿到了这里留给她的财物。 结果,转头就告诉了郑阳一切,那些财物都被他临走前巧言哄走了。 原身以为郑阳会回来娶她,结果人家到了京市就用她的钱财攀上了高-官家的闺女,从此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而她这个垫脚石,成为了郑阳后来口中嫌贫爱富的旧爱,骂名从此背了一辈子。 没有等到郑阳的原主,在被分手后心灰意冷,在去京市找人的路上被人贩子拐到了深山老林里,后来生孩子时大出血一尸两命了。 她在世上唯一的亲人奶奶,后来也失足掉进河里丧了命…… 原身的愿望就是这辈子要远离渣男郑阳,保住自己和奶奶的所有财产,带着奶奶和赵奶奶一家过上好日子,最好让渣男得到应有的报应。 李潇潇捋了捋原身的记忆,重生前和重生后的,感觉原身被拐和奶奶意外丧命可能并不简单,从最终得利者角度分析,很可能跟郑阳有关。 可惜原身后来的记忆里,除了亲奶奶的画面,并没有与之相关的东西,这些就需要她自己去调查了。 李潇潇晃了晃头,让自己变得更清醒一些,眼下她穿来的时机好像不怎么样。 昨天晚上原身刚告诉郑阳有关她身世的秘密,包括赵奶奶将留给她的那些财物交还给了她的事。 这会儿正是郑阳已经高考结束,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时间段,不出意外的话,他今天就开始对原身大献殷勤了,然后不出三天,把那些财物骗了过去。 等拿到录取通知书,办好户口迁移后,这个人就在原身眼前消失了…… 该死的晶脑系统,就不能提前一天让她过来吗! 李潇潇幽怨地翻身从炕上起了身。 「潇潇,吃饭啦。」龙凤胎哥哥李向平在堂屋里冲着她的屋门喊了过来。 李家的这些人对她都很好,尤其是这个「一母同胞」的哥哥,可能因为一直心疼她自小被拐,五岁才找回来,所以更是格外的心疼她。 李潇潇眨了眨眼,应了一声,「就来了二哥。」一边手头叠着被子,一边想要骂原身几句。 这么好的家人原身不知道珍惜,因为个渣男要死要活的,最后赵奶奶家这些人结局都不怎么好。 原身失踪后,赵奶奶和养父李海林内疚得不行,赵奶奶没几天就去世了,养父在上工的时候失神伤了腰,从此再干不了重活。 养母李梅体弱多病养不了家,大哥李向阳和二哥李向平去京市找郑阳问原主下落,询问未果后路遇抢劫犯,最后一个瘸了条腿,一个伤了眼睛识不清物…… 这辈子她过来了,绝对不会让爱她的家人再过那样的日子,她发誓! 早饭是妈妈(养母)李梅和大嫂李喜平做的,蘑菇碎粗粮粥和杂粮馒头,菜是凉拌黄瓜。 八零年了,大家的生活水平好了许多,基本都能吃饱,只是肉和油吃的依然不多,李家的情况算是村里好的了,男人们都勤劳肯干,女人还会持家。 李潇潇出屋后亲热地跟家人打了招唿,简单洗过脸后端着饭碗跟大家一起吃饭。 「妈,大嫂,今天的蘑菇粥真好喝。」李潇潇一边喝,一边点头。 「哎,哎,好喝就多喝点,待会下工我再去采点蘑菇回来。」李梅眼眶顿时就湿润了。 她也是昨天才知道,这个贴心的小闺女居然不是自己亲生的,虽然得知真相的那一刻,为那个早夭的亲闺女感到难过,可看着眼前疼了十多年的小人,还是自家婆婆恩人的后代,她并没有留下心结。 只是没想到,知道了真相的闺女,还是一如既往地把她看做亲妈。 「好啊,妈你别去了,我跟我二哥一起去就行。」李潇潇对二哥眨了眨眼道。 李向平自然知道自家妈身体不太好,连忙跟着点头,「嗯,我跟潇潇去,正好昨天下了套子,看看有没有套上兔子。」 赵兰花看着一家人如往常般和谐,提了一晚上的心终于放下了。 她最近几天身子不大好,感冒了好多天没好不说,现在还开始咳嗽了,身子沉重得很。 本来想等孩子十八岁之后再说出真相的,可是她怕,怕自己等不到那一天,这才在昨天把一切和盘托出。 她自小没有父母,当初是小姐在路边救了自己,带她回的赵家,给她起的名字,让她随小姐的姓氏,后来还成了她的陪嫁丫鬟。 要不是有小姐,她早就不知埋到哪里去了。 对于小姐唯一的后人,她自然是会真心相待的,即便她的孩子们埋怨她,她也不会后悔。 好在孩子们都是懂事的,日后她也就放心去了。 临出门前,李潇潇特意端了一茶缸加了几滴灵泉的温水给赵兰花,看着她喝完后,才背着背篓开心地跟着二哥上山了。 等看到山脚下那个欠揍的身影,李潇潇紧紧攥住了拳头…… 第57章 80年代嫌贫爱富的旧爱 挖人参…… 郑阳兴奋的一晚都没怎么睡着, 一大早就跑来这边等着了,两人昨晚约好今天在老地方见面。 经过一晚上的思考,郑阳已经想明白了,他家里条件不好, 还有好几个哥和弟, 从这三年他的復读就能看得出, 家人不会再为他付出了。 就算他考上了大学, 他依然是那个一穷二白的愣头青,想要改换门庭, 过上富贵日子,只靠大学毕业分配的那份工作根本不可能。 第93页 原先他想的是等去了大学,找个家庭富裕的对象, 这样以后的日子也好过。 至于李潇潇,只是个乡下泥腿子罢了,下乡这么多年他都愿意放下身段,哄着她捧着她,已经够可以了,他不觉一走了之有什么对不起她的,毕竟她也并没真吃什么亏不是吗。 没想到昨晚会有那么大的惊喜, 李潇潇居然不是李大队长家亲生的,她出身富裕不说,家里还给她留了那么多钱财。 想到李潇潇说的银镯子和金项鍊什么的, 算算怎么也有个两千来块了! 要是有了这些钱, 再加上他风流倜傥的外表, 过人的学识,找个高-官家的独女是绝对没问题的。 郑阳暗戳戳做着升官发财的美梦,等看到李潇潇出现在视野的那一刻, 心脏都要激动地跳出来了。 这丫头自小就傻乎乎的,他说什么她都信,想来把东西要到手不是问题,大不了拿到通知书之前的这些日子多哄着她些就是了。 正准备舔着脸上去讨好的时候,郑阳才发现跟在李潇潇身后的李向平。 这小子是郑阳最厌烦的李家人了,好像专门要跟他作对似的,每次看到他,自己都没什么好事。 李潇潇自然也看出了郑阳脸色的变化,不过他还算不傻,变化也只是一瞬间,并不易被人察觉。 在心里呵呵冷笑了两声,李潇潇一脸无辜地走上了前,「郑知青大清早的也过来采蘑菇吗?」 郑阳眨了眨眼,心思一转,想到她可能是碍于二哥在不好意思,便认真地点了点头,「是,听说山上起了一茬蘑菇,我便想过来采上一些,两位李同志也是吧?」 李向平嘲笑地看了眼郑阳,「嗤!」 他能看出来这个知青对村里人的不屑,也知道他一直在讨好自家妹子,为了那么几口吃的,真是个贱骨头。 他跟妹子说过这个知青不是个好的,让她离他远点,但妹子总是说自己跟郑阳就是一般的关系,她没那么傻被人骗,他便只能盯紧些妹子,不让她吃亏,做不了其他更多。 有了他的盯梢,原身确实没有跟郑阳这个渣男过多接触过。 但早在二哥发现之前就已经芳心暗许的原身自然不会因为接触少了,就放弃对美好爱情的追求,这才导致了后续一系列事情的发生。 李潇潇觉得,郑阳一定是恨这个李向平的,因为他打扰了不少次两人的「约会」(实质就是讨要好吃好喝的),没准前世李向平兄弟俩那次遭遇抢劫犯,都是郑阳的「功劳」呢。 没看此时郑阳面对李向平的嗤笑时,那几近绷不住了的脸色,让李潇潇不得不产生了怀疑。 不过,郑阳自然还不知道他心心念念惦记着坑骗的小丫头这会儿早就换了个灵魂。 在她的面前,他自然不会表现出对李向平的厌恶,只是装作没听到般笑着对他点了点头。 李潇潇压住即将翘起的嘴角,随便说道:「哦,那郑知青好好采吧,我跟我二哥先上去了,晚些蘑菇就被人採光了。」说完拉着二哥一起往山上走去了。 留下郑阳站在那里有些发傻,怎么这就走了? 想了一会儿,郑阳觉得肯定是李向平在的缘故,虽然心有不甘,却也只能改变计划,再另寻时间。 只是今天出来他就让知青帮他请假了,他这要回去也不好解释,想到刚才李潇潇表现出来的对蘑菇的热爱,干脆背着背篓上山去得了。 他背着的背篓本来是想着方便转移财物的,今天正好装蘑菇了,等小丫头看到他用心采的蘑菇,想来东西给的也会更加情愿些。 李潇潇可不会管后面的人,上一世她后半生除了家里,基本都是在医药公司制药室渡过的,很久没来这么天然的环境里了,唿吸一下新鲜空气,看着绿油油的山林,原本被渣男影响的心情都被治癒了。 李向平知道自己妹妹性子活泼,看到她的表现也没觉得意外,不过在上山前还是给妹子递过去一个药包,「呶,把驱虫粉带好了,大大咧咧的。」 虽说是带着抱怨的话 ,李潇潇还是听到了里面的关心和宠溺,回头开心地笑着说,「还是二哥最好了。」 「哟,那前天是谁说大哥最好来着?」 「哪有,大哥和二哥都是最好的。」前一世的医药大亨李潇潇难得变回小姑娘的心态,索性真的做回来好了,反正她今年确实十七岁,不会觉得尴尬。 「嘁,就你嘴甜!」李向平一边拿树棍拨弄着前方的路,一边浅浅地白了她一眼。 李潇潇嘿嘿地笑着,紧跟上二哥的步伐,今天上山除了想采些蘑菇,主要也是为了把空间里的好东西拿出来,为家人改善一下生活。 前世完成任务后,空间里又发生了变化,现在除了蔬菜种植区、家畜养殖区,还多了一处,是专门种植各种药草的区域。 药草区的新手大礼包赠送的就是人参种子,她前世种下的人参,现在已经长出了一大片,拿出来任何一株,基本都是五十年以上的好参。 赵奶奶帮她收藏的那些珠宝财物,按照李家人的性子,绝对不会碰上分毫,就算她主动给,他们也肯定是坚决不收。 既然动不了那些,那她就换个法子,这些人参就比较适合。 李家屯这边还没有分产到户,李家除了李父是大队长,每月有十来块的补贴,其他人都是正常上工。 第94页 李母身体弱,赵奶奶年岁又大了,就算其他人都是满工分,生活水平其实也就那样。 只不过李母和赵奶奶经营的好,家里的日子才比其他人家好过上不少,还供出了龙凤胎兄妹两个高中生。 两人今年高二,明年这个时候就要参加高考了,兄妹俩的成绩其实都不错,肯定能考上重点大学那种。 如果不是因为原身跟郑阳的那点破事,其实李家将来的日子会是相当好的。 不过那都是原身前世的事了,原身这不是也后悔了吗,要不然也不会有她过来这一说了。 李潇潇意识扫过空间里准备好的那几株人参,眼睛不住地打量着四周。 既然想把东西给李家人,那这人参就只能是二哥发现的,要不然他们肯定又想着给自己当嫁妆,不捨得动了。 于是,前半段时间,李潇潇便老实地跟着二哥到处找蘑菇,采蘑菇,顺便看看套子里有没有兔子。 结果还真的套到了一只灰兔子,肥肥的身子,看着就让人想到红烧兔肉,把李向平乐坏了。 李潇潇就是趁着这个时候,把几株人参匆忙种进了旁边林子里的,种完后还用力踩了踩周围的土,又撒上些附近的腐土,至少表面上看不出什么异样来。 等李向平稀罕完兔子,用绳子仔细绑好放进背篓底下,再把蘑菇撒到上面弄好后,才喊上妹妹一起下山。 今天的收穫已经够多了,眼看着晌午了,还是回家去吧。 「二哥,你听见那边有什么动静没?」李潇潇此时已经走到了另一边,故作玄虚地指着人参那里轻声道。 「什么动静?」李向平背着背篓,严肃地朝着妹妹走来。 「我也不知道,刚才好像听到什么扑腾的动静,不会是野□□?」 「你在这里等着,我过去看看。」李向平把背篓放到妹妹脚下,拿起另一条绳子,往她指的方向走去。 等走到了那处大石头旁边,绕着走了两圈也没发现什么特别的,李向平刚要对妹子说没事,许是跑远了,余光就扫到了一片特别的地方。 「潇潇快过来,你看这是什么?」李向平心口剧烈地跳动着,差点捂不住了那种。 村子里前些年有人採到过人参,还炫耀来着,他特意跑去看过,就跟这几株一样一样的! 「二哥,什么啊?」李潇潇故作好奇地走过来围上去。 「你看,这叶片,是不是人参?」李向平其实已经有八-九分的确定了,只是怕自己太过激动眼花了,所以没有其他动作,干蹲在那里直直盯着。 「哎呀,二哥,你真厉害,居然能发现人参,这就是人参啊,我见过的,跟书上画的一模一样。」 李向平兴奋地看向妹妹,「真的?」 ding ding 「当然是真的,那次听说有人挖到后,我还特意去找师傅请教过怎么挖呢,对了二哥,你去把背篓收拾一下,我会挖,我给你挖出来。」 刚才她故意把背篓弄翻了,就是为了给自己留出时间挖人参。 「哦,行,那你挖,我去收拾。」李向平此时已经激动的不太会说话了,妹妹说什么,他就听什么。 这可是人参啊,还好几株,看着叶片的大小,里面的参必然小不了,如果卖出去,别说他们兄妹俩明年考上大学的费用了,就是家里给爸妈和大哥大嫂们盖几处新房子,都是没问题的。 于是,李向平迷迷煳煳收拾翻掉的背篓和蘑菇时,李潇潇就极为「辛苦」地把五株人参完好地挖出来了。 掏出手绢仔细包好塞进二哥的怀里,李潇潇便好笑地拉着还愣着的二哥往山下走去。 等走到半山腰的时候,突然远处传来「嗷~」的一阵尖叫声,李潇潇突然一个激灵,完了,她好像忘了点事…… 第58章 80年代嫌贫爱富的旧爱 潇潇,救我…… 李向平听到唿救声, 紧张地看了眼自家妹子,然后拉着人就往发出声音的地方跑去。 李潇潇一边跑着,一边回想起原身前世的记忆。 好像是在这一天,原身和郑阳约好在山脚下的老地方见面, 然后甜言蜜语好一阵子, 郑阳还给原身带了从其他知青那里换来的大白兔, 惹得原身感动半天。 后来两人就被山上的唿喊声惊到了, 只是郑阳不想两人关系暴露于人前,没有跟原身过去看过。 还是原身第二天听家里人说的, 说是邻村的知青上山采蘑菇,被毒蛇咬了,身边没人, 耽误了最佳救治时机,最后被截了一条腿。 李潇潇不由敲了敲自己脑袋,怎么就没提前想起这事呢,要不没准还能帮一下那个知青。 不过,在看到躺在地上哀嚎的人时,李潇潇乐了。 这哪里是邻村的知青啊,这不是她们村的知青郑阳吗! 哎呦, 这可真是巧了,呵呵! 这个剧情可就有意思了,她不是原身, 没有应郑阳的约, 结果郑阳找死自己跑山上来了, 还被蛇给咬了。 哈哈,乐死她吧,她这还没出手呢, 他就自己作上死了,难道这辈子她有锦鲤运了? 李向平看到唿救的居然是那个不要脸的郑阳,着急的脸色顿时缓和了下来,「哟,这不是郑知青吗,怎么了这是,叫的这么惨?」 郑阳哪里想到采个蘑菇还能被蛇咬了啊,他感觉这个肯定是毒蛇,他的右腿整个失去了知觉不说,大脑都有些犯迷煳了,听到有人过来,赶忙讨好道: 第95页 「李二哥,我被毒蛇咬了,起不来身子,能不能麻烦你扶我去卫生院?」 说完看到旁边的李潇潇,又继续求道:「潇潇,救我。」 李潇潇暗暗翻了个白眼,按她来说,她是真心不想救的,不过这不是古代,也不是末世,现在是法治社会,如果真的不管不顾,被人知道了,她和二哥都不好解释。 李向平自然也是这么想的,正想着怎么才能把人送下山,林子里就又走出了一个人。 李潇潇顺着来人看了过去,这人估计就是邻村的那个知青吧,看着就一副书生气的样子,不像个普通村民。 「你们好,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吗?」来人正是原主前世被截肢的那个邻村知青王大林,他也是听到唿救后跑过来的。 多了个人帮忙,李向平就轻松多了,背篓直接自己背着,两个人一起把人给扶了下去。 山脚下不远就是村里的卫生院,赤脚医生见过不少被蛇咬的例子,也不意外,鼓捣半天,给伤口敷了药膏,又给他口服了些中药丸子,便打发人回去了。 同时嘱咐郑阳最近一个月都不要有大动作,好好养着,免得恢復受到影响。 跟王大林告别后,李向平和妹妹一起往家里走去。 出了卫生院的李潇潇心里不由连着冷笑几声,其实她有办法当场就给郑阳解毒,也不会有任何后遗症,如果中毒的是任何一人,她都会救,除了那个渣男。 而且那毒其实并不严重,前世王大林被截肢,也是因为耽误的太久了,郑阳这时间并不长,有了赤脚医生的救治,问题不大。 不过一个月不能乱动,李潇潇也挺满意了,至少这一个多月不用再看渣男贱兮兮的脸了。 此外,郑阳在知青院的人缘并不是太好,现在他受伤动不了,估计也没什么人照顾他,想来这一个多月他会非常享受的。 着急回家的李向平可不知道自家妹子心里想的那么多,刚才被郑阳的事打断了,他这会儿重新摸到怀里的人参,心情又激动了起来。 不止是他,两人回到家后,得知挖到五株人参的李家人,都激动的不行。 李向平并没有居功,直接说是李潇潇让他过去那边看看,这才发现人参的。 赵奶奶和李父直接做了决定把人参分她一半。 李潇潇没想到这样自己还会分到一半钱,顿时有些后悔,早知道不顾及那么多,直接拿个十几二十株出来好了。 李家人都没有任何异议,完全贊同这一决定。 李潇潇没办法,只好接受,但也提出,她这一半的钱用来支付自己大学的所有费用,大学的四年,家里就不能再给她钱了。 赵奶奶和李父李母互相看了一眼,暂时同意了下来,但其实心里都想着孙女(闺女)那份呢。 至于剩下的那一半,即便现在还没拿去换钱,有见识的李父也知道,这么大的参,两株的话,怎么也能换个一千多块钱了。 经过商议决定,明天李父带着李潇潇、李向平去市里卖参,换回钱来先盖房子。 家里的房子已经快二十年了,虽说没有大毛病,但风大雨大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漏的,再说,老大家的小子李佳宝也十岁了,闺女李佳欣都八岁了,总跟爹妈住一起也不方便。 既然有钱了,那就先把房子盖了,这也是老一辈人共同的想法,小辈们都贊成。 这一晚,李潇潇睡得异常安心。 第二天天还没亮,李家人就都起来了,做饭的做饭,收拾的收拾,最后李父一行人出门的时候,天才蒙蒙亮。 没办法,想要人参卖上价,就得去市里,去市里镇子上只有早晚两趟车,他们得赶上早班车,还得赶紧忙活完赶晚班车回来,要不就得住上一晚。 市里招待所房价可不低,他们捨不得花那个钱。 等赶到镇上,坐上去市里的班车,李潇潇才有精神头看看这个年代。 算上穿越的第一世和上一世,她其实已经经歷过第三次八十年代了,不过虽说都是北方,但每次的省份和城市都不同,这也让她对此时的东北产生了不少好奇。 按照原身的记忆,过不上一两个月,村里就要分田到户了,到时候自己给自己种地,农民的积极性得到了大大的提高,李家人勤奋,日子肯定差不了。 可是要说有多好,那还不能够,因为都是农家人,没什么活泛的心思,只是守着那一亩三分地,也就是大学生有国家补贴,要不供出一个大学生都不容易。 原身的愿望里,最强烈的一个就是带着亲奶奶和赵奶奶一家人过上好日子。 她的亲奶奶平反还要等段时间,具体地址他们都不知道,也联繫不上,这个可以放一放。 剩下的赵奶奶一家,李潇潇想了想,觉得让他们一大家子一起去市里,甚至只是镇上,都不太现实。 不说李父李母和赵奶奶都习惯了村里的生活,所谓「落叶归根」,他们想来也不愿意离开家乡。 再说,大嫂的亲戚也都在村子里,直接搬走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那么只能先留在村里,想办法挣钱,等日子好过了,如果再想搬去镇上或者市里,那都好说了。 李家屯村这边依山傍水,环境很好,而且原身印象中是自小就在这里长大,对村里人的印象都挺好,如果能带着大家一起致富,想来原身也是很愿意的。 第96页 行,就这么定了! 李潇潇决定等分田到户的时候,说服李父李母包上几座山,直接种果树养人参得了,东北三宝吗,想要致富怎么能少得了人参,种子和技术她都不缺啊! 随着她做好决定,班车已经驶入了阳市市区。 李潇潇看着外面明显比六七十年代活跃不少的城市,带领全村致富的心思就更加坚定了几分。 一行人下了车后先去了收购站和药店,询问了一圈人参的价格,顺便也给自己的人参做了鑑定。 李潇潇拿出来的五株都是比较好的百年人参,参须保存还完整,品质看上去就不一样,掏出一根来就惊到了收参的人。 收购站因为是集体的,所以出价并不高,国营药店也差不多,有间私人的药店给了个不错的价格,五百块。 三人已经转了一圈,最后觉得这个价格算是比较合适,就在这里卖了两株。 不是不想全部卖掉,只是百年人参是个好东西,一次性拿出太多,怕招来祸患。 李潇潇也想着换个地方,没准能卖出更高的价格。 她首先想到的就是医院的高干病房,凭她的眼力和耳力,不愁找不到好买家。 可是李父和李向平都不放心让她自己过去,最后决定李父和李向平在楼梯口和大门口守着,李潇潇去病房那边先看看。 李潇潇便怀揣着剩下的三株参走进了阳市最大的医院。 许是她前几世做过医生的缘故,进了医院后一点都不陌生,很快就找到了高-干病房。 或许她这辈子真的有锦鲤运,只在病房外面走了一个来回,就寻摸到了合适的买主,还是两个。 其中一个是住院的老人,亲儿子不差钱,就是想给老人买些滋补性的好东西,另一个好像是过来医院讲学的老学者,听着对东北的人参之类的东西有着浓厚的兴趣。 经过小心谨慎的互相试探,李潇潇真的卖出了人参。 其中一株卖给了有老人住院的那个中年人,卖了八百块钱,剩下的两株都给了老学者,价钱同样是八百块一株。 老学者是从京市来的老中医,过来东北一个是应邀前来讲学,另一个主要目的就是想去周边收集些好货。 他最感兴趣的就是东北深山里的老参、灵芝这些东西,回去用来制作药丸效果极佳,那些老傢伙们都是争抢着跟他要。 李父和李向平看着李潇潇轻轻松松地就拿了两千四百块钱回来,顿时觉得刚才那一千块都不算啥了,还是他们闺女(妹妹)有本事! 第59章 80年代嫌贫爱富的旧爱 潇潇怎么了…… 有本事的李潇潇乐呵呵地接受了二哥那崇拜的眼神, 还对他搞怪般挤了挤眼睛。 这样一来,带过来的五株人参一共卖了三千四百块! 李父当即就准备将李潇潇的那份帮她开个户头存起来,李潇潇好说歹说了半天,最后还是用自己的户口本存上了。 李潇潇对李家人的表现是真的敬佩的, 也被深深感动了, 不知道原身看到这一幕, 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几人还去逛了一下市里的百货商店和供销社, 买些家里那边不常见且更便宜的东西。 不得不说,市里就是比镇上好, 有些东西已经不用拿票就能买了。 往回走的路上,李潇潇附在李父身边询问他关于分产到户的消息。 实在是国内许多省份都开始实行了,也不知道他们这边是比较落后还是怎么样, 都八零年了还没个具体政策。 李海林大队长当了不少年了,自然是有一定政-治敏-感度的,早在分产到户最开始展开那时候,他就一直关注着来的。 辽河镇这边虽说还没有具体通知下来,但他们几个大队长私下里也嘀咕过,今年应该差不多了,快的话兴许就在这几个月, 等收了秋粮,地就能按户分出去了。 不过李海林想的也只是田地的事,像是村里其他一些资源, 如池塘、荒山等, 在这个时代, 人们大多都并不当回事。 李潇潇适时地提了两句山上资源丰富,扔在那里浪费了之类的,没想真的能怎么样, 她希望至少是潜移默化吧,她爸不是顽固的人,等政策正式执行后,再提起来,问题应该不大。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她只是略微提了两句,李海林便想到了要包山种果树。 「潇潇,还是你眼光长远,以前我就想着山上野果子啥的多,村里人平时还能甜个嘴啥的,你这么一提,还真是这么回事。 咱们村别的不多,就荒山多,如果能承包的话,我和你大哥就试试干干,咱院里那几棵杏子和枣子树,我看你妈就照顾得不错,换到山上,必是也能养好。」 李海林提到这个话茬,就接着往下畅想了开来,「就算一开始养不好,咱也能找会养的问问经验,镇上农技站就能有懂的,以前我还跟他们打过交道呢,你俩觉得咋样?」 李潇潇很是欣赏她爸的开明,她自己是穿越的就不说了,他可是真真正正的本地人,能一下子想到这么多,真的很厉害。 李向平听着两人的话都有些发愣了,不是挣工分吗,怎么突然就说到要承包山地了? 几乎是讨论了一路,等回到家里的时候,李海林已经兴奋得不行了,恨不得明天就能去办承包手续。 不过具体政策还没下来,他只能按捺下那股子激动劲儿。 第97页 赵奶奶和李向阳几人看到三人回来,脸上还都是欢喜的表情,一看就知道是卖出去了,提着的心顿时放了下来。 等听到五株人参卖了三千多块钱的时候,即便是向来淡定的赵奶奶,也愣怔了一下。 家里只留下一半,那也是一千七百块呢,现在村里盖个三大间的砖瓦房,三四百块也就够了。 一千七,除去给龙凤胎留的上学费用,那也完全够够的了。 接下来,便又是一晚上的家族会议,经过李潇潇的坚决提议,家里准备分别以李向阳和李向平的名义,申请两块宅基地,盖两个院子。 其中一个给老大李向阳一家,另一个就他们暂时住着,不是不给李向平分,而是他明年肯定会考上大学的,到时候根本不可能回来住。 至于老宅,则先放在这里,需要的时候再重建或是怎样都可以。 村子里一般有儿子分家的家庭都是这么做的,也有人家钱不凑手,直接买别人不住的老宅,修修补补的也能再住上十多年。 李潇潇对于这个结果自然是满意了,要知道李家屯村这边距离镇上不远,生态环境还好,等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好像,就有外来的投资者看上这边,决定在山脚那里建度假村。 村里的地价都随着涨了一大波,至少是现在的三四倍,尤其等度假村发展起来,村民们就算不干别的,只靠平时给游客们卖点青菜和鸡蛋啥的,就够一家子花销了,更别提把自家弄成民宿旅馆的人家了。 可惜前世李家人结局都不太好,体弱的体弱,残疾的残疾,一直都没起上新房,家里唯一值钱的老宅,后来也都卖掉还住院费了。 李潇潇握了握拳头,这一次,她一定会让他们过上好日子的,不用等到建度假村那时候! 这会儿地里的玉米什么的还没成熟,算是比较清闲,李家人一提起招人盖房子,大傢伙就都聚集了过来。 往常村里人谁家盖点房子啥的是不要工钱的,只要管饭就行,条件好些的等盖完后再给分点鸡蛋、咸肉啥的,那就顶顶好了。 李家人不想太过张扬,便也没有例外,过来干活的没工钱,但是每天两顿饭管饱,盖完后,再每人给上半斤肉,二十个鸡蛋。 李海林一家在村里的名声特别好,过来帮忙的人就多。 尤其大家听说这房子是李潇潇和李向平在山上挖了老参卖的钱建的,就更是一窝蜂地往李家跑。 「潇潇啊,你们那人参是在哪儿嘎达挖出来的啊?」 「向平,听说你家人参卖了好几百呢,真的假的?」 「向平,你是不是还没说亲呢,我娘家侄女长得可水灵了,我跟你说……」 「潇潇长得就是漂亮,这大眼睛双眼皮的,难怪能看到老参呢,要说这东西咱村子这边可是好多年没人挖到了,我爸说他年轻的时候,有那打猎的就挖到过,还是五十多年的老参,为了挖那参,差点被蛇咬到呢,你们挖的那个也有那么大吗?」 …… 从张罗到开始起房子,李潇潇和李向平就成了村里人的团宠,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凑过来说上几句。 弄得兄妹俩都不太敢出门了,好在有李父和李大嫂在,解释了几句,大家的好奇心才没那么重,不过大家还是极为羡慕这两人。 无他,他们是村里唯二上高中的娃,原先没有高考还没什么,现在有机会考大学了,他俩学习成绩还好,大家都把他们当做准大学生来看待。 之前村里就有不少小伙看上了李潇潇,还有姑娘家的喜欢李向平,好在李父对外一直说是两人年纪小,不打算这么早找对象,这才没发生媒人踏破门槛的情况。 现在李家盖新房了,还一盖就是两个院子,兄弟两个一起住新房,让村里有适龄孩子的人家又心动了。 李潇潇其实还好,她是姑娘家,是要嫁出去的,主要是未婚的李向平,成了村里人的香饽饽。 于是,暑假剩下的这些天,李潇潇便基本上有点空就被二哥拉着往山上跑,美其名曰锻鍊身体,其实就是躲出去了。 当然,更多的时间还是留在家里帮忙的,起房子嘛,多少还是能帮上一些的。 李家这边新房建的风生水起,知青点那边的郑阳就不那么美好了。 他本来想着用上几天时间,好好哄哄人,把李潇潇家人给她留的那些值钱的东西都弄过来,等通知书到了后,办好手续他就能回城了。 实在不行,拉着她钻钻小树林,想来她今年十七了,就算大队长知道了也不能拿他怎么样。 在他看来,女人只要跟男人有了亲密关系,就算让她把心掏出来,她肯定也是愿意的。 (也就是李潇潇不知道郑阳的这些龌龊心思,要是让她知道了,她首先一定会暴打渣男一顿,其次再暗暗为原身庆幸一下。幸亏原身在前世三言两语就被哄住了,要不然她就不只是破财了,还得失-身……) 他想的倒是挺好,可都怪李向平那个多事的傢伙,一直盯着李潇潇给耽搁了。 要不然他也不会因为李潇潇喜欢蘑菇就跑去山上采蘑菇,他不去采蘑菇就不能意外被蛇咬。 现在他受了伤,赤脚医生让他卧床休养一个月,除了吃饭去厕所,他几乎是一直躺在炕上。 没办法,今年高考考得不错,郑阳觉得自己这回一定能考上大学,如果他哪里不小心再碰了腿,成了瘸子,还怎么去大学里面出人头地? 第98页 他不敢赌,所以一直老老实实地遵医嘱,甚至就连厕所都尽量憋着不去,就怕二次受伤,影响恢復。 原本按照他的想法,一颗心都拴在了他身上的李潇潇,一定会按时给她送吃的喝的照顾他,可她一次都没来过。 起初他还在想是不是被家人绊住了,没办法过来,也许等晚上或者什么时候方便了,她就来了。 可都一周了,李潇潇连个人影子都没在知青点出现过! 郑阳都要疯了,现在正值酷暑,知青点的屋子还不太透风,躺在炕上一天下来,浑身都能湿透个几遍。 原先李潇潇偶尔还能悄悄过来帮他洗洗衣服,收拾收拾啥的,现在没人管他,他的几身衣服,已经换了个遍,再没干净衣服可换了。 可前头换下的他还没有洗过,他怕动作大了伤到腿,不敢洗。 知青点剩下的几个知青关系也就那么样,他根本指望不上,能有人把他的那份饭给做出来就不错了。 郑阳躺在炕上,都能闻到自己箱子边上堆着的那些衣服散发出来的酸臭味,跟别提同屋知青们这两天对他的冷嘲热讽了。 李潇潇到底怎么了?怎么还不过来找他? 第60章 80年代嫌贫爱富的旧爱 辜负了她…… 郑阳原本的想法是借着受伤的名头, 在炕上躺个一个月,结果还不到一周,知青点就闹了起来。 本来留到现在的知青一共就六个,做饭是两人一天, 三天一个轮迴。 眼下郑阳受伤了, 只能卧床, 剩下的五个人, 就得一边上工,一边两天一轮换地做饭。 其实跟三天也没太大区别, 但他们因为或这或那的原因一直没能回得去城里,心里本就有怨气,在看到郑阳一天美滋滋地啥也不用干, 还有人帮着做饭,顿时就不平衡起来。 他们不甘心了,郑阳的饭自然就没人管了,在饿了一顿后,他只能在心里骂骂咧咧地从炕上爬起来,拄着木头棍子加入做饭的队伍,知青点的气氛一度跌破至零下。 也就一个多月, 李家的两个院子建了起来,宽宽敞敞的五大间青砖瓦房,看得村里人都羡慕极了。 之前听说有老参的消息, 村里不少人都跑去山上转悠, 就希望能做那个幸运儿, 哪怕挖个小点的呢,也能改善改善家里的条件。 虽说以往也有人挖到过好东西卖了换钱,但考虑到时代的原因, 李潇潇还是趁着跟二哥去山上的机会,从空间拔了两株小年份的人参,还有一株二十多年的,分别埋到不起眼的角落里。 这样把村民的注意力转移开,他们家也就没那么显眼了。 事实果然如此,等有第二家第三家,甚至第四家人挖到人参,换钱回来准备起房子后,村里人都一窝蜂地去山上转悠,当然结果自是都空手而归,但这都是后话了。 眼看着八月底,李潇潇没几天就该开学了,开学后她跟二哥都升到了高三,还有最后一年的学习时间。 在前些天,郑阳如愿收到了录取通知书,依然是前世那个京市郊区的专科学校。 郑阳高兴地在知青点门口接到了邮递员送过来的通知书,当即就想蹦跶两下,以示激动。 不过刚准备抬腿的时候发觉自己还拄着拐,右腿还没完全恢復好,便抑制住了。 今年的高考到现在,知青点只有他自己收到了录取通知书,其他五人也都考了,但至今没有消息,大概率是又没考上。 听到邮递员喊人的时候,大家就都出来了,羡慕地看着郑阳手中的信封。 郑阳拿到通知书,心里有了底,再看知青点的几个人那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连顿饭都不愿意帮他做,活该他们考不上。 那五个人本就心情不好,再看到郑阳那小人得志的模样,气更是不打一处来,随即便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而郑阳因为底气足摆出盛气凌人的架势,憋了一个多月的怨气一次性就要爆发出来,拿着手里的拐杖就想要打人。 结果失了重心后,自己被自己给绊倒,受伤的那条右腿,再一次狠狠地撞到了门口的大石头上。 只听郑阳「哎呦」一声惨叫,整个人捂着腿部,额头全是冷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郑阳的腿之前被蛇毒侵入,本就有些不是那么灵活了,再经过这一次的撞击,伤到了经脉,赤脚医生看不了,直接让人送去了镇上,镇上的医生检查过后就直摇头…… 当郑阳听到自己的腿以后要跛了后,整个人都是懵的,他本来好好的腿,怎么就被蛇给咬了,中毒了,然后就撞了石头,伤了经脉呢? 他是大学生,以后是要出人头地,当高人一等的人上人的,怎么能成了跛子呢? 郑阳呆愣着双眼,一直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他总觉得自己不应该是这样,他就应该是在大学校园里意气风发的,找个好对象,分配个好工作,拿着李潇潇那里的得来的钱财,过着奢华的生活…… 可现实就是现实,眼下别说意气风发地去上学了,就连住院的手术费他都凑不出来。 医生说他的腿必须马上去市里做手术,这样才能尽量减少损伤,让腿跛的不那么明显。 手术费加上后期恢復可是要两百多块呢,一个普通工人大半年的工资。 他家里这几年一直都没有给他补贴,全是靠他自己的工分和李潇潇的添补才能坚持下来,他上哪里弄钱去? 第99页 对,李潇潇! 郑阳眼神中布满了疯狂和势在必得。 正在家里准备开学的李潇潇并不知道,自己都没顾得上去找郑阳算原身的帐,郑阳居然还惦记着她呢。 倒是听说郑阳的腿因为在知青点吵架,一时冲动要动手导致了再次受伤,以后即将成为一个跛子的时候,她在心里为原身开心地笑了。 看吧,这样的渣男,即使没有别人做什么,他自己也把自己作死了。 所以她觉得,前世在原身不知道的后来,攀上高-官独女的郑阳,肯定日子过得也不如表面上那么风光。 事实确实如此,原身并不清楚,前世的郑阳虽然娶了个家世好的媳妇,自己也留校任教,但实际上日子并不多么好过。 他娶的媳妇自小被家人万般呵护着长大,脾气一点就着,尤其是在面对他的时候。 他沾了人家的好处,自然就硬气不起来,对着媳妇只能哄着惯着捧着,说话都不敢大声。 而他这幅窝窝囊囊的样子,新婚时期还好,过了那个甜蜜劲儿,媳妇看他都嫌弃得不得了,最后在外面找了人。 渐渐地,学校里面大多数人都知道了他家里那位给他戴绿帽子的事,偏他还不能也不敢捅破,只能顶着绿油油的帽子天天对着同事、学生们假笑度日。 没多久,他那个媳妇对外面的人动了真心,想要离婚,又是一顿闹腾,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候。 再后来,郑阳的假笑也敷衍不下去了,因为他不同意离婚,她媳妇出手了,把他在学校的那层遮羞布都扯掉了。 把他当知青时诱-骗大队长闺女,骗钱骗色的事一顿宣扬,还是怎么难听怎么说,怎么夸张怎么说,让郑阳成了整个学校的笑柄。 然后被离婚,被辞退,甚至被前媳妇刻意针对,找不到工作流落街头,最后被车撞倒丢了命…… 不过,这些李潇潇和原身都不清楚,李潇潇只觉得,自己或许该去医院探望一下郑阳,看看他这一世,还没能出手骗她,就混到了如此的地步,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当然,她也是为了原身去的,她希望帮原身亲眼看看他的窘况,不知道会不会稍微宽慰一下原身的心。 说去就去,李潇潇下午就打算过去医院了,结果还没等她出门,就有人捎来了消息,说是郑阳有急事想找她过去一趟。 李潇潇皱了皱眉,他这是什么意思,他跟原身的那些事,村里人应该都是不知情的,两人本就接触少,唯有的那几次,也都是避开人的。 现在他明晃晃地让人来她家喊她过去,这是故意抹黑他名声? 不过转瞬,李潇潇又想明白了,应该不是这样,以郑阳目前的情况,根本没心思算计别的,大概是又想找原主这个冤大头骗钱了。 想明白后的李潇潇谢过了捎消息的人,一脸困惑地表示是不是传错了,他应该是找她爸吧,她又跟他不熟。 淡定的表演害得那人都以为真的是自己记错了,记忆都变得恍惚起来。 只见李潇潇轻轻嘆了口气,「唉,算了,我爸今天去镇上开会了,我还是过去跑一趟吧,万一真有什么事,我好跟我爸说一声及时处理,肯定不能耽误知青大学生的前途。」 哦,原来是这样,来人想到郑阳未来大学生的身份,似乎明白了(脑补)什么。 把人客气地送走后,李潇潇给上工的家人留了个纸条便出门了。 等到了病房,李潇潇看着躺在病床上,吊着一条腿,满脸憔悴的郑阳时,心情都好了几分。 郑阳刚从一场梦中醒了过来,清醒后整个人就呈发呆的状态,保持着同一姿势好半天了。 李潇潇的到来都没能打扰到他,看到他那极为深沉的神情,李潇潇有些好奇,怎么伤个腿,人还变了?以前的郑阳可不会有这种表情。 又过了一会儿,郑阳仿佛才缓过来,视线慢慢移向门口,看到了站在那里的李潇潇。 人还是他认识的那个人,但整个人的气质却完全变了。 之前的郑阳压根不会想到这些,可现在的郑阳,不,确切地说应该是刚做了一场梦,从前世回来的郑阳,一眼就看出了她的不同。 前世的李潇潇对上他时,永远都是那个崇拜他、喜欢他,眼里满满都是他,却又有那么一抹自卑和怯懦的姑娘,可眼前的这个,并不是这样。 她眼神里不止没有崇拜和喜爱,还夹杂着幸灾乐祸,再往深想,或许那是还有恨? 郑阳绷紧了身体,有些不敢置信地看向她,他都能在梦里梦到前世,难不成她也同他一样,做了那么一场梦? 在梦里,是不是他欺骗了她,拿到了她的所有钱财,然后从此再没主动跟她联繫过? 在梦里,她是不是在过来京市寻他的时候失踪了? 她的两个哥哥是不是也来了京市找他询问,然后成了残疾? 还有,她的梦里,他是不是也如他梦到的那般,娶了高-官的女儿,表面风光,实则卑微到了极致,最后还被害惨死? 郑阳想到有这个可能,心口就有一处极痛,经歷了前世,他还有什么不懂的,这个世上,家人早都抛弃了他,等看到好处了才贴上来,只有眼前的小姑娘是真心真意对他的,可他却辜负了她…… 第61章 80年代嫌贫爱富的旧爱 赵之寒…… 第100页 病房是三人间, 只不过隔壁两个床位都没人,屋里只有郑阳一个,李潇潇进了屋后就一直观察着他的神情。 等看到他从满脸震惊、不敢置信,到心虚犹豫, 再到后面的那是什么表情? 一派深情?讨好? 差点把李潇潇给噁心吐了! 「潇潇, 你来啦, 快坐一会儿, 从村里过来路上不好走吧,这大热的天……」郑阳反应过来自己有关前世的那个梦境后, 这次对李潇潇的态度完全是发自肺腑了。 虽说这一个多月,李潇潇一直没来知青点看他,可知道他住院后, 这不马上就来了吗,所以说,她还是跟前世一样,是真心真意对他的。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辈子跟上辈子发生了出入,他本该跟李潇潇约会的时间,被李向平给打扰了, 他还抽风跑去山上采蘑菇,倒霉被毒蛇给咬了。 要知道上辈子被咬的可是邻村的那个知青!这辈子是他代替了他,遭了这个罪。 不过眼下也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 他已经确定自己是重新来过一次了, 那就要先抓住前世对他最好的李潇潇。 这辈子, 等他去京市上大学,绝对不会放弃李潇潇! 他会等去了那边稳下来后,带她过去, 国家已经放开了政策,鼓励私营经济,到时候李潇潇有他出主意,在京市不管是做点什么,都能挣到钱。 他再也不是前世那个卑微讨好的郑阳,李潇潇勤劳肯干,他脑子灵活,所以这一次,他要成为富一代! 李潇潇可不知道他那副令人作呕的表情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他是重生了,不过即便她知道,她也不怕。 「你找我什么事?」李潇潇淡淡地问,屋里没什么人,她便不用顾忌什么。 郑阳仍是那副情深不寿的表情,仿佛她就是他最爱的那个人般,「潇潇,对不起,我这些日子伤了腿,没能去找你,你过得怎么样?」 「呵,少跟我说那些有的没的,我跟你没有任何关系,直接说吧,找我干嘛?」李潇潇懒得跟他多说,看到他的惨状后,就只想看看他有什么花心思。 「咳咳,潇潇,你怎么能这么跟我说话,你不是我未过门的媳妇吗?我已经收到录取通知书了,过几天我就能去京市上大学了,等我安稳下来,就接你过去京市,怎么样?」 李潇潇闻言皱起了眉头,这个郑阳是怎么回事? 郑阳见她没有反驳,心里更加觉得她就是爱自己的,心里有了底后,便继续说道:「潇潇,等去了京市,有我出主意,咱们肯定能挣到钱,到时候就在京市买栋大房子,我带你过好日子。」 看着李潇潇依然沉默没有吱声,郑阳说得愈发起劲儿了,又说了一通未来的美好生活后,才低声说起正事: 「潇潇,医生说我的腿这次伤的有些重,得去市里医院做手术,要不然肯定得跛,我家的情况你也知道,根本指望不上,为了咱俩的好日子,你看,能不能先给我拿一些钱,让我把手术给做了。 潇潇你放心,这笔钱,就当是你提前给我的投资了,等以后挣了大钱,我把钱都给你管,咱俩好好过日子,行吗?」 李潇潇在听到郑阳畅想未来的时候,就发现不对劲了。 原身前世的郑阳,虽然骗了她的钱,但自来清高的他从来不屑于与个体户相提并论,更别提他刚才说的要带着李潇潇去京市挣大钱了。 眼前的这个郑阳绝对是有问题的,看着他对自己流露出来的那股子熟悉感和不见外,李潇潇觉得他很有可能是有了什么机缘,重生了,或者是知道了未来将发生的事情。 所以他这是因为前世过得不好,这辈子不打算抛弃原身了? 李潇潇可以肯定,郑阳刚才说的这番话不是敷衍或者说是为了骗钱才说的,经歷过几世的她,这点辨别能力还是有的。 那这样一来的话,事情就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郑阳前世到底经歷了什么,才会再重来一次之后有了如此大的改变呢? 李潇潇突然陷入了深思,来之前她还觉得郑阳成了跛子是个好事,但如果他真的跛了脚,还能在大学里认识前世的媳妇吗? 还有,因为她的缘故,他这辈子并没有拿到属于原身的那一份财产,那就算接触上了前世的媳妇,他还能拿得下人家,「嫁」入豪门吗? 也许这些在之前都变成了不可能了,可现在看着郑阳貌似是重生了,那么即便他没骗到钱,腿脚也跛了,出于对前世的愤恨,估计他也会想办法去学校里面结识那人…… 李潇潇暗暗点了点头,这样正好,先让他们撕扯一番吧,等她高考完事,再倒腾出时间来收拾他们。 通过这两天的分析,她觉得前世原身会被拐卖,还有两个哥哥的事情,很有可能是跟郑阳的那个媳妇有关,毕竟前世的郑阳本身也没什么大本事,根本没能力指示人作出那些事情…… 也就是两息的时间,想明白后的李潇潇更懒得理会郑阳了,不屑地从头到脚打量了一下他,嗤了一下: 「郑阳,我看你是做梦还没睡醒呢吧,神经病,我跟你可没有任何关系,你以后不要再找我,钱我是有,但是拿来给你这个渣男治腿,想得倒是美,你留着那些甜言蜜语去骗鬼吧!」 说完就抬脚走人了,留下郑阳一个人在那里瞪大着双眼说不出话来。 第101页 这还是前世那个李潇潇吗?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重生回来,一切都变了? 还有,李潇潇不给自己出钱,那他该怎么办,他的腿还有得救吗? 没想到还有个意外的收穫,总之知道了郑阳的目的后,李潇潇便毫不犹豫地走了,就让郑阳跟他前世的媳妇折腾去吧。 谁想刚走出病房走廊的拐角,就被一个高大的身影给撞到了,一个踉跄差点倒在地上。 「哎……」李潇潇刚才在想事情,就没注意路况,要不凭着她灵敏的五官,本是可以避免这一撞的,这一下可是真的疼,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你是……」赵之寒停下脚步,对上李潇潇的眼睛,脸上一副疑惑状。 李潇潇听到熟悉的声音,抬头看过去,顿时也愣住了,他,他这是?是吗?是他吗? 「林寒?」李潇潇低声嘀咕了一句。 赵之寒闻声愣在了那里,林寒?是那个一直在他梦中出现的男人的名字,那她,就是那个林寒的爱人,李潇潇吗? 「李,潇潇?」赵之寒有些不敢置信,梦里的一切难道真的是存在的? 「林寒?真的是你?」李潇潇也没想到就这么遇到了他,面前人的脸,跟林寒有百分之七-八十的相似。 「不,不是,你误会了,我不叫林寒,我是赵之寒。」赵之寒也不知道要怎么解释,难不成说是因为做了一系列的梦,所以认出了李潇潇? 还是该怎么解释说自己跟林寒长得那么相像? 李潇潇听了他的话也没有任何意外,实在是不靠谱的107在前面几世里面,安排的都不怎么样。 只是看到自己的爱人又一次没能第一时间认出自己,她心里多少有些失落,不过也是转瞬即逝,找到人了就好,相信很快他就会想起她了。 「你好,赵之寒,我是李潇潇。」李潇潇想开了后,站直身体跟他打了招唿。 「你好李潇潇同志。」赵之寒看他接受了自己的名字,心里松了一口气。 李潇潇只当没看出来,轻轻笑了笑,「我们可以留个联繫方式吗?」 这正是赵之寒刚想说的,虽说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可他还是觉得自己跟李潇潇之间是有着某种联繫的,还有梦里的那个林寒同志。 于是两人愉快滴交换了联繫方式,这会儿赵之寒才想起自己跑来医院的目的。 「不好意思李同志,我还得去病房探望一个长辈。」 等出了医院后,李潇潇的心情还算不错,至少找到了这一世的林寒,虽说107不靠谱,但至少把人给送来了。 「您好宿主。」许久不见的107突然发出声音,吓了李潇潇一大跳。 「107?」她疑惑地问。 「您好宿主,我是晶脑系统107。」熟悉的机械音再一次响起。 李潇潇激动得简直都要跳起来了,「107,你终于出现了,这么久你都跑哪里去了,连个消息都不留?」 「您好宿主,我还有其他任务在身,所以有时候可能走得比较匆忙,不过,等忙完其他,还是会回来的。」 「啊?」李潇潇有些意外,「107,那你这次能留下多久?」 「对不起宿主,这个问题超出了我的意识范围,无法回答。」 「哦。」李潇潇点了点头,那就是不确定的意思,这个晶脑系统真的是个挺神奇的东西。 不过既然107回来了,李潇潇还是赶紧问了下空间里面的情况。 「107,灵泉空间的大树到底是什么树啊,都那么高了,一点都看不出来呢?」 这个问题李潇潇纠结几世了,也没看明白,她总觉得这树跟她有着某种关联,可并没找到证据。 「您好宿主,这棵树又叫百年好合树。」107说了一句话后就不再吭声了。 李潇潇回去的路上沉思许久,百年好合树? 她和林寒的树? 难道就是因为这样,她和林寒才会一次次地在不同世界里相遇、相知、相爱? 搞不懂,她摇了摇头,在心里给装死的107一个白眼,不过日后再看到那棵大树的时候,她的目光中充满了欢喜和柔和。 第62章 80年代嫌贫爱富的旧爱 控制不住自己…… 不再理会医院里的郑阳, 李潇潇直接去了镇政府,等着李海军开完会一起回家。 李海军结束会议从院子里出来的时候,就看到了一脸欢喜等着他的闺女。 「潇潇,你怎么来了?」 「爸, 今天郑阳找人给我带信, 让我过来一趟, 我就去了下医院。」李潇潇平静地说。 「潇潇, 你……」李海军起初并不知道自己闺女对那个知青小白脸有意思,也是后来才发现些苗头的。 那个小白脸一看就不是什么值得託付的, 他不想闺女受到伤害,但每次跟闺女说,闺女都没有承认, 郑阳那小白脸也坚决否认,他便放下了,但还是嘱咐二儿子多看着点妹妹。 看到闺女这次能如此平静且公然地说起郑阳,李海军心里觉得,自己闺女应当真的不是对那小白脸有意思的。 「爸,你放心吧,我知道他不是个好的, 不会跟他有什么联繫的。」李潇潇看着李海军认真地说道。 「好,潇潇,走吧。」李海军突然发觉自己的闺女好像在某一时刻突然间就长大了, 懂事了许多, 不再用他多操心了。 第102页 「好啊, 爸。」要不是这个年代还不那么开放,李潇潇都想搂着自己爸的胳膊回家了。 李海军是个值得人尊重和敬爱的父亲,尤其是对待原身的问题上, 他从来没把她当做过外人,两个儿子有的,她也有,甚至两个儿子没有的,他创造条件也会尽量给她。 原身虽说自小没在亲人身边长大,但实际上所获得的爱和亲情一点都不比别的孩子少,甚至还要更多,可惜,哎。 好在原身在重生后醒悟了,不过,不是每个人都有机缘重新来过的,能做的,就是珍惜现在,珍惜眼前人。 李潇潇看着身侧高大的爸爸,心口微微有些发酸,这一次,就让她来保护好他们吧。 回去的路上,李潇潇得知李海军这次开会的目的就是关于分产到户政策的落实。 终于来了,整个向阳大队都沸腾起来了,作为农家人,谁不希望有一块属于自己的田地? 于是,在李海军当晚给大队人员开会后,各家各户每日议论的就是地里的那点事情。 眼下玉米大豆等作物刚收完,下一茬还没开始种,正适合分地。 只是村里的地有好有坏,谁都想以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来划分,村民们关于分地的方式吵来吵去,一直没能定下来。 最后自然是李海军出面 ,跟着大队干部先研讨出了一个大纲,然后给各户户主开会商定了下来。 随着分产到户政策的落实,大队也解体了,以后仍然是以各村为单位,李海军也从大队长变成了王家村的村支书,以后只负责王家村的村务。 虽说管辖范围小了,但李海军挺高兴的,以为不止分产到户,荒地、水塘等的承包在政策里也是允许的。 不过在开会时,村里人并不买帐,他们更稀罕能种地的田地,对烂泥塘子和长不了什么东西的荒地、荒山并不感兴趣。 经过几次宣传和动员,村里人都没有意动的,甚至有个别心思不正的还以为自家村支书要坑他们。 既然这样,李海军便先不管了,他跟家人商量过后,承包了离他家最近的两个山头,还有山脚下的一个水塘子。 承包合同一签就是三十年,承包费用政府是有优惠的,可以分期付款,对李家人来说还能承受。 村支书家承包了两个山头和一个烂泥塘子的消息,随着手续的办理,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大队。 身处舆论风头的李家人却依然淡定地做着自己的事情,龙凤胎学校开学去镇上上学了。 家里的事情全部由李海军主持展开,在农忙时把地里的作物都种好后,李海军开始在村里找人帮着开荒。 因为是有报酬的,村里人都特别积极,两个山头没用上半个月就彻底变了个样。 当然,李海军听从了李潇潇的建议,并没有砍树,只是简单整理了下,重点是在山头的四周围上了栅栏,再种上带刺的植物作好防护。 闺女说要种人参,那东西可是值钱货,万一被偷了可就赔大了,他们必须得谨慎。 李向阳还去隔壁村子那里抱回来一窝小狗,一共八只,有黑的,还有白的,看着肉唿唿的可爱极了。 李潇潇周末回来的时候,偷偷餵了他们不少灵泉水,现在那八只小狗远远地闻到她的味道就嗷呜嗷呜地追过来她绕圈圈,把她给稀罕坏了。 许是灵泉水的滋润,小狗狗们都精的不行,除了自家人,任何外人在不经允许的情况下都进不了李家院子。 九月底的一个周末,山上的活计都整理的差不多了,李潇潇便藉口同学找的关系,拉了不少参苗和其他应季的药材苗回来。 中药材这事李家就没再找人了,实在是这些东西太让人眼热,他们还是先偷偷摸摸做起来再说吧,否则让不怀好意的人知晓了,有事没事往山里钻,他们太费心力。 由于是第一次种植,便只在荒山中心的地方种了些,其他地方,则是李海军去镇上找人买的果树苗。 这一通忙活下来,眼看着就十月份了,李潇潇也在镇上高中学习了一个多月了。 上学对她来说好像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一点都不费力气,李向平看到妹妹的成绩在过了一个暑假后就又进步了,心里高兴之余也更加勤奋了。 他还得跟着妹妹身边保护她呢,妹妹要去京市,那他就也去京市。 学习之余,李潇潇也没忘了跟赵之寒通信。 赵之寒是京市人,之前来镇上的医院,是为了探望一个长辈,之后没几天就回了京市。 两人留下了彼此的联繫地址,赵之寒还留了个家里的电话号码给李潇潇。 收到李潇潇的来信,京市的赵之寒整个人显得特别激动,用手抚着寻常的信封,久久捨不得放开手。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明明李潇潇是梦中林寒的爱人,他突然变成这样,实在是不道德,可他控制不住自己。 尤其是那次在医院分开后,回去的每一天,他都能梦到她,梦中本该是林寒和她一起的场景,却变成了他自己和她…… 一开始赵之寒还觉得羞愧,看不起自己,也对不起林寒,可随着梦境的深入,慢慢的,他便没了那些想法,感觉自己真的就是那个人,那个叫做林寒的,李潇潇的爱人,两人相爱相守了好几世那种! 还有李潇潇的那个神奇的灵泉空间,赵之寒琢磨了许久后,决定试探一下,便在信里的最后随口问了一句,「潇潇,那棵树长得怎么样了?」 第103页 李潇潇收到信的时候,看到这一句,眼眶就红了,她自然知道他问的是哪棵树,107告诉她,那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树啊! 通过这一次的交流,赵之寒便完全明白了,不,应该说是林寒有了记忆了。 赵之寒是土生土长的京市人,今年二十二岁,正在经营自己的事业。 他家里本就是经商的,在那十年之间,长辈们为此受了不少苦,也捐出了大半身家,这才勉强保住了自家,低调行事了十年之久。 直到改革开放政策下来,赵家才开始逐渐活跃起来。 赵家祖上是做药材生意的,当初没挨批-斗和抄家,主要也是因为在紧迫之际,家里捐出了许多的药材给上面,得了仁义之家的称号。 不过赵之寒对药材生意不是很感兴趣,他自己出来做起了电子行业,家人拿他没办法,只好随他折腾去,不管怎么样,家里总有药材生意打底,不行再让他回来接管。 林寒恢復前几世的记忆后,对这一世的新身份很满意,要知道,前面几世,他都是军人,总是做一件事情,实在没什么挑战。 电子行业,在八十年代,也算是个朝阳产业了,等到了九十年代后面,电脑和网际网路就该大发展了。 有了这个先机,他终于可以养家一次,不再是那个媳妇后面「吃软饭」的啦! 李潇潇可不知道林寒的小心思,她正在学校努力学习呢,她这辈子打算把中药种植作为副业,也不再从医了,换个行业试试,还能多学点知识,以备不时之需。 天知道后面她还会被107送去哪里,有备无患吧。 家里的果树和药草苗长得都不错,当初就是她用灵泉水在空间里养出来的,即便放到外面山上,那也不是一般的东西。 李向阳还在山脚那边围了一大片地,养起了鸡鸭鹅,那个破泥塘子,被他们收拾好后,正好适合养鱼,顺便还能喂喂鸭子鹅什么的。 村里人看着李家干得风生水起的,虽说还没什么收穫,可山脚的鸡鸭鹅可是能看得到的,有那么几家也动了心思,于是村里的荒地和山头,逐渐又被承包出去一些。 与村里人如火如荼地忙活着自家的田地不同,医院里的郑阳急的那是火烧火燎的。 没有钱,他就不能做手术,做不了手术,他以后就是个跛子,残疾人,上了大学也是要被人嘲笑的。 可他真就弄不到钱,最后只能拄着拐仗,灰熘熘出了院。 他不是没再打李潇潇的主意,他不知道怎么再活一次,人就变了,变化的还那么大。 可惜李潇潇不给他那个机会,他最后连面都没见到。 无奈,郑阳只好瘸着腿,拿着录取通知书办了户口迁移离开,他准备先去报导,然后再找那个人…… 第63章 80年代嫌贫爱富的旧爱 这是我对象…… 经过上辈子的事, 郑阳只要一想起那个人,就会气得浑身发抖,不过现在还早,那人应该还没发展到上辈子那么无所顾忌。 而且他对对方家里很是了解, 当初两人蜜恋期和新婚期间, 她并没有对他设防。 或许他可以利用知道的那些东西, 反过去要些好处, 等好处到手,就是他们遭受报应的时候。 郑阳想到他们被抓进去的样子, 眼神中就都是报復的快-感,老天给了他重来一次的机会,想来就是知道他上辈子受了欺压太狠, 他们周家的人都该-死! 等到了京市火车站,郑阳又坐上开往郊区的公交车,折腾几十个小时,他的腿都有些受不住了,可没办法,他也只能坚持,想到自己日后的好日子, 他的嘴角就止不住地翘起。 在学院报导的时候,郑阳果然看到了站在那里的周桂香,微胖的体型, 长相中上, 穿着一身最流行的鹅蛋黄连衣裙, 对着长得好看的男同学露出一脸近乎谄媚的笑容。 同上辈子一样,周桂香看到他的时候,满脸的惊艷, 郑阳在心里不屑地笑了一声,果然还是那个周桂香。 只是跟前世不同,周桂香的意动在发现他手中的拐杖,还有略微跛的右腿后,迟疑了,转而就将目光看向了其他人。 郑阳暗暗低头嗤笑了一声,这辈子想要甩开他?没那么容易。 再次抬起头时,郑阳就摆出了前世周桂香最喜欢的他的表情,当了那么多年的夫妻,讨好她费了那么多心思,这点东西他还是清楚的。 周桂香本来是对眼前不远处的那个小白脸新生看对了眼,可他好像是个瘸子,她可不想找个瘸子,不够她丢人的。 只是他确实长得符合她的偏好,看完他后,周围其他人都看不上眼了。 尤其是他冲着自己笑的那个样子,周桂香又开始意动起来,他的腿或许只是骨折什么的,过几天能治好呢? 于是这样,郎有「情」妾有意的,两个人再一次纠缠到了一起。 不得不说,郑阳的这张小白脸确实在校园中打眼,再加上多了一世经歷,对周桂香还极为了解,很快周桂香就对他死心塌地了,还主动提出给他钱,让他好好治治腿。 郑阳自然不会拒绝,他的腿也确实耽搁不得了。 有了周家给他找的医生,郑阳的手术挺成功的,至少不仔细看,看不出腿是跛的。 周桂香自然就更满意了,成天跟他腻在一起。 郑阳也藉机了解了当前更多的周家的情况,好在跟他预想的差不多,所有事情都跟前世没什么区别,只要他找到个好的时机,就能将周家一击毙命。 第104页 可是因为他的「贴心」,这辈子的周桂香对他更加的上心,钱和物也是丝毫不吝啬,郑阳渐渐地觉得这样也不错,再让他多捞一笔再说…… 在赵之寒有了记忆后,李潇潇跟他的交流就变多了,基本是三五天就一封信。 李潇潇和二哥李向平的高三生活过得也比较顺畅,一转眼就到了高考前夕。 家里的荒山这一年中还没什么收穫,果树还没到结果的时候,草药多为多年生的,也没开始收穫。 但仅是鸡鸭鹅和鱼塘的收穫,就够村里人眼红了。 李向阳别看平时只是个庄稼汉,在父亲李海军的影响下,他的见识也挺广的。 之前提出要养鸡鸭鹅的就是他,后来长成了,下蛋了,销路方面他跟着李海军跑了几趟镇上,有了经验后,都把生意拓展到了市里。 这个时候大多是国营养殖场,私人大规模养殖的很少,市场对鸡鸭鹅的需求又庞大,只要你养出来了,基本就是不怕卖不出去,只有不够卖。 市里的价格比镇上要高不少,只是多了两个来小时的路程,最后李向阳和李父、李潇潇一起商量,家里去信用社贷款,托人买了辆农用柴油三轮车,专门往市里和镇上送货。 这时候的农用柴油三轮车很少,基本都是拖拉机,李潇潇这也是让赵之寒找了门路,才从京市那边买下来的。 鱼塘有了李潇潇偷偷过渡的灵泉水,死鱼的现象极少,就连鸭和鹅,也因着喝了鱼塘水,长得更欢实了,下蛋要比一般的不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要好上不少。 其中更是不少的双黄蛋,这也让李家鱼塘在镇上和市里打响了名号,甚至有人找上门来要货了。 与家里如火如荼的生意相比,即将面临高考的龙凤胎心态却稳得很,两人几次模拟考试,成绩在学校乃至市里都是名列前茅。 等到高考结束,事实也确实如他们所想,正常发挥,估分成绩足以去他们心仪的学校。 两人都报的京市大学,李向平选择的是金融专业,李潇潇则选的地质学,辅修材料科学与工程。 从医学转行跨越这么大,李潇潇对自己的四年大学生活安排是极为紧张的,不过只有学到脑子里的东西才是属于自己的,她并不会觉得累,反而会感觉很充实。 在离开王家村之前,李家的生意已经步上了正轨了,赵奶奶和李母的身体,也因为一年时间灵泉水的调养而变得健康起来。 这让李潇潇和李向平即便是离开,也放下了心。 赵之寒并没有留在京市等人,他知道自家媳妇出发的时间后,就提前过来了。 李向平在看到跟自家妹子眉来眼去的赵之寒时,脸绷得更紧了,这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还上来就对妹子这么亲近? 关键是自家妹子也是如此,眼中除了他就没别人了,李向平丝毫不怀疑,如果他没在跟前的话,两人指不定会做出什么更亲密的举动来。 李潇潇敏锐地发现了二哥的不满,及时反应过来给两人作介绍,看到老公一时激动差点忘了。 「二哥,这是我对象赵之寒。」李潇潇指着赵之寒说道。 「之寒,这是我二哥李向平。」 李向平听到妹子说对象的时候,脸色有些变化,什么时候处对象了?他怎么不知道。 李潇潇像是听到了他的心声,紧接着又加了一句,「我俩一年前就开始了。」 得了,自家妹子这是干脆就没把人当外人,那眼珠子都快贴人家身上了,他还能说点啥?只能帮着妹子多考验考验了。 伸手握上赵之寒递过来的手,暗暗用力捏下去,结果对方面上丝毫不显,反而同样发力,倒是他自己疼得冷汗直冒。 李向平顿时扫过去一个冷眼,对方迅速地就松开了手,还冲他微微一笑,喊了声「二哥好」。 李向平:「……」就是心里特别气那种! 李潇潇并没察觉到两人之间暗暗的交锋,不过她的二哥她清楚,自己是个有主见的,她二哥也清楚这一点,所以她并不担心赵之寒会不被接受。 经过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三人到达了京市。 赵之寒喊了人过来接站,一辆吉普车带着三人直接去了京市大学。 等报导完事后,正好去食堂吃了顿午饭。 饭后李向平便提出回宿舍,他知道自己妹子不是个傻的,要说一年前可能他还会担心,可这一年里,妹子多次让他刮目相看,眼下的他可能还比不上妹子稳妥能干,他就不做那个讨厌鬼了。 没了「大电灯泡」,李潇潇拉着赵之寒避开人就进入了空间。 时隔多时,再次进入空间,赵之寒有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当知道那棵树的含义时,赵之寒扶着树干,还对着它一顿赞美,弄得李潇潇都要笑岔气了。 107这个时候也蹦出来搏存在感,「您好宿主,这里有同心结卖哟,价钱算您便宜一些,就一万克能量好了。」 李潇潇:「……」 107这简直就是谋财害命,虽说后来空间只显示任务进度条,可实际上能量值还是在递增的,她总共也没有几万,他可倒好,上来就要一万,还是什么破同心结! 没有那玩意儿,她和林寒也是不会分开的,哼! 107估计也是知道宿主不会买,及时就闪人离线了,就连李潇潇喊他都没反应。 第105页 空间里的大树在两人进来后,眼看着就粗壮了许多,惹得两人一顿惊唿,真是太神奇了。 另外,空间里的几块区域各司其职,一键收穫功能都运用到了极致。 李潇潇打算开一个小店,专门出售空间里这些东西,实在是东西太多存不下了,现在空间里哪哪都是满满当当的,这一年的高三生活,她除了偶尔拿出来点改善伙食,基本都存上了。 这么多存货,估计能卖上许久,再说空间还在不停地产出,只要频率快点,不怕供应不上。 京市这边私营经济发展得已经比较好了,李潇潇和赵之寒一起寻摸了两天,买下店铺后,办理相关执照一周都没用上。 又用了半个多月装修收拾店铺,差不多一个月后,笑笑精品吃铺就开业了。 笑笑就是潇潇的谐音,只是改成这样,让消费者更上口好记一些。 店里主要出售空间出品的蔬菜、粮食、肉品等等,走的是精品路线,定价是寻常应季菜品的一倍还要多。 这是自然的,空间出品的东西除了口感以外,有了灵泉的滋润,能够发挥更大的食补效果,长期食用,对人体的健康是极有好处的。 吃铺的开业并没引起太大的影响,不过赵之寒提前就送了亲近的人一批,等他们觉出好来,正好赶上铺子开业。 于是,京市人就发现,王府井那边新开的那个什么笑笑精品吃铺,里面看着都是一般东西,每天不到开门时间,外面就排了一长排的人,还生怕买不到似的…… 第64章 80年代嫌贫爱富的旧爱 毕业-出手…… 渐渐地, 笑笑精品吃铺在京城就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虽然价格贵,但东西是真好啊。 家里有气虚的老人,吃了笑笑的东西几次, 身体都精神许多。 还有那口感, 哪里是供销社那些普通东西能比的, 就说那猪肉, 吃着满口都泛香,有条件的人家, 现在其他的猪肉根本吃不进去了。 也就是京市的有钱人多,消费水平不低,东西也确实好, 要不然李潇潇这精品店,其实在这个年代根本发展不起来,这还不是后世人们追求品质和健康的时候。 不管怎么样,反正笑笑是火了,尤其是在有钱人那个群体里面,本身李潇潇的店铺选址就选在了比较高端的王府井大街,定位一开始就对了。 赵之寒的公司经营的也不错, 最开始只是电子表、收音机等电子设备,后来逐步扩大范围,并且从销售、代销转为生产、销售一体化, 厂子就建在市郊不远的地方。 两人研究着买了好大一片地, 现在京市地价不算贵, 也没什么限购的政策,再说,就算对外地人限购, 赵之寒作为土生土长的京市人,买了也没什么问题。 赵之寒是打算组建一个研究所,专门研究些电子方面高精尖的东西,有着先天的金手指,他希望能帮着华国尽量走在世界的前端 ,免得日后受漂亮国等国的挟制。 李潇潇对这一决定深表贊同,她毕竟是从那个时代过来的,对被卡脖子的事情深有体会,自然希望国家越来越好,而不是处处受制于人。 为此,她还愿意把店铺里面的所有收入都投资给研究所,以期待加快研发的进程。 李潇潇学的地质学,在过了大二后,就要经常去外地实践学习,最开始是在京市郊外,后来还去了西北等地。 加上她辅修了第二专业,学业繁忙,跟赵之寒两人在大学的四年里,也是聚少离多。 好在她通过自己的亲奶奶,找到了一个擅长经营的人才,店铺的事情都交代了出去,不然她还真的忙不过来。 对了,李潇潇的亲奶奶赵玉芬在八零年近年底的时候平反了。 平反后祖孙两个泪眼汪汪地相认,李潇潇对这个可怜的老人心中很是敬佩,在那样的形势下,还能坚持住,并且把唯一的后人託付给可靠之人,真的很不简单。 赵玉芬回城后,就住在了京市大学附近,李潇潇买的一个四合院里面,平时帮孙女煮点汤水什么的,有空也去熘熘弯、跟邻居大娘聊个天,这日子简直过得不要太满足。 就是孙女年纪轻轻就处了对象的事,她一开始是极为不满的,不过后来接触赵之寒次数多了,对他了解多了,慢慢也就接受了。 至于李潇潇,忙碌自然是有收穫的,等大学毕业证拿到手,李潇潇已经完全把两个专业的内容掌握透彻了,除了四年学校教的,她自己还拓展了许多相关的内容。 李潇潇觉得,如果107把她扔到古代去,她肯定能成为国家钢铁之路的鼻祖。 毕业之后,与之前的计划不同,她并没有从事相关工作。 其实当初学习也是为了掌握相关行业的知识,现在理论和实战经验都有了,她就没那个必要跑去大西北搞研究了,毕竟她又不指望靠那些东西活着。 王府井大街的店铺还需要她呢,她已经打算再拓展几个分店了,空间里东西越来越丰富,货源一点不愁。 不过随着店铺经营越来越正规,为了避免生出什么问题,她的店铺里上了不少外界的货品,空间里的那些已经开始限量销售了。 王家村那边李家的生意在这几年中也越做越大,不说人参等药材赚了好大一笔,就种下的水果,早两年都收穫了,果子品质好,味道香甜,成了阳春市那边的知名品牌。 第106页 鸡鸭鹅的养殖已经扩大了好几次,荒山又多承包了两座,中心位置依然种的人参等草药,外面是果树,山脚下的位置是连成一片的养殖基地,鱼塘也多挖了两个出来。 整个李家村,在李海林的带领下,从周围的村子中突围而出,成了最富裕的村子,李海林也因此得到了上级的赞赏,现在已经是镇上主管经济的部长了。 赵奶奶和李母身体比同龄的村里人都康健,大家都羡慕的不行。 在开第三家连锁店的时候,李潇潇遇到了原身记忆中的周桂香,也就是郑阳前世娶的媳妇。 这才恍然大悟,她怎么把这两个人给忘了,实在是这几年事情太多了。 不过跟记忆中的不同,眼前的周桂香,一点都没有前世那个狂妄自大的影子,在市场买菜,唯唯诺诺的,被人骂了也不吭声,哪里还像是个高-官的女儿,简直就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家庭主妇。 这让李潇潇感到很是好奇,这一世这是怎么了? 郑阳居然把周家斗倒了?这么厉害的吗? 随后,李潇潇便找人调查了郑阳和周桂香在这四年多时间里所发生的事情。 一开始两年,郑阳利用自己多活一世的优势,没少哄骗周桂香。 周桂香就是个看脸的恋爱脑,要不前世也不会只凭一张脸就看上了郑阳,还非他不嫁。 在对郑阳失去兴趣后,也不能又一次看脸找了一个小白脸,还死活要离婚再嫁。 这一世的郑阳更加成熟,看事情也更透彻,而且对周家有着别样的意图,所以心思单蠢的周桂香丝毫没对他设防,家里的所有事,只要他想知道,不管是什么,都对她和盘托出。 周桂香的父亲原先是革-委会成员,官职不低那种,在那些年的动盪里面,收敛了不少家财,其中自然也害惨了许多人家,害得人家倾家荡产不说,稍有姿色的女子也被强迫得活不下去。 那十年过去后,随着平反人数的增加,很多曾经做过恶的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报应,但周父不知道是走了狗屎运还是什么,在运动结束前两年就提前退出了。 还花了重金托人去了并不显眼的部门,躲过了那一劫。 本来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周父会一直升上去,甚至到书记的级别,就如前世那般,郑阳被离婚的时候,周父就已经是津市的□□了,人脉多得是,他自然斗不过周家。 可是郑阳重生了,他哪里会睁眼看着前世的愁人过得如此潇洒快活。 他在通过周桂香存下一大笔财产后,就反手写了举报信。 信中详细说明了周父曾经参与过的几起最为恶劣的抄家事件,还有他因此获得的财物清单,甚至连周家藏匿财产的地点都被他给揭露了出来。 郑阳不是没想过自己吞下那笔钱财,只是有了机缘重生的他,对自己是极为自信的,觉得手中的那部分不算太起眼,且足够他以此翻身,赚更多的钱。 再说,他也怕周父被刺激太过再胡乱攀咬,万一把他牵扯进去就遭了。 所以在周父被关进去判刑之前,他面上对周桂香依然是谦逊温和的那个正面形象。 等证据确凿,周父被判了死刑后,周桂香没了倚靠,家还被抄了,郑阳立马变了脸,倒是没有直接把人赶走,而是留在身边天天非打即骂。 李潇潇调查到这些后,觉得郑阳这一定是想要报前世他自己被羞辱的仇,看着周桂香变化那么大,真的难以想像,现在的郑阳在人后是多么卑劣的一个人。 李潇潇找的人非常给力,不仅查到了这些,还寻摸到了郑阳存放家财的地点,里面不少曾经周父从各处收敛来的古董、首饰、金条等等。 只是这些,就惊到了李潇潇,她难以想像,周父当初到底是做了多少孽! 不过好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逃离了几年后,他依然是遭报应了。 原身对周家的事情了解不多,本来李潇潇还想着找机会诈一诈的,结果还没等到她出手。 这倒是省了她的事了。 通过调查,李潇潇发现了前世拐卖原身的人贩子身影,还有那几个害了两个哥哥的歹徒。 那个人贩子的消息,是李潇潇在调查周桂香时发现的。 周父被捕前,周桂香看周父对弟弟的儿子,也就是她的堂侄子格外上心,经过郑阳三言两语的提示,周桂香暗中找了人贩子把堂侄子给拐卖了。 那个人贩子就是前世拐卖原身的那一个! 李潇潇知道这件事时,孩子已经被拐卖了,她帮着提供线索找回了人,并且确定前世原身被拐卖,就是周桂香搞的鬼,她跟那个人贩子是认识的! 至于害两个哥哥残疾的那几个歹徒,跟周桂香没什么关系,却是郑阳私下里的帮手,还是挺铁的那种,要不然前世案子也不会以意外告终,没牵扯到郑阳身上。 李潇潇到此也算是知道了前世的实情,周桂香拐卖了原身,郑阳害了她的两个哥哥,乃至是整个李家,以为李家正是为了帮他们付药费,才卖了唯一值钱的房子,最后落得无家可归、悽惨落幕的下场。 想到这里,李潇潇满脸愤恨,恨不得马上把周桂香涉嫌拐卖的证据提交上去,等待她的,将会是严厉的法律制裁。 不过想到郑阳,李潇潇还是先放了放,跟周桂香相比,她觉得原身应该是更恨郑阳的,那就先把他解决了吧。 第107页 这一世的郑阳虽说成熟了许多,做事更加谨慎,可也不是没有破绽的。 关于周父被捕这件事,李潇潇嘴角含着笑,把事实和部分证据,藉助他人之手告诉了周桂香…… 第65章 [最新] 全文完 完结 周桂香看到证据, 简直都要疯了。 她一直知道自己父亲的落马是被人举报的,只是没想到这个人居然会是与她朝夕相处的小白脸郑阳! 那个时候,他还是处处看自己脸色行事的,对她简直就是捧在手心怕摔了, 含在嘴里怕化了那种, 而且特别懂她, 她只要一个眼神, 他就知道是什么意思。 她自然也没有对他有过任何隐瞒,这么看来, 当初那时候,他应该就是有了算计的,说不准, 一开始就是刻意接近她! 自从周父落马后,她的日子本就不好过了,学校那边因为涉嫌冒名顶替被退了学,家里的亲戚又都跑来讨钱。 她原本认为最懂她的郑阳会是她的依靠,可她错了,她爸被行了刑后,她才知道他就是个魔鬼。 本来以为无非也就是这样了, 最起码她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凭之前从她手里拿出去给他的那些钱财,他也不会太过苛待了她。 可是她再一次错了, 魔鬼怎么可能会有心, 他不止折磨她, 爸爸的落马也是他导致的! 周桂香越想心中越恨,端着淘米水的手都发起了抖来,她不会让他这么狂妄下去的, 她要让他死! 郑阳极为了解周桂香,没了家里的依靠,她就是只没了爪牙的老虎,即便他如何虐待她,她也会撑着赖在他这里。 所以他根本也没有对她设防,两人就这么住在他买来的院子里,周桂香负责洗衣做饭,以及一切家务事情,郑阳则成天往外跑着,想要找个合适的项目,打算用手头的钱,生出更多的钱来。 至于是他举报了周父,郑阳压根不觉得会被周桂香知道,甚至也不会有人知道,他可是用了左手匿名写的信。 这一天,他如往常一样忙到快天黑才回家,周桂香已经做好了饭菜,在堂屋里等着。 「把饭给我端上来,想要饿死我啊?」郑阳看到堂屋那个人,气就不打一处来。 上辈子他被她羞辱得一丝面子都没留下,这辈子他绝对不让她好过,现在这些才算什么,他还没有拉着女人往她面前来呢,等他忙完手头的事情,他就决定找个女人在她屋里来一场。 他也想要看看她被嫌弃,被怒骂,没了脸面想要求死的表情! 周桂香淡淡地瞥了一眼坐在椅子上的男人,面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往厨房走的脚步快了几分。 郑阳一边喝着茶水,一边想着今天谈的正事,他找的这个人,前世后来成为了京市首富极为推崇的管理者,现在他提前发掘了他,想来等自己的公司成立起来后,有他的帮助,绝对能翻倍地赚钱。 周桂香手脚麻利地把饭菜摆了上来,自己却没有上桌,唯唯诺诺地坐在角落里不吭声,就跟往常一样。 郑阳白了她一眼,看到她那副倒胃口的模样,心里舒服极了,只是同时也没了再羞辱她的心思。 看到桌上都是自己喜欢吃的菜,他脸色好看了几分,端起碗筷就开吃起来。 等差不多吃了个七七-八八,郑阳抹了抹嘴准备起身,突然一个踉跄,没有扶稳桌子,人朝着地上倒了下去。 他以为是自己今天累得脱力了,可是很快就开始噁心呕吐,还甚至吐了血,头也开始犯晕,全身有些麻木,唿吸渐渐侷促…… 「你,你……」郑阳倒在那里,双眼狠狠地瞪着站在他身前的周桂香,一只手想要抬起来指向她,可是根本再说不出话来。 周桂香看到他倒下的那一刻,心里觉得痛快极了,都怪他,要不是他,周家还好好的,她爸也好好的,她哪里会沦落到现在的地步! 他该死,他该死! 「我都知道了,是你举报了我爸,我全心全意对你,你却想要害死我,你该死!你活该!你去死吧!」周桂香情绪激动,崩溃大哭,大声沖他喊着。 隔壁的邻居都听到了动静,有好事的已经关注起了这边。 郑阳想要说前世是她对不起他,可他已经顾不上了,唿吸越来越困难,浑身上下哪里都疼,突出的血也越来越多,根本止不住。 最后看了周桂香一眼后,睁着眼睛就那么停止了唿吸…… 周桂香突然转哭为笑,笑得特别大声,「哈哈哈,郑阳,你终于遭报应了,你终于遭报应了,哈哈哈……」 墙头有人爬了上来,本来想看看这小两口因为什么吵架,看个热闹的,结果看到男人躺在地上,身前一大片血迹,女人精神不正常地一顿狂笑,顿时吓傻了,从墙上掉了下去。 「杀-人啦,杀-人啦……」巷子里传出了杀猪般的喊声。 等李潇潇知道的时候,周桂香已经被警察带去了警察局,郑阳也进了医院。 她如何都没想到,前世那么嚣张不可一世的周桂香,这辈子居然选择杀了郑阳…… 李潇潇不知道自己能说些什么,也不知道原身如果看到这一幕,会是什么感受,只是,她不觉得自己做错了。 周桂香涉嫌拐卖的证据她已经提交上去了,现在又涉嫌投-毒-杀-人,死刑是免不了的了。 想到前世她对原身做的那一切,导致了原身命丧深山,李潇潇一点都不会为她觉得惋惜。 第108页 至于郑阳这一世的惨死,李潇潇有些感慨。 听说他正在拉拢一个国营单位的副主任,还在着手开办公司,突然就这么死了,还是死在自己前世的仇人手里,想来死之前心里一定呕死了。 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直接把人赶出去,还非要留在身边折磨,最后没把人折磨怎么样,自己还搭进去一条命…… 想到这些,李潇潇就有些不道德地想笑,同时也在心中告慰了原身一句,让她可以放心了。 ** 等第三家连锁店开完后,李潇潇就将生意稳定了下来,这样的规模正好,再多就太浪费精力了,赵之寒那边已经够忙了。 两人准备结婚了。 赵家人对李潇潇是极为看重的,当初两人还没毕业的时候,就过来找李潇潇的奶奶提亲了。 只不过那时候两人都在忙于学业和事业,没顾得上。 现在李潇潇毕业了,两人的事业也比较稳定,再加上年纪也大了,结婚的事情就再一次提上议程。 李潇潇和赵之寒便同意了下来,在家人的操办下,举办了一场比较盛大的婚礼。 李家屯村那边的亲朋好友都被接来了京市参加仪式,两人在亲友的祝福下,成为了一对夫妻。 结婚后,两人的生活也没有任何变化,李潇潇的生意大多交给了助手,她还调查了一下当初郑阳联繫的那个副主任,知道他是个有本事的之后,推荐给了赵之寒。 赵之寒自然相信自己媳妇的眼光,直接把人带入了自己的公司,三个月的考核期过后,就将除了研究所之外的生意都交给了他,自己专心搞研究。 他自己那一世就是理科出身,现在的东西要比几十年后落后很多,重新捡起来并不难。 而且,在跟老教授和学者们的接触中,他也愈发喜欢上了研究出新物品的那种感觉,并很容易投入进去。 李潇潇空间里还存了一些后世的书籍材料等,也帮上了赵之寒不少忙,研究进展简直是突飞勐进,漂亮国那边听说了甚至都派出了间-谍人员。 赵之寒早就想到了这一点,早早就把研究所挂在了国家某重点部门名下,上交给了国家一成的股份,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受国家保护的一份子。 对于这种高精尖的东西,国家自然是大力支持的,要不是看人家不缺钱,他们都想投些进去了。 不过,钱方面用不上,国家就在安保方面加强了戒备,甚至连李潇潇和赵之寒的家人,也都在保护范围内。 真切地让李潇潇体验了一把国宝大熊猫的切身感受。 李向平大学毕业后,去了银行工作,锻鍊了两年后,便辞职自己做投资去了,没几年就开了京市最大的金融投资公司。 李向平还找了个同班同学当媳妇,两人都是学霸,很有共同语言,公司也是两人合伙发展起来的。 就连身怀巨款的李潇潇都对他俩刮目相看,这挣钱的眼力和速度也太令人羡慕了! 李家人在几年后也从东北搬到了京市来,一家人终于团聚了。 李潇潇这辈子生了两个孩子,一儿一女,正好凑成个好字。 她的空间,那棵百年好合树,依然繁茂地长着,甚至还结出了硕大的果实。 107还是时在,时不在的,有一次在李潇潇还坐月子的时候,告诉她百年好合树的果实成熟了之后是可以吃的,吃了以后,就有极大的概率像她这样,成为穿越大军的一员。 当然,最好是一对情侣一起吃,这样就能生生世世都找到对方,就跟林寒和她一样,永远相爱不分离。 李潇潇看着怀里睡得香甜的小女儿,还有桌前看书的大儿子,犹豫了很久。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他们还小,她不会擅自替他们做决定。 跟她这样,一直穿越,有好处也有坏处,好的是真的可以跟林寒生生世世相守一起。 但也许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这样,开开心心地度过一生不好吗,为什么一定要有来生? 而且,不同的环境,会造就不同的人生,总带着前世甚至前几世的记忆,人也会受到一些限制,容易形成思维定式,不太容易获得快乐。 就像她自己,现在有时候会有种,自己是个活了几百年的老怪物的感受…… 她不想孩子也跟她一样,也许以后有机会,她会让他们自己做选择,但并不是现在。 即便107说果实成熟后错过了也许就不会再有,她也坚持了自己的想法,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那绚烂的人生!很多时候,只看你看事情的角度了! 这一世,两人活到了九十多岁,才在儿女及孙辈的照顾下携手离开。 离开的那一刻,李潇潇看了相伴多世的男人一天,嘴里默默说着,「下一世再见!」 他们都不知道下一世,107会把两人送去哪里,会有怎样的人生,但在这一刻,他们是享受当下,珍惜彼此的…… 李潇潇再次睁眼的时候,意识告诉她,她并没有出现在任何一个世界,而是躺在一个洁白的房间里,旁边床上是同样醒来的林寒。 两人从床上缓缓起身,还没来得及说话,房间里就响起了107那冰冷的机械音: 「您好,两位宿主,欢迎你们来到晶脑系统主脑平台,现在是休息时间,请保持好饮食和睡眠,准备接受四十八小时后的下一次穿越之旅。」 第109页 李潇潇惊讶地看了眼林寒,他也变成宿主了? 107及时地帮两人做了解释,「您好宿主,由于您几个世界的穿越,坚定了原身独立自强的信念,完美地完成了任务,所以这一次,为您正式添加了一个穿越伙伴,敬请期待。」 李潇潇:「……」 林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