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吏笔记GL》 第1页 [gl百合] 《小吏笔记gl》作者:廷尉府的小吏【完结+番外】 文案: 基层公务员萧良,文不能报国武不能杀鸡,本想混吃等死,攒几十年工资之后南下一心写作,却不想因为一次意外之喜得到晋升,更是发现了自己和雨林卫满风的婚约。之后这个小人物竟然结识了京中的大人物们,知道了种种八卦,还涉及到腥风血雨之中。这是他冒死记录京中大人物们密事轶闻(八卦)的一则笔记。 ps:小吏是男的,这的确是以一个男人为第一视角讲述的百合故事。徐克就是百合男嘛,尝试一种新……新视角,嗯对,就是这样^_^ 这是一个系列故事的开头,不想一开始就写一个大人物,所以才选择这样一个小人物的视角写的,成品将会是一个有许多短篇组成的系列故事,人物关系是错综复杂的。 杨惑是我的偶像,我的理想就是像她一样在自己脑海中构建一个王朝。 此致敬礼 内容标籤:甜文,江湖恩怨,三教九流,欢喜冤家,主受 搜索关键字:主角:萧良┃配角:满风,七殿下,郑权芝,宋羽宁┃其它:gl 一句话简介:小公务员的八卦事件簿。 立意:立意待补充 ==================== #序卷·长安 ==================== 第1章【子夜的血腥姜府】 夜幕降临的时候,穿着便服的官兵悄无声息的,围到了姜府周围。 直至子夜时分,把姜府团团围住,雨林卫们方才踏着轻缓的步子,抬着高傲的头颅,踩着白靴,着白袍白裤,一身晦气的制服,奔这儿来了。 哼,也不知她们有什么好傲气的,若不是我只是廷尉府一个小小的小吏,我早就…… 「唉,那个谁。」 我下意识的朝声音的来源看去,却发现似乎是在叫我,惶恐的抬起头,看着说话的人,腿肚子开始有些抽筋——我只是廷尉手下一个小小的书记官,和廷尉府其它书记官一样,除了整理笔记卷宗这些琐事,再无它务,而叫我的人,却是在这京中赫赫有名的人物,雨林卫的头儿,卫队长大人满风。 我惶恐间忘记有所行动,她却已经再次不耐烦的叫了一声:「对,就是你。」我唯唯诺诺的走过去,头也不敢抬,眼前这人在传说中可是阎罗王般的人物。 「你是叫萧良么?可与这姓姜的是同年?」 「下官不才,虽与姜大人同年,但却一直碌碌无为。」若是学他一样善于钻营之道,怕是也不会在这里点头哈腰的和一个女子答话了。 「你还称姜贼为大人?可是心中有所偏颇?可是内奸?」 「绝没有的事大人!我与姜大……贼向来没什么交情的!」我心内惊恐,舌头也不听使唤。 「呵呵,无妨无妨,你去敲敲门,随便想个藉口,只要让里面开门便可以。」 心中虽然疑惑为何选我,但雨林卫办事从来都是先斩后奏的,更不需要理由。所以我只能在这修罗女的威严下委屈自己,走到门前去敲门,雨林卫和士兵们都隐藏在周围,但我却心生胆怯,敲了三四次没人应答,满心欢喜的就想走开,却看见了一点刀光从满风那里闪烁着,只得咽了咽唾沫,锲而不捨的敲着。 终于,有人应了。 「这么晚,是何人在此敲门?」 这么晚了当小吏的只能被大人们从床上提起来,即便你只是做些抄抄写写的工作,刀光剑影的场景也少不了你,银饷也不曾多你。 「我是萧良……与姜大人同年……我……」 「哦,敢问是什么府上的萧大人?」 「这……我只是廷尉府上一个书记官而已……」没听错的话我觉得里面的人似乎轻笑了一声。 「哦,那萧大人可真对不住了,我们府上晚上从来都是不开门的,有事请明天吧。」 狗眼看人低,等会叫你挨刀子! 「不不不,兄台且慢,我找姜大人,就是想让他看在同年的份上帮帮我。」 里面沉默了一会儿,道:「最近风声紧,我家老爷也不是万事通,有事白天再来吧。」 我赶忙继续添油加醋道:「你也是知道的,这……有的事情,白天才是不方便。」里面又是一阵沉默。 「好吧,你先等着,我代为传报一声。」 我又客套几句,静候佳音。 姜贼这老匹夫,当年考试时我就看他不爽,结果他小人得志,后来天差地别的官场人生更是让我郁闷,本想着反正他要年长我二三十岁,总会死在我前头,不想今日却会让我敲开了他家的门,抓他个人赃俱获,了结了他的富贵荣华,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 姜贼一案我看过陈情,上面那位登基后,抓了不少贪官,审的时候都交代出了他,但廷尉大人几次从他家搜查都没有结果,不得已出动了雨林卫,想晚上偷袭一次,看看这老狐狸到底耍了什么花招。 门刚刚开了一个缝儿,里面的人就警惕的探看起来,随后便是大惊失色,想要回去却已经被一个雨林卫眼疾手快的割了脑袋,那刀锋划过去的时候就像切豆腐一样,只在与骨骼接触时才有尖利的声响,但不像我离这么近是听不到的吧。 真挨刀子了。 他的血喷了我一身,他还没有来得及发声,嘴微张着,我和他的脑袋相顾无言,我的腿再也没有一丝力气,跌坐在地上,跌坐在血泊里,雨林卫们从我眼前跑过去,有的身上和鞋上沾了血,有的没有,沾了血的像红莲,没沾的像白莲。 第2页 她们跑得很快,只有我想这么一句话的功夫。 -------------------- 作者有话要说: 新人,新文,求支持,轻拍。 第2章【子夜的血腥姜府】 已经杀了人见了血,她们就不能一无所获没个交代。我被人搀扶,不,被人架着到了街角,看见廷尉大人也站在那里,我直接瘫倒在地,他却示意我不必多礼。 谁多礼了,我倒也得能站得起来。 「萧良,你这次也算立了大功,先去我的轿子上歇,等下我带你去清洗一番,小酌几杯压压惊。」 我眼中几乎要溢出眼泪,同样是廷尉府的大人物,两人私下关系也好的没话说,郑权芝大人就这般体恤下属,让人如沐春风,满风却要像母夜叉一样,果然啊,这天下就和皇宫里一样阴盛阳衰,简直是要天下大乱了吗? 回过神来我才想起浑身的血,也想起来了很小的时候家中因为身为武者的父亲逞强,而遭遇匪患的惨剧,之后生活的艰辛……这些记忆重叠在一起,我控制不住开始哭起来。 郑大人掀开帘子看了一眼,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想必是以为死了个人就把我吓成这样了吧。我也根本不想辩驳,与我而言活到今日已经不容易,看到有人的死和我有关,只怕他夜里变成厉鬼来找我索命。 我昏睡了些时候,感觉到轿子的摇晃,醒了过来,掀开帘子却发现母夜叉在旁边走着,这种我坐着她走着的情形对我来说不啻于惊吓,她看我一眼,有些不屑,我看天还很黑,都不像过了子时的样子,不禁感慨起雨林卫动作真是利落。 「满大人,已经完事儿了吗?现在可是要送我回廷尉府?」 廷尉府并非廷尉大人的住处,而是廷尉及下辖官吏们办公的地方,住处算是集体宿舍,当然,廷尉大人有时也会在这里住,成婚的男人有时有家不能回,怕也算是只有驸马们才有的待遇了。 「完事儿是完事儿了,但是现在是去圣恩坊的路上。」 「什么?圣恩坊?我不行!不行的!」我这微薄的月钱哪里去得起那种销金窟?「卫队长大人,还请放我回去吧……」 「萧良,放心,廷尉大人请客。」 我有些生气,这女人怎么一点让人喜欢的地方都没有,这种话哪里需要明说?但是,她下一句话却让我心花怒放的想要跳上轿子顶—— 「还有,萧大人,您晋封为法曹的文书明日下达,以后咱们就是平级了,不用这么客气。」 「唉呀,如此甚好,下官受宠若惊啊哈哈……」 我其实也不是个官儿迷,但是多年来一直都只是廷尉府的小吏,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屈才,只是恨那月银太少,即便吃住都在廷尉府,却也离娶妻甚远。当了法曹可就不一样了,虽说依然是小吏,但除了月钱多了不少之外,凡是有官司打到京城廷尉府来,又没有官府认可的状子的,都得由我代写,这其中就有一笔不菲的收入。而且,我再也不用整理每年全国上报的大案重案的琐碎资料,轻松了不少。 「廷尉大人这么好下官真不知道该如何报答了。」我想到白花花的银子,不禁喃喃自语着。 「萧良啊萧良,你真是没良心,你忘了是谁让你去敲门的?」满风不满的抗议着。 「自然也是要谢谢卫队长大人的。」她这么一念叨,我也觉得却是像是她的恩德更重要些。 「萧良,你真不记得我是谁了?」满风有些不满的掀开帘子看着我。 「我和卫队长大人……是旧识?」 我怎么会认识你这种母老虎,医馆的芳草姑娘不知有多温柔,新街口拐角酒家的沽酒妹子也时常羞涩莞尔,虽然我一年才去做两次衣服,可是裁缝铺的马姑娘给我量体时总是周到细心,还有,小爷我是白净秀气,但也不要满风这种剽悍的武者和我互补。 「我倒宁愿不会和你这软蛋有任何交集。」 她倒生气了,真是莫名其妙,可千万别是满大人对我暗许芳心什么的,她那种性子,必然是要我依偎在她身旁的。男儿□□有黄金,我可是宁折不弯的,我务必要找个温婉的姑娘,攒够了钱就去江南小镇上了此残生。 这京城我是受够了,世界上没有比这更糟糕的地方。轿帘被掀开,圣恩坊三个漂亮的鎏金大字在我眼前浮现。 嗯,京城,倒也不至于那么糟糕。 -------------------- 作者有话要说: 有钱的请捧个钱场,没钱的请捧个人场~ 第3章【丑时的迷醉章台】 我国的官吏制服都是偏浅色的,所以身上的血迹十分抢眼,我亦步亦趋的跟在廷尉大人和满风身后,盼望着没人注意到一身是血的我,快点走到该去的地方,可偏偏他们一路和熟人打招唿,似乎是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来到这里,果然,不多时就引来了一尊大神。 在三楼略窄的走廊上,廷尉大人和满风并排走着,我低着头跟在他们身后,身上的血味儿浓郁的让我作呕,可偏偏他们突然停住了,我低着的脑袋撞在满风身上,她背上出现一个红印,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脸上也有血迹,我再也忍受不了想要吐出来,扒开他们俩就踉跄的往前沖,一个锦衣华服的女子却挡住了路,我看见她比满风还要倨傲的脸和身后还有一班侍女,并且并没有想要给我让路的意思。 第3页 我无路可去,顺着旁边的栏杆就开始呕吐,楼下传来骂骂咧咧的声音。我再次瘫坐在角落,那女子却一脸嫌恶的蹲下来看着我。 既然这种表情干嘛还要硬着头皮蹲下来。 「喂,你是谁,本宫长的那么难看?」 本宫?这人莫不是那位公主?我一脸惊恐的表情一定是精彩极了,可惜我自己却看不到。 「问你话为什么不回话?还是你不知本宫是谁?」 笑话,谁人不知恶贯满盈名满南都的七殿下,可惜这话我是不敢说出口的。只能理了理舌头,勉强开口:「七殿下,下官……下官名叫萧良,今夜……身体不适,才会……全然不是因为殿下,见到殿下下官惊为天人……绝不是有意的……」 「哦,萧良啊……咦?满大人,那他岂不是你指腹为婚的夫君?」 「啥?」我看向比我脸色还要难看的满风,觉得她像刀子一样的目光恨不得活剐了我。 公主莲步轻移到满风身边,颳了刮她的脸颊,又抬了抬她的下巴,真是看得我一阵哆嗦。不过她之后的话却让我长出一口气:「卫队长大人,看在你们为皇兄除了一大害的份上,我就饶了萧大人的不敬之罪啦,你可要好好谢我啊。」 我看见满风听完这话身子也明显抖了抖,心中突然有点畅快起来。 经过了这大起大落的风波,我泡在浴桶中时又想起了升为法曹的事情,恨不得哼起小曲,可还容不得我多想,屏风后面走出一个熟悉的身影。 「满大人……我不知道公主在说什么,我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你……」你可千万别趁着我洗澡的时候进来想要图谋不轨。 「咳……那个,事情其实是这样的……」 事情其实是这样的。 多年前先帝还在位的时候,因为感情上的事情心情郁闷,于是决定穷兵黩武大杀四方。 当然,只有一部分百姓觉得这是件坏事,尤其是我们这种生在武士家庭的百姓。军中一名萧姓武士和满姓武士因为同是京城人士关系甚好,在战场上是背贴着背的好战友,更是拜过天地的结义兄弟。满姓武士一心想要建功立业,在军中有所建树,而萧姓武士则一心想着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农家乐生活。 终于,二人军役期满时也成为分手之时,二人约定了娃娃亲,还留下一纸契约。 后来满姓武士战死沙场,萧姓武士在回家途中因为见义勇为而惹火了一众山贼,招致灭门惨祸,这门亲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满风在查探姜贼一案的案情时,顺藤摸瓜查到与之贪腐有关的官员,发现和他同年的官吏基本都牵扯其中,只有一个小吏除外,便是萧良,好奇之下查到了他幼年的经歷和萧武士的服役记录,又惊奇的找到自己父亲的档案,以及当年遗物中的契约。 当然,满风是不打算履行的。但是出于对先人的责任,还是极有必要和萧良把这事儿说清楚的。 屋中顿时有些沉默,我们还维持着尴尬的姿态,她说出这些恐怕八成是想让我娶她吧。卫队长大人在京中声名狼藉,虽不说是作风问题,但是,向来心狠手辣的她早就抓了不少官吏,男人见了她都得绕着走,生怕多看两眼就查到自己头上来。 当然,这些只是我们私底下才敢这么说的。 她看了我几眼,语气突然十分与之前不符的温柔的唤了声我的名字,看来我今天是在劫难逃了,也罢,就当为京中除一害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无cp风格是这样没错吧,用第三者的角度来看cp? 第4章【丑时的迷醉章台】 「萧良,这契约是我们的父亲所定,于情于理,我们都应该遵从亡父的意愿,且不说父母之命,也得以死者为大。」 她说的有理有据,我竟无可辩驳。 我长嘆了一口气,道:「满大人,你……觉得如何是好?」 「萧大人,你是个好人。」 不不不,我一点儿都不好,小时候我偷看过隔壁大婶洗澡,在街角喝完酒匆忙逃跑过,前几天晚上我还…… 「满大人,我我我我我知道我人还不错,但是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们俩不可能的,我、我喜欢那种内向点儿的姑娘,您对我来说……呃,太高了。」 「……萧大人,我也觉得我们俩不合适,我已经有心上人了,如果再和你成婚,对你我都是自欺欺人。如今父辈们都已不在了,他们的遗愿定然也是希望我们过得好的,算是我对不住你,以后有什么事儿,尽管来找我,能帮我一定不会推脱,你慢慢洗我先告辞了。」 我看见她慌张的出去,还有些恍惚,有点跑毛的坐回浴桶中,开始算计写状子能赚多少钱,门又被勐然打开,从力道和速度来看,十有八九是被踢开的,公主怒气沖沖的走了进来。 我还不如搬到走廊去洗得了。 「那个萧什么玩意儿,你刚说那么过分是何居心?」 我哪里过分! 「满大人哪里不好了?你根本不知道满大人有多可爱。」 您知道? 「本宫警告你,以后对满大人客气点,否则小心你有头睡觉没头起床!」 公主带着沖天的怒气走开了,根本没想着关上门,从大敞着的门看出去,我看见满风低着头站在那里,公主拽着她的腰带就把她拖走了。 第4页 七殿下拽着满大人的腰带,把她拖走了。 我脑袋里一热,想起前面在走廊里狭路相逢时公主摸了摸满风的脸,刚又为她出头,满风还说她已经有了心上人,刚公主又扯着她离开,还有公主的那些传闻,这岂不是都说明她们二人…… 我打了个寒颤,桶里的水已经凉了。 待我换好廷尉大人给的衣服去往他房间里时,还有几位大人也在,身边还围着些莺歌燕舞,桌上的菜没怎么动,酒却喝了几壶,且还继续喝着。我问了几声好,便坐下了,看着一桌平时吃不到的好菜,腹内空空的感觉愈发强烈,一晚上的折腾快已经快让我饿晕过去了,我不顾形象的动起了筷子。 许是我吃的太久了,周围的大人们纷纷停杯看我,不知被看了多久,我才尴尬的停杯投箸。廷尉大人有些尴尬的清了清喉咙,示意周围的女子们都退出去,待她们走了关好了门,才开口,道:「萧良,这位是郎中令韩迪韩大人,这位是典客姚沁姚大人,这位是宗正李旦夕李大人。」我拱拱手一一向他们致意,廷尉大人也继续介绍我道:「这位是廷尉府新上任的法曹萧良。」 在座的这些可都算是当今朝堂上的重要人物,郎中令负责宫中警卫之事,宫中人物的安全就在这一人手中,典客负责与他国之间的外交事务,归降纳贡无不经过他,可以说在一些信息不通达的地方,当地的土着可能只知有典客而不知有圣上,宗正大人看似管的人少,但都是实打实的重要人物,他负责管理皇族宗室事务,若现在上面那位呜唿哀哉了,皇亲国戚里谁有资格当皇帝谁没资格全凭他一句话。 完了,这些人怕是要谋反。 典客大人先和外族沆瀣一气,四处点起战火,待京中空虚之时,郎中令大人再将主要的几个宫殿团团围住逼宫,将上面那位或杀或废,最后宗正大人再出面扶植自己的势力当皇帝……唉,看不出来他们都是这样的狼子野心,廷尉大人定是要拉我入伙?我该回绝呢还是该同流合污?万一不成功岂不是杀身之祸? 「萧良,你看,这个,我和公主向来不和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那也不能因为这个就心生谋反啊,不喜欢她可以找别人,即便不能光明正大娶小妾,但也可以偷着找啊,俗话还说得好呢,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何必要谋反这么极端。 「所以……」 「廷尉大人,您别说了,我既然是您手下的官员,不论您做什么,既然都与我明说了,我也只能一条道走到黑,跟着您干就是了。」哼,如果现在不顺着你们的意思,恐怕我都没命过了今晚。 「好好好,你有这个觉悟再好不过了。」郑大人满脸欢喜:「个中安排我会与你细细道来,你要知道我们选了许多人才定下你来,你可不要让我们失望。」 原来如此,天底下果然没有平白无故的好事,尤其是升官,唉。 「大人但讲无妨,下官必定肝脑涂地。」这是想想我倒宁愿只当一个小小的小吏就足矣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有的章节名字一样但是内容提要不同所以内容也是不同的…… 第5章【卯时三刻还在梦中的京城】 以前我只是个可有可无的小吏,每天醒来时只要听从吩咐,抑或者照旧干昨儿没干完的事儿就是,除了一月三次的例行检查,官老爷们是不怎么管我们的,只要不耽误事儿,大可以点灯熬油的加班加点,白日里贪贪懒。 如今这正儿八经当了管事儿的就不一样了,这不,昨日贪杯今天果然就迟了。 我的屋还没搬,与昔日的共事仍宿在一处,他们都还睡的正香,我蹑手蹑脚的起了床,去到院中大出几口气,方才觉得将昨夜的污秽统统吐了出去。 信步到之前就很熟悉的前堂,满风正黑着一张脸,似乎是不太高兴。我走过去刚想开口问问,她却先说话了:「新官上任第一天就迟到,好大的官威啊,萧大人不知要点卯的吗?」 真是晦气,也不知是谁招惹她了,一大早就找茬似的把气撒我头上了。 点卯这事儿除去皇帝的朝堂,其实各处都只走个过场,已是官场共识。廷尉府中数得上名的官吏只有廷尉大人、雨林卫、法曹,她又肯定点不着大人的卯,雨林卫卯时就有训练,早已经习惯了,于是只剩我。而且,这货不知昨天受了什么委屈,今早站这儿八成是想第一个见到谁就骂谁一顿的,好巧不巧就是我。 「满大人……你看这昨天你也知道,我这起来迟了也不算是全都因为我,本来就回来得迟,是不?」 「萧大人,廷尉大人今天可是照常去上朝了,也没向圣上请假。我昨晚上可是一晚上没睡,今天不是照样起来。」 你一晚上没睡关我什么事儿,谁知道公主大人领你去哪儿喝花酒了。 诶?对了,昨天她被公主大人拽回房中时确实不那么晚,怎么一夜没睡呢?我脑袋里突然像炸开烟花似的想到什么,但却不分明,许是狐疑的眼神看的她心虚,她连忙故作自然的把衣领高高竖起,但是仍旧没能在我看见前挡住脖子上红红的印子。 想必,一夜没睡是因为公主吧。 「满大人,您今儿高抬贵手放了我,我保证啥都没看见,怎着?」我觉得自己为了少扣几文钱,那谄媚的笑容,也是蛮拼的了。 第5页 「哦?看见什么了?」 看着满风那装傻夹杂着你倒是敢说出去的潜台词,我也真不敢指着她脖子说出个一二三了,只敢迅速的摇摇头。 「萧大人,你这一个月三两的月钱,要是照你这么迟下去可就只剩一半了,悠着点。」 看着她远走的背影,分明不復早上的晦气,而是充满了轻松,敢情我就是她的出气筒。哼,他日等我攒够了钱就辞官,然后去个江南小镇,每天喝喝茶看看水写写书,再也不用受这等窝囊气了。 对,就写这京中大人物们的秘史,必定销量好的不得了,到时也不少这么点儿钱了。 思及此处,我自己的步子居然也轻快起来了。 我的办公室在廷尉府最外围的正屋,通常有事都是先报到这里,再进一步考虑要不要往后面报的。 此处已经比原先几人共用一处办公好了很多,地方虽然不是很大,但也足够宽敞明亮。而且较之以往,还多了个副司给我打下手,他自言是外族人,狄人还是夷人我却没听清,姓氏也难记,倒是有个入乡随俗的名字叫昌盛还是长生我也分辨不出口音,后来私自决定就按照长生叫他了。我问了问之前的羁务,他告诉了我,我方才知道法曹已经空缺许久了,至少他当差这快十年间一直都没有,那些事务也就被他和上面的大人分担了,当然,也有不少搁置的。 闲坐了三刻都不见有事上门,于是叫了长生一起整理圣上登基时积压的旧案,倒也发现了不少有意思的事情。 第6章【一上午的办公成果】 比如贪腐案中就有件趣事。 有个妇人发现自己当县令的丈夫私自豢养小妾,于是装成一个男子,在路上藉故搭讪,还时常假意偶遇,终于使那小妾移情于她,还经常讨县令的钱财给这正房而不自知,倘若天长日久下去也就无妨了,谁知县令老爷正道这可人儿怎么对自己日渐冷淡,就察觉了蹊跷还派了人查探,知道真相后不禁哑巴吃黄连,正哀愁之际又逢自己贪污被查,入了狱。 事情本应就此告一段落的,孰料他的夫人和那小妾却将那本就数额不大的银钱补上,加上新帝登基大赦天下,被罢了官夺去功名吃了些苦头之后,县令也被放了出来。倘若之后成了县令老爷左拥右抱,享尽齐人之福,这案子也就无趣了。 事情后来是那小妾却说喜欢上了女扮男装勾引她的夫人,夫人也表明心迹,说二人有真情,并说两人皆是看在往日情份上救了县令,还希望他能不再纠缠,县令居然也痛快的答应了,许是遭此一劫大彻大悟了,去了县郊一个小庙里当了酒肉和尚。 还有件绑架案更是离奇,甚至写了绝密。这种级别可不是长生能看的,他知趣的到一边去整理其他资料,可我却分明看到这东西已经被拆过,哼,八成是他早就看过已经不觉得有什么了。 这事儿是这样的。 凡是有山有水的地方务农的人就稍少些,一是地势不便,二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还有一类人也是在这有山有水的地方,但却靠来往行人吃饭的,当然不是那蛮夷之地的食人族,而是山匪水匪一类,也有叫他们绿林豪杰的。 有那么一日,一户富商便从山中经过,也带了镖师、护院,但却没能抵得过山匪的人多势众,不但劫了财,还将富商和他的两房妾室以及嫡子掳上了山,打发下人们回家送信,勒索了不少钱财。 富商是个铁公鸡,一听自己值这么多钱,恨不得当场撞死在山石上,却没能得逞。 消息送回家,却急坏了正房夫人,因为只有她知道自己那俊俏的儿子是个如假包换的女儿,倘若有个三长两短或者在土匪窝子里多停留三五日,被戳穿身份气死老爷都是其次,被山匪看上可就糟了,于是痛痛快快的送了钱去。 那山上管事的头子是个女土匪,见夫人这么爽快一点都不犯难的样子,觉得要不就是他们太有钱自己要的少了,要不就是这几人不简单,又纠缠了几天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人家少爷,于是打算留下他当压寨夫君,火急火燎的成了亲,洞房当晚,发现了南都首富家的大秘密,少爷是女的。 洞房花烛夜彻夜长谈,女土匪知道了少爷之所以要这样的辛酸,竟然两眼一抹泪,拍拍她的肩膀,就放他们回去了。 可是少爷回家没几天,女土匪竟然跑到南都府尹那里细数自己的罪过,返还了少爷家的财产,并直言自己喜欢上了少爷,也是正儿八经拜过天地的,这就要一起过日子。 在一旁指正的少爷脸一红,竟然允了。她那雷厉风行的娘也力排众议一反常态的让这姑娘进了门,要知道当初来他家求亲的媒人可是门庭若市的,多少大家闺秀都没能入得了夫人的法眼。 夫人花了大价钱把女土匪一五一十的招供改成了绝密,果然是有原因的。 后来适逢圣上登基大赦天下,少爷大张旗鼓的迎娶了女土匪。 我回了回神,才发现已经快到中午吃饭的时间了,不知不觉间时间过的竟然这样快,我却才看了两个本子,于是加快速度看了命案和诈骗的本子,也有不少这样的奇案,真是让人唏嘘啊。 不过这些都是已经处理得当只需在廷尉府报备的,倒也不费许多功夫,签上我的名儿证明已经检阅过且不需重审便是。 才想着快些弄好,满风却得得瑟瑟的走进来了,也不知遮着自己脖子,真不知有什么好事至于她这么得意忘形。 第6页 我看见她又想起七公主,又想起刚才看过的好几个案子,白日里冷不丁的就打了个摆子,真是……这天底下的女子难不成都开始效仿起七公主了么? 「萧大人怎么一见我就怕的抖起来了?」 糟糕,被她看见了…… 「我看见你突然想小解呢满大人。」我本是腹诽没想到竟反唇相讥起她来。 「本大人这会儿心情好,不与你计较。走着,我陪你去上厕所。」 我大惊失色,慌忙摆手,她却拉着我的袖子就往茅厕走,还说:「公主要去东都几日,今儿饯行,有吃的,你去不?下午我让权芝允你假」 「这等好事我当然去!」 我也不客气,有吃的,还要长久一起共事,一起干大事的,又有父辈一层关系在那里,亲近些也不是坏事。 「我高兴的是公主终于要走了!」 诶,你和公主不是打得火热吗?我试探着问道:「公主时常生活在南都是不?」 「是啊,怎么了?」 「那,你可与南都首富家公子有过来往?听说她娶得可是个人物。」 「唉,她与我都是同病相连的苦命人啊,估计这辈子也是永无出头之日了。她家那个悍妇,和七殿下真是有的一拼。」说着自觉的说漏了嘴,瞪了我一眼,就把我踹进了茅房。 第7章【申时的烟柳巷】 歷朝歷代以来都习惯把娼妓归为下九流,但是却从没有让这行当消失过,甚至还有不少人乐得往前凑,大有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之势。 京城的烟柳巷集中了大大小小的姬馆,凡是出了这块地方再从事这种勾当的,都是要被抓起来或打或罚的,但是已经沦落至此的人们是不在乎更悲哀的命运的,所以不少的庵观里都龌龊的很。 这条巷子起初很小也不起眼,巷子两旁种满柳树,世人们习惯性的称这条街为柳巷。后来也不知怎么起的头,那种事情多了,这里也就变成了烟柳巷,各式楼阁争相竞逐的盖起来后,柳树们也被砍伐殆尽,它本来的名字也就没有人再叫起了。 如果说官老爷们卯时开始忙碌,勤快点的小贩寅时开始起床准备,农户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那么,他们开始一天的时候,烟柳巷的一天才刚刚结束,小厮们睡眼朦胧的被从一两个时辰浅眠的梦中惊醒,惊醒他们的有可能是受了气的姐姐们的掐,也可能是鸨母扇子的打骂,或者直接由年长些,健壮于他们的男人的棍棒、腿脚一下子从一个地方位移到别处。 在这种地方,人际关系从来都是这样的,先来的欺负后到的,年长的欺负年幼的,受捧的欺负过时的。 匆匆将馆里收整干净些,他们又要迫不及待的进入另一个梦里,只有在另一个梦里他们可能不用过这种晨昏颠倒的日子。 看着睡倒在作为门面的几层小楼后的小矮房里大通铺上,连门窗都再也无力关好的十岁上下的男孩子,鸨母的心突然抽动了一下,就在今天她突然想起自己年少时失散的弟弟。 这里是圣恩坊,烟柳巷中最黑暗势利,也是血腥味最浓的一家姬馆。 这里的人都是幸运的。 他们的家人都已经是死人了,他们却能在这里活下去。 这里的人也是不幸的。 他们也曾锦衣玉食过,如今却沦为人下人。 但是鸨母马上恢復了常态,因为坊中每日的灯烛酒水、柴米油盐都还需要她定夺,一夜过去,姑娘小厮们都可以睡下了,她却还要和帐房、管事细细商量下每日的採办,京中的物价近来起伏的厉害,一天一个价且都不一样,为了避免最小的损耗,她必须得要处处计较。 此时是正午,别处正热闹的时候,烟柳巷却静悄悄的沉寂着,路两旁的馆门紧闭,路上也鲜有行人经过,即便是有人从这里过路,也是快步走着。 宋羽宁倚在窗边,好笑的看着快步走过去的人,心中想的只有夜里从没见过这条街上有人走的这样快过。晚上这条街上的人总是一步三摇,在许多扇门前犹豫徘徊,往往要来来回回走上好多次,才会走进一家。离开的时候他们更是极度的疲乏,往往是趔趄着摸着墙壁走出巷子去找轿子的。 巷子里从来不让骑马坐轿,因为,根本没地儿。 可是,就在这么个时候,有个人却步伐从容的传过烟柳巷,向圣恩坊走过来,穿的像一朵白莲花。 她的心有点沉,关了窗莲步轻移到榻边,将没拉开的那一半帘子也系了起来,躬下身子,轻声叫道:「殿下,醒醒。」 那人却依旧闭着眼睛,没有丝毫动作,唿吸均匀。 她不敢大声叫醒这人,只能跪在榻上,一点一点往大床里面移过去,再一次躬下身子叫道:「公主殿下……」 但这回,没等她说完,就被那人一把拽倒在柔软的被面儿上,把她扣在怀里,竟然继续睡着了。她不敢动弹怕吵醒公主,却分明听见走廊里的人今日并没有刻意隐藏的脚步声。不多时,响起了两下轻微的叩门声。 她不敢应,不敢出声,但外面的人却很知趣的没再敲了。 她看着公主白净的面庞,长长的上下睫毛现在都贴在一块儿,遮住了她平时威严而有杀气的眼神,鼻翼轻微的忽闪着,气息也有些沉重,也许是被菸酒气熏得,也许是这样的睡姿让她不畅,嘴唇也因此微张着,唿吸着。 第7页 宋羽宁看着,突发奇想的竟想亲一亲眼前这人,凑了过去,盯着她的唇时但却发现,公主的嘴角,竟然有一条晶莹的口水印!? 第8章【日入时分的圣恩坊】 我远远的跟在满风身后,当然并不是在跟踪她,而是因为她大白天来到了圣恩坊,白天是不会有人轻易来这里的。 她说了有饭局,但没说是在这里。如果早知道是在这里,我……我也还是会来的,正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啊。 满风轻车熟路的上了楼,进门时我本就心虚,又被她甩在身后,步子有些犹豫。老鸨盯着我看了半天,我不敢正视她,直到上了楼梯才偷偷瞥了一眼,发现她还在盯着我看。这年头,女人进青楼好像理所应当似的,男人进青楼反而让人当怪物一样盯着看,真是岂有此理,人生在世果然没权没势就合该被人踩在脚下喽? 哼,不过,再过几个月,我也就该扬眉吐气了。 拐过一个拐角,我看见满风木讷的站在一扇门前,前面兴奋的神情已经不復存,反而惶惶如丧家犬,即使幸灾乐祸看到满大人这样,但我也依旧要装出一副关心的样子,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背。 不用猜也能知道她是因为房中的人才这么失神的。 京中早有传闻,圣恩坊的花魁宋羽宁自打开始接客,挂上头牌二字,就没陪过小人物。三公九卿,王爷将军,从来都是价高者得,来者不拒,所以她在京中论姿容不用说的确是一等一,但名声就不如样貌那样让人称道了。 近来听说,七公主回京也没多久,她竟马上就勾搭上了,惹得不少王孙公子不能前来相与,甚至还有传闻说京城官爷们的办公效率近来都上升了好几个百分点。 公主这么做是为了气廷尉大人的。 廷尉大人年少时喜欢过一个姑娘名叫宋羽安,是这位花魁的姐姐,二人长得颇像。 门吱呀一声开了,公主随意的披散着头髮,衣衫凌乱,也没束腰,一脸困顿的样子,反身关上门。她看了看满风低垂着的脑袋,想必也看懂了冰山脸的不爽,嘁,我从这儿都能感受到冰镇过的醋味儿,公主皱皱眉头,扯着满风的腰带就往隔壁一间屋子去了。 传说珞璃公主能日御数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所以这下轮到我在门外等着了? 屋里有桌椅板凳倒地的声音,满风似乎嘟囔了几声放手就没再说话,两人直接动起手来。公主定然不是满风的对手,估计没逞几下子强,就被制服了,哼唧了几下,听了我在外面都冒冷汗了——从来,没听见,她,这么,娇柔过。 估计冰山脸更消受不起,果然马上就听到了她的惊唿:「你耍诈!」 「那又如何?」 我仿佛都能看到公主说话时脸上的狞笑,满风大人今日看来是艷福不浅了。 宋羽宁的房门再一次打开了,她虽然已经收拾的井井有条,但是却仍然能让人看到眉目间的疲乏,想必是昨夜没能睡好。 「这位大人,不妨进来休息。」她莲步轻移就自顾自的回去了,显然并不担心我会一直在外面待着。 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进姑娘的闺房,还是个貌若天仙的主儿。让我意外的是她的房中竟然悬挂着不少名家诗词,泼墨山水。看署名题字,件件都算得上是价值连城的宝物。 「宋姑娘,我不是什么大人,只是个小吏罢了。」看了屋里的陈设,我连坐都不敢坐了。 她做了个请的手势,自己也坐了下来,我当然不再推辞。 「大人可知姜大人被抄了家?」 「知道。」当然知道,他家的门还是我敲开的。 「那大人想必也是知道在众多证据中并没有找到廷尉大人最想要的了?」 「你怎么知道?」 郑权芝大人已经好几天没能睡得着觉了。一是因为公主三天两头没事儿干就去找宋羽宁,二就是因为抄姜贼的家不单单是为了查他贪污的那些赃款赃物,还有更重要的证据没能差得出来。 「大人不必多问,我只想告诉你那些东西在哪里,然后烦请您再告诉廷尉大人,请你一定要直接告诉郑大人。」 「好。」即便心中疑惑她为什么不告诉同床共枕的公主,还一定要我告诉郑大人,但我还是应了下来。 -------------------- 作者有话要说: 文章一开始并没像这样,碰上严打好多东西发不了真是辛苦…… 另:打滚求收藏 第9章【夜半再探姜府】 姜府正门已经被贴了封条,上面的印还是我身边这位郑大人亲手印上去的。而此刻他却示意门口看守的两个小兵去撕了封条,开了门。门并未从里面用横木封住,下了外面的锁,门便吱呀一声自己开了。 往日这里虽说不上人声鼎沸,但也终究是灯火通明的,现在却黑洞洞的一片,阴森可怖毫无生气。院子里的杂草没人修剪,已经蹿得很高了,兴许也是那天被人血滋润了的结果。我们一队人虽然都拿着火把,但却都不由自主的往一起靠。 此时此刻这里根本不像一个宅院,倒更像是一个阴宅的地上部分。 两队士兵按照廷尉大人的指示从左右向前去开路,把院子照亮了不少。我们直截了当的往厨房去了,果然,移开一口大缸,木板下的地窖是之前漏查了的。这地窖口既没有□□也没有可供人借力的地方,里面还很深,火把那点光根本不足以看清里面的情形。 第8页 几个小兵将绳子简单的打了几个结,系在身上,便举着火把没入了黑暗中,但第一个人落地没多久就大喊一声倒下了,火把掉在地上没几下也灭了,还悬在半空中的人慌了神,挣扎着往上爬,我们却死活拉不上来,像是底下有什么东西拉住了绳子。 绳子禁不住力,居然断开了,底下传来一阵鬼哭狼嚎,火光乱转间,仿佛看见了什么走兽巨大的身影转圜着。 郑权芝大人抿着嘴站在旁边,背着手,眉头紧锁。 「大人,从这绳子断开的节数来看,这地窖深度至少有二十尺,底下似乎还有什么东西,我怕仅凭咱们并不能将其制服,大人若是真有什么想找的东西,水淹火烧都会有所损失,怕是得要请满大人来才行。」官越大的人越爱面子,我们这些小吏的任务就是要见风使舵的给他们台阶下啊,可惜次次我都被别人抢了先,哼。 「可是,满大人和公主素来关系甚笃,这事儿要是让公主搀和进来,怕是对咱们大人不利啊。」 「这话说的,咱们大人和满队长可是过命的交情啊。」 「可这俗话还说了呢,兄弟虽如手足残废的人满街都是,女人再像衣服裸奔的人也不是天天都有啊。」 「对啊!依我说啊,这满大人早就和咱们大人不和了。」 「可是我也听说,公主和宋羽宁也打得火热,被满队长碰见过好几回呢。」 「唉呀呀,不该说的别说,适可而止吧!」一个上了年纪的官吏哟喝了几声,总算是终止了周围人的纷纷议论。 郑权芝早年只是一介贫寒书生尔,父母具亡孤苦伶仃一人,也算是个吃百家饭长大的。但他人长的仪表堂堂,又肯用功读书,很受老师们的喜欢,算是村里第一个学有所成,能光宗耀祖的学生,于是乡里们总算为他凑够了盘缠进京赶考。 初到京城他就碰上满风卖身为母亲筹钱治病,但却因为容貌并不秀丽,入不了有钱人的法眼,一文钱也没筹到。年少轻狂又一身书生傲气,他慷慨解囊,帮了满风,并说明自己并无所求。郑权芝用最后的盘缠买了酒肉,两个直爽的人成为了八拜之交,满风家也成了郑权芝的容身之所。 满老夫人一心想着撮合二人,但每次说起这事都会让二人不寒而慄,相互望一眼,都恨不得掐死对方——想必这便是友情的最高境界吧。 后来为了谋生,满风靠一身功夫去江湖上闯荡,郑权芝则时常帮书馆抄录书籍,且因此结识了爱好诗书的时为的京令尹的宋大人之女宋羽安,两人暗中相许私定终身,约定郑权芝金榜题名时,就要去宋府上门提亲。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郑大人竟然一步登天高中状元,被先皇一纸诏书许给了七公主做驸马。可这公主喜欢女人几乎是天下人尽皆知的秘密,王孙公子屡屡婉拒婚约也是为此,先皇不得已竟然出此下策,意图逼公主就范。另一层意思怕也是看郑大人没什么背景,任人揉扁了搓圆了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再后来宋大人正平步青云时被人告发贪腐,偌大的一家斩首的斩首,流放的流放,说散就散了。 大宋小姐据说是死在了流放途中,小宋小姐则因为时年尚幼被收入圣恩坊里。 所谓天意弄人,也不过如此。 那之后郑大人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也不许别人在他面前再提以前的这些事。他从来没有喜欢过公主,所以也不甚在意自己的至交好友满风和公主如何如何了。 直到最近公主和宋羽安小姐的妹妹宋羽宁走得近了,二人间的关系才开始紧张起来。 许多事情两人也是私下里各办各的,不像从前那样一起通力合作了。 斟酌再三,廷尉大人还是遣人去请了满大人来,一身白衣的雨林卫马上在满风的带领下来了。 走到窖边,她一下扔了三五个火摺子下去,盯着里面看了会儿,皱了皱眉,对手下的人吩咐了几句,便拿出随身携带的一些物件儿,忙活起来。 先是拿了铁爪固定在地上,将另一头固定在腰间,随后又分派了负责照亮、攻击甚至拿着铁网子的人,一个个体态轻盈,悄无声息的踩着窖边借了力,就遁入了黑暗中。 第10章【辰时的太尉府】 尊上这几年其实是根本控制不住这天下的,朝中往往是按下葫芦起了瓢,大臣们一个不让一个的跳腾,尊上又不敢轻易动了谁。民间戏称朝中几个大人物为龙王,暗指尊上都要看他们脸色行事。 太尉周德玉就是一个大龙王。 周德玉发迹于先帝南征北战时,以匹夫之勇小人之谋成名于竖子间,实属特例。 这人年轻时不过是个不学无术的流氓,后来沾了打仗的光,上了战场就和不要命一样厮杀,加上心眼多,善于和人交际,一路从默默无闻的小卒成为了将军,再后来则成为先帝最宠信的一个臣子,官拜太尉,至今十余载。 恐怕举国上下,打心底儿喜欢这厮的也只有先帝一人。 但怕就怕这老贼也只对先帝一人死心踏地。 其实他也才刚刚年过五十,可能是因为杀气太重,又虬髯丛生,让人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好些。此刻站在他身边,我都能隐隐闻到血腥味——也不知传说他喜食生肉,好饮鹿血的传闻是否也是真的。 「驸马爷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啊,请用茶。」周德玉虽然客气,但却和郑权芝分别坐在主客之位上,也没叫郑大人的官称,而是称他作驸马,满满的都是不屑啊。 第9页 客厅两侧皆是带刀的侍卫,而郑大人只带了手无缚鸡之力的我一个人。 「周大人,我也算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日来,是有要事要凑请周大人定夺。」郑大人用了奏请二字,让周德玉眯起了眼,似笑非笑了起来,那表情真是比鬼都难看。 「有事奏请也只该奏请上面那位定夺才是,我哪儿说的上话。」 「这事儿和少府大人有关,还非得您定夺才是。」郑权芝从座位上站起身,深深的作了一揖,然后向前几步,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卷,慢慢从周德玉面前展开来。他那副官倒是神经兮兮的止住了郑权芝的动作,像是怕他搞什么图穷匕见的阴谋似的。周德玉倒是很无所谓的拿了过去自己打了开,扫了几眼,脸色就不好看了。 那捲纸便是从姜贼府上的地窖里搜出来的。 地窖中饲养了四只吐蕃鬼面獒,皆被人用药毁了声带不能吠叫,且兇勐异常,若不是满风前来相助,我们根本不可能下得去。 昨夜她们处理了几只獒,又在窖里先行探查一番,殓尸点灯,确认没事,我们才敢下去,而后才发现地窖中暗藏玄机。 鬼面獒所在之地虽然腥臭,但却是有人时常打扫的样子,可谁会在离地二十尺的地方挖一个大坑只为了饲养几只不会叫的獒?果不其然,一道暗门之后露出一个狭长的甬道,甬道中尽是些沉甸甸的木箱,箱中全是值钱的字画古玩,有一口则放了满满一箱名录,写满了姜贼收受贿赂,伙同少府余元买官卖官的帐目。 顺着甬道往前走到洞口,竟走到一口井中,只不过洞口是开在井壁而非井底的。 这井就是姜府后院的那口。 而那京中除了水,水底还有明晃晃的光在月色照耀下映照出来,派了水性好的下去看了看,水底竟然全是奇珍异宝、珊瑚玛瑙等稀罕物。 任是谁看到这东西都会变了脸色的,何况还是周德玉。余元卖官鬻爵之事如果是他之前就已经得知的,这会儿落了把柄在别人手里,心中惊骇自然不必说;如果这事儿是余元背着他弄得,那就,呵呵。 余元是谁?周德玉正牌夫人所生的唯一一个宝贝女儿的上门女婿,堂堂少府,掌管宫中用度,是实打实的肥缺,他本就是世代高官厚禄沐浴皇恩的世家子弟,生得一副风流倜傥的好皮囊,又入赘到了太尉家,一时羡煞了不少纨绔子弟。 不过倒也算是沾了我朝民风开放的光,不然放在前几朝,光入赘这一条,就已经足够他抬不起头来了。 第11章【廷尉勾搭太尉】 「廷尉大人这是什么意思,老夫有些不太明白啊。揭了我家姑爷的短儿,然后又让在下定夺给他治什么罪吗?」 「周大人,小弟此番前来只带了一个亲信,并未告诉他人。况且天下都知道您手握三军,您还不知道小弟是什么意思吗?」 廷尉大人除了工作能力强,也很会演,他们俩打哑谜一样的谈话快要逼疯我了,就算你们二人知道彼此在说什么,我也不知道啊!! 「哈哈哈,真没想到廷尉大人竟然有这般心思。」老匹夫摸着自己的鬍子,色迷迷的盯着廷尉大人看了起来。 不对,应当是「欣赏」和「玩味」。 他挥一挥手,就将闲杂人等统统清退,廷尉大人坐到了一旁的圆桌上去了,我忍不住要知道谜底,也跟了过去,他很嫌弃的看了我几眼,但见我家大人都没多事,也不好说什么,只能任由我立在一旁。 「廷尉大人,来尝尝这从海外之邦採购来的威狮酒。」他将那酒倒在碗中,还加了些果浆进去,想必是番邦的落后习俗吧。 他递给大人一碗,也递给我一碗。 我虽不想喝,但也不敢驳了他的面子,只能假意热情的饮下一碗,却不曾想味道却是出乎意料的好,酒也很烈,想必加果浆是为让口感柔和些。 「周大人,这真是好酒啊,公主也曾从尊上那讨得过番邦美酒,但比之周大人的,却是大有不如,小弟今天算是长见识了。」 「这正是我那女婿孝敬我的,算他有心,时常带些小玩意儿来让我开心开心。」 「如此,在下也就对那名册的事儿有所把握了。您看只是抓姜大人一个贪腐如何?毕竟那天晚上已经抄了家,又有那么多人供出了他,要是连他都保了,怕是会牵连无辜啊。」 「他?他和我周德玉可是毫无关系,自当依律严处啊,只是我那女婿,怕是被他诬陷的。」 「好,我懂了。」郑大人举起碗去敬周德玉,二人都笑的很是奸诈。「可是周大人,我还有别的事要和您商量,这事儿才是我今天来的重中之重。」 「哦?」太尉大人的表情更奸诈了几分。 「萧良,执笔,将我和太尉大人的约定记录下来,一式两份,以表我的诚意。」 「北禅之广,歷代之最也。北至冰原,南及太海,贯穿山河湖海;西起崑崙,东讫四岛,横亘日月盈昃。先帝之时,白马赐福,征战杀伐,四方臣服,百国来朝,盛极一时。及至尊上,前朝不修,内宫□□,百姓喟嘆,群臣倦怠,皇亲散漫,北禅一族,有颓势矣。 太尉周公,旧时沐先帝恩,今朝尽心辅佐,天下军事,无不躬亲,所谓维繫天下之摇摇欲坠唯此一人尔。然天下大任,德者居之,乃尧舜之旧例,圣人之所向。以周公之贤德,取而代之,顺时应势,顺应天命。 第10页 廷尉郑公,兴起于科举,点选为驸马,本当死而后已,为国尽责。然公主失贞,品行顽劣,不足为人妻,素与廷尉有隙,处处刁难,明珠蒙尘。 良禽择木而栖,今郑公愿携典客、郎中令、宗正等人投诚于周公,共谋大业,救民于水火,救国于将倾,废昏君取而代之,以此为证,不相违弃。」 郑大人一口气说出了之前就打好了草稿的投诚书,却不见太尉大人表态,但不难看出他那脸上笑意很浓。 而后郑大人又将那名册撕得粉碎,给太尉满上一碗酒,看着太尉喝下他敬的酒,这是方才算是定了下来。 「想不到老夫竟是深得人心啊。」周德玉倒真的是很意外的样子,捋着自己的鬍子,面带笑意的说道。 而我只想赶紧离开这里,离开这些人。 公主的车马队浩浩荡荡的从长安离开了,途中将会经过八公主的封地东都,然后再一路回到南都。尊上担心她的安危,让八千精锐禁卫随行保护,八千精锐踏过长安郊外的官道,踩出长长的印记,一路蜿蜒,直往洛阳去。 她还带走了宋羽宁。 这便使得来送她的满风的脸色极为难看,本就面瘫鲜有表情的她今天更是冷若冰霜到了极点。唉,怎么形容呢?若是将她投到太海里,估计太海便会一路冰封直到极南极热之处才会停止。 之前我以为她是没有感情的,但是这回,不是我多话,她喜欢了一个最不该喜欢的人。 当然,郑权芝的脸色也不好看。宋羽宁可能是此刻世上唯一和宋羽安有关联的人了,俗话说留个念想留个念想,这下好,公主一走,念想都没了。 京城百姓山唿千岁,总算是送走一害。 没了宋羽宁的圣恩坊依旧热闹,各位大人们还是会想起这位前花魁,但也仅仅是茶余饭后的闲话而已,如今人去楼空,已是后浪拍前浪了。 还是在那个房间里,这次却只剩下满风和郑权芝这两个伤心人。 呃,还有周德玉和我,不过我俩并不伤心。 「满风啊满风,我本以为忍让她、惯着她,至少看你俩在一块我这亏吃也就吃了,没想到公主她竟然是这种忘恩负义不念旧情的货色,不但玩弄你的感情,还把我在人世间唯一的念想给……」 「权芝,别说了,之前你说的事,我答应你便是。如今当着周大人的面,也好把话说清楚。」 周德玉倒是很受宠若惊:「满队长,老夫早就听闻你武功高强,长安城内你若自称第二是没有人敢自称第一的,如果有你相助,我们必定是如虎添翼,但是……你和公主毕竟……」 「周大人,这辈子始终对我如一,没有始乱终弃的只有权芝一个人,况且娘亲在世时就想让我和权芝结为夫妻。既然公主她负我在先,我和她之间就再没有瓜葛了。」 这话倒是让周德玉有些尴尬,显得他小人之心了,于是解释道:「满队长,老夫……倒也不是觉得你之前种种有何不妥,毕竟我朝民风开放,我又是行伍出身,军中这种事屡见不鲜,我早就习以为常了……不过,你和郑大人还是……很……般配的,这都是你的私事,老夫只想确定你没什么妇人之仁。」 「周大人可知,最毒不过妇人心?我才不会像郑权芝这样受这么点儿刺激就借酒浇愁的。明天,我会奉上公主查到的一切有关您和少府大人贪腐案的证据还有赃物。您大可放心,您手下人办事不力给您造成的损失,都会原封不动的给您抬回到府上去的。」 「满大人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浑家管得严,老夫也不便多留,先告辞了。」周德玉从我手中接过帽子扣在头上,眯着眼走出门去,临出门前还不忘嘱咐我道:「让你家大人少喝点,别误了正事。」 我真不知道这老匹夫为何对我就像对待下人似的,按章法说我和满风在制式上可是一模一样,不过就是她比我武功高强,办过点儿大案要案罢了,可那老匹夫看她就像看日后的将军,看我就像看他日后的内侍,他要是真的得了天下,是不是真得真阉了我去伺候他啊…… 等我想起来廷尉大人的时候,他已经醉的不省人事了,烂泥一般瘫倒在桌面上,满风也不知往何处去了,大开的窗指示着她离开的地方。 窗外夜色正浓。 -------------------- 作者有话要说: (註:本文世界观中此时并未意识到地球是圆的,故以为北边极寒,南边就会极热。) 第12章【渑池】 七殿下的车马队行至陕州时明显放慢了步子,晚上便安营在渑池旧址边,一个个军帐将公主的临时行宫围在中央。 军士们生火做饭,全然不像行军打仗时那么辛苦,也因为这趟美差,公主吩咐给每人加菜加肉,赏赐了平时只有皇亲国戚们才能喝到的美酒。 夜色渐浓,整个营地都不復之前的人声鼎沸,陷入沉寂,一个影子摸着黑窜进了团团营帐之中,直向公主的卧房而去,轻跃几下便跳到了房顶上,轻轻移开一片瓦片,向下看去。 屋内,七殿下正穿着厚实的长袍侧卧在弥勒榻上,榻上放着一套从西域传入的水烟器具,她正沉醉其中,吞云吐雾。 烟从那精巧的器具中升腾而上,进入管中,不知是哪种香料,竟然还有淡紫色混在烟雾中。 第11页 屋子里的蜡烛点的不多不少,平添了几分朦胧。 跳动的烛火中又多出了一个人影,宋羽宁走了过来。 似乎是刚沐浴过,头髮还滴着水,顺着她逶迤的步子,在地下也留下一条逶迤的印记,还随着她腰肢款摆,而左右均匀的滴下。 她一坐下就被七殿下拉了过去,一口烟冲着她的嘴慢慢的吐出,丝丝缕缕的飘在她眼前,她闻着那味儿,鬼迷心窍的张开口去接,就碰在了一起,原本也只是菸草香,不知怎的那味道竟然有了几分摄人心魄。 屋顶上的人看底下的画面越来越不堪入目,索性盖上了瓦片,躺在房顶上,等下面的两人完事。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多下面才渐渐安静下来,挪开瓦片又看见那弥勒榻上依旧有两个人,只不过一个已经熟睡了,另一个则一口口深深的吸着水烟。 房顶上的人翻身跳下去,一脚踢开门,冷着一张脸,却也只让七殿下微微皱了皱眉。 「满队长,踢就踢,好歹关上啊。」 冰山脸转个身,哐的一声关上门。 「周德玉没起疑吧?」 冰山脸摇摇头,一言不发。 「大老远跑来,就一句话也不说?」七殿下不捨得放下菸嘴从榻上起来,也不顾及自己衣衫不整,走到那座冰山旁,咬着她的耳朵说:「满队长夜里爬墙莫非只为看人床笫之事?」 满风的脸色从羞恼转为气愤:「你明知我在上面,还……!」 公主虽然没有说什么,但那表情分明是在说我就是故意的你能把我怎么样。 「公主,虽然你是天潢贵胄,但也请你不要再将别人的感情玩弄于鼓掌之中了!宋姑娘还在休息,微臣告退了。」满风几乎是咬着牙说完这席话的,说完眼睛就已经红了,但还是强忍着走开了。 不管是公事还是私事,该说的话她都已经说完了。 留下公主站在那里,却有些不开心,可惜她没能看得到。 次日清晨,军帐中恪守纪律的军士们没有一个起床,因为他们都已经被昨夜美酒佳肴中的迷药迷倒了。 从洛阳到渑池来的八殿下带着卫队一路畅通无阻就到了行宫门口。 七殿下本就喜欢迟睡晚起,睁开眼就看见一个像极了自己父皇的影子在屋里飘来飘去,宋羽宁也并不在身边,吓得她一时不知道是还在梦里还是真的醒了。捋了捋思绪,方才辨认出眼前的阿飘是自己的好妹妹,珞玚。 「八殿下,算我求你,你敢不敢别再穿先皇的衣服了?就算穿了也别大清早在这吓唬睡眼朦胧的人啊?」 「楚衣,你看她这起床气。」八殿下抽了抽鼻子,对着坐在桌边喝着茶的女人说道:「如今长安那边都已经到了生死关头了,她还在这儿声色犬马呢,真是家国不幸啊!」 「楚衣啊楚衣,你可不能忘恩负义,收服了这小兔崽子就忘了我们往日的情分,一定要讲理啊。」 「老七你真不要脸,祸害那么多良家妇女不说,还在这玷污我的白莲花,敢情这天下谁都和你有情分?」 …… 被唤作楚衣的女子并不说话,只是微笑着看着俩人在旁边斗嘴。直到她俩都不再吵了,秦楚衣才说道:「吵完了?」 两只并肩坐在床沿上,一脸乖相。 「外面那些人想必已经被绑了起来,也没听有人来报,估计是没出岔子。我已命人扒了他们的衣服,算算日子过两天时候合适了便会让我们的人穿上他们那身皮回长安去。这几日我会留在渑池,你们俩各自回东都和南都去,以防生变。」 这次不能有丝毫差错,要是过不去这个坎儿,我们都不得活路。 秦楚衣看了看刚刚长大,还如孩子一样的两人,终究没说出口最后一句话。 她走到窗前,寒风凛凛夹着雪花就飘了进来,一夜之间,竟然就变了天,只是不知道这天下,是不是也要变天。 八千精锐禁卫平时负责皇城外围的安保,乃是从天下三军中甄选出来的,战时以一当百,平时拱卫宗室。 倘若天下大乱,居住在皇宫内的尊上和皇宫外围的宗室们只能倚仗这八千精锐才能苟活。 但是,天下三军尽在周德玉之手,八千精锐也都是他挑选出来的,与其说是保卫,倒不如说是挟天子之举。 此番周德玉有政变之谋后,并非有十足的把握,虽然皇帝很平庸,但也不是个昏君,所以即便有几个重要人物的支持,他依旧害怕自己把握不住局势。 他确实是老了,如果放在几年前,或者更久以前,他一定会自信满满,即使有所顾忌也依旧会玉石俱焚搏上一搏。只是那时候这天下并不是这毛头小子的,北禅也只是个小国,并没有如此强盛。先帝曾允诺过天下太平之后的事儿,但是先帝却还是因为一个情字断送了性命。 可是谁又不是因为情而畏首畏尾,错过了许多机会呢。 他曾经对先帝许过诺,活着一日便要给他守着这江山万里,国祚绵长。 只怕现在是要失约了。 周德玉是因为雪才想起先帝的。院中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雪,听下人说这雪是从北下到南,一直没停。 先帝曾经说过,有些东西给不了爱卿,这江山日后要是在危亡之际,爱卿觉得该拿去便拿去。但是后来先帝又说,爱卿要助小辈们守住这江山。可是他这么大一只老虎,又赶上天下太平,无用武之地,他反是死,不反早晚也是死。 第12页 漠寒,倘若你再多活几年,多好啊。所以,地下相见的时候,我再向你谢罪吧。 「岳父大人,这么晚了天寒地冻的,不宜在外久站,还请回去歇息吧。」余元的声音打断了周德玉对往昔的怀念,他毕恭毕敬站在那里,轻声说道。 「嗯,知道了,随我进屋去吧,正好我也有事想要交代给你。」周德玉没有嫡亲的儿子,向来对这个女婿视如己出。余元也很让他满意,虽然是纨绔堆里长大的,但却并不好酒色,心细如髮,做事也很有耐心。只是他和自己的女儿总是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过于生分,迟迟没有子嗣。他一度怀疑余元有断袖之癖,是暗地里探查一番,几次试探,才打消了顾虑的。 但他确定,余元身上,有秘密。 -------------------- 作者有话要说: 果然是拖延症太严重了,写了两万字才写完第一部分,刚刚铺垫开,说好的短篇呢……(┬_┬) 第13章【杀破狼】 雪一连下了好几天,洋洋洒洒未曾停歇,可谓几十年一遇。 姚沁如约,主动挑衅,和南蛮开战了,南都和东都两位公主的一半亲兵都被借去了。 周德玉看着正在给自己擦盔甲的髮妻,一股酸楚涌上心头:「夫人,我若能得天下,封你为后可好?」 周夫人头也不抬的认真干着手中的活儿,却还是将泪掉在了盔甲上。 人常道少年夫妻老来伴,周德玉觉得这一生亏欠这个女人太多,如果他能早一点遇到夫人,怕不会走到今天这步了吧。 女儿女婿已经被他送到了关外,夫人却执意要留在长安,他不敢说自己没爱过这个女人,只不过不够刻骨铭心罢了。 他的一生一世已经属于早年的一番寒彻骨了。 出门的时候,夫人握住她的手,道:「夫君,我等你凯旋。」 一如往昔。 然而这次他却不敢答一个好字。 夜深时,他收拾妥当,亲信们已经备好了马在门口候着。上马前他看了一眼先帝御笔亲题的「周府」二字,便挥刀将那匾噼成了两半,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军队像一群不说话的幽灵,在午夜的街头向皇宫进发,外围的守卫根本不加阻拦,就让打着「周」字旗的军队长驱直入了。 所谓八千精锐,根本不是皇帝的。 要进内宫时,远远的便看见郎中令韩迪在那里等着,身后跟着一群宫内的侍卫,大开着宫门。 「韩大人,可还顺利?」 「大人,尊上并未注意到撤走了侍卫,很早就睡了。」 「劳烦韩大人了。」周德玉不再多说,从马上以迅雷之速一剑封喉,韩迪便倒在了血泊中,热血很快将一大片积雪融化了。 侍卫们都有些吃惊,但很快被周德玉满是杀气的眼神震住了,喧譁很快变得无声无息。 如乌云一样的军队很快就穿过空荡荡的深宫,到了尊上的寝宫外,宫殿外面一个侍卫都没有,只站着形单影只的一个人。 周德玉翻身下马,走了过去,问道:「尊上可在里面?」 郑权芝道:「在。」 「孤身一人?」 「我已经清退了所有人。」 「哦?」周德玉有些疑惑,推门跨了进去。 只见一个人面朝他坐在矮塌上,面前防着一副残局。 「周将军,你来了?」 尊上叫他将军,而非太尉。先帝便是一直叫他将军的。 「尊上莫非早就料到这么一天?」 「父皇曾留下一些东西,说非国有大变不得启。想不到其中一件竟是这副残局,这是先帝与将军下的唯一一次和局吧?」 相互牵制,进退两难。 「先帝英明,可能早就想到我会有这么一天吧。」 「这棋局既是死棋,也是和局,不知将军是想怎么继续下?」 「尊上,这么多年,臣已经找到赢的办法了。」 「哦?怎么?」 「那便是直取对手性命。」周德玉眨眼间就将剑架在了怀风帝的脖子上。 先帝,对不住了。 这个念头划过心间的一瞬,剑锋却突然被什么暗器打偏了,从房樑上飞身下来一个一身白衣的影子。 「满风?怎么是你?」周德玉有些惊骇,但思绪依旧清晰:「怎么?阵前反戈?看来七公主有些『手段』啊,那样对你,你仍旧死心踏地为了流氏卖命?」 「周大人,从头到尾都只是个局而已。」满风一字一句的说道。 「你说什么?!」 郑权芝推开门进去,道:「公主和我不和是局,所以我有不臣之心也是局,都是为了让你这老狐狸早点跳起来。」 满风继续说着:「宋羽宁接近姜贼也不过是为了套出地底下的秘密,公主不过是假装不知道此事罢了,那天让宋羽宁故意装作专门告诉萧良的样子,才好骗你。」 「你的探子多是多,但也正好可以让你对这些假消息信以为真。」 周德玉并不意外,而是点点头说道:「话虽如此,不过都没关系了,这房中现在只有我们几人,满大人虽厉害,却也拦不住我。」 「哦?满大人不是京中武功第一?」还端坐在榻上的人嘴中发出一声问。 周德玉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大笑了起来:「满大人在江湖路数中可能确实是第一,但老夫驰骋疆场这么多年,能活下来可不是侥倖,今日便让你们见识一番何谓杀、破、狼!」 第13页 果然,善用巧力的江湖套路在周德玉千钧蛮力前显得十分勉强,抓住一个破绽便将满风撞出好几丈远,当他的剑直指矮塌上的人时,那人却没有闪躲的意思,满风挣扎着又使了一发暗器,但也只是勉强让剑锋错了位,依然刺出了一片血红来。 「爹!」女儿的惊唿让周德玉慌了神,门突然被推开了,女儿女婿还有浩浩荡荡一行宫人、侍卫簇拥着一个男人出现在了他眼前。 怀风帝。 那剑下这人又是谁?! 「周德玉,早看出你有不臣之心,今日果然逼宫造反了?」人群中的怀风帝不怒自威,质问道。 「原来如此……」看着尊上身边一脸愧疚的女婿和痛哭流涕的女儿,周德玉这才明白这果然是个局。 原来每个人都在骗他。 公主和驸马因为宋羽宁不睦是假,约他谋反也是假,连这榻上的皇帝也是假的。那么,恐怕南边的战事也是假的了。 不过无妨,谋反是真的。 「尊上,您还不知道吧,皇城已经被我的八千精锐团团围住了,皇宫里也全是我的兵,而这里的人是拦不住我的。」 「你也不知道吧,那八千精锐早已经被七公主用药迷晕在了渑池,如今的这八千人,是你以为去了南边打仗的东都亲兵,况且外面的人已经死的死降的降了。」 「我还有天下兵马……」 「先帝穷兵黩武,天下兵马都想要个安稳日子,你早就调不动兵了。」秦楚衣从门外走了进来,缓缓说道:「你若还顾及当年和先帝月下饮酒的情分,就收手吧。你若还顾及周夫人在府中自裁为你谢罪以求尊上从轻发落的情分,就收手吧!」 周德玉跪倒在地无言以对,热泪盈眶,口中反覆念到:「漠寒……夫人……」 侍卫们一哄而上将其五花大绑…… 七杀为贼,破军为将,贪狼为士,三星聚合,天下必将易主。 周德玉终究只是一颗破军星。 -------------------- 作者有话要说: 所有的姦情日后都会有所交代,第一部分终于要完结了!也可以当作独立的一个故事看待,打滚求收藏~ 第14章【奉旨写史】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昏迷了整整三天,我是被饿醒的。 御医说我失血过多加上受到惊吓,得调养一段时间,但我还是觉得自己吃些东西就已经好了大半。 审周德玉是在朝堂上,只不过却没有上朝的官员们,只有与此案相关的众人。 我为尊上挨了一刀,特许有个座位坐,真是殊荣。 周德玉跪在地上,被铁链锁了手脚,蓬头垢面,目光涣散,对所犯重罪毫不辩解。 「周太尉,朕本想杀你,但先帝有丹书铁劵为你免死,加上你的夫人以死谢罪,朕念你对社稷功大于过,所以允许你带着你夫人的灵柩一起去为先帝守灵。」 「罪臣……叩谢皇恩……」他被侍卫拖下去的样子极为狼狈。 这虽然不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周德玉,但却是我见过的他最惨的样子,一代权臣,一世枭雄也不过如此。 「少府余元,虽有功于擒贼,却也涉及贪腐案,虽忠于君,却不孝于父,革去官职,贬为庶民。」 「罪臣本就怕日后岳父谋反牵连家人才会有此不孝之举,如今得以保全我们夫妻性命,已然知足了。」 不知为何,我在尊上和余元眼神的交汇中分明看到了些交易成功各得所需的意味,不过当我知道余元的秘密之后也就对这事顿悟了。 「廷尉郑权芝用心良苦,想出如此计谋,朕就赏你……得偿所愿,休了皇妹,且加封忠勇侯。」 「臣谢恩。」 郑大人三叩九拜行了大礼,看得出是真心谢恩。 当年京令尹的贪腐案系先帝授意,周德玉诬陷所致,毕竟,先帝即便知道自己的女儿不喜欢男人,也绝不允许驸马喜欢的人在这世间,而周德玉对先帝的吩咐从来都不违逆。郑权芝在廷尉府多年终于查明了这件事,但却不能将帐算在先帝头上了。 他的心里从来只有宋羽安一人,就算姐妹二人长的再像,性格也是大相迳庭,只有小道八卦才一心以为他和七公主是因为宋羽宁而不和的。 「雨林卫满风戡乱有功,朕封你为……当朝第一女驸马,辅佐公主。」 「臣……可是尊上,宋姑娘……」 「宋羽宁……也算有功,就算你不喜欢她朕怕也没法帮你啊。」 「不……臣希望尊上开恩将她从姬籍中剔除,恢復平民身份。」 「那七公主若是要帮她赎身,朕可不管了?」 「公主本就是耐不住寂寞的性子,臣……习惯就好。」满风低下头,低声说道。 「呵呵,无妨,爱卿别介意,朕以后会治她的病。」 …… 众人论功行赏,就像是一齣戏唱到结尾,我坐在那里奋笔疾书,只能感慨一辈子碰上一次这种事也算精彩。 「萧良?」我循声望去,龙椅上的男人正望着我:「爱卿在写什么,那么专注?朕叫了你好几声才抬头?」 「尊上,微臣是在记录刚才的事情。」 「哦?是个爱写的?那,想要什么赏?朕封你做史官可好?」 「好是好……」就是经常小命难保。「但臣觉得当官太累,不想再做官了。」 第14页 我还只是个小吏,就因为身量和声音像尊上就被扯进这个阴谋里,还被满风易了容替尊上挨了一刀,指不定当了官以后还有多少勾心斗角血雨腥风。 「这……你临危不惧,镇定自若,替朕挨了一剑,若是不赏,不能服众啊。」 镇定个屁,我只是被周德玉吓得腿软根本动弹不了才硬生生挨了一剑的。 「臣平生好财,当官定是贪官,又好吃,时常吃人嘴短,也好记录野史逸闻,八卦绯闻,当不了好官……所以尊上明鑑还是赏微臣些银子,放逐天地间的好。」 「呵呵,你也算直白。那朕就赏你一支御笔,让你奉旨写野史,做第一稗官。」 「尊上……那银子?」 「这个么,倘若写不出,便按以往的月钱发,倘若写的多,便多写多得,如何?」 如你个头,我看着龙椅上那个笑的春风化雨的男人,十分后悔替他挨了一剑,这种昏君,真不如死了算了。 「爱卿当真了?」龙椅上的人调笑道,随即招招手,宫人端出一摞银票,我感觉自己如在云端…… 出了宫门,长安城积雪未消,茫茫大地一片干净。 只有我和余元夫妇三个闲人在路上印下一道脚印,走出了这片是非之地。 周府上下只有他二人倖免于难,免受牢狱之灾。而周小姐还在家破人亡的伤心事中没回过神来,只知道紧紧地牵着身旁人的手,余元也将她护在怀中,寸步不离。 「余大人有何打算?」 「我现在只是一介草民啦。」 但他却很开心似的。 「余大人不喜欢当官?」那之前还贪得那么狠。 「我虽然从小长在钟鸣鼎食之家,但见多了熙熙攘攘为利来往,勾心斗角相互算计,早就累了。贪污受贿,不过是受岳父所託,忠人之事而已。」 「我曾在廷尉府看过案卷,余大人似乎的确没什么私产。可是你二人日后要如何谋生?」 「为宫中置办各项所需时我走遍大江南北,认识了许多朋友,虽说今非昔比,但也依旧有那么几个靠得住的,想必也不至于过的太辛苦。」 「余大人果然还是有所打算的。不过话说回来,你不帮你岳父谋反,反而帮着尊上,也是一大怪事了。」 「岳父大人年事已高,嫡出的只有一个女儿,庶出的都是不成材的,不瞒您说,甚至还有不是亲生的,即便得了天下,也只不过又是一个乱世罢了。」 别人都说余元是个米虫,想不到竟是个大智若愚的。 「余大人,看不出你年纪轻轻竟然如此旷达有远见,陛下错失良臣了。」 「说什么旷达,也不过是煳涂活了一世才有此生修行的心境,你若是也活得够久,走一遭鬼门关,也就看得开了。良不良臣的,至少目前不缺我,我便只是闲人。」 「听余大人这话,我更有些云里雾里了。我可能还要长你几岁,却不甚明了。」 「有感而发罢了,萧大人当我忘了喝孟婆汤便是。」 「哦?天下还有这等事?」我的好奇心反而被勾了起来,想要追问。 「时候不早了,我们要准备准备去东都投奔朋友,路上还得赶路,萧大人要是想听故事,日后来东都找我吧。」 「可是余大人,东都那么大,我去了怎么找你?」 我还在追问他们二人已经登上了来接的马车,余元在车里探出一个脑袋对我说:「以后别叫我余大人了,叫我归一就好,到了东都找到归一自然能找到我……萧兄,保重……」 我站在白茫茫的天地间,雪又开始下了起来,马车慢慢消失在了我的视野中,然后整个长安也变得模煳起来,我躺倒在雪中,看着雪垂直的落下来。 一场瑞雪。 --------------------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部分完结了~!撒花~接下来开始写南都的故事 第15章《序卷·长安》 这卷其实只是简单的通过一个阴谋引出了涉及到的重要人物,在「北禅」这个系列的设定中并不时第一篇故事,但在很适合放在开头。 如果看过不太明白剧情或者不想看序卷想直接看后面内容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 这卷是以「我」的视角从夜里查抄姜府开始的。 廷尉府小吏萧良是雨林卫队长满风指腹为婚的夫君,但满风喜欢的人是七公主珞璃殿下。七公主的驸马郑权芝是萧良和满风的顶头上司廷尉大人,他从来没有喜欢过公主,所以也不甚在意自己的至交好友满风和公主在一起。 郑权芝早年落魄时结识了满风,满风那时也只是个刚死了父亲的少女。郑权芝那时就喜欢着京令尹的女儿宋羽安,本想在自己飞黄腾达金榜题名的时候上门提亲,但却被先皇白马帝一纸诏书许给了七公主。 全天下都知道七公主喜欢的是女人,他和公主的结合只是因为先皇的固执。 现在的尊上怀风帝珞玥刚刚即位没几年,先皇在世时二皇子曾经叛乱,伤了北禅很大元气。 那场叛乱后,二皇子、四皇子、五皇子、六皇子都死了。 三皇子珞琳后来被封了英王,是游山玩水的性子,从来不愿意被案牍劳形。 民间传闻八公主珞玚,与当朝太后有染。 民间还传闻先帝的九皇子珞瑚是尊上与秦楚衣的孩子。 第15页 尊上这几年其实根本控制不住这天下,朝中往往是按下葫芦起了瓢,大臣们一个不让一个的跳腾,尊上又不敢轻易动了谁。 终于,廷尉府整理陈年积案的时候翻出了前朝京令尹的案子,发现这案子有冤情。 原来以为是京令尹贪腐的案子,细看之下才发现抄家时搜出的财物根本不足,如此便只有两种情况了:赃物还未找到,或者根本没有赃物,京令尹是冤枉的。 尊上正好有意于贪腐案,于是朝中便开始了彻查贪腐。 不查不要紧,一查才发现京令尹是因为女儿宋羽安而被周德玉陷害的。 尊上密令七公主和驸马找一些信得过的人藉机扳倒周德玉,防止他一切准备妥当的时候一旦谋反就无法掌控。 郎中令韩迪,典客姚沁,宗正李旦夕因此入伙。 想要扳倒周德玉,就得逼他没准备好的时候狗急跳墙,先从肃清其党羽下手。 比如姜大贼,比如周德玉嫡女的丈夫少府余元。 于是一切都从姜府开始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开始 初卷·南都 欢迎继续关注。 ==================== #初卷·南都 ==================== 第16章【路遇古剎】 早春二月时节,莺飞草长,我按照廷尉大人的吩咐,交接好了工作,不想再为案牍劳形,便辞去职务,打算去往南都游歷一番,见识见识大好河山,顺带着探望满风。 一路上江南春色已被游览大半,说不上千篇一律,但看多了终究已经疲乏。 快到金陵府时,繁华景象也算初现,光是寺庙就已经明显的多了起来。 但是有一座庙,却有格外多的人前去烧香。人云亦云,我也管不住□□的老马了,任由它往那里走去。 拴好马,我也往庙门走去。 这庙无名无姓也没有牌匾,很是奇怪。庙门也窄的可以,顶多容得下两个人并排通过。庙中也是又小又破的,只有两个小沙弥和一个弥勒佛似的老和尚,像是住持的样子,阔耳大肚,慈眉善目,坐在一个小小的亭子里,兀自喝着小酒。 这种庙这种和尚,还能有这么多香客,真是咄咄怪事。 我拉住一个香客问道:「小兄弟,这庙里怎么这么多人啊?还有,那个老和尚怎么不守戒律呢?」 「你是外乡人吧?」他露出一脸鄙夷的神情。 「……」 「我告诉你啊,你别看这个小庙破破烂烂的,求姻缘很灵的!那边那个老住持,虽然是个酒肉和尚,但却是真真正正的得道高僧!曾去过羌地与人辩经,番民都对其五体投地,所谓佛法高深,是不分地域的。还有啊……」 「啊……可以了可以了,谢谢啊……既然是来求姻缘怎么不见你的情人?」我不愿意再听他啰嗦,打断了他。 「啊,对啊!你不说我都忘了还在村口等我的赵大哥了!」 说罢,他就一熘烟跑了个没影儿,到底是年轻啊。唉?不对,赵……大哥?? 我疑惑的抬头看了看四周,思忖着这「大哥」二字,却惊奇的发现庙里的这些男男女女都有些怪怪的,他们都是男男、女女走在一起,那岂不是说……果然,七殿下已经将自己的气场影响到了整个南都啊! 我摇摇头,哀嘆几声,却发现老住持正在看着我,还有几丝不明所以的笑,我看见他看我,腿脚竟然不听使唤的往他那里走去。 「阿弥陀佛,施主是从哪里来?一身风尘,路上辛苦了。」 「啊……阿弥陀佛,我是打长安去往南都见朋友的,途经这里,见香火繁盛,便进来看看,但看了之后却很是奇怪。」 「施主是在为目之所见奇怪吗?」 「住持是见怪不怪了?」 「目之所及皆是虚像,世人只是愿意相信自己看见的表象罢了。出家人看透红尘种种,所以不为其所累。而世俗中的人不但为其所累,还要制定繁文缛节,条条框框,劳心费神,害人害己而已。」 「……我不太懂住持所言。」 「人生在世一场修行,最后都是要归于一处的,所以今生富贵潦倒、困苦安乐都是一场镜花水月,今生爱慕红男绿女、色相众生也不过只是一场心境。既然都是梦幻泡影,执拗于男女间的人反而是顽固迂腐了。」 「大师这般说辞我倒是第一次听说,新鲜是新鲜,但未免惊世骇俗了些。」 「呵呵,小施主这么说,莫非是对尊上有所不满?七殿下的婚事不也是惊世骇俗?」 「这……」 「施主,一国一朝如果有意成为万邦之邦,就势必要包容宇内、兼容天下啊,老僧听闻海外之国仍有以民为隶的,也有众民决议天下大事的,还有女子当朝,男子主内的,都不稀奇。所以尊上此举乃是开各国先例,破歷代旧礼的创举呢。」 「六祖慧能就是为佛法注入清新之气之人,礼佛不过是皮毛,天下大同才是佛家真谛嘛,呵呵。」 我看这老头笑得奸诈,丝毫没有通常佛门中人的架子,好感倍增。 忽然,天空中乌云密布,团团黑云中竟迅速落下大雨来,且完全不像过雨的样子。庙中的善男信女们都双双对对蹦蹦跳跳的跑开了,我在廊下,只听见老马在外面叫,手头却连把伞都没有。 第16页 老住持看出我心急,也听到了马嘶鸣,便吩咐小沙弥去把马牵到后院,让另一个备些酒馔到房中。 「今夜雨大,周遭也没有客栈可投宿,不如施主在这里住上一宿吧。」 「好!」我正愁吃了饭去往何处,没想到住持竟然主动收留了我,心下大喜过望,更加喜欢这个老头子了。 酒过三巡,我也有点迷煳,吃菜也没了味道。天虽然很黑了,也只是因为雨的缘故,实际上还远没到睡觉的点数。 早春的天气到了夜里还是有些乍暖还寒的,两个小沙弥在一边冻得哆哆嗦嗦,我也跟着打颤,老和尚看了不忍心,道:「庙中寒酸,只有一间小屋有炉子,冬天我们师徒三人都是在那个屋里过冬的,您要是不嫌弃,就一起来取取暖吧。」 炉火熊熊的烧着,一壶水也很快烧开了,老和尚泡了些好茶,我们四人便围坐在火炉边喝茶,他问起我为何背井离乡到了南方,我便一股脑的将之前的事情都讲了出来,听的他们三人目瞪口呆。 尤其是两个小沙弥,不停的追问细节,我的虚荣心倒是得到了很大满足。 「早就听说先帝的两个公主都是……可是没想到啊八殿下居然和太后有一腿!」 「皇亲国戚果然是不同凡响啊!」 「咳……这,有些话可不能乱说啊。毕竟七殿下的事儿是大白于天下名正言顺的,八殿下和太后……就有点不好说了,适可而止适可而止啊。」我心虚的阻止了他们俩的谈话,毕竟这些小道消息我也只是有所耳闻而已,不像满风和七殿下,耳闻目睹,这有的没得如果传了出去,被人告到官府,治我个大不敬之罪,我可就得不偿失了,得吃不了兜着走,谁也救不了我了啊。 「呵呵,天下的人只要是两情相悦,彼此惺惺相惜的,旁人就不能对其说什么。」老住持倒是很豁达的开解道。 「大师既然对人世间的事情看得如此通透,又与一般的佛门弟子不甚相同,为何会出家呢?」我倒好奇起这老和尚的身世来,总觉得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只是一件小事,但却硬生生的想不起来。 「这个嘛……呵呵,老衲觉得自己是在红尘中走了一遭,经歷过了自己想经歷的,所以才会不甚在意了吧。人世间的事,不都讲究一个过程吗?」 「虽说不必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但……」 「人之所得是定数,强求不得。长夜漫漫,不如,我说个故事给你们听吧。」 --------------------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太在意内容提要,逼格更有逼格而已……故事都是独立成卷的,说好的短篇嚯嚯嚯,想必都猜到写的啥了,之前提过的小故事~ 打滚求收藏。 还有谁能告诉我h怎么放啊 第17章【无为县令】 谢柳绵不是中原人,先帝西征的时候她和家人在战乱中失散了。 打起仗来的时候,不管谁输谁赢,谁是正义之师,两国百姓都是无辜的,也是最苦的。 谢家是边陲商镇全城的大户,两国开战时都藉故到谢家打秋风,天长地久,再大的家业也难以维持下去了。 终于,谢老爷决定顺着一大波灾民,举家迁徙,往南去,继续做茶叶生意。 人流中,才五六岁的谢柳绵便失去了踪迹。 兵荒马乱的年头,有口饭吃已经不错了,哪有人还有精力去寻找一个失踪的孩子?原地等了一天之后,谢家人只能继续上路了。 谢柳绵是被人贩子趁乱抱走的。 那时候虽然边地战乱,但是秦淮河边繁华依旧,歌舞昇平。不少心术不正的人为了发横财,便趁着战乱从边地或骗或偷拐卖了许多小孩子到了江宁府。 谢柳绵只记得自己趁着一大家子人坐在路边休息,便跑去一边玩耍,然后便找不到家人了。周遭都是些急急忙忙逃难的人,没有人搭理她,一个年轻男子却向她这边走来,问她是不是和家人走散了。 她点了点头。 那个男子说,带她去找家人。她信以为真,跟他走了。从此便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家人。 之后她被领到一个华贵的马车上,里面有近十个如她一般大小的小孩儿,有男有女,但都面目清秀,唇红齿白。 稚童的脑袋里似乎一闪而过什么念头,但她还是没抓住。 后来她渐渐明白了,那是一种危险的讯号。 这批孩子被送往江宁及周围的富庶地方,那个年轻男子却怎么都不肯卖谢柳绵,还说什么奇货可居。 果然,她逐渐长大之后出落得不可方物,那个男子才将她卖到了画舫中去,狠赚了一笔。 谢柳绵有几年在秦淮河上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 可是后来年纪大了些,就寻不到出路了。这一行就和戏子一样,没几年就会出来个新人,而旧人则会被迅速遗忘。 无为县县令赵回云年曾见过谢柳绵一面,那时她正冠绝群芳,他也只能高山仰止。 赵回云和夫人曾彩墨结婚十载,膝下却无一儿半女,后来又听闻谢柳绵因为不愿意曲意逢迎,现下里过得很辛酸,一来二去,便动起了纳妾的念头。但他知道夫人年少时没少受过偏房的欺负,所以不敢明说,只能自己偷偷找个宅子,让亲信去办这些事。但赎买谢柳绵的事儿,却是顺利的很,虽然她还没过三十岁,但在这行中,已经是人老珠黄了啊。赵回云遣人安顿好了谢柳绵,打算生米煮成熟饭,她怀上赵家的孩子时,再名正言顺的将谢柳绵以开枝散叶的名义领会家中,夫人也就不好阻拦了。 第17页 谢柳绵在小小的院子中,走来走去,有些不适应。 这么多年来她都没有过一个属于自己的完整地方,被人捧在枝头的那几年,也顶多只是有个大屋子,或者独占一层,但都是绫罗绸缎满房,大红大绿,浮华的很。这种小庭院,却是她没有想过的。 看来这个赵回云是个有心人。 但也迟迟不敢露脸,也是个没担当的。 她在心内暗自嘲笑了几声这个将要成为自己夫君的人,只有一个感悟,天下男人也都不过如此而已。 小时候被养父拐走之后她便打心底儿不相信男人了,后来被卖到画舫,见得各种男人多了,且都不是些好货色,也就更是能躲则躲了。那些追捧他的人根本不知道她是厌恶男人,只以为她故作清高,反而趋之若鹜。久而久之,性格奇怪加上新人辈出,她也就鲜有人问津了。 很多时候不到万不得已,她是宁可和亲近的姐妹同床共枕解决问题,都不愿意让那些酒囊饭袋近身的。 这些年积攒下的钱财并不多,但为自己赎身已经足矣。 她自己也不知道那天赵知县派人来与她商讨赎身的事,为什么会鬼使神差的答应了。也许是在江湖上流浪了多年,想找个安身立命的地方。也许是被他这么多年来的长情打动了?或许……是冥冥之中觉得有缘分在牵着? 总之,感觉很奇怪。她不相信世间还有个男子能让她心无顾虑的信任。 谢柳绵本以为见到赵回云的时候,感觉会是千里姻缘一线牵,或者心内有所触动。但是,当她看到赵回云如世人一样浑浊的眼神时,她就知道了,自己的感觉是错的,至少这个人是错的。 可是她已经嫁给这个人了,也只能将错就错了吧。 这辈子命不好,只能就此作罢了。 赵回云时隔多年再次见到已经是自己女人的谢柳绵依然还有几分少年心境,但一个半老的男人身上出现这种状态却是让谢柳绵直起鸡皮疙瘩。两人很是尴尬,提了几句陈年往事便无话可讲了。赵回云一时尴尬,道:「谢……柳绵……我们去外面转转吧,看看你有什么需要的。」 此地离无为县有有一段距离,在街上逛逛,倒也不至于走漏风声。 谢柳绵点点头,也不多说话,就跟上了赵回云的步子,但始终都走在他斜后面半步的地方,离得虽然不远,但并不与他并排。赵回云几次停下步子等她,她却也索性停下,等他走的够那么小半步,放在继续跟随。赵回云只当她是羞怯,也并不好多说什么,他自然不知道谢柳绵虽在欢场多年,却歷来不喜与男子太过亲密。 二人在街上略显尴尬的走着,迎面走过来一个老和尚,颤颤巍巍的将化缘的碗举在了赵回云面前,他不好在谢柳绵面前折了面子,大方的放了一两银子进去。老和尚很是吃惊,慢慢说到:「阿弥陀佛,施主这么大方,贫僧倒有些不好意思了,不如让我献丑,为二位点拨几句,如何?」 赵回云一向是不信这些无稽之谈的,于是开口拒绝道:「不必了……我们」 「等等,还请大师说上一说吧。」谢柳绵终于开口讲话了,虽然是这么一句,但赵回云并不怪罪她。和尚闻言点点头,仔细的看了看谢柳绵的面相,皱了皱眉,又极为疑惑的看了看赵回云的面相,而后说道:「奇哉怪哉,贫僧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却没见过二位这么奇怪的面相。」他不放心似的又仔仔细细看了几眼,继续说道:「这位相公的面相是有官运的,且红鸾星动,想必……日后可能会有牢狱之灾,还是要小心啊。不过您最后怕是要与我佛结缘,修成正果。」 「呵呵,大师您这一席话太没针对性了,简直是放之四海皆准嘛。」 「也罢。您日后若是能想起贫僧今日所言,尽管往西而来便是,老僧会等你的,到时候自会知道谁对谁错。」老和尚说完便转身走了。 「大师,您还没给我说呢。」谢柳绵有些着急,想知道自己后半生是不是还会有所变故。 「离散终有重聚日,仇人相见化良缘,若问此刻身边人,人间缘分不可说,不可说啊……哈哈。」老和尚作了一首打油诗就大笑着离开了,留下二人站在街上不明所以,走也不知往哪里去,站在那里又尴尬起来。 「咱们……买点吃的回去吧,天也迟了。」 谢柳绵不多言,点点头,继续跟在了赵回云身后。 第18章【元夜初遇】 曾彩墨坐在桌前,看着一桌子的菜,兀自发愣。 月如好心的提醒道:「夫人,老爷前几日走的那会儿便说了今日可能回不来,您不必等了,自己先吃吧。」 曾彩墨点点头,盛了一碗温吞的粥,又看看立在一旁的月如,说:「月如,现在只有你我二人,不必拘礼,一起吃吧。」 「夫人……」 「无妨,自我进这个家,你我二人也相处十年了,何必见外呢。」 月如知道夫人是等老爷不到,内心失落,上元佳节,又没别的家人在身边,才会这样,所以也不再推三阻四。 每道菜都是夫人动了她才敢吃的,但都已经湿冷的了,她倒是不在乎,却很担心夫人吃不吃得惯:「夫人,我拿去热热吧。」 「不必了,这菜啊就和人心似的,迟早会凉,热了也会再凉的。」 第18页 曾彩墨不知道自己怎么还会对赵回云有所期待,十年这么久,别说他二人没孩子,放在普通人家,怕也早是厌倦了吧,人世间哪有所谓的长情呢?戏文里写的,也不过只是二人歷经艰辛走在一起便结束了。那些作者哪敢往后写,写到后面还不是一样的柴米油盐,家长里短,磕磕绊绊。 人活一世,真的会遇到心心相印的人吗。 想着想着,饭也吃不下了,她轻嘆一声,放下碗筷,目光越过窗外,看见院墙外面红光一片,似着了火一般,不禁好奇,伸长了脖子去看,看了半天才想起原来是上元节的花灯。 自己上一次看上元花灯,还是在未出阁的时候吧。 那时候父亲还是高官,她是嫡出的女儿,正儿八经的大家闺秀。每年上元节,父亲都会带着家中女眷上街赏灯,吃小吃,买些小玩意儿,所以每年上元节都是家中女眷们最盼望的日子。曾彩墨作为长女,平时被教导的极为严格,都得端着架子,一年难得几日可以放肆的玩乐,而这点乐趣也在成婚之后没有了。 今夜,那灯火辉煌中却似乎有什么在勾引着她的魂魄,跨出这个门。 「月如,等下一起去赏灯吧。」 「可是……老爷万一怪罪下来……」 「不会的,放心吧。」老爷根本没有心思管我,怕是想我凭空消失了才好呢。 「真的可以吗?我还从来没看过十五的花灯呢!」月如手舞足蹈,大有收不住的架势。 「嗯,真的真的,可你别高兴过了头,小心等会让人贩子拐了去。」 月如立刻噤声了,麻利开始的收拾起了碗筷。 月如在本就拥挤的人群中一点也不老实,左顾右盼,看见个新奇的玩意儿就挪不动脚了,曾彩墨拿她没辙,只能由着她去,不一会二人就看不到彼此了。还好她早就料到会这样,两人约定亥时在家门口见。 这些年世事变化,唯有这上元节的花灯还是老样子,花树银花,璀璨夺目。曾彩墨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忽然才意识到自己的孤单可怜。恍惚间,甚至还看到了夫君的影子从人群中一闪而过,身边,似乎还有个女子的身影。 他,不是在远亲家中走亲访友么?又怎么会在这里呢? 心中虽然疑惑,但她依旧还在为那人开脱,脚下的步子却又不由自主的跟了上去。 走了没几步,她便彻底凉了心,那人正是自己同床十载的夫君,而旁边的女子,虽不是少女,但光是背影,亦不难看出是个佳人。 这几日看府里的下人们总是在嘀嘀咕咕,她也有所耳闻,但一直不信,没想到今天居然被撞了个正着,不信也不行。 愤怒之余,她竟然有了一丝好奇。 她好奇是什么样的人物能敌得过十年的夫妻情分。 步子迈开,便停不下来,想要跟上去,但却被旁边的一群人冲撞的不得不停下步子。 「哎,你这老秃驴,竟然在这大好的日子里骗吃骗喝,今天不打的你全吐出来,小爷我还怎么在这条街上混?」一个伙计模样的年轻后生带着一群年轻人,气势汹汹的将一个老和尚从饭馆中扔到了街上,还放出了狠话。 刚刚那群人就是在躲这老和尚时撞到曾彩墨的。 「这位小哥……我的钱的确是丢了,出家人不打诳语的……我……」 「我呸,这年头真真假假的太多了,谁信你这套?拿钱来,要不就挨打!」年轻人说着就又要动起手来,曾彩墨看不下去,开口阻止道:「喂,人家是出家人,能吃你多少钱?你犯得着这样?」 「哟,这位夫人,您是大户人家,肯定不理解我们这小本买卖的辛苦。若是人人都来吃上三五个铜子儿的,我们还怎么做生意?」 那年轻后生虽然是个暴躁的,但说的话也有理,曾彩墨一时也不好反驳,便道:「他吃了多少钱?我付就是。」 「钱倒是不多,夫人愿意,再好不过了。这么个过年过节的日子,没事谁也不愿意动手啊,嘿嘿。」 年轻后生借过钱便不再纠缠了,人群也慢慢散去,各干各的事,各赏各的灯。 曾彩墨从地上扶起老和尚,道:「大师,您还好吧?」 「多谢这位夫人了,贫僧……真是……唉……」老和尚说着说着,突然盯着她看了起来,她被这和尚盯得有些难为情,却也不好说什么,只是别扭的别过头去,拉开了些距离。老和尚却一脸诧异,不肯放手,自顾自的说:「奇哉怪哉,真是咄咄怪事啊,没想到原来如此,果然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啊,妙哉,妙哉!」 曾彩墨被说的莫名其妙,追问道:「大师能否说的清楚些?我根本不懂你在说什么啊?」 「你便顺着这条路走下去,以后自然会明白的。」 老和尚指的方向,正是刚才赵回云离开的那条路。等她愣了愣神,再回过头去找那老和尚时,人已经没了踪迹,只剩下乱闹闹的人群,喧嚣不已。她将信将疑的顺着那条路就往前走,却感觉不到什么异样,也没再见到夫君的身影。 一抹黛色的影子在灯火通明和衣着鲜艷的人群中晃到了她的眼睛……正是之前走在夫君身旁的那个女子。 她怔怔的看着,心中却不是怨恨,只有一个念头,便是看清那个女子的正脸。 谢柳绵也觉察到有人在盯着自己,回过头,远远的看见一个女子,孤身一人,和周围的人毫不搭调,没有喜悦的神情,只有微蹙的眉头和瘦弱高挑的身量,一身胡衣穿在她身上比一般人都要好看,她盯着自己一动不动,似乎是已经看透了什么似的,又似乎是想看透什么,但却丝毫没有攻击性,就只是,想看清自己。 第19页 曾彩墨不由自主的往前走去,心中升起一丝似曾相识,她想问问她究竟是谁,是不是真的曾经相识,不然为何会这么想走过去,不仅仅是好奇,而是……而是…… 赵回云突然出现在曾彩墨的视野里,幸好离得够远,他也只顾着问谢柳绵为何愣在那里,曾彩墨才有机会趁着他还没发现就快步走开了。按理说,要怕也应该是赵回云害怕才是,她……在怕什么呢? 「柳绵,你刚在看什么呢?看得都愣了,你看这个。」赵回云拎起一只好看的花灯,上面写着一句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没什么,似是……一个故人罢了。」 第19章【刻意偶遇】 正月过完,赵回墨在家待得次数比以前更少了,有时还主动跑去很远的地方忙些以前不愿意忙的公务。曾彩墨知道他怕是要多捞些银子才够使,反而不再多问了,但心中却总想着那天见到的那一抹影子。 几次三番对小厮威逼利诱,他终于一股脑儿地道出实话,说那女子姓甚名谁,原本是何处何人,何时被老爷接来,意欲何为。 谢柳绵,曾彩墨轻轻的念了念这个名字,舌尖轻碰了一下上颚。 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行了,我知道了,歇着去吧。」 「还请夫人千万别动怒……否则……否则大人定然饶不了我啊。」 「嗯,下去吧。」 「多谢夫人!」 「等等。」 小厮刚松下的神经又被拽紧,忧心忡忡地望着夫人,不知道她意欲何为。 「将那女子现在的居处告诉我。」 「夫人!这……您……小人、小人……」 「夫人让你说你就说,哪儿那么多废话!」月如看他吞吞吐吐的样子,也不知哪儿来的火气,竟比夫人还要生气。 那小厮立马就一五一十的吐了个干净,还苦苦哀求曾彩墨千万别让老爷知道是他说的。 曾彩墨嘆了一口气,便让他下去了。 「夫人,不管你干什么,月如都会帮你的!」月如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反而将曾彩墨逗乐了:「我……那天在灯会上远远的看了她一样,然后倒是真的很想见见她……不过,也不是为了寻仇什么的,哎,你说,我和她算是仇人吗?」 「当然算了!杀父之仇、夺夫之恨嘛!」 「可是,我却好像一点儿也不讨厌她,看见她那眸子里的哀伤,就像霜一样……」 「夫人,您莫不是同情起情敌来了吧?」 「咳……想同她见上一见,但却又不想让她对我起疑,这可如何是好呢……」 月如的眼睛滴熘熘转了转,附在曾彩墨耳边说了几句,曾彩墨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一副既羞恼又跃跃欲试的样子,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几日后的一天,天上乌云密布时,赵大人府上窜出一个瘦高的男子,趁雨还没下,避开众人的视线,一路小跑的向郊外而去。 到了没人的地方,曾彩墨才大口大口的喘起了气,月如给她胸前缠了厚厚的一层纱布,搞的她险些背过气去。此时此刻她一身男子装扮,听从了月如的计策。 天上的云越来越厚,曾彩墨也加快了步子往谢柳绵宅院的方向赶去,可还在半道上,天上就已经下起瓢泼大雨来,她在人烟稀少的街上淋着雨,想着自己要不要去敲谢柳绵的门,就看见街上有个熟悉的身影正打着伞,急急忙忙的走着。 谢柳绵看见她了,不,此刻应该是他。 似曾相识,那个似曾相识的人,还被淋得一副惨样。 谢柳绵在雨中愣了愣,才想起来自己是拿着伞的,走了过去撑在那人头顶。 「我……」 「你……」 二人犹豫了半天却又同时开了口。 「你先说……」又是异口同声。 「算了还是你先说吧……」再一次异口同声,两个人都红了脸。 曾彩云心中纳闷,这……是见到情敌的样子吗? 谢柳绵暗自忖道,这个人真是奇奇怪怪,那天穿着女儿家的衣服,今天却换上一身男子装扮。 一路无话。 而一路上,周遭都门户紧闭,街上也鲜有行人,这地方还真是隐蔽。 到了门口,谢柳绵推开了虚掩着的门。 「这位姑……公子,可否要进来避雨?」 在门口犹豫了半天,曾彩墨终于挨不住湿冷,意识都有些模模煳煳的,往前跨了一步,之后就已经昏倒在地,不省人事了。 谢柳绵一个回头的功夫,那人就被门槛绊倒在地加上淋雨受凉,竟然昏了过去。伞从手里面滑落,她手忙脚乱的拽着曾彩墨的膀子,就把她往屋里拖。还好这人虽然高挑,但很瘦弱,不费多大的力气就被谢柳绵整到了床上。 整个人都浑身发烫,像是发了高烧。 几下脱掉她身上的湿外衣,谢柳绵停下了,想了想,便没再继续——这人既然穿成这样,想必是有自己的难处,还是不揭穿的为好。 可是她身上都湿透了,盖得再厚也无济于事。 谢柳绵嘆了口气,又撑开油纸伞,拿了些柴火干草在屋外烧起一个热炉子,拎到床边,将屋里烤的暖烘烘的,也驱了不少湿寒气。 第20页 曾彩墨睡的暖和,极不情愿的睁开了眼睛,恍恍惚惚的发现不在自己的床上,才想起来之前的事儿。心里有些郁闷自己干嘛要多这么一遭事儿,现在该怎么办呢?看看只着里衣的自己,也不知谢柳绵发没发现自己是女人。是要一五一十的说出来?还是像月如告诉自己的那样,继续假装呢? 「公子,感觉好些了?」谢柳绵并没有拆穿,她想看看这人究竟在想什么。 「嗯。」曾彩墨心中舒了一口气,但不知道应该继续说些什么。 「你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是寻人还是问事?怎么会孤身一人?」 「我……我忘了。」月如说,如果遇到不知怎么回答的问题,说忘了便是。 「这……这可如何是好。」 「姑娘,你既然救了我,便在收留我段时日吧,我会给你银子的,想必我家中人也很着急,会派人出来寻我。」 「……我也不能久留你,我家官人虽然经常不在,但也会时不时回来……男女授受不亲,怕是不太方便。」 曾彩墨有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月如让她办成男子接近谢柳绵,让她移情别恋,对老爷日渐冷淡了自然会将心思放回到自己身上,但却没想过谢柳绵会不会接受。 「可是,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也不知道该去哪儿……」曾彩墨多少年来不管遇到多少心酸事儿都不会露出让人怜悯的姿态,此刻为了引起谢柳绵的同情……竟然惺惺作态的装起可怜来了,且还骗过了谢柳绵。 谢柳绵心中明白了几分,只以为她是乔装出来玩儿的,被雨淋了,又发了烧,一时想不起之前的事情。 「那……这样吧,我收留你在我家住,但是切不可让我夫君看到你,若是他来了,你就得躲起来,想必你家人也会很快找来的。」谢柳绵心软的答应了,似乎对眼前这个人,她格外的宽容。 「好。」曾彩墨喜出望外,她当然不会让赵大人发现自己就在他金屋藏娇的屋中,这种喜悦过后她才意识到自己貌似才是赵大人的正牌夫人啊。 --------------------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厚脸皮的打滚求收藏…… 第20章【佛门旧事】 「施主,施主?」我迷迷煳煳的从一个荒诞的梦里被叫醒,揉了揉眼睛,看到老和尚和两个小沙弥正看着我。我有些羞愧,这还没听到故事呢,只不过老和尚去烧一壶茶的功夫,我竟然被室内的暖意熏得睡着了。 「施主可是白天太过疲乏了?」 「这……或许吧……」 「那您还想听故事吗?」老和尚笑眯眯的对我说道,我勐点了几下头,他倒出一杯热茶递给我,一股茶香扑面而来,驱散了不少睡意。 老和尚说起了故事。 「西方极乐世界乃是法藏菩萨修行之地,乃是一个庄严、清静、平等的大同世界。这个世界中的人,都是七宝池中莲花所生,生来便极具佛法慧根,此世界中的人皆是没有烦恼且有金刚那罗延之身的上善人,这个世界中无诸痛苦,故曰极乐。」 「师父,你讲佛法讲的我都困了……」略微清瘦点儿的小沙弥抱怨道。 「是呀是呀,换一个吧!」另一个帮起腔。 我其实也听不进这说教似的佛法故事,但又不好意思说,正好这俩小沙弥帮我说出口了。 「阿弥陀佛,你看,你们这就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我还没开始讲呢。」 小沙弥们立刻不再说话,四下里静悄悄的,老住持的脸在火光中变得十分慈祥,继续说起了故事。 西方极乐世界中的人皆生于莲花中,忘忧无烦恼,而这世界中的其他种种物件、草木、鸟兽,所有事物,也皆具灵性,久而久之便会形成自己的精魄,有自己的意识。 善的能修成正果,恶的则会为祸众生。 佛陀有一盏长明灯,灯芯有两根,一根乃是盘古开天闢地之初的草木,于人世间第一个春天到来时抽出的一根枝桠所化,另一根则是造化之初的幼兽秋毫所制,糅在一起,象徵着天地间的一切活物。 这灯燃点了千万年,灯油添了无数回,灯芯却从没剪过,也不见少过,依然亮着。 每一代添灯油的弟子都知道这灯跟了佛陀太多年,有了灵性,所以只能照亮,切不可让它听到、见到任何与佛法相关的东西。 偏偏这一代的添油弟子乃是生自一朵残莲中而无人知晓,听话只能入耳七分。他却又酷爱研习佛法,常常秉灯夜读,秉的正是那盏照路灯。 也不知过了多久,添油弟子对佛法尚未参透,灯中的两根灯芯已经有了灵识,上天入地,饱览了三千世界,知晓了世间百态,懂得了情情爱爱,以为彼此纠缠了不知多少个世纪,乃是天作之合,以至于不甘心在这无欲无求的极乐世界中沉闷下去,意欲逃出这极乐世界。 他们本生于无道境中,天地混沌初开,后又长在这得道境中,自以为通晓佛理,看透一切,反而误了自己的佛缘,生出了凡心。 一日,添油弟子急用这盏灯,却发现怎么都点不燃,仔细一看才发现灯芯竟然不知所踪,慌忙之下赶紧禀告给了佛陀。 佛陀掐指一算,凭空在眼前画出一个世界,才发现两根灯芯竟然已在人间逗留了多年,凭着佛法高深,穿越了无数宇宙。 第21页 佛陀并未动怒,因为佛家讲究因缘际会,他知道这里面自然是有天意安排的。果然,掐指间便算出了添油弟子乃生来残缺,才会犯下如此错误,让两根灯芯从物化人。 于是佛陀便派这弟子下界擒拿两根灯芯,穿越三十三个宇宙,用了六十六世才将他们抓回到佛陀面前。 佛陀施法让三人变回真身,两根灯芯却化作了两个绝色女子,一个周身皆生各色羽毛,璀璨夺目,一个似森林仙子生机盎然朝气蓬勃,二人并肩携手,神态亲昵,全然不顾周遭人。 要知道极乐世界是一个绝对清净平等的世界,根本没有女人,人人六根清净,无爱欲□□,人人生的都像佛陀,具三十二种大丈夫相。 怎么会有女人呢? 佛陀通晓天意,也不禁咋舌,果然天地孕育出的百物都是跳出三界外的,即便是自己也不能强行违逆,让她们以大丈夫相出现在极乐世界,但若是让她们这样留在极乐世界,也是万万不行的。 「你二人可知自己违逆了戒律清规?」 「我二人本就生于无长于无,你身为佛陀却拘禁我们,才是有违戒律。」周身彩羽的女子说道。 「那灯乃是……无妨,这条略过不讲,光你二人具为阴性却又互生爱慕,就已经不容于世了,我有个老友告诉我过世间讲究的是相互调和,我也深以为意。」佛陀有些愠怒,他惊异于自己清静的六根也因为眼前的两人偶有震动。 「那极乐世界中的众人都以大丈夫相出现岂不是不正常?极乐世界中只有善没有恶岂不是也不正常?」另一个女子反驳说。 「阿弥陀佛。」佛陀知道这二人是佛理也说不通,道家的那套阴阳论也听不进的,便不再多说什么,只继续说道:「你二人若不是偶然成了灯芯,本应按时节生生死死,如今生出魂识,实为造化。但你们却不知如何为人,我不能任你们在天地间无拘无束,所以先收去你们的法力,让你们在人间轮迴九十九次,尝尽甘苦,懂得做人的道理,再还你们法力。」 佛陀说完,便将二人打入轮迴中去了。 天上一天,地下万年,九十八次轮迴,不管相距多远、身份地位如何悬殊、性别如何、年龄相聚多少,二人都能凭着一股执念找到彼此。 佛陀笑道:「果然我在三界中,他们在三界外啊。」 那个添油弟子因为与之有因果之缘,在第九十九次轮迴中被佛陀派往人世间。 三人在这最后一世再次相遇了…… 「施主,施主?」我听见一个小沙弥叫我的声音,不禁睁开了眼,天色还很早,但他们都已经起来了。 「这天才刚刚亮,诸位就起来了啊……」我这好不容易不为公门所累,又睡上了连日奔波惟一一个温暖的宿处,实在忍不住赖在床上不想下去了。 「施主你可真能睡。」一个小沙弥一脸惊奇,另一个清瘦些的则抱怨道:「就是,师父本来是要讲故事的,结果还没开头,您居然就睡着了,师父怕吵到你,所幸不讲了,害得我俩啊,也没听成。」 「没讲成?那昨夜我听到的两个故事呢?」 「您听到什么故事了?」 「就是……唉?」被他们这么一问,我竟然只能记得自己知道了什么故事,却一点都不记得内容了。 「您是做梦了吧?」 「不是……昨天晚上我明明记得我们三个一起听你师父讲故事来着,我还半中间睡着了,你们叫醒了我。」 「嗨,施主啊,这半中间睡着我信,可我觉得吧,肯定是叫不醒的,您啊,记错了。」小瘦子一脸戏嚯,完全不像出家人啊! 唉这半大的孩子竟然敢调侃我?我伸出手就去打他,他们俩却手拉着手跑开了,害得我也没打到。哎?话说回来,两个十三四的半大小伙子干嘛要手拉手跑开呢? -------------------- 作者有话要说: 谁能告诉我h怎么办,这么清淡下去会不会丧失读者啊::>_<::太清淡了……为什么总和和尚纠缠在一起啊摔…!请用收藏量给我信心,掩面…… 第21章【心境渐变】 在庙中过了几天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日子,我想起了那天晚上的两个梦。这两件事和之前整理卷宗时的一桩事情有些相像,三件事情每天都在我脑袋里转来转去,也许是因为做了个有头没尾的梦,弄的我很是着急,于是我找住持借来了笔墨纸砚,打算将这些事情记下来,再狗尾续貂的写个结尾,一併录入尊上让我写的野史中去。 话说到曾彩墨想要赖在谢柳绵家中了。 曾彩墨在谢柳绵家中住了几日,谢柳绵都是谁在书房的榻上的,小小的一间宅院因为多了个人也热闹起来。 曾彩墨虽然结婚多年,但却从来没下过厨,倒是曾经五陵少年争缠头的谢柳绵做的一手好菜。有时她看天气好,便会在院中摘菜,曾彩墨有意和她亲近,却净帮些倒忙,她知道曾彩墨本是女子,又是在家中不在人前,所以也不甚在意。 「哎,你干吗呢?你那样就把葱一层一层剥完了,还吃啥?」曾彩墨说忘了自己的名字,谢柳绵只能唤她哎。 「可是这皮总是剥不完啊,一层一层的一直都有……和家里吃的一点都不一样。」曾彩墨撸起袖子蹲在太阳地里,面前是一堆白白绿绿的嫩葱,只不过都被撕扯成不堪入目的样子了。 第22页 「……这葱只要把最外面一层带泥的和上面黄了的葱叶剥了就好。」 「这……我不喜欢吃葱,你怎么喜欢这么重口味的东西啊。」曾彩墨闻闻自己的手都快晕过去了。 「我们西北边塞冬天苦寒,吃些葱姜蒜御寒再好不过,小时候跟着家中长辈吃习惯了,虽然这些年吃得不多,但也一直没变过。」谢柳绵想的还是小时候的事儿,虽然一些人一些事已经太久记不清晰了,但很多味道却还留在她脑海中,每每闻到尝到总会思念起家人,即便是面目模煳的。后来因为身在欢场,饮食用度都要十分注意,更别提这些气味大的调味品了,只有偶尔迟到这些和记忆相关的辛辣味道时,她才能回味童年那些本就记得不牢靠的日子。 「哦?西北?我还以为你就是这里人,谢柳绵,这名字多像江南的姑娘啊。」 「我……我小时候的事情很多已经记不太清了,你没事干就去一边,别给我添乱。」谢柳绵虽然想起往事心中伤感,但还不至于要对一个来歷不明,只有几面之缘,连名字都不知道的陌生人吐苦水,随便几句就想打发曾彩墨到一边去。 「可是……」曾彩墨才只说出口一句可是,就被急促的敲门声给打断了,两人都是一惊,宛若偷情中被人发现了一般。 「快快快躲起来!」谢柳绵拽着曾彩墨的的袖子就把她往柴房里拖,曾彩墨却突然反应过来些什么,挣脱谢柳绵的手走到门前,打开了门。 月如一脸焦急的出现在了门口,道:「夫……少爷,老爷回来了,虽然没问起你,但恐怕也不会在家中久待,你……」意思是说老爷怕是要来这里。 「好,知道了,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出来。」转过身,望着一脸气恼的谢柳绵,曾彩墨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你都听见了?」 「你明明和家中下人说了你在这里,为何装作偶遇?还一副失忆的样子?要不是看你是……」 「别生气别生气,其实……我……」曾彩墨正不知该如何解释时,月如进来一把拽住她就往外跑,原来是远远的看见赵老爷带着小厮往这里来了。 「谢柳绵,有缘再见!」曾彩墨撂下这么一句话就跑了,半道上才想起来谢柳绵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别说到了江宁,就是到了官府也查不到自己是谁啊! 「月如、月如,等、等等,别跑啦,我忘了告诉谢柳绵我叫什么了。」 月如一脸欲哭无泪的样子,心里说:夫人,您不是去寻仇的吗?为何搞得像折子戏里似的弄个郎情妾意你来我往的? 但嘴上还是说着:「夫人,您不是就想看看她究竟是个什么人物能勾走老爷的魂儿吗?不要在意这些细枝末节。」 「嗯,话虽如此,不过我觉得我似乎根本不在意她和老爷之间的事情。」曾彩墨一脸严肃的说道:「因为我好像也有点被勾走了魂儿。」 「呃……」月如咽了口唾沫,张开嘴呃了半天,也没想好自己该说啥,看着曾彩墨认真的眼神,她再一次欲哭无泪了:「夫人,自打您进这个家门,我们就在一处啊,您怎么能被一个才见过两次的狐狸精勾走呢呜呜呜,你不喜欢老爷也可以看看如花似玉的月儿啊嘤嘤嘤……」月如趴在曾彩墨怀里假装痛哭起来,惹得两侧行人纷纷侧目。 「别闹。」曾彩墨看看周围人继续严肃道。 「哎,女人变了心,果然就是拉不回来了,没想到啊没想到,老爷还在担心夫人会吃醋,夫人却比他还心急要对谢柳绵下手了。唉,世态炎凉,人心叵测啊。」 「……」曾彩墨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月如说的是什么意思,但还是按照自己的本意解释道:「月如,我只是觉得她也有故事,并非那种会勾引别人的女子,在没确定她进了家会不会让我不好过之前,我还是想和她接触接触的,说不定能成朋友呢。」 「呵呵,也许不只朋友呢。」 「啊?你念叨了点啥?我没听清!」 「没事!夫人!」 「嗯,那就好,打道回府。」曾彩墨一脸欣慰,挽了挽袖子,先走了两步,又回过头说:「对了月如,晚上给我烙几张葱油饼来吃吃,再来个小葱拌豆腐,对了。」 「……好,当心晚上熏得自己睡不着。」 「啥?」 「没事夫人!」 谢柳绵把油倒在锅里,预备起晚饭,脑中却思忖起几天来的那个怪人。 明明是个女子,却装作粗声粗气的说话,有时一时忘记了,还会突然变化嗓音,装模作样的好不幸苦。笨手笨脚不会做饭,却喜欢在厨房里瞎掺和,第一次没放油时就将菜扔进了锅里,第二次倒是记得先放油了,却把湿漉漉的菜放在热油里,第三次油热了也不敢放菜,不小心着了火,竟然拿水去浇…… 还有啊,上元节见这人时是个女子,这几日却做男子打扮,兴许能骗得过别人,但这些年来谢柳绵见的人多了,早就能分辨出一个人的细微变化了,看出这点变化并不难。 她虽然大雨天和自己偶遇在街上,却又像是有所预谋故意为之,后来还叫出了自己的名字,所有事明显是有意为之。 而且,赵回云一来她就被家里的下人叫走了,似乎是有意在迴避似的…… 「柳绵,在想什么呢,油都烧过头了。」赵回云眯着眼笑呵呵的从她身后走出来,搂着她的腰说道。 第23页 她被环的不自在,轻轻挣脱,道:「没什么,在想一个故人而已……」 「是以前的情郎?」赵回云神色紧张。 「不……只是个女子。」谢柳绵看着他的表情,觉得有些好笑。 「哦……这样啊。」赵回云不再追问。 谢柳绵拿起一边案板上的碗,将里面的葱蒜辣椒倒在锅里炝锅,瞬间一股香味飘了出来,赵回云却被呛了个好歹,憋出了眼泪,又不好意思在厨房里咳嗽,忍不住跑了出去,在院子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谢柳绵轻轻嘆了口气。 --------------------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都是提前一天写好的,今天现写的,迟了点。 第22章【两心相接】 在感情里,赵回云是个迟钝到有些粗糙的男人,似乎是天生缺根弦似的。他只晓得把谢柳绵赎了出来,安置在一处宅院中,然后努力贪腐,购置物件,时不时的来看望她,吃她做的饭,然后说些有的没的。 有的时候他自己都觉得这么些年之后,他的的确确是为了传宗接代才会又和谢柳绵纠缠在一起的。谢柳绵不会主动对他有什么过分亲密的举动,但有时他如果有什么过分的举动,谢柳绵也只是略微抗拒一下就不再做什么抵抗,他发现谢柳绵似乎并没他想像中那么……受欢迎,有时甚至还很生涩。即便如此,也一直不见她有身孕。 许是时候不对吧。 赵回云安慰自己,他平时只有白天才会来,晚上如果不是公务使然,他还是要回家的。 说起家,他还是有些愧疚,曾彩云一如往昔的大方得体,事无巨细,把家里操持的井井有条,甚至近来还比以往开朗了些,整个府上也都更有活力了。他也有想过如果他们有个孩子,会不会有所不同,但……他还是立马否决了自己的想法,即便他们有孩子,他也还是会这么做的,毕竟,闲着也是闲着。 晚饭前他依依不捨的辞别了谢柳绵,才进家门就发现地上堆着一捆捆的葱和蒜苗,还有些生姜、辣椒之类的调味料,他抓过一个小厮问道:「怎么回事?」 「老爷,夫人最近好上这口了,每天都出去买几斤,这不,在厨房已经放潮了,所以拿出来晒晒。」 「夫人呢?」 「买葱去啦。」 赵回云喉咙中泛起一阵油烟味儿,这下好了,不仅在谢柳绵那里顿顿离不开这些辛辣食材,回了家也吃不清淡了。这俩女人要是以后生活在一个家中,要是也能像口味这么和谐就好了。 谢柳绵看到赵回云消失在转角的时候,立马换了出去的衣服,就直奔菜铺。老远就看见那人依旧作男子打扮正和老闆讨价还价,脚下堆着一堆堆红红绿绿。 糟糕,又来晚一步。她心里暗自恼火起来,走过去时没好气的对老闆说:「今日可是又没了?」 「姑娘,真不巧,又被这位公子买完了。」老闆陪着笑解释道,毕竟谁看见漂亮女子发脾气都会忍不住安慰人家的。 「无公子,你到底想干嘛?」一连几日,这个无名氏公子总是在她之前将附近这唯一一家菜铺的调味食材购置一空,而家里的已经快吃完了。 「我不姓吴啊,柳绵。」 「无名氏公子,授受不亲的别叫那么亲密。」 「你生什么气嘛?我知道你为什么生气。不过,反正你也买不到了,我要把我买的送你,你干嘛死活不要呢,我只是想让大家知道你吃的葱被我承包了!」 「那你能告诉我你为啥这么死皮赖脸吗。」 嗯……因为你抢了我的夫君?不过我似乎一点都不吃醋啊,倒是有些不愿意你见他。因为我俩是情敌?不过结婚多年我似乎早就不喜欢他了,不对……也有可能从来没喜欢过。也许因为冥冥之中的一点感觉? 「柳绵啊,你相信似曾相识吗?我觉得我似乎前生就见过你。」曾彩墨这句话说的十分认真,一点都没有平时故意装出来的纨绔气。 谢柳绵想起来上元灯节初见的那个晚上看见的那句词。 夜深时分的上元节依旧热闹,一城花灯好象是被春风吹开的花儿,挂满人间天上,一时间烟火就像星陨如雨。宝马良驹拉着华丽的车,车里散发的香风飘满一路,大概就是纸醉金迷的味道,乐曲绕樑,月光人影相互交错。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满街的女子都比平时好看几分,头上戴着各色饰物,插满蛾儿,戴着雪柳,抑或者飘着金黄的丝缕。但是,谢柳绵却似乎感觉到一道目光在看她,就好像她在众芳里千百次寻找着目光的来源,可都没找着;突然一回首,那个人却孤零零地站在灯火阑珊处。 即便两个人四目相对只有一剎那,她也感觉到了一丝微妙。在以前生活过的地方她见多了男男、女女或者男男女女,也喜欢过很多人,她不会不懂自己心里那一丝丝微妙,但这次她却有些情绪失控,有些不敢承认。 是因为赵回云么,恐怕不是。为什么不敢,她自己也说不清。 「似曾相识?你这藉口也太蹩脚了。」她神色有些慌乱,不敢承认,但却又有点不甘心似的说道:「世间男子都是像你一样轻浮的薄情郎,我早已经厌倦了,现在只想安安静静的过日子,吃我喜欢的葱,若是还这么无聊,就不要再纠缠了。」 看着谢柳绵远去的背影,曾彩墨有点迷煳了,她这话的意思究竟是说厌倦了薄情郎还是厌倦了郎呢?是不要再纠缠了,还是想点新意就能继续纠缠了呢? 第24页 曾彩云突然响起来一件事:自己当初不是为了扮作男子让她移情别恋从而达到抢回夫君的目的吗?现在怎么变成了自己扮作男子让她移情别恋从而达到抢到她的目的? 听说七殿下就很热衷于此,想必值得一试吧? 我写着写着,竟然又不由自主的写起了七殿下,不由自主的把这梦里的人也写成这般,这么说来倒真是苦了赵大人,千辛万苦的为自己的夫人和小妾牵了条红线。 清瘦的小沙弥跑到我面前,道:「萧大人,有两位夫人拿了好酒好肉来,你可想……」 「吃吃吃!」这几天我早就馋的想吃肉了,没想到坐在这儿都能有好事来。 「真是……」小沙弥念叨了句我没听清的就蹦蹦跳跳找他师哥玩儿去了,我没出息的往亭子走去——老住持干破戒的事儿都在那个亭子里。 我急急忙忙奔过去,先看看肉再看看那俩送肉的人,不禁目瞪口呆,这二人竟然与我梦中梦到的与佛陀争辩的两个绝色女子十分相像,只是少了几分不落凡尘的仙气。我讲出那个梦境,问他们三人可觉得神奇,他们相视一笑,说我睡得太多分不清什么是清醒什么是梦,居然讲出这么离谱的故事来。我也觉得自己有些唐突了,不好意思的陪着笑,连喝了三杯算作自罚。许是太久没喝酒了,我醉得很快,年长壮实些的小沙弥架着我往床上去,我吐了他一身他也没说什么,倒是他师弟在旁边也不帮忙,臭着一张俏脸。 我躺在床上,大口大口换着气,唿出的酒气都快把我自己给熏晕了。然而就在忽然间,空气竟然清新起来,我唿出的气也变得有兰桂香,四周虽然都是迷迷茫茫的一片,但却充满光明,一点都不让人害怕。 萧良。 我听见一个威严庄重的声音在唿唤我,在一片金光中我看到了声源,竟然是佛陀。 萧良,你可想起来些什么了? 萧良……良宵……我想起来了,萧良即使良宵,良宵有三义,一曰美景佳夜,二曰上元之夜,三曰……长夜,深夜。我便是黑夜,若不是我总是违时出现,添油弟子不必拿我照经卷,灯芯也不会受佛法薰陶化作人形,他们也不会受轮迴之苦,堕入凡尘…… 这一世添油弟子便是赵回云,与佛有缘之人,重要重回云端极乐世界中去。曾彩墨便是造化之初的幼兽秋毫,谢柳绵即为天地初春的草木枝桠……不知她们以后该归属何方…… 周围形形色色之人便是那一滴滴灯油……他们本无罪…… 佛陀,既然这百般轮迴苦楚皆为我,我该怎么赎罪。 你本是黑暗,本是恶,也本生自太初虚无,与光明和善一体两面,若不让你见识人间爱善,必成三千世界之祸端,所以这一世便罚你写尽人间之爱,以悟人间疾苦,不再肆意妄为。 我从佛陀的笑颜里中惊醒,不觉已涕泗横流。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些故事套故事的故事我也是蛮拼的…… 第23章【意外留宿】 我将连日来的梦境讲给主持听,问他这些到底是真还是梦,他却笑而不语。言及最后那个梦时,我问他作何解,他只说既然佛陀已有安排,何必还要问他呢。 「可是住持,昨天那两个女子,真的是谢柳绵和曾彩墨吗?」 「是不是有那么重要?你纠结的其实还是故事本身,不是么?」 「是,可我想知道她二人,哦不对,是那三人后来究竟如何了。」 「这……我也只是猜测。」 曾彩墨在家折腾了几天开始发愁了,这些菜买回来根本来不及吃,而且谢柳绵慢慢的就不去那里买菜了,而是起早贪黑改去了更远的地方,但从赵府去那里是远远来不及回家的。 于是她告诉赵大人说夫君啊结婚十年了,我都没再回娘家久待过想回去住一段时间你看怎么样啊。 赵大人自然是开心不已忙不迭的答应了:她要是不在家中了自己就更好偷腥了不是? 于是赵夫人就带着月如往江宁府的庶弟那里去了,至少赵大人以为她是往哪里去的。 实则曾彩墨在谢柳绵所居的小镇上找了间不起眼的客栈住下了,平时就穿的像个无所事事的公子哥在街上瞎转悠,想要碰见谢柳绵。 别说,没多久还真就被她给碰见了。 那一日赵回云被人约去家中引荐了几个朋友,一时兴起晚上便让小厮告诉谢柳绵不再过去,谢柳绵也懒得为自己一个人做饭,就打算到街上随便吃点东西,然后就看到了那人带着侍女在街上瞎晃悠。 她心中觉得好笑,这人也真是奇怪,自己装作是个公子样却不带小厮带个侍女满街转悠,作假也不做全套了。 那人远远的看见她就直奔过来,还一脸欣喜的样子,嚷嚷着好久不见今天有缘才得以再见啊。 她没说什么,也没搭理她,兀自往前走着。 哎,柳绵,你这会到街上是不是还没吃饭呀? 那个人比她高,一脸笑意的弯着腰凑在她耳边问道,可这样旁人看起来却有些暧昧,她不自然的侧了侧脑袋,问她干嘛叫这么亲密,自己连她姓什么都还不知道。说是这么说,可是柳绵这个称唿赵回墨叫起来总觉得生硬,这人叫出口却顺畅的很。 也不等她回话,那人就自作主张的拉起了她的手——这在女儿家之间是再正常不过的亲密动作,虽然她俩都已经在三十左右徘徊着了,曾彩墨依旧一时兴起肆意妄为,根本未曾多想自己现在一身男装,拽着人家就走。谢柳绵也有点迟钝的不知道该不该挣脱,不挣脱吧看起来似乎不成体统,挣脱吧却又有些捨不得这个人软绵绵的柔荑。 第25页 还是月如反应快,抢过了谢柳绵的手,斥责起了曾彩墨,说少爷啊你也不想想自己现在是什么身份怎么能在大街上随便拉人家良家妇女的手呢? 两个人都反应过来,不好意思的对视了一下,仿佛真是害羞了。 走在往饭馆去的路上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不多时就到了地方,曾彩墨自作主张的点了京酱肉丝、京葱烧虾球、葱爆羊肉。上了菜后,曾彩墨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江南人,虽然满头大汗脸也红了,但依旧吃的不亦乐乎,看的谢柳绵一愣一愣的。 吃不习惯要些清淡的就好,逞什么强啊。 咳……谁让你爱吃呢。 看着「强颜欢笑」的曾彩墨,谢柳绵想起了那天被熏出了厨房的赵大人,心中有点感动,眼前这人,还真是有趣。 曾彩墨看她终于露出点儿笑容,也跟着开心起来。 倒是月如坐在一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对这一桌子的菜下手,不禁嘆了口气。谢柳绵看她迟迟不动筷子,贴心的又叫了两个清淡的时蔬,月如对她的好感一下子窜了起来。 日暮时分,三人拘拘谨谨,磨磨蹭蹭的吃完了饭,月如就催着曾彩墨别再久留,近来匪患严重,该早些各自回到住处才是。曾彩墨借坡上驴,说一个人不安全,硬要送谢柳绵回去。谢柳绵拗不过她,只好依了。本想说你们俩也不安全,都早些回去才是,却不知怎么鬼使神差的没说出口。 再想多走一会也走到了谢柳绵门前,她慢慢的开了锁进了门,转过身,也没有要挽留的意思,但也没有关上门,而是立在那里一副欲语还休的样子。 曾彩墨推了推月如示意她去拐角处,受了一记白眼也不甚在意,自顾自的踩上那几级阶梯,慢慢将自己的脑袋往谢柳绵脸上凑过去,鼻尖都快要碰到一起时,她歪了歪脑袋,闭上了眼睛。谢柳绵被惊得不轻,一时也不知自己是想接受还是想拒绝,于是愣在那里,也不由自主的闭起了眼睛。 孰料曾彩墨冲着谢柳绵就哈出一口气,那满满的葱味儿……让谢柳绵险些背过气去。 她还把手放在门边,防止谢柳绵突然锁上门。 你这个!谢柳绵心中羞恼,对这个无赖彻地没了话,也不知她这样是想干吗,生气的去扣她的手,一副要赶她走的样。可是刚扣开这只手,去扣另一只,先前那只便火速搭在门上,折腾了半天,她还是依旧扒在门上。 谢柳绵突然被逗得有些委屈,她不知道这人这样逗她究竟是一时兴起无聊所致,还是知道她以前的遭遇所以觉得她轻浮有趣,抑或者只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姐闲来无事拿她解闷,而她觉得最委屈的可能,可能是她觉得自己有所心动,刚刚已经做好了被亲的准备时,这人却没当回事。 看见谢柳绵眼泪的时候曾彩墨有点不知所措了,呆呆的站在那里,谢柳绵得了空,推开她就重重的关上了门,门板上震出一层灰,弄得她灰头土脸的去找月如。月如见自家夫人碰了一鼻子灰,终于幸灾乐祸了,说她是自己作的,可算玩儿过了头,正好长长记性。不知不觉间,她已然觉得谢柳绵是个还不错的人了。曾彩墨对着这胳膊肘朝外拐的人无话可说,直感嘆道自己真是可怜,搭上银子搭上时间自己还没干成什么事儿呢,就有把自己十年来朝夕相伴的月如妹子在一顿饭的功夫里也搭了出去,更可恨的是这饭前也是自己掏的,呜唿哀哉啊! 月如却没怎么搭理她的控诉,只觉得一连几日,这还不算晚的时候街两旁都关门闭户,灯火稀疏,着实是奇怪,现下里二人走在街上连个人影都见不到,总归是觉得心里发毛,阴渗渗的。 没走多远,一轮弯月就急不可耐的窜了出来,把落日的余晖都逼进了黑暗的角落。鸱鸮的哀鸣从远处传来,两人都不自觉的停下了脚步,对视一眼,就往回奔去。 谢柳绵被在这静夜里显得格外明显急促的敲门声和唿号惊了一下,分辨出敲门人的声音,赌着气不愿意开门,想假装没听到。但转念一想,听声音急促,又怕这两人是遇到了什么麻烦,旋即疾步跑了出去。开开了门,看到二人满头大汗面红耳赤,一脸惊惧,像是被吓得不清,她心中明白了几分:怕是平时深居简出养尊处优的人儿没怎么走过夜路,这里又不像县城里那般热闹,晚上鲜有行人,才会在这个时候被吓成这样。 心中觉得解气,也不甚在意之前被委屈了的事儿,她把二人让进了屋,仔细锁好门,回去却发现她俩在屋中不自在的说着悄悄话,见她进来,就一言不发了。 已经不早了,既然回不去也只能委屈你们俩在我这将就一晚了,无名氏公子现在已经养好了身子,还请去书房将就一晚吧。 曾彩墨望着一脸得意的月如和波澜不惊的谢柳绵才发现自己挖了个坑跳了下去,只剩个脑袋的时候才幡然醒悟过来,自己辛辛苦苦隐瞒了这么多天,结果现在却成了被谢柳绵婉言赶去书房的理由。 这孤枕难眠,可如何是好? --------------------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去西安看女神参加签售会,停更,万望海涵。 第24章【蜻蜓点水】 赵回云这次来时和以往不太一样,似乎是突然决定而不是提前决定好的,他没从有过突发奇想的到谢柳绵这里来过。所以这次让谢柳绵有些慌了手脚——月如早早的就被曾彩墨赶回了客栈,可她还赖在自己家中,那边赵回云在敲着门,这边二人大眼瞪小眼,自然是都不想让赵回云进了发现多了个人,虽然理由是不一样的。 第26页 一间小客厅、一间卧室、一间书房还有间厨房,曾彩墨只能委屈在床底下。 「柳绵,这几天有些忙没来看你,你过得可还好?」 曾彩墨只听到了自己夫君关心另一个女子的声音,却无从看见两个人的表情。她只能看见赵回云的脚往前迈了一步,而谢柳绵则往后退了退,但也无处可退。 「我……没事,一个人吃得饱穿的暖,也还好。」其实也不只是一个人,日子也过得并不是那么无聊。 「嗯……我会尽快和……和她说的。你放心,我一定尽快接你回家,也不知你是否有了身孕。喏,这是近来所得的几百两银票,你照顾好自己。」 谢柳绵听到身孕二字时有些羞恼,她不想赵回云提起这事,尤其是在床下那人能听到的时候。 「太多了,我不要。」 「你我是什么关系?你怎么还和我见外呢?」 「帮我赎身已经费了你那么多钱财,这……我……」 「给你你便拿着。」 「好吧……你早点回去吧,夜黑了路就不好走了。」 「她……回娘家了,我今晚不必回去。」 「不行,你走吧!」谢柳绵想起床下还藏着个人,态度一下子就变了,赵回云也不能继续坚持,逗留了一会就走了。 曾彩墨从床底下钻出来的时候黑着一张脸,谢柳绵试探着餵了她一声她也不说话,只是拍了拍身上的土就坐在椅子上,不再说话,生着闷气。要说之前她还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生赵回云背着她偷偷找了谢柳绵的气,还是生和谢柳绵之间有些不明不白情愫的气,那么经过刚刚一遭,她算是知道了,自己原来在意谢柳绵多一些。那种感觉很奇怪,就像是和赵回云认识十年却只有一天的回忆,而和谢柳绵认识没多久脑袋里却全是她的点点滴滴,那种熟悉感不是天长日久生活在一起形成的,而像是命里註定般从上元的那个夜晚看见她时就已经开始慢慢不由自主的向她靠近了,甚至有几分前缘的意味在其中。 谢柳绵小心翼翼的拿了自己的帕子去擦曾彩墨脸上没擦干净的灰,却被她一侧头躲开了,自己拿袖子随便蹭了蹭了事。 「怎么?生气了?」谢柳绵有些心虚的问道,有一种被捉姦在床的感觉。 曾彩墨继续一言不发,谢柳绵也恼火起来:「我连你姓甚名谁都不知道,你生哪门子气?何况刚刚那人是我……」谢柳绵说不出夫君二字,换了口气不復刚才的厉声,温婉的哄道:「你一个女孩子家,还真吃醋呢?」 可话一出口她又有点后悔,她怕她并不吃醋。 曾彩墨没料到她早就发现自己是女子,却一直不说破,更不可能知道她这么做是为了让自己继续装下去,维持现下这种状态。「好,我便告诉我我姓曾名彩墨,乃是赵回云明媒正娶,已经十年的正房夫人。」曾彩墨淡然的盯着眼前的女子,居高临下。 谢柳绵如遇雷击。 她想过很多次自己和这个人的会面,也许是在赵府被泼冷水甚至被赶出去,也有可能是在这里被气势汹汹找上门来,或者是在街上当街撕扯起来,但却没想过她们第一次见是在上元节的灯会远远的一眼,也没想到会是朝夕相对。她想过很多次这个人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可能是个死板的大家闺秀,不苟言笑,冷若冰霜,也有可能已经变成未老先衰的当家主母。 但是,绝不应该是眼前这个样子啊。 那么,她这样子和自己相处多日,是为了什么?!「夫人,那连日来的纠缠仅仅是为了有朝一日见面时羞辱柳绵吗?」谢柳绵几乎是喊出来的。 曾彩墨不愿意承认打从一开始自己就对她充满了好奇,那种似曾相识让自己想要止不住的往这人身边接近。 「我怎么会想要羞辱你?」曾彩墨被质问的没头没脑,但转念想想换谁都会这么认为,也就不想多说了。她站起身来,瞬间又比谢柳绵高出了些许,若说先前的居高临下是态度,那么此刻就是实实在在的居高临下了。 曾彩墨以极其缓慢的速度,往谢柳绵身边走去,绕到她身后,嘴贴在她左耳边轻声说:「我顶多是想要你。」 谢柳绵身子一怔,勐然转过身,往后退了小半步,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看着眼前这个人,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曾彩墨懒得再说一遍,自己也心虚似的不敢再说出口一遍,而是嘆了口气,直接往前凑了凑,用自己的嘴唇吮上了她的,她怕错过这个时间自己就不敢这么做了。她的眼睛里映出谢柳绵被惊得睁的大大的眼睛,但很快生出一片朦胧,接着便索性闭上了。她很满意谢柳绵的反应,于是拉过谢柳绵的手,放在自己肩膀上,自己的手则环上她的腰,把她揽得更近,继续加深这个吻。 门还敞开着,屋外一阵风吹了进来,谢柳绵轻轻搡了搡曾彩墨,说了一声:「冷。」曾彩墨意味深长的笑了笑,转过身关好门窗,拉起了谢柳绵的手,放在自己的衣服里,说:「我给你捂捂。」 谢柳绵的手触及一片温暖,对这人的明目张胆无所适从,抽出手,自己往床边走去,嗔道:「登徒子。」 曾彩墨跟了过去,抓住正解帷幔解到一半的人的手,背对着她闻了闻她的头髮,调笑道:「葱味儿。」 「我都几日没吃过葱了,下午才洗的澡,你不知道?」谢柳绵转过身,带着几分生气几分气恼几分认真的和曾彩墨争辩道。这么一来又中了曾彩墨的激将法,整个人又落入她怀抱的陷阱中,假意挣几下挣不开也就放弃抵抗了。 第27页 「我又没和你一起洗,我得看看。」曾彩墨对逗眼前这个充满了兴趣,伸手去解她的腰带,轻轻一扯就让衣服的主人红了脸。 曾彩墨盖住谢柳绵的眼睛,再一次亲了上去,谢柳绵往后躲了躲,两个人都被带倒在床上…… 还没来得及睡觉天就已经擦亮,谢柳绵抚着曾彩墨的嵴樑,充满愧疚的说:「彩墨……对不起……我也不知怎么就会……欺负了你。」 谢柳绵翻到床的里侧,继续揽着她,面对着眼睛红通通的曾彩墨亲了亲她,算是安慰。 曾彩墨咬着被角欲哭无泪,浑身乏力,连翻身都不想,只觉得自己千辛万苦设了个局结果就把自己送到了小白兔口中,一直以为自己是大灰狼结果真刀真枪上了战场打起来才发现自己是棵小萝蔔。 尤其是昨天谢柳绵欺负的她哭了好久都不肯罢手,此时此刻她哭红了眼睛,更显得楚楚可怜。想骂谢柳绵一句,张开嘴却觉得喉咙嘶哑发不出声音,只得作罢。谢柳绵看见曾彩墨嘴唇蠕动,于是贴耳过去听,却听见她哑着嗓子说:「你才是……登徒子,真不愧是……花魁。」 「还有力气骂我呢?」谢柳绵咬着她的耳朵问了一声,也没给她回答的功夫,手就不由自主的摸索起来了,嘴也堵在她的嘴上。曾彩墨心中只有一个疑问,昨晚上那个谢柳绵到哪儿去了? -------------------- 作者有话要说: 走之前这一发已经很……会不会被和谐啊…… 第25章【患难真情】 几日后,赵回云难得回到家中,却发现自己的结髮妻子也不在,这才想起她回娘家探亲去了。 赵回云手里捏着茶杯,坐在冷冷清清的家中,这个儒生向来好脾气习惯了,竟没想到自己会有发火的一天。 手下告诉他有人纠缠谢柳绵的时候他并未放在心上,但现在已经形势大变,那人竟然留宿了。身份没能查到,但却远远的望见那人和小舅子的身形很相像。赵回云啐了一口,把茶叶吐掉,回忆起了以前的一些事情。 曾家从前也是个望族,如果岳父曾老爷子没死在赴任途中,曾彩墨是轮不到他来娶的。 正房夫人只得了彩墨这一个女儿就再没有生育过,其他几房倒是都有儿子,却都是些不成器的,只能靠着老父的关系做几个小官,老父一死,尸骨未寒,立马就开始分起了家产。彩墨虽是大姐,但早晚都会不是自家人,兄弟几个合计合计就给她凑了笔嫁妆,打发了出去,可怜曾彩墨的母亲,当了多年的正房,最终也只能含恨而终。曾老爷子最小的儿子年岁尚幼,母亲生他时就死了,上面的哥哥们都仗着他没娘欺负他,一分钱都不想分他,还是彩墨最后可怜他,将她带在身边好些年,用嫁妆供他念书识字,走上仕途的。下嫁给赵回云时,庶弟已经在官场小有所成了,时常有些书信往来。 赵回云能料到曾彩墨早晚发现这件事,只是没料到曾彩墨会让庶弟亲自去勾搭谢柳绵。 小看了这个大家闺秀。 当然他更没料到自己想错了。 还没来得及去对证的时候,邻县的县老爷却送来消息:事情败露。 他知道,败露的是贪腐的事儿。 小打小闹这么多年,为了谢柳绵他近来才狠狠地捞了几笔油水,结果现在好了,人财两空。 他顾不上更多的事情,只想再见谢柳绵一面,抓他的人就在不远处不疾不徐的跟着,像是猫抓耗子前的戏弄,他们彼此都知道,赵回云是跑不掉的。 但是,在那个小宅院前,他看见门微微开启,他喜欢了多年的女子牵着一个人从门里走了出来,脸上是他从看见过的会心微笑。他看见那人和小舅子极相似的脸和身量,但那人却是他的结髮妻,虽然不曾深爱过却相敬如宾生活了多年的人。他看那二人言笑晏晏,如沐春风的样子,心中却并没预想中的恼怒,甚至觉得自己一直都是个外人。 他来不及多想,就被一闷棍打翻在地。 御史的人,果然霸道。 一连几日的逍遥日子过去,曾彩墨才想起被自己扔在客栈里的月如,要去找她。出来也好多天了,不回府上怕是不太好的。谢柳绵点点头,说陪她一起。二人都默契的没提起赵回云,也没说以后要怎样怎样。 走到院中,曾彩墨终于沉不住气,问道:「你以后进了门,若是他每天都要你陪在身边,我怎么办?」 谢柳绵看着眼前这个忧思满面的人,说:「他只是想要个孩子,并不会纠缠我的,男人都是爱慕一时的新鲜,不会久的。」 曾彩墨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任由她拉着自己的手往外走去。两人出了门一歪脑袋,便看见赵回云被擒拿在地,瞪着她们看,随即被人一下子打翻在地。曾彩墨看的呆在那里,还是谢柳绵反应了过来,把她拽了回去。 茶壶在炉火上咕嘟咕嘟的沸腾着,却把两个静坐在一旁的人显得格外沉默。 「我看那些来抓他的人像是御史台派下来的人。」谢柳绵先开了口。 「御史负责监察百官,他被抓定然是被抓住了什么把柄。」曾彩墨有些费力的去回忆他的过失,却想不起什么。 「这……有可能,是因为我。」谢柳绵有些羞愧,想起连日来赵回云送她的那些值钱玩意。曾彩墨当下就明白了几分,念叨了一句真是煳涂。谢柳绵问她:「你……怪我?」 第28页 见她误会了,曾彩墨笑了笑,说:「哪里,我只是说他煳涂,你不是那种主动向他索要这些东西的人,你要是有这种心思,又怎么会沦落到今天这种地步。」 「那……?」 「我只觉得他是被人坑害,挖了个坑跳进去了。他虽软弱了些,但不是那种一门心思想着贪污的人,不过是个无功无过的小官罢了,这次怕是有人抓住他急用钱这一点故意坑了他。」 「空口无凭,这些话说出去也未必有人信啊。」 「柳绵,他给你的东西你可曾动过?」曾彩墨瞪大着眼睛看着谢柳绵。 「未曾。」 「好,那就收拾起来,主动送上去,求个从轻发落。」 「彩墨,你要救他?」谢柳绵一脸难以置信的看着曾彩墨,不知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她不是冷血的人,但在黑暗的地方呆的久了,她已经没办法把人往好处想了——她二人那时被赵回云看个正着,想必是他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大半,才想来逮个正着的,如果不是被抓走,此刻她二人就该是在为自己担心了。现在,正好老天都帮忙,给她们免去了后顾之忧,曾彩墨怎么能想着救他出来这么离谱的事情来? 「是。」 「你可是还放不下他?」谢柳绵见过的男人多了,自然知道赵回云对自己是怎么一回事,也知道自己把心寄托在他身上是不现实的。但是她也害怕自己把心寄托在曾彩墨身上,也会患得患失,人生在世,有所寄託,想必都是如此? 「柳绵,你别多想。我和他这么多年,虽说未曾爱过他,但也是一天□□夕相对过来的。三个人站在一起对峙,我是不愿意的,但要让我看着他一时煳涂就被人坑害在狱中,我也是绝不能袖手旁观的。」 谢柳绵看她神情坚定,突然觉得倒是自己小家子气了。笑了笑,道:「既然你不怕站在他面前,我也是不怕的。你想救他,我也跟你一起。可你要想清,如果他日后难为我们,你也只能和我休戚与共了。」 「那是自然。」 「拉钩。」谢柳绵伸出自己的右手小拇指,曾彩墨愣了一下,没想到她会有这么幼稚的举动,但很快也伸出自己的手指,和她的勾在了一起,说:「永不分离。」 「你说错了……」谢柳绵话说到一半就被曾彩墨拉进了怀里,借着个儿高的优势,轻咬住了她的嘴唇,不再让她说话,厮磨了好一会儿才松口,问道:「这样,可让你放心了?」 「还好。」谢柳绵喏喏的回答,但已经不復之前的不悦了。 曾彩墨让月如去江宁府找自己的庶弟想想办法。二人又将赃物呈给御史,但官府里很快便放出话来:即便如此,赃物也不够数目,更不可能就这样放出来,死罪能免,但惩罚是逃不掉的。赵回云这种没靠山的小官,搞不好要被流放。 她领着谢柳绵回到赵府,好多人已经回了家或另投别处,大有树倒猢狲散的架势,院子里也因没人拾掇,残存着人们离开时的慌乱样子。还好他们只是抓了赵回云,还没有来家里祸害一番。 陷害赵回云的人原来是看他好骗,拿他当幌子,骗取了好几个大财主的钱财,而后就杳无踪迹了。 曾彩墨躺在床上,对着忙活着收拾房间的谢柳绵道:「柳绵,不如将这家产变卖了吧。」 谢柳绵停下了手中的活计,低下头思忖了一会儿,道:「嗯,尽人事全力救他,出不出得来就看天意吧。」 次日,曾经在无为县也算风光一时的赵老爷的府邸就人去楼空了,她二人住在了那个小院中,害的月如回来时一阵好找,一见到她们就兴奋不已的说道:「好了好了!有救了!」 看她手里挥舞着一封信,曾彩墨便知是庶弟那里有好消息来了,谢柳绵拿过信,看了看曾彩墨,见她没有阻止的意思,就打开了。信中道:前不久京中友人传来音讯,白马帝急病,医治无望,怕是此刻已经薨了。可能是由于交通不便,还未传达至举国上下,静待即日应该就会得知这一消息,届时新帝登基,大赦天下,姐夫自然得救。 「先皇薨的还真是时候。」我话一出口才觉得大逆不道,还好老住持只是笑了笑,并没说什么。我马上转了话题,追问道:「那后来呢?」 「后来自然是赵回云得以赦免,没了官职,云游四海,剩下的两人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啧啧,真是奇缘啊。您能再说详细些吗?我还没听够呢。」 「故事说的完整了,哪还有意思。」 「那您究竟是不是赵回云?」我缓缓在纸上写下一个「终」字,锲而不捨的问道。 老住持笑着说:「你呢,是萧良还是良宵呢?」而后,他的面目逐渐变化了,竟然成了佛陀泥像的样子…… 一阵鸡叫声传来,我从地上坐起身来,才发现昨天点的火早已经熄灭了,外面天也已经大亮。昨天附近的庙宇都香火鼎盛,只有这一座冷冷清清,我又雷得不行,迷迷煳煳的迈不动步子,想着索性让我这个穷得叮噹响的过路人借宿一宿,谁知进来升起火就困顿不已,给睡着了。可能是做了一晚上梦的缘故吧,这觉睡的一点都不解乏,而梦中仿佛过了好几天的样子,想必我也是够累的,如此一来,还是不要想起梦中的事情好。 -------------------- 作者有话要说: 第29页 接下来写哪对好呢…… 这一卷的简介请看第序卷第六小节。 ==================== #次卷·归一 ==================== 第26章【人祸】 于家世代在这城中经营茶馆酒楼,已逾百年,而今乃是民国二十六年的冬天,十几天后便要冬至了,于家的多年产业,也怕是要走到尽头了--因为听说敌军已经从四面八方涌来,只剩下一小部分军队还在坚守,但看上去怕也拖不了多久了。 于家的酒楼收留了不少因为战争流离失所的难民,但似乎大家是又懂得这安宁也不过是一时而已,皆沉默不语,气氛肃杀。这所谓虎踞龙盘的好地方,却屡屡为这的百姓带来灾祸。 于家近几代一脉单传,如今家中还剩下一个煳里煳涂的老太爷,掌管大小事情的于老爷,尚未出阁的进步青年于小姐,于家两个少爷参军后一个英勇就义,一个不知所踪,于家,怕是要绝后了。 十二月十二这天,平时煳里煳涂胡言乱语,总是迤逦歪斜的坐在炉子边的老太爷,突然清醒了似的静坐在书桌前,时不时的还嘆一口气,又时而摇头轻笑,一副深思的样子。于老爷见这模样不禁吓了一跳,老人这样十有八九是传说中的迴光返照。这种情形请医生已经没什么用了,况且这南京城中的医生早就忙不过来了,更不可能放下年轻的士兵不管,来顾这将死的老人家。 于老爷招唿唯一的女儿一起走到老太爷身边,不忍他继续坐在这里,想要把他扶到床上去,老太爷却摆了摆手,兀自说道:「这金陵怕是要像几百年前的扬州一样,遭遇一场大劫了。我年轻时曾想弃商从儒,没想到几次科举未中,还是回来做了商人。一年冬天,就像如今这么个阴沉沉的天气,一个老和尚被冻倒在门口,被我用一碗热汤救活了。他醒后说命本应绝,却不想被人救活,因此不惜折损阳寿,透漏天机,说我虽长寿但若多做善事诚信礼佛,日后必有子嗣。他还让我离开金陵,以避家国大祸,我见生意日渐兴隆,利慾薰心,虽然他说的都做到了,却还是捨不得这块宝地,不肯离开。如今,悔之晚矣啊。」 「爹,事已至此,您也不必再说这些,城中百十万人,死不了多少的。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不管来的是什么是什么,总有办法解决的。」于老爷不忍老父还要为这些事情担忧,只能故作镇定的劝说道,但他又怎会不知敌军的残暴?比上前朝入关时血腥了百倍也不止。 「我年事已高,哪还在意生死?只是可怜归一还这么小,就……」 于归一站在一旁,身着一套男学生常穿的制服,眼中全是杀气:「爷爷,你不必担心,我一定和两个哥哥一样一样,哪怕以死报国,也是要宁折不弯的。」 「唉……」两个年老的男人都嘆了一口气,那些高官显贵此时此刻,都不如一个女孩子。 「不过,那老和尚也曾说家中若有女丁,大祸虽不得解,但香火却能延续,归一的名字,也是他起的。」于老太爷老泪纵横起来,抓着于归一的手继续说:「归一啊,你要照顾好自己,一定要活下去。老和尚留下几颗假死丹药,你和你爹且去吧,就在……」冷静的交代完后事,又说了说晚清这些年的种种见闻感悟,于老太爷就坐化在了椅子上,神态安详,终年九十有三。 于氏父女二人将老人扶到床上,抹了把泪,就去寻那丹药了。可那小巧玲珑的盒子里只剩一颗完整的,其余的都化作了齑粉。于老爷并没多想,就把那盒子塞到了女儿手中,一言不发的往厨房里去了。 那晚于老爷格外大方,众人吃了几个月来最好的一顿饭菜,听着外面的隆隆炮火,大家似乎都已经知道吉凶未卜吉凶未卜的命运在把每个人往深渊里拖去。 于归一晚上在自己房中,怎么也睡不着,想得皆是这几年来国破家亡的新愁旧恨相继,只恨自己生不逢时,空有一腔热血空有一腔热血又偏偏是个女孩子,不能像哥哥们一样投笔从戎,她又想起早已亡故的母亲,还有她……隔壁父亲的房中突然传来一声枪响,她的眼泪终于再也忍不住流了出来,她知道那是父亲极为珍重的小□□发出的声音。 于归一不忍父亲祖父的遗体被敌军折辱,从床上翻身而起,叫了几个人帮忙,用家里唯一的瘦骡子做了板车,拉到了祖坟圈子里。一路上尽是些半死的人,坟地里也尸横遍野无人管理,但她却一点都不害怕,怕是已经麻木了。 天刚擦亮的时候,炮火声停了,但稀稀落落的还是有,大股军队涌入城中,人人自危。 于归一解开骡子,大力拍它一下,想让它自顾自的跑开,它却赖在那里不肯走,于归一自言自语道:「这畜生都知道留恋故土不忍离去,可怜我泱泱华夏儿郎竟然肯望风而逃把大好河山拱手让人。」随即,吞下药丸,躺在祖父、父亲身边,不一会就觉得眼睛无力自己闭合了,但脑子还很清醒,似乎依旧看得清周围。 因为身在坟地,这里算是敌军最少祸及的地方,但死人的尸首接连在这里堆积,直到放也放不下,敌军怕瘟疫传染,便开始烧毁尸首,于归一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身子被烧得一干二净,慨嘆终究没能逃过一劫。 她迷迷煳煳跟着死人魂魄到了阎罗殿中,只见南京城的地府里面枉死者多如牛毛,少说也有二三十万之多,她惊骇不已,叫出声来,去引起一个鬼吏的注意。 第30页 「呔,你是何人?怎敢在此处出声?你可知这是哪里?」 于归一不敢怠慢,详细禀明事情的来龙去脉,也如实相告了自己不知如何就到了这里。 鬼吏问了问生辰八字,又拿出生死簿看了看,不耐烦道:「死人魂魄都理不出头绪,还有生魂来多事,真是做鬼吏也不得消停。你命还未绝,如今怕只能借尸还魂了,你且去城隍爷那里问问吧。」 于归一不敢多再打扰,心中似乎是知道城隍庙在哪里似的,就往那里去了。城隍爷高坐着,不怒自威,见了她却喜笑颜开,道:「原来是贵人来了,还请上座。」继而亲自递给她一杯茶,继续说:「还请贵人将那信物交给我才好解这南京城的燃眉之急啊。」 于归一只是个长在封建家庭的女学生,虽然平时和同学们在一起接受了很多进步思想,但是被上位者主动端茶还是让她受宠若惊,但好奇之下还是彻是问出了自己的一连串疑惑:「我是贵人?贵在何处?信物又是什么?解南京城的燃眉之急是免去杀祸吗?」 「呃,这……」城隍爷一时语塞,看来这生魂是毫不知情,他只能耐心解释道:「信物是佛陀赠与你的假死丹药,这燃眉之急,当然也只能解这地府中的人满为患之急,杀祸是阳间的事情,得找阳间的官才能管得了,我们……插不上手啊。」 「哦……原来如此。」于归一原本充满期待的眼神又归于黯淡,从怀中掏出一个盒子,递给了城隍爷,又问道:「那……还要有多少人下来?」 「这个嘛……至少五十万。」 于归一不再说话,静坐在椅子上。倒是城隍爷有些过意不去了:「那老和尚只顾得上让你来,却没想过回不去怎么办,如今这城中的人基本上是要基本上是墎死绝了,你怕是回不去了。」 「……那就让我去别的地方啊。」 「不行不行,我们有户籍制度,你不能往别的地方去。」 「……只能在南京?可南京现在又去不了?」 「嗯。不过……你可以去别的南京。」 「此时此刻还有个南京?」 「那地方现在应该是叫江宁吧,乃是我胞弟的辖地,转送个生魂过去借尸还魂,还是很容易的,唯一的不好就是……」 「说!」接连的打击让于归一已经快要崩溃了,又遇上个啰啰嗦嗦的城隍。 「咳,事情是这样的。这个天地初开之后,阴间阳间即相对而生,一个阴间就有一个阳间,阳间的辖区自然也对应阴间的辖区,除了人的生死不同之外,其他都是一样的。但是这些个世界的鬼神妖魔人皇等等除了每年到各自的上神那里集会一次,都是各管各的,所以每个世界的发展都是不一样的,但我只能央求胞弟帮我,他那里所对应的阳间远不如你之前所处的这个时候方便,还是汉唐宋明之类的样子,你可愿意?」 「不然能怎样呢城隍爷?」于归一都已经快要为自己的悲剧命运而痛哭流涕了。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那咱们来日方长,有缘再见!」城隍大喜过望的样子让于归一不明所以,但还未来得及多问什么,城隍就出去忙活了,一个鬼吏将她领到奈何桥上,想也不想就要过去,她停下脚问道:「哎,可是要喝上一碗?」 「本来就不够,哪还有你喝的?」鬼吏根本不想多留,拽着她就扔到桥下去,又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道:「一直游到底就行了。」 于归一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被人,不对,会被鬼扔到忘川河里,惊惧之下只能奋力往底下游,好在现在只是生魂,不用唿吸,也不觉得累,不然肯定早就支持不住了。一股巨大的浮力把她往前一推,她才发现自己从水面游到了水面,因为还有活人的记忆,怕呛到水,她马上爬上岸去。这边的阴间倒是冷冷清清,都不见有魂去投胎,反倒从忘川河里跑出来一个生魂,还打扮得奇奇怪怪,孟婆被吓了个好歹,当即让鬼吏抓着她扭送到了城隍那里去。 这兄弟两个长得还真有七分像,这不过这个懒散的多,趴在几案上,打着哈欠,道:「查查上次哪家的老爷给咱的香火鼎盛。」 鬼吏不敢耽搁,道:「老爷,第一自然是人皇白马帝。」 「你小子是不是被驴踢了?皇家的命数都是前世定好了的,是咱们能改的吗?你和我哥怎么一样不中用?」 「是是是……大人,小的知错了……」 于归一看着这极具封建的主僕二人,心里对即将还魂的那个世界也没有了好感。 「大人,再往下是太尉老爷……」 「哦,可是若让这人还魂到周家人身上,怕是会改了帝王家的命数,江山易主啊。何况,你忘了咱们是江宁府吗?」 「那……还有江宁世家余家了,这真是个极好的去处。」 「嗯,也行,就这儿吧。」 于归一根本没插嘴的功夫,就被城隍一个闪身到了眼前,点在了额头上,昏了过去。 -------------------- 作者有话要说: 快快快告诉我是穿了以后是女扮男装还是女穿男了…… 第27章【还魂】 江宁城中人头攒动,纷纷攘攘的往余府赶去,余老爷为了给分别多年的嫡子庆生,连摆了三天的流水宴席,还请了有名的崑曲班来唱了好几天,此时此刻戏台上唱得乃是一出新戏《还魂》,说的是一家小姐梦中与一书生相会,私定终身,醒后相思而亡,后被书生寻得,开馆復活,突破重重阻力终成眷属的故事。 第31页 旁人都说这戏构思巧妙故事讲的如梦似幻,纷纷鼓掌称赞,于归一却坐在自己的椅子上,看着周围这些人,不禁扶额,倒也不是因为这齣戏无聊,而是因为这还魂的事情,乃是她刚刚经歷过的。 她所还魂的这户人家,比起自己前世的小康之家,富足了百倍也不止,她原来以为自家在南京城中已经算是有钱人家了,但和这里一比,顿时就相形见绌了。 余老爷坐在主位上,喜笑颜开,身旁是于归一的亲生母亲,正妻袁氏。 袁氏乃是当今北禅五大家族周、袁、唐、余、王中居次位者,发迹于北都,是北禅与契丹人和亲的第一大家族。其余四家即为太尉周德玉周家,江宁余家、唐家,和帝王家了。 余家世代官拜江宁少府,掌握着大把钱财,从小耳濡目染,所以余老爷也是重欲之人,宝马香车豪宅美酒自然不在话下,更是借着正妻多年没有子嗣的藉口,正大光明的收了三房妾室,也不知道是想清了少时夫妻老来伴,还是直到十五年前有了于归一这么个老来子,他才对袁氏关爱了些。 他的左手边是几个姨娘,右手边就是于归一了,下面两侧坐着宾客和其他的儿女们,看似和和睦睦的一大家,实则暗潮涌动,每个人都极不安分。 于归一无心于这浮华场面,心中只有苦恼。 袁夫人多少年都不得生育,好不容易在老爷知天命的年纪才怀有身孕,谁曾想生下来是个女孩,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索性一狠心矇骗了余老爷,还假借道士之口,说这儿子本不应有,幼年克父,江南水软难以养活他,得到北地假他人之手才能带大,长大才能返家,且越北越好。 余士琛固然喜欢儿子,但听见幼年克父几个字也吓得够呛,当机立断就将儿子送到了姥姥家,又狠了狠心,託了关系送到契丹宫廷里。对外却不敢张扬,只说儿子生来虚弱,不能随意抛头露面。直到不久前,听闻儿子坠马重伤,又想起自己已经老迈,且已经不甚在意生死,一时百感交集,主动将其接回了家。 父子二人经过滴血相认,余士琛才想起来自己竟然连儿子的名字都不知道,一问才知道儿子多年来姓的竟然都是耶律,震惊之余不免尴尬,深思熟虑后,他说让儿子恢復本姓但不必和其他儿子一样按辈分排名,取父母姓氏即可,以表自己为父多年的失职失责。 这些自然都不是让于归一,也就是现在的余元担心的,让她担心的是余士琛太过自责,以至于要为她安排一门顶好的亲事,求得周太尉唯一的嫡女。余元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也确实到了成婚的年龄,只能以自己刚回江南,还不熟悉这边的生活,想要读上几年书,过几年再成家立业为藉口搪塞了过去。但周太尉却似乎也有意与余府攀亲,两个老头私下达成了什么约定,把亲事定了下来,并说也不急于这几年,可以让女儿等等。 这种缓兵之计,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于归一也只能拖一天算一天了。 深思之中,她被一道目光刺得有些不悦,抬眼看去,原来是安姨娘的儿子四哥弘晨正在拿眼睛剜她,目光碰在一起,他却自然而然的拿起桌上的酒敬了敬余元。余元扯出一个戏嚯的笑容,拿起酒杯回敬了他,真是一副兄友弟恭合家欢乐的喜庆场面。 弘晨怨恨他也不是并无道理的。 他没出生之前,老爷以为弘晨会是自己的小儿子,疼爱得紧,不惜给他的名字里带了自己的同音字,可是宠了没几年,竟多了个嫡出的余元。不过还好他从小不在府上,于弘晨还是肆意妄为了好些年,但也因为他自己做的荒唐事和余元回家,而渐渐不讨父亲喜欢了。甚至他今年的冠礼,都没有这个十五岁生日办得热闹,他怎么能不怨恨? 但这些并不能成为于归一可怜他的理由。 从乱世死人堆里爬出来没多久的她始终记得一件事,要好好活下去。加上现在身负秘密,所以她不能对任何人心软,让任何人威胁到自己的性命。 几日前她醒来时正身处关外草原,旁人说她摔马重伤晕了几日,险些就救不活了,她还在想是不是城隍犯煳涂,还错了魂,结果没几天就听说父亲要接她回江南,这才晓得这身子原本的主人怕是坠马的时候就死了。还好她自小长在契丹人中,对北禅的事情本就不清楚,也不知父母、家中的情况,袁夫人派了个陪嫁的谢姓老嬷嬷和家中侍卫一起去接她,让于归一得以仔细了解自己的身世和北禅的大小事情。 让受过新式教育的她重新接受封建帝制的灌输,其实是一件很难得事情,尤其是北禅这个名字,总让她想起北洋,还有皇家从古传至今,都是一家坐天下,所以皇族都是没有姓氏的,这更让她想起了另一个国家,不禁恨得牙痒痒。 但她觉得现在的皇帝倒是个贤君,也很开明,甚至冒天下之大不韪娶了青楼女子,有那么一股子平等思想。虽然好战,但却总能获胜,四海来朝,君临天下,百姓虽然负担着三十税一的农业税,但却充满着民族自豪。 「五弟,想什么呢这么出神?」余家老大余弘杰一脸笑意端着酒杯靠在她椅子边问道。 她这大哥是家中长子,曾被余士琛寄予很高的期望,但是却一无所成,只靠着父亲的关系当了个小官,管理车马运输之事,既是家中的和事佬也是家里的搅屎棍,有些像那后金的代善爷,十分窝囊,可偏偏又娶了个剽悍的老婆,不大被人看得起。这个和前世两个兄长相去甚远的大叔一直很不得归一的喜欢,也没有与之相交的心境,所以随便应付了几句,他也就自讨没趣的走开了。 第32页 戏落幕之后,三天的酒宴也终了了,余士琛发表了一番感激之词,又让余元和同僚朋友们客套几番,算作收场了。客人们纷纷散场,僕人们则忙着收拾一片狼藉,于归一怕被余士琛叫住问话,马上就往房中跑。她的房间还没收拾好,依旧住在客房,恰好还有些别的宾客也在这里,所以也只得时时抬起头和他们打打招唿,结果就看到了四哥鬼鬼祟祟的身影拉着个差不多大的小伙子往后面园子里去了。 难不成余弘晨是个断袖? 于归一小心翼翼的跟了上去,那两人也走到了假山下,她便站在假山另一侧,听着他俩的谈话。 「荟儿,明天你就要走了,不如今晚别回房中去了,我们也可一解相思之苦。」余弘晨这小子分明是不安好心,还装作深情的样子。 「晨哥哥,我怕被人发现,我们……还是等成亲之后,再一起过夜吧。」听那声音,原来是个女子。 「哼,成亲。」倘若于归一此刻能够看到,四哥眼中全是火气,口中的话也不大好听:「我家老爷子和你爹似乎商量着要把你嫁给我五弟,咱俩过了今天可就再也不能在一起了,除非,生米煮成熟饭,任谁也拦不住了。」 「什么?」周锦荟不大相信余弘晨的话,震惊的问道。她不相信一向宠爱自己的爹爹会不顾及自己和余弘晨多年的青梅竹马之情,把自己嫁给一个刚从边地回来没多久的臭小子。 「千真万确,我骗谁也不会骗你。」 「我不信,我要回去问哥哥!」周锦荟带着哭腔转身就跑,却被余弘晨一把拽了回去。 「你疯啦?现在去问肯定大吵一架,你哥还会放你出来?咱们可就真的再也不能相见了!」 接下来就是一阵沉默和女人嘤嘤的哭声,止也止不住。哭声突然停下了,于归一大着胆子,爬到假山上去看那边到底是什么动静,却看见余弘晨将周锦荟抱在怀里,额头抵着额头,小声地说着什么,周锦荟一会儿勐摇头,一会儿默不作声,想必就是他之前提的那档子生米煮成熟饭的噁心事了吧。 周锦荟的面容让于归一想起自己原先上学时关系极好的一个同学,两人关系好到像一个人,虽然外人看来她们是极为要好的朋友,但只有她二人知道,她们的感情和常人所谓的友情,是有些不一样的。然而,明明说好要一生一世在一起永不分离的,两人却因为战乱而离散了。此时此刻,即便不是因为这女子的面容,她也会因为四哥的所作所为而有所行动的,她对这个四哥,满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讨厌。 就在周锦荟终于点头时,余弘晨迫不及待的去解她的衣带,于归一也再也看不下去了,随手拿起一块石头,就往余弘晨头上掷去。也不知是从高处扔下还是砸准了地方,余弘晨竟然登时就头破血流,不由自主的倒在了地上。周锦荟抬头看了一眼,于归一立马往后藏了藏,顺着假山就跑了下去,一熘烟回了自己屋子,也不知周锦荟有没有看清自己。至少她对周锦荟的印象只是宴会上远远的一眼,周德玉的大儿子周金芳带了给她的生日贺礼来的,随行人中就有作男子打扮的周锦荟,但他只说是幼弟——周太尉有那么多儿子,谁又会去深究呢?那远远的一眼也只有个「大致同龄,眉目清秀」的印象。 后来夜里喧嚣了好一阵子才消停下来,但始终没人来打搅她,想必匆匆一眼,周锦荟并没认出她来。思及连日来的遭遇,加上劳累了好几天,于归一很快就睡着了,竟是一夜无梦。 -------------------- 作者有话要说: 题目其实比内容提要和文本更相关……内容提要只是为了装x的…… 第28章【写诗】 古人常常说读书乃是穷人家改变命运的唯一办法,其实高官贵族亦是如此,不过有钱人家往往是在自家办私塾,请专门的老师讲学罢了,余府亦是如此。请的先生也是个饱读诗书的儒生,姓夏名彬礼,表字谦君,六十有三,乃是余士琛的同窗好友,学问造诣很深,却不喜做官,常年生活在长安,谓之大隐隐于市,此番是余家小子们接连气走了好几位先生,才被余士琛苦苦哀求来的。 余家后花园中有一座小楼,做藏书之用,群水环绕,十分雅致,祖上起名为「听月阁」。家中未及弱冠之龄的男孩都被叫在此处学习,姑嫂们则在二楼学些肤浅的德行和女红,一般没有专门的老师,由诸位女性长辈教导。 于归一今天起了个大早,天还没亮,谢嬷嬷就领她到了这里,然后便离开了。她也没见到有其他人在这里,想必是来早了。看到周遭有不少书架,上面玲琅满目摆满了书,挺合她的胃口,也正好无事可做,便翻看了起来。 经子集各部所载都同华夏大同小异,只不过作者大相迳庭,而史书更是完全不同的。 史载北禅自上古诸侯纷争,天下一统有帝制后,便一直是一家之天下,颇有秦始皇一世二世以至万世的意味,皇家本姓流,后来渐渐也就不用了。北禅皇帝中三四成皆是女帝,而且,虽然有过战争起义,但却很奇怪,获胜方总会找一个具有皇族血统的人继续做皇帝,这也算是女帝频出的一个原因。 其它习俗、民族、地理、历法、巫医则都是循规蹈矩的,只是民风更为开放质朴,地域辽阔许多,似乎暗合《山海经》的布局。 第33页 「公子看的还真是认真啊,且抬抬脚行个方便吧?」一个鹤髮童颜的老头子拿着扫帚簸箕笑眯眯的对着于归一道,这人便是夏彬礼了。 「啊,好的好的……对不起。」于归一见自己太过入神,打扰了下人工作,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敢问公子看的是什么书?」 「不过是些通史而已……」 「哦?年轻人中还有愿读史书的?」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怎能不读?」 「公子可要谨言!」老头神色微变,道:「连三岁孩童都知道我们北禅虽然时而强盛时而式微,但从未有过更替,哪怕只剩一城之地也从来没有易过主。你说的这句话虽然有道理,可却不能乱说啊,否则一不小心就会惹来大祸。」 于归一也是话一出口就感觉到了有不妥的地方,连连点头称是,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终究还是没敢问出口。 夏彬礼自顾自的就往别处扫地去了,于归一却听到从远处传来一阵女子的喧闹声,原来今日轮到是二房沈岚带着几个女眷来这里了。按古时礼法,本应避嫌,但北禅却并不束缚这些,况且于归一年纪尚小,于是大大方方迎了上去,在门口对着沈岚作了一揖,叫了声姨娘,而后又对诸位嫂子一一问了好,两个小侄女生得一副可爱相,躲在母亲身后不敢看她。 「元儿,你来得倒早,看不出你这么勤奋,可吃过饭了?」 沈岚这么一问,于归一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应该时刻牢记自己叫余元而不是于归一,其次嘛,就是自己确实还没吃过饭就来了,却没想到白等了这么半天。沈岚见她尴尬,从婢女拎的食盒里拿出一个小纱布包递给她,说:「到底是知子莫若母,我去夫人那里问安时,夫人特意交代我带给你的。」 「有劳沈姨娘了。」 这又让于归一再一次想到一个纰漏——孝道中的昏定晨省竟然被自己忘了个一干二净,这几天除了硬着头皮一家子人聚在一起吃饭,远远的和余士琛、袁夫人共处一室,自己都没有主动去看过他们,不管怎么说,继续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异性女眷上了楼,于归一方才坐下,打开布包,吃起了里面的豆沙包,那味道嘛,却是不甚好吃,如果不是沈岚亲手给她的,她一定会以为是谁在故意整自己。 陆陆续续余家的子侄也都来了,十来岁的坐在老师右手边,学习文章,不满十岁的坐在另一边,只读些启蒙的书。他们既不好和余元太热切,也不好完全不理,只微微低了点头,算作打招唿了。想必是听了父母的什么闲言碎语,才会表现的这么奇怪。 他们各自坐在一起,余元虽然大他们一辈,却也不好意思硬要和他们坐在一块,自己孤孤单单的坐在了后面。 夏彬礼踱着方步慢悠悠的就走到了先生的座位那里,惊得余元一愣,没想到这扫地老头竟然就是那个全国知名的饱学之士。 「老头子我姓夏,世人都说我学问好,我也就很不谦虚的应致臻的邀来教你们了,还请诸位公子不要辱没了他的一番心意才是。」 小子们虽然都默不作声,但却默契的看向长孙余志涛,那傢伙一脸爱搭不理,根本不顾及老人家在说什么,前几任老师就是被他的鬼主意气走的。 余元看到他的表情,就是不屑的一声哼出了口,被他转过身来怒目而视,又无可奈何。 老头子却笑呵呵的问余志涛排行第几,出自哪一房,可还对他满意。 余志涛依旧是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答了几个字,第一,二房,不。 老头子也不多说什么,拍了几下他的肩膀以示鼓励,继续笑呵呵的就站在那里,讲起课来。这堂课讲的是四时景色诗文中的冬天,小憩时布置了作业,让他们每人首关于雪的诗,左边的作五言绝句,右边的写七言律诗。 余志涛从来不喜欢舞文弄墨读书习字,竟然也听话的润起笔来,其他弟弟见平时的混世魔王都给这老师面子,相互对视几眼,也抓耳挠腮的写了起来。 余元想了想,想到了岑参的那首名作《白雪歌》,写下了几句。就听闻谢嬷嬷在门外叫她的名字,说是老爷叫她去见客。 她抬头看了看夏彬礼,得到应允后就匆忙跑了出去。 一路上谢嬷嬷也没说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引得她的好奇心更重了。 见客人的地方是余士琛的书房,想必着客人是他极为重视的。 屋内只有三个人,连随行在侧的僕人都不见一个,余士琛拿出自己平日最喜爱的一套崑崙玉材质的茶具,亲自奉茶待客。年纪大些的那个客人生的粗犷,约摸四十多岁,一口一个老兄的叫着余士琛,显得极为豪迈。她旁边则是个娇小的女子,年龄似乎比她大些,一脸不悦,手里揉着一块方巾,都快要揉烂了。 她仔细看了看那个姑娘的脸,鹅蛋脸,杏眼柳眉,小鼻子,嘴唇微翘,似乎是对什么事情不满意呢。啊?这个姑娘不就是前两天和四哥窜到假山后面的那个假小子么?也就是周太尉的女儿周锦荟了? 「贤侄,这才第一次见就盯着我家闺女直勾勾得看?别担心,以后有的是机会!哈哈……」周德玉和余士琛完全不是一种性格,见到小辈如此,开起了玩笑。倒是余士琛有些羞恼,骂了几句。 「世伯……其实在前几天的宴会上,我曾见过周小姐的,我还以为……」 第34页 「那是她又顽劣了,被我宠坏了才会这样,你不必在意。倒是需要找个人来收收她的心了,老大不小总这样任性也不是个事儿啊。」 「呃?」可是伯父,为什么这话听起来不像是嫁女儿倒像是娶媳妇儿呢? 「余元前面是在读书吗?」 「正是。」 「吶,荟儿,你也别就坐在这里,让余元带你去他们读书的地方,我和余大人还有事情要说,你在这里碍事儿。」 「谁碍事?我就知道爹爹早就觉得我是累赘,恨不得早早将我送出去,呜呜呜……」周锦荟一秒变了脸,就哭了出来,弄得周德玉尴尬不已。所有儿女中,只有这个女儿是嫡出的,自小被宠上了天,在家里除了周德玉和一般不管事儿的周夫人,她就是说一不二的主儿。此时此刻她居然一下子就哭了出来,怎么能让周德玉不失措? 「荟儿啊,爹怎么会嫌弃你呢?这么多年来什么好事不是紧着你先?乖,听话,先让余元领你转转,爹爹等会就去找你。」 「嗯……那爹爹要答应我个请求。」 「啥?」 「让师傅回来教我。」 「这……好好好。」 周德玉刚一同意,周锦荟就一蹦三尺,跳到了余元身边,吐出俩字儿:「开路。」 余元不敢惹她,点了点头,走在了前面,隐约听到后面屋子里周德玉道歉的声音:「余老哥,别见怪,十八岁的大姑娘了还是小孩子性格……也不知余元会不会嫌弃她,实在不行,还是许给晨儿吧……」 「周贤弟,俗话还说女大三抱金砖呢,她这是天然去雕琢,老夫倒觉得很可爱呢。」顿了顿,后面的话已经不太清晰了,大致就是说了些什么自己的儿子自己了解,弘晨心无大志并不如余元合适之类的话,周德玉当然明白现在这两个儿子,谁在余士琛心目中更重要,也不再多说什么。重中之重的其实还是他想让女婿入赘,一来女儿不受婆家的气,二来找人继承自己的衣钵,如果余弘晨和自己的儿子们一样,都是不成器的,也就没必要执着于他了,倒是余元年纪还小,可塑性高些。 往听月阁去的两个孩子一前一后,一个有意不多说话,一个则呕着气,半句话也不曾说,当然更不可能知道,自己的终身大事,就这样被定了下来,即便有那么多早就知道的意味在其中。 夏彬礼正在品评众人的作业,口气夸张的念着余志涛的诗:「大雪飘下好似糖,入口就化却不甜。多吃几口喉咙痛,再来几口额头烫。」 一众小子都笑的前仰后合,余志涛自己也跟着笑,夏老师道:「这可以算作勉强押韵,但意境太差,太差,给你个乙级三等算作及格。」而后他见立在门口的两人,便摆摆手让她们坐下了,顺手拿起了余元的诗念到:「北风捲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老人家捋着鬍子,抿唇点头,说了个好字,给出了甲级二等的高分。剩下的侄子们听了虽不知好在何处,但听到这么高的分,也都纷纷惊唿,转过头去看余元,只听到余志涛竟叫了一声:「四婶?!」 -------------------- 作者有话要说: 求纠错,每章的错误都可以写在下面的留言中。 ———————————————————————— 改了个错,没有更新,sorry! 第29章【明斗】 按年龄,余志涛只比余弘晨小了一岁,虽然二人平时是叔侄,但却与兄弟并无二致。周家和余家相交多年,每年都会来往走动,他也算是看着四叔逐渐对周锦荟生出感情的,心中也早就把这个人当作了自家婶子,戏言叫着叫着也就顺口了。这会儿因为作诗的事对凭空冒出来的小叔本就有些不满,嘴一松就叫出了口,弄得大家都有些尴尬。 周锦荟却不生气反而很开心的样子,走过去摸了摸余志涛的脑袋,叮嘱他好生读书,大小伙子被摸了个脸红,兄弟们又是一阵闹笑。 余元被晾在一旁,都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于理,这位周姑娘怕是快要成为她名义上的妻子了,这会儿基本已是定亲状态,这样被人羞辱,无异于不给她面子,她好歹也算作长辈,被这些侄儿们看不起,以后就算是以嫡子身份继承家业,也会被人不服。 但于情,她和这姑娘只见过两面,且都不太友好,相比于四哥,她反而是半路杀出的程咬金,碍于她的真实身份,她本就觉得自己不太对得起周姑娘。 「唉,小涛,以后你可就不能叫我四婶了,我爹要让我当你小婶,我也没办法啊。」周锦荟说到这倒真像是打心底不开心的样子,丝毫不带矫揉造作。 「什么?太尉爷爷要把你嫁给一个来歷不明的臭小子?」余志涛说的兴起,血气沖了脑袋,更加肆无忌惮。 「余志涛!」余元本也忍无可忍了,却不想夏彬礼先她一步喊出了口,说叫起来:「你怎能如此目无尊长?」 「本来就是啊。他刚一生下就被抱到塞外,谁不知道塞外连马驹羊羔都有长不活的,何况一个婴儿?后来听说他坠马,昏迷不醒,大夫都说了回天无力,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又活蹦乱跳了?还有,他长到这么大一直都姓耶律,说不定……哼哼,说不定本来就是耶律家的野种,送回来也是个奸细!」 第35页 余元浑身发抖,拳头紧握,想要辩驳,却见夏彬礼对着她微微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说话。 「放肆!」果然,沈岚的声音从从楼梯上传来,她极沉稳的下着楼,脸上的不快显而易见,语气也很不好,道:「志涛,你怎么这么没大没小?说出这些话,让你爷爷知道了,还有你好活?」 余志涛见自己的亲奶奶下了楼来说教,顿时就不敢多话了,转过身趴在座位上耍起赖皮,一语不发。 「周姑娘,能随老身来这边说几句话吗?」周锦荟见老人家不復怒容,而是慈祥的对她笑着,似乎并没有责怪她的意思,也就点点头,跟了过去。走到墙角,才敢心虚的看了看余元,看她一副受气包的样子,眼泪都在眼眶里开始打转了,不觉心情好了许多。 「周姑娘,我们家是个大家,儿子多,麻烦也就多,还请你多担待。」 「您是长辈……这样说,锦荟有些受不起……」 「元儿……是夫人唯一的孩子,从小命苦,不在父母身边长大,何况她年纪还小,如果她唐突了你,你要多让着她。」顿了顿,不出周锦荟所料的,沈岚说了句但是。 「但是,不论如何他都是夫人的孩子,老爷和周大人怎么定你们的亲事,你都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正所谓前尘往事不可追,你心中万万不能再想着其他人了。」 周锦荟抬起头,看着沈岚严肃的神情和凌厉的双目,又偷瞟了几眼可怜兮兮像小猫儿般的的余元,竟鬼使神差的说了声:「好。」想想余弘晨,竟也只觉得是从小认识的不多的同龄公子哥中,还算喜欢的罢了,那天他要自己留宿,想要私定终身时,自己心中也是不愿意的。 话说回来便是,觉得余弘晨还算有趣,又相识多年,似是时间久了觉得二人年龄相当,自然而然该在一起而已,此中是否真有情,或者只不过是友情,也说不大清楚。 夏先生说书房中满是尘埃,无人打理,上书房来时诸位公子又姗姗来迟,可见诸位公子无心学习,所以明天早上迟到者要挨戒尺,屡犯者则要将这里打扫的一尘不染,否则便要向老爷申请不给饭吃略作惩戒。 诸位公子哀嚎几声,夏先生就已经不见了身影,他们围在余志涛身边,问他明天如何是好,他本就挨了骂心情不佳,故道:「老头子知道咱们弄坏了椅子,所以一直站着,而且拍我那几下子虽然看着不用力,却疼得很,如果不是我平日里挨打挨习惯了,早就叫出声了。他既然这么有能耐,肯定还有别的手段,与其来了挨他的收拾,还不如睡个回笼觉,顶多被我爹打几下了事。明日我是不来,你们自己看着办。」他说完,就拿了自己的东西,往外走去。路过余元时,还不屑的哼了一声。 别的小少爷听他这么说,想来的也不敢来了。都默默的收拾了东西,就离开了,只有三哥余弘仁的大儿子志澎走了过来,给她恭恭敬敬的打了招唿,而后才离开。 余元点点头,看他走远了,墙角正在说话的两人也没看着她,才拿袖子抹了抹没流出来的眼泪,心里有万般的苦楚,却不能和人说。 想她小时候没了母亲,自己在外求学,虽然父亲打理家中生意,生活很宽裕,但却也很少实实在在的关心她,哥哥们战死后,她更是孤独。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真心喜欢的人,却是个女孩,千迴百转二人走到一起,却赶上战乱……而后国破家亡,自己做梦一样魂归于此,却又要时时刻刻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过担惊受怕的日子。现在更是因为一个和自己本没有瓜葛的女子,被人欺辱嘲笑。 她不服,也不愿意就这么窝窝囊囊的当包子,豆腐冻硬了都能做杀人的兇器,凭什么她就总得被命运摆布,事事不顺心? 好歹,她也是走过一遭鬼门关的人,那可是实实在在的鬼门关啊。 所以,她再也不会平白让别人小觑了。 思及此,她往墙角走去,对沈岚道:「姨娘,我们已经下学了,我先退下了。」 「别忙着走,夫人说下学后让我领你去见她。」 「这……好吧。可是周小姐……」 「等会儿锦荟和姑嫂们一同吃午饭,可方便?」沈岚微笑着问周锦荟,周锦荟当然不得推辞,答应了下来,低了下头,就往楼上走去。上到一半,回过头来,说了句:「余弘元,那天谢谢你……还有,你别生小涛的气,他……他是被人教坏的。」而后就跑上了楼。 余元怔了一下,这姑娘连自己名字都没搞清,就莫名其妙生了自己几天闷气……不过眼下态度却有所转变,看来都是沈姨娘的功劳。她已经决定了以后在家里要恩怨分明,所以也很感激的对沈姨娘深深作揖,道了声谢。 「使不得,你要知道家中只有你娘亲才是正儿八经的夫人,我们终归是下人,你这样客气,被别人看了去,是要说闲话的。」沈岚是个有自知之明的女人,早上进门时她本就想给余元说这事儿,但却不好让这孩子碰一鼻子灰,但一而再的这样,她就着实有些受不起了。 「姨娘,你千万别这么说,人人生来平等,我不知道上等人下等人是谁定的,但我知道对我好的人我也对她好便是。」余元说的句句在理,也十分真诚,沈岚点了点头,只说以后在人前还是要注意些的好。 夫人袁枫的房间里点着香,熏得余元脑袋晕晕的,生怕自己说错话。 第36页 「元儿回来这么多天都不曾来看过为娘,可还是在怨恨我吗?」房中除了他们二人,只有沈岚了,但袁夫人却不避讳什么,似乎对她很是信任。但这问题却让她很难回答,她不来看袁枫,是因为害怕说漏嘴什么,但心中对骨肉亲情还是不排斥的。可话说回来,当母亲的当年狠得下心把她送走,这么多年才接回来,这个为娘的人对骨肉亲情的重视,又有几分呢? 见她不回答,袁枫竟然抹起了眼泪。沈岚急忙拿了自己的手帕去擦,却被轻轻推开。余元站在那儿什么都没做,却也无端内疚了,只好说道:「呃……娘……,我不是有意躲着你的,只是突然多出这么多家人,觉得不知该如何自处,手足无措而已……」 「元儿,别怪你娘狠心,如果当初夫人没有这么做,可能你们现在过的要比现在惨澹很多。夫人这些年来,也不好熬啊。豪门贵族,也总有不由自主无可奈何的时候。周小姐就算是太尉老爷的掌上明珠,不也一样要听她爹的话?」 沈岚的劝告让余元有些同情袁枫,她嘆了口气,又想起在听月阁时候自己想过的那些事儿,道:「如今我既然已经回来了,便不会再让娘受委屈了。」这话既是说给人听的,也是不得不这样做的,如今,想要保命,想要好好活着,她也只能竭尽全力在这个家中为自己争得一席之地,乃至日后掌握全局。 袁枫还想说些什么,门外下人却来传话,说是老爷今天招待周大人,提前了半个时辰用饭,让请家中的老老小小过去,三人也不好耽搁,略微拾掇了几下就去了。 过了没多久,饭菜都准备妥当了,只见房中几张大桌子依次排开,余士琛和周德玉落座在一小桌上了,正在对饮,袁夫人陪在一旁给二人添菜,周锦荟则睁大着眼睛听他们谈天说地。剩下的几张大桌子分别坐着剩下的几个姨娘和姑嫂,余家兄弟几人则领着儿子坐在一桌。 落座到现在,余元已经被四哥不怀好意的灌了好几杯酒,虽说这酒喝起来并不辛辣,但她一向不喜饮酒,喝了之后胃里烧烧的,脑袋也有点晕了。 「来,五弟,这是庆贺你平安归来的。」余弘晨又端起一杯,朝她敬来。她勉强应承下来,摆摆手说不再喝了,余弘晨却阴阳怪气的冒了一句:「五弟在塞外长大,成天和辽人呆在一块,怎么如此不善饮酒?」 他还是怀疑回来的这人并非余元。 「弘晨,你行了,一家人好不容易团聚,最重要的就是开心,你不要再提小弟的伤心往事了,这杯我代他喝。」老三余弘仁看不下去,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余元也坚持不住,趴倒在了桌上。 朦朦胧胧,她看到周锦荟走了过来,对她说:「真不能喝,我爹爹让我扶你回屋,餵?」余元却不搭理她只是拉住了她的手。 「锦荟……别理他,来,我们喝一杯,喝个交杯酒!」余弘晨其实也喝多了,不过是强撑着,余元一倒下,他也飘起来了,顾不得体统的扯着周锦荟,胡言乱语起来。这情形让周锦荟很是尴尬,袖子被人扯出去好远,手里又坠着一个,一时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第30章【暗斗】 余元听见「交杯酒」几个字,却坐不住了,呵到:「你再说一句试试?」她一下子站了起来,却不想用力过勐往后栽了过去,却以为自己还站着,手都没捨得松开,往怀里一扯,就带倒了周锦荟,两个人一起倒在了地上。 但她却抓住某一瞬间清醒的念头,把周锦荟揽在了怀里,垫在了她身下,而后就不醒人事了。 众人看见这一幕即刻不復之前的喧闹,屋里一瞬间安静下来。 周德玉恰看好看到了余元护住周锦荟的一幕,甚为欣慰,见女儿并没伤到,便主动给了余士琛台阶下,道:「年轻人就是年轻人,这酒量还得练练,不然大喜之日哪里还有力气洞房?」 「周老弟所言甚是,还是我平时对他们疏于管教了,今天有失体统,两个孩子的大喜之日,我们一定要畅饮一番。」 看似客套的几句话,却让屋里人们的命运无形中都发生了改变。 四房安荣竹听到自己儿子当太尉女婿的事情彻底没了指望,顿时就呆若木鸡,失神的跌坐在椅子上。而她那儿子,也只能苦笑几下,拿起酒壶喝了个底朝天。已经站起身来的周锦荟看他们这样,反而生出几分异样的感觉:自己若为男子,此刻定当站出来说出自己心中所想,而不仅仅是这样听天由命,这样势利的母亲养出的懦弱儿子,自己嫁了,除了那几分喜欢,又能有多少幸福?倘若有一天他不再喜欢自己,另有所好,自己又该如何是好? 想到这些,往日的情分竟也有些飘渺了,生平第一次,她对晨哥哥感到失望不已。本欲争辩几句的周锦荟,十分反常的一言不发,转而去帮别人扶余元起身。 反观袁夫人,大有扬眉吐气之势,笑逐颜开,一改之前的矜持,和周德玉谈笑风生,商量起了婚礼细节。 周德玉突然想起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道:「其实……有件事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我却不知当讲不当讲。」 余士琛夫妇二人自然不能说一个不字。 「小女是家中唯一的嫡出,按北禅风俗,继承家业虽说是合情合理,但也不免要和兄弟们不和。我……出身行伍,身体本就有旧疾,也不能一辈子护着她,实在是不想自己百年之后,让她们娘俩受苦被欺负,也不想女儿受婆家的气……所以,老弟我索性想招个上门女婿,令郎一表人材,深得我心,只是不知道二位舍不捨得……若是捨不得,我也不好强求,只能另求次品了……」 第37页 周德玉说的言辞恳切,动情晓理,却又不留退路。 余家人之前对这事有所耳闻,却不曾想他真的会说出口。论出身,余家稳压周德玉这个新贵。但论近些年来的权势,无人能出周德玉之右,结交了他的人都是平步青云,而忤逆了他的人,基本上都没什么好下场。 余士琛权衡利弊,好不容易苦心营建的关系,和一个儿子孰轻孰重,他还是分得清的,何况余家儿孙满堂,香火旺盛,也不缺余元一个。 余士琛略作思考,就答应了。倒是袁夫人立马就变了脸色,直接回绝了。 她是有自己的打算的。娶个媳妇儿进门,每天生活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即使发现了她们母女的秘密也来得及补救,凡事也还控制在她手中。但如果去了周家,就不一样了,从上到下的每一个人,都在盯着余元看,每个人都随时有可能觉察出她的异样,从而引来杀身之祸,届时就不止是她们母女二人小命不保了。 余士琛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尴尬不已,对周德玉赔了几句不是,叫大儿子余弘杰来陪酒,又令众人坐下继续喝酒,就扯着袁枫进了屋。 「夫人!平时你也是识大体的,怎么今天这么鼠目寸光?你知道有多少人做梦都想做周大人的女婿吗?」 「可是老爷,这可是上门女婿啊!她家女儿以后是不会被人欺负了,那我呢?妾身一个人孤零零的过了这么多年,孩子好不容易回到身边,竟是转瞬即要离开了?」 袁枫不能说实话,只能拿出寻常女人老了之后所担忧的心事当作幌子。余士琛想了想,说:「无论如何,还是要先和周德玉关系更近些才行。你暂且不要担心你自己……」余士琛顿了顿,改了之前强硬的口气,嘆了口气,继续说道:「你我二人终归是要葬在一处的,我怎么会忍心你老来受苦?」 袁枫怔了怔,不再多言。 婚事也就这么定下来了,具体日子则要耗费些时日才能定音。 次日余元酒醒已是日上三竿,袁枫叫她过去,想必是要交代些事情。 袁夫人屋内的香淡了许多,应该是专门为了她换了一种。袁枫和沈岚在矮塌上对弈,见余元来了,二人都停下手不再落子。 「元儿来了,我便先出去吧。」沈岚说着就要起身,却被袁枫以一句不碍事拦了回去。 「元儿,我本以为结婚这事也不能越过去不做,就假意高兴的应承了,想着娶个媳妇儿回来,不管出什么事好歹都还在我眼前,还能给你拿拿主意,没想到周大人竟然动了让你入赘的心思,我说不过你爹,也只能靠你自己了。」袁枫看着余元,无奈的说道。 「这种事?我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啊……」即便知道,也不敢轻易尝试啊。 「咳咳,可能当娘的本不应这样教你,但是性命攸关,只能为难你了。要怪就怪娘当年一时煳涂吧……」袁夫人带着几分为难,又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继续说:「如今想要保命,就只能牢牢抓住周锦荟,让她即便发现了你的真实身份,也能为你守住这个秘密。如此一来,你便要……」 「便要……?」具体呢?娘亲你倒是说重点啊。 「你便要让她真的喜欢上你。」 让她喜欢我。 余元脑袋里有根筋勐跳了一下,像在提醒她这事儿有多么不可思议,荒诞离奇。 「喜欢到不管你做了什么,只要稍稍解释她就能理解你,对你死心塌地。」 让她对我死心踏地。 袁枫还在说着什么余元已经听不进耳了,她不敢想像这个有些陌生的,她所谓的母亲为什么会有这么惊世骇俗的想法,也零零散散想起前世的记忆。她有点怕喜欢上一个人,也怕让一个人喜欢,她前世活的有头没尾,所以尤其怕有朝一日自己无法守护所重视的东西,她想起一张模煳的脸,和一些朦胧的情感,她不想再经歷一次,只想好好的活过这一世,但有些东西是她不敢奢求的。 她怕自己先动心,先喜欢,先死心踏地。 犹记得所有的开始都是懵懂甜蜜的心动,然后是逐渐接近的新鲜喜悦,可是倘若还未到相处多时的厌倦,就碰到了人祸天灾的离别,会是比貌合神离的渐行渐远渐无书,更让人难过吧。 周家,不是长久太平之家,北禅似乎也到了盛极必衰月盈则亏的边缘,如果再一次发生离乱,动心之后的自己承受得住种种变故吗。且退一步,周锦荟从小跋扈,任性妄为,能是她轻易治得住的人物吗? 「夫人,你这是拿命在赌啊……」沈岚嘆了口气。 「当年我拼了老命生下她时,你也是这么说的。」袁枫倒神情淡然,像是说和自己无关的事情一样。 「既然娘和姨娘多年前已经决定了孩儿的命运,我也只能硬扛了。」余元听家中有人说过袁枫高龄生产,算得上是九死一生,虽然她只不过是于归一,但却也不能抹杀了这副还魂身躯的再造之恩。 这边三人并未因为高攀大喜过望,安荣竹却因为儿子的好事被搅而恼火了很久。 余弘晨窝在榻上吸着东海之外进贡的一种菸草,对他娘和大嫂在一边的数落完全听不进分毫。 大哥余弘杰娶了个悍妇,一向不得亲生母亲沈岚喜欢,却很得安荣竹的喜爱,一来二人年龄差不多,二来都对嘛,就是因为袁枫和沈岚关系甚笃,她们二人自然而然就在这家中走得近了。 第38页 他倒也不是不喜欢这个嫂子,只是不愿意多个娘出来而已,尤其是在被数落的时候。 「弘晨啊,你还记得当初锦荟来咱们家玩儿,娘怎么和你说的吗?」 那时候余弘晨和周锦荟都还是屁大的孩子,周德玉还不如现在显赫,娘说离那个武家出身的野丫头远点,小心她打伤了你金贵的身子。可是,那时候他却偏偏喜欢那个和家中死气沉沉的女子都不一样活泼女孩。 「娘看出那是大富大贵的人,让你早早和人家走得近些,你可还记得?」 余弘晨想要争辩,却又觉得可笑,不再说什么。 周德玉逐渐升了高官之后,对余家的态度也从之前的上赶子巴结,变成了平平常常的同僚往来,安荣竹方才觉得这个喜欢粘着自己儿子的姑娘有了当自家儿媳的资格。 「后来娘让你早些下手,以免出岔子,你可听了?倘若真有私定终身的事情在,说不定你们还有可能,我能去找老爷说。」 余弘晨心里生出一丝悲哀,自己虽然出身豪门,却摊上一个出身卑微的娘亲,教他的都是些下三滥的法子,看人家家中逐渐飞黄腾达起来,就让自己像见了蜂蜜的狗熊一样扑上去。 「好了,别说了!」余弘晨把玉菸嘴摔在地上,冲着自己的娘一字一顿的说道:「我从未喜欢过她,看见她也没那种心思,所以您别再想着要改变什么了。不过是个女人而已,大丈夫何患无妻?没了她天底下其他权贵的女儿,哪一个不够资格做您的儿媳?」 安荣竹被自己儿子嘲讽的说不出话来,门却被一脚踢开,周锦荟满脸是泪的望着屋里的人,喘气都有些不顺,定定的看了几眼余弘晨,转身就跑。 余弘晨看她那样子就知道刚才屋里的话都被她听了去,想要解释却被亲娘给拽住了,做了几下样子,也不再动弹了,只是立在那里。 周锦荟满肚子委屈,只想往父亲那里去,着急之下竟然在来过多次的余府里迷了路,到了一个人都没有,院子也变得很杂乱,没有花草,像是个菜园的院落中。天色也慢慢暗了下去,情急之下加上委屈,就一个人抱着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直到哭的声音嘶哑。 「你怎么会在这?」余元的声音充满诧异。 听见有人的声音,周锦荟抬起头看了看,就扑到那人怀里,继续嚎啕起来,反覆抓住救命稻草一般。 第31章【讹诈】 「我……我走着走着就迷了路,怎么也走不出去了,这地方我从没来过……」周锦荟时年一十八岁,比余元年长三岁,趴在她的怀里,还是废了些功夫的,时间久了,腰力不支,抹了抹鼻涕眼泪,就不再维持那个别扭的姿势了。 余元听完笑着对她说道:「此处乃是府中荒废几十年的一处宅子,用以放置杂物,这些天我时常来取几本旧书看,才重开了门。」 「你喜欢读书?」一直把自己爹当作偶像的周锦荟从小顽皮,听到余元专程为了找几本破书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诧异不已。 「来年四哥和几个侄子都要参加科举,我也想试试。」其实还因为闲得无聊。「这么荒芜,看你那哭的,吓坏了吧?」 「哪里是吓得?我是胆小的人吗?」周锦荟想起之前的不快,一下子拉下脸。 「那……你是为何……」 「要你管!」周锦荟不等余元说完话就呵出了声,继而兇巴巴的说:「领我出去。」 「……好。」余元也不想多和她呆在一块,领着她就往外走去。行至院子与外界连接的小门处,却发现原本大开着的门从外面锁住了。周锦荟踹了几脚,既不见外面有人搭理,也不见门有丝毫动弹。 「奇怪,怎么就锁了门?」余元看着周锦荟,底气都有些不足,明明说好了要领这人出去的。 「你问我?」周锦荟瞪大眼睛,问了回去,却忽略了其实这么多年来,她虽然偶尔来一次余家,但她待在在余家的时间也着实要比余元多。 「可能是下人不知道我还在里面,锁了门……无妨……我拿了后门钥匙,我们从后面的小门出去便是。」余元只能陪着笑,讪讪地说。 后面的小门之外直通大街,此时已经是月上柳梢头的时候了,城中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热闹非凡,比长安夜市喧嚣百倍,周锦荟来了兴致,也不顾及余元,就在人群里左右穿插着。 余元时而看得见她,时而看不见她,心中很是着急,担心她出什么意外。果不其然,再看见周锦荟的时候,她正被一个穿红戴绿的中年妇人扯住袖子,面红耳赤的争论什么。 还没等她走过去,就听见那中年妇人嚷嚷道:「刚才分明就是你偷了我的钱,被我抓个正着,还不承认?」 「哼,你那点钱本姑娘可看不上眼。」周锦荟面露轻视,神色懊恼,心中全是接连两天都被扯了同一顺的袖子——这样下去衣服的两边就要大小不一了。 余元当然知道以周锦荟的身份,是不会做偷鸡摸狗的事情的,何况,她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哪里有擦肩而过瞬息之间取人荷包的本事。 余元从人群里走了出去,对那妇人道:「这位大婶想必有所误会了。」 「说谁大婶呢?你从哪跳出来的?关你何事?你算什么东西也要来多管闲事?」完全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架势。 第39页 接连四问让周锦荟和余元二人一愣一愣的,但余元还是和和气气的回答道:「大婶平白冤枉家姐,我自然要替她申冤了,还请您……」 「啰嗦!别和她废话。」周锦荟一把甩开被抓的袖子,两手抓着那女人的领子,一字一句的对她说道:「我告诉你我是谁你且听好了,我爹是周德玉。」 周围原本议论纷纷的人静默了,那妇人也呆了一下,而后人群开始爆笑起来,反而让两人摸不着头脑。 「你要是周太尉的掌上明珠,我就是皇后了!」那妇人一把推开周锦荟,也大笑道:「大家都知道,周太尉的女儿是一个身高七尺,腰如铁桶,长相随爹的姑娘,怎么可能会是你这种样子?」 周锦荟平时受家风薰陶,是有些喜欢舞刀弄枪,但也终归是有小女儿心思的,听到自己在别人口中是这般模样,怒火中烧,转身就要走。那妇人却当她是畏罪潜逃,又去扯她的袖子,这回可好,那袖子经不住一而再再而三的拉拉扯扯,嗤的一声就断成了两截,她藕白的手臂就□□裸的出现在了众人眼前,人群中还有好事者发出啧啧称赞之声。 周锦荟面红耳赤,受不住这般羞辱,抬手就是一巴掌,余元想去拦已经来不及了,那妇人也气急败坏,眼见二人就要扭打起来,余元眼疾手快,踮了踮脚把自己的外衣披在了周锦荟身上,错了错身站在两人中间。 「你偷了我的荷包还想就这么走了?我的荷包乃是水蓝色的,上面绣着朵牡丹,中有银票一张,散银六七两,你可敢拿出来让我看上一看?」 「我……」周锦荟说了一个字就顿住了,附在余元耳边道:「奇怪……她怎么知道我钱包的样式和里面的东西?」 她话一出口,余元就暗叫了一声不好,看来是遇到当街碰瓷的贼人了。 这种贼人专挑在热闹的街上下手,往往结伙而行,有人专门跟在想要下手的人身边,一路下来也就探查清了其荷包的款式、色彩、中有何物,成为了自己的证词,而后再找茬挑起争端,以此为证,详细道出种种细节,不容人辩驳。 放眼望去,四周人群中果然有几个贼眉鼠眼的也在围观,想必就是这妇人的同伙了。 「说不出话来了吧?快快还来!」那妇人眼见阴谋得逞,喜上眉梢。 「你!你耍诈!」周锦荟在长安时虽也时常熘到街上,可总有侍卫在一旁看护,或者远远保护着,她哪里见识过这种场面呢?传闻虽说她跋扈,可她母亲是正正宗宗的大家闺秀,所以她根本不曾知道人世间还有这种事情,更不知该如何处理了。 「让开!都让路!」一行寻街捕快冲散了看热闹的人群,为首的捕头看了看三人,问了问事情经过,听完三人七嘴八舌的解释,大手一挥,道:「当街闹事,通通带回衙门。」 周锦荟想要争辩,余元却对着她摇了摇头,替她整了整衣服,而后牵着她的手,跟在捕头后面,往衙门走去了。 一路上那妇人昂首挺胸,还不时和小心翼翼跟在近旁的几个同伙眉来眼去,手势纷飞。 周锦荟则低着头话都不想说,想起今天着实是倒了血霉的一天。今天先是听到了余弘晨和安荣竹在屋内的对话,让她羞愤不已,不过她安慰自己,羞愤不是因为多么喜欢余弘晨,而是看错了人之后的愤怒。接着便是伤心之下走错了路,一向胆大的自己被吓得不轻。 更倒霉的是自己的丑态被余元看了个真真切切。 不管今后如何,她都不愿意在这个小屁孩子面前失了面子。 可是没想到的是更倒霉的还在后面,莫名其妙的被这个夫人讹上不说,还被当街扯破衣服,更过分的是,她将要生平第一次被人带到公堂上。 想到第一次……她又想起来那天晚上余弘晨拉着她到假山后面和她说的那些话,真是要气死人!还有,没想到的是第一次上公堂竟然是和身边这个半大的孩子,真是丢人!不过刚才这人还知道把衣服脱下来披给自己,倒还算有几分良心。 余元抬头看着身旁这人脸色瞬息万变,越来越臭,也不敢和她说话,只能跟在一旁,又勐地看到她对着自己笑了一下,又像是似笑非笑,心就勐地漏跳了一下,不过自然是被惊吓的。 几人在衙门里站了半天,捕头才从后面走出来,道:「老爷已经睡下了,先将这些犯人收押吧!」 还不等二人说话,那妇人先沉不住气了:「我可是被偷了东西的人,你一个小小的捕头,怎么敢关我?」 「你看我敢不敢。」捕头剑眉一挑,斜着眼反驳道。 「大哥,我们是被冤枉的!」余元对这后世的巡捕房和眼下的衙门都甚为反感,更不必说里面的人了,她好言相说,只盼着能早点离开这儿。 「冤不冤枉自然有人定夺,你们自己说的哪能算数?来人,将她们带入小囚室分别关起来。」 所谓小囚室便是暂时关押嫌疑犯的地方,顶多容得下两人,比普通牢房要好上很多,但若要和家中相比,当然差了不止一两点。 周锦荟和余元被关在一间囚室中,入夜后这终年不见天日的牢房也冷了许多,余元因为把外衣借给了周锦荟,勐地打了个喷嚏,惊天动地,把靠在墙上迷迷煳煳快要睡着的周锦荟吓了个好歹,可思及余元打喷嚏的理由多半也是因为她,便不好说什么了,反而有了几分感动。 第40页 「你本可以袖手旁观的,结果被我连累,难为你了。」 「我总也不能……啊嚏……放下你不管啊。」余元揉揉自己的鼻子,坦然道。 「你要是冷,我把衣服还你……」 「别别别……」余元也不知该怎么劝她,只能急中生智道:「既然已经有了婚约,你要听我的才是。」不知为何,后半句声音低了几度,显得底气不足。 「……好吧。」放在平时,这种话周锦荟是会反驳回去的,但是只有她们二人在阴冷的牢房里,她却听话起来,还说:「不如靠在一起坐下吧……也暖和些。」 两个人都有些害羞,但也都默契的没说什么,想靠着坐在了满是杂草的木床上,余元不经意碰到周锦荟的手,发现比前面凉了几分,握着她的手一边给她暖着手,一边宽慰道:「家中定然已经知道我们不见了,派了人找,就算没找到,也不必怕,那捕头虽凶,也不过是因为不认得我们二人,明天他老爷看见我们,自然认得出来。」 「明天我定然要让他们见识个好歹!还有那泼妇!」周锦荟一想到「报仇雪恨」的情形,已经激动了起来。 「里面的人安静些!莫非是想讨打?」远处传来狱卒的声音,周锦荟梗着脖子想要反驳,又被余元拦了下来——人在矮檐下,怎能不低头?直接把她的头按在自己肩膀上,说:「睡吧,别再折腾了,留点力气明天用。」 周锦荟嘴上虽然说着余元个儿太矮肩膀太低脖子都要弯断啦,一点肉都没有硌的人耳朵疼死啦,但身体还是很诚实的受不住困顿侵袭,自己往下蹭了蹭,枕在了她的肩膀上,之留下一句:「你要快点长高长大,不然姐姐可等不住你。」就睡着了。 余元嘴角抽搐却不知道该怎么辩解,动也不敢动,就那样僵着身子勉强睡了过去。 -------------------- 作者有话要说: 清水啊清水=。=突然想起自己还是读者时候的晋江…… 第32章【启程】 第二天早上一睁眼,余元就被吓了个好歹——昨夜抓她俩的捕快们,全都低着头站在牢里,牢门大开,外面是那年轻捕头,虽然一脸桀骜不驯,但还是被府尹老爷训的气焰全无,耷拉着脑袋,背靠在墙上,一副吊儿郎当任君採撷,啊不是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的模样。 余元猜想,应该是府尹老爷醒后听说了昨晚的事,加上余府派了人来寻,才会有这副光景吧。她耸了耸肩膀,周锦荟嘟囔了两句就也醒了,睡眼朦胧的看了看周围,立马来了精神。 「这下好了,一定是爹爹找到我们了!我要让他们知道知道本小姐的厉害!」语毕,二话不说跳下木床,对着那些小捕快就是噼哩啪啦一人两个耳光,打完后潇洒的一转身,又坐在了木床上,一条腿踩在地上,一条腿踩在床上,背靠着余元,一副欺男霸女的做派,一点都没有昨天的惨样了。 余元这半个肩膀昨夜就一直不得闲,今天痛的都快要散架了,又被周锦荟这么一靠,当即就嘶的一声叫出了声。 周锦荟转过头望着他,问道:「怎么啦?本小姐太重?」 「没有……」余元摇了摇头,也不好解释。 府尹听见里面的动静,忙不迭的跑进来,堆着笑说道:「您二位醒了?咱先出去吧?这冷啊。」 余元点点头,就要站起来,却被周锦荟拦住了。 周锦荟看着府尹一张俊脸,就觉得他不像个好官,年纪轻轻,身材颀长,脸上的鬍子剃的干干净净,光是年纪轻轻就位居府尹之位,她就觉得这人不像个好官,又想起昨天的遭遇,气更不打一处来,道:「府尹大人是嘛?昨天我们怎么走进来的,你就怎么把我们绑出去。」 府尹笑眯眯地说:「周大小姐啊,太尉大人就在外面等着,你要是被绑出去……我怎么交代啊?」 「我不管,昨天你们抓我的时候,也没想着怕我爹啊。」 「这……昨天他们的确不知道您是谁啊。」 「胡说!我明明说了!」 「这……」府尹望了一圈,小捕快们纷纷摆头,府尹继续笑眯眯的对周锦荟道:「周小姐……这……」 「昨天!昨天那个泼妇明明听到我说了!」 「周小姐,昨天的泼妇……已经承认当街坑骗你,认罪伏法了,不过没熬住重刑,死无对证了。」府尹大人继续笑眯眯的说道。 「你们!」这可是从来没吃过亏的周大小姐,竟然在一连两天内都吃了大亏,怎么肯善罢甘休呢,索性坐在那里,任谁说也不走。 余元虽然也气,但看府尹点头哈腰的陪了半天,知道这封建社会嘛,为官不易,再看看那个年轻捕头,竟觉得他是个不畏权贵,让他心生敬佩的人,想了想,就拽了拽周锦荟的袖子,可怜兮兮道:「锦荟姐姐,我的胳膊实在不舒服的厉害,想找个大夫看看,咱们能回家了不?」 「你……」周锦荟被她那声姐姐叫的汗毛直立,又担心她扯坏了自己仅剩的一条袖子,嘴角抽搐到:「回!回!回还不行吗,别扯我袖子!」 随后就仔细披好了余元的衣服,大步流星的往外走去。府尹长出一口气,对着余元感激的笑了笑,余元也对着他笑了笑,伸展着终于站直了的身子,拍拍土,就去追周锦荟了。 门口站了一众余家僕人,余老爷和太尉则坐在轿子里,看二人从衙门里走出来,却也没有高兴的样子。周德玉黑着脸,刚一见面,就训斥起了周锦荟:「胡闹,让你不要生事,还闹到衙门中了?」 第41页 本打算狠狠告一状的周锦荟,被一向宠着自己的爹臭骂了,心中莫名其妙,争辩道:「我是被人冤枉的!凭什么骂我!」 「我离开长安没有请示圣上,如果被知道了,可不是什么好事!如果不是府尹大人知道其中利害,打好了招唿,估计你爹回去,哼哼,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太尉擅自离京,又是到南都这种地方,难免会让皇帝怀疑,府尹大人倒还真是有头脑,怪不得年纪轻轻,就能如此有作为了啊。 「还有你,余元,我以为你是个沉稳的,怎么跟着她胡闹呢?」余士琛见周太尉生气,也不好什么都不说,数落了余元几句,余元自然知道父亲这样是为何,也顺水推舟道:「爹说的是,我知错了。」 她一说话,周锦荟也不再理自己的爹,而是拉着她的胳膊说:「哼,我们走。」 她这一拉一扯,余元的胳膊又是一阵酸痛,皱了下眉毛,她这才想起来余元胳膊还有伤,想起有可能是自己昨天晚上枕的,又看了看自己还穿着她的衣服,竟然不好意思起来。 拉拉扯扯的看了大夫,大夫只说是受凉,加上抽筋落枕等一系列原因造成的,回去多穿点衣服,好好休息休息便是了,重中之重是别再往上面压重物了。这番话弄得周锦荟十分不好意思,想想自己十八岁的人了,压在这个还没长成的小孩儿身上,是有几分不太人道。 周德玉担心离京太久,被人知道了,终究不是件好事,决定先行离开,留下周锦荟再逗留些日子,和余元相处相处,再由余元与她一道回去,顺便住在京中,备考次年的科举。 余士琛夫妇虽然捨不得孩子,但也不好反驳,倒是余元,更捨不得自己刚认识没多久的老师夏彬礼,周锦荟跟着她念了几天余府私塾,也很喜欢那个并不古板的老头子,知道了余元的心思后,脑筋一转,就给爹爹修书一封,说自己想拜夏老先生为师学习,周德玉自然大喜过望,和余士琛商量了这件事,讨了夏老先生去。夏彬礼心中则有些过意不去,让自己的大儿子千里迢迢跋涉到了南都,继续教授自己在余府的学生,自己则谢绝了余士琛的香车宝马,说是自己的身子还很硬朗,要游歷一番回京都去,只要了一匹小毛驴。 送他那天,余元哭丧着脸说,恩师啊你这一走,再见时估计我也就名落孙山了,不是说好了要教我的吗?不是说好要做彼此的……良师益友吗?我这个半瓶水的样子,怎么参加科举考试啊嘤嘤嘤。老头子笑了笑说道:「你自己的本事有几分几两你不承认,难道我也看不出来吗?要是胆子大的话,就去考进士科吧,胆子小报个明经科,于你也应是稳扎稳打的。」而后就坐在毛驴身上摇啊摇的出城去了。 周锦荟想要摸摸头安慰安慰小孩儿,却被倏地一下她躲开了——自打发现周锦荟那天之后有了在她面前自称为姐姐的恶好,和摸她脑袋的恶习之后,她就日益机警起来。周锦荟好不容易有个欺负的得心应手的小玩物,怎容得她躲开?逮着了身高的优势,就揽着她的脖子对着她的头一阵勐摸,直弄得满头乱髮才罢休,余元一副欲哭无泪的样子,望着夏彬礼早就消失了的城门,真想直接跟上去一走了之算了。 之后没过几天,转眼就到了两人该启程去长安的日子,余元却突然病倒了。病来的很急很怪,那是正在准备行李的时候,大大小小好几箱,一群人也正忙得够呛,连余元倒在地上都没人发现,待众人注意到的时候,她已经浑身冒冷汗,面色发白,晕倒很久了。 七手八脚的把她抬回房,袁夫人已经在房中来来回回踱了好久步子了,看见余元躺在床上,已经有些意识但还没完全清醒过来,又翻来覆去的打着滚,突然想到了些什么,说要让她好好休息,就把众人赶了出去,然后又吩咐谢嬷嬷了几句,就关起了门,坐在床边,焦急地看着余元。 其间,周锦荟来过一次,袁夫人虽然开了门,但却没让她进去,几句简单的客套话里,袁夫人却总有些欲言又止,想要告诉她些什么事儿的意思,却又没说,让她更为好奇,想偷偷坐在窗户下,听听里面是怎么个情形,又被端着一碗汤药的谢嬷嬷和闻讯而来的沈姨娘撞了个正着,问及怎会如此一副姿态,好不尴尬,只得悻悻的就跑走了,沈姨娘只道她是小女儿家心境,抿嘴笑了笑,拿了谢嬷嬷手中的药,就进屋去了。 屋内,袁夫人却一脸担忧。 「怎么?可是那事?」 「是……她这一走可如何是好?一来没人照顾,二来被人知道了可就闯了祸。」 「这……之前竟没想到这事,失策失策。」 余元已经醒来了,也知道自己是来了月事,且反应强烈的很,竟然活生生痛晕了。 沈姨娘将那碗热红糖水给她喝下,又歇了会她便好些了,袁夫人便与她细细讲到种种事项,她也只能假装认真听着,毕竟这身子是头一回遭遇这种事情。而今,三人担忧的只有以后再遇到这事的话该如何是好,毕竟以余元现在的身份,她是不能同其他姑娘一样,整日待在闺房中的。 「元儿……为难你了。」袁枫苦笑道,时至今日她真的有些后悔了。 又蹉跎了几日,二人收拾妥当,准备去往长安了。值得一提的是,余元卧床的那几天周锦荟总会来探望,让袁枫心中宽慰不少。 第42页 -------------------- 作者有话要说: 我会告诉你们只写了三千出头是因为写着写着我也来的大姨妈么,哼。 第33章【行路】 从南都往长安去本有好几条路,周锦荟却执意要走最不繁华的一条,以至于避过了许多大城市,原因只因为思乡情切,急着回家而已。余元一心想着连吃带玩的计划,也落了空,接连几天都有些闷闷不乐。 那一日又是像往常一样,周锦荟在马车里,余元骑着马跟在外头,时不时的发出几声嘆息。周锦荟已然是被这样折磨了好几日,终于受不了,停下车就把余元拽了进去。余元还没反应过来,自己就已经从马背上,到了车上了。自己瘦不瘦小暂且不提,周大小姐果真是,健壮。啧啧,光看外表还真看不出来呢。 「又在那想什么呢?一路上唉声嘆气,姐姐亏待你啦?」周锦荟按着余元坐下,又示意众人继续赶路。 「哪敢哪敢,不敢这么想。」余元怎么会说出口,自己的本意可不是经过这么一连串不知名的小地方,然后稀里煳涂的就去了长安。不过她却忽略了,自己现在对周锦荟时常自称姐姐已经习以为常了。 「我看你八成是捨不得南国的温柔乡,觉得我们北方没有漂亮姑娘。」周锦荟本意是想逗逗余元,可是话出口之后,却真觉得余元对自己似乎真的不够热情呢,于是也就真的带上了那么一丝醋味儿。 「这……」余元在考虑自己应该怎么反驳,是该说自己除了余府的姑娘们之外,一个姑娘都不认识呢,还是该说自己心里的确有姑娘,只不过在北禅挖地三尺都找不到呢。 「哦,我知道了,一定是在契丹国还有旧相好!」周锦荟突然想起了一群顶厉害的萧姓女人们,脸色都有些变了。 「你别乱想,怎么可能!」余元被眼前这个人莫名其妙的醋意淹没了,又想了想自己对契丹国的事情一无所知,真不知被人问起来该怎么回答。 果然怕什么来什么,周锦荟就问起来了。 「你和我讲讲契丹的女人们都是什么样。」她想到有个姓萧的女人,很小的时候在国宴上见过一面,因为和自己差不多大,所以被人放在一起比较过,而她最讨厌的就是拿她和别人比,尤其是比不过的情形。 「唉,不对啊,你怎么知道我以前一直在契丹?」倘若没记错,这事儿是很隐秘的进行的。 「笑话,这种事我都不知道,对得起我爹吗?别跑题,快说。」其实她这是故意吓唬余元罢了,这些也不过是前几日听父亲和余士琛聊天,才得知的。 「这……那想必你也知道我坠马的事儿了,重伤醒来之后,我就忘了很多之前的事情,基本上可以说是,完全不记得了。」余元说的底气十足,句句属实。 「忘了?」周锦荟若有所思,对之前的风闻淡漠了一些,继而说道:「忘了也好,不!忘了最好!记得以后就行了。」 「周大小姐是想让我只记住我们俩的点点滴滴吗?」余元挪揶的说,故意装出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 「记你个头!」周锦荟恨死自己时不时嘴里往外熘出话来的毛病了。 「我会对你好的。」余元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微微蹙着眉,握着周锦荟的手,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道。 周锦荟头皮发麻,拽着余元就从车里把她搡了出去,在门口两人一个推,一个退,害的余元险些掉下马车,还是周锦荟反应过来了,用手及时的拦住了她的腰,余元也眼疾手快的抓住了她的脖子。 于是随行众人就看到了一副英雄救美的画面。 余小爷若是个小倌,一定很抢手呢。侍卫甲想。 五公子日后必为妻奴啊。余家多年的老僕人,摇了摇头感慨道。 周小姐真是万里挑一,姿势好帅啊,日后稳压余公子,壮哉我大太尉府。从小暗恋周锦荟的花痴周家僕人两手抱在胸前,眼冒桃心。 周锦荟脖子上被余元不小心挠出的红印子开始有点火辣辣的疼起来,她抿了抿嘴,一松手,余元就掉在了马车上。 还好车子往前,余元没掉在地上,只有一阵难闻的马粪味儿浓郁不已。 「你还真是摔出经验来了。」周锦荟转过身进了车里,不再搭理余元,可怜余元不知道自己怎么招惹她了。 余元当然不知道,就在从前,她四哥也是这样深情款款的握着周锦荟的手,如出一辙的这么和她说的。 余元因为周锦荟长的像从前心仪的姑娘而自不然的与之相接近,但周锦荟看到和余弘晨长的亦有两分相似的余元,却满脑子都是他的龌龊,连带着把火就撒到了余元身上。 不知怎的,余元突然觉得自己的膝盖好痛,好痛。 周锦荟把自己闷在车里一整天,晚上到了驿站,车停了,她才捨得从车里出来。余元也还记恨着,懒得搭理她,自己往里面走去,她似乎是有点觉得自己不该把气撒在余元身上了吧,竟十分「亲善」地主动把胳膊搭在余元肩上,就往驿站里面走。 此时此刻周锦荟当然想不到,有朝一日,她会窝在余元怀里寻求一丝慰籍。 吃饭时二人又起了争执。 余元说天气渐凉,越往北越冷,吃些辛辣驱寒的晚上才好眠,不至于冻的睡不着觉。周锦荟还没吃够江南菜,仍点了几个在南都常吃的。余元连着吃了好多天,早已经吃腻了,又不好逆了周锦荟的意思,她甚至都有些觉得这哪是个大小姐啊,明明就是个公主嘛。惹也惹不起,加上菜做得不地道,只能装模作样吃了几口,就放下筷子不吃了。周锦荟虽吃着不如在余府时吃的合口,但又不好意思说自己也不喜欢自己点的菜,一边记恨着余元立场不坚定,换了主意,一边还得装出喜欢吃的样子。 第43页 夜里二人分房而睡,余元翻来覆去睡不着,竟想起自己在从前去过北平时吃的涮羊肉,只觉得舌头都要被吞下去了,周锦荟则满脑子都是长安的面食和油泼辣子,两个人隔着一堵墙,不约而同的发出一声哀嘆。 那日之后,凡是在路上点起饭菜来,周锦荟都默不作声的听从余元的安排,乖了不少。 余元得出一个结论,这人是和猫儿一样的,见了好吃的,就服服帖帖。于是也日日投其所好,讲着自己从前吃过的见过的小吃、美食,每天馋的周锦荟在羁旅途中都抓耳挠腮,只想自己家也是大门大户,从小也算是锦衣玉食,怎么就有这么多东西听都没听过,更别说吃过了。 余元心里则只有一个感觉,嘿,看她的模样,真是大快人心。 几日过来,余元已经被周锦荟日日缠在马车里捨不得放出去了。 「有一种蒸蛋是这么个做法:把蛋壳一头开个小洞,蛋黄蛋清统统倒出来,然后把虾仁儿、肉馅、黄豆绿豆等种种按个人喜好剁碎了和蛋清蛋黄拌在一起,加上调料,放回蛋壳里,再上锅蒸,谓之五花蛋,好吃极了。」 「还有江南吃蟹时,讲究的人家,会按照特定的时节、时辰、景色布置吃蟹的场所,然后请名厨烹饪,边赏景边配上美酒吃。」 「北地则很喜欢吃烤食,乳猪、羊羔、鸡鸭等等不一而足。」 「对了,说起羊肉啊,涮起来吃,再沾上麻酱为主调成的调料,真真是冬日极品啊!」 「不过若说羊羔肉的极致,则要数……」 「闭嘴,别说了!」周锦荟只觉得听得自己肚中隆隆作响,索性吩咐道:「今晚上就吃你想说的下一个,先且别说了,给我留点惊喜!」 余元哑然,但还是笑了笑,道了一声:「好。」 许是因为从前家中开的是酒楼,她从小对各种美食耳濡目染,虽然不算是好吃之辈,但也算了解不少菜的做法,也乐得做这事儿。想来,如果没出这么多意外,她应该会接父亲的班儿,打理家中的酒楼吧。 晚上到了驿站,老闆却说没有现成的羊羔肉,二人合计合计,甩下一众随从,打算偷偷熘出去买羊,还没走到门口就被老僕从发现了,言及二人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记不得上次偷偷熘到街上吃的苦了。 一番波折,侍卫总算拿回了血淋淋的羊羔肉。 周锦荟留下一句:「你这太残忍了,我看不下去,做好了吃的时候再叫我。」就跑到侍卫桌上看他们赌钱去了。 太残忍,看不下去,吃得下。 余元也管不了,只能让厨子帮忙洗干净了,自己把羊肉拿出屋去,因地制宜借着已经冷了的天儿冻了冻,才好切。待到炉上的水烧的滚烫,肉也切成了薄片。周锦荟被人叫下来,下楼的时候看余元把开水浇在羊羔肉上,反覆两次,最后把水倒干净,就对着周锦荟道可以吃了。 周锦荟将信将疑在余元准备好的调料里蘸了蘸,入口之后,就一言不发,大快朵颐起来。 至此,在离长安最近的一个驿站,余元终于达成了收服周锦荟的目标。 -------------------- 作者有话要说: 回到长安又是一家子人钩心斗角咯。 这两天质量好差,对不起大家。 —————————————————————————— 对不起,写着写着馋的写不下去了,好想回家吃烤全羊。 第34章【秘密】 回到长安不多日,周德玉却频频被白马帝召入宫中,最后索性住在了宫里,连周锦荟回家都没能见到父亲。 余元心中则好奇周锦荟的母亲在府中地位不低,却为何深居简出,甚至僕人们都不曾言及她的姓氏,有种讳莫如深的感觉,万般猜测之下,便问出了口:「你们家中是不是有些什么秘闻见不得人?」 这话却换回周大小姐一记爆栗:「天下百姓皆知母亲出身皇族,虽是旁系再旁系,但也是实打实的皇家血脉,没人敢称唿她的姓氏,当然很正常啦。到时你这个从边塞回来的臭小子,什么都不知道。」 我才不是小子。余元虽这样想着,当然是不敢说的。也没想到她也果真问到了周府上下的痛处,周德玉家里的确有些不光彩的事情,但他似乎暴戾一世,只在这一件事情上网开一面,没有深究。 周夫人是白马帝的远方妹妹,唤作漠容,出身也有些悽苦,与很多皇室开枝散叶后的旁支孩子们一样,有名无实,从来都是淡然的性子,不争不抢,时常以为周锦荟父女二人祈福的名义呆在寺中,或者在自己的院落中,很少过问家里事,但却很放纵周锦荟,可以说是钱财任其挥霍,玩儿起来也不加管束。 如此一来,余元自从在刚回来时见过周夫人后,就好久没再见过她了。而夏老先生骑着毛驴也不知逛到了哪里,音信全无,也没人督促她的学业,一来二去就搁置下了,不过她倒是坚信老头子只是不肯来,断不可能出什么意外的。 周锦荟趁着自己爹不在的空档,可算是撒开了欢,带着余元整日徜徉于酒肆茶楼,约见京中富贵公子、美貌小姐,且逢人便说此乃愚弟,还请多多关照。 为了方便,周大小姐出门时常穿男装。 而长安的烟柳巷则是闻名遐迩的,不光美人多,美食多,美酒也是十里飘香。总之,是长安夜生活一条龙的最佳地点。 第44页 余元有些接受不了,这里有些像曾经去过几回的十里洋场。她有些接受不了周锦荟活人大变穿梭其中自如洒脱的样子,也接受不了她和男男女女觥筹交错并在其中来去如风的,风流样子。 至于是在意女儿身的周锦荟和公子哥们称兄道弟勾肩搭背,还是在意男儿装的她和那些漂亮姑娘们举止暧昧,竟然一时有些恍惚。 今天是周锦荟连着第三天喝醉在圣恩坊了,且只有余元陪在一旁。熟人都道是周大小姐新包养了一个男宠,陌生人们还以为她俩是断袖,总而言之,终究传闻她是个男宠就对了。 风言风语说周锦荟是这条街上的常客,私生活混乱不堪。而那天晚上看她和四哥的举动,又像是个洁身自好的大家闺秀。 余元心里好奇,扶她回房的路上还是扭扭捏捏的问出了口:「大小姐,看你这架势,也不知初吻还在不在啊。」她本想说初夜来着,但有些胆怯,又顾忌她酒后脾气大,伤人更不知情重。 周锦荟听「初吻」二字有些耳生,但还是能大致想到是什么意思,似乎是能感受到眼前这人有些吃醋,有些动心在其中,心中欣喜,便想要逗逗她。 「我是什么样的人物?你且紧着四都打听打听,除了你这种刚从边塞回来的小屁孩,谁不知道我是什么样?你竟会问出这么幼稚的问题。我的夫君可不好当,你若是后悔,也来不及了。」 「什么?」哀哉,果然是个风流种。 「等你长大就明白了。」周锦荟捏捏余元没长出稜角的脸,就抬脚进了门,欲想像往常一样,关上门就好好歇息,以便明日再战。 但这回却被余元探进半个身子,挤在那里,开关不得。这个二度为人早已经成人,甚至细算比周锦荟还要大上些许的人,怎么会容忍自己的内人如此风流不羁,这样下去她是没办法好生完成袁夫人给与的光荣使命的,自然而然,性命堪忧,所以她要说个一清二楚,哪怕不能急于约法三章,也要好好讲讲理。 她把自己的所有情绪,归结为以保命为出发点的在意,而忽略了自己发自内心的在乎。 怎么敢承认呢。 周锦荟被他反常的举动惊了一下,以为她脑子里也是和余弘晨那天一样的,想着些龌龊事。 「这是什么意思?」周锦荟的脸色变了,余元看在眼里。 但这是被人看穿本性的恼怒,还是不被信任的恼火呢?应该是后者吧,她若是没记错,那晚上砸伤余弘晨的人是余元无疑,那么她也一定看到自己几次想要拒绝余弘晨了。那么,此刻她怀疑自己水性杨花,又是为何? 是在乎吗?她觉得自己需要确认一下,毕竟对方还不够老道啊。 余元被周锦荟拉进了屋子,关上门,而后她被放在与门板丝丝吻合的地方,也就是两个肩膀被周锦荟压制着,整个人贴在门上,如果屋内点了灯,外面势必会出现剪影吧。 还好没有,不然多么羞人。 虽然两人只是对望着,但这姿势多么尴尬。 周锦荟虽然未施粉黛,还穿着男装,但还是耐不住女儿家心性选了艷丽的花色,像台上的戏子,也像掷果盈车里的主角儿。她的脸是圆润的粉红的,她的眼是迷濛的酒气笼罩的,睫毛上放佛也充满了雾气——在这种寒冷的天气,有水的睫毛被冷气一吹拂,就会变得雾蒙蒙。 余元想起前世,她认得一个戴眼镜的姑娘,一到冬日里镜片上就会朦胧一片,但那人的其他细节在这一瞬间,和镜片上得水汽一样朦胧了,然后朦胧的回到了周锦荟的脸上。 余元觉得周锦荟的眼睛快要睁不开了,这种看不太清,视线模煳的行为让她的唿吸变得没有规律。 其实仅仅是周锦荟想要做一件从没做过的事情而已。 当她的眼睛完全闭上了的时候,她的嘴挨到了她的,但是很快,就分开了。她说:「这想必就是你说的初吻了。」 余元还没来得及闭上眼睛,这个吻就结束了,她有点羞恼,不管这是不是周锦荟的初吻,她都觉得有点被逗弄了,因为,在她心中,这件事情想必是要闭上眼睛才来的合理些。 而后她决定扳回这一局。 她挣脱了周锦荟的两个胳膊,然后顺势把那两只手也按住了,然后便是仰起头去轻咬她的下唇。 周锦荟嘴上有点痒痒的,但心里却在想这孩子长高了些,已经不需要踮脚了呢。而后她的上颚也有点儿痒痒,是被舌头拂过的感觉,但不是自己的舌头。接着她闭起了眼睛,任凭余元随心所欲的引着她,把那种痒延续到了心里头。 她的手挣脱了,揽在那人的脖子上。 余元终于松了口,腾出嘴来说:「你那种,是浅尝辄止,这种才是吻。」 「还追究我,你自己倒是熟练得很嘛,莫非,你不是『初吻』了?」周锦荟觉得自己醉酒了,脑袋晕晕的。 「我……」余元在考虑怎么说出口「从洋人中间时常看到,自不然就学会了。」这样的话。 「我不与你追究,契丹乃是化外之地,习俗自然与我们有所不同。」周锦荟不想在这件事情上追究什么,余元也曾提到过她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了,她怕追问下去余元想起旧情,就得不偿失了。她很霸道的说:「以前的事你不许再提,以后你也只能看我一个人,想我一个人,记着我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记着我一个人,再不能忘了。你可明白?」 第45页 本想着约法三章的人被约了,还是在对方醉醺醺的状态下,但听在心里却有些吃了蜜似的感觉,得到了被在乎着的感受,又想着扳回了一局,余元像沾着什么便宜一样点了点头,但眼神里还是带着一种宠溺,是真实年龄的她对周锦荟的宠溺了。任由周锦荟把全部重量压在身上,艰难的扶着她走到床边,余元才算是长出了一口气。 完成一整套脱衣盖被的程序,安顿好周锦荟,余元又忍不住探脑袋去亲那人的嘴,却被一只手拽住了领子。 所谓食髓知味,不过如此吧。 才只是亲吻这人就如此着迷,余元有点儿不敢想像以后。 「余元,你没有鬍子……一点儿都不扎呢……不像我爹爹,满脸都是鬍鬚!」 「我还年轻……」吱吱唔唔的说出几个字,余元就想熘走,鬍子这事儿太敏感,母亲和她竟然都忽略了,她只能祈祷周锦荟酒醒之后就忘记今晚上的一切,包括鬍子这个疑点。 「一起睡吧。」周锦荟侧了侧身,一只手撑着脑袋,一只手掀开被子,继而道:「两个人暖和些。」 余元有一种命不在手朝不保夕的感觉,就像很久以前的一个夜晚,那个夜晚她还是于归一,她的隔壁房间穿来父亲的枪声。 「你我……还未成婚,授受不亲……发乎情止乎礼即可……」余元的喉咙有些干涩。 「那说的是男女。」 第35章【定情】 余元愣在床边,不知道自己此时此刻做什么才是对的,也不知道周大小姐是不是早已经觉察到,而久久没有挑明,是不是有一种猫捉耗子的逗乐心理在其中。 逗她?为什么呢? 因为喜欢?想必不是吧。 「锦荟,别尽说些笑话逗我了。虽然我还没成人,但你也不能混淆我的性别啊。」余元是在负隅顽抗。 「怎么?」周锦荟脸色有些变了,但很快就变成了似笑非笑:「你们余家一大家子,真是好大的胆啊,煳弄我爹不说,还当我是瞎的?」 周锦荟平日里出入风月场所不在少数,自己就时常身穿男装,为了不被人认出,跑到周德玉那里打小报告,也曾仔细研究过其中细节,余元又怎么能骗到她。她观察了一路,时至今日方才确认。略去其他不说,普通男子,十五岁到五十岁,都是血气方刚的,倘若不是断袖,怎么会对一个女子的诚意邀请百般拒绝呢?何况又是在民风如此开放的当下,二人也有了婚约。 所以就这一条,便足矣让她落实之前的所有怀疑了。 余元已被吓出了一身冷汗,但她没办法不镇定,只能强撑着站在那里,她在想自己此时此刻应该跪地求饶,还是威逼利诱。 但是,这两条她都没有选,她想要试一试另一种法子。 「那么,周大小姐可还愿意下嫁给我。」余元虽不确定周小姐打的是什么主意,但是连日来二人也是相处……融洽的,尤其是之前那个吻,也许可以说明些什么。 「不然你以为我不戳穿你是为什么?」 余元有点目眩脸红,不太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这句话,莫非周锦荟已经对她芳心暗许了? 「当然,你也别高兴,我只是暂时将就将就,和你结婚总好过被我爹许给别的什么人,乃至于和亲之类的,我就得不偿失了。」周锦荟对眼前这人的反应很满意,也试探到了自己想要知道的东西。 这是两个都以为只有自己动心了的笨蛋啊。 「不过……好事是,我并不厌烦你,也着实有些喜欢你呢。」周锦荟面带笑意的说道:「来,乖,过来给姐姐揉揉肩,伺候好了,姐姐自会帮你保守秘密。」 余元听见伺候这两字,觉得很屈辱。 万恶的封建社会。 但她还是察觉到了那一点点的,周锦荟对她的感情,并且不管出于何种心理,也不论这是哪种感情,只要越多越浓,她也就越安全。 她要做的就是加深她们二人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虽然她知道兵行险招的后果是两个极端,虽然她很不安,但却不能放弃眼前的大好机会,不能放弃一个自己的的确确喜欢的人。 于是她温顺的走到等着她揉肩的周锦荟身后,一只手盖在了她的眼睛上,另一只手揽在她身前。那里心跳的速度陡然加快了,也许是因为突然什么都看不到了的慌乱,也许是因为不知道经过了前面那些谈话之后,这人会不会图谋不轨,也许……还因为别的什么,总之那感觉不太好,所以她扭了扭自己的身子,但却也没有明确表达出想要挣脱的意思,因为她感觉这样很舒服。 余元像是能听到她的想法一样,在她耳边轻声地说道:「别乱动。」那声音太轻太小,就像吹了一口气到她的耳朵上,暖暖的,融在耳朵上,融在皮肤里,酥酥麻麻的感觉,从这一侧的耳朵一直延续到了肋骨、后腰,然后蔓延到了另一侧的身体,融在了全身。余元把她揽进了自己怀里,两个人贴得很紧,没有一寸地方可以感受到寒意,所有与她接触的地方都是火热的,而她忽略了的是,其他地方其实也是一样的。 「你要干什么。」周锦荟的声音很冷淡,她不喜欢这样,她感到很不安。 「报答你替我保守秘密的大恩大德。」 这句话又是贴着耳朵,吹拂着耳朵说出来的。 第46页 「哦?」周锦荟的质疑因为酥酥麻麻的气流席捲全身,而在出口的一瞬间有了一丝颤音,变得奇怪而不坚定。 她的衣服在余元的手里,余元则在继续小声的,轻轻地说这话:「锦荟,日后我们最好能喜欢上彼此。」 周锦荟本以为日后仅仅说的是时间,但却并非如此。 所以,早起睁眼之后,她看到的是余元的沉眠,然后是她被自己咬破的嘴唇,然后是勃颈上的印子,然后是整整齐齐严严实实的里衣,可是不看也不意味着她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情形,因为她自己身上也好不到哪去。 她怕余元突然醒过来,她不想让余元看到自己又一次通红了的脸,也不愿意看着余元的脸,因为看见余元,她就会想起自己莫名其妙的就范,并且竟会让一件自己的很排斥的事情,变的水到渠成行云流水。 她无法否认自己昨晚上很喜欢旁边这个人,但也只有昨晚上,她才清晰的感觉到自己喜欢这个人,甚至清晰的了解到自己平时也是喜欢她的。 她最终决定把缘由归结在自己怕痒上,并且决定以后不能再这么蠢笨,理智告诉她这是一件很危险,对彼此都不好的事,不宜更多,但脑袋里却有根神经在叫嚣,在嘶吼,在一遍又一遍的把昨晚的事放在她眼前,在提醒她,她很享受这种危险。 她原以为可以和余元维持这种状态,甚至以后几年都可以这样,但她绝不可以一生这样下去。当她看出余元是女子时,她是欣喜的,因为这就可以让她得以在这个并没有合适人选的时候,有理由不必屈就,以后她想的时候,则可以逼迫余元腾出位置来。 但现在事情似乎发生了变化。 可她不明白自己怎么喜欢上她的,也不知道这喜欢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可是又为何不可呢?她不知道的这些都不重要,也都不足以成为障碍。 她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了,她周锦荟做事情从来都是一副霸道的做派,怎么遇上个喜欢的人就变得束手束脚了?人世间那么多看似不循规蹈矩的事情,其实都是古已有之,并且以后也不会消失的啊。 她笑了笑,去亲那个还在酣睡的人的嘴唇,舔到破了的地方时,似乎还能尝到一丝丝的血腥味,腥甜的血腥味。 余元睁开双眼,充满疑惑的看着趴在自己身上的人,因为被堵着嘴也说不出话来,哼哼了几声,周锦荟才离开她的嘴。 余元困顿的看着这个早起就发春的人,抓紧时间赶紧吸了几口气。 然后她又凑过来,一手环着她的脑袋,去吻她。 余元每次都是被亲到差点窒息才得到个残喘的机会,脑袋除了唿吸只里想着这女人平日里那么凶,怎么一遇到……这些事,就变的这么……看来自己又多了一项可以倚仗的技能啊。 周锦荟被她的不专心惹火了,当即就分开了两个人的唇,转过身去了。 余元心虚的问她为何生气,却因为自己大概猜到了理由,而没能说完,只说出了一个「你」字。 「为何连这种时候都不专心?昨夜也是这样吗?所以你昨夜是有什么目的?」周锦荟背对着她,冷冷的问道。她绝不容忍自己的感情被亵渎,哪怕只有一点点,她更不可能让余元像余弘晨那样对待自己。 余元声音平静的在她身后说道:「没错,我是有目的。我的目的,就是看看你是否也和我喜欢你一样,也喜欢我。」 「结果呢,看出来了吗?」她还是不肯转过头。 「这个嘛,看你昨晚的表情,你还是挺喜欢我的。」 「闭嘴!」 「你不信的话我可以给你详细讲讲,反正你自己也没看到,真是可惜。」余元还不忘加上夸张的啧啧两声。 「别说了!」周锦荟终于肯转过来,满脸通红的对着她怒目而视,她不知道这人怎么一说到昨晚的事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其实她们二人都只看到了对方的变化而忽略了自己的反常。 「锦荟,你喜欢我吗?」余元还是不放心的问道。 「不喜欢你干吗和你睡在一起?」周锦荟对这木头欲哭无泪了,难不成她想让自己说出鼓励称赞的话语来,才算得上喜欢吗? 有的人通过这种事来享受快乐,有的人则是发泄,有的人是生活所迫,但也有人通过这种途径来求证自己是否真的喜欢彼此。 她们俩应是如此。 「唔……那……我也喜欢你。」余元花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说出这句话,她觉得自己上辈子真是白活了。 「怎么?昨天才说过要报答我替你保守秘密的大恩大德,今天就变成了我先喜欢你,你才肯也喜欢我了?」 「非也非也,其实我……」我只是今天嘴笨而已。 「怎么?作诗的时候才会讲话?」周锦荟的话却提醒了余元,她先红了红脸,执起周锦荟的手,然后念了一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嗯……起床吧,时候不早了。」周锦荟听了欣喜,却也害羞,只能找点事儿做避开这个瞬间,可是在床上能做的事情也只有眠和起这两件了。 可是她起身的时候方才感觉到了整个腰身的疼痛,双腿的无力,以及被子滑落的尴尬。 真是,皮肤太光滑也是错啊,不过话说回来,浑身酸痛的帐,就不得不算在旁边这个假装自己可怜巴巴的混蛋身上了。于是周锦荟便将被子都披在自己身上,拿脚去踹余元,余元却一下子就拉住了她的腿,假意要继续往里摸去,果然,周锦荟一慌张就往大床的角落里滚去,活像一个大粽子,狼狈不已。 第47页 两个人都想到一件事,心虚的往床中间看去,却发现那里缺了些东西,竟然并没有血迹。 余元当然知道这也是正常的,并非所有处子都会落红,其实见了血她才反而会自责太过粗暴。可周锦荟却慌了神,民风开放并不代表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何况自己之前虽然肆意妄为,玩儿的过火,却的确没有行为不端过,这对她真是莫大的委屈,何况还是在余元面前。 -------------------- 作者有话要说: 喝酒误事,原谅我吧么么哒…… =。= 第36章【尝雪】 余元穷尽前世今生的所有脑汁,总算安抚了周锦荟,但她还是不停的追问着,且接连几日都是如此,余元看她平日里的做派,着实没想到她竟然对这些事情如此执拗。 不过,人也许就是这样,碰到自己的在意的人,就会在意起与之相关的、会被其所视的一切了。 「你当真不在意?」这是今日周锦荟在饭桌上和余元说的第一句话。 余元放下手中仿佛万斤重的碗,抓起桌上的手帕擦了擦嘴角,握着周锦荟的手,耐着性子对她道:「不是我不在意,而是这样也是常事,你无须在意。」 「好,那改日换做你,我且要仔细研究一番。」周锦荟诚恳而认真,一副好学生孜孜不倦的求索之态。 「这……」正当余元不知该怎么回答的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喧闹声,原来是周德玉回来了。 周德玉一从宫中回来就十分不高兴,阴沉着脸一言不发,下马时只因一个小家奴不懂规矩,牵马时走错了方向,就被他踹翻在地,要人拉下去鞭笞一番。这种情形在周家时有发生,下人们也不敢怠慢,只能唯唯诺诺的按命行事,恰逢今天周夫人又不在家,连个拦得住周德玉的人都没有,眼看就要将那个半大的孩子打死了,又因为是在周府门口,围着看热闹的人不在少数,所以喧嚣声很快就传到了屋里。 正在二人疑惑之际,一个小厮跑了进来,扑通一声就倒在地上,哭哭啼啼的对着周锦荟道:「大小姐,你行行好……呜呜,求求老爷开恩,饶了我哥吧,再这样打下去,人怕是要没了的!」 「你且别慌,前面带路。」周锦荟听到外面的声音已然猜到几分是爹爹回来了,因为每次在宫中久住之后再回来,他都是这么一副德行,家中除了她们母女二人,任谁也拦不住。 一到门口,就能看见那里聚集着里里外外好几层看热闹的人,周德玉坐在一张太师椅上,气定神闲的喝着茶,台阶下倒着个瘦小的身影,如今已是血人一样了。 「爹爹,母亲每日礼佛,就是为了减少你的杀孽,你怎么还要做这种事呢?」周锦荟知道在这种时候是劝不住周德玉的,除非搬出母亲来。 果然,周德玉在听到这一席话之后,虽然依旧是原来的表情,但也不再坚持,而是摆了摆手,示意行刑的人把那浑身流着血的家奴拎走了。 「爹爹,你还是心善的。若是有气,向女儿说便是,何必为了这些事儿气坏了自己?」周锦荟立马善解人意的给自己爹爹台阶下。 周德玉长嘆一口气,看着女儿,终于挤出一个笑,道:「没事,有些累罢了。」转而就看到了跟在周锦荟身后的余元,又对余元说道:「元儿这几日还住得习惯吗?晚上睡的好吗?」 「呃……除了太过干冷,还算习惯。」但这睡,就不好说了。 那日之后,二人就结束了在外面放浪形骸的日子,回家里安安分分呆了几日。但也没几天,周锦荟就借着一个人睡冷的由头,开始赖在余元屋里不肯走了。 余元只得搬出别人看到不好那套论调劝说她,实际上是害怕没吃过亏的周大小姐要以彼之道还治彼身,让她也死去活来一番。 周大小姐则调戏着,哦不,调笑着反驳道:「这是在我家,除了你谁敢说出去?」 「这毕竟关乎你的名节……还是慎重些的好。」 「那天晚上你也没想着人家的名节呢。」眼神中的哀怨要恰到好处才能惹人怜惜,周锦荟的分寸把握的十分合适。 「何况别人不知道,我却知道你是货真价实的小姑娘啊,姐姐和你睡在一起有什么不妥吗?」周锦荟说着,还不忘拿手在余元的脖颈上喉结的位置滑来滑去,像逗猫一样的挠挠她的下巴。 嗯,手感不错。 「可是……」 可是最终还是胳膊扭不过大腿,从了。但周锦荟似乎是一个人睡了好多年,头一次觉得这大床要两个人睡才合适,就赖在那里不肯再走了。 想必任谁多出个软玉温香当抱枕都会捨不得再放手吧。 被当作抱枕的人这才幡然醒悟,想起当日在牢里被枕了一夜的肩膀,原来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啊。 「元儿?你怎么了?恍恍惚惚的。」周德玉见自己问的余元出神了,只以为她是被自家女儿欺负了,也不敢说出来。 「没事……没事……」 果然是不敢说。 「若是锦荟欺负你了,我会给你做主的。」周德玉那神情和方才的暴戾判若两人,就像个慈祥的长辈看着自己刚入门的儿媳妇儿,生怕委屈了人家。 余元嘴角抽了抽,不知道该怎么把儿媳妇儿这几个字儿从脑海里拍出去。 「爹,我哪会欺负她啊,喜欢还来不及呢。」周锦荟撒着娇道。 第48页 「嗯,你们两情相悦,爹自然比什么都开心。现在就差和你娘商量,一家人定下个婚期了。」 倒是当事人之一的余元却像是始终插不上话的样子。 再见到周夫人是一个大雪天,她刚刚结束斋戒的生活,周德玉很担心她的身体,预备了一桌精緻的菜餚,虽不是些大鱼大肉,却很符合食补的理念。 四人并未与家中其他人一起,倒像是平常百姓。 周锦荟害怕自己的娘亲其实是要多余害怕父亲的,所以一直表现的十分乖巧可人,她知道母亲的性格,钱财上不会和自己计较,也不在意自己玩儿多疯癫,但当着她的面儿时,却容不得周锦荟有半分逾矩。 相较之下,余元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明事理很得她心,她对这孩子很是满意,只是觉得岁数小了些,怕女儿日后吃亏。 借着这个意思,旁敲侧击明示暗示的对着余元说教一番后,她还是不放心的又念叨了几句,直到听见余元说日后绝不纳妾之类的话时,才把心放回了肚子里。 周锦荟则在余元耳朵旁边念叨了一句,你要是敢纳妾,我就代替你消受了。 余元还能说什么,只能吞口唾沫,静静等待自己长大的那一天,好报仇雪恨。 冬天因为日短夜长,所以日子过得格外快,这是余元来了这边之后的第一个冬天。 冬天也让她想起了以往的一些不开心的回忆。 这场雪一连下了三天,都没有要停的意思,直下的天地间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方才罢休。 余元受不了天寒地冻,躲在屋里隔着窗户看周锦荟在外面踩雪,一步一滑的样子活像只鸭子,但她却玩儿的不亦乐乎,满脸通红。 她呷了一口热茶,摇摇头,只能感慨这姑娘到底还小,也不过刚成人罢了,明明玩儿心这么重,还总要自称为姐姐。 似乎是发觉了余元正在看她,周锦荟扭过头就看到这人扬起的嘴角,知道她是在笑话自己,顿时有些来气,一个没站稳,脚下一滑就倒在了地上。 余元先是笑得一口水喷了出去,但立马反应过来,放下茶碗就跑到了院子里,扑在周锦荟身边,想要扶她起来。 周锦荟正在羞恼中,拉着她的手,也没有要起来的意思,一用力就拉的余元也倒在了地上,正好一个标准的狗吃屎,她这才解气的笑了起来。 那人哪里想到自己担心的跑出来,却会被算计了,也顾不得形象的随手抓起一把雪,就塞到了周大小姐的脖子里。 冰爽不言而喻。 周大小姐更没受过这种委屈,小时候和别人打雪仗,打不过了她都是直接命令他们一字排开,自己只管拿着僕人团好的雪球往过砸的,什么时候自己吃过亏?被余元这么一欺负,她也不肯落下风,立马三刻就反击回去。 两个人在雪里打了一阵子,终于玩儿累了,就把头靠在一处,躺在雪里休息。周锦荟看着天上掉下来的雪,就想起了当日在余家私塾时,他们兄弟子侄几个人做的诗来,她看着眉毛睫毛上都沾着雪的余元,道:「你可曾吃过雪?」 「未曾。」余元倒是被她这个问题问住了。 周锦荟听完,就抓了近旁的一捧雪,塞到了余元口中。余元刚要叫出声,就被她吻住了,冰凉的雪和温软的嘴唇反差太大,让人有些猝不及防。因为凉意,而越发的需要彼此慰藉,却也因为纠缠,而需要那丝丝凉意才会觉得舒服,两个人就在这种矛盾中忘情的相拥着,似乎连周围的雪都变成了雾,一种潮湿的气息,因为热情的蔓延,瀰漫在四周。 本来没有味道的雪,竟然有了甜意。 时间久了,被压在下头的余元终于受不了从背后传来的凉意,打了个冷颤。周锦荟方才不继续压在她身上,两个人相互拉着起了身。 余元脸上还有红晕,周锦荟则很是喜欢她这副表情,说她平时总是装出那种木然的样子,一点都不如现在可爱。 余元不好反驳,只敢腹诽。 远处皇宫的方向在夜幕中接连不断的绽出烟花来,她二人都看呆了,那阵势,也只有皇家才拿得出手。 「那是八公主的生辰宴,爹爹和娘亲都去了宫里,要是能在那里看,肯定更美。」周家虽然位高权重,但总有些东西天底下只有一家一姓才有能力办到。 「无妨,我在这儿陪着你呢。」余元很少见她有这种落寞的时候,自然心疼,说话间,就去抱她在怀。 第37章【变故】 八公主生辰宴后,风闻宫内出了些不小的变故。 先是尊上的家事,而后则有人说九殿下不是他亲生的,也有人说七殿下秽乱宫闱,总而言之都是些不着边际的秘闻丑事罢了。 这些的根源都在于尊上身体的变故。 此事起因就更扑朔迷离了。 那日公主生辰宴,本是内臣外臣欢聚一堂其乐融融的日子,连平时在外云游不着家的三殿下都赶回到了宫中。平时见面就掐的政敌,也都知趣的偃旗息鼓,几大家族的王孙公子们也都不见了平日里的勾心斗角。 世人皆知尊上给这位殿下的封号是倾世,不言而喻,是要倾尽世间的一切去宠爱她的,谁要是敢在她的生辰宴上出什么乱子,无异于自掘坟墓。 可偏偏那天就出了件十分严重的事情,直接让尊上陷入重病之中,御医们寸步不离的守了几日才见起色。 第49页 周德玉夫妻二人那天回来却对这事只字不提,讳莫如深,两个小辈当然也不敢多问。 其实不光他们俩,那日在宴会上的人后来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隐瞒这件事,只是在市井传闻中依稀以讹传讹的谈论着尊上见了鬼魂,被吓病了之类的说法。 对这种说法持怀疑态度的人不在少数,毕竟,尊上是真龙天子,鬼魂见了他躲着走才是,怎么敢跑出来惊扰圣驾呢? 坐在矮塌一角,烤着小火炉的余元对这见鬼说法当然也是不信的,但更不信真龙天子那套论调,他相信是事出有因,众人不敢随意透露真相,统统选择了缄默,百姓们只能自我安慰的编出鬼神的说法,聊以□□。 她嗤之以鼻的态度很快落在了周锦荟眼里。 周锦荟摒退了禀告八卦给她的僕人,转过身坐在余元腿上,问道:「怎么?你知道咋回事?」 「我怎么能知道呢,只是我从来不信鬼神之说罢了。」余元发现周锦荟好像轻了不少,一定是最近自己都没有亲自做过菜,没餵好她。 「可是确确实实是有人见过鬼的。」 余元总不好说自己见过的才叫真鬼,阴间阳间从来都是各办各的事互不影响的,只能耐着性子解释道:「咱们肉眼所见的那些所谓鬼神,都只是其他物件留在空中的一个影子,而非真实存在的。和你走在路上的影子如出一辙,并不稀奇,真要有鬼,也绝不会是我们见的那副呆蠢样子,必然是同我们一样有七情六慾和百态的。」 周锦荟看她那仿佛真见过鬼似的认真模样,听得一愣一愣的,呆若木鸡,却又生出一些陌生。 「告诉我,那你又是从何得知的?」周锦荟把手环在他的脖子上,收敛起了平时的神情,换了一副认真的模样,追究着。 「读书自然是可以明事理的。」余元笑了笑,知道自己应当让这讨论戛然而止了,否则说的越多破绽越多,她越难自圆其说。 周锦荟还想开口,余元逼不得已只好去亲她,好让她不再追问下去。她很少主动去亲周锦荟,所以周锦荟带着几分意外和莫名的冲动,借着这个让人想入非非的姿势,就接受了,想问的话也抛到了九霄云外,转而专心致志的亲吻着。她一只手挂在余元脖子上,另一只手则趁着冰凉,滑进了余元领子中,玩儿心大起的暖着手。 她还不至于大白天就有什么歪心。 但余元却没这么想,她手一伸进来,她就警惕起来,这女人每天一躺下就当她是大号抱枕加暖炉,晚上忍忍也就算了,白天还这样,是万万不能忍的。 对付周锦荟,只有一招管用,余元也这么做了。 她附在周锦荟耳边,亲了亲她的耳朵,然后又压低嗓子,故意哈着气说道:「大小姐等不及了?这可,还是白天呢。」 果然,不出所料,周大小姐立竿见影的触了电一样,缩着脖子躲了躲。余元顺势把她放在了矮塌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哼哼,也知道躲呢?」接着就也把自己的手往她领子里塞。 「你……」 周锦荟话还没说,门却被人推开了。 不用看也知道,这家中除了周大人,还有谁敢不敲门就推门而入呢? 三人尴尬对视,周锦荟看着愣住了的余元,狠狠拍了下她的手,她才恍然大悟的把手抽了回去,看都不敢看周德玉。 而床上的两个人则都是衣衫微乱,满脸通红。 周德玉是沙场勐将,血气方刚,性子直的很,看到女儿女婿在床上打闹,只以为二人要滚床单,自己反而不好意思了,只留下一句:「你们继续,爹先走了。」就真的离开了。 意料之外的没挨骂倒让二人心有余悸,火速收拾好自己的仪容仪表,也不敢继续乱来了。 怪了,本来只是好好的说着宫里的八卦,怎么就莫名其妙的倒下了,一定是炉火太旺了……二人一个对视,就把错推到了炉火身上。 二人出现在周德玉面前时,他对着余元狭促的笑了笑,问了句:「这么快?」惹得余元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却被迷煳的周锦荟接了一句:「快还不好吗?」她心中在想爹爹到底是想见自己还是不想见。 这话却让周德玉的表情严肃了起来,他略微眯上眼睛,思索了一下,把余元拉到一边,问道:「元儿,你知道的,我不是那种认死理的人,所以有些事……你二人毕竟订婚了,我倒觉得无可厚非,你懂吗?」 余元冷汗直冒,她想不到堂堂太尉,当朝第一铁血的汉子,竟然会鬼鬼祟祟的把她拉到墙角,问她懂不懂闺房事。 她总不能说懂,也不好说不懂,只好回了句,略知一二。 「哎呀呀!略知一二怎么能够呢?」太尉大人见了鬼一样看着她,心中全是对自己女儿幸福的深深担忧。 余元尴尬不已,更不敢说,岳父大人吶,我和锦荟鱼水缠绵难捨难分恩爱绵延的很,锦荟最喜欢如何如何,每天夜里何时她就会自己抱过来,我被当枕头好几天了……唉,太奇怪了。 周德玉见她不讲话,心中就一个感觉,完了完了,给女儿找了块木头,无后事小,守活寡事大。本着疼爱女儿的心态,太尉大人耐心的对着余元讲解起了那些事,只听得余元面红耳赤。 她看着清心寡欲活佛一样的周夫人,又看看锦荟,又可怜兮兮的望了望太尉大人,终于知道这位大小姐的热情,是继承于谁了。 第50页 那之后二人决定,为了避免周德玉有不必要的怀疑,在家人面前,两个人还是要生分些的好,否则整天腻在一起却生不出孩子,早晚会是个事端。 而宫中的变故其实波及的范围更大。 先是周德玉说怕尊上一病不起,出了什么意外会有国丧,影响二人成婚,所以婚期也就被提前了。其次则是袁夫人传来一封家书,大致意思是说:袁枫姐姐的孩子唐若不日就要娶妻了,她已经去了唐府省亲,直至婚礼结束,这次来信是要余元带着周锦荟前去参加表哥婚礼的,此外,说是还有其他一些重要的事情要和她面谈。 想必唐家少爷的婚事这么仓促,也是因为听到了尊上病重的消息,不得不提前做了打算。 「奇怪,我以前从没听身边的人提起过还有这么一门子亲戚啊。」余元问这话倒和她还魂至此没什么关系,而是她本来就不曾知晓这事。 「这个……要我说,还真不太好开口,毕竟,我一个大男人,说你袁家的这些事,有嚼舌根的嫌疑。」周德玉面露难色,欲言又止。 「岳父大人不妨直言。」余元很适时的给了他一个坡。 「袁家兴起于北方,由于长期和亲,和契丹关系密切,成为一大族,想必你是知道的。而你母亲袁枫和姨母袁栩,则是当年四都公子们争相竞逐的大家闺秀,也因此她们在契丹人那里也很有名声。」周德玉虽然说的客气,但不难想像那名声不外乎是美貌罢了。 「那她们二人又为何都嫁入了南都豪门中,躲过了和亲的厄运呢?」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后来有了变故才会如此,想必她们都远嫁南都,也是为了离北边远一些。」 「如此说来,她们二人应该是关系极好的,我又怎么会从没听家里人提过姨母?」 「嗨,奇怪就奇怪在这儿啊。她们分别嫁入唐家、余家之后,从来没有来往过。若不是余士琛和唐琯时常来往,众人都会以为这姊妹二人是仇人了。」 「何至于仇人?」余元听出了周德玉话里不小心透露出来的一丝微妙。 「这个吗……呵呵,我是怕你听别人胡说,有可能偏听偏信。很多传闻,不过都是平民百姓茶余饭后的无聊谈资而已,小门小户的歷来喜欢编排世家大族,本来没有的事情都能说出书。」 「正所谓空穴来风,还请岳父大人告诉我吧。」 「这……」 见周德玉面露难色,一直很沉默的周夫人,自然的接过话茬,道:「你母亲和姨母都是高龄产子,所以早年有传闻说她们素来有隙,在家时就相互坑害,导致彼此喝下了不能生产的药物。不过,这都是往事了,你和你表哥如今都已长大成人,谣言也就不攻自破了。」 「哦?原来如此,看来这其中还有些文章,所以我是不得不带锦荟回一趟南都了……」余元喃喃的说道。 ==================== #后卷·如是 ==================== 第38章【起】 天上飘着雨,把整座城笼在水汽里,春雨如酥,落在人身上、脸上都点出缠缠绵绵,黄昏的天色在这雾雨濛濛里变得比实际要晚些,朦胧些。 唐若打着伞,从屋里走出来,回头看了眼屋里端坐着的母亲,长嘆一口气,认命的继续往外走。 这是三月上旬唐若第二次去花街了,母命难违。 唐若公子是花街最准时准点,按时按节的恩客。每旬两次,每月六次,除非生老病死之类的大事,否则绝不会耽搁,有句打趣的话是这么说的,唐若公子逛花街堪比衙门里的老爷坐班,风雨无阻。 您可能要问了,唐若既然称得上是个公子哥,那也一定是有些家底的,那么,家中竟然也允许子弟有这种不良嗜好? 话说得不错。 唐家富甲一方,传承百年,极重门风,唯独对这事网开一面。 为什么? 因为唐老爷本就是爱慕美色之徒,家中全靠夫人袁栩经营,而唐若又是袁夫人唯一的孩子。不知内情的人都说是上樑不正下樑歪,夫人管不住自己夫君,所以对一脉相承的儿子溺爱不已。 其实这么说是苛责了唐若。 这要放在别人身上一定会觉得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可对唐若来说,的的确确就是坐班一样的例行公事。 不为别的,就因为别人都是自己情不自禁的去嫖,她是被逼的。 唐夫人为了让自己女扮男装的公子不被人怀疑,早早的就开始把她往花街里推了。 十二岁的时候唐若第一次到花街,差点以为自己被亲娘给卖了,再也走不出去。 花街不是一条街,只是因为里面太大,前门到后门长的像一条走不到尽头的街,才有了这个名字。那些抱着银子、揣着银票的公子哥们、大爷大叔们,走过这条街之后,也基本上就被榨得一干二净,直接被醉醺醺晕乎乎的从后门里推了出去。 只有唐若是例外。兴许是十二岁那年她还太小,怕自己走不出去的阴影留得太深,所以她往后每次按母亲的吩咐来的时候,一不喝酒,二不留宿,甚至连厕所都是能不去就不去。 唐老爷虽是只铁公鸡,对这事儿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按他的说法就是,白花花的撇出去连个水花都不起。 除了屈指可数的几个人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众人都只当这是个风流公子。而仅有的知道的这几人,也是在战战兢兢的不安里接受了唐夫人的钱财,并指天对地的赌咒发誓说,绝不外泄,且会想法子好好保密。 第51页 兴许有钱又有脑子的人就是这样,总会把别人有可能威胁到自己的把柄先处理妥当了,以绝后患,而不是出了事端再去破财消灾。 唐若一向佩服娘亲的勇气和手段,更佩服她肯让自己亲爹往身边引狂蜂浪蝶,自己安安心心的打理唐家的买卖,逢年过节时金银珠宝、山珍海味的送到各房里去,不少只多,也堵住了族人们的嘴。 唐若听见周围逐渐喧闹起来,知道是到了。果然,轿子很快就停下了,她从脚边拿起油纸伞,现在帘子外面撑起了伞,然后才跨了出去。地上湿答答的,她有些郁闷,今天出门又被亲娘坑了,穿了白鞋子。还好前门只让进不让出,地上也时时有人打扫,不过都是些雨罢了,不似后门,简直像个垃圾场。怎么说呢?花街就好比人似的,前进后出,进去的都是体体面面的人,出去的都是牛鬼蛇神。 她前脚刚踏进门槛,就围上了一群姑娘,口中高唿着「唐公子,选我选我!」遇上这么个人傻钱多只听曲儿聊天的主儿,众人都乐得伺候。 唐若对这一幕早已经习以为常了,招了招手笑了笑,又做了个让众人噤声的手势,人群立马就安静了。而后,她转转头看了看四周,指向了自己的左前方。 站在那儿的姑娘立马往前冲过来,却被她按住了肩膀,道:「哎,这位姐姐别忙,我叫的是他。」 顺手指过去,竟是墙角一个新来的小倌。 那小倌是因为家中变故而被卖到这里的,统共接了三次客,都惹得客人极为不满,最严重的一次,他被打得遍体鳞伤,险些没活过来。 但在这种地方,是没有人相互可怜彼此的。 本着不养闲人,让每个职员最大发挥自己光和热的目的,老鸨让他暂且做些杂活,学学规矩,好了以后立马亲自□□一番,重新接客,毕竟医药费和卖身钱都不是用来做善事的施捨。 所以,唐若点了他之后立刻被老鸨劝告了一番。 「无妨,让他伺候的时候我会注意的,不会弄伤了他。」唐若对着老鸨装出一个暧昧而色情的笑容。 老鸨却对她领会错了自己的意思而尴尬不已:「唐公子……我是怕他……伺候不好您,哪里是怕他被伤到?出来卖屁股的,受些伤在所难免,是常事、是常事,我是怕您……」 「我说了无妨,不用再啰嗦了。」唐若不耐烦的丢下一句话,就往自己常去的那间房去了。 服务性行业的第一宗旨便是花钱的就是爷,所以,她这要求即便让周围的人窃窃私语了片刻,但很快人群也就散了,况且这种情况也不是头一回了,有钱人乐意怎么消遣,都是人家自愿的。 一刻之后,小倌就被送到了唐若房中,战战兢兢的在门口,关了门都不敢转身。 唐若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发现这孩子竟然在抖。 「你来这里多久了?」 「三个月……有余。」 「哦?年前来的?」 「是。」 「过年时可曾回了家?」 唐若知道这话问出来,答案十有八九都是不曾,但还是一不注意的就问了出来。那男孩子听完这话,一直绷着的弦儿就突然断了,「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别哭,别哭,我不是有意问的,你要是不想说不必勉强的。」 「我……」小倌陪人睡了三宿,头一回见这么温柔的客人,眼泪更止不住了,继而道:「我只求您能温柔些,可以吗?」 「这……我可没想着那些事,你别怕!」 唐若抱着正在痛哭的男孩子,是不是安慰的拍拍他的肩膀,门却吱的一声慢慢被推开了。 来人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女,模样还稚嫩,但却刻意打扮出几分风情,显得极为不衬。 这便是今年的新科花魁,青芜。 她刚入花街时还是个小姑娘。 她父亲好赌,赌输了就去喝酒,回了家便耍酒疯。后来,欠下一笔巨债,先是喝成鬼样回了家把她娘打了半死,酒醒了又卖老婆还了债,可是依旧不改死性,只剩一双儿女,再欠债时儿子是万万捨不得的,就只能卖了她了。 她要比这小倌运气好些,来花街的第一天就碰上了唐若来这儿。唐若如今日一样,见她可怜就点了她。两人自然什么也没发生,唐若只是问问她喜欢什么。 她大着胆子回问了,因为她不知何为喜欢,只知道自己吃到好的,穿到暖的就已经很开心了。唐若说喜欢琴棋书画,歌舞诗茶,小姑娘也只是点了点头,求她教她这些。唐若自然是不可能亲自一一教她的,只能在离开时告诉老鸨,这姑娘是有造化的,希望老鸨帮她好好培养。果然没过几年,等这小姑娘长开后,又习得种种技艺,出落得如同大家闺秀一般,还给自己改了名为青芜,不愿再和之前的人生有半点关联。 只是未曾想到,她脾气也被宠的和小姐似的,而始作俑者正是唐若。 「我道是谁又入了唐公子的法眼,原来是这么个小玩意儿。快拉出去,别在这儿碍眼。」青芜喧宾夺主的吩咐着,唐若也未加阻拦。 倘若心里很头疼,像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小青,你这是为何?」唐若说芜这个字太荒,不喜欢,所以每次只唤前一个字。青芜说要是她不喜欢,可以再改,唐若又说不必,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 第52页 「您不知道?」青芜关上门,把唐若按回椅子上,抚着她的肩膀,从一边绕过她的背后走到另一边,又坐在她的腿上,才千娇百媚的又「嗯?」了一声。 「我不知道。」唐若似笑非笑,冷静的很。 「好,那你告诉我为什么当年要帮我,让我变成现在这样又每每拒我千里?凡是你说了你喜欢的,我都去学了。别人只会其中两三样,我却为了你一句话就全学了,结果你连看都不愿多看我一眼?」 「怎会?你看,你这不是坐在我的腿上呢?」 「公子,你救下我那天起,我心中就只有你一个人了。明人不说暗语,我在你的酒水里下了药,今天我一定要报答你,以身相许。」 「你虽这样说,但究竟是报答我还是逼我呢?或者也只不过是为了你自己?」 青芜被问住了,她不能否认也不敢承认,但为什么她已经这样了,药都还没有起效?她靠在唐若怀里,往她脸上吹着气,道:「唐公子,说归说,可光说是没用的。这药是个男人都受不了,没想到您少年心性,竟然还能这么沉稳。」 唐若笑了两声说:「我可不是一般男人。」语毕就站了起来,把攀在身上的青芜扶好站在面前,道:「时候也差不多了,你要是想唱曲儿我便听,不想的话,我可要回家了。」 青芜站着不说话,唐若拿了自己东西,就去开门,却被青芜叫住了:「如是,别走。」 声音里带着点哭腔。 唐如是,乃唐若乳名,至今唯有母亲在叫,别人已经很少提起。她与青芜相识那日曾告诉过她,她却从没这么叫过,今天突然这么叫,让唐若愣了愣。 「如是,你当真不要我?」那声音已然是在颤抖着的了。 「不是不想,是不能。我来这里的规矩,你是知道的。」唐若没有回头,脸上的神情也不好看,想必心里也很难受吧。毕竟青芜当选为花魁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总要接客的,可那个人不能是她。 有时候唐若是恨母亲的,也恨自己,恨现在自己这样不人不鬼的,恨母亲让她到花街。 否则她也不会喜欢女人,也不至于喜欢了却不能说,不能在一起。 但她同样可怜自己,也可怜自己的母亲。 这就是命运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好歹还有条命在,好死不如赖活着,何况除了心里苦点,她活的还不算赖。为了保住母亲在家里的地位,她早就知道在很多年前告诉自己这点委屈没什么。 青芜抱着她的腰,哭喊着这药为什么没用。 因为这药对男人才有用啊,傻姑娘。 唐若嘆了口气,一根一根掰开她的手指,可每掰开一根去掰下一根时,她又很快扣住了。唐若狠下心扯开她的胳膊,头也不回的就走了,留下青芜一个人跪坐在地上,呜咽着。 但那声音在熙熙攘攘的花街里,很快就淹没了。 印着唐家家徽的轿子,也很快淹没在夜色里,里面坐着个默默流泪,不敢哭出声的人。 第39章【承】 落无情是第三次跟着二档头去花街。 他们这些人是真真正正在刀口上舔血,虎口里拔牙的,二档头火里来雷里去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把钱看的比什么都重,也看得比什么都轻,想花的地方眼都不眨,故而吃喝嫖赌俱全,但该他的如果少分一毫一厘,都是要计较的。 落无情不一样,当初落草的时候她也只是为了避开家里的婚事,所以才跟着师傅浪迹天涯,误入匪道的,从此之后劫富济贫,不在话下。 但是她自己,的确很贫。 所以当二档头满脑子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时候,她却满脑子都是攒了钱日后怎么过日子。 说起钱来她心中就只剩下了一个字,苦。同样都是不喜欢男人,七殿下就能终日在她老子的寝宫里勾三搭四,还有密密麻麻的姑娘此起彼伏的往过沖,自己却要靠着蛮力打打杀杀,出来嫖都心疼的不得了,饶是如此,有时还会被这里的姑娘们拒绝。 今天陪在身边的几个姑娘就都不住的往二档头身上蹭,不往她这里看。 晦气啊晦气,早知道不来这种高档场所,草草了事也不错啊。落无情扶着额头,看着二档头涨红的脸,摇了摇头,传达出一个信号:心里苦。 二档头知道她功夫不赖,自己要是不理她,十有八九回去是要以切磋为名被狠揍一顿的,于是恋恋不捨的略微推搡几下周围的人,故做正经道:「大当家的,今天要怪就得怪你穿了女装出来,姑娘们见你比她们好看,都不敢近身,也是正常嘛,呵呵……」 「别在这儿打哈哈,要不是看在师傅面子上,我……」我也不能把你怎么着,落无情思及此,也不再说话,也不想看着他继续快活,把他们都赶了出去,自己躺在床上发愣。 二档头被赶出来,脸上挂不住,几个姑娘也一闹而散,他独自走了片刻,来到一处以前没到过的地方,种种装饰都比方才自己待得地方精緻不少,也鲜有人来往,想必是更为高雅的一处吧。 但远远的他却瞧见有个美貌女子跪在地上痛哭,周遭也没半个人影。 二档头好汉一条,自己轻易不落泪,也最看不得女人哭。 「姑娘,你……怎么了?」 青芜见有人前来,哭得更厉害了,憋了半天没处发泄,便一股脑的将唐若姓甚名谁、家世如何、相遇相识和之后的种种纠葛一一道来。 第53页 二档头听后不禁为这女子鸣不平,心生怜惜,但又知道自己如何都是够不到这花魁的,此番结识已是造化了。故而好生相劝,见她终于回了自己房中,才想着返回。行至门口,叫了几声门,落无情竟然已经睡熟了,只能復又去了大厅,喝了一宿的酒,与一众人醉倒在桌上地上。 夜里一阵凉风吹过,他陡然惊醒,却发现花街似是出了什么乱子,醒着的人都大惊失色,被吵醒的人则是不是所措。 「怎么着?出什么事儿了?」二档头拉住一个急急忙忙跑过去的小倌,问到。 「这位爷,您赶紧放手吧,花魁服毒自尽了,这会子不知还救不救的回来,我们得去各处请大夫呢,晚了可就来不及了!」 「什么?哪位花魁?!」 「自然是青芜了!」小倌面带困惑的看了几眼微微发愣的二档头,便又急匆匆的离开了。 二档头思索一番,联想到昨夜,也就想通了青芜为何会有此举,心中不禁生出恼怒,也有了些谋划,于是就往落无情房中去,正巧碰上她也被吵醒了。 「二档头,外面什么事?」睡足一夜的人神采奕奕,和二档头眉头紧锁,眼圈发黑的样子简直是截然不同。 「是那花魁……自尽了,想必被人发现了,此刻只是生死未卜,也不知救不救的回来。」 「哦?我听闻这女子与唐家少爷关系甚笃,当年可谓是得益于这位少爷,才有了今时今日的才情,所以时至今日都没委身于谁过,在青楼中这样实属不幸之中的万幸了,又为何要如此想不开呢?」 「唉,大当家的,这要说起来,可能还真得说是……说来说去,既得算那小子的善举,也是他做的恶啊。」二档头一五一十的把昨日自己听到的又复述给了落无情,二人说着说着都唏嘘不已,也极为气愤。 「天底下总有王法管不了的事,该着咱们插手,这差点害死人的恶气,我们帮这位姑娘出了!」二档头义愤填膺,生出几分豪气。 「嘘,这里人来人往,三教九流俱全,你这么嚷嚷,被人听去可就遭了,咱们先回山里,再从长计议。」 二档头听到了落无情说出来从长计议四个字,知道这事她已近全是应承了下来,遂点点头,不復多言,二人就回到了自家山头去。 而唐府里,袁栩和唐若正吃着饭。 袁栩离开不喜欢在饭桌上多唠叨,但听到了花街传来的信儿,不免还是有几分担忧。 「若儿,到底怎么回事,那女子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不是的,娘。她……一心想要让我做她的头位恩客,被我拒绝了,不成想竟然做出这种傻事。」 「哦?她可是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 「绝对没有!而且,这些年来我也只是可怜她,从未有过任何非分之想。」 「唉……若儿,你要知道咱们母子付出了多少才有今日,所以你不能与她有任何纠葛了,你可明白?人世间最至亲至疏的便是这个情字,可以救你,也会害死你。如果有必要时,我们不妨出个下策,让那些大夫暗中动些手脚,她不是想要求死吗?成全她就行了!」 「娘亲!万万不可!」唐若见多了母亲做事眼都不眨的模样,知道她绝不仅仅是说说而已,急忙劝解:「她是真的什么事情都不知道,您不要再添杀孽了!」 「你对她有情是不是?!」 「有是有,但不是那种。」唐若知道母亲担心什么,也懒得多做解释,只说了这么一句,便起身欲走。 「若儿,为娘的还是盼着孩子好,咱们步步谨慎,为的就是活得好,即便做不了万人之上的人上人,但也不至于成为人下人。有朝一日,你若是真有了两情相悦、的可心人,我也不会不成全。」 「哦?娘亲此话当真?」唐若难以置信的转过身,盯着自己的母亲,因为她的这席话说的太感情用事,太妇人之仁,太脆弱,完全不像平日里的作风。 「当真。」可能是因为唐若此番要和唐老爷出次远门,去往全城谈一桩买卖,这是唐若头一次离开袁栩身边,亦是袁栩头一次觉得自己如此担忧唐若的安危。 说起全城,可谓是北禅与西域各国互通有无最大的一个商镇,鱼龙混杂,各种势力角逐,且从来不守官家约束,每年商人们在这里的损失都多不可数。 不过做买卖就是这样,却是兇险才越能赚到钱,唐老爷自然捨不得放弃这个机会,尤其是赶上这回全城世家万俟氏的族会,所以更是热闹非凡。 唐府上下准备着这回的大买卖,落无情却在听完了二档头的控诉后,立马决定要为青芜姑娘出气,回了山中,便打听了唐家此次的行程、随行的人、路线等等,结果发现他们的去路都是大路,招摇过市,根本不好下手,于是便定下了在他们回程贪快走偏路时下手。 唐老爷在全城不出所料的谈成了买卖,满载而归,兴高采烈,身边带着两个小老婆都嫌少,恨不得当时就在全城再纳几个西域美女,怎奈何儿子跟在身边,不好太没有父亲的样子,只得风流了几天,就悻悻而归了。 唐若从小见识爹爹这样,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己好吃好喝的就足矣,对这些事情不闻不问,倒是两个姨娘被气的够呛,若是她们有鬍子,必定是吹鬍子瞪眼的。 第54页 好巧不巧的,都已经入了北禅国界多日,家门触手可及,众人也放松了警惕的时候,跳出来了一众贼匪,仗着人多势众占了上风不说,还把货物统统抢走,将唐若四人掳上山了。 落无情戴着面具沖在前头看见这父子二人的时候,就感受到了那种穿透面具的,浓浓的人渣味儿,尤其是那两双桃花眼,生的真真是子承父业。 一家两代,都是南都城里赫赫有名的风流人物。 虽然不及七殿下。 唐若站在聚义厅,看着上面那块牌匾,只想笑:一群土匪,还敢自称义,真是臭不要脸。 不过眼里那一丝不屑立马被戴着面具的人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化作皮鞭抽了过来。 唐若猝不及防,脖子上起了一条红痕。 落无情本想继续抽下去的第二下却因为这人不是愤怒,而是迷茫的眼神给停住了。 那模样无辜又困惑,眼睛里一瞬间还带出一层薄薄的水汽,仿佛在说: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打我? 「你!不许看我!」落无情收起鞭子,拿柄指着唐若呵到。 「这位姑娘,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在看你?」唐若此刻虽然快被一系列变故吓哭了,但还是习惯性的端起一丝风流子弟的架子,回问道。 -------------------- 作者有话要说: 我好懒……依旧打滚求收藏,收藏作者和文章~ 第40章【转】 「果然油嘴滑舌,生的也是风流倜傥,不负盛名啊。」落无情和山上的糙汉子们呆的久了,半是戏嚯半是认真的说道。 唐若笑了笑,不置可否:「既然是土匪就别再啰嗦了,要什么就直说吧,我家里自然会满足你们的。」当下脱身才是当务之急。 唐老爷却不干了,和爱妾坐在一处,大喊道:「一个子儿都别想从我唐家抢走!」 唐若一阵尴尬,落无情却来了脾气:「一个人十万两,货物另算,少一个子儿都不行。」 她自觉的算是狮子大开口了,唐若却窃喜——本以为会要出什么天价,其实也不过如此,随后皱了皱眉,看似为难的说道:「这钱可不是小数目啊。」 「怎么?这点钱对你家来说应该要个三五日也凑的出吧?」 哪能啊,三五个时辰也就足够了。 「对啊对啊,这位女侠您……」 「那便限你家三日之内凑足银两。」说完从桌子上抓起几如厕用的张草纸扔给唐若,让她写信告知家中,却发现竟然没有笔墨。 山上的军师几年前受不了苦日子偷偷跑了,还带走了吃饭的傢伙,从此便也再没有人动过笔墨了。 落无情有些恼火,吩咐小弟去厨房取了宰了一只老母鸡,鸡血流了一碗。 唐夫人看到那封血书的时候大惊失色,二话不说的就让人送了银票过去,可连老爷少爷的影子都没见到,贼人又说要现银,且不要官银。一番周折后,熙熙攘攘的人声才从街上传来,唐夫人也不大坐得住了,三两步的跑到院子里,却只看见糟老头子和小妾,唐若却没个影儿。 「我儿呢?你个糟老头子回来有什么用?」唐夫人扯着老爷的耳朵问道。 「疼疼疼……夫人你先放手,若儿被那女土匪相中了……所以……嘿嘿嘿。」唐老爷赔上谄媚的笑,一五一十的将二人怎么斗气、落无情又将唐若留下的事讲给了夫人听,唐夫人当即就被气晕了过去,唐家立马又乱作一团…… 而唐若却好端端的呆在落无情的闺房里,床上躺着昏迷不醒的青芜。 「即便你说的都是属实,有自己的难处,这也是你造的孽。」落无情听了唐若的陈述和辩解,但依然说她是罪大恶极之人。 「你以为青芜知道了我的身份还会喜欢我吗?」唐若苦笑一下,继续道:「世间痴男怨女那么多,又有几个不是被对方的皮囊蒙蔽,金钱所俘获的呢?与其让她和我一样痛苦,不如留给她一个假象,她喜欢的是一直照顾她的唐家公子,而非我。」 「你又为何如此肯定?」 「那么,请借我一套你的衣服吧。」 凭着多年来的了解,唐若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青芜醒来时正是子夜时分,身处之地也早已经不是繁华之地了,反而是茂林修竹、山岭之间,院中火光闪耀,众多男子架着篝火、喝酒吃肉,好不快活。二档头坐在人群中,正端着一碗酒,见她身体无碍,已经能走,也不上前来,只远远的端了端碗,算是问好,然后指了指一旁的竹屋,示意她进去。 屋中灯火通明,有个飘飘如仙的白衣女子正在弹奏古琴,她下意识的去看弹琴人的脸,却发现那人竟是朝思暮想的唐家公子。 「这!这是……你是谁?」 「唐若,唐如是。」声音却是分毫未变。 「怎么可能?你怎么会变成女子?!」 「我若告诉你我本就是女子呢?」 「这不可能!」青芜向后两步,靠在门上。 「你不是对我情深意切吗?为何如此惊骇?」 「我说你为何对我的百般试探不为所动,原来如此……呵呵。」 「怎么?我不还是我吗?换一个样子,你就对我们这些年来的交情置之不顾了?」 「原来你骗了我这么多年,还真是辛苦……」 「小青,我也是有我的苦衷的,可我对你却是真心真意的。」 第55页 「欺骗为始,还谈什么真的假的?」青芜留下这个问题,转身走了出去。 据说那之后,当年这个名满南都的花魁再也未曾出现在人世间。 落无情从旁边的屋子走出来,不知该说什么,于是调笑道:「想不到你穿着我从前的这身衣服竟然也有那么几分姿色呢。」 唐若苦笑一下,也不正面回答,夸赞了几句古琴不似凡品,却打开了落无情的话匣子。 这古琴和竹屋本是落无情的师傅所有,她自言一生只有一个徒弟,却不想武功和琴艺落无情只能学会一样,怕是天生五音不全,却也无可奈何。 「不如等我师傅再回来,我让她教你?」 「怎么?你打算让我在这里长住下去?咱们当初说好的……」 「诶呀,今时不同往日了,从前我可不知道你竟然也有几分倾国倾城之色,现在看到了当然要多留你几天,虽说只是吃干饭的,但也能赏心悦目啊。」 唐若不干了,正色道:「女侠,咱们当初可是有言在先的,如今既然已经了结了小青的心结,你也拿到了钱财,理应放我回去才是!」 「这个嘛……你也别着急,我看够了自然会放你回去的,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唉呀别皱着眉头明明一点气势都没有平添了几分娇嗔,看得我更捨不得你了。」 「你……你留我太久我娘亲定然有所顾忌,搞不好请了官府的人来剿匪,你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落无情向来不喜被人威胁,听唐若这么一说,更来了兴致,慢慢悠悠的走到她身边,上下打量,眼神轻佻,继续调戏道:「你娘亲应该会更怕我把你的秘密抖出去才是,怎么会大张旗鼓的打上山来呢?」 「哦?大侠是打算吃定这一点不松口了?」 「是呀,毕竟打家劫舍的日子也不好过呀。」落无情笑眯眯的盯着她说道。 「那么,大侠有从良的打算吗?」唐若心中生出一个主意,如果不想继续被母亲所左右,似乎是有双赢的法子的。 「哦?从何谈起?」 唐若卖起关子,不再多说,坐下继续奏琴,眉眼带笑。 落无情听着行云流水的琴声,却终究按耐不住自己的急躁,伸手往琴弦去按去,想要阻止那个有些得意洋洋的人。 被强行阻止的琴弦与正在弹奏的手反向而行,割出一道血痕,剎那沁出一滴血红。一时万籁俱寂,落无情嘴角撇了撇,擒住唐若的手指吮了一下,道:「可否告知一二?」 唐若有点木然,但却并未抽回自己的手,而是反手顺势拖住了落无情的下巴,道:「嫁给我,你帮我保守秘密,我保你衣食无忧,一世无虞。」 「这算是你恳求我?」 「不算,算是双赢,买卖公平,童叟无欺。」 「不行。」落无情果断的拒绝了,且把唐若的手从自己脸上拿开了,探身往前,玩味的看着对方的脸。 「哦?」精明的商人子弟自认为这买卖并没什么不合理的地方,颇感意外。 「怎么能让我嫁给你,该是我娶你,与我而言才划算。」软软糯糯的语气笼罩在对方的耳边,瞬间红了唐若的脸。 唐若站起身来就要往外走去,不想再理这个油腔滑调的女子,落无情抓住她的袖子道:「你真不记得我了?」 唐若木然,一脸困惑。 「果然不记得我了啊?」落无情略带失望道。 「我们……从前见过?」唐若想不起来自己和眼前的土匪有什么交集。 「你可还记得儿时落水的那次?」 那应该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呢?至少应当是十二岁之前了吧,因为只有那之前的事才有大部分在唐若脑中成为了一片空白。 许是离家不远的附近郊外吧,那小村子当是叫做落家村,缘故是穿村而过的一条名叫落河的小溪,说是小溪,雨季里也能淹到胸口,有二十来步宽。 唐若已然记不起自己是如何到了那里又如何下了水的,时至今日还能想起的最清晰的回忆,只剩下水进到耳朵里时脑子里的空白,就像夜里万籁俱寂的时候把人抛到空中极高的地方一样,周围是黑的,星星月亮也是暗淡的,说不出话也听不见响,脑袋也越来越沉。她后来才明白过来自己那是溺水了,而且已十分严重,口鼻中全是水且早已不自知了。 然而当她醒来时正在一处人家,虽然家徒四壁却干干净净,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姑娘正在灶台前忙活,她身边是倚坐在椅子上的一个妇人,面色苍白,时不时还带着干咳。灶台前有杀了鱼后剩下的血迹和内脏,她在家中从未见过现宰的活物,看了一眼,又吐出一大口水去。 那看似母女的二人这才又发现她醒了,小姑娘急忙奔过来看。 小姑娘长在村子里,一年都不得出去几回,时常被人夸做乖巧可人,但这人却比她自己还要好看,白白嫩嫩的,就好像……白面大馒头,一点荞面都不掺的那种,也像年画上的像童子,就是太瘦了些。不单人瘦,也笨的慌,竟不会水,自己可是从小就下水抓鱼,从来没像他一样扑腾半天都原地打转的。不过看他穿的十分……那话怎么说来着?是叫体面吧,总之就是看着就像大城郭里的那些人似的。 第41章【合】 「你醒了?你真笨,游泳都不会?差点淹死!要不是我呀……」 第56页 「且慢,你说我险些溺死?」 「怎么?你自己竟然不知道自己掉进水里了?」小姑娘一脸惊讶,嗨,这人还真是厉害,难不成是自己走着走着睡着了就到了水里? 「我……不大记得请了,只记得在家中,吃了点心,而后就……啊?!难不成?」唐若大惊,父亲的一个小妾刚刚生了儿子,叫她过去看,她看了弟弟又吃了点心,却觉得睏乏不已,而后便不觉不知的睡了过去,再醒来时已在水里,又直至此时此刻。 「那你可能自己找回家?」 「这是哪里?我家在哪?」 「真是混帐……连自己家在哪里都不知道,活该你丢了。」小姑娘气唿唿的回到灶台前去忙活了,心中却有点开心,这人长得怪可爱,如果不知道家在哪里,岂不是就要住在自己家了?娘亲不能再生孩子,自己早就觉得孤单,这下好了,家中可算是多了个玩伴。然而……只是不知道爹肯不肯答应,爹进山打猎已经好几天了,爹虽然人很爽朗,又疼她们母女俩,但这多出个孩子来也是要吃饭的,加上娘亲的病也越来越…… 锅中的鱼咕嘟嘟冒着泡,小姑娘脑子里也咕嘟嘟的想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后来她才知道那人的长相可以用粉雕玉琢来形容。 但是,事事几乎都未能遂了小姑娘的心愿。 两三日后唐府的下人便找到了村里来,落无情的爹却再没能回来,而后三五年间,对落无情来说不外乎是娘亲去世,家产被夺,无依无靠,强行被亲戚嫁了人,而后又逃婚、落草的戏码,唐若自然是不知道的,她自己也不愿提,见人就再痛说一遍家史并不是她的为人。 那么,仅仅是落水那三两天的事情,唐若还记得吗。 「你可还记得儿时落水的那次?」 「不……不记得了。」 她不是记不得,其实也是不敢记得。 后来听娘提起小时候那会失踪,方才知道是被一个姨娘下了药,吩咐人扔在水里,既不是她不挣扎,也不是水太深,而是被人下了药又面朝下栽在水里险些丧了命,幸好落无情救了她。但落无情并不知道的是,唐府下人因为此事与落家村相识,唐府答谢落无情家的钱财被村中人瓜分殆尽,只留得一小部分,她也不知道那小妾最后被抽筋扒皮死相甚惨,她更不知道的是落家村由此招来了小妾娘家人的记恨,处处为难,全村人后来越过越辛苦……这一环扣一环的事是唐若偶尔听到的,但讲述的人们又都讳莫如深的不肯多告诉她,他只知道若不是落家村后来因为这些越来越衰败,村里人就不会把错记在落无情头上,怪她多管闲事惹了麻烦,视她为灾祸、逼她嫁走…… 如果说记得落水的事,她该不该说自己也记得这些呢? 「唐家『嫡子』可就你一个,你当真不记得了?还是不愿意承认本小姐对你的救命之恩?莫不是怕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方能报还?」 「我从不识水性,又未曾独自离过家,落水自然是无稽笑谈了,又怎么会在童年时被你相救呢?」 一句话中,一半都是谎言。 落无情神色黯淡,并不再言语,失落的独自走开了。唐若看着她的背影,没想到会是这样的重逢,她该说什么呢? 那日醒来之后的事多少年了她一五一十都记得,但除了那些她却还知道更多,更多的让落无情沦落至如此的事情,她要是还记得,那么是否应该一五一十的什么前因后果都说出来?让她知道自己童年的时候就对那两三日刻苦铭心?对那小姑娘难捨难离放在心中许久?还是该说她是因为救了自己才经歷了这诸多的难处? 唐若来不及细想清楚,二当家却来了,似是强压着火气一样的对她道:「你走吧,回家去。」 唐若难以置信瞪圆了眼睛,不信事情竟然突然就急转了,诧异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们要放了我?」 「不是放,是我们大当家的让我请您走,吶,说白了,就是赶你走,还有,带上你府上的所有东西一起走。」 「这可还真是奇了怪,一众土匪绑了我来就什么都不要的又要放了我?」 「怎么?你还不想走了?」 「我……」唐若我了几声,发觉自己似是真的有些不想走了,但是口中当然逞着强:「当然想走了!谁愿意在土匪窝里待着!」 「嘿你小子敬酒不吃想吃罚酒是不是?给你脸了?!」二当家作势就要扬手打过来,他那一巴掌要是真拍下来,估计唐若的小身板也得散了一半。 「等等!我……我要见你们当家的!见了她我就走!」 「见她作甚?你以为是你想见就能见的吗?我们大当家的可还是黄花大闺女,从来只有她见别人的份儿,哪有别人说见就能见她的?」落无情吩咐了送唐若走后,便说她不愿见任何人,要自个儿静静,二当家自然马首是瞻不敢违逆。 「当真不能见?」唐若皱皱眉头瞪瞪眼睛,又看看二当家的身板,从说第三个字时便已经没了底气。 「你走是不走?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啊,唐、公、子。」 「我……我走便是,你告诉你们当家的,她放我走,可别后悔。」 「还不快滚去拾掇拾掇?您穿这身真是难看爆了!」二当家最恨啰啰嗦嗦,此刻不动手撵人已经比平时忍耐了不知多少倍,唐若见状一阵风似的跑去换衣服,不再多啰嗦一句半句,脑中寻摸着自己穿这身到底好不好看? 第57页 如童年那次失踪一样,此番被绑,唐若又是有惊无险的回了府,惹得唐老爷的一众小妾、庶子好不失望。袁夫人既心疼又气不过,下了禁足令,吩咐全府上下,好生看着唐若,三月之内都不能出去。 唐若暗自叫苦,却也无计可施,三个月间完全与外界断了联繫,每日读着圣贤书,心中却想着,也不知那伙土匪有没有被剿,担心起落无情的安危来了。好不容易熬过了三个月,方才得空出门去,打听打听这位的消息与下落。 落无情从想静静到如今也是整整三个月未曾在山上漏过脸了,要不是二档头还在殚精竭虑的操着心,山上众人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组织有纪律,恨不得对过路的行人一概雁过拔毛。二档头望着连绵了几昼夜、千百里的风雨,心中慨嘆,到底还是个小姑娘,感情稍不顺心就一个人跑到不知道哪里去了,好就好在从来都是她欺负别人,别人惹不了她。 山中风大雨急,下到南都城里,就柔了不少,虽然也不过才是晌午刚过,天阴的就好似黄昏时分,一片片烟波画船,俱是该掌灯的掌灯,该添烛的添烛。落无情坐在画舫顶楼的亭子上,背靠着柱子,耷拉着一条腿在外面晃悠,另一条腿蜷起来,支撑着一条手臂,另一只手则无趣的甩着鞭子,噼啪作响。 她是独自乱逛了几座城,不多日前来到南都城里的,一进城走到热闹处就是一片靡靡。 又不知哪位的产业,大手笔的包下连片的画舫,新封的花魁在画舫上顾盼神飞,底下的红男绿女们唿喊得声嘶力竭,只为了让花魁瞅自己一眼。 果然是世道太平啊,谁选了新科花魁竟比谁考中了状元都引人瞩目。这可算是害苦了本身为了图个见不到男人才住到画舫里的落无情——这展览似的一连多日,连天儿的定时定点整什么见面会,也不知是谁的主意,见什么面会,无非就是蹭钱的名声,这下可好,自古以来的花魁还没见过不用陪客每天就赚个盆钵满盈的。 要说落无情怎么又转悠到了南都城,她自己也不愿意承认是因为唐若住在这座城里,只是听闻她被母亲关了禁闭,许是也不得好呢。然而,好巧不巧的,正当落无情有些怜惜唐若的时候,偏偏瞅见了唐若正在底下的人群中。 要不怎么说无巧不成书呢,唐若几经周折打听到了似乎有人在画舫间见过形容举止像极了落无情的人,匆忙赶来,甚至不知前面为何人山人海,就被处在高处的落无情当成了急色鬼。落无情心中念叨着,好你个唐若,我还以为你受苦受难呢,没想到你还有功夫顶风冒雨的来看花魁。 这边的唐若冥冥之中觉得快要见到朝思暮想的人了,却偏偏又被堵了个结实,一个劲儿的往前蹭,这可就惹恼了前面的一个魁梧大汉,脸上带着点伤疤,南都城中的人也知道他,算也是个有钱有势的主,横行惯了,只不过这种地头蛇,与唐若是互不相识的。他转过身来看到小鸡崽似的唐若,把自己同样半天挤不进去的怨恨撒在她身上,一手提起唐若就扔到了旁边的水中。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将落无情和唐若都惊得不轻,围观的人们也一下子把焦点放到了这边来。落无情眼睁睁的瞅着唐若扑腾了几下就往下沉,周围人也忌惮那大汉,不敢救人,只不过如果让他们知道了这落水人的身份,估计他们都会像下饺子似的争先恐后的跳下去吧。 落无情自然不能继续想那么多了,也忘了唐若是不是来看花魁的事儿,足尖在画舫轻点几下,就从高往低到了底下,又在水上点了几步,跃入水中。 水里虽然一片浑浊,落无情还是稳稳地抓住了快不行了的唐若,心中嗔怨道:这人真是……这么多年竟然都没有丝毫长进…… 唐若再睁开眼时,落无情调笑道:「哟,为了看花魁,险些丧了命呢。」只是她自己不知道着话里的醋味而有多重。 「我哪里是为了看花魁!?我,我是为了……!」唐若想要争辩,却又委屈,转而长嘆一声,不再言语。 「是为了啥?」 「还不是听说你在这里……」唐若转过身去小声嘟囔着,但落无情还是听到了,心里一时间乐开了花,不禁开心的问道:「那……这次被我相救……你认是不认呢?」 「认啦……」 「大声点大声点,我没听见啊。」 「认认认!」 房里面一片和谐,门外站着的老鸨得知落水的人无恙,快步走向隔间去,向老闆禀报一声,可算松了口气。 关上门,那隔间里又只剩下三个女子,都是静坐在那里不言语,品着茗。过了一盏茶的功夫,最小的那个方才对着另一个年纪相仿的说道:「老七,听隔壁这动静,我们怕是不用去帮人家解释了吧?」 被称作老七的姑娘并不理她,而是转过头,蹙着眉,对着旁边年长于她俩的另一个女子道:「楚衣,你什么时候能管管她,让她好好叫我几声姐姐?」 「我想想,嗯……等你开始叫我母后再说吧。」秦楚衣调油加醋。 「小八叫我才叫!」 「老七啊,我跟你说啊,我叫母后可都是在特定的时候才叫,怎么能让你听见呢?嗯?」小八一脸流氓相,死猪不怕开水烫。 「你们俩是一对歼妇银妇吗?!」 「是呀是呀,而且还不是得谢谢你?」 第58页 「我……!」老七一时语塞,恰好隔壁又传来几声怪响,三个人一副瞭然的样子,轻咳几声,脸上带着浅笑,不再言语。 ==================== #外卷·东都 ==================== 第42章【一】 白马帝在位时,正是北禅最为鼎盛的时候。 那时候帝都常常连年不灭灯火,百里繁华,四方臣服,天下尊其为共主。 应景的,后宫亦是一片莺歌燕舞。 莺歌燕舞,用来形容后宫,本是十分不贴切的,但是白马帝的后宫,的的确确,就是一片莺歌燕舞。 白马帝文治武功确在歷代先王之上,亘古罕有,但他的博爱如他的才能一样异于常人。 白马帝从不吝啬自己对美好的喜爱,不管是人还是事物。不论他在战场上如何冷血厮杀,在帝都的寝宫里,他永远温情脉脉,不带丝毫血腥。 一个帝王,本就值得天下人为其一颦一笑而心惊欣喜,遑论一个长相俊美又贤明多情的帝王。 白马帝作对了无数事,后来却偏偏在最不该做错的一件事上犯了错——专宠。皇帝花心好色根本不算什么,怕就怕专宠。 那女子出身低微,最初,只不过是宫绣坊的一个女官罢了。 而立之年,年轻有为的白马帝疯狂的迷恋上她,甚至遣散了后宫多一半的女子。地位在她之上的女人们鄙夷她,故而远离她,地位比她低下的女人们知道不会像她一样好运,嫉妒她,于是也远离她。 她和白马帝像一对苦命的情人,在偌大的后宫中孤独的存在着。 很快,那女子怀有身孕,幸而,就在朝臣们纷纷张开手中弓箭的时候,她生下的是个女孩子。 白马帝给她的封号是倾世。 倾我一生一世念。 如此,白马帝的儿子们松了一口气,后宫的妃子们也松了一口气,朝臣们更是放下了手中本试图挽回白马帝理智的武器。 然而这种安静仅仅是暂时的。 孩子五岁的时候,那女子就死于不知名的缘故。白马帝心知肚明,却无力回天,因为他是贤君,所以不能为了一个女子而让整个宫廷蒙羞——他是帝王,却无法下令彻查此事。 他开始在处理政务之余疯狂的迷恋前朝的诗歌,他把儿子们都远远的分封在帝国的边疆,只留下太子在皇宫中茕茕孑立,后宫中除了倾世和太子的住处,他开始长时间的停留在朝堂彻夜处理政务。 国家越来越井井有条,他却依然让一个个王爷将军拓土开疆。 百姓们都说,那个女子是因为早逝才让她没有背上祸国妖姬的罪名,反而让白马帝更加有为。 于是,开始出现请愿的民众,他顺应民意,更顺应自己的感情,追封那个天下都不知道名字的女人为后,和他享有同样的封号,白马。 白马,在北禅的传说中,是一只拥有无上神力的的独角兽,它会带给帝国昌盛与繁荣。 四十岁生辰的前一天,白马帝独自一人微服出宫,在自己繁华的帝都中徘徊着,却孤单的像一只被逐出狮群的雄狮。然而,不惑之年的白马帝如得上天垂怜一般,在帝都的烟柳巷,他邂逅了一个极像白马后的女子,秦楚衣。 四十岁的白马帝,风流倜傥,似乎是在人生道路上迷路了。十六岁的秦楚衣,风情早熟,正无奈地拍卖着自己的初拥。 然后就像是送给彼此的生日礼物,白马帝又一次做出了歷代先王未曾涉及的举动,干脆利落的叫来京令尹当证人,替秦楚衣赎了身,也把她带进另一个深冷的地方。 那天的夕阳,就像红紫色的蜀锦,柔柔的铺散在天上。 有了白马皇后的前车之鑑,朝臣们和后宫都不敢再对秦楚衣轻举妄动,她与终日惴惴的白马后大为不同,她懂得利用自己的身份转圜在后宫里,那样的年少,却可以把一切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握在手中。 此时,倾世公主刚九岁,正是贪玩儿的年纪,然而她同样也要早熟的多。 仅仅因为白马帝一句「倾世类我。」她开始穿那些白马帝幼时穿过的衣服,跑到太后那里撒娇。后宫的妃嫔们也因为女人的天性,抑或者是对死者的怜悯,放下了对她母亲的成见,接纳了这个孩子。 而白马帝,也有了秦楚衣做伴。 完全,似乎是到了完满的地步。 然后,就在一切都其乐融融的时候,二皇子,却造起了反。 北禅皇室歷来人丁单薄,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从未出过岔子。算是到白马帝时,儿子太多,才有了这个乱子。 白马后之前,白马帝从未立过后,所以儿子全都不是嫡出。 怀风太子是长子,虽不及白马帝贤德,平日里却也恭孝友悌无大错,算是储君的不二人选。 二皇子的外家比太子的外家出身高贵,世世代代辅佐天家,到他母亲又嫁给了皇帝。何况,都不是嫡出,他自然也能当皇帝。 白马帝一向以仁孝治国,可是见到二儿子送进京中的请封表时,头一次在朝臣面前失了风度,怒不可遏的要亲自带兵,去收拾这不孝子。朝臣们一时乱了分寸,完全不知道该怎么阻止,还是总管太监在宫中呆的时日久,忙去请了夫人来劝。 夫人,便是秦楚衣。白马帝不愿意她因为封号而被人嫉妒或低视,只让所有人称他为衣夫人,夫人,在本朝的妃子中,是从未有过的称唿。 第59页 可是盛怒之下的白马帝,任谁也劝不住。 这时候,又接连来了几道催命符,四皇子、五皇子都上表支持二皇子当太子,算是跟着他一起造了反。太子吓得整天不敢出东宫,怕被弟弟们派来的刺客夺去了小命,白马帝则是当机立断调了六皇子的兵去平判。 二皇子算是铁了心要反,不顾手足之情,亲手了结了六皇子。 无论如何,白马帝是坐不住了。 临行前夜,白马帝将倾世带到了秦楚衣宫中,道:朕的孩子一个个的开始背叛朕,太子仁弱,我得替他打点一下这江山。而你,你帮朕照顾好倾世。 秦楚衣一丝不苟的泡着最爱喝的月光白,懒懒的说:圣上是明君,不论替谁打点江山,一定都是对的。白马帝有点儿愕然,他知道这女子聪明,却没想到她竟然聪明到如斯地步。 在这宫中,知道的多未必不是好事,但是如果说得多,一定是坏事。你要知道,你有今天的地位,我最初喜欢的,可不会是你这阴沉的性子。 我知道,皇上是爱极了我这像白马皇后的脸,才召我入宫,可是,皇上亦是看上我这阴沉的性子,才放心把公主交给我的吧。白马帝不说话,立在窗边,灯火明灭,映在他雪白色的朝服上。 她无依,你无靠。你有了她,我也放心。 倾世穿着和他一样的衣服,整个人像是小了一号的白马帝。跟同龄人比,她又瘦又高,穿着这身衣服,完全就像个小男孩。白马帝不知是何时走掉的,直到倾世走到自己面前,秦楚衣才发现茶凉了许久。 他们说的不错,你确实长得很像我母后。可惜了,我长的像父皇。 那么公主的记性,还真是好呢。 我看过母亲的画像,就在父皇的书屋里。不过你说的也不错,我从你第一天进宫就记住你叫秦楚衣了。 哦,那么公主怎么称唿呢?我记性也不错,但好像入宫以来,从来都没有听过公主的闺名,我可不想叫你倾世,好歹,我也是你的继母了呢,是不是。 你能永远记着我的名字么。 自然。 珞玚,我叫珞玚。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算作番外吧,但从时间上却算作是这个短篇集的初始,有一些大背景的说明。 第43章【二】 怀风太子是在白马帝离京那天开始奉命监国的。 胆小怕事,似乎成了他在人们心中最大的印象:上朝时,且不论坐在龙椅上,即便是在旁边搬来个椅子,他都不敢坐,每日,他都依旧和朝臣们站在一起,反弄得大臣们都极不自然。朝堂上持不同政见者倘若争吵起来,怀风则总是惶惑的看着总管太监,朝廷中朋党林立,他不敢得罪任何一方。 所以,在皇帝走后五个月时,他在战场上收到秦楚衣怀孕的消息时,一点儿都没有怀疑。天下人都没有怀疑,因为后宫之中宫禁森严,此时此刻除了太子,没有任何一个男人。 可偏偏那个孩子,就是太子的。天知地知,怀风知,秦楚衣知,还有,倾世知。 那一天会永远印在倾世脑海中。 即便怯懦的怀风只有这样一次逾矩,却偏偏让秦楚衣生下一个男孩子。 幸而孩子是早产的,才抹去了中间的那些时差。孩子出生的时候,白马帝刚刚凯旋而来,他的马上,挂着二皇子的头颅,四皇子、五皇子的尸体,就在身后的马车上。 这些,都是他的亲生骨肉。 白马帝丝毫不怕浑身的血气惊到孩子,直接在秦楚衣寝宫外下的马。 倾世头一次见到凝结着杀气的白马帝,他抱着九皇子,说:这孩子长得真像我。 是啊,你的亲孙子,能不像你么。倾世看着白马帝,心中嘆道。但转过头去,看到的秦楚衣,似乎又是发自肺腑的高兴,不论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谁,她都是这个孩子唯一的母亲。 这孩子恰好出生在二皇子的事情了结后,牵连进去的诸位皇子都被处死,连同外家都受到牵连,朝廷中一时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即便白马想让九皇子当太子,也无人敢多言。 就像此时,朝堂一片寂然。 此次二皇子的事,让寡人伤心不已。白马缓缓地说道。 是了,一次失去四个儿子,放在任何一个父亲身上,都不好受。 所以,寡人决定,太子。白马顿了顿,看了眼朝臣,他们的眼中,有惊喜,惊恐,惊惧,惊讶,不一而足,在他还没说之前,就已经是十分丰富的了。所以寡人决定,怀风以后都会是太子,直到寡人死去,顺理成章的继承大统。 这样,其他的皇子们就可以死心,太子也会安心,朝堂也会安静不少了。 白马帝被自己心里的这些想法惊了一下,从前自己是从来不会这样的,不管这天下哪里出了乱子,他都会兴奋不已,从没有这样倦怠过……看来,自己已经开始老去了。 怀风太子是个性子很温热的人,从来不会大声苛责任何人,不愿意招惹何人,也从不和朝臣过多来往,他是的的确确怕招惹是非,怕到了一种畏首畏尾的地步。他身份尊贵,却又是后宫中最谨小慎微的那个人。 偶尔,陪倾世玩儿的时候,他才真的感觉到作为一个兄长能有的那些成就感,虽然,他的妹妹似乎有点儿过早的知道世事。 第60页 就比如有时候,他见到父皇的妃子,会小心翼翼的避开走,而他身旁的倾世则会说,哥哥,这些女子,只要你想,以后都是你的,不必害怕。抑或者,王子皇孙来京面圣,倾世会对他说,哥哥,你登基以后,一定要早早的杀死他们中不听你话的,不能让他们欺负你。还有,她也会说,哥哥,我一定会帮你,让你成为北禅的传奇,比父皇更优秀的皇帝。 那时候,倾世只有十岁。 鲜有人关怀的怀风,在风中凌乱了,迤逦歪斜的坐在日暮庭的台阶上,望着立在湖边的倾世,却发现她似乎比自己更有帝王之气,落日璀璨如血,染红了湖水,就像血流成河。 哥哥,让秦楚衣的儿子叫珞瑚吧。 珞瑚,珞瑚。倾世为什么要让弟弟叫这名字呢?白马帝一脸慈爱,看着俊秀的倾世,问道。 因为,赤色的珊瑚是难得的宝物,父皇中年得此子,自然也是宝物,这个名字,再好不过了。 倾世喜欢这个名字么? 嗯。 那好,就让司礼监的人去办吧。 白马帝已经难掩老态了,或许是年轻的时候耗去了他太多的精神,他的衰老也比别人更加明显。几乎就是在二皇子事后,白马帝就成一个确确实实的老人了。 倾世十五岁的生辰庆典上,白髮难掩的白马帝依旧不减年轻时候的风趣,酒酣之际,抑制不住的要众人跟着去赏雪景。就在日暮庭前。湖上结了一层冰,似乎有人在湖中央轻歌曼舞。浩浩荡荡的一行人以为是哪个不得宠的妃子想得花招,白马帝说要看看,众人也依了。走了过去,却发现如海市蜃楼一般,总也到不了。不知哪个眼尖的喊了声,那不是白马皇后么?众人就都炸开了锅,白马帝愣愣的注视着那个时而清晰时而模煳的影子,就流下眼泪来。 秦楚衣看着白马帝,冷笑着,然后自讨没趣的回过头,却看见倾世一脸玩味的看着自己。 相思成疾,一病不起。 没人想到白马帝居然是以这样一种姿态结束传奇的。 白马帝有三道遗诏,一是怀风太子柩前即位,登基大典过后才准诸皇子进京奔丧,违者按谋反处置。二是将后宫中所有被宠幸过且没有子嗣的妃子带到国寺出家,因循旧例。所以临死前,白马帝封秦楚衣当了第二位皇后。三是封倾世公主为辅国公主,封地在东都,正应了她的闺名。 另外还有密旨一道,放在宗庙中,吩咐说,非国有大变不得启。 怀风登基那天,到是难得的大气了起来,不復之前怯懦的样子。果然是人的身份一改变,气场就立马不同了。 倾世倒是第一次见到诸位皇兄。 三皇子平时就深居简从,很少掺和政事,多半时候是在名山大川间游玩,颇有世外之人的感觉,倾世见他总感觉到哪里怪怪的却又说不出,怀风封了他做英王,但只挂着个三品的虚职。 七公主的封地在南都,千里迢迢赶来,已经不復年少时的稚气,但跟兄弟们都还很亲密。坊间传闻经久不衰的说七公主喜好女风,而且十分风流,南都的名媛花魁,也都乐意争相献媚。平时活的逍遥自在,也不怎么惹麻烦,倒也算是应了她自在公主这个雅号,怀风没有改,只是加封了几百里地给她,换来自在公主十分失体统的抱着他好哥哥叫了不停。 六皇子的死,无论如何也都算和怀风有关,怀风心里过意不去,硬是追封这个弟弟当了亲王,子孙袭爵,厚赏了他的家人。倾世倒不是觉得这纯粹是为了收揽人心,只是,人都死了,做这些还有什么用呢。 倾世是白马帝留了旨的,去了封地洛阳,做她的辅国公主。 怀风看看兄弟虽然少了几个,但剩下这些,和自己还算合得来。二皇子一谋反,倒是把他们兄弟之间的党羽分的很分明,只是可惜了老六,他的身手算是白马帝儿子中最好的了,如果不是他心软,老二根本不会有机会。 第44章【四】 秦楚衣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大亮,枕边还有珞玚的味道,但是她的人早已经不见了踪影,但是记忆却分明再一次烧红了秦楚衣的脸,轻唤一声,宫女们便推门而入,服侍秦楚衣更衣梳洗,重复又一日无意义的日子。 倾世公主去了哪里。 太后,公主去了洛水边,说是昨天匆匆赶回来玩儿得不够尽兴,叫您不用担心她。 嗯,摆驾……早膳后我要去洛水边找公主。 是…… 洛水边有一块儿地方是珞玚封了作为平时自己玩乐的地方,寻常百姓并不能进去,也因此派了小队兵士守在四面,秦楚衣一行人浩浩荡荡行来的时候,正是中午,换防吃饭的人都走了,守在门口的人并不多,而且似乎很少见这样大的场面,分毫不敢阻拦。 珞玚待得地方不是什么楼阁,而是仿照中军营帐似的帐篷,平时没有命令是不让任何人进去的,违者格杀勿论。侍从们深知这一点,都知趣的停在门口,只剩秦楚衣独自一人掀开门帘走了进去。 珞玚特意换了衣服身着戎装坐在中间,底下几个舞姬正跳着兰陵王破阵舞,见秦楚衣进来,乐伎们愣了愣,停下了手中的乐器,不知该如何称唿这人,于是便都鱼贯着退下了。珞玚坐在那里把玩着酒杯有点不悦的望着秦楚衣:你打扰我玩儿了。 你觉得身为一个公主每天和歌姬乐伎厮混在一起合适么。 第61页 诶?母后今天怎么了?怎么有心思管起我来了?莫非是昨夜没把母后伺候高兴?珞玚缓步走到秦楚衣身边,靴子发出咯啷咯啷的声音。 你觉得你昨天晚上那样对我以后今早随随便便就走掉很合适么?!珞玚,别玩儿得太过火了好么? 秦楚衣,我过火还是你过火?以前的事情我就不想多说了,你现在既然避嫌避到了我这里,你就别让我赶你走。 呵,想走哪难不成我自己还做不了决定?你自己就很清白了?成天和下九流的人厮混在一起。 啧啧,秦楚衣,你现在真是不能和以前同日而语了,歌姬乐伎就是下九流?那么我想问问母后,青楼头牌又算做什么呢? 至少我一直是清白的。秦楚衣听这话听得都快想出一万种答案了。 嗯,也是……除了……呵呵呵。 珞玚,有些事情不要再去提了好不好,现在一切都安定下来了,谁也不用活得战战兢兢,难道你就不能安安生生的把过去的事情放在一边么?我是身不由己的,我不像你,从生下来就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我曾经甚至快要饿的活不下去,你知道么。秦楚衣并不喜欢回忆起以前的日子,可是珞玚总是会不断的提起那些她想忘掉的东西。 这些跟我没关系,我只要我自己活的开心,但是你时常让我不开心,所以,我就会提起来。 珞玚……你能别这么不讲理么? 秦楚衣,我求求你别说不讲理之类的话。关于讲不讲理这件事,你忘了太多东西了吧。 秦楚衣知道珞玚说的那件事。 每个人生命中过去的日子里一定都会有他不愿意再提起的事情,秦楚衣和珞玚也是如此,她们所共同迴避的那些,就是珞玚此时能得以嚣张跋扈蛮不讲理的理由,也是秦楚衣希望没有发生过的。 秦楚衣再怎么云淡风轻却终究逃不过女人妒忌的本性,珞玚十五岁生辰的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让所有的一切都变了样,以白马帝的眼泪为始,一个嘈杂混沌的晚上改变了每个人的生命轨迹。当白马帝躺在床上默不作声任由御医诊脉的时候,怀风战战兢兢侍奉在旁,而秦楚衣冷漠的立在旁边的样子让白马帝动了火,说是让她带珞玚去歇就打发走了,正中了秦楚衣下怀。 珞玚感觉到了秦楚衣的怏怏,换做是谁想必都会不开心吧。秦楚衣待她其实真的很好,因为年纪差的并不多,谈不上视若己出,但也与亲姐姐无异。所以当秦楚衣说心中烦闷要小酌几杯的时候,珞玚自然陪在一边。 几年的朝夕相处,深宫之中的珞玚虽然并没有接触过多少人,但可能由于见惯了皇室厮杀和女人们悲戚的宿命,加上七公主的……言传身教,她是知道的,自己对秦楚衣有着些奇怪的情绪,也正是因为这奇怪模煳的东西,她才会对秦楚衣和怀风的事情格外的生气——亲眼所见却又因为要保护秦楚衣,只字不能提。 「这酒,是大婚那天我特地留了一坛放在院中的,是你父皇为我选的,正是我最喜欢的青梅酒,酒味儿淡的很,实打实的是果酒,你还小,酒量欠佳,就陪我喝这个吧。」那天的秦楚衣和之前有一点不一样,似乎是有意无意的勾引,平日里同样也是天天待在一起,但这天秦楚衣像是格外的轻浮了些许。 珞玚微皱了一下眉,但也很快恢復了波澜不惊的样子,有一搭没一搭的和秦楚衣聊着:「七皇姐前两天私下里找你做什么?」珞玚是听说过七姐在江南不羁的生活的,再加上怀风和秦楚衣的事在先,难免会浮想联翩。 「其实也没什么,你父皇就你们两个公主,况且我与她年纪差不多,说些话罢了。」秦楚衣边说着边倒了酒,递给珞玚。「尝尝,好喝的话剩下的半坛留给你。」 「你也不是不知道七皇姐在江南的种种……所以,」珞玚找不到合适的词来形容,因为说道一半想起自己其实也是同样不轨,只不过七公主倒是不介意,而她,因为对面这个人特殊的身份,所以格外的不知所措。 秦楚衣看到珞玚满饮一杯之后眉开眼笑,说:「你很介意我和珞璃说过些什么吗?」 秦楚衣问的如此直接,称唿又如此亲昵,珞玚愣了一下,道:「是啊,可是你会告诉我么?」兴许是因为酒的缘故吧,珞玚觉得自己格外燥热,情绪也有几丝激动。 「有什么不能说的呢。」秦楚衣倒是笑得很纯情,附在珞玚耳边「你七皇姐告诉我,说珞玚这孩子少年老成,就算动了情也不会动手,所以她呀给我了些秦淮一带常被用到的小东西,你喝了以后感觉怎么样呢?」 珞玚瞪着眼睛,脑子里简直就是一团麻,自己的七姐,怎么能教秦楚衣对自己做这样的事情……不过,这也的确是她的风格,她巴不得天下大乱,每次不但自己和后宫中的妃子剪不断理还乱,还时常让珞玚陪同,即便每年她在宫中待得时间本来就不长。 趁着珞玚脑子里跑着毛的这段功夫,秦楚衣已经吮着她的唇了,室内的火烧的很旺,加上那杯酒,还有长久以来的念想,珞玚根本没想要推开秦楚衣,一切似乎都是自然而然顺理成。秦楚衣仗着珞玚浑浑噩噩,攻城掠地毫不手软,实践着七公主给她的那本小册子上的招式,珞玚从来没像这会儿这么,这么脆弱过,像是褪去了平日冷漠的外皮。 第62页 珞玚半夜打了个冷战就惊醒了,醒来才发现已经到了卯时,想要起身却发现全身无力腰酸背痛的直不起身,这才想起前一天晚上发生的是确确实实的根本不是梦境。秦楚衣在身旁睡的很浅,珞玚要起身时就惊醒了她,她见珞玚一丝力气都没有,浅笑着趴在她身上,身上的被子也滑落了。珞玚伸手去给她盖了被子,却被顺势禁锢住了手,有点恼火的挣扎了几下便扭过脸去了。秦楚衣扳过她的脸就是深吻,珞玚的那只手自然而然的就抱住了她…… 似乎就是那天之后,白马帝病重,二人日渐亲密,七公主看两人时常带着只有她们三人知道的笑,宫中的一切变得有意思了不少。 只是珞瑚,却像是一道迈不过去的坎儿。 -------------------- 作者有话要说: 【三】请看微博,微博在首页点进去即是,微博名与笔名相同……啊……太羞耻了 第45章【五】 帝王之术,开国之时往往凭藉胆识运气,守成之君则可能需要更厉害的手段,怀风治下的北禅能延续之前的盛世已经属于难能可贵,经过一场祸事后,他心中已经对自己更为瞭然了,那前朝留下的叛将不过是父亲预先送给自己的政绩,除此之外守稳江山十数年,已经实属不易了。 英王游歷过崑崙时求仙问道得了一枚延年益寿的方子,而后在点苍山修筑宫殿,寄情于虚无飘渺的云峰雾霭多年,竟然真的不曾见有半分老态,俗尘中的婚姻嫁娶、父母子嗣也并未曾和他有过半点联繫。 珞玚有一次和秦楚衣闹得十分不快,几个人几匹马从东都绝尘而去,直奔点苍山。她絮絮叨叨的诉说完愁情,方才想起问问三哥这些年为何就不念凡尘中的半点沙石。 英王笑了笑道,前朝一位名臣名为怀英,我和大哥都很喜欢他。大哥曾经也并不叫现在这个名字,我二人都本以为年少无聊深宫之中无以为乐,做很多事不过都只是一时兴起,直到后来我游歷世间才发觉这天地都是大哥的竟是件如此让我开心的事。 珞玚心中一惊,险些没拿稳小小的茶盅。 英王看到了这小小的一念,也并没想转话题,继续道,大哥是父皇的第一个孩子,从小不知经歷了多少风险,虽在兄弟中并不出彩,父皇却也不忍心辜负他,一边暗地里命人给他想方设法治着娘胎里带着的隐疾,一边也着手安排着内内外外的大小事情。 即便不明说,洛阳也猜到那所谓天生的隐疾和后宫之中的女子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繫。 父皇一世什么都好,就是在一个情字上碰了壁,帝王家最应是无情。 听到这句话,珞玚张了张嘴,只说出一句三哥,就被英王抬了抬手止住了后话。 英王今天似乎有很多话要说,放下手也只自顾自的继续讲了。 父皇知道了我和大哥年少逾矩,起初是大为光火,后来便对我直言让我不要再想帝王之位,我当时不知大哥从小所受的那些苦楚,只是气他只追究我一个人,在外纵情了好几年,直到后来父皇身体变差,他才对我说知道那个孩子不是自己的。你也知道,大哥向来什么都憋不住会和父皇讲,我只是想不到这两件事竟然也不例外。 父皇最后的那段日子,应该过得很难熬吧。 你母亲去世之后他就一直很难熬了。 还好后来总算有楚衣陪他了。 你真以为后宫之中有他不知道的事吗?大哥什么都说不敢隐瞒是因为他从小就谨慎,知道后宫中的所有事都会被父皇所知。 那次长谈之后没多久怀风帝便从都城一路巡游到了英王那里,一住就是三个月不曾再回去,群臣议论纷纷,更何况怀风帝后宫之中没有美人,更没有子嗣,英王谋反的声音甚嚣尘上,流言四起。 那年我正好已经在江南一处定居下来,虽然已经不再做小吏,却也不愁生计,伴随着街坊流言终日无所事事,记述一些往日里认识的人经歷的事情,期间这些朋友也曾来看过我,抑或者请我出游,我却捨不得所居的这方小镇,或者说害怕了往日所见,一一回绝了。 直到一日七公主大驾光临,我受宠若惊。 她与自己的侍卫长依然是往日那副样子,只是眼中多了深情,我竟不觉她们二人如此情长。 「闲话不说,我便开门见山了。」公主抓起一串桌子上的葡萄,又很嫌弃的撇了回去,从上面翻来覆去捉下一颗,剥开皮,餵到了满风嘴里。 我心中郁结,说好的开门见山闲话不说呢?顿了这么久是要吊我胃口吗? 「皇兄在英王那里,指名点姓要见你,和我走吧。」 「这……草民遵旨,不过我这随身的细软虽不多,还请公主略微耽误片刻。」 虽然不耐烦,她却也不復往日年少时那样,而是真的耐着性子等了一会。我却故意收拾得很慢,虽然心知实际上并不需要如此仔细,毕竟去面圣,公主的随行人员一定会事无巨细。 我只是在想,皇帝为什么突然想起要见我。 皇帝,英王,英文,谋反……谋反? 想起民间最近的传言,我脑中似乎有什么东西相互连通了,果然,这样就说得通了。 一路上我惴惴不安,即便公主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我还是能感觉到她心中全是事儿,尤其是好几次偶然听到她和满风将我和皇帝放在一起说道,而一见我,则是皱眉摇头。 第63页 其实也不过是英王谋反,还想拿我狸猫换太子,冒充皇帝给他们当傀儡,还不如直接反了自己当皇帝来的磊落,哼,何必对着我摇头晃脑,我本来就是猫,怎么充老虎。 一路上七公主根本不像以往游山玩水的样子,快马加鞭,恨不得把我绑在箭上直接射出去,我被颠地吃了就吐,形容枯藁,心情也几乎崩溃,再想想以后会经歷的日子,则是更为丧气。再不情愿还终究是到了圣殿前,英王的行宫修得是真仙风,可惜这人就差了几分,没有道骨而全是反骨。 屋里很昏暗,自然光在里面射出裊裊烟气,我不知那是薰香还是什么,却也能觉得吸进去之后变得舒爽些,能沖淡屋里的血腥味儿,我却不知那血腥味儿从何而来。屋里有一张很大的矮榻,英王坐在正中,皇帝则依偎在他怀里,两个人都是脸色苍白,似乎是很久没有见过阳光了的样子。 这幅画面,是有些诡异的美感,但我却看的头皮发麻,白马帝生前生性风流,怎么就生出这些个奇奇怪怪的子女,还真是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啊。 「你走近些,让朕看看你。」皇帝的声音很是虚弱,又似乎有些……迷离? 我不敢怠慢,走上前去,却看见他对着我一丝诡笑,瞳色也不同于以往,至于具体哪里奇怪,我却又说不出来。英王伸出手做了个阻止我的手势,从一旁端起一碗血红色的汤药就往皇帝口中餵去,而后皇帝便昏昏沉沉的睡去了。 「他最近遭了大变故,有些神志不清,你听我讲便是,但要按我所说行事。」 我点了点头,好奇心已经战胜了一切。 「我大哥从小就在后宫中,经歷了很多皇权争斗,虽然他本是无辜的,奈何旁人却都当他是块靶子。我从年少时便爱慕他,于是这些年来只顾四方寻找可以为他治病的房子,却都不得见效。后来听闻崑崙山乃是龙脉之祖,西王母一族又有长生的法子,去那里九死一生,死了十万兵卒方才辛苦得来一个长生不老的秘方。」 我心中大骇,世间竟然真的有这种事? 「可是没想到,我满心惊喜的把大哥盼来,按方子上讲的做了之后才发现这长生不老不但要以血续命,还再也见不得阳光。我不能让他一个人受这种煎熬,于是也变成了这副样子,大哥身子本来就差,所以定力更不如我,刚才他险些就要扑你而去。」 听到这里我已经快要不能唿吸了,奈何双脚根本动弹不得,原来已经被吓傻了,一国的皇帝和王爷竟然变成了妖怪。 「我二人自然不想加害于任何人,更不想让这事被百姓所知,外界传言我挟天子,恐怕会有人趁势起祸端,那样生灵涂炭,我二人就罪孽深重了。所以,希望你能在天下人面前演一场戏。」 怀风帝后来在史书上被称为一个承上启下的皇帝,史载他弥留于世的那段时间做了一个很重要的决定,禅位于倾世公主,自己出家于羌地,云游至梵国,许是得道,总之再未见表于任何书中。 实际上那不过是我代替他在皇宫里演了一出禅位的戏码,七公主讲授我种种礼仪时气的几乎晕厥,为了报復才加了后来那一出的剃度,她深知我对身体髮肤十分爱惜,才会有这下三滥的招数。 禅位中有段皇帝独自在皇家宗庙中的过程,要陈情自己如何无能不得不退位让贤等等,总之那半个时辰我作为一个外人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念叨了几句英王告诉我的前因后果,便禁不住心中的好奇,鬼使神差的打开了先帝留下的密旨。 密旨竟然是若国有大变,倾世公主可承继大统。 我不知道北禅皇室的诸人是否看过这道看起来似乎没被动过的密旨,如果没有的话,白马帝确实未卜先知了。 倾世公主登基后我终于又回到了家中,后来安心着述印制书册也算风光,至于之前想像中的享尽齐人之福儿孙满堂,却始终差了点,还好差得不多,兴许是命中没儿子吧,年纪大后便也不想这事儿了。 秦楚衣行将就木之际倾世帝曾带她南巡,特意路过我这里,我们虽然都是老眼昏花,彼此甚至听不懂彼此说什么,却还依旧相互问答着。同行的除了往日那些通过彼此认识到一起的故人们,还有两个面色苍白的俊俏年轻人,我们一群老人彻夜长谈那晚,我盯着其中一个道:「年轻人,你和我从前长的可真像啊,可惜我却没有个儿子,不然他一定同你一样俊朗。」那两个年轻人笑了笑不说话,我便也跟着傻笑。 他们离开的时候倾世帝留给我一粒丹药,说是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我看秦楚衣老是老的很了却还活着,也就将信将疑的吃了,不过倾世要我把这些年来皇朝诸事都写下来,流传于后世,皇命难违啊,我虽然深知这件事呕心沥血,却打心底的想要做。 强弩之末的身体因为那粒药又撑了很久,直到秦楚衣和倾世帝在一天内接连薨逝,我才想起似乎很久没有见过七公主和满风了,却也没有听到她们去世的消息,上一次南巡时,那么多人都老了,她们俩却还是那么年轻。廷尉府点卯的声音,雨林卫操练的声音,还有烟柳巷和圣恩坊的样子,都在我脑海里清晰起来。 我想起我还小的时候,白马帝的帝都常年灯火辉煌,而我的故人们,全都在那盛世里等着我。 -------------------- 第64页 作者有话要说: 结尾想了很久都不满意,如此已经尽力了,这辈子第一次写完一个完结的故事,很感谢一直在看的朋友们,真的很感谢,可能没你们我还真没有这个第一次,如果需要电子版请留言,我整理好发在微博上。 新坑应该也快开了,娱乐圈明星为原型的半同人文,嗯……百合。 希望你们能更爱我,粉我更好啦。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