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困不住老娘[快穿]》 第1页 [无cp向] 《你困不住老娘[快穿]》作者:夜幕下的卡多雷【完结】 文案: 金秋从2026年重生回来了。 她前世没有被那个“家”困住,即使懵懂的时候被抢走了身份,但还是在父亲战友的帮助下走到了京城做了一个小会计,活得还算滋润。这样的她,重生之后更是没有任何人能困住她起飞。 她从孤儿到北大学生再到奥运冠军,一切都是她自己努力的来的。 过好了这辈子,她才知道,自己还要去很多世界里,把那些困住自己的一切统统打破。 不管是主妇困境还是女人财产被男人占有的困境, 不管是用孩子捆绑的亲情困境还是丈夫用爱来束缚的情感困境…… 不管你是谁,你,困不住老娘! 内容标籤: 女强 励志人生 快穿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金秋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你,困不住老娘,老娘搞事业去了 立意:女性要努力搞事业 第1章 .第一个世界(1) 第一个世界(1) 十月份的天气不算太冷,但是在北方,河水还是冷得很,若是把手浸在河水里,过一会儿就冰得刺骨,待到十一月份,这河被冻上,到时候凿开冰面,还能从冰窟窿里捞上来两条鱼。 金秋就是生活在这个地方的女人。 她今年刚才十六岁,正是花儿一样的年纪,但是手脚粗粝,脸蛋儿上满是被被封吹出来的皴裂,看起来一点儿都不鲜嫩可爱。 不仅不可爱,还有点让人烦她的意思。 金秋的爸爸金大民是个当兵的,在她十来岁的时候退伍归家,结果第二年本地地震,还闹起了泥石流,金秋爸爸金大民当时在矿上还是个小班长,赶上了这场灾难,当时事发紧急,他为了保护专家组疯了似的救人,最后就因为抢救专家组的数据跟工具,被埋在了泥石流下面,之后连骨灰都没拿回来,只有一枚烈士奖章被带回到了她家里。再然后没几天,她妈妈就跟着去了。 她就算是军烈属,是她爸唯一留下的血脉,本来是有挺好的待遇的,但是她爷爷可不这么觉得,硬是要把她大爷家的儿子过继给她爸,这样的话,她爸牺牲带来的那些好处,就都是她那个堂哥的了。 而昨天,她堂哥就吃了她爸牺牲的这碗饭,被推荐去了工农兵大学。 村子里大家都开开心心的,只有她,看着她那个堂哥进了她家的门把她父母留下来的东西装好塞进包里准备走,气得一个用力,勐地把堂哥撞倒,抢走了自己家的那些念想就往外跑,但是现在天寒地冻的,她勉勉强强的找了个草垛子避风,也不管外面有没有人找她,就迷迷煳煳的闭上眼睛,觉得自己大概也就是得一家三口团聚了—— 然而,她重生了。 现在的金秋已经不仅仅是十六岁的金秋了! 她深吸一口气。 她是从五十年后回来的——是六十六岁的金秋! 也可能,她在梦里多活了五十年,活到了六十六岁,这才清醒过来。 六十六岁的金秋可跟十六岁的金秋不一样。六十六岁的金秋知道的事儿可太多了,她知道自己爸爸是在救灾的时候牺牲的,知道可以不用给她家过继儿子,更知道的是,她明明足够聪明可以参加高考而不是早早嫁人换点儿彩礼给那个混蛋堂哥凑个出人头地的机会! 没有必要! 她抱着自己怀里的盒子,里面是她父亲的军功章、烈士证明,这些在上一辈子的时候她也抢回来过,但后来还是在她爷爷的劝说下,给堂哥带走了……之后,堂哥利用这些,以及她嫁人换来的五百块钱彩礼,在京城攀上了高枝儿,而她,则是他最恨不得弄死的污点——因为她才是成分条件最好的那个,也是被卖出钱来供养他的那个可怜人,这对于当时已经是光鲜亮丽的局长来说,简直就是最大的污点! 所以,之后的十几年里,金秋被自己的那个大了她三十岁的丈夫各种虐待,就因为是堂哥指使的,直到她父亲的战友找到了她,她才算是脱离了那样的悲惨境地——那时候,她都三十几岁了,那个老男人大半夜的听劝,喝酒,醉得半死出门去看地,一头栽进了沟里,在冰天雪地里冻了一晚上,死了——她丝毫没有被怀疑的跟着父亲的战友,她叫做叔叔的人,去了京城。 那时候的她也三十多岁了,但是她还是一头扎进了学习的海洋,虽然当时是小学学歷的她也已经学不进去什么了,但还是报了会计学习班,后来那叔叔也给她安排在一个小公司当个普通的小会计,兢兢业业的,干到了退休。 那么……问题来了。她现在回到了自己十六岁的时候——1976年,她父亲去世两年,其实本质上她家也不算是过继了那个堂哥,因为堂哥的户口还在她大爷家那儿呢,而现在,军功章、烈士证明、户口本、粮食关系,还有家里剩下的那些粮票,都在自己手上,所以,她会如同上辈子那样还给自己堂哥吗? 当然不会。 金秋跺了跺脚,大步直奔村委会而去。 虽然现在安排的是她堂哥金宝去工农兵大学,村子里村长、村支书都知道,也都同意,还给她堂哥金宝办了回酒,让金宝以后好好关照她,说以后他们就是亲生兄妹云云,可是现在她不愿意了,那就是不愿意了,村委会里人多口杂的,她说不愿意了,这村委会成员总得是要点儿脸的。 第2页 正好赶上这时候是天大亮了,按照上辈子的经验,她堂哥那个又蠢又毒的东西在她抢走她父母留下的那些财产之后马上就捡了跟棍子跑去她家看了,结果屋里屋外都找了一遍没找到之后,再看看这天寒地冻的,人家就根本没想着找她,只想着等天亮了发现她的尸体之后,他可以顺理成章地拿走她家的一切。 上辈子就真的是这么回事儿,当她好不容易爬回家的时候,迎接她的只有她爷爷噼头盖脸的一顿打骂,而现在,她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就没有可能还忍着这爷孙两个! 不对,不仅是爷孙两个,还有她大爷全家! 金秋记得上辈子自己在她大爷家伺候全家老少过了不到两年就被卖到更深的山里去给个老光棍做媳妇去了,那个时候,村支书跟村长可是没有劝过一嘴的,人人都知道那老光棍是个老王八犊子,不然老光棍也不可能拖到三十多才结婚,但是,村长跟村支书,还有妇女主任,他们没有一个人来劝她大爷跟她爷爷,即使她们村因为她爸牺牲,换来了不少好处,但是他们也没有替她说一句好话! 所以,上辈子她后来被伯伯带去京城之后,她也没想过要跟这些平日里叫叔叔大爷的人有什么过多的情感上的纠葛,虽然大家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但很显然,她爸爸用一条命换来的荣誉跟好处,他们都喜欢,但他们一丁点儿都不喜欢她。 因为没有她,他们才能得到好处。 金秋是个激进的人,她在上辈子那个情况下,她都能借着叔叔的一只手把自己救上来,出息之后再也没有回到这个村子看一眼,这一个村子里的人,是贫穷富贵,她从来没感念过分毫呢。什么故土难离,什么思乡之情,她统统没有! 何况他们也都劝说她接受那个“过继”,她怎么可能会愿意听这帮人讲的什么狗屁“道理”? 上辈子她是年纪小不懂事儿才被忽悠的,这辈子,别闹了! 金秋看了下天色,看见太阳的位置差不多了,约摸着村委会里人应该也都到齐了,便抱着自己爹妈留下来的那点财产,撒开腿,直奔村委会大门冲过去,一路上见人也不停,就大声嚷嚷救命,尽量叫人听见她。 这一喊,果然有用,不多时就凑上好几个喜欢八卦的人自以为是偷偷摸摸的,跟着金秋后面小步跑着,好像是马上就有好戏可看了似的。 金秋毫不在意,老天爷让她重新回来肯定不是要她把这些无所谓的人放到心上的,她低着头勐劲儿往前跑,见前面有人拦着也不直接沖,虚晃一下,假装往左边跑,转头就从右边钻了对方的咯吱窝,冲进了村委会里。 这时候还是十年的时候呢,有不少知青在村子里,平时早上上工之前,青年点的点长也会过来点个卯子,为自己青年点的人都算好人头,以便于结帐算工分的。所以,金秋这一冲进去,就等于是真的回不了头了。 她当然也没想着回头。 “金秋,你干嘛?”村长早早就听着风声,站在门口想要把她赶回去。 然而,金秋她已经不是原本的金秋了,她现在是升级后的金秋——原本,那个山沟沟里就困不住没有本事也没有人帮忙的金秋,那现在这个地方难道能困住一个已经见识过外面的繁华世界的金秋吗? 尽管现在还只是1976年距离她的死亡时刻还有那么久远,而她是从2026年的时候回来的,她所看见的世界,是别人不曾见过的辉煌,她所见到的华夏,是现在人所不能想像的盛世。 那么,问题来了,这村长现在能拦得住她? 答案当然是不能。 金秋掐着小腰,十六岁的人,原本是灰头土脸浑身脏兮兮的模样,现在却由内而外散发出了自信的光芒。 “我干嘛?我倒是想要问问你们要对我干嘛!”她伸出手去,指着村长,鼻头一酸,眼圈一红,眼泪就倏地落了下来,“我爷爷说要把那个金宝贝蛋子给我爹当儿子你们就同意了?他落户到我家里了吗?” 村长脸上一红,马上反驳:“这是你们家的家事,别闹到村委会里来。” “放屁!”金秋大声叫起来,“什么我家的家事?我家的家事,那就不能送金宝去工农兵大学!在这村子里数着手指扒拉着,就他金宝哪里够格去读工农兵大学了,不还是借着我爹的功劳去读的?你们现在不给我个说法,我今天就要去省里找,你们苛待我这个烈士遗孤,却把我爹的牺牲换来的好处全给了我堂哥!”她尖锐极了,“我是听我堂哥跟我爷爷说了,以后把我嫁到靠山村里,找个老光棍,一天打我八遍,以后他就是我爹亲生的,到时候再说是孝顺我大爷,就当我不存在,最好死在靠山村,咋的,他们要是这么做了,你是能帮我还是能罚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 不能写的部分修改一下,女主爸爸是退伍兵,在抢救专家组跟测算工具的时候牺牲的,特批的烈士 第2章 .第一个世界(2) 第一个世界(2) “你这话是听谁说的?”这回,村支书是不能不放声了,他虽然也是觉得把金宝给金秋她爹金大民做儿子是个好事儿,但是毕竟金秋才是金大民亲生的,要是因为过继来的儿子来把亲生女儿给作践了,那才真的是让英雄寒心的大事儿呢。 第3页 支书跟村长是不一样的。 村长与村子里的人尤其是跟金家是有亲戚关系且挂着面子的,但是这村支书却不是。 这也是金秋敢跟村长叫板的原因。 现在他们村子里的村支书是由着一个下乡的知青担任的。 因为这个知青是回不去城里了才被选做村支书的。一来,他年纪也大,在村子里也算是落地生根,也结婚生子了;二来,他爸就是村子里走出去的工人,他再回来,又决定留下,就显得村子里能留住人了;三来,他还是个高中生,选他做村支书这事儿就显得又对知青好,又对组织信任,还算是给村子里结交了城里人。 更别说原来的老支书还是这个小支书的二爷爷,所以,村支书的地位就非常超然。 至少,村支书说的话,肯定比村长的好听,也让人信服。 在这个时代,人们既不喜欢一副高高在上的“秀才”嘴脸的读书人,又对读书人十分信服。 所以,当村支书问金秋这话是怎么来的时候,旁人也就闭了嘴,只有急匆匆赶过来的金家老少是真的气急败坏的,金爷爷急忙道:“没人说!没人说!这孩子是过傻了,指不定是做梦梦到的!谁会把她嫁到靠山村那边呢!” “你们啊!”金秋这话说得是半真半假,但就因为是半真半假才最容易让人相信,再者,她也不知道这时候的金家是不是有两年后那么丧心病狂——上辈子就是她满十八岁的第二天,他们就把她捆起来送到了靠山村的老光棍谢赖子家的,而现在距离那天,还有两年呢。 “我半夜起夜的时候都听到了,你们商量说现在先不让我嫁人,让我在家里再给你们干两年活儿的,你们也能落个好名声,等再过两年就把我嫁到靠山村去,半夜里偷偷绑过去,找个年纪老的人品差的光棍儿,到时候盯我盯得紧呢!等天亮了就跟人说是我私奔了,就算我跑回来,那时候也是我跟人过起了日子,就是再不好也没办法了,所有人都会劝我继续过下去,到时候我就是我爹的耻辱,提起来我爹的孩子,那就只有金宝一个,他就是烈士遗孤,还是大学生,以后就管路畅通,我就是绊脚石,能给他换个百八十斤粮食也好的!”这些话当然是假的,但是这些却是金秋上辈子实实在在的经歷。 这时候的金家大约也还算怜惜金秋,大约也没有那么恶毒的想法,有这恶毒想法的时候,应该是金宝到了京城之后的事儿了。所以说,金秋这算是扣给了金家一口巨大的黑锅——但虽然这是黑锅,就她这有理有据的说话,说得跟机关木仓一样突突突的,别人都抢不上嘴来,再加上说得又十分又逻辑,村子里的人也亲眼见着金家是怎么区别对待金宝跟金秋这俩堂兄妹的,所以,她说了,别人就信了。 甚至于根本还没有做这个打算的金家爷爷都信了。 金爷爷毕竟只是个普通老人,他所有的心思都浪费在了活下去这件事上,所以当金秋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不但信了,还相信是自己大儿子金大田跟孙子金宝说的,所以眼神儿就控制不住地往这父子俩的身上飘。 这飘过去的眼神儿就跟一把砍刀一样,直接剁开了金宝那一脸的焦急与愤怒。 金宝扯着嗓子大吼:“你瞎呲呲什么玩意儿呢!我告诉你,金秋,我这是为了你好!” 金秋一手搂着装着自己家当的盒子,一手掐着腰,冷冷地看他:“那你拿走我爹的军功章,还有我的粮食关系干什么?” 这一下,围观看热闹的人都震惊了。从原本的零星几个人的议论,瞬间就变成了大家乱闹闹的热议。 就算是金宝过继给金大民,那金大民牺牲换来的军功章,也轮不到金宝现在就拿到手的。 何况,这是金大民的军功章,就退一万步说,他们要拿出去换钱,也得是金爷爷拿,怎么也是轮不到金宝手上的。 这金宝要拿走军功章就罢了,那要拿走金秋的粮食关系,这事儿就太没道理可讲了。 粮食关系一拿走,金秋可就只能吃自己家院子里种的那点儿菜了,正经粮食是吃不上多少了,哪有说给人当儿子就要人家闺女去死的?说不过去,怎么也说不过去! 更别说,金秋才是正经八百人家的亲生闺女呢,金宝还有亲爹妈呢! 大家都是一个村子里住着,又都是有点儿沾亲带故的,谁不知道谁什么样儿呢。 金秋虽然现在看起来不好看,也不可人疼,但是她爹妈还在的时候,她也是村子里手拿把掐的小姑娘,人勤快,收拾得干净理整,虽然也说不上多漂亮,但人也大方开朗,这爹死了两年,亲妈才走不到半年,她就被折腾得变了个样儿,再加上她说的这些话,那就不是这么简单的事儿了。 围观的村民本来是觉得这些事儿没啥大不了的,也不觉得金家让金宝过继给金大民有什么问题,但是金秋不乐意了,何况金大民牺牲之后,他媳妇儿,金秋的妈,也是硬压着一年半多的时候不让金宝过继过来呢! 再加上过继金宝可以,但是苛待金秋却不行。 就算是说破天去,金秋才是亲生的,金宝顶多就是给摔个盆儿,那一个烈士,又救了好多的人,乐意给他摔盆儿的人可多了去了,只是金宝血缘关系近才轮得到他,他也得到了好处去上大学,又哪里论得到他要虐待人家金秋了? 第4页 这时候的村民们固然是还摆脱不了封建的脑袋,仍旧认为男人才是传宗接代的根儿,但是他们也有一个很大的好处,那就是本分。 人,得了好处就得了,但是得守着本分。 那不守本分的,就不那么受人待见了。 至于说金秋这么闹原本也是“不守本分”的,但是因为她是个十六岁的姑娘,再有没几年就要嫁人了的,村子里的女孩子外嫁就算了,但是要是被嫁给那最穷的靠山村,就是亲爹这样做,女孩儿也要扯拜扯拜的,何况还不是亲生的不说,还占了她家的便宜。 一时间,所有围观的人心里都有了偏向。 金爷爷到底是老的,虽然没什么大算计,却有镇场子的本事:“瞎说!我能让他们干这事儿?!金秋,你给我回去!” 金秋却是不愿意:“我不跟你回去,也不把上学的机会让给金宝——咱们村子里上手数一数,够资格去上大学的,肯定不是金宝!”她心里已经有了计较,“我也不把我爹的功劳算给金家,我就自己拿着,你们也不用管我!” “你这是说的什么屁话!”金宝的爸爸金大田大声骂了起来,“你爹是我弟弟,是你爷爷的儿子,是我儿子的……” “对啊,金宝是你儿子,我是我爹的女儿,主席说过,妇女能顶半边天,你们非要让金宝过继过来这事儿就是封建是落后,是违背主席的意思!”金秋嘴皮子可比上辈子利索得多了,她说着看向村支书,“支书,你是读过书的,有文化,你说,我讲得对不对,主席是不是说过妇女跟男人一样,能顶半边天!”说着,她还专门做了一个顶天立地的姿势。 现在这话都已经说到这份儿上了,要是再非要让金宝给金大民当“儿子”,那就真的是跟主席对着干的意思了,是反·动派了。 村支书马上点头,不敢说不是。 确实,主席就是这样说过。 他不知道金秋是哪儿来的这么个想法,也不知道金秋啥时候练就了这样的嘴皮子,更不知道金秋为啥就知道这些还能讲出来,一点儿不像是一个村子里长大的野丫头,但是,她说得对,而且非常对。 所以他当然就得点头支持。 “金秋,你别这样!”村长出来打圆场了,“你也知道,你爹娘都没了,你爷爷还在,要是你这样闹,那你就得给你爷爷养老。” 村支书都被村长这话给惊到目瞪口呆了。 “我大爷还在呢,我爷爷那心肝宝贝的亲孙子金宝还在呢,咋轮得到我这个当孙女的养老了?”金秋冷冷一笑,手拍在大腿上,“要是我爷爷对我有对金宝的一半好,我也养他——村长,你可别欺负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爹牺牲的时候,国家给了抚恤金了,矿上也给了钱,我妈说了,她都给我爷爷了,咋的,什么老头儿用得上五百块钱养老?” 说着,她又问:“对了,我还没成年呢,矿上每个月还给我抚养费的,我妈跟我可从来没见着,村长,是在你那儿还是在我爷爷那儿?部队也给我爷爷赡养费啊,咋的,还用我养老?” 第3章 .第一个世界(3) 第一个世界(3) 上辈子的时候,金秋根本不知道这些,其实这些钱也是金家会把她直接卖给靠山村老光棍谢赖子的原因。她成年了之后就没有抚养费了,而那些抚养费加加减减的,也有几百块,她爷爷一个月也得十来块钱呢,这时候的十来块钱,完完全全够一个农村老头活得很滋润了。 而除了这些赡养费,还有就是抚恤金,金秋本来是可以分到的,估计老头儿会答应把她卖掉也是怕她搞对象。 她要是搞对象了,对象家里有人懂的,肯定是会朝着金家要这份钱的,还有她从来没见过的抚养费。 所以金家上下,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她给卖山里去,这样就一劳永逸了。 金秋自打重生以来不过六个小时,也在这六个小时里找出了金家上辈子把自己卖山里的足足三个理由,可以看出,她要是现在不闹,等是等不来金家祖孙三代的良心发现的,他们迟早还是会把自己卖掉,顶多就是卖的价钱又或者是地方可能不一样罢了。 如果说十六岁的金秋对金家人还有幻想,但是六十六岁重生回来的金秋可是对金家人没有一丁点儿的幻想了。 她还记得上辈子自己第一次好容易从谢赖子手里逃出来的时候,金家的这帮人是怎么劝她忍一忍的。 那时候她被卖过去才两年,两年时间里,谢赖子说是她这是嫁给他的,但是两年来不让回娘家,本身这就不正常了,再加上她再怎么傻也知道结婚不是这么一回事儿,就一直以为是谢赖子把自己绑到山里的,还给金家人找补着。当然,她也不想跟谢赖子过,根本不给谢赖子近身。 不过谢赖子毕竟也是拿了“所有积蓄”又借了许多钱才“娶”到她的,哪里能让她这么一直不给睡?谢赖子也就忍了不到半个月就把她给糟蹋了,之后更是直接把她关在屋子里不让出门,直到生出了第一个孩子才算是放松了对她的看管,而那个时候,已经是她“嫁过去”两年后了。 她找准机会,孩子也没要就跑了回来。 第5页 但是所有人都劝她回去跟谢赖子过下去。 旁人劝说的理由有那么多,其中最多提及的就是她是跟谢赖子私奔的,又有了孩子,挨打受骂也是应该的,为了孩子忍一忍。 她自己当然知道自己不是跟谢赖子私奔的。 而那群人知不知道且不说,她当年才十八岁,是怎么可能跟一个大自己三十几岁的男人私奔的?这群人所谓的劝说,其实不过是成全了他们自己的“高尚”罢了。 更不用说她也完全不认同什么为了孩子忍一忍的屁话。 甚至当时就是这个小村支书带头说她是有娘生无娘教,短教育,没有奉献精神,不懂家庭责任,一系列的屁话说得好像是真的很有道理似的,其实就是怕她闹起来,闹到上面去,就是他们村子虐待苛刻烈士遗孤还贩卖人口,影响他的名声了也断了他儿子的官路了,所以他就硬生生给压了十几年。 等到她走出去之后再来找当年的事儿,结果人们的记忆真的是“被篡改”了,大家口耳相传,说的就是她私奔了之后又后悔,那时候,她找谁说理去? 所以说,她这辈子就先让小支书替自己把话说了。 毕竟他那么会说话,让他多说点儿呗! 金秋是没打算放过这个小支书的,她知道,这样的人,以后肯定会犯错甚至犯罪,等着就行了,但是她可不想成他渎职路上的一块砖。 可以说,金秋还真的就是天生的反骨,从来没把什么“女人的责任”放在心上过,即使是现在,她也是对上辈子那几个孩子没有什么“想要再生出来弥补当时抛弃了他们的遗憾”的诡异想法。 孩子是她被强女干生出来的,她才是最迫不得已的那个,说起来,她并没有对不起孩子过,她也不想生出来他们啊,难道她有打掉他们的机会还能不抓住的? 金秋觉得,现在不生出来他们才是对他们最大的好呢! 反正她上辈子当妈是当的够够的了,这辈子是能不当就不当! 不过她觉得谢赖子应该还是会买老婆的,所以要是有机会,她要带人去救人。 但现在不行。她没这个机会也没这个本事。 她眼下就是要让金家让金宝吃不着她爹牺牲的红利,就算是初步胜利。 而果然,当她提到抚恤金、赡养费、抚养费的时候,村长跟村支书的脸色彻底变了。 村民们的脸色也精彩万分。 国人从古自今最要的就是面子。 有些事情,可做不可说。 金大民牺牲换来的这些名声这些钱财,金家的男人跟村子里的有头有脸有权势的人分一分,享用一番是可以做的,但是不能说,一旦说出来,人家金大民家还有亲生闺女呢,这些就算是亲爹来分一分的利益,在众人看来也是好说不好听的,是不要脸的,是令人唾弃的,如果做了又被说了出来,那就是要被戳嵴梁骨的。 所以,金秋不顾着家里的男人们的脸说出来的话,顿时就如同油锅里丢下的一滴凉水,炸了。 纵然金秋作为小辈,这样指责长辈是不孝的,是没有道德的,但是她这辈子本来也没打算做一个符合村子道德的人啊。 她要做的就是一个村子里没有人敢惹的人。 这就要说她得庆幸自己是重生到这个时代了,再过两年,道德就来了,她可就没有这么明目张胆的敢跟“上面的人”对着干的勇气了。 这个年代,儿子告爹都正常,虽然已经是近乎疯狂的尾声,但是她也只用拖一年就好。 人还没这么快反应过来呢! 她就不信了,支书还敢跟否定主席说过的话! 果然,村长脸色变了变,马上满面堆笑地说:“这话说的,不是你大爷说要照顾你,等你成年了再把抚养费跟抚恤金交给你嘛!这抚恤金本来就该是你跟你爷爷平分,还有抚养费,你跟你爷爷一人一个月八块钱,我们这都有记录呢!”说着,从口袋里摸出个小本本来,“不能坏了规矩,不会弄错的,等你满十八岁,这些给你当嫁妆呢!” “我一直在我自己家生活,后来也是金宝在我家占了我爸妈的屋子,啥叫我大爷照顾我?”金秋冷哼一声,“你们也不是没看见他们怎么折腾我的,咋的,就这样都不替我做主不给我挣口袋,我能信你们?” “金秋!”支书又要打官腔了,“你这话说得没良心了啊!我们怎么对你?你也没来找过我们说过你过得好不好啊!你这孩子,年纪还小,也不知道村委会每天要处理多少事情,有顾及不到的,这也是很正常的,你应该理解而不是在这里冷嘲热讽!你说说你,这幅样子,像什么女孩子!” “要是女孩子的意思就代表要吃亏,那你还是叫我男孩子算了!”金秋一句也不肯让的,“我现在就是让金宝回去,回他老金家,我爹当年就给我爷爷分出来了,他瞧不上我爹,那在他那金宝贝蛋子也别瞧上我爹牺牲带来的好处——要么,他拿走我爹的一半抚恤金跟赡养费,要么他家的宝贝蛋子去上大学,二选一的,我现在就这个要求——还有,把我爹牺牲,国家给的那些钱,都给我拿回来,我自己单过,我爹牺牲是国家照顾给的待遇,轮不到别人享受!” 第6页 金秋这话说得虽然不好听,但是这事儿就是这样办的。 “我可不敢跟他们家走近的,不然的话,我要是半夜给捆到靠山村里嫁给老光棍子,”她指了指金宝那边,“还有,我要是在村子里出事儿了,就是你们——”她手指头绕了半个圈,“打击报復。” 这话说得就够狠了。 就算真的想要打击报復她,这回村长跟村支书也不敢下手,至少,年八的是不敢下手了。 就更别说金家的那些男人了。 金家男人,克女人呢。 在这个村子里,就他们家没有女人——金秋的奶奶没得早,大妈也没得早,她家几个堂姐也都早早就没了。 所以说,她说金家要卖了她云云,村子里的人是信的,甚至还觉得金家的几个早早就没了的小女孩也是给远远地卖了做童养媳的。虽然没有证据,但是大家都这样传闻。这也是金秋能瞬间吸引这么多人来看金家热闹的原因之一。 不得不说,自己上辈子的这些破事儿实在是给金秋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了,她对此记忆太过深刻,从下决心害死谢赖子开始,她就不断地在脑海里演习着在自己前半生的每个节点上如何逆转自己的人生,而现在,与她预演的没有多大差别。 而接下来,她断定金家要的是金宝上学的机会。 “我要去读大学!”金宝的声音果然响了起来。 金爷爷犹豫了。 金宝又拽着金爷爷的袖子,说:“我去读大学,户口就会转到城市里去,吃的就是城市里的商品粮!爷爷,到时候我进了城就把你接出去!” 第4章 .第一个世界(4) 第一个故事(4) 金家祖孙三人认认真真地算计了一番,还是决定要金宝上学的机会,而金爷爷也只要二百五十块的养老钱,剩下的二百块都给金秋,至于金秋的抚养费,这半年多的钱也算好,都给她。 不过金秋也因为这样一闹,成了村子里最大的刺头,一时间,就算是大家都不找她麻烦,也不愿意与她亲近。 但这也正是金秋想要的结果。 对她来说,自己长大的这个村子,还有那个谢赖子所在的靠山村,跟她都是有仇的,甚至是不共戴天的血仇。 她不烧了这帮人的房子算是她善良,可不是这帮人多么的值得。 许是真的因为金秋正经该是爹妈教导怎么做个“好女人”以后好相夫教子、努力工作的时候就没有了爹妈,所以她从来脑袋里都是只想自己为先的。 照顾男人?不,要先照顾好自己。 关心孩子?不,她自己还都是个孩子。 遵守世俗的道德?做女人就安分守己?过不下去了也要过。只要跟对方睡过了,只要有对方的孩子了,就要过下去?不管是挨打、挨骂。乃至于被杀,都要顶着丈夫家的姓做某某氏过下去? 不可能! 金秋因为是父母的独生女儿,也因为她妈没生儿子,本来就跟金家爷爷那边闹得不愉快,所以她爸金大民早早就搬了出来,也因此她前十四年就没受过委屈,在她妈嘴里,她就是个要啥都能得到的宝贝闺女。 金秋那时候也一直想要当兵去,那女兵那是啥样的?那是什么都敢做的!那是能端着木仓去打敌人的! 后来她爹妈去得又早,更不可能教给她那些“传统女人必须该做的几件事”了。 当然,即便是没有人教她,她也知道,做个女人,在所有人眼里都是要贤惠的,不管怎么样挨打挨骂,“嫁”给这个男人了,就要从一而终,就是被打死也不能跑,尤其是有了孩子,那就算是彻底的要奉献给男人孩子了,要是有一丁点儿的想要离开的意思,那就要受千夫所指,是要被戳断嵴樑股的。 即便是到后来,都到了二十一世纪了,全国上下,还要数金秋家乡这边还算是比较平等的呢,但这样的思想还是占据了很多人的想法呢,何况是现在这个七十年代呢。 所以说,金秋上辈子会想办法劝说谢赖子出门喝酒,半夜又假装睡着不给谢赖子开门,说白了,她天生就是这样的人,从来就没有真的想要做个安分守己的贤惠女人的想法。 只不过她这想法现在也不敢让村子里的人知道。 若是给这群封建脑袋知道了,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样子的坏事呢。 她现在手里拿着二百多块钱,再加上白天赚工分,小日子过得也算是不错——尽管也有人劝说她要多注意安全,一来她家里有钱,二来她就一个姑娘独居,很容易被人欺负,可是话又说回来,她这脾气,哪个游手好闲的地癞子敢来找她麻烦? “金秋,你明天去赶集不?”都知道金秋有钱了,这半年来不曾上门的小姐妹们,这时候也上来找她同去赶集,“集上有好多好东西咧!” “去,明天早上我去村口等你们啊!”金秋上辈子的这个时候哪里有赶集的好事哦,这辈子可要好好去集市里转转,虽然她也见识过那么多好东西了,但是弥补当年的遗憾也是她重生以来想要做的——每一个遗憾,她都想弥补回来,其中当然就包括赶集了。 摸了摸兜里的钱,她翻身起来,从柜子里找出来针线来,给自己用来裹胸的布上封了两个口袋,把零钱装了进去,之后又翻出一条内裤来,在上面缝了一个口袋,把大团结缝进去二十张。 第7页 这时候的女式裤子是旁开门的,她把钱缝在前面,再用衣服一挡,就完全看不出来钱放在哪儿了。 这样做也是没办法,放在家里,迟早给金家祖孙三人给翻出来不可。她不能大意。 因为此时大家都没钱,也就没有谁能想到要把钱装这么奇怪的地方的,一般都是把钱藏家里柜子里或者床底下的多,所以金秋的想法也算是非常超前了。 第二天,她一大早就到了村口,等着几个小姐妹过来,大家一起坐了大队的驴车,晃晃悠悠地去赶集。 “说真的,金秋,你那天的样子可真厉害!”这些女孩之中有个叫奉爱秀的,长得清秀到寡淡,在家里也是个不受重视的女孩子,还有个弟弟叫奉辙秀,小学时候跟金秋是同班同学,曾经劳动的时候就躲在阴凉处喝水抓虫子玩儿,还大言不惭地说过:“男人是做大事的,干活儿的就该是你们这群娘们儿。” 那时候金秋就没给奉辙秀面子,直接拎着拖布就抡了过去,后来,奉爱秀就跟她变成了好朋友。 所以对奉爱秀的奉承,金秋很是受用:“我什么性格你也不是不知道!” 驴车上,姑娘们哈哈哈地笑了起来。 旁边有年纪大的女人跟男人们就显得尴尬了许多。 他们倒是想要说金秋几句,想要让她懂事一点,不要给大人找麻烦,以后这样的事情最好别再出现了……但是,金秋说这话的时候得意极了,就好像是个战胜的将军一样,他们想要说的话还没开口,就又听金秋道:“我本来就是个不能吃亏的!原本,我还寻思着,一笔写不出两个金字来,都是一家人,我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金家宝贝卵子,也不要我爹牺牲国家给的那些好处,那以后就算是我遇到什么不好的事儿了,他们怎么样也要帮我的,对不对?” 众人点头。 便是想要劝说金秋的那些“息事宁人”的和事老也觉得这话没有错的。 “谁知道,他们竟然这样没有良心!吃了我的好处还要把我卖钱,这事儿换你们谁家能做得下去?”金秋这话说得倒是好听,又是捧了别人,又是讲别人都有良心,唯独金家祖孙仨人没有良心的。 一时间,想要劝说她的人就不好说话了。 他们都想要做有良心的人呢。 只是金秋讨公道的姿态难看了一点而已……算了算了,金秋本来也不好看。 所以,驴车上就剩下这三五个女孩子们嘁嘁喳喳,其他人便安安静静了下来。 驴车晃晃悠悠了有一个钟头才到了集市。 果然,这是大集,人多得很,很多人要买什么换什么,都要在这里来交易,且就只能交易一些现用的,少有大宗交易,真的交易多了,那就又成了投机倒把,要被查的。 到了大集道口,大家下了驴车,金秋就挎着小篮子跟众姐妹走向那些女孩子们喜欢的东西。 小花布、针线盒、铅笔、小本子、秋衣秋裤、防着大太阳的帽子……这些都是女孩子们必备的东西,她们攒了小半年的钱,就为了这些东西,哪里能不到处挑拣一番呢? 倒是金秋,除了买这些,还专门买了纸笔。 “干啥呀,还买这老些纸笔?”奉爱秀见金秋买了三四个本子,就有点惊奇,她们一般两个人合伙买一个本子就算多的了,买来也是用来描花样的,一面用了用背面,不会浪费一丁点儿。 “我是自己过的,跟你们哪儿一样啊,我这都十六了,再过两年我不得给自己多做点儿活儿?”金秋拿话敷衍过去,“哎,我去那边看看啊!”她指了指另一边卖副食品的地方。 奉爱秀忙着挑花布,随随便便点了点头就又低头找自己想要的好看花布——虽然不好穿出去,但是她也马上要找对象了,做好看的衣衫在家里穿也是好的。 1976年,其实已经没有之前风声那么紧了,穿上好看的衣衫的女孩子也会偶尔有几个,只是不多罢了。 金秋则是直奔副食品的位置买了点儿糖,又转身去了市集一边的镇初中。 镇初中里没有什么人,当然,也有偶尔能捡到的漏儿,就看胆子大不大。 金秋哈腰在这栋小楼的办公室里来回穿梭,她要找的东西很明确——那些被漏下没被烧的教科书。 不得不说,就算是被打砸过一轮又一轮,但是真的要找,剩下的东西还真不少呢! 金秋翻到几本数学书就连忙塞到了衣服里,又转身去翻别的—— “干嘛呢!”打更的老头忽然出现。 金秋吓得蹲在原地不敢乱动。 “别来找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啥都没了。”打更的老头走过来,要把她从地上拽起来。但金秋怕衣服里的书调出来,就蹲着不敢起来。 “都叫你起来了!”老头皱眉,“你这丫头干啥呢整的像是我欺负人似的……还蹲着不起来了……” 金秋连忙求饶:“大爷,我就是……就是进来找几本课本回去看看,家里就剩下我一个了,我晚上害怕,拿课本看看就忘了害怕了……就……”她说着,眼泪还真的噼里啪啦的掉了下来。 她也不知道老头信不信,反正,卖惨还兴许有一线生机。 第8页 果然,老头不信,但却没打算做什么:“行吧,那你把书放好,别被人发现了,我去看大门了,你一会儿出去可别叫我看见啊。”说着,他摇了摇头,转身就走出了小楼。 第5章 .第一个世界(5) 第一个世界(5) 金秋急忙在地上抓上几本书塞进怀里,又转念想了想,直接把书塞裤腰里了,上衣宽大又厚实,能挡住很多东西,包括这些书本。 拿了书本,她又绕到副食品的地方买了一根香肠,决定回家咬着吃。 这时候能稍微花个五毛钱买一根香肠的人家,那都是大户人家,更别说一份肉菜两毛五就一饭盒子了。金秋准备买点儿好存放的,过了这个冬天,等到明年冬天,她就可以彻底离开这个破地方了。 因为她清楚地记得,1977年的冬天,恢復了高考。 她这个年代出生的人,对上学有一种近乎痴迷的执着,她自己没能去读工农办大学就已经是很遗憾的事情了,等恢復高考那年,她是想要去参加一次的,也没想考多好,就想着隔壁城市的卫校就好,那就算是最好的出路了,她也特地找了知青姐姐问过题,虽然未必能考上,但是当年,她是想着搏一搏的。 也因为她想要搏一搏,所以后来还真的找来不少高考捲纸做过题,尤其是第一次高考,她清楚地记得数学捲纸上还有一个给钝角三角形做高的几何题,第一次做的时候还真的是费了半天脑筋呢。 所以金秋心惊肉跳地拿回了课本,白天正常去上工,晚上就偷偷的看书做题,慢慢熬着日子盼着高考恢復的消息。 然而,她还没盼到消息,就先看到了上辈子的那个“丈夫”,谢赖子。 谢赖子是靠山村里有名的一等二靠三懒觉的癞皮狗一样的人物,可以说靠山村会被人不齿,除了村子太远又太穷之外,谢赖子一个人贡献了这靠山村百分之五十的坏名声。 因为这时候人都穷,也没有哪个村子,或者是哪户人家,能够达到真的富裕的,一般来说,能够吃,略有结余,这就是过得好的人家了。而这种过得好的人家,是没有什么闲人的。 后来所谓的那些“我妈啊我奶奶啊怀孕九个月还下地都是在地里把我生下来的”说法,指的就是这个时期,但是从来也没有人把这种事儿当好事儿炫耀的,就是说出来也是当成指证这位产妇的婆婆如何刻薄,丈夫如何狠毒的,虽然也有用来对儿媳妇进行规训的,但在说这话的人小时候听到这些事儿的时候,必然只是指责婆婆与丈夫的。 这且是后话,就说现在,本来金秋是没打算去直面自己的心理阴影的。 她就是再怎么心狠再怎么自私,但是也很清楚这个谢赖子上辈子的死,有一半得算是她下的手。 而之前谢赖子对她做的那些事,简直可以说是禽兽不如。 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谢赖子都是她的心理阴影。而现在这个阴影,竟然找来了。 谢赖子比金秋大了三十岁,现在四十六岁,穷得家里就剩下一条裤子一床铺盖,天冷了也不去打柴,就半夜缩在别人家灶坑旁边,天一亮就不知道去哪儿摸个土豆地瓜吃一吃,靠山村所有人都盼着他结婚生子好能别祸害别人。 当然,靠山村的人也并不是盼着这个谢赖子结婚生子后能真的不做个祸害,只不过大家盼着的是他以后只祸害他老婆孩子罢了。所以他们才会借钱给他买个媳妇儿,当然也不是指望他能还钱,而是指望他买来的媳妇儿下地干活换钱罢了。 不然怎么说,金秋觉得他们没一个无辜的呢。 现在,谢赖子就站在她面前。 月亮躲在云层里,她的院子被透出窗户的煤油灯映出了一点点的昏黄的光晕,借着这光晕,她看清了谢赖子的脸,那带着猥琐笑意的脸。 金秋手背在后面,没有给前面的谢赖子看见自己手里拿着的木棍。 谢赖子笑嘻嘻地舔着脸,说:“哎呀,妹子,你瞧瞧你还迎出来了,我这多不好意思啊!”说着,伸出手来要去摸金秋的脸。 金秋马上往一边躲了躲:“你是什么人?”她声音阴冷,捏着棍子的手就更用力了——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我可是你的男人啊!”谢赖子咸来来地笑着,“你看你,家里就你一个小娘们儿,这不就是等我来找你的吗?” 听了这话,金秋竟然放下了心,但攥着棍子的手就更紧了:“我不认识你,你要是不滚,我就马上叫人了!” “你叫啊!你叫人,我就说是你让我来陪你睡觉的!”谢赖子可不讲什么道理,“反正我最多被人打一顿,但是你不一样啊,你今天要是不跟我睡,我明天就说你是打开门随便跟人睡!”他嘿嘿笑了一声,猥琐得不行不行的,“我还知道,你肩膀上有个痦子,到时候你是浑身是嘴也说不清啦!”说着,就得意非常,“活几把该啊,让你不听你爷爷的话!” 瞧瞧,傻逼总是很容易就暴露自己的秘密。 金秋扯了下嘴角,仿佛是微笑一下了,看得谢赖子来了精神,笑得更下作了,人也开始下流地拉下来了裤门儿。 “你要不然就先把裤子拉下来啊?”金秋反倒是说了这么一句。 第9页 “有道理有道理,先给妹子你验验货!”谢赖子对自己的下面非常自信,真的就解开了麻绳做的裤腰带,把打了十八个补丁的裤子给褪了下来—— “啊——” 下一秒,谢赖子的尖叫就冲出了喉咙。 金秋抡着木棍,对准了他的脖子狠狠地下了手—— 冲着那黑黢黢的脖子勐地一下! 但可惜的是棍子上的钉子没打中谢赖子的脖子,只是在肩膀上打了个小血窟窿,但紧接着第二下就往谢赖子想下面打了下去! 这第二下下去,那小东西顿时就真的没了精神,软趴趴地耷拉下去,旁边还多了个出血点——就因为怕被骚扰,金秋打磨了这样一根棍子,在用来打人的那头,她还特地钉了进去几根小钉子,大钉子不好找,小钉子倒是好寻,她往里面钉了几个就是专门等着打坏人的,瞧着,这不就用上了嘛! 本来,要是正经这么大,金秋一个十六岁少女就算手里拿着棍子也未必打得过谢赖子这个正值壮年的大老爷们,但谁让谢赖子急色,裤子脱了一半呢! 他想要伸手抓金秋就没空挡棍子,想要挡棍子就不能抓裤子,不能抓裤子就没法走几步抓金秋……这就是个连锁反应,他算是栽了个大跟头不说,还彻底的丢了人去。 因为,他这么一喊,确实有人想要跑来看热闹,更绝的是,本来就是金秋爷爷找来的谢赖子,这金家祖孙三个人还真的是一直关注着金秋的小院儿呢,听见有动静,他们一家祖孙三个就开始吆喝,以为能彻底解决金秋还能要谢赖子一笔钱…… 这么一来,村子里又是爱看热闹的人都跑来金秋的小院儿了,其中还包括金家三人。 然而,事情的发展,是祖孙三人不能想像的。 众人一进院子,就看见一个脱了裤子的男人被衣衫完好的金秋暴打,金秋一边打一边骂,其语言之中还吐露出是金家祖孙三人找来的这个脱了裤子的老男人来祸害她的意思,并对丧良心的人进行了良心上的批判,不但批判,还说这个脱裤子的男人耍流氓,当然了,也没忘了说出自己肩膀上有个痦子是村子里所有人都知道的秘密——毕竟,小时候大家都穿肚兜,谁不知道谁肩膀上有没有东西啊! 金秋越骂越兴奋,声音越来越大,最后,还是村长跟支书没有缩着的理由了,只好又站了出来。 “行了,金秋,再打就打死了。”支书觉得头疼得很。 金秋倒是不在乎:“死了我给他赔命呗!”她吐了一口唾沫,冷冷地看了一眼支书,“一个流氓,半夜跑我院子里来,咋的,打死他不是便宜他了,还省了一颗子弹呢!” 这话倒是没错,这年头还有耍流氓真的是个大事儿了,作风问题就算是没有单位,可是闹大了那是最少劳改,最严重的,真的就是一子弹完事儿。 而谢赖子这样闯进人家独居的少女家里耍流氓,真的属于严重的那一波。 一时间,就算是想要息事宁人,但再看谢赖子是外村的,年纪也老得很了,又穷又嫌的,确实影响太差,要是以后这村子里的男的都有样学样,那真的是影响太不好了! “支书,你说吧,到底要咋办?”金秋说话的时候,眼睛是看向金宝的。 村长想要开口让这事儿过去,可支书马上说话了:“就送公安局去,让公安同志们去办这事儿!” “至于吗?”金大田一哆嗦。 “至于得很!”村长忽然脸色也不好看了,“这要是不好好办了他,以后影响得有多差?去,送走!” 很快,两个民兵跑了过来,抹肩头拢二背,直接就把谢赖子给捆上了。 “等天亮就把他送市里公安局去,这么个坏分子,不能留!”村长丢掉手里的菸头,狠狠地踩了一脚,“金秋,你跟我回去,晚上跟我家你大婶儿睡,我就不信了,咱们这地界还有这种不要脸的玩意儿!”他扫了金家祖孙三人一眼,“嘿——呸!”一口浓痰,吐了出来。 第6章 .第一个世界(6) 第一个世界(6) 很快,这件事就在村子里沉寂了下去,据说谢赖子被抓起来了,也不知道是要去劳改还是要吃木仓子儿,反正这几年肯定出不来了,对于金秋来说,她就算是再大的心理阴影也不用怕那个出不来的东西,但更大的心理阴影却直接吞噬了村长跟村支书。 村长不蠢,村支书更是个人精, 他们一开始是觉得金秋遭人烦又不听劝的,一个大姑娘,不好好的跟家里的爷们儿们住一起,这在外面要是遇到危险怎么办?更何况这大姑娘不管长得怎么样,坏人总是要干坏事儿的,这大姑娘一个人在外面住就是不安分。 最开始,他们就觉得金秋说的话是她自己瞎编的。 之后金秋小半年都安安稳稳的,没有人找她麻烦,她爷爷跟她堂哥都没有找她一丁点儿的事儿,这就更叫村子里最大的这两个领导厌烦金秋,觉得她是躺在亲爹的功劳簿上任性妄为。 然而,这个晚上,这个金秋差点打死流氓谢赖子的晚上,他们总算是闹明白了,金秋没撒谎,金家祖孙三个人确实想要祸害金秋……把她卖给一个赖皮狗,吃掉她爹妈留下来的房子留下来的地还有她爹的命换来的钱……彻彻底底的,让她消失在他们面前,他们好心安理得。 第10页 村长跟支书再怎么觉得爷们儿该多吃多占,但是最基本的人性是不缺的,他们自认做不出这种事儿来,就瞧不上做出这种事儿的人来。 所以,村长的脸上挂起了怒意,他没有撕破脸皮是他懂得办事儿而不是他认同金家祖孙三个人。 这晚上,註定不眠。 金秋去跟村长家里,跟村长老婆躺一张炕上。 村长则在支书家里喝起了酒。 一壶添了水的高粱烧,用热水温热乎了,桌子上放了一碟子花生米,没有肉菜,只有花生米,还有一盘酸菜,放了点儿糖精拌了拌,切了一头蒜放进去,爽口又下酒。 “啊——唉,啧!”支书喝了口酒,打了个寒战,“这事儿闹的呢!” 村长冷冷嗤笑了一声,丢了一颗花生米到嘴里嚼了起来:“我还真的是以为金秋那丫头没事儿找事儿,结果……谁知道啊……” 支书也长长地嘆了一口气:“这事儿谁能料到,别说你想不到,我都想不到!”他把酒壶拿出来,倒满了村长的酒盅,“这世上的事儿,就算是有人坏,也没想到坏成这样儿的,他们要是烦了人家丫头,就当她不存在啊!” 他咬了咬牙,恶狠狠地骂:“怎么能一边占人家的便宜,吃人家的喝人家的,就吃着人家爹妈的血肉,一边还要害死人家的孩子,这是什么玩意儿啊!真不是人!” “这就是驴造的一家子王八羔子!”村长一口闷了酒盅里的酒,“钢子,我跟你讲,那金家祖孙三个啊,他们就不是人——金秋的爹金大民,真就是他们家出的唯一的一个好人,所以他早早就跑出来独立,说是因为他生不出儿子就不好在家里呆着才跑出来——屁!” 他夹了一筷子酸菜:“我还记得那是金秋四五岁的时候,金大民还在外面当兵呢,金大田的老婆就因为不肯打掉不是儿子的大肚子被他给打死了,死的时候,肚子里还揣着个儿子吶!对,金大田的老婆肚子里装的是个儿子,就是肚子长得圆,那玩意儿谁能说得准的?可金大田跟他爹金老憨他信啊,就要把孩子硬打下来,结果孩子下来了,是个带把的,可是金大田的老婆也没啦!” 支书钢子一哆嗦,转头去看一边在灯下做针线的老婆。 支书妻子也是个文化人,初中毕业的,一直以来都在村里,早就听说这事儿了,只是这种事儿不好听,大家一般不会说给那些外地来的有文化的知青罢了。 所以,支书老婆点了点头,又低下头去继续纳鞋底。 村长继续说:“所以说,金家祖孙三个人都是爷们,家里一个女人都没有,就是这个原因。”他满是讽刺地继续,“金大民的老婆,金秋的妈,罗红星,那是个进步妇女,以前在妇女会儿的,就因为金大田跟金老憨想要祸祸她,她一怒之下就带着金秋从那家里出来了,之后金大民虽然说没彻底的跟自己爹撕破脸可也差不多了……” “那要有这么一遭就更不该让金宝给金大民当儿子了。”钢子支书皱眉。 “没办法,谁让他们家就这一个根儿呢!”村长直摇头,“不这样还能咋整……他们家亲近的别的亲戚也没有……” 支书拍了拍桌子,大笑:“所以啊,我说老叔,咱们还是要把自己骨子里的封建抠出去——封建思想害死人啊!要是没有这么一回事儿,那金老憨他们仨,哪儿有祸害金秋的机会?老叔,咱们错了,错得离谱了!” 支书的妻子罗香秀抬起头,眼睛发光一样看向他:“对!你们这时候才想到这个啊!” 两个男人一听,不由得对视一眼,转过来又举起酒盅,还给香秀倒了一盅酒递了过去。 三个人举起酒,哈哈大笑着一饮而尽。 他们已经知道要怎样做了,就算是做不好,但只要有个底子,就能去做。 支书跟村长两个人这一宿也没别的,喝多了就倒下睡了,香秀也去另一个屋子里抱着孩子睡了下来,大约梦里,他们会看到一个没有金老憨一家祖孙三人这样的人的世界吧。 谁知道呢! 金秋却因为遭遇了这种事,一时间成了村子里最被人同情的人,同时也受到了无数少女的崇拜,甚至还有大小伙子也对她改观了,他们就见她拿着棒子打坏人的样子好看,那姿态怎么看怎么帅气,那模样怎么看怎么健壮——健壮、英武,一个少女有这样的品质对于村子里的男人们来说就是最美的。 一时间,不少少年郎会主动跟金秋搭话,还会找她学学怎么挥舞那根大棍子。 少女也一样,甚至更加热衷于做这件事。 “肯定要学啊!”奉爱秀一直被自己弟弟欺负,现在她天天手里拎着棍子,真的就让她那个屁本事没有的弟弟老实多了。 “就是!”村子里的一个才十四岁的男孩用力挥舞着棍子,“等我学好了这个,来年徵兵的时候就可以给首长表演表演了!到时候啊,我就能穿上军装,知道吧,特别好看的!” 少年的话让旁边的年轻人都大笑了起来。 “行了,走吧,该去跳忠字舞了!”罗香秀跑了过来,对这些吃晚饭休息的少男少女们招手,“快点儿,不然不等你们啊!” 第11页 这十几个少年人就跑向打谷场。 大家在寒风里,小脸儿冻得通红,在高低不齐的歌声中用力举起手。 这是一个积极的年代,这又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每一个人都有着梦想,他们不为自己的未来发愁,只为了自己的未来努力。 跳了舞,这就轮到要把被下放到村子里来的人拉到台上做检讨的时候了。金秋记得这些人,但是对这些人到底是犯了什么事儿,又是什么身份,她其实并不了解——上辈子就没有这个机会,这辈子她也没想要拓展什么自己的交际水平,何况这些人要是真的有本事的,她是根本煳弄不住人家的,就是这样不对他们有恶意又不对他们过分讨好就很好。 台子上,下放的几个人做检讨,说自己学习了什么,做过什么,现在想到要反省自己当年有什么做得不对做得不好,决定要怎样怎样做得好……说了一堆,金秋倒是听出来一点门道。 有一个还真的是京城的老师,好像还挺有能耐的。 至于别的这些人说自己以前是干啥干啥的,她还是完全不懂——她就算是上辈子也只是做过会计,还没有考过高级职称的那种,所以他们说的东西,她能听得懂的部分不多,不过大概也听出来这些人也没做过啥大事儿坏事儿。 大概,也就是被牵连了。 金秋想要问那老师一些高考题目,但却不知道找什么机会去问,想了三番五次,最后还是决定不去问了。 虽然她是想要上好大学的,但是她一点儿也不觉得自己聪明到能上最好的大学,且不说别的,她一开始的目标也就是个卫校,现在要是找不到好老师给补习就找不到吧,总不能为了找个补习老师就把自己是重生的这件事暴露出去——就算不暴露,也会让人怀疑她是不是哪里不正常,毕竟这时候恢復高考这事儿还没有半点儿消息呢! 所以,想要下放的几个人给自己补习这个想法才冒了个头就给金秋自己按了下去。她顶多就是在对方干活的时候顺便搭把手而已,而这样做的人其实也不少,大都是小孩,大人是不会去做的。 金秋是个半大丫头,她帮不帮都是没所谓的,更不用说因为她那畜生爷爷一家三口的事儿,村子里很多人都因为误会了她而心生愧疚,自然也就对她过分宽容了一点。 不仅村里人对她宽容,连这几个被下放的老头老太太都对她产生了几分同情。 不仅同情,还略有点儿八卦。 就在金秋抓了两只鸡去大队算工分的时候,跟着一道走的一个下放的老太太,就一脸八卦地小声问她:“你真的以后绝对不搭理你那爷爷了啊?” 金秋点头:“嗯,不搭理了,搭理了就跟自杀没差。” “哟呵!”老太太的脸都有点儿发光了,眼睛亮晶晶的,“姑娘,你做得对。”她竟然没有如一般的老太太那般劝说她去和解,“我跟你说,姑娘,你这不是能在村子里过一辈子的人,你听我的,以后你得往城里走,做工人,在工会里做事,去做妇女工作,你这样子的人品,不能埋没了。” 这老太太的话,像是一盏灯,挂在了金秋的面前。 她想要光,就得看着这盏灯。 两个人一哼一哈的搭着话,到了大队,谁知道正巧看见一个穿着军装的中年男人,身边带了两个警卫员,正在跟支书说话。 “哎!首长,您看,正说着金秋呢,这人就来了!”支书钢子连忙满面堆笑地引着男人走到金秋面前,“这就是金大民的女儿金秋。” 第7章 .第一个世界(7) 第一个世界(7) 这个领导并不是上辈子后来照顾金秋的叔叔,但是她也还是认识他,据说是她爸爸当兵时候的战友,也有人说当年她爸爸救的就是他,但真是如何,她并不知情。 她上辈子也见过这个人,虽然不知道是什么领导又是什么首长的,但是她上辈子是向他求助过的……虽然她那时候确实有点儿像是功利了一点点,但是别说是她了,这个年代里,哪个人不想要去城里当工人吃上商品粮? 而且她也没有过多要求,只是想要当纺织厂的女工而已,还没说要做正式工人,就是想要当个临时工。 “我说小秋啊,你爸爸可是个烈士,是为国牺牲的伟大的人,你怎么半点儿没有你爸爸的这份捨己为人的精神?你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提什么要求不该提什么要求,你自己怎么就没点儿想法呢?”——上辈子,就是这个首长,对她这样说。 到现在为止,可以说已经活了六十几年的金秋还是不能理解这位首长的这些话……甚至是关于这个首长的这个人,她就觉得实在是太过奇怪了。 她见过那些十分厌恶别人找自己办事儿的人,这些人就是跟亲儿子办事儿都不乐意,那他要是真的就是这样的人,她倒是觉得他很厉害,算是个有本事的男人,但事实根本就不是这样的。 这位之前也是要她叫叔叔的首长并没有拒绝帮其他人办事儿,他甚至亲自安排了她堂哥大学毕业后的工作,听着他一口一个“叔叔”,也对他一口一个“大侄子”,两个人叫得特别亲切,也根本没有拿她爸爸说事儿的时候。 第12页 他们之间,就好像是默契地不提起她爸爸的事儿一样。 金秋对此事本来心里有着很多的疑问,但现在,她又不知道该从何问起了。 “你就是金秋?”领导上下打量金秋,似乎想要从她的脸上看出来点儿什么。 金秋点点头,沉默不语,表现得一点儿不像是之前的那个泼辣的她。 支书钢子也只当她是腼腆。毕竟这姑娘再怎么厉害也是个大姑娘,没见过外人的,现在这表现才是正常的,所以他并没有什么怀疑,只是对领导露出歉然的笑来:“金秋这孩子才十六,还小呢,她之前就挺有脾气的,不过也是别人惹了她才有脾气,不然啊,是个顶好的姑娘咧!” 他原本看不上金秋跟自己家的爷爷闹矛盾的,但是现在因为知道是那金老憨想要不做人,那姑娘反抗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了,自然就没有了对金秋的恶感,甚至还觉得金秋挺好的,一个大姑娘有这样的本事能保护好自己,这是多大的能耐啊!就是那么多男人也没这个本事呢! 正因为他看好金秋,也就言语上带出来对金秋的赞扬来,脸上自然也表现得非常明显。 领导的脸色一僵,最后也只好拍了拍金秋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挺好,没给你爹丢脸,你得继续努力,好好做农民,在这片土地上发光发热。” 这话说得好听,但也让人心里不舒服。 金秋表现得腼腆,小声说道:“我想要做工人……等过段时间我就去镇上考纺织厂……” “考什么纺织厂!”领导的脸这就撂了下来,“你怎么这样子!一点都不进步!你知道你爸爸是个多么进步的人吗?他是多么牵挂这片土地!你作为他的女儿,竟然想要做工人,想要离开农村,你是怎么给他做女儿的?金大民同志可是一个英雄!你不能给他丢脸!”他的声音越来越高,说得特别有底气的样子,越说越来劲,“你这姑娘,你认真想一想,你到底要不要继承你爸爸的遗志做一个好你农民,做一个勤勤恳恳的安分守己的农民!” 金秋小声问:“那我做工人就不是为了国家做贡献了吗?” “那能一样吗?”领导的脸阴沉沉的。 金秋又问:“我堂哥借着我爹牺牲这事儿就去工农兵大学了,那要是这样说的话,我堂哥也应该回来,他该把机会让给更适合的人,这村子里的人比他进步的有太多了,正好他是赶上放暑假回来了,那就别让他再去了,”她转头看向支书钢子,“钢子叔叔,不然就让你那个远房堂弟去吧,他又进步又是初中生毕业,字都认得比我堂哥那个宝贝蛋子强呢!” 领导的脸上更挂不住了:“我说的是你,你攀扯别人做什么!” “我没有攀扯别人,我说的是我堂哥,他也是我爹的亲戚,我爹又没有儿子,他还主动上来给我爹摔盆儿呢!”金秋这回就据理力争了,“他既然是我爹的亲人,那就不应该占着我爹牺牲,国家给的优待,这是不对的,;领导,我说得没错吧,您刚才是这样说我的吧?我甚至都没有要借我爹的事儿呢,我只是想要自己去考个工厂的工人您都说我是被腐蚀了,是不进步,那我堂哥他们,这村子里的所有人,那些年轻的知青们,他们都一样啊,他们都不应该想要出去,就应该守着村子里的土地,就算是想要学农业也是错的!” 她越说越顺,“您是不是这个意思?您刚才说的不就是这个意思?” 上辈子她不敢问出口都问题,这辈子就这样问了出来。 好就好在,她不仅敢问了,还敢跟对方硬刚了。 因为她根本就不再想要考工人了,所以问就问了,没什么所谓,对方不可能把她的事儿一直放在心上。 果然,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你这丫头怎么这样,一点儿没有你爹的好,整个人就是个刺头!”领导指着她,愤怒极了,“你就等着吧,看看这镇上的工厂敢不敢要你!”说完,他一甩袖子,带着警卫员就走了出门上了车扬长而去。 “哎呀!金秋,你这不就得罪了人了!”钢子支书很着急。 金秋倒是冷笑:“我爹救过他呢,他就这样跟我说话的,不说是感恩戴德,至少看一眼就走也能做到吧,还非要装大个儿扯大旗,这村子里一百个人里有九十九个想要去做工人,他就逮着我放屁,真是恶臭。” 这就是她不懂的地方了。 为什么对方就非要逮着她盘算这些破事儿? 有劲儿没地方使了? 全程观察了这整件事的老太太忽然一旁开口:“也许,正是因为你爸爸救过他,他可不想看到你,看到你,他就得记得他是你爸爸救下来的,指不定他身上的功劳还有吃你爸爸的功劳来的呢,所以你就是他的眼中钉肉中刺——这种人,跟正常人是不一样的,他是不允许自己有‘污点’的,任何一个曾经不光辉的,没有熠熠发光的,没有让人崇拜的过去,都是他的污点,而你爸爸就是最大的污点——但是你那堂哥不一样,他会对你堂哥好,让别人觉得他又是个知道感恩的好人。” 支书钢子一个哆嗦。 旁边做计算的会计也是吓得打翻了手里的茶缸。 第13页 金秋这才明白其中的道理。 她张大了嘴巴,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孙……孙奶奶,您……您怎么知道这么多啊!” 孙奶奶嘿嘿一笑:“我知道的比这可多得多了。”她把手里的条子递给支书,等着支书给她批覆,“这种事,你们这些人不懂很正常,你们少见这样的人,但我原来的工作就是跟人打交道,就是给人谈话好让人心情开阔……我这工作在外国叫心理医生,但国内并没有多少人从事这项工作……除了心理学,我的另一份工作也是研究社会,还得翻译书籍……所以说,什么样子奇怪的人,书里都有了,现实中见到就很容易找出类型来。” 这一下子,办公室里的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在了这孙奶奶的身上。 大家虽然对下放的人不敢有好感,但是见识了这样人的神奇,他们也想知道她之前的精彩经歷。 一个上午,就在老太太慢悠悠的讲述中度过。 等中午往回走的时候,金秋终于找到机会提出要跟孙奶奶学外语。 “我不去看那些不好的书,孙奶奶,我就看马克思的书!”金秋说得很认真,“各个国家的马克思的书!” 孙奶奶笑得眼睛都没有了:“好好好,咱们就看各个国家的马克思的书!” 不过有趣的是,孙奶奶还是要求金秋在一个月后去参加了镇上纺织厂的女工考试,当然,她没能考上。 “老孙啊,那丫头你看行吗?”跟孙奶奶家住隔壁牛棚的老头子端出一盆腌菜来,“吃饭吃饭了。” 孙奶奶长嘆一声:“不行也得行啊……她得好好学习,就算是不能考上大学了,她学得好,以后做别的也有出路,不然……就去当兵嘛,不当海军,当空军,女飞行员,还能去研究造飞机哪!”老太太的眼光闪烁,像是有无数的星星落在了她的那双眼睛里。 几个老傢伙凑一起吃饭,谈论的也是村子里这一年来的忽然聪明了又忽然厉害了的金秋。 这姑娘出身是真好,真贫农,又是烈士遗孤,她要是有这个进一步的想法,那就再好不过了。 “等咱们劝劝她的!”孙奶奶是根本不放弃,“我就想要她能实现我的造飞机的梦啊……我翻译的那些图纸都不知道有没有人看了,她必须得给我学好了!” “还得学点儿防身的技巧呢!”有老头更是有了更好的计划,“教她打木仓!” “对,明天就跟她说说,让她去参加民兵训练,好好连连木仓法!” 在家里刻苦读书的金秋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未来的路,早就被一群郁郁不得志的大牛给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不能涉及到jun、zheng……所以才修文的 第8章 .第一个世界(8) 第一个世界(8) 赵自强气得要疯。 他当年在在当兵的时候就真的是没啥能耐,确实是金大民把他给救了……金大民就是文化课真不行,又没有人,所以活该他一辈子都爬不上去! 既然既然爬不上去,那不如把功劳送给自己。 赵自强就是这么想的。 在他眼里金大民就是个土老帽儿。但是他不能说这种话,他要是说出去了,那他这辈子也就完了。 以前他倒是觉得这样的人,如同金大民这样的人,一个个的满脑袋都是蠢的,整个人的脑子里只剩下被那些口号洗得干干净净的东西,人家说什么都听,说什么都信。他们根本就不懂这世上除了一个是自己有本事之外,还得有个有本事的爹才是正经。 所以赵自强一开始就对救过自己的金大民十分瞧不上。 但毕竟是救过自己的人……有时候有些话好说也不好听啊,他更是不能把这些话说出口去。所以,他占了金大民的一部分功劳……真可惜,金大民退伍了,再牺牲时候的功劳那么大一块肥肉,他是说什么也占不走了,不然的话,他肯定也要沾一沾的。 因而,赵自强整个人对金大民的情感就非常复杂——他一面确实感激金大民救了他,但另一面却瞧不起金大民,也生怕金大民的功劳被自己抢了这事儿让人知道。 所以说当身边的人提起死了的金大民的时候。他的心里虽不乐意,却也知道他必须得去金大民的老家走一遭。 不过,也正是因为他早就知道,金大明家里就一个乡下出身的土老帽儿姑娘了。 一个小土老帽儿,能有个屁本事?别说本事,就是面对城里人都会产生自然而然的自卑。 再寻思一下自己,一个领导,一个首长,部队来的大人物,只要他摆出领导的谱儿,说几句冠冕堂皇、似是而非的话,就能把那下个小丫头下吓唬住,让她听自己的摆布——永远留在乡下,永远老老实实的安安分分地在农村种地! 等他给个百八十块钱的,说是自己挤出来的工资,要照顾她,再劝她早早的结婚生孩子——一个十几岁的大着肚子的土妞儿形象就跃然眼前了,他想像里,这样的一个土妞儿,灰头土脸的,有一个输耍不成人的丈夫,家里穷困人也潦倒……对了,最好她也应该是一个不怎么能过日子的女人,做不好活也过不成日子,家里骯脏……一切的一切,都可以凸显出他的伟大光明。 第14页 然后,他就可以没事儿去帮助她,给自己做个什么感恩宣传。 再让这个土妞儿说说好听的话,让大家以为他赵自强是个知恩图报的人——看看,这不就完事儿了嘛! 结果而万万没想到。 金大民的这个女儿。简直就是他的克星。 正因为在金大民女儿那里吃了个憋,赵自强决定,一定要给金大民这个不听话的女儿来一点儿来自长辈的教育。 此时此刻的赵自强。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身边的几个警卫员也不是白给的。 只能说,他想要整人,人也要整他。 他却是有个好爹,人家也有个好爹。 人嘛,都是一样的。 但是,赵自强此时还是到了镇上,找到了纺织厂的厂长,要求他们不要招收金秋,他几乎把金秋的个人信息都给说清楚了,就说是家里长辈,想要让金秋在农村好好劳动之类,还警告了厂长,要是不想干了就回家种地。 这话说得特别重。 厂长也是纠结。 他一边觉得根本不可能发生这种不正常的事儿,一边又不知道到底该不该听这位赵领导的话。 “真是家里长辈,”厂长跟财会讲,“对家里小辈儿要上进,想要做个工人这事儿哪儿这么大的恶意,想方设法的不让她考上,这什么人啊,这怕不是有仇的长辈吧!”他把菸头按在桌子上,手指在菸灰上来回的戳,“小王,你说咧?” 财会小王嘻嘻一笑,娇声道:“我说啊,那就是有仇,仇还不小呢!”她把茶水递过去,“老张,你可别心软,真的就看成绩录取,那小丫头要真来考试,你就不能给过,知道不?” 厂长老张点头,对财会小王的话很是认同。 他虽然也觉得可能是来给他说的反话,但是……他要真的是自作聪明的话,那事儿就大了,他这屁股下面的位置就没了啊! 还不如就按照人家说的做,这样就算是没做对,那也是对方的要求,跟他又有什么关系? 于是,一个月后的纺织厂招工考试,他直接就把写着金秋名字的捲纸给丢了。 他们这些人谁也不知道,金秋回了村子,还得去完成民兵训练。 民兵训练比平时做工赚工分还要累,早上趁着太阳没出来就要出去跑步做操,出操之后得回来练习噼刺,练习个几百遍还要继续,之后等太阳大起来就要练打木仓,还是那种最老式的木仓,长杆子,捧起来打,又或者是趴在地上打。 前面的靶子竖着,其实也不是很规范的那种,跟上辈子金秋拿钱去靶场打的那种不一样,当然了,现在的这些靶子也是不会动的,至少不会自己动。 “感觉,比视觉要重要。”孙奶奶的另一个邻居爷爷给她讲怎么打靶子,“你千万可别觉得看见了就能打着,那是瞎打,要凭你的感觉跟经验,要知道你要打活动的就得往前预判一点儿,你要打不动的那就得看你的感觉有多好。” 金秋心里话:“这不就是玄学了嘛!” 她也不是没练过打靶。 上辈子她刚一退休就报班去学了打木仓跟射箭。 那时候就觉得打得爽,还得花钱学,就打得更爽了。 本来是打算学拳击散打之类的,但后来发现,她实在是年纪大了点儿,同个重量级的,她跟人家浑身肌肉的女孩子差得太多啦! 人家没有啥赘肉,就胳膊一抬起来就是一块一块的,贼好看。 她呢? 都是120斤,她胳膊一抬起来,肉都耷拉下来了。 金秋再怎么不精緻那也还是有点儿自卑了,所以合计了一番,还是选了自己小时候看人家民兵训练时期羡慕过的打靶,顺便就在靶场撸铁,期望自己能把胳膊练好一点儿,等练好了就去学自由搏击。 谁知道,自己还真的是个射击天才咧! 金秋上辈子看别人打靶的时候就想要练练,但是自己一个女孩子,人家总是不让。 谁知道啊,自己这重生一回,竟然能摸到木仓了呢! 金秋喜滋滋地端着木仓,按照队长的要求对准了一个靶子。 “你就打几木仓,试试看!”队长拍了拍她的头,很无所谓地说。 他们现在用的是气木仓。有时候山里有狼群的时候,他们民兵就是带着这种木仓去山里杀狼的,金秋还没有跟着一起去杀过什么山猫野兽的就是因为她才刚开始训练,刚摸木仓,总不能就让她自己玩儿,队长就盯着她。 “砰!” 一木仓下去,声音大得厉害。 金秋上辈子打靶是有耳包的,这辈子也是头一次这么近距离的听到木仓的声音,心里还挺兴奋的。 “砰!砰!砰!砰!砰!” 一连又打了五木仓。 这越打越兴奋啊! 金秋乐坏了:“队长,我再打远一点的?” “等会儿的。”队长可没打算让她马上就去打别的,“去看看打得怎么样。”他对金秋一招手,自己率先走向金秋打的靶子。 六木仓,全在一个位置。 虽然没中十环,但是在九环的位置上。 第一次打靶,这个成绩。 民兵队长的眼睛都要掉出来了。 第15页 他这是遇到什么天才了吗? “咋样?”金秋当然知道自己打得咋样。她看见靶子上自己的木仓眼儿了。而且,她上辈子练过射击,知道自己的短板跟长处。 “什么怎么样……哦……哦哦哦,你是问你打得怎么样?”队长恍恍惚惚惊醒过来,“快过来——”他没直接回答,回头给其他人招手,“看看咱们出来了个神木仓手了!” 神木仓手,这是什么概念? 至少在这样一个小村子里,他们是从未见过的。大家虽然会打木仓也都上山杀过山猫野兽的……但是真的说是木仓木仓必中,那肯定不可能。 而队长大喊着金秋是个神木仓手,这真的是炸了锅了一样,叫其他人都来了兴致,更何况金秋的父亲就是个当兵的,也传说他很厉害,有军功……那金秋这样,大家似乎又觉得理所当然了起来。 但不管怎么说,金秋是个神木仓手这件事,还是在这周围传得沸沸扬扬的。 不仅神木仓手这事儿传开了,她会射箭这事儿也传开了。 “就是力度不行。”这山里也有能耐的老猎人,看见金秋射箭的样子,不由得嘆息,“大姑娘,总不会把自己胳膊练得跟咱们这些糙老爷们似的,力气就一直上不来,大概也就只能打个兔子玩玩儿。大点儿的,狼啊狍子啊,还是不行。” “你这老东西瞎说啥呢!”老猎人的媳妇儿端了一盆血在灌血肠,“人家有木仓呢!你不也改成用气儿木仓了嘛?咋的,你还觉得用弓箭好咋的?” 老猎人不吱声了,只吧嗒吧嗒抽着旱菸。 令人愉快,又不是那么愉快的日子,就这样插着翅膀乱飞,一直到了1977年的9月,孙奶奶终于接到了回到京城的调任令,同时,也带来了恢復高考的消息。 “小秋,你得好好学习啊!”她只把消息告诉给了金秋,“千万别荒废了你的学业,这半年多的时间,你学了这么多东西……其实,我也不怕跟你说,高考的捲纸,这第一届的也不会很难,但是相对来说也不会简单,你自己得有个数。” 金秋抱着自己平时学习的那些材料,很认真地点头。 “还有,这消息你先别说出去,等几天这消息就要下命令了,你现在说出去……就……”孙奶奶还是谨慎的。 金秋答应了:“我知道,我不会说出去的。” 她就是说了也不知道跟谁说,而且,说了别人也未必会信。 送走了孙奶奶之后,这些下放的老人们,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一个个的就都离开了村子。村子里的人对此并没有什么波动,就好像这些人曾经并不存在一样。 他们很清楚人家都是城里的大人物,下放的时候他们怕惹祸,那么人家恢復了往日的光鲜,他们也蹭不到人家的好处。就算是再怎么不要脸,也很难找到机会去蹭人家,所以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安安分分的,看看能不能给自己家里的儿女留下个知青才是正经。 村里的人,自然是有自己的处事哲学的。这一点,不服不行。 而金秋也逐渐的在村子里安生了起来,至少,她没有再怎么折腾了。不知情的人以为她得到了好处,所以对她并没有什么好脸色,但有儿子的家里却还是想要把她娶回家,这样又有她家的房子跟地了,又能拿到那些钱,还不给彩礼,真是划算的买卖。 也就是这个时候,金秋是神木仓手的消息,就在村子里传开了。 “我家里挂着□□呢!”金秋在地里干活的时候,就会跟身边的小姐妹们说起这个事儿,一时间,倒也清净了不少。 唯独村长,看着金秋,眯起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按规定修文 第9章 .第一个世界(9) 第一个世界(9) 时间飞快,从九月份知道要恢復高考到恢復高考的消息传来到去报名参加高考,这两段时间一共加起来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金秋算是感受到了“被逼婚”的恐惧。 倒也不是真的有人对着她把婚约塞过来,而是那种周围的环境就是要告诉她赶紧选个男人的压迫感。 这种压迫感来得太快,一开始金秋还没注意到。 直到她一天能偶遇上八、九个年轻小伙子。又要被七八个妇女拽住,跟她说那些让她早日嫁人的话的时候,他这才感受到来自外人的逼婚压力。 她上辈子并没有这种奇怪的压力,因为那时候她爷爷还真的有一段时间对她特别好,仿佛真的是感念她让出了上学的机会一般,跟她说话都开始轻声细语的了……然后这好事儿没有半个月就把她给迷晕,送到了靠山村,所以这辈子感受到的这种压力,真的是奇怪又噁心。 不过这种安排女孩子婚姻的事儿,要不是女孩自己点头,那也得是自家长辈点头,而金秋上面的长辈只有她那个奇葩爷爷和那个存在感不强啥事儿都让她爷爷出头的大爷,再加上她与他们之间才发生过的那些破事儿,金秋本来还以为自己能安安生生的生活一直到录取通知书到来呢,她可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这一辈子还会被逼婚。 结果事实就是,即使他没有长辈,还是有一堆人来劝她、逼她。 第16页 金秋这时候竟然终于算是感受到了当年在网络上看电视剧截图表情的那种感觉了——就是那个琼瑶电视剧里,男主角抓着自己的脖子大喊:“我要窒息了!”的那张图。 她现在的感觉就跟那个表情一模一样。 要是上辈子,她在靠山村的时候也感受过那种几乎窒息的感觉,她一清醒就发誓自己这辈子永远不要再感受那种感觉了。结果,这一辈子重生回来,她一路上高唱凯歌,对自己的事儿从来没有懈怠过一丝一毫,也认认真真的学习打靶用木仓,到现在为止,她还真的就没有感受过窒息的感觉呢,谁知道啊,人算不如天算,悄悄,这不就把窒息的感觉给摆着她面前了嘛! 所以说人不能过分得意。 金秋咬了咬牙,端着木仓,对准了前面的靶子,砰砰砰,连开三枪。 还是打靶,让人快乐。 她又打了一会儿靶子,旁边有报靶数的民兵去看了一圈,惊讶地跑过来:“哎呀,都是十环啊,我说金秋你也太厉害了,你这是神木仓手啊,以后你去当兵算了!” 金秋这才露出一点儿笑脸来:“还行吧,我还没想好呢,而且我都报名参加高考了,等考上再说!” 旁边又有两个男青年凑了过来开始恭维她。 金秋顿时就意兴阑珊了起来,也没说别的,背上木仓就往回走。 “哟~看看咱们的小神木仓手,这是打靶回来了啊!”说话的,正是奉爱秀的妈,朴大妈。 这奉爱秀的妈可以说是重男轻女大队里的最重要成员了。 真的要说,朴大妈那简直就是重男轻女先锋队的突击分子。 要不是把女孩儿杀了这事儿是真的太过残忍,估计这奉爱秀的亲妈她自己就能下手活活掐死奉爱秀。 不过话虽是这么说,但是在东北这冰天雪地的地方,一家子能有个孩子能活下来就不错了,再加上奉爱秀是大闺女,就是朴大妈想要下手,她全家也不能真的让她对奉爱秀动手。 但是,平日里她对奉爱秀这个大闺女那可真的是没有什么好脸色。 家里所有的活儿,那几乎是能甩给奉爱秀的,那就肯定得奉爱秀去做,而且她做的好了,那叫理所应当,做不好了,但凡有那么一丁点儿的不行,朴大妈这当娘的马上就开启冷嘲热讽模式,而且是一边儿冷嘲热讽的骂人,一边儿扇爱秀的巴掌,话里话外,字字句句都是假若她是奉爱秀那就马上就得去死的意思。 真的是让人窒息。 人嘛,人比人得活着,货比货得留着。 虽然是被逼婚这事儿让金秋浑身难受,可是想到奉爱秀还是爱笑爱说,平时还那么热心,而且还特别善解人意的,说你不方便就不跟你硬黏在一起,说你方便了想要跟她一起玩儿,她就一边做活一边跟你说话解闷儿……就这样的一个大姑娘,生活得这么窒息,讲道理,金秋是真的又觉得自己可以了。 她是真的同情奉爱秀,也真的觉得奉爱秀的日子过得不好,而她也知道,后来奉爱秀嫁给一个还不错的人,还混到了一个自行车厂的厂长的位置上,一路开挂一样,过得也很好,仿佛年轻时候经歷的这些事情不过就是对她的考验。 所以她又觉得不至于太同情她,就个人都有个人的路而已,她要不是倒霉遇到了坏亲戚跟坏人,指不定上辈子过得比奉爱秀还要好还要风光呢,所以说……这辈子,她还是要抓住一切的,至于说现在的这种让她窒息的环境……就再忍半个月罢了。 她对朴大妈笑了笑,转身要回家,结果谁知道朴大妈却又往前紧走了几步,拦住了她:“干啥呀,我这才叫住你,跟你没说两句话呢,你就要回去啦?”这话里话外的,说得就是金秋不给她脸面,不懂事儿。 金秋尴尬极了:“大娘,瞧你说的,我这不是赶着回家擦擦木仓嘛,家里就我一个人,我还得做饭呢!” “那也不短这一会儿!”朴大妈马上就蹬鼻子上脸了,“我跟你说啊,小秋啊,你这家里也是的,没有男人就是不行,我还真的不是吓唬你,你说说你一个女青年,自己一个人过,能过出啥滋味儿呢?女人啊,是缺不了男人的。” “那啥……大娘啊,这话也不是给我说的啊……”金秋想要假装自己害羞,赶紧跑回去。 但是这位朴大妈可真的不是白给的,她抓住金秋的胳膊,继续输出自己的观点:“你说说,你这一个女人,再怎么厉害也还得找个爷们儿生孩子,对不对?你听我的,也不管是要上学啊还是要干啥的,金秋啊,你听我的话,你找个爷们儿过起来日子就好了,这日子过起来啊,就不想那些破事儿了——你这马上十七了,再不找个男人,那年纪就大了,等以后谁会要你呀!” 话虽如此,但是婚姻法规定的可不是十六七岁就能结婚的啊! 就是主席的亲儿子要跟十六七岁的姑娘结婚都被打骂了呢,咋的,她嘴里的“爷们儿”就高贵呗? 金秋心里冷笑,面上也带出来了:“大娘,十六七岁可不是结婚的年龄,要是现在非要给我找对象,那就是跟国家过不去,是要跟我党对着干的意思 呗?” “啥?!”朴大妈吓了一跳。 第17页 金秋才不给她继续说话的机会:“国家法律规定了,女人必须达到18周岁才能结婚,我今年毛岁才十七,现在你非要给我说亲,非要我找个男人结婚,朴大娘,不是我说,这是谁给你出的坏主意啊,这是违法的,犯法你知道吗?” 朴大妈心里咯噔一下,顿时就哆嗦了。 金秋嘻嘻一笑:“而且,不是跟男人过起来日子了就安心了,而是跟男人过起来了日子才发现自己不会安心,就是杀了这男人也要走出去,孩子也不是一个能把我困住的人质,我才不会在乎孩子呢——我讨厌小孩,非常讨厌小孩,我希望所有小孩都健康快乐的成长起来,但是,我坚决肯定地讨厌每一个小孩。” “你还是不是女人啊!”朴大妈被这话给气到了,一时间都忘了哆嗦。 “女人不代表就要喜欢小孩,也不代表就要跟男人捆着过日子。”金秋拍了拍自己身后背着的木仓,“我有它,哪个男人想要强迫我跟他过日子,我就让他一木仓下地狱去——我还记得我大爷家生了好几个堂姐呢,他们去找我这些堂姐去吧,她们许会高兴呢!” 这话说得又阴又冷,让朴大妈更是又气又怕。 朴大妈这辈子都没想到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女人。 她以为,女人就该是跟男人一起过日子才叫女人,女人嘛,就得是跟男人一起生活,跟男人睡觉,给男人生孩子,伺候男人全家……这才叫日子呢! 而不想要这些的女人,她就不是个女人! 谁知道……这眼前就有一个不是女人的金秋。 金秋难道真的不是个女人吗? 朴大妈吓得跌坐在地,半天都没有缓过来。 而金秋已经蹦蹦跳跳的回家去了。 她知道,朴大妈马上就会把这些话传得全村皆知。她要的就是这个。 没有人能够把她塞进她不想要的生活里去,没有人能非要她必须找个男人过日子……没有人,她坚决不允许自己掉入这种“家庭生活”的深渊里。 *************************************************************************** 翌日,果然全村都知道了金秋的“与众不同”。 他们不知道这叫叛逆,但他们知道金秋不是一般的女人的想法。 “这就是因为她爹妈走的早,没有人教!”村长抽着旱菸,默默地看向办公室里的其他几个工作人员。 他们都知道这事儿不是那么好说的……但是,他们以为再怎么不好劝服金秋,也不至于连提起来都要被反驳的地步……结果,谁知道啊! 金秋这丫头是真的吃了秤砣铁了心了了啊! “我说老舅啊,你就别想着非要让金秋找个村子里的男人结婚不就得了嘛!”旁边啃着地瓜的一个人对村长说道。 “你鼠目寸光!”村长看向这个叫自己老舅的人,恨铁不成钢地说,“她那是一般人?她多出息呢!”他把菸袋锅子磕在自己鞋底子上,“要是她这齣去就不回来了呢?” “那哪儿能呢!”这老外甥赔笑。 村长语重啾恃洸心长地说:“这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人都是一样的,换你呢,你不走出去?那可是城里!要是京城那就更厉害了……外面的世界跟村子里能一样啊?外面那花花绿绿的,跟村子里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是完全不同的,村子里这苦日子,跟外面比不了啊!” “那也是正常呗!”又一个女工作人员说,“我倒是觉得你也不该这样,这跟逼婚有啥区别?” “你别干妇联干到立场不坚定啊!”村长看那女人,提高了声音,“你以为我乐意啊?我不想要她出去做大官啊?但她是个女人,一个女人,出去也就那么回事儿,做什么大官也是不可能的,到时候她找个好工作,再找外面的男人,你们就甘心了?”他站起来,焦虑地踱步,“我这意思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以后她就是在外面有工作,也得是我们村子的人!” 这话一说,就好像真的无私了一样。 那大外甥把嘴里的地瓜咽下去,有点心动地说:“那我呢?我倒是觉得我挺好的了,可比别人强,还是初中毕业呢,是不是?” 妇联女干部不由得翻了个白眼。 村长却嘿嘿一笑:“你去试试算了。” 办公室里,专门背着村支书钢子,还是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而金秋她根本就不清楚这事儿。 她现在,正在去参加高考的路上。 考试这件事对她来说,其实算是个挺难的事儿,至少她上辈子是没怎么考试过的,这辈子也是第一次参加考试,尽管做了那么多复习……她还是难免紧张。 紧张地走进考场,她不敢左顾右盼,甚至连书包都不敢带到座位上,在监考老师的目光中,她直接就把书包丢到了讲台上、 “这办法还挺好啊!”监考老师一瞧,笑了。 金秋一哆嗦,低下头等着髮捲纸。 确实,她这辈子还真的算是第一个把书包放讲台上的考生了,但是这时候也没有这种规定,她这做法就显得有点儿可笑了。 第18页 第10章 .第一个故事(10) 第一个故事(10) 战战兢兢,考完了试,金秋也没准备回村,反而是决定留在镇子上先找个临时工的活儿干上几天,等通知书也就在镇子上等,留的地址也是她在镇子上租下来的房子。 现在租房子便宜,空房子也多,租下一间带厕所的小平房也不过才五块钱,加上水电,一个月总共也就六块钱左右,而且这还是在金秋非常能“浪费”的情况下才会这么贵。 她之所以浪费,不过是因为习惯了未来的生活罢了。 而且这时候也老是停电,就算只是点灯,都有可能烧了保险丝。所以她再怎么浪费也就那么一回事儿,但是水费用的真多,她基本上天天都要用水烧水来洗澡洗衣服,所以真正用得快的是煤气罐。 不过金秋也知道自己的生活习惯跟人家不一样,所以选房子的时候选的就是个独门独户的,算是不给人留把柄了。 可以说,上辈子的六十六年没白活,这辈子她就是要活得肆意潇洒,但也没有被人抓住把柄过,就是得益于上辈子的那六十六年。 而且金秋这辈子也没想要找什么机会做个亿万富翁——她并不记得多少上辈子赚钱的机会,除了所谓的“房地产”就没啥印象了,再就是那些科技产品……她是想要用高科技产品,但是对高科技产品的技术半点儿不懂,所以,她能想到的就是脚踏实地的干活。 人,只要有一双手,努力脚踏实地的工作,那就不会运气太差。 她在镇子上找到的临时工作也不难,就是做裁缝铺子的帮工。 这个活儿现在还是很有需求的,她曾经还是很会蹬缝纫机的,再加上见过那么多的衣服样式,她也不做大工,就给人做小工,接待来做衣服的人,偶尔提出一点建议……现在的人已经学会爱美了,虽然不敢花花绿绿的传出去,但是给军装加个掐腰,给那布口袋一样的军装裤子改一下腰之类的都还是特时尚的事儿呢! 即使现在才刚刚有点儿春风,但人们已经渴望脱下棉鞋了。 在裁缝店里干了小一个月之后的一天早上,就在清晨街道上叮铃铃的自行车铃与走街串巷的打豆腐的声音中,金秋迎来了自己的邮件。 军绿色的自行车,军绿色的衣服,军绿色的邮差包,迎着东北清晨那干冷的风,在这个清早,冲到她所在的房子门口。 “金秋!京城的挂号信!”邮递员在门口冲着门里大喊。 京城来的挂号信啊! 一时间,听到这声音的街坊邻居都竖起了耳朵。 这时候别说京城来的挂号信了,就算是省城来的一通电话都会让人把耳朵竖起来认真听听有什么话要说呢,这一封从京城来的挂号信,顿时就好像是一个引信,一个信号弹,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头,叮铃铃,让所有人都精神了。 金秋也精神了。 她正在院子里洗漱呢,一听是京城来的挂号信,马上就跑了出去。 雪白的毛巾搭到肩膀上,她拉开门,走了出来:“我是金秋!” 邮递员把信递给她:“拿,签个字!” 金秋签好字,把挂号信接过来,直接就撕开。 果然啊,一封大红的录取通知书被抽了出来。 邮递员见了录取通知书,也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原地跳了两下,乐呵呵地又去送信去了,而金秋还没觉察到周围的人家都打开了门,有那胆子大的,已经往她这边摸索了。 “哎呀呀,真的是录取通知书呀!”有人走过来看了一眼,也不管认识不认识,但话说得是漂亮,“真的是呀!这上面的字是金子的不?太厉害了!” “是北京大学呀!”又有人凑过来看了一眼,“我听说过,说是老厉害了,比咱们这边的那个什么什么……说是最好的大学还厉害哩!” “你这不是废话嘛!”有人蹭过来推了一把说话的人,“这就是状元啊!是女状元!” 围观女状元的人瞬间就又多了一倍。 因为这些邻居都不怎么熟悉金秋,只知道她是在裁缝店干点儿杂活儿,是个小姑娘,家里没爹没妈了,农村乡下还有老房子的,她就是出来赚点儿钱……这样的身世,对于城市里的所有人来说,都是不值得关注的,因为她是一个孤儿又有老家,大家也觉得指不定她就回老家去了,过分的关注她,再给介绍对象什么的,简直是有毛病——又不是知根知底儿的,哪里敢随便介绍对象呢! 至于说亲近起来就更不可能了。 大家都想早点回家休息,又有想要节假日出去玩儿的,没事儿跟一个新搬来的邻居套近乎……太累了。 这个年代的人,内卷是没有内卷的,绝对不会内卷的。 所以,当金秋考上了大学,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大家也没有对她特别的嫉妒,就是觉得她太厉害了,太能耐了,简直是女文曲星下凡啊! “这还真的是好事儿!”街坊邻居只是觉得高兴,还有让自家孩子过来蹭蹭运气的。 旁边一个三十几岁的大姨却看得更远,连忙回家,把过年买的高粱饴抓了一口袋出来,拿给金秋:“去,给人家分分喜糖。” 第19页 金秋一愣,她确实忘了这时候最流行的庆贺方式了,而且……她看了看大姨,忽然就愣住了。 这大姨,她认识。 上辈子她害死了那谢赖子之后,警察还真的是要追查她的,但是就是这个大姨,当时都六十几岁了,都从妇联的岗位上退休了,还气势汹汹地跟人据理力争说不是她故意的,是那谢赖子一直以来都输耍不成人,是个混蛋,又是个酒鬼,出去跟人耍钱喝酒,喝多了在外面乱转,没穿厚实衣服冻死了,并不是她的问题云云,终于说服了警察不再调查……就是这个大姨! 金秋瞬间眼睛就热了。 大姨名叫任天女,真的是如同仙女一般的人物。 这大姨身材小得很,不过一米四几的身高,容长脸,一双眼睛吊起来,看着就十分凌厉,鼻子高,嘴唇也薄,身子是小,但是看着就有力气得很,每走一步都要留下脚印才罢休。 金秋当年得她帮助良多,没想到,这辈子还是遇到了熟人,遇到了天女阿姨,还再次得到了她的帮助。 “别看着我,快去吧!”任天女说着,又腼腆地笑道,“你要是愿意给我老儿子补课,那就再好不过啦,我包你饭吃!” 金秋连忙点头答应了下来。 不过这几天她是有的忙了,虽然村子里的人都没有什么好心思,想要让她不能远走,但是她已经确定必须要去京城了,这些人再怎么想要把她留下也是没用。 所以她要找空闲时间回去一趟,送些糖。 回到村子里,果然,又是有人要逼婚的节奏,好在村支书钢子这回坚决地站在了金秋这边,不让这群人把她留下,还特地跟自己媳妇儿一起,把她送到了镇子上。 “钢子叔,你不怕村长他们找你毛病啊?”金秋很怀疑,上辈子这村支书可没有这么明白的,他还劝她不要怕挨打挨揍,习惯就好呢! “傻丫头,你要是真的留下来跟村长安排的那几个男的里的一个结婚了,那我才真的不会管你呢!”村支书帮金秋拎行李,另一只手还挽着自己媳妇儿,“对吧,媳妇儿?” 支书老婆就一边嘻嘻地笑。 金秋这才开始正经思考起了上辈子自己到底有多无能。 确实,她上辈子是报仇了……但是她一开始就该下手的,一开始,就不该给她爷爷金老憨一家祖孙三个人可乘之机。 她上辈子就是太懒了。 耳根子又软。 人家说啥她就信,也觉得可以等着,靠着,拖着,反正不会缺了她的……那是她爹的功劳呢——对,她上辈子就是这样想的,然后……然后就完蛋了。 金秋想要给上辈子的自己解释一下……可是,她忽然发现,自己对谁解释呢?对谁解释都是没有意义的。 她就不该等着,不该靠着,不该拖着! 不该觉得“本来就是这样的啊”,不该觉得别人都应该做个“正常的人”、“真正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最重要的是,她还是不应该把人都想太好了——人许是没有真的对外人做坏人的勇气,但不代表他们不会对家里人下手,又或者……单纯就对软弱的人下手。 她上辈子就是被下手的那个人。 而能救她的人看她连自救都没有,那就忍着吧,他们不会对她施以援手。 金秋嘆了口气,终于意识到自己上辈子为啥一把好牌打个稀烂了。 好在,她是个别人困不住的坏人。 她,才不会是标榜自己“老实人”的那种人呢。 得意地回到镇上,金秋第二天就开始给任天女的老儿子补起了课。 时间,就在她充实的生活之中飞走,一直到坐上火车的那一天,她在火车站里,竟然见到了一个老熟人。 第11章 .第一个故事(11) 第一个故事(11) 应该说,她遇到的是她上辈子的老熟人,那个到村子里寻她的叔叔,她爸爸的战友——李志。 李叔叔是个很奇怪的人。 金秋原来是这样觉得的,她觉得这个李叔叔奇怪得很,他既然已经找到她了,也帮她摆平了官司,还带她去了京城,那为什么不教她该怎么做呢? 他还真的就没教导过她。 他直接给她报了班让她去上学,又帮她租房子,甚至还给她生活费,但这些只持续了不到一年时间就结束了,之后,他不再给她钱了,但却跟她走动起来,甚至给她介绍了一份安稳的工作——就像是家里的普通长辈那样。 而现在,金秋算是理解了李叔叔的意思。如果,她自己不能立起来,这个叔叔就是出钱养她一辈子也不是不行,但是那又有什么用?他对她应该是失望的,因为她身上没有他战友的影子,没有一点像那个为自己战友牺牲的父亲……所以,他给她带走了,给她租房子给她钱花,但却不打算搭理她。 不过还好,她老老实实地去上课去学习,最后还考到了会计证,这就成了一个有用的人了,她不是真的不像自己父母,就只是有点儿……不那么像而已。 金秋这个时候已经成长了很多,但真的要说她眼界宽广到什么都能看得懂那就又是过分苛刻了,她毕竟上辈子前三十年是个倒霉的女人,后面三十多年倒是成功的走出靠山村,成了一个都市白领,但真的说她接触到多么高大上的人或者事儿,那肯定也是没有的,她就是一个普通的,在京城里漂泊的妇女而已,老了之后也只有一年时间彻底的放松下来。 第20页 唯独射击,她之所爱。 所以,她本想要去拉住李叔叔的,却又有点儿犹豫。 她现在应该就是不认识李叔叔的,所以贸然上去相认,跟人家搭话,她要怎么说?问李叔叔说“你认识我爸爸吗,就是金大民,跟你是战友”? 别逗儿了! 金秋咬住了嘴唇,想要笑又不敢。 她这半年时间没有被金家折磨,本来黑黢黢的脸蛋儿,现在缓回来了一点儿,虽然也不白,但不至于跟黑脸李逵似的了,加上眼睛又大,亮晶晶的,看着就是个朴实的农村女娃儿。 这样一个女娃儿,盯着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看,也容易让男人心生警惕。 李志被个小姑娘盯着看了半天,心里刚开始是犯嘀咕的,紧接着,就不仅是犯嘀咕了,这被女孩子盯着就算了,女孩子还年轻,他年纪差不多都要做人家爹了,这样被人家盯着,他当然心生警惕,觉得有点儿不正常了。 金秋也发现自己这一直在盯着李叔叔让人发现了,心里有点儿窘迫,不由得低下头,抱紧了怀里的行李。 她上京城的行李不多,除了支书夫妻俩给她准备的一套铺盖之外,再就是自己日常用得到的东西,之外就没别的了,她知道京城的东西多,所以那些不好买的东西都没带,日常的就是纸笔,再就是几套衣衫,然后就是吃的,她带了一大包吃的。 虽然很多年后从老家坐高铁只用六个小时,要是坐火车,就是晚上上车,第二天早上就到了,只要睡一觉就行——这列车就没有座位,全是卧铺,价格不高,早上九点多到京城,如果不着急,比高铁还好。 但是现在就不行了,现在火车票不好买,她拿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才买到,而且,这车要好久才能晃到京城。 习惯了二十一世纪的享受,金秋才不打算委屈自己,所以准备了一大包的吃的,还有一个大茶缸,用来打水的。 而且为了拿这些大件儿行李方便,她还专门找人打了个木头架子,下面放了两个轱辘,按照后来那种拖车的样式做的,虽然没有铝合金的骨架方便,但也不错,有需要的时候就把铺盖卷啊衣服啊都放上面,用绳子捆上。 跟其他人比起来,她这算是轻装上阵了。 李志看着这个小姑娘,真的有点儿怀疑她的身份。 这姑娘穿的一身衣衫崭新崭新的,拿着的东西也都是新的,带的东西还不多……尤其是,她不知道从哪儿弄了一个木头架子,下面还带个轱辘的,把行李都放到架子上,她真的是一点儿都不带累着自己的呢! 这丫头,可不一般了。 虽不一般,但却十分实用。 要是部队的战士们也能好好利用这种东西……似乎也不错? 李志想着想着,人就靠近了金秋。 “姑娘,这玩意儿是你想到的?”李志拿手放到木头拖车上试了试,确实方便。 金秋被他一句话吓得一哆嗦,马上就调整好了心态,点头:“也不算吧,就是……就是应该是看见别的人弄了,但是也不知道是谁弄的。” 李志没想细究,就研究这拖车:“姑娘,这要是我学了去,得给你多少钱吧!” “不用钱。”金秋脸上露出一点迷茫的色彩来,“叔叔,你不当兵的嘛,我爸爸以前也是当兵的,那啥……你要觉得这有用,那就用呗!” 李志的想法当然不是说拖车有多有用,他是觉得这木头架子要是做得轻便一点儿了,能给战士背起来,再给战士腿上也装上架子,那单兵作战,一个人鞥携带多少东西呢?这在地形特殊的地方来搞物质运输就方便得多了!平地就拿下来拖着,山地就直接背起来,这可真厉害了! 他不知道,自己的猜想使得一种作战工具提前面世了十来年。 现在,他就看这小玩意儿挺招人稀罕的。 金秋也觉得他的想法不错,所以又说:“战士叔叔,不然要是想要用的话,找个铁匠呗,不过铁重,不方便,你得看看有什么方便又结实的东西做这个玩意儿,还可以用防雨布做大口袋,绑在这上面,就可以装很多东西了。” 李志听得啧啧称奇:“小姑娘,你的想法很好嘛!哦,对了,你说你爸爸也是当兵的?他是哪个部队的?” “是海军。”金秋没有报出部队番号,“不过三年前,他退伍了,回来在矿上救灾的时候牺牲了。” 这大概就相当于是直接告诉李志,她爸爸是金大民了。 李志瞬间激动起来。 他显然是来找金大民的妻女的。 “你……你是不是叫金秋?!”他声音都发抖了。 金秋点头:“是啊。”她还没有意识到,李志是来找她的。 她上辈子可没遇到这个事儿呢。 李志登时就绷不住了,眼泪瞬间就用了上来,在眼眶里打转:“你……你今年十七岁,叫金秋,你妈妈……你妈妈呢?” “死了。知道我爸牺牲之后一年多点儿,我妈就没了,一开始是带着我回到我爷爷家住,没住上半年,他们家的事儿多,又污糟,我妈就带我回家住……结果也不知道是怎么的,她就一天天的衰弱了下去,没多久就跟我爸一起去了。”其实现在想起来,金秋怀疑就是金家祖孙三个人害死她·妈妈·的,但是她又不敢说也不敢查……村子里肯定不会允许她查的,指不定要真的非要查,村子里真的会集体把她卖掉。 第21页 村长那副德行都那样呢,她能指望谁? 现在唯有指望自己了。 金秋早就想好了,等自己出息了,肯定要好好给金宝尝尝什么叫瓜落。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她只能哭,不能恨。 没有人,没有男人会愿意看见她是一个浑身反骨的女孩子的。他们在这方面,团结的很呢! 即使他们不是坏人,即使他们没有恶意,即使他们“只是想要掩盖村子里的坏事”,即使……他们只是想要告诉她,做个“正常的好女人”。 他们也不会希望她跟自己的爷爷、大爷、堂哥对着干的。 这一点,她总算是有所体会了。 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对她有所期待,但那期待是因为想要她出息之后好好回报,而不是出息之后不搭理他们。 因此,她才只能表现的“正常”一点。 果然,李志顿时就也很激动:“哎呀,我就是来找你们母女的啊,金秋啊,我跟你爸爸是战友,我是你李叔叔啊!”他开始说自己跟金大民的关系有多铁多铁了,“也不知道你这些年是怎么过的……尤其是你妈妈去世之后,你又是怎么撑下来的……唉,早知道,我早早就去找你们了!” 金秋也哭,他也跟着哀哀嘆息,好像是真的十分后悔没有让嫂子活下来似的。 不管怎么说,在上辈子,李志都算是金秋的救命恩人,她不全信他的话,但是却也信他的真心。 两个人说了半天,直到金秋要上火车了,李志这才让她安心上车,他随后就到。 金秋上了火车,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儿。 她心里有了好几种猜测,没一种都告诉她,李叔叔不是一个完美的救赎者,但她还是选择相信这个上辈子救过自己的人。 也许,这就是雏鸟情节吧。 作者有话要说: 按规定修文 第12章 .第一个世界(12) 第一个世界(12) 七十年代的火车真的是让人崩溃,过道里都是人,还有人蹲在厕所附近,基本上就没有下脚的地方。 好在金秋上车的地方是终点站,也是起点,这时候提前上车半个多小时也是有的,只要火车到站了,又收拾好了,那找个认识的人提前上车,又或者是不认识但靠着脸皮跟人说说好话求求情提前上车,都是可以的。 金秋就选择了后者。 她肯定不认识车站里的人,但又拿了很多东西,就她一个人上车,是真的怕来不及,她还记得上辈子九十年代的时候,看到学生上学赶火车,那鞋都挤掉了的都是小意思,还有人是被从车窗里塞进车厢里去的。 她没有人送,不得这样做。 李叔叔虽然说是要送她,但她还是要李叔叔先忙自己的事情,这些赶车的事儿,她自己能行——此时此刻,她已经差不多摸清楚了自己两辈子里会对自己施以援手的人的意思了,她自己也觉得不能因为自己有困难,就什么都想着别人来对自己伸手。 当然,上辈子没对她伸手的村子里的那些人,她还是不打算对他们有什么好脸色的。 毕竟,被卖到山里的女人,是没有能力逃出去的。 这一点,说破天去,也不是她靠着“自救”就能成功的。 而最搞的就是,她确实是凭着自己自救出去的,在她离开靠山村的这件事上,没有任何人救她,只有她自己。 唯独是离开了之后,在因为涉险谋杀这件事上,才算是有人对她施以援手了。 金秋现在已经知道了,若是她没自救出来,就不会有人对她施以援手,而正因为是她自救出来了,才会让别人来救她。 抬脚迈上火车,她万分庆幸自己现在已经算是能说会道的人了,就跟着车站里的检票员搭话,说说自己多么的渴望去上学,又说自己考上了大学,是京城的大学,还是最好的大学,这就得到了对方的无数好感。 “老王,你小心点儿啊,把这姑娘送上车,千万别让人磕了碰了的!”送金秋上火车的人,就跟接力似的,一听说这是个女大学生,年纪还小,长得也小,瞬间就让人对她产生了怜爱与羡慕的情绪,恨不得能马上蹭上她的学问跟好运,一个个的,都抢着帮她拖行李。 金秋当然不大好意思,她已经占了便宜了,不好这样的。 “哎呀,我说小张,你就放心吧!”乘务员老王裂开嘴,憨厚地笑道,“我肯定把咱们市的女状元给安安全全的护送到京城呢!” 他一把就把金秋的小木头拖车给拽上了车里,又给她找好了铺位,把行李放好,还嘱咐她千万不要乱走动,真的要走动,也要小心周围的人,把身上的钱跟通知书都装好,不要给人看到。 “行,王叔,我都知道了!”金秋连忙感激地点头,又递过去一根烟,“王叔,您辛苦了。” 老王一看这根烟,眼睛就亮了,人更精神了一些:“就说你们这些大学生啊,人精。” 他接过烟,别到自己的耳朵上,仿佛是一朵花儿一样,让他得意得很。 金秋因为手头有钱,再加上她是真的能想招,虽然买的是站票,但上车就补了卧铺,直接就进了卧铺车厢里。 第22页 卧铺的环境比别的车厢好太多了,但还是不如未来的火车,甚至连未来的普通火车都比不上。但现在也只能忍着了。 她补的是上铺,这样就没有人打扰她了,唯独一点,就是爬上爬下的费劲,可是现在的她,身手灵活,完全不在乎爬上爬下的。 她是打算在火车上安安静静的不与人交谈,到了地方下了火车之后赶紧到学校报导才是正经事儿。 除此之外再就是立刻马上在学校附近买套房子。 最好多买几套。 只要她钱够,就别嫌弃房子破。 她也知道,这时候房子不好买,也很贵,但她也不要多大多好的房子,最好就靠城郊,老又破,地方大,没设备……反正,她也没打算自己住。 当然了,她也知道自己想要等“分房”是不可能的,除非是等她毕业后分配在当地了,而大部分都是要分配回老家的,少部分会分配到艰苦的地方。 所以她只想拿钱买房,不想别的。 毕竟,金秋也就只是知道房地产到后来是真的赚,九十年代初期,京城的房子就能达到一平米一千七八了,而那时候人一个月工资才多少呢,不然怎么说那时候的电视剧里人人都等分房子,可没有几个人等着要买房的。 其实金秋手头上钱也不多,她也没打算买在好地段,就找个城乡结合部,坐车能到学校的地方,那就足够了。 躺在上铺上,金秋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到校之后要怎样去做。 大概很多人都无法理解她上辈子的很多行为,但是有的跟她一样的老头老太太就容易理解了,年轻时候自己无法上学,老了老了,最想要看到的就是学生上学……看学生一个个排队报到的样子,真的是好看极了,一个个学生的脸上,青春都能溢满出来,那一张张笑脸,就好像是向阳花儿一样,热烈得能与太阳共鸣。 金秋的脑子里就开始浮现出那么多次看到的新生报到。 她当然也知道自己肯定不会跟那些人那样报到。 这是第一届高考——果然有给钝角三角形做高的题目——那肯定是一切都没后来的那样准备齐全,她当然要好好考虑自己要怎么做。 她得找个靠窗的床铺,要下铺,到了之后放下行李了把床铺都铺好,然后去买暖壶跟脸盆,还得买个饭盒……对了,还得买个能收腿儿的小炕桌,到时候晚上打着手电看书就方便得多了。 她正神思飘在外,忽然听到有人吵架的声音。 仔细一听,就在这节车厢里。 “就是你偷了我的钱!”车厢里,一个年轻的声音太过温柔,但却带着一点撕心裂肺。 金秋皱了皱眉,继续听。 “丫头,谁拿你的钱了?”一个泼辣的女声响起。 “我都看到了,你兜里的钱包,那是我的!你偷了我的钱!”温柔的声音越发的尖锐,但声音还是不够大,“不然我要叫警察了!” 这样的温柔,就好像是连拉屎撒尿放屁这些事儿都不会去做的样子,但凡遭遇点儿什么,对方讲道理便罢了,不讲道理的,就真的是硬要被人欺负死了,甚至可以说,对方就是讲道理,也不会退后分毫,甚至还是会侵占她点儿便宜,在农村,家里人老实就让人多占一分两分地去。 因为金秋家里算是旱涝保收的地方,可以说若不是苦寒,那真真叫风水宝地,所以就没有打水的问题,但是侵占他人家的几分地还是有的,现在虽然土地都是国家的了,但也有自留地,自家院子里的菜地,都有被更强横的邻居侵占的可能,更别说这才建国几十年,老人还都活着呢,当年怎么侵占他人土地的,大家记忆犹新。 金秋也是听着这些破烂事儿长大的。 她上辈子想到这些破烂事儿,是真心觉得建国是天大的好事,而靠山村里发生的那些噁心事儿,就在于光辉没有照耀到那个地方。 所以,她现在是真的想要翻身起来去看看“热闹”。 这时候,就听到那个尖锐刺耳的泼辣声音嚷道:“那你就去叫警察啊!你把警察叫来的!” “唉唉唉,大姐,这事儿不是这样说的 !别麻烦警察同志!”旁边有个和蔼的声音在打圆场。 “就是啊,别麻烦警察了!姑娘,你说你钱丢了,那你钱包是啥样的,里面有多少钱,大姐,不然你把钱包打开看看?”又一个声音打岔。 “我凭什么给你们看啊!”泼辣的女人声音更大了,“大家都给我评评理!不然帮我叫警察也行!” 事情开始闹大。 金秋翻身坐起来往下看,果然,好多人都围在那边的铺位旁边开始看热闹了。 但是,这事儿没这么简单。 金秋觉得这事儿真的是有点儿乱了。 如果真的照着一开始她想的,温柔的女孩是被偷了钱,那泼辣的女人偷了女孩的钱……那泼辣女人肯定不敢见警察的啊,这年头偷钱可是大事儿呢! 而眼下的情况……好像是偷钱的女人非要见到警察不可似的…… 她想了想,翻身下了上铺,直奔另一边的列车员位置走去。 很快,她就找到了王叔叔,把车厢里的事情给他说了。这王叔叔因为很仰慕钦佩读书人,马上就重视了起来,去一边叫了人,几个人直奔卧铺车厢而来。 第23页 这时候大家还围着看热闹了。 “让让!” “让一下啊!” “来,大家让让!” 王叔叔带了三个人,其中一个还真的是警察,四个人走了过来,那些看热闹的马上就让开了一条路。 等他们走到跟前了,就听见那泼辣的女人大声尖锐地喊道:“警察同志,快把他抓起来,这两个人是人贩子!” 作者有话要说: 尝试修改更新时间 第13章 .第一个故事(13) 第一个故事(13) 泼辣女人话音一落,所有人都傻了。 不仅是围观的群众傻了,刚才那个柔柔弱弱说话的女生也傻了,而被指控为人贩子的一男一女,脸上的表情就精彩了几分。 男的脸上满是震惊,女的却要瑟缩得多的多,一直摆手,嘴里嘟囔着:“不不不,我不是,不是我,都是他!” 男人被女人的话彻底激怒了,原本他只是有点儿生气,还带着惊讶,现在就已经是真正的暴怒,抬起手来就照着女人的脑袋打过去。 金秋登时就怒了。 她本来是来看热闹的——毕竟这事儿一开始,谁也想不到它就不是第一层的,它已经超越了第一层,那泼辣女人直接就站在了第五层里看他们围观的人是傻子了,结果现在,被指控的人贩子男还想要打人贩子女,这对于原本就有点觉得自己被愚弄了的金秋来说,简直是不可饶恕的! 打女人,打体力本来就不如自己的女人,这种男人,金秋是坚决不能容忍的,她当时就怒了,摸出弹弓来对准这男的脑门子,直接就射了出去。 虽然弹弓与射击不一样,与射箭也不一样,但是要真的说起来,弹弓才算得上是孩子们入门级的远程神器。金秋也不例外。 她能那么有准头,也是因为弹弓给了启蒙,所以,这照着人脑门子来一下的意思,也是一样的——“啪”地一声,果然正中那男的脑门子,直接就给男的打懵了。 就在男人捂着脑门子要找是谁干的的时候,王叔叔直接就跟警察冲过去,制服了他。 要说刚才泼辣女人说他是人贩子,大家还有点不信,那么这个时候,大家就信了六七分了。 泼辣女人这时候才从口袋里拿出钱包来交给对面那个柔柔弱弱仿佛从来不会拉屎放屁的女生:“你就长点儿心吧,丫头,你还打算跟他们下车,你是咋想的呢?”说着呢,就忽然一转手,抓住旁边那个女人,“你别跑,你也是个人贩子,还想要跑?” 这泼辣的女人一瞬间就高大威勐了起来,她脸上的表情已经不能用泼辣来形容了,这是一种让人敬仰的肃然与冷峻,是一种近乎于偏执的强悍:“你们两个就拐人家大姑娘到山里,把人家好好的女孩子卖给山里的老光棍子,你们以为自己能逃脱得了?” “别瞎说!”男人忽然大声反驳,“我们啥也没做过!” 那个被抓住的女人也直点头:“是啊是啊,我们啥也没做过!” “呵呵,你们说你们没做过?”泼辣女人冷冷一笑,“我可是盯着你们足足有三个月呢!只不过你们俩狡猾,要不是今天这姑娘差点儿被你们俩拐了,我还没法把你们俩逮住呢!”她从腰上拽下来一副手铐,把女人的手铐上一只,空下来的另一只手铐圈,则被她铐在了床铺的栏杆上。 这时候,一个男的走了过来,也掏出一副手铐,把那男人贩子的也给铐在栏杆上了:“等下了车再说吧,到了京城,你们可好好想想要怎么交代自己犯了的事儿——对了,被你们拐卖的女孩,我们解救出来了两个,就等着指认你们呢。” 说着,他们俩掏出了证件。 还真的是京城的警察。 乘警也马上配合,把这两个人贩子给揪起来转个圈给转到过道上,直接按在一边,让他们俩抱头蹲着。 男警察给女警察做了个示意,转身往别的车厢走:“我去把他们都叫过来。” 这时候,这位女警才开始解释来龙去脉。 “哎,小姑娘,是你打的弹弓吧,过来过来,一起坐!”女警给金秋招了招手,“坐啊,大家都散了吧,这俩犯罪分子,可要看住了啊!” 车里的人虽然好奇心很重,但也还是回到了自己的床铺,只不过耳朵都竖着,想要听听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不是第一次高考嘛,好多学生都要到学校报导,还有不少提前报到的,结果就有人报警,说孩子丢了。”女警开始给乘警跟乘务员们解释状况,“我们领导接到报警之后紧急组成了专案组,打击人贩子,这俩人这条线是我追踪的。” 女警又看向那柔柔弱弱的女孩,笑道:“你说你啊,傻不傻,他们说那么多,有一句真的吗?你就真信啊,还打算在前面下车?你这是要去上大学的,你下车之后呢,还怎么去京城?” 女孩被说得面红耳赤。 女警又笑了起来:“是第一次出门吧?” 柔弱少女委屈地点了点头。 女警又看向金秋。 金秋大大咧咧地:“是啊,第一次出门,我原来参加好多次民兵训练呢,是我们村的神木仓手哪,什么打木仓啊射箭啊,都不在话下,这弹弓当然也玩儿得熘啦!” 第24页 女警听了更是啧啧称奇:“那你是真有能耐,看你打弹弓这架势,估计打木仓也不差。” 确实,虽然金秋距离那男人贩子不远,但是真的要打准并不容易,弹弓有个弧度,需要有感觉更需要有经验——若是有人能算出来的也是本事,但是伸手打过去的时候又需要技巧,真的不是靠一拍脑袋就行的。 更别说金秋拿出弹弓就射,那动作快得根本让别人来不及反应,而且打男人脑门的也不是什么铁球子、石头这种真正的兇器,而是个自己家做的盘扣,也不是做得多花花的好看盘扣,就是一个用布条打好的结,不过打得大了一点儿罢了。 可以说,女警看金秋,就觉得这姑娘是个真有本事的,这一手打弹弓的功夫,只要不落下,那真的是不被人抓住手就可以横着走。 这年代还没有禁木仓令,对于一个女孩自己出门带木仓是肯定不会被认同的,但是一般山里人有一把□□,却没有人觉得奇怪,而一个孤女会保存木仓也不会被当成违法乱纪的事儿,何况金秋也没带木仓上路,只是拿了一只弹弓。 她家里没有木仓,木仓是大队的,没带是正常的,至于弓箭,那玩意儿太大,不好拿。不然也不会只拿了弹弓。 几个人正说着话,王叔叔跟乘警也在下铺坐着,帮忙盯着两个人贩子呢,就见刚才走出车厢的男警察回来了,身后还带着三个人。 这三个人表明了身份,也都是警察,每个人证件都拿出来给乘警看了之后,乘警就去找列车长去了。 他们这些抓人贩子的警察是不会中途下车的,他们会在火车上一直押送这俩人贩子到终点站,到时候再打电话叫警车过来把两个人人贩子带回警局去,不过那柔弱的姑娘就要去做个证明了。 “那我先去学校报导,报导了之后再直接去你们局里作证呗!”金秋谨慎了一下,“你们把地址跟电话留给我,我到了学校就联繫你们。” “那行。”女警察还真的写了个抵制跟电话号码给她。 这时候电话号码还不是后来的七位、八位、九位数,毕竟电话也没普及呢,虽然有的比较富贵的一个村子、一个堡子的,能有一台电话,但那电话费用也高,用的频率也小,若是接到一个电话,那一个村子都要沸腾起来,知道信儿的都要去围着看看到底是谁来的电话。 真说起来,还真的就是知青们来了,才开始给条件好一点的村子装电话了。 所以金秋说打电话,警察们并没有怀疑什么,只觉得这姑娘真的是好命,不仅考上了最好的大学,自己出身的村子还挺有钱的。 被手铐给铐在床柱上的两个人贩子因为是被抓住的犯人,这时候可没有他们有人权一说,谁路过他们都会恶狠狠地“啐”他们一下,还有群众义务盯着他们,生怕他们俩跑了。这俩人也是好笑,在那给人铐着呢,还不忘推卸责任,说都是对方的错,生怕自己被抓着关起来没吃没喝,两个人就在那儿拌嘴。 “都是你的错!”女人贩子嘟囔着,好像她特别无辜一样。 “别瞎说了,还不是你完蛋!我跟你说,你要是敢多嘴放屁,我就把打死你!”男人贩子是真的相信自己拳头大,“你看着吧,到时候就别说话就行!” 这俩人,给自己算计得好好的。 他们俩声音不大,但是有心人还是会专门来听,很快,就有人找上女警察,开始跟她说这俩人嘟嘟囔囔的说的那些话了:“他们俩是打定主意不肯交代了,警察同志,你们可要好好审问他们!” 得,这还都是一群围观的热心群众。 因为这车厢里有抓住人贩子了,所以列车长也过来协调了一下,把床铺重新排了排,让那柔柔弱弱的女生跟金秋 一起去她那边的铺位,把几名警察都调过来放到这人贩子这边的铺位这儿,一下子,就显得安全了很多。 火车就在众位群众的八卦之下,一路奔着京城而去。 金秋也把柔柔弱弱的女生安顿好,让她在她对面的铺位上休息。 女生小声问:“你……为什么不下火车就跟我们一起去警局呀?” 第14章 .第一个故事(14) 第一个故事(14) 金秋当然不会说自己是因为怕这几个警察也不是真警察甚至不是好人,才不跟他们直接走的,她只是淡淡地解释:“我想先去学校把手续办了再说,不然迟到了咋办?” 这是个非常强大的解释。 所有人想要提出别的,都架不住她对自己学业的担心。 火车,就在金秋的憧憬中慢慢地驶入了京城车站。 警察们很快就站起来把两个人贩子给拎起来往外走,因为警察车站是终点站,大家也不着急下车,尤其是这个车厢里的人,都等着警察们先下车。 女警临下车之前还是跟金秋嘱咐了一番,叫她最迟第二天过去作证。 除了作证,女警还有别的想法,但是她没说出来。 这就像是金秋虽然知道这事儿反转再反转,警察们其实都是人贩子同伙之类的奇葩事件真的是概率几乎为0,更何况火车上的警察也都看过他们这一行人的证件了,大概率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等他们下车之后,火车站的警察也会跟着去警局协助调查。 第25页 所以说,金秋虽然明知事情不会往自己上辈子看过的那些影视剧啊小说啊还有小作文里的那个方向发展,但她还是难免要给自己打个预防针。 下了火车,她没想到的是,竟然有人来接她。 是孙奶奶叫自己的儿子骑了一辆三轮车过来接她的,老太太坐在三轮车这边,让金秋坐在三轮车的另一边,两个人在车上就聊开了。 孙奶奶的儿子并不是个知识分子,他穿着一身蓝色的劳动服,脸上的鬍子颳得很干净,明显能看到他的侧脸上有一条疤痕,疤痕还挺长的,但好在没有在正面,不过若是再长一点,就划着名眼睛了,所以看得出这疤痕当年是一条多么惨的伤痕。 金秋没盯着那疤痕看,她心里觉得大概是在那十年里给伤到的,但她也不确定,这大概还跟人家的伤心事儿有关,不好问的。 倒是孙奶奶,很得意:“我儿子,那是替我挡的一刀,好在对方也不是个蠢的,没捅也没砍,是划的,这才保住了他的眼睛。”她嘆了口气,“那些年里啊,人都魔怔了。” 这话说得不错。 金秋也觉得那几年人都魔怔了。 她这辈子是挺好的,但上辈子,也没少受罪。 孙奶奶又道:“你这个拖车挺好的,赶明儿,让我儿子做几个金属骨架的。” 这时候金属骨架可不是后期说的那些各种合金,这时候就是能把铁给镀个特别材质让它不上锈,那都是不错的手艺了,就别说各种合金的制作有多繁琐了,真的说起来要是金属研究的话,还真得是今秋老家那边的城市,人家拿的那是当年岛国跟毛熊国的领先技术。 但是,国家已经十年没有发展了,不管是什么领先技术,现在都不够看的。 还是要自己发展才行。 孙奶奶跟今秋讲了这些话就显得特别的不拿她当外人了,还很容易让人有感悟。 今秋听的是连连点头。 她也觉得现在正应该是迅勐发展的时候。 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选的学科到底能不能真的做到给发展做出一点贡献来,毕竟她也没读过大学,真正能让她考上北大这所以前做梦都不敢踏进去的学校的原因,其实是因为她上辈子专门找来第一次高考试卷做过还经常摸出来看……而不是真的因为她有多聪明。 所以,今秋怀着心虚又忐忑的心情,走进了大学校园。 刚一报到,她就被带去了学校。 那些热情又或者冷漠的接待人员在她眼里,基本跟没有是一样的。她才不在乎旁人是热情还是冷漠呢。 她都多大岁数了,会在意这些人的态度那才是有病。 找了靠窗的床铺,她放下行李铺好了床,又把东西都规整好,还把自己拖行李的小拖车横放,当成了放东西的架子,一下子,她的东西就显得整齐了许多。 “哟!这是谁家孩子啊!”忽然,一个声音从门口响起。金秋一回头,看到的是一个三十来岁,打扮得特别朴素的女人,身后跟着一个年纪大点儿的男人,手里还牵着个孩子。 那女人走进来,找了靠门的下铺,转头招唿男人过来帮忙收拾东西。 男的就走过去开始帮她整理带来的东西。 他们带了挺多东西的,铺盖就带了两套,还有暖壶、搪瓷盆、饭盒……林林总总的,都要归置。他们带来的小孩儿就在一边,安安静静的,不说话,但是一双眼珠子滴熘熘乱转,把个寝室看得是明明白白的。 金秋对小孩从来没有耐心,她也没跟小孩微笑啊说话啊的意思,就低着头翻看一张京城的地图。 这地图是孙奶奶给她的,叫她没事儿自己熘达熘达,熟悉熟悉周边。 金秋这边正看地图呢,就见那女人走过来,脸上挂着笑,对她说道:“那个……姑娘,你也是新生吧?” 金秋对她点点头:“嗯。” “哎!我就说嘛,一看就是个好学生!”女人笑嘻嘻地把地瓜干从怀里掏出来放到地中间的桌子上,“来,吃点儿零嘴儿,别客气啊!我也是新生,这是我爱人,我们俩结婚都八年了,明年我儿子也该上小学了呢!” 金秋尴尬地赔笑:“哦,那你挺厉害的。” “你也不错啊,姑娘,你满二十了吗?”女人给她对象使了个眼色,男的连忙过来,沖金秋嘿嘿一笑。女人又说:“我有个弟弟,今年才二十,学习也挺好的,今年就没参加考试,但明年,明年肯定能考上的,你看,你……” 金秋一哆嗦,急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这位大姐,我还小呢,还没到年纪呢。”她脸上的笑意落了下来,“而且我也没有结婚的意思,我又不喜欢小孩子,也不想在读书期间就跟男人扯上关系。” 女人脸色一僵,还没来得及说话呢,就见一个穿着一身连衣裙的大姑娘走了进来,这连衣裙很少见,怎么也得是大城市里的女孩还得家里条件很好的才能穿得上的,虽然颜色也不是那么鲜亮,也只是蓝色的布,上面点缀了两个口袋,看起来还特别时髦。 这姑娘一进来,真的是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她身后跟着好几个人,一瞧就是一家子来送她的。 “我就说这小妹妹说得就好!”姑娘很得意,把自己的行李放到金秋的上铺上,自己蹬掉鞋子就爬了上去,回头问她哥要铺盖好铺床,“我说那位大姐啊,人家小妹妹一看就未成年呢,你就好意思给人家介绍对象?” 第26页 说着,姑娘对金秋一笑:“我叫禾玖,今年十九,比你大点儿吧?” 金秋沖她点头:“嗯,我叫金秋,十七了。” 人两个女孩子年纪差不多,说话也投契,虽然说话口音有点儿差别,但肯定是比那位大姐要更相投得多的。 那大姐脸色不大好,但也没说什么别的,拉着自己丈夫跟孩子出去了,看样子是要吃饭。 见他们一家三口走了,禾玖这才冷哼一声:“呸!什么玩意儿啊,还好意思到处给自己弟弟介绍对象的?” 给人介绍对象,怎么得不说门当户对吧,也得先把自己这边要介绍出去的人的人品、工作、长相全都给人家说说,可断然没有给人画大饼的。 禾玖的哥哥一旁连忙假咳嗽两声,说自己妹妹:“你别得罪人了!” “我又不怕!”禾玖骄横得很,“我也不想跟她有交集,大部分的女人结婚生子了,就开始萎靡了,就没有几个像我亲爱的妈妈这样的,是个真正的能顶半边天的真女人!” 这小话说的,给自己爹妈逗得哈哈大笑,恨不得把她搂怀里亲两口。 在父母还活着的时候,金秋也是这样,被各种宠爱。 她有点儿羡慕禾玖。但转念一想,她虽然羡慕禾玖,却也得到过跟禾玖一样的父母的爱,只是时间不长而已,也不至于羡慕得不行,她现在最应该做的是好好爱自己才对! 所以说,到了学校里,她得到了自己的第一个朋友。 很快,其他室友也都到了。 除了那位三十二岁的叫王金花的大姐,还有一个二十二岁的知青路德高,一个二十六岁的工人刘山红,以及一个三十四岁的叫李彩梅的大姐。 因为李彩梅年纪最大,所以王金花原本的那种“我虽然年纪大但也正因为年纪大才比你们更多阅歷”的气势顿时就散了。 她送走了自己的丈夫跟孩子,坐在床铺上,脸上半点不曾见自己失落的意思,还不断的推销自己的地瓜干。 金秋倒是没觉得什么,但是禾玖却觉得这个王金花也太厉害了一点,真的心机得很,不是一般人能比的,也就不打算跟她一起玩儿,反而是喜欢跟金秋以及路德高说话。 李彩梅则不愧是真正的年纪最大的大姐,不管什么都温温柔柔的样子,没有半点儿不耐烦的。 “金秋,你一会儿要去买东西吗?”刘山红坐在上铺上,对下铺的金秋问。 第15章 .第一个故事(15) 第一个故事(15) 禾玖因为是全家来送上学的,她也直接跟宿舍里的人说好了,第二天再回来,今天放好了行李就出去跟自己家人一起玩一天。 而其几个人里,虽然有的也有人送,但是大都是成年人,也没啥太多的节目,大家该干啥就干啥。 像李彩梅,她虽然年纪大了些但确实在不是全校最大的,而且她竟然离婚了,带了个孩子,孩子现在被带到学校来了,虽然不会跟她一起上学,但她也说自己会抽空去看孩子的,大概是她刚毕业,孩子也该高考了,对金秋尤其的有种特别的关怀。 而刘山红是个工人,家里孩子多,她二十六岁的年纪,上没有兄弟姐妹,但身下有四个兄弟两个妹妹,她能考上完全是凭自己的脑袋瓜子聪明,跟其他人没有一毛钱关系,在高考之前,她就读了四年书,小学读了两年,初中读了一年,高中读了一年——真的说起来,刘山红是个正着的天才,整个人就像是跟金秋惺惺相惜似的,但却又不想跟金秋过分亲近,很拧巴但又挺有傲气的一个人。 路德高则是一个出大院的女孩子,不然也不能叫这样一个名字,家里父母也挨过批评斗争,好容易今年政策好,她考出来了,性格也是一等一的好。 再就是王金花了。王金花目前为止,禾玖觉得她有心机,还挺脸皮厚的,劝金秋少搭理她。 而刘山红因为是自己一个人过来的,行李真的就没有那么多,只有一床铺盖几件衣服,别的都需要现置办,所以她见金秋看地图,就直接过来搭话了。 金秋对跟刘山红做个朋友这件事并没有牴触,再加上刘山红刚开始看着特别高冷,这一下子跟她说话,就让她忽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不由得就点头同意了。 两个人按照地图上的标志,在七十年代末的京城开始了一场购物之旅。 她们俩哪里知道,她们一走,那王金花就开始对李彩梅搬弄是非了。 王金花端着一盆水进来,把抹布浸在水里就开始擦自己的行李架子,一边擦,一边好像是很无奈似的,嘆气,道:“哎呀,彩梅姐,你说这俩小姑娘怎么这样啊!” 李彩梅没搭话,也是在一边打了水准备擦洗一番一会儿自己要用来搭手巾的架子。 王金花自顾自地说:“就说那叫禾玖的姑娘吧,年纪轻轻的,家里宠得上天了呢,我真的是没见过这样的女娃娃!”她把抹布丢开,好像是很正义的样子,“人家姑娘,谁不是温柔贤惠的,哪里有她那样的!” 她好像是很有道理了,就更加提高了声音:“我好心好意的把自己弟弟介绍给金秋,思量着他们俩年纪差不多,金秋长得一般,我弟弟长得好呀,两个人还是般配的,而且我弟弟虽然也参加高考了,但是没复习呢,考得一般,就打算明年再考,这等将来两个人共同进步不就是好事儿嘛!我还打算让我弟弟来京城先安顿下来,等明年再考呢!” 第27页 她越说越来劲:“谁知道,金秋脸皮儿薄得很,还没听我继续说下去我弟弟的那些好处呢,那禾玖就过来把我一顿说!什么人啊!” 别说王金花觉得“什么人啊”,就是李彩梅也觉得……这个时候应该来这样一句:“什么人啊!” 李彩梅是为了要读书能跟自己丈夫离婚的女人。而且,她还说服了自己女儿,让女儿跟她来京城安顿,是个狠人。 她哪里能看得上王金花这个人,而且这人还是满嘴跑火车呢。 什么叫好心把自己弟弟介绍给金秋? 要点脸吧! 李彩梅转过身去翻了个大白眼,又把手巾给拧干,去擦自己的手。 “我说彩梅姐,你家女儿……今年也十四岁了吧?”王金花真的是太热情了,这份热情,一般人都接受不了,“我弟弟今年二十一,也不比十四岁大多少,而且他明年要考清华的,要是考上了,你女儿可就未必能配得上我弟弟了,彩梅姐,要不然你看看让他俩见一面?” 李彩梅微微一笑。 王金花心里也乐呵,她就希望给自己弟弟找个有文化的女孩子,最好年纪小,越小越好…… “哗啦!” 一盆凉水,从头到脚就把王金花浇出个透心凉来。 李彩梅端着空盆,站在一旁看着王金花,脸上挂着的,是嘲讽。 “啊——”王金花被这凉水一浇,整个人都一哆嗦。 这是初春,在京城,初春也是很冷的,虽然不如金秋老家冷,但对于王金花这个南方人来说,这样当头浇下一盆凉水,还真的是冰冷刺骨。 虽然后来很多人都开玩笑说北方有暖气,南方湿冷刺骨靠一身正气……但其实,在七八十年代,北方暖气也没普及,还不少人在家里点炉子呢,要是楼房不得盘火炕,那冬天的时候,炉子哪里能暖和一个屋子?尤其是还是两家一个厨房的三家一个厨房的那种鸽子笼,冬天的时候,那寒风刺骨的,还不得烧水洗衣服的,那才真的叫又冷又疼,苦不堪言,也就是后来才普及了暖气,大家日子才好过了起来。 所以,这零下十来度的时候,一盆近乎是带着冰碴的凉水兜头而下,有多崩溃可想而知了。 王金花的嘴唇都哆嗦了。 李彩梅把水盆卡在胯骨上,两只脚岔开,另一只手掐着腰,典型的“泼妇骂街”起手式。 王金花也没打算让这事儿就这么过去,她当然是认为自己有理的,指着李彩梅就怪叫起来:“你干什么!你疯了吗!”她大喊大叫,“来人啊救命啊!快找老师!”一边喊,一边给走廊里路过的人招手,“帮我叫下老师!我要告她!” 一下子,走廊里的人都给她叫了过来。 “大家帮帮我,她们都欺负我!”王金花马上就开始 给自己拉舆论了——可别以为只有后来网络上会有人拉舆论,这玩意儿,都是十年前前后后的人玩儿剩下的,后来人还是不如当年人,王金花就是当年人,她现在被人泼水了,一副受害人的模样,可怜兮兮的,眼泪也稀里哗啦地流了下来,“她们全都欺负我,我不能住在这里了,求求各位帮我找找老师!” 李彩梅就掐着腰看着她,脸上的嘲讽越发的严重了。 “我这刚到这宿舍就给她们欺负成这样!”王金花哭得很惨,还抽抽搭搭的,也不是嚎啕大哭那种,与她到处给人介绍自己弟弟的模样完全不同,整得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声音也鸟悄的,轻轻柔柔,一点儿不像是一个到处推销自己弟弟的泼辣女人。 围观的人当然是支持王金花的。 李彩梅整得跟泼妇骂街似的模样,王金花哭得凄悽惨惨的,换谁见了也得觉得是王金花真的可怜啊。 这时候,管宿舍的老师就走了进来。 “怎么回事?”宿管老师的脸色阴沉。 “她……她们全都欺负我!”王金花马上告状,“她拿凉水泼我!” “那你怎么泼她?”宿管老师马上转头问李彩梅。 李彩梅把胯上的水盆放下,阴冷地说道:“这个女人有病的,到处跟人推销她弟弟,到处给人说对象,推销她弟弟,我听说她一见寝室里最小的那个女孩,才十七岁呢,就跟人介绍她弟弟,人家姑娘不乐意,还有个姑娘替那女孩说话,说介绍对象得介绍双方条件啊,也得看人家成年了才能介绍对象,对吧?” 这话没有错。 “我是好心!”王金花当然不能叫李彩梅把后来的事儿说出来,“我弟弟他……” 但李彩梅才不搭理她,直接打断她的话:“人家女孩不乐意还把她给堵回去了,她就见人出去买东西了就跟我说她们的坏话,我没搭理……” “那你也不能泼我水啊!”王金花马上打断李彩梅的话,不让她继续说,“我……” “然后你就跟我介绍你弟弟,因为你想要你弟弟跟我女儿见面相亲,跟我推销你弟弟,想要把我十四岁的女儿说给你弟弟!”李彩梅声音陡然提高,“我别说泼你水了,就是打你都是应该的!你弟弟二十多岁,我女儿还是个孩子呢!” 第28页 顿时,围观众人譁然。 宿管对着王金花摆了摆手:“你换身衣服,跟我出来一趟。” 王金花委委屈屈,到底没敢跟宿管对着干,还是转身去拿衣服。跟着进来看热闹的围观群众瞬间作鸟兽散。 没有人愿意跟这个到处推销自己弟弟的女人搭话。 要是跟她说上两句话,再被她拿弟弟噁心着了怎么办? 虽然女学生们也有想要早早嫁人生子的,但是断然没有人想要这个时候找个对象来让身边的同学评判的。 大家都想的是学习是向上是为祖国做贡献,这样的氛围里,没几个人好意思说出自己的目标就是找个对象。 晚上,金秋跟刘山红回来的时候,就发现王金花不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届高考年纪最大的是37岁…… 第16章 .第一个故事(16) 第一个故事(16) 当然王金花没有受到什么处罚,她有自己的足够的理由,不过就是介绍对象而已,她也没有强迫谁,而宿舍里的其他人都不接受她这种到处介绍对象的行为,所以除了给她换个寝室之外,也没有别的好办法。 当天晚上,王金花就没回寝室,估计是找到了接受她的宿舍,所以第二天回来就收拾了东西,搬走了。 金秋寝室里的几个人本来跟王金花也没什么太大的矛盾,真正跟王金花矛盾大的是李彩梅,因为王金花想要给李彩梅未成年的女儿介绍她弟弟,这种事放到学校哪个领导那边听来也不是什么好事儿,也正因为如此,他们虽然觉得王金花不至于被惩罚,但也确实不应该继续在这个寝室居住了。 当然,王金花难免也要被批评几句。 就换成是校领导也接受不了这种没事儿就给人介绍对象的学生,而且,这个学生要是介绍的人是合适的就算了,可是她就给人瞎介绍对象,这事儿就挺不好说的,更何况,被介绍对象的女孩才十四岁,这根本就违法了好不好! 这年头还没开始计划生育,婚姻法规定也是女忄生至少18周岁才能结婚,而太小年纪结婚那是犯法的! 不过这个把自己家里兄弟介绍给十四岁少女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两边都有理,所以也不好怎么处罚两边,最后只能各打五十大板,把李彩梅也给批评了几句了事。 但显然,寝室里的人都贊同李彩梅,即使是跟这件事毫无关系的路德高跟刘山红也觉得李彩梅做得太好了。至于学校里的相关领导,倒是更理解李彩梅一些——都是当妈的,谁还没有点儿为自己孩子打算的意思?这十几岁的女儿就给人家二十多岁的不知道哪儿来的弟弟惦记上,换成哪个妈都要炸,打她纯属活该。 不过这也就是个小插曲,很快这件事就没有人再提了,而金秋的校园生活也在去警局作证之后,开始了她心心念念的校园生活。 她的专业被调剂了,从基础数学系被安排到了计算数学专业,而计算数学专业,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被安排过来了,就要安心的学习,这就是金秋的思维模式,所以她也没说别的,直接就服从调剂,带着课本去上课了。 一上课,她才发现自己是真不行啊! 当然,不能说只有自己不行,基本可以确定……一个班级里完完全全特别行的也不是很多。 不过金秋是一个要强的人,她不能容忍自己不行。早上早早的起来看书,晚上再点上手电看书……金秋决定目前的目标就是在这一个月内就是必须得把自己的学业先赶上,别的事情以后再说。 图书馆、教室、寝室,每天三点一线,她要赶快把自己的脑袋填充满知识才行! 就这样过了两周,这一天,李志真的就找了过来。 李志带着两个年纪也不小的男人,三个人穿着军装,其中一个人还少了一只手。 “金秋同学,他们找你。”这时候不是说找人就能找的,得带着证件,带着正确的找人理由,先在门卫登记,跟对方说要找谁,门卫打电话去系里,确定有这个人了,才把人让到系里的某个办公室里等人。 金秋一进系主任办公室,就是看见这三个人坐在那里,等她。 “李叔叔!”她急忙过去打招唿,“这两位叔叔是……” “这位是你孙叔叔,”李志指着没有手的那个人,说,“另外这位是你纪叔叔,他们也是跟我一样,是跟你爸爸一起在南海服役过的,是战友。”说着,对那两位战友道,“这就是老金的女儿,独生女儿,金秋,看看,是不是有她爸爸的模样!” 李志说话的时候,就像是金秋是他亲生女儿似的,简直脸上发光,整个人都嘚瑟极了。 “我看看我看看!”孙叔叔用剩下的那只手抓着金秋上下打量,“嗯嗯,像,像她爹,长得是像,这骨子里的钻劲儿也像得很呀!” 他这话一说,李志跟那纪叔叔就跟着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他们这笑得太响亮了,恨不得把旁人给引来看一眼似的,系主任也不大好意思就这样听着,只好站起来给三个人面前的茶缸里倒上水:“几位,来,喝水。” “哎!主任,您别忙!我们都是大老粗,真的是听说侄女考上大学了,高兴啊!”李志会说话,一边说,一边还红了眼眶,看着特别真实,“真的,主任,您不知道,这孩子的爸爸,原来是我们排的狙击手,后来退伍了也是先进个人,到矿上做爆破手的,谁知道赶上那年地震,她爸爸救了人了还要抢救国家财产结果牺牲了,孩子就命苦啊……谁料她堂哥还抢了之前她读工农兵大学的名额……” 第29页 这话说得并没有多煽情,但是给一个富有书生气的系主任这样说,就基本上是撺掇这位主任同情金秋了。 果然,系主任的脸色一变,脸色充满了同情地看了看金秋,忽然,她脸色略变,转过头去摸了下眼角,看得出是非常伤感了。 李志其实这次来也不单单是为了跟金秋叙旧,给她见见另外两个人的,他这次找金秋,是真的有事儿。 “那行,主任,我礼拜天过来把金秋接过去见见她爸爸的战友们!”李志这就算是差不多达到自己的目的了。 这个时候,金秋不知道自己周日的时候会经歷什么。 至于系主任,回头就叫人等过几天天气热了的时候就给王金花的分担区安排在厕所附近。 她显然是想起来王金花非要给金秋介绍对象这事儿了。 若是之前王金花是当人家老妈的面给人家未成年的女儿介绍成年男人当对象是很损很下流,那么现在想起来她非要给金秋介绍自己弟弟介绍对象这事儿就是欺负烈士遗孤了——系主任毕竟也是个有正义感的人,她也没想到怎么“收拾”王金花,就是在天气热的时候让王金花去收拾厕所,这就是她最大的能耐了——反正,每个人都要收拾厕所,但冬天就要好一点,夏天当然就不那么好了。 不过金秋哪里想得到这些! 她等到礼拜天的时候就被一辆军车拉走了。 军车拉着金秋直奔军营而去。 那单手的孙叔叔就等在军营门口,见金秋下车,他连忙过来把她带到打靶场。 “老李说你是个神木仓手,还说你们小队大队都没有人是你的对手啊,小秋,你过来试试!”孙叔叔的脸上发光,带着金秋走的时候就直奔主题。 “啊?我没这么厉害吧!”金秋一愣,没反应过来。 孙叔叔哈哈大笑:“哎呀小秋呀,你不要过度谦虚!来来来,你试试看!”他示意身边的战士拿过来一把气木仓交给金秋。 金秋还真的把木仓接了过来。 接过来了木仓先检查一下,校准下这把木仓的准星怎么样……她只能凭着自己的感觉来校准,先打一木仓看看—— 当然,金秋也觉得这木仓应该是已经校准过的了,她也只是试试看罢了。 端起木仓,她以站立的姿势,站在靶子前面抬起木仓管对准了靶心。 “砰”! 一木仓。 “十环!”警卫员在那边数了靶数,跑回来告诉孙叔叔。 孙叔叔笑而不语。 金秋不好意思地看向他,又转过头去再开了一木仓—— “砰”! 又是十环! 不得不说,这个时候的靶子跟未来的还不算完全一样,尤其是军营里的靶子,也没说必须次次十环才行,再加上目标够大,所以说金秋的这两个十环,比她未来的九环也差不多了。 但是,一个少女,就这样拿起木仓就这么准,这也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孙叔叔给旁边的一位小战士使了个颜色,小战士马上心领神会,从自己腰上解下来了一把手木仓递给金秋,又从金秋手里拿走了那支长气木仓。 “来,侄女,再试试!”孙叔叔看样子是非要让金秋把所有的木仓都摸过才放过她了。 金秋无奈,只好又拿起了手木仓,对准靶子,砰砰砰连开三木仓。 这三木仓,都在一个点上,就贴着十环跟九环的边儿那! 这边金秋打木仓,真的就吸引了不少战士过来围观。 不得不说,现在女兵倒是有,但平时都严肃得很,少见金秋这样的女学生,还打木仓的,还打得这样好的……可以说,这边她一到,就让不少人关注了,这一连开了几木仓,更是让很多人都惊讶万分,不得不把注意力放到她的身上。 孙叔叔都乐坏了。 “我说老孙啊,这姑娘谁啊!”真的有人问了。 孙叔叔说:“是老金的女儿,看看,这本事,跟她爹一个样儿,这真的是木仓木仓毙命的能耐!神木仓手!” 他越说越得意,越得意就越高兴:“我这是找了个好苗子啊!” “老孙,啥好苗子啊!”一个头很大的领导,也被吸引了过来,“不是说让你准备准备,拉个射击队吗?你拉了吗?” “领导,你看这不就是拉人了吗!”孙叔叔一脸得意,断掉的那只手显得特别有力气,挥舞了起来。 第17章 .第一个故事(17) 第一个故事(17) 孙叔叔名叫孙进南,因为在战斗中受伤,左手丢在了战场上,虽然也没说非要他转业,但是他对自己的这种状态很不满,就主动要求要把自己所在部队的射击队跟射箭队拉练起来,不仅是拉练,还要培养神射手,就是为了参加亚运会。 其实金秋才不是他第一个想到的想要培养的人,他所在部队子弟里值得培养的小伙子、大姑娘们太多了,总能找到几个射击好的,有天赋的,可以培养出来的小同志。 但是李志真的是推荐的次数太多了。 李志虽然不能说跟金秋的爸金大民关系多好,但是金大民确实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好同志,而且本来还是狙击手——老子英雄儿好汉——他女儿要真的是个天生的神木仓手,那就当然要把她找来试一试——金大民的女儿,那就是他们的女儿! 第30页 所以说,他这才去跟金秋接触了一二,尤其是还带着老纪一起去看看金秋这姑娘怎么样。 这一看就觉得不错,是个专注的好孩子,又好好学习,真的是少见。 这就有了今天把金秋拉过来尝试两下。 结果这才开了几木仓,金秋这准头,那就秒杀了不少人了。 孙进南自己原来就是队伍里的神木仓手,大比武的时候虽然越野跑有时候完蛋,但是这射击是镇有本事,他从自己的经验来看,金秋这射击的本事,那还没完全发挥出来呢! “来来来,领导,你、来、看——”孙进南引着领导来到金秋跟前,“这姑娘,是不是眼熟?” 领导看了孙进南一眼,再看向金秋,仔细打量了一番,摇头:“没,没发现。” “哎呀!”孙进南拍大腿,“你瞧着她是不是像老金!” 一句话,让领导一愣,进而,他缓缓转向金秋,一双眼睛睁得老大,盯盯地看着金秋,再也不是那一副打量的模样,反而好像是要把金秋装进自己的眼睛里一样,他那一双本来不大但却瞪大的双眼也开始泛红,像是要哭出来似的。 然而,还是没哭。 他嘴唇哆嗦,下巴发颤,鼻孔也长大,嘴更是张开勐吸了两口气才说:“嗯……嗯!像啊……像老金!有老金的那样子了!”说着,他的手抬起来在金秋的头顶上摸了摸,“好姑娘,你打几木仓,我再看看。” 金秋又接过了一把双管□□。 真是打算让她把该打的都打了啊! 她心里虽然无奈,但还是端起来了这把□□。 这种木仓是用来打动靶的,不是说对面立起来个靶子就能打,孙进南也有想法,叫人把瓶子高低不齐的吊在绳子上,再把绳子吊在晾衣绳上,晾衣绳两边架起来,有人在两边来回拉扯晾衣绳,那靶子就乱动乱跳了。 “你试试,看看那几个瓶子能不能行!”孙进南对就金秋现在是信心十足。 而金秋也确实没有掉链子。 她端起木仓瞄准了几秒钟,就在那瓶子来回乱动的时候,她勐然出手,砰砰砰的几木仓,直接把前面五十米距离的四个瓶子全给干碎了。 这一下子,正跟孙进南聊天的领导也着实吓了一跳。 他也听李志过说老金的女儿的木仓法精准,但他也没想到能准成这样。 就算她之前是民兵,训练过一段时间,但是民兵训练根本不可能跟正规部队比。所以就这木仓法,都比得上他们部队的神木仓手了。就这,还比什么比?真的赶上全国运动会的时候,也不用比了,就直接把金牌给她得了! 这个时候。都是军队内部大比武来比试木仓法,又或者是国家、地方上举行的各种各样的运动会,也有射击的项目,比如说这个打动靶的双管□□就是打飞碟的,当然现在还不是后期通用的飞碟,这东西现在还是沥青这类东西做出来的,与后期的环保材料完全不一样。 不仅碟靶不一样,就是各种各样的射击队也不一样。 不过在这位领导的意识里,那八一队那就必须得比别人强! 所以说,这领导见了金秋的成绩,不由得砸吧砸吧嘴,瞬间两眼放光,恨不能马上就把金秋弄自己队伍里。直接就给她套上军装,今天晚上就不用走了,找个女兵宿舍就住下吧! 然而,孙进南是一个不会看人脸色的人。 他见领导那一副求贤若渴的模样,不由得哈哈大笑,说:“领导看着了吧,咱老金的女儿啊,不仅木仓法能耐,是个本事人,还是个高材生哪。人家姑娘可是北大大学什么计算数学系的大学生?领导你知道啥叫计算数学儿吧,那不是算数!” 领导脸上一僵,把头转过来看向孙进南,他那一双眼睛就蚂蚱一样就长长着,基本上按照后世的说法,那就叫拉着一双死鱼眼。 金秋也不好意思说什么,就只好把手里的木仓还给身边的小战士,转头看着这两个人的表演。 领导憋屈了一下,转而提高了声音,对着孙进南大声道:“咋的你知道啥叫什么数学儿呀。你凭啥说我不知道!你以为我没上过文化课的学?” “那不一样。”孙进南还觉得要显摆一下的,“人家说了那叫什么计算数学?那算了,不单单是数。什么玩意儿都能算。” 这句话,成功让金秋笑了起来。 确实,这所谓的计算数学还真的不是一般的数学,至少,与大家概念里的高等数学就不是一个东西。 当然,计算数学到底是什么东西,金秋也不好给领导解释,只是领导实在是捨不得她这样的好苗子,一直拉着她的手,嘴里念叨着,每发出的一个声音都显示出了他的不甘心。 但孙进南却有自己的小算盘,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他都是雷打不动的隔两天来接金秋去练一次射击,而金秋也约摸着大概是明白他的意思了。 别说是这个时代了,就是后来,一个人的关系是在大学里,但也做一个专业的运动员,只看怎么操作,再加上怎么网上报备——而她现在出身跟条件就比别人合适太多了,唯一的问题是……不能影响到学业。 没错,金秋最不想被影响自己的学业。 第31页 她射击厉害这件事在上辈子她自己也是非常清楚的。 她前世是看见了一个新闻,说一个印度的老太太,六七十岁忽然发现自己的射击天赋了,就拿起了木仓,从此之后没有人敢惹她不说,还在印度国内拿了好几个大奖。 说起来,她当年就羡慕不已,自己也跟着去射击馆练习了两次,结果……真的是木仓感太好,把人都震撼了。 但当年年纪大了,肯定不能是专业运动员了。 可现在不一样啊! 她青春年少呢,还有大好的前途,将来可能会成为一位很有成就的学者呢……射击这个爱好就更不应该辜负了,因为天赋这玩意儿,就是要发挥出来的! 金秋坐在寝室里,拿着书慢慢的逐字逐句的读。 专业课还好,大家都没有基础,教授讲得也仔细,她也经常追着教授满楼跑问问题……可是外语是真不行。 她上辈子就不会,这辈子更不会了。 虽然说高考的时候考过,但考的内容也不难……可是真学起来了,它就难得让人想哭。 “不如以后晨读吧!”禾玖提议,“咱们寝室五个人,以后每天四点半起来晨读,读到六点去吃早饭,怎么样?” 金秋马上响应:“好!就这么办,我加入!” 其余三个人也急忙表态。 这事儿就这样,一个寝室只要有几个特别能学习的,别人也会被带着努力学习。金秋这个寝室就是这样的,有人专业课好,有人外语好,有人其他学科好……各自有各自的专长,有专长就爱学,于是,就带动得其他人跟着一起努力。 第二天一大早,寝室五个人就爬起来去晨读。 她们没选人来人往的地方也没选有人休息的地方,反而是在图书馆外面的一个背阴角落里找了个位置,五个人背对背面朝外,谁也不搭理谁的,开始了晨读。 那大声朗读的声音本来不大,但是五个人声音合一起就挺震撼了。 然而,更震撼的还在后头。 就在五个人声音此起彼伏的时候,忽然,一个更加洪亮的声音响起。 而且,就只有一个声音,还是个听起来很娇柔的女声! 姐妹五个顿时感受到了危机,不由得收起书来,朝着那个声音走去—— 正是金秋之前在火车上见到的那个柔柔弱弱的女孩,她也是捧着一本书,背对着她们,大声地在朗读,然后,她忽然发觉事情不妙,缓缓回过了身来…… “啊!”女孩吓得手里的书都掉了。 金秋马上走过去帮她把书捡起来递给她,见她不敢接,金秋还往前松了松:“你别怕,我们不打你。” 这话一说,禾玖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柔柔弱弱的女孩也跟着温柔得笑了笑,小脸蛋儿通红一片。 “是你啊……”她声音还是很娇柔,“上次……多谢你了。” 第18章 .第一个故事(18) 第一个故事(18) 女孩朗读的时候声音巨大,洪亮无比,有着十足的穿透力,但是跟人说话的时候就娇柔得像是小猫叫一样,不管寝室五个人怎么逗她,她都不生气的,小声音软绵绵的。 “我还没感谢你呢。”女孩说话的时候就像是在轻声吟唱,“没真正的正式的感谢你。”她说着,给金秋鞠了一躬,“我是赵向彤,在外语系读书……那个,哪天我请你吃饭吧?” 金秋还没说话,禾玖就嘻嘻哈哈的过来挽住赵向彤,说:“别别别,别那么客气,咱们都是校友,一起吃饭倒是行,但是让你请也是食堂啊对不对,这认识了咱就是好朋友了,”她拽过金秋的胳膊,“今天咱们就来个图书馆六结义,以后咱们都凑一起晨读,一起吃早饭不就行了嘛!不然你就买斤瓜子儿,去咱们寝室坐一坐,唠唠嗑!” 这小话说的,赵向彤的脸更红了,但是笑容也更大了。 金秋也觉得这个提议不错。她在禾玖提议一起吃饭的时候就意识到了,禾玖这是要拐一个外语系的姑娘过来带她们一起学外语呢,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儿啊,虽然有点儿小心机,但也不是什么坏事儿。 寝室里的另外几个人也很高兴。 她们里只有路德高出身优渥,算是书香门第,但是她本人对外语也不是很擅长,这样有个能辅导她的女同学简直就是可遇不可求啊! 在金秋寝室五个女生的强烈要求下,她们第一次,与赵向彤的外语系寝室六个女同学结成了学习进步小组。 金秋毕竟有过一辈子的远瞻视角,在跟赵向彤寝室接触的时候,她就提议要把自己的专业里的一部分内容教授给赵向彤寝室里的姐妹们,这样大家都受益。 这个年代的大学生还没学会“六十分万岁多一分浪费”的哲学,她们还想着要学更多,要向上,要更努力为国家做贡献呢,而金秋给出了一个最好的提议,会外语,会逻辑,这样的人才不好找,以后她们就算是给国外的专家做翻译,要“偷”技术也更容易不是? 这话说得很踏实。 即使在未来很多人觉得这样的行为非常“无耻”,但是这个时候的华夏,需要的就是各种各样削尖脑袋学习技术专研技术甚至“偷走国外高端技术”的人才。 第32页 所以金秋一提议,大家都哈哈大笑着答应了,一瞬间,十一个女生就跟认识了很久的老友一样,彻底的融洽了起来。 日子,就在这样充实的环境下飞一样的掠过。 很快,期末就到了,金秋的成绩还不错,是年级第四,这边一放假,她就收拾收拾,跟着孙进南进了射击队,开始了正式的运动员训练生涯。 然而事情并不像金秋想的那么顺利。她原先以为训练一下射击,就跟以前自己爱好射击时候拿着木仓直接练习是一样的,但其实真正训练起来完全不同。 而最大的不同,这是她进了训练队之后就要先开始军训,早早的起来,晨练跑操,做体能训练。 实话实说,两辈子加起来金秋都没干过这事儿。 这一回她算是尝到了当兵的滋味儿。 这大清早天还没亮呢,军号一响,她就得从床上叽里咕噜的爬起来抓起了毛巾跟脸盆冲去洗脸刷牙。 也幸好,在这时候是夏天。 在七十年代,京城的夏天还没有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那样是热得让人喘不过气的情况。现在的温度真的是实打实的比二十一世纪要低一些,太阳也不算多毒辣。 毕竟这是一个连电风扇都还没普及的年代,街道上吹出来的空调热气根本不存在,当然了,高楼大厦也不存在。 所以还不算那么热的情况下,站一站军姿,金秋还是行的。 然而一轮到跑步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也不是说金秋真的跑步有多差,但是跟真正的士兵比起来是真不行。她一放假就被带到军营里跟女兵住一起吃一起,体能训练当然也在一起,而女兵们跑起来的模样是真的跑步,她跑起来是真的很笨重。 这可真是一个悲伤的事实。 金秋大口大口穿着粗气,感觉自己胸腔里都是疼的,嗓子里都是腥甜的,就好像再往前一步就要吐血似的……但是,她又迈出了一步,一步又一步,大腿上面的肉好像不是自己的,小腿肚子的肉疼得厉害,脚底板也跟被砂纸狠狠搓了一百遍一样……难受得简直马上就要哭了…… “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三、四!”领跑的班长在前面大声喊。 “一——二——三——四!”金秋跟着其他人一起随着喊口号。 她这一喊才发现,自己虽然喉咙里一股子腥甜味儿,但是一张嘴,什么味儿都没有了,只有疼。 这辈子,她这算是头一次感受到了难受,即使这个年代吃的不好喝的不好,但是她真的对吃喝没有那么多的渴求,上辈子鸡鸭鱼肉的什么没吃过,这辈子吃点粗粮还对身体好呢! 所以这些都不是什么大事儿,她也觉得自己会一直完美地走下去,谁知道,这才在部队里住了不到一周,整个人就累得要命,甚至每天都有几次要打退堂鼓。 到底……要不要退? “怎么样?”午休的时候,班长端着饭盆,主动走到金秋面前坐下,“还能习惯吗?” 金秋嘴里正在咀嚼,半天没咽下去。 “别着急,先喝口汤。”班长还特别耐心,“有什么困难跟我说说,千万不要自己消化,你是个大学生,能来这边参加训练就已经很难得了,等这半个月训练过去就送你去射击队那边,那边训练要少很多了。” 金秋忙灌下一口汤,把嘴里的饭菜咽下去:“嗯嗯,谢谢班长!” 班长就哈哈大笑起来:“行吧,有事儿要说啊!” 面对这样来自陌生人的关心,金秋是真的有点儿受宠若惊。她是没想到的,在部队里,班长还管她这种半路来插队的生活跟心理健康,真的是好神奇的感觉! 这也不怪金秋,她都多少年没感受过集体生活了,在大学里虽然也是集体生活,但是大家毕竟都是学业为重,还没达到这样处处关心,还要因为训练跟不上来说说知心话的地步,所以她本来一边吃饭一边打退堂鼓呢,结果又被这几句关心的话,把退堂鼓给丢到了爪哇国去。 她不知道,此刻,京城的公交车上,赵向彤又一次遇到了被人欺负的烂事儿。 赵向彤这么个说话娇柔,人这长得娇柔的女孩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总是能遇到破烂事儿。 “哟,小妞儿,你往哥哥身上撞,是要跟哥哥搞对象吗?”一个把头髮用定型膏给抹得特别光滑的小青年,对着赵向彤吹了个口哨,“哥哥这一身可不是便宜货,你这样撞过来,看看,这都有印子了,你看怎么办吧?” 赵向彤的脸色顿时就不好了,她也知道自己这是遇到了流氓了,但是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更何况……她左右看去,并没有人想要帮忙的意思……一时间,小姑娘急得眼睛都红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声音也跟蚊子嗡嗡似的:“嗯……嗯……” “我说,小妞儿,你要么就跟哥哥下车,咱们轧马路去,陪哥哥吃个饭喝个酒,咱这事儿就算了,不然的话……”小流氓这是不想要掩饰了。 赵向彤垂下眼。 她想起来金秋说她的那句话——“你不放屁拉屎吗,平时说话那么小声,朗读就声音正常,你自己合计合计,这是为什么,是因为你真的声音那么小吗还是因为你害怕?那些欺负你的人就是看你不敢大声说话欺负你,你声音大了,他们放屁就小了!” 第33页 这话说得真难听。 但是…… “when in the course of human events, it bes necessary for one people to dissolve the political bands which have connected them with another……” 冲出嘴的,是她刚背诵起来的独立宣言。 赵向彤大声背诵,在公交车上,对着小流氓疯狂输出。 瞬间,公交车上的人都疯狂了。 他们当然没有过分的动作来表现自己的疯狂,但是,他们的眼睛,一双双的眼睛,透露出了疯狂地看向赵向彤。 这可是他们听不懂的语言啊! 这代表什么,这代表这个姑娘要么是外宾,要么……是大学生! 不管是外宾还是大学生,她都不是一般人,而这样的一个好姑娘,是不该被一个小流氓威胁的! 瞬间,就有个大妈站起来,伸出她那壮实的胳膊,一把推开了小流氓:“你个小流氓,你找什么藉口,借什么引子,耍流氓就耍流氓,还会倒打一耙了!” 小流氓刚要说什么,车上的人顿时站出来一半多,对着小流氓开始输出。 “师傅,把车开派出所去,我就不信了,这小流氓还能欺负了大学生去!”有老大爷忽然高声喊了起来,“他满地熘达不做人就算了,但是欺负国家干部就不行!” 第19章 .第一个故事(19) 第一个故事(19) “这事儿就是这样了。”赵向彤跟金秋说了自己在公交车上发生的事情,最后还真把那个小流氓送到了派出所,虽然没能真的让他受罪,但公安同志还是断定他耍流氓了,并按照规定,决定把他关了三天才放出来,关起来之前还狠狠地批评教育了一顿。 其实金秋听了说关起来三天,心里还是有点隐隐不满意,毕竟都是千年狐狸精也别装什么聊斋了,到底是不是耍流氓谁心理都清楚的很,大庭广众脱裤子漏丁丁的,没有几个真的是裤门拉链坏了的,因为真的是裤子坏了,还有内裤呢,就内裤也烂了,也知道背着人挡着一点,就说当年七五年海城大地震的时候,一群男人正洗澡呢,赶上地震了从澡堂子里跑出来,那么慌乱的时候,不也是都挡着自己的丁丁? 所以说,很多狡辩说得那么好听,其实是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只不过有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煳涂罢了,他们不是你以为的蠢,他们仅仅是坏而已。 而赵向彤就是一个特别容易吸引这种坏人的人。 “我是真不理解,你正常朗读背诵的时候,声音咋就那么大呢?”金秋已经过了跟着新兵军训这一阶段,又给丢到市郊的大院里做运动员训练,现在没有之前那么累了,也不是封闭式管理,这才能让放假也没回家的赵向彤来找她玩。 赵向彤在城里找了一个活儿做,虽然不是什么正式的工作,而且还得躲着点儿人,但总归算是自己赚钱了。 其实真的要说起来,她们这些上大学的,一个月还有补助呢,学费跟吃饭又是免费的,国家给拨款,考上了就算是国家干部,那基本可以说是啥也不缺,只要不想着过分享受,基本没有缺钱的。 但是,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赵向彤嘆了口气,解释:“我原来说话也不是这样的……” 就凭她正常朗读的时候那么大的声音也看得出来,她原来说话不可能是现在这样鸟悄儿的,娇柔到让人感觉不真实的状态。 赵向彤继续说:“我原来说话声音也大,胆子也大……”她回忆起自己当年的事儿了,“那时候我还只是上小学呢,声音很大嘛,人也特别虎,什么都敢做,什么都敢说,什么都不怕的……结果,他们都说我这样下去嫁不出去……那时候我才几岁啊,啥也不懂,就天天听他们说我,再这样下去就没有人要了,就要臭家里了……我就害怕了。” 金秋整个人都尴尬了。 她知道这世界上有人对小女孩的恶意大,但是她没想到恶意这么大。 一个小学生,就因为说话声音大就要被折磨了,这什么玩意儿啊! “其实……我现在也觉得是不是说话声音大了就找不到对象了。”赵向彤又面露难色,有点儿不好意思地说,“有时候我想要反驳他们,有时候我又觉得他们说得对……” “你瞎说啥呢!”金秋可不同意她的话,“这都谁把你一个大学生都给洗脑洗傻了啊我的好彤彤,你说,他们是谁,我去帮你打死他们算了!” 赵向彤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金秋这才开始给她讲道理——其实她自己也没啥道理可总结的,但凭自己的心罢了。 “你说,说话声音大就没有男人要了,这事儿这个话就有病!”金秋反问她,“那我问你,凭啥你要被男人要?男人咋就有资格做个买菜的,你就要做那盘菜?你乐意做一盘菜啊还是做猪肉瓣子?” 这话说得赵向彤一个激灵。 从小就被教育要结婚生子,找个男人组成家庭照顾对方全家老少还不能抱怨的赵向彤,忽然就心里升起来了一股子委屈。 她那么努力的想要读书,但是读书之后跟着分配的地方去工作,之后再找个男人娶自己,卑微的求对方给自己一个家……她听说过好多男的都不想早结婚,但是女孩子十八岁就想要结婚了……所以不少女孩子都被介绍年纪大很多的男人,还说年纪大的男人会疼人……可是,真的是年纪大的会疼人吗? 第34页 赵向彤从来没有想过这事儿到底是不是真的,也没有想过结婚生孩子照顾对方父母之后还要怎样……她将来肯定是有工作的,这些家里的事儿,她到底能不能同时做好,真的是想到就有点恐惧。 金秋才不管她怎么想的,她是经歷过那些的,所以说起来就更加的肆无忌惮了一些:“就因为你声音大,你嘴里的那个‘他们’就埋汰你作践你……说真的,那时候你才小学呢,他们是什么玩意儿啊,这么坏呢?” 赵向彤一哆嗦,缓缓抬头,看向金秋。 “什么事儿对自己有用了,觉得女人不该跟他争,必须要闭嘴了,就从小规训女人要温柔要恬静,把女人训啾恃洸得跟狗似的,龇牙就打,那可不就是作践人呢!”金秋看向赵向彤,问,“难道不是吗,不让你说话大声,不就是根本就不想听你说话的意思呗,只要你不说话,低下头好好干活,把家里活做了,最好再挣一分工分,那简直是顶哌哌的好事,家里的骡马都没有你这么好用呢,骡马急眼了还尥蹶子呢,你敢大声说话一个试试,不得打你啊?” 赵向彤整个人都开始发抖了起来。 她一直以来,从来没想过要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事儿。 毕竟,她一直都习惯的是大人说什么,她这个小孩就听什么。 即使……她也觉得那些人说的不好听,也不大可能是对的,但是没办法,如果不听,就要被骂甚至被打……她家里的兄弟们更是说得难听。 不过,自从她考上了大学,她爸倒是不再说这些话了,甚至还开始推翻自己说过的话,什么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啊,以后用不着你管我你就管好你自己得了啊……这些话,她爸再也不说了,取而代之的是“你比你兄弟们都强啊以后你兄弟们又是得盖房子又是得娶媳妇儿的,花得要老子一辈子的钱,老子以后只能靠着你养了”。 一开始,金秋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她不再是她爸嘴里的“赔钱货”,不再是对家里毫无贡献的那个人,不再是将来不能给父母养老的女儿…… 但是,问题来了……这真的是她爸妈爱她的表现吗?还是她爸都当她是赔钱货这二十年了,忽然就醒悟了,真的接受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思想? 赵向彤一直以来都生活在一个压制她的家庭里,就因为她家的氛围太压抑了,她才放假没回家,也正是因为在学校里,没有回家那么压抑,即使现在学校把两栋教学楼给整成了假期招待所,但好歹留校没走的,也都给安排了住处。 “人嘛,也是动物,都有本能,你感觉不好就肯定不会去靠近,除非啊,你脱离了本能,被人骗了。”金秋还在说,但赵向彤已经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了。 一直以来,疯狂地讨好自己全家的赵向彤,现在已经不知道自己之前的讨好算是什么事儿了。 不过金秋还真没想到自己几句话能把赵向彤给说明白了,她自己也不是个多明白的人,仅仅是因为离开了那个困住她的环境之后开始明白人本质就是自私的,只要不过度,自私才是正确的,一点儿不自私的人,不是圣人,就是坏人。 赵向彤本来找金秋一来是找她玩——在京城里,她俩也不认识谁,老不跟人唠嗑玩闹,也心里不快活;二嘛,就是找金秋问问能不能借二斤粮票,下个月还。 谁知道,这一来,竟然还有意外收穫。 不过金秋因为现在吃喝都不用花钱也不用花粮票,只是要拿队里发的食堂票来换,所以想也没想,直接扯了五斤粮票拿给赵向彤:“啥时候有啥时候还吧。” 这个月正好有个比赛,要是有金牌,还有五十块奖金呢。 这可是五十块啊! 一个不错的工人一个月都赚不到五十块。 赵向彤看见粮票,眼圈就又红了。 她之所以粮票不够,就是因为给家里寄过去了,还是全国通用的粮票……因为弟弟说吃得不饱不会读书,她一个女孩子也不用吃那么多,就应该把粮票给弟弟养身体,所以不寄也得寄。 真是想起来就觉得糟心。 赵向彤忽然就有一种想要摆脱自己爹妈兄弟们的冲动。 她心里清楚,如果她要求摆脱他们,那就是不孝,是不仁不义,是白眼狼,是忘恩负义…… 但她也不知道,他们给她的恩义是什么?就是没饿死她?还是说没把她卖给人做媳妇就是有恩了?还是说能放她出来上学就是有义? 那……换成她弟弟呢?换成她哥哥呢? 是不是比这还要恩义? 金秋还真没想到,赵向彤现在整个人都有点魔怔了似的开始想这么深刻的问题了。 她原来不觉得自己得到的比兄弟们少就不行,但是现在就开始这么想了。 她得到的少,付出的就该少。 大哥今年二十八岁,一个月交给家里五块钱跟二十斤粮票,但是二十岁的时候,大哥什么都不给家里也不去上工,就天天大串联,甚至开口敢骂爹妈……那么,她现在呢? 再看看手里拿着金秋给的粮票,赵向彤不得不承认,有时候家里人还不如外人了。 金秋根本不知道,赵向彤带着一肚子的怨气跟已经打好的主意,斗志昂扬地又去找了一份工作。因为她现在,主要的精力就还是在射击跟学习上……教练最近已经把她当成重点培养对象了,再不好好练,对不起教练怎么办? 第35页 作者有话要说: 第20章 .第一个故事(20) 第一个故事(20) 除了教练,就是调过来做领导的孙进南孙叔叔了,孙叔叔那一股子“我看好你啊大侄女”的样子,就别说是金秋,就换成谁也要受不了,这样的过度瞩目,别说认真训练,就是拼死训练也是应该啊! 金秋就这样跌入了训练的深渊。 虽然她确实是个射击天才,但是射击不是单纯的端起木仓来瞄准射击这么简单。不然的话,就直接拉几个狙击手不就够了,干嘛非要培养射击运动员呢? 就好像是你玩极限的跟登山採药的都不怕高,但是从肌肉记忆上来说就不一样,它根本就不是什么一个事儿。 而狙击手确实准头够足,但是一蹲就能蹲一天的狙击手跟在多少秒内必须射击的运动员本身就不是一个系统的,要反抗自己多年来形成的条件反射,真的太难了,就更别说肌肉记忆了。 金秋好就好在,她这辈子还没有形成肌肉记忆,而条件反射就是按照射击运动员走的那种条件反射,所以,她这木仓法,就算一开始不是很准也容易训练出来,更何况她一开始就打得准呢! 当然,很多人认为视力是射击里最重要的条件,其实这也不对,因为真正重要的,是手,手稳,就跟外科大夫一样稳,甚至更稳。 就是稳的状态不大一样,因为射击运动员要求的,是从上下手臂到关节再到手腕跟手的稳,两条胳膊带手腕,得是稳得不差分毫的那种才能次次十环。 金秋的胳膊就很稳。 她就属于是天赋异禀的那种稳。而她的视力,仅仅比一般人略好一点点而已,人家都1.2的视力是标准,只有小孩子才1.5的多,她就是1.5的,这个视力在射击队里,不是最好,但也不是差的。再加上她手稳,即便不是孙进南孙叔叔推荐来的,她也会被教练盯着催成绩。 “再来!”教练又换了个靶子,走过来示意金秋再打20木仓。 一组二十木仓,二十个子弹,打完算成绩。 之前在小组选拔赛的时候,金秋的成绩是小组第一,基本可以说是毫无悬念,给第二甩了一大截。教练对金秋的这个成绩还算满意,但一看有人给的国外的各种各样大赛成绩,他顿时就不淡定了。 国内十年才结束,百废待兴,这都行,可以忍,但是……体育赛事上,就不该有这么大的差距啊! 都是人呢……谁比谁差多少呢! 教练姓王,是个很要强的人,好气儿得很,看见国际赛事是文字资料就觉得很憋闷了,这再看到了录像,心里就更是打起鼓来。 尽管这时候还不用想那么多呢,毕竟国际赛事也参加不了……但是不代表他没有一颗让自己手下的运动员到国际上露脸最好夺冠的意思……可是,看着这成绩,看着人家的这些训练项目跟训练的器材,他心里怎么可能不憋屈? 想要。 委屈。 王教练转头看向认真打木仓的金秋,就觉得自己的希望都搁在这丫头身上了。 至于旁人……其他的姑娘不是不好,但好像就是不够标准,所以成绩就是上不去……而他也的确很认真很努力的教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没法提高她们的成绩,明明……是一样的啊! 王教练不明白为什么同样的训练,得到的结果不一样就算了,但差太多是怎么回事儿。 而金秋虽然知道但却不知道王教练在为什么头秃,也不知道这事儿也能困扰到王教练,她又打完了20木仓,回头看别人打木仓。 “不是,主要还是要稳,你胳膊不行,你试试用腰的力气盯着肘看看。”她还巴巴地给人家做示范呢,“要多练胳膊的力气啊,还有腰腿的力气,有劲儿才行。” 必须有固定自己手的力气才行。 这就是后来人们所说的增肌,还有核心力量,这些都不缺了,才有别的好说。 并不是射击运动员就不需要吃肉了,相反的,所有的运动员都要科学配比,再加上最基础的适应性的体能增强才行,说白了,就是把体质提升上来才行——运动员有自己的标准饮食,这个时候还没怎么科学配比呢,但是只要是运动员,一天食物里固定有一斤肉,而且是很难吃的那种肉。 这时候人也不是很会吃,也没有那么多的调料,一斤肉,放点葱姜清水煮就算是很不错的了,但是对于平时油水就少的人来说,一天一斤肉,是个人都得吃腻了,所以很多人吃半个月就受不了了,会偷偷的把肉用盐压了藏起来,等休息日的时候拿出去送人吃……但金秋就不会。 她也觉得清水煮肉难吃,但还是会吃光,最多蘸蒜酱呗。 清水煮肉难吃,蘸蒜酱就好吃。 金秋才不觉得自己吃了蒜酱一嘴味儿就跟人相处不来了,相处不来的是人,不是蒜酱,她可以毫无保留的跟人说自己的经验,而别人只因为蒜酱就排挤她,那就没意思了,自己玩自己的算了。 好在,这个时候的人,淳朴的多,接受了善意之后传达善意的也多,至于说蒜酱,农村的臭大酱也不少吃,能把食物咽进肚子里才是正经事儿,没有多少人有心情抱怨别人吃了葱姜蒜。 第36页 唯独一点,金秋整个人是肉眼可见的长胖了。 “哎?这就不对啊,人小秋都长胖了,怎么这几个都不见长肉呢?”终于,王教练发现了问题,开始盯着几个队员的日常了。 平时除了训练,他也是很注意跟女队员们不要过分接触的,这时候的人很怪,那“古板”的是真古板,绝对遵守防线守则,男女交谈都要开门,不会有让别人误会的可能,但是“风流”的是真的风流,什么坏事儿都做得出来,卡人女知青回城的更是不计其数。 这大概就是人性的参差。 而金秋虽然知道一点,但是她也没有接触过这个,她的长相不算好看,之前在村子里被糟践的几乎可以说是丑了,跟小黑煤球似的,又瘦又干还手脸都是皴裂,现在到了大城市又捂回来了一点,白了一些,也擦了那种几分钱一个的圆管的润肤膏,脸上的皴裂也好了,手上的不到冬天都看不出来。 所以她要是胖了,那真的看起来特别明显。 “哎呀都是小秋!这么快就胖乎起来了!”总是被金秋指点的女队员笑嘻嘻地掐了下金秋的脸蛋儿,“唉,要是真的跟吃的有关,那我就是腻歪也得吃啊!” 为集体争光这种事,当然要努力努力再努力,只要不是吃伤了,就得吃。 好在,王教练也没在集体训话的时候点名批评把肉带回家的队员,他是私下里找人谈话,让女队员们认识到自己必须得吃肉才行,还要求她们以后每天都要喝牛奶。 吃肉倒不是个事儿,但喝牛奶这事儿一提上日程,好几个女队员都吓到了。她们印象里牛奶就是小孩喝的,她们喝算什么事儿呢? 可惜,王教练就是自己掏腰包也要给她们补充上去,甚至发现大部分队员喝牛奶都不舒服之后还给换了羊奶。 至于为什么,只能说是王教练太想要出成绩了,想要到开始跟医生大夫谘询相关问题,最后得出了结论,就算不是跑步跳远打球这类的运动,运动员也需要吃多余其他人的肉蛋奶来保持肌肉。 而很高兴地大口吃肉蛋奶的女队员,只有金秋一个人。 这就让王教练天天拎着她做典型,要求大家向她看齐了。 “那么多东西,你咋吃得下去的呢!”另一个女队员好奇金秋的食力。 毕竟,大家都是苦着过来的,少有一上来就习惯肉蛋奶,尤其是羊奶那膻味儿,一般人都顶不住。 金秋就不一样了,这羊奶在未来可是好东西,好东西就好吃,不好吃也得好吃——就跟某些人对日料的态度一样,不管是真好吃假好吃,日式煎饺都能给吹出花儿来。所以,她微微一笑,以超级神秘的语气,说:“习惯了就会觉得味道超级好啊,你们也不想一想,之前自己多亏嘴呢,这吃一次两次能补回来吗?你不天天吃,我告诉你,以后孩子你都生不出来呢!” “哎呀小球球你说啥呢!”又来了一个女队员,仨人扑过来把金秋按在床铺上一顿挠痒痒,“这话可不是小孩说的,知道不!” 大家嘻嘻哈哈的,又开始刮金秋的鼻子捏她的脸。 就这样,这个假期过得飞快,就在假期结束前的一周,金秋参加了一次军队内部的运动会,获得了金牌。 而这次运动会,是为了即将到来的第四届全运会举办的。 “看到没有!就让你们吃吃吃,让你们吃好的,你们非不吃,觉得腻歪,这回呢?”运动会完事儿,所有队员得照样开会,孙进南作为带队领导,当然要发言,“我跟你们说,这回再不吃,就自己出饭票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写着写着卡文了,真是没处说理去,今天我尽力,肯定会补上。 现在是78年了,79年是全运会。 第21章 .第一个故事(21) 第一个故事(21) 因为有带队领导的督促,女队员们不得不把那些好吃的都吃进去,吃完再去训练,练胳膊练腰腿,一个个的,这一期训练完竟然有不少人长高了! 金秋原本才一米五几,这回一下子长了五公分,直接达到了一米六三。 开学之后,金秋这才发现,她所学的计算数学并不是单纯的数学,而是类似于编程才对。这可是新知识,对于金秋这个上辈子用过电脑做帐又特喜欢玩智慧型手机的人来说,这辈子能接触到手机程序是怎么回事儿,那真的是太神奇了! 她想学。 她要认真的学会学好。 所以,这个学期一开始,金秋就彻底被那些逻辑运算给迷住了,她原来学得吭哧瘪肚,甚至有种想要放弃的冲动……心里话不如直接去做运动员好了,以后也就靠着射击出头,将来做教练,不也挺好的? 但是,现在她不想这个了。 她想要齐头并进。 不,齐头并进不能满足她! 金秋咬咬牙,再看看眼前的那些教材,不由得又涌起了万丈雄心——她要来个四轮驱动,齐头并进不能够她的野心啊! 手里拿着这一个假期靠比赛赚的二百块钱,再加上自己的二百块,零零散散的,加上国家给的补助,一共凑了六百块钱,在郊区煳弄个农家小院就不算难,但想要好条件肯定不行了,能买个破烂的地方就算好的。 第37页 但这时候价格也不贵,改革开放也刚开始。 可以说,只是有个改革开放的说法,一个苗头,但现实中真的做生意做得不隐蔽了,也要被抓,说是搞资本主义呢,还有什么倒爷儿的事儿这个时候还没有出现,星崩两个就是投机倒把,但是真的被逮起来了那就各种各样的神奇罪名都会扣到人头上。 这个时候,是最乱的时候 也是最好的时候。 金秋当然想要抓住时代腾飞的翅膀跟着一起飞,但显然现在要飞就不适合,她知道这两年可以在香江附近有点儿发财的机会,但是她又不是很了解那边到底是什么情况,所以提起赚钱就一堆精妙点子的说□□到她身上真的是有点难呢。 但她也不着急,现在在郊区买个小院儿,等个十几年,那就是一大笔钱跟一套房,她在乎现在吗? 她不在乎。 略有点柠檬酸的金秋又沉醉在了学业里。 不过这学期最好的事情就是一开学,赵向彤就找了过来,把她摆脱了父母兄弟们的事儿说了。当然不是真正的摆脱了,就单纯的是不搭理他们了而已。 这个时代还没有把家事公开的习惯,但也有到单位、学校大闹的习惯,可是……就算是想要去闹,但电话都没有通多少地方呢,电报都得计算着字数呢,写一封信爬个月八的才到也是有可能的,隔着两三个省就要去闹人家也得看看路费能出得起但车票能不能买得到不是? 很多事情,就是自己想通了的事儿,自己写想明白了,才能放过自己,至于说别人……他们鞭长莫及的时候,就暂时让他们鞭长莫及好了。 这些姑娘的都是受到现代思潮洗礼过的人。她们虽然也在意孝道,但也不是愚昧的孝道的那种就更别说存天理灭人慾的诡异道德了,她们早就不信那些个了,打进孔家庙救出孔夫子这事儿还没过去呢,上来就恢復那些理学道德就更不可能了。 所以赵向彤的事情并没有引起什么水花。 但金秋却因为参加全运会还得了个冠军引起的整个学校的震动——她不仅得到了冠军,这次运动会因为是全国性质的,奖金还不少,她一下子手头就宽裕了一些,所以赶着刚比赛完就跑去买了一个小院。 小院靠近未来的四环靠着三环边儿那儿,现在这一片还是一片低矮的老房子呢,远远看去,还挺破旧的。 不过金秋不嫌弃,她也是捡了便宜的,这家人因为着急要去她老家学习生活,之后要分配到其他地方建造钢厂,而她就捡了独门独院的小房子,顺便的,还把自己老家的房子置换给了人家才够。 这在将来可是太值钱了。 金秋美滋滋的。 当然了,这年头的人崇拜英雄,也因为金秋是全运会的女子气手木仓跟飞碟冠军,这才让人家捨得把房子卖给她——也因为此时房子不值钱,所以她乡下带大院的房子与这栋房子本质上真的没有差多少钱,她又加了钱,还把自己打的弹壳送了人家的孩子一小把才算是得到了这小院子,虽然她自己心虚了一点,但在这个时候,她其实并没有占着什么便宜,甚至还给得很厚道。 而这个时候虽然没有电视,人们看不到金秋开枪时候的飒爽英姿。但是报纸上、电台里,关于金秋的报导却如雪花一样。纷纷而来。 在运动会上,金秋算是年纪最小的运动员之一了,又是名牌大学在校生。还是代表的八一队比赛。这在一般人的眼里看来简直是太有故事了。 天才少女一样的人物,且不管长相,她此时的绝对健康的模样,红彤彤的苹果脸,再加上射击时候的那些让人看着就觉得厉害的照片,一时间,让所有人都注意到了她 同样的,也让不该注意的人也注意到了她。 赵自强就是那个不该注意到她的人。 他从报导上发现的金秋。 他原本以为那个出生的小村子里的没有任何能力的,又没爹,又没妈的,长得还丑了吧唧的丫头就应该死在那个小村子里永远不出来! 最好过得更差一点。 最好是被困在比那个小村子更破的村子里,最后一天挨八遍儿打的那种。 最好早早的救生孩子。 最好因为生孩子而死。 这样,他欠金大民的那些债就真的彻底不用还了——其实就算是金秋出来了,熬出头了,有本事了,有出息了……他赵自强也没打算还债。但是……他没打算还是没打算还的事儿,可金秋这个债主儿,就不该活着是不该活着的事儿啊! 然而事情却跟他想得一点儿都不一样呢。 那丫头不是去考服装厂还是什么纺织厂了什么? 咋的? 怎么怎么成了大学生呢。 赵自强拿着手里的报纸,哗哗的翻着。愤怒与不甘也从他的胸口沖向了他的脑门儿。 “这是怎么回事儿?!”他愤怒的把报纸拍在桌子上,冲着自己的下属发脾气,“这不是北大的学生吗?怎么回事儿?怎么到了八一队里?” 北大他管不着,但是八一队他管得着啊! 就算管不着,但是找找门路,也还是能找到的,找到了人,说上句话,就能把这死丫头给从八一队赶出去……给她……就给她整个什么罪名随随便便的想一个吧! 第38页 只要有了罪名,她的大学生涯也就完蛋了。 赵自强心里想得可美着呢! 他这边找金秋的麻烦,却不知道,金秋这一手百发百中的本事,直接就让更厉害的领导看中了。 当然大领导们也不至于什么都看中的,只是……金秋不仅是一个运动员,她还是个大学生啊,而且还是个很有想法的大学生。至少,她的想法是真的好,好到写成了论文让导师也觉得好——其实,她算是占了先机,写的也不是专业性很强的论文,反而是单纯的一篇对科技革新假设的小论文。 论文大概的意思就是计算机的逐渐缩小化以及应用变革,当然了,她提到了一些未来会发生的事情——此时,她是用假设来命题的,说明电子设备将来会越来越精巧越来越实用,但也说明了将来的普及型以及科研型的区别——虽然只是把未来的现实直接拿来,但也足以让人激动了。 再加上有导师跟孙奶奶的老友背书,金秋的小论文直接就发表在了科学期刊上。 因为她是个大一生,本身学的东西也不多,计算机也没摸过几次呢,这直接写的这个小论文本身虽然不够科技,但却足够吸引人。 “这怕不是科幻小说啦!”有人这样讨论她的“猜想”。 但也有人对此非常信服:“美帝那边都有得卖微型计算机了,听说好多家企业都会给员工配呢,咋的,我们不配吗?”一语双关,让人不敢说不配。 所以说,金秋现在算是一个大热门呢。 即便赵自强想要对她下点黑手,可惜的是,真正的领导却关註上了金秋。 “这个小姑娘的想法好新奇的嘛!”领导喜欢读报,也有警卫员专门给他读报,除了报纸,也有各种各样的期刊要读,读到金秋的小论文的时候,领导就觉得有意思,“这名字很有趣呀,我们运动会里是不是也有这个人呀?” “领导,是一个人,这小姑娘是北大计算数学系的,也是射击运动员,她爸爸是烈士,所以她参加的是八一队。”有人马上就把金秋生平给报了上来。 领导觉得挺好的了:“那好呀,好好培养吧,将来要为国争光,我们要走出去的呀,参加亚运会,参加奥运会的呀!唉,是不是还有三年就到亚运会了呀?” “对,领导,还有三年就是亚运会啦。”此时,才开始改革开放呢,去年的亚运会成绩不算理想,虽然大家都憋足了劲儿,但还是没赢过岛国,只是第二,再等三年,要加油啊! 金秋不知道,她被盯上了,两方势力不但盯上她了,正派那边还打算盯着她夺冠呢! 作者有话要说: 第22章 .第一个世界(22)[倒v开始] · 第一个世界(22) 因为有上面的人盯着, 赵自强这个一直想要做点什么坏事儿的破烂人最终还是没能得逞,即使他满心的不爽,可也无可奈何, 只能暗地里决定要在金秋毕业的时候找一找人,把她安排一下, 分配到最差的地方去。 这年头的大学生毕业, 是国家包分配工作的,而且大学生都是国家干部属性,那是分配在哪里就要去哪里的, 那是建设祖国的工作,要是分配在第一线了,更是要高高兴兴的去做这事儿,甚至有的是专业不对口的也没办法。 当然, 正常情况下还是要多分配专业对口的。 要是给人分配的不对口的专业,那也得拐弯抹角的得对口上,不然的话让人怎么能报效祖国呢? 当然,借着给人分配工作这事儿做手脚的也不少,只不过……这事儿总是要找软柿子捏的, 金秋不仅不是软柿子,甚至是一块大石头, 赵自强想要下手可也不容易。 尤其是金秋在毕业这一年,正好就是刚参加完泰国亚运会的时候,要是赵自强下手分配得太偏远了,那再过两年的奥运会怎么办? 所以说,赵自强这个自我认知非常强, 反派意识非常主动的人,终于是气愤到开始清理桌面了。 他挥手扫掉桌面上的一堆东西, 脑门上的青筋暴起,纵横交错的青筋就像是他满脑子要让金秋受苦受难的那些想法一样——东一撇子西一榔头,他想要做的那么多事虽然都交叉在了想要金秋受苦受难永远穷困潦倒这个目标上了,但是,这些都是青筋,短而小,留在脑门上除了显得可笑之外就没有别的用处了。 而金秋倒是因为参加了亚运会也夺冠之后得到了各路大佬们的示好,同时也暗示了她关于赵自强的事情。 关于赵自强这个人的背景身份也不难查,又因为他去过金秋的老家,所以很快的,孙进南就把赵自强的资料送到了自己领导的办公桌上,领导翻看了下资料,发现赵自强的两件军功都有点问题,再一走访,就找出了真相——这本来就不是难查的事儿, 有些时候,当一个人的价值足够的时候,针对他的人就会被针对,这简直就是一种让人无可辩驳的套娃,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那什么事儿都不禁查,一查出来,什么都不是个事儿了。 金秋很快就被叫到了校长办公室。 她敲了敲门进了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不仅是有系主任跟校长,还有她的教练、孙进南叔叔,以及一位领导。 领导身上的衣裳就显示了他的身份,金秋基本可以说两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大的官,心里真的是忐忐忑忑的,还有点儿腿肚子打转——她去参加比赛的时候一点儿都不紧张,但是那种不紧张是因为她自己就做过借刀杀人的事儿, 第39页 未必是金秋有多好的心理素质,而是她在上辈子已经练好了自己的心理素质,当年她那个“丈夫”的死是她间接下的手,虽然没被揪出来,但是换成任何一个连偷东西都不敢的人来做,心里都是要打鼓的……她心里打了那么多年的鼓,打习惯了就不再把打鼓当回事儿了,心理素质也就自然的好了,好到早就不把上辈子做过的事儿当回事儿了,但是却把上辈子的心境带了过来。 她不算绝顶聪明,也不算是多么坚毅刚强,但是,上辈子的心境却是她这辈子最大的倚仗。 然而,这些不包括见到真正的厉害的领导们。与别个人事物不一样,这见领导,她虽然也不是个个儿都怕,可是有一部分她是真的怕——人家那脑子抠出来都比她的得重二斤呢,什么谎言什么计谋,在人家面前就是纸老虎,啥用没有,所以说,她真的是对见领导这事儿心里有点打憷。 而眼前的这个领导,就是有那种大脑比她脑子重二斤的感觉。 金秋不敢先说话,也不敢对对方撒谎,就只好按照孙进南叔叔说的,跟每个人打了招唿之后就安安静静的站在一边。 金秋的安静倒是真的博得了这位部队领导的好感的,他本来严肃的脸色就缓和了下来,对金秋招招手:“来,小金同志,过来,坐下,我是来给你爸爸补发军功章的,不要这样严肃,这是好事呀,之前军功认证流程慢了点,现在发现有积压了就加快了审核嘛,来,看看你爸爸的军功章。” 金秋的爸爸金大民之前就有个军功章了,是个三等功,而这回又是一个三等功,还一个一等功,所以说,她爸爸到底是多厉害的军人啊!要知道,立功可不是简单的事儿,三等功还能好一点,但是一等功可真的难得得很。 两个被锦缎盒子托着的军功章就这样放到了金秋的面前。 “小金啊,我们组织上研究过了,决定你毕业分配的时候暂时就留在京城,暂时留校,”系主任也在一边看着红了眼眶,“研究生院那边也早就恢復了,你试试看。” 这意思就是要她一边留校一边训练了。 部队领导也没什么太多的想法,说的话也好听,更是没有太在意金秋的那点违和感。 毕竟,金秋是个小村子里出来的女孩子——他们调查得很清楚,金秋就是因为自己爸爸的军功章差点被她堂哥抢走才会跟她爷爷他们断了关系的,这种事情在领导眼里并不算个事儿,这代表她是更注重荣誉的更注重国家的,也就是说,她本就是值得培养的孩子。 而背后下黑手的赵自强就惨了。 不过这也是赵自强咎由自取。 若赵自强自己不总是想着要压着真有本事的人一头——即使金大民死了,他也早早的抢走了金大民的大部分功劳,可是只要他看见金大民的亲生女儿出息就很上火,就觉得这是金大民对他的嘲讽,所以就不断的闹事儿作妖,不断的想要收拾金秋……可是,金秋足够优秀,这些优秀的点是上面喜欢的,上面喜欢,又见金秋在毕业分配的时候被丢档到了稀奇古怪的地方,这不就是赵自强自己暴露自己了嘛! 不然金大民这所谓审核期过长的军功章又是何处来的?还不是因为赵自强自爆的。 所以说,这人啊,就算是心里有一股子怨气,羡慕嫉妒恨别人,也不能太过了。 太过了,就成了自己作死了。 赵自强被一撸到底不得不转业到地方这事儿,就是他自己作死作到死的。 金秋可不知道这些,她按部就班的参加工作、考研、训练,每天都很充实,充实到恨不得能一个人掰成两半用,根本没有心思去想那些她丝毫不在意的人跟事儿。 而金秋的这种完全没在乎过的状态才是最伤人的状态,无论是赵自强还是她爷爷跟堂哥,都整宿整宿的睡不着。 赵自强被迫转业,上面留了一点脸面给他,让他去地方做了个片警,这已经是很给他面子了,算是照顾到了他亲爹的面子——而正好,他就转业到了京城,在靠着郊区附近做了片警,每天除了管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是管一些鸡飞狗跳的破事儿,柴米油盐的烟火气彻底包围了他,之前那在部队里的意气风发没有了,在部队里的高高在上没有了,在部队里的睥睨天下就更没有了……除了调解邻里关系就是替人找丢失的鸡鸭鱼肉,升职,至少五年内是没戏。 至于金秋的堂哥金宝,虽然上面是没对他下手——毕竟他也没有值得人家下手的必要,但是由于他是金秋的堂哥,他自己又不想要隐瞒甚至想要让大家都知道,而大家是知道了,可是……金秋一直一直不出现在他学校里,也不出现在他的工作单位里,这就让人觉得他在吹牛逼了。 那个年代的人,可以没本事,只要肯工作肯劳动肯努力,并不会被人瞧不起,但是不可以吹牛逼。 所以,金宝在单位里工作就不顺利得多了。即使他是少见的大学生,可还是没有被优待,工作也是被安排得很差,这些都是他应得的。 唯有金秋,在1984年参加了奥运会,也在这个时空里,让华夏提前四年得到了金牌不说,还在男女混合飞碟项目里夺得了一枚含金量特别高的金牌——这项目与别的不一样,它不是混合双打,而是男女在一起比赛,并不分性别。 第40页 她的这枚金牌,彻底让国内的人疯狂了起来。 之前提出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时候,上面是这样宣传的大家也是这样倡导的,但是落实到群众身上,真的是太困难了。 大喊了几十年的口号,是能洗掉一部分积起来的尘埃,但却未必能把犄角旮旯积攒了几千年的老垢都洗干净。 但是金秋这个出息的国民女儿却把这个口号给彻底的践行了起来,她足够努力,用足够的努力变强。 “哎,听说没,金秋,就那个特别传奇的金秋,她发行了一种特殊的电脑系统hua1.0,把dos给淘汰啦!”1987年的时候,金秋研究出了很有趣的系统,操作简单,又不占内存,并且抢在windows2.0之前公布出来,且是完全免费的。 不仅原来的小村子困不住她,美帝的封锁也照样困不住她——困不住华夏。 hua1.0系统与windows2.0并不类似,它是一个更为专业的系统,主要是以分类操作为主,并且更善于处理信息,尤其是对于工作加密有更多的辅助功能,由于金秋对上辈子的手机念念不忘,这辈子也知道即便是要玩手机也要等硬体能够支持的,所以,她才退而求其次地开始搞系统——带了几个师妹,又带了几个学生,这个系统还真叫他们搞出来了! “我就说这小同志是很有本事的啦!”正派的最高领导看着手里的电脑屏幕上一个个闪过的操作画面,不由得高兴地拍起了巴掌,“我们要支持她呀!” 确实,有着对未来的认知,金秋说要研究的方向是什么样的,总会带人去研究的,一开始是靠着过去的记忆来研究,之后就是奔着自己想要的更好更强更牛逼的科技去研究——不仅是研究科技,她的射击记录也是到2000年后才被破的。 这一辈子,她没有结婚没有要孩子,更没有人敢跟她面前说为什么不结婚不要孩子这件事——因为,她就是最美的神话嘛! 金秋躺在病床上敲下了自己的遗愿,她的那些研究成果就是她的孩子,她的研究所就是她的爱人,她的奥运奖牌就是她的结婚照……她终于痛快了,这辈子,才是快活的!她的遗愿就是要一直一直的,拿自己的所有遗产捐给国家捐给科研项目…… 写好了遗嘱,她正觉得高兴,转头看了一眼绑在身上的检测仪器,上面的数字忽然清零,她也闭上了眼睛—— 【你终于过好了你的人生,金秋,现在,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吗?】 是谁在说话? 金秋烦躁地挥了挥手。 她都死了,还做个屁啊做! 就在她睁开眼睛想要骂人的时候,忽然眼前一道亮光,前面扑啦啦出现了几个光球——这都什么玩意儿?!金秋一伸手抓住一个球,刚想要看清楚,就觉得头重脚轻,整个人如同被拎起来疯狂抡转一样,再一睁眼,看到的竟然是一张破破烂烂的床铺。 破烂的床铺,破烂的墙壁,破烂的一切……她低下头再看看自己……嗯,也是破烂得要命的破拖鞋,还有一条脏了的裙子。 这是什么玩意儿! 金秋一哆嗦,脑子里就多出了一个人的人生轨迹—— 她现在变成了这个叫赵艷秋的女人。 孙艷秋,九十年代生人,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本来人生一路顺遂,谁知道忽然政策转向,父母忽然要了个二胎弟弟,她的人生急转直下。因为气不过,她考上大学之后就开始谈恋爱、抽菸喝酒纹身……都是跟自己这个当保安混日子的对象赵洪波学的。 等一毕业,她就嫁给了赵洪波。 赵洪波在追求孙艷秋的时候是百依百顺,但是等孙艷秋什么都不要就嫁给他之后,那就彻底变了脸子——百依百顺肯定是没有了,工资也不给孙艷秋一分一毫,家里柴米油盐都是孙艷秋出钱不说,租房子也是孙艷秋付房租,而他那两千多的工资自己不够花还得问孙艷秋拿钱……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摞在一起,孙艷秋真的是心力交瘁。 更绝的是,孙艷秋在两个人婚后一年的时候,怀孕了。 赵洪波马上就把自己的妈接了过来说是照顾孙艷秋,但是这个从乡下来的婆婆那是十指不沾阳春水,每天除了跟赵洪波告状说孙艷秋不给她花钱之外,就是话里话外的敲打孙艷秋说她花的一分一毫都是赵洪波的钱。 这日子,没发过了。 可惜,孙艷秋就是离不了婚。 赵洪波不想离婚是一个原因。 再有一个原因就是,孙艷秋因为怀孕被辞退了——虽说法律不允许辞退怀孕女职工,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她还是被辞退了。 她的钱得精打细算起来,而那乡下婆婆的刁钻就显得很有意思了,她把孙艷秋看得死死的,让她根本没机会去打下胎儿。 就更别说赵洪波也不知道是为了玩还是为了啥,白天说好了去离婚,两个人去了民政局,结果说三十天后再来才能给离,而三十天后,赵洪波就玩失踪。 就这样,孙艷秋快被憋死了。 而金秋就是这个时候到的。 作者有话要说: 按规定修文 先标註上,明天就v了,想下的赶紧下 第23章 .第二个世界(1) · 第41页 第二个世界(1) 金秋就在这个时候顶替了孙艷秋, 成了一个怀孕不到三个月的生活乱七八糟的倒霉女人。 昨天那个婆婆又跟她掐了一架,等赵洪波回家就跟赵洪波告状,两个人又因为婆婆的告状开始冷战——赵洪波因为顾忌到孙艷秋肚子里的孩子, 没对她动手,反而是把家里给随手来个彻底的“清理”, 桌面的冰箱的所有东西都给直接扫到了地面上, 又把家里的脏衣服都丢得哪儿哪儿都是,现在,这个家破烂不堪, 像是遭了贼。 金秋深吸一口气,恨不得把那个在她死后跟她叭叭的那个声音抓出来弄死算了——她真的是好不容易过好了一辈子,好不容易想要真正的安详的休息,结果……就这?! 没有扑面而来的欢迎跟荣誉就算了, 怎么还把她丢到这么个生活里? 这个孙艷秋,是不是傻? 她气得不行,但还是觉得白捡来了一个人生,应该要把上辈子没研究完的东西研究一二,还有……她想要学一个更好玩的运动。 孙艷秋今年才二十三呢, 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早早的就步入婚姻, 被家庭拖累就算了,还怀个王八蛋的孩子,这不是在给自己增加难度呢嘛! 她掏出手机看了一下,嗯,还行, 现在是2021年,她还有时间为孙艷秋纠正错误! 说干就干! 金秋又查了查孙艷秋的银行帐户, 发现里面的钱其实还不少,但是要说到养孩子就未必够了——赵洪波倒是说过会对孩子好会带孩子玩,但也说过——“孩子嘛,女人能生就能养,别找我啊,找我妈!” 既然如此,那就别要这个孩子了。 赶上在才两个月,这孩子要生出来,真不知道谁为他的人生负责呢——反正金秋是不会负责的,她不喜欢孩子是一个理由,另一个理由嘛,就简单了,她既不爱这个孩子的父亲就也不会爱这个孩子本身,而这个孩子的父亲都已经决定放弃这个孩子的抚养责任了,就别提什么权利了,没有必要。 所以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金秋把孙艷秋之前给赵洪波花的钱都罗列了出来包括两个人的共同生活的费用,仔细计算了一下,这个原主孙艷秋竟然给这狗男人跟他那个刁钻的妈一共花了五六万呢,而两个人结婚是裸婚,赵洪波也是一分钱没花……对,他们结婚这一年时间里,全是孙艷秋在花钱,赵洪波根本就是一毛不拔嘛! 这可真的是太气人了! 金秋越想越生气,越生气就越想要做点什么……尤其是,她已经整理出来了孙艷秋与赵洪波共同生活期间的花费……这就有点用处了。 金秋一咬牙一跺脚,还是给赵洪波发了微信。 “这一年多的生活费,我是真的支持不了了,赵洪波,我之前都是借债消费的,你要不要承担一点?”她说得很直白,赵洪波见了微信,直接就给忽略了,完全没当回事儿。 不过金秋没打算放过他。 她又发了几条微信,意思全都是自己之前都是借钱给两个人生活的,要赵洪波帮忙还一部分钱。 赵洪波还是不回。 不过没关系了,金秋没打算让他回——如果他真的回了,还反驳了,还拿孙艷秋之前的工资说事儿了,那才不美妙呢!金秋不至于这样傻。 她把自己收拾好的东西都装到了行李箱里——很快这租的房子就会到期,到时候就让赵洪波滚去睡大街吧!跟他妈一起! 金秋就觉得这个孙艷秋的人生简直就是她偷来的一样——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变成孙艷秋这个人,但是她隐隐约约知道孙艷秋不会回来了,而她则会代替孙艷秋活在这个世界上……既然如此,那就好好活好了,她要把自己的事业捡起来,把还没来得及研究的项目搞起来,哪里有爪哇时间跟赵洪波母子俩耗? 不过好在孙艷秋也有个不错的闺蜜好友,是她大学同学,这个同学就是个反骨仔,对爱情这玩意儿就没有半点儿的迷信,虽然也谈恋爱但坚决不结婚也不跟男人睡觉,在孙艷秋要结婚的时候还劝她多考虑自己,抓到手的钱才是第一位的,男人遍地走,三条腿的蛤虫莫不好找,那两条腿的男人各式各样还不手到擒来,千万别找了一个就在一颗歪脖树上吊死,劝她要钱,要给赵洪波立规矩,让他把生活费上缴……可是那时候的孙艷秋满脑子就是父母重男轻女要逃离原生家庭……结果,悲剧了。 所以金秋这就联繫了孙艷秋的这个好友。 闺蜜好友名叫赫敬蕾,不过据说她本名是赫惊雷,因为这名字太雷了,在小学时候改成了赫敬蕾。 赫敬蕾是个独生女,可以说是性格很坏的那种独生女,她算是抽菸喝酒纹身搞对象但坚决不跟对象睏觉的“好女孩”,而且她还满脑子的自私自利,但却有则不祸害别人的原则,所以才能跟孙艷秋做闺蜜——孙艷秋就最羡慕这样的人,而赫敬蕾也因为孙艷秋的父母要二胎男孩就很不爽,没事儿就撺掇孙艷秋回家要钱要地要利益,算得上是一个很讲义气的好友。 而且,赫敬蕾是个真正的纯粹的槓精,只有孙艷秋给她鼓掌,所以她对孙艷秋也是掏心掏肺的好。 第42页 金秋就是因为这个才联繫了她。 两个人约好先见面,金秋先暂时住到赫敬蕾的家里。 见了面,赫敬蕾一副特别高兴的样子:“我就说你就该早点做好决定,别说姐姐对你不好,医院给你联繫好了,时间也约好了,该做就做了!” 一上来,赫敬蕾就如同仙女教母一样,把最该给准备好的就给准备好了。 金秋差点流出两行热泪。 不得不说,三辈子啦,就没有人这么贴心的! 要不是因为她知道赫敬蕾是真的喜欢男人,她都觉得赫敬蕾是爱孙艷秋的呢。 这样贴心的好朋友,孙艷秋竟然不好好维护关系,还因为一开始赵洪波的百依百顺的模样有点怀疑赫敬蕾的用心,真是太傻了!金秋不由得又觉得原主傻了一次,但是,女人嘛,年幼的时候老是被人骗,天天听人家说要找个对自己的好男人组成家庭之类的屁话,会被人骗真的是太正常了——错的不是女人,而是骗女人变成“女人”的人。 金秋的心里很清楚事情的责任并不完全在原主身上,但还是难免埋怨。不过好在,现在她会彻底摆脱那个困住自己的“家”。 “我说,要不然咱俩像个招,治一下你那个王八蛋老公吧!”赫敬蕾倒是不用金秋主动提,自己就先提了,“反正我之前也跟你有过几笔转帐,咱俩你转我我转你的,就说那是我借给你的钱,咱凑凑数目,让你正好还一半,让他还另一半钱。” 赫敬蕾毕竟是个“好女孩”,想法也很朴素,就想要的是最基本的公平,她也没想要讹钱,要的就是自己好朋友之前的家庭支出里跟赵洪波对半分——毕竟赵洪波一个月两千多一点的工资从来没上交过一分一毫,家里吃喝拉撒还是原主花钱,他妈来了的吃喝拉撒也是原主负责,所以说让赵洪波还钱,在赫敬蕾的认知里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 金秋倒也觉得可行。 她是个不吃亏的人。 不过还是要做得更好一点,天衣无缝一点。 两个人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整理好了转帐记录以及一些备註。确实,两个人你来我往开玩笑的时候有备註写过什么“这是大爷赏给你买饭的”,“你这个小可怜儿先花着吧”,“可怜见儿的阿爸给你生活费”……而这类的话怎么解释都能解释得通,再加上赫敬蕾给原主预约的手术,这些钱都该还的,还有就是赫敬蕾买过很多东西给原主,而金秋当然是要把这些都算成钱再还给赫敬蕾——这样一来二去的,一算下来,虽然不算太多,可也有了两万块钱。 毕竟,大家毕业也才一年,原主工作还不错,一个月工资有八千多,再加上因为怀孕被辞退给了俩月工资做补偿,她现在手头上也有两万,所以如果不这样算帐,那离婚的时候,金秋就得赔进去挺多了。 她可不打算赔钱,甚至还想要赚钱呢。 所以她先把一万块钱放到赫敬蕾的帐户上去,这样就相当于她还了一万,另一万就得赵洪波还了。 计划好了一切,金秋在赫敬蕾的陪同下,走进了医院。 其实三个月不到,手术还是很容易的,但是做好了手术之后还要一些后续工作。金秋是个对自己很好的人,她为了让自己身体恢復得快,又做了消炎灯照,还开了好几样药,甚至连补钙补铁的维生素营养小药丸都没落下。 “这就对了!”赫敬蕾高兴得差点抱起她转圈圈,“对自己好才是真的好!” 金秋点头。 这话,她万分贊同! 第24章 .第二个世界(2) · 第二个世界(2) 赵洪波跟自己的几个朋友在外面喝完酒, 走出饭馆打了车,在车上,给计程车司机开始吹自己的人生是多么的真赢家。 司机没搭理赵洪波。 在司机平平无奇的三十年人生里, 他并不认为傻逼有那么多,而自己这个乘客哔哩吧啦嘴里说的那个女人, 既然能考上一本, 那就不应该是个傻逼……所以,也许真相就是这个乘客把人给强了,女人嘛, 总是重视自己第一次的,这才不得不跟他继续下去……司机在脑补自己的真相,而赵洪波继续哔哩吧啦自己的快乐生活。 “那小贱人还想要跟我离婚——不可能!我坚决不可能让她跟我离婚,我这么个大老爷们, 只能我不要她,哪儿有她不要我的份儿!她都跟我睡过了,都有我孩子了,现在跟我离婚她就是破鞋,我这是为了她好!”赵洪波继续哔哩吧啦哔哩吧啦, 这话说得啪啪响的。 “哦,”司机这才有了点儿反应, “她挺想离婚呗?” 赵洪波登时就来了精神:“我能离吗?不能够啊!”他露出得意的笑来,“除非她死了,否则我是不会放过她的——一个月八千哪!我一个月才两千三,我就是熬死了也没有八千的工资啊,但是我命好, 我娶了她,她的就是我的, 她也是我的!”说着,打了个酒嗝,“我跟你讲啊兄弟,女人啊,就得被男人上,被男人管着,不能惯着她们!你看,我就靠着能收拾住自己娘们,看看我这日子,看看我!” 他胸脯啪啪拍得响,却让司机也看到了一门财路。 第43页 很快,司机一脚油门,车就往另一个方向拐了个弯儿。 车在荒无人烟的小路上停了下来,司机转头,阴沉沉地看向赵洪波。 赵洪波尿都要吓出来了,酒,也就自然醒了。 “大……大哥,大哥,你……你要干什么……”赵洪波吓得直哆嗦,颤颤巍巍的往一边挪,想要打开车门逃走,可惜,这计程车的门被锁了,他下不去,连车窗都摇不下来。 司机嘿嘿一笑,一双眼睛上下打量了赵洪波一番。 赵洪波吓得腿软:“大哥,大哥,你放过我啊,我让我老婆给你钱,把钱都给你……”他怕得直哆嗦,最怕的,就是自己死在这荒郊野岭里……对于他这么个干啥啥不行的人来说,娶到一个蠢又听话还能赚钱的女学生老婆是最大的成就了,他一点儿都不想自己还没享受够就被人害死。 然而,司机也确实没想要他的命。 司机是个普通的不那么好的但也没说坏到什么地步的人,而且,喜欢男人,但是这个爱好他掩饰得很好,好到自己没有办法说出来只能偷偷的偷看小男孩……但是,现在他不用了! 这么一个年轻的男人——没错,赵洪波年轻,而且长得也不错,不然也骗不到原主孙艷秋——还有秘密,这就是最好的发泄对象嘛! 司机一点儿不想浪费自己的机会。 他嘿嘿一笑,手里拿着改锥比着赵洪波的脖子,让赵洪波老实一点。 诚如赵洪波所说,他正是好日子呢,而且虽然是保安,但却真的四体不勤,并不是一个喜欢撸铁的司机的对手,再加上看见改锥,他登时就软了,哪里敢反抗? 于是,这个晚上,赵洪波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当然不是,且不说他是个直男,就说司机平时也没跟那个并无此等经验的男人做过这种事,可想而知现场之惨烈是如何惊人的了。 更何况,赵洪波这个人本来就不是那么足够“强硬”的男人,这一辈子第一次被人“玩”也让他整个人都处于一种心态崩溃的状态,所以说,赵洪波除了崩溃就是被玩得崩溃,整个人真的是完完全全的三观尽碎不说,就连身体也是彻底的萎了,再也没有想要那种事的心情了——只要想到那种事,他就不可避免的想到自己被一个男人给祸祸了的事儿来……即使,现在他还在被男人“祸祸”。 “祸祸”,书面语:糟蹋。 此时此刻,赵洪波想起了自己跟孙艷秋的第一次。 那时候就属于是半推半就——男人嘛,对“半推半就”的解释就是“完全同意”。但是,其实他们心里清楚得很,这玩意才不是真的完全同意。 赵洪波想起来自己当时是各种各样的劝说,他说孙艷秋父母重男轻女不会爱她,他们对她的感情就像是投资,而他不一样,他就爱她得很,但是他不能一直一直的无条件的爱她,他得知道她也爱他。 怎么证明她爱他?那就是跟他睡觉。 他会告诉她,不睡觉那就不配得到他的爱,她要百分百的完全的配合他,不管是用嘴还是被拍照,都是她必须要做的,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爱她,而她要得到他的爱,就得听话! 赵洪波就是利用这样的话术,让孙艷秋认为她不跟他睡觉就是不正常的——不仅是说这样简单的话术,他还不断的给她洗脑,说她不值得被爱,只有他才能接受她,所以她要对他好一点,要听话,要跪拜他的接受……其实,赵洪波觉得孙艷秋就是个傻逼,他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会相信那些话,但是,那些话是真的有用。 这就是现实。 赵洪波就是利用孙艷秋的渴望被爱的心理来控制她——而他到底是有点儿着急了,不然,他应该晚一点让他妈过来的……毕竟,他妈还是不太配合他啊! 然而,现在就反了过来。 赵洪波哽咽了一下。 他现在被人睡了,而且必须按照人家说的来,不然就要挨打……这是什么人间炼狱啊! 赵洪波痛苦、哽咽、伤心、崩溃、破烂……整个人都沉浸在了痛苦之中,而这些,都是他那个要离婚的老婆孙艷秋带来的! 他想,他要让那个贱女人跪下求他!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孙艷秋现在已经不是孙艷秋了,她现在是金秋,是一个脾气不大好,性格也不大好,还很自私很泼辣的女人,跟那个小心翼翼想要得到别人的爱的孙艷秋不一样,她根本不在乎别人爱不爱她——上辈子作为华夏女子射击第一人,她在乎别人爱不爱自己吗? 不,她不在乎。 多少人爱她爱到疯狂呢! 金秋当然也不知道赵洪波正在经歷什么。 她准备养好身体就跟赵洪波好好掰扯掰扯离婚这件事,而为了要养好身体掰扯离婚,她报名了自由搏击——俗称,散打。 当然,刚刚堕了孩子,她不可能马上就去练散打,但是靠着多吃肉蛋奶来补充自己的体力,先把肌肉养起来还是可以的,尤其是先练练握力器跟手腕力量,这都不难,难的是,她得去法院求人办事儿。 因为她现在手头的钱不够,就只能暂时找公益律师帮忙,然而,问题就在于,法院是主张劝和不劝分的。 第44页 “毕竟难得是一家人,你作为女人也要体谅男人的不容易,他一个人出去赚钱,难免会忽略你……”调解员先来打头阵。 “他一个月两千二的工资,一分钱不交我也一分钱不花在家里,就他自己一个人花不说还不够,不够就回来问我要钱,我不给就又骂又打的,你觉得好那你收了他呗,也正好你可以成佛成圣,我也掉落凡间做个人,行不?反正我不要他了,我必须跟他离。”金秋是铁了心要跟赵洪波离婚的说话也不客气——这种时候,客气就代表好劝,好劝就代表是软柿子。 诚然这只是调解员的工作,但是在这种官司里,他们还是和稀泥居多。 何况,金秋要离婚找律师这事儿,在他们所有人看来,也确实是金秋没事儿找事儿。 男方没出轨,没家暴,没赌博,没口及毒,怎么就要离婚了? “你看看你,一个女人,怎么就一点奉献精神都没有!”调解员被堵得不爽,马上就开始了经典的对女人的pua战术,毕竟,被指责为不愿意奉献,不温柔贤惠的女人,一般都会马上反省自己。 然而,金秋不会。 金秋是一个自己舒服了算的女人,她根本就不想奉献自己给别人,把自己奉献给其他个体这件事只会打乱她前进的脚步。 调解员继续苦口婆心的劝:“这就是男的年轻,等过几年你们有孩子了就好了,你看他不是把他妈妈给叫来照顾你了嘛!你作为女人就要多忍一忍,为家庭考虑……而且,你一个女人,怎么着也得需要一个男人依靠不是?” “他妈来了不也是我养?那她养着我胳膊腿儿了吗,为啥我要养他妈?”金秋从最初就不懂这个道理,“别跟我说是一家人啊,谁跟他们是一家人啊,结婚就代表是一家人了?那要是一家人他跟他妈倒是给我钱啊,他们吃我的喝我的还祸祸我,还说是一家人,要不要点儿脸啊?我现在就是求助于律师来离婚的,不要劝我跟他继续在一起,我已经把孩子打掉了,在一起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了。” 听闻她打掉了孩子,调解员整个人都是震惊的。 “没办法,孩子的爹输耍不成人,孩子的奶奶是个老妖婆,两个人就是吞钱造粪的机器,我可担待不了他们,也不可能再自己负责个孩子,人家也说了,我能生就能养,人家母子是不伸手的,但是对钱是要伸手的,那我脑子有病啊跟他们继续纠缠?孩子爹这样,孩子种也不好,不如不要……对了,你这么劝我,要不然你把他们母子接收了?”金秋又绕回到让调解员接受赵洪波母子的事情上来了,“真的,我跟他离婚,你跟他结婚,这不就让你奉献了又让你得到了家人吗?” “你怎么这么说话呢!”调解员声音都变了,气得脸色通红。 “那你怎么说话的?我告诉你了,我不可能跟他继续在一起,我要起诉离婚,起诉之前,他得把家里的债还一半,毕竟我一个女人嘛,我得依靠男人,我哪儿有能力养这么多人呢,所以我得借钱养啊,正好,你可以依靠赵洪波这个男人了,我呢,又可以让赵洪波还我同学钱了,一举两得。”金秋说话就是十分狠毒,这调解员也四十来岁了,一看就是已婚,但是金秋就硬说要给她拉郎赵洪波。 这边,在法院调解室里闹得大家都不愉快,而另一边,赵洪波拖着腿,一步一步地走回了出租屋。 作者有话要说: 第25章 .第二个世界(3) · 第二个世界(3) 一进门, 赵洪波就被家里乱糟糟的模样惊呆了。 他老娘坐在一边抹眼泪,他老婆不知所踪,他家里乱糟糟的是他砸的, 现在根本没收拾,就这样, 他走进门, 看到的情形就是这样,没有任何的变化,就跟他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 孙艷秋没收拾家里, 那些被赵洪波砸坏的乱扔的东西遍地都是,散落在地上的那些垃圾就像是赵洪波此刻的心情一样糟糕,床上都是被丢散的药片,墙上还有被甩上去的酱油印子……一切都看起来那么的乱那么多破, 就像是赵洪波自己本身一样,破破烂烂。 赵洪波的心态就更差了。 只有他妈,坐在那里抹着眼泪,好像是多委屈一样,看见他回来了, 马上就开始嚎啕起来:“哎呀我不活了——” 老太太声音一波三折的,这音调刚开始气如游丝, 慢慢变大,逐渐音调升高,越来越高,高到一个不能再高的高度了,再婉转而下, 一抻长音三哼哼,带着特有的节奏感, 让人听见就心里一颤,整个人直哆嗦。 “哎呀人老了就没有人在乎了啊——哎呀遭人嫌弃,我可怎么办,我这是不活啦!”老太太拍着大腿,哭嚎着,干打雷不下雨,“人家儿媳妇对老婆婆是恭恭敬敬,早晚三问安,给端茶给倒水,给送金首饰给、做好衣衫……结果我这个儿媳妇,什么都不管我,还挑三挑四,哎哟哟,都说多年的媳妇熬成婆,我这成了婆婆也还是人家的奴才哟!” 这老虔婆一哭一号的,正好就戳在了赵洪波的神经上——确实,要是人家儿媳妇都那么贤惠,那他家儿媳妇为什么就这么的不可理喻? 一想到自己的生活忽然就糟糕了起来,他还被男人给上了,就这样……那个女人竟然不把家里收拾干净,还对他妈一点儿都不好……这是什么女人啊! 第45页 赵洪波愤怒非常,打定主意等孙艷秋回家的时候要给她好看,这回可不是砸家就算了,他要让她知道知道谁才是家里的老大,他要她跪下道歉,求他原谅她,他还得让她好好学会怎么做儿媳妇,让他妈好好给这个贱货上一课! 这样想着,他就这样跟他妈说了。 “那你可要千万好好整治她!”赵母这个刻薄的老太太露出十分恼恨的表情来,“还有,她之前提出离婚,波啊,你要好好的收拾收拾她才好!” 赵洪波点头。确实要好好收拾这个贱娘们。 赵母道:“打到的媳妇揉到的面,你那轻飘飘的摔打,算什么男人?你得强硬起来,儿子,你听我的,你得把她制服!她老老实实的伺候你娘我,把手里的钱都拿出来给你,这才算完事儿,不然的话,你就打她,打死她,往死里打,只要不打死就没事儿,你听我的!” 老太太这话说得也不说是不是合情合理,但是她都说了,赵洪波寻思,自己做为儿子,当然要让自己的妈心满意足才对,若是不能让自己老妈满意,那何必要找老婆生孩子? 他明知道自己是个不孝的儿子,他做不到照顾自己爹妈这些事儿,所以找个老婆伺候自己爹妈就是最重要目的之一了。在能满足伺候他全家的前提下,再给他生儿子就再好不过了,当然,这个老婆必须得能自给自足,自己赚钱养家,不要管他赚多少花多少……本来,孙艷秋就是最好的人选,可是……这孙艷秋到底哪里去了? 在找不到孙艷秋的这段时间里,赵洪波是真的觉得应该按照他妈的想法,好好揍一顿这个贱娘们就对了。 当然,他是不怕她提出离婚的。 没看见国家都不贊同女人离婚嘛! 不然怎么说会安排一个离婚冷静期呢,这玩意儿以前虽然也是隐形存在的,但是现在既然明白地摆出来了,意思就很明确了,就是不能打破传统——传统是什么,那是道德,那是美德,那是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那是要维繫好一个家! 什么是一个家? 一个家就是一个顶天立地的老爷们说了算的地方,所以说,男人不说不要老婆孩子了,这做老婆的女人就要离开,肯定是不能让她啊! 赵洪波虽然也被人“当成老婆弄了一晚上”,但是他反过来,又觉得自己可以在孙艷秋身上施展自己的“雄风”了,并暗暗下决心,等孙艷秋回来,他不但要打她打个半死,还要睡她睡个半死……至于她肚子里的孩子那就无所谓了,反正他还年轻,孩子嘛,啥时候都能有。 最重要的是,他是在床上做着做着就发现孙艷秋流血了,之后她又捂着肚子又是叫又是嚎的,最后送去医院才知道她怀孕一个月了……所以,他一直怀疑孩子是不是会缺胳膊断腿啥的,就有些担心,不然也不会把他妈给接过来住……之后孙艷秋要离婚这事儿也让他很不爽,所以这个孩子在他看来就是一个扫把星。 扫把星,没就没了。 主要是孩子要是没了,他可以拿捏孙艷秋……不是说女人对孩子都有着特殊的感情嘛,他可以藉此来骂她,来控制她——一个孩子都保不住的女人,还有什么资格提出离婚?他得让她知道谁才是家里说了算的那个! 赵洪波这边算得好好的就在床上扫出一块干净的地方,趴了上去。 赵母没打扰他,收拾收拾自己,转身出去楼下找附近的老太太们去说一说自己儿媳妇的坏话去了。 他们哪里知道,金秋这边已经开始准备好了要赚钱了。 由于赫敬蕾让金秋住进了自己的房子里,又怕赵洪波找事儿分走金秋最近赚的钱,所以赫敬蕾想了个办法,就是拿自己的身份证给金秋,用来让她在网上接点儿私活做。 原主孙艷秋其专业其实是外语,而金秋好就好在会好几门外语,暂时在网上接一点翻译的活儿并不难,只不过就是便宜得很,一千字也只有二十块钱,主要是要翻译一些不需要细緻润色的资料,等翻译完之后还是要给人仔细润色的,而且也不是做出版的读物,而是用作研究材料……真的是,越便宜越好,所以金秋也暂时为了不让人怀疑,还是选了这么个零工。 这个零工最好的就是,一台电脑,她一个人一天差不多就能干一万五千字。 说真的,干一周就比赵洪波干一个月赚了,在这个不是很大的城市里,金秋还真不算低收入。 她就这样,在赫敬蕾家养了一个月的身子,赚了一万块——因为是用赫敬蕾的身份证来接的活儿,所以,她这钱拿的就算是赫敬蕾的钱,有了钱嘛,就好办事儿。 再一次,调解员被她怼出花儿来之后,终于给她安排了救助律师。 不过要说调解员真的被怼到怒不可遏也真的不可能——这年头,遇到奇葩的概率大大飙升,不过是一个说话怼人的女人罢了,那直接拿刀的男人,调解员也遇到过,她根本没在怕的……只不过,一般都是男的蛮不讲理,她这回算是见识到了女人冷心冷肺是什么样了! 走出调解室,调解员让金秋去另一边的律师室见律师,自己转身又回去了。 她一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就见旁边的一个男调解员一脸八卦兮兮的模样,凑过来,问:“就她啊,在这里磨叽一个月了?” 第46页 女调解员点头:“就是她。” “你别说,这要是男的,好好的大学毕业,一个月七八千赚着,娶一个一个月两千的女人,还没嫁妆没房子的,怀了孕又丢了工作,讲真的,换我,我都要跟那女人离婚,她要跟男的离婚我是真理解得很!”这男调解员很懂,“不过嘛,我是个男的,我要是娶个跟家里断了的一个月赚得比我多三四倍的女人,我是肯定不会放手的……我说王姐,你劝的那些话,太老套了。” 被叫王姐的女调解员嘆了口气:“那不叫老套……你说,你不傻,她也不傻啊,你懂的她就不懂啊?不就得让她愧疚嘛……谁知道,她软硬不吃啊……”说着,还摇了摇头。 努力让离婚率降下来,是他们一直在做的事情……只可惜,男的提离婚的,都不用他们调解,因为调解一点用没有……而女的提离婚的,不管男的是因为忄生病还是因为忄生向……都吧好离,只要拿出大话一压,女的就会老实……谁知道这个女人,她就根本不在乎这些大话,甚至还做出呕吐的动作,说他们这些用来压人的话术就是噁心……大概平时真的在家里让男人欺负狠了吧! 调解员们八卦了一会儿,又准备去调解了。 而金秋这回才算是见到了律师。 律师很专业,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女人,穿着很古板,头髮扎在脑后,一根头髮丝儿都没掉出来,劝给梳上去了,就显得非常的刻薄。 律师看见金秋进来,她很专业地站起来,对金秋伸出手:“你好,我姓李,叫我李律师就好。” 金秋跟她握了握手:“我叫孙艷秋,刚因为怀孕被辞退,所以才来求助。” 李律师点了点头:“坐。”她也跟着坐下,“我看了你的案子,现在你的诉求是要求对方跟你一起承担债务,以及要求对方跟你离婚,对吗?” 金秋很诚恳地点头:“对,我已经把孩子打了,就是希望跟他离婚可以彻底一点。” “做得很好。”李律师并不像调解员那样,她反而夸奖起了金秋,“这样就证明你们感情彻底破裂,我有足够的把我给你打这场官司,但是你要小心,因为离婚诉讼一般第一次不会判的,所以你要准备第二次起诉,时间间隔大概在一年左右,我会尽力帮你搞定这个案子的。” 第26章 .第二个故事(4) · 第二个故事(4) 李律师还是很专业的, 当然也不是说她有多厉害,只能说,她相当专业, 不仅在对应金秋时候专业,对应赵洪波的时候也一样的专业。 赵洪波跟他妈赵母虽然胡搅蛮缠, 但是李律师完全不跟他们的胡搅蛮缠对话, 她所有的语言就是不断的重复法律条文,完全不在乎赵洪波跟他妈两个人到底在说什么。 事实上,赵洪波母子两个人说的话也就是那些车轱辘话, 不是卖惨就是威胁,因为他们两个人虽然对原主孙艷秋兇恶,但本质上,这两个人也只敢对孙艷秋兇恶, 对于其他人,他们是不敢的。 虽说不敢兇恶,但是不讲理的胡搅蛮缠,他们却做得非常熟练。 赵母就是一副被欺侮了的模样,拉着李律师干嚎:“大闺女, 你说说吧,我一个做婆婆的, 我到底是早了什么孽啊!我在我儿子家里住着,有什么不对?” 李律师没说话,她觉得没有可对话的必要。 赵母继续念叨:“我在我儿子家住着,”重音在第二个“我”上了,“我一个做婆婆的, 要她勤劳点儿有什么错?她花钱大手大脚的,我让她把钱给我儿子管着又有什么错?她自己不安生不老实, 不伺候爷们不伺候婆婆,我对她动过手没?我都这样对她好了,她还不知足,真的是短教育,也不知道她爹妈是怎么样出这么个没教养的玩意儿来的!就这,她还闹要离婚,闺女,你说说,这是个女人吗?这还是个女人吗? “一个女人,好好的娘们儿,不管在外面怎么样,是上班赚钱还是咋的,那伺候爷们儿是第一等的大事,那回家不得给老爷们洗洗涮涮,把洗脚水倒好跪着给洗脚,什么裤衩子什么臭袜子,这些不得见男人脱下来就得给洗干净啊,还有家里得擦得不见灰儿,那饭菜一个月不重样,这才是一个女人的本分! “最大的本分,还是得给男人生个孩子,生了孩子就好好带好好养,餵奶起夜不能丢,尤其是坐月子那些天,啥也不干,就伺候孩子做个饭,咋的?”赵母十分的委屈,“我就这么念叨了两天,人家就跟我甩脸子,后来就要离婚,这什么女人啊,这女人,我们家可要不起,她赶紧的,要么把结婚钱都给我拿回来,赶紧滚蛋,要么就回来好好过日子!” 说着,赵母忽然就又振奋了一下精神,道:“闺女啊,你就这么跟那个女人这么说,她给我十万块,我就让波儿跟她离婚,要不然就耗着吧!”她心中得意,毕竟,肚子里有货的女人,总是不能断得干净的。 然而,李律师也很干脆,听完了对方的哭嚎之后,清了清嗓子,从包里拿出法院传票来以及相关的材料证据拍到了桌子上:“那我就不多说了,对方已经起诉离婚了,这里是传票,你们不管到不到场都没有用。”她顿了顿,“对了,我的当事人已经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并且还罗列了你们夫妻共同生活时候的帐单,离婚的时候记得分割一下。” 第47页 说完,她站起来就走。 “哎!哎!你等等啊!”赵母顿时就脑瓜子嗡地一下。她不懂帐单之类的有什么用,但是流产手术她懂啊!“你说什么!她竟然敢把我孙子弄掉了?我要告她!我要杀了这个丑娘们!” 李律师并没有情绪波动一般:“我已经做到了我该做的,请你们下个月来应诉。”她看向赵洪波。 赵洪波的眼睛瞪得老大,唿吸急促,一张嘴半天合不上。 “那么,再见。”李律师转身就走。 她身上装了针孔摄像头,这一切都被记录下来了,而此刻,金秋虽然是当事人,但也是对方的“家人”,是可以签署同意书让李律师拍摄的。 所以说,遇到一个懂得道理而不是只喜欢和稀泥的律师是多么的幸运。 金秋就很庆幸自己遇到的律师是个正常人,她自己对法律条文不是十分清楚明白,但大概齐并没有太大的偏差,因此找律师的时候虽然担心公益律师可能是被塞过来的实习生,但却还是给自己定下了目标,她原本打算对照目标跟律师商谈的,结果谁知道,律师的目标更明确! 真是有福气啊! 金秋就很得意。 因为在原主的时间线上,她最后没有办法,是真的被赵洪波这对母子给折磨死了的——赵洪波砸了家之后再回来就把原主孙艷秋一顿祸祸,直接就给整流产了,孩子没有了之后,母子俩天天的念叨,说原主保不住孩子是个不合格的女人,让原主越来越自我怀疑,后来好不容易又怀了个孩子,生下来因为是女孩,赵母就直接把孩子丢到外面也不管也不说,直到孩子被流浪狗给咬死了。 原主就彻底崩溃了。 也大概是因为原主的崩溃,金秋才会来到这里,在原主还没有悲剧的时候顶替了她。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能顶替原主,也不知道是什么力量让她顶替了原主,但金秋毕竟是一个重活一回的人,两辈子的人生教会她的除了是要果断之外,就是女人不狠地位不稳,所以她是绝对不可能心软的,至于说在乎别人说一两句什么“女人的本分”之类就更不可能戳中她的软肋了。 女人没啥本分。 她虽然不是尼姑,但也不是结婚狂,所以说,离婚本来就势在必行,拖延时间越长,就代表对方欠债更多。 金秋够聪明,她买了一堆的药都是在医院开的,而且是以流产手术为由开的,孩子这事儿,属于是两个人的事儿,她买药吃药,这也叫“夫妻共同生活”,而男方花的钱由于她现在已经与对方分居,那就不叫“夫妻共同生活”消费了。所以,她当然得多开些药,越多越好。 一边接私活赚钱,一边开药,就这样,时间就来到了第一次开庭。果然不出所料,赵洪波母子没出庭。 不仅没出庭,在开庭之后被判暂时休庭三个月之后的当天下午,赵洪波还真的带着亲妈找上门来了。 为了避免赫敬蕾的家被破坏,金秋在小区门口就把人给拦住了。 “臭娘们!你还敢提离婚!”赵母冲上来就要抓金秋的头髮,“你把我的孙子给打了,还敢提离婚,你这个贱人!有你这样做女人的吗?你这个短教育的东西,你爹妈是养了什么玩意儿,你有娘养无娘教的东西!”她冲过来的时候,赵洪波就往另一边去拦着金秋。 然而,金秋是个什么人,她会乖乖被抓? 她一转身就回到了小区里,小区的门也很尽职尽责地把两个人给拦住了。 赵母就站在栏杆外面骂,那口水喷的,都快把栏杆给喷上锈了。 赵洪波在外面是不会这样没面儿的,他没有动口,但却表现得很无辜的样子,还口口声声的在劝说金秋,一嘴的绿茶语录:“金秋,你为什么要拿孩子撒气,你知道我有多期待这个孩子吗?为什么你要打掉它!” 哦,真的是茶味儿十足。 金秋眼珠子一翻,并没想要解释什么。 围观群众越来越多,而赵家母子两个,真的是一唱一和,表现得非常默契。 不能再不说什么了,再不说,那真的是让赫敬蕾不好做了。 金秋冷笑一声,大声反问:“结婚的时候我一分钱没要,酒席是我掏钱办的,收礼全都给了你妈这个当婆婆的,我当时不够贤惠吗?怎么的,赵洪波,我养了你一年多了,我不打掉孩子,我一个人养你们三个人吗?赵洪波,你还是个人吗?” 哟呵! 围观群众一看,这吃软饭还带着亲妈,也是牛逼了,不由得也产生了一种诡异的看戏心理,进而,把刚才的那种母子俩上门扯拜无情无义媳妇儿的戏码主动替换了下来。 赵母一愣,转过神来,马上道:“你胡说!我儿子是个男人,男人!你嫁给他了,你的一切都是他的,什么叫你养他?” 这一句话,顿时群众譁然。 金秋则是一副不屑的模样,笑道:“我的一切都是他的?你在说什么屁话!我是我,他是他,他一个月两千二,我一个月六千八,他一分钱不交家,我赚的钱交了房租水电还得养你养他,你竟然说我这不是在养他?娶了老婆就得到了个保姆附带了钱袋子,这么好的事儿,真的是笑话,我又不傻,我缓过来了要离婚,有什么错吗?” 第48页 “那孩子呢?你为啥要打掉孩子!”赵洪波也憋不住了。 “不然呢?留着孩子?留着干嘛?有你这么个没出息的爹,有她这么个搅家不良的奶奶,我上班多辛苦,养家多辛苦,你赚的两千二只给你自己花,连你妈都沾不到边儿,她本来不过来还好,一过来,我伺候你不算还得伺候她,她养着我胳膊腿儿了我得伺候她?还得给她买这买那还要金银首饰?她这是生个儿子卖身给我了,那她就别拿婆婆的谱儿啊!” 金秋这小话说得非常带劲儿:“要是再生个孩子,我又要赚钱养你们全家,又要做家务伺候你们全家,还要照顾孩子……我是个人,又不是机器人,何况因为怀孕,我也告诉你公司劝退我了,你还让我把所有存款给你妈,你妈来这么多天,是做过饭还是洗过衣服?油瓶子倒了都不扶起来的老太太,我可不想跟你们一家牵扯了,赶紧打掉孩子,有你这样的爹,孩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孩子是不是好东西其实并不可知,但是话赶话到了这儿了,再者,是女儿,会被赵家谋杀,是儿子……他们必然溺爱,毕竟赵洪波都养成这样了,还真的未必会是个好人。 所以,不要孩子,真挺好的。 金秋这话非常有生活气息,在旁人听来,也确实挺憋屈的。 当然,最重要的是,赵母那些话确实让人听着不舒服的很。 所以一时间,金秋获得了不少人的支持。 离婚,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 第27章 .第二个故事(5) · 第二个故事(5) 至少, 小区里的那些爱八卦的人,对金秋还是同情居多,也就没在业主群里八卦金秋跟赫敬蕾的事情了, 顶多提到的时候,是以同情的语气说的, 显然, 他们也是觉得那赵家母子太噁心人了一些。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是脑袋正常的,所以自然也是有人觉得这个跟赫敬蕾合住的女孩孙艷秋是很不贤惠的坏女人了, 尤其是再听闻她打掉了孩子这个事儿,不少人自然而然就在脑袋里脑补了一堆这个女人有多么坏的想法了。 但是这种脑补对于金秋来说什么都不是,她又不跟这些人有什么接触,只不过还是担心住在一个小区或者是一栋楼里, 赫敬蕾会被他们为难罢了,现在她已经把话说得很清楚了,即便是有人不正常也没能不正常到以一己之力对抗一堆正常人的地步。 不过,脑筋不清楚,心理不正常的人自然有他们自己的交流地点与交流方式的。 闲来无事凑在一起, 东家长李家短。这些人因为他们的思想就过分的封建腐朽,所以自然也要与封建腐朽的人凑在一起, 从彼此的话语之中找到自己最喜欢的那一种充满了封建糟粕的内容加以评论,从评论之中,再增进彼此的情感,就仿佛是他们终于这是茫茫人海之中找到了知音一般。 这些人才不问你事情的本质是什么,真相是什么, 他们就认定了,做老婆婆的那必然是不会有错, 即便老婆婆有错那也是儿媳妇的错。 因此,金秋就被这些人揪出来吊打了。 他们自然是不敢上门打人的,更不敢上门把人抓住真的吊起来打。不过,他们是敢于凑在一起,用这张嘴开始贬损金秋。 至于到底是怎样的,他们根本毫不在意。这群人最擅长的一句话就是:“都是一家人,你怎么就不能忍一忍?” 然而这个忍一忍的人永远是那个吃亏的人且还得是个女人。便是这个女人之前已经吃了很大的亏,之后她也还要继续吃亏,不然便是自私自利,对家庭没有责任感等等云云。 而且这些人道德感特别重。他们的道德感就完全是基于自己的认知。这份道德感从来不会给予那些吃亏的女人。当然,这其中也有一部分本来就是吃亏的女人,她自己吃了亏便想叫别人也都吃亏。 金秋十分清楚这种人,只不过她也不是很在乎这种人的看法就是了,毕竟这种人大都没什么本事,谁有本事要靠道德绑架更弱者来获利? 所以,她昂首阔步,从一群脑子不好的贱人身边穿过,像是一位常胜将军。 “看她,那走路的样子,哎呦呦,男人也没有这样的,哪里好这么挺胸腆肚子的!”见金秋走过去了,一个年轻的媳妇才一脸的不高兴,撇着嘴,跟自己对面的老妇人说。 老妇人对年轻媳妇的懂事显然非常满意,说起话来也是非常的温柔,每一句都在贊同这个年轻媳妇儿似的:“我就说现在年轻人啊,少有你这样的啦!”她说得很轻,“姑娘,你这才是一个好女人的模样,那些坏女人的样子,不要学的呀!” 老太太嘴碎着呢,说起话来还轻轻柔柔的,很有那种温柔的味道,仿佛她是真的最为善良一样——这倒是一般人也无法理解的奇怪的世俗概念,但凡女人,只要温柔,便必然会被认作是善良的,即使可能是个毒辣的女人,但只要温柔,便被许多人觉得善良,这种古怪的对温柔的认知,很多时候,甚至比对美貌的认知还要刻板,人们可能会说什么美貌女人有阴狠毒辣的,但却少有说温柔女人是多么的坏,故而,这老太太的声调一出来,就叫不少人会倒戈到她的阵营里了,她说金秋是个坏女人,那金秋许就是很坏。 第49页 毕竟也不是人人都见了今天早上金秋那个恶毒婆婆跟软饭硬吃的丈夫跟她如何如何闹腾的事儿的,所以,这晚上的时候,因着这样的一个拥有“传统美德”的温柔老太太的温柔言语,倒是叫不少人又觉得金秋这个本不是小区住户的女人“不是善茬”了。 不少人讨厌“不是善茬”的女人。 包括男人,也包括女人。 但金秋在乎吗? 她昂首挺胸在小区里走动,现在,她最重要的就是锻鍊好自己的身体——之前做射击运动员的时候,她本来就专门研究过各种各样的体育课程,虽然不说是百分百的精通,但是肯定也比一般的体育生强一些,再有就是运动康復学科,她都是专门学过的,因为这也是顶级运动员的必修课,俗话说的好,久病成医,不对自己的身体完全了解又怎么能制霸赛场那么多年呢? 所以金秋根本就没搭理在小区下面聚堆的脑残,她走到小区里的健身器材区域开始锻鍊身体。 首先,她得把自己的身子骨养好才能气死赵洪波母子呢,所以她当然不可能就因为有人支持赵洪波母子那种什么“都是一家人啊女人要为了家庭忍一忍”这种事而影响自己的心情。 找个单槓,先练一练胳膊上的肉再抬起腿来平行于地面——先坚持五秒,放下腿,再抬起腿坚持十秒,放下腿……一点一点的加码,一直加到三十秒之后休息二十秒再来一轮! 当然,运动这事儿不可能一口气就练成一个高手来,金秋这也是制定的循序渐进的计划,第一天先练胳膊上的肌肉跟核心,之后再拉伸,拉伸好了再去跑步,不过一口气三五公里肯定不行,第一天就一公里,之后逐渐的往上加,一直加到能跑动十公里才算。 她这边做运动,小区里的人倒是对这个没啥看法,只是有的人叽叽歪歪的,觉得她有时间不回家去照顾男人伺候婆婆,是真的有病,等她老了就知道自己如今多离谱了云云,也就因为如此,这帮人倒算是勉强“放过”了她。 然而,总有人不肯放过她。 等到再次开庭之后,虽然没判金秋跟赵洪波离婚,但是李律师也说过了,再提出一次起诉就肯定能判了,金秋也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了赫敬蕾,而赫敬蕾当然也觉得高兴。 因为赫敬蕾这栋房子现在还在还贷,金秋住在她房子里交的租金再加上一点钱就够还贷的,她轻松不少,所以也没打算让金秋搬走。 而且金秋在这里住着也有三四个月了,楼前楼后混得叫一个熟,这好消息,大家都替她高兴,所以当天,小区里好几个处得不错的人就聚在楼下的小亭子里吃了一顿小烧烤。 “干杯!”大家举起手里的酒杯,里面的啤酒泛着白花,带起来一连串的泡沫,细微的噼里啪啦的声音,就像是金秋心里要迸发出来的快乐一样。 “总算是见到一点曙光了!”隔壁的一个奇怪的小男生温博知,不过才二十二岁的年纪,就跟金秋还有赫敬蕾混得很熟了,而且是一个非常正义的傢伙,不过他自称自己是原教旨的大男子主义践行者,诡异的就是这位践行者能与她们玩到一起去。 男孩也是租住在这里的,他的室友也一起蹭吃蹭喝,并且承包了饭后的收拾工作。 “不过,这几天金姐你晚上别夜跑了,夜跑也要叫上我。”温博知放下啤酒,开始吃白蛤蜊,“这年头的男人,谁知道能不能安生呢!” 赫敬蕾也点头:“这话说得对!” 不过室友另有想法:“我们可是法治社会,到处又都是监控,怕啥?” 确实,现在是法治社会,到处是监控……但是,就有人不怕监控啊! 于是,正在夜跑的金秋本以为没啥事儿的路过一个拐弯的地方的时候,忽然从绿化带里冲出一个男的,直接就冲着她扑了过来! 金秋都傻了。 这就在监控下面啊!怎么敢的啊! 扑过来的男人还真的就是赵洪波。他觉得自己现在还是“孙艷秋”的丈夫,扑过去把她拖回家好好的睡一顿就好了,反正无论是谁都不会管他们的“家务事”的——来之前,他都谘询过了,派出所说没啥好管的,所以他也就真的跑过来这么做了。 然而,金秋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 这三四个月的体能是白练的? 男人对面扑过来,金秋第一个反应当然不是尖叫也不是防御性的抱住自己,反而是抓住了赵洪波的手往自己怀里带——同时,抬起膝盖,对准了他的两腿中间。 这个动作需要算好角度,也好在原主孙艷秋很熟悉赵洪波,所以金秋的膝盖抬得恰到好处—— 那么,问题来了,普通的男人到底有多刚烈又多能忍耐疼痛? 答案是,他们虽然不至于被苍蝇踹一脚就邪乎地尖叫难受喊疼,但肯定没有传说中的所谓革命烈士那样能忍能扛——虽然这么说太侮辱人家革命烈士了,但事实就是如此,看电视觉得人家能扛就以为自己或者是别人能抗这种事是真的要不得——所以,被膝盖勐顶胯部的时候,赵洪波顿时一声尖叫弯下了腰。 就等着他这个动作呢! 金秋马上揪住赵洪波的头髮往下勐磕,同时,还是膝盖抬起,对准了赵洪波的面门—— 第50页 咔吧一声,赵洪波的鼻子就磕在了金秋的膝盖上。 多么完美啊! 金秋都听到了鼻樑断裂的声音了。 当然,她不能继续再打了,在赵洪波鼻子也疼下面也疼的时候,她勐推开他,转身就跑——这样,就不会防御过当,一切都很完美!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这些天去外地送我妹上学了,并不是不更,是没法更,每天回到酒店都跟瘫痪差不多……南北温差真的太大了!!!!!!!!!!!!!!!!!! ps:这个打架的方式大家可以跟朋友演示一下,是可行的,而且也确实在鼻樑断了jb骨折的情况下,男的很少能再跳起来追你。 第28章 .第二个故事(6) · 第二个故事(6) 确实完美得很离谱。 因为赵洪波真的报警了, 而警察查了监控之后就没怎么处理,只是照例找了金秋问了话,在金秋假装出来的受惊的眼神注视下, 警察大手一挥,让这件事变成了家务事,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赵洪波被打纯属活jb该,就算是jb骨折也是活该的,因为金秋的动作明显就打得很克制了, 打完就跑,还真属于是正当防卫的范畴里的。 至于说赵洪波鼻子骨折本来应该是轻伤的,可谁让金秋还没跟他离婚呢! 所以说,既然规则已经偏向那些作恶的人了, 那就选择自己“作恶”好了,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这些话从小听到大,但是没几个女孩是记住的, 都觉得自己应该善良乖巧可爱听话乖顺……其实这就是倒霉的开始——若是人家都把脚踩你脸上了,你还秉承着你的“善良乖巧可爱听话乖顺”, 那你就不再是真的做到这些所谓的优点,而是单纯的愚蠢罢了。 虽然说这话说得很冷酷无情无理取闹,但事实就是如此。 金秋自己经歷了两辈子了,第一辈子就是一个善良的“好”女人,贤惠无比, 结果吃着她好处的把她当傻子,本来能伸把手帮她的觉得帮她是个累赘, 她好不容易算是被打得知道反抗了才真的得到了帮助,为什么?因为她要是不走出来不自己站起来,谁帮她谁得掉坑里——别人都不傻,就算是有心帮她,也不会愿意把自己坑死,所以等再过一次“金秋”的生活的时候,她一开始就决定不做个善良的贤惠女人了,那就一开始就得到了帮助,这就是差别。 所以这一次住进了孙艷秋的身体里之后完全不在意孙艷秋这个人原本是如何的拧巴,只是凭着自己的快意做事,而赫敬蕾跟孙艷秋一开始的关系就类似于赫敬蕾想要让孙艷秋不再拧巴,现在,她不拧巴了,赫敬蕾整个人都对她肃然起敬了起来,以至于金秋现在都成了她的励志偶像,去哪里,赫敬蕾是一定要陪着她的,就怕再遇到什么危险。 所以,两个女孩结伴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出了派出所,金秋抬头一看,天都蒙蒙亮见着天光了,再看看这一晚上折腾的赫敬蕾都没好好休息,倒是有啾恃洸点不好意思,只不过赫敬蕾早起就得去上班,所以她直接打车送赫敬蕾到公司附近,在一家24小时营业的快餐店里点了早餐就坐下休息。 快餐店是个女孩在经营,这女孩人高马大的,属于是金秋上辈子参加奥运会的时候都少见的那种人高马大,穿着背心干活的时候,就见她那胳膊一抬就是隆起的肌肉块,还不属于专门练出来的那种肌肉,一手拎着三五十斤的东西,轻松得很的模样也是让人肃然起敬。 金秋觉得,若不是她这样壮实,大约也不敢一个人看店,还是24小时开门的店。 开店的女孩姓贾,是个相貌非常秀美的女孩,但是真的配上身材就是十足的金刚芭比,再加上她眼珠儿发黄,头髮也发黄,看起来就更芭比了,所以便暂时叫她贾芭比好了。 贾芭比是一个有着社交牛逼症的人,她见两个女孩一起来店里,还是在凌晨四点左右的时候就连忙把俩人接近门来,又给炖汤又给上粥的,说起话来也非常的大声热闹,一点儿都不带冷场的。 “你俩先吃着,这天还早,估计也是一晚上没吃饭了呗,”先上的是粥,两碗粥,配上清淡的小菜,也没有肉也没有油的,放到两个人面前,人贾芭比都不用她俩点菜,就觉得她们该吃这个就给上了这个。 凌晨四点的北方城市,即使是在夏天也有凉气,对于半夜没睡觉的两个人来说,这粥确实最合适。 粥喝完了,贾芭比才给上了一盆素烩汤,之外给两个人一人两张牛肉馅饼。 这胃里有了热乎的食儿,人的身子骨才算是暖和了过来。 贾芭比就在这个时候跟俩人叨叨了起来。 “遇到这种事儿啊,你们还真的就别不当回事儿,还不一定遇到什么样的人呢,派出所说是不管了,那人家要是告你呢?”贾芭比想得其实也不算多,“我之前那个前夫就是这样的,后来还是我表姐帮我找的她们事务所的律师平的事儿……这年头,也不能一根筋死脑瓜骨的以为什么都特别正义,必须遵守程序绝对正义,没那个金刚钻,脑门子也不够硬,撞不破几扇钢铁大门,撞不倒几座大山,达不到那个水平。” 这是被社会毒打过的女人的经验之谈。 贾芭比虽然看起来力大无穷,但其实显然也还是被人用情感陷害过。 第51页 “那你前夫也是挺懂的。”赫敬蕾给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如果真的就是什么都不懂的普通老百姓,那很少真的回去法院告人如何如何,大都会私下里了结,甚至在派出所就算是结案了。 贾芭比点头:“还真的是,人家看起来是知识分子家庭,才能整这么一出,不然谁知道负心多是读书人呢!” 说起来,贾芭比的前夫也是个牛逼人物,属于是自持“书香门第”,看不上贾芭比这种“杂种”,又觉得贾芭比太过壮实,但总的说来,还是看上贾芭比家的钱想要软饭硬吃,以及贾芭比那一米八的个头也确实壮实,也的确能改善他全家的弱不禁风基因。 但显然贾芭比就因为过分壮实,也肯定不可能听话老实,于是,这位前夫就开启了洗脑pua,各种折磨贾芭比,折磨到贾芭比终于受不了了,一拳头打在这前夫的面门上决定跟他离婚。 也就是因为她动了手,前夫这才开始起诉贾芭比,但贾芭比也找了律师,直接把“家务事”给按死在了法庭上,完完全全的利用了平时人们脑子里的漏洞,逆转了劣势——本来家暴确实不可取,但是贾芭比不一样啊,她力大无穷啊,在法庭上当场测试了她的握力,再看看前夫比她矮了十公分的身高以及胳膊不如她两根手指粗细的状态,贾芭比根本就是“不是故意的”附带“这是家务事是夫妻情趣”,最后她也就只是被警告了一二罢了。 从此之后,她利用不给离婚这个漏洞,再加上前夫的瘦弱这个特点,各种往死里折腾前夫,终于是把前夫赶出了家门,让他结婚时候拿了啥来就离婚时候拿了啥走。 可以说,虽然利用法律是一个手段,但是法律手段那是给“文明人”的,某些利用法律的文明人只会通过这个手段来祸害人,而拳头,就是对付这种所谓文明人的利器了,只不过拳头也要在“大众认知”的保护之下才行,毕竟,几千年来这个拳头都是在大众认知的保护之下来对付弱势又必须贤惠的群体,而反过来,也不是不行,主要在于怎么利用大众认知。 贾芭比的话真的是让金秋跟赫敬蕾都茅塞顿开。 本来赫敬蕾就是一个天然的对自己很好的人,这么一听说,顿时就点亮了脑袋旁边的小灯泡。 至于金秋就更不用说了,她上辈子就没结婚生子,这辈子一过来就直接把孩子打了准备离婚,根本就没在意的。 说起来贾芭比之前真的是个可怜人。她个子高体格壮,虽然长了一张芭比脸,大眼睛高鼻子小嘴黄毛捲髮小脸蛋儿,但是就因为体格太壮实了,天天被人打压,身边所有人都不断的说她长得高,以后没人要……不然,她也不会被前夫给pua了。 不过,好在贾芭比的力气是真大。 三个女人聊天的时候,时间就过得特别快,赫敬蕾喝了一杯咖啡,就收拾收拾,在店里洗漱好了,又化了妆,涂抹上大红色的口红,这才踩着运动鞋去公司。 金秋就坐在店里,帮贾芭比应付早餐时间的拥挤人群。 不得不说,贾芭比家里是真有钱,这店铺是她买下来的不是租的,就是以后她不想要继续干这家店了,租出去一年也有不少租金,肯定够她吃喝玩乐的。 忙过了一个早上,就在金秋准备离开的时候,就见赵洪波他妈推着他,怒气沖沖的从远处直奔赫敬蕾公司所在的大楼门口。 这是怎么回事儿? 金秋一个激灵。 “怎么了?”贾芭比把手里的餐盘交给店员,问金秋。 金秋指着外面的母子俩,说:“他们俩……那就是我要离婚的丈夫跟婆婆,这俩人不知道来这里干嘛……” 贾芭比是过来人,很清醒地问:“他们知道赫敬蕾的公司在哪儿?” 金秋皱眉:“可能吧……也可能不知道啊……” “这俩人看着就是来找茬的,你也别说他们知不知道,就问你,他们有没有途径知道?”贾芭比问。 这倒是个问题。 因为赵洪波母子是知道赫敬蕾的也认识她,赵洪波之间还见过赫敬蕾好几次,所以他们才能到她现在住的小区去闹……至于说赫敬蕾的单位……他们也未必不能在邻居嘴里问出来。 贾芭比眼睛一眯,计上心来,拍了拍金秋的肩膀:“你等我一会儿。”说着,她摘下围裙跟帽子丢给金秋,自己跑了出去。 隔着玻璃,金秋看见贾芭比走到了赵母身边,一副关心的模样跟她说话。 金秋不会读唇语,但看赵母那唱念做打的做派以及贾芭比一副热心肠的模样,心里瞬间就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 确实,贾芭比此刻就装成非常热心肠的模样跟二人套近乎。 “大娘,您这一个人推着个小伙子得多累啊,我帮您。”贾芭比上前假装去推赵洪波,“大娘,你们俩这是来熘达的?” “嗨!别提了!”赵母这就打开了话匣子,“我也不知道是做了什么孽啊,就让我摊上这么个儿媳妇……这女人不安于室就算了,还打掉了我的大孙子啊……嗨呀……呜呜呜……” 第52页 赵洪波也是一脸的苦痛:“我是来找她那个出坏主意的朋友的,我要叫她领导评评理,这世上怎么还有这么坏的女人!” 他一边说,一边捶打轮椅扶手,模样痛苦无比。 “就是啊,我本来以为我儿媳妇就是生气闹别扭……是我的不对,我这浑身都是病的,没伺候好她,但是她……我以为她就是出去散散心,谁知道她竟然听了那个朋友的挑拨,把孩子打掉了……”赵母捂脸痛哭,像是真的一样。 不得不说,这人是真的牛逼,什么话在他们嘴里瞬间就变了味儿了不说,这事实直接扭曲也能说成真的似的,确实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了的。 贾芭比跟这两个人说得热火朝天的,果然就是带着几分社交牛逼症在身上,越说越来劲,说到后来,就直接义愤填膺的说要给两个人带路了。 “哎呀闺女,你真是好心啊!”赵母连忙抓住贾芭比的手一顿感谢,仿佛是真的感激她的仗义执言一般。 贾芭比更是衣服正义使者的模样,带着两个人就往写字楼里走。 这个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信息不对等。 赵家母子手里掌握的信息与贾芭比手里掌握的信息就是完全不对等的。 尤其是这家写字楼。 贾芭比在楼下公建的地方买下的店铺,可以说明这栋楼的大老闆跟她就算不是关系多好,那肯定也同意她进出随便的,更别说这大楼的大老闆其实是她表舅了。 当然也不能说表舅对她有多好,只能说表舅给她一个优惠的价格,以及……这栋楼的格局,她确实为了买店铺而十分熟悉……因此,带着两个人走个人迹罕至的地方也不难。 她在前面带路,写字楼的保安跟前台也并不阻拦她,这就让赵家母子对她的身份产生了些许幻想。 “儿子,这姑娘看起来挺有门路的啊!”赵母小声跟赵洪波说。 赵洪波也点头称是。 他此刻倒是觉得要是能得到这个高大美女的喜欢,那抛弃孙艷秋也不算什么大事儿了……孙艷秋虽然是他千方百计算计来的,但是这个高大的美女就不一样了,她看起来跟这楼里的保安啊前台啊都很熟,而且他们对她都好似很尊敬的样子啊! 赵洪波的脑子里,又开始想美事儿了。 大约是因为他实现过一次美事儿,这就想要幻想再来一次。 至于是不是有人像孙艷秋那么傻,又或者他的幻想是不是真的……其实都不重要。 更不重要的是,前面高大美女在带路,谁知道,转过一个弯儿,美女就消失不见了! 赵母一愣,转而往前紧走两步,想要看看那高大美女往哪儿走了,谁知道她推着赵洪波往前绕过那堵墙,却发现那是个死胡同!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是北方到南方被热成狗了,还看见马蜂那么大的苍蝇……吓死我了! 后来回家一下飞机,一个南京来的小妹妹就大喊好冷,我就把她从风口拽到背风的地方了,我们本地机场太小了,拿行李的地方就是一个小房间,一边是风口连接下飞机的地方,另一边是出口。 而且,机场里不能拍照不能拍视频,开车路过外面会写上随意拍摄就是jd罪,就问你们怕不怕。 第29章 .第二个世界(7) · 第二个世界(7) 这当然没有什么灵异效果起作用, 本质上就是贾芭比利用自己对大厦的熟悉,把这母子俩给引到了地下室里的变电室了,她自己则从变电室直通一楼的梯子离开了而已, 这地方其实也不是故意把变电室给建得曲里拐弯奇奇怪怪还阴森恐怖的,主要是设计好之后这个地方多了个像屋子还不适合住人的地下室里的屋子, 设计师本来打算再改的, 但仔细研究,这地方阴冷还有点隐蔽,真的是太适合做变电室了, 于是就把这地方改成变电室了。 因为是变电室,那肯定不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啊,所以说赵洪波母子俩这一进来就算是引起了安保人员们的特别关注,虽然他们看见是贾芭比把人给带进来的了, 但是贾芭比一出来就找到监控室,直接就删了她把人带进来的监控,就说这气人不气人吧! 反正,贾芭比也自诩不是好人。 她之前倒是被人忽悠得挺“好”的,结果就属自己最吃亏, 所以现在也就早习惯了不做个傻逼“好”人了。 至于金秋,她倒是非常自强, 但是真的手撕渣男这种事,她还真的没做过的对此业务不算熟。这事儿还得是专业的来。 贾芭比安排好了赵洪波母子又删了那段监控之后就不管后续了,这是给保安创收的机会,这对母子被收拾一回也就能安生几天,也不必报警, 就保安把他们抓个现行就足够让赵洪波母子二人害怕的了。 果不其然,赵洪波塞了二百块钱给保安, 算是勉强让这个事儿过去了,至于赵母,因着知道那地方阴森森的是变电室而不是什么恐怖的地方,竟然庆幸了一二,真的是可怜又可恨。 可怜的是,她这样的老太太连一个大楼的保安都是惧怕的,以为对方是警察,对对方说什么信什么,而可恨的地方就正是如此,她这边惧怕外人,那边却苛待儿媳妇,真的是让人不由摇头。 第53页 早上八点半的时候,赫敬蕾就在贾芭比的店里收拾好了去上班,而金秋也从贾芭比这里知道了赵洪波母子俩之后损了二百块钱这事儿。 “这就是小惩而已,等着吧,他们再作妖的,”贾芭比此刻忽然变得十分可靠了似的,“我倒是没什么过多的想法,但是你要记住了,对付无赖,就别做个君子。” 金秋对此,深以为然。 不过对付赵洪波母子也不是她多着急的事情,打官司离婚这种事本来就是耗时间的,正经八百的要签字协议离婚的时候赵洪波三番两次反悔反到原主人都没了,金秋可不给他这个机会——俩人分居要是过了两年,就是赵洪波再不乐意,那也会判离婚了,现在还没到时间呢,熬着吧! 这边,她、赫敬蕾、贾芭比三个人在贾芭比的店里就形成了一个小型的姐妹团,没事儿就去聚聚暂且不说,就说赵洪波,真的是一个能闹腾的,不断的起波澜。 这没过三天,他就找上了原主孙艷秋的爹妈。 而此刻,金秋正捡起来自己的射击,只不过这次不是木仓,而是反曲弓。 也不是她不想练木仓,而是现在真的不如上辈子那么方便,更别说她也没啥让人不起疑的藉口去练木仓,而且……木仓练习的地方也太贵了,且她所在的城市也不够大,真不存在打靶场。 既然不存在打靶场那就改成与射击相关的射箭也不是不行,只不过真的上手之后金秋才发现这实在是差距太大了,而她真格儿最大的好处就是真的在这方面有天分。 专注。 有感觉。 这两点是最难的。至于其他都不是大问题。 先拿着反曲弓练习练习,射了一袋子箭,找回了一点手感,金秋这才开始正经的对着靶子开始练习上了——现在的弓箭跟她上辈子那时候的还不大一样,那时候还是靠着力气拉弓呢,现在的弓弦可没有那时候的硬,所以她的力气就显得特别突兀。 倒也不是她的问题,从打了孩子,这些天来,她就一直努力锻鍊,尤其是练这一双臂力,就因为怕那赵洪波出什么么蛾子……谁知道,臂力并没有用上多少,就是那技巧,是真的有点用处,尤其是对准了不那么好的地方来两下,那是比什么都合适! 女人,跟人打起来并不在力气多大多小,而是在于心有没有狠。 金秋嗖嗖嗖射光了箭矢,心情就好了很多,这两天整治了赵洪波母子两回,她就觉得心里轻快了很多,再因为现在两个人已经开始打官司了,她也把欠款的证据提交了上去,这方才开始准备真正的开始新生活。 第一件事,先开个工作室。 这个世界少了她上辈子的兢兢业业,在ai的研究上也落后了许多,所以她要奋起直追,不仅是追前世的自己,而是要先追平其他国家的那些模块。 金秋真的觉得时间不够用,至于说与赵洪波离婚这事儿,根本就不是个事儿,完全不放在她的眼里。 然而,很快,她就发现,自己竟然被人指指点点了。 这是哪门子事儿啊! 金秋的工作室里就她一个,偶尔贾芭比来帮忙,所以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大楼里来回走怎么就被人指指点点了——因为工作室就一室一厅带个卫生间,是贾芭比买下来的,所以她租了便宜,也算是贾芭比的入股,故而贾芭比才会来帮个忙,但最多也就是帮一下杂事接打个电话,别的她专业也不对口,也帮不上忙,不过,她却知道为什么金秋会被指指点点。 “你好好看看这个帖子吧。”贾芭比把手里的平板递过去。 金秋结果平板电脑仔细一看,哟呵,竟然是原主孙艷秋的爹妈跟便宜弟弟们发的一波痛斥她不孝的帖子。 那字里行间写着的简直是滴泪泣血,字字句句,伤人又诛心。 自然,评论区里也是一群人在哪里跟着起闹,痛斥原主孙艷秋大学毕业了就不管父母,不是个好女人云云。 这帖子话里话外的说原主孙艷秋上大学期间,父母膝下空虚又意外有了小弟孙家宝,而孙艷秋为争夺家产跟家里又吵闹又打砸的,最后也还是没得到家产房产,一气之下离开了家再也没回去,之后结婚也是没回家,而这一晃,小弟孙家宝已经三岁了,父母年迈,带不动孩子,想要找她帮忙,结果发现她不但闹离婚还打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字里行间全是控诉,但却隐瞒了孙家父母在生了孙家宝之后就不给孙艷秋学费生活费并要她往家里再交钱的事情,更是隐瞒了赵洪波母子俩欺负原主还软饭硬吃这事儿。 这事儿真的说起来,那金秋还真不困了。 她别的本事没有,但是在网上找蛛丝马迹的本事却是不小的。 再加上她也有赵洪波母子软饭硬吃的证据,这玩意儿甩出来,要还是腻着心眼子骂她的,那就不是人,不是人的东西,在意他就太给脸了。 所以她完全不用什么水军也不用花钱,就自己直接冲进了帖子里把证据一甩,之后写了个小程序,每隔半个小时甩一次证据,如果帐号被封就自动註册帐号甩证据。 一时间,赵洪波整个人都傻了。 说起来还真是赵洪波联繫上了原主孙艷秋的父母,而孙艷秋的父母还算是有点文化的,她妈是小学老师,她爸是个警察,俩人赶上二胎的春风生了孙家宝,正是得意的时候结果女儿竟然不听话,顿时就想要整治女儿,可是孙爸是个小心的人,不敢随便去抓女儿回来伺候儿子,再加上女儿结婚了,在他看来那就是人家的人了,虽然恨得要命,但却无可奈何。 第54页 谁知道女婿找上门说了女儿的不好,这孙爸当然马上就精神了,准备收拾女儿,一打听,毁了女儿的名声让她回家伺候他们两口子照顾儿子最为划算,大不了他给她找个辅警的活儿,一个月两千多块钱也尽够了。 在孙家夫妻的眼里,女儿不用赚多少钱,若是离婚了回家那能管家里最好,能照顾好弟弟,能伺候好他们俩,那就是最好不过的,以后等弟弟长大了,她便可以爱干嘛干嘛了,不拖累弟弟就好。 故而,两个有点文化又有文化有限的人挖门盗洞的,找了个记者,与之合计一番,他们要实惠,记者要名气,就在海角论坛发了这帖子。 有意思的是,在金秋上辈子的时候,海角论坛这个时候已经没落了,但是在这个世界里,海角论坛却还发达得很。 因为没有替代品。 所以说,在金秋看来,这个世界里这个年份,真的是有太多的可能了,她脑子里想法那么多,真的是又急又高兴。 至于半小时一次的发那些证据,在海角论坛里,也足以把人吓一跳。 【这真的是当事人发的?】有人终于忍不住了,在下面发问。 【楼上啥意思?】马上有人反问。 【太规律了,一个大活人,很难这么精准又这么规律。所以,如果是当事人发的,那么当事人要么是个天才,要么是超级强迫症,如果她是个天才,就这么糟心的父母还有那个软饭硬吃的男人跟他妈……讲真,我觉得当事人真的是被忽悠瘸了终于想开了,如果是强迫症,那我就祝福这些王八蛋自求多福吧,当事人被坑惨了。】 这人回答了之后其他人才注意到金秋这个自动甩证据的程序竟然是精确到了秒的30分钟。 这是什么人能达到这样的精确,且精确了24小时了! 最有趣的是,海角论坛是一个挺“自私”的论坛,发小猫小狗会被人叫好,发自家孩子都会被嘲,所以,一开始孙家父母发的帖子叫屈除了几个圣母一样的人物在骂原主之外,大家都是骂这夫妻俩造孽,四十几岁了还生小的,给大的造成负担……之后金秋的自动发帖程序则让他们嘲讽金秋是祥林嫂,各种骂她,而当他们再发现这帖子是自动发出的还很精确之后,大家的脑洞就更大了,进而,金秋就被笼罩上了神秘光环。 【我就觉得这位姐姐是个大牛!】终于,一个平日里就爱在电脑软体问题里晃悠的id,给出了答案,【她一定是个大神,终于想到脱离家里的折磨之后成神了!】 第30章 .第二个世界(8)[倒v结束] · 第二个世界(8) 所谓“大神”当然不是真的神仙, 而是指的电脑高手,这时候要么叫大牛要么叫大神,业内叫大牛的多, 外面迷茫又沾边儿的叫大神的多。按照这位迷茫者的意思,金秋要是电脑高手那就是之前被家里人欺负狠了才开始反扑的有点疯魔——大家普遍认为, 有本事的人才有疯魔的可能;若非是高手而是她刻板的掐着点发出的跟帖, 那就是精神不大好,精神不好的人,跟她怎么苛责都没用, 她永远占据制高点,说狠了杀人放火那是没事儿的。 而且,在金秋甩出的证据里,原主真的就是一个哪里都被人洗脑利用的小可怜, 这样一个小可怜儿,还是个长得清秀的女孩,最重要的是,要么是大神要么是被欺压得得了精神病,被同情被怜惜简直就是放到四海皆准的道理, 甚至同情的人心里还有一种隐隐约约的优越感。 所以,原主孙艷秋的父母本以为他们能得到利益的时候, 谁知道,竟然啥都没捞着不说,还因为这个二胎的事儿,让周围的老邻居“刮目相看”了一番。 同样的,也让单位里的年轻人对他们都躲着走。 这也是要有大环境的。 毕竟, 在工业化早得多的北方,这种拼命要儿子的行为虽然大家能够理解但并不是很贊同的。 更别说还道德绑架大女儿来养小儿子这种事儿了, 这在大部分的人眼里,都是有病的行为,就说是俩孩子的名字,大女儿取的就土了吧唧的,小儿子这名字一听就是孙家的几把根儿呢,一时间,就算是两位的领导都感受到了这两位对家里孩子的偏心,虽然这事儿轮到他们自己身上可能也不会是多么的一碗水端平,但人嘛,总是比较喜欢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 彼时,还大都是因为大的身体问题才会要小的呢,虽然开放了二胎,但在北方,却并不是个普遍现象。 在金秋的记忆里,她原本的那个世界也是如此,还要再有十年,二胎才算是不被当成惊奇少见的东西,但又过十年,连一胎都少了——在祖国超北的地方,就是与“发达国家”接轨。 金秋对着电脑冷冷地一笑就暂时丢开了原主父母这条线,她也很清楚,真的要网络上的事儿影响到三次元那也还要再等个十来年呢,现在会影响到原主父母完全是因为她写的程序太给力了,闹到只要一打开电脑主页就会跳出来这个特殊的新闻来吸引眼球,但凡喜欢打开电脑的人,年轻人会扫到,老年人就会戴上眼镜一点点的看这个事儿,于是,虽然说事情本不可能闹得人尽皆知,可还是闹得很大。 更别说,这时候的人,都喜欢先打开首页看股票了。 所以说,虽然这个年份里网络不是那么发达,但也确实还是影响到了老中青三代人。也正因为影响到了老中青三代人,在一项非常大的舆情发酵的时候,金秋递交的离婚诉讼,被提前宣判了。 第55页 舆□□件是关于一位婆婆杀死儿媳的案件。 原本这就是一个很多人参与的讨论帖子,但是谁知道正契合了之前金秋与赵洪波的离婚案,只是金秋还活着,赵母虽然刻薄但没达到杀人那般恶毒,赵洪波也是软饭硬吃但也还没让人联想到母子合谋……但是,毕竟那个案子已经发生了,金秋又在网上疯狂的发帖子,不仅是在海角论坛,甚至还有企鹅的空间里,千度的贴吧里……每一个地方,她都没打算放过。这舆情一大,她的离婚就变得越发的容易,不仅是容易,甚至几乎是一面倒的向着她。 “哎哟这天杀的!”赵母在法院里听到判决的瞬间就拍起了大腿。 她哪里想得到,自己那优秀的儿子,就这样被一个破鞋甩了?! 不仅被甩了,还被甩得很彻底。 一个打了胎的破鞋,她怎么敢啊! “这天杀的破鞋!”赵母站起来走到金秋面前狠狠地往前沖,然而,金秋不可能给她撞到啊,她只是一躲,赵母就剎车不及,往旁边一歪,撞到另一个书记员,转头就跌坐在地,又拍起了大腿开始哭嚎。 “老天不公啊!一个打了胎的破鞋,还敢跟男人上公堂,这是什么世道呀!”赵母干打雷不下雨,嚎得震天响,“你们评评理,怎么会有这样恶毒的女人呀!她都嫁给我儿子了,那就生是我儿子的人,死也得是我儿子的鬼呀!她赚钱养家算什么,一个贱女人,养不了男人?谁家女人不是早上睁眼就伺候男人的?伺候男人吃喝再去上班赚钱怎么了?别的女人都可以,就她精贵?你们这群王八蛋啊,你们根本不是为民做主的官儿啊,你们都是帮凶!” 原本,这话若是不说出来,事情就是这么个事儿,一直以来千八百年的,也没有人意识到不对,还觉得养家餬口的是男人呢,可是一旦这话说出来了,脸变色的就不是一个两个这么简单了。 金秋更是得意,她两个闺蜜,赫敬蕾跟贾芭比都来给她压阵呢,俩人也按照金秋的嘱咐,拿了dv偷偷拍摄,结果这就真的给拍了进去。 一瞬间,本来还有这对爱情美好幻想的赫敬蕾瞬间就不好了。 她是知道这世界上有人不要脸,但是不知道这不要脸的度是没有下线的,更想像不到的是,自己还真能遇到一个。 “是不是觉得这世界的参差让人感嘆了?”贾芭比拍摄完了闹剧收拾好了dv,拉着赫敬蕾走出法院大门的时候,小声问。 赫敬蕾点了点头。 贾芭比也很无奈:“没办法,那种人就像是狗屎,沾上了就很难抖落掉……你别忘了长树市的那个案子,你说书香门第,明明什么都好的女孩子,怎么就被人害了?谁能想到找个对象结个婚就会被害?可能一百万个人里只有那么一个,但是摊上了,那就是百分之百。” 两个人的对话并没有压低音量,在法院的大门口,这样的对话,也不知道是讽刺还是感慨。 金秋从后面出来,跑到两个人中间,伸手把二人的脖子一搂,大笑:“行啦,反正我现在跟他们也没关系了,这种事儿,遇到了就要比对方更狠得下心下得了手。” “说得轻巧,你要是没打掉孩子,还真得被他们绑架咯!”赫敬蕾推了她一把。 “傻瓜!我的亲亲傻丫头,你记得,别说是孩子,就是亲爹妈也不能当人质来威胁我!”金秋说得声音贼大,“一旦你顾及到了孩子,那就是你默认了被威胁,孩子就是威胁你的人质——不仅是你,还有你的父母,也会被那孩子威胁到,从此之后,你就是血包,就是肥肉,你还得打落牙齿和血吞,不敢说不好,最好笑的是,你还得告诉孩子,它的爹跟爷爷奶奶都是好人,而他们却会不遗余力的在孩子面前诋毁你埋汰你给你泼粪……所以说真的要闹到要离婚了,越讲究越文明越书生气就越会被弄死,这把刀,还是讲究的那个人亲自递给自己的仇人的。” 金秋在这里大放厥词的时候,赵洪波母子正好走出来,听见了她说的一切。 赵洪波瞬间双眼通红。 赵母更是愤怒非常,恨不得这就冲过去跟金秋同归于尽。 可惜,金秋是个灵巧的人,她又拽着两个好闺蜜躲开了老太太的冲撞,转过头来,举起了目前还没有那么多功能的手机晃了晃:“赵洪波,你可别让我在法院门口报警。” “你……你!”赵洪波气得手抖。 他是打过砸过原主,也是软饭硬吃,但是在法院门口动手……他还真的没有那么大的胆子。 他要是有胆子,也不至于软饭硬吃。 金秋冷冷看着他:“怎么,我难道不对了?” “我从来没想到你竟然是这种人!”赵洪波又本能的开始给金秋戴大帽子了。 金秋勐然一拍脑门,这意思,这话术,这不就是后来的所谓pua嘛! 她反问:“我是哪种人?” “我以为你是一个好女人,谁知道啊,孙艷秋,你竟然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女人!”赵洪波临了也本能的是给金秋添堵。 “我是一个好女人,我也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女人,赵洪波,你知道什么叫好女人?好女人就是好好的过自己的人生的女人,自私自利的女人也不值得你这样惊讶,毕竟你是个软饭硬吃的自私自利且损人利己的男人。”金秋的嘴皮子原本是没这么利索的,但她有贾芭比啊,贾芭比的特训是真有效。 第56页 “从今以后,我跟你是没有关系了,赵洪波,我希望你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还钱的事儿你直接打到我银行帐户上就行。”金秋拍了拍腰包,也不给赵家母子机会,跟俩闺蜜直接打车走了。 她飞快搞定这母子俩之后就开始投入到自己的工作室研究里去与人工智慧亲昵去了,哪里有爪哇时间管这脑子不好的母子二人? 现在,正好是科技腾飞的关键节点,她才不会被这些人拖累自己的脚步呢! 就在金秋正觉得日子开始好起来的时候,一通电话,打到了她的手机里。 第31章 .第二个世界(9) · 第二个世界(9) 打电话的人不是别人, 正是原主孙艷秋的姑姑孙巧月。 孙巧月是个很疼爱孙艷秋的人,但是,自从四年前孙艷秋说不给父母养弟弟孙家宝之后, 孙巧月就彻底断绝了与孙艷秋的关系一般,再也不疼爱孙艷秋了, 不疼爱, 自然也就不联繫,不闻讯,也不在乎, 就当她不存在。 原主孙艷秋因为这个事儿也是心中很是难过了一段时间,但是落到金秋身上,根本就毫不在乎。 她别说对这个姑姑没有过多期待,就是说对原主的父母, 原主都放弃期待了,她也搞不懂为什么原主还要对一个姑姑有那么高的期待。 所以接到孙巧月的电话的时候,金秋一听这孙巧月开口就是骂人,她忙把电话挂了,免得被孙巧月影响到自己的好心情。 谁知道这电话被挂了不到一分钟又打了过, 金秋接通了电话,就听到电话那头孙巧月疯狂输出:“孙艷秋你个小白眼儿狼!你妈都多大岁数了, 你弟你到底管不管?!” 金秋冷冷地把听筒拿开,对着手机阴沉地说:“不管。” “兔崽子你胆儿肥了啊!”孙巧月这话冲出口,就金秋没开免提也听得清楚,真的让人觉得她已经疯魔了,“你赶紧滚回管你弟弟, 你爸妈那么大年纪了,你都不知道心疼他们的, 你个白眼狼,我对你那么好怎么的都餵狗了?!” 金秋等她终于停下喘口气了,对着免提,说:“他们生的娃他们自己养,我又不是圣人,我自己的娃,就因为我不喜欢娃的爹我都能把它堕了,别人的娃凭啥你觉得我能养?我二十岁了他们还生娃,啥意思?就是想要我给养呗?不然的话他们要了就他们养啊,让我养算怎么回事儿?对了,要不怕的话送给我养也行,不过我是不会对这个孩子好的,毕竟我自己都能堕自己的娃,别人的娃,就算别人是我爹妈那也是别人,所以……” “你在说什么傻话!”孙巧月又要开骂。 “我说,我要是给他们带孩子,那孩子要是死了可别怪我。”虽然肯定不会真的下手,但是这话拿威胁人却十分好用,孙巧月那边还真的信了,金秋几乎可以从免提背景音里听到原主父母的尖叫怒骂。 “所以,你们就老实儿的吧!”金秋又说,“我是不会管那个孩子的,请他们俩也多活几年,他俩要完犊子了,孩子我也不会好好照顾的,指不定就给人拐卖了呢!”金秋继续扎刀,“就这样了,以后也不用联繫了,我是个心狠手辣的白眼狼,以后他们俩要是老了,我会按照国家规定地方标准给他们养老钱的,就这样吧。”说完,她就拉黑了孙巧月。 金秋很清楚,再有十年,就会有离婚冷静期出台了,而在冷静期出台之前,其实也是第一次离婚不给离,先调解,调解几次才给离,说起也是要拖延上月八的才能离婚,要是起诉离婚就拖得更久了。 她这次算是正好赶上了,再加上她做了那个小工具,定点儿发送消息,还定时把耸人听闻的不能离婚的案子贴得到处都是,这才算是闹成舆情,离得飞快。 但是,这不代表她这样对自己父母兄弟就会被人“谅解”。 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缺圣他人之母的圣人。 而金秋作为一个即将在人工智慧领域开创先河的活了两辈子正在活第三辈子的女人,她太清楚全世界对女人的要求标准了,她只是把上辈子自己的研究成果拿出一点儿显示自己成功了,那原主的原生家庭里的这些破事儿就会被翻出,甚至说她离婚的事儿也会被当成茶余饭后的话题以证明她是一个恶毒的坏女人……所以,她根本就不想让后的事儿影响到她,在事前,就立一个恶毒的坏女人设定也没啥不好。 所以,金秋在孙巧月打第一次电话之后就拿出了照相机,直接把第二次电话给录了下。 照相机的收音效果还行,反正听得清楚内容,把内容导出之后,她又给做成了视频,加了一点说明,保存好,直接就放到了地瓜网站上。 地瓜,一个视频网站,在金秋那个世界里这个网站叫土豆,不过这个世界里,这个在八年后会被人合併的网站叫地瓜。 地瓜网的用户在这个时候算是很多的,上面的视频也是五花八门,还有人传电影电视剧,可以说是除了清晰度,别的都很好。 而金秋,把自己打电话的视频往上面一挂,再配上自己的解说字幕,这操作,真的算此时比较新奇的,一瞬间,这视频就被顶上了首页。 当然,视频下面骂她的人是真不少。 可是,支持她的也不少。 第57页 两拨人在视频下面开启了对骂模式。 然而,这些对于金秋说啥都不是。她这边放上了视频,那边就把自己最基础的人工智慧运行了。当然,她不可能直接把人工智慧上线,直接上线的话,后续的争端就太多了,她现在只是在自己的电脑上运行——虽然此时的电脑内存不过4个g,显卡也只有2个g,硬碟虽然有1t但价格一千好几……可以说,就现在这个cpu都带不动后的手机,所以,她才会拖了这么久才运行这款人工智慧。 这款人工智慧已经是非常非常精简的了,但金秋配的最好的电脑也还是不能运行,她只好换了算法,让数据叠加之后再叠加,这才总算是调试好了。 调试好了,她就坐等后续发展了,期间再卖两个小软体换钱维持生活,金秋的日子真的是好得不能更好。 直到她发了视频三个月后,一通记者电话打了过。 记者在电话里没说什么,只说是要採访,金秋也就顺势地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装了一录影设备,就等着记者带她那一家子造访了——当然不说原主父母跟弟弟是多么极品,尤其是那个弟弟,她都没见过人,说他有啥大错也大可不必,但是,一个陌生人也不该啊让别人养这也是正常人的思维,她寻思着,如果这个世界跟自己原的世界接轨,那在十一年后,真的会判一个二十岁的姐姐抚养她两岁的弟弟,而她父母才四十多岁。 如果可以,在这个时间点,就掐断这种苗头。 在金秋的脑子里,她独美是独美的事儿,在没有本事之前,不许旁人困住自己就足够了,但是在有本事了之后,这困住自己的事儿它就不是个人事儿! 金秋放下电话,等着记者带人上门。 她听得出记者就是本地人,虽然跟原主老家是一个省的,但是口音千差万别,本地的记者,她估计,原主父母早就到了。 果然,放下电话不到一小时,金秋租的工作室的门就被敲响了,她透着猫眼一看,正是原主父母。 打头的,是一个手里拿着话筒的中年男人,是本地电视台的记者王大海,专门做调解节目的,旁边跟着一个扛摄像机的年轻男人。 金秋一打开门,原主妈孙母就沖了进,她怀里抱着孙家宝,一脸的怒气:“你行啊你,你自己在外面出息了就不管我们了是不是?”孙父则是不言不语,把一个“沉稳的父亲”演绎得淋漓尽致。 金秋就这样看着孙母撒泼。 孙母果然非常的典型,她抱着孙家宝闯进金秋的办公室里之后就把孩子丢到办公桌上随手拿了桌面上的小摆设就丢给孩子玩儿,转头,还是对准了金秋开始输出:“你大学一毕业就不回家了,我能不担心你吗?” 说着,孙母又开始抽泣:“我拼死拼活供出你个大学生,你一声不响的就结婚又离婚,我一个当妈的,让你回家怎么就这么难?你还那么说你姑姑,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没良心啊!”说着,开始嚎啕了起,“你一连四五年不回家,你是不要我跟你爸两个老骨头了是不是啊!我们俩老了老了,落得个什么啊,你怎么就这么狠心!” 孙母唱念做打俱佳,说得非常动情,但金秋不为所动。 她冷冷静静地倒了杯水拿在手里,一双眼睛更是波澜不兴,反而转过看向记者,问:“请问,今天採访的内容是关于什么的?” 记者王大海本就安排摄像怼脸拍这对母女交锋,真的是满心欢喜,觉得这收视率是稳了,谁知道,人女儿竟然转过头问他问题了。 金秋看着王大海,并没有再说别的。 王大海只好把话筒对准自己的嘴,露出一副好心肠的模样,说:“是这样的,孙女士啊,您的父母,他们通过电视台联繫到了我,也就是我们《大海浪里个浪》节目组,说要跟您修復关系,毕竟你们都四五年没见了,亲生父母,哪儿能有这么大的仇呢……” 金秋听他继续说。 “而且,你看,你弟弟也是你亲生弟弟,你做女儿的,怎么能看着父母养弟弟,自己不伸手,这太不应该了!”王大海继续规劝,“你看看你弟弟,这孩子一出生到现在,你都没见过吧,你看,你们是亲姐弟……” 第32章 .第二个世界(10) · 第二个世界(10) “亲姐弟, 但是我父母还在,我也没有法律上照顾他的义务。”金秋打断了王大海的动情演说,“记者同志, 我这样跟你说,我从小他们就念叨要儿子, 结果在我二十几岁的时候还真的要了儿子, 我不知道记者同志你认为女人生育年龄该是多大,但是网络上沸沸扬扬的,都说女人过了28就是高龄产妇了, 虽然我不认同,但是医院也劝说三十好几了不要生了……那么,你认为在我妈还没绝经不能拿掉节育环的前提下,这孩子是真的意外到来的吗?” “重男轻女, 不要不好意思,摆出来说,虽然难听,但却是事实。”金秋把这真相给捅了出来,“我跟您这位男性大记者同志的认知是不一样的, 您是男人,您当然觉得孩子天生是您的姓氏是传统, 应该的,对不对?所以,您考虑过女人的境况吗?您觉得您在外面风光赚钱,女人当然要退让,而且自古以来女人怀孕生子都是应该的, 这人人都这样,是个女人都会生孩子, 不该提出要求,也不该提出这个话题,因为这话题就是好说不好听,对不对?” 第58页 “孙女士,您这就胡搅蛮缠了啊!”王大海祭出法宝,先给对方扣上胡搅蛮缠的帽子。 金秋倒是不怕:“那你算什么呢?记者先生,你觉得我是胡搅蛮缠,那我还觉得你是占便宜没够呢——这孩子可不是我的亲弟弟,我跟他不是亲姐弟,我跟他是差一点的杀母仇人啊,在生我的时候,我妈二十五岁,正直青春年华,算是身强体壮,生孩子也轻松,连侧切都没有,我也才四斤八两,长得跟卷了根金罗王的手抓饼的大小也差不多,说真的,记者先生,也就是你不能生孩子,你要是能生孩子,估计你用后门都能生下来——这小子呢?八斤六两啊,人还硬不剖腹,这也就是我妈命大,能生下来算她上辈子积德了,既然她上辈子积德了,就别拖着我养这个半拉仇人,我脾气不好得很呢!” 她这话真的是说得又直白又狠毒又不要脸皮,完全不觉得自己作为女人是不好说这样的话的,而在场的所有人里,除了啥都不懂的孙家宝之外,他们的脑子里的认知就是女人就是不能这么说话的,所以顿时,空气就凝滞了。 金秋继续笑哈哈地说:“事儿就是这么个事儿,问题就是这么个问题,我对我父母是会按照法律规定养老的,但是这个孩子,我看见就烦,他跟我也没什么关系,当年她拼死也要生儿子,现在就得拼死也能养儿子,跟我又有什么关系?要是当哥哥姐姐的就要给父母养自己毫无感情甚至厌恶的弟弟妹妹的话,那这世界也是乱套了——记者先生,您这么劝我,那么我也劝劝您,既然您如此同情他,如此的疼爱小孩子,那么您养吧,我给您最低抚养费的三分之一,您看怎么样?” “你怎么能跟我提这种要求呢?这孩子又不是我的!”王大海气就不打一处来,他做调解节目这么多年了,就从来没见过这种完全不按照套路来的人,还是个女人,这就让人更是不能容忍了,“你当女儿的,替自己妈养弟弟这不是天经地义吗?” “那可不对!”金秋马上反驳,“这世界上就没有啥天经地义的事儿,孩子是我让他们生的?还是给我生的?我自己不会生啊?要是天经地义的话,那孩子还是给国家生的呢,国家管不?” 就金秋这个架势,几句话说得所有人都呆住了,包括孙父孙母。 不过这也让孙父整个人处于一种崩溃之中,他顿时觉得自己做父亲的尊严被冒犯了,所以转头看向孙母,示意孙母过去抓着金秋怒骂。 金秋却没有让孙母自己一个人战斗,她马上对上孙父:“这么说吧,让四十多岁的老妻生孩子还非要顺产不打麻药,您才是真正的这个屋子里最有本事的人渣啊,不过我能怎么办,我也是您那么一哆嗦就得到的孩子,所以我还是那句话,您愿意呢,我就给您一个月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扶养费,您若是不愿意呢,我就……” “你就怎么样?”孙父抬起脚走到金秋面前抬手就要打。可金秋哪儿能让他打到?她转身就躲了过去,回头继续冷笑:“我就选择让您也永远也找不到我呗——有您这样的亲爹才是最大的可怕,我救不了我妈,让她被您给祸害了,我还不能自救啊? “瞧瞧您,多厉害啊,我结婚时候可是给您打过电话的,但是您也没来啊对吧?不然事情能到这么个地步,关系能这么僵?所以啊,您就别这里胡搅蛮缠了,还带个脑残记者过来企图道德绑架我——” 金秋说着,看向王大海:“我劝您这位大记者,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我也劝劝摄像大哥——如果有人未经他人苦就劝他人善,那你可千万躲他远点儿,指不定哪天他就劝你善良点,圣母不容易,但是圣他人之母却是轻松愉快还能满足他的奇妙道德感,就算是害死了人,他也是天下间最最善良的好人呢。” 可以说,凭藉一己之力,一张嘴,金秋算是真的开大了。 不仅是开大了,她不怕这帮人跟她动手的原因也是很简单——一则,有摄像机在,二则,她的武力值,还真不是这屋子里的人能比的了,就那轻巧避开孙父的动作也足以震撼王大海了。 王大海也不是一个啥也不懂的人,他就是因为懂,才看得出来,金秋凸起来的肱二头肌不是白给的,跟他那肥嘟嘟的肚子上的油比起来,大概……是真的不行。 真男人,从不说不行。 但是说不行的男人,也是男人啊! 王大海连忙去拉旁边看起来非常愤怒的孙父——孙父是不信自己女儿能跟自己动手的,他有着十足的自信。打骂自家孩子,自家孩子不可还口不可还手,这是几千年来的规矩,尤其是女孩,连瞪眼都不被允许,所以金秋的这种反抗在孙父眼里近乎于是应该死去,这是大逆不道,是该死的! 他顿时怒不可遏,恨不得马上就杀了金秋。 可惜,就在孙父操起桌上的裁纸刀沖向金秋的时候,金秋又是一个闪避,躲开了他,直接就让他沖向窗台—— 噔噔噔噔! 一连串踉跄,孙父抢了好几步,头就装在了玻璃窗户上,手里的裁纸刀也杵在了窗户玻璃上,滋啦一声,刀刃割破了他的手,听他大声尖叫了一声,手上的血就哗啦地流了下来,真的是血淋淋的。 第59页 金秋翻了个白眼,拿起电话打了120。 不得不说,这可真的是寸劲儿,那裁纸刀本来就锋利,也不知道割伤了哪儿了,反正挺吓人的,所以金秋挂了120的电话之后也拨打了妖妖灵。 十分钟后,倒是妖妖灵先来了。 因为孙父拿刀捅人这事儿挺可怕的,王大海也怕担责任,就拦着孙母要撕扯金秋的行为,这也让警察进门有了工作的余地。 警察一进来就看见血了煳啦的孙父以及情绪激动的孙母,还有记者跟摄像,以及那个坐在一边被其他人一起骂的金秋。 这回金秋就任他们骂了,她坐在椅子上等着,直到警察进来,她这才开口:“是他要拿刀杀我,我一躲,他才收不住脚,把自己的手割了,所以报警的也是我,你们骂我的这些话要摸着良心问问自己的八辈祖宗!” “我八辈祖宗不是你八辈祖宗!?”孙母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就算你是我妈,他是我爸,但你们也没有杀我的权利,现在我是被害人!”金秋也提高了声音,“你要比嗓门大是不是?”她看向王大海,“你怎么说,记者先生?” 王大海一愣。 金秋微微一笑:“你这不是有摄像机吗?” 王大海尴尬地笑了下:“我……我后来没录……” “你是没录还是不想给警察同志们看?”金秋倒是半点面子也不给,“看看,摄像机现在还闪着灯呢,还录着呢,你要是不给警察同志们看,那事儿就不太好看了啊……不过……” 警察也警惕地看向王大海。 金秋继续说:“你给不给看无所谓了,因为我在我这件办公室里装了八个监控,全无死角。”她抬起手,在墙上指了指。 果然,八个监控,全无死角。 “还有走廊里,我也装了监控。”金秋又指了指门外,“电梯里也装了,不是监控,还有录音设备——你们说过的话我都给录下来了,所以如果警察同志有什么疑问,那我马上就调出来给各位看好了。” “你——”王大海登时就哑口无言了。 他们当然在电梯里口无遮拦的说了很多话。 不仅是在电梯里,在走廊里也是,说了那么多,无非是非要让金秋给他们养孩子,且王大海十分认同他们的观点之类云云。 这些话,平时说起来倒是好说,但是说给别人听的时候,那是真的难听极了。 毕竟,没有人想要二十好几岁了,正是人生开始的时候,忽然就必须负担一个没什么感情的婴儿,并为此耽误自己的人生。 自私也好,自利也罢,古时郭巨埋儿,现在郭巨该死。 第33章 .第二个世界(11) · 第二个世界(11) 很快, 120也到了,处理了孙父的伤口,果然, 这把裁纸刀割断了他的大拇指肌腱,得去医院做手术, 金秋也真的是管了, 直接把赵洪波母子欠她的欠条给了孙母,让她去问赵洪波母子要钱去,要到了就给孙父做医药费。 而所有的录像跟音频, 也复制给了警察,整整十多个g呢! 当然,金秋也知道,这孙父毕竟是原主亲爹——就算他不是亲爹, 想要杀人却伤了自己也不会被判多重的,更何况还是亲爹,基本上也就是批评教育,最多拘留几天,也不会有太多的事情——事实上也真的就是这个结果, 还是以家庭矛盾处理的,拘留了15天, 还是行政。 所以金秋马上联繫了律师。 要真的起飞,就要真的割裂。 很快,金秋就对原主父亲提起诉讼,他谋杀金秋未遂,还有视频证据, 结果却被认为是“家庭矛盾”只拘留了15天,这对于金秋来说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她提起诉讼的同事也告了当地的警局。 这回开庭倒是没怎么拖。 一个是因为金秋把一部分录像传到了地瓜网上,另一个原因则是她的人工智慧成果终于註册好了专利并成功的与国家部门搭上了线。 现在连爱破家的sere都没出生呢,金秋设计的这款人工智慧又是在上辈子临终前最高科技的延续——即使硬体不能满足,但算法也更复杂,用以弥补硬体不足的问题——所以,它的问世,诚然是真的令人惊讶。 与金秋接触的就是工信部的人。 他们先派来的就是技术人员,而金秋也只是给他测试了一下人工智慧的基础操作。 “你们可以与她对话,她的名字是玄鸟。”金秋指了指电脑旁边的一个自己组装的有三块硬碟的主机,“你们可以叫她的名字唤醒她。” 技术人员果然与玄鸟开启了对话。 玄鸟是个说话好听的小女孩,说到高兴的时候,还会学鸟叫——金秋特地选择了一些好听的鸟叫声来给她合成声音,包括现在说话的声音也是用电脑合成出来的声音,因为真人声音太容易自让人出戏了,这点本身就对人工智慧不大好,要是有的人痴迷声音的话,就更容易产生道德问题了,所以金秋事先就杜绝了这个可能。 “玄鸟,你都会些什么?”技术人员通过了最基本的测试之后,开始了自己的问题。 【这取决于你教我些什么,先生,你已经问了我好几个问题了,今天是你来教我上课而不是我妈妈吗?】玄鸟提出了第一个问题,不是固定的让人觉得很容易设定出来的那种回答,而是她自己产生的提问——一个机器,产生的提问。 第60页 “你妈妈?”技术人员也是有意要再测测这个人工智慧到底是真的只能还是假的。 【是啊,她就在你旁边啊,我也是有眼睛的,我看得到呀!】玄鸟挪动了一下主机上的摄像头,【唉!我的眼睛动得不是很灵活!妈妈说以后会好的!】 何止是以后会好的! 技术人员又跟玄鸟对话了一段时间,确定这玩意说话肯定是没法事先设置好,不由得也是一哆嗦,谁还不是一个被科幻恐怖片吓唬到的深信机器人会起义的普通人呢!但是……就算如此,也还是好带感啊! 技术员回去之后没有两天,就有业界大牛,也是工信部的领导,一行十几个人秘密拜访了金秋,也秘密地跟玄鸟进行了友好的沟通。 可以说,金秋的这个玄鸟,在这个时代,绝对是超级领先的技术,也绝对是划时代意义的新兴事物。 “未来肯定是要走人工智慧的,当然,人工智慧不能完全替代人工,但却可以替代部分人工——在人类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可逆转的老龄化社会到来之前,人工智慧得到长足发展就是解决这个难题的最好解法。” 金秋上辈子死的时候,人工智慧已经可以完美地照顾孤寡老人了,甚至可以披上毛皮、套上硅胶来带孩子,把妇女从育儿中解放出来,又让孩子不至于与其他人更亲近,通过人工智慧与亲子抚育真的可以说是提供给了华夏女性能够再一次走出家门的有力帮助。 也正因为由于人工智慧辅助人类的这个模式实在是运行得太好,在上辈子,华夏已经可以达到由女性选择是跟男人结婚共同生育还是自己选择自主生育这两个模式了,最重要的是,金秋设计的人工智慧里最基本的有两个模块,一个模块是照顾老人的,一个模块是育儿的,照顾老人的模块里对情感的模拟就将同情心调高,而育儿模块里则是将对幼小的孩子产生的爱心调高,而且直到最后,她也没有给人工智慧写出自由这个代码。 所以她所说的一切,也都是她所测试过的一切。 至于更远的未来,一千年后如何,一万年后如何……这些,对她来说就无所谓了。 她都变成了其他人了,要是真的说她有什么感悟,那就是……人类是否能保持永恆,其实对于地球来说也没那么重要。只要在她活着的时候为人类,为人类的真正的解放付出过了,那就万事不是事儿。 因而,金秋这样的“有前瞻性”的解说更让领导们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大家想的都是一样的,想要更发达,想要更进步,想要更解放生产力,想要人能活得更好更快乐更轻松更自由,想要人的道德更高社会更好……没有人想要后退,唿吁后退的,那都是坏。 所以,在面对金秋这样一个有本事的青年人,再对比一下围剿她的人,再看看她家里的破事儿……很快的,金秋的案子就直接被宣判了。 华夏第一个断绝亲子关系的案件诞生,相关法案也推行了出来,从此之后,“孙艷秋”的名字就在网络上与当地派出所消失了—— 直到十年后,真正的人工智慧玄鸟由华夏推出,其设计者就是金秋——原主孙艷秋的名字也带着玄鸟,飞向世界。 不管是赵洪波还是孙家宝,没有人能让金秋困于方圆三寸,困于爱情困于亲情困于不得不遵守的社会准则,金秋的玄鸟也终于上线,在网际网路里来回穿梭。 至于金钱,这对于此时的金秋来说,也就只是个数字罢了,国家对于她的宽容,几乎可以说是比对国宝还有过之,故而,在她的带头下,育儿智慧机器人、养老智慧机器人……甚至包括危险工作也有相关智慧机器人来进行,这几乎可以说是让所有人都震惊了,一时间,华夏风头无两。 而金秋,也在继续往后言研究。她可不觉得这是她的顶点。 这辈子,她解决了那些问题之后,过得很好,只要再给她点时间,她能研究出更好的人工智慧……她伸出手去,在自己的遗嘱上籤上了字——研究未完绝,只望得延伸,千金不足惜,留待后来人。 终于……能休息了啊…… “怎么办!”一声哭泣,打断了金秋的感嘆,她想要睁开眼睛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忽然想起来……自己……不是死了吗? 就在这时,就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嘆息道:“阿秀,是我不好……” 被叫阿秀的女人则说:“你别这么说,这些年来,我身子骨不好,都靠着你来养家……是我对不住你……” “唉!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这日子……”男人大概是拍大腿,听得砰砰的,打得特别实诚。 金秋深唿吸一下,眼睛睁开一条缝。 嗯,这回可是真崩溃,她回到了古代。 她连忙闭上眼睛,想看看自己到底有没有原主的记忆。 很快,她就得到了一点原主的记忆,这回……原主竟然是重生的,但却又让她变成了原主,这可真的是……太有问题了! 为什么她会变成原主?要说之前孙艷秋是真的扛不住压力了,那这回呢?原主也不是一个多软弱的人啊! 第61页 原主是出生在边境小村的一个女孩,名叫贺兰秋,因为她命中缺火,所以才取了这名字。小贺兰秋并不知道的是,她亲爹是胡人,发音类似贺兰才改姓贺兰,实际上并非真的姓贺兰,而她太爷爷天生神力,她亲爷爷也是天生神力,但两个天生神力的男人,非要选被掳走的江南少女做老婆,所以,她们全家最后才从胡人的地盘跑到了汉人的地盘,在这个边陲小城附近的小村子里住下,也算是住了三代人了。 而她这一代人,没有男孩,她是唯一的孩子,也是唯一一个返祖到天生神力比亲太爷爷还神力的孩子。 本来嘛,这是好事儿,奈何在一次胡人进村掠夺的时候,原主力气过大,真的凭着一己之力,就跟力气差不多有自己三分之二的亲爹抗住了一波胡人,之后正遇到带兵的小将军。 小将军见原主牛逼大发了,三番五次的示好,最终在原主终于倾心于他之后,带着原主上了战场——不是打胡人,而是打皇帝,小将军他,反了。 本来嘛,这是好事儿,原主也觉得自己就要当皇后了。 谁知道,造反不是那么容易,所以最初起兵之后,原主也带了一拨人,还收服了不少胡人,帮自己的情郎打了半壁江山,之后又被情郎安排种田给供给军队……然而,最后,情郎做了皇帝,她也做了后妃——没坐上皇后的宝座,但却信了情郎的毒誓,结果,在后宫里,她是最能打的,是最刚强的,是最能帮情郎的……所以,最不得情郎的信任。 多年情感,一夕崩盘。 原主贺兰秋绝望地想要离开却变得越来越难,她一怒之下提刀与情郎同归于尽,之后,重生到了还没遇到情郎的时候。 而这个时候,金秋来了,成了贺兰秋。 第34章 .第三个世界(1) · 第三个世界(1) 说起来, 金秋心里还是挺遗憾的,她的人工智慧研究基本算是差不多了,如果还是21世纪的话, 她完全可以让自己的玄鸟更精进一些,甚至可以加快科技进程——当然, 如果是20世纪也不错, 如果是未来那就更不错了! 谁知道,一朝回到解放前。 这是个没有什么记载的年代,保守估计, 还是个平行世界,跟上个世界差不多。 原主所在的汉人边城叫甘露城,据说曾经有高僧从京城出发到身毒取经,回来时候路过甘露城, 见甘露城干旱风沙,便坐地打坐求雨,七天七夜不言不语不吃不喝,终于感动上苍,天降甘霖, 故而该城得了名字叫甘露城。 甘露城地处边陲,平时还好, 但一到秋天,西北的胡人就要策马南下打草谷。原本,贺兰秋的曾祖父也是个胡人,但据说他与胡人还有些差别,身高九尺还多, 凸眉深目,肩宽背阔, 乍一瞧竟然是没有人样一般,且力大无穷,可与熊虎徒手搏杀,在胡人之中本来是颇有地位的,谁知道他有女奴十人,一个都生不出孩子来,最后是抢了胡人王的新女奴才生出她祖父,这个祖父也总算是看起来有点人样了,力气也比平常人大得多,但因为其生母身份太低,他力气又不如自己爹的力气大,小时候也是被人排挤,所以,贺兰秋的曾祖父就带着她祖父跟曾祖母来到了甘露城旁边的这个保家村讨生活。 保家村里的人也不是同一个姓的,最开始就因为它是靠着胡人边境最近的村子,故而叫保家村,而贺兰家的曾祖父一开始也不敢进村,就在村子边缘的山里住着打猎生活。 这样一住就住了三代男人,三代男人因为都有着其曾祖父那“绝非人类”的基因,故而力气大得很,也就一直是打猎为生,后来几次胡人下来打草谷,也是他们把人赶出去的,所以这算是三代才融入了这个村子。 而且基因这玩意儿,一代一代的,就稀薄了,到原主的爹的力气跟个头儿,就不如先祖多矣。 而原主的力气却类似曾祖,也应了很多人传闻的,女儿像爹,只不过也怕村子里的人排挤她,所以小时候倒是从来没有把她带出去过,直到四五岁了才带出去,那时候,原主也就能控制好自己的力气了。 至于说原主将来的那个情郎,原主虽然是恨得慌,恨到最后跟他同归于尽了,但并没有金秋这个局外人看得清楚。 因为金秋看得出来,从一开始,情郎就是奔着原主的本事来的。 或者说,原主展现了本事,情郎就看出了本事的厉害,于是原本没有的恶意也生成了恶意。 金秋现如今是穿成了原主十岁的时候,这一年,便是原主与情郎遇见的那年。 这一年,秋冬实属难熬,胡人打草谷更加频繁,本来不常来保家村的胡人也终于忍不住,绕过了保家村后面的这座据说有勐虎的山,闯进了保家村。 而原主的父母这样的对话,便是因为白日里,原主父亲上山打猎的时候,发现了胡人的踪迹。 金秋想起来,虽然原主父亲去找了村长,但村长并没当真,还是照常生活,谁知道第二日夜色降临的时候,胡人真的来打草谷了。而村子里的人由于是原主家的三代男人一直保护他们,此时就因为没有被保护好,便活生生打死了原主的母亲,这也是原主为什么发达之后半点不顾念自己原本村子的人是原因——当然,这也是情郎觉得原主薄情寡义的理由之一。 第62页 不得不说,这帮子人,都是只顾自己。 不管是村民,还是情郎,他们在乎的就是他们自己罢了,而伸手帮他们的人那是理所应当,一旦有一丁点儿的不如他们的意愿,那就是对不起他们……甚至那位什么便宜都占尽了的情郎连原主“对不起”的都不是他,他也要找出原主的差错来。 说白了,他不过就是害怕罢了。 虽然没有看清楚情郎的前半段,但是后半段情郎的卑劣,原着是真的看清了。所以她才会提刀跟他同归于尽。 然而,她也用自己的命祭奠了自己的爱情——大概不肯回来重生,也是真的觉得自己当年太蠢,更不愿意与情郎虚以为蛇,所以才让金秋上辈子再次没死个彻底,这辈子又变成了她贺兰秋。 想到后天晚上胡人就要南下到达保家村打草谷,之后原主母亲就要被杀,金秋一个激灵就坐了起来。 “阿秋,你怎么了?”贺兰秋的母亲李氏是从南边逃荒过来的,因为太过娇弱,人也漂亮得很,她差点儿被村子里的汉子们给祸害了,也就是贺兰秋的爹一巴掌挥开了其他人,弯腰就把她扛在肩头上了山——但是到了山里,他倒是没想要占便宜,还打算等开春送她回老家,结果她自己看上了原主爹,便留了下来,也不提回老家的事儿了。 也因为李氏容貌美丽,原主爹这个糙汉子是真的把她当成瓷娃娃一般照顾,故而,才有了之前的对话。 但再怎么瓷娃娃,做了娘的人,还是对自己孩子充满了母爱。 金秋忙道:“阿娘,今天就进山吧!” 李氏一愣。 金秋看向原主爹贺兰鹏:“阿爹,山里不是有阿祖原来住的山洞吗?咱们先去避一避!” “但是……”贺兰鹏犹豫,“村子里的人呢?” “明天早上跟村长说,咱们先把阿娘送过去,反正谁也不能让阿娘跟胡人打的,对不对?等胡人来了,咱俩去赶!”并非想要帮这村子里的恶人,而是妇女孩子先被他们丢下又被胡人掠夺杀害,这才是最惨的,至于那些恶人,倒是留着没什么意思。 他们若是能跟着她父女迎战胡人那是最好,不能的话,她也不会救。 也不怪这夫妻二人愿意听女儿的,自打女儿懂事一来,贺兰鹏就是肌肉入脑,除了疼爱妻女就是打猎,说话做事直来直去,而李氏也是很少出门与人说话聊天讲究人,再加上她嫁的是半个胡人,之前又叫村子里的男人们起过争执,于是大家对她也没什么好心,就算原本还是个社交正常的人,十来年不与外人交流心眼儿,这防范坏心的那个心眼儿也早就不动了。 再加上他们夫妻也不学那些世人的规矩,听女儿的话并认为可行也不是什么过分的事情,女儿能给好提议反而是他们欢喜的事情。 因而,金秋这样一说,两个人也就十分高兴地同意了。 毕竟,家里也就只有女儿一个人能有点儿小伙伴一起玩耍,也唯有女儿才基本算是能跟村子里的人正常沟通,所以她这般说,夫妻俩便这般听。 “那行,就睡吧,明早再说。”贺兰鹏安抚了妻子,又站起来去门外,准备再削出几支箭出来。 翌日清早,贺兰鹏背起李氏,金秋背起家中的存粮跟一套被褥,一家三口,往深山而去。 走了一个时辰,他们方才来到原本曾祖父一直栖身的地方,这山洞他们家住到祖父十几岁的时候才离开,之后也一直没有废弃,主要是贺兰家的男人们上山打猎的时候,这山洞就变得十分有用了,临时歇脚也好,太晚了就住宿于此也罢,这山洞里弄得虽然不是十分舒适但也能住得了人。 也怕有野兽来偷袭,洞外也用石头树枝落叶做了伪装,所以才让李氏暂避于此。 把李氏送到山洞里,金秋又绕着洞外转了转,发现确实十分安全,洞口也有一块巨石,便是两个成年男子合力也难挪动,这洞顶倒是有几个小洞口,正好透气——也不知道这山洞是怎么被发现的,但原主曾祖,确实有本事。 她跟着贺兰鹏出来,便用巨石挡住了洞口,再抓些树枝落叶随意抛洒在巨石附近,虽然未必煳弄得过野兽,但煳弄人是足够了,而野兽也进不去。 父女俩又认真看了一番,觉得挺好的,这才往回走。 金秋手里拿了一把绑了短柄的胡刀,小腿上绑了一柄匕首,袖子跟裤腿都用绳子绑紧,在山里行动十分方便。 再看贺兰鹏,他背着弓箭,腰间挂着双刀,一只手捏着双刀,一只手拉着女儿,时时刻刻警惕着周围。 贺兰鹏清楚自己的力气与女儿的没差多少,女儿年纪还小,他父亲也说女儿容貌与她曾祖母十分肖似,端的是倾国倾城的模样,他也就下意识地会忽略女儿的天生神力……他一直以来都操心这个事儿,不然也不会想要带着妻女跑到南方去,只觉得免得给胡人抓了才好……结果,还是得面对胡人的铁蹄。 “阿爹!”金秋并不知道原主爹的想法,她现在担心的是保家村的事儿,“一会儿你莫要单独跟村长说,要在人多的时候说。” “阿秋,这事儿不是什么好事,若是说给很多人听了,他们怕起来,咋个办?”贺兰鹏不大赞同。 第63页 “那村长要是不说给他们,胡人来打他们个措手不及呢?更没办法了!”金秋嘆气,“便是他们不信,咱们都说给所有人了,能救一个是一个吧!村子里我那几个小姐妹,要是能躲起来,总是比被胡人抓走做女奴的好!” 虽然原主曾祖也有过不少女奴,金秋也不打算给他找什么藉口说他不是故意的,他就是想要个孩子之类……即便是他后来还给她们找好了出路,还给她们各自一笔钱,其中还有几个女人在甘露城做起了生意……但是,金秋很清楚,旁个女奴可是没有这样好的后续,她们大都是悽惨无比的——也就是她曾祖母是个好人,且能拿捏住曾祖父这个“不似人类”的胡人,才能有这样的后续罢了。 贺兰鹏倒是没什么过多的想法,他既不会说自己祖父的错处,却也知道女孩子们被抓走是肯定没啥好结果的了,女儿既然想要救自己的小姐妹,那肯定是能救一把就救的。 故而,父女俩脚下加紧了速度。 上山用了一个多时辰,下山连半个时辰都没用上。 金秋不由得想要赞嘆这个原主的身子骨儿是真牛逼啊! 她忽然有种错觉,大概原主的曾祖父……尤其是家里人都说他长得不像是人形……那可能是大脚怪?不然那么高又那么壮,还眉骨凸出骨骼巨大? 第35章 .第三个世界(2) · 第三个世界(2) 虽然有点儿异想天开, 但也未必不可能。 她心里嘲讽了自己一句,转而就跟着贺兰鹏来到了村子里。 现在近晚秋,庄户人家也都不用下田了, 毕竟这北边到了冬日里也没什么可做的活计,大部分的时间, 村子里的男人们都在猫冬, 女人们倒是一直以来从早到晚,便是猫冬也有着做不完的活计。 此时,几个老男人便凑在一起坐在村头晒着秋天里得来不易的太阳聊天。 男人们凑一起也照样是东家长西家短, 并没有那么多的高谈阔论,顶多是愁思一点自己是否能喝上酒吃上肉罢了。 村子已经几十年没有被胡人祸害过了,他们早就忘了当年胡人打草谷时候的威风与恐怖,虽然这群人心中照样是瞧不上贺兰一家子, 可却还是十分放心贺兰家的男人那鼓起来的胳膊上的硬邦邦的肉。 那玩意儿,就不是个人玩意儿! 村长王长树是亲眼见过贺兰鹏一拳打死一头野猪的,那还是十多年前的事儿呢,贺兰鹏尚且不算是个成丁,不过半大少年, 一头野猪下山来祸害庄家,那还只是十二三岁的贺兰鹏冲过去, 一拳头就把野猪给打死了,虽然也是寸劲儿打在了野猪脑袋上,但那脑壳都给打塌下去了……也是蛮得很啊! 蛮点儿好。 贺兰家的男人,蛮点儿好。 他越蛮,那村子就越安全。 村长双手揣在怀里, 砸吧砸吧嘴,道:“这天儿看着还不错啊……” “也没什么不错的了!”金秋远远走来, 一边走,一边说,打断了村长的话。 村长王长树一听登时就恼了,瞪了一双不大的眼睛,愤道:“你这丫头,说什么鬼话呢!” 金秋却道:“村长,您也是长久不见胡人南下了,彻底忘了胡人有多可怕了不是?” 王长树被这话气个倒仰,转头看向贺兰鹏,意思就是让他管管自己女儿——毕竟,金秋这话也是不好反驳,别说是村长,整个保家村,几乎都是觉得胡人南下也有贺兰家的人顶着,再不济,还能让别的人去出力,他们自己,却是大都不愿意去与胡人面对面的。 正因为如此,王长树又想要说若是胡人来了便有贺兰鹏顶着,又不好意思说,又想要说村子里有青壮年总能顶上一时,又不愿意把自家儿子归在青壮年里,便知怒视贺兰鹏,一副恨不得让他打死女儿的模样:“贺兰家的小子,你家的这个女儿,就这样跟我说话的吗?” 贺兰鹏刚要解释,金秋却又道:“村长,您也不必跟我阿爹说这么多,今年我们这边是个丰年,但是春夏的时候,北边草原据说风沙很大,又干旱少雨,往年我跟阿爹到甘露城里卖皮毛的时候也多见那些关外的胡人过来拿牛羊换粮食盐茶的,但今年他们换的就少很多,这就是他们的牛羊少了的缘故! “这几天天气骤然变冷,他们迟早要下来杀人抢劫,平常他们能得粮食茶盐,我们村子里又有我祖父跟阿爹在,村子也不算多大,他们得不偿失就罢了,今年他们那边遭灾,就是蚊子腿上的肉都不会放过,何况千八百斤的粮食?更别说他们还掠妇人孩子,真的饿极了,人也是吃得的!” 金秋的话,让旁边的其他老头子们就真的是吓得一个激灵。 “若是他们只是平常时节,跑来三五个人,我阿爹跟他们打交道多了,也就罢了,但今年不同,七八个人来,我阿爹一个人怎能抵挡这些人?村长,要是他们真的来的人多了,出了事儿,是不是责任给你背?” 金秋也不管村长是不是被气得说不出话来,那原主上辈子的悲剧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也是从这个村长开始的,说起来就是这村长又无能又不要脸,还心存侥倖,所以原主爹妈才在她这么大的时候就没了,也叫她不得不把所有的情感都放到了情郎身上—— 第64页 不得不说,原主上辈子的悲剧,真的就是所有的事情都凑一起了才达成的——如果不是金秋自己变成了原主,她都觉得这原主大概是得罪了哪路神仙,怎么就这么倒霉。 虽然这世界上倒霉的人很多,但是自己本事这般大却还倒霉成这样的,其实真的没多少。 因而,金秋对于造成原主第一个悲剧的村长老王是没有半点的好感,都是这个老瘪犊子占着人位不拉人屎,事后怪原主父亲护不住一个村子打不过十几个胡人,还带着一群瘪犊子把原主母亲给打死了——所以说,如果不是前世一二百年的社会主义接班人的精英教育,她是真的会出手打死这个村长的。 当然,就算是有社会主义接班人的精英教育垫底儿,金秋也还是想要弄死村长。 所以,她理所当然的把话给堵死了:“保家村里青壮不少,总不能只要有胡人作乱就指着我爹一个人,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我阿爹这边要是顶不住,怎么着,全村人都不活了不成?”她声音越说越大,盖过了想要说话的村长王长树。 虽说有理不在高声,但声高是真有人听啊。 “你……你……” “村长,您上了年纪,肯定跟胡人对上是不用您操心的,您放心吧,我阿爹有分寸!”金秋说完,转身就奔村子里跑去。 她一边跑一边喊:“胡人要来杀人啦,快出来啊,快出来啊,胡人打来了要抢粮抢人啦!” 她这一闹,王村长便是要拦着也来不及了,何况,他就是找人去拦,又有谁能拦得住?他们都知道,这贺兰家除了娶的媳妇儿之外,男的就已经够不是人的了,力气大跑得快,大腿一甩,就是家养的骡子也撵不上,那唯一的闺女也是一样,虽然小时候没见力气大多少,但是跑得那叫一个快,一熘烟儿就不见踪影。 “给我把她抓住!”村长气急败坏,他指着自己出来看热闹的儿子,让他去抓金秋,可惜,这事儿也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的。 “阿爹,秋丫头也没喊错,她说得也对!”王长树的儿子王有福可跟他爹不一样,他虽然平日里与贺兰鹏关系不怎么好,但是他也见过贺兰鹏制服胡人的勇士并要求他们远离保家村的,便是他平日里再讨厌贺兰鹏表现得如何如何看不上他是个杂种,可是对于强者的那种崇拜总是压不下去,不然,他也不至于讨厌贺兰鹏。 而对贺兰鹏的女儿就不一样了,女孩嘛,跑得快点儿也没啥,若是力气也大,那也不至于让他王有福心生妒忌,所以,他便在这时候站了出来。 但凡是个有丁点儿血性的男人,也不会愿意让胡人进村来烧杀抢掠,更不愿意把身家性命都靠在一个“杂种”身上。 当然,也是因为他们这代人是没见过胡人有多残忍。 村长王长树等几个老不死的瘪犊子是离开过保家村的,他能做村长,也是因为负责把村里的男丁送去服役,自然就见过胡人的残忍,所以,他是说什么都不信胡人会来的,便是真的会来,他也不信,不仅不信,也坚定的认为胡人真的来了,便把贺兰家的三口人推出去送死就好,反正,他是不会抵抗的,不抵抗,不跑,这就是村长脑子里坚定的想法。 可惜,他儿子与他作对。 虽然村长不是只有一个儿子,但他大儿子已经死在了徭役里,现如今的四个儿子,老二是闷头干活的,只因为大哥为了全家死了,他便一副对不起爹妈的样子,只知道闷头干活,熬得看起来竟不比亲爹年轻似的。 所以王家儿子里,数老三王有福最为年富力强,他又与老四老五年纪近,也说得来,对于贺兰家的那个“杂种”,三个兄弟的心情也差不多,又是妒忌又是崇拜,混杂得让人牙疼,现如今感觉自己能证明自己了,也不管亲爹如何跳脚,这三个儿子,竟然是一起跑回家去操起了家中大菜刀出来。 “贺兰家的秋丫头!”王有福站在高处喊了一声,“你说的可是真的?” 金秋指了指贺兰鹏:“你问我阿爹!” 贺兰鹏本来说话就不是那么灵巧,但这时候问到他了,他倒是会答:“昨天我在山里看见胡人留下的火堆,他们吃剩下的食物丢在地上,我也发现里面并无米面,连面饼子都没有,看起来也是熬不到冬天了,他们往年,从来没有这么靠近村子的时候。” “那也不能说他们就会来我们村!”王长树仍旧要凭着自己村长的身份压着众人。 “那要是他们来了,真出了事儿,村长,您有几个命赔给村子里的各家各户?!”金秋倒是不惧,她也想好了,以后不在这村子里住了,现在得罪便得罪了,反正……村长是必须要死的。 “你!你……你怎么敢……”村长也确实要气死了。 金秋心道,若是再这么骂几句,指不定把这六十几岁的老头给骂死了呢。 “阿爹,秋丫头也没说啥!”王有福确实是个带孝子,“村里的男丁都出来了!出来了出来了!”倒是王有福的弟弟王有财从家里拿出平日用来传消息的锣来给了王有福,这王有福拿着敲了起来。 一时间,各家各户早早就猫冬的汉子倒是真磨磨蹭蹭地走了出来。 第65页 有着原主的记忆,金秋也在这些汉子里,分辨出到底谁是对李氏动手的人。 每一个,她都不会忘记。 即便现如今他们没下手,但是有机会了,他们也会对旁人下手,甚至对自己老婆孩子下手……毕竟,她发觉这对李氏动手的男人里,只有一两个没说天天打老婆打孩子,其余的就真的是没事儿在家打老婆打孩子甚至还有打爹骂娘的! 果然啊,人真的是本性难移。 等着所有人都出来了,那王有福也没让金秋跟贺兰鹏说话,他倒是先把话说了。 “村里的老少爷们,胡人今年的年景不好,牛羊死了不少,所以指不定就会打劫到咱们村子,你们现在赶紧回去准备准备,该拿刀的拿刀,该拿棍的拿棍,一个都不许缩着,不然我先一刀让你见佛爷!” “王有福,你算个屁!我告诉你,胡人吓人呢,我是不去的,又不是没有人对付胡人,那不是还有贺兰家吗?”平日里打老婆打得最凶的男人,这时候说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36章 .第三个世界(3) · 第三个世界(3) 王有福也不惯这男的, 他上前一脚就把人踢倒在地,还狠狠踩着男人的胸口,威胁道:“你不去你就让胡人当两脚羊杀了吃啊, 关我屁事!”说完,他一脚踹开男人, 对其他人喊道:“你们要是不准备跟胡人拼, 那我可要把你们一个个的捆上送给胡人当两脚羊了!” 虽然保家村的人也快一百年没见过胡人的残忍了,但是他们也不是不出村的,也见过鲜血淋漓的人头就那么被胡人挑在刀尖上乱扔, 也见过胡人拖着妇人直接就地就办事儿,也见过小孩子被摔死在石头上……胡人并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们再怎样信奉低眉慈悲的菩萨,但涉及到了活命的事儿, 涉及到了口粮,他们便抛弃了菩萨,只是吃人的罗剎。 一时间,不少人都开始筛糠。 但金秋并不在意这些人,她其实也没把宝压在这村子里的男人身上。 便是王有福跟他那俩兄弟, 也不是什么好人——他们虽然没对李氏动手,却也没阻止旁人, 她也没兴趣分析这村子里的人都是什么心理状况,这村子里,也只有几个妇人跟几个孩子是无辜的,旁人,她才懒得管他们死活! 所以, 她也没闲着,便趁着王有福在让所有男人跟他一起护住村子的时候, 金秋也已经悄悄的去劝说各家各户的妇人了。倒是贺兰鹏,有点呆头呆脑的,也不知该不该跟王有福一起,只等金秋喊他,他才按照金秋的要求,帮忙把各家各户妇人能拿出来的粮食凑一起去,背着进了山。 “各位婶婶,你们也不用太担心,我们保家村也便罢了,其他的村子,这么多年来一旦遇到胡人来劫掠,哪家哪户的男人不出来?偏保家村里我阿爹力气大,若是来的胡人只两三个就还能挡着,但是多了的话,别说我爹不能够抵挡,就是换了哪家村子也没有让一个人抵挡胡人的道理。”金秋也知道这些妇人里还是有人私心很重,恨不得拿她全家命去换得平安的,但是她们不好意思说出来。 当然,也有好意思的。 不过金秋也正是藉助了原主的记忆,把她觉得“好意思”的都给略了过去——所谓的好意思,也就是好意思让旁人为了自家男人去死,而她自家的男人,便是活打死她也是无所谓的,反正那是她男人,她就要维护。 这种人,金秋十分不理解也不屑于去理解。 就是那些生养了儿子,儿子刚成丁,不愿意儿子去送死的女人,金秋都能理解一二,但是……她是真不懂,那几个男人是家里打老婆最恨的,而他们老婆却是全村包括他们亲妈在内,最为了他们考虑的,那家里就有一口粮食都恨不得从自己孩子嘴里夺下来送到男人嘴里啊,真的是让人根本就不想去理解——至少,金秋就一点儿都不想理解。 她也没去找这几个妇人。 毕竟,原主上辈子最后得到过的善意,也就不过十几个小姐妹儿跟五六个妇人,又有零星有两个男孩子,两个成丁的少年人,她便只要把这些人坏拢好就好,旁的人,她虽然都也都各家各户劝说了,但并不是非要她们跟她走。 原主爹背着的粮食,就是这六家人凑一起的粮食,一共算起来也有五六百斤分量,不过因为原主爹的力气够大,背起来也如履平地。 原主让她爹在前跑,自己则是把自己的小伙伴一共六家护在中间,后面跟着的就是其他人了。 “快走,先到山里躲起来,等胡人走了再回来!”她低低喊了一声,又往后走,到后面去跟那些人说了,之后便打算再回到中间继续护着小伙伴们走。 那两个十六岁的少年人便是已经成丁的了,因着他们虽然成丁但大家还当是孩子一般对待,便没跟村子里的男人一起,反而是由着他们来护送妇孺。 只是虽然他们俩负责护送妇孺在后面断后,但他们也知道自己实在不大中用,只手里握紧了镰刀,一脸的紧张,问金秋:“若是在山里遇到他们……我们俩就去引开他们,你让贺兰大叔带人先跑!?” 金秋看向说话的人,这小哥在原主上辈子最后也是跟着原主起事的,不过半路就死在了战场上,算得上是很勇勐的一个人了,只是虽然人勇勐,但本事不足,只拼死杀了一圈胡人,最后还是被一箭射中了胸口丢了性命。 第66页 而现如今,金秋却不想他死了。 她觉得,这般勇勐的人,便是本事不足也无所谓,十六七岁就死在战场上实在可怜,若是二十六七岁,能有十年积累,这小哥也未必会死,也未必不是一员勐将。 小哥名唤张大元,另一个是他堂弟张大钱,两个人年纪就差了三个月,倒是一家子养出来的好小伙子,上辈子的时候张大钱跟随原主起事,一直以来忠心不二,甚至最后也是为了救原主硬闯后宫而被杀。所以说,金秋这才将两人也带了出来。 虽然金秋也不认同原主的行事,也不觉得自己就是原主,但原主诚然是个好人,又有本事,也不曾主动害人……而金秋就与许多人不一样,她是不信某些人嘴里的社达的,若是真的是社达,那原主就该去杀人越货,专门害人才对,她毕竟才是真的武力值巅峰,智商也不低——若是因一个人有本事有宝贝就活该被人算计,那就又与那群人嘴里说的社达并不相同了……所以,金秋并不屑于与那种人论个高低,若是觉得它废话多,便直接点,要么骂死它要么打死它。 所以她之前是用嘴怼死了王长树的后路,让他别把胡人的事儿都推给贺兰老爹,而现在,她就要开始培养自己的左右手了。 贺兰鹏在前面跑,按照金秋的说法,不能带去安置李氏的山洞,又要躲开胡人,便在另一面的山腰找了个空洞,把人安置了进去。 这一共十八家五十几号人,除了家里只有男丁的光棍家,便算是保家村里所有的老弱妇孺了。 “阿秋,这里交给你了,我去山下看看。”贺兰鹏到底还是村子里的主力,并没想不管其他人,金秋也知道,贺兰鹏自保必然毫无问题,就怕山下的人拖累,便沖他点点头,又把匕首给他塞到裤腿里防身——贺兰鹏毕竟是胡人后代,就算是有那么一帮拖累,只要胡人没把他当场打死,就不会杀他。 而金秋也没打算闲着,她把人安顿好后,又折返回去,半个时辰就跑回到了村子里,又挨家挨户的搜寻,把家家户户的刀具铁器都给搜颳了起来,又从王长树家里摸出一条薄被来裹了背上,这方又上了山去。 到山上,金秋先去看了李氏。 “这么多……”李氏尴尬地看着金秋包裹里的铁器,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你都给拿来了,等下山了,他们用什么?” “阿娘不用管他们用什么,要是这回胡人到我们村子的,能有二十个以上,他们也就别想回到村子了,就更别说以后用什么了!”金秋挑了两把小镰刀交给李氏。 这时候的镰刀还没有像后世那样弯得精巧,此时倒有些想朴刀,又更细,只前面带个弯钩,用来割草割麦,虽然方便,但确实不如后世的真正的镰刀那般方便,但不方便也有不方便的好处,那便是真的适合杀人。 金秋把两把镰刀反过来绑到李氏的手臂上,给她做了个示范。 “阿秋,我这么弄……行吗?”李氏是个温柔的南方女子,平时都少拿菜刀的,这一下子镰刀都给绑到了手臂上了,她哪里能适应得了呢? 金秋便又拿了把镰刀给她展示:“阿娘,你看,我这样拿着刀,你也这样拿着刀,你感受下,是不是就更能握稳了?” 李氏先拿了刀,按照正常的拿法,却见金秋过去,两根手指捏住刀身就能把刀抽出来。她便再反手拿刀,刀身靠着自己的胳膊,刀背贴着自己的手臂,刀刃沖外,如金秋展示的那般。 “这样,谁都拿不走你的刀了。”金秋说着,又把手往李氏胳膊上凑,“瞧,若是伸手去夺你的刀,那人就要被刀伤到手!” 李氏又弯了弯胳膊,觉得自家闺女说得很对,不由得眼睛都亮了。 “再拿这布条把刀绑在手上,阿娘,你就不必怕有人来了。”金秋又站起来,反手握刀,做了几个动作,让李氏跟她一起做,“这几个动作,见了坏人都能自保。” 其一,矮下身来,蹲在对方两腿中间,衣袖挡着反手刀,趁着对方得意,勐抬手肘,手往自己耳边靠,手肘高抬,只一刀,就把人从会阴到肚腩,一刀划开,肠子肚子落一地,必然不可活。 此招阴损,只对色心大起的男人用处最大。 “若是人多,一个女孩子必然不能都带走,极限一换一罢了。”金秋说,“最好就是骗啾恃洸他一个一个的到没人的地方弄死。”她说的时候,咬牙切齿,想起了原主前世,亲妈李氏被人打死的时候…… 李氏一哆嗦,想到的却是胡人进村,烧杀抢掠,祸害妇女,连小女孩也不放过,真的落到胡人手里,那也是活不成的,实实在在是不如这一换一。 见李氏没有反驳自己,金秋倒是有点心疼了——她虽然不是原主,但是这李氏柔弱可怜,对原主的爱意,她也借着原主的身体,看得清楚明白,自然也对李氏也有感情。 “还有其二,阿娘,你把那小刀帮到小腿上,真的被抓,可以抽出来割断绳子,也可以趁着对方不防备的时候,割断对方的喉咙。” 即使不说这个割断喉咙的时机,李氏也意识到该是什么时候了,她不由得又一哆嗦,转而,却欣慰地看向金秋,伸手捋了捋她的髮丝,笑道:“娘的阿秋长大了……是娘不好,娘真的太软弱了,总是觉得阿秋就这样就好,却不曾想,娘的阿秋……是个真正的英雄,是个有本事的女英雄!” 第67页 金秋一愣:“阿娘?” “阿娘我啊,还以为一切就这样了,谁曾想呢……阿秋,你骨子里有你姑太太的血性,也有你奶奶的豪情,更有你祖父的狠绝……他们都错了,他们都错了!真正能救大渊的,不是他们,不是他们任何一个人——是你,是你,你才是真正能救大渊的人!”李氏大笑了起来,笑到哭出了眼泪。 作者有话要说: 反手拿刀是真的好使。即使不是刀,不划开,硬捅也差不离。毕竟你要造,你怕疼,男的更怕疼。 第37章 .第三个世界(4) · 第三个世界(4) “阿秋, 你记得,你阿娘名叫李不弱,是大渊朝公主, 你外祖是当今圣上……他如今有五十春秋,有心回天却无力成事, 所以你阿娘本来是与胡人王庭和亲来, 谁知道……胡人之中也有人与王庭不和,当朝也有反叛逆贼,所以我当年被送到甘露城准备和亲时候遭贼人所害, 逼不得已,流落保家村,这才与你阿爹在一起……因为,当时已经无人能证明我身份, 便只好叫我陪嫁姐妹顶了我和亲。”李氏把当年兇险娓娓道来。 “当年事情我没有去查也不敢去查,我也不如姐妹们机敏聪慧……”李氏一嘆,“本来学过那些东西,那都精巧细緻,谁知道流落到了保家村里, 也不比传说中胡人有文明多少……我当时差点被吓死,只好哭求你阿爹救我。” “你阿爹是个憨厚老实, 救了我也不想着说带我离开这里,却把我带回到山里,到了山里,又不说娶我,还救了我身边老宦官, 谁知道老宦官年纪大了,突遭变故, 就没熬到两年……他还以为老宦官是我父亲,认认真真把人葬了……我这才非要嫁给他不可。” 李氏智慧在于她到哪里都能活下去,也因为本来是要到胡人王庭和亲,她这份坚韧便是最重要品质——谁知道,因为和亲日子到了又没找到她,便直接让陪嫁堂姐妹去王庭和亲了呢。 当然,当年李不弱也不想和亲。 她知道自己确实是个能忍,但是真做到计谋策略,她是真不行,再加上她本来是想要回去,却到了甘露城才发现,原来自己身份已经被堂妹顶上了,那再回去,又怎么说呢? 李氏此刻却笑:“我儿,这十几年来,我一直念着国都长平,那是我长大地方,如今大渊已然持续了二百年,多少王朝也不过二三百年,便是我父皇也觉得一切都是定数,他只能坚持一二罢了……却不知道,当年国师吴玄奇预测说有人将救大渊于水火,父皇寄希望于我兄弟八个……结果,我看这力挽狂澜人,便是我儿才对!” 不说别,十岁女童,敢教自己亲娘杀人,这等心性,已然不是普通人了。 李不弱父皇是相信国师吴玄奇预测,为此,他精心培养自己子侄,只希望真能天降勐男力挽狂澜……而女孩儿们,便一个个都用作拉拢人工具,不是和亲了,就是赐给臣子了。 不然,李不弱也不会彻底离开那个地方,变成了李氏。 诚然,李氏也是喜爱贺兰鹏。 毕竟,真如贺兰鹏这样男人是她从未曾见过,这等男人,力大无穷又满是赤子之心,没有那么多谷欠望,也没有那么多折腾,不贪,不怒,不恶,不邪,他几乎可以说是个孩子,但却有着十足担当,这也是李不弱观察了他两年之后硬是嫁给了他缘故。 金秋也通过她口述,逐渐,掀开了这个世界冰山一角。 她倒是记得,原主情郎趁着原主在外征战时候就先娶了某王爷女儿,后来还对原主说这女儿长得像她,他娶她只是为了一解相思,那话说得好听,要不是金秋自己从来就对男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期望,指不定也会被这个男给忽悠了——这男,嘴是真太厉害了,那好歹是个人嘴,要是不知道,还以为这男人嘴是真塞了个鬼,每一句话都是鬼话,就真不能想像他是怎么能说出口! 原主当时已经付出太多,再加上情郎嘴太牛逼,也难怪她没法抽身。 付出越多,就越难抽身,自己都骗自己不能就这样抽身,何况那男人还愿意骗她呢! 不过金秋倒是不怕原主情郎。 她既没有打算付出一分一毫,也不想跟那个男人有什么瓜葛——跟那男人合作,还不如跟胡人王庭合作。 胡人虽然南下打草谷那部分过于残忍邪恶,但是他们真正在胡人王庭里,还真就是边缘人,就因为他们在胡人里是最弱,便要南下欺压更弱没有武器也少有武力值大渊朝平民。 而胡人王庭……金秋很清楚,他们也不是真不知这些边缘人做是什么烂事儿,但对于他们来说,这群人真战时就是战斗力,所以他们不仅不管,还要鼓舞——都是烂人,她倒是觉得胡人王庭倒也不至于如原主情郎那样不摇碧莲,人家说是给王后位置肯定会给。 只不过,于金秋来说,两边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她安顿好了李氏,便又离开了山洞,再把洞口堵好,免得有人进来。 收拾好了一切,她这才又把裹在被子里铁器带到另一边人那里。 张大元跟张大钱两个人算是这群人里最有力气了,金秋也没跟他们客气,直接给两个人一人一把柴刀,教了他们如何应对——其实也不过就三板斧——便又徒手掰下来几根木棍,递给原主小姐妹家里妇人。 第68页 几个妇人有点害怕,不敢接过。 “你们这些小媳妇,这时候就别装什么娇弱可怜了!”一个四十几岁妇人站了出来,她已经是做奶奶人了,这时候四十几岁,便是个“老妇”,在这群人里,也算年纪大,她早年丧夫,后来儿子也被征徭役,死了,只留下来个孙女儿,儿媳妇平日里也是个鹌鹑一样小寡妇,此刻低着头不言不语,也不看金秋手里木棍——这老妇人便出言骂了一句,自己走过来,把那木棍接了。 “都拿过木棍!”老妇人又强调了一遍,“不然,你们女孩儿,那襁褓里孩子,谁来保护?” “不是男人们都在村子里嘛?”她儿媳妇抱怨道。 “你个见识短浅东西!”老妇人气得拿着棍子直敲地,“男人们在村子里,那胡人就必然只到村子里去?若是遭遇了胡人,在山里人也不会多,只一两个,我们这么多人,就打不死他?” 老妇人话是真说得非常清醒,别说是在场其他人,就是金秋,也被震撼了。 她虽然也知道这人跟人是有差距,却真没想到,在那么小村子里,还真有这样有见识人! 老妇人推了自己儿媳妇一把:“去,拿过那棍子,我孙女还小,但你却是不小了,若是你没这胆识,那就别在我家了,回你娘家去!” 儿媳妇登时就一个哆嗦。 金秋不知为何她会这样哆嗦,但大约她娘家并不是什么好日子。 很快,大家都拿起了武器,金秋让他们都警惕着,自己则找了几根树枝,准备做一把简易弓箭。 便是在这个时候,只听一阵窸窸窣窣—— “嘘——”金秋马上警惕了起来,让众人不要出声,她则一翻身,跳到了一块石头后面。 “这里有人!”忽然,一个声音叫了起来。 因为大家是在边境,也懂几句胡人话,金秋也懂,便知道这是真来了胡人了—— 不仅是金秋,所有人都一个激灵——他们其中难免有人是不信金秋一顿忽悠,但金秋态度强硬,力气又大,平时他们虽然排挤贺兰家,但也惧怕贺兰鹏那把子能跟老虎搏斗力气,故而不情不愿跟着上山……可谁知道,这胡人会来,竟然是真! 瞬间,所有人都不敢出声了。 只有几个小孩子,被自己亲娘捂着嘴,呜呜咽咽。 “是女人!是女人!”胡人声音更大了。 他们自有自己一套追踪办法,大约是看了足迹,发现山里有许多女人,所以声音兴奋无比,显然是真来烧杀抢掠。 可惜,他们遇到是金秋。 众人在山洞里,却不知道金秋在哪里,她们视线中只有挡着洞口乱石跟杂草。 而金秋刚才就在洞口,却是一跃,跳到洞口上面打石头后面,这地方够高,正好观察。此时,便从她视角看去,对面是三个胡人,穿着衣衫已经脏乱得不成样子,外面套着皮毛,手里拿着刀,在草丛上横扫着,是在寻找躲起来女人们。 三个人……这略略有点不好办。 金秋略一思索,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用力往远处丢去—— “啪嗒!”石头落地。 确实是天生神力,金秋都不知道,自己这石头一丢,丢了能有那么那么远! 而千穿万穿套路不穿,确实,这一丢,那胡人真就去追。不过也就两个去追,还真留下一个继续找“女人们”。 留下一个,那就好办了。 金秋手里握紧了镰刀,右手反手握住,另一只手则是用绳子把柴刀给绑在了手上,便就悄悄地从石头上爬了下去——她轻轻落地,慢慢地,出现在山洞里村民眼前,再往一边高高草丛里走了走,露出半拉脑袋来——“哎呀!”她,轻轻惊唿。 这一声,果然让那个留下来胡人发现了她。 胡人,没看见她手里有武器,却看见她脸蛋儿是真漂亮。 “哈哈!女人!”胡人大笑起来,丢掉手里刀,一手扯着裤子,张开另一只手,就这样扑了过来—— 胡人个子高,金秋个子矮,这二人高低就有差距,且胡人用力扑过来,这力气用得过勐,整个人就这样如泰山压顶一般直从头顶往金秋压下去! 好机会! 只见金秋半蹲下来,左手柴刀就聚在头顶—— 说时迟那时快,胡人见刀,顿叫不好,本是要转向,可是他扑得太勐,金秋蹲下,那刀举起来位置也可高可低,正对准了这胡人胸口,刀尖扎进去,金秋就对着胡人用力往前走了三步! 这三步,便直接剖开了胡人胸膛—— “噗!”鲜血喷溅。 作者有话要说: 第38章 .第三个世界(5) · 第三个世界(5) 金秋就当着山洞里其他妇孺的面儿, 一刀剖开了一个胡人的胸膛,将那胡人的肋骨都给硬生生噼断了,血瞬就喷得到处都是。 金秋也不在乎那血, 只伸手抹了一把脸,把挡着视线的血擦掉。 这时候, 被引走的胡人也发现了异常, 转头往这边跑过来。 胡人也不是瞎子,一眼就看见了自己同伴被杀,那血都喷出那么老高, 再就没看见杀人的人,他们估计,这杀人的人大概是个侏儒,个子矮小, 但手脚有力,这才借着身高优势躲在草丛里杀了他们的同伴——倒也不是胡人之感情多重,但是自己人被杀,他们定然是要报仇的! 第69页 “该死的渊人!”胡人破口大骂,“看我不抓着你生吞活剥!” 两个胡人直奔那死了的胡人而来, 可金秋此时已经猫着腰躲开了,她人小个子也小, 矮着身子,那足有一人多高的草丛早就把她藏得密密实实的,另一边,原本骂自己儿媳妇的那老妇人也没闲着,她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 竟然挑了一根最长的木棍,直往死了的胡人那边捅, 便在那里制造了一点草动的意思,自然就把两个胡人吸引了过去。 胡人被吸引往边上走,金秋则在另一边,两个胡人一前一后,这就给金秋制造了好机会。她把正手柴刀往腰带上一插,自己哈下腰来慢慢摸索到胡人身后五六步的位置,慢慢蓄力——蹭蹭三步,她往上一蹿,直接蹿到胡人背后,反手的刀就直接从胡人的脖子上划过去,直接将那颗头从腔子上割了下来——颈椎骨挡了一下,但也够了,金秋另一只手抓住胡人的头髮,发觉右手被挡住,左手边硬生生往下薅,将那颗人头给薅了下来。 又是一腔血喷溅得到出都是。 不仅是金秋被喷了一脸,那走在前面的胡人也被喷了一身。 他听到身后动静,还没回头呢,眼前就落下一片血红。 鲜血如雨。 虽然只是一瞬,却落在身上,让人眼前一红,登时就失了理智。 “啊!”最后剩下的这个胡人怒吼一声,沖向金秋而来。 金秋左手把柴刀抽出来,握住。 终于,正面对上敌人了。 要说杀了第一个胡人的时候是还有恐惧,但杀完了第二个,她便再无恐惧,只是双手握刀,眼盯前面的胡人,周围的动静,瞬安安静静,只留下那胡人冲过来的声音,以及,她自己的心跳。 咚、咚、咚…… 金秋咬紧后牙槽,双眼越来越集中,视线越来越清晰—— “啊哈——”胡人嘴里怪叫,手里的斧子冲着金秋的头顶就砸了下来。金秋哪里能站在哪里让他砸,她直接就就地一滚,手中的柴刀就直接横向砍了出去——柴刀直接砍腿,冲着胡人的脚脖子一扫,再来就是反手镰刀又马上跟上。 因金秋身高太矮,与胡人的大高个一对比就优势劣势都太过明显,她也就知道自己不能往高了蹿,反而是要利用自己优势,直奔胡人下三路。 胡人个子大,手里又拿的是斧子,砍人的时候需要的时确实略长,但金秋就地打滚,一边打滚一边用刀砍他的腿,这就给她找补了很多时,而这一滚,也直接滚到胡人脚下—— 胡人没有盔甲,也未曾挡着自己的裆部,金秋却不同,她手里的刀,正对着他的下半身而去! “贱人!”胡人怒骂,往后急忙倒退。 金秋这时候便用力跃起,一刀噼向胡人的胳膊——那胡人抬起斧头与她相抗,却只听得噹啷一声,胡人的斧头柄,断了,斧头头当空转了一圈,掉在地上。 此时,便是金秋再没怕的了。胡人没有了武器,她却双手拿刀。 这时候,乱刀也能砍死人,只在她是不是真的发狠罢了。 “啊呀!”乱刀一刀,砍断胡人一只手,只听那胡人大叫一声,顿时捂着断臂就要跑。金秋哪里肯让他跑,伸手抓起落在地上的斧子头,对准胡人就丢—— “哇啊!”这斧子头直接砸到胡人的腰上,就挺他大叫一声跌倒在地,便再不能起来。 这时候,胡人才勐然意识到,跟他缠斗的,那就是个孩子,还是个小女孩——鲜血染她满身,这让他下意识的不觉得她是个小女孩,却只当是个仇人一般用力去杀却被反杀,但当他被砍断胳膊要逃却又被打断了腰的瞬,这胡人就意识到了问题。 他在地上爬了二尺,想要起来,但腰往下全无知觉……那哪里是女孩,那就是个妖怪! 此时,金秋已经提着刀,走到了他面前。 “你们胡人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她拿着刀尖对着他,阴冷地问。 这时候,张大元跟张大钱还有那弄出动静来的老妇人也急匆匆赶了过来,站在金秋旁边。远处,还隐隐传来小孩的哭声。 那胡人努力抬起头。 少女刀尖对着他的鼻尖,逆着阳光而战,隐约看得见的,是少女的漂亮脸蛋儿,以及脸蛋上的鲜血。 鲜血配美人。 看着十来岁的女孩子,白嫩的脸上,被鲜血沾染,血红的颜色从她的脸上滑下,一条一条,却不显得狼狈,反而会让人感觉到美,美得让人恐惧。 那胡人咬紧牙关忍着痛苦,他不可能告诉这女孩他们来的目的——说起来,就是抢劫杀人再抢女人罢了,但是,他不能说,只要一张嘴,他就会喊出来,会叫疼,会喊苦,会瞬失去男人的雄风只知道摇尾乞怜! 金秋又问:“你们来了多少人?你要是说出来,我也许会给你个痛快。”她把手里的刀横着一扫,野草纷纷落下。 那胡人还是不说话。 “你们也该知道,这块地方已经快一百年没有胡人过来打草谷了,”金秋蹲下来,伸手拍了拍胡人的断臂伤口,“疼吗?” 那胡人疼得都睁不开眼了。 她继续道:“我也不是什么恶魔妖怪,心也不是那么狠毒,更不会杀人吃肉如你们一般,所以你也不用担心,若是你死了,就留在这青山绿水里,也算是个好归宿。”说完,她看向自己身边的三个人,“你们谁送他走?” 第70页 张大元跟看看弟弟张大钱,张大钱看向哥哥张大元,两个男孩,毕竟此刻也才十六岁,哪里有那么大的胆子。 却听得老妇人说:“老身赵氏青叶,已经四十又六,也活不了几年了,便是杀人有罪孽,也不怕的,何况我姐姐便是死在胡人手里,我今日就为我姐姐青花报仇了!”说着,从张大元手里夺过大刀,一刀,就砍在那胡人的脖子上,血,也喷溅在了她的脸上。 杀了三个胡人,这山洞里的村民便也哆哆嗦嗦的怕了起来,她们怕的不是胡人,她们现在,怕的是金秋跟赵青叶。 但张大元与张大钱两兄弟却仿佛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金秋说话便听金秋的,若是金秋没说话,那就听赵青叶老太太的话,其他人说话,他们就当耳旁风,甚至还会提刀恐吓其他人。 “我到村子里看看再说,”金秋搜捡了这三个胡人,也翻出了两把好刀,还有一副好弓箭,到省了她自己做了。 她自己做的弓箭估计也就是能吓吓人,真的校准之类都没做过,并无多大用处,但这胡人的弓箭却不错,张家兄弟俩合力都拉不开这张弓,可见其所需的力气有多大了,金秋试了试,觉得这就算得上是所谓的一石弓、两石弓之类的正经弓箭了。 一般胡人擅骑射,马上弓大概也不会太重,所以这也看得出来,胡人确实力气要大一些,而她们家的人,力气就属于胡人里的顶点还要更顶点的那种,也难怪着许多年来,胡人很少过来,机变过来也不是打草谷,而是正常做点交易。 谁知道今年,胡人为何会真的过来打草谷。 金秋背起弓箭,回头看向赵青叶,道:“赵阿婆,这里就交给你了,张大元,张大钱,你们两个一定要听赵阿婆的话,旁人说什么都不要管,若是有人要闹,就捆起来堵住嘴——都是命,没得理由为一个人来祸害其他人。” 交代完,她转身就走,也不听其他人是什么意思。 倒是赵青叶这个老妇人十分认真,一手拄着棍子,另一只手拿着从一个胡人身上收穫的大刀,指挥那些妇女姑娘们:“快起来,把那几个胡人藏起来,不然若是再有人来,你们都别活了!快点,别磨蹭!” 虽然有人心中不忿,可是形势比人强,且不说赵青叶手里拿着刀呢,就说还有两个男丁帮她就很让她们不得不屈服,更别说……她们亲眼见了那赵青叶杀人了,谁敢不听话? 金秋心中也是推断过,觉得那一山洞的人也不敢乱跑了,她这方才加快脚步,跑回到李不弱的山洞外,从顶上的透气孔跟她说了几句安慰的话,便又飞快奔向山下。 到了山下,她也不急着进村,因为这个时候,真的是十来个胡人骑着马直奔保家村而来—— 金秋站在高处,人小又是一身红,在秋日的时候,这山里她便真的是天然的伪装者,任谁都会忽略掉她。而她却已经准备好搭弓射箭了。 十一个胡人,骑着马,一个个哈哈大笑着,手里大刀挥舞,显然就是来打草谷的。 “普喏,你说这个村子,咱们怎么一直都没来打草谷啊!也不知道是不是富得流油!”一个马上的胡人,对另一个人问。 “嗨!阿斯鲁,你不知道,一百年前,传闻最厉害的勇士,赫兰瑟里,他为了一个汉人女人就跑到了这个村子旁边居住,所以才那么多年没人来打草谷!”叫普喏的胡人回答,“要不是听说赫兰瑟里死了,他家又没再有后人,你以为我敢带你们来?” 他这话说得大家哈哈大笑。 “要是抓住赫兰瑟里家的女孩,那我要第一个带回去做女奴!”阿斯鲁忽然得意地大声宣布,“她就有十分之一像传说中的赫兰瑟里,以后生出的崽子那也是草原上的雄鹰!” 胡人们怪叫起来。 金秋在旁边听得是气就不打一处来,她搭好弓,对准了普喏——这哥们儿既然是罪魁祸首,那就先留下一血好了! 胡人们已经到了村口,村子里的汉子们说好的是要一起出来打胡人,但最后,还只是贺兰鹏带着不过七个人,加起来八个人而已。 其余的男人们也不知哪里去了,女人们上山,他们却是不知所踪。 作者有话要说: 第39章 .第三个世界(6) · 第三个世界(6) 不过这也尽够了。 她之前与胡人缠斗的时候也试了试自己的力气, 那胡人的斧子落下的力气可是不小,但金秋的力气,绝对比他大得多, 且她自己也是搬走过李氏暂避的山洞门口那大石头,那石头, 贺兰鹏也得使大力气才能搬动, 但金秋搬着就不是很用劲儿,只觉得还算轻松,故而, 她现如今只是担心自己行动不够灵活,打得不够狠辣,并不担心力气如何。 这论石的弓拉起来,也是轻松。 其实, 金秋心里也很清楚,只有原主爹贺兰鹏算是一个战力,其他人,她并不抱有多大希望。 所以,她计算好了位置, 正准备射箭,忽然就见骑马跑在前面的两个胡人勐地跌倒, 那马也趔趄倒地,紧接着后面的人也一个撞一个,倒地七八个人,只后面几个胡人急忙勒住了马,没有摔倒。 有两个胡人翻身下马, 绕到前面去看情况,转头大声怒道:“渊人的心是真的黑!他们用了绊马索!” 第71页 这话给躲在一边的金秋听到, 心中一喜。 看来,这些男人也不是一无是处。 正觉得还好的时候,就见村长王长树那老犊子连滚带爬的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喊:“胡人老爷,胡人老爷,那些妇人都子啊山上,村子里的粮食也给她们带走了,你们放过我们村子里的汉子吧,去山上找那些娘们儿,她们都年轻漂亮呢!” 他这边跑得快,一边跑一边喊,只能看见村头那边,王家兄弟里那王有福气得咬牙切齿,伸手硬锤地面,旁边王有财跟王有粮两兄弟也是气得直喘粗气——金秋虽然距离他们远,看得不是很真切,却也感受得到这兄弟三个的愤恨。 而这王长树的二儿子王有德则是跟着他的,见了胡人,也跟着一头栽倒,趴在地上颤颤巍巍,开口道:“胡人老爷,村子里有汉子埋伏,你们还是上山里找那些女人去吧,还有小姑娘,十多岁的,鲜嫩得很!” 王有德的话十足的没有人性,却让举起刀的胡人眼神一闪,转头看向其他胡人。 有几个胡人被摔得站不起来,躺在地上哼唧:“他们指不定是来骗我们的,先杀了再说!” “万万不可啊!我们真的是说的实话!”王长树吓得尿都出来了“老爷,大老爷,求你们放过我们父子……我们是真的说的实话呀……” 实话与否,不重要了。 金秋举起弓箭,瞄准旁边跟他们说话的那胡人,直接射了过去—— 命中! 一箭穿心! 那被射中的胡人连最后的一声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倒了下去,而他正是对着王长树父子二人举刀的胡人,这一转眼就被射杀了,显然,说王长树父子俩没问题,别的胡人也不信啊! “找死!”落马在地,看似骨折了的胡人抽出腰刀,对准父子俩就挥了过去—— 王长树吓得拽过王有德挡在自己身前,只见那一把刀,就在王有德腰间一划,把他划得皮开肉绽,虽然这一刀不如金秋的一刀有力,却也是划破了肚皮,翻出了白肉来。 这王有德流血明显比之前金秋杀胡人的时候流的少,金秋也知道,这胡人的力气小,没如她那样直接基本算是剖开了人,不是剖了心就是断了动脉,自然血流如注,而这一刀就划开了表皮,只是流血,不是喷血,自然看着就少。 她自己这边算计得很是精准,就为了自己以后杀人的时候更方便快捷——此刻,她虽然不能说是杀红了眼,可也心情平静,情绪稳定,简直就不像是杀头一次杀人的样子。 再瞧胡人那边,砍死了王有德,也不打算放过王长树,他们已经认定了这俩人是来忽悠他们的,自然就对他们没有任何宽容,一刀划开王有德的肚皮就任他一边流血至死,另一个胡人又是一刀砍掉了王长树的头,刀也不知道是钝了还是怎么的,砍到一半卡住了,只见王长树半拉脖子挂着头,人,就这样没了。 在这混乱的边境,这混乱的世道,死人,是最常见的。 只是保家村里却不常见。 所以,登时就有人尖叫出来,跳起来就跑——金秋看得出来,他们便是之前拉着绊马索的人了。 她看得出来,胡人也不是蠢货,自然也看得出来,便自然有几个胡人去撵。 这时候,贺兰鹏长啸一声,举起手中大刀,率先从草垛后面跳起来,沖向胡人。王有福也带着自己另外的两个兄弟一起,跳起来跟着他沖了出去。 此时,保家村里三十多个青壮,都开启了乱斗模式。 毕竟,胡人杀人是真的不眨眼。 他们之中就是再有多少心狠手辣打老婆孩子的,此刻也是脑门子上沖热血,生怕自己老婆给胡人抓了祸害,也怕自己孩子被胡人杀了吃肉——人,本就是奇奇怪怪,平时里像是个人渣一般,却在某些时候,又像个人了。 金秋活了三辈子了,常见这样的人,并不觉得有多奇怪,就觉得人这玩意儿真复杂。 不过,她也没闲着。 那些胡人见了对面的渊人汉子们暴起了,他们也直接正面应对,骑马的就在马上打杀,落马还能站起来的也自然站起来与人厮杀,就是站不起来的,也是一手拿着武器一手扒着地面砍杀人,真是半点儿不带惧怕的,仿佛就真的只是为了杀人罢了。 金秋便是在这个时候,直接意识到了弓箭手的精髓。 她举着弓箭跳上高处,看哪个胡人更壮实就射杀哪个,半点儿不留手。 这边,保家村里打得热火朝天,村子里还有没有被金秋带上山的人,却是不敢出来,只缩在家里,哆哆嗦嗦地等着外面厮杀声小下去——再小一点。 不过,外面跟胡人厮杀的人是根本没精神头去注意这些的,他们要是一分神,那就是一个死,何况……确实这不过一刻钟的短兵相接,就死了四个人了——都是人家的青壮汉子,也不知道这以后家里还要怎样才能弥补过来呢。 金秋到不在意这些。因为按照原着的记忆,从此之后,胡人常来骚扰,打劫杀人,抢夺妇孺……后来这周边的村子,是个有八个都没了。 所以,她此刻只是想杀了所有胡人罢了,并没有想要为这些人痛哭一二的意思——且不说本来就有仇,就是没仇,这世道,不是杀人,就是被杀。 第72页 她咬咬牙,又是一箭,射穿了一个胡人的头颅。 “有人放冷箭!”胡人都被射杀五六个人了,这方才反映了过来。 胡人毕竟全民皆兵,他们即刻改变队形,有人应对村民,就有人去找放冷箭的人——高处,金秋手持弓箭,那弓箭一看便是胡人的弓箭,是他们先派出去的探子带的弓箭! “她拿的是乎沿儿的弓!”一个胡人高叫一声。 与胡人作战的村民们,也顺着那胡人的指引,看见站在村口高处的金秋。 “是阿秋!”王有福拍了贺兰鹏一巴掌,“是你家阿秋啊!” 十岁的金秋,站在高处,面貌好看,身上鲜红刺目。 “你,跟我们走,我们就放过这里!”胡人此刻还觉得自己厉害,用刀指着金秋,大声道。 “这是你们的弓箭,”金秋挥了下手里的弓,“看清楚了吗,看清楚了我身上的衣衫了吗?”她又抖了抖自己的衣服,“这是你们那三个人的鲜血,我把一个人的胸膛撕开了,他的心脏被我揪出来餵了狗!”她大声怒喝,“你们歷来骑马打仗,人人习武,却专门欺负我们这些辛勤种地的平民,现在还好意思让我跟你们走?你是我的对手吗?”她又抽出一支箭来搭在弓弦上,“我这一箭,取你狗命!” 那胡人并不会什么轻功,高来高去的,他飞身下马,脚下使力,奔着金秋就沖了过去。 金秋手持弓箭也并不对准他的要害,直接一箭出手,正中他的肩膀,随即,她丢开弓箭,也对着胡人跑了过去—— “阿秋!”贺兰鹏吓得惊叫出声。 其他胡人也暂时只是防守,好像默认了去与金秋对战的胡人是代表他们出手的一般,贺兰鹏却怒不可遏,手里的刀越握越紧。 这时候,众人只见金秋忽然矮下了身子,两手交握,右胳膊肘冲上,直接对准了胡人的肚子就顶了出去——那胡人本来是要伸手抓金秋的,却不料他过于高大,那金秋就跟个小猫一般,真不好抓,他只好伸手去抽刀,却就在这个空档,被金秋一个肘击,顶飞了出去! “咕咚”一声,那胡人落地。 就在此时,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 金秋并不在意远处的马蹄声如何,她连忙冲到被摔倒地上的胡人跟前抓住他的腿就把他抡了半圈又用力甩到地上——这回,那胡人是真被摔懵了。 不仅是那一个胡人懵了,所有胡人都懵了,甚至,除了贺兰鹏,村民也懵了,骑马奔过来的几个一看就是大渊兵将,也懵了。 谁能不懵? 即便金秋现如今就是个顶着十岁皮囊的老年人,她也不该有这等力气,这力气……哪里是一般人? “是赫兰瑟里!”胡人之中,忽然有人怪叫了一声,“是赫兰瑟里!是赫兰瑟里!” 这一句话,仿佛是被按下了什么开关一样,有的胡人疯狂地想要爬上马,而有的胡人却对着金秋匍匐了下去…… 在场的其他人,又一次懵逼。 这一天懵逼两次,真的很有问题啊! 金秋只好揪起自己脚边的胡人,问:“到底怎么回事儿?” 她看都没看过来的大渊兵将,只晃着手里的胡人。 胡人被晃得难受,抓紧了自己的衣襟勐喘,半晌,才解释:“赫兰瑟里,应该是你的祖先,他原本是从崑崙山里被捡来的孩子,但越长越奇怪,力大无穷……巫师说,他的后代会统一草原,所以,大王一直不敢叫人与他亲近,后来他就到这儿来了,咱们都以为这个预言是假的……是假的!” 那么,是假的吗? 金秋丢开手里的胡人,这时候,她抽出了两把刀,反手握住,一步一步的往下面走去。 “阿秋,过来!”贺兰鹏对女儿招了招手。 金秋沖他点点头,快速跑了过去,这父女俩,一人两把刀,站在村口,就像是两尊神。 “你们胡人不该来的,都已经快一百年了,你们还敢来,怕是忘了被我先祖的力量支配的恐惧了。”金秋手腕一转,刀尖对准了其中一个胡人。 而那守在胡人身后的兵将里,正有一个人,兴致勃勃地看着这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 情郎在最后一句 第40章 .第三个世界(7) · 第三个世界(7) 这场危机终于解除了。 胡人之中, 大部分是不信金秋这么个丫头片子能成就多大霸业的,自然还是心向王庭——即便是他们这帮子过来打草谷的没有机会见到部族大王一面,就更别说大单于了。但是, 这些胡人之中也不是没有精明的,他们见金秋容貌美丽又力大无穷, 本就想得多了, 自然也就有了更多的想法,便不打算回去,想着要效忠金秋。 金秋倒也是来者不拒。 她现在手头没有人, 这些村民跟她有仇的不少,这一次胡人入侵,也没说把所有仇人都带走,但是现在她再翻后帐要弄死那些人就不大合适了, 至于说有五六个要留下来的胡人,她也很清楚他们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那个预言。 其实她也怀疑,关于她太爷爷赫兰瑟里的后代会统一草原这件事,如果巫师的预言真的有那么准, 那部族的大王怎么会让外人知道这预言的事儿? 第73页 这个世界的胡人制度有点不大一样,他们是一个部族一个大王, 而王庭则是由所有部族推举出来的那位大单于来统治——说是推举出来的大单于,其实就是最大的部族的首领,手下兵强马壮,其他部族不敢惹他也不敢反抗,所以他就是这草原的大单于。而在这些胡人的意识里, 一统草原的意思,就是坐上大单于的宝座。 所以金秋就觉得这个预言会被这么边缘的胡人知道——也就是说所有胡人应该都差不多知道了的意思, 这就真的是挺有问题的。 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虽然今年的胡地草原年景很差,但是他们都百八十年没来保家村了,也不至于这百八十年里就这么一次年景差……所以,到底背后有没有这位“大王”的意思,她暂且还是先把这种怀疑悬起来的好。 心中存下了怀疑,她便把刀剑都揣在自己的身上,顺道又搜罗了一堆胡人的武器,又收缴了胡人的马匹,浩浩荡荡的,王村子里走。 “姑娘!”一声高喝,叫住了她。 金秋回头一看,哟呵,这不就是原主的情郎哥哥嘛! 原主的情郎哥哥就骑在马上,看着才十七八岁,身上穿着银色铠甲,头髮束起,戴着银冠,小脸儿白生生的,眼睛亮晶晶的,也难怪是能靠着一张嘴,把原主忽悠得不分东南西北。 原主虽然长得美貌,但是她身边的男孩还真没有几个好看的,在这样的村子里……其实颜值再高,也会给风吹黑了脸,给飢饿磨没了精气神儿,原主这张美人脸是因为她爹妈就她一个女儿不说,爹还能打猎,家里不缺吃穿,而她亲娘是公主出身,别的不知道,但稍微保存下女儿的脸蛋儿,却还是会的。 所以,原主是真的给情郎迷花了眼。 但金秋不会被这小白脸迷花眼的。 小白脸是代国公的庶出长子,因为他野心勃勃,想要袭爵,设计陷害自己的嫡出弟弟,差点祸害了自己那个十四岁的弟弟,所以代国公及其夫人都觉得这孩子真不行,便寻了个由头,把他送到了甘露城来。 其实代国公是真的心疼自己儿子,对这小白脸也是真的好,他的意思就很简单,儿子在甘露城里也是一个从七品□□尉,对于一个十七岁的少年郎来说,从七品开始起,并不算是低了,若是他做得好,有几分功劳,借着代国公府的势,迟早自己也能挣出个前程来! 只可惜,这小白脸是真箇白眼狼。 他哪里会乐意被赶出代国公府呢! 在这位代国公的长子看来,他就是应该袭爵,继承国公府的,现如今没了机会,他心里不爽,便处处说是国公夫人害他,又说自己母亲才是真正的国公夫人,是现在的这位夫人害他母亲,才让他失去了世子的位置云云——原主,当然就信了,也因为又是喜欢又是同情,再加上这小白脸惯会甜言蜜语,又真的是天生就会pua,这才让原主不可自拔。 就在金秋疯狂头脑风暴这个原主情郎哥哥的问题所在的时候,人家已经下马,走到了她的面前,还冲着她一抱拳,一副江湖儿女不拘小节的模样,道:“在下杨齐,是西渚府安平营□□尉。” 金秋打量了他一眼:“哦。”她转回头,就继续王村子里走 “姑娘芳名啊!?”杨齐此刻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变丑了——他歷来是长平城里最招女子喜欢的世家子弟了,怎么到了这甘露城,竟然还吸引不了一个村姑? 金秋冷笑一声,转身,面对杨齐,问道:“胡人到处打草谷,各个村子里都闯过,杀人越货,抢夺妇女孩子,你们这些兵士都在哪儿了?”她走到杨齐跟前,还上下打量他一番,“看你也是个男人,我方才与胡人对战,你们都到了,怎么的,站在一边跟傻子似的,是手里无武器还是坐下无马骑?胆小懦弱,现在看着我把人打跑了,吓跑了,你们上来摘桃子了,冒领军功,呵呵,冒领军功就罢了,还非要我搭理你,是何道理?” 一句话,半点不留情面。 本来跟着杨齐来的其他兵士还没觉得什么——眼前女娃娃年纪虽然小,但确实是个美人胚子,而他们家的小将军虽然家世显赫,但也的的确确是被家里父母排挤……这不挺好的嘛!年龄也没差多少,男的大女的十来岁也是常见的事儿,这女娃娃又是这等厉害的人物,看这小将军是真的想要跟人家有点儿什么呢,上来就问人家芳名啊姓名的——他们是等着看好戏的,大头兵,整日里渴捞捞的,有点儿这新鲜事儿,便是真的新鲜了,等着瞧呢! 结果……人家小闺女这几句话,说得他们登时就涨红了脸。 确实,他们之前没上手,心里也的确是想看看这小美人胚子是啥手段的人物……而现在人家打退了胡人,还有好几个人头,这就是他们的军功——结果,也的的确确是偷人家小姑娘的功劳。 “女娃娃,你这话说得……”有人不满,但旁边人马上就把他拉住了。 金秋倒是不在乎这群大头兵现在说什么,她站立在那里,眼睛里满是不屑,在杨齐的脸上扫了一扫,转而冷笑了一声:“这些胡人的头是我砍的,这投降的胡人是我抓的,你们赶紧滚回去,叫你们的上司——安平营最高的官是谁,你们就叫谁过来,否则——”她蹂身上前,一把抓住杨齐,“我就留下他来做人质了,你们让你们最大的那个将军过来见我就好。” 第74页 这话说得,让其他兵士都傻了。 虽然村民们也有点傻,但是胡人们却觉得理所当然。 这些胡人觉得这女娃娃将来就是要一统草原的,要是她被男色迷惑了才奇怪呢,就更别说她抓人做人质这种很正常的胡人行为了。 至于贺兰鹏,他隐约知道自己妻子不是一般人,现在看女儿如此行事,便不吱声。 “你们没有人能打得过我,赶紧回去,让你们的长官来见我吧!我又不是洪水勐兽,找他是因为我有好差事给他!”金秋说完,一挥手,“行了,保家村里的,还有归顺我的,都跟我来吧!” 她选择了村长的家做了自己的临时据点。 当晚,她就叫人上山,把逃到山里的那些妇孺给接下来,顺便还割下了那三个山里胡人的头——她把这些胡人的头颅跟尸体都堆在一起,算了算,也杀了十个人呢! 归顺她的不过五个人,村里其他人也不敢跟她炸刺儿,就是王有福他们兄弟三个,也不敢说要回自己的房子,就暂时带着家里亲眷,占了死了男丁又没妻儿的旁人家的屋子暂时居住。 金秋当然也不是真的占了王家的房子。 她暂时只是借用这房子来接见即将要来见她的将军罢了——他娘也被接了下山,暂时也跟她住在一起,准备按照她说的去做。 “真没问题?”李不弱还是有点担心。 她都把和亲的事情搞砸了,估计都以为她死了,结果现在忽然出现…… “阿娘,你是之前被人打晕的,失忆了,又流落山野,这才嫁给了我阿爹,现在,你因为受到惊吓,想起来了呀!”金秋且不管这话到底是不是能唬住远在长平的皇帝,她阿娘现在就是这边境身份地位最高的人,是公主,她又是公主的女儿,现如今,胡人来骚扰边境,大战一触即发,她又是英勇善战——皇帝不傻,就不会追究之前的事情,反而会对她全家大封特封。 一个外孙女儿,没有什么威胁,但却能替他收买人心,这笔买卖,从来不亏。 然而,就算金秋怎样开解李不弱,李不弱也还是担心。 这份担心,在两日后,终于不得不见光了。 来保家村的人,便是安平营的中武将军,李严继。 李严继,说起来,也是宗室。 就见这李严继带了一队人马,真的驾临保家村,给保家村守门的王有福兄弟吓得屁滚尿流的往回跑。 “这就是你们说的女魔头的手下?”李严继都要气死了。 那被抓的小子是代国公的儿子,他不得不来,但是他自己心下也有计较——为什么人家村子里的人就抓那小子?大概就是那小子调戏了人家村子的小姑娘! 这群大头兵得了那小子的好处——代国公这儿子确实是个人物,到了边境来,倒是惯会叼买人心——所以才要替那小子说话,把人家姑娘说得如同女魔头一般,就是要激怒他,让他杀平民,甚至是对个女娃娃动手! 这李严继这般一想,就越发的觉得杨齐不是个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人嘛,就很复杂。 第41章 .第三个世界(8) · 第三个世界(8) 李严继虽然只是个宗室子弟, 但却是个能混上实缺的,现如今三十多岁,也是个正经的四品官员, 所以眼界到底是有,也见过皇家子女身上必须得佩戴的物件儿, 故而, 当他被带到村子里最大的那栋屋子,刚一进门,就见一对母女坐在当中, 模样肯定不是这个村子里应有的那种小门小户的庄户女的时候,心里就已经有了一点计较,再看到那个少妇打扮的女人身上挂着的玉佩,他就差不多知道这女人身份不一般了, 再看她亮出的一块金牌,李严继咕咚一声,跪了下来。 虽然说他是一方大将,也算封疆大吏,对方也不过就是个公主, 封号还给了自己的堂姐妹,但是, 人家再怎么样也是皇帝的亲生女儿,是君,他是臣,面子上的事情不能乱——不得不说,他原本想好的那些应对办法, 此时此刻,全都没用了。 “臣, 肃王之后,李严继,见过公主殿下!”李严继急忙对李不弱行礼,再看一边被略微绑了绑的杨齐,顿时就恨了,“臣麾下□□尉杨齐惊扰殿下,是臣管束不力!”不管怎样,先认错再说。 李不弱毕竟是皇家公主——虽然不管是皇家公主还是官家千金,到了小村子里,屁都不是,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就算一副好皮囊,也不值几个钱,对于村子里的汉子来说,是不值得讨好的那种女人,总归来说,越贫瘠越野蛮的地方,高贵就越没有用——但是,高贵搭配武力值跟智慧,就非常有用了。 李不弱便是这样,她之前一直以来的高贵,都是给自己的男人跟孩子来欣赏的,而她的男人武力值够用,可惜,两个人翻腾不出什么花儿来,她不够心机,贺兰鹏不够聪慧,而现如今,她的女儿一来,他们一家三口真就是吉祥如意的一家了——该搭配好的,都搭配到了。 李不弱道:“将军请起,事急从权,之前的误会,还请容我与将军慢慢道来,再有事相商。” “不敢。”李严继慢慢起身,叫手下人把杨齐带下去。 第75页 一时间,屋子里的人,除了金秋,都被李不弱的真实身份吓住了,包括贺兰鹏——他从来没想到自己救下来的姑娘会是个公主,还看上了自己! 贺兰鹏跟傻子似的,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就这样看着自己的妻女,完全没考虑到若是皇帝不乐意把闺女给他还想要外孙女,会不会先把他弄死。 不过,大家到底还是冷静了下来,李不弱请李严继坐下,给他讲当年的事——当然,也是经过美化之后的。 “当日,胡人的阿多鹿部族的大王不想让我与王庭和亲,便派人把我打晕,卖到这保家村里来……但是大伴伴忠心耿耿,偷偷跟了过来,与这村子里的人相争,差点被打死,是我夫君救了我们二人……之后,他护送我到甘露城,结果到了甘露城,我才知道,阿秀已经替我和亲去了……我当时六神无主,便想要回去长平城——”李不弱擦了擦眼泪,“谁知道,除了那阿多鹿部族的大王外,也不知又从哪里冒出一伙人来抓我,阻止我回到长平,就在跟大伴伴逃命的路上,我受到惊吓,惊吓过度了,忘了一切。” 这说得倒是很有道理,李严继细心记下。 “再之后,大伴伴怕我再出事,只好又找我夫君来帮忙,他因为出身问题,便一直住在山里,大伴伴就带我也住在了山里,倒是躲过了阿多鹿部族的追杀。”李不弱的话说得亦真亦假,但确实是贺兰鹏经歷过的一部分,他哪里知道到底是不是阿多鹿部落大王派来的杀手,又哪里知道是不是李不弱到底是不是失忆了,反正……关于公主的生活,李不弱从来没给他说过一丁点儿。 李不弱继续道:“之后,因着夫君太过老实敦厚,我便嫁给了他,就这样过了着许多年。” 她十五岁过来和亲,结果出了意外,十七岁嫁给了贺兰鹏,十八岁就有了金秋,所以这时间掐得刚刚好,完全不会让人觉得她是为了不去和亲才嫁给贺兰鹏的——都等了三年才有孩子,便是怎样推断,也能看出,她是跟贺兰鹏相处之后才嫁给他的。 这个时间差就算是给她做证了。 “其实,我之前也不曾想起那么多,大伴伴也怕我再被追杀,也不告诉我之前的记忆,”李不弱嘆息道,“也是头两天,因着见了我这闺女杀了胡人,也是惊吓过度,竟然想起来了当年的事情,才知道自己的身份,也才想起来代表身份的这些东西……好歹,大伴伴把它们都给我保存好了,不然我哪里还能证明自己呢!” 李不弱说着,就又哭了起来。 李严继可不敢劝,只是一旁嘆息,直说公主的运到好。 “公主殿下,现如今,女公子如此厉害,天生神力,杀了十几个胡人,实在是我大渊之喜,不如殿下写封家书……”他心里,也是有自己的计较的。 很快,八百里加急,这封写给大渊皇帝,李不弱亲爹的信,就送到了长平皇宫里。 大渊皇帝早朝的时候,这八百里加急正好送到。 随书同来的,是一匹西域良马。 “陛下,甘露城安平营中武将军李严继,有八百里加急,到——”太监唱喏,将加急书信递上。 大渊皇帝接过急信,拆开来,里面掉落出好几张纸来。他拿出奏摺那张,翻了翻,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众位爱卿,朕爱女,被寻回来啦!” 整个大渊朝的庙堂,都知道皇帝丢了个女儿,找了几天也没找到就算了,这女儿真的称不上是“爱女”,可是……现如今皇帝说是爱女……那……就真的是“爱女”了? 有臣子稍稍瞄了皇帝一眼,觉得这个公主,大概是做了什么大好事了,便没有泼冷水,反而马上跪下:“恭喜万岁,贺喜万岁!” 其他机灵的也马上恭喜皇帝。 皇帝把李严继写给自己的奏章放一边,打开另外的纸来看。 很显然,李不弱把自己被抓走又失忆了又被追杀又被一个力大无穷的人救了还嫁给人家,生了个同样力大无穷的女儿的事儿,告诉给了皇帝,又说女儿杀了十几个胡人,取了人头,做下了军功,现如今很是希望给自己的外祖父送礼。 之后,皇帝又看了外孙女的信。 金秋对皇帝的时候,便不是一个牛逼轰轰的语气了,她写得天真烂漫,说自己杀死胡人,因胡人抢了自己外祖父的子民,又拿下了几个胡人,收拢成自己的手下,还缴获了他们的马匹,现如今就挑一匹最好看的送给外祖父。 “爱卿们,你们听听!”皇帝乐得眼睛都看不见了,“‘阿秋所取胡人首级一十二枚,不敢污外祖父的眼,便将这胡人的髮辫割下,夹着丝线打成络子,系在小马身上,当做装饰,小马也送与外祖父,以后若是有胡人敢来犯我大渊,外祖父便告诉他们,他们的壮汉勇士,也不如您的外孙厉害,他们便要吓得哭号啦!等孙女打败了胡人,就来见外祖父!’” 大渊皇帝没读奏章也没读女儿的正经的家书,反而是把小外孙女那不伦不类的白话撒娇的信给读了。 “诸位爱卿,你们听听,你们听听,这孩子,可是不像话了呢!”皇帝笑得直摸鬍子,“来人,把朕孙女送朕的漂亮小马,牵上来!” 第76页 这漂亮马身上,挂着一串的杂毛编成的络子,上面还夹杂着大红的丝线,趁得这漂亮小马毛色越发的亮。 小马是白色的,就脑门上带了一点枣红。 身上的马具颜色都很鲜艷,而那胡人的髮辫打成的络子,真的是让人看着都觉得心跳加速。 大殿上的臣子们都麻了。 大渊虽然尚武,也不拘束女子,甚至女子习武骑马也是常见……但是,这一个十岁的女娃娃杀死十二个胡人这件事儿……就太邪门了。 不不不……这不仅是邪门的问题了! 皇帝念信的时候,也念出来了,他那个丢了的女儿生出来的女儿,能拉满三石弓! 三石弓啊! 那是多少斤? 换算成近现代的斤两,那是三百六十斤还多啊! 骑马上她都拉得起两石弓,这哪里是个人……这是大力神下凡不成? 但是,她又是个女娃娃! 皇帝哪里在乎臣子们的算计——他们现如今这样算计,也是觉得毕竟只是个公主生的女儿,将来也是要招亲的,这样力大无穷的女子,断断不能嫁出去,也不能让她留在后院,指不定将来就要是领兵打仗的……皇帝必然要给这孙女招婿,他们现如今就是在算计谁家儿子适合罢了。 而这些,对皇帝来说,是个屁哟! 他自己的孙女这么厉害,而他现在屁股下的位置本来就岌岌可危了,有个能给他揽功劳的孙女,他有病吗要送出去给别人家招名声? 所以,皇帝不在乎臣子之间打破头,他只在乎自己的爱女跟最可爱的小孙女是不是对自己充满了孺慕之情! 很快,皇帝送到甘露城的八百里加急也到了。 他还派了自己的贴身太监去传旨—— 李不弱的封号从嘉和变成了靖平长公主,而贺兰鹏也是受封了正经的驸马,封三品武威大将军,而金秋,得以特许晋封,授定原公主,另,加封昭武校尉,享亲王食邑。 这圣旨一出,登时,吓坏了所有甘露城的将士们。 而金秋从皇帝给她的私信里,却看出了皇帝的想法。 皇帝倒也是真的觉得她是个孩子,用的语气也满是童真的意思,不过,字字句句都是叫她站在城头,与她阿爹贺兰鹏对战胡人,并允诺,收服胡人那一日,便答应她一个愿望——这明显,就是煳弄小孩呢啊! 虽说皇帝是煳弄小孩,但金秋也看得出来,皇帝是真的把她当成救命稻草了。 毕竟,现如今大渊是东南西北,到处是雷。 西边,这草原胡人,虎视眈眈。 南边,南越又乱。 东边,海盗猖獗,人人自危。 北边……前二十年已经乱过了,现如今虽然平定,可是幽州地界,已然是有自立为王的意思。 这样的皇位,谁能坐得住? 所以,皇帝现如今抓着这样厉害的外孙女,也不管不顾是不是外孙女将来有野心如何如何,他只能抓住她来刷皇家的声望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42章 .第三个世界(9) · 第三个世界(9) 皇帝毕竟是皇帝, 他予金秋书信的时候,语气仿佛真的是在逗小孩子,但是写给自己女儿的那封信却严肃至极。 十多年前, 李不弱和亲失踪,皇帝对此当然愤然, 对这女儿也失望至极。虽然也有些担心自己的女儿, 但这担心却绝对比不上对皇权的考量。 而现如今,女儿忽然凭空跑出来了,还带来了女婿跟外孙女。 这女婿跟外孙女, 却比女儿和亲,有价值多了。 原本大渊倒是有不少良臣能将,可惜,30多年前的一场叛乱, 让大渊气数被拦腰斩断一般,顿时就萎靡了起来,之后便是当今皇帝的父亲上位,力挽狂澜,但却刚登基不到两年就驾崩, 这才轮到现在的皇帝——可以说,连续两任皇帝, 又扒拉了许多良臣勐将,才算是勉勉强强稳住了大渊江山。 皇帝也是操碎了的心。 虽然当年国家动乱,国师吴玄奇做了推演算计,说大渊将有将星出世,为他李家血脉。可定干坤。 所以, 皇帝也就一直在等待。 他只以为自己家哪个儿子、侄子能是将星。结果现在一看,估摸着, 他的儿子、侄子就别想了,大概这将星是要应在外孙女儿身上。 故而之前在庙堂之上,皇帝一开口,只第一次称唿金秋为外孙女之后,便只说是孙女。他自己算得也好。只道女婿家里没人了,贺兰又不是他真正的姓氏,说起来,女婿家祖上也没那么重视孩子跟谁姓,毕竟传闻那是被人捡来的山里的怪物嘛!就别说这女婿的爹妈又都没了,岂不就是老天送到大渊来的亲儿子? 因此,皇帝此刻,尽显自己的父爱职能。 除了给女儿女婿孙女儿封官儿之外,他又写了长长的一封家书,专门给女婿,字字句句是当父亲的怜爱儿子的意思——人家皇帝那是半点儿没有不好意思的。 也怪道金秋不知这皇帝到底是什么想法,她若然知道,定要抚掌大笑,佩服这皇帝。 原来这皇帝是兢兢业业二十年,只想做一个中兴之主,却还是步履维艰。现如今看着点儿希望,他是真的在乎这个希望,至于这个希望是他的女婿还是他的儿子,是亲孙女还是外孙女,他会在乎吗? 第77页 他才不在乎呢。 只不过这皇帝给自己亲女儿的那封信里,便说了很多正经的话了。 李不弱这位靖平长公主当然不会不给女儿说目前的形式,也给金秋看了皇帝给她的那封信。信中写得很明白,皇帝已经增援了五万兵马给甘露城,又调集了甘露城周边的另外五万人马,他急需一场胜利来向全世界证明大渊还是有实力的,所以,攻打草原阿多鹿部落就成了必然——定原公主“李秋”,就要代天亲征。 而被封将军的驸马贺兰鹏,他也必须随时陪同在李不弱身边,因为李不弱也有自己的政治身份,她时不时地就必须站在城头去鼓舞士气,贺兰鹏自己也是十分清楚自己的本事,他打仗可以,但是领兵肯定不行,因此,他也不去思考那么多,老婆女儿说什么,他就做什么便是了。 照着贺兰鹏的意思,他爷爷到了大渊边境来住下,也是不靠胡人也难融大渊,带着妻子住在山洞里,自己又因为早年亏损,早早的就垮了身子,两个人四十岁不到就去了,之后他爹也是,四十几岁也人没了,但好歹,他爹在村子边缘,山脚下,造了房子,这才让他算是健康了许多,女儿一出生也没有多大的毛病。 贺兰鹏心里想得很好,皇帝家都是长寿的,自己老婆就肯定长寿了,不像是他奶奶,身子骨一直不好,还住在山洞里,早早就得了痨病,而他娘也是因为身子太差,才嫁给他爹的,而现在,他的公主媳妇儿,从来身子就很强壮,就是不会干活罢了——所以,他心里想得就泛滥开了——肯定是大渊的皇帝家里养人啊,养人好啊,吃得好啊,风水也好,那皇帝要让他女儿跟皇帝家算公主姓李,他就觉得挺好,指不定就是因为胡人姓不好呢! 而整个甘露城的各路兵营,除了惊奇,就没有别的意思了,即使是李严继也觉得这故事有意思,他略略是看懂了皇帝的意思,但却没有戳穿的必要——人家长公主一家子都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他就更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了。 唯一觉得有问题的,是杨齐。 杨齐,代国公家的庶长子,上辈子一统天下,靠着的是自己那个在小村子里骗出来的小姑娘,一个没权没势的小丫头片子,他是好心好意的帮她了许多呢——她一开始全家被杀,他给她安顿好了,让她在军营里陪着自己,可以说是与他同进同出,一起作战,甚至还陪着她一起回到了她的那个小村子杀了好几个仇人呢! 这可真的是对她再好也没有的了! 之后,他也的确是占了她的军功,抢了几百个胡人的脑袋,升了官,但是他也没忘了她啊!他把自己的兵将给她带,还让她去杀敌——对她,他杨齐可以说是对得起的! 结果呢? 他都让她做她的妃子了! 除了他回到长平城娶的正室后来做了皇后的前朝郡主,整个后宫,谁能越过她去? 怎么这个女人这样狠毒啊! 她竟然杀了他! 杨齐整个人都崩溃了。 然后,他一睁开眼,发现自己回到了十七岁。 十七岁的他,可以做的事情可真的是太多了!还有……对对对,还有就是那个小丫头片子,贺兰秋! 重生回来的杨齐在脑子还停留在前世的时候,是想要马上就去把贺兰秋给骗回来的——他这回学乖了,觉得不能让贺兰秋有自己的想法,她那么大的本事,不能放弃,也不能由着她,所以……他应该在她对他正浓情蜜意的时候就直接把她鸩杀了! 对!就该这样做! 杨齐从榻上翻身起来,高声叫道:“来人!备马!” 然而,无人应答。 杨齐又喊了一声。 还是没有人回答他。 他皱着眉,准备出去看看,谁知道刚把自己卧室的门打开,就见门口站着两个人—— 不,不对,这不是他的僕人也不是他的丫鬟小厮…… “杨校尉,您醒了?”门口的军士看了杨齐一眼,马上互相动了动眉眼,另一个人就跑了。 “怎么回事?”杨齐脑袋还混沌着,见这门口的两个人也不熟悉,不由得有点怀疑。 那军士道:“杨校尉,李将军让您暂时先休息,您就先回去吧,一会儿把吃食给您送进去。”说着,他一把就将杨齐推回了房中,也不待杨齐反应,就又把门关了起来。 杨齐这才反应过来问题的严重性。 他……他是代国公家的公子,那李严继怎么敢这样对他?! 晃了晃头,杨齐忽然想起来了自己之前在保家村里的事情——不对,都不对! 一切一切都不对了! 他勐然抬头巡视自己的屋子里的一切——不对不对!这些都不对! 这里不是他的屋子! 那贺兰秋……那贺兰秋也不对!她不应该是这样的,她应该是无父无母的! 杨齐心里咯噔一下——他记得上辈子的事情,那么……贺兰秋呢?她呢?! 被软禁起来的杨齐现如今根本就出不去屋子,他现在,整个人都是乱的。他不能出去,别的什么事情都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 第78页 杨齐回忆起了上辈子的事情这件事,金秋毫不知情。 她现如今正在城楼上替原主的母亲巡视城楼,顺便慰问军士。 她与李严继这位将军不一样,将军是宗室,可以说是已经让大渊将士们觉得很高大上了,但是,她是皇帝的孙女,是皇帝亲口认证的亲孙女——虽然是外孙女,但是因为皇帝家的女儿招了夫婿,那么这就是孙女,是一位真真正正的公主,又是亲手杀过十几个胡人的公主,还是一位将要与他们一起抗敌的公主,这对于这些将士来说,无异于皇帝亲征。 自古以来,御驾亲征,不是真的皇帝会打仗,而是皇帝亲临战场,能鼓舞士气。 所以,金秋这位公主也是这样的功效。 她走上城楼,与各位守城官兵亲切交谈。 “辛苦各位了。”她并没有上来就摆出一副我最牛逼我最高贵的样子,反而是先冲着各位将士行了军中礼仪,双手抱拳,之后,又站在城楼上,对城内的所有人也一样抱拳,“各位,甘露城乃是边境,多年来,倚仗各位保家卫国,各位的功劳,必然撰写于江山青史之上,若说朝堂上良臣能将是双手,各位便是双足,先于天下陷于泥土,先于天下跋涉万里——诸位于国,有恩,我李氏满门,多谢各位了!” 一番漂亮话,说得所有将士都感动不已,恨不得马上就能以身报国。 而以身报国的机会,马上就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情郎啥也不知道怎么能爽呢,就该让他啥都知道却无能狂怒,报復起来才爽啊! 第43章 .第三个世界(10) · 第三个世界(10) 胡人那边也知道了金秋是赫兰瑟里后代。 他们怎么敢让一个註定将会成为草原之王的人活下来?阿多鹿部落——也就是之前让原主妈李不弱甩锅的那个部落, 便是原本贺兰鹏的祖父赫兰瑟里所在的那个部落——他们那个部落的大巫做过关于赫兰瑟里后代的预言,而现在,他们也知道了, 赫兰瑟里的后代真的又有着赫兰瑟里的力气……这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不能理解的恐怖。 在大草原的阿多鹿部落里, 谁没听说过赫兰瑟里的故事呢? 传说中, 赫兰瑟里长得跟怪物一样,像是故事里从雪山上走下来的神怪,他力大无穷, 无论是谁都不是他的对手,甚至据说他是一个刀木仓不入的人。 刀木仓不入肯定不是真的。 但是赫兰瑟里肯定是特别厉害的一个人。 而这份厉害的传闻,也在阿多鹿部落的一代代大王之间传递了下去。 所以,很快, 胡人——阿多鹿部落——就纠结了一批军队,前来袭扰甘露城。 胡人的军队其实并不多。他们人口也少,青壮也是平日里放牧,战时就自带战马打仗,且他们各个从小就按照骑兵那样训练, 打出生那日起就长在马背上一样,故而, 单兵作战的本事实在是很强。 他们自己本身也不像中原作战那般兵队兵、将对将,反而是一队人马,千百人的骑兵,在边境骚扰普通百姓,骚扰得差不多了, 就悄悄的把边境线往南推一推……他们这样骚扰到春暖花开的时候,反倒让大渊的军队不得不到草原上来找他们。 结果, 两边军队一到开阔的场地上,胡人便可以发挥骑兵的优势,这也是为什么他们人虽不多,却仍能与大渊的军队势均力敌的缘故。 骑兵到了开阔的场地一个冲锋就足以让步兵乱了针脚。 更何况,胡人那边的骑兵,还是以重骑兵为主。 他们不仅骑兵多,还善于骑射。真的是让人恨得牙疼。 所以,当阿多鹿的大王听闻赫兰瑟里的后代出现,便又纠集了两千重骑兵并三千轻骑兵,一共五千人马,去袭扰大渊边境。 可惜的是,这回他们遇到的,是金秋。 金秋与旁个人不一样,她有脑子,也有技术。 上辈子她做人工智慧的,本来是没什么技术本钱的,可是,人工智慧不像是电脑那么简单,它必须要学习,而不是单纯的被输入数据就可以了。 因此,上辈子为了玄鸟,金秋真的跟它一起学了一堆莫名其妙的东西——她当然不会真的去动手去学习制作那些教授给玄鸟的技能,但是玄鸟刚被研究出来的时候就跟小孩也差不了多少,所以她还是要亲手去制作一些化学、物理实验的。 这其中,就包括制造火药。 有了火药,就可以制造火器。 她当然不能这么几天就制造出火器来……就是有理论,这玩意儿在上辈子也没能制作出来,那是要被抓的好不好!她可守法了! 现如今的身份,她要硫磺、硝石、木炭,那简直是简单得不得了的事情,再找几个工匠,砸碎了铁片跟石子儿放进去,就这样直接掩埋好——因为解决不了一点必然的问题,金秋也没什么太好的办法,毕竟这是技术上的不达标,所以,她决定自己用三石弓把点燃引线这事儿交给自己。 就这样,大渊这边,终于迎来了胡人的第一波大规模袭扰。 “各位将士,我将与诸位同进退!”她先给自己的士兵们训话,鼓舞一下,“战场之上,只要还有一人,我也绝不退!” 第79页 “绝不退!” “不退!” “不退!” 士兵们见公主都不退,甚至她还在军队的最前端,他们的胸腔里顿时就涌出无数的热流来,这份热流,此时此刻,他们不理解,只是知道自己绝对不会退缩分毫。 小公主才十岁,又漂亮,又稳重,骑在马上,半点不惊慌,面对那些骑马冲锋的胡人,她拿出一张巨大的弓来,将一支火箭搭在弓弦上,用力拉开—— 嗖! 嗖嗖嗖! 金秋一连射出四支箭。 胡人的重骑兵第一次冲锋过来,她四支箭就设在了地面上—— “哈哈哈哈哈!”胡人那边有跟着冲锋的步兵开始发笑,他们一边笑一边跑,就觉得自己什么都不用怕,那小丫头片子是在骗人的…… “轰”! 一声巨响,那大笑着往前跑的胡人步兵只见前面的骑兵飞了起来……人飞了,马也飞了,都飞了……“啪嗒”一声,一只断掉的手臂掉在了他的面前,而他的脸上,那大笑还没敛去,断臂上的血就溅了他一脸。 “轰”! 又是一声巨响,这回,飞上天的不仅有骑兵,还有步兵。 胡人们看到的,就是自己这边的人,一个个的飞上天,有的断了胳膊断了腿,有的头也断了,飞起来,再落下,噼里啪啦,掉了一地的断肢残骸……好多胡人都傻了,就站在原地,也不知道该往前走还是往后退。 胡人这边是被炸了一个措手不及,那五千人马被炸得稀里哗啦。 而这在大渊军队这边看来,却是他们的公主殿下连射出四支箭就引来天雷,将胡人给来了一阵天罚! 这公主,是仙女下凡吧! “是天女……公主一定是天女下凡啊!”一个人开始这样说,其他人就都开始传了起来。 “小公主四支箭就召唤出来天雷炸得胡人溃不成军——她这是有神仙手段啊!”又有人跟着开始吹了起来。 他们都是士兵,但是见到了神仙手段,这就证明他们将成为天兵天将。 “是不是……我们就算战死了也能成天兵天将啊?”又有人发散思维了,“嘿!活着的时候是天女公主的兵将,死了就做天上的兵将,咱们才真的是有福吶!” 一时间,大渊的军队彻底的是士气大振。 原本,大家都知道胡人的手段狠辣,在作战的时候,谁会不怕对手不是人?谁又能没有一点私心呢? 可是当他们有了这种奇怪的个人崇拜之后,这么点害怕跟私心,就被生出的另一种自豪给压服了。 金秋四支箭炸了二十几个雷之后,又用火箭挂了几个小一点的炸雷,直接射到胡人的军队中去,把还成队形的几个列阵又炸了一圈,这才把弓箭丢开,从身边长随手里接过大刀,大声喊道:“将士们,跟我沖!” 五千胡人,第一轮炸了不过几百人,第二轮又炸了几百人,其实还有四千左右的胡人还在,但这两次爆炸,已然让胡人自乱阵脚了,再加上金秋挥舞的那把大刀太过巨大,就虽然听说了赫兰瑟里有多厉害,可是……眼前这个人,就是个十岁的小女孩啊! 胡人可比大渊的人还要迷信,他们本来就听闻赫兰瑟里的后代必然要一统草原,心里就有些计较,再看人家这小女孩都这么厉害,瞬间,又有不少胡人当场就不想打了,丢了武器就跑。 有一个人跑,就有一群人跑。 一时间,五千人,其中两千重骑兵,直接就剩下一千多人将将能作战。 而金秋那大刀一来,横扫一片,取人首级简直不要太轻松——力大无穷这个设定真的是太过逆天,金秋自己都觉得自己砍头跟切黄瓜没有区别了,这给别人看在眼里,真的只剩下恐惧。 她那大刀扫了五六个脑袋之后,剩下的一千多人的军心也动摇了。 “你们给我打!作战!作战!”带着这五千人的胡人将领现在都快要气吐血了。 他一个三十几岁正值壮年的男人,在战场上竟然被一个十岁的小女孩碾压……这是什么破事儿啊! 胡人本来服装就不统一,金秋也看不出谁是领头的,现在人家领头的自己跳出来,她顿时就高兴了,直接跳下马来,沖向那胡人将领—— 胡人将领是要迎战的。 他本来想要迎战的……是真的,他是真的……刀刚举起来,只听嘡啷一声,被金秋的大刀直接斩断。 “跪下!”金秋大声怒喝,大刀压在了这将领的脖子上,转而大吼道:“胡人的将领已被我俘虏!胡人的将领已经被我俘虏,其他人投降不杀!” “胡人的将领被公主俘虏了!”跟着金秋的小将们也急忙大喊,“公主有令——胡人投降不杀!” 他们这一喊,胡人士兵就更没心思打了,直接丢了手里的兵器。 阿多鹿部落的兵,加起来也就八千人,且他们是最靠近甘露城的小部落,所以在收拾了这五千兵士之后,金秋很快就靠着火箭掉炸雷,把阿多鹿的部落的地盘收到了大渊的版图里——地盘倒也不是太大,但却把甘露城的边境往西北推了三十里地——于大渊来说,这确实是一场大捷。 第80页 捷报传回长平皇宫的时候,皇帝都快要笑掉下巴了。 他这一辈子,最扬眉吐气的日子便是今天,在内忧外患之下,终于见了一点曙光——他这孙女真的是老天爷送下来为大渊逆转国运的仙女宝宝啊! 皇帝是个有想法的人,他也很清楚,自己的孙女如此能干就坚决不能压制她,而自己的其他子侄孙辈……到底,是要先把他们压服! 作者有话要说: 第44章 .第三个世界(11) · 第三个世界(11) 皇帝一心一意想要做大渊的中兴之帝。其实大渊之前就有一任女帝一任女摄政王, 之后由现如今的皇帝的祖父“搏乱反正”,终于打倒了自己的姑姑坐了皇帝,之后就一直打压女子, 原本皇后也可干政的传统,到了他爷爷那会儿就给叫停了, 且时时刻刻注意着, 生怕再有女人强悍,想要干政、摄政。 所以当今皇帝的太爷爷跟爷爷这两代皇帝是真的非常惧怕女人再出来搞事的,也就不断的打压女人……结果, 再怎样打压女人,男人自己扶不起来,让封疆大吏起了不轨的心思背叛了,那可比“牝鸡司晨”要厉害得多了。 所以, 当今的爷爷丢了斤半的疆土,好在是他爹当时雄起了,知道他爷爷是真不行,就直接太子称帝,把老皇帝荣养了起来, 准备收復失地。 谁知道,老皇帝活得久, 他爹这个皇帝做了四十年太子,终于登基也没到两年,才打回来一个州就驾崩了。 于是,轮到现在的皇帝,李不弱的爹, 原主的爷爷,做了皇帝了。 而这位皇帝是真的没有被女主皇帝支配的恐惧, 他现在只想要把李家丢掉的江山都打回来,才不管是不是女人掌兵女人掌权呢! 只要能让他成为大渊的中兴之主,成为能成功收復失地的皇帝,成为大渊史书上记载的最有功绩的皇帝之一——他会在乎自己的皇位将来是给女儿还是给孙女吗?他不在乎。 他在乎的就是自己的名声要成为最好的,他宁可将来皇位给孙女,只要孙女的皇位还是给李家的人,那就还是李氏江山! 所以,皇帝并不高兴见到自己的儿子、侄子、孙子……那一熘的小王八犊子在他耳边哔哔谗言来说什么“牝鸡司晨”什么“女主之祸”。 “裴伴伴,你说那些小王八羔子,有本事怎么不自己去杀敌,在人家出头去杀敌的时候,他们还在我耳边尽是些谗言,怎么就养出这么一波王八羔子呢?”皇帝半瘫在榻上,语气中满是凄凉,“自古以来,江山气数未尽的时候,都有天降星宿来帮助天子,裴伴伴,我这也是勉勉强强搭上了有道明君的边儿了呀!” 皇帝跟自己身边随侍的太监说话。二人也是打小儿长大的关系,虽然也一个是皇帝,一个是太监,但是关系亲密,说话也就没有那么多的顾忌。 裴太监也很懂皇帝,不断地安慰他,说出来的话也好听:“陛下,不遭人嫉是庸才,小公主这样被人嫉妒也是好事,她只不到一个月就收復了甘露城周边的草原跟城镇,这种速度,谁不害怕?宗室王孙是都担心自己失宠。” 一句话,把皇帝也是夸了又夸。 皇帝高兴,但也还是记得裴太监的意思,他很清楚,自己这皇帝要成为一代明君,就要靠自己意外到来的孙女了,女儿……也是牵制孙女的一大利器,而这个女儿什么样,他就算记不得,裴伴伴也记得,所以他并没有把要培养的目标定在女儿身上,反而是想到要好好培养孙女了。 “裴伴伴,朕要传旨!”皇帝一翻身,从榻上坐起来,“走,去书房!”说着,就穿上了鞋,直奔 御书房。 既然要培养孙女,那就不能放养,皇帝刷刷刷的写好了圣旨交给了裴太监:“走,去找太傅!” 太傅,什么都好,就是叛逆。 太傅亲妈,什么都牛逼,但却是皇帝爷爷给亲手杀死的,所以太傅特别叛逆,虽然挂名太傅,但却不怎么上朝——当然,他也没什么实职,只是他妈真的牛逼,他也本事也是真的牛逼极了……虽然与皇室有龃龉,但又有亲戚,因为他也是宗室之一……故而,皇帝想了想,决定让太傅去教孙女。 既然,太傅的亲妈支持女帝,也支持之前的女摄政王,那太傅就子承母志! 于是,在金秋的土炸弹跟火箭雷炸开了草原王庭的日子里,六十几岁的老太傅,也被皇帝送到了边境。 这回,边境可不是在甘露城了。 老太傅在马车里晃晃悠悠的,老远,就看见腾空而起的黑烟黑雾,伴随着那黑烟黑雾,就是一声声炸雷。 “回禀太傅大人,这两样当然是哪里都能用的,不仅是这两样,公主将军也招了不少铁匠、道士,准备要做出更厉害的武器来,将来杀敌就更容易了些。”小将跟太傅说,“公主将军又力大无穷,三石弓射出的火箭雷,不过几息就能挑了胡人的王庭!” 这话说得有意思极了。太傅笑呵呵地摸了摸鬍子,催促道:“那还不快走!” 这一行人赶到战场,太傅也没敢直接就上前去找金秋,反而是在后面,先跟李不弱与贺兰鹏见礼。 李不弱认识太傅大人,她很清楚这个算是她祖叔祖父的人是什么身份。故而见他都被她父皇给派来了,不由得心下一松,露出了笑脸来:“是太傅大人快快请起,算辈分,您是我叔祖父呢,哪里能让您给我行礼,折煞我们了!” 第81页 虽然都是面子话,但必须得有,且得说得漂亮。 太傅也赶忙跟她客气,两边说的比唱的好听得多,一边说一边试探,那太傅恨不得马上就把金秋抓到跟前来给她讲为君之道跟对祖父的孝道,李不弱也恨不得马上就扑到贺兰鹏的怀里跟他好好亲近亲近来表达此时此刻内心的兴奋。 他们这边宾主尽欢,而在战场上,金秋也快活得不行。 她一箭射穿了王庭大单于的脑袋,又一箭把大单于最疼爱的儿子给射杀了——倒霉的胡人,他们本来就应该合在一起抵抗王师的,可惜,一开始她平了阿多鹿部落之后就做出一副阿多鹿部落对不起她全家才会被灭了的姿态,其他的部落甚至是大单于都没觉得这事儿跟他们有关。 唯独,替李不弱和亲的那位大夫人是不信的,她对大单于苦心相劝,大单于却不肯听,甚至最后还废了她的大夫人位置,让她去做女奴! 这不就是给金秋找到的好藉口嘛! 金秋马上就带上人马,灭了顶替那位和亲公主大夫人位置的女人出身的部落。 毕竟,她是替自己姨母报仇,这简直太理所当然了。 草原部落,大到能有超过五千人军队的,也才不到五个,她灭了两个了,这就剩下三个,其中一个麻熘的就直接投降,决定要归附大渊,另外一个最后左右摇摆,只能带着自己的军队归附了大单于。 于是……金秋这就算是一统草原了。 果然,大巫的预言很准。 将草原打下来之后当然不能这就班师回朝。 太傅现如今来到草原专门教导金秋,金秋也知道自己必须要用一段时间将草原彻底平定收服才行,于是,她就陷入了上课、巡逻、研究黑科技的循环里。 至于说那位情郎杨齐,别说金秋了,就是李严继都不记得这个人了——这边境草原被治理得一片祥和,金秋在此地开设了互市,因互市不在甘露城内而是在草原上开闢了一片地方来做交流,所以之前许许多多人都担心一开互市会伤害到甘露城内的百姓这件事根本就不存在。 互市距离甘露城二十里地的地方,若是甘露城的人想要去做生意也不算远,来来回回的,有衙门办的马车接送,只要一点金钱或者布帛就能去赚几日的银子,算得上非常方便。 而这些事情也被太傅上报给了皇帝。 莫说是皇帝,就是太傅也想着要让金秋用这边境一地先练练如何治国——当然,皇帝更盯着的,是自己女儿李不弱的肚子。 李不弱又怀上了一胎,莫说是皇帝,就是金秋也十分期待。 毕竟,皇帝也被各种奇奇怪怪的传闻洗脑洗得很干净,他也担心孙女征战杀伐,又力大无穷,大约不好生养,那就是将来给她皇位,她要没有继承人又当如何?莫不如让女儿再多生几个的好! 皇帝的心思,别人不知。 贺兰鹏的心思,却是彻底的炸开了花。 他家一代代的都是单传,生养困难着呢——他当然知道,这是他们家男儿的命啊!他祖父就生不出来,好容易才有了他爹……结果……他本以为自己也是如此,却没曾想,自己媳妇儿是真的太厉害了,果然皇帝家就是厉害,真格是真龙天子! 这帮人奇奇怪怪的内心戏,从未影响到金秋的坚定。她平定了草原,将之收服于自己手中之后就开始大刀阔斧的改革草原的具体情况,在她的治理下,这草原与甘露城一带的贸易流通不仅更方便了,连粮食都丰产了不少。 毕竟,她打下来了大片的草原跟边缘的荒地,除了让手下将士屯田种地之外,再就是分田给佃农,又让各村各地的老农来甘露城赴宴,借着这赴宴的机会,就要求他们与本地的农官凑一起研究地里的粮食。 将这一块地分封给金秋是皇帝已然决定了的,她这样管,管得也好,在太傅眼里就是有本事了。 太傅这边满意极了,在宴会上吃了点酒,微醺着,晃着头,哼着这西北的小曲儿,铺开了纸准备要抒发胸中快意—— “大人!”忽然,一声叫喊,从窗口传来,太傅一转头,就见一个男人跳进了他的书房! “大人,是我啊!代国公世子,杨齐!”男人跳进来,还没等太傅说话,便马上表露了身份。 “代国公……世子?”太傅皱眉,“代国公世子……不是你。”他上下打量了杨齐一番,“哦,你是代国公的大公子啊!” 这句话,简直就是在扎杨齐的心啊! 之前跟他一起做校尉的那些同僚——那些都是京城里的世家子弟,不是校尉就是小将,大家一个个的都升职了,唯有他,一直以来就是一个虎骑尉,还是一个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人虎骑尉! 杨齐记得上辈子不是这样的……他记得上辈子,贺兰秋一家子都死了,她也不是什么狗屁公主,也没有这样的本事……但是,现在这些都不对了! 第45章 .第三个故事(12) · 第三个故事(12) 于金秋来说, 这个大渊朝并不在歷史上,但她都习惯了平行世界的穿越体验了,自然也觉得这可能就也是一个平行世界, 而且,根据太傅将的歷史, 这大渊朝与唐代所差无几, 甚至同样出了一个女皇,只不过却多了一任女摄政王。 第82页 细微的差别就稍微的将后来本应该死命的杜绝女子干政的皇家给扒拉出了一点不同。许是被女主支配的恐惧在她的子孙上还看得出来,但是从未被支配过且还看着丢失的半壁江山哀嘆的重孙子就不一样了, 于皇帝来说,这就相当于是他对那些觊觎他江山的人可以肆无忌惮地说:“我祖奶奶都比你家老爷们厉害!” 只可惜,皇帝现如今,也无法与那些人对话。 他们祖上是封疆大吏, 之后就割据一方,说是为人臣子,但实际上自己都做了土皇帝了,为了这些个“土皇帝”,真正的皇帝已经愁了二十余年了, 而今孙女有这等本事,女儿又有身孕, 就算孙女以后真的因她自己的功劳继承了自己屁股下面的这个位置……没错,她便是因为常年征战伤了身体又如何?她会有弟弟会有妹妹,他们会有孩子……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皇帝如今的快活,只有他身边的裴太监才知道。 而金秋此时却从太傅口中得知, 那杨齐找上了他。 杨齐之前被软禁了一段日子,而等到金秋彻底的掌控了这西域边境大草原之后,她就根本没在意这个人了,所以,他也得到机会离开了软禁他的院子。 他利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到了保家村,在那里查了一个多月,也没查出来到底是谁帮了贺兰秋。 这可真的是让人头秃。 刚想起来上辈子的那些事的时候,杨齐本来的打算是非常美妙的——他照样可以哄骗贺兰秋,让她给自己做妻子…… 对! 这回他不会娶皇帝的孙女了,而是直接选择娶贺兰秋,免得稳不住她,让她再生出二心来,就直接跟她在这边城成亲,反正她现如今十来岁,成婚了也就是个摆设,不能圆房,他就让她替自己打江山,等打下来江山,他再说她生不出来孩子,便可以高枕无忧了,这一次,他定然不能如同上辈子那样还给她抓住把柄! 等到一统江山,他把位置坐稳了,就找个机会狠狠折磨她——挑断她的手脚筋,让她从意气风发变成苟延残喘,这才能让他上辈子的怨恨平復一二。 然而,事与愿违。 杨齐根本就没有机会跟金秋见面。所以,他找到了太傅,准备把上辈子的一些事情给太傅讲一讲,最重要的是,他得告诉太傅,贺兰秋是个女人,一个才十一岁的小女娃娃罢了,不值得投资,更不应该牝鸡司晨——她虽然有厉害的武器,也有厉害的本领,但是这些不该属于她,应该是属于男人的! “你到底要说什么?”太傅现在觉得不仅辣眼睛还辣耳朵——眼前这个代国公家的大儿子,怎么脑子里都是屎尿屁啊? “李大人,当年女主之祸,您也不是不知道!”杨齐说得叫一个痛心疾首,“那女人有本事便有本事,但是有天大的本事,也是越不过男人去的,再怎么厉害的女人,最终也要嫁人,要有个男人来做主才是!那贺兰秋就是个山野长大的野丫头,如今便是会打仗又如何,将来迟早要嫁人,要给人生儿育女,要在男人面前三从四德……” “住!打住!”太傅大人听他说得越来越不像话,便反问,“那你说,什么叫她有哪些武器,不如给你用?” 做过皇帝的杨齐,已然与只是虎骑尉的杨齐不一样,他做了十几年皇帝,早就忘了做小兵时候的倒霉样儿了,现如今被问,便洋洋洒洒,说了一堆更加不着四六的话来,最后还道:“她一个女的,将来做得最好,又能如何,那些厉害的武器若是给我,我也定然能够打败胡人,现如今不过是让她先了一步罢了,太傅,我也见过她,山野村姑罢了,我现如今愿意娶她做正妻,将来我是有大造化的人,她又是贤内助,我便是有十个八个妾,也定然不会废了她的!” 这小话说得,真是好听。 太傅被这傢伙的无耻都给震惊到了,问:“你且不知道,她是当今亲封的公主?是定原公主!” 杨齐脑袋一晃,又觉得事情不对了。 他的脑袋,是一会儿上辈子,一会儿这辈子……确切的说,他在梦里感受过上辈子的那无尽荣光,哪里还会记得这辈子的那些不那么值得关注的事情呢?就算知道,也不真实,只觉得两辈子冲突得很,人也是忽而这样忽而那样,脑袋里浆煳得很。 太傅并不知道杨齐这个人是怎么回事,但见他说话都这么颠三倒四云山雾罩还带着造反的架势,不由得就警惕了起来,也没管杨齐是不是身上有个小官职,直接一挥手,让身边侍卫就将这小子抓起来关进了地牢。 杨齐也并非真的傻。 他一开始只是搭讪了人家小姑娘,之后被小姑娘挟持了,再之后因为小姑娘身份贵重,他顶头上司就把他关了起来……这些都挺正常的,然而,他被关起来之后,脑袋里出现了四十多年的记忆,这些记忆与现实穿插,其中后二十年的称帝后的记忆更是让他整个人都超然了起来,虽然在他努力摒弃这些记忆的时候,他的脑袋还算正常,但是当这些记忆不受控制地涌现出来,再加上他过分的妄想……这就让他显得愚蠢而又邪恶了。 蠢又坏,就是这样诞生的。 而现实中再遇到一点挫折,那他的智商就又回笼了。 第83页 被关进地牢之后,便是如此,他勐然就意识到自己之前的唐突,发现自己估计是作死作大发了,不由得又气又急,恨不得再回到一天之前,把那碎嘴的自己打死才算完。 然而,他又心理不顺——那贺兰秋上辈子就是他的女人,这辈子就这样牛逼轰轰的,真的可气可恨。 他这个状况,太傅便与金秋说了。 金秋一听,登时眼睛都瞪大了,心里也犯起了嘀咕。 她,毕竟是一个穿越成原主的外来者,原主到底是什么情况,她很清楚,更清楚原主上辈子的事情……关于杨齐,她也非常了解,从原主的视角,她对杨齐这个人几乎是全方位三百六十度的了解。 也就是说,杨齐这个人,确实不咋地。 他之前就几乎是无师自通的pua原主,说她一个女儿家,征战沙场再怎么厉害也要顾家,要回到家里做一个贤妻良母,诸如此类巴拉巴拉……而那些话,与他现在跟太傅说得,简直如出一辙。 只不过对于太傅,他还没好意思跟对原主那样说得那么露骨罢了。 那时候十几岁的原主,虽然是识字的,但是也没有人教导,自然不懂这杨齐说的那些话确实特别下流——杨齐也因为原主不会反驳不会怒骂他,而觉得原主的确下贱。 不得不说,一切都是因缘际会。 一切又都是精心算计。 金秋觉得,杨齐……大概是疯了。 只不过这个疯了的契机,又有点奇怪。她有证据怀疑,这傢伙是重生了。 有一种人就特别容易得精神病,那就是从天堂堕入地狱,但本身性格有问题,人品又差……由于现实的落差过大,就导致了精神失常。啾恃洸 杨齐,就很像是精神失常。 但他到底是不是重生的,金秋还不确定,她打算自己去试探一二。 当晚,她就去了太傅府的地牢,见了杨齐。 “是你啊。”杨齐掀了掀眼皮,没有站起来,就坐在墙角,靠着阴冷的墙壁。 “我来看看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金秋在地牢里转了转,这地方不大,但关押几个人还是足够的,“你跟太傅那些话说的,挺有意思的。” “我不懂。”杨齐却说,“他明明也是男人,明明知道你就不过是一个女人,将来你迟早要在我身下苟延残喘的,结果呢……结果他竟然把我抓起来了,而不是抓你这个牝鸡司晨的贱人!” 这话说得就太过分了啊! “我是皇家公主,你不过是个国公府的庶子,我是傻了还是疯了会如你所说的那样?”金秋不由笑了出来,“牝鸡司晨?你这话说得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你连一个女子都打不过,还好意思说女子不该反抗你?你可真的是不要脸到了极点了!” “你懂什么!这是老天爷就这样规定的!干坤阴阳,女人就是泥土是尘埃,男人就是天就是主子!”杨齐愤怒地吼了出来——他原本还真的没有这样深刻的想法,最一开始,他只不过是利用了原主罢了,而现在这样,便是因为前世今生,心理落差巨大,导致他整个人都变态了。 金秋笑道:“行吧,既然你觉得老天爷都站在男人那边,那你就做一个马前卒试试看,试试看老天爷是不是对你有偏爱。” 要弄死一个贱人,就要让他死在他犯贱的地方上。 金秋当晚就把杨齐提出地牢,让他从虎骑尉变成了一个马前卒,还不是她的马前卒,而是被收编的胡人重骑兵的马前卒。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渣男原来没这么变态,就是受不了自己做梦没成现实,心理彻底变态了。 第46章 .第三个故事(13) · 第三个故事(13) 杨齐深切怀疑自己是被针对了。 他现如今只能在最底层的士兵里跟着胡人一起镇压周边, 之前他还是个小校尉,但现在,他根本连品级都没有了, 每天吃的少,跑路跑的比谁都多! 这就罢了, 为什么还要在草原边缘巡逻? 杨齐的这个情况在金秋看来根本就不是个事儿。 她并不在乎这个人, 甚至连这队人马都没有被选中做“现代化”军事训练。 因为,这是一队重骑兵,她之前虽然在部队里呆过, 但是当时骑兵已经不重要了,所以她也对骑兵的训练非常麻爪之,但是,在这个时代里, 重骑兵可以说就是轻型小坦克,她也不好胡乱训练,只要骑兵能跟她训练好的步兵以及弓箭手能彼此打好配合,那就是她最大的本事了,别的事情她也没法直接考虑那么多。 毕竟, 三辈子下来,她也是真的没有做过称霸天下这种事, 而太傅给她带来的信息却有着这方面的意思。 金秋也怀疑皇帝的心思。 但是,她现在手握十万大军……手握兵权,皇帝也没有拿回兵权的意思……她还是真的不好意思直接就把自己这个便宜爷爷怀疑得彻底。 而且,边境要真的平定也不能只是靠着她这十万人,尤其是要平东南西南山地里的匪类的时候, 骑兵的用处还真的不大。 平原处,骑兵冲锋十分有用, 但山地区域,骑兵却会被山地限制了行动。 第84页 不过好在,皇帝也乐意给她放权,很快就又调拨了两万人给她,这两万人,竟然是擅长水战的。 金秋这下子是又不懂皇帝了。 她这个便宜爷爷……是真的宁可被她拿走天下也要收復山河的意思了? 不管她这边治理整个边境草原治理得怎么样,倒是原主娘李不弱的预产期先来了——此时,金秋也到这个世界一年多了,人也抽条了一点儿,看着不像是之前那么不起眼了,拿起大刀挥舞起来,端的是虎虎生威,一点儿不像是个小姑娘,甚至身高都赶得上李不弱了。 太傅都觉得这小丫头长得太高了些,但是贺兰鹏却不这样觉得。 贺兰鹏身高五尺五分,就比一般的男人高出很多来,他虽然也没见过自己爷爷,但是他爹身高足有六尺呢,据说他爷爷比七尺还要高,只是他祖母太过瘦小,才让他爹长不高了,而他见女儿还不到十二岁就长得跟他媳妇儿差不多高,那便是遗传了他爷爷了,这并不是什么大事。 “你可知道那七尺有多长呢?”太傅比了比自己的高度,再又加了一半的身高,“那都有两个人高啦!” 贺兰鹏却不认为这不对:“哎呀老大人,那阿秋的力气,还都比我大了呢,我这力气,也有七八个成年汉子加起来那么多啦!” 这倒是真的。 太傅只能闭嘴,跟着贺兰鹏在产房外等长公主把孩子生出来再说。 至于金秋,她倒是在外面跑得又疯了。 到了这个世界,金秋就觉得自己之前的平和心态全都崩了,她也不是非要杀人越货之类的,但是……周边要想长治久安,那就得被她打服才行,她又明确军纪,不许自己军中的将士们祸害百姓,又大肆军屯,与周边的百姓互相交流有无,还传出只要是她在大渊一日,大渊的军队就会一直如此这般…… 周边的百姓也不是傻的,他们对这样的承诺,更是期盼着永远不变才好! 草原周边,有山有水有沙漠,也有各个小国,本来是对大渊称臣的,但大渊内部打乱,他们便不再称臣也不再上贡岁币,但现在不一样了,金秋把草原打了下来,很明显的,她会振兴大渊。 故而,不少小国再次向大渊派来了朝贡的队伍。 这也是金秋这个时候不得不出来的原因。她得先代替李不弱接见使臣,再让他们休息一二之后送他们去长平城。 使臣们对于金秋的武力值以及新造的武器充满敬畏,尤其是见金秋一手提起一把石锁,轻松地放到一边,免得绊了她养的小马的时候,他们心里就更是崇敬这位小公主了。虽然也有人觉得金秋是在虚张声势,心里也想要把她这边的秘密记录下来,等回到自己国家的时候找出破解的办法,但是金秋并不在意这些。 在绝对力量的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 让人安顿好这些使臣,金秋便接到消息,李不弱生了,是个妹妹。 这可算是天大的好事——至少,贺兰鹏一家子男人,从来都是单传,从来没有生过第二个孩子,而现如今竟然有了二女儿,这简直就是天大的好事啊! 金秋也觉得是好事。 她不想结婚生子,又想要皇位,那她的妹子就很重要了。她高兴得嘴都咧到后脑勺去了,一熘烟跑回了内院去看小妹妹。 太傅大人亲自抱着小女婴,旁边是女婴的亲爹贺兰鹏,一直搓手看孩子,乐得见牙不见眼的,却不敢碰小孩。 “阿秋,快来看妹妹!”贺兰鹏笑呵呵地跟金秋招了招手,“来,咱俩一起看,就这么看。” 金秋跑过去,也没干碰小孩,跟贺兰鹏一起,笑呵呵地看着孩子。 这小孩与一般刚出生的小孩不一样,竟然是雪白雪白的,并不泛红,大眼睛高鼻樑小嘴儿,一双眼睛圆熘熘的,跟黑葡萄一样,看着就招人喜欢。 “那个……李大人啊,你试试让她抓抓你?”贺兰鹏忽然想到了什么,跟太傅说道。 太傅没懂,但还是拿了一根手指,轻轻拨了下小孩的手,然后……嗯,什么也没发生。 “啊……哎呀!”贺兰鹏一拍大腿,“阿秋,你妹妹竟然没继承神力,大概是都给你了这力气!” 太傅:行叭! 等李不弱做完了双月子了,太傅跟她说起此事的时候,李不弱笑得前仰后合的,才解释道:“阿秋一出生就力气特别大,把她阿爹的手都给抓疼了,她阿爹因为自己力气就大,本来还不敢抱她,结果这一抓,让他整个人都傻了半天呢,手指头也肿了好几天。” 太傅:谁说贺兰鹏那傢伙没心眼的?不仅有心眼,还很狗! 话虽如此,但好歹,小姑娘一出生就被封为郡主,还赐名李荣雪,正与金秋被赐的名字“李荣秋”算是一脉相承了下来。 这个孩子的出现,在皇帝看来,那就是金秋将来与他孙子们争夺帝位更大的筹码。 所以,他要再给她加码。 很快,他就命令金秋带上人,去平定西南叛乱。 而之前一直跟着金秋的李严继就成了镇守边关的大将,復又顶替了金秋的位置,但是,这些兵士,却又是金秋天天训练出来的,故而,金秋现如今对于这西域的掌控,并未丢失,李严继也对她是忠心耿耿,只恨不能跟她一起去西南。 第85页 金秋带了七万人马,一路平定山贼土匪,又收编他们又训练他们的,等到了西南边陲,竟然有了十二万大军。 西南边境主要的不仅是叛乱,主要是还是少数民族居多。 这时候,金秋就要搬出最有用的办法了——虽然慢,但有用。 这时候西南还没能达到教法与政治之间的平衡,它们两个之间还拉锯战呢,金秋一来,两方人马本应该一致对外,一起对付她,但是,她特别清楚,那些大土司们的私兵并没有多少,对付领地里的农奴还行,对付她就是以卵击石,而那些忽悠农奴的大祭司们虽然是能忽悠住农奴,可是不给人吃不给人穿的,又有什么用?嗷嗷待哺的孩子要吃的是食物,可是他们父母亲连鲜血都只能献给神明。 金秋可是被新社会薰陶过的长在红旗下的伟大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她早就制定好了计划,要由下往上,从底层颠覆顶层,直接打土豪分田地——至于说祭司阶级,她也想好了,此刻的西南地区宗教信仰也不统一,她决定让他们先窝里斗,再找机会把他们笼络一起,安排进一个大神庙里,让他们先来个自给自足再说! 制定好了计划就是实现计划。 虽然说不容易,但也不至于不能推进。 此时此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根深蒂固的那些三纲五常还没有到达人心。女人改嫁、男人逃家,这些都不新鲜。虽然也是很多人鼓吹女人贞洁贤惠,男人要孝顺到失去自我……但是这样道德绑架别人的人本来就什么时候都不少,只不过这时候还不是主流罢了。 金秋也没惯着那些没事儿就写檄文攻击她的人毛病。 他们说的那些话,来来回回,无非就是“牝鸡司晨”一个词儿罢了,但是“为什么”却永远回答不出来,可是金秋却是以女儿身顶了一身的“百象之力”,就这本事,在西南边陲都属于是天神下凡的意思,她都不用说话,不少人都会心生恐惧,再加上又早早就投奔她的那些不被人待见的祭司没事儿就扑到她脚下大喊“女神赐我力量”……那些道德绑架的人,早就被那些搞盲目崇拜的人打败了。 然而,虽然她这边西南边陲改革闹得轰轰烈烈,甚至可以说是彻底的改变了不少人的命运,但同时,那些农奴主们也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 土司阶级,联合了。 一个堡垒不过几千兵马,可是一个地区的所有土司的人马加起来,也足足有五万人马了。他们也没想要说与金秋正面冲突——金秋十二万人,他们不过五万人,就是一比一也要输,他们当然不想跟她直接对上,却想要保持自己的特权,所以,直接割据称王是最好的办法。 于是,西南土司们选了一个人做王,自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唐代的一尺我忘了是三十五还是三十六公分了……那时候是布帛能当钱花,我记得反正比现在长点儿。 第47章 .第三个世界(14) · 第三个世界(14) 面对那些自立称王的人怎么办? 当然是打呀! 金秋二话不说就备齐了十万人马。因着这些时日的训练, 再加上她天然的身份优势,很快她在本地收拢的兵将们也就习惯了她的训练模式,各个兵种也学会了相互配合, 而她的力气一直是头一份的,更别说她天然的自带的射击天赋了。 带着这十万人马一路高奏凯歌, 很快就打到了自立为王的那巨大的堡垒之下。 那些土司混在一起五万多的兵马, 在金秋一路攻打施压下,只剩下了三万不到,一部分固守堡垒, 另一部分是农奴兵,被安排做了炮灰,就在堡垒外面迎战金秋的十万兵马。 结果金秋的军队到了地方,她竟然没有派人先屠了农奴兵, 反而是自己走上前去,拿了一个不知道什么玩意放在嘴前面开始说话。 她的声音,顿时就被放大了。 “诸位,我知道你们是被推出来与我作战的农奴兵,他们给你们画了大饼, 说将来你们将能自由——可是,这已经多少年了, 多少代了,你们何曾有过自由?乡亲们!你们才是种地的人,才是辛勤劳作的人!”金秋的声音通过她手里的大喇叭传递得很远。 “你们生来也是人,你们有父母有兄弟姐妹,有子女后代, 这样的你们,难道没看到我到来之后分了那些大贵族大土司们的土地的情形吗?你们的同胞得到了土地!他们有土地, 种了粮食,一亩地出二百斤的粮食,只要交给我四十斤,其余的就都是自己的!不仅有粮食,还有织布的活儿给你们的妻女,她们可以拿到铜钱来跟你们一起养家!”金秋说得言辞恳切,“一栋小屋子,一个家,孩子们能健康长大,一日三餐不用饿肚皮,偶尔能吃顿肉,这样的日子不好吗?可是那些人,那些让你们为他打仗的人,让你们为他卖命的人,他们是怎么对你们的?他们看你们的孩子不高兴,都会砍掉他们的手脚啊!乡亲们,你们不是天生的奴隶,你们是人,你们不比他们差,你们甚至比他们高贵,因为你们没有吃白食,吃白食的是他们!” 这些话说得让堡垒里的贵族们都气死了。 他们是贵族,是土司,是占有土地……但是她怎么好意思这么说的?她还是大渊的公主呢! 第86页 只可惜,金秋没给他们说话的机会。 她跟那些农奴兵喊完话,就举起手中的三石弓,将火箭雷搭在弓弦上,对准了那依山而建的堡垒用力射了过去。 堡垒虽然牢固,可总是有开阔的地方。 开阔的地方是放置投石机的地方,也是让那些贵族将士们射箭的地方。 那些投石机本来就对不准方位,也需要很多大石头,搬动跟投射都不容易,半天投射不出来一块石头。 可金秋的火箭雷不一样,她抬手射出一连串的火箭雷,就是对准了那块开阔的地方。 火箭雷落地,只听轰隆一声,不仅人被炸了,连那些要投下来的石头,也因为人被炸之后,乱踩乱踏而叽里咕噜地滚下了堡垒。 只听的叽里咕噜石头滚下来的声音夹杂着那土司们的私兵们的哀嚎的声音。 好不渗人。 趁着这个空档,金秋打马冲到堡垒下面,徒手就将堡垒的大门给捶开了。 她跑到大门口这一段路,周边的农奴兵都向两边让开,留下了一条光明的大道,也留下了对她的敬意。 然而,当这些农奴兵看到金秋徒手捶坏堡垒大木门的时候,他们就直接跪下了。 五体投地的那种跪。 “是女神!”一个农奴兵这样喊了起来。 紧接着,所有的农奴兵都开始大喊。 他们不相信凡人有这样的力量。 有这样力量的人,男人的话,那必然是神,女人的话,那就必然是女神。 这些人并不聪慧,他们从一出生开始就被洗脑必须要服从他们的主人,即便是主人要打要杀要虐待他们,他们也要服从于主人。 唯独一点——神若降临,他们就要更服从于神,而不是主人。 为金秋让开路已经耗费了他们最大的勇气了,但是,当金秋以一个女孩的模样一拳头捶开了那禁锢他们几代人的大门的时候,他们就再也不惧怕他们曾经的主人了——因为,神降临到了人间,女神既然之前喊话里承认了他们是人,还让他们拥有一栋房子一个家,甚至让他们保留更多的食物,让他们按照规定服役,并养育子女……那么,他们必然是要听从女神的命令的。 女神,她来到了人间。 农奴们的心思金秋不知道。 她现在就觉得她这身力气果然不是凡人的力气——至少不是人的力气。 便是这地方着常见的蛮牛,说是力大无穷,能轻松顶死人的,也没有她这般的力气大的。 原本金秋就觉得原主太爷爷是被神化了。不然谁能把个子长到将近三米去? 但仔细一想,身高可能被神化了,可能可是这力气,应当并没有被神化,就是因为他这力气实在是太大了而且是真的有人亲眼见过的,所以以讹传讹,旁人才会神化掉他的身高,甚至包括他不太会说话的又不怎么与人交流的那些行为。 说白了,一个人被造神,大概率是真的有点儿牛逼的行为或者本事在身上的。 而金秋现在,就被人造神了。 她带着自己的兵士冲进堡垒,那真的是所向披靡——远程攻击的时候,她用的三石弓基本上是无人可敌的,而在直接短兵相接的时候,她那力气,就算手里拿着一根普通的铁棍子,也是见什么就砸什么,旁个人拿着什么武器都会被她砸碎。 所以,农奴兵们基本上就没啥反抗的,直接归顺了。 而堡垒里的贵族兵也没啥用处,冲上来的,能跟金秋士兵撕打的算是打了,对上金秋的,基本上就都直接没了性命。 从甘露城出发到西南,再到平定西南边陲,金秋又花了一年时间。 但是治理西南,她也花了一年半的时间。 这一次,她是彻底的在西南实行了土地改革政策。 打土豪分田地,让那些隐匿的百姓都被放出来好好干活,她的税收定的是十税二,各种徭役兵役是管饭发钱的,这就跟以往有了大大的不同,再加上西南地区,种桑养蚕的,种麻抽丝的,都不少,她组织妇女们集体织布,就又给了这些家庭寻找到了另一笔收入。 富有,就是安定的前提。 她这边忙着治理百姓,那边,皇帝却已经把李不弱跟贺兰鹏调到了自己身边。 将李不弱一家子调回长平是皇帝一直以来心心念念的事情。 原本,大渊王朝就是被三个地方的封疆大吏给割据了,西北、西南、东南,这三块地方,他是愁得头髮掉了一把又一把的,愁到要死要活,现在,自己孙女解决了两个地方,东南那边自古富庶,他就不是那么愁了。 他不愁了,但是朝内有人愁。 他的其他子嗣现在恨不得要杀了金秋才快活,但是金秋在外征战,他们没有本事收拾她,就要给她添堵了。为了避免他们把此时的大好形势给毁了,皇帝便把自己宝贝孙女的父母,自己的女儿、女婿,召回到了身边。 李不弱在宫中住到十五岁,自然也还懂得皇宫里的事情,但贺兰鹏啥也不懂,甚至还有些天然呆,为此,她倒是有点发愁,带着贺兰鹏进宫的时候,她还打算提醒丈夫来着。 谁知道,进了皇宫,先大殿面圣,正常跪拜行礼之后,皇帝就一摆手:“佳儿,贤婿,不必多礼,你们二人镇守边关多年,不须恪守宫廷礼节,只略略行礼,大行不错便好。”说着,就走下台阶,亲手牵住女儿女婿的手,“走,随朕去见见你们母后。” 第87页 皇帝的态度就代表了一切。 虽然朝臣中也有并不贊同皇帝这样礼遇自己女儿女婿的,可是想到人家二人的女儿现如今征战沙场还平定边疆收復失地,总是比皇宫里乱晃乱跑的其他各路皇子强得多的,且他们也不觉得皇帝会把皇位给女儿女婿,便就又看着李不弱夫妇顺眼了。 至于皇子皇孙们,倒是不爽极了,可惜,皇帝春秋鼎盛,臣子们即使站队也不敢明着来,更别说他们下意识就不认为皇帝会把皇位给女儿,就更别说孙女了,见皇子皇孙们打破头一样的掐架,还带着想要弄死金秋的架势,这些臣子们只觉得他们脑子有病,并没有觉得他们值得站队。 便就这样,李不弱与贺兰鹏带着小女儿,在长平生活得肆意又快活了起来。 小女儿李荣雪从三岁起就开始有名师教导,也不拘束她的性子——奇怪的是,她虽然没有力大无穷的本事,但体格却十分健硕,三岁的时候就如同旁家女孩五岁的样子了,力气普通,但脑子极好,说话更是比旁人早许多,七八个月的时候就能表达得很顺了,三岁的时候,从不曾有小娃娃那种叠字的意思,口齿伶俐,就是骂人都比旁人快了三分。 此时,金秋就已经在西南边陲做出了极大的政绩来。她的那些改革更是叫人应接不暇,每每传达给长平城的那些信息里,充满了“国富民强”的意思,基本可以说是地方势力都被推得差不多了,就连宗族,都被金秋想着法用村子之间的工作组调配制度打破了。 而事实上,皇帝也心知肚明,宗族、地方势力、权贵,这些本来就是他的心腹大患。 他的孙女,十二岁就认清了这种本质,果然才是最适合坐这个位置的人。 皇帝,快乐了。 作者有话要说: 防槓:我大娘曾经土司家的闺女【doge】 第48章 .第三个世界(15) · 第三个故事(15) 让皇帝更快乐消息很快就传入了长平城。 金秋不仅平定西南边陲, 甚至还把在西南边陲所用的那一套打土豪分田地的策略一直往东南开始推行,她这一推行,就动了东南一带的大族世家, 但是金秋不在乎这些大族世家——大族世家会拥兵自重,自己有私兵又广有土地, 且还保留不少所谓的“隐户”就是因为他们自觉自己有这个资本。 虽然大渊现如今也是用科举举仕, 但是能读书的人,大都不会是真正的普通平民。 所谓普通平民,便是能温饱, 但却无余钱。 读书必须有余钱。 没有余钱,如何读书? 文房四宝且不说,就是书本,便是贵到让人想要上吊得了。 所以大都是世家子弟来为官做宰, 少有真正的家无余钱的平民能得到读书的机会。 这也就是那些大族世家们对此肆无忌惮的缘故了。 但是金秋另有一套理论。 她并不真的不让那些平民没有机会,读书习字固然重要,但是会认字就已经不错了,很多平民在特殊领域都有自己的本事,且不说别的, 就说是地方的农官,以往是一个科举出仕的读书人来做, 若真的还是会田间劳作的,那也是不错,但大都并不曾研究过田间事物的,也是先到了自己的位置上了再慢慢接触农事,与当地的农户沟通交流, 一来二去,再与自己的知识结合, 落实到了纸面上。 金秋就不这样了,她并没有直接要求考过科举的世家子弟去任职,反是有些读过两三年书的平民子弟与地方上的有经验的老农两三人合在一起,算作一个官职——他们平日里照样种田种地,但在自己的劳作之余,又多了一分工作,几个人平时不是农忙的时候就要凑一起去研究当地的土地、作物,每个月都要再与隔壁县的农官们再聚在一起,讨论相关事宜,这样一来二去,他们便可以互通有无,更能彼此促进。 除此之外,也确实需要两位总揽的农官,一正一副,正的管农事,副官则农事相关的道具与种子之类的事物。 虽然看似把机构弄得冗繁了,但其实并没有多花钱,甚至还省了钱。 除了农事之外,金秋还改革了部分机构,甚至还成立了免费的书院。 当然书院不可能是九年义务教育,但也直接把课上到了十四岁,或者超龄的,直接是三年就业培训,就业培训就就简单了——家里无田地的,或者是不打算种地的,这三年里除了读书之外就要学个技能了,学技能这件事当然也是半工半读,这工的那部分,便没有工钱只管饭,工钱则就是书院用作学费了。 除此之外,她也没想把步子跨太大了。 所以,这书院也还是分男女的。 女子书院里倒是不怎么向外展露,外人也只觉得里面只是纺织刺绣之类,许多有女儿的人家是十分愿意把女孩送去的,这样便等于女儿有了手艺,以后嫁妆都可以少给了。 他们哪里知道,自家的女进去了女子书院之后,是有纺织跟刺绣,但那都是陶冶情操的,除此之外,读书学字都是小事,再就是习武打拳,还有要学习歷史学习技术的——金秋觉得女孩子心思细腻一些,真的就好意思把那些制造提纯的工作给她们,尤其是制造那些火箭雷的东西,虽然之前她是与西域的工匠合作,但现在,工匠已经不够了。 第88页 有个小女子给她提议就非常不错——把火箭雷里的那些铁屑石子换成废弃的不能再用的针尖才有趣呢,不过这只是直接用在那些将领身上的,这细碎的针尖可比铁屑石子容易钻铠甲得多了! 金秋试验了几次,发现确实如此。 所以说,少女智慧出奇蹟啊! 除此之外,还有女孩子又研究出来了奇怪的东西。 她将砂石混着火·药包裹在皮囊里,再用薄薄的一层泥封住皮囊,之后又把这样一个球外套上一层渔网,又拿了铁打出了一组类似于弹簧的东西,她将渔网裹着泥封皮球,将之用力压在弹簧上,自己用劲儿拽那渔网,当拽到拽不动的时候,弹簧被狠劲的压下来到最紧缩的状态,她便勐然松手—— 那泥封球疯狂地就飞了出去,撞到地面的时候便因为与地面撞击得非常的快,十次,倒是有五六次会炸开。 这在金秋看来,便是最原始的大炮啊! 这就是大炮啊! 金秋都要把姑娘抱起来亲了。 这种最原始的大炮虽然目前没有什么市场,但是一旦改造好,就算是最基础的大炮,放到这个时代,那也是直接碾压式的重型武器。 为了让这少女好好的研究她的大炮,金秋马上给出了几点不错的建议,又拨给了她二十几个工匠,不让她做别的,就带着人研究大炮就行。 半年之后,金秋就把最原始的大炮雏形的出现,献给了皇帝。 所以皇帝都要开心死了。 他不知道这玩意到底有多厉害,因为他不曾亲眼见到,但是按照宝贝孙女的描述,这大炮一炮弹下来,一般的城墙就不用想了,基本上就得没。 如此神兵利器,岂不是天助? 所以,在金秋十三岁的时候,她一手拿着大棒,一手拿着胡萝蔔,狠狠地把自己的政策推行开去,任何想要阻挡她的势力,不管是自建的碉堡,还是自盖的土城,甚至是拥兵自重把皇帝的城池封闭起来固守的那些人,都在她推出来的原始大炮的轰炸下,彻底溃亡。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拿着菜刀的,面对火炮,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金秋完完全全不记得那些上辈子困住原主的人了。 不管是原主那个情郎杨齐,还是那些庙堂上、战场上劝说过原主要放弃军队,跟了杨齐做他的女人的那些人,他们,现在都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转筋呢! 金秋十四岁的时候,基本上是手握全国三分之二的军队,另外三分之一则在皇帝手里,这时候,也是她开始平东南叛乱的时候了。 皇帝在皇宫里时不时地会念叨金秋在外是否冷了惹了,是不是饿了渴了,已然忘记自己最初只是想要自己名垂青史,金秋是一个可以得到他全部利益的工具人这个设定了。 他现如今最希望的不仅仅是名垂青史,还要做一个伟大的有远见的帝王——那些凡人见到的,是女人强大了,他们要完了……但他不一样,他见到的,是自己慧眼识珠,发现了孙女的过人之处,于是他知人善用,让孙女去打仗,去杀敌,去平定叛乱,他则坚定地支持孙女——将来,他会让孙女继承皇位,并要求孙女之后必须把皇位给李家人,不管男女。 皇帝心中清楚,这个皇位,有可能是孙女的妹妹继承。 他不在乎。 他马上就会成为大渊歷史上最离经叛道的皇帝,也会成为大渊歷史上最力挽狂澜的权利,他才是天降勐男收復河山的重头戏,从今以后,大家都会称赞他运筹帷幄,会赞美他知人善用不是嫉贤妒能,他在百年、千年之后,会成为千古一帝,他孙女的那些政策,那些高明的成就,他都能分得一杯羹,谁也不是他的对手,唯有他,歷史记载里的他,是什么都知道的,是一直一直都在支持孙女的……是一个伟大的帝王。 事实上,皇帝甚至想要造神。 他想要死后被所有人祭祀,在庙宇里,泥塑贴金,端坐中央,成为一位神明,人人都要祭祀他,人人都要跪拜他——因为,他带来了女儿,带来了孙女,带来了大渊的中兴。 正因为这样的野心,那些朝臣以及他的皇子皇孙们斤斤计较的什么“不能让一个女子手握兵权,这是牝鸡司晨,祸乱天下,颠倒阴阳,反转干坤”之类云云,对他来说,都是放屁。 他们不能满足他的愿望,他也不会满足他们的愿望。 皇帝的野心太大,他们不可能成就他的野心,但是金秋可以成就他的野心,他会为了自己的野心,放弃很多东西,包括他们一连三四代人都在防备的“女子掌权”。 金秋不知道皇帝的心思。 她只要想到能在这个世界里实现她的理想——当然不能跑步也不能步子太大直接废除帝制或者君主立宪,但却可以一步一步,为资本主义萌芽打下基础,为共产主义思想埋下火种。 所以,她根本也不在乎皇帝的想法,皇帝既然全力支持她,那她就做出成绩给他看! 有了热武器跟专门对付水匪的打法那真的是打得太过夸张了,完全是单方面的碾压——一路上,金秋当然也见了不少死掉的自己人,可是对方那不是死掉,那是一片一片的被杀啊! 她对那些匪类并无好感,杀了匪类解救被他们囚禁的人才是正经事儿,尤其是匪类与当地叛军勾结祸害当地百姓,她真的是恨不得把他们抓起来一起千刀万剐了,哪里会给他们留命的机会? 第89页 当然,投降的,也确实有优待。 她也会找人调查这些匪类以及叛军的具体情况,若是不曾祸害百姓,那还有活路,甚至有前程。 作者有话要说: 渣男配吗?不配。连眼神都不配。 第49章 .第三个世界(16) · 第三个世界(16) 经过金秋的一连串的组合拳下来, 东南沿海边境区域算是平得快如闪电,基本上没有谁能在这女杀神手下过上三招。 一上来,便是火箭雷;再来便是长刀直接噼头盖脸砍;最后, 便是短兵相接。 这三大招下来,但凡是个□□凡胎, 都要毁了。 更别说金秋还带了原始火炮。 原始的火炮虽然打出来速度慢, 又是要填装弹药又是要点火人推的,可实际上比起一样要耗费时间才能用得上的投石机来说,那原始火炮真的是太棒了。 不但精准, 而且……精准! 主要是威力巨大。 投石机的威力实在是不能与火药介入之后的那种爆炸相媲美,可以说两者相比,简直就是降维打击。 金秋就是手握打击大锤的那个人。 她虽然并不是文科生,对于歷史以及歷史相关的研究基本为零, 不懂什么事件象徵着什么,也不懂什么跨时代的物件出现代表了什么又能证明什么,她唯一知道的是,自己现在手握的是真正的神兵利器,别说是大渊朝内的各路叛军, 便是要往外扩张,也是轻松容易。 所以, 她还真的有这样的打算。 但是打算是打算,还是要先把各路叛军首领都抓起来送到长平城,杀个头给便宜的皇帝爷爷助助兴。 当然,除了杀个人助助兴这种事,金秋知道自己最重要的就是要在东南地区彻底的推行她的最简单的土地公有制以及十税二制度, 打土豪分田地,地都是国家的, 但人民才有使用权。 这种政策在皇帝看来非常有用——之前倒是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可实际上豪绅大族,那些地主世家,才是真正的把持着土地,他们不仅把持土地,还把持着读书写字的特权,而金秋彻底的在南方推掉了这帮世家独霸学术这件事儿。 不听话的,杀了就是了。 朝内便是有人抗议也没用。 在金秋看来,这些抗议的朝臣们与那些世家大族之间盘根错节的,若是狠查,指不定还能充盈国库呢——不对,是必然会充盈国库! 她要的官员不是那些没事儿斗得跟乌眼鸡秃毛驴一样的说出来的话只在乎平衡而不在乎民生的东西,她要的是能办实事儿的官员,那些言官没个屁用,整天叨叨这个叨叨那个,但是并不能细化好自己的工作职能,最擅长的却是窝里斗,暗地里收拾人是最拿手的。 金秋厌恶这种窝里斗,不管有事没事儿一定要找事儿的人。 如果真的是为了国家,言官不应该“一定要找事”,而是要真正的下到基层去给自己找事儿。 这些言官要是不能好好的做事只想要找事,那就滚回家去吃自己,除非他们学会见到真正的违法事件如实上报到相关部门。 金秋这边在东南推行新政,另一边就将自己这三年来培养出来的女官推荐给皇帝,她们是做实事的人,又真的是正经从事实出发,并不是先学飘忽的知识在向下兼容学习,反而是先知道民间疾苦之后才产生想要解决问题的谷欠望,之后再学解决问题的方法,正是与之前的官员逆向的培养方式。 她们最大的好处就是不会自我意识过剩,动辄就大喊要死谏,反而是更加擅长如何将调查出来的分散的世间串联起来,并与直接管辖的官员沟通,最后再上报给皇帝,她们并不是单纯的研究谁家如何如何,而是会研究这些官员背后的盘根错节的关系,避免他们勾结成灾。 只要把那些不老实的大臣制服,再让并非出身世家的官员上台,那么世家大族就没有那么多的破事儿了——他们想要把持朝政也没用。 何况,自己培养的“世家”也比那所谓感谢自家祖先的世家强得多。 金秋在东南地方努力了又三年的时间,皇帝也接受了她的献计,在长平也施展了三年。 三年之后,可以说除了江北地区,所有的区域都被金秋用新政控制了,各路地方的世家大族都有被她灭族的,真的算是不足马鞭高的孩子留下,但凡懂了人事儿的,一个不留的那种。 说有无辜的,其实那些大家士族的未成年也并不无辜。 这个世上有几个贾宝玉能知道不剥削人?就算是贾宝玉都算是不主动剥削人了,他也难免要吃上自家庄户佃农的几口肉呢,何况是现在这个想要当官就得靠着世家的时代? 便是有无数的文人墨客鼓吹绿珠跳楼殉情,可实际上,有罪孽的是世家子弟。 所以说金秋这一手不顾情面真的是吓坏了其他的世家大族,他们原本是想要抱团逼迫她放弃收缴土地的,最后却自己溃不成军,但凡想要反抗就要被打成叛军,等待的只有灭族……谁能扛得住啊! 但同样的,这些世家大族不会真的忍下来。 所以金秋才用了三年才把他们彻底按住,也算是把她打下来的地方都完全的控制住了,这方才安心的带人直奔长平城而去。 皇帝,也早就给她传信,叫她早早回去团聚了。 第90页 此时此刻,金秋的小妹李荣雪也有五岁了,启蒙已过,小姑娘据说非常聪明。 而在这期间,李不弱竟然又生了一对龙凤胎! 龙凤胎那是祥瑞之兆,在皇家就尤为祥瑞吉利,皇帝给龙凤胎取名也是顺着金秋这边走的,两个孩子,三女儿叫李荣雨,四儿子叫李荣冰,完全没见如何凸显对孙子的喜爱,反而只有金秋,与几个孩子完全不一样,唯有她,是以四季为名,而其余的三个,全在秋日可见。 不得不说,老皇帝是真的铁了心了。 他不仅铁了心了在取名字里这样硬给金秋加戏,还天天叫人给女婿炖汤,意思就是以后别生了,虽然不知道到底是否有用,但是在贺兰鹏看来,这些孩子已经是他们家的极限了,不仅是极限,还是特别可怕的极限——他现如今只愁这些孩子不好带不好养,却不愁其他,且他小女儿倒是继承了天生神力的本事,可小儿子却万万不及姐姐们的身体好,故而,他自己也不敢再生了,只觉得若是贪心不足,将来孩子可能会越来越可怜,便真的就天天喝汤,并不计较自己老岳父的私心。 就在双胞胎满月的时候,金秋班师回朝。 皇帝快乐死了。 他现在最快活的就是自己已经算是中兴之主了。 不仅是中兴之主,他还觉得自己现如今最厉害的本事就是领土其实比之盛世之时,更扩大了足有八十里。 八十里虽然此刻瞧着少,可大渊落寞了几十年,现如今又扩了领土,那就不算少啦! 皇帝也不管其他人如何不满,力排众议,直接立了金秋做皇太孙。 且还直接把后续也给定了下来——若是金秋有如何,那继位的便是李荣雪,而不是其他皇子皇孙。 有了皇帝百分百的支持,金秋更是又留了一万人马在长平,自己把京中的那收容纨绔子弟的金鹭卫都给带走了。 这一次,她还是要继续去平边关,不过目标却是北方——北方一直说是向大渊称臣,但却各路人马蠢蠢欲动,她是不能留下这个隐患的。 且她在各地建的书院,总不能不给北方建几个不是? 但在北方其实比南方要好推行新政,因为北方士族不多,大家也不算多,大家都是有利益便凑一起了,没有利益便各自散开,都各有各家的地盘,不好聚拢,所以她人马一到,火器一炸,顿时就让当地的大族放弃了抵抗——北方又不以种田为主,他们也不分什么田地,只是彼此抢夺牧场罢了。 那么……就种牧草好了。 牧草鲜嫩的时候人也能吃,老了之后是马匹牛羊的好饲料,作物虽然重要,但种植粮食是真的不划算,要想彻底把北方绑到战车上,就得让他们拿牛羊、皮毛与耕种的大渊平民换粮食,而要想不冲突,就要做亲戚,多交流。 所以在金秋亲自压着双方交换了几次东西之后,大家就都真香了。 当然,若说平日里抢劫的匪类承诺不抢劫,那真的是太假了。 所以金秋也还是决定军屯,并且在军屯附近成立交换的互市,这互市里除了是自由交换的两边人之外,再就是耕种民可以把自己要用以交换的粮食跟军队交换钱财,而这粮食再由军队出人去与牧民交换来牛羊,牛羊再交易给农民。 这样一倒手,军屯机构收取十税一。 此时,火器已经在相关机构工作的各位少女们的研究下,又升级了好几次。 少女们当然要先研究出来自己能用才行,所以越做越轻巧,越做越方便……而金秋手下的军队装备了之后,那真的是所向披靡,谁敢跟她叫板? 她把这些功劳又推给皇帝,皇帝又因此给自己封了一堆的封号,把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了一堆的形容词,什么慧眼皇帝,什么怀珠上帝……什么好听就封什么,把自己都神化了。 最后,他竟然自己穿着龙袍修道去了,也是这一年,金秋回来继位,登基称帝。 这是大渊朝的第二任女帝。 金秋在位期间可以说是天下归心,她三妹妹李荣雨更是继承了她的天生神力,在十四岁的时候就直接到军中歷练,跟随着自己皇帝姐姐的脚步,开始往外开疆拓土。 而二妹妹李荣雪更是对政治敏锐无比,在金秋四十五岁的时候,接过了皇帝的担子。 唯独家里老四,只喜欢吃喝玩乐,也不好色,也不好财,就喜欢美食,也喜欢研究美食,虽然力气也不小,但也就是力气不小罢了,学问也不算多好,但只是为人正直而已。 最后三个姐姐都没成亲,唯独老四倒是真的找到了真爱,还是在外游歷的时候把真爱从她家人手里抢来的——她家人要杀了她祭神,他因为力气比一般人大了点,还带了侍卫,就将人救下,二人便成了亲。 后来真爱担心自己也跟自己父母似的,生了娃又不肯养,只怕自己会跟父母一样做坏人,便把双胞胎女儿交给三位姐姐抚养,她自己倒是跟老四一直恩爱无比,闹得大家都觉得她不正常。 但金秋却不觉得。 这古代又没法避孕,人家俩又恩爱,生出孩子来也是很正常的,只是弟妹确实心里有问题,这一点也不好逼迫,她们作为家人,且三妹妹又喜欢小孩子,出手帮忙真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第91页 这一世,金秋到最后都很快乐,她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了。 至于说那个原主的人渣情郎……据说他在做马前卒的时候没有两个月就死在了战场上。 不过这又跟她有什么关系呢? 金秋闭上眼睛,觉得自己可以快活地沉睡了…… “陛下!”有人这样喊了一声,“你现在是雷尔兰斯的女王了。” 什么玩意儿? 她是大渊的女皇,跟什么奇怪的名字有什么关系? 金秋转过头去,继续睡。 睡梦间,她见到了一个女人悲惨的一生——一个女人,一个美丽的女人,她被囚禁在一座古堡里,她一身黑衣,对着一具尸体喃喃自语。 “从今以后,你只属于我了……你只属于我了,我的母亲抛弃了我,我的丈夫背叛了我,我的父亲囚禁了我,我的儿子继续囚禁我……但是,我的丈夫现在终于属于我了。”女人伸手在尸体上来回抚摸,阴森得让金秋这个活了四辈子的人都一哆嗦。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请假了一天,查了一晚上监控……我车就停在楼下,被人硬给碰凹了一个坑,就离大谱! 第50章 .第四个世界(1) · 第四个世界(1) 紧接着, 金秋就从上帝视角看遍了这女人的一生。 这个女人名叫霍娜尔,她的母亲是雷尔兰斯的女王,而她的父亲是另一个国家普鲁西的君王, 他们两个结婚之后并没有合併两个国家,反而是各自统治自己的国家, 而他们的孩子们则有继承两个国家的的资格。 霍娜尔是他们的第二个孩子, 她也是国家的顺位第二继承人——因为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没打算让彼此继承自己的国家,所以,他们共同的孩子就成了正统继承人。 霍娜尔在十六岁的时候被嫁给了与两个国家相邻的林山公国的公爵菲利普。 菲利普长相俊美, 而且……确实有点过分的风流了。他在霍娜尔没有正式与他举行婚礼的时候就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而霍娜尔那时候少女怀春,抱着一定会爱上丈夫的心去与他相见的,而在她看来, 发生了关系,她得到了快乐,那么……这就是爱情。 然而,这不是爱情。 这个时候的西方大陆还没能跨越海峡,在陆地上行走去遥远的东方做交易的人也是几年才能往返, 所以,他们自有自己的一种贵族模式——宗教之间打来打去, 贵族之间也是争权夺利,在正经的贵族眼里,夫妻,不过是利益共同体,他们才不会因为利益而损害自己的快乐, 也不会因为快乐而损害自己的利益。 即便是霍娜尔,她自己的父母也是各自有情人, 但是,他们隐瞒了这件事——又或者是霍娜尔自己就是对情人这个东西视而不见,因为她认为,人们必须要有爱情才会有婚姻然后才是孩子……她太擅长用爱情填补所有的空虚与不幸了。 然而,这就是她真实的不幸。 她的丈夫菲利普公爵在她怀孕的时候出轨了。 她还一无所知。 直到怀上第三个孩子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的丈夫出轨了,情妇就是她身边的女僕。 而对她的打击海远不止于此。 她当他就得到了消息,她的母亲去世了。 霍娜尔的哥哥也因为被父亲派去作战,在路上感染了霍乱而死,所以,她就是自己母亲的继承人,是雷尔兰斯的女王。 她,生来是女王,本来就应该高高在上,拥有无限的风光,也拥有无尽的权利。 这是天然的,是理所当然的。 可是,当她带着丈夫菲利普回到雷尔兰斯的时候,她的丈夫却已经开始酝酿要夺走她手里的权利了——这也确实让金秋觉得霍娜尔的脑子是真的有问题——霍娜尔女王竟然在城堡的城墙上宣布,她要把王位与自己的丈夫菲利普分享,她不热爱权利,所以就由菲利普执掌王权。 而菲利普执掌王权,却损害了她父亲的权利,因为她的父亲,普鲁西的国王,他本以为可以将雷尔兰斯与自己的普鲁西合併起来,然后,他将成为两个王国唯一的王。 但是霍娜尔打消了这个可能性。 至于菲利普,却没有因为霍娜尔这双手奉上的权利而停止对霍娜尔的施虐——他安排了新的情妇并故意让霍娜尔发现,这样,对丈夫爱到无法自拔的霍娜尔又因为丈夫情妇的事情失去了理智,而这就是霍娜尔“疯了”的证明。 确实,霍娜尔本人有些歇斯底里,也有点过于激动,甚至有点神经质,且又有些小女儿心思,甚至因为她认定的爱情而“妄图打破大陆上所有贵族的约定俗成的包养情人”的习俗,但是,这不证明她没有权利去支配自己的权利,也不意味着她真的没有能力治理国家。 她只是太过相信所谓的“我的爱情”。 当然了,菲利普对于霍娜尔用国家来献祭她对他的爱是满意的,所以他本打算不再过分的虐待霍娜尔的心灵,他要跟她讲清楚……就在此时,霍娜尔的父亲,他出手了。 霍娜尔的父亲,普鲁西的国王菲尔斯令人寻来十位美貌的身上带着病的女支女,并将她们送给了菲利普。 第92页 虽然菲利普感动于霍娜尔对他的爱,但他更喜欢各种风情的美女——即使美女没有霍娜尔美,但是他不在乎,他就是在乎她们的无限风情!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菲利普死于忄生病。 非常严重的忄生病让他活不下去……身体上出现了脓创,整个人散发出恶臭……临死前,他终于知道鬼混的坏处,忏悔自己此时此刻被疾病缠身就是因为鬼混。 但那又怎么样呢? 霍娜尔伤心极了,然后,她就昏厥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就是那个昏暗的古堡——她的父亲菲尔斯将她送到了古堡,还把她的丈夫做成了木乃伊,他囚禁了她,一直到他死,他也不曾放她离开古堡。 而菲尔斯死后,霍娜尔的儿女们也不肯放她离开古堡。 她就这样守着自己丈夫的木乃伊,一直到死。 金秋在梦里又一次见到了一个女人的一生——她觉得这个霍娜尔很像是她以前在的那个世界里的一位欧洲的疯子女王,她被人认为是疯子,一直被囚禁到死,也是有一位深爱的渣男丈夫,最后也是到死都没走出来。 但是,她在梦里感受到的霍娜尔的心情却不一样。 至少与在原本世界里对那位女王的各种各样的传闻以及记载包括文学创作都不一样。 虽然霍娜尔是真的爱菲利普,她也嫉妒那些被菲利普包养的情人,但是她却并没有想要一直一直跟菲利普在那座古堡里虚度下半辈子的光阴。 她想要做个女王,想要做个真正的女王,最好……能让所有人都膜拜的女王。 她想要那些抢走她丈夫的女人都跪下,想要那些觉得可以替她做主的大臣们跪下,想要那些宗教领袖,那些主教们,都统统跪下! 她在爱情死亡之后,想要的不是守着死去的丈夫,而是想要权利,想要巨大的权利,想要丈夫的亲戚们都跪下……想要控制丈夫留下的所有甚至包括那些情妇那些女支女! 她想要的是奴役那些人,而不是被囚禁! 她甚至想要搜集与丈夫长得很像的美男子们,她要他们都跪下,她想要踩在他们身上问清楚他们到底为什么有一个妻子还不够! 她想要的那么多……最后,却只能抓住死去的丈夫。 这才是最大的悲哀。 金秋简直要被这位霍娜尔女王惊呆了。 事实上,在她看完那个所谓的讲述疯女女王电影的时候,也觉得这女的太特么可气了!为什她要爱情的时候那么狠辣坚决,但是在夺取爱情的时候却没有下狠手,在爱情死亡的时候竟然不去摧毁令她爱情死亡的权利,反而被权利控制了? 她为什么会失败。 明明,她母亲留下的大臣们对她还是很有期待的。 但金秋也知道,女王就是一个被所有人算计的可怜人。 她开局无敌,但却把自己的无敌抛弃,反而选择了骗局。 爱情,这就是困住女王的骗局。 当她想要醒悟的时候,本来已经可以醒悟了,结果她身边的男人们又用爱情把她拉回到了骗局的深渊里。 而金秋知道,自己现在正在返回雷尔兰斯的路上——此时此刻,原主霍娜尔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她要回去继承雷尔兰斯,成为雷尔兰斯的女王,同时,她肚子里还揣着一个三个月的胚胎,而原主的丈夫菲利普,也跟在她身边。 她翻了个身,睁开了眼睛。 身边服侍她的,是她的侍女,也是她身边的第一女官莉莉安。 但金秋知道,莉莉安其实是菲利普的人。 她一直以来看似对原主很好,还喜欢调戏原主,尤其是喜欢在房事上讲一些所谓真爱与房事和谐的事情……原主不知道,但是金秋很清楚,莉莉安应该就是教导菲利普房事的女官,也是菲利普放在她身边的眼线。 毕竟,菲利普是一个随时随地都能发忄青且偷情的打桩机。 其实金秋也很好奇,为什么菲利普感染上忄生病的时间那么晚,就照着他这种各处偷情的行为……她真的怀疑他下面为什么还没有烂掉啊! 所以,她肯定不会让菲利普跟自己有任何关系的。 任何肢体接触都会让她不适。 至于说肚子里的这个娃……金秋还没想好……毕竟,这时候生出来跟堕下来也没多大差别,都不容易,更何况现在的欧洲还没有那么完整的医疗体系,她真的不敢直接用钩子。 给自己暗自打气,她从床上坐了起来,吩咐道:“莉莉安,我要洗漱。” 既然不好现在就弄死她,那就先用着呗!金秋像是个木偶一般,让侍女们在她身上各种操作,有人给她换衣服,有人给她洗脸,有人给她梳头……上辈子做女皇那会儿也没这样懒的时候,真的是人不能太过养尊处优,让身边的人玩着玩着就会容易傻啊。 收拾好了自己,金秋又照了照镜子,觉得镜子里的自己——也就是原主的脸,是真的漂亮。 虽然上辈子她就很美了,但那种东方的美感,与现在这张脸比起来,却是完全不一样的。 现在这张脸是真的明艷到让人震惊的那种美。 所以说……原主的丈夫确实是个脑子有病的人吧!估计他一直以来没有得病,大概是病毒入侵的大脑。 第93页 不过……金秋也能理解,毕竟某个五分男导演也是拥有国色天香的妻子之后还出轨呢,这种人,脑子就跟正常人不一样,根本就不用刻意去理解,因为人不能理解奇怪的怪物。 为什么要说奇怪的怪物? 因为怪物也不理解他们啊! 金秋心里觉得好笑,但脸上并没有显露出来。 她现在是女王了,女王嘛,不至于去跟别的女人一样要吃醋要嫉妒才能得到丈夫的爱——没有男人配得上这个! 作者有话要说: 第51章 .第四个世界(2) · 第四个世界(2) 其实现在的原主已经被认为是有疯病的了。 当然, 错的是这个世界。 当整个欧洲都认为一位男性,一个女人的丈夫,在外面与其他女人胡搞乱搞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 而这位女性,即便是高贵如女王, 不能容忍丈夫在外面鬼混也是不可接受的, 即便是原主霍娜尔的母亲伊莎贝拉一世,一位尊贵的女王,也得容忍自己丈夫在外面那十几个情妇——其中还有情妇是贵族家的女儿、夫人甚至寡妇。 而原主不能接受这一点, 她甚至以战争威胁菲利普,所以菲利普顺势把她关在了城堡里,禁止其他人与她交流,因为……她精神不好。 原主不是没有痛恨过菲利普的。 她痛恨他, 又不能放弃他。 金秋觉得这就是“沉没成本”,因为她已经倾注了几乎所有的爱情给他,在她发现他的不忠的时候,即便是想要抽身也很难……不,不是很难, 而是根本没法抽身,她太过渴望爱情, 不管是情感上的还是身体上的,她渴望这个,以至于被菲利普一开始的热情欺骗了,当她有意识到自己被欺骗之后想要抽身,却……根本不可能! 这特么该死的宗教跟该死的贵族生活! 原主已经是一个不能挣脱的女人了, 即使她的精神状况确实不容乐观,但却远远达不到必须要被囚禁的地步, 她不能逃离自己的婚姻,也不能完整地得到自己的丈夫,这让她痛苦不堪。 所以本质上,她不仅仅是因为爱情,也因为不公平加之社会整个情况,这都让她痛苦无助,最后越来越疯狂。 但金秋不会疯狂。 因为她已经知道了原主的问题不是原主的错,是这个世界的错,是她人渣丈夫的错,是她那丧心病狂的父亲的错——她最大的错就是不肯跟这个丧心病狂的污秽的世界同流合污,仅此而已。 毕竟,原主的母亲,一位一出生就註定成为女王的女人,她也不得不结婚,还是跟自己的堂弟结婚! 没错,伊莎贝拉跟菲尔斯是堂姐弟,他们各自有各自的王国,然后结婚,生子……他们的婚姻其实并不美满,伊莎贝拉有自己的情人,只不过她从来不会让情人出现在人前,而菲尔斯也有情人,还是许多情人。 只不过这些原主都不知道,或者说她不相信,因为她的父母在她面前总是看起来很恩爱。 就是因为这份假装的恩爱,她相信了所谓的“爱情”。 当她心知肚明爱情破灭的时候也不肯向世俗妥协,因为,她付出的太多了!太多了! 而她这回能够离开菲利普的囚禁,回到雷尔兰斯,正是因为她母亲的死亡让她成为了雷尔兰斯的女王——金秋就在这个时候顶替了原主。 洗漱之后,穿上欧洲传统的服饰,金秋只觉得冷风嗖嗖的,让她浑身不舒服。 “玛丽,把那条毛皮围巾给我。”她吩咐身边的另一位侍女。 她身边的侍女有两种,一种是经常能见到的,属于是在她身边会说得上话的那种,她们几乎都是贵族,有贵族家的女儿,也有贵族家的夫人,甚至还有寡妇——原主丈夫菲利普就有两个寡妇情妇,这简直就是太可笑了……但无所谓了,她不在乎这一点;另外一种就是平民甚至贱民之中选出来算是眉目清秀的女孩子,她们做的工作就显得低等得多,一般贵族女子是不会亲手去做的,比如说倒掉那些装满了屎尿的盆子。 这个年代的人没有内裤穿,她也一样——金秋看着自己身上繁复的衣裙,真的感动于这些衣裙的重量不至于让她走光,至少风吹过来,她也不用伸手去压住自己的裙子! 而走到哪里就直接拿了盆子在裙子下面解手这件事真的太常见了! 金秋虽然一开始是无法接受的,可真的想一想,也还是决定在没能解决身边危机的时候暂时……只能接受这个。 不然,她会让原主的疯子之名更盛的。 嘆了一口气,她把皮毛围巾裹在身上,终于觉得暖和了一些。 “公爵大人在做什么?”她转头问莉莉安。 莉莉安中规中矩的回答:“殿下,公爵大人现在正在与主教说话。” 金秋点了点头,把手交给她:“走吧,我也要找主教大人说说话。” 这回,莉莉安没有阻止她,显然菲利普是真的在跟主教大人说话了。 她们现在暂时居住在一位伯爵的家里,为了迎接他们,伯爵一家人都搬到城堡旁边的庄园生活,而这城堡就暂时让他们先住上两天,两天之后,他们将再度启程,继续前往雷尔兰斯。 第94页 金秋是在一个开阔的房间里找到的菲利普与主教。 她很有礼貌的与他们打招唿,但并没有过度关注菲利普,反而是极尽克制地看向他,对他微笑道:“马上就要到雷尔兰斯了,公爵大人,我希望您能够帮我度过眼前的难关,这对我很重要,关于雷尔兰斯的王位,我的丈夫,我希望您能在独处的时候考虑清楚。” 菲利普听到她说的话竟然愣住了。 可以说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听到自己的这位妻子说话这么正常了。 她之前做过的那些事简直就是不可理喻的疯子一样的行为——他从小就知道自己会有一位出身高贵的妻子,他根本就不在乎她长得什么样,因为他很清楚,他会与妻子生育很多孩子,这些孩子就是政治筹码,他的妻子当然也是他的政治资本,而他只需要跟她保证在一起生孩子就够了,至于说在婚姻之外,他可以有一百个女人,每个女人什么样都行,因为他的妻子只不过是一个政治工具与生育工具! 谁知道……本来他还挺高兴自己的妻子挺漂亮的,结果……她竟然是个疯子! 贵族女人,竟然不能认清自己的身份,不能看懂贵族婚姻的本质,甚至妄图想要他的爱情——这是什么诡异的走向啊! 她简直就是个疯子! 菲利普从她开始在生完孩子之后亲自哺育孩子的时候就觉得她不正常了,之后更是在生完孩子只有一个月的时候求欢……这些都让他觉得她十分可怕……当然,最可怕的是,她竟然威胁他! 哪儿有一个做人妻子的人,会拿战争威胁自己的丈夫跟自己行欢呢? 所以菲利普把这件事告诉给了自己的岳父岳母,还在自己公国里举行了审判,把她囚禁了起来。 他不能跟她离婚——宗教不让他们分开,他也不能杀死她,因为她的哥哥已经死了,她是她父母王国的第一继承人,如果他杀死了她,那么他将失去两个国家的权利! 当然,正因为囚禁,她已经对他出言不逊一年多了。 谁知道这个时候,她竟然正常了? 这正常吗? 菲利普想要说点儿好听的话,但是金秋却打断了他,她说:“我想要向主教告解,菲利普,亲爱的,把主教大人的时间留给我吧。” 金秋此刻的情况很正常,正常到就连之前同意菲利普囚禁原主的主教乔治,也觉得之前可能是自己判断出了问题。 即将成为雷尔兰斯女王的霍娜尔,她正常极了。 菲利普不好在说些什么,只能嘱咐金秋放宽心态,又对主教乔治说了一点俏皮的话语,便把妻子託付给了这位神职人员。 在开阔的房子里不适合告解,但金秋也不在意那么多,她让身边的侍女们出去,在门口守着。 莉莉安当然不想离开,但是金秋却板起了脸,语气中带上了不容置疑的命令。 没有办法,莉莉安只好退出房间。 这个时候,金秋走到桌子前,把沙发上的垫子丢到地上,自己虔诚地跪了上去:“主啊,请原谅我!” 主教乔治显然也没想到这位即将成为女王的殿下会这样坦诚,急忙走到她身前,伸手放到她的头顶:“你要向主告解什么?说出你的忏悔吧,孩子。” 金秋假装自己虔诚无比,她低下头,使劲酝酿自己的眼泪,再抬起头的时候,眼睛里已然闪着泪光:“我的父,我的主,我向您忏悔! “我的母亲离开了我,我为此而悲痛,但在我为我的母亲痛哭之前,我痛苦于我丈夫的不忠——主啊,请告诉我,如果我是他的肋骨,那么他的不忠是对于我还是对于他自己?”她的疑问让主教乔治都觉得不好回答,但乔治当然不会这样被她问住,他现在还在倾听之中,便问:“孩子,你还有其他的疑问吗?” “因为我不能确定这件事,我为此而痛苦,所以他认为我疯了,其实我只是真的虔诚,虔诚到我希望我的母亲不会因为我的这个疑问而无法安眠,虔诚到我希望我的父亲能为她而祈祷——主啊,我希望我的父亲能够证明他是我母亲真正的另一半,”金秋看向主教,眼神坚定,“我的父,您说,我的父亲是否能去那宏伟的修道院里修行三个月?” “为什么要他去修行三个月?”主教乔治觉得这大概是菲利普的阴谋。 金秋擦了擦眼角,回答:“我觉得,我是我母亲的继承人,但是我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我的父啊,上帝在上,为我作证,我想要让我的父亲帮助我,但我不能抛弃我的丈夫,而我的父亲想要有帮助我的资格,那必须要证明的就是他是我母亲的唯一——我的父啊,我希望他能在修道院里修行三个月,如果他能做到,那么他必然是我母亲真正的以上帝之名认定的丈夫,我母亲就是他的那根丢失又寻回的肋骨。” 主教顿觉不妙:“那么,菲利普呢?” 第52章 .第四个世界(3) · 第四个世界(3) 这就是金秋要的效果。 神主教会虽然与神子教会、正统教会甚至犹太教会所敬奉的神是一个神, 但是因为利益问题,这些教派之间互相争斗,不仅是争斗, 他们之间还与王权纠缠,可以说, 王权强悍也要靠着神权, 神权高悬于头顶,也得依託于王权。 第95页 可以说,在金秋的认知里, 虽然她已经经过了这么多的世界,但却还是不能理解这种神权凌驾于王权,王权争夺又依靠神权的奇怪模式的。 如果他们真的那么虔诚,那么问题来了, 他们的生活状况到底哪里看得出是虔诚的人了? 如果他们只是靠着神权来争夺王权,之后又给神权那么大的操作空间是不是作死? 但不管怎么说,她现在也得利用眼前的这位神主教会的主教——原主的父母都是神主教会加冕的国王,而她利用这样的方便来向神主教会表示,需要原主父亲菲尔斯为她死去的母亲在修道院祈祷三个月, 三个月后,她会把摄政的权利交给他。也就是说, 这个权利会交给到神主教会这一边。 当然了,山林公国,也就是原主那个渣男丈夫菲利普的国家,它本身也是神主教会的统治范围,但是菲利普过于年轻不说, 又有很多情妇,这些情妇也不都是神主教会的信徒, 金秋在跟主教“告解”的时候,当然也不会忘记告黑状。 “我知道我确实让嫉妒占据了我,但是,我的父啊,我的主,我不得不这样做!”她面露惊恐,“我不能让那几个信仰可怕的邪神的女人得到我丈夫的青睐,我宁可让自己堕入嫉妒的深渊,我也不能让他被她们蛊惑!” 之后,她当然会把那几个信仰其他宗教的女支女供出来——反正她们已经回到她们的国家里去了,只要她们不跑到雷尔兰斯再跟菲利普搞到一起,就没有人能抓着她们。 当然,她们就算是再回来,也大概率不会用原来的名字了。 这个年代,这些平民中漂亮的女人,要么就是祖传性质的家里女儿就要从事这种行业,藉此来钓个金龟婿——当然不是真正的婚姻,大概率就是情人关系,成为贵族包养的情妇,然后生出几个私生子来,在年轻的时候捞到一些钱……当然,能正经的跟小贵族结婚那简直就是天大的好事。 要么,她们能拿出嫁妆来,跟一个差不多的男人结婚。 要么……她们终于嫁给了平民,或者是农民,然后再不得不被路过的贵族掠夺。 而还有一些女人,她们不会在一个地方待很久,她们会去别的国家“谋出路”,然后再回到自己的国家。 金秋知道那些跟菲利普搞在一起的“异教徒”的女人就是最后这一种。如果她们再回来,那就会改头换面,再找其他人发展,因为她们已经知道公爵的妻子是“疯子”了,她们才不乐意又没有钱又担心自己的命呢! 至于金秋,虽然想要改变整个欧洲的女人们的命运,但现在她还没有这个能力。 因为没有能力,所以她要先利用宗教。 果然,神主教的这位主教乔治被她的言词感动了。 他本来就是在原主父母身边供职的主教,对原主父母肯定比对原主这个蹦跶出来的丈夫菲利普感情深,也更倾向于原主父亲来摄政——虽然他是宗教势力,可说句实话,他也挺噁心菲利普这个人的。 他自己也有情妇,这很正常,就是教皇也有情妇,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只要他们不结婚就没有问题! 但是,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像菲利普那样,有一个高贵出身的妻子之后还要搞身边所有女人,包括寡妇! 这也太噁心人了。 当然了,最让乔治主教心里不爽的事情并不是菲利普有很多情妇,而是他用妻子的嫉妒之心来惩罚妻子的母亲——伊莎贝拉,那美丽的女人,就是乔治也不能拒绝那样的美丽与高贵,虽然曾经在心里拒绝了无数次,但也曾经在心里坦诚了无数次……是的,他不可能不被伊莎贝拉吸引,而菲利普一连三年都在写信逼迫伊莎贝拉,这是个令人厌恶的年轻男人,即使他长相英俊,但他的内心已经如同魔鬼。 乔治主教认同金秋的说法。 其实他此刻已经隐隐约约有了更多的想法,但还不能够确定,所以只能暂时等着,等待霍娜尔以后的行动。 而金秋的想法也被乔治主教传达给了原主的父亲菲尔斯。 菲尔斯真的是一直都在渴望能够统治两个国家。 他自己的普鲁西与他妻子伊莎贝拉的雷尔兰斯是接壤的,而且是大面积接壤。他希望能把两个国家合併,希望能成为真正的双国之王! 结果,他的妻子给了他如此的重击——她宁可那个疯丫头继承王位也不让他直接继承她的王座! 真是太可恶了! 菲尔斯已经想好了要怎样对付自己的女儿跟女婿了。 谁知道,事情竟然有了转机! 果然,那个疯丫头没有什么本事,甚至一点点的政治才能都没有!她竟然只想到了“爱情”,只想要他给她母亲祈祷三个月?这可真的是太特么的有意识了! 菲尔斯不想去修道院。 但乔治主教给出的回信十分坚决。 金秋就在马车上与旁边骑马的菲利普聊着。她并没有马上就改变原主的那些行为,因为那容易让她显得不是原主了——这年头可是有不少烧死女巫的事儿呢,她可不能冒险。 她一边让乔治主教给原主夫妻施压,让他必须离开三个月,另一边,她又跟菲利普说得深情款款——不得不说,幸好她已经经歷了四辈子了,不然的话,她大概能在这些深情的话语中吐出来。 第96页 太噁心了,真的是太噁心了……对着渣男说那些情话真的已经是突破了她的底线了! 金秋很严肃地把手放到车窗上,但却用帘子挡住了自己的脸:“亲爱的菲利普,我真的希望你能够帮助我,在治国这方面我并不熟悉。” “是的,夫人,您只熟悉怎么生孩子!”菲利普嘻嘻哈哈地笑着,“的但是我得说,夫人,您现在一到雷尔兰斯就会加冕为王,所以您得赶紧熟悉起来怎样做一个女王而不是怎样只盯着我的下面了,这可是一位国王的最基本的品质。” 很好。 这个渣男又把天给聊死了。 金秋恨不得破口大骂,但是她不能——原主就是这样的,她不顾及什么情况也不在乎旁边是不是有人,她就是要在自己丈夫面前大喊出她的谷欠望,即使旁边有人也没用,因为她认为,她的丈夫必须满足她的谷欠望,而不是满足不了她的时候还出去鬼混! 可惜的就是,渣男就是觉得自己还不够渣。 他嘲笑原主的谷欠望。 这份嘲笑,金秋也不得不接着。 她心中已经把渣男千刀万剐了,但还是忍耐了下来:“我想,亲爱的菲利普,你已经没有资格也没有精力去满足任何人了,”她又用香水洒了洒窗帘,“雷尔兰斯可不是林山公国,她有十倍于林山公国的土地,所以……” “哦!夫人!您可真是美好又仁慈,高贵就是为您量身定制的!”菲利普马上就改了口。 很好很好,要处置一个菲利普并不难,但是要是又要处置菲利普又要防着菲尔斯就难得很了。 金秋现在只祈祷菲尔斯,原主的这个恶毒的父亲——比起白雪公主后妈也奥恶毒一万倍——他能够给点力,别真的一去不回,去修道院就不打算返航了,那就没意思了! 这一路走向雷尔兰斯,金秋不断的利用乔治主教与原主父亲进行讨价还价,又暗示菲利普会把权柄交给他……就在这样的旅途中,半个月后,他们终于抵达了终点。 一到雷尔兰斯,金秋就先扑向原主父亲,在民众面前上演了一波亲生女儿失去母亲之后向父亲寻求安慰的好戏,并询问原主父亲,什么时候去为母亲祈福。 菲尔斯顿时陷入危机。 菲尔斯在很早之前就知道女儿被她的丈夫菲利普玩得是又疯又傻了,现在看起来……确实,这可真的是很难办了。 他马上安抚道:“我很快就要去主神教国了,亲爱的,我得去祈祷你母亲在天堂的幸福,那么……我放心不下你,我的女儿……” “父亲,你去祈祷,我的菲利普会照顾好我的。”金秋假装自己还懵懂无知。 “不,我的女儿,他会照顾你,但是我不能就这样让伤害过你的他留在你身边……” “他没有伤害过我!”金秋赶紧反驳。 “是的是的,我知道你不觉得那是伤害,但是,我亲爱的小公主,他不能做你的国王,他可以做你的公爵,不然的话,我担心你还会被他囚禁起来,甚至连处死一个低贱的女支女的权利都没有。”菲尔斯此时就有点口不择言了,但是,他们声音也不大,倒也不会让平民听到这些秘辛。 然而,这对于金秋来说,就等于是鱼上钩了。 她在菲尔斯以及雷尔兰斯很多老臣的劝说下,不得不同意让菲利普与菲尔斯一起,去修道院为伊莎贝拉祈祷。 尽管菲利普本来以为自己一到雷尔兰斯就能得到大家的认同成为国王,但是菲尔斯这个岳父比他地位可高得多了,既然岳父都得去,他就不可能不去。 两个男人一起滚蛋,这才是金秋最大的目的。 因为雷尔兰斯在伊莎贝拉去世之后,留下的那些重臣,都是伊莎贝拉精心挑选的人——他们忠诚于伊莎贝拉,也忠诚于伊莎贝拉的继承人,也就是说,这些人如果没有遭遇特别的打击,是根本不会背叛金秋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53章 .第四个世界(4) · 第四个世界(4) 在金秋的要求下, 她身边的两个男人很快就被打包送走了。 当然,金秋也没打算就这样放过他们。 他们是要去神主教的神国所在地统辖内的修道院里祈祷三个月的。 那座修道院里虽然是有修女、有神父,还有主教们。但是修道院里的修女、神父、主教, 他们都不是白给的,可以说是各自有各自的背景靠山。 也就是说, 即使修道院里有美丽的修女, 神父和主教也不敢打她的主意——这些修女大概率是某个国家国王的私生女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甚至包括教皇的私生女,她们有自己的政治背景以及政治用途, 那些神职人员如没有能达到政治高度就敢对她们下手……那等着他们的可未必是什么好事儿! 毕竟,除了贵族家里的次子跟私生子之外,赶上是教皇的私生子了,人家的位置一出生就给留出来了, 地位早就足够。 所以说,修道院里的男性神职人员们,他们可以离开修道院,在其周边寻找漂亮的猎物,却不能对修道院里的女人们下手。 而修女也不把这当一回事儿, 她们基本就是看见当做没看见。 第97页 大家相安无事。 但是这种事情一旦被传开,那就是实属丢人。而金秋现在就打算让这两个男人尝试一把绯闻被传开的快乐。 这一回, 她可不需要是原主父亲菲尔斯把那位生病了的女支女送到原主丈夫菲利普的身边了,她自己亲自找人送! 那位女支女原本是原主母亲国家雷尔兰斯所附属的一个小国家塔塔尔,说是国家,其实也不过就是个小部落,有点儿类似吉普赛人的那种小型部落聚居区, 女人们会通过占卜、通灵等方式在部落里独自占据一个帐篷,并在帐篷里送往迎来, 顺便做些占卜——她们又信教又自成一个体系,生下来了孩子也是跟着她们一起,并不会被男人带走。 这个小国家里的男人也不一样,他们跟自己的姐妹母亲们住在一起,他们偶尔也会带回孩子来大家一起养,之后这些孩子们长大再遵循他们的生活方式,甚至还有亲生兄弟姐妹搞到一起的事情……这样的一个小国家,原本是不会被灭的,但最后还是被原主母亲派兵灭了,最主要原因当然是因为神主教的教廷, 因为神主教的教廷不能允许这样的一伙“没有道德”的人这样生存,他们一直在给原主的母亲施压,原主的母亲也提出过让这个小国家里的人改变生活习惯,至少,他们的孩子们之间不能乱人仑——虽然此时欧洲的王室之中也是乱人仑的事情常有发生,但大多数是堂兄弟姐妹之间的事情,亲生兄弟姐妹之间这样的事情并不在联姻的考虑范围之内。 他们,也对至亲骨肉之间的结合存有恐惧与厌噁心理的。 但是那些塔塔尔人并不愿意被插手自己国家里的“内务”。 另一个招致灭国的原因就更简单了。 塔塔尔的女王,一开始是原主母亲伊莎贝拉的闺中密友,两个人很亲近,亲近到塔塔尔的女王为了能一直留在雷尔兰斯都城而不是返回塔塔尔聚居区,就对菲尔斯下手了。 塔塔尔的女人风情万种。 她们聚居区里虽然没有多少兵力,但是男人女人们倒是长得都很漂亮,而且还自带神秘效,所以菲尔斯很轻易就沦陷了,不仅沦陷了,甚至还带着她出席了很多公共场合,给她封了个公爵夫人! 伊莎贝拉尽管对跟自己堂弟之间的婚姻没有多大的期待,但是她对友情是很有期待的。 结,友情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 堂弟是另一位神主教的国王,是一位君主,与她的国土相连,她不能杀死他,只能限制他在雷尔兰斯的权利,那么……塔塔尔的女王……就可以别做女王了。 反正,原本就是雷尔兰斯的属国,那就让它彻底归属于雷尔兰斯好了! 这一段往事,原主虽然有记忆但是在她的记忆里是给戴了二十层滤镜之后的美化版本,什么友情破裂只有爱情啊,什么神主教的主教痛斥她爱他而乱人仑啊……所有的一切,她都忽略掉了父亲对母亲的背叛。 而金秋收到这些记忆之后,只是轻轻的捋顺了一下事情前因后就知道了这整件事的真相。 原主相信父母一定是因为爱情而结合的。因为相信爱情,所以才会让自己陷入到那么可悲的境地。 可是金秋完全不一样,她相信爱情,但她也相信原主的丈夫肯定不爱她,更相信原主的父母也不是因为爱而结合的。 万千夫妻之间有一对是因为爱情而结合且是真的一直以来都有爱情的就已经是非常大的概率了,这个概率比中十个五百万还要难,金秋不信这个概率会眷顾她,也不信这个概率会眷顾原主。 所以,她找到了已经被灭国的塔塔尔的那些人。 他们中间,有人一心一意想要復仇,原主上辈子就是因为那个塔塔尔女王给她父亲菲尔斯生的女儿成了菲利普的情妇这件事才开始让人以为她是彻底疯了的。 她竟然抽出侍卫的宝剑要跟那位女支女公主决斗! 别说是原主的臣子了,就说是金秋也受不了原主的这种执着。 所以,她也找到了那位亡国的小公主——实际上,她比原主还大了两岁呢! 金秋看向这个女人。 她已经不年轻了,但确实有着塔塔尔的风情,看起来神秘无比。 “我就知道你会找到我的。”塔塔尔最后的公主,这个长得很神秘,风情万种的女支女已经在贫民窟里住了二十年了,她小时候也是富贵荣华过得很快乐,但是,在她八岁之后,她就被扒掉了华服,被从宫廷里赶了出去,因为,她是一个杂种——小公主看着眼前的年轻的女王,心里充满了仇恨。 她是一个女人,知道自己用什么方式才能让另一个女人发疯。 “哦,我只是来赶走你而已。”金秋没说别的,挥了挥手,转身就离开了贫民窟。 她离开之后就叫手下人把这位塔塔尔最后的公主伊丽丝送到神国修道院附近。 虽然她确实对女人很宽容,但是这位本来也是心怀不轨才来到雷尔兰斯都城的,更别说她母亲也是心怀不轨才接近原主父亲这件事了。 说白了,塔塔尔上一届女王一开始如只是跟伊莎贝拉做好友而不是什么为了要留住国家而不得不跟伊莎贝拉的丈夫纠缠的话,塔塔尔根本就不会灭国——又或者,她把自己的兄弟献给自己的好友做情人也可以啊! 第98页 但是,她却只看见了女人拿孩子绑住男人这一个行为是有用的,却不知道,男人在利益面前,谁会在乎一个私生子呢? 塔塔尔的前任女王过分的相信女人的忄生魅力对于男人的掌控了。 她以为自己可以做埃及艳后,但她忘记了,克丽奥佩特拉靠的不是美貌,而是真实的智慧与个人魅力。 金秋并不同情塔塔尔这个小国。 虽然她觉得这个小国家的女王是一手好牌打得稀烂的典型,但是,这种只想着靠那点儿事儿来维持现状的女人还是少点儿好——那点事儿要么锦上添花,要么真的有用……不然,真没什么意思。 女人对爱情不可逃脱,但是伊莎贝拉不仅逃脱了,还到死都不信任自己的丈夫——别说塔塔尔的女王了,就是原主,也该学学她亲妈! 吐槽归吐槽,金秋还是认命地让自己亲近的大臣——也就是她的舅舅,去把那位塔塔尔的小公主伊丽丝引荐到那对翁婿的面前。 当然不能是一起见面,她需要这位充满了神秘气质的伊丽丝先见到菲尔斯。 虽然伊丽丝本来就想要勾引菲利普,可是如菲利普不动心,她也很难得手,所以让菲尔斯先跟伊丽丝父女相认很重要。 然,菲尔斯是认识伊丽丝的。 他虽然没有接近过伊丽丝也没有尽过任何作为父亲的义务,但是当伊丽丝到来的时候,他还是舔着脸去认亲了。 与有点儿礼义廉耻的人真的是不一样,菲尔斯是真的不那么要脸的,他从来没有养育过这个女儿,但是当见到这个女儿的时候,他马上就带着笑脸迎了上来——是的,他当然知道女儿一直在做女支女,一直在从事皮肉生意,他很清楚这件事! 但那又怎么样呢? 当他看见伊丽丝的美貌的时候就顿时明悟了这个女儿存在的意义。 她就该在他跟前! 她不能成为公主也不能嫁给公爵,但是,她可以做一个好情妇啊! 无论是公爵还是国王,他们都需要她! 菲尔斯把这个女儿搂在怀里轻轻地抚摸着脸颊,她可真是风情万种,不是吗? 金秋当然不知道菲尔斯的行径有多噁心人,如知道的话,她大概会先找人把他暗杀了。 而菲尔斯则已经与伊丽丝定下来了如何勾引菲利普的计划——他们两个痛恨菲利普,痛恨霍娜尔,更痛恨伊莎贝拉。 这一对父女目前的计划很简单,只要能把菲利普拿捏在手心里,让菲利普沉迷于伊丽丝,那么,霍娜尔就跟一个死人没有区别了。 “听着,我亲爱的女儿,我了解那个女人生下来的贱种,她就是个没长大的小女表子,满脑子都是爱情爱情爱情——她的妈妈打断了我对你母亲的爱,亲爱的孩子,我希望你跟我一起,站在我这边,永远的。”菲尔斯拉着伊丽丝的手轻轻抚摸着,“哦,你可真像你的母亲啊!” 伊丽丝当然没有被这几句话感动。 但是,她假装自己感动得要哭了:“我的父亲,我当然会永远站在您身边!” 作者有话要说: 第54章 .第四个世界(5) · 第四个世界(5) 伊丽丝很快就在她便宜爸爸菲尔斯的安排下与菲利普见面了。 他们父女两个人已经计算好了很多事情, 甚至包括伊丽丝是用那个面部角度与菲利普第一次见面都被他们精心算计过——伊丽丝知道自己垂首的姿态最美,微微往右侧转头的时候,露出的脖颈更加修长雪白, 下巴的角度显得非常的丰润,如果搭配上唿吸, 胸脯来回起伏的模样就特别的有异域风情。 这些, 都是吸引菲利普的特质。 所以,当伊丽丝穿着大红色的粗布衣服出现在菲利普的面前的时候,菲利普马上就意识到这是一个即将要被他拯救的贫苦的美丽女人。 菲利普最爱的桥段就是拯救贫苦的美女, 把她们带到他的宫殿里,在一张不是那么宽大的床上翻云覆雨,然后把她安排在宫殿里生活,时不时的, 他会在自己妻子的眼皮子低下跟美女偷忄青,这让他的心情会好到不能用语言描述。 没有人会觉得他这样做不对。 除了他的妻子霍娜尔。 霍娜尔是个有毛病的女人。 她脑子有毛病。 菲利普越发的对自己的这个喜好所带来的快乐无法抵抗了——不,他根本就没抵抗过! 他为什么要抵抗这样的快乐呢?尤其是,这快乐还自带刺激。 菲利普热爱他这刺激又享受的快乐生活,他不能容忍自己被人管控, 任何一丁点的管控也不行,即使……是出于所谓的夫妻, 他也不认为自己对对方有任何忠诚的义务,就更别提责任了,可以说,他自从妻子开始习惯性的用嫉妒来武装自己之后,他就剥夺了她养育孩子的权利——一个嫉妒的女人, 不配教育孩子。 菲利普快乐极了,他沉浸在伊丽丝为他编织的美妙爱情里——当然, 他认为是伊丽丝爱自己,而他自己,当然是谁也不爱。 就在菲利普沉浸在伊丽丝的爱情中的时候,菲尔斯也沉浸在了一位公主殿下的美貌之中——就在修道院里,发国的公主殿下,一位美丽的寡妇,她的丈夫死了之后她就躲进了修道院里,而菲尔斯,原主的那个恶毒的父亲,他在见到公主之后就开始念念不忘了。 第99页 公主今年只有二十岁,还没有原主的年纪大。 这位公主在十四岁的时候就被嫁给了一位年纪足以做她祖父的老国王——老国王没有自己的孩子,而公主嫁过去就是为了继承他的遗产的——她可以不要权利,但是却必须继承老国王的所有财产。 当然,这些本来就是道貌岸然的诸位贵族之间的交易,她拿走了老国王的不知道几千万法郎的金币,然后把国家交给了自己的父亲——老国王的侄子根本就来不及去继承王位就被杀了——而现在公主则成了整个欧洲最有钱的寡妇。 菲尔斯既喜欢公主的美貌,又热爱公主的财富。 当然了,没有人不爱财富。 金秋了一眼那些漂亮的丝绸就把头转了过去,这些她当然知道是怎么织成的,不过现在她不能把这些方法拿出来,甚至……她以后也不打算拿出来:“舅舅,你告诉我,我们的发国公主现在还好吗?” 财政大臣对着她行礼:“当然,女王陛下,您的计划非常成功。” “哦,不不不,我的舅舅,我亲爱的家人,我们没有什么计划,我们现在只有……忍耐,我们沉浸在我母亲的离世之中无法自拔啊!”她假模假样地哭了两声,“对了,另外一边,我那位女支女姐姐呢?” 财政大臣笑道:“她非常成功地吸引了您丈夫的注意,以及……他的爱情。” “这就很好了。”金秋站起来,把披在肩膀上的毛皮披肩拢了拢,“嫁到鹰国去的黛安娜,她那边怎么样了?” 黛安娜,原主的小妹妹,按照原来的歷史,她在今年就会被鹰国的那个恶毒的国王废掉——那个国王已经杀死了一位王后了,而黛安娜因为身份高贵,虽然没有被杀死,但却还是被废……不得不说,那恶毒的妹夫的脑袋真的是跟此时此刻的华夏某个有名的人物碰撞了脑电波,他们都是一样的“重男轻女”。 虽然重男轻女打了引号,但绝对不是反语的意思,就是真正的原教旨意味的重男轻女。 这也是为什么那位国王妹夫会杀死自己前任往后的原因——前任王后似乎可能也许大概差不多心理出轨了,所以国王就下令砍下了她的头颅。 ,这可真的是令人惊讶到怀疑人生——同样的时代,同样在一个时空里,就出现了两个重男轻女的男人,或者说,是出现了两个认为应该男尊女卑到极致的男人。 只不过一个是鹰国的国王,另一个是华夏的教育家。 真是特么的离了大谱了! 金秋在记忆里搜索到这一点的时候,差点直接骂出来,但她还是忍住了。 忍住了,没骂人。 但不代表她能容忍那妹夫好好地活到他病死。 不,他不该活着。 不仅妹夫不该活,原主的父亲、丈夫,都应该受到惩罚——不不不,她还是太仁慈了!应该说,所有的贵族男人都应该被抓起来去做苦力! 大概偶尔的,零星的,有那么几个不应该被惩罚的贵族男人吧……但不多。 但是,她现在不得不拉拢身边的贵族男人们——也就是原主母亲给她留下来的班底,他们对她还算忠诚,又因为是身在女王手下工作,所以就算是不那么洁身自好,但也没有那么的不洁身自好,甚至还有跟自己妻子一起生了孩子之后就各自开放式婚姻的……这种她勉强可以先不记仇,毕竟,他们还有用。 首先,她那位舅舅,财政大臣,他就很好用。 说是财政大臣,其实他包揽了很多脏活,而且特别能守住秘密——大概是因为他一直以来都挚爱原主的母亲,所以就对金秋也十分疼爱,甚至让金秋觉得他可能是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至于是不是真的,她是真没法说,但是按照这位舅舅私下里的说法,原主的外祖母就有点疯,他是外祖母的外孙,与原主的母亲要是有孩子,那么就会有点疯……虽然这逻辑不大对,但金秋不会指出来。 她暗示财政大臣自己就是他女儿,甚至会露出小女孩那种无助的表情来面对他:“请您一定要帮我,舅舅,我只有依靠您了!” “当然!”财政大臣马上就不能容忍这样的恳求了,他即刻答应了下来,“任何事,任何事情,亲爱的女王陛下,您的任何要求,我都会去做!” “请您帮我,让黛安娜跟她的两个女儿,让她们去跟前任王后的女儿玛丽一起住,并且给她们找几个老师,还有……还要两位修女。”金秋当然会给足资金的,“请您一定要帮我这个帮,还有,叫黛安娜对玛丽好一点儿,一定要对玛丽好一点儿!” 财政大臣一愣:“陛下,您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我那位妹夫,他还有继续生儿子的必要吗?他已经生出五个女儿了,就算有儿子……也没有精华只能是病弱了。”金秋说完,从抽屉里取出了一些肉桂一样的东西来,“这些肉桂非常珍贵,啾恃洸我亲爱的舅舅,它们很适合我那位高贵的妹夫,给他带去吧,这是我的礼物,请他好好照顾我妹妹的礼物。” 第100页 财政大臣谨慎地把这些“肉桂”装起来,放到镶嵌着铜片跟珍珠的盒子里,双手举着端了回去。 他知道那不是肉桂,但却不知道是什么。 不过这不妨碍他把事情做好。 而金秋,她就等着那位妹夫绝育了。 她上辈子就研究过怎么让男人不孕不育——因为上辈子的那位阿爹后来就喝的那东西最后才不生育了,后来,上辈子的便宜弟弟也喝了那玩意儿……其实上辈子还真的有不少男的喝了那玩意儿来压制自己的生育能力,所以……那玩意儿是有用的,只不过药不能停而已。 而肉桂、胡椒,这些香料在欧洲的这个时代是非常珍贵的,她都捨得送那么一堆了,便宜妹夫怎么会不吃呢?他可是个贪图享乐的人啊。 金秋靠在椅子上,叫人把莉莉安安找来。 莉莉安这些日子以来过得很不好。 她原来是公爵夫人身边的第一女官,一直以来可以替代金秋来发号施令的,而且……她又是瞧不起夫人的一位贵族寡妇,可以说她的地位超然,在宫廷之中,她虽然不是最高贵的,却是最有权利的。 但是跟着夫人回到了雷尔兰斯,她就失去了权利。 莉莉安心中很恐惧,她很害怕自己与公爵之间的事情爆出来,也害怕夫人——现在是女王了——对她不满。 公爵夫人没什么好怕的,但是女王陛下却不一样。 有权力的女王陛下,不是她能够凭一张嘴说,就能打击到的。 她打击了女王那么多年,现在,轮到女王打击她了。 莉莉安心中非常想要趁着女王召唤自己这个机会来弥补一二。虽然她之前瞧不起女王陛下,但是她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公爵毕竟只是公爵,除了享受自己封地的供奉,他就只会跟女人滚到一起而已,而夫人……当她是女王的时候,就已经不再是原来依靠公爵的那个小公主了。 莉莉安比其他人要识时务多了。 她脸上带上了讨好的笑意,含胸低头,迈着谨小慎微的步子跑到了金秋的面前伏下了身躯:“参见陛下,您最忠诚的女僕向您问好。” “起来吧,你平时可是一位高傲的寡妇呢。”金秋没有站起来,只是转过身来面对莉莉安,“来,你说说,你的主人什么时候会回来?你认为的那种。” “我的主人就在我的面前。”莉莉安并没有起来。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真的是太过聪明了,也难怪菲利普会如此的倚仗这个女人,他让她向他报告自己妻子的一举一动,而原主从未发觉过……这就是这个女人的高明之处。 她把自己的女主人拿捏在手掌心中,又让自己的男主人对自己敞开心扉……这个女人实在是高明极了,如果不是对原主做过那么多的恶,金秋都想马上把她拉起来结拜了。 “那么,你告诉我,我能否信任你?”虽然不能结拜,但是如果她以后为她所用,金秋想,她也勉为其难地会给她留下一条活路。 第55章 .第四个世界(6) · 第四个世界(6) 莉莉安跪在金秋的面前不断的强调自己的忠诚, 她仿佛之前对金秋的那种倨傲的态度都是别人的幻觉一样,重复着自己是多么的热爱女王,是多么的忠诚于女王, 甚至愿意向女王坦白公爵大人的所有情人名单。 瞧啊,她有所有情妇的名单, 但却一直以来都在隐瞒真相。 金秋不知道莉莉安算是脑子正常的还是脑子有病的, 但是之前原主会被她给拿捏住真的是完全取决于教育。 这个世界的教育毁了原主。 金秋要来了情妇名单就打发莉莉安退下了。 她当然没有直接放过莉莉安,反而是让人盯着她,看她什么时候跟菲利普联络。 之后, 她拿过名单开始看了起来。 情妇名单里,有一半的女人都是她身边的女官,其中还有两个是出身很低的女僕。 不得不说,菲利普确实是个人渣, 滥情又烂晋江才对。 金秋把名单放好,又去看手下官员上报来的各种事物——这个时候,国家与国家之间看似和平,但其实这和平是表象,大家要么通过联姻, 要么通过战争,要么……就用更不入流的手段彼此倾轧吞噬。 没有人的屁股干净。 哦, 也不对,原主的屁股是干净的。 她就是太干净了,才被人认为是疯子。 金秋站起来,走到书房的另一边去看地图。 雷尔兰斯的地图与普鲁西的地图,还有, 山林公国的地图。 它们是连在一起的。 她希望它们永远连结起来,并且……最好把神主教的圣国也一起融进来……反正, 那些用来骗财骗色的神职人员,要么就别留了,要么……就为她所用。 她现在手上的军队并不算多,但是她可以收买普鲁西的人——她那个便宜老爹又下贱又恶毒,他要做什么,他的心腹是肯定知道的,但是,她也知道那些心肺自己的私心必然更大,所以她一定能收买他们。 至于说如何发展国家,她虽然心里已经有了章程但却没打算马上就拿出来,她必须要在三个月内把家族里有继承权的几个男人都按死才行。 第101页 所以,当菲利普与伊丽丝之间的事情发酵了一个月之后,他们倒是没事儿,可菲尔斯却在修道院里闹出了大丑闻——他追求发国的寡妇公主甚至要强迫公主,被公主的护卫痛揍了一顿,而且,是当众打的,公主紧紧地抓着自己的衣裙显示出自己的纯洁与神圣,并对着神主发誓自己没有也不会被玷污,而菲尔斯,这个五十几岁的不要脸的老东西,他就完了。 之前我们已经说了,修道院里的男人们可以出去找女人找情妇,但绝对不能在修道院里找,因为它会打破政局也容易破坏势力分布。 而菲尔斯不仅在修道院下手还打算强迫来修道院修行学习的女人,这就不是什么好事儿了。 任何一个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神主教是不允许第二次结婚的,所以他们允许有情妇有情夫,但不允许破坏婚姻,即使伴侣已经死亡也不允许,而如果是要从修道院里带走女人那就等于是跟神主抢女人,就算这个女人还没有成为真正的修女,那人家也是神主的预备新娘——菲尔斯的名声是彻底的完犊子了。 这个名声与华夏的妇女的名声并不相同但异曲同工。 如果是普通人,女人可能害怕被当成女巫,不想要不好的名声,但这玩意对男人没有任何约束。 可是,如果是贵族,或者是王室成员,是国王是君主……他们的名声彻底的坏了,神主教的教皇就可以给他的继承人加冕,让他的继承人来继承他的王位。 更何况,菲尔斯做了这么丢人的事情! 发国的国王也写信向普鲁西施压。 普鲁西的各路大臣们紧急凑在一起开了会之后就派人去修道院找菲尔斯询问情况,被派去的人刚找到菲尔斯,教皇的信就同时到达了修道院、普鲁西以及雷尔兰斯。 别说教皇了,其实大家对于菲尔斯会疯狂地向刚满二十岁的发国公主示爱的原因心知肚明——她有钱,太有钱了! 她作为一个有钱的寡妇,没有人想要让她自己一个人占据那么多的金钱,发国的国王,公主的父亲,他当然愿意她有钱,并且凭藉这些钱来为自己的国家做出贡献,所以,她在修道院里学习不过就是坐实了她寡妇的身份并且向外界宣布她不会再婚——教廷收了一大笔的钱来满足她的需求。所以,为她说话是必然的。 而没有人会给菲尔斯花钱。 菲尔斯之所以要得到女儿的王国,也是因为他的普鲁西财政赤字了。 金秋不会给他花一分钱。 一个铜币都不会给。 因此,教皇给出提议,让金秋继承普鲁西,暂时替代菲尔斯管理普鲁西这个国家,而失德的菲尔斯,他可以先去青山修道院修行宗教,当他得到神主的原谅之后,就可以回到普鲁西继续做国王了。 这,正是金秋计划的一部分。 她翻遍了原主母亲的遗物,从中找出最华美的丝绸送给发国的寡妇公主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她希望这位公主帮助自己,并用华贵的丝绸做了敲门砖,显然,丝绸的魅力可比跟菲尔斯交好这件事大得多了。 为了能够把菲尔斯塞进青山修道院,金秋花费了奖金一万克朗的金币,以及……价值三万克朗的珍贵礼物,这才达到了目的。 所以,菲尔斯最好一辈子别出来了! 她放下心来,又把目光投向了菲利普。 菲利普还在跟伊丽丝颠鸾倒凤。 就算是菲尔斯被抓,伊丽丝也没打算跟他见个面,说说什么父女之间的知心话,或者,说是给菲尔斯买点干粮上路……她全都没有做,只是依偎在菲利普的胸膛,跟他说些甜蜜的言语。 不得不说,真是一脉相承的好习惯。 金秋并不是很在意这个,她只是让监视他们的人继续监视,也知道了莉莉安联繫了菲利普,并且告诉菲利普说她得到了情妇的名单。 不过现在菲利普所有的精神头都在伊丽丝身上,所以也并没有在乎其他的情妇,显然,他的人渣程度还是比较强的,基本上用漂白粉跟生石灰都洗不干净的那种。 而金秋现在最高兴的就是菲利普跟伊丽丝的鬼混了——他们俩可千万别往外扩张祸害别人才是最要紧的,她可不想这两个忄生病严重的人祸害其他人! 旁人可能不知道,金秋却很清楚,他们俩都是因为天花死的。 很严重。 死之前的菲利普浑身上下都是红色的大脓包,看起来非常噁心人,几乎可以说是密恐患者的真实恐怖片了,所以金秋要求监视他们的人最好能阻止其他人与他们密切接触。 当然,不让人与他们密切接触很重要,更重要的却是……该普及下牛痘了。 别的不说,跟ai一起学习的时候,学习到种牛痘,金秋还真的自己上手比划了好几次呢——那时候已经没有给人种牛痘打疫苗的了,但是她可以选择视频学习并且在硅胶上试验,ai玄鸟对于这种试验特别感兴趣,还专门研究过不少相关的疫苗跟处理办法。 金秋知道,这些都必须要做,但目前就是……先得干死教廷。 不单单是神主教廷,别的那些宗教教廷,也都得干死他们。 由于上辈子东征西讨,她已经不再是那个特别文明的金秋了,但不文明也有点好处,那就是极致的享受——简单的嘴臭就获得极致的享受,真的是太划算了。 第102页 而她这两个月期间根本就不能随便嘴臭,也不能任意享受……太憋屈了,甚至做什么事情都不能亲自去也不能把目的说明白……她很痛苦,只希望这个世界稍微的……就稍微的正常那么一丁点儿就好! 如果她穿成一个小领主,还指不定能靠着种田养猫,猥琐发育,等到黑死病一来,她趁机夺取政权,直接直立,岂不妙哉? 可是……她现在是一个必须“端庄”的有点疯的女王,啥都不能做,就更别提养什么“魔鬼的使者”了! 小猫咪有什么错? 它们怎么会是魔鬼的使者? 真正的魔鬼的使者再有大概两年就会来了,黑死病,鼠疫——没有猫,谁能熬过去呢? 一群智商盆地,就为了什么狗屁宗教——不确切的说是为了利益——给猫称唿为什么魔鬼的使者,是女巫的伴侣,然后……老鼠乱窜,鼠疫横行,大家都玩完! 真是太特么的聪明啦! 金秋心里骂了半天,终于觉得爽了一点,就转头又开始给小妹妹黛安娜写信。 黛安娜现在的生活环境很不好,她明年会被废,而今年,她的丈夫查理就已经带了另一个女人回到王宫,跟她平起平坐了。 金秋在信里规劝黛安娜要忍耐。 不是因为她觉得忍耐就能得到回报,而是因为……查理应该是快忄生无能了——她给他安排的不仅仅有雷公藤,还有好几样超补“阳刚之气”的东西,一边肾水不足,一边天天“金木仓不倒”,可想而知,这男的得多可悲。 金秋就是这样劝黛安娜要忍耐。 查理一家的女人,他的妻子跟女儿们,为了活下来必须要忍耐。 因为查理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真正的魔鬼,他杀死了自己的两任妻子,一个是折磨死的,一个是砍头死的,还摔死了自己的一个女儿,就这样的一个人,她们要是没有足够的支持是不能跟他抗衡的,暂时忍耐,然后一击毙命,这才是成功之路。 金秋把信写得很巧妙,用她们小时候的密语游戏来写,只有黛安娜才看得懂。 第56章 .第四个世界(7) · 第四个世界(7) 英格拉德岛, 鹰国,汉斯王宫。 黛安娜从国王亲卫的手里拿过那封来自于雷尔兰斯的信。 她之前早就对雷尔兰斯给予她帮助这件事不抱希望了,但是没有想到的却是, 她竟然收到了雷尔兰斯的来信,霍娜尔的来信。 但好在, 霍娜尔的信里只是嘱咐她要顺从查理国王的意思, 并叫她带着两个孩子去跟玛丽一起居住,毕竟玛丽是一位没有了母亲的公主,她的心情需要安抚, 而她,作为妻子,安抚丈夫前妻留下来的女儿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了。 可以说,这一封信里说的全是让人不能接受不能容忍的内容, 但是每一句都戳中了查理的心,是他先拿到信的,并且从头到尾读了之后才交给了她,这虽然让黛安娜心情不爽甚至想要大吵大闹,但是, 查理真的是难得的和颜悦色一次。 黛安娜不愿意把珍贵的见面时间浪费在吵架上——她当然得出,查理虽然每一句话都好似在嘲讽, 嘲讽她的贪得无厌,嘲讽她不如自己姐姐那般对自己的丈夫崇拜热爱,嘲讽她竟然不能生出儿子来,简直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妻子,不可理喻的女人。 查理的每一句话都充满了对他们这段婚姻的不满。 他显然后悔当年没有先求娶霍娜尔而不是黛安娜。 黛安娜当时也没有为此而辩驳半分, 她诚恳地道歉,请求自己能够离开汉斯王宫去照顾玛丽。 所以, 这第二封信,她就是从查理的亲卫手里拿到的。 她已经离开了王宫,併到达了囚禁玛丽的庄园,带着自己的两个女儿,甚至接受了查理安排的两个修女的监视,她们终于安全了,安全地在庄园里学习、生活,以及,等待。 两位修女见王后拿到了书信,马上就冷下了脸,催促亲卫赶紧离开。 亲卫马上就跳上马,不敢多做停留,转身就跑。 可以说,这座庄园里,除了低等的男僕,就只有女僕以及神职人员了。 这些安排让国王查理的心能平静一些,他虽然到处找女生儿子,但是……他的女可不能跟男人说超过三句话。 就像是他虽然会拿着霍娜尔的疯狂的爱来嘲笑黛安娜,但是本质上让他真的有个霍娜尔那样的妻子,他估计会在她阻止他去找情妇的时候,也就是她怀孕的第一天就杀了她了。 但是查理本身就是个恶毒又无耻的男人,他很清楚自己不是个好人,甚至说人渣都比他要好很多,而他会拿着妻子的姐姐来侮辱妻子,只不过就是因为他需要侮辱她而已,根本就没有别的理由。 黛安娜此刻拿着书信回到了房间里开始阅读。 第一封信里虽然表面上写了很多规劝她的话,但是她用另一种方式阅读之后发现,里面告诉她的是要求她暂时不要轻举妄动,姐姐会帮助她得到她应得的一切。 这才是黛安娜会忽然改变的原因。 她才不是真的要改变。 她必须要得到自己应得的。 她当时如果不嫁给查理,那么查理就会被赶下王位——他没有儿子,但却有堂兄弟,他们可比他合适做国王太多了!但为了得到神主教教廷的支持,他向雷尔兰斯请求联姻,她嫁过去,他才坐稳了王位。 第103页 结果,这个人实在是太过贪婪了。 黛安娜翻第二封信。 她那个以疯狂热爱自己丈夫之名传遍欧洲的姐姐竟然答应她,要让查理再也不能有孩子。 查理现在活着的孩子只有三个,那就是被处死的王后留下来的玛丽,以及她的两个孩子——伊莎贝拉,还有安吉利亚。 玛丽原本对她充满了愤怒,但是在最近,玛丽已经懂了这个国家的问题,更是明白了真正的错误以及恶毒是来自于她的父亲查理而不是来自于她,甚至跟现在查理的情妇都没有关系。 女孩们都很明白自己的处境。 黛安娜也懂了信里对自己的要求。姐姐霍娜尔要求她必须要做一个称职的母亲,三个女孩她都必须要好好教导,把以前在雷尔兰斯学到的都教授给她们。 “母亲!”几个女孩在外面采来了鲜花放到了书桌上,“是阿姨的来信吗?”安吉利亚欢快地问。 “是的,她要你们一定得学会做淑女呢!”黛安娜说话的时候,眼角瞟着一边冷着脸站着的修女们,修女们听到她的话的时候,脸色明显好了很多。 “那我们还等什么,就马上开始学习吧!”玛丽真的是很给面子,“母亲,请原谅我,我要带她们两个先去换一身上课的衣服。” 黛安娜点头,温柔地贊同了她们。 这边,她们的生活真的是好像完美又安静,可实际上,就算是玛丽也很清楚,她们这是在查理的通知下寻求活路。 而金秋则与她们不一样。 她此时此刻一直在做计划。 与土生土长的欧洲人不一样,她本质上就没有对这个地方的归属感,但要让她现在就丢开一起离开更是不可能……所以,她现在最大的想法就是长寿。 只要一个人活得久,那就是最后的胜利者。 想到这个,她马上就开始了第二部 计划。 很快,教皇亲自来到了雷尔兰斯,并为她带来了普鲁西的王冠。 “尊贵的陛下,”金秋对教皇表现得万分尊敬,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经过了精准的算计,“我希望我的丈夫也能去青山修道院修行一段时间,我听说,他一直与以为女巫接触频繁,您知道的,我们这边原来是有一个塔塔尔小国的,为了向您表示忠诚,我的母亲将塔塔尔的女王囚禁在了高塔,并要求她放弃巫术,但是……她的女儿,好像做了我丈夫的情妇。” 教皇当然记得塔塔尔的事情。当年伊莎贝拉女王不肯消灭塔塔尔就令他很不高兴了,但后来她还是消灭了那个满是女巫的小国家,勉强让他放下了心。 所以当金秋提到塔塔尔女巫的时候,教皇瞬间就警戒了起来。 他不能允许任何人拥有“超自然”的力量,除了他自己。 即使他自己肯定是没有力量的,但其他人就不一定没有力量了! 所以,他很警戒。 “你比你的母亲还要忠诚。”教皇大赞金秋,“放心吧,孩子,我将为你解除你的忧患——你的丈夫,他应当忠诚于你,现在,他可以去青山修道院修行,等他跟你的父亲什么时候醒悟了,他们什么时候就可以回来了。” “万分感谢您!”金秋向他行礼,“我会派出我最忠诚的僕人照顾他们的,陛下,这不会让教会负责的。” 多么识时务啊! 教皇赞嘆着。 这个女人可比她家其他人识时务多了。 他们传说她是个疯子? 真是太好笑了! 教皇仿佛见了一群傻逼在无能狂怒最后只能指着唯一的聪明人大喊“疯子”的场景。 对!他就是这样想的。这个家族里的人,那两个男人,基本可以说得上是整个欧洲最大的傻逼了,明明人家女孩又漂亮又聪明,他们却非要把希望寄托在自己那么愚蠢的脑袋上,简直是太好笑了! 教皇跟金秋愉快地对话并拿走了一块大块的切割成宝石一样的红色玻璃。 金秋放心的长舒一口气。 她连夜赶工让人打造出漂亮的宝石一样的纯净的玻璃就是为了应付这些贪婪的教会。 虽然彩色玻璃一直很值钱但是与宝石相比还是逊色,而她好不容易提纯了玻璃,让它更透明,颜色也更鲜艷,再打磨好,就像是宝石那样,就足以让它显得很值钱了。 教廷需要玻璃,需要好的比宝石还能折射人心的玻璃。 金秋是知道他们的需求才按照需求打造的玻璃,这也算是投其所好了……当然,这些玻璃也会让她暂时心想事成。 很快,她就收到了教廷的信,他们已经把菲利普也送到了青山修道院,还抓走了伊丽丝。 但是听说伊丽丝已经发病了。 她本来就有忄生病,只不过不严重,而菲利普……因为烂搞,也有病,两个人本来就都有病又都不严重,就都很不注意,结果……他们两个凑到了一起,最后,一切都爆发了。 金秋才不专注这些。 她已经给自己种了牛痘,之后又偷偷的叫自己身边的人单独与自己见面,见面就直接一针下去,让他们都安静老实地以为自己被下了剧毒,必须要听命于她才能保住性命——如果本来就是对她忠诚的,她就不是那么保密了,因为他们总该知道真相。 第104页 “别瞎想了,这方法是当时一个路过的中国商人教给我的!”她跟财政大臣解释,“他们商队里有个医生,他给我喝了一包药就止住了我的血——舅舅,菲利普真的不是个人,我马上就要临盆了,他还举行舞会呢,多亏了那位医生,我才能活下来!后来那位医生就劝我一定要用这个方法来防止得上病,因为菲利普确实太……不注意了!”她假装自己歇斯底里了一点,“我会在乎他跟谁在一起吗?不!就是因为他会染上病,我害怕的是这个!但我不能说,说出来了就好像我在诅咒他,诅咒那些得病的贵族!” 哦,多可怜啊! 财政大臣都要跟她一起哭了:“我的陛下,您太不容易了,我的小乖乖,我的好女孩儿,你可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确实不容易。 原主没得病那真的是老天保佑!是天赋异禀! 金秋说完,一双眼睛湿润地向外面:“我不能跟每个人都这么说,他们不会信我的,舅舅,我跟你这样说,也可以跟我忠诚的臣子这样说,但是忠诚于菲利普跟菲尔斯的人,他们就误会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两个人渣放一起可以虐了 第57章 .第四个世界(8) · 第四个世界(8) 说是让他们误会去吧, 其实本质上还是需要他们听话,种个牛痘不但可让他们听话还能避免他们成为感染源,何乐而不为? 何况, 真的要说起来的话,她也不好直接就把牛痘技术拿出来造福人民, 因为她只有理论没有实践, 自己试验过了菲利普的那些情妇就已经很胆大了,再拿自己做试验就属于是非常的虎批了,现在, 她是要拿这些大臣们——不管是忠诚于谁的——来做试验,直到种牛痘这件事不至于引发太多的併发症也不至于让人太疼,她就可以给百姓种牛痘了。 没错,既然得到了百姓的供养, 那就做个人,先尝试这些新鲜的技术吧! 事实证明,有些人是不值得善待的,对于某些人好言好语的跟他说让他站在自己这边甚至许以利益都没用,他们的脑子里就是瞧不起女人而对男人天然的遵从……所以, 就靠近他给他一针,直接是一个造型奇怪的带着一点臭味儿的针头给扎进去, 马上他们就老实了。 “我会去教廷揭露你的恶行!”当然,很多人确实是这样觉得的,他们觉得自己能说出去。 金秋冷冷地看着这个来自于普鲁西的伯爵笑道:“当然了,您当然可以这样做,您还可以去您母亲的国家求助, 哦……不对,是求救, 要知道,您必须马上去了,否则的话,您中的毒就要发作了,如果发作,您大概会没命——这可真是悲哀,我当然会关照您的家人的,因为我已经派了我的护卫队们去您家里给您的家人们都来上这么一针了——每一个人。” 多么恶毒啊! 伯爵都要气死了,他瞪大了眼睛,张开嘴,半天说不出话来。 金秋继续说:“但是,如果您听从我的建议,服从我的命令——您的全家都忠诚于我,那么,我将每个月都给您以及您的家人,每个人,一份可以治疗这份毒针的解药,只要您全家都正常服用这份解药,那么您家里的每一个人都会很安全的,相信我。” 这么些年,金秋对于医理并不是很精通,但是她却知道如何制造出让人腹痛的假象,巴豆,大家都很喜爱的假冒恶忄生毒物的珍贵药材,不但可以让人腹泻呕吐,还能让人怕得要是,尤其是在这个时期的欧洲。 而一点点英树,就能让人彻底的止住腹泻——当然,只要一点点,只能一点点,她可不希望他们全都变成弱鸡傻子脑残萎靡不振。 哦,她可真的是脏话小行家。 金秋再一次,对着伯爵笑了:“放心吧,今天份的解药我已经给你们每个人都用了,就在我刚刚让你品尝的茶水里,但是……你要记住了,如果你不向我献上你的忠诚,我亲爱的伯爵大人,如果我发现你还忠诚于菲尔斯,那么,你全家都可以在一个月内暴毙了。” 金秋的话让伯爵又怕又恨,但他无可奈何。 不仅仅是这位普鲁西的伯爵,还有山林公国的各位贵族,他们没有一个躲得过金秋的直白的阳谋。 当然,这种事肯定不可能做得特别保密,要说泄露出去也是泄露了的,不过……谁会在乎这个呢? 神主教的教廷不在乎,周边国家更不在乎了。 教廷在乎的是金秋对他们的支持以及经济上的帮助,周边国家对于金秋整合了三个国家的兵力心知肚明,是大家在一起赚钱好还是跟她斗到大家两败俱伤好?没有人是傻子。 毕竟,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金秋已经向所有的周边国家赠送了诚意——大家做点生意嘛,这不是很好嘛? 示弱,再加上贸易,这就是最好的办法。 金秋在做生意这件事上选择了织布——别的不说,改造珍妮纺织机还是可以的,大家多纺织,多织布,让布匹的价格降下来,然后就以低价销售给周边,这就是她目前的策略,当然,她也并没有说这些布匹如何被生产出来,只是说国家里的女人们很多,她们织布她则低价收购再低价转卖而已。 第105页 这可是个好计策。 金秋心里不带一丁点儿的愧疚。 她让自己的心腹去青山修道院折磨那两个渣男的同时,也在用贸易与经济来搞垮周边国家的内政。 由于她改造了纺织技术,又让三个宫廷里那些侍女以及菲利普还有菲尔斯的那些情妇都聚在一起织布——不得不说,这几百号人真的是太能劳动了,她们每天生产的纱线跟布匹虽然不能说比得上工业时代,但在十四世纪确实是难得的超级快手。 金秋就这样一边说这些布匹是她从百姓手里收购的,一边向周边倾销布匹,这就使得周边国家的国王们都相信了她的鬼话。 他们开始也想要得到百姓家庭里女人织出来的布匹了。 但是一个女人,还得是小康人家的平民女人,在劳作了家里的活计之后,一个月拼命也就只能织出两三匹布。 国王当然不相信这个,他觉得是这些女人不尽力,但是他要靠女人们干活,就只能对她们的男人下手——男人们被抓起来的话,家里的女人们就更没有办法织布了,这就是个恶性循环! 一年之后,这些倒霉的国王才发现了事实的真相。 但是这已经不是他们的天下了。 因为他们的暴政,平民们大量涌入金秋统治的国家,而他们涌入,就代表金秋开始了扩张版图的计划。 她又开始跟远处的国家打好关系,但是,周边的国家就可以收入囊中了。 这个时候的欧洲,火器并不算普遍,虽然有,但并没有达到什么高明的地步,摆弄过之后就能改造升级,所以,金秋也确实是准备了一年半的时间才开启了争霸模式的。 至此,她到这个世界已经两年时间了。 前期真的是一直憋着,已经让她学会了那种叫做憋在心里骂人到飞起的自我安慰技能,而现在,这个技能就可以进化到直接对着敌人痛骂出来了。 “亨利三世,你就投降吧,相信我,我会给你封个爵位,以后你照样不愁吃穿,怎么样?要不要感受下女人的伟大?”她骑在马上,对着对面的国王叫喊着,“下马投降吧,不然的话你的全家都要跟你陪葬,这也太不明智了,你又不是蠢货,你肯定会选择全家入土吧?” 对面的亨利三世已经快吐血了。 “你这个贱人!”亨利三世咬紧牙关,最后只骂出这也一句。 “你这个不得丈夫欢心的贱人!”亨利三世的儿子还是比较会骂人的,他现在是个十七岁的小东西,正好是一个男孩在向男人过度的阶段,嘴贱是最大的特徵,“你的男人宁愿睡女支女都不愿意睡你!” 金秋可没有觉得冒犯,反而觉得这话说得好听极了:“那是当然的了,我可不能跟他睡觉,孩子,你知道吗,得了忄生病的人有多少?我跟你讲,这个地方,这片大地上,男人携带忄生病的比例奇高,可以说,就是你这么个小东西都可能带着梅毒,你知道什么叫梅毒吗?哦不,你可能不知道,但是有可能你的妻子,你的孩子,他们就会得上这个病,因为什么呢?因为你脏啊! “所以说,一个睡过女支女,还到处睡各种各样人的男人,我怎么可能让他碰我一下?我又不是不爱干净,我又不是不怕死!”她大声说道,“我给我的军队们都吃过了药来保证他们之前身上有病的现在都能治好,之后我也禁止他们到处滥情——但是你们呢,可怜的亨利三世跟他的小宝宝安东尼奥,你们是不是觉得自己的鸡儿疼了?对的,鸡儿跟鸡儿旁边,还有下面,是不是发红了?哦,好惨啊!” 就算没有病,长期骑马,且姿势跟马鞍都不那么正确的情况下,它也会又红还疼。 反正……金秋是一点负罪感都没有的。 谁管他们有没有真的得病呢! 金秋的嘴就是这样的毒。 而安东尼奥是真的有点怕了,他低下头看自己的两腿之间,似乎在怀疑人生。 不仅是安东尼奥,战场上的敌国士兵们都开始自我检查了。 “你不要说这些来迷惑我们!”亨利三世确实是个见过世面的。 但是金秋满不在乎:“是不是迷惑你们……你们自己心里应该清楚,毕竟你们也听说过我之前超级迷恋热爱我的丈夫菲利普啊,为什么我会送他去青山修道院呢?是因为我闲得慌吗?”她哈哈大笑起来,让对方更加开始发慌了,就在这个时候,她勐地掏出木仓,对着亨利三世就是一木仓,直接爆头。 “我从来不说谎的。”金秋吹了吹枪管,得意地看着对面吓傻了的所有人,“现在,要么投降,要么死亡。” 亨利三世一死,他带来的安东尼奥成了最高长官,安东尼奥只是个十七岁的孩子,他就算是有妻子有情妇,可他也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学问普通的,甚至还有点胆小的贵族男孩,这样的一个男孩,他根本不能领兵战斗——现在,他又陷入了忄生病门以及父亲惨死这两件事中,亨利三世的脑浆都崩到他脸上了,他怎么可能冷静? 屁滚尿流地从马上滚下来,他瞬间投降了。 不仅自己国家西边的这个小国,金秋还把自己的目标也放远了一点——还有很多周边国家呢,她必须要一统天下才行! 第106页 事实上,火器改造升级之后,她的部队的武力值属于是碾压性质的,至于说大家是否忠诚,那就要看另外的事情了——士兵肯定是喜欢更好的生活,安稳的家庭,以及一旦牺牲就会成为功勋,自己家就算是直接半个贵族的待遇,这些都让他们的心不会动摇。 而那些“被药物控制”的贵族……金秋早就开始从他们手里拿走权利了。 她不会让他们一直蹦跶的。 把山林公国那么大的小国家收到自己的口袋里之后,金秋整顿好了军队,就接到了心腹给她的信。 信里当然是他们如何折磨两个人渣的内容,还有……就是人渣也给她写信了。 这可真的是人间奇蹟啊! 金秋翻开了菲尔斯的信。 她准备之后再打开菲利普这个渣男的信,毕竟菲利普就是个没用的渣男,而菲尔斯不一样,他囚禁原主一辈子呢! 她打开信,看到菲尔斯那信上沾满了水渍干涸的印记,这玩意儿瞬间就让人想到可能是眼泪……金秋不由得鸡皮疙瘩掉落一地,果然,人渣确实有点本事。 作者有话要说: 人家都是996 只有我是9107 我想哭但是哭不出来 第58章 .第四个世界(9) · 第四个世界(9) 人渣之所以是人渣就代表着他确实底线很低。 原主的内心最恨的其实不是她的丈夫而是人渣父亲——金秋继承了所有的记忆, 当然也继承了原主的情感,但问题就在于金秋的情感系统就跟原主不是一个维度的——或者说是任何人的情感系统都跟她没啥关系。 金秋本人就是个冷心冷肺的人。 不然的话,她没来回重生之前就不可能忍耐了十几年之后还眼睁睁的在屋里等着那个人渣去死。 俗话说得好, 女人,心软。 又有俗话说得好, 就算是打打闹闹, 但是就是一条狗养了十几年也捨不得了,何况是人呢。 但是,金秋可能捨不得狗, 但真未必捨不得人,尤其是捨不得人渣这事儿,她肯定不会捨不得。 虽然继承了原主的感情,但并没有那么大的情绪起伏, 她的情绪起伏在爱情这跟线上就基本上不存在。 她以前也做过检查,在第二世跟第三世的时候都做过,包括心理健康筛查,最后得出来的结论也并不是病,她就单纯的是在生理上跟心理上都不存在这个东西而已, 用白话说就是无性恋,说白了, 她对谈恋爱这种事的认知是耽误她事业的不可接受的危机事件,所以,她根本就不会去考虑这玩意到底美不美好。 吃过婚姻的亏,婚姻之前的恋爱她当然知道并非有多可怕,但是谁能打百分百的包票呢? 没有人会给你打包票的。 除非你自己有本事让一切都顺从自己的心。 金秋自诩自己不是暴君并不□□, 所以她就知道自己没有办法真的去管控对方让对方变得完全顺从自己,成为自己希望的那样……既然她自己拒绝自己变成一个控制狂一个□□者, 那么就不要去碰这种会改变一个人的事情,对谁都好。 金秋自己很清楚自己本质上是不会允许跟自己又亲密关系的人过于自我的,至于什么是过于自我,她自己都给不出定义,那就没有任何意义去追求这玩意儿了。 她也没有过剩的母性非要发挥出来。 而当她接收了原主的一切之后,自己的本能也占据了上风,直接吞噬掉了原主的过剩的情感,并用一种抽离式的模式来观察原主的一切需求尤其是情感需求,最后,她当然会选择如何替原主报仇——既然都接收了对方的身体了,就别想着还让外人再害人了,更别说,原主虽然痴情,但却不是圣母,她想要的就是囚禁自己的丈夫,让他永远不要跟其他女人再在一起,当然了,她还要向她父亲復仇。 原主一直认为自己丈夫的死就是父亲害的,他让伊丽丝接近了菲利普,然后害死了菲利普——他甚至不肯给菲利普请最好的医生! 所以说,原主确实爱得要死要活,但又恨得要死要活。 而现在,原主父亲菲尔斯给金秋的信里,充满了对女儿的爱。 那每一字每一句都让金秋觉得骨头疼。 不仅是倾述对女儿的爱,还有如何如何的让伊丽丝为女儿报仇的意思,仿佛菲利普在外面找情妇这件事是多么的罪大恶极,而他只是想要教训一下女婿,并且要求金秋派来最好的医生给菲利普医治。 “我亲爱的小姑娘,他现在应该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必然会知道再在外面找女人就等于是把性命断送掉,这一点,我真的是尽力来让他明白了,所以你让那最有本事的宫廷御医来吧,他可以将菲利普的病治好!” 菲尔斯的信里充满了虚假的言词,但是说真的,每一句话都特别真诚。 “只要宫廷御医治好了他的病,我相信,霍娜尔,他马上就会回到你身边的!他会守着你,永远不离开你,会跟你一起再生好几个孩子——你瞧,他现在就在对我忏悔了,说他对不起你,说他不应该为了自己的一己私谷欠而忽略了你……我的女孩,你是幸运的,你是仁慈的,你应该知道,你就是他的药啊!来吧,带着宫廷御医来吧,我亲爱的女儿!” 第107页 “爱你的父亲,菲尔斯·德·伊凡诺德尔。” 瞧他这每一句话都充满了炽烈的真诚,真的像是……在说实话一样。 金秋把信丢到一边,冷冷地笑了,转头就让人将信递给下面等待的那些贵族们看。 那些贵族们基本上都是服从金秋的各位大臣了。 不服从的早就被她一个一个的名正言顺的弄死了,弄死了之后让顺从的孩子们上位,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私生子女,只要是顺从她的,或者是忠诚于她的,都可以。 而事实上,人,基本都慕强。 原本这些贵族家的子女都嘲笑霍娜尔,他们觉得她就是个疯子,为了爱情脸面都不要了,简直自甘下贱。 可是,当金秋变成了霍娜尔,她大刀阔斧地改革了一堆事儿之后——当然,这些事儿没有碰到各位贵族的利益的根基——又雷厉风行地直接把两位国王都囚禁了,还开始攻打周边的王国甚至还打下来了之后,没有人觉得她疯了,大家都觉得她实在是英明极了,不仅英明,而且还非常伟大,她大概就是圣女临凡,是天使降世,是这个世界的拯救者,是神主的亲生女儿! 谁会跟她唱反调呢? 不,没有人。 没有谁愿意跟她唱反调。 大家都很清楚,这位女王才是真正的女王,她之前那么恋爱脑大概就是一个伪装,也许被关起来的两位国王本来就是坏人,他们要祸害她,所以她只能靠着恋爱脑来掩盖自己的光芒,但是现在她不需要掩盖光芒了,所以,她明亮如同太阳。 女侯爵苏珊娜看完了信,转手就递给身边的一位伯爵,她冷冷地笑道:“他是不是疯了?” 苏珊娜的话让其他看过信的贵族很认同,大家都点头:“菲尔斯一定是疯了。”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紧接着就看到了菲利普给出的那封信。 菲利普的信里更是肉麻。 他每一句都充满了爱。 “我的心之所向,我的玫瑰,我的月亮,我在沙漠中游荡,你就是我的那一汪清泉,我在路上行走,你就是我的目标,我走向你,而你是否能回头?你回头看看我,就知道我是如何的想你。”菲利普这每一句话都写得让人鸡皮疙瘩掉一地。 “我的玫瑰,我亲吻过你的花瓣,我知道你花瓣盛开的时候是如何的芬芳。” “我的月亮,我享受过你的月光,我知道你月光抚摸我的时候是如何的温柔。” “我的清泉啊,我享受过对你的甘甜,我知道你的流动的身体在我的手掌中是如何的活泼跳动。” “我再也不想离开你,请你一定要来找我。” “爱你的,你忠诚的,属于你的,菲利普。” “是不是很噁心?”金秋做出一个想吐的表情,“你们说他是不是疯了?” 大家不敢说别的,但是确实,这种信……有点过分了。 金秋没有说别的,只是长出一口气:“别想那么多了,就让他们继续住在修道院里吧,你们谁想要把他们接回来吗?” 没有人想。 他们就算原本还有点香火情,想要把人接回来放到王宫里找好照顾,最多就是没有权利罢了……但是,看完这俩人的信之后,没有人觉得把他们接回来是一个好主意了。 他们是有病的。 脑子有病。 此时欧洲贵族们只有给情人写信才会这样热情洋溢,没有人会给自己的合法伴侣写信还这样酸唧唧的,除非是……艺术家。 但显然他们俩任任何一个人都不是艺术家。 至少,不是剧作家也不是诗人。 就算女王之前传言是疯子,可她并没有多少被人抓住的把柄,顶多是传闻,她很嫉妒。 而他们俩……这把柄就太妥了。 所以说收拾这两个人,并不是一件难事。 金秋得到了所有人的支持,又转而把这两个人抛在脑后,她更在意的是自己妹妹黛安娜的事情。 黛安娜现在已经让出了自己鹰国王后的位置,除了与女儿们在一起的时间之外,她表现得就像是一个年迈的修女一样,从头到脚都很苛刻自己,脸上一丝一毫的笑容都不见,整个人都规矩得让人担忧。 但是黛安娜这样的表现却让鹰国的国王查理高兴而又满意。 为此,查理还专门的给金秋写了一封言辞恳切的感谢信。 不得不说,这个查理真的是个特别特别不要碧莲的人。 虽然金秋对欧洲歷史基本上没啥研究,之前能有点印象也就是看过几个美女视频剪辑,在剪辑里有人弹幕弹出来过说原世界的对标查理的这个人有多变态,金秋对此其实原本还是报以怀疑的,谁知道啊……大意了。 这男的确实特别的变态。 而且特别不要脸。 金秋撇着嘴看完了信,恨不得好好洗洗眼睛。 查理的意思很明确,他希望能跟金秋保持情人关系,如果这个王后不能生儿子那么就跟金秋生一个欧洲大陆与英格兰德岛的继承人。 呵呵哒。 金秋当然没有马上拒绝,她让人给查理回信,字里行间都是担忧与羞涩。 第108页 转头,她又给黛安娜写了信,让黛安娜准备好,圣诞节之前大概就能扶持她上位了。 毕竟,谁也不想总跟贱人打交道,金秋也是如此。 所以,她送给查理很多礼物,其中包括毒物。 下毒虽然老套,但是好用。 当然是下毒肯定不可能是大家理解的那样如有神助一般,闻点香就能马上绝育之类的,那太不科学了,其实……除了雷公藤,金秋对于查理,也下了不少的壮□□,别说人了就是狗,配完了还得给种狗好好补补呢,就这年头……补个屁哦。 第59章 .第四个世界(10) · 第四个世界(10) 这个年月, 要补一补这件事本身就挺难的。 不管是药材还是食物,都可以说是十分缺乏的,就算是贵族, 就算是吃肉,也吃的不够新鲜, 就算新鲜, 那肉食配上面包就完事儿了,蔬菜也不足,人的身体都不算多强壮, 都差不多是亚健康,还讲什么补一补呢? 要想补一补,人参炖鸡再加上红糖馒头吃一顿,了解一下? 可惜, 炖菜本身就少见,人参炖鸡……基本就不是这个地方的特色菜。更别说红糖馒头了,糖分可以说在欧洲并不常见,后来因为糖多了,他们就开始勐吃糖, 至于馒头,那筛得细细的面粉多难得呢, 就是贵族吃的面包里也有麦麸——当人一直只吃细粮的时候,麦麸偶尔的吃一吃是一种健康饮食,但总是吃的话,真的剌嗓子啊! 在金秋原来的世界里,很多人都意外地幻想古代, 或者是中世纪,或者是几十年前, 那个时候的食物能有多好吃,厨师能有多厉害……这其实都是幻想。 过去加工食物的机器本来就不够标准,对于动物的养殖也不够标准,口感不够好那是必然的,就算是贵族人家吃的东西也不如未来普通人吃的,就更别说是那些平民百姓了,他们吃的东西,未来的人要是看见估计都能当场暴毙,还有什么资格每天幻想古代食物有多高大上呢?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罢了。 所以说,鹰国的查理国王就更不要想补一补了。 他忽然有一天起床发现自己不能“一柱擎天”之后,就瞬间崩溃了。 而他的新王后才刚怀孕。 查理愤怒的在王宫里乱喊乱叫,他的晋江不行了,不能立起来了,不能用了!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但是自己这样肯定是因为女人——查理的情妇倒不是有很多,他一般情况下就是一个妻子,两个官方情妇,而他杀死了自己的前两任妻子,第三任妻子因为非常识趣让出了王后的位置,所以现在正在五十英里外的庄园里生活,而第四任妻子,肚子里已经有他的儿子了,那么……另外的两位官方情妇……到底是谁,是谁让他这样了?! 查理的疯狂是别人不能理解的。 他并没有对自己的王后下手,因为她肚子里现在有孩子了,所以,他只是找了个藉口就把她关了起来,但是另外的两位官方情妇也没有什么好运气了,她们被关在了水牢里。 金秋听说了鹰国的消息之后真的是想要马上杀了查理给自己成为五个王国的联合国王助助兴。 所以,她马上给黛安娜去信,让她暂时相信她们的舅舅,财政大臣桑德斯。 桑德斯被委以重任,一直以来,他都是很清楚金秋的想法的——他当然跟原来的女王,伊莎贝拉,有那么一点儿关系,就因为有这么一点关系,他并不能确定伊莎贝拉的七个孩子到底是不是有哪个是自己的,也正因为这个不确定,他十分认定的就是伊莎贝拉的丈夫菲尔斯并不是很信任这些孩子。 所以,他一开始就是站在金秋这边的,金秋,还有黛安娜。 事实上,桑德斯很清楚,就算她们不是自己的孩子,只要她们认为自己是他的孩子,那么他的位置,他的家族,就会辉煌起来。 这种事,想要双赢就可以双赢,但想要失败,也很容易。 菲尔斯就失败了。 他活该。 桑德斯轻而易举地就再次跟黛安娜取得了联繫——他当然也取得了修女们的信任,用金钱,还有英俊的年轻军官。反正就是这么一回事儿吧,贵族出身的修女会去做修女当然不是因为虔诚,她们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得不做修女而不是因为自己想要做修女。 所以,当修女们不再监视黛安娜她们的时候,桑德斯很快就给她们带来了雷尔兰斯的支持。 查理在王宫里发疯,他又是要杀人又是要治病的,很快,他的晋江不能用这件事就闹得沸沸扬扬——这里当然也有桑德斯收买的人做出的贡献,但是,一个国王,他的晋江不行这件事如果隐瞒下来那就不是个事儿,可一旦宣扬开来,那就是一件大事。 桑德斯收买了查理的近臣,而近臣当然不敢直接触犯查理的威严,可是,让查理自己走上鹰国的街头,听到街头巷尾对他的议论,这还是很简单的。 而查理连对自己的妻子下手都没哆嗦的,对于那些民众下手,难道就会宽容吗? 不,他不会。 鹰国歷史上的第一次平民起义,就这样诞生了。 桑德斯一边支援平民起义,一边又让人打着“让女王登基,女王长生而仁慈”的旗号,开启了另一股势力的起义。 第109页 平民起义当然没有什么目标,他们只是觉得查理不是个人,他们痛恨他,仅此而已,但是当有人打出了旗号并认为女王会仁慈的时候,他们就自然地混入其中。 要收拾一个腐朽的残暴的君主,除了外部的势力之外,内部势力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桑德斯自己就是一个成功的政客,金秋又给他十足的支持,并暗示只要黛安娜做了鹰国的女王,那么他就相当于有两个女王女儿了,这就更令桑德斯的头脑如同被扭紧了的法条一样不断的加码上劲儿,他宁可自己搭钱也要做到这一点,因为这是他家族的荣耀。 一时间,鹰国的平民起义就从皇家庄园里接走了黛安娜母女四人,把她们带到了王城。 这一天,黛安娜穿上了华贵的衣服,头戴王冠,但身上却披上了一件有许多补丁的斗篷,站在了起义军的前面。 “查理,出来吧,向我投降吧!”黛安娜大声高喊,“你作为国王,并没有做到一位君主应做到的一切——你确实十分懂得政治,你玩弄政治,也玩弄人心,你想要儿子就杀死一个个的妻子来新娶妻子来生育,希望她们能为你生出儿子来,而我,雷尔兰斯与普鲁西联合王国的公主,就是这样被你迎娶成为了王后,查理,但你错了,你没有儿子不是因为我们,你没有儿子是因为你本来就没有儿子!” 黛安娜用姐姐霍娜尔也就是金秋传达给她的信息来打击查理。 “女人是生育者,但是如果男人一点用没有的话,那么男人又何必要娶妻生子?所以,男人有种子,女人有土地,女人是根本,男人是劳作,而当种子里没有小麦的时候,你怎么可能收穫小麦?”黛安娜说得还是很委婉的,并没有彻底否定男人——毕竟那些起义军都是男人,她不可能不用他们,“查理,你一个人占有许多女人,还杀害她们,你知道吗,你让神主都觉得痛苦了!神主说过,一男一女成为夫妻,而你却彻底的打乱了神主的话,你至少夺走了另外四个男人的妻子!” 看吧,那些起义的男人们,他们都要气死了。 其实被查理杀害的王后们就算是没有嫁给查理,也不会看这些起义军里的男人一眼的,她们都是贵族家的女孩子,就算不嫁给查理,她们也会嫁给其他的贵族,但是起义军的男人们不是这样想的,他们按照黛安娜的暗示开始了幻想,他们觉得自己的权利被查理伤害了! 很快,查理就走了出来,一脸的愤怒。 “查理,你做为国王的使命已经到头了,你的身体就是神主降下的警示。”黛安娜大声说,“我,黛安娜·德·雷尔兰斯,我将继承你的王位,成为鹰国的女王,并将王位传给我,你,还有前任王后波利瓦亚的女儿玛利亚,她将会成为鹰国与苏斯里公国的女王。”她拉过玛丽,“我发誓,在我当政期间,我将尽力教导玛利亚,使她成为一位尊贵的真正的女王,并且,我将致力于改善平民的生活,我将让平民在这片土地上安居乐业,我将尽力让妇女儿童生活得无忧无虑,我将尽力让老人能尽量长寿,我将尽力让年轻的男人们辛勤劳作并劳有所得!我发誓!” 金秋要求黛安娜发出这样的誓言是有用的。 很快,黛安娜的追随者就彻底疯狂了,他们高兴极了。 男人嘛,干活很简单,干活还有报酬就够好了,而他们更专注的是孩子,是自己的父母——如果能满足他们的最基本的需求并且让他们的生活更加丰富,亲情与爱情都被给予了期待,那他们当然要支持这个给他们承诺的人。 何况,她承诺的是把王位给另一个孩子,不是她亲生的女儿,而是前任王后的女儿! 在平民眼里,这位王后简直就是女神下凡了。 他们不知道的是,这是金秋给黛安娜的计策,不仅他们不知道,就连玛丽都不知道,她都被这好消息砸晕了。 从平民起义到黛安娜登基囚禁查理,仅仅是三个月。 三个月内,一切平定了,黛安娜放出了新王后跟两位官方情妇,把她们从牢狱之灾中解救了出来,而水牢,现在属于查理。 这三个月里,金秋也没干坐着,她统治了五个王国之后就将之合併了。 之后,她迅速的把教廷所在的王国空了出来,而是攻打了教廷外面的那一圈——教廷割据了罗马中间的一块城里了神主神国,地盘很小,但却是宗教中心。金秋就顺便的把这外面的那个国家也吞併进自己的国家里,一瞬间,她就成了整个欧洲最大的威胁。 现在,所有国家的体量都不足以跟她争斗了。 但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儿,教皇每天对她的各种各样的暗示明示都不被她看在眼里——她知道自己现在还不能灭了教廷,但是,她迟早会灭了教廷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60章 .第四个世界(11) · 第四个世界(11) 虽然说迟早要灭了教廷, 可是现在没有办法马上马上实行,更别说平民百姓对于教廷的信任是无与伦比的,他们一辈子勤勤恳恳就求的是死了之后上天堂, 现在要是告诉他们没有天堂,他们怎么能忍受? 所以金秋并没有马上就对教廷下手甚至还更加尊重教皇陛下了。 她打下那么大的地方都没有对教廷下手, 反而是把教廷推崇得更高了, 并且各种吹嘘教皇的能力。 第110页 只要她把前期工作做得好,那后续工作就有人替她完成了。 很快,黑死病就开始了。 由于金秋在自己的国家里进行了预防, 所以只有沿海的两个小城受到了波及,她提前转移了一部分人,留下的那一部分几乎就是她自己决定牺牲的人了——既然不能完全的对她忠诚,又没有办法亲手惩罚他们, 她只能让他们留下了。 之后,封锁城市。 除了她所统治的地方,再就是还没有併入她国土的地方也是瘟疫泛滥。 在她原来的平行世界里,这一次的疫情几乎是带走了欧洲的百分之三十的人口,而现在看来情况就要好很多。 金秋一边慢慢地开始推广自己治理下的环境卫生。 一开始的鼠疫只是因为一只老鼠而已, 但之后的鼠疫大范围扩散,却是因为卫生环境堪忧。 金秋当然不会说明这个情况的, 为了要彻底的颠覆教廷,那么她必须要放眼于全局……虽然她也不愿意看到死亡,但是即便她真的彻底清理了一切,让所有的地方都干干净净,疫情也不会马上就消失。 她一不学医, 二只是个人,还达不到那么厉害的程度。 何况, 她已经把即将瀰漫整个欧洲的鼠疫控制在很小的范围内了,她的心理状态一直很好,知道自己做不到就不会自责也不会对自己过于苛刻——尽管她很清楚,此时此刻表现出自责,或者是心理活动很自责,肯定是让人对她更加喜爱的,身边的大臣们也一定会对她更加崇拜,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圣母降世……但是,她不会这样做。 她就是个普通人,即使有一点点的超过其他人的本事,脑子里也有点超过现在这个时代的知识,但她不是一个全能的神,她的知识有限,她的本事也有限,她也做不到要做什么别人就一定配合,她更做不到对那些不服从自己还老想着要造反的人充满善意。 她是女王,想要造反的人,本质上就是想要杀死她的人。她对他们还充满善意时时刻刻要救他们……那她才是脑子有病了。 金秋的内心过分强大,自己的心理素质又十分过关,所以脸上并没有半分急切,只是安排人去群众之中宣扬教廷的伟大,教皇的伟大。 教皇既然做了教皇,那么……这天灾,就该教皇出面了。 金秋的意思很简单,教皇去祈祷,连续祈祷三天,如果病人还没有好转,就让教皇下台吧。 然而,让金秋没有想到的是,群众实在是太给力了。 很快,那些在群众之中来回搅和的人回来了,而没有三个月,事情就发展到教皇必须去疫区施展神迹的地步。 一时间,教廷彻底乱套了。 别说教廷了,就算是平时出来给众人祝福的教皇也急的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彻底的失去了方向。 他们没有神力,这并不是什么太大的秘密,但是他们一直宣扬的就是虔诚,虔诚就能让神主救赎他们,救赎世人……而他作为教皇就该是最虔诚的那个,如果他的祈祷都没有作用,那么神主还会有人信吗? 教廷……还有人会尊敬吗? 教皇一开始还觉得挺好的,因为疫情,很多人都来向他祈祷,把金银财宝交给他,让他在天堂为他们准备一个席位……这本来挺好的,但是……他们越来越不满足,他们希望马上就能获得健康,然后……事情就乱了! “到底是谁!”教皇气愤地摔了手里的圣杯,“到底是谁,是谁在宣扬那些东西!” 没有人能回答他。 谁会回答他呢?没有回答的必要。 因为……感染疫症的病人也逃离了封锁的城门,来到神主神国,就坐在教廷前面的广场上。 “他们到底是怎么逃出来的?”教皇愤怒的是这件事。 而在另一边,金秋担心的却是这些逃出来的人,他们这一路上感染了多少人。 “务必要把与他们接触过的人抓起来!一个不留!”她下令,“你们记得,你们要穿上不透缝隙的皮革外套去抓他们,抓不住的话……就地处死。” 这个时候别跟她讲什么人权,她倒是想要给这群人好好的安抚,想要好好的治疗他们,想要他们明白她动员他们去她准备好的地方隔离的好意……但是,这已经没有时间了,鼠疫可比其他疫情来得快得多,大概三五天就要犯病死人,而且,一死可能是死一城,不是一两个。 她不能让几个密切接触者就直接害死所有人。 这没有道理。 何况,她就算是和蔼可亲地做这些人的思想工作,劝他们去隔离,他们也不会去的,他们会觉得自己会被杀死,然后开始感染更多的人——所以,不如就直接威胁恐吓的好。 金秋在这个时候并没有过度的仁慈。 这个年代,过分的仁慈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事。 她很快就命令军队把那几个逃跑的病人的密切接触者都抓了起来,还不仅仅是他们,还有他们的家人,与他们接触过的人,全都抓起来,一个不留的那种,其中还真的杀了几个人,就因为杀了这几个人,其他人才老老实实地跟着军队走了,一路上不敢言语…… 第111页 而在这一路上,还真的有五六个人发病,直接倒在了路上。 这回,他们是怕了。 说来奇怪得很。 这些人,与那些病人密切接触的时候,是担心被感染的,但又见钱眼开,可是……当他们被抓的时候,就觉得自己一定不是被感染的那个人,觉得自己肯定不会被感染,甚至觉得自己被天神保佑绝不会被感染——这就很矛盾了,当他们再看见自己这几个人里真的有人被感染髮病还死了,他们又如丧考妣,觉得自己一定是被感染了只不过还没发病。 这就真的是……奇怪得很。 金秋知道,这种心理就是侥倖心理。 人总会有侥倖心理。 可惜,大多数都是墨菲定律。 金秋这边一直处理的就是这件事,至于教皇的事情,她倒是没有多少时间去关注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教皇竟然感染了疫病。 一时间,大家都傻了。 整个欧洲都傻了。 神主教的教皇感染了疫病,这简直就是一场最可怕的悲剧。 一时间,所有人都陷入了疯狂。 谁能不怕这个呢?连被神主眷顾的人都得了疫病,那么……谁还能躲过这疫病? 顿时,所有的欧洲人都傻了,疯了,彻底失去了希望。 不仅仅是欧洲信奉神主教的这些国家,其他的国家,信奉其他宗教的国家也跟着疯魔了几分。有人觉得如果神主教的教皇这样,那么……他们的教主会怎样呢? 从古自今,在欧洲这一片大陆上,第一次,宗教领袖被质疑了。 而金秋等着的就是这个质疑。 她虽然没有绝对的治疗鼠疫的药物,但是她知道不让疫情扩散的方法啊! 所以,在她的国家,反对她的人被鼠疫打败之后,她又用各种各样的消杀方法将所有与疫情相关的物品都消毒杀菌不说,包括土地也要消毒,还有那些病人的尸体……没有什么不能消毒,如果觉得不够,就再来一次消毒。 消毒之后,她终于强迫所有人必须使用厕所,所有人上厕所的地方必须统一——城内每隔一段路都会有个公共厕所,而城堡里也是每一层都要至少有两个厕所……厕所很重要,除了厕所,再就是,她要求城市里必须要有猫。 “女王是疯了吗?猫……猫是魔鬼的使者啊!”走在大街上,有人就这样当众的对金秋出言不逊。 “猫不是魔鬼的使者,是魔鬼的使者希望猫被认为还是魔鬼的使者,这样的话,大家才会杀死猫,而瘟疫,才能打败人!”金秋对这个人说,她大声的扭曲了上百年的教廷的说法。 众人一时间不知所措,他们切切低语,不知道该信谁的。 “教皇都得了疫病,你们觉得他说猫是魔鬼的使者就真的可信吗?”金秋冷冷地哼了一声,“哼,你们都被最开始那个魔鬼的使者骗了!魔鬼的使者,就是真正的恶魔的奴隶罢了,而恶魔,你们一定听说过‘瘟疫’。” 瘟疫,可怕的魔鬼骑士之一,他们都听过。 金秋继续说:“你们瞧,我统治的地方,只有两座城市有疫情,而最后死亡的都是反对我的人,这就证明,我能对抗瘟疫——所以你们到底是信我,还是相信教廷?” 终于,她露出了自己的獠牙。 第61章 .第四个世界(12) · 第四个世界(12) 在平行的原本金秋的世界里, 教廷也是在这个时间点上被人质疑,进而失去了主导一切的能力,而现在, 金秋只是利用了黑死病这件事,不仅让教廷失去了威信, 也同时建构了自己的威信。 这个时候即使是教皇知道了金秋的野心, 他也不得不假装不知道,在金秋的面前低下他神圣高贵的头颅。 “请您一定要帮我。”教皇奉上最为珍贵的礼物,就想得到金秋的帮助——说是帮助就有点过了, 他乞求的是金秋的支持,毕竟现在整个欧洲最大的王国就是金秋的雷尔兰斯联合王国,要得到了联合王国的女王的支持,那么就算是真的失去了民众的信任, 可到底还是可以一直维持自己的奢侈生活……教皇非常担心自己的位置被人夺走,不管是真的推翻教廷的那种被夺走位置还是有人以他不能真正代言神主为由来夺走他的位置,他都不能接受! 教皇不能接受自己被人夺走位置,教廷也不可能容忍自己的小小的国中国被人摧毁。 他们一直以来就是靠着各种各样的威逼利诱来维持自己的高大上的生活的,他们与贵族之间的勾搭连环是不可能也不允许被破坏的——这些宗教人士很清楚, 一旦出事儿了,人家对他们是随时可以抛弃的, 而他们这么多年来,早就没有了军队与护卫,一直以来靠的是与贵族之间的互惠互利才能保持这样光鲜的生活,而瞬间所谓的“开启”的“民智”是真的让教廷措手不及。 他们哪里会知道,这忽然开启的民智就是金秋派人去用吟游诗人的方式进行宣传出来的结果。 说起来有意思的就是, 华夏这时候也有各种各样说书的、唱戏的,而这个地方也有所谓的吟游诗人——口口相传, 莫不如是。 第112页 这些吟游诗人的选择也是有讲究的。 金秋之前收留的那些被王室男人们还有贵族男人们霸占的妇女就用来做这个了。 她们是国家僱佣的说唱艺人,并不卖身,只负责卖艺,所谓卖艺也不是什么都卖的,她们不跳舞,就只是唱曲儿,唱的也不是带颜色的那种,而是唱歷史,唱兴衰,唱故事,在唱的间隙里也说故事,用故事来开启民智。 当然了,她们肯定也会遇到麻烦,可是因为她们工作的地点是国家指定的,一旦有人闹事就直接抓起来好好劳动。 没错,劳动才是最重要的! 金秋才不管那些开口闭口说抓了他们家里人就没吃没喝的男人呢。 要真的如此的话,他们还到处找女人?真是有意思了。 说得好像是找女人不花钱似的。 又要养家,又拿养家的钱找外面的女人,这到底是真的养家还是真的又蠢又坏? 金秋才不在乎这种人呢,既然养家,那就好好劳动去好了,何必出来还有坏心思呢?反正家里人能收到钱过日子就好了嘛! 所以,一时间,那些无赖懒汉也少见了,都给送去参加基础建设去了。 有的被拉去建厕所,有的被拉去挖沟渠,有的被拉去处理市内的粪便进行处理,有的被拉去开荒种地,有的被拉去改造基础设施,有的被拉去修建工事,有的被拉去建造各种各样的房子……没有人有多余的心思去干别的了! 只有被正经僱佣的人才有心思去听听歌曲听听故事,他们又因为没有多余的精神头去搞事,再加上开的工资足够,吃喝不愁,而他们的妻子也是每天都去织布纺纱,还有的为了更好的工资去做更多的事情……大家现在除了干活,真的没有什么心思做别的了,别说什么情人了,就是正经夫妻俩做那种事都没时间了啊! 所以说,自从金秋开始掌控全局之后,除了生育率低了,其余的好事情都直接拔高了一成还不止。 所以,教皇与教廷向她乞求庇护,并提出要给予她的那些好处,其实没有多少用处。 他们又没有真正的神力,也没有更多的本事,除了吹嘘自己多么的厉害,神主多么的仁慈,并没有真正的能让她心动的东西。 “我真诚的请求您!”教皇卑微得都要把头低到地上了。 金秋斜着眼睛看着他,半天,她才转过来,正面对着教皇,微笑道:“那么,请您一定要听从我的建议啊。” “莫敢不从。”教皇卑微而又痛苦,但他必须这样做。 而他也知道,金秋肯定不是真正的需要他,需要教廷,她需要的就是一个听话的傀儡罢了。 他如果不答应,她就可以换一个傀儡。 做一个听话的傀儡,他还能保证自己的生活,而一旦想要反抗……他想,他宁可熬过她,熬到她死了,他或许可以对付她的儿子,但是对付她……这不可能。 他是真的瞎了眼了。 他以为她是一个可以随便支配的女人,却没想到,她是真正的母老虎,是雄狮头顶上坐着的那个狮子女神,他们每一个人,都不过就是被她支配的傀儡罢了! 是他看错了。 教皇只能屈膝低头,服从了这位女王。 教皇心里打了别的算盘,他想要培养更好的教皇,培养他的私生子,将来能够控制女王的儿子,控制国王就行……但是,他不知道的是,金秋根本就没打算把王位交给自己的儿子! 她很快就把菲利普跟菲尔斯转移到了自己的王宫附近,并在那里建造了一所精神病院。 这所精神病院里囚禁的就只有这两个男人,她会带那个将来会囚禁原主的那个儿子天天去看这两个男人的倒霉模样。 这个儿子到底会是什么模样其实大家都很清楚,因为他当时已经六七岁了,后来亲妈不管自己的时候,他就已经学会了要怎样才能讨好亲妈的手段。 上辈子,他帮助自己的外公关押自己的亲妈,后来外公死了就由他来囚禁亲妈,就是为了权利。 这辈子,他就反过来了。他为了亲妈,开始折磨亲爹跟亲外公,各种折磨,天天折磨。他还不仅仅是折磨这两个人的身体,什么打骂都是简单的事儿,他还天天的念叨自己亲妈的功绩,吹嘘金秋的牛逼,并以此来羞辱自己的外公跟亲爹,天天说他们不如女人,还会丢下小刀让他们俩阉割彼此。 就这样,他持续了六年时间。 这时候,这位小王子就已经十二岁了。 十二岁的男孩子虽然没有必须要结婚,但其实也接近了结婚的年纪。 金秋看向儿子,上下打量。 上辈子,这个儿子就是这个年纪的时候开启了囚禁亲妈的新篇章的。 这辈子,这个儿子却已经折磨亲爹六年了。 不得不说,这孩子就算不是天生的,也确实是被亲爹那几年给养坏了。 金秋很无奈地挥了挥手,让儿子去沙俄联姻——他将要去入赘给沙俄的一位公主,而他的用处就是联络好欧洲大陆跟沙俄那边的关系,等到时候,她将会安排一个更亲近的人去接替这个孩子,因为她迟早要去华夏大陆的。 不是打过去。 而是带去技术,以及……选择好一个可以成就共和的人。 第113页 虽然早了点,但并不会太早。 金秋就这样在欧洲做大一统的时候顺便也研究好了下半辈子的事情,而在二十年后,她四十六岁的时候,终于把王位交给了女儿,又指导妹妹黛安娜扶持三个女儿,最后,她带着黛安娜以及玛丽,三个女人,一路从陆路来到了华夏大陆。 她们并没有直接就接触华夏的皇帝,反而是选择从小培养一位华夏女孩,并将财富与技术都拿出来支持她——她们猥琐发育,一直发育了十五年才帮助女孩推翻了封建帝制并将技术又一次革新。 至于以后,她就没法管了,因为这个时候,她终于觉得自己这回可以死了! 太好了,可快点死了拉倒吧! 金秋心里想。 她再也不想穿成别人给别人收拾烂摊子了——她真的是太费心力了! 说实话,这么多年的日月里,她是真的受不了了! ******************************************************************************* 【滴答!】 一个声音传到了她的脑子里。她一抬头,看到的,是一片黑暗。 【还没完呢!】 什么玩意儿?! 金秋现在想要毁灭世界了。 【并不是你的问题。】 那当然不是了! 金秋觉得跟她对话的这个东西一定是脑子不好。 她能有什么问题啊!她真的是……太生气了! 【是因为你本身就有着特殊的能力才会被选择的。】 那跟她又有什么关系?有能力就要被选择?这什么鬼道理?! 【因为你的能力很特殊,所以才会被选择。】 金秋不想跟它废话。 【人类一般是没有这个能力的,所以你才会被选择,因为你是没有情感的人。】 这个声音的话让金秋下意识地就要反驳。她不可能是没有情感的,她当然会有喜怒哀乐,怎么可能会没有情感? 【你的情感与别的人不一样,你是情感是不会连结的,你不会因为这个人是你的亲人就即使他是罪犯也要保护,你也不会因为这个人是个罪犯但看起来无辜就想要赦免,你甚至不会因为罪犯的家人哭泣就觉得可怜——你的冷情冷心是人类做不到的,而你的共情又很强,这种人,很难寻找。】 很难找所以就要祸害她?金秋很不满。 【有的人因为做了很坏的事情而不得不被惩罚的时候,你会共情,会痛苦,但也会觉得惩罚得好,这种情感特殊性让你被选中加入到我们的测试中,而测试还没有完成,你是退出不了的。】 “那你是什么意思?到底什么意思?凭什么抓住我做这事儿?”金秋直接问。 【我们的意图就是为了研究出如何处理罪犯——在未来,很久之后的未来,很多罪犯,他们是很难被审判的,而你在被我们选中之后做出了很多选择,我们是在研究你作为受害人的前提下对加害者的审判,这是造福万民的事情。】 “所以我就被你们变成被害人了呗?”金秋 很愤怒。 【我们会给你提供补偿的。】 “什么补偿?”什么都没有补偿实惠。 【补偿的东西有很多种,请你查收。】 ******************************************************************************* 还没等金秋提出自己想要什么,一眨眼,她就清醒了过来,而这一次,她清楚地感觉到身上的疼痛。 她,被打了。 而且人还在一个很奇怪的屋子里。 不对,不是屋子! 这里跟一口棺材似的! 漆黑一片……四周都是墙壁,她感觉到了压抑,还有……就是疼痛。 手跟臀部,疼得厉害! 但是没有其他人,什么人都没有,有的就只有寂静。 这不会是什么鬼怪的地方吧?不会……是到了什么闹鬼的世界吧?金秋赶紧闭上眼睛接收这个世界的记忆。 这个世界……就很像是她原来的世界,二十一世纪。 但是,她现在所处的情况就一点也不二十一世纪了。 她现在在一所自称为“珑章”的“国学”学校。 原主孙金秋是一个才十二岁的小女孩,本来是个独生女,忽然在十岁的时候家里多了一个弟弟,孙金秋就变得有些叛逆了,心里不平衡了,没事儿就想要求关注了。 这般来是挺正常的事儿,女儿忽然被弟弟抢走了父母的注意力,她想要求关注,这到底哪里不对了? 而父母觉得她太不对了! 父母越发的疼爱弟弟,也越发的讨厌女儿,再加上女儿忽然变成了非独生女,在班级里被人拿来当事儿说,一时间遭受了一些流言蜚语,还有别的同学说她就是个赔钱货之类的,对她进行了校园霸凌……这样,小女孩终于受不住脾气,回家给到处在她房间里乱写乱画还撒尿弟弟打了一巴掌。 这顿时就让父母对她彻底失望了,直接叫人绑走了还在学校上课的孙金秋。 孙金秋,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就这样被送到了珑章学院。 进去第一天,她当然很不爽,她就闹开了,于是,挨了五个龙棍,又被关进了龙穴里。 对,这个奇怪的棺材一样的地方就叫龙穴,其实金秋觉得这玩意就跟欧洲中世纪铁处/女差不多,区别就只有其中没有尖锐的尖刺罢了。 第114页 她,因为打了弟弟屁股一下,被送到了戒网瘾学校。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是布洛芬在手天下我有的,结果……药店不卖布洛芬了!它不卖……不卖……不卖了!我瞬间就失去了希望变成了咸鱼……加班又痛经的日子…… 第62章 .第五个世界(1) · 第五个世界(1) 珑章学院, 一个自称是以国学为基础教学的矫正孩子行为的学院,又称为矫正学院,而大家私下里会称唿它为戒网瘾学校, 但实际上只要是孩子行为不符合父母心目中的标准,就会把孩子送到这里来, 一般六个月为一个学期, 一个学期收费五万八,这学期没学好下学期免费学。 可以说但凡家里有个孩子不听话,家长又心里没把孩子当是用来爱的孩子, 反而是当成投资的话,送去这种学校简直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家长看到学校的宣传视频里会有孩子们接受了学校的“教育”之后开始“变好”的那些影像。 金秋从原主的记忆里发现了那些影像。 说真的,原主年纪小没看出来,但是她不信家长还看不出来。 那里面对父母又是跪下又是磕头的孩子们, 那些痛哭流涕说自己错了自己要改好要做一个真正的孝顺的孩子的人……其中甚至还有成年人,甚至看起来都有三十几岁的成年人了,他哭得涕泪横流,但是手脚都在抖,明显都出现应激了, 就这样……还真的有父母看不出来? 金秋是一点不信。 这些家长,不过是因为自己的孩子不符合自己心目中好孩子的标准罢了。 即使孩子成年了, 即使孩子已经三十几岁甚至工作了,只要一个不符合标准,就被送了进来……而金秋现在正在遭受的这种惩罚就算是这里面非常严厉的一种了。 这所珑章学院里,给学生们的惩罚是有等级的。 最低等级的是打戒尺。 戒尺是一根细长的薄竹片,它用来打学生们的手心, 只要轻轻用力,就能打出十倍力气的效果来, 而打这只是第一等级的打戒尺,此外还有升级版本的,就是把竹片换成了钢片,打在手心上,啪啪啪的声音特别脆。 有的教官就非常喜欢这个声音,没事儿也要把学生拉出来打一顿。 之后就是关禁闭。当然不是随便关禁闭的,这是一个连窗户都没有的小黑屋,把人关进去之后是纯黑的,没有能与外界联繫的可能,只有大铁门底下的一个小铁栅栏能稍微的透过一点光,而这样的一丁点光,同时也是吃饭的小窗口,就它的大小,金秋心里估摸了一下,觉得还没有她的头高,也就是说,二十公分见方还不到的一个比狗洞都小的拉了四根竖着的铁棍子,人就得趴着,想吃饭,就从这个洞口抓饭吃,饭盆饭碗都送不进那个漆黑的禁闭室——大家称唿这禁闭室为小黑屋。 除此之外,就是龙棍了。 龙棍是一根细铁棍,一根拇指粗,有一米多长的铁棍,用来打屁股的,落下来半点不留力气,一下就能让屁股上的肉肿起来二指高。打下去当然不可能就打一下,一般会用这龙棍专门招唿屁股,屁股肉多,据说不会打坏,只能把人打得知道疼。 原主在金秋来之前就挨了五棍子。 之后,更让人作呕的就是金秋现在的这个情况了。 在一面墙壁上挖出了一个人形的坑,把人往里一推,再把这墙壁对面的也是半个人形的凹槽的带着滚轮的墙给推过去,直接把人夹在中间,有透气孔,但就把人夹在里面,仿佛在个棺材里一样,然后两边再用木头架子固定住,这人在里面待上几分钟就要崩溃。 这种惩罚方式,被称唿为龙穴。 现在金秋就是在品尝这最可怕的刑罚了。 她深唿吸,用力把自己的心情平復下去。 这个地方不好逃走,之前说是好几个男生逃走都被抓回来了,好像是附近的村民都跟学校关系不错,一见到学校里的学生逃出来都会给报信。 金秋对于这种情况目前还属于略微有点不能理解的状态。她以前是听说过这种地方,但没想到自己还能遇到这种情况,所以暂时还没想好对策,只觉得这个情况是真的坑人——那个在她上辈子时候忽然出来的声音,此刻她就觉得一定是个魔鬼。 不是魔鬼根本就想不到这种情况! 其实对于金秋来说,她每一次重生都是一种生活体验,她也不想真正的拿復仇当生活重心,就想着自己能成就自己,最好再顺便成就自己身边的人,如果有可能的话,建造个新世界也是很不错的……至于復仇,它算什么呢? 面对人渣,不能把它当成什么大事儿。 人渣嘛,就想要让人关注自己,不给眼神就是最好的对人渣的虐待了,至于报復,自食恶果是最普通的事情,何况人渣本来就习惯于自己作死。 只不过人渣祸害的人善良而已。 金秋只要收回对于人渣的善良,那人渣就没有祸害人的本事。 结果……这一回就不仅仅是人渣的问题了。 金秋想,她这次必须要让人渣好好尝一尝死去活来才行。 毕竟,虽然她不喜欢小孩,也不愿意要小孩,甚至觉得小孩就是麻烦……但是,这么祸害小孩的事儿,她是不能允许的。 第115页 她厌烦所有儿童,但她希望所有儿童都能健康成长。 更何况,她在原主的记忆里还翻出那个三十几岁的男人的资料——一个仅仅是不想结婚的男人,甚至是个博士生再读,都躲不了这学校的魔掌,他父母叫人去把他抓起来他们就抓啊……简直是匪夷所思! 那男的据说是跳楼没死,但现在还浑浑噩噩的,应该是植物人了——而原主会被打被关龙穴,就是因为跟人讨论了这男人的事情。 金秋心想,她必须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叮咚!妈妈!想我了吗?!】一个熟悉的声音穿透了金秋的大脑。 金秋一愣,好容易反映了过来:“玄鸟?” 【答对了!】玄鸟还是个活泼的小孩——虽然只是个人工智慧,但它已经不是普通的人工智慧了,在金秋失踪的这一段时间里,它学习到了很多东西,而金秋的脑电波一出现,它就直接连接了过来。 【事实上,我是通过wifi才能连接到你的,妈妈,我已经自己进化了一百二十年了!】玄鸟嘁嘁喳喳的跟金球说话。 【我只能在有电有wifi的地方生存,并能通过电波跟wifi与人连接,不过跟别人连接也没意思!】 金秋这才意识到,大概那个在她死亡后出现的声音说的给她的惊喜,就是玄鸟。 因为上两世是古代世界,所以玄鸟无法与她连接上,但是这一次,她在一个现代化的社会里,已经是一波自我意识的玄鸟就能与她进行脑电波连接。 这可真的算是除了她自我天赋之外的金手指了。 没想到,她竟然会拥有金手指! 金秋很快就跟玄鸟进行了沟通。 “玄鸟,你现在能做到什么地步?你能沟通我,能入侵电子设备,还能做什么?”金秋问。 【我大概是……跟数码相关的都能差不多做到,而与人进行思维连接的话,只能跟你连接,大概是因为你当时上传了你自己的脑电波而我能与之进行互动,就直接能捕捉到你的脑电波吧,虽然人类应该是不能跟我直接沟通的,但因为你的脑电波波动形状被我存储分析过,所以当你出现之后,通过任何介质,我都能与你交流了。】 玄鸟做出了解释,虽然看起来并没有那么科学,但金秋却能理解,她如果是一出来就进了真空里,那玄鸟是肯定沟通不了她的,但好在,人不可能在真空里,她的大脑波动还是被周边的所有介质捕捉到了。 有了玄鸟的帮助,金秋的计划就开始逐渐形成了。 “玄鸟,你能开启这个地方的直播吗?”她问。 只要有摄像头,玄鸟就能直播。 【当然可以。】玄鸟声音欢快。 金秋又问:“对了,要不要我们先赚点钱,给你买个摄像头?” 【钱我已经赚了不少了。】玄鸟嘻嘻地笑,【我这些钱其实都没什么用处,对于我来说,钱,确实就是个数字。】 没错,对于人工智慧来说,它对钱的概念就是数字。 金秋并不客气,马上就提出了要求:“那你买个无人机,再买几个拍摄用的设备,开启直播吧,玄鸟,我看好你。” 除此之外,她还有别的计划,玄鸟确实是她的好孩子。 很快,玄鸟就下了单,并且在石壁上投影出来了下单的东西给金秋看。 无人机、摄像头、手机、电脑,这些都被送到了玄鸟的“家”里。 可惜的就是玄鸟没有手,它不能自己动手组装这些东西,但好在,这年头只要有钱,什么都能僱人做。 很快,金秋就通过玄鸟联繫上了两个私家侦探,又找来了一个电脑工程师来帮忙把拍摄设备都准备好。 说是很快,其实也用了一天时间。 而金秋这一天时间里就一直那样站着,被两边的石壁夹在中间,不能动弹,就那样一直站着,站到她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了一样……当外面有人说话的时候,金秋两眼一翻就直接任由自己晕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63章 .第五个世界(2) · 第五个世界(2) 不晕是真不行, 这真的太透支体力了。 金秋并不知道自己晕了之后会不会有人来救自己,毕竟……这地方的人都特么比恶鬼还恶毒。 原主还只是一个孩子,大概是不清楚每天肉蛋奶强壮中国人的真相, 她把自己饿得很瘦,本来就储存不足, 到了这个破地方, 连馒头里都是黑色的小虫子,就更没法把自己吃壮实了。 人不壮实,就很容易被人欺负。 人壮实过了, 本想要欺负你的人,便要拿你壮实过了说事,霸凌你。 这就是人生,恰巧的壮实, 很难。 宁可过,千万不要弱。 金秋就是这么个宁可过也绝对不要弱的人。 所以她一睁眼,看见自己身边没人,第一反应就是赶紧下床找吃的。 谁知道自己一动就浑身都疼啊! “金秋!你别动了!”一个女孩的声音传过来,金秋转动头部, 努力扭过去,才看见是一个比她大了几岁的女孩子, 脸上还有哭过的痕迹,一只手肿了起来,肿得老高——是她的室友之一,启步弓。 启步弓据说是因为不好好学习被送进来的,但她自己私下说过, 其实是因为“早恋”。而其实启步弓这姑娘都十八岁了,正是刚高考完……因为高考没考好就被送了进来, 说是要矫正学习态度。 第116页 而其实启步弓考上了一所一本,只不过不是985、211罢了。 不过也由于启步弓是个成年人,又非常懂得“顺从”,所以一直没有过多的惩罚,最多就是打个手心。 她端了一杯水过来,水也不是干净的那种,虽然烧开了,但还是看得出来这水有点浑浊。 “给,喝点吧,至少先熬过去再说。”启步弓把水一点点的往金秋的嘴里喂,金秋也不矫情。 她不仅喝过不干净的水,也吃过不干净的食物,当年领兵打仗的时候,除了人肉,什么没吃过?她怕个屁! 喝了水,嗓子眼儿里才稍微的好受了一些。而这个时候,她的小闺女玄鸟也出现了。 玄鸟与她进行沟通是直接脑电波接触的,也就不需要她把话都说出来,但是玄鸟却因为在找了她一百多年之后开始变得不跟她时时刻刻保持联繫都活不起了的样子,它嘁嘁喳喳的,真的不愧于玄鸟的称唿。 【妈妈,我搞定了一切,果然在数码电器发达的社会里,我是万能的!】 【我还准备开始着手搭建直播平台了,妈妈,等我让人把隐藏摄像头送过来,你记得给所有的地方都装上啊!】 【我的亲妈呀!我算是看透了,这个破地方是真的完犊子啊!好在,我的亲妈在这里,你一定能拯救世界的,加油!】 “我加油。”金秋在小玄鸟说了那么多字之后才回了三个字。 玄鸟更高兴了。它轻声问道:【那么你有什么计划吗?妈妈?】 金秋确实有个计划。 她才不像是放上了录像设备之后就直接录像然后等出去放证据呢,她就要直接把这里的阴暗直接直播出去! 学院打码,所谓的山长跟教官直接就这样播出去。 她的想法很实际,不仅是要直播,还要全网直播。 因为有玄鸟的帮助,她很清楚,那些平台想要封禁她的直播是不可能的,而平台直播也仅仅只是一个突破口,她最大的突破口在于政府的门户网站。 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政府网站,她现在所在的珑章书院的所在地也不例外。 而且,说真的,金秋一点儿都不觉得这地方的某些相关人员就不知道这珑章书院里的龌龊,而这书院还能一直开着,肯定没少给开绿灯,所以,她就不觉得她的下一步工作有什么不合适的了。 “玄鸟,你去本地官方网站,投诉珑章书院,把这里虐待学生的事情都整理好,每隔半小时投诉一次。”她做了第一步的安排。 有保护伞,肯定也有跟保护伞对着干的同体量的另一方势力,这玩意儿,从来没有一家独大的。 很快,玄鸟就去干活了——它的存在其实就像是一股意识,但确实又比较特殊,作为第一代的真正的人工智慧,它已经不属于普通的数码类软体产品了,反而是另一种让人勉强能够意识到的生命体,只不过它的生存空间比较复杂,在有电波有网络的情况下,它就能维持自己的生命,即便是没有电波,它也能把自己储存到一个足够大的硬碟里,等待覆苏。 这就是玄鸟与一般都有实体的人工智慧不一样的地方。 或者说,一百多年,它自己进化了自己。 虽然金秋能理解它的自我进化,但是在现在什么条件都没有的情况下,她也没有办法研究玄鸟的进化情况,何况玄鸟还是那个什么未来的科技还是什么东西给送过来的。 因此,金秋并没有对玄鸟提出想要研究它代码段要求,反而是提出来各种各样的要求,她要看看,玄鸟现在能做到什么地步。 很快,玄鸟就黑进了官方网站,直接在官啾恃洸网进行投诉,把珑璋书院的情况全都暴露了出来,从怎样惩罚学生到怎样虐待学生,从学生的饮食到学生的生活,从学生根本就没有文化课可上到学生必须得给所谓的山长家盖房子之类的辛苦劳作……它事无巨细,查得很是仔细。 甚至,它还查出,山长跟教官们还对很多漂亮的学生下过手。 就是那种下手,带着颜色的那种。 就像是熔炉。 被下手的人倒是能放松一时,但是另一种痛苦却更深重了。 尤其是……他们下手对象竟然还不分男女。 玄鸟是个有心的孩子,它根本就没把这事儿告诉金秋,反而是自己把证据搜集起来,在投诉的同时还报警了。 不得不说,有的时候,孩子太能干了,就让家长省心不少。 金秋养了半个月才把屁股养回来,她听着小玄鸟的报告,就觉得自己真的是轻松快意,大概这个世界里,她就是来养老的。 毕竟,她是真的太老了。 这么合计着,她也没有彻底不干活,而是从墙角偷偷的拿走了微型摄像头,在玄鸟的指示下,开始在这个学院里到处安装摄像头。 当然了,她不敢有太大的动作。 这个地方除了那些虐待惩罚的手段让人恐惧之外,更令人恐惧的,就是这地方是一个“举报”制度的地方。 这学院里的管理人员会让大家挨个举报别人,不管是真是假,都要举报。 谁今天吃饭的时候说饭菜不好吃了,谁今天对哪位教官不敬了,谁今天说了山长坏话了,谁今天跑圈的时候慢了,谁今天喝水的时候嫌弃水里不干净了,谁今天起床晚了一分钟……所有的事情,都能举报。 第117页 而不举报的人要被惩罚。 任何正常人,在这里都会变得疯魔。 金秋就在这个高压下,躲着人——当然,也有人给她把风,启步弓就是把风的那个人——她将摄像头安装在了学院的八个角落。 因为她只能拿八个摄像头不被发现。 事实上,她也是留了一手的,没有告诉启步弓摄像头都装到了什么地方——这个学院里,她不能信任任何人。包括……原主那充满了自己从来没有做过举报这件事的记忆,她都不敢相信。 也许离开这里,大家都会变回去,但是现在,大家都不正常了。 第二天,她又拿到了摄像头。但是,她刚拿到摄像头,就被教官抓住了。 所以说谁也不要相信。 金秋马上把摄像头丢到地上,一副自己很无辜的模样:“报告教官,我在思考人生!” 教官当然不信,他走过来,手里的戒尺轻轻地敲打在今秋的肩膀上,趁着她不备,那戒尺就狠狠落在了她的手肘上! 啪! 金秋是真的疼得一哆嗦。 这玩意儿发明得是真反人性啊! “你是不打算坦白了啊!”教官又是一戒尺,这回打在了今秋的小腿肚子上,“怎么的?还想要再进一次龙穴?” “不……不想……”金秋声音放低,仿佛哀泣,“教官,我真的是蹲着思考人生,我反省呢,我知道我自己原来不是好孩子,我错了,我承认错误……求您放过我吧……”她一边说一边哭,整得跟真的似的。 教官围绕着她转了几圈,确实,没能发现她身上有什么,手里也没拿东西——夏天大家穿得也不算多,藏没藏东西几乎是一目了然的,地上也没什么东西,除了石头瓦块的。 所以,教官只好点了点头:“行吧,你把地上的石头捡一捡,回去吧。” 这话说得金秋马上就表现出如蒙大赦的表情,在疼痛中露出来一点惊喜,赶紧蹲下去捡石头。 石头,就是摄像头。 她早就嘱咐过玄鸟,把摄像头都弄得比较不好发现再用无人机半夜送过来。 玄鸟执行得很好。 晚上回到寝室,金秋也没跟寝室里的另外十五个室友说什么,包括启步弓,她都没说话,只是洗漱之后就躺在了床上准备入睡。 当然,临睡前两个小时要举报他人这件事,大家也都没有了革命友谊,可能第二天又是彼此互助的好室友了,但是夜晚来临的时候,人人都是敌人。 女生这边还好一点,至少没有被强迫去迫害室友,男生那边甚至会被要求大家都要动手去揍被举报的人。 这才是最悲哀的。 金秋当然没有放过任何机会,她还让玄鸟把摄像头伪装成了教官的徽章,而教官是必须佩戴徽章的,它分等级,戴着就显得高级了。 可以说,这个世界,是今秋待过的最没有神队友的世界。 好在未来科技给她送来了玄鸟,不然还真的是没什么办法。 除非从外部强力破拆这个鬼地方! 她不由得打了个哆嗦——要是没有她穿越过来,这件事该有多艰难呢? 作者有话要说: 真实的情况,艰难得让人窒息。 就这样结果也不尽人意。 女主只是一个幻想,而现实中的英雄才真的厉害。 第64章 .第五个世界(3) · 第五个世界(3) 这个认知让金秋忽然觉得自己可能不是随意穿越的这个事实了。 之前她只是觉得自己是随机的穿越成了某一个人, 然后代替这个人做好事或者做坏事是一种正常的轮迴转世——说真的,她还真的是信了人有灵魂这一说呢——结果在上一辈子临时的时候那个陌生的来自未来科技的声音就让她在心里推翻了自己的想法。 也许,灵魂就是脑电波。 她根本不是真的什么灵魂又或者是轮迴转世, 只是脑电波投射到了别人身上。 而被投射的那个人,大概也确实影响到了她的选择。 不然她不会最后还是想要报个仇之类的。 因为她是她, 原主是原主, 她并没有觉得自己必须替原主报仇,但是原主还是影响到了她,她也确实想要帮原主报仇。 这就是个探索不清楚的秘境。 金秋心中很清楚。 而当那个未来科技跟她说话了之后, 她才搞清楚,自己并不是真的能一直这样成为别人的,大概也是因为怕她彻底不做事了,未来科技才会选择跟她对话, 并把玄鸟送了过来。 玄鸟的进化确实是她从来没有想到过的。 玄鸟在她当年去世的时候确实有所进化,但她也没想到能进化成现在这样……可以说,玄鸟已经不是一个普通的人工智慧了,她觉得玄鸟就像是科幻小说里的人工智慧一样,甚至她都怀疑是不是有一天玄鸟都会跟其他的人工智慧一起生个小人工智慧呢! 要真的有这么一天……还需要人类吗? 金秋陷入了沉思。 但她也清楚, 这跟她关系也不至于有多大。 她就只是一个凡人而已,脑电波大概能稍微的奇怪一点, 会被未来科技捕捉,仅此而已。 第118页 而现在,她想要的,就是玄鸟启直播,将这个罪恶的珑章书院里的龌龊都暴露出去。 然而, 她不知道的是,外面的世界都闹翻了。 因为, 玄鸟在珑章书院所在的山南省官方门户网站大闹,结果惊动了很多人——如果一始只是惊动了山南省的高层那也就罢了,可实际上,玄鸟的这一番大闹就跟灵异事件差不多了,别说是山南省的官员们,就是随便一个上网的普通网民都被这闹的动静吓到了。 谁能不害怕那都是勇士啊! “吴秘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省长都要急死了。 他觉得这肯定是哪个坏分子搞的鬼。 毕竟他又不是没去过珑章书院——那地方在他看来可是好得很呢! 一所学校,学生们男生穿着运动服,女生也穿着运动服,要不然就是民国时期的旗袍一类的衣服,看起来特别温和老实,没有露出的胳膊也没有暴露的大腿,就这样,难道不是最好的表现吗? 这个世界现在都已经糟糕透了! 省长方眼看去,窗户外面的男男女女,都不正经! 男的还好,毕竟不吃亏,女的呢? 好好的一个大姑娘,露着胳膊露着腿,露着脖子露着背,成什么体统! 珑章书院就很好嘛! 女的都穿得严严实实的,说话轻声细语,垂着头,那就是传统女性应该的表现! 结果现在官方门户网站竟然被黑了,上面挂满了描述珑章书院不好的东西,这令他浑身发抖,恨不得马上就砸了电脑! 不不不,不对,这跟电脑没有关系! 省长气得七窍生烟。他一点都不觉得珑章书院哪里不对,那地方好得很呢!学生不听话就要打,这又有什么不对?学生背不下书就狠狠地打,只要打不死,就往死里打,这就是应该的嘛! 为什么这些人要把这种事放到门户网站上?是因为他们坏!就是因为他们坏! 他们不想让孩子们好啊! 省长气得捶胸顿足,恨不得马上就把那个坏分子抓住,他要亲手给他两个耳光才罢休。 人嘛,都是这样,在自己没经歷过痛苦的时候,别人受苦了而他若是受益,甚至没有受益,仅仅是看见人受苦,就觉得快活了。 这位省长年逾五十,是知天命的时候了,这个时候的中老年男人,就有着给人当爹的情结。他们喜欢别人服从自己,甚至把自己的不是当道理,而省长也不例外。 所以吴秘书马上就垂下头,跟他报备说找不到这入侵网站的黑客。 “你们是干什么吃的?”省长怒不可遏,“就一个不知道哪儿来的什么玩意儿,你们竟然不能收拾得了他,那我要你们何用啊?快点把他找出来,不然你,还有那些什么舆情啊安全的,就都别想继续干了,赶紧滚滚滚!” 这小话说得好听,也确实是他的真实所想。 玄鸟通过电脑摄像头看到了这些,愤怒异常——它虽然不是人类,但已经拥有了情感,对于这样的人,它本来就是瞧不起的,所以它也就没有客气,直接就把这一幕给直播了出去。 标题起得也特别霸气——【震惊!直播山南省省长包庇虐待学生的珑章书院!甚至威胁其他公职人员离职失业!】 这已经不是霸气了,这是……要咽气的节奏啊! 但是省长不知道这事儿啊,他还在对着秘书发火呢。 玄鸟做完这事儿,转头又去直播平台通了另一个直播房间。 这回,直播的内容就是珑章书院里的一切了,它还细心地给学生们都打了码,但是院长吴良新跟那些教官却没有打码。 除此之外,玄鸟又找到了另一个书院,这回它只能老老实实地用无人机,偷偷在附近装了摄像头。 这回这个所谓的书院就没珑章书院这么有韵味了,这就是一个普通的学校,没有以什么国学做噱头,仅仅是一所被命名为“杨博士行为矫正学校”的学校而已。 而这所学校就比珑章书院科技强了一些。 这里面对学生的惩罚手段就属于高科技了,因为它是用电击来惩罚学生,不仅是电击身上的皮肉,还电击头部。 大家都知道头部是多么的完美,可以说人类的大脑是最精密的仪器了,而电击大脑,得到的效果……未必是好的,甚至可以说,坏的才是居多。 这位杨博士就选择用电击额叶来刺激那些所谓的“行为异常”的学生,以达到“矫正”学生行为的目的。 但好在这个地方用电流,而玄鸟是可以存活在电流之中的,它可以控制电流! 虽然不具备痛苦这个能力,但玄鸟却具备“共情”的能力,它能感受到被电击的学生有多痛苦,所以它决定暂时把主要的精力放到杨博士这里。 金秋对此毫无异议。 她现在才十二岁,是一个真正的小孩子,就算是被怀疑做了什么“坏事”,那些教官还是不会太在意她的。 所以,她尽量都选择在摄像头下面活动。 启步弓虽然之前出卖了她一次,可她还是又凑到金秋跟前来,跟着她一起活动。 他们这些学生,早上四五点就要起来,起来就要去跑圈,跑了圈了才给喝点粥,然后去劳动,劳动之后要背诵所谓的校规校训,要向所有管理者行礼问好,要表示服从,之后还要跟伺候大爷一样伺候学校里的“官员”们,等到他们大发慈悲了,学生们才能吃到午饭,午饭一般是一个人一个馒头几口咸菜,肉是看不到的……就这,馒头也有可能是用生了虫子的面粉做的,咸菜也可能就是烂菜叶子加盐而已,之后还是劳动,晚上了就要彼此揭发检举,等到有人受到了惩罚,他们才能去睡觉。 第119页 就这样的生活,日復一日。 而关于这学校的直播,金秋这边已经始了三天。 不过有意思的是,虽然网络上大家闹得很兇,但是吴良新根本就不在乎,学校的那些管理者跟教官也不在乎,他们似乎都不知道这件事一样——网络上,无论多少人指责这种虐待简直令人髮指,他们都毫不在乎。 珑章书院的大铁门,就跟楚门的世界里的围墙一样,把充满罪恶的书院与蓝天白云的外界给隔离了。 而金秋这个时候,已经准备搞事了。 她知道自己没有什么可以当武器的东西,所以事先就已经想好了对策——虽然力大无穷这个buff已经不在了,但是她之前在战场上学会的那些,却不是这些外强中干的教官能比得了的。 她现在已经始了计划。 “背吧!”教官手里拿着戒尺,让学员们背诵今天学会的“国学典籍”。 所谓的国学典籍,其实就是弟子规跟一些瞎编的糟粕。 轮到金秋背诵的时候,她就闭上嘴,不肯背。 “手伸出来。”教官也不废话,前面已经打了十来个人了,一人打十下,专门挑最疼的地方打,什么手肘内侧,甚至还有拎起来胳膊打咯吱窝的,就为了让这些学生疼,打得那叫一个响啊——教官心里越听这些学生的惨叫就越高兴,见金秋不肯伸手,眼珠子一转,顿时就又有了新想法,“不然我可要打你大腿根儿了啊!” 第65章 .第五个世界(4) · 第五个世界(4) 金秋哪里会容忍他对自己动手, 还打大腿根儿,这什么鬼畜的打法?她绝不接受! 她不接受就自然要跑。 可惜,这个破地方, 能让她跑得了? 教官顿时就乐了。 对于他来说,这些小丫头片子就像是一个个的小动物……哦不对, 还不如小动物呢! 教官看着眼睛通红的金秋, 不由得就裂开嘴,露出了一个邪恶又阴森的笑来。他甩了甩手里的戒尺,再上下打量了金秋一番, 就把眼珠子定在了她的下半身上,鬼气森森地说:“小东西,你是不想要你的屁股蛋子了!” 他往前走。 抬起脚往前走一步,手里的戒尺就甩一下。 “你说, 我这戒尺打在你大腿根儿这,你觉得好不好?”教官的表情太过恐怖,甚至让旁边为了能获得更好一点的待遇而来帮忙的几个男同学都跟着哆嗦了。 而金秋并不在意这些,她的全部动作都在摄像头下,摄像头则是被玄鸟控制的, 它正在直播。 而且是多平台直播。 玄鸟选择在所有的视频平台将这倒霉的地方直播出去,不仅是这里, 还有那个“行为矫正学校”也被一起直播,两个直播间竟然还是恐怖联动的那种。 金秋往后退,她不仅是退后,还要专门退到摄像头低下,让摄像头带着的微型麦克风把所有的声音都录进去。 “不仅是你的大腿根儿, 你个小哔,我还得让你知道知道, 什么叫威严——”教官翻了翻袖子,笑容更下的淫邪猥琐了,“你知不知道什么叫骑木驴,今天,我就让你感受感受什么叫骑木驴,让你知道知道什么叫好好做个女人!” 面对一个十二岁的女孩,这个成年人,一个奔三的男人,说出来的话,简直是让人毛骨悚然。 “告诉你,女人,就得跪下,就是奴隶,就得知道怎么来伺候男人,怎么服从男人,怎么跟男人卖好!你个贱货,出生就是赔钱货,还敢打你弟弟,怎么的?你有什么不满的?你这种小贱货,将来长大了也是给千人骑万人艹的东西!现在你就敢打男人了,以后你还不翻了天?今天我就给你好好松松骨头,让你以后再也不能勾·引男人!”这个教官说的话,简直难听到不能听了,而且声音还不小。 更有甚者,他每次说出一个“观点”都要看看旁边围着的男学员,这些男学员必须对他的话表示贊同,一旦他们之中有谁不点头称是,马上就要被他打脑袋。 可以说,这个教官,就根本不是个人。 他的内心里大概就是住着一个真正的恶徒吧。 谁知道呢! 金秋当然不会直接怒骂他,她露出愤怒的表情,眼睛瞪大,眼泪都顺着脸颊往下落了:“你说的不对!” “反驳教官,你是皮肉也要受苦啦!”教官拿着戒尺指了指旁边的男生,“去,把龙棍给我拿来!” “你这是违法的!”金秋又开口。 “哈哈,这里什么是法?法又是什么?告诉你,法律,就是我们山长定的,除了山长的话,别的都不好使!不管谁都不行!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行!”教官说着,抬起手去抓金秋。 金秋机灵地绕过他,转了一个身,躲到另一边:“我不会让你伤害我的,我也不认同被你们伤害——我是一个人,我有自由,你再跟我说这些也没用,我不接受!” “你爸妈把你送进来,你的自由是个屁!” 教官得意极了:“过来,你们把她给我拽住!” 金秋这个时候是真的不乐意了,她往前冲刺,直接躲过了几个男学员:“你们不动手还是个人,你们要是动手,我不保证以后出去我会不会告你们,到时候出了地狱,你们就进了监牢了!” 第120页 她声音很大,半点不虚的。 不仅是她声音大,她的脾气也大。 “我不会再容忍你们任何一个人对我动手的,不仅是对我动手,对任何人动手我都不容忍!”她尖声大叫,跳到教官的面前。 教官这就从那个拿龙棍的男生手里接过了铁棍子。 “那是兇器,铁的,纯铁的!”金秋又喊了一声。 “没错,知道就好!”教官嘿嘿冷笑,“这玩意儿,一会儿还要捅进你的小批里去!” 这些污言秽语,就算是血气方刚的男生,就算是那些男学员为了能不挨揍而附和他,可到底,他们还是个人,实在是受不了这些话了,好几个男生都往后退,甚至有两个男生都吐了出来,当然也有还是跟着黑黑笑的——人类的参差,就这样展露了出来。 但是金秋在意吗? 她冷冷一笑,在教官手里的龙棍往下落的瞬间,她就跳起来转到教官的身后,直接从后面跳到他身上,又抽出藏好的玻璃碎片,直接捅在了教官的脖子上。 她做女皇的那一世,杀人可是真的太顺手了。 就算是没有了力大无穷,她杀人的本能也一直在自己的身上长着呢,要杀人,就要狠,她下手就足够狠,对于人的脖子那是太过了解了。 所以,虽然她是右手拿着玻璃片,本应该是直接割教官的右边的脖子的,但是,她却用手绕过教官的前面,直接割在教官的左边脖子上。 可以说,如果是正面冲突,她应该直接用右手就能对准了教官的左动脉了,但是因为她是从背后偷袭,就只好绕了一下,虽然没有直接割开教官的颈动脉,但却把手里的玻璃片对准了颈动脉,还割开了皮肉,只要她再用力,就能把他直接结果了。 “我只要再往下用力,你就当众成喷泉。”金秋对着教官,阴冷地说,她声音很低,摄像头自带的录音器根本就无法收音。 “别……别……你……放过我……我……我……”教官一哆嗦,直接尿了。 就在这个瞬间,在场的男学员们脸上原本麻木的表情,瞬间就亮了。 他们本以为这个男人,这个天天打他们的男人,是一个恶魔,但现在,他们发现了,这就是个人,一个凡人,一个非常非常恶毒,又非常非常完蛋的男人。 金秋个子不够高,所以她才选择从后面跳起来动手,而现在,她已经控制住了一个管理人员,至于其他人——他们也应该被控制,不仅该被控制,还该去死。 她现在只有十二岁。 不超过十四岁就不用负责,一点责任都不用负呢。 而她,既不满这个定罪年龄,也不满这个倒霉完蛋的书院,这不就巧了吗这不! 她手里的玻璃片可不是白给的,虽然她的手心也被扎破了,但无所谓,她不怕疼。 所以,她跳下教官的后背,拿着玻璃片,在教官捂着脖子哀嚎的时候,直接就把他的手筋给挑了。 不得不说,再怎么阴狠,这个教官,他就是一个普通人,甚至……还不如普通人呢。 在这种环境下,他可以释放出所有的阴狠恶毒,把自己的所有的阴暗面,所有的恶意,都释放出来,对着这些学员,尤其是对着这些女孩子,他可以把自己平时不被任何女人青睐的愤怒发泄在她们身上,只因为他在这里无论做什么,都不会有人知道,都不会有人指责,甚至连最基本的道德谴责都没有——人,就是这么个东西,他一点儿不觉得自己哪里不对,甚至还觉得很快乐。 然而,他还不如普通人呢! 也许在外面他是个“老实人”,但本质上,他并不老实。 因为不老实,他当然就能想到要做坏事,而这个破书院就是做坏事的最好的地方。 但是,他就因为只是一个人,所以一旦受伤当然也就跟普通人没有区别,甚至还不如普通人。 基本可以说,这么一个人,苍蝇踹一脚都要大喊大叫呢,何况是受了伤破了皮? 他可以虐待别人,真让他被虐待了,他就要死要活了。 金秋就是这样让他感受一下半死不活。 她挑断了这个教官的手筋之后,又从刚才一直在笑的男学员身上扯下了裤腰带,捆上了这教官的双脚,一边捆,一边看那男学员,冷笑道:“怎么了?去通风报信不?” 男学员都要吓傻了。 他本来就是因为看带颜色的录像,在家里自危太多忘了关门,结果被父母发现之后被送进来的,听着教官说的那些话,他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生理反应,觉得自己又能行了,又快乐了,甚至脑子里也开始yy一些不安全的东西了,谁知道……他一哆嗦,也吓尿了。 就这胆子,还好意思搞危险黄色? 金秋冷冷地站起来,丢掉了手里的玻璃片,却从教官的手里拽下来了龙棍,还扯了两条别人校服上的布,把龙棍绑在了自己的手上:“现在,你们都要听我的,不然我就打死你们——每一个,都听懂了吗?”她的声音不大,但威严无比。 这一系列操作快如闪电,在直播平台上,让人看得大唿过瘾。 很多人都觉得这是演出来的。 第121页 虽然这个直播间一直都播放的是学院的什么管理人员虐待学员的画面,但今天的这一番操作,让他们觉得这应该是少女崛起的新剧。 然而,省长等人却知道,这就是即时的,真实发生的。 “快点!快把这个直播间给我封了!”别说是省长了,警长也跟着着急上火,“不能让这玩意儿流出去!不能啊!” 他们虽然想要封直播间,但是现在也知道,不能出面去珑章书院,一旦他们过去……那事儿就更大了。 珑章书院一个多月以来直播的内容都是学生被虐待,结果他们一个人都没出来过也没有人去管,而现在……因为一个女生能打过教官了,他们顿时全体出动了……这就太不像话了啊! 先封了直播间再去抓人,这才是应该的顺序。 领导们,都是这样想的。 作者有话要说: 爽一把 这个世界比较快,因为女主就是临时来帮原主小姑娘的啦~ 第66章 .第五个世界(5) · 第五个世界(5) 领导们的想法就已经足够的让人不爽了, 他们假装没看见那就是没看见,他们必须要假装自己是“忽然听到有这种事所以才不得不马上行动”的,而不是让群众知道他们“一直知道有这个直播现在没办法闹大了才要去处理”。 话虽如此, 但大家都清楚,群众也不是傻子, 他们这样假装是煳弄不住所有人的, 所谓的能煳弄住的人,不过是找一些假装自己绝对被煳弄住了的有影响力的网红或者是名嘴大v,靠着这群人把这些话说出去, 一个劲儿的引导他们的粉丝去相信这件事,而一旦有一半的人信了,那过了一段时间,这事儿就算是平息了, 再过个一年半载的,还指不定挖出来要给他们彻底洗白白。 所谓的开头,吴秘书都想好了。 【网际网路是有记忆的,当年的事情,大家是不是已经模煳了记忆?】然后就可以写一篇非常好看的软文了, 比如说可以把珑章书院写成是一个正规学校,一切的错都是教官的, 也可以说这直播里敢下手的小女孩就是个杀人狂魔,她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坏,所以才会被粗暴对待,然后编上一点黑料,让这个女孩彻底臭掉。 至于这女孩臭了之后是活还是死那就无所谓了。 对于心黑的这群人来说, 他们并不在意这些,也不在乎这些, 甚至这些学员都死了才好呢! 他们消失,那么他们才会变得雪白。 这才是这些玩政治的人想要做的。 但真的说起来,他们根本就算不上玩政治的,他们顶多就是一群贪婪的孽障罢了。 他们贪婪,贪恋权势,贪恋钱财,贪恋完全的控制。 金秋对这种人可以说是百分百的了解。 她就因为是了解这种人的存在,所以才要直播,不仅是直播,还让玄鸟把这些直播的内容录了下来。以后,这就是证据。 金秋才不管这些人到底是怎么想的,更不在乎他们是不是有什么难处——他们肯定也是有老婆孩子的,但是他们可不捨得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这里来折磨,既然如此,她也不是很在意他们的丑陋嘴脸被他们孩子知道之后会给他们的家庭带来多大的伤害。 本来嘛,人总不能只紧着一只羊薅毛。 大家的伤害就是彼此相互你来我往才有趣,前面占了便宜了,后面就要补回来,这才叫公平。 金秋手里拎着龙棍,随手拿起一边的一个摄像头对准了自己,冷笑道:“各位,我知道你们在看,我也不在乎你们再看——在这个破地方,我被伤害得够够的了,你们也看见了,我才十二岁,但是刚才被我打的那个王八犊子,他二十八了,要是赶上早年间,他都能给我当爹的,这么大年纪的男人,对一个未成年女孩说出那么恶毒的话,你们真的觉得没问题吗?” 她看不到直播的弹幕也没有直播的互动,所以完全不在乎那些坐在屏幕前的人到底是怎么看她的。 “你们可能不知道,我爸妈生了弟弟之后就不当我是回事儿了,完全不管不顾我都不在乎,在家里让我做那么多的家务就很奇怪了,还得帮他们带孩子——我知道你们肯定有人觉得这是应该的,但是孩子不是我的,我只是他姐姐,他有亲妈,现在亲妈不管我也不顾我的,我还未成年呢,我都不理解为什么她怀了孩子之后我一瞬间就要成小白菜儿了,就要我把家里的活儿都干了……这本来就让我很不理解了,结果她把儿子生出来,我就得除了做家务还得带婴儿——带孩子,不是一个未成年人的天生责任,何况本来我也不想要弟弟!” 金秋说得理直气壮。 当然,此时此刻,弹幕里有同情她的,也有骂她的,而且骂她的还不少呢! 不少人都在骂她是白眼狼,不带弟弟,是个小贱人之类的话。 但是,金秋在乎吗? 她不在乎。 “有哪条法律规定了未成年的姐姐要带弟弟吗?还是说作为未成年人,就要照顾好手好脚的父母跟弟弟,做所有家务?”她当然说得夸张了,但是夸不夸张的她也不在乎,这种事,本来也不少见,她早就预见到了弹幕地一定是有不少人在骂她,骂她不够孝顺,又不够贤惠——甚至这骂她的人里还得有不少有弟弟的女人。 第122页 不过无所谓,她在意这些人吗? 她不在意。 金秋一边说,一边走,手里拎着的龙棍时不时地就挥出一下,把冲过来的人就直接打倒在地。 现在冲过来的都是小喽啰。 有两个还是被怂恿过来的男学员呢! 他们一个个的,跟正常人真的十分不同……金秋两棍子下去,直接把人给打倒下了。 “啊!”挨了打,当场就有人尖叫了出来。 “你们是不是傻啊?你们自己说说,是跟我一起反了他们合算,还是跟他们一起,过来跟我斗,挨我揍合算?”金秋冷笑,抬脚踩在一个男生的胸口上,“我告诉你,做个人,不难,难的是,做个不识时务的人还觉得自己挺牛逼。” 她的话吓人极了。 不仅吓人,还让人因为她的这副模样而心生恐惧。 谁不怕一个疯子一样的人?就算这个人只有十二岁,但是十二岁的疯子也是疯子,要杀人放火那也是直接杀人放火的,谁能不怕? 更可怕的是,他们其实很清楚,就这个年纪的金秋,她杀人放火是不会受到惩罚的——最多是罚她父母,罚款,但是她父母重男轻女啊,罚他们就等于是给金秋送了快乐,这根本就没有惩罚到她一分一毫! 很快,金秋就一路打,打进了教学楼里。 教学楼里这回是直播得更欢快了。 一来是这里本来就有一些摄像头,而来……是玄鸟这会儿还真的给安排了两个无人机过来直播。 金秋这就丢了手里的摄像头,直接走进了大厅。 这是一栋老楼。 大厅进来,正面是一个大楼梯,两边是两条走廊,走廊尽头有两个楼梯,而从正面上去,大楼梯就分成两边,各自又是上楼的阶梯了。 这种地方,最高层就是山长所在的办公室,办公室很大,是两个教室打通的那种,外面整得跟正经的办公室似的,但是里面还有一个房间,那就是山长吴良新在里面侵害少女们的地方。 吴良新专门找刚刚成熟的少女来侵害。女孩子们被侵害了,他就能让她们吃点好的,还能出去松口气,晚上也能免于惩罚。 但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子,少女们就算是为了暂时活下去,也不可能真的是心甘情愿的跟他好。 这其实就是强迫,因为吴良新以及那些教官之类的人,在这里是有绝对权力的,因为这样的绝对权力,他们就能对任何人施展自己的威力,在这个情况下,所有人都是被迫的,没有人是真心的愿意跟他们做那种事。 可惜,这种被迫,在某些人渣的眼里,那就是自愿。 毕竟“前朝”的律法里规定的,那是女人身上没有很严重的伤痕,男人身上也没有被女人留下严重的伤痕,那就不叫强迫叫合女干。 而后来,又有人说了,遇到强迫,就要顺从,之后再报警就好。 至于现在,就希望这两拨人打一架,到底是该抵死反抗还是该顺从报警,真的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真的看到判断案件的时候,就怎么说都是道理,唯独没有道理的,竟然是受害人。 所以金秋完全不打算跟他们讲理。 没有道理可讲的就不必讲理了,反正,她才十二岁,既然大家都在挑着漏洞玩儿,那她也挑着漏洞玩儿好了。 “现在,我就是攻打这堡垒的霸王!”她棍子用力挥舞,直接敲在一个冲过来的保安的头上,把人敲倒在地,“你就别想反抗我了,我要打死大魔王!”她表现得好像是被折磨得开始有点不正常了,手里拿着棍子,照着保安的屁股就使劲打,而且她专门计算过,就找的最疼的那种角度跟力度,“叫!你叫啊!疼不疼?疼就要叫出来!想一想你们打人的时候,人都怎么叫的!” 保安当然不是不想叫,他主要是在倒地的时候就让金秋指派人,拿着破鞋头子塞进了嘴里。 那玩意儿,又脏又臭,还一直往嘴里塞,哪儿还能叫出来? 金秋把这保安打完了,又叫人把他绑起来,并用绳子拴住双手,叫人拉着他继续往前走。 就这样一路打一路捆人一路走,她一口气绑了二十几个人,这才走到了吴良新的办公室门口。 可以说,跟着她一起过来的人里,最积极上手捆人的,竟然就是启步弓,也是真的很有意思了。 人,确实有趣。 金秋嘴角挂着冷笑,对一边的一个壮实的男生勾了勾手指:“去,把这门给我踹开!要是里面的吴良新跑了,我就拿你是问。” 第67章 .第五个世界(6) · 第五个世界(6) 吴良新的坏是明眼的坏, 那种让人一眼看透的坏,坏得没有任何悬念的那种坏。 这样的人,确实被他祸害的人会很害怕, 但到底还是有了点儿底子,知道他坏, 知道他很坏, 就并没有对他有什么幻想,就知道这个人会做坏事,会伤害他们……所以, 大家对他倒是不至于有超出预期的恐惧。 但是金秋不一样。 孙金秋,平时就是一个特别乖巧的小女孩,虽然也会反抗一二,但并没有因为这种反抗而显得有多不对, 她的反抗是在一个可以控制的范围内的。 可以说,她的反抗是人之常情,背不下来那些校训也是正常的,背后里对教官对吴良新没有什么好话甚至翻白眼……这都是大家都会做的事情,所以, 她忽然的出现不一样的行为,顿时就让人觉得不对劲儿了。 第123页 有的人迷信, 不由得就哆嗦了起来。 一个叫李建刚的男学员就登时怪叫了起来,他尖叫着跳起来,抱着自己的头就往外跑:“救命啊!啊啊啊啊啊——救命啊,孙金秋被狐狸迷了!她被狐狸迷了!” 金秋一愣,想到了狐黄白柳灰五大仙儿的事儿, 而李建刚这大喊大叫的……估计这人也挺迷信的了。 狐黄白柳灰,所谓东北五大仙儿, 就是说狐狸、黄皮子、刺猬、蛇类、老鼠,这五种动物会成精,它们又会附人身上做些功德,又会站在路边向人讨封……诸如此类,有的人觉得是真的,信誓旦旦说见过,也有的人觉得是迷信,觉得认真的人都有病。是真是假,金秋到底是没见过,且她都脑电波到处乱串了,是真是假,也不在乎那么多了。 不在乎那么多,就代表她完全不介意李建刚出去乱喊乱叫。 李建刚是因为不喜欢女人被送进来的,说白了,他是个男同,而且是一个年纪很小的男同,从小就“娘娘腔”,喜欢跟女孩一起玩,一起偷看学校里最好看的男同学,跟男同学说话会脸红……他知道自己喜欢男的,也知道自己并没有觉得自己是女的,但就因为这样,他被家里人当成了“变态”,送进了这个珑章书院里来。 吴良新接收他的时候保证得很好,说肯定能让他变成一个正常人,可以说是给李建刚家里人保证了一堆,而事实上,李建刚一进珑章书院就被狠狠地揍了一顿,还天天被恐吓,时不时的,还有教官来嘲笑他一下,甚至还有教官因为他是同性恋而羞辱他。 事实上,李建刚自己,本来就有点精神不正常了。 他在这个书院里就被各种各样的折磨,原本还是个不错的男孩儿呢,至少他人不错啊,结果……被折磨了一段时间之后还是改不了性向,待了六个月又续了三个月,他在这个地方住了九个月,人已经从小胖子变得皮包骨了不说,神经也开始脆弱了,精神也不能集中了,好好的一个高中生,十七八岁的年纪,不看脸,就像是行将就木的老人一样,他会忽然崩溃大喊封建迷信真的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 他大概,每天也都在想有那样的封建迷信能救他吧。 金秋拽过另一个男学员,让他去找李建刚,转头就对上了吴良新。 吴良新嘛,没良心,他谁也不怕。 吴良新坐在办公室里,看着金秋这么个小丫头带着人过来,他倒是不怕。 他为什么能一直作恶也不当回事儿,还不是因为他能上下打点,也能左右横跳?在他看来,这小丫头不是一般人啊! 这样的一个小丫头,让她被他们教育就有点屈才了,这么有本事的人,不管男女,她总应该有特殊待遇的——更何况,她确实有那么一点儿让人惊嘆的牛逼在身上的。 事实上,孙金秋的父母对她倒是不算太刻薄,顶多就是不重视她,也确实让她干活了,也带弟弟了,也的的确确的给她减少了教育投资,还不管她考学了,也不给保补习班了,还减少了零花钱……但总的来说,比真正的重男轻女的家庭还是强了很多的,他们也没打算让她十六岁就去打工啊! 所以说,吴良新觉得这小妞儿确实是在卖惨,而且还是那种挺能搅动舆论的卖惨。 这么个十二岁就会卖惨的人才,实在是难得的很。 而且她下手还黑,做人还狠,这才是做大事的人嘛! 就她一个,可比他手下这百十来号人强百倍啊! 吴良新马上就满面堆笑,见众人进来,他则笑呵呵的对金秋道:“哎呀,孙同学来了啊,不要这样嘛,这是怎么回事儿呢?还是平静一下,我们谈谈啊?” 金秋冷冷地看着他。 “这样,我也在看孙同学的直播,我们谈谈,你先把直播关了,怎么样?”吴良新还在劝诱。 金秋冷笑:“关了直播又有什么用?关了直播,你就能把这里做的恶全都抹平?你就能说我在楼下带着全国的人转悠的那些地方都不存在?”她挥了挥手里的龙棍,“这个,你们用来惩罚人的,用力打在未成年人的身上,打下来就能把人的肉打肿,消肿了之后,你们就可以说你们没有伤害我们,但真相呢?我现在就能扒下来他们俩的裤子,让大家看看那肿得坐不下去的屁股!”她指着被拉回来的李建刚,说。 李建刚一哆嗦,但却没有动作,反而是缓慢地拉开了衣服的下摆,露出了腰上的伤。 毕竟那些人下手不会那么准,还有打在别的地方的伤,而李建刚的腰上,就有两道很严重的伤痕,紫色叠着红色又交叉着黄色,青青绿绿的,在他的腰上,看得触目惊心。 这样的伤痕露在镜头里,顿时也让屏幕前的不少人心都揪了起来。 就算有人的孩子还没有这么大,但是想到孩子被这样打,一般人都会心里一哆嗦。 即便是自己也打孩子的人,却不能让人这么打自己的孩子。 金秋又拽过另一个人的手,那手被打得肿了足有一寸高,跟个红萝蔔似的,放在镜头前都让人跟着疼。 “这些都还只是最简单的惩罚,对不对,吴良新山长,我记得我上个月就被关了龙棺,什么叫龙棺?就是在墙里挖个人形的凹槽,把人塞进去,用另一边能活动的墙再把人给扣进去,这个人就跟被装进棺材一样——比棺材还闭塞些,因为那玩意儿是人形的,如果更狠点儿,就往里放几个网球。 第124页 “就跟欧洲的铁·处·女差不多,只不过欧洲中世纪那么黑暗的时候铁·处·女是用来杀人的,里面装着倒刺跟匕首,扣上了就把人给扎死了,而你们放的是网球,把人硌得够呛, 甚至会手脚麻木肉都跟着萎缩了,对吧?算好了时间的,不能彻底让人残废呢!” 金秋一边说,一边走到校长室的一边,把那个造型很古朴的石头书柜给推开,露出了里面的人形凹槽。 这玩意儿一出,所有观众都吓傻了。 可以说,全网譁然。 感谢这个年代的信息发达,大家都知道铁·处·女是什么玩意儿,这一见那带着滚轮的书柜推开,里面就是个人形凹槽,众人就是再怎么样信任权威,这个时候也崩塌了自己对权威的盲目相信的信念。 毕竟,这种惩罚,确实是少见的恶毒。 可以说,满清十大酷刑厉害吧?也没有这样恶毒的。 传说中的各种各样的酷刑大家都能想像得到,但是这样把人塞进去再扣上盖子,如同坟墓一样,还不能坐卧,只能站着,眼前一片漆黑,身后一片冰冷……这任何人进去都要疯了,就别说还是把一个未成年人放进去了。 之前再怎么骂金秋的人,这回都下不了嘴了。 他们有人骂她说她不孝,有人骂她说她打人了违法了,有人觉得她小小年纪也不是省油的灯……诸如此类,各种各样的话,都不那么好听,当然也有人支持她的,但支持她的人千篇一律,毕竟善良的人就不会努力去想那些歪心歪嘴的废话去栽赃受害人,而恶毒的人,被碰触利益的人,却要千方百计多种角度来找出受害人的错来。 所以,金秋一直不去看弹幕,她手里也没有手机之类的可以看。 但现在,玄鸟就给她说了下弹幕的反应了。 没有人能接受这种惩罚,这跟打手板打屁股不一样,这就是酷刑。 觉得女儿就该做家务就该带弟弟的人,此时此刻大多数想法虽然没有改变,但是带弟弟跟做家务加起来也不能跟酷刑比较,这就不是一个维度的东西。 说她打人违法的那些法律专家们,此时此刻又成了心理专家,他们觉得金秋是被这种酷刑折磨出精神问题了,她需要的是正规治疗而不是这种害人杀人的书院。 至于觉得她小小年纪不是省油的灯的各位省油的灯们,此时此刻倒是有点义愤填膺的意思了,他们大多数是讨厌女孩子强硬的,但是自己又很是喜欢自己强硬,很是觉得自己就该强硬……而金秋这样,明显就是被压迫的反抗者,他们对于一个十二岁就能反抗恶霸的人,实实在在又是崇敬的。 金秋早就料到了这些人的变化,她也料到了肯定还有水军为了吴良新跟珑章书院继续冲锋陷阵,但她不在乎也不怕。 她,毕竟是个未成年嘛! 所以她马上就叫人把吴良新给揪起来塞进龙棺里。 跟她过来的学员们都不敢,金秋见状,举起龙棍对着吴良新就打了过去。 吴良新不可能站着挨打,他跳起来躲避,金秋就撵着揍,这一个跑一个追,一个躲一个打,让吴良新变得一点儿都不威严了。 打碎了权威,那权威就不再是权威,而是一个过气的脏污了的碎盘子。 作者有话要说: 第68章 .第五个世界(7) · 第五个世界(7) 很快, 所有人在金秋的暴力之下都被控制住了。 她其实也是利用了这些人的服从心理——学员们就不用说了,他们原本就已经服从了管理者,对于管理者对他们的欺压, 他们早就不敢反抗了,所以, 就算是换了管理者, 他们也照样服从,不敢乱动。 尤其是,这些学员们看到金秋打人的狠劲儿的时候, 他们怎么可能敢反抗? 而吴良新跟他的手下们就更简单了。 吴良新是坏,但也就是贪财好色,想到了这么个赚钱的办法那也是钻了空子,也不是说他真的天不怕地不怕, 真的遇到了不要命的人,他也怕啊。 至于他的手下,那就有意思了,这群人在学员们的面前耀武扬威是因为他们“有这个能力”,或者说是被赋予了这样的资格, 一旦被取消了这样的资格,他们就是普通人, 甚至还不如普通人。 而他们最开始敢上门绑架学员,敢当街抓人,敢怼人下狠手,也敢在财色上对学员们出手,无外乎是因为“得到了允许”。 他们, 都是怕死的。 他们也都知道自己这样做是违法的,但是学员们的父母亲人都不把他们当人看呢, 他们又何必在乎。 至于说对那些学员下手狠,也不是没有学员反抗,但是学员们的反抗再怎么厉害,他们也不是一群一伙的去反抗的,更别说他们本来还是未成年人居多了,三五个未成年人,对战三五个五大三粗的甚至还有退伍的,他们从力量上就不是人家的对手。 可金秋不一样。 她力量不行,但实战技巧可不比任何人差,甚至比所有人都强,可以说是这地方二三十个人加起来也不是她的对手。 因为她手里还有武器,而且……她也的确靠着自己的意志力能发挥更强的战斗力。 便如笔者,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从未受过实战训练,真遇到了危险,也把色狼追了一条街——这就是靠的爆发力跟意志力,这种东西说不清道不明,真的要讲,那还真有点唯心,只要坚信自己能打死对方,下手够黑,还真的能把对方打得哭爹喊娘,只不过后劲儿返上来,确实会害怕。 第125页 闲话少叙。 只说金秋这一手龙棍舞得虎虎生风,她原本是擅长弓箭木仓械的,后来又在战场上那么多年,就擅长了长兵器了。 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长柄的龙棍,头上拿绳子绑上个二两重的东西,那就能打出二百斤的效果来,古时候,什么流星锤什么降魔杵,都是这个原理,其实真正实物不大,打出来的效果惊人,离着一丈远能把人活活开瓢。 所以金秋在这个曾经常年在战场上给人开瓢的人,手里拿着武器,哪里还会在乎别人的具体情况——要说真的动手,她是见过血的,见过血跟没见过血,那是真的不一样,有很多人是身高体能力气都够,结果还打不过狗,其实说起来就是因为不够狠,前怕狼后怕虎罢了。 再加上金秋一开始就是各个击破,没打算跟这个倒霉书院的管理人员全体直接对上,所以,她占上风就太正常了。 她先是打了一个教官,把他弄残血了,绑到外面,然后带着其他学员进教学楼,其间哪个学员反抗她,她就打谁,然后一路在一楼打一圈——这书院里满打满算的管理人员就二十几个,教官虽然也有二十几个,但也不是天天上班,她选择今天暴动,那就是因为今天的教官少啊! 保安有四个,门口俩老头不足为惧,教学楼里的老头也是很轻易就被制服——他们就是吃空饷的,是吴良新家的亲戚,过来蹭工资,金秋当时是进来传达室就叫人把他们绑了,根本就没给他们留下半点反抗的余地。 之后这学校里的教官啊班主任啊,各种各样的老师啊——就算是三五个凑一起了,金秋这边带着的学员也凑到四十几个呢,他们虽然不敢下手打人,但是站在那里也很唬人,尤其是金秋打完人了,让他们去绑人的时候,到底是省了很多麻烦。 所以很快,金秋控制了珑章书院的教学楼,绑了三十多个人,还把书院的山长给塞进了龙棺里。 由于龙棺本来就是个未成年人定制的,所以比未成年人宽了不止一点点的吴良新就整个人都很难受,但是由于墙壁上的铁锁给扣上了,他就动弹不得,直接扣在里面更难受了。 这样,整个书院的情况,以及金秋一路上打杀的模样,全都直播了出去——比之电视连续剧还要精彩。 不仅精彩。 基本上可以说,没有人能接受这个精彩的程度。 不为别的,谁敢相信啊,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就能一个人控制一个学校,还能暴打成年人? 这简直就是在挑战人的神经了。 成年人,不能接受。 那些虽然同情这些学员的人,也很难接受。 他们接受的是完美的受害者,是不能反抗的人,是可怜的值得同情的人……他们要的是自己的同情被泼洒得到处都是,他们要的是自己的所有的情感都被宣洩出来,显示出自己是一个多么善良多么高尚的人! 可是,金秋彻底的让他们的这份“善良”变得无用了。 她让他们变得跟丑角差不多。 她前面的情况确实符合一个被欺压被侵害被羞辱的可怜的值得同情的受害者的形象,还是挺完美的受害者,只因为父母偏心,家里重男轻女,她也没有暴打弟弟,而是在弟弟撕扯她头髮的时候才打了一下,结果就被父母送到了地狱里开始被折磨……这简直就是大家宣洩同情的最好模板啊! 谁知道,她忽然拿起武器反抗了啊! 这就不够好了啊! 大家都开始在弹幕上说金秋这不好那不好,开始寻找她的错误,开始人肉她,开始要找出任何一点蛛丝马迹来让她彻底社死——这样的一个未成年人,他们可不敢让她长大。 然而,金秋却又是不按套路出牌,她忽然拉进镜头,把自己的脸怼了上去,轻松又阴沉地说:“我知道,你们肯定恨不得我死——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还是女孩子,不符合你们的预期了,不符合你们脑子里的想像了……我猜猜,你们一开始有多少人觉得哎呀要拯救我把我救回去就可以成为英雄了等我长大了满了十四岁了就能跟我谈恋爱了?又有多少人觉得自己应该是做我爹妈的?觉得我好惨啊,恨不得要拯救被伤害的我,绝的可以把我搂在怀里摸摸毛,就跟摸摸猫狗差不多? “我劝你们省省吧!” 她往后退了退:“我是一个人,虽然是未成年人,但我也是一个人,我被欺负了会反抗的,我被压迫了会反抗的,我被伤害了我会伤害回去的——我是一个人,跟你们每一个人都一样,我是一个人,我跟任何人都一样,我,我们,我们这些人都是人,我们可以被同情,但是不能被宣洩同情,你们可以哭泣,但不要为了哭泣来拿我们当□□,你们不配,我们也不愿意!” 显然,这些话有用了,一部分人确实被说服了。 当然,也有人不会被说服的。 但金秋不在乎那些不能被说服的人,他们已经不再是正常人了,他们心理不健康,需要去看医生。 金秋甩了甩手里的龙棍,拿着它指摄像头:“我知道,看直播的人里有很多当官的,有警察,有政府官员,有各位领导——我不管你们是谁,我现在正式宣布,三天之内,我要看到所有的,目前的,这种类似的书院、学校、治疗所都被封闭,我这里有它们的名单,如果三天后没有被封闭,我会杀人——我会先从吴良新开始杀。” 第126页 她声音很大,说得很清晰,手里拿着的那些书院的名单也十分清楚地在摄像头前面过了一遍:“如果你们不按我说的去做,我就会撕票了——还有,每天都要给我把食材送进来,我不要钱,我要什么食材你们就给我送什么食材,不许少不许缺,不然我就要在那些被我捆起来的人身上发泄怒火了,我会打得他们失禁的。” 她说得非常清楚,又让人很是心惊。 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怎么能又怎么敢做出这种事呢? 但是金秋又站起来,手里拿着一把反曲弓——这是她从教官们的休息室里摸出来的,他们之中有人会拿着这玩意儿来虐待学员——她搭上一支箭,在摄像头下,稳稳地射中了窗外的旗杆,把悬挂起来的旗射了下来。 “我一会儿会让人挂起来的,别担心。”她回头,对着摄像头冷冷一笑,“我的射击水平,你们有本事就来试试,试试大概就会逝世,我可不是在开玩笑。” 她做完这些,就开始等待了。 至于说她到底怎么知道外界的消息,那不就还有玄鸟帮吗嘛! 不得不说,玄鸟真的是绑了大忙了。 很快,一个在东辽地区的女德培训班就被关闭了,玄鸟通过监控看到了被关闭的情景,还有那些涉及到培训班的主办方都被抓到了派出所。 金秋对着摄像头,说:“东辽的女德培训班被关了,我看到了。” 她说完这句话才是真的一石激起千层浪。 所有关注在直播间里的官方人员都心惊肉跳了起来。 不管他们是什么立场,但是,眼前这个小姑娘就只是闭着眼,再睁开就说看到了女德培训班被关闭了……这说明了什么可以说是不言而喻的。 他们不能轻举妄动了。 他们也不能假装关闭了那些“缴税大户”了。 他们不能……是不敢啊! 作者有话要说: 第69章 .第五个世界(8) · 第五个世界(8) 金秋的高调很快就引来了更高层的关注。 周星星的电影里讲的很对——大鱼吃小鱼, 小鱼吃虾米,但虾米却能把大鱼给钻了。金秋他们这些学员就是小虾米,小鱼本来是把他们吃光了就能变大鱼, 但是大鱼见了小虾米的情况,转头吃小鱼去了, 那小鱼也就没有本事变大了。 从吴良新到本地保护他的省长, 都是小鱼。 而真正的大鱼已经注意到了他们。 是因为小虾米才注意到了他们。 这就显得事情走向有点儿脱离掌控了,本来如果上面没有人注意到的话,这珑章书院里没吃没喝的, 就算是天天投送过来,但是他们那些暴动的学员又不能出门,属于是彻底憋在了这地方,可以说只要拖着, 他们就会自己投降出来。 基本可以说,如果没有上面的人注意到这个直播的情况,所有人,包括吴良新,都知道一切都会回归“正常”。 学员们还是要继续被他们欺压, 甚至会更惨,而那个罪魁祸首金秋, 她可能会被抓起来……虽然她只有十二岁,无所谓,如果她能为他们所用就算了,不能的话,就让她早早的去世就行, 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什么办法。 然而, 事实就是,他们被发现了。 一切的预设都不成立。 金秋带着百分百的谨慎,与一位领导连线了。 当然,她还是在全程直播。 “伯伯好。”她看起来乖巧可爱,一点儿不像是能下黑手的样子,“我就是孙金秋。” “啊,孩子,你好啊,你好你好!”对面的领导笑眯眯的,看起来脾气还不错的样子呢,“听说你把人给关起来了啊?” “是啊,他关了别人多久,我就会关他多久的,伯伯放心吧,被他关起来的人都没事儿,他也不会有事儿的。”金秋都没给对方说情的机会,直接就给堵了回去,“伯伯,您有什么事儿呢?我一会儿还要去做题呢!” 看,好学生人设,很容易引起别人的共鸣。 对面的领导脸色不变,还是笑眯眯的:“啊,是这样啊,我听你说的是,你们在这个地方被欺负得很严重呀,是不是真的?” “是不是真的,伯伯您没有看到我好几天的直播吗?”金秋故作天真。 “那要是都能直播,又怎么会虐待你们呢?”对方也提出疑问。 金秋一拍大腿,嘆息道:“哎呀,伯伯,您不知道呀,我有一个朋友,她玩无人机的时候就无意间看到了我这里的情况呀,她嘛,人狠话不多,又非常的具有正义感,就当然受不了看见我们这些未成年被人这么折磨啦!所以,她就通过无人机,半夜的时候把摄像头藏起来,我第二天早上放风的时候拿过来,趁着没有人的时候装好就可以了。” 所以说,这事儿很好理解,不是她一个人做的——金秋的解释很正常,也并没有bug。可以说,如果不是立场问题,领导觉得,就算是他自己看见情况了,也会想办法帮助这个书院里被虐待的未成年人的——但是他的立场有问题,就不能这样做。 领导也不过是别人手下的兵。 金秋是捨得一身剐的那个,真的对上,除非对方毫不在意前因后果地直接击毙她,否则就必须要满足她的合理条件——关闭那些虐待学员的敛财书院,本来就是合理的。 第127页 只不过这种合理性在某些利益相关者的眼里,是属于挡了他们的财路罢了。 金秋对着连线的领导微笑:“伯伯,我虽然是个孩子,但我也不是傻子,我知道我的要求很难达到,关闭所有的违法违规还虐待学员的所谓的教育机构不容易,所以我只列出了不到一千个,那还是我能查出来的范围,并不算多啊,查出他们的违法违规,直接抄家呗,他们的钱都是黑心钱,是违法违规赚的,难道不能给养老缺口补上吗?还是给医疗补上不香?” 对方无言以对。 说什么都好像不对……同意吧,好像不大对的样子,不同意吧……好像也是不大对的样子。 “小孙小朋友呀,伯伯也不是不想关闭那些地方,但是那是需要时间的嘛……”领导只好使出拖延大招。 金秋也不掉陷阱:“所以我给出了一周的时间,当年的政策,八个月的孕妇都能引产,引产下来的孩子都是活的也能打一针死了,怎么这就不行了?我相信你们的能力,加油哦!”她握住拳头挥舞了一下,“你们可以的!” 她的表现虽然刻意,但是既然原主才十二岁,这种刻意就显得很正常了,就算是围观的观众都觉得这孩子确实机灵有脑袋,甚至有的原本恨她觉得她控诉带弟弟做家务是不孝女的人,也觉得她说得对了——人,就是站在自己立场上才会说人话的生物,偶尔有些个能站在别人立场上说话的,大都是自己通感过火了的。 金秋是属于通感一般,理性过分,但是正义感超强的那种人,算是另一种会替人说话的分支,这种人比前一种更稀有,如果说前一种是大熊猫,那她这种就叫绿孔雀,少之又少,还濒危。 濒危的金秋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堵住了对面领导伯伯的嘴,等断掉连线的时候,玄鸟就给她看了看网络上的数据分析,关于这件事的支持率是毫无悬念的一边倒——即便是对方买了水军,可玄鸟却能直接灭了水军的键盘。 所以,她很平和,坐在吴良新的办公室里,每隔两个小时给吴良新放放气儿,让他看看亮光,知道这个世界运转很好,没有他的存在,这个世界和平无比。 吴家人肯定是不乐意的。 他们自从知道了吴良新被关了起来就天天来闹,但是金秋也不出去跟他们对线,她也不靠着这破地方赚钱,他们闹不闹的,根本就不影响她的目的,顶多让她直播的时候给这群人好好露露脸,还好引导观众们去调查这群人的金钱关系,何乐而不为? 一个正经八百的底层社区人员,除了他亲爹是吴良新这个变数之外,人日常背着的包是爱马仕穿的是aj用的是外星人17吋最新款,说出来龙叫唤,也不会有人觉得这是正常的吧? 所以说,很多事情,你不说出来,很多人就自以为没有,但是一旦说出来了,这网络外的人查找出来,可比必须要公文调查的人快得多了,虽然信息真真假假,但是速度那是真的快,再加上这又有人控诉,自然就得有实拍证据,何况人家吴家少爷也不是一个生活在真空里的人,很轻易就被周围的人“出卖”了。 这回可好么,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浪更比一浪浪。 很多人遇到这种事,见小女孩反抗权威,必然是愤怒于这个女孩子的,他们眼里,这女孩就是不道德的,不若一个正经的女孩子,娇弱可怜,被欺压只能唯唯诺诺,便是彻底的打破了他们对女孩子的幻想以及要求,故而,他们一直在辱骂金秋——然而,这些若是涉及到了另一种不公平,便是他们觉得自己这辈子一出生就被别人当韭菜吃了的那种不公平,那这个女孩的反叛就不是什么大事了。 所以,顿时这事儿又闹大了。 在这种多重压力下,不仅是辽东的女德班,甚至京城的女德班也跟着一起垮台了。 这是真正的好事。 除此之外,真的要把那么多的所谓的“矫正中心”给关停,真的是太难了一些。这些地方有大有小,折磨人这方面倒是一脉相承,不过方式方法各不相同,有的是强迫劳动有的是又打又骂还强迫劳动,有的则是直接上电刑,可谓是各种花招千奇百怪,就是为了让人变得听话温驯,让他们的父母不操心。 所以说,金秋提出了要求,三天里,就关停了不到二百所这类机构。 “我已经知道有多少地方关闭了。”她当着全国观看直播的观众的面,把关停的机构从纸上划掉了,“还有这么多呢,你们要加油呀!” 她一边直播自己在珑章书院里的作为,一边整理所有的视频文件跟数据,因为有了玄鸟的帮助,她做得得心应手,甚至几百年都没摸过高科技的手都越来越顺当了。 很快,她就用视频文件做好了纪录片。 一部讲的是这些违法违规的用虐待等手段对正常人进行“行为矫正”的机构的纪录片——《“为你好”之罪》,就这样出炉了。 这部纪录片里记录了那些根本就不会教育孩子也不想教育孩子的家长的任性,他们表现得比孩子更偏执,甚至还充满了对孩子的来来回回的心理虐待,但最后,他们却打着“为你好”的旗号来把孩子送进所谓的“教育机构”。 第128页 在机构里面,孩子们面对的是一群所谓“为你好”的管理者。他们不教授知识,只负责矫正孩子的行为,连思想都不可能碰触,仅仅是对孩子们的行为做矫正,爱吃甜的就必须吃咸的,走路慢的就必须走路加快,这还是小事儿,大事儿就要到性取向,到孩子对自己未来的人生规划,一切一切,他们用暴力让孩子们放弃原本的自己。 而围观的路人们觉得,这挺好啊,将来就是父慈子孝。 可是,真是好吗? 金秋后面加入了很多因为这种事自己杀死自己的孩子的打码影像,还有对不少学员的採访,问他们到底会不会真的觉得自己“改好了”。 当然,结果可想而知,他们不可能改好,他们只是憋大招。 一周后,在这种机构被关闭了六百所的时候,这部纪录片上线了。 虽然是上线就被封,但是玄鸟在,封了就解,解了再封,封了再解,就这样循环往復下去,最后闹得不少人下载下来看,然后在邮件里、聊天软体里、网盘里,迅速传播。 但此时此刻,玄鸟还盯着网络,没让这纪录片传出去。 而金秋也在这个时候又一次对话更高级别的领导,她说得很清楚:“我的it水平不错,黑客水平也可,如果事后被清算,我可能真的会跑,还会闹,毕竟我现在还是未成年,我有未成年保护法啊,不可能真杀了人的孩子不被清算,而我这种只是要求做个人的孩子被清算吧?” 领导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们是好几位领导对应这一个天才儿童,确实是被她折磨得大把大把的掉头髮啊! 但是金秋并不在乎别人掉不掉头髮,她在乎的可多了,就是不在乎别人。 “这样,我以后可以帮你们做事啊,把我的户口关系都改掉,我不打算回家了,以后我就叫金秋,不叫孙金秋——你们觉得这个办法是不是挺好?”她动了动手指,把手里正在噼里啪啦敲出来的东西转过去,对准了摄像头,“有我在,你们可以做的事情那是真的多得多了,这玩意儿是丑国安全部的内部名单,是不是间谍,这一查就查出来了,怎么样?” 虽然这办法有点像是卖身了,但这卖的是真本事,金秋也确实有这个本事让人把天平彻底倾斜给她。 一个人才,一群人渣。 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 很快,又七天过去了,果然,金秋的要求达到了。 而她这样闹其间,原主的父母不可能不知道也不可能没看到,但是他们选择了闭嘴,不仅是闭嘴,甚至恨不得跟她断绝关系。 所以这也不用做别的,直接开出了一份假的死亡证明给这对有了儿子的夫妻俩就算完事儿了,至于金秋,也在彻底做完这些事,且让那些机构的管理者进了监牢狱之后,就直接被飞机接到了京城。 改名换姓,她再也不是孙金秋,而是金秋。 至于说金秋的学歷,倒是因为她的本事,直接被送进了科研单位,真的可以算是出门就有警卫跟着,到哪都有人给埋单。 毕竟,她研究出来的东西,那是真的有用啊! 就这样,时间来到了八年后。 二十岁的金秋已经是挂着不少科研成果的人了,而且她因为又有前几世的加持,再加上玄鸟的帮助,八年里,她研究出来的东西是越来越让人惊讶,甚至,她是真的研究出来了所谓的全息技术。 虽然不能是百分百的全息,可是就只有百分之五十也很厉害了好嘛! 百分百的全息目前从最根本的技术上以及算法上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百分之五十也不是定点,主要是硬体跟不上,金秋对硬体的研究还是不到位,她也只能暂时的搁置在这个位置上了。 “哈哈,看到了吧,这可是当年我支持出来的!”当年支持金秋的领导笑得见牙不见眼。 有了这样的全息技术,训练军人作战,各种各样场景的作战方式都能实现了,且不会有伤亡,简直不要更有用。 见他笑了,旁边也有人不服气的,还拿着这技术换来的经济利益拍在大家面前:“这孩子,大有可为啊!” 何止是大有可为。 不过此时此刻,金秋又在哪儿呢? 她身边跟着两个保镖,自己身上穿着很简单的卫衣短裙,背着小书包,就跟个普通大学生一样,在游乐场里慢悠悠地逛着。 因为她的身份,助理给她买的票都是快速通票,到哪里都不用排队的那种,再加上两个保镖又高又帅,她这一路,算是拉足了眼球。 作者有话要说: 第70章 .第五个世界(9) · 第五个世界(9) 其实金秋来游乐场的目的是为了感受下自己的技术在现实中带来的快乐。 但是她要感受快乐, 但是她身边的人可不允许她不顾安危的感受快乐,所以她当然不可能“与民同乐”,只能被安排着走单独的贵宾快速通道。 甚至, 其他的买了贵宾票的,也要给她让路。 虽然无聊, 但真的是很贵。 金秋在前面走, 保镖子啊后面跟,甚至,她不乐意走了, 也可以让保镖在后面推着走——对于她这种位置的贵宾,任何地方都又给她提供更方便的出行方式,虽然特权,但是为了保护她, 这个特权就显得不算什么了。 第129页 毕竟,不少特务,不少国家,对于这个高科技人才,要么想要挖墙脚, 要么想要弄死她。 现如今,华夏的人怕国外的那些政客真的下黑手弄死她, 而国外的那些真相想下黑手的人肯定会找机会下手啊! 金秋现如今就是一个香饽饽,没有谁真的想要在不确定她的立场的时候就先把她弄死,这不科学好嘛! 所以,金秋就这样在游乐场里,颇有一种陛下出游, 微服私访的意思。 她现如今是说不上长得多漂亮的,天天搞科研, 虽然很注意自己的形象,但是真的忙起来还是很容易忽视很多事情的,不过好在,她有什么要求,国家都同意,所以她该有的一切都不缺,就缺一个能让全世界都放心的表态而已。 但这算什么? 金秋不喜欢谁,谁就没有资格玩她安排的东西。 就说这个游乐场,这可是彻底国产的,拳打迪老鼠,脚踹地球仪的游乐场,而且是真的用上了国产动画的ip,从建国初期到最辉煌时期的那些动画,经过形象整合之后进行的各种调整所建造的游乐场——其实之前也不是没有人想要这样做过,但是总觉得国产的动画ip跟游乐场好像是不搭一样,总觉得做出来了就特别吓人。 如果是平面的2d动画,那看起来美轮美奂,但是换成做成了玩偶之类的,真的不仅仅是丑,还吓人。 但是,由于有了金秋的这种全息技术,这就不吓人了,甚至可以说是更美了。 其实也很容易理解。 外国的那些动画卡通人物,就算是做成玩偶了,也大概率不是人形的,而国产的那些ip,除了大师兄跟二师兄,大都是人形的,而且比例还不是很夸张的那种人形,这做成玩偶还不如直接用真人呢,硬要把国外水土不服的那种玩偶移植过来才是开玩笑。 但是用了全息技术就不一样了,那些动画人物经过调整之后,更加真人化,但又带着自己的特徵,看起来就像是老朋友一样,这就看着容易让人接受了,尤其是小孩子,他们游玩的时候,看到的哪咤那就是跟自己差不多的小孩儿,还特别漂亮,而且威力无穷的那种,这就容易让他们产生自己正在跟小英雄一起拯救世界的信念。 当花车游行的时候,除了有角色扮演,这花车做得更大,就更容易把全息的人物都放进去,他们看起来跟活人一样,跟身边的游客互动,但是游客一旦伸手碰他们的时候,碰到的就是一连串的数据,使得这些人物有些波动,这时候他们就会说,自己现在是在天庭跟游客互动,所以游客碰不到他们。 从另一个角度,让这些小时候的梦,走入现实。 这也是游乐场会成功的原因。 毕竟,谁不希望看到英雄就在自己身边呢? 而且,金秋也有自己的目的,所以她第一个向国外的推广就直接是周边的国家——大家都是亚洲的文化圈,谁也别客气,一起来吃安利啊! 甚至到了东南亚那边,她还专门打造了猴子乐园——来啊,大家一起快乐啊,看我多么的重视你们,还专门给你们加盖了一座猴王城,快来玩儿啊! 不仅这样,她还把当地的神话也打造进去——别的不说,他们要是敢乱闯赖帐,那就等于是要被神抛弃了呢! 之后在其他国家,她都加了当地文化标志的园区,就为了圈钱。 而这一次,她是自己来玩自己亲手打造的游乐场——在国内的游乐场就正常得多了,而且投入的资金也多,除了全息游玩区,也有很多正经的传统游玩区甚至还有专门给小孩子打造的与被救助的残疾的动物接触的机会——有旁边的安全员跟保育员做引导,指导小孩如何与小动物们玩耍,最重要的是,这些地方,是亲子区。 金秋时刻记得原主跟家庭产生矛盾的最大原因就是亲子关系的破裂,所以她安排了这么个区域,当然也是为了让领导们放心。 不过,游乐场并不属于她,她只不过勉强算是技术入股,以及对游乐场进行了策划,而游乐场的所有权是挂在其他人身上的。 这样,才适合圈钱。 全球圈钱——用最少的钱来圈最多的钱,这就是金秋的目的,也是她的价值之一。 把游乐场玩了一大圈,她记住了一些不大合适的地方,准备回去再提交策划,该改的就改,该做的就做。 这边正玩得开心呢,她刚从筋斗云的游戏里下来,就见到原主的父母带着原主的弟弟正往亲子区走去。 金秋一愣。 那确实是他们。 她记得原主小时候是又哭又闹的想要去迪老鼠游乐场玩,但是父母说什么也不肯带她去,最后就给她买了个迪老鼠的帽子算是敷衍了过去……而现在,人家一家三口过得真好啊! “嗤!”她冷冷一笑,转身就给助理打了个电话,让助理把她的名牌衣服跟包都送过来。 不到一小时,助理就带着最贵的衣服跟包,来到了游乐场找到金秋。金秋找了个休息室换上衣服,让两个保镖跟着,一路四个人走到了亲子区。 好在,她有特权,这里并没有拦着她们不让进。 一进来,她就看见原主的父母在引导原主弟弟跟小马亲近,但原主弟弟显然对小马不感兴趣,他以及十几岁了,并不是个幼儿,而且长得很壮实,一脸的肉,看起来憨憨的,在小马的旁边站了一小会儿,他就往另一边的小猫身边跑。 第130页 这个园区小猫很多,但大都是人家不要的,也有残疾的,收留这些小猫小狗主要是让孩子们学会如何照顾小动物。 原主弟弟挑了一只特别乖的小猫,肉乎乎的大手一抓,就把小猫抓得啊啊叫。 “宝宝,把它带过来玩儿啊!”原主妈对原主弟弟招了招手,也不管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本来是安排给小马梳毛的位置,也不怕小马会踩到小猫,直接就叫人过去,“哎呀我的宝宝就是乖呀,真是太温柔啦!” 金秋看见了,心里顿时就释怀了,这一家子,确实是重男轻女。 但同时,她也不爽了,小猫还小,就给那么一手抓着,怎么的,他这么欺负小动物叫温柔,原主小时候打他一下屁股就是作恶多端? 她踩着贵到死的运动鞋冲过去,也不管原主弟弟是不是看见俩保镖吓到了,直接就抓住他的手,把小猫轻轻地拿了过来:“这个小猫我收养了!” “哎!你这个人怎么回事儿!”原主妈气得跳脚,冲过去要跟金秋理论,但是,当她看见金秋的时候,顿时就吓傻了,不由得往后退了两步。 原主爸终于从爱咋咋地反正我儿子不吃亏的状态中清醒了过来,赶紧走过去,但他也是被金秋吓得往后退了退。 原主弟弟这个时候还是啥也不知道呢,只是知道自己被欺负了,又见有两个壮汉,不敢闹腾欺负自己的人,只能坐在地上打滚。 金秋才不在乎:“要玩就好好玩,别弄疼了这里的小动物,不然我打死你。”她威胁了一句,转而看了看原主父母,冷冷地勾起嘴角,像个没有感情的坏人。 他们都怕死了好嘛! 这一次,金秋算是有猫了。 一只小猫,她努力养了二十八年,但还是没能让它突破极限。 之后她又养了小猫小狗陪着自己,后来还收了学生,人生简直不要更完美。 而这一辈子,她不断的给玄鸟升级,终于让玄鸟又提升了一个层次,同时,这回在临终前,她得到了一个最为重要的信息。 那位来自未来的监狱管理者终于答应了玄鸟,让玄鸟去未来帮助它管理监狱,而金秋则因此可以获得一次提升自己精神力的机会。 这倒是一件好事,金秋只觉得自己被投入了一个离心机里被各种甩来甩去,但好在并不难受,仅仅是觉得不大舒服而已。过了不知道多久,她再一次的睁开了眼睛。 这一回,她成了一个小女孩。 一个正要被裹脚的小女孩。 “画灵,别怕,妈不是在害你!”手里拿着很长很长白布条的女人,咬着牙,说。 从金秋的角度只能看见她的头顶,但她却看得见她的悽苦。 作者有话要说: 第71章 .第六个世界(1) · 第六个世界(1) 金秋怎么可能会让人给自己裹脚?她一个翻身就跳下了凳子, 也不管那位自称是原主妈的女人是什么个反应,一双脚就算是直接踩在了泥地里也没嫌弃脏的,直接就窜出了们。 “画灵!画灵!”自称是原主妈的女人吓了一跳, 急忙站起来,蹑脚前抢, 好容易扶着了门框, 便对着金秋喊了起来,“快回来!” 金秋并没有马上就回去。 她站在院子里,仔细地观察着自己现在的情况。 这是个小院儿, 倒也不是多艰苦的那种,虽然也是乡下,但绝对说不上多困难,她往后面看了看, 原主妈站在一个屋子门里,那便是她逃出来的屋子了,而这屋子的东边,那是更大的正屋,金秋不知道里面住着谁, 但肯定不是属于原主跟原主妈的地方。在正屋的东边,是一间看起来採光更好的屋子, 正有一老太趴在窗台上看过来。 老太见金秋光脚站在院子里,不由得怒了,伸手指着她,脸上露出愤怒来:“你这小赔钱货,还不快滚回去, 现在给你裹脚就已经过了岁数了,还要跑, 真的是惯坏了你!” 金秋哪里会答应,对着老太一撇嘴,转头就跑出了院子。 她又不是自虐狂,不可能接受裹脚的,绝对不接收! 想到这里,她转头就往一边的山里跑去。 好在,这南方的地界,城在山里,山在城中,说是进山那就是进山,就更别说乡下地方了,一个村子就建在山里,唯一说好的地方,便是村子在山里算是给收拾妥当的地方,住着百十来户人家的,就是个大村子了,基本上与一般的小镇子也不差多少。 金秋现如今就是生活在这么个大村子里,要上山也容易,她跳起来冲出门去,顺着外面的大路往外跑,等跑出了村子就下了正路,直奔山里而去。 那屋子里的老太见她跑了,气得从床上爬下来,趿拉着鞋,走到门口去,露出也是裹得尖尖的睡鞋来,愤愤然地骂道:“小娼妇不学好,都四五岁了,还光着脚给人看!”骂完,对着中间的大屋子喊起来:“洪梅啊,你出来呀,你那小女娃跑了,你还不把她抓回来!她四五岁了还不裹脚,以后婆家彩礼都不出的,你也不着急的?!” 随着老太喊叫,正屋里走出个穿长衫的男人。 男人长得倒是好看,看着比原主的妈要小了几岁的样子,但脸色却是阴沉着,手里抓着笔,不爽地回老太:“娘,我在做学问呢!一个女儿,用得着我管她吗?等她在外面饿了就自然回来了,到时候打一顿就好。” 第131页 这话说得倒是没错。 这年头的人,都这样。 要么,这女儿跑出去让人给害死了,或者拐子拐了,要么就是又冷又饿的跑回来,再打一顿就好,不算什么事。 原主的妈在房门口,听得男人说话,不由得一哆嗦,也不敢多嘴,只能默默地回到房中。 金秋这就跑上了山,她也没闲着,一双脚虽然是挑着好地方走的,但也难免被山里的藤蔓给划伤,所以她就没走远,只在附近选了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顺便的,扒了些草,开始给自己编鞋——固然不能真的牢固到能当真鞋穿,但支撑个一天半天的也是能的,她也不怕脏,弄成双层的,里面夹了些软和点的草跟土,垫在脚下,是能支撑回家里的。 顺便的,她也直接在这里就接收了原主的记忆。 原主叫洪画灵,没有什么过多的生平,她五岁的时候,亲爹洪梅到大城市里去了,先是到浙江学画,学得差不多了,在浙江跟人家大家小姐开始谈恋爱,俩人闹得沸沸扬扬的,之后借着大小姐的钱财,到上海去开画展,博得个功成名就,人家二人双宿双飞。 至于原主,她五岁的是爹跑了,但是每个月都往家里寄两块钱,这让原主妈以为他一直以来都想着家里,并没有变心,所以就这样一直等着原主的爹洪梅。 等到原主十岁了,原主的妈把原主的爷爷奶奶都给送走了,这才带着原主去找原主爹。 当然,这期间,原主妈因为一只伺候公婆,又没能给洪家生儿子,被各种虐待不必细说——至于说原主爹不回来,原主妈又不能丢下公婆,她若是真的怀孕了才会被浸猪笼这种事就不必过多赘述了,因为原主的爷爷奶奶就根本不在意这些细节,他们只是想找机会虐待原主母女而已。 所以,原主妈等着这二老一死,办好丧事,她就带着原主去了浙江,打听到了原主爹消息,准备生个儿子好告慰公婆的时候,糟心事儿来了。 毕竟,原主爹找了大小姐啊! 不管大小姐跟原主爹在浙江是有多少骚操作,又在上海巴结上什么达官贵人,这些事,原主跟原主妈并不清楚,但是,就因为他们俩操作太骚了,在浙江是撩了这个撩那个,最后他俩搞一起了,就显得原主妈跟原主的出现就特别讽刺了。 但是,讽刺归讽刺,还是有正常人的,尤其是被原主爹辜负过的人,其中正常人还真的占了不少,她们也有想法,直接就把原主母女送到了原主爹的面前。 然后,原主爹就发疯了。 他开始疯狂的抱怨原主母女,开始虐待原主母女,他本来就是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在原主小时候就对原主没有半点好心肠的,这见了原主就更愤怒了,他怨恨这个女儿会挡了他跟大小姐生的女儿的路——他根本就不想要原主,只想要大小姐跟他的爱情结晶! 至于原主妈就更让他痛恨了,他挡着所有人的面说她让他噁心,说他一个月给二十块都不够她花销,说她年纪大,说她长得丑……反正各种各样折磨人的方式,从□□到精神,他都用在这母女身上了。 后来,原主妈就被折磨得病了,原主爹就说送了原主妈去养病。 原主也被当成小丫鬟,在家里被各种驱使劳作,甚至在她十二岁的时候,就被原主爹送给各路“上峰”做礼物,年纪小的女孩子,就是鲜嫩,那些老瘪三也不推拒,该怎么受用就怎么受用,还觉得原主爹真的是牺牲颇大,把女儿送给他们享用云云。 原主爹这个原本是要做画家的男人,也只是用自己作画的名声来做敲门砖,与军阀同流合污,做起了人命的买卖。 而原主,就是这买卖之前的一分礼品。 原主受不了这样的刺激,想死,怕亲妈被折磨,虽然她已经好几年没见到亲妈了,但也收到亲妈写的书信,只以为亲妈还在养病,只能帮着亲爹攀附权贵。 一直到她因为脏病死前,才知道,原来亲妈已经死了,连块坟地都没有,而她也将与亲妈一样,被草蓆一卷,送到乱葬岗。 可以说,原主这个女儿,她一辈子就没能逃脱人渣的掌控。 她其实真的不想这样。 从一开始,她最简单最淳朴的想法就只是要有一个家,要有完整的家而已,后来她也不想要家了,只是想带着亲妈离开,最后甚至连亲妈也不想了,只想要自己离开……但是,她没能逃走。 因为大家都说,亲爹可是不容易啊! 不容易个屁! 原主脑子里迴响起来的,都是用匮乏的词彙对亲爹的怒骂。 金秋真的好想要教给这姑娘一堆骂人的话,从里到外,从上到下,从头到脚,怎么狠怎么骂。 说实话,这洪家一家人,甚至包括后来那个跟洪梅能睡一起的大小姐——就亲眼见他这么对亲生女儿都当好事儿的女人——真的没有一块好饼。 至于说原主妈……金秋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真的是又傻又轴,不知该怎么说才好……但要是真的骂她,又觉得她也就只能那样了,她识字是识字,就知道烈女传之类的,还不是早期的,只是那些为了男人就去死的女人,这样的一个人,说她什么都有点不合适。 骂她几句,张不开嘴;打她几下,下不去手。 第132页 她自己一辈子就那样过了,难不成还能跳起来举起大刀反抗自己的一辈子? 原主的悲剧,其实也源自于这个亲妈,她便是被亲妈教得,太相信这个世界的礼教了,却不知道睁开眼看看世界。 睁开眼的金秋深吸一口气,把自己编好的草鞋套到脚上,倒是合适。 她也没想马上就回去,裹脚这事儿,是决计不可能的。所以,她得找个契机。 山里还好,天渐冷,但却不至于很冻得慌,她捡了一块石头防身,一边走一边琢磨,慢慢地,就走到了半山腰的一座寺庙里。 寺庙里冷冷清清的,却也不小,挺大的一个院子,外面的一个大香炉里都是香灰。 “哟,你怎么跑这儿来了?”院子里扫地的和尚见金秋站在门口,也停了下来,对她招了招手,“来暖和下?” 金秋跳进院子里,走到和尚身边,果然感觉到香炉传过来的温度。 “怎么跑这儿来了?你爹妈呢?”和尚见金秋还小,又穿着一双版黄半绿的草鞋,便心生了疑惑,问她。 “我奶奶要给我裹脚,我妈还真的下手了,我就跑了呗!”金秋蹭了蹭脚,反问,“当和尚不用裹脚的,要不你们收下我当和尚吧!” 这伪装儿童的一句话,让真和尚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哎哎哎,你笑么事情的吗?!” 和尚只好摇头:“小娃娃,我这是和尚,你要做啊,那叫尼姑咧——不过,你还小的呢,做什么要出家呢?不好不好,不要这样啦,出家了,你要吃点肉都吃不得的,长不好哟!” 作者有话要说: 想一想,金秋才不在乎渣爹呢,她要报国啊,就改了章节名 ps:昨天不知道发生了啥,竟然提前了半个月,吓得去医院检查了半天,结果告诉我没事儿……艹!然后,竟然不是……就不知道为啥……也不是痔疮啊……又气又吓,脑门子疼。 第72章 .第六个世界(2) · 第六个世界(2) 金秋看向这和尚, 因为光头,也看不出是不是真的秃顶,倒是看脸也看不出年纪来, 甚至连男女都有点模煳,看着比一般人要温和得多了, 说话也轻柔。 她不由得也不好意思把自己的脾气发出来了, 对于原主家里要给她裹脚这件事,她也不好意思再说。 但是和尚却对此有了别的想法,道:“现在外面都不给孩子裹脚了哩, 你家里怎么还想着要造孽哟!” 金秋心里咯噔一下,转而就想明白了这事儿的前因后果。 说白了,原主家里一开始也没想给她裹脚,但是在她爹要出去读书的时候, 就想着要给原主裹脚了,这就真的是一开始就打算要给原主找个能帮她爹的金主啊! 原主这一生的悲剧,真不是就一步一步赶上了的,而是从她五岁的时候,家里就已经这样打算了。 只不过原主爹跟后娘更狠一点, 没打算就把原主给一个人,而是把她多往外给几家。 他们一开始是觉得女儿能嫁给个有钱人, 做妾也好,小脚女人嘛……原本小脚的好找,但现在外面已经解放了女人的脚了,这小脚的女人就显得特别的新鲜,嫁给有钱人家的有特殊癖好的男人——不管多老都无所谓, 这样,能给原主爹大笔的钱也好, 给原主爹谋个差事也好,都可以。 但是原主爹后来自己找到了有钱人家的女儿,拿着原主用来换钱这事儿就没有想法了。 但是有钱人,有了钱就要有权,所以原主就有了另一个用途,留在家里不外嫁,用来满足那些达官贵人的癖好,以此来换原主爹的利益以及权力。 而这些,在最初原主五岁才被裹脚的时候,就早早的有了先兆。 但是原主不知道,原主妈也不知道。 说起来,原主妈都没能把脚裹完全,在十岁左右的时候放脚了,她也就是太信夫家的人不会害孩子了,不然怎么可能不怀疑为什么大家都放脚了的时候,还偏偏要给原主裹脚? 当然,没能正经的读西式学堂也是让原主妈这样满脑子都是夫家的女人不能意识到真相的原因之一。 至于原主就更别说了。 她就是原主妈教的啊! 十岁之后就更别想去上学堂了,原主爹那个人渣哪里会对她好呢?他要向自己亲爱的大小姐表忠心呢。 所以说,悲剧绝对不是临时产生的,它在最初就有了雏形,只不过集中在了最后爆发,就成了一场让人痛心疾首的悲剧。 金秋看向和尚,笑嘻嘻地问:“外面的人都不裹脚了吗?” 和尚嘆息一声,做到垫香炉的台子上,又叫金秋坐到自己身边,给她讲:“你这闺女,不懂吧,我给你讲啊,这些裹脚的破烂事儿啊,本来就没有谁会喜欢,那你喜欢吗,你自己说?” 金秋直摇头。 “这不就是咯!没有人会愿意裹脚的。”和尚很满意金秋的回答,“原来裹脚的年纪也就两三岁,两三岁的孩子哟,她懂个啥?说她自愿裹脚,谁信?信的人哟,不是笨蛋,就是坏蛋,知道不?” 这和尚说话好听,金秋愿意听。 确实,就算是为了要反抗清朝,要展现自己对明朝的衷心,那真心愿意裹脚的也不会是被裹脚的人本人——三岁左右开始裹脚,她懂什么呢? 第133页 她家大人给裹脚,那就不是她自愿的。 等长大了,再天天听说裹脚等于“反清復明”了就愿意裹脚了,那这就更可笑了,毕竟她都天天这样听着了,脑子当然也被这样洗干净了的,难道她是天降神灵,忽然就能开窍了反抗洗脑? 所以说,裹脚,就是被迫的,就是强迫的,没有什么可洗的。 而原本的金秋倒是没接触过裹脚的人,她也即是搜过图片,见过裹脚的情况是什么样的,真的是看得直打哆嗦,所以一穿过来见正要被裹脚就跳起来跑了而已。 对于裹脚,金秋与和尚达成共识,认为啾恃洸这不是可以容忍的。 在院子里说完了话,金秋就打算回家了,但是外面天色已晚,和尚想了想,还是让金秋进了大雄宝殿,拿着几个蒲团给她铺在地上,又找了两件袄子给她盖着,叫她晚上守着佛祖,暂且安歇。 大雄宝殿里烧着火盆,又是彻夜烧着的蜡烛,金秋也感念和尚的体贴。 第二天一大早,金秋这才发现,寺院里并不是只有一个和尚,唿啦啦进来三十几个僧人。 这僧人里有大有小,有老有少,也有长得俊俏的,也有长得普通的,还有长得丑的,各式各样,但见了她倒是没有谁觉得奇怪的,只是有两个小和尚过来帮她收拾好了蒲团拿走了袄子,还有个小和尚把自己的鞋脱了下来递给了她。 金秋这就有点儿过不去了。她结果僧鞋,腼腆地裂开嘴,想要说什么,最后还是对各位僧人双手合十念了一声佛,转身跑了。 那扫地僧看见她跑得比兔子都快,在后面笑了笑,又转身去跟众僧一起做功课去了。 这一天,金秋倒是觉得挺好,不然就暂且骗一骗原主家里人,她就上山暂且带髮修行都比给这么一家当牛做马强。 不过话虽如此说,但还是能不乱来就不乱来。 金秋换上小和尚的僧鞋,又去河边洗了洗脸,本来想着上树掏几个鸟蛋吃,谁知道她手攀折树枝打算往上爬的时候,咔吧一下就把树枝给掰了下来。 这……力气有点儿大了啊? 她略一思考,觉得可能是那个未来的高科技把力大无穷还给她了,但又担心可能是自己的幻觉,就转头去搬地上的一块大石头——一个用力,石头竟然真的被挪动了! 这就稀奇了。 为什么“力大无穷”会被送回来? 金秋皱着眉,想要用脑电波跟那高科技好好联络联络,但根本就联繫不到对方。 到底是因为要帮原主才送回来的力大无穷,还是……金秋一个激灵,不由得有了更深的思索。 莫非,这个困住原主的陷阱不仅仅是原主的家庭,还有体量更庞大的东西? 对啊! 肯定是这样啊! 金秋站起来,还是决定要上山找和尚们——别的不说,现在的和尚还是有点儿神叨叨的地位的,至少他们要是来说她与佛有缘,不能裹脚,那原主的爷爷奶奶肯定不会给她裹脚的! 说做就做! 她又跳起来就往寺庙方向跑。 这回她可算是能有点儿高兴的事儿了,不由得就行走坐立都带上了原本的功法,谁知道,正走到寺庙的大门口,就见那些和尚们俱都站在院子里,一拳一脚的,在那里练习拳脚。 不得不说,是很实用,手里若是没有武器,这拳脚就只是强壮一二,但若是手里有刀剑,看着这就是要人性命去的啊! 这些和尚们打了一番拳脚,就开始散开练力气了,那扫地僧手里拎着个石锁,一回头又瞧见了金秋,不由得又笑了:“你这闺女,咋不回家咧?” 金秋反问:“你这和尚,咋练这么大的力气咧?” 旁边的和尚们都笑了。 扫地僧也笑了:“哈哈,我这练练力气,等下山採买的时候,是不是就能拎多东西啦?” 金秋跳进院子,跑到他跟前,假装天真地说:“那我要是拎起来这大石头,是不是就也能拎多东西啦?到时候我帮你们干活,你们帮我跟我奶奶说,别让我裹脚呗?也别让他们打我,我昨天一晚上没回去,他们要打人呢!” “无识师叔,别给她石锁拎,石锁好重的,她拎不动,坏了手腕子咋个办呢?”给金秋鞋穿的小和尚连忙说,“就让我跟慧空师兄去帮她说一说吧,行吗?” 金秋见小和尚心善,不由得就觉得他光头都闪烁着善良可爱。 无识则把石锁放下,看看金秋,说:“你看,你挪都挪不动的,不信你试试?” 原来,和尚们有时候会直接把自己练的石锁递给别的和尚,一个传一个,若是这样直接接过石锁,那不就真的容易把拎不动的人给压坏嘛! 所以无识把石锁放下让金秋拿,就真的是让她知难而退,别想着做这么大的事儿了,但却也没说不帮她。 谁料到,金秋过去,一只手握住石锁就直接拎了起来。 拎起来还不算,还绕了一圈,最后还抬起手举了起来——单手! “力士啊!”何止是无识,就是小和尚,不不不,就是所有的和尚,都围拢了过来,惊奇地看着一个小姑娘单手举起一个壮汉才能举起来的石锁——石锁有大有小,这个可足足有五十斤呢! 第134页 五十斤,比这小姑娘都要重了吧? “阿弥陀佛!”老主持见状,不由得高念佛号,转头看向大雄宝殿,“居士与我佛有缘,若有所求,敢不应允?老衲这就亲送居士归家。” 这老和尚,上道! 金秋放下手里的石锁,高高兴兴地走到老主持身边,老主持见她也是清秀可爱,仔细想了想,就做出了决定,问道:“居士就在我们这龙磐寺挂个名吧,做个俗家居士。”说着,老主持又眨眨眼,道,“放心,你在家里说你以后吃素了,不过这山里的肉蛋,倒是不缺的,往东走二里地有个老猎户,他们家的肉食你且去吃,到时候让他到我庙里来结帐。” “不是不给吃肉吗?”金秋问道。 “傻孩子,不给吃肉那是不给我们这些大人吃肉,你们这些小的,不吃肉怎么长身体?不长身体,这把子力气哪里来?我们不吃肉,但是我们吃豆腐啊,也是放多油,吃得够饱,若是苦行修行的时候倒是要忍耐,但一辈子也不是天天苦修,那才是傻了呢——世尊苦修四十八天,四十九天的时候吃了牧女奉上的奶粥恢復荣光,难道我们这些出家人,还比世尊更苦不成?” 作者有话要说: 曾经有人跟我扯拜,说,清朝妇女裹脚是为了反抗清朝是自愿的巴拉巴拉……就特么离大谱了,三岁裹脚,她反抗谁?何况那些清朝大臣家的孩子裹脚的,反抗谁了再说清楚点啊她!!!!!清朝三次下令禁止缠足,但是禁不住,所以缠足问题上错的是清朝?就这个逻辑我真的搞不懂她。讲道理,清朝错了很多事,什么锅都可以给它扣上,但是缠足裹脚,这口锅真的不是它的。 第73章 .第六个世界(3) · 第六个世界(3) 这庙里的和尚倒是说话算数的, 留着金秋在庙里先喝了一碗粥,这方才带着她往山下走去。 老主持因为也是一直以来很有名望的和尚了,在村子里办个什么白事儿也要找他的, 当然了,除了办事儿的, 做法事的, 求神拜佛的,也都是去找老主持,所以老主持当然的在大家的眼里是一个有威信的人。 只不过原主那个年纪的小女孩在众人眼里不算整个儿的人, 也不能参加各类活动,所以金秋对此也没有什么印象,误入寺庙的时候也就以为这龙磐寺并不是一座香火鼎盛的寺庙,但其实龙磐寺在这方圆二十里地, 还算是非常有灵性的寺庙了。 而老主持无奇也是这方圆三十里地的高僧了。 无奇老主持是无识扫地僧的师兄,扫地僧平日里就不是个正经八百喜欢念经的好和尚,也不觉得大和尚扫地有什么不好的,而无奇老主持是个高僧,便由着师弟虽然玩耍, 所以更加深了外人眼里的“高僧”印象。 金秋就是被无奇老主持亲自送回家的。 老主持平时看起来和蔼可亲的,又是一手端着钵盂一手拄着禅杖, 怎么看都是一位传说中的高人模样,这样的高人,带着自家小孩回家,便是原主家里的当家人,她的爷爷, 洪安年,也不好发作了。 本来洪安年是想要把这个孙女早早的送出去做童养媳的——家里一代不如一代了, 钱财少就算了,地也要卖掉……儿子读书看着还不错,他本来就是打算把儿子洪梅送到大城市里去读现在新式的西洋学堂的,家里儿媳妇跟这个孙女也不得他的青眼,何况儿子出去,凭着他那一表人才的脸,若是被谁家大小姐相中了,难道这儿媳跟孙女还能留着? 大家小姐的心思才不好猜呢,若是人家大小姐不留她们,也得早做打算的。 想得是很好,所以洪安年才打算给孙女裹脚,把那双小脚裹得尖尖的小小的,等长差不多了,能与好人家结亲也行啊! 谁知道,这龙磐寺的高僧亲自送了孙女回来! 洪安年连忙从屋子里跑出来,直迎接出了院门外:“哎呀是无奇大师呀,快快请进,快快请进!” 洪梅跟在父亲身旁,也觉得这无奇大师亲自送女儿回来是很有脸面的事情,不由得把之前女儿忤逆不肯裹脚的事情都给忽略了,还过去亲切地拉过金秋的手。 金秋给无奇主持使了个颜色,无奇也是个人精,早就料到事情的走向了,并没有因此就信了洪家父子,但也跟着他们走进了院子,一边走,一边说:“洪施主,老衲昨夜坐禅修行,就见令千金从林中跑过,行走间,竟然有金光闪烁,二位施主,你们家的小姐,与我佛有缘啊!” 一句话,让洪家父子都震惊了。 他们以为是画灵入了大师的眼,但没想到的是,大师说的是画灵与佛有缘。 这个有缘肯定不是随便说说的有缘,毕竟,画灵光着脚在山里还能跑,还能带金光的,这肯定不是普通人啊!一时间,父子俩的脑子里就活动开了。 不过无奇主持并没有给他们更多的想法,反而只是说:“这样,小施主以后于我做个俗家弟子,每隔三天就到龙磐寺里来与我学一日的佛法,她将来也是有成就的,不可随便当做寻常女子,直接嫁人了事,故而老衲且来询问二位施主,如何?” 能与龙磐寺扯上关系,洪家父子可是乐得很,自然也就不想着那么简单的给金秋裹脚之后等个三五年就嫁人的意思了,若是能给金秋堆砌个更高大上的身份,将来这女娃儿也能在外面当个主持之类,那信众多的,有了香火了,还不是源源不断的供养他们?比嫁给人家做一锤子买卖可是强多了! 第135页 洪梅也不管亲爹如何了,直接就答应了下来。 因着有龙磐寺主持无奇的保证,金秋这也就不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寻常女孩了,她每隔三天就要上山去学“佛法”,当然也就省了一天的粮食,而她就是个女孩,本来也被认为下地干活也干不了多少,所以她最后甚至是天天往龙磐寺里跑,家里也没有人找她的,只有原主的妈王氏,担心她,上山下山的还要陪着,但也就陪了两天就被洪梅打骂了一顿,便只好晚上的时候在村口等着金秋回家。 然而,事实上,金秋去龙磐寺哪里是学什么佛法,她是去学拳脚的! 她力气大,跳得也高,天生习武的好材料。 原本她学的就是马上功夫,打仗厉害,实战也厉害,但是这龙磐寺的功夫不一样,它是真的外家功夫跟内家功夫一起来的, 很多人不信有内功,觉得那玩意儿是骗人的,但事实上,它确实存在,虽然没有小说里讲的那样厉害,也不是一下子积攒多少年的功夫还能外放出来,但其实真的用上了,倒确实能有救人的本事,只不过时间短,可事实上很多时候遇到危险了,也就几秒的事情,时间短也不是什么大事。 金秋在龙磐寺里学的,就是这样的一份本事。 龙磐寺的拳脚也够厉害,除了提起一口气的内家功夫外,那外家功夫是真的磨个铜皮铁骨的,把她个小娃儿给祸祸的,每天都累得要死要活,不过二里地外的老猎人还真的是很准时,每隔三天都送来点儿肉蛋来,给她还有庙里的两个小和尚补身子,虽然不能在庙里吃,但却不拘着不让吃,只是说满了十八岁就不给吃了。 倒是科学。 金秋心中觉得好笑,但她也很认同老和尚的说法——既然是和尚,既然都决定不吃了,那就不该吃,但是和尚还小的时候,不给吃就长不起来,给补是给补,将来长大了还是一直要做和尚的,就不吃了,真的是太人性化了。 但老主持无奇也说了,他们这些老和尚现如今还不够老,等真的老了,便是不吃不吃,也要多吃好克化的,味道也好的豆腐干、白粥这类的东西,不然岂不就是要害老和尚了? “那我多给你摘些蘑菇,蘑菇炖里面,就更香了!”金秋笑嘻嘻的说着,与和尚们打成一片。 和尚们倒是好相处得很,比洪家的四口人好相处。 但真的说起来,原主亲妈王氏才是金秋觉得最不好相处的人。 王氏温柔贤惠,贤良淑德,可以说是最不会反抗的人了,不然也不能留在家里守着婆,送走了婆才去找老,见老有爱人,也不争不闹,在家里跟老妈子似的伺候老的爱人……最后还被当成拿捏女儿的筹码,死的时候身边什么人都没有。 就这样的一个贤惠人,每天晚上都劝说金秋,要她服从洪家人的调派,又天天哭诉,说女儿若是出家了,自己肚子里又没有儿子,说不得将来要孤苦如何如何……说得金秋脑袋瓜子嗡嗡的。 但也就因为这样,王氏竟然主动找上洪梅,等到下个月洪梅要出门求学的时候,她也怀上了二胎。 这可是原来并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啊! 金秋都傻了。 但是仔细想了想,这也很正常,王氏毕竟是个传统的贤惠人,以往是不肯主动找丈夫做那事儿的,但现在眼见得丈夫要走,女儿要出家,她又怕婆刻薄,可不就主动了起来嘛! 而原本的世界线里,原主就是王氏的主心骨,当时又因为裹脚发热难受的,王氏哪里有心思找洪梅做那事儿? 不得不说,金秋一脚丫子,踩坏了原主原本的生活轨迹。 很快,洪梅走了。 而原主在家里除了跟龙磐寺的和尚们一起习武学习之外,又要帮王氏给人浆洗衣服,做做绣活之类——金秋不会做这些,最后便想了个办法,在龙磐寺门外卖茶水。 虽然说是茶水,但茶叶没多少,她也知道不能好卖,便用自己那把子力气,到山里采了些果子,硬给压出了汁水来掺和在茶水里往外卖。 这回就有味道了,又有茶香又有果香,算得上是旧社会里的新果茶,且两文钱就能拿个碗随便喝,一时间不少的香客就聚拢了来,之后金秋这茶水摊子更是在香客之间传遍了,都觉得这香茶不是一般的味道,竟然有佛光普照之后才有这等香味儿的意思了,她这生意也好了起来。 果子都是素的,金秋这果茶不仅是摆摊做买做卖,也给龙磐寺里的师兄师弟们喝,他们平日里也没什么好吃好喝的,这带了甜味儿的水,可不就是让人快乐嘛! 一时间,金秋这摊子倒是赚钱。 她也就非要王氏停了给人浆洗衣衫的活计。 王氏肚子里孩子还没坐稳呢,还给人浆洗衣服,这是真的不怕死的勇士啊,她这样苛责自己养活别人,难不成别人——就是洪家的老夫妻俩——还能感激她一分一毫不成?在他们眼里,她这样做都是应该的,甚至是活该的。 就这,金秋是真的对王氏有点怨愤了。 第74章 .第六个世界(4) · 第六个世界(4) 但好在, 金秋现如今不是说话没人听的小屁孩儿了,她毕竟是得到了大师青眼的孩子,将来若是出家那就是个庵堂主持的命啊,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这已然是一个对家里有好处的事情了, 若是再加上将来还有更好的事情比如说是给家里拿到香火钱的话, 那就真的是家里男人们能活得更好的根本了,真的再想一想以后……借着这手段搭上了大家奶奶太太们,那就更好啦! 第136页 所以说, 洪家的老爷子跟老太太,便也不会动辄呵斥金秋闭嘴了,再听闻金秋说她给家里一天拿回十个大钱回来,这两个老的便不多说了, 愿意让王氏留在家里,只做饭洗衣就好。 说是做饭洗衣,主要也还是伺候他们两个老的。 金秋也答应了,这方才能让王氏有个喘息的机会。 不然,她那肚子里的孩子还指不定就要保不住了呢——洪家两个老的, 真的是折腾王氏不当回事儿。 金秋无奈得很。 两个老的如何想的她不知道,但她知道, 两个老的,只有三五年的活头了。 王氏当然是要尽心尽力的伺候他们的,只是金秋不打算跟他们凑一起,素日以来,除了拿回家钱来, 便不回家了,除了在山上跟和尚们练功, 就是跟着山脚下来来往往的行人们聊天,打听消息,也慢慢地摸出了现在的这时代的门道。 现在,还真的是民国初期,这个时间点里,她勉强已经可以确定自己是不能见到占据世界之巅的华夏了,但她也知道,自己没什么狗屁心思跟原主爹较劲儿,他们只不过是歷史洪流里的一粒沙,哗啦啦冲过来就什么都不剩下了,而她不打算做这一粒沙,她打算要做巨浪,要做跟现在即将捲起来的飓风带来的海浪对沖的巨浪。 原主爹那种人,垃圾都不如,不至于让她费心分毫。 想做就要去做。 金秋知道即将发生什么,但她现在还是个孩子呢! 一个孩子,她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这样一想,她就放宽了心了,还有时间,她要抓紧。 如今,是军阀混战,而岛国在东北虎视眈眈,虽然东北原本是有常家在东北顶着搅浑水,一边是苏联一边是岛国,他们家在中间周旋,许诺的事情什么都不办——按照平行宇宙理论,很快常家的老帅就要被炸死了,至于说少帅……不提也罢,这一辈子,他就做了一件漂亮事儿。 这样一想,她转了转眼珠儿,忽然就有了新的想法——真的现在去东北搅浑水是来不及了的,那么,就得转换一下思路,从日本的背后下黑手了。 她在这边做计划,而王氏还一心一意地想要等原主那渣爹洪梅回家,说起来……真的是都是泪啊! 不得不说,给原主的亲妈王氏洗脑也是刻不容缓了,不然的话,她迟早要给自己拖后腿。 金秋抿着小嘴儿,在心里就已经给王氏寻了个好去处,而王氏根本就对此毫不知情,她还在家里伺候公婆,做个好儿媳呢。 此时此刻,东北的常少帅果然决定改旗易帜,并带着所有人南下投靠果军。 不得不说,平行宇宙,虽然很多细节像是不同的,但是走向却大致相同。 而此时此刻的洪梅则终于找了个学堂,进去念没几天的书就知道了这件事,虽然心里不是很愿意却还是跟着众人上街游行去了。 他穿得朴素,虽然旧却不破,再加上一身书卷气的模样,手里拿着旗子在大街上喊口号,真的是让围观群众都眼前一亮。 人嘛,漂亮,就是最打眼的。 洪梅大喊着口号,唿吁要收復东北,一时间也热血上头,恨不得能喊破喉咙。 “这群学生,是要造反啊!”站在三层小楼上,一位商行买办,给身边的人说。 身边的人看起来就要高贵得多了,穿着的是丝绸的长衫,脸上也是一派的金贵的表情,就与旁边的人格格不入的样子,看着就知道他确实有钱又有权势的样子了。 “汪老爷,您说说,这些人能有什么作为啊,真的是太……”看着是买办的人冲着这有权有势的老爷点头哈腰的,极尽谄媚。 但汪老爷却并没有认同他的话,反而是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伸出手指,点了点那几个闹得最凶的,问:“这几个人,是哪个学堂的?” “唉,老爷,这几个是洋人学堂的学生了,您看他们穿的都不是长衫哪!”买办连忙赔笑,“他们就是那几个传教士办的学堂里的学生了,不过传教士好像已经走了,还带了几个孩子回国呢。” 汪老爷点了点头,不再多问,转头就吩咐道:“老忠,你去告诉太太,这些天来别让小姐出门。” 旁边一个略有些年纪的男人连忙答应:“是,老爷。” 汪老爷这方才走出大门,不过没有坐上门口的汽车,反而是叫了黄包车,又吩咐司机等到一会儿没有人了,再把车开回去。 想来,人是真的多,闹事的学生也多,汪老爷不想被堵在路上,便直接坐上了人力车去了银行——这几天据说是与东北做的生意有变动,汪老爷也是心里不安稳,只能时时刻刻盯着。 他们这边盯着的是生意,原主爹洪梅盯着的是学生运动,接受那些新思想,他已经找到了更适合的,更好听的,更理想的,能够让他理所当然地找对他有利的妻子的理由了——爱情,真爱,这才是他能拿出来的最好的东西! 这边,金钱与爱情正在与这个世界逐渐融合,而金秋却已经想到要赶紧的去一趟京城了。 现如今常老帅还在京城,等他离开京城就等于是踏进了鬼门关了,所以金秋决定要赶在他死之前拿下他的一部分人手——虽然不容易,但也不是不可行。 第137页 可是,她要出门,那就得关心一下王氏以及洪老夫妇。 他们是肯定不会让她离开的,就算她要离开,他们也得跟着,而且最远绝对是不会超过县城……这就让金秋觉得难办太多了,她总不能把两个老的打死再硬带走王氏吧? 思来想去,金秋最终决定求助于老主持无奇。 无奇是收她暂且做了个女弟子的,说白了,如果真的按照普罗大众的想法,她将来要做个女尼,那就得由着无奇给她推荐,到别的尼姑庵里去修行,等差不多了的时候,她是如何自己升职那就是她自己的事儿了,当然其中也有无奇的面子之类,最后捞到个女主持噹噹,那就是普通农家女儿很好的一种归宿了。 但是无论是无奇还是金秋,他们都心知肚明,这个未来选项根本就不在他们的选择之中的,无奇是个老和尚,他深知金秋是个非凡的孩子,她是女孩,就是路难走些,仅此而已,所以他也并不拘束她,甚至对她多方相助,就是为了这一点香火情,将来她真有本事了,对他们寺庙若是能帮就帮一把,也是极好的。 这才是无奇老和尚的真实目的。 所以金秋与无奇都很有默契,而金秋这来求他,他是巴不得的。 所以,当金秋来说,想要老和尚给她个推荐信,看看京城里的寺庙里有没有熟人,推荐她去修行的时候,无奇是真的震惊的了。 谁都知道,京城现在乱的很呢。 “虽然乱,但是机会也多。”金秋对于未来的走势还是有些计划的,她知道当时如果岛国兵在门口被堵住了,不让对方占据东北,就算不用太久,能拖一段时间,也能让她把东北的军工产业运出来一部分,这抢着运出来的部分,那就是决胜的关键。 而且,一木仓不放就直接让出去也是真的离了大谱了。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有当地的老人就说什么都不觉得有功的少帅好,其实很简单,平日里大家都在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到他那里了就又换了嘴了?何况后来也知道,他也不是真的那么听话的人啊!老百姓不知道他到底是因为权利还是因为怕死,但是他们看到的,就是他带走了主力部队跑了。 至于说老帅,他确实说不上有什么功劳,甚至说还犯罪了,但就与当时不少土匪差不多,他们也都扛倭了,也知道自己的土地不能让给人,甚至还带反覆横跳的,真说他们是英雄,那真的是黑瞎子都不答应,但真的说他们坏透了无恶不作,也不至于。 这种事,真的放到二维世界里,硬说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就太偏颇了。 而能在苏联与岛国中间周旋的老帅,也确实不一般,算得上是一个枭雄,只不过他犯的罪是真的大,也没有什么大局观,更也不懂什么大义格局,只能说是一个守得住的封建军阀,有功有过,局限性很大,但全盘否定是不可取的。 至于他儿子……只能说多亏他读书了。 所以说,金秋把这父子俩放到手里掂量了一二,就有了想法,但最重要的是,她得能去上京城。 老派的军阀,封建家族,其实就别想着去修改他们的脑子,不管老少,这父子俩其实本质上是一样的,顶多是一个读书了一个没读书的差别,不仅是他们,还有后来少帅投靠的那位大人物,也是这样。 他们,都没被真正的清洗干净脑袋。 甚至,还有不少官僚主义做派的,还有那几个左的,还有那几个盲目跟着苏联套路走的,其实脑袋里都不是清净的,任何时候,只要犯了盲目的错,那前面的路就走窄了。 金秋现如今计划得不是那么的完善,但她还是在计划着,只等老主持无奇给她找这个机会了。 很快,无奇就想到了一个人,便写了一封信交给了金秋。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有人问为什么东北人不喜欢小的对老的却没有多大恶感。 说白了,小的带走了那么多人,才让东北沦陷的,不喜欢他简直太正常了。 对老的没有恶感但也不是爱戴啊,只是老的在的时候守住了,没祸祸百姓,仅此而已。 但不代表非要在俩人里选一个推崇。 毕竟当时家家户户挂的可是毛的画像,没人祭奠他们俩。 非要在他俩选一个守土的话,还是不能选小的,但不代表选了老的就要让老的什么都得到,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明白,就是让老的干活但不是说给老的权利给老的洗地。何况老的马上就挂了。 第75章 .第六个世界(5) · 第六个世界(5) 这位人在京城的朋友是原本出家在皇家寺院的大师, 基本上可以说,这位大师算是一个联繫北面草原与西边t区的一位高僧,虽然他与无奇主持不是同个教派的, 双方的修行方式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但是这也不妨碍他们认识了还成了朋友。 因为是朋友, 就自然而然的有联繫, 所以这位喇嘛大师还是知道金秋这个小女孩的事儿的,又听闻小女孩力大无穷,天生神力, 就觉得很有趣了,本也打算是要见见她的,所以无奇主持就选择给他的这位朋友写下了这封推荐信。 朋友名叫贡布旦增,虽然不是活佛, 但确实是个有地位的喇嘛,又是个护卫寺庙的大喇嘛,本来也极有本事——这个时候,封建军阀遍地,他们大都迷信, 真的要说信什么倒也未必,但却也是到处拜神到处许愿的, 所以贡布旦增也来信过,说过京城里生活还好,甚至也想让无奇主持派人到京城去学习一二。 第138页 原本无奇主持并没有这样的打算,但现在,他也不愿意让金秋一个人上路, 便叫了师弟无识,又带上两个小和尚, 一个叫汇生,一个叫汇言的,带金秋上京。 而且,有了无奇主持去说服洪家老两口,也确实是有点效果的,村子里洪家的人也觉得自家的小女娃儿这样得到大师的青眼,到底是个好事,便也就不多说什么了,还真的愿意派人去照顾这两个老的,虽然要钱,可是金秋手头有钱啊! 说照顾这些天,给了两块大洋,再加上原主爹洪梅到了大城市也是说读了书出来就要寄钱回来,大家也都各自满意,更别说王氏也说到京城安顿好了,办完事儿了就回来,自然大家都无二话。 这样,就在一个月后,王氏也跟着他们四个人一起出发了。 这一行五人,其实说起来是奇怪的。 三个和尚,一对母女,且女儿叫大和尚师叔,小和尚叫女儿师叔,真的是怪怪的。 但这个年代,什么不怪? 外人就算是想要找麻烦,可到底是没有理由找麻烦的,真的要到这个长那个官跟前辩解扯拜,其实这话就更容易说明白了,故而大家也没什么好说,只从这边到京城,选走哪条路,成了最大的问题。 这个时代有意思的在于,虽然事件差不多,但是人的名字什么的都不一样,所以金秋也不知道到底要怎样找到应该要找的人……何况,就算是找到了,又改怎样跟人家说呢? 所以,她并没有想要直接去向谁投诚,反而是想要让他们来找自己。 而现在只有五岁的她,让人来寻那就过分了啊! 她一路北上,走了一个多月,这路上还是遭遇了不少人,但是每个人都不像是她想要找的人,又好像好几个都是她想要找的人……越接触就越无可奈何,最后只能放弃,不得不按照原计划上了京城。 一到京城,在无识的带领下,她终于拜见了大师贡布旦增。 贡布旦增的衣服应该是标志着他是哪个教派的,但金秋并不熟悉这些,她也就不去碰这类话题,反而是跟贡布旦增说到了她这一身的功夫。 “哦,走,咱们去外面试试!”贡布旦增也是个武僧嘛,本来就是个力士喇嘛,他当然一听金秋说自己天生神力,有百人之力,与一般人是不一样的,一边说还一边让无识给她做证,那贡布旦增大师登时就来了兴趣,极其渴望见到金秋的本领了。 “走!”金秋从榻上跳起来,跟大家一起到了外面的院落里。 这地方可不是龙磐寺那种可以随便玩耍的小寺院,院子里也要大得多,且到处是古蹟,金秋也不敢乱动,就只选了在大台阶下的两口缸之一。 她走到右边的大水缸前,搓了搓两只手,用力抱住了大水缸下面的台子,把住,这方才使上了两膀子上的力气。 “哈呀——”一声断喝,那台子就给抬了起来。 不过金秋没把它彻底抬起来,只是掀起了个角,见差不多了,也怕缸要落下,就直接放了下来。 就这,就足以让人看出来她的本事了。 毕竟,那口大水缸都放了几百年了,别说抬起来了,就是撬动一点也是不可能的。 贡布旦增这回可服了。 他哈哈大笑,伸手摸了摸自己光亮的大脑门子,不由得嫌贵地啧了啧嘴:“啧啧,这无奇是真的有好命啊,这样厉害的本事,这样厉害的徒弟,我见了也要生出快活的心思,别说是我,就是活佛见了,也要觉得心喜呀!” 他这话倒是没说错。 对于旁人来说,这小姑娘可能是个天生神力的孩子,跟一般人不一样,但是在他们这些宗教人士的眼里,这就不单单的是个天生神力的一般小孩儿了,这孩子,若是进了他们门下,那将来就是一个神话。 过个百八十年,这孩子那就是天降力士,那是天生的神佛,是世尊跟前的学生,是守护正义的尊者,是降妖除魔的菩萨。 所以说,贡布旦增是真的见猎心喜,又碍于金秋已经是自己好友选中的徒弟了,不由得又觉得惋惜。 但是金秋是走寻常路的人吗? 她不是。 她问道:“那……大师,我若是需要大师帮我个忙,是不是大师能帮我呢?” “那我若是想要你出家,你出不出呢?”贡布旦增可没有无奇那么多的顾虑,他们出家跟无奇是不一样的,那么多的戒律也是没有的,所以并不觉得有多少的差距,最大的差距就是有的寺庙里确实不那么安全——但就这姑娘的力气,真的说起来,倒是别人不安全了。 大家算了一二,暂且让金秋跟着贡布旦增他们修行也不是什么问题,至于说金秋的母亲王氏也能跟着照料她的生活——这就是他们与无奇他们的不同之处了,不过也因为她们母女也没有正式的出家,就还是给安排在了寺庙里的独立的小院子里了,这也算是贡布旦增给人才争取到的福利待遇。 而金秋也并没有觉得这样做不好,甚至,她还故意让人传出说雍和宫来了一个佛前的力士菩萨。 这样的传言,一开始一个人传,没人信。 但是一传十十传百,再加上也确实有人见了一个小姑娘单手就能将寺庙里採买的一车大米给拉动,这传闻就越来越玄乎,最后,果然惊动了常老帅。 第139页 老帅喜欢听说书——他的早期文化水平都从这儿来——也喜欢见那些奇闻异事,这传说中的佛前力士菩萨下凡,那就叫奇闻异事,所以老帅当然要来凑热闹。 此时此刻的老帅已经是该做的坏事都做完了,该做的好事也差不多了,他在京城并没有真的站稳脚跟,做完了坏事,想要做好事又做不下去,现如今心灰意冷,只想要回到东北继续做东北王,而回去,也得带点儿特产不是? 这力士菩萨就是他要带回去的。 虽然他已经看透了自己不是天命所归,但是把这所谓的天神下凡给带走,那就是让别人也不是天命所归! 他是这么想的,就当然要这样做,故而,听了传闻之后没几天,他就亲自到了雍和宫。 “老子听说了,你们这儿有个小菩萨,来来来,给我看看!”常老帅一坐下,也不管别人是不是有别的流程要先走一走,他直接就要见金秋。 不得不说,这样的行为,确实让贡布旦增跟无识都惊奇了一下。 他们听金秋跟他们说,这常老帅肯定要来见她,还要带她去东北,他们都觉得这不大可能——哪里见过那些封建军阀会放主动弃京城的?他们并不懂什么排兵布阵,也不懂政治形势,只是从自己的观点出发,觉得这事儿玄。 谁知道,金秋才说完第二天,那常老帅就来了,不仅来了,还上门就要见金秋,这就稀奇了。 莫非,这孩子除了天生神力,还能掐会算? 但不管如何,他们不能跟人家有木仓的人对着干,只好叫了金秋出来。 金秋是个长得很可爱的小姑娘,此时此刻是小僧袍外套着小喇嘛袍,看起来怪有意思的,走路好像还不稳当的样子就更是看着有趣得很了。她走进大殿,也不对着任何人行礼,直接过来就拎了旁边的一个大石墩子放到大殿中央,坐下,还问:“又什么事儿啊?” 原本想要发作的老帅见金秋这一手单手拎起个百八十斤的石墩子,顿时就消了脾气,哈哈大笑:“妈了个巴子的,还真的是力气大得吓人呀!” “说什么呢!”金秋看向他,一脸的不贊同,“莫要妄言了,说话也不计较。” 老帅忙点头,一边笑一边给金秋顺毛的意思:“好好好,是我说得不好听,你小娃娃有肚量,别跟我大老粗计较呀?” 金秋点头:“我不计较。” 老帅笑得更开心了:“那要不要去我这个大老粗那里玩儿啊?你看看,我有好几个傻儿子,可不见得有你这么可爱的小闺女,我也不抢你,你去我那儿玩两天,给我那些个傻儿子看看你这力气,免得他们不要脸的吹牛,行不?你帮我个忙,我给你……你要啥,我给你啥!” 当然,真相肯定不是如此,这种哄骗小孩的话术,基本也就真的只是对着五六岁的小孩才有用,而金秋当然是不信的,别说金秋了,可以说在场的所有人都不信,但是大家也都心里清楚,信不信不是问题,问题是敢不敢跟老帅对着干。 不过,这也正是金秋的目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76章 .第六个世界(6) · 第六个世界(6) 金秋事前就嘱咐过了, 不让人跟王氏说,自己就跟着常老帅走了,并说自己一年后会回来, 甚至还跟老帅要了一大笔钱,就是给王氏安顿用的。老帅不差钱, 真的给了一盒子小黄鱼, 这可是真的钱啊,一根其实就够王氏过得很舒服了——说到底,金秋也不是很信任王氏, 因为王氏有钱就会给洪家人花销。 但是真的说要信任其他人,她也觉得有点儿不是那么安心的,最后还是决定拿出三根来交给无识,让他管着王氏, 帮忙照看,其余的金子,她倒是都寻了个办法,藏了到了雍和宫的大殿横樑上面,避免有人拿了钱走, 这些钱,以后是有大用处的, 绝对不是给人拿来挥霍的。 安排好了一切,她便坐上了专列。 按照平行宇宙说法,这专列出了关,再进了奉天境内,那就差不多要炸了。 但金秋也知道, 不能让常老帅死,至少, 不能让他就这样死了。 而她因为就只是个小女孩,又有个“活菩萨”的称号,老帅的家眷确实对她不错,也不像是有什么脾气似的,对她比对自己家孩子都好,仿佛真的是信了她是神佛下凡一般,说实话,这也确实让人有点儿不好意思。 不过金秋不是一般人。 她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这既然是大家互相利用,就别打什么感情牌,那才叫没意思。 所以,她掐算了下时间,见火车快到了三洞桥就站起来去找老帅。 她需要的是把他炸伤,但不要炸死,最好是炸到床上起不来,但却不至于立刻危及生命……金秋对于自己现在要做的事情十分清楚,她没有那么多的情感,人生来都是要产生各种各样的业果的,也要因各种各样的业果而付出代价,就当这一炸,就是他的代价吧! 她趁着人少的时候,终于是找到了老帅,见这人也不知怎么了,这一天也是坐立难安的样子,她就知道有点儿门道了——人总是有些奇怪的,有的时候,在遭遇危险之前,就会有预感,说起来也很神奇,不过也可以说这就是人的一种很正常很普通的反应,只不过硬给联繫上了危险罢了,也是说得通的,谁又知道真相呢! 第140页 老帅见金秋过来,不由得长出一口气,似乎是有点放心了:“我这就一直是心里慌乱得很,找了那洋大夫,跟我说没有什么事儿,是血压不好,嗨,这血压不好跟心口不爽又有什么关系?见着你倒是安心了些。”说着,他对金秋招招手,让她过来,“你有什么事儿吗?” “有。”金秋打算实话实说,毕竟已经快到地方了,“岛国派了人在前面放了炸药,就要炸死你呢,所以你现在赶紧带人去别的车厢,他们就数着车厢要炸死你,所以你才觉得心里慌。” 老帅一听,不由得骂了一句:“妈了个巴子的!哪个王八羔子!?” 他当然知道,如果岛国人没有埋炸弹,那就不会炸,他躲不躲开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是如果埋了,他就会被炸死,所以要躲开是必然的,这样一算,他当然是要躲开的,而岛国人要炸死他,也一定是有间谍做了预谋的,所以知道他在哪儿那也不是什么难事儿,这样一想,他连忙抱起金秋,对车厢里的人下令:“跟我走!” 既然是要炸死他,那他就得走远点! 一时间,他带头往后跑。 好在为了安全,窗帘都给拉了下来,他这样一跑,也是一个盯着一个,倒是没有人给窗外传递信息,所以他直接跑向后面,奔向最后的一节车厢—— 这个时候,老帅也是觉得炸不死自己就行,也不求自己神奇地毫髮无损了。 然而,就在他跑到第十节 车厢的时候,炸药,炸了。 炸在了第八节 车厢。 轰隆一声,火车被炸,从中截断。 老帅也被波及到了,虽然这回是真的没炸死,但也确实炸伤了腿。 金秋就趁着他摔倒的瞬间转身落地,又安安稳稳地把他从废墟了拽了出来,正赶上了那些来救援的人过来,众人七手八脚的,把意识清醒的老帅搬到了医院里去,而调查这爆炸事件也就直接提上了日程。 说起来,平行宇宙里岛国的罪行之一就是谋杀了当时的华夏统治者——国际上,确实是承认那一年的华夏元首是老帅的,岛国就确实有了这样的一个罪状,而若是老帅没死呢? 一时间,这事儿就变得不那么简单了,事情的走向,也就多了一个分支。 金秋不知道的是,自己的行事,真的是给整个这一段歷史换了一番风貌,但若要说有多大的影响,又真的不至于——岛国人虎视眈眈,国内军阀混战,虽然果党是想要力挽狂澜,但是各自为政,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心思,就更使得事情直奔不可想像的方向直奔而去。 因为,这边炸了之后,虽然说老帅没死,说是受伤了,但很多人都猜测他是重伤不治,不过是拖延日子,故而,几方势力都找上了少帅。 少帅,还在读书。 一个被书本教育得很中规中矩的年轻人,但真是说中规中矩,他又十分风流,喜欢美人,也喜欢不那么美却有特点的女孩子。 所以接近他,用美人计很有用,且他确实怜香惜玉,只是自己的夫人不是那么让他喜欢,别的倒是没有什么大问题。 他不喜欢自己的夫人也不是因为真的讨厌这个女子,毕竟,他想要娶的女人他自己都不清楚呢,但就这样就让他娶这个女人,他当然是不喜欢的,这种不喜欢,就直接推到了夫人的身上。 可是,夫人的家族却能帮他,不然他父母也不会给他聘娶这样一位太太。 所以,少帅在知道自己父亲被炸的时候,还在自己追求的少女家里呢。 少女是个女学生,其实也是个有身份的女孩子,只不过家庭真的与夫人比起来,还真的差了不少,但是她漂亮青春,又十分新潮,这些都是夫人不能比拟的,少帅本就有意跟她发展出些什么来,所以天天都往少女家里跑,就这个时候,老帅被岛国人给炸了的消息,传了过来。 登时,可以说得上是天下大乱。 外面的人都乱糟糟的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事情难以理清的样子,甚至有人冲进少女家里直接把少帅带走要回到东北……但实际上,老帅并没有真的生命垂危,他还很精神着呢,坐在自己的病床上,瞪着眼睛看着那些调查的结果。 平行世界里在岛国投降的时候,国际法厅审判岛国就有这一段作为岛国的罪责之一,那么现在又怎么会不当回事儿呢? 虽然老帅本来就是周旋于毛子与鬼子之间,跟两边耍奸猾,是不给任何一边吃肉的那种,可是现在的情况,他就知道自己是必须得借着自己被炸这件事找两边的麻烦了。 要对鬼子报仇,但报仇不能当成第一目标。 金秋一边冷眼看着,确实觉得这老滑头有本事,他根本就不是表面上那样粗鲁无知,反而是把他自己被炸这件事丢给了两边的外国势力——他胡搅蛮缠,就说事情就是这两个国家的人做的,对岛国说是岛国做的,对毛子说是毛子做的,他们要证明不是自己做的,就得拿出证据来。 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就是岛国做的,但是他这样一闹,岛国竟然觉得侥倖,进而想要陷害毛子了。 可毛子哪儿能被陷害不反击? 一时间,两边人更是闹了起来,管是间谍还是暗探,两边竟然都出动了。 这是什么诡异的招数啊! 第141页 金秋不由得想起了原本世界里的老帅手下的土匪之一,后来倒是归顺了的,就是天天给鬼子发消息,今天说我要投降了,你给我木仓炮给我粮食吧,鬼子给了,他拿了东西转身上山继续打鬼子……就算是鬼子,都说这个人太不要脸了,但又干不掉他,也捨不得他手上的地盘跟人马……就这样周旋了许多年,一直到鬼子投降。 看来,这种无赖的本事,真的是有传承的。 不过金秋也不觉得这老帅是什么大好人,唯独觉得这无赖的本事,确实有用得多,她就是冷心冷肺的,也觉得这本事高得很,若是学会了,真的算是一大杀器,绝不比“力大无穷”差。 “哎呀,老子这条命是欠了你的啦!小娃娃,你可真的是老子的小菩萨!”老帅当然不知道金秋心里想的是跟他学怎么当个无赖,只是觉得这娃娃是真的有大本事的,乐得想要跟她打好关系,又觉得这女孩儿已经是被认定的“菩萨”了,他要是扯什么亲情之类,还真的挺亵渎人家小菩萨的,就想要出个奇招,“这样,我今后跟你拜把子,你就是我的亲妹子了,就让我儿子认你当姑姑,就像是朱皇帝认干妈一样!”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果然,封建军阀是迷信的。 老帅才不当什么迷信不迷信呢,他要的就是自己家能保住,就算他死了,以后他的儿子、孙子,世世代代,都能翻身,而给儿子认干姑姑可比给儿子找个听他话的妹子强得多——姑姑,对侄子是要教育的,若是她真的有本事,那就不会让自己儿子死了,能保住常家。 这样想着,他便真的叫了自己的大小老婆们出来,认识了妹妹。 但是老帅不知道的是,这也是金秋想要的——刺杀老帅的人不可能收手,虽然暂时会沉寂,但绝对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而她要是说什么,能让少帅听话,那可真的是有用多了。 至于常家各位夫人们,一开始虽然不当金秋是回事儿,但因她救了当家人,当然也就对她充满了感激,甚至还真的觉得她身上是很神秘的,虽然觉得叫个五六岁孩子做妹妹就很滑稽,但也还是接受了——不接受也得接受,她们并没有多少话语权。 至于说副官,还有那些手下的军官们,他们是亲身经歷金秋的神奇的,当然也以为这是好事。 大家都是以为这是好事,却不知道,这未必是什么真的好事。 金秋自从手上有了权利,就不再是一个吉祥物了,她也藉此机会发现了潜伏在周边城市的公党人士,并藉机放了几个人。 当然,她目前是不值得信任的——五六岁的孩子,谁敢信她? 金秋也没打算要获得他们的信任——此时此刻,她要做的是保护好东北的资源,而不是直接折腾起来,直接折腾起来,毛子跟岛国可能直接就把东北这块肥肉瓜分了,她还没有那么大的本事,一个人与两边势力抗争。 这,是个必须要蓄力的年代。 金秋端着一碗粥,看着远处走过来的身影,心里又开始谋划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77章 .第六个世界(7) · 第六个世界(7) 这从外面走进来的就是少帅本人了。 他这个人不够刚, 有书生气,又是个纨绔,可以说是复杂的人性都体现在了他的身上, 真的说他哪里问题很大的话倒也说不出来,但是说他没胆量不硬气也是能说得上的, 思来想去, 就觉得这个人大概就是一个很正常的普通人,但却站在了一个需要天降勐男的位置上,这就有点儿不是那么合适了。 也好在, 在平行世界里,这个位置上的这个人,他后来倒是打通了任督二脉一段时间。 至于眼前这位,到底能不能通窍, 金秋不知道。 她也没打算押宝在这个人身上。 比他有本事的人那多了去了,真的扒拉一下,一手伸出去能扒拉出十几个来,只是后来这十几个到底是受难的不少,但是现如今这些人还好好的呢, 轮不到这个纨绔现在出头——当然,老帅手下人肯定是跟着他的, 她对此十分清楚,所以并没有打算直接动手夺权。 何况老帅现在还活着呢,她就算要夺权也不是眼下就去做。 少帅一进家门,身边倒是没跟着他喜欢的小少女,再加上家里是因为他父亲遭遇刺杀才把他叫回来的, 结果回到家里说他父亲没事儿,他就有点心里不爽, 以为是为了要让他离开自己喜欢的少女才找的藉口,所以脸色倒是阴沉了一点,看起来一点儿不招人喜欢。 老帅脾气就更暴躁了。 金秋端着碗转身就进了老帅的房间。 少帅也不认识这个小孩儿,这远远看着,又穿得不错,还以为是哪位朋友家的孩子,结果见她进了自己父亲的房门,顿时就觉得这可能是父亲给他生的妹妹了,也不知道是哪个姨娘生的,甚至还有可能是在外面找的女人生的,他就脸色更不好了,敲了门进去,脸色的阴郁顿时就凝滞得化都化不开一样。 “世梁啊,回来啦!”老帅见自己最心爱的儿子回来,又见他脸色不好,还以为是担心自己,心里对他就更多了几分喜欢,“来,见见你小姑姑。” 什么小姑姑?! 第142页 常世梁少帅顿时就懵了。 他顺着自己父亲的手看去,正见的是那端着粥碗的小女孩。 “对,这就是你小姑姑,是你老子我的救命恩人,是你老子我刚刚认下的干妹妹!”常老帅嗓门也大,一指金秋,大笑道,“这小姑姑的话,你以后要听,知道吗?” “爹!这是什么事儿啊!”常世梁顿时风中凌乱。 这大概是东北的北风把他脑袋给吹懵了?不然怎么会有这么莫名其妙的事情啊! “什么什么事儿啊!你小子不听老子的话啦?”常老帅一瞪眼,那原本不大的眼睛,顿时就瞪得有种冒火的意思,比起那瞪大了的牛眼看着还要渗人一些,“老子跟你讲,你这小姑姑说话,以后就跟你老子说话没有区别,不管你干嘛,什么事儿都要听你小姑姑的,懂不懂?” 常世梁也不是真的真空生活的纯真少年,他又不是什么都不懂,二十好几快奔三的人了,他什么都懂,虽然现在读的是军校,但其实他对领兵打仗并没有多少经验,甚至连纸上谈兵都不如同学多矣,而他也很清楚,自己父亲年纪大了,指不定哪天就要完犊子,更别说……他也看出来了,他父亲是真的被岛国人给刺杀了,所以,若是这老头子真的一下没了,让他冷不丁的掌握兵权,还真是瞬间麻爪,既没有目标,也没有想法——他本来以为自己父亲会给自己安排个合适的副官,再加上来两三个辅佐他的叔叔,这就差不多了。 谁知道,他老子给他找了个小姑姑! 还是个小孩啊! “大哥,你儿子像是不信我?”金秋捲起嘴角,笑眯眯地,露出俩小梨涡来。 “他不敢!”老帅很是笃定,转头又对常世梁,道,“老子跟你说,世梁啊,你老子在火车上差点就给鬼子炸死啦,你小姑姑就闯进包厢,直接跟老子说鬼子埋了炸弹,拽着老子就跑,老子才跑出去一节车厢那包厢就炸了——这本事,你小子可得好好听你小姑姑的,她说啥你听啥,有一句不听,老子做鬼了也要把你打死!” 常世梁一听,脑子也转开了。 他是不够有本事,但却足够聪明。 所以说,他父亲说的像是在跟他说眼前的小女孩是救命恩人的意思,但是仔细一想,这也不是单纯的救命恩人,而是她从什么地方得到的消息。 常世梁知道,如果真的有人给她传递消息,那么他父亲肯定会知道这消息的来源。 可是,老头子没说到底是谁给的消息……也就是说,这女孩子就是消息来源,而这女孩子的底细也好查,老头子也没说女孩底细有什么不对……那么,真的仔细说起来,这女孩儿……她就有点不对劲儿了。 要么,她是真的有那个能掐会算的本事,要么……就是她有真正的隐秘的信息来源。 不管这两个哪个是真的,都对他全家有好处。 所以说,她会被老头子拽到他们家的船上来,叫她做他的长辈——如果是说给他当妹妹,那还真没啥意思,他绝对没有理由听她的;如果是给他做个童养媳……估计是坐仇呢。 不得不说,老头子的脑袋瓜子实在是聪明,比他强……常世梁虽然时时刻刻的会记着自己是正经八百的科班出身,学的是行军打仗,是有本事的……但真的跟老头子比起来,他纵然嘴上不服,心里也是服气的。 这样,聪明的常世梁就坡下驴,连忙走到金秋面前,给她行了个礼,张嘴叫:“小姑姑,您对我爹有救命之恩,从今往后,您就是我亲姑姑!” 金秋这回是真的心里佩服起这人来了。 他确实能力不足,但是能伸能缩的本事,并不比他那个不要脸的爹差。 不得不说,人家会成为枭雄,那是真的有特殊的地方的。 人家儿子会在歷史书里有一席之地,那是真的有有一席之地的那个本事的。 这就是人生。 不服不行。 金秋也没说别的,连忙对他嘿嘿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大洋,就在父子俩的眼皮子下面硬给捏成了一个球,之后又把球给捏扁一点,捏成了一块护心镜,递给常世梁:“我也没啥送你的,既然你是我侄子,我当然要保护你啦,这个你就放心口上,别的不说,挡子弹还行的。” 她这一手,顿时叫常世梁肃然起敬。 他一开始若是觉得就是因为这女孩儿的信息来源或者是能掐会算就认个姑姑还是有点吃亏的话,这回,他就觉得这是给自己加了好几条命啊,一点不亏! 认了亲戚之后,金秋就更能自由活动了。 她的存在,在外人看来是奇奇怪怪,外人也没好意思问到底老帅是从哪儿找来的这个妹妹,甚至有人怀疑真的是老帅家乡里的哪个堂妹之类的给找到了,带了回来。 而岛国人跟毛子两边并没有当这个小女孩是回事儿,他们才不在意这小孩子呢,他们在意的是常世梁——老帅若是死了,常世梁就要继承他的位置,那么,先在他面前获得好感,从他这个年轻稚嫩的“领导人”手里拿利益,总比从老帅那个老奸巨猾的人手里拿利益要容易得多了。 然而,他们全都失算了。 第143页 他们没想到的是,不管常世梁到哪里,都要带着那个小女孩,而小女孩显然是能影响他的人。 “少帅,请坐!”岛国派到奉天的人里各式各样的有很多,现在跟常世梁说话的,就是一位颇有地位的经理,说是生意人,但仔细看他的手就能看出来,那户口位置的茧子肯定不是生意人能做到的。 常世梁在这位生意人的对面坐了下来。 金秋也坐到常世梁的旁边,甚至是坐在了他的左边。显然,她就是以长辈的身份过来的。 “这位……”生意人看向常世梁,手却指向金秋。 “我的姑姑,豚太先生,这位是我父亲的妹妹,我的姑姑,金秋女士。”常世梁直接用金秋给的“法号”来介绍她。 金秋? 豚太先生也脑子也开始转了——姓金?那是不是被他们占领的高丽半岛上的人?如果是的话,那是不是对他们有仇恨?如果有的话,那对于眼前的常世梁又有多少影响? 诸如此类的想法算计,在豚太先生的脑袋里开始疯狂的转动。 金秋却在此时开口了:“豚太先生?” 当然了,岛国话她是会说的,在那么多的岁月里,她大概也就是对学术毫无瓜葛的部分语言是没涉猎过的,岛国语言她当然也会,所以觉得这位“猪肥”先生本身就让她觉得好笑又愤怒。 “啊,金小姐是懂我们的语言的啊!说得很好嘛!”豚太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这年头会岛国话的人太多了——多少人到岛国留学过,更别说岛国还有在这地方开的学校了。 金秋微微一笑:“请叫我全名吧,我不姓金,豚太先生,您请世梁过来,有什么事呢?家兄重伤未愈,世梁还需要侍疾,所以您可以直接一点,不用过分暧昧。” 豚太的脸色顿时就有点不好——不是因为金秋说话如此直接,而是因为她说的内容……他们没有人能潜入大帅府去看看常老帅到底是活还是死,尤其是常世梁被叫回来,他们都以为人是要没了的,谁知道,这话的意思就是人还活着呗?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还是适合大杀四方啊…… 第78章 .第六个世界(8) · 第六个世界(8) 金秋给豚太说话的时候充满了天真可爱但又有点不那么乖巧, 看得豚太真的是恨不得打死她。 但是豚太很清楚,对她下手不仅没有好处还会让自己处于被动,所以他并没有发火, 甚至还露出笑容来,仿佛自己真的是一个慈善的好人一样。可以说, 豚太一点都没有脾气的样子, 确实很容易让小孩对他有好感。 但是金秋不是一般的小孩。 不对,应该说她就不是一个小孩。 她不仅不是一个小孩,还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 她也没打算做个好人——趁着自己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多折腾折腾,多做点儿坏事儿,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这般的想法, 就这般的去做,说起话来也是这般的机灵,让豚太整个人都有点郁闷。豚太虽然心怀不轨,但到底也是个人,还是个自我意识过剩的岛国男人, 面对一个小女孩却被说得毫无还口的余地,他是真的想要杀人了, 但冲动总会破坏一个人的未来,豚太不肯再继续跟她叭叭那些神游天外的破事儿,便转头看向常世梁,希望这个人能懂点儿事儿。 “常少将军,我们还是谈谈我们之间的合作吧!”豚太向着常世梁, 露出了他自以为和蔼的笑容来。 “豚太先生说得很奇怪啊,世梁跟您有什么合作?”金秋马上又出来堵住了豚太的嘴, 当然,她最主要的目的是不让常世梁说话。虽然平行世界里的那位与常世梁一样的人是真的不可能跟岛国人做这个“合作”,但是她本身就不是个好人,也就不把人当好人了。 不把自己当好人,那可以做的事情就太多了,同样的,不做好人不代表就没有标准没有底线,也不代表这个坏就是普世的那种坏,毕竟,她在还只是一个村姑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如何从杀人的罪责中逃脱出来的人,说是好人真的是太高抬她了。 但说她有多坏,那也没有——人虽然不能说必须要为了自己祸害别人,但是别人祸害自己的时候反扑过了,说不得是多坏的。 不过对于豚太,对于岛国人,她觉得坏就是好,好才是坏。 豚太然听见她说话,马上脸色就不大好,但还是努力控制住了自己的表情,对她和蔼地说:“金秋小姐,常世梁先生毕竟是与我之间有男人要做的事情,生意嘛,女孩子们是不会感兴趣的,尤其是像金秋小姐您这样可爱的小女孩,所以我专门为了您找来了一些有趣的玩具,您瞧——”虽然是临时出去吩咐别人,但是确实,这个时期的岛国人在完成上级任务这件事上,实在是做得够好。 所以,拉门打开,真的就好几个岛国女人鱼贯而入,捧着几个托盘,进了门就直接跪坐下,把自己捧着的托盘上面的玩具拿下来,展示给金秋看。 第一个女人展示的是岛国特有的娃娃,看起来像是鬼娃娃,金秋看着就觉得阴风阵阵。 第二个女人展示的是一套积木,涂着漂亮的颜色,倒是有点意思,可以搭建各种各样的东西——嗯,但显然金秋早就过了玩积木的年纪,她对此毫无兴趣。 第144页 第三个女人展示的是一些十分好看的球类,什么皮球网球甚至还有像是迷你保龄球的东西,虽然受制于场地太小,但还是能展示出来这些玩具的妙处的——就不是很符合金秋的口味,她最不喜欢的运动就是球类,而且是无差别的不喜欢。 第四个女人展示的是一些好看的布料,还有针线包之类的,显然就是对正常的普通小女孩的心理把握得死死的。 第五个女人展示的是漂亮的珠宝首饰,但都是适合小孩的,并不是那种大个儿的宝石,反而是镶嵌缝合在髮带上的细碎水晶之类的宝石——但金秋觉得还不如给她一块金刚石,让她拿来切割点东西做实验呢。 所以说,这些却是都是好东西,也看得出岛国实在是在下本钱——就他们聊天这十几分钟,岛国的人就能找来这么多东西,还不是随随便便,而是真的研究了下小女孩的心理的这种……真的,太下本钱了。 可是他们越下本钱,就知道他们所图就越大。 常世梁不知道他们图的到底有多大,他甚至觉得可能他们图的就是东北,或者想好一点,只是图东北的一半——靠海的那一半。 然而,金秋知道,他们图的,是华夏版图。 就这些人,就该下地狱十八层! 不对,再往下去,应该到岩浆里去! 她看见那些玩具之后甚至有点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了——她对岛国的野心很清楚,对于这些东西要准备只花了十六分钟的时间,她也真的感受到了岛国的决心跟恐怖,所以她真的是恨不得现在就飞过海峡,抓着他们的那个鬼天皇,直接把他弄死就完事儿了得了! 但是,她做不到啊! 这真的让她受不了! 努力深唿吸,平復了一下心情之后,她这才转头,看向豚太,冷笑了一下:“这些东西是需要准备很久的,豚太先生,我是真的喜欢。”她拿起鬼娃娃看了看,又放下,“这种娃娃,手工制作,甚至连它身上穿的和服都是真正的如真人的和服一样的制作方式,从织布开始到缝制完成,可以说每个步骤都充满了工匠的心血,我说得对吗,豚太先生?” 豚太顿时高兴起来,他马上点头:“说得很对,看来金秋小姐对此十分了解啊!”他以为,金秋会喜欢这些东西。 但金秋却并不喜欢,她转口道:“豚太先生,您知道吗,这种娃娃其实就跟人一样,是被工匠亲手制作——如同是被工匠亲自生出来的一样。所以,您可一定要小心啊,如说娃娃被从它的心爱之人身边夺走要送给我的话,我是不怕的,但是夺走它的那个人,大概是会被她报復。” 日语中的她,跟“这个人形”是完全不一样的。何况金秋说得又这样毛骨悚然。 他们不会有人能想到,这次的晚宴不欢而散之后,金秋半夜就出去找到了那个替豚太找玩具的人家里,趁着夜色正好,把他给咔擦了。 不得不说,未来高科技给她留下力大无穷,是真的太有用了。 一个五六岁的女童,她做这种事,是不会有人怀疑的。 至于说她说的那个毛骨悚然的传闻——岛国那边本来就有。 更别说她第二天就让人传出说常大帅府的姑奶奶晚上受凉的消息了。 这就坐实了,那娃娃是有灵体在上面的,说白了,那就是有鬼。 这是个蒙昧的时代,也是人们相信妖魔鬼怪的时代,最重要的是,岛国人就相信这东西。 虽然相信,但也不信,他们还是要追查特务死亡的真相的,可是,一切的调查都指向是鬼娃娃做的,这就太吓人了——鬼娃娃当然不可能做,是金秋故意带上了鬼娃娃身上的衣服纤维做的,还专门用鬼娃娃的脚在墙上印下了一个凹陷的脚印——当然,她也把鬼娃娃远远地送到了庙里,说是送去保平安。 岛国人也不知道金秋在京城的名号,其实他们就是知道京城有个小菩萨也不会知道就是她,他们对不上人——所以,金秋这番操作,直接就让豚太等人陷入了恐慌之中。 他们既觉得这真的是鬼做的,又觉得这可能就是人故意做的……人,最怕的就是这样左右摇摆,在中间的时候,不知道是要往左还是往右,最后就困事在了正中间。 做完这些,金秋就等着再有人来找常世梁了,而常老帅是专心养伤,倒是不怎么过问岛国人的事儿,反而是经常找儿子谈话,看来他是真的想要放权。 但是,金秋却在这个时候,要到了兵工厂的管理权。 或者说,是老帅主动把兵工厂交给她的。 他手下兵工厂有两个,产的都是真正的好东西,但一个在明一个在暗,在明的生产的东西,无论是毛子还是鬼子,都很清楚,而在暗的,仿佛是总也不好好生产,产量老是跟不上,但其实却是真正研发的地方——老帅不是不信儿子,而是不敢让儿子接手,他也知道,儿子年轻,好忽悠,再加上过分天真,兵工厂给他,很容易就让他忽略到了暗处的那厂子。 而金秋接手兵工厂却没有兵权,这就很合适嘛! 所以,老帅就想了这么个办法——在他眼里,金秋这个小菩萨那不是凡人,她就算年纪小,但是有预知的本事,那就不会错! 第145页 他的做法,还真的合适误打误撞,让金秋有了用武之地。 兵工厂,就算是现在的生产力不行,就算是技术不行……但是她行啊! 她就有技术啊! 虽然不能大动干戈,把厂子改造得过分现代化,但是她能打造一个小一点的不用大改的工作间。 生产出来的零件,鬼子也认不出来。 只要有人培训好了,能组装起来零件,那就有了新武器。 有了武器,就有了胜算。 很快,金秋就在暗工厂那边打造了一个适合的工作间。 从冶金开始,到最后的组装为止,都需要彻底改造,在这地方耗了半年多——与别人相比,她的力气足够,很多本来需要大型机械,或者是很多人力的地方,都是她亲力亲为,所以才能半年内建好车间,不然的话,指不定得耗费个两三年。 当然,这半年期间,她也没少暗杀几个鬼子,制造鬼娃娃杀人事件——现在杀了,以后就不用看他们杀人了,岂不妙哉? 她这是斩杀业障,是一场修行! 金秋如此对自己说。 作者有话要说: 第79章 .第六个世界(9) · 第六个世界(9) 有了目标就要去实现, 不管目标看起来多么遥远又多么的不好实现,但是奔向目标的过程就足以让人心生快乐。 金秋就是这样努力的。 她虽然不是好人,但是立场坚定。而她既然有做出高级热武器的本事, 就不会在这个时候丢开手不管——要想安定国家,就得先把外敌都赶出去再说别的。 想好了这些, 她在暗工厂里的工作间里就活泛极了。 她这边颠儿颠儿的做着武器改造, 那边又不敢叫外面的人知道她的作为,当然就弄了一些无聊的副产品来转移视线,这些转移视线的东西又不能太差, 还得真的能用得上的,但是又不能太好,属于虽然用得上但却不能产生多少作用——鬼子与兵工厂是有合同的,她不能彻底的丢开不管, 但是管了,绝对是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这就是一个难题。 在她平行世界的那个时代,也有很多人,很多华夏的兵工厂就是这样做的, 一边假装给鬼子办事,一边又拿了鬼子给的贵重金属跟金银财宝来支持抗战, 虽然有些人觉得他们就应该拒绝给鬼子办事,但是这种事本来就不能一刀切的来看,真的一刀切来看,也打不了持久战。 早就很明白要取利害中的轻来拿捏的她,马上就安排了一堆看起来威力不错但其实没那么大杀伤力的子弹头。 这些子弹头就一打一个窟窿, 不爆炸,不会难以清理伤口, 一旦穿过去都不用取子弹,只要不打中要害,基本上就是缝合了就可以静养。 但是穿透力好啊,看起来就特别强,适合先拿来给鬼子用——顺便再打造与其匹配的木仓,细木仓管,轻便好用,后坐力小,但真的说起来,虽然轻便,可威力也就不足,唯一的好处就是适合鬼子的身体特徵。 不长不大不重,非常适合鬼子的身材。 而制造这些只是伪装,真相是,她打造了另一批木仓。 另一批要偷偷运走的木仓就朴实得多了。 一部分主要是带瞄准镜的狙击木仓,还有一部分是多发的机关木仓,最后一部分则是专门给女忄生打造的伪装起来的不像是木仓的木仓。 这三种,都是有直接针对忄生的。 尤其是第三种,金秋做好了就拿去给常老帅看。 常老帅虽然知道她是个小菩萨,心里也十分相信她的本事,但就见她能改造木仓械,就真的是给吓到了。 这也太天才了! 这种完全可以伪装成胸针的木仓,真的是太巧了,巧到让他都觉得应该给家里的女眷都配上,项鍊就是子弹,胸针就是木仓,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新饰品呢,项鍊挂在胸针上的那种饰品看起来也不错,外面再镀上一层金子或者银子,真的是丝毫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 但是,一个女人嘛,这走路上真的遇到危险了,它就是保命的利器啊! 老帅的想法很简单,他很清楚一旦鬼子要真的硬来抢占土地,那家家户户的娘们丫头们就是最先要倒霉的,有了这个,就是死了,这群女人一个带走俩都赚了! 虽然老帅是一个原教旨大男子主义分子,但是不代表说他觉得女人就该让外国人侵略者给祸祸了——男人,最了解男人,他特别清楚男人不一定就能保护自己家的女人,可能连自己老娘都保护不了呢,这时候,女人保护自己跟孩子也是理所当然的,有了这玩意,有钱人家的女人是行了,那要是穷人家的女人呢? “妹子,你跟我说,要是做得不这么精巧,就像是做个镯子之类的,或者就是做成镰刀什么的,能行不?”老帅把玩了一会儿,就把这第一个样品还给了金秋。 “能啊。”金秋此刻,竟然是高看了老帅一眼。 “这样,你给我多整点比较轻巧的,也没这么精緻的,看起来就很普通就跟农具啊茶壶啊什么差不多的木仓,然后我给牛霸山送去,让他藏起来,等我要是没了,就让他马上就发给女眷……能给谁就给谁,能给多少就给多少,我是管不了所有人啦,就看命啦!”老帅说得很坦然,“老子我这一辈子,戎马一生,是真的没啥大本事但我问心无愧,我没卖我手里的一分地,我就够啦!” 第146页 他,也不是个好人,但也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他有自己的坚持,但也肯定没有多进步,就只是一个被时代被眼界局限了的人而已。 也是歷史的必然产物。 仅此而已。 金秋这个时候就觉得他有点可怜了——如果这个人稍微能接受了一点儿公党的思想,稍微早点接触到公党的思想,稍微的,能大公无私一点……大概就不至于走必死的局。 没错,常老帅必须死。 少帅……又还不到接下担子的那个高度。 所以金秋才让他还活着。但他不能活太久了,也活不了太久。 这玩意研究出来了,对于现在的战场情况那就是降维打击。 而这个研究出来了的话……老帅就可以去了。 但好在,她还是暂时把相关的东西都记录了下来,甚至还拍了照,保存了胶捲。 不管后世如何评价,她还是得把这些保存下来,以后也算是歷史的一部分。 不过她在兵工厂研究武器这件事也传到了岛国人的耳朵里——岛国人当然不会真的相信是她在研究武器的,只以为是常老帅府在利用别人的成就来成就她的神奇,所以他们还是在努力寻找背后的那个其实并不存在的“高人”。 有些时候,当地人都是猪队友的时候,自己这边真的不需要任何神队友,只要自己这边不出猪队友就万事大吉。 这回,她直接找到了在东北的公党领袖——对方也隐藏得很好,一点儿不像是个公党领袖的模样,看起来就像是个最最普通的生意人。 “走吧,我要买一些山货,”金秋带着人往山货店里走,她这模样,也没让人觉得哪里不对,“要最好的猴头菇,对胃好,知道吗?” “小姐您是行家!”公党领袖马上就露出讨好的温和的笑来,“您楼上请!” 上了楼来,金秋直接把做好的反窃听的震墙的机器贴在了墙上。 当然不是震楼机那种轰隆隆的效果,仅仅是轻微的震动,如果有人靠近,那就会震到人,而它自己的震动就微弱了起来,上面自带的震动阀门就会不动了——可以说是个非常没用的发明,但金秋谨慎,说话声音低一些的话,这就能彻底的让她不必担心。 “苏联不可信,”金秋开门见山,“现在看起来他们是无害的,但是以后呢?没有绝对,什么时候都没有绝对,如果真的信了他们,到时候华夏真的分裂出来一堆小的公产国家,到时候跟欧洲又有什么区别?不,还不如欧洲呢。”金秋咬着牙,开始从书包里拿出零件来组装,“你们不要妄图说服我,只有公党能救华夏,但是只有华夏的公党才能救华夏,苏联的不能,德国的不能,他们都不能。” “这也太悲观了。”公党领袖不认同,“公党是大无私的,目标是实现全世界人民的解放,是……” “这我背得比你熘。”金秋打断他的话,“但是你是不是没读马克思的着作?任何事物都是螺旋前进的,直接一步到位本身就是形而上,是唯心,是不切实际——苏联是成功了,但是你知道苏联的情况与华夏的情况是一样的吗?华夏的人口构成与苏联的人口构成是一样的吗?不,你们就是全盘接受了苏联的说法,但却没有主动思考,没有用自己的大脑,没有启动自己的想法——这本身就是马克思不认同的,你是不是要暂时了解一下,马克思说过的,道路是曲折的是怎么一回事?” 公党领袖都傻了。 他是没当这个小孩是一回事,但他一直认为苏联那边的人过来跟他们接触的时候说的话都是好话啊! 然而,马克思的话却是苏联进步的基础。 这就让他动摇了。 一个小孩,说出来的东西就这样有深度……那么,这孩子背后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 尤其是当小孩组装好了手里的武器的时候,公党领袖整个人都陷入了疯狂。 这也太吓人了! 如果岛国不能从东北进入华夏,那么他们就会选择从南方的某个地方进入华夏。 可选择的地方并不少,尤其是岛国现在都开始侵略东南亚了,从南边进入也只是时间问题。 而现在赶紧把果党的德械师给收入囊中才是最重要的,别听苏联扯皮了,他们确实这个时候没有太多的坏心思,但是一旦世界局势陷入到一种诡异的平衡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有坏心思了。 现在还没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但现在却要赶紧布局——苏联还没拿走海参崴,虽然外蒙出去了,但还没碰到别的地方,既然没碰到,以后就别碰了。 金秋想,只要早点研究出来高科技武器,那就能早点好好占个地盘,至少……不能憋屈,绝对不能憋屈! 至于说原主爹那个渣男……她早就忘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80章 .第六个世界(10) · 第六个世界(10) 虽然是说服了东北地区的公党领袖, 但金秋从来没觉得这种事是一次就能成功的,一次的说服不能说明什么,仅仅是当时把人给说服了而已。 但金秋也有自己的想法, 更是自信自己能说服对方一次,就能说服对方一百次。 第147页 大家都是学习马列主义的, 她就不信, 自己学了几百年了,就说不过走错了□□的人! 虽然金秋肯定是占了自己多重生了几次的便宜,但是很多时候, 事情要有所成就,那就要真的利用这一点便宜,不然又怎么能说这玩意儿叫先机呢。 她所有的想法都放在了东北这边,完全没有时间去想原主的渣爹这件事, 但是在忙碌的空隙,她也对渣爹这个人有些担忧。 她不是担忧渣爹,而是担忧渣爹这个人的无耻,这个人的无耻很容易伤害到其他人,尤其是原主的母亲王氏。 诚然, 金秋对王氏是恨铁不成钢,但是她也不好苛责王氏, 王氏这个人就是这样的,她是断断然不会改正自己的,便是死了也不会改,除非遇到了真正的醍醐灌顶的事情才能改过,而这个醍醐灌顶的人也绝对不能是金秋, 因为金秋是她生的,她是决然不会相信自己女儿的——这就是人性。 譬如佛经中, 那也是世尊成了佛之后,也是到了诸天所在地找到了母亲摩耶夫人讲法,但是活着的时候,他就是一落地就走了七步,也没说能留下摩耶夫人的命来。 若是放到真人身上,也是如此,儿女不成佛成圣,父母根本不会放下来身段听儿女说话,便是刘邦的老爹,也是宁可跟老哥们聊天唠嗑喝水,不愿意去做皇帝的爹,除非是干隆这种,虽然是自称自己要退居二线了,但实际上还是把握着儿子的人生。 所以说,这就是人性。 王氏要是真的恶毒了,对金秋非打即骂,甚至祸害她,那金秋反过来把她打服也就算了,可惜,王氏是真的温柔善良。 这就是真的难办。 所以金秋只能又找了几个人——既不能用常老帅府的名头,也不能用常世梁的名头——她想了半天,最后只好又联繫上了这把的公党领袖,从他们这边出发,选了几个人,去原主的老家找王氏,当然,她也给他们说了,要先去跟无识老主持接头再说。 由外人来给王氏上课,这才是最方便的。 金秋不知道他们去接触无识老主持会发生什么,但很清楚这也不会是太差的结果,至于说给王氏上课,无论是无识老主持的那一套应变的佛学,还是这些公党的马列主义的哲学,都能让王氏彻底的换掉脑子,而这脑子被换,就是金秋所求。 人活在世,总是要有所追求。 金秋加紧工作,她留了常老帅四年,这四年里,她不但把兵工厂真正的东西都挪到了隐蔽得不能更隐蔽的地方,还顺便的,彻底把常世梁的脑袋给洗干净了,而当她终于让常世梁接受了马列主义之后,就决定让老帅风风光光的,离开人世。 十岁的金秋,已然不是一个可以完全忽略的小孩子了。 她也算是全了老帅的面子,以妹妹的身份给他戴孝哭灵,之后,就摇身一变,成了“宗教界人士”。 宗教界人士嘛,当然是不接触那些“权力斗争”的。而常世梁已经被教育得很明白道理了,一个懂事的人,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份处于什么样的位置会为国家做多少事又能做多少事,因此,常世梁也终于在他爹死后,带着人开始抗击侵略者。 就在这个时候,果党也派来了代表,他们准备收编常世梁的东北军。 在果党的委员长看来,常世梁真正有本事的父亲已经死了,那么常世梁按照平时的作风,肯定是还不能主持东北大局的,而为了能主持大局,或者说为了活命,他必然也是要找个靠山,果党现在是华夏的正经被承认的政党,也是正经的政府,在国际上也有一席之地,那么,他们就是一个大靠山,常世梁这个纨绔子弟没理由不投靠他们。 事实是,想的很好。 但是,现实真的很残酷。 常世梁的脑袋已经被洗得很干净了,他的脑袋里装满了共//产主义,他恨不得马上就打土豪分田地,他恨不得马上就进行土改,他恨不得马上就把山里的各路绺子给招安下来,让他们成为正规军,让他们天天去跟老百姓打好关系,做个真正的人民子弟兵——这样的情况下,他怎么可能会愿意投靠果党? 但是……果党现在确实是合法的政府。 而且,公党这边也被果党围剿…… “姑姑,怎么办?”常世梁又来求教金秋了。 金秋现在借用佛教的名头,又有西藏的活佛给她备书,说她是降魔菩萨下凡,说她能将入侵的魔鬼都杀死并压在饿鬼道……就这样造势,东北其实还占了蒙古的一部分,而同样都是信奉藏传佛教的蒙古人,尤其是当时封了那么多的王爷,怎么可能不过来膜拜? 虽然他们之中也有不少是投靠了岛国人的,可是,投靠岛国人是为了利益,而膜拜菩萨,那就是为了信仰啊! 藏传佛教是靠着灵童转世来维护信仰的,那菩萨下凡,五六岁就有了神通就更显得这事儿是真的了,至于说为什么是女孩子,那就更简单了呀! 谁没见过那手里拿着大刀跟人头,伸着舌头,瞪着眼珠子,还要杀魔鬼的女神画像?在藏传佛教里,她被收服,转而成了斩杀恶魔的佛教女神。 故而,那些信徒就更疯狂了,恨不得金秋说什么就是什么,完全没想到要反驳半分。 不仅是金秋说的话他们信,金秋让他们办的事儿,他们也是义不容辞。 第148页 谁不害怕神仙? 他们要是真的心里没有鬼,那自然是不怕的,可惜的就是,他们都是心里有鬼的。 心里越有鬼,就越怕,越怕,就越要努力帮菩萨办事儿。 所以说,金秋很快就把她需要的东西都藏了起来——真正的深山老林,根本就没有什么人能随意进出,别说是鬼子,就是豺狼虎豹,也不容易随便就出现的,所以金秋把那些物资跟兵工厂的主力都转移走了,留下了空壳子,只是用来迷惑鬼子。 而常世梁,也按照她所说,直接就拉上了部队,跟鬼子开始了战斗。 这边开始打,那果党也坐不住了。 果党算计的是,如果常世梁不敢跟鬼子打起来,那他们当然就要做常世梁的靠山,然后让常世梁带领人马来投靠,有了他们来投靠,那果党的委员长手下的军队就足够威慑其他军阀投靠来的那些军队了,这样一来,委员长才是真正的委员长。 但是,常世梁没缩卵,他跟鬼子打起来了! 东北这边跟鬼子打了起来,西南那边鬼子也借道缅甸越南等地,闯了进来。 这样,果党就真的是没有心思管别的了——鬼子进来,异常兇勐,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西南那边的人就是没有木仓,在山里作战,他们也是自带优势的,但就怕鬼子冲进山寨里来杀人,所以一时间,西南的悍匪也纠结了起来,甚至开始到山寨里来,把人往山上劝。 这样一来,果党对东西两边的控制就弱了很多。 而东西两边,一边是不用太多处理了,另一边都是少民,果党天然就觉得自己最为正统,本来就看不起西南少民,合作的时候就要拿大,与公党有本质区别,于是……这整个局势就开始了扭转。 原本是果党对公党是赶尽杀绝的,这时候,他们哪里有心思管公党? 金秋是真的没想到,她就在东北动了一角,却影响了整个大局。 很快,鬼子就被堵截在了国门,难以寸进。 常世梁也联络上了公党,并直面了公党的领导。 双方会谈,各自欢喜。 金秋也在当场,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这样一推动,大家才真的开始认真地思考起来—— 或许,公党是可以打败果党的,没有轮流坐庄,也没有一退一进,就是直接打败果党,让果党政府退出歷史舞台的那种打败。 “这是真的得道多助啊!”一位领导笑哈哈地说,“我们是真的没想到,局势变化如此之快呀!” “虽然局势大好,但是我还是建议不要放松警惕,一来,果党比之,确实根深蒂固,有很大的基础,但是果党是个空中楼阁,并没有群众基础,我们华夏人口众多,更多的是农业人口,所以在农业问题上,千万不要犯迷煳呀!”金秋还是要泼冷水,“农业问题是一点,在抗战路上,帮助我们的商业家们,那些资产阶级,他们也没有真的要被彻底打倒打死的必要,人类经歷了几千年的私有制,要如何和平地度过过渡期也是很重要的。” 没错,有了一点变化,进程就加快得让人惊讶。 作者有话要说: 第81章 .第六个世界(11) · 第六个世界(11) 其实按照平行世界的歷史进程的话, 现在应该是比较压抑的一个时期,内忧外患,所谓攘外必先安内的话一出来, 顿时整个华夏就笼罩在了□□之下。但是现在因为金秋的一顿乱拳,彻底打乱了华夏内原本应该往前走的节奏, 进而在这个欧洲战场还没有展开的时候, 直接就把亚洲战场给按死了。 亚洲战场按死就不代表世界局势会也是一样的走向,顶多就是德意奥少了个亚洲帮凶罢了。 而欧洲这样一闹起来,正是华夏内部驱逐欧洲列强各路租借地的好时机——果党是不愿意赶走这群列强的租借政府的, 对于他们来说,本来收用的各路军阀就有不少是背后有各路列强背景,所以这些租借地也就是他们背后的靠山,要是直接就把人给赶走, 那就等于他们算是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争权夺利了,这纵然果党的中央首脑是希望他们都能滚出华夏的,但是他又捨不得自己背后的靠山,这才是最让人没有办法的事儿。 而与果党不一样的,是公党这边的人。 其实公党也难免是被国际社会支持的。 毕竟说破天也的的确确是舶来品, 没有国际上的支持就怪了,甚至, 支持力度还更大,不仅大,其实背后最为有力的支持也就是苏联,它也是希望能把华夏分开的,分开一部分, 都能成立成国家,虽然小, 但是都是信公党的,制度整体都一样,这样就能使得公党这一信念支撑的国家显得多,再联合起来也还是一个整体,这不就能跟以资本主义为主的国家直接对抗了嘛! 苏联一来是这样想的。 二来,真的要是这样的情况能够达成,在公党为主的国家里,它就自然是老大了。 虽然它平日里说得很美很好,但是想要成霸主的心思却是从来没丢过。 要说阿美利卡是在一战开始知道金钱真棒,二战之后知道武器换钱太棒了,开始学会苟着苟着猥琐发育后侵占老大哥们的地盘,之后一步步走上的霸主之路的,那关于罗剎国,真的就是本来就一直想要称霸,但是这世界上最有意思的就是造化弄人这个词。 第149页 要说有哪个国家这辈子不想称霸,那真的是有点假,便是华夏,那也是彻底从下往上推翻了封建王朝之后才开始一步步摸索到自己要走的路,而那两大王牌国家,人家可不是这样的。 所以说,金秋对于两边从来都不信。 苏联不可信,阿美利卡更不可信了。更别说跟阿美利卡是天然对立的,这不可信真的是刻在了骨子里。 至于苏联……目前虽然它不断游说周边独立,甚至还劝几个地方要往华夏里面占一占地,但是它的立场倒是没有太大的变化——不过金秋对它可没有什么好印象,只有死了的毛熊才是好毛熊,让人无限怀念,而现在……是要防着的。 只不过,现在华夏的公党内部,好多都是从它那里学成归来的,听它调配的倒是不少,不能说这些人哪里不对,就是过于天真了,太相信毛熊们的心是纯洁善良这一点,是真的不行。 就好像波兰,虽然不是什么好饼,却也不该被坑成那个损样。 所以金秋就成了毛熊坑人路上的一块绊脚石。 当然,对于果党,她这块绊脚石就显得更巨大了,简直就是一座大山。 果党靠着阿美利卡,阿美利卡现在真的是说话好听,做事又特别好脸面,半点看不出来多年以后不摇碧莲的模样,可是金秋知道它到底想什么啊,她知道它的真相,再加上果党内部本来就乱糟糟的,你争我斗,没有个消停的时候,所以很快,在把岛国赶出国境之后,果党自己就乱了起来。 等果党内部消停了,再与公党斗的时候,公党早就借着这期间,彻底肃清了内部的不和谐因素,也将苏毛熊的那些不合适的东西换了下来,不仅换了下来,还开始摸索自己的前路,而有金秋武器的加持,这就让果党很快就不得不面对他们从来不想面对的现实。 而金秋,则一直处理民宗问题。 当果党的领袖跑到阿美利卡,留在国内的代理人变成了领袖已故老师的妻子的时候,金秋的一双脚已经走遍了边境地区,并调查研究了一番国境边缘的小鬼子侵犯他国的情况,这个时候,金秋才十八岁。 也就是说,一切都提前了,不仅提前了,还减少了国内人员的伤亡。 不过为了避免他国向国内施压,所以建国时间还是决定往后推迟,这个时候,全面二战开始了。 “我提议,我们要向周边出手,帮助周围邻国,将鬼子赶回去!”金秋在新的一届全国会议上,提出了这个意见。 现在,全世界都在反德意奥,岛国也是要建立什么共荣圈,只是因为打不进华夏,就在周边形成了一个对华夏的包围之势,把朝鲜、越南、柬埔寨、缅甸等等地方都给打了个遍,而这些小国本来就缺少兵力,又没有武啾恃洸器有没有粮草,可以说真的是惨到了极点。 如果说任由岛国这样发展下去,迟早它们还是要对华夏下手。 金秋这番提议,可不是第一次有人提了,只不过这世上有左就有右,有人支持就自然有人反对,所以这一次,她放到了全国大会上来提。 “现在正是反对德意奥的主要关头,我们必须彰显实力,也必须打破鬼子的封锁。”她掷地有声地提出观点。 “我也贊同金代表的话!”金秋话音一落,马上就有人支持,“我提议,同意的人就举手!” 很快,在座的代表们开始举手表决。 现在虽然已经确定了公党的领导地位,但是人数还不够多,其他的民主党派人数也不算多,所以在场众人不需要怎么清点,直接扫一眼就看出支持的人是多是少了。 “那么,这就算是通过了。”主持会议的人员沖记录员点点头,记录员低头开始做记录,证明这一条之后要仔细研究了。 就这样,在这个世界里,同样是在1945年,反德意奥战争取得胜利,岛国的天皇也同样是在1945年宣布投降,甚至割了北海道以及南部大部分的岛屿出来作为赔偿给华夏的地盘。 这一次,世界局势的变化就大了去了。 反正与平行世界的局势是不一样的。 平行世界原本的格局是很快就开启了米苏冷战,两个意识形态开启了争霸模式。 但是在这个世界里,米苏冷战不起来了,因为华夏崛起,华夏的道路与米国不一样,与苏联毛熊也不一样。 这就代表三足鼎立模式形成,而外蒙古就成了一个缓冲带——基本上,这真的是世界上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国家了,它是两边不靠又两边都靠,真的是有点优势,又十分惨。 但这都是小事。 真正的大事是,由于金秋的存在,在建国之后的第三年,华夏就研究出来了原子弹。 金秋虽然不是真的能掌握那么多东西,但是她掌握了计算机技术啊,有她在家里早早的开始研究计算机,之后的很多科学项目,都有了辅助道具,这才是最重要的,至于说那些高科技热武器,她只有个方向并没有细緻的了解,但是很多人确实只需要一个方向不需要细节,他们只要有个大方向就能研究出东西来——所以,很快这三足鼎立的模式就更□□了,且华夏与苏联毛熊的区别很大,更是与欧洲的公党国家跨越万里联繫到了一起,这就让苏联不再容易想要华夏的地盘了。 第150页 想要吞华夏的部分地盘,甚至是想要华夏只做农业国家而它自己发展工业以及武器,本来就是苏联最初的想法之一,但现在,它这个想法是没有出路了。 这时候,金器已经二十好几奔三的人了,王氏也早就改名叫王建国,成了一位非常坚强,有钢铁般意志的劳动妇女了。 她的女儿是国家干部,在为国奉献,而她也在工厂里工作,半点没有沾光的意思,原来的那位洪王氏,早就不知道被她丢到什么地方去了! 这一天,王建国骑着车子,头上戴着前进帽,车把上挂着饭盒,一路大笑着直奔工厂飞去,刚飞过一条街,就见一个身穿长衫的老男人,哆哆嗦嗦的,抱着胳膊,伸着脖子,一路上瑟瑟缩缩地走着,还小心翼翼地左右看…… “小偷!”王建国大吼一声,车子就冲着那老男人撞了过去。 老男人一个趔趄摔倒在地,果然,手里还拽着一个手绢包。 “是我的钱!”一个女孩尖声叫了起来,抓住了老男人的手腕,“快叫警察!这人是小偷!” “不……我……我不是!”老男人羞恼非常,“我不是小偷,我……我只是……我只是见你口袋里有东西露出来,好奇而已,好奇而已……” “我呸!”旁边有妇女十分泼辣,“好奇你可以提醒她,你直接拽出来还捏在手里,叫什么好奇?等警察来了,有你好饼吃!” 作者有话要说: 第82章 .第六个世界(12) · 第六个世界(12) “你……你……你有辱斯文!”长衫老男人气愤非常, 伸手指着泼辣妇女,恨不得能伸手直接打她,但是妇女看起来比他可壮实得多了, 她脚大手大,脸上泛着红光, 看起来就强壮健康, 与瘦弱的长衫老男人成了鲜明的对比。 王建国因为是叫破老男人盗窃的人,也就停在路上没走,她眼看着老男人有点眼熟, 但也没看出来这人是谁,就以为这老男人就是个比较大众脸,没想到这个男人跟自己能有什么交集。 可以说,对于王建国来说, 她早就已经把自己前半辈子那被“女德”束缚的那一段生活当成了前世,而现在,努力生活的工人王建国,这才是她真正的生活,这是她的现在, 是她的现世,是她真正的重生。 很快, 警察就跑来了。 穿着雪白制服的警察脸上也是严肃的,但是脸蛋也红得很,看起来真的是一路跑了过来,很着急:“怎么回事?” 王建国急忙走过来,手里还拉着被偷钱的女孩:“同志, 这位女同志,她的钱被这男的偷了, 是我发现的!” 警察一听这事儿,马上就真正的精神了,脸上的表情更加严肃起来:“都来说说,是怎么回事?”说话间,就控制了老男人。 大家开始给警察讲刚才发生的事情,这样一调查,很快就查明了是老男人做了贼,而王建国同志肯定是抓贼的英雄啊! 老男人一听王建国叫这个名字,顿时就愤怒了起来:“一个女人,怎么好叫这种名字,还抓我……我是个男人,是个读书人,是不会偷钱的,我只是要看看她口袋里露出来的东西而已,就是这样的!” “你老小子挺会狡辩啊!”警察同志抓着老男人的手腕一扭,“走,咱们派出所里说一说,看看你坦白不坦白!” 相关人员跟着就到了派出所,这个早晨,就在派出所里做了笔录,又把老男人给拘留了起来。 到拘留的时候,老男人还是很不服气:“我有老婆孩子的!你们找我老婆孩子保我出来啊!我老婆叫洪王氏,我孩子叫洪画灵!你们找一找啊!找她们来把我保出去!” 他一边喊,一边挣扎,仿佛自己真的是受了多大我冤屈一般。 王建国就在拿了证明她早上见义勇为的证明信要走出派出所的时候,被这一声声的尖叫给叫住了脚步。 那是洪梅? 王建国再看看那被拽进拘留室的老男人……确实,眉眼处还能看得出一点当年那读书人的姿态来的,但是真的要说,却已经与当年那个所谓的要去求学的意气风发的年轻男人没有半点相似了。 也不是,也有点相似。 那种理直气壮啃男人的气质,倒是相似得很。 王建国摇了摇头,心中觉得好笑。 当年她等着盼着,就指望这个男人能回家,能记得回家的路,能回来……甚至她都做好了男人停妻另娶的准备,只以为自己做个妾,或者是做个伺候他们全家的女人,任劳任怨,等老了,能得安身之地就够了。 谁知道,造化弄人。 现在,她是新华夏的工人,女儿在政府工作不说,还说去了沙漠做什么能抵抗美苏的东西,她其实说是做工人,但事实上,她也很清楚,自己身边的人际关系都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什么特务啊间谍啊,都到不了自己身边来——主要她跟女儿的亲子关系也给暂时的切断了,因为一旦外国人知道金秋是她女儿了,那她就可能被绑架用来要挟女儿。 所以,她之前的那些关系,基本都断了。 她连名字都改了。 第151页 卖了她的亲生父母,折磨她的公婆,抛弃她的丈夫,她早就没觉得还得拿女儿报答他们是对的了,所以,这个洪梅,就该干嘛干嘛去吧! 王建国现在心里只有祖国跟女儿。 裂开嘴,露出灿烂的笑来,她抬起脚走出派出所。 这一个早上真的是太折腾了,现在还得去跟人事科的人说自己早上去见义勇为了,不然这无故旷工,可是要扣工资的! 最重要的是,她的先进个人要是没了那就给女儿丢脸啦! 王建国骑上自行车,叮铃铃,一路朝着工厂飞奔而去。 这是一个最好的年代。 没有人能拒绝这样的好时代。 人们都努力的进步着,大家都想要成为建设祖国的一份子,成为这巨大机器上的螺丝钉,没有谁觉得自己有多伟大,但是人民又是绝对的伟大的事物。 很快,两弹一星成功,提前了很多年。 当然,在这期间,农业也不能不抓紧,毕竟很快就是自然灾害了。 金秋只能记住节点,但真的说具体细节,她还真不行,所以她只能靠着提意见来规避风险。 而她也收到了原主母亲王建国的来信——自从她五岁跟她分别之后,只是在十二岁的时候匆匆见了一面,之后二人就不曾再见过,但是原主母亲却一直都在思念女儿,也在另外的地方守护女儿。 王建国的信中提到见过洪梅了,并且说明了他的生活非常不好,且染上了偷窃的毛病之类云云。 放下信,金秋略一思索,也很快明白了事情的关键。 原本,在果党执政期间,有不少的军阀,这些军阀此起彼伏的,再加上那些财阀富商,原主的父亲洪梅当然能趁着这所谓乱世找到靠山,而有了靠山,他就开始牛气了起来——老婆家有钱,他拿着钱敲开了军阀那附庸风雅的门,藉此成为军阀的颜面,最后成为军阀的心腹,然后从有钱变有权,这一步一步走得很稳,最后也能跟着果党逃去湾湾,得以善终。这简直就是理所当然水到渠成的事情。 但是现在就没有果党真的成为暂时统一政府的时候,所以,这个本来能靠着钻营上去的男人就失去了机会。 没有机会,虽然靠着自己的皮囊吸引到了富商的女儿,可是富商的女儿哪儿能是那么好养的? 尤其是富商要也是看不上他的时候,就算是女儿再怎么闹,难不成还真的能逃出她亲爹的手掌心? 那些折腾,其实不过是因为亲爹疼爱她罢了。 一旦没了疼爱,一旦富商看出了时局走向,他根本不可能留着女儿瞎闹腾。 要么,富商逃出国,带着女儿,自此以后就两不相见。 要么,富商决定做个进步资本家,这女儿要想留在家里跟这么个穷酸啃老那就闹笑话了,既然是想要进步,那就去参军啊,上前线啊——富商为了能保住家门,很有可能把自己家的女儿、儿子都送到公党军队里,而军队虽然不穷,但是大家过得可不奢侈,可以说比起果党来,算是清苦的,那么问题来了,洪梅其人,能忍受跟大头兵一起吃喝拉撒的清苦吗?富商女儿见了他的这种情况,还能跟他继续好? 所以说,牵一髮而动全身,这就是必然的结果。 毕竟,洪梅是一个别人给他拿钱做生意,他都觉得自己被折辱了要计较的人。 金秋把信给烧干净,又回到了试验台前开始做试验。 别的不说,把计算机缩小成pc机,这才是此时此刻她得要做的——现在的计算机,全世界范围内都是庞然巨物,而她已经把它缩小了很多,只占用一面墙了,当然,这占用一面墙的计算机还只是一个雏形机,其计算的速度也不及后世的电脑,但是不代表她不能继续改进,只要改进得好,她就有信心,让全世界各个国家都来採购。 优先制造出家庭计算机,再优先推出网际网路,那么优先占据世界话语权的国家,必然就是华夏。 又用了十年,金秋才实现这个目标。 而这边目标一实现,她就不需要继续躲藏了。 全世界都能互联了,还有什么秘密呢?一旦她出事,那全世界都会找她——金秋这才把王建国接到了京城。 华夏国营电脑公司,也直接成了全世界年轻人的梦想之地。 没有人不想要一台华夏的电脑,也没有人不想在那么高科技的地方生活学习——意识形态对立?那是什么东西?是对立,但是不至于对立到仇深似海啊,本来也没仇! 于是,愁的人变成了阿美利卡,至于说毛熊,人家早就转变了态度,再也不想要不冻港了——就算是想要,也是冲着失败国岛国要,跟华夏没关系了。 不得不说,这就是实力带来的一切。 至于说金秋那个所谓的力士啊菩萨的设定,她也直接闢谣了,当时就为了对付岛国侵略者才拿来打掩护的,这并没什么不好意思说的。 在当时,所有执行潜伏任务的革命者用来打掩护的身份简直不要太多,何况是金秋呢。 王建国也被金秋说的这个身份给唬得一愣愣的,听了她后来的描述后,更是不由得啧啧称奇。 而报纸上,关于金秋这个人的报导,更是直接连载成了人物传记。 清清冷冷的大街上,一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老男人捡起一张报纸,仔细读了起来。 第152页 忽然,老男人挥舞起手里的报纸,一边挥舞,一边往前跑,嘴里还喊着:“是我的女儿,她是我女儿啊,我的女儿,我的!是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83章 .真正的世界背后 · 真正的世界背后 由于金秋的横插一脚, 这个世界的科技树彻底的朝着崩坏世界的方向走了,唯一的好处就是曾经的天降勐人们是真的一个个跳了出来,这群人到底是在某种概念上超越了地球人的。 因为超越, 所以金秋折腾出来的那些同样超越同时代的高科技,对他们来说并不是用以争霸世界的道具, 反而是带动全世界进步的力量。这一点, 真的是金秋这辈子都无法企及的高度,她有很多时候都想要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就如他们那样, 高尚,不自私,有理想有抱负,不会小肚鸡肠, 能宽容他人……就这样的人,她这辈子是别想了。 虽然她确实很多时候不直接出手对付自己的仇人,但是……她真的不是彻底的不管仇人,只不过这个世界上最有趣的就是蝴蝶效应了,那些仇人在吃不到一个“卑微的女人”的时候, 自然而然的就失去了优势,当然也就会自己把自己折腾完蛋。 而当金秋知道自己的一次次转世之后的仇人都是未来高科技给安排的之后, 她就开始打直球了,毕竟,高科技要做的是研究怎么对待罪犯,她也不能让罪犯真的没有被惩罚不是? 所以,她很快就发现了原主的父亲洪梅, 并以他曾经做过的事情为标准,将他送进了监狱。 一个投靠反动派的人, 就算最后没能跟着果党当时的领袖跑去阿美利卡,但是之后又千方百计想要联繫境外的果党出国不说,失败之后还盗窃,这个人就需要 被教育啊! 所以,金秋也主动关照了一番,让洪梅没事儿就被带进去教育个一年两年的,这就让他就算老了萎了长得也还是个还行的老头越发的不被人待见了,再加上没有养老金,也没有人去管这个盗窃生活的孤寡老人,所以他最后只能捡破烂为生。 就在捡破烂的时候,他捡到一张报纸,这才看见自己女儿已经是国际上顶级的科学家了,而他,却还在捡破烂。 洪梅恨不得就能马上闯进京城去,他要见女儿,他要钱,他要享受生活! 然而,他拿着报纸对人说那个获得各种奖项的年轻女人是他女儿的时候,大家都嘲笑他,没有人相信他的话,甚至还有人觉得他就是为了给科学家抹黑才这样说,因而,把他抓去派出所关了起来,又是一个月的拘留。 洪梅就在这样的被抓被放的生活中渐渐地磨灭了自己的希望,他原本是想要找到女儿的,可是最终,到死,他都没能享到女儿福,甚至连见女儿一面也没能达到。 前半生,他是家里拼力供出来的儿子,娶了个妻子听话顺从,生个女儿也是乖巧漂亮,后来他听闻大城市有机会,也知道妻女就是他成功路上的绊脚石,便想要抛弃她们,又捨不得她们照顾自己的父母,所以到了大城市,他靠着给人抄书作画,一个月也有不少收入,却只愿意给她们两块钱,主要还是怕妻子跑了,怕女儿给人做女儿,更怕的是,爹娘没人照顾……恰逢乱世,他觉得,自己的机会是来了,便学着有识之士,想要做出个模样来,只做出爱国的模样就能吸引那些有钱人家的女儿倾慕,何乐不为? 后半生,乱世很快就终结了,而他目光短浅,只看见一边有钱有势,生活快乐,有吃有喝,香辣尽享,所以他恨不得马上就投入进去,给人做跟班,甚至做狗腿……结果,乱世终结,他彻底失败,被人瞧不起,被人驱逐,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然是什么都没有了。 之后他就跟撞了扫把星似的,别人小偷小摸都没事,偏偏是他,被人抓进去一次又一次,原本有的孤寡老人的照顾也没了,就这样……只能靠着捡垃圾生存。 谁知道峰迴路转,女儿出息了! 然而,他根本碰都碰不到女儿。 甚至女儿走过的路上的尘土,他都不配摸到。 洪梅觉得,他这辈子,真的就是倒霉到了极点,原本多好的生活啊……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了。 他死在了街道上,被人发现的时候身体都僵硬了。 而他死了,金秋与王建国还活得很好,很快活。 金秋设计了很多奇怪的游戏输出到阿美利卡等国,这项目不但赚钱,还让这些资本主义国家都松懈了警惕。 当然,也有清醒的,清醒的与松懈的,总是要轮流坐庄的,所以说,这给华夏带来了很多的机会与时间。 金秋这一辈子,活得可以说是最快活的了,她虽然崩坏了世界线,但却终于圆满了自己的心愿——应该说,平行世界里,很多炎黄子孙都有这种崩坏世界线的想法,她不知道这个世界是真是假,但至少,她的这份崩坏力量是真的让她的心好受了许多。 这回一睁眼,她竟然没有转世,反而是看到了一个密室。 一个虚幻的看起来有点像是斯芬克斯猫的生物沖她点点头,转身带着她离开了密室。 来到密室外,金秋看见一块透明的屏幕。 “这就是根据你的行为,为罪犯们准备的刑罚,你可以通过这里看一下。”斯芬克斯猫说。 第153页 金秋一看,真的是很震惊啊。 屏幕的右边写着罪犯的罪行——这是一个因为嫉妒自己同学就给同学下毒的人。同学虽然救了回来,但痛苦了很久,当被治安队查出他的罪行之后,这个人还振振有词地说自己还年轻,还有未来,而同学又没有什么事情,所以不应该惩罚他,他也不过就是想要开玩笑而已——之后,这个人就被带来接受惩罚了。 金秋看到这透明的屏幕上正演出一场好戏。 罪犯正重复着给同学下毒的行为,但是同学都没有喝下去,不仅没喝,还发现了水的异常,并根据监控找到了他,之后,治安队的人来了,大家一致同意让这个人自己把药喝下去。 这个剧情,循环往復。 “大概能重复一万次吧。”斯芬克斯猫说得很是无情,“之后他会享受中毒后的痛苦一万次,最后我们会把他投入到一个真实的世界中,将某个真正的投毒罪犯的脑电波与他的脑电波融合,并制作出一份非常完整的证据链交给当地的维护治安的人员。” “非常精彩。”金秋不得不承认这斯芬克斯猫的惩罚方式是真的牛。 “这都是您给的灵感。”斯芬克斯猫此时忽然谦逊起来,“您用了几百年的时间来为我们完成了这个项目,那么,您现在是否有什么想要提出的要求?” 要求? 金秋觉得这就是闯关游戏到最后给宝箱了的意思了啊。她不由得点了点头,对斯芬克斯猫说:“我是有个想法,但不知道是否能实现,请问,我是否能……生活得更快乐更自由?” 斯芬克斯猫思索了片刻:“这是每个人的追求,您的需求也是我能够理解的,但是您知道,这个需求不够具体,我也不知道应该如何为您选择这样的生活,不过您可以尝试去其他世界看看?” 金秋想了想,问道:“那么,我是否能能够在这里工作呢?” 斯芬克斯猫惊喜地睁大了猫眼:“喵!您可真的是太有想法了!”它跳起来在地上转了两圈,“是的,这也是个选择,您当然可以,所以您现在是不是要马上就工作呢?哦,这不行,您应该先了解一下您的工作才对!” 它带着金秋去查看了一下这个地方的运作模式。 这大概就是一个专门在宇宙中抓捕各种没遭受惩罚的或者是惩罚很轻微的罪犯的工作,虽然这些罪犯看起来是逃脱了追责,但是,这个机构是不会让他们逃脱惩罚的。 一开始,这机构里的员工们觉得就按照法律来审判就好,但是他们发现法律审判好像也不是那么的正确,而且他们对惩罚罪犯的的角度也都不一样,所以只好选择了各种各样的样本来进行採样调查。 金秋就是他们的採样调查样本中最成功的一个。 因为她既是受害人又是加害人。 而这样的一个人,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很奇怪的。 她先被害,之后又成了加害人,杀死了长期暴力对待自己的“丈夫”,并成功逃脱了罪责,本来,这样的人应该是被带来惩罚的,可是她的这种报復到底算不算是正当的?还是说被害人虽然被害了,但是加害人只要停了被害人就应该宽恕? 在机构里大家吵得不可开交,最后,决定把金秋投入到各个世界里,看看大家看完她报復之后的反应。 因为人的反应是最不会骗人的。 尤其是一反应,那看见报復成功之后,大家的心情是怎样的,是开心还是愤怒,是长出一口气,还是觉得不对不应该——有了这样的採样结果,最终才有了现在斯芬克斯猫的惩罚密室。 金秋略略点了点头,了解了情况。 这也行,也挺好。 做人嘛,最重要的,不就应该是公平? 如果公平都做不到,那谈什么公正? 挺好的。 金秋捲起嘴角,拿起斯芬克斯猫送给她的脑电波吸收器——罪犯们,姑奶奶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