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传》 第1页 [名人传记] 《曹雪芹传》作者:周汝昌【完结】 《曹雪芹传》是着名学者周汝昌先生有关红学研究的重要着作之一,该书既反映了曹雪芹祖辈与清朝皇族的各种联繫,也表现了曹雪芹悽苦曲折的一生,同时还描述了《红楼梦》成书的过程,生动翔实,故事性强。 《曹雪芹传》对曹雪芹这个人物本身进行系统深入探讨,从曹雪芹这个「圆心」 出发,不断伸出半径,延伸到他的整个家族和他所处的整个时代背景,浓化对曹雪芹思想、人格和艺术追求的渲染。 目录 前言 出生 少年时代 潦倒的生活 曹雪芹之死 死后扬名 两情世界 前言 《红楼梦》这部融合了人间各种情爱的巨着一经问世,似乎也就意味着作者的驰名中外。可是令人遗憾的是,时至今日,我们面对着如此伟大的巨着,竟然对作者本人缺少必要的了解。他生于何时?当时的背景是什么样子?我想最初人们感兴趣的仅只是《红楼梦》本身,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越来越发现如果不了解作者的身世,那么于《红》只能算是了解了一点皮毛而已。所以要研究《红》,必然要研究曹本人,二者必须同时得兼,才能真正实现对《红》灵与肉的结合。 为了研究曹雪芹所书的《红楼梦》,已经形成了一大学派称为红学,研究她的学者被称为红学家。 只是「曹雪芹」这三个字,从干隆四十年后才开始较为普遍地为人所知,直到今天,是作为极受欢迎的小说家的名字而流传的;可是在此之前人们似乎无处能找寻得到有关曹公的一些记载。这并不是说人们对他的文学天才不承认,也不是说他的文章是他过世后才被人们所看到,而是有其歷史原因的。 关于这一点人们可以从如下几点来进行分析: 其一,在当时,人们接受的教育都是「八股制艺」,而把诸如「水浒」这样的小说称为「杂书」,如果谁阅读了此类书籍,就被认为是不务正业,如果谁再称赞一下此类书籍的话,那将是大逆不道的事情。因为在当时,小说这种文学还远远没有取得它在今天所享有的地位,大家只不过把它当作「闲书」,最多也只是欣赏,思想上绝对没有把它当作可以登「大雅之堂」的东西,朋友们即使是爱惜他,也没有想把他这一方面的才能摆在第一位; 其二,曹的小说,寓意甚深,牵涉颇广,由于当时的种种政治、社会原因,大家不敢明白地提起它,正如与曹同时代的一宗室就曾表示:「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同时最始的几年,人们阅《红楼梦》,只是通过私下里的手抄本来流传的,并没有获得一个正常的流通渠道; 其三,曹多才多艺,除了作小说,他还有许多方面的文学才能,例如他的诗句就深得大家的赞赏,在人们的心里,他首先是一名诗人,然后才是文学艺术家。 多少年以后人们能考察到的关于曹公的记载也是和他的诗文联繫在一起的:敦敏在曹生时有诗句说他:「寻诗人去留僧舍,卖画钱来付酒家」;在他死后有诗句说他:「逝水不留诗客杳,登临空忆酒徒非。」许多人在回忆起与曹的相交时提的原因之一基本上都是「爱君诗笔有奇气」。 当然其诗也只有真正懂诗的人才能赏识。 出生 在雍正二年即1724年,中国的文学天空中忽有一颗光芒四射、璀璨夺目的巨星,冉冉升起。 这颗巨星,就是中国最伟大的小说家曹雪芹。他的诞生,是中华民族的极大骄傲,也是全人类的骄傲。 那是雍正二年的夏天,闰四月的二十六日下午,二时左右,南京织造府的内院,传来了喜讯:「皇天喜赐麟儿」,曹家有了新后代! 于是乎,曹府出现了中国老式家庭中新增一子的那种欢乐场面: 从内院走出几位衣着相对整齐一些的大丫环和高等僕妇,兴高采烈地来到外书房——小曹雪芹的父亲日常办事和休息的地方,求见得到允许后,恭身进入,行着满人的双屈膝请安: 「回禀老爷,天大的喜事,给老爷叩喜!」 「什么事?」曹大人有点儿惊讶。 「回老爷,未时二刻,太太生了一位哥儿,母子平安。这是咱们全家的大喜事!」 「噢,知道啦!新来的嬷嬷都齐了吗?」 「回老爷,都齐了。老爷一切放心。太太吩咐,等哥儿七日后,主老爷再赐他名字。」 「知道了。你们去吧。等取名的那天赏你们。」 「是,是!谢老爷的恩赏。」 曹父心头起了一个小小的波澜,又得一子,也觉可喜;可是十分镇静,面无多大喜色。他心里不自禁地发出了一个问句: 「这孩子——偏生赶这日月下生?来的怕不是时候!」他的微喜被堆在心头的焦虑给压倒了,他直觉地感到这个孩子是「生不逢辰」,未必是个通常值得庆贺的好兆头。 曹父的焦虑,非自寻烦恼。京城里不断传来催逼款项的讯息。本年开年的一件奏摺中的一段话,可以表明他的处境与愁绪: 「江宁织造,奴才曹頫跪奏:为恭谢恩事.切(窃)奴才前以织造补库一事,具文咨部,求分三年带。……凡可以省得一分,即补一分亏欠,务必于三年之内,清补全完,以无负万岁开恩矜全之意。……!」 第2页 曹頫所说的「亏空」,究竟多少?据康熙帝亲自询问、大臣回奏,曹寅、李煦两处织造亏空(还不包括两淮盐务的亏空)共达81万两之多! 「霑哥儿」的由来。 据说在曹雪芹出生满7天的时候,按照中国的习俗,做父亲的就必须在当天给家中新添的丁取一个象徵当时的心情或寄予自己希望的名字。曹家自然也不例外。 当时曹父正在外书房以非常恭敬的「小楷」汉字,书写呈报的奏摺,这时,内院的大丫环、体面僕妇、保姆等又喜气洋洋地来到门外求见: 被打断了思路的老爷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什么事?」 「回老爷的话:太太说哥儿已过七日了,须求老爷赏他名字了。打发奴才们来请示老爷。」 「哦—」曹老爷于是想起了7天前曹家新增加的那个不知带来的是福还是祸的小雪芹,不由自主地停笔沉思着。 忽然他一眼看见了正写的奏摺里的几个突出的字: 「淋漓霑霈。」 他又想起了《诗经》里的那句名言: 「既霑既足,生我百谷。」 这个「霑」字跃入了他的眼帘,引起了他的中国经典文学上的丰富联想,觉得这个字很有意味。于是小雪芹的名字也就产生了: 「就叫霑哥儿——上边雨字头,下边是个『三点水』的。你们回太太,人们都说这场雨是这个孩子带来的,就从这雨上起名字。」 「是,是!这好极了,好极了!」面对主子的话,奴才只有点头称是的份儿。 「霑」从中国的《辞海》中我们可以知道他是雨雪水量充足,灌溉稼禾的意思。但是在当时俗气的官场中,硬把其套到「皇恩」这层意思上来。 无辜而又迷信的曹先生被一种复杂矛盾的心绪折磨着:霑哥儿,这孩子大约不会是个吉兆。 上述故事自然只是凭着后人的臆想罢了,那么关于曹雪芹的生日我们可以从《红楼梦》中来进行一番考察。 要弄清楚曹雪芹的生日,有一些问题是不能不提到的。 在曹家的族谱中,人们发现在曹的名下,不仅有个名叫天的儿子,而且註明其官职为州同,这个孩子应该在四月底至五月中旬生下,且是个男孩,并长大成人做了官。因此在曹的膝下,才有了曹天霑这个官职为州同的儿子。 从《红》一书中,多处可以让人了解到这样的信息,并且点明了「甄即真,贾即假」的含义。可以让人意识到——原来小说中的贾家,影射的就是作者的「真家」。因此才有「写假而知真」这样的名字出现,而江南的甄家,亦是作者的真正之家,作者之所以把家分成甄(真)贾(假)几个家,正是为了讳知者。 宝玉是《红楼梦》一书的核心人物,可是却只有小名而无学名,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但是我们可以看到: 宝玉——即保佑之意;天佑——即天神保佑之意。 可以看出两个名字的含意极其相似。 作为中国人都知道,每一个孩子的名字都寄託着长辈的愿望,更何况曹家祖上也曾是一大旺族,……。 曹天霑的曾祖曹玺,祖父曹寅,父亲曹,堂叔曹頫,三代四人做过江宁织造。功名不断,富贵流传,美中不足的是人丁不旺。因此,孩子出世时,孩子的祖母和母亲,便给他取名为「天佑」,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他们通过孩子的名字,祈求上天保佑,保佑曹寅一支的这棵独苗——母亲和祖母的命根子能「延寿消灾」,长大成人。 从名字上看,「天佑」和「宝玉」如同一个人的学名和小名。同时,人们从《红楼梦》一书也发现,他们除了名字的含意相同外,宝玉同天佑的生日也相吻合:宝玉和天佑都出生在夏季。 在《红楼梦》一书的第十六回,写到皇帝体贴万人之心,允许嫔、妃、才人回家省亲时,提到了吴天:现今周贵妃的父亲已在家里动了工,修盖省亲的别院呢。又有吴贵妃的父亲吴天佑家,也往城外踏看地方去了。……(摘自《红楼梦》第十六回) 这时虽然出现了「天佑」的名字,其姓却改成了吴。「吴」、「无」谐音,如此这般,吴天佑就成了「无天佑」。如果设想曹天霑就是落魄前的曹雪芹,其祖母和母亲在他出世之时给他取「天佑」这个名字,是为他祈求吉祥,求得天神的保护。然而,从他不寻常的经歷来看,却是生不逢时,因此,曹雪芹把自己的名字隐喻进小说,并改成了吴天佑,即天不保佑的意思,表达了他的愤懑之情。 从几个名字隐含的意义,人们可以看到: 吴天佑即无天佑——天神未予保佑 贾宝玉即假保佑——虚假的保佑 没有保佑与虚假的保佑,是含意极其相似的一对。 在《红楼梦》一书的第二十二回,作者写到了宝玉所作的谜语: 南面而坐,北面而朝,象忧亦忧,象喜亦喜。(摘自《红楼梦》第二十二回) 书中的宝玉,正像一面镜子,反映了曹雪芹一生的兴衰际遇,悲欢离合。由于宝玉身上既依附着曹雪芹的影子,又映照出曹天霑的身世,因此,曹天霑与曹雪芹之间,就可以互为映照了,这一点可以作为曹天霑即曹雪芹的理由之一。 曹天霑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夏),死于何年尚不明;而曹雪芹的卒年,从史料和多数专家的意见来看,已趋于定论为:卒于干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1764年2月1日)。 第3页 在曹雪芹生前的好友张宜泉所着的《春柳堂诗稿·伤芹溪居士》一诗的註解中提到: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在这里的「年未五旬」指的是四十五以上而又不到五十岁的意思。假若曹天霑死于1764年,则其享年为48岁零8个月,与张宜泉所记曹雪芹「年未五旬而卒」正好匹配。反之,如果张宜泉所写确实如此的话,那么让时间往回流,曹雪芹的生年,便是1715年左右,这与曹天霑的生年相近。这可以成为曹天霑即是曹雪芹的理由之二。 在《红楼梦》一书中,人们可以找到很多曹天霑即是曹雪芹的线索,例如,从人们熟知的刘姥姥的一段话中,就可以了解到一些隐情:(刘姥姥)说道:「我们东边庄上有个老奶奶子,今年九十多岁了,他天天吃斋念佛,谁知就感动了观音菩萨,夜里来託梦,说:『你这么虔心,原本你该绝后的,如今奏了玉皇,给你个孙子。』原来这老奶奶只有一个儿子,这儿子也只有一个儿子,好容易养到十七八岁上,死了,哭的什么似的。后起间,真又养了一个,今年才十三四岁,长得粉团儿似的,聪明伶俐的了不得呢。这些神佛是有的不是!」(摘自《红楼梦》第三十九回) 这段话,正好与曹家相符。追溯曹家的歷史,可以发现,曹寅只有一子曹頫,曹頫也曾有一子,后来又死了。曹頫死时,膝下无子,曹寅一支濒临绝后。 不料曹頫死后,妻马氏又生一遗腹子曹天霑。到曹家被抄家时,这个曹天霑正好是十三四岁。而刘姥姥口中的「老奶奶」,则影射了曹寅之妻李氏。 小说巧妙地通过刘姥姥的一席话,道出了曹家的子嗣状况。这正是曹雪芹通过假语、村言(村姥姥的话)道出了自己家庭的一段歷史。这也可以成为曹天霑即是曹雪芹的理由之三。 更为精采的是在宝玉与黛玉的一段话中提到: 我又没个亲兄弟并姊妹。——虽然有两个,你难道不知道是和我隔母的?我也和你似的独出,只怕同我的心一样。谁知我是白操了这个心,弄的有冤无处诉!(摘自《红楼梦》第二十八回) 看过《红楼梦》的人,谁都知道宝玉不是独出的,死去的哥哥贾珠如果不算数,那么谁不知道做了贵妃娘娘的元春,是宝玉同母所生的嫡亲姐姐呢?从此人们就可以理解为这正是作者通过宝玉的口道出了自己的身世——曹雪芹是独出的,正像曹天霑是独出一样。 在这一点上,曹天霑再一次与曹雪芹巧合。这也可以成为曹天霑即是曹雪芹的理由之四。 …… 另外一个更有力的证据是从解放后发现的曹家家谱中提到,只有曹天霑一人是曹寅之孙。 通过以上的多条理由,可以有把握地说曹天霑就是曹雪芹,只不过写进家谱中的「曹天霑」,是他出世时祖母和母亲给取的名字,而广为人们熟知的「曹雪芹」则是作者落魄以后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 那么,曹雪芹的生日便可以确定:康熙五十四年五月初三,即公元1715年6月4日。 众所周知,在古老的中华民族,有自己的独特的人生哲学观,也有自己的独特的生活习俗。把人的诞生与去世,视为世间最大的事情,有古语云道:「死生亦大矣!」因此,孩子特别是男孩的诞生、成长可以说是一个家庭或家族的头等要事。 经过几千年的歷史演变,形成了这样一套风俗:一个男孩出世三日,家里要举行全家乃至全家族的「汤饼会」,名曰「洗儿」。汤饼就是今日所说的「面条儿」的宴会,其意义是象徵和祝颂新生儿的长寿。 一个小孩长到一百天,又要举行「百卒」都写成「百岁」——因为谐音的关系,这个名词就有了「寿永百年」的吉庆意义。 等到小孩长到一周岁的时候,就更是隆重庆祝了,在这一天里,亲友齐集,热闹非凡。一个很有趣的风俗就是用一个花纹美丽的漆盘子,内中盛着各式各样的人间器物,放在孩子的面前,让他去抓取。一般必须放的物品有算盘——如果抓到了此物,意味着孩子会算帐,作父母的就不用担心孩子将来是不是会没钱花等;另一项必须放的物品有书本——如果抓到了此项物品就意味着孩子将来必然很会读书,那么也就是说孩子肯定会中举,前途必然无量;另一项必须放的物品有一个小孩子常带的项圈——如果抓到了此项物品就意味着将来的孩子必然会得到老天的保佑,没病没灾,成长顺利;其余的物品就是由家长放置了。据说这时候孩子抓到了什么物品,就预示着孩子日后长大成人的志趣和事业。这就是至今在中国还很流行的「抓周」。这种场面说来也是很有意思的:一群年龄各异的人(一般只有有身份的人才能靠近孩子),非常虔诚地盯着还只能四肢爬行的孩子,心情紧张地、屏气凝神地看着他究竟是抓什么物品。有的家长甚至把不想让孩子抓的那件物品放得远远的,以防不懂事的孩子不慎误抓了家长不想让其抓的物品。 话说到了小雪芹周岁这一天,也就是到了雍正三年的四月十六日这天(闰四月生人,只能以次年四月为周年期),曹家自然也要给周岁的霑哥儿举行「抓周」礼式。 据说在那天,曹家的人们都会追想一桩歷史佳话:曹家的宋代祖宗,开国元勛武惠王曹彬,曾留下一段美谈,以至正式被载入了《宋史》官书之中。曹彬小时,举行隆重的抓周礼,大家只见那小孩对那百般物件一概不顾,一手抓起一支长柄的兵器(古时称为「戈」),跟着另一手便抓起一个金印(从古至今均被视为是高官厚禄的标记)!于是乎家人大为兴奋,都说这孩子将来定会武功超群,官居极品。不知是巧合,还是命运真的是如此,曹彬后来真的成为宋朝第一位大将军,官位做枢密使——可以说是最高军政长官了。 第4页 从此曹家就倍加地看重「抓周」这一礼式了。 那么,作为曹彬这样不凡人物的后裔,应该尚有「祖风」。至少小孩的父母是如此企望的。在座的各路亲戚朋友也一齐睁大了眼睛,静观小雪芹会抓起什么来。 说到这里,又不能不提到《红楼梦》。正因为曹雪芹非常了解他祖先的这段故事,因此在小说中用上了这个典故。借用古代的某人某事来比喻当前的主题情景,这是中国的文学家十分喜欢的独特的艺术手法。 由于中国文化歷史悠久,杰出人物的名人名言、故事又特别多,而中国的文学家又没有一个不是读书破万卷、博闻强记的高智者,所以都比较喜欢用典——只须运用几个字,便能显示或含蕴非常复杂而又回味无穷的内容。用典,又有明用、暗用、正用、反用之分。 在《红楼梦》一书中就写到了主人公贾宝玉降生一周年「抓周」时的情景:……子兴冷笑道:「万人皆如此说,因而乃祖母先爱如珍宝。那年周岁是,政老爷便要试将来他的志向,便将那世上所有之物摆了无数与他抓取。谁知他一概不取,伸手只把此脂粉钗环抓来。政老爷便大怒了,说将来酒色之徒耳。因此便大不喜悦……」(摘自《红楼梦》第二回) 从这一段不多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来,在这里曹雪芹就是在暗用、反用他自家祖宗曹彬的典故,巧妙地暗示了大家对他的误解与冤枉——说他是曹门的不肖子孙!不肖,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句「对不起列祖列宗!败坏了门风、家风!」 这个「不肖」,也就是当时世俗社会对小雪芹的「定评」,也是他一生为人的特色。在《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初次出场时的那首名为《西江月》的词就写到: 「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摘自《红楼梦》第一回) 这里的「不肖」,里面包含着这部传世之作的基本因子和色调。 与「抓周」相关连的还有一个重要事件就是小孩生下七日时,除了做父亲的要给孩子取一个象徵当时心情与情趣的名字以外,孩子母亲的娘家需要做的一些事情。 众所周知,曹家是满人,那么,他们凡事也就按照满人的习惯来做。在那一天,小雪芹母亲的娘家人在一个适宜出门的时辰就选了几个得力的挑夫送来了贺礼,礼品很丰富,包括摇车、衣袜……等小孩的用品。在此值得一提的是「金银麒麟」。传统的中国小孩的妆饰风貌是很有特色的。那栩栩如生的虎头帽、虎头鞋可以使世界诸国之人瞠目结舌,惊嘆不已!这的装饰在现代的农村还能看到。但是还有佩饰,也是一大特色。 小孩的脖项上、身上常常佩戴着几种物件,既是装饰,又有保护的作用。对于曹雪芹这样的家庭,给孩子戴的至少有项圈、寄名金锁和护身符等物件。父母怕孩子长不大,让孩子戴上圈、锁是取其能够圈住、锁住,不被死神夺去生命的意思。锁和符,必须是花钱由僧道寺观中赠送,名义上把孩子看作是他们宗教中的挂名弟子(因为多病而难保成长的孩子甚至是真地舍给寺庙里去「出家」的,虔诚的父母以为这样就能保住自己孩子的性命了)。 除此之外,当然还会有某一些家庭个别的习俗,比如,孩子的父祖长辈赐给一件珍贵佩饰,这在现代中国中也是常有的事情。那么,曹雪芹的项上,自然也就多了一块小小的玉佩了。 玉在古老的中国可以称之为最珍贵的宝石了。中华民族是一个高级审美和艺术创造的民族,从远古时期就能观察到玉的多种美:本质的美,纹理的美,色泽的美,声音的美,触感的美,甚至能体会出玉具有高尚的美德,在成语中就有「玉洁冰清」这样的语彙来描述一个人的品德之高尚。因此如果一个人的身边佩带上一块玉,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这个人的风雅。 古代有一种玉饰,形体不太大,上面镌刻着喜庆和避邪除灾的字句,也就是一种「符咒」的性质。把这样的小玉饰挂在孩子的脖项上,当然是最好的打扮与祝愿了。小雪芹自然也就有了这样的玉饰成为他心爱的小「伙伴」了。 负责照管小雪芹的嬷嬷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小雪芹分外地喜欢这块玉佩,时常把其含在口中,带养他的嬷嬷们为了增加讲话的趣味性,就凭想像编了一个动听的「故事」,告诉小雪芹:这块玉是你一生下就从你口中带来的!它是一件奇品,也是一件神物,代表着你的好形质好品德以及好命运!你万不能丢了它,丢了就要发生不祥的事,或是灾难。这样的话讲得太多了,以至于深深地印在了小雪芹的脑海中——由此才产生了他长大后写小说时的一个奇异而美妙的神话性的开端:贾宝玉是由一块大石头变成玉而投胎入世,幻化为人的。 让曹雪芹觉得不幸的是,小雪芹这块蕴含了丰厚意义的玉佩,终于在某一天因为事故离开了他的身边。 这个不幸的「兆头」,无疑会使他心底里泛起更丰厚的文学联想,成为他写作小说的一个至关重要的象徵和表记。 然而,落世才一年多的小雪芹,无论如何也不会明白:他一出生,就命中注定了一个「奴籍」,因为他家世代是内务府人。他是长大以后才体会什么叫「奴才」,什么是内务府包衣的。 因此,为了讲清楚曹雪芹的一生,必须先把内务府的来歷和性质稍加说明,才能以释读者。 第5页 照旧日的俗话来说,曹雪芹是个「旗下人」,也可以说作是「在旗的」;稍「文」一些,说作「八旗人」。这种歷史名词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呢?这就得对「旗」先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旗,来自明朝汉语,满语本是「固山」。旗,本身是旗帜的旗,可是在清代,这种作为军队分队标志的旗,已经引伸其义而变为军队编制上的一种代称了,明朝已有「总旗」、「小旗」的名目,其性质已经是一种编制等级了。满洲的固山(旗),又不仅仅是一种军队编制,而是合军政、民政、「家政」三者而为一的整体制度,极有特点。满洲的贵、贱、军、民,后来都编入「固山」,受旗制的严格约束。 满洲旗制共分八旗,各旗身份地位不尽相同,也必须加以了解。这种身份地位的不同,是由一系列的歷史根源和发展而形成的。 最初,满人由于出猎行围(这是他们当时的主要生产和生活方式),每人出箭一支,每十人择一人为之率领,维持队次秩序,叫做「牛录额真」。到万历二十九年(1601)清太祖努尔哈赤本着旧有的习俗,分编每三百人为一「牛录」,设「牛录额真」为长官(在汉名中称为「佐领」),后来,以每五牛录为一「甲喇」,设「甲喇额真」(汉名为「参领」);每五甲喇为一「固山」,设「固山额真」(后称之为「旗」和「都统")。这可以称为是「旗"的雏型和基本编制。 又由于行围时队形本来也有组织:中间为「围底",犹如中军、大本营;左右分二「围肩」,犹如左右翼;两肩末端为「乌图哩」,犹如所谓前哨;四处各有旗帜:中立黄纛,两翼立红、白二纛,翼尾立蓝纛,以为标志,便于指挥。——所以到万历三十四年(1606),努尔哈赤便将军队在上述基础上正式编立了四旗制。 到万历四十三年(1615),因人数日增(以满人为主,也包括蒙、汉、朝鲜、俄罗斯等各族人)于是又由四旗扩充为八旗,旗的旗帜颜色分别是上述四色正旗、外加以四种原色为底而围以异色镶边的镶旗。后来,又迭加增编「蒙古旗」和「汉军旗」,原来的本部遂因区别上的需要而专称「满洲旗」。实际是三类军旗各八旗,共有二十四旗。 曹雪芹家所隶属的,是满洲正白旗。 一般说来,非满洲血统的而又隶属于「满洲旗」而又是「正旗」的,都是资格很老的「旧人」,——这道理,从上面的描述中就可以理解,因为这种旗内都是归旗极早的人家。这种人家,由于和满洲关系密切,歷年久远,其生活习俗,都「满化」得很深了,除了一两点表面标志之外,有时就难以分开了——这种从辽东入关的老汉姓旗人,如果渐渐改用汉人的习俗,会被指斥为「纵慾丧心」的。 曹雪芹的祖上,正是这样的一户「老旧家」。 通过上面的介绍,已经知道上三旗是「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八旗中的其余五旗,相对地称为「下五旗」。上三旗是由皇帝自将,下五旗为王公分领。这种区分,其歷史内容说来也很话长,现在只简单地说明一点:满洲(那时国号还叫做「金」)初期, 虽然亦有「汗」为总酋长,但全体的军、政大事,实由各旗旗主共议公决;旗主在各本旗固然是各方面的最高统治主,即在整个旗集体中,也是和「汗」平起平坐,身份不相上下的首领,因为实力(即所拥有的本旗兵丁)既然全等,所以威权自亦相当,后来随事势演变,「汗」的权力地位日益增高,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也随之而日益加深,于是出现贵族们自相残害、兼併的丑事;本来分领于三个旗主的三个旗,竟然为皇帝(由「汗」发展而成的)一手所集中掌握,就是这等情事的结果。因为这三旗既然已归皇帝直接管领了,所以特称为「上三旗」。 正白旗,本来并不在上三旗之数。早期正白旗的第一位旗主本来先是努尔哈赤自己兼领,后归多铎率领;崇德四年(1639)多铎获罪,此后多尔兖逐步掌管了此旗。曹雪芹的始祖名叫曹世选(「世选」后又叫做「锡远」,又单一个「宝」字。本名是曹宝,世选是改名或表字),后来可能是居住东北铁岭卫(今辽宁铁岭县)到辽阳这一带地方,一种推断是约于万历四十七年(后金天命四年,1619)或略为先后,被满洲军队俘虏,另一推断是后来由于别的缘故成为奴隶,不久就跟了多尔兖。从此,曹家世世代代作满洲奴隶,隶属于正白旗。 值得一提的是多尔兖(1612-1650),是努尔哈赤的第十四子,却排行在九,人称「九王」。他带领的正白旗兵,是八旗中最强大的一支大军。东征西战,多立首功,因此他深得努尔哈赤的器重,有意立为嗣子。及努尔哈赤一死,帝位却被其第八个儿子皇太极(清太宗)谋得,从此种下了许多皇室内部矛盾。到明朝农民军攻破北京城,满洲后藉机进入北京的时候,第一个占据了「龙位」的满洲皇帝,名义虽然是皇太极的儿子福临(顺治帝),实际上就是这位「摄政」的九王。他才是满洲入关前后之际的大清帝国的真正「创业主」,掌握一切实权,顺治称之为「皇父」「父王」,入关后以顺治的名义第一次赏赐多尔兖的是黄金一万两、白银十万两! 曹世选跟着这样的「主子」进了关,而他家遂由「包衣下贱」一跃而成为「从龙勛旧」。 第6页 多尔兖的威势,以他意外的死亡(顺治七年)而宣告结束。他遗下的正白旗这一支实力,也归顺治系占有。正白旗之所以独得「拔乎」诸旗之表而与镶黄、正黄两旗(皇帝系的实力)并列,成为「上三旗」之一,原因也就在此。 相应的曹家,自然因此也就入于「上三旗」。这就是说,他家和实际掌政的皇帝系统,始终身不由己「凑合」在一起,而且关系十分特殊地切近。 但是,曹世选的奴隶身份却不能改变,他家世代都是「包衣」人。「包衣」是满语音译,意思是「家里的」「家下人」,就是家奴。满洲贵族把这种人是看得极为「下贱」的,但又非常需要他们。 明朝的皇室,没有另外的家奴,只有宫廷里的特种供役人——太监。太监本是极劳苦的好人家的子弟,被残害了身体和精神而送入牢笼去受苦服劳的最为可怜的一种受压迫者,但他们往往受了帝王统治者的毒害,却变为穷凶极恶的爪牙,无恶不做:明朝的腐朽败亡,太监们特别「与有力焉」。清朝皇帝有鑑于此,所以在承袭明朝各种制度的同时,却先将太监们管事的「二十四衙门」加以撤除,而改设「内务府」,以后室家奴——上三旗的包衣人——来代替了太监的各项执事。 内务府于是就成了管理皇家的财产、收入、饮食、器用、娱乐、各项日常生活琐事、各种有关礼仪……的管家衙门。从这一点讲,和明朝的二十四衙门以及司礼监干政和东厂掌比起来,内务府完全限于皇帝「私家」的事务,和刑、政等国家大事分清了,不能不说是一件好事,有它的改进性和可取之点,但它也还是由太监制承袭一些诸如重要税收如盐政、织造、矿等项目的税收,仍旧要由作为太监之后身的内务府人员来全部掌握或部分干预。 由此,内务府包衣人是一种身份极为特殊的清代封建社会的畸形产物——也是满洲早期比较原始性阶段的社会的遗蹟。内务府包衣,在最高统治集团之内,是被压迫、被剥削的受害者,而在那集团之「外」,却又是进行压迫、剥削的害人者;一方面,他们的身份至微极贱,而另一方面又「唿吸通帝座」,反而可以比别种人更容易地升官发财,假权作势,他们的「富贵荣华」,实际享受,比之一般大官巨商,有时并无逊色。 曹雪芹的家世,就正是如此。 满洲人在辽东时经济生产及社会制度比汉族的明朝要落后得多,甚至可以说还保留着古代「奴隶制」的遗风。他们早期以兵力征服辽东各国以及多次侵入山海关时,到处掠获马匹及「人口」——人口即充作奴隶,数量之多,十分惊人。这风气后来当然会带进北京城,满洲、八旗贵家的奴僕,动辄一二百多口,多的可达数百。 那等级是森严的,作了家奴,世代为奴,不得解脱,主子对奴僕有绝对的生杀、处置的权利,包括婚配、财产,以及一切家事(如子孙后代的废立)。 满洲贵族的奴隶大致分为两种:其一是「披甲」当兵的,叫「佐领下人」,一种是不当兵管理庶务的,叫「管领下人」。还有一种名曰「旗鼓佐领」的人,即曹家所属的一种。这大约原是军中的「奴下奴」,为正式军兵当差服务之人。那时的制度,出征时一个普通士兵要带一名个人的家奴,高级官长所带更多。 因此队伍人数特多。这些随主远征的家奴,替主子服劳效忠,出生入死,其艰险劳苦万状!种种迹象表明,曹雪芹的祖上,虽然有的做文官,但起先也都是随征服役,以生命和血汗换来的待遇。 因此,雍正多次指明像曹家这样的人是「包衣下贱」、「卑鄙小人」,不值一文钱,这倒也不足为奇。就连曹寅向康熙帝谢恩,追述身世,也还得自称其先人为「包衣老奴」。 这是一种沾满了血和汗的悲剧名词。 这样,读者也就能理解曹雪芹在他的书里写「贾府」宗祠的对联,中有「功名贯天」「肝脑涂地」的文词。曹家的上世,从在辽东,入关以后平山西之叛将,征厄鲁特的叛乱,诸般战役中,大约都有「肝脑涂地」的惨痛经歷。 曹雪芹在小说中借了贾府的奴僕的口,说出「你知道奴才那两个字是怎么写的?!」 这其中包涵着多少的血泪,恐怕不是人人都能领略得到的。 曹雪芹出生在南京织造府的内宅。 那么曹雪芹出生时的老宅是什么面貌呢? 这座曹家老宅在南京的会城之内,江宁府治东北、 总督衙院的前边,地名利济巷大街。曹家在时,只叫织造署院。曹頫合家离职北返之后,又过了十八九年,这处老宅就变成了干隆的大行宫,再与织造无涉了。 那是一座外围墙略成正方形(西北面多出一些来) 的衙署,署内屋宇,除执事「群房」不计外,基本是东中西三路的布局。东路是衙署正院,有六进院落之深。中路是内宅,也有五进。西路是最别致的一路,前面东为戏台,西为射圃,而后面又是一座花园。这座园子,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在世时称之为西园,因为园中有池,又叫西池。 这所老宅,曹家从曹雪芹的太爷曹玺一辈在康熙二年的(1663)春天开始,一直住到二十三年(1684)夏天,已经经歷了二十多个春秋,曹雪芹的爷爷曹寅从六岁起就是在这里长大的,如今曹雪芹又是生活在这座宅院里,回溯起来,这已经是六十多年间的事情了。 第7页 太爷在世的时候,已很有文名,但他对庭园景物不曾多加经营,只是在刚到任后不久亲手种过一株楝树,及至此树长大成荫,乃在其下筑一草亭,爷爷为此特别给自己选定了「楝亭」二字作为别号。太祖母姓孙,康熙老皇帝就是她抚养带大的,当康熙三十八年(1699),她已六十八岁,皇帝南巡,就以织造署为行宫,见了孙夫人老保母,十分高兴,因见庭中萱花已开,古人正是以萱喻母,于是亲书「萱瑞堂」三个大字赐她,就悬挂在内院正厅上。这一亭一堂,乃是曹家的家世歷史文物,子孙对它们怀着深厚的感情,出生于这样环境下的曹雪芹自然也不例外,从小就听家人讲述它们的来歷。 曹雪芹的太爷卒后六七年,从康熙二十九年(1690)起,爷爷曹寅又由京城外任,派到苏州去做织造官,《楝亭诗钞》的卷第二就是从这里开始;等到康熙三十一年,这才又从苏州移任江宁,在《诗钞》卷二中有两首《西园种柳述感》五言律,就是祖父当时的心情,歷史的见证:在昔伤心树,重来年少人。 …… 手植今生柳,乌啼半夜霜。 江城正摇落,风雪两三行。 这是曹家隔了整整九年又回到江宁老宅时的情景,那时正是仲冬十一月间。 自从这时起,被别人胡乱住了近十年的故居,在曹家人眼里简直已成十分「荒寒」了的样子,很快便开始改变了光景。到小雪芹在这里生活的时候,已经是三十几年的光阴过去了,爷爷半生的经营,移竹添花,汲地种草,处处留下了丰富而又深刻的痕迹。老楝婆娑,自不待言,山坳的高柳,也格外潇洒;梨花玉兰,鼠姑石苋,一时数之不尽;几处亭馆,一经高手点缀,自有无限风光。曹雪芹对爷爷特别喜欢的外署文酒宴会的西堂,内院萱瑞堂一侧的西轩,和整个府院半偏的西园,也是格外感到意味深长,心怀亲切。 他当时虽然还不能懂得其中的种种事故,但到他长大一些,能读懂爷爷的诗卷时,句句引起了他的回忆和感慨。「读书过日,学射为郎」,意思是读书就是最好的生活,不要追求享乐;生为男子,应当习武——是祖训也是「家法」。爷爷把年小的子侄都带到南京同住,一面「命儿读《(94)风》,字字如珠圆」,一面「绳量马道不(94)斜,雁字排栽筑水沙;世代暗伤弓力弱,交床侧坐捻翎花」(摘自《射堂柳已成行命儿辈习射作三截句寄子(猷94)》)。 子嗣们都在这个宅院里长大,他们嘴里无法避免地带上了渡江以南的口音——这件事曹雪芹从他爷爷的诗里就能找到感慨的痕迹,还有太祖母的形象也仿佛能在祀灶诗里看到了: 羊剥枣竟无文,祈福何劳祝少君;所愿高堂频健饭,灯前儿女拜成群。 当此流年急景,腊鼓频催的大年底下—— 楮火连街映远天,岁行风景倍悽然;江城爆竹声何据,一片饧香三十年。 至于府后的西园,从爷爷那因丰润族兄来访而写的诗句就更能见它的歷史: 西池歷二纪,仍;簿书与家累,相对无一可;连枝成漂萍,丛;归与空浩然,南辕计诚左。 …… 雪芹到后来才明白,这座西池,对曹家来说,并不单是一处「外面好看」的游玩之地,里面包含了一部辛酸的家世史,无尽的难言之痛。他爷爷一回到这里来就写出了「艰难曾足间?先后一沾巾」的痛语,不但是回顾,也是预言了他家的命运。 到了曹雪芹作书、脂砚批书的时候,那老宅果然已成为「空宅」了——因为从干隆十六年,曹家住过六七十年、诞生了曹雪芹的这处宅院,变成了干隆皇帝的「大行宫」,长年封闭,无得擅入,那「大门外」确实是「冷落无人」了。 少年时代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雪芹由一个呀呀学语的婴儿长成了一个爱听大人讲故事的小孩子。 故事各式各样,神话、寓言、民间传说、歷史故事、戏文与小说的摘叙……,这些是儿童的另一种「世界」,另一处「天地」,小孩的智慧由它们启牖,文学艺术的种子由它们播植。但是对小雪芹而言,却有着与众不同的经歷:听西洋人讲外国故事。 按照当时中国的礼法,妇女与儿童是不允许听外国人讲故事的。由于南京、苏州、杭州是江南产丝和纺织的三大集中点,其中又以南京为首。当时外国丝绸商人的足迹自然会进入这些地方。有一位英国丝绸商人名叫菲利浦·温士顿的,到了南京,结识了曹頫,二人相交颇为投机,曹请他传授西方的纺织技术,在交往的时候,东道主经常即兴赋诗,以抒情怀。作为酬谢,菲就讲一些《圣经》故事,或者莎士比亚剧本的故事给主人听,颇有口才的他,讲得绘声绘色,引人入胜,于是就吸引得曹府上上下下都在偷偷地传述着西洋故事。在菲来访的日子,小雪芹经常偷偷地走到附近入迷地窃听那些动人的情景。当曹父获知此事时,十分生气,恼恨这个不听话的孩子的越轨行为,于是把小雪芹狠狠地打骂了一番。这段情景,被曹雪芹写到了《红楼梦》中,宝玉受虐待上。小时的雪芹由于经常违反定规,所以总是备受打骂,因而他在描写贾父痛打宝玉的时候,才能把其时、其情、其景写得栩栩如生: 「宝玉急得手脚正没抓寻处,只见贾政的小厮走来,逼着他出去了。贾政一见,眼都红了,也不暇问他在外流荡优伶,表赠私物,副淫母婢,只喝命「堵起嘴来,着实打死!」小厮不敢违,只得将宝玉按在凳上,举起大板,打了十来下,宝玉自知不能讨饶,只是呜呜地哭。贾政还嫌打的轻,一脚踢开掌板的,自己夺过板子来,狠命地又打了十几下。 第8页 宝玉生来未经过这样苦楚,起初觉得打的疼不过,还乱嚷乱哭,后来渐渐气弱声嘶,哽咽不出。众门客见打的不祥了。赶着上来,恳求夺劝。贾政那里肯听?说道:「你们问问他干的勾当,可饶不可饶!素日皆是你们这些人把他酿坏了,到这步田地,还来劝解。明日酿到他杀父杀君,你们才不劝不成?」 ……一见王夫人进来,更加火上浇油,那板子越下去得又狠又快。按宝玉的两个小厮,忙松手走开,宝玉早已动弹不得了。贾政还欲打时,早被王夫人抱住板子。贾政道:「罢了,罢了!今日必定要气死我才罢!」王夫人哭道:「宝玉虽然该打,老爷也要保重。且炎暑天气,老太太身上又不太好,打死宝玉事小,倘或老太太一时不自在了,岂不事大?」贾政冷笑道:「道不要提这话!我养了这不肖的孽障,我已不孝;平昔教训他一番,又有众人护持,不如趁今日结果了他的狗命,以绝将来之患!」说着,便要绳来勒死。……摘自《红楼梦》第三十三回 就在小雪芹沉醉在各种各样动人故事中的时候,雍正五年,曹家在政治风浪中勉维残局的能力达到了极限——一系列的新事态发生了——曹氏一门终于家遭巨变! 仿佛就在一夜之间,小雪芹就成了犯官罪人的孽子孤童。此时的小雪芹才只有五岁,可是他的生活之路却走到了人生的第一个重大转折点。 1719年的2月,曹頫的老舅父李煦受到雍正的迫害,再次下狱。此时的曹家,听到了李家的悲惨下场,有泪都不敢落,否则就会被冠之以怜惜和哀痛「奸党」的罪名,搞不好也会受到牵连。于是曹府上上下下被一种不能言传的氛围所包围着。因为此时的曹家也正在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 曹頫从1717年起,屡被斥责,指摘他负责的南京织造的缎匹衣物质量粗糙、落色等等,因而罚俸一年(也就是说不给官俸银米)这当然是轻灾小难。然而有一个新近得宠的两淮巡盐噶尔泰,投雍正所好,说他的坏话:「访得曹頫年少无才,遇事畏缩。织造事务,交与管家丁汉料理……」于是雍正就对被大家评为「好学嗜古」、「忠厚老实」的曹頫下了一个让人心寒的「鑑定」:「原不成器。……岂止平常而已!」 于是曹頫在焦急当中想去跑门路,想到了与自己关系极端密切的佟家。由于曹家的地位虽然是康熙所赐,但也与佟家大有关联。而佟家一向是暗中扶植皇八子胤禩的,并因此而受到了康熙帝的严厉斥责,差点酿成大错。谁也想不到的是雍正的舅舅——隆科多——佟国维的第三子却一变而拥护了胤禩,于是他成了雍正的帮手,残害了无数亲友,最后当然也害了自己。而此时的佟家也是厄运将至,果然雍正五年十月,隆科多的事件摊开了,雍正批示: 免其正法,于畅春园外附近造屋三间,永远禁锢,应追缴银两追完,妻子免为奴,子岳兴阿革职,玉柱充发黑龙江当差 于是一个月之后曹家也受到了牵连,被扣上了一个「政治犯」的罪名。 雍正五年对曹家来说,是多灾多难的一年:五月,因为进贡物品奢泰,遭到斥责; 六月,因江宁所织御用褂面等落色,罚俸一年;十二月初,因山东总督塞楞额参奏三处织造送龙衣途中人员勒索骚扰,降旨严审。 十二月十五日,传旨命李秉忠接替杭州织造孙文成,命绥赫德接管江宁织造曹頫.曹頫罢职待罪。 在这里要註明的是山东所弹劾是统言三处织造。结果单单是曹頫被「严审」在案,已然是一名「犯官」了。 在中国,「过年」是全民最盛大、最欢乐、最美妙、最富有诗意的重要节日。「一元復始,万象更新」,种种独特的民族风俗,把人间谛造成为一个仙境,人们在一年的辛劳之后,把它当作团聚、休假、娱乐、庆贺、来往问候,甚至是不相睦者「和解」的良机与吉日。但在曹家,1717年的「老年」,过得却是无比的悲惨。全家一夜间就成了罪犯。家产被查抄,人被赶走,所有的财产——哪怕是最琐屑的用具——都得逐件清查登记,然后用官印的大封条封闭,任何人都是不能启动的。一句话,曹家满门,立刻失去了生活必需的一切,被置于从未经歷过的绝境之中。 此时的小雪芹已经四岁,自从出生以来,第一次领略了什么叫做灾难,尤其是大祸临头时全家的成员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恐惧、窘迫、无助和绝望的神情及失常的举措,在小雪芹小小的心灵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是他一生都没法忘记的。 后来人们心痛地发现,对曹雪芹而言,似乎那种人间万民喜庆、举世同乐的节日,并不属于他,当时的人们是无法预料的,曹雪芹后来竟会死在几十年后的除夕呢! 不过曹家值得庆幸的是,此次负责抄家的官员江南总督范时绎祖上是曹家的「同难同荣」者之一,因而范在办理曹家此案时,自然会照顾到某种私情。雍正后来曾为此事而责怪其办事「循瞻」。 通过此次抄家,曹家的家底也为世人所知:住房(包括家人所居)十二处,共483间。地亩,八处,共19顷零67亩。家人大小男女,共114人。家具、旧衣、零星物件数份。当票100张。家人供出别人欠的债,共计32000多两,此外别无他项。 从这份清单上所列的内容与当时的满汉高官大户的情况相比,简直是太「寒酸」了,以至于令残酷的圣上,听了报告以后,也竟然生出了不忍之心:据记载:「……(康熙帝)令頫补其缺,以养两世孀妇(即曹寅与曹的妻子)。因亏空罢任,封其家赀,此银数两,钱数千吊(吊:指的是每百文钱为一吊),质票(即当票)值千金(银一千两)而已。上(指雍正)闻之恻然!」 第9页 不喑世事的小雪芹,此时已经尝到了皇帝的手段,仅仅幸运地被免于「恐怖死」。是否就应该知足长乐了!? 雍正「开恩」,将所抄房产人口,全部赏给了新任织造。后来发现曹家实在可怜,发了善心,雍正还特命留一点房子,使两世孤孀还有一处立锥之地,不致流落为街头乞丐。于是,经过绥赫德奏准圣上,把在京的一处住房拨给了曹家。同时,使人感到意外的是,还给曹家留了奴僕六人,即给三对夫妇留下了私家世仆。至于曹父,因「罪」曾被施以「枷刑」示众。 当时的木枷,根据重量分为各种不同的档次,曹父的枷重25斤,当他的脖项上套了这种刑具以后,对于年轻人也是不能久立的,何况曹父的年岁已高,所以很快他就只好斯文扫地地躺倒在露天里。让人觉得残酷的是,不论天气如何,受刑人都必须在限期内经受折磨,于是受刑的人没有不奄奄一息,面无人色的。这一幕无疑也给小雪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从此曹雪芹的京外生活也随着家道的衰败而结束。他不得不随着父亲的犯罪,被迫逮问还京,还「享受」到了浩荡的皇恩,住进了新拨给的恩赏住房。在他随着家人进京的时候,他肯定是不会想到他竟然也要逝于斯。 曹雪芹的北京新居,坐落在外城的东偏方向,崇文门外直对的南面,有一个叫蒜市口的地方。在这里,绥赫德给曹家安排了一个小院子,属于北京最简单不过的「四合院」规格:正房五间,东西厢房各三间,南房三间,加上厨房、厕所或放置杂物的房间等,加起来正好是有十七间半房屋,可以称之为「单细胞四合院」,尽管在当时已经是低级的住宅,但仍然是一个独门独户的封闭式宅院。尽管当时的曹家已成了犯官,但是曹家毕竟是内务府的旗人,与汉人还是有区别的。然而他们却没有了在北京城内居住的权利。 当时的北京由内城外城组合而成。内城基本呈方形,是专由满洲旗家居住。外城在内城之南,以墙为界,呈长方形(东西长,南北短),由汉民居住。外城的房宅,与内城不尽相同,特点是比较狭小,十分拥挤,多为中下层人民聚居地,很少有像内城那样的大府巨邸。 小雪芹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对他后来的成长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因为他可以由于人为的因素而远离开皇室、满族贵官、八旗武士等等这种类型的人所带来的气氛,但是相应地他也就有了更多的机会与普通百姓和一些当时中下层社会的各式各样的人接触,看到形形色色职业的技艺。据说他居住的这个地方,对他日后萌发写作小说《红楼梦》有着密切的关系。 当曹雪芹随着父母亲来到北京蒜市口的一个小四合院里居住的时候,作为犯罪之家,当时父亲的命运,可以说吉凶未卜,行动自然大大地受到了控制。相应的小雪芹尽管也才五岁,可是他还小,无论他去何处都需要有家人的携带,而照顾他的人却又是受管制的人。所以生来就极其聪慧,由于家道的变迁而变得早熟的雪芹(用现代人的话来说他就是「神童」),用他对事物的高度的敏感性,去深刻地观察、认识、思索、体会一些人、物、事、境。由于时势的不公,他成为罪家的孩子,家境和世态,都在他心上烙下了难以磨灭的烙印。与他的同龄人相比,童年对他是一场恶梦。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小雪芹已经七岁了。相应的也是雍正残酷统治的第八个年头,经过七年多皇室内的权利斗争之后,雍正最主要的劲敌与隐患都收拾得差不多了,于是雍正暂时放下高举了多年的「屠刀」。 所以在那一年,随着雍正政治风暴表演的接近尾声,曹家的命运也出现了转机: 事件一:二月下谕旨称凡雍正四年正月以前的亏空、侵蚀、追赔的各案件,要查明后「大沛恩膏」、「酌予宽免」了。 事件二:三月又降旨称凡因公错误应降革者,才具可用的予以职任,「片善寸长,亦不轻弃」。 事件三:对知道「感恩」的宗室,晋封爵位。 事件四:对于一些「犯人」的处治,颇见「宽大」,除本人减等不死外,特别是妻子为奴、家产入官等非人道的旧规,都有「恩免」之例。 这在当时来讲,可是非同小可的事情。因为这样一来,有多少人可以从九死一生的悲惨境遇中逃脱出来! 那么,这些皇恩,自然也照到曹家。曹家原是一户奴隶之家,曹父本人又无罪可言,前朝之事,也就可以「勾销」了。 就在这种环境下雪芹到了上学的年龄。关于他的聪慧,人们有这样的传闻:「四岁已毕《四书》、《五经》!」一般说来,一个学生要读完这些艰深的书,快的也需要读到二十来岁。四岁就读完,这是不可想像的奇事!这似乎有点夸张,但是至少有一点是应该相信的:少时的雪芹赋性颖慧异常,实是亲友尽传,远近咸闻的。这孩子确实具有过人的天才,他的祖母与母亲特别钟爱,把他视为生命一般。 曹家是年深已久的满俗化的家庭,其习俗是「满七汉三」的组成比例。按照清代满旗世家的规矩,小儿入学最早,督教极严。即便是贵如皇子,也是六岁就傅,无宽缓之例。正式入塾之先,还要从小就用小方块纸作课本,每一张纸上就写一个汉字,称为「字号」,聪明的孩子在家里通过这一番教育已能认得数百或一二千字。 第10页 那时的学校,形式不一。有条件的就自己设立私塾,请一位「专馆」的先生来教子弟;有的成立义学,供给族人亲戚们无力上私塾的孩子上学读书,不仅免费,还发给食用之钱;还有一些属于官府办的不同等次的学校,称为官学。此时的曹家根本就没有自己请师的能力,曹族中虽然办有义学,可是距离也很远,进后城西门内包衣人聚居之地,上官学,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了。于是曹家只好去「附学」:从曹家当时居住的蒜市口西行,越正阳门,进宣武门,往北走一小段路,来到驸马大街,那儿的平郡王府里住着小雪芹的大表兄福彭,王府有家塾,亲戚的孩子可以「附学」。 那时雪芹上学的情景是可以想像的: 在王府的二门外前院里,一个跨院十分幽静,小小三间正房,一明两暗。进了正门堂屋,朝北立着一面雕刻的木龛,内中供着一面牌位,上面大书「大成至圣先师孔子之位」。龛前有供案,陈设着古色古香的祭器。学童进来,先要向牌位恭敬行礼:双手抱拳,将身躬曲向下,手随身屈到腹膝,然后躬身进入里间,先生靠山墙设一大案,案上有书,有文房四宝,以及不可少的界尺。案后一大木坐榻,上设质地高雅而朴素的大靠背和极厚的大坐褥,老师可以舒适地端坐或倚靠,或盘膝或垂腿。那大坐榻很有点儿像皇帝的宝座那样的威严,学童一进屋,又要先向先生深深地一揖,然后悄无声响地找到自己的座位坐好。学生到齐,老师才开始讲课。 在这种条件下,使小雪芹受到了良好的文化教育,特别讨人喜欢的就是他见了人没有一般小孩子的怕羞、胆怯等表现,恰恰相反,他见了人礼数周详,举止优美,凡是见过他的人没有不称赞的。特别是他进了学房,仪容款段,竟然超过了王公家的子弟,于此老师已是另眼看待,等到他一开始功课,更是让老师嘆为奇才了。 人们常常把那些聪明颖慧超众的人才用「一目十行」、「过目成诵」等词语来形容他们的过人之处。对于小雪芹确实是这样的,清代书本的款式,一般是每行十六七个大号的汉字,智力不高的,每日学二三行书,还记不住。但是对小雪芹确实是一目数行俱下,只念两遍,就能背诵如流了。同时令人可喜的是,他不但学得快,而且有极高的悟性——他能明白书中所讲的道理,得其精义,不是死背书。 逐渐地,私塾里的老师发现这个令人喜爱的学生并不仅仅是聪明过人,他也有同龄人的脾气,会淘气,但是他会思索,常常对一些事情发出疑问,使先生张口结舌,无以回答;有时还提出一些令人惊诧的怪话怪论,听起来十分的胆大妄为,使先生颇为为难,有时就只好以先生的威严来斥责他不守规矩,胡言乱语而对他的提问不了了之……。 小雪芹因为家境的关系,上学年龄比一般的满洲世家的孩子要晚。同时,在学里成日学的就是那些规定的四书五经,这些都是古代儒家的经典,教育做人和从政的道德规范,对成人来说也要有相当的阅世经歷才能领会其中的奥妙,所以对小孩子来说该是一件既枯燥严厉、又很乏味很苦的事情。 因而对于聪颖而又「淘气」的小雪芹来说,终日死板的认字、背书是不能满足他的求知慾望的,很快自己就偷偷地转入了另一个新的阶段:即「杂学」的涉猎和追求。 所谓杂学,指的是在那时候,读那些《四书》、《五经》等经典文章,是为了作「八股」文章——一种法定的格式,专为科举考试而设的,比如,主考官在《四书》里割取一句话,就是文章题目,考生必须以「代圣贤立言」的口吻来发挥那题目的意义。文章按规矩分为八个段落,故被称为「八股」。在当时,除了这个算是正学以外,其他一切学问都被归到了杂学里面,自然身份也就不高了。 小雪芹最厌恶这种「八股」文章,这一点在他后来的小说里表现得十分清楚:把那些醉心于八股文的人,叫做「禄蠹」。他咏小说主人公贾宝玉,说他「愚顽怕读文章」,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此处的「文章」二字,专指八股文,也叫做「举业」。 小雪芹天性不守正规,求知慾强,感情丰富敏锐,极需要的不是那种应考的东西,而是真正展露才华、抒写灵性的中国古代的诗文词赋,以及被士大夫轻贱的民间通俗文学:小说、剧本、弹唱典词等在中下层社会流行的文学形态,这在当时称为「闲书」。 幸好,当时的曹家由于政治地位的骤落,不得不摒居于外城,因此,使他得到了比内城、皇城里的孩子们多得多的接触「杂学」和「闲书」的机会。 尽管如此,在当时的环境下,小雪芹要想觅到「杂书」却是一个很大的困难。他的祖父一生的藏书,在抄家时已经被人弄走了——在上文列出的抄家的清单上,一字不言书籍的事,不知道是当时的制度就是规定不把书算作财产?或者是曹家提前得到消息,想办法交由亲友们保护收藏?不论如何,后来他家的一部分藏书出现在他祖姑丈傅(132)家中,但这也只能是后话,因为此时的小雪芹还没有到能读曹家藏书的阶段。 于是,由于小雪芹的居住条件决定了他一开始能读到的「杂学闲书」,自然就是流行当世,十分易得的小说和剧本(曲剧的唱词)。 在中国,长篇章回小说和元「杂剧」、明「传奇」(这些都是由极美的曲词构成的)剧本都是深受读者喜爱的,其流传之广,入人之深,可以说是要比什么官定的教育课本的威力都要强大得多。尽管正统士大夫非常鄙视这种作品,然而,从明代以来,情况却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众多天才作家,由于科举的世界无从施展他们的才华和智慧,便把精力投入小说与剧本的写作,因此质量日益可观;二是从明代中期,出现了一派「批点家」,专给流行的头等小说剧本作出「批点」,刊刻行世。于是在这一行里,出现了一位名叫李贽(1527-1602)的人,人称李卓吾先生。正是这位李卓吾先生,成了曹雪芹真正的「启蒙老师」。在李之后,又出现另一位命运更冤更惨的大批点家——金圣叹,他也成了小雪芹的「启蒙老师」。 第11页 但是他们都是在小雪芹出生之前就已经不在人世了的,所以关于他们对曹的影响,待下文再提,因为他还有一位现实生活中的老师。 在现实生活中,十二三岁的曹雪芹从师谢济世,此人官居御史,人称谢御史。他被雪芹的表兄福彭敦聘到平郡王府去教导小世子庆明,因此,雪芹也就有了跟从谢老师,听他讲学的机会。从谢先生学,首先是接受他为人品节德行的薰陶。刚正不阿,不畏强暴,勇揭私弊,敢于冒死坚持真理,不迷信偶像。他对天文地理,动植生物,善于观察分析,富有科学精神,学识十分丰厚,不只是书本文字的夸夸其谈。 然而,过于刚正的人,是不受同僚欢迎的。谢御史上书建议改进科举制度,并多次进呈自己的论着,但是都没有效果。于是,于1738年,自请外任。从此平郡王府里也就少了一位良师,曹雪芹的从旁受益,自然也宣告结束了。 那么,失掉了良师的亲授,雪芹的「杂学」,当然也就更离不开各种社会的人群和各种书本了。 在雪芹从各处能借到书的地方找到的书里面,诗词居首,再有就是史书,包括像司马迁的《史记》,唐太宗主编的《晋书》等所谓「正史」,再有就是「野史」杂记、小说、剧本了。这些书,为雪芹展开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于雪芹而言,不但是学识的源泉,也是教养的炉冶,文化的甄陶。 特别是那些书中的「批点」对曹雪芹的影响更是不可估量。批点是中国独创的文学形式,十分奇特。它可以说是一举而有多重的意义:批者对他崇拜的一部名作表述他的赞美,阐释其价值所在,并且藉此抒发自己的感想,包括政治的、哲学的、社会的见解,还有艺术审美的理论与赏析。他们对曹的最巨大的影响就在于金圣叹提出的「六才子论」。也就是说金把《离骚》、《庄子》、《史记》、《杜诗》、《水浒传》、《西厢记》这六部古代尊贵的自叙诗、哲理散文、歷史传记、诗圣杜甫的诗集、民间小说故事、剧本这些本来传统地位极为悬殊的文学体裁与成果,大胆地「拉平」了,给了同等的高度评价!他的批点的感染力是如此之大,如此深入人心,以致于清代的一般念书识字的人都为之倾倒,忍不住拍案叫绝。 曹雪芹欣喜若狂地接受了他们的教育与指引。 然而,当年的曹雪芹是不可能像我们今日,自由自在地尽情享读「六才子」的。 不要说野史闲书,就是比那高贵十倍的古代诗文名着,也都属于「杂学」、「杂作」之列,一般私塾是不会教给学生的,更不会放任让学生去看。据考察,在曹雪芹接受教育的十年,本应是八股制艺风气浓厚,通儒多讲正经学问,兼擅诗赋文学的时代,可是从雍正开始,直到干隆十年(1723-1745),忽又变为专重八股,其余一概被贬斥了。因而,曹雪芹的「杂学」,都是他冒着风险、犯着众怒而自己求索以得的。这样的不守「学规」,还会引起家长和至亲长辈对他的气恼和愤怒,把他当作不求上进的不肖子弟,甚至被当作「下流败类」。 这些在《红楼梦》中,曹雪芹也进行了相应的描写: 「那宝玉心内不自在,便懒在园内,只在外头鬼混,却又痴痴的。茗烟见他这样,因想与他开心,左想右想,皆是宝玉玩烦了的,只有这件,宝玉不曾见过。想毕,便走到书坊内,把那古今小说,并那飞燕、合德、武则天、杨贵妃的「外传」与那传奇角本,买了许多来引宝玉。宝玉一看,如行珍宝。茗烟又嘱咐道:「不可拿进园去,若叫人知道了,我就吃不了兜着走呢。」宝玉那里肯不拿进去?踟蹰再四,单把那文理雅道些的,拣了几套进去,放在床顶上,无人时方看,那粗俗过露的,都藏于外面书房内。 那日正当三月中浣,早饭后,宝玉携了一套《会真记》,走到沁芳闸桥那边桃花底下一块石上坐着,展开《会真记》,从头细看。……(摘自《红楼梦》第二十三回) 清代有一个规矩,就是诸皇子从六岁(实为五岁)就得「就傅」,从师就学,其他宗室「觉罗」是八岁须入宗学(官学)。而内务府包衣人的子弟则是十三岁以上的优秀生,方能选入景山官学或咸安官学。于是曹雪芹长到十三岁的时候,其家境开始好转,政治地位得到了提高,聪慧过人的少年雪芹,自然也就被挑入官学。官学的供给相当优越,家长们都巴不得子弟能够进去。 官学里分为两种课程:一是汉文功课,老师称为教习;一是满文功课,老师叫做「谙达」——据说是蒙古语,意思是「伙伴」。但那时教满文满语,逐步流为形式了,并不认真去教去学,仅仅是「应景」而已,因此谙达更主要的任务是教授骑射等武事方面的基本功夫。 由于当时的社会环境决定了曹雪芹不可能像祖父那时代的人一样去接触无数的才子诗文家,同时,对于比他生时稍晚才兴起的「干嘉学派」的那种学术研究他更是了无缘分,因为不但年代是不相及的,而且那学派与八旗人的学问之道本来就是分途两样的。 作为一名学生,「四书」是必修的基本课,必须熟读成诵才行——有的人甚至连「硃批」也能一齐背下来!这种训练对于曹雪芹来说自然也是不能免除或避开的。在后来他写的《红楼梦》一书中对此表示了真实的想法,他认为:除了「四书」,古书都该烧掉,但他却敢说:除「明明德」这句话外,世上根本无「书」可言! 第12页 至此,曹雪芹少年时期是一种严峻的自己追寻目标的一个教育歷程。 由于雍正的接班人四皇子,已经在逐渐地走上舞台,因此对于曹家来说明显地感到了气氛的变化。此时,他家还有三家忠心耿耿的老僕。在无事的时候,得到家主的允许,就可以把小雪芹带到各处走走看看。于此,使雪芹兴奋无比,他借着这种机会,不断发现新的「天地」,新的知识,新的感受与领悟。 一天,十岁的雪芹终于被大人领着,走出了蒜市口他家的小院。于是他发现,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有四种不同的境界。往北。一直走不多几步,就来到了花儿市。所谓花儿市其实并不是一处出售花卉盆景的观赏植物的市场,而是一种民间工艺,用绒绢等材料做成的极精美的首饰花朵以及凤鸟等象徵美好意义的动植物。这种种「相生花」,极精緻如同活的花鸟一样。同时,由于是花儿市,自然这一带也就有专卖妇女化妆用品的店铺(即现代的专卖店)。这一些都构成一片芳馨艷丽的情意。每次小雪芹一到此处游玩,便能领略到一种特异的无以名之的感受,为他日后书写《红楼梦》中妇女问题提供了生活素材。 中国的红学家们把玉称为《红楼梦》中的三纲之首,即「玉、情、红」三纲之首。在曹雪芹笔下的玉,原本是一块石头,这块石头经女娲处理后,就通了灵性——即石头冥顽无知之物,灵性则具有了感知能力,能感受,能思索,能领悟,能表达,此之谓灵性。此一灵石,后又幻化为玉,此玉投胎入世,衔玉而生——故名之为「宝玉」。宝玉构成了整部小说的真主角。 中华先民,万万千千年之前,从使用石器中识别出与凡石不同的玉石来。中华先民具有的审美水准,高得可以令现代人惊讶,称奇道异。经过长期的品味,先民了解了玉的质性品德,冠于众石,堪为大自然所生的万汇群品的最高尚最宝贵的「实体」。玉在中华词彙中是最高级的形容、状词、尊称、美号。 从曹家出来,往四周看,大小寺庙,远近为邻,不可胜数。雪芹的第一次外出,就是随家人到曹家的家庙。 与庙宇有关的行为一个是上庙——到正在香火旺盛的庙宇在定期开庙的庙里去看庙市;另一个是游庙——就是寻觅已经荒凉的古寺遗痕,凭弔名胜,怀念前代名流诗客。一踏进社会的小雪芹对这一切都充满了神往。 离曹家最近的是一座关帝庙和一座泰山行宫。小小的雪芹一进入关帝庙,发现地方不算太大,来到正殿,尽力地仰面而观,只见那一面墙前塑着一位身材高大的巨大关帝,穿着铠甲,枣红色的脸上那一双丹凤型的长目,正怒视着一个被缚的叛徒,头髮绕在一根柱上。那关帝尤其凛凛如有生气,那种尊严而威重的神情气概,真令人感到敬畏之心油然而生。 再看时,他身旁还塑着一位豹头环眼,黑面铁鬍子的武将侍立,手中持定一桿长柄大砍刀——连那刀也是一件精緻的艺术品,刀上画着一条腾跃的青龙,刀形似一未满上弦的新月,上有大朵红缨穗。令人惊奇的是,这已不是神像,整个儿活似一幅生动的古画卷! 小雪芹这时已熟知小说《三国演义》的故事,眼望着这奇伟的塑像——它已被多年焚香的烟火薰染得有点黑黝黝了,真增加了它的古气和生气。有一次,关帝庙夜晚开庙,古殿里香炉烟火缭绕,旁边的灯龛里红烛在静静地晃动——这在小雪芹的眼里,觉得关公简直就要站起来活动了。 这一切,在小雪芹的眼里,简直就不把其当作是一座神像,而是把他当作了不折不扣的一尊巨大的民间工匠手中创造出来的无与伦比的艺术精品! 到了泰山行宫,小雪芹的体会又是全然两样了。在泰山行宫,供奉的是泰山之女神「碧霞元君」。说来有趣,中国的山川之神都是女性。泰山是中华北方的最高的山岳,是人民敬仰的巨大目标。孔子登上泰山以后就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嘆! 在行宫里供着的女神「碧霞元君」娘娘塑像是端庄静秀的东方女性美的典型,头戴着珠,身着绣袍,云肩霞帔,尊贵高洁而又慈祥亲切。 往东。是最令小雪芹神往的庙宇——太平宫,俗称蟠桃宫。座落在东便门通汇河的南岸。庙里供的是王母娘娘,玉皇大帝的妻子。这座小庙的情趣,几句话是无法表达的。 首先是一个佳节和一段神话的结合,然后还加上一部与《三国》等名着齐名的小说《西游记》的密切关联。于是这个庙宇就少了一些迷信的意味,多了一些韵味。而在小雪芹的眼中,那就是一处奇趣横生的最好玩的文艺游览宫殿——这座「宫殿」每逢暮春之初、三月初三是正庙期。 在「三月三」春季气候宜人的日子里,大家都要在水边上找一地方聚座饮食游览,文人骚客还要作诗抒怀。 这一活动本来是天气将暖,临水浣除积垢和病源的古代的一种卫生习俗,后世成为春郊「踏青」玩景的节日。每到此日,成群结队的男男女女,盛妆而出,可以说是倾城出游,盛况难以描述。 于此,对小雪芹已是十分的引人入胜了,偏偏在他偷看的「闲书」里面有一本名为《西游记》的书,又写到「美猴王」的故事。猴王来到天宫,玉皇让他守桃园,他却馋得把仙桃吃得一干二净——直到王母请了客人来,方知蟠桃已一枚不剩,大为恼火。美猴王闯了一场大祸。 第13页 …… 这些故事,使小雪芹为之神游——不料等到他来至蟠桃宫,竟惊喜得叫出声来。原来那庙占地不大,院中迎面一个巨大的石香炉,炉内焚的香,火焰高达数尺,红光逼人。炉后是一座高大的石碑,上面刻着建庙碑记。碑后便是娘娘殿。步入殿内,举目看时,正和关帝庙相反:那娘娘的像很小,约不过一尺半高,披着黄袍。 周围一望,并无其他神像,只见四壁上都是雕刻的图案景物,山石、海涛、竹林、树木……皆有,玲珑剔透,令人真觉新鲜可爱。再细看时,又见那绿竹林中,有小观音菩萨端坐,小善才童子侍立;而这壁桃林中,还有一个小猴王在那里作耍!小雪芹完全被这一座小巧的《西游记》艺术宫迷住了,捨不得走开。他觉得比什么玩具都好玩得多。 在宫门外,临河是一大片空场,人山人海。场上面挤满了百般百样的货摊,游艺棚,叫卖声,锣鼓声,联成一片。游人如蚁,男看女,女避男,扶老携幼,构成了一种人间的仙境。从崇文门到此,循河三里,都是垂柳,比一幅画还要美。哪里有「天上」?这就是人们自己创造的天上乐园了! 这是一块对小雪芹影响颇大的地方——一直联繫着他日后写作小说的构想。 往东。北京的庙宇之多,可称世界之最,明清两代尤为昌盛,寺庙的建筑之景与僧道的钟鼓经呗之音,彼此接连唿应,令人嘆为观止。 对曹雪芹的创作发生重大关系的还有崇文门以东的东岳庙,民间俗称东岳庙为「天齐庙」。每年的三月二十八日——中国春季的结尾,北京的东岳庙庙期,从江南来的,从天津等地来的,都云集到朝阳门外,客店不能容了,还须临时安排设备住处。民间「过会」的时候,可以称之为万民簇拥,盛况实非语言所能表达的。 对于少年的曹雪芹来说,来到东岳庙,感受与别人又不一样了。他读了康熙帝的御笔碑文,方知此庙于康熙三十八年遭了火灾,皇帝拨了「广善库」的专款,命裕亲王监办,费了三年的工夫,将庙重新修好,碑是四十一年所立。一进正殿,举头先见一方巨匾,上书:「灵昭发育」,是康熙帝的大字御书。对此,雪芹心中立即想到:那时爷爷正好活在世上,正是家里家外的全盛时代。 雪芹一层一层地逐个观赏: ——西殿的天齐大帝,两旁侍女、太监、相臣、武士。 ——东西殿神君、道士、仙宫、将军……无不神妙绝伦。 ——三皇殿,供奉的中华文化之祖——伏羲、农桑医药之祖——神农、衣冠、文字、典制之祖——黄帝。 ——正殿后的寝宫。 ——最后一层是玉皇阁。 在这其中,有两层最使雪芹惊骇与赞嘆。 但是他觉得最奇特的是这座庙里竟然会有「阎王殿」,殿的东西厢两边有「阴曹地府」的「七十二司」。这是由佛教滋生的一种纯属迷信的说法:人世是「阳间」,另有「阴间」的世界,是人死后灵魂之所归,由「阎罗王」掌管,凡在世时犯有罪恶,则必在「七十二司」内分罪情受到不同的惩治。阎王殿两厢分布着七十二司,这里面,各种鬼卒的形象极其狰狞可怖,酷刑的场面也惨不忍睹,胆小的人和孩童不敢进去! 更妙的是有些鬼卒脚下暗装活轮,通连着地下的「机关」,一脚踏上,那鬼卒会动起来。据说真有人活活吓死。雪芹只觑了一眼,就心惊胆战,异常地憎恶和反感。 但是当他到了正殿后的寝宫,却使他屏住了唿吸,张大了眼睛——他所见的是一百多个千姿百态的侍女塑神群!这些少女,都美丽可爱,她们各自在「做着活计」,简直就是活的人物!雪芹惊呆了,脚下不肯移动了。 中国的古老文化就是如此复杂地把好的、坏的、美的、丑的、真的、假的、善的、恶的……都缠结在一起,没有极高的智力,是难以审辨取捨的。然而,年少的雪芹却从这里汲发了他的灵源智府——他把「七十二司」和「侍女群」这两个绝不相干的、性质全然异致的意念,忽然一下子结合起来了,他产生了一个绝顶奇特的想法。 「七十二司太丑恶了!寝宫太美了!人说七十二司掌管人的亡魂;我则也可以另创一个「世界」,非阴非阳,那儿是少女们的灵魂的归处,有一个美丽智慧的仙姑在掌管她们的「命运的簿册」。 少年雪芹的这个想法,是一种对俗世迷信的嘲讽调侃,也是对妇女命运的一种最新奇最圣洁而又最沉痛的「社会主张」与「哲学思想」。 这是一种神奇的「结合」的产物。他头脑与心灵中爆出了这样一个火花,成为他写小说的构思契机,天才光焰的火种。 在曹雪芹所写的《红楼梦》一书中所描述的「太虚幻境」,其实就来源于这个东岳庙——山门外有一座引人注目的大牌坊,殿门内两厢分列着「薄命司」、「痴情司」、「春怨司」、「秋悲司」等众多名目的「分司」——也就是分类分部管理的意思,这正是仿照东岳庙的建筑布局而得出的艺术联想与文采创造! 东岳庙里的「七十二司」、「地狱」的鬼卒和灵魂,寝宫的百十名侍女群,给了雪芹以反、正两面的启发。 他思索:绘画家有言,「画鬼易、画人难」,因为谁也没见过鬼究竟是什么样子,所以就可以任意地去发挥;但是人则不然,画出来要像活人,而且不能雷同,「人心不同,各如其面」。这就悟到:塑那侍女群的艺术家,比那塑鬼魂的匠人不知要高明多少倍,百十个侍女,年纪相仿,身份地位相同,而能塑得那么神态各异,绝无「千人一面」之病,这本领太高超了!于是雪芹深深领悟:画人、写人、要向塑像者「学艺」,当徒弟。他家是世代出画家的门风,但从他为始,又恢復了专喜欢画人的老传统——唐代诗圣杜甫咏过的曹霸,就是画马、画人的高手。 第14页 侍女群像是雪芹熟悉的。在现实生活中满洲八旗富贵之家,都买有大量的侍婢、使女、丫环及丫头。她们个个都是可爱又可疼,可怜又可痛——贫寒被卖的,孤伶无依的,被拐骗落难的,还有大批「犯罪」官员人家的妇女「入宫」派给仇家作奴受辱的! 更令雪芹难过的是当时贵家豪族对待使女的残忍态度。用使女的眼珠做菜的,遭府主荒淫蹂躏的,至于用红热的烙铁烫胳膊等只能算是小菜一碟了…… 曹雪芹把这些和东岳庙的「少女」联在一起,心想:古往今来,可有谁把这些可怜可痛的女儿写进书里? 在少年曹雪芹的心中忽然萌发了这样一个念头:我要写一写,不是像死板的史传那样,宣传什么烈女贞妇,而是要「传神写照」——让人看了不仅如见其形,更要如闻其声,如睹其丰神意态,而且领略她的内心世界。 这个念头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坚定,以至最后竟成了他毕生的事业。 但是他想,从古代以来,一篇短的,只写一个女子的故事不少,写得数量多的,要数比他早的《聊斋志异》了,可是也是以一个为主体而分散为多篇的,而且活的真人太少,却大多是狐仙魂鬼之类。他的祖父时代的文人写了一部《女仙外史》,也是女仙而非女儿。明代的《金瓶梅》,写了一个富家之内的妻、妾、婢和私通的女人,不但淫秽,而且完全不能撰写女儿的智慧才能,尤其是她们的精神心灵的深秀美洁的境界,反而只写成了一些庸俗淫妒、争风吃醋的下流女人。 雪芹想到这种情形,深深感慨。 然后他又想到了从小熟读的最出名的《三国》和《水浒》。从中他又悟到了一条重要的道理——从古以来,小说主题是什么?是人,是人物、是人材——更是人材的遭际和命运。 这个巨大的主题涵盖所有的民间文学、野史剧曲,都是表演这些可钦可慕、可歌可泣的人材的故事。 雪芹再一个思索的环节是什么呢? 那就是帝王将相、强盗英雄,这两种人是不必重复写了,惟有一种人物人材,歷来无人下工夫抛心血去集中着力地表现——妇女中的人材和英秀豪杰人物。 他立志要写写她们,为她们传神写照,并且他写出来的这部书要与《水浒》相对照! 中国奇妙的汉字文学,极喜欢对仗。曹雪芹立即想到:我的这些「红粉佳人」正好与施耐庵的「绿林好汉」是一副绝妙的对子! 曹雪芹的选择要认真实行起来,却有重重难关挡在面前,阻碍他顺利地前进。 第一个难关,他得打破歷来已久的社会心理所造成的俗套。这种俗套最常见的是:「淫妇型」——受《金瓶梅》的影响,而且变本加厉。 「神异型」——受《女仙外史》的影响,与「人」的真实生活越来越远。 「佳人才子型」——这个俗套来歷最久远,可以追溯到汉代。以后千百种小说剧本都被它牢笼住:总是一个绝代美人,遇见一个才子,二人「一见钟情」,缔结婚姻,又遭曲折苦难,最后才子做了高官,佳人成了太太,团圆荣耀,美满幸福。 这些已经成了模式,人物不过改换名姓,大同小异,变成一种「文学符号」,而且毫无精彩的文笔,动人的灵性。这种小说大量出现,使人倒尽了胃口。 为此曹雪芹首先要打破这些枷锁。写妇女中的英才,不能让她们神化仙化,而是要写出她们的实际外形与内心。中国古代妇女一直是封闭式生活,不许与外界交流,不许会见外姓非至亲的男子,只许在自己的秀房之内做花红,操持家务。那么曹雪芹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必须从最平常、最琐屑的日常生活中去表现和撰写他心目中的人物,这个难关之巨大,可说是超过了其他的一切。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期间,曹雪芹练就了一手好画,尤其擅长画人,画妇女。他画的不是传统式的高髻长袖的没有个性的「古装仕女」,而是当时现实里的美好的少女。 从八岁到十二岁这几年,雪芹的家境日益好转了,中国的古话说得好:「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家的遭遇不幸是严峻的,但歷史的条件仍然足以使年少的雪芹逐步恢復了「公子哥儿」的身份和生活环境。 在《红楼梦》的卷头,留有他的一段自叙:「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辈,背父史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这是他在三十岁时回顾他幼少时期的一次自白,话是十分简约,内容却是十分丰富复杂的,可惜现代人已经无从知道其经过详情了。然而从这段话也可以看出他与父兄师友之间的种种矛盾冲突,说明他确实度过了一段丰衣足食的少年生活。 清代八旗人的奢侈享乐风气是一般的汉民富人所不能比拟的。旗人的初期,入关以后渐渐受了明代汉人的薰染,很快就失去了原来的艰苦朴素的品质,而流向奢侈玩乐。他们的政治地位使其享有特权,发财致富,追求享受是必然的。早期的皇帝常常以此为忧,时时加以告戒,但无济于事。再加上经过了康熙六十年的盛世,八旗人口迅速增长,财力日富,这些人不必也不许经商做工,就可以有官定的收入,因此大多数都是游手好闲,一味寻乐戏耍。所谓「纨绔」,就是对这类子弟的一种雅称。 第15页 至于曹雪芹自白中的「潦倒」一词,对其来讲,就是不务正业,不守礼法,任性纵情,放浪行骸的意思。正因为如此,这种人大抵到了最后总是流于贫困,无职无业,于是「潦倒」又有贫窘无路的引伸意义。 这也正是曹雪芹日后的形景。此为后话。 就在曹家的日子蒸蒸日上的时候,清代歷史上的一件重大事件发生了:雍正死了,宝亲王弘历继位了! 这个大变故,给清代歷史带来了起死回生的福音,也给曹家带来了狂喜,正是一种不敢明白表现而又发自内心的「喜心翻倒」。 雍正死后的当年九月初三,弘历继位,下诏第二年「改元」,朝号为干隆。 从九月到十二月,一连串的大赦的恩旨下来了。 于是曹家早先的亏空罪,按照明文条例,也就一概免掉了。 新皇帝特别提出一条对谕,要人们「合合睦睦」。 这一条正是针对雍正一生杀害骨肉的罪状而提出的。 雍正在位的时候,已经使社会风气、人际关系、伦理道德,都大大地反常了,所以弘历一继位就採取了相应的措施。 于此,康熙老皇帝特别强调的讲解四书之一的《大学》的开头几句,就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换言之,康熙帝以为中国的古训最高的善与德,就是亲亲睦睦。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也变相地表现了这个意思,说天下的书,只有这句话是真理,别的书都可以付之一炬。 这种道德,一直影响着他的思想和感情。因而,他把小说的主体精神放在了人与人的关系上。 从雍正暴亡的当年到第二年是十二三岁的曹雪芹一生中最快活、最难忘的时光。 既然普天下的「气候」改变了,好像春天也来得早了,寒风也不像以前那么令人觉得刺骨了。人间开始有了温馨的气息。 先是大表兄平郡王福彭高高地当上了协办总理事务的大臣,俨然已是副宰相的身份了。小雪芹曾随着家里人到西城石附马大街的非常热闹的王府里去贺喜。 接着,第二年的三月里,福彭又做了正白旗满洲都统,这可是曹家所在之旗的最高长官。 接着,又因为福彭实心任事,在王爵上「纪录三级」。 至于雪芹的另外一个亲戚——祖姑丈傅鼐呢,也做了兵部、刑部两重兼职尚书(相当于现在的部长),也是军政大事的掌权的一品大臣。 「同难同荣」、「六亲同运」,于是雪芹真正又成了世家公子。他的「锦衣纨绔,饫甘餍肥」的生活,也正是这时候经歷过来的。 这时候,他有了更多的「自由」,可以出门到各处去自由地游观赏玩了。 从他家出门往南,走得远些,景色渐渐变得人烟不十分稠密,显得有些荒寂的意味。东南面,有一座古庙,俗称卧佛寺,殿内一尊极大的木雕如来佛,闭目枕肱,平躺着,头是朝西的。身上披着绣衣袈裟,工艺精美动人。佛的四周,站立着十八位大弟子的塑像,都面带悲伤之状——原来这是如来佛(释加牟尼)卧病,将要「涅磐」,于是众弟子纷纷悲悼的情景。 这使少年雪芹产生了新的感触!原来佛也不是永生的,也要离去。便觉心情异常沉痛。 特别是再游时,发现这一带冷落的旧寺中,多有寄存的棺材,放在偏僻的空房中,问僕人时,方知这些都是外地贫困之士,死在京都,家中无力归葬故里,只好存放庙中,那种情景十分凄凉可惨。 又见有一所育婴堂,也在左近,还是康熙年间建立的,专门收容弃婴和无家可归的孤苦伶仃的幼儿。 雪芹听说他自己堂兄家就有来自育婴堂的少妇。 这些慢慢地联在一起,印入少年雪芹的心间,他开始思索人生的各种不幸和苦难了,好像有一种愿望:寻找一条什么道理来解释这样的人生现象。 再走,还有相邻的两处古蹟名胜:夕照寺与万柳园。夕照寺也存有许多「棺材」。万柳园则是早年相国冯溥的园子,雪芹听说他爷爷少年时结交的许多名士诗家,曾到此园聚会,如今的园子十分荒凉了,再也没有那样的名流前来游赏吟咏了。 雪芹从小爱诗,作诗的天赋极高,他的师傅们都夸他有诗才。他这时更喜欢作诗了,当他游到这一带地方,特别引起他的诗兴,觉得有「诗」在胸中激盪,而欲提笔一写。 也就是在这期间,小雪芹终于可以到城内去看看了。 一进了崇文门,顿时使雪芹精神耸动,眼界大开,与以往所见一切景象都不同了!真箇是人烟阜盛,市井繁华——原来他一进内城看的第一个名胜就是东单牌楼,号称为内东城的第一处名地。牌楼是中国特有的建筑式样,高高搭起,三洞四柱,上有小雕饰,当中悬有匾额题字,金额彩画,十分美观。从东单往左右看,是一条极为宽阔的街,笔直的,一眼看不到边。 往西看,是一座高大巍峨的琉璃瓦装修的三洞大门楼,叫做「三座门」。这条大街上也有巨大的牌坊.一切规模制度,色彩仪型,都高华壮丽,与外城大大不同了,这才叫真看见了「皇都」的气势。 那条大街叫做「长安街」,原来元代土筑都城的南面城墙的基址,明代改建砖城时,把南墙向南推广了开去,这基址就成了着名的大街道。循此街一直往西,可到天安门的外旁——皇宫的一层正门附近。雪芹和老僕不往那走,转而向东。走了一小段路,到了一路口。来到了「方巾巷」胡同。 第16页 「怎么是方巾巷呢?」雪芹不解地问。 「早年间,大明朝吧,念书人都戴一顶方巾做帽子,远远一看就认出是读书的,受人尊敬。」老僕回答。 「噢,独这儿卖方巾啦?」 「对,反正这儿的方巾最有名。卖方巾的聚在这儿。」 「为什么呢?」 「为什么?前面就是贡院哪!」 「贡院又是怎么回事?」 「贡院是赶考的地方。顺天文化教育考举人,天下各省来的举人考进士,都在这个大贡院——大极啦,得容得下一万多人来考!这么多考生都住在贡院附近,可热闹啦。从这儿直到东单,人山人海,做买卖的净等赶考,都发了利市,东西涨价,赚大钱呢!」 「这儿哪来的那么多客店住得下?」 「问得对!原来不是客店,是左近的住家户们,都腾出几间房,专赁给这些客人住。贡院周围的胡同,家家都在门口儿贴一张大红纸,上写四个字:——」 「哪四个字?」雪芹迫不及待地问。 「状元吉寓!」 「这是什么意思呢?」雪芹不解地问。 「这是吉利话:谁要赁我的房,准考状元——状元是进士第一名,金榜一出,天下闻名了,要什么有什么了,做官发财,还有大家大户的闺女都争着要嫁他!——嗳,说真的,明儿个哥儿也来考个状元,为咱们曹家争口气。」说到这里老僕不由地想到了在这去的那些苦难的日子里,曹家所受到的折磨……。 雪芹不答,沉思了一会儿,他又奇怪地问: 「你怎么知道这么些事?你又不来考呀?」 「哎,咱们家老宅,就在贡院旁边。」 「是吗?」雪芹大吃一惊,「赶快领我去看看!」 雪芹随着老僕过了方巾巷,走不多远,就是贡院正门,此时紧闭不开。门外左中右是三座大牌坊。再往东行,已望见大城墙了。墙内一条河,名叫「泡子河」。老僕说,河两边都是明朝的老宅子,很多好花园子,大清入关后,八旗人占了那些老宅子,曹家是正白旗,地区划分东边,就分到了一所房院。有人描写这一带风景:「每晨光未旭,步于河岸,见桃红初沐,柳翠乍剪;高墉左环,春波右泻。石桥宛转,欲拟垂虹;高台参差,半笼晓雾。河之两岸,多园亭旧址。……然其景物澄鲜,犹足留连忘返。」真可令人神往。 主僕二人走到河东边。来至一座宅子,大门向西开,很是高爽。门前两三棵古老高大的槐树,枝柯铺满了门墙和附近的上空。几磴高高的石头台阶,傍着门两边一双石柱形「门蹲儿」,顶端雕着好看的图案化了的狮形,那石头年深日久,已经磨得很光莹了。 此时,老僕站住了,用手指了指,一言不发。雪芹领会,也不再问,几乎怔住似地站在门前竭力往门里望着。 这处老宅院,如今已经不姓曹了,但是它纪录着曹雪芹家从到北京以后的百年歷史,里面诞生了很多不凡的天才,发生了很多不寻常的故事。 老僕告诉他,宅后有一个小花园,名叫「芷园」,园里有不少的花木和古树,比如马缨、桂树、文官花、萱草等等。还有一座小小的魁星阁,取唐代名诗人李贺的佳句的文意,叫它做「悬香阁」,是一处两层的小楼,楼的当腰有画栏,周绕于四面,都可倚眺佳景。 雪芹听了,又问老僕,什么叫魁星?老僕说了一回,他还觉得不满足,回家又问祖母,「咱们老家是有个魁星阁吗?」 年事已高的老祖母,就给他回忆起旧话来了:「是呢!咱家那园子,不大,可海棠都像大树,年头儿可远了!园外就离泡子河不远,那是东城墙根儿了,一大片野水,树木,不像城里,倒像是到了城外——就从河里引来了水,园里也有水瀑了。花开的日子,一家子都去逛园子,那才叫热闹呢!」 雪芹听得入了神,后来说了一句:「我怎么就没赶上!」像是自言自语。勐然又问:「魁星是什么样子?供他作什么用?」 祖母说给他:「魁星不太大,浑身是金色的,长得像个小鬼,一脚翘起来,叫踢斗,一手执笔是在点什么——点那北斗星。魁星是管作文章的,供奉他,生了子孙就有文才,作得好文章,好中状元。」 雪芹好奇地问:「我爷爷也考过吧,进过贡院吗?」 祖母自豪地答道:「考过。中了举人。后来康熙老皇上不让咱们旗人再考高的科名,说咱们本来世代有官位,不必和那穷念书的争这点儿名利。可你爷爷心里还是盼着儿孙有高中的。他说过,我并不喜欢科名利禄这条道儿,可是世上没有出科名的家门,人家看不起,总当粗人看,你爷爷那么好的诗,才气谁都难比,怎奈江南的那些书香世家,背地里就轻薄。爷爷为这个心里窝着气呢。是他主张的要供个魁星!」 雪芹深思了。「怎么,爷爷他一辈子那么大的名声,还有不舒心的事?」 祖母笑了,又嘆口气:「你到底是个孩子。爷爷那心事可大了,大约你现在也难明白。他给园里一个房子起名叫鹊玉轩——」 「什么是鹊玉轩?」雪芹急切地问。 「也是你爷爷讲过我才懂的。他说,古时有一座名山,山上尽出玉石。你知道,玉可珍贵了。难得找到玉。可是当地人却不知其贵重,从小儿就把它当做一般的石头来看待,只要弯下腰,就能拣到一块玉,因为没有用,总是拿它赶喜鹊!所以爷爷嘆息,说多么高的人材,没人识,把他当平常使用——不是一块鹊玉吗?!」 第17页 雪芹觉得像被雷电轰了一下,半晌不语。一直等到过了好久好久,他从爷爷的诗集中,看到了两句诗,才明白了其中的原因。 「娲皇采炼古所遗,廉角磨珑用不得!」 这说的是:神话传说,在荒古时代,忽然西北上天穹坏了,日夜漏雨,天下洪水为灾,人都淹死了。女娲氏就炼制了无数大石块,把天补上了,雨也停了,她又重新用泥土创造人类! 雪芹终于明白了:爷爷把自己比作能够补天的神石,可是单单这一块没用上,被扔在地上,万年亿年,石头的稜角都磨没了——就是有人想再用它,也用不得了,成了废物! 雪芹深深体会到了爷爷的精神世界。这使他不禁一阵心酸,泪痕满面了。 玉和石头的故事,使雪芹小小的心灵得到了震撼,永难忘记。 后来,他的小说就是以玉和石头为起端而开始书写的:《石头记》(《红楼梦》的原名)。 上年纪的老辈家僕,领雪芹到的地方,都带有怀旧弔古的成分在内,年轻的嬷嬷哥哥(奶兄,乳母的儿子)则不喜欢那种冷落和僻静之处,却引着雪芹向另一个方向走(往西行)。出了家门,如果一直往西,过了金代古蹟「金鱼池」游览之地,经过神圣的只能远看的天坛(皇帝祭天的地方),就是地名(天桥的所在)。这地方好玩,江湖卖艺的,耍刀剑的,卖药的,弹唱的,算卦的(占卜看相的),卖民间饮食特产的,闹闹嚷嚷,一片下层社会市民娱乐游玩气氛,令人眼花缭乱。内城的高贵八旗人,是不到(也不许到)这种「野地方」来的。雪芹初来时,大开眼界,也引起了不少的思绪。他感嘆穷苦人为谋生而必须承担的牺牲与苦难,也感到「人的类别」复杂:高的下的,好的坏的,美的丑的,善的恶的丛丛杂杂地交织在一起。有些人与景象,看上去甚至是很可怕的(又与很可悯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出了家门先循崇文门外大街北行一点儿,再穿那很窄很长的胡同,则出了胡同西口便是正阳门外(俗称「前门外」)商市最繁华的地区。这儿大街两侧布满了商店,店「门脸儿」的雕刻建筑和百种式样的招牌,装饰,挂的悬的,那手工之精巧,色彩之华丽,真是琳琅满目,如同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两侧再各进入里侧一层,则又布满了客店、饭馆、会馆(外省人的公寓)、钱庄、珠宝店、乐器店。再有,就是茶馆和戏园了。 雪芹最想看一看那嚮往的「查楼」。 查楼是北京城的最古老的一座戏院,因为是姓查的始建的,故人皆称查楼。有名的戏班和名角,都在这儿露演。查楼在一条很窄的小胡同里,如果不是巷口悬着「查楼」二字木横匾,是难找到的。查楼门前,设摆着中国戏剧舞台上用的「道具」,武戏用的刀、枪,耳中已然隐隐听得笙笛弦索的妙音,又不时夹有锣鼓的节奏。 雪芹顿时被这一切吸引住了(等到他看过一场戏后,那更是迷住了)。 中国戏是歌舞剧,又歌又舞,又说又「打」(武戏),衣妆极绚丽,音乐伴奏极动听,而且不像西方的摹拟「逼真」,而是和中国诗、画一致:主要精神和手法是「表意」的东方艺术。那歌词其实也是一种十分美妙的诗句,是韵文,不是散文或口语。 雪芹是一个天生的高级艺术家,他一见就迷上了,这丝毫不足为奇。可是奇的正是他因此惹下了无限的麻烦(更奇的是,这种麻烦正是给写作小说的条件提供了意外的机缘)。有些歷史情况十分奇特,非讲解是难以设想和理解的。 第一,那时的演员叫「优伶」,社会身份极其卑贱,被人瞧不起,常和娼妓并提。「良家」是不能干这一行的。第二,那时没有公开演戏的女演员,凡妆扮戏中女性的,都是男子假扮的;演青年妇女的伶人则叫「小旦」,于是造成了一种畸形的「女性美的男人」。虽然听起来太奇怪(西方人更难「接受」),但事实如此,而且正像后世崇拜「明星」演员一样,最红的小旦能风靡全京城,连王公贵臣也争相结识。事情就是这么矛盾:又以此种为最贱,又以结交他为荣! 但第三,这些名角,时常出现超群的人物:他的技艺之倾倒万众,是不必说了;除了艺术的美妙无比,还有深通书史诗画这些中国最看重的文化造诣,也就是说,其人十分高雅不俗,是一种沦落于当时社会所谓「贱业」的不幸的大艺术家、诗人、高人,他们中收入高,有财力的又出现侠义之士,专肯济困扶贫,救人于患难之中。 这样,雪芹也难免于当世的风气,他迷上戏,也迷上了某些名角小旦。 下流的迷者是把小旦当「男妓」看待的。雪芹则不然,他是极度欣赏怜惜这种沦落风尘的超人的天才艺术家,把他们看得十分尊贵。事实上,雪芹自己就是走上了这条路的。一个被人唾弃的「不肖子弟」。他竟然「粉墨登场」了。 事情很快传到家里人的耳朵里。风波掀起了,家长、族长,都对他规劝、戒斥、打骂、处罚……。 没有用处,雪芹无意悔改。 这也还只是败坏家声的问题。还有更可怕的事,是他结交了某家王府里戏班的小旦,几乎给家里带来了新的政治麻烦。这使家长气怒万分,对他施以了圈禁。少年曹雪芹的罪名自然是放荡行为,行为不端,辱没斯文,败坏家声,不服管束……。 第18页 于是雪芹不得不被倒锁在一间空房里,接受「单室圈禁」,行动完全失去了自由。 家中疼爱他的老祖母、母亲,还有仁厚的老僕,心软的使女(本文在最后将会用一定的篇幅来描写此使女),都只能偷偷地给他送点三餐以外的东西。 每次乘看守他的僕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来探望他的人只能是悄悄地问: 「你还想用点儿什么吗?」 身在绝境的雪芹摇摇头,他不需要什么物质上的东西,但是他需要书,于是他提出:「给我几本书,拿点儿纸墨笔砚来。」 「你等着,就来——什么书?」 「随便,闲书最好!」到了这种时候,雪芹还念念不忘给他带来「灾难」的闲书。对于他来说,这是他在接受精神折磨的时候,进行精神活动的途径。 …… 转眼又到了三月三了,困居斗室的雪芹,心也飞到了外面。想像着蟠桃会,仿佛已经闻到了庙中的那种特有的香菸气,耳内听到了那种热闹的声音,这使他觉得十分的惆怅,外面是艷阳的芳春天气,可是,却不属于他。 然而,在这里他有大段的时间来进行思考。一天,一个曾经出现在他脑中的火花又重新出现了新的亮度: 《水浒》,一百零八将;东岳庙寝宫,一百多侍女塑像;祖父的诗:「娲皇采炼古所遗,廉角磨珑用不得。」「茫茫鸿朦开,排盪万古愁!」《三国演义》,关公、周瑜、孔明、曹操……这些文武奇材;苏东坡的《念奴娇》词:「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还有南唐后主的词:「流水落花春去也」;《西厢记》的「花落水流红」…… 这些,纷纷乱乱,丛丛杂杂,一时都涌向心间,毫无条理次序地萦迴不止。 「对,我要写一部小说,为女儿吐口气,也为她们哀悼——施耐庵是一百零八位绿林好汉,我给他们配一副对子:一百零八个红粉英豪。 曹雪芹在《红楼梦》的第十八回书,写了荣国府长女贾元妃回府省亲的故事。不少人根据清代官书《钦定国朝宫史》等「则例」,断言当时没有这种制度,是小说家的虚构之笔。但是,那书中情景,那宫禁中「不得见人」的妃嫔等少女与家人重见的悲喜交织的语言与情感,写得是那么真实动人,是「编造」万万不能达到的境界。 清代的制度,内务府人家的女儿,是不能自己早早婚嫁的,必须等待够了年龄,定期由专员监管,派经验丰足的老年妇女按照皇家规定的标准来挑选「秀女」。选中的即须入宫当差服役。雪芹小说中开头写少女薛宝钗由南京入都,就是因为她将要到了选秀女的年龄了,须早作准备。 选入宫中的少女们,泛称为「宫女」,专门侍奉后宫的很多皇太后、皇后、妃、嫔……等贵妇人。宫女被看中了,便被留下做了皇帝的侍妾,等级很多,逐级封嫔妃、封贵妃……有的生了皇子,身份更高了,可以封后。生子成了嗣位皇帝,便成了皇太后。 因此,内务府旗家的姑娘,地位是极尊贵的,一家人都不敢错待了她,凡事都让她三分,嫂子们更是甘居「下位」——雪芹笔下的贾探春就是最好的例子。 所以雪芹在描述元春回家的场面时,能写出那样动人的场面,确实是因为他有一个姐姐,入宫成了某级的侍女。雪芹在书中强调提明这种回家省亲在当时是一种特例,从来未有的「旷典」。干隆一「登基」,就发布一道谕旨,大意是说:子女就成尽孝,父母思儿(女)是天伦之常,不以尊卑而有别,各位皇子封王分府后,与其生母离别不能常见,甚伤伦理,故特许诸王将太妃迎回各府,以遂其孝养之私情。须知,这也是特例——也是不见于「则例」官书登载明文规定的。那么比太妃级位低得多的宫女嫔侍,也曾特许回家一聚,是完全可能的,岂能一概拿「官书」来反掉? 曹雪芹家确实经歷过这类的特殊场面,那是一种极不寻常的荣耀之事。雪芹十三岁的那一年,深切地感受了一番意外欢欣的情景和意味。 正是由于这一重大原因,他才把干隆改元这一整年的家庭生活,写入了小说,花了从第十八回一直到第五十四回这么长的歷程,这么多的篇幅! 这一年,对雪芹而言,是难忘的一年。这一年有一个极奇巧的标志:四月二十六日又恰逢芒种节,这正是他十三岁的生辰——他过第一个生日就是芒种节! 这是一个极鲜明而又确切不移的歷史标记。他把这件事写成了一回书。 从干隆改元到干隆四年,雪芹从十三岁到十六岁,正是他逐渐成长的重要岁月,赶上了这几年的崭新气氛的太平盛世。这盛世新风使他得到了两大方面的进展:一是更加迷陷在歌场舞榭的赏艺寻欢的放浪生活之中;二是更加开扩了自己的「杂学」天地。 由于大表兄平郡王府里聘请了铮铮有名的谢济世做世子庆明的老师,雪芹初次有机会听到一位学者的不入俗的讲论,使雪芹受益不浅,因为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小说家,没有观察分析的科学准确性是不行的。 然而,雪芹的天性更主要的还是一个诗人型的人物,他不满足于一个单纯的科学式学者,而谢毕竟不是诗人。于是雪芹还得自寻门路——他想到了祖姑傅家。 第19页 曹家事发以后,雪芹祖父一生的藏书,大部分都被雪芹的祖姑设法弄到而保存了下来。随着雪芹年龄的增大,他就想办法到傅家表叔昌龄处去求借书籍,自己用心研读。 在傅家,他惊喜地发现祖父的书籍都安然无恙,而且大部分都是十分名贵的版本。 雪芹借了许多唐宋以来的野史小说,随笔杂记之类的书,眼界大开。同时,还阅读了大量的古时的诗文名集。其中包括他祖父监刻的《全唐诗》。 最令雪芹欣喜若狂的是,一天他终于看到了祖父的《楝亭诗集》四大册,简直兴奋得通宵难眠。 对十三四岁的雪芹来讲,表叔的书房简直是丰富极了,三面的大书架、大书柜,高抵天花板,真是古语所说的「汗牛充栋」。打开书看时,首页上都有两方朱红的印记:一方是:「楝亭曹氏藏书」,一方是「敷槎氏昌龄藏书」;有的还多一方:「堇斋图书」的印。那书都纸如玉白,墨似漆亮,还有一种说不出名色来的幽香之气味,这令雪芹感到了「书香」这句话的真实境界。这书香,也有书架书橱的上等木料的香气,还有为了防蠹而放入的芸草的香气——这是一种华夏高级文化文明之香,堪以令人陶醉。 雪芹从祖父的诗句深深地理解了这位高品诗人的文笔之美和心灵之秀。这是多少先天、后天的优越条件把他培养成的?雪芹从此暗暗地自思自忖:应当继承祖父的家学与诗风,作一个不入时流俗派的真正诗人。 雪芹此时的决定,似乎比以前小时候的想法更深沉了些。他想:无论是《三国》写争雄斗胜的文武将相,还是《水浒》写逼上梁山的草寇英雄,如果剥掉了政治身份的外皮,就都是古人对于人材的赞美和咏嘆,包括惋惜与悲愤。雪芹悟到:古人写小说都是为了人、人物、人材,为了他们的光彩与命运而留下的锦绣文章,感动着千古的读者。但是这些人物、人材是如何产生的呢?如何看待他们的价值?这可是需要自己从头思考、自出手眼的事。 因为雪芹早已立下了志愿——专写女子,而他所亲见亲闻的女子正如他最喜爱的海棠花一样,开得正美,可是不几日就必然沦为泥中的胭脂雪了。好花就是美人,她们飘落的命运令人难以理解,也无法排遣这极大的恨事。 于是雪芹认真想了一个主题:「千红一哭,万艷齐悲。」 这也就是祖父诗里说的「排盪万古愁」了——人、人材、人生、人的命运……这都是一个个等待他去解决的奥秘,这样的问题在他心中潮汐一般地起伏激盪。 他有一个独特的想法就是,天地之生人,不能全用那种死板机械的「两分法」去看待,不能用简单的好坏,贵贱,贫富……等观念去硬分死判。他仔细体会寻味,天地之生人生才生材,并不是那么样的,应该另有一番理论。 「情」的本身并不复杂难懂,就是人的感情。既然是人的感情,自然从人类为始,就具有此怀了。 曹雪芹认为「情」就是「人」、「我」关系的哲学大问题,即应当如何对待人的社会大问题。雪芹之所谓「大旨谈情」绝不是像一般的讲解者所描绘的,《红楼梦》只是为了写出一对少男少女「爱情悲剧」——婚姻被人破坏了,女的气愤而死,男的「看破」了人世的一切,出家做佛僧去了。如果仅仅是这样一种品级的小说,我们也就很难称之为「中国的最伟大的小说」,也就大无必要来研究介绍曹雪芹这位作家了。 雪芹首先对男女有特别的看法,认为女优男劣。他的「怪论」说道:「女儿是水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他将男子(包括他自己)唿为「鬚眉浊物」。他能体察出女儿的心灵境界是一种「幽微灵秀地」,而其处境则是「无可奈何天」。 「必得两个女儿伴着我读书,我方能认得字,心里也明白,不然我心胡涂。」 「这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两个宝同号还要尊荣无对的呢!(男子们的)这等浊口臭舌,万不可唐突了这两个字。但凡要说时,必须先用清水香茶嗽了口,才可说得。若失错便要凿牙穿腮。……!」 他写的这种书中之「两赋」的男孩子:「其暴虐浮躁,顽劣憨痴,种种异常。只一放了学,进去见了那些女儿们,其温厚和平,聪敏文雅,又变了一个人。」 这已奇绝。更奇的是他竟然胆大包天地创出了「意淫」这个骇倒世人的词语与意念。 这个「意淫」命题的提出,是小说中掌管人间女儿命运的「太虚幻境」的「警幻仙姑」创造的。据仙姑解释「意淫」,那就是——「……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度,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淫滥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推断,推许)之为意淫.意淫二字,惟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吾不忍君独为闺阁增光,见弃于世道……」——摘自《红楼梦》第五回 这段重要无比的新谈奇论,乃古今中外前所未有,可当「石破天惊」之誉!这说的是一个「情」字,一个人我的关系问题,一个古代中国妇女的命运问题。 第20页 曹雪芹勇敢地提出他自己的贵女贱男的理论。他处处以其「天分中生成的一段痴情」去体贴女儿的处境与心境,深寄其同情、怜惜、感嘆、赞美、亲近的情怀。然而这却被世俗之人认为是「色鬼淫魔」之下流子弟了。小说中的老祖母评议这样的孩子(贾宝玉)曾说:他专门喜欢在女儿群中厮混,也曾疑心是年龄大些了,渐渐懂得「人事」(两性之事)了,谁知暗中仔细察验他的行为,却又与此无干。因此甚以为奇,结论竟是这个男孩子也许会是错投了胎——原本是个女儿,误「托生」了一个男孩的躯壳。 这正是一般常人常理所难理解的人物的「怪僻邪谬」。雪芹自己借了「警幻仙姑」之口,而评他自己的这种言行,说成是「千古第一淫人」!这就是雪芹「大旨谈情」的真正本旨了。 雪芹从少小时就是「愚顽怕读文章」的——当时「文章」特指科考制度的「八股文」。人人都要奉为「至宝」,模仿效颦。这对雪芹实在是一大杯「苦水」,可是非饮不可。但他对参加科考一事,心情却也是复杂矛盾,而非单一地厌弃与逃避。 一个说法是他考取了举人,即「乡试」一级的合格者(举人才可以去考进士,做高级官)。文献上的线索,说《红楼梦》的作者是「贤书」,是「孝廉」,就都是举人的别称。 但另一个说法是雪芹只系一名贡生,而未尝中举。贡生者,是由官方在未中举的「秀才」(是低级科名名称)中选拔出的人材而上报批准的一种特殊资格。 第一,他小时路经贡院和自家故居老宅时听说过祖上是供奉魁星,企望儿孙成名登第的——是为了给「奴籍」家世的人争光和改换门楣。他很能体会祖父的心情,觉得自已应该有所表现,对得起祖上的苦心,不该甘居「下流」。 第二,他是怀珍抱玉,大有才华的人,只要愿意去做,文章不会不出色,在考场中角胜争强,不会落人之后——那些早早考中的,却很多是庸才的侥倖者。 他为此也是心有不平的。由于这些缘故,他既厌恶科考,却又决意参加考试。只是令人遗憾的是他考过不止一次。最终结果是文章不为主考者所喜,故名落孙山了。因而,雪芹并没有走上科举成名的道路,他到临终也是一名「老贡生」。 正因为只是一名贡生,所以他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卑微之人,清代的书籍没有正面记载他的一生事迹。 雪芹长到十八岁,按规矩要到指定的地方去当差服役了。雪芹曾被派到一所雍正下令专为「教育」内务府子弟而建立不太久的一所「包衣专校」——咸安宫官学去。 雪芹在内务府做过笔帖式和堂主事。事情自然是他笔帖式的差使当得好,提升为堂主事的。 雪芹在内务府当差都是他十八岁以后的事。然而,他在内务府当差大约最多只到干隆十三年左右。这也就是他一生为皇家「服官」(做「奴才」)的唯一一段经歷。 潦倒的生活 雪芹在内务府的这几年,是他一生中生活稳定的阶段。也许是因为言行不守「正规」,惹恼了上司,「罢职丢官」了。 从此,他便转入了一个十分困难的流浪的时期——这种处境也是他后半生的基本状况。 他是一个公子哥儿出身的人,不懂得生计的事,也不会经营之门路,甚至连衣食也不能自理,是需人服侍的「废物」。这就是他自谓的「天下无能第一」了。他很快就陷入了缺衣少食,举目无告的困境。 在极端的困窘折磨着他的时候,他发出了「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奈凄凉」的感慨。当时潦倒的雪芹所能想出来的「办法」就是求亲告友,忍辱受贬地求一个寄食借住之地,暂且勉强苟活。 大表兄平郡王府是第一处可以託身寄命的所在。姑母会疼怜他,收容他。平郡王府里多了一个半个吃闲饭的穷亲戚,原算不得一回事。有些难堪之言,遭受下边人的白眼,难听的话……这些世态炎凉的人间相,他饱谙了。 不幸的是,平郡王福彭只活到干隆十三年(1748)便逝世了。此时雪芹年当二十五岁。 福彭一死,府中情况随之大变了,雪芹看情形无法再住下去,只好告辞姑母家,投到了雪芹的岳家。然而他在岳家的经歷并不很愉快。也许就有些像小说中封肃这个人对待他的女婿甄士隐那样: 「今见女婿这等狼狈而来,心中便有些不乐……士隐乃读书之人,不惯生理稼穑等事……肃每见面时,便说些现成话;且人前人后,又怨他们不善过活,只一味好吃懒做等语。士隐知投人不着,中未免悔恨……。」 这种局面自然不能久长。雪芹又曾有过丧妻的不幸,便与岳家断绝来往了。 在无亲友可投时,雪芹不得不住在庙院里,有时还住过马棚,甚至还住过「水窝子」!此时的情况可真是「每况愈下」了。雪芹小时去过的古庙卧佛寺,如今成了贫无可归的雪芹的寄居处。 住处是勉强有了,可是三餐无计。于是雪芹就靠写小说来维持生计。可是写小说是要用纸的,而他连纸也无钱去买。他就把旧历书拆开,翻转了页子作稿纸(中国古书都是横长纸从中缝摺叠成为双页的),每夜一个人挑灯写作。 比寄食生涯略为强一些的,是他后来有了在富贵人家做「西宾」的机会。由于人人都知道他才学最富,罕与之匹,于是被「明相国」府请去做了西宾。 第21页 明府的主人明亮本人是通文墨的,能作小诗句,还能画几笔墨竹。但他对雪芹这样放诞不拘的人,未必喜欢,再加上旁人的嫉妒和诬谤,给雪芹加上了一个「有文无行」的罪状。不久,就把雪芹辞掉了。 被相府辞退了的雪芹,声名大坏,别的人家大抵是不敢再请他了。雪芹在北京城内已无立足容身之地。 雪芹做西宾时继续写人人皆知的《石头记》了,不少人爱看他的书稿,及至看不到下文时,就来催促他快些接写下去。 雪芹每当此时,就对催书的人说:「你给我弄来南酒,烧鸭,我吃饱喝足,就给你续写下一回!」 此时的雪芹形貌已经变得体胖、头广、面黑了。性极诙谐,善谈,能令听者终日忘倦。他的小说里写的名王府第,都是实有的,只是掩换了名称。他也知道曹家与平郡王府是姻亲,是诸府中之一门。 雪芹在无衣无食之际,自然也曾忍耻求告过自己的骨肉同胞和至亲近戚。但是他得到的是侮谩多于帮助。这使他回想自身所受的轻贱。他在小说中特写一个村妪到荣国府去攀亲求助的经歷,这位贫苦老妇人却得到了她所不敢想像的厚待。在这回书的前后,各有诗句: 「朝叩富儿门,富儿犹未足。 虽无千金酬,嗟彼胜骨肉!」 「得意浓时易接济,受恩深处胜亲朋。」 这无疑是直接间接地反映了作者在这方面的切身体会。「炎凉世态」,乃是他书中的主题之一大方面。 曹雪芹在北京城居住、游荡、播迁、流浪,所结识各样朋友中有两位宗室弟兄,是雪芹的至交。此二人名叫敦敏(1729-1796)、敦诚(1734-1791)。一次,曹雪芹因到宗学串门,结识了一些朋友,其中最重要的要数敦敏、敦诚兄弟二人。 在敦敏、敦诚和曹雪芹结识之初,首先引起他们注意的是曹雪芹的才华风度。凡是有机会和他接近的人,最容易发现的是,他善谈、会讲「故事」,只要他高兴起来,愿意给你说,那他可以说上一天,说者不知倦,也更能使聆者忘倦。 而且,他的能谈是有特色的。第一,是他那放达不拘的性格和潇洒开朗的胸襟,能使他的谈话挥挥霍霍,嘻笑怒骂,意气风生。第二,是他的素喜诙谐,信口而谈,不假思索,便能充满幽默和风趣,每设一喻,说一理,讲一事,无不使人为之捧腹绝倒,笑断肚肠。第三,是他的不同流俗,别有识见,如鲠在喉,凡是他所不能同意的,他就和你开谈设难,绝不唯唯诺诺,加以他的辩才无碍,口似悬河,对垒者无不高竖降旗,心悦诚服。第四,是他的傲骨狂形,疾俗愤世,凡是他看不入眼的人物事情,他就要加以说穿揭露,冷讽热嘲,军形尽相,使聆者为之叫绝称快! 相处熟悉了一些,慢慢地发现曹雪芹的可爱绝不止这些,他「嘴」上的妙处固然过人,「肚子」里的妙处更是不一而足,同时「手」头也不绝活。越是和他相处,越是发现这个人的更多的了不起。渐渐地他们成了「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的好朋友。 爱诗的敦诚,一旦发现曹雪芹有着惊人的诗才的时候,他的惊喜佩服,使他们之间的友情越来越密切亲近,于是乎,敦诚在课余无事之时,就爱和雪芹交谈。他们每逢日里事毕,教师退憩,晚间多暇,便聚在一起,剪烛快谈。尤其当每年金风乍起,暑气日消,夕事渐长,秋灯有味,他们的夜话是多么大的享受! 这恐怕也就是少年敦诚学校生活中最大的快乐,所以他在若干年后,还总忘不了这种真正的乐趣,见于吟咏,印象永难磨灭。 在当时,小说这种文学形式还远远没有取得它在今天所享有的地位,大家不过是把它当作为「闲书」,最多也只是看了欣赏,思想上绝不以为它是可登「大雅之堂」的东西;朋友们爱重曹雪芹,也不会把他这一方面的才能摆在第一位。换言之,曹雪芹在敦氏弟兄等人心目中,首先是诗人,然后才是别的文学艺术家。 敦敏在雪芹生时的诗句说他:「寻诗人去留僧舍,卖画钱来付酒家」;在他死后的诗句说他:「逝水不留诗客杳,登空忆酒徒非」。敦诚就更强调了,他后来回忆和雪芹在宗学相会相交的原由之一就是「爱君诗笔有奇气」;雪芹卒后,敦诚有一次和人联句,追怀所有的亡友,一一加以列举,在说明「诸君皆可述,我辈漫相评;宴集思畴昔,联吟忆晦明」之后,其第一位列举的就是「诗追李昌谷」的「曹芹圃」(按即雪芹);又有一次谈到他自己写作一折《琵琶行》传奇剧本,说明:「诸君题跋不下数十家」之后,那首先列举为便的又就是曹雪芹的诗句。 为什么敦诚这样推许曹雪芹的诗呢?第一,因为敦诚本人是诗人,懂得诗,所以能赏识曹雪芹的诗;第二,因为曹雪芹的诗实在好,比敦诚自己的诗要高得多,所以不容敦诚不欢喜赞嘆,佩服倾倒。正因如此,敦诚才特别赏爱、佩服曹雪芹的诗。一则雪芹的性格和他更相近,诗路也相似,所以惺惺惜惺惺。二则雪芹诗才器局,比他大得多:己之所短,人之所长,相形之下,所以愈加钦佩。 曹雪芹的诗,主要是师承他的祖父。他虽然没有赶上他爷爷的晚年,但那部丰富多彩的《楝亭遗集》他却下功夫读过。这样,不论是他主动自觉地要向祖父的诗学习,还是时常披读而薰陶浸染,他作诗颇受祖父诗格的影响是没有疑问的。 第22页 当然,这只是曹雪芹诗格所以形成的一个因素,由于环境条件,生活经歷,性格才情之不可能尽同于祖父,曹雪芹自然又有他自己的风格特点:第一,他的诗绝不轻作。第二,他的诗,格意新奇,特有奇气。第三,曹雪芹的「诗胆」。雪芹的诗胆如铁一样刚硬,而且如刀一样锋利。 在北京城里只能住马厩和「水窝子」的雪芹,终于不得不离开京城,到郊外去另谋生路。香山后街的小酒馆,不过是他经歷中的一个小小的插曲。他出了西城门而远至香山脚下,中间还应有很多曲折。那时候,西郊是皇帝常到的地方,有几处着名的「御园」,即畅春园,圆明园和以西的「三园」:瓮山(万寿山)的清漪园(今颐和园),玉泉山的静明园,香山的静宜园。这些宏伟巨丽的名园,庚子(1900)之变八国联军进入北京后都破坏了。围绕这些御园,各有众多的护军驻卫,还有名色繁多的为园子服役的大量内务府属下的旗人和杂役。雪芹此来,大约也还是为了投奔这些人当中的亲友和相识,为觅求一个寄身之地。西郊很多地方都有过他的足迹。最后才来到了西山的近旁。 所谓西山,广义的范围大极了,北京的西北是望不尽的层层峰峦,乃是太行山的余脉。狭义的,人们常说的西山,则指北京西郊离城最近的这一小层小山,也有数不清的小山峰,各有一个美好的名称。香山不过是其中之一,还有万华山、寿安山一带,大约就是雪芹最后落居的一个幽僻的地点。 他这个住处,早不可确指,我们只知道:他的友人称之为山村,秋天则成为「黄叶村」。一条小「巷」——或者竟是指的一条小山径曲曲弯弯,很费力才找到他的小房子,四周围长满了蓬蒿野草,高得像要把房屋掩起来。门前是一片野水,出门一望,就是近在眉睫的碧水青山。环境是美的,可是那小房的破陋,让来访的友人为之嘆息难过。雪芹自己也说是「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屋子是用草木对对付付搭架的,起码的家具也没有,那种贫困的情境,城里的人难以想像。虽然环境清苦,有一段时间的生活倒是颇为平静适意的。 那时候,西郊的寺庙多极了,号称「七百寺」或者还多,雪芹自小与庙有缘,喜欢寺院中的艺术境界,也有高僧奇士,借了佛门而隐遁在寂寞的山林深处。他闲来常常到这种地方去寻找画境诗材与玄谈哲理的禅侣。 这一带有一个地方是他最喜欢的去处:樱桃沟。这只是距离香山不远的一条小峡谷,就是着名的唐代古剎卧佛寺的西侧,然而却是人踪罕到的一处奇境。这地方有一处泉眼,潺潺不绝,土人俗话叫它做「水紧头儿」,即泉水的最初发源处,后来文人则写作「水源头」了。谷的俗称就叫「山沟」,因谷内有数百株樱树,花开时灿若明霞一般美丽,所以就名为「樱桃沟」,谷中成片的竹林和各种古树,地上则布满了无数的奇岩怪石,以致那路径极为难走——竟有「跌死猫」这种有趣而诙谐的俗名。所以肯来玩赏的人极少。入谷以后,浓荫翠覆,百鸟交鸣,真是一种人间的仙境。 这个地方的美,可以引用明末刘侗所着《帝京景物略》卷六(西山,上)《水尽头》条说:观音石阁而西,皆溪,溪皆泉之委;皆石,石皆壁之余。其南岸:皆竹,竹皆溪周而石倚之。燕(北京地区)故难竹;至此,林林亩亩;竹,丈始枝;笋,又犹箨;竹粉生于节,笋梢出于林,根鞭出于篱,孙大于母(按竹根横行,为鞭,鞭末端又派生小竹,名为孙竹)。 过隆教寺而又西,闻泉声;泉流长而声短焉:下流平也。花者,渠泉而役乎花;竹渠泉而役乎竹:不暇声也。花竹未役,泉矣;石隙乱流,众声澌澌,人踏石过,水珠渐衣,小鱼折折石缝,单间跫音则伏于苴,于沙。杂花水藻,山僧园叟不能名之……。 这一地方的风景,竹林和泉溪乃是两大特色。接着写春花之盛,秋叶(柿叶)之美,明朝诗人的题咏,如黄耳鼎:「鳞鳞柿辉光,实叶丹相属……每泉分一枝,为竹万竿绿。」如第学曾:「柿林影,竹圃声琅轩。」如李元弘:「得水竹光争日好,矜秋柿粉饱霜红。」皆可作为真实写照。 雪芹是喜欢这种山村的幽美之境的,但是贫苦之况,却也是不易忍受的,正如他自己所说「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他对自己原是个「浑身矛盾」的人,非常清楚。他的好友敦家弟兄了解他,说他是「举家食粥酒常赊」,「日望西山餐暮霞」。这前一句用的是唐代大书法家颜真卿(709-785)的典故,他穷得没米,全家已经多日只喝稀粥了——中国南方一般是以米为主食,米够吃时是蒸干饭,只有穷极了才喝「稀的」。后一句是借用道爱鍊气功的用语,比喻雪芹常常没有饭吃,只好眼望着西山「吸」那云霞之气——这说得极文雅有趣,实际却是苦得很的景况。 雪芹这时以何为生?开小酒店已经是成为过去的事了,此时他的收入有两个来源:一个卖画,一个是当村塾的老师,教一些村童们念书认字。做塾师通常叫做「教馆」。雪芹在城内做西宾,大约也与此有关,是做先生教书,而不是管案牍的相公。还有传说他在外县教过馆——那么他到山村里,仍然借教馆勉维生活,是极有可能的。村塾的先生待遇极低,民间常常流传着一些名人未「发迹」时做馆师的那种可怜的寒酸境况,人们常拿这题材当启发的材料。 第23页 雪芹之友说他是「司业青钱留客醉」,意思是借诗圣杜甫的诗句来比喻雪芹留客人吃饭时,只有借苏司业(苏涣)那样的可怜几个铜钱来待客。这「司业」原是国子监的官名,在此也许就是馆师的借抄了。雪芹画得一笔好画,因此画几张画卖些钱。友人又说他「卖画钱来会酒家」,就是指他没钱时向酒铺赊酒喝,等卖了画,再一起还一笔积下的酒债。 穷困窘迫,一直紧紧跟随着雪芹,困扰他的神思才智。 有一部模仿《红楼梦》的续书,写到了雪芹早先作书时的情景,竟然是他坐在炕上(炕是中国北方居室内砌成的一种土坯床,其下可通煤炭或烧柴的暖气),地下几个「小厮」(年轻的僕役或「助手」之类)围坐,耳听他口讲,手用笔录。 这种「作书」的方式,听起来很离奇,似不合理,但在雪芹说来,有了人请他南酒烧鸭等美食,他兴致来了,就用口讲,像市井「说书」的艺人那样,是完全可能的。所以要用几个人记录,然后整理统一「定稿」——因此现存的抄本《石头记》中时常出现音讹的字,即汉字发音相同而实为另一个字的误写。这种情况如非由于听音记字,就很难解释了。当然,我们并不是说《石头记》全体或大部分是这样写成的,而是有若干部分、片段,确曾是这么记录成文的结果,它与作者本人亲自书写撰作的文字,有些差异的痕迹。 这应该还算是他在「顺境」中的作品,至于他在逆境困境中,那种执笔为文的艰难与坎坷,那就更非今日所能想像。这会造成他书中的残缺、断落、文字风格微显不同、情节偶失平衡照应等细小遗憾。对这些,以往的评者不止一次「质疑」、「摘误」,那正是他们丝毫不了解雪芹的书,是在怎样的境况下写出的,不能体会雪芹写作时一身所承担的沉重的负荷与多层的矛盾,有些地方甚至是在贫病焦愁,饥寒交迫下写出的。 干隆二十四年(1759)的秋冬之际,雪芹与脂砚的生活中发生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变化:二人远离了。雪芹有事要往江南去。雪芹既走之后,脂砚独自经营家和书稿的事,倍感任重而力孤。但她以很大的毅力,开始了第四次整抄《石头记》的工作,并且从这次为始,在她的朱色的批语字迹中,出现了年月记录和署名的创例。在这次工作中,她连带也整理她歷年写下的批语,有的删省了,有的文字上作了细小的润色,有些旧年的批语,她也在修改后附记了年月与署名。她借着批点书稿的形式,有时与读者讲话,有时与书中人物(她所熟悉的故人们)「叙旧」,有时与作者「交谈」;有时兴致很高,诙谐幽默;但更多的时候是悲感思念,她的许多批语与书稿一样,是「滴泪为墨,研血成字」的。寒闺冬夜孤独寂寞的脂砚,克服着重重的困难,辛苦不倦地为《石头记》尽她的一切心力。可还没有一个画家肯为她画一幅「冬夜批《石头记》真图」:一支红烛,一位中年的八旗装束的妇女,端坐窗前,执笔而沉思,而悲喜交织……窗外的朔风正摇撼着老树的高枝……。 干隆十四年的冬天,横贯中国大地的扬子江,水从数千里外而来,日日夜夜不息地流向东海。江上帆樯无数,都是来往的舟船,载着流落远行的诗人游子和追名逐利的俗吏卑商。在江北岸的瓜洲古渡头,忽然有人发现了雪芹的身影。 雪芹从五岁上离开江宁,渡江北上,这是他三十年后重来了。面对着长江的逝水,不禁又想起大诗人苏东坡的名句——「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不错,大江的碧涛,正在淘盪着古今的俊才奇士——包括雪芹自己,也包括着他书中的那些非凡的少女。 不巧,冬来得早,一场风雪,冻封了江,这是不多见的天气,渡船停摆了。雪芹正感无奈何,岸边一家李姓老人见他徘徊愁闷之色,便很热情地邀他到家暂息。老人一家的宽厚慷慨,使雪芹非常感动。叨扰了二三日,相处得越发亲密起来。不久,气暖江南,雪芹要走了,转觉依依不捨。他问老人,有纸笔吗?老人捧出文房四宝,雪芹挽袖提笔在手,只听唰唰微响,不一时,一幅《天官图》展现纸上。老人惊呆了,半响说:「我见先生风骨不凡,定非俗士——果然是位大才!」雪芹说:「没有可以报谢的,我画天官,给老人家赐福吧。」宾主作别,雪芹收拾过江去了。 这幅画,据镇江李氏后人说,保存到很近的年代,可惜目下怎么也找不见了。 此番雪芹渡江何事?因何而来的呢?原来他因友人之荐,为两江总督尹继善礼聘,到江宁做他的西宾幕客。「两江」是指「江南」、「江西」两大省区,是全国重要的财赋之地,总督乃是本区的最高长官,友位甚重。 尹继善初到南京,曹家正好刚已北返;不过他的总督衙院,就与曹家「老宅」相邻,自己又兼着两淮盐政,也是做着和楝亭一样的官。在南京一住,才日益体会到曹家祖孙数辈,歷时六七十年之久,在江南一带的深得人心,远非一般俗常仕宦可比,而他家在文学事业方面的成就与影响深远,尤为大出原来的想像之外。尹继善对曹寅,本已入所心慕,至此,宦地相同,官职联属,自己也十分喜爱诗文书史,于是有意无意之间,都在学步楝亭,也作东南半壁的风雅主持。在这种心情之下,尹继善自然留意于访询曹家的现况,子孙的下落。 第24页 中进士以前,尹继善曾在怡亲王府做过记室;后来曹頫是雍正交与怡王「照看」的。尹继善早年就已可能与曹家相识。大约到干隆十九年再署两江总督时,他乘着搜罗人才的机会,决意务要跟寻楝亭的后人。 而雪芹此时,编述《石头记》一记,已经有了脂砚抄阅再评本。意在问世传奇的雪芹,正也想为书稿谋一个乐为出资刊版的东道主。两相凑泊,事不难成,尹继善爱才好士,礼聘情重,雪芹又可藉此重游童年故地,一举数得,就答应了前来请聘之人。 雪芹前往江南,并非一次,干隆二十一年(丙子,1756)南京已有他的足迹。所以二十二年敦诚寄怀诗句,正劝他不必远游——「劝群莫弹食客铗,劝群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着书黄叶村」。这显然不是一种并无缘故的闲文琐语,而这一年,干隆有意改变对待汉族旗人的政策,准许包衣人开户出旗,这是雪芹生平中的一次颇有关系的事件。但到了二十四年秋天,他由于生计的艰难,为了着作的传播,还是不得不下决心,再度前往。这时,有人对雪芹也加紧注意,在形势不利的考虑下,敦诚弟兄也同意了他南游的打算,如此可以暂避风波,保全书稿,因此反而贊助雪芹料理南行的一切准备。 一到江南,雪芹的才华立即受到了尹继善的赏识,并以楝亭有此嗣孙引为欣慰。初时,宾主相得,情好甚笃。常在扬州的肖像画家云间陆厚信(字艮生)者,来游南京,曾入尹府,见到雪芹,十分倾慕,为他绘了一幅小照,并写下了五行题记,其辞云:雪芹先生洪才河泻,逸藻云翔,尹公望山时督两江,以通家之谊,罗致幕府,案牍之暇,诗酒赓和,铿锵隽永,余私忱钦慕,爱作小照,绘其风流儒雅之致,以志雪鸿之迹云尔。这就记录了一时的景况。 可是,雪芹的处境到哪里也是复杂的。这次南来的遭遇,有几件事使他更嘆命途之乖舛。正如敦敏赠雪芹所说的,「可知野鹤在鸡群」,他的才华出众,易为人知,也易为人妒,同事中间,小人之辈,谮毁之言,久而遂多。尹继善虽然爱才好士,扬风书雅,但全是正统派人物,眼见雪芹的一些言谈行径,渐渐心有不乐之意。尹继善是正人,倒出于一片好心,从他自己的正统观念出发,以为雪芹落到此等境地,是因无人「导之于正」,他就要设法挽救雪芹,而雪芹对于这种「挽救」,却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根本不能接受。这么一来,其本无恶意,皆本素怀,可是误会既多,彼此都无法谅解:别人本是一片热心为他好,而雪芹看来那是不能苟从的道路;雪芹如要自行我素,不肯污于流俗,就必然被人视为狂妄无行,负义忘恩。一个不能为世人所理解的伟大的哲士文豪,越是伟大,越是孤独,越是寂寞——「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正是雪芹的最巨大、最深刻的悲哀。 当时南京住着一位声气极大的诗家名叫袁枚。有人介绍,想为曹袁二人牵丝引线,以为两诗人定能投契。而雪芹素知袁枚风格不高,看不入眼,拒而不往。这也得罪了南京的诗坛文苑。 雪芹本是为《石头》一记而僕僕南游的,不想最后事情也就出在这部书上。 这几年来,皇帝的主要精力是花费在武事军队的调度上,但是使他颇为心烦的也还有文字科场,——正因如此,干隆有一次亲至某满人家,发现了《石头记》并挟其一册而去,以致某人大惧,急谋删改进呈云——显然,这是《石头记》未有刊本,流传未广时候的事情。 当干隆查出身有「内病」的永璇竟然偷看这种「邪书」,自然十分震惊恼怒,决心要弄清这部「淫词小说」的一切原委。这件事的风波很快传到了永璇家尹继善那里,不觉目瞪口呆——因为着书人就在他的幕席之间!由是,风声汹汹,人言啧啧,顿时大为紧张。尹继善毕竟还是厚道长者,不肯出卖楝亭的后人,就透消息给雪芹,让他赶紧託故离职,潜身他往,庶几多所株连,将关系的复杂程度尽量缩小。 于是,无可迴避的雪芹,收拾行装,决意北返。幸而永璇有力,多方弥缝遮掩,设法将事搪塞过去,一时未至酿成大案。这就无怪乎敦敏在重阳节后意外地与雪芹重遇时,立即写出了「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忽漫相逢频把袂,年来聚散感浮云」这种万分感慨,无限悲怀的句子了。 雪芹的江南之行,不过一载有余,却使他的好友异常想念。 干隆二十五年(庚辰,1760)的初秋,一个阴雨连绵的夜里,敦敏闭门闷坐,自斟自饮,感怀往事,便想起曹雪芹,不相见已一年多了。敦敏十分思念,因 此在题诗时说: 短檠独对酒频倾,积闷连宵百感生。 近砌吟蛩侵夜语,隔邻崩雨堕垣声。 故交一别经年阔,往事重提如梦惊! 忆昨西风秋力健,看人鹏翮快云程。 重阳以后不久,他偶然到友人明琳的养石轩中去,忽然听到隔着一道院子有人高声大谈,那声音直传到这边来;敦敏立时就听出这是雪芹的声音,除了他,别人是再没有这种意气风度的。他于是赶紧跑到那边院去,果然不出所料,雪芹竟然来了!相逢之下,彼此都又惊又喜,十分意外。他们便在明琳那里摆酒快叙,同话旧事。敦敏感而成诗一篇: 第25页 可知野鹤在鸡群!隔院惊唿意倍殷。 雅识我惭褚太傅,高谈君是孟参军。 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 忽漫相逢频把袂,年来聚散感浮云! 只要看一下敦敏的情词之切,惊喜之深,就可知这一年多的离别,乃是他们这些年来的一次少有的离别,也是一次非比寻常的离别。 尤其引人思索的是,如此一番稀有阔别之后,意外重逢,又惊又喜之下,赶紧把袂快谈,那话题却不是别的,就是「唿酒话旧事」,并因此「感成长句」,而诗句也说明所话的内容就是和「燕市悲歌」为对的「秦淮旧梦」。这就十分清楚地透露出,曹雪芹的此次离别,是和他祖上在南京做织造时的往事有所关联的。 不但如此,从这次重逢为始,直到次年的夏秋之际,敦敏、敦诚二人同访雪芹于其山村,赋诗纪事,那诗中的主要内容也还没有离开这一点,两人异口同声地写出「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衡门僻巷愁今雨,废馆颓楼梦旧家」的联语来。 明琳大约就是着名的将领明瑞的弟兄,是大学士(宰相级)傅恆的侄辈。明瑞军功甚伟,后来本人战死于边疆,封为诚嘉毅勇公爵。他的府宅在安定门大街南兵马司路北。这个府第是三个大宅连在一起的,院子甚多,族中人众,各居一院。明琳的养石轩,也许就是这处大宅的一个院落,安定门者,是北京城北面两门中东边的一座大城门,与西边的德胜门遥遥对峙。 在那时候,明瑞从事新疆伊犁地区的开发之后,召回京师,正做户部左侍郎(1758——1762),当时他袭着承恩公的爵位。他的一姐妹嫁与了豫良亲王修龄,生子裕瑞——就是着作《枣窗闲笔》传述雪芹形貌事迹的那位宗室了。 看来,雪芹的足迹是常到安定门内这一带来的。非常有趣的是,尽管明家是那么富贵,而敦诚作诗却把他家人比作一群鸡——雪芹则翩然如云霄之仙鹤一般,高不可及!这是何等的推崇钦慕啊! 在雪芹离京南下的这一载有余的时光里,脂砚也是最想念他的人了。她受雪芹重託,在二人不能相聚时,为书稿多下工夫收拾整顿。脂砚果然不负所托,到干隆二十五年秋日,已经编整出一部四次评阅的本子。内中仍有短缺文字之处,空着等待雪芹回来。 雪芹在江南,也不会空闲,从干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了第七十五回之后,到二十五年秋日回京,歷时又已四年多的光景了,应该是又写出了不少章回,也许已经接近于全书的尾部了吧。脂砚日夜盼望着雪芹的归来——捎回来的不是财物,却是一大包新的书稿! 这里,请允许我运用一点点文学的手法,用推想来补充我们所无法尽知的情景——我们可以设想雪芹临行时是把脂砚寄托在一处尼姑庵中,这是为了地方幽静;也是为了她的安全和工作方便。 下面是想像的「镜头」——一座尼庵的偏院,后层僻角上一间小屋。脂砚灯下独坐,心事重重,若有所念。忽有轻轻敲窗声,脂砚急问:「谁?」 「我,荣儿。」 脂砚惊喜,连忙迎他进来。一个小孩童,约十二三岁,村中衣饰,手提一包,神色紧张。 「你怎么来了?你芹二叔从江南回来了吗?你没碰上坏人吧?……」一连串急切的问语。 「芹二叔前儿才来的,来了就问起您。他吩咐我,背着人把这些写的字儿带给您……」 脂砚赶紧接过包袱,打开一捆书稿。 脂砚十分兴奋,即时把它放在厨柜里。忙找一块糕饼塞到孩子手上。 「难为你这么黑夜奔了来,看你身上的土,跌了吧?」 「嗯」。 「可疼的孩子。」(给他掸土)「荣哥儿,那个坏东西还盯着你吗?」 「可不是!他还打我……」孩子委屈,说不下去,哭了。脂砚气愤地抚慰他。 「别伤心。等我给你出气。下次可多小心!」 从脂砚的批语来推断,她与雪芹并不是能够经常聚居的。她的批书是在与雪芹不能会面时作的,那隔离着的情况,从批语口气中有明显的透露。这当然可以是因为雪芹出外南行了。但是这里面还有别的缘故,是被迫分开的。这也许是由于生计上的问题而不得不另作安排。但是也有可能是被迫而暂避,因为他们二人的重会在当时舆论的目光里是「不合法」的,是不光彩的事情,有人施加了压力,逼他们离开。 敦家弟兄的诗所说的「燕市哭歌悲遇合」包含着这种难言的悲剧性事故。 干隆十年,皇帝再次晋封了一些妃、嫔,并定出新典制:皇贵妃、贵妃的仪仗之内原用红缎,现改用金黄色缎。其次一级的妃、嫔等原无制,今添用红缎。 雪芹在他的小说第十八回中,写贾元妃归省,仪仗中正有「一把曲柄七凤金黄伞」。这足以说明:他写到这回书时,已在干隆十年之后,因为本年以前是无法预想这种制度的。 又如,干隆二十年(1756),宣布将小公主在几岁时即指配与蒙古王公幼子。到二十四年,又申谕宗室王公之女儿皆须指配蒙古,不准私自婚配。这种满蒙「和亲」的规矩直接影响了雪芹小说原稿中后来写探春(宝玉的三妹,最有才干的少女)被指配与「外藩」去作王妃的情节事迹。 第26页 干隆十三年(1748)十一月,平郡王福彭病故了。雪芹的这一门最重要的至亲的家运,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皇帝悼念福彭是他自幼的同学密友,特例为之「辍朝」(不办公)二日,并派大阿哥(皇长子)去代祭二次。福彭原是可以成为军政上首席地位的人才,可惜由于政治原因,中途蹉跌,以后便消沉起来了。 在他手下的记室(秘书)方观承,后来却成了十分重要的一位名臣能吏。福彭一死,平郡王府与雪芹家的关系自然就疏远了一步。 约十年之后,与福彭最要好的慎郡王胤禧也亡故了。他是康熙帝的第二十一子,是一位着名的宗室诗人与高人,专门喜欢结交寒素的读书人,毫无富贵尘俗之分。他早年与福彭都是极推重御史谢济世,也赏识过少小时的雪芹。他也就是小说里的「北静王」(胤禧无子嗣,干隆将自己的第六子永容过继给他,作为他孙辈的承嗣人。雪芹借了「永容」的字形,造了「水溶」二字,用以代指胤禧)。 福彭的丧礼中,干隆单单派遣大阿哥去代祭,也让人寻味。因为正是这一年,皇帝透露出他的诸皇子,特别是大阿哥、三阿哥异常「不孝」,行为不端——他们也正像他们的爷爷辈(康熙诸皇子)那样,已经在明争暗斗地图谋将来「继位」之事了。所以福彭生前与大阿哥的私人关系比别人密切。干隆对福彭,后来有些变化,大约与此不无干系。 干隆十九年——脂砚重评《石头记》的这年,天下无数的怡亲王祠,都悄悄地变成了关帝庙。这是一场戏剧性的政治措施。在雍正时大得褒宠的怡亲王,这时早已成了干隆的「敌对」,因为他的儿子们曾要推翻他的统治。 同一年,继以前准许在京八旗汉军人出旗为民之后,又许各省驻防汉军人「自便」了。干隆对汉姓人日益歧视的心理屡有表现。这年,他又惩治一个满洲人名叫世昌的,只因他喜欢作诗——效法汉人的风习,诗句内容时有牢骚之语,大加指责。因此,满洲人饮酒赋诗,都不敢公然显露,需要偷偷地避人而为之了。诗和酒,正是雪芹与友人的「性命」,但是已经成为最「不肖」的犯忌行径。 这些年来,各地已屡有饥民作乱的事情发生。到干隆二十三四年间,天又大旱,皇帝又徵求臣僚「进言」(改善政治)了。米价昂贵起来,百姓的生活出了麻烦。更有一事使雪芹苦恼的,就是因粮贵而不准造酒!对雪芹来说,少吃几口饭可忍,没有酒则万难忍受。正因酒不易得,一得必致狂饮过量。这无疑大大损坏了他的健康。 在艰难困苦中,不料「运气」忽然降临。 一个是干隆帝重举南巡之典,这才使他获得南游的机会。一个是年届三十五岁的「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雪芹,终于因有才学被拔举为优贡生了。 干隆平生有一志愿,是事事仿效祖父康熙。康熙帝曾六次南巡,成为空前的「盛典」,数十年后还流传于众口,像「说书」一样热闹。因此干隆也要照办。 在二十二年正月出发开始南巡,三月间,巡至江宁。 江宁的行宫,就是当初的织造府——曹家的老宅。有趣的是,干隆也学康熙那样去视察了织造机房。 到二十三年的九月,两江总督尹继善题奏,说是天下太平,年谷丰登,官民都「望幸」(盼帝驾再巡),请于次年再举南巡。这回没有马上答应,说是再推一年。但到次年,仍未实现,又推到二十五年。 由此可证明:雪芹由二十四年择日南下,正是因为江宁的尹继善又要经营接驾的大事,千头万绪,忙得不可开交,而且上一次办理有欠妥之处,这次人们建议必须再请康熙年间经歷过的内行人家来协助才好。 于是,有人想到了邀请大才的曹雪芹。可巧,雪芹也刚刚成了拔贡先生,有了一点儿「身份」,不免藉此良机,到南京去看看老地方,听听老故事。 这个时期,经过了康熙、雍正两期的积累,国力非常殷富。于是皇帝除了准备庆祝(包括南巡),还想出一个奇特的纪念方式:皇宫内苑的中海东岸,有一处建筑叫做紫光阁,把它重新修缮,要依照古代凌烟阁的故事,也把功臣的画像陈设在阁中。可是,古代凌烟阁的功臣只有十几位,现在决定要给一百位文武功臣画像,而且四壁还要有巨幅的战场的景象。这样一来,便生出了一项十分重大的任务:须到各地方各层次去寻访技艺精能的好画家。于是,功臣之首, 身为大学士,封为公爵的傅恆和他族内「明」字辈的人,便都想到曹雪芹身上来了。 雪芹自从江南走了一趟,他的诗才画艺之高,渐渐传于众口了,恰好他回京来了,皇家的如意馆(专门掌管宫内书画之事的机构)便马上搜访他的踪迹。 人踪罕到的山村一带,也不止一次有人来寻问他的名姓和地址。可是他住的地方十分荒僻,使得他们大费奔波之苦。连那「跌死猫」的樱桃沟,也不得不去踏探了好几次。 雪芹在内务府充当笔贴式、堂主事时,也曾有机会看到过紫光阁。他知道那是一个重要的所在,它和武事关系密切,上三旗侍卫较射,取武进士,赐宴外藩的王公,都在这儿。 紫光阁在西苑太液池旁。西苑就是紧对紫禁城西华门的皇家苑圃。雪芹记起,祖父(曹寅)诗集里有不少写西苑景色的诗,那时爷爷是常常什班夜宿于此的。苑中有丰泽园,就是康熙帝种育御田胭脂米的地方,这米赐给曹、李两家,也为李煦种了祸根(雍正追查);雪芹把此米也写进了红楼梦。丰泽园之西有春耦斋,是为皇帝学耕田而设的地方。由此斋循池之西岸往北走,就到了紫光阁。此阁建自明代,现又修葺一新了。 第27页 傅府里派的人终于找到了雪芹家。雪芹躲起来不接待他,烦一位老者替他看家待客。来的这个人假谦恭而真倨傲地向老者说明了来意,口里称着「公爷」(傅恆封为忠勇公)的美意,请曹二爷出山去宫里画谷象,画成之后,圣上是要赏给官职的,从此可以不再受这穷苦了。 那人头一次扑空了,第二次又来了。这回雪芹在家,接待他进来。听了再述来意和那套「恩赐」的话后,雪芹微微一笑说道:我刚写了一幅字,您抄回去替我回禀公爷吧。说毕取出一轴字幅,展开悬在墙上,看时,那字写得风流潇洒,上题一诗,道是——「捐躯报国恩,未报身犹在。眼底物多情,君恩或可待。」 那人是个不通的人,看了不懂,只得抄写回去。傅恆家人们看了,不禁雷霆大怒,说:这个该杀头的,如此不识抬举,竟敢说出这种狂悖的话来!明儿绑了他来,让他去尝尝刑部狱的味儿! 后来脂砚等亲人知道了,无不替雪芹暗捏一把汗。大约有人说了好话:他不来,没这福分,就算了,何必为这么一个下流人费手脚。 因此,幸而没有遭到狂言招祸的大麻烦。这时,他已认识了一位也在郊外村中教馆的旗人张宜泉,二人有时互访倡和。张宜泉十分佩服雪芹的人品才艺,当他闻知这一回拒绝召聘的经过,他感而题诗相赠。那诗写道: 「爱将笔墨逞风流,庐结西郊别样幽。 门外山川供绘画,堂前花鸟入吟讴。 羹调未羡青莲宠,苑如难忘立本羞。 借问古人谁得似,野心应被白云留。」 这第五六两句分用唐朝大诗人李白与大画家阎立本的典故:李白被召入皇宫,受到宠幸,作诗称赞了杨贵妃(中国的四大美女之一),她亲手调制一碗羹汤赏给李白。阎立本被召入宫为功臣画像时,在皇帝的命令威严下,匐匍于地上,辛苦备尝地画那些他不愿画的大人物们的肖像,他愤懑极了,回家告诫儿辈说:你们千万不可再学这种技艺,学得有过人的本领,只不过换来我这种耻辱!张宜泉的这话,正是曹雪芹心坎里的感慨。 稍后,敦家弟兄们也闻知此事,不禁拍案称奇,大家传为少有的新闻异事。因此,敦敏在雪芹画的一幅巨石之旁,题一七言绝句诗曰: 「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 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鬼垒时!」 「鬼垒」,通常写作「块垒」,比喻人心中有不平之事,郁结难消。如今敦敏都用石字偏旁,是特意关合画石的主题,也是把雪芹比作嶙峋的石头,十分巧妙。 到此,雪芹的傲骨,更是人人尽知,个个称异了——当然也引起了仇视者的更大嫉恨。雪芹对于这些「富儿」之门,是再也不想去叩了。 这一些首富极盛之家,在满洲贵族之中,恐怕是与文学艺术关系最疏远的人家了。雪芹与他们不是「一路人」。他拒绝「苑召」的傲骨令人起敬,可是正因为此故,紫光阁内没能保有雪芹的画幅,这却使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而不能不深抱遗憾。 正在这时,另一大府里也出现了一桩惹人注目的异事。干隆皇帝忽然幸永璇府…… 一日,干隆帝忽到了永璇府,皇帝在他书房发现了一部小说叫做《石头记》,他事事都要深入了解的,要弄清这是本什么书,于是不声不响,挟走了其中的一册,登舆回宫而去。 等到那家人回家,闻知此一大事,再发现《石头记》少了一册时,简直吓坏了!于是赶忙设法弄出一个「删削」的本子,上呈于皇帝。由此世上才出现了不完整的《石头记》抄本。 干隆二十六年(1761)是雪芹生活处境比较稳定平妥的一年。这一年中可记的事,只有朋友的来往,诗篇的倡和,稍稍留下了一点痕迹。凡是和雪芹相交的人,没有不被他的魅力「迷」住的,有些日子不见,便想念得很了。敦家弟兄,更是这样。加之自从雪芹到山村,不同昔年都在城里,见面还不太难,如今则相距数十里之遥,不出城,真是空劳梦寐。敦家两兄弟有一天实在耐不住了,商量说:咱们还没见过芹二爷的新家是什么样子,趁着天气好,索性到西郊去看看他。 计议已定,二人须起个大早,雇了一辆骡车,出了阜成门(北京西面二门的座南一门),一口气奔到海淀。从畅春园往东,绕过一处大园子,有一个小小的村落名叫陈府村(后来则写作「成府」,即在原燕京大学今北京大学新址的东门外),找到了内务府三旗包衣的营房(为御园服务当差的包衣住所),打听雪芹这个人的住处怎么走才找得着。大家都答不上来,最后一个年老的提供了一点线索,让他们去寻看。 从海淀再往香山脚下走,路还很远,天色也不早了,弟兄二人一面心里有些拿不定,怕找不着败兴而返,一面欣赏着西郊的风景之美,大自然的美加上人工的美——无数的御园、名园、名寺、红墙碧瓦、雕樑画栋,隐现在绿树长河之左右,真是画所不如。可是,雪芹不住在这种「画」里。渐渐人烟稀少了,西山越来越近在眉睫了。他们往冷僻的地方去找去问,费了好大的周折,终于来到了雪芹的门前。 敦敏敦诚生长在京城,第一次眼见这种地方的景象。雪芹住屋的那种简陋贫寒之状,是他们在城里穷人家也看不到的。二人不觉一阵难过,面显悽然之色。 第28页 雪芹迎出来,却朗爽地高声大笑说,今儿可真是贵人天降,怎么也想不到你们会来——难为你们怎么「摸」到这地方的?进屋看时,倒也别有一番意致:小窗煳着雪白的新纸,颇为明亮。墙上挂的是一把直垂的弦子(三弦竖弹乐器),一把斜着的宝剑,枣红的穗子显得十分潇洒。小桌上就是笔砚,还有一些大大小小的碟子——绘画的颜色和两个水壶,笔洗。 这都不稀奇。稀奇的是桌上几上到处摆满了奇姿异态的石头,墙上贴着画的大石头,一个古装的人向着石头躬身施礼。 「芹二爷,」敦诚抢先说话了:「您真不愧是石头下凡,满屋子都是石友呀!」 这时恰好脂砚也来在这里,彼此见过了,各自悲喜交集,真是说不完诉不尽的话。他们的话题,包括着雪芹在南京的见闻感慨,目下北京的新闻怪事,一面畅叙衷肠,一面嘻笑怒骂,谈笑风生,无所顾忌——比在城里「自由」多了。 敦家弟兄早觉饿了,脂砚下厨做饭,雪芹去打酒,兴致高极了。 「芹二爷,您怎么就离了富家呢?」 「瞎,他家的先生,哪里是人当的?你不记得富良的老子说过,我雇的这些先生都太不好,等我花钱买一个,准比这个强,您想给这种混帐人家当先生,还能是人?简直是货了!」 屋里的几个人一齐哄堂大笑。 「听说他们还给您加了罪款,下了逐客令,是吗?又是怎么回事,什么罪名?」 「什么罪名?——叫做有文无行。」 敦敏、敦诚大吃一惊,「这是怎么说?!」 「瞎,还不是那两件:一是说我写小说讲故事,这不是当先生该做的。二是我听见他们家待丫环们太狠毒,太不当人了,我想方设法地搭救了两个,逃出了火坑。她们后来偏要来谢我,也太多余。可就让主家知道了,就说我是安着邪心,勾引他家的使女!你说说,在这世界上,做点儿好事都是犯法的!」说毕,一声长嘆。大家默然。 「芹二爷,我一想起您,就想起诗圣老杜给李白的那首诗,我只改两三个字,就移赠给您,最是恰切了!您听——不见曹君久,佯狂真可哀。世人皆欲杀,事意独怜才。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西山着书处,相约好归来。您看如何?!」 雪芹一声拍案,把酒震洒了,一面起身大笑,拉住敦诚的手,「你改得好!真好!——可我怎比李太白?当不起,当不起!」 敦敏忽见雪芹腰间繫着一块古玉佩,形极古雅,光莹可爱,便说道:「芹二爷果然不愧是世家,穷到这个份儿上,还有这么少见的古玉挂在身上呢!」雪芹笑道:「哪里哪里。我可难与城里那家贵公子相比,穷得饭都吃不上,桌上一个大绿玉盘盛东西,那玉润得像一汪水。洗脸是一个乌乌涂涂的旧盆,沉甸甸的压手。有一天他的老丫环高起兴来,打磨了一下,吓了一跳——原来是个金的!我拿什么比人家?这玉是去年在南京有人给的,他说受过先祖父的恩德,无可为报,送给我作个念心儿的。」 「南京还有人记得您们吧?」 「呵——我原先也不知道我们曹家这号人值几文钱,可一到南京,传开了,几乎天天有人请我去吃酒,谈先祖时的事情。那真像说书一样!他们没想到还有我这个不成器的子孙后代,倒把我当了宝贝,轮流着请。我倒省了饭钱盘缠。声气大了,也引起了别人的猜忌,我就住不下去了……」 大傢伙儿听入了神。 雪芹太兴奋,酒也比平常加倍地痛饮起来。后来有些醉了,那狂放之形,惊人之语,越觉与往日不同。 大家担心他酒太过量了,劝住了他,让他内屋去卧憩,他不肯。 「芹二爷,您画人像是绝技,紫光阁的事,正可大展奇才,让世人一惊。怎么就不去?」 「我有那工夫画这群人的像?他们哪一个脸长得让我爱看,画上一笔?」 「听说是画一百人呢,这也可算是百骏图了,您画马还是拿手的活呀!」 「我什么都画,就只不画驴。什么百骏图? 我明儿画一张百驴图你们瞧,准比那些人好看些。」 又是一场哄堂大笑。 「芹二爷,你该罚,他们为国家出生入死,肝脑涂地,也不容易,您怎么能这样骂他们?我是要打抱不平的。」 「你说得是,我该罚,」满饮了一杯,「我也并不是真与他们有什么过不去。我只说,要捧谁,捧上天,别人都入地,都得当奴才。我当奴才还没当够?怎么又伺候他们?!骂两句,痛快痛快。况且那些人里头真有不像话的骄横欺人的,到处勒索地方钱财的,还干别的坏事,也要骂上一骂?!」 敦家弟兄听了都嘆口气,说:「这就是您的脾气了,到处说话得罪人,怎么怨得人家恨,要整治您呢?」 这年的冬天,敦敏又来山村相访。虽然来过一回,山径毕竟不熟,加上难走。及至寻到门前,见东边飞来麻雀,一群群地落到树上去了。 远处一缕清瘦的炊烟,升上寒空。是外出的人回家晚饭的时刻了。 敦敏奔茅屋前叩门。半响,无人出应,方知来得不巧,雪芹不在家中,未知何往? 敦敏立在门外,瑟瑟的朔风渐紧。他望着门前的那片野塘,已结了冰。水边的枯苇正在迎风沙沙作响。他对此景象,深有所感。这种荒寒孤寂的境界,就是这位奇才的生活之处。他无法抑制自己的心绪,不禁口吟五言一首: 第29页 「野浦冻云深,柴扉晚烟薄。山村不见人,夕阳寒欲落。」 敦敏永远也忘不了这情景在他心上印下的迹象。 雪芹住的这地方看似够幽僻的了,可是那一年从正月起,每日鼓角之声震天。 原来是健锐营的云梯兵在练武。有人传出消息,不久皇帝要亲自检阅。整个大营盘闹腾起来了,远近四邻,都在鼓譟声中。 转眼四月初夏了,皇帝果然来了,这一带地方,满是军兵将士,旗帜如林,戒备得铁桶一般。这下子,雪芹想游游寺庙,樱桃沟,买买东西,都不能通行,更不要说进城了。 敦家弟兄是过了这一场阅兵之后,才敢来相访的。 但到了冬天再来时,却又经雪芹传来了新闻消息:朝廷上治完了武事,又转向文事上来了,已经惩办了几桩「文字」案;到十一月初冬,竟又出了一桩新案。 「暮年晚遇,人亦谨愿无他」的长洲沈德潜,不肯老老实实地「在家食俸」,忽然异想天开,这年冬天,特地进京,把他选刻的《国朝诗别裁》拿给干隆看,并且求为题辞,以邀光宠。沈德潜满以为自己在皇帝面前很得脸,不料却碰了一鼻子灰气。干隆对他的「选政」大加吹求批评,连江苏地方大吏尹继善、陈宏谋都吃了挂累;为什么不好生看管着沈德潜「安静居乡」,「不至多事」!结果,沈德潜获得了「身既老愦」的考语,那部《别裁》因「断不可为学诗者训」,也遭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在曹雪芹仅有的几部书中,有一部书就是他爷爷的诗,是南京旧人送他,带回来的。他想,爷爷殁后,门人们立即集资把诗集刻齐了,是爷爷一生的心血,也是史绩。我自己也作了这么多的诗,自不存稿,都给了敦诚。他是个穷宗室,刻不起书——也没那个胆量。宗室的胆子最小,经验告诫他们,出一点儿文字的麻烦,那是要家破人亡,比老百姓更担不起这些事。看来,我这一生的诗,恐怕是终归于鼠啮盅钻,再不然就是兵火一炬而已。…… 雪芹的诗,果如他所忖度;到今日,只留下了两句和一个诗题。朋友们盛赞高许的一位奇才大诗人,竟然没有一篇诗文保存下来。 曹雪芹之死 转眼已是干隆二十八年(癸未,1763)。 前年去年,连着是两年雨涝;今年又反过来,春旱异常。虽然皇帝「祷雨」,又「蠲诏无虚辰,常平百万石,度支千万缗」,开设士厂,表示赈济,那不过是「贪墨臣」们中饱的好机会到了,小民何尝有多大好处到身?粮米如珠,百物腾贵,穷人更难活了。 当时人记载的情况是:「是时饥民去(离开)乡邑,十室已见八九扃;犁锄抛弃会渚泽,榱栋折辇来神京。」雪芹为了这种日月,也益发烦恼。他的心情,也觉不如往年,精神颇见委顿。因此,当春暖花开,每年要和朋友们赏花聚饮,图咏纪盛的,今年却一次也没有提起这种兴致来。 三月初一,是敦诚的生辰;今年又恰值是敦诚的三十整寿。于是决定邀几位至交,到期热闹热闹。本家人不用说,外人中间,先就想到雪芹。敦敏体谅雪芹的处境,他是应酬不起的;而雪芹虽穷,却也不肯失礼不请(旗人最是不肯使礼数有缺的);若明请他来吃寿面,他一定又得为寿礼作难。于是敦敏就想出一个变通办法,先期数日,派人送给雪芹一纸便柬,上面只有一首小诗,别无他语。那诗是这样措词的: 东风吹杏雨,又早落花辰。 好枉故人驾:来看(平声)小院春。 诗才忆曹植,酒盏愧陈遵。 ——上已前三日,相劳醉碧茵。 敦敏这里的苦心密意真是不同寻常。 敦敏费的苦心自是不小,然而哪里瞒得过聪明绝顶的雪芹的心眼去?他一看就明白了。去年闰了一个五月,今年的节气便都在月份上特别显早。去年祭灶日前夕就立了春,今年二月二十二已到清明;三月初八就是谷雨,二十四就立夏了:这和去年二月二十五才交春分,三月十二才到清明相比,简直差了二十天。「现时才当二月杪,去年这时花还没影子,而今年遍山桃杏,已将开遍了,花期真早,但为什么特要我三月初一必到那里呢?哦,原来是敬亭的三十整寿啊!」 若在往常,说什么雪芹也兴兴致致地践约而至了。今年,雪芹竟没有到场。因此当敦敏说「阿弟开家宴,樽喜北海融」时,就只有「会者此七人,恰与竹林同」,这七人就是他的叔叔额尔赫宜,弟弟宜孙,敦顶叶,朋友朱渊,汪苍霖,加上敦诚和他自己。雪芹之所以竟不能来,贫病忧煎,一切原因,敦敏、敦诚两人也就洞若观火了。 俗语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大概真有这种现象吧,不顺心的时候,竟然真是一事不了一事生。从今年春末夏初起,北京城厢郊区,出了一样百年未有的大事:痘疹成为惨祸。在当时,出痘是人生一大关,必须过了这一关,生命才算有几分把握,不但小孩,大人也如此。出痘,本是年年有,家家有的事,但到本年,却酿成一场空前的大惨剧。 这一年,从三、四月起,直到十月止,北京内外,儿童死于痘祸的数以万计。雪芹的友人家,遭此痘灾的,单是敦家一门就是五口:「阿卓先,妹次之,侄女继之。司痘者何物?三试其毒手耶!然后又死阿芸。」一门内如汝姑、汝波、汝妹、汝兄,相继而殇,吾心且痛且恶,竟无计以避,汝亦终遭此荼毒耶!」敦诚因此是「即以目睫未干之泪,续之以哭……私谓自药以往,可净睫痕,不意索小泪者相继于后……;泪有几何?宁涔涔无已耶!」张宜泉家兄弟两支中小孩也是四口剩一。 第30页 雪芹只有一个爱子,是前妻所遗,孩子又好,又怜他失母无依,所以特别珍惜,也是雪芹穷愁中唯一的一点挂心悦意的骨肉。在痘疹猖狂流毒的今年,家家小孩不保朝夕,遍地惶惶。雪芹为此,真是忧心如焚——不要说进城以会亲友,简直百事俱废。 可是,哪里有雪芹幸逃的「命运」?他最怕的事终于临头了:他的爱子染上了痘疹。雪芹哪里又有力量给孩子「铒牛黄,真珠无算」?只有眼看病儿日近垂危,到了秋天,竟然不救。 儿子殇后,雪芹悲痛万分,据传说,每天要到小坟上去瞻顾徘徊,伤心流泪,酒也喝得更凶了。虽经友人劝慰,也不能解。毕竟忧能伤人,再加上各方面的煎熬烦劳,不久雪芹自己也就病倒了。 「举家食粥」的人,平时岁月已不易捱;病卧在床,营养皆无,医疗药物,更是分外之想。朋友中间或者尚能小助,但今年敦家丧祸连绵,泪眼不干,自顾兀自不暇,哪里还顾得及数十里外远在西山脚下的曹雪芹?可能连消息也不知道。雪芹的病,其病在心,外境得以拶逼,如何望好?他的病情由秋天起,日益严重下去。 干隆二十八年癸未的除夕(实已入公历1764年,当2月1日),别人家正是香菸爆竹,笑语欢腾的时刻,雪芹却在极其凄凉悲惨的情境下离开了人世! 我们用什么话才能表达对这一位最伟大的文学家,在这个节日里贫病而死的崇敬悲悼的心情呢?真是感到词意俱尽。试以小诗一篇来结束这段叙述吧: 哀乐中年舐犊情,卢医宁復卜商明? 文星陨处西山动,灯火人间守岁声。 新年(干隆二十九年,1764年2月)的正月初二,敦诚家的门上人来禀报主人,说有一老者求见,是曹二先生家里打发来的。敦诚心中甚喜,雪芹总是礼数周到,还想着大老远的来人拜年,遂忙命快请进来。 进来一位农村打扮的老者,却是一身蓝布新衣裳,新鞋帽,见面先行下礼去,口说叩头,新春大吉大利!敦诚连忙搀起,作揖谢道:「老人家您辛苦了,大远地进城来。」话未说完,只见老者从怀中掏出一个素白的信封。敦诚吓了一跳,先不接信,忙问:「怎么是白纸的?」老者忍不住,泪滴于手,「曹二爷没了。」 敦诚脸变了颜色,接信的手在颤动着。 「怎么人就不行了?哪天的事?——可留下什么话?」一连串急切地问。 「芹二爷是年三十儿夜里没的。他家里昨天就让我送信来,我说大年初一,谁没个忌讳?就推到今儿才来。」 「怎么就偏赶大年夜这个日子?」 「他是病缠久了,又贪几口酒,不肯在意保养。过年了,谁家不添点儿酒饭?大年夜又是守岁的时节,他新得了酒,可就没了捆拘儿。太过量了,人一下子就禁不住了……」老者说不下去了。 「临危有什么说的吗?」 「听说是来不及说什么就不行了。只听说他说过, 书给毁了,还没弄齐,死也闭不上眼哪。」 「家里呢?」 「家里——那什么也没有,真叫可怜!病重时,也没钱买副药调治调治…….」 敦诚像木头一样听着。接过白信封儿的那右手,还在颤抖。 在西山的一个隐僻处,一小片平地,远远望去,也可以辨出那是一座小坟头,还是崭新的,上面插着一枝白纸的铭旌幡,在寒风中飘动着。 「这就是一代奇才曹雪芹的归宿吗?上次见面还欢活的人哪!……」敦家弟兄从城中赶到此地,一见这景象,忍不住放声痛哭。 敦诚回来所作的两首輓诗,留给了后世,作为雪芹抱恨而终的见证—— 其一 「四十年华太瘦生,晓风昨日指铭旌。 肠回故壠孤儿泣(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泪迸荒天寡妇声。 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 故人慾有生萏吊,何处招魂赋楚蘅?」 其二 「开犹存冰雪文,故交零落散如云。 三年下第曾怜我,一病无医竟负君。 邺下才人应有恨,山阳残笛不堪闻。 他时瘦马西州路,宿草寒烟对落曛。」 这年的春天,雪芹后来认识的那位张宜泉,因怀念他而寻其故居,也写诗哀悼: 「谢草池边晓露香,怀人不见泪成行。 《北风图》冷魂难返,《白雪歌》残梦正长。 琴裹坏囊声漠漠,剑横破匣影鉅。 多情再问藏修地,翠叠空山晚照凉。」 朋友为他流泪,在他故居徘徊不忍离去。雪芹的诗、画、琴、书、诸般纸,都不可寻了,唯有壁上鞘里的那口宝剑,还似闪闪吐光——象徵着雪芹的英灵不灭,才气犹刚。 这样的一位旷世奇才,正像他自己比喻的:是一块遗弃在荒山下的补天用的奇石,终日悲号惭愧。他一生的结局是脂砚所说的,如同杜甫一样:生遭丧乱,奔走无家,数椽片瓦,犹遭贪吏之毒手。甚矣才人之厄也!也是归结到一点:天生才人,一生受尽了厄运的折磨、摧残和陷害。凡是深知此情的,无不为之同声一哭。 死后扬名 敦诚有一位幼叔,名叫额尔赫宜,由他把《石头记》的一部抄本借给了永忠(被雍正阴谋篡夺了帝位继承权的胤祯的孙儿),永忠读了之后,感动得不由自主,写下了三首诗哭吊雪芹。他说:「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表示了极大的钦慕与憾恨——此乃雪芹殁后五年(1768)之事。 第31页 傅家的「明」字辈有一个叫明义的,一生上驷院(御马圈当差)。他读了《石头记》抄本,写诗二十首,其末后两首尤为重要——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 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也枉然。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 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报伦!」 可知明义所见抄本是雪芹原着,与现今流传的一百二十回假全本不同。全书的一条主线是大观园中众女儿由聚而散,荣国府之家亡人散,是政治关系的惨局。 再后,到干隆四十几年上,新封睿亲王淳颖得读《石头记》,也感嘆作诗,说雪芹的书是「英雄血泪几难收」——这是第一个这样提法的例子,异常之重要!淳颖本是豫亲王多铎的后裔(与裕瑞为同祖宗),顺治时老睿亲王多尔衮得了罪,削了爵,直到干隆四十三年才命令恢復了这个王爵,让淳颖过继承袭爵位。 我们由这儿看到一个极有意味的歷史现象:清代的皇家贵胄,对本来是他们的卑贱的奴僕身份的曹雪芹,佩服得五体投地,对着他的书,为他流泪抱恨,作诗抒感,思欲一识。并且开始认识,这不是一位一般的文家才士,而是一位英雄人物! 曹雪芹的意义与价值,并不是清朝帝制被推翻以后,由近代「新人物们的吹捧而抬高的」。上面所叙的这些人,是有福气的,他们还能看到雪芹的原着真相,从那以后,情况就不同了。亿万读者所能看到的,是一部真伪杂揉的拼配补续之本。 在此以前,《石头记》只有抄本,价钱很贵,而且犯忌讳,不敢公然流传,有办法得到的,也只能避人偷看。有一位宗室,与干隆是堂兄弟,名叫弘帮,是位着名的画家,也能诗文,他就明白表示:「闻《红楼梦》之名久矣,终不欲观——恐其中有碍语(政治妨碍的话).」也可见当时人对此名着的认识是很复杂的,是有原因的。 奇怪的是,到干隆五十六年(1791),忽然出现了一部木活字排印的「全本」,长达一百二十回,号称是曹雪芹原着散失之后,幸而復得其后半四十回残稿的「釐订」(整理修改)的「全本」。这个本子不但公开传布,而且卷头公然声称是「名公鉅卿」的「鑑赏」之书!此本一出,立时风靡天下。凡读书的知识分子以至学者名流,几乎人人案头有此一书。 这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极为惊人。这究竟是什么力量能造出这样一个「斡转干坤」的局面呢?原来这背后有一段重大的秘密经过。 干隆朝的最伟大的文化工作是下令收集全国的书籍,编纂一部规模浩大,包罗万象的《四库全书》。这原本是一件好事,但皇帝出于政治顾虑,害怕世人还能看到金代到明代的满汉两族之间的歷史矛盾而引起分裂情绪,因而将很多有「碍语」之处暗暗地删、改、抽换若干部分,最不容许留存的则全部焚毁,宫内武英殿设有专门焚书的大炉。这种不正当的阴谋做法,不但对歷史线性规划之书册如此对待,就连民间剧本、小说也是同样严厉办理。朝廷曾下令于各省地方大吏,彻查奏报。这个主意,是皇帝的一个名叫和惠的宠臣提醒和建议的,和惠后来充当了大学士,《全书》的总裁,权势极大,而品行不端,贪赃狼藉。他就是那个「名公鉅卿」,是指挥制造全本《红楼梦》的总后台。据宋翔凤传述,《红楼梦》是经和惠「呈上」,并且获得皇帝「然之」的——这是指什么而言呢?是说最后和惠将删改、拼配的真伪杂揉的假全本呈与皇帝,得到了首肯,认为可以过得去了(即「碍语」都删掉了,内容精神改变了),命用皇家武英殿修书处活字版的办法印制了,公开流传! 这是一个十分「高明」(阴险)的不动声色,偷梁换柱的歹毒手段,用以消灭雪芹的真原本。这件事,干隆时代不少人知道,但不敢明白记载,仅仅隐约其词地暗示于题记之间,以便后世人还可以考察知悉事情的真相。 这个毒计并不是雪芹殁后开始的。壬午九月的「索书甚迫」,已然与此有关。雪芹、脂砚已在设法,考虑如何对付这个严重的局面。第二年的雪芹之病重以至下世,虽然爱子夭亡也是一个伤害健康的原因,但更悲愤的还是坏人要毁坏他一生的心血。脂砚终于没有办法保护全稿,只勉强将友人处分借的书稿凑齐了,可是已有「狱神庙五六稿,为借阅者迷失」了!零残的细节,更不计其数,她一力苦撑,作了一些力之所及的补缀工作,勉强弄出了一个八十回的本子,以求问世。 雪芹临终的死不瞑目,正是这位奇才的深仇大恨。敦诚輓诗的「邺下才人应有恨」、「目岂瞑」,也正是指此而言。雪芹殁后的十二年,干隆三十九年甲午(1774)的八月,脂砚在她自己收藏的一个抄本上的开头处批道: 「(针对书中正文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首诗)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 这就是脂砚下世之前的最后所写的一段沉痛的批语,即可作绝命词来看了。她流着泪祈祷。她表明雪芹泪尽而亡,抱恨的就是「书未成」,而所谓「书未成」,并非是说书未作完——不敢直言全稿之后已遭破坏不全,只能说「未成」。也不敢说希望真本必须永存天地之间,不容阴谋破坏,而只能说「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多么令人悲愤的深冤至苦啊! 第32页 「一芹一脂」,就是「余二人」,余二人即是夫妻的声口语气。这一对苦命夫妻,为这部书,苦斗了一生,最后留下了这几行痛心无比,抱恨无穷的泪墨。 曹雪芹的一生,并不是一本传记所能表达的。如果要为他镌刻碑文,最好的文词应该就是脂砚的泪笔写下的这一段可歌可泣的铭记。 (注)脂砚甲午年(干隆三十九年,1744)泪笔批语中记云「壬午除夕」是雪芹逝世之时,这是因十余年后追记,误写了「千支」,实应作「癸未除夕」,这是经过严密考证而得的正确结论。欧洲法文译本《红楼梦》的介绍作者的文章中已採用「癸未除夕」(1764年2月1日)的论点了。脂砚误写的原因或系壬午年诸事予雪芹以打击最巨,因以致疾,所以印象中总记得「壬午」。 两情世界 在雪芹的成长过程中,有两个女子是不能不提的。 一是柳蕙兰,二是红玉(小名)。 先介绍柳蕙兰。比曹雪芹大两岁。是一个贤、孝、才、德兼备的女子。只可惜她出身贫贱,自幼被曹府买来为婢。十一岁起,蕙兰做了雪芹的伴读丫鬟。雪芹成婚以后,蕙兰成了其侍妾。她知书达礼,学识渊博,能诗善赋。为人宽宏大度,善于息事宁人。平时少言寡语,性情沉稳平和。做事细緻周到,克尽职守,任劳任怨,对雪芹始终如一,忠心不二。曹家第二次被抄之后,雪芹一贫如洗,辗转移居香山,呕心沥血着书立说的十几个年头中,柳蕙兰一直伴随着他,侍奉着他。在雪芹写《红楼梦》的过程中,她十几年如一日地为雪芹誊清、核对、批评、校注,成为曹雪芹着书时不可多得的助手。 曹雪芹为了感谢他这一得力的助手,就把她写进了《红楼梦》里,其中的花袭人就是以柳蕙兰为原型来书写的。 在宝玉的房里有个主事的丫头,名叫花袭人。在书中,当贾政问到「袭人是何人」时,王夫人道:「是个丫头。」贾政道:「丫头不管叫什么罢了,是谁这样刁钻,起这样的名字?」宝玉忙起身回道:「因素日读诗,曾记起古人有句诗云花气袭人知昼暖,因这丫头姓花,便随口起了这个名字。」…… 其实,要说起花袭人的真正出处,首先还得从分析「花袭人」这三个字中的「花」字入手。 一般人都认为下面这首词是专门为花袭人所写的: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在这首词中提到的桂和兰,究竟是桂还是兰?作者在第二十八回中作出了交待:蒋玉菡行酒令时,拿起一朵木樨来,念道:「花气袭人知昼暖。」何为木樨?木樨即桂花,因此可以认为蒋口中所念的「花气袭人知昼暖」中的「花」专指桂花。 大多数《红楼梦》的读者,都不喜欢甚至是憎恶花袭人。有人骂她是王夫人的走狗,有人说她是告密者,是怡红院内的奸细,有人说她是置晴雯于死地的元兇,是宝玉身边阴柔狡诈的淫邪之婢。 这种评论,其实对花袭人来说是不公平的。仔细说来,是由于小说与史实间的不统一,给读者造成了错觉,从而误会了袭人。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这种错觉是作者有意制造的。其实袭人应该是属于似乎奸诈却笃实可靠的那种人。 读者不喜欢袭人的原因,多出于对袭人的误解,这种误解,集中表现在王夫人逐晴雯一案上。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由于傻大姐误拾绣春囊而引发了抄检大观园的行动。抄检了大观园后,王夫人又决心惩治宝玉身边那些看似「不本分」和不顺眼的丫头,不仅将晴雯逐出了怡红院,就是芳官和蕙香,亦未能倖免。对此,宝玉痛不欲生,却又无可奈何。下面一段原文即对此进行了详细的描写: ……宝玉哭道:「我究竟不知道晴雯犯了何等滔天大罪!」袭人道:「太太只嫌她生的太好了,未免轻佻些。在太太是深知这美人似的人必不安静,所以恨她嫌她,象我们这粗粗笨笨的倒好。」宝玉道:「这也罢了。咱们私自顽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有外人走风的,这可奇怪。」袭人道:「你有甚忌讳的,一时高兴了,你就不管有人无人了。我也曾使过眼色,也曾递过暗号,倒被那别人已知道了,你反不觉。」宝玉道:「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你和麝月、秋纹来?」(摘自《红楼梦》第七十七回) 从宝玉与袭人的这段对话来看,他怀疑晴雯的被逐,芳官的被遣,蕙香的被退是袭人所搞的鬼。对此,袭人是有口难辩。如果将宝玉的话作为根据,判定袭人阴险奸诈,这实在是冤枉了她。 其实关于晴雯、芳官和蕙香被逐的原因,曹雪芹在小说中已经作了交待: ……原来王夫人自那日着恼之后,王善宝家的去趁势告倒了晴雯。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摘自《红楼梦》第七十七回) 从这里可以看出来,其实告倒晴雯的不是袭人,而是王善宝家的。王善宝家的不仅告倒了晴雯,而且对那些平时与园中不睦的怡红院的丫环,也「随机趁便下了些话」,其中大概就有芳官、蕙香二人。很显然,由于宝玉不知道王善宝家的背后给晴雯使了绊,所以怀疑袭人告密也是可以理解的。 仔细研读《红楼梦》,会发现作者笔下的花袭人是个为人大度,温柔和顺,勤劳纯良,忠于职守的贤淑女子。花袭人比宝玉大两岁。自从贾母将她给了宝玉,她心中、眼中便只有宝玉一个人了。服侍宝玉无微不至,逐渐成了宝玉房里主事的大丫头。袭人照料宝玉不仅尽心尽职,且能任劳任怨,息事宁人。这样的情景在小说中也有描述: 第33页 晴雯喜欢吃豆腐皮包子。有一天宝玉在宁国府就餐,见有些物,便向珍大嫂子讨了,让人送回怡红院,说是留着晚上吃,其实是为晴雯讨的。晚上,宝玉问晴雯吃没吃那盘豆腐皮包子,晴雯说宝玉的奶娘李奶奶拿走给她的孙子吃去了;宝玉要喝茶,见茜雪送来的不是早晨沏过的风露茶,便问原因。茜雪说李奶奶要尝尝,就给李奶奶吃了。这两件事发生在同一天,使宝玉大为恼火,不仅摔了茶钟,还执意要撵他的乳娘李奶奶。宝玉这么做,自然惊动了贾母。当贾母派人来问原因时,袭人却道:「我才倒了茶来,被雪滑倒,失手砸了钟子。」袭只三言两语,便把不是全都揽在自己身上,支走了贾母派来问话的人,随后又对宝玉说:「你立意来撵他也好,我们也都愿意出去,不如趁势连我们一齐撵了,我们也好,你也不愁再有好的来服侍你。」宝玉听了这话,方无了言语,……(摘自《红楼梦》第八回) 袭人很简短的几句话,便将宝玉的气焰压了下去,从而保护了那个年迈无用、令人厌烦的李奶奶,使其不被逐出贾府。 至于花袭人在贾府上下诸人心中都有不同的评价: 贾母心中的花袭人 袭人「原是贾母之婢,本名珍珠,贾母因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素喜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守,遂与了宝玉」。由此,可见在贾母心目中,袭人是个心地善良,竭力尽忠之人,是个可依赖的人。试想,宝玉是贾母的命根子,是她的掌上明珠,是她的心肝肉,她岂能将菲薄之人置于宝玉身边。 薛姨妈眼中的花袭人 当王夫人对薛妈妈说要将袭人的月钱由一两银子增至二两,外加一吊钱时,薛妈妈说:「早就该如此,模样儿自然不用说,他的那一种行事大方,说话见人和气里带着刚硬好强,这个实在难得。」(摘自《红楼梦》第三十六回) 王夫人眼里的花袭人 王夫人对薛姨妈含泪说:「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比我的宝玉强十倍!宝玉果然是个有造化的,能够得他长长远远的伏侍一辈子,也就罢了。」(摘自《红楼梦》第三十六回) 王夫人竟然把个丫头看得比她的宝贝儿子还强十倍,并认为宝玉如果能够得袭人服侍一辈子,就算有造化了。可见袭人之为人,深得王夫人赏识。 李纨眼里的花袭人 曹雪芹写史湘云在大观园中大摆螃蟹宴,并邀众人饮酒赋诗。席间,李纨与平儿说笑闲聊,在她赞扬了鸳鸯、平儿之后,又指着宝玉说:「这一个小爷屋里,要不是袭人,你们度量到个什么田地!」(摘自《红楼梦》第三十九回) 由此可见,在李纨眼里,宝玉房内须臾离不开袭人。 宝玉房里的丫头们心目中的袭人有一次宝玉生病,丫头们日夜照料,十分辛劳。待宝玉病癒后,贾母分等级犒赏了她们——宝玉的七个大丫头和八个小丫头。蕙香等因将晴雯、绮霰也划为一等而不服,发了不少牢骚,其中有以下数语: 「袭人那怕他得十分也不恼他,原该的。说良心话,谁还比他呢?别说他素日殷勤小心,便是不殷勤小心,也拼不得。……」(摘自《红楼梦》第二十六回) 由上述数语可以看出,在宝玉身边的诸多丫头里,袭人胜她们多而又多,她们对袭人从心底佩服。 宝钗眼里的袭人 一天,袭人到黛玉处去找宝玉,恰好遇上宝钗。她们在谈到宝玉时,袭人嘆道:「姐妹们和气,也有个分寸礼节,也没个黑家白日闹的!凭人家怎么劝,都是耳旁风!」宝钗听了心中暗忖道:「倒别错看了这个丫头,听他说话,倒有些识见。……」 从前面所列的不难看出,花袭人受到了贾府主僕的普遍赞扬。然而我们说花袭人只是小说《红楼梦》中的小说人物。她的原型就是柳蕙兰。 在小说中曹雪芹多使用了将花、柳相提并用的方法: 阶柳庭花 花柳繁华地 闲静时如娇花照水, 行动处似弱柳扶风 才离柳屋,乍出花房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 …… 曹雪芹用尽所有的花与柳的词,在古今中外怕不能找到第二个人了。这也说明了曹雪芹与柳姑娘有着不一般关系。 这一点从小说中也可以看出来: 有一天,宝玉突然发现给他递茶的一个丫头生的十分水秀,以前似乎未曾见,便问他叫什么名字。那丫头说叫蕙香,并说她原本叫芸。宝玉此时正因要茶叫人叫不着,心里不痛快,听丫头如此回答便没好气地说:「正经叫晦罢了,不必什么蕙香兰气的,那一个配比这些花,没有玷辱了好名好姓。」(摘自《红楼梦》第二十一回) 宝玉上述一番话,何曾有「花袭人」三字在内,如果一说有,也只有一个「花」字,并无「袭人」二字,但是在这段话里隐进了花袭人原型的名字。认为其中的蕙、香、兰三字,均可组成人名,由这三个字可以组合成六个名字,即蕙香、蕙兰、香兰、香蕙、兰蕙、兰香。那么作者写的究竟是什么呢? 从蘅芜苑的对联中可以得知: 兰风蕙露:三径香风飘玉蕙,一庭明月照金兰。 在此对联中出现的是「蕙兰」的组合。因此,人们可以从上述种组合中得出花袭人的原型就是「蕙兰」。 第34页 曹家被抄以后,上谕曹頫带领家人进京领罪。那时就把香玉、蕙兰同时带入了北京。这是史实。所以当读者被曹雪芹的红楼艺术所倾倒的时候,都不能忘记他着书时的得力支持者、密切合作者,《红楼梦》中那个花袭人的生活原型——柳蕙兰女士。 曹雪芹有爱红又爱玉的毛病,对此曹从来不隐讳,而且还时时处处对读者进行诱导,启发读者去发现,关心并养成他的这个嗜好。 在小说第十九回中写到,袭人为了让宝玉读书上进,向宝玉提出了几点要求。并声称,如果宝玉答应她所提出的条件,她便留在宝玉身边陪伴宝玉,否则,就要离开宝玉,离开贾府,和自己的父母兄弟团聚去。 对花袭人提出的条件,宝玉都一一答应了,最后袭人说:「还有更要紧的五件事,再不许弄花弄粉,偷着吃人嘴上的胭脂和那爱红的毛病了。」 爱红 曹雪芹对「红」字颇有感情。他将他的小说定名为《红楼梦》,因而,「红」字在洋洋百万言的巨着中便首当其冲了。不仅如此,作者还将自己的书斋称作「悼红轩」,将自己的影子——贾宝玉在大观园中住所称作怡红院。除此之外,大观园中还有「红香圃」等。不难发现,曹雪芹的感情似乎时时被红扯动,处处随红俯仰。有「红」则「怡」,无「红」则「悼」。 曹公不仅让小说书的馆名、轩名、住所等挂上「红」字,同时又令小说中不少人名与「红」字勾连。宝玉的丫头中便有人叫红玉。宝玉的书童中,又有人叫扫虹。甚至连贾赦花了八百两银子买来的十七岁小妾,亦令其名叫嫣红。真可谓苦心孤诣了。 《红楼梦》的作者爱红,不仅表现在人名和住所的名称上,更奇的是,曹雪芹在《红楼梦》里的诗句曲赋中,广泛地使用了红字。如: 《石上偈》(第一回):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 《好了歌注》(第一回): ……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霄红灯帐底卧鸳鸯。…… 《葬花呤》(第二十七回): 花落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旦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这样的地方在小说中的25首诗词中出现了34处。 爱玉 曹雪芹除了爱红之外,对「玉」字也是一往情深。为了突出这种偏爱,特意通过王熙凤之口,将其道破。 在小说中,作者写王熙凤让宝玉房中的丫头林红玉去办一件事,此丫头心机细密,口齿伶俐,将事情办得十分妥贴,凤姐异常满意,因此便向红玉问长问短: 「……你十几了?」红玉道:「十七岁了。」又问名字。红玉道:「原叫红玉的,只因为重了宝二爷,如今只叫小红了。」凤姐听了,将眉一皱,把头一回,说道:「讨人嫌得很!得了玉的便宜似的,你也玉,我也玉的。」(摘自《红楼梦》第二十七回) 在《红楼梦》一书中,作者着重写出了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并且通过很多地方描绘出黛玉与红玉是一个人。在一首诗中得到了确切的说明:黛玉是绛珠仙子。红玉是绛珠仙子。 所以,可以认为的原型,小名叫「红玉」,而小说中的黛玉一名,只不过是虚设的,而这个小名叫红玉的女子,才是作者所用心爱慕的女子,她才是曹滴泪成水,研血成墨为其写传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