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上天》 第1页 [社会文学] 《西上天》作者:韩东【完结】 第一部分 描红练习(1) 父亲和来人说说话,没有坐的地方,床架、椅子都收起来了。四周立着捆绑好的家具,地板上到处是草绳、蒲包、硬纸板——家具就是用这些东西包扎起来的。母亲泡茶进来,找不到一个地方放下杯子。她左看右看,还是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地方。 我叫小波,已经六岁了,明年就要上小学。我的生日是一九六一年五月十七日。家里有六口人: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哥哥和我。爷爷、奶奶都不是亲的。他们是妈妈的爸爸、妈妈。我爸爸的爸爸、妈妈才是我的亲爷爷、亲奶奶。他们不跟我们过。我的亲奶奶叫前三楼奶奶,因为她住在我们家前面一栋楼的三楼。我的亲爷爷叫北京爷爷,因为他住在北京小姑妈家。 家具都不在原来的地方,它们被移到房子中间,背靠在一起。墙上露出了以前被家具挡住的部分,特别的白、特别的新。要是一大间房子都这么白这么新就好了。外祖父把垃圾扫出去,又拧了一个拖把拖地板。小波看见一块块的深红色显露出来。外祖父一面拖一面后退。父亲、母亲,还有来客都让在门外。 「下午就搬了,你还拖它干什么。」母亲说。 前三楼奶奶是在我们家死的。她从前三楼搬到我们家就不应该叫前三楼奶奶了。有好长时间我不叫她。后来爷爷、奶奶让我叫,我就叫她前三楼奶奶。爷爷、奶奶说不行,让我叫她奶奶。我说,那我不就有两个奶奶了吗?爷爷告诉我一个是祖母,一个是外祖母。爷爷还告诉我,祖母就是亲奶奶,是我爸爸的妈妈,是前三楼奶奶。外祖母是外婆或者姥姥,是妈妈的妈妈,就是奶奶。 家具外面包着蒲包、麻袋、硬纸板,然后用草绳一圈压一圈地捆上去。无论衣柜、书橱、木箱或书捆看上去都是一样的东西,只不过体积不等。一样的颜色、外表,一样的四四方方。父母给它们编号,用墨汁写上他的姓名、母亲的姓名和将要抵达的地点。母亲在每件东西上挂很多小标籤,内容和父亲写的完全相同。到目前为止再也看不出它们以前是些什么:一律黄灿灿、毛茸茸,支棱着一些小白块(母亲的小标籤,用细铁丝系在草绳上的)。那些桌椅板凳、炉具、脸盆、衣架,那些不能包扎起来的东西太让小波扫兴了。它们看上去还是原来的那副样子,虽然也挂着一两个小标籤。 前三楼奶奶死了。是奶奶告诉我的。告诉我以后她不让我想这件事,让我睡觉。第二天一早我就醒了。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哥哥比我醒得还早。房间里有一些我不认识的人。我想起来了,前三楼奶奶死了。我们家也死人了。去年楼下小兵他爷爷死了,我们家也死了前三楼奶奶。我在床上笑了。妈妈说,小波醒了。她对我说,前三楼奶奶去了。我问妈妈,去了是不是死了。妈妈点了点头。前三楼奶奶真的死了,我们家真的死人了。我问妈妈,我们家死人了吗?妈妈又点了点头。我又笑了。后来我听见奶奶哭看见妈妈哭,我才哭的,他们不哭了我还哭。爷爷告诉我今天不用去上学了,我才又笑的。 在小波的印象中母亲的衣橱是最受重视的东西,上面的穿衣镜上至少垫了两床棉胎。四个人八只手向上举。上面车厢里四个人接(父亲也在其中)。母亲说:「小心,小心。」他们全体都在说:「小心,小心。」 家具在车厢里安放妥当——这需要专门技术:中间加了隔层,空出来的地方尽量塞满,易散的东西用绳子带住。然后,在这一切之上再用一根绳子来回缠绕。 我上小学二年级了。一年级的时候我就是红小兵小队长。哥哥上中学,但他不是红卫兵。爸爸说,他的觉悟没有我的高。爸爸还说他自己的觉悟比我高,因为爸爸是大人,哥哥的思想工作应该由他做。但发现问题的还是我。那天哥哥和爸爸下象棋,爸爸先批评了他不该坐在玻璃板上,会把玻璃压坏的。爸爸没有听见他说,毛主席像压坏了也没有关系,只要不是故意的。我听见了,想马上报告老师。我哥哥讲反动话了,讲反动话的是我哥哥。我们家也出了反革命。后来爸爸打了哥哥一耳光,对我说我们老师的觉悟也没有爸爸高,哥哥应该由爸爸来教育。 描红练习(2) 全家被安排去一个部队招待所住宿。住的时候分男女。这样,父亲、外祖父和哥哥就去了另一个地方。小波和母亲、外祖母在一起,与另几个家庭的妇幼合住一个房间。 晚餐就像一次团圆:食堂里,上百个分成两半的家庭彼此唿喊、寻找,终于坐在一起开始吃饭,桌上还有另外一家。半小时以后两家的男人去了他们的住处。两家的女人和孩子也合在一处,她们的话还没说完呢。孩子们的游戏也刚刚开始。 一群孩子去看明天要坐的车。一模一样崭新的大客车,在楼前的空地上排成几排。车头的大红花也是一模一样的。车顶上的三角小彩旗,不多不少都是六十面。车门车窗都关死了。他们搭人梯上去看,里面也都是一样的:高高的靠背等着他们去坐哩——可就是要猜猜明天你要坐的是哪一辆?如果你是小波,你就要把小波坐的那辆找出来。 哥哥觉悟不高,但不是反革命,爸爸对我说。爸爸说他是受别人影响,不是本质坏。后来有人来找哥哥玩的时候我就注意听,听他们说什么,是别人影响哥哥还是哥哥影响别人。大头在和哥哥下棋的时候讲反动话,哥哥没有讲。他们一下棋就要讲反动话,上次是哥哥,这次是大头。我知道他们下棋的时候要讲反动话,我就在旁边。他们下棋的时候我不走,我看他们下棋。我记得那天他们下的是海陆空战棋。 第2页 日光灯管是白色的,墙壁和被单也是白色的。所有人的脸部都对日光灯反光,看起来更加扁平。外祖母鼻樑的高度似乎也降低了。房间里除了床还是床,没有其他任何家具。随身带来的包裹塞在床下。各家都在一根看不见的绳子上晾毛巾。各种颜色的毛巾晾出来,绳子也就显出来了。只有两个床头柜,上面放满各种药瓶、杯子、肥皂盒、发卡、眼镜、手电筒、书本、手纸和零食。一直蔓延到各自的床上。特别是那些女人,小波从来没有这么近的看过她们。也没见过这么老的老太太,比外祖母还要老。坐在床上,一个女人在给她洗脚。为了使老太太的脚伸进水里,女人必须端着瓷盆。虽然父亲、外祖父不在,小波觉得同时有许多家长。哥哥不在,但小波有许多兄弟姐妹。很多年后,小波从一本书中读到:人类社会是由早期的母系氏族制发展而来的。不禁想起这个招待所之夜——孩子们围着母亲,或者母亲领着孩子围绕着外祖母。喧闹声又一次响起,响起。 哥哥让我和大头下一盘。我把大头下输了。大头比我大五岁,和哥哥一样大。他让我不要把他讲的话告诉别人。本来我已经忘记了。我问他不要把他讲的什么话告诉别人。他把那句反动话又讲了一遍。我问他不要我告诉什么人,他说是他们的红卫兵中队长刘立新,和他一起到我们家来过的。现在我记住了他讲的什么反动话,也知道要报告什么人。大头问我他讲了什么反动话。我说你讲中国海军其实不如美国海军。大头说,你也讲反动话了。我说我是学你讲的。大头说重复反动话的也是反革命,我们谁都不报告谁吧。我答应了。后来他又跟我下棋,赢了我两盘。大头说第一盘是故意输给我的,为了让我不把他讲的反动话告诉别人。他说二比一,他赢了我两盘我赢了他一盘,还是他赢了。我想起来了,他说了两句反动话,我只说了一句。我告诉大头我要报告刘立新。 天没亮他们就起床了。母亲帮小波穿好衣服,他们去院子里露天水池的两侧洗漱,围墙上面只有一颗惟一的星(金星),它的光芒像在针尖上。 父亲、外祖父、哥哥已经等在车门那儿。上车后小波又睡着了。第二次醒来天已大亮,汽车正经过市区。这条线路是事先安排的,两侧都是欢送的人群。他们把所有的车窗摇下,探出身去,不停地挥手作答。有人哭了。小波听见哭声,但找不到哭泣的人脸,因为所有的人都背对车厢朝着窗外。 整个上午汽车都在经过市区。小波一直在摇手。母亲从后面揽着他的腰,手也在摇。有时拿着小波的手,母子俩一起摇。但这里有一个问题,汽车虽然行进得很慢,但它毕竟在走。所以下面对着他们唿喊,看着他们的人一会儿就转向了别人。小波久久地回顾,直到再也看不见,总无法把他从人群中分辨出来。大部分时间根本没有人对他们看。他看着别人或整部汽车整个车队。他们唿喊、挥手、舞蹈但不是为了他们,不是为了小波。小波找不到他们的目光。再说手也酸了,就让妈妈拿着它们,一只或者两只。母亲知道他们在对谁挥手。 描红练习(3) 在长江大桥引桥上欢送达到高潮。更多的锣鼓,更多的鞭炮、旗帜和标语。沿途的队伍也更加整齐。母亲对小波说:「这是在欢送我们,是在欢送你,欢送我们每一个人。」——答案的一半。 大头给我冰棒吃,我不要。后来他给了哥哥。我吃的那根冰棒是从哥哥手里拿的,不是大头给的。大头一共给了哥哥两根冰棒,他自己没有吃。大头说我吃了他的冰棒,我说没有。他说他买了两根冰棒自己没有吃我哥哥吃了一根还有一根是儿子吃的。我说我吃的这根冰棒是从哥哥手里拿的。大头说是他让哥哥递给我的。他说今天电影票也是他买的,战斗片《突破乌江》,他已经看过三遍了。大头问我看没看过,我说没看过。大头问我想不想看,我说想看,但不看他的。大头说又不是他演的。哥哥在旁边说,人家的冰棒都吃过了。电影不看也没有用。我问哥哥,看了电影就不能把大头讲的反动话报告刘立新了吗?哥哥说,那当然,他还说不看电影也不能把大头讲的话报告刘立新了,你吃了人家的冰棒。 车过大桥开始加速。整个车队也拉开距离。小波他们前面那辆车的后部已经缩小,让出的地方可以看见公路和两侧的田野。 小波在识读那些和田野有关的事物:水牛、黄牛、小麦、草垛、磨坊。母亲在教他。但她的农村知识有限,很快就被难倒了。小波换到父亲身边。 由于路基较高,从车上看两侧的原野在下面。景物也变得比实际细小。天空相对更高。当小波获得这样的视野再看车厢里的人觉得不一样了。等他把父亲、母亲、外祖父、外祖母和哥哥看成以前的样子(看回来)后再看窗外,原野又变得新奇。就这样来回看,反覆多次。直到双方能够同时出现在一个画面中。 爸爸下楼的时候我喊,打倒爸爸。卫东说不能叫爸爸。叫爸爸就没有划清界限。卫东说要叫爸爸的名字。我爸爸叫李建宁。李建宁下到二楼的时候我在后面喊:打倒李建宁。我看见爸爸放在扶手上的一只手没有停。卫东说喊的声音太小,爸爸没有听见。我就又喊了一遍,比第一遍和第二遍加起来的声音还要大。爸爸已经下到一楼,我看见他的帽子和肩膀。爸爸没有停,走出去了。卫东说,你爸爸太顽固,应该把打倒李建宁写在墙上让他看。 第3页 中途停了一次车,吃饭、找厕所。车门开着,小波可以随意上下。他不敢离开他们的车太远。公路上停着至少十四辆这样的车,小波无法把它们区别开。向前向后望去,那些车上都有人从车门那儿下来,到了公路上,有人跨过小沟,走到麦田里。那个比外祖母还老的老太太出现了,被人背到小沟那边。她的白髮老远就能看见。后来老太太被从草堆后面背出来,又有两个人跨过小沟去接。小波问母亲:「他们干什么去啊?」母亲说:「上厕所。」小波问:「厕所在哪里?我怎么没看见?」母亲说:「在草堆后面。」老太太以后,陆续有人去了那边,跨过小沟,转过草堆。小波看见她们半路上开始解裤子,然后提着走过去。草堆后面的人都出来了。又等了一会儿。现在又有人走向草堆,他们不解裤子。小波意识到他们是男的。也就是说刚才上厕所的是女的。女的上厕所的时候男的都在等,他们入神地看着草堆,一面嚼着干粮、喝水或者抽菸。母亲、外祖母去过了,现在轮到父亲、外祖父和哥哥了。小波也要去,他要看看草堆后面的厕所。突然出现了阳光,把草堆的另一面照得金黄。根本没有什么厕所,没有围墙、门窗、座位或蹲坑。泥地上湿了一大片,低洼的地方蓄满尿液。四周是揩擦过的纸片,有几张纸被风吹着在前面的麦地上跑。 妈妈还没下班,她的单位就来人了,妈妈单位来的人在爸爸妈妈房间的门上贴标语。我认识妈妈的名字「陆红英」和「打倒」两个字,我知道妈妈也被打倒了。爷爷把妈妈单位的人送到楼梯口,对他们说,好走,下次再来。他用脸盆打来一盆水,把标语旁边的糨煳擦干净。那里没有标语,糨煳把门弄脏了。爷爷又拿来一瓶糨煳,把标语翘起来的地方贴贴好。爷爷用扫床的刷子把标语刷刷平。我们家门上的标语比别人家门上的都漂亮。后来标语旧了,爷爷让我站在凳子上用毛笔把每个字又描了一遍。爷爷说这叫描红练习。 描红练习(4) 下午四点左右,他们的车停在洪泽湖大堤上。后来开动了,但走得很慢。车队被挖河的民工阻挡。被挖开的路面上搁着木板,车轮小心翼翼地通过。四周的地面被挖开了,完全变了样。小波从来不知道可以向下挖得这样深——甚至比他六岁时街对过煤炭店院子里的防空洞还要深得多(见《掘地三尺》),泥土的颜色是一种从未见过的灰黄。也许和当时的光线有关。民工的嵴背、脸上和手臂上也是这种黄色,虽有区别但属于一类。 民工站在下面(汽车两侧),拿着挖河工具(杴、锹、扁担、绳套和箩筐)朝他们看。他们也在看民工。汽车缓缓通过,他们看见连绵数里的民工。民工显然也看见了几十辆汽车和几百扇车窗。这一接触持续了一两个小时。多年以后小波终于能以民工的立场看待这一遭遇。几十辆车几百扇窗和上千个城里人,还有红花、红旗和各色标语(虽然经过长途跋涉已落满灰尘)。小波完全能理解他们为什么站立不动,保持沉默,发出黄光。 现在我们家三个好人三个坏蛋。爸爸、妈妈和哥哥是坏蛋。爷爷、奶奶和我是好人。我们家好人坏蛋一样多。后来爷爷也变成了反革命,是歷史的,我们家好人就没有坏蛋多了。我们家的坏蛋比好人多两个。奶奶和我是好人,爷爷和哥哥是坏蛋。爸爸妈妈也是坏蛋。爸爸说哥哥觉悟不高,不是坏人,和他不一样。哥哥是觉悟不高的好人,至少能算半个好人。哥哥是半个好人半个坏蛋,有的时候是好人,有的时候是坏蛋。奶奶说,这个好人我不做了,让给你哥哥。奶奶说,我和你爷爷一样,是个坏蛋。她自己要当坏蛋,要当地主婆。现在我们家就我一个好人了。奶奶的好人不能让给哥哥。让给哥哥他就是一个半好人了。一个半好人的觉悟怎么还没我高?我才是一个好人。 到处是水,黄黑的水,在车窗两边。好像他们的车行驶在水上。小波看不见车轮,看不见车轮下的路面。他只看见水。车窗上的画面更为单调了,从上到下可分为三截:天空、田野和水。水离他们最近,看不见这边的河岸。 大约三辆车,从车队中分离出来,驶向某个具体的目的地。小波他们的车是第二辆。第三辆后面是卡车,从卡车队里分离出来,有八九辆。新组成的车队仍有十几辆之多。路面由柏油的变成沙砾的。天快黑时又进行了一次分离:小波他们的车开上一条岔路。后面跟着三辆卡车,装着前面客车上几家人的全部家当。路面由沙砾的变成黄土的。 颠簸得十分厉害。每一次车都像要往水里倾倒下去。小波一会儿看左边窗外的水,一会儿看右边窗外的水。外祖母在不断地说:「这怎么是好啊!」外祖父手上的半导体收音机一直在响,自从出了南京后就没停过,这时收到了当地电台。由于汽车不时转向,收听效果时好时坏。 车厢内完全暗下来了。车窗上的三截数天空最亮。中间的田野又黑又沉。水面的亮度在二者之间——更多的黄黑渗透进来。 爸爸、妈妈去了五七干校,平常不回家。我们家的好人又和坏蛋一样多了。奶奶的好人不是自愿的,但她也不能是一个自愿的坏蛋。好人坏蛋都不是自愿的。哥哥是半个好人,我们家的好人还是比坏蛋多。只有爷爷一个是真正的坏蛋,歷史反革命。 第4页 车停了。父亲离开他们走下车去,再上来的时候后面跟着两个披大衣的人。「到了。」父亲说,并把来人介绍给全家:他们将要落户的那个生产队队干部——生产队长和民兵排长。 全家都起来了,准备向下走。一面要招唿乡民代表——队长、排长,一面要和车上的另外几家道别(他们还没有到)。还要向司机致谢。提上东西,照顾老小,好容易一家往下走了,发现外祖父人已不见。 爷爷过几天就要去居委会一次,交代问题。回家的时候他说,该死,该死,还摔东西。爷爷跺脚、嘆气。后来他坐在桌子边上看报纸。我注意爷爷的一举一动,这是吴阿姨交给我的任务。她说爷爷可能有变天帐。她问我们家有没有什么小罐子,黑黑的,圆圆的。我找到了,交给她,吴阿姨说是泡菜罈子。黑黑的、圆圆的,但不是泡菜罈子,吴阿姨说。有点像泡菜罈子,但不是泡菜罈子,爷爷会用它来装变天帐,或者一支驳壳枪,要不装金条。我说我不认识金条。吴阿姨让我把不认识的东西都拿给她。 描红练习(5) 小波贴着玻璃向外看(车厢里的灯打开后不贴着玻璃就无法看见外面),人群黑黑的。除了黑黑的人群就是白白的地面。 他看见父亲走进人群,衣服变得像地面那样白,脸和双腿都是黑黑的。 外祖父在父亲下车后也下车了。他转到汽车的另一侧,在车身的阴影里。从小波所在位置无法看见他。外祖父下车是想小解,没料到碰上这么好的月光。 他从停车的空地上走出来,比较着所有这些白色。下面有一条白色特别亮,一直通向前方。外祖父以为是柏油路面,就走下去。这样他掉进水里了。 路面不平,月光下黑白反差很大。小波没法让自己的脚每次都准确地落在发白的地方。外祖母走在前面,由两个农村姑娘扶着。或许她的脚根本没有落地,被夹着向前走去。外祖父的鞋里灌满了水,弄出的声音最大。他不要人扶,坚持自己走。 前面过桥就是他们要去的村庄了。 我们学校有人写了反标,是在操场旁边的泥地上用树枝写的。林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一段话,让我们每人抄一遍。林老师说要对笔迹。林老师说,这段话里面包括了写反标用的所有的字,但这段话本身不是反标,是革命的,是毛主席语录。林老师说,谁写了反标就赶快交代,主要是交代幕后策划者,自己就解放了。林老师说话的时候一直看着我。林老师说,就是用左手写的我们也能查出来。她让我们把毛主席语录用右手抄一遍,再用左手抄一遍。反标不是我写的,但我很害怕。林老师抄的毛主席语录我早就会写,反标里的字我也一定会写,我会写但是我没有写。我想告诉林老师,我会写毛主席语录是爷爷教我的,他是歷史反革命。操场旁边泥地上的反标是毛主席语录中的哪几个字呢?我一想就想出来了。我想出来五个反标,就更害怕了。我不知道操场旁边泥地上的反标是五个反标中的哪一个。我想问问林老师,但是我不敢。 桥没有栏杆,由三四棵树干捆绑而成,宽约二尺,下面当然是河水。刚才他们就是沿这条河走来的。现在要跨过去,因为不可能在河堤上一直走下去。 这些道理都对外祖母讲了,她就是不听,说什么也不肯走了。 又增加了两个姑娘。四个姑娘把外祖母弄过桥去,她的脸被一块头巾蒙住,她说她喘不过气来,就在外祖母担心窒息而死的时候她被弄过桥去,来不及想落水淹死这件事人就到了桥那边。他们站在这边看见外祖母到了那边。小波和哥哥大声喊奶奶,外祖母答应着,想要过来,因为一家人还在这边呢。这次她一点也不害怕,一个人走上桥头。四个农村姑娘连忙把她拉住。 妈妈怪爷爷把标语贴得太结实,现在弄起来要多费很多劲。爷爷说,还是让我来吧。她们争着擦房门。妈妈让我拿来肥皂、洗衣粉,还有去污粉、淘米水。她让爷爷在火上把水烧热。妈妈站在凳子上不肯下来,让我拿笤帚、抹布、刷子、鸡毛掸子、水果刀。我看见她把干的糨煳一点一点地刮下来。妈妈说她今天解放了,撕标语是组织批准的。 油灯照亮了桌面上的一圈。这一圈的中心是油灯自身的投影,在油灯下面。影子随火苗摆动而摆动。小波注意到圆心的影子又小又黑。墙壁、房顶上,影子则高大模煳。 四只碗端上来,油灯被垫高了。四只碗的黑影在摆动。 屋里有很多人,看着他们吃饭。 小波和母亲坐在床沿上,后面是堆得很高的被子。被子下面有一个人说话了。他在说话,因此小波知道有一个人躺在那里,而不仅是被子。被介绍为主人的妇女告诉他们:那是她丈夫,老胃病二十多年了,一直躺在床上。 小波非常想看清病人的脸,可他把被子一直盖到鼻子上。头髮从上面披下来,看上去像个女的。他在被子下面屈起一条腿,以便让小波靠得舒服些。 一条大狗从桌下钻出,脸抬得和桌面一样平,油灯下脑袋是棕黄色的。它用嘴拱一只菜碗,屋里所有人都在嘘它。狗犹豫了,看了看小波。 描红练习(6) 小波把手放在狗脑门上,感到它的毛有点湿,但很软和。「你叫什么名字啊?」小波问。屋里所有的孩子代它回答:「它叫狗。」 第5页 「你吃什么啊?」 「它吃屎。」 妈妈单位又来人了。他们又在爸爸妈妈房间的门上贴标语。这次是好话,我知道。他们和爷爷、奶奶握手。他们和我握手。他们把妈妈擦干净的门又弄脏了。在我们家门口放鞭炮、敲鼓、演节目。他们把脚印弄得到处都是。他们走了以后爷爷又开始拖地、擦门。他教我念门上的标语:欢送陆红英同志全家被光荣批准下放农村。 小波的肚子吃坏了。孩子们领他出来找厕所。所有的孩子都出来了。他们围着小波,伸手摸他的衣服。 外面比屋里亮多了。月光下,小波看见一个孩子的头特别大。小波叫他大头,大头的头比哥哥那个叫大头的同学的头还要大。屋后竹园旁边埋着一口缸,四周用玉米秸围起来,大头告诉他这就是厕所,就在这里大便。 「你看我。」大头说,在竹园里蹲下来。小波听见他放了一个屁,还看见半个被月亮照亮的屁股。「好啦,」大头说,「狗狗狗狗。」他在唤狗,黄狗跑来了。咂咂咂咂,它果然在吃屎。大头把屁股翘起来,让它舔干净。「会了吧?」大头问小波。 小波蹲在粪缸边的时候,所有的孩子都脱下裤子蹲着。他们陪他一齐大便。小波不再不好意思。屁股凉凉的,被风吹得有些疼,玉米秸上面,月亮又大又圆,小波觉得它真像一个光屁股。 我们院子里下放的小孩就我一个。我们学校有十几个,不稀奇。我们班有两个,一个是我,一个是押送的,他们家是坏分子,没有平反。林老师问,我们班有要下放的同学吗?把手举起来。我举了手,那个押送的也举了手,但他跟我不一样。我爸爸妈妈都已经平反,下放是自愿的,是一种光荣。后来学校开欢送会押送的没有上台。我坐在台上,和我坐一排的有十几人,都不是我们班的。我们戴着大红花,每人还发了一套毛泽东选集。其他人都在主席台下鼓掌。林老师也坐在台下。 「这是小波的新家。」母亲说。他们穿过村子向它走去。房子有些斜,小波以为又是月亮的缘故。屋后的投影又深又黑,就像一个大坑。 门边村上的人曾想砌个灶。油灯在灶台上点起来的时候小波看见十几块散落的土坯。也许他们来不及,灶没有完工。再往里就看不清了,队长说一共有三间。 他们要给外祖父烤一烤湿裤子。 柴禾抱来了。大家坐在柴禾堆上,在前面点了火。一面烧一面从身边取柴草加上。队长拿一根树枝在火里拨弄。火烧得好极了。小波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高的火焰。外祖父的棉裤脚开始冒水汽,房子里亮堂起来了。 父亲问队长:「这房子以前干什么用的?」 「公房,」队长说,「养过一阵子牛。」 「队长有几头牛啊?」父亲问。 「六头。」正好和小波一家的人口相等。 现在他们都看清了布满裂缝的土墙和顶上垂下的那么多的东西。 「吊吊灰,」队长说,「冬天牛要烤火,时间一长,顶上就挂吊吊灰了。」 吊吊灰就是那种一股一股垂下来,像某种动物的尾巴毛茸茸灰熘熘的东西。它们密布在这间房子的顶上,在火焰上面,和火焰相距不到一尺。 外祖父不断加柴,火焰越升越高。外祖母说:「老头子找死。」没人理她。她又说:「这怎么是好啊。」说了一遍又一遍。 树杈间的月亮(1) 我们是晚上到的,被接到程玉英家吃晚饭,围观的村民挤得水泄不通。墨水瓶改制的煤油灯照着桌面大一块地方,仅够看见四只粗瓷大碗,里面装的不知什么菜餚。围观的人身着深色棉袄,加上投影叠着投影,只觉得黑压压的一片,谁是谁根本看不清。有一个半大的人使劲往里挤显得很突出。哥哥一下就抓住了他的特徵——「大头!」哥哥欣喜地叫道。 这个大头就是九月子,因生于农历九月而得名。「大头」是哥哥脱口叫出的。大头或九月子十六七岁的年纪,看上去像个孩子。他是瘌痢头,黄牙龇在外面,两腮多肉而松弛,以今天的观点看,这张脸极像一个官僚。大头拖着黄龙鼻涕,身上的破棉袄露出了棉絮,腰间扎一截草绳,敞开的领口里没有穿衬衫。和当地农民一样,他是赤膊直接穿棉袄的。 父亲请大头领哥哥和我去外面找厕所。 强烈的月光下我发现大头的腿微跛。后来我们必须自己下河边拎水吃(没了自来水),我才想到大头走路的姿态好像拎着一只水桶。大头也常常帮我们家下河拎水。他一拎水反倒不跛了。 下放的那天晚上没有找到厕所。大头示范在屋后的粪缸边大便。他解开草绳裤带在玉米秸后蹲下,哥哥也随之蹲下。我犹豫了片刻也选择了一棵树,蹲下。周围陪蹲的还有六七个农民的孩子。我蹲着,抬头看见树杈间的一轮明月,觉得它真像一个大屁股。 在牛屋里安了家,开头几天来看望的农民很多。说是来看父亲实际是看新奇。村上的妇女则结伴而来,你推我搡地走进屋里,来到母亲的穿衣镜前。由于暴露无遗的映照就更扭捏了。镜中的农村妇女穿着蓝布大襟罩衫,风吹日晒的黑脸笑成了一朵花,牙龈毕露。她们捋头髮、拉直衣裳下摆,先是推推搡搡地不愿往镜子前面站,照出甜头后又挤挤抗抗不肯落在别人身后。大头俨然是半个主人,进进出出,忙里忙外。若谁来的不是时候(比如晚上或午休),想进来参观还得通过大头说情。 第6页 无论如何这是一个家了。在现有的条件下安排桌椅板凳、书橱立柜,还得和谐美观不是一件易事。母亲忙于布置,按她的想法经常需要挪动家具,大头是很好的帮手。农村日常生活方面我们也很陌生,多亏了大头相帮。我们家和大头的特殊关系就是在这时形成的。有事找他帮忙,自然也给了大头不少好处。钱物除外,母亲还特意从县城的医药公司买来灰黄霉素治好了大头的头癣(瘌痢头)。大头感激不尽。 秃头虽治好了,但溃烂处留下了又圆又亮的大疤。好在别处的头髮长得特别茂盛勉强可以用来遮掩,乍一看还看不出来。大头顶着一头崭新的黑髮到处游荡,挨家串门。棉袄外罩的那件中山装是父亲淘汰不穿送给他的。只是一跛一跛的腿依然没好。不过由于黑髮和新衣腰背挺得更直了,跛的幅度因而减至最小,几乎看不出来。 尽管如此,队上从不安排大头与「男子汉」一起出工。若要挣工分就跟妇女、大姑娘一块儿走。女人堆里混着一个大头。她们宁愿将他当孩子,在田里就地蹲下小解也不避讳。高兴了就拧他的脸蛋,讨他便宜,让大头喊婶喊娘,大头照应不误。即使没跟妇女干活也记妇女的工分(只有男人的一半多,五六分左右)。在队上大头除跟妇女干,还养过蚕、放过鸭子、看场餵牛上机房,总之是一些杂活。他有大量空闲过来给我们家帮忙,也给村里别人家帮忙,所以人缘很不错。 那年他放的鸭子就不是生产队公有的。各家的鸭子集中起来由他放养,队上给大头记工分。每日清晨他挨家挨户打开圈门,放出鸭子,赶它们下水,顺流而下后集中于一处河湾。他躺在河岸的树荫下睡觉或者东游西窜,给人帮忙。鸭群里各家的鸭子都有,因此不用担心有谁使坏。而且大头也绝不走远,很有责任心。若需帮忙的那家离得较远,他就把鸭子一直赶到他家门前的小河里。反正是水网地区,沟渠四通八达彼此相连,方便得很。天黑队里收工,大头把鸭子赶上岸。沿村路走,鸭子认识门户会自动回到主人家,也不用大头操心劳神。 树杈间的月亮(2) 鸭子在各自熟悉的环境里睡上一觉,天亮时分将蛋下在自家的窝里。也有的鸭子来不及下蛋就被大头赶了出来,于是就把蛋下在了河里。每天大头总能白捡几个蛋,算额外的酬劳。他很少自己吃,也不往家里带,愿意送给谁就送给谁,有时就送给路过的。后来大部分遗漏的鸭蛋都被送到我们家。因我们家虽也有两只鸭子交大头放养,但都是绿脖颈的叫不出声来的公鸭(小时候分不出公母,长成公鸭后又不忍心宰杀)。再者,大头最乐意给我们家帮忙,由他放养的鸭子就长年待在绕我们家园子而过的河沟里。至于母亲在大头送鸭蛋时付钱给他,村上的人就不得而知了。 转眼到了夏天。一日,大头和村上的几个男人在议论母亲。有我在场,大头就更来劲了,一面说一面拿眼睛看我。其他人也都沖我不怀好意地嬉笑。 大头说的是一次母亲和他闲聊。因是夏天,话题自然涉及气温和人的感受。母亲说:「天真热啊!」大头回答母亲:「白天不热晚上热。」 他告诉他们:「小松他妈就说『晚上日晚上日』。」大头不加掩饰地把「热」念成「日」,仿佛道出了谜底一样咧嘴龇牙大笑。 「晚上日晚上日。」听者一遍遍地重复着。 光棍细巴趁势还评论了母亲的皮肤:「白得掉下面缸都找不着。」 下放那年母亲三十九岁,长相即便在城里也比实际年龄年轻,何况这穷乡僻壤、粗俗之中?母亲皮肤白嫩得让我感到不好意思。他们不仅嘲笑了她的皮肤而且还嘲笑了她的口音,罪魁当然是大头。回到家,我对母亲说:「大头不是好人,以后不要让他到我们家来。」 没等母亲问清原委我就钻进蚊帐假装睡着了。 第二天傍晚大头又来了,同来的还有细巴。他们背着篾编的鱼篓,并非为昨天的事前来道歉,而是想借我们家的手电去秧田里抓黄鳝。为了这小小的诱惑(想让他们带我去)我暂时忘记了所有的委屈。 细巴一向有病,背上有一个小包袱似的驼峰。我跟他们去抓黄鳝,手里攥着自己家的手电不放,就是不给大头或细巴。他俩一左一右跟着我,在黑暗的村道上借光前行。 秧田里早有人在。远处灯火点点,趟水声稀里哗啦。学大头他们的样,脱下布鞋拎着走下去。脚下翻耕后的土壤经水一泡又软又滑,其间夹杂着一些粗硬的颗粒,踩上去很舒服。这是一块麦茬地,灌上水耙平了准备插秧用。若不小心踩着未倒的麦茬那就倒霉了。我的担忧比别人更甚,因脚底柔嫩、没生老茧,而且也无经验不识路,眼睛近视不好使,只好转而跟着大头、细巴。作为代价手电到了大头手里,空出的手中多出他的一双臭鞋。 黄鳝比任何一只脚都更喜欢秧田。它们从田埂处的洞穴里游出来进入这片汪洋,光柱一射顿时呆若木鸡。基本无用的眼睛对炫目光线的惟一反应是惊惧,以致完全不能动弹。此时伸手下去抓住它。而抓黄鳝需要特别的技巧:中指在前,食指和无名指向后,看准黄鳝头部以下一寸处勐地下手钳住。如此就不会滑脱了。投入口小肚大的鱼篓便万事大吉。 抓了一会儿(约有两三斤黄鳝),我们上田埂休息。 第7页 大头、细巴一副与乌龟赛跑的模样,站在田埂上又谈起了女人。不过这回没谈母亲,他们需要用我的手电,不敢得罪我。他们在谈程玉珍的大女儿桂兰。 桂兰在我们下放以前就死了,据说是李庄人见过的除母亲外皮肤最白皙的女人,因是土生土长所以特别值得骄傲。她的故事流传很广,我们下放后时有耳闻。比如说她的模样如何如何的好看,人又大方、能干,就是有个毛病,十八岁了还尿床。看了无数医生,终不能好。每天早上把被子担在门前的草堆上晒,那草烧起来就有了一股尿臊味儿。都说这尿一直要尿到婆家去了(尿床的毛病始终瞒着婆家),没想到那年夏天桂兰在饮马河堤上睡觉,竟落水淹死了。 树杈间的月亮(3) 也难怪桂兰特别喜欢夏天。到了夏天她就可以搬一张凉车到饮马河堤上乘凉,常常彻夜不归。凉车由草绳横竖编成网状,即便小便失禁也顶多会弄湿几根草绳。大部分尿液通过网格滴落在河堤的地面上,被尘土吸收,气味也被黎明前临河的风颳得干干净净。但桂兰还是每天换一个地方摆放凉车。 大头告诉我们,在一次桂兰露宿河堤时他看见了她的屁股。 细巴不信,让大头说出来听听(以辨真伪)。大头边说边玩手电,手电光明明灭灭。 大头好夜游,下半夜正好路经饮马河堤,看见桂兰卧在凉车上,人睡着了忘了回屋。见左右无人,大头过去察看她是否已尿床。因桂兰身下没垫被褥,无法检验,就动手褪了她的裤衩。桂兰是面朝下躺着的,所以后面的裤衩褪下来前面的还被压着。恰在此时桂兰翻身,大头慌忙就近躲入一丛条柳后。偷眼看去桂兰翻身后不再动弹,更没直起身子喊人。大头从条柳后走出,此时的桂兰已改成侧卧,原先被压着的半边裤衩也自动滑脱了。 听到这里我眼前不禁出现了一幅画面:高高的河堤上孤零零地摆放着一张凉车,桂兰侧卧其上,臀部的曲线高耸。四周无遮无拦,远方灿烂的星河也降至凉车以下。 平原上的河堤,河堤上的凉车,凉车上的桂兰,桂兰的光屁股——那无可争议的制高点。我正陶醉于某种美的构成和遐想,听见大头对细巴说:「她是一个白板子,一根毛也没有。」 细巴连说「晦气」,使劲地往田里吐唾沫,又说:「怪不得她是一个尿床精。」 我第一次听说「白板子」,不知道那是何物。看来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不然大头不会掀桂兰下河的,细巴也不会吐唾沫。掀桂兰下河以前大头帮她重新拉上了裤衩。 我问大头:「后来呢?」但是没有后来了。他们歇够了,又要下水抓黄鳝,而且准备到李庄以外的秧田里去。 我想回家了,不愿跟他们去,他们也不想送我。甚至手电也还给了我。原来讲故事时大头一直亮着手电乱晃,将两节电池耗尽了。 大头吓唬我说坟茔堆里的鬼夜里会出来,专抓我这样的外姓小孩。还说城里人雪粉嫩,别说饿死鬼,就是大活人也想啃两口,不撒盐白吃都香。越是这样说我就越想回家了。 必经之路从李庄坟地边绕过,我不敢掉头去看。但转弯时还是看见了映在天幕上坟包的轮廓,起伏孤立,像一片黑色的波浪。离水边越远蛙鸣声越弱。前方出现了李庄黑煳煳的树影,惟一微弱的光亮透出,是我们家的所在无疑(当地人为节约灯油不会将灯亮到这样迟)。 那光亮多么微弱多么远,怎么也走不到。我想如果我被鬼掐死了,聚在灯光下的家人一定不会知道。坟地里没有出现鬼火。如果出现了我也知道那是磷火,而非鬼火,是死人的骨头和空气相互反应的结果。我相信科学,有精神准备,也会唱歌,但鬼火或磷火併未出现。 后来我就琢磨「白板子」,想高耸在河堤上的桂兰的光屁股,以此分散注意力。孰不知那桂兰是一个死人,也就是说现在是一个女鬼。想到这一层后悔来不及,那女鬼的形象挥之不去,较之男鬼更可怕三分。她们指甲长长的,舌头拖下来,披头散髮,穿着白衣或裸着白皮,无色无味,飘然前来。我一阵狂奔,同时被自己的脚步声吓坏了。 回家后我生了病,发高烧。母亲认为我是趟水受凉了(我还丢了手电)。吃药打针,卧床不起。于高烧中我胡言乱语,说桂兰是让大头害死的。父亲比我们更了解李庄的歷史和现状,他掐指一算,说:「怎么可能呢?桂兰死时九月子才九岁,和你小松现在一样大。」 第二部分 田园四章·常珍与花生 常珍家是村子自西向东的第三户,他虽然结了婚,但没有和老人分开过,此时的常珍已是一家之主了。常珍兄弟三人,他是老二。老大在县里工作,老三常好是我的同学。常珍是民兵排长,在生产队里是仅次于队长、会计的官,但比会计更有权力,和副队长几乎平起平坐。常珍长得像北京猿人:嘴部凸出,宽脸庞,高颧骨,皮肤棕黑色。记得下放的那天晚上,在牛屋里,第一次看见常珍,有人介绍说是民兵排长。父亲上前和他握手交谈。油灯下常珍披着蓝大衣,龇牙在笑。我跑过去向他敬了个礼,大声说:「报告排长!」 常珍有一个儿子,叫锁罩子,因为比我小,所以没在一起玩过。我常随母亲去他们家做客。一张大桌上,墨水瓶做的煤油灯摇曳,常珍的女人在灯下纳鞋底,她不时在头髮上磨磨针。大锅里炒了带壳的花生,常珍用簸箕盛了端上来请我们吃,炒花生时没搁沙子,锅底的柴火又旺,花生壳上有一块块黑色的煳斑。因是新收的花生,没有完全晒干,外壳虽煳了,剥开后里面仍在冒水汽,花生仁上也有煳斑。这样的花生不脆。有一种生熟相间的味道(有别于半生不熟),很特别,但很好吃。王集那地方没有沙子,花生又等不到晒干,吃花生就这么吃,要不就吃生的。 第8页 下放那天晚上,后来我们去了程玉英家,开饭以前,有人剥了一捧花生仁递给我。屋小人多,光线又暗,我只看见那双伸过来的手,上面满是裂口,手心手背颜色差异很大,双手合成一个半球,里面是花生仁…… 在南京时爸爸也喜欢吃花生,晚上带我出去在摊子上买上一包花生米,打开后也是这样双手併拢地捧着。他将左手的花生米倒入右手,再将右手的花生米倒进左手,反覆再三,边倒手边撅着嘴吹风,花生皮就这样飘扬而去,最后只剩下雪白的花生仁了。这时爸爸才让我吃。花生米很脆,嘴虽闭着,一股香气从鼻腔里直涌出来。吹花生时爸爸一直在路边蹲着,我眼巴巴地看着,馋得要命。 当我从那双陌生的手上接过花生,已经预先感到花生入口时的那种喷香。我塞了几粒进嘴,一嚼,立刻吐了出来,花生是生的,有一种我从未尝过的怪味儿。花生仁被臼齿碾碎,吐在手心里,满是白浆。 我发现递花生给我的那人是常珍,他肯定是个喜欢吃花生的人,因此以花生招待客人。知道我不喜欢吃生花生,所以后来到他家串门他就炒了花生端上来。 没过多久,我就习惯了生花生的味道,家里晾晒时常常偷吃。我听说生花生养人,于是吃得就更欢了。花生含有很高的脂肪,因此吃起来不觉得寡味。 田园四章·常好与肥猪 有一阵我和常好很要好,上学时喊他一起走。我去他家喊他,如果他还没有吃完就看着他吃饭。 他家堂屋里有一张吃饭的小桌子,但常好家的人都不爱绕桌而坐,碗头上夹几筷菜(一般是腌咸菜,只一样,因此不必绕桌而坐或绕菜而坐),端着碗跨出门槛。他们喜欢蹲在墙根吃,这样可以边吃边晒太阳,看村道上过往的行人,和对方打招唿「吃过啦?没吃到我家来吃!」或端着饭碗去左邻右舍串门,看看人家吃的是什么。或者一到吃饭时间便端着碗跑到猪圈前,倚在围栏上,边吃边看猪,越看心里越喜欢,不禁把吃剩的大半碗粥倒在了猪食槽里,让心爱的猪吃。这不比动物园里的游人用糖果逗猴子,给猪吃是让它长肉上膘的。猪是一家人的储蓄罐、银行,是一家人的希望,与猪共进午餐的仪式就像有的人每晚临睡前清点钞票……常好虽然年纪不大,还在上学,但已知道端着饭碗看猪吃食。这头猪可以说就是他媳妇——年终催肥了拉到公社收购站去卖,有了钱才能给常好订亲。 常好已经十五岁了,但仍然和我一样,上小学三年级。 当地农民孩子的入学年龄很不整齐,一般十来岁开始上学,也有十二三甚至十四五入学的。读书期间读读停停,不断留级或隔几年回头读起的都有。这要看当时的家境,是否需要人手,与孩子的志向无关。 每学期最兴奋的事是发新书,语文、算术、政治、常识各一本。那书新崭崭的,翻动起来一股油墨的香味儿,书页上的字能看出鼓凸,用手一抹就模煳一片(油墨还没有干,要特别小心)。翻书的声音也比旧书来得大,哗哗的。这是大家最用功好学的时期(为了一本新书)。可后来,课本变旧,折角卷边,面子也脏了,被书包磨出一块块飞白。再后来书页的空白处写了字、画了小人,在一个冬天为试一支不出油的原子笔,一面哈气一面在书上划拉。最后前面学过的几课被撕下来擦屁股,我们就在等下学期的新书了。农民的孩子往往为书本费发愁,因而他们对书多了一种感情,那是钱……而我只想着把新书装饰得更漂亮。 每学期开始的时候我都要包新书。我包书用画报。开始就是一般的包法。画报的四条边分别向内折,然后套上课本的封面和封底。后来学会了带角的包法,工艺略显复杂,需要尺量和刀裁。这以后我放弃了画报的自然效果,自己设计图案。我用牛皮纸以及包四角的方法包了一本语文书,再从画报上剪下一幅毛主席像贴在上面。毛主席像是一个头像,包括上面的军帽和下面的衣领,其余与背景相连的部分都被我剪掉了。 杰作完成后我拿去找常好,他看见我包的语文书把一碗稀饭倒进了猪食槽。我跟在他后面想听到他的赞嘆,但他什么都没讲。常珍当时也靠在墙根喝稀饭,常好让我把书拿给常珍看。常珍也没有夸奖我,把书还回来了。常珍、常好的父亲费老爹拿着我的语文书端详了半天,笑眯眯地说:「毛主席的身子哪里去了?」我说:「我剪掉了。」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 后来,我把包语文书的书皮又换成画报纸的了。 田园四章·传日与雨靴(1) 常好在班上年龄比较大,是个半大人。他长得并不特别壮实。相反倒是细细长长、白白净净、眉淡眼小的,嗓音也细,但与年龄较小的同学相比,他还是劲大。另外有一个和常好差不多年龄、高矮,但比他强壮有劲的傢伙,叫传日。传日长相凶,力气大,喜欢欺负人,他皮黑腮鼓,眼睛又圆又亮,戴一顶护耳翻起的棉帽子,穿着黑棉袄。 以常好、传日为首,班上分成了两派。常好和传日能友好相处,他们的手下却斗得厉害,甚至互不往来。传日比常好劲大,可常好乖巧,被先生(老师)任命为班长。我是常好那派的。我和常好要好不仅因为我们是同队,而且他也能牵制传日。 传日喜欢拧人胳膊,把你的胳膊背到身后,使劲一拧,再一抬,由于酸疼难忍你不得不弯腰低头,这一镇压方式与红卫兵造反派的发明很类似。按说当地也没有过正儿八经的红卫兵和造反派,地富反坏挨斗时不过挂块牌子,双手直直地垂着,可以摸着裤子。传日拧人胳膊是无师自通,但他并不知道这叫「坐飞机」。我告诉传日:「这是坐飞机,只有阶级敌人才可以坐。」传日不管这一套,每天非让一两个同学坐飞机不可。 第9页 常好呢,装作看不见,作为报復,劳动课派活时给传日的手下多派一点。 当时我们上学除了背书包,每人还拐一个粪箕子,夹着捡粪勺,拾粪交学校,任务每人三十斤,狗屎、牛屎、人屎都行,只要是屎。狗屎短小、易干、不显分量,就是见着了也懒得去捡。人屎在自家的粪缸里,捞不上来,况且「肥水不流外人田」。而牛屎分黄牛屎和水牛屎,黄牛屎体积较小,分做几摊,黄牛常常是一边走一边拉。水牛则站定了大便,一泡下来就有一二十斤,有时二三十斤,当地人称「牛屎墩子」。大清早,晨光里,在村口路边偶遇一泡牛屎墩子,谁都会欣喜若狂地一扑而上,激动的心情就像捡到一个大钱包。 到校的第一件事是交粪,将粪肥交给学校,由班长常好过秤。他手下的人总是超额完成任务,传日手下(传日本人除外)永远斤两不足。磅秤的刻度除先生外无人会念,而先生此刻正在睡觉。先生不在,常好就是先生,当然也识得磅秤,这一点从来无人怀疑。为凑足分量,传日手下常常在粪里拌泥巴、埋砂礓,常好认真检查,每次都能非常成功地揭露他们。 一天下雨,农民的孩子全都赤脚上学,只有我穿了雨靴,雨靴外面包着一团烂泥,已经看不出雨靴的形状。我撑着一把伞在雨中跋涉,行走非常不便。每只脚都有十几斤,走几步甩一下,将烂泥甩掉一些,但不敢勐甩,怕雨靴也一齐甩掉。往前走时再次陷进烂泥里,费了半天的劲,脚倒是拔出来了,雨靴却纹丝不动,赶紧把脚又插回靴筒里,摇一摇,使雨靴松动。同学们从我的身边跑过,故意溅起泥水。他们挤在屋檐下,看我在雨地里出洋相。 我本来也想把雨靴脱了拎在手上的(常好就是这么做的,他把脚上的布鞋脱下底朝底合在一起装进了书包)。可我的雨靴太高,书包装不下,况且煳满了稀泥,会弄脏书本的。提在手里亦十分不便,一共只有两只手,又要撑伞,又要拿粪勺,就算腾出一手来提雨靴,两只二十斤重也走不了多远,何况同学们都嚷着要借我的雨靴穿。他们的脚丫里净是烂泥,伸进雨靴里去可想而知,早知道我就赤脚上学,也不打雨伞,头上戴一顶草帽就行了(像常好他们那样)。 当时爸爸贊成我这么做,妈妈却不同意。她认为赤脚在泥地里走路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学会的,得慢慢来。她举例说明:我们穿雨靴走烂泥地一脚下去至少黏一二十斤泥,而且越黏越多,越来越重,最后寸步难行。而当地人穿布鞋在雨地里走,不仅脚不黏泥,连鞋都可以不湿呢!看他们跳来跳去、择路而行,总有办法(其轻盈矫健就像武林中人)。同是穿鞋,效果不同(我们的鞋还是专门的雨靴)。同是赤脚,情况肯定也不一样,就算石子砂礓不会割破我的脚,烂泥里什么尖锐物也没有,站不稳说不定还会滑倒呢!妈妈说:「就让小涛再穿一次雨靴、打一次雨伞,但别忘了观察农村孩子是怎样赤脚走路的。」可我发现,他们走路时一脚前一脚后的也没有什么两样。 田园四章·传日与雨靴(2) 好几个同学要抢我的雨靴穿,都被常好制止了。过了一会儿,他本人提出要穿我的雨靴。他说他一路穿鞋过来的,到了教室门口才脱鞋,不像他们,脚上一点泥都没有,不会弄脏我的雨靴的。说着把一只大脚伸过来让我看。我认为他的脚太大,会撑破我的雨靴,就没有答应。后来传日向我要雨靴穿,常好在一边就不帮我说话了。 传日请我坐飞机,胳膊拧到一定程度问我借不借雨靴?我流着眼泪说:「借。」他这才放开我。我坐在课桌上把雨靴脱下来,悬着两只赤脚感到很羞愧。我的脚又白又胖,上面没黏一点泥,传日说就像两只猪蹄子,当然是刮去黑毛准备煨汤的猪蹄子。 传日刚要把他的脚伸进我的雨靴,常好说:「我先穿,我的脚比你干净。」传日瞪了他半天,竟然同意了。这样常好就理所当然地穿上了雨靴,而且也不必领我的情。 他去教室外跑了一圈,靴筒上泥反而少了,然后从我坐的地方就看不见他了,常好肯定是去了河边,伸脚在水里涮了涮,他再次回来时雨靴不仅有了形状,并且塑料橡胶的鞋面也开始闪光。常好在教室的门槛上蹭掉靴底的泥,走进来。传日套上我的雨靴,一上午再也没有脱下来。 我坐在课桌上,不下来,脚不沾地表示我对他们强盗行为的抗议。先生醒了,就会来上课。他会问我为什么坐在桌子上?我就说:「没有鞋子下不了地。」先生就会问:「鞋子呢?」我不语,他就会说:「没有鞋子就不能下地啦?大家不都是赤着脚?」因为先生自己穿雨靴。先生再问我:「鞋子呢?」我就说:「鞋子让传日穿走了。」我不会说常好,因为常好虽然穿了我的雨靴,但不是从我手上拿的,而且关于语文书的事我也不想让他说出来。 眼看先生就要出现了,传日不安起来,他让我从桌子上下来,我不听,传日就来拉我,把我从课桌上拉了下来。教室的地面也是泥巴的,但因为没落雨,不黏脚,下地后脚底板虽然变黑了,整个脚面还是干净的。传日不放心,要拉我去外面。我抱着一根柱子不松手,常好就过来掰我的手。他和传日一左一右地架着我,把我拖出教室。我的重量担在他俩的身上,腿缩着,坚持不让我的脚接触泥地。他们也没有中途放下我,似乎有什么目的地,两人合作得很默契,担着我直直地向前走。 第10页 和当地农家一样,学校所在地是一个四面小河环绕的「园子」,有一「桥口」与村道相连。他俩并未往桥口走,而是转向了左边的屋角。我怀疑他们是想把我扔下河。 细雨下个不停,远处的村庄苍茫一片,眼前地面的颜色变深了,积水的地方又特别亮。我们离开了教室和喧闹的同学,来到一道浅沟旁。那浅沟平时无水,因低于地面,有人常常蹲在那里大便,两旁的土坡可作为屏障。此刻经过雨水的发泡,两侧的土坡恢復了土壤的松软,加上空中持续飘扬的小雨,这里看上去又安静又诗意。在诗意的沟底有一泡新鲜的大便,还冒着裊裊热气(有别于飘忽的雨雾)。因为捡了一年的粪,我知道这是人屎无疑。常好、传日毫不犹豫地直奔这泡大便而来,看来那大便定是他们中的一人所为(两人都曾穿着我的雨靴出来过)。肯定是一个在那里拉了一泡大便,另一个出来转悠时看见了大便,总之,两人心中都早已有了这泡大便,因此才会如此协调默契、心心相印。 第一个穿我雨靴出去的是常好,看来屎是常好拉的。第二个出去的是传日,传日看见了常好拉的屎。他们都决定用这泡屎来教训我,从教室到此地,真是不远万里。 从土坡上哧下来险些三人一齐滑倒。在坡面上留下两道发亮的滑痕,终于在沟底站稳了,常好和传日架着我走向那泡屎。无论我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最后我干脆不动了,眼看着自己被安放在那泡屎上。常好和传日跑开了。我独自爬上坡去,在水坑里洗了脚,虽然洗干净了,但总感到脚上有屎。虽然脚底除了泥巴什么都没有,但大便可能残留在脚丫里。我带着这样的感觉回到教室,衣服湿透了,哭得很伤心。同时我发现:在泥地里走路并不像妈妈说的那么困难,当然,也不那么简单。一脚前一脚后是对的,然而脚趾必须用力,将泥巴紧紧抓牢。 田园四章·小涛与眼镜(1) 我们家六口人,除外祖母是文盲外,人人都戴眼镜,而且都是近视,镜片里一圈一圈的,一圈小于一圈,泛着白光,而真正的目光却无法捕捉。外祖母虽不近视,老了以后得了白内障,眼神也不好,因此也起了戴眼镜的念头。她的观点和我不同,认为眼镜是文明的某种标志,身在一个眼镜家庭里她既感到光荣,又因为是家里惟一无理由戴眼镜的人而感到遗憾,甚至自卑。外祖母生性胆小,老了以后足不出户,在眼镜之家里她是少数。我则正在成长,整个身心向世界敞开。世上的人不戴眼镜的比戴眼镜的多得多,戴眼镜的是少数。我九岁的时候,中国人的视力普遍要比现在好,少数戴眼镜的人基本集中在城市里。等我们下放到了农村,就成了少数或者极少数。当地农民从没见过有人戴眼镜,他们即使眼神不好,也不知道配眼镜矫正视力这回事。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开始戴眼镜,在班上几乎成了一个怪物。我哥哥也从小戴眼镜,开始的时间甚至比我还要早——小学一年级他就戴上眼镜了。但下放的时候他十三岁,是戴着眼镜下来的。而我原来并不戴眼镜,有一天突然将眼镜架到鼻子上,并且不再取下来,这一变化不能说不大,我要冒同学认不出我来了的危险。 妈妈带我回南京配眼镜。验光师穿着医生那样的白大褂,站在座椅后面指点着。我头顶上方有一张视力表,反射到前面的镜子里距离正好是实际的两倍(用这样的方法在一个长度五米的房间里作距离十米的检测)。当然我什么都看不清。镜面很亮,我只看见一些模煳的黑斑,最上面只有一个,也是最大的一个,下面的斑点连成了一条线,越往下线就越细。这是裸视的情况。接下来验光师在我的鼻樑上架了一副特制的眼镜,镜片可以插入、抽出,不断替换,暂时我还无法看见自己的古怪模样。验左眼时右眼处插进一块黑片,验右眼时黑片遮住左眼。验光师不厌其烦地指点镜中的视力表,直到我看清了最下排所有e的缺口方向,同时也看见了镜子里我的可憎面目。那特制的眼镜就像一副望远镜。镜框又小又圆,镜架上有许多附属物,戴上它我就像一个小妖怪。两只镜片都配好了,验光师让妈妈领我去前面的店堂里走走,适应一下,看有没有什么不适的感觉。我畏畏缩缩地跟在妈妈的身后,现在虽然什么都看清楚了,但我哪里都不敢看,生怕碰见别人的目光。然而看不看并不由我,所到之处所有的事物都带着一寸来长的光芒奔向我:柜檯、玻璃店门、外面的大街、大街上的阳光、自行车闪闪发亮的钢圈……甚至听觉也突然变得敏锐起来:街上的嘈杂、店堂内店员与顾客的只言片语、开门声、脚步声、硬币落在檯面上的啪嗒声。我感到头晕,妈妈让我在一张木条椅上坐下来,自己去验光室里问情况。我一个人待在这清晰无比的世界里,待在这张无可置疑的长凳上,我想我那魔鬼般的丑陋也一定是清晰而无可置疑的。 眼镜配好后我没有马上戴上,我宁愿待在一个模煳但平安的世界里。 一次学校考试,先生发下一张白纸,他把考题抄在黑板上。因是考试,座位是固定的,我被分配在第三排,瞪大了双眼向前看,黑板上模煳一片。我只看见一些白色的团块,具体写的是什么,我实在看不清。我尽量眯起眼睛,白色的团块变小了,但仍然看不出是些什么字。 第11页 黑板架在教室前面的支架上,由几块长条木板拼接而成,上面刷了黑漆。因用得时间久了,有的地方漆被磨掉,露出木板的本色来,星星点点的,看上去一片花。加上木板干缩,拼接处出现了缝隙,透过门外的天光,整块黑板就成了一幅天象图。下课时擦黑板,用湿抹布一抹,粉笔灰晕开,干后就像天空中白云翻卷。再擦一次黑板,白色就稀薄了很多。这是黑板的情况。 那天考试以前,趁同学在外面玩弹球。教室里只有我一个人,我走到前面,试图将黑板向前(座位一侧)移动。用了吃奶的劲,不过把支架一边的两条腿推出去一两寸,擦得地面吱吱直响,笨重的黑板在上面不住摇晃。挪了左边我不敢再挪右边了,要是把黑板弄掉下来那就麻烦了。况且怎么挪也无济于事,除非把黑板挪到第二排的位置上,那我就是第一排了。而这又完全不可能。 田园四章·小涛与眼镜(2) 考试开始时我眯起眼睛,连蒙带猜总算能认出先生写的字。虽然只是黑板的一边向里挪了一两寸,然而角度变了,黑板上不再有反光。这一微小的变化先生也察觉了。他在黑板上写着写着,总觉得不对劲,低头一看,发现了地上黑板支架挪动的痕迹,先生以为是学生打闹时碰撞造成的。他从后排叫起常好和传日——两个年龄最大的学生(因而身体也最强壮),让他们将黑板朝后(墙壁方向)抬。 常好和传日把黑板向后抬了有一大步,比我挪动以前还要靠墙许多。为了讨好先生,显示他们的力量,一步还不行,没有放下的意思,他们还想抬着黑板走第二步,被先生制止了。先生说:「行了行了,再抬就抬到门外去了。」 常好、传日回到最后排的座位上。先生问:「看见上面写的字吗?」二人齐声大叫:「看得见看得见!」先生想:既然最后一排都看得见,前面的就更没有问题。我没有勇气报告先生,说我看不见。语文考试那天我不得已交了白卷。 算术考试时我接受了教训,决定戴上眼镜考试。我又想:总不能考试那天才把眼镜戴上吧?那样不是太突然了吗?总得让别人有个适应过程。于是算术考试前一星期,我就开始戴眼镜去学校了。去学校以前我去了常好家,在我的计划里首先必须和常好和好。 常好站在猪圈旁喝稀饭,见到我有些吃惊。让他吃惊的倒不是我的鼻子上多出了一副眼镜,而是跑来与他和好这件事。我自然带来不少好处:将糖果、桃酥掏出来给他吃,并允许他戴我的眼镜玩(吸取了上次不借雨靴的教训)。 常好戴上我的眼镜看他的猪,说:「哎哟喂,怎么变小了?」显然有些不快。 我解释说近视眼镜都是把东西变小,老花远视才会将东西变大。我说我们家有一副老花眼镜,并答应下次带来让常好戴,一定能把他的猪给看大。 常好回屋去取常珍媳妇的镜子,要看看自己戴眼镜的模样。如此一来惊动了常珍一家,纷纷出来看常好的洋相:戴着一副城里人的眼镜,手里还举着一面妇道人家用的镜子。常珍夫妇笑得饭都喷出来了,他们家养的狗也不安宁,冲着常好又叫又跳,已经认不出他来了。 常好连唿头晕,在门槛上险些绊了一跤。他取下眼镜,眨眨小眼睛,并不将眼镜递还我。他对常珍说:「哥,你戴戴看。」常珍将碗搁在地上,在衣服上擦了擦手,取过眼镜,好不容易才将眼镜腿挂上耳朵,叫媳妇拿过镜子……见锁罩子抬头看着自己,他问:「还认得你爹吗?」锁罩子哇的一声哭起来。常珍说:「莫哭莫哭,眼镜子给你戴,将来读书上学也当个城里人。」 对三岁的锁罩子而言,我的眼镜显然太大了,常珍只好一只手捏着眼镜,一只手按住锁罩子的脑袋。锁罩子泪眼模煳,透过镜片看见的世界一定很可怕。他尖声怪叫,拼命挣扎,两手舞动着来拨眼镜…… 一圈之后,常珍媳妇、费老爹也都戴了我的眼镜,并照了镜子,他们一致反应头晕晃眼。要不是规格不符,猫狗们不配合,常好甚至准备让它们也戴一戴我的眼镜。他认为近视镜把东西缩小了,戴了以后自己也不肯长,要不他就让他们家的猪也戴一戴我的眼镜了。把眼镜还给我的时候他没忘记老花眼镜的事:「明天你拿来给我们家的猪戴一截。让它觉得外面的东西都很大,自己就不敢不长大了。」 我重新戴上眼镜,发现没有刚才清楚了,镜片上满是常珍一家人的指纹。我用眼镜盒里的擦镜布将镜片擦干净,然后戴着眼镜与常好一路上学去。 见我戴眼镜来上学,同学们并没有特别诧异。我们一家都戴眼镜,他们早就诧异过了。我戴眼镜顺理成章,是早晚的事。他们对待眼镜的态度就像对待我的雨靴,以前没穿过所以想穿穿看,以前没戴过所以想戴着玩玩。他们的要求通通被常好制止了。传日要戴我的眼镜,常好告诉他:「眼镜子只能眼神坏的人戴,眼神好的人戴眼镜子眼神会变坏的。我刚才戴了一下眼镜子,到现在看东西都不清楚,以后当兵恐怕不行了。」 田园四章·小涛与眼镜(3) 传日梦寐以求的就是当兵,听常好这么说,对我的眼镜避之惟恐不及。 根据我的新形象,同学给我起了一个外号,叫「四眼狗」。狗本来都是两只眼睛,但有些狗在眼睛上方会长出两小块异于四周毛色的毛来,看上去像另外两只眼睛。据说这样的狗特别凶,往往是黄狗黑斑,或黑狗黄斑,白狗黑斑、黑狗白斑的不曾见过。叫我四眼狗不是取其兇悍之意,只不过因为那副眼镜,就像在城市里,戴眼镜的被人叫做「二饼」、「瓶子底」一样,不过是形似而已。 第12页 我被别人叫做四眼狗,除此之外他们对我秋毫无犯。多亏了常好的保护,主要还是我策略上的成功。现在我坐在第三排,看得一清二楚。天象图瓦解了,变成了板缝、钉子、粉笔字和抹布的痕迹。我的考试成绩从此很好。我的眼镜就此一直戴了下去。 第三部分 田园(1) 上午,洪英骑车去公社。上了大寨河堤她发现小白跟在后面。洪英把车架在路边的草丛中回身去赶小白,那狗反而跑上前来扒主人的裤管。狗毛又湿又厚,狗头上依稀冒出蒸气。洪英后退一步顺手捡起土块投去。小白在土块的落点附近跳来跳去,后跑到射程以外蹲下。洪英跟着小白,好让土块继续威胁后者,直到它跑得完全看不见了。洪英回头顺着河堤走到架车的地方。 河堤临高,下面的河水又浅又黄。路边的杂木是新栽的,冬天的景色中干枯的枝条看不出是死是活。枯黄的茅草很脆,踏上去发出一阵哗哗的断裂声。经过一番折腾,洪英出汗了。她拉出掖在脖颈里的灰色围巾,唿出的哈气更白了,一团团的,好像这万里晴空下转瞬即逝的云朵。 洪英继续向前骑,路遇一个挑担子的本村农民。她已经学会从背影辨认他们了。下车打了个招唿,推车与其并行一段,然后上车先走了。扁担吱嘎吱嘎的声音在她身后响了好一阵。她欣喜地注意到她的车破破烂烂、四处乱响,还是生小松时为及时从机关赶回家餵奶买的呢(她学会骑车也因为此)。现在小松已经十岁了,他的当地话说得比南京话还好。这辆飞鸽牌自行车也先于洪英和周围的景色融为一体:破破烂烂、锈迹斑斑,十年后她不再认真保养。毕竟别人挑担子你骑车是很怪的。还有她那副无色透明镜架的眼镜,在苏北平原干冷的北风中被吹成狗屎黄的颜色,并且多处开裂缠着胶布,但毕竟不是人人都在鼻子上面架一副眼镜的。甚至连他们家的小白,地道的土生土长(它妈是村上学义家的花狗,同村还有它的十几个兄弟姐妹),经爷爷奶奶一餵也油光水滑,与众不同了。难怪村上人都想吃它的肉。余支书早就想要一条小白那样的皮做的狗皮褥子了。还有更可怕的说法:狗鸡巴狗卵子晾干后去公社收购站也能卖三毛钱——这可是一个强劳力一天挣十分工的价格。 洪英的思想最后集中在小白身上是一个预感。他们在河堤上分别后一个向北(公社所在地)一个向南(家的方向)越走越远,但依然在河堤上。小白似乎明白平原的敌意和路途的危险,一路钻草丛绕树干,蹿高伏低。但毕竟太白了,像灰濛濛的铅笔画中一个耀眼的亮点,把那些土墙后面疲乏的目光勐然绷直了。 这是一个下放干部的家庭,六口之家(包括小白)。早上余支书亲自来捎信,说公社邮局里有女主人的一个包裹,让她立刻去取。他坐在堂屋里和建白说话,享受着对方的敬烟。看着洪英推车出门,经过屋后枯败的竹园上了村路。几分钟前沖余支书狂吠的小白正在门边安静地吃食。后来它离开了食盆,尾随洪英而去。 余支书起身告辞,往上耸了耸那件整个冬天披在他身上的有海蒲绒领子的蓝咔叽大衣,帽檐下的耳朵后分别别着两支香菸(均由建白所敬),手上还捏着一支燃着的。他弯着腿走出门去,刚刚坐过的靠背椅脚下留下一摊痰迹,已冻得闪闪发亮。 矮小的建白将余支书送到屋后,一面说:「书记慢走!」回来后叫起睡懒觉的小松。小松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唤小白:「小白小白,啧啧啧。」没有往常那样的应答和摇头摆尾。鞋带没系好就跑到屋外,险些让余支书留下的痰迹滑倒(已冻成熘冰场)。他屋前屋后转了一圈,仍不见小白。早晨新放的狗食已冻成一块,上面有几个狗牙印。 爷爷奶奶也被动员起来,离开了他们年老的病床上暖腿的热被窝。整个上午一家人都在唿唤小白。奶奶甚至翻箱倒柜地找开了,把橱门弄得桌球直响。「一条狗怎么会藏在那里?」爷爷说,于是引发了两个老人间的一场争吵。 建白猜测小白准是跟洪英走了。「洪英骑车,小白走路,还不把命都赶出来?」奶奶说,而且担忧是有道理的。「跑不动了不会回家?」爷爷说。小松系好鞋带去大寨河堤上找了一圈,眼泪汪汪地回来了。「看看,小松都哭了。」奶奶说。「西北风吹的。」爷爷说。「今儿就没有风。小孩子又不是老头儿,见风就流泪。」奶奶说。 田园(2) 上午很快过去了,他们没有找到小白。 冬日天短,下午四点以后阳光稀薄得好似月光。洪英还没有回来。若在往日爷爷早已在村头守候,身边卧着小白。它充当主人的眼睛和耳朵。公路距三余整十里,经大寨河堤再上王淮公路。在什么位置守候得看爷爷。最严重的一次他竟走出八里地,差一点就到了公社革委会的大门口。公社所在地的王集有邮局、医院、供销社门市部、食品站和农具厂。每周一次洪英骑车前往,採购、办事、取回书报。有一次是链条断了,而且遇雨,洪英扛着湿淋淋哐啷啷的自行车踩着泥泞回来。即便如此也没超过下午三点。 今天的情况有所不同。干冷短暂的白天是其一。丢失小白的恐惧到此已充分显露。这家人没有了眼睛和耳朵,在路边守候或迎接变成了一次盲目的寻找。寻找从上午十点就开始了,奶奶甚至嗅到了村西飘来的狗肉香味。爷爷迈着不甚灵便的双腿从村东到村西,从村西到了邻村,回来后老毛病风痹又犯了,正躺在床上呻吟。他和奶奶逼着建白去找洪英,并就此问题取得了少有的一致:小白是没有指望了(此刻说不定已变成了一堆大便),洪英不能再找不回来。一想到洪英也遭遇到小白一样的命运,奶奶坐在帘子后面的马桶上大哭起来。 第13页 为避开一团混乱,建白离家上了大寨河堤。农闲时节农民们都窝在家里,外面的原野上空无一人。河水静止不动,结了厚厚的冰。建白捧着一本《科学实验》边走边读,手指在手套里冻得麻木了。他身材矮小,穿一件没罩衫的对襟棉袄,下面的棉裤比腰身还宽,黑色的元宝棉鞋破得露出棉花。他跌跌撞撞地走着,一副未老先衰的模样。土路不平,铅字直往上跳。他无法把跳动的铅字连成句子,也没有这个必要。总有一天他会将这些灰黑色的各具形状的小东西像清理跳蚤一样地打扫干净,从他的生活中,免得他的精神每每发痒。他曾是一个写书的人,这可能吗?几代以后,他的子孙将繁衍一个村落,没有人会知道他们的祖先并书写他的名字。这块土地更适合于直接的生殖。小松必须有弟弟、妹妹。他必须每晚把洪英留在身边。 建白在河堤上遇见了一个人。这个人使他停止守候洪英,向后转。 建白皱着眉头,脸色很难看。他说头疼,搬了把藤椅放在堂屋门内,仰靠着,脚跷在另一把椅子上。他挡住了一家人的进出。不再去找洪英,也不让别人去找,仅仅因为他头疼,需要这样当门躺着,并且挪动不得。那本《科学实验》展开后盖在脸上。手从两旁的扶手垂下,手套滑落在地。天几乎黑了,房子里格外阴冷。建白不许家人出去,也不让把门关上。爷爷奶奶在房间里急得跺脚直嚷。建白在杂志下面说:「洪英准是在公社招待所过夜了。一晚不回也不必急成这样。都四十岁的人了,孩子都这么大了。」说完从藤椅上起身,自墙角处拿过一把铁锹,去了屋前的自留地。 大门突然空出来,爷爷奶奶不嚷了,但最终也没跨出门槛。奶奶想了想,还是抱柴禾去厨房做饭吧。爷爷来到方桌边坐下,开始擦煤油灯罩。这是每天例行的工作。黄昏时分爷爷从四间屋里把煤油灯收集一处,用一块手帕擦灯罩上的熏烟。他一面呵气一面用两指夹住手帕伸进灯罩里左右转动,灯罩擦得像没有了一样。于是油灯点燃后他和家人就仿佛置身于光明的核心了。可今天过多光亮使爷爷感到寂寞。也许他宁愿满是黑烟的灯罩,只照亮桌面上不大的一圈。 小松坐在小凳子上一直注视着门边的狗洞,直到建白离开。如果妈妈回家会叫起挡在门口的爸爸,小白进来时没准不会惊动别人。它从狗洞里悄悄钻入然后躲进床肚,因为今天在外面贪玩犯了错误,不敢面对主人。建白出去后小松把藤椅放回原处,关上两扇大门。不然他既要注意狗洞又要看门,顾不过来。此举立刻遭到爷爷的呵斥。「你妈还没有回来呢!」他说。四盏刚刚点燃的煤油灯下脸亮得怕人。 田园(3) 建白在外面叫:「小松。」小松跑出去,父亲又让他回去戴好帽子、围巾。父子俩在昏黑中绕自家园子兜着圈。沿四面的小河(包括房前屋后)有他们栽下的两百多棵树,交错的树干正四处播撒着黑暗。最后建白在一棵笔直的泡桐前站定,没有戴手套的手握住树干,时间一长就像一个拄着长手杖的黑影。他告诉小松刚才在河堤上遇见了余支书。妈妈今晚回不来了。然后还说了其他许多话,没有一句提到小白。小松注意到父亲的牙齿很长,牙缝又黑又深满是烟垢。说话时他的手始终没有离开树干,目光扫视这个刚建立不久的家园。 天黑定后,周围的亮度反而增加了。这是一个晴朗而寒冷的冬夜。小松循着建白的目光看见了自家的屋顶以及远处整个三余村的轮廓。他们家在最东边,和最近的一家相距也有两百米,原先是一片无主的坟地。此刻方圆四十里那惟一的瓦顶苍白一片,烟囱里吐出细弱模煳的炊烟。瓦顶下仍是土墙,但堂屋两边砌了青砖门楼。支撑房顶的也不是木头,一律水泥桁条,螺钉夹板固定。屋后向北的窗户,加上这片坟地,给这个家增添了某种不祥的力量。但无论怎样违背常情风俗也还是一个园子。有小河自四面环绕,有土埂连接村路。科学种田科学植树科学养鸡,树木、蔬菜、鸡鸭都优异于村上其他人家。夏天树木成荫,四季瓜果不断,顿顿有鸡有鸭。自给自足,又有外援(建白洪英仍然带薪)。建白说:「我们该知足了!」但今天他说的不是这个。 「今后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建白说。视线收回盯着近处的小松。「我有可能像妈妈一样,被突然隔离,那你怎么办?」等了一会儿,他催小松:「你说呀。」小松说:「我不知道。」「你应该知道。」建白说。「如果我被隔离审查,两个老的再去世一个,你怎么办?」「为什么要去世一个?」小松很不服气,「要么一齐死,要么一齐不死。一齐死了我就去北京姨妈家。」「唉,小松,你已经十岁了,怎么还那么不懂事?父母不在你应该担当起家庭的责任。」「爸爸,小白还会回来么?」 建白没有回答。他撤回泡桐树上的那只手,紧握着。拳头冰冷,拳心出汗。他跺跺脚,大地已冻成一块了。他感到远至天边的震动。天幕上,父子俩唿出的白气似乎创造了星河。「我们回家吧,奶奶已经把晚饭做好了。」建白说。 黄绿的吉普摇晃着从河堤上下来,驶上村路,直到瞧见那灰白色的瓦顶。洪英请司机停了车,下来后又从车厢里拽出她那辆飞鸽牌自行车。她目送吉普远去,拐上河堤消失在沿河依稀的绿色中。除了村路的浮土上留下清晰而罕见的车辙,一切都无以解说。洪英回过头,灰白的屋顶已被包围在一片浅绿之中,仿佛是刚刚发生的事。小白没有来迎接她,爷爷也没有守候在路边。风景自在无为,熟悉又揪心。她听着背景中的小河流淌、风吹枝叶以及远处机房隐约的马达声响。田间劳作的妇女直起腰来和她打招唿:「来家啦?」 第14页 「嗯哪,来家啰。」 她踏着自行车躬身向前,土路的颠簸把麻痛的感觉从虎口直传送到面颊。放猪的孩子跑来,前唿后拥。他们赶的猪在脚边唿哧唿哧地跑着。其中没有背书包的孩子,没有小松。但还是忍不住问了句:「看见小松啦?」一个大土块震得她流下眼泪,鼻子奇酸。「小松,你妈来家啰!」几个孩子飞奔着去报信。 小松、建白、爷爷、奶奶都站在门边,看着洪英在一群放猪的孩子中笑吟吟地走来。她推着车,身边只有黑不熘秋的猪崽,没有小白。因此小松挣脱了奶奶的手跑进屋去。「这孩子,三个月不见就不认识你妈了?」奶奶说,跟了进来。让小松帮她从身后解开做饭的围裙,自己拉直衣服的下摆。然后房间里就变暗了,人群来到了门口。洪英把自行车车把交到建白手上,径直走到小松面前。建白架好车,锁好,靠墙一顺放着,然后跟过来,被围观的人群隔在后面。洪英抓住小松的胳膊再也不放了,好像所有的人都是跟着她来看儿子的。小松觉得不好意思,又无法抽身。洪英可比奶奶抓得牢多了。接着洪英就哭了,泣不成声,其间还有努力忍住哭泣的哽咽。 田园(4) 洪英的镜片上一层雾气。她干脆去掉眼镜(交给爷爷),露出红肿发亮的眼袋。泪水滴落在小松的脸上。怕别人认为自己也哭了,他用那只没被抓住的手去抹脸上的眼泪。放猪的孩子中果然有人说:「小松也哭了,他在擦眼泪。」奶奶把藤椅搬过来让洪英坐下。洪英为止住眼泪脸朝上仰靠着,闭紧了眼睛,同时抓着小松的手丝毫也没放松。建白从后面分开放猪的孩子,叫他们让出一些亮来。洪英就像上次建白装头疼一样当门躺着,爷爷在她的脚下塞了一个小板凳(小松坐着观察狗洞所用)。奶奶从灶上打来一盆热水,拧了毛巾给洪英擦脸。洪英也不把毛巾递迴去。她把毛巾按在脸上哭开了。闭着的眼缝里又有新的晶亮的眼泪流出来,在颧骨那儿被红白条毛巾吸收了。哭了一阵,洪英才说话:「我是担心小松的今后,担心他的前途啊!」 说完又哭了。 第二年冬天洪英去村西给生产队布置一间活动室。她夹着纸卷、提着糨煳桶在村道上往返多次。小松也被发动起来。洪英站在板凳上往墙上贴年画时问:「平不平?」小松退到门边眯起眼睛,很有权威地说:「左边向上,再向上,右边向下一点,好了。」洪英从板凳上跳下来,和小松并排站着看:「嗯,很平。」「我看的还能不对?」小松说。 活动室原是一间牛棚,公房,如今墙缝大得连牛也不能在里面过冬了。一整天洪英带领小松往墙缝里塞稻草。整整塞了半人多高的一堆,足够六口之家烧半个月的了(稻草由生产队出)。煳满四壁用了他们订阅一年的报纸,另外还拆散了十几本杂志,不止煳了一层。煳严实后的牛棚里亮堂了许多,简直焕然一新。北风大作时,墙壁的某一局部一鼓一鼓的,让洪英想到报纸后面是可怕的裂缝,裂缝里的稻草和泥巴顽强地坚持着。待报纸上贴满年画、标语、中国和世界地图,不仅色彩艷丽更加温暖。墙壁自身的牢靠性也大大增强了,迎门正中位置当然是一幅毛主席标准画像。画像两边是建白书写的红纸对联: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盪风雷激。下面缺少一张桌子。于是洪英和建白把家里吃饭的方桌抬过全村,抬进了大门。小松在前,为倒退着的建白引路。桌上的书刊亦由洪英用自行车分批推来,其中包括小松经说服教育贡献出的十几本小人书。爷爷从四盏煤油灯中分出两盏,由小松加倍小心地端过全村。照明问题也一併得到了解决。 晚上活动室里挤满了人。妇女们身着大襟棉袄坐在条凳上纳鞋底,不时在头髮上磨磨针。她们的男人缩在墙根抽菸袋,屁股下垫着干草。不一会儿屋子里就烟气腾腾的了。小孩在咳嗽。桌面上的两盏煤油灯尤其明亮,以至于人们都不敢太靠近方桌。虽说隔着呛人的烟雾,他们也从未这么近前这么清楚地观察过彼此,于是不好意思地笑了。人往人背后躲,背后的人往影子里躲,越到墙边人越多。这和往年冬天男人们在牛棚里烤火可不一样。妇女儿童参加进来是其一。烤火时大家都争先向火,火焰在包围中狂舞乱蹿,高过了头顶。他们身后的影子里才卧着牛。牛到墙还有好大一截。风从北墙到南墙就像经过两张渔网(土墙开满裂缝)。今天人多热气大,新煳的墙壁又挡风,根本不用烤火,只要一点点菸气就行了。方桌边空出一张条凳,余支书领着生产队队长分开众人进来就座。余支书两手向后撩起大衣的下摆,落座后手抽出大衣就盖住了条凳。他一人坐了两个人的地方,队长只在板凳头上搭了半边屁股。 今晚的活动是读报。洪英和四个妇女同挤在一张条凳上,头上特意扎了一条和她们一模一样的三角巾。要不是那副眼镜还真认不出来。眼镜也是后来准备读报才从眼镜盒里取出戴上的。现在手里又多了一张报纸就更与众不同了。如果她开口说话将进一步证明差距是无法弥补的。 就在洪英清清嗓子扫视全场之际,余支书突然起身向门走去。板凳一头吃重翘起,队长屁股着地摔了一跤。大伙儿笑起来,都赞嘆书记的巧智。这时余支书在门外叫:「余队长,你出来。」队长忍痛爬起,一瘸一拐地出去了,夸大的动作一再说明余支书的成功。「胳膊拧不过大腿,他能玩过书记?」洪英听着黑影里的议论,不禁紧张起来。 第15页 田园(5) 不一会儿余支书独自进来,大衣撩起在板凳上坐好。眼睛眯着洪英,一副侧耳倾听的模样。洪英拿不准在队长缺席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开始了。正当她下定决心再度清嗓子舔上嘴唇时,队长在外面叫:「洪英,你出来一下。」 洪英放下报纸离去。打开的眼镜盒还留在桌上。四个纳鞋底的妇女间空出一截板凳等着洪英回来。可回来的是队长,他过去往四个妇女中间一坐。这个位置就近灯光便于阅读。队长唾沫横飞结结巴巴读起来的时候,四个纳鞋底的妇女带着她们的鞋底离开了板凳。条凳上只剩队长一人,对着另一条板凳上独坐的书记。油灯下,余支书的眼睛里露出天真好奇求知的光彩。读报活动结束后他们拿走了桌上洪英的方格布眼镜盒。 洪英去活动室读报不到半小时他们就听见了敲门声。在从床上起来套上鞋子去开门的这段时间里他们听见了哭声。建白把门打开,放洪英进来。门又重新被闩上了。堂屋里的油灯被端回建白洪英的隔间。洪英一直没有声音,甚至连哭声也没有了。 房子里的隔墙只砌到檐下,上面的三角部分是相通的。爷爷奶奶躺在他们的床上不明白髮生了什么事,于是点燃了床头柜上的煤油灯。小松看见两盏油灯的光分别从左右两边的墙头上射出,望顶上的蓆子条纹被照得清晰可见。除了隐约的风声,整幢房子里没有一点声音,甚至风声也在房子以外。 十分钟后,建白出来倒水,回到隔间。谁在咕噜咕噜地喝水,大概是洪英。另一边,爷爷摸索着小便盆,声音好大。灯始终不灭。小松的房间紧挨爷爷奶奶的,和建白洪英隔一个堂屋。他心想:也许两边的声音不能相互听到。又过了一会儿,建白回到堂屋砸开水缸里的薄冰往脸盆里舀水,再兑开水,端进去。他出来倒洗脚水穿过堂屋,但没有经过小松的房间到爷爷奶奶那里去。 建白拿着脚盆靠着小松房间的门框,眼睛望着隔墙那边爷爷奶奶房间里映出的灯光。他大声地说:「你妈没事了。她要读报人家不让她读,说她的问题还没弄清。总会弄清的,要相信群众相信党。」 又过了一会儿,爷爷奶奶房间里的灯光熄灭了。建白洪英房间里的灯却亮了个通宵。有几次小松从梦中醒来,看见堂屋那边的望顶上仍有灯光。他惦念着那灯光,不能睡得很沉。矇眬间他听见洪英的声音,在说话或读报。洪英的确在读报,整整一版,又一版。四版《人民日报》都读完了。 与此同时小松梦见了小白。它在雪地上跑着,小松要费很大的劲才能看见它。后来它真的混同于雪地了,小松知道它就在附近但无法将其认出。小松的眼前只有雪地,一片银色,看得他眼睛都快失明了。这时他看见了一张底片。在底片中小白是黑的,极易辨认。村庄和他们家的屋顶也是黑的,空中下着黑雪。 小松喊:「小白小白,啧啧啧。」小白没有过来,因为它现在已经是一条黑狗了。父亲不知何时走到小松身后,安慰他说:「别着急,让我们慢慢查访。」然后他们进了一栋很黑的房子,主人掌着灯引他们来到里间。他从床下拖出一只木箱。木箱的八个角包着铜,在油灯下发出黄光。打开后小白卧在里面。小松伸手进去,摸到的只是一张狗皮,上面的狗毛依然触手温暖。 吃点心,就白酒(1) 村上人最瞧不起的是建富一家。他老婆是以前县城里的妓女,后从良嫁给建富的。若不是此等下贱身份的女人建富说不定要打一辈子的光棍。在光棍多如牛毛的楚庄这本也是很平常的事,不值得大惊小怪的。 且说前妓女相貌丑陋,但爱打扮,平时抹个头油、搽个胭脂什么的。长脸,暴牙,脸上皱褶多极了,但个子不矮,身材也不怎么像农妇。她的自留地上种什么败什么,养猪僵,养鸡瘟,养鸭子嘴上生疔,不能吃食,活活饿死了。家前屋后也拾掇得不怎么样。草堆没堆好,里面透雨发霉,冬天没有烧只好上房扒屋顶。这本是建富无能,怎么也算在了他老婆的帐上?就好像老婆不是妓女天生就会堆草堆似的。那可不一定,堆草堆可是一项技术活。 顺着刚才的话头,建富家沿河的树也没种好,不是枯死就是给自家养的羊啃了树皮。建富家的园子不愧为村上最荒凉凌乱的。那年建富四十岁,戴着老头帽,成天袖着手,专捡别人丢下的烟屁股抽。什么是老头帽?也许应该解释一下:线帽的一种,天热时可以自下而上地捲起,卷边做帽檐。天冷时一撸到底,罩住整个脑袋,只是在眼睛处留有两个小孔,乍一看就像是套着女人丝袜的抢劫者。尽管如此也不吓人,甚至小孩也不拿建富当回事。他们抢走他的帽子,或用白纸裹一小块泥巴撂在地上冒充香菸,等建富来捡。建富呢?从不见他发狠,见到传日、建好这样跟他差不多高的还要绕道而行。 在家里,建富自然要听老婆的。正是这一点楚庄人很不以为然。前妓女本来就不会种庄稼、干农活,但恰恰在此类问题上建富完全听从老婆,以至于延误农时、拔苗助长的事经常发生。一个农民,把田种成这等熊样当然要遭人非议。原来会种田,娶了媳妇反倒不会了就更不成体统。况且建富屈从的是一个妓女,婊子。一个婊子在庄户事上发号施令实在是叫人无法忍受的。 第16页 也许本来前妓女还有学习务农的可能,正因为建富的纵容大伙儿才不允了。开头完全是她犯混出错,到后来就是村上的人人为破坏了。比如放猪去她的菜地上,断建富家的水源,砸他们家的狗腿,就差没刨他们家的祖坟了。不刨的原因只是他们家的祖坟同时也是楚庄所有人家的祖坟。在长期敌对的环境中建富一家是没啥希望了,除了他们的那个大头儿子。 他们是把儿子当成学者来培养的,不让干农活,只许读书。后来眼睛不对,一到晚上就看不见路,楚庄一带俗称「麻雀眼」,实际上就是夜盲症。主要是营养不良,缺乏维生素e所致。前妓女却一口咬定他们儿子特别的眼神是读书用功的结果,将来进城配个眼镜子就好了。由于不干农活,麻雀眼的形体和当地的小孩就是不同,比较细长(这一点像他妈)。走路时迈步细碎,手爱袖在袖筒里(这点又像建富),戴一顶三块瓦的蓝棉帽,脖子细长,尤其是皮肤白,脸上有城里人才有的青春疙瘩。嘴大,所以除麻雀眼之外还被叫做水嘴,意思是爱说话,唾沫多,并且一说话就往下流口水。水嘴有一件与众不同的棉袄或棉袄的罩衫,是墨绿色的丝绸质料,肩头、前胸不时闪出暗光。这样颜色和质地的衣裳在楚庄实属罕见,都说是建富媳妇用以前接客的衣服改的。由此而猜测到前妓女下嫁建富一定带了不少好东西来,那口供在堂屋里四角包铁的木箱里到底装的是什么?这样就为继续迫害这一家三口找到了口实。反正他们有储蓄,地里荒了也饿不死。为了知道那口箱子里有什么,让他家诸事不顺也值得。否则不到山穷水尽他们一辈子也不会打开那口箱子,大伙儿的好奇心不就永远也得不到满足了吗? 老郭家下放以前洗衣一事是僱人解决的。后来文革开始,无法僱佣他人劳力,衣服小件就各人洗,大件(被褥床单等)集中了,放入一只大木盆中,先由老郭赤脚下去踩再由洪英过水,然后两人一道拧。一左一右将床单拧得像一只大麻花。下放后,洗衣仍是一件头疼的事,尤其是冬天,取自附近小河里的水冰冷彻骨。一次衣服洗下来,皮肤就粗糙开裂了。只好回到花钱僱人的老路上来。受僱者自然是村上的妇女,她们都很乐意,因为报酬丰厚(与在队里挣工分相比)。最后固定了一人:建富的老婆。说不清特别的原因,也许是她在县城里待过,相处起来相对容易。也许是她什么农活也干不好,老郭同情她才让她来洗衣服的。 吃点心,就白酒(2) 每次洗衣,中午留下来吃饭(保证有肉),临走洪英还要塞一两块钱给她。后来建富也来老郭家帮忙了——当然是由他老婆介绍来的,如垒一个鸡窝,扎一道篱笆,照例留下吃饭。建富比不得他的老婆见过世面,仅因吃饭就落下不少笑话。比如一碗蒸熟的咸肉,平时老郭一家要吃两三天。肥多瘦少,雪白的大肉片,上面汪着一层两公分厚的透明的猪油,建富一顿全报销了,连肉带油来了个碗底朝天。回家后马上泻肚子,不用诊断也知道是因为油水勐然增大,肠子太滑了挂不住。上老郭家找药丸才被老郭点醒,忙说:「白吃了!」第二次回到家和了小半葫芦瓢的糠,吃了整整一碗糠才将腹泻止住。建富不是治拉稀,是可惜那油水。现在稻糠吸了油,病好了,吃的肉菜也被带住,真是两全其美呵! 一天,老郭家大宴宾客,感谢下放一年多来乡亲们及地方上的多方照顾,大小队干部全来了,还有楚庄各户的当家人。建富当然也在其列。听说老郭家晚上请客,他早中两顿都没吃。茅坑也蹲过了,肚皮已经腾清。没想到空腹不胜酒力,一小杯洋河下肚建富就吐了。由于腹中无物,黄胆都吐出来了,只好被人架着离开酒席回去休养。不久建富的老婆到了,说是来替建富,被大队书记呵斥出去。再后来就是麻雀眼,穿着绿绸罩衫的棉袄被他妈推着跨进门槛。洪英热情让座,赵书记却不许:「你这麻雀眼走夜路摸错了地方。要吃让你爹来,他还没有敬老子酒呢!」 快散席的时候气氛显得冷落,菜也凉了。有的酒后倚在墙角酣睡,也有的藏着一包吃的悄悄往迴转了,板凳空出来不少。留下来没走的都聚在一张桌子上陪赵书记,他仍未喝够,谈兴正好。洪英为防夜寒,关了堂屋大门。这时听见几声怯怯的打门声,酒桌上的人都停下来瞪着门口。门开后见是建富,从黑暗中一跤跌进门里,差一点没撞翻了桌子。来到油灯下脸色蜡黄、两腮深陷,人像老了十岁。头上的那顶老头帽也不见了,露出凌乱的花白髮,衣裳不知道是怎么穿的,一只光膀子没套进袖子,袒露的左半边排列着道道肋骨。他两眼无神,照直向前,并未看见赵书记这桌。「笃定是他媳妇把他从床上拉起来的。」赵书记说,「快,那婊子还在门外!」大队会计和民兵营长离席跑了出去,果真见一个人影顺墙熘走了。他们回到席上,再喝。 建富还认得自己原来的那桌,此刻已没有一个人。他在自己原来的位子上坐下,一人一桌,背对着赵书记和灯光。墙上,夹菜的影子逐渐变快,建富恢復了食慾。赵书记叫他,「你还没敬老子酒呢!」他说。 建富并不回身,答道:「老子还没吃好呢!」 旁边听的人大惊,他竟敢用如此口气和赵书记说话!好在赵书记已半醉,听不出其中的要害来。他说:「老子吃好了你还没有吃好?」 第17页 「你比老子多吃了这么些工夫,老子要补上呢!」建富说,依然不转身,吃的动作飞快。赵书记也依然没有听出什么来。 第二天酒醒后有人向建富转述了这场对话,建富吓得要死,忙找来前婊子老婆和麻雀眼儿子商量。到老郭家借了五块钱去供销社买了点心和白酒。点心用红纸包扎,酒瓶用线绳提着,一家三口上了赵书记的家。赵书记不解其意,对他们为什么送礼很纳闷。昨天晚上的醉话别说当时没记住,就是记住了到了今天这会儿恐怕也该忘记了。自然无人敢于提醒他。 「赵书记,昨个咱在一起喝酒……老郭家请的客……」建富嗫嚅道。 赵书记想起来了,昨天酒桌上的确是有这么一号人。喝了一回酒就来套近乎啦?是想让大队推荐他们那麻雀眼的儿子去公社上高中?还是……「有话说有屁放,别跟老子来这一套!」他说。 「赵书记,昨个咱在一起喝酒……」 「一起喝酒又咋的啦?和老子喝过酒的多着呢!你喝我也喝,没有交情帐。」 建富还想说,被他老婆拉住了。前妓女已经看出来赵书记的确是记不起昨天喝酒的那幕了。于是他们欢欢喜喜地告辞。当天晚上他们家的烟囱没有冒烟。一家三口破例点了灯,在灯下吃点心,就白酒。三个人喝得烂醉,统统倒在桌边,一觉直睡到了第二天的中午。 雷凤英(1) 雷凤英有六个女儿。她男人生胃病,常年卧床不起。这还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雷凤英不仅养大了女儿,而且一个妇道人家撑起了一个门户,村上的男人们在敬佩之余对雷凤英和她的那些女儿也不敢有所觊觎。我们下放时雷凤英的大女儿已经出嫁,她生了自己的孩子,也就是说雷凤英是那孩子的外婆,可那年她才四十岁。家里还有一个卧床的男人和五个女儿,最小的那个和我差不多大,八岁左右。 我们下放的那天晚上被安排在雷凤英家吃晚饭,可见队上对她的能力很相信,一是外交,二是做饭的技术。吃饭时队干部作陪,雷凤英破例也上了桌(当地的风俗,请客妇道是不上桌的)。她的几个女儿在锅屋里忙碌,雷凤英不时要起身指点,或不离座大声发号施令。女儿们也有事必问。甚至队干部在怎样安排我们一家的事情上也要请她出主意。 这餐饭由队上给钱粮,吃剩下的归雷凤英所有。但她不是那号人,公款请客每次她都只贴不余。这些是我们后来才知道的。当时吃饭用的是一张小木桌,比膝盖高不了多少,桌面二尺见方。别看这么小,一般还用不到。村上人习惯手捧饭碗随便找个地方蹲下吃,或靠在猪栏旁,一面喝稀粥一面看栏内猪吃食,幸福感便会油然而生。捧着饭碗走东家串西家也是常有的事。菜量不多,样数更少,但菜很咸,很耐吃,一般夹在碗头上,不必另设菜碗。待客时才用到小方桌,大家绕桌而坐,由于都习惯将饭碗捧在手上,桌面上只搁菜碗,所以总有空余的地方。这也是我们后来才知道的。 那天我们把饭碗搁在桌子上,然后低下头去用嘴来够碗沿。他们就想:城里人连饭碗都捧不动,吃相又难看,就像猫狗畜生,把嘴伸到食槽里去了。更要命的是这样一来方桌就显小了。方桌中间放着四只菜碗,菜堆得高高的,颜色一律黑黑的,看不出来都是些什么菜。油灯是墨水瓶做成的,灯焰如豆,左摇右晃,有时升直了,一股黑烟从火苗的上端向上直蹿。桌上菜碗的投影很深,墨水瓶底部抹上漆黑的一圈。方桌是靠床放的,另外三面搁了条凳。妈妈和我坐在床沿上,脸朝着房门。我们身后的床到墙壁黑煳煳的,一些被褥之类的东西堆得老高。雷凤英的丈夫就躺在一堆被子下面。队长作了介绍,我转过身去看了一眼,因害怕看得不很真切。他说了句什么,我没有听懂。后来我们就不再看他了。吃完饭我向后靠在那堆被子上,他为使我靠得舒服些在被子下面把腿屈起来。我感到了他的好意。 雷凤英四十左右的年纪,长圆脸,高颧骨,眉毛粗重,很有些男人气,一般情况下表情严肃,眼角及眉头上常有皱纹。爸爸说她的性格有点像我的小姑姑,都是急性子、泼辣,但内心很善良。爸爸对这一类女人有好感,以前他就写过这种类型的。爸爸也的确把雷凤英归结于某类文学人物了,他就是这样引导我们看问题的。 爸爸公开地赞赏她:一不靠关系,二不靠男人,把一个家支撑起来,而且哪方面也不比别人差。更可敬的是她对侮辱的态度:绝不忍气吞声,而是奋起反抗。 一次生产队的粮食被人偷了。 新麦刚登场,脱粒扬净后摊在晒场上晾晒。太阳落山时将晾晒的麦粒扫成几堆,然后在上面印上杴印做记号(有人动过就能及时发现)。队里派人轮流看场。看场的睡在晒场上的草棚里。当然是几个人同时看,好互相监督。虽然严加防范,新麦还是叫人偷了,重新过秤少了两百斤(扣除了一天下来阳光所吸收的水分)。查寻的办法只有挨家挨户地搜,谁也没有觉得此举有什么不正常的。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大家为洗刷自己还来不及呢,谁家不让搜不就当真要背黑锅?或者就是贼本人了。 雷凤英家的园子在村子中部,从西往东开始搜,到她家时卡住了。雷凤英硬是不让搜,争吵间甚至和村干部动起手来。其实谁也没怀疑她会唆使女儿偷粮食,可隔过她家怎么说服别人呢?这些道理都对她讲了。 第18页 雷凤英(2) 「旁人的事我管不着,我只管我家的事!」 她告诉徐队长: 「生产队由你做主,这个家的主由我雷凤英做!」 她挡在堂屋门口不让他们进去,加上五个女儿一齐上,又抓又哭又闹,搜查只好隔过她家去了。队长临走撂下话: 「不让搜行,等我一转子搜过来没见两百斤粮食就拿你家当贼办!」 结果雷凤英家以后没搜几家就搜出了两百斤粮食,雷凤英的声望再一次上升。我们家在村子的最东面,也躲过了搜查。后来就有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当时轮到我们会让他们搜吗?让搜肯定使我们所受的教育蒙辱。不让搜似乎也不行——我们是被改造的对象,任何一种形式的对抗都是不恰当的。最终没有搜到我们家、让我们面临难题有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一、队长安排的搜查顺序是自西向东而非自东向西的,否则我们家是第一个搜查对象; 二、雷凤英的抗争并获成功,使人们认识到搜查的非法性,也许还有争取自我权利的可能性; 三、贼并未把赃物窝藏很深。他不过将两麻袋的麦子扛到自家屋后的竹园里,待搜查的人马一来,他马上指点他们去了那里。 这个贼既解脱了雷凤英也解脱了我们,因此无论是雷凤英还是爸爸对他都是怀有一些感激的。这个贼叫马五,光棍一条,因为穷,二十六七了还没有说上媳妇。对他盗窃的惩罚是一顿拳脚相加,好在童男子马五身体精壮(这是他惟一的本钱),在床上空腹养了几天就没事了。雷凤英家正好与马五相邻,隔一条河沟。她让女儿给他送去一些饭食,还有菜汤。 马五孤身一个住在两间破草房里。有一个哥哥,娶亲后在小西庄盖房另住了。老娘早死得无影无踪,爹死得更早。马五烧的是「缸缸灶」,就是水缸那样的泥坯,一侧有一个洞当做灶门。铁锅架在缸沿上,烧起来烟气四窜,不仅灌满两间房,还从门里面跑出来飘向隔河的雷凤英家。每次做饭马五那边就像失火,呛得雷凤英和她的五个女儿不住地咳嗽。马五自己早习惯了,仗着身体好,吞云吐雾浑然不觉。 缸缸灶一般是新灶没砌起来以前的临时性设施,不宜长久。马五因为穷,砌不起大灶(房顶之上有着高耸的烟囱,烟囱内蹿出老高的火苗),缸缸灶一烧就是七八年——自从哥哥搬走,连带大灶上的砖头也一起运到了小西庄。睡觉则是一张「凉车」,松劲的草绳兜下来都快贴地了。室内另有一只泥柜放粮食,此外就什么也没有了。过日子的原则一天算一天。冬天没有烧的,不去捡柴割草,而是上房扒自己的房顶。房上的草干枯易燃,好烧得很。到夏天房子漏得一塌煳涂,马五用泥柜去接雨水。雨水又泡塌了泥柜,水流四溢漂起他的凉车还有两只破鞋。马五就此赤脚出门,一月未归。待暴雨停息太阳出来大水退去,几日阴干几日曝晒(强烈的阳光择路而入,何况马五的房子此时已是百孔千疮),归来时一切都已恢復正常,甚至鞋子也找到了,晒干了(就是缩水有些挤脚,或是多日不穿鞋脚丫长大了?)。缸缸灶还在,还能烧,房顶上的草也还够几顿用的。马五从怀中摸出一只偷来的鸡,拔光毛,在锅里加水烧了吃。一阵烟雾飘来,雷凤英一家知道马五回来了。她们一阵勐咳,马五马上知道她们的日子也过得正常。 传说雷凤英和马五有染。她男人终日躺在床上等于一个废人;马五人近中年,又不寻思娶媳妇;况且两家隔河相望(河窄得马五可以一跃而过)。 先是说马五看上了雷凤英家的二闺女。这么说本来倒没什么,只因为马五人穷,岁数又大,如此姻缘实际上连鬼都不信。马五本人想也别想。雷凤英有话说在前面:「老二做老姑娘也不能嫁给马五,那不坑了她一辈子!」 大闺女的婆家叔伯兄弟中有当公社干部的。庄子距娘家三四里地,大闺女、姑爷有事没事地常回来。后来有了外孙子,回娘家的时候抱在手上,就更风光了。二闺女皮肤虽黑,但模样长得比大闺女还要俊,岂能嫁给马五这样的穷人。到时候都没个娘家好回(靠得太近了)。马五真该绝了此念,但他和雷凤英家的来往怎么反而有增无减了?村上人的目光从此转移到雷凤英身上。 雷凤英(3) 有人称天蒙蒙亮看见雷凤英从马五家出来,越沟时不慎,一只鞋还掉进了河里。说得有鼻子有眼睛的。后来传闻终于进了雷凤英的耳朵,她顺藤摸瓜找到传话的人。雷凤英将学好媳妇从家里一直拖到社场上,两人打成一团。雷凤英边打边说,边说边哭。 她说自己的大闺女比马五还要大一岁,说马五跟她,不是嚼蛆吗?雷凤英又发誓说:别说学明还没死,就是学明死了她改嫁,也不会嫁给马五的。就是学明死了她也不改嫁,就算是她改嫁,也不会嫁马五。就算是破了前面的两关(学明死了她改了不嫁的主意)还有第三关呢。 不久学明真的死了。人停在堂屋的地上,身下垫着门板。屋外阳光灿烂,木匠领着几个徒弟现做棺材:由剥树皮开始,剖板、锯、刨、钉铁钉。木匠们挥汗如雨。棺材做成后架在两条条凳上,伸头看进去里面空空的只有刨花儿。木材的清香令人陶醉。 棺材板半寸多厚,规格不高亦不太低,和雷凤英维持的家境相匹配。 第19页 木匠之后是漆匠。棺材上刷了大红的底漆,红上再罩黑就黑得沉着凝重,而不单调刺目了。 漆匠漆棺材时,木匠就在露天的一张桌子上吃饭,有酒有肉,他们猜拳行令不亦乐乎。小锅屋内拉风箱的声音终日不停,烟囱一直在冒。 木匠们外还另有几桌,亲友乡邻都到齐了,以最热烈的场面为死者送行。雷凤英披麻戴孝,她的任务是跪,是哭。在平日的装束上披了白衣,鞋面也罩了白布,头上是白头巾。她又哭又唱,即兴发挥,大意是: 你这一去叫我们娘儿几个怎么过啊? 你怎么就忍心撒手不管了啊? 好狠心啊!你死鬼啊! 我的命比那楝树的根还要苦啊! 哭声并未妨碍吃喝,倒像是必要的伴奏。主持饭局的徐队长起身劝道:「吃吃吃,喝喝喝,拣肉吃,莫客气。」 学明死后不久雷凤英一家就恢復了正常。反正学明活着的时候也是一个废人,只是吃饭时多一副碗筷。他死了,对全家的生活并无大碍,当然祭日鬼节会多出一些事来。给二闺女提亲的增多了,雷凤英忙着审视。可二闺女还未及出门就爆出了特大新闻:马五倒插门进了雷凤英的家,做了雷凤英的第二任丈夫。 说倒插门也不尽然。这个家本不是雷凤英的娘家。当然雷凤英是绝对不会嫁过去的——虽说只隔了一条河沟。马五的破屋几乎陷入地下一半,东南角还坍了。况且雷凤英有言在先,她是不会嫁给马五的。现在是马五上门嫁给她,自然是两回事了。 马五一下就钻进了女人堆里。雷凤英家在多年萧条以后多出了一个活生生的男人。当然他只是雷凤英的丈夫,并非二闺女以及妹妹们的爹,没人肯这么叫他。马五委屈了好一阵,直到雷凤英的肚子又大了,次年产下一男婴。马五盼着孩子开口说话。光阴荏苒,孩子别无选择地喊了马五「爹」。二闺女此时也远嫁外县了。留下的妹妹们无人领头,年纪又小,没有人敢与马五作对,加之雷凤英的一再要求,渐渐地都叫马五「爹」了。马五反倒爱理不理的。 他只亲他的儿子。这一个就顶学明的六个。学明的六个全是女儿。大闺女虽然生了儿子,但也只是学明的外孙。雷凤英则不管这些,为谁传宗接代还不是一样?学明马五都是她丈夫。只是一件事让她有些尴尬:大闺女的小孩、她的亲外孙比她的儿子还大了两周岁。 尽管出了这些事,爸爸继续赞赏雷凤英。他认为不仅雷凤英所做的一切均可理解,而且就其改嫁这件事而言真是十分了不起,符合她的性格。不是任何人都敢于为自己的幸福而自食其言、不怕别人指责的。 七五年我们迁居县城,雷凤英来看过我们一次。拎着篮子,装着鸡蛋之类的土产,左手牵着她和马五的儿子。在县城不同的气氛中她显得局促不安,嗓门太大,脸红彤彤的,但皱纹很多,头髮油腻,手指粗大,笑起来非常的不自在。然后开饭了,她留在我们家吃饭。爸爸吃了一半就推说胃疼,进了里屋,大约是不忍目睹雷凤英的巴结相。马五的儿子很顽皮,东瞧西看,乱动东西。雷凤英以喝止儿子来缓解自己的不安。她说:「你就像你那不争气的爹,将来娶不上黄花闺女!」 第四部分 西天上·男女知青(1) 赵启明是知青中最早恋爱的。当然,他的恋爱对象顾凡也最早。她是杨庄八名知青中惟一的女性,如果赵启明想谈恋爱就别无选择。赵启明想谈,而且不能是村上某贫下中农的女儿。或者说赵启明义无反顾地选择顾凡就是为了摆脱他们接二连三的提亲。和这块土地联姻的危险使他不寒而慄。 于是他公开宣布和顾凡的恋爱关系,开始了日后闻名四乡八里的每日散步。漫长的散步多集中在冬季——农闲时节。但即便是夏忙双抢时,两顿饭送到田里吃,晚上摸黑收工回家他俩也要在狭窄的田埂上同行一段。排除特例,一般或日常性的散步在晚饭以后,天要黑未黑之际。 这里是平原,最明显的标志莫过于天地间平滑分明的地平线,黄昏时分更是如此:土地逐渐沉入下面的黑暗,上面的天空却明亮异常。如果云层分布得当,会有长时间的晚霞,作为对贫苦村庄的馈赠。可惜人们总是把自己关在屋里。赵启明和顾凡代表村民接受馈赠的同时也把情侣的剪影馈赠给了他们。换句话说:使他们眼界大开。 赵启明就是这么想的:让所有的人都看见。因此他拉着顾凡净拣高处走。这里的高处不外是河堤、桥头。没有峰峦或楼顶平台,赵启明就把河堤、桥头当峰峦平台用,其感觉效果是一样的。他最喜欢那条新挖的大寨河。河堤又高又直(还没有开始向两侧坍塌),还未及时植上树,不会有多余的枝叶来破坏他们的剪影。选择大寨河上的三拱水泥桥也出于相同的原因:临高,没有遮拦。天幕上久久映出桥身和他俩纹丝不动的黑影——似乎化做了桥体一样的石头。那石头眼望桥下黑煳煳的流水,位于短暂和永恆之间。殊不知这正是爱情的位置。 赵启明高大漂亮,其剪影效果是没说的。顾凡则十分瘦小,形体就像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她死死抓住赵启明也许只因为内心紧张。也就是说她并不贊成这每天的例行表演。这么说也不意味她反对表演。她既不贊成也不反对。在任何事情上顾凡只会投弃权票。上文我们说到,赵启明和顾凡恋爱是别无选择,她是杨庄惟一的女知青。而他赵启明至少是比较了其他六位男知青后被选中的,按理应该享有更多的尊荣。相交半年后他才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她既没有选择他也没有不选择他。她选择他仅仅是因为他要求她选择他(就像他要求她一同散步)。其他六位男知青仅仅比他慢了半拍。现在我们知道了:赵启明是一个急性子的人。是他而非别人选择了他自己。他选择了恋爱中的赵启明,所谓一厢情愿。 第20页 因此顾凡对赵启明大献殷勤的麻木反应就不难理解了。他写信给她,唱歌给她听,为她写诗,从田埂上采来一把野花放在她当桌子用的木箱上。她呢?统统接受下来。仅仅接受下来而已。如果赵启明问起那封对他而言绝对重要的信(他一直在等她的回答),定然在她的衣袋里原封未动(就像半个月前她接收下来时一样)。在赵启明的监督下顾凡撕开信封,阅读来信。他的脑袋从她身后伸出,也在读信。从顾凡的表情姿态看不出她有任何触动。甚至连她是否识字赵启明也不敢肯定了。 一段时间来,赵启明有送顾凡东西的癖好,从诗歌、鲜花逐渐转变为比较实用的生活用品。父亲赵金盾定期寄来包裹(三月一次),内装罐头、肉干和各种糖块。和顾凡交朋友后每次都要分一半给她。顾凡当然不会拒绝,但也从不动用这些食品。待赵启明的一半储备耗尽,顾凡就拿另一半招待他(别说,她还真是个有心人)。在顾凡借住的学巧家,饼干、糖块、午餐肉摆满堂屋里的大方桌,除供应赵启明外,学巧、学巧老婆及他们的三个儿子也各取所需。惟独顾凡本人一概不沾。还有更令人沮丧的:赵启明送过顾凡一件军大衣(三九严寒之际从自己身上脱下还带着体温),第二天就到了学巧他爹身上。「毛领子,真舒服,脖颈后头暖和呢!」老头儿对赵启明说,语调像一支儿歌。 西天上·男女知青(2) 赵启明哆哆嗦嗦地(因少穿一件大衣)进门去找顾凡,对她乐于助人、心地无私的品质大大恭维了一番。即便他想把她的所作所为当成天生高尚来接受,她还是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 她的确富于牺牲精神。虽然不能和赵启明同唱一支歌(「骏马奔驰在草原上」至少学了三十遍,终不能会),但会随着赵启明歌唱的节奏闷头干活。搓衣、拐磨、烧火、揉面,赵启明的饮食起居她全包了。只要他一唱歌,她立刻干活,似乎那旋律使她不能自已,必须去灶前扭动腰肢、伸展手脚。也许她是逃避第三十一遍教与学。她的慌张和热烈多半是这样。 于是赵启明无处不在地唱那支「骏马奔驰在草原上」。他希望看见顾凡的慌张和极为难得的热烈(虽然只是针对锅和灶、或晾衣绳搓衣板或锄头柄)。他希望看见她的漏洞。与此同时他本人在知青中获得了一个外号:骏马。「骏马」,真是美不胜收!其结果,人人都会唱这支「骏马奔驰在草原上」,而且腔调完全是赵启明的。他们不模仿李双江只模仿赵启明(赵启明只能模仿李双江),用心恰恰不在歌唱,旨在说明「骏马」的出处。 一时间赵启明而非李双江版的「骏马奔驰在草原上」在广阔天地间四处迴荡,甚至知青以外的本地青年(还有儿童)也都会唱了。本地青年没有半导体(收音机),不知道李双江,因此唱得真诚而动情,把被知青们夸大的赵启明部分作为必须状态也接受下来。也就是说赵启明教会千万人同唱一支歌,惟独教不会自己的女朋友。当大合唱终于达到高潮时,他沉默了。 在知青屋里,他或坐在门口的小凳上发呆,或蒙头大睡。由于他一言不发,顾凡干活时没有了歌声伴奏,整个人就变得无声无息了。衣服搓得无声无息,磨拐得无声无息,风箱拉得无声无息。她无声无息地走动、干活,照料赵启明(帮他掖好被子,头前留出出气的地方)。她适应并喜欢上了无声无息,深感无声无息本身就是一种节奏,进一步认识到如果是节奏就是她的节奏。顾凡自比一个亲爱的幽灵,围绕着一具悲哀的尸体(赵启明)。如果他是一个死人,那该多好啊!顾凡一向善于照料别人,病卧在床的老人,半身不遂的病人。死人,当然是二者的典范。 不过,眼下照料的这个死人会突然从床上一跃而起,因为有人来访(或曰串门)。他唱着歌儿(从半截唱起)把手搭在顾凡的肩上,以一副热恋中的姿态笑脸相迎客人。每日散步途中他们在晒场上停下来接吻(或曰亲嘴),不可能没有人看见。其实只是他俯在她的耳边,不断小声提醒道:「别动别动。」其实来人看见的只是接吻的剪影。赵启明一面俯身低言,一面斜眼看那人(从来不看顾凡)。如果那人距离较远或者看见他们接吻不再向前,赵启明就拼命亲自己的右手背,亲得啧啧有声,很有激情。 西天上·杨庄小学(1) 同年,赵启明进驻杨庄小学,当了一名英语教师。杨庄小学由杨庄大队民办,建校整五年。五年级的部分学生要升入中学,于是学校决定设立初中,俗称戴帽子。中学才有英语。也就是说赵启明虽然身在杨庄小学教书,实际上却是一名中学教师(尽管永远只是民办教师,即农村户口、吃生产队粮、每月四块半津贴)。 竞争异常激烈(当民办老师),范围在七名知青之间。赵启明轻易取胜当然不是因为他的人缘,他有一个好爸爸。赵金盾靠边以前曾任金陵基督教青年中心秘书长,有多年的留洋经歷。因此他儿子的外语水平不容怀疑。在一个普遍信仰血统论的时代里如此推论是非常正当的。「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浑蛋。」赵启明曾因父亲的歷史问题不能进厂当工人。如今,在相同的逻辑前提下他战胜对手,成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怎能不受宠若惊、喜极而泣呢?身份的改变是其一。更重要的是找回了父亲。「父亲,我曾经是多么的恨你啊!」 第21页 两天时间赵启明就垒起了他的新居(速度之快就像垒一个鸡窝)。顾凡是惟一的帮手。他们利用了一栋校舍的东山墙,用树棍斜支了一个直达地面的屋顶。北面用土坯垒实。南面垒一半,另一半做门出入。窝棚式的新居是赵启明最后一次体力劳动的产物。虽说上草的技术不过关,但屋顶斜度很大,雨站不住只向下滚,所以不漏。 赵启明把所有的农具都送给了顾凡(她还用得着),自己只拿了一把铁杴,留待日后铲雪用。他添置了一辆自行车和一台半导体。父亲给他的呢料中山装也从箱底翻出。现在赵启明的自我感觉就是一副衣架。衣架背直胸挺。在前挺的胸脯上有两块口袋盖布。左侧的口袋盖布上别有三支钢笔。赵启明的崭新形象还包括一条两米多长的灰色毛线围巾,在脖子上绕了三圈后从前胸(右侧)垂下还有好长一截。腋下永远夹着一册初中一年级英语课本,头髮中分又有点向后,身上的汗味儿被香皂奇妙地掩盖了。皮肤越来越白细,越白就越细。在白的基础上两腮恢復了在某些情况下羞红的功能。倒背在后的双手上茧皮逐渐消退了。 从此赵启明不出杨庄小学一步。每日散步也场景置换,由河堤、桥头、晒场转移到这个固定不变的地点:学校校园。所谓校园就是四条小河围绕一块空地,和当地的其他园子本无多大区别(也都是小河四面环绕,一道土埂提供出入),只因为没种庄稼没人安家立户就成了校园。校园的空地上有三排砖瓦校舍(除此之外方圆二十里再没一间瓦房),一块夯实压平的泥地操场。操场的两头分别竖着木制篮球架。这些都是赵启明深爱的。 每天收工后顾凡从大田里回来,往往来不及扔下扁担或锄头,就抱柴为赵启明做饭,窝棚的入口和墙缝处冒出蓝烟。整个窝棚成了一截烟囱,她在里面炼就火眼金睛(红肿的眼睛,闪烁的眼泪)。饭后洗涮完毕她陪他出来散步。他们漫步在校舍间,又来到操场上,绕着篮球架转圈。和杨庄的新老观众只能隔河相望。由于和现实间有了明确的界线,戏剧才得以真正诞生。 白天,赵启明若有必要去县城办事或来小松家(另一个大队)就骑上他的自行车。他从学校操场上车,骑过埂道(桥口)上了村路。途中若遇羊群或水牛之类的牲口挡道就抱住路边随便一棵什么树,定车以待。其情景就像在城里的十字路口等红灯。反正赵启明决心已下:不让自己的脚再踏上杨庄的土地了。杨庄小学因其性质不同暂不计算在内。 上文提到小松家。小松即是这家的孩子,也是赵启明的学生。第一节英语课他就被认了出来,也就是说被从六十名当地学生中区分开。并非由于南京人对南京人的乡亲直觉(像事后赵启明愿意承认的)。只因为一副小眼镜。半透明的小眼镜架在小松幼稚的鼻樑上,不仅少有,而且惟一。一下课他就被赵启明叫到自己的窝棚里。 从此小松被赋予了若干特权(仅限于英语课)。如:不叫赵启明「先生」(当地对教师的统称)。可以直唿其名,略去「赵」,平等而亲热地称之为「启明」。可以不上课。英语课时间躺在启明的窝棚里读《静静的顿河》,深知葡萄干、大白兔(奶糖)的存放处,可以取其所需。甚至不必考试,照样能得最高分。 西天上·杨庄小学(2) 上完课赵启明匆匆赶回窝棚,手上的粉笔灰都来不及洗掉。在苏北方言和英语的轮番轰炸下他头痛欲裂(尤其是重磅炸弹——方言英语)。他急需找小松说说家乡南京话。可以说他们开始成为朋友就是为了用南京话交谈。顾凡和贫下中农打成一片心切,南京话差不多忘光了(或者她根本不愿意说?她根本不愿意说话,无论是南京话或当地话)。其他六位知青因顾凡的关系也决意不和赵启明说话。两年多来他真的给憋坏了。和小松的交往从说南京话开始进而启发了赵启明说话的愿望(南京话从言谈目的转化成多么顺手合意的工具)。他有那么多的话要说,不得不留宿小松,彻夜长谈。 小松在赵启明那里度过多少不眠之夜!两人分别坐在凉车(当地惟一的一种卧具,树棍搭框、草绳穿编而成)的两端,臭脚埋在中间的被子里。墨水瓶做的油灯放在墙洞里,灯焰如小手指指甲大小。因是陋室,和外界的交流非常直接。风一大,灯就灭,月光立刻从墙缝里进来。墙缝和风构成了对谈话的威胁。墙缝使其泄露,风使其传播。风吹草动,隔墙有耳,听墙根的人方便了。 赵启明之所以担心,关系到他谈论的内容。他是小松所知的第一个说美国好的人。七十年代初,这十分了得。虽说赵启明的美国概念註定空洞无物,但其逻辑推导还是颇具说服力的。美国(之好)难以想像,他告诉小松。就像当地农民无法想像南京楼房,因为这里没有楼房。他们还以为是架梯子从外面上下的呢!因为这里有梯子,盖房和剪枝都用得着。怪不得同学们问小松:「老奶奶(指小松的外祖母)这么大年纪了怎么爬梯子?」在南京小松家住三楼。即便小松的同学能理解楼房(房子上摞房子),也不能理解上楼梯。但这和美国又有什么关系呢? 赵启明说:「因此,从南京到杨庄来的人都知道杨庄是乡下。从美国到南京,南京就是乡下了。你说乡下好还是城市好?」「我说城市好。」小松回答。「那你就去美国。」赵启明挥挥手,似乎要为小松指出美国所在的方向。「到了美国后就不用担心自己在乡下了。我爸爸就去过美国。他干吗回来呢!现在他在南京就等于我们在杨庄。」 第22页 说到此处赵启明激动地找鞋下地,去门外巡视了一圈。时间已到,他从枕边摸出带皮套的半导体,拔出天线。调整方向后一个特别的声音传来,有些迷人有些奸诈,是美国之音无疑。其间伴随着强烈的干扰,有时像打雷有时像刮锅,考验着师生二人的耳朵。收听完毕,赵启明收起天线,将收音机调至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所在的频道。播音员洪亮有力的声音立刻溢满窝棚,扫荡美国之音留下的阴冷之气。关机时频道仍留在中央台,以防第二天万一被人打开能够证明他们的纯洁。这是收听的纪律。 西天上·下放干部 下放人员分三种:知青、下放干部和下放户。知青一般是离开父母家人、独自来农村插队的应届中学毕业生。下放干部和下放户则携全家前往。后二者的区别在于一个带薪(下放干部),一个竟要从此靠挣工分吃饭(下放户)。他们的前身份分别是国家干部和企业工人(包括城市无业游民)。从谋生角度看,下放干部自然最为优越,知青次之,他们有城里父母的后援。下放户则直接沉入生活的底层,因贫穷招致的悲惨毁灭使人不敢正视。因不敢正视,知青和下放干部都和他们缺少来往(是否老乡们的险恶处境使他们深感耻辱?)。相反,知青和下放干部(包括他们的家庭)间的交往在当地是非常普遍、十分频繁,且不时有佳话传出。 小松幸运地属于一个下放干部之家(父母和外祖父都带薪),这使他和知青教师赵启明的交往非常自然。而且,他的家人也必将(自然地)捲入到这场交往中来。 赵启明第一次到小松家,惊奇地发现他们一家都戴着眼镜(小松的外祖母除外)。外祖父是老花。小松的父母一对高度近视。小松的母亲打趣道:「等我们老了就不用戴眼镜了。老花也不用。近视远视正好抵消。」他们一家讲着南京话,虽然早有预料,但赵启明还是深受震动。依然是泥地、土墙、草顶,但室内陈设整个从南京搬来。他又看见了穿衣镜(照着土里土气呆头呆脑的赵启明)、衣架(赵启明没有衣服往上挂)、两把无比亲切感人的藤椅,还有写字檯、玻璃板和上面绿灯罩的檯灯。 小松的父亲下放前是专业作家。他和赵启明打个招唿寒暄几句后,拿着铁锹去了前面的自留地。这时小松的母亲泡茶进来,并留在桌边陪赵启明说话。她虚岁四十,看上去只有三十三四,皮肤白皙富有光泽。在此地赵启明何曾见过这等人物?眼前不由得一亮。 像别人一样,他猜她丈夫至少比她年长十岁。她不无悲哀地说:「我们同年,都属马。」当地农民开始的时候误认为她是小松的姐姐、丈夫的女儿。「这怎么可能呢?」她说。「乡下人能有什么见识!」赵启明坚定地附和道。 她不仅风韵绰约,而且嗓音温柔、善解人意。听她谈话就像置身于冬日的阳光中那样的温暖和平。时间飞逝而去,她从桌边起身去小锅屋(支锅灶的侧屋)做饭去了。 为了更长时间地留住她,或有必要向顾凡展示一个榜样,也许还有更隐秘的情感安全问题,首次见面后赵启明总是和顾凡一同前往小松家。赵启明逍遥地坐在背包架上,顾凡拼命地踩踏,自行车在高低不平的大寨河堤上弹跳前进。 赵启明宣称顾凡什么活都会干。洗衣、做饭、泥墙、种地。「她来是干活的,这个人闲不住。」「那我们怎么好意思呢?」小松的母亲说。「以后你们家的床单被面她全包了。这里不像南京有自来水,下河边洗衣不小心会滑进河里。」赵启明体贴地说,「阿姨经常下水对你的皮肤不利,尤其是冬天风一吹就更不好。这里的风不像南京。」小松的母亲说:「那我们就更不能让顾凡干了。」她回顾小松的父亲道:「过两天请宝成媳妇来,让她洗,留她吃顿饭。」赵启明一旁大叫不平:「叔叔阿姨那你们就太见外了。要是这么说,顾凡还不敢在你们家吃饭呢!她洗得肯定不比宝成媳妇差,又是自家人,就让她干吧!」最后几乎是在央求。小松的母亲还是担心:「顾凡的手会被冻坏的。」「她习惯了,不下水也好不到哪里去。」赵启明说。 然后小松的父亲拿锄头去了自留地里,顾凡下河边洗床单。赵启明和小松的母亲留在堂屋的桌边说话,并不用担心做饭时间。小松的外祖父坐在他自己的屋里读报(一大摞,全是过期的)。外祖母躺在床上,和房顶唠叨着她的风湿病。小松呢?则跑来跑去,和这个说几句和那个说几句,把同一时间中几个不相关联的画面串起来。这是赵启明、顾凡来访的一般情形、基本格局。稍后,大约十一点不到,顾凡的床单洗好了。门前的两棵泡桐间拉上尼龙绳,雪白的床单晾出,立刻吸引了阳光。水从下缘滴下,在泥地上形成一道湿线。顾凡归好木盆、肥皂盒,放下袖子,抱柴禾去小锅屋准备做饭。与此同时赵启明和小松的母亲起身出了堂屋。他们沿河走着,小松的母亲一路指指点点,赵启明点头称是,不时有欢声笑语传来。小松真担心他们会一直走出桥口。还好,在园子里转了一圈后他们来到小松父亲干活的地方,后者正弯腰用锄头破垡,见他们来直起身子站着和他们聊了几句。内容当然是关于这个他侍弄的园子。刚才小松的母亲还向赵启明一一指出了他栽的两百多棵树,那他们就谈谈树吧。赵启明对小松的父亲大加恭维:「叔叔是作家,怎么有这么多农业知识?」「作家什么都得懂,得会,否则不脱离生活吗?」小松的母亲代丈夫回答。临走,看看地里有什么时鲜的好带。他们挖了一棵大白菜、刨了几个土豆带回去扔在小锅屋的地上,又回到堂屋桌边,续上水接着聊天。顾凡用竹竿挑下小锅屋房樑上的腊肉,又去鸡窝里捡了鸡蛋。淘米、洗菜、烧火,蓝色的炊烟裊裊升起。一顿颇为丰盛的午餐终于上桌了。小松四处招唿人来吃饭。于是大家围坐一起,饭菜热气腾腾,白汽飘上了屋顶。小松的母亲像客人一样惊唿道:「这么多的菜!」赵启明说:「不多不多。味道不怎么样。」顾凡不时离座而起,帮别人盛饭装汤。她坐在出入最方便的地方,身上的围裙也没解。赵启明每次都说:「让顾凡来让顾凡来。」大家拗不过,只好听从安排。小松的母亲不无歉疚地说:「顾凡,今天可把你累坏了。你一定要多吃一点,至少吃三碗饭。」可顾凡一碗还没有吃完呢!起身至少去添了四次饭,都是给别人添的。小松的父亲和赵启明一直在喝酒,直喝得饭桌上热气全消散了,猪油在大碗里冻成一块块白色。 第23页 西天上·分手(1) 赵启明和顾凡分手了,也就是说他俩相偎在一起的剪影不再在杨庄西边的天幕上出现,杨庄人普遍感到了不安。当初黄昏降临西天上什么也没有,那是正常的。后来赵启明、顾凡未经同意在光亮的天幕上剪贴他们的身影,杨庄人吃惊之余不禁愤怒。剪影招摇而张扬,企图遮挡落日,杨庄的风水也遭到了破坏。杨庄的狗狂吠不已。随着狗吠的平息,杨庄人也习惯了剪影。他们持之以恆,每日如此,两年来成了杨庄恆定事物的一部分。据说曾有不少人按照剪影的出没吃饭和睡觉。可此刻杨庄的狗又叫了,遵循剪影作息的人没有了时钟。 在一片犬吠声中所有的人都觉得出了一件大事,惟独赵启明、顾凡二人置若罔闻。除了不再待在一起外他俩的生活一切如常(一个夹着课本上课,一个肩荷锄头下田)。赵启明甚至也没放弃每日散步。只是身边再也没有顾凡。有时他独自一人,有时后面跟着小松。他并没有把杨庄西面的天幕空出来,没有把它归还给杨庄社员。 他们隔河扔石头,企图使他在操场上止步。第二天学巧他爹前来说和,其实是藉机打听赵启明和顾凡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如果说他受人之託,委託他的人也肯定不是顾凡。显然他们从顾凡那里什么也没听到,这才到赵启明这里试试运气。「那顾凡怎么说?」赵启明问。「闺女说:人家没叫我去,我怎能去?我就答她:不叫你去,你就不去啦?不叫你去才去得勤呢!」「那她怎么说?」赵启明问。「闺女不说话。我问她:以前你去都是赵启明叫去的不成?闺女说是的啊。多少回都叫过了,还欠这一回?」赵启明告诉学巧他爹去一次不要紧,怎么知道顾凡愿不愿来?「愿意愿意。」学巧他爹忙不迭地说。「你又不是顾凡,你怎么能知道她?」赵启明说。学巧他爹弄不懂了:「一个非要人请不行,请人的人又要人家先愿意。这样子你两个不是永世碰不到头?」「要的就是这结果。」赵启明说。 学巧他爹浑身一震,掀掉披在肩上的军大衣:「这是你的东西,还给你!」说完几乎是光着嵴背离开了杨庄小学。赵启明捡起地上的大衣,掸掸灰,本想追上学巧他爹,但老头儿已大步出了桥口。界线不可逾越,赵启明在河这边喊:「反正天暖和了,您也用不着。我给您保存着。」无论如何他与杨庄人的关系从此全面恶化了。舆论对赵启明极为不利。他不仅无缘无故地甩了顾凡,而且开始要东西。连学巧他爹身上穿了两个冬天的军大衣也给剥了。 隔河扔来的石头越来越多,已不仅旨在阻挡赵启明前进。一夜之间这些石头仿佛都长了眼睛,有了明确的仇恨目标。赵启明饭后散步时多次被击中,只得提前躲进他的窝棚。窝棚顶上下了一夜石雨。第二天早晨起来门前形成了一小块戈壁(石块摞着石块)。他利用这些石块和上稀泥加固窝棚四壁,但不敢去村上取土。以前他骄傲得不屑于踏上杨庄的土地,现在只是不敢。龟缩在四条小河环绕的杨庄小学内,地盘进一步缩小到加固后牢不可破的窝棚。窝棚矮,直不起腰来,别处也无法展示他挺拔的身姿。赵启明终于把黄昏时分西方空荡明亮的天幕交还给了杨庄人。 作为赵启明的得意门生,小松自然受到不少连累。上学的路上杨庄人放出恶狗咬他,或者仅仅是不约束它们。农民家的狗从小松身上闻不到山芋稀饭或稻草的气味就会奋力追上。他的眼镜越来越经常地被同学抢走。他们在镜片上涂抹发臭的河泥。赵启明的斥责只能使事情变得更糟,因为班主任杨先生(也是杨庄人)已在课堂上对赵启明作过公开评论。他说赵启明是:刷锅巴戴帽子——充人。还说自己是「面朝东说的」。强调说话时的具体方位意味着绝不改口或抵赖,敢为此负责。 处于困境中的师生二人来到小松家,试图寻找安慰。丑闻已经传至另一个队。小松的母亲照例坐在堂屋的桌边和赵启明说话,不过因顾凡没来她不得不不时起身干些家务,谈话舒缓的节奏改变了。赵启明长话短说,在小松母亲的追问下很快道出实情。他和顾凡间真的什么也没发生,只是上次见面时忘了约她下次再见。当然,事已至此他还是欢迎这个结果的。「这就是你的不是了。」小松的母亲一面在木盆里拧一条被面一面说,「你应该去找顾凡。既然她以前从没拒绝过你,这次也不会的。」直到中午开饭以前她一直在劝赵启明回头。「你这样干影响有多不好!都在说当了几天英文老师你就翘尾巴了。」小松的母亲甚至从自身利益的角度解说,「你看看,你这一和顾凡吹,我们家的床单也没人洗了。」 西天上·分手(2) 与此同时小松的父亲把小松叫到前面的菜地上,让他和赵启明疏远一些。「我们是为你好。」他说,「就像一个人得了肺炎,是要传染的。我们不能让你受他的传染。」至于面临攻击,小松的父亲教育小松要勇敢。他告诉小松:狗来了千万不要跑,你越跑它越追。狗来了就向下一蹲,做出捡石头的样子,狗必然后退。和广大同学要搞好关系,不能像赵启明那样脱离群众。下次上学时小松上衣的两个口袋装得鼓鼓囊囊的。一个里面是砂礓(生土层中石化的土块),用来对付杨庄的恶狗。一个衣袋里是一分钱一块的硬糖,特地从代销店买来(小松自己根本不吃)准备行贿同学。二者都被证明无济于事,尤其是小松不能放弃和赵启明的特殊关系。于是,加上对孩子前途的种种考虑,小松的父母毅然决定让小松转学。 第24页 西天上·回城(1) 这篇小说的写作之始,我就设想赵启明是一个过去的人物。所谓的「过去」,不意味着我对具体的歷史遭遇有任何兴趣。与现实中人们的努力相反,赵启明不走向未来,他仅仅在成为过去。分歧发生在自我怜悯与怜悯他人的不同方式之间,两种截然不同的情绪。问题是哪种感情方式所叙述的命运是真实的呢?答案在小说以外。我的尝试仅在于使赵启明的自我怜悯成为他人怜悯的对象,使人物从拥有未来的现在逐渐走向过去。「这个人物被逐渐推向过去,成为背景中的一个黑点。」——我在笔记中写道。 至于具体的技术设想仍可参见有关笔记:「……因此小松从那里抢走了视角,并把赵变成自己视角内的一个人物。小松的叙述位置不一样。他位于事物的终点,因而和事物是有距离的,造成了巨大的空白或空间。赵与事物合一,他的叙述是一个存在着的『我』,把时空集于一身。」 其实,从赵启明那里抢夺视角早就开始了,而且不止小松一人(作者带头)。只是到了后来,「过去」作为至关重要的品质才得以在赵启明身上显现。 我和大家一样关心:此刻的赵启明是否已位于过去? 自从小松转学去了南京后,赵启明已没有充分的理由非去小松家不可。再加上小松父亲的冷淡,途中杨庄恶狗、石块的追踪,没事还不如躺在窝棚里睡觉。赵启明但愿自己卧床不起,也不必去上英语课。这样想他真的得了间日疟,病了二十天,差一点死掉。当然,如果真要死也不会是病死的,只能是饿死。那些日子他吃的奎宁要比饭粒多。绝望之中想到也许可以病退回城,于是干脆连奎宁也不吃了。是杨庄的四个男劳力把他抬进县城(躺在凉车上,鞋底仍没黏杨庄的土),没去县医院去了县城汽车站。他们把他架上去南京的长途车。这下赵启明要死就不会死在杨庄的土地上了。双方都觉得阴谋得逞。因此分手是友好的,甚至是伤感的。大家都流下热泪,模煳了眼睛。 一路上赵启明高歌「骏马奔驰在草原上」。车厢里马上有几个小伙子随声应和。他们唱的也都是赵启明版,可见赵启明唱法不仅普及杨庄,而且波及全县,怎能不使他的发明者得意忘形呢?乘客中没有人认为他是一个垂死的病人。要说病,倒有可能,最可能的就是一个疯子。 赵启明回南京住了半年多。其间和小松只见了一面。那还是刚回来不久,他不知从何处搞到了小松寄住的姑妈家的地址。一个星期天的早上,他来邀小松去他家玩。小松的姑妈就像有什么好东西捨不得借一样,犹豫了半天。最后赵启明答应下午天黑以前一定将小松归还。小松就这样被借了出来。 无论走在黄叶飘落的大街上或是乘坐环形电车一趟趟地兜圈,小松都非常欢迎。他来南京也不久,一切对他还很新鲜。平时除了上学校姑妈不让他独自外出。这一次能走得这么远就足以让他兴奋的了。他们从解放门进入玄武湖公园,那标志性的风景已相隔五年。师生俩在石凳上稍歇片刻,抓紧时间看了菊展,在射击摊上各自射破两个气球。他们划了船,动物园里只匆匆看了猴山和狮虎笼(狮虎大都待在里间拒绝会见)。能玩的基本上都玩过了,留下一些细节有待以后再来。然后他们赶往赵启明家吃饭。 如此丰盛的午餐使小松惊讶。以前他从未在这么多的碗盏前面坐过。而且,这是特地为招待他小松的。「本来准备请你吃西餐。可惜我们家现在这个阿姨不会做。要是老阿姨还在就好了。」赵启明一副抱歉和遗憾的神情。阿姨指他们家的用人,要不是赵启明及时指出,小松恐怕会脱口叫她「伯母」。其实在杨庄时赵启明早就告诉过小松他母亲已经去世。不过在目前的情况下谁也不能责备这个受惊的孩子的记忆。 赵金盾六十多岁,人很和善,其体态形貌让小松想起西哈努克亲王。只不过没西哈努克那么爱笑,脸色也灰暗一些。他说话不多,穿着棉拖鞋在地板上走动。取过书架上的铁盒打开,请小松自己拿香菸吸。小松不吸菸,但在这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看来他是可以吸的。「我爸爸不吸菸,烟是用来招待客人的。」赵启明说。他进一步介绍他们家的一些情况:「这座楼上下十二间本来都是我们家的。现在我爸爸被扫进了这个角落。好在房间朝南,有阳光。」 西天上·回城(2) 可不是?阳光从宽大的窗户进来,一直照在地板上。红漆地板被拖把磨出一块块灰白色,看上去更像地板了。赵金盾身上的旧毛衣在阳光里暖融融的,就像和他头顶上不多的灰发属于同一种质料。他一匙一匙地喝着汤,几乎不吃菜。饭桌上一再让小松代他向父母及爷爷、奶奶问好。赵启明一旁纠正说:「是外祖父、外祖母。」「哦,那就是外公外婆啦,替我向他们问好。感谢他们在农村对赵启明的多方照顾。」赵金盾说。父子俩不断给小松夹菜。他面前的那只细瓷碗堆得高高的,鸡爪鸭翅鱼头猪肉应有尽有。旁边阿姨垂手而立,围裙也没解。她不断去火上热菜,要使二十只菜盘菜碗及砂锅都保持白汽缭绕。饭后端来温水给小松洗脸。赵金盾指示赵启明拿来果盘,从堆成品字形的苹果上取下一只,执刀削皮。抖掉刀上缠绕的苹果皮把削好的苹果递给小松。 第25页 赵金盾去里间午休。阿姨来来回回收拾碗筷。小松、赵启明各自翻阅着当天的《新华日报》和《参考消息》。由于血都涌到了胃里帮助消化食物,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而且因久坐身上感到寒冷。这时离小松姑妈规定回去的时间还有三小时。赵启明领小松出来,绕了一点路来他姐姐家敲门。赵启明的姐姐全家都在:姐姐、姐夫和他们的儿子赵启明的外甥。外甥比小松年幼,个子却高出小松许多。他是未来的钢琴演奏家。 接下来被介绍的就是那个庞然大物钢琴,黑压压的一片几乎占据了半个房间。经赵启明和他姐姐、姐夫商量,他们一致决定用一支钢琴曲来招待小松。外甥似乎不太情愿。经过半小时关起门来的说服工作他终于坐到琴凳上来。他另换了衣服,还结了领结,在光可鑑人的琴盖上欣赏着自己中分的头髮。一曲终了,大家一齐鼓掌祝贺成功。在盛情相邀下外甥又奏一曲,又是鼓掌,又是相邀。等小松、赵启明告辞出来外面的街灯已经亮了。 街对面就是姑妈家的院门。她已经站在外面向马路张望多时了。赵启明留在街这边的树影里没有现身,目送小松穿过街灯下明晃晃的路面向他姑妈走去。姑妈老眼昏花,直到小松走到她近前才发现,还被吓了一跳。她本能地向后蹦了一步,一瞬间其敏捷程度就像一位小姑娘。小松安慰着姑妈的高声抱怨,两人跨入院门。在院门关闭的一瞬小松回头看了一眼。当然是冲着赵启明所在的方向,但赵启明认为小松没有看见他。现在只剩下院门:两块油漆剥落的门板,锈蚀的门环像两块黑疮。灰尘扬起,噪音突然放大。来往车辆造成的动感使那扇关闭的门在幻觉中不断开启,但赵启明知道它的确关闭了。 这是他们的最后一面。赵启明执意要把小松「打入过去」,用他那充满怜悯的最后一眼。姑妈家的门是象徵的时间之门,通过最后一眼的射击小松便堕入了门之后那不可挽回的过去。赵启明也正是这样射击杨庄的,射击抬他进城的四个男劳动力。最后一眼的射击充满深情,常常使人泪眼模煳。殊不知射击者同时也被对方射击着。四个抬赵启明的男劳力目送一具尸体乘长途车远去,不禁流下了怜悯的眼泪。他们从此还有几十年好过,还有吃饭、睡觉、生儿育女的诸多乐趣。 就在赵启明在来往的车流中确认时间之门的同时,小松也向后射去了他的最后一眼。赵启明站在一棵梧桐树的阴影里,车灯的强光会突然夺走他置身的树影,又莫名其妙地将黑暗归还给他。与此同时外甥的钢琴曲一直在小松的耳畔迴响。由于不知道曲名他有理由把它当成一支哀乐,以加强这最后一眼的感情的穿透力量。小松把赵启明钉死在黑白相间的时间的琴键上了。 究竟谁的最后一眼将成为真正的最后?就像情侣们缠绵的送别:「我看你走进这座楼后再走。」究竟谁将成为谁视野内的一个背影?谁将成为远景深处的一个黑点?谁在送别后转身,义无反顾地走自己的路?这被诗意的伤感笼罩的问题指向我们切实的生存伎俩。换句话说就是:谁将拥有未来? 西天上·回城(3) 在小松和赵启明最后一眼的对峙中谁将取胜? 西天上·消息 取胜者当然是小松。因为作者坚决地站在他这边,决意和他一起使赵启明成为过去。 最后一面后,小松借住姑妈家安心读书。后托人直接参加南京地区应届高考,成为一名大学生。其间曾回苏北几次,探望父母、外公外婆,均未有机会见过赵启明。和家里最主要还是通过信件联繫,传递消息。有关赵启明,十封来信中大约只有一封提及。而且多伴有其他乡间逸闻,具有开心逗乐、助消化的功效。其重要性还不及家里的大黄猫生了三只小黄猫。关于赵启明的只言片语当然仅出现在母亲的信中。如此一笔带过,轻若柳絮,读后反而使其人的形象更模煳不清,仿佛消解在一片薄雾中了。 赵启明病退不成,又返回杨庄。为何病退不成?只因缺乏深谋远虑,鼠目寸光只图眼前安逸。回南京后他拼命吃喝,高枕无忧,不仅病体很快恢復,而且恢復得过了头——医院的病退证明开不出来了(从中也可见恢復之快。杨庄民谚:猪皮狗骨,一宿二宿。可见其贱)。 回杨庄后为了不挨石头,赵启明上门和顾凡和好。于是黄昏时分的西天上又重见他俩的身影。杨庄的狗在平静了多日后又叫了,叫了几天后又归于平静。 可惜好景不长,回城的浪潮涌来。一瞬间杨庄的知青全走了,有入学的,有进厂的。顾凡终于双重地报復了他——离赵启明而去,而她占用的那个名额原来是指定给赵启明的。她在全体贫下中农的合谋下「挤了他」。 于是在隔绝多日后他又来到小松家,坐在一把靠背椅上泣不成声。为说明那把靠背椅是哪把靠背椅,小松的母亲颇费了一番笔墨,而关于赵启明的哭泣仅仅有一句描写:「他的手从椅背上垂下来,眼睛哭得又红又肿像个小孩。」 而且,赵启明根本没有必要哭泣。在下一封来信中母亲告诉小松(这是不多的几次关于赵启明的连续报导,预示着故事即将接近尾声):赵启明已被招工进了外贸系统当翻译,比被顾凡挤掉的那份工作(饭店厨师)强多啦。赵启明终于离开了杨庄。 第26页 又是十年过去了。一日,作者在街上巧遇小松,他如今已混得相当体面。问及赵启明的近况(赵是作者与小松间惟一的熟人,小松亦是赵启明研究的公认权威),小松笑道:「我本以为他肯定出国了。赵启明是我所知的最早说美国好的人,又有英语这一特长。真没想到……」 「没想到他结了婚有了孩子,安于家庭生活。」我插嘴按一般情况推论说。 「结婚有孩子当然,安心与否难讲。」小松说,「没想到他们告诉我赵启明仍在读电大英语大专班。」 「他的英语不是很好吗?」 「是啊。」 「这可能吗?」 「不知道。」 第五部分 古杰明传·二十年前 二十年前,我考入外地的一所大学。同年秋天,我们家离开了下放九年的高良,回到南京。搬家时我的四位中学同学前来帮忙,其中之一就是古杰明。他定然干得很卖力,草绿色的涤卡军装湿透了,风一吹,肩背上泛起一层白霜。 当时我不在场,这景象却有如亲见。四位同学与我一般大小,齐刷刷的十七岁,将一个三世同堂积攒了五六十年的家搬入一只窄小的车斗,不流汗行吗?我父亲生病多年,外公外婆年事已高,妈妈也只能帮着从旁拾掇,除了我的四位同学,他们竟然没请别人! 定然是古杰明大包大揽,认为没有必要,他还挡在门口,不让我父亲出门。既然他夸下海口,也只有拼死出力,只是苦了我的其他三位同学。假如他们和古杰明一样强壮,妈妈也不必心存怜悯,恰恰他们如我一样,体质单薄,不过是尚未发育完全的柔弱少年。想到此处,妈妈不禁泪水盈盈,她仿佛看见我在远方受苦…… 给我们搬完家后古杰明也离开了高良,去部队当了一名战士。 当时我们通信频繁,古杰明给我寄来了照片。照片上他双目圆睁,有如钢珠,嘴唇嘟得像上火起泡。他头戴军帽,身着军装(军服只保留了衣领,其余部分经过暗房处理),原来这是一张头像。照片的背面有原子笔写着几个我不认识的怪字,古杰明告诉我:那是朝鲜文,他正在学习。他一面学习朝鲜文,一面在学开汽车,显然部队把他当做人才,着意培养。古杰明的前途无量,至少作为朋友不用为他担忧,因此他的信是否每封必回也就无所谓了。主要原因还是:我有了新的朋友,新的生活,不像刚来时,谁都不认识。古杰明比我晚一年离开高良,由于时差关系仍需要旧日朋友。他对我不给他写信十分恼火,并决定从此与我断交。 在我的私人相册里保存着古杰明的这张照片,他的硕硕大头占据了整整一页。如果古杰明亲眼所见,必备受感动,此举足以证明我把他视为朋友——想想一本相册能有几页?古杰明的照片十分靠前,几张我光着屁股的童年裸照之后便是古杰明,那人双目炯炯,英气勃勃,左右腮帮之上各有一块坚定的咬肌,显然不可能是我。我对欣赏相册的人说:「他是我小时候的朋友,特别会打架。」 来人若是一位小姐,就会评论道:「他长得很帅。」 我轻描淡写地回答:「还行。」心里却委实高兴。 小姐问:「他现在在哪?能不能介绍给我?」 我说:「完全不能,古杰明已被枪毙。」 对方惊愕地启开嘴巴,像等待一个热吻一样。 无一例外。 古杰明传·几则逸事 古杰明是我的中学同学,与我的关系十分友好。他家住黑大桥下,是进入高良县城的第一家,我家住食品公司内,离黑大桥也不算远。有一阵,我天天约他一起走,我们经过高耸的共水湖堤,来到东方红中学。除了一道上学,我和古杰明来往并不算多,但不可因此认为我们乃泛泛之交。 说来没人相信,我俩的天性大不相同。我性格内向,体弱多思,古杰明却生龙活虎,特别爱玩。由于如许差异,两人很难玩到一起去,除了上学走路,再也找不到其他项目。 实际上我很想加入古杰明一伙。 比如他们下河游泳,我不识水性,过桥东打猎,我又起不了大早。可古杰明仍将我算入其中的一员,标志是每次我都能分享「胜利果实」。 说到古杰明「打猎」,所谓的猎物竟是农民家看门的草狗。古杰明身披他父亲的棉大衣,腋下夹着一枝步枪,在雪地里一埋伏就是两小时。完全无此必要,这不过是他的一种玩法。古杰明宣布不要那中弹身亡的死狗,后者被飢饿的人四分五裂。每次,我都能分到一条血淋淋的狗腿。为了表示对古杰明的敬意,我将狗腿拖回家中。 妈妈对我说:「这是违法犯罪!」指射杀农民家的狗,和使用公家的枪枝。 爸爸对我说:「慎重择友!」 当他们见到古杰明本人时,却无限喜欢,连说:「狗肉好吃,很香,比市场里买的强多了!」 父母鼓励我与古杰明交往,认为我有这样一个朋友很是必要:一、可免遭别人的欺负;二、学习对方的勇敢品质;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他们希望我学游泳,学放枪,即使稍稍出轨也无碍。而我只是站在马路上,向每一个骑车过往的人喊:「哎!哎!」 骑车人不免回头,以为掉下了什么东西。我们的阴谋得逞,眼睛望着别处,继续喊道:「哎!哎!哎!哎!」接着转为唱腔:「哎呀来哎——哎呀来哎——」 第27页 过路人骂道:「神经病!」 这便是我向古杰明学习的成果,除了一道上学,我们还可以站在路边喊:「哎!哎!」 「哎!哎!」我们齐声大叫,乐此不疲,那喊声的余音至今仍缭绕在高良街头。要知道,这游戏虽然简单,却是古杰明的伟大发明! 希望不要给您错误的印象:古杰明不过是街头的小混混,平庸的流氓。那时他虽然年轻,却已透露出人格的非同凡响,热爱自由的天性便是表现之一。这人虽然好动爱玩,有时也争勇斗狠,却从不喜束缚。他的游戏大都由自己发明,而在别人的规则之内却很少建树。 他从未参加过中学运动会——至今想起,我都好生奇怪。他不参与任何球类活动,在田径项目上也一无所长。按班主任王老师的话说:「古杰明空有一身蛮力!」 二十多年前的秋天,天高云淡,中学运动会在大操场举行。百米决赛时本班选手临时缺阵,古杰明奉命顶替上场。王老师有言在先:「瞧这身漂亮的肌肉,舍你其谁?」但见得青烟散处,早没有古杰明的身影,并非已率先抵达,原来他两眼一黑,不禁就地卧倒。 古杰明的主要活动在学校以外,他不喜课堂学习,善于自我教育。 物理课上,老师苦口婆心讲解电工学,讲直流电与交流电的不同、白炽灯的安装以及有关的危险。古杰明上课睡觉,下课去机房摸电。那傢伙无声无息,长相纤细(电线),哪来的那么大的力气?古杰明百思不得其解,一定要与之比个高低。 电老兄的作用古杰明无可怀疑,家里的电灯和眼前带动轮轴飞旋的皮带,都是有力证明。只是他从未与它交过手,他俩从未肌肤相接,古杰明认死理,认为如此不能算是认识。 他对围观者说:「闪开!」一面扎好马步,去挽袖子。 机稻的老大爷劝阻道:「小伙子啊,有话好好说,何必寻短见?」 众人附和道:「是啊是啊,你年纪轻轻,死了岂不可惜?」 毋庸置疑,古杰明被立刻击倒,他跌坐在一只箩筐里,模样十分狼狈。但我敢说,他站起来的时间比任何人都快——当然,根本就没人会和他一样去摸电。他站起来如此之快,并不说明受伤轻微——古杰明的右手已被烧焦。他立刻站起,看样子免不了一场反扑——但是没有。 古杰明用发黑的双手略略抱拳,对电闸刀说道:「佩服!佩服!」 这便是古杰明的古侠风范,既不畏强敌,也绝不死缠烂打。 古杰明传·中学列强 上文说到古杰明的课外生活,他下河捉蟹,去乡下打猎,或者站在马路上无聊地叫喊。若您根据这些,认为高良民淳俗厚,气氛和平安闲,那就大错特错。当年的高良,社会动盪,少年的生活更是兇险万状! 若您阅读留心,会注意到古杰明打猎的步枪。一个中学生竟能轻易地搞到枪枝,并带有子弹,好在古杰明将它用来杀狗,而非对准仇人。然而东方红中学能搞到枪枝的大有人在,远远不止古杰明一人。但古杰明以外,并无人爱好打猎。 能搞到枪枝的人一般有两个特徵。一是体格高大,长相粗野;二是有家庭背景,所以可能搞到枪枝。简言之,他们是一些孔武有力的干部子弟,在学校里恃强凌弱,有时相互间也大打出手。 强豪之中也有例外,平民出身,且没有武器优势,只因为上学较晚,或者发育提前,身体强壮得令人生畏。他们的代表是林华子,当年他已经二十一岁。 他家里穷,上学晚,满脸皆是青春痘,被性慾折磨得夜不能寐(据住校生描绘)。他们说他与钱某某搞腐化,为遮人耳目,躲进学校食堂的大水缸。从此再无林华子其人,有的只是「大水缸」。大水缸与钱某某的事在学校里无人不知,可没人敢在大水缸面前提起半个字,因此大水缸不知道自己叫大水缸,还以为他仍是林华子。他发达的二头肌令我们的小腿发颤,当面叫他「大水缸」,并让他知道是叫他,对任何人都是一个勇气的考验。 李国庆说:「这有何难?」他拦住大水缸的去路,对他说:「你知不知道你叫大水缸?大水缸喊的就是你。大水缸啊大水缸!」 两人不免一场恶斗,李国庆最终不是对手。他握着半颗折断的牙,跑回家里去拿枪。拿来一长一短两枝枪,长枪并不稀奇,短枪,说明李国庆的爸爸是首长。关于这点没有疑义,李国庆的爸爸岂止是首长?还是高良的父母官,县委书记,一把手。 大水缸闻讯而逃,并且从此不敢上学。钱某某也因作风问题,被迫离校。 这倒成全了这对狗男女,他们在学校后面的大堤上,支一间草房,种一垄菜地,我们中学毕业时,他们的儿子已经半岁多。只是庄稼成熟时李国庆常去骚扰,在田地里来往奔突,像一头野猪。农家小夫妻苦不堪言。 列强中,最厉害的角色还数金秉龙,他有大水缸那样雄健的体魄,同时家里也有枪。但他出名不因为这些。他的活动已越出学校范围,参与了高良的黑社会,别说弱小的同学,就是校长本人,也惧他三分。 金秉龙杀过人,这是公开的秘密,金秉龙本人,也毫无隐讳。他们将被害人骗至酒厂后门,抵在围墙上,用棍棒打死为算。另两名兇手被逮捕法办,金秉龙年纪尚小,还不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加上有家庭背景,甚至都没有被学校除名。 第28页 有经验的读者心中有数,我不惜笔墨地描绘所谓的「列强」,只是一种铺垫,古杰明已很久没有出现。当年的东方红中学里,他是否是列强之一?抑或是列强中的强者? 回答是否定的。古杰明虽然身强力壮,但与金秉龙之流有本质不同。 我的眼前挨个浮现出他们的形象,大水缸、李国庆、金秉龙,长得都很像,人高马大,肌肉发达,皮肤都呈棕黄色,表面有一些游移的光泽。相形之下,古杰明可算矮小身材,当年身高不到一米七○。平时古杰明穿戴整齐,不喜敞胸露怀,偶尔裸露(如下河游泳),每每引起震动和围观。他皮肤白皙,胜似女孩,使人不禁啧啧称奇。古杰明从不欺负弱小同学,也没人胆敢欺负他,包括金秉龙或大水缸。这人曾经与电决斗,无论是谁,与他动手之前都得仔细掂量。古杰明亦不参与列强争雄,他的主要活动在学校以外,但与金秉龙有别,不属于任何帮派,独往独来,其目的也在于玩乐游戏。 且说金秉龙并非生来剽悍,幼儿园时代也很瘦弱,他常被另一个小朋友宋大伟欺负。也许就是从那时起,金秉龙发愤图强,在以后的岁月里把自己锻鍊成一代流氓。那宋大伟,当年不过一肥胖儿童,体重超标,如今就在我们班,早已停止了发育,身材体貌正常。 被金秉龙揍过的同学无数,他惟独绕过了宋大伟。他在等待一个特别的日子,被宋大伟骑在身下喊爷爷的十周年。金秉龙事先发出通知:某月某日某时某地,宋大伟将遭遇不可避免的打击,头破血流不说,至少也得落个半身不遂! 宋大伟跑来找我,他一向与我同桌,并知道我与古杰明交好。后者看在我的面子上,找金秉龙交涉。他对金秉龙说:「你先跟我打,过了我这关,要不然这事儿就算完。宋大伟小时候不对,也应赔礼道歉,他在红星摆了一桌,专门请你吃酒,若不嫌弃我,到时候向你敬酒!」 金秉龙眨巴着小眼,脸庞憋得紫红,后来却嫣然一笑,对古杰明说道:「好说好说,既然是你出面,我们就去吃酒。」 对结果不满的倒是古杰明,他一脸的不高兴。酒桌上,他不断挑起争端,我和宋大伟不由捏着一把汗,好在金秉龙那日特别恭顺。醉眼矇眬中我偶尔瞥见他的目光,不禁毛骨悚然。金秉龙的瞳孔里有一小团仇恨的绿火,盯了古杰明良久,随后熄灭。 古杰明传·吴贵杀人案 我的中学时代,课程毫不紧张,闲暇时间很多。我没事就会盘算,谁能排「五虎大将」?谁又是「四大金刚」? 五虎大将当是:大水缸、李国庆、金秉龙、古杰明和宋大伟。其中,宋大伟十分勉强。幼儿园时代,他是肥胖儿童,如今不再肥胖,一切正常,其自身的安全仍需要置于古杰明的保护下。因此我情愿将宋大伟剔除,只列四大金刚。余下的问题是:他们谁最厉害?我被这一问题折磨很久,真想让四大金刚择日登台,公开比赛。 从歷史记录看,李国庆不敌大水缸,后来他拿来两支枪,大水缸便败下阵来。但他们都不曾与金秉龙交手,不是没有机会,而是不敢。古杰明又曾向金秉龙挑战,为了宋大伟。后者小时候击败过金秉龙,但那不算……综合以上情况,我认为最厉害的乃是金秉龙和古杰明。 但他俩谁更胜一筹?我颇费踌躇,百思不得其解。这一问题的解决又十分必要,谁更胜一筹,谁就是学校第一。学校第一,在我看来就是高良第一,在我少年狭隘的视野里,高良第一也就是天下第一。我多么愿意这一荣誉属于古杰明,因为他是我的亲密朋友。 此时出了一桩杀人案,兇残的吴贵让四大金刚通通黯淡失色。 此人原不见经传,四大金刚开始崭露头角的年代里,吴贵在新疆当兵。他更非少年成名,大开杀戒以前,已娶妻生子,人到中年。 他最先杀的那人是自己老婆,其次杀的是他的儿子。在老婆与儿子之间,另有一无名胎儿,尚在母腹中。吴贵一刀捅死两个,口中喃喃念道:「孽种!」吴贵杀得性起,将第三个死亡名额赠予他的亲儿。(关于三条或是两条人命仍有分歧,争论的关键是:胎儿是否也算一命?) 话说吴贵手提血淋淋的刺刀,来到高良街头,四处打听他的婚姻介绍人顾主任。追根穷源,他不幸的婚姻理应由介绍人负责。也活该顾主任大难不死,那天他正在澡堂里洗澡。吴贵冲进蒸气缭绕的浴室,满池都是光熘发红的裸体,他无法确认谁是顾主任,也无可能将四十条光腚的汉子片刻杀光——虽然他们手无寸铁,或是寸布。吴贵转身去了顾主任家,将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死亡名额送给主任夫人。 我再也不想四大金刚,满脑子都是「四条人命」。终有一天公审大会在高良县靶场举行,东方红中学的全体师生,也列队入场。 古杰明逃学,他骑车去了徐大弯。那传统的法场,草深齐膝,外围一截土堤。古杰明安静地守候,等着瞧精彩的杀人。 与此同时我们站在靶场上,被太阳晒得头晕眼花,人山人海,根本看不清吴贵的模样。后来他被押上一辆卡车,簇拥着他的公安高大非常。那天的高良县城,万人空巷,热闹的场面,胜过赶集逢圩。我目送吴贵远去,上了共水大堤(实际上是那辆车)。在此之前,他已消失不见,后来再次出现,因为湖堤临高。我踮脚昂首,直到吴贵或者汽车化为一个黑点。 第29页 我对吴贵并无好感,但感动于那前程茫茫的不归路。它起自高良县靶场,经过县城惟一的大街,向西上了共水湖堤。沿湖堤向南,经若干土路,便是命中注定的徐大弯。多年以后,古杰明即是从同一条路上,奔赴黄泉。 当时我在西安,不在高良,据说杀人的那天也举行了万人大会,也在高良县靶场,也万人空巷。我只能藉助歷史的场景,想像老友最后的一天。 只有古杰明去过徐大弯,而且不止一次。共有两次,一次是看杀人,一次被人枪杀。 刽子手面戴墨镜,手提短枪,从背后噗的一声,将那人撂倒。而前面的行刑队只是摆摆架子,或以防不测。最后来了一人,手持铁扦,将其探入枪眼,缩回时带出红白两色,如同理髮店门前的标志,在我眼前飞旋。 我从未去过徐大弯,所有杀人的细节全凭古杰明激动的描绘。他不断比画,形同身受,详加注释,不厌其烦:「戴着墨镜,生怕被活人认出,从脑后开枪,是怕死鬼纠缠。如此急急忙忙,慌里慌张,极有可能射歪打偏,因此需要一人手持铁扦,检查枪眼。如若需要,行刑队将大步上前,他们的枪管上已安上刺刀。虽然没戴墨镜,也没从背后偷袭,但这是集体作业,责任由大家分担。至于为何用刀不用枪?乃是为了节约开支。那惟一的一枪,子弹费七毛五分钱,还得找罪犯家属报销。」 我的老友,你为何如此热衷于此事?了解得如此深入,解释得又这样圆满! 古杰明传·二十年后 二十多年后,也就是去年,一次中学同学小聚,我和宋大伟打车前往粮食学院,那里的一位同学荣升教务处长,在学院小餐厅请客。在此之前我从未去过粮食学院。在大门口我们被一个女人接着,宋大伟管她叫「顾蕾」。 顾蕾骑车在前为我们引路。当时天已经黑透了,车灯照在顾梅的后背上,我发现她的臀部很大,很性感。路的两旁是看上去很阴森的树木。 灯光明亮的餐厅里,宾主分别入座。那天虽然只有一桌,但挤得满满当当,有十三四人之多。顾蕾坐在我的对面,我想:大约她是某同学的夫人。从她熟悉粮食学院的路径给我们带路这一点看,很可能是刘全(就是做东的教务处长)的夫人。 刘全对待顾蕾嬉皮笑脸的,有些轻浮,看看又不像。后来宋大伟提议举杯,为二十年前的同学情谊而干,我注意到顾蕾也举起杯子响应。也就是说,她是我们的同学,可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呢? 刘全说起当年顾蕾在大操场的主席台上跳舞,舞姿是如何的优美婀娜。他说的不是集体演出或者排练,而是在没人督促的情况下顾蕾自发的练习。有很多人远远地偷看,都知道一个小姑娘放学以后或中午休息时会来这里跳舞。 这些细节,我一概回想不起。于是我更加留心观察对面的顾蕾了,目光中有了某种探寻的意味。在这张中年妇女的脸上,我找到一条皱纹,深深的,直立在两眉之间。除此之外,这张脸并无特色,它有着一位中年妇女正常而大方的笑容,颧骨附近颇为恰当的有一些羞赧之色——顾蕾今天喝得不少。她与旁边的同学聊起孩子,其中一人是一家游乐场的经理,告诉顾蕾以后可以带小孩去他那熘冰,不要钱。顾蕾显得很有兴趣,说她儿子最喜欢熘冰了,他有自己的熘冰鞋…… 回去的路上,我与宋大伟同行。当我问起顾蕾是谁的时候,他说:「你怎么会不记得了呢?还记得吴贵杀人案吗?顾蕾的爸爸就是顾主任。」 我感到十分惊讶,说:「顾主任的老婆是被吴贵杀死的……」 「是啊,就是顾蕾她妈。」宋大伟说。 吴贵杀人案我记忆犹新,可被害人的女儿曾与我同学,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我的记忆瞬间出现了令人困惑的空白,可顾蕾眉心那深刻而直立的皱纹说明她的确经过某种可怕的事情。 还是让我们言归正传,回到古杰明。 古杰明传·群殴与单挑 男人之间的交情,常表现于同桌吃喝,请客,或者被请,皆有某种成人的自我感觉。小时候,我随父母去亲戚家吃饭,那不能算数。或将同学邀请回家,加入我们的家宴,也不正规。必须是一个公共地点,一家烟雾缭绕的酒馆,必须没有家人在场。 古杰明曾经两次请我吃饭,皆符合以上标准。他最先把我当成大人,邀我去红星饭馆。那里烟气瀰漫,痰迹遍地,苍蝇纷飞,可在我心里,却是庄严殿堂。 我指的是那次宋大伟与金秉龙讲和,古杰明居中调停,由我作陪。如果将这说成古杰明请我,也许有些勉强。但另一次,却不折不扣,古杰明做东,单单请我,其他人(包括宋大伟、刘全之类)都只是作陪。 时间是中学毕业以后,我即将离开高良,地点在共水湖堤上,一家无名饭馆。不是因为天黑,那饭馆的确没挂招牌。也许只是一户人家,被古杰明特意选中,在此之前之后,它都不营业待客。并非是古杰明自己的家,伺候我们吃喝的老头老太,也不是古杰明的父母。 漆黑一片的堂屋,油烟斑斑的桌子,四只海碗里,盛放不明就里的菜餚,每人前面,是一只同样的大碗,斟满白酒。那酒是山芋干酿造,出自高良酒厂。所在的青砖平房,建在大堤的坡面之上,进门须拾级而下。门前支一口大锅,火焰熊熊,屋子里却油灯如豆,条件肯定还不如红星饭馆。但这却是古杰明正式请我,亦是我平生首次受到邀请(陪吃不算)。 第30页 我当牢记,这被邀请的荣耀,当时便暗下决心:以后若是有钱,一定回请。古杰明肯定会给我这个面子,那做东的尊严与自豪,定然不亚于被人邀请。可惜再无机会,无论是我请古杰明,或是古杰明请我。 多年来,回请的想法变成一个恐怖的愿望:我要切一刀草纸,携几样酒菜,外加一条高级香菸,去郊外祭奠老友的亡灵! 那次聚餐以后,我和古杰明从此别过。我去山东读书,古杰明继续留在高良。一年后他给我们家搬家,我并不在场,此事,小说的开头已经说过。后来古杰明也当兵走人,我与高良再无联繫。又因为我疏于写信,古杰明与我断交。那时他活得很好,年轻力壮,前程似锦,因此我也不以为意,总觉得来日方长,有机会和好。况且我们并无原则分歧,况且我们曾亲如兄弟。 我上大学四年,后来毕业分配工作,我到了新地方,结交了新朋友。日月如流,新的也变成旧的,最初的兴奋和喜悦过去之后,我又开始想念老地方以及老朋友。我又梦见高良、东方红中学,还有通向它的那条痰迹斑斑的小路。我与古杰明勾肩搭背上学去,路面上金光一闪一闪,那是太阳照耀着我们的口痰。 我开始聆听来自高良的消息,部分恢復了与老同学的联繫,这些都是为了古杰明,为将来的和好进行铺垫。不是说,我只关心古杰明,除他之外,其他人都不曾与我断交。比如宋大伟、刘全,我们时有机会相聚,交谈的主要内容有关古杰明。若我不首先与古杰明和好,怎可能前去高良? 宋大伟、刘全,虽也离开高良,但可以随时前往,高良有他们的生意,更有老友古杰明。古杰明也不时会来南京,作短暂逗留。所有在南京的同学趋之若鹜,惟有没受邀请的我,举步维艰。 此时的古杰明,已离开部队,他没有工作,是一无业游民。我在大学教书,乃堂堂知识分子。此时跑来见我,古杰明觉得有攀附之嫌。若是他混得不错,一定会接受我的邀请,让我体会做东的自豪和快乐。我自认为懂得古杰明的心理。 当年他在部队给我写信,气宇轩昂(照片为证),前途无量(信中近况),何以三年不到,竟落得浪迹四方? 因为打架。 部队一向老乡观念很强,江苏人柔弱,常遭欺负,当然,那是因为没有古杰明。古杰明一来,事情立即改观。他白天在教导队受训,晚上,如水的月光下,教授同连队的老乡。但见营房前黑影憧憧,江苏人成双着对,相斗犹酣。由于禁止发声,看上去就像一些皮影。 部队不是高良街头,较量的方式也非单打独斗,须做到训练有素,团结齐心。随后的一场大战,使江苏人声名大振,古杰明更是脱颖而出。这空前绝后的一架将留名军史,直打得全团彻底解散。古杰明携同仨俩战友,復员回到高良。 他虽未受任何处分,也没有被安排工作,就这样不伦不类,不城不乡,甚至也没有户口。古杰明幽灵一般,徜徉在高良街头,在此落脚休整,活动范围却辐射整个华东。古杰明丝毫没有萎靡之相,四处奔走,日程安排得满满当当。去某战友家赴宴,或踢一场足球,无非是游戏玩乐,古杰明做起来总是满怀激情,一丝不苟。 他有一个松散的团伙,组成者主要是当年的同学和部队里结识的战友,以及比他小三岁的弟弟。以古杰明的声望,完全可以自立为王,独霸一方,但由于他自由的天性,不喜束缚,在团伙里勉强做了老二。比较集体斗殴,他更喜欢单挑,据说古杰明平生几乎未逢对手。 且说金秉龙其时已是高良一霸,无恶不作,手下喽啰众多,古杰明与他相约在高良县靶场,一决雌雄。这是等待已久的时刻,我少年时代曾反覆琢磨,即便此时我早已成年,听闻这事仍怦然心动。我迫不及待地问宋大伟:「到底谁输谁赢?」 大伟故弄玄虚,又是点菸又是喝水,完了才轻描淡写地说:「一拳,古杰明就把金秉龙打飘起来了。」 他说得如此轻巧,但也不及古杰明解决金秉龙,不费吹灰之力。宋大伟有幸在场,而我只能根据他的描绘想像。 我看见月光照耀空旷的靶场,两条黑影,越过潮湿的草地相互走近。金秉龙依然比古杰明高大粗壮,但在此景色中,不必为弱小者担心。两人稍一接触,一方便被弹走,有如疾风中的落叶,顿时无影无踪。留下来的那人,是影子分明的古杰明。 请您务必不要介意我的夸张,古杰明满足了我多年的好奇和梦想。他战胜金秉龙是不争的事实,虽未经三百回合的恶斗,一招制胜也同样过瘾。 古杰明传·被捕和坐监 一九八三年夏天,古杰明在高良被捕,大约在同一年深秋,被拉至徐大弯枪决。我之所以记得大致时间,是因为歷史有案可稽,首次「严打」斗争在当时的中国,正如火如荼地进行。 我的一个诗人朋友,素来风流,因搞女人名声显赫,其时也因流氓罪被捕。本着「从重从快」的原则,诗人险些被处以极刑——听说上了第一批枪毙名单。第二批枪毙名单中他已位居末尾,处于可杀可不杀之列。到第三轮杀人开始,我们的诗人已信步走出牢房,在屈原酒家摆酒,庆贺他劫后余生。 当时,我完全被诗人的事所吸引,为他担心受怕,以致四处奔走,为疏通关系努力。未曾想到,我的另一个朋友也同时入狱,需要帮助。早在古杰明入狱之前,他就与我断绝往来,监狱的高墙,使彼此隔绝更深。况且他远在高良,我鞭长莫及。而诗人朋友,与我有共同的文学追求,又同在南京,平时往来频繁。再者,他的案子也声色俱全,好玩有趣。诗人交代了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女性七十余名,在八十年代的中国,可谓石破天惊。这七十人中不乏名人妻女,也有部分影视明星,因此就越发过瘾带劲了。 第31页 整个事态都这样,让我感到是一场游戏。既然诗人能从被枪毙的首要人选瞬间变成守法公民(无罪释放),古杰明的问题看来也没什么。他从不淫人妻子,只不过喜欢打架,但他从未打死过人,打伤对方倒是司空见惯。不过也没有重伤,落得半身不遂,肢体瘫痪,成为植物人。与古杰明交手的一概轻伤,最多断几根肋骨,至少也是这样。古杰明的技艺即体现于准确,不可太轻,亦不必过重——让你瞬间丧失战斗能力,而又不会落下终身残疾。 据说当时他们在姜坝吃饭,酒后与邻桌发生争执,古杰明将对方一人拎起,一拳断其肋骨两根。无冤无仇,古杰明下手未免太狠,观者无不动容。大家觉得古杰明变了,认为他恃强凌弱,毫无必要。即使他后来没被捕拘留,发展下去也会成为一个坏人。古杰明被及时逮捕,倒是一桩好事,谁知赶上「严打」斗争,古杰明只有死路一条。一方面是他运气不好,一方面也有自找的成分。被捕前他已不寻思好好度日,行为嚣张乖谬,失去了往日稳健的风度。 另有一种解释,古杰明是出于战术考虑。对方是当地姜坝人,若不能让他们感到害怕,必然后患无穷。脱身自不是一件难事,然而要多伤无辜。果然古杰明将那人打倒,余者不敢再动。直到派出所来人,提着装备不久的电警棍。 警察有恃无恐,举棒兜头砸下。好一个古杰明,手腕一抖,捞住电棍。警察启动开关,那人居然不倒。事后得知,是装反了电池,并非电击对古杰明无效。 后者早已是酩酊大醉,否则也不会去抓电棍(对电的威力古杰明有充分认识)。警察见状大惊,古杰明趁机将其负起。正因为醉得厉害,警察才没有脑袋着地——看架势不是断几根肋骨就完事的。待到了背上,那警察突然沉重如山,古杰明在对方体重的压力下就地卧倒,竟然睡着了,还打起了唿噜。 姜坝被捕,发生在「严打」前半年,古杰明被关了几天,便被释放出来。他一次性付清折断肋骨者的全部医药费用,此案本已了结。后来「严打」开始,古杰明再次被捕,这次是在宋大伟的住处,执行单位高良县公安局,乃是有备而来。他们封锁了院子,派人将大伟调出,证实古杰明确已入睡,这才一拥而上,将其擒获于梦中。 宋大伟以为古杰明犯了新案,其实不然,被捕还是因为那次姜坝打人。据说各地都下达了抓人指标,将古杰明拘捕,开始是为了凑数。古杰明朋友众多,且都喜欢打架,惹是生非,抓住古杰明一人,就可拉出一串。后来定性为流氓集团,古杰明当仁不让地成为首犯。同时被捕的还有古杰明的弟弟,他的几位战友。宋大伟与古杰明来往密切,险些也入牢房。他是如何为自己开脱的?我不得而知,至少大伟报告说:古杰明睡得正香。 我丝毫也没有谴责大伟的意思,也不暗示什么。只想说明人正常的软弱,在暴力面前必要的屈服。那与古杰明一起被捕的战友和他弟弟,无不屈打成招,将不曾有的罪行加于古杰明身上,以减缓片刻肉体的痛苦。古杰明的弟弟后来成了精神病患者,疯子,这是后话。所有的这些,在我看来都属正常。惟一不正常的倒是古杰明,他的勇敢坚强听上去就像小说,其表现也与银幕英雄过分相像。 古杰明的狱中生活不禁成为民间传说,既老又新,遗臭流芳。 他如何将罪责揽于一身,不牵累他人,无论怎样拷打,拒绝交代同伙。因此被打断了双腿。 为防止一时软弱,或意志昏沉时胡言乱语,古杰明咬断了自己舌头。那时他已有死亡的预感:这张嘴不再用来吃饭! 他留下最后的遗言,用尖锐的指甲,在一小块肥皂上雕刻些许文字。意思是他清白无辜,至死不悔。收件人是他的弟弟,古杰明嘱咐那一母同胞:替他在年迈的父母前尽孝! 我仿佛看见古杰明吊在高高的房梁之上,浑身鲜血流淌。仿佛看见,油灯下,一只骯脏的包袱传来(乃是古杰明的狱中遗物),并被渐次打开,半块黄黄的肥皂金子一样,放射出炫目的光芒。所有的这些场景和情节,令我神魂颠倒,甚至不敢正视。可有时夜深人静,万籁俱寂,我不禁悲从中来,不明白古杰明他这是为了哪桩! 他死得像个英雄,不过是流氓集团的首犯。既不是革命事业的需要,也非为了祖国荣誉,甚至不是为了抢救一名落水儿童。古杰明生不逢时,英雄末路,要是生在战争年月动乱之秋,此人必将金戈铁马,一显身手。环境愈艰苦残酷,愈将显示其无畏的英雄本色。可如今死法虽然与英烈大差不离,却像是在表演作戏。 除此之外,我还有一事不明:他英勇赴死的动力何来?难道仅仅是为了朋友义气、个人尊严,就甘于舍下性命一条?高良的天空血腥又虚无,遍体鳞伤濒死的古杰明曾向谁唿吁?他信鬼神吗?认为灵魂不死吗?是否相信投胎转世,认为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他的宗教信仰如何?信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抑或任何邪教?他是无神论者吗?或者相信气功? 这些都不得而知。 十二年以后,也就是三年前,一位在我们家做过保姆的小姑娘(现在是小媳妇)来南京旅游,当我问起高良乡下的情况,小媳妇说:「不少人信牙素,牙素能治病,信牙素病就好了。」 第32页 我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牙素」为何方神圣。后来我恍然大悟,「牙素」乃耶稣也,高良乡音如此,离开多年,沟通竟然有了语言障碍。 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古杰明,他死于八十年代初,那时高良并没有牙素或者耶稣,基督上帝还来不及粉墨登场。 古杰明传·项晓红 我不愿相信,古杰明死于可怕的孤寂中,在灰暗恐怖的色调中有一束冬日的淡漠的阳光将他嘴角的一丝笑纹照亮。这是爱情,呈现了某种柔软、温热的可能性。虽说并非神圣之爱,说到底不过男女私情,但在高良的土地上和世界各地一样,自然生长,易于理解,不可或缺,尤其是对古杰明这个可怜的死囚而言。 我努力寻找古杰明的爱情证据。我盘问宋大伟,串联起一些情节和片断。我推理、想像、描绘,古杰明的爱情故事确凿无疑。 古杰明虽被定为流氓集团的首犯,但他从不淫人妻女,以不近女色着称,因此关于他恋爱方面的事迹,不免扑朔迷离。有人怀疑他至死还是童男。 但考虑到他身强力壮,血气方刚,而且不是同性恋,也从不尝试手淫(据称),生前没接触过女人,似乎也无可能。 我们的中学时代,男女授受不亲,除了大水缸和钱某某,男女同学从不说话。除非是工作关系,比如团支书(女的)为发展团员找男同学谈话,即便如此,也被视为很不正当。因此班上的团员都是女生。男生要想入团,务须申请调班或留级——那儿的团支书由男生担任。 现在想来,并不是我们蒙昧,十五六的年纪尚不明白男女事理。恰恰相反,我们都很早熟,敏感的心灵对异性的出现过于紧张。我们都曾记得那叫项晓红的女孩,生得高大白皙,颧骨凸出(说明成熟,并非娃娃脸),操场上做着原地高抬腿,她是学校篮球队队员。但见两条雪白的大腿上下翻飞,频率极快,项晓红的一双单薄的手掌不停地拍击,那响亮的声音如同勐抽我的耳光,让本人血脉贲张,羞愧不已。我偏过头去,不敢再看。 我记得农村分校收工以后,项晓红坐在水渠边,一只脚浸在河水里,她抱着另一只脚仔细翻看。撩起点点水花洗净赤脚上的污泥,或手持弯弯镰刀,刮去足底老茧。我以为这刺激的景象只有我一人看见,因此心里不安,对别人也绝口不提。 然而我错了。多年以后我宣布解密,发现纯属多此一举。当年的高良同学无人不记得项晓红,她在操场跳跃,在河边洗脚,这样的记忆无人不有,平均每人两到三个,可见人同此心。 「你也注意到了项晓红?」我问宋大伟。 「那当然,她很突出,吸引了全体男生。」 「也包括古杰明?」我问。 「太包括了……」大伟欲言又止,一副神秘,「他和她……他们俩……」 显然他知道内情,掌握底细。大伟也有他的难处,将项晓红与其他人相联繫,通通无妨,惟有与古杰明并提,须慎重再三。后者是个死刑犯,在高良当地毙命身亡,如果与之有染,叫项晓红日后如何嫁人?倘若她真是古杰明的遗孀,朋友如何又能不考虑她的处境? 我不便多问,就此认定古杰明曾爱过项晓红。既然当年的男同学人人有此心愿,古杰明如何没有?我相信项晓红也爱古杰明。虽说人人都有追求项晓红的愿望,但从未听说有谁得手。古杰明一表人才,英特迈往,如果挑选一人与项晓红配对,当是古杰明无疑。或者这么说:当年的东方红中学,女有项晓红,男有古杰明。 我认定他们相爱,古杰明不应是无欲没心的圣徒,他理应享受人世间美好的馈赠,理应享受女人。 我想起另一个悲惨的故事。此次「严打」斗争中,一无知少年因弥天大罪被处以极刑。临刑前少年流下两行热泪,唿号道:「我还没有结婚!」 古杰明传·通往徐大弯之幽冥的路上 此刻,古杰明正行进在共水湖堤上,行刑的卡车将他带往徐大弯。在他的右边,是浩瀚的共水湖面,波光粼粼,刺人眼目,古杰明将他的脸转向右边。那儿是一排低矮的平房,建在湖堤的坡面之上,大多数屋顶,还高不过湖堤。我曾在其中的一户人家吃饭,是古杰明请客。看来他与此地居民的渊源,由来已久。 那时他是否已与项晓红暗中来往?那照应我们吃喝的老头老太,难道是古杰明认定的岳父岳母?无论怎样,项晓红乃是这带人家的女儿,祖先是湖中的渔民,父辈定居岸边,开一家旅社或者饭馆,在公路沿线,做司机和旅人的生意。这样的人家,有四五十户,聚集一处,已初具规模,宛若一个村庄或是集镇。人们到此停车吃饭,乃是约定俗成的一站。 这样的人家,习惯于送往迎来,优待回头客。若谁一去不返,不仅荒唐,也不可原谅。如果此去的前程是徐大弯,就更加混帐,除了杀人狂吴贵,谁会落得如此下场?如果那人的结局不仅和吴贵一样,且从小在此间生长,并一度有望成为邻人家的女婿,所引起的震动,自非同一般。 他们纷纷关门打烊,丢下手边的工作,涌上公路或湖堤,等着看行刑的车队通过。与从四乡八里大老远赶来围观的群众相比,深感近水楼台,条件得天独厚,只要往家门口一站,便看得清清爽爽。实在不行,拖出一张条凳,往上面一站,一切尽收眼底。虽说如此,也得抬头仰视,因为古杰明站在高高的车斗之上。他的脸白得就像一张报纸,眉眼犹如粗黑的标题,谁又能读得懂上面深奥的文字?好在道路拥塞,车行缓缓,那死囚一再将他的面孔扭转。他再三回顾,依依不捨,直到走出很远以后。 第33页 人们顺着他的目光,将地方让出,古杰明视野的尽头,出现了项晓红家的木门。风吹木门,吱嘎吱嘎,就像古杰明的目光,把门轻叩。那目光时而兇狠,要将木门洞穿,时而悲哀,将门前的空无抚摸。目光越拉越长,突然绷断,古杰明收回尺许,所余部分,一头钉入项晓红家的木门,一头冉冉升起,在高良的湖水田地间飘荡。 那天项晓红并不在木门之后,也不在她家的房屋之前。她跨过公路,来到对面,事先将位置选好。其时正是下午两点,微波的湖面上金光四射。项晓红家的房子朝西,如果站在自家门前,便觉湖水晃眼。因此她来到对面,将脸蛋儿藏入阴影,另外还准备了四条手绢、一把椅子,她的父兄和家人,同时陪伴在侧。因此当古杰明的目光搜寻之时,她家的门前空无一人。或者说,她家门前熙熙攘攘,但无一是古杰明熟悉和要找之人,乃是热情的围观群众。 如果当时项晓红站在门前,不免会被指指点点,这也是她的家人为何将观察地点挪至对面,不说全部,至少也是原因之一。没想到,古杰明只认地方,不认人,他一再回头,瞧那该死的木门,居然不知道掉转脸来,将正主儿看上一眼。项晓红哭得死去活来,声嘶力竭。她大唿小叫: 「我在这边!我在这边!」 项晓红的哥哥跟着大喊:「我妹妹在这边!我妹妹在这边!」 他们共同的老父也吼声连连:「我女儿在这边!我女儿在这边!」 在场的父老乡亲以及无关路人,无不动容,通通加入声援。他们沖古杰明一阵吶喊,其声震天动地,犹如暴民劫持法场。 「她在那边!她在那边!在马路对面!」 「她在对面!她在对面!不在这边!」 「你女朋友在对面!你老婆……你媳妇……」 「你这个笨蛋!傻瓜!……挨枪子的!……你这该死的囚犯!」 古杰明听而不闻。他心无二用,此刻已将全部的精力集中于双眼的目光。就这样他将项晓红撇下,人们的同情不禁向后者转移。她是那样的美丽、苍白,悲痛欲绝,她是那样的年轻,这是她与情郎的最后一面,而他竟然傲慢地置之不理。 由于对项晓红的注意,人们忘记了各自的悲伤,比如宋大伟,他为项晓红感到难过,那情侣的诀别,其状也悽惨无比。何曾想这件事同时也发生在自己身上,他将永远失去一位多年的好友。甚至古杰明的家人,也满怀内疚,他们一再说:「这姑娘真可怜,我们的孩子连累了人家!」 消息传到南京,我的反应也完全一样,先问候项晓红的近况,再把古杰明的亡灵哀悼。凭藉宋大伟的只言片语,展开无尽的想像。我的老友已然远去,在那条通往徐大弯之幽冥的路上,何须旁人指点迷津! 古杰明传·二十年前 二十年前我离开高良,至今只回去过一次。古杰明生前,因无机会和好,每次都是绕道而行。古杰明死后,更无此必要,我不忍睹物思人,何况我留有遗恨。我总是梦见与古杰明和好如初。在梦中他活得很好,与我分享重逢的喜悦。醒来时不禁泪水盈眶,本人披衣下床,在窗前抽菸,直至良久。这个梦反覆再现,说不定何时就会袭击我,那一年的秋天我变得尤其伤感。 过去的几年,高良的往事渐渐淡忘,我也不再做梦。后来,我终于去了高良,那惟一的一次,已是二十年以后。我不再犹豫,也没有畏惧,二十年的时间,在我看来比二十年更为久远,虚无得有如前世。去高良的具体原因是我的女友,她年纪尚小,生长在另一世界(相对于高良)。她从未见过星河,这简直不可思议。后来一想也有可能:城市高楼林立,遮去了半边天空,剩下的半边,也因灯火反射星星隐匿。此次前去高良,专门是为看星星。 当天晚上,我们被安排在粮食局招待所内,那粮食局的会计也是我的中学同学。酒足饭饱后一干人在房间里闲谈,夜半更深时分,听见有人敲打粮食局的大门。会计赶紧闭了灯,我们通过窗户向外瞭望,只见一人又哭又喊,很不正常,身影却很熟悉。会计告诉我:那是古杰明的弟弟,如今是有名的疯子,流浪高良街头。我情绪激动,要将他接入房间,会计连忙把我阻挡。意思是不要给他惹麻烦,要不我就将此人带回南京?当时我瞟了女友一眼,发现她满脸厌恶。因此我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外面的那人挣扎,与铁门和空气搏斗。不知过了多久,会计和宋大伟他们都走了,房间里的灯仍然关着,女友也已发出轻柔的鼾声。我仍然站在窗前,吸着烟,犹如在几年前的梦中。 后来我推醒女友,骗她说去看星星。我们沿着疯子消失的方向,一路小跑,来到共水湖堤。我又看见渔火点点樯桅林立的港湾,灯火的倒影曲折又细长,这景色是我的女友见所未见。倾斜的星河,有力的湖风,是我献给伊人最好的礼物。她格格地笑着,将我依偎得更紧了。面对这良辰美景,我不禁生疑:难道此处的道路不通向徐大弯?难道那可怜的囚犯不是从这里经过,并一再回头?我终于找到了那丬房屋,古杰明曾在此宴请我…… 第二天上午宋大伟和粮食局会计领我们去了黑大桥。那桥已完全变样,又宽又平,是如今的交通要道,我差一点没被疾驶而过的车辆撞倒。本人赶紧迴避,手握金属栏杆,眼望河水,以镇定心神。这一望几乎使我魂飞魄散,桥下波涛汹涌,夹带漩涡,哪里还是我熟悉的小河?明明是一条大江。我犹如站在家乡的南京长江大桥上,凭栏远眺:江面有巨船列队而行,两岸不见丝毫田野的绿色。各类奇形怪状的建筑物中,我再也找不到古杰明的家,当年桥下的第一栋青砖瓦房。 第34页 我想起那屋后的竹林以及屋前的泡桐,紧靠河边有一条狭长的田地,古杰明的母亲每日耕种。她是农业户口,但不必去生产队劳动,因为古杰明的父亲在县城工作。除了忙活自留地,还饲养了大量家禽,餵了猪,当年的河边人家鸡飞狗跳,一派繁荣景象。那条小河也不是现在的大江,水质清澈,淙淙流过,古杰明在此扎勐子,掏螃蟹,项晓红在此洗脚(此去上游五百米是农村分校),我有时也下到河中,体验安全的危险。 我想起古杰明家位置的特殊,以着名的黑大桥为界,古杰明提着步枪去桥东打猎,或者背着书包约我上学。我们搭着肩膀,走过县城惟一的大街……那时我家在此去不远的食品公司内,如今也无迹可寻。 我想起某年春节,大年三十,我曾陪古杰明去过医院。他手提一只巨大的篮子,碗盏叠摞,内装干果菜餚,还有馒头花卷。篮子之沉,即使是古杰明这般健壮的人也要我从旁搭手。原来是古杰明父亲的一位老友开刀住院,估计他的家属无心准备过年。古杰明的父亲命妻子倾其所有,装入篮中。若不是亲眼所见,实在难以相信,矮小幽黑的碗柜内过年的食物之少,而装入篮中的又如此之多…… 宋大伟告诉我:那河重新拓宽了(这还用说?),现在看到的黑大桥也是后来建的(明摆着的事实)。他说:「古杰明家的房子早扒了,河道取直了,他家的位置在如今河床的中央。」 粮食局会计说:「如今黑大桥下第一家是一公共厕所,此公厕非同一般,值得一看。」 我们来到桥下的豪华样板厕所小解。据说此厕所耗资七十万,分上下两层,外镶五彩马赛克,内点印度卫生香,乃是从东方进入高良的第一座建筑。县里的门面,难怪如此讲究了。 我拒绝了大伟他们去徐大弯的建议,也不打算去古杰明的坟前。就在这黑大桥桥头,燃起自己抽的香菸。虽然一切皆变,那「黑大桥」三个字仍被镌刻在栏杆中间的一块水泥上,就权且将它当成古杰明的墓碑吧。我对着「黑大桥」三字三鞠躬,一面朗声诵道:「亲爱的老友啊,你已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