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华尔兹》 第1页 《永远的华尔兹》 作者:沾衣 内容简介: 所谓辛蒂蕾拉,是要在舞会上被王子发现,然后在与王子共舞时捕获王子的心的女子。 所以灰姑娘想和王子共陷爱河的话,就一定要打扮得华丽非凡去参加舞会,在半夜十二点时故作神秘的跑掉,留下一只全国女人都穿不上的鞋子以供王子寻找。而任性的王子不认得她的面孔,只能让侍从拿着鞋子满世界的找一穷二白的辛蒂蕾拉,然后不顾门当户对的法则去娶她。 多么重要的舞会,多么重要的南瓜马车,多么重要的玻璃鞋。 恋鞋癖的王子,你能找到我吗? 一·灰姑娘的必备道具:玻璃鞋 更新时间:2013-04-25 00:10:03字数:7135 大四的上半年,我是在一家据说是非常有名有格调有品味的自助餐厅里打工,传说中,出入其中的都是社会高级名流。因此,对穷得噹噹响的同事们而言,这里是钓金龟婿的好地方。 也因此,所有的同事都争取接待、服务的位子,只有我主动跑到厨房打杂。我基本上是不喜欢服务业的,陌生人太多会让我不自在,说一些虚伪的客套话又让我噁心——如果是用英语说还好,因为反正也不是自己的语言,完全可以说出最噁心的话而没有感觉,这就是我永远都用“iloveyou”代替“我爱你”的原因。虽然我知道作为一个英语专业的学生,我需要与人打交道的经验,但是习惯仍是无法改变。 她们说这里是上流社会,是我们平常接触不到的世界,这里充满了骑着白马的男生,要搭救贫困中的辛蒂蕾拉。而我们的任务,是乖乖的等待王子的到来。在共舞一曲之后,就是王子公主的幸福生活。 白马王子啊,她们知道吗?英语中,白马王子是mr.right。不是有钱人,也不是上流社会的人,只是天下那个适合你的人。 在厨房打杂是再简单不过的体力活,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到厨房干的原因。幸好骄气这一点离我已经很远了,而有时,不用动脑的工作其实是一种休息。 不过在缺人手的时候,我也会充当一下服务人员,就像那一天,在别人看来是浪漫,在我看来是灾难的那一天。 音乐,人影,华装丽服交织的双双对对,让我感觉我是到了十六七世纪的英国,在盛大的社交宴会上充当自助餐小妹——前提是,如果那时有自助餐这种东西的话…… 听说这家人姓罗,好像是某公司的董事。这次舞会是为了他儿子而开的,似乎是因为那位公子年少有成的关系。果然是有钱人,什么都可以当作理由。搞不好办这场舞会花的钱比他赢的利还多。 远远看去也看不清那位白马王子的相貌,似乎还算是人模人样,蓝色西装在他身上显出贵气。他似乎在和周围的人交谈着,笑语风生,和我们这些服务生偷偷摸摸聊天的情形形成了鲜明对比。 “为什么要我来当服务员啊!难道我们餐厅的服务生就少到这种程度吗?”我盯着身上的制服,眉皱了起来。蓝灰的颜色似乎要给人一种成熟严肃的感觉,却和这场合格格不入,怎么看怎么别扭。 “不是我们餐厅服务生太少,而是罗家太大,需要的人比较多。”吴梅笑着回答我。她是我在餐厅里唯一的好友,平时都是负责接待的,加上长得眉清目秀,这身衣服穿在她身上还不是那么碍眼。 “那也不用找我吧!要我站在这里对每个人笑着‘您好’‘谢谢’,我会疯掉!”觥筹交错的地方看得见风度看得见奢华,就是看不见真实。我站在大厅的一角,宾客微笑着来来往往彼此寒暄,有一搭没一搭的进行着没什么营养的谈天。几句话之后,便又开始锁定下一位,走马观花,得到的可能只有一叠名片,甚至连对方是男是女都忘掉。 “当然要找你了,至少在你们这些幕后人员中,你还算是清秀佳人啊!” 是啊,清秀佳人。我耸耸肩,清秀佳人的意思就是平凡普通,没什么魅力却也不至于吓到人,站出去没有办法为餐厅增光却也不会损害形象,如此而已。 “啊,不和你聊了。”吴梅看到一边有人拿着杯子在张望,连忙过去服务。我也连忙向后退了一步,想回原位站好,以掩饰自己摸鱼的事实,没想到脚下传来奇怪的触觉…… 惨了!踩到人了! 常听吴梅提到在前厅工作要多小心,要笑脸迎人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客人需要服务时马上上前……还有一点,一定要具有“虽千万人吾往矣”“万人身边过,礼服不沾衣”的功夫——换句话说,千万不要碰到任何人或东西,否则就等着死吧! 这等八面是眼的功夫我实在做不来,稍一大意就犯错了。我转过头,等着对方的怒火。 咦?没声音,还是没声音?抬起头,眼前人银髮褐眼好帅的一位……老人啊! “i’mterriblysorry…”我急忙道歉,平时的口语课上都没有这么成串往外冒英语过,这一瞬竟然几乎连停顿都没。 “takeiteasy.”老人非常非常的绅士,很和蔼的对我笑了笑,竟然与我谈了几句,问了我的学校,还称赞了我的oralenglish(英语口语)。然后很客气地向我道别,到另一边和一些看上去便很“贵气”的人聊天。 嗯,非常纯正的英式英语,非常正统的绅士风度,应该是位britishgentleman(英国绅士)吧。 原本郁闷的心情在刚才痛快一顿英语之后缓和了不少,也许,在这高级场合中,照样有不把我等当下等人看的人嘛!这样想来,倒也不会觉得太压抑。开始轻快小心的在人群中穿梭。 时间慢慢推移,大家都专心于跳舞,我也越来越清闲。昏暗的灯光轻柔的音乐让我有了睡意,打了个哈欠,忙用手捂住。但是,真的好睏啊!这场舞会至少要开到午夜以后,今晚看来只能在餐厅窝一宿了,还好大四课少。 有些无聊,我靠墙站着,看人影交错,研究他们的表情和动作,直到耳边响起熟悉的曲子。 “oceansapart,dayafterday,andislowlygoinsane.”我精神一振,ri插rdmarx的rightherewaiting是我极爱的歌,在一堆三步四步舞曲之后,这旋律让我倍感亲切。我忍不住和着曲子,轻轻唱了起来。 whereveryougo,whateveryoudo,iwillberightherewaitingforyou;whateverittakes,orhowmyheartbreaks,iwillberightherewaitingforyou. “无论你去哪里,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在这里等你;无论要付出什么代价,或者我会怎样的心碎,我仍然会在这里等你。”rightherewaiting,三个单词,说的是无尽的痴傻。等待……如果等待中的人註定不会回来,再怎样执着再怎样无悔,终究是无用的吧。那么,苦苦等待,为谁?值得吗?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此情可待,谁翻译的这名字,如此贴切。李商隐不愧是一代诗人,早在千年前就告诉我们,不管是怎样的感情,最终,不过是追忆。 第2页 “其实,能有追忆就已经不错了吧,转眼忘掉的人,也不知会有多少。”就像这一曲曲舞,曲终便是人散,所有的交流默契,只是在起舞的那一瞬间。 一些回忆回到脑中,我一时之间竟然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嘴边浮起一丝笑,却像是嘲笑。神思漂移,直到一个身影随着炽热的目光站在我面前,挡住了所有的光。 “小姐,可以请你跳舞吗?”我抬起头,对面男子目光中带着点研究,笑得却很温和。嗯,从衣着和身高上来判断,是那位远远的罗王子。在外语学院那种男迹罕见(尤其是高帅的男迹)的地方呆了四年,我已经不大习惯看180cm以上的男生了,他的身高带给我一种压迫感。我向后退了一步,再打量他。 年龄不大,这是除了身高之外,我对他的第一印象。看上去顶多大上我个两三岁,那一身打扮在近处看更加贵气和帅气,正式成熟又不会显得刻板老气,哪里像我这一身蓝灰…… 年轻,有钱,帅气,懂得着装——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其他人帮他搭配的——这样的男人,应该有骑白马的资本吧! 白马王子伸出的手摊在我面前,脸上的笑无懈可击,在灯光音乐下,衬托出了无比的耀眼。 “不!”我直觉的拒绝,然后才觉得自己语气有点硬,又换了种方式,“这位先生,我是服务生,怎么能下场跳舞呢?这样的话老闆会怪我的。”抛清抛清,不是我不给面子哦。 “没关系,我会和你老闆说的。”他笑起来有点阳光的味道,被笑容分了神的我没有注意到他拉着我的手。直到thstwaltz的音乐响起,我才发现自己已经被他拉到了舞池,并且在他的带领下跳起舞。他的手放在我腰间,体温的熨贴让我慌乱,本来就僵硬的四肢更加木头起来。 很壮烈的,第二脚就踩到他。我很无辜的看着他:“对不起,我根本不会跳舞。”是啊是啊,什么tango(探戈),什么waltz(华尔兹),我都是完全不会。小时候父母可能教过我一些三步四步的基本跳法,可惜已经让我忘了个干干净净……这年头,要跳就跳街舞热舞之类的,谁还在跳这么古老的东西?更何况我们大学几乎是女子学校,男生两三只的,找谁去跳舞啊?我的舞蹈细胞从来就没被激活过。 我那一脚踩得满重的,他脸上的笑变成了苦笑:“没关系,我带你,你跟着我的脚步。” 咦?风度不错,没冲口而出恶语,也没抛下我去疗伤,比学校里那些小鼻子小眼的男生强多了。我用怜悯的眼光看着他,一脚两脚三脚……懒得数了,不怕死的人就要有觉悟才是。偷偷吐了下舌,为他可怜的鞋子祈祷。 周围人的眼光带着几分诧异看向我和他,集中在我身上的眼光中蕴含的是嫉妒和嘲笑,我甚至能听到她们纷纷的议论,看来这位仁兄应该是名人。脸应该是红了,因为羞意,更多却是因着愤怒。我讨厌她们的眼光,讨厌她们尖酸刻薄的语气,脚下一顿,我的右手从白马肩上离开,左手用力,想甩开他的紧握,他却加重了几分手劲。 “这位先生,我有些事情需要离席,请您放开我好吗?”我抬起头盯着他,他眼光在场中一扫,原本的温和竟然变成冷竣。看向我们的眼光顿时收敛了许多,他环住我,低头笑了笑,笑容抹去了适才的冷凝。 咦?气势好强的白马呢!我又踩了他一脚,随之产生了崇敬。笑面虎一向是值得人尊敬的,不是吗? “在笑什么?”thstwaltz的旋律较缓,白马在带着我转圈的时候轻轻问我。 “我在想这是谁选的曲子,这么贴切。”最后的华尔兹,作为最后的舞曲,之后便是曲终人散,多么多么的合适啊! “iwonderedshouldigoorshouldistay,thebandhadonlyonemoresongtoy.andthenisawyououtthecornerofmyeyes,alittlegiloneandsoshy.”白马念出歌词,他的英文腔调很正,低沉的声音非常适合念英语,或许可以去电台播音。 ——我在犹豫到底该离开还是留下来,乐队只剩一首曲子要演奏。然后我从眼角看到了你,一个孤单而羞涩的小女孩。 “是的,很贴切的曲子。”他念完歌词,眼直盯着我,似有所指。 “alone?soshy?”我很不文雅的翻白眼,“您那只眼睛看到我孤单羞涩了?” 小女孩……多么可笑的名词。就像这首歌后面那段歌词一样可笑。 ——ihadthstwaltzwithyou,twolonelypeopletogether.ifellinlovewithyou;thstwaltzshoulstforever. 就因为共舞一曲华尔兹而相恋?还是因为两个人都太孤单?最后的华尔兹应该永远演奏下去……既然是最后的华尔兹,怎么还可能永远? “我左眼看到了你的孤单,右眼看到了你的羞涩。”他揽着我的腰的手紧了紧,我心中一慌,全身都不自在起来。脸一定也是绯红一片,因为我能感到那种火辣辣的的热意。 眼不敢看他,这种少爷一定是阅人无数,调情技术高超。我在这方面基本上和白痴没太大差别,免疫力可能有点不够强。万一成了花痴,我一世英名不就毁了? 正在我埋头跳舞兼踩鞋,不知该怎么做才好的时候,十二点钟声响起,乐声也正演奏到“thstwaltzshoulstforever”。嗯,到退场的时候了吧?我等到乐声渐歇,轻轻退后。不管这位少爷是因为什么起了“调戏”青涩服务生的雅兴,我也不想奉陪。更不要说我一向不喜欢和人靠得太近,尤其是异性。中国人的生理距离一向比较远,可能是怕离人太近会遭到暗算,我则加倍。一米是我的舒适距离,一米以内就会让我不自在,而我和这位白马几乎已经贴上了。 白马见我退后,嘴边浮起一丝笑,笑容怪怪的,让我顿时不安起来。 果然,他一把抓住我的肩,阻挡我后退的趋势。我运动细胞一向不好,上身忽然顿住的结果是脚来不及收住,然后,很顺利的扭到了脚。最糟的是我特意换上的高跟鞋,因为是地摊的便宜货,我又不习惯穿(其实买来后也就穿了两三次),结果很酷的给我来了一个跟掌分离——就是说,鞋跟断掉了啦! 屋内的人一齐看向我,刚才的鄙视和不屑又回到我身上。我只觉得全身的血液冲上脑部,第一个念头就是逃,但丢人不能丢份是我们的传统,怎么也得装得若无其事才行。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呢?把另一只鞋跟也掰掉,像电视里面美丽女主角一样很神气的把高跟当平跟穿,大模大样走开?我看了看鞋子,决定还是不要对我的体力有太大自信。那么……把两只鞋都脱掉,反正我也有带备用的平底鞋——可是今天的袜子前面是补过的耶……平时我倒是不在乎,但现在这么众目睽睽的,怎么可以再丢一次人呢? 算了,还是一瘸一拐走到储物间好了,我们这些服务人员的东西都放在那里,距离不是很远,忍一下就好。 我正在那里思考应对之策,准备走掉,忽然觉得身下一空,竟然被人抱了起来。而那人,当然是一切的罪魁祸首。 第3页 这等类似英雄救美的场景本该唯美无比的,但我这一身衣服实在破坏气氛,尤其是…… “啊!”我连忙抱紧他,在他耳边小声说,“喂喂,我们制服可是裙子,您能不能……”他的姿势适合抱那种长裙曳地的美女,我们的制服裙显然不合要求。虽然我没什么姿色,但还不想走光。 他的反应是将我换了个姿势抱着,确保没有走光的可能。 god!我的意思是让你放下我耶!你听不懂吗? 显然是的,我只有任由他抱着,在众目睽睽下出了大厅。我把头埋在他怀里,掩耳盗铃的想着大家看不到我的脸我就不会太丢人。 他的臂膀很有力,想来应该常常有运动;胸膛很结实,适合让人依靠。第一次和男性如此贴近,几乎能听到他的心跳声,我愈发的紧张起来。脑子晕成浆煳,失去了判断能力,也不知他要把我带向何方…… 不知何方……啊!等等! “我带了鞋子,在储物间。”不习惯高跟鞋的人自然要准备鞋子随时更换,我一向考虑周全。 找人开了储物间的门,管家似乎很放心这位白马,让他和我单独呆在储物间——真是!东西丢了可不是我的责任哦!我匆忙从一堆杂物中找到我的包包,从里面抽出我的布鞋,把脚上的高跟鞋气唿唿的丢在地上。 白马就这样看着我穿鞋,让我觉得没面子到了极点。 哼,看什么看,还不是你害的!我在肚子里小声的骂。没事找你身边那些莺莺燕燕就好啦嘛,贪什么新鲜啊?看我这种穿着制服的服务生很好玩是吗? 这种人的心理想也想得出,和那些“高贵典雅”的公主跳舞跳腻了,正好看到角落里面的青涩服务生,一时新奇去逗小女生。这年头的白马王子已经习惯了高高在上,而且都深受古龙先生教诲,深谙“女人说不是就是是说是就是不是”的道理。如果偶尔遇到对他们不屑的人,一定是欲擒故纵为惹他们注意的,即使他们不知道真正的拒绝也是“不”。 我可不想惹谁注意,更没有心情研究语言学中否定和肯定的区别,即使我修过linguistics(语言学)。我穿好鞋,拿起我的东西转身就要走。 “小姐……”他叫我的话终止在我回头的瞬间。 “哦,对了,垃圾忘了带走,不好意思。”我都快走到门口了(说来这储物间也真小,劳工果然是不受重视的),想起这一点,连忙回身找我扔在地上的高跟鞋,找到一只完好的,另一只坏掉的呢? “忘了鞋子的灰姑娘,可以请教你的名字吗?”他问,手里拿着我的另一只鞋子。脸上的表情在我看来就是嘲笑,嘲笑我这个穿着制服和劣质高跟鞋的“灰姑娘”。 我憋了半天的火终于控制不住了,皮笑肉不笑的说:“这位不知名的王子,你是想用那只鞋到处通缉我吗?” 格林童话中,半夜十二点钟声响起后,灰姑娘为怕变回原型而逃跑,却记得留下一只鞋子好让王子有迹可寻。而王子不认人只认鞋,只能以这只鞋为诱饵引出另一只鞋——嗯,错了,是引出灰姑娘。但是我确定我的脚尺寸正常,应该不会发生全世界都没有人穿得上的这种惨剧——况且我穿着它也有些别扭呢……说不定别人穿来会比我更合适。 “是啊,否则我又怎么找得到你呢?”那位王子说。 我的假笑渐渐扩大,把那只完好的高跟鞋连着塑胶袋一起扔到他面前。 “王子,现在cindere把你暗恋的鞋子送给你,你就不用天南地北的找了。谢谢我吧!” 王子爱上的当然不会是辛蒂蕾拉,而是那只漂亮的玻璃鞋。既是这样的话,我干嘛不成人之美呢?反正这双鞋我註定是不会要了,就送给他好了,顺便祝他们幸福美满。 他潇洒的笑容渐渐凝结,一直维持风度的脸上现出了一种极其怪异的表情。我甩也不甩他,大踏步的走开。 别以为所有人都希望在舞会上与王子共舞,然后一起fallinlove。灰姑娘至少也要穿上礼服和玻璃鞋才行,我只是宴会上的制服路人甲。 王子啊,你的眼镜度数有待加深。 二·麻雀变凤凰的经典场合:公司 更新时间:2013-04-25 00:10:03字数:7639 知道老闆会怎样的大发雷霆——我才不信那匹白马会和老闆说是他请我跳舞的,不是我玩忽职守,也知道同事间的蜚语流言会传成怎样的不堪,第二天我是怀着很轻松的心情去餐厅的,因为我已经决定不干了——反正期末考快开始了,等考试结束,我就要接着为我的工作而奋斗了。将来的前景和眼前的利益哪个重要我还是分得清的,更何况这种剥削人不偿命的餐厅和喜怒无常的老闆我早就受够了。 “小雨,老闆找你,你小心点。”吴梅担忧地告诉我,我回给她一个大大的笑。只是有些对不起她,她是我在这里唯一的好朋友,我走,不舍的人就只有她了吧。 穿过议论纷纷的同事们投射来的的视线,我在这里隐身了几个月,现在终于成了名人,也算是给他们一个临去秋波吧。 因为有了离去的决心,老闆的噼头大骂也就无所谓起来,尽管他骂得还比较难听,什么飞上枝头做凤凰、异想天开、不知深浅之类的词,没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大概是因为性别不符。对这种暴君我也没话可说,只是在他稍作休息的时候提出辞职的要求。奇怪的是他竟然突然软化下来,还试着劝我改变主意。这傢伙我太了解了,他骂我是为了立威,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其实并没有要开除我的意思。但是这样软化也太奇怪了,好像我是很重要的人,对他很有用一样。 哎,管他有什么目的,我是一定要走的。像我这种工读生签约本来也就是随时性的,约满就可走可留,我其实已经多干了几天,想要走随时可以走人啦。我去领了最后的工资,收拾收拾就跑掉了。吴梅果然捨不得我,几乎快来个十八相送了。还是我终于受不了,承诺会给她打电话她才千叮咛万嘱咐的回去。 从小到大我家都够穷,但我爸妈有一个匪夷所思的爱好就是搬家——也是换工作所致。所以尽管转学费用很贵,我还是转来转去的。有时没有办法转学,就只有离开父母住。因此我对离别有着一般人难以想像的冷感,不管什么人,分开就是分开,再少有联繫。吴梅是知道我的,所以才这么执着的要求吧!不过她也是知道我寝室电话的,为什么一定要我打给她呢? 事实证明,我果然很快把这一段打工歷史抛到脑后,开始考试周的痛苦挣扎。幸好大四要过的没几科,又都很轻松,英语专业又不比理科那种临阵抱佛脚的东西(当然理科生里倒是也有平时就好学的),考试反而轻闲。我就趁着这个时间到各大公司晃荡。 其实也不是没有公司要我,只是我不太喜欢。我最想进的洛方集团还没开始招人,不愧是数一数二的大公司,动作都这么缓慢,就像是算准了会有人才留着等他们招聘一样——事实上也真有,例如不是人才的我。 第4页 干等不是办法,职员不招,小妹总不会不要吧! 寒假期间一向是很好找工作的,尽管打工的学生增加了,但毕竟大多数人要回家过年,加上各种各样的理由,请假或辞职的人更多就是了。洛方也是这样的,当我去求职时,空出来的杂务人员几乎可以排成一队了。扫地打水我自然是不干的,公关部缺英文打字员(兼当杂务),想想公关正与我专业对口,这所公司又和国外业务往来频繁,很适合我,于是就选了这个。人事部一听我是英语专业的,测试英打速度又不错,就把我安排进去了。 洛方鼎鼎大名,他们的公关部自然也不会有什么“特殊”,是正常的负责外交及调查背景资料的部门。不过还是盛产帅哥美女,让我一进去就花了眼。为帅哥美女跑腿是应该的,所以大到打字复印送资料(说它大是因为这是我的本业),小到端茶送水买盒饭(说小当然是因为这和我其实没关系)就成了我的责任。其中使唤我使唤得最理之气壮的还是我的顶头上司,负责英文翻译和信函的陶玲芬。不过我是心甘情愿的让她使唤的,因为她实在是太好了,她让我在工作的第一天就坚定了我一定能找到好工作的信心——再怎么说,我也不信我的英文会比她差,她能找到这么好的工作,我一定没问题的。 就是因为太感激她了,我有的时候会在打字时帮她修改一些语法及措辞上的错误,有的时候会告诉她一声,徵求她的意见。因为她一直都同意我改,有时也就问都不问就顺手改了。 我真的是聪明加上单“蠢”,就像那傢伙后来说的那样。这样嚣张的表现在还没为我赢来慧眼之前已先为我惹来了麻烦,我却一点知觉都没有。 那是午休时间,刚配的手机忽然响起来了,我看看来电显示,是吴梅。 “韩雨,你真的很不够意思,明明叮嘱你要给我打电话的!”吴梅一副深宫怨妇的语气。 “喂,小姐,上周刚给你打过电话,你以为你是老婆查勤啊!况且我前两天买手机后不是给你发简讯了吗?”我留心听着手机每分钟的提示音,午休时间宝贵,两分钟就挂掉吧! “是啊,不给我发简讯我怎么会找得到您,依您的忙碌程度。”吴梅声音里充满了不满,然后又转成兴奋,“韩雨,你听我说,还记得上次和你共舞的那个帅哥吗?他……” “吴梅啊,我现在是在公司,不方便跟你聊天,回寝室后我会给你打电话啦!”我一听那天那个“白马”就头疼,连忙告辞,“再见吧~~~~~” “喂喂……”电话那边声音消失,虽然对不起吴梅,我还是挂了电话。不愿再想起那个十足丢脸的晚上,和那个自以为很了不起的王子。哼,灰姑娘,他以为我是谁?谁希罕什么灰姑娘的名号? 难得有发呆的时间,想回想一下那个白马王子的脸,却发现自己一向很差的极性和观察力又发挥了作用。算了,想他干什么,不过是无聊男子甲罢了。 还是不要发呆了,等着我的文件足足堆满了电脑桌,还是趁午休时间打一点吧。 我沉浸在打字的世界中,隐隐约约听到有人提到我的名字。 “我明明已经把文件翻译过,然后交给韩雨了,还叮嘱她一定要在中午之前打出来送上去的!”陶玲芬的声音很大,大到穿过我的左耳,却没有被右耳放走。 “韩雨,陶玲芬有没有给你一份文件,让你中午之前打出来?”发言的是我们的头儿,原公关部经理,现在的副经理陈颖惠——降职不是因为能力不够,只是这所公司的小开正在熟悉公司各部门,现在是在公关部做经理期间,等他熟悉公关部的运作形式,他还会把职位还给陈颖惠。 “文件?中午?没有啊!”她不说我还没感觉,陶玲芬今天一份活都没给我耶,好难得。 陈颖惠在电脑桌上翻着,抽出一份文件:“那这是什么?你知不知道经理急着要这份文件?竟然还敢耽误?” 我看了看那份文件,确定很眼生:“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你知不知道像我们洛方这种大公司,是不允许有这种纰漏出现的?不要以为你只是打工的小妹就可以松松散散,告诉你,我们不是非你不可!陶玲芬已经跟我说过很多次你工作态度不认真了,是我没在意。这次的case很重要,要是耽误了,看你怎么办?”陈颖惠开始训斥我。 我看向陶玲芬,明白了她的用心。本来是该笑的,笑我终于也领教了这种办公室文化——尽管我打工经歷很多,但大家基本上都是临时的,就算看谁不顺眼也没多少时间使绊儿——可眼泪控制不住要流下。才不要让她们看我出丑呢!我咬住牙,努力控制要盈然而出的水份。有什么好哭的?哭泣只会表示示弱和心虚,我才不要被人看轻,搞清楚,我也不是非你们公司不可的!这种不学无术专会给人使绊的只有我一个属下的上司和偏听偏信的头儿,白给我我都不要! 我很想发飙,很想大吼出来,但喉咙哽住了,竟难发出一点声音。我是倔强的,我也是现实的。我知道现在想找一份好工作有多难,即使是就业率超过90%的我们校的我们专业;我知道已经穷到到处欠债的家里多需要我赚钱;我也知道自己为进这所公司费了多少心思。我知道这时候我该低头而不是发飙,该认错而不是反驳,眼泪蒙住眼睛,我想开口,却仍然无法出声。 “这么热闹,是什么事情?”一个冷冷的声音传过来,“陈副经理,取一份文件要这么久吗?还得我亲自下来要?” 我听到陈颖惠抽了口气,声音变得无比温柔娇媚:“经理,我不是故意耽误这么久的,只是这个打字员忘了打文件,我正在训斥她。” 那个冷冷的声音有点耳熟,我眨了几下眼,把泪水眨掉,抬起头来。 眼前的脸,正是我刚才怎么想也想不起来的“王子”! 后知后觉地想起,那次的舞会主人,好像是姓罗,是某家大公司的董事。 我不管白马的反应,迳自从陈颖惠手中抢过文件,新建一个word文档,飞快打了起来。 新仇旧恨,看来这所公司不适合我,我也不想在这里干了,于是也就不客气起来。打字的时候,就算是want和wouldlike,yours和sincere这样语气上和亲密度上的措辞也一併给她指出来——平时我大多数只是指出实在错得离谱的地方而已。我承认我心胸不宽阔,既然她一定要我走,那临走前怎么也得给她留个漂亮的尾让她收是吧?那个王子看起来不像太煳涂的样子。 打完偷瞄一眼陶玲芬,看见她难看的脸色,心里爽了不少。把列印的文件递给王子先生:“需要打字的文件我都会按重要顺序做记号,我想我应该不会这么巧的把最重要的一份忘掉吧!不过既然陶小姐这么说了,我也应该负起责任,我辞职。” 想不到短短一个月内,我竟辞了两份工,看来职场如战场这句话是一点不假,我该改改我的性格才是。 第5页 王子看着我打出来的文件,露出一丝笑:“小雨,我想这件事应该是场误会,你还是留在这里比较好。” 小……小雨?! 他……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等等,他怎么知道的不是重点,重要的是,他怎么能用这种令人起鸡皮疙瘩的语气擅自叫我的小名?我可是最讨厌别人太过亲密的叫我的! 吃惊的好像不止我一个,旁边的人有点呆掉:“可是……经理……” “这样吧,正好我缺个文秘,我知道你还没念完书,等毕业以后到我这里吧。毕业之前,你有空的时候过来处理些东西就好。”他越说越离谱。 “可是……经理,这样不经过公司甄试的话……”陈颖惠提醒着他的于理不合。 “你都可以把什么都不懂的亲戚安排进来,我破格招揽一下人才又怎么样?”他说着,好像一切都成定局一样,“小雨,来我办公室一趟。”说着竟然转身给我走人。剩下呆呆的我和一屋子同样呆掉的人。 “韩小姐,你认识经理?”第一个发问的是陈颖惠。 “鬼知道他是谁。”我甩了个白眼,这种贵族人士在下还没有那个能耐认识。 “可是经理很少对人这么笑耶……还叫你的小名……他最讨厌公私不分的啊!却安排你当秘书……”陈颖惠喃喃的说。我想起王子——经理大人说过的话,大概陶玲芬是她亲戚吧,难怪这么差劲还能进来这家公司,我还以为是洛方盛名之下其实难符呢。我太嫩,没错。 “谁知道他是犯什么病?”我冲出去,杀到他办公室找他算帐。经理室我也是去过的,只是从来都是直接把文件交给秘书,没有觐见经理大人的荣幸,所以竟然没见过他。 “小雨,我终于找到你了。”我气沖沖的推开门,却听到这么一声。 “怎么,你是拿着我的鞋通缉我了吗?什么叫‘终于’?”即使来过几次经理室,还是不免先感慨一下人世的不公,为什么一两个人可以霸占这么大的空间,我们这帮小职员却要挤死在那件小屋子呢? “还有,你从哪里知道我的名字的?不许乱叫!”反正要辞职了,谁跟他客气。 “那天宴会结束后我问你们老闆来着,结果第二天我去你们餐厅,你已经辞职了。”谁说他不苟言笑的?他此刻分明在揶揄我,坏坏的笑着,“你的爱好是辞职吗?” “当然不是!我会辞职还不是你害的!”原来他向老闆问过我,难怪他会那种态度。 “我知道。”看不出有一点内疚,他继续说着,“然后我就问你同事有没有你的联络方式,她们都说没有。” 像我这种总缩在角落的人,她们当然不会注意到,搞不好连我是谁都不知道。 “我继续问,终于有人告诉我你和一个叫吴梅的人关系很好。我问她,可是她不肯告诉我。”吴梅,干得好,不愧我和你朋友一场!我想起刚才吴梅没说完的话,原来她是要说是这个啊。 “正在我打算到你们学校门口守株待兔的时候,却在自己家公司里看见了你。”什么什么啊,老兄,我当你的下属已经很久了,自己眼睛长得高就直说。 “你低着头,一副要哭又逞强的样子。”他走到我面前,破坏了本来应该还算和谐的居高临下,“看,现在你眼里还有泪水呢!” “喂喂,把您的手给我缩回去!”我兇巴巴的对他喊着,却在他的手碰到眼角的一瞬真的掉下眼泪。刚才忍着的委屈终于憋不住了,再怎么逞强,我也只是甫出社会的小鸟,对这个世界还慌乱的很,却连着被打了好几下。平时的嘲讽只是对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的理性反应,当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却完全无法认识也无法应付。我拼命咬着牙,怎么也忍不住泪。 “你就是爱逞强。”他说,好像和我很熟的样子,“要哭就哭吧,没人会因此轻视你。” 哭的人是弱者,这一向是我的座右铭。因为不甘示弱,所以我不哭。惊讶的抬头看他,不知道他是怎么猜出我的心思的,在别人眼中我一向是坚强的啊…… 几乎忘记了,很多很多,多到数不出来的firstkiss,都是在女的泪眼朦胧中完成的。而后,女生大概是因为哭得太兇,眼睛看不清男生的样子,到最后总会爱上他。 当我想起这一伟大定律时,他的唇已经到了我嘴边。我想阻止他,却不知该怎么做。脆弱的人总是希望得到安慰,我也不例外。聪明的人该知道,眼泪不止是女人征服男人的武器,也是男人反攻的机会。 他的唇落在我嘴角,轻轻柔柔的,然后离开,再也没有下文。痒痒的,不知道有些书中形容的电流是不是这种感觉,我好奇的看他,难得天时地利人和,我还想知道初吻是什么味道呢。 他薄薄的唇形笑起来很好看,想必吻起来也不错。他抿了下嘴,像在回味着什么,然后勾起不错的唇形,用手指抚上我嘴角:“不能太快,太快会逃掉。” 逃掉?他是说我吗?逃什么? 哦,对了,差点忘了,我本来就是过来辞职的,却在他面前哭得稀里煳涂,还对他的吻一点反抗都没有。 抓住他袖子擦干眼泪,我继续刚才的强悍气势:“我说我要辞职!听到没?” “辞掉小妹的职位,当我的文秘,我知道了。”嬉皮笑脸! “我、要、辞、职!”我一字一顿的说。 “一个月五万怎么样?”利诱,真没品,当导游一个月也有五六万呢。 “我……”眼睛里冒着光,五万耶,刚出社会就有五万耶! “八万?”喂喂,您家的钱是大风吹来的?八万请个刚毕业的大学生? “这个……”不能答应,不能答应,天上掉馅饼,多半是陷阱。 “每周休两天,有治装费、加班费乱七八糟的补贴,干得好的话还会涨工资。可以出国玩哦!我休假的时候,你也可以休息。”出国也是陪您吧,有什么可玩的? “成交!”我一锤定音。呜呜呜……受不了利诱是我不好。 “那明天记得来我办公室签约,在你毕业之前你可以在空闲时间过来帮我,时薪三百。”三百?!败家子败家子,我还能说什么呢? “放心吧,大四这时候最闲了,我一定会常来的。”我信誓旦旦,“好了,公事谈完了,现在我可以回去善后了吗?”就算从小妹升为近随,也还是要把未完成的工作解决掉,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教经济的教授的谆谆教导我还没有忘掉。 “等等,公事谈完了,我现在想谈一点私事。”王子抓住我。 “上班时间,不谈私事。”我翻白眼,他被我的表情逗笑。 “为了庆祝你顺利找到工作,我有一件礼物要送你。”他说。 第6页 “什么啊?”按照常理,不是应该要请我出去吃饭吗?顺便让我等凡人见识一下何为上等社会,让我自惭形秽,从此自觉低人一等任人摆布,怎么改成了送礼?不过也可因此看出yboy必备的条件之一——身上随时带礼物,以备不时之需。 他的脸又贴过来,仔细端详着我的耳朵,这让我很别扭。据说耳朵是很带着一点暗示的,所以我一向不习惯让别人看到,不禁把头侧了侧。 “果然,你有很漂亮的耳朵和耳孔,但没见你戴过耳环。”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好像是首饰。轻轻打开盒子,他拿出一对耳环:“试试这对,好吗?” 水晶的耳环小小的,在光下反射着五彩的光辉。我脸色变了,这对耳环,竟然是鞋子的造型! “怎么了?不喜欢?”他见我木然的反应,问着。 “喜欢。”这对我而言,几乎是一个侮辱,那一天晚上“误入仙境”的经歷和受到的指点重回心中,“但我不是cindere,也不想成为cindere。您的玻璃鞋还是给别人好了。” “为什么这么敏感呢?无关灰不灰姑娘,这只是一个纪念,你我初识的纪念。”他轻抚着我的耳朵,拿起耳环,小心的为我戴上。我的耳孔是当初被人抓去演剧时公费扎的,有点长住了,虽然他的动作很轻,我还是感到了一点痛,从耳朵上直到心里。 两只耳环都戴好了,他退后一步:“小雨,不要反应过度,不要防备我,我不会伤害你。” 可是,我的耳朵在痛,心也在痛。 见鬼,有钱就很了不起吗?先是用钱让我留在这里工作,然后又送我这个。我眼中,明明白白写着“虚荣”两字吗? “我回去打字了。”我转身走开。 他在身后嘆息了一声,声音很低:“我还是伤害到你了,是吗?”他不是说给我听的,所以,我也当没听到。 回到原来的办公室,我受到了贵宾级的接待,大家七嘴八舌的问我问题,陶玲芬倒不在,大概是自觉没面子走了。 我心情不太好,但是不想让自己更加的四面楚歌,也大致回答了一些问题。没有提那个倒霉的晚上,我编了个合乎情理的相识原因,管他们信不信。然后坐到电脑桌前,继续打着我的字。别人的眼光与我无关,也许本来是要顾忌的,但反正我现在也是那傢伙专用的秘书,他们想排挤我也没有什么办法吧!再想弄出什么失踪文件的事情只会显出我的无辜而已,同样的把戏是玩不了第二遍的。 我现在地位不同了——这么想着,几乎忍不住嘲讽的笑。原来麻雀变凤凰的感觉是这么的好,难怪那么多人乐此不疲,即使没变成凤凰反而成了烤麻雀。 那么,我是要变凤凰吗?在经歷了一场经典的小妹升秘书的戏份之后,我是不是该遵从着固定的模式,爱上我的上司? 才、不、要! 三·增长灰姑娘气质(和体重)的方法:共同进餐 更新时间:2013-04-25 00:10:03字数:9278 小妹想走可是很快的,把该处理的事情处理完,收拾干净桌子就可以了。但上升到经理秘书就不一样了,即使我当小妹时对公司情况已经有所了解,负责的又只是文秘,经理先生的大秘书还是对我耳提面命了很久。最后大秘书小姐嘆了一口气,喃喃自语的说:“真不知道那小子在想什么,怎么突然……” 不想再多一个人以看灰姑娘的眼光看我,我逃难似的逃到经理室——特别优待,我的桌子设在经理室里——坐到我的桌前,开始熟悉桌上的一切。到现在终于开始有做梦的感觉了,我这一下午都在慌乱和惊讶中度过,以至于忘了去考虑它的真实性。只有闲下来,我才觉得一切太不合逻辑。如此不合逻辑的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呢?灰姑娘……至少也是美丽脱俗气质高贵的,我这个样子,多么的侮辱灰姑娘啊! 耳朵上的感觉很真实,我抬起手去摸耳环。太明显了,戴上这个就是大大方方告诉别人“我是辛蒂蕾拉”嘛!干脆拿下来算了。对着电脑荧幕(我没有随身带镜子的好习惯),我侧过脸摘耳环。 “你没看见我吗?”一只大手阻住我的意图。 “喂喂,您是经理耶!就是眼大露神,秘书在不在干什么都不会在意的大人物耶!”要是经理还要留心秘书,谁来工作呢? 他笑了,这次笑的还算正常,没有什么算计的成分在内:“不要总以这种语气对我说话,小雨,我和你一样,只是这所公司的员工。” 冠冕堂皇,我悄悄吐了下舌头。知道这傢伙肯定不会让我摘下耳环,把手放下。 “下了班一起吃饭吧!”他说,正如我刚才猜想的一样。 “为什么?”找到工作的礼物我已经收过了,现在还有什么理由? “庆祝我们再见。”理由是靠人找的,只要有心,他家小狗下仔都能成为理由。 “梅婷小姐教育我们,‘don’tspeaktostrangers’,更不要提吃饭了。”梅婷是指中国第一部描写家庭暴力的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女主角的演员,她在剧中是一位受虐妻子,受着她丈夫以“爱”为名的虐待。 其实我和他真的只是陌生人,我只知道他是这家公司小开,一定是姓罗,但叫什么就不知道了。我和他是互不相识的,他,只是我的上司而已。 “stranger?”他挑起眉,伸出手,“韩雨小姐,我叫罗逸。很高兴认识你,可以请你共进晚餐吗?” “庆祝初识?”我看着他伸过来的手,和他一直以来淡然表情中的一点不确定。 “yes.” “ok.” 这种地方不是我应该来的,我打量餐厅四周,想着。 我常去的那种餐厅——哦,或者说,我平时去吃饭的地方甚至算不上餐厅,只是小饭店或路边摊——是亮亮的灯,白白的墙,再加上墙上乱七八糟的画。时常会听到邻桌谈生意的人大吵,或谁对朋友发泄着工作生活的种种不如意。绝对不会是这种很有“气氛”,柔柔灯光柔柔音乐,生怕人太多桌子之间离一条河的地方。这种地方,连呆一会儿都会觉得不自在。 看,这就是差距。我在我的世界很舒服,为什么要把我拖到这种地方受罪呢? 麻雀变凤凰总会有这样的场景,然后不懂餐桌礼仪的女主角就会表现出她自然天真不作伪的一面,让男主角更加赏识。或者是女主角更加明白她和男主角的生活差距,然后对男主角油然产生崇拜感,对他的“垂青”加倍感激。 可惜我没有什么天真可以表现,因为我是学英语的,西餐的基本礼仪算是公众课之一,而我对公众课一向还算用心。尽管因为缺乏实际经验有些笨拙,唬唬人还是可以的。 不过对面的人才真是有完美的餐桌礼仪,一举一动都优雅极了。有什么好拽的,天天吃这个的话我也可以做到很完美啊! 第7页 “小雨,你能不能不用那种批判的眼光看我?”他停下叉子,平静的问我。 “有钱不是我的错,我并不是想把你带到这种地方出丑,我知道你一定是懂餐桌礼仪的。如果说我选错了地点,我道歉,因为我的确不知道其他比较好的地方。但是,你能不能只把我当成一个比较有钱的朋友,而不是你的敌人?” 我承认我心态上有问题,我本能的把他的一举一动都看成居高临下的施捨。即使我知道他是没有恶意的。 是自卑吧,即使不认为有什么可自卑的,但还是知道,这个世界真的是以地位来分人的,而我们,恰好属于最多也最低的一层。因此,对着高高在上的人们,会因为自卑而心理失衡。 我的性格,还真是差劲呢! “对不起,是我失态了。”这男人没有高人一等的语气,我该知道的。 “小雨,你的性子太强,不适合与人打交道。”他的话很中肯,我点了点头:“我知道,我会改的。”刚强易折,有稜角的人不适合这个圆融的社会,尤其像我这种无背景人士。 “你不用改……”他似乎想说什么,却还是改口了,“你现在是我的文秘,不会有人为难你的。” “谢谢。”我是惶恐的,对着这个陌生的世界,但他给了我一条我最能接受的路。 “fromthemomenton.”他忽然说。 “什么?”话音刚落我就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了,轻轻柔柔的音乐,恰好是我很喜欢的歌。 shaniatwain的声音在这种环境下听来格外悠扬,“from?this?moment?life?has?begun.from?this?moment?youre?the?one…” ——从此刻起生命开始,从此刻起你就是唯一…… 罗逸看我的眼神有些异样,在这样的乐声中,竟给我一种感觉,他是在对我说着这句话。 摇头摇头,音乐的魅力就在与此,不管是怎样的平凡,都享有自己的天籁。shaniatwain的歌是给每一个人的,我只是其中渺小的一员。至于他的眼神,只是灯光音乐高雅环境之下的错觉罢了。这种地方,本来就是让人忘却凡事,飘飘然产生错觉的场所。 “又在想些什么?”罗逸问。 “我在想,这里很漂亮很有气氛呢!”我回他一个笑。 “骗人。”他伸出手弹我额头,“你啊,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的脑子里装的,一定都是些与众不同的东西。” “我是‘泯然众人矣’的平凡人,哪里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您过誉了。”每个人脑子里的东西都是与众不同的,要是一样,那才是心有灵犀好不好? “是你过于自谦了。”他见我嘻嘻哈哈,倒也不再说什么,和着曲子的高潮,居然唱了起来。女声的歌曲在他口中不显突兀,他倒是有一副好歌喉,可以改行当歌星。 “from?this?moment?as?long?as?i?live?ill?love?you,i?promise?you?this.theres?nothing?i?wouldnt?give,from?this?moment?on.” ——此情不渝,我向你保证,我甘心给你一切,从此刻开始。 那句“ipromiseyouthis”他唱得极重,重的几乎撞进了我心里。 强笑,这句话太暧昧,听起来让人很难怀疑。可是啊,心中几乎同时泛起了另一段旋律,让有一点波澜的心归于死水。promise,承诺,诺言……诺言来之不易,却是最容易消逝的啊…… “这种时候,你就不要想些‘promisesdon’eeasy’之类的话来扫兴了。”他仿佛知道我的心思一样阻止我的胡思乱想。 “那天那两首曲子是你选的!”我恍然大悟。 “是的。”他回答,“我没想到,在‘i’llberightherewaitingforyou’时,会有人真的唱出来,还带着那种嘲讽的笑。” “我是那种很别扭的人,不讽刺一下心里会不舒服啦!”他那个时候离我那么近吗?连我小声唱歌的声音都听得到?还是我自以为唱得声音小,其实是非常大的? “李商隐的那首诗太悲了,我不喜欢。”不会吧!我总不会连那句诗都大声背出来了吧!我有些尴尬,内心被别人看穿了一样的尴尬。自言自语被别人听到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尤其对我这种别扭的人而言。 在我拼命回想自己是不是还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之时,他继续说着,“我现在很后悔当时选了‘thstwaltz’作为你我第一次共舞的曲子,太凄凉了。” thstwaltz,一见钟情之后的曲终人散,前半段共舞的浪漫和后半段人去歌留构成了完整的故事,经典到不能再经典的故事。 “共舞一曲,曲终各散,这是正常的啊。”我眼神一黯,很快又露出笑,“没有人能永远和另一个人在一起,就算有共舞的缘分,也只是一曲的时间罢了。”就像恋爱,就算有相恋的缘分,常常,也只能共度几年甚至月余而已。 这世界啊,最后的结果不过殊途同归,不同的只是过程罢了。 “为什么这么悲观呢?人,总是会有另一只手可以相携至老的啊!”罗逸看我,竟然说出了听来很奇怪的话。 我斜着眼看他,没想到他竟然会有这种“天真”的想法。 “老大,现在分手啊离婚啊都成了家常便饭,哪里有天长地久可以保证的?”何时开始,爱情成了速食食品,更像是一种消遣和潮流,一段一段精彩纷呈,不过是一幕幕短剧,幕落戏止。 罗逸眼中飞快滑过一丝情绪,然后换上了若无其事的笑,似乎有深意的说:“天长地久不是保证出来的。” “是啊是啊,英雄所见略同。”难得我和他可以达成一致,我点头。每次看电视啊小说啊的时候看到谁发誓“我永远爱你”时,总是嘲笑嘲笑再嘲笑,如果再加一句“若违背誓言,叫我不得好死”那就更加好笑了。明知道老天管不了那么宽,这样矫情给谁看哦? “而是见证出来的。”侵略性的眼神看向我,我怔住,他趁机握住我的手。 色狼!好像大叫一声,但看看周围环境…… 唉,原来这种场所还有一个坏处,那就是被吃豆腐时没有办法动作和声音太过激烈的反抗。可是,我的豆腐,也值得一吃吗? 就在我和他大小眼互瞪的时候,音乐演奏到“all?i?need?is?just?the?two?of?us?”,旁边传来第三个声音,打破了我与他之间僵持不下的气氛。 “逸,你怎么在这里?这位可爱的小姐是谁呢?”随声“飘”来一位大美人,长相清丽而脱俗,气质高雅而大方。就是那种如果不是第一女主角,也一定是女主角强而有力的情敌的美女。 我又忍不住想笑了,想问我是什么人还要拐弯抹角,大概是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形容我的平凡,居然加了个万用名词“可爱”——可怜没人爱才是真的。一面可以装得若无其事,一边可以让我放松警惕对她产生好感,这种做法,多么像发现男友外遇后小心应对的痴情女友啊!而我扮演的,又是怎样的角色呢? 第8页 如果我是女主角,那么这就是老得不能再老的新人见旧人的场面。新人心中该是忌妒啊,自惭形秽啊或暗生警惕之类的感觉。而旧人,如果不是默默含怨,就是争风吃醋,尽力伤害女主角。 如果我是女配角,那么就是用来刺激女主角的,让她更快发觉自己的心思,再受那么一些些的伤害。若我是最终的那个大boss女配角,也许女主角还会因为我而远远离开,直到男主角追上她并澄清误会——当然,误会一定是很容易澄清但女主角不管智商多少都不会看出来的,而最后的解释也一定是男主角一句“我爱你”便可搞定的。 我想我一定是女配角吧,但是我不想做出什么让她误会的事情,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我没有当那种极恶boss的资质,就算她想幽怨,对象也该是男主角,而非被他拉出来吃饭的小下属兼路人甲我。 “醉蕊,这是我的秘书韩雨;小雨,这是我家世交之女沈醉蕊。”罗逸介绍着。多么平淡的语气,我一时间很想笑。谁说我们中一定要有一个是女主角的?我当然不是,她好像也不是。 “沈小姐好。”又不是想立威掰腕子,握手就免了。我比较好奇的是她的名字,听起来饶有古意又绕嘴,这年头也有起这种名字的人啊!果然是与我等不同的上流社会,我本来还以为“韩雨”这名字已经诗意得要死人了。中学时就常常有人拿我名字来做文章,什么“寒雨连江”之类的。“沈”在古语里通“沉”字,那么她岂不是沉醉的花蕊? “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么漂亮的秘书?”沈醉蕊的反应是对我微微一笑,然后转向罗逸。人美就是不一样,忽略别人都忽略得理所当然。“又换秘书了?帅哥果然魅力非凡,一向干得很好的李秘书也逃不过吗?” 我收到她眼中的警告,虽然知道她并非善意,也笑着感谢她。摘花是要刺到手的,像罗公子这种长在高处的“花”,只是仰视就已经令我近视的眼睛发花了。我一向懒也一向怕痛,是不会做这么白痴的事的。 罗逸看到沈醉蕊的眼神,脸沉了下来,问她:“醉蕊,你是和朋友一起来吃饭的吗?” 沈醉蕊对他笑笑,很漂亮:“不是,我是一个人过来吃饭的,正觉得无聊,就看见了你们。”这种小姐会一个人出来吃饭,而且还这么“巧”的遇上我们?罗逸公司里怕是有间谍吧! 罗逸轻轻嘆息,似乎很无奈地说:“那我们一起用餐吧。” 我常常在想,为什么很多有钱人并不胖,现在我似乎明白了。 面对着自己不喜欢也不喜欢自己的人吃东西是件痛苦的事情,尤其当你不能表现出痛苦,相反还要装得很开心时。如果我多吃几次这样的饭,我想我一定会得胃溃疡。 原来,美味的食物也要有愉快的心境来吃才行,心宽体胖,就是这么来的。那么,我註定是胖不了了,因为我现在就很郁闷。 沈醉蕊不停的问我种种问题,年龄学歷出生家庭背景就职经歷……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答着,像嚼蜡一样品尝着可能超过我一个月生活费的晚餐。我的不满已经溢到极点,不知道我还需要忍耐到什么时候。今天真的是最糟糕的一天,先是在公司里被人陷害,又莫名其妙的升官得罪了一批人,然后被上司绑架出来到完全不适合自己的地方吃晚饭,又遇上把我当假想敌的柔弱大小姐。我已经受够了,尤其是眼前位大小姐的敌对眼光。真想对她大喊一声:“我对您男朋友没有半点兴趣,您就不用调查我家底了,把力气留给有威胁的人去吧!”我一向敏感,她带刺的语言对我是种很大的侮辱。 “韩小姐,你耳朵上戴的是什么啊?”她含笑问我。 “耳环。”这句基本上是废话,耳朵上戴的不是耳环是什么?这话不过是用来掩饰自己的心虚的,因为那的确是罗逸送的。 “很漂亮吧!”沈醉蕊加入后,罗逸从我对面改坐到我旁边,他伸出手轻轻碰着我的耳朵说,“我可是找了很久呢!” 沈醉蕊的脸色很快变了,一直挂着的笑也无法继续下去。她起身:“我想去化妆间,韩小姐可以陪我去吗?” 我有拒绝的权利吗?她拉着我走向wc,手劲大得令我怀疑她的柔弱。 进门之前,我回头看了一眼,罗逸正担心的看着我。 担心什么?我伤害沈大小姐吗?以她的“功夫”来看,该担心的人是我才对吧! “你和逸到底是什么关系?”wc并不是谈天的好地方,即使是大饭店里华丽干净的wc。我不好意思霸占一个洗手池,只好站在沈醉蕊的旁边紧贴着墙,看她拿着小刷子在脸上粉刷,顺便比较一下她和我们寝老大的涂墙技术高低。 “我在他父亲公司打工,今天刚当上他的秘书。”关系?还能有什么关系?公众关系呗! “你知道吗?逸有过很多女朋友,他是一个安定不下来的人,不是你这种小女生对付得了的。”她对我说,脸上很明显的轻蔑,“我知道你这种刚出社会的小女生总是想着浪漫的恋情和麻雀变凤凰的戏份,但社会是残酷的。逸他也只是逗逗小女生和你玩玩而已。” 社会是残酷的,谢谢提醒。我今天应该已经学会了。 “我从来就不是cindere。”我淡淡回答,没有不甘,只是陈述,“变成公主并不是我的梦想。”我的梦一向很简单,找一份好的工作,赚足够的钱供父母生活。也许有一天嫁一个我认为可信的男子,生个孩子。当然更有可能一辈子单身,过着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总之我不会出人头地,更不会当什么凤凰,别人艷羡的生活不是我想要的。 “那你就不要缠着逸!”她下了命令。 我几乎是斜着眼睛看她,本来以为她还算聪明——会做表面功夫已经算是聪明了,至少我就不会——现在却是失望得很。 “一个安定不下来的人,我缠着他又有什么用?”我用她自己的话回她,“沈小姐,你很好笑耶!如果他是你的男朋友,那你就应该把他看好,对我警告又有什么意义?如果他不是你男朋友,那你又有什么资格指责我?” 多么奇怪的人,提心弔胆的把罗逸身边的每一个女人都过滤一遍,然后再挨个警告吗? 有用吗?看得住人也看不住心,人心是最自由的,管是管不了的。更何况,她连他的人都管不住,只管他身边的人,有用吗?变心,是改变的人的责任,不是使他改变的人的责任吧!她想抓住罗逸先生的话,就在他身上下功夫啊,警告我有什么用吗? 如果说恋爱中的人註定要蠢成这样,我这一生都不要恋爱。不过现在想起我的青涩恋爱,仍然没有感觉到当时的我蠢成这样子。 算了,人是不同的。我怕粘在一起的感觉,怕凡事都要向另一个人报备的不自由,但也许别人是甘之若饴的。这位沈小姐的做法,搞不好会满足罗先生的虚荣心呢! 第9页 “好了,我不想占用公用的设施,先走了。”看其他人过来,我让开位置,我是多么有公德心的好孩子啊! 出了wc,因为刚才说得比较痛快,我的心情稍微有一点好转,但当看到罗逸时又变坏了。 都是他啦!让我莫名其妙的成为灰姑娘一族,即使我从来没想过要钓到白马王子。 我恨恨的想着,用叉子将眼前不知道是什么的食物分尸,我唯一能想出的报仇方式就是浪费他的money,就算他的money多到根本不在乎这一点小钱。 他看着我,眼中竟然是宠溺的笑。虽然坚信是看错了,我还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的眼神竟像是看到宝物一样,欣慰的笑更是怪异无比。 在他的奇怪眼光和她的杀人眼光下,我完成了我平生最贵的一餐,也完成了第一次“上流社会”的试练。 “秘书是不劳老闆送的,经理先生,您送沈小姐回家吧!”看我多识趣,尽管我很怀疑沈小姐可能身负武林绝学——或者说是女子防身术——根本不需要白马护送,但护花使者本来就是干这个的,要是女人够强就不用保护,他们不是要失业了吗? 他的回答是拦下一辆taxi,交待好地点,付过钱,然后把沈醉蕊送上车。 而他那辆带着圆环套十字标志的车子,就成了我回学校的交通工具。 “不请我上去坐坐?”他的车子停在校门口,他问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我。 “女生寝室,男生正步。”我们宿舍楼就在门口,我指着楼门口板子上斗大的字。原来的字是“男生止步”,可惜效果不彰,所以被我们加了一横。不求他们不进来,只求进来的时候给我们一点预告。 他哈哈大笑起来,他好像是一个很容易被取悦的人,我说什么他都笑。 “那你自己上去吧。”他见我要推开车门,喊了一句,“小雨!” “嗯?” “今天能遇见你,我非常的开心。”好大一朵让人讨厌的笑啊!“如果没有路人甲的搅局就再完美不过了。” 哦,原来对他而言,路人甲是那朵小花蕊,而不是我啊! “谢谢经理大人。”我甩上门。你开心?我痛苦的不得了! 把自己的快乐构建在别人的痛苦上,算你狠! “罗先生可是洛方的继承人,长得又帅,标准的白马王子呢!”我回去给吴梅打电话盘问,她一听我问起罗逸,忙说。 “他骑不骑白马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没有动物缘,也不喜欢动物,即使是听起来很漂亮的白马——现在城市空气污染指数这么高,我就不信还有马能是白的。 “这不重要,韩雨,我知道你并不嚮往白马王子。”吴梅解释着,“可是他对你是真的很在乎,当他到处找你的时候,我都感动了,差点没把你电话给他。” “幸好你没给。”我很重隐私权的,要是吴梅“出卖”我,就算表面上无所谓,也一定会气得要死。 “所以我打电话跟你说啊,没想到还没来得及说你们就碰上了。”说到这里我可就理亏了,中午挂断电话的人可是我。 “我就不信只见过我一次面的人就对我‘真的很在乎’,还到处找我。我看他只是闲着没事玩玩。”一见钟情的先决条件是beautifulface,这张面皮还够不上格。 “你很特别的,否则我也不会被你吸引。”吴梅说,“王子对灰姑娘就是一见钟情,也许并不是因为她长得有多美,只是因为她特别。”特别?一堆凤凰中间的一只乌鸦,所以特别吗? 吴梅,你知道吗?灰姑娘是有钱人家,出身良好,气质绝佳。她只是蒙尘的珍珠,并不是暴富的平民。 气质是培养出来的,可惜我已经过了培养期,只好多喝点汽水了。 气质是培养出来的,而我很怀疑罗逸是不是要培养我的气质。 高级餐厅啊,café啊,他出入的都是那种优雅高“贵”的地方。在那种地方,我即使想不“优雅”也不行,只好微笑装气质,然后冷言冷语讽刺他——这是心理失衡的表现,危险! 他老兄倒是不在乎,我常常怀疑他是不是有被虐倾向,我越是说他他笑得越愉悦,在他面前,我几乎把自己尖刻毒辣的本性都显露出来了,他却毫不在意。他每次都唠唠叨叨的说上一堆事情,他家啊,父母啊,哥哥啊;他上学经歷啦,交友情况啦。他说得很有趣,虽然我总是装作听而不闻,其实也都记住了,并且憋笑憋得很辛苦。例如他有一个哥哥,本来该继承家业的,却偏偏喜欢自己打天下。据说他去干网络了,在一片惨澹中竟然还活的很好,真是怪事;还有罗逸的硕士竟然是在美国读的,而且一年多就读完了,难怪比我大两岁就是经理——我入学比较晚,他在我这个年纪时已经毕业了。 难怪他会选那么老的歌,原来是在usa呆过的。不知道花dor时,他是不是也这样大方,用一杯coffee花掉我一周的生活费。 不过这阵子几乎没怎么花钱,除了早饭以外,主要的两餐都有人请客。既然他喜欢浪费钱,我也就不和他客气了。 得到的结论只有一个,如果灰姑娘是要来这种地方提升气质的话,最终提升的绝对还有她的体重。 四·rich and poor都要过的节日(尽管方式可能不同):春节 更新时间:2013-04-25 00:10:03字数:10396 渐渐的,和罗逸竟然熟络起来,以前的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和这样一位“白马”谈笑风生,尤其,这位王子还是我的上司。 其实他是一个很开朗的人,也很强势,虽然表面上看来温和无比,但他下决定的事情没有任何人能够改变。这样算不算沙猪哦?很值得怀疑呢!应该不算吧,因为他强势的对象是不分男女的。而且我常常反抗他的强势,在确定不会惹恼他的情况下。但他总是很“宠溺”的笑笑,只有在我不善待自己的时候才对我凶。 其实,和他有很多话可以聊,在忙碌工作之余。他留过学,我主修英语,有着相同的知识背景。学英语的人多少都养成了一点西方人的直率和单纯,例如当别人很客气的夸奖我时,我习惯说“谢谢”胜过“哪里哪里”的传统谦虚方式。而他,是不会不懂并且觉得我狂妄的。 其实,这样的日子也不错耶。工作都加倍得轻松,因为是在他身边。 就这样,轻松轻松,天冷,春节临近。 今年冬天早就决定不回去的,因为要找工作。尽管现在已经算是找到了,约也签了,但还是维持原来的计划。只是,随着公司内外的喜气和热闹,心情有些低落了。 新来瘦,非关病酒,不是悲秋。我坐在办公室里发呆,念着李清照的词。 “最近怎么好像有心事的样子,想家了?”这傢伙似乎有神通,总是能看出我心中所想,即使我表现得再若无其事。 “才没有。”惯于漂泊的人没有家的概念,我早已经习惯了和父母分离,也习惯了对喜欢探问别人痛苦的热心人表现出我的没心没肺。 第10页 痛苦是要留给自己的,因为别人不会感觉得到,只会拿来反衬自己的幸福而已。 “真的没有?”罗逸追问。 干你什么事啊?我瞪着他,一点不淑女的。 他笑了,过来揉我的一头短髮:“想念就直说想念,这样愁眉苦脸的,一点都不可爱。” 一句话几乎说出了我的眼泪,为了压下泪意,我加倍的瞪大双眼,抿住唇。 “我本来就不可爱,你管得着吗?”倔强、脾气坏、不习惯表达情感和想法,我本来就是不可爱的人,哪里还用得着他提醒? 心里堵堵的,异常的难受。我早知道我的不可爱,是啊,我只是一个站在角落里面,笑着和每个人接近又和每个人都保持距离不可爱的人。我不会撒娇不会缠人,我不会要求不会坦诚,我是一个十足的不可爱的人。就像现在,我不想承认我的想念,因为小时听多了别人对我父母“狠心”出外打工把孩子放在亲戚家的议论,看多了他们似乎关心的面孔。他们自以为是的关心啊,其实常常是种伤害,而不受伤的法子,就是不在乎。 “我本来就不可爱,不像你的那些个女朋友,个个懂得小鸟依人,懂得在你面前装柔弱,懂得随时把爱说出口,看到花会赞嘆看到蝴蝶会欣赏看到蟑螂会尖叫。我什么都不会,我只会强硬的不可爱。”把脸转到一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情绪失控,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的难受……我,应该已经习惯了啊…… 半天没听到他反应,我心里更加呕了,眼泪怎么也止不住想自由落体,忽然觉得肩头一紧,被一双手拥入怀中。 “小雨,你啊,就不能偶尔放下你的防备,诚实一点吗?”他的声音在我头上方响起,低低又柔柔,很具有哄骗的意味。 我不说话,在他怀里把眼泪抹在他毛衣上。 是啊,过年了,我想家。想念我小小的屋子,大大的书架和花掉我所有零花钱的书。想念我唠叨的爸妈,想念他们鬓边的白髮,想念老妈的廉价化妆品,想念老爸的白色长寿眉。 想家啊,遗憾啊,遗憾作为学生的最后一年的春节,没有办法和爸妈一起度过。 父母在,不远游。我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回去,回到真正属于我的家。 大四,便是有了出嫁女儿一样的心态,毕业以后,便是独立的个体,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了啊……他们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终于不会在他们的翼下了。 “我好像总是惹你哭呢。”他低嘆,“不过,你的确该从哭开始学会表达感情。” 本来应该很强悍的反驳的,应该向他抗议的,我是怎样,不劳他挂心。但他这句话,却让我哭得更凶。忽然觉得,能哭出来,而且在哭泣的时候有胸膛可倚靠有衣服可擦眼泪,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虽然,这种幸福,我不曾拥有过。 也许,眼泪不是脆弱的表示,而坦白心中的软弱,也不会就此被别人抓住了弱点。 也许呢…… 哭得眼睛有些红,激动过后,不大敢面对罗逸,我找了个藉口,落荒而逃。 上班时间太摸鱼是不好的行为,我跑到罗逸的大秘书许小姐那边看看有没有什么是我能帮忙的。没想到秘书室里有好几个人在摸鱼,其中还有老熟人:陈颖惠和陶玲芬。 隔夜仇不要记,这是家训。许小姐手腕灵活,在她引导下,我和她们很快做到谈笑风生。 人啊,总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做事,所以,她们没有错。 她们两位也不愧是公关部纵横驰骋的老手,表情自如,就像是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样。陈颖惠的话题渐渐开始在罗逸身上绕来绕去,眼中还冒出那种少女漫画的星星。真佩服罗逸啊,招蜂引蝶的功夫硬是了得。 心中不快,刚才不该在他面前哭的,他一定把我当成那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女人,心里不知会怎么想呢! 哼,刚对他有一点改观,现在看来,还不过是一个花花公子罢了。 她们似乎没注意到我越发难看的脸色,继续说着。 “哎,真羡慕你啊,可以每天看到经理。”陈颖惠嘆了口气,“经理什么都好,就是太冷淡了,平时很少和我们说笑,想表示什么都没有办法。”言下竟是暗示我了。 这话多少平息了我的怒气,至少那傢伙虽然招蜂引蝶,但还没做出到处留情的事来。总算不是花得太无可救药——不过等等,他花不花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在这里生什么闷气啊! “冷淡?你在说谁啊?”我不确定我们说的是一个人。我的顶头上司是一个嘻嘻哈哈,总是威逼利诱我的人,哪里冷淡? “罗经理啊,他总是一副酷酷的样子。虽说他这样很帅,但是也要给大家一点机会嘛!”酷?哪里?怎么他们说的“罗经理”和我认识的人不一样呢? ……洛方是罗逸他老爹创立的,大概有不少姓罗的亲戚在这里当经理吧。 “不过也是,他出入带的女人都是千金小姐,世家之女。像我们这种白领,即使工作上表现的再出色,也不在他选择的范围内吧!”陈颖惠说。 兄弟,就算你想夸奖自己,也要含蓄一点吧! 我忍不住想笑,陈颖惠仍竭力说服我给她做媒。真是,就算我初出社会也不要把我当白痴看嘛!就算我不记仇,但这种事情,还是自己努力吧。媒人我是不做的,他们gotobed了,我就一边凉快;他们quarrel了,我就是千古罪人。现在离婚率这么高,太危险了。 何况,罗逸大概也不会喜欢这样的女子吧!像他那样强势的男子,配女强人不吵翻天才是。 “所以啊,你就在罗经理面前……啊,罗经理……”陈颖惠忽然喊了一声。 我回头一看,背后熟悉的人影,正是罗逸。有些高兴终于可以脱离苦海,我跳了起来,对他傻笑。 虽说在哭过之后面对他有点尴尬,也总比在这里让人拉去当媒婆来得好些。 “大家都没事做吗?真清闲呢!”似乎平静的语气,要是从中听不出他的愤怒,我就白当这么长时间的经理秘书了。 “呵呵,闲聊也是办公室福利之一嘛!”我拉起他的手往外走,“好了,公事一堆,回去努力吧!” “你在和她们说什么?”果不其然,一进经理办公室,罗逸就恶狠狠的审问我。 “她们让我在你面前为她们说几句好话拉几条红线。”我笑得谄媚,拉着他的手审视,“这一只手能系几根红线呢?经理大人还真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啊!” 罗逸斜着眼看我,脸上表情变幻,我随着他的脸色决定是否提心弔胆。过了半晌,他终于把紧梆梆的表情缓和下来,笑着点我的头:“那是形容女人的好不好?不要乱用成语!” “我是学英语的,不懂成语。”不要点人家头啦,本来就够傻的了好不好? 想归想,在经理大人更年期时,我可不敢随便说话,万一他再来个变脸绝技,我就惨了。 第11页 “是该说你笨还是聪明呢?”罗逸嘆口气,“你,是不是在装傻?” 看,果然变脸了。 “装傻?我不是装傻,我是真傻。”板桥先生有云,难得煳涂。傻人才能长寿。 罗逸不说话了,只是用他黑黑亮亮的眼凝视我,让我浑身不自在起来。我连忙坐回自己的位子,开始打文件。只是背后总觉得有股视线,灼热不移。 年二十九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寝室发呆。 我们公司一共放七天半的假,明天是最后半天上班。一些家在外地的职员可能就很难赶回去了,我倒是完全无所谓,反正我是不回家的。 晚上往家里去了电话,爸妈现在失业中,时间是最多的。他们叮嘱我要多买点东西,明天要是有本市同学或朋友邀我去她家过年,就答应吧。 我有朋友,而且有很多。我并不是那种很难相处的人,尤其是对陌生人而言。但是我没有特别好的朋友,所有人只是泛泛之交,在一起时嘻嘻哈哈,谈天玩闹,却从来不诉说心事。在热闹的人群中,我常常感觉到自己只是一个旁观者,我不想融入谁的世界,谁也不会融入我的世界。所以,即使有人邀我,我也不会去的。我宁可在寝室玩电脑看电视过通宵,享受着一个人的快乐和寂寞——寂寞其实是一种享受,当你学会品尝它的时候。 所以,我宁可一个人寂寞,并着远在异地的爸妈。 除夕的白天,大家都没有做事的心情,聊天混时间,也混到了中午。 我拿起包包,一句“aurevoir”(法语“再见”)说完就冲出门。 “小雨!”罗逸在喊我,我只好折回门口:“什么事?” “今晚你在哪里过年?” “寝室。”我耸耸肩,摊开双手。 “到我家好吗?”他淡淡的说,好像只是要请我吃饭。 我呆掉了。他家,模煳想起,是那天那座城堡一样的别墅。 王子与cindere初识在王子的城堡中,经由一舞钟情。王子拿着cindere留下的玻璃鞋找到了她,突破种种障碍,娶她为妻。 那么这次,我是要坐在他的宝马上,穿着玻璃鞋,被鸽子护送到他的王宫,嫁给他吗? 心中酸酸的,又有种流泪的冲动:“不好!”然后,夺门而出。 走在街上,我咬紧了牙。 他是什么意思?把我带回他家吗?在这种该阖家团圆的日子里,让我插在别人的团圆之中,和大家一起笑闹? 没那么简单吧?他是什么家庭出身,他的父母会允许他带回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还要一起过除夕?而我又要以什么身份到他家去?即使是再要好的朋友,这样也太唐突了,更何况我和他什么关系都没有。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一切简直莫名其妙极了,而我的心慌乱的不得了。我不想进入他的世界,一点都不想。他是他,我是我,他是他的王子,我却只是被误当成灰姑娘的路人甲。 “小雨!”后面传来他的声音,我头也不回的继续走着。 不能回头,回了头,我就不会再是这个我。 “小雨!”路况很好,他开着车,一会儿就超过了我。他下车,紧跑几步追上我。 “小雨,你一个人过年很寂寞,到我家来一起玩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一个人就活不了。 我止住脚步,和他面对面:“我不要!” “小雨,我想让你见见我的家人,也让他们见见你。”很少看到他这么着急的样子,焦灼的眼似乎想要告诉我什么。 “我为什么要见你家人?我只是贵公司的一个小职员,您家人见我干什么?”又不是带女朋友回家见父母,什么嘛! “我……”他少见的焦灼之后是少见的迟疑。留他一人立在人行道中央,我继续往前走。 “我喜欢你!”身后的声音缓慢而清晰。 路旁不知是哪家店在放n’?sync的歌,放的是那首“thisipromiseyou”。 ive?loved?you?forever,in?lifetimes?before.and?i?promise?you?never,will?you?hurt?anymore?.i?give?you?my?word,i?give?you?my?heart.this?is?a?battle?weve?won.and?with?this?vow,forever?has?now?begun? ——我一直深爱着你,在获得生命之前就已开始;我答应你,不会让你再伤心。我向你承诺,我会给你我的真心。我们是这场战争的胜者。在立下誓言之际,永恆自此开始。 我不知道所谓的永远在哪里,但当我听到“ive?loved?you?forever,in?lifetimes?before”伴随中的“我喜欢你”的时候,我几乎就这样傻掉,直到永远…… 在傻掉的时候,他拉着我上了车。。当我回过神来,我已经在他家门口了。 我来过这里,当初的舞会就是在这里开的。只是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再来他家,还是作为客人,而非小妹。 他拉着我的手下了车,一直走到他家客厅。客厅里人员简单,有他的父母和他哥哥。 他父亲,也就是洛方的创始人,是一个很擅长交际的中年男子。我的局促不安在他的说笑中减少了不少。他母亲则是一个温柔和蔼的人,长得很美,对我也非常客气。他哥哥罗安…… 他哥哥罗安是一个非常帅的帅哥,即使在没有审美观的我的眼中。我想就是电视上的明星也没有几个会比他帅了吧!这种男人简直就是用来谋杀视神经的。但是他一张俊脸绷的死紧,黑而深邃的眼狠狠的瞪着我。奇怪,我什么时候得罪过他吗?他为什么要用这种态度啊? “小雨,去我房间里看看吧!”我对着罗安发呆时,罗逸眼中闪过一丝不安,站起身来对我说。 “男生的房间是最危险的地方,我才不去。”这是一项调查的结果,证明很多人的第一次本垒都是在男友的房间打出的。 “你有那么大魅力吗?”罗安冷冷的说。 “她有。”罗逸正视他老哥说,“但是我会克制。” 喂喂喂,主角在这里,你们在说什么啊? “韩小姐,你就去吧。如果我二儿子忽然变成了狼,你可以喊出来。我们这栋房子的隔音设施还没好到那种程度。”他老爸发话。 就算听得到我喊,你们会帮我还是帮你们的儿子?这句话根本就等于没说嘛! 不过想一想也没什么好反对的,他们家我都进来了,要是真有危险,也不在那一两层门。 和他两人,总好过在这里和他哥哥大眼瞪小眼吧(小眼是我,呜呜呜……)。 而且他的人格,其实还算可信。 他的房间很大,当然大过我们住了六个人的寝室,也大过了我真正意义上的家。家里十几坪的使用面积曾让我认为“很大”,现在却只能说是麻雀窝——又是麻雀,呵呵。 吸引我视线的自然不是大大的屋子,而是占了一面墙的书,和另一面墙的cd。书想必没有图书馆全,所以我直接跑到了cd那里。中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pop、r&b、摇滚、乡村……我几乎眼花缭乱了。拿了一张notinghill(《诺丁山》,译做《新娘百分百》或《摘星奇缘》)的原声碟塞到一旁的cd机里,我开始巡视他的书。 第12页 他的书如我所想,有很多是很“正经”的,也有很多是外文的。但出乎我意料的是那一排的武侠、悬疑、sf甚至于漫画。看来“老”男人也是可以很紧跟流行和幼齿的。 我顺手拿起几本书翻了起来,不知不觉就忘了身边还有活人站着。 “看来我的房间、我的人都没有我的书重要。”他走到我身后,埋怨着。“第一次有人进了我房间什么都不看就扑到cd和书上的。” 那看什么?说话拐来拐去的,不就是想让我仔细看看他房间吗?我抬起头,草草扫过一眼。我的奇特审美观放在美学上就是与众不同,室内装璜之类的是别想让我欣赏的。 嗯,蓝色,我喜欢。白色,明亮。木材质的家具算是这几年的流行吧,他弄得不算俗。还不错啦,而且很整齐,男生房间能这样很不容易哦!只是床边架子上,怎么有样东西那么不协调? 我的眼光停在那样有点眼熟的东西上,然后一下子脸红了起来。 那双白色的,有一只跟断了的高跟鞋,摆在那里。 “你还真的是恋鞋癖啊,需要我再帮你买几双吗?”心中依稀有了了悟,慌乱,惧怕,却又有一丝隐约的喜悦。不敢直视他,想用玩笑岔开话题。 他笑笑:“别把我说得像个变态,你该知道的——” “我爱上的不是鞋子,而是鞋子的主人。” 歌声响起,是elviscostello的she。 ……shewhoalwaysseemssohappyinacrowd,whoseeyescanbesoprivateandsoproud.noonesallowedtoseethemwhentheycry…… ——她,在人群中看上去是那样的快乐;她的眼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和骄傲,没有人可以看到她的泪颜。 这种气氛太过感人,就算是自认平凡如我,在这一时刻,竟然也会觉得自己是故事中的女主角般。莫名其妙的,有种液体向上涌,涌进眼中。 他看着我的眼,也许看到了里面的泪光吧,于是,轻轻的吻住了我的唇。 she,maybethereasonisurvive.thewhyandwhereforeimalive,theoneillcarefor,throughtheroughandreadyyears.meilltakeheughterandhertears,andmakethemallmysouvenirs.forwhereshegoesivegottobe,themeaningofmylifeis,she,she,she ——她,也许是我倖存下来的理由,是我活到此刻的原因,是我在任何时候都无法不去关心的人。我,我会珍惜她的笑和泪,把她的每一丝情绪当作珍宝。如影随形,我生命的意义就是她,她,她。 elvis的声音渐渐高了起来,又在“she”之间低了下去,他的吻也是。到了音乐停止时,他放开我的唇,走到门旁边。 “老哥,别偷看了,想看就进来吧!” 房内三人有着不同的神情。 我不用镜子也知道自己的脸红到什么程度,kiss也就算了,竟然还在别人的“观赏”下毫无知觉的沉浸其中。而那个“别人”一脸青色,我发誓要是宰人不犯法的话,他一定到厨房抽把菜刀噼了我。肇事者倒是满面春风,笑得像是从地上捡到……嗯,多少钱对他算rgeamount呢?想不出来,算了,放弃这个比喻,笑得像是偷腥的狐狸……(好像更加奇怪就是了) “阿逸,你怎么可以……嗯,这么自暴自弃呢?第一次主动把女孩子带回家,竟然还是这么……嗯……”罗安的话终结在罗逸冷冷的眼神中。 “她是我要的人,是我这么多年唯一真心想要的人。”罗逸把手搭在罗安肩上,应该用了暗劲,罗安瑟缩了一下,“老哥,即使是你,如果伤害了她,我也不会放过。” “阿逸……阿逸……你竟然为了一个女人威胁你老哥……”罗安英俊帅气的脸皱成了一团,眼泪几乎快掉出来了。虽然对罗逸的宣言很不以为然,我还是不自禁的笑出声来。恋父恋母恋兄恋姐我都见过,有恋弟情结的男生倒是第一次遇上。 “笑什么笑?!”罗安瞪了我一眼,却被罗逸的眼神吓回去。我更加忍不住笑意,躲在罗逸背后大笑出声。 这种情况,可以说是情敌见面吗? 罗安的表情有点怨妇的意味,在他那张美丽的脸上显得格外动人。呵呵,我是破坏人家兄弟感情的罪魁祸首吗?好厉害呢!红颜祸水,非红颜如我,也可以是祸水是吗? “老哥,我和小雨有些话要说,你先下去吧!”罗逸对着罗安,气势比对我还强上百倍,使我不得不怀疑他两个谁是哥哥谁是弟弟。马齿徒长,这句话送给罗安刚好。 罗安依依不捨的被迫离开,还给了我一个幽怨的临去秋波。我对他的背影做了个鬼脸,但他好像没看到。 “你啊你……”罗逸笑着摇头。 室内就我和他二人,我的心又勐烈跳起来。 “小雨,做我女朋友好不好?”罗逸轻声问。 “不好。”我摇头。 “为什么?”他一挑眉,似乎平常的表情其实带了无尽的霸气。 “因为……”这个,需要原因的吗?“那我为什么要做你女朋友呢?” “因为我喜欢你啊!”他说,很理所当然的语气。 “可是……我不喜欢你啊……”至少,我没发现自己是喜欢他的。 喜欢,该是怎样的情绪?为一个人心动,整日想着他? 曾经,为了一个人终日胡思乱想,为了一个人改变自己,去学习他喜欢的事物,去融入他的世界。那是一段绝对纯粹的爱恋,那是一段痴傻的日子。那个时候,相信誓言相信永远,相信彼此的未来是握在彼此手中的。因此,到不了那种痴傻的,就不是喜欢。 所以,我不喜欢罗逸。我没想过进入他的世界,没想过为他改变,更没想过和他有永远。当初那个单纯的韩雨心中所想,并没有在此刻重现。 “再说一遍。”罗逸眼神一黯,然后伸出手抱住我肩头,让我和他视线相对。 “我说……我不……” 后面的话被他的唇吞掉,不同于刚才试探性的温柔浅吻,这一次的他,带了十足的侵略性,强行入侵我的平静世界,将我一加一等于二的单纯思维打乱。 他的气息和我的搅在一起,我的舌和他的纠缠。这样的亲密几乎在我的承受范围之外,我却完全没有办法反抗。意识渐渐远去,手臂从他身侧穿过,抱住他。 “二少爷,韩小姐,夫人让你们下去吃饭。”门外传来一个小小的声音,似乎尴尬无比却不得不说。我一惊,手松开看向门口,是他家的佣人,应该是站了一会儿了,神色扭捏。 怎么会如此沉醉?真的是饮食男女人之大欲是吗? 我脸红的不得了,退开罗逸,跑出门去。 我先借电话打了个长途,告诉老爸老妈我在朋友家过年(没说是“男”的“朋友”),不要往寝室打电话了,然后下楼。 我先前一直以为他们家会出去某个饭店或宴会狂欢,而不是守在屋里看电视,但显然我错估了他们的传统程度。 第13页 没有在上次舞会的大厅,一家四口人加一个我聚在客厅里,电视开着,喧嚣着喜乐。我们围着桌子坐下,我是绝对不可能坐首座的,罗逸把我塞到他和他母亲中间。 菜一道道上来,我正膝危坐,双眼都不敢乱瞟。 “都不是外人,不要客气,吃饭吧。”罗逸父亲说。 什么叫“都不是外人”啊?通常这么说的话就表示其中有一个是外人了。我多年漂泊,还会不知道吗? “小雨……啊,我跟着小逸这么叫了,你不会介意吧?”罗逸母亲说。长辈叫我小名是理所当然,我连忙回答:“没关系,大家都这么叫。” “小雨,尝尝这个,这是小逸特意找厨师做的哦!”自己家的厨师…… “我自己来就好……”夹了一筷子菜送进嘴中,酸酸甜甜,正合我的口味。 心中一愣,我看向桌上的菜色。不是想像中的满汉全席,桌上的每一道菜我都是认得的,而且,是平时爱吃的。 我看向罗逸,我和他出去大大小小吃过n次饭,这自然是他安排的。只是,我向来不挑食,只在有喜欢吃的食物的时候多夹一点而已。而他,是注意到了吗? “罗逸……你……”忽然之间又有了想哭的冲动,原来,女人确是由水做的,我今天才发现。 “叫我逸。”罗逸还是一贯的笑容,轻轻搂着我,知道我不喜欢在别人面前哭,温柔的替我拭去泪。 所有人都没有动筷子,都在看着我和他。 “小雨,做我女朋友,好吗?”罗逸继续他刚才的话题,在他家人面前。 “小雨,小逸是真心的。从小到大,他从没有为任何人费这么多心思。”他母亲帮腔。 “我们家里只有这个二儿子最让我担心,他很少执着于什么事情。也因此,他执着起来就不会放弃。”他父亲发话。 “哼,就看不出你有什么好,值得阿逸为你这样用心!”罗安嘴撇到天边,一副不甘不愿的神色。 我自认不是馋嘴之人,却在此刻,为了一桌食物,说出了让我都无法相信会出自自己之口的话:“好啊。” 然后,并着他和他的家人吃掉这一桌菜,和他还有他家人笑闹着过年,给老爸老妈拜年。只是,只是多了一个“罗逸女朋友”的头衔。 只是一个除夕夜而已……节日,真的有这么大的魅力,可以影响一个人的决定? 还是,我真的变成了鸟,可以为食亡? 五·王子所作的匪夷所思的决定:求婚 更新时间:2013-04-25 00:10:03字数:9331 十二点钟声响起,到了初一的凌晨。吃饱了的我开始恢復神志——或者说,我终于从感动的气氛中清醒过来了。 《飘》中斯佳丽说得好:tomorrowisanotherday.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十二点过后,王子归王子,灰姑娘归灰姑娘。谁见过十二点之后穿着破衣草鞋在宫殿翩翩起舞的灰姑娘呢? 不小心客串了次cindere的我把王子拽到客厅外面,对王子哥哥的杀人眼光视若无睹——看什么看?怕我吃了他的宝贝弟弟不成? “罗逸……”我的声音马上被他打断。 “逸!”铁齿得很,不愧是公关部大名鼎鼎的经理。刚答应他就对我这么凶,才不要做他女朋友呢! “我想……刚才我说的话,你们可不可以当没听到?”我一向是威武不能屈的,但这傢伙此刻的眼神好可怕,使我无法用强硬的态度对他。 “刚才的什么话?”他盯着我,“你今天晚上说了不少话,你是指哪一句?” “你问我当你女朋友好不好,我回答的那一句。”我小心翼翼的说,偷偷的瞄他,好像还好,没什么反常。 罗逸走到我身边,在我反应过来之前,抱住了我。他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轻轻唱着:“i?want?to?feel?you?deeply,just?like?the?air?youre?breathing.i?need?you?here?in?my?life,don’t?walk?away,?don’twalkaway.dont?walk?away,?dont?walk?away,no,?no,?no,?no……” ——我想要深入地了解你,就像你所唿吸的空气,我的生活不能没有你,别离开我,别离开我,?别…… 几句“no”他唱得极为缠绵,缠到了我的心。我其实是看得到他的感情的,但是我不想也不敢。 “逸……”他抱的很紧,紧到我无法动弹的程度。我叫他的名字,想让他放开我,他却一点都不理我。 在他怀中,我渐渐软化。挣扎是件很累的事,而我,就真的能够说我没有一点动心? 人,总是虚荣的。他对我莫名其妙的好,我不可能一点感觉都没有。可是啊,太过莫名其妙了,反而让人心中疑惑,疑惑他的居心。 “为什么……为什么会喜欢我?”在王子的选妃宴中,燕瘦环肥,为什么要是我? 我承认我不是一个惹人喜爱的人,曾经的一次失恋让我原本倔强却又自卑的心理更加深刻,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下意识抗拒着,因为怕再度的伤害。我的性格是有缺陷的,在感情上。我不会和人相处,点头之交还好,最怕的就是和人太过亲近,因为那样就会被人看清楚。 “因为,在满场的热闹中,我看到一点寂寥。”他眼神悠远,似乎在回想,“一个小小的女孩子,带着倔强和寂寥,加上一份嘲讽。忽然之间就觉得很好奇也很心痛,直觉的想走过去逗她笑笑。但是啊,她不是会沉迷在一舞的气氛中的人呢!” “我不用你可怜。”心忽然沉下去,他真是以拯救天下为己任啊,一定要宾主尽欢才行吗? “不是可怜,只是,不想看到你那样不开心的样子。”他笑了,“哪怕是瞪我踩我,也比那样显得有生气。你啊,说天真不天真,说成熟不成熟,说可爱也不可爱。但就是这样的你,一边唱着‘rightherewaiting’一边念着‘此情可待’的你,才是你。” 是的,一边感动着歌词的天长地久,一边笑着它的不可能,这样有什么好?天真和成熟都是幸福,只有这样上不上下不下的才是最讨厌的。 “然后我发现自己总在想着你,想你是不是还在那样笑那样寂寥;每听到一首英文歌都会想,你会对这歌词评论些什么。然后我知道,我想见到你。” 脸红得没边没沿,心慌得不知如何是好。 “舞会上可能有很多美女,但是王子只见到了他的cindere,因为在他眼中,她是最特别的。” 他这句话并没什么其它意思,却让我回到了现实。 “我不是灰姑娘,现在不是,将来也不会是。”我挣开他的怀抱。 也许,不接受他的感情,原因不止是怕受伤害。他是货真价实的王子,我却不想当灰姑娘,从来都不想。我喜欢我的世界,喜欢我的生活,我不想被王子带回城堡,踏上公主的养成之路。我说过,别人艷羡的生活并不是我想要的。 第14页 我的第一也是唯一一次恋爱,分手的时候,对方说,我们已经走上了不同的路,进入不同的世界。这是分手理由,那么,本来就不在一条路上的人,怎可能走到一起? “cindere当然可以变成王子的新娘,因为她出自富有的家庭,过的其实是大小姐的生活,受的也是贵族教育。她的不幸只是来自于继母和姐姐的欺负而已。”谁说灰姑娘穷的?谁说灰姑娘进入的是另一个世界的?她本来就是他们世界的人,只是一时落难而已。王子解救的还是落难小姐,而不是一贫如洗的普通人家的女孩。 “所以她可以接受王子,但我不可以!”门当户对是很有道理的规定,不同生活环境下养成的思想方式生活方式都不同,并不适合在一起,悲剧也由此产生。 “小雨,我说错了,你就是你,就像我就是我一样。”罗逸小心的,像对待世界上最重要的宝物一样的,轻轻抱着我,“不要去想那么多,其它的东西并不重要,和彼此相属的感情比起来。” 可是,就是因为那些其它的东西,我才不敢对他产生太多的感情。谁知道这会不会是另一次“道不同不相为谋”的重演? “我……”我想说,我和他并没有相属的感情。但他的眼灼灼盯着我,让我说不出话来。 我想拒绝,可是,我还是没有办法,真正的拒绝他。 我,其实是有心动的吧…… “怎么办?吴梅,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瘫在吴梅家的床上,苦着一张脸问她。大年初一,我也没谁可拜年的。虽然不想打扰别人,但还是跑到她家。因为此刻我已经confused了,心乱的不得了。 “小雨,我只问你一件事。”吴梅坐在床边看着我,“你喜欢他吗?”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用手捂住眼睛,低喃着。 “小雨,一切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只是你的心。如果你喜欢他的话,不要考虑那么多,答应他就好了。”吴梅说。 “我知道。”一切都只是附加条件,最重要的是我的心。但是,面对这些附加条件,我没有勇气放下我的心。我看不到将来,因为属于灰姑娘的将来太过金光闪闪太不现实,晃花了我的眼。 “他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当初他到餐厅找你时我就是这么认为的。以他的身份和长相,投怀送抱的女人该不少吧!但那时他眼中的焦灼是真的,他是真的在乎你。” 我知道他在乎我,但是,他不是我想像中能接受的男生。我的倔强和他的强势,其实是相悖的吧…… “其实,我很高兴。”吴梅说。 “啊?我这么烦,你还高兴?” “我很高兴你来找我说你自己的苦恼,小雨,一直以来都是你听别人诉说,安慰别人,却从来不说你自己的事情。” 我爱逞强嘛!怎么能让别人知道我的飘摇呢? “你能对我说他的事,证明在你心中,我已经是你很信任的朋友了。”吴梅笑着。 “你一直都是的。”或许她一直在等我这句话,从她第一次被好色的客人吓哭,我去安慰她开始。 或许,我该勇敢一点的。 不是所有人都会离去,不是吗? 我还是没有拒绝他,但也没有答应他。 结婚之前有人先试婚,看看两个人是否适合共同生活,如果不适合趁早分手,也省得结婚再离婚的繁琐。 那么,谈恋爱之前是不是可以试着交往一段时间,看看彼此适不适合交往,如果不适合也可以各走各的路,省去哭泣吵闹的麻烦? “我看不出这个和正式交往有什么不同。”罗逸——哦,应该叫他逸——说。 其实我也看不出来,但这样子总有种可以随时抽身的感觉,不会陷得太深——应该是不会的吧? 我在等事情继续发展下去,等一个转折点——我不得不答应他或不得不拒绝他的转折点。如果这个点出现,我再做决定。 其实,变相的,我已经等于是答应他了。给他,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看看这段感情能不能开始。 我告诉他,灰姑娘会变成公主,青蛙会变成王子。 我没有变成公主的自信,他可不可以先试着青蛙的生活。 他说好。 于是,在春节,他开始跟着我跑。 春节时,街上的人多得堆了满坑满谷。我是最讨厌人多的,自然不会往人群聚集的地方走,大多时候还是在学校附近晃。我带着他吃遍了学校附近的小吃,跑遍了学校附近的书店音像店,甚至逛遍了学校附近的公园。最后,我还是得承认我不是爱玩的人,该会的我几乎都不会,别人常玩常去的地方我几乎都不知道,甚至对一般女生的共同爱好逛街也不感兴趣。我的生活哲学是静态的——看书,听音乐,玩电脑…… 所以,我和他还是常常呆在他的屋子里,听着音乐,看着书。看到高兴或伤心的地方我会说出来和他一起分享,有什么值得思考的地方我会和他一起讨论。我已经渐渐习惯了身边有人陪伴的感觉,并不像我原来所想像的粘得发腻,而是一种自由又不孤单的感觉。如果一直这样的话,就是一辈子,大概也不会烦吧。 其实,两人相处的算是很好,只是有时会起一些争执。我发现罗逸的修养极好,我偶尔起的任性,他常常都是让着我的,而我也因此不好意思无理取闹。而有时如果任性得实在过分,他会瞪着我,直到我道歉——他其实极有原则,尤其对我。而我竟然不生气,乖乖的听他的话。 七天很快很快的就过去了。第一次在外地过春节,却既没有感到寂寞,也没有跑东家串西家之后的空虚感。如果以后的日子都是这样的话,继续,也没什么不可以吧。 可惜的是,假期不是永远,初八上班,我们的第一个问题也来了。 这几天我常常都是在他家住,他说过年学校里没人,会担心我。反正他家屋子也多,我也就老实不客气了。 但是上班以后就不一样了,我才不要每天坐他的车上班,谣言中心不是好当的。 “不,就算你不住我家,也要让我接送才是。你们校那里太偏僻了。”他坚持着。 “不要!别忘了你还在试用期。”我提醒他。公司里面有多少他的fans我还是知道的,我可不想英年早逝,就为了一个男人。 “小雨,让别人知道我们的关系也没什么不好,至少这样就没有人敢追你了。” “您当别人的眼光和您一样怪异啊!”还真不是我吹牛,在洛方还没有追我的人呢——罗逸除外。“总之我说的很清楚了,要是让别人发现我们的关系,我马上就和你没关系!” 上班了,自然要恢復正常作息,我是这么坚持着。 我只能庆幸我们是在一间屋子里办公,别人看不到逸的经常性发疯。他会在工作中忽然走到我身边给我一个吻;会长时间的凝视我直到我抬头看他了;会在我很正经的向他交待工作的时候说一些让我鸡皮疙瘩掉满地的话。这样竟然还没影响他每天堆积如山的工作,只能说他很强。 第15页 其实我自己又好得到哪儿去……我还不是常常与他对视而笑,在他很正进的时候突然冒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在他吻我时沉浸其中……还好,没有因此而耽误了工作,心下有种牵挂,反而让我作起事来更加顺利。 但是,这样子要是让别人看到,我可就完了。因此我更加小心周遭人的视线。 我承认我胆小,我也承认我讨厌传言。我的自尊(或自卑吧)心太强,无法忍受被别人看轻,即使心中很清楚那份轻视可能来自于羡慕,即使很清楚毫不在意才是最佳态度。 我毕竟是小女孩,怎么可能有这份“八风不动”的精神? 不知为什么,他这几天的工作忽然多了起来,连带着造成我的忙碌。加班也就成了家常便饭。 十三号,正是情人节的前一天,我加班加到近八点。他实在不放心我一个人走,一定要送我。想想现在这么晚了应该没什么人看得到,学校那里又有点危险,还是同意了。 结果刚迈出公司大门,就和陶玲芬撞了个正着。不知为什么她在这个时间还没走,不会也是加班吧!她见我和罗逸同时出来,用研究的眼光看向我。 见鬼,我最不想让她知道我们的关系。我说了一声再见,飞快的跑到公车站。我要搭乘的车刚好经过,我一点不犹豫的跑上车,隔着玻璃挥手saygoodbye。 这时候恰好想起流星花园的追公车情节,不过我一来确定他没那份体力,二来确定公共汽车不是能自由停的,这段感人肺腑的戏就可以cut掉了。 中途倒了一趟车才回到校南门,冬天天短,六点就天黑了。到了九点,因为学校很偏,整条路上阴森的吓人。尤其我们校是在高速公路旁,路边几乎连人家都没有,行人更是稀少,昏黄的街灯照出路边的恐怖。 心里生了惧意,我总是这样,在害怕的时候还对别人笑着说没什么。忽然讨厌起自己的不可爱来了,坦白自己的恐惧,让他陪着,不是更好吗? 有种东西叫做言灵,翻译成汉语就是“怕什么来什么”。对这种现象的解释是人一旦总是想着一件事情,思考波就会引那件事情发生——当然,主要是指鬼…… 而我此刻,在有点害怕的同时,感觉到身后有人跟着。我很小心的向后面看去,是一名男子,不算高大,漆黑中看不清他的脸,只能分辨出他的简陋衣着,似乎是建筑工人。我心中升起强烈的不安,我们校南门一向不安全,过街天桥更出过几次事故。这半年来学校大兴土木,建筑工人来来去去的,学校更加频繁的警告学生不要在天黑后从南门独自回校。我自恃没有什么姿色,倒也不太在意,只是平时加点小心而已。 我的直觉在不好的事情上一向很准,在踏上天桥的同时,我拿出手机,按下几个数字,然后尽力向前跑。身后的男子果然追了上来,我的50公尺成绩常在及格边缘,尽管此刻我已经发力狂奔,还是听到他渐近的脚步声。 只要跑下桥……只要跑下去就好了……我绝望的想着的同时,一只手从后面捂住我的嘴。我按下手机通话键,然后尽力挣扎,尽量发出声音。南门口有值班的警卫,只要我声音够大的话…… “你再乱动老子宰了你!”我脖子上多了一把刀,我心一沉,乖乖的停下挣扎。这种人无非有两个目的,劫财或是劫色,如果他要钱的话,我倒是可以双手奉上。 “钱包在这里。”我从口袋里拿出钱包,“我是穷学生,只有这些钱。” “少用那种眼光看老子,老子有的是钱!老子就是想玩一玩女大学生。”嘶哑的声音说着淫亵的语言,证实了我最不希望的一种猜测。 我知道我该冷静的,我知道我不该反抗的。女生的力气通常怎样也不会有男子大,而且越是反抗,越会激起对方的反应。况且那一层薄薄的膜,实在不值得用命来保卫。我知道,可是,我还是叫着厮打着,完全无法接受他那只骯脏的手在我身上摸索。 “逸!”我哭了出来,没有一刻像此时一样的软弱,没有一刻这么希望那个人来保护我。 “小雨!”噁心的触感忽然消失了,我被抱在了一个很温暖的怀中。 我的白马王子终于来英雄救美了。 “逸,我好害怕……”我哭得一点形象都没有,全身发软,几乎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 常常认为自己很冷静很冷然,认为自己可以独自面对一切,到了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其实也需要一双结实的手臂护卫,而且,也许,需要很久了。 逸把我抱得很紧,他也在微微的发抖。 “小雨,我当时也真的很怕。怕我赶不及,怕他在我动手时伤害你。”他的头埋在我的肩头,“我怎么能让你受到伤害?你是我要用一生珍惜的人啊!” 奇异的,我的惊慌脆弱在他怀中慢慢平復,他紧紧的拥抱给了我力量,我抬起他的头,看着他不再平静的表情和慌乱的眼神,献上了我的第一个主动的吻。 英雄救美的结局就应该是这样的,不是吗? “刚才是你们报警吗?”手电筒的光刺到了我的眼,刚才拨下的号码起了作用,几名人民公僕姗姗来到。 @#$!$^&(*#$%@#$%@%$……怎么会是这种结局…… “那罗先生你又是怎么在哪里出现的呢?”警察听完我的证词,问逸。 “我每天晚上都会开车跟着公车,直到看小雨进校门为止。”逸根本没在看警察,而是把视线投向了我,“早上我也会提前一个小时到你们学校门口等你出来,看你坐上公车。” “你从来没对我说过。”我好不容易止住的泪又要倾泻而出。 “是你不要我送的。”逸很无辜的看我,“你要是知道我偷偷送你,一定会阻止我的,不是吗?” “……”理亏,无话可说。 “所以啊,不要那么倔强,对别人的好意不要都推却,尤其是我的。”他乘胜追击。 “知道了。” “咳咳。”在一旁的警察咳嗽出声,对我们二人无视灯泡的恶劣行径表示不满。 继续配合警方录口供,警民合作,天下太平。 录完口供已经半夜,校门都关了,自然是回不去寝室了,所以我又住到了他家。奇异的,那间住了不足十天的屋子,竟然给我安心的感觉。 逸为我拿来了热牛奶,安心定神,但我的平静,并不是因为牛奶。泛起暖意的心,是因着他。 “好些了吗?要不要我再陪你一会儿?”时间很晚,逸在我屋中陪着我,担心我的情绪。 “不用了,明天还要上班,你回去睡吧。”我坐在床上,眼光乱动,就是不敢看向他。 逸沉默了下,忽然轻笑出声:“用不用我陪你睡?” “你!”我瞪他,他笑笑出去,锁上门。 第16页 抿起嘴,心里不知是什么感觉,躺在床上抱住被子。脸埋在被子里,觉得脸上热热的。 刚才忽然出来的羞涩,是因为二人共处一室。 因为,心中有了感觉…… 第二天,坐着他的车,我们到了公司。发生了那种事,逸不可能再让我一个人走。而我也懒得再瞒了,算了,管别人怎么说。 逸的桌子上很少见的只有几份文件,他飞快的处理起来。我拿起该分发给大家的文件下了楼。 还没走到陈颖惠的办公室,就看到陶玲芬气势汹汹的堵在走廊。我很有礼貌的向她问好,她却走过来瞪着我,在我没有反应过来之前给了我一巴掌。 我这么多年来几曾被人这么打过,一时间竟忘了反击。她摔给我一份报纸:“这就是你的目的是吗?哼,装得可怜兮兮,故意在经理面前显示,还不是为了找机会引诱经理?不要脸!” 我拾起报纸,是一份财经报,上面很大一个标题:“王子勇救灰姑娘——情人节前夜的童话”。我的脸骤然变白了,标题旁边还有一张照片,是我和他牵手从警局走出的一瞬。 继续看下去,我的脸色就更加差了。这份报导几乎把我的家底和经歷翻了个遍,把我誉为“现代灰姑娘”。然后又列出逸的几次情史,最后还以讽刺意味极浓的话作结:“童话故事中,王子与灰姑娘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但现在是现实社会,灰姑娘的保险期能有多久可就不得而知了。毕竟,童话在这个年代已经是久远的传说了。” 我的脸很痛,心也很痛。 童话啊,果然,在世人眼中,这只是一个童话故事是吗?王子和灰姑娘在童话终结之后到底还有怎样的结局,我们谁都不知道。 他过去的每段故事似乎都抒情浪漫,我的名字列在一些美丽女子后面,看上去,也只是现在进行时和过去完成时的差别罢了。每一个过去完成时,都是由现在进行时转变的啊…… 不安,极其不安。眼中热热的,想跑回逸的办公室,却被陶玲芬拦住。 “你是故意的对不对?你知道陈颖惠喜欢经理才故意勾引经理对不对?” 我不耐烦的看她:“我和逸之间的问题和你无关,走开。”我哪有那份闲心理她,先处理好自己的烦躁才是真的。 “哼,以为自己飞上枝头了,了不起是吗?告诉你,别以为经理看上你了,他只是图新鲜,很快就会厌了的,你就等着哭吧!” “我什么时候会厌还轮不到你管吧!”逸的声音冷冷的从我身后发出,我不敢回头,开始后悔为什么前些日子心血来潮把长发剪掉,以至现在没有什么可以挡住脸上的手印。 逸走到我身前,正要说什么却忽然停住了,露出很不可思议的表情,然后伸出手轻轻摸我脸上的指印。 完了,逸开始变得没表情了。 “你可以走了,记得领这个月的薪水。”逸拉着我往他办公室走去,一面对陶玲芬说,“告诉陈颖惠,别以为我只是来熟悉各部门的。任用无能的亲戚,排挤外人,她等着吧!” 没表情的逸是最可怕的,很庆幸此刻他不是对我发火。 因为我死也不要去医院,逸飞车赶回家,只为给我上药。唉,区区五指山,也值得如此兴师动众? “不要乱动,我再去拿点冰。”据说他家佣人今天去过情人节了,只能劳动他自己。 “逸,我没事,不要麻烦了。”我拿起报纸,“我比较关心的是这个东西,你看看吧!” 逸拿过报纸扫了几眼,眉头越皱越深:“小雨……” 一阵啸声打断了他的话,好像是水壶吧。逸急忙沖了出去:“水开了,我去给你沖药,一会儿就会来。” 他刚出去,他的手机就开始响。他手机可以录音,“接电话接电话”的铃声是我的声音,听着好烦。我拿起手机想关掉,看见来电显示是“花店”。想想该没什么私密的吧,于是就接起来。 “请问罗逸先生在吗?” “哦,他出去了,一会儿就回来,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我们把罗先生订的花送到了××酒店,但罗先生不在,没人签收。我们想问要怎么办,是等着呢,还是改送它处?” 我愣了一下。 “哦,他现在在家里,你们送到他家比较好,地址是……” 挂上电话,逸刚好拿着药进来。 “可以止痛的,来,喝一点。” 我小时候因为气管不好常喝中药,因此最讨厌有中药味的东西。摇摇头表示不要喝,我拿起报纸,试图继续刚才的话题。 “乖,你要是不喝我就餵你了。”他的眼神怪怪的,想也知道他要以什么方式“餵”我。我急忙拿起药喝下,差一点没烫到。 “小心。”逸忙递上一杯温水,等我喝完以后,忽然冒出一句稀奇古怪的话。 “小雨,我们结婚吧。” “啊?” 六·迎娶麻雀必须到的地方:nestle 更新时间:2013-04-25 00:10:03字数:8890 “我们结婚吧!”逸重复了一遍,很认真的看着我的眼。 “等等……逸,你不会是在开玩笑吧?怎么突然……” “iswear.”逸举起右手,一脸严肃的,“我发誓我是真的想要娶你……”他的声音很大,我急忙掩住他的嘴。 “小雨,我不想让你再受到这种伤害,不想让你离开我的视线,我想要一个正大光明陪在你身边,呵护你照顾你的理由。我不要其他人以那种眼光和那种态度对待你,我要他们明白,你是我的最爱。”看来被报导吓到的不止我一个,“小雨,我害怕你会因外界的风言风语离开我,我怕你会因为别人的话语用不信任的眼看我。也许你会笑我没用,只能用这种形式上的方式安定自己的心,但是,小雨,我是真的想让你成为我的妻。” 我乱掉了。从没想过自己会在23岁的时候被求婚,我的十年计划中本来是没有另一个人的出现的。在高唱“singlesimple,doubletrouble”的现在,单身贵族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哪里会有人刚出校门就去结婚的? “可是逸,你不觉得太早了吗?我们才刚认识一个月……” “两个月,小雨,舞会是在12月14日举行的,刚好是两个月前。”逸说,“而且我也不是让你马上嫁我,现在到你毕业还有五个月,你可以慢慢考虑。” 就算是12月吧,就算是到7月再决定吧,七个月,短短七个月,就要决定我近乎一生的命运? 王子对灰姑娘果然是loveatthefirstsight(一见钟情),然后飞快下了求婚的决定,是吗? 而灰姑娘,跟着王子回到皇宫的灰姑娘,是因为爱上了王子,还是因为他是能解救她于水深火热中的白马?因为他能提供给她富足的生活? 第17页 那么,被称为现代cindere的我,对王子到底是抱着什么样的感情?我爱他吗?想嫁给他吗? 我爱他吗?我问我自己。其实,答案已经在我心中。 伤心的时候,我是渴望谁的怀抱?快乐的时候,我是想和谁一起分享?恐惧的时候,我想要谁的肩膀依靠?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习惯了他的陪伴? 我不知道,爱情,总是会轻轻的敲开我的窗,我却在雨丝进入时才发现它的存在。 男声响起,是一首“i?got?you?babe”,一段终了,柔柔的女声插了进来。 i?got?flowers?in?the?spring,i?got?you?to?wear?my?ring.and?when?im?sad,?youre?a?clown.and?if?i?get?scared,?youre?always?around…i?got?you?to?hold?my?hand,i?got?you?to?understand,i?got?you?to?walk?with?me,i?got?you?to?talk?with?me,i?got?you?to?kiss?goodnight,i?got?you?to?hold?me?tight,i?got?you,?i?wont?let?go,i?got?you?to?love?me?so. ——为你捎来春天的花朵,让你带上我的求婚戒指;当我伤心的时候,你是逗我开心的小丑;?当我害怕的时候,你总是不离我的左右……我有你,握我的手;我有你,懂我的心;我有你,伴我同行;我有你,与我谈心;我有你,吻我晚安;我有你,紧紧拥我入怀。我有你,不会再放开你;我有你,如此如此的爱我。 “engagementring。”他从口袋中拿出一个很精美的首饰盒,慢慢打开。不是金,也没有钻石,是白金和紫水晶的戒指,小巧而不俗丽。“试试看,不要没关系。” 这傢伙的民主根本是骗人的,戴上了还能让我摘下来吗?我笑着任他给我戴上,很漂亮,和我的中指很吻合。 “你是预谋好了的?”情人节求婚,真的是好俗的日子啊! “我本来的计划是在酒店进餐时连鲜花乐队带戒指的……更俗气是吗?”他的手没有离开我戴戒指的手指。 “你本来计划中要送我的花是什么花?玫瑰?”如果俗到这种程度的话,我就真的要好好考虑考虑了。 他正要回答,门口传来铃声。 “等等,我去看看。”逸开门出去,一会儿回来,手里多了一大把花。小小的,白色的。 我没见过这种花,但我见过它的图片。是我最喜欢的——雪花。 “不好意思哦,刚才擅自接了你的电话。”是刚才打电话来的送花小弟送来的吧。 他把花递给我:“小雨,雪花代表了希望,我送给你希望,也希望你能带给我希望。” “happyvalentine’sday!”我接过花,接过了他所有的希望。 “如果五个月后,我还没有摘下它的想法,我们就结婚吧!”我做了个很不雅的姿势,竖起中指,戒指在闪闪发光。 我愿意试,试试这份心动能不能延伸到属于我的forever。 于是,我们的事就公开了,我也成了别人羡慕的灰姑娘,更是公司上下争相讨好的对象。世情冷暖在这一年终于让我尝了个遍,c’esvie。像我常说的那样,这就是生活。 正月十五过后,吃了元宵,就快开学了。大四最后半个学期几乎就是找工作和写论文的时候。导师知道这件事,毕竟报纸炒得沸沸扬扬的。但反正也快毕业了,只是告诫我要专心写论文,要小心社会上的诱惑和陷阱。比较令人头痛的是我从原来的默默无闻到人尽皆知,走在校园里随时会有人指指点点——只是有一个比较有钱的男朋友罢了,校园里被包养的也不是没有,何必那么在意我这个小小的cindere呢?幸好课少,没有课的时候我会马上跑去打工,见人的机会倒是少了。让寝室的人敲了逸几顿饭,反正他有钱又大头,还英俊潇洒,很轻易的收买了一寝室的人。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老爸老妈也知道了,在我打电话禀告他们之前先打来质问我。我一边感慨财经杂志的发行量一边向他们解释一切,末了请他们做好嫁女儿的准备。他们还是担心的,怕那个有钱男子只是跟我“玩玩而已”,怕我无法融入那种上层社会。 逸很诚恳的对他们诉说他对我的感情,很郑重的向他们承诺会珍惜我,很严肃的请他们把我交给他。他们达成的协议是五·一假期时我带他回家,提亲加上商量婚嫁事宜…… 婚嫁……竟然就要嫁了吗? 时间越临近五月,我心中越烦躁。逸也知道我心中的不安,总是陪着我,耐心平復我的每一次情绪低落。 这样的男朋友,大概我是再也不会遇上了。而这样的男子,竟然是用一颗执着的心来爱我的,我还能要求什么呢? 两个城市间距离不近,逸说要飞过去,我反对。 我从来没坐过飞机,家里穷。也许以后,真的嫁了他,便要飞东飞西的。但现在我还是韩雨,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也没有必要那么奢侈。 “小雨,要坐很久呢!你会不舒服的。” “三年都这么坐过来了,还差这一次吗?我才不要在我大学坐硬座的歷史上添上不完美的结尾。”我坚持,也许并不是为了什么记录,只是想知道他能不能和我一起坐再平民不过的硬座。他……大概连火车都没坐过吧! 世界,就是这么差开的。飞龙在天,怎么能和地上盘旋的小蛇交缠?蛇是飞不上去的啊…… 逸一向是明白我的,所以他又一次的包容了我的任性。4月30日晚上,我们乘着火车往向着我的父母,他的“泰山丈母娘”处出发。 我们的票是挨着的,两人座正向,算是相当好的位子了。我喜欢靠窗,逸却说窗户不太严,有风透入,不许我坐窗边。 坐对面的是一男一女,都是上班族,趁五一假期回家的。我们谈了几句,我一向是一个人回家,所以养成了车上和邻居打好招唿的习惯。那两个人都没买到坐票,我们对面的座位正好没人坐,他们也就先坐下了。 我看见逸的嘴唇动了动,好像想说什么,又止住了。 一会儿查票的来了,这次不用学生证,我把车票给他们。 他们查到对面两人,面色有点为难的说:“对不起,这两个座位是有人坐的,你们可不可以起来。” “人不是还没上来吗?等他们上车我们再起来,总不能空着两个座位没人坐吧!”对面的人说。 我几乎看到验票员的汗珠了:“不是……这两个座位本来就是空着的……我是说,本来就是……唉,请你们不要为难我们,这是上头……” “让他们坐吧!”逸说。 “是,罗先生。”验票员不再与两人说什么,用很奇怪的眼光看了看我,然后检查下一排的人。 “对面的票也是你买的,是吗?”我就说嘛,这么高峰的时期,怎么会有空出来的座位。 逸有些心虚的看着我,点了点头。 没想到他家在铁路方面也有这么大的影响,还有人特意关照验票员不要让人坐了他的位子。我笑了笑,看着他有点担心的表情,对他说:“逸,不要担心我会生气,你是为了我,我知道。”逸擅长熬夜,运动又全能,自然不会把这一点不适放在眼里,他是为我。 第18页 不过他也真的很白痴,他以为这是飞机,按号入座的呢!人多的时候,买站票的人自然是有空就坐。 我靠在他肩上,不再忐忑。他用手揽住我,无视别人眼光的把我拥入他怀中。 火车开的飞快,万家灯火从身后掠过。外面的世界此时与我无关,我的世界只有我和他。 忽然想起清水玲子的杰克和艾利那一系列短篇中,两人一起坐银河列车,杰克希望永远到不了终点的心情。 原来,那是真的。路程的远近,时间的长短,取决于身边的那个人,是不是你希望终身陪伴的那一位。 忘了cindere和王子的两个世界,忘了国王王后和平民家庭的不同。此时的我在他怀里,数着他的心跳,慢慢睡着。 没想到在火车上也能睡得如此沉,将近早上五点我才醒来。睁开眼,正对着的是他的眼,深邃而深情的看着我。 我脸红了,轻轻低下头。逸笑着说:“第一次这样看着你醒来,这样子的你好美。”然后在我耳边低声说:“希望每天正大光明看你醒来的日子快点到来。” 我脸更红了,忙拿起洗漱用品到车厢中间洗漱。这傢伙真的是越来越直了……看着镜子中我的脸。美,我么? 再长的路也有尽头,还有半个小时车就到站了。 “有个日本漫画家画过颠覆版的格林童话,她画的第一个故事是白雪公主。故事中,白雪公主的母亲是她的亲生母亲,因为白雪公主和她父亲发生关系而忌妒自己的女儿,最后派人杀了她。王子则是恋尸癖,在白雪公主復活后对她失去了兴趣,虽然娶了她,还是到处寻找美丽的尸体。” “后来我才知道,这才是原版的格林童话,不美丽不纯真,甚至没有happyending的格林童话。青蛙王子是为暗恋公主而变成青蛙,却在婚后发现理想与现实的差别后彼此厌恶;睡美人和王子有一百年的代沟,怎么也难以沟通。”虽说睡美人和王子在最后也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但那是因为睡美人的男装癖附和潮流的缘故。 他的眼神渐渐黯了下来,很艰难的吐出几个字:“那灰姑娘呢?” “灰姑娘有一种更现实的说法。”虽然后来证明我看的灰姑娘是再版,不同于初版的灰暗,但已定下的印象无法改变。 “帮助cindere的并不是什么仙女,而是她母亲的朋友。她母亲在死前因为担心cindere,所以留了一笔钱给朋友,让她将来用这笔钱帮助cindere。衣服、马车还有首饰和玻璃鞋都是用这笔钱买的,而不是真的有好心仙女。” “所以,灰姑娘曾是千金小姐,事实上,她也的确是富家小姐。”我抓住他衣襟,“而我……从里到外都是真正的平民。”我是多么的害怕啊,两个世界之间的深海就在我眼前,我会游过去还是掉下去? “现实的童话总会有它梦幻的理由,小雨,原版的格林童话里,王子是怎么爱上cindere的?结局又是怎么样的呢?” 简单的装束下与众不同的内在,静谧寂寞的身影,优雅高贵的气质……王子爱上的,是cindere本人,而不是她华丽的服饰或美丽的外表。 而结局,也是很难得的完美。不喜欢参加宴会的cindere,却是一位才女,是一位细心的妻子和温柔的母亲,是一个能在大事上表达意见的女子。王子继承王位后,她以她的聪慧和才能辅助王子,使之成为一位贤明的君主。 我看进王子的眼里,王子眼中,不是只有我吗?那么多的美女和千金小姐,他选择的,不还是我吗? 别人附加上的一切世俗条件都不在王子眼中,王子只是凭心去爱,爱这个女孩,不管她是公主还是灰姑娘。 我握紧他的手:“逸,只要你的心不变,我不会再怕什么。” 虽然告诉老爸老妈不要接站,他们还是来了,在不到六点的时候。 看得出他们穿了他们最好的衣服,老妈还化了妆。四个人面对面站着,都有点紧张,最紧张的则是我们一家三口。老爸老妈在杂志上看了不少逸的“英雄事迹”,对他怎么会选择我持很大的疑问(其实我也很怀疑)。我更是紧张,两边都是我最亲密的人,若是他们处不好,难过的是我。 沉默了一会儿,逸还是身经百战,先上前说:“伯父伯母好,我叫罗逸,是小雨的男朋友。本应由我登门拜访的,却烦劳两位来接,真是过意不去。” 老爸老妈有点愣掉,我捅了捅逸:“我家的人都和我一样,一点规矩都没有。你太讲礼貌了他们可是会不习惯的。” “是啊,不要客气了,反正将来也是一家人嘛!”喂喂喂,老爸,谁说一定要嫁给他了?怎么就成一家人了? “是的,伯父。”逸倒是老实不客气应了,还好没有直接叫声“爸妈”。 进了taxi,逸和我还有老妈坐在后座,老爸靠着司机。逸告诉司机不要开空调,然后把车窗摇开。 我一向晕汽油也晕空调,用我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天生的穷命,只不晕自行车、电车和火车。像这种座位低低软软的taxi,我坐上去就已经晕了。因此不到最后,我决不轻言叫车,不止是为了省钱,也是为了我的头。 逸是知道的,因此他常常陪我坐公车。开车送我的时候也会打开窗,让风吹走我的不适。我现在已经习惯了他的车子,即使坐很久也不会头晕,但是对于一般的taxi还是发憷。就像此时一样,只能窝在他怀中唿吸着熟悉的古龙水的味道。 逸注意着不让我被风直吹到,一边轻轻按着我的太阳穴。半个小时的路程不算远,在忍受不了之前,我们已经到了。 上了楼,不管要面对的是什么,我打开了家门。 “请把小雨交给我。”四人分开坐下,逸开门见山,一点不迟疑的。 我当场就想晕倒,god,不要用这种电视剧才有里的台词说话好吗? “我会永远爱她,永远陪在她身边,用我的全心呵护她保护她。” 不要轻许永远,因为永远是没人能够达到的。我耸耸肩,想凉凉的嘲讽他,却发现自己忽然变得温暖的心。原来,甜言蜜语永远是有人相信的,因为它太美,在说出的那一刻。 或许,最相信这个词语的人就是我。因为相信,才会在一次失去之后对一切怀疑。 “你很有钱是吧?”老爸问。 “算是仰仗祖荫,但如果小雨不喜欢,我可以自己打一个天下送她。”开什么玩笑,你出生就站得比别人高,又经过了这么多年的歷练,就算白手起家也不会是真的“白手”——经验在这里,人脉在这里。继承和再开闢又有什么分别? “我的意思是,你打算出多少钱买我们的女儿?”老爸笑嘻嘻的拿出计算器。 看着他们兴致勃勃的分赃——不,是商量婚礼的具体事宜,我经几次抗议无效后,熘回了自己的屋子。 小小的屋子,简单的家具,和我的大大的书柜。我在床上躺成一个“大”字,手脚却放不开,只能伸出床外。 第19页 看着屋中熟悉的一切,干干净净,他们一定有常常在打扫。 闭上眼,忽然有些泪意。 “小雨。”逸坐到床边,看着我一点都不文雅的躺姿,“怎么一声不响的离开?不高兴了?” 患得患失,恋爱中的人都这样吗?还是因为他爱的是我,所以加倍的辛苦? “你父母不是真的要‘卖’你,他们答应我,是因为他们看到了我对你的感情。”是啊,他对我的呵护几乎是无微不至了,老爸老妈看在眼里,又怎么会不清楚? “我知道,我只是有点伤感。”我不想飞走,尽管我常常是和他们分开的,但这里还是我的家。嫁给他以后,这里就连我的家都算不上了。 “这是灰姑娘的屋子,也许不华丽,却是怎样的大厦豪宅也无法代替的。”我环视我的屋子,环视我的往日我的回忆,“就像我的父母,也许他们很穷,也许他们没有办法一直在我身边,可是……他们是为了我而辛劳,为了我而奔波,在我长大可以赚钱回报他们的时候,我却要离开他们。” 如果说我上演的是一出麻雀变凤凰的戏的话,那么,麻雀的家,也就是出名的nestle。 老麻雀餵大了小麻雀,现在,小麻雀翅膀硬了,是该飞走了吗?那么,老麻雀怎么办?寂寞的他们,怎么办? “小雨,相信我,你父母只会多出一个儿子,而不是少了一个女儿。”逸抚着我的头,在我耳边说。 是啊,对他们而言,我是唯一。我又怎么能让他们失去唯一呢? “我老爸最想要一个儿子了,他听你这么说一定很高兴。”我笑了,走到书柜旁边,翻起书柜下面的抽屉,“我小时候他恨不得把我当男孩养,看,那时我穿的都是男孩的衣服。”没有因此养成爬高窜低的功夫,大概是我比较运动白痴的关系。 他翻看我的相册,表情柔得不可思议,有时会迸出大笑,为我一张张傻傻的照片。两人笑闹,老爸老妈从门外走过,欣慰一笑。 做父母的,都是希望孩子幸福,就好了吧! 翻着相片,我一时兴起,索性把我保存的以前的东西都翻出来,一件件给他看,跟他讲古。我其实是有点恋物癖的,很多东西都堆在那里不捨得丢弃,即使那占据了很大的空间。 他慢慢看着我的东西,走进了我的过去,我的回忆。 我愿意让他进入我的世界,因为是他。 我也愿意进入他的世界,因为是他。 我凝视着手上的戒指,在婚戒代替它之前,我是不会摘下它了。 老爸老妈说未来女婿一定要住在丈人家,所以我决定打地铺,被逸拒绝了;老爸自己要睡沙发,他也拒绝了。最后睡沙发的还是他。 其实是我比较怀念睡地铺的感觉啦!尤其是可以把书扔得满地都是的感觉,实在是很自由。但是逸说这样容易着凉,五月还不到热的时节——真是,不知道温室效应吗? 老爸老妈完全附和他,据说是因为终于发现了可以管我的人——我从小到大自己一人的时间太长以至做事情太过随性,完全不考虑其它,更不管什么健康与否。 但是,有人管的感觉也不错呢!有人关心……这种感觉会让心不再空荡荡的。 有人陪伴的感觉也不错啊!我带着他去逛街去看景,去我念过的学校,去我曾住过的家。告诉他我走过的痕迹,告诉他陪伴我一路成长的林林总总。在这里,我无比自在,因为这是我的世界,这里有我熟悉的一切。 逸和我走过我的童年,我和他讲我童年的快乐,才发现他在成长的时候漏掉了这一节。他说,他有一个哥哥要照顾,所以从小就很成熟独立。 他说的是罗安,那个缠着他依靠他的人。 “累吗?被别人依靠。”我靠在他肩上。 “因为喜欢,所以不觉得。”逸回答,眼中却有些怅然若失。 或许,他也有不快乐的时候呢。或许,他也有累的时候呢。 反过来抱住他,我喃喃着。 “逸,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你累了,如果你不开心,记得有我。” 感情,是要获得,也是要付出。国中学英语的一句话是“itisbettertogivethantoreceive.”——给予比得到美好。 头埋在他胸前,不去看他的脸,只感觉到他全身一震,然后,用双臂环住我的腰。 “小雨……我知道了……”逸的声音极低,我从中听出了无数情绪。手抱得更紧,也许,我们都有不快乐。可是两人一起,可不可以将这不快乐变为快乐?累了可以互相依靠的话,是不是就不会那么累? 他缺少的童年,我可以分给他吗?他那张万年扑克脸,会不会为了我的稀奇古怪的语言和思想而柔和些线条? 他对我最初的感觉,是不是因为,我是另一个世界来的,一个可以让他不需要假面的世界。我不是公主,所以,他可以在我面前放松,可以不用继续他王子的样子。 会是这样吗? 我不知道,但是,手抱紧了,想给他我的一切。 看到逸的表情,心中忽然甜甜的。逸笑得柔和而轻松,不带着算计,没有任何的阴影。似乎只是,单纯的,小孩子得到了想要的东西的笑容。 付出,比获得更加的重要。 因为,我的付出,是另一个人心中期盼以久的获得。 那么,为什么要吝惜,如果这付出可以让我们彼此快乐的话。 家,心爱的人所在的地方,就是家。 他给了我一个家,我希望我也会是他身心疲累后的安心之所。 两人相拥,拥出属于我们的世界。 七·言情小说不可少的桥段:吃醋 更新时间:2013-04-25 00:10:03字数:10191 相对论是这样解释的:快乐的时间永远过得很快;时间是针对人心而不是针对科学的。 这里的每一条街道每一道风景都是我的过去,而他就那样的陪在我身边,和我从过去一点点走到现在。 时间就这样飞速过去,在他身边,和他胡说八道,快乐和欣然一直环绕。 唯一的不好就是他的手机总在我们说得兴高采烈的时候响起,而对方多半是有着美丽可爱的名字的女士,有几个还是我认识的。然后我就会很depress的告诉他现在对方是长途,最好不要说太久。 逸笑笑:“吃醋了?” “才没有!”我叉起腰,一副兇悍的样子。 “其实我很高兴看到你吃醋的样子,那证明你心中有我。”逸说。 我不争气的又红了脸:“谁心里有你,自作多情!” 哼!我才没有吃醋,才没! 没有为了他的过去吃醋,没有为了他的现在吃醋……他有过多少“lovers”,有多少人暗恋他仰慕他,都和我无关! 吃醋是种无益的情绪,我不要。 只是,心里还是有点酸酸的,vinegar,中文叫做醋,据说可以软化血管,对人体有好处。 第20页 只是啊,直到这vinegar进入心里,我才发现,原来我的占有欲也可以这么强,恨不得把所有喜欢他的女人都赶到天边去,世界上只余我和他。两个人,单纯世界。 原来,我也是醋罈子呢! 五一假期将尽,逸问我是不是应该去看看朋友,而不是一直陪着他。 “惨了!”我惊叫一声,“这下死了!”连忙跑到电话机前,拨下号码。 “熊熊,我回来了……是,回来四天了……这个……我一直在陪bf……知道啦!给你打电话就是要把他带去给你们看的嘛!好好,那就明天……等一下。”我捂住话筒:“逸,你明天有事吗?” 得到否定的答案,我继续聊电话:“明天人能凑齐吗?……什么,你们本来就要明天聚会,只是没想到我能回来?……齐子也回来了?q大那么闲吗?……好吧,那我们明天见。”我放下话筒。 “国中同学聚会,你也要去。”如果说有一群人,是我走到哪里都会默默想起的,那就是他们。即使很久很久不联繫,再见时也不会有丝毫的隔阂。即使有再多的改变,即使世界已经天差地远,我们在一起时还是会回到那段青涩岁月,回到曾有的往日。 我们的唯一规定是如果有谁找到了另一半就要带去给大家瞧瞧,有几个傢伙已经带过好几次了(虽然是不同的人),而我却从没买一赠一过。要是不趁这几天给他们看一眼就在7月忽然发个喜帖的话,他们一定会在婚礼上把我宰了的。 “我很乐意啊。”逸轻轻笑着。 乐意?你一定是不知道什么叫做损友,那帮傢伙一定会把我所有的糗事都爆出来的,然后再拼命捉弄你我——就像当初我做的那样。 做好上断头台的准备吧!没办法,谁叫我可能是第一个壮烈(结婚)的人呢! 聚会是在老地方,不大不小的饭店包厢,我们这些人有工作的有学生,这种场合可以适合我们每个人,除了逸。 他穿得略微有些过于正式了,我劝过他,他却说要给我的朋友留下个良好印象。 他以为我的交友圈子像他那样,讲究形象讲究礼节的吗? 心中有些不快,也就由着他去了。于是,在这包厢中,唯有他最奇怪。真想离他远远的,不要看到他的西服革履。 我们到的时候人来的差不多了,大家见到逸的正式都是一愣,气氛顿时有些僵硬。我心中更别扭,却还是笑着一个个介绍。 “齐子,这是罗逸;逸,这是齐飞。”简单介绍过去,这么多人,能记住名字就不错了,没必要介绍得太详细。 “就是电话里提到的q大的那位?”逸问。q大和我的大学同在一座城市,也是逸毕业的地方。 “是。”我接着介绍,“这是齐飞的女朋友李莉。”这场景有点奇怪,我不等逸和她打招唿就移到了下一位。 但介绍完之后,在走进饭店的时候,逸还是找齐飞聊起天来。校友嘛,自然会比其他人有话聊。 我坐在餐桌旁边,无意识的摆弄我的戒指,和大家聊着,等着上菜。 为什么齐子也会在这七天回来呢?是想和留在这边读大学的女朋友相会吗? 逸这个迟钝的傢伙,难道你没看出来我一点都不想让你们熟悉吗?你可以和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聊得惊天动地,除了他。 这种pasttense(过去式)和presenttense(现在式)相会的场面太尴尬,而这种相见欢的情景更让我的胃痛了起来。 我曾以那个人为中心活了六七年,即使现在的我已将往日淡漠,也不能真正做到若无其事。毕竟,那是我最珍惜的一段回忆,也是对我的人生观世界观影响极大的一段过去。这段过去并不能随着我爱上别人而改变。 两对,四个人。李莉知道我们的过去吗?不会的,在齐飞心中,我们这段过去大概从来没有太大的存在价值,自然也没必要提起。我却始终记得分手时我的愿望:无论如何,绝对不要在某一天见面的时候笑笑对对方说“记得吗?我们曾经恋爱过呢,现在想来真好笑。” 我可以成长,可以忘却,却不能因此而轻视往日的青涩。 逸和齐飞聊得很投机,可见我能喜欢的人自有其共通点。尽管逸并没有齐飞的过分阳光和外向,也还是积极开朗的。而他温和之下内敛的气势,让他更加的引人。相比之下,还是学生的齐飞,便显得单纯得多。 可是逸,你知道吗,你追我追得那么辛苦,是因为他的缘故。 因为当初太企盼永远,在看不到明天的情况下。所以当分开以后,才学会了不再为人的变迁而伤神。所以,才不再相信永远,用一颗带点嘲笑的心来看待誓言,看待发誓永远却可以在下一刻分开的lovers。 所以,在高中之后,其实是不想恋爱的,不想把这颗很容易太执着的心轻易的交给谁,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受到伤害。因此,不再执着,宁可相信人生只是雪泥上的鸿爪,淡淡的印上痕迹,淡淡消逝。而鸿,早就不復计东西。 如果不是你啊……如果不是你以这么执着的心来对我的话……我不会动心不会动情。这个世界上来来去去的爱情太多,我倦了。如果身边的人要常常更换的话,还不如在一开始的时候,身边就是空悬。 可是,你的执着,就像当日的我。认准了一点,绕来绕去,总是离不开那个圆心。我知道当日的我伤得有多重,自然也知道你的挫败感有多强,所以,我还是没有逃开。我还是挣扎着掉进去了,掉进不知是恆星还是流星的幸福里。 看着逸和齐飞谈话,我知道,我是在害怕的。我期盼一生一世的心并没有改变,变的只是期盼的对象而已。歷史总会沿一定的道路重现,现在的我相信逸,一如以前的我相信齐飞。 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谁知道这一个theend的句号后面,跟着的是怎样的后续? 逸,你的执着,会有我久吗?如果相爱的两个人有一个决定不再为对方执着,那么还在执着的另一个人又怎么办? 因噎废食,我承认,我就是。 不要和他聊得这么开心啊……逸,你知道我有多慌乱,你知道在我眼前掠过的,是怎样的场面吗?presenttense也是可以变成past的,你知道我有多怕吗?他伤到的,不止是我的感情,还有我的信心。 容易放弃,不与人争,因为先行认定自己争不过。不敢动情,因为怕被丢弃到角落。人总是在伤害之后学会长大,而我,是太极端了,极端到连付出都不敢,只为了怕被背叛。 喜欢看不是童话的格林的人是我,因为不再相信幸福结局。 逸,我可能就是因为他而无法相信你,如果你知道的话,还会这么开心的和他聊天吗? 他是无辜的,我知道。我们的感情太过朦胧,我们的过往太过渺小,没有人会在分离之后还坚持着那青涩初恋的,除了我。 第21页 所以,我没有怪他,只是怪自己曾经的天真幼稚,然后把自己重重封起来。封起感情封起希望,因为怕付出后的伤害。 你能揭开最后的封条吗? “大家可以开吃了,今天这顿饭可是鱼男朋友请的哦,大家加油,争取把他吃穷。”介绍完了菜也上来了,熊熊笑着拿起筷子。 “吃穷他好像有点困难。”我耸耸肩,“不过你们可以加油。”事实上,如果逸不是这么有钱,我对他的抗拒也许会少些。也许是自小穷惯了,对有钱人有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总是排斥。也可能是看多了有钱人大小老婆的范例,惯性思维的将有钱和变坏这两个其实搭不上边的概念联繫在一起。 “哦,对了,我说他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他好像是什么‘洛方’的什么小开经理……”猴子开口,他已经工作了,会看商业杂志也是比较正常的吧。 “但是……你不是已经有了一个论及婚嫁的女朋友,叫韩……韩什么的……” 我翻了翻白眼:“韩雨。猴子,不要因为你们总叫我鱼就忘了我本名。”我敢打赌这傢伙看到“韩雨”两个字的时候绝对不记得我也叫这个名字。 “哦,对哦,好巧,和你重名。”猴子的头被熊熊重击:“你白痴啊!不是重名,就是鱼本人!——啊?鱼!你要嫁人了?!” 一帮迟钝的傢伙,我心里想,嘴上应着:“如果我没有临时改变主意或者他没有另找别人的话,那就是了。” 逸瞪着我:“你现在还这么说?你想改变什么主意?” 我指着一边纳凉看热闹的狼:“狼这傢伙还是单身,想想我们也认识十年了,怎么也得先给他个交代吧!” 狼急忙向我看过来,迎着逸冷凝的眼神,打了个冷战:“鱼,你可别陷害我,我们从来是不吃窝边草的,除了当初你和苍蝇……”他意识到自己的失言,急忙住了口。 这就是报应,害人的人终会害己。逸不可能会不知道苍蝇这个词在英语中就是fly,而fly还有一个意思,是“飞”。 我们这些人是不吃窝边草的,大家找男朋友女朋友都是向外发展,只有一对是内部人员自己组合,那就是我和齐飞。 我不敢看逸的表情,视线落到了齐飞身上。他正看着他的女友,那只雌性fly好像没有听懂。他明显松了口气。 难道我们的往事就这么不值得提起吗?我认定的珍贵回忆在另一人看来就是悲惨的过去吗? 我重重咬着下唇,却很轻松的笑了。 “窝边草也好,嫩草也好,至少不会是回头草。”齐飞小我几天,因此我是老牛吃嫩草。这句话是在开玩笑,也是在解释给所有人听的。 有些酸涩,发生过的事情我并不想抹煞,更加不想装作那只是一场年少轻狂。我曾用无尽的认真来对待它,所以我希望另一位主角也能有同感。可是,错了。那位主角只想忘掉,让一切成为空白。 本来就不太好的心情又黯了几分,似乎是很认真的和大家笑闹,笑容却未曾进入眼中。 逸自然是发现我的不对劲了,笑容中带了些应酬时的虚假:“我们会在七月举行婚礼,到时欢迎大家参加。”他的手揽住了我的腰,紧紧的,像是宣告所有权。 “在这里还是在你们那边啊?”熊熊也看出气氛不对,急忙转移话题。 “都有。大家两场都来吧,飞机票我出。” “哇!不愧是有钱人,这么大方!”大家笑了,“只要时间允许,我们一定会去!” 一群人很快开始哄我和他,我们一向是忘性大于记性,转眼就忘了刚刚的尴尬。我只知道,逸一定是记住了。因为之后他的视线,始终没有离开我和齐飞。 其实大家也一定都记住了,因为之后,不管怎么糗我,他们始终没有提到国中时发生的事情。 怎么提起啊……上课说话被叫到办公室罚站是和他,下课出教学楼是被他的球砸到,去课外班迷路是他把我找出来……一起笑闹一起沮丧一起为了重点高中奋斗一起反抗变态老师……我的过去,每一点一滴都是他。怎么可能只提到我的往日,却不提他? 如果忽略这样的刻意的话,这顿饭应该算是吃得不错的。吃完饭之后,仍是惯例的涌到ktv去唱歌,大家三三两两走在一起,我和逸在队伍中间,他们都稍微离开一段距离。 这也是我们之间处的好的一个原因,我们彼此关心,却都能给彼此自由空间,不会用自以为是的关心打扰对方。他们关心我的恋爱情况,却知道这个时候,最好是让我和逸独处。 “很体贴的朋友。”逸也知道他们的心思,轻轻说。 “是的,所以,不管走到哪里,不管怎么改变,他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出神。 “所以,即使是分手后的恋人,即使心里还喜欢着对方,为了能继续当朋友,也可以作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逸第一次对我这么说话,我一时之间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他的眼冷冷的,嘴角的笑竟然也是冻彻心扉的嘲讽。他的眼神让我心中一寒,脚步滞住,竟然没有办法向前走。 我应该反驳他,应该对他大吼大叫应该生气转身走掉,可是,说不出话来,也移不了步子。 他的眼神冻结了我,我看过他这样的眼神,但都是落在其他人身上,而非我。他看向我的眼光向来都是柔和无比的,像是我是他的宝物一般。 他……他怎么可以这样看我……用这种……很疏离的眼神…… 心痛得无以復加,倔强地抿起唇,眼睛向上看,不想让泪水盈眶。 心里拼命叫嚣着他没什么了不起、我没必要为他的态度难过,却有一些东西清晰浮现。瞬间明白了,原来,一直以来在他面前,我可以任性而不畏惧,是因为,从初识开始,他就是用那样温柔的眼神在看我。没有任何恶意的,带着点心疼也带点笑意的眼神。 是他纵容我任性,而现在……他……不想再纵容我了吗? 眼泪拼命地涌啊,但是,我不是那种用眼泪当武器的人,头偏向一边,脚步移开,向着另一个方向。 “小雨……”我听见他的声音,我那么熟悉的声音,低嘆着响起。 眼睛被眼泪蒙住,不敢停住脚步,害怕面对他。 “小雨,对不起,我……因为嫉妒而在胡说八道……你不要介意……”右手被他握住,没有办法继续向前的步伐。 慢慢的转过头去,看向他的眼,他眼中又是担忧。我心头不知是什么情绪,努力咬住下唇,用自由的左手挡住脸,在手的掩护下尽情流泪。 嘆息一声,逸把我拥在怀中,让他面料极佳做工精细的西服变成我擦鼻涕眼泪的面纸。我知道他再一次对我妥协,眼泪却更加凶了。 第22页 他是真的介意,真的,却为了我的眼泪向我道歉,并放弃了追究的权利。 从开始到现在,他到底为了我的任性,做了多少次妥协?而我,究竟为了他,做过些什么? 这个怀抱,真的是会永远无条件向我敞开吗? 如果它不在了,我,是不是还能像从前那样,完全无所谓的过着我的一个人的生活? 微微颤抖,他感觉到了,将我抱紧。 不想放开啊……想依偎想依赖,想这样汲取着他身上的温暖。 刚才心中的不快,是不是因为感觉到有可能会失去这份温暖呢? 是不是,因为,怕他发现我不是他那个世界的人,怕他丢下我,所以,才会情绪不稳? 什么时候,对他,竟然如此在乎? 不知道,可是,大滴大滴的泪,诉说着我的心。 “明天我要嫁给你了,明天我要嫁给你了~”熊熊的歌声向来如此,调都可以跑到九天之上。 “为了让她不要继续荼毒大家的耳朵,我们还是今天就把她嫁出去吧!”带着红红的眼说笑向来是我的强项,如果说一群人中有一个破坏气氛的,一般来说,那都不会是我。 “哼!就知道说我,有本事你唱一个!”熊熊把麦克风丢给我,自己坐回座位。 “听鱼唱有什么意思,要唱就合唱!”“对!情侣对唱!”一帮人唯恐天下不乱,哄着我和逸合唱。我清了清喉咙,觉得刚才哭得太甚,后遗症依然在。但大家起闹,也没有办法,拿起麦克风。 一边过来一只手,逸抢过麦克风。把西服外套扔给我,走到前面。他选了首英文歌,这家ktv满大的,英文歌也有很多。音乐响起,极快的旋律,亏得他跟得上。 “youmight’vebeenhurtbabe,thatain’tnolie,you’veseenthemaleandgo,oh.irememberyoutoldme,thatmadeyoubelievein,noman,oncry,maybethat’swhy. everylittlethingido,neverseemsenoughforyou.youdon’twannatoloseitagain,buti’mnotlikethem.baby,whenyoufinally,gettolovesomebody,guesswhat,it’sgonnabeme.” ——你或许曾被伤害过,宝贝,我知道这是真的。你看着一切来来去去。我记得你对我说过,这一切使你不愿再相信任何人,也不愿再哭泣。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为你所做的点点滴滴,对你而言都是如此的微不足道。你不愿再失去,但我不是他们。宝贝,当你终于再去爱一个人,猜一猜,那一定非我莫属。 逸的外套和领带在我怀里,他散开衬衫上面的两颗扣子,过快的旋律让他有些疲累,头髮也不再一丝不苟。这样的他看起来不再高高在上也不再遥远,甚至不復贵气,只是,一个我认识的男子而已。 他看着我,一瞬间,整间屋子只我和他。他知道的,他知道我曾经的伤,他知道我胆怯的心理,知道我面对爱情的退缩。可是啊,他同时说出了他的宣言。 you’vegotnochoicebabe,buttomoveonyouknow,thereain’tnotimetowaste,‘causeyou’rejust,tooblindtosee.butintheendyouknowit’sgonnabeme. ——你没有选择,只能继续,你知道的。不要再浪费时间了,因为你只是太盲目而无法察觉你的心。但在最后你终会知道,那非我莫属。 逸的声音一向不错,旋律感也很强,一首歌赢得了一片掌声,即使他们听不清他在唱什么——一般人的英语听力与口语都是这样的,教育制度问题。 逸的眼看向齐飞,眼中颇带了几分挑衅。逸啊逸,你真是傻子,我不是已经说了吗?他是过去式啊……现在进行时也许可以变成过去完成时,过去完成时却永远没有办法变回来,因为,就像它的名字,永远都是在过去那一瞬就已经“完成”了啊…… 齐飞回视逸,很坦荡的。逸,不要以为别人都像你一样,将我当成宝贝好不好?我们的当初,是自然分手。时至今日我有怀念有眷恋,但其实,对那个他,不再有爱情。 因为逸,因为你的“everylittlething”。一点一滴的,汇聚成我的感动我的心动。其实我的心,已经是在你那里了,你不知道吗? 当我终于再去爱一个人,我爱的——非你莫属啊…… 曲子终了,逸拿着麦克风走下来,走到我面前。 我早已是泪水盈眶,站起来想说些什么,却见逸脚下踩到麦克风的线,连忙叫出来。 “啊!小心!” 好像晚了,逸很帅气地摔倒,麦克风掉在地上好大一声。 我站着,本来感动的气氛成了暴笑,嘴角怎么都控制不住上勾。逸也不着恼,抬起头对我做了个鬼脸。 散乱的发,随随便便的衬衫,会跌倒会吃醋会做鬼脸……如果是这样的王子,配上灰姑娘也不会太过突兀吧! 我从他手中拿过麦克风,走到前面。我要找的歌是英文歌,但在这里,应该只能在“动画歌曲”一栏中找到它——flymetothemoon. fill?my?heart?with?songs,and?let?me?sing?forever?more.you?are?all?i?long?for,all?i?worship?and?adore.in?other?words,?please?be?true.in?other?words,i?love?you.only?you,only?you ——用歌声填满我的心,让我永远歌唱下去。你是我一直的渴望,我所有的崇拜和爱恋。也就是说,请真诚相待;也就是说,我爱你。只有你,只有你。 这首歌是我的手机铃声之一,《eva》(新世纪福音战士——所谓“天鹰战士”)的末尾曲,flymetothemoon。喜欢凌波的关系吧,对这首歌执着的不得了。 inotherwords,iloveyou,onlyyou. 是的,我爱你,只有你。 最后的音乐消失之后,我在歌单上找到了一直很想对齐飞唱的歌。拜《流星花园》的热潮所赐,作为流星的插曲,这首歌也变得有名起来——almostoveryou。 nowi’malmostoveryou,i’vealmostshooktheseblues.sowhenyoebackaround,afterpaintingthetown,you’llseei’malmostoveryou. ——此刻的我几乎忘了你,几乎已经忘却了悲伤。因此等你狂欢归来后,你会发现,我几乎已经忘了你。 眼光从齐飞移到了逸身上,如果他们听得懂,他们就该知道,过去,只是过去。多少的感情,此刻也只是一句“almostoveryou”可以总结。 齐飞轻轻对我点了下头,我知道,他明白。他一贯是明白的。 我们,就算去了恋人的身份,至少还是好友。不是故作若无其事,是真的朋友。 我和他,不是谁对不起谁,只是,我们的感情,只是当时。 坐回逸身边,这里才是我的现在。 赖在逸怀里,试着平復他的情绪。 “逸,我和他早就结束了。我的怀念,是往日,不是他。” 逸抱住我:“我是有些不安,因为你从来不曾和我提起过他。而见到他之后我才知道,你的过去是系在他身上的。不管我怎么努力,也不可能取代他在你心中的位置。” “那就不要去取代。”我赖啊赖啊的,“你就是你,是我现在的男友,是我现在……喜欢的人。” 第23页 取代啊,怎可能。歷史是纸上清清楚楚记下了的,就算人变情变世事变,发生过的就是发生过了,永远不能改变。 逸为了我出口的喜欢而笑了,笑得欣慰。我心中却有点酸,我的一点付出就让他如此高兴,可见我对他有多差。刚才说“喜欢”时的羞涩变成了庆幸,幸好说了,幸好付出了。幸好…… 幸好,对他的喜欢,我回报了。 “哼!就知道说我,某人的‘过去’,可是我辈俗人无法相比的呢!”感动一过,老帐翻出来了。我没有告诉过他齐飞,他更是什么都没告诉过我。八卦新闻我也没少看,说得热闹非凡花团锦簇的,加上平时出现在我面前的美丽公主。若论起吃醋,我才是更有资格的一个好不好? “不同的,小雨。”逸有点心虚,“我不曾付出过真心,而你的曾经一直在你心里。” “没付出真心就可以了吗?不付出真心就能游戏花丛是吗?你有没有想过将来你的妻子,会像你刚才嫉妒齐飞那样的嫉妒那些分享过她的丈夫的女子?如果说没有真心就不是错误的话,结婚之后是不是也可以不用真心的逢场作戏?”曾经,我想过将来一定要找一个处男结婚,除非我已经不是处女。后来进了大学,被同寝室中一位“知识丰富思想进步”的寝友教导之后,终于扭正观念,认定只要有爱情便可。但对因所谓的“生理需要”而“风流”的男人还不是很能接受。 “我将来的妻子只会是一个人,我希望她可以原谅。”逸握住我的左手,中指上的戒指闪闪发光。 “那么,都放下彼此的曾经,好不好?”我伸出手指,和他谈交易。 逸笑了,点点头。 很有灵犀的,我的曾经走了过来,冲着逸举起手中啤酒,两人对饮。 我唿吸道不是很好,逸戒了烟,也只喝啤酒——白酒的味道对我多少有一点刺激。 齐飞喝完酒,笑着对我说:“鱼,看你们这样,我也就放心了。”然后声音放低:“你还是找到了知音,小雨,我不够格,而他,你要珍惜。” 齐飞走到逸身边,对逸小声说了些什么,然后径直走开,走出我的过去,走出我的生命。 我挥别了过去,告别了曾经。李先生告诉过我,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人,即使不断受伤,也还是有追求幸福的本能。 我的幸福,在这里等着我。 八·最后的战役:公主vs cindere 更新时间:2013-04-25 00:10:03字数:9256 假期很快就过完了,我们仍然是坐硬座回去的。 以后,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吧……就算坚持,我还是要进入另一个世界;就算不惯,有些事也还是非做不可的。 逸告诉我,那天齐飞对他说,要好好珍惜我,因为我是最容易执着也最容易受伤的。 逸说他会的,用尽他一生,绝对不会让我再受伤。 这两个人啊,真是白痴……白痴的让我想哭。 我十五岁爱上的人和二十三爱上的人,都是真真正正,看重我,将这段感情当真的人。即使我们的感情可能没有最终的完美结局,但,够了,不是吗? 这,就是幸福呢。 回去之后,我们就开始准备婚礼事宜。当然大多数的事情还是他做的,我常常赖在寝室里写论文,虽说其实论文早就准备得差不多了。但是那种发喜帖请客摆宴的事情都不是我能做得来的,更何况宾客多半都是他们那边的人。我只是一个呆站在一旁的新娘雕塑罢了。 不过有些东西是一定要有我的,例如试穿婚纱,例如拍结婚照。 我对紫色有非比寻常的偏好,所以琳琅满目的婚纱之中,我选了一款淡紫的。 中国人在喜庆的日子喜欢穿红色,西方人则用白色婚纱表示纯洁。可惜我一向不够传统。 我不美,我承认。我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肤色较白,而紫色恰好能称出我的白。加上此时脸上淡淡的妆和幸福的表情,竟让我看来有点夺目。 恋爱中的女人最美吗……原来,我也可以这样单纯而幸福的笑着,像个白痴一样——恋爱中的人,都是白痴吧。 的确是的,从试衣间里出来的时候,逸眼睛一亮,浮起一个笑容。 “you’resobeautiful……”这傢伙竟然唱了起来,beautiful?老兄,您眼睛长到哪里去了?“……tome.”是嘛!一定要说明那只是对你而言。 “情人眼里出××。”我很不文雅的穿着婚纱耸肩。 “小雨,你真的很美。不是那种单纯表象上的妍丽,而是内在的轻灵和不羁。”不要对一个英语专业的人说这么一堆形容词,因为听不懂。 逸见我一脸不相信的表情,很宠溺的笑了。 “小雨,看来你是在女子大学呆的时间太久,都失去自信了。”外语学院一般相当于女子学校,男女比例相差悬殊,所以少数质量不是很高的男生便成了抢手货。相对的,女生除非美艷无边,否则一般乏人问津。 “不过我很高兴你是读的那种学校。”不管周围店员的视线,逸走到我身边,托起我的下颌。“因此才没有人在我之前先发现你的好,进而追求你。虽然永远比不过齐飞,但我也是第二个发现这份珍宝的人。” 珍宝……我受了一点惊吓,没有注意到他在众目睽睽下的吻。 我真的有那么好,好到可以被称为珍宝的程度? 因为他堵住了我的唇,所以没来得及告诉他。 虽然他是我的第二个男朋友,却不是第二个追求我的人。高中读理科班(理工科情况恰好反过来,女生紧俏)的时候,对我有好感的似乎也有人在。 只是被伤了的心难以再接受其他人,直到他出现。用奇怪的执着和认真,让我不再去怀疑爱情。 逸……如果不是你,我不知道自己还要一个人游荡多久……带着一颗其实并不是那么坚强的心和寂寞的灵魂。 becauseofyou…… 只因为有你啊…… 逸又换了部门,从公关换到营销。我作为他的专署秘书,当然是跟着他跑。而且,外语学院一般都辅修些经济类的科目,营销对我来说不算陌生,也算是小小施展才华。 上司和秘书……多么经典的桥段。一般来说,花花公子的上司和平凡的秘书总是能够谱成童话美好结局。但是,嫁给上司的秘书应该做什么呢?好像满多的都是专心做housework了,因为秘书不是一个很值得经营的职业。再不就是跟上上司的脚步,做他的左右手,共同创业打拼。 housewife这么伟大的职业我是做不来的——上帝保佑,我只有把家弄得更乱的本钱——那么只有继续当我的小秘书了,姑且也算得上是共同打拼吧!逸很少否决我的决定,这次也不例外,他说工作时想到有我在身边,是一种极大的动力。 第24页 ——怎么当初早恋的时候就没有人这么说过呢?所有的人都在说那有多么影响学业,洪水勐兽,应该在露出端倪之前马上扼杀在摇篮中。 果然,逸是不同的。他最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并为之努力,不会把过错归到其它人事身上。 销售部很忙,逸每天忙得惨无人道。我也很忙,虽然课少又不用找工作,还是有很多事情要处理。闲下来的时候还要跑到洛方帮逸,还要准备婚礼的事情,还要挤时间写论文。 幸好婚礼还有逸父母和他哥哥帮忙,不过也可以想像他们会请来多少宾客,而那一堆人里一定没有几个我认识的——或者说,没有几个是我在生活中认识的。不过,一生一次,就算被人当猴子参观,也只好认了。我可没有小说里拽着新郎逃婚的女主角的担当。 忙碌中,到了六月,逸被派去法国公干,大概要呆上十来天。 这件事是罗安极力促成的,他说是为了考验逸。如果逸表现出色,就证明他有足够的能力,也有资格负担一个家庭——谁告诉我工作能力和家庭有什么关系? 哼,考验逸?我看他根本就是不安好心,看我抢他的宝贝弟弟心里不平衡。我瞪回去。 他说洛方正在开发国际市场,逸以后一定会常常到国外工作。如果我坚持不出国,一定会常常跟逸分开。现在习惯习惯也好。 我不是坚持不出国,我只是不想总在国外呆着。虽然我的专业是外语,但其实我对外国带有一种排斥感。 跟着逸飞来飞去,到处开闢疆土……这种生活,不是我想要的。我最希望的是一个温暖的小窝,和平安定的生活。我已经累了不断搬来搬去的生活,不想再过那样的日子。我恋物恋家,胸无大志又懒散,才做不来开国元老的事呢!如果逸喜欢这样的生活,就让他自己去吧。 反正我会等他,人并不是一定要腻在一起的,不是吗? 不知为什么,逸也接受了委派。他说他一定会尽早赶回来,为了我们即将到来的婚礼。 “那我去送机吧,后天是吗?”国际机场我是去过,不过是去迎接外宾。送机那种依依不捨生离死别的感觉还没体会过。 逸脸色稍稍的变了:“后天白天你有课,还是不要去了吧。而且……”他揉着我的短髮,“我怕你在机场上放声大哭,那我可就走不成了。” “我才不会那么丢人呢!”我是韩雨耶!最不怕离别的韩雨耶! “那你是很希望我走吗?”他眉一扬问。 “是啊,你走你的,我才不在乎。”我斜眼看他,气势十足。 “不会想我吗?”他倚在沙发里,慢慢向我移近。 “想你老妈干嘛?我对令堂没有企图。”我耸肩。 他又气又笑的看着我:“不行,我一定要努力让你每天都想着我才行。”说完又吻住了我。 很深的吻,深到我几乎透不过气来。仅剩的神志想起了众位前辈的教训——法式长吻通常会长到bed上,不可不防。 没关系的吧……其实……反正也是要getmarried了……而且,我难道还会有婚前守身如玉那么保守的想法吗? 心里虽是这么想的,我还是轻轻发抖了。无关思想保守与否,我当然很能接受婚前性行为,前提是,我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接受那个人才行。我有一点轻微的性洁癖,对别人的碰触一向是很过敏的。要我和男人发生那种程度的亲密,想起来都有点可怕。 逸摇头轻笑着放开我:“小雨,我不在的日子里,你要努力。” “我可不想在新婚之夜,新娘却吓得缺席。” “怎么会!”我抗议,脸却不争气的红了。我从他身边跳开。 “你啊,只有一张嘴最硬。”逸半跪在沙发上,揽住躲在沙发背后的我,轻轻吻下去。 哼!那你还吻! 我的抗议被他吻成了呢喃,两人间温度逐渐升高,逸的手却一直规规矩矩在我身后。 我知道他是尊重我,在我做好心理准备之前,不想勉强我。 不过……我也该调整一下心态了。要是到了结婚之时还没准备好,不是要害他独守空房吗? 因为爱他,所以……没关系的吧…… 努力努力…… 第二天下了课,我照常上班,却在洛方的门口被人劫走。 “韩小姐,我可以和你谈谈吗?”依然是高雅的气质,脱俗的外表,沈醉蕊小姐很客气的透过车窗问我。 讨厌,今天是逸在这里的最后一天,她居然还要来打扰我们! 我耸耸肩:“好啊,哪里?” 她打开车门:“××饭店。” “aa制。”我一向不多带钱,也不知道够不够。 “我请。”她用很轻蔑的眼神看着我,可惜我已经不是初见到她时自卑又敏感的我了。公主的气势再强也没关系,金大侠曾经教导: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冈。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我只要一口真气足,就好了。 “离开逸吧,你不适合他,他也不适合你。”午饭已过晚饭未到,简单要了些东西。沈醉蕊的目的显然不在吃饭上,开门见山的来了句。 “youarenotafish,howdoyouknowtheyarehappy?——youarenotme,howdoyouknowidon’tknow?” “什么意思?”沈醉蕊皱起眉,对我的韩氏逻辑表示完全的不解。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我一向是老庄的流派,“你又不是逸,你怎么知道我不适合逸?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逸不适合我?” 奇怪的人,奇怪的逻辑,每个人都有他心中的天平,她凭什么以她的天平来替我们称东西? 就像罗安,总是说我配不上他弟弟,说我不够爱他。可是他怎么知道我不爱他,怎么知道我配不上他?他又不是我们,有什么资格来评定我? “不管谁看来,你和逸都是不适合的。”沈醉蕊还是坚持着她的论点,“你只会拖累逸而已。” “合不合适,拖不拖累是要由逸自己决定的,他都没有说什么,你又有什么资格管?”我翻了翻白眼,不知道沈大小姐在以什么立场说话。 “逸不说什么是因为他喜欢你,所以可以为你牺牲。”牺牲?这个词太大了吧! “不同于表面上的平和,逸其实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他能不动声色的击溃一个企业,也能在不知不觉间开发一片市场。他能爬上最高峰,却为了你而放弃想要的一切。” 为我放弃一切?她在说什么啊? “他宁可放弃法国的大好前景,只为了留在你身边。你一定不知道他曾为此付出过多少,他用了好几年去调查法国市场,做了无数的准备工作,却为了你一个‘不愿出国’的理由轻易放弃所有的努力。你让他放弃了梦想放弃了事业,你觉得这样很好吗?” 第25页 “可是……”我怎么不知道逸有着这样的梦想? “他从来没有对你说过吧?那是因为他现在迷恋你,愿意为你做一切事情。但是你以为这样的感情能够无限制的延续下去吗?逸是一个很多情的人,他爱上一个人就是全力付出,但也总是很快就淡漠。他对你可能是比较用心,可这也证明不了什么,只因为你比较新鲜又不容易追到,所以他才一定要追到你。” “因为你难追,所以他起了兴趣,最终决定娶你。但这也说明不了什么,总有一天他会发现你已经屈服了没什么意思了,他会厌烦你,并为曾经为你而牺牲的一切后悔。”沈醉蕊喝了口咖啡,补充水分。 她的口水并没有说服我,逸不是那种人,我很清楚。尽管开始的时候我也怀疑他是为了新鲜而追我,但这么长时间相处,他对我的心我看得明白,他的人格我更了解。 他对我,绝对不是一时兴起。 “如果你有正常的判断力,你就应该知道什么对你和逸是最好的。与其弄到彼此憎恨,还不如留一个美好的印象呢!” 我脑子里有一点混乱了,完全不知道沈醉蕊在以什么逻辑说话。她到底是为了逸的前途,劝我离开他;还是为了他有一天必然的变心,让我未雨绸缪? “王子总是配公主,因为公主能给他带来巨大的利益。即使偶尔有一两次看走眼看上了灰姑娘,为了王子,灰姑娘还是要变成公主。你一点成为公主的觉悟都没有,又怎么能配上王子?” 这一句重重的敲进了我心里,我是没有变成公主的觉悟,我只想要王子变成青蛙来迁就我。 可是,那个王子,怎么变,也是变不成青蛙的吧? 爱是一霎间划过天际的灿烂流星,而后的生活,才是应该面对的平凡而枯燥的真实。 会不会,王子在将来厌了灰姑娘,而喜欢上同一世界的公主? 人的心,哪里到得了永恆? 相爱是容易的,任何一个人都会有他与众不同的地方。找到他的闪光点,就可以轻易的给出真心。 但是,不同的人生经歷,不同的看法,不同的价值观在相处时总会发挥作用,进而让相爱的两人发现对方其实是陌生的。 所以我害怕恋爱,我怕有一天看到对方眼中的热恋光芒褪去,剩下的只是厌恶,我却因为惯性死赖着不走…… 等等,我打了个寒战,从无尽的想像中回过神来。 忘了自己说过什么了吗?即使受伤,也要有追求幸福的勇气。一味害怕对方变心而逃开,最后,只会剩自己一人在黑暗里走不出去。 与其想像将来可能会有的悲剧结局,不如抓住现在拥有的一切,珍惜对方,尽量保护彼此的真心。 哪有一份感情是敢保证一生不变的?不论是灰姑娘或是公主,嫁给王子后都可能会得不到幸福,也都可能会幸福。关键是看这两个人的心,而不是其他。 沈醉蕊仍在絮絮叨叨:“我们家事业主要分布在法国,逸这次去法国就有很多项目要和我们合作。我才是最适合他的人……” “沈小姐,适不适合不是你说了算的。你这么‘了解’逸,总该知道他不是那种会服从政策婚姻的人吧!”我实在听不下去了,“我和逸之间的问题我们自然会解决,夫妻总要有一个相互的磨合过程,我相信我们会克服所有的困难。” “你根本就配不上他!我和他都是上流社会的人,你只是一个平民百姓而已。你没有教养没有气质,根本就没办法融入我们的世界!”错觉吗?我感觉她条条合理条条有杀伤力,但怎么都感觉她像是写好了提纲一条条来说,一条被驳倒了就换上另一条。 “我为什么会配不上他?什么上流不上流的,都只是你们无聊的自以为是的说法罢了。我不偷不抢遵纪守法,是一等公民,品行良好相貌端庄,有什么人是我配不上的?我大学四年出来,就算在国际大型场合当翻译也绰绰有余,一个小小的社交界,有什么无法融入的?您未免太看轻我了。”我沉下脸,既然要开始debate,我也不会输阵。大一开始四年的辩论经验,还对付不了一个沈醉蕊吗?更何况跟她又不用说英语。 “我相信逸,他不是花心的人,他的过去我不想追究。我只知道他现在爱我,那就好了。至于将来他会不会变心,那是将来的问题。因噎废食未免太蠢了。”——虽然我曾经就这么蠢过。 “你的心情我知道,很遗憾,情敌的话向来是听不得的。亲疏有间,我比较相信逸。” “这是饭钱,不够的话你可以把帐单寄给我。”我拿出钱包里所有的钱,想想还是留下来一些,把其余的钱放到桌子上。 “你真的那么相信他?我和他是什么关系,他告诉过你吗?这次去法国他和我同行,他告诉过你吗?”沈醉蕊静静坐着,冷冷的问我。 “这种琐碎小事,没有必要特意提起。”我转身离去。 笑容在出门的时候还是凝结了,我的心没有办法像我说的那样洒脱。 因为我知道,她说的话至少有一部分是真的。例如,一直都是逸为我付出,我却很少为他做什么。我不知道他想要什么,也从来没有过问过,自然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为了我放弃了他一直以来的梦想。 我只是很被动的接受他给我的一点一滴,偶尔回报一点。而他会因这一点的回报欣喜若狂,进而付出更多。 他为我付出了什么?为了这个我,他到底放弃了些什么? 我值得他这样做吗?如果有一天他真的觉得不值,我该怎么办?到时再痛哭流涕的挽回还来得及吗? 说相信他,可是,知道沈醉蕊不是说谎。逸不让我到机场给他送行,是因为她随行的关系,他怕我误会。 可是,就是这样隐瞒,才更会让人误会。 她叫他的方式太亲密,她对他的事情知道太多,不是单纯的一个“世交之女”可以解释的。 我轻轻摇摇头,怀疑真的是一件很腐蚀心志的情绪。本来说要相信他的,却因为一点点的忌妒而动摇了我对他的信任。 不是已经说了吗?放掉彼此的曾经,不管发生过什么,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故事开始。 这样的怀疑,是一种不该存在的感觉。甩头,甩掉不信任。我要相信他。 拿着包,刚才留下的钱是为了叫计程车的。逸熟知我上下课时间,今天晚了这么久,还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呢! 包忽然勐烈震起来,我一愣,想起来是手机开了振动,下课忘了把声音打开。刚才把包放在一边,也没感觉到。 连忙拿出手机,显示是逸。我接起电话,逸的声音几乎震聋我。 “小雨!你到底去哪里了?给你打电话为什么不接?” 他的声音说着他的心焦,他极少这么气急败坏的,有的几次,只是为了我。 心有些平静了,他对我的感情,是我绝对不可以怀疑的。就算他有什么瞒着我,也一定是为了我。他,不会骗我。 第26页 “我和朋友吃饭去了。”虽然有点不是实话,不过应该也不是说谎吧! 我听到他那边松了口气:“吃完了吗?你现在在哪里,我去接你。” “嗯。”告诉他地点,“我等你。” 逸的车开得很快,本来就不远的距离,他片刻即到。 “开的这么快,也不怕别人担心。”我坐进车子,对他抱怨。 “你也知道别人会担心?”驾驶座上的人侧着脸,看上去很阴沉的样子。 “我知道是我不好,对不起,不要生气嘛……”我抱住他右臂,语气是分明的撒娇。 逸一震,挥开我的手:“别闹,我要开车了。” 我都道歉了你还想怎样啊?我看他脸色,心中忽然委屈起来。 我晚到又怎么样?还不是因为你!因为你,我要受她冷眼受她侮辱,看她高高在上的神色。还不是因为你! 我本来就不擅道歉,好不容易开了口,他竟然还不接受。 头看向窗外,心里不断抱怨。 “小雨……我不是那个意思……”逸看到我的委屈,开口想解释。 我回过头,看他脸,等他的后文。却见他几次开口,一句话都没说出来。 静静静静……车里气氛诡异。 “难道……你是不好意思?”忽然发现他脸上一丝可疑的红,我叫了出来。 “我……怎么会?从小开始,我老哥就一直跟我撒娇了……”逸说着,脸越来越红。 我看他,看得他不自在起来。他发动车子,想藉此掩饰。 我凑上去,在他脸颊印上一吻,看他脸色愈发潮红。 可爱可爱,他真的很可爱。 明天逸就要走了,今晚自然要好好的玩。到了九点多,我肚子偷偷叫了出来。 “咦?你不是和朋友吃过了吗?”所以逸只是在街边买了点东西吃——反正他越来越“平民化”了。 和那种“朋友”吃,我能吃得下才是见鬼。 “我和她aa,我穷,就没有多吃。”我举起空空的钱包,称着空空的肚子。 “你啊!”逸揉我的发,“真担心我出国这几天里你怎么办……一定要吃饱睡足,要记得天冷加衣服,不要太累,但是要每天跑步……”他的唠唠叨叨没在我肚子叫声中,他温柔一笑,带我去吃饭。 吃完饭也就接近门禁了,逸开车送我回学校。 明天……就见不到他了…… 从第二次相见到现在,我很少和他分离两天以上。尤其是恋爱以后,就算是休息日,他也会来找我。 不安啊……看着他开车的侧影,心里淡淡的怕了起来。 怕别离,时间空间都是爱情的伤,我的曾经,也是因为时间的推移和空间的相隔,最后成了曾经。 爱情,也许可以战胜困难阻碍战胜生死,却很难战胜时间空间。 沈醉蕊说逸为了我不去法国,逸也不想放手是吗?不能允许距离插在我和他之间。 可是……他想去吗? 想问他,话到了嘴边几次,都被咽下。 我很卑鄙,如果他给了我答案,我就没有办法再装作不知。如果是的话,是成全他还是由着我?成全他,我就要到一个全然陌生的国度;由着我,他也许不会快乐。 我需要时间考虑,所以我不问。或许,这次的分离是一个契机,让我有机会审视自己的心,作出选择。 街道在车窗外掠过,逸竟然在我凝思的时候哼起歌来。我努力分辨他的声音,终于在高潮时抓到了旋律。 hello,isitmeyouarelookingfor?icanseeitinyoureyes;icanseeitinyoursmile.youarealli’vewanted,andmyarmsareopenwide. ——你好,我是你在寻找的人吗?你的眼这样诉说,你的笑这样诉说。你是我想要的一切,我的双臂为你敞开。 那句“hello,isitmeyouarelookingfor?”几乎可说是我最爱的歌词之一。那种人群之中寻寻觅觅而终有所得的惊喜欣慰,让我心生嚮往。而现在,我也找到了可以点点头问声“hello”的人呢! 我是你在寻找的人吗…… 我是,而你,也是我一直在寻找的人。 心,奇异的安定下来。 因为我可以在你的眼里,在你的笑里看到你的心…… andiwanttotellyousomuchiloveyou. ——我要告诉你,我是如此如此爱你。 嗯,决定了,这句话在他回来之后再告诉他,一定会换来他毫不保留的幸福笑容。 我踏出车门,轻轻和他吻别,在上楼之前做了这个决定。 九·to believe or not to believe: it’s a question 更新时间:2013-04-25 00:10:03字数:9278 我习惯分别,因此我以为自己可以完全不在意分别。 江淹的“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那种感情我知道,却很少体会得到。追不到则不强求,我一向如此。 但此刻,一点一点,开始真的有了“是以别方不定,别理千名,有别必怨,有怨必盈。使人意夺神骇,心折骨惊,虽渊、云之墨妙,严、乐之笔精,金闺之诸彦,兰台之群英,赋有凌云之称,辨有雕龙之声,谁能摹暂离之状,写永诀之情着乎”的感受。一片伤心画不成……或许,原来的我之所以可以淡然面对离别,是因为已经分辨不出伤心是什么感觉了。 可是他重新教会了我执着是什么,重新教会了我怎么体会我的感情。 是好事吗?让我在这没有他的日子里加倍的寂寞加倍的想念……就是因为怕这种感觉,才让自己不怨不盈的啊……怕了自己的执着,所以才不敢再执着。怕了必然的分别,所以才不去在意。 是好事吧……压抑着的伤不是真正的痊癒,有时候,哭出来是一种幸福,任性要求是一种权力,自以为的洒脱反而是伤人伤己。 所以,大大方方承认我想他,很想很想。 rightherewaiting……原来,等待与想念,就算是无用,也是无法停止的。就算明知结果是等不到的,也还是无怨无悔。只因为等的,是自己的心,而非对方。而且,总是有期盼,盼着等到的时刻。 就像爱情,就算有破灭的可能,还是宁可去爱一番痛一番。不管结局,只是为了爱去爱。然后,为了未来去努力保护爱情。 ifiseeyounexttonever,howcanwesayforever? ——如果永远不再相见,我们怎么能承诺永远。 所以,快回来吧,i’mrightherewaitingforyou. 等待的,不是可成追忆的情,而是你的人。 我不要再洒脱的放手,然后用永远去追忆。 逸在法国很忙,但每天两个电话是不会少的。而我每天的活力,几乎就系在电话线上。 论文写完,答辩答完,我其实闲得很,所以也开始帮忙婚礼事宜——说来也有点丢人,明明我是女主角,却要为自己的婚礼“帮忙”。 第27页 一天晚上,罗安把我找出去,说要商量一些事情。 当时已经八点多了,因此罗安把地点约在我们学校附近。北门治安良好,我很放心的出去了。 明天还要早起接逸的电话,所以我没有点coffee,只要了一杯奶茶——茶对我没有什么提神的作用。罗安则是要咖啡,喝了一口,不满味道的皱起眉头。 “难道阿逸也要喝这种coffee吗?”他审判似的注视着我。 我耸耸肩:“当然。”我懒的时候就叫逸过来,学校附近也没什么地方好去,当然常常要来这家店里喝咖啡。 “好好的咖啡豆却用来做这种咖啡,真是可惜。” “你想说什么就直说。”罗安有的时候特别喜欢暗示,一句话一定要多拐几个弯才行。 “韩雨,我和我父母希望你能离开阿逸。” 怎么又一个急着为我和他做决定的?——或者,不止一个,而是三个。 我心中的不安渐渐扩大,沈醉蕊我可以不当一回事,但婚嫁是关系到两人及两人家庭的事,我不能不考虑逸的家人。逸父母从来没表示过反对我们的意思,相反他们还帮着逸追我,应该是不反对的啊!那么为什么,罗安忽然跑出来告诉我,他的父母…… 罗安看出我的怀疑眼神:“是啊,开始的时候,我们都想着只要阿逸幸福就好,都不反对他追你,还帮他的忙。但是……” “你给他带来了太多的阻碍,这是我们开始时没想到的。阿逸一直很希望能打开法国的市场并为之努力了很久,却为你而放弃。” 这话好耳熟,好像听沈大小姐说过。 我忽然明白这几天来心里的不对劲的原因了:罗安知道我不想出国这很正常,因为他是逸的哥哥;但沈醉蕊是怎么知道的?她怎么会知道逸一直的努力,怎么会知道逸为我付出什么?是逸告诉她的吗? 逸……会把这种事情告诉她的话,他们之间…… 我几乎有点想逃离这家店了,罗安却继续说着。 “阿逸说你不想出国定居,所以他要留在国内。作为代价,他要先去法国,把一切事情交待清楚。为了早点回来见你,他这些日子每天工作到半夜,生了病也不告诉你,只为了怕你担心。” 逸生病了?我怎么不知道?他每天给我打电话时听来好好的啊! 心里一阵担心,知道罗安没必要说这种谎话,那么,逸是真的病了?在异国他乡,却不告诉他的女友,只因为怕她担心? “阿逸是我们家的宝贝,我父母和我疼他疼的不得了,他却在你身上吃尽苦头,他为了你,甚至连梦想都放弃了。逸应该找一个体贴他支持他的妻子,而不是你这种处处要他照顾跟随的人。” 我哪里用他处处跟随了?我想反驳,声音却凝在喉咙。 “我曾派人调查过你,你总是在你的小圈子里转,让爱你的人呆在圈子里无法出去。你从来不作改变,只是别人来迁就你。听说你第一任男朋友可以考更好的学校,却因为你无谓的执着而和你报考同所学校。” “你能束缚住谁呢?谁会甘心一直过你嚮往那种平静生活?当别人受不了的时候,你就装出一副痴情的受害者的样子,埋怨别人的改变。其实,不改变的你才是最大的问题。” 我打了个寒战,这傢伙找的什么侦探社,竟然连这种事情都查的出来?还是他特意为我做过心理分析? 他的话让我都无从反驳,因为是实话。 齐飞最后说,我没变,是他变了。其实,进了高中,哪里有可能有人不作改变的?我总是将变心的责任加之与他,其实,也许更多是我的问题。 “不用那么惊讶,我认识齐飞,也和他聊过。”罗安和逸都是q大毕业的,将我辈辛苦高考的凡人的自尊心打击到了零。 “他说他最怀念的一段感情是国中时期的感情,但最累的也是那一段感情。他没有永远不变的自信,所以他逃了。” 我坐着喝茶,争取做到手不要发抖,左手指甲却已深陷掌心。 “你要求的太多,付出的太少。逸的无怨无悔给了你,是他不值。” “对不起,时间太晚,我要走了。”我可以很强悍的反驳沈醉蕊,因为我有这个立场。但我不知道怎么去反驳罗安,因为他有他的道理和立场。爱护弟弟的哥哥和想抢别人男友的女人是不一样的。 他的话更真实也更狠辣,一下击中中心。 “还有,背后调查别人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如果你以后再作这种事,请不要告诉当事人。” “回去找逸哭诉吗?现在是逸的工作时间,你可不可以多体谅他一点?”罗安凉凉的说。 “放心,我不会的。”我冲出café,落荒而逃。 实话永远是最伤人的,而罗安说的是实话。 妄图锁住别人的人,一向是我。自己不愿改变,才会被别人的改变伤害。 永远胆怯得不敢尝试陌生的事情,永远期待别人和自己一样不变。 如果一直这样,逸又能忍受我多久?会不会像齐飞那样:“泥上偶留些指爪,鸿飞哪復计东西?” 逸……是不是已经忍受不了了,才会对沈醉蕊,或对其他人抱怨? 我几乎拿起话筒,想起罗安的话,又放下来了。 我要多为逸考虑,要体谅逸。 既然爱他,就不能单纯的呆在自己的世界,而是要试着……试着为他着想为他分担,为他……变成公主。 晚上我没有睡好,不断的在想我们的种种,以及我过去的种种。 对逸,我从怀疑抗拒到熟悉接受,从开始的反感到后来的喜欢,也算是一个很长的过程了吧。 他对我的付出太多,迁就我迁就得太无条件,所以我将一切视作理所当然。 takeitforgranted……rightherewaiting中也有这句话。 itookforgranted,allthetimes/thatithoughtwoulstsomehow/ihearthughter,itastethetears/buticantgetnearyounow ——我一直将你的陪伴视作理所当然,我认为它会一直不变。我听到别人的嘲笑,我尝到了泪水的味道,但我此刻却再也无法靠近你。 不要……我不要失去逸。 这二十多年来,我失去的已经太多了。有些是不得已的,有些却是因为自己的不知珍惜。 我曾说过,我已经习惯了失去。但其实,那份习惯,只是强装。 如果有一天,逸告诉我,他已经倦了为我付出…… 不要!绝对不要! 因为凌晨两三点才睡着,醒来时已经是六点多了,正是逸的半夜十一点多。 奇怪,按理来说,逸这时候应该打电话过来的。 嗯,没关系,偶尔也要有一次由我主动啊!虽然说打到国外的话,电话费比打进来要贵。 ——逸,你是病了吗?是工作太累的关系吗? 第28页 ——不用担心我,真的不用,我会好好的等你回来。 ——或者,等毕业后,我可以陪着你,无论去哪里。 “餵。”逸的手机接通了,是女子的声音,“你是找逸吗?他现在在洗澡,他很累,你有什么话就直接对我说吧。” 我像触电一样把电话挂上,发出好大一声,幸好我是在寝室门口打的,没有太惊动别人。 我摸摸手,手冰凉。脑子乱成一片,心跳得厉害。 不要慌,可能是沈醉蕊拿了逸的手机没有还回去,根本就是她在骗我。 这种事情在小说里很常见,多半都是误会。不要慌,不要慌…… 我又拨通了逸房间的电话,是逸吧,一定是逸吧……逸的声音会在另一边温柔的响起,告诉我是我误会了。 “餵。” “喂,你是谁啊,怎么不说话?你再不说话我挂了!” 地上的听筒传来“嘟——”的声音,我茫然的把话筒放回电话上。 我坐在门口的小凳子上发呆,半小时之后,我又拿起了电话。 “sorry,thenumberyoudialedispoweroff.”我苦笑着重复——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太多不堪的想像来到我的脑海里,我一时间竟无法承受。 崩了太久的弦终于断了。我可以面对所有问题,可以改正我的缺点,却没有办法阻止我的怀疑。 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们到底在做什么?我不断告诉自己要相信逸,但思想并不能因此而走上正轨。原来,我所说的相信,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话而已。 “韩雨,你的电话。”寝友将电话递给我。 7点多了,是他的半夜十二点。这个时候,他还没睡吗? “餵。”我知道我手在抖,声音也在抖。“逸吗?怎么这么晚才打啊?” “今天加班加得太晚了,才回来。”那我一个小时前打的电话怎么有人接? “你一个人加班吗?”不要骗我,千万不要。 “是啊,没人陪很可怜的。”他装可怜兮兮的语调。 “那我刚才给你打手机你关机。” 他顿了一下:“哦,刚才没电了,没来得及换电池。” 耳边轰隆隆的有几百辆车经过,我似乎什么都没听见。一颗心冰得发冷,我几乎站立不住,坐在小凳上。茫然回应着他的话,完全不知自己在说什么。直到挂上电话,我才发现我的脸上都是泪。 我趴在床上,尽力不发出声音,哭得淅沥哗啦。一生之中从来没有这么尽情的流过眼泪,毫不掩饰的,尽情流泪。? 等到泪差不多流干了,我草草收拾了一下东西,告诉寝室同学我要去朋友家住几天,把电话留给她们,叮嘱她们不要告诉逸。又打了个电话到公司请假,然后走掉。她们看我哭成那样子,也不敢多问,只是帮我收拾东西,把我送出门。 我很难得的叫了taxi,一路跑到吴梅住的地方。她是租的房子,不大,但还够住两个人。因为离我们学校不远,她以前就约过我同住,只是我没有答应,怕麻烦她。 但是现在,除了这里,我不知道我还能去哪儿。 吴梅什么也没问,只是静静的看着我哭。 我不是水做的,近视的眼没有多少眼泪好流,止住了泪后,我恢復表面上的平静。 “不好意思,突然跑到这里来。我想在这里住几天,可以吗?房租我会付一半的。”我想静一静,做好心理准备再去面对他。 “小雨,对我你还要客气吗?你尽管住,住多久都没关系,只要你不嫌房间小。”吴梅笑着说。 真好,在最痛的时候,还有人陪着我。 放好东西,我拿出一盘磁带放到录音机里。 物是人非事事休……engelberthumperdinck的歌声终于变成了一种讽刺。thstwaltz……最后的华尔兹,还会是怎样的结局? butthelovewehadwasgoingstrong,throughthegoodandbadwedgetalong.andthenthemeoflovediedinyoureye,myheartwasbrokeintwo,whenyousaidgoodbye.itsallovernow,nothinglefttosay,justmytearsandtheorchestraying. ——我们曾有的爱越来越坚定,在歷经美好与痛苦的时光之后。然而你眼里爱的火焰已逝,我的心碎成了两半。当你说再见的时候,一切都已结束,还有什么话好说。留下的只是我的眼泪,和演奏的乐队。 itsallovernow,nothinglefttosay……逸说过,不该选这首歌作为我们第一次共舞时的曲子,果然,在那时就已经註定了结局是吗? 逸不是那种到处留情的人,那么,是他终于厌了我吗? 那又是为了什么,他要骗我呢? 我知道我还应该要一个答案,而不是换掉手机号,蜷缩在这里自怨自艾,不敢面对事实。 可是,我真的害怕,怕的不得了。 我爱他,我用我的全心去爱他。我终于承认,我对他的感情,早就深得超出了我想像。我可以失去一切,但我不能失去他。 可不可以,要不要,如果他不说,我就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只要他还不想放弃我,我就可以呆在他身边…… 不可能吧……委曲求全一向不是我的风格,我的感情观是绝对纯净的,掺了杂质的感情,我宁可不要。 所以我宁可逃,不想面对最后的答案,不敢面对最后的答案。自欺欺人也好,就让我再逃避一会儿吧…… 我躲在吴梅的家里,反正学校的课已经结束,我只需在有事的时候到学校去就行了。同学们都开始准备走了,我行李不多,应该还好。更何况,我自己都不知道该到哪里去。 偶尔回寝室,她们告诉我逸打了无数次电话——还好不是在她们休息时打的,否则我一定被宰掉。电话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诱恳求不知多少次,但她们坚守阵地,死不投降。 “其实我觉得他也满可怜的,韩雨,你至少跟他说清楚啊!”她们说。 “再等等吧。”当面说会比较好?逸再过几天该会回来了吧。 我知道,我是胆小,我是不敢。我怕听他解释,更怕他不肯解释。 出了寝室,在下楼的时候,我看到门口的熟悉身影。任来来往往女生的诧异又带着欣赏的眼光在他身上打转,逸只是倚在门外墙上,眼光直视寝室楼门。 不会吧!不是还要再过几天吗?怎么现在就回来了? 怎么会赶的这么巧,是寝室里面有人告密吗? 不敢出去,我躲在楼道,偷偷的看着他。 逸瘦了,看来很憔悴的样子。我的心在痛,眼泪也不争气的往下落。 ……迈出一步,再迈出一步……只要走到他面前,只要他一个紧紧的拥抱……我就…… 我就怎样?不去追究?相信他? 脚像有千斤沉,死都迈不出去。 时间,就在伫立中度过。 天黑了,他还在那里站着。而我,也还在那里躲着。直到看门的阿姨要锁门,他才离开。 第29页 我在门锁上的前一瞬间跑出寝室楼,跑向校门口。 很近的距离却在开头就被人抓住,逸拉住我的袖子,用他炽热的眼看着我。 董贤和刘欣叫断袖,我没有切袖子的工具,只能把外套甩给他。 逸愣了一下,我趁这个机会跑到门口拦下一台taxi。逸的车停在门口,开门发动都需要时间,他不可能追上我。 车扬长而去,我回过头看着逸渐渐变小的身影,很用力的咬住下唇。 “吴梅,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躺在床上装死,盖住脸的枕巾上满是泪水。 “小雨,听他解释吧!”吴梅说,“我有种感觉,一切多半是场误会。” 可是我怕啊,我怕不是误会,也怕是误会。 是误会的话,只能证明我没有完全相信他,即使我是这么爱他。也只能证明他对我不够坦诚,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 这样的话,我们怎么持续下去?如果连最基本的信任坦诚都没有,又有什么资格妄求一生一世? 讽刺的是此时响起的whenyoubelieve,whitney和mariah在那里“there?can?be?miracles,when?you?believe.though?hope?is?frail,it’s?hard?to?kill.” 心存相信就会有奇蹟吗?即使希望渺茫,也不会被抹杀? believe的力量强大,但我真的做不到啊…… 沙翁说,tobeornottobe,it’saquestion. 我说,tobelieveornottobelieve,it’saquestion. 天下绝大多数的悲剧,还不是来自于怀疑二字。再亲密的关系,毕竟还是两个个体,只要是不同的个体,就会有不同的心思。 我还是怕的,做不到自己说过的相信,因为我无法完全放心。 我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子,也许有着一点点特别的性格,却仍只是人群中不起眼的一员。在那盛大宴会上,王子不知怎地眼被蒙到看到了我,将我的种种缺点当成了优点,把我的倔强当成了坚强,把我的别扭当成了内敛,把我的嘲讽当成了聪慧。 于是,由于王子的走眼,我成了cindere,舞会中和王子翩翩起舞的高贵典雅的灰姑娘。 可是啊,也许,总有一天,当王子把我的坚强还原成倔强,把我的内敛还原成别扭,把我的聪慧还原成嘲讽之时,他会后悔,当初怎么会选择这样一个灰姑娘呢? 我……我害怕啊…… 从最开始我就在怕,最开始他向我伸出手的时候,我就在怕了。 那一段段的故事太美,那一曲曲的舞太迷人,人生,若是一段段故事一首首舞曲穿连而成,那么,是不是到了我方唱罢你登场的时刻了? 当王子终于把眼光从另一个世界的灰姑娘身上移开;当王子终于发现灰姑娘也没什么特别的,只是他平常接触不到这样的女子而已;当王子终于决定回到他的公主身边…… 当这些“当”都实现的时候,cindere,是不是应该安静的走开?回到自己的世界里面,过着自己的生活,找到自己的青蛙——不是青蛙王子,只是普普通通,即使吻了也不能变成王子的青蛙而已。 不,不会。 如果说我的初恋是因为我们的太过青涩,因为我们太小世界太大现在太无助未来太渺茫而破裂,那么我和逸,又是为了什么?人心多变情感易移?如果说那样深挚的爱恋和信任都会归为零,那么,天下还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逸,我承认我怕啊……我一爱上,便会用了自己满心。理智的劝告全然无用,我就是这样,任性别扭贪心,却永远不肯说出自己真正想要。像当初和飞,明明想他明明想见他明明想说句“kissmegoodbye”,却始终半点表示都没有。 逸,其实,我一直想问你,你和那个总出现在你身边的沈醉蕊是什么关系,你真的完全不在乎她吗? 但是,我始终没有问过。 想了一晚哭了一晚,第二天早上起来吴梅已经去上班了,我挣扎着爬起,泡面已经没有存货了,只好出门买。 “小雨,早饭。”似乎要验证我的担忧似的,逸真的站在门口,眼圈和眼袋显示出一晚没睡的事实。他举起手里的食物,静静的看着我。 该来的,真的躲不掉。我知道。我也无处可躲,毕竟,我的约还在洛方,想离职也要人事部批的。 “进来吧。”我把门打大,让逸进来。“是吴梅告诉你的?” “你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不是吗?吴梅只是在早上出来看见我时告诉我加油而已。”逸找地方坐,我带他来过这里,他和吴梅还算熟悉。 早上吃拉面很奢侈,我拿出碗和筷子,奢侈起来。 “小雨……”逸的视线一直凝在我身上,让我慌得几乎拿不住碗。 “小雨,为什么躲我躲电话?我哥不让我中途回来,我只有拼命把所有事情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你知道我有多着急吗?”逸的语气中听不出埋怨,只是淡淡叙述,“小雨,到底为了什么?为什么突然……” “最后接你电话的那天,你在做什么?你说你一个人加班,你说你手机没电,接你手机的却是沈醉蕊。你说你刚刚回去,一小时之前她却在你房间里。”我的泪水掉到汤里,拉面果然是咸的。“为什么?这句为什么,是不是该由我来问比较好?” 我的熊猫眼直对着他的,我是小心眼,我是在吃醋,我是不相信他,那又怎么样? 人被逼急了是会发飙的,豁出去了,管我那堆“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哲学,管我与世无争的思想。我就是要他解释,就是要像一般电视剧里一样洒狗血。不行的话吵架也成。 我不要被动不要等待不要伪装的大方,在爱情世界里,我宁愿是表里如一的任性,他喜欢也好讨厌也罢,他能接受也好不能接受也罢,这就是我。如果他不喜欢,那我宁可心碎离开。 不再把question放在心里憋自己,信任与不信任,是靠ask来验证的,不是勉强自己相信的。 我问了,只要你说,我就相信。 十·happy ending: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更新时间:2013-04-25 00:10:03字数:8527 逸看着我,眼神怪怪的。他走过来抱住我。 我挣扎着,不想让他用一个拥抱轻易解决我的怀疑,他却把我抱得更紧。 “我让你伤心了,是吗?”我的头靠在他胸前,他的声音从我头上传出,“我的粗心和隐瞒还是伤到了你,是吗?” “我……我很不安,很害怕。沈醉蕊和你哥哥的话都让我害怕,他们说我束缚住了你,因为我,你放弃了你的梦想。他们说总有一天你会倦了我,到时候……”或许,怀疑是因为对自己没有自信,而我的自信,早在很久以前就消失了。 “小雨,不要听他们胡说八道,他们又不是你我,有什么理由胡说?”逸很慌张的说,我几乎能感觉到他的紧张,“不要为这种无聊的理由离开,不要!” 第30页 “可是我很害怕,因为他们说的是真的。而在我最怕的时候,又发生了那样的事。”那个细细的声音重若雷霆,隔着长长电话线将我打入地狱。 “那天我病了,或者说,那一段时间我一直在生病。沈醉蕊硬是要留下来照顾我,一直到十二点她才回去。你是在那段时间给我打的电话吗?” “她说你在洗澡,说你很累。”想一想她说的其实是真话,但她的语气太过亲密,给我的感觉就是他们之间是有什么的,“她说得很暧昧,而后我往你房间打电话,仍然是她接的。” “我的手机是有来电显示的,她知道是你,当然会说得暧昧一些。”不止是来电显示,逸手机铃声是可以自录的,他录的是我的声音。我寝室电话和手机号被他专门设了一个铃声,只要我打电话,就会有“逸,是我,快接电话啦!”的声音——说实话,很丢人。 “可是你们那么晚还共处一室,你让我怎么想?尤其她原来还是你的女朋友。”他们分享的过去,因为不知道那是怎样的,所以只能想像的甜蜜。而甜蜜的回忆,是很容易回想的。 “谁说的?”逸皱起眉头。 “你们走的前一天,她跑过来告诉我你和她同行,却瞒着我。”怀疑的根其实在那时就已经种下,之后的花繁叶茂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他抓住我的肩,把我的脸从他胸前推开一段距离,微微蹲下身子,与我正对。 “小雨,是我不好,我总是怕你会疑心怕你会乱想,所以什么事都瞒着你。” “我承认我有过‘情人’,但不包括沈醉蕊,她的目的太强,我没有惹麻烦的爱好。只是我们两家关系比较好,她又没明确表达过她的意思,我即使想拒绝也不知该怎么说。” “这次去法国也是一样,我怕你会怀疑我和她,所以没有对你说她也一起去,也不敢让你送机。即使我知道,她和我老哥的目的很可能并不纯。” “我怕你担心我生病,在你问我怎么那么晚才打电话时,我只能说谎。” “小雨,结果,我还是让你担心,让你怀疑,让你伤心了。” “我知道我该相信你,但是……我真的做不到,太多太多事情聚在一起,我无法保持平静。”永远无怨无悔信任的是神,不是人。我是人,不是神。 “小雨,你不用强迫自己去相信,你可以问,无论发生什么,怀疑什么你都可以问。猜忌和占有欲本就是爱情中必不可少的元素,不是谁可以避免的。” “小雨。”他看进我的眼,“我们约定,永远不要再有隐瞒,好吗?无论发生什么,都告诉对方,好吗?如果我有什么不满,我会告诉你;如果你有什么担忧,也告诉我。我们一起研究解决的办法,好吗?” 可以吗?就算不信任,也可以宣之于口?就算会有嫉妒和占有欲,也是正常?只要彼此坦诚,只要能把嫉妒解释清楚把不信任抹去把占有欲换成爱的表现,就可以了? “小雨,我们将来会是夫妻,走过很长很长一段岁月。我们的生长环境不同接触人群不同性格思想也不同,我们不可能没有任何矛盾,即使我信任你你也信任我。不要有任何的勉强,一旦有什么感觉不对不好,马上提出来。夫妻,便是要相互协调相互体谅才行。对彼此坦诚,哪怕是不好的方面,这样才会有一生可言。” “好。如果你喜欢上别人,告诉我;如果我爱上其他人,我也会告诉你。”我对他做鬼脸,我是一个正经不了很久的人。 “做到常常沟通的话,又怎么会到另有所爱的地步?你啊,就会唱反调。”逸环住我的腰,手指点我额头,“如果你告诉我你爱上了别人,我会努力的追追追,再把你追回来。而且,我会用一生守着你,绝对不让你有时间变心。” “那你就努力吧。”我泪水还没干,笑容却已经出现,“我们一起努力,好不好?”努力去到达我曾经嚮往又曾经不信的永恆…… “我会的,从现在开始。”他印上了久违的吻,连带着吻去我的泪水。 从现在开始……forever?has?now?begun…… “那我有一个问题要问哦!你不可以说谎。”逸的这个kiss来得格外“缠绵悱恻”,似乎是因为隔了一段的分别和误会而让彼此更加想念和爱恋。总之,当他放开我的时候,我已经是脸红红的埋在他怀里了,声音低沉而喑哑。 “什么问题?”不公平,力的作用明明是相互的,为什么这傢伙一副神清气爽的样子? “你是很想开发法国市场吗?”盯着他,带着醋意。没理由连沈醉蕊都知道,我却懵懵懂懂。 “……是的……但是小雨,对我而言,最重要的是你。”逸愣了下,大手抚上我的脸,不无担心地回答——我猜啊,他一定在后悔他刚刚的“坦诚”宣言,“去不去法国,对我而言并不是很重要的事,相对想在你身边的心情而言。” 我低下头,半晌方才浅笑带泪的抬起头。 “逸,我有话要告诉你,你也要相信我哦。” “我愿意陪你去任何地方。” “我爱你。” andiwantedtotellyousomuchiloveyou. 他呆掉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欣喜若狂的抱紧我。 逸,不用再抱得这么紧了。我不会再从你的怀里逃掉了,无论是我的人,还是我的心。 我把我的心交给你,请你一定一定要好好保护它。 ——theres?no?love?-?like?your?love,and?no?other?-?could?give?more?love.theres?nowhere?-?unless?youre?there,all?the?time?-?all?the?way.oh,?its?your?heart,baby.oh?-?you?cant?tell?me?its?not?worth?tryin?for.i?cant?help?it?-?theres?nothin?i?want?more.i?would?fight?for?you?-?id?lie?for?you.walk?the?wire?for?you?-?ya?id?die?for?you.ya?know?its?true,everything?i?do?-?i?do?it?for?you.? 没有一种爱,能够和你的爱媲美;没有任何人,可以给予我更多的爱。?除非你在,否则哪儿都没有意义。自始至终,一路相伴。哦,这就是你的心,宝贝。哦,你别告诉我为了你尝试没有意义,我根本就情不自禁,除了你我什么都不再需要。我愿为你而奋斗,我愿为你而说谎。为你冒险,我愿为你而死去。你知道这都是真的,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我爱你啊…… 王子和灰姑娘解除误会之后,自然是要找坏心的继母算帐。童话中是万能魔法树上的飞鸟啄了继母继姐为cindere报仇,但我自然不需要,我有王子可以屠龙呢! “你们是不是有些过于关心我的恋爱情况了?沈小姐和可爱的老哥?”逸扬起眉,似笑非笑勾起嘴角,怎么看怎么恐怖。 沈醉蕊没什么反应,罗安却是有些胆战心惊,不愧是逸的哥哥,知道他这样代表了怒气。 “逸,我……”罗安讨好的将一切事实奉上,他和沈醉蕊竟然是相互勾结的,难怪会骗我骗得完美无缺。 第31页 罗安说他是为了逸,他不希望看到逸为了我放弃他想要的东西。或者我陪着逸,或者我离开,否则他是不会罢休的。 沈醉蕊的目的倒是很明确,让我和逸分手,她取而代之。 逸的笑越来越冷,握住我的手越来越紧。我也紧紧握住他,试着平缓他的情绪。他扭头对我笑笑,笑得柔和,转过头去,却又换回了冷凝。 罗安惊得向后退去,我知道他怕什么。我也是第一次看到逸发飙,真真正正的狂怒。他脸上不再是无表情的淡漠,而是暴风雨前的狂躁。 “你以什么资格来管我的事?你知道我想要什么?!你凭什么对小雨说那种话!”逸的拳头砸在桌子上,饭店老闆嘴角抽搐了一下。 “没有人可以替我做决定,我爱不爱谁,对我而言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才能衡量出来!我不需要以关心为名的干涉,难道你不知道吗?”罗安再向后退,脸上不知是什么样的神色。 “我告诉你,罗安,要是小雨因此离开了我,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逸仍然不依不饶。 “没有人可以伤害她,除非是想和我作对。沈醉蕊,别以为你是沈伯伯的女儿我就不敢对你怎么样!我告诉你,我爱的人只有小雨一个,从以前到现在再到将来!” 我靠在逸的怀里,拍拍他的胸,让他平静些。眼睛湿湿的,为着他的话。 “逸,我知道了,不用怕哦,我会一直一直在你身边。”他的生气是因为他的恐惧,若是差了一步,也许我们会因为他们的谎言而分开,因为我们当时各有顾忌而无法坦诚。可是哦,现在,我们已经达成一致了,不是吗? 如果会被他人影响而导致恋情失败,那一定是因为彼此爱的信任的不够深,因为彼此间有问题存在,他人只是催化剂而不是反应物。所以,其实他们的过错,没有那么大。 罗安可怜兮兮的:“阿逸……我……我不是……” 我看着罗安的脸,怎么都觉得好笑,在逸怀中“噗哧”一声笑了出来。逸抱着我的右臂收了收,我抬头,看到他缓和了很多的线条。嗯,气消了,雨过天晴。 “你应该知道我的脾气,如果你敢再挑拨我和小雨,我会做什么可就不一定了。”逸坚持严肃的说完才转身离开,我跟在他身边,没有忘了对两人做个鬼脸。 看沈醉蕊和罗安的表情,心中有些畅快。呵呵,原来,狐假虎威的感觉是这样的好啊……或者说,被白马王子保护,其实,是很幸福的呢! 幸福呢…… 接下来的日子是一连串的忙碌,毕业,婚礼,出国……都是有一堆手续要办的东西。我最讨厌跑来跑去办手续了,好烦。幸好洛方鼎鼎大名,逸家人人面很广,很多方面都能省不少事。 终于,七月初,我毕业了,从这个呆了四年的地方毕业了。如果没意外的话,这应该是我求学生涯的终结。十六年啊,我生命中最宝贵的十六年就是这样度过的,在书中和一堆堆的同学中。 逸说,那十六年不是我最宝贵的时光,我最宝贵的时光应该是和他共同度过的以后的数十年人生。 ——也许吧。我看着他,笑笑。 ——不是也许,是一定。逸揉我的发。 嗯,一定哦。 我的行李不算多,有一部分放到逸家里,有一部分运到巴黎,还有一堆破破烂烂的还是被我扔掉了,即使我的恋物狂从来没改变过。 因此当我终于踏出校门的时候,我是两手空空的。 我回头看着熟悉的一切……终于,还是要离开了吗?离开砖红色的楼,绿色的操场;离开人满为患的自习室;离开总有这样那样毛病的寝室;离开饭总是做得很硬的三个食堂;离开没几本书的图书馆;离开满地的“韩流”(韩国留学生)和少数几只熊猫(文科校的特级保护动物——男生);离开每晚的“卧谈会”…… 终于,还是要离开了吗?我回过头来,前方,逸伸出手。 抓住他的手,我毅然的往前走。 我的未来,在前方等着我。 老爸坚持要先嫁女儿,所以我先回家举行婚礼。 登记结婚的宏愿看来是无法实现了,行啊,收收礼金也好。 只是,还用得着礼金来补贴吗?结婚的费用全由逸负责,“顺便”帮我家还了我读大学欠的债,又送了套“小小”的房子给老爸老妈住,还给老爸找了个稳定而高薪的工作。 逸很坚决的做着这些事情,只是告诉我的时候斟酌词句,表情有那么一点的担忧。 不用担心啊,逸,我已经不再别扭的浑身带刺了,即使多少还是有点不自在,也分得出你的行动是出自孝心,没有任何拿钱压人的意思。 我说结婚前我们最好还是去公证一下,逸说不用。 “虽然每个人结婚的时候都会期盼永远,但还是应该考虑将来不再相爱的那一天。”我告诉他。我可不想爱的时候头昏脑胀分手的时候吵的不可开交,尤其是钱的方面。女子耻言钱嘛。 “如果有一天你会离开,那就已经是要带走我的所有了,那一点点的钱又算的了什么?”逸说,“小雨,事业我可以重建,如果失去你,我却没有办法再追回。” 也好,谈钱对我而言还是一件比较尴尬的事,反正我也不是那种离婚还刮他一层皮的人,应该也没关系吧…… “我的就是我的,你的还是我的。”大富翁游戏中我偏爱孙小美,尤其是她的经典名句。 “我的人都是你的。”逸吻住我。 婚礼时程安排得极紧,在我家这边举行完婚礼后晚上飞回去,第二天继续另一场——不知道这可不可以叫做续摊。 家里那场婚礼是小型的,相对逸家轰轰烈烈的“结婚典礼”而言。地点是我选的,一条小巷子上的稍微大一点的饭店。 那是我的怨念,小时候我曾经住过这附近,这家饭店开的时候我好奇羡慕的不得了,并决定等我结婚一定要在这里——我一向是一个再执着不过的人。 我请的人也不多,只是亲友而已。熊熊和齐飞他们都来了,给第一个结婚的我送来他们的祝福。逸的家人也都到了,罗安用可怜兮兮的眼神看着我,期望我能为他说几句好话,以换取逸的原谅。 我问逸我们的媒人——或者说介绍人——是不是那场舞会,逸笑笑指向我身后。 我一回头,看见了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 “britishgentleman?!”在我叫出来的同时,对方也在奇怪中。 “英语说得很正式的侍应生?”站在我面前的,正是在那次“浪漫”舞会上被我踩到的老者。 “什么叫英语说得很正式……啊,等等,你会中文?!”我忽然回过神来,他会中文,那我当时拼命说英文干嘛? 第32页 老者越过我,迳自对逸说着:“小逸啊,这就是那天我和你提过的,英语说得很正式、人很好玩的侍应生,你们认识认识。”然后才对我说:“这位男士是我朋友,那天舞会的主角,他找我来当介绍人的……嗯,真巧啊,你们竟然在同一天结婚……” 我顿时啼笑皆非,真巧啊,他还以为我们是集体婚礼吗? “mi插el,更巧的是,她的新郎是我,我的新娘是她。”逸把手搭在老者肩上,竟然有点嬉皮笑脸。 “你……你们……”mi插el睁大眼。 我也带着些许疑惑地看着逸,莫非,我们的相识,还是有一点点的曲折的? “在一场以我为主角的无聊舞会上,有人告诉我刚才看到一位很好玩的侍应生。我看过去,那女孩在人群中站着,却像是在人群之外。于是,我慢慢接近她,听她自言自语自歌自唱;于是,忽然想认识她,想要把她的孤独寂寞抹去……”逸的手握住我左手,他的手指从我手上的订婚戒指上滑过。再过一会儿,那便会是相许终生的婚戒。 “你……已经抹去了我的孤独寂寞,不是吗?”thstwaltzshoulstforever…… 永远,他说,不是许诺出来的,是证明出来的。 我要和他共舞,直到我们的forever。 鞠了一躬,对着mi插el,谢谢他让逸注意到角落中的我,然后不离不弃,给了我所有。 然后,婚礼开始。我穿着紫色的婚纱,捧着一大束紫色郁金香——据说紫色郁金香的花语是永远的爱。 也许我并不美丽,但此刻我是动人的,因着幸福而动人。 两场婚礼都是西式的,牧师说完那一长串话后,逸很严肃的告诉所有人“我愿意”。 那么,我愿意吗?贫穷富有,生老病死,永远不离不弃? 我总是嘲笑轻许永远的人,更不相信婚礼上的誓言有多真实。曾经想过,如果他问我的话,我就要说“我不知道”。我要诚实。 齐飞和他的女友正在看着我们,我曾希望过的永远是让他打破的。 是逸找回来的,是逸让我重新有了希望的勇气。 我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我知道此刻我的心是真实的。 在此刻,我希望与他相守到永远;在此刻,我愿意爱他到永远。 “ido——我愿意。” 誓言,只要在说出的一刻是真实的,那么它就是真的。 i?swear,by?the?moon?and?the?stars?in?the?sky.and?i?swear,?like?the?shadow?thats?by?your?side…for?better?or?worse,till?death?do?us?part,ill?love?you?with?every?beat?of?my?heart.and?i?swear.i?give?you?every?thing?i?can,ill?build?your?dreams?with?these?two?hands.well?hang?some?memories?on?the?wall.and?when?(and?when)?just?the?two?of?us?are?there,you?wont?have?to?ask?if?i?still?care.cause?as?the?time?turns?the?page,my?love?wont?age?at?all ——我发誓,以天上的月亮和星辰为证。我发誓,永远如影随行……好与坏,直到死亡将你我分开,我会用每次心跳来爱你,我发誓。 我会给你我能做到的一切,我会用双手构建你的梦想,让我们将回忆的照片挂满墙壁。当全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个,你无需问我是否依然爱你。因为即使时光翻过日历,我对你的爱永远不老。 他轻轻唱出“iswear”,在我耳边。 我发誓啊,以我的生命起誓,不管世界是否会沧海桑田,我的爱不变。 就算我们都会变,我们也要一起改变;就算他不再帅气我不再年轻,我们……仍然要在一起。 我们要用一点一点的现在,延伸出我们的未来。 无限的未来。 晚上我们并着我们的父母飞回去,我还是我,但身份已经不同了。 我是他的妻子……他是我的丈夫…… 嘴边的笑不再是嘲讽,而是真正的幸福。 休息了一夜后,他在各界名人,在诸多媒体面前,告诉所有人,我是他的妻子。 cindere终于嫁给了王子,变成了公主。而后飞到paris,开始婚后的生活。 童话在这一刻就是happyending了:王子和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但是我知道,我们的故事并没有结束,而是一个个延续的“tobecontinued”。只是,这个将是另一段故事了。 love可以是瞬间动词,也会是延续动词。只是,要让它延续,是需要条件的——彼此的真心。 我们会用我们的真心来维持每一个“continue”,我们会彼此相信彼此扶持。 如果有幸,在我们白髮苍苍的时候,我们还陪在彼此身边,深爱着对方。我会告诉自己,我看到了永恆的样子。 王子还是找到了cindere,cindere也找到了她的mr.right。 白马王子……没有什么阶级之分,没有什么贫富差距。 只是,天下,那个最适合你的人。 如果找到了他,请留下你的鞋子。 玻璃鞋也好,地摊买的廉价高跟鞋也好。 最重要的是,王子眼中,看到的是穿鞋子的人。 我是cindere,没错,因为我找到了—— 属于我的mr.right。 theend 2002/3/10 番外篇 my angel 更新时间:2013-04-25 00:10:03字数:4214 我三岁的时候,阿逸出生了。 我去医院看弟弟,小小的,皱皱的,真丑。 他看到生人也不怕,张开嘴对我笑。一张小脸显得更皱,我忍不住伸手拉拉他皱皱的面皮。 阿逸没有哭,他瞪大眼睛看着我,眼神里显出威严,就像我做错事时,爸爸的眼光。 我被吓到了,退后一步,哭了起来。 我一生悲惨的命运,在这一刻就已经写好。 阿逸满月的时候,家里来了好多人,每个人都说他可爱。 不就是一只凶凶的小猴子嘛!有什么可爱的! 我走到摇篮前,看那个抢了我风头的弟弟。 他迎着我恶狠狠的眼光,仍然笑着。笑得好傻……好可爱~~~~~~ 红红的脸蛋,大大的眼睛,小小胖胖的手……再加上霹雳无敌可爱的笑……根本就是天使嘛! 我眼里闪着无数的大心,终于忍不住在他的苹果脸上咬……不,是吻了一口。然后对他傻傻的笑着。 他看着我,笑得更灿烂了。 我的天使……天使…… 永远不要离开哦,你是我的天使…… 天使即使长大了也是天使,可可爱爱的天使。 阿逸学话学得很快,才一岁多就能清楚表达大多数的意思了。 那时家里还很穷,但随着爸妈的日渐忙碌,我家里由原来的吃不饱穿不暖变成每顿饭都有肉,衣服也堆满了衣柜。 那天,老爸抬回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方形的。他在那个东西前面忙了一会,不知按了什么,那个东西亮起来,表面上开始出现花花绿绿的图案,还有奇怪的声音。 第33页 我从来没见过这东西,吓得躲到了沙发后面。阿逸却走到那个东西前,好奇的看着,研究着。 “哥哥,这是什么?” 我在沙发后面瑟缩着,老爸告诉他那是电视机,把功能解释给他听。阿逸听的津津有味,在电视机前面研究了一下午。 我的聪明勇敢的天使~~~~~~ 阿逸对什么事都很好奇,为了满足他的好奇心,我拼命读书拼命学习各种技能,只为了得到阿逸崇拜的眼神。 阿逸实在太厉害了,一不小心就会被他超过,我很辛苦的保持着早出生几年的优势。阿逸尊重强者,所以我不能落后。每次他有什么问题不懂而我能解决的时候,他就会双眼闪闪的看着我,实在是太可爱了~~~~~~~ 不好的是,阿逸会长大,会交朋友。 第一次他把幼儿园的朋友带回家的时候,我耳边响起了一声惊雷。 不要嘛!人家不要阿逸身边围着其他人。 于是,我把那个人赶走了,也换来了阿逸长达一个月的沉默抗议。 最后是我受不了了,涕泪俱下的向阿逸负荆请罪,阿逸让我向那个孩子道歉,我也去了。 阿逸的气势太强,我完全无法与他抗衡。 哥哥只是年纪较大而已,我们两人中,他说的话有着绝对的权威。 是我粘着他,而不像一般兄弟那样弟弟粘着哥哥。 555555555…… 我好可怜…… 阿逸上国中的时候身边围了一群女生,幸好都不是他的女朋友。 我知道其中有几个和阿逸有“那种”关系,但都是各取所需。 阿逸找的都是比较爱玩的女生,而不是暗恋他的亲卫队。他说他怕麻烦。 这样也好,即使她们和阿逸有亲密的关系,在阿逸心中还是没有她们的存在。 我还是阿逸心中最重要的人。 只要他不交女朋友。 曾经有一个很危险的女生,我用尽浑身解数,还是让她放弃了阿逸——当然,是我惯用的美男计。 为了阿逸,就算让我去做牛郎我都不介意。 我的阿逸~ 阿逸人缘很好,但真正好的朋友不多。他是个很谨慎的人,在感情方面。 一般女生是无法让他交心的,所以我很放心。 不要看阿逸伴侣一堆哦,其实他连初恋都还没有呢! ……至少,在他去美国读研究生之前,我确定他没有。 阿逸的决定谁也改变不了,他要出国读书,我只有哭着送他走。 可惜我已经读完研了,而且正在自己创业中。否则一定要追过去。 我的天使啊……不要抛下我不管嘛! 我最怕的,是阿逸回来时,身边会跟着别人。 不要不要,死都不要! 还好,阿逸保持了他的纯洁。 我的阿逸是最厉害的,用了一年多读了至少要读两年的课程——美国教育制度就是这点好,真正的学分制,而不是挂羊头卖狗肉。 阿逸回来以后开始进入我们家的公司——老爸说两个儿子有一个已经跑了,总得留一个自己用吧! 阿逸是不在意别人眼光的,更不管他们的议论。他的要求是要从经理干起,而且要在每个部门都晃一圈。 以阿逸的实力,当然没有任何事情可以难倒他啦~ 我的天使,我的骄傲~~~~ 冬天家里开了场宴会,因为阿逸在公司表现出色——果然是我的阿逸,永远厉害无边。 阿逸喜欢音乐,挑选歌曲的任务就交给他了。 阿逸讨厌这种虚伪的场合,所以只是象徵性的跳了两场舞就跑到一边坐着吃东西了。 讨厌!不要去勾搭阿逸!那边那个丑女,我说的就是你! 还有还有你,你的爪子离阿逸远一点! 没办法,我只好挺身而出拐走了几个对阿逸虎视眈眈的丑女,但还是有一堆苍蝇在他身边打转。 还好,只剩两首曲子了……快点从阿逸身边滚开啦! 我看到mi插el和阿逸说了些什么,阿逸的眼光越过他身边那些丑女,落在另一个丑女身上——好像是服务生吧,穿着制服,在收拾餐具还唱着不知什么歌。 阿逸很专注的看着她,慢慢走进她,嘴角露出一丝笑。 不要!阿逸的笑容是属于我的! 对外人,阿逸一向只有客气而虚伪的笑,能看到他偶尔的真正笑容的只有家人而已! 而现在…… “小姐,可以请你跳舞吗?”阿逸伸出手,我看见他眼里的光彩。 那名丑女根本就不会跳舞,踩了阿逸好几脚,阿逸却一点不介意的继续和她跳着。 thstwaltz结束,丑女大概是怕了场内众多女子的杀人眼光,急忙向后退。 阿逸却伸手抓住她的肩,不让她离开。 笨!有没有运动细胞啊!这样也能崴到脚? 地摊货吧……她的鞋跟竟然断了,丢人。 活该…… 阿逸抱起她,向门口走去。 怎么……怎么可以这样…… 阿逸,不要啊! 阿逸把她的高跟鞋包好放在房间里,像什么宝贝似的。 然后开始利用每天下班后的时间疯狂找那个丑女。 我知道,阿逸是真的动心了。 阿逸终于要离开我了。 阿逸还是找到了她,她叫韩雨,俗气的名字。 而听阿逸说,她竟然是不接受他的,岂有此理!是阿逸耶!最伟大的阿逸耶! 她家不在本市,过年的时候,阿逸把她带回家里。他为了她,准备了好久,让厨师做了一桌乱七八糟的据说是她喜欢的饭菜。 她果然感动了,答应阿逸做他的女朋友。 在她说“好”的一瞬间,我几乎哭了出来。 阿逸,再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天使了…… 他的笑容,从此是属于别人的了。 阿逸是行动派,很快就向她求婚,而她竟然同意了。 阿逸开始兴致勃勃的筹备婚礼,而我竟然还要帮忙——好想捣乱哦! “小雨不想出国,法国那件事就算了吧!” 可是阿逸,你已经付出那么多心血了……就为了她,为了那个完全不称你的女人,你要放弃吗? 她连这么一点牺牲都做不到,怎么能值得你的付出? 于是,我怂恿爸妈派阿逸出国处理法国的事情,还设法让一直喜欢阿逸的沈醉蕊跟去。 我和沈醉蕊组成了联盟,她我不惧,因为无论发生什么事,阿逸的心都不在她身上。 然后尽力挑拨阿逸和韩雨的关系,我几乎成功了,韩雨跑得无影无踪。阿逸让我帮忙找她,才不要! 结果是阿逸几天几夜没睡觉,把法国的事务赶完,提前回了国,把一切误会澄清。他们竟然……和好了……而韩雨竟然同意陪阿逸出国了…… 第34页 所以,阿逸,不要这么凶嘛!我也是为了你好啊……而且结局不是很圆满吗? 直到婚礼阿逸都没原谅我,而婚礼结束后,他们就去了法国。 小人!我明明已经让你帮我说好话了,你竟然…… 韩雨对我的指责只是做了个鬼脸,然后偷偷对我说,阿逸的决定,没有人能改变。 ——可是你能啊,对阿逸而言,你是最特别的。 她不理我,她最喜欢和我作对,就这样上了飞机,两个人一起飞走了。 回来啊……我的逸……我的天使…… 网络行业是很危险的,一时不慎就会变得一无所有,所以直到一年以后我才有机会跑到法国看他们。还好他们在其中回来过几次,否则我怎么能承受看不到阿逸的痛苦。 韩雨是阿逸的秘书,但那傢伙到了法国没几个月就不干了,原因是她怀孕了。 “我本来没想到要生孩子的。”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像我这种人怎么教育孩子啊?一定会教育成性格歪曲的。”有自知之明就好。 “怎么会呢?小雨,你的性格是天下最好的。”阿逸用他迷死人不偿命的笑说着最噁心的话。 韩雨把他们的女儿抱过来:“大哥,不看看你侄女吗?很可爱的。” 有你这种母亲,又能可爱到哪里去? 而且世界上不会有比阿逸更可爱的小孩了,像天使一样…… 天使!好可爱!! 我的侄女对我笑了笑,太可爱了!!!!!!!!!! 我可以亲亲她吗? 我的天使~~~~~~~~~~~~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