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屏》 第1页 [现代情感] 《素屏》作者:李守白【完结】 文案: 话说从前有座林府,林府里有个林小姐,打小死了亲娘,这不,爹也病了。那府中怎一个冷冷清清凄悽惨惨了得。一日,府里来了个洋医生,带了个洋助手……啥?你问我不是该进大观园? 诶,不是,人家这是民国。 这林小姐见了那洋助手——咦?他瞧我作甚? 继而——他借我书作甚? 继而——他给我写字条作甚? 末了——诶?你说他上府里来求亲了?这又是为甚? (警告:文案具有欺骗性质【正经脸】) 英国物理学家牛津大学教授×民国新旧参半家庭闺阁小姐 女主成长型!成长型!成长型!(重要事情说三遍) *註:成长型:前期有病(女主:求别黑)后期治癒。 内容标籤:民国旧影 婚恋 成长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自南,凯思(林翼新) ┃ 配角:邓和明(医生),林氏冬荣,林老爷 ┃ 其它:中西结合两开花 第一章 北平少见这样阴沉的天。北风贴地捲起草屑灰尘,往凯思裤腿上扑。他抬头,见了柱顶的榫卯,层层砌着咬着,是某种精巧绝妙的机关,顺着望过去,锁出一方地来,连阴云和寒风都紧咬住,透不出半丝气。 风升高了,把惨白的纸灯笼吹得四晃。偌大的四合院,不见一个下人。他见那丝绳牵不住了,踩上栏杆,去扶灯笼。风迎脸吹来,手撞上灯笼,那纸罩就很脆地炸开,灯笼半斜着,很薄的纸片哗啦啦响,里面的小盏也倾出油来。他见闯了祸,四下望,想招唿一声,问怎么处理法,却不见了邓医生。他方觉茫然,只得胳膊夹紧药箱,顺着游廊往下走。 见了旁侧有厢房,他走上前,祈盼能见到一二人影,也好问个方向。近前去了,才见落了尘的黄铜锁,亘在两片隔扇当中。再往前走了数间厢房,都是一样情形。他心里微微嘆气,却见了一间屋,隔扇虚掩着,透出一道唿吸的缝,缝里似有光。他叩门,笃笃的响都刮散在唿啸的风里。里面没人应。他静了片刻,一股风从背后袭来,将隔扇撞开了些。风铆着劲往里灌。他抬眼匆匆扫过屋内,伸手想带上门。 ——正对着门的是一部屏风,素绢蒙的屏面,暧暧晕出烛光来。屏后是一道影子,堪堪在屏面上剪出形状。他恍惚忆起鼓点里的皮影戏,和面前这光景是如出一辙的精巧柔弱。或许还有游园的戏,生和旦相望的眼波外,胭脂和菸草气味织成一片翠蓝的凉雾,手绢和烟壶,扬起落下,窃窃的笑声和私语。这珠翠满头的白髮帝国,有这样柔软的根须。 周遭静得只有风声。他忽然对这片深锁的萧索土地,生出异样亲近的皈依感。 “凯思!”有人叫他,自然入耳的英音,“我的药箱!” 他带上门,转身朝声音的来源走去:“哈瑞,我弄坏了人家的灯笼。”他指了指游廊。 “别管这有的没的,病人正等着呢。”邓医生朝他招了招手。凯思回头再看一眼紧闭的隔扇,夹着药箱快步追上匆匆转身的医生。 未进门,便听得极脆爽的声音抱怨道:“你瞧这房子,怪不得便宜卖。这梁,这顶,哪里挂得吊灯?嘴上说是新式——新式就是屋里头搁一座大摆钟么?膈不膈应人!” 更深的屋里传出一阵咳嗽声:“别埋怨了……别人肯卖给咱,已经是老天开恩眷顾了……” “呸!”先前那人啐一口,“要不是你吧嗒抽那鸦片膏,能落到这地步?” 医生回头,撇嘴朝凯思耸耸肩。凯思不明所以,轻轻问了一声:“什么?” 前脚迈进门,抬眼便见得一个身段极窈窕的妇人,高挑地立着,荷叶领的洋装束着玉般的一段脖颈,手推波浪纹的捲髮,一张桃花脸,眼角眉梢吊着,一只手插腰间,另一只捏着丝帕的手搭在低眉唯诺的下女肩上,姿势像是要揽这乖顺下女做姊妹一般。她见有人来,收了手,红唇在黯淡天光里也亮眼,那笑也是张开的亲热:“邓医生,老爷在里头,我带你们进去。” 医生朝她微微欠身,道:“谢谢林太太。” 她转身,打起帘栊,玛瑙珠子串串清脆的碰撞。妇人回身,低眉扬眼,烛火映衬着,妩媚风流,不可逼视。邓医生瞥了她一眼,颇觉失礼地转开了眼睛。待二人入内,她才放下帘来,绞着手帕跟上前。 “老爷他近来总咳嗽,前些儿咳了一帕子的血,”林太太絮絮地说,眼睛还四处望着,仿佛想寻来那一方帕子,做个印证,“呀,太骇人了!邓医生可要给他好好瞧瞧。” 深处那顶帐子里的人斥道:“妇人胡说,医生莫信她……也就是一丝血,哪大惊小怪的。莫误了医生的诊治!” 医生上前,撩开帐子,露出榻上一张孱弱枯瘦的脸,额上青筋在薄皮下鼓凸出来,颧骨耸立,像是梆硬的肿块。他前额光秃,一直延伸到后脑去,可后脑压着的,分明又是尺长的短髮,显然先是留着旧朝的髮辫,后割了去。林老爷样子看着似一具从坟里掘出来的尸体,皮肉都凹削下去,可那微耷的八字眉下,一双眼睛却还精神,一轮里放着光。他嘆口气:“咳得难受,吃不下饭去,故消瘦了。” 第2页 医生还是他平日里那一套,从药箱里取了听诊器,耳挂塞耳中,捉了听诊头,吩咐林老爷解开上衣。林太太见状,忙凑上前,替他将盘扣一个一个拧开,袒出白色中衣来。 屋内瞬间静了,只有林老爷的唿吸起伏,是一种破漏风的沙沙声。林太太往屋角站定,一双隐约风情的星眸搁在凯思身上打量,声音是压低的试探:“您帮医生打下手?” 凯思汉话说得词句颠倒,堪堪能听得一知半解,他怔了一阵,点了下头。 林太太笑开:“看着不像。”她黑白分明的一双眸子在他金丝单片镜底下的防滑链上睃了睃,笑着低声道:“和医生一样,也是doctor罢。” 凯思含着这话消化了好一阵,才缓缓道:“哈瑞助手,生病。我,帮他,临时的。” “我就说,”林太太的脸上显出得意欢欣来,“那您是做什么的呢?” “……我,没有工作。”他说这话时,嘴角噙了一丝礼貌的微笑,略有些不好意思。成为一个异国的无业游民,他到底是沮丧的。 林太太做出恍然的样子,笑道:“没工作才好哩,清闲。” 忽然,他似想起了什么似的,用手比划着名:“太太,我,弄坏了你们的,灯……”他不知道汉话中的“灯笼”怎么说,只得用手掌勾勒出一个灯笼的形状。 林太太眼珠跟着他的手上下晃动,琢磨了半晌,才悟道:“您想说‘灯笼’么?” “灯笼,”他微笑,跟着林太太重复,復强调道,“我弄坏了灯笼。” 林太太摆一摆手,道:“没关系,灯笼本来是要换的。” 他听懂了“没关系”,遂歉意地笑了笑。 那边,医生下了诊断:“得了伤风,我留几样药,吃了还不好,再找我,处方放这儿了。”末了,又添一句:“我听说您在抽大烟?” 林老爷有些赧然:“抽得不凶。别听那妇人,净张口胡来。” 医生取下听诊器,转身收拾医药箱,懒得再去为难他。 林老爷还在黄木大床上喋喋地唠叨:“不过是伤风的小毛病,请洋医生来看!杀鸡焉用牛刀?” 林太太嘴上回他:“还不担心你身子么?”手不知从何处摸出一个贴身小囊,解了丝绦,兜兜倒出几枚大洋,砸在手心叮噹响。林老爷支起身子,瞅见了她低头数钱的模样,内心烦闷起来,扬高声音:“替我送送医生。” 林太太忙把钱握在手心,打起帘子,道:“我送送两位。” 还未跨出房门,便听见外面有人问道:“小姐,您这是作甚?”问了,却无人应她。 林太太脸上还是笑着的,转了头,眼睛朝外面看去时,便没了笑意。她歉意地回头朝医生颔了首,快步迈出房门,朝院里的人影唤道:“南儿,进来看看阿爷。” 依旧没人应。 凯思提脚迈过门槛,抬眼便见院子当中站着个纤瘦苍白的姑娘,一边胳膊环个陶瓷花盆,穿着沙青色的短袄,底下衬一条皂色百褶裙。她立在荒芜的园子里,有一种奇异的美,像一团黑色的火焰,迸出蓝色火花,光是冷的,却烫得肌肤骨头都抽痛起来。 凯思一眼便认出她来。她就是屏后的那个剪影。 她握着铁锹,盯着走上前的下女,摆出一种近似防卫的姿势。 下女说:“小姐,手里东西给俺拿着罢。” 她摇摇头,向后退了几步,眼神很快地瞄了一下林太太,转身翻进了游廊里,像一只误闯的雀。 林太太眼睛早已不再看那姑娘,迴转头笑着给两人引路,“家里就这么一个女儿,都是掌中珠,心尖儿,就是宠得娇了。” 送到门口,林太太復摸出小囊,将大洋装进去,拉紧丝绦,仰脸笑着问:“足够么?” 医生不答话,接过小囊,含笑对林太太点点头。 林太太千恩万谢。 彼时天已朦胧地黑了,不见星月。林家这宅子着实偏僻,竟叫不到一辆黄包车。凯思和医生并排走在巷子里。走了几步,凯思问:“她给够钱了吗?” 医生答说“没有”。 凯思揶揄:“中国终于教会了你宽仁,哈瑞。” 医生哈哈一笑:“我和林太太是舞场认识的。” “她确实是一个很西式的女人。” “不,凯思,你没有懂我的意思。”医生语气里勾着狡黠。 “……你是说她是你的……情妇?”凯思想起林太太流转的眼波,细细的眉,他承认她是美艷,可这美艷到底是端庄的,听医生的暗示,他竟有了同等受冒犯的感觉,“她是妻子,是一个少女的母亲……” “你别忙着用道德谴责我,”医生打断他,“林太太像蝴蝶,你懂的。并且你不得不承认,她很美,连月份牌上画的也比不上她。” “林家往日是极显赫的家族,到林太太丈夫这一辈,终于败落了。他们刚刚卖了祖传的老宅,据说是偿还林老爷吸鸦片的债——于是到这旮旯里买了间屋子,也是刚搬进去。他们现在生活很拮据,我和林太太好歹也是有交情的,我这是帮她。”医生继续补充道,话里含了得意的意思,“做人要有善心,在中国,这叫积阴德。” 第3页 凯思嘿然。他也知道医生的风流成性,不想在此种问题上和他纠缠。他忽然感到一阵难过,他想到那个穿着沙青短袄的少女,抱着花盆,立在庭院中,像是支支的草茎。他问:“那位林小姐……” 医生接道:“林小姐不是林太太的亲生女儿。” 凯思怔了怔,重复了一遍医生的话:“不是亲生女儿?” 医生露出轻蔑的神情:“你瞧她的丈夫,是能叫她生出孩子来的人么?” “是他们收养的孩子?” “中国不兴收养这一套,凯思,”医生大笑,“林太太是续弦。” 凯思对后母的理解还停留在童话书里的那一套:“林小姐日子很不好过吧?” 医生知无不言,对不知的也言无不尽:“你瞧林小姐的那个样子,是和继母处得好么?林太太嘴上说着宠坏了那个孩子,可那是中国人惯说的谎话。你永远不能信他们嘴上说的。” “林小姐还在上学吗?” “林家以前是请私塾先生的,现在他们连医生都快请不起了。她似乎在女校也读过半年,不过她已经到了十七岁,在中国,这不是一个女孩读书的年纪了。” 凯思听着,低头取下眼镜,不再说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保证日更,请放心收藏。 第二章 檐下那只鹦鹉怪叫起来。林老爷在他那张黄木大床上往侧里翻了个身,幽幽吐出一口气。冬荣没挂成水晶吊灯,相中了一只裁好了舌头的鹦鹉,带回来挂着,也算挂了个东西。她这几日教那鹦鹉说话,教什么“good morning”“good afternoon”,尽教些洋鬼子的鸟语。这鹦鹉大概和人厮混久了,学不会鸟语,只跟着下女学会了一句“太太您今儿真俊”,见了谁都说这话。他前些天下床走动,刚到檐下,便听得好一声“您今儿真俊”。笑得冬荣直打跌,连下女也捂嘴偷笑。 这回,他就听见半截“今儿真……”便听不着下文了,接着便是翅膀乱扑和聒聒怪叫。他只道是下女不小心撞上了鹦鹉的站立架,微阖了眼,养神去了。再睁眼时,却见小女儿走上跟前来,在床边蹲下,轻声问道:“阿爷,感觉舒服了些么?” 林老爷从被子底下抽出手来,要拉女儿,却不想她飞快缩了手去,蜷好了,收进袖子里。林老爷目光一瞟,能见到她手背丝丝红痕,似是给尖利爪子扰过。 他问:“自南,你娘又出去了?” 林自南半晌不吭声,许久才道:“我不晓得。” 林老爷嘆了口气,再问:“那个洋人赠的书册,你瞧过了么?” “不是赠,”林自南用指甲掐扯着袖口线头,“是借。他要收回去的。” “那书上是划不得的,”林老爷语重心长,“谁晓得他借书是个什么心思。他原样送来,你也原样送回去罢。你要爱读,就读些,不爱读,交给你娘收管着。” 末了,他又问一句:“他送来的都是些什么书?” “杂得很,什么都有,大都是从洋文译过来的。” 林老爷眯着眼,似是想起了什么,他脸上显出怀念又太息的神色,道:“我年轻时候,读洋人的书,从不看译本的……” 林老爷兀自讲着往事,林自南的心思却全不在这一块。她不时侧转头,向身后望上两眼。她看地上日影,估摸着近了中午,继母该回来了。她忽又觉得自己这样的走神是可耻的,她蹲在病中父亲的跟前,却全然不曾在乎他。她垂首睃了一眼自己缩进袖子里的手,抬起来,很迅速地,以一种悄悄弥补错误的姿态,搭在了父亲耷在被褥外面的手背上。林老爷触电似的颤了一下,手一动不动地覆着,像是一只乖顺的猫,生怕惊动了自己嵴背上歇着的蝴蝶。 林自南的眼光搁在这交叠的手上,一声苦笑轻轻地从心底溢出,有如一个从河床淤泥里吐出的气泡,很快地升到了喉头,却最终被她咽下去。 户外的鹦鹉有叫起来,这回不再是聒聒乱叫,而是语调怪异的一声:“太太您今儿可真俊。”林自南像是被人击中了手背,倏忽一下收了回去。她急切地站起来,蹲得时间长了,脑子里昏,身子晃动了一下。 林老爷诧异地盯着女儿,见她攥起拳,復又蹲下,勉强挤出笑容,轻声道:“阿爷,我回去了。”话音刚落,有人撩了帘子,婀娜地走进来,笑道:“都在哩!” 林自南站起身,低着眉,也不瞧她,径直往屋外走。即便没有看她,林自南依然不自觉地竖起了耳朵,想听她说出话来,至少说点和自己相关的,毕竟她也该看见了自己对阿爷的孝敬。来人和她错了肩,才道:“老爷,邓医生的那位朋友又送书来了,我给放外头桌子上了。”话是说给林自南听的,但面上称唿都冲着林老爷。 林自南也不应答一声,兀自出了里屋。她听见失望如荆棘,从下至上地抽出长条来。她攥着手,指甲掐进肉里,陷进去的漫出白来,像是要把指甲变做刀尖,一刀一刀剜进去。瞥见桌上的书时,她才渐渐松了力气。近前拿书,却见抽屉不曾上锁,崩开的挂锁锁梁镀着光斑,像是无声的劝诱。林自南的目光左右扫了扫,飞快地拉出抽屉。里面几支口红在底板上滚动,光滑的黑色外壳折射日色,白斑晃荡,像是黑白错位的眼珠,又令人怀疑那外壳是照得见人影的。她伸手抓了一支,飞快推上抽屉,抱了书,快步朝外走了。 第4页 口红就硌在手心,汗漫出来,手和口红管似乎都滑腻了起来,她担心自己握不住了,脚下走得更快了些,几乎是撞开房门,绕过屏风,往里屋躲了起来。把书尽数扔在榻上,她摊开手,仔细端详这一枚口红。这是一枚丹祺点唇膏,上面沾了汗,污了管身,黏上了她的指纹。林自南拎起衣角,一点点把指纹擦去,擦一下,举回眼前确定一下,直到口红外壳又焕出原先的光泽来。 她被自己的举动骇了一跳,却仍禁不住地拧开了口红盖——这是一只用完的口红。口红膏已经被搽得剩了底,很深地蜷在底部,那红却依然艷,艷得渗出来。她将口红缓缓旋出,旋到顶了,仍未出露。那中间陷了一块,尽是指甲叠交的印,它的前主人曾用指甲一块块挖出,抹在嘴唇上。 林自南试探着,脸凑上去,鼻子伸着,很浅地吸了一口气。是香的,是她不曾预料的香,很陌生,那香顺着唿吸探进去,凝结在喉口,像是一块水果糖,晶状,折射着光。于是吐出的气息也香甜了起来。她将小指伸进去,也挑出一块来。膏状物陷在指缝里,红艷得像一团烧起来的火。她把这团火揉在嘴唇上。仿佛也被点燃了一般,她不自觉地笑了一下,很轻地跃起来,转身从抽屉里部摸出一块碎镜片来——水银镀的背面,照人面最清晰不过,这是她收拾房间时不经意发现的,怕被人发现,贴着抽屉最深里搁着——镜片映出她颜色艷起来的嘴唇,她的目光盯着镜片里那两片嘴唇。被那颜色烫得浑身发起抖来,她小心翼翼抻开唇,假模假样地咧开一个笑,那颜色也伸展开。她移动镜片,朝眼睛的方向上移去。然后她看见了自己的眼睛,那里面很浓的两团黑,再朝深了看,还有她自己的脸。 这恍然惊醒了林自南。她的眉眼都拧起来,愤恨从嘴角一直往上爬,眉梢眼角都沾染上了憎恶的情愫。她举着镜片,抬起手,使劲蹭着嘴唇上的膏体。那颜色像不能被抹去一般,反而朝肉里渗了进去。嘴唇沁出异样的红来,鲜血尽数涌上了嘴唇,隔着一层薄薄的皮,突突地跃动。那红的终于是涌了出来,从唇上一道裂着的缝里,一丝向外蔓延着,勾勒出很细的一条线。她住了手,呆呆望着镜片里流血的嘴唇。 这种矫枉过正,她到底也是厌弃的。这正昭示了她心里所有的脆弱。她很清楚自己,目前,比世上所有人都要清楚。 她颓然拉开抽屉,把镜片和口红都藏进去,又捞起桌上茶盏,顺着嘴唇淋下去,把血沖走。她取了毛巾,细细擦蹭着手背上的口红晕。 外面下女锦儿叫她吃饭了。林自南拍了拍衣襟上的水渍,转过屏风,走出房门,正撞见了探头往里瞧的锦儿。她骇得朝后一踉跄。锦儿急急伸手捞她。待她立稳了身子,锦儿含着笑打量她:“小姐,您今儿气色真好,嘴红得真好看,像是搽了口红一样。” 林自南很轻地“嗯”一声,手探进袖子里,互抓住手腕,弓着背往前走去,也不曾回头瞧一眼锦儿。 第三章 林自南不见了桌上的书,问起时,才知道是林太太嘱咐了下女捎去寄还了。她心中不满,训了一句:“我东西夹里面,还没取出,怎地送去了?”回头想一想,觉得不太重要,也就不放心上了。 那头收到书的医生坐在椅子上,向后仰着翘起椅脚,腿搁在办公桌上,一本一本把书翻开了瞧。翻完一本,他嘆了口气:“这女孩也忒吝啬,连笔记也不肯施捨。我真怀疑她看过没有。” 一旁正伏案计算的凯思听了这话,没有抬头,只是道:“林小姐不是会放着书不看的人。” “你也就见过她一面,说这话没根没据,”医生兀自喃喃,一本正经地教训,“追女孩的法子里,送书给她看是最愚蠢的。一来,你不知道她看了没;二来,就算她真看了,你也见不着她看书的样子,感受不到她看书时的心思。你若为送她书,猜想她看书时的模样,因而痴笑起来,这也不过是一种虚无的意淫。整个中国都不适合长养读书的女人。你该约她出去跳舞,约她看电影,随便怎样,只要能让她看见你的脸,你也能看见她的脸,最好还能牵个手什么的……女人爱的无非都都是那几样,点唇膏、梅兰芳的戏票、胡蝶主演的电影……” 他翻完一本书,朝办公桌上扔了去,重重嘆了一口气,再拾起一本,翻了几页,忽焕出精神来,“凯思,我们来打赌,如果能证明她看过,我就给你十块大洋。反之,你给我十块大洋。没现钱你就打个欠条,回英国咱算清楚……十块大洋是多少英镑来着?” 凯思目光又转回纸上的公式,不过脑地轻“嗯”了一声,眼角余光却瞟见那书里落出一片轻飘飘的东西,悠悠朝下落。医生眼疾手快,俯身手一捞,攥在了手里。 凯思莫名觉得那东西分外脆弱,嚷了一句:“小心点,当心弄坏了。” 医生顶一句“知道是你的宝贝”,摊开手,见了掌中的东西,忽兴奋起来,喊道:“凯思,快过来看!瞧我发现了什么!” 医生朝他高高举起手里的东西,凯思取下单片眼镜,走过来细瞧——那是一片银杏叶,还未来得及枯萎,仍是饱满的金黄色,银杏叶背面衬了一张薄脆的临摹纸,比着裁出叶子的形状,用白棉线有规律地缝起来,整个儿确是一件精巧的小玩意儿,被少女不小心夹在了书里,又不小心忘却了,给送到他们这儿来。 第5页 医生用拇指和食指捻着叶柄,摇头嘆息:“凯思,林小姐这个坑,你爬不出来了。” 凯思轻念了一句:“blessed, blessed night. 1”他伸手要拿医生手里的银杏叶,却不料给他躲开了去。 医生狡黠地笑:“怎么样?你觉得这叶子值十块大洋么?” “there’s more depends on this than on the value. 2” “你得了吧,”医生捂住耳朵,咬重了“你”字,嚷嚷起来,“又来!神父引用基督的话都没你这么勤的。” 凯思终于拿到了那片叶子。来自爱人的一切事物都是信物,他感觉一种不可言说的奇妙关系慢慢在二人之间织起线来。重新坐回桌边,凯思郑重而温柔地吻了这片银杏叶书籤,带着一种迷幻的笑将它夹进了手边的《格致学年鑑》里。 医生见状,双手抱头,绝望地长嚎了一声。 自从发现银杏书籤后,凯思就多了一个业余爱好,即和医生一起翻寻书里可能留下的笔迹。只可惜十有九是要失望的。那片书籤果然只是一个意外,就像不小心撞上农人依靠的树桩的兔子。 除了找笔迹外,医生还注意到了凯思的一些奇怪举动,比如翻看从大洋彼岸寄来的论文时,会不由自主地哼一些歌剧的调子;拿眼镜布擦拭镜片时会一连擦上半个钟头,看得医生不由产生了一种他把镜片磨没了才会住手的感觉……他的这位好友对什么都变得异常热心,热心到一回他出诊,出来时发现凯思坐在人家院子里,堪称入神地在倾听一个老太婆对邻居的抱怨,甚至还用自己蹩脚的汉话给人提出建议。 医生在感情方面,算一个急性子,最看不得凯思这种温温吞吞的磨蹭劲儿,那副痴样和迷恋茅德冈的叶慈老爷子一个样,他哈利邓恩有这么个朋友,真是丢人。啊呸!医生在心里啐一口。可他嘴上虽忍不住说些鄙视的话,但内心还是乐意见凯思与林小姐再进一步的。他提了个主意,要凯思送书过去前,在书里夹一两张字条,写些读书笔记,或许林小姐能愿意给他回上两句话。后来,医生发现,他是给自己找了个大麻烦。凯思汉话都说不利索,更毋论用汉字写读书心得。此后每晚,医生都只得听着凯思的口述,翻译成汉话,再用汉字写到纸条上。他有时候会生出些恶作剧的念头,把凯思的读书笔记改上一两个字,或者直接改成情书,但转念一想,林小姐毕竟和她继母不是一类人,不适合这样露骨的挑逗,再说,要是无意中给林老爷逮住了,凯思这事儿保准会黄。于是这想法在只脑中转了一转,便被医生抛到了九霄云外。 凡事做的时间久了,如非热爱,便会厌烦。今晚的书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中译本,医生写字条写得久了,不由怨毒地想,相比成为拉红线的奶娘和神父,他更愿意去卖匕首和毒\药。他将朱丽叶的脸想像成林小姐,罗密欧想成凯思——“林姑娘,凭着这一轮皎洁的月亮,它的银光涂染着这些果树的梢端,我发誓——”“啊!凯思,不要指着月亮起誓,它是变化无常的,每个月都有盈亏圆缺;你要是指着它起誓;也许你的爱情会像它一样无常。” “哈瑞?”凯思突然停下他背书般的读书体会分享,诧异地问,“你摇头晃脑的在说什么?” >> 令人失望的是,医生的招数并没有奏效。送还的书依然干干净净,连字条都是一张不落地归还原主。 医生丧气之余还感到些许愤怒:“你瞧瞧这林小姐!她难道不知道夹字条是什么意思么?她要是知道,就是不尊重我的劳动成果和你对她的感情;要是不知道,那她就是纯粹脑子不好使。凯思你听着,这个女人,要么坏,要么蠢,求你别惦念她了。” 凯思倒不见有多沮丧,他颇为耐心地解释:“你不是早跟我说过,想跟中国女人交往,就得有耐心么?她们有矜持的传统。既然这里是中国,还是入乡随俗为好。” 医生耸耸肩,道:“行吧。在中国,我这叫‘皇帝不急太监急。’”末了,他突然叫道:“你凭什么不急啊?万一那些老头子忽然想通了,叫你回去。你要再来中国,说不定林小姐都是别人两个孩子的妈了。” 凯思怔了怔,神情有些黯淡,但还是说:“我总不能比叶慈先生更惨了吧。” 医生低估了人在恋爱中妄想的灾难程度,他叫了一声:“凯思,老爷子那条路走不得哇!” 凯思坐下来,将收回的书又从头翻起。没翻几页,他突然抬首朝医生问道:“哈瑞,这写的是什么意思?” 医生闻言,低头来看,只见凯思的手指指着一行娟秀的小字,而那行小字正附着在字条的背后。医生不由念出声:“纵——我——不——往,子——宁——不——来?署名——自南。” 医生说:“瞧这四个字四个字的,应该是两个成语吧。” “你不懂?” 医生怒了:“谁不懂了?纵,就是放的意思……大概就是……就是放着我在家里,不让我出去。子宁……‘子宁’肯定是一个人,我知道中国古代有很多叫子什么的人,像什么子路、子夏……这八个字就是‘把我关在家里,子宁就不过来了’。” 第6页 凯思听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问:“这跟字条和书有什么关系?” 医生灵机一动,他笑道:“咱们的林小姐肯定是在家里闷坏了。这话的意思不就是林小姐被关在家里,她既然不能出去,也就没有朋友来找她玩。子宁代指她的朋友,中国人就喜欢用指代,比如鸦片不说‘鸦片’,说什么‘福\寿\膏’,医生不叫‘医生’,叫什么‘杏林’。她这是说要你约她出去,比如看电影吃晚餐什么的……看来林小姐在咱俩字条的启示下,终于开窍了!” 凯思喜出望外之下尚未丧失理智,他问:“你确定林小姐是想约会?” 医生方才被急智沖昏了头脑,将自己也搅了进去,以为自个儿一通胡乱分析确乎是没错的,可听凯思这么一问,他方反应过来。毕竟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要是林小姐不是这个意思,而是“滚丫的老娘不想再看这些书了”,他们可就得闹个大笑话出来,够笑上个十年八年的。医生支吾了一下,道:“应当是没错的。要是你不放心,我去问问隔壁的老学究。” 凯思自然肯定了医生突如其来的稳妥,让他去了。 过了半个钟头,响起了“笃笃”的敲门声。凯思放下手中的笔,开了门,还未及反应,便被医生的一个熊抱箍住了。凯思懵了,各种猜测如流星飞矢般从脑中划过。 医生放开他,大踏步地朝屋里走,嚷着:“让让让……” 凯思跟上来,问道:“邻居怎么回你的?”他做好了面对最糟糕结果的心理准备。 医生从柜子里拎出一瓶香槟,提着瓶颈,怼到凯思脸前,叫道:“别约会了,准备好,明天直接求婚去!” 作者有话要说:  1《罗密欧与朱丽叶》朱生豪译文:幸福,幸福的夜啊! 2《威尼斯商人》,大意:此物本身并没有什么价值。“此物”在原文指巴萨尼奥的爱妻赠给他的戒指,这句话是他拒绝乞要这只戒指的法官时所说。 第四章 “哈瑞,我还是觉得这事儿不太稳妥。” “有啥不稳妥的?人家姑娘都跟你说,想你想得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了。” “说不定那是她练字时不小心写上去的。” “练字还署名?” “那会不会是恶作剧?” “放心吧,中国姑娘不会拿这种事开玩笑的。” “她才十七岁,哪是嫁人的年纪?” “老弟我告诉你,在中国,十四岁结婚也不稀奇。你要是想拖着,再拖个一两年,你亲爱的林小姐改换的姓氏就不是怀特了。你大可以发挥想像,想像自己在跟一个将要进大学的女孩谈恋爱,师生恋很刺激嘛……” “够了……唔,你说林小姐也就见过我一面,怎么可能……” “她哪里只见过你一面?” “……她还在哪见过我?” “你的字条。像你们这种迷恋文字的人,语言就是最好的坦诚相见。” “……我还是觉得林小姐不是会给人写这种话的人。” “你觉得?你还觉得我勾引少妇呢!” “我什么时候觉得你勾引……少妇了?!” “我和林太太。” “那不是你暗示我那样想的么?” “我只暗示我和她关系不只是普通医生和病人家属。你瞧,你都曲解了我的暗示,你怎么能知道林小姐是什么样的人,会不会做什么样的事呢?” 凯思还想反驳他,医生却拍了拍他的肩,抬了抬下巴:“到了。” 林府比先前来收拾得光鲜多了,灯笼换了,院里杂草也除了,里里外外都修葺过,只是略显老旧。两人在正堂坐下,不时,高跟鞋敲打地面的声音就朝这边过来了。 “邓医生,”林太太和旧日里一样热情,一件牡丹纹的月白旗袍裹住身体,手推波浪纹的捲髮一丝不乱,艷阳下见了,容光比先前暮色里还亮上几分,“是来复诊我家老爷的病的么?我家老爷比先前好得多了,如今也愿下床走动,咳得也较往日少了。” 医生避闪似的低头笑了一下:“不瞒您说,我今儿来是有别的事儿。您瞧,这不连药箱都没带么?” “医生请说,”林太太的眼神很快地掠过凯思,转了头朝里唤:“锦儿,给两位客人添茶!” 医生侧了身子,目光搁在凯思身上,话却是对林太太说的:“太太,您知道我这位好朋友是做什么的么?” 林太太眼波转了好奇:“好像也是当医生的罢。” “他当我这样儿的医生,实在是屈才了。” “不是做医生的?那是做什么?邓医生您可别吊着我。”林太太笑开了。 “他呀,之前在牛津大学当教授。” “牛津大学?”林太太怔了一下,马上笑道:“是你们英国很有名的大学罢?” “岂止是英国有名,全世界都有名!我不敢说全部,但是整个世界最聪明的人一半都在那儿!而我们亲爱的凯思,是那些天才的老师。” 第7页 “那真的相当了不得。”林太太小呷了一口茶。 “像他那样二十六岁就当教授的人,放眼牛津也是少有的,说来他当教授时,比牛顿还小一岁哩。”医生逐渐亢奋,“您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您讲。”林太太一双妙目眨也不眨地盯着医生。 “这意味着,林太太,您面前坐着一个将会改写歷史的人——带着一群天才改写歷史!” 林太太并没有听太明白,她不懂为什么教一群很聪明的学生就能改变歷史,她暗笑医生话说得颠三倒四,但面上仍是一副惊奇的表情,甚至可以看出津津有味的意思。 凯思手握成拳,放在嘴边咳嗽了一声。医生这才醒悟自己话说得有些多了。他笑道:“凯思他汉话说得不好,为了方便交流,我来帮他翻译。”他转过头正要把相同的话用英语转达给凯思,却被拒绝:“哈瑞,你们又没有用《诗经》交谈,我听得懂。” 医生狡黠一笑:“我夸人的本事又提高了不少。” 凯思尴尬地咳了一声,道:“准备翻译吧。” >> “正如刚才我的好友所说,我曾经在牛津大学担任格致学教授一职,但现今我已辞退这份工作,独身一人来到中国。”翻译到这儿,医生忽然回头,瞪着凯思,悄声道:“你还想不想娶媳妇了?” 凯思道:“我必须诚实。” “行,您最诚实。”医生翻了个白眼,转回头继续翻译:“我现在没有工作,但我存留的薪水暂时还能支撑日常生活。希望您和您的丈夫不要介意。” “我之所以希求您俩位的体宥,是因为我深深地爱上了您的女儿,林自南小姐。就在我借给林小姐的书中,她也向我表达了同样的心意,这就是为什么我敢如此大胆地坐在这儿,真诚地说出我的想法。我想向您的女儿求婚。正如我好友所说,我二十六岁就当上了教授。我此前心无旁骛,将所有的生命都献给了格致学。如今我遇到了您的女儿,我意识到,此后的生命,只有奉献给她,才能获得意义。只愿您和您的丈夫能够成全。” 林太太听得呆了,她手中的茶盏顿在嘴边,面上的笑也凝住了。凯思温柔又紧张地盯着她,盯着她微微颤动的嘴唇。半晌,林太太终于说话了:“这可是大事儿,我一个人做不了主,得问问我家老爷去。” 刚进了天井,便见得林老爷挑着烟管在逗鹦鹉。林太太远远喊了他一声:“老爷,有事商量,大事!” 近前来了,林太太才道:“你知道么?邓医生上回那个洋人助手,也就是近些儿给南儿送书的,求亲来了?” “求谁?自南么?” “还能是谁?难不成要锦儿那丫头呀?” “洋人?想娶个咱们这儿的媳妇?”林老爷似是回忆起什么,眉间敛了怒气,“他闹着玩儿的罢!” “才不是。人家连在哪儿读书,做什么事都说了,模样那是一个认真。” “他做甚么的?给医生打下手?” “好像说是什么‘牛津大学’的教授罢。” “牛津大学?”林老爷改换了脸色,兴致上来了,连忙问道:“像他那么年轻……我上回见他,觉得年纪也不大。” “医生夸他夸到天上去了。” “牛津大学的教授,怎么夸都不过。真是年少有为,我瞧他那个样子,是挺斯文的。可他怎么看上自南了?” “我估摸着是上回医生来看诊的时候见着了。我送他们出去时,正好撞见了南儿站在院子里。想必是这一面,教他有了印象罢。后来他不是总送书来么?说不定南儿在书里给他写了什么哩。一来二往,不也就……老爷你晓得罢。” 林老爷沉吟半晌,道:“嫁个洋人,还是太惊世骇俗。” “别的洋人不论,嫁他还是益处多多,”林太太竭力劝着,“老爷您想,他是教授,这名望总有了罢;能当教授,也不会缺钱花罢。南儿嫁过去,还能不享福?走在外面,人家都说是教授夫人,也风光呀。他专心做学术,不会生些乌七八糟的心思,南儿跟他也省心。多好一桩事儿,您说是不?这样多好处,还抵不了他一个洋人的身份么?老爷您也是留过学的人,洋人见得不少,不会像别人,心里装的尽是偏见,所以我才敢跟您提这事儿呀。” 林老爷听了最后一句话,心中舒坦自是不必说,他道:“我同意也不够,还得问南儿的意思。” “放心罢,”林夫人笑道,“既然人家都敢来求亲了,想必两人是说好了的。” “行,我同你上前堂见一见这位。” “……老爷您身子不畅快,就莫走动了,我安排就是。”林太太阻拦的神态急切,她怕凯思将“辞了教授”之类的话捅给林老爷听见了。 “这说的什么话?我不去,岂不教他以为自南背后没人疼爱怜惜的,生生瞧轻了自南?” 话说到这地步,林太太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同林老爷上前堂去。 回到正堂,见两人正翘首盼着,见了拄拐前来的林老爷,忙立起来行礼。邓医生笑道:“您老身子好些了么?” 第8页 林老爷不喜医生的喧宾夺主,但此种礼貌性的问话,还是不咸不淡地答了:“医生妙手,好的多了。”青眼却搁在凯思身上打量:“是……” 医生忙接道:“您叫他凯思就是。” 林老爷“嗯”了一声,显然不是太高兴医生插嘴。凯思见了他神色,才磕磕巴巴地补充:“对不住,伯父,我,汉话,说,不太好。我,叫凯思,姓怀特。” 林老爷看了一眼医生,这才舒展了神情,邀两人一同坐下,才缓缓开口:“你们的来意,冬荣都同我讲了。我对此事无异议,只是要看自南的意思。”林老爷是留过洋的人,干脆省却了“小女蒲柳之姿”的套话,再说,面前这两人未必听得懂。 凯思叫医生翻译道:“这是当然。我非常尊重林小姐的想法。” 林太太急道:“这些话不必说了,你们不晓得老爷的意思,他这是答应了这门亲事!” 林老爷瞪了林太太一眼,林太太却像没瞧见一般。医生先反应过来,连翻译也来不及,忙拉凯思站起来,催他道谢。 林太太笑道:“成全小辈,这是咱们该做的,哪里说什么谢不谢的。” 礼数自然是少不了的。送林太太的是一整套的胭脂水粉,林老爷的则是人参鹿茸一类的名贵补药——这都是医生教给凯思的。而赠林自南的是好些书,是凯思觉得她会喜欢的。 待两人走后,林老爷变了脸,朝林太太训道:“哪有你这样做娘的?且不说自南同不同意,你这般不知矜持,吃相难看,让外人见闻了,还以为我们要丢个包袱出去,以后不知会给自南惹多少麻烦。如若自南不同意,你自个儿将这些物什还回去,我是丢不起这个人!” 林老爷气沖沖地回房了。林太太将下女锦儿叫上前来,吩咐道:“你去同小姐说,老爷给她定了婚事。对象是谁你也清楚,不须瞒着她,但你万不可说是我在中间做媒,说是她爹许的便好。这丫头愈大愈不愿听我的话,说了她准闹。我可没那个闲工夫去理会她的脾气。还有什么要听她的意思,这些话一律不准让她知道。她主意大,要真不情愿起来,你劝劝她。这事儿要泡汤了,定饶不了你!”末了,添上一句:“这盒书你捎给她。” 第五章 锦儿应了,抱了书盒,来到林自南的住处,叩门,得了应诺,将书盒放在墙角,绕过屏风,进了里屋,只见林自南正伏案练字。她抬首见了锦儿,眼睛扫了扫地上日影,问道:“不是吃饭的时候罢?” 锦儿笑道:“俺要知会小姐的,可比吃饭的事情重要多了。” 林自南搁了笔,道:“你说。” 锦儿道:“俺老爷给小姐订了人家了。” 林自南一听,颅内嗡一声,竟有些眩晕,她抖着嘴唇,问:“要我嫁人?” 锦儿奇道:“小姐不情愿?” 林自南摆了摆头,勉强镇下心神,问:“是哪户人家?” “小姐可见过给您送书的那位?就是他了。” 林自南见过,自然也记得。她站在院子里,远远地看过那个年轻的洋人。他立在继母身畔,又高又瘦,夹着药箱子,向她看过来,怔怔地,似乎看了她许久。他身上似乎就只有两种颜色,一种白,一种黑。黑的捲髮,黑的西服,白的脸庞,左眼夹一只单片眼镜,垂着防滑链。林自南曾对单片眼镜怀过些许偏见,觉得这物什滑头又傲慢,可这年轻人带着,天生就一股斯文谦逊。她匆匆扫了他几眼,便略过了。后来知道他给自己送书,心里也存了些好感。有一日,他竟在书里夹了字条,她初见微生牴触,可读过后,知他没有挑逗的心思,只是有些笨拙的读书体会——她非是说他见解笨拙,只是写这字条的举动有些笨拙罢了——便也接受了。翻书前读一读,翻完后又读一读,常有豁然开朗的感悟,也算是十分有益了。心里对他不禁又多了几分佩服。如今听闻自己和他摇身一变,竟从书友(她虽从未回信,但总觉得二人关系这样称唿最为妥当)变为了未婚夫妻,一时滋味杂陈,不知该作何反应。 半晌,她只支吾了一句:“这未免也……太不正统了罢。”她实在不知为何父亲会让她嫁个洋人。 锦儿笑道:“小姐您还在意这个呀?俺以为您都见惯了的。” 林自南强笑一声:“真的定了,就是他么?” “准没错,订婚日子都许下了哩。” “……你先出去罢,让我一个人待会儿。” “这事儿老爷应了人家了……您……”锦儿小心翼翼地打量她的神色。 “父母之命,我无异议。”林自南没有看她。 锦儿出去了半晌,林自南就在桌前坐着,万事俱休的样子,怔怔地,连她也不知自己乱七八糟地在想什么。她忽重重嘆了一口气,嘆完才回了神似的发觉自己嘆了气。有了这个意识,她又禁不住笑了一下,似是在笑自己的恍惚。可还是不够似的,她拿起手,捂住了眼睛,捂住了整张脸。她哭了起来,很小声的。她心里想的是,这当口可能还有人推门进来,她不能在别人面前露出私密的情绪。不知为何,她愈哭愈委屈,眼泪止都止不住,从指缝里溢出来,哭得脸都烧起来。林自南抬手擦着眼泪,擦不尽,又从旁的架子上扯了手巾,继续捂着眼睛。哭腔慢慢平息下来,她抽泣着,感觉有一股热气从底里升腾起来,从脖颈到耳朵,都蒸得发烫。她又慌张起来,这太容易暴露了,连忙拿冰凉的手去渡那热气。 第9页 哭完后,由于无人可述说,她又坐在那儿,呆了很久。林自南忽然发觉自己是个念旧的人,无论是小时候去送母亲的灵柩,还是从老宅搬到此处,突然的变化总能让她措手不及,甚至在精神上还有些摇摇欲坠。可她又莫名神奇地适应新的东西,无论是继母,还是这处有屏风的厢房。她想自己也该很快适应凯思和她的新关系。 想到这里,林自南获得了些许安慰。她舀了水,倒进搪瓷盆里,拿手巾浸了水,将脸上的泪痕抹干净。在脸上扑了水,凉意飕飕往毛孔里钻,她觉得这是个降热的好法子,便顶着这湿意,在屋子里踱了几圈,绕过屏风,见到墙角的盒子,遂俯身抱起,往里屋去。拆了盒子,又是好大一捆书。林自南明白这必是凯思送来的,挑了一本装帧好看的,目光一瞥,见盒子里还有东西,便伸手去捞,取出一瞧,是一张硬卡纸,上面写了一句话,依然是熟悉的笔迹:自南,多谢你。 她盯着卡片看了半晌,也不知他到底要谢什么。没有多想,她将卡片放在桌上,继续翻起书来。没翻几页,林自南忽然意识到,这些书全然变了意味。送书的人不再是个面目模煳的影子,而是一个将要成为她丈夫的男人。热意又不禁从皮肤底下往外沁,她觉得有些羞赧,不禁拿书蒙住了脸,头抵着书页,痴痴地笑起来。 林自南从来都清楚自己的内向阴郁。以前还在女校时,听到人兴致勃勃地谈起自由恋爱,谈起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她从来都不愿掺和其中。她独自一人走在校园里,独自一人走出学校时,甚至都是怨恨对恋爱自由的提倡的,这口号喊得就像如若人不去自由恋爱,便是和前朝一同堕落了一样。可她不情愿去接触人,总是有一种阿尔忒弥斯般的固执。她想,要是真要她嫁人,不必要她先去试探人家,盖头一蒙,闭眼嫁出去便也算了。可这自暴自弃的想法,在她心底又是不愿承认的,仿佛自由恋爱是解了禁的甘美苹果,人人趋之,可她却违逆众人,独自躲到了一边,这于她就是罪行了——她给自己安上的罪名,即对众人的背叛。 如今事情终于遂了她的愿。由于这事儿于她而言,不是太为难的,她也就渐渐缓过气,竟对日后憧憬起来。她开始庆幸自己将要嫁的不是个大腹便便、满面油光的中年人,也不是个粗鲁无礼,不知教养为何物的莽夫,而是那样一个文质彬彬的男人,就算他是个洋人,也算不了什么。 她抱着书,仰面躺进了榻里,盯着顶上的蚊帐,脸上带着不知所谓的笑,发起呆来。她放轻唿吸,便能感觉自己的心脏跳得有些快,也许连心脏都明白,她将走向迥乎不同的生活了。没有缓慢移动的日影,没有十五步就可以走到底的厢房,没有屏风,没有挠人的鹦鹉,没有聒噪的下女,没有羸弱抽着大烟的父亲,没有……精明的外热内冷的继母。她将摆脱整个十七岁之前的她,成为一个全新的自己,成为别人口中的“某某夫人”,将过上有阳光和葵花的日子,瀰漫香料和油烟的味道。如若有幸,她甚至能获得人人嚮往的爱情,像书里写的那样,有个既会亲吻你,又会跟你说“多谢”的丈夫。 >> 订婚照例是要吃饭的,本来双方商量,订婚结婚都照新式的办。但由于双方都是情况特殊,不得不一切从简。这回晚餐订在了一家小有名气的西餐厅。 时间眼见近了,林自南体面的衣裳都穿得旧了,也小了,锁在柜子里,都落了尘。可她总不能穿着学生装去,万般无奈,只好把衣柜翻遍,一件件地加身上试,还是凑不成套。她急得想哭,却死倔不愿去找继母要套衣服。她不知事到临头竟如此窘迫,心里直骂自己迟钝。还好继母是个好面子的人,终于送了锦儿来问她衣裳打扮的事情。她支吾朝锦儿说了,不时锦儿便拿了衣裳来,还挎着一个小盒子。她换上衣服,锦儿便招唿她坐下,开了盒子,露出胭脂水粉一类的物什:“太太叫俺帮您打扮打扮。” 林自南知这不是耍小性子的时候,咬着嘴唇忐忑地坐下了。修眉、扑粉、上腮红……香得沖人的细粉扫到脸上,她吓得紧闭上眼睛,生怕粉尘钻进了眼睛里。面上痒,带得全身都哆嗦地痒起来,她死命掐着腿,不让自己笑出来,生怕自己一抖,让锦儿画歪了自己的眉毛。 许久,终于完工了。锦儿摆上一面水银镜,问她:“您瞧着还满意不?” 林自南不愿看,伸手格开镜子,不置可否地说了一句:“可以了。” 她探头看锦儿出门后,才悄悄从抽屉内里摸出镜子碎片,拿远了,匆匆看了一眼镜中映出来的自己。确乎像个女人了——只是嘴唇需再红些。她不知为何自己会冒出这样的念头,不由又深深自厌起来。可转念一想,又觉自己这样做也无可厚非。这种内敛的罪恶感诱惑着她,林自南又将手探进抽屉,摸出了那支口红。 她飞快地拧出膏体,用小指甲挖了一块,来不及涂,她现将口红塞了回去,才举着镜子给自己抹上。嘴唇较之前又红了不少。她不敢涂太红,忙洗净了指甲里残余的膏体,将镜子碎片藏好。 不久锦儿便来叫了。林自南熄了灯,走出去,在月光下见了侯在门口的锦儿。她突然心虚起来,不敢看锦儿,只低着头,生怕给她看到唇上异样的红。 第10页 那晚上月光很亮很高,北平的雪也下过了,冷依旧是冷的,只是好在无风。出了门竟有轿车接送,共两辆,自然是凯思和医生各开一辆。医生平日出诊是不开车的,他嫌油费贵,还不如坐黄包车便宜,今儿是为了好友订婚,特意开来了。凯思的车是医生替他借的,这种时候,总少不了充场面的东西。 林老爷本意是让夫人陪着女儿,林太太却老大不情愿,压低了声音摆出理由:“让小两口单独坐坐不好么?偏要我去讨不自在,还让人也不自在,这不是傻是什么?”林老爷听了便作罢,自己和夫人上了医生的车,独留林自南万分无奈地上了凯思的车。 她不选副驾,坐了后面。发动引擎前,凯思从后视镜里对上了她的目光,他怔了怔,方露出笑容,对着镜中的她说了声:“您好,林小姐。” 林自南绞着双手,不自然地抿了抿嘴唇,小声回他:“您好。” 凯思显得异常开心,他低头,发动汽车,开了一段路,又从后视镜看她的反应。林自南已躲到了车座后,摇下车窗,侧了头去望流过的景色。她并非专心观赏风景,只是痛恨自己的紧张和拘束。她想起继母,若是她在场,这辆车绝对不会像现在这般气氛凝滞。可这片刻走神,更加深了她对自己的不满。 凯思终于开口打破沉默:“您,喜欢吃,什么?” 自己将来的丈夫,居然连汉话都讲不好。她心底升腾起一阵失望,但很快被打散。她细声细气地回答:“您随意点罢,我不忌口的。” “忌口?” “……也就是不能吃某些东西。”林自南深感交流的不畅,可这不畅,毕竟给了她喘息的间隙,缓解了不自在。 “哦,多谢您。希望,您,不要厌烦,这样讲汉话,的我。”凯思吃力地说完一长串。 “不打紧,说得多了,自然就流利了。”林自南克制住学他一词一顿的冲动,勉强笑着安慰他。 第六章 还好冬天夜里冷,街上走动的人也少,车开得顺,不过一盏茶的时间,便到了。进店入坐,自然是林老爷坐上首,林太太、医生、林自南、凯思一路坐下来。林自南与凯思坐了对面。以往林家还兴盛时,林自南也是给叔叔婶婶们带进西餐厅吃过饭,如今见了刀叉餐盘,便不生怯。 菜正上着,林老爷开口和凯思说话:“听说你在牛津大学教书?” 林太太给医生使了个眼色,医生忙将话头挡下来:“凯思汉话说得不行,我就替他答了。他确实是在牛津大学教格致学。” 凯思张口正要补充,却被医生在桌底下轻踢了一脚。他抬头望见了医生上座林老爷炯炯的眼神,心里也生出几分明白,正为难着,林太太却很快转移了话题:“牛津大学很漂亮罢?我心里想像时,只觉和徐志摩诗里康桥一般……梦幻。” “牛津和康桥隔得远着哩,”医生拿起刀叉比划,“喏,你们瞧,康桥、牛津和伦敦,构成一个三角形。” “格致很难教罢?”林老爷又把话头扯回教书上,“我当年在德国留学时,去听过一节格致课,那些公式,完全看不明白。” “伯父您还留过学?”医生饶有兴致地问他。 “那时候办洋学校,家父还是朝中大员。当时咱们都不晓得西学的好,只有没有出路的人才往那道上钻。家父眼光独到,将我送了进去,后来又送出国,混了个文凭回来。”林老爷讲起往事,眼中迸出神采来。 林太太笑道:“我愿跟他,也是瞧上了他肚子里这点洋墨水哩。” 医生闻言,不禁跟着林太太笑起来,凯思听个半懂,见医生笑了,也抿了抿嘴角。林老爷不愿有人如此调侃自己的留学经歷,但碍在外人面子上,只能强笑两声。林自南垂着头,自顾自割着盘中牛排,神情冷漠,置若罔闻。 刀齿割开肉的纤维,出露中心粉色的嫩肉来,林自南割得很慢,切割的颤动透过刀柄,顺着手指往上爬。她将目光和心思全都收拢来,像叉子一样扎进眼前这块牛排里。可继母的说话声依然清晰地传入耳中。那么多声音,小提琴弦的震颤、高脚杯相撞、隔壁桌的说笑,甚至父亲的咳嗽声,都只织成了继母声音的模煳背景。林太太的嗓音很脆,听起来很是年轻,是一掐便溅出汁液的新鲜藕管。她巧妙地接着每个人的话,只要她开口,没有人不跟着她笑的。 林自南心想,这是她的订婚宴,为什么继母还要这样热切地说着话,仿佛她不说话,这桌宴席就会少了主菜一样,难成体统。 林自南听着她笑,那笑就像是溅开的珠玉,磕琉璃的地板上,磕出回音来。 ——想让人一脚踏碎的清脆。 踏碎。连着琉璃地板一同踏碎。 “林小姐,”有人出声打断了她斜逸的思想,“要盐么?” 回过神,才发现牛肉已被割开,那切面看起来像一蓬炸开的毛线,而刀齿刮着盘底,发出刺耳的声响。她抬首见了递过来的餐桌盐,目光望上,见了凯思,对上他的眼睛。他今夜没有夹那片眼镜,光晕进他的眸里,林自南才发现,那眼瞳竟是翠绿的色泽。像是地动山摇,满山葱茸的翠色訇訇滚落进碧色的湖里,又像是一场勐烈的山雨,洗下青翠的颜色,汩汩汇进了那双眼睛。她忙避开,低眉,摇了摇头。 第11页 叉子戳进肉里,林自南伸出舌头,不自觉地舔了舔嘴上的口红,才将牛肉送入口中,慢慢咀嚼起来。她从不奢望能在宴席上吃饱。回去自然是没有吃的,今夜想必要比以往每一夜都难熬。她想到这里,沮丧和抑郁又在胸口闷声滚动起来。 她在心里对自己说,过了这几日便好了,等她出了阁,她可以想吃多少吃多少,爱吃什么吃什么,再不会有如隔天堑的厨房,和寂静得只剩虫鸣的飢饿的夜晚。林自南想像自己瘫在沙发上大肆咀嚼的样子,不由翘起嘴角笑起来。 “还合口味么?”抬眼,便能见凯思含着笑的温柔眼睛。 林自南点点头。“那就好。”凯思放下手中刀叉,从果盘中拿了一只橙子,用水果刀分起橙子来。林自南低着眼睛,余光却从底下偷瞄着他切水果的手。 凯思很细緻地剖开橙子,分作了四瓣,水果刀刃切进皮与肉之间,将果皮翘出来,方便食用。末了,他用餐巾擦拭手指和水果刀上喷溅的橙油,将橙瓣摆上盘子,给林自南推过去。林自南内心涌起一阵感激,低声说了一句:“多谢了。”凯思点头朝她笑了笑。 “凯思对南儿可真好,以后保准享福了。老爷您瞧瞧,现在的年轻人真细心。”林太太见了,赞嘆起来。 医生笑道:“他的细心,都是做实验给磨出来的。没这点细心,他研究的那些东西能把实验室烧上千百回。” 林老爷瞟了一眼林自南和凯思,面上虽不露神情,但心中也生了赞许之意。 林自南只听见了继母的话,其余的声音恍惚都飘得特别远。继母的说出的话就像是空山里的回音,一阵一阵地盪开,又一阵一阵盪回来。那些个字眼像是滚滚的炒栗子,在她脑中砰砰转动,轰隆隆撞出声响。她盯着盘中的橙瓣,委屈地想哭。 这碟子橙子,都给她的言语弄脏了。 林自南想,继母大可以闭嘴,看着就成,这桌上的人也不是瞎子,何必让她来提醒凯思的体贴?继母有多不待见自己,林自南都门清,可继母偏要在桌上专说这种话——她也不是不知自己这话说得虚伪,何必为了讨好别人而噁心自己?连她林自南也要顺带一同噁心了。 一股黏稠的厌恶从喉咙直往外沖,她忍住痉挛般的反胃,颤抖着手,拿住一片橙瓣,掰开橙子皮,将橙肉塞进口中。酸甜清凉的汁液流过牙齿,她却只觉得苦得厉害。 果皮抵住牙齿和嘴唇,她浑身颤得厉害,不敢移开按住橙皮的手,生怕一松,累积的情绪便会爆裂出来。她感觉一桌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她身上,灼灼烧人的,想要将她烧出洞来。 突然,一只手伸过来,从盘子里拿走了一块橙瓣,她勐然仰头,只见凯思将橙肉餵进了自己嘴里,嚼了几下,皱起眉毛,声音却平淡:“橙子,很酸。别吃了。” 林自南愣住了。虽然方才没有在意味道,却绝没有“很酸”一说。医生奇道:“是么?给我一块尝尝,我爱吃酸的。” 凯思却迅速抄过盘子,将剩下的橙瓣倒进了桌旁的废物桶中。医生惊奇地“呀”了一声,眼光扫过林自南,发觉她眼里尽是泪水,在眼眶里发颤,望着凯思的神情却近乎感激。医生和凯思坐林自南对面,只有他们俩才看得清她的表情。医生恍然,忙转回去继续割牛排。 林太太道:“南儿你也是的,不好吃就吐出来,不须为难自己。今日是你订婚的日子,你开心大家都开心。” 林老爷忙斥一声打断她:“什么叫只要她开心,礼数不用讲么?” 林自南已经听不清他们的争执了,她只是低下头,眨巴眨巴眼睛,把泪水逼回去,叉起一块牛排,餵进嘴里,认真嚼起来。 酸橙子的小插曲过后,气氛又逐渐回升。医生和林老爷聊起了文学,医生颇爱坊间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在他眼中,能读中文小说已是了不得了。林老爷却听得脸青,话也不好搭。后来林太太见这天侃不下去了,只得掺和进来,但看在林老爷的面上,也不好接太多话。凯思转了脸努力去听他们的对话,时不时转回来看一眼林自南。 医生忽朝林自南道:“凯思的书还能看罢?” 林自南万没想到医生还能把她扯进话题中,只得侷促地点了点头。医生笑道:“我们起先都以为您不看的,送回来的书上才如此干净,半点笔记也见不着。” 林自南瞟了一眼林老爷,道:“这是人家的书,自然划不得。” 医生又道:“凯思送那些个译本,我还劝他——说不定林小姐不看翻译的书哩。凯思问我送什么好,我却心想,四书五经想必林小姐都读完了,所以最终还是送了琴南先生的译本。” 林老爷佯怒瞪着林自南,嘴边却噙着笑意:“圣贤的书哪里读的完?她又不是极用心的人,翻是翻过了,谁知她学了多少?” “哪里哪里?林小姐这样聪明的人,看一遍定都能记得,”医生笑道,“我猜想林小姐必定爱读《诗经》罢?” 林自南还未作反应,林太太却抢先说道:“《诗经》离现在隔得最远,那一个个字的,读也读不懂,还要看后人注释,哪里有唐诗宋词读得爽快?” 第12页 医生却仍没放过《诗经》的话题,他问林自南:“林小姐必定是读得懂的,不知您最爱哪一篇?”话至此,凯思也停下手中刀叉,向林自南看了过来。 林自南没有看凯思,她不知这桌上为何一时地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热切地望向她。医生的神情里存了调侃的意思,眼光时不时瞥向凯思;林老爷只是远远地看着,他本就不愿说话,自然也不会首先出声打破沉默;凯思神色柔和,似是想起了什么愉快的回忆,嘴角微微扬起;而林太太——让林自南心生疑窦的是——为何她显得分外紧张? 林自南眉毛一蹙,她道:“《诗经》名篇众多,谈不上最爱,只有最佩服的一篇《东山》。” “《东山》?”医生脸上明显地流露出失望,“不是《子衿》?” 林太太微微松了一口气,林老爷则露出赞许之意,凯思没甚反应,只是低下头用勺子舀起一勺青豆,餵进嘴中。林自南继续回道:“《子衿》甚好,读久了亦觉无味。” 林太太笑道:“想不到邓医生对《诗经》还有研究哩?” 邓医生忙摆手:“哪里谈得上研究?不过听说一二罢了。” 之后众人又岔开了话题,林自南自然而然地从谈笑中脱出,慢条斯理地吃起了东西。 她感觉颇好,即便宴席的下半截再也没有人邀她加入话题。 夜渐渐往深里滑,桌上菜餚已尽,众人拾掇拾掇,准备散了。林自南依旧坐凯思的车。她正要往后座走,却听有人叫她:“林小姐,请问,您,能坐前面吗?” 林自南回首,见是凯思。夜风吹起他额前的发,显然是太冷了,耳朵鼻尖都透着红,说话时也吐出一团团白雾。林自南也想不出理由拒绝他,只得坐上了副驾驶。 轿车发动,凯思把着方向盘,大概是怕冷的缘故,戴着黑色皮手套。林自南没有戴手套,便把手揣在衣裳底下。他眼睛看着挡风玻璃外的路,道:“林小姐,您晚上,没吃,很多,东西。” 林自南的心勐跳了一下,她吃惊地看向凯思,不知该说些什么。 凯思仍盯着外面的路,问她:“难道,是您的父亲,有规矩,不许吃太多?” 林自南略想了想,趁着脸隐在暗里,偷偷笑了,她说:“家父确有嘱咐。” 凯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说:“我请侍者,拿了,甜点。请您带回去。如果您的父亲,问,您说那是,我给您的书。” “……多谢了。” 车在林府门前泊住。趁车门未开,凯思取出一个纸袋,放进林自南怀中。林自南轻声道谢,拧过身子开车门。借着车前灯的光,凯思见她伸出的手冻得通红,忙叫住了她,拉过她的手,将手套脱下,牵着她的手套进去,敛好袖口。林自南微挣了一下,讶异地盯着他的动作,道:“你……不冷么?” 凯思朝她挥了挥手,道:“晚上,留心脚下。” 第七章 冬天渐渐化开,葱茸的绿意冒出头来。院子里的玉兰树间窜着流莺,石缝里吐了星星草色。眼见便到了成婚的日子。林家不知从什么地方接了些亲戚,医生唤了往来较近的邻居,双方勉强在餐厅凑了两桌宴席。 拜天地时,林自南心中直发笑。先前去照相馆里拍结婚照,她曾问过凯思是否信教。她对洋人有限的认知之一便是他们大多信教。凯思摇摇头,说他不信。林自南幼年,曾见识过家里信奉基督的长辈在教堂结婚的。那场面和现在凯思站她对面,同她拜堂一样滑稽。 凯思当然穿的是再正统不过的西装,行的礼却是老一套的“三拜”,极西方的与极东方的相撞,组合成极戏剧的效果,让整场婚礼都玩笑化了,就像英国有名的国会大厦正门上挂了一块“明镜高悬”的牌匾。 客人显然也感受到了堂上的违和,纷纷在底下议论起来。林太太的笑脸仍是灿烂的,林老爷却铁青了脸,三拜过后,竟以身体不适的藉口,躲进里屋去了。 卸了素白的凤冠,正打理落下的髮丝,凯思立在林自南身后,从镜子里望她,问:“我可是有没做对的?” 林自南憋笑,收拾楠木梳妆檯上零落的髮饰,摆了摆头,道:“做没做对有何干系?难不成阿爷还能悔婚不成。你便放心罢。”拾掇好了,又盯着镜中的自己瞧了好几眼,她俯身凑近镜面,用指甲在颊上颳了一道,簌簌颊上便落下粉来。她撇嘴道:“先前锦儿给我梳妆,我隔镜子隔得远,瞧不清楚自己模样,想不到她竟给我涂了这厚的水粉。”末了,回想起自己在堂上暗笑凯思,现今才发觉自己模样是最可笑的,羞恼一线从腔子里往天灵盖沖,整个人都尴尬地打起激灵来。 凯思见她从兜中扯出手绢,开始擦蹭脸上的胭脂水粉,不禁失笑,上前握住她的手,道:“你今天很美。” 林自南听了,攥着手绢,咬了咬牙,将手绢覆在脸上,道:“我不看,就当没有了。”凯思不禁笑出声,见她转回身,掀开手绢,抿起嘴笑一笑,失衡的妆面也掩不住她眉眼的清正疏朗,直瞧得人一愣。她朝外走,道:“给堂上客人敬酒去。” 第13页 凯思扯住她,道:“等会儿。”林自南回身,只见凯思摊开的掌中,躺着两枚戒指,折射着窗外薄薄晕进来的日光。林自南似是明白什么,身子微微颤了一下,便安定下来,目光垂着,见凯思拉起她的左手,把指环缓缓推上无名指。她问:“戒指都是你的,可怎么办才好?” 凯思轻轻笑了一声,把余下那枚指环放进她的手心。林自南脸上发热,耳尖沁出红来,她喃喃:“是你的就是你的罢。” 她拈起那枚戒指,给凯思戴上。末了,勾住他的指尖,竟恋恋不肯放开。她仰起头,听见凯思用母语说了一串什么。林自南蹙起眉,问他。凯思眼里含笑,说:“想问,可不可以吻你。” 林自南下意识地回身匆匆瞥了一眼身后紧闭的隔扇,颇难为情,可仍勾着他的手不愿松开。凯思扫了一眼被拉住不放的手,无奈地笑起来。 忽然,“笃笃”响起两声叩门,林自南骇得将手飞快抽了回来。只听门外锦儿问道:“姑娘,姑爷,堂上客人都等着哩。” 林自南恼羞近乎怒,她抑着气恼,回头朝门外闷闷道:“立刻出来,莫要催了。” 待锦儿应了,林自南正要转回头来,却感觉有一只手抚上自己的脸颊。未待她反应,凯思低头,在她刘海穗儿上轻柔印下一个吻。气息那样近,林自南感觉自己被架在热锅水气上,热意腾得就蒸红了脸。她怔在原地,凯思却低低笑起来,问她:“不出去了么?” 林自南脑中一片混沌,踉跄着给他牵了出去。走到半途,才问他:“我脸不红罢。” 凯思停下来端详她抹了甚厚脂粉的脸,心中发笑,却不曾出言揶揄,他只是很认真地道:“看起来和平常一样,不会出错的。” >> 门口放起鞭炮,一串串的荜拨爆裂声在院墙外蓬起,彩条硝烟四漫地炸开。客人都出来送新人。凯思牵着林自南往车内走,林自南拎着喜服,生怕在混乱中踩了裙裾。临上车时,她回眸朝后瞧,一眼便望见林老爷站在人群前面。不知什么时候走出来的父亲拄着枣木拐杖,戴着圆帽,脑后垂着灰白的头髮,身着五福捧喜的马褂,静静地瞧着她。不知为何,一阵酸涩冲上眼鼻,炮仗烟雾中,人瞧不见,她却知道自己落了泪。此前,她以为被接出那方院落,是拧开铜锁的飞走,却没料到,这飞走竟也是一种别离。 林自南坐上车,赶紧拗过头,不敢再瞧窗外。可眼泪却不听使唤,只顾怔怔地落,打在喜服上,洇开痕迹,仿佛活了十余年,伤心事都在此刻戳上心来。凯思见她哭得抽噎起来,静默地抽出手帕,递了过去。她抹着眼泪,却发觉脸上胭脂水粉都给沖了下来,煳在手帕上,成了红白混杂的污渍。盯着手帕,眼中还掉着眼泪,她却吃吃笑起来。凯思见她如此,也跟着笑,伸手去揩她脸上泪渍。 到了新居——凯思先前和她说起,这屋子非是买下的,而是租用。他不知自己什么时候会回国,故没有长居的打算。林自南对北平并无留念,未生芥蒂,只是林老爷为此生了半宿闷气,可被林太太劝了劝,也就放过了。刚进院中,便见两株梅树衬着正门,梅花刚落尽,那树下水缸面上还漂着残瓣。耸鼻嗅一嗅,似余暗香。屋内凯思简单布置过,原先主人的家具都留着,窗玻璃上都贴了红纸裁的“囍”字。 方踏进屋,林自南却想起什么似的,奔出院外,从医生的车上搬下来一盆兰草。那株兰草生得特别精神,叶片支着,随着林自南跑动的脚步颤颤地动。凯思见着那盆,觉得眼熟,想了半晌,才忆起是初见时林自南怀里抱着,生怕别人抢走的陶瓷盆。 将兰草连同盆一起放在廊下,林自南攥着凯思的袖子,与他一同踏进屋中。她四顾瞧屋内布置,眼神新奇里透着怯意。屋内很明亮,家具不多,故宽敞,虽不甚新,却胜在布局有致。凯思带她在屋中逛了逛,瞧了厨房浴室,转头回去看书房和卧室。 卧室中摆一张双人床,鸢尾浮雕拱在床头板顶,上了白漆。她走进去,不自觉地在床沿坐下,床垫软软陷了下去,害得她身子不稳,朝后歪了歪。她低眉轻笑自己傻,抬起眼睛时,却含了感激,直直瞧着凯思。她觉得这间屋子仿佛有魔力,踏进的一剎那,便深刻地改换了她。以往那个阴沉的自己,如滑落的灰败丝网,给从这喜服上掸下去了。 听见医生在外面唤道:“凯思,没忙帮我就回去了。” 凯思看一看林自南,她颔首,他才转出去送医生。外面不时便响起汽车引擎发动的声响,那响声渐渐远了,凯思方重新回来。 他在林自南面前单膝跪下,执着她的手,仰头望着她的眼睛,道:“南,我很抱歉让你在这个年纪,就嫁给了我。” 林自南诧异地看他。凯思继续道:“这是我很自私的决定。我害怕你会嫁给别人,在我向你求婚之前。因为我听说,中国的父母不愿意听子女的心意,会擅自决定孩子的婚姻。我不想你遇到这样的事情。” “所以在结婚之前,我们只见过三次。一次是医生去你家看病,一次是订婚礼,还有一次是拍结婚照。我对于你,还是一个陌生人吧?” 林自南听了这番话,不知该如何作答。她支吾半晌,道:“陌生人倒谈不上。” 第14页 “关于我的一切,如果你愿意问我,我都会告诉你。” 林自南想了一想,道:“我还不知道你在你故国的生活是怎样光景。我也就知道你有邓医生这样一个朋友——你还有兄弟姊妹不?” “我的父母只有我一个孩子……你想知道我和父母的家庭状况?” 林自南点点头。凯思道:“我的母亲是一位图书管理员,我的父亲是在中学教授格致学。我学习格致,也是因为父亲的缘故。我的母亲是个很温和的人,你想不到她其实是因为喜欢看书,所以才会每天早上骑半个小时的路去镇上的图书馆上班。她尤其喜欢莎士比亚的戏剧,常常骑车带我去镇上的剧院里看演出。我也因她这个爱好遭了不少罪……” “是因为去镇上的路难走?” “不是,”凯思苦笑,“她要求我背莎士比亚剧本里的台词,每天背一幕,她要检查。” “阿爷也爱叫我背经书给他听。” “是,长辈是爱见孩子背书的。我小时还因为背不下来,跟父亲告状,在他面前可怜地哭。但他总是告诉我,他说——你瞧,你母亲听你背台词的时候多么开心,她看你就像是看哈姆莱特王子一样。我没有办法,只好一路背下来,后来我终于找到了逃脱母亲催逼的法子。” “是什么?躲在外面么?” “猜对了一半,”凯思笑道,“是躲在我父亲身边。我父亲是在中学教格致,我常常跟在他身边不愿意离开。他为了批改作业,常常在学校待到很晚。我也有藉口不回家。他改作业,我就趴在他实验台上玩那些实验工具。” 第八章 “因为实验工具比莎士比亚要好玩,你此后便选了格致学?” “不是,如果父亲没有给我做那个实验,我很可能现在是一个舞台剧演员,毕竟要我排演莎士比亚剧,连台词都不用熬夜背的。” “什么实验?” “赫兹证实电磁波的存在。” 由于这句只有十个字的话里就有五个字林自南听不懂,她顿时失掉了继续听下去的兴致,但她还是耐心问道:“那是什么样子的?” “你问实验的样子么?”凯思觉得要跟一个完全不懂格致学的人解释赫兹的电磁波实验,实在是很难,毕竟他一想起这些东西,脑袋里就会飞速转动各种公式和专业术语,他想了片刻,道,“实验工具是一台看上去非常复杂的桌子,上面安装铜球……”他一面说,一面拿手比划,告诉林自南每个装置之间的原理到底是怎样运作。林自南听得相当费力,但很少打断凯思,问他某处是怎样。 “最后,打开电开关,就能看见铜球之间有电光闪动。”凯思感嘆,“这是小时候的我见过的最神奇……最美的东西。我希望能彻底理解这种美。” 林自南出神地点点头。 “后来也就是像任何一个普通学生那样,中学……大学……跟着导师研究光学,出人意料地做得还不错。后来留校当了老师。” “那又是怎样……辞职不做了?” “后来由于量子的问题,我和学院里的几个德高望重的老教授发生了理论上的冲突。这是很复杂的事情,我没办法用汉话表达清楚。这件事发生后,学院在各种方面限制我的研究1 ,我不愿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就辞职离开了学校,来中国找哈瑞,本来想待一阵子就回去,却不想遇见了你。” 听到此处,林自南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她忙转移了话题,问道:“另外我想问的是——你和邓医生是怎么认识的?邓医生既是洋人,为何有个汉姓?” 凯思笑道:“你不知道?邓医生的中国名字叫‘邓和明’,是一个中国姑娘给他取的名字。” “中国姑娘?”林自南兴致上来了,忙问他,“她和邓医生是什么关系?” “她是哈瑞的病人。她得了痨病,治好的机会很小。可她很年轻,哈瑞说她是一个非常温柔周到的女士。哈瑞想缓解她的痛苦,每次有好的药都会给她送过去。” “是收钱的么?那位姑娘能付得起药的钱么?” 凯思闻言,不禁笑起来,他道:“我没有问他,不知道,下次遇上了,我帮你问。”接着,他续道:“他陪伴那个姑娘很长时间。姑娘有时候也和他聊天。有一回她说要给哈瑞取一个中国名字。哈瑞答应了。哈瑞的姓氏是“邓恩”,她说和中国的姓氏‘邓’的读音很像,从此哈瑞就姓邓了。哈瑞说,那时候是春天,姑娘家后院临着一片海子,他们坐在海子边上,晒太阳。哈瑞说,那位姑娘似乎念了一句诗吧……好像是四个字的诗句……” “我知道!”林自南笑道,插了一句,“是不是‘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这不是诗句,是范文正《岳阳楼记》里的话。” “你说的,应该便是了,”凯思道,“姑娘就给他取名叫‘和明’。” “后来怎么样了?” 第15页 “后来……”凯思抿了抿嘴唇,轻声道,“后来那位姑娘去世了。” 林自南失声“啊”了一声,沉默半晌,道:“他就一直叫那个名字,叫到现在么?” 凯思“嗯”地答应一声,道:“都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那时他常给我写信,讲他和那位病人的故事。” 林自南蹙着眉头,也不知在想什么。两人都默默地坐着,凯思道:“抱歉,跟你讲了不开心的事。” 林自南摇摇头,道:“是我要问的。”末了,她转了话题:“你还没讲你和邓医生是怎样认识的。” 凯思笑道:“他是我导师的儿子。一次导师让我把实验工具搬到他家里去,做实验。上楼梯时,他正急匆匆往下沖。我抱着实验工具动不了,和他撞上了。我从楼梯上摔了下去,把腿摔断了,还弄坏了教授的工具。” 林自南朝他的腿瞟了一眼,皱眉问他:“我听说腿断过便很难好,即使骨头无碍了,到了阴雨天也会痛。你会痛么?” 凯思摇头,失笑:“或许是我比较年轻,好得快罢。痊癒后不曾痛过。” “那就好,”林自南舒展眉头,仰脸问他,“那后头怎么收拾了?” “我瘸着腿,行动很难,三个月才好完全。导师罚他天天搀着我去上课,直到我能走路。我的腿好后,和他也熟识起来,经常一同去爬山滑雪。后来他不愿留在伦敦,因为对伏尔泰非常着迷,就选择到中国来。” 林自南沉吟半晌,道:“那日他为何匆匆下楼?” “大概是去赴某个姑娘的约罢。” “想必是没去成。”林自南掩嘴笑了,她道,“你可有中文名字?” 凯思摇头。林自南道:“要不我替你取一个?总叫你‘凯思’多奇怪,一面讲汉话,一面这般叫你,实在拗口得很。” 凯思道:“行。你取一个吧。” 林自南沉吟片刻,喃喃:“阿爷和我说,我的名字取自陶渊明的《时运》,‘有风自南,翼彼新苗’,这诗的意思是说,春风从南方拂来,舒展田野的麦苗,那新叶像翅膀一样展开……你愿意叫‘翼新’么?你曾教过书,这名字也应景。” 凯思安静地听,末了,说“好”。 “那姓什么呢?”林自南掐着自己下颌,眨巴眼睛,忽低低笑起来。 “笑什么?” “你愿意和我姓么?”言罢,林自南却笑着摇头,“不行,这太冒犯了,抱歉。” “愿意。”凯思却肯定了她突发的奇想。 林自南瞪圆了眼睛,她朝后缩了半寸,一叠声说:“不好不好,没这个规矩,哪有丈夫跟妻子姓的……” “我愿意和你姓。”凯思看着她的眼睛,重复道:“和你姓……姓林。” 林自南浑身颤了一下,她半张着嘴,盯着凯思,脑中有些浑噩。这是几乎满溢的爱意,她从未曾奢望能得到这么多。她的睫毛轻轻闪了闪,酸涩又从眼底泛起。林自南抬手揉了揉眼睛,道:“像今儿这种日子……”她想说,“我不能哭这么多的”,最终却没说出口,给涌上来的眼泪抑了下去。 >> 下午,两人卸了喜服,里外把屋子重新收拾了一遍,再望窗外瞧时,便见窗玻璃上镀了一层柔和的暮色。 林家虽已败落,但仍维持着世家的习惯,恪守着“远庖厨”的准则,从林家长养出来的林自南,自然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此时做了人妇,家中无下人,立在锅碗瓢盆前,也是为难。林自南捣鼓了一阵锅灶,明白自己确乎是笨手笨脚,只能添乱之后,不禁生起自己的闷气来。凯思见她神色不悦,揽着她的肩,将她带到自己跟前,教她如何择菜。林自南见他将白菜外层的烂叶子扒下,扔进桶中,在砧板上摆好了,握刀利落切下根部,再浸进盆中清洗时,不由问他:“你怎会做这些?” 凯思道:“哈瑞家中没请短工,正好我没有工作,常帮他做一些事情。” “让你一个人做?”林自南讶异,挑高了眉梢。 “他要是出诊,我就自己做饭。用白菜和鸡蛋煮面疙瘩,还是他教的。你知道,不愿意出去吃的时候,只能吃这些。我们都太懒了。”他微笑,将白菜切碎,刀斜着往底一抄,将白菜叶刮进盘中,“你会打鸡蛋么?” 林自南赧然,想了片刻,伸出手牵他的衣袂:“你教我。” 凯思拿出两只鸡蛋,放一只到林自南手里。林自南见他用拇指和食指中指钳住鸡蛋,不重不轻地磕在碗沿,那鸡蛋壳上便凹出裂缝来,蛋清也往外渗。两只拇指扣住凹缝,向两边掰开,那蛋清冒出来,黏稠地往外流,挂出丝来。林自南给这场面惊住,失声“呀”了一声,忙伸手去掬那垂下来的蛋清,生怕落到地上。凯思却不等那蛋清滴落,“咔嚓”一声掰裂了蛋壳,伸手送到碗口上,生鸡蛋就整个从蛋壳中“唿噜”一下滚落,掉进碗中,牵连着蛋清带出丝,还不住地往下流。 第16页 凯思偏头,见了林自南兀自呆呆伸着手,不由失笑。她想不到磕一只鸡蛋也可如此惊险,回神时,缩回手,在心里暗骂自己蜀犬吠日。凯思问她:“想试试么?” 林自南怕出丑,瑟缩了下,见凯思晾着双手,不由问他:“弄脏了手?” “没事,做饭手很难干净的。” 林自南咬着嘴唇,迟迟不肯去磕鸡蛋。凯思道:“给我罢,我来弄。”她却摇摇头,攥着手中的鸡蛋,不肯给他。凯思觉得她倔起来可笑又可爱,便将她拉过来,握着她的手,将鸡蛋磕在碗沿上。两物相击,碎开的感觉清晰地震了她的手。她想将手收了去,退缩开,凯思却不等她反应,按住她的拇指,捏住裂痕,掰开来。鸡蛋清鼓出,漫上她的指尖。湿凉滑腻的感觉堆积在指端,她闭眼撇过脸。“咔嚓”一声,蛋壳彻底裂开,蛋黄被蛋清包裹着,滑落进碗里。 “好了。”凯思凑过去,俯脸亲了亲她鬓边的发,笑道,“可以睁眼了。” 林自南感觉手上一轻,凯思放开了她。转后头,睁开眼,只见自己还捏着裂成两半的蛋壳,最后一丝蛋清挂落碗中。她吁出一口气,反应过来时,脸上又烧起来。 太没出息了。她这样想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1此处处理为剧情需要。我想真正的英国学术环境应该没有这么憋仄。 第九章 如水夜色已经浸透了整个院落。每间屋子都熄灭了灯,只剩卧室床头一盏,还晕着暖黄的光。林自南背抵着床头坐着,腿捂进褥子里。凯思在她床头坐下,她低着头,没看他,像一株收拢叶片的草。林自南很紧张,吃饭时,见到窗外渐渐沉落的光线时,内心就忐忑起来。 她总是对新的东西慌张。 凯思揉了揉她披散下来的发,仍是彬彬有礼地问她:“可以吻你么?” 林自南轻轻颔首。凯思便捧起她的脸,靠近她的嘴唇。林自南却触了电一般闭上眼,稍稍往后躲。虽然动作不大,凯思依然感觉到她的抗拒,他停下,林自南不好意思地睁开眼,低声说:“对不住,我……” 他垂下手,只是亲了亲她的脸颊,在她耳边低声道:“you do teach the torches to burn bright. it seems you hang upon the cheek of night like a rich jewel in an ethiope\s ear.1 ” 林自南听得一怔。她虽然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那声音有种异样的魔力,仿佛把耳朵浸入清凉的山涧里,感觉又柔又痒。她问:“你说的是什么?” 凯思笑,不答话。林自南睁着眼,看了他半晌,失落地撇过头。 “不告诉我,那行。你再说一遍罢。”她给了一个替代方案。 “for thy sweet love remembered such wealth brings, that then i scorn to 插nge my state with kings.2 ” “这句……和方才,不同罢?我听不懂,你莫赚我。” “不同,没有关系。”他划开遮挡住她眼睛的髮丝,“如果想知道,你可以学。” “是了,”林自南欣然,“或许我还能像琴南先生一样,翻译小说和诗。”她顿时觉得将来又明朗了些。 灯拉熄了,窗帘上还晕着一层月色。林自南听见凯思躺下,想了想,悄悄朝他的方向挪了过去,一翻身,钻进他的怀里。凯思明显被她吓着了,但还是揽住她。过了半晌,凯思低头吻了吻她的发心,悄声道:“南,你不能这样抱着我,睡觉。” 林自南仰脸看他,问:“为甚?” 凯思苦笑。她柔软的髮丝扫过脖颈,唿吸浅浅扑在他颈窝,带着体温的淡香萦绕鼻端。他松开她,仰躺回去,心跳快得有些发慌。他将褥子往下扯了点,抽出手臂,轻轻嘆了一口气,还是坚定道:“睡好。晚安。” >> 清早,林自南揉着眼睛醒来,一侧身,不见了凯思。她趿拉着布鞋,披一件凯思的大衣,便出去寻他。出了卧室,拐个弯,就是门口,她远远见凯思立在门前,正用他奇怪的母语和外面的人在讲话。外面传进来的声音像是医生,由于两人说的都不是汉话,竟然教人难以分辨起来。林自南看了一会儿,出声问道:“不冷么?叫医生进来坐坐罢。” 外面的声音却用汉话回答:“不了,我走了,我还得出诊。” 凯思送别了医生,回身朝林自南走来,手中捏着一沓信封。他走近林自南跟前,俯身吻了吻她的额头,道:“出去吃早餐么?” 林自南却指着他手里的信封,问他:“这是甚么?” “以前的学生寄信来,”凯思似乎毫不在意地把信封放在茶几上,“早上想吃什么?” 林自南的目光瞥了瞥信封,脱了大衣递给凯思,回答:“大清早,多冷。”末了,补上一句:“油条和炒肝,我知道个好去处。” “行,热水煮好了,搁在厨房里。” 两人并肩走在街上,一路走,便一路有人回头瞥他们,更有甚者指指点点。林自南瞧了几眼,生了气,狠狠瞪回去。凯思见了她恼了的模样,没有说什么,只是牵起她的手,握紧了。林自南回握住,嘲道:“可真是好看极了。” 第17页 言罢,也不愿再去在意他人眼光。林自南问道:“你的学生将信都寄去了医生家中?要不回信知会他们,你换了住处?” “好。”凯思道,“这样麻烦哈瑞,也不是个办法。” “我能帮你写回信么?你教我。” “好主意,”凯思思忖半晌,还是说出口,“我决定在中国找一份工作……现在回英国究竟是麻烦。” “唔,”林自南深切了解凯思的心思,她道,“留在这儿也没甚不好的。” 到了地方,是一条小巷子,灰瓦土墙,屋顶上一蓬一蓬的枯草,门前支出一面旗幡,上头墨汁淋漓写两个笨拙的大字“早点”,热气从门前的大锅里鼓鼓地冒,里外的桌椅上都坐满了人,多是剪着短髮穿着短袄的女学生,叽叽喳喳笑闹着。 内外都寻不到空桌子,林自南引着凯思在外头坐下,一旁埋头吃甜饼的女学生扬头诧异地瞄了他俩一眼,又匆匆低下头。林自南嘴边噙着微笑,掏出手帕擦拭油腻污积的桌沿,感嘆一句:“还跟当时一样。” “老闆,要两碗炒肝,两根油条!”她探出头吩咐。大锅旁边传来回答声:“好嘞,您等会儿。” “吃过炒肝么?”她问凯思,脸上挂着奇异的笑容,“我先前有个上海来的同学,吃一口便吐了,还干呕了半晌。” 凯思听了,心惊胆战的,摇了摇头。 “好歹尝一口,再吐不迟,”她颇认真地盯着凯思的眼睛,“别处的炒肝我也不爱吃,就这儿的好些,不腥不臭。万一真吃不了,这儿还有豆汁……哦不,豆浆。” 坐一旁的女学生忽然插嘴,道:“姊姊,您这叫破坏邦国友好。” 凯思却回她道:“夫人能吃的,我应该也能吃。” 女学生瞪大了眼睛,目光在两人之间来回扫动:“姊姊,您真了不得。”末了,又问凯思:“先生,您哪国人?” “英国。”林自南替凯思答了。 “哟,真巧,”女学生甜饼也不吃了,专心和他们聊起天来,“我选修了英语,您能跟我讲几句话么?讲什么都成……比如‘今天天气真好’,先生说,英国人最爱聊天气。” 凯思失笑。林自南扫了一眼周遭匆匆离开的众人,朝这过度热情的女学生道:“你不怕迟到么?” 女学生扬眼见了四周逐渐稀疏的人,又低头瞧了一眼手錶,惊叫一声,提起背包便走,走了几步,又回头问他们:“请问您二位明儿还来不?” 林自南微微一笑:“不来。” 终于见着了令人心悸的炒肝,酱色的胶状物里裹着一些深色的可疑块状物,散发出不可名状的气味。凯思拿起筷子,戳进去,搅了几下,喉结上下滚动,神色迟疑,如临大敌。林自南撕下一段油条,蘸了汤,递到凯思嘴边:“尝尝。” 凯思也只好张嘴衔住,嚼了嚼,眉头终于舒展:“味道很怪,但不难吃。” 林自南夹着油条,刮着炒肝的汤汁:“以往家里做了早点,我也不吃,专到此处来吃炒肝和油条。吃了好多年,吃到自己都厌弃,想换个吃食,却不知道换甚么。” “附近是你的学校么?” “喏,”林自南扬起筷子,斜上的方向指着,“女校,隔一条胡同便是。” 忽然,身后传来钟声,厚重的声响悠悠荡开。凯思拗过头去瞧,只见屋顶上伸着槐树新绿的枝叶,噗噜噜随后腾起一片灰羽的鸽子,那片鸽群后,便是矗立的好大一座钟楼,指针指向八点钟方向。林自南也仰头望着,道:“是按洋建筑的样式修的,教的也是新式的东西。” “你愿意回去上学么?”凯思问她。 林自南迴转头,蹙起眉尖,很深地望着他。她意识到这是个很重的问题,一个恐怕能改变她日后命运的问话。她清楚意识到,如果她回答愿意,凯思一定会不遗余力地襄助她。她想到方才坐一旁的女学生,那样明亮而不知世事的人。身畔人影影绰绰地来了又走,鸽哨声嘹亮地划过,她扶着盛炒肝的粗瓷碗,轻轻摩挲着——终究是隔膜了。 她歪头天真地笑了笑:“说什么哩,我都嫁人了。” 凯思神色似有些失落,他垂首。 林自南继续撕着自己的油条,风升了起来,吹动帘幡里外翻动。她似乎听见很轻的一句,几乎要化进风里:“对不起。” 作者有话要说:  1改编自《罗密欧与朱丽叶》原文,大意:火炬远不及你的明亮;你皎然悬在暮天的颊上,像黑奴耳边璀璨的珠环;你是天上明珠降落人间(译文改编自朱生豪译本)。 2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二九》,大意:想起你甜蜜的爱意给予我如此财富,纵然国王奉上王座,我也不会交换此刻。 第十章 北平春日的清晨有雾。手伸出,划开一片润凉的气息,埃瑞克叩响面前的门。等了片刻,见门未开,又敲。前后敲了三次,才听见咔嚓一声,似是暗锁弹开,门乍开一道缝。埃瑞克凑过脸去瞧,却见明暗光影交替里,一个女人惺忪的睡眼,堪堪遮在水波一般的捲髮底下。她懒洋洋地问:“您好,找谁?” 第18页 “凯思……”他没料到是个中国女人,丝毫不会中文的他勉强从牙缝里挤出一个英文名。女人没有回话,只是默然垂眼看着他。他慌张了,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目光在信封落款地址上扫动。他没敢抬头,这是支吾用英文道:“这个……这个……” 女人不耐烦,回头唤道:“和明,这儿来了个洋人。” “晓得了,你让他进来。”似是从很深的屋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进来罢。”女人拉开门。埃瑞克迟疑一下,见女人做了个“请”的手势,恍然明白过来,但仍是小心,探头进去瞧,只见屋中窗帘都阖着,单薄苍白的日色晕在帘幕上,封闭住屋里暧昧的味道。 他走进去,只见里屋那声音又响起,只是换了英文:“凯思,你来得太早了点。” 埃瑞克一听,倍感亲切。他忙道:“先生,我是凯思老师的学生,来中国拜访他。”话音刚落,便见打开房门走出来,还兀自在睡衣外套大衣的男人愣住了。他忙用英文道了一句“抱歉”,便匆匆关上房门,过了半晌,才穿戴整齐地走出来。 “阁下是大卫医生吗?”埃瑞克又掏出信封,恭敬地递给他。 医生给女人使了个眼色,女人很快便隐没在房间深处。他朝埃瑞克道:“凯思没有告诉你们,他搬离了这里么?” 埃瑞克抓抓头髮,苦恼道:“没有。” “他告诉了,是你们没收到他的消息而已。”医生大步朝门口走去,埃瑞克紧跟在他身后,追问:“阁下愿意告诉我,老师现在住在哪儿吗?” “跟上,”医生甚至懒得跟他说话,打了个哈欠,兀自喃喃,“信要我送,现在学生都得让我送。” 两处相隔并不远。到了院门,医生才问埃瑞克:“不会说汉话?” 埃瑞克奇道:“和老师说话,不需要讲汉话吧?” 医生一脸懈怠的冷漠,看来被迫早起搅得他很不快:“他娶了个中国老婆。” “老师就是老师,连婚姻都这么传奇。”埃瑞克惊嘆,“能吸引老师的女人,一定是海伦那样的美人。” “小子,你对恋爱和你亲爱的老师是有什么误解吗?”医生冷嘲一句,道,“现在跟我一起念——师母好。” 埃瑞克听了末尾的那三个奇怪的音节,犹豫一下,还是乖乖道:“师母好。” “待会儿进去见了你老师的妻子,就跟她这样说。”医生拉响了门铃,手捋了捋头髮,站端正了,脸上展出微笑。埃瑞克趁门没开,赶紧默念了几句“师母好”。 随后门开了,是个穿蓝布衫子的年轻女子,头髮随意绾一个圆髻,堆在脑后,用一根簪子簪住了,眉眼疏阔清朗,是很赏心悦目的长相。她手里把着花洒,见了医生和埃瑞克,愕然。医生笑道:“亲爱的怀特夫人,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凯思在家么?” 林自南拉开院门,招唿他们进去:“凯思工作去了。先来喝杯茶罢,他大概中午能回来。” 医生拿手肘捅了捅埃瑞克。埃瑞克忙大声道:“师母好!” 林自南错愕回顾,随即笑开:“您好。”埃瑞克见她笑了,也呵呵乐起来,他实在想用自己能想到的所有美好词彙赞美一番师母,可惜英文全都堵在喉口,半个音节也发不出去。 林自南踏上屋廊时,将花洒放在了花盆边。埃瑞克瞧了一眼,只觉得奇怪,这长长一道门前过廊,却只摆了这么一盆花。而这花开得小气极了,叶也生得细,和整个院子都不太搭。 埃瑞克在客厅坐下,手刚刚接过林自南递过来的茶水盏,医生便站起身,朝林自南道:“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林自南还未作反应,埃瑞克却可怜巴巴道:“阁下要抛下我吗?” 医生对他打搅自己的清早好觉仍耿耿于怀,他道:“小伙子,不要得寸进尺。凯思就算要抛妻弃子,也不会是今天……啊不,没有弃子……你就乖乖坐在这里等他,不好么?” 埃瑞克怯怯看了一眼林自南,道:“我不会汉话,没法跟夫人交流。” 林自南细细打量了一番两人的神色,朝医生道:“昨儿买了几样果脯,医生尝一尝,再小坐片刻?” 医生道:“这样不好,夫人。我是为了吃的留下来的么?”说着,身子一仰,坐回藤椅上。 埃瑞克连连道谢,林自南将茶递到他手里,笑道:“不,您是照拂后生。” 林自南将果脯分类摆上盘,端上案几来,顺势坐下,问埃瑞克:“您是从英国特地来的?” 医生如实翻译了,埃瑞克答道:“我是要去日本国拜访朋友,路过中国,想到老师在这儿,顺路造访。” “我还不晓得他在英国的情状,他书教得好么?” “一切美好的词彙都能用在您先生的身上——老师他是我见过最高尚最优雅的人。他聪颖锐利,严谨自律,不能想像这样的人还能如此谦逊亲切。最重要的是,他在格致学上的贡献足以载入史册,我非常荣幸能够成为您先生的学生,这是我一辈子最值得夸耀的事情。” 第19页 林自南目含疑惑,望向医生:“您如实翻译了么?” 医生摊手:“夸凯思的话我听都听厌了,为什么还要自己说一番?” “您实在是过誉了……”林自南低眉道。 医生还未翻译完,埃瑞克连连摆起手来:“夫人,如果您认为这番话是我作为一个学生说出来的,就大错特错了。这是所有和老师共事过的人的心声。老师从牛津大学辞职,实在是英国格致学界的重大损失,那些老旧的学院派必将为此背上歷史的骂名……” 医生听不下去了,打断埃瑞克:“请将中国人口中的‘过誉’理解为‘谢谢夸奖’。” 埃瑞克抓了抓头髮,惶惑道:“不是您翻译成‘过誉’的么?” 林自南内心一堆疑惑。她无法理解格致学的重要性,也不明白什么‘学院派’的含义,更让她不舒服的是,在座三人,只有她,对凯思的认知迥然不同。凯思在她眼中,不过是丈夫这一名号的实体,是伴侣,是在床头灯下含笑低语的人。她像是站在江边望远处的青山,她看到的是静谧苍翠,是江风里的树和岩石,可她渡不过那条江,去见识另一面的张灯结彩,见识墟落里的炊烟和田垄上归来的牛羊。 可这隐约的失落,在热闹的时候潜伏着,像一道给薄刃划出的伤口,需给予晦暗的光阴,缓慢渗出血来。 日头渐移,屋内的影逐渐朝窗子底下移过去了,林自南看一眼,便知晓到亭午了。她告一声“失陪”,进厨房烧起水来。医生早起的气消了,竟和埃瑞克相谈甚欢。林自南静静听着堂屋里的动静,阵阵笑声,和她根本听不懂的语言,是很远的热闹气,与她始终隔一层,就像在林家老宅无数个夜晚,她仰卧在榻上,后脑枕着梆硬的白瓷枕,听着后母在前厅宴请宾客。她往灶里添柴,眼光却下意识地看向门。她想,这门没有关上啊,为什么那些声音都那么远呢。她记得自己的卧室永远有一面屏风,素绢蒙的屏面,绣娴静的花草,她躺在榻上,目光就搁在那屏面上,无甚意味地想,是屏风滤掉了声响罢。可如今的门口,是不曾摆放屏风的。她终于疑惑了,疑惑得深,且不愿细想。 厨房的窗敞着,宽大惠软的风灌进来,林自南眯起眼,似乎看见院子里有了人影。她突然雀跃起来——这是她不常有的心境——奔出厨房,也不顾身后两个男人惑且惊的目光,拧开门锁,朝外面快步走去。待实实在在地抱住眼前的人,她才松一口气,像是穿越夜幕里的山林,扑向山麓亮着灯火的人家。 凯思给她骇了一跳,忙揽住她:“出什么事了么?” “家里来了客人,”林自南方觉自己举动的荒唐,她微微羞赧,但仍注意着,避免矫枉过正,只是挽起凯思的胳膊,同他一起往屋里走,“说是你的学生。” 还没进屋,便见埃瑞克满面春风地快步走出来,他叫一声:“老师!”张开双臂朝凯思冲过来。凯思惊过于喜,正考虑要不要拒绝,却感觉挽着他的林自南松开来,站远去了,他转移了注意,下一刻便被埃瑞克抱了满怀。 医生跟在后头,问道:“还需要我抱一个么?凑个齐的。” 四人一同朝里走。凯思走在最前面,埃瑞克跟在他身旁,喋喋不休,他过于兴奋,以至于字词都像是打了结的。医生直笑他结巴,他也不恼,只顾呵呵傻笑。林自南面无表情地走在尾端,待进了屋,知会凯思一声:“热水在厨房,来洗手。” 对于埃瑞克,凯思如同一块行走的磁石,他走到哪,埃瑞克就跟到哪,连洗手也要脚跟脚地进厨房,嘴上磕磕巴巴地问着问题:“老师……现……现在在做什么?” “在燕京大学教格致学。”凯思将手浸进搪瓷盆中的温水里,细细搓洗指甲旁的粉笔灰。 “老师还回牛津吗?”埃瑞克盯着凯思泡在水里清洗的双手,恨不得帮他洗,也好尽早出去坐着专心说话。 “看情况,”凯思不太情愿提原先工作的一些破烂事,遂转了话头,“你的毕业论文写得怎样了?” “不写完我还敢大老远跑远东来?”埃瑞克得意地挺起胸膛,但又嘆了口气,“要是老师指导我的话,我这篇论文肯定能在《格致学年鑑》上发表……” 凯思取手巾揩净手上的水,摇摇头:“这些话不必说,学问还是要自己钻研。” “可老师一走,那些老傢伙把相关的实验都停了。”埃瑞克委屈了。 凯思转头,见了正淘米的林自南,脸上不禁露出微笑,走上前,俯身吻了吻她的额头。林自南瞟向随着转过目光来的埃瑞克,低声道:“人看着哩。” 凯思替她将落下的鬓髮捋到耳后,并不搭她的话,只是道:“辛苦你了。” 第十一章 春日的水还是冷。手在冰水里泡久了,骨缝里都像是结了冰,绷得疼。灶上小锅里热水还煮着,手指触了水,烫得一缩,等适应了水温,整双手浸进去了,柔软的温热包裹着,舒服得想长嘆一口气。林自南盯着没在热水里的手,耳朵却听着堂屋中的动静。 第20页 还是听不懂。她正学着英文,可细数来也不过两三天,听不懂再正常不过。凯思一有空闲,她便想方设法从他嘴里撬几句英文听。可此刻她感到挫折了。语言是另一道天堑,天堑那头更是深渊。当那些男人站在一起谈论歷史的时候,她居然不知晓他们口中的歷史到底是什么。遂造成眼下的情形,他们在外面交谈甚欢,而她在厨房中忍受隔离的折磨。 疼。她勐然缩回手,发觉手已经被煮红了,疼痛突突地在皮肉底下跳动。她抬起垂着的手,露出自嘲的笑。动了动指关节,痛楚让她怀疑手上的皮肉会块块掉落。无法,她只得把手再浸进凉水里。 >> 埃瑞克并没有停留的打算,他买了晚上去天津的火车票。一行人送他上火车,月台上大家团团站着,说笑还不停。上车了,埃瑞克从车窗里探个头,在汽笛声和鼎沸人声里,忽朝林自南叽里咕噜说了一串英文。林自南听得迷惑,不住看凯思。凯思则笑着回了埃瑞克一句英文。火车车厢里灯光亮着,各色人穿行车厢中,烘托夜静得邈远。 医生吃过饭,便回去了。林自南和凯思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凯思忽问她:“不想知道埃瑞克说了什么吗?” 林自南恹恹的,答道:“现下不想。” “为什么?” “我想有一日能自己听懂。” “说出的话就像吹过的风,如果你没有感受到它,就会过去了。” “你且帮我记着,待日后我问你。” 夜里已有了虫鸣,三两点缀草丛和宇下,或起或伏。窗帘紧阖着,同夜色一齐闷住屋子。檯灯下,林自南撑着脑袋,又放下手翻字典。她正给一张英文报纸上的生词标註汉文。眼生的词太多,她用水笔密密麻麻地写,未几,水笔没了墨。再往回看,墨迹在报纸上晕开了,夹在本就狭窄的字行里,几乎混作一片,辨认不出写了些什么。她胸口仿佛堵了一团烂絮,唿吸都急促起来,手中的笔遂落得重了,晕开一大团墨,将先前的字都侵吞了。 伤口终于渗出血来。她仰起头,眨眨眼,交错的睫毛如两道闸,将气闷的眼泪锁在闸后。她的恨意缓缓流出,侵染到周遭的事物。恨意将讨伐的刀戟指向笨拙的手和水笔。左手执笔,却是握刀的姿势,她将笔尖点在右手虎口上,想像它慢慢切下去。疼痛和墨水一同晕染开,她表情冷肃,自言自语,是训/诫的语气:“知道了么,不要出错。” “南,该睡觉了。”抬头,见凯思正扶着书房门框,看向坐在书桌边的她。 林自南一瞬间慌张起来,她赶紧将笔扔掉,抬手拉灭了檯灯,手则藏在身后,重而快速地蹭着衣角,要将痕迹蹭去。在黑暗里,她感觉安全。 “关灯做什么,当心脚下。”凯思走进来,伸左手要牵她出去。 林自南别扭地将左手放进他手里。凯思失笑,只好换右手牵她。林自南的右手还藏身后,悄悄的,轻握着拳,大拇指捏在汗津津的手掌里,隐蔽她阴暗里的心思。她不确定凯思看到了什么,或许檯灯不够亮,他什么都没能看见。她向来待人周到,却不想人知道她待己是如此的偏执苛刻。 林自南耐不住心中惶惑的折磨,主动试探:“水笔漏墨,滴到手背上了。” 凯思不确定她说这话的意图,随意接道:“下回换一支便是。” 林自南紧绷的心弦松了劲,她轻声答应了,转了话头:“翼新,你瞧多久我能和你讲英文?” 凯思思忖片刻,道:“那时与你讲话成那般,也是过了一两个月。英语较汉话易学,女孩儿学起来也快,再过一个月,说不定能成。”末了,又添一句:“你也不需着急,终有一日能会的。” 林自南终于从这句话中得到了慰安。她缓缓吁出胸臆中哽住的气,喃喃:“也是,过去就好了。” >> 林自南一旦打定主意要做什么,便格外精神起来,下多大功夫都乐意。燕京大学并不近,凯思也得早起,可他常常睁开眼,就感觉身边的榻和枕上是空的,起初还有些惊诧,转出房门,见书房里亮着光,便了解了。 两人坐在餐桌上,交谈的话题也常是: “翼新,你瞧,这个词怎么读?”林自南将笔记簿凑到他面前。 “paragon,pa-ra-gon. the beauty of the world, the paragon of animals.1 ” “唔,paragon,paragon。” …… “你不烦我问你么?” “教书教惯了,问不烦的。” “好。那这个哩——” “张嘴。” “嗯?”林自南转过脸去,便觉一片柔软清凉的物什递到了自己嘴边,她下意识咬住了,清流漱齿,甜酸味往牙缝里钻。 “好了,我先走了。”凯思拍拍手,拎起包,去开门。林自南嚼着橘瓣,拿着笔记簿跟上去,含煳不清地追问他:“你还没告诉我哩。” “tangerine, tan-ge-rine.”他低首吻她的额头。 “tangerine——路上小心。” 独自又在书房里坐到近午时分,忽来响起院门外的电铃声。林自南心下疑惑,自语:“回来得好早……他没带钥匙?”遂起身去开门。远望不似凯思身形,近前去,才发觉是锦儿,正揪着麻花辫梢儿,眼光往院子里探。见了林自南,高兴地直踮脚,嘴里唤她:“姑娘!” 第21页 “你来作甚么?”林自南给她开了门,却没有引她进去的意思。 “姑娘连三日归省都忘了?”锦儿目光还是往院子里瞟,颇有艷羡的意思,“前儿做了好大一桌饭菜,您却没回来,气得老爷摔碟子摔碗的,闹得好兇。” 林自南暗里倒吸一口气,她竟忘了这事儿!这全得怪她,毕竟凯思对这种风俗一无所知,她教什么,他就照着做。她面色尴尬起来,嘴角往下抻,牙齿咬住唇,却不知该露个什么表情好。锦儿继续说:“又过了一日,您还是没消息,气得老爷放言说不认您了。还是太太教俺来找您。” 林自南听了,心中老大不舒服,她堵着门,也不让锦儿进,只是斥道:“你知会我便了,何必这般说,说什么‘不认亲’的话,教我怎么回去见阿爷?是当真以为我不回去了么?我先生同我住在这儿不易,他刚找了事做,一个礼拜也只有两日休整,故耽搁了,却绝没有故意不回娘家之说。你回去同爷娘讲,明儿是礼拜六,我明儿就同先生一起回去。” 锦儿委屈道:“姑娘冤枉,俺这也不是向您说明么,不能误了您呀。” “行了,你回去罢。”林自南想一想,觉得自己方才气急的话实在说得重了些,她柔声道:“慢着,我这儿有果脯,你捎一袋回去。”说着,引锦儿进屋,到了厨房,拉开屉子,将果脯用玻璃纸装了,扎上口,递给锦儿,又送她出门去。 凯思回来,她将锦儿来的事儿给他说了。凯思应下来,又自我反省道:“你也不需自责,入乡随俗,没有想到此事,是我的失误,我给岳丈赔罪便是了。” 林自南道:“阿爷好面子,恐怕此事不会摆上檯面说,顶多把我叫进去训一顿是完。若是真撕开了骂我,你也莫作声。也就是几句难听的话,不能怎么着我。” 凯思道:“你还是把罪责推到我身上……” 林自南摇头:“我到底都是阿爷的亲女儿,犯了错总还有和解的法子。你不同,若是真教阿爷恼了你,我和你恐怕接下来十年都进不了林府的门。” 作者有话要说:  1译文(朱生豪译《哈姆莱特》):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ps上一章的“大卫医生”错了,是“邓恩”,忘记改过来了。 第十二章 林自南显然低估了自个儿爹的固执程度。当她和凯思拎着彩丝线和和礼品纸包裹着的礼物站在林府门口时,却见那门从里头横了闩。林自南嘀咕:“分明吩咐过锦儿,怎地还锁了?” 凯思上前一步去敲门。林自南扯住他袖子:“无用的,宅子深,里头人听不见。” “那怎么办?转回去,给他们打电话?” 林自南拿手肘抵住门,面前撑开一道缝,凑脸往里头瞧,又把着门扣,使劲晃了几晃,没听见铁链晃荡声,道:“还好,里头没用锁锁上,晚上防贼,是要用铜锁的。”说完,自己也觉荒唐,遂看着凯思,两厢苦笑起来。 “有长条的、硬的东西么……”林自南扒住那门缝不放,拗回头问凯思,不待他答,自己恍然叫起来:“把给阿爷的礼物拆了,就是那支铜烟管!” 凯思倒也没问缘由,直接给解了绳子,剥下礼品纸,将烟管从丝绒布做衬的盒子里取出,递给林自南。林自南握着铜铸的火嘴,将象牙套的菸嘴探进门缝里,往上挑那门闩。凯思见了,上前帮她的忙,捏住烟管卡在门缝里的那一段,道:“这样用烟管抬不动的,你试试压低手里握的部分,我帮你定住这里,这样就形成一个槓桿……” 可惜里面门闩被抬起来,一松劲,又落进槽里,两人捣鼓了半晌,还是没弄开。林自南咬牙:“我们找根树枝来。我将门闩抬起,你就用树枝把它顶出去,别让它又落进槽里。” 两人正要行动,却听得门内一声叫:“有贼啊!” 林自南从门缝里见了是锦儿,忙唤道:“不是贼,是我们!” 锦儿定了神,来给他们开门。门一开,见散落一地的礼盒和丝线,林自南见了她的目光着落处,忙扑过去收拾。凯思将烟管原样装回去,林自南瞧了一眼正在系绑带的凯思,朝锦儿道:“胡嚷什么,见过用烟管撬人家的门的贼么?”话没说完,半途没绷住,望着凯思,两人一同笑了起来。 锦儿跺脚:“姑娘您还笑得出哩!门是太太吩咐开的,您也不问问这门是谁叫锁的!” 林自南道:“想也不用想。”她挽着凯思往院子里走,补道,“既然给咱们开了门,那这里自然不缺咱们一顿吃的。”话说完,她恍然察觉话说过了,倒有几分赌气的意味。忘记归省是她误了,此刻面对尊堂,确乎没有顶嘴置气的理由。可想到这门是继母叫人来开的,她就是不痛快了。 锦儿自然是听出异样,她蹙眉:“姑娘可别这样说,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大伙儿不能闹不愉快呀。老爷现在还在房里,太太怎么劝都不出来。他说您要是进了这院,就别想他出那屋。您和姑爷赶快帮着太太去劝他,给他赔个不是。” 林自南咬着嘴唇。她最恨这种赶鸭子上架的懂事,尤其是跟继母扯上边的。但大体还是要识,规矩依然不能坏,孝字顺字往头顶上压来,膝盖不弯不下跪都不成。她默不作声,手攥着凯思的衣袖。 第22页 凯思见她半晌不做声,帮她应道:“请锦小姐带路。” 锦儿如今朝凯思转了笑脸:“姑爷这叫法折煞俺了。咱们这儿规矩不这样,您叫俺‘锦儿’就成。”说着,朝快步走上前边去,做出带路的样子。 林自南忽察觉自己如今不是孤身一人了。她又想起昨儿和凯思打商量,嘴上大义凛然地说着“你不用管”,事到临头,仍觉得他在身边,确实是依靠。她问锦儿:“阿爷就只为我忘记归省,便这样儿么?” “姑娘自个儿想,除了这件,还有别的错事么?也没有呀。您拿烟管挑门闩的事儿,俺的嘴可不会飞,没法给老爷传话。”锦儿平日在这深宅大院里,进了见的是林老爷,出了见的是林太太,憋无趣了,如今见了林自南和凯思,都觉得亲切,抖起机灵来也格外机灵。 林自南听了,望凯思一眼,见了他微微弯起的嘴角,自己也想发笑,可远远就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在絮絮地说什么。她敛了神色,往凯思身边又近些靠,眼睛盯着移动的脚面,进了院子。 “呀!姑爷来了,”林自南眼神漂移,耳朵却清楚地捕捉到继母的唤声,她内心冷笑一声,无论与谁同行,继母眼里先见的总也不会是她,“老爷您不出来瞧瞧么,姑爷他们来了。” “回来做甚么?有甚么好回来的?不就是几间破烂屋子么,哪比得上崭新崭新的洋别墅?”里边人显然气极了,情面也不留起来。 林自南听了,好生不痛快,这话里不就是说她是个势利眼白眼狼么?一面要厌烦眼前抹着口红笑开的那张嘴,一面又要绞尽脑汁挤出几句安慰里边那块顽石,林自南真是焦头烂额。 “您言过了。我们的屋子不是新的,您的屋子也不旧。我和南回来,是来看您的。我和南并不是故意不回来,而是临时有事,实在脱不开身。南错过了回家的时间,也很着急。希望您能原谅我们。”她说不出口的话,凯思都自然而然帮她说了。 里边人咳嗽起来,林太太忙拍门:“您就让我进去伺候着,咳得不难受么?” “你进来,”林老爷仍是没有松口的迹象,復扬高了声音,“养的好女儿,哑巴了?我不见你,你吃了饭,就回去罢。” 林太太瞧也没瞧林自南一眼,只是向凯思道:“我先进去了,姑爷要不去堂上坐着?” 林自南忽觉得丧气得很。这是她生平不曾遇见的受辱,在继母面前,被父亲训,这比在祖宗牌位前跪下被掴耳光还要丢脸。她看着继母打开隔扇,朝里进去,反手带上门。眼前空了,只剩几片隔扇。檐上挂着的鹦鹉,也拢着翅膀缩着头,一声也不吭。 气堵在胸口,像浪一层一层地翻,顶着眼泪涌进眼眶,颤巍巍地打转。她在心中咬牙,从牙缝里“嗤”一声地笑出来,笑自己,嫁了人了,还纠结自己那点破心思。可真是没出息极了。 林自南垂着脑袋,凯思见不着她表情,便拎起手中的礼物,问她:“怎么办?” 那彩绳悬着的礼盒,晃悠悠地在她眼前打转,隔着一层眼泪,她也看不分明,只觉得满眼都是那礼品纸的色彩,红的,艷进心里去,辣得脸上都哆嗦着疼。她想一把打开那颜色,掀到地上去,最好还一脚踩上去,踩烂了,往隔扇上砸。破罐破摔。一了百了。可她没有,从那气恼之下,她分明感到隐约流动的惶恐。瞧面前这扇紧闭的门,她勐然察觉,自己是好孤单无助的一人,像是梦做到一半,被魇住,醒不来了,喊不出,喊出了也没人听得见,想沉,沉不下,沉下了也是没底的深渊。 娘家当着夫婿拒她于门外——林老爷是气煳涂了,但继母不会不懂——这就是不让她好活的意思。她在这个家里,既无叔伯姑姨,又无兄弟姊妹,是真正的无依无靠,继母这将门一关,无异于告诉凯思,这个女儿,我们都不疼不爱,你想怎样待她便怎样待她,枉屈了我们是不理的。这便是明眼里可见的轻贱。一个翻了船落进海里的人,手搭着一根浮木活命,如今他们连这根浮木也要用海浪捲走。 林自南彻底失算了。她先前以为林老爷只是一刻的气,她回来,也就作罢了,一家子至少表面上亲亲和和。可她万没想到继母竟会做到这地步,话也不跟她讲,直接躲进去,把人晾在门外,可真是好体统,可真是世家的教养。 于是她眨眼,眼泪还盈满着,又抬手,假装眼疼,揉了揉眼,哭腔藏好了,仿佛还和刚才听了锦儿的笑话一样愉快:“自然是放大堂里。阿爷不见我,是好的。我蠢笨,见了也惹他心烦。”言罢,又乖巧朝隔扇里道:“阿爷什么时候不气了,我们再回来看您。” 她知道,她要是跪下,膝行,头抵着隔扇放声大哭,可劲儿磕头,最好凄悽惨惨地磕出血来,求里面人的原谅,见效更快。但她拉不下那个脸面,遂稳稳站着,面上笑,话说完,扯扯凯思的袖子,叫他一同走。 锦儿察言观色,问林自南:“姑娘姑爷在家还吃午饭么?” 林自南道:“饭自然是要吃的,阿爷不是吩咐了么?不仅要吃饭,还要过夜,这是规矩。说不准阿爷要叫我。你们不知他那个性子……”哭腔涌上来,她哽住了,终于说不下去了。 第23页 锦儿道:“行嘞,俺这就去做。蒸点胭脂的白面馒头,您最爱吃的。” “我们也去吧。”凯思牵住林自南的手,“可以向……锦儿讨教,怎么做馒头。” 林自南感到些许安慰。凯思最不懂这些弯弯绕绕,她现在只能祈祷,他确实不懂。趁他的爱还不曾退潮,她还有机会挽回。她不再出声,只是点头。 第十三章 林老爷打定主意不见林自南,自然也没给他俩安排客房。凯思只得同林自南住在她旧闺房里。进屋时,他凑近了去瞧那面屏风,和林自南道:“南,我最先见你时,是在这儿。” 林自南在里屋给自己拆头髮,一手拢着流下来的长髮,一手握着簪子,脸朝屏风撇来,可见凯思映在屏风上的影子。她问:“不是在阿爷院子里?” 他如实同她讲,讲那朦朦胧胧一道影。林自南听得心里泛起异样,尤其是凯思跟她形容“像一个轻声的秘密,像可跪拜的神祇现出身影”,在慨嘆他汉话运用得愈发纯熟之外,林自南还在内心跟自己讲,这不过是凯思过去一瞬的感觉罢了,影响不到什么,是她敏感过头了。 于是她笑道:“如今不是了罢,我只是你的妻子。你这样想我,我可担不起。” “还是,一直是。”凯思道,手指拂过屏风,像是勾勒着什么,“最初的印象可不容易消除。” 而后锦儿进来,替他们收拾被褥。凯思忽然想起先前有东西落在厨房,去取了。林自南盯着铜镜里映出来的锦儿,想了片刻,道:“忘了和你说,我们也给你捎了东西,但和阿爷的放一块了,在大堂里,那个蓝纸包的便是。” 锦儿喜道:“多谢姑娘。” 林自南恍若自言自语:“哎,不知阿爷什么时候愿意见我,让我当面给他赔个礼。” 锦儿思忖,道:“姑娘,你同姑爷给老爷生个孙子,到时候什么怨气都解了。” 林自南不作声,锦儿续道:“姑娘莫怪俺冒犯,容俺问一句,您和姑爷那事儿处得好么?” 林自南顿时泄气了。若谈到读书,她称得上是个见多识广的人,圣人之书未进学堂之前林老爷都亲自教了,那些杂七杂八的坊间小说、非礼勿视的禁/书,她在女校时七七八八也读了不少,懂得自然是多。她天性内敛,读书时觉得有趣,但万万是不想主动上手试验一番的,做这种事的担子全都扔给凯思是完。可凯思不知在忌讳什么,既没跟她当面谈过此事,也没什么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一说,反正就是俩字——避讳。不过她也不生芥蒂,本来也不着急的她反还落得自在,于是就成了如今这番模样。 她忽然想到方才凯思所说——他对她的描述简直就像是把庙里开过光的菩萨像请了回家。难不成他真想把她当女仙供起来? 于是她此刻只得支吾:“唔,还行。” 锦儿道:“俺识得一位郎中,有几个偏方,是极灵的药,那效果简直跟上普陀山拜送子观音一样灵。要不俺给您和姑爷求一张方子?” 林自南望着铜镜,不敢看自己,也不敢看锦儿,眼神飘忽,没答应也没拒绝。此刻门被推开了,户枢咯吱一声响。她意识到凯思回来了,慌了神,锦儿也收拾好了被褥,正要往外走。她忽觉这实在是个机会,无论有用无用,都是先抓住了好。于是她忙轻轻喊一声:“锦儿,那请你去办了。” “好嘞!”锦儿应了,绕过屏风,撞见正阖上门的凯思,抿嘴一笑,低着头过去了。 凯思疑惑,问道:“办什么?” 林自南心中砰砰直跳,梳着头髮,缠到髮结了也不知停手,硬生生扯疼了头皮:“还不就是那几样事。”她含煳其辞,瞒了过去。 待吹灭了油灯,林自南正面仰躺着,睡不着,窗纸晕一片白亮的月色,她能听见身旁人的唿吸声。如果可以,她还是情愿给人当女仙的——此刻她当然不知这种想法意味着什么——就像朱元璋见了“探知上意”的画工呈上的画像,虽不似,但心中仍是爱那画像的,总不忍心扯碎了去。就像她此刻真要宽衣解带,她不觉得是辱没了自己,而是辱没了自己在凯思想像里美好的图景。 可她却不得不承认,现实在催逼她。她心想,有一个孩子,就能安定了罢,有一个孩子,她的人生又能走出新路来了——这条路出现的越早越好,她等不及了,她厌憎了一切的担惊受怕、揣度猜疑。 林自南又想起那几面紧阖的隔扇,和继母漠然的眼睛。她觉得自己是个大人了,此后一切都需要自己去挣。在阁中待嫁,看日影算时刻的日子,不知尽头不知前途,她不该再沉默地过这种生活了。 于是她凑到凯思耳边,轻声问他:“睡着了么?” 凯思带着睡意,轻哼了一声。林自南觉得脸烧起来,但她还是硬着头皮往下说:“我念句戏文你听……” 凯思仍是半浸在睡梦里,翻了个身,面对着她,眼睛似乎也没睁,只是手探上来,揉她的散在枕上的头髮:“我听不懂的。” 林自南就势蹭过去,脸往他脖颈里埋,仿佛睡着的人身上的睡意也能传染人似的,她嗅着他身上香皂和松香糅杂的味道,莫名也有些睏倦地闭了闭眼,可话还没说完,她便继续低喃:“你听着——绣鞋儿刚半拆,柳腰儿够一搦,羞答答不肯把头抬,只将鸳枕捱。云鬟仿佛坠金钗,偏宜髻儿歪。将这钮扣儿松,把缕带儿解;兰麝散幽斋……1 ”话越说到后头越是难出声了,她想到后面还有什么“柳腰款摆”“露滴牡丹开”之类的话,觉得实在是羞耻难堪,心思一偏,居然好生同情起台上那些生旦,不知他们怎好唱出口来。 第24页 凯思听得懵,全幅感受只在脖颈处,林自南说话时的轻震,像片羽毛扫过,痒得出奇,也勾人得出奇。他从睡梦的泥淖里往岸上爬了几尺,觉得大事不妙,想推开林自南,却不知她此时是下了狠心,不把事做成了,也对不住她厚着脸皮念的这几句戏文。 柔软印上下颌,那种惊异感无异于在下了雨的树林下走,蓄在叶片上的雨水砸下来,和那吻一样,只是二者温度有别。林自南觉得这种事情,既要有计划,又得随性,凭灵感发挥。她遂亲他的嘴角、嘴唇,像小兽一样,手臂半折,撑在他胸膛上。凯思觉得这种纠缠简直不可抑止,像她水凉的头髮,丝丝漫漫地将他淹没了。 “唔,南……”他好容易忍住,将她拉开了些,微喘着说,“你还小……” 虽然凯思比她年长不少,但此刻她竟觉得他幼稚得有些可笑:“可我是你的妻子呀。” 蝴蝶 “抱歉……” “你再这样说,我要气了,”林自南的脸挨在他掌心,眼睛眨着,那触感如拢住一只在手里,“你不懂那戏文?我解给你听……” 凯思虽不信主,但在心中仍然默念了一声jesus,这真是原罪一般的存在,也不怪撒旦的低语能够使夏娃眩晕,这世上的诱惑本就是一体。他搂住林自南的腰,引着她翻过身去,任凭愈升愈高的月光将他们覆住了。 >> 早上仍是锦儿来送他们。半只脚踏出林府的门时,林太太才前来。她还是一贯爽利的样子,对人笑得亲热,见了凯思,一叠声向他道歉:“咱家那位就是这个性子,姑爷千万别往心里去。” 莫名,林自南见她和凯思讲话,不爽快了。先前她教锦儿来开门,装一副好讲道理好为难的样子,实则都是将过错往林老爷身上堆,把自个儿撇清了,如今来送他们,也是把戏做足的意思,好给洋人女婿留个好印象,到时候出路也多些。林太太一生圆滑算计,搁哪个大户人家的宅子里,俨然是第二个王熙凤,能把众人都哄得眉开眼笑,要说最不怕得罪的,最不放心上的,便是她这个孤弱继女了。但林自南既不气这继母为自己打算,也不气她能不给自己好脸就不给好脸,要说把过错全推给自个爹,林自南也全然不放在心上,她看不过眼的,只是继母打扮得花枝招展,跟自己丈夫讲话罢了。 林自南挽着凯思的胳膊,也不看林太太,道:“翼新,你不是还有学生们的作业没看么?早些回去罢。”言罢,转头向继母,心脏忽砰砰狂跳起来,她感觉自己脸上展开一个笑,隐秘的,她觉得这笑与面前人的笑是同一类:“您不必送了,哪有长辈给小辈送别道歉的理儿?”她咬重“长辈”二字。 林太太面上的笑容陡然僵住,像是被铁铸的面具套上一般。 凯思道:“也是,该说对不住的是我们。” 林自南盯着林太太的脸,眼睛里迸出得意的光彩。她终于能直视这张脸了,她终于看到这张脸因为自己改换了神色。 可接着痛快的是,她又莫名失落了。或许林自南内心是期盼着她继续笑下去,即便没有这样復仇的快感,但贬低和唾弃这种笑的无耻,也许能从根底缓解她的阴暗的恶意。可林太太变了脸色,那是她令人憎恶的自尊受挫了,这自尊仿佛还昭示她是个知冷暖懂廉耻的人,復仇留下的,便只有瞬间的快感,和伤害这个人的愧疚与惶恐。 隐约的愧怍浮现,林自南意识到,她话语尖锐的矛头,不过是俗套的恶意,与每一个骂街的泼妇都能用的来刺伤人自尊的东西无异。而她为了宣洩自己的情绪,居然选择了这般庸俗恶劣的方式。林自南撇过脸去,轻声道:“我们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1出自王实甫《西厢记》第四折《草桥店梦莺莺杂剧》。 各位,我真的真的尽力了…… 第十四章 那夜过后,林自南和凯思两人处起来似乎都有些尴尬。林自南坐在藤椅上读英文报纸,目光却时不时越过报纸顶端,去瞧戴着眼镜正批阅学生作业的凯思。偶尔他也会抬头,目光相撞了,两厢都赶紧低下头去。 林自南简直不敢回想那晚上她到底做了什么,夜是太容易消散的东西,到了白昼便统统缄口不语,只剩几片夜色的玻璃碎片,扎在记忆里,折射的光不时晃过。 她错误估计了英国人在这种事上的开放程度,事情尽可以做,要敞开说,那是绝对不可能的。难怪凯思之前永远都是一句“晚安”敷衍她了事。如今看来,倒像是他受了委屈,林自南这般想着,哭笑不得。 凯思开始整理桌面的练习簿了。林自南听见摞在一起的纸张“咚咚”撞在桌子上的声音,方松了一口气似的,放下报纸问他:“改完了?” 凯思抬眼,很认真地望着她,那神情乖巧小心得让林自南从心底里打了个激灵。他颔首,还答应她:“改完了。”末了,从抽屉里取出一叠信封,道:“信都还没回,你来回么?” 林自南自然是乐意的,她很轻快地走到他身边,俯身帮他拆信封。火漆印“咔吧”一声被她掰开,林自南莫名觉得轻松起来。她庆幸她和凯思之间还有这样的事可以做。 第25页 猝不及防,林自南感觉腰间被人一带,就势坐在了凯思腿上。凯思揽着她的腰,神色无异样,只是一只手将抽出的信纸展开,递给她:“能读吗?” 林自南坐在他膝上,整个人僵着,唿吸都屏住,生怕自己的异动触犯到他。内心忸怩,但面上还是要保持镇静,她接过信纸,盯了片刻,酝酿酝酿感觉,用不太纯熟的英文轻声念起来:“我亲爱的,怀特老师,好久不见,听说,您在中国,希望中国的,风物,能给予您,以安慰。但,出于,我的私心,我祈盼着您,能够回来,因为,和您在一起的时光,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信前段没什么生词,她读得慢,但还算顺利,只是念至此处,林自南终于忍不住将翻到信纸最后一张,去瞧落款的姓名——“这是男学生还是女学生?” 凯思失笑:“学格致的几乎没有女性,我不够幸运,没有被分到女学生。” 林自南回想前些天来的那个叫“埃瑞克”的学生,体会了几分。但她忽反应过来,嗔道:“你的意思是说,你之不幸,我之大幸咯?” 凯思觉得她生气的样子也可爱,遂亲了亲她的脸颊,道:“念得不错,继续。” 林自南给他整愣了,僵硬地转过头去,又不自觉地念了几句——写的无非都是这学生对“快乐往事”的回忆——满纸都是什么“我最尊敬的老师”“我见过的最好的人”“伟大的天才”一类的话。林自南读着,不禁产生了奇妙的感觉。此前听埃瑞克天花乱坠般的夸赞,她还颇觉不可理喻,大约也是什么“僕人眼中无英雄”之类的心理作祟,此刻见了信上的话,她瞬间觉得生动鲜活起来。大沓大沓的信,数不清的崇敬与景仰的对象,此刻便在她身畔。这样隐秘的骄傲感是不该与外人道的。 但转念一想,林自南又觉得自己确乎是被耍了,要她念这些字句,倒像是她在絮絮地用缺乏文采的语言在叙说思念一般。恼羞之下,她将信纸一把塞给凯思:“我不读了,你读。” “那行,我念一句,你跟着念一句。” ——“您如同明星,悬挂在道路的尽头,同歷史上那些闪耀的天才在一起。能够追随您是我此生的骄傲。我将永生尊敬您,爱戴您,并用余生期盼与您的再次相遇。” 他神色自如地读那些称赞自己的字句,居然也不显难为情。林自南目光渐移了信纸,朝他看过来。学了几日英文,愈发感觉凯思说母语好听,腔调矜持优雅,传进她耳朵里有奇异的新鲜感,像是从幽深的松木林里流出的雾气。 她听得走了神,直到凯思提醒她:“该你了。” 林自南听了这话,这才醒悟到情形的扭曲。他这样抱着她坐,居然摆出一副好认真要教她英文的样子,实在是居心不良。意识到现状的她总不好安之若素,继续待在这荒谬境地里。她要么选择结束正统,要么选择结束暧昧。 她起了心思,按捺不下去。林自南手搭着凯思的肩,佯作为难地道:“你真要我跟着念?——bright star(明星) pride of my life(此生的骄傲) respect you(尊敬您) admire you(爱戴您) wait for you(等待您)” 凯思看着她,眼眸还是一色温柔的绿,但林自南确信自己是看到了隐约浮动的笑意。他抬手托起她的脸庞,凑近了,轻声道:“why not support you(支持您). follow you(追随您). believe you(信任您)…love you(爱您). i love you.” 最后那声“i love you”低不可闻,却说得坚定而深情。那不是说给耳朵听的。最敏感的唇齿首先感受到了震动,唿吸迫近,他郑重地吻她,像是要把言语化作承诺的印,烙下去。 情愫比以往任何一刻来得都要激烈。像衔一颗花椒在嘴里,忽地嚼碎了,辛辣芳香的麻味瀰漫开来,从唇舌散到四肢百骸。眩晕感从嵴柱一节一节往上攀爬,林自南忽忆起那一句“女之耽兮,不可说也”,此刻这句话不似一句警语,倒像忠诚而纯粹的描述。士可说乎?亦不可说也。这世间的情爱本就是令人迷醉的东西,像诗,像酒,像五石散,像福/寿/膏,丝雨飞花亦是,晓风残月亦是。 >> 近黄昏了,林自南披着单衣,倚着厨房的门框看凯思挑果脯。夜幕是阖下来的,厨房里那一点灯光,便逐渐明亮满溢。林自南静了片刻,上前去帮他。两人对做饭都很有兴趣,特爱自创一些堪称奇葩的吃食,比如什么甜面包沾辣酱、麻酱裹白菜、烤鸭填豆腐……似乎只要手边有两样以上的食材,都能随意组合。虽然大部分时候在色香味方面不是太尽人意,但俩人还是乐此不疲。这回凯思突发奇想,问林自南能不能把果脯切碎了,揉进面团里,像锦儿教的那样蒸馒头——他们实在买了太多果脯,又是待客又是送,干吃吃腻味了,还得想着花样消耗。想到此处,林自南一叠声说好。 凯思切果脯,林自南往加了曲櫱的面粉里和水,伸手进去搅拌。面粉在腕上煳了一圈,林自南添水又加面粉,盯着在手下逐渐成形的面粉团,感觉颇好。 凯思切完果脯,餵一块留下的杨桃干给林自南,再将果肉碎沫尽数洒进揉面团的木盆中来,洗了手来帮她。 第26页 揉面和把手送进水里有同源的触感。林自南记得去北海划船,将手探进湖水里,随船动,逆着往后推来的浪,划开一道水痕——清凉柔滑无同俦之物,人都说锦缎如水,其实哪比得上水的半分。面团相较水,是另一种坚实柔韧。 林自南看着盆中的两双手,喜乐平静却无际。她不自觉地想,有个孩子也不错。此时无关她未来了,爱是一注活水,自然水到渠成。可她只想了这一瞬,又懊恼起来。现在凡是想到孩子,她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罪恶感。她曾经在这上面投入过希望,可那毕竟是不正当的希望。她懊丧自己曾经的心急。如果能耐性等一等,她也不必背上这荒谬的愧怍。 忽院里的电铃响了。林自南忙抽了手,对凯思说:“我去罢。” 出了门,进了院子,凉风习习,她拢了拢肩上的单衣,替来人开了门。是锦儿。她手里拎着綑扎好的纸包。林自南一见,内心煎灼更盛,但还是接过了,眼神不自觉闪避着,她问:“是多少钱?” 锦儿说了。林自南“嗯嗯”答应,道:“我今儿无法给你,明儿早上过了申时,你来我这儿取,劳烦了。” 锦儿走了。林自南提着草药往屋里走。她觉得手里东西沉得直往下坠。她惊疑自己没有拒绝。辜负和欺骗的愧疚又新翻了样式,累在以往的旧疮上,像是侵染的盐粒。 扔掉就行了,她轻声对自己说。可她觉得那东西缠绕钩挂的绳子已经勒进手里,长进皮肉。扔不掉了。 林自南久久地站在门口,不敢进去。先前还觉得凉得叫人瑟缩的晚风,此刻似乎也消失了,她的冷是从骨子里泛起的。 蓦然,她觉得自己不能总将所有伤人的利器全部对准自己,她快速思考着如何让自己从这种困境里脱离出来。 厨房里透的那片光此刻也像是变冷了,变远了。新的隔膜又无声地生长起来,片刻就在她的沉默里竖起万丈的屏障。 突然,她听见脚步声。确乎不会错,凯思应该从厨房走出来了。她得赶紧隐藏。林自南快步走进来,迅速将手中的药草扔进沙发底下的阴影里,拢了拢大衣,她故作自若地朝他走去。 “是谁来了?” “锦儿,她说我落了一支簪子在家里,给送还了。”林自南将手放进口袋,装作里面有东西,要拿出来给凯思瞧的样子。 凯思轻轻应了一声,转身朝厨房走去,问她:“还想做点别的吃的么?” 作者有话要说:  我尽力了…… 第十五章 林自南盯着手中牛皮纸包裹的草药,身子有些发冷。她站在沙发前,已经站了半个钟头的愣。这东西给她藏在这儿已过了两三日,每日经过沙发时,那种不安感如同兽类夜里发光的眼睛,正从沙发底的阴影里盯向她。坐在上面更是如坐针毡。 这样一小包药,却价格不菲。她忽觉得荒唐,锦儿这般热切地替她弄这东西,恐怕非是关心她,而是另有什么心思,比如是她亲戚在做这生意,叫她当个中间人。毕竟林家付的薪水眼见一日日少下来,该不够她赡养家里的父母弟妹了。 林自南心说自己是闲得慌,才会在小锅里熬这些草药。她不自觉地走进厨房,拆了药包,将草药尽数抖进锅里,瓢舀了水,灌进锅里,浸没了药材。又是照例的生火,草药辛辣的气味突突地从蒸汽里漫出来了。她嗅见这味道,便是下意识的厌恶,背过身面对大敞的窗,掩嘴干呕了几声。 她憎恶这种本来就无意义无结果的行为,咬唇想了片刻,将灶里的柴火尽数抽出来,扔地上,火星炸开,那火苗还小片小片地抖动。待地上的柴火渐熄了火光,她上脚踏灭了犹闪着暗红色光的木炭。取抹布裹住发烫的锅沿,她端着一锅乌黑刺鼻的汤药又在当地愣了半晌,最后下了决心,走出去,目光扫过,攫住那一盆已经开败了的兰花。 她走上前,面色漠然,手一倾,药汁便像扯开的麦芽糖,连贯地泻下去,泼泼地灌在兰花叶子上,砸得那细长叶子巍巍颤动。花盆中顷刻腾起一片滚热的白雾。旁的枯叶经不住这样的沖刷,纷纷伏到贴着湿润的泥土了。几个切碎的草药根茎滚落,砸在地上,落了几个褐色的污印。她见药汁倒干净了,遂蹲下拾起地上的药材,扔进锅里。 锅里兜着药渣,她从杂物间里寻了一把锹,在梅树下选好了位置,破开生了青苔的土地,掘出浅浅的半圆的坑,将药渣倒了进去,又掀土掩上。 ——像是起了一座新坟。 不知为何会这样想,林自南蹭了蹭额头的汗,小锅半倾着扔地上,她扶着铁锹,盯着坟起的地面又盯了许久。心中一下子清静了,她无所谓地抬脚去踩实仍蓬松着的泥土,像是摆脱了某种罪恶一般,欣慰地笑了一声。 洗刷小锅时,她听见了电铃声。这时候会有谁来? 开了院门,是邓医生。医生不復往日光鲜,头髮乱糟糟蓬着,林自南见他时,他正兀自低头用指甲抠着上衣上的污渍——瞧上去像是茶水咖啡一类液体留下的痕迹。林自南颇为错愕地看着他的行头和举动。医生抬眼见了她,拉下一张苦脸:“夫人,救救我!” 事情缘由是这样的。今早上,一位妇人带着自己的儿子来找他看病,看到一半,妇人瞧了瞧时间,说梅兰芳要在地坛公园义演,她要去赶场子。医生愕然,问她孩子怎么办。妇人手一挥,说,病不是还没看完么?就让他待这儿,医生继续给看病呗!医生本想好好劝诫她一番,谁想这妇人一双小脚,跑起来却飞快,医生嘴还没来得及张,这妇人便不见了踪影,撇下他和那小孩,大眼瞪小眼。 第27页 母亲走了没片刻,那孩子就哇哇地哭,嗒嗒拍门要找娘亲,医生扯都扯不动。后来,医生干脆坐那儿,看他哭。过了半个钟头,自个儿听都听累了,遂给自己弄了一杯咖啡,悠悠啜着咖啡,坐那儿继续看这小孩儿哭。岂想到这小孩儿虽哭肿了眼睛,目光却锐利,见了他,蹒跚跑过来,扯着他的衣角要他帮找娘。医生心里骂一句“帮你找娘?我去你娘的”,遂稳坐不动。小孩儿顺势就他的腿飞快地爬了上来,小手一打,掀翻了他手里的陶瓷杯子,咖啡泼了满脸满身。医生气急败坏,将小孩儿拖进卧室,反手上了锁。那孩子在里头继续哇哇哭,撕心裂肺。医生生怕他把鼻涕眼泪蹭床单被褥上,也不知那妇人何时会回来,心想女人哄孩子总要在行些,这才想到要来找林自南。 林自南听了他的话,一脸为难。她无弟妹,以往林家还兴盛的时候,见了堂表弟妹,也只是远远地望,从不敢走近那些吸熘着鼻涕的小孩儿半步。但她还是应下来。想到之前的事儿,几者串联,她总觉得有某种玄机在里面。 给凯思留了字条,她披了一条米色蕾丝花边的披肩,随医生往他家里走。开了大门,室内却静悄悄一片,半点也听不见让医生头疼不已的哭声。林自南和医生对望一眼。医生嘀咕一声:“谢天谢地,我的耳朵终于得到了休息。” 林自南道:“你赶紧进去瞧瞧,免得那孩子出了什么事。” 医生这才恍然大悟,急急走进去,打开卧室的门。林自南忙从旁挤过来,往里瞧。 ——小孩儿蹬了鞋,爬上了床,正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唿唿地睡着了。 两人都松了一口气。林自南给医生使个眼色,医生便蹑手蹑脚地走开了。林自南站在门口,往里望了片刻,踮起脚,悄悄走进去,在小孩儿身边轻轻坐下。 这是个长养得很好的小孩儿,剃着最时髦不过的短头髮,穿着锦缎裁的坎肩,吉祥的暗纹隐隐流动,能找医生看病的人情况都不会太差。小孩儿有一张软肥的小脸,哭得久了,故两颊上憋得冒了红丝,泪痕干在脸上,脏兮兮的,却不讨人厌。 林自南看着熟睡的孩子,心中自己也不知是怎样一种感想。她一面祈盼着这小孩儿最好一觉睡到天黑,待到他母亲来接他,一面又在暗暗估计着自己的能力和耐性,能否将这小孩儿哄得开心了。 小孩儿醒来时,见床头坐着个好看的姨姨,低头不知在干什么。小孩儿觉得手上一片湿润的热乎气,眼睛往下瞅,才见是这个姨姨正拿着一团手巾擦自己的手。小孩子天生对生得好看的人有亲近之意,不哭也不闹,专盯着面前人看。 林自南见这小孩儿醒来,不自知地半张着嘴,两只红肿着的眼睛就露一丝缝,那缝里漏出的目光正牢牢钉在自己身上。她此刻也不再怕弄醒他,手里的巾子直楞楞怼着他脸去,煳他脸上的泪渍。小孩儿“唔唔”两声,也就安静了。 林自南将手巾摊进盛热水的盆子里,搓揉了两下,拧干展开来,起身再凑近了给小孩儿擦脸。她心中直默念“别哭别哭”,手上动作也尽量照顾孩子,以免弄疼他吹弹可破的小脸。她庆幸这小孩儿面对她时还算乖巧。末了,将手巾扔进盆中,手抄进小孩儿咯吱窝,将他抱起来。孩子敏感,觉得怪痒的,咯咯笑着乱扭起来。林自南给他这么一吓,将他重新扔回床上。还好医生的床安了弹簧垫,又软又弹,孩子摔在床上,反而又给颠起来。小孩儿觉得好玩,在床上蹦跳了起来,还咯咯一气傻笑。 林自南泄气地垂手拎着他的鞋,在床边看小孩儿蹦了半晌,见他渐渐往床边沿跳过去了,一想他摔下床去哇哇大哭的场面,她不禁心悸起来,拎着鞋转到边上去,忙伸臂捞他,嘴里喊着:“乖乖,过来!” 手抓住了孩子的坎肩,林自南舒了一口气,遂紧紧将他箍住了,小心翼翼给抱下床来。待脚踩在了布鞋上,孩子又不安分地拽住了床单,想重新爬上去。林自南也不管他是不是听得懂,温言劝道:“当心摔跤。”见孩子不听劝,只好又加了一句:“摔下来你的腿就会像树枝一样,‘咔吧’一声断掉。”孩子这才乖乖站着不动了。 林自南忽然意识到恐吓对于小孩的威力,不禁露出一个笑容。她继续道:“我给你穿鞋,你不要动。如果你没有穿鞋就踩在地上,会有咬人的虫子顺着你的脚钻进去。”大概是话说得过于恐怖了,孩子吓得变了脸,嘴一撇,眼睛缝里又噙了眼泪,晃晃地闪光,眼见就要掉下来,脚趾头都紧紧蜷住了,钉在布鞋上,生怕沾到地。 她趁机将小孩儿抱着坐到床上,蹲下身替他穿鞋。小孩儿迫不及待地要把脚挤进鞋子里,像给猎狗追赶的兔子要找个洞窟藏身一般,小腿儿使劲往前蹬。由于过于用力了,一下子从床沿朝下滑了半尺,那只没穿鞋的脚不幸地触到地了。小孩儿像挨了烙铁一般,勐地缩回脚去,呆呆地怔了片刻,眼泪憋不住,跟着哇哇的哭声一同迸出来。 林自南耐着性子,忍着耳边高亢尖利的哭声,给小孩儿套上余下那只鞋后,急忙将他搂进怀里,轻轻拍他的背安慰他:“好了好了,没有虫子爬进来了。” 临近傍晚了,还不见孩子的母亲来接。医生遂在附近的餐厅里订了吃食,叫人送过来,摆了一桌子,都是各色的小菜和糕点。林自南抱小孩儿坐膝盖上,舀了百合莲子的甜粥,将苦心的莲子拣出,再餵给小孩儿吃。一碗粥没吃到一半,敲门声笃笃地响起。 第28页 林自南搂着孩子,朝医生望去,心里猜测是不是有人来接孩子了。医生忙去开门。林自南低头看着怀里自己端着碗咕噜喝粥的小孩,竟一时不舍起来。她揉了揉孩子凉滑的头髮,又凑上去在他脸亲了一口。 小孩儿唇上煳了一圈粥煳煳,抬起头怔了一刻,又低下头抱着碗喝粥。 凯思走进来时,所见的便是这一幕。他午时回家见了字条,见林自南还未回来,没急着去寻她,后来见天色晚了,才到医生住处来,好接她回去。他远远地立在门口,内心涌起一阵深切的感动,是出自本能的,难以抑制的感动。 第十六章 林自南抬眼见是凯思,不知为何松了一口气。凯思朝她走过来,她忽觉得不好意思,遂低眉去看那小孩儿,全幅感受也只收拢来,只觉满怀都是孩子的温软。看到凯思时,她又不可避免地忆起了所有的挣扎与愧疚,像是两只齿轮互相咬合,一只转动,不免要带动另外一只。 凯思上前抚摸小孩儿柔软的头髮,又立了半晌,不知在想什么。林自南伸出手去,握住凯思正往回拿的手。凯思不明她意思,却见她向自己望来的眼睛,两人对视,凯思总觉得她在隐忍着什么。半晌,她才开口问道:“你吃过饭么?要不尝尝这桂花糕?” 凯思道:“吃过了。”余光一瞥,见医生正拎着香槟瓶颈摇晃,遂低下头亲吻她的嘴唇,轻声道,“不打搅你们了,我和医生上阳台站会儿。” 晚风徐送,医生抬眼望天,见了月亮周边一圈彩晕,像一滴油沁在生宣上,不自觉地喃喃:“明儿无风便有雨。”他一面给自己倒酒,一面问凯思:“我瞧你挺喜欢小孩子的样子……要是你们有孩子了,不如认我作义父?” 凯思接过他递来的香槟,随意回了一句:“还没打算的事。” 医生惊讶:“你们没打算?” 凯思道:“我不清楚南是什么想法。” “那你是什么想法?” 凯思思忖片刻,才缓缓开口:“我有点害怕,很犹豫。” “生个孩子,又不是你生,有什么好怕的?”医生顺势在一边摆放的藤椅上坐下,摇摇头,道,“再说,我也不是没学过这方面,到时候你们有问题,找我就是。” 凯思沉默,过了会儿,道:“你记得我和你一起去医院里看过生产的妇人么?”他颇为难又赧然:“这还不够可怕的?” 医生定定看了他半晌,忽的笑了:“就因为这?” “我担心南会出事。你也不是不清楚难产的可能性有多大。我总不能因为想要一个孩子,赔上我的妻子吧?“凯思握着酒杯,盯着金色酒水里浮动的气泡,“再说,南现在有想做的事情,我不希望打断她的努力。” 医生听了,将嘲笑憋在皮肉里,嘴上郑重教训道:“凯思,你是娶了个媳妇,不是收养了个女儿。” 凯思本来就纠结着子女的问题,此时正给医生戳中痛处,词句都斟酌,好不容易憋出一些自己的想法,却不料给医生这样一掺和,百无禁忌地揶揄,顿时着恼,上前一脚踹翻了医生的藤椅。医生手里的香槟在空中盪出一道晶亮金黄的弧线,又跌落,砸在医生的衬衫上,溅出一道湿漉漉的痕迹来。 陡然的巨响将林自南也惊动了,她怀里抱着小孩儿,不好行动,只得拗过头扬声问道:“没事儿罢?” 凯思和地上四脚朝天的医生异口同声答应她:“没事儿没事儿。” 待应付了林自南,医生狼狈地爬起来,扯着衬衫嚷嚷:“这件衬衫要不得了要不得了!今早上给泼了咖啡,现今又洒了香槟!” 凯思嘆了口气,帮他扶起道:“我赔你一件就是。” 医生握着酒杯的手伸出食指,指着凯思鼻子,嚷道:“你小子不跟我说实话,给我说对了,你就踢我椅子!” “你说对什么了?” “一个正常男的,脑子没病的,都不会纠结自己女人生孩子的问题,反正孩子是多多益善。就你!什么毛病?你搞格致学的聪明劲用一半在这上头,就知道自己是多荒唐了!”医生拍着桌子,义愤填膺地叫道,“你别告诉我,你俩现在……” 凯思忙打断他:“够了!我知道了。”眼光却偏开,想往马赛克的窗户里越过去,看正在抱着别人家的小孩儿餵饭的林自南。忽然想到林自南可能还听不懂他们到底在说什么,凯思怔了怔,低首,像是承认罪行一样:“我知道了。情况没你想得那么严重。所以我现在也觉得有孩子也不错。” 医生翻了个白眼,道:“收起你们幻想的那一套。那是我见过的最愚蠢的爱人的方式。”末了,总结一句,“给句准话吧——你们孩子会不会认我当义父?” 凯思失笑:“你别教坏孩子就成。” 直到月亮快升上中天了,小孩儿的母亲才重新叩响医生家的门。林自南牵着小孩儿的手,开了门,借着门上吊着的一盏电灯,见了正捋着旗袍上褶子的妇人。妇人和小孩儿一相见,小孩儿便挣开林自南的手,“哇”地一声哭出来,直朝妇人奔去。妇人一把将孩子搂进怀里,又是亲又是摸,嘴里一叠声唤着“心肝”“乖乖”。林自南冷眼瞧着,高高站在台阶上,问道:“太太,今儿的戏可好看?” 第29页 那妇人全无羞惭之色,急忙回道:“梅师傅的戏哪有不好看的?”言罢,才明白林自南话里的意思,她忙道谢:“今儿真是麻烦您了……您是?” 凯思同医生一起走过来。医生一见妇人,不禁怒火上涌:“好哇,今天带孩子的额外费用怎么算?” 妇人一见,顿时丧了脸:“全是我不好,邓医生,您看怎么算?” 医生没想到她这么配合,像一拳打出,结果打在了棉花上,立马没了气。但他仍想着要给妇人一些教训:“双倍药费和诊费!” “没问题没问题,”妇人掏出一只绣花小囊,一面取银元,一面解释道,“我家这不是刚辞了姆妈么?还没找到新的,拙夫也是个大忙人,只得我自己带……” 待送走了妇人和小孩儿,林自南也挽着凯思的臂弯,朝医生道别。医生将银元尽数塞给林自南,林自南推脱也不得。临走时,医生深深地看了他们一眼,含煳地说了一句:“我是要当义父的。”便转身进屋,“啪”地一声关上了门。 林自南攒眉,问凯思,医生是什么意思。凯思支吾两声,掂量片刻,觉得自己此刻没法冷静讲此事,索性低首去吻她,算是一个模煳的回答。 翌日又是周末。林自南正侍弄她的那盆兰花。她想起自己一时冲动,竟将滚烫的药汤浇进盆中,也不知会不会烫伤根叶,心中颇为担忧,大清早便蹲在廊上,拨弄兰草叶片,正反翻着查看。她寻思将兰花搬到有太阳晒的地儿去,虽然此时天是阴的,但林自南记得阳光照过的地方。她抱了花盆立起身,左右环视,忽见了门口两株梅树,叶片郁郁葱葱,层层交叠,心想,如今也是夏天了。不由自主的,她的目光仍落向梅树下那一小块坟起,寒意莫名又泛了全身。她想,她该某天将这地起了,掘出来,抛到外面去,像挤破脓疮,最好都抛干净了,眼不见心不烦。 凯思走出来,见她愣神的样子,不禁问她:“在想什么,南?” 林自南慌张地瞥了他一眼,连连摇头道:“没想什么,发呆而已。” 凯思走近她跟前,盯着她怀中的兰花,问道:“你还不曾告诉我,这棵兰花的故事。” “这兰花能有什么故事?”林自南笑道,“你突然问这个作甚?” “南,有时候,我觉得,你对我而言,像一个谜,”凯思斟词酌句,话说得慢,却肯定,“现在,我想解开这个谜。” 林自南脸上的笑缓缓退下去了,像是融掉的酒水里的冰块:“……我没有什么秘密。” “其实很多时候,我都不是太清楚你在想什么。”凯思蹙眉,没有看她,言语推进得很艰难,“就像我初见你时,你拿着锹和花盆,站在院子里。你要做什么,我当时不知道,现在我猜想是为了这棵兰花。南,你像一个隐喻,你所有行为底下似乎都有一个难以归类和下定义的真相,不被人知道,就像这个世界,它总会有一个真相。我学格致这么多年,所得到的唯一确定的知识,就是万物都可被了解。” 林自南想了许久,还是跟他说:“这棵花是生在我爷娘屋子窗户底下的,我觉得它生在那儿早晚给阿娘掘了去,便自己挖来养了。” 凯思对她的回答未作评价,只是轻声“嗯”了一句。他又道:“还有其他许多事。像你在订婚宴上……我尝过橙子,它不是酸的。” 林自南觉得这像是逼问了,仿佛他此前所给予的所有温柔,都是此刻他来交换所谓“真相”的预支。她微有些恼怒,但还是耐着性子解释:“我不爱吃橙子。”这话说出口,她便知道凯思不会信,她连自己也骗不过。此时,林自南的怒意逐渐浮凸,心中懈怠像是倾盆大雨中的池塘,顷刻便涨起来。 凯思依旧只是“嗯”一声。他继续问道:“我当时给你送书,你从来不在书上留言,但又是为什么,会在字条上给我回那样一句话?” 林自南惊问:“什么话?”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林自南心中惊疑更甚,她的声音也发起抖来:“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向你求婚的前一晚,”凯思皱眉,见她脸色不对劲,不清楚她到底在害怕什么,便继续说了下去,“因为这句话,我才敢上林府求婚。” 天上的黑云合拢来,风蹭着屋瓦掠过,将林自南的头髮吹得散开。那云间噼出一道闪电,紧接着訇訇的雷声砸下来,一同炸开的,还有林自南手中摔落的花盆。那花盆碎了,兰草匍在地上,很可怜地混在沙土里。而那溅开的泥土中,赫然滚出两个物件——一只黑壳的点唇膏,和一片水银斑驳的镜子碎片。林自南低低笑了一声:“我从不曾在字条上给你回过话。”她想起订婚宴上紧张的继母,和医生调侃般的问话—— “不知林小姐最爱《诗经》的哪一篇?”“不是《子衿》?” 如今一切都豁然通朗。林自南指着地上掉落的点唇膏和镜片,轻声说道:“这就是你要的真相。” 言罢,廊外白辣辣的雨便哗啦啦砸落下来。 第30页 第十七章 凯思看着地上静默躺着的物件,雨跳上廊中,溅开的水珠打得兰叶乱颤。两人相对片刻,凯思首先出言打破缄默:“是我失态了。”问出第二个问题后,他便注意到林自南的抗拒与懈怠,却被她刻意的躲闪和谎言搅得心烦意乱,甚至是沮丧和失望。此刻心中那根弦莫名松懈下来,或许是接近了“真相”,最坏的打算都做好,所以不再抱任何希望。他俯身拾起点唇膏和镜片,放在一边的窗台上,还是问出了最后的问题:“既然不是你写的,又是谁?” 林自南看着他的动作,难堪与恼羞让她浑身打起颤来。思绪像是断裂开,陷入让人恐惧的空白里。她甚至都记不起自己是怎样将这样两东西放进花盆里的,似乎那并不是她做的事情。她大概是强迫自己刻意忘了。这是不该许人知道的事情。她自己也排斥在外的自我,是一个哭泣挣扎着,低头在阴沟里吮吸腐汁的自我。本不该被看见的被扯烂裸露出来,林自南感到眩晕与憎恶像是盘旋而上的藤蔓,将她裹住了。 她彻底失望了。 林自南冷笑一声:“自然是我那好阿娘。”她也不愿再隐瞒。她该报復,报復所有对准她的故意或者无意的恶。顾虑与恐惧都已沉底,只有愤怒犹像水面油层上燃起的火,所有的克制与冷静都在其中化作灰烬。一想到此前的无论欣悦还是苦恼,皆是建立在骗局上摇摇欲坠的阁楼,深切的厌恶从胃里泛起,直往喉咙里涌,她连爱与挣扎一同厌恶了。她想起礼堂上的自己和凯思,一个脸上抹着厚重的脂粉,一个行着古怪的异国礼节,如此不伦不类,如此像个……笑话。结果对她从来不重要。她只是刻入骨髓地憎恶一切不正当的行为,尤其是和继母相关,更何况,现在摆在她面前的,也不是什么好结果。 如今事情都已明朗。凯思不知林太太此举是出于何种目的,唯一肯定的只有,和面前这个人在一起,全是一场阴差阳错的滑稽剧。他甚至不知道她真实的想法。她只是逆来顺受的接受了精心算计又突如其来的要求。而他从头到尾,都是自作多情。凯思觉得此事是相当的无趣,相当地令人厌烦。廊外的雨溅起一阵一阵寒凉的土腥气,他深吸一口气,轻声道:“如果你不满意这场婚姻,随时可以离开。我会等你找到你满意的归宿,让你走。以往种种,我非常抱歉。” 林自南想发笑,但委屈和怒意毕竟压抑不住,纷纷涌上表面来。她的模样看上去似嘲讽又似悲伤,面上扭曲,眼中刚闪出泪光,又给她闭目遮瞒了过去。她很重很深地唿吸,胸口起伏,情愫酝酿足了,随时准备炸裂冲撞。半晌,她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你说得好简单。” 仿佛有声音在她耳边撺掇尖啸:“说出来!说出来!”林自南冷笑着,不紧不慢地说:“你以为你是大度,是慷慨?你以为我能想走就走出这扇门?”她咬牙,指着廊外的院门,一字一顿:“我根本走不出去。” “你其实和某些人也没有什么分别。就像是好轻易地从商店里买到一个中国的瓷娃娃,白胎细瓷,描金的花边,爱不释手,生怕磕了碰了,一朝打碎,发现内里也不过是塞了一团稻草烂絮,心里不耐烦,嘴上却说着,我把你补好,把你送出去,送给喜欢你的人——你不虚伪得难受么?” “你何曾真的将我当做一个活生生的人来爱。你珍爱的,不过是你心里那点可怜的幻象罢了。” 凯思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却被林自南打断。 “也是。你会想,我都不曾给你机会让你来爱真正的我,凭什么要全责怪你?”眼泪夺眶而出,林自南却异常地冷静下来,心中明镜一般,各种念头飞矢流星一般划过,“你可曾想过,我凭什么要给你机会?” “我和你不一样。我从来没指望你能长长久久死心塌地地爱我。对你而言,婚姻和爱情是生命的调味剂,你在其中体味的,只是愉悦。对我而言,婚姻是生存,爱情是筹码,我想要的,只是在这种迫不得已的生存里,活得稍微不那么提心弔胆而已。” 仿佛被催逼着,她觉得自己好辛苦,须得全部说出来,才舒畅:“我何曾不想活得从容,能对所有的爱,所有的恨,都坦然,都能接受?可我没有办法,因为像我这种人,从来就没有资格活成那样。只能谨小慎微、察言观色,只能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我们都是这样活过来的,在罅隙里苟延残喘。让我全盘否定,全盘推翻这种活法,我没那个见识能做到。我能做的,就是尽量不让自己全然放松警惕地依附你们罢了。”林自南将话说得分外决绝,她摒弃了一切温情的可能,把全部的冷酷与阴暗提纯,端上桌面来。 凯思问:“我在你这里,是这么不可相信么?” 林自南提了提嘴角,道:“这世上,除了自己,还有什么可以相信的?还有什么是值得永远依靠的?”她想起母亲的棺木被抬出灵堂,空余满屋子颜色扎眼的花圈,从此她深恶白色。后来父亲娶新妇进门,她热切地给新妇端上黑糖的茶水,满心期待着自己能有第二个母亲,那么努力,那么小心翼翼,换来的却是故意的冷落,和刻意的隔离。她小时最尊敬景仰的父亲,会抱着她教她念书的父亲,却莫名在鸦片燃烧的烟雾里消沉了,连从小住到大的老宅,也在他的鸦片火光里化为灰烬。她所有的意气都给那扇屏风滤掉了,给移动的日影消磨了。她总该学会怎么靠自己活下去了罢。 第31页 她遂在心中肯定了,不经过深想地,就这么肯定地说出来:“你问我那些话,不过是想知道我真正的是什么样子,你太贪心,却从来没有想过打破幻象之后的结果。其实你不必知道,我也不必告诉你。如今你知道了,爱怎样便怎样罢。我认命。” 凯思缄默地看着她,廊外的雨被风吹进来,打湿了他们的衣裳和头髮。林自南似乎冻得厉害,面色惨白,嘴唇青紫,浑身都在打颤。凯思很深地嘆了口气,他道:“我不认为你错了,也不认为这是不可纠正的事情……” 林自南烦闷与厌弃一齐涌上来,她放弃了,冷冷地丢下一句:“我累了。”她感到自己和凯思之间的隔阂从未如此深过,就像破裂的瓷瓶不再有可能被补全。她此刻已丧失了往好的方面思考的能力。她知道自己和凯思的隔阂从来都有,她费尽心思曾去弥补过这些裂痕,或许不止为了让自己活得舒心一点,但此刻她不再深想,她觉得一切皆是徒然。她失败过这么多次,不该不允许她失望。 凯思上前一步,拉住她,脱下身上的大衣,将她裹进来,像是那个冬夜他给她的手套上手套一样。凯思将林自南抱在怀里,俯身在她耳边轻声问:“告诉我,那些让你觉得累的事情。” “就像你觉得我遥远一样,我一样觉得走不近你,”温暖逐渐压下身上的寒意,林自南闭了闭眼睛,交睫处一片湿凉,也不知是雨是泪了,她惊异自己还能放缓语气和凯思说话,“你突如其来的爱,你拗口的母语,你不知所谓的研究,都让我觉得害怕,都让我觉得如隔天堑。而我为了让自己不那么害怕,一步一步只得自己在黑暗里悄悄摸索,尽量为自己找到更多的出路……我没有办法开口告诉你……就像一局棋,本身就下坏了,註定要输了……”她仿佛明白自己是在维护自己,于是很深地自厌起来,她也意识到凯思极力的理解于她更像是一种羞辱,仿佛在提醒她是有多么无理。即便她无理,他也给予机会让她辩驳。这样的体谅让她难以忍受。或许他永远不能理解她的想法,因为她要理解自己都难。她的牙齿咬紧了,阴郁的戾气像是拔地而起的剑戟,将她围困在当中。林自南用力搡开凯思,将大衣扔给他,退后,靠门站定了,摇了摇头,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一样,轻声说:“你不要再靠近了。”言罢,转身僵硬地朝屋子里走去。 凯思手臂上搭着大衣,有些失神地望着她离开的背影,低下头,不知在想什么。 林自南跨进房门的那一刻,眼泪抑不住地往下掉。她对凯思说的话像是留声机一遍一遍地在脑子里回放。在私底下,她习惯将错责的箭簇对准自己,而面对他人时,她还是难以避免地举起了手中的刀剑。她明白自己的话多是臆测,凯思没有反驳,她便一股脑任性地说了下去,最终过了火。如今她是没有脸面再见凯思了。她仍是觉得自己是有错的,即便嘴上强硬地否认全部的指责,但她毕竟难以和自己的阴暗和解。她觉得自己像是墙脚缝隙里生的霉,苟活在潮湿和阴冷里,见了阳光是要死的。 窗外的雨打在油布缝的篷面上,腾腾跃起嘈杂。林自南带上门,向床榻走了几步,撑不住了,腿一软,跪倒在地,双膝磕在凉的地板上,隔着布料也感觉到疼痛里夹杂着寒意。她倒在地上,侧身半卧着,无望地环顾四周。她突然发觉,自己甚至没有不该躺在这里。窗帘、床单、被褥、门,甚至地板——这里不是她的家,这里是凯思的房子,而他只是把这里分享给她住罢了。 无助与孤独像闭拢来的潮水,将她淹没了。林自南终于崩溃,捂住脸,牙齿咬住下唇,狠厉地要咬出血来,哭声像嘶吼一样,在喉咙里低低地滚动起来。 第十八章 今儿又是个晴好的日子。北平的夏天也不常下雨。林老爷觉得自己近来犹爱这种干燥明朗的气候,还未入盛夏,远远近近簇在鳞鳞灰瓦上的柳树褪了新黄,缕缕被风梳通顺了,如晕开的青烟,蝉噪也就一两声,像是糕点上点缀的芝麻。他拄着黄木的拐杖一步步从房里挪出来,挪到明灿灿的太阳光底下,暖意似乎连光润的拐杖上也镀了一层,不久便可暖到木髓里去了。他格外贪恋清早鹅黄娇嫩的日光。 锦儿端着盛脏衣物的木盆经过,见了林老爷正站在檐下逗鹦鹉,不由吃了一惊。她扬声喜道:“老爷今儿看起来气色真好。”她犹记得那日林自南归省后,林老爷病得半夜发起高烧,说了一夜的胡话,吓得太太衣不解带地陪了一整夜。太太也不敢劝他叫林自南来,生怕给他病上又添一把火,把人给烧没了,遂叫自己见了林自南,万不可提起老爷的病情,不然又是一顿好闹腾的。翌日林自南同凯思离开了,林老爷烧倒是不发了,就是人失了精神,不復往日即便咳嗽不停,人看着还有几分容光的光景。 林老爷在病榻上一躺,便是将近半个月。锦儿心想谁要是整日待在见不了光的阴暗室内,同家具陈腐的木头味道作伴,一待便是这样久,必然觉得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她有时候同林太太往屋里送吃食,见了林老爷,只觉得他像是生在床榻这朽木根上的一片霉苔,全然无生气的模样。今日总算见他走出屋子,锦儿心中不自主地长吁了一口气。 第32页 檐下的鹦鹉嗓子像是给捏住的一般,尖利地叫了一声“您今儿真俊”,锦儿远远望见了林老爷无奈的神情,回忆起曩昔同样的场景,脸上不禁带了笑影。林老爷似乎也见了她的笑,尴尬地咳嗽一声,岔开话题,问锦儿:“冬荣可同你讲过,她今儿个几时回来?” 锦儿不知林老爷问这话的意思,试探着回问一句:“老爷找太太有甚么事儿么?” 仿佛是失了神一般,林老爷莫名喃喃道:“要早些回来,今儿要早些回来。” 锦儿道:“要是老爷急着见太太,俺立刻出去寻。” 林老爷摆摆手:“不必了,随口一说。”他转了脸,去瞧鹦鹉。这鹦鹉挂的不是地方,正对着东方,大早上瞧它,真是费眼睛。鹦鹉在站立架上朝一边岔开脚,移了半寸。林老爷伸手去顺鹦鹉艷丽的翅羽,那上面像是镀了一层鎏金,这样的颜色,是富贵大方的气象。亮光侵染进眼睛里,竟酸涩得疼。林老爷正要收回目光,却不想到那亮光陡然间便盛了起来,像是千万杆搠出的刀枪剑戟,朝他袭来。而他只听见耳边“悾”的一声巨响,如万人把着铜锣,同时下了锤。 锦儿见他眼光转到鹦鹉身上去了,拗回头,迈开脚步就要离开了。没走几步,身后突然传来一声闷响。她骇得急忙回首,只见林老爷倒在地上,僵直如雷殛后的枯木。 >> 再睁眼时,漆黑的夜已沉重地压在了窗纱上。周遭静得很,似乎有蛙鸣,一两声,嵌在外边夜色的角落里。他还听见很轻的啜泣声,好似冬荣的声音。勉强梗着脖颈,朝上抬了半寸,瞧了,确乎是冬荣,她今儿穿着黑底绣牡丹的旗袍,正坐在榻尾,拿着帕子揩眼泪,背嵴弓成一道韧的弧。 “请医生了么?”林老爷问她。 林太太见他醒了,脸上却半分喜色也无,仍只是用帕子半掩着糟煳了妆的脸,哽咽着道:“请了。” 林老爷躺回枕上,舒了口气。人对自己最清楚不过,是来了急病,还是大限已至,心里头都是明白通透的。他问冬荣这话,只不过是想知道她是不是明白。冬荣还在哭。仍她哭罢。林老爷盯着帐顶垂下的穗子,还是忍不住嘆了口气。他心想,人的一生,怎么就这么完了呢? 林老爷最愿意一遍一遍回想的,还是年轻时候的自己。拖着旧朝的髮辫,走在异国的街上,还不觉有什么羞辱的,该嘲笑的是那些色目短髮的洋人,怪形怪状,够上下品论半晌了。他也不记得那是怎样一种感受了,一面鄙夷揶揄,一面又嚮往靠近,沾了洋人习气,吃面包片抹黄油,喝下午茶咖啡加糖不加糖,都值得他回国后自得半年。年纪愈大,嘲讽就丢掉了,愈发憧憬外国起来,爱屋及乌,连那时的自己也光辉,也值得憧憬。 年轻时的他其实是值得憧憬的。被父亲强制塞进了留洋的名册,刚开始还满腹牢骚,真到了国外,结识一群立志报国的同龄人,大家聚在一起,结社作文,整日里想的都是如何重整干坤、澄清天下,他也觉得自己的人生和前途都光明阔大了起来,连同着帝国裹缠着余晖的夕阳,也仿佛是朝阳一般。回到家中,却是当头一棒——结髮的妻子病逝。他早该想到这是某种预兆,却仍执迷不悟。先贤所讲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实该倒过来才对。一个男人,只有心里先想着国与天下的时候,才会真的下决心做个好人,做个好丈夫好父亲。他不顾家里的反对,迎娶冬荣进门。一个小门小户商贾之家出来的姑娘,打动他的不过是,她在一众缠脚盘髻的旧式女子当中,会不动声色优雅自如地吃西餐而已。 最终治国平天下的幻梦还是破碎了。旧朝大厦已倾,紫禁城作了焦土废墟,父亲一病不起,不久便撒手人寰,城头升起五色的旗帜,行的尽是西方那一套,但莫名的,他觉得那不是他的国,不是他的天下。他是遗老,是被流放的旧民。他龟缩进了一方小院当中,鸦片的烟雾吊着他残喘的最后一口气。他不想修身,也不想齐家了,偶尔的触动,只不过是如灰烬里那一星微末火光的本性罢了。 他心想,就这样罢。林老爷叫冬荣将屉子里的仅剩的鸦片膏拿来,冬荣将那一方小铁盒子攥在手里,侧脸泪眼朦胧地看着他,微微摆首,似是胆怯和劝慰。林老爷忽地笑了,他沙哑的嗓子像风吹过破漏的窗纸:“死是迟早的事,何必急在这一时?” 冬荣听了,哭得哽住了一切该说出来的劝谏的话,浑然不像她平日那样精练能干。林老爷嘆了口气,缓慢道:“冬荣,你过来。” 待冬荣坐在床头,遮住了半面煤油灯的光亮。林老爷伸出手,她俯身去迁就他的动作。林老爷用干枯的手掌根去蹭她脸上混了脂粉的泪水,将散落的鬓髮夹在她耳后,借着微弱的灯光,又细细瞧了一番,他唿出一口气:“冬荣,这么多年,是委屈你了。” 冬荣的眼泪掉得更凶,一颗一颗往下砸,在被褥上洇开湿印子,她拿手去抹,却听见林老爷轻声念道:“仓庚于飞,熠耀其羽。之子于归,皇驳其马。亲结其缡,九十其仪。其新孔嘉,其旧如之何?1 ”他想起冬荣嫁进林家时也不过十六岁,在这深宅大院里生生熬了一轮的年岁,如今似乎也不曾减容光半分。但他老了,先她一步白首了,也要先她一步入黄土。 第33页 “我难受。”林老爷的手臂软了,摔在被褥上,他侧过脸去。冬荣抽噎着拧开印着丰腴美人的铁盒,给他的烟枪菸嘴里挑鸦片膏,柴火擦亮了,橘色的焰火点着菸嘴,明灭一点星,那亮就朝深处沁进去了。烟杆端到林老爷嘴边,林老爷衔住菸嘴,吧嗒吸了一口,青烟顷刻便腾了起来,瀰漫成一片朦胧的白雾。他在这雾中眯了眼去,手把住烟杆,轻声道:“你出去罢,我睡一会儿。” 冬荣想说什么,却见林老爷缓缓闭上眼睛,但还好胸口是起伏的。她坐在床头怔怔地看了片刻,抽着鼻子,抹了抹眼泪,轻手轻脚地走出去了。 林老爷最后一次醒来是半夜将近清早了,他浑然不觉地睡了一整日,任窗外电闪雷鸣,瓢泼大雨像是龙王出海要收了北平城一般,也没惊醒他。醒来时,雨只剩点滴的余韵了。冬荣在外屋的小榻上睡了一晚上,寒雨淅沥,转醒时觉得鼻子有些堵,寒气像是一根生着毛的穗子,塞在喉口,又痒又疼。她吸着鼻子,转进里屋去,只见林老爷撑着要起身。冬荣忙上前扶他,听他说要喝粥,忙出门唤了锦儿去煮。 她復坐在床头,见林老爷面容依旧枯藁,神采也不见半分,知他恐怕是油尽灯枯了。试探着问林老爷还要什么。林老爷呆呆望着前面,影一般白纱纺的蚊帐垂挂着。他道:“去叫自南回来罢。” 作者有话要说:  1出自《诗经·东山》,大意:黄莺飞过,羽翼上洒满光辉,女子出嫁时,黄白色花马去迎娶。她的母亲为她系佩巾,繁多的仪式一个个。她当年容颜甚美,不知现在是怎样(参考百度百科)。 第十九章 街道上还没什么行人,路面凹处水洼晃着涟漪,映出半亮的天色,一只穿着布鞋的脚不管不顾地踏进来,溅起水花,又带着湿漉漉的脚步声跑远了。天空里还飘着雨丝,锦儿赶到林自南和凯思的住处,喘着气,连额上发上染着的雨水也顾不上擦,忙按电铃,由于天早,怕里面人听不见,不间歇地又按了一气。慌慌张张拧着手在门外跺了跺脚,挺了脖颈想往里瞧——终于来人开门了。是姑爷。 凯思远远见了她,顿了顿,但还是给她开了门,说了一句:“进来坐罢。”言罢,转身就朝回走。 锦儿忙喊住他:“不是,姑爷,俺现在要找姑娘回家一趟。” 凯思听了,蹙眉,回顾问她:“你们找南做什么?” “老爷他不行了。” >> 凯思将锦儿带进屋中,指了指书房,道:“她在里面。” 锦儿觉得今儿凯思有些奇怪,但心中也来不及多想,见书房的门紧阖着,门底的缝漏着一道光,知道林自南确乎在里面,奔上去敲门。敲了半晌,笃笃的,却不见开门。锦儿急了,忙扬高声音嚷道:“姑娘!太太央俺找您回去!” 门没有开,却听见一声巨响,“咚”得一声,在门后炸裂,像是书本摔在门上的声响,裹挟着不知名的怒气和拒绝。锦儿跺脚,叫道:“您别跟太太闹脾气呀——是老爷他不好了,说要见您!” 里面沉默了。锦儿绞着手指,咬牙等了片刻,还不见里面回应,心中着急,劝道:“是老爷,是老爷想见您……想见您……可能是最后一面了。” 里面还是不答应。锦儿遂求助地望向凯思,祈盼着他能说上一两句话。她想起姑娘和姑爷一起做馒头,看起来感情好极了,要他能出声劝说,必是有用的。锦儿朝凯思道:“姑爷您说两句?” 凯思嘆了口气,摇摇头,意思好似说他也没法子。 “我不回去。”里面给回应了,却是如此冷淡的回绝。 锦儿怔了怔,焦急道:“俺们又不是赚您!确实是老爷身子不好……您是他唯一的血脉。俺读书不多,却也知道乌鸦反哺,羔羊跪乳,您是大家出来的小姐,这时候怎么能不在阿爷身边哩?” “没什么道理好讲,”里面语气是从始至终的冷漠,“我受够了。” 锦儿觉得此事简直不可理喻,气急之下,她道:“俺真没见过这种事儿。事情也说了,道理也讲了……俺这趟差事可真不讨好!” “这种话同你僱主说去!”里面人显然是没了耐性,“你也知道自己是个外人,传个信就罢了,答不答应是我的事儿。怎么,还想掺和一脚林家的事?闲不闲哪?” 这话说得狠了。锦儿气道:“俺便是个外人,也晓得恩,晓得情!”说罢,转身甩手便走了。 凯思见锦儿离开,瞧了一眼仍紧闭着的门,想了想,还是上前敲门。 “有完没完?!”里面的人歇斯底里地叫了起来,那声音到末了,逐渐压抑地转了哭腔。 “南,是我。我能进来么?” 里面不作声。凯思试着拧了一下门把手,却发觉是没从里面上锁的。他松了口气,拧开把手走进去,刚踏进几步,便踢到了什么,低头一看,是一本甚厚的字典,他俯身捡起,再往左看,先是见了满桌凌乱的稿纸,再就是扔了满地的纸团。凯思环视一周,不见林自南,心中正疑惑,却听见低低的啜泣声,像一道蜿蜒的细线。他顺着线寻过去,发觉林自南正蜷在书桌与墙搭构的角落里,捂着脸哭。她把哭声全都憋在胸腔里,肩膀都在打哆嗦。 第34页 凯思在她面前蹲下身,也不出声,也不触碰她,只是静静看着她哭。 林自南哭了片刻,没抬头,藏住脸,却伸出一只手来搡他,说话声也是沙哑的,是浸着眼泪的扭曲声音:“别看我。” 凯思拿起一只手捂住眼睛,道:“我没看了。”林自南稍微从漏出的罅隙里见了他的举动,想笑,却觉得时间状况都不太对,但心中的抗拒毕竟是减淡了。 凯思手没放下,继续道:“我觉得你应该回去看看你的父亲。” 林自南低低地“嗯”了一声。 凯思伸臂抱了抱她,松开了,道:“我先出去。”遂站起身,很干脆地走了出去。 林自南听见他的脚步声远了,渐渐听不见了,才抹着脸上泪痕站起身,出门朝盥洗间走去。 >> 林自南见天上还未放晴,心里害怕走到半途下暴雨,转身去找伞。凯思拿来递给她。林自南低着头,也不瞧他,手接了伞,才低声问一句:“你陪我回去么?” “可以吗?”凯思颇为认真地问她。 “……走吧。” “行,那我带件外套。”凯思往屋里走。林自南就站在门口,呆呆仰首地望着天上丝丝拂落的雨,心里也不知在想什么。她觉得脑中乱得很,又觉得一片清明。 隔着四周漂浮的烟气,林自南见似有人开了院门,直直往她这里走过来。她反应似乎比往常慢了半拍,心中想的居然是锦儿出去时凯思居然忘了关院门。 那身影渐渐清晰了,黑底绣牡丹的旗袍,外面搭一件薄的离子大衣,柔的灰蓝色,几乎要与雨幕融为一体。那人没有打伞,直接走上前,林自南见了她,不自主地后退了一步。 还未站稳,一记耳光便甩在了脸上。耳边的声响把林自南炸懵了。疼痛倒是后来的,她捂着脸微张嘴盯着面前的人——林太太披散着烫得规矩的却乱支着的捲髮,她今儿没抹口红,出露底下苍白甚至是青色的唇。她面上皱成一团,那是极深的恨,和极深的厌恶。林自南眼里却只有她青白色的唇色。 她看见那两片唇张开,吐出一个词:“白眼狼。” 还未作反应,下一刻,她便被扯往后去了。 凯思将她护在身后,蹙眉责问:“您这是做什么?” 林太太全然没有看凯思,只是盯着躲在凯思身后的她,也没有遮瞒的意思,径直说道:“你阿爷死了。” 林自南觉得天上似有雷声滚动,像是车轮訇訇地碾过了。她说不出那到底是什么声音,只觉得很远,但恍惚间又很近的样子。她觉得胸膛中像是落了一记鹤嘴锄,敲空了一块不知名的事物。她闭了眼睛,睁开时觉得继母说的话像是被风吹散的灰烬,是噩梦一场,闪过便消逝了。 于是她抬头问凯思:“她说了什么?” 凯思转回身,太息,见了她恍神的样子,伸手把她抱进怀里,像是可以遮挡心恸的现实一般。他低声道:“我很抱歉。” 林自南在他怀里,兀自睁着眼睛,眼前一片黑。她觉得这像是一个引她入梦的桥,但她心里想的却是,她得挣出来。 “你阿爷,他死了。就在一刻钟前。” 那声音是被隔远了的。但林自南不再觉得那是梦了。她听真切了,心里却在想,一刻钟前自己在做什么——在梳头髮罢。她记得自己是在梳头髮。 她觉得自己头髮里缠着的簪子沉得像一根铁棒,沉得要把她的头髮都拽下来。 林自南已经不知道自己怎么样了,或许在哭,或许还是什么神情也没有。她极力地想,自己最后一次见父亲是在什么时候。是归省的时候罢——不是,她给锁门外了,父亲不见她——那就是成婚的时候了。她居然记得如此清楚,记得他马褂上五福捧喜的字纹,记得他光润的拐杖和瓜皮圆帽,他脑后尺长的灰白的头髮。他站在人群里,静静地送别她。那只不过是一次普通的离别罢了。那时她想的是。所有能再见的离别都不足挂齿。 浓重的悲哀终于充溢了。林自南轻轻从凯思的怀里挣开,她平静地看着继母,道:“我们回去罢。” 往廊下走了几步,稀疏的雨丝扑在脸上,林自南抬手去抹,抹了满手的水。 第二十章 棺木停在堂中,夜色阴惨惨地洇进来,只有在案上安的蜡烛周边,才躲开去一圈。林自南没所谓地在堂下坐着,侧对着棺木。乌沉沉的木头,一整块盖住,没有全然盖严实,棺盖尾移出约一尺来,露出一口空缺,好让弔唁的人从这里面往进去,再见逝者最后一眼。 林自南看过了。她见到时,觉得父亲格外瘦小,像是在灶中火里滚过一遭的柴木棒子。那时,锦儿正在一旁烧纸钱,也不看她。地上落的,半空飘的,都是灰烬。见了盆中窜动的火,悲恸的力气才从骨子里往外喘过气了,膝盖一软,“呜呜”地跪在地上低声哭起来。 一哭便从早上哭到了晚间。断断续续的,时刻似乎眼中都要落泪水。凯思也没劝她,只是不时给递手巾和茶水罢了。林自南觉得自己这辈子的眼泪,都在这几日里掉完了。 此刻已是夜间,林自南催着凯思回屋了,自己仍守在堂里。凯思临走时还望一眼棺木,问她怕不怕。林自南摇头,觉得自己连悲恸都悲恸不过来,还哪有情绪去害怕。 第35页 她就那样静静地坐着。她似乎有许多话想说,但全部都张不开嘴。小时不知什么时候起,便不再跟父亲讲自己的事了。即便将面前的棺木只当棺木看,她也讲不出来话,或许是总担忧泉下的人还是能听见罢。可她的心事不该给任何人听见的。 穿堂的风过了。人常将风当做魂灵的幻化,林自南此刻也情愿这样相信。她在风里闭了闭眼,风扫过她的脸时,凉丝丝的疼刮过脸——人说水滴石穿,她真是哭得狠了,眼泪仿佛都在颊上刻了痕迹。 忽听见有脚步声。林自南霍然睁开眼睛,往声音的方向望。她嘴上说着不怕,只是一人时不怕,要真有其他声响,她心中还是得发毛的。 ——是后母。 林太太换了孝服,一身素缟,低着头,正往这边来。 林自南面无表情地收回目光,继续发怔。 可她还是同往常一样,难以忽视这个女人。想了片刻,她还是抬起头,看继母在棺木前边的火盆子前的蒲团上跪下,开始将垒在一边的裁成铜钱模样的纸钱往扑吐着火苗的盆里放。林自南也不做声,她静静地看着,竟觉得生命里没有那一刻像现在这样安静。火焰舔舐草纸的边缘,勾勒出一圈灰烬一圈橘红的光,那声音仿佛也听得清晰。 烧罢了纸钱,待盆中的火熄下去,林太太扶着腿慢慢站起来。林自南的目光同她起身一道往上看。莫名的,她知道后母要回去了。 她张了张嘴,觉得有很多想说的,但一刻全堵在喉口,半点声音也发不出。 眼见继母渐渐挪动脚步,眼见是要往后院走去了,林自南出声:“您以后有什么打算?” 林太太显然对林自南突然的发问感到诧异,她转过身来,上下打量一番坐在椅子上没有起身的林自南,半晌没开口,但见林自南一直盯着她,也不好就那么走开。末了,她挑起嘴角笑了,开口道:“你和你的洋夫婿愿意孝敬我,我也不介意呀。” 林自南最烦她虚情假意的应酬样子,她蹙眉,认真道:“我和凯思不会养你。” 林太太哂笑:“我话还没说完——不过你嫁人了连家也不回,阿爷病了连探也不探,我怎敢指望你孝敬我?” 林自南咬了咬牙,她盯着林太太的眼睛,一字一顿道:“我从来不清楚,自己是哪一点这么让你讨厌。” 林太太眼珠上下转动端详她,仿佛是见了一个大笑话,眉梢一挑,道:“你这话问得我难接——你是真指望我会答这种话?” 林自南打断她:“只因为我不是你的孩子?” 林太太看着她,默不作声。 林自南低眉哼笑一声,继而仰首直直望向她,道:“你不若今儿便在阿爷面前跟我说清楚……说实话我还真纳闷了十多年,我想知道这个答案想得要疯——阿爷也帮我听着,您女儿不愿回家,是因为被这个家折磨了十余年。我这十余年,每日消沉、苦闷、别扭、不知所措、畏首畏尾、被孤单逼得要发狂,都是因为您求娶的这个好太太。” 林太太瞪圆了眼睛。她万没想到林自南这般尖锐地把所有罪责都归罪于她,还是在亡夫的棺木前。她道:“你自怨自艾,与我有什么相干?一张嘴只晓得将罪过强安在我身上,还是在你阿爷的棺材面前……” “若不是你待我不厚道。若不是……”林自南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万般情景从眼前滑过。 “你有这么多委屈,那我呢?”林太太指着自己,眼眶渐红了,“你们林家高不可攀,我做了林家的媳妇,就算是续弦,也该是我这辈子撞了大运,祖坟上冒了青烟。可嫁进你们林家来,我受了多少气?有老爷,我才忍下来,可偏生还有你……我是上辈子欠了你什么,你这辈子才托生来碍我的眼……我多看你一眼,都觉得……噁心。” 林自南皱眉,觉得她不可理喻:“一个人尽可以委屈,尽可以愤怒,尽可以控诉不公平,但绝没有把自己的不幸发泄在他人身上的道理,更何况你面对的还是个小孩子。” 林太太似没有听见她的话一般,继续尖声道:“我嫁给老爷十二年,一个孩子都没有,鬼知道不是你那个娘在作祟?” 林自南冷笑一声,“恐怕你如今还得感谢我那个作祟的娘,要不是你没孩子,你怎么以后再傍上男人,过锦衣玉食的日子?” 依旧是一耳光落在脸上。林太太气得浑身发抖,眼泪一阵一阵往外涌。林自南心想脸定是要肿了,但她懒得去理会,只是带着笑地看着继母,眼睛里有一种疯狂的光彩,脸上却是天真的模样:“祝您日后步步高升,子孙满堂。” >> 林自南回房里时,见檯灯亮着,凯思还戴着眼镜在书桌前看书。她在距他半丈的地方站定,问他:“不困么?” 凯思回头瞥她一眼,取下眼镜,回答她:“怕你在夜里看不清回来的路。” 林自南抿嘴笑了一下,上前从身后抱住他,手臂交叠着环着他的脖颈,将下颌枕在他肩上,偏头在他耳边轻声道:“我自己能走回来的。” 凯思阖上书,林自南顺势松开他,一面拆头髮,一面往榻边走。她总觉得自己该说点什么,她该把后母的事情告诉凯思,但她还是犹豫了片刻,或许她不太适应这种分享。凯思见她面对着床榻发怔,便问她:“在想什么?” 第36页 虽然这可能只是一句不过心的问话,但林自南觉得他问得太合时宜了,给她的倾述凿开了一道契机。她开口:“我在想这么一种活法——” “一个女人,在世人眼中是高攀了一户人家,嫁给人做续弦……也就是补上人家死去妻子的位置。出嫁前,或许是欢喜的,能和爱的人厮守,可嫁进来后,却又是另一回事了。她觉得委屈,她是受的西式教育,觉得自己不过是爱上一个人,嫁给他罢了,凭什么要受那么多的冷眼,那么多的嘲讽,把她与那些个祈盼攀上富贵人家、麻雀飞枝头变凤凰的女子当做一类?她的丈夫有一个女儿,而这个女儿是他亡妻的孩子。她每次看到这个孩子,都觉得是这个孩子让她的爱情不洁了,不完整了,并且她不可抑制地想到她遭受的不公正。于是她将所有恨意都倾泻到这个孩子身上。她嫁进来时,还年轻,想法也鲜活,但不可避免地有狭隘的心思,可岁月让她的鲜活死掉了,却没有让她从狭隘和自私里挣脱。她变得只有僵硬的恨。而她的余生,只要她还在这个家中,都在忍受恨的折磨,都在试图摆脱外物施与她的焦灼……或许,她还对她的丈夫存有爱意,但这爱意不足以支撑她下定决心,和她日渐颓废的丈夫一同堕落,一同毁灭,她还在竭力地争取出路……于是,她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凯思沉默,半晌,问她:“是林太太?” 林自南哂笑:“太好猜了不是么?”继而,她捂住脸,轻声道:“我今天跟她说了过分的话。” “你可以说给我听的。” “我跟你说过,她是要自己找出路的。可她一个无儿无女的寡妇能有什么出路——你能猜到罢。在我阿爷走前老早她便开始谋划了……她去舞场的,你知道么?还不是那条路。她会去做人的情妇,我的后娘,会去当人的情妇,利用她剩余不多的青春和美貌,去搏一个看起来还不至于糟糕的未来。” “我不觉得这可耻……”林自南自嘲地笑一声,“不瞒你说,如果我到这种境地,也会去做这种事,最坏的结果不过是去做交际花……做娼妓。可这乱世,谁不是拼命地想活,拼命地想活好。可她是身在其中的人,她觉得自己可耻。” “这种羞耻感,是最伤人的,”林自南觉得自己声音有点发颤,“我没有放过。” “two such opposed kings encamp them till in men as well as herbs, grace and rude will. 1”凯思安慰她,“我觉得这种伤害对林太太来说可能不可避免。我很抱歉——南,你可能充当了第一个这样的角色。但你对林太太的理解,我觉得,这仍不失为善意。” 林自南转回身,踮脚搂住他的脖子,脸埋在他胸口,含煳地说了一句:“翼新,人生太多苦楚,我们要互相体谅。” 她话说得模煳,但那声音却是震盪进心里的。凯思回抱住她,觉得林自南此前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鲜明生动,可感可爱。 作者有话要说:  1出自《罗密欧与朱丽叶》,朱生豪译文:草木和人心并没有什么不同,各自又善意和恶念争雄。 第二十一章 次日过了中午,竟罕见地来了许多人。林自南面上罩着黑纱,隔一层地瞧这些或配着白花,或指挥着下人搬花圈的陌生人。她见这些人多是烧了纸,连逝者面也不瞧,便凑在继母身边讲话去了,便知这是个什么荒唐情景。 想要俏,一身孝。林太太披麻戴孝,面上不笑,却另有一番风情。她目光也不朝打量她的林自南瞧,只是抹着眼泪,哀哀戚戚地同围上来的男人们讲话。林自南摇了摇头,走到凯思身边。凯思显然也是见了林太太身边的光景,拉过林自南的手,却并不和她议论。 又招待了来客半晌,忽听见一声叫唤:“凯思!” 林自南和凯思不约而同地齐齐朝门口望去,只见医生穿一身齐整的西装,胸口别一朵白花,走到他们面前,目光飞快地扫了一眼正和人讲话的林太太,转回来看他们。 “节哀,”医生朝林自南颔首。 “多谢邓医生。”林自南回礼,又朝凯思道:“你们聊,我去后厨再多煮些水。” 医生见林自南走远了,脸上正经的神色瞬间改换了。他拍了拍凯思的肩,搂过他的肩往旁边走。凯思见他笑得不太像怀着好意,便去扒拉他的手:“想干什么?” 医生道:“凯思,你们现在是一家人,一家人之间知道总是清楚的。” “你又在谋划什么勾当?” “话不能这么说,”医生耸耸肩,“我只不过是一个追求爱情的可怜人罢了。” 凯思不禁回头瞟了一眼还在应酬的林太太,向医生道:“你还是算了吧。” 医生压低声音嚷嚷他:“你是在否定我追求爱情的权力吗?” 凯思正要反驳他,医生却抢先一步开口:“我只不过想知道,林太太是不是心有所属。啊,我是被爱情折磨的可怜人,患得患失,惶惶不可终日。果然,爱情就像罗密欧说的一样,是沉重的轻浮、严肃的狂妄、整齐的混乱、铅铸的羽毛、光明的烟雾……” 第37页 “你可闭嘴吧,”凯思扶额,“林太太似乎没有什么中意的对象。” “就等这句话!”医生松开他,欢快地打了一个响指,他转身朝林太太身边走去,要加入那群如蜂蝶一般围绕着林太太的男人们。可走了几步,他突然回过身,对着凯思挤眉弄眼。 凯思被他弄得一头雾水,带着不自觉的嫌弃和诧异看着医生的古怪举动。 医生对他夸张地做出口型。凯思皱眉看了片刻,才发觉医生在说:“等着瞧吧!我会让你叫我daddy的!” 此时,林自南恰好走过来,见了凯思和医生,不由问凯思:“邓医生在说什么?” 凯思不答话,却转回头,非常严肃地问林自南:“南,你有什么法子让林太太永远都不想见哈瑞吗?” >> 料理完父亲后事,林自南不想再去理会屋宅的事情,全部扔给林太太自己捯饬。这房子,她爱要不要,卖了也成,自己住也成,林自南正反不再需要。有些东西得到纾解,林自南觉得,便能将事处得潇洒自如一些,对未来也不必那么斤斤计较地去打算。 日子依旧是往常那样过,只是舒心了不少。一日她独自在院子里散心时,忽见廊下生了一株兰花,仔细去瞧,发觉是先前自己盆里的。想是凯思在什么时候将那棵兰花种在了这里。林自南蹲下身抚摸兰叶,微微笑了。 后来不久,便传来林太太远去香港的消息,问起凯思时,他说似乎是一个从香港来的富商带走了她。林自南只是随口一问,却想不到他真能答上来,心中惊疑,缠着他问了半晌,想知道他是从哪里得到的消息。凯思带着幸灾乐祸的揶揄冷哼一声,说:“除了哈瑞,还有谁心心念念这种事?” 又过了一两个月,林自南的英文学得愈发好了,跟凯思用英语对话也不嫌吃力。一切尽入正轨的感觉分外好。她觉得自己是个颇有希望的人。 某个周末,凯思告诉林自南,大学里的荷花开了。林自南兴致盎然,跟着他一同去看荷花。凯思带着她在大学里七绕八拐,林自南没见着荷花,反而被他带进一幢楼里。林自南拉着他的手走在空荡无人的走廊里,脚步声都能震开一道一道的迴响。林自南不住地往两面瞧,问他:“你这是带我去哪儿呢?” 凯思微笑:“到了就知道了。” 最后,他们在走廊尽头的一扇门前停下。凯思掏出钥匙开了门,走廊里本就不盛的光堪堪照透了一小块地方,里面想必百叶窗都是拉上的,眼睛适应了光亮,一眼望进去,黑得见不到底。 林自南给他拉进屋里,刚站定,想要去摸电灯开关,却不想凯思迅速掩上了门。他握住林自南在墙上摸索开关的手,道:“开了灯就看不见了。” 林自南无法,只得被他引着,在昏暗中穿行。待眼睛接受了黯淡的光线,她看清百叶窗透着一道一道横着的红亮的光,这渗入的光线将室内的摆设隐隐勾勒出形状。 房间的尽头似乎有一台庞然大物,而凯思拉着她前进的方向,就是那边的尽头。 当林自南站在那个庞然大物的面前时,她无法用言语去形容那个东西。那应该是一台有着某种功用的仪器,静静蹲伏着,像一尊石狮,等待人将它唤醒。 她站着,看凯思发动它。他的动作像是解谜,而她连这个谜题是怎样的曲折复杂,都全然不知。只是像是在台下,看一个魔术师摆弄他神奇的道具——然后奇蹟现形了。秘密是被关在黑色而密不透风的匣子里的。凯思不需要和她解释,而她只需要站着,观赏那匣子面上精妙繁复的花纹扭动移位,听匣子里的机关喀喀作响,然后——匣子上自然会生出她不能理解却忍不住惊嘆的东西。 忽然,林自南听见很细微的“啪”的一声。那是电流击穿了空气。 两个铜球之间炸出一道火花。持续而稳定的,那星点的光,像是数千年令人迷惑又叫人着迷的东西,褪下了厚重的面纱。 林自南不禁捂住嘴,呆呆地盯着那一点光。 凯思在仪器后面,平静地看着她。他说:“这就是我曾经跟你说起的那个实验。” “你不用知道它的名字,也不用了解它的原理。你只要看见它,就会明白。” “这世上的美,有时候,不需要知道谜底。它在那里,本身就是美,本身就与我们相通。” >> 学院里的荷花确实是开了。凯思没有哄骗她。林自南扶着阑槛,探出头去嗅荷花荷叶的清香。夜低低地荡漾在水面上,或有水波,白亮或星点的波色,映半道月光,半道灯火。 凯思倚着阑干,望着天上剔透的星子,跟身边人说:“南,我要回英国一趟。” 林自南问他:“有什么事么?” “一个重要的学术会议,”凯思道,“顺便看看父母,告诉他们我在这里的事情。” 林自南莫名有些心慌,她问:“我能一起去么?” “恐怕不行。”凯思出乎意料地拒绝了她。 “为什么?”林自南忽然想起报纸上提到的欧洲剑拔弩张的情势,惴惴不安。 “别担心,我很快就会回来……加上往返的时间,最多也就三个月。” 第38页 三个月。林自南攒眉:“三个月也太长了。要不我还是跟你一起去罢。如果到那边,你不愿再回这里了,咱们就住那儿,不回来了。” 凯思笑道:“你想什么呢?我在中国还有这么多事情,工作也在这边,怎么可能干脆甩手不回来?”末了,他语气坚决:“那边太乱了。要是我们两人都在那边,相比我一人,就得多承担一份风险。我这次是作为一个科学家的身份回去的,安全一定会得到保障,你无须担心。” 第二十二章 在凯思临走的前一夜,林自南去集市里挑了一只檯历。日期在她心目中重要起来。她在次日的日期上拿墨水笔打了个圈,对凯思说:“这是你出发的日子。”末了,往后翻三个月,数好日期,拿笔尖在上面点了点,又打了个圈:“这是你回来的日子。” 将水笔盖盖上,她将檯历放在檯灯下,转身一本正经地教训:“要是你那天还没有回来,我就把门锁上,你回来了也进不来。” 凯思一把将她抱上桌子,逼近了,笑着问她:“你真狠得下心不给我开门?” 当天晚上,将一切都打点收拾好,凯思给林自南留了地址,说要是给他寄信,就往这个地方寄。虽然此举颇为多余,毕竟可能信寄到了,人也回来了。但林自南却很高兴,她捏着那张写着地址的纸,轻声念了一遍,将纸用胶带贴在了檯灯罩上。 凯思走后,房子里空得有些吓人。他本意是要请一个下女来陪着林自南,却给她回绝了,说其他人住着她不适应,后来也就作罢。凯思叮嘱林自南,若是遇上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找邓医生就好。林自南自然是晓得。 林自南一个人在家,难得会出门,常常就坐在书桌前翻译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家里囤了许多吃的,除了蔬菜要常常出门买之外,她几乎目不窥园。她既不出门,自然也难能碰上一些稀奇事儿,故要想给凯思写信,还真没有什么可写的,稍微心中还会有些波澜的,便是读报纸了。 报纸上说欧洲形势很不好,每每看到哪里又阵亡了多少士兵、轰炸伤亡了多少人,林自南总是要看一眼灯罩上贴着的地址,确定和那个地方不在一块了之后,才松一口气,继续捯饬自己的翻译。 异国他乡的消息,成了她生活中唯一的波折。 这样的日子大概过了一个半月有余,林自南还是像往常一样,给自己泡了杯茶,在书桌前坐好,将今日份的报纸摊开了来看。映入眼帘的首先是一张黑白照片,底下黑的是密密麻麻的民居,是城镇,顶上升起白色的是硝烟——显然又是有哪块地方遭受了炮弹的袭击。 可当她往照片底下的小字仔细瞧时,发觉有些眼熟。心中咯噔一下,她缓缓抬眼,瞥过灯罩上贴住的纸片,皱了眉,低头凑近了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报导。 读完了一遍,她感到脑中一片空白,半个字句也没有留下来。林自南手脚发软,又重新读了一遍。这回脑中有字了——轰炸、格致学国际会议、伤亡、失踪……她觉得这些字句的排列组合是有问题的,它们是不该出现在同一篇文章里,她应该是看走了眼。 可是,报纸就放在那里。 林自南崩溃了。她上下的牙齿在打颤,可她还在读那些字句,像是一台卡住的机器,链条和齿轮都在转,却往前动不了半分。 或许她该去问问邓医生。他们是那么好的朋友,他一定知道什么,他会帮她确认凯思的安危。她慌张地站起来,膝盖磕到了书桌旁的柜子上,也不觉疼。向门外走了几步,才忽然想到该将报纸也拿上。她转回来拿报纸,攥在手里,使上了浑身的气力。 又向前走了几步,像是有人朝她的膝盖狠狠抽了一棍子,她觉得腿如同抽空了水的管子,瞬间脆了。她向前踉跄几步,“扑通”一声跌倒在地上。摔倒该是疼的,她却不觉得疼,只觉得浑身都在发抖,五脏六腑都颤抖得要搅在一起,要碎开。 她呜咽着哭了出来,还拼命地要爬起来。来不及悲恸,她得蓄着力气,去找邓医生。 >> 邓医生盯着报纸看了半晌,问了林自南几个问题,末了,咬了咬牙,说:“应该是没事的。你看,其实死的人也不多,有点名气名字都登在上面了。像凯思那种人,他要真出事了,你看到的就不是报导,是讣告了。” 林自南没有回话。医生偷偷地瞥了她一眼,只见她在发呆,出人意料地还在啃咬自己的手指,像是梦游一样。 医生又说了一遍:“凯思他没事的。” 林自南这才反应过来,“嗯嗯”地回应了几声,算是告诉他“知道了”。 静默半晌,林自南忽然抬眼,问医生:“我可以去英国找他么?” “小姑奶奶,您可别瞎添乱,这时节,那地方是能去的么?” “不行,我不放心,”林自南像是失了神一样,喃喃道,“我得去找他。” 医生觉得她现在神智有些毛病了,讲不来道理,只能剑走偏锋,先拖一拖:“他不是说要去三个月么?你就等着,要是到时候了他还没有回来,你再去找他不迟。要是你这时去了,他却坐船回来了,那岂不是就错过,又是一顿好折腾的。” 第39页 见林自南还是没什么反应,医生说:“到时候他还没有回来,我肯定也不会坐视不管——我和你一起去英国找他,总成了吧。” 林自南这才仔细看医生一眼,眼睛里散掉的光也渐渐汇聚了,她含着感激,朝医生连连道谢。医生摆摆手,说:“这是应当的。” >> 大清早,医生指挥着助手给药箱里拣药,自己整了整西服领口,推开门去,就见戴着巴拿马帽的林自南正拖着行李朝他门口走来。医生倒抽一口凉气,觉得有些慌张,首先是暗暗惊诧自己居然忘了这事,其次便是担忧起凯思的安危来。他迅速做出决定,回身朝助手挥挥手,示意他今天不必工作,后朝林自南走去,道:“抱歉,我先回去收拾一下行李。之后去买车票和船票。” 林自南面色虽看起来不大好,苍白之余竟还有些浮肿,但神情却是很精神的,同她嘴上搽的鲜红膏脂一起看,有一种奇异的美,像冷的焰火。她没有笑,却让人感觉她很高兴,只不过不是一种正常的高兴罢了。她朝医生颔首,静静站在门口,也不进去坐着等。医生无奈地回顾她一眼,匆忙走进去了。 胡乱收拾了行李走出来,医生提着编织的大包裹,又伸手将林自南的行李接过来,叫了两辆黄包车,朝去往火车站的方向走了。 坐上拥挤熙攘的火车,医生下意识捂了捂嘴鼻——车内气味实在太不好闻。林自南却像没嗅见一般,木然静坐着,过了片刻,从小件行李里取出一本杂志,递给医生,有些欢喜地说:“你瞧,凯思看见了一定很开心。” 医生惊异,接过,翻了几页,见页面折起一角,抚平了页角,细细看上面铅印的文字,霍然发现熟悉的名字——林自南似乎用真名在这本杂志上发表了什么。细读,是莎士比亚的一首十四行诗。医生点头赞许道:“恭喜了。” 她举起手挡住脸,先前只有眼睛里有表情的面部在手后不好意思地展开一个笑容,是一个青涩的该属于她这个年纪的笑容。 医生见她也没急着把杂志要回去,想到去天津还有好些时候的路程要走,便询问她:“我可以读读这本杂志么?” “邓医生您随意。”林自南将头转过去,带着一种不知所以然的微笑,支腮望着窗外流过的景色。眼见就要入秋了。不自觉地,她将手掌压在透明的玻璃车窗上,手指一张一合,从指缝里去瞧郊外的景色。她玩着这种堪称无聊的游戏,却乐在其中。 医生抬头,忽然见了这情景,心中有所触动,他忍不住开口道:“说句实话,我还真不太了解您。只是听凯思说起——不过我觉得你跟他描述,跟我之前所见所猜测的,很不一样。” 林自南听到凯思的名字,兴致盎然地回过头,问他:“他说我是什么样?” “他跟我说,您是一个痛苦又沉重的人。” 林自南失了失神,颔首肯定:“他该是没错的。” “他还说,但他觉得您很有希望。” “这倒是让我吃惊,”林自南睁大眼睛,笑道,“他为甚这样说?” 医生想了片刻,问道:“你们之前似乎闹过矛盾吧?” 林自南弯了弯嘴角:“想不到他这也跟您说。你们关系真是好。” “这话就有些像我认识的林家小姐了,”医生笑道,“聪明警惕,年少老成。” “就不是什么单纯的人物呗,”林自南很坦然,“不过我只想知道他到底跟您说了个啥。” “您那天似乎相当难过,一个人躲到卧室去了。” 林自南听到这话,走神的当儿,忽然难为情地道:“这都叫您知道了,真不好意思。” 医生继续说道:“凯思讲,他自己大半夜在客厅时,见您推开门,进了书房。” “哈哈。像他那样,肯定喜欢努力的学生罢。”林自南先是自我调侃,末了转了语气,“很辛苦,但没有其他的办法。” 医生点头,道:“我以前总觉得他这个人很不切实际,想到他,有时候总觉得他是委屈了您。” “我还怕委屈了他,”林自南笑道,“你知道他以前最爱和我说什么——说‘抱歉’‘对不起’。听得我膈应极了。” 医生仔细想了想,道:“凯思这个人是很照顾别人感受,但我觉得他总和您说这话,除了他自己对您的别扭想像外,可能还有您对他的暗示。” “这又怎么说?” “您可能让他觉得是个很脆弱,又情绪强烈的人。我之前在订婚宴上,见您举止,也觉得不太能明白您在想什么。您那时,是那种在介意什么的模样,而我们都不知您到底在介意什么。” “有道理。”林自南点头,言罢,转了话题,“我听凯思说,您对我的继母,非常关心。” 医生咳嗽一声,颇有些尴尬地道:“他净瞎说。” “您别否认啊,”林自南开怀笑道,“即便他不说,难不成我看不出来么?您可是要当长辈的人,我总得提前做个心理准备嘛。” 第40页 医生上上下下打量面前笑得开心的林自南,确定她不是为凯思报调笑之仇来的。他急忙摆手道:“林太太是好……” “但您不是真心想娶她。”林自南替他说了最难说出口的话,“我晓得。林太太她恐怕也不太想嫁给您。”至于为何,林自南心想是因为自己。 医生佯作嘆息的样子,他心想林自南大概是在暗指自己太热衷于流连花丛。 两人各自怀抱着心思,又说了一会儿话,便一个低头看杂志,一个转开去发自己的呆。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双更,下午六点再更一趟,完结。 第二十三章 下车,买了船票,便在渡口等着。黄昏渐渐沉淀下来了,在海面镀一层灿灿金光,在水天相接的地方抹一道熔金般的云彩。渡口往来拥挤,医生找一个僻静地方站好了,林自南自己一人往水边走,静默地眺望远处,又低头看脚下阶梯伸进海里,海浪涌上来又退下去。 “害怕么?”她悄声问自己。这是她从未见识过的情景,之后的道路也是她无法掌控的道路。她对自己异常的平静却感到惴惴不安。或许她知道自己没什么可以失去了,所以往日被寂寞消磨的意气全都像此刻脚下的波浪一样,涨起来,躁动起来。 海水咸腥气扑在面上,是柔和的凉。她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 忽然,远处传来一声鸣笛,拉长而粗沉的声音,像是悾悾庞然大物的嚎叫。林自南扬眼去看,只见海面上升起一道直直的白烟,那是汽船吐出的蒸汽。她面无表情地望着汽船朝渡口驶来,心想,该是不久就要上船了。 医生也在后面朝她唤:“夫人,我们该走了。” 她转回来,帮医生拎行李,慢慢挤开人群,朝渡口挪去。 在前面站定了,林自南翘首望着汽船缓慢靠岸,从海水里出露的船身湿漉漉的,粗糙的铁皮粘着黑色滑腻的青苔,看着居然也好新鲜。 船放下艞板,供乘客通行。渡口等着的不仅是即将上船的乘客,还有许许多多翘首期盼相见团圆的人。林自南望着那些相视相拥的人,不禁想起了凯思。她觉得相见是无望的,未来也很艰辛,可路还是要走的。她拎起行李,迈开步子,朝艞板上走去。 忽然,在嘈杂人声中,她听见很疑惑的声音,朝向她这边的:“南?” 林自南没太在意,觉得自己大概是听错了。可那声音不依不饶:“南!” 她终于抬起眼睛,朝周围看了一圈,只见一个穿着灰色外套、提着皮箱的瘦高男子正站在甲板上远远望着她。他戴着眼镜,看起来真是糟糕得不行。林自南怔住了。 他从甲板上快步走下来。林自南不禁朝后退了一步。她觉得此刻像是被割裂出来的,不真实的,且冲击力大得她难以接受。 目光之中只有这个朝她走来的男人。林自南微微张嘴,眼泪涌下来。 想念沉底,她只觉得委屈。她讨厌时不时的大起大落。她心想,你怎么不早一点回来,晚一点……当然,晚一点不行。 就当凯思要走到林自南面前时,医生突然从旁边窜出来,朝他嚷嚷:“混蛋!你知道船票和火车票多贵吗?!” 凯思和林自南一时语塞。林自南赶紧趁医生没发觉,蹭掉脸上的眼泪。 一边的行人搡医生:“要吵架下去吵,挤艞板上还让不让人过了?” 三人只好悻悻地下船。 站到岸上,医生拍了拍凯思的肩,改换了方才凶神恶煞的表情,欣慰道:“我就知道你小子命大,绝对没事的。” 凯思看了看医生,又看了看林自南,不禁问:“你们这是要去哪?” 林自南咳嗽一声,转过脸去。医生嚷道:“问你媳妇儿啊,别问我,我不知道!” 俩人不说,凯思也猜到个七八分。他接过林自南手里的行李,朝医生道:“回去把车票船票的钱还你。” 医生顿时不好意思了:“咱们是什么关系,用得着客气这个?” 林自南默然走在凯思身边,悄悄伸过手去,拉住凯思的胳膊。凯思回身朝她道:“今天没过,我能进门吧?” 林自南想不到他还记着这个,心里觉得好笑,语气也轻快起来:“飞机炮弹都没拦住你,我哪敢关你的门。” >> 仨人又坐火车回北平。医生随意找了个藉口回去了。林自南走在前面,给凯思开门。 回到家里,方觉一颗跳得厉害的心缓了下来。借着灯光,她仔细打量凯思——虽然穿着大衣,但消瘦是肉眼可见的。且看他的神色,像是能站着就睡着的样子。林自南没有问他在英国的经歷,只是进厨房去煮热水。 将盆中的热水兑上凉水,手伸进去探了探温度,林自南正要走出去,叫他去洗洗风尘,可眼睛一望,便见他靠在藤椅上,头歪着,似乎已经睡着了。林自南轻轻笑了笑,将手巾搭在盆沿,端着热水走出来,在他身边放下。 凯思像是睡得很熟,没有听到她的动静。林自南缓缓将手巾浸了水,又慢慢拧干,连水滴下的声音也尽量放轻。她将手巾叠作方形,俯身去帮他擦脸。凯思一路应该是不太平,他脸上有擦伤,和着灰尘,看上去分外惊心。 第41页 “嘶。”应该是弄疼了他,凯思转醒来,目光正对上林自南的眼睛。 林自南把眼神闪躲开,问他:“怎么弄的?” “躲防空洞之前……应该是蹭到了。”他倒是对险情直言不讳。 “你的父母还好么?” “应该是安全的。他们现在该在办理美国移民的手续了。” “嗯?美国。” “我们也要去。” “什么情况?” “我收到了麻省理工学院的聘书。” “挺好的。什么时候走?” “大概还要把这一学期教完。” “成。” 灯一盏靠着窗户倾着,夜色与光亮混淆不清。凯思抬手,握住林自南拿着布巾的手,看着她的眼睛,轻声道:“南,我很想你。我爱你。” 林自南笑了笑:“我也爱你。” “比以往的任何一刻,都要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习惯性的后记 这是我写的最后一篇纯言情(哈哈),第一本练手就直接结束我的言情生涯。 这篇文不算是很正规的轻小说(轻小说居然有一刻也要用【正规】这种词来形容了hh),一面无法捨弃对经典的憧憬之心,一面又觉得目下经典似乎既不娱己也不娱人,结果就写出了这么个四不像(想想毛姆写《面纱》和《月亮与六便士》这么好读又畅销的书时,有没有一瞬间纠结过自己的定位,和自己想要达到的高度。不知从哪一刻起,畅销与经典居然分家了,以往《巨人传》《堂吉诃德》那些书可是既脍炙人口,又在文学史上大放异彩啊)。 不得不说,我在写前期女主心理的时候是最爽的,那种强烈的纠结——某种程度上,癫狂、痛苦和欲望就是生命力啊。其实在这篇文里,我是有着表达更多的野心的。女主作为本文的第一主角,是有“成长”的任务的。在构想女主的过程中,我相当喜爱她。她旺盛的忧虑无时无刻不在催促她成长,而她又是“很有希望的人”,即便感觉无比焦虑和委屈,仍在不断反省和想方设法改变自己的境地,即便她做出的选择不是最好的,甚至不是光明的,但这不影响她成长。她像一棵树种子,本来落在不适合生长的土壤里,长着长着也逐渐长扭曲了,长歪了,但凭着本能和生命力依然向上,依然开枝散叶,触摸到阳光。我希望她在以后的生命里不再被动,不再怯懦,反省却能不伤害自己,勇敢且能做出正确选择——毕竟之后美国还有经济大萧条呢哈哈。可写出来,却没有达到设想的效果,大概是写到后面我对她的爱消散了吧。写这种女主,疲惫感是真实存在的。 虽然设定在民国,但其实故事发生的时间跨度并不长,故事其他背景也被我故意弱化了,比如女主本来可以有一群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和一个超级大的家族像《红楼梦》贾府一样,但我抱着“越简单的背景给人物心理活动的空间就能更大”,对支线一顿勐砍。结果就是我天天抱怨故事写不长哈哈。民国的很多常用设定都没用上,什么革/命呀、战争呀,学生工人呀、新旧中洋交织的那些个东西呀,都没有,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本文的“民国感”,唯一一场战争给男女主来增进感情——哈哈你说作为一个打着“爱情”tag的小说不让男主女深爱一下对方,没道理啊哈哈哈(没错我以后就要没道理)。 “素屏”作为遮挡的屏风,本身存在“隔”的意象,其实这是借鑑了毛姆的《面纱》。无论是文字作为“幻象”与现实生活的“隔”,还是东西方文化之“隔”、女主与家人之“隔”、女主与男主对爱情的理解之“隔”……各种无法相通的东西在不断错位,又不断在弥合,或者干脆崩裂,在这个过程中,让痛苦与改变去促进人物成长,想一想是不是很美好? ——结果我写出来的是个啥? 哎,难受。 有太多的野心,连标题都想用“意象”构建出某种哲学的联繫(哈哈完全是专业病嘛),但故事却没有讲好。由于对题材太早失去了兴趣,到后期甚至都感觉自己无法把握剧情走向和人物心理了。并且一写到亲密戏就卡文,一写亲密戏就焦虑,完全不是一个花季(?)少女的心理状态哈。所以,吸取教训,故事一定要讲好。以后写文——当然野心还是要有的。故事总能讲好的,野心没了,就只能沦为机械地博人眼球、取悦读者了。 至于男女主原型,其实是有的。你们都猜不到哈哈哈。不是张允和与傅汉思哦(话说我写文写到一半,才发现这惊人的“史实”)。其实是林黛玉伏地魔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妈呀容我笑一笑。我是伏黛党哦哈哈哈哈哈哈。深层次的我是颜控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女主原型林黛玉,男主原型其实有好几个叠加的。本来定的是伏地魔和二代教父迈克柯里昂,想想就觉得刺激……可惜我那段时间十分迷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和物理科普,结果写着写着男主成了《面纱》男主□□+《白痴》男主梅诗金公爵。并且虽然yy着很好玩儿,但真要操作林黛玉和伏地魔+教父谈恋爱,真的是地狱级别难度的。 第42页 最后,还是要说,我再也不写“小言”了。真的,太难受了,每次写亲密戏都难受。(作为一个单身19年的母胎solo,我是不惮用最坏的恶意揣测恋爱的),可能我还是有阿尔忒弥斯情结吧。其实主要是那种难以拔除的“觉得此事不真实”感让我难以下笔。我自己都没法相信自己写的,那种感情太远了,太虚幻了,我贴近不了。并且我作为一个对人物有着很深代入感的人,每每写这种情节,都觉得相当尴尬(唔,我还想问你们读着尴尬不……由于本人和文章感情脱节了,所以无法预测读者观感了)。其实写“苏”的感情戏,并非是那种很有爱的人才写得出来的。把感情戏写苏和把剧情写得引人入胜一样,都是有技巧的,并且是那种肯下一点功夫就可学到的技巧。当然,在写《素屏》时,我也自己摸索到不少,对写感情戏还是有点感悟的。相比《细水》男女主心理描写稳得一批但感情戏就是没感觉的状况,真的是进步了不少。但是,能写并不代表愿写。我还是无法说服自己去在文章中享受这种虚幻的快感(作者要让读者感受到一分的痛苦,自己就能感受十分。愉悦也是一样。这也是很多作者喜欢写感情戏的缘故。我在写的时候,也能感受到愉快,但写完之后一回味,感觉就没那么好了,甚至是糟糕的。我写感情戏之前,要做很多心理准备,写完后,也几乎不回头去看)。有时候真觉得自己像一个小丑,分明不愿笑,却必须站在台上逗别人笑,太难受了。写到后来都让我怀疑自己写文的初心。所以我决定以后再也不干这种竭泽而渔的事情了(苦笑)。 哈哈,这是是我在晋江种下的第一棵长大的树啊,虽然只有短短七万字。写到后来真的考验耐性,一度想弃文,但看到好不容易攒的字数,真的捨不得,一路写下来,太不容易了。还是蛮有纪念意义的。打个gg,下一本《风吹衣》,白玉堂同人,想给五爷整点不一样的——能一路看到这儿的恐怕都是真爱了哈哈哈希望能关注一下。 最后,感谢大家将近一个月的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