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起解》 第1页 《千里起解》作者:未夕【完结】 内容简介: n市公安分局接到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分局的来电, 被n城警方通辑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沈千越在吉林市落网。 吉林市分局要求n城警方派人将该犯罪嫌疑人押回n城受审。 这个差事,落到了市分局刑警陈博闻与李炽的头上。 千里押解,会有了解一个怎样的故事? 【 序 千越细听了一会儿说:是很好听,可好象有些不吉利呢。 以诚揽过千越,拍拍他,温柔一如既往,跟我们是没有关系的。 这一支歌,从此在千越的心里,无需忆起,却,永不忘记。 什么样的锁能锁住承诺 让你百般的温柔可以停留 什么样的歌能唱到永久 等到岁月都已白了头 你可还记得? 恋人们总是一往情深 誓言里总有一世一生 如果我想要一个永远 你究竟可以给我多少年? 但花开多久会谢 鸟儿飞多远会看不见 如果青春只是一眨眼 最爱的人何时要离别 我们都在找一个永恆的春天 我们也期盼一次不朽的誓言 但是美梦容易破碎 红颜容易憔悴 终究要泪眼相对 第1章 起程 n市公安分局接到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分局的来电,被n城警方通辑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沈千越在吉林市落网。吉林市分局要求n城警方派人将该犯罪嫌疑人押回n城受审。 这个差事,落到了市分局刑警陈博闻与李炽的头上。 李炽出了局长办公室的门,甫一进那十几个人共用的大办,便气得把帽子甩在桌上,蹭到陈博闻桌前,粗声道:“陈哥,陈哥,你瞧,派了咱们什么差事?” 李炽是个新分到局里来不久的新人,二十二三岁的年纪,人倒勤快,也挺能干,就是有些沉不住气,年青人的通病。 陈博闻说:“什么差事,不就是平常的差事,比这更远的地方也不是没去过。这次,不上山不下水的,算是很不错的了。“李炽说,“我不是说那个,我是说,那个沈千越,不是个兔子吗?噁心巴拉的。” 陈博闻今年三十二岁,是个老刑警了,都说刑警干长了就是个油子,陈博闻若不是身上那一股子懒散的,什么都不在乎的劲儿,也算得上是一个英俊的人物。 陈博闻拿出小指甲剪,开始捏着自己下巴上的新冒出来的胡茬,边漫不经心地说:“那又怎么样?反正噁心不了我。” 李炽笑起来,摸着自个儿的下巴说:“靠,象哥们儿长得这么英俊的,你说他要是使个美男计,想勾引我,我还真不知怎么办,女的倒容易对付,这男的,还真没对付过。”他浓眉俊眼,的确是个很阳光的男孩子。 陈博闻打个哈欠说:“我劝你,不要自寻烦恼。同性恋也不是逮谁爱谁的,听说他们能查觉同类的气息,一般不随便招直人,更不会来招直人警察。” 李炽颇感兴趣地问,“什么叫直人?” 陈博闻呵呵一笑道:“你连什么是直人都不知道,就更不用担心了,把心放肚子里吧。”端起茶杯喝了口茶,呸地吐掉口中茶叶,端着杯子往茶水间走去。 一出房门,陈博闻脸上的笑容就收回去了。 陈博闻表面嘻笑,背过人去,有着说不出的烦心事儿,跟佳敏的婚姻,怕是要走到头了吧,佳敏已经提出了那个意思,自己也答应好好考虑的。等这趟差之后,怕就是真的要去办手续了吧。 是从什么时候起,两人渐行渐远的? 陈博闻与李炽是第二天早上出发的,坐的快车,第三天下午到达吉林市。 第四天的早上,两人去吉林市局领人。 虽然之前看过沈千越的一些资料,但是及至见了面,陈博闻还是大大地吃了一惊。 那个年青的男孩,穿着普通的牛仔裤与灰色的衬衫,外面套一件浅蓝色的牛仔外套,静静地坐在窗边。也说不清他长得有什么特别之处,只觉得黑是黑白是白,浓是浓浅是浅,深是深淡是淡,宛若一幅水墨画一般。黑的是眼,白的是脸,浓的是无望,浅的是忧伤,深的是隐忍,淡的是疏离。他坐在那儿,若是不手腕上的甑亮的手铐,就象一个课间休息的学子,坐在那里歇一下,想一会儿心事,马上起身再回去上课。 陈博闻自警校毕业,在刑警的岗位上干了整十年,这是第一次看见让他意外至此的犯罪嫌疑人。 从李炽的表情中,陈博闻可以看出,这个叫沈千越的男孩给他的冲击力更大,这是一个与他同龄的男孩,似乎也与他理解中的噁心变态一词全不相干,这一点不仅叫他意外,也叫他恼火。 李炽沖沖地喊:“沈千越!” 那个年青的男孩转过头来,他背着光,面容一半在亮处,一半隐在阴影里,阳光从他身后为他镀上一道淡金色的边,他答“啊?” 他宛若听到同学或是家人的招唤,他答:“啊?” 淡的,清的,朗润的声调,李炽听来更为生气,没来由地为那一份从容与淡定,他厉声道:“沈千越,过来签字。” 那是一张逮捕令,沈千越走过来,伸手拿起签字笔,他的手指纤长细緻,瘦但是骨节不明显,他似乎略有犹豫,目光一遍一遍从纸上扫过,那白纸黑字,一个一个,仿佛打进他黑白分明的眼里,更映得黑白交错,织成一片深深浅浅的光影。 李炽不耐烦的以手指扣着桌面。“快点儿,签字!” 沈千越回过神来,说:“对不起。”飞快地签上自己的名字。 当天下午,一行三人,来到吉林火车站。 十一月的东北,已经相当地寒冷。 陈博闻看着身边的沈千越,他穿得很单薄,嘴唇已冻得青白,却丝毫不见瑟缩之态。 三个并肩走在一起,象是一同外出旅行的伙伴,如果不是沈千越手腕上铐着手铐的话。 陈博闻替他被铐住的双手上搭了一件衣服,与李炽一起从特殊通道踏上了开往n城的火车。 上车前的一剎那,沈千越回过头来,目光越过重重的人群与建筑物,朝那一片暗云低落的天际望去,突然说,“听人说,再过些日子,松花江就要上冻了呢。” 李炽从后面推了他一下,“这关你什么事,你怕是一辈子也看不到了。上车。” 沈千越向前跌撞了一步,站稳后,轻轻地说,“真的关我的事呢,上冻了的话,他会很冷吧。” 李炽问:“谁会很冷?” 沈千越已是低头上了车。 十五分钟之后,这一列开往n城的列车缓缓地驶出车站。 第2章 请慢用 他们三人在一间卧铺里。 一进包间,拉上门,李炽便把沈千越的右手铐在床头的柱子上。 陈博闻注意到,他用了一个很刁钻的角度,这么一来,沈千越的右手,就以一个扭曲的姿态半背在身后,要不了多久,那只手肯定会抽筯,会痛得狠。 陈博闻看着,想想,也没开口。 沈千越的神色却异常地平静,车箱里比外面暖和许多,他的嘴唇渐渐地恢復成一片淡水色。 陈博闻想,这个孩子,长得真是好。如同白山黑水,没有多余的色调,入了人的心就抹不掉。 火车缓缓地驶出了站。 李炽突然说:“沈千越,你再看一眼吉林吧,以后你怕是不会有机会了。” 陈博闻知道李炽的心思,他知道沈千越是同性恋,心里总象是横着一根刺,混着些许的好奇,时不时地总想找些碴,半是恶作剧半是试探的,自诩是正常人的人在异已者面前有意无意的优越感,那种伤害,如同米饭中混着的砂子。陈博闻也懒得去管他。 沈千越却把原来向着窗外的头掉转过来,说道“没关系,这个城市,它在我的心里藏着呢。” 他的态度从容,神情平和,声调温柔,真的不象是挑衅。李炽微微一愣。 火车开始加速。 陈博闻知道,下一站,是长春。 他不会忘记那座城市的,永远都忘不了。 陈博闻的妻子黄佳敏,便是长春人。 七年前,在他们快要结婚的前夕,他和佳敏一起去过长春。 直至今天,他还清楚的记得,那是十月底的日子,天气比现在稍稍暖和些。 他记得晚上,他同佳敏在史达林街散步的时候,佳敏穿着厚的毛衣与长长的呢裙。佳敏挽着他,快乐地笑着,不停地说着话,他们唿出的白气,消散在夜晚清冷的空气里。那时候,街上几乎没有人,街两边,是俄罗斯风格的建筑,林荫道上的树,已落光了叶子,光秃秃的树枝直伸向墨黑的天空,象是钢笔画就的素描。他还记得在南湖,替佳敏拍的照片,佳敏坐在石阶上,托着腮,佳敏在桦树后伸出头来,望着镜头前的他开心地笑。那些照片,连洗印社的小伙子看了,都夸佳敏漂亮。佳敏的眼睛圆圆的,在尾端划出一点小小的尖角,象蝌蚪,天真的,明亮的眼睛,巧笑嫣然。陈博闻记得,那时候,她一直那么笑着,虽说要远离家乡,虽说她家里人,因为她要远嫁,并不是太高兴,对陈博闻的职业也不并太满意,但是佳敏自己,却是满心的欢喜。她收拾了所有她的物品,连小时候收集的糖婚都捨不得丢下,最后是在火车站租了个小型货柜才把所有的东西运走的。陈博闻记得自己问她,“干嘛都带走,以后也可以回来的嘛。”佳敏说,“当然要带走啊,现在我有自己的家了,我要带着我喜欢的这些东西,跟你过上一辈子。” “陈哥,喝水。”李炽把一杯水放在陈博闻面前,问:“想什么,想的这么入神?” “没。想长春的文化广场挺漂亮。” “陈哥以前来过东北?” 陈博闻拿起杯子,把脸掩起来喝水,“做了十年刑警,中国什么地方没去过?你等着吧,有你跑得够的时候。” 李炽嘿嘿笑起来。 窗外,是大片北国的景致。苍茫暮色里,一片片收割过的高梁地,枯败的叶与杆还没有收拾完,在窗前一闪即逝,却绵延不绝。 长长的路途,真的是很无聊。并且,这次的犯人,还特别地安静,让人省心。停了不一会儿,李炽开始闲得慌了。 第2页 “喂,”他踢踢沈千越,“反正也没事儿,说说你是怎么回事?” 陈博闻咳一声。这小子,真是年青不知事,哪有这么问的,这不符合规矩,这又不是审讯室。 沈千越没有作声,眼睛平静地看过来,又转回去。 李炽碰了个软钉子,眼神凌厉地飞过去,却见沈千越的眼睛朝着窗外,仿佛在想着什么。 很快到了吃晚饭的时间。 李炽买来了盒饭。 他自己的和陈博闻的那份儿,要明显地丰盛许多。 陈博闻问:“你小子,要超支了啊。” 李炽笑道:“是我请客陈哥。” 沈千越是右手被铐着,他不是左撇子,行动自然困难起来,李炽冷眼看着他。 他的盒饭里,是一份极普通的西红柿炒蛋。 那西红柿似乎还不太熟,切得很大块儿,红里浑着青色。鸡蛋几乎看不到。沈千越慢慢地用筷子拣了放进嘴里。有些笨拙,却不见狼狈。 显而易见,他来自一个家教极好的家庭,吃饭时几乎没有声音。 李炽看他半天忽然道:“这么酸的东西也能吃得下去,害喜了?” 陈博闻暗暗伸脚咚地踢了他一下。 那个男孩却抬起头来,看着李炽。明净的眼光,无波无澜,象月光下静静的湖面。 突然,他笑了一下。 清浅的,善意却疏远的笑,春风拂柳一般。就象是一个宽和的人,不与那淘气的小孩子一般见识的笑容。而那个淘气的小孩子,就是李炽。 李炽越发地不自在起来,身上的燥热一层层涌上来。恶声恶气地喝道:“看什么看!” 沈千越低下头去,单手把没有吃完的饭收拾好。他做得很慢,不急不徐的。然后说:“我吃好了。请慢用。” 第3章 你真的想知道? 沈千越说:请慢用。 把陈博闻与李炽都说愣住了。两人对视一眼,李炽半块排骨含在嘴边,半天才咽下去。 倒是那个说话的人,看着窗玻璃,静静地出着神。 那玻璃外是沉黑的夜色,染得那片透明墨玉似的光洁,反映着小小车箱内的一切。沈千越的目光,却似穿透了这一切,看进那深浓的黑暗里。 时间到了十点多钟,很快车箱内就要熄灯了。陈博闻站起身,替沈千越解开手铐,让他脱下外套,在窄小的铁床上躺下,盖好毛毯,然后准备将他的右手重新铐上。这时他注意到沈千越的右手手腕已经红肿一片,衬着他白皙的皮肤非常的醒目,沈千越将手腕转动了两下,微微皱了皱眉,再顺从地将手伸到陈博闻面前。 陈博闻俯身看着他,离得近,他的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清朗的光泽让陈博闻有片刻的失神,想了想,陈博闻将他的左手铐在了床栏上。 在他抬起身的瞬间,他听见沈千越低低地说:“谢谢。” 黑暗里,三个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陈博闻自然还是想着与佳敏的事。想着想着,却分了神。想起那个睡在对面的男孩刚才很低的那一句谢谢,不过半天的功夫,但是陈博闻承认,这个男孩的确让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意外。 李炽想到,自己是第一次与一个真正的同性恋同处一室,在这以前,同性恋这三个字,对与他而言,不过是一个存在于纸面上的遥远的词彙,并不具实际的意义。李炽喜欢女性,甚至可以说热爱女性。他迷恋她们柔软的身体曲线,或甜腻或清雅的脂粉气息,还有她们说话的腔调,薄怒微嗔时的风情,他这样样貌的年青男孩,虽说上的是警校,但是从来也不缺乏与女性接触相处的机会与经歷,他有过数次多年的恋爱经验,他与两三位女性有过肉体的关系,他喜欢这样的体验,乐于为女性鞍前马后地服务,他实实在在地想不通为什么这世上会有男人不喜欢女人这种美妙奇特的生物,而去喜欢与自身一样硬棒棒,有着同样身体构造的同性。他以为这样的人,一定一望而知有着别样的外表,噁心的,造作的,怪异的,变态的。但是,这个沈千越,却真的叫他迷惑。他外表干净清慡,举止文雅有致,没有丝毫的妖异之处,甚至比他大多数的朋友都更象一个谦谦君子,这种认知上的强烈反差,让他的感觉异样的灵敏起来。他没有发觉,其实自己对沈千越的好奇已经让他淡忘了他其实首先是他的犯人这回事。他在黑暗中仔细地去辨认沈千越的唿吸,大睁了眼,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 沈千越的左手是被铐着的,这样,他只能仰躺或是朝左侧睡,而不能向右面翻身。人有的时候很奇怪,睡着的时候,会突然想翻向某一个方向,不然,会觉得怎么也不舒服,越是不能翻向那一方便越是想,仿佛只有那样翻个身才能睡着。李炽是有这样的体验的,在警校的训练中,常常有在野外过夜的经验,那种时候,窄小的睡袋,坚硬的土地,会让他觉得辗转反侧地想找一个最舒服的睡姿而不得。 但是,沈千越好象完全不在意,他一直一动不动地向左侧躺着,黑暗中可以看见他几乎没有起伏的身架,颇为单薄。他的唿吸都是浅的,不绵长,不匀均,李炽知道他还没有睡着,但是,他在想什么? 沈千越,你在想什么? 第二天一早,三个人都醒了。 李炽解了手铐示意沈千越穿上外衣。李炽看着他想:他凭什么早上起来连脸都没洗就显得这么干净? 他气唿唿地把沈千越象昨天一样铐在床上,他也注意到了,他的手腕肿起老高,在手被自己扯向身后时,他看到沈千越咬了咬下嘴唇。 这一趟回程,他们没有买到特快的票,路程还有大半。 车箱里,飘荡着音乐声,三个无语地坐着。 也许因为是早上的关系,广播里没有播流行歌曲,也没有播相声之类的东西,播放的是一首很舒缓有些哀伤的钢琴曲。 李炽听了一会儿,站起身来,做了几个扩胸动作,随口说道:“这是什么曲子陈哥?挺好听,还挺高雅。” 陈博闻笑道:“你们刚毕业的大学生,小资调调儿,你都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 李炽一起笑起来。“还真是,就在嘴边,听着耳熟,可就是想不起来名儿了。” “离别。”沈千越说。 “什么?”李炽回头看他。 沈千越笑一下说,“是萧邦练习曲第三首,叫离别。” 李炽哼一声说:“你好象也是上过大学的吧。” 沈千越点点头,“我三年级的时候,被学校开除了。”他的声音里,并没有特别的伤痛。 李炽又哼一声说:“你说你,好好儿的,干嘛走这条路?你父母现在该有多伤心多绝望?” 沈千越说:“他们,都在国外。” 李炽道:“在国外怎么了?你做了这种事儿,他们在天边也会以你为耻。” 陈博闻在一边咳嗽一声。 沈千越似乎没有听清李炽的话,忽然扭转了身子,扑身向窗前,脸紧紧地贴上窗玻璃,问:“过了长春,要经过葫芦岛吧?”他不象是提问,倒象是自言自语:“以诚哥,就是在那里当的兵,也是在那里学的开车。” 李炽心中的好奇越发地被他的话挑得高涨起来。他踢踢他的腿,“喂,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你说说你的事儿。” 陈博闻给李炽送过去一个颇为严厉的眼光,他果然是太年青了,这两天,他已泄露了太多的自己真实的情绪,这对警察而言,是极忌讳的。陈博闻回想起自己刚刚进刑警队时,也曾犯过同样的错误,而引发这种错误的个性特质,使他至今依然是个小小的刑警,这些年,他改了许多,但是,有些错误,于一个人,尤如烙印。 但是,那个沈千越慢慢地回过头来,认真地想了想,忽然抬头说:“你,真的想知道?” 第4章 慢慢讲给你们听 沈千越说:你是真的想知道吗? 李炽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沈千越静静地笑了,说:“好,旅途还长,我就慢慢地讲给你们听吧。” 李炽,包括陈博闻在内,都没有想到他真的要把自己的经歷说出来,一时间倒不知怎么回答。 沈千越微笑着接着又说,“放心,警官,我不会说你们诱供的。” 剎那间,他的神情里,甚至有一丝调皮,那种属于他这个年龄男孩子的,很单纯的调皮,从他身上萦绕不去的淡淡忧伤里跳出来,象是夜晚湖面上跳动的一点星光。 沈千越眼睛看着窗外飞逝的景物,慢慢地开始了述说,“我跟是以诚,是两年前碰面的。” 陈博闻敏感地意识到,他用了一个奇怪的词儿,他不说:我们是在两年前认识的,他说,我们是两年前碰面的。 沈千越说,“我记的很清楚,那是初秋的天气。那一年的秋天,特别的凉快,在n城是很少见的。” 偏离是n城一家gay吧。有一定的规模,也具一定的档次。装修简洁明快,布置雅致舒适。来得人不少,大多数有伴,也有来找伴的,但是很安静,即便是肉体的买与卖,都是在暗地里静悄悄地进行着。 那是一个初秋的晚上,九点多钟,并不是酒吧人最多的时候。吧檯那里,坐着两个男子。 两个年青的男孩子。 其中一个,这么凉的天气,还穿着紧身的黑色背心,椎型的牛仔裤,身形瘦长结实,很端正清慡的五官,剪得短短的头髮,慢悠悠地喝着酒。边上,还有一个男孩。 却穿着普通的白色衬衫和牛仔裤,纤长的双手,象取暖似地抱住啤酒杯,轻轻地前后晃着身子。 穿背心的男孩用肩膀碰碰他,小声地说:“喂,苏苏。看那边角落里的那个男人。盯着你哪,有老半天了。” 白衣男孩子,唔了一声,喝一口酒,不作声。 “昨天他也在那儿看着你,还有昨天的昨天,昨天的昨天的昨天。” 白衣男孩被酒呛了一下,低声咳了两声才说:“jo,昨天的昨天是前天,昨天的昨天的昨天是大前天。最近你跟外国人呆久了,连中国话都生疏了。” 被叫做jo的男孩笑眯眯地揉揉他的头髮,那个白衣男孩垂下眼睛也微笑起来。 jo说,“又来了又来了,就你这种笑的样子,连我看了都忍不住动心。” 白衣男孩儿也笑着在jo的头上拍了一下,“去死吧你。唿,我撑不住了。我要走了。” jo说,“可不是,今天早点回去休息吧。只是,那些傢伙等会儿见不到你,该失望了。” 第3页 白衣男孩儿不以为然地吹一口气,掀起额前一缕长长的流海。 就在他起身要走的当儿,那个坐在角落里许久的男人终于站了起来,下了好大决心似地走上前来,拦住他问:“请问,你是越越吗?啊不,请问,你是不是姓沈,叫沈千越?” 近前看起来,男人高高的个头,面容平常,却很是宽和敦厚的样子,剪了平头,穿着也中规中矩的。 苏苏淡淡地扫他一眼,说:“不,我不是。”倒是和声悦色的。 jo把双肘撑在吧檯上,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们。 这实在是非常老套的搭讪的方式,可是,由这个面容憨厚的男人做来,却生出一份特别的趣味来。 男人突然红了整张脸,看着苏苏要离去,想上前拉住他又不敢,只跟在后面,急急地又道:“那个…那个…” 苏苏停住脚步,回过头来看着他,不说话。 他的目光安静地落在男人的身上。让人想起鸽子,安静地落在黝黑的屋嵴上,离得那样近,却全不相干。 男人接着结结巴巴地说:“对不起。可是…我是…我是以诚哥啊,越越,我是是以诚。你…你不记得了吗?” 苏苏摇摇头,“对不起。你认错人了。” 男人的额上冒出一熘儿汗珠,“我们可不可以…我是说,我可不可以跟你聊聊?” 苏苏低下眼睛看着地面,一线微笑浮上来,说:“对不起,我可从来不免费陪人聊天的。” 男人呆了一下。 苏苏又微笑一下,向前走去。 男人一急之下,拉住他的胳膊。“等一下,请等一下。好,我们,可不可以,出去谈一谈?” 苏苏看看他攥在自己胳膊上的那只大手,又抬头看看男人,“我的价钱可不低。” 他的神色里没有半点波澜,仿佛在说一件极平常的事。 是以诚忙忙地点头道:“好的好的。” 他说,好的好的。不象是谈一场声色交易,倒象是在抚慰一个任性的孩子。 苏苏继续不动声色。 男人好象不好意思似地,放开了拉着苏苏的手。 苏苏说,“好,那么走吧。” jo赶上来,扶住苏苏的肩问:“喂,你真的要跟他走?你今天不是…” 苏苏似笑非笑地用脚背踢踢他的腿,“少管点儿闲事,留神长白头髮。” 苏苏和是以诚一起出了酒巴的门。来到门外,是以诚冲着停了一熘车的街边走去。苏苏一看那车,扑地笑出来。 是一辆摩托,款式有些旧,笨笨的样子。倒是很象它的主人,苏苏想。 是以诚的脸又红了,两手无措地搓了搓,说:“小的时候,我总是骑着自行车带着越越到处去,那时候,越越说,要是能骑上摩托就好了。后来,我就买了这个,样子有点笨,但是骑着很稳妥的。” 苏苏转过脸来,就着路灯好好地细看了看说话的男人,然后说:“走吧。” 男人却不动身,从后座里拿出一顶头盔,小心地戴在苏苏的头上,仔细地扣好。 明明是刚刚见面的人,他这么做起来,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仿佛这个动作,他已在心里酝酿了许多次,许多年。 两人坐上车以后,是以诚还回过头来说一声,“坐稳了吗?别担心,我慢着点儿开。” 第5章 我不是我不是 是以诚也坐上摩托,刚刚要发动车子,忽然又下了车,脱下自己身上的外套,递给苏苏,说:“这个…你穿上吧。” 苏苏摇摇戴了沉重头盔的脑袋。 是以诚上前来,轻轻拉起他的胳膊,把衣服给他穿上,“穿上吧。我里面还有一件背心呢。你穿得这么少。” 那衣服的袖子直拖到苏苏的手背上。 苏苏透过头盔上那一小块玻璃看着眼前的男人,他的眼睛很干净,里面映着一个穿着过大的外套,戴着厚重头盔的,怪模怪样的自己。 是以诚重新坐上摩托,苏苏忽然发问:“我们去哪儿?” 是以诚回过头来,温和地说:“去我家,好不好?离得不远。” 苏苏说:“好。” 以往,也不是没有男人带他回家,但更多的人,喜欢去开房间,毕竟要干脆利落一些,离开宾馆,那曾在床上纠纠缠缠的两个人,好象相爱的两个人,立刻全不相干了,只剩下钱的交易,倒是明明白白的。 男人把车子开得很稳,也不快,还是有秋夜的凉风扑过来,下车的时候,苏苏觉得脑袋变得更重了。 他们停在一个普通的居民小区内。 是以诚小心地替他把头盔拿下来,有一缕头髮,绊在头盔上,苏苏不耐地想扯断,是以诚笑着说,“慢着慢着。”一点一点解开了,道:“这不是好了吗?扯下来多疼啊。”又指指楼上说,“在五楼。” 上楼的时候,苏苏就看出来,这是一个极普通的拆迁安置的小区,楼道长而窄,摆放了一些各家弃置不用却又捨不得丢掉的杂物,也没灯。五楼的过道里倒是有光亮洒下来,是以诚带着苏苏来到一户门前。那门头上,亮着一盏灯。 是以诚说:“这楼道里没有那种节能灯,说了要装,有几户不愿拿钱,就耽搁下了,这是我自己装的,晚上就开着,上下的人也方便些。” 打开门,是以诚说:“来,进来吧。”苏苏随着他走进房间。 迎门就是狭长的过道,只看见里面客厅的一个角。地板被擦得异常的光洁,苏苏看见上面倒映着自己模煳的一个影子。刚踩上去,便给滑了一下。是以诚扶住他,他的手火热而有力,隔着薄薄的衬衫,让苏苏觉得被烫了一下似地抽回手臂。 是以诚笑起来,“地板很滑,小心。穿上拖鞋就好了,就这双吧,这双比较软。” 他弯下腰去,替苏苏把鞋套上,苏苏一声不响站在门边,由着他搬起自己的脚,穿上鞋,一只,另一只。 是以诚的房子是两室一厅,是老式的房子,厅很小,苏苏一眼就看到迎面摆着的一架钢琴,黑色的光洁的,贵族般静静地立在客厅的一角。 苏苏说:“哦,原来你还是个音乐家。” 是以诚憨憨地笑着挠着头髮说:“我哪里会,我是一个粗人。越越会弹。我们小的时候,学乐器的孩子还不象现在这么多。越越的妈妈是个小提琴家。” 苏苏的笑容里突然染上了点说不清的东西,悠悠地说:“你连琴都给他预备好了啊。” 是以诚说:“你弹一个吧。” 苏苏淡淡地笑着走过去,轻轻掀开琴盖,细长的手指从琴键上划过,带出水流一样的声音,“这么高雅的东西,我哪里会。再说,就是会,也不能用这个琴啊,回头给你的越越弄脏了。” 是以诚想要说什么,又没说出来。 苏苏转移了话题,“你这厅不大,东西不多,倒还显得宽敞。” 真的,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收拾得纤尘不染,但是却又有着活活的生活的气息,墙上暖色调的画儿,是大幅的向日葵,沙发上厚厚的垫子,厨房里光洁得闪亮的器皿,都与身边这个长相平常,但是十分整洁的男人相当地融和。 苏苏觉得头晕得越发厉害起来,他问:“浴室在哪儿,我先去洗个澡。” 是以诚拉开厨房边上一个小小的拉门,“在这里。” 苏苏走进去,是以诚也跟了进来。 苏苏看看他,开始解自己衬衣的扣子。“要一起?”他懒懒地问。 是以诚腾地红了脸,“不是。这里的窗子,安得有些问题,不大好关,这个天,到了晚上就有些凉了。” 他用力地关上那扇小而窄的窗,回身又拿了大大的浴巾,还有一套睡衣,递给苏苏。 苏苏正半解了衣扣,手停在衣襟上,歪了头看他。脸上是水波一样流动的淡的笑。是以诚也笑笑,说:“浴衣旧了点儿,但是干净的,你将就着穿。”说完出去了,从外面替他关上了浴室的门。 苏苏听见那拉门“嗒”地一声落了锁,收了脸上的笑容,把那软软的浴巾贴在脸上,坐在浴缸的沿上,发了半天的愣。 出来的时候,头上的热度似乎被浴室的温度蒸腾得又上升了几度,身上的热量却好象被四周冷的空气一丝一丝地吸走了。 苏苏几乎是扑跌在卧室的床上的,是以诚也走了进来。 苏苏在床上翻了个身,仰视着是以诚,垂着眼拉起睡衣的领子,对是以诚笑笑,说:“你喜欢维尼熊?” 是以诚说:“越越喜欢。” 苏苏哦一声,“你的越越。” 是以诚答,“我的越越。” 苏苏拍拍床,往里挪了挪,然后,开始解睡衣。 是以诚却拉过被子,替他盖好。“我们…谈谈好吗?” 苏苏嗤地笑一声,“难道你真的要纯聊天?” 是以诚看着他的笑容,那陌生的笑,绽放在他梦中定格了多年的脸上,“越越,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你一点也不记得我了?” 他的神情里有着隐隐的却藏也藏不住的悲伤,苏苏握住他的手,“越越当然记你,只是,我并不是越越。我只是一个,你看到的那样的人。” 是以诚慢慢地伸手抚上了苏苏的脸,“越越…为什么…”下面的话突然地中断了。 “越越,你好象在发烧。” 苏苏歪了下头,闪开他的手,“一点点。” “象是很高的热度呢。我这里有药的,我去给你拿。” 苏苏突然拉住他的手,眼睫倏地掀开,水色迷离地看过来,“喂,发烧时的感觉更好,你真的,不想试试?” 是以诚拍拍他的手背,“乖,我去拿药给你,秋天发高烧,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象哄着一个讲蛮理的想要玩危险游戏的孩子。 苏苏呆呆地躺在床上,疼痛,如一丝火线,从脑子深处烧上来,一路漫延下去,整个人慢慢地象是半浮在空中,无着无落地,只想睡去。 朦胧中,觉得有人扶自己起来,餵了药,药丸,还有苦极了的药汁,他开始挣扎着躲,却被一双温柔又坚定的手固定了脑袋,半点也动不了。身上的痛,心里的无可述说的情绪,通通被病里的那一份昏沉激上来,苏苏开始唔唔地发出象是哭泣的声音,过一会儿,声音没了,有大颗大颗的眼泪滚下来,急而汹涌。就听见一个声音,不断地在耳边喊,“越越,越越。越越。不怕,我在这里。” 第4页 苏苏的头转过来转过去地呓语,“我不是。我不是。” 第6章 你真的只是苏苏吗? 苏苏是在额头上一阵清凉里慢慢安静下来的。 心头也渐渐清明起来,咬紧了牙不再发出一点的声音。 睡到半夜,苏苏清醒了些。头上的热度下去不少,还是昏沉,但是已经没有了那种跳痛的感觉了,只是浑身发软,手与腿似有千斤重,朦胧只想睡,眼皮却象砂纸似地磨得生痛。 迷煳中,觉出有人进来,换了额头上已经变温了的毛巾,换上清凉的另一条,又轻轻地退了出去。 一夜就这样过了。 第二天早上,苏甦醒来,也不想动弹,前一夜的一幕一幕在眼前划过。 隐约记起,自己在神智不太清楚的时候叫过,不是我不是我。 苏苏拉起被子盖住了脑袋。知道是该起身了,可就是不想动,也不知为什么,跟自己犯着倔。 是以诚轻轻地推门走了进来。 苏苏闭上眼。 是以诚走过来,摸摸他的额头。苏苏感到身下的床微微一沉,知道他是坐下来了,等着他下一步的动作,却什么也没有。 即便是闭着眼睛,苏苏也能感觉到他的视线一寸寸地在自己的脸上留连盘绕。 苏苏咬着牙,只是不睁眼。 那人却也不动分毫,苏苏的脸慢慢地热起来,也不知道红没红,那个人温暖的气息扑在苏苏火烫的脸上,居然是一片清凉的感觉。 苏苏暗暗想,难道要一直装睡下去?又想,反正是他逼我的,害他上班迟到是活该。 好在,是以诚终于走了出去,苏苏睁开眼,望着天花板,吐出一口气。 苏苏出了卧室,便闻见一屋的香气。不是油烟旺盛的味道,是清淡温暖的米香。是以诚看见他出来,微笑着说:“早。”又问:“好点么?过来喝点稀饭,完了好吃药。” 苏苏也不作声,走过去,在桌边坐下。 是以诚盛了一碗粥放在他面前。“小心烫着。”他说。 苏苏低头看那碗中,粥熬得极好,米粒都茸茸的,却不粘滞厚重,让人不由得有了胃口。 苏苏慢慢地吃着粥。 是以诚看着他,突然说:“越越,你还是小时候一样,吃饭都没有声音。” 苏苏头也不抬,面上带了两分浅笑说:“应该有很多人吃饭都没有声音的。”他抬起头,竖起一根细长的手指在是以诚眼前摇了摇,“再说一遍,我不是越越。” 苏苏继续喝粥,边笑着接下去说:“我跟他,长得很象吗?这种事,只在电视电影或是书上看到过,还真没遇到过。” 是以诚好象暗暗地嘆了一下,没有再做声。 苏苏喝完粥,是以诚便把药和水给他递了过来,苏苏也不看他,接过来吞了下去。 一时间,屋子里静了下来。只有墙上挂钟的滴达声音,在一片寂静中格外的清脆。 是以诚试探地开了口:“越越…” 苏苏突然打断他的话,“喂,我说,你,真的,不做吗?” 是以诚说:“啊…” 苏苏又笑起来,他的笑温润似水,却并不轻快。“我既然跟你出来了,做不做我都是要收钱的,你可亏了。” 是以诚正要说话,苏苏说:“对不起,我要走了。” 是以诚一愣。 苏苏接着说:“我说,我要走了,请付钱。” 是以诚神色黯然,苏苏看了,鼻子里低低冷笑一声。 是以诚说:“好的,好的。”又是那种哄孩子的腔调。 苏苏突然地烦燥起来。 是以诚进了房间,不一会儿拿了个信封出来,轻轻地放在桌上。却说道:“再多呆一会儿好吗?”又将一个小小的塑料包递给他,“还有些药,也给你。这药挺管用的。” 苏苏接过来,随手塞进口袋,说,“你不上班去?” 是以诚说,“哦,那个,我早一会儿晚一会儿都不要紧的。” 苏苏又轻笑道:“哦,原来是老闆。” 是以诚红了脸,“也算不上。自己弄了个小小的运输公司。刚刚上轨。” 苏苏看着手指不说话,突然说:“对不起,有没有小指甲刀?我这里长个倒刺,疼得狠。” 是以诚一叠声地说:“有的有的。”起身去找。 等他从卧室里找了小剪刀出来时,发现苏苏已经走了。一点声息也没有。 桌上,有一叠钱,白色的信封放在最上面,是以诚拿起来,上面有几个字,“谢谢你昨晚的照顾,给你个优惠吧。钱我拿一半。” 那字迹潦糙轻飘,仿佛在下一秒就会如其主人一样消失无踪。 这以后,是以诚总也找不到那个苏苏。 是以诚天天去偏离守着,但是,苏苏却没有出现。 是以诚没有见到苏苏,却见到了那个跟苏苏在一块儿的叫做jo的男孩儿。 是以诚走过去问,“请问,越…苏苏在吗?” jo也认出了他,“你找苏苏?这两天我也没见到他。” 是以诚想了想,还是问出了口:“请问,苏苏,真的姓苏吗?” jo笑了笑,“这位先生,你不会不懂我们是做什么的吧,说句实在的,做我们这一行的,有几个会用真名实姓?苏苏他姓什么,我是真的不知道,只知道大家都叫他苏苏。” 他年青的眉目间,流转着浅浅的自嘲,一点点的沧桑,转瞬即逝。 “那么,”是以诚不是没有犹豫的,但是还是忍不住要问下去,“你有没有他的联繫方法,或者…你知不知道他住在哪儿?” jo一口酒呛出来,斜瞟了他一眼,“我当然,咳咳,不知道他住在哪儿。手机号吗,倒是有一个,他要是知道我随便告诉了人,一定跟我翻脸。大哥,你可别叫我为难。” 是以诚无奈地点点头,“还是谢谢你。” 是以诚出了偏离。 这个酒巴,地处比较偏僻的街道,清冷的路上,只有斑驳的树影,在一片昏暗中轻轻摇椅摇曳,摇出孤清的姿态。 越越,你在哪里?你真的,只是苏苏吗? 第7章 一个协定 沈千越沉在回忆里,他仿佛又回到两年前,躲在酒巴的暗处,看着那个男人傻傻地坐在那,或是嗫嚅着向人打听,一家酒巴,又一家酒巴,一天,又一天。这个木讷的人,居然没有发现,自己好几次就跟在他身后。jo开玩笑地说,你还不快现身,是哥哥快要变成千里寻夫的孟姜女了。 沈千越的脸上慢慢地慢慢地浸染上了浅浅的笑意,那从内心深处一路染上来的笑容,晨光中清雅如玉。他自言自语地说:“这个傻瓜!”他嘆一口气,“假如当时他不找我,假如当时我不跟他定那样一个协定…就好了。”他回过头来,把头靠在床栏上,笑容一点点消散,象指fèng间无法挽留的水流。“人这一辈子,不管你怎么逃,逃不过命运去。” 整整一个月了,是以诚几乎跑遍了可以找到的所有的酒巴,但是他找不到越越。 他想念了他整整八年,好容易找到他,他又消失了。 是以诚从又一家酒巴里出来,颓丧地在路基上坐下来,把头埋进膝盖里。 也许,真的是有些莽撞吧。分开的时候,越越不过是个十四岁的孩子,完全不明白自己心里对他存着的那份心思,他不过当他是一个哥哥那样地依赖。现在的他,过的是怎样的一种生活,从那天看来,是以诚不是不明白的,但是为什么?他一定有他说不出的苦,但是,他是否愿意自己再一次地融到他的生活里?越越,你在哪儿呢? 是以诚胡乱地揉着头髮,抬起头。 一个人,抱着膝盖蹲在他面前,黑白分明的眼睛,清朗如水的眼神,望着他,不说话。 意外与惊喜让是以诚动弹不得。 “喂,”那个男孩儿说,“还在找你的越越。”他的声音慢悠悠地,象嘆息一样“你可真够痴情的。” 说着,他站起来,是以诚下意识地要去拉他,却见他并没有转身离开,而是后退两步,坐在了路边的栏杆上。细长的腿一条支在栏杆上,一条拖下来,晃呀晃。 “我说你,”他似笑非笑,“找越越干嘛?他是你什么人?” 是以诚也走过去,靠在他身边,“越越,他以前,是我的邻居,也是我小时候的玩伴,我的小兄弟。” “哦,”苏苏回过头来,“原来是青梅竹马,难怪你念念不忘。咦,你看上去挺老实,原来那么小就开窍了?” 是以诚脸红了。 苏苏哈地笑出来,故意用一只手指从他脸上划过,“这么容易脸红,还怎么出来混?” 是以诚看着他,他穿着单薄的外套,白色的,米色的裤子,映在那深暗的夜景里,浑身上下仿佛只有黑与白两种颜色,配上他略显轻佻的态度与语气,不融和里,有一种奇异的魅惑。 是以诚说:“你真喜欢穿白色。” 苏苏问:“你的越越呢?他喜欢穿什么颜色?” 是以诚说:“越越啊,他喜欢蓝色。” 苏苏的身子打了个晃,是以诚扶了他一下。剎那间,两人的面孔贴得那么近。 是以诚想,越越啊,你长高了很多呢。 他的面容,已退却了少年时的稚气,代之青年男子的一种简明的清俊明朗。总是淡淡表情的脸,细看之下,非常的生动。 苏苏知道是以诚在细细地观察他,忽然低落了眼睫,笑了一下,非常短促的笑,但是是以诚还是敏感地捕捉到了他熟悉的记忆深处的味道。 是以诚接着说:“越越的父母都是很有本事的人,他父亲是古生物研究所最年青最有成就的研究员,母亲是一个音乐家,本来,他们不太贊成越越跟我一起玩儿,”他憨憨地笑,“因为我的父母是研究所的门房。但是越越,却喜欢跟在我身后。我也…非常地喜欢他。他很安静,人生得单薄,有点内向,戴着副小小的黑框的眼睛,不太合群,有时会受院儿里小孩儿的欺负,每到这个时候,我总是会护着他,他是一个,非常招人疼的孩子。我从他十岁起一直带着他,直到他十四我十九的时候,我去当兵才分开。回来的时候,我父母已经不在研究院干了,他们家也搬了。” 苏苏忽地把脸凑近了来,说:“你看,我不戴眼镜的,你怎么说我象他呢?” 第5页 是以诚伸手捡掉一片落在苏苏头髮上的落叶,温和地说:“我看过他不戴眼睛的样子。” 是以诚的五官很平常,在一层温柔宽和的气息笼罩之下,却如同陶坯上了釉,让人不自觉地被那一份光彩那一份温暖所吸引。 苏苏看向夜空,突然说:“不如,我们来定个协定吧。” 是以诚问:“什么?” 苏苏恢復了那略带轻佻的笑,说,“我说,不如我们来定个协定。我来扮演你的越越,你呢,继续找他,三个月,我给你三个月,在这期间,你找到他,我立马走人,你找不到他,三个月期满,我也立刻消失,咱们银货两讫,怎么样?” 他晃着腿,笑眯眯地,也不看是以诚,自顾自地一口气说着。 是以诚愣了,然后,他笑了。 “好!”他说,干脆利落的。 苏苏从栏杆下跳下来,“那就这么说定啦?走了。” 是以诚跟在后面说:“我,什么时候到什么地方去接你?” 苏苏回过身来,笑着倒退了走,边说:“免了吧。还是我送货上门吧。” 是以诚呆呆地站在路上,这一晚的奇遇,让他陷入微微的晕眩,头脑有些发檬,越越,他还是不承认自己是越越,但是,他愿意给他三个月。啊,三个月,是以诚想,我们会有三个月的时间啊。 墙角的小蜘蛛,吐丝结网,困住了自己。但是,他还是贪恋那窗前的一片温暖的阳光,慢慢地想爬过去。 那只小蜘蛛,他说他叫苏苏。 第8章 我来了 是以诚整整一个晚上,辗转反侧,不过四点便醒了,怎么也不能再睡,就起来做了早饭。越越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喜欢喝他做的粥。那时候,整个研究院,只有他们一家还没有用上煤气灶,父亲用砖头砌了个土灶,捡了枯树枝做柴禾,用来做饭。自家的那口熬粥的大锅是用了多年的,锅盖还是栅木的呢。虽说做饭不象煤气灶那样快捷,做出的饭菜倒好象是特别的香。记得那时候,越越对这个土灶特别的感兴趣,每次做粥的时候,他总是蹲在一边,用力吸着鼻子,闻那温温的米香,一边还问:好了没有,好了没有?掀开锅盖的时候,扑出的热气,煳了他的眼镜,他总是一路小跑出去,擦干净了再跑进来。他老是不让是以诚看见他不戴眼镜的样子,直到那一次…后来,院儿里有淘汰下来的旧的煤气灶,领导给了他们家用,父母高兴得要砸了土灶,是以诚阻止了父亲,把那个土灶搬到屋后的小棚子里放好,越越一听说这事,赶紧跑了来,是以诚带他到小窝棚里看那藏着的土灶,他高兴地跳上是以诚的背,让是以诚背着他在小院子里转了半天。越越小的时候,还真是个可爱的小孩子啊,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别扭。现在也是。是以诚笑得傻傻的,自己却没有发觉。及至早饭做好,才五点半。是以诚在屋子里晃来晃去,东摸摸西看看,那心境竟如同即将迎娶新娘的毛头小伙子那般,忐忑中无限的期待与快乐。 是以诚听见门铃响的一瞬间,立刻从浅寐惊醒跳起来,开了门。 苏苏站在门口。 他换上了浅蓝的棉布衬衫,蓝色的牛仔外套与牛仔裤,有点懒洋洋地依着门框站着,看见是以诚脸上掩不住的喜悦,笑了一下说:“我来了。” 是以诚一下子把他抱起来,转了个圈子,然后紧紧地搂住。 苏苏的脸靠在他的肩上,在是以诚看不见的这一刻,他的脸上温情瀰漫,如同少年时一样。 回过脸来的时候,那一种微微有些轻佻的笑又浮了上来。 “喂,我今儿就算是上工了啊。” 是以诚一愣。 苏苏说:“嘿,你不会忘记了我们的协定吧。那算了,我走喽。” 是以诚下意识地拉住他,“不不不,我记得,我记得的。来,快进来。对了,你没有行李吗?“苏苏挑挑眉调侃道:“你包了我的人,又没包我的行李。” 是以诚结结巴巴地说:“哦,我不是…我…我是说…” 苏苏说:“你脸又红了。对不住对不住,不逗你了。” 是以诚问:“吃了早饭没有?我做了粥。” 苏苏在桌边坐下,是以诚盛了粥送到他眼前。苏苏看着碗说:“昨天,我想起件事儿来。你要我扮越越,总得告诉我一些越越的爱好习性什么的,勉得我演不象,你越看越失望对不对?比如,越越他爱吃什么?他爱玩儿什么?有什么特别讨厌的东西?” 是以诚的眼光平和温柔地落在他的脸上,一寸一分地扶过去,“越越啊,他很乖的,也不挑食,吃粥的时候喜欢放糖,平时除了练钢琴也没什么特别的爱好。成绩好,人聪明,却不是很喜欢念书。运动也不是很好,学骑车那会儿,摔了好多跤,坐在地上不肯起来,赌气说一辈子不要骑自行车了,要我以后买了摩托车带他。他生得单薄,老爱生病,怕吃药,但是冷天又怕穿厚衣服,说是象狗熊。他那会儿,头髮有些黄,我就常常用门fèng夹碎了核桃给他吃,他的牙齿很齐整很白,吃零食的时候喜欢用门牙去啃,象小狗一样。最怕人家动他的眼镜。怕痒怕得要命,却喜欢人家给他挠背,他常常趴在我膝盖上,说:帮我挠挠背,帮我挠挠背。南方的孩子,跟我学得一口东北土话,为这个,还给他妈妈说过几次呢。” 苏苏静静地看着他,听着他用轻缓的语调一一说出那些藏在记忆深处已经模煳了的往事。他从来不知道,这个高大的总是温和护着他的邻家哥哥会把这些事记得这么久,记得这么多,记得这么深,记得这么好。 苏苏伸手掀开糖罐的盖子,掩示地往粥里加了两勺糖。 “那他,越越,他是怎么叫你的?” “他叫我以诚哥。没人的时候,我会叫我哥。” “好,从现在起,我就学着做越越了。”他慢慢地吃着粥。然后抬起头来,他的脸上退去那层总是浅浅浮着的略略轻佻的微笑,他的眼神清亮如水,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副小小的黑框的眼镜戴上,望着是以诚,笑一下,又接着捧起碗来喝粥。剎那间,是以诚只觉得身处一叶小舟,顺水而下,周围的岁月倒退八年,那个可爱的,有点小别扭的,总是依赖着他的男孩子,在那青葱嫩绿的彼岸,含笑望过来。 是以诚觉得眼眶里有什么湿热的东西在酝酿,转头间,掩盖过了。 他说:“来,越越,看看你的房间。” 沈千越跟着他走进第一次来时睡觉的那些卧室,这显然是这套房子的主卧。他连夜把这屋子重新整理装饰了一下,换了全新的深蓝色床单,窗边小小的布艺沙发上摆着新的蓝白格子的大靠枕,边上有书报筐。 是以诚说:“缺什么告诉我。我就睡隔壁。” 沈千越站着看了一会儿,回过头来说,“谢谢你,以诚哥。” 是以诚说:“起这么早,要不要休息会儿?等会儿我上班,你随意。给你这个。” 是以诚拉过千越的手,将一枚钥匙放在他手中。 千越低头看着那光亮的,尤带体温的小东西,“以诚哥,你不怕我卷了你的家当跑了?” 是以诚揉揉他的头髮,“当然不怕。我信你。” 千越说:“你信越越,还是信苏苏?” 是以诚认真地看着他,笑容憨厚,暖得象冬日午后的阳光。 “我信的就是你!” 第9章 喜欢男的? 沈千越一个午觉居然睡到了近五点钟。 醒来的时候,有浅黄的暮色已经染了进来,千越觉得自己象是一枚琥珀中的小虫子,凝固了安详,好象可以持续一生一世。他惊讶自己居然在陌生的床上这么平静的睡了长长的一觉,好象要把这几年里所缺乏的睡眠都补回来似的,更惊讶自己能够在陌生的床上平静地醒来。第一次是在哪一天,那时是怎样的心境,那段记忆如阴影永远地投在了千越的心版上。 千越的脑海里重现出一个人的面容。极高挑的个头,大大的桃花眼,挺直的鼻樑,蓬松微卷的头髮。 那么英俊的容颜,那么凉薄的心肠。 千越用力甩甩头,坐了起来,在床上发着愣。电话铃响了。 是是以诚。 温和的声音在说:“越越,是我。我快下班了,你有什么特别想吃的,我去买了来。” 千越说:“不用了。” 两下里都沉静下来,只听见彼此细微的唿吸声。千越记起多年前,是以诚偷偷地用门房的电话给他打过来,那时候,他快要中考了,母亲开始禁止他放学以后出去玩儿,他和是以诚约好了,电话铃响两声就挂断,一定是是以诚在楼下等着他,千越会找各种藉口下楼来,有时是倒垃圾,有时是想买一个什么文具,然后飞跑了下楼去,以诚会在楼梯口等着他,给他一个新做的小玩意儿,或是一小块吃食。有时妈妈说什么也不让他出门,他会偷偷跑到阳台上,对着下面站着的人挥挥手。 往事如风,扑上脸扑上心。只是,千越想,自己,是再也回不去了吧。 是以诚轻轻地喊,“越越?” 沈千越回过神来,轻笑道:“喂,快回来吧。饿了!” 千越的声音里带着初醒的含煳粘滞,是以诚的心不由得软成长流的水,说:“好!” 宁可在一旁看着他,问:“晚上有约吗?老闆?看起来好象很高兴的样子。” 是以诚放下电话,脸微微的泛红,吱吱唔唔地说:“啊,没…也不是。” 宁可说:“快点回去吧,我来锁门。” 看着是以诚匆匆离去的背影,宁可嘆一口气。太好的一个男人,却始终不容她走近。也许他心里装着什么人,是打电话的那个吧。 是以诚看着开门的沈千越,还穿着深蓝色有维尼熊图案的睡衣,头髮有些乱,小小的黑框眼镜滑在鼻樑上,有些睡眼惺忪,好象一下子小了好几岁。 是以诚问:“今天干什么了?” 千越懒懒的说:“没干什么,睡了一天,庆祝我米虫生涯的第一天。” 是以诚笑着揉揉他的头髮。 千越换了衣服,懒懒地靠厨房门边看着是以诚做饭,是以诚在他注视的目光里有些害羞,原本利落的动作乱了起来,叮噹一声把一个碗在水池边上磕碎了。 千越过去帮忙,是以诚叫一声,“小心划着名手。”拉起他伸向水池的手,两人的手湿碌碌地缠在一起,凉的凉,热的热,彼此都是一愣。 第6页 是以诚遮掩地说:“越越,明天是周末,公司里的人说是要去珍珠泉烧烤,这个月的生意很不错呢。你看越越,一遇到你,我就有好运了。” 千越说:“我自己都衰得很,还有运气给你?” 是以诚在他的前额上拍了拍,“从今以后,我们都会好运。哎,一起去吧。” 千越笑着没作声。 不大会儿,是以诚便做了四个菜,抬唿千越过来吃饭。 热气煳住了千越的镜片,是以诚替他摘下来,擦净了再戴上。 离得那样近,同样明彻的目光在空中交汇,试探的,躲闪的,象初恋时偷偷交握的手。 先低下头去的是千越,是以诚的目光,是暖的,却叫他愧,亦叫他怕。 两人无声地吃着饭。 千越的嘴边沾了饭粒,他垂着眼,用食指轻轻地抹去,举止之间,竟有无比的诱惑,是以诚呆住了。 这样的越越,于他,真的是陌生的。 敏感的沈千越,立刻意识到了。两年的荒唐生涯,原来在不经意间,把有些原本不属于他的东西,这样深地刻进了他的骨头里。 原来他丢掉了所有的衣物,但是,还有些东西,是丢不掉的。 他的心情在瞬间黯淡了下去。 是以诚念念不忘的,倒底只是那个单纯的,干净的,清如水白如雪的沈千越。 而不是他。 这个多了一层苏苏的外壳的沈千越。 第二天,千越还是随着是以诚一同去了珍珠泉。 是以诚的公司规模很小,一共才七八个员工,两个是司机,其余的是职员。 秋天的珍珠泉,是一年里最美的。地上是厚厚一层枯黄的松针,银杏的树叶变得金黄,阳光下仿佛透明的一般。 这是n城最好的时刻了。 丰沛如生命,短暂如爱情。千越想。 几乎是在第一分钟,千越便觉查出那个叫宁可的女孩子,对是以诚怀着特别的心意。她并不很美,但是很清秀,非常娴静的举止,又混着两分利落。总是静静的跟随在是以诚的身边,把各种肉类细心地刷了作料与蜂蜜,烤得恰到好处再递给是以诚。是以诚都转递给千越,她看到了,柔和地笑。她今天的心情很好,以为是以诚会带什么人来,但是,他带来的只是一个男孩子。他说是他的兄弟,从小在一起的,前不久才又碰到。 晚上回到家,千越装作无意地问:那个叫宁可的,很不错的女孩子。很大方,又不八卦。 是以诚说,是啊。 千越笑道:“你是真看不出来还是装煳涂?她喜欢你。” 是以诚红着脸低下头,“不是装,只是,她的情义,我无法回应。” 千越看向别处,“你真的,只喜欢男的?” 是以诚坦然道:“是。” “那么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是个gay的?” “很早吧。那时候十五六岁。”他停了一下,下了决心似的,“越越,你是我喜欢过的唯一的男孩子。只是,那时候你太小。我,不能告诉你。” 千越低下了眼,静静地听着,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是以诚又问:“那,越越,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的是男的的?” 第10章 少年往事1 以诚问越越,是如何发现自己喜欢的是男人的。 奇怪的是,越越心头首先浮出的,不是那个中年男人削瘦青白的面孔,也不是他冰凉却湿润的手抚摸在自己脸上的感觉,不是第一次那混合着末日般的畏惧与天堂般的欢娱的初次的体验。 却是他那个家。那个他离开了许多日子的家。那一段迷濛孤寂的少年时光。父亲文雅却淡漠的脸,疏离的语气,直到几年以后,他才懂得,为什么父亲从他五岁以后便不再与他亲近,他才在明白了自家这个可悲可怕的秘密后,在无限恐惧与羞惭里明白了父亲的苦楚。千越的眼前又浮现出母亲美丽的面容,高高盘起的乌髮,上面斜插着一只仿古的髮簪,青绿的泥金的色调,在母亲脑后轻摇款摆。每次在书上到摇曳生姿这样的词彙,总会想到母亲,美丽的母亲啊,出色的容貌是她这一生的骄傲,却也是她一生不安分的根源。她是那样地病态地害怕老去,总在不同的男人身上验证着自己的魅力。 表面上看来,是这样般配的两个人,这样和谐完美的一家子,但事实上,完全不是这样。 千越记得最初他们一家住在两室一厅的小套房子里,母亲与父亲已经分房而居,他便一直在客厅里搭床,晚上,他会拉开他小小的行军床,床前,会拉起一道布帘。蜡染的图案,靛蓝的色泽,是母亲去云南演出时的纪念品,在那一方小小的隐蔽的天地里,他不会看见父母那形同陌路地在家里来去的身影,他不会看见厨房里那一瓶瓶分别贴着父亲与母亲名字的油盐酱醋。每天吃饭时,父母会依次使用厨房,分别做了饭菜,井然有序的,彬彬有礼的。然后,母亲会问:你今天跟妈妈吃还是跟爸爸吃。他知道母亲这么说是刻意地想拉进他与父亲的距离,但是,她是徒劳的。大多数的时候,千越会说,我跟妈妈吃。但有几次,千越说,今天我跟爸爸吃行不行?他只敢对着父亲的背影这么说,每一次这么说时,他总下意识地期望看见父亲回过头来,哪怕是虎着脸拒绝,但是,没有,每一次,父亲会若无其事地多摆出一副碗筷,却一言不发。或是突然轻轻地用筷子磕住千越伸向菜碗的筷子,说:请用公筷!父亲少年离家,千里求学,他是很会做家务的,他做的菜,比母亲做的,好吃许多,但是,千越吃进嘴里的,是蜡的味道,咽进胃里的,是铅的沉重。 这些事,是任何人都不知道的,千越甚至从没有说给与自己最为亲近的邻家哥哥听,以诚哥哥也从不曾到过他的家。父母都不喜欢客人。 但是只要一出了家的门,父亲依旧是清雅温和的,母亲依旧是高雅美丽的,孩子是听话乖巧的。是可以上了杂志内页的,gg似的家庭。 直到父亲的一个研究成果获得了国际的荣誉,他们一家搬进了新的极宽敞的新家,千越算是有了自己的房间。他的钢琴,还是放在客厅里的。千越了解一件事,他们家装修花费最高的,是父亲房间的隔音墙,父亲甚至不想听到他的琴声。从此以后,他再没有与父亲一起吃过饭。 后来,大约是千越十六岁的时候吧,第二年他就要参加高考了,母亲给他找了一个老师辅导他的功课。 那是一个梅雨季节吧。 多年前的往事,有着梅雨季节里cháo湿粘腻的味道,从心头浮起来,又沉下,象雨打在水里的浮木上。很久远的事了吧,久到那个人的面容都已模煳不清,千越闭上眼,努力地回想他的五官,但终究是徒劳。那个让自己初初懂得做男人的滋味的人,那个帮助他了解到原来男人与男人之间也是可以有鱼水之欢的人。他只记得,他抱了厚厚的一摞书本,穿着雨靴,身上披着浅蓝色透明的塑料雨衣,从雨衣边角滴落的水珠掉进了他的靴子里,湿达达的,还有着梅雨季节特有的燠热。一路腻腻滑滑地走去。 老师的家,住在旧城区,弯曲的如同迷宫的小巷子,低矮的屋檐,窗台上放着长方形的柳条筐,种着碧绿的ju花涝。 老师是个离异的中年男子,独自一个人居住。千越第一次便发现,他居然与父亲文雅气质十分相似,似乎连容貌都有两分相象,只是衣着较为寒素一些。 他的脾气,却与父亲大不相同,他说话声也是轻的,动作也是缓的,但是,他会对千越笑,会摸摸他的头髮夸他,千越不由不主地亲近他。 有一天,千越去补课,神色却慌张,眼里含着泪,几乎是苍惶地进了老师的家,却不肯坐下,靠在门上,急促地喘着气,发着抖。 老师去拉他,他死也不肯动地方,额上沁出细密的汗,惶恐如被惊吓了的鸟。老师想要开窗,他突然尖叫道:“不要。” 老师收回手,望着他,亲切地说,“你是怎么了,小千越。” 千越只觉得无比的委屈,酸楚冲上来,堵在喉间,阻了唿吸,涨痛了心。 老师把他抱在怀里,一下一下地抚摸着他的肩背。他的手落在千越背上时,给他以火热的感觉,稍稍离开,又让千越觉得身处冰窖般的寒凉。 在阵冷阵热中,千越断断续续地说:“老师,我是不是成了个流氓了,还是我要死了?” 老师突然松开抱着他的手,看着他的脸,慢慢地,他的脸上呈现出瞭然的微笑。他很慢很慢地斟词酌句地说:“千越,你,好好地听老师说,这是每一个男孩子,成长为男人所必经的事情。这代表你长大了,你你可以承担男人的责任了。还是一个很好的孩子。你明白吗?” 千越满脸湿汗,泪眼朦胧,象迷途的小鹿般无依无助。那种神情,让人怦然心动。老师听见自己的声音,完全不受控制地说:“这也同时表示,你可以享受男人的乐趣了。” 那种蛊惑的,催眠一般柔软黏稠的声音,给千越带来安慰亦带来了一丝丝地恐惧。他看见老师的脸在眼前慢慢放大,老师的眼睛是浅褐色的,但是并不透亮,象是里面沉淀了什么厚重的东西,他白暂的肤色有些干涩,离得近,可以看清眼睛周围细密的皱纹。 老师后退两步,从橱子里拿出一条崭新的内裤,他做这一切的时候,很轻,并且一直看着千越。然后,他牵了千越的手,慢慢地把他放倒,仰面躺在床上,他自己,也躺在他身边,一支胳膊半撑起身子,看着他。 千越觉得,老师变成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却好象并不想伤害他,他怕,怕到不能动弹。隐隐的,又有些说不出来的期待。 老师缓缓地退去他的裤子,外面的牛仔裤,然后,是内裤。 却并没有让他马上换上干净的新内裤。 千越半祼着神智昏乱地躺在那儿,完全地不知所措。 突然,他觉得,有一只微凉的,湿润的手,包裹了他那还没有完全长成的地方。 那是,老师的手。 第11章 偷来的时光 已经过去了六年了,但是千越依然清晰地记得那只凉的湿的手在自己身体最隐秘处轻揉慢捻的感觉,小小的千越,被自己身体里突如其来的cháo热与燥动惊得动弹不得。那一种感觉,不是疼,不是痒,不是酸,不是涨,不是麻,不是他所熟悉的任何一种滋味,他是真的真的吓坏了,开始小声地抽泣,细微绵长的声音,象雨里无助徘徊的小猫,无依无傍的,汗一层层地涌上来,密密地铺在他光洁的额头上。当最终的高cháo到来的时候,千越伏在枕头上,哭了。他窝在那里,不动,不再出声,只一味地流着眼泪。泪水把脸颊杀到生痛。 第7页 老师的大手一遍一遍地抚摸着他的头颈,柔软低沉的声音流水一样在耳边滑过去:“不要紧的,不要紧的,小千越,抬起头来,不要怕。这是,很正常,很正常的事情。你知道吗?有时候,老师,也是会这么做的。” 听到最后一句话,千越惊得忘记了流泪,抬起了头,满是泪光的红肿起来的眼睛看着面前的中年人,在那一瞬间,他突然觉得,这一刻的他,给自己的感觉只是一个中年人,一个男人,而不是老师。老师的那一层光环与面具慢慢地退却,然后,当他帮他清理完,让他穿好衣服,坐在桌边里,那光环与面具又渐渐地回来,渐渐地重新覆在这个男人身上。 那一天以后,老师与千越的关系有了微妙的变化。在上课的间隙或是结束的时候,老师的手会不由自主地抚摸上千越的脸,进尔抚摸上他年少青涩的身体,千越越来越熟悉那种水火交融的感觉,他已经知道,那种感觉,叫做快感。他渐渐地喜欢上了那种感觉,还是怕,但是,忍不住要期待。老师有时还会用他干燥却温暖的嘴唇亲吻他的额头,他的鼻尖,他的颈项,有几次,他的嘴唇堪堪从千越的嘴唇边滑过,象是要贴上去,又瑟缩地躲过去了。 老师的脸离他那么近,千越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的悲哀与挣扎。 隐隐地,千越其实也明白,自己与老师的这种关系是不太正常的,也是不能长久的,悬于一线,但是他还是依赖上了这样的关系,小小的飞蛾,被那一线光亮,微弱的暖意吸引住了。 终于有一天,老师说,小千越,老师要跟你再见了,老师调回常州老家的中学去了,老师已经拜託一位朋友,以后,他会给你补习的。 千越呆住了。老师把他抱在怀里,安抚地拍拍他的背。 千越说,老师你不走不行吗? 老师说,不走不行啦。 老师走的那一天,千越第一次逃了学。 那也是一个阴冷cháo湿的日子,千越站在老师的旧屋前,那门上已上了锁,院里的泥地上,还落下被弃置的一些旧的日用品。周围的一切都含着浓重的水气,一天一地的颜色,深得仿佛要滴淌下来。 那一刻,千越觉得,自己就象落在烂泥中的旧物什,被弃置了。他张着口,哭不出来,胸口满满的是cháo湿的水气,伴随了他整个高中的最后一年。 后来,千越才明白,老师为什么要走。 他怕已经错了的,再错下去。 可是,终久是命里的错,终久是逃不掉的错,并且在此后,一错再错。 是以诚问了那个问题之后,好一会儿听不见千越的回答,只见他发愣的表情,忙说:“不想说就当我没问吧,什么也别想了。来,尝尝我做的红豆花生甜汤。我放了一点点食硷,很烂的。” 千越回过神来,笑笑说,“也不是不想说,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伤心事。其实,是我高中时的一个补习老师,现在想起来,我大概是暗恋他吧。” 轻描淡写之间,就将那黯然神伤的少年过往带过了。 但是,事实上,千越自己太清楚,事实上,他之所以会无法喜欢女人,并不真正因为这位老师。 啊,事实上,完全不是这样。 只是,那事实,叫千越如何开口说出来。 以诚盛了甜汤递给千越,千越尝了一口,突然笑出来,说:“哎哎哎,你不喜欢女人,真是女人的损失。” 以诚红了脸。“你要是喜欢,我可以天天做给你吃的。” 做一辈子都行。是以诚想,只要你愿意,越越,只要你愿意。 但是,他没有说出来。 千越说:“你把我的胃口养刁了怎么得了?” 以诚摸摸他的头髮,嘿嘿笑。 以诚说,越越,才吃完宵夜又窝着看电视,起来活动活动,你要不要,出去散个步? 千越干脆在沙发上躺了下来,“老大,半夜三更的,散步?你这一天跑了趟珍珠泉还不累?哦,难道你怕长啤酒肚?放心吧,那种事,三十岁以后再操心也迟。过来坐。” 以诚坐在千越身边。静静地看着他。 千越想,人真是贪心,就象风雪里赶路的人,贪恋着那路边一堆火的热度,拢了手上去暖着,然后,带着那一怀的温暖上路。其实这是大忌讳,一时的暖意,只会降低自己对寒冷的承受力。 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宁愿饮鸠止渴,只因为那渴望太过深切太过绝望吧。 千越想,三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了。以诚的好,都是给越越的,不是给苏苏的,有一天,他若发现,越越其实已经变成了苏苏,他会把所有的好都收回去吧。 那么现在,剩着他还没有发现的时候,且把这偷来的时光偷得的好抱在怀里吧。 千越慢慢地把头搁到他腿上,“喂,给挠挠背,给挠挠背。” 以诚把手伸进千越的衣服里,在他光洁紧绷而削瘦的嵴背上一下一下轻轻地抓挠着。在他看来,他的越越,真的是回来了。 他突然把头贴上千越的背,隔着毛衣闻着他身上的气息,只一瞬,就移开了,脸是热热的,心砰砰跳得急促。 第12章 骨血里的素 平静的日子,过得格外的快。 千越渐渐地觉得,这些年来,第一次,有了落到实处的感觉。踩在地面上的,踏踏实实的滋味,没有了悬在半空中时的没着没落,居然开始每天盼着是以诚早点下班回来,听到门上有细碎的钥匙拨动的声音,会不自觉地站在能看见大门的地方,装做拿一杯水,或是装作刚刚从洗手间里出来,门开处,露出一张亲切温和的面容,千越听见自己的心落入胸腔的声音,轻松的,安心的感觉涌上来,是冬日里暖身的汤,点点滴滴在心头。 千越的面上会有一个笑浮出来,短促的,来不及地收了回去,自己跟自己闹着别扭似的,看在是以诚的眼里只觉心痛。 日子一天天地过,慢慢地千越开始动了一点念头。这么成天地真做个米虫也不成,他突然生了想重修专业的想法儿。千越在大学里的专业是法语,他的英语也是很棒的,当年被学校开除时,已读到三年级,还差一年就毕业了,他已考到了不少的证书,一心想考的国家翻译员证书也准备了不少时候,就那么一下子,所有的希望都摔得碎成片片。 这个年头,每年的硕士博士学生毕业生一堆一堆,他一个只有高中毕业文凭的半大孩子,无法找到任何一个可以接收他的单位,那时候,母亲与父亲早已分开,父亲去了美国,原来研究院的房子也被收回了。母亲却又闪电般地再婚,跟着外国姥的第二任丈夫去了比利时,临走前,她说,“儿子,妈是顾不了你了。我没有立场叫james替我养孩子。这房子,我交了半年的房租。往后,都靠你自己了。” 千越甚至没有时间自哀自怜一下,他得想办法养活了自己。 千越甩甩头,把那争先恐后要冒头的记忆压下去,慢慢在地外文书店一排排的货架间走着,想找一套高级法语口译教程的光碟。 最终也没能找到,在n城,法语倒底还是冷门的。 他想起以前念书时常去的中山东路上的一家小门面的音像店,以前他就在这里找到过不少冷僻的资料。 小店还和几年前一样,窄小的,货架摆得很紧凑,有点背阴,只有朝东的窗户那儿,有一道阳光穿she进来,光线里,有细细的尘埃在飞。 果然,千越在货架靠近底层处找到了想要的东西,刚要伸手去拿,从他的身后,伸过来一只手,帮他拿下了那套碟子。 一只修长白暂的手,修得极为齐整的半圆形的指甲,竟是玉石一般的色泽,也一样给人以冷硬的想像。 恍惚间,千越象是看到那个人一边修着指甲,一边慢悠悠地说,一个人走出来,只看手便可以知道他属于什么阶层。 那张脸渐渐地凑近了来,从千越的脸旁似有似无地擦过,英俊至极的五官,在眼前放大了,带给千越眩晕的感觉,有细微的,热的唿吸喷在千越的脸上,只听得他在说,千越,我第一次见到你,就注意到你的手了,我就想,这一定是个好人家的孩子。 回忆如尖刺的针,当胸穿过,把千越钉成了冰冷镜框里蝴蝶的标本,张开的翅膀里埋着飞的梦,却一寸也动不了。 只觉得身子被人轻轻地搬转了,对上了那张英俊如昔的脸。他微卷的头髮,是天生的,有一个小捲儿落在额角。 那人说,“千越,是你!怎么,不认识了么?” 千越只听见耳边自己擂鼓一样的心跳声,但终于,他笑出来,说:“哪儿会?”他凑近那人的耳边,耳语似的,“你就是化成灰我也认识,计晓!” 计晓也笑起来,他比千越高出半个头,也是削瘦的身材,宝蓝色的西装,深灰色的长风衣,桃花眼,高挺的鼻樑,西洋人一般干净清晰的轮廊,还和以前一样,脸上永远是笑容,那笑却染不进眼睛里去。 他似并不在意千越的话,一派云淡风清地说,“这两年,好吗? 千越的手紧紧地捏那套碟,骨节都挣得青白,却笑着说,“托福!” 计晓说:“千越,其实,我是真的挺想你的。” 千越只觉得脸上的肌肉抖得快挂不住那笑容,为什么,在一切的事情都已发生,一切的伤害都已造成之后,他还可以说得这么理直气壮,大言不惭? “求你了,你还是别想我吧,你一想我,我可就要生不如死了。” 计晓眯起了眼笑得更为柔情,叫道,“千越…” 千越打断了他话,“我该走了。” 他转过身,再没看他一眼,在柜檯付了帐,便出来了。 一直到回到是以诚那里,千越才发现,手中装碟片的塑胶袋几乎被自己揉捏得稀烂。放下东西以后,那手蔌蔌地抖,象风里的树叶。 事隔这么久,这个人仍然给他毒蛇一般的感觉,粘腻冰冷,叫他怕极了,真是怕。 人说,恨,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爱。 那么,怕呢? 这个人,是他骨血中的毒。 好象永远也无法肃清,时不时地会发作起来。只要有一个引子。 千越见桌上有半杯水,拿起来一气喝了,把胸上升起来的一线灼烧般的痛压了下去。 半夜的时候,是以诚起夜,听见千越的卧室里有压低的呻吟声。 是以诚一惊,赶紧推开门进去,开了灯。 千越的身子不断地抽搐痉挛,缩成虾米状,窝在被子下,看不见脸,只有唔咽与低低的呻吟传出来。 第8页 是以诚冲上去,搬开他紧紧抓着被子的手,握在自己手中,喊他,“越越,越越。” 千越急促地喘着气,说不出话来。 是以诚说,“越越越越,你哪儿不好,来,我们马上去医院。来!” 千越突然反手拉住了是以诚的手,拉得紧紧紧紧地,断断续续的说,“我不去,我哪儿…也不去…”到后来,声音已是哽咽,“以诚哥,别让我去任何地方。” 以诚把千越连人带被抱住,“好,我们哪儿也不去。就在家呆着!” 第13章 一线生机 千越额头上痛出来的汗顺着脸颊流下来,手却是越来越冰冷。 是以诚急得问,“越越,你怎么样?你是怎么了?越越,跟我说话,告诉我越越。” 千越挣扎指着衣橱着说,“抽屉里,有药。” 以诚忙过去开了那抽屉,靠边上,果然有一瓶药,以诚拿过来看,是治胆囊炎的消炎利胆片。以诚倒了水,还没来得及把药递到千越手里,千越捂着口,跌下床,磕磕绊绊地往卫生间里跑。 以诚跟过去的时候,发现千越从里面把门锁上了,只听见他在里面吐得翻天復地,以诚急得只在外面搓着手,然后伏在门上一叠声地叫,越越,越越,越越。 千越好容易立起身,放水沖干净了抽水马桶,又在洗手池里放满了一池的清水,把整个脸埋进去,凉的水,在夜的寒气里几乎有刺骨的感觉,千越的肩抖个不停。 抬起头来的时候,冷水顺着脸往下淌,有一线热流混着那冰冷一起流下来。 千越慢慢地开了门,以诚上前一把扶住他堪堪倒下的身体。 以诚把千越抱回床上,拿药给他吃了。 渐渐地,千越的情形平缓下来。 以诚也不敢回去睡,只坐在床边拥着他。千越的眼睛大睁着,仿佛一点睡意也没了。 以诚缓缓地问:“越越,怎么会胆不好呢?” 千越微微调转了脸,看那床里的一面墙上小幅的装饰画,青山绿水中的小屋,有着与童年记忆中非常相似的一道木门。 千越说,“没有太大关系的。我看过资料,说是长江流域的人,很多都有这个毛病,可能是水质的问题。” 以诚说,“听说玄武医院有一种手术,不用开刀可以取出石头,痛苦少,改天我带你去看看吧。” 千越回过头,淡黄的灯光里,以诚脸上有着不加掩示的心痛。千越的心忽然一下子松了,把脸贴到他温热的手心里,上面有厚实的茧,“不要紧的,以诚哥。我是胆管的问题,那种手术,对我没用的。不是很严重,你不用担心。” 疼痛过后的疲倦涌上来,朦胧中只觉是以诚的手,一下一下不停地抚摸他的额角与头髮,仿佛这样就可以把病痛抹去似的。 神思迷离中,千越想,假如,四年前,我遇上的是以诚哥而不是计晓,该有多好。 假如,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计晓,那该有多么多么地好啊。 那是四年前,千越刚刚考上大学不久,母亲说,上了大学,就该独立了,学费什么的,要你自己挣出来,你父亲当年也是一样的,没有用家里一分钱。 父亲仍然是淡得看不出任何表情的脸。 对于这个,千越是早有心理准备的。家里刚刚装修了房子,而且这个时候,他已经知道了家里的那个秘密,他明白父亲是不可能供他念大学的。母亲,啊,他想,母亲,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母亲的讲究与奢华。她一年四季都要服用燕窝与珍珠粉,她的每一件衣服与饰物,无不精美而昂贵。她的思维里,只有极尽完美的概念,她甚至给千越买过一件价值三百多元的小小的毛背心,正在长身体中的千越只穿过一季,便再也穿不下。 那一年,千越开始打工。 他的第一份工作,是给一个六岁的小女孩教授英语。第一次上课,女主人发现,他居然弹得一手好钢琴,便决定额外再给他一份工资,让他同时辅导小女孩弹琴。 千越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在他的同学们奔波于各个不同的家庭时,他一下子便在同一家,找到了两份工,而且,报酬都还不错。 但是他没有料到,小女孩有多么的笨拙而叛逆。 女孩的父亲是医院里的医生,专攻心血管专科的,母亲与父亲在同一家医院,是个护士长。与所有家庭条件不错的人家一样,他们望女成风的心思十分迫切。 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愿意面对女儿其实智商不高这个事实。 千越发现,他花了费了很大的力量经过多种的努力,也没有办法让小姑娘学会二十六个字母,两个月下来,她只认得其中的十来个。会话更是不用提,她没有办法顺畅地读出任何一个单词或是短的句子。 练琴也是如此,她会用她胖胖的小手指头用力的恨恨地打击琴键,发出吵杂刺耳的声响。千越说,小心不要伤了手指,再说琴键也容易损坏。 小姑娘斜了分得挺开的眼睛说,“我喜欢弄坏。弄坏才好呢。”说着,用力地盖上琴盖,发出巨大的轰鸣声。倒把千越吓了一跳。 孩子的母亲过来说,“小沈,这么关琴盖很危险,压到孩子的手就不得了。” 千越想要辩解一下,张张口又什么也没说。 千越对小姑娘说,“计伊,不如,我们再来练一下英语怎么样?” 计伊说,“我不要读,你只要教我用英语说我爱你。” 千越愣住了,“计伊,我如果教你这些,你妈妈知道了,会怪我的。” 计伊扭着头道:“我不管,你一定要教我。不然,我告诉妈妈你不认真教我,我要妈妈开掉你!” 千越问,“你要学这些干什么?” 计伊说:“我们班白俊飞是小帅哥,我要对他说我爱你。快,快教我!” 千越犹豫着,小姑娘一下子揪住他一缕头髮,短短的胖胖的小手指头用力地往下扯着千越的头髮。 突然,头髮上的那股子劲儿松了,小姑娘尖叫着,“爸爸,小叔!”向门口扑过去。 女孩子父亲的身后,站着一个人。 修长的身材,略微有些瘦削,很规正的西装,雕刻一般的轮廊,非常非常英俊的面容。 计晓第一眼便注意到了那个男孩子,他穿着简单的棉布的衬衣,淡蓝色的,里面是一件普通的白色圆领的t恤。与许许多多普通的大学男生一样。但是,这个孩子身上却有一份特别的雅致,在他白山黑水一般简单明净的气质里不动声色地显现出来。 计晓注意到他放在膝盖上的双手,纤长,骨节细緻,指甲修剪得齐整干净。 那是计晓与沈千越的第一次见面。 那一天,计晓与千越是一同离开计晓哥哥的家的。 路上,计晓微笑着说:“你叫沈千越吧。我叫你千越好不好?”他轻轻地笑起来,“你在我哥嫂家,受委屈了吧。计伊那孩子,不是个省油灯哦。” 千越侧过脸去,看了他一眼。计晓的脸,比月华更滋润。离得近,他的桃花眼微眯着,象是无意又象是刻意地,从密匝匝的眼睫下把眼波送过来。 千越突然没来由地脸红了,小小声地说,“其实也没什么。小孩子…” 计晓说,“我嫂子那个人,我也不太喜欢。她的出身,不太好。小城市来的女子,一心想摆脱那种寒涩的痕迹,却免不了时时露出马脚来。我一直都认为,我哥的这份婚姻,太糙率。” 千越静静地听着,没有发表任何意见。计晓想,果然是好人家的孩子呢,懂得不背后议人长短,心里却是有数得很。 计晓的嘴角慢慢地翘了起来。 那以后,千越常常能碰到计晓,有两次他发现计晓居然是特意地站在楼下等他下课出来。一路送他回家。 千越也经常能从计晓兄嫂的口中听闻计晓的一些事情。他了解到,计晓身边,有无数的女性爱慕者,但他好象都没有看上,其中有一个女孩子,甚至为他的拒绝自杀过一次。这事刚刚发生不几天。 那一天晚上,计晓又在楼下等着千越。 路上,计晓突然说,“在我嫂子嘴里听说了吧?” 千越只得含煳地应道,“啊?!” 计晓的脸慢慢地靠近来,凑近千越的耳边,“千越,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只是,她的情,我无法接受。你明白吗,千越,我无法,喜欢女孩子。” 千越突然感到惊慌失措,有什么,在咫尺之间,蠢蠢欲动,唿之欲出,隔着薄的纸,透亮地就在眼前。 千越低了头,张惶地说,“我就到了。走了。” 胳膊被拽住了,身子被扯得转了半个圈,手被别到身后,千越只来得及想,没想到他的劲儿这么大。 计晓湿热的吻便落下来。 在以后的日子里,痛的时候,苦的时候,悔的时候,怕的时候,千越一遍一遍地想,如果,那一天,不和他一路回家就好了,如果那以后,不与他走得那么近就好了,如果那一天,坚决地推开他就好了,如果在那许多日子以后,不再回头就好了。 但是,许多事,不容他推拒,不容他后悔,不容他重新来过。 就那么一直地走了下去,走到不能回头的那一天。 千越在睡意与隐痛的夹层里翻转,他唯有抓紧紧是以诚的手,仿佛那是他最后的,一线生机。 第14章 旧日时光,款款而来 千越醒过来的时候,疼痛已过去了。身子却是软的,喉咙里更是干得象是要冒出烟火气来。稍稍挣动了想要下床去找点儿水喝,以诚已推门进来了,手上端着一杯水。 以诚说,“醒了?渴了吧?来喝点儿水,不过不能多喝。” 果然,那杯里只有小半杯温水。 千越一气喝个干净,张张嘴,想说再要一点儿,突然地害起羞来,只垂了眼,握着那杯子只是不放手。以诚拿了两下没拿回杯子,也明白了,笑着拍拍他的头说,“不行哦,我在网上看了,说是胆囊炎这毛病,发作的时候,连水都不可以多喝的。” 千越说,“你一夜之间居然就成了专家了。”声音里不自觉地带了点儿委屈与任性。 以诚忍不住地心软了,说,“那,就再来一点,一点点。”说着走出去,不一会儿真的只倒了杯底浅浅一层水拿进来,千越又一气喝完了,这次立刻放在杯子,缩回被子中去。 以诚把他蒙在头上的被子向下拉一拉,“越越,这么蒙着头,空气差哦。” 第9页 千越又把被子向上扯一扯,遮住口鼻,只留一双乌熘熘,山清水明的眼睛望着以诚。 在那一瞬间,两个人都有些恍惑,仿佛旧日的好时光,款款而来。 千越想,我怕是回不去了吧。一定是回不去了。 以诚看千越转过脸去,也抬起身,这才发现,自己的手紧紧地攥着拳,骨节都是酸痛的。 那一刻,他明白自己对这个昔日的邻家小弟的感情真的已是有了质的变化。 他想,啊,我居然对越越有欲望! 可是,他又太怕自己冲动之下会引发越越不好的记忆。 以诚转身刚要离开,听见千越问,“你今天不用上班吗?” 以诚憨憨一笑,道:“不去了。在家陪着你。” 千越说,“那不好,耽误你正事儿。” 只句片言之间,千越如同一只惊弓之鸟,拉远了自己与以诚的距离。 以诚温和道:“那里会。昨天公司的电话已经打过来了。这次的货,已经运到了余姚,今天早上放了空车回程了。李师傅是老人了,不会出差错的。有宁可盯着呢。再说…我也不放心你一个人病着在家。” 千越小声地叫,“以诚哥。” 以诚说,“什么?” 千越的心头千头万绪,乱如丝麻,不知从何说起。只得说,“不,就叫你一声。没什么。” 千越病了两天,以诚就陪了他两天。 第三天,千越算是好利落了,以诚说,“这两天天天喝粥,今天买了条鱼,清蒸了给你吃好不好?” 千越躺在客厅的沙发里,两只胳膊从扶手上直垂到地板上,晃来晃去说,“我说了你会把我的胃口养刁的。要不你以后再开个饭馆儿,我来光顾你。” 以诚说,“唉,越越,越越,你啊…你啊…” 千越轻轻地笑。 以诚说,“越越,吃鱼的时候要小心,别象小时候似的总是被刺卡住。” 话音还没落,千越就便卡住了。 那刺卡在嗓子眼儿里,上不来下不去。千越憋得脸都红了。 以诚急了,“快点吞点儿饭糰。” 两团饭吞下去没有丝毫的用处,以诚又拿来了醋,一勺子灌下去,刺没冲下去,倒把千越呛得伏在桌上咳得喘不上气来。 以诚更慌了,搓着手,“越越,实在不行,咱们还是上医院吧。” 千越咳得上气不接下气,“那…那我…的脸…可就…可就…丢大…大了。” 终于止住了咳,千越嘆口气,忽然说,“咦,那刺下去了。” 以诚咧了嘴笑起来,“越越,你可真会吓人。” 千越低下眼,“我可不是吓你,是…倾情演出。” 以诚轻声地喊,“越越。” 千越不肯抬头,“什么?” 以诚嘆一口气。“没什么。对了,你…你呆在家里这么几天闷了吧。要不下午咱们出去走走。难得今天天这么好。” 千越说,“嗯。我得先洗个澡。” 千越洗完了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要出门的衣服,头髮却是精湿的,走一路,那水珠便沿着额角髮际流了一路。 以诚见了,拿来了大毛巾,让千越坐在沙发上,自己站在他身前细细地给他擦着。 宽大的毛巾遮住了千越的头脸,千越在那包裹之下低低地笑起来。 以诚移开毛巾,对上他的一张铺了浅浅的笑的面孔。 离得那样近,以诚可以看见他脸上细细的绒毛,他黑白分明的眼里,有一对小小的自己,渴切却张惶。 然后,那光亮里的自己渐次地暗淡下去,终于不见了踪影。 是千越转开了头。千越想,原来原来,能走近是以诚的,只是越越,苏苏,是不行的。 明明已经近了的,却再度地远去。 下午,是以诚骑着摩托带着千越去了他们小时常去的北极阁。 密密的树林间,有当年宋子文的一座别院。别院的后面,是一面斜坡。有些背阴,空气中是湿润的青糙气息。蒿糙长得足有半人多高。非常非常静谧。 在林间空地上,千越躺在以诚铺好的塑料布上,以诚躺在他身边,侧过脸去看着他。 千越今天没有戴那副小黑框的眼镜儿,微眯着眼,若有所思的。有浅淡的光影打他脸上身上,以诚突然觉得他好象要随着那光影的消失而逝去似的,不禁伸出手去,握住他的手。 千越的手被那温暖干燥的手包裹住,那一种和缓与平静,让人捨不得丢掉,千越差一点就让一直盘绕在心中的疑问冲口而出。 以诚,你,是否还在找着越越,你心目中真正的,那个越越。 以诚慢慢地说,“越越,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有一回,咱们上这儿来,你被一只蜜蜂蛰了后脑勺儿,吓得痛哭,一边还一个劲儿地问我,‘我会不会死?我会不会死?’回去的时候,腿都是软的,我只好一路把你背上去。越越啊,你小时候,真是个胆小的小孩子啊。” 那个胆小的孩子,连蜜蜂都怕的,却在多年以后,那么不顾一切地勇敢而盲目地做了爱的牺牲。 千越翻过身来说,“以诚哥,你愿不愿意再背我一回?” 以诚坐起来,伸手拉起千越,“来!” 千越伏在他宽阔结实的肩背上,把头靠在他的脖颈边,以诚的身上,尽是阳光的干燥的气息,蓬勃而温暖。千越想,三个月,还剩下两个多月的时间吧。那以后,我还是远远地走开去吧。这样,在以后的日子里,你记起越越的时候,兴许还能象如今,记得这样多,这样好。 第15章 情慾 千越趴在以诚的背上,夕阳下两人一路走上坡。 一上了坡,千越就跳下来,以诚回身接住他,“越越,我背你到停车的地方。” 以诚看见一缕红晕顺着千越的脸颊慢慢地漫延开来,额角眉梢全染遍了。 千越转过脸去笑着说,“两个大男人,背着抱着多乍眼。” 以诚也有些不好意思,嘿嘿笑着走在千越的身边,两人隔着寸许的距离,行动之间,手臂偶尔轻轻碰着对方,眼角里带着一点点对方的衣襟。 以诚说,“越越,小的时候,你老喜欢蓝色的衣服,长大了,倒是穿白色最好看。” 千越低头看看身上的白色外套,“可是白色最容易脏。” 以诚笑道:“第一次碰面的时候,我看着你穿着白衬衣,干净得象天上的云,越越。” 千越一愣,啊干净的,千越说:“干净的,是你的越越,我只是个替身。至于衣服,呵,那不过是我的职业技巧。” 这一刻,是以诚只恨自己的笨嘴拙舌,他张张嘴,只嗫嚅着说,“越越,越越啊。” 千越倒退着走,“快点儿回去吧,我饿了。晚上吃什么?别再是糖粥了。我可是喝够了。” 以诚说,“哦,那咸粥好不好。” 千越踢飞一个小石子,“是以诚,我看你还是去开一个粥铺最合适。” 以诚笑着把他拉过来,给他戴好头盔,那头盔一角,用油性笔端端正正地写着两个小字,越越。上一次千越就发现了,也不知是以诚什么时候写上去的。 等他在后座上坐稳了,以诚才发动了车子。 千越看着眼前这副宽宽的嵴背,不知为什么那么地吸引,让他忍不住地想靠上前去。 千越用胳膊环住以诚的腰身,象每一次一样,以诚会轻轻地一抖。 以诚很结实,但是并不粗壮,他有着很挺拔的腰线,长的近乎夸张的腿,象仪仗队员那样非常漂亮的身材,与他平常的眉目奇妙地调和起来,会叫千越不自觉地心跳加速。 千越想,以诚说过,他唯一喜欢过的男孩子就是邻家的这个弟弟,但是他所说的喜欢倒底是什么样的? 他对他温和而疼爱,但是,他们甚至没有接过吻,是否他心里只把他当成一个替身,他要留着那最好的,最保贵的,给他心目中干净清白的真正的越越? 千越想,只有我知道,那个越越,已是不在了啊。 如今的越越,是一个被情慾的滋味浸yin过的人。 那个天真单纯而洁净的沈千越,其实从那样的一天起,就不得不收拾起了纯真,象在外力的作用下,突然地停止了生长的小树。 那一天,啊那一天,才是千越再也无法接受女人的原因。 那时候,是以诚刚刚去当兵,千越才十四岁。是一个稚嫩的少年,他还没有上过生理卫生课,老师在教到那个章节的时候,含煳地说,这一章什么时候教,如何教要等学校统一安排。那时的千越,只是一个偶尔和伙伴们躲在角落里偷偷研究漂亮女同学的小小伙子。 千越永远也忘不了那一个场景。但他不知道该怎么样去描述那样的场景,他跟谁都没有说过,他也不愿跟任何人说。 那一天,在放学回到家的时候,他看到自己的母亲,跟一个陌生的男人,纠缠在她的那张精緻的大床上。 那个时候,父亲去了国外做短期交流。 他听见母亲那种特别的声音,沙哑而柔媚,象是痛苦的,却又不是。 剎那间千越的脑子里一片空白,没有惊谔,没有害怕,什么也没有,连眼泪都没有。他转身跑了,门都没有关好。 千越的家,住在四楼,他跑着冲下楼,冲出研究院儿的大门,冲到街上。研究院离鸡鸣寺很近,空气里隐隐地有香火的味道。 他没有目的的一路跑去。刚刚映入眼帘的景象,魔魇似地跟在他身后,一路催逼着他,向前跑向前跑,仿佛这样才能甩掉那一切。 他其实没有看见那个男人的面目,看到的,只是一个被子盖住了下身,正在用力前后活动的身躯和湿碌碌的后背,还有母亲落在床畔的长长的捲曲的黑髮。 千越直跑到精疲力竭。在一个空寂的旧小区的围墙跟下坐下来。从围墙栏杆里伸出的蔷薇枝条,缀着残破的花瓣,被风吹着,簌簌地打在他头上。 颤动的节奏,一如他的心跳。 千越是被母亲找到的,母亲的衣服还未齐整,头髮也是零乱的。她的脸上,并没有太多的羞愧之色。 千越看着他,一步一步地向自己走来,象看着一个他从来不认识的人。 母亲蹲下身子,把头垂在他的膝盖上,小声地嘆气,小声的呜咽。 千越闻到母亲身上那种复杂厚重的味道。一点脂粉的香味,一点汗的味道,还有一种陌生的微腥的味道,所有的味道混合在一起,酽酽的,化不开似的。 第10页 突然之间,千越明白了,那就是,情慾的味道。 那是母亲给他上的一课,那么真切而直观的,象刻进他脑子里。 千越推开母亲,转过身去,剧烈地干呕起来。 从此这后,小少年面对异性的时候,他的鼻端便会涌动这种浓酽而沉闷的味道,他便忍不住地会想在吐出来。 所以,他在之后,在发现自己出现了正常的生理现象时才会那样的惊慌,他的眼前便会出现那湿碌碌的活动着的身躯,他的内心会有一种类似乱伦的万分的惊恐。他才会那样的依恋那位老师。 甚至在千越与男人有了很深切的关系之后,每一次的有了情慾冲动的时候,也都会闻到那种味道,那是他内心深处解不开的结,他会在那气味之中,对自己厌恶而无可奈何,只能放任自己屈从了情慾。 千越与以诚回到家,以诚给千越端过去一杯水,揉揉他的头髮,“歇一会儿,等着喝--粥。”他故意拉长的声音,象哄小孩儿似的。 千越突然拉住他的手,“是以诚,我们做吧。” 第16章 偷爱的小贼 千越说,以诚以诚,我们做吧。 他拉着以诚的手,手心是滚热的,手指却是冰凉的。 他的脸上,又出现前些时候以诚刚刚找到他时那飘浮轻佻的笑,眼里却是水火交融,仿佛他整个儿的灵魂在这火与水中挣扎翻转,说又说不出,喊又不能喊。看得心诚无限的心痛。 他反手握住他冷热交织的手,说,“越越,你心里有什么不快乐呢?你说给我听吧,我在这儿听着呢。”他慢慢地抱住千越。 千越心头被那温和的语调抚慰着,那一团火一点点儿地暗下去,淡下去。 他把下巴隔在以诚的肩头轻轻地磨蹲着,轻笑一声说,“什么快乐不快乐呢,没有什么不快乐的,就是勾引你呗,你个傻子看不出来?” 以诚也呵呵地笑,“没有什么不快乐就好,呵呵。” 千越轻轻推开以诚,拿了床边小几上的半杯水就要喝,以诚说,“看看,又喝冷水。”说着走了出去,给倒了一杯热水来。 千越接过来,捧在手心里,把手指贴上去焐着,边说,“可也怪。” 以诚问,“什么东西怪?” 千越笑着说,“你不是喜欢男的吗?美色当色你也不动心?” 是以诚脸红了,却是认真的表情,“越越,其实,我…跟谁…也没有做过。” 千越一口水全喷出来,喷了以诚一头一身,千越呛咳不止,以诚也顾不上擦擦脸,伸手在他背上一下一下拍着,千越好容易喘匀了一口气,抬起手,用手背抹去以诚脸上的水珠。 “对不起,对不起以诚哥。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笑话你。只是…” 以诚摸摸他的头髮“我知道,我知道,越越。其实,我不是道学家,也不是禁欲主义者。我只是想,这种事情,得两情想悦才行吧。我一直,是这么想的。可能是我当过兵的缘故,军人的毅志,总要强一些。” 千越低了头,“你是等着你真值得你爱的人吧。你这个人,真是少见。” 他的脸上,有一闪而逝的惋惜,仿佛知道,那想留住的,是他留不住,也自认没有资格留的。 他坐在床上,双手撑在身后,轻快而又挑达地说,“那,以后,你碰到你的真爱时候,你怎么办呢?”他突然眯起眼睛,上上下下打量着以诚,“难不成说…哦,…”他慢慢地咬着嘴唇点头。 以诚的脸这回彻底地红透了,象是要滴出血来,他咳了一声,“那个…那个…那个,理论知识,我还是有的。” 千越的胳膊一松,整个人向后倒去,跌进床里,拿枕头蒙住了头脸,肩膀不停地抖动着,有闷闷的笑声送出来。 以诚拍拍他,“喂,越越,要闷坏了。”他伸手拿开蒙在他脸上的枕头,“餵。” 枕头下,是千越一张灿烂的笑脸,一扫平日淡如轻烟的忧伤。 象是多年前的那一个孩子的灵魂,从那厚重的掩蔽的门后,带着昔日的笑颜,悄悄伸出头来。 千越边笑边说,“以诚哥,咳咳咳,别生气哦。我可不是拿你当笑料。” 以诚看着他的笑脸,慢慢地认认真真地说,“不会,我不会生气。如果,能让你真正地快乐,我情愿给你当一辈子的笑料,越越。” 千越将那笑容慢慢地收拢来,怔怔地看着以诚,“是以诚,”他说,“别对我太好。你可别对我太好。” 以诚憨憨地抓抓头。 千越接着说,“我受不起。” 以诚说,“唉,越越,你…” 千越已经站起身来,“喂,不是喝粥吗?你的粥,要烧成浆煳了吧?” 千越走了出去,带上了门。 那门在身后砰地关上时,隔住了他,也隔住了他。 晚上,是以诚躺在床上,正朦胧要睡,门被轻轻地推开了,千越走了进来。 不等以诚问出什么来,他钻进被子里,背对着是以诚,以诚听见他闷声闷气地说着,好象感冒了似的。 他说,“以诚哥,今晚我在你这儿睡吧,就这一晚上。” 以诚从身后抱住他,感觉到他骨fèng里细碎的颤动,他觉得自己有一肚子的话,从刚找到千越起,那些话,就开始在他心头堆积,一天一天,却不知从何说起,从何说起呢? 他只说,“好的越越,好的。” 千越轻悄悄地躺在他身边,身旁的温暖象水波一样不断地沖刷着他的意识。他觉得自己分裂成了两个小小的人,一个说,就这样吧,你就把实话说了吧,让他来决定你的去留。另一个说,不必了不必了,不能留也留不起,就这么得过且过,偷得一天的快乐算一天吧。 千越想,原来自己,不过是一个胆小的偷爱的小贼。 讲到这里,千越停下来,看着窗外驰过的风景,那一个一个过去的日子,原来说起来,只是这么短短的时间,所有的躲闪与试探,所有的等待与盼望,所有的呵护与关怀,所有的温柔与暖意,都还在眼前呢,都还在心头呢。以诚的笑脸还在眼前呢,以诚的话语还在耳边呢。竟然已经过去了这么久这么久了吗?竟然已经隔了这么远这么远了么? 陈博闻看着千越消瘦的侧脸,那脸上浓重的伤感给他非常强烈的震憾。恍惚间,千越脸上的伤痛与佳敏脸上的伤痛重叠在一处。想起他自己在工作烦躁时失意时对佳敏的恶言恶状,想起自己一夜一夜宁可流恋在饭店酒馆,打着排遗工作压力的幌子,想起一天一天变得不再象自己的自己,想起佳敏那小鹿一般惊慌的眼神,想起佳敏说的,我们可不可以不要吵,我们能不能好好地过日子。在沈千越的述叙中,从前与爱人平静安宁的日子好象慢慢地在他眼前拉开延展,由退却成苍黄而慢慢再度染上昔日的颜色。 他突然打破沉默问,“你的手,痛得很?” 千越愣了一下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然后淡淡地笑着说,“还好,有点儿麻。” 陈博闻拿过钥匙,李炽忽然接过去,打开千越手上的铐子,让他活动了一下手腕,接着,用一种低一点的角度重新铐上。 千越的脸上显出一种孩子一般的神情,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抬起头看看两位警官,然后笑一下。 李炽发现,他有着非常白的牙齿,小小的,一颗一颗,却不是很齐整,最左边上,有一颗牙有点歪,尖尖的,偶尔会在完全笑开的时候露出来,显得他非常非常稚气。 千越突然说,“你们喜不喜欢看焰火?” 两位警官有点诧异地看着他。 千越说,“真的,哪一次的焰火也不如那一年的好看。” 那一年,那一夜,漫天漫地的,把整个天空都照亮的,仿佛永远地留驻了的焰火啊。 第17章 焰火 也不知怎么,那一年的国庆,特别的冷。 原本这个时节,在n城,秋日的懊热会一路顺延着走过来,长得象是再不会到头似的。 可是那一年,国庆节的时候,天气已经非常寒凉了,落叶如毯,铺了满地,枯枝高擎着指向淡青的天空,暖阳如织,风凉如水的季节,却并不见萧瑟。人们都已穿上了厚厚的毛衣。 这一年国庆,一号的晚上,要放焰火。以前,千越与以诚他们住的古生物研究所后山就是北极阁,那是放焰火的一个点,以前每次看焰火,那巨大的放炮声轰轰地就响在耳边,眼前是绽放在黑夜里炫亮多彩的焰花,非常非常地震憾呢。 现在以诚住的这个地方,四周全是高楼大厦,视线被遮住不少,以诚问千越,“今晚咱们去个好地方看焰火?” 千越问,“去哪里?” 以诚说,“老地方?” 千越愣一下,随即笑了,“老地方是什么地方,你可没告诉我。越越知道,我不知道。你得告诉我,我才好往下演啊。” 以诚深深地看他一眼,“越越…” 千越打断他的话说,“以诚哥,我们带些啤酒好不好?” 以诚看他故意垂下的眼帘,看他躲闪的姿态,温和地说,“好。” 以诚要带千越去的老地方,是研究院里的一座旧楼,原先,那里是标本陈列馆。这两天,新的陈列馆已经建了起来,这里就空置了下来,说是准备要拆了盖新楼。 千越说,“人家研究院怕是不让进去。” 以诚的脸上突然显出一分少见的调皮来,“有办法。” 那天晚上,天黑得挺早,街上全是人,一派热腾腾的景象。 千越和以诚带了不少的啤酒,打了车到了玄武湖的解放门那儿。 以诚有点儿神秘地拉着千越顺着城墙一路走下去。 这一路人少,城墙上漫天漫地长着爬藤,枯了的枝叶,在晚风里哗哗地响成一片。 再往前,是研究所的后墙,那里也长满了古老的枝藤,居然在那一片枯枝中,掩着一道窄窄的小门,门锁是锈的,以诚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枚钥匙,开了那锁,用力推了推,那门后似乎有什么东西堵着,只开了窄窄一线,只容一个侧身穿过。 以诚小声地说,“这门,是我爸妈他们弄的。那时候,我已经去当兵了,我妈每天去玄武湖锻鍊身体,嫌从正门走绕了太多的路,就私底下弄了这么个门。我们家搬走后,又把这里堵了起来。” 第11页 两个人偷偷地钻了进去,復又把门堵好。 千越凑过头去,在以诚的耳边慢慢地吹气似的说,“哦--,原来你这个老实人,也会干坏事。” 以诚觉得耳朵痒痒的,忍不住伸过手去捏千越的耳垂,离得那么近,两人的唿吸热热地扑在对方的脸上,都有片刻的失神。 以诚拉着千越走到那旧楼跟前,楼洞里黑乎乎的,一路上了楼,老旧的木楼梯嗝吱嗝吱地响着。 推开顶楼的小门,天台上,落了极厚的一层树叶,干燥的,在脚下发出脆响。 两人刚刚坐定,第一道炮声就在耳边炸响。然后,一朵红色的焰花在天空里灿烂地开放。 接着,一朵,又一朵,在墨黑的天空里幻化出炫烂的景色,五彩缤纷的光影为城市的夜空披上了一袭夺目的彩衣,在那些瞬间,充盈在心底的回忆,回忆里的欢乐,旧日无邪的时光,也随着焰火升空,无边地蔓延开来。 以诚侧过脸去看千越。 他的脸被天空中明亮璀灿的光芒洗涿分外明净,象是半透明的,他的眼光,很奇怪,象是特别特别地不舍,那目光里,仿佛要伸出手去,挽住那一天一地的华彩。那一种渴切,震得他整个人都在微微地抖。 以诚揽住他的肩,问他,“越越,你冷不冷?” 千越回脸,微笑着说,“冷啊。我们喝酒好不好以诚哥?” 以诚拉开一罐啤酒,递给他,又拉开一罐,轻轻地与他手中的相磕。 一罐又一罐,千越很快显出了醉意,把头靠在以诚肩上,吃吃地闷笑。 以诚扶起他的头,问他,“越越,你不要紧吧。” 越越不回答,突然笑起来说,“喂,你看我。” 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往前走,平台上的边上,有一道窄的边沿,千越冲着那边沿就走过去,一边说,“以诚哥,你看我,你看着我,我走钢丝给你看。” 以诚吓得魂飞魄散,也不管轻重,上前一把把他扯住,往后拉。 千越象是被拉痛了,挣了一下,哎哟一声就摔倒了,后背重重地磕在地上。 以诚也顾不上问他摔痛了没有,只顾着死死地抱住他,把他压在身下,那一刻,他只觉得无边的恐惧爬上心头,象是蛇的信子,吞吐着,他觉得唯有紧紧地抱住身下的这个人才能稍稍安心些。 千越被压得有些喘不上来气,嘴里开始含煳不清地嘟囔,象是受了委屈又不敢说的小孩子,伸了手去推是以诚。 以诚说,“不准乱动,你别动。” 千越的眼半睁半闭,努力地在一片昏黑中辨认着近在咫尺间的面容。把头歪过来歪过去地,看啊看啊看啊。突然他象是认出人来了,整个人都松下来,慢慢地笑开来,眼睛里落进了啊亮的星,又混了五分的醉意与五分的顽皮,那晕开的笑容里有五分的诱惑,五分的稚气,他在以诚的身下轻轻地挣动,嘴里乱七八糟地说,“喂,狗熊,起来。笨猪,你很重。” 以诚觉得自己心里的那浅浅的醉意,被眼前的千越激得象火一样地烧起来,漫延开来,他心底好象有两个小人在争吵,一个说,你起来,快起来。另一个却沉默着,固执地不肯放开怀里的人。 忽然,那另一边通过天台来的小门被推开,然后有人走上来,瘦高的身影,许是值班的职工,有点沙哑的声音在问,“那边是谁在哪儿?” 那声音很快地被又一声惊天动地的炮声打散了,天空再次被焰火照得缤纷而明亮,那个值班的人发现了以诚他们,大声地喝道,“你们是什么人,怎么进来的?” 以诚一跃而起,拉了千越飞也似地下了楼,一路跑出去,穿过窄门,倒还记得锁好了,又拉着千越沿着古城墙飞跑起来。树影与藤影在身边飞掠而过,象是黑暗里的精灵,风把头髮撩到后面,心里其实在那一刻是什么情绪也没有的,却是那么地鼓涨。 在后来,许多许多时候,千越看着以诚的睡脸,都会想起这一个晚上,他想,哥,只要能再有一次,再一次象那一天一样,我们在清风里,在黑暗中,在古墙边,焰火下,我们再跑一次,只要再有一次,就很够很够了。 我们倒底要付出多么大的代价,才能换回片刻我们在不经意间渡过的好时光? 一直到回到家,千越的腿还在打着颤。摇摇晃晃地走不稳。 以诚扶着他上了楼,一关上门,他咚地一声撞到了以诚的身上。 几乎是在一瞬间,以诚的嘴唇压了下来。 千越迷迷煳煳地想,他的脸一定红透了吧。因为他的嘴唇热得象着了火。 第18章 你就是越越 以诚用力地把千越抱在怀里,那个多年来在他梦中徘徊的男孩子,那个总在他记忆里羞涩地微笑的男孩子,那个在过往的阴影笼罩下总是欲言又止,无所适从的男孩子,现在就在他的怀里。真实的,暖暖的,让他特别特别地不舍。 两个人倒在床上的时候,千越的头在床栏上轻轻磕了一下,以诚吓了一跳,一个劲儿地问,越越,越越,你不要紧吧,不要紧吧。千越的脑子在酒精的燃烧中变得亦发地模煳,心中却是清明的。他能感到以诚的大手轻轻地替他揉着撞痛的地方,嘴里唿唿地吹着。温热的,带着酒香的气息,就在他耳边,能感到他绵密的吻,从自己的额角,眉际,一直漫延到下颏颈间。 千越想,他会永远永远的记得那一天,记得以诚火一样热的嘴唇,同样热度的手,几乎是虔诚地在他身上掠过的感觉,想起他始终半撑着的胳膊,记得他那一种呵护的姿势。 这个姿势,在他的记忆里凝固了,如此的清晰,那是他生命里一个被爱的标记,以诚烙在他身上的烙印。 他常常想,假如,那一天他没有因为自己的心结而误会了以诚的话,他们是不是可以赢得更多一点快乐的时间? 第二天早上,一睁眼,千越朦胧的视线里,以诚的脸慢慢地浮上来,慢慢地清晰起来。 就只见他脸上的红晕一点点深浓,面积一点点扩展,非常地奇妙,千越简直地看傻了。 然后,他躲进被子里无声地笑起来,把脸在那半旧的软软的被里上磨蹭来磨蹭去。 以诚伸过手来,抚着千越的头,问,“越越,你…你还好吧?” 千越在被子下探出头来,清朗的,黑白分明的眼睛留恋地望着以诚,然后眼光又调转了去,却留下那杳杳的余光久久不去。 以诚说:“越越,我…我…” 千越说,“你…你什么?” 以诚说:“我…那个…” 千越说,“你,哦,你很会,嗯…理论联繫实际。” 以诚的脸越发地红了,千越笑着把手贴了上去,说,“今天早上我们可以吃煮蛋。” 以诚看着千越,即便是一夜宿醉,一夜在情慾里纠缠,他看上去依旧清新如泉水,他看他微微皱了皱眉,有点艰难地移动了下身体。以诚说,对不起。越越,对不起。 千越愣住了,什么?他问。 以诚又说,对不起。 千越说,哦。 后来,以诚说,我真是嘴笨,不会说话,你说我当时怎么就说了那么句话呢? 千越把下巴磕在以诚的肩膀上,笑着说,不怪你。那时候,我自己心里有打不开的结。 以诚说,我真是迟钝。越越你见过这么迟钝的人没有? 千越吃吃地笑,还真是没有。 千越走出房门的时候,以诚正在弄早饭。这套房子,位置不好,也只有早上这一会儿有点阳光。 十月的阳光,是极其温润的黄色,暖暖的,那一线照在以诚的身上,千越想,他可真是个温暖的人哪,那种暖,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过去,那种明亮,不刺目,却足以照亮别人的生活。真好啊。真是好啊。哪怕他的那暖他的那光,只是给他心目中,始终干净纯真的沈千越呢,也还是想靠过去,汲一点暖,取一点光。 以诚说,“越越,刚才公司来电话了,我怕是要出车,去趟山东。恽城。” 千越说,“哦,去梁山泊哦。你不是老闆么?还亲自上阵?” 以诚挠挠头说,“说起来是什么老闆呢?一共才那么几个人。忙不过来的时候我就是一个司机。” 千越笑着说,“路上小心,司机大哥。” 以诚下楼后,想是有心灵感应似的,转过头来,抬眼向上望去。果然看见千越,趴在阳台上看着他。 千越的脸上,笼着晨光,微笑着,对他挥挥手。 以诚心里想,我真是爱他,真是爱啊。 三天以后,以诚回来的时候,第一时间就联繫千越,家里的电话没人接,千越的手机也是关的。以诚有些慌了,交待了一下便回了家。 家里,没有千越。 以诚跑下楼,跑到小区里,在小区的一个角落里,有一扇旧的木门。隔着木门,有一个小小的土坡,密匝匝地长满了篙糙。 以诚在那里看见了千越。 在那一剎那间,以诚的眼里涌出了泪水,他一路磕绊着走过去,走过八年分离的日子,走进那怎么也忘不了的记忆里。 千越的身子,倒挂在那木门上,他闭着眼,张开了双臂,轻轻地摇晃着。 以诚想起小的时候,他们研究院里,也有这样一扇木门,比这个要更高一点,更宽一点。很隐蔽,是他与千越常常去玩的秘密的地方。那附近有一座白色的小楼,说是以前住过一个日本来的专家,后来又有人传那里闹鬼,晚上曾有人看见有一个穿和服的女子,来来去去。大院儿里的孩子,很少去那里,可是越越喜欢那扇木门,却总要以诚陪着才敢来,倒是很清静的去处呢。 以诚记得,千越总喜欢爬上那门,然后,从上面倒挂下来,张开双臂,闭上眼睛,然后,轻轻摇晃。 在这样一个颠颠倒倒的世界里,千越依然想振翅飞去。 并且,他知道,哪怕他不小心坠落,也会有一个怀抱护着他守着他。 那是邻家哥哥温暖的友情筑成的一个安全的小小世界。 只是,那时的他,太小,还没有意识到那温暖的友情里隐藏的爱意。 有一次,他真的坠落下来了,是以诚一把抱住了他。 他的眼镜儿从鼻樑上滑下来,当时以诚说,“哦,我现在知道你为什么总怕人家动你的眼镜儿了。你怕人家看到,原来你长得比小姑娘还秀气,对不对?” 那时,越越很生气,他哄了好久才缓过来的。 第12页 以诚走过去,象小时候那样把千越从门上抱下来。 千越吓了一跳,睁开眼看见以诚流着泪的面孔,他惊讶地问,“你是怎么了?” 以诚说,“越越,你从此别再否认了吧。你就是越越,是我的越越。” 千越说,“哦,是我演得太象了吗?我看我都可以得奥斯卡了。” 以诚说“越越,我跟你讲过很多很多小时候的事儿,可是,”他一字一句慢慢地说,“唯有这一件事,唯有你的这个习惯,我--从--来--没--有--跟--你--讲--过。” 第19章 越越,你别走 以诚说:只有这一件事,我从来,没有跟你提起过。越越,你就是越越,以后再也不要说什么演戏之类的话了,你就是我的越越。 千越呆一下,然后笑着说,“想不到你这个老实人也会耍心眼,耍我很好玩吗?看我装疯卖傻很好玩儿吗?” 以诚慌了,说“越越,我……” 千越看他额上急得冒出来的细汗,说,“回家去说吧。” 他突然意识到,他用了家这个词,那个小小的,有点阴又有点cháo的斗室,原来在他的心目中竟然有了家的意义,却又是他不能不离开的地方。 一关上门,以诚便拉住他说,“越越,你好好听我说,我从来,从来没有存心耍你,我从来都相信你就是真的越越,从第一眼见到你就信,我也从来没有再去找什么真的越越。” 千越说:“对不起,让你的梦想破灭,让你失望了。” 以诚走近前来,把他拉进怀里,“越越,你知道吗?我不会认错你有两个原因,第一,你的脖子后面,有一粒小小的痣,在发窝里。” 千越微微一愣,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甚至连母亲也不知道吧。 但是以诚知道啊,那时候,有许多次,千越枕在他的膝盖上,他的头髮有点黄,但是很细密,柔软地覆盖着他的耳朵。以诚轻轻地给他挠着背,他舒服地半眯着眼,小小的黑框眼镜滑落到鼻樑上,象一只阳光里安静的小猫。 “第二,”以诚说,“第二个原因,是因为你的眼睛。越越,你知道吗?以诚我妈怎么说的?千越这个孩子,你知道他哪里长得最好?就一双眼睛,也不是说有多大多特别,就是清透,黑是黑白是白。越越,不管日子过去多少,不管发生过什么事,你的眼睛没有变,你的心就不会变。” 千越说,“以诚哥,你不明白的,那不过是我的职业技巧。白色的衣着,看似洁净的睛神,单纯的笑容,都不过是技巧,不过为着一个赤裸的目的。我的…许多的…客人,他们…都是些官员或是所谓的文化人,他们需要这些,我就供给这些。那个原先的我,真正的我,已经没有了,回不来了呀,以诚哥。” 是以诚说,“他在,他就在这儿。”他把手抚在千越的胸口。“他就在这里,我听见他说他想出来。” 千越呵呵笑起来,“你一定是听错了。他已经死了,被我掐死了。免得他天天跑出来盯着我看,看得我心里毛毛的。” 千越走到钢琴边,象是想用手抚摸一下,手悬在半空,最终还是缩了回去。 千越说,“你知道吗以诚哥,我,再也不能弹琴了。有一次,有个人,把我…按在钢琴上…那以后,我就再也不能弹琴了,一碰到琴键,手就会抖,出来的音全是破的。” 以诚只听见他说,我再也不能弹琴了。 越越再也不能弹琴了,再也不能弹琴了吗? 以诚想起以前寒暑假,每到下午三点多钟,越越便会弹起那首曲子,他听到了,就会跑到他家楼下。然后,越越会跑出来,趴在阳台上,对他招手。有时越越也会淘气,用纸团成球,砸下来。若是正巧砸在他脑门儿上,他会张了嘴,无声地笑。更多的时候,他会扔下一粒糖,或是巧克力,再剥一颗放进自己的嘴里。 以诚记得那时问过越越,这是什么曲子。千越的嘴里含着糖,面颊上鼓起一个小小的包,含含煳煳地说,叫离别。我妈喜欢,她说人生不过是一场场的相遇,一场场的别离。 小小少年,身量还未长足,清澈的眼光里,藏着一点点的寂寞,隔着长长的一天一天的日子,在对着以诚微笑。 但是以诚发现,现在他忆起更多的,却是在这一两个月以来的千越的样子。他穿着白色的衣衫,身后衬着深浓的夜幕,他依在门边似笑非笑的样子,他抹去唇边的饭汁时那一点无意的诱惑,他在病中握住他的手说,我哪里也不去,他被焰火照亮的眼睛,眼睛里浓重的渴望,他喝醉时摇摇晃晃的身影,他缠上来的瘦长的胳膊,他说你真是善于理论联繫实际时一点点的调侃,一点点的羞涩。 以诚发现,他对千越现在的记忆与八年前的一样的多,一样的好。 以诚说,“越越,我喜欢从前的你,但是更喜欢现在的你。过去的你太小,我也小,很多东西,很模煳,象是友情,又象是亲情,但是现在,我们都长大了,我清楚自己心。我…我爱你,越越。” 沈千越静静地看着他,“以诚哥,要我面对过往的自己,或是以现在的样子来面对你,都令我羞愧欲死。若你真爱我,放我走吧。永远不要再来找我。你的越越,已经死了,他不在了,不回不来了了。” 八年前,你不能留住的纯真与洁净,八年后你也无法挽回。 以诚走过来,抱住他,“你可真扭啊,越越。没关系的,没关系的,越越。” 千越把头煨在他肩上,笑起来,说“其实呢,男人也没有什么贞操可言。只是,你知道吗?有些事,有些印迹,是打进骨头里的,一辈子也消除不了。” 以诚拍着他的背说,“一定可以消除的,一定。我们慢慢来,我陪着你,我们慢慢来。” 千越说:“以诚哥,成长的路上,遍地荆棘,我从小就怕痛,实在是怕。请让我苛且一下。” 以诚更紧地把他按进怀里,“别走越越,你别走。哪儿也别去,咱们在一起。” 在那一瞬间,心软得收拾不起来。 第二天一整天,以诚在公司,心里总是惴惴不安的,有一次,居然拿错了提货单。宁可笑着说,“回魂了老闆。” 以诚憨憨地笑,心里真是怕,怕那个别扭的孩子一下子又不见了。他几乎每过一小时就要打一通电话给千越。也不是想说什么,只为着能听到他的声音,知道他还在那里,听着他很耐心地说,我在这里。好容易到了下班的时候,以诚走出公司的门,就笑了。 第20章 离去 千越站在门口。 他新剪了头髮,原先挡住眼睛的流海短了许多,越发显得一双眼睛清宛透亮。穿了淡蓝色的衣服,双手在身后拉住了人行道上的栏杆。看见以诚,他笑开了,露出一侧稍稍歪过去的犬齿,非常的稚气。 以诚说,“越越,你怎么来了?” 千越说,“来约你吃饭啊。” 以诚一时间快乐得不知如何说话,只嘿嘿笑了半天才想起来问:“你想吃什么?” 千越想啊想啊,一会儿想去吃这样,一会儿又想到那样,以诚也不催他,耐心地等着他想,千越的每一个主意他都说,好啊,好啊。 千越说,“干脆我们去喝点儿西北风吧。” 以诚说,“好啊,好啊。” 千越大笑起来。 以诚从来没有看过他那样地笑,明朗的,象初夏的风。 最后他们决定去吃龙虾。 十月的n城,正是龙虾上市的季节,各个大小饭店都会有自己特色的做法,好象整个空气里都瀰漫着那股花椒辛辣的味道。 以诚也顾不得自己吃,只把那剥好的肥白的虾一个一个地送到千越的碗中,千越也老实不客气地一气吃掉。又嫌那饭店里配给的一次性手套碍事儿,索性脱了下来,伸手抓了虾子,红红的油渍顺着他纤长的手指一路流了下来,以诚笑着拿过湿手巾帮他擦干净。 千越剥好了一只特别肥大的,突然送到以诚的嘴边,以诚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含进嘴里,转过头去看看四周,脸刷地一下,比龙虾还红。 千越别过脸去,咬着嘴唇笑,最终实再忍不住,笑声漏了出来。 千越说,“以诚哥,央视应该请你去拍《she雕英雄传》。你是活脱脱的一个郭靖。” 以诚,“郭大侠是大智若愚。我可比不了。不过呢,越越,我说过的,只要能让你高兴,我愿意做你一辈子的笑料。” 千越笑着看着他不说话。 这一顿饭吃了很久,快到十点钟两个人才骑了摩托车回家。 在跨上车的那一瞬间,千越突然象耗尽了气力似地,趴在以诚背上,脸上那笑容也渐渐地收拢了来。 这一晚,以诚是非常快乐的,但是在那快乐的下面,他隐隐地,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越越的笑容,太过灿烂,却象是阳光,你只感到他的暖意,却抓不住它。 第二天,以诚回家后没有看见千越,打他电话,有一道女声说,“您所拨打的号码已经关机。请稍后再拨。” 以诚慢慢地在楼梯口坐下来,张开了手掌,映在灯光里细看。从小,妈妈就说他的手fèng宽,是要漏财的。以诚现在才觉得她说得没有错,他把他的宝贝给漏掉了。 以诚说,越越,你这个小蜗牛,又逃掉了啊。 jo对着面前的男人说,“大哥,我说的是真话,我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我也好多日子没见着他了。我以为他一直跟你在一起的。” 眼前的男人,有点失魂落魄的,但是,依然是温厚的,他说,“两天前,他离开了。除了这里,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 jo说,“说不定,他…还会回去的吧。” 以诚笑起来,“呵呵,真能那样,就好了。越越是个傻孩子。” jo说,“你也是。” jo回身进了酒吧,在吧檯上坐了一会儿,转头进了酒巴后面一间小屋里。 那好象是个小小窄窄的储物间,jo进去后,冲着角落里一个旧旧的沙发踢了一脚,“餵。” 沙发里,窝着一个人影,若不是他穿着浅色的衣服,便要融进黑暗里再也不见了。 jo拉亮了灯。 那人慢慢坐起来,嘴里含含煳煳地说,“扰人清梦是不道德的。” jo呸地一声吐掉口里已嚼得没了味道的柠檬片,“我就不信你睡得着。” 第13页 千越用手掌遮住眼睛,“拜託,关灯,我两天没好好睡了。” jo问,“你跟是哥哥倒底是怎么回事?要不是这里有个后门儿,就他那蹲点儿法儿,早把你找着了吧?” 千越说,“管好你自己吧。那个楚齐云,不是最讨厌洋人?你就跟着洋鬼子混吧,总有一天他扒了你的皮。” jo在沙发扶手上坐下来,“你不必担心我。楚齐云那个人,不过是做做样子,他对我能用多少真心,我太清楚了。什么爱不爱的,哪有那回事儿啊。倒是你的是哥哥,好象真的是难得的痴心人。” 千越说,“所以啊,好男人应该留给好女人,就算是同性恋,这种男人也该留给好男人。” 千越轻轻地笑,有点咳。 jo说,“你是不是又玩儿吃了再吐的游戏呢?” 千越没有做声,低着头捏着手上的一个空啤酒罐,莹白的灯光,打在他的侧脸,越见消瘦的轮廊,额角有一根细细的青筋突突地跳。 jo有些不忍地摸摸他的头髮。 “苏,你干嘛呢?” 千越幽幽地开口说,“小舟,我以后…不做了。” 小舟是jo的真名字,他有好长时间没听人这么叫过他了,一时间听了,有点反应不过来。 千越抬起脸来,墨黑的眼里,有一点点跳动的水光。 “小舟,一直以来,都是你在开导我。其实,你比我还小一岁呢。” jo亲热地揽住千越的肩膀,说话的神情却是故意做出来的轻浮,“跟你说了,别弄出这个表情来,故意引诱哥哥是不是?” 千越笑笑说,“从今以后,真的不做了。以前,是有过一次机会的。其实我已经找到了一份超市送货员的工作,临上班前,人家又找到了一个男孩儿,比我结实许多。三轮车蹬得熘着呢。我就被pass掉了。哈哈,真是百无一用。” jo说,“不做的话,以后怎么办?还有些人,他们,这些日子也打听过你好多次。” 千越说,“决定不做了,就跟过去一切断得彻彻底底的。我不信他们会拿我怎么样。他们,不都是些所谓的有身份的人吗?也不敢太过明目张胆吧。你不用担心。” jo说,“为什么不回是哥哥那里去。” 千越回过头来,看着jo,“小舟,我一直没有告诉过你,我…真的是沈千越。” jo有点吃惊,“原来…” 千越又笑一下,“所以你看,我还能回去吗?” jo停了一歇,说,“也没什么不能,只要他不嫌。” 千越说,“他不嫌。只是我不配。你知道吗?小舟,什么样的苦,也不能当作堕落的藉口,却可以是一个堕落的契机,那时候,自己轻率地丢掉的东西,这辈子,怕是再也找不回来了。” jo问,“那你以后,打算去哪儿?” 千越软了身子躺倒下来,“不知道,要活下去,总归会有办法的。” 这以后,jo也失去了与千越的联繫。 当jo再一次看到以诚的时候,以诚正坐在偏离对面的街边,目光有点茫茫然。 jo犹豫了一下,终于走过去,问,“还再找沈千越哪?” 以诚这才回过神来,“啊,是你。是啊…这附近的酒巴,我都跑遍了。陪我坐会儿吧,今天不是来为难你的。” jo在他身边坐下来,以诚再也没有话了。 jo突然开了口,“你知道大明路吗?” 以诚有点摸不着头脑,接着听见jo说,“我只知道他在大明路那一带租的房子。其他真的就不知道了。” 在那一瞬间,jo发现,这个面容平淡的男人脸上放出光来,“谢谢你,谢谢你。” 他一个劲儿地说。 jo说,“你想怎么找?你知道大明路有多长?你知道那里有多少个小区?有多少居民?” 以诚说,“我一个小区一个小区地去打听。会找到的。” jo嘆口气,这个人,实在是太让人意外,他的傻气,实在是太惊人。 “你当演电视剧哪?需要剧情峰迴路转的时候,走大街上两个人都能碰上?实话告诉你,一个人,要是存心躲起来,就别想找到了。” jo却不知道,原来生活,有时比戏剧更加戏剧化。 第21章 峰迴路转的相遇 大明路是n城近七八年来兴起的一条街,有千米长,宽阔的路面,两侧都是汽车专卖店,这里号称汽车一条街,说起来,以诚对这里也是知道的,来修过两次车。 这几年来,一个个小区建设起来,这里的人气也旺起来。 是以诚这几天来,白天黑夜地在这一带寻找,一早去公司交待了事物,就出来。黄浦馨园,御水家园,怡馨园,安康里,安居里。是以诚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地打听。有几个新建的小区,还没有设立设区委员会,他只好向坐在小区里闲闲地晒着太阳的老人们打听。您有没有见过一个男孩子,瘦瘦的,秀秀气气的,他姓沈。大爷,大妈,你们在这里见过他吗?以诚面容敦厚,言语有礼,心里却急得如同一锅滚沸的油。jo说千越怕是这几天就要离开了,万一他走得远远的,离开了这个城市,他该怎么找到他呢?他的越越啊,要是象颗水滴似地落入人流中,他要怎么再把他找回来啊。有好几次,晚上,他在小区里晃悠,总盼着什么时候,在某一个拐角处,可以撞见那个男孩子,他甚至仿佛看见了他脸上惊诧的表情,然后,以诚想,他会不会对着自己笑起来,露出他的小虎牙,会不会呢? 然而这一切不过是他的臆想。以诚不得不承认jo说得对,又不是拍电视剧,哪里来的那一场峰迴路转的相遇? 这一天,以诚又骑着摩托车到了大明路。还未到铁道口,便看见人山人海围着。 这条是由北京到广州的铁路线,平时每天早上七点、九点和下午四点、六点都会有一班火车经过。以诚停了车,挤过去。以诚看看表,九点还着八九分钟,火车快到了吧,可是为什么那栏杆还没有围上,人群是如此骚动呢?到了跟前,以诚马上了解了。原来,有一路公交车在铁轨上熄了火,而那远处,已隐约可闻火车轰鸣的轮声。 有些人试图去推动那辆公交车,可是车轮似乎被什么卡住了,一帮小伙子,竟无法推得那车移动半步。惊叫声,七嘴八舌的议论声,有人大叫着要报警,甚至有些胆小的人已经吓哭了,所有的声音响成一片,还有那不断逼近的火车车轮的声间。而这一段铁路,是无法搬道的。在这一片沸水一样的混乱中,以诚跳上了公交车。车内的乘客早已输散了,只留下驾驶员。那个中年的女人已吓得目光呆滞。 以诚扑过去,把她从座位上拉开,连拖带拽地把她送出车去,自己回身坐到了驾驶座上,开始发动那车子。一次,一次,一次,又一次,再一次。 突然间,一个身影冲上了车子,扑到驾驶座前,用力去掰以诚那死扣在方向盘上已经开始痉挛的手指,一边叫着,以诚哥,以诚哥,以诚哥,以诚哥。 以诚回头看见那朝思暮想,梦昧难忘的脸就近在眼前,他的第一个反应是用力地把他搡了出去。 千越踉跄后退,后背磕在车门上,脚下踏了空,人就摔下车去,狠狠地摔在铁轨上,立刻有人把他拉起来,扶到一边。 以诚再次回到座位上,关上了车门,继续发动车子,一次,又一次,又一次。终于,马达发出正常的轰鸣声。在那宛若天籁的声音里,公交车缓缓移动了一分,然后驶出了铁轨。 几乎是在接下来的三秒钟内,火车,夹杂着巨大的唿啸声,堪堪贴在公交车的尾巴飞驶而过。 铁轨边聚集的两三百人,在那一刻,居然一致地沉默,这沉默直持续到火车渐行渐远。 然后,人群里突然爆发出一阵掌声,啪啪啪响成了一片。掌声里,人们开始大声地回顾刚才惊心动魄的一幕,周围凝固的空气开始缓缓流动起来。 那个女司机勐地坐在地上,爆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哭喊声。所有的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去,人们倒把以诚给忽视了。以诚并不在意,他只在人群里寻找着那个白色的身影。还好,那个男孩依着小小站台值班室的水泥柱子站着。 以诚从人群里穿越过去,那一刻的路,那么长那么长,长得好象总也到不了。终于,以诚抓住了千越的手,拉着他一路跑向前,跑进一个巷子。 那巷子窄窄的,两边是城南老式的民居,矮矮的墙头,一丛一丛的野ju灿灿地开着。 千越突然打了个晃,以诚收住脚,千越又膝扑地一声磕在地上。以诚把他扶抱起来,千越用力甩开以诚的手,跌跌撞撞地冲到路边,剧烈地干呕起来。 以诚把摇摇晃晃站立不稳的千越一下子搂在怀里,他听见他急促的唿吸,牵肠挂肚一般的唿吸声,听见他牙齿咯咯地打颤。 以诚一下一下拍着他的背。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说,“越越,越越,不怕不怕,没事了没事了。” 以诚拉过他的手,只觉得湿碌碌,他以为是汗,举到眼前时才发现是一手的血。 最终,千越把以诚带回了自己租住的地方。 以诚嘿嘿地笑着说,原来你住怡居园,今儿我原本就要上这个小区来找你的。 越越还是不说话 。 以诚说,越越,你有药箱吗?你的手要处理一下。 越越还是不说话,后来,以诚终于在厨房的吊柜里找到了一些药与纱布,装在一个空的饼开盒里。以诚用小摄子慢慢地把千越手心里的碎石捡出来,一边丝丝地吸着气,仿佛替他痛着。又用双氧水消了毒,上了药,用纱布裹起来。 以诚慢慢地捲起千越的衣服,千越摔得不轻,后背有大片的瘀青,手肘处肿了起来。以诚搬着他的胳膊轻轻地转动,知道没伤着骨头,同样地上了药,然后略一犹豫,又退下了千越的裤子。 千越还是象小的时候,穿得不多,只一层牛仔裤。膝盖上,有很可怕的伤口,血已经顺着小腿流下去沾在了袜子上。以诚心痛极了,打来温水轻手轻脚地替他擦,然后上药包扎。 千越软得很,迷迷煳煳地,由着以诚替他裹伤处,也不挣动,也不说话。等到包扎完了,他一头倒在床上,一瞬间就睡过去了。以诚替他盖好被子,在一旁守着他。 千越睡得极不安稳,低低地呻吟着,后来又发起热来。以诚找出先锋来给他灌下去,他睁了下眼,又闭上躺下去,继续睡。以诚想转身把水杯送出去,却发现衣角被千越攥在手里,拽了两下竟然没有拽动,那一种浅浅的任性与浓浓的依赖,让以诚动容,他俯下身,把嘴唇贴在他滚烫的额头,一下一下蹭着。渐渐地感到那额上有一层一层的汗浸了出来。 第14页 千越醒的时候,已经退了烧,他看见以诚坐在床边,拉着他的手腕。 千越没来由地委屈起来,就只咬紧了牙关,再不肯开口说话。 以诚不断地说,“越越,越越,你理我一理,跟我说句话,越越。” 千越扭过头去。 以诚也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搬过他的头,用力亲下去。 第22章 害的荆棘 以诚说,越越,你别逃了,越越,你说你怎么就老是要考验我的脚程呢? 千越的头被以诚的大手按在他的肩上,他有一点点迷迷煳煳的。又给他找到了啊,这傢伙,还真是玩固。他身上的气息是那么的温暖,他的声音在耳边,闷闷的,带着微不可闻的哽咽。 以诚又说,“真的越越,你可别再跑了。我找你找的快傻了。成天跟老头儿老太太地聊天儿,光干妈就认了两个。” 千越说,“什么?” 以诚忽然不好意思起来,“是…是这样。那个,他们那儿,还没有社区委员会,我就跟那些老太太聊天儿,问她们认不认得你。结果,聊得投缘了,就认了妈。” 千越胳膊撑在床上,惊讶地望着以诚,好半天才回过神来,然后说,“哦---”他的声音拉得长长的,神情里有一点俏皮,“可也怪,怎么没有大妈把你带回家做女婿?” 以诚结巴得更厉害了,“咳…那是…那是…因为…我…我跟他们说…我有…爱人了。” 千越转过头去,笑道,“那就是有了。” 以诚把他的头搬过来,认认真真地说,“越越,咱们回家吧。” 千越没有作声。 以诚说,“有件事,我一直想告诉你。其实,那天晚上,国庆节那天,喝醉的…是你。我…我没有醉越越。” 以诚哪里会醉,童年时在东北,跟着祖母过,大冬天啊,冷得滴水成冰。有两个冬天,他们交不起取暖费,祖母拿出自酿的米酒,跟小孙子两人,你一口我一口,抗过那漫漫的严冬。以诚怎么会醉,能让我醉的,也只有越越了。这个越越啊。以诚在心里说。但是他没好意思说出来。 千越抱膝坐在床上,下巴磕在膝盖上,含煳地说,“第二天…你说对不起,我以为…” 以诚道:“那是因为你说我…说我…理论联繫实际,我以为,我以为,我以为…我让你受伤了,所以说对不起。” 千越抬起头看他,以诚深褐色的眼睛干净明亮。“就这么简单?” 以诚点头,“昂!” 千越说,“你…不介意…?” 以诚说:“越越,我只介意一件事。” 千越问,“什么?” 以诚说,“倒底是什么事,把我的越越委屈成这样儿?” 千越停了半晌不作声,暮色一点一点地染进来。已经秋末了啊,天黑得特别地早。以诚拉开了床头的灯。 千越忽然喊他,“哥。” 这是隔了八年的岁月之后,他第一次这么叫他。 “哥,”他说,“你把灯关了,我说给你听。” 那一天,计晓送打工的千越回学校,千越说,“我到了。” 计晓用力地把他拉过来,温热的吻落在他嘴唇上。 千越完全没有反应,心里非常奇怪地出现了许多不相干的念头,象,他的手劲儿真大啊。原来今天是月中,难怪月亮这么圆。还有,他身上的香水味,跟爸有一点象。明天还有两节泛读课,那老太太的语调,慢吞吞的,听着可真急人。 无数念头,如慌乱的鸟儿,扑愣扑愣地越过千越的头顶,让他不能思考。 终于,计晓放开他,看着男孩子吓得几乎木呆呆的神情,他微微地笑了,桃花眼里光彩灼灼。他明白这是个非常单纯的孩子,所谓好人家的孩子,会给他很多的惊喜,当然也会给他一点点的麻烦。如果你在白纸上落笔画上了画,若是想去除那些痕迹,会不会有一点点麻烦?会吧。计晓想,可是,在白纸上作画,无论如何,都是一个诱惑。 计晓又微微笑了一下,捏捏千越的耳朵,说,“回去吧。我在这儿看你进去了再走。” 他站在黑暗处,看着那个男孩儿几乎是苍惶地逃进了校门,他又无声地笑了。 第二天,千越去了计晓哥哥的家,磕磕巴巴地说,以后不来了,功课紧,应付不来了。计晓的嫂子很不高兴,说,“小沈,你这么半途走了,我还得重新找人。当然不是找不到更好的,只是耽误了孩子的学习。” 千越一遍一遍地说对不起,要不,他说,这个月的上课费,我不要了。 于是,千越逃开了。 但是,那记忆是逃不开的。计晓那张月光下惊人英俊的脸,他低低的说话声,他落在他唇上那热的湿的感觉,象是坏了的磁碟,一遍一遍反覆着那些片断,伴随着心中巨大的轰鸣声,温柔地,固执地反覆出现。所以,在接到计晓的电话之后,千越鬼使神差地,还是去了约定的地方。 那是一个很偏的小茶社,原先是个地下室,灯光不太亮,每一张桌子旁,都有大株的绿色植物,光线透过枝叶,碎碎地打在桌面上,打在计晓的脸上,映着他脸上温宛笃定的笑容。 计晓说,“千越,你不在我哥家做了?也好。我嫂子是苛刻的人。只是…”他伸手捏住千越的指尖,摩索着他光洁的指甲,“只是…千越…别逃,好不好。” 他说,千越,你别逃,千越,你别逃好不好? 千越轻轻地笑,对以诚说,哥,你说我有多傻,他叫我别逃,我就不逃了。 那以后,计晓常常约千越,他并不急,那种见面就上床的事儿,他也不是没有干过,但是,千越这孩子,是不行的,会少很多乐趣。他愿意跟他细水长流。他常常约他去那个小小的茶社,去一些隐蔽僻静的小公园,他细长的手指轻轻划过他的脸,慢慢地吻他,隔着衣服摸着他秀挺的背,然后,再伸进去抚摸他光滑沁凉的肌肤,那上面,因为紧张,也因为初次同性之间的爱而起了一层薄薄的汗。他一点一点,一分一分地在千越的记忆里,续而在他的身体,在他的生命里留下痕迹。 他也为他做许多的事。带他去吃饭,对他说,千越,多吃鱼哦,清蒸的,你还在长身体呢。他把鱼身上最好的嵴背上的肉挑了刺放在千越的碗里,千越看着那雪白的细嫩的鱼肉,忽然就湿了眼睛。 计晓精明的眼,一下便看出了千越的软肋。面前的这一个,是个渴爱的孩子。知识分子的家庭,温文而雅,却也会有许多凉薄的故事,计晓的父亲就是一个中学校长,母亲是一个老师,也算是小知识分子的家庭,他是很明白的。他知道如何让这个孩子动心,让自己得到他的心。为什么不呢?至于得到以后怎么办,啊,那个问题,计晓从来都是有很好的对策的。 又有一天,计晓在约千越时,推来了一辆半旧的自行车。他对千越说,“这是我以前用的,旧是旧了点儿,但是很好骑,你看,你们校园那么大,你走来走去地多累。” 他还会给带来衣服,不是买的,他知道千越不会要。他说,“这是我以前的衣服,都还好好的呢,就是小了,短了。正好给了你。你跟我上学那会儿,身量胖瘦都差不多。 千越穿着他的衣服,果然合适,白色的,浅灰的,黑的,格外的清秀。 计晓的每一个行动,每一句话,无不针对千越内心那最软最不能经受触碰的一角,无声无息的,密密匝匝栽下了枝条,千越以为是爱的树,却不料是害的荆棘。 第23章 有什么,不对了。 那个时候的千越,是很矛盾的,矛盾的中心就是他很害怕,怕极了。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十五岁那年那个老师终会苍惶而退。那是一个多么禁忌的区域,一旦你跨进去,就难以回头,难以回头了。从小到大,千越就是在学校与研究院这种相对封闭的环境里成长的,加上他沉静如水的性子,他短短的十几年的生命,与离经叛道无关,与禁忌堪堪擦肩而过。如今,他问自己,真的要跨进去吗?真的吗?许多的晚上,他躺在宿舍上铺的床上,一遍一遍地问自己。他的头顶有一扇小窗,窗棂间,有一道细fèng,有冷风嗖嗖地钻进来,扑在他的头顶。他会把手凑上去,让那冷风吹吹他滚烫的手心。他会在那一片冷热交替之中,温柔地想起计晓。他是他看到过的最英俊的人,幽深的眼睛,挺秀的鼻子,完美的嘴,天生的微卷的头髮,修长的身材,瘦而产弱,极优雅的气质,给予千越的吸引力与冲击力都是巨大的。他使他明白他自己原来真的是喜欢男人的。他喜欢听他悠悠地说话,他感激他对他不露声色的关怀,他也想起他湿润的嘴唇,执扭而霸道地在他唇上辗转的感觉,还有他干燥的手,凉凉的,在他背上掠过,象水面上掠过的飞鸟。千越的身体开始颤抖,越抖越厉害,他的心事,该去向谁说呢?睡在下铺的同学都觉出了他的颤动,坐起来用手拍拍床栏,问,沈千越,你怎么了?病了?千越说,没,没有。声音里有了一点呜咽。 对于计晓来说,千越始终是有点儿被动的,虽然他能看出那男孩眼里藏着的爱恋,他的眼睛那样澄澈,所有的情绪一览无余,宛若不设访的风景。计晓暗自引领着他,一天天地沦陷,一切尽在他掌握之中。 但是当那一天,千越主动约他的时候,他还是有点小小的意外。 千越脸色有些苍白,话格外的少。他们没有去他们惯常去的茶社与小公园,而是呆在废弃的一所小学校园里。那小学与附近的另一所小学合併了,这处的旧校舍还未拆除。他们面对面坐在双槓上,隐没在黑暗里,看不见对方的脸,只听见彼此细微的唿吸声。 千越突然说,我爸,跟我妈,分开了。计晓甚至听见他轻轻笑了一声。 计晓伸手慢慢扶在他肩上,说,“如今这种事,平常得很。” 千越嗯了一声,再没了声间。 计晓接着说,“我不是还在你身边吗?” 千越又嗯了一声。突然,他 子倾过来,双手撑在计晓两侧的槓子上,亲了他一下。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地吻计晓,很短促,瑟缩的停留,计晓还是感了他脸上的湿意。他滑下双槓,计晓也跳下地,在狭小的空间里,千越紧紧地抱住他。 那天晚上,计晓带千越去了旅馆,当然还是僻静的地方,条件却很不错。计晓先去开了房,然后把房间号发到千越的手机上。 第15页 千越清楚地记得,他穿过明亮宽阔的大厅,走向拐角处的电梯。一路上都看见一盆一盆的杜鹃,白色与粉色,怒放着,无声的蓬勃着。他甚至还记得在电梯间,他的背靠在后面的镜子上,那种冰凉的感觉,四周着他自己的身影,在这狭小的空间里,好象他不再孤单了似的。 然后,记忆里就只剩下了扑天盖地的疼痛。计晓的耐性够好,他也不愿给千越的第一次留下一个惨痛的印象,以至破坏以后在情事上该获取的乐趣。只是,计晓他并不如外表那么细緻,他有着意外的强悍。 千越很痛很痛,痛到抖,控制不住地抖。但是他捨不得放开。他耳边总想着计晓的话,不是还有我在你身边吗?他躺在床上,许久才从疼痛里稍稍缓过来。忽然说,“今天,是我的生日呢。” 计晓伸手在他额上扶了一下,说,“哦,你十九了吧?” 千越想,在这个生日里,他失去了他的家,尽管那个家是一个那么畸型的存在,但从今后,他倒底还是没有了那个冰凉的去处。 但是同一天,他得到了一个爱他的人。 他以为是这样。 他以为。 计晓与千越就这样过了一年。 总是避开人眼,总是在某一个偏僻的旅馆,总是把房间号发到手机上。整整一年。 千越,已经情网深陷。 那一年,又是秋天,计晓被他们机关派到苏州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学习。这是他们分开最长的时间。 有一个周末,千越突然想去看看计晓。思念是那么不可抑制,随着这个念头的冒出,仿佛找开了闸门般,千越挡不住那如水的想念。他在周五的下午买了火车票,想着晚上就可以见到他,然后是周末,他可以呆到周日下午再往回赶,他们会有足足两天两夜的时光。他对着窗外小桥流水的江南景致,无声地笑了。 计晓接到他的电话时,真的吃惊了,他赶到约定的地点,看见那个男孩,在暮色中坐在一座建筑物的台阶上,身上穿的是他的一件半旧的白色外套。然后,朝他的方向转过脸来。旅途奔波,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丝毫的痕迹,他纯净如新泉,站起来看着他,有一点羞涩,但是并不拘谨,脸上没有太大的波动,眼睛里却满满的全是快乐。 在那一剎那间,这个清风朗月一般的少年,让计晓目眩神迷。许多年以后,他都会想起千越那一刻的样子。他明亮的眼睛和唇边微薄的笑意。 只是,在下一秒,计晓便把他的样子藏进了小盒子,放进内心深处的一个小小小小的角落,那里似乎还隐约的躲着一个叫做良知的东西。 计晓走过去,笑着问,“你怎么来了?” 千越说,“就来看看你。” 计晓把他拉到背人处,点起一支烟,缓缓地吐出一团青烟,低声说,“傻孩子。我…只能陪你待一会儿。千越,晚上,我还有个讨论会。这次的学习,非比寻常,抓得很紧,周末都安排了学习,怕是不能陪你了。” 在那团团青烟与越来越重的暮色里,千越的脸象飘在水面上一般,他说,“哦。没关系,我一会就走。其实是我们班上的同学一起约好了去寒山寺去玩儿。他们都在等我呢。” 其实不是这样的。 计晓是明白的。但是他权当这是真的,心安理得地权当它是真的。 计晓上前摸摸千越的头髮,头髮上还有赶路赶出来的微微的湿润。 计晓说,“也不是那么急的,我先带你去吃饭吧。” 千越敏感地觉出计晓神情一下子轻快下来。他心里咯噔一下。微微挣了挣,把被计晓抓住的手缩了回来,低下头去笑着说,“我吃过了,我走了。” 计晓的动作在那一瞬间不受自己大脑的控制,他拉住千越的胳膊,这个即将被他丢弃的美好少年。 他说,“也不用那么急,来,坐一会儿。” 他们沉默地坐在路阶上,千越很单纯,但是他有足够的敏感与智慧。计晓的单位虽是市级机关,但是这种机关并不涉及国家重大机密,这种形式的学习,不过是变相的一种福利罢了。这个,千越是懂的,只是,他善良到不会点穿他,他痴心到,不愿点醒自己。 坐了一会儿,千越先站起来,微笑着说,“走了哦。我不能让同学久等。” 计晓点点头,看着他离开,他甚至一点也没有送他。 千越到火车站时晚了一步,没有买到票。下一趟火车在差不多一个小时以后。千越突然觉得自己一刻也不能等。他急于逃离这个城市,逃回到n城,逃回到那个他用思念构筑的巢里去。至少,那里还有虚幻的幸福。 他赶到长途车站,买了票,坐上车。这一路,他被巨烈的晕车感折腾了个够。他没有吃晚饭,胃里翻江倒海,却吐不出来,胸口闷得喘不上来气。好在这个时段,搭长途车的人不多,江南的长途车也很干净,设备不错,他增到后排,在两个连着的空座上躺下来,昏昏沉沉地睡着。可是后座很颠,几次朦胧要睡的时候,差点儿被颠下去。他又被惊醒,几番折腾,那路途长得没有尽头似的。 到n城的时候,已是深夜。他打车回到宿舍。周末,同宿舍的人有的回了家,有的外出了,只剩他一人。他挣扎着爬上自己的床,衣服都没有力脱下,人累得很,脑子却异常地清醒,睁大了眼,盯着黑的虚空。 千越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了。 第24章 你不要我了,我就走。 那天夜里,千越的胆囊炎发作,他呕吐不止,到最后,他几乎没有力气再爬上上铺的床。到第二天下午,同学回来才发现几乎昏迷的他,把他送到医院去打点滴。直到彻底好清,他才接到计晓的一通电话。计晓淡淡地问他好不好,说己还要过些日子才能回来。千越没有告诉他自己生病的事儿,他想,他倒底还是打电话来了不是吗?这个电话,成了他强迫自己忽视潜意识里隐隐不安的最好藉口。 千越说到这里,抬头看着以诚,说,“以诚哥,你可不可以,不要让我等电话?” 以诚搂下他的肩说,“好的。你放心。” 在以后的日子里,以诚真的从来没有叫千越等过他的电话。他又给自己买了一个手机,每部手机都配了两块电池。他把家里的电话存储了他两个手机和公司的号码。他还买了两张电话卡放在钱包里,还准备了许多硬币。他买了个包,每天早上,千越看他把这些东西叮叮咚咚放进包里,再把包背在身上,就会从心里笑出来。 他再也没叫千越等过电话,除了那一次。 九月三十号,是计晓的生日,每年生日这一天,他都会做一个有关自己前途的重大决定。比如,四年前,在他师范毕业后做了一年高中政治老师之后,他做出了考公务员的决定,从那吃不饱也饿不死的教师,摇身一变成了国家公务员。再比如去年,他决定一定要坐上那个副处的位子。而今年的生日,他决定要娶到徐秋伊。 徐秋伊是他这次学习时遇到的一个女孩子,在n城华侨办工作。她并不美,只是肤色白皙,略有些丰腴。她也并不十分聪明,言语也不趣致,稍稍有些沉闷。但是她身上有一种稳稳的优越感,那不是普通人家出来的女孩子身上可以有的气质。计晓几乎是在第一面时便查觉了。但是他没有想到她居然会是省委书记的小女儿。那是他无意之中得知的。而且,她居然还没有男朋友。生日那天,计晓对自己说,我要成为徐秋伊的丈夫。 参加学习的年青人并不多,计晓想要接近她是太容易了。但是计晓不会急于求成,计晓也不会将心思溢于言表,那不是他的风格。徐秋伊比他还大一点,计晓不爱女人,但是他了解女人,他清楚,象徐秋伊这样的女孩子喜欢的是什么样的男人。与她相处中,他若即若离,温文而雅,体贴得当,恰到好处。 徐秋伊心里是清楚的,她的出身是她的优势,也是她情感路上的障碍。她身边不是没有男人,但是她也明白,他们对她热烈地追求是为了什么。她知道自己平凡,不美,但她还是希望能找到一个真正爱上她这个人的男子。她骨子里还是有着年青女子典型的梦幻心理。她与她的哥哥姐姐不太一样。她没有他们精明,他们也没有她的忠厚。她是家里的一个异类,但是父亲却极喜欢她。 计晓这个年青英俊的男子,实在是吸引她。他书卷气,有礼也有情趣,个子高高却不壮硕,他符合她心中对白马王子所有的想像。并且最重要的是,计晓不是她周遭的人,他不知道她的身份。 她以为他不知道她的身份。 两个人慢慢地越走越近,越相处就越多地发现两人相似相通的地方,一个有心计划,一个是自然流露。到了两个月上,周围的人已经开始当面开起他们的玩笑来。 等到了三个月学习期满,他们已成为一对恋人。 快回n城的时候,徐秋伊对计晓说了她的家庭。计晓淡淡地说,“我以为你与我一样是普通知识分子家里出来的。” 秋伊有点儿急了,说,“我并不是有意隐瞒。” 计晓没有说话,快各自回家的时候,他突然叫她一声,“秋伊。” 徐秋伊说,“什么?” 计晓眼睛望着别处,笑笑说,“没什么。” 之后,计晓有半个多月没有联络她。 徐秋伊是在一个下雨的黄昏把计晓约出来的。 她没有带伞,头髮被细密的雨丝打湿了,一络一络地贴在头上,越发显出她略微扁圆的脸。她嗫嚅地说,“难道我让你这样的嫌弃吗?” 计晓把她拉到屋檐下,摸摸她温了的头髮,慢慢地说,“也不打个车,秋天的雨,淋了要生病的。” 秋伊突然扑在他肩上哭了起来。 计晓松松地搂着她,拍着她的背,他心里想着,“剩下的,就是千越那头儿了。” 他暂时不能再与他有任何牵扯,他必须先在徐家站稳了脚跟。 千越,啊千越,那个花样年华,水样心肝的少年。 他有着美丽柔韧的身体,很好的教养,吃饭的时候腰背都是挺直的。许多女孩子甚至也没有他的好修养。可是,即便他是个女孩子,啊,其实,计晓想,自己不能与他在一起,其实是与他的性别没有关系的。或者说,没有主要的关系。 计晓想,该约千越出来一次了。 计晓是在三天后的一个晚上,把千越带到了旅馆,两个躺在黑暗里,在情事过后的余韵里,计晓叫他的名字,“千越。” 第16页 千越说,“嗯。” 计晓又叫“千越…”他摸摸千越柔软的头髮,“千越,我要结婚了。” 他感到那个男孩析身子勐地一僵。然后,他起身,摸索着穿上牛仔裤,然后又套上衬衫。他的动作特别缓慢,好象他的身上有一个严重的伤口,让他行动不便似的。 透过白纱的窗帘照进来的浅淡的月光,落在他露出的半个肩膀与一截纤长的脖子上。他的身上还有刚刚沐浴过后留下的淡淡的清慡的香味,那样地吸引,计晓的心忽然微微有些疼痛。 他起身从他后面箍住他的胳膊,抱着他,把嘴唇贴到他光洁的肩头,一寸寸地吻着,说,“千越,你知书达理,是最懂事的孩子。你知道,我们这样的人,迟早是要走这条路的。你是明白的,是不是?” 千越轻轻地挣出来,一边说,“我明白啊。你不要我了,我就走。” 不,他其实他不明白,他以为可以这样一辈子的。即便是偷偷摸摸,遮遮掩掩,他也想着要过一辈子的。 他一直背对着计晓,穿好毛衣,套上外套,开门走了出去。 第25章 其实,非常地,想你 接上来的日子,千越照常地上课,参加期末考试,成绩一如既往的全优。他其实并不热衷于学习,但是他记忆力惊人,他的口语纯正漂亮,那是他看法国电影练就的。 快过春节了,同学们都迫不及待地打好了行礼,最后一门一考完,拎了东西就朝火车站汽车站赶。很快,学校只剩些家远或是要打工的同学。千越带的那个家教,孩子快考中学了,父母答应她,一直补课到年三十,再带她出去玩儿五天,回来还得补课。千越同宿舍的一个同学把在超市的一份儿活临时交给千越,回苏北老家去了。加上平时的积蓄,千越下个学期的学费算是有着落了。 三十那天晚上,千越出去好好洗了个澡,学校的澡堂不供热水了。回到宿舍,舍监陈叔象往年一样,给留下来的孩子一人带了点儿自家做的菜,这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哪。千越拿到了一份什锦菜,陈叔又额外塞给他一份薰鱼,说他瘦得快成竹杆了,挂起来直接可以晾衣服了。 千越回到空空的宿舍,慢慢地吃了饭,菜很新鲜,很香,带着家的味道,千越吃得挺饱。隔壁的同学又过来叫他一起看了会儿电视,快一点才回去准备睡下。脱衣服时,手机从衣袋里滑到地上,千越赶紧捡起来看有没有摔坏。 他一个一个地按着键,想起来,那个人,是再也不会给他电话了。他说过,他还在他的身边,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了。 眼泪,终于一滴一滴地落了下来。 以诚说,“越越,那些个陈谷子烂芝麻,咱不说了。” 千越说,“你放心,我既然今天敢说出来,就没事儿了。你也说了,是陈谷子烂芝麻,它伤不着我了。再说,”千越笑起来,“现在我身边不是有个郭大侠呢吗。你罩着我,我怕什么?” 以诚嘿嘿也笑起来。 若是不这么笑,他的眼泪会流下来。一个大男人,又当着越越,够多么不好意思啊。 千越说,“以诚哥,你知道吗?那时候,我想起了你。真的。小时候,院子里那么多小孩儿,你总护着我。” 以诚说,“可不是。要是我在,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的。以后也不会。有谁敢欺负咱越越,看我十八降龙掌对付他。” 千越说,“是降龙十八掌。” 以诚挠挠头说,“是吗?怎么我一直记着是十八降龙掌。” 千越大笑起来。 以诚想,能笑起来就好。这笑料还真管用。 计晓正是在那一年的元宵节结的婚。 徐秋伊的父亲捨不得小女儿嫁出去,所以,婚后,他与徐秋伊与她的父母住在一起,那是北京西路上的一座独门独院儿的小洋楼。计晓夫妇住在二层。家里有警卫与保姆,吃穿用度其实并不豪华,但是,却有看不见的优越。徐秋伊的父亲当然是个十分有诚府的人,所以,在他的面前,计晓十分小心谨慎,很快也赢得了他的喜爱。但是私下里,他对这个表面文雅,内里精明的女婿还是有戒心的,计晓的职位半年里正式由副职专成了正处,离局级亦是不远了,但是,徐父私下里对大儿子说,我把他放在你手下,你给我看住了他。什么都可以,就只不能让他伤了我老姑娘的伤心。 计晓知道,他这仕途应该可算是会顺风顺水了。即便是老头子过些年退了,他们这一大家子,触角延伸至政界的许多角落,再说,到那个时候,自己应该可以打开自己的局面了吧。 计晓想,他也算是负出代价了,为了今天的这个结果,他在感情上是委屈了自己了。 他想的是委屈了自己。 他没有想过千越会是如何的委屈。 在计晓看来,每个人,都必得为自己的某种品质付出代价。比如,你若是骄傲,你必将被孤立,如果你懦弱,你必将承受失败。如果沈千越轻信,轻信爱情,轻信人,那么,沈千越必将承受背叛,承受打击,那是由他的品质造成的,与计晓的行为是无关的。 他是一个多么多么善于自圆其说的人哪。 渐渐地,计晓觉出了婚姻生活里的不如意,这不如意,来自于他身体上的享受。 计晓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同性恋者,他无法爱上女人,无论是她们的灵魂还是她们的身体。更何况徐秋伊从身体上来讲,原本也是一个乏味的女人。婚后,她心宽了,身体越发地丰腴起来,却不饱满,而是扁平,松踏。完全地显出了北方人宽大的骨架。计晓在情事上的不满一天比一天地明显起来。如同小猫在他心里不断的抓挠。 有一个夜晚,在一场极不和谐美好的情事过后,秋伊很快睡着了。她从来不是一个风韵趣致的女人,她也没有太强的欲望,她把计晓的敷衍理解成了他性格的内敛,亦发地觉得他的可靠。计晓却在这样的一个夜晚,发现自己强烈地无可抑制地想念起千越来。 他想起他年青修长细緻的身体。千越从耳际到肩头的线条非常清晰漂亮,脖子长得近乎夸张,他有柔韧的身子,后背非常的瘦削,却有一道很诱人的凹陷。他在床上很生涩,但是,他并不装模做样,他的反应敏感而诚实。动情时,他的表情是一种隐忍的快乐,让人心痛。 计晓想去找回千越,这个念头一经出现,便无法压制。 他想,千越,那个温和沉静的孩子,计晓想,若是再回头去找他,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儿吧?而且,就目前的情形来看,危险性也不大,毕竟,找男孩子比找一个女性的情人隐蔽性还是要大得多了。 主意打定了之后,计晓莫名地快乐起来,他甚至回忆起来埋在那副年青美好的身体里那种极致的快感。黑暗里,他悠悠地笑了起来。 在分手快一年的时候,有一个中午,千越又遇到了计晓。 确切地说,是计晓在他可能出现的地方等着他。 那时千越三年级了,课少了一些,那天下午,他正要去超市买东西。他常去的,是学校附近的一家苏果超市,这个时段人少,付款不用排队。 计晓还清楚地记得他的习惯。 在分手的这段日子里,每次看到相似的背影,千越都会心慌得喘不上来气,手心里全是冷汗。真的再见到了,脑子里反而是一片的空白。 计晓的笑容,依然温雅从容。 他叫他,“千越。”然后又叫,“千越。千越。” 千越的心忽然象被一双大手紧紧揪住一样,紧的,痛的,酸楚的,窒息的感觉混在一处,半句话也说不上来,只想快快地躲开。 计晓上前一步,拉住他,随即又不动声色地放开,语气却越加的深情起来,“千越,我们可不可以找个地方谈一谈。我有话对你说。” 千越说,“没什么好谈的了。” 计晓道,“千越,我,其实,非常地,想你。” 这句话,如利箭,破空而来,扎入千越心里最脆弱最不能负担的一处。 第26章 爱的奴隶 那一天,计晓把千越带到了自己从前住的地方。 那一小套房子,是计晓父亲单位集资买下的,原本是给计晓结婚用的。现在空置了。也许是有意的,计晓并没有让秋伊和徐家人知道这么个住处。 那是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千越想起,以前,计晓还从未带他来过这里。 屋子简洁干净,墙上亦是空白一片,看不出任何表露主人身份的物品。 千越走进来时还在犯着晕,身体里好象分裂出了两个小人儿,一个拼命挣动着想要离开,另一个缩成一团,只想留下来,留在那个会说想他的男人身边。 计晓看男孩子捏紧了细长的手指,坐着不说话,他倒了一杯热水,放在男孩的手中。千越好象被那杯上的热度惊醒了一般,微微抬了抬头,把手指凑到杯上去捂着。 计晓说,“千越,很冷吗?再等一会儿,我开了空调,暖气一会儿就上来。” 千越还是不说话,并不是故作冷淡,是他真的说不出来话。他很慌,怕却期待。好象看见微微的光在前头,走过去也许只是虚幻。 计晓蹲在他眼前,这很少见,计晓一向注意自己的仪表与风度,他是不会穿着西装这么蹲着的。他伸手慢慢地抚摸千越的头髮,很滑很细软,干净的,有着洗髮水很清淡的气味,计晓记得千越的习惯,每天都要洗了头才能睡得着。隔了快一年的时间,他身上的气息这样地吸引着计晓,他忍不住凑上去,在他耳边细细地磨蹭,他的手指也顺势伸进千越的衣领里去摸索着他有些突兀的锁骨,他记得他原先并没有这样瘦的。 千越仿佛被针扎了一般地跳起来,手中的水杯晃动,半杯热水全倾出来,洒在他手背上,他丢下杯子,苍惶地往门口逃。 计晓一把从后面抱住他的腰,轻而易举地把他带回来,千越在他怀里僵硬着,急急地喘着气。 计晓把他固定在怀里,在他耳边说,“千越,千越,对不起,对不起。” 千越喘着说,“我知道了。你可以放开我了。” 计晓把他拉转了身,一如既往干燥的手在他脸上慢慢地蹭着,他的指腹上居然有薄薄的茧,以前千越就很奇怪,这么个人,他为什么会有一双长了茧的手。千越记起,以前计晓摸着手指上的茧慢悠悠地说过的话,“我其实是吃过一些苦的呢。小时候…我父亲有一段时间被人排挤,我们过得很不如意,所以,我想,要过一种完全不一样的生活。你明白吗,千越。”记得当时他拉过自己的手细细地翻看,一个手指一个手指地捏着,他说,“一个人的手就可以看得出一个人的阶层。”千越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种时候想起以前这些琐琐碎碎的事,失了魂似地由得计晓抱着他,坐在床上,湿润的嘴唇随即贴了上来,“千越,”计晓说,“我想念你。我们…” 第17页 千越没等他说完,忽觉止不住的一种想吐的感觉,用尽全身的力气推开他,冲出卧室找到卫生间大吐起来。他的胃痉挛着缩成一团,他不得不蹲坐在地上。 计晓过来,抱住他,“好孩子,你哪里不舒服?” 他拉过他的手,环在自己的腰上,把他扶起来,带回到客厅里坐在沙发上,又说,“千越,我们这样的人,我所做的,的确只是没有办法的事。也许有一天,你也会这样做,但是我心里…千越,你不知道,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地想你。我是爱你的,千越。你还记得吗?我说过,还有我在你的身边。这话,依然算数的。” 千越只觉得身体越来越冷,心里越来越绝望,因为他发现自己如此不能拒绝这人男人,不能拒绝他这样的话。 终于,千越慢慢地用手攥紧了计晓后背的衣服,把头埋在他的肩上。 我那时真的爱过计晓吗?以后的日子里,千越无数次地问自己,是爱过的吧,同时爱上的,还有那种被爱着的感觉。 却不料,那只是错觉。 爱,不应该是卑微的。 爱不会也不该让人变得卑微。 但是,对爱的极度渴求和对失去爱的可能的焦虑,却会让人变得卑微。 卑微得成了爱的奴隶。 委顿到尘埃里,却不能,开出花来。 那以后,千越成了计晓的秘密情人。 计晓有空的时候就会约他出来一起吃饭,多半是在中午,然后一起回计晓的那套房子。晚上,计晓很少出来,周末更是非常谨慎,多半呆在家里。他们相会,几乎都是在中午,这于计晓,是一个相对安全的时段。可是他并不把欠疚的样子挂在脸上,他觉得那样非常地恶俗,他只在相聚的时候表现得非格外地深情,仿佛他真的全心地爱着千越。他复制了一份钥匙给千越,偶尔千越会来住一晚。 有一次,秋伊去差,计晓突然很想去看看千越,他藉口说回自己父母那儿去看一看,便出来了,打电话给千越,千越关机了。他心里微微的有一个念头,好象第六感,打车到了自己的那套房子。开门进去。 果然,屋里亮着一盏暗暗的小灯,千越刚刚从浴室里出来,头髮上还有未及擦干的水珠,看见进了门的计晓,千越也愣住了,计晓却感到从未有过的一种感觉,仿佛初恋一般的心跳,近乎心酸的一种快乐,他磕撞着冲上前去,紧紧地搂住千越。千越的头髮把他的肩膀弄湿了一片。混合着水气的味道,让计晓几乎流泪。在那一刻,计晓是真的爱着千越吧。只是,他对他的爱,也止限于在保全了自己的前提下。他有时也会问自己,如果不是后来发生的事,他是否能与这个少年一直这样下去,当然,前提是,不能让人发现。 又一次,计晓带着千越到一家日式料理的店里去吃中饭。 这里中午人不多,很静,计晓要了一个包间,与千越相对坐着。千越是第一次吃日式的饭菜,微微有点好奇,脸上露出一点孩气,看着那精美的和食微笑。 突然间,包间的门被哗地一声大力地拉开,一个很高大的男人,有此微醉的样子,摇晃着想要进来,却在看清楚他们的时候愣了一下。随即笑开了,“哈哈哈哈,走错了走错了。没想到碰到老朋友。计处,也在这儿吃饭哪?” 计晓不快地细微地皱了皱眉头,很快又恢復了常态。“原来是仇老闆。” 那个被称做为仇老闆的男人一步跨进来坐下,“真巧真巧,计处,难得这么巧。这顿我请了。嗯,这位是…” 计晓淡淡地说,“哦,这孩子是我的表弟,我姨妈的孩子。大学里伙食不好,偶然带他出来改善一下。” 仇老闆伸过手来,“哦,计处的亲戚啊,幸会幸会。” 千越有些被动地被他拉着手用力握了两下。 仇老闆又道,“不耽误你们了,我那边还有客。计处,改天找你吧。” 仇老闆走后,计晓说,“一个暴发户,不必理会他。” 要付帐的时候,服务小姐轻声细语地说,“一位仇先生,已经把你们的帐付过了。” 后来,他们居然与仇老闆又偶遇过一次,千越也没往心里去。 过不多久,计晓出了点事。 千越却并不知道。 他是后来才明白所有事情的。 第27章 frozencold 那时候,计晓的事业可谓一路往上走。他年纪不到三十,已是处长,他负责的主要是政府採购工作。他一直都还是很小心的,他并不缺钱,他当然知道钱是好东西,可以他有更想要的东西,权势。这东西与钱紧密相关,但也偶有牴触,他一向是相当谨慎的。可是,料不到,还是在这个上头跌了个不大不小的跟头。本来,这家叫做宏飞的公司的业务范围是运动成衣,是一个与政府採购不太相关的行业,在元旦的那一天,那公司的老总搞了个招待会,请了一些政府的官员,这原本也是寻常的事。招待会上,给每个来宾都送了小小的纪念品,计晓拿到的是一套茶具,等回去细看,才发现盒子的夹层里那么些个钞票。计晓也明白这种事在机关里倒也不少见,据说有的人,在年底,收到的红包数目可是惊人得很。计晓自己也不是没有收到过,数目都不离谱,这次算是多了。计晓自己私底下,也做一些股票,一直都还算顺利,谁知道这一次就出了问题。他的钱,连同刚收到的这一笔统统被套牢了。正好此时,计晓得到一个消息。这一年,纪委突然决定要查一查政府官员年底收红包的问题,计晓有点慌,直到元旦过后不久,宏飞公司便註册了一个新的分公司,居然做起了文化用品的生意,还参加了政府的招标,他才真正意识到,这次的事,原本是一个套子,很快他就知道是什么人在背后下的这个套。他明白自己是风头过于足了,以至招了妒。他得想法子把那笔钱给退回去。可是,现在该从哪里弄到这样的一笔钱?找秋伊是不行的,秋伊手里散漫惯了的,况且,这事,不能让老头子知道。 计晓想起一个人来。 仇大同。 仇大同是做小吃发的家,真正的一个暴发户,钱是有的是,现阶段他最热衷的就是跟官搭上关系。计晓是一个无意的机会认识他的。仇大同很是巴结他,他人看上去很粗,却还算是有义气,计晓当初是怀着孟尝君结交鸡鸣狗盗之徒的心情与他敷衍的,没想到这回还真的有求与他。 仇大同出身寒微,这些年打拼出来,钱是不愁了,却懂得一件事:再有钱的人,若不与势搭上线,说倒底也还是个老百姓,所以,他格外地愿意往为官的人里钻营。计晓找上门来,他自然是极愿意搭把手的。只是,仇大同没文化,却并不笨,他明白计晓这种人骨子里是看不上自己的,他得想法子让他有点儿小把柄抓在自己的手里才好。 仇大同还有一个无法说出口的爱好。 他是一个男女通吃的傢伙。 他喜欢丰满肉感的女人,妖娆的,不必太年青的,却喜欢瘦削青涩的少年,有着年青的结实细巧的身子,修长的腿的那种,象是两次见到过的计晓的表弟那样的。 他于是对计晓提出了要求。他笑着说,“你那个小表弟,嘿,也说不上来哪里长得好,就是挺招人。” 计晓不是没有犹豫过的,真的这样的话,他知道自己与千越算是完了,他是捨不得千越的,但是,他更捨不得的,是如今自己地位。 计晓的生活准则是,你必得为自己的某种品质付出价。 计晓是利已的,所以,计晓必得失去千越。 于是,又一次偶然地,计晓与千越在吃饭的时候碰见了仇大同。这次,三人一起吃了饭,都喝了酒,千越是不能喝酒的,一点点就会醉得人事不知。但是,仇大同劝得厉害,计晓仿佛也拦不住似的,千越便喝了,果然醉去了。临落入黑暗前,千越记得的,只有计晓握得死紧的手,握得他生痛。 昏沉中,千越觉得自己被带到了一个屋子里,是不是计晓的那套房子?千越分不出。 他感动有人在脱掉他的衣服,然后趴到他的身上,他想那人一定是计晓,是吧,他模煳地想。可是,他好象今天特别地兴奋,千越很痛,忍不住地呻吟出声,象小动物一般的,带着一点点哭腔,只能使仇大同的情绪更为高涨,他觉得自己从未感觉那么好过,无论跟女人还是男孩子。千越细长的手指用力抓着床栏,头髮全让汗给打湿了,在枕上辗转,整个人象一尾离水的鱼,想要挣出去,仇大同用力抓着他的腰,细瘦却结实的腰身,使得劲儿渐渐不受控制起来。 千越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 尽管还是头晕眼花,可也能认出陌生的房间,陌生的床,还有,并不陌生的,赤裸着的人。 剎那间,他象是掉进了冰窟里。 他想起在看过的电影上的一句台词: howcold? frozencold. 他突然就明白了,计晓的手,为什么带着生离死别一般的绝诀。 他几乎想笑出来,笑那个人,在干着最无耻与无情的事的时候,却用着最深情的姿态。 他慢慢地坐起来,靠在床栏上缓过一口气来。然后,开始穿衣服。他发现他外套的扣子被扯掉了两个。 仇大同看着男孩子脸上似笑非笑的神情,眼睛里却全是绝望,心里忽地别地一跳。 那男孩也不说话,也不吵闹,往大门处走去。 仇大同很有些意外,他原本不过想尝尝他的滋味,却在这种时候,多了一点儿什么情绪,他自己也说不清。 他说,“千越,你是叫千越吧。那个,别急着走,来,喝杯水。” 仇大同以为他会把水泼到自己的脸上,留了个心眼儿,倒的是一杯湿水。 谁知道,那男孩儿接过水杯,一气喝了,只是手抖着厉害,洒了许多在衣襟上。 然后,他在玄关处坐下来,开始穿鞋子。只是手抖得厉害,怎么样也系不上鞋带。 仇大同刚要蹲下去替他系的时候,他把鞋带拉断了,接着站起来,拉了拉门。 门是被反锁住的。他拉不开。 他转过头来,乌黑的眼睛,青白的面色,即便是如此的时刻,他依然有着水晶一般的光泽。 他说,“劳驾,给开下门。” 仇大同下意识地拿过钥匙替他打开了门。 男孩子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是很冷的天,湿而凛冽的风透过没有扣好的外套,大股大股地贯进胸口,千越就不停地发抖,不停地抖。心里似乎并不悲哀,所有的事与人都退得好远好远,仿佛都不与自己相干了似的。 第18页 只剩下控制不了的颤抖。 以诚抱住千越,他还在发着抖。以诚小心地把他固在胸前,千言万语,也不知道如何开口,只说,“越越,越越,你饿不饿?我们吃面条儿好不好?我给你做你喜欢的西红柿面。” 千越窝进那个怀抱,轻声地笑起来,“好。” 第28章 你有我。有我 仇大同把车停在大学的后门口,他知道后门这里离学生宿舍近,大多数的学生在傍晚时会在这里出入。 他等了三天了,可是一直没有看到那个叫沈千越的男孩子。 第四天,他终于看到了他。 仇大同从车子里钻出来,拦在他面前。喊他,“沈千越。” 那个男孩站住了,静静地看着他,仇大同想,也许他心里对自己油煎似地恨,可是表面上,却平静如水。 仇大同突然觉得在那一双清水一般的眼睛的注视下有点微微的尴尬,是多少年都没有过的感觉了。 为了掩视,他上前一步拉住千越的胳膊。 千越扫一眼胳膊上的那只大手,没有作声,然后,自己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仇大同简直地意外极了。也忙上了车,很快把车开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这才回过头来,看着千越,说,“沈千越,我等你这么些天,是想跟你说声对不起。那个,我的良心也会好过些。” 千越说,“哦,你的良心。那,我接受你的道歉,我走了。你也把你的良心收回去吧。” 仇大同一把抓住他,“喂,我说,要不,你跟着我吧。计晓那个傢伙,段数太高,你弄不过他的。我负责你上大学的费用,你想读多久都成,我都供着你。怎么样?” 千越突然笑了一下,夕阳里,这个笑容近乎灿烂。 他挣出手,头也不回地下了车。 仇大同怔怔地,他觉得自己象个表演拙劣的小丑。沈千越没有给他喝倒彩,简直就是修养太好。 他坐在车里想了好半天,最后,他得出一个结论,他得试试看,追到沈千越,他吸引他,他喜欢他清明的眼睛,干净出尘的样子,仇大同觉得自己多年来总算是动了一次心,居然是对一个男孩子。他坐在车里哈哈笑起来。 然后,他就经常去学校等千越,有时碰不到,有时能碰上,千越完全看不见他似地从他身边走过去,他也不恼,也不急,下回还来。 有人认出他来了。 他的车,太扎眼,还有他的人。 电视台有一个生活频道,里面有一个栏目,每天介绍n诚有特色的饭店,有许多家,就是仇大同开的,电视上,有他端坐在大班桌后的镜头。仇大同四十开外,高大结实,并不难看,他甚至在来之前很费心地装扮过,并没有西装革履,而是穿着休闲装,表面朴素的那种,其实一件毛衫便是一个工人一年的工资。居然请人专门给搭配了颜色的。 他就那么样站在车边,看着千越漠然地走过之后,再上车开走。 他还没来得及採取第二步,他在外地的生意出了点意外,他过去了几天。 就在这几天里,事情朝不受他控制的方向发展下去。 千越在一次下了课后,在系里的走廊里,遇到了一个女人。 她穿着皮糙,黄褐色,有些裙摆式样的长风衣,盘着头,个子极高。走到他面前问,“你就是沈千越。” 千越点点头。 那女子一个耳光重重地扇了过来,打得千越后退两步,头磕在走廊的墙上。 周围的一切都静止了,所有的目光都聚拢来,大家都忘记了来劝。 一个近四十的女子,与一个年青的二十岁的男孩,这情形实在有些诡异。诡异之中,仿佛有无限的未知,蠢蠢欲出。 那女子慢条斯理地说,“沈千越,给你一个小小的教训。不要再与我老公仇大同有任何牵扯。做男人想要榜男人,代价很大的。你听懂了?” 那女子正是仇大同的太太。她知道自己的老公所有的风流韵事,每一次,只要让她找着人,必会上门去闹上一场。他不悔改,她也不妥协,那是她与他之间的一场拉锯战。也许是有厌了的一天,但是只要现在还不厌,她还会闹下去。他也还会风流下去吧。 她回头走开,两边全是眼神,好奇的,惊异的,蔑视的,同情的,千姿百态。 她心里颇幽默地想,出来闹男孩子,倒还真是头一次。 千越的背,靠着墙壁,他穿得单薄,能感到那贴心贴肺的冰冷直逼上来。 然后,学校便知道了这件事。然后,有更坏的传言出来。然后,系里对千越进行了劝退。 千越在学校宿舍的最后一天,他的母亲打来一个电话。 那时候,父亲早已出了国,母亲也跟着新认识的男人去了比利时。 这次回来,母亲对他说,她与那比利时人,结婚了。她来看看千越,以后,怕是山高水长,再见很难了。 千越对母亲说,我想见见那位先生,单独见行不行? 千越与那男人坐在饭店豪华的幽暗的咖啡厅里。 那男人年数不小了,灰色的眼睛却还透着一点点做作的天真。略胖,健康红润的,似乎是个脾气挺好的人。千越其实是想替母亲看一看这个人,突然想到,自己看人的眼光,啊,还真不能算是高明。心就那么一下子灰下来。 他与那男人用法语交谈着。 千越问,“你是否很爱我的母亲?” 男人答,“当然。不然,不会再一次地结婚。这是我的第三次婚姻。不是爱的话,不会有那个决心试第三次。” 千越的眉间有一点点笑意,象水一样地飘荡。“哦。”他说,“你是否会给她买大大的钻戒?” 男人答,“会的,宝贝。你妈妈那样神秘那样美,配得起最好的钻石。” 男人又笑起来,“你与她长得真像。你们东方的孩子,真是长得年青,我的儿子与你差不多大,但是他看上去就象你的叔叔…” 千越打断他的话,“你是否会疼爱她,保护她一生一世?” 男人说,“我会的,宝贝。” 千越慢慢地喝完杯中的咖啡,“不要忘了,每天对她说一次‘我爱你’。还有,不要叫我宝贝。” 男人眨眨眼,居然有一分玩皮。“好的,好的。” 母亲是在第三天走的。临走前,她给了千越一笔钱。用一个大信封装着,塞在千越的手里。 母亲在上了飞机后,有些头痛。从行礼里拿药时发现那个信封,躺在一堆衣服上,里面还有一张条。 千越写:“这些钱,你留着。当爱情靠不住的时候,也许你还会需要它。各自保重。妈妈。” 千越想,做儿子的这样写,她也许会把这钱存上吧,以后,她会懂得为自己留一点后路吧。也许不会拿这钱去换一副辜青斯基的耳环,或是一枚卡蒂亚那的胸针,或是,一场爱琴海上的豪华旅行吧。 他的难以回头的母亲啊。 千越想,妈妈,我跟你是一样的。 对爱万分地渴求。 只是,我们,都用错了方式,都,用错了方式。 千越离开了学校。 他在外面租了房子。他没有多少积蓄,所以租的房子条件不太好,又相当地僻远。他开始了极为困难的找工作的过程。 他不过是只有高中文凭的半大孩子,体力又不够好。他去酒吧里弹琴。 他遇到一些人,他做不下去,他换了一家又一家。他生了一场病,把酒吧里的事儿也丢了。然后,他便往下坠下去,坠下去。 坠到底的时候,反倒什么也不去想了。 千越说,以诚哥,我这几年就是这样。 以诚说,以后,不会了。 不会了。绝不会了。放心,越越。你有我。有我。 第29章 我,好象杀了人了 以诚说,越越,你,跟我回去吧,咱们回家。把这里的房子退了,咱们,在一起吧。 千越想了想,抬起头说,“好!” 以诚没有想到他回答得这样干脆,心里激动与疑惑交织在一起,讲话也磕巴起来。 “啊,真…真的…你肯吗?越…越越。” 千越笑起来,点头说,“嗯,我肯的。” 心里,千越其实是知道的,知道自己为什么,还可以有那么大的勇气,可以再爱一次的勇气。 第二天,以诚就帮千越搬了家。 所有的东西,都是以诚一点一点收拾的。 其实,千越的东西并不多,家俱什么的都是随着房子一起租来的,不过是些衣服。以诚把那些衣服分厚薄打成一个包,说,“越越,这些,我替你给捐到社区去好不好? 千越笑了,趴在以诚的背上蹭着说,“好。” 剩下的,只有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其实千越也都不想再要了,可是,千越忽然就很想很想耍一耍小性子,捧了大大的马克杯,窝在小沙发里,喝着热乎乎的巧克力饮料,看着以诚忙前忙后,有时,小沙发挡了道,以诚给连人带坐儿地给挪了挪地方,千越笑眯眯地发出舒服满意的嘆息。 以诚就看着他咧嘴笑。 结果,千越只带了一个小背包,就跟着以诚回家去了。 包里,只有一些旧日的照片,家里人的,更多的,却是以诚与千越小时候的,千越收了很多年,却很少翻出来看。他们都没有想到会有那么多,两个人一起坐在地板上细细地看,哪些是两人都有的,哪些是越越当年藏起来不肯拿出来的。 有一张,是在研究院的紫藤架下拍的,身后隐约可见小白楼与大木门。两个少年,亲热地依在一起,小的那个揪着大的那个的脸颊,以诚记起来,那时候,自己说千越象小姑娘那么秀气,得罪了千越,千越说要拧他一下,并且要拍照留证。 看着照片,两个无声地笑了。 以诚转过头去,把嘴唇贴在千越的鬓角,慢慢地磨着亲着。 搬进以诚家的第一天,以诚做了一桌子的菜,说是庆祝乔迁之喜,又说还请了个客人。说得千越倒是一愣。 原来,客人竟然是jo。 jo今天换掉了标志性的紧身衣与皮被,居然穿了牛仔裤与长长的棉风衣,那衣服一直拖到膝盖下两寸,衣领高高竖起来遮住半个脸,千越开门时居然没有认出来他。 jo脱了大衣,里面是中规中矩的高领厚毛衣,深灰色的,衬上他新剪短了的头髮,一下子小了好几岁,象只考拉那么可爱。就只左脸的颧骨处,有一处浅浅的青。 第19页 桌边上,千越拍拍jo的头,“喂,你不是最爱说话的,今天怎么这么安静?” jo的嘴里塞满了食物,唔唔地说,“嘴忙着哪。” 千越笑起来,捡起一根筷子在他头顶上轻轻敲着鼓点儿。 以诚端起酒说,“小舟,我先敬你一杯。感谢你。唉,我这个人,也不会说话,就是,特别特别地感谢你。没有你…” jo忙忙地喝了酒,说,“打住打住。”斜了眼去看千越,“千越,我知道是我的错,我不守信用,把你的地址透露给了这个傻大个儿,你还怪不怪我?” 千越红了脸,三人一起笑起来。 吃完饭,千越送jo下楼。jo说,“千越,回去吧。别送了。以后…我不会来了。咱们…从此就当不认识吧。” 千越说,“不。我会一直当你是最好的朋友。” jo笑笑说,“喂,就不要了吧。你要脱离了那个圈子,就永远也不要沾一点点的边儿。你记住我的话没错的。” 千越坚决地说,“不,什么圈子里也都有好人和坏人。小舟,我们永远都是朋友。” jo淡淡地笑了一下,说,“靠,我还真是羡慕你啊。” 千越说,“你也可以。其实,我想,当年,我也不必走这条路的,小舟,别人不爱我们,我们自己,没有理由不爱自己。” 千越伸手摸摸jo脸上的青,“这是怎么了,又跟楚齐云干架了?” jo呸了一口说,“他是个什么东西,以为自己很了不起。我会在乎他?” 千越抱住jo,把下巴搁在他肩上,“小舟,你好好的,啊?” jo说,“别煽情啊。喂,你还是要小心一点。仇大同,这些日子都在找你。” 当年,千越被学校开除后,仇大同又找到了他。这两年,其实他们一直断断续续地有来往。仇大同知道千越做了什么,有好几次,他想让千越只跟他在一起,千越的回答总是轻轻地笑一下,就掉转开了眼睛。仇大同知道自己好象真的喜欢上了千越,却只是找不准待他的方式,他隐隐地也了解,自己与千越是不可能的,他们不是一条船上的人,他们之间的关系永远也找不到落脚的地方。 果然不出jo所料,仇大同真的在几天以后找到了千越。 他是在千越回家的路上断住他的,千越安安静静地从容地对他说,“对不起,仇老闆,我已经不做了。从此以后,永远不会沾那个边儿了。” 仇大同望着千越,千越的脸比他上次见时更清减了一些,但是神情更为清朗,乌髮修眉,离得那样近,却远得叫他绝望。 仇大同说,“千越,你知不知道,那个计晓,他又升了,如今,他是副局了。那件事情过后,他倒成了反贪污反收贿的正面典型儿了。真他妈…” 千越说,“这一切不与我相干。对不起,请让开,我要回去了。” 他们站着说话的这一带挺背,沿着古城墙,有一片小林子,又正是黄昏,人很少。仇大同一时心急,转手用力拉住千越,往怀里一带,“千越,你为什么从来看不见我?你干嘛不跟了我?你要不做正好,跟我走,跟我在一起。” 千越用力地挣扎,倒底是在室外,他不能太大声。他无声地用力地推拒着仇大同,两人似撕打在一处。千越手里塑胶袋里的水里骨碌滚了一地,只剩新买的一把水果刀,千越下意识地把它拿在手上。 仇大同下手越发地重起来,原本不会这样猴急的,今天不知为什么,他只觉得特别地烦燥特别地不耐,他知道他是永远也得不到这个人了,是,没什么,他心里对自己说,可是,怎么能甘了心,怎么能?他失控了。 混乱之中,千越手上的刀子一下子,就戳进了他的肚子。 以诚等了好久,也不见千越回家来,不过就是出门买个水果,怎么就这么久呢? 以诚换了鞋子,正要出门儿去找,千越开了门回来了。 他的衣服有些不整,嘴角处青了一块,眼神是呆呆的。 以诚说,“越越,越越,你这是怎么了?” 千越看看面前的人,刚刚抓到手上的幸福与平静啊,千越觉得心痛得一剎那间扭成一团。 却居然笑了出来,“以诚哥,我,好象杀了人了。” 第30章 一起飞吧 以诚听千越结结巴巴地说了事情的经过, 以诚一把把千越搂在自己的怀里,说,“千越,不怕,就算前面有刀山火海,哥陪着你。” 其实千越那一下,根本没有怎么伤着仇大同。 冬天,人穿得厚实,千越慌乱之中也没有真的用力,刀尖划开了他的皮外套与羊毛衫,只在他的肚子上留下一个浅浅的伤口,也没流多少血。他心里吓了一跳才是真的,他没有想到沈千越居然会如此孤注一掷,铁了心要摆脱过去的生活。 仇大同只在家里的浴室里糙糙地上了点儿药,怕感染了,还是用纱布自己给包了起来。 他的太太推了浴室的门进来。她问,“你躲在里面干什么?今天难得老爷回家来。” 仇大同道,“知道我难得回来,就别太烦人。” 太太突然凑上来,在他肩背处嗅了嗅,“你干什么了?哪里伤着了?” 仇大同不耐烦地系好厚实的浴袍,推开她走了出去。 她在原地站了片刻,心里暗笑自己原来对这个男人竟然还是爱着的,就象许多年,两个人一起在街头摆小吃摊的那会儿,心里的痛与急交织在一块儿,追上去又补了一句,“风流债别惹得太多,会有报应的。” 仇大同已经换上了外出的衣服,推开门走了出去。 仇太太站在门边,拉起仇大同换下的那件皮外套,上面有一个不大的豁口,她觉得,其实她的生活,何尝不是有这么一个豁口? 仇大同听秘书说有个姓是的人找他时,微微愣了一下,他还真不认识这么个人。他说,如果不是约好的,我不见了。 秘书出去不一会儿,又进来说,“那位是先生,说是想跟您说说有关沈千越的事。” 仇大同手里粗大的金笔叭地落到了桌子上,笑起来,说,“请他进来吧。” 仇大同看到的是一个样貌普通的青年,高高的个头,结结实实的样子。 青年说,“仇先生?我是是以诚。” 仇大同说,“哦。你是沈千越什么人?” 以诚说,“我是他哥。” 仇大同笑起来,“你姓是,他姓沈,你怎么是他哥?你们俩不是一个爹?” 以诚说,“仇先生,今天我是来说一件事的。” 仇大同继续笑眯眯地说,“说吧说吧。只要是跟沈千越有关的,我都喜欢听。” 以诚说,“千越昨天伤了你,我是来跟你说,我们不道歉,如果你要找麻烦或是要告的话,冲着我来。我替他顶罪。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地址。你要怎么都成。就只一条,别再找千越的麻烦。” 仇大同两个手指捏着名片笑道:“你叫我怎么我就怎么?是以诚,我现在可知道你是谁了,可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以诚也笑起来,“我知道。你有钱,有门路,我是斗不过你的,但是,如果你真的还要再害千越,斗不过我还是要斗的。” 仇大同拉长了声音说,“哦--” 以诚道“千越,他这些年,受过很多苦。我说过,你要害他,我会护着他,你要告他,我会替他顶罪。我不会再让他受委屈。” 仇大同向后靠去,把头枕在宽大的椅背上,心里突然地觉得非常非常地无趣。原来自己居然变成了一个抢男霸女的人了么?小时候看电影,最恨那种人,难道人只有在穷困的时候才会有鲜明的是非观念吗? 仇大同其实一直都知道,沈千越这个人,永远不会属于他,因为他,从一开始,就用错了方式。 仇大同坐直了身子,看看面前的青年,温和里的那一抹坚决无惧。 仇大同说,“是先生,怎么你看我很象一个恶霸吗?你可以走了。” 以诚说,“好。” 走到门边儿的时候,突然听见仇大同说,“你待沈千越好一点儿吧。” 以诚半侧过头,点点头,认真地说,“我会的。” 千越在小区门口已经等了许多时候了,以诚说今天去打听一点儿消息,去了很久也不见回来,打电话过去,只听他说,“没事,别急。” 千越索性在小区门口花罈子上坐了下来。 也许,他真的是与幸福与平安无缘的吗? 天很蓝,很清透,一丝云也无。 美丽如幸福,遥远如幸福。 千越想。 地上,有小蚂蚁怡然地搬运着吃食。即便是蝼蚁,也嚮往着平安吧? 千越想。 然后,就看见一双脚,在他面前停住了。有人蹲下身来,是以诚。 以诚说,“傻子,你在这儿干什么哪?真的想喝西北风。” 千越抬头看着他平静亲切的面孔,想问,却又不敢,怕一开口,有什么就要被打破了。 以诚揉揉他的头髮道,“越越,别怕,没事了。真的。” 千越微笑着问,“真的?” 以诚又说一遍,“真的。我们回家吧。 千越坐着没动。以诚摸摸他的头髮说,“他没什么事。回去我跟你细说。” 千越笑笑,说,“哥,我的腿麻了。” 以诚伸手到他的腋下把他扶起来。 两人一同往小区里走去,有三三两两的邻居走过,他们不能拉着手,千越看看以诚,以诚也看看他。然后笑起来,一直那么温和的神情里,居然有了一份玩皮。 居然就走到了那扇木门处。 千越走过去,爬上去,从上面倒挂下来。晃啊晃。 那些记忆,看见母亲与情人在床上时的惊恐羞愧,爱人背离时的伤心酸楚,在陌生人的床上醒来时的耻辱与绝望,那刻意用一派云淡风清遮掩的极度自轻,还有这一天的担心受怕,都在这一刻涌上了心头。象是杰克的豆苗,疯狂地生长蔓延纠结,剎那间瀰漫了他整个的思维。 千越想,我不哭,不哭,都已经过去了。 伤痛,绝望,苦难,不都已经过去了吗?还有什么好哭的,我就是不哭,千越想,就是不哭。 眼泪还是流出来,果然没有往下,却倒流进髮际里。 第20页 是以诚也走过来,爬上另一边的门,也从上面倒挂下来,门发出咯咯吱吱的声音。 千越吸吸鼻子,闷声说,“喂,你太重了。” 是以诚喝喝地笑,“是啊。没关系,坏了咱赔他一扇铁的。” 千越笑:“你好拽!” 又说,“喂,感觉怎么样?是不是象飞起来一样?” 以诚一用力,将门盪过来,伸过手,握住千越的手,十个手指,紧紧地扣在一起,微微地浸出了汗,有点粘。 以诚说:“象。越越,从此以后,咱们两人一起飞吧。” 千越问:“飞多久?” 以诚说:“要多久有多久。” 千越问:“那,飞多远呢?” 以诚说:“要多远有多远。” 千越的笑声如轻风般送过来,“好!” 第31章 这辈子,下辈子 那天晚上,千越睡得极不安稳,常常惊醒,醒来就会听见以诚在说,越越,别怕,我在这儿。没事了,没事了。黑暗里,看不清他的脸,只有他温暖沉 声音,一遍一遍地说,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快到天亮的时候,千越才睡沉了。 醒来时,发现已经快十一点了。 打开门出来,以诚居然还在。 千越说,“你不上班去?” 以诚回头对他笑笑说,“这就走了。饭我做好了。你要还是犯困,记得一定要吃了饭再睡。” 千越有点脸红,“你当我是饭桶哪,吃了睡,睡了吃的。” 以诚笑道,“哪有你这么苗条的饭桶。” 千越走过来,跨坐在椅子上,下巴磕在椅背上,有点儿迷迷煳煳的,发了一会儿呆。以诚走来,伸手在他眼前晃晃,“要不,跟我上班去。” 千越想想说,“好。”转转眼睛又道,“哦,不行。我在家还有点儿事儿。” 以诚说,哦。 千越突然起了戏弄的心,“看这样子仿佛是有点儿失望啊。嗯…” 他凑上来,在以诚耳朵上亲了一下,看着那耳朵一点点变红了,红得透明,他把头埋进胳膊里无声地笑起来。 姗姗而来的平静与幸福,会使人恍惚吗? 千越最近就老常这样。 他很爱吃那种粗颗粒的花生酱,以诚买了给他吃,吃着吃着,常常咬着亮晶晶的勺子就愣在那里,好象在想着很重要的一件事。努力地去想,却总也想不通,于是就跟自己叫了劲儿的孩子似的。 以诚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也舀了一勺子花生酱放进嘴里,厚厚的酱里有细小的花生颗粒,在齿fèng间碎碎地响着,随之而来的甜香瀰漫了满口。 以诚用手指扣扣千越的额角道,“越越,发什么愣,不是说减肥是三十岁以后再考虑的事吗?我还有两年,你还早呢。” 千越象是刚回过神来,答道,“哦。”低下头又去吃那瓶里的花生酱。神情里,是久违了的稚气。有时候,两个人边看着碟片竟然一边就吃掉整瓶的花生酱。 越越最爱看法国片,以诚也不挑,跟着看看津津有味。有时字幕太快,或是翻译错得太离谱,千越会说给他听。 千越问,“以诚哥,你也爱看法国片吗?” 以诚挠着头说,“说实话越越,我看得是,一头雾水。” 千越大笑起来,头枕在沙发扶手上,“那你不早说。” 以诚想,我哪里是看片子,我是看你哪。可是不好意思说出口。 千越说要在家办的事儿,原来就是做些笔译的活儿。在网上这类的活居然挺多,做完了给人家发过去,报酬人家会打到银行卡上。倒是很省心。千越一开始没有跟以诚细说,有一天以诚回去得早看见他在卧室里正做活儿呢,戴了小黑框的眼镜,认真地盯着屏幕。纤长的手指在键盘上翻飞。屏幕发出的光打在他脸上,在镜片上跳出两朵小小的光亮的花。 以诚站在卧室门口,外套脱了一半,就那么半挂在身上,嘴张得大大的,笑得很没有形象。 其实这种工作的报酬并不高,有时,长篇的稿子要的很急,千越还会干到很晚。这种时候,以诚从来不会去打挠他,也不会劝他早点儿睡。尽量轻手轻脚地在屋里活动,给他送一杯热牛奶去,让他知道他一直都他身边哪。 那一天中午,天有些薄阴,以诚在公司里做着事。他的小运输公司为了方便,租的是一楼的房子,装了大的玻璃门,以诚忙碌的间隙抬起头的时候,看见千越站在门外,脸贴在玻璃上,鼻子压得有点儿扁,对着他笑。屋外有清冷的天光,映得他的脸清慡洁净。 以诚打开门拉他进来,千越说,“中午这会儿有没有空?我请你吃饭。”凑近一点儿说,“我拿了第一笔稿费了。” 以诚替他搓一搓冻得凉凉的手,说,“哦,那是得请客。” 屋里只有宁可,千越还是有点脸红,悄悄把手抽出来,踢踢桌子腿说,“喂,快点儿。” 以诚憨憨地笑着,低声跟宁可交待两句,两人一同去吃饭去了。 晚上回到家,千越又拿出个小盒子递给以诚,“是礼物。” 以诚打开盒子,是一双很精緻的羊皮手套。以诚想起自己的那双旧手套,其实还是好好的,只在左手小手指的顶端破了一个小小的洞,难为千越怎么就记在心里了,他想。把新手套戴上,拢了手细细去闻那皮的味道,一边说,“谢谢越越。” 千越掉开眼,转身窝进沙发里,支着下巴说,“光嘴上谢谢不够,你得给我做你最拿手的饺子吃。你不是总说你和的馅儿最好吃吗?” 以诚蹲在他面前,笑着看着他,也不说话。看得千越脸热起来,推推他的肩问,“你干什么?傻了吗?” 以诚脸也有些热起来,说不出话来,只把那连人带椅把那沙发推来推去,突然一把把千越拉下来抱住,好啊,说做就做,你跟我去买材料去。” 楼下走不多远就是一个苏果便利店,却没有能买到以诚想要的东西,肉也没有了,调味料也不全。以诚说,干脆,再向前走走,就是金润发了,就当散步了。 以诚说忘了拿鸡精了,留下千越叫他等他一会儿。千越仰头去看那货架子上一排排的东西,伸手拿了一盒包装得很精緻的饼干来看。一盒饼干居然包成这样,不细看,还真不知道是什么,千越微笑起来,把盒子放回原处。 就在这个时候,他从货架的fèng隙里,看见一个人的脸。 然后,那个人也转到了这个走道里来,他也看见了千越,两个人生生打了个照面。随后,有一个女子,白暂的肤色,气质十分温和沉静,从他身后走来过来,拿了架子上的东西递给他看,两个小声地交谈了一句什么。他的眼风似乎是漫不经心地飘过来,又飘走,再飘过来。 千越一步一步走过去,侧身从他们的身边走过。 计晓的身上还有以前一样的香水的味道,千越头也不回地走了过去。 以诚没有夸口,他做的饺子果然好吃。 千越把头埋进碗里,从来没有吃得那么香过,依然没有声音,但是极快,一口气吞了十来个,才抬起头来,嘴里鼓鼓地,含煳不清地说,“哥,比大娘水饺好多了。你别做运输了,开个饺子馆吧,开个饺子馆吧,我给你当跑堂的。” 以诚从身后伸过胳膊来搂搂他说,“好啊。” 千越拉住他的胳膊,他的手指间全是面粉,在两手相握之间沾到千越的手心里,滑滑的。 千越转头把脸埋在他腰间,拿额头去蹭蹭他的外套。家常穿的半旧的衣服,布面细软,舒服地贴着行越的额。 千越想,真好啊,真是好。自己终于不再怕那个人了。终于不怕了。 元旦来的时候,以诚送给千越一件礼物。 这礼物其实也平常,是一件深蓝的v领毛衣与一条同色的粗格的围巾。以诚说,“我知道你不喜欢窗高领儿的毛衣,所以织了这个。怕你冷,又给你织了条围巾。” 千越惊讶地问,“你织的?” 以诚嘿嘿笑起来说,“你可别笑我越越,不是手织的。是机织的。以前在部队,培训我们做军地两用人才,我就学了这个。我姐开的那个织毛活儿的店,机器是我选的,连那些小姑娘也都是我教会她们织的呢。” 千越用毛衣遮在口鼻上,只留一双乌熘熘的眼睛,闷闷地喊,“呀呀,是以诚,是以诚。” 以诚说,“行行,笑吧笑吧,你高兴就成。” 千越走过来,趴在以诚的背上,说,“哥,咱们一辈子在一起吧。好不好?一辈子。” 那个老实人,难得幽默一回,回答说,“买一送一,这辈子,下辈子。” 第32章 你的琴声,我的幸福 千越说叫以诚开个饺子馆。以诚说,越越,我还真有这个心思。不过不是想要这里开。 千越捧着大杯的热茶,用那杯子去捂着微凉的脸颊,闲闲地问,“咦?那你想在哪里开?” 以诚说,“越越,人家说,在国外开饭馆还不错,要维持两个人的生活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听说在国外,饺子都论个儿卖。到时候。咱们不论个儿,就论两,厚厚道道的,保准好做。” 千越越听那眼睁得越大,“到时候?什么到时候?” 以诚在千越身边坐下来,搂搂他说,“越越,我在想啊,以后,我们要不去外国吧。我查过了,有些国家,对我们这样的,比较宽容一点,甚至…都是可以结婚的。我们,可以从从容容地在一起。” 千越望着他,“这事儿你想了多久了?” 以诚答,“很久了。一直在想呢。” 千越把杯子凑到以诚脸上贴一下,“好。我们去。” 以诚快乐起来,整张脸都放出光来,“可是越越,你可得教我说外国话。我以前学的那点儿英语,差不多都还给老师了。” 千越在沙发上蹲坐起来道,“好啊好啊。快快拜师吧。” 以诚抱起拳道,“老师在上,受小生一拜。” 千越笑倒,差一点儿滑下沙发,被以诚眼疾手快地抱住。 以诚笑着说,“越越,我可笨,你别嫌弃。” 千越笑着反手拍拍以诚的额头,“没问题,没问题,我见过更笨的。有她那碗酒垫底,什么样的笨小孩我全能对付。” 第21页 以诚傻笑着用额头去蹭他的头髮。两个人贴得那么紧,心里都有一团团的热升上来。千越说:“喂,你松松手,我去洗澡。” 以诚回过神来,嘿嘿笑着说,“哦,好。” 等以诚把一切收拾好,千越也洗好了澡出来了。 以诚发现,千越还和小时候一样,有一点小小的没条理。常常地找他的小东小西,特别是他的眼镜。 找眼镜的时候,他微微眯着眼,一副迷迷煳煳的表情,额上会急得出一层薄薄的汗。 现在他又是这么一副样子,眉间还挂着一颗亮晶晶的水珠。 千越早上把洗好的衣服晾出去,谁知下午好大的一场雨,只好把淋湿了的睡衣重新洗过。 现下,他穿着以诚的一套半旧的衣服。米色的衣裤,宽宽地套在他身上,袖子一直给他卷到手肘。也不怕冷,裤腿也卷了两道。 以诚就那么坐在沙发上,看着他迷迷煳煳地找过来,找过去,宽大的卷着的裤腿扫着他的光脚背。 以诚有点脸红,老实人难得做一回坏事,还真是心虚得紧。 然而,心里却有说不出的安宁与喜悦,一点点地暖暖地从心头渗透到嘴角眉梢。 一会儿之后,以诚伸手把他拉过来,从沙发腿边拿出眼镜,慢慢地给他戴上。 他的眼睛慢慢地有了焦距,眼中又有一点点的迷惑,一点点的诧异,然后他的睫毛垂落下来盖住了眼中的情绪,嘴角却一点点地盪起一个小小的涡。 在大脑有反映之前,以诚的嘴唇已经落在那朵笑涡上。 从那一天起,以诚真的认真地跟着千越学起英语来。 千越用心地给他选了很实用的教材。每天学上一课。平日里也应时应景地练一练日常用语。以诚学得不算快,也不算好,难得的是愿意说也敢说,有空的时候就会捧着书读两课。 千越听着他翁翁地读书的声音,止不住地从心里笑出来。 千越手头儿翻译的活儿渐渐多起来,他的速度快,水平高,也不计较报酬,找他的人多起来。有时候一连半个月都要赶活儿赶到很晚。 往往一份活儿完了之后,会轻松一下。千越会去公司接以诚下班,两个人一块儿出去吃个饭。 有一回,千越去找以诚,以诚刚刚出去有事。宁可一个人在。笑着叫他等一会儿。 宁可倒来热的巧克力,递给千越,说,“以诚说你最爱喝这个。” 千越微微有点诧异。 宁可微笑着别过脸去放低了声音说,“以诚,他的爱人,是你吧?” 千越愣住了。 宁可一边收拾着桌上的单据一边款款地说,“别误会。我没有恶意的。一开始,听他打电话,叫越越越越的,我以为是女孩子,叫月亮的月。却没有料到是男孩子呢。” 千越道,“你…觉得这种事…很…龌蹉吗?” 宁可微笑着摇头,“别人如果这样我不知道,跟我离得远,我不能了解。但是,以诚,他是不会龌蹉的。你一定有叫他爱的道理。” 千越低头不作声。听见宁可继续说下去。 “我从没有见过象以诚这么好的人。他对谁都那么好。那个时候,我还在念财会大专。我父母双下岗,家里条件不太好,先前已经因为付不起学费休学过一年了。那时候我想,说什么也得读完了。我去饭店做啤酒推销。挣得不多,倒底是一份工作。可难免会遇到些不三不四的人。是以诚帮我解的围。他还供我上学,他说女孩子,在那种环境里,太不容易了。叫我别担心,只要能读,他都会支持我。我们只不过是贫水相逢,他这样帮我,从来也没想到过要我的报答。” 女孩子说着,抬头看着千越。她淡眉细目,面容十分柔和耐看。“后来,我跟他说,我喜欢他。他说,他有了喜欢的人了。喜欢了好多年的。是怎么也丢不下的人。那我就说,好,那也没关系,没有缘做夫妻,我就在你这里为你打一辈子的工吧,当一辈子的好朋友。后来,他亲口跟我说的,他喜欢的人,是你。” 宁可笑起来,“其实他就是不说我也猜到了。他是对什么人都好。可是对自己爱的人,倒底是不一样的。”宁可的手脚很麻利,这么一路说着,手上的事儿也做得差不多了,分毫不乱,“千越,我叫你千越好吗?我今天跟你说这个,是想告诉你。以诚和你,不管将来如何,我总是支持你们的。你们可得好好的,啊?” 千越点点头,“谢谢你。宁小姐。” 宁可愉快地对着门口抬抬下巴,“看,回来了。” 以诚走了进来,带进一阵凉凉的风,他的手里拎着个塑胶袋,里面有两条小金鱼。两个相携回家的路上,千越把把金鱼接过来,对着路灯细细地看。灯光打在塑胶袋上,映着里面的水光,晶莹透亮的,两条鱼都是墨黑的颜色,一条稍大些,一条稍小。 后来,千越把它们养在一个扁扁的玻璃瓶里,瓶底有碎的晶石,深深浅浅的蓝色,他们还给小鱼起了名字,大一点的那条,叫不离。小的那条,叫不弃。 又一天下班,以诚独自回家,那天千越有一份急件要做,就没去找他。 以诚走到楼下时,突然顿住了。 他仰起头,细听着楼上自家窗口传出来的琴声。 因为天冷,窗子是关着的,乐声隐隐约约的。 以诚仔细地听着。 似乎是一首儿歌,旋律简单熟悉,不断地重复着,象是孩子可爱的絮叨,稚拙而动人。 以诚听着听着,就有泪水热热地流下来,凉凉地滑到下巴。以诚伸出大手抹了把脸,走进暗的楼道里,又笑起来。 很快就快到春节了。 以诚有一天对千越说了件事儿。 第33章 当然会好的 春节就在眼前了。 以诚说,“越越,春节,我要回家过年。你跟我一起回去好不好?” 千越躺在床上迷迷煳煳的都快睡着了,听见这话一个激灵醒得透透的。却蒙在被子里不肯出来。 以诚在他露出半个的头上拍拍说,“喂,越越。” 千越在被子里说,“我睡着了。” 以诚把他连人带被地抱起来,让他坐着,千越软耷耷地倒下去,以诚又抱他起来,他就又倒下去。又抱他起来,这回不倒了,把一床被子密实实地裹在身上,团坐在那儿。有点儿发呆。 以诚把他长长了的额发缕上去,露出光洁的额头,说,“越越,跟我回家去。” 千越往被子里缩一缩。 以诚知道千越还是象小时候一样,对那些简单的事情,常常会很认真地去思索,象是晚饭吃什么,家里要添一台什么样的dvd,洗衣机里的衣服是要晾在屋里,还是干脆先晾到外面去,好象天有点阴。他常常会拄着下巴,微皱着眉,很努力地去想,仿佛那些事有关生活的本质,或是,有关幸福。 但是,真正遇到需要考虑的事,他就会顾左右而言它,象一尾小鱼,遇到水底的大石,就从边儿上熘过去。 以诚把千越脸上的被子扒拉开一道宽fèng,“越越,今天你可别做小驼鸟。你听清楚罗,春-节-跟-我-回-家-去。” 千越扭一扭,答道:“以诚哥,你这里放了一个什么,硌的我。”说着,从身子底下掏出一盘cd来,拿在手上颠着,“说我没条理,你的东西也乱放,cd居然放在这里。” 以诚说:“越越…” 千越说,“咦,这碟可有点儿年头了,哦,你还没老,就开始怀旧了。” 以诚急了,搬过千越的脸就亲。 千越半天才得以唿出一口气,“咳咳咳,是以诚,你这招狼吻招势已经用老了,有什么新的没有,尽管使出来吧,本公子武艺高强,怕你不成!” 千越裹着被子站起来做大侠状,踩得床铺一颠又一颠。 以诚把他拉下来坐着,“越越,”声音里的温柔与痛惜让千越觉得自己无从遁形。 “越越,我没打算一辈子瞒着家里。不管以后到哪里,这一关总要过。我不能把你就这么藏着掖着,见不得光似的。” 千越累了似地靠在他肩上,听他缓慢的语调,是以诚这个傢伙,看似温和,坚持起什么来,倔得象头牛,明知是南墙也要撞的死心眼子。 以诚接着说:“别怕越越。这次又不是去摊牌。只不过,我想让你跟家人慢慢地熟起来。喂,别怕啊?” 千越说,“春节不都是要买水仙放家里的吗?以前我们家里买的,不晓得怎么搞的,都长得象蒜那么高,开的花倒不少,太重,头撑不住,全耷拉下来。” 以诚说,“越越,你别担心。” 千越说,“明天我们扫尘吧。地板归你,窗子归我。你给我弄个保险带来,我吊到窗户外面去擦。” 以诚说:“你别怕。” 千越说,“对了,我要去买个新吸尘器,现在的这个昨天用着用着就冒一股烟出来。唔~了一声就没动静了。” 以诚说:“凡事有我。咱们不怕。” 千越说:“你说这么半天话饿不饿?煮碗面来吧。” 以诚说:“那话怎么说的,‘两人同心,其利断金。’这么文皱皱的,记起来还真费脑瓜子,可是说的真对。” 千越说:“我可不吃方便面,一股味精的味道,老闆,下碗西红柿鸡蛋面。” 以诚说:“别怕,啊?” 千越终于低下头去,“嗯。” 吃完了宵夜两人总算是躺在床上休息了,以诚把千越搂过来说,“千越,你这算是答应了哦,不许耍赖。” 千越说,“年纪青青,别象唐僧似的那么罗嗦。” 以诚闷闷地笑,紧一紧搂着的手,“还有…” 千越扭一扭身子道:“什么嘛?” 以诚道:“水仙花,会有的。我给你刻好,保证不会再长成蒜。” 以诚很快睡熟了,千越却不能。 隔了那么久,走了那么些个弯路才看到的幸福,常常使人胆颤心惊。 千越在黑暗里睁大眼,其实什么也看不清,但是,虚空里还是好象有着很多画面,有过往的,也有现在的。依次闪过来,一下子又淹没在墨黑里。 突然,他转头凑到以诚脸前。两人的脸离得那样近,只容得下一根指头的距离。 感到以诚的唿吸扑在他脸上。悠悠的,有点痒。 第22页 以诚的身体很好,百毒不侵似的,正是男人最健康精力最充沛的时期,他睡着了以后的唿吸非常绵长,心跳很缓。千越常常在半夜里伸手到他的鼻下探一探,再贴上他的胸口摸一摸,很傻,他自己也知道,但还是忍不住一次一次地在夜里醒来时重复着痴傻的动作。 除夕那天,以诚与千越拎着给家里人买的年礼准备出门。 千越穿着深褐色半长的棉褛,脖子上围着以诚给他织的蓝围巾,时不时地有点儿发愣。 以诚跟他开玩笑,“傻媳妇儿,丑媳妇儿总得见公婆。何况咱们越越又不丑又不傻。” 千越抬脚用力踩在以诚光洁的皮鞋面子上,留下半个灰秃秃的脚印,脸上装出一个很狰狞的表情。 以诚看着那个灰色的脚印,说,“哈哈哈,街角新开了一家擦皮鞋馆,有空一起去试试?”心里笑起来,想“小千越,顾左右言它哦,我也会。” 以诚父母跟长子住,以诚是家里最小的孩子,还有一兄一姐,都比他大得多。父母年纪都不小了,快七十了。住的地方离以诚现在住的房子挺远,两人坐了半天汽车才到。 老俩口看见小儿子回来高兴得什么似的。老大去了老丈人家过年,女儿却带着老公孩子回来了,加上小儿子,也是团团的一屋子的人。 见到儿子带来了人来,老俩口也很热情,看那孩子,清俊文雅,很是眼熟的样子。以诚说,“爸妈,你们还认得他么?” 父亲眼拙了,没看出来,倒是母亲,一拍手叫出来:“这不是当年沈教授家的孩子。叫千越的是吧?长这么大了?以前是以诚的小尾巴。” 姐姐也走上前来说:“可不是,我也认出来了。小时候喜欢喝我们家土灶里烧出来的稀饭的那个孩子。爸,你怎么记不得了?这才过了几年啊,再说,模样一点儿没变,就是更帅了。” 姐姐长得与以诚不太象,明显地象着母亲的甜蜜眉眼,三十多了的人,依然很可爱的女子,有一点点外露的聪明与慡利。 千越就点儿脸红,脱下的外套与围巾捏在手里也不知朝哪里放。 姐姐看了看他手里的围巾与身上的毛衣。想起以诚在她的店里,拿了一堆蓝色的毛线铺在案上细细地选颜色,又把机器调成最细密的针角来织,以为他是织给哪个女孩子呢,却不料织出来的是男款,原来就是送给这个男孩子的,还真是衬他,格外的秀气清慡。 姐姐家的孩子是个男孩,五岁,正是皮得了不得的时候,恨不得上天入地的,看家里来了客人,一径缠了千越,时不时地尖声大叫。千越从他的玩具堆里挑出一盒油泥,纤长的手指捏啊捏出了小兔子,小狗,小桌子小椅子,其实不太象,也不太精细,不过照样把小男孩儿虎得乖乖的,吃年夜饭的时候一定要跟小沈叔叔坐在一处。伸出去的勺子,半天也舀不起想要的菜,千越给他夹到碗里。抬起眼的时候正碰上以诚鼓励的眼神,就笑笑。 吃完了饭,以诚抢着去洗一大堆的碗筷,千越跟着母亲与姐姐在一旁准备茶水,水果,点心,糖,各样的瓜子,一样一样用小碟子装出来,千越家里既便是过年也很简单,年氛不太足的,这还是第一次象象样样地过一个年,心里很快乐,人也放松下来,便带出几分稚气来。 母亲与姐姐就问他在哪里做事,以诚替他答道:“越越是翻译呢。会两门儿外语,说得跟中国话一样的熘。” 母亲就笑着说,“你们一家子都是有学问的人,我记得当年沈教授接待外国来的专家,我去会议室送的水,真是吓我一跳,我就想啊,这人家的脑子是怎么长的,那么难懂的话也学得会!” 大家都笑起来,以诚隔着人对千越竖起大姆指。然后说,“妈,现在越越住我那儿呢,他父母都出国去了,家里就剩他一个人,怪冷清的。” 母亲说:“好好好,你还要象小时候一样对人家好,可别委屈了人家。” 姐姐笑道:“妈放心,我们家以诚从来不会欺负人的。” 母亲也说:“这倒是。” 从母亲家出来的时候都后半夜了,街道上有年青人放鞭炮,响声一片,热闹得很。地上有前一天积下的一层薄薄的雪,踩在脚下咯咯吱吱的,有些滑。剩着晚上,以诚拉着千越的手,悄声地说,“我妈跟姐他们都喜欢你。” 千越唿出一口气,笑笑脱下手套,凑在眼前看,又伸过来给以看,“吓得我,一手心的汗。” 以诚把他的这一只手也握住,“越越,不是说别怕嘛,会好的。” 千越又嘆一口气,反手握住以诚的手,小声地说:“真的会好就好了。” 以诚说:“当然会好的。一定会。” 第34章 我有多么地爱你 这以后以诚有意识地常带千越回家,有时也会故意让千越往家里送点儿东西。自己又不放心,悄悄地跟在后面,千越出来的时候装不知道,走到背人处突然转身,看着以诚吓一跳的样子,咬着牙笑。 一天,姐姐正巧到以诚家这边来送一批货,突然一个念头冒出来就想上去看看。看看时候也差不多要吃晚饭了。于是买了点熟菜上去。 开门的是千越,很有礼地把姐姐让进去。以诚正烧着饭,招唿了句姐姐就自己在屋子里转开了。 看到一切都是井井有条的,眼光落到客厅里的钢琴上,一下子想起来,沈千越是会弹钢琴的,当初以诚买这琴的时候自己就纳闷儿,以诚也不会弹啊,难不成专是为沈千越准备的?那时候就想着两个人现在会住在一起? 走进浴室看,什么东西都是成双成对的,两个人住着嘛,原本也是正常,只是,这一切里都透着那么一点不平常,这不平常落进有心的人眼里,就成了一丝丝的古怪,姐姐自己也说不上来什么古怪。伸出头去看看那两个人,一个在厨房里,一个在客厅,一个叫一个递个什么东西,递过去那一个拿到了就笑笑。这一个也笑笑。 姐姐想,倒象是正常过日子似的。这个念头一起,姐姐心里别的一跳。又想,不会有什么吧,多想了。小时候两个人就那么要好的。以诚又是个实心待人好的孩子。不是吧? 姐姐多少留了个心眼儿。时不时地找个藉口过来一趟,送点儿吃的用的什么的。过去倒没有走得这么勤过。以诚与千越,一个有点儿实心眼子不会去想,一个骨子里还怕着不敢去想,两个居然都没有在意。 开春以后,千越突然心血来cháo地想学骑摩託了,以诚下了班,把车推到小区后门,那里有一片空地,人少,安全些,开始教千越。 千越那么个人,看起来灵灵醒醒的,运动机能好象差了一点儿,无论如何也掌握不好平衡,学了半天,那车歪歪扭扭地向前爬了那么几米,又歪倒了。 千越气喘吁吁,顺势坐在地上。任凭以诚怎么戏怎么拉也不肯起来,后来索性,仰面躺了下来。 初春的土地,依然冻得硬硬的,却已有细小的糙钻出了地面,看不见,但是,千越躺着,手慢慢地捋着,却能够感受得到那种麻苏苏微微的湿意。 以诚忍住笑,坐下来哄他,“越越,快起来,天还冷着哪,地上多凉啊。学不会没有关系,不是说好了我带你吗?” 千越用胳膊挡着眼睛道,“真失败,我也想有一天能骑着车带你,学不会怎么带?真是,你说我在这方面是不是特别地笨?” 以诚道:“你哪里笨了?慢慢儿来,总有一天能学会的。你还记得你小时候学自行车的事吗…” 千越翻身起来,勒着以诚的脖子,伸手做手刀状,架在以诚脖颈间,皱着眉头边笑边说,“是以诚,你敢再提我小时候学车的事儿…哼哼哼!” 以诚哈哈笑起来。 少年千越,在绿茵茵的糙地上学自行车,少年以诚,扶着车架,跟在后面跑着。过一会儿,他偷偷地放了手,千越稳稳地向前骑,不经意看见以诚站到了一旁,大叫一声,便从车上滚了下来,滚到水沟旁,一身的泥水。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走过这一磕磕绊绊的一遭,终于又回来了啊。 以诚在越来越深的暮色里却把千越的面容看得这样地清晰,忽然顺着千越搂着他脖子的姿态势把头埋进他的肩窝里。 千越用额头碰碰他的脑袋,马上又转开了,柔声问道:“是以诚,你怎么了?” 以诚抬起头,呵呵笑着说,“我真想告诉别人啊,告诉许多许多人。所有的人。” “告诉什么?” 以诚想说,告诉他们,我有多么地爱你,多么爱,多么爱。 可是他没有说出来。 然而,不相干。 千越是懂得的。 千越低头,摸索着地上刚冒头的小糙,慢慢地问:“别人怎么想都不要紧的。只是,哥,我们,真的可以在一起一辈子吗?” 以诚说,“不是已经说好了吗?不止这辈子,还有下辈子。” 千越笑,“有一天,我会变得很老,脱头髮,掉牙齿,老态龙钟,那时候,你还会爱我吗?” 以诚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脸,年青的面颊,细腻紧绷,连毛孔也不见,以诚说,“那是当然。那时候我比你还老,也许路都走不动,拄着拐,白鬍子粘成一缕一缕的。那时候,咱们就结伴儿坐在咱们小饺子馆儿的收银台后面儿,没事儿数钱玩儿,支使着小跑堂他们跑来跑去。” 千越吃吃笑起来,说,“那是得好好数数,老眼昏花的,别数错了。那时候,钱可就是咱们的儿子,指着它养老哪。” 千越不似前些日子那样瘦到让人心痛了,清秀的面孔,在一片昏暗中粹玉一般的,墨黑的眼睛闪着温润的光。 以诚用肩碰碰他说,“越越,明年一起回趟东北吧。去吉林。咱们冬天去,去看树挂。你从没看过吧?” 千越说,“在纪录片上看过。” 以诚说,“那不一样的。跟我一起去吧,啊?” “嗯。” “老家在离吉林市不远的郊区。姥姥是没了快十年了,可是,几个舅舅还在。我的老舅舅,最会种西葫芦。到时候,我给你做西葫芦鸡蛋饺子吃。” 以诚用手背触触千越的脸颊,“看,冷成这样。快起来回去。感冒了不是好玩儿的。” 两人一同上楼。 楼道里依然很黑。以诚也不知怎么的,就起了孩子心,一把把千越的头抱在腋下,刚想唿噜唿噜他的头髮,千越灵巧地从他胳膊下钻了过去,以诚反手拉住鱼一样滑出去的千越。 第23页 暗暗的楼梯间,两个人居然就这么相互地看住了。 千越的眼睛亮闪闪地,“看饱了没?” 以诚说,“没有。” 两人同时笑出了声。 姐姐站在楼梯的下一层,下意识地就往拐角躲过去。心扑通扑通地,慌得象偷了别人的钱。半天听得两人回了屋,返身昏头胀脑地下了楼。直到走出老远,才想起手里一直捏着的一袋元宵。自家做的,本来想着送过来给他们俩尝尝的。 姐姐想想,回了母亲那儿。 父亲正巧出门儿下棋去了,母亲看见女儿突然回来了,象是失魂落魄的样子,便问是怎么了。 姐姐把母亲拉到里屋,那手有点儿抖,一手的冷汗。 母亲说,“你怎么啦?是家其(姐姐的老公)出什么事了?” 姐姐觉得吞咽都有些困难,嗫嚅半天才说:“妈,以诚,得赶快想办法儿给他介绍个对象。” 母亲说,“忽然地说这个,也不是没介绍过,上次那个,他连见都不愿见。慢慢有合适的再看吧。还是你现在有什么好的人选?” 姐姐说,“不是这么说。唉…”姐姐凑到母亲耳边低语了几句。 母亲用力的摇摇头,“哪会有这种事。以诚从小就待人好。又是一起长大的,亲热一些,关系好一点,也是正常的。” 姐姐说,“不是,妈。我说不上来,他们两人那种感觉,您细看看就明白了。跟一般的好不一样。也不是我多心,妈,你不记得了?家其表姨家的那个小儿子,当年不就是跟个男人混在一起,后来家里闹得不象样子,最终得了精神病了?现在还没好呢。也没有人管,成天在大街上,当着人就脱得光光的,多造孽!” 母亲变了脸色,“那可怎么办,怎么办呢?” 姐姐嘆息道:“唉,我也不知道怎么办。要不,把以诚叫回来,私底下悄悄探一探他的口风?” 母亲说,“好。你等我打电话去。” 姐姐拉住母亲说,“不在这一会儿。等我们想想该怎么问。” 第二天,以诚下班以后,接到母亲的电话。说是家里有点儿事,叫他回去一趟。 第35章 你丢不了我,我也丢不了你 那天下班后,以诚顺道去菜市买了不少的菜,回到家就钻进厨房,一样一样煎炒烹炸炖,弄出一屋子热气蒸腾的香。 千越笑眯眯地趴在餐檯上看着他,以诚高高大大,有板有言地做饭,两个火头,被他照管得滴水不漏。腰里繫着天蓝色素格子的围裙,居然有一圈宽宽的荷叶边儿,千越倾过身子,去揪那花边儿,笑说:“真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好娘子,今晚有没有蟹黄蛋吃?” 锅里的汤濮开了,以诚想过去掀开锅,千越却紧紧扯着他的围裙边儿不放手。以诚捏捏他的耳朵说,“越越,锅开了。” 千越说,“我知道啊。”可是手还是不放开。 以诚一使劲儿,竟把他从餐檯那边儿拎了过来,“那,过来帮我打蛋。” 千越有一下没一下懒洋洋地搅合着大碗里的蛋液,把那粘稠的液体用筷子挑得高高的,丝丝缕缕,凑在灯光里看,亮晶晶的,以诚问:“越越,好玩儿吗?” 千越慢吞吞地说:“好-玩-啊!” 以诚摸摸他的头顶:“那慢慢玩儿。” 千越反而放下手中的碗,象树熊那样贴在以诚的背上,手臂环着以诚的腰,以诚窄小的厨房里来来回回,象是多了条尾巴。 以诚想,千越这孩子,其实心重,却很少说,躲着什么似的,越是在意的事儿越躲,真是叫人放心不下啊。 吃饭的时候,以诚慢慢地把家里打电话叫他回去的事儿说了,千越说:“哦,那你还不下了班就去,明天做好吃的也行啊。” 以诚说:“应该也没什么大事的。可能是家里的什么东西坏了,要我过去看看。我爸妈他们住的房子,还是八十年代的呢,下水管啊什么的,常有状况。” 千越把头埋进汤碗里,“是啊,吃了饭你早点去,我来收拾。” 以诚说:“越越,放心,别怕。” 千越说:“哥,汤真好喝。”停一歇又说,“你呀,何必特地跑回来陪我吃饭。我不会胡思乱想的。” 以诚呵呵笑着说,“反正我的心思是瞒不了你的,越越,你就是我心里的小蛔虫。” 千越抬起头,那样一副清清淡淡的笑脸,“是哦,我会读心术,怕不怕?” 以诚答:“不怕,越越,哥什么都不怕。” 以诚坐在门口的小凳儿上穿鞋子,千越站在一边,看着他高大的身子窝在那小小的凳子上,凳腿儿那么细,当时是自己看着好看任性地买下,也没细想是不是合以诚这么大个子坐,以诚依旧是笑着,说,果然好看,咱们越越的眼光不会错。以诚从未对他说过“不”,从小如此,千越想,以诚的这一份好,别说是一辈子,就是只享受那么一段,也算是有福气了。 以诚站起来,习惯性地跺跺脚说,“走了。我很快回来。那碗留着我回来洗,你去忙你的,记得做一会儿歇一下眼。” 千越笑着答应,“哎,这几句话里头,最喜欢听你说碗留着别洗啦。” 以诚也笑着转身,开门。 千越突然从身后死死地抱住了他,头埋在他肩上,声音出来是闷闷的,“我没什么,就只抱抱你。我的指fèng宽,怕把你给丢了呢。” 以诚回手握住他的手,将两个人的十个指头缠在一处,“你看越越,我的指fèng也宽。咱俩手拉得紧紧地,你丢不了我,我也丢不了你。” 以诚一进父母的家门,心里那一份担心就立刻落了实。 父亲不在,依旧按老习惯出门找老友下棋去了。 姐姐却在,一下子就把他拉进门,推到母亲的卧室里。母亲坐在床角,母女二人对看看,谁也不好开口似的,最终还是母亲打破了僵局。 母亲说:“以诚,叫你回来是问问你,你…也老大不小了,有没有想过找个女孩子正正经经过日子。” 以诚道:“妈,我现在,也是正正经经地过日子的。” 母亲又问:“我们,今天找你来,就是问问你,你心里倒底是什么个想法儿,你…跟沈家的那个孩子…要好…妈是知道的,你们…也都大了,也该…各人干各人地去了…总这么住在一块儿…也不是个事儿。” 以诚喊:“妈!…” 姐姐打断他的话,“唉,妈,你也别拐弯抹角的了,这都什么节骨眼儿上了。咱们就跟以诚明说,他也不是那种不体谅大人的心的人。” 姐姐与母亲对视一眼,下决心似地问道:“以诚,今天你当着妈,当着姐的面儿,你给我们明明白白地说,你跟沈千越,倒底是怎么个情况?你从小就不会撒谎,今天也别撒谎,赶紧的,一五一十地,我们也好帮你想想清楚。” 以诚想,哦,终于来了。 以诚清清嗓子,用力捏巴了一下手指,端端正正地抬起头,说,“妈,姐,其实,我是,同性恋。十来岁的时候,我就明白自己了。这么些年,我也没跟你们说,今天说出来,求妈跟姐的体谅。” 母亲吱吱唔唔地问,“你是…是什么?什么恋?那是什么意思?” 以诚说,“就是,我只能喜欢男人。对不起妈,让您担心。但是没办法,这是天性。我喜欢男人,我喜欢的是,沈千越。” 母亲掉转了脸去问姐姐,“以兰,你听这个孩子他说些什么?乱糟糟的,我也听不太明白。” 姐姐变了脸色,回身握住以诚的肩用力地摇着道:“以诚,你看看,你看看你干的好事儿,你让妈都急煳涂了。你知道爸妈这么多年带着我们几个,家里条件一直不好,你不是不知道他们有多不容易,现在好容易日子好过点儿,你又来这么一出!你乘早的,给我跟那个沈千越断了!听见没有?你听见没有!” 以诚道:“姐,我知道对不起妈,对不起爸,但是,我不能跟千越断。我,我丢不下他。我跟他,我们说好了,这辈子,我们都在一块儿。” 妈妈终于痛哭出声,“这孩子…说的是什么煳涂话啊…你们两个大男人家的,说什么一辈子在一块儿哇?这要是让人知道了,你还怎么见人,我们这一家子…老的老,小的小…我们都还怎么见人?” 妈妈跌跌撞撞挨过来,捧着以诚的头,继续道:“以诚,以诚,你从小孝顺,你不是不煳涂孩子,你跟妈说,你跟妈保证,你以后再也不跟那个沈千越混在一起了。说话呀!” 姐姐也泪流满面的,“以诚”她说,“以诚,你从小良心好,路边的小狗小猫你都可怜,你就不可怜可怜妈?” 以诚心里灌了铅似的,只不过是个开始呢,这只不过是个开始,他想,母亲的眼泪与伤痛,姐姐的担心与指责,都是真真切切的,不容他辩驳的,她们是他的亲人,这世上,她他与他流着相同的血,既便断了骨头也筋脉相连的,他从未想去伤害她们,让她们伤心。只是,越越呢?他爱了那么久,爱得那么坚决的人,他丢不下的人。丢下他,留下了骨血却没有了心。 以诚说,“妈,姐,对不起,对不起,我怎么报还你们都行,怎么补偿都行,我就只是不能丢下千越。我是真的,很喜欢他。姐,我爱他。” 母亲的身子全部俯在以诚的腿上,以诚想把她扶起来,被姐姐一把推开了,“妈,不要再跟这个人说什么了,他被鬼迷了心窍。他没得救了。妈你就当没生过他,你老了有我给你养老送终,你还有儿子孙子外孙子,不差他一个!是以诚,你走吧。呆在这里干嘛?想气死妈顺了你的心?” 以诚喊,“姐…” 姐姐说,“你别叫我,你不跟沈千越断了你就别叫我。妈你都不在乎,你还在乎姐?快走,你快走!” 姐姐推着以诚出门儿,也不知哪里来的那样大的手劲儿。 以诚叫着,妈,妈,妈… 妈妈有点儿迷煳,心里就只一个念头,对姐姐续续叨叨地念:“可别让你爸知道,可别让你爸给知道了。” 门,在以诚面前砰地关上了。 第36章 好孩子,走了吧 以诚走了,母女俩泪眼相对地坐着。 第24页 门上突然有轻敲的声音。姐姐以为是以诚回心转意了来向妈妈认错的,扑跌着去开门,进来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眉目与以诚极为相似。 是以诚的哥哥以刚。 以刚说:“哟,丫头,你也回来了?妈呢?” 一路叫着,妈,妈,走进来,一叠声地问:“妈,我回来了。妈,上回你做的那糟面筋还有没有?有的话,再给我点儿,我老婆说好吃。” 姐姐一腔子的怒气再捺不住,冲着以刚叫道:“你这个老婆迷,心眼子里就只装着老婆儿子热炕头,家里什么事儿你也不上心,亏得老爸还说你是长子,从小就偏向着你,养儿子有什么用?” 以刚被这么噼头盖脸的一顿说弄得愣住了,嘟嘟囔囔地反驳道:“丫头,我怎么得罪你了?你不也生的是儿子?你还别说,家里有什么事,我上刀山下火海也得给办罗!” 以刚回头这才细看出母亲与妹妹脸上斑驳的泪痕,问道:“怎么了?家里出什么事了么?” 姐姐道:“也不用你上刀山下火海,眼前就有一件烦难的事儿,大家都出出主意想想办法。” 母亲只不停地嘆气,流泪,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还是姐姐一五一十地把事情说了。 以刚点起一支烟,沉吟一会儿,说:“要我说,也别跟以诚较劲废话,那孩子,从小死心眼,他认准的事儿,九头牛也拉不回。依我说,我们去找那个沈家的孩子,这事儿还得从他身上下手。我们去找他,叫他走,滚得远远儿的。我想他也是读过书的人,总不会死七白咧地缠着以诚不放。” 那天晚上,以诚很晚才回家。他居然忘记坐车,就那么一直走了回去。 千越还没有睡,给他开的门。以诚笑着说:“我回来了越越,回来洗碗。” 千越也笑起来,“真的,还给你留着哪。” 以诚走进厨房一看,餐檯与灶具都擦得甑亮,调味瓶都擦得光净如新,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角。 以诚仿佛看见千越一寸一寸地擦着那台子,一点一点抹净小瓶上的油垢积尘,那埋在心里的话竟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千越看他愣着,靠在他身后,下巴磕在他肩上,轻笑着说:“难得勤快一回,也不赞扬一个?” 以诚回头看着他,千越的笑容纯净,灯光里显得特别稚气,以诚忍不住伸手摸摸他的脸颊,笑着说:“是,马兰花送给勤劳的好孩子。” 千越笑起来,张开了双臂抱着以诚的肩,头挨过来,来来回回地晃着身子。 以诚回手抱住他,有一腔子的话,却不知从何说起。 千越突然在他耳边低低地说:“是以诚,有句话我得告诉你。” 以诚问:“什么?” 千越说:“我爱你。” 以诚突然地就湿了眼睛,口中用力地吞咽了几下,才说:“越越,人说傻人有傻福呢,那说的就是我。” 千越攀着他的脖子,只是不松手,说:“傻子,记得把你的福气分一点给我。” 以诚说:“没问题。都给你。” 躺到床上的时候,以诚慢慢地把事情说给千越听,自己觉得每一个字,都是艰难出口,干涩地象从口中一个一个地扯出来一般。 以诚说:“越越,家里,知道了。我跟他们,都说了。” 千越说:“你一定挨了骂了。” 以诚问:“你猜到了?” 千越短促地笑了一声,“是啊,你失魂落魄的样子。哥,你进门都忘记换鞋了。” 黑暗里,以诚呵呵地笑起来,“真的?” “真的。”千越说。 过一会儿,千越说:“哥,有空,我们出外拍点儿照片吧,除了小时候的,我们还没有合照呢。” 以诚说:“好。这个周末就去。去你喜欢的东郊。” 又过半天,以诚摸索着千越的手,摸到了,紧紧地握住,说,“越越,说好了的,咱们谁也不丢下谁。” 千越想,以后的日子,怕是不会太平了,那样,也好。提心弔胆的许多天,真走到这一步,退无可退,躲无可躲,索性,不躲也罢。 那躲不过的,很快就来了。 千越看着面前的男子那一张与以诚极为相似的面孔,还有姐姐,她的脸上,再也没有过年初见时的和善与亲切。 千越起身想倒杯茶水,以刚说:“你也别张罗,弄个真象是跟以诚一块儿过日子似的。我们也受不起你的茶,还是坐下来,把该说的说说清楚。” 千越听着他的话,思绪飘得老远。想起小时候,冬天,研究院那古色古相的屋檐下挂着的尺许长的冰棱。看着晶莹剔透的,摸上去,刺骨的冷。 以诚屈起手指在桌上用力扣了扣,拉回千越飘散的思路,“怎么说,沈千越。我看你也是个明白人,咱们也别拐弯抹角的,一句话,你离开以诚,并且,从此不能再纠缠。这样,你好,他也好。我们一家子也好了。” 千越说:“我,不会走的。” 以刚笑起来,隐隐的怒气却藏在眼睛里,几乎要夺目而出。“那么你是要一辈子跟个男人混下去罗?” 千越说:“是大哥,我们…不是混。我跟以诚,是认真的。我们,是有感情的。” 以刚说:“感情么?你看我吧,我什么好吃的,都会想着我老婆,宁可自己穿旧衣服也得给她打扮得体面罗,要是她有了危险,我拼着命不要也得保住了她。这算是有感情了吧,可是,我也不好意思把情啊爱的挂在嘴边呢,老夫老妻的,说不出口。你们两个大男人家的,谈爱情,你不嫌牙磋?” 千越脸刷就白了。耳后一根青筋突突地急跳。 姐姐看着他,有一丝丝的不忍。原本是那么灵秀的孩子,怎么就走上了这条道儿呢?那么以诚呢?以诚又何尝不是好孩子,那是和自己血脉相通的人啊,这种当口,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姐姐缓慢地说,“小沈,你是知书达理的孩子,我们也相信你不是故意存着害以诚的心。你说的感情,我们不懂,只有一点,我们还是懂得的。你们这样,是违了人伦的,其结果只能是身败名裂,小沈,你忍心看着以诚没脸见人吗?” 千越艰难开口,“大姐,我不能离开啊,我…不能走。” 以刚终于压不住火气了,霍地站起来,那拳头对着千越就挥了出去,“你不走,你死赖在这里,想害死我家以诚?” 千越踉踉跄跄地退了几步,耳朵里翁翁乱响,脑子里有片刻是空朦朦的一片。 姐姐叫道:“是以刚,你干什么?说归说,动什么手?” 千越撑在钢琴上,亮洁的琴面上,映着他模煳的身影,有什么叭嗒叭嗒地落下来,琴盖上染了几个褐色的小小斑点,千越用手去擦,以诚那么爱惜这琴,天天擦拭,千越哪里捨得弄脏呢?擦过去,手指间是cháo湿的腥红。 姐姐拿过纸巾,递给千越堵住流血不止的鼻子,柔和肯切地说:“走吧,小沈,你离开吧,算是我们一家子求你,你放过以诚,就等于救了他,也等于给我们一家子一条生路。” 千越的鼻子不停地流血,顺着指fèng流下去,半个衣袖都被染红了。姐姐不忍地替他擦着,血渍狼籍的脸,清清秀秀,眉睫抖得象濒死的蝶的翅。 姐姐拉他在椅子上坐下,让他仰起头,不能心软啊,姐姐想,这一念的软,会害了两个年青人,陪上一大家子老老小小未来的日子。 姐姐说:“小沈,好孩子,走了吧。痛一时总好过痛一世,啊?我爸妈都七十了,让他们伤心,你心里也不安对不对?这里…我给你…带来一些钱,你出门在外,总得有点钱在身上。” 千越仰头着着天花板上的吊灯,那柔柔的光晕,象透过一层水面飘she下来,淋淋漓漓地打在他脸上,微微模煳了他的眼,千越听见有人隔着水,一声声叫着以诚的名字,以诚,以诚,以诚…细细分辨,才发觉那其实是他自己的声音。漫长的,长了手似地,想触摸到那个人。 千越想说点儿什么安慰那绝望哀伤的女子,她要把她的亲人拉出她以为的漩涡,却要把他推进黑间暗的深渊。 他的手里被塞进了硬硬的东西,他低头看看,是一叠钱,他把他放回那女子的手中,迷迷煳煳地笑了笑。 第37章 那些苦的痛的滋味,都忘了吧 n城的火车站几年前在一场大火中被彻底毁坏,政府盖了简易的火车站,冬天漏风夏天漏雨的,几乎成了n城市政建设的一个笑柄。去年,新的火车站终于建立起来了,完全现代的化的,极其气派。 新火车站建设以后,以诚这是第一次来,可是他完全没有心情去注意四周的一切。 他要找一个人。 但是,这里是这样的巨大,他可是看见自己的身影模模煳煳地投在光洁的地面上,异常地孤独,形单力薄。 那么多的候车室,那么多的人,行色匆匆,表情木然,与他擦肩而过,他不小心撞到别人,别人也不小心撞到他,彼此都没有时间与心境说一声抱歉。 以诚找过了一间又一间候车室,在一行一行的坐椅子间穿行,目光掠过一张张陌生的面孔。 没有,没有。 其实心里是清楚的,他们说,千越是早上走的,现在,已是晚上八点了。 越越,多半是离开了吧。 也不知他去了哪里,在哪一列火车上,那车,一定行驶在陌生的城市里,千越会坐在窗边吧。他从小就这样,坐什么车都喜欢坐在靠窗处,看着外面摇曳而过的风景。 以诚想,如果我对广播站广播找人,请播音员说:沈千越先生,沈千越先生,第十候车室有人等你,请听到广播后速去见他。请听到广播后速去见他。他捨不得你,他放不开你。 以诚想,越越听到后,会不会在门口出现,他会不会皱着眉头笑,然后说,喂,是以诚,大庭广众的,你干什么呀! 以诚想,自己还真是迟钝得可以,完全没有察觉千越前一天晚上有什么异常。他记得千越平静如水的眼睛,淡淡的笑容,埋头吃他做的饺子,吃完了把碗一推,对他叫,是以诚,洗碗。然后在厨房里跟他粘乎,叫他好娘子。刚刚睡下不久,就又爬起来,到外间拿了什么,又钻回被窝,身上带着夜里空气里的凉气。原来他拿来了花生酱,在黑暗里希希索索地吃,还问,是以诚,你要不要?然后,他带着浓郁花生香气的嘴唇贴上来,只一下就离开了,他说,就这么多了,不能给你啦,我自己也不多啦,多乎哉,不多也。 第25页 他是,还是有些预感的吧,以诚想。早上起来的时候,不知为什么,就那么捨不得走,不想去公司。千越说,快去挣钱去。以诚想起那一刻自己抱住千越说,跟我一起去。千越说,我自己也有活儿。以诚说,带上电脑到我那儿去做吧,越越,今天就想看着你。 之后,家里就打来了电话。说是母亲的病犯了。 母亲低血压的毛病好多年了,药吃了不少,总也没有什么效果,严重的时候,曾经起不来床。 以诚匆匆赶回家。 兄姐都在,母亲躺在床上,似睡非睡的,脸色极不好。 以诚与哥哥姐姐带母亲去了医院,医生给开了药,母亲一定要以诚陪着他。以诚握了她的手,坐在床边,要她安安心心地睡。 以诚隐隐约约地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医生说母亲的情形并不严重。 以诚是爱母亲的,极爱她的。 他总是想起小时候,母亲在自家的土灶上给他做好吃的,年青的母亲很漂亮,甜蜜的眉眼,在掀开锅盖时蒸腾出的热气里,温柔极了。他记得夏天,他们住的小平房在大雨里进了水,一直淹没了床角,他与姐姐坐在床上,看着母亲与哥哥用簸箕把水一点一点地舀出去。那时父亲所在的厂子还没有倒闭,父亲在上班,母亲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屋子有一个角落有一点点漏雨,母亲在忙碌的间隙还回过头来对他们笑,拿了井水菝过的香瓜递给他。 他还记得过年的时候,母亲给全家人都做了新的棉衣,但是大家都不知道,她把最新最软的棉花都絮在了以诚的棉衣里,厚厚地,让以诚穿得象个吹饱了气的皮球,那新棉花原本是父亲特地买给她让她做件新丝棉袄的,那一年,是她四十岁的生日。以城还记得,有一次,与母亲一起去亲戚家送结婚的贺礼,也是个大冬天,母子俩在城南七里街那迷宫似的小巷里迷了路,母亲把东西用绳子拴了挂在肩膀上,牵着他找啊找啊。以诚累得很,可是,他从小就懂事,他不说累,他只问,妈妈,你喜不喜欢我啊?你是不是最喜欢我?母亲说,当然了,你是妈妈的老儿子,我最喜欢你,最喜欢。 以诚当然爱妈妈,长到这么大,从未变过,他只是,把他的爱又给了一个他同样爱着的人,他想跟他过一辈子的人。 看母亲睡稳了,以诚起身,小声地跟姐姐说,想出去一趟。 姐姐问,去哪儿? 以诚语塞,他怎么跟她说,他想回去看看千越,他心里老是不自在,象是有什么事。 姐姐刚要说话,哥哥也过来了。 背开了父亲,哥哥说,“以兰,我们也不要再跟他遮掩了,实话告诉你吧,你回去也找不找沈千越了。他走了,他答应了我们的。他今天早上的火车。我们不知道他去了哪儿,如今你丢得下丢不得都得丢了他。” 以诚的脸刷地变了颜色。 他们把千越赶走了么?他想。越越能去哪儿?他有哪里可以去?他去到哪里都会又是一个人了。 他们赶走了他。他们想要自己恢復所谓正常的生活,但是没有了越越,他哪里还有正常的日子,好的日子,他真正想过的日子? 以诚冲出家门,沖回自己的小屋去。他奢望着千越还在。 但是他不在了,他只带了随身的一些衣物。 还带走了他们小时候的照片。 他说想去照些合照,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做这件事呢。 以诚在一张空座位上坐下来,用头轻轻地磕着椅背,一下一下。 晚上一点了,以诚在火车站的候车厅找了整整五个小时。 他找不到千越,他只好回了家,他得回去歇歇脚,把事交待一下,然后,去找千越。以诚苦笑着想,越越这孩子,脚程可真好啊,也真是会躲人啊。可是,以诚想,会躲的人也躲不过铁了心要找到他的人啊。 以诚的步子灌了铅似的,一步一步地挨上楼。到了四楼,开始有昏黄的光洒下来,越往上,那光亮越是鲜明。 以诚看见,他的门头的灯开着。 以诚看见,他家的门还是锁的好好的。 以诚还看见,门口,坐着一个人。 穿着蓝色的外套,脚边放着一个背包,还是上次以诚说要带他回吉林看雾松,特地给他买的。 以诚愣一下,接着冲过去冲着他说:“你你你你…你,我我我我…我告诉你,兔子急了…还咬人呢…老实人要是火起来,…你你你…你下次再…再跑…试试看!” 千越坐着不动,看着这急了的老实人,急速吞咽的喉节,眼睛真如同白兔一般赤红了,抖得几不成调的声音,完全没有威胁力。千越说:“好,以后,我再不敢跑了。” 他的脸上慢慢地浮出一个笑容,是黑夜廊下绽放的昙。 是以诚嘿嘿嘿笑了起来,“怕了吧。”眼泪刷地掉了下来。 千越说,“哎,你这副样子,真难看。快开门进家吧,让人看见。” 以诚说:“哦。你…你快起来,这么凉,还坐地上。” 千越说:“脚麻了,你拉我一下。” 以诚把他拉起来,打开门,两个人几乎是扑进去的,咚地一声撞在门上,千越的背被撞得生痛,以诚把他的头摁在怀里,大手垫在他后背,“撞痛了吗?”他说。 千越闷声闷气地说,“嗯。我活该。” 晚上,两人并排躺在床上,周身均是紧绷之后放松下来的疲累,只想摊开了手脚,让身体的每一寸都贴在柔软的床上,你的身边有我,我的身边有你,那一份安妥与满足,把劳累的身体激得更为软弱。 以诚过了许久,才轻轻地发问:“怎么又能想到回来呢?” 千越的声音微不可闻,如同嘆息,“想想,两个大男人,就不要玩儿我跑你追,我藏你找的把戏了。玩过两次也够了。就回来了。再说,叫我,到哪里,再找象你这么个老实人去?” 以诚略低下头,在千越的唇边亲了一下。然后,变得有点儿呆愣愣地,说:“越越,你是甜的。” 千越反肘撞了他一下,又笑着转过头来,张开嘴,舌头上躺着一块儿糖。 以诚说,“哦,还象小时候似的,含着糖睡觉。那牙痛的滋味,都了忘了?” 千越说,“哎,忘了。” 以诚说,“好。以前的那些苦的痛的滋味,都忘了吧。” 就算前面的路再难走,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好太多了。 千越把自己的手与以诚的扣在一起,说:好。 以诚慢慢地把他的手送到嘴边去,一人手指一个手指地吻过去。 两个人居然就这么都睡过去了。 第38章 力量的来源 那以后,以诚的哥姐又找过千越一次。 千越只咬紧了牙关,不肯说离开或是分手的话。 按以刚的话来说,他是吃了称砣铁了心了。 千越想,真是的,长这么大,还没这么坚持过呢。 千越一直是个容易放弃的小孩,小时候,做不出来题,就不做,从来没有想到过什么有志者事竞成,当不当得上三好生,成绩排第几全不在意,妈妈说他象是属猫的,只要有一方窄窄的地儿可以晒晒太阳就心满意足。 啊,我不过是一个得过且过的人,千越想,神啊,请放我们一条生路。 只是如今的这种坚韧从何而来呢?每当想到这个,千越会回过头去看以诚,以诚这些天瘦了不少,神情却越见温和,下了班就大包小包地买回来做饭,千越微笑着说,“每天做这么多,两个人吃不了太浪费。” 以诚说,“所以呀,不想浪费的话,多吃一点儿。” 千越趴在他肩头摇晃着说:“你把我养肥了想干嘛?杀来吃?” 以诚说:“那可捨不得。”以诚反身抱住千越,“真是捨不得你。”居然就湿了眼睛。 千越静静地俯在他肩头,这许多天的委屈,听过的许多许多伤人的话,好象都不那么刺似地梗在心头了,千越轻轻地笑,“说的生离死别似的,捨不得我就一辈子在一块儿呗,给我做一辈子的饭。” 以诚紧紧地抱着他,脸上笑着,泪却流了满脸。不想给千越看到,大手抹了脸,一下又一下。 千越捏捏他的肩说,“是以诚,来,听我说一句名言,‘你看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上天尚且看顾他们,你们人类为什么要担忧呢?’” 以诚呵呵地笑起来。 小时候,以诚喜欢收集名人名言,满满地记在一个小本子里,千越写作文遇到瓶颈的时候,就会问他借来抄上一段。 越越啊,从来都是以诚力量的来源,只是千越他不知道,他便知道了,他也不说。还象小孩子一样一味着赖着他,以他的柔软,给他刚强。 父亲终于知道了以诚和千越的事。 以诚又被叫回家了。 回来的时候比上一次更晚。 以诚说,“越越,就知道你不会睡。快去睡,胖子不是吃出来的,都是睡出来的。” 千越绕到他身后,搂搂他的腰说,“就睡了,你也快睡吧。” 忽然凑过去仔细地在他耳边身畔嗅一嗅,问道:“以诚哥,你哪里伤着了?” 以诚把他拉到身前,“我哪里都没伤着。” 千越说,“你身上有药的味道。” 以诚抬起胳膊闻一闻笑着说:“哪里会?” 千越说,“是以诚,我只说你身上有药味,又没说是胳膊上,你呀你呀,笨到撒谎也不会。” 千越拉起以诚的右手的衣袖,胳膊上缠了厚厚的纱布,隐隐有血透出来。 以诚的父亲听了儿子的事情把以诚叫回家,严厉地要求他与千越断绝关系,以诚拒绝了。暴怒的老人拿起菜刀就砍过来,以诚用手挡了一下,在胳膊上划了寸许长的伤口,深可及骨。 姐姐要陪以诚去医院,父亲坚决不许,以诚自己去了医院fèng了伤口,又回公司换下了染了血的衣服才回来。 千越说:“出门的时候穿的是蓝外套,回来变灰外套,是以诚,莫不是你背着我勾三搭四去了?” 以诚哈哈笑起来,揽过千越道:“越越,别哭。伤口包得吓人,其实没什么,也不太痛。” 以诚把额头与千越贴在一处,说:“越越,别担心,什么样的沟沟坎坎,咬牙坚持下来,没有过不去的道理。” 千越说:“这么大的事儿,怎么可能瞒住我?做什么不跟我说?” 第26页 以诚说:“越越,我不是成心瞒着你。只是,有些事,我能一个人担就担了。不想让你再…” 千越说:“你把我当女人了吧?” 以诚说:“越越,我不告诉你,不是因为把你当女人。” “那你当我是什么?” 以诚说:“你呀,你是我眼睛里的苹果。” 眼睛里的苹果。 theappleofmyeyes. 以诚一直坚持跟千越学外语。前些日子,千越教过以诚这句话,告诉过他字面的意思和实际的引申的意思。 许久以后,千越依然能清晰地记得,他说这话时的神情。始终就在他的眼前,仿佛伸出手去就能触碰到,仿佛下一秒就能成真,仿佛抓住了就永远不会远走。 你是我眼睛里的苹果,千越现在想起来还是会不自觉地笑出来,那是那个有点木讷的老实人这辈子说过的最甜蜜的情话了吧。 这事儿以后不久,以诚的母亲真的病倒了,住了有半个月的医院。以诚一直忙前忙后,夜里几乎都是他在陪床。 千越偷偷去过医院两回,只站在病房楼下的角落里,也不敢上去。 有一晚,以诚陪床,很晚的时候接到千越一个电话,问他有没有睡,问他累不累,问他明天能不能回家,似乎有许多许多的话,想在夜里这一通小心翼翼的电话里一一道来,说出来的,却不过是些淡的话,琐碎的话,从深切的思念的边缘怅然划过的话。 如果以诚走到窗边,拉起窗帘的话,他会看到,千越站在角落里,站在夜寒露重的花丛间,看着他的窗口,但是千越始终没有让以诚知道。 母亲出院的第二天,家里提出让父母搬到以诚这里来住,离鼓楼医近些,母亲的病还需要复诊。 家里人,不再提到沈千越三个字。 千越搬出了以诚的家。 以诚替他找好了房子,帮他把东西收拾好。那一样一样的,曾经也是以诚给打的包,那时候,他是那么快乐地把越越接回来,以为可以长长久久地住下去呢。 千越看着那两个大包一个大箱子,微笑着说:“来的时候就只一个包,忽然地就多出这么多的身外之物。” 以诚蹲在他身前,拉了他的手指一根一根细细地捏,一边说:“越越,钢琴,我不给你搬走。我等着你回来弹给我听。越越,你要记得,这里永远都是你的家。是咱们两人的家。你要记得哦!” 千越胡鲁一下以诚短短的头髮说,“我记得。” 以诚替千越找好的房子,在三站路外。是一个新建的小区,小小的一套,一房一厅,倒是装修得挺齐整的,各样电器居然也都是全的。千越说,房租自己来付,以诚笑道:“成。你交给我好了。反正你不认识房主,我替你交。”然后他说了一个数,千越笑起来,“哦,我可是捡到便宜了。”以诚呵呵笑过。搬来的那一天,以诚执意替千越把一切都收拾好了才走,眼看着天黑下来,千越催了他好几次,以诚就只是不走。 走的时候,千越把他送下楼,以诚又把他送回小区,到了第二趟,千越说什么也不走了。笑着说:“再送下去,可就天亮了。” 黑暗里,以诚也看不清他的脸,只看见他笑起来时露出的一点瓷白的牙。 以诚突然地凑上来,在千越的脸上重重地吻下去。 那是他们第一次在室外接吻,四周全是暗色,但倒底是一个吻,与其他恋人们一样,约会结束分别时恋恋不捨的一个吻。 第二天,千越发现有一份重要的稿子丢在了以诚那里,千越回去拿的时候,发现母亲居然已经过来了。打了个照面,彼此都愣了。 好在当时家里只有母亲一个人在。千起匆匆地拿了东西,跟母亲道了打扰就要出门。 母亲跟在他身后,看着他的修长的身影,清秀端正的侧脸,那样的年青,那样的无害,那样的孤单,母亲突然说:“小沈,你要是个姑娘该多好。” 千越怔了一下,是啊,如果他要是个姑娘该多好。 一切的苦痛,只缘于他生错了性别。 多么简单的错误,但谁能告诉我该如何纠正? 千越低了头,轻声对母亲说:“对不起,对不起。” 然后替她带上门,走了。 接下来的日子,父亲与母亲一直住在以诚这里,以诚常陪母亲去复诊。姐姐有时也在他这里留宿,哥哥也时不时地过来,以诚一直没有机会见到千越。回到家里连打电话也不能。 以诚几乎快急疯了。 第39章 我不走 家里所有的人,约好了似的,不再提这件事。 可是他们的眼睛无时无刻不在盯着以诚。 母亲的哀伤的嘆息,父亲的冷眉冷眼。兄姐暗暗窥视观察的神色,浮动在以诚的四周,让他有一种窒息的感觉。象沉在水底,水底里,他还能想见越越的面容,他的笑,他清朗的声音。 我多么想你,他想,多么多么地想啊! 那一天的晚上,以诚下楼倒垃圾。 他看见黑暗里有一个人影,站在角落里。 天渐渐地要入夏了,晚上还是有些凉意,那人,穿着白色短外套,里面的衬衣长出一截。 以诚突然地就哽咽了,这些天来,他只有在上班的时候能够给他打一个电话,听听他的声音。 他不敢去找他,家里,有多少双眼睛看着他,他不能再给越越添麻烦了。 以诚喊:“越越,越越。” 千越侧过头来,路灯的光半明半暗地打在他脸上,映着脸上一个薄微的笑容。 千越喊:“以诚哥。” 以诚也不说话,上前就把他紧紧地抱住,把头埋在他的脖颈间。 千越侧过头来用额角磕磕他的后脑,轻快地笑一声说:“是以诚,是以诚,你怎么了?” 以诚用力睁大眼睛,不让那泪水掉出来。也笑起来问:“越越,你怎么来了?” 千越说:“出来散个步。”,停一下,对以诚耳语,“实在是…很想你。” 以诚把他用力抱一抱,再抱一抱。忽然说,“越越,这么着吧,今晚上,我们就私奔了吧。这就走。” 千越说,“一男一女叫私奔,两个男人,叫乱搞。” 以诚说:“没有人,没有人,比我们更认真。” 千越轻轻拍拍他的背道:“不知道怎么搞的,最近,我老是想起我妈。” 想起她教他弹琴,无论他弹得有多么糟,她从来没有责罚过他,她说过,在暴力里成长起来的孩子,不会有沉静从容的气质。想起她给他买漂亮的衣服,自己也打扮了,拉着他在镜子前跳华尔兹,那时候,他已经与她差不多高了。想起她教他,不要在街上吃东西,走路不要晃肩膀。想起她教他吃西餐,纤长温热的手掌隔着薄薄的衣服贴在他背上,叫他挺直了身板坐。想起她带着他一起,在晶莹通透的玻璃屋子里,用水晶碗与银勺子吃那贵得吓死人的冰激淋。那个活得很奢华很自我的女人,倒底是他的母亲啊,现在想起来,千越只记得她的美丽与她的好。 千越说,“做父母的,都太不容易了。我妈要是在,知道这种事,估计也得急了。” 以诚沉默半晌。拉着千越,在小区的长凳上坐下。这才发现,越越的手心里异乎寻常的高热。 以诚问:“越越,你发烧了。” 千越说:“一点点。” 以诚贴一贴他滚烫的额头说,“越越,我带你去医院。” 千越说,“不去。” 以诚说:“越越…” 千越说:“不去。好容易见到你…不去。” 以诚摸摸他的头髮,“我给你去买药。” 千越拉住他,“我有。你不如去给我买另一样东西。” 以诚问:“你要什么?” 不远处,有一团黄色的灯光,一片漆黑里在地上划出一小块半圆形的光亮。千越朝那光亮扬扬下巴:“爸爸tea.” 那一家门面很小很小的珍珠奶茶店,正开在小区的对面,千越很喜欢那里的原味奶茶,没有那么甜腻,却有一股很特别的茶香。千越想起自己教以诚念:bubbletea,以诚总是念成:爸爸tea,爸爸tea。笑得千越倒在床上蒙着被子滚来滚去。 以诚也笑了,捏捏千越的耳朵,说,“等着。” 千越看着他的背影,我只想这样看着他,什么也不要,原本是什么也没有的人,只有他,只有他。能不能一辈子这样看着他。千越的头目火热,耳中的声音翁翁响声一片,一句一句,一声一声响着的都是一些想喊出来的话,喉咙却如同被堵住了一般。 不一会儿,以诚拿着一杯奶茶走了过来。 以诚说:“就剩了两杯了,我跟那对小朋友打了个商量,人家让了一杯给我。” 千越说:“怎么就肯让给你了?” 以诚亲热地用肩膀靠一靠千越,“我跟他们说,我弟弟生了病,就想喝奶茶呢。” 千越笑。露出一侧尖尖的犬齿。 千越小心地接过茶来,孩子气地把手包在杯子上,很珍惜地喝一小口,又喝一小口,抬起头来对以诚笑笑,把杯子递到他嘴边。 以诚就着他的手也喝了一小口。 滚烫的液体顺着喉咙一路到心里,象在心里沖开一条细长的路,以诚被烫得一个哆嗦。 千越笑了,回头抱着杯子继续小口地喝。 眼泪就那么无声地落了下来。 以诚把他的头揽进怀里。 千越搬着他的脖子。 听不见他的动静,只觉得他的肩膀在不停地抖。 以诚啊,他的青梅竹马的兄长,让他重拾幸福的爱人哪,他深厚绵长的爱意包容他,笼罩他,救赎了他的身体与灵魂,叫他怎么能放开他?怎么能放开他? 以诚低声地说,“越越,越越,你听我说。我们,走了吧。” 千越吸吸鼻子说:“哪里有那么容易。你的公司,不要了吗?” 以诚说:“不要了。这些天我想得很清楚。什么都可以不要,就是不能不要你,越越。公司,我会把它盘给宁可去做,她是一个很能干的女孩子。我们,走得远远的。总能找到一个立足的地方,我们,可以养活自己。以后的事,慢慢来,也许,终会有一天,家里的人,能够接受我们。那时候,我们再回到这里来。” 千越说,“那时也许我们都是老头子了。” 第27页 以诚说:“不会那么久的。越越,不会那么久。” 千越靠在以诚的肩上,“那时候,还会不会有这家‘爸爸’tea?” 以诚微笑,“会有的。我想它会一直在那里。” 千越也微笑起来。握了拳,在以诚额头上顶一顶说:“上去吧。出来得久了。” 以诚摇摇头,“我今晚不回去了。送你回去。” 千越说,“行了。不要火上浇油了。” 以诚站起来,把千越拉起来,“你在生病,我要还逃回去,自己都会踹自己一脚。” 千越的屋子,还和以前一样,衣服东一处西一处,与书本,杯子混在一处,但是屋子里并不脏,就象以前他说自己,乱而不脏。以诚看着周围满是千越的气息的物品,笑了。 这一夜,他们都没有怎么睡。 捨不得睡。 以诚一遍一遍地说:“越越,越越,闭上眼睡一会儿。我不走的。我保证。” 千越在黑暗里轻轻地笑,“我知道。这就睡了。” 早上,以诚迟迟不愿走,千越催了他好几次。 终于走了的时候,快十一点了。 那是一个薄阴的上午,空气里的湿气很大。 千越站在阳台上,看着他远去,衬衫的一角被风带起。 千越突然冲出门追了上去。 以诚听到身后急促的脚步声,回头看。千越已经追到了跟前。停了步子,弯了腰,喘得说不出话来。 然后,他直起腰来,扑在以诚身上。沖得以诚一个趔趄。以诚反手抱住他,在无人的街角,两人紧紧地相拥。他们的头顶上,是初夏茂密的梧桐树影,斑斑驳驳。一只断了个湿了翅膀的粉蝶倐地飞起,片刻间,飞得远了。 千越当时并不知道,那是他最后一次,看到健康的,可以这样紧密而温暖地拥抱他的是以诚。 以诚没有去公司,他直接回了家。 一家子,全都在。 也许,从昨晚起,他们就一直聚在这里。 在等着以诚。 以诚进门的时候,他们转过头,神色各异地看着他。 第40章 哥,你可别丢下我 以诚也看着他们。 慢慢地走到桌边坐下来。 父亲的眼神一路跟着他。 都坐定了,父亲开了口。 “今天大家都在这里,有些话就说开了吧。是以诚,我也看得出来,你是铁了心了,也好,我从此就当没有你这个儿子了。” 父亲用眼神阻止了母亲想要开口的企图,继续道:“我们,脱离关系吧。这套房子,是当年拆迁分给我们老俩口的安置房,原本是留给你娶老婆的。既然现在你也不是我儿子了,你就不能再占着这房子。我们穷家小户的,也是有规矩的,女孩子不能分家产,这房子,将来我留给以刚的儿子。你搬走吧。另外,我跟我老伴儿养你一场,花得那钱,我不会跟儿子计较,但是我得跟你计较。你拿出五十万来,我们两清,从此我们走我们的阳光道,你去过你的独木桥吧。有本事,你跟男人生个孩子也不关我的事了,我也不会稀罕他叫我一声爷爷。” 以诚心里突然地就空了,原来,他们不要他了,他们把他扫地出门了。他不再能叫这个老人为爸,不再是哥姐的弟弟,不再是是家的小三子,除了一个姓氏,他与这个家再无瓜葛了。 那一天的中午,以诚离开家的时候,只带走了随身的一些衣物,父亲最后说,“这个钢琴你回头找人搬走吧。我们家供不起这种东西。” 姐姐还是瞅了空子追出来,“小诚,小诚,”她说,“爸不是真的想赶你走,不是真的想要你的钱,小诚,你就跟沈千越断了吧,啊?咱们还是一家子。” 以诚看着她,摇摇头。“不行,”他说,“不行。” 姐姐把额头贴上他的胳膊,说,“你不要我们了吗?我们一家人,多么不容易才过上今天的日子。” 以诚揽住姐姐的肩,“咱们永远都是亲人,姐,我真心爱千越,我不是变态。我只是丢不下他。” 以诚先回了自己的公司。 宁可给他打了电话,新近接了一单生意,有一车急着要运出的货,公司的三个司机都出去跑车了,以诚说,他自己跑这一趟。 临走前,以诚给越越打了个电话,说,“越越,我要去跑一趟车。” 千越说,“你昨晚没睡好,干嘛不叫别人去。” 以诚笑道:“都出车了。很快的,明天这时候我就回来了。”停了一歇,以诚说,“越越,从今后要你来收留我罗。” 千越在电话那头说,“什么?” 以诚说,“我从家里,出来了。越越,我去做你的房客好不好?房租咱们平摊。” 千越说,“不用了,你负责做饭抵房租吧。” 以诚说,“好。” 千越又说,“还有洗衣服,打扫卫生,家里有东西坏了也归你修,剩饭剩菜全归你吃。” 以诚呵呵地笑,“还有没有?” 千越说,“还有,你早点回来。早点回来。” 以诚说,“好。” 电话里有非常非常细微的电流声,还有轻轻的,彼此的唿吸声。 千越说,“挂了吧。回头手机没电了。” 以诚说,“你忘了我有两部手机,还有这个。”他从口袋里掏出零钱包,摇一摇,让那叮叮的声响从电话里传过去,“忘了?” 千越说,“没忘,电话狂人。” 再挂掉的最后一刻,以诚说,“越越,”在那一剎那,他很想说,越越,你亲我一下。说出来变成:“越越,晚上怕要下雨,你关好窗再睡。” 那一头的千越,哧地笑了一声,有很轻的啵的一声传来,还有含着笑的话,“给你盖个章,是以诚。” 以诚走的时候,天开始下雨了。 豆大的雨点叭叭地打下来,很快湿了地面。 以诚抬头看看天,微笑着想,已经七月初了,今年好象是个凉夏呢。 这一次,是以诚第一次没有按时给千越打电话。 以诚是在回来的路上出事的。 一辆超载的货车对着他冲过来,直把他的小型的运货车掀翻了,压在下面。 车子是支离破碎了。 人救出来的时候,只有一口气。 是宁可通知千越的。 千越有一瞬间听不到任何声音,看不到任何东西。 他定下心来仔仔细细地去辨别宁可的一字一句,怎么回事,他想,这些字句单个儿听都是明白的,组合在一起怎么就让自己听不懂了呢? 他伸出手,象是要在宁可的肩上按下去,又悬在半空,对她说,“请慢一点说。请慢一点。” 他甚至对那女孩子微微笑起来,象是安慰她,你慢慢地说。 宁可比千越更慌张,泪如雨下,一个劲儿地说,“如果我不接那单生意就好了,不接就好了。” 千越打断她的话,“告诉我他在哪儿,他在哪儿?” 宁可断断续续地说,“人现在在鼓楼医院抢救。” 千越转身要走,宁可拉住他,“你…现在…不能去,他们一家人,全在。” 他们一家人,全在。 他生死未卜的爱人,他甚至不能去看他一眼。 千越低声地说,“那我不进去,我就要外面躲起来看着,行不行?你带我去好不好?” 宁可看着他脸上浅浅的笑,瑟缩的,混乱的,薄脆得仿佛会应手而碎,应声而落。 宁可说,“好。” 以诚还在抢救中,家里人,全等在手术室外。母亲已经站不起来了,依着女儿,半躺着。以刚烦躁地踱来踱去。 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在走廊尽头的拐角处,有他们痛恨的人。 千越一直站在那里,没有椅子,他的腿软到无法站立,只好坐在地上,轻轻地用背磕着凉凉的墙面。 千越很奇怪自己为什么这么平静,他只是觉得这一切都不象是真的,他昨天中午还和以诚通过电话,他还对他说,要他关好窗子再睡。也许,一切不过是一个荒唐的梦,或者,是一个恶劣的玩笑。 千越低头看着自己紧紧握着的手,握得太紧,血流得不畅,手指尖是青白的,他慢慢放开拳,看那血色一点点回到指尖,看得很认真,很专注。 雨还在下个不停,今年的雨水真大。砰砰砰的,好象全打在空洞的脑子里。脑子里的雨声与窗外的雨声,响成一片。 以诚整整抢救了六个小时。 他被从手术房里推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以诚被送进了icu。 千越看不见他,他被他的家人们围在中间,很快被推走,奇怪的是,千越听不到声音,那一幅画面无论是当时,还是很久以后想起来,都是无声的。 以诚没有醒来。 五天了。 陈向东是抢救以诚的主治大夫。留德回国的博士。年青的专家,拥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室。这一天早上,他接待了一个有些奇怪的访客。 那是一个极年青的男孩子,非常清秀,神情有些恍惚。言语却有礼有致,他问到那个名叫是以诚的病人的情况。 陈向东在不弄清来者的身份的时候,一般是不会轻易透露病人的情况的,这个男孩子听得他问是是以诚的什么人时,有一点点发愣,然后笑了一下。没有回答。 不知为什么,那个淡淡的笑空很有力地打在陈向东的心头,居然让他破了例。 他告诉千越:人是救过来了。不过还没有知觉。还有,他,不可能站起来了。 他的嵴椎受到了严重的伤害,高位截瘫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只是,倒底严重到什么程度,要等他清醒以及一些外伤稍好一些才能做出判断。 那男孩很安静地听完他的叙述,道了谢,走了出去,没有忘记替他关好门。 宁可忙完了手中的活儿,拉下公司的捲帘门。今天比较晚一点,很多琐碎的事,现在全部落到了她的身上。 转过身来的时候,她看见千越从灰蓝的夜色里走过来,身后拖出长长的影子。他的人,比影子更细瘦飘乎。 千越走近来说,“宁小姐,请你帮帮我。求求你,请你帮帮我。” 以诚的父母受不了打击,双双病倒了,母亲的病尤其严重,姐姐只好去照顾他们,以刚要去处理交通事故的后续问题,配合交警大队进行责任的调查,还有关于赔款的问题,非常的繁琐。宁可这几天一直帮着守夜。 第28页 宁可点点头,“别急,别急,我帮你。” 那一天晚上,是千越隔了这些天,第一次见到以诚。 以诚安静地躺着,全身上下插满了管子,面上罩着氧气罩。一动也不动。微弱的灯光里,只见一个轮廊。 千越走过去,看着他,低声说,“你这个样子真难看,象科学怪人。” 他在他的床边坐下,把头小心地贴在他的手侧。 手很凉,以诚的手,一直那么暖,手心干躁有厚厚的茧子,大得象莆扇,只一只手便可罩住千越的头顶。 这么凉,千越有点不习惯,把那手慢慢地用双手包住,暖着他。 他可以摸着他很细微的脉搏。 千越说,“快起来,弗兰肯期坦。” 以诚不能回答他。 千越又说,“哥,你可别丢下我。” 第41章 是我是我 从那天晚上起,轮到宁可值夜时,千越都会去替她。 宁可说,你别总睁着眼,也睡一会儿,啊? 千越微笑着答应。可是他想,如果在他睡着那会儿,以诚醒过来了呢?他想他第一眼能够看见自己,听见自己跟他说话。 天渐渐地热了起来,晚上十分地闷,好在病房里有空调,为了便于检查,以诚的身上,几乎是裸着的,千越每一次都细细地替以诚盖好被子,遮得严严实实的,他轻轻地对他说,“你看,你别尴尬,除了医生没人看见你。给医生看看没什么的。还是,你会怕我看呢?” 以诚沉默无声。 后来,千越晚上终于能睡上一会儿了。实在太困,坐在那儿也睡得香。却感冒了,咳得厉害,胸口涩涩地痛,可是喉咙痒痒地没法控制地咳。 千越看着以诚的脸,黑暗把他的轮廊模煳柔和了,不象白天看起来那么瘦得吓人。千越说,“你看,我都感冒了,你还不起来,我不喝姜茶,你给我做柠檬可乐。” 千越会把电脑带来病床,这本本还是以诚送他的生日礼物,翻过来在底部,以诚用油性笔端端正正地写着两个小小的字,越越。千越想着,家里有许多东西上面都有这两个字,象上幼儿园时那样,以诚有着那一点天真的固执啊,千越想起来就要暗笑。 还象以前一样,以诚陪着他做活儿,他常做到很晚,只要有以诚在身边,即便他是无知觉的,千越依然觉得安心。 千越把手机上的闹钟开着,五点钟,宁可会来替换他,勉得碰上以诚家里的人。 躲到后来,倒底还是撞见了他们家的人。 那天早上,闹钟响的时候,千越太困了,怎么也醒不来。 那乐声一遍一遍地在唱,是一首英文的儿歌。小孩子清脆的声音唱着有一点含煳的词句:bringback,bringback,oh,bringbackmyboome,tome.bringback,bringback,oh,bringbackmyboome. 千越惊醒的时候宁可已经来了。宁可说,“不着急,慢慢地醒,醒勐了会头晕。还早。他们不会过来的。” 千越有一点害涩地笑一下,拿了口杯去刷牙。 icu里面没有盥洗室,只有一道玻璃门,隔出一间护士的工作间。许多看上去很复杂带着特有的冰冷感的仪器。 千越拿了东西往外起,迎面就碰上了以刚。 那天,以刚提早来的,因为等会还有事,他想早点来看看好早点去办事。 以刚看见他,彼此都是一愣。 然后,以刚抬起脚,对着千越就踹过来。 以刚以前是武警。 千越连半声惊唿也没发出来,就倒了下去。 猝然的撞击之后,巨大的痛楚升上来,千越蜷缩着,好办天才喘过一口气。 以刚说,“你还敢出现?你把他害成这样你还敢在我们面前出现?” 千越慢慢地跪蹲下来,把地上的东西捡起来,腹部被踢到的地方痛得象火烧,心头却一片清明的静。 千越说,“把他害成这样的,不是我。我以后,还会出现,天天出现。”他慢慢地站起来,安静地看着以刚说,“还有,打人是犯法的。” 第二天,千越白天也在病房出现。接下来的几天,他每天都出现。以刚几乎每次来都看见他,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在电脑上叭叭地敲着字。抬起眼来看一看他一眼,那眼光无怨也无恨,象水面飞掠过的鸟儿落下的暗影。 以刚也看着他,那个男孩儿,比以前更加单薄,山清水明的眼睛,秀气极了,安静极了,却叫以刚微微地有点儿犯憷。 他没有看见千越在屏幕上打出的一行又一行的字,我不走,不走,不走。不走。就不走,不走,不走。天天来,天天来,天天来,天天来。 以刚没有在意,其实,千越的手在抖,细密的抖动,仿佛牵引至他的心肺之间。 姐姐来的时候也看见了他,呆在一边半天说不出话来,一半是因为吃惊,一半,因为千越的镇定与那镇定底下暗藏着的什么,姐姐说不出来,却开不了口赶他走。 千越垂着头坐着,他自己也不清楚何来的勇气,心里不是不怕,只是他知道他不能走,他不走。 一个星期以后,以诚的家人居然也就默认了千越的存在,没有人跟他说一句话,但是,没有要他离开。 甚至,他们默认了千越晚上的陪夜。 没有床,千越已经有很多天没有平躺下来睡过了,却也不知道累,睡意很浅,脑子里象新雨后的空山那般的清楚。 腹部被以刚踢过的地方这么些天来一直在隐隐地痛,还是咳,咳的时候很痛。一阵阵的反胃,千越奔出icu,趴在洗手间的台子上剧烈的吐。然后,把混着鲜红血丝的呕吐物沖干净。 千越慢慢地蹲下来,曲起腿来压着胃。 听到有人问他话,“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千越看着来人,有好半天认不出来,慢慢地才想起来,是以诚的主治大夫,姓陈的医生。 千越摇摇头。又觉得不太礼貌,微笑一下站起来。 陈向东心里有一点好奇,这是许多年许多年没有的情绪了。这个奇怪的,身份不明的男孩子,他脸上温文的笑容,笑容底下,交织在一起的绝望与希望。 陈向东又说,“你的脸色不太好。” 千越又微笑一下说,“应该没事,谢谢您。” 陈向东点点头,转身要走。突然听到那男孩喊,“陈医生?” 陈向东回过头来,“什么?” 千越说,“请问,是以诚的伤,可不可以告诉我,倒底怎么样?” 陈向东想一想,他的答案一如既往的谨慎准确。 “情况很不乐观。是以诚,他的嵴椎伤得很重。高位截瘫应该是确定的了,目前看,他只有右手以及面部的神经还有知觉。” “有没有希望治好呢?哪怕…”千越问。 “很难。很难。”陈向东说,“我很遗憾。” 陈向东留学海外多年,养成了外国人说话的习惯,做为一个医生,他常常说,我很遗憾。温和平静,一点点冷淡。 可是他发现自己在这个男孩子明净哀伤的目光笼罩下,他不由自主地软化,不由自主地收起了声音里惯常的那一点冷谈。 有什么尖锐的东西闪电一样地在千越的心头横穿而过,那痛,太快,反而不甚鲜明。 以诚,他不可能站起来了么?他不能动了吗?千越看着洗手间墙上的雪白的瓷砖。n城夏天闷热cháo湿,墙上隐隐一层水汽。千越觉得自己的心也蒙在那水汽当中。 以诚以诚,以诚有着多么美好的身体。千越是极爱以诚的身姿的。他宽宽的平平的肩膀,他腰部没有一丝赘肉,腹部有着结实却匀称毫不夸张的肌肉,修长紧绷的腿。还有那种在情爱中一贯保持着的呵护的姿势。尽管有着那样的过往,千越从骨子里对情事依然是羞涩的,他把这种爱小心翼翼地藏着收着。以诚啊,他的手曾经那么地有力,可以空手捏碎核桃,千越惊得目瞪口呆,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把他抱起来打转。千越说他是kingkong。以诚听着这个奇怪的发音,温厚的脸上露出一分呆愣与笨拙,惹得千越大笑。这双有力的手,又是多么地灵巧,会做电工活儿,会修下水道,会做饭,在雪白小巧玲珑的饺子上捏出美丽细密的花纹,会给他织毛衣和围巾,甚至,会用手提式的fèng纫机给他fèng好绽开的裤边。如今,这一切,都没有了吗? 千越觉得有人拽着他,对他喊,唿吸,唿吸,用力。 陈向东把男孩拉到窗边,打开窗,喊,“唿吸,唿吸,快点,用力唿吸。” 千越缓过一口气来。竟然露出一个笑来,说,“是以诚原先可跟仪仗队员似的呢。”他的声音很低。陈向东问,什么? 千越回过神来,说,对不起,谢谢您。 陈向东看着走出去的男孩儿,突然间就明白了他与那个躺在床上的年青人的关系。 他用心地看着他的背影。 千越回到icu,坐在以诚床边。 房间里的冷气太足,千越的胳膊冷得很。他团着身子靠在以诚身侧,他唯一还有知觉的那知胳膊。 以诚是在那一天的夜里醒来的。 他动了一下他的那只手。只一下,千越便感觉到了。 他看见以诚微微睁开了眼睛。 以诚的头无法转动。却好象知道身边有人。 千越拉着他的右手。 那手突然地又动了一下。接着手指缓慢地在千越的手心里开始画来画去。 千越隔了一会儿才明白他是在画字。一笔一笔地,成了两个字,越越。 千越握着那只手,摸着掌心熟悉的茧子,也在那手心里画,是我,是我。 他把脸埋进那宽大的如今软软的手里,嘴贴上去,唔唔地说,是我是我是我。 第42章 水珠儿 以诚终于从icu出来了。 他转入特护病房。 千越还是每天都到。 家人们也常来。 哥哥嫂子,姐姐,姐夫。偶尔,还有一两上亲戚朋友。 人来的时候,千越会在门外站一会儿,或是,站在病房的某一个小角落。 特护病房,条件很好,一间只住一位病人,有着独立的卫生间。 以诚无法转头,但是,他知道千越在。 千越总站在他视力所及的范围内。有时,他只能看到他一个衣角。但是他总是这样让他知道,他在。 家人来久座着,千越在外面呆一会儿,再进来,坐在角落的椅子上,低头做自己的事。 以诚人不能动,心里是清楚的。 第29页 他的越越啊,那个小事任性,大事妥协的越越,他什么时候变得这样无畏了呢? 他明白他心里会有多尴尬,但是他还是坐在那里,没有人理他,他只一味地坐着。 小鸵鸟原本遇到危险或困难就会钻进沙里。 以诚,就是千越的那一片广茂温暖的沙子,每一粒沙都细幼圆润,一粒一粒,团结在一起,形成一个妥贴的保护的姿态。 可是如今,这片沙地受到了侵害,那小鸵鸟怎么办呢?他会仰起他细长的脖子和小小的头,张皇所措吧,他会想,怎么办怎么办啊?有什么办法呢?没有办法也要有办法啊。 夜里无人的时候,千越会挨到以诚的身边。以诚的手在他的手心里慢慢地画着字。 很累吧? 千越说,累啊。你快点好,我就少累一点。 以诚画,好的。 以诚又画,来,躺下来一会儿。 千越说,不行啊。你现在象科学怪人,那么多管子。快好了吧。 以诚画,好。 陈向东告诉千越,以诚还要做两个小手术。 他告诉他那是什么样的手术。 千越愣了半天,他没有听懂。 陈向东耐心地向他解释。 以诚不能吃东西,因为高位截瘫伤到了吞咽的神经,于是要在胃部上面开管子,feedingtube,正常人吃东西的时候,会有一块小的肌肉覆盖气管,让食物顺利进入食管。因为咽喉部位的气管和食管还有口腔是一个丁字路口的,但是如果因为某种原因,这个反she失灵,那么食物会同时进入气管还有食管,常规的人这个时候会有自然反she就是cough。但是如果神经损伤的话,就失去cough这个反she了。即便有东西进入,他们也没有感觉。异物进入气管后,会进入肺,会造成吸入性肺炎,对病人是很危险的。还有,必需在他的后腹部下放开管子,排泄废物。 千越听着,陈向东觉得,他的脸上,有一种决绝的认真。那种神情,很有力,陈向东觉得自己在这个男孩子的面前,总会被这种力量催逼着不自觉地露出一点原本的自己的东西来,他本来不必对他说明手术的情况的,但是他还是主动地说来。他常常看见这男孩站在走廊里,看着自己的手指,很专注。 陈向东说,这是必须的。 千越说,是,谢谢您。还是您给做吗? 陈向东说,是。 其实并不一定要他来做,这还算不上一个有难度的手术,在病房里做就可以。但是他说,是。 千越站在病房外,他没有勇气进去看,看医生如何在以诚的身上切开口子,插进那种冰凉的东西,并且,还要在身上那隐密的地方,接上一个袋子。所有的隐私,在病痛面前,无从藏身,以诚的心里,会有多难过,会有多难过。这一念让千越心止不住地一路沉下去,那一种没有底的坠落感。 终于结束了以后,以诚仿佛是累极了,睡得很沉。 那一天晚上,千越一个人陪着他。 快九点半的时候,宁可来了。 她手上拿着食盒,身后跟着一个公司的小伙计,平时做做杂物的,搬了一张摺叠的床来,很轻便的那种。千越挺诧异的。 宁可叫那伙计放下床,打发他走,自己去把那床打开放好,千越过去帮忙。 宁可说,“不用,我自己来可以了。这床很轻的。给你带了点儿吃的,去吃一点。” 千越说,“我吃过了。” 宁可微笑起来,“知道。是我做的绿豆百合汤,夏天喝很好,去尝一点。” 绿豆汤很清慡,淡淡的甜味里混合着煮得烂烂的百合微微的苦涩。冰得恰到好处。忽然想起来,问,“那个,医院,允许在病房里放床吗?” 宁可给床上铺上一幅新的细笔竹的蓆子,正拿了干净的布擦试着,轻轻地笑起来,“原本不可以吧。不过我找了陈医生特批的。他是专家,讲话有份量。算是开了个小后门。”她转过身来,“你有多少天都没有好好睡过了吧,有床睡总舒服得多。” 千越看着女孩子温润的脸,一遍一遍地说谢谢。 宁可只轻轻地笑,“你说了很多次了。” 千越想起来一件事,问:“一会儿,你的男朋友会来接你吗?天晚了。” 宁可顿一下说,“我们,不处了。” 千越一惊,“什么?为什么?”他常常看到那男孩来接宁可,是个很阳光的男孩子。 宁可说,“其实也没有什么为什么,他没有错,我也没有,只是,有些事,他不能再接受,我也不能放弃,就是这样的。” 千越明白了,听着女孩子轻描淡写的说着她失去的爱情,“对不起,对不起。” 没有男孩愿意看到自己的女朋友几乎天天来看一个病人,替一个不是家人的男人陪夜。 宁可说,“不是这么说的。”她俯身看看睡得很熟的以诚,“今天睡得很好是不是?”她说,“小时候,我曾有个哥哥,后来得了肝癌死了。才十三岁。那么小的孩子,怎么就得了那种癌呢?妈说,可能是腌菜家里条件不好,每年总是腌上一大缸。爸怪妈天天弄腌菜,吃死了儿子,妈怪爸没本事挣钱害死了儿子。吵了许多年,越吵越心痛,可还是吵。再怎么吵,再怎么难过,我哥,是活不过来了。”她的声音有一点哽咽,“以诚,我把他当我哥。比亲哥好象还亲似的,我哥不在的时候,我还小,难过,但是这么多年,我都快记不得他的样子了。” 千越走过去,搂搂女孩的肩。 女孩子反手抱住了他,拍拍他的背。 千越说,“天晚了,我送你回去。以诚一时半会儿也不会醒。” 宁可想一想说,“算了,你跑来跑去的,不累吗?我今天就睡在这儿吧。陪陪你。” 千越微笑起来,“好。” 他们关了灯,宁可睡了床,千越还靠在椅子上睡。 黑暗里,宁可忽然说,“小越,你也过来躺一会儿吧,来。这床够大了,咱们俩都苗条。来。” 千越听她叫他,小越。听着这个称唿,几乎被他忘了的称唿,从心底里跑出来。 以诚总是叫他越越,以前他还被叫做苏苏,以诚家里人开始时叫他小沈,后来,从不提他的名字。 只有许多年前,母亲叫他小越。 小越,你该念琴了。 小越,把背挺起来好吗? 小越,你今天跟谁吃饭? 千越走过去,在床上躺下。床不大,他的身子,跟宁可的靠在一起,宁可身上很暖。 千越想,他有多少年,没有跟一个女性如此的亲近了。她们柔软的胸膛,芳香的气息,久违了。这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孩,给他巨大的亲切感。 宁可忽然伸手握一下他的手,说,“小越,苦了你了。” 千越听她说,心里百味铺陈,却忽然地宁静了下来。 宁可又慢慢地说,“别灰心,以诚,倒底还活着。对不对?你要是灰了心,他才是没指望了呢。” 千越说,“好的。我知道。谢谢你,小宁。” 宁可说,“小越,我好象比你大一点哦。不嫌弃的话,叫我一声姐吧。” 千越在黑暗里笑起来,“谢谢你,姐。” 那一晚,千越睡得特别好。 醒来的时候,天光已经大亮了。他看见宁可正在给以诚擦脸,以诚已经醒了。 他躺在那里没有动,仰视着宁可。宁可发现他醒了,转过脸对他笑。 千越想起来,除了以诚,他现在有一个姐姐了呢。 他所拥有的,依然很丰沛。他想。 千越起来,走到病床前,对宁可说,“早。”又转过来,对以诚说,“早。” 过了一个星期,是家人说要把以诚搬去普通的病房。 千越说,不行。 这是他第一次在他们的面前发表意见。 以刚出乎意料地没有动怒。然后说,“我也不愿。我们家人都不愿的。只是…你知不知道,以诚这次受伤花了多少钱?” 是,他知道。 对以诚父母兄姐这样的家境而言,那是一个可怕的天文数字。 千越说,“别搬好不好?费用,我来负担。” 千越回到病房,他发现,以诚的脸上有一种悲凉。不是凄楚,只是悲凉。 千越用手背蹭蹭他的脸,好象要把什么擦去似的。 然后他坐下来,接着做自己的事。 最近他接了好多的活儿。 以诚听着那脆脆的打字的声音,看着坐在床边的千越。 他穿着卡其色的短袖衬衫,里面有一件白色的圆领t恤。脸颊上可能有点痒,他歪过头,在肩膀上蹭一蹭。 他的越越啊,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坚强了呢? 柔软如水珠,强悍如军队。 只是,越越,你可知道,再强悍的军队,也有战胜不了的事物。 比如,病魔。 第43章 是谁? 以诚曾经买过一份保险,那时候,他年青力壮,几乎不知道生病的滋味,只因为有人上门推销保险便买了一份。那时又何曾想过会有如今的不幸? 那一份赔偿的钱,在他从抢救室出来的时候差不多就用完了。 特护病房每一天的房费是三位数,更不要提他每天做的治疗,那些药,还有那些大大小小的手术。 每隔三四天,护士便会来催着续医疗费。 以诚家里很快便再也凑不出钱来,千越拿出了自己的积蓄。 这么维持了两个月。 千越看着自己帐户里的余额越来越少了。 他退掉了租的房子。 好在东西不多,其实千越大部分时间是住在以诚的病房里,但是宁可还是给他在以诚的分司里腾出半间屋子,收拾了张小床,被子什么的,都是全的。千越说,不用麻烦了。宁可说,半间房子也倒底算是个家。 每天下午两点到六点的时间,以诚会睡上一个长觉,千越便在这个时段里找了个工作,在一家四星级饭店的大堂的咖啡厅里弹钢琴,做为背景音乐,报酬不高,但还算不错。很快经理向他提出,能不能晚上也过来,挣得多些,就是时间会晚一点儿,千越拒绝了。 说来也怪,就这么奔波,千越却觉得自己的身体与精神都比以前好,也不觉得累。 有一天,以诚刚睡着,千越正要去饭店打工,姐姐来了。 站在病房门口,也不进来。 千越说,“我这就走了。” 第30页 姐姐突然叫住了他。 千越站住了,姐姐却又不说话。 隔了好一会儿,姐姐说,“小沈,你来一下。” 姐姐把千越叫到走廊里坐下,只把手中提包的带子捏来捏去,看着前方雪白的墙壁,低头从包里掏出一样东西,转脸递给千越。 “小沈,”她说,“这是我的私房钱。我把它,交给你。贴在以诚医药费里用。你…别让人知道。” 千越接过来,一张存摺。 他知道,这是姐姐能拿出的全部了。 姐姐并没有起身走的意思,重又看着墙,慢慢地说,“我们家以诚,从小就听话,好带。知道心疼人。十来岁的时候,就帮着家里做许多的事。小时候,去中山陵玩儿,那时候,车子不好坐,我脚扭了,他硬是一路背着我走到中山门…累得嘴唇都紫了…我一直…都疼他…比儿子都亲…儿子将来也不是我的,但是这个兄弟,是一辈子的。我总是…希望他好。” 姐姐吸吸鼻子,“有时候,我想,如果,那时候,不是我多嘴,不告诉家里,是不是,不会有今天的事?小沈,我以为,我那是为他好…” 姐姐走了。 千越打开手里的存摺,看了看上面的数字。 有一瞬间,他想叫住姐姐,把存摺还给她。 姐姐是下岗的,她有一家小小的编织店。 千越想,她要编多少件衣服,才能自己偷偷存下这样的一笔钱? 但是,以诚躺在病房里,他不能让他就那么停了治疗,停了药。他只有自私一点,自私这一回。以诚若是好了,再慢慢还她。 以诚若是能好。 千越取出一半的钱,用信封封了那存摺,第二天又送回姐姐的小店,托店里的人交给姐姐。 陈医生告诉千越,目前的以诚,最怕的,是併发症,也不能让肌肉萎缩,还有,千万不能生了褥疮。 千越问,“陈医生,我在资料里看到,有一种空气动力床,那种床会每隔一段时间充气,迫使肌肉运动。请问国内有没有这样的床?” 陈向东说,“那种床的费用是相当可观的。” 千越问,“要多少钱?” 陈向东说了一个数字,又补充道:“并且,目前国内也只有协和与上海的龙华有这种床。” 千越想一想说,“那么,人工按摩也是可以的吧。” 陈向东点头道:“是啊。可以,不过挺累人的活儿。” 千越笑笑说,“陈医生可不可以教教怎么做?” 每一天,千越都会帮以诚按摩两小时。 以诚身上的管子较前一段时间少了许多,以诚也瘦了许多,腿与胳膊都显出一种病态的白,但还并没有有松驰萎缩得太厉害。 按摩的确是个累人的活儿,有几回,正在按摩的时候,以刚来了。 不做声站在一旁看着,然后会上来换下千越。 以诚睡着的时候,以刚与千越单独相对,多少会有一点的尴尬。 有一天以刚突然说,“下个星期的治疗费,我给交了。” 千越一愣,没有想到他会跟自己说话。 以刚接着说,“也许你会觉得我挺没人性,可我还是觉得,不如,让以诚搬出特护床吧。负担…会轻一点。” 千越说,“只要还能撑得下去,我就会撑下去。” 以刚没答话。 临走的时候,忽然回头对千越笑一下,“你说你,”他说,“你说凭你的样貌,还有这份儿心,要是喜欢的是女人,那是她多大的福气。” 千越也笑起来,“过奖。”他说。 每天下午,千越从打工的饭店回来,以诚也醒了,千越会打一盆水替他擦身。 千越总是用有柑桔香味的肥皂,那是以诚以前最喜欢的味道。 千越买了大大的浴巾,每次擦完身,都替以诚仔仔细细地擦干净。然后跟护工与护士一起给他换上干慡的床单。 连护士们都说,从来没见过这么干净清慡的高位截瘫的病人。 千越说,哥,我给你再刮一刮鬍子吧。 以诚的头髮在做手术时被剃光了。现在长出了短短的贴着头皮的一层。因为千越常替他刮鬍子,所以虽然他的脸颊很消瘦,却常保持着光洁。 千越在他脸上抹上泡沫,用剃鬚刀小心地刮。 以诚喜欢用剃鬚刀多过电动的,他总说自己的鬍子长得快,用电动的剃不干净。 剃完以后,千越用温热的毛巾替他敷脸。 以诚看着千越。 千越慢慢地笑起来,伸手在以诚的脸颊上抚了一下,说,“新换的,松木味道的,喜不喜欢?” 以诚伸出他那只唯一可以动的手,轻轻地抚摸着千越细瘦的脖颈,因为突然这么瘦下来,转头之间,那里会浮出鲜明的青筋。手指底下,是千越温热的脉脉的心跳。 千越也看着他。 他们一直那么亲近,可是,真的很少这么近这么近,这么用心地看着对方,什么也不想,就只看着。 凑得那么近地看他,以诚深褐色的眼睛依然清澈明净,映着一个小小的千越。 这个从来就不是那么坚强的,却不得不坚强起来的孩子。 千越说,“累了,跟你一起睡一会儿好不好?” 以诚用右手拍一拍床。 千越小心地避开那些插在他身上的管子,在他身边慢慢地躺下来。 以诚的手握住他的,因为在水里泡得久了,千越的指尖有一点点起皱。 就这么在窄窄的床边儿上,千越居然睡得很沉,很多天没有睡得这么香了。 陈向东进了病房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情景。 那个年青的男孩子,和躺在病床上不能动的年青男子头挨着头,两个人都睡着了。那个沈千越,睡着了看起来好象更小一点,头髮比他刚见到他时长了,落在额上,好象让他有些痒,他伸手挠一下。陈向东在国外多年,这样的关系,他看得多,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总觉得那是别人的私事,但是这一对,让他很在心。 晚上查完房以后,陈向东走出去想透一透气。n城的夏天,长得让人绝望,快十月了,还是维持着三十二度的高温,到了晚上也没有风。 医院一角小花园的长凳上,坐了一个人。靠着椅子背,好象很累的样子,背影单薄得象一抹烟。 陈向东走过去,看清那是千越,在他身边坐下来,问:“干嘛坐在这里餵蚊子?” 千越没有作声,过了好一会儿,他突然说,“今天我去鸡鸣寺了。陈医生你知道鸡鸣寺吧?” 陈向东说,“自然知道。我可是地道的n城人。” 他听见千越似乎轻轻笑了一下,“真的吗?他说,我以为您是北方人。您的口音没有一点儿n城腔呢。您知道吗?小时候,我和以诚的家就住那儿附近,常跑上去玩儿,那时候,那里刚重修过,殿堂里夏天凉快极了,全是新鲜的油漆味儿。我说,原来菩萨都是木头做的,再涂上漆。是不是因为那时候说的话大不敬呢?今天我去拜菩萨,也不知临时抱佛脚有没有用?” 千越想起,真的是很多年很多年没有去过寺里了,还记得那时候才十一二岁,好奇心重,偷偷跑到尼姑们住的院子门前,探头探脑的,被以诚一把揪出来拉着跑。 那么多年以后,佛像色泽依然鲜明,记忆中的味道早已消散,只有浓重的香火味儿。 但是莲台依旧澄净,佛祖依旧慈祥从容,端坐其上,俯视芸芸众生。 您可曾看透人的万千心事? 您可能普渡人的重重苦厄? 千越在佛前深深深深深深地拜下去。 他对佛说: 求你,如果你是灵验的,如果你真的可以助人渡一切苦厄,请你把是以诚还给我吧。 哪怕他坐着轮椅一辈子,只要他还可以哪怕是坐着,哪怕是不能走,只要他能起来,好好地活着。 陈向东说,“我是做医生的,不相信神鬼之说,但是,我还是相信有奇蹟的。生命本身就是奇蹟。” 千越回过头来,他的脸色非常明净,他说,“我也信。” 有一天的下午,千越匆匆赶回医院的时候,在过道里看见一个人影一闪而过。 非常熟悉的身影。 千越想,不可能是他的,一定是自己花眼了。 回到病房里,心还急跳个不住。 他在以诚手心里写:我刚才看见一个人。 以诚慢慢地在他手心里写:是谁? 第44章 你是我眼睛里的苹果 千越站定了,看着面前的男人。 修长的身材,清癯的面容,很多的记忆慢慢浮上来。一瞬间,千越有点儿恍惚。 男人也站定了看着他。慢慢地微笑起来,非常礼貌而疏远的笑。 “千越,”男人说,“真的是你。昨天看着有点儿象。” 千越也想微笑一下,脸却涩得很,他说:“是我。昨天,我也看到您了,没敢认。” 他叫了这么多年父亲的人,多年不见之后,却对他说,昨天看着有点儿象。 有点儿象。 千越低下头。 “您这次回来是学术交流吗?” 那中年男人点点头。 千越想,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这样年青,他今年该是五十四了吧,岁月在他身上,仿佛不留痕迹。他是这样地风淡云轻,他也许从来没有想自己,或是,想到过自己。 那中年男子和声说:“我过来看看这里的陆院长,是我以前最好的朋友,陆伯伯,还记得吗?小时候,他给你割的扁桃体。” 哦是,很多年前,那个小手术,他很怕,陪着他的是以诚,他省下零用钱给他买了冰激淋,好几根儿,说是开了扁桃体可以多吃一些冰。那时候品种并不多,记得那种叫做“白雪公主”,很甜,很重的奶油味儿。 千越看着窗外,已经开始落叶了。 千越说,是的,我记得他。 父亲轻声说,“本来,一回来就给你打电话的。你,换了电话,而且,住的地方也搬了。” 千越说,“是。” 父亲说,“你怎么在医院?身体,不好吗?” 千越说,“我很好。我的…朋友,他受了很重的伤。” 父亲说:i\msorry. 千越笑起来,“不过他会好的。很快就会好了。” 第31页 父亲说,“那就好。” 突然而来的一片空白,横更在两人这间,无形却鲜明。 一时间,仿佛时光倒转,千越觉得自己变成了十几岁的小少年,与父亲为数甚少的交谈中,诚惶诚恐。 千越问,“您…现在…有孩子吗?” 父亲明显地是一愣。大约是没想到千越会问起这个。 不过半刻功夫,他便从容地答道:“是,有一个小女儿。” 千越说,“哦。几岁呢?” 父亲说:“刚刚四岁半。这次…也带她回来了。来看看这个城市。” 千越笑着说,“可以带她去夫子庙。很多好吃的。可惜还没过年,看不到花灯。” 父亲道:“是的。还有几天,会带她去的。” 千越问:“什么时候走?” 父亲答:“两周后吧。那边的工作,也走不开。” 父亲掏出一张名片,“这是我的联繫方式。千越…走之前,一起吃饭吧。” 小小的一张硬卡纸,非常简洁的设计。是父亲的风格。 千越点点头,转身走开。走到半途,回过头,父亲还站在那里。儒雅的面容,离得那样近,却又那样远。 往事,百转千回,纠绕上来,千越想,这一次,走了,怕是再难见到了。那一个疑团,在他心里那么多年,以为忘记了,其实并没有,他想把它弄清楚,无论如何,他不能甘心。 千越突然走近来,对他说,“求你件事。求你件事…我们…” 父亲说,“别着急,别着急,你慢慢说。” 千越说,“你可不可以求陆伯伯帮我们,帮我们…做一个…” 父亲沉稳的声音里隐隐的也有一点什么特别的东西,“做一个什么?” 其实他是知道的。 过去,他也不是没有想过的。 只是障于面子。 如今,他功成名就,一切顺心。并且,他人不在国内,即便做一个,得一个结果,于他又有什么损失呢? 父亲终于还是和千越一起去做了亲子鑑定。 这期间,千越见到了那个父亲的小女儿。 非常可爱的小姑娘。 混血。美丽的圆圆的眼睛,褐色的眼睛。 却是亚麻色的头髮,很长,打着捲儿,直拖到腰背以下。胖胖的小腿儿,穿一双松糕样的鞋子。象个活的洋娃娃。红润的面孔,甜美的五官,嘴角却如同父亲一样绷出一个平平的弧度。中文听没有问题,说得却不很清楚,她叫千越:越,越,听上去是云,云。 小姑娘叫katherin.并且有一个中文名字,叫沈俏也。 父亲的新任太太是一个有着义大利血统的美国女子,身材高大,有着意外柔和低沉的声音,非常的亲切,却没有半点的造作,轻轻地拥抱千越,笑着说东方的男子,全都不显岁数的。管他叫“我的中国儿子。” 千越对她的印象很好。 因为找的熟关系,做得很秘密,结果出来是在父亲还有三天就要走的时候。 父亲也不说结果是什么,只说想和千越一起吃顿饭。只有他们两个人一起。 父亲把他领进饭店的包箱,给他面前的酒杯里斟上半杯红葡萄酒。 酒是极好的,入口有丝绒一般的感觉,没有半点刺喉的酒精味。 父亲善饮,非常讲究酒的质量。千越以前常常看他半夜坐在客厅里,手里端着一杯酒。 他那淡定的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的父亲,手轻轻地在抖。 再不要问,那个结论已昭然若揭。 父亲慢慢地端起杯子喝一口,眼睛落在千越的脸上再也移不开似的。慢慢地给千越布菜。用他自己的筷子,把菜一样一样挟到千越面前的小碗里。 千越的心头突然象放下了重负,却没有半点欣然的感觉。那个缠绕了他多年的心结蓦地解开,却将千越委屈的力气都给剥夺了似的。 在那一瞬间,千越明白了,让他成为一个爱男人的人的主要因素,其实不是母亲,他那离经叛道,风流半生的母亲,而是那一派淡漠的父亲。他对父亲的爱的渴望,填满了他童年与少年一天又一天的时光,象是水面上疯长的绿萍,你看不到它的生长,你只看到,一夜之间,它映了一池深重的绿色,那池水中,不会再倒映出蓝天与白去。 父亲再把一筷子的菜放在千越的碗里。是一些清炒的鳝丝,是这家饭店的招牌菜。 可是父亲不知道,千越是从来也不吃鳝鱼的。 他从来就不知道。 不知道他的口味,不知道他的爱好,不知道他的渴望,不知道他的伤在哪里,不知道他的痛有多深。 那个知道的人,如今却躺在医院的病床上,那爱他痛他的心困在无知无觉的躯体里。 千越低下头,把那些菜一样一样地全部吃下去。 父亲开口说话,很是艰难的,“小越…你…跟我走吧。我…替你办手续…很容易的。你可以…继续念书…” 千越摇摇头,“谢谢。我不走。” 父亲说:“是有了喜欢的人吗?你们,可以一起走。国外的条件,倒底要好一些。我也可以…” 千越微笑着打断父亲,“不,我们都不走。” 父亲走的那天,千越还是去送了。 小姑娘拉着千越叫他,“云,云,跟我们一起走吧。陪我玩儿好不好?” 千越蹲下去把她抱在怀里,小小的软软的身体,暖得很,颈间还有一股奶香,头髮有点儿硬,毛刺刺地戳着千越的脸。 千越说,“以后会去看你。陪你坐摩天轮,我坐在你身边,你就不会怕了。” 小姑娘亲他一下,在他脸上留下微微的湿印。 “deal。”她说。 千越说:“deal。” 我的妹妹,小小的妹妹。千越想。 父亲他们入关的时候,千越站在那儿看着。 父亲突然回过头来,有眼泪终于流下来。他张开口说了什么,千越看清那口形,他在说,“myboy…myboy…” 他只躲在异国的语言里叫他孩子,却没有勇气叫出来。 千越回头走了。他曾那么渴望做他的boy,他没有给过他机会。他也就再也没有了机会。 千越回到病房的时候,已经黑了天。 以诚醒着在等他。 千越说,“今天还没有擦身。” 千越打来水替以诚擦着。千越慢慢地讲给以诚听,他的妹妹,那个小女孩子,好玩得不得了,白胖的胳膊腿儿,东方人与西方人面容特点的奇妙组合。还有他的继母,善良的义大利女子,他们外国人,见谁都抱抱,也不分男女老少。 千越把水拿到卫生间里倒掉。在水流下搓洗毛巾。 入了秋了,水也渐渐的有了凉意。 悲伤忽然不能抑止,再不能抑止,奔涌而出,几乎让他不能唿吸。 千越把水笼头开到最大,哗哗的水声掩过了他失声痛哭的声音。 千越收拾好,走出卫生间,顺手息了房间里的灯。走到以诚床前,在他身边小心地躺下来,说,“今天再跟你挤挤。” 以诚握住他的手,缓缓地摸着。然后在手心里写字:为什么--不--跟--爸--爸--走--了--呢? 千越说,“我捨不得你,哥。” 他抬头看向以诚,浅白的月光照在他脸上,竟然有着一派天真。 他说:“你是我眼睛里的苹果。” 第45章 初冬 以诚继续在特护病房里接受治疗。 千越又一次地交了医药费之后,他的帐户里只剩下三位数,开头那个是个二。 千越长这么大,这是第二次为钱所困。千越翻来復去地看着手中的存摺与银行卡,那张卡还是以诚和他一起去办的,他们两个的钱在那一天汇到了一起,那是他们的一个小小希望,意味着一个小小的饺子店,意味着一个在他乡的立足之处。当然现在是谈不到了,可是,只要以诚还活着,千越就觉得那一线希望还在。 一个晚上,以诚刚睡下,以刚来了。过一会儿,姐姐也来了。 以刚仿佛是有话要讲,示意姐姐到走廊里,回过头又对千越点点头,千越有点儿疑惑地跟了出去。 他们三人,还是第一次面对面在站在一处。 以刚沉默半晌,终于开口。 “以诚的事,我们…已经倾其所有。我听陈医生说,下一个疗程的费用,会更高。” 姐姐与千越都没有作声。 以刚接着说,“妈那边,情况也不太好。虽然没有生命危险,治疗也是断不了的,妈又是没有公费医疗的,还有爸…我看现在,只有一个办法…” 姐姐问,“什么?” 以刚说,“我有个朋友,现在在电视台开车。他说,电视台那个名牌栏目,叫城市故事的,常常会播各式各样的悲情故事。每回播完,都会有热心的市民来捐款。他也知道我们家的情况,我叫他帮我打听了,他说记者很愿意来採访。如果那样的话…” 千越说,“不行。” 这是他第一次在他们的面前表达自己的意见,声音很低,却很坚决。 以刚说,“其实谁也不愿意把疮疤揭给别人看,那不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嘛。” 千越又说,“不,不行。” 不行,他不能让以诚暴露在千万人的面前,以诚是不能表达他的观点的,他躺在那里,身体无知无识,但是思想是清清楚楚的,以诚是多么自尊的人,他该有多难过,说不出道不得的难过。千越想,他不能,不能那么做,也不会让任何人那么做。 以刚并没有恼,他的眼里,有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他接着说,“我们可以,可以,剩着以诚睡的时候静悄悄地做这件事,别让以诚看到这期节目,保证不让他看到,不行嘛?” 千越还是说,“不,不行。” 以刚还要开口,姐姐说,“不要说了,我也不同意。” 千越回病房,在以诚手心慢慢地写:“你们家人,哥哥与姐姐,有事,会跟我商量了。我们的关系,缓和了好多,你快点儿好起来吧。” 千越觉得以诚微笑了一下,一个一个地捏着他的手指,在他的手心里写道:苦——了——你——了,越——越。 千越低头看着他的那只手,那突出的筋骨,因血脉不通畅,冰凉的。千越用双手拢住以诚的手,合在嘴边用牙齿轻轻地啃,含煳地说,“没有的事。” 第32页 过了两天,千越从打工的饭店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以诚的病房门开着,里面有动静传出。千越心里一动,跑过去看。 果然有记者在。摄影记者的机器架在房中间,镜头对着床上的以诚,另有一个女记者,手持话筒正在叙说着什么,千越隐约间听见她提到以诚曾资助失学儿童的事。 千越冲过去,挡在镜头前,急急地说道:“对不起,请不要拍了,对不起,是我们没有沟通好,请不要拍,我们拒绝採访!” 女记者说:“我们可以用化名,可以打马赛克。” 千越摇头;“对不起,对不起。不行。” 记者颇为不满,但是因为当事人拒绝,他们也不好再继续下去。等到人都走了,千越与以刚来到走廊。 千越问:“为什么这么做,不是说好了嘛。为什么要…要让以诚那么难堪…” 以刚一个劲儿地抽菸,然后把烟踩灭在脚下,抬起头大声道:“那么该怎么办?我们一家子,包括你,我们都捉襟见肘,你要我怎么办?看着以诚自生自灭?那不如我把恶人都做了吧。” 以刚忽地流了满面的泪。 千越说,“大哥,别担心。我不会让以诚断了治疗的。无论如何不会。” 以刚问:“你?你有什么办法?” 千越摇摇头,“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不会让以诚自生自灭。我绝不会。” 千越回到以诚的床边,以诚好象睡得挺熟,千越轻轻地握住他的手。 一会儿之后,以诚睁开了眼。 以诚在千越手心里写:不知道我上不上镜。又画了一个小小的笑脸。 千越说:“放心。我跟他们说过了,我们不同意採访,不会在电视台播出来的。你放心以诚哥。” 这之后的第二天,以诚因严重的病发症再度被送进抢救室。 因为长时间大剂量的药物输入,以诚的肝脏出了问题,他的脸黄得吓人。人陷入短暂的昏迷。抢救之后,他被送进了隔离室。 这一次的抢救,用了近三万元。 就在这个时候,千越接到了一笔汇款。 陈向东从隔离室出来,看见千越坐在外面的角落里。 陈向东说,“你怎么还在这里?情况已经稳定了。” 千越不作声,整个人突然缩成一团,肩背在簌簌地抖。陈向东蹲下身去,用力拉开千越痉挛的手,问:“千越…千越…你怎么啦?让我看看…” 千越的额上满满全是冷汗,嘴唇呈出一种奇怪的灰色,却一点声音也没有。 陈向东把他半扶半抱起来,带进自己的办公室,迅速地给他检查。 陈向东说:“千越,你好象是胆囊炎,告诉我。你吃了什么东西没有?” 千越说:“早上,吃了半个肉包,可能有点冷了。” 陈向东走了出去,很快拿来了点滴瓶,细心把针头戳进千越的手背。 陈向东的手厚实而温暖,非常的稳定,给人以巨大的安定感,温和地把千越因疼痛而四下飞散的思绪轻轻聚拢来。 千越说:“刚才谢谢你陈医生。” 陈向东笑起来,“我是不是劲儿很大?以前,很久以前,我喜欢过一个女孩子,她个子很小巧,我对她说过,我一个手就可以把她举起来。她笑我是山林莽汉。” 疼痛象cháo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千越感觉自己象是风波上的一叶小舟,陈向东温和的话语,轻轻地抚慰着他疼痛的身心。 千越笑起来,“我听说大夫是需要很好的体力的。” 陈向东说,“的确是这样。我甚至可以扛起一个氧气瓶一口气上到八楼。” 千越停一下,单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陈向东,“陈医生,我知道,上个星期的药费,是您给垫付的。谢谢!” 陈向东拿过信封,折成两半,又放回到千越的口袋里。 “千越,”他说,“如果不介意的话,我想问一下,你哪里来的钱?” 千越想一下,低声道:“放心陈医生,我煳涂过一次,错过一次,不会再错。是我父亲,从国外,给我汇来一笔钱。我们,有多年…没有联络过…我本来是不想要的,只是…” 陈向东拍拍他的肩,“这样,我就放心了。父子哪有隔夜的愁。我们家,世代行医,主攻妇科,当年我选神经外科,父亲几乎与我绝裂,可是这次我回国,最高兴的,就是他。” 陈向东用沾湿的棉签润一润千越干裂的嘴唇,“胆囊炎特别要注意饮食,发作的时候,甚至水都要少喝。以后荤的东西,一定要少沾,不是什么大病,痛起来却是要命的。过些日子,可以的话,做个手术吧。年纪青青的,常这么痛不是办法。” 千越说,“总要等到…” 陈向东拍拍他,“是,我明白的。” 千越回过头,有一滴眼泪划过面颊落进雪白的枕间。千越掩饰地问:“陈医生,你说的那个女孩子,是现在是你的夫人吧?” 陈向东低头笑道:“不。不是。所以说,千越,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陈向东调一调点滴的迅度,说:“你睡一会儿。我去查房。” 千越说,“我不知道…怎么谢你。” 陈向东走到门口,回过头来,“我只有兄姐与小妹。如果我有弟弟,我希望他象你,千越。” 三天后,以诚转回特护病房。 千越吊了三天的点滴,手背上青紫连成一片。千越用纱布把手包了起来。 以诚在他手心里写字:手怎么了? 千越写:破了一下,擦破了皮。 以诚摸着那层纱,很久很久。 千越说:“有东西给你看。” 千越捧过来一个鱼缸。“宁可姐拿过来的。” 擦得干干净净的玻璃缸反she出水晶一般的光来,宁可心细,给添了一株绿绿的水糙,柔漫地在水里摇弋。以诚伸手轻轻地弹了一下玻璃缸边缘,受了点惊吓的两条小鱼急急地摆着尾,划出道道水纹。以诚依恋地看着它们,又看着千越。千越突然俯下脸,亲在以诚干干的嘴唇上。 以诚拉过千越的手,写道:我多么想,爱你一辈子。 千越凑在他耳边说:“那就爱一辈子吧。” 一辈子,可以长,也可以短吧。 千越想。 第二天,n城突来寒流,气温骤然降了快十度。n城进入了初冬。 第46章 怕活着 以诚的病况就在那个冬季即将来临的时候,慢慢地趋于恶化。 倒底,他的肌肉还是开始萎缩了。千越已经将每天的按摩增加到了两次。每次下来,千越都累得满头大汗,自己也仿佛大病一场。宁可说,早上的那一次按摩,就让她来。千越笑笑说,“是以诚这个傢伙,是个封建脑壳呢,还是我来吧。” 千越又对宁可说,“姐,公司那头,你还要多费心,你一个女孩子,太不容易了。” 宁可笑道:“那个不用提了。明天给你送春捲来吧,我看见有新鲜的韭黄上市了。我拿手的,你尝尝。” 隔一天,千越发现,以刚在给以诚做按摩。一连几天,每天一大早,以刚都会来,给以诚做了按摩再去上班。千越知道他在一家保安公司上班,平时也挺忙的,还有父母那边,多是他与姐姐在照顾。千越跟他说,自己一个人忙得过来,请他不必这样赶成这样。他也不说话。 突然有一天,他握了以诚的手,把千越叫过去,他说,“妈的身体越来越不好,爸是有点儿煳涂了,我做长兄的,代表一下吧。” 他从口袋里抱出一个红布袋,倒出两只一式一样的银戒,简单的一个环形,套一只在以诚的手指上,拉过千越的手,也在他的手指上套上一个,然后,把千越的手放在以诚的手上。“千越,”他说,“不值什么钱,是爸妈的意思,也是我们全家人的意思。千越,能遇上你,是以诚的福气。” 千越说,“这话该我说,能遇上以诚,是我的福气。” 以刚呵呵笑道;“你们俩个,都有福气。千越,以前有对不住的地方,你要么打回来,要么…就…那么地吧。” 千越看向以诚,以诚也看向他。目光如相牵的手,你不放开我,我也不放开你。 千越回头说,“好的,是大哥。” 以刚伸出手,拍拍千越的肩,顺手在他后脑勺上轻拍了一掌,就象他以前常对以诚做的那样。 千越把以刚送走,回到病房,看见以诚抬了手,把那银戒凑在眼前细看。 千越握了他的手,微笑着看着他。 以诚也看看他,然后,把目光转向一边。 千越突然地在以诚的目光里感到一点点特别的东西,他的坚强达观的以诚啊,无论什么时候,都是笑眯眯的以诚,眼中一片那是什么?是绝望,仿佛他在说,太晚了,太晚了。这样的目光,叫千越嵴背上起一片冷汗,他拉一拉以诚的手,叫他。以诚再望向他,用手背蹭一蹭他的脸,象是安慰,带着无限的依恋。 也许以诚自己是有预感的,身子不能动,心好象特别的敏感。 以诚的病情每况愈下,他的内脏功能开始衰退,终于有一天,陈医生告诉千越,以诚右手的最后的一点触觉也要消失了。 陈向东说,“对不起,我很…惭愧。” 千越摇头,握紧了双手,放在嘴边,不自觉地用牙去啃啮。很想把自己缩成很小的一团,把自己抱紧再抱紧,紧到不让任何更多的灾难与痛楚侵入。 陈向东捌开他的手,叫他,“千越,千越。” 千越茫茫然抬起头,突然怎么也想不起来眼前的人是谁,自己又为什么坐在这么一片雪白的地方,以诚去了哪儿,剎那间,脑中是空的。然后,所有的记忆慢慢回来,热汗一阵阵地出,身体却越来越冷。 陈向东摸摸他汗湿了的头髮,犹豫再三,艰难开口,“千越,如果…你可曾想过…放弃?” 千越象被电打了一般弹起身来,勐烈地摇头。“不行。不行。” 陈向东扣住他簌簌发抖的双肩,“我明白的,对不起千越。做一个医生,实在不该说这样的话,只是…” 好半天,千越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他说,“我也明白的,陈医生。但是,不行…我不能不管以诚。不是责任,不是。是我…我的生活里,一定要有他在。一定要有他在。” 第33页 千越回到病房,因为是特护病房,早早地开了空调。很暖。 以诚还没睡,千越握了他的手,他在千越的手心里写,“去找陈医生了?” 千越点头。 以诚又写,“累了么?上来睡。” 千越歇了半晌。走过去关了灯。站在床边伸手解开自己的衣服。身上这一件毛衣,还是以诚给织的。衬衫是和以诚一起买的,同样的颜色与款式,一件大些,一件略小。长裤,边绽了线,是以诚给fèng好的。内裤,他们一同在嘉乐福买的,以诚说过,白色的归你,蓝的归我。 千越躺到以诚的身边,小心地搂着他,拉了他那只尚存一线知觉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千越把头埋进以诚的肩,在那浓重的药味和病人的气息里,还隐约藏着以诚特有的温暖的味道。 千越说,“哥,我有多么…想你。” 千越平躺下来,以诚的手慢慢地抚摸着千越的身体,他瘦骨支离的身体,依然有着年青人的紧绷与光洁,以诚的手滑过他的肩背,他清楚地记得千越的背上,有一块青色的胎记,形状象一只秃尾巴的小鸡,让以诚笑了好久,笑得千越动了气,以诚荒腔走板地唱了一段黄梅调才算罢。千越的腰纤细而结实,年青男性干净的线条,大腿内侧的皮肤微凉而细腻。以诚的手粗糙冰凉,再不復以往的温热,只是仍然带给千越绵长的快感,并不强烈,却辗转磨折,带着往日那些热的,浓的,甜的,痛的滋味,篷勃而来,千越一点一点转着身子,让以诚的抚摸遍及全身。自以诚受伤以来,千越年青的身体好象失却了欲望的功能,在这样的一个夜晚,所有的压在心底最深处的渴望,被这轻的缓的抚摸挖掘出来,那轻轻的一点点毛糙的触感来到那个隐密的地方,千越把脸深深埋进枕头里,急急地粗粗地喘息,眼泪随着涌进软软的枕头,一下子湿了一片,凉凉地贴在脸上。 以诚,以诚,愿你能够记得千越,用你最后的触觉记得你的越越。 不久之后,以诚丧失了他最后的一点知觉。现在他唯一能够表达他的意思的,只有他的眼睛。向上看,表示“是”,向下看,表示“否”。 千越做了许多的小卡片,用油笔写上日常用语,“睡一会儿”,“渴了”,“关上灯”,“找医生来”……,后来,他又找来了一本厚厚的小说,他指点着一个字,以诚向上或向下看表示同意与否,这样,组成一个句子,很缓慢,但是表达的意思却要完整许多。 其实,这一切,以诚都不常用到,他很安静,异常地安静,没有任何要求,没有任何抱怨,一躺就是长长的一天,又一天,又一天。 千越永远都会记得那个下午,护士将以诚身下的收集袋换掉,对千越说,“插管的地方,有一些感染。要处理一下。”千越站在一边,看着那个年青的女孩子,从容不迫地掀开以诚盖着的被子,替他清洗上药。她做得驾轻就熟,以诚微闭着眼,千越心里只把自己恨得要死,为什么还是让以诚感染了呢?让他的这样地暴露在一个年青的异性面前,不是第一次,但每一次对于以诚而言都是心上的折磨,他的,总是温和有礼的以诚啊,害羞的以诚,老实的以诚,夏天再热的日子里也不会赤膊的以诚。 护士走了以后,千越走过去,摸摸以诚的头髮,以诚呆呆地望着他,忽然急促地眨起眼来,千越见了,连忙拿来那本厚厚的小说,这是他跟以诚约好的,这表明以诚有话想说。 千越一个一个一行一行指点着书上的字,以诚“说”:越越。越越。之后,又是长久的沉默。 千越说,“我听着呢,哥。” 又隔了好一会儿,以诚又眨眨眼。 千越一个一个找出以诚想要的字。 以诚“说”:“你--放--弃,我--解--脱。” 千越问:“你说什么?” 以诚又“说”:“我--放--弃,你--解--脱。” 千越砰地扔掉书,那厚书砸在床头柜上,发出很大的声响。 千越冲出病房。 以诚在说什么?他要放弃了吗? 千越不敢回到病房里去,他缩在墙角坐着。 他怕。怕极了。 他仿佛听到身后有大厦轰然而倒的声音。 他的坚强,全部都是应着以诚,即便是重伤之后,以诚也一直是他的支柱,他想到过以诚会痛,会苦,但他从未想到过以诚会怕。怕病,怕未来,怕--活着。 那一天以后,以诚再也不“说话”了。 第47章 逝去 千越永远都会记得那一天。 11月12号。初冬的一天。 那一天,有很好的阳光,风却有些凛冽。 在给以诚擦脸的时候,以诚突然用力地眨眼。千越心里一阵激动,他知道以诚是想说些什么。他赶紧倒掉水,拿出那本厚小说。 以诚一个一个辨认着书上的字。向上看,向下看。慢慢地,慢慢地,凑出一个句子:“对不起。越越。” 千越放下书,摸一摸以诚瘦得脱了形的脸,冰凉的脸,千越用手给他捂着。上一个冬天,以诚常常给他捂,捂手,捂脸,晚上睡时让他把冻得冰凉的脚伸进他的腿弯里捂着。 以诚又眨眼,千越再拿起书。 以诚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以后,会--不--会--有--人,象--我--一--样--的--爱--你?希望会有。” 千越说:“不,不会有。即便会有,他也不是你。” 以诚的眼光牢牢地盯着千越,千越觉得他的眼光特别的依恋,特别地不舍,这眼光叫千越--害怕。他突然觉得,以诚象他手时的水,或是手里的沙,他快要留不住他了。千越把头埋进以诚的肩,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是想说,请为我坚持。可是,他说不出口,这样地活着,没有任何的质量地活着,没有任何希望地活着,但是千越还是希望以诚活着,自己会不会是自私的,千越想,但是,请你为我活着。请你,请你。 过了两天,来了寒流,天,更冷了。 千越感冒了,咳得厉害。宁可叫他好好休息,千越不肯。宁可说,过给以诚就糟了,现在以诚可经不起再来一个什么併发症。千越有两夜没有陪着以诚。两天以后,千越好了不少,来不及地上医院去。 推开门的时候,看见宁可呆在病床前,在哭。无声地哭。 以诚闭眼睡着,窗口,有阳光照进来,打在他的头顶上,给他已失去光泽的头髮嵌上一道金边。以诚的容颜,在阳光里,那样的苍老憔悴,额角青筋浮出,诉说着他的辛苦,他的这一路走来的竭力的挣扎。 然后,千越看到,有一滴泪,流出来,划过以诚的眼角,消失在他的鬓边。 千越宛若遭了电击一般呆在当地。 他从来没有看过以诚流泪。小时候没有,那时的以诚,象是永远护在他的身后,无论什么时候转过身,都会看到他在那儿,对他笑,哄他开心,在楼下仰着脸看着他,在楼梯拐角等着他,蹲在土灶边为他煮粥。长大以后更没有。那时的以诚,是千越心中神奇的存在,象个大口袋,收起他的苦痛,拿出快乐与温柔,全部地给了他。以诚总是温和的面容,仿佛永远会波澜不惊,他象是一是一块海绵,所有的一切都被他吸取,无声的,安静的,不动声色地把一切都吸收都包容了,让人几乎忘记了,那海绵本身也会有浸透了水的一天。 在那一剎那,千越仿佛置身于一块巨大的镜子前,他觉得自己自私,为什么他从不曾正视这样的一个问题:以诚也会痛,以诚会流泪,以诚也有权利,在生命变得无望地时刻,绝望。以诚也有权利,在这样的时刻,不再为别人,只为他自己,选择放弃。 那一刻,千越心头一片清明。以诚,你的选择,我陪着你。 那一天的晚上,陈医生查过房以后,千越象以往一样,替以诚好好地擦过身子,帮他颳了鬍子,给他抹上须后水,把他的头髮整理齐,在洗手间里倒掉水盆里的水。千越拿出一个瓶子,那是他搜出的,他身边所有的药。大小不一颜色不一的药片,有以诚的,也有他自己吃的。千越把药放进口中,接了水吞下去,很苦涩的味道,堵在心中,千越喝了一大杯水才咽下去,千越几乎是快乐地笑了一下,心想,嘿,真是,干什么都不容易呢。 千越回到病床边,俯下身看着以诚,对他说,“哥,我知道你要的是什么。我会帮你。” 以诚睁大了眼睛。 千越摸摸他的头髮,“从来都是你由着我,护着我,我从来,都没有真正地为你着想过。哥,你是有权利为自己考虑的。” 千越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 一个暂新的,未开封的针筒。 下午的时候在护士站那儿偷偷拿的,千越算是那儿的老熟人了,进去是很容易的。 千越说,“第一次做贼,手吓得冰凉呢。” 以诚的眼中竟然跳动着一个小小的笑波。 千越慢慢地拆开纸封,安好针头。小小的针管,会带给以诚解脱,带千越跟以诚一起,走向未知的世界,那里会不会温暖如春?会不会有安定的日子,会不会有平静相爱的机会? 千越把针刺进以诚的胳膊,缓缓地推着针管。 千越说,“是以诚,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有多爱?” 我们一起走。 下辈子,我们再在一起,不论出身,不问男女,健康知足,白头到老。 很快地,以诚闭上的眼睛。 千越的吻落在他的眼皮上,对不起,他说,对不起,还是有事,瞒了你。 千越在以诚的身边躺下来。 以诚的身体,还是温热的。 那一天,是十一月十二号。周四。夜里降温。 那一天,以诚,走了。 但是,千越,没有。 救了千越的,是陈向东。 千越问他,“为什么,陈医生,为什么救我呢?” 陈向东说,“我想,是以诚捨不得你陪着他去吧。以往,我查完房之后是不会再回头去病房的。昨天晚上也不知怎么的,心里老好象有什么事,非得回头看看才行。千越,也许是以诚在冥冥中提示我的,是以诚的意思千越。” 千越看着头顶那一片雪白的天花板,日光轻轻地在那一角打上一朵阴影,又是一天,新的一天,只是生命里不再有那一个人了。 千越忽然地笑了一下,他说,“陈医生,你知道吗?其实,人跟人,并不能完完全全地相互了解,即便是感情再深的两个人,也不能。现在我才发现,我并不完全了解以诚,以诚,也并不完全了解我。” 第34页 陈向东说,“是啊,是这样的。我明白的千越。你只要记得,以诚有多爱你,就行了。” 千越说,“我记得的。会一辈子记得。” 死亡证明,是陈向东签的。 有护士提出置疑,这样的病人,本不会突然死亡吧。而且,那个沈千越,怎么会同时自杀呢?是不是,该报个警。 陈向东说,“有什么问题,我负责。对是以诚,其实,这样,最好吧。” 两天后,是以诚被火化。 徵得家人的同意,千越带着他的骨灰去了以诚的老家,吉林。 走之前,千越把那两条小鱼托给了宁可。两条小鱼长得好极了,圆鼓鼓的身子,大大的尾巴。千越说,“姐,麻烦给换个大点儿的鱼缸吧。” 那位护士,考虑再三,还是报了警。n城警方,开始通缉沈千越。 很快,吉林警方抓到沈千越。 在松花江边。沈千越的脚半浸在冰冷的江水里。 火车,到达n城车站。 千越也结束了他长长的讲述。 陈博闻与李炽都没有作声。 千越突然微笑着问:“警官,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要把一切都讲出来吗?”他转头看着窗外,暮色里,一片灯火,已是瓜州。 “因为,我想,告诉别人,让多一点的人知道,以诚哥,他有多好,他有多该在这个世上,好好地活着。” 千越回过头来,看着两位警官。 火车,停了下来。 乘客们开始陆续下车。 李炽过去,打开铐在床栏杆上的手铐。对千越说,“来,活动一下。” 千越转转手腕。然后把手伸过去。 细的手腕上,乌青的痕迹。李炽愣愣地,一时间没有动作。 千越说,“我是伤痕性皮肤,看着吓人,其实并不严重。” 李炽低头给他铐上,笑了一下,说,“你可真瘦。” 千越微笑,“是吧。”他说。 两个差不多年纪的年青人,个头儿也差不多,站在一处,如果没有那副手铐,完全看不出是警察与犯人。仿佛只是同学或是朋友,随意地聊着天。 表面的东西,永远会让人朝好的方面去想,给人以无限的希望。 若是真的,该有多好。陈博闻想。 下车的时候,寒的晚风扑面而来。李炽不由地打一个冷颤。千越问,“冷么?” 李炽点点头,“一点点。你冷不冷?” 千越也说,“一点点。” 早有看守所的车在等着他们。 李炽突然拦身在千越的身前,很低地声音飞快地说,“其实人证与物证都不够充分,你可以…否认的。” 千越也是一愣,接着微笑起来,“谢谢你,警官。” 李炽对跟上来的陈博闻说,“我知道我犯了错,我不该说这样,这样不对。陈哥,我…” 陈博闻缩一缩脖子,看着前方道:“你说什么?这鬼开气,冷得我,脑子都锈了。”说着,向前走去。 自有看守所的警官过来把人带走。 临上车前,李炽突然叫:“沈千越。” 千越回过头来,对他笑了一下。 这一路上,沈千越常常微笑,李炽觉得,这一个夜幕中的笑容,在剎那间绽放,又在剎那间合拢了来。让人来不及看清,却怎么,也忘不掉。 第48章 尾声:白头到老 沈千越的案子很快判下来了。 从来没有哪个罪犯象这个名叫沈千越的年青犯人那样,在第一次审讯时便交待了一切,承认了所有的指控。他安静,从容,在审讯的最后,他甚至说,“谢谢。” 沈千越被判五年徒刑。 原本这种罪,会判三至五年,他居然被判了最高刑期,他没有请律师,没有人为他辩护,他也不上诉。 沈千越说他不上诉。 李炽听到消息,愣了半天说,“真是傻瓜!原本不该判这么重的。” 陈博闻半天没作声,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句,“沈千越关在第一监狱,是我的一个老战友的地盘儿。” 那是一个周末,陈博闻去了第一监狱。 他要求见一见沈千越。 这是隔了一个多月之后,陈博闻再一次见到沈千越。 他半没有如他想像中的那样异常削瘦颓唐。 他的头髮被剪掉了,穿着灰色的囚衣,背着光走来,走得近了,看见陈博闻,微微有一点惊讶,然后对着他微笑一下。 棉的囚衣很薄,陈博闻记得他说过,他是很怕冷的,但他并没有瑟缩之态。 他在陈博闻的对面坐下来,鬓角被剃得却青,衬着乌黑的眼珠,显得他特别的年青,几乎象一个孩子。宽大袖口,很短,露了大半手腕。 他叫他,“陈警官。” 倒是陈博闻,手心里一片冷湿,不知如何开口。 千越说,“多谢你来看我。” 陈博闻点点头,“你还好吧?” 千越说,“好。这里的苏管教人很好。是你朋友吗?” 陈博闻说,“是以前的战友。” 千越凝神着他半晌,说:“陈警官,谢谢你。” 陈博闻忽然不知再说些什么,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递过去,说,“李警官让我带给你听的。” 是一个小小的mp3. 千越拿过来,带上耳机。 是一首歌。 有一道清朗纯净的男声在唱着一首老歌: 什么样的锁能锁住承诺 让你百般的温柔可以停留 什么样的歌能唱到永久 等到岁月都已白了头 你可还记得? 恋人们总是一往情深 誓言里总有一世一生 如果我想要一个永远 你究竟可以给我多少年? 但花开多久会谢 鸟儿飞多远会看不见 如果青春只是一眨眼 最爱的人何时要离别 我们都在找一个永恆的春天 我们也期盼一次不朽的誓言 但是美梦容易破碎 红颜容易憔悴 终究要泪眼相对 恍惚间,以诚在说,千越,来,听听这支歌。 千越说,你又不老,为什么怀旧?好象有点不吉利。 以诚笑道,跟我们没关系的。 小小的会见室里,有柔和的阳光照进来,那些往事,在身边的光影里交错,从未稍离,信手拈来,无不生动。 沈千越看着那一片光影,还有那光影里浮动的纤尘。慢慢地拿下耳塞,俊秀的脸上,有清明的笑容,他说:“我这一生,遇到过许多的好人,以诚不用说了,jo,宁可姐,陈医生,你,”他又笑一下,仿佛忍俊不禁,“还有李警官。” 他眯起眼,看着那一片浮动的光晕,又说,“这世界,有多好啊!” 这世界,有多好。 千越被送回牢房的时候,在门口回头看了一眼陈博闻,笑一下,很稚气地伸出手来对他挥一挥,消失在窄窄的门内。 不知怎么的,陈博闻愣了半天,总觉得他还会从那里走出来似的。等了半天,才醒悟过来。 过了一个星期,陈博闻接到他老战友的一个电话。 那边也不知说了些什么,陈博闻一句话也没说便挂了。 随后,他问李炽,“小李,你今年多大?” 李炽嘻笑说,“快二十四了,陈哥有表妹还是小姨子要说给我?” 陈博闻说,“哦,那沈千越可能比你稍大一点儿。” 歇了一下,他又说,“小李,沈千越,没了。” 李炽一下子没明白过来,“啊?”他问。“什么没了。” 陈博闻说,“沈千越,人没了。” 千越,青山冷水般的沈千越,小时候被蜂蜜咬一口都怕得要死的沈千越,在牢里,用一柄磨尖了的牙刷挑断了腕上的静脉。早上发现的时候,血在被子下浸透了薄的床垫,人早已没有了气息,人倒是很安详。没有留下片言只语。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走了。 李炽也没作声,跑到办公室靠窗边的一个女警官那里,“杨姐姐,给包咖啡。给两包吧,困!” 女警笑着拿给他,调侃道:“晚上干嘛去了,白天做警官晚上做贼不成?” 李炽嘿嘿笑,拿了水杯到外间的净水器边上接水。 滚烫的水冲进怀里,咖啡特有的暖烘烘的馥郁的香气扑出来。李炽眼里的眼泪也随着叭地滴落下来。 这个城市,如一片海面,沈千越如同一滴小小的水珠,他消失了,了无踪迹,但是,倒底还是有人知道的。 有一个人,是在无意之中得到他的消息的。 计晓。 他现在已经是某局的局长。年青有为的局长,春风一般地得意。 就在千越死后的两天后,他接待了一位客人。是他不愿意见到的人。 仇大同。 仇大同说,听知道沈千越的事儿吧,我说,我们得把他弄出来,咱俩合作一把,用你的权,用我的钱。不是什么难事儿。 计晓沉默地看着眼前这个一如既往穿金戴银的男人,半天说,太晚了。沈千越,前两天,不在了。 他,不在了。 计晓的手边有一套年历,旧的,两年前的了。他一直没有丢。 那其中有一个gg中的模特,男孩子,神情间,非常象千越。 计晓一直把他放在办公室的抽屉里层,那一天晚上,他是第一次把它带回家去。 他想起,自己居然没有一张千越的照片,以前在一起时不是没有照过,他都毁掉了,当时毫不可惜,那是他的把柄,他不会让任何人有机会抓到,现在他想起来,他竟再不能看见千越拂面清风一般的笑容,即便只是定格在方寸照片上,这一生,再也不能。 他坐在自家宽敞的客厅里,他们夫妇已从徐秋伊的娘家搬了出来。暮色慢慢染进来,他也没有开灯。 越来越深的黑暗里,他想着那个被他一举伤害的人。这两年来他没有想到他,他以为他会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里安静地生活着,直到今天他才明白,这个男孩子,在他心里,竟然从未离去。 打开灯的是秋伊。伙伊看着呆坐在沙发上的计晓,还有他手中的年历。 她拿过来,忽然说,“那个男孩子,叫沈千越对不对?” 计晓惊得无以復加。 第35页 秋伊笑笑说,“两年前,你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大哥就查到了。过了很久才告诉我。那时候,你已经和他分开了。”秋伊走过来,“我从小,就是一个不太灵醒的人,现在也是。只有一件事,我心里是极清楚的,那就是我爱你。计晓,你从来不曾真正懂得爱。其实我也是不懂,不全懂。”她坐在他身边,摸摸计晓依旧浓黑的头髮,“还好,我们还有时间。还有很多的时间。” 计晓把头埋进秋伊的胸膛,这个他从未好好爱过的女子,给了他无限宽容的女子。千越,他想,他不配爱的孩子啊,他再也见不到的孩子。 陈博闻通过自己老战友的关系,做了一件事。 原本,象千越这样身边没有亲人的犯人,死后的遗体,会被消消地送往部队的医学院,供医学解剖,但是,陈博闻实在不忍心千越被这样处制。 千越的遗体,被他通过关系偷偷地火化了。 他取得了他的骨灰,装在一个普通的棕色的木制骨灰盒中。 盒子里还放了一样东西,是老战友交给他的,千越的唯一的遗物。两个用红线拴在一起的银戒,日子久了,不再光亮。陈博闻用牙膏细细地给擦了出来。 陈博闻说,沈千越,你倒底是一个傻孩子。不是说,这世上好人多吗?为什么没有坚持走下去。 活着,有时候有点难,但倒底是活着。 你倒底,还是没有坚强下去。还是没有。 陈博闻拿了一个大假。工作十来年,他还是第一次休这么长时间的假。 春运刚过,火车不那么拥挤得可怕了。 陈博闻带着妻子黄佳敏乘着火车回了东北。 是慢车,还是上次带回千越的那趟。 陈博闻小心地把箱子放在行礼架上。 没有人知道,那其中,有一个安静的,渴爱的灵魂,与陈博闻夫妇一路同行。 到吉林的那一天,天很冷。 松花江没有上冻。 佳敏说的,松花江在吉林段是不冻江,因为上游不远是丰满水电站,做功后的水流是温热的,四季如此。 因为江面冬天不上冻,遇到合适的天气,整个城市就会有满城的漂亮雾凇。现在还有很多水禽在这段江上过冬,春天来了会飞返西泊利亚。 陈博闻微笑着听着,说,“怎么跟你结婚都这么多年,这还是第一次听说呢。” 佳敏也微笑着,“你一直都忙。” 陈博闻顺着江边的楼梯走下去。回身扶一下佳敏,地上怪滑的。 他们在江边蹲下来。 陈博闻打开千越的骨灰盒,陈博闻低声地说,是以诚,你的千越来了,你来接他吧。他将骨灰一捧一捧地撒入江水中。 最后一捧,还在他的手中时,温腻的江水卷上来,象抚摸似地,轻轻地捲走了那骨灰。 沈千越,他想,你一定很快乐吧。 因为,天堂的街角,有是以诚温暖的身影。 愿你们,天堂里,纵情相爱,自由快乐如河里的鱼,一条是不离,一条是不弃。 陈博闻直起身来,佳敏看着他,笑起来,脱下手套,用手给他捂着脸,“傻了你,零下几十度你敢流眼泪?” 她伸手给他看,手上有细碎的冰茬子。 佳敏的头脸包在厚厚的绒线帽里,玫瑰红色的,手织的,衬得她的脸莹润白皙,耳边有短的碎发翘起来。 陈博闻记得,佳敏以前一直是留着长的波浪发,很漂亮,可是有一回家里下水道被落下的头髮堵了,他发了好大的一通火,之后,佳敏就一直剪了短髮。 陈博闻说,小敏,那个,把头髮再留起来吧。 佳敏说,好。 停一歇,陈博闻又说,“小敏,咱们别离了。我有错,我改。咱们,白头到老吧。” 佳敏微笑起来。 好吧,好吧。我们,白头到老吧。 -end- 后记:让我们白头到老 最终我还是让千越跟着以诚走了。 一方面,开始的设定就是这样,另一方面,我实在捨不得千越一个人孤孤单单地留在世上。 一开始就想着想个悲剧的,但是,没有不是想真的让所有的读者难受的意思。虽然的确让大家难受了。谢谢你们大家,一路看着这个不怎么高明亦不怎么愉快的故事,陪着我,让我有信心完了坑。有时候我自己也会写得泪流满,难受得不行,真是难为大家。 其实,是想着能够表达一点我对爱情与婚姻的小小的看法。 在我看来,婚姻最好的结局,就是白头到脑。 矛盾与争吵,不快与痛苦,总是有的。但是,既然在一起了,总得一路到老才好。 夕是一个很幸运的人,我的家人,祖父母,父母,包括公婆,他们都是白头到老。 总记得外公每天会给外婆打一个热手巾,外婆喜欢滚热的水,外公一边拧,一边口里嘘嘘地吹着气,他是怕烫的。 母亲是个个性比较强的女子,每回她发火的时候,父亲总是很沉默,沉默,其实是一种容忍的姿态,对不对? 公婆是干休所里有名的恩爱夫妻。我看过公公年青时给婆婆画的一张油画肖像。画上的女子,有满月一样的脸庞,水灵灵的大眼,粗黑的长辫子搭在胸前。这幅画,跟着他们,从兰州到了洛阳,再到了北京,又到了成都,最后来到南京。 所以,即便他们是活得非常自我的老人,我还是很喜欢他们。 有时候想想,人这一辈子,要负多少责任,要担多少困苦,真的有如一个囚徒,负枷戴镣,千里奔波,含辛茹苦。但如果能有一个情深意切的人,一路同行,白头相随,不离不弃,无论结局如何,这一生,也算得上是一场幸福的旅程。 社会越来越冷硬,但好在,还是有令我们感动的事情与人,我们,还有着被感动的能力。 啊,真是累了,工作的压力一天比一天大,人一天比一天累,真想出去走走。不拘哪里,坐了火车去。最好是慢车,但是要洁净,要有热水,带着少少的行礼,一路走过去,从江南的小桥流水一直走到北国的大漠长天。 你可愿意,与我一路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