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的生活日常》 第1页 《穿越后的生活日常》作者:梨花树下梨花酒【完结+番外】 简介 陆时安表示自己只是出门打个酱油,就倒霉催的被车撞死,穿越到一个歷史上没记载的朝代,成了十岁的孩子。还好自己孑然一身,并无牵挂。什么,不但要养弟弟,还要养个童养媳!唔,好像这个也可以有。夫夫同心,藉助空间在这个安宁的时空过上富足生活。 简单的种田文,没有什么官场内容,宅斗也没有。双洁,互宠。受会生子,雷者勿入。 比较有社会责任感攻×冷静忠犬受 内容标籤: 随身空间 种田文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时安,程玉 ┃ 配角:陆时恆,以及其他 ┃ 其它:穿越后的幸福生活 第1章 穿越了 “安娃子怎么样了,还能好吗?” “哎呦,说不好,大夫说了,这要看他的命硬不硬了。”一个穿着邋里邋遢的灰色布衫的老头一边嘆气一边说道。 先前说话的那个老妪着急了,“那可咋办,他死了,家里的两个小的就算完了,唉,造孽啊!” 只见那老头看了他那爱管闲事的老伴儿一眼,“你管不了的,再不济,变卖了他那童养媳,再用那钱养他弟去。” “唉,那可不行吧?我看那孩子很好,不整那些虚头巴脑的,实诚的很。” “有啥不行,那娃的命是安娃子的爹救回来的,这是偿还恩情。” “哼,我看你现在在我面前说上这些个话,你去安娃子那里说去!”老妪生了气,“啪”的一下打在老头身上,头也不回的带上一罐子稀饭,出门去了。 “嘿,这狗脾气,也就和我浑这一辈子了!”老头摇了摇头,又开始嘆气了。 这边,老妪刚进这破旧的院子,就有个五岁大的男孩和她打招唿了,“林大娘,您又来看我哥了吗?我哥哥还没醒。”说罢小大人一样领着她进了房间里。 一进去便闻到了一股苦涩的药味,这药的味道和着屋子里发霉的味道,沖得人头昏脑胀,林大娘也没嫌弃,直接取出碗厨里的碗,将粥倒进去一些,拿了个木勺,正准备喂,就听到院子里来人了。 “林大娘,您又来给我们家送粥了,您也不容易,以后莫要送了。”只见一个约莫九岁的孩子又感激又惭愧的说着。 “嗨,不值什么的,不过是一碗稀粥,你上山採药去了吧,瞧你这一身土,快去洗洗吧,莫要客气了。”林大娘有些心疼。 那男孩红了眼眶,“嗳,我这便去。” “二哥,我给你留了番薯,在锅里。”似乎又想起了那番薯的甜,小孩忍不住舔了舔嘴巴。 那被唤作二哥的不是别人,正是还躺在床上的那个孩子的童养媳,小时被一对夫妇捡到,襁褓里还有一张木牌子,只刻了一个字,程。见他生的玉雪可爱,这夫妇俩便给他取了玉作名字,捡来是还是个奶娃娃,但这夫妻俩还是保留了他的木牌所刻的姓氏。 “你吃了吧,我现在不饿。”说完,肚子发出了一连串的咕噜声。 “你又骗我对不对?二哥你快去吃吧,我哥还要你照顾呢!”像是为了赶紧摆脱番薯对他的诱惑一样,立马向院外跑去,“我去挖野菜了二哥,晚饭再回来!” 程玉也不再推让,他实在是饿了,三两口就把一个不大的番薯给吃了。 林大娘有些无奈:“玉娃子,不是大娘给你泼冷水,这都三天了,他若是还不能清醒,你还是要早做打算,安娃子的大伯估摸着要来了,他若顾念着以前的情分,便是要养着你们,那也是困难的,若是不能养你,你也别怪他,他也难啊!” “大娘,你放心,我都懂得这些,不会给大伯添麻烦的。”程玉虽然难过,但还是明事理的。“眼下,我也只求大哥能醒来。” “哎哎,好孩子,怎么命这么苦,老天不长眼啊!”林大娘抹起了眼泪。 “你将他擦擦吧,这么热的天,也让他……松快些。”林大娘没把所有话说出来,她知道程玉都懂,但这对于一个还没十岁的孩子来说,太苦了。 …… 感觉耳边像是有谁在叫他一样,他觉得自己已经有了意识但却无法醒过来,他知道有人在给他擦身体,并且还把不知道是热水还是眼泪的液体滴在了自己的身体上,他尝试着想动动手指,但却无能为力,意识再次陷入了黑暗。 …… 随着时间过去,伴随着一阵可怕的头疼,记忆开始復甦。在这几个小时之前,陆时安还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花国人,在现代过着舒适的生活。除了父母早亡,一生都很顺遂。父母留的遗产够他用到老,他考上硕士之后在一所大学当老师,有房有存款的,有天还发现自己祖传的玉佩里有空间,可以说生存完全不是问题。他的爱好也很广,种花种草,泡茶烹饪,生活很舒适清闲。没事就採购一些东西丰富空间物资。他的空间有一口泉水和几百亩地,附加一个木屋,但是木屋打不开,他也没兴趣进去了。时常在里面种点花花草草,和一些稻米小麦,完全能供得起自己的嚼用。他还时常脑洞大开,觉得末世要到了,便经常买一些生活用品和速食的东西放在里面,久而久之杂七杂八各种东西都有。可是他没想到自己死的那么早,他嫌麻烦没翻空间,出门买个酱油就被车给撞死了,死前最大的念头就是为什么自己非要出去买酱油,空间里找一找也行啊!还有就是控诉无良酒驾司机…… 第2页 意识又开始混沌了起来,大约又过了几个时辰,他看到一个和他很像的男孩子对他笑了一下,突然飘到了他的身边,陆时安吓了一跳,又很快镇定了起来,没办法,无论他是人是鬼,他都显得太小了,看起来也不过十岁,他觉得没什么好怕的。 “这位大哥,小子也叫陆时安,小子家住石头村,家中父母皆已故去,小子因去林中採药换钱不小心跌伤了脑袋,无法医治,仁兄你用了我的身体,便要对我的家人负责,多谢仁兄了。”说完又没忍住哭了一会,发觉时间已到,便去了陆时安看不见的地方去往生了。 陆时安表示自己一点都不想穿越,但自己原来的身体已经死了,如今能得到重生却也没什么好抱怨的,更何况还有空间的支持,在哪里都是饿不死的,于是心下稍安。 陆时安渐渐的睁开眼,动了一动手臂,发现有个孩子趴在床边,自己一动,他便醒了。 只见他惊喜地叫道:“大哥,你醒了呀,你渴不渴,我去给你拿水来!”这大约就是原主记忆里的那个老实可爱的二弟吧。 陆时安艰涩地坐了起来,拿起程玉递来的水,偷偷在里面加了两滴空间的灵泉水,泉水虽然没有脱胎换骨的功效,但强身健体的功效还是有的。喝过水之后他就感觉好多了,脸色不再苍白,他看向窗外,月亮升得很高,估计是半夜。看那个孩子浓浓的黑眼圈,他就知道这孩子很久没睡好了,于是催促他去睡觉,程玉那里肯呢,但拗不过陆时安,便和衣躺下了。口中仍说到,“大哥,有事便叫我。” 陆时安只能应了他,还叫他休息。 躺在不算舒服但很整洁的床上,他心想,自己虽然没有做好养这两个弟弟的准备,但有家人的感觉是真的不错。 第2章 大伯来了 天刚亮,程玉便醒了,他轻手轻脚地走到厨房,将昨天还没吃完的半罐子粥热了热,放在水中温好,防止大哥小弟起来没有吃的。他自己在自家院子里种的品相不怎么好的小番薯随便煮了吃,半饱后就往后山方向去了。他想,虽然大哥已经醒了,但是仍然要花钱买些药和吃的东西来补补。所以上山采点药,去卖给药铺,也可攒些银钱。家中父母生了重病离世了,大哥又在病中,虽然也有亲人接济,但对于这个家来说还是不够的。程玉也不去真正的山里,危险又容易迷路,只在山脚山腰处采点药材和吃的野菜。 陆时安一醒,就看见一个五岁男童在院中扫地,看着他的小弟都没有扫帚高,连路都走得摇摇摆摆的,明显营养不良,他就觉得一阵心酸,虽然他不是真正的原主,但明显,由于原主的记忆都给了他,连带着感情也给了他,他现在是把这两个孩子都当做自己亲弟弟的。 “大哥,你醒啦?”只见男童睁大眼睛,惊喜地看着他家大哥,“大哥大哥,你是不是昨天晚上醒的?二哥太可恶了,居然不叫我!”小孩忿忿地说道。 “你二哥是怕你累了,睡得不够长不高。”陆时安笑道。 “啊,可是,可是,我还是想第一个看到大哥你醒,我这几天可担心了,大哥你都晕了三天了,只能喝米汤。”陆时恆很是后怕地说道。 陆时安把他抱了起来,心想,啧,小崽子太轻了,还是用灵泉水保养一下吧。 陆时恆有点不好意,觉得自己是个大孩子了,不能叫兄长抱了,但是兄长自从爹娘去世后好久没抱过他了,他有点捨不得下来。 “小弟,如何能叫大哥抱你,大哥的伤还在呢!”程玉回来了,有些无奈的看着“不懂事”的两个人。 陆时安轻轻地将小弟放下,看向程玉,笑着道:“小玉,没事的,我快好了,再说阿恆不重。” “大哥,我去山上采了些药草和野菜,野菜我们送一点给林大娘,剩下我们自己吃。然后这些药草拿去药铺,好去换些银钱。”程玉放下背篓道。 陆时安略略皱了眉,:“小玉,不要去山上了,如今大哥只有你和阿恆了,你如果出事,你想过我和阿恆没?” 程玉笑道:“大哥,不会的,我只在山脚那里转转,并不会走远。” “那好,余下的事都是你当家。”陆时安觉得只要注意安全,再等一段时间,自己就可以出去找找路子,看看怎么给家里谋个生路,长时间贫穷下去也不是办法。 突然,外面传来一阵子动静,陆时安打开了大门朝外面一看,一个高高瘦瘦的汉子挑着一担东西,正在和林大娘交谈着往这边走来。 突然汉子抬了头,见到陆时安,高兴地说:“哎,我就知道安娃子你是个有福的,总能好起来的,果然,这不就能起来了吗?哈哈哈。” 陆时安立马反应过来这是大伯,于是连忙招唿他和林大娘进去,替他们拿东西。 大伯不让拿,“虽说你已无大碍,但还是要注意不可使劲,你看你,头也摔破了,腿也摔破了,还发了热,那山上是好玩的吗?以后万万不能去了。” 林大娘道:“你伯伯说的是对的,以后万不可去了,方才我问了你伯伯,他说你伯母愿意养你们,想让你们去上河村,你们要是愿意就去吧。” 大伯难过道:“你爹娘去岁过世,我即刻接你们却是不合礼法,你们得在家里守上一年才可去别处,我也只能给你们送些粮食,加上去岁你小堂弟出生,大伯着实无法多加看顾你们,如今你们也可出远门了,你堂弟也不是那么离不得人了,你若愿意,便搬来和我们住吧,也好叫我尽点力。” 第3页 陆时安想了一下,觉得还是不要去的好,一来,有空间去人多的地方不安全。二来,自己身体还没养好,这里偏僻又安静,有助于身体恢復。于是,陆时安准备拒绝。 “大伯,我如今不太适合去,你们村子大,万一有个什么冲撞,养不好了不说还给你们添麻烦,不如以后等我好些了再去看望你和伯母。”自己并不是真正的十岁的孩子,而且这里的孩子总是懂事得很早,这样说没什么不对。 大伯嘆了口气:“那好吧,我给你挑了一担东西,里面有吃食,有镇里的药,还有一些你堂兄的旧衣物,你若不嫌弃便用吧。” 在乡下,旧衣物也是难得的,不是至亲也不会拿出来的,旧衣物也比新的柔软些。陆时安感动大伯的心意,连连道谢,两个小的也懂事地道:“谢谢大伯,大伯我们会照顾好自己的。” 林大娘道:“老弟啊,这里你却放下心来,我会关照的。” 陆大伯连连点头:“老姐姐的为人我是知道的,这几个孩子就让你多费心了。” 林大娘连连摆手,“我也是有事和你们商量,他们爹娘走了一年了,那俩亩田不可荒了,总是靠你们接济也不是办法,不如把田佃给别人种,自家不累还能得些粮食。” 陆时安觉得可行,见大伯没有反对,便问:“您若有人选,便和我说说吧,我都听您的。” 林大娘有些不好意思:“还不是我那不成器的女儿女婿,如今分家了也只得一亩地,我若不开口,他们就和哑巴了似的,解不开面皮,年尾都去喝西北风。刚好你若想佃出去,那便佃给我那女婿吧,大娘不会叫你吃亏的。” 陆时安无所谓,他压根无法切身体会农民对田地的需要,反正他能靠空间活下去,养一大家子都没问题。 “大娘,我佃出去,不如粮食四六分,我四,姐夫六,您看如何?” 林大娘觉得安娃子着实厚道,安娃子愿意多给便是情分,但自己也不能心安理得地收下,到时候分粮食时多分些给他们也是行的,于是点头应下。 林大伯道:“不如今天姐姐和姐夫来这里吃饭,吃过后再去里正那里做个见证如何?” 林大娘连忙摆手:“我家女婿女儿还在家中等我消息,确实不能再打扰你们了。晌午再找你们吧!”于是便高高兴兴地走了。 这时,程玉已经做好了饭菜,收拾了大伯带来的肉食,叫人吃饭了。 因为这是守孝后的第一顿肉食,所以陆时安自己不敢多吃,也不叫两个弟弟多吃,大多数的肉食都进了陆大伯的肚子里。那肥瘦相宜的肉是现代餵了饲料的猪肉所不能比的,陆时安吃得很满足,大伯也对程玉的手艺赞不绝口。 大伯吃完,便在帮忙收拾带来的东西,陆时安也想上去帮忙,却没能插上手。 “如今不用多想什么,我虽没什么本事让你们兄弟吃得好,但却能让你们吃饱。我们住得不近,但我也会时常来看你们的。”大伯拍着陆时安的肩膀道。 原来这就是长辈啊!陆时安对这个慈爱的大伯忍不住起了孺慕之情。 第3章 日常 陆大伯将田地佃出去后,只在陆时安家里歇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便走了。几个孩子都十分捨不得他,陆时恆看起来最捨不得大伯,因为每次大伯一来,家里的吃食就会多很多。 陆时安见他闷闷不乐,想了想,就牵着他去了村头。 “大哥,来这里干嘛?这里又不好玩。”陆时恆心里满不贊同。 “大哥记得这里有卖鸡蛋的。”陆时安想,家里的人都面黄肌瘦的,买不起肉食补身体,就只能买点鸡蛋了。 “大哥,我们家没什么钱了,还是少买些吧!”陆时恆心想:大哥身体虚弱,买一点鸡蛋补一补,我和二哥就都不吃了。 陆时安笑笑,知道他的心意,但他自己也有想法。假如能买到鸡就更好了,买不到鸡,可以买点鸡蛋,再从空间里不着痕迹地放上一些,也是没问题的,家里两个小鬼头,比较好煳弄。 刚走到村头处,就看见了村中的熟人在卖鸡蛋,正是住在村头附近的张柱,常常在村头卖鸡蛋。 “安兄弟,你的伤好啦!”张柱热情地招唿着。 “是啊,刚好出来放放风,就看见你在卖鸡蛋。”陆时安笑笑。 “哎,哎,如今身体虽然还好也不可在村头逗留,这里风大,不好呆的。”张柱关切道。 陆时安这时笑得真心实意了些:“谢谢大柱哥,我便在你这买些鸡蛋吧!” “说什么买,我送你几个就是,做哥哥的给你送点鸡蛋,没什么事的。”张柱连连摆手。原先安兄弟的父母为人不错,经常照顾他生意,还送草药给他娘,这钱他是不想收的。 “大柱哥,你要这样,我也不想在你这里买了,你家进项就是靠卖点鸡蛋,我不想叫你吃亏,到时你搭着送一两个就够了。” 陆时安假装生气,张柱也不好不收。踌躇道:“不瞒你说,我现在家里母鸡前些天孵出许多小鸡,你若想要,我也可以送你两只,这小鸡,自家也不一定能养活,你就别和我拉扯了。” 陆时安一想,母鸡大家一定都不卖,而且马上秋天就要到了,公鸡也是留给那些收割庄稼的人补身体的,也不会卖,还不如现在就收点小鸡,反正有灵泉,怎么也能养活。陆时安便点了点头。 第4页 张柱高兴了,立马从家里抱着一个竹筐来,将鸡蛋和小鸡放进去,陆时安付过钱,又多给了两个铜板,一手抱起竹筐,一手牵着小弟,便走了。张柱摇了摇头笑:“倒是和叔婶一个性子。” 陆时恆倒是很高兴,“大哥我们可以养活吗?” 陆时安笑了:“养的活,这些小鸡给你养,养大了杀鸡给你吃。” 陆时恆忍不住翻了他大哥一个白眼,“大哥,这鸡可是要下蛋的,而且还不一定能养活呢!”心里又忍不住得意,哼,大哥还不如我呢,尽想着吃鸡肉,不知道鸡留着下蛋更好。 两兄弟说说笑笑进了家,看见程玉在洗干菜,都洗手上前帮忙。程玉不推辞了,将他们指使得团团转。小小的屋子,却充满着浓浓的温情。 陆时安在院子外面用藤蔓和绳子将几棵树栓起来,围成一个不大不小的圈,还留了个活门,方便放鸡出来。还做了个简易的鸡笼,这还是託了他前世兴趣广的福,要不然还不会做这些呢。前世编的花篮他觉得也可以编织出来,然后看看有没有人稀罕,喜欢的人多还可以卖出去。是的,陆时安同志无时无刻不想发家致富。 没办法,在现代是小康水平的陆时安压根不想继续过如今这种缺衣少食的生活。 石头村其实是个很不错的地方,这几天,村民们一听说陆时安醒了,都各自带着一些自家产的吃的前来看望。可以说几乎没有什么坏心肠的人。陆时安觉得有来才有往,要想受村民们庇护,使邻里关系更好,那自己家里也应该付出些东西。 这天,陆时安和家里两个小弟说出去逛逛,迳自来到山林中,他慢慢地向山中,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吃的东西。这时,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叮嘱程玉不要进山的话了,但谁让他有空间呢?遇到危险往空间躲躲就是。 这个季节正是树木茂盛的时候,说不定能捡到点果子,陆时安想。 果不其然,他忽然看到了几棵郁郁葱葱的树,长得极为繁盛,上面结了一些橙黄的野果子,闻起来感觉有股酸味,也算比较香了。他看见有鸟啄食也没事,就立马爬上树摘了许多果子,放在背篓里,这种果子做果脯或者做果酱都是很好的。而且纯天然,无污染,现在能吃到这种果子简直美滋滋。 陆时安也没贪心,随便捡来点果子野菜就下山了。这种时候虽然有许多肥美的兔子和野鸡野鸭,但同时丛林中也影藏着危险,他不会托大高估自己。有些猫科动物,总会在你还没反应过来就一口咬死你。他虽然想发财,还不至于这么着急。 他又在沿途中发现一些小树,不知道品种,但是开了花,大约到了秋天就会有果食了吧,他将它们收到了空间里,种下了,就等结果的时候看看了。 当他有点气喘嘘嘘地刚到家门,就看见程玉冷着脸看着他。 陆时安有点心虚:“小玉,怎么了?” 程玉盯着他道:“大哥,你是不是去山里面了?你叫我别去,你自己呢?” 陆时安无奈:“我也没去多久,再说这几天,我也都修养好了,去山上走走也行了。” 只见程玉眼泪忽然就下来了:“大哥,都是我没用,要不然你就不会那么辛苦了。” 陆时安更无奈了:“你才多少岁啊,我是兄长,应该的。” 程玉最近总是在想兄长为什么不去大伯家,而是继续呆在这里,他觉得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他。毕竟他不是爹娘亲生的,只是兄长的童养媳。虽然很多穷家庭也有男媳妇,但大多都是嫌弃的。大哥可能是怕他受委屈才不去的。 只能说这是个美丽的误会,陆时安从来没把他当做童养媳看待,原主也没有。 陆时安轻轻揽住他瘦弱的肩膀,说道:“大哥从来不觉得你没用,你做饭又好吃,家务又都会做,爹娘还会教你採药,你看,我都没你厉害,爹娘教一百遍我都记不住那些药材长什么样。”笑话,现代要是不熊的孩子都能称为好孩子了好吗?更不用说这么勤劳,热爱家人的孩子了。陆时安简直稀罕的不行。 程玉破涕为笑:“大哥,饭煮好了,我们去吃吧,今天还有炒鸡蛋吃呢!” 陆时恆也跑出来了:“大哥,我好饿啊,我们快吃饭吧。”虽然连续吃了好几天的鸡蛋,但是鸡蛋对于他的吸引力丝毫没有减弱。 吃完饭,陆时安休息了一会,便开始了果酱的制作。果酱他以前也做过,并不复杂,难就难在保存问题,好在他有空间,不用担心。 忽然,他听到了吸熘一声,回头一看,阿恆这小子正在咽口水呢。 陆时恆看见自家木盆里突然有一堆看起来亮晶晶的果酱,又散发着好闻的酸酸味道,可不就流口水了嘛。 “大哥,吸,这是什么好吃的,怎么看起来这么好吃,吸。” 看他咽口水的馋猫样,陆时安忍不住戏弄他一下,“来,吃吃看。”说完便舀了一勺给他吃。 “呜呜,大哥,这是什么,怎么这么酸!” 见他皱着眉头一脸酸倒牙的样子,程玉和陆时安都忍不住笑了。 陆时安又在里面放了些糖,不是空间里的糖,是大伯带来的一点土红糖,拌在果酱里,再一尝,果然美味多了。 第5页 “大哥,你怎么想起做这种好吃的?”程玉好奇道。 “你大哥我机智聪慧,就是知道果子这么做好吃。”陆时安得意道。 程玉贊同的点了点头,没忍住又吃了一勺果酱。 看见他们吃得香甜,陆时安对自己的计划更加有信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能看到我的文,感谢。 第4章 卖掉果酱 这几天陆时安一直在做果酱,加上被稀释的灵泉水后,果酱的味道更是大大提高了。 家里的两个小的一天当中最高兴的事就是,拿果酱就着粥吃。陆时安不是很能接受这种吃法,但也由着他们去了。 他在空间里捡了几个陶罐,将果酱装了进去,自己留了两罈子,准备把剩下的五坛装好,到镇子上卖掉。 他决定暂时不告诉小玉和阿恆空间的事,他们太小了,还无法理解空间的存在意味着什么。而且,等他们大了,也都有自己的生活了,空间更不能被其他人知道。他们现在是陆时安两世以来唯二的亲人了,他不想因为空间的事致使歹人发现,伤害到他们,所以该瞒着还是要瞒着。 “大哥,你要去卖果酱了吗?”陆时恆笑眯眯地问。 “是啊,我要卖果酱了,你在家好好看着,二哥回来之后要帮他做做事,鸡也要看好,要乖。”陆时安不放心地嘱咐着。 陆时恆不满地哼了一声,却也乖乖答应了:“大哥,我何时不乖了,我在家里等你回来。” 陆时安这才没那么担心,心里想:阿恆确实很乖,但果然做兄长的就是没办法做到完全不担心。 牛伯伯家是这个村子里唯一有马车的人家,村子里去镇上都是他赶的车,但时间不能随意定。上次陆时安送他一罐果酱,他十分满意,当时便答应了今日用马车送他去镇上的事。 “牛伯伯,我就这五罈子东西,您载我去镇上吧!”陆时安笑着给他递上两文钱。 牛伯伯倒也没有不收:“下次要去镇上,便直说,可别再送东西了,你做的那酱怕是很费了些糖,你牛婶知道后将我狠狠说了一顿。”似乎是想起了牛婶生气的样子,牛伯伯神色都有些不自然了。 陆时恆笑道:“不值什么,只是小子的心意,牛伯伯在我病时也关照了我们家,小子心中很是感激。”这话没说假,牛婶确实在前些时候送了不少自己种的蔬菜和粮食。 牛伯伯也不再说什么,只叫陆时安看好罈子别碰碎了,便架着马车开始走了。 来到这个时代也很久了,陆时安却从来没出去过,只能在原主为数不多的记忆中稍微对这个时代有个大致的了解。此时是殷朝,这里的发展水平相当于现代所说的唐初,连货币的购买力都差不多,一斤粮食三四文钱便能买到,可见村里的人想攒点钱是一件很难的事,不过也有比较好的地方,粮食便宜说明粮食丰产,在村里种地,只要不懒,饿死的人也是很少的。更让陆时安满意的是这里没有特别鄙视从商,可以说商人和农民地位都差不多,不过商税要重一些。 “本朝陛下励精图治,战功卓越,才有我们现在的日子啊,别看现在我们都没什么钱帛,但好歹没有什么歹人,也不打仗了,辛苦些,总能过的下去。”牛伯伯见他一直望着外面的人来人往,怕他无聊,就和他聊了聊。 陆时安不由得点了点头,确实,只要能活着,辛苦一些,对于很多苦惯了的人来说确实不是事。但他觉得,人活着,不单单要好好活着,还要活得好,活得轻松。 “好了,到了,你要卖这个甜酱,就要去客栈,酒楼,或者食肆。不如我带你去我们燕来镇最大的酒楼去吧!”牛伯伯提议道。 不多时,他们就来到一家装修讲究的大酒楼门前,抬头就能看见一块匾额,上面写着“惠鸿酒楼”。 还没进去,就有小厮在门口,站在大堂里,道:“来吃饭的?” 神情不情不愿的,大约是看到陆时安他们衣着着实简陋了些。 牛大伯赔笑道:“这位小哥,我们不来吃东西,我们是来卖东西的。” 那小厮不屑道:“乡下人有什么好东西,哼,没点见识还觉得自己那穷乡僻壤里有多好的奇珍异宝。” 陆时安忍耐道:“并非是什么奇珍异宝,只是我们自己做的东西,想叫掌柜的看看……” 话还没说完,那小厮立马拿起扫帚准备把他们轰出去,冷笑道:“又来一个,什么阿猫阿狗都来我们店里,扒拉着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当是什么宝贝!” “你这小哥怎么这样说话!”牛伯生气了,正想和他理论,陆时安却拉住了他。 “算了,牛伯伯,我们不与他理论”,陆时安又转向那小厮:“今日我们本来想卖一下果酱给你们店,看来是不必了。” 陆时安不打算浪费时间了,一个酒楼连小厮都这般自以为见识很广,说明酒楼老闆大约也是自视甚高的人吧,见与不见,都没什么意义了。 那小厮还以为自己赢了,趾高气昂的在地上吐了口吐沫,回去了。 “呸,什么人啊,真是莫名其妙。我们还什么都没说呢。”牛伯郁闷道。 第6页 “算了,牛伯伯,没事的,我们再换一家。”其实陆时安也预料到事情不会那么顺利,事已至此,与其这样纠结下去,还不如去找另一家。 他们又去了另一家酒楼,名字比较简单,就叫燕来酒楼。 燕来酒楼里的小厮面无异色地引他们进了门,然后他们就看见了酒楼里的老闆,正坐在收银柜那里打盹。 不过,一听到动静,就醒了。 然后听说陆时安要卖吃食,倒有几分的兴趣:“是吗?是什么吃食?” 陆时安信心满满的将卖相极好的橙黄色中带点红的果酱拿了出来,还没倒碗里呢,那酒楼老闆就闻到了一股果子的清香,于是迫不及待地拿出勺子舀了一勺,放入嘴中。 “嗯嗯,这个好,这个好。”那老闆不住夸赞,“也不知道小哥年龄这么小,如何有这等手艺。”说完又忍不住舀了一勺。 牛伯见了他吃的香甜,想起来之前他吃的那个味,也回味地砸了砸嘴。 酒楼老闆很满意,“里面还加了红糖,把果子的酸味都盖住,但又有果香,嗯,不错!这样吧,一两银子一坛,你不亏,我也有的赚,你看如何?” 陆时安也对这个价格感到非常满意,和老闆立了契,就拿到了五两银子。 老闆道:“这果酱怕是不好常存吧?” 陆时安忍不住在心里给那老闆竖一个大拇指,不愧是老闆,一下指出问题根本,“是的,这只能存放七天,不能被太阳晒,要是有冰窖,还是能存放个十多天左右的。” “那就行那就行,时间够了。小兄弟啊,你可得按契约上说的那样只卖给我燕来酒楼啊。”老闆提醒道。 陆时安连忙道:“这点规矩我还是懂的,您放心。”然后又沉默了一下道:“要是别人知道这工艺,那我也没办法,我只能保证我的果酱一定好吃,干净。” 老闆点头:“那时自然的。” 陆时安又买了一些小鸡,小鸭,还有能看家护院的鹅,还买了棉布和米面,还有蔬菜种子,看到镇上卖猪肉又忍不住买了一些。 牛伯看不下去了:“安娃子,我知道你小小年纪就会赚钱,但也不能这么花呀,还是要省一些。” 陆时安有些尴尬地笑了笑:“牛伯,我下次一定不买这么多了。”其实心里暗暗觉得,年轻人的消费观念同老人的真的从古至今都不同啊! 回到家里,陆时安包了些红糖给牛伯:“牛伯伯,今天让你和我跑了一上午,实在不好意思,这是小子的一点心意,您一定要收下。” 牛伯不想收,但陆时安把红糖往车里一放就走了,牛伯只好收下,只想着下次他要去镇上,一定载他去,农忙也载他。 果酱果然在之后几天大卖了,很多人之前嫌它太贵,一小碟就要五百文,乏人问津,但吃过之后便欲罢不能。这果酱老少皆宜,受到了广大燕来居民的喜爱。 小鸡小鸭小鹅们在陆时恆的照料下长得很好,别看陆时恆小,但做事都是有模有样的,像个小大人。 程玉总是很严肃,又很容易害羞,陆时安因为他厨艺好时常夸他,他往往都会脸红半天。他觉得以前的大哥很沉默,现在大哥变“坏”了,就爱逗他。 陆时安找了村子里做竹篮子的刘文哥,就是林大娘的儿子,定做了十几个篮子,然后找了村里的孩子们让他们帮忙找能吃的浆果,每个篮子里的水果最好是统一的,摘好后一篮子给三文钱。这价格算公道了,每个孩子一天能摘好几篮呢,村子后面山脚下,到处都有野葡萄野山莓,还有一些不知名的能吃的果子,有的赚得比他们父母都多。 于是晚上有些人家总要上演父母镇压熊孩子的好戏。 “阿娘,这是我赚的,不能给你。”熊孩子紧紧攥着手中的铜钱,就是不给父母。 他母亲没办法只能哄着他:“乖,铁牛,把铜板给娘,娘帮你存起来以后娶媳妇。” 不料那孩子大哭:“我不要媳妇,不要媳妇,我要去买糖葫芦嘛!我要吃糖葫芦!”陆时安有时会分点镇上的吃食给村里摘野果子的孩子,显然这孩子对糖葫芦念念不忘。 “好好好,娘明天就给你买,买一大串!”他娘无奈答应了,没办法,这钱是孩子忙了一天赚得,他该得的。 这几天,对于村子里上演的事,陆时安是一无所知。但他心情真的很好,毕竟这卖果酱是源源不断的进项啊,如今已经赚了十几两了,现在多做一些,放到空间里,冬天还能叫老闆涨涨价啊。 这有钱和没钱是不一样的,没钱的时候连吃点米饭都要精打细算,现在不一样了,每天早上陆时安都会给两个弟弟煮点鸡蛋,三五天就上镇子上买点肉食,炖排骨吃。小玉和阿恆都长胖了些,气色也不像之前那么差了。 陆时安还托人寄了点糕点,红糖,棉布给大伯,这亲戚情分,也是要有来有往的。大伯他一直在接济他们这一房,现在有钱了,也可以寄点大伯捨不得买的东西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咳,我还是改动了一下,愿意看的再看一下吧,本来准备大修的,但是没时间。 关于果酱,很对穿越小说都有,不知道你们看没看过。我是不会对很优秀的,不常用的,有创意的梗下手的,一般都是用烂了的梗。 第7页 希望大家谅解。么么哒。 第5章 日常 最近程玉老是抱着家里装银子的罐子翻来覆去地数,因为几乎隔几天去一趟镇上,大哥都会带很多银两回来。久而久之,程玉多了个数银子的爱好。一开始还边数边兴奋地忍不住叫出声来,随着银子稳定地增长到一百两,他都有点麻木了。 这天,罐子里有了一百多两银子了,程玉赶紧把罐子送到陆时安跟前。 “大哥,你找个隐蔽的地方藏起来吧,这钱太多了,我没办法保管。”程玉不敢再管着家里这么多钱了。 陆时安见他有些不安,便将其拿到手里:“行,那我收起来。你和阿恆还没怎么去镇上好好玩过,不如今天带你们去逛逛。” 阿恆一听到可以去镇上,立马放弃了和小鸡小鸭们玩耍,开心地抱住大哥的手臂:“大哥,太好了,我早就想去玩了,我要看大哥怎么挣钱!” 看着小玉和阿恆有点憧憬的目光,陆时安不禁挨个摸摸他们的头:“行,带你们去吃好吃的。” 牛伯把他们送到镇上便去忙自己的事了,他们也可以到处看看了。 街上大部分都是卖吃的,燕来镇靠近皇城,有钱人家还是很多的,加上爱吃的人又有很多,故而街上很是热闹。 程玉和陆时恆像两只好奇的小猫一样,这里闻闻,那里看看。每当这时,陆时安就会带他们前去买上一两份,三个人分着吃。每一样都不能买多,买多就吃不下更多种类的了。 突然,他们发现了一家卖猫狗的店,陆时安想起了家里晚上悉悉索索的老鼠,决定买一只猫。 这时陆时恆眼睛不错一下地看着一只毛色金黄的小奶狗,轻轻摇了摇陆时安的手:“大哥,我想要这一只狗,这只狗真的好可爱啊!” 陆时安觉得小弟从来没有提过什么要求,现在提出了合理要求,没必要不答应,于是开始询问价格。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陆时安花了二两银子加一百文钱买到了一只狸花猫,一只橘猫,还有一只小奶狗。猫狗都没长大,好在店家不坑,都是断了奶的,给他们餵点用肉汤拌的米饭都行,猫猫狗狗都可以时不时吃点肉,要是没有肉,他们也会自己出去找点吃的。乡下人养看家护院的动物都不怎么精细,陆时安也不想搞特殊,这里可没有猫祖宗,狗大爷的说法。 其实这趟上集市,陆时安还是长了见识的,这里的吃食种类繁多,而且有很多都是在现代没见过的,可见真的不能小瞧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啊!像五香粉,淀粉这种家里常备的东西也是有的,可能做得不是很精细,但效果和现代没什么两样。 有也做的相当精细的糕点,比如花截肚(就是那种有鲜花做馅儿的),水晶龙凤糕(其实就是糯米枣糕),还有最常见的重阳糕等等美味又好看的糕点,连撒子都有几种不同口味,无论你是爱吃甜的还是爱吃咸的,都有的卖。 不一会,他们便走到了燕来酒楼,酒楼老闆十分热情:“哎呀,安小弟啊,你可来了呀!” 陆时安有些不解:“怎么了?” 那老闆搓了搓手道:“唉,那果酱不够卖啊,你能不能再多加一些啊?” 陆时安很奇怪:“除了第一次,我每次都送了十几坛,这还不够吗?” 老闆得意道:“岂止是不够,简直就是非常缺货啊。前两日,城中有位家财万贯的李员外要办宴席,听说我这果酱卖的好,就给每桌都订了一罈子果酱,宴会的来人都是有钱人,都惦记上了这果酱,恐怕这以后,果酱就没必要一碟一碟的卖了。” 陆时安知道这果酱味道不错,但这么么受欢迎,还真的没想到。于是笑道:“那我明天再给你带个几十坛吧,今日我只有那十五坛。” 陆时安其实已经决定下次将果酱的做法给这酒楼老闆了,虽说加了灵泉的果酱更加好吃,其实没加的果酱,风味也是不错的。到时候如果老闆厚道,给的分成多一些就行了。他不傻,自己头脑中的食谱有很多,空间里也有很多有价值的方子,那老闆要是敢卸磨杀驴,他也会让那老闆骑虎难下,镇子里可不止他一家酒楼。 陆时安又带着陆时恆和程玉买了不少东西,衣服,鞋子,还有稀罕的吃食,各色的饼以及其他面食都买了,陆时安在现代不怎么逛小吃摊,现在却过足了买买买的瘾。 回去后,晚上陆时安懒得做饭,也不想叫程玉做,便热了几个胡麻饼,烧了一汤盆的红枣莲藕排骨汤。几个人便喝一口汤,吃一口饼地解决了晚饭,肚子撑得不行。 程玉见自己吃得比大哥都多,不好意思地红了脸,陆时安没想笑他,没想到陆时恆这小饭桶却笑了他:“二哥,你吃得太多了,你像我们家养的金糕一样吃得好多。” 金糕就是那只小橘猫,看起来体型还小,但吃起饭来比那两只都要多,陆时安怀疑它以后究竟会不会胖得连路都走不动。 陆时安捏了捏陆时恆那胖了不少的脸,笑骂:“你还说你二哥,你看哪个五岁的娃娃有你能吃!” 陆时恆丝毫没有不好意思地继续吃:“大哥,他们也想吃的,只是他们没有我这样能买到好多吃食的大哥!” 陆时安心说:这孩子,瞎说什么大实话。 第8页 程玉也道:“是啊,大哥,感觉村里的大人都没你能赚。” 陆时安臭不要脸地想:那必须啊,我可是站在时代前沿的男人!但口头上还是谦虚了一下:“你大哥我只是运气好,运气好而已。” 晚上等家里两个孩子都睡了,陆时安便进了空间,先把空间里成熟的小麦水稻用在现代就准备好的收割机给收割了,然后又给栽的果树浇了点灵泉水。空间里的土壤特别肥沃,庄稼虽然不会比外面快上三四倍,但也成熟得相当快了,而且粒粒饱满,相信果树也不会差的。陆时安美滋滋地看着空间里种的果树开着花,憧憬地希望它们都会结果实,苹果葡萄梨子他都不稀罕,就想尝尝从来没见过的品种。 空间里最明显的变化就是那小屋在不断变小,陆时安也找不到原因。反正不愁吃不愁穿的,那小屋里究竟有什么,他也就不太想知道了。 如今他的日子过得相当地舒适,尤其在和酒楼老闆签了契约之后,陆时安就更加没有事情做,每天就撸撸猫,逗逗狗,在村里闲逛,一个月也有酒楼给的分红,村里的人都十分的羡慕。 陆时恆在村里孩子中人缘极好,因为他的口袋里总有各种小零食,而且为人很大方,会给带他玩的孩子分一点。陆时安会定期做一些地瓜干和红枣片给家里人当零食,有时也会用来待客。村里人渐渐不把陆时安当做一个普通孩子来看了,因为他们意识到,这个安小子,一个人便可以养家,足以证明他可以成为这个家庭的大家长,和其他任何一个家庭的顶樑柱都没什么区别。 陆时安不太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只是在同一个村里,能关系和睦总是一件好事的。尤其是对于石头村来说,更是如此。听说当初石头村的建成,是因为从各地逃难的人来到这里,按照朝廷的政令,在此处安家落户。而且没有根基的外乡人本身就会受到附近人的排斥,因此不同姓氏的团结就很重要。听村里的老人说,以前石头村给田浇水都要受到上面几个村的制约,于是便召集了村中的青壮去县城里找说法。那时正是如今这位陛下刚刚登基,才刚刚安稳下来,如果下面闹出民乱,那县官也吃不了兜着走。于是连忙调和矛盾,村里用水的问题就解决了。陆时安觉得,和村人相处得宜,便能得到他们的庇护,这样的好事,他是愿意做的。于是他也和酒馆老闆说了,尽量收石头村送来的果子,当然,也有为果酱味道方面的考虑。无论如何,现在村中的人,又多了一个进项,心里也都十分佩服陆时安。 程玉和陆时恆这几天也非常满意,大哥不再那么忙了,还有空给他们讲故事,讲七仙女下凡,嫦娥奔月,还有许许多多好玩的传统神话故事,市面上是不卖这种大白话讲的故事的,一般人们都是去茶馆里听说书人讲,但说书人大多都讲一些特别长的传奇故事,很少有讲神话故事的。陆时安讲完一个故事,陆时恆就出去讲给别的孩子听,但又讲得不太好,那些孩子听得不全,心里痒痒,于是约定好下次一起去陆时安那里听。 于是有次找孩子的村里人便看见陆时安被一群孩子包围了起来,他们都在开心地笑,那村人也经不住笑了:“人人都说,陆时安那娃子长大了,我看啊,还是个孩子嘛!” 陆时安好不容易在村里人心目中留下长大了的印象,现在又有变回孩子的趋势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约晚上还有一更,谢谢支持! 第6章 准备修房屋,盖房子。 “听说陆家老大准备修房子了,据说要新盖几个房间呢!”一个位大娘告诉了她邻居这个消息。 她邻居惊讶道:“不会吧,他怎么有钱盖房的?” 那大娘半是羡慕,半是嫉妒道:“他先前给酒楼卖那什么果酱,现在把方子卖给了那老闆,恐怕是老闆给的钱够修房了。” “是吗?那陆家老大才几岁?如何这么厉害?”那邻居还是无法接受事实。 “唉,有些人天生就不一样,他父母不在了,也能把两个弟弟照顾得很好。”这大娘想,自己要是有这么个儿子,恐怕做梦都能笑醒。 “那盖房子招人,我家当家的会干点力气活啊,啊,不行,我要去打听打听。”邻居有点坐不住了,现在能赚一点钱是一点钱,过年就能好过了。 “听说了吗?里正在找人帮陆家修建房子呢,据说工钱还高。”一个想接点零工的村人兴奋地说道。 “诶呀,同去,同去。看看能不能攒点钱,给我婆娘买件新衣。” “听说陆家那陆时安,要盖大房子了。说是缺工人呢!” “陆家现在是发财了,居然要盖房子了。” …… 陆时安也没想到自家要修房子的事传得这么快,这样也好,早点招人,还能早点住进新修好的房子里。 他不是心血来潮想要修房子,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上次下雨,他发现有几个地方都在漏雨。而且没有特别干净方便的厕所,这是最让陆时安觉得痛苦的。另外,厨房太小,夏天在狭小的空间烧饭太折磨人了,家里人都想修个大一点的厨房。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没什么私人空间。有时陆时安白天想进空间看看,想做点实验,或者做点新鲜玩意都不行,房子小,避不开人。因此他决定要在原来房子的基础上再修几间,如果能修两层阁楼的那就更好了,上面一层就做他们兄弟几人的书房。 第9页 说干就干,他立马找了里正帮忙,里正在村里号召力真的强,这么快人就招满了。 陆时安用尺子慢慢地把设计图给画了出来,尤其是厕所的设计图,画得尤其清楚,他是再也不想过一上厕所就被蛆虫和恶臭噁心得吐个半天的日子了。 程玉其实不是很在意能不能住上新房子,在他看来,现在的生活就已经很好了。每天大哥都会煮些好喝的汤,有时也会教他新的烧菜方式。他觉得,大哥比所有人都聪明,而且,大哥也比任何人都在乎他和阿恆。无论是住在破茅屋,还是住在新房子里,只要有大哥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陆时恆只知道自家又要花钱了,他听林大娘说,建房子老费钱了。他听了,很是为自家的伙食担心过。好在他忘性大,很快便被别的事物分散了注意力,也没有担心多久。这也反映了他的内心深处是极为信任他大哥的。他的小脑瓜子想不了那么多事,只觉得大哥一定不会叫他饿着,听大哥的安排就行了。 张勇是这个村里专门帮人建房子的,眼下是农忙,天气又炎热,所以建房子的活比较难找。听自家婆娘说,里正要给陆时安找人建房子,他立马匆匆赶到,生怕错过了。不过他消息及时,他和他带着的一众弟兄是第一批到里正家的队伍。 里正性情极为中正,他知道张勇以及那四人手艺,风评不错,于是签下了他们,让他们即刻便去陆时安家。 张勇同陆时安商量完了价钱。 张勇十分惊讶:“真的一天给我四十文。” 程玉在旁边解释道:“只有你是一天四十,别人是要低一些的,因为你是工头。” 其实张勇提出的价格只是一个虚价,是有商量的余地的,他也没想到陆时安干脆地答应了。 其实张勇开的价格也不贵,一般镇上的工头要的都比这个要贵上几文钱。只是张勇出去包工时,因为被镇上那些见他老实就使劲压价的人欺负惯了,所以价格一直比镇上那些队伍便宜。 张勇对这个价格满意极了,他自己是四十文一天,两个侄子都是三十五一天,还有两个半大的学徒居然也有一天二十文的工钱。最重要的是,主人家还管一顿午饭,这确实很厚道了。 之前陆时安同程玉到镇上时,买了不少青砖回来,都堆在屋子旁边,村里人看了都忍不住咋舌。 陆时安这孩子有出息啊,连青砖都要铺上了。 …… 在陆时安家做了几天的工,张勇早就放下心来,因为工钱是日结的,不存在担心工钱拖欠的问题。侄子们和学徒们都十分高兴,每天干活都很有劲。 学徒们也非常喜欢陆时安做的粥,在这种青黄不接的季节,吃上这样稠的粥是很难得的。更不用说陆时安有时会在里面放不少山上采的山药,和着肉糜,放在粥里一起煮。那个味儿,吃了一遍就再也忘不了。 陆时安从来不苛刻他们的吃食,粥总是管够的,还会做些爽口的小菜给他们下饭。 村里有人很眼红,可惜谁让自己没有那份手艺呢?不过有时建房子人手不够,需要人打打下手,村里的人也会去打打零工。工钱是十五文每次,不过这就不管饭了。因为并不让他们真的干上一天的活,通常几个小时就结束了。 张勇早就注意到他们吃的粥里面有叫山药的东西,他是见过的,但是他不知道这是能吃的。他向陆时安请教山药的做法时,陆时安才意识到,这个朝代还没有人知道山药。陆时安不缺粮食,就大方的把山药的吃法和他说了。陆时安叫张勇把这山药能吃这件事宣扬出去,这样少点人挨饿,也是一份功德啊!张勇连连答应了。 每次他们走在回家的路上,张勇的两个侄儿和两个学徒都会议论一下陆时安:“这陆时安着实不错啊!” “是啊,很是捨得给我们吃。”一个学徒高兴地说。 张勇道:“吃吃吃,就知道吃。主人家厚道,你们也要打起精神好好给我干活!” 学徒委屈道:“师傅,你吃得比我还多呢。” 张勇心虚了一下,大声道:“我可是你们师傅,再说,我干的活可比你的难多了。”这陆时安,不知道怎么熬的粥,真的是香,每次想少吃一些,但都没忍住吃了一碗又一碗。 几天过后,房子修补得差不多了,现住的房子,陆时安都让他们铺上青砖,现在房间看起来整洁多了,望着这个看起来漂亮多了的家,他忍不住和程玉说:“这才是生活啊!” 程玉半懂不懂,但这不妨碍他高兴。他的新建的房间离大哥的房间很近,而且空间极大,大哥还给他买了桌椅,买了书本纸张,说要请人教他识字。他忍不住一遍又一遍摸这些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这些快乐都是大哥给他带来的,似乎从心底,有什么东西,发生了变异,但他没有深纠。 陆时恆却不太开心,他不太想读书。因为他听说夫子都是特别爱打人手心的,他不想挨打。 修房子的活已经让张勇他们做了,陆时安还想修鸡棚,鸭舍,还有一个驴棚。虽然他还没买到合适的驴子,但还是先把驴棚修建好比较好。再买一辆马车,就方便出去了。 不多会,便有村人来帮陆时安做这些事了,而且不要工钱,只要陆时安教会他们修炕。 第10页 陆时安把炕修好后,所有的人都意识到这东西的好处,都很想学这门手艺。 陆时安不靠这个吃饭,也很乐意帮村里人脱贫,于是便慷慨地把修炕的技术公开。 陆时安所在的地区属于北方,都城也在北方,冬天十分难熬。如果有人家没甚钱粮,被冻死也是有的。如果修炕技术能帮有些人家度过这个冬天,那么修炕的技术拿出来也是有意义的。 陆时安对于学会修炕的人没别的要求,只要求他们收费不能超过三十文钱。别人也不是笨蛋,立马领悟到了陆时安的想法。原本对陆时安有些嫉妒或者轻视的人都立即对他敬佩起来。也不嫌他年级小,皆朝他行了有些不标准的礼:“陆郎君高义。” 从这天起,陆时安的仁义之名,在燕来镇,乃至更远的地方都有所传播。凡是知道陆时安的人,没有一个不是竖着大拇指的。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陆时安:我想要个厕所。 渣作者:安排! 陆时安:我想要个新房子。 渣作者:安排! 陆时安:我想要辆马车。 渣作者:安排! 陆时安:我想要个老婆。 渣作者:……不行,你还小。 陆时安:…… 哈哈哈,皮这一下就很开心。小剧场博君一笑。 第7章 请客与搞事情 经过几个月的劳动,张勇他们终于把房子彻底建好了。结清帐目后,他们便开始在镇上有意无意地宣传炕这种新物事的好处。现在可能没人会建,一旦天气冷下来,就会有不少人意动了。 这房子修好了,房间多了许多,本来是打算多建两三个,谁知道材料买多了。于是陆时安便让他们干脆把材料全都用完,又多建了两个客房。 鸡舍鸭舍,驴棚,狗舍都是村里人弄好的,整整齐齐,有种古朴的美感。如今鸡鸭鹅们都长大了,家里的鸡蛋鸭蛋鹅蛋,从来没有断过。金糕这只橘猫,果然胖得不得了,但好像所有的小孩子都喜欢它,可能是因为别人摸它时,它也懒得动吧,显得亲人一些。那只叫花糕的狸花猫,只许家里人接触。很多时候,那些小孩想和它玩时,它都表现的地很不屑一顾。 那只奶黄的小狗叫豆糕,如今也大了不少。不过可能是中华田园犬的基因问题吧,它也就那么大了,不会再长了。豆糕胆子很小,闻到生人的味道就会在院子里叫唤,但从不出去。一旦有陌生人进来,它就会一边叫,一边夹着尾巴朝陆时安方向跑,特别怂。 在家中所有的的动物里,有只叫将军的鹅成功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两只猫还小的时候,不知道天高地厚,去惹这只长得极快的鹅,差点没被叨死。还好程玉救下了它们。狗就不用说了,它只会看家,但鹅会护院。 陆时安看着井井有条的院子,心情很好,于是琢磨着是该请客吃饭了。 陆时安和程玉商量究竟请大家吃什么,发生了分歧。陆时安想请村里人吃汤圆,芝麻或者白糖馅儿的那种,但程玉觉得白糖和糯米实在太过昂贵了,不太捨得。 陆时安最后无奈道:“小玉,我也十分也想吃汤圆的。而且,你大哥我和燕来酒楼老闆认识,通过他来买糯米和白糖,会便宜很多。” 程玉这才不说话了,不好意思道:“我知道大哥很会赚钱,我一分钱不赚,不该干涉大哥你请客。可是,我们盖房子已经花了很多了,我怕到时候大哥你急用钱,就没有周转的余地了。” 陆时安摸了摸程玉的头,道:“没事的,这点还费不了多少。村人对我们极为关照,房子也建的很好,理应请他们吃顿好的。我们不是还有五十两吗?够用了。” 见他还有些尴尬,陆时安便和他玩笑起来:“小玉,真是会过日子。” 程玉又脸红了:“大哥,我去做饭去了。”说完便跑到厨房去了。他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大哥一夸他,他就忍不住脸红,也忍不住笑。 陆时安来到镇子上,买了几包不同种类的糕点,有荤有素,而且价格实惠,甜咸口的都有。还买了一些瘦肉,准备搓点肉圆子。到时候每桌都摆一坛果酱,点心,撒子,胡麻饼和一汤盆的肉圆子汤,再每人都分上汤圆子,就是村里难得的美味了。就是陆时安自己也特别喜欢这些吃食。程玉嘴上不说,其实每次都会吃很多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的。阿恆嘛,是个十足的吃货,从没见他挑剔过什么,很好养活。 他倒是没买糯米和白糖,自己从空间里拿了些出来,想了想,又拿了些芝麻和红豆,都放在新买的马车上。虽然陆时安自己是可以在空间里吃点别的东西的,但想起家里还有两个人吃不到,自己吃得也就不太开心了。 “听说陆时安家要请客吃饭了。”有人闲聊道。 “哦,新房子这么快就盖好啦?” “吓,要是你把手头上的技艺传给人家,人家也会拼命帮你干活的。” 那人连连摆手:“我可没那本事,有也不会给人家知道啊。” 那传消息的道:“可能这娃,确实与旁人不同吧,我看啊,是个有大出息的。” 旁边有人听到,笑道:“出息?我还不知道你?你是有人请你吃饭,你就说人家有出息!” 第11页 那人脖子都红了起来:“这次不一样,我可没讲瞎话。” 众人皆哈哈大笑起来。 总之,知道陆时安要请客,他们都是高兴的。这说明了平时自家对这孩子的关心,陆时安是放在心里的。这个孩子算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成长起来的,倘若真的有陆时安扬名立万的时候,他们也是十分高兴的。至少还多了个吹牛的谈资了不是? 在一片欢乐的气氛下,终于迎来了开始宴请的那一天。 村里人瞠目结舌地看着一桌桌的,散发着诱人味道的点心,汤圆,和肉圆。 “这,这也太抛费了些,我们这些大老粗,吃不了这些个精贵的东西的。”有个村人道。 陆时安腼腆地笑笑:“各位爷奶,叔娘,对小子和小子不成器的弟兄极为关照,小子也想回报一二。大家都坐下吃吧,不吃完,便浪费了。” 村里人无不咽了咽口水,没办法,这种香甜的味道就像灵巧的手一样,牵着他们的鼻子,让他们看向放得满满当当的桌子。 小孩子眼巴巴地望着带他们来的大人,很懂事地听指令行事。有些村里人看着那些想吃又不敢说的孩子,终于道:“既然是陆大郎的心意,那我们就都坐下吃吧!” 于是一个两个这才落了坐,村里人很快进入了宴会该有的热闹欢快的氛围里。 陆时安知道,这里面大多数的村人过年也吃不到这样好的东西,但他还是执意将这些搬上了桌。陆时安觉得,有恩抱恩,这是天经地义的。村里人不错,有什么事都会帮你搭把手,自家的衣服都是一些村里的婆婆,或者大娘免费做的。都是纯朴的好人,你把他们放在心上,他们就会站在你这边。 不要觉得自己是个穿越人士,就可以独自在这片土地生长了。如今,他已经表现了与众不同的地方。如果有人对他抱有歹意,那这些村民,一定会维护他的。当然了,他必须对村民们也抱有同等的善意。这里就是他安身立命的地方啊。 古时,宗族便起到了这样的作用。现在大殷建国不到五十年,如果地方上的士族豪强要造反,假如那地的豪强与士族同当地百姓联繫密切,那么百姓会选择和他们当地的领头人站在一起,却不会选择皇帝。 陆时安没想造反,但也叫那些想动他的人冷静冷静,掂量掂量,看看他背后站的究竟有多少人。 陆时安安逸了几个月,确实也想搞搞事情了。 程玉和陆时恆发现了他们大哥又开始把自己给关在了书房里了。很明显,他们也预感到了,他们大哥又想起了一些在他们看来有些天马行空的东西了。虽然不能完全理解这些东西,但是他们仍然支持他们大哥。 陆时安打算把肥皂做出来。 石头村没有附近其他村落那样有离官道近这个优点,位置偏僻,路也不好。所以人流量小。村中没有自己的产业,村民们要么种地,要么出去找活干。村中的商业活动几乎为零,直接导致村里经济活力为零。所以有些村人辛苦忙了一辈子,留下的也不过是一些粮食罢了,钱帛这些都是很少的。想要打破这个局面,石头村就必须有自己的产业。 陆时安觉得肥皂就是很好的突破口。 想要做好肥皂,就必须要用猪油和烧硷合理配置。空间里放置着有次在镇上向胖屠户要的废猪油,还有买的烧硷。具体的做肥皂的数据陆时安已经不记得了。只知道要一边加热,一边不停地搅拌,这样才能使猪油和烧硷充分反应。中途得加几次水,补足蒸发流失了的水分。陆时安很是乐观,这东西不难,多试几次,就能做出来了。 他在屋里将一罐子废猪油和一大碗烧硷溶液放在炕头小火隔着水煮,从傍晚煮到半夜,终于得到了一罐子皂液。 陆时安长舒了一口气,终于做完了。他把皂液放在木制密封的长方形容器里。接下来,只要明后天,皂液干了,就能脱模。等放置个几天,切一切,就能正式使用了。这种肥皂洗澡洗衣服,都是可以的。 两天后,陆时恆看见了那个土黄色又有点泛红的肥皂,惊奇地问陆时安:“大哥,这是什么啊?” 程玉也很好奇地看着陆时安,看大哥怎么说。 陆时安坏心眼的说:“这是点心,红糖做的糕饼。” 陆时恆迟疑到:“镇上卖的不是这种啊?”他又不是没见过红糖糕。 陆时安笑道:“你大哥做的,自然和别的糖糕不一样。” 陆时恆好像没这么迟疑了:“也是,大哥这么聪明,怎么可能做一般的糖糕。”糖糕也能做成这个样子,没,没毛病吧? 陆时安和程玉忍不住哈哈大笑时,陆时恆才知道被骗了,他气沖沖,又奶凶奶凶地道:“我今天一定要吃红糖糕,要吃穷大哥!”说完,自觉很丢脸地捂住自己的眼睛,在指缝里偷偷看大哥二哥的表情。 陆时安不想逗他了,才和他们说起了肥皂的功用。 听完,程玉惊嘆了:“大哥,那岂不是不用草木灰便能清洁衣物了?而且,比皂角还好用,也很便宜!” 陆时安点点头:“是啊,只要我们别收太贵的钱,普通人家也用得起,而且可以用很久。” 石头村的发家致富,就全靠它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12页 谢谢支持!感谢评论的小可爱! 感谢读者“yulianxin”,灌溉营养液*10! 第8章 肥皂的魅力 陆时安反覆做实验,终于得到了做肥皂最合适的方法,立马记录了下来。要扩大肥皂的市场,增加肥皂的产量,靠他一个人做是不可行的。而且,他做肥皂的初衷就是盘活石头村这个地方,没有村民们支持,他纵使有天大的本事,也救不了一个石头村。 一个石头村,也是有那么两三百人的,做肥皂是绰绰有余了。 陆时安把做好的皂角切割好,拿去了里正家。 里正是当着村人的面试用的,用完了不禁老脸一红,因为盆里的水在他用过后,有些发黑。 “诶呀,没想到里正的手和脸这么脏!”一个小孩惊讶道。 里正有些尴尬:“你们来试试吧。” 他暗想:“你们要是用,没准比我更脏呢!” 又有两个大娘去试了试,盆里的水也有些脏。 一个说:“这个厉害了,俺家娃娃的衣服怎么也洗不干净,有这个洗衣就不费劲了。” 另一个也很开心:“感觉我这老树皮一样的脸还摸着嫩了些。” 这下无论年龄大的还是小的妇人都有些激动了。 “陆大郎啊,这肥皂怎卖啊?”里正问道。 “我说,大郎啊,你若能便宜些,就便宜些卖吧!”一个小媳妇捏着自己瘪瘪的荷包,有些渴望地看着里正手里的肥皂。她一个人洗一大家子的衣服,实在被衣服上的油渍和泥土洗怕了。 陆时安笑道:“我这肥皂,卖得不贵,对外卖,要四文钱,你们要是买,我只要三文钱。” 众人议论起来。 “这价格不贵啊,感觉人人都能用得起。”一个媳妇欣喜道。 “是啊,陆大郎一向是厚道的。”一个老翁也点头。 突然林大娘问道:“这肥皂,这样一个好物事,如何这么便宜,安娃子,你可别做亏本的买卖啊!” “是啊是啊,我们虽然愿意便宜一点,但也不可叫陆大郎吃亏啊。”村里人都觉得这价格委实便宜了些。 陆时安摆了摆手,示意大家安静:“诸位,我没有做亏本的买卖,只是这原料确实很便宜。这样,你们也不必买。凡是在我家做一个月肥皂的,我会免费教他怎么做肥皂。到时候,你们就可以自行做肥皂,卖出去了。” 众人譁然。 “这,这不好吧?一门手艺,可传给下一代,祖祖辈辈都受益,陆大郎如何能把这么重要的手艺传给我们?”一位老大爷很是难以置信。 “是啊,陆娃子,你可别冲动啊!” 这做工一个月便能白得一门手艺,试问谁不愿意?现在这时代,哪怕你只会做醋,也能靠卖醋过上好日子,更何况是比醋贵上一些的肥皂了。 村里人反映不一,有人兴奋,有人犹豫,还有人压根不信。 陆时安不管这些,机会就摆在眼前,就看石头村里的人愿不愿意好好把握了。 “你说,陆家大郎真的会教我们吗?”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眼巴巴地看着带他来的阿爹。 “一定会的,去的时候要懂事,不要因为陆大郎只有十岁就瞧不起他。”这个看起来有些木讷,有些精瘦的汉子道。 那少年撇了撇嘴,自己在家里不知道被耶娘拿来和陆大郎做对比做过多少次了,每次开头都是你看人家陆大郎,要说没点意见,那也不可能。只是,耶娘一年到头都十分辛苦,家里只能保持不被饿死的程度。要是那陆大郎果真能将这造肥皂的技术教给阿爹,让阿爹阿娘别那么辛苦,就算是让他喊陆时安一声大哥又有何妨呢? 在这个时代,很多农家少年本该具有的傲气,都是被艰辛的生活给打压尽的;原本挺直的嵴樑,也是被身上肩负的重担给渐渐压弯的。而陆时安正在教他们的,便是如何亲手扶起他们那摇摇欲坠的傲气,如何慢慢地将他们的嵴樑给掰直,如何告别那些悲伤又漫长的黑夜。 其实陆时安自己也没觉得自己拯救了那些本该变成木讷,沉闷,没有希望的中年汉子的少年人,但蜕变,一直在进行。 无论是陆时安自己,还是那些正在成长的少年。 在陆时安家做肥皂的人很多,大多都是每家来一个人或者两个人。陆家提供每天的早饭,也没什么特别的,有时候是胡辣汤,有时候是浓粥。 所有人都很喜欢山药粥里面放点肉糜的吃法,更不用说,程玉还做了许多脆脆的酸萝蔔,和带点辣味的腌白菜。 几口大锅就架在院子里,里面是村里人合力倒下去的油和火硷的混合物,由臂力大一些的汉子站在板凳上,用干净的削了外皮的木棍不停地搅动。下面有人递水盆,时不时给锅里加水。搭配起来其实活也不太累,就是很繁琐。要注意火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而陆时安必须要盯着在场的人,因为孩子比较多,而做肥皂是有一定危险性的。 陆时恆被要求看着水壶里煮的水,水煮沸了,就要大人们冲到干净的木桶里。有人渴了,就用自家带的茶杯舀一杯。 程玉总是会包了家里的家务,把陆时安的衣服洗的干干净净,理得平平整整。陆时安觉得他太辛苦,叫他不要总是揽着所有的活,可他就是不听。他喜欢帮大哥做这些事,总觉得心里很满足。 第13页 陆时安拗不过他,也就随他去了,只是他也会帮帮忙。 他觉得程玉该有自己的事情,而不是整天围着小事转。每次程玉拿书本上的事问他时,他总觉得很满意。 他想:等忙过这一阵子,他们三兄弟就可以正式学习书本了,到时候请个老师。不要求学得有多好,但是该知道的总要知道。 “他爹,你看看,你怎么都胖了?”一个妇人惊讶道。 这汉子笑了:“还不是陆时安早上的早饭给养的。” 那白米粥,都是上好的米,格外养人,更不用说还有肉了。胡辣汤里的肉更多,而且那丝丝的辣味,一口下去,就感觉浑身是劲儿。他每天都要和两三碗。而且陆大郎,很是大方。有时狗儿去陆家找他时,还会给狗儿盛上一碗。 “他娘,只要把陆大郎教的学会了,我就可以做肥皂卖出去了,到时候,我给你买一件新衣。” 这汉子想想也是很心酸,他们成亲多年了,他媳妇和他一起吃糠咽菜,却连过年的一件新衣都买不起。 不善表达的他,只能用一件新衣来表示歉意了。 那妇人不禁红了眼眶,不由得背过身子道:“要个甚的新衣,你和狗娃还没有呢。”她其实也满意了,家里虽然是穷了些,但这个男人没叫她受过别的委屈,从来婆婆有什么怪罪的,他都从中劝解。 那汉子却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干活,一定要学会做肥皂,不能让这个家就这么穷下去了。 这些类似的对话在不同的家庭几乎都出现过,现在石头村的人们,心里都有一把火。迟早这把火会将旧的石头村烧了,然后成就一个新的石头村。 “大哥,做了好多肥皂了!”陆时恆开心道。 “是啊,但还不够。”既是时间不够,也是肥皂的数量不够。 没做满一个月,陆时安不会叫他们不来继续做的。不是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希望大家都能把他的话当一回事,而不是当成随随便便的不经大脑的话。 这种话语的信服力不是一朝一夕便能有的,需要每一句话都履行,并且长期履行,才能得到别人的认可。 陆时安需要村里的人都能信任他,他的心志就必须像磐石一样坚定。坚持要做的事,说出口了,便要做到。 好在他已经初步做到了这点。 说数量不够是因为,他有个预感:这个肥皂不但会大卖,而且会有各地的行商的人,前来採购,再卖到其他地方。那么到那时候,村里就可以建些客栈,旅社,而村里的农产品也可以有卖掉的出路了。未来,不但会带活石头村的经济活力,还会加强石头村以及外村与外界的联繫。 人多了,尤其是外来人口多了,经济才能有发展的活力。好比死水突然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水,这一片,都会从死气沉沉变成充满活力的地方。 你问这和陆时安有何关系,那关系还是很大的。陆时安心中很多发家致富的点子,都需要有很多人,才能实现。当石头村变成行商的必经之路时,他才能发挥他最大的价值。 当石头村,乃至燕来镇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朝廷一定会重视这个地方的税收和整个地方的安稳,这里的治安也会越来越好。这都是与陆时安息息相关的事情。 陆时安觉得石头村里的人,都值得拥有更好的生活。能用自己的能力帮到他们,也让他这个外来客,更加有归属感了。这种归属感让他觉得很温暖,也感到很安全。 在现代,总是一个人,当时觉得过的还不错。现在他回想起来,自己是怎么度过那些孤单的日子的。 现在走哪都会有人和他打招唿,他也从未厌烦过。在家里也有阿恆的撒娇和小玉的关心的话,他也感觉良好。忽然清醒,原来自己从来都是喜欢热闹和温馨的,不过一直在迴避自己的真实想法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看到我的文,请大家有空给我这个渣渣作者写点评论哦,再次感谢! 第9章 石头村变化和陆家买奴 两个月过去了,石头村一日一日的明显的变化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 一个月前,还有村里的人去别的地方宣传售卖肥皂。现在不等人出去,便有镇子上的杂货店的老闆前来採购。 村子里现在连最懒散的人都开始努力帮家人做肥皂了,只盼望着能够多卖些出去。 肥皂的价格也是按陆时安那个价格定的,一锅火硷和废油能造不少肥皂哩!赚钱的空间很大。 “唉,往年累死累活,还要靠着天吃饭,到手里的钱也没个十几文。”一个老人感嘆。 “是啊。”旁边那人也唏嘘,“如今可不同了,只肖做上几锅皂液,就能造成装不下的肥皂。这肥皂,短短两个月,名声就打出去了。我家连买年货,买新衣的钱都够了。都还是託了陆大郎的福啊!” “谁说不是呢?你再想想,咱村里,还有不少学了火炕的人。到冬天,他们该发财了。” “是啊,不一样了,这日子,要变了。” 有时村里人也会用肥皂同外来的客人换米或者换绢布。只要总体价格大差不差,村里也不会有人过问。 现在石头村人来人往,人流量渐渐大了起来,往来间也有不少行商的人。可惜村里的产业还是少了些,要是村中产品多了,也是会有不少人选择在村里歇脚的。 第14页 这时候,村里还没有客栈。陆时安决定出资在村里建一个客栈,提供食宿。但现在不行,因为他钱还没攒够。 现在镇上对于果酱没有那么热衷了,但是每个月还是会卖出不少。他每个月都有十几两的进帐。这是纯粹的收入,一点成本都没有。 同样,花费也是有的。比如他又想买材料做前世吃过的鸡蛋糕了,还有试着做做饼干。他就用家里的糖,鸡蛋和面粉试着蒸了一些,发现居然做得还可以。就是如果要做得更多的话,可能还需要更多的人手。 村里人这时候大多都很忙,因为除了肥皂之外,还有农活要忙。感觉比以前更加辛苦了,但人的精神面貌已经改变了许多。因为卖肥皂能马上获得自己想要的,成果看得见。 陆时安也需要一个快速生钱,还不会招人耳目的途径来钱,于是就从食品着手。还是那句话,人手不够。 一直以来他都在逃避人口买卖这件事,但他心里很清楚,自己在不远的未来就会加入他们。 只是他没想到这天来的这样快。 买僕人这件事,他也和程玉,陆时恆商量过。程玉表示没意见,阿恆只是来凑个热闹,不能发出建设性的意见来。 其实陆时安自己是知道人口买卖是不对的,但真的没有办法,这就是这个社会的规则。陆时安有些自嘲地想:“陆时安啊陆时安,你连石头村都没有彻底改变,你还想改变这里的制度吗?真的是自不量力。” 但陆时安消沉了一会,又马上振奋了起来。不管怎么样,生活还是要过下去。目标没达到,就开始想那有的没的是不行的。 步子不能迈得太大,太大会扯到胯。 虽然做好了心里建设,但是看到镇上买卖的人口的数量之多,还是有些震惊。整个安州城就只有三万人不到,而燕来镇也不过是三四千人而已,这还是靠近皇城的城镇啊!现在在看看正在发卖的奴隶,认真数一数,也有上百了。 在陆时安看来,这些都是生产力,是社会进步的驱动力,但是大多数当权者并不这么认为。他们口中的民,永远都不包括这些没有身份的人。 甚至连奴隶们自己也不打算把自己当人看,陆时安每看一个人,都觉得他们眼里没什么光。可能身处黑暗的人,见了光,再被压入黑暗可能更加残忍吧!所有奴隶只能在麻木中才能活下来。 本来,陆时安进了一家伢子的店,是打算只买三个僕人。但他发现大多数的他们,都是有家人的。所以要买一个人,使他们骨肉分离实在不忍心。于是准备挑一家人的,都买走。 “我不要和阿弟分开,我不走!”一个满身是伤的少年愤怒地瞪着拿着鞭子的那汉子。 那人道:“呦呵,我看你是皮痒痒了,想被打了。来,爷这就给你松松筋骨!” 这个十几岁的少年,紧紧抱着他的弟弟,他的弟弟才七岁。家里人逃饥荒走散了,是生是死也不知道。 他和弟弟被拐到此处,虽然每天都像畜牲一样被鞭打,但好歹能在一处,自己还能帮弟弟挡挡那群恶鬼的打骂。 假如自己被发卖了,主人家是不会收下像他阿弟那样的孩子的,阿弟一定会被“处理”掉—— 因为他阿弟现在已经不会说话了,在目睹一个“不听话”“想逃跑”的孩子,被那些人活生生打死之后。 突然,陆时安听到后院传来孩子的哭声和惨叫后立马带着程玉沖了进去。 他踹开了通往内院的门,大声喊到:“住手!” 那汉子看陆时安衣着不凡,以为他是有背景的富家公子哥儿,连忙放下鞭子,赔笑道:“这位小公子,您有何贵干啊?这里腌臜,不可久待的。谈生意不如随我去外间,这两个畜牲不大听话,教训一顿而已,莫要污了公子的耳朵!” 陆时安知道贩卖人口的,都有自己的路子。这里面的水深得很,若只凭自己,可能把自己搭上了,也没什么用。但看那少年被打的奄奄一息,自己也十分不忍。好在这伢行,觉得少年人不如青年人好卖,整个店没几个孩子。 陆时安道:“不如将这两个孩子卖给我吧,我还缺个玩伴。” 那汉子心里有些鄙视这种少爷做派,但面上却是恭恭敬敬:“行,那就这样,一个孩子五百文,那个小的,就送您了。” 那汉子想:“与其留着那小的浪费粮食,还不如讨好一下那少爷。” 可陆时安并没有被讨好到,反而很反感这种把人当物件的行为。 那少年昏了过去,陆时安又去了一家伢行,选了有五口人的一家子,买了回去。 他让那两个救下来的孩子,和那对夫妻的三个孩子,坐在马车里。自己和程玉坐在马车前,而那一家子的大人,就只能走路了。 那个叫娟儿的女人跟在马车后,和他的丈夫悄声说道:“我们被好人家给买了,主人家看起来很仁善。” 那个叫彭山的男人沉默的点了点头没什么光彩的眼睛总算露出了一丝高兴的意味。 其实,陆时安是打算,如果他们干得活不错,人品也没问题,过两年让他们还了当初买他们的钱,赎回他们的卖身契也是可以的。到时候,托村长或者里正,给他们办了户籍,无论在哪里,都是一个平民了。 第15页 陆时安也不打算不要钱直接放他们自由,毕竟他也不是什么慈善家。 而且,自己获得救赎,比别人给予的,更加让人珍惜,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重新“为人”。 “哎呀,陆大郎君买奴僕了。”一个大婶和她一起洗衣服的另一个媳妇八卦道。 “这陆家,也没有什么田地,要奴僕做什么?”她奇怪道。 那大婶道:“三个孩子呢,大约是懒得做家务吧!有钱买仆,自己便能闲下来了。” …… 然而,陆时安并没有闲下来。相反,他现在有点忙。 鸡蛋糕做起来没有任何难度,但是饼干就有点难做了。每次不是特别硬,就是特别软。而且在屋子里放一晚上,就不脆了,甚至还有些湿答答的。想要卖到外面,是不太可能了,那种就要求要有密封的包装。 突然,他就有些想念现代的各种食物添加剂和防腐剂。 他一拍自己的脑袋:“我看陆时安你怕是脑子坏掉了吧?” 那个被救回来的少年可不觉得陆时安脑子坏掉了,他现在可是陆时安的头号脑残粉。 每天,他都能被教如何做肥皂,如何做鸡蛋糕。看着一个一个整整齐齐的肥皂在自己的手里被割出来,他才是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他从那个如地狱的地方走出来了。 鸡蛋糕的香味仿佛弥补了他多年的痛苦,似乎闻着这个味道,就能想像自己其实是在蜜罐子里泡大的孩子。 陆时安从来不苛刻他们的饮食,他们吃的东西一般就是当天陆时安吃的。 那彭山一家子,第一次知道自己吃得和主人家的一样时,吓得不知道怎么样才好。 没关系,他们会适应这种生活的。靠着自己的劳动换来尊重,这种感觉是有瘾的。就像一直没见过太阳的人,突然有天见到了光明,就不会愿意回到黑暗之中。 而彭山的三个孩子也比以前开朗了许多,他们还不大,只有七八岁。但他们每天都快快活活地和陆时恆玩耍,从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他们不被要求做特别重的活,顶多切切肥皂,切坏了也不会挨骂,不过他们都还挺机灵的,没怎么切坏过。 彭山夫妇见此,很是感激。暗暗决定要好好跟着主家,哪怕是死,也不会背叛陆家。 而那个被打死人这件事吓得有些自闭的孩子,在这安宁的环境下也好多了。陆时安有次给他偷偷餵了点灵泉水,许多天之后,也能偶尔发出一些音节了。 陆时安终于试好了鸡蛋糕最佳的味道,也能做出比较好吃的饼干了。 他打算过几天就做,让鸡蛋糕和饼干刚刚烤出来的香味飘地远远地,馋哭村里那些小孩。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上课,可能没办法再更新了。我星期三有时间,可以二更。 另:求评论啊求评论! 第10章 钱都去哪了 钱明是钱府的管家,他家的员外老爷准备让他去石头村里,问问肥皂的订单之类的事。 钱明不太想去那个地方,年轻时,他帮已故的钱老太爷跑过一趟,那里什么都没有。太阳毒辣辣的,走个十里路也没见个茶馆可以歇歇脚,喝喝茶。 可是老爷说了,这笔订单是个比较大的数目,叫别人去不放心,只能他去。 行吧,去就去。现在的钱明也不是十几年前,那个在钱府毫无根基的钱明了。出门在外,别人都是要喊他一声钱大爷的。 府里给他叫了马车,还能带个小厮和他一起去。 钱明就琢磨着:“我说这石头村,沉寂了这么多年了,怎么就有肥皂这么个好物出现了呢?” 肥皂那物,他是自己用过的。每年最热的那几个月,他身上都会出很多的油和汗。每次哪怕用皂角熬的水,都要洗好久才能去味。可是这肥皂,往身上一摸,随便洗洗,立马就干净了。 钱家的老爷是个有远见的,发现了之后立马进了货,果然大卖。于是追加了订单,眼看这时间快到了,也不见有人送货。府上主子怕出意外,就让他去看货。 他想:“这石头村,莫不是想吞了订金,不做了?” 不管怎么样,他都是要去看看的。 原以为,去石头村的路非常难走,所以这一路上没什么行人。但令人惊讶的是,这一路上,还真的有不少人。 一进石头村里,钱明还以为自己走错了。 以前那些土房土瓦,东倒西歪的房子不见了,到处都是用土砖契的整整齐齐的房子。虽然不是像镇子里的那种青砖青瓦房,但是整体一看真的是又干净,又整齐。 “什么,你问这房子啊?这是陆大郎给钱,他们找工程队建的。这些是村里的客舍,若是有人从远方来,便来这里住下,茶水是免费的,吃饭自费,房钱也另算。” “人也是极多的,大抵都知道这里的肥皂别处做不来吧!都得来这里进货呢,你也看见那些担东西的脚夫了吧,都是别人雇着挑东西的。” …… 路上见闻着实令人震惊,钱明十几年前来这里,这里的人沉闷又木讷,哪里像现在这样—— “好吃的羊肉串嘞,两文钱一串,三文钱两串!” “卖馄饨嘞,不好吃不要钱哩!” 第16页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 钱明闻着这些味道极为诱人的吃食,顿时觉得饿得不行。 心想:“反正这么便宜,不如去尝尝,看看怎么样。” 于是带着小厮就去了一家又一家试吃…… 当吃到陆时安家的鸡蛋糕时,惊为天人,忍不住买了一个又一个。 没办法,人老了,太粘煳的点心没法吃,怕把牙给粘掉了。硬的脆的,就更不能碰了。年轻时没钱吃,现在有钱了,却不能吃了。这简直是对他这个甜食爱好者最大的嘲弄。 这鸡蛋糕是正好的,适合他这样的老人家吃。 他正想着多买些,带回去给老妻尝一尝,结果,一摸荷包,里面一文钱都没了! “我的钱呢?怕不是被人偷了吧?”钱明觉得很尴尬。 那小厮提醒道:“钱爷爷,你不是把钱,都用来买吃的了吗?” 钱明很是后悔,原以为,这石头村是没什么好东西的,所以没带什么银钱。结果这里吃食那么好,那个什么羊肉串,撒上胡椒粉和叫孜然粉的东西,简直香得不得了。 还有这里的肉包子,不知道为何,发的这么大个,还一点面食的酸味都没有,简直吃得停不下来。 这一路逛下来,自然钱袋子就空了。 他觉得这不能怪他,这里吃的东西又香,那些做生意的伙计还怪热情的。他光是打赏就花费许多了。 时间回溯到一个月前,陆时安为了在村里建客舍,废了很大的劲儿去开源赚银子。 有次他遇到一个胡人,钱被人偷了。见他可怜,陆时安就借了他一些钱。 那个胡人很是感激他,硬是要给他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大多数都是种子和一些其他的植物。 当他看到孜然和花椒时,就觉得,人果然还是要善良。 福报来的措不及防。 他把孜然的种子种在沙质的土壤里,好让孜然源源不断地产生。 其实虽然说孜然在这里的山上也是有的,但感觉质量不如西北那边的好。 他将孜然的用途发掘出来之后,村里人都纷纷在山上採摘了不少。 于是,本该在新疆产生的烤羊肉串便在石头村面世了。 孜然也开始在各大杂货店出售,不过,大多数的商人还是愿意来石头村採购,因为听说陆时安叫村里念过书的孩子帮忙写了些能用到孜然的菜谱,他们对菜谱很感兴趣。 只不过这菜谱也不是免费送的,要在村里消费到一定程度才会送你一册。 这时代的方子,无论是药方还是菜谱,都是非常珍贵的。能以这种方式得到,自然都乐意在这里消费了。 当然了,陆时安也是有分红的。 像村子里的客舍,用了他的食谱的小店,每个月都会给分红。 这些并不是由陆时安自己开口的,而是村民们自己主动说的。 陆时安觉得,自己之所以对这里有这么大的归属感,就与这里浓郁的人情味有关。 可能这里的人们和他没有什么共同语言,甚至思想不和,但他们都会很宽容地包容你。 这可能和石头村本来就是由不同姓氏的人组合在一起的缘故吧,在这里,过于严厉的规矩总是会随人情改变,包容又自由。 陆时安和善地对钱明笑了笑:“没事的,不如装上一些,带回去给家里孩子尝一尝。若下次还来,便还上钱。若是没空,就当是我请的。” 陆时安不缺这点钱,而且这位老大爷确实不像是缺钱的样子。和气生财,能结善缘是好事。 钱明果然很感动:“哎呀,这怎么好意思,你放心,下次我一定带钱来还上。” 陆时安摆了摆手,表示不在意。 钱明就想,看来这合作是可以长期进行的。因为这里的人们都是极为好相处的,也十分纯朴。一点都不符合“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 想来,实在是那笔订单量太大了,所以还没做完吧! 一去看那做肥皂的地方,果然还在热火朝天地赶着活。 如果,今日钱明只吃一点干粮,连个喝水的地方都没有,那么,这笔订单一定告吹。 可是在经歷了种种令人愉悦的美食之后,又受到了热情的对待,钱大爷的心情就不会受到这种事的影响了。 本来嘛,就是一件小事情。只要知道这笔订单依然还在做,不就好了?只要不捐款逃跑,什么都好说。 于是,钱明态度和蔼地表示,可以三日后送肥皂到钱宅。 那些做肥皂的村人皆松了口气,心里还想:“这钱管家,人真的不错!” 回去后,钱明将一部分鸡蛋糕送给了老爷尝尝。 果然,钱老员外也十分满意,也就不追究那笔订单要延期的事了。还表示,下次还在那里进货。当然了,不要忘了捎点鸡蛋糕给他。 陆时安发现程玉看书更加刻苦了,于是很开心,还做了各色糖糕作为给程玉的奖励。陆时恆很嫉妒他二哥,可叫他学习,他也不怎么能学下去。不过,大哥教他数数和算盘,还有一些奇怪的“+”、“-”这样的符号时,他学的也很开心。 陆时安不由得感嘆,早该想到像陆时恆这样说话从来不拐弯的孩子,就是天生学不好语文,爱学数学的。 第17页 其实程玉也不怎么喜欢学习,但是他发现大哥很爱看到他学习。他喜欢大哥温柔地和他说话,还特意奖励他的感觉,他也愿意为了大哥学习。 陆时安对于自家的两个弟弟,没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村里人都说他对弟弟太宠着了,可他觉得,这还算不了什么。大概他就是个弟控吧。 说到宠弟弟,他就忍不住想起了他的童年。那时父母还在,每每他们在外面出差,回来就会给他带很多好玩的玩具。可现在的孩子,什么都没有,连个连环画都没得看。 一天到晚要么爬树,要么抓鱼的。翻来覆去都是这些游戏,没什么意思。 他想,是时候弄点好玩的出来了。 首先可以先做一些小玩具,有些文静的孩子可以玩七巧板,积木,还有玩偶。七巧板和积木没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但是玩偶嘛,为了注意不被污衊搞巫蛊,便只做动物,花鸟形状的就好了。 这几次发家致富的点子都只针对本村人,导致隔壁那些村子怨念很大。 他觉得,都富起来,也有利于市场流通嘛,看来这些东西,也可以和村外的人一起合作了。 陆时安还想进一步帮一下大伯,上次大伯来看他们,他倒是给了一个杂酱面的方子。可是那边的人流量不多,叫大伯一家,来这里过几天,尝到赚多一点钱的好处,说不定大伯会在这里定居呢? 这样堂兄弟还能成为他能信任的左右臂膀,没什么不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程玉:大哥,我学习啦,要给我做糖糕~ 陆时安很欣慰:好,给你做! 陆时恆:大哥,我也学习了~ 陆时安:你没得吃,最近吃得这么胖,还吃! 陆时恆:qaq~ 这是星期二的更文,渣作者星期二从早到晚都要上课,就没时间更了,就这一章。 另:求点击,求评论,求收藏!谢谢支持! 第11章 日常 马上就要入冬了,天气渐渐地冷了下来。家里已经有许多别人送来的柴了,但由于有炕,还要烧饭烧水的,所以柴用的还是很快的。 烧水的时候,他就非常想念现代的电水壶。真的很方便,很快就烧好了一壶水。这里冬天一定很冷,烧水要煮沸的话,估计要烧很久的时间。 突然他灵光一闪:不如造炉子,用蜂窝煤! 其实这种炉子是很好搭的,给一张图纸,随便一个工匠就能做出来。买点煤渣,再混点泥土,就能做成蜂窝煤。 这样冬天就可以围着这种炉子吃东北乱炖了,很方便,还很省心省钱。 一户人家基本一天都用不到三块蜂窝煤。 这种生意他註定做不大,因为这种涉及矿产的,都不是像他这样的小虾米能触碰的。 陆时安很懂这个道理。该怂就怂,绝对不要浪,要猥琐发育。 他让村里的匠人做了一个煤炉,然后自己偷偷地在家用了起来。 彭山家的看到这个古怪的东西一时摸不着头脑,但在陆时安教她用了之后,就深深喜欢上了这玩意,真的非常省时省力,特别好用。 她觉得,如果主家要是能把这东西卖出去,那一定会卖得特别好。 这些天,陆时安主要还是专攻玩具,村长和里正,同其他村里的人去交涉了,应该马上就会出结果了。 他也不着急,反正也不是什么必需品。现在他迷上了复习空间里的各种修仙小说,有时还会抄上一些。 有次,他发现程玉在他的书桌前,坐着一动不动,上前一看—— 不得了了,自家的弟弟不学习,也沉迷起了修仙小说! 一时间,陆时安这个又有严父,又有慈母情怀的老大哥,憋地说不出来话,不知道该怎么说啊! 家里弟弟不学习,沉迷无用的修仙小说,很有可能已经入了坑,而且还是我带他入的门,现在该怎么办,在线等,急! 他干巴巴地道:“你怎么在我这里看起这个了?” 程玉眨巴眨巴他那大大闪闪的眼睛,崇拜地看着他的大哥道:“大哥,你好厉害啊,你如何知道仙人们的世界的?” 陆时安心说:这可不是仙人,这是修仙者。 他故作严肃道:“这可不是我写的,这也是我在外面道听途说,然后整理下来的。这些你最好别看。”看了你老哥可能就要把剩下的几千多章都抄给你了。 程玉有些失望,他没有怎么撒过娇,因为他大了,不能向大哥撒娇。 但这次,他是真的想看下去啊!于是使出浑身解数,又是给大哥捏肩,又是给大哥倒水,还用他那双水润的大眼睛怨念地看着陆时安。 陆时安终于向他投降了。 大概,删掉上面水字的部分,每天更新一下给他看,大概,也不多……吧? 事实上,这是真的多啊!哪怕每天都会删掉无良作者水字数的那部分,修仙小说还是特!别!长! 而且,经过删减的修仙小说,情节居然更加紧凑了,还特别适合说书人去讲! 陆时安请燕来酒楼老闆来石头村做客(主要就是想要燕来酒楼来这里进货,比如孜然一类的香料),老闆看见了程玉手里拿着的那厚厚的一沓纸,一时好奇才拿来看看,结果看一天都没看完,连饭都不想吃,只想看后续。 第18页 他双手摇晃着陆时安的肩膀,“后面呢?这么没有了?我买下来,你还有吗?” 陆时安感觉心口中了一箭,凉了,这下又多了个催更的…… 也没见他对其他合作这么上过心。 一大把年纪了,看什么修仙小说! 没办法,现在的燕来酒楼因为经营得当,已经将原本生意最好的酒楼挤到第二去了。燕来酒楼老闆因着与陆时安关系好,进菜喜欢在石头村进,尤其爱吃陆时安种的菜(因为有稀释的灵泉水灌溉),已经成为石头村的大主顾了。 得罪谁也不能得罪金主啊,于是他苦哈哈地开始更新后面的内容。 燕来酒楼老闆觉得,是时候来拓宽一下业务了。有陆时安提供的话本,开一家茶馆,生意一定会很好! 陆时安不知道燕来酒楼的罗老闆要给他开高额稿费,请他写小说。这走向有点不太对,说好的种田呢? 夫子也请到了,束脩(xiu)也给得比较多。因为除了陆时安一家要学习,他也把陆同和陆恩(就是之前救的那两个孩子),以及彭山家的三个孩子一起叫来学习了,一番感恩戴德自是不提。 古文晦涩难懂,大多数的书,几乎所有的字都是连在一起的。没有停顿的书,让陆时安脑袋都看疼了,就更不用说其他孩子了。 陆同就偷偷哭过,他觉得自己真的是太笨了,主人家好心好意叫他念书,他却学得一团糟。 程玉发现后,好心告诉他:“没事的,别难过。大哥只是叫我们了解一下,没让我们都能弄懂。” 事实上,陆时安相信这些典籍,能全通的人少之又少。所以他不强迫大家能懂,但至少要知道有这么些东西。那就不至于和别人交谈时,连别人的话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 。 多读些书,长点见识,能交的朋友就多了。 所以他打算多买些这里的史书和典籍看看,陶冶一下自己的情操。好歹在大学还当过老师呢,不能忘记以前的学问,也不能忘记学习的意义。 在他的带领和示范效应的影响下,许多村人也都觉得读书或许真的是件好事。你看那陆家郎君,一个个都是聪敏仁义的孩子。大概这就是读书带来的效果吧! 于是,走进石头村,便能听到有孩子哭闹和家中耶娘的充满着爱意的打骂声。 “我不读书,我不读书嘛,呜呜呜呜……” “不读不行!必须给老子(老娘)读书,你瞅瞅你那样,不求你和陆郎君一样,你也得和他那两个弟弟一样吧?” “成天就知道去水里玩,陆郎君说了,孩子不可去水边玩,有危险,你总不听……” “呜呜呜呜……” …… 陆时安不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全村孩子的公敌了,就算知道,也不在乎。 以他为榜样,也没什么不好嘛。毕竟他现在是个优秀的小少年,小郎君。他颇不要脸地这样想。 茶馆很快就建好了,而陆时安的本子也被拿到了一个经验丰富的说书先生手里。 “妙,妙啊!”说书先生瞪着自己的“熊猫眼”,“东家啊,这话本竟然如此精彩,我们茶馆一定大火!” 罗老闆得意道:“那是必须的,谁有我这么有眼光。要没这眼光,我能将祖宗留下来的产业开的这么大吗?” 说书先生连连称是,自己也燃起了熊熊壮志。他预感到了,也许他将迎来他说书人生的最高峰了。 “听说了吗?燕来酒楼要开茶馆了。”一个燕来酒馆的常客得到了确切消息,立马和他的好友分享。 那人满脸不屑:“那又怎么样,开酒楼的又不一定能把茶馆经营好。” 那人迟疑道:“说的也是,但好歹是这么多年认识的老朋友了。总之,开业那天,还是去看看吧。” 那人可有可无道:“行,那就去看看,有没有新书可听。这燕来镇的本子,我都听了一遍有一遍了。” …… “发优惠券了,燕来茶馆发优惠券了,第一次进茶馆,只收一半的钱喽!” “燕来茶馆,盛大开业。有新话本可听,消费二两还可得神秘大礼一份!” “真的假的?那就去看看吧!” “快去看看,去晚了就没有座位了。” “同去同去。” …… 陆时安也只是简单提了一下促进消费的点子,燕来客栈的老闆就立马制订了详细的章程。 不得不说,有些人能发财,真的是註定的事。他们的眼光註定看得很长远,在他们的眼睛里,是能看到未来是个什么景象。 罗老闆就觉得,陆时安这个少年,很有未来。 陆时安有没有未来,他自己是不知道的。但他看着罗老闆送来的白花花的银子,就觉得,当初和罗老闆合作,是很有未来的。 他自己上辈子就是个纯读书,不事生产的人,其实不太适合做生意。 有他的见闻和罗老闆的经商手段,赚钱就非常容易。 有这样的相互信任,石头村里的人都有所受益。有会炒板栗子的和炒西瓜子的人都能将做好的小吃送到茶馆,放在茶馆里託卖,不过要给茶馆老闆分成。不过在茶馆里,这些东西卖得特别好,收的分成也不多,所以还是能赚得很多的。 第19页 “你去听了燕来茶馆的说书了没,啊呀,真的太好听了。昨晚一直睡不着,在想那主角被退了婚了之后又怎么样了。” “今天还去吧?我吃着里面的吃食也是不错的,那儿的寒具做得真的是小巧,极好入口。” “不知道后来他还有奇遇没有,真的能见到仙人吗?” “不知,今晚再去看看。” …… “哈哈哈,安小弟啊,多亏了你的书啊。你是不知道啊,现在镇上的人,都在议论我茶馆里的话本啊!”罗老闆很高兴,他是不缺钱,但他赚了这么多,也是很高兴的。 陆时安谦虚:“哪里哪里,还是罗老闆你高瞻远瞩。” 罗老闆拜拜手:“哎,还是老弟你少年英才啊!” …… 看着他们互相“虚情假意”地谦虚,彭山在旁边不禁酸倒了牙。 瞅瞅,没几张脸皮,那里能做得老闆呢? 作者有话要说: 这就算星期三的一更了,明天下午还有一更。 谢谢支持! 第12章 做玩具 石头村的村长和里正到邻村时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如今邻村的村民是常在石头村走动的,许多人都会在那里摆小摊,卖一些小玩意。虽然卖得不如石头村里做的东西好,但价格便宜,倒也有不少人问询。 石头村的变化,他们也是看在眼里的。也不知道石头村怎么就出了陆时安这个厉害人物。十岁就能知道这么多,莫不是生而知之的天才吗? 陆时安若是知道他们的想法,一定会说:你们还是没见过真正的天才啊,从上辈子到这辈子,他都不算什么天才。 顶多还算有点小聪明罢了。 总之,这个叫程家村的村子,正式和石头村达成了契约。 在石头村参与玩具制作,可以根据劳动成果换取粮食或者钱帛,但不可以私人买卖。一经发现私人买卖,立马会被加在石头村的黑名单,永远不能在石头村进行买卖,并且三倍偿还损失。 程家村的村民大多都没有意见,有钱赚,好好珍惜都来不及。这种把好事往外推的行为,他们都是不会做的。 陆时安开始忙碌起来。 每天他都要坚持学习两个小时,然后去村里的玩具制造工坊看看玩具制作进度。 不得不佩服劳动人民的巧手,只要一张图纸,他们稍微练习练习,就会做了。 看着那些胖乎乎,软绵绵的玩偶,表面磨的极为光滑又颜色美丽的七巧板,还有尺寸很准的积木,陆时安的心情都变好了。 不仅是因为它们能换来钱,还意味着,两个村的村民,都有了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 来的人大多都是女性,因为女性做针线活比较拿手。她们以前不知道钱还能这么赚,看着自己手里诞生的玩具越来越多,她们的心情也就越来越好。 这里的工资是按做的玩具的合格数量算的,每天在小组主管那里登记今天的合格数量,到十天结算一次。 第一次发工资时,有些年龄小的女孩子都哭了,不是因为难过,也不是因为激动。而是来源于心中不可说的隐秘的心理:我是不比男子差的,如今我也能赚钱养家了。 如今,可以显着看见,程家村的女性,在家庭里的地位越来越高了。因为现在,在很多家庭里,一个男人的收入往往不比女人多。以前男人可以说:是我在养家,你若离了我,看你怎么活下去。 但现在他们没资格这么说了,毕竟娘子们的工资有时会比他们得的还要高啊。 石头村里的人,可以把材料带回去做。有时人们会惊讶地发现,有些男人的针线活做得比女人更好。但由于拉不下面子,都是叫自家媳妇将材料带回去,偷偷在家里做的。 有些时候,娘子们看着自己的丈夫在缝着胖乎乎的,画风与汉子一点都不搭的玩偶时,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 不过感情倒是越来越好了。 看来还是活太少了。 单身狗陆时安这样想道。 陆时安在镇子上置了一处房产,后院可以住人,前面可以做门面的那种。 他决定将这里作为卖玩具的店面之一。村民们如果想卖卖玩具,首先要在他这里买到代理权,然后以相对便宜的价格进货,然后自行选择店面。 听说只要有代理权,便谁都可以卖后,一些胆子比较大的,敢闯的村人便在陆时安手里拿到代理权,立马选个合适的地方租下来,准备卖玩具。这时便不限制个人了,想要卖玩具,只要从这里买代理权,就可以从玩具厂进货了。 随便你卖到哪里,哪怕去京城卖,都是没问题的。 当陆时安的事业如火如荼的进行下去,程玉也找到了自己的兴趣所在。 在夫子教他作水墨画时,他发现作画真的是一件有意思的事。 虽然陆时安很为他找到自己想做的事感到高兴,但是一旦程玉全身心投入画里时,他就感觉少了些什么。 以前一直是程玉围着陆时安转,现在就轮到陆时安围着程玉转了。 “小玉,渴了吗?” “小玉,不如休息一会吧!” “小玉,吃点东西……” …… 第20页 程玉有些无奈,又有些好笑。 “大哥,我还在画画呢,一会再陪你吧!” 陆时安有些难受地走了,心想:不用你陪,你和你的画过日子去吧。唉,这还没长大呢,就被画画勾走了。若以后要娶媳妇了,还不是一样要抛下自己这个大哥? 这时,陆时安还是没正视到程玉其实是他从小定下来的童养媳这件事。 不过没关系,一个人这辈子会和谁一起看往后余生的每个日出日落,春去秋来,都是冥冥之中註定了的事。 你会走上哪一条路,路上会遇见什么人,都是命运的安排。或迟回早,都会有一个最终结果。 哪怕他是你从来没有预料到过的人。 陆时恆现在最喜欢的地方就是玩具厂了。他每天都会去那里,摸摸这个玩具,看看那个玩具。而且有的时候还会用加减法帮主管们算算帐。 由于他现在被养得白白嫩嫩的,很是可爱,也因为他很懂事,厂里的老老少少都很喜欢他。陆时恆在厂里受欢迎的程度仅次于陆时安,可以说是团宠的存在了。 陆时安觉得让他自己去玩具厂玩也可以,石头村里的人会关照他的,没有什么危险性。 其实陆时安也是很忙的,每天既要更新话本,又要忙着去玩具厂定期去查帐,自己也是要学习的。偶尔有时间想和兄弟们联络一下感情,结果小玉和阿恆也在忙着自己的事情,他就会不免有些失望。 想想穿越到这里,也将近有六个月了。没想到他一个现代人,在这里也如鱼得水地生活了下去。 过着晚上八点就要关灯睡觉,早上四五点就要起来,夏、冬天不会有空调的日子,而且也没有电子游戏可以玩,想想也是很养生了。大约自己能很长寿吧,陆时安有些心酸地想。 其实陆时安还想做很多事情,但是不能做啊。有些事情一做,黑暗中的牛鬼蛇神就会对他下手了。比如造纸,比如造琉璃,比如水泥……反正现在他还小,以后再慢慢找机会将这些东西拿出来吧,不过也许这辈子都不能拿出来了。 陆时安其实真的算是一个相当正直的一个人了,但是再正直的一个人,也是有自己的私慾的。他的私慾也是比较平常的,那就是好好照顾家人,平平安安地过完平静的一生。 这里的社会土壤,不会允许他在没有任何背景下,将有价值的,社会普遍无法理解的东西拿出来的。 世界观都不一样,没法要求古人能理解物理化学。人在了解未知的东西时,总是害怕的。有些对他有歹意的就会伺机出现,然后将他一举拿下。 他决定沉寂一段时间,少闹点么蛾子。 冬天如期而至,玩具厂又多招了些人。玩具厂又生产了像毽子,跳绳,还有九连环这样的玩具。九连环这样的玩具适合大人们消遣,很多闺阁女子都喜欢没事拿着它解来解去。不过贵女们可能瞧不上这种不太好看的九连环,于是通常都会让家里的工匠用玉石重新做一个一样的。 仿制的玩具出现的很快,但是陆时安并不担心。他的玩具是最先出现的,所以已经有很多订单拿在手上了。而且他在这里担任的是批发者的形象,可能开门店的人们就会受到最直接的冲击了。但陆时安的玩具厂对于质量的要求比较高,很快,那些买吃了亏的人就知道该在哪里买了。 当然,也有制造精良的玩具店,但那价格就不一样了。以现在的制作工艺,想要提高产量是很难的,往往数量和质量不能同时满足。 所以主要市场还是在陆时安手上。经营的事,他也管不了。一件商品能够被卖出,和卖东西的商家是有直接关系的。基本上服务态度不好的商家就算卖的东西很好,生意也不一定会好。这就要求从他这里拿到代理权的人自己把握了。 不过,陆时安也设置了规定,如果有人经营不善,剩下的产品过多,也可以按进价的三分之二的价格进行回收。不过这样的话,代理权也会被收回来。 这些玩具穷人家买的比较少,只会买像毽子,跳绳这类的小玩具。卖得比较贵一些的玩具大多都是中等家庭来买,而富人们喜欢足有一人高的那种动物玩偶,做得最好,也最贵。 听说还有好多老太太也喜欢买这些,因为这些玩偶做得特别软,刚好还可以当垫背。 …… 陆时安在一切都步入正轨时,又过上了那种不紧不慢的生活。 而镇子上,火炕在慢慢进入人们的生活。 “哎呦,这个东西真的不错,还能在炕头热点东西,一坐在炕上,整个人都暖和起来了。” “关键是便宜啊,随便哪家都能做得起来。” “这是哪个匠人做的?当真厉害!” “据说不是匠人做的,是个叫陆时安的郎君做的。” “哦,我知道了,就是那个石头村里,会做肥皂的那个陆郎君吧!” “怎么又会做肥皂,又会做火炕呢?” “大约是个神童吧?” …… 陆神童在镇子里彻底闻名了起来,还有向外面传播的倾向…… 城主府。 “这真的是那个孩子做的?” 一个穿着一身官服,手里还翻着一本诗书的中年山羊鬍男子问道。 第21页 “回大人的话,现在燕来镇上的人都是这么说的。”一个护卫模样的人毕恭毕敬道。 “唉”,那个山羊鬍子摇了摇头,“可惜没把聪明放在读书上,却放在了奇技淫巧上。也是我的失职啊!” 那护卫知道这不过是大人自言自语,于是并不搭话。但他心里觉得,奇技淫巧也没什么不好嘛,自己给老娘请了那些匠人来做个火炕,老娘现在连媳妇的麻烦都不怎么找了,家里顿时清净了许多。那些只会读书的酸腐又有什么好的呢? 但他不敢说,到底他也不过是个小虾米,想必大人说的才是对的吧! 那城主放下书,摆了摆手:“罢了罢了,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缘法,我既要将火炕这东西献给皇上,就要给他些奖励。来人,拿万金,再做张匾额,送到石头村陆时安家吧!” 远在石头村的陆时安还不知道自己会得到来自官方的奖金,也不知道,自己搞出来的火炕即将面圣……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完毕,么么哒。 ps:可能你们觉得做肥皂,做玩具,做果酱等等情节老套,但是渣作者觉得这些情节符合当时主角的情况。 像打脸跋扈小厮这种情节基本上穿越小说都会有一些,可能会和很多小说有点撞情节。就像废柴流小说都会有退婚情节一样…… 我会尽量在之后的章节避免这种情况出现,我没什么经验,想像力和笔力都不太够,也会受到以前穿越小说的影响。希望大家多多包涵。 也不知道你们这些小可爱是如何把我的小说从哪个角落里找到的,真的非常感谢你们的点击和评论,让我的积分一直往上涨! 新人总是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比如情节不紧凑,文笔不稳定,希望大家温柔地指正我。 再次感谢! 第13章 更喜欢万金 时间过得很快,马上就要过年了。陆时安请村中的婆婆们给他们兄弟三人做了过冬的衣服。 说到这个,陆时安简直要流下心酸的眼泪了。 因为这里没有棉花,他甚至翻找了很多资料,也只看到了木棉,看来棉花在这里还没有出现。 记得在现代看过,歷史上,棉花的全国范围的普及还是在明朝朱元璋的那个时候。 这个朝代在现代的歷史记载里是没有出现过的,但观察一下生产力也能发现,绝对只有唐初的水平。 本来以为这个地方都有番薯了,还能没有棉花吗?但事实上它就是没有。 但好在还有木棉将就着用,用麻线做成衣裳,中间填充木棉还有碎布以及其他边角料,还有一些动物的绒毛。 摸着感觉也还蛮厚的,就是不知道穿起来起来怎么样。 其实他现在被灵泉水养得不怎么怕冷了,但是没有棉制品真的不太方便。 现在,陆时恆和他自己的内裤都是他在做,因为绝不敢叫村里人知道自己的内裤是用丝帛做的。 穿着用麻线做内衣裤,然后夏天再出点汗,那个不可言说的地方真的很难受。 程玉的内衣也都是自己做,用的也是陆时安买的柔软些的丝帛。 如果有能力让自己过点好的生活,稍微奢侈一点也都没什么关系。 陆时安理直气壮。 虽然马上就要过年了,石头村里的村民们却还是很忙。 因为来这里进货的人更多了,随着陆时安不断更新街头小吃,还新做了简易版火锅底料,来往进货的人就越来越多。 可能大家都想在过年前再转卖到远一点的地方,再赚一笔吧。 反正陆时安早就把年货准备好了,糖和糕点准备得尤其多。还偷偷从空间里拿出了不少他没吃过的那几种水果,不过这里的人基本都吃过了。 但是据程玉说,大哥买的果子格外的甜,比以前吃过的那种酸涩的口感完全不一样。 陆时安想了想,就觉得估计这是南方的果子吧。 反正能吃就行,不好吃散给小孩子解解馋也是好的。偶尔比村人奢侈可以理解,但是浪费就不对了。 据说这几天有庙会,陆时安很好奇,他还没在古代看过庙会呢,于是就想带着陆时恆和程玉一起去看看。 陆时恆肯定是双手贊成的,程玉也有点想去。 在古代,真的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其实陆时恆和程玉都是可以去游乐园玩的年龄,结果天天只能和猫猫狗狗玩耍。猫狗什么的倒是很有趣,每天撸撸它们那肥肥的肚子,心情都能变好。但是每天只能这么玩,也太无趣了。 陆时安曾经是想把麻将和纸牌做出来的,但又觉得不太合适。 现代就有不少人每天在家什么事都不干,沉迷打麻将和打牌的。现在又在冬天,马上又要春节,这样的娱乐一出来,立马就会如同火灾一样蔓延得很快很广。加上冬天大多数人都没什么事,于是沉迷赌博的人就会更多。 这种不利于社会发展,不利于家庭和谐的东西,还是不要弄出来了。 好吧,其实陆时安的性格确实有些老干部。其实不出这些用来赌博的东西,也会有其他赌博的方式。但他就是不想因为自己,给这个社会造成什么不利的影响。 他们一起驾着马车去了镇上的庙会。 庙会很热闹,商铺也都纷纷做起了生意,其中居然有不少石头村和程家村的人。陆时安他们一一向他们打招唿,他们也都在忙乱中招唿了回来。 第22页 陆时恆现在对外面卖得吃的不是那么感兴趣了,因为他要吃什么两个哥哥都会给他做的,没必要把时间浪费在这上面。 他就想看皮影戏。 自从修仙小说流行了起来,皮影戏也有了新花样。皮影戏充分吸收了修仙小说里的爽点,开闢了新的剧情。不再总是演经典的歷史和传奇了,修仙也成为很好的,可以演绎出来的剧情。而且场景做得极为精緻,简直令人耳目一新。 现在大量修仙类小说盛行。据说除了陆时安抄的那些修仙小说,也有不少优秀的修仙文出现,有些居然能在京城被各大书坊争抢。 陆时安觉得,果然不能小瞧这些古人丰富的想像力,有的剧情,让他这个饱览修仙文的他都连连惊嘆。 皮影戏做得极好,连程玉都看住了。 现代时,他也去文化基地看过皮影戏,不过看的时候一点气氛都没有。不像现在,四周围满了人。 “这个好,看看看,主角又要开始御剑了。”一个了解过修仙小说的男子有些激动地盯着皮影戏看。 “切,还以为你叫什么呢?御剑有什么了不起的,主角和别人斗法才叫厉害呢!”一个显然是修仙小说资深爱好者这样说道。 “我觉得还是奇遇比较有意思!” …… 陆时安忽然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他想起他在在现代念书时,也会和自己的朋友讨论各种修仙小说的剧情,有时甚至会因为喜欢哪个角色而吵起来。现在想想,真的很有趣。 他有些想念现代的朋友们了。 程玉觉得大哥没有在看皮影戏,看他的神情有些悲伤的样子,程玉突然心疼了一下。 他小心翼翼地牵了牵大哥的手:“大哥,你怎么了?” 陆时安勉强笑了一下,摸了摸程玉的头髮:“没事,只是突然有点不舒服。” 程玉紧张道:“是不是生病了?大哥,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啊?” 陆时安看着程玉紧张的样子,心情突然好了许多:“没事,你继续看吧,不要紧。” 陆时恆突然从皮影戏中回了神:“大哥,你怎么样了?我们还是回去吧。” 陆时安抱了一下陆时恆:“没事的,大哥还想去看看庙会上的踩高跷吗?走,我们去看吧!” 见他真的没事,程玉才不说回去的事了。但一路上都在仔细地看顾着陆时安,生怕他出什么意外。 踩高跷没什么好看的,但是想起了现代看过的一个小品,里面有个踩高跷的梗,便忍不住笑了出来。 程玉好奇道:“大哥,你在笑什么。” 陆时安小声凑到程玉耳边说:“如果,一个特别矮的人踩高跷像什么?” 程玉被他哈出的气弄得耳朵有点痒:“像什么?” 陆时安更加小声了:“像高跷上栓了一只番薯。”因为这里还没有土豆,所以只好用番薯代替。 程玉想像了一下那情景,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见他笑了,陆时安心中的那一点郁气都没了。 虽然他现在失去了现代的朋友,但是,在这个时代,他却有两个可爱懂事的弟弟,想想自己还是赚了的。 家人是人生中最重要的财富了,朋友可能会背叛,可能会疏远,但真正的家人却不会。朋友如叶,家人如根。树没了叶子虽然痛苦,但是还可以长出新的叶子,但是没了根,却会死。 还没到家,村长和里正就赶紧迎了上去。 “哎呦,安娃子,你可回来了。”里正看起来很着急。 陆时安好奇地问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吗?” 村长连忙笑着说:“别被里正那老东西给吓到了,是好事,好事。” 里正白了村长一眼才对陆时安道:“安娃子,你那火炕,被城主大人知道了,要将火炕的事告知陛下呢!” 村长补充道:“城主大人还送来了万金和一块匾额。快快随我回去,谢了城主大人的好意吧!” 陆时安很惊讶,他认为城主府是不缺人也不缺钱的,城主还会在意这样一个小小的发明吗? 他不知道的是,那个城主大人一向很注重百姓的生活情况,一到冬天就开始担心百姓的保暖问题,因为每年都会有人在冬天冻死。听说有物事可以避免挨冻,他还是很高兴的。 献给皇帝也不是为了皇帝陛下的享乐,而是为了能让皇帝给工部拨款,拨出一部分税收去帮人修火炕。 皇帝其实有点烦他,但看在他确实是个不畏强权,敢于和各个大臣硬刚的性子,也就从来不怪罪于他。 这个国家每个城都有城主,城主可以直接上达天听。这个制度有利有弊,但好在现在朝廷政治清明,倒也没出什么乱子。 陆时安先向城主送来的匾额磕了头,又向两个差役行了礼,那两个差役忙道:“不可不可。”躲了他这个礼。 笑话,虽然陆时安很小,但正因为他小,才不可得罪啊。谁知道以后能到达什么程度呢?再说了,一路上也听见了不少陆时安的故事,再长得大些,哪怕不是个官,就是个乡贤。让未来的乡贤来给他们行礼,也不合适。 他们放下城主给的万金,就回去復命了。陆时安苦留不住,只好让这两个差役走了。 第23页 显然村长和里正都是十分羡慕陆时安那房樑上挂着的匾额的,这可是他们见过的最具有荣誉性质的东西了,这就相当于现代各种各样的荣誉证书。 陆时安自己倒是更喜欢那个所谓的万金。 其实万金也就是一万个铜钱,不是一万两黄金。但是看着这么多铜钱,他也是很开心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星期四的更新,因为又是一天的课,二更就没了。 谢谢支持! 第14章 过年 火炕献给皇帝的事,他不怎么关心,他想关心也关心不上,可以说是很佛系了。 他主要想好好过,在古代的第一个新年。他为此做了很多准备,在空间里种了很多蔬菜。 时间过得很快,陛下那边传来的消息还没到,新年就到了。 除夕这天,陆时安看着自家两个弟弟穿着喜庆的红色衣服,裹得像个红番茄,不厚道地笑了。 其实别人穿得比陆时恆和程玉还要多,只是大多都是灰袍子,没有团得很明显。 陆时恆很不满他大哥的恶趣味,程玉倒是很淡定。 陆时安穿着一身青色的长袍,看着有些清瘦。他不是很满意自己的体格,但想到自己过年也不过是个十一岁的男孩,也就释然了。 “哎呀,你们兄弟穿着这衣服真的不错哩!”村里的大婶遇到他们说道。 “还是做衣服的婶婶们手艺好啊,以后还是要仰仗婶婶们啊。”陆时安作乖巧状。 大婶一听便笑得合不拢嘴:“嗨呀,没啥事,就做几件衣服,也是我们的心意,以后缺什么,还和我们说!” 兄弟三人齐齐道:“好啊,那就劳烦婶婶了。” 那大婶看着这兄弟三人的背影,不禁嘆道:“若是村里有姑娘能嫁与他们三个中的一个,那也是很好的。” 如今,程玉在村中的存在感也很强。因为他在帮村人画年画。有些图案是自己设计的,有些是传统的,还有一些是陆时安描述的。 画的每一幅画都很好看,喜庆,寓意又好。最重要的是,他是免费帮村人画的。村里人现在觉得,陆家每一个孩子都很优秀。村长,里正更是将他们视为自家子侄。 本来,陆时安是想叫大伯从上河村搬到石头村来,可是大伯不想离开上河村,于是这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陆时安决定初二去上河村拜访一下大伯和大伯母,得到了家里兄弟的一致贊成。 过年,就一定会放鞭炮。早上在门外放一挂鞭炮,噼里啪啦地吓得花糕一下子逃到家里,缩在了桌子底下里。而金糕却还是懒洋洋的,陆时安怕它因为懒得动,被鞭炮吓坏了,就把它抱了起来,撸了撸它的下巴,以示安慰。至于狗嘛,早就跑到了床底下缩着了,连大气都不敢出的样子。 陆时恆极为宠爱那只狗,连吃饭都是端到床底下给它吃的。程玉觉得这狗一直没长进,都是被小弟给惯的。 中午,陆时安亲自下厨,烧了市面上没有出现过的鸳鸯火锅。切得极薄的牛肉片,羊肉片整整齐齐地码在盘子里,陆时安从空间里摘了很多蔬菜,骗两个小的说是大棚的,他们居然也信了。 陆时恆还说:“大哥,你真会买东西,这么好吃的菜都被你买到了。” 陆时安:…… 哎呦这两个傻弟弟。 初一一出门,就闻到浓浓的,刺鼻的爆竹味。还好陆时安自制了过简易口罩,让两个弟弟出门也带上。 今天早上是要拜年的。 陆时安带着两个弟弟,每家每户都拜访了,石头村里的人们超级热情。出门时随意拿了不小的一个布袋子,村民们给的东西都快装不下了。 陆时安小时候也拜过年,是和小伙伴们一起出的门。 记得他们住的那条街上有户人家特别大方,在桌子上摆的东西都是进口巧克力。 结果回去打开一看,都是过期的…… 之后,陆时安就再也不想拜年了。 初二一早,便出发去了大伯家。家里的动物都托给了林大娘照顾,陆时安很放心地走了。家里有大将军看着,钱大多也放在钱庄了,大抵是没什么事的。 大伯住的上河村就如它的名字所说,位置就在河的上游。这个村子里的人素来性子彪悍,不过大多都比较好相处,也有那么些二皮脸的,但也不怎么敢在村子里浑。 大伯和祖父母住在一起,不过祖父母不是很喜欢他们的小儿子,也就是陆时安的爹。 陆时安的爹爹出生时,是冬天,因此起名叫陆冬生。本来家人也是很欣喜陆冬生的出生的,可是,那年年景不好,朝廷徵收的粮食却更多了,家里又有了新生儿。于是陆冬生的祖父瞒着家里人,偷偷省下自己的那份口粮,只为了养活陆冬生。 于是,陆时安的祖父觉得内疚,顺带着也不太喜欢陆冬生。 当陆冬生在十八岁搬离了上河村,去了石头村时,认识了陆时安的娘亲,芸娘。 这下,本来在私底下还会关照陆冬生的陆氏,也就是陆时安的祖母,也不再喜欢陆冬生了。因为陆氏厌恶儿子自己选的媳妇,她想让小儿子娶她娘家的侄女。 陆冬生那时已经和芸娘私定终身了,不愿意听从安排。没有听从她的意愿。从那时起,陆氏就不再关注小儿子的生活了。 第24页 陆时安的大伯不愿意搬去石头村,也是因为害怕爹娘生气,更是不愿将那些陈年旧事给翻出来。 这些事情并不是不透风的,所以总有人会跟陆时安透露出一些来,陆时安也不笨,前后联繫联繫,也就大致知道了。 难怪陆时安对自己的祖父母一点印象都没有。而且,陆时安的父亲陆冬生多多少少对这个家是有些失望的,所以才会选择搬离。 陆时安没有资格评判谁对谁错。只是,大伯的人品还是不错的,与陆时安的父亲关系也很好。当初陆冬生结婚也是陆大伯一手操办的,大伯为此和陆家二老冷战了很久。所以,即使祖父母不喜欢他们三兄弟,陆时安也依然会和大伯他们一家继续来往的。 刚到村口,就看见大伯在村口等着了。 陆时安见他在寒风里身形愈发佝偻,便道:“大伯,快快上车吧!外面太冷了!” 陆大伯将陆时恆抱在腿上,捏捏陆时恆腰上的肉,笑道:“安小子是个有用的,将恆小子养得这般白白胖胖的。” 陆时恆居然不好意思了:“大伯,我太重了,您别抱我了。” 陆大伯笑得更开心了,依然将陆时恆抱着。对陆时安和程玉道:“大约你们也都饿了,你们大伯母给你们做了不少饭菜,到时候要敞开肚皮吃。你们太瘦了些,该和恆小子学学,长得胖一些才好。” 陆时安和程玉无奈称是。 终于到了目的地,陆时恆一行人下了车,就将车上带的礼物都拿下来了。 大伯母听到了外面的声音,立马从厨房里出来了。一脸欣喜地揽住了陆时安他们三兄弟,高兴道:“早盼着你们来了,如今也有一年未见了,你们看着长大了些。” 陆时安知道这个大伯母很和善,于是和她开玩笑:“长大了些便不能来了。” 大伯母好奇道:“为何?” 只见陆时安笑着把陆时恆推到前面来:“长大了,吃得就多了,怕家里的阿弟把大伯家给吃穷了。” 大伯母看着红糰子陆时恆,忍俊不禁:“没事,託了你的福,你大伯今年赚了不少,连带你大堂陆青今年也赚了不少,却是再不怕你们吃穷的。” 说实话,大伯母的心中是十分感激陆时安的。这时候,谁家有方子不都是自己藏好的吗?纵然夫君对陆时安很好,可再好,用些银钱也能还清了。可陆时安却把一个可以生钱的方子拿出来了,说明陆时安是看重家里亲人的。 她一直觉得自家公婆处事不公,小叔子出生又不是自己决定的,愿意让小辈们活下去也是孩子曾祖父的善心。 没道理怪罪自家孩子,但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公婆竟然不把次子当一回事。 不过她这一个当媳妇的,却没法管小叔子的事,他那老实的丈夫也不会忤逆公婆,小叔子十八岁就被分出来,现在去世得这样早,也是命不好。 好在陆时安现在小小年纪就有了这么大出息。不然,光靠他大伯,也过不好日子的。 陆时安一进去,就看见两位老年人坐在堂屋的正位上,见了陆时安三兄弟,就像看见空气一样。 但是陆时安还是带着弟弟们向祖父母行了礼:“祖父,祖母,过年好。” 只见那个干瘦的老爷子用拐杖重重地往地上一敲:“还不快坐下来吃饭!还等我请你吗?” 陆时安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地入了坐。 忽然,祖母对着坐在陆时安旁边的程玉道:“你就是那个,冬生他们捡回来的孩子吧?” 程玉坦然道:“是的,祖母。” 陆氏道:“你不必叫我祖母。” 没等陆时安说什么,陆氏继续道:“你还没和时安小子成婚,却是不能叫我祖母的。” 陆时安又惊又怒:“祖母!” 陆氏撇了他一眼:“你怕什么?左右,我决定不了你父亲娶谁,自然也决定不了你的。” 陆时安想想,觉得也是,但口头上仍道:“祖母严重了。” 程玉却悄悄低下头。 当时,陆氏说嫁给他大哥时,他心跳忽然乱了。 他隐隐觉得心头有个念头一闪而过,但当他想抓住时,却又不见了。 陆时安道:“祖母,我和小玉还小,没想过娶媳妇的事。” 陆氏冷笑道:“你和你的爹一样,不想和别人说实话。” 陆时安心说:他倒是想说实话,你们听吗? 她继续道:“他从小就不是很爱说话,出生没多久,就剋死了他的祖父。可是我对他并不像你祖父那样无情,可他,大约是连我也恨上了。婚姻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连说也不与我说,可能我们就是没有母子缘吧。” 陆时安有些生气,但毕竟与原主的父亲没什么感情基础,还是很冷静地回覆:“能对父母说实话,是因为父母会关心自己的子女。至于曾祖父的去世,那是他太过慈爱。小子宁愿让曾祖父还活着,也不愿意让他在天上看到,他拼了命,想养活的小辈,日日都活在父母的漠视中。曾祖父节食,作为子女的你们没有发现,却在怪罪我那时还在襁褓的父亲,这就是你们为人子女,为人父母的作为。” 陆时安平復了一下心情:“至于婚姻,我父亲没与祖父母你们商量,是他的不对。但是与您们说了,又有什么用呢?您让他娶的,他一点都不喜欢,不过又是徒添嫌隙罢了。” 第25页 陆老爷子气得脸色铁青:“你……你给我住口,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这么说话!” 一时间,堂屋一片安静。 陆时恆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大哥,想让大家都别吵了,但又不好开口,只好用手拽了拽大哥的衣摆。 “怎么了,为什么还不吃饭?”大伯端着一盘菜,有些无奈地看着自家爹娘。 只见老爷子起身,有些疲惫地摆了摆手,像是年老十岁了一般,一言不发地回到后院了。 在回去的路上,大伯有些难过地道:“唉,明明冬生还小的时候,爹娘还是喜欢他的。自从你曾祖父死后,爹的情绪就不对了。今天爹他又犯了左性,你们别难过。” 陆时安点了点头,宽慰了大伯一番,就架着车离去了。 其实,陆老爷子的情绪不难理解。因为自己的儿子使自己的老爹放弃生存,这件事放在谁的身上,都不好受。而且,这个时代,讲究父债子偿。这件事主要是陆老爷子觉得自己亏欠了他的父亲,这笔债,不但记在了自己身上,也应该记在自己儿子身上。 于是父子情分就这样渐渐磨去了,相互折磨了多年。 这个时代,普遍都有相剋这种说法。大概,祖父母就是这样,才不喜欢父亲的吧,陆时安这样想着。 陆时安有点替自己那已故的便宜老爹难过。 回到家中,陆时安发现程玉的情绪不太对劲。他觉得是因为程玉被祖母说的要让程玉嫁给他,吓到了程玉。于是拉住程玉的手,看着程玉的眼睛,神情严肃。 陆时安看着程玉,郑重地道:“今天祖母说的话,你别在意。我从来都是把你当做亲兄弟的,和阿恆一般无二。你的婚姻,也由你自己做主,我和阿恆永远是你的家人。” 程玉低着头,不知道为什么心口有点闷,喃喃道:“大哥,我们是一辈子的家人。” 陆时安抱了抱他:“嗯,小玉和阿恆永远是我的亲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写得稍微多了点,想看主角发糖的小可爱估计要等一段时间了。暂时写不到感情戏,只有社会主义兄弟情。 明天又是一天的课,所以选择这个时候发,然后星期五也没有二更。 感谢大家看我的文。 我知道我写得不够好,但我会继续努力的。 感谢大家! 第15章 栽花种树 皇城。 一个身穿明黄色龙袍,留着两撇八字鬍的中年人被几个身穿紫色官服的官员簇拥着,来到工部的制作工坊。 这人就是大殷朝的陛下了。 只见他摸了摸工部做的火炕道:“这东西果真能御寒吗?” 工部尚书上前回道:“陛下,炕都有灶口和烟口,灶口是用来烧柴,烧柴产生的烟和热气通过炕间墙时烘热上面的石板,所以,农家只要做饭烧茶,就能使火炕热起来。且成本极低,普通人家都能做。” 皇帝满意地点了点头,便宜好啊,便宜自己就不用出血出得那么多了。 皇帝没什么架子地坐在正在加热的火炕上道:“给皇宫装上这些吧,你们看着怎么装,先给太后装上,太后她畏寒。” 工部众人连连应诺,很快就有了章程。其实皇宫不缺银钱,可以在室内多设几处。既能解决皇帝的起居,也能增加室内温度。设计得精妙些,能在地下修烟道,那整个地面都是热的,室内便能温暖如春。 陆时安不知道自己搞出来的火炕获得工部上下一致认可,他现在正忙着和胡人们打交道。 他宴请了燕来镇的胡人,想叫他们在西北找一下看看有没有棉花这样的东西。 显然,陆时安对于棉花的描述也吸引到了他们,于是都纷纷答应了。 陆时安心想:棉花种植成本不高,用处却极大。有了棉花,再通过城主进献给皇帝,再全国推广一下,那百姓们的生活就又改善了。 从商的胡人大多都敢闯,且流动性极大。有了他们的帮助,一定能尽早找到。 上次那个胡人一来,就带了很有用的孜然种子,可见这件事的可行性极高。 陆时安拿到孜然种子时,特意翻了翻空间里收集的资料,发现孜然也可以用于医用。后来镇上的大夫也发现了,孜然具有醒脑通脉、降火平肝等功效,能祛寒除湿,理气开胃,祛风止痛。对消化不良、胃寒疼痛、肾虚便频均有疗效。 于是孜然的市场更广了,附近地方的走商纷纷来这里进孜然的种子,打卖到其他地方。 陆时安也很大方地免费送了孜然的种植方式,因为他们能接受的市场就在石头村附近,其他市场也接触不到,交通是硬伤,还不如和那些商人们打好关系,以求之后的合作。 不过,商人们倒是很感谢陆时安的这一行为。 有一人说道:“陆郎君高义,我等却之不恭。但凡陆郎君有甚需要在下帮忙的,尽管说。”这时候,人们都是看重重义轻财这种美德的,所以不担心陆时安会提过分的要求。 陆时安道:“确实有事需要各位帮忙。” “郎君请讲,某一定尽力。” 陆时安笑道:“不是什么大事,只是想叫你们帮我找找这些东西的种子,或者根苗都行。” 第26页 说着,就让程玉拿出前几天他让程玉画的土豆,西红柿,南瓜,玉米和辣椒的图样。 这里的花椒和胡椒和茱萸是这里主要的辣味调味品。但是陆时安很想念辣椒的味道。 当然了,主要就是自己很想吃西红柿炒鸡蛋,青椒土豆丝,青椒肉丝盖浇饭,还有南瓜小菜,南瓜饼,玉米面,烤玉米…… 关键玉米还可以献给皇帝啊,想想玉米的产量,皇帝不可能不心动。现在虽然有番薯了,但是多一种高产的作物也是很好的。 不少人都答应了陆时安的要求。他们想:若是这些东西真的被陆时安搞出了名堂,那他们也可以在里面分一杯羹,这是共赢的事。 况且,陆时安说了:“诸位,山高路遥,行商之苦小子虽没体会过,但是也听长辈们说过,小子不会叫诸位吃亏的,到时候,我会用银钱来买走诸位收集的种子。” 众人不再犹豫,都纷纷答应了下来。 程玉越来越爱粘着陆时安了,常常会叫陆时安给他讲各种各样的事情。 陆时安怜惜他自小就知道自己是捡来来的,所以对他很宽容,尽可能地满足程玉的愿望。 陆时安不知道的是,程玉只在他面前这样。在其他人面前,是相当沉稳冷静的少年的。程玉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样,每每在外听别人夸赞他或者鄙视他,他都没有太大的感情波动,但是陆时安一夸奖他,或者批评他,他就会感情波动特别大。 陆时恆倒是不缠着他哥,如今小小年纪已经获得了一大堆小姑娘的喜欢了,每天走到哪里,都有小姑娘找他玩。陆时安觉得,自己小弟的婚事是不用操心的了。 照顾两个弟弟之余,他还是喜欢去空间里种点东西。 空间没有什么四季变化,可能是空间自带灵气,所以植物长得很好。空间里的稻米和小麦几乎吃不掉,陆时安也不打算卖掉,这里的蔬菜和粮食只提供给自家吃。当然了,陆时安也让彭山等人在自家地里种点东西,以免造成怀疑。 很多村人都劝陆时安买点田地,陆时安却买了山地。他想种点果树,然后在山脚种点观赏性的花。 现在粮食是挺多的,但是人工养殖的鲜果很少。大家想吃果子都是直接在山上摘下来,所以普通人家不是很喜欢种果树。 花就更不会种了。花这种中看不中用的东西,村人完全不懂种它们有什么用,山上不是没有野花,想要直接摘也行。 倒是富人家自己有专门的花农照料后花园,所以基本上,不用在集市上买。 所有人都觉得陆时安种这些会亏,不值当。陆时安只是笑笑,并不答话。 他又不是把钱当成生活的目的了,赚钱是为了生活。陆时安觉得自己的目标很明确了。 不过这话说出来,就很欠揍了。 他打算在山上设几片区域,一片种猕猴桃,一片种红果(就是山楂),再就种一片山荆子。 他也没想贪多,所以就先种这几种。 猕猴桃非常适合在北方种植,虽然可能人工种植的不如野生的香,但一定个头比野生的要大。猕猴桃很多人都不会照顾,但陆时安有空间,又有资料在手,自然不会出现种不好这种情况。 山楂也是北方特色,有很多品种。陆时安之所以种这个,是因为山楂有很大的药用价值。它有消食化积,降低血脂和减轻动脉硬化的疗效,常食可预防心血管疾病。 在古代,是不存在做手术的说法的。所以要想不生病,只能用食物预防。陆时安不能把所有希望都寄于灵泉,灵泉只能强身健体,不能阻止疾病。所以陆时安很注意养生,医学方面的知识。 红山楂可以做冰糖葫芦,市场也是比较大的。还可以做山楂泥,用来做各种点心。 至于山荆子嘛,用处就更多了。山荆子其实也是中药,具有止泻痢之功效,对治疗结核也是有一定疗效的。秋天果实成熟,就能摘下来,切片,晾干之后就是药材了,也可以磨成粉。不过山荆子的果实本身就味道不错,酸酸甜甜的,且果味极浓,大约这个种下来也会比较受欢迎吧。它做木材也很好,坚固又没什么虫子,很受木工喜爱。 没有必要打农药,可以把鸡放进山里,用栅栏圈一个不大不小的范围。这样,鸡的粪便就能成为不错的肥料,而且鸡也可以把低处的虫子给吃了。不但鸡能长得好,树也能得到保护。 等种好了这些,山上的空地也就种得差不多了。 山下的话,陆时安想建一个长廊,这种长廊是用木质的,顶也用圆木一根根搭好,在几根主柱旁边种上紫藤萝,不用多少年,就可以看见它们爬满长廊了。 想想如一片紫色云霞一般的花开满整个长廊,这种景象真的很美。 陆时安打算做几个花坛,放在山下,再做几个石凳,石桌。花坛上种月季,其他空地种点美人蕉就行了。 当然了,北方种美人蕉,它也只能做到活着以及开花,但是结不了果。 种它只是觉得它长的快,且叶子好看,观赏性强。 这样,整个山下也就设计好了。 当然,这还只是计划。 山上的树还得找人来种,树苗陆时安倒是买过了,有的树龄比较大一些,有的小一些。 陆时安觉得,五年内,树便都可以长得比较高大了,五年时间他也不过是十六岁罢了,等得起。 第27页 就在陆时安採集购买花种期间,皇帝派人来送奖励了。 城主大人为人耿直,把功劳都给了陆时安,陆时安对城主印象更好了。 陛下叫城主从国库中拿了锦缎丝绸数匹,白银千两,得知陆时安家中有弟两人,更赐了三枚质地极好,雕刻精细的玉佩。 陆时安看着这些赏赐,到没有受宠若惊,但是高兴是真的。 不过在城主,以及宫中的公公看来,就是宠辱不惊,心性纯朴的表现了。 陆时安不知道城主和那位公公对他的看法,他也不在乎。不做亏心事,就没必要露怯。 村里人都快佩服死陆时安了,只有他,面对贵人能做到这般镇定,有问有答。 将送到石头村后,公公就和城主离开了。 就这样,在村里人艷羡的目光下,陆时安将官方的奖励叫彭山他们搬了回去。 玉佩是不打算戴的,因为碰坏了就麻烦了。但是绸缎都可以用来做衣服,不用自己买,也还是蛮不错的。不过村里的婶婶们都不敢碰,生怕把缎面给弄坏了,陆时安只好请了专门的绣娘做成了衣服。 陆时安把白银存在了空间里,他觉得千两白银不是小数目,还是放在空间最安全。 他想,皇帝陛下送的这三样,果然还是银子最受他欢迎了。 程玉和陆时恆看到大哥又在笑,就知道大哥是有多满意这奖赏了。陆时恆觉得,让大哥高兴真的是一件好事情啊,因为大哥最近有求必应,连他想少背点书这种要求都答应了,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今晚,有一张语文试卷,正在他大哥的书房里静静等着他。 作者有话要说: 陆时安:不学习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 第16章 曲辕犁与潜在危机 陆时安过年到现在,一直很清闲。感觉闲到发慌的时候就总想给自己找找事情做,比如教陆时恆程玉他们一些基础的数学,比如给两个弟弟出出试卷…… 陆时恆表示,大哥你还是去搞事情去吧,别老在我们这里转悠了。 …… 开年三四月份就要种小麦了,所以在播种之前需要把地都耕好。 说到耕地,就不得不提一下曲辕犁。 这里其实已经有了耕地的工具了,比如蔚梨和长直辕犁,其实也都是很好用的工具,在不用太讲究精耕细作的北方,已经完全够用了。 但是陆时安并不满足,他还是觉得曲辕犁比较省人力,畜力,而且非常好转弯。 于是他就把曲辕犁的具体图案画了出来,先画了整体的图案,再将零件画出来,连长几寸都标了。 当年学歷史的时候,陆时安深入了解过曲辕犁的构造,印象很深。那可是现代仍然有人在用的东西,可见曲辕犁在农耕上的超然地位。 牛在古代农业社会有多重要就不用多说了,曲辕犁非常省力,可以说是让牛减负的利器了。 曲辕犁会得到重视,而“发明”曲辕犁的陆时安却不会被过多关注,众人顶多认为他幸运,或者有点小聪明,刚好想出这些。因为在蔚犁和直辕犁的基础上,出现曲辕犁并不奇怪,而且曲辕犁的构造并不难。 这曲辕犁如果宣传得好,还可以向南方推广。不过由于曲辕犁特别简单,所以也就初期能够热卖,之后大家都知道它的结构了,也就不需要长途跋涉地来这里买了。 准备了一个月,陆时安请的匠人们终于做好了曲辕犁的零部件,为了防止曲辕犁的消息过早泄露,就只让彭山一家,以及陆同组装这些零部件,成功制造了不少曲辕犁。 陆时安首先给村里人提供一批曲辕犁让他们试用,现在已经不怎么缺钱的村人在用完曲辕犁之后就痛快地买了。这新型的梨实在又快又省力啊!价格也不算特别贵,直接买了就行了,村里人也是十分财大气粗了。 陆大伯也被陆时安送了一架曲辕犁,陆时安才不管祖父母怎么想,总之想送就送了。大伯母倒是送了回礼,是自己在家做的三顶幞(fú)头,和三件春衫,都叫陆大伯送了去。 虽然样式并不十分亮眼,但是却合身又舒适。陆时安三兄弟很是喜欢。 如今陆青在石头村开了个铺子,专门做杂酱面或者做成品面条卖出去,每天的收入也是不错的。来往石头村的人知道他是陆时安的堂哥,也都愿意照顾他的生意。 陆大伯觉得去燕来镇卖杂酱面也有人买,所以在燕来镇租了店面,镇子里许多人都爱吃,收入也相当稳定。 陆大伯那人其实不爱贪小便宜,也十分满足当下的生活,陆时安也不愿意干涉大伯的意愿,所以各方都很满意。 来石头村买东西或者卖东西的人,很快就注意到了曲辕犁的存在。 “哎呀,这又是甚?看着像犁啊,怎么和以前的不一样?” “据说是陆大郎做的,叫,叫什么曲辕犁,对!就叫曲辕犁!” “嗯,看着确实是弯的,那又和之前的有什么不一样呢?不都是犁吗?” “我跟你说,这种可不一样,这比之前的还要好用,价格又不贵……” …… 没过几天,曲辕犁的好处就被广而告之了。 陆时安将图纸直接卖给别人之后就不再继续做曲辕犁了。 第28页 他本来也没想靠这个盈利,就是想让耕地的人稍微轻松一些。 倒是彭山和陆同继续做了组装曲辕犁的生意。本来卖身契在主家,是不能再私下接活的,但是陆时安没有制止他们,只要把家里的事都做好了,可以选择接点活。 像陆同这样十几岁的少年,也能靠自己接的活计养活自己和弟弟了,更不用说陆时安还给他们发工资,所以他们这样的在村子里收入也就算还不错的了。 彭山觉得,哪怕是返还了卖身契,也要继续跟着陆时安。主家虽然年纪小,但很可靠,对自己人尤其好。 转眼春日已到。 远远传来来自田野的汉子或者女子的歌声,大多都没个固定的调子,但是和鸟鸣混合在一起时奇异的好听。 绵绵的春雨似乎把歌声缠得湿漉漉的,明明都是很粗犷很嘹亮的嗓音,却硬生生地让人觉得歌声很温柔。 陆时安坐在堂屋,唿吸着带着花草,泥土芬芳的空气,觉得整个人都放松了。 程玉看着陆时安懒懒的像家里的金糕一样,顿时笑了。 陆时安好奇道:“小玉,笑什么呢?” 程玉道:“笑大哥你,好像金糕啊!” 陆时安佯怒:“竟然敢笑你大哥,看我不收拾你!” 于是上去就把程玉挠得眼泪都出来了。 “哈哈哈……大哥,我错了,别再挠痒痒了,哈哈哈……”,程玉不住求饶。 陆时恆也坐不住了,立马抱住他大哥的腿,往后扯,陆时安一个没留神,居然被陆时恆给绊倒了,这时,豆糕还以为主人们在陪它玩,立马一跃,从陆时安身上跳过去,还回头看看他,蠢萌地向他吐舌头。 陆时安都要被家里的这些祖宗气笑了。 正当陆时安他们在家里玩闹时,朝廷已经派当地官员去推广曲辕犁了。 在古代信息着实不发达,很多偏远的地方根本不知道曲辕犁的存在,而越远越偏的地方也就越穷,更加不会用钱去买。在他们看来,曲辕犁也不过是耕地速度稍微快了些,花点体力去耕地没什么不好,完全不理解曲辕犁这种东西究竟能带给他们什么。其实,如果有曲辕犁,那么即使没有耕牛,人也可以犁得动地。牛更加省力了,使用寿命也就更长了,保护了耕牛资源。 朝廷所做的事就是将曲辕犁推广,有些地方用政策压制,不许曲辕犁价格卖得过于昂贵。对于家里有残疾,或者是军户的人家,都会免费送上一架。于是,皇帝的爱民如子的好名声也传播到了很远的地方。 陆时安听说后也没什么表示,不同的社会制度,有不同的推广、宣传的方式,陆时安一个普通人,也没法干预。 陆时安照例晚上进空间。 他发现空间里的小屋更加小了,甚至还有些虚化了。这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不过陆时安倒也还蛮随意的,主要还是空间里的灵泉比较好用,其他倒也没什么。毕竟他现在也不缺什么了,哪怕空间不见了,对他的生活造成的影响也是很小的。 但是这个空间也陪他很久了,有它在确实很安心,假如失去了它,陆时安也会失落。 这种不受陆时安控制的事情,陆时安也不愿意多想,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既来之,则安之吧。 工部。 “这陆时安还真是聪明啊,可惜了,没托生到世家。”那个胖官员摇摇头说。 “我看他也不过尔尔,曲辕犁这种简单的东西,随便想想也是能想出来的,我看张忠槿你是太抬举他了。”另一个叫崔启的官员不以为然。 “那你怎么没想出来呢?”胖官员嗤笑道。 那人恼羞成怒道:“我,我又不做农活,不像陆时安那个泥腿子,成天和泥土打交道,能想出这个,还不简单吗?” 胖官员呵呵一笑,不过是仗着崔家的势力才当上这从五品上的工部司田郎中,还真当自己是什么栋樑了。 似乎察觉到那胖官员的鄙视,他心里十分不舒服。陆时安不过是泥地里打滚的野小子,怎么能同他比呢? 他要找个机会报復回来,那张忠瑾的背景与他相当,不能动手,但拿那个野小子出出气,还是行得通的。 皇宫。 皇帝在案前批奏摺,一边批一边和与他一起长大的张公公说话:“你说,这个陆时安怎么样?是不是不比工部的那些傢伙们差?” 张公公不答话,笑得像只老狐狸:“陛下觉得好,那就是好。陛下要觉得不好,那就是不好。” 皇帝停下笔来,笑着用手点点张公公:“你啊你啊,知道我想讲的是什么,却拿这话搪塞我。” 復又嘆道:“世家啊世家,朕若要想推开他们,自己选天子门生,大约他们也会想把朕的大殿给拆了吧。” 张公公不语,头深深地低下去。 “不如再等等,等到……” 后面的呢喃张公公已经听不见了,但他知道,陛下,这是下定决心,要削减世家大族的影响了。 朝堂的风雨与陆时安还没什么关系,但是最近,老感觉有什么东西在盯着他家,让他很不安。 想想自己一直老实安分,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啊? 很多天过去了,也没见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发生,但他仍然没有放松警惕,晚上也不再去空间了。 第29页 后来又过了几天,那人大约是知道陆时安警惕了,也就不再盯梢了。 陆时安觉得自己老实本分,可有些人不觉得呀。 几天前。 “这钱和名声都被陆时安这小子赚尽了,他那好名声都快传到京城里了!居然敢说我一个从五品官不如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看我怎么把他的腿打断,让他去蹦哒吧!”与胖官员争论的崔启觉得咽不下这口气。 “你去派人盯梢几天,看看他有没有什么把柄,有的话最好。若是没有把柄,又被他发现了,就等到他觉得安全了,敢出来了,你再派人去把他的腿打断,把他的手砍掉。”他有些神经质地笑了,“泥腿子就别妄想靠几个小玩意一步登天,看我不给你一个教训!” 陆时安打了个寒战,程玉连忙将一张羊皮做的披风披在了他身上。 “如今虽然已经是春天了,但是大哥你还是要在晚间多穿衣服啊!”程玉担心地看着陆时安,关切道。 陆时安摸了摸程玉的头髮,道:“今晚你和阿恆都来我房间睡,最近情况不太妙,我好像得罪什么人了。” 除了那次出门被车撞,其他时候,陆时安的直觉总是很准的。为了不出意外,还是让两个小的跟着他睡吧。到时候有危险了,就把他们往空间里一塞。 这是最坏的打算了。 作者有话要说: 状态有点差,大家将就看一下吧。 唉,我太菜了,一点灵感都没有现在。 果然没有存稿就不能发文。 第17章 抓住暗处的人 陆时安觉得这么躲下去也不是办法,那人是铁了心要整他。 自己究竟是在哪惹了这么条疯狗的?可能有些人就是见不得人好,心理太阴暗了。 陆时安想,千万别被我知道是谁,否则就要对他进行社会主义爱的教育。 与其不断后退,不如主动出去将人引出来,反正自己有空间,想不被人抓住,还是很容易的。 这么想着,就对程玉、陆时恆道:“我要出去一趟,你们别出家门,让彭山他们守着你们。小玉,你是二哥,要看好小弟,保护好自己。” 说完便出了门。 程玉担心地看着大哥离去的背影,但是还是听话地没有跟着去。 陆时安常年饮用灵泉,五感极为灵敏。发觉确实有人在跟着他,便往附近那座最高的山上走了。 村里除了他买下来的山,其他的山都是树林茂密,路极为难走的,这座山更是如此。 崔启派来的那人因为身形魁梧,加上对这里的地形并不熟悉,所以速度并没有比陆时安更快。陆时安躲到大树后,故意留了一点衣角给他看见,听到脚步声后,便立马躲到了空间里。 那人本来还在窃喜,以为陆时安再躲也躲不了了,正准备从树后面将陆时安揪出来,才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抓到。 再一看,这树后面哪里还有什么人影呢? 他惊疑不定地看向四周,只见自己已经走到树林中央了。这里的树叶因为是墨绿色,再加上树林茂密遮挡阳光,颜色看起来像是黑色的一般。林中寂静,仿佛只有他一个人。一阵风吹来,树都像披着斗篷的鬼怪一般张牙舞爪,他甚至有点害怕。他觉得陆时安这狗东西是故意引他来这里的,说不定有什么圈套。 他刚准备回去,只听“咣”的一声,就觉得后脑勺一痛。他眼前一黑,就地倒下了。 当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一点动弹不得,全身发麻。 于是他惊恐地看着将他绑在树下的陆时安,道:“你,你给我吃了什么,我怎么一点力气都没了?” 陆时安心说不过是给你打了一针麻醉针,你这一副良家少女被调戏的表情是为哪般。 陆时安觉得辣眼睛,于是不再看他,专心地将拢在一起的枯树枝点燃,他也没想到自己下手这么重,到傍晚那人才醒。 陆时安记得现代审问都是要先晾一下犯人的,所以不打算现在就搭理他。 点好火后,陆时安不紧不慢地将之前从空间里拿出来的一整只鸡刷上一层配好的调料和酱料,再用干净的荷叶包个几层,用线缠上,外面再包上厚厚的一层黄泥,将鸡架在火上,烧了一个小时。 那人看到陆时安恶狠狠的眼神,暗自后悔不该惹这个煞神。从他的角度来看,陆时安表情兇恶,眼里泛着光,在加上林子里气氛阴森,陆时安看起来,像是林中吃人的精怪一样。 陆时安其实只是饿了,又因为知道确实有人对他怀有恶意,想对他不利,所以心情很差,难免就表情有些狰狞,眼里泛光只是因为他正看着篝火。 那人的心理素质实在有些差,大约古人就是相信鬼怪这种不科学的事情吧。 陆时安等了一个小时,终于将鸡取下来,扒开外面的黄泥和荷叶,一股子叫花鸡的香味就扑鼻而来。 他狠狠地咬了一口鸡,满口鲜香,心情好多了,于是不紧不慢地手撕鸡肉,不慌不忙地把一整只鸡都吃了。 那人盯梢了陆时安一天了,根本没时间吃东西。这会子闻到这叫花鸡的香味,口水都快要忍不住了。他后脑又极疼,这会子肚子也在轰鸣,看着陆时安几乎是在慢动作地在他面前表演吃鸡,他感觉更难熬了。 第30页 他见陆时安把他当空气一样,终于忍不住道:“这位小郎君,你把我绑在这里,却是为何?” 陆时安佩服他的厚脸皮,道:“我与你往日无冤,今日无仇的,你为何盯了我家这么久?” 他见瞒不住了,嘆了口气,道:“我家主子没想要你的命,只叫我断了你的手脚。” 陆时安道:“那和要了我的命有什么区别呢?我连你家主子的面都没见过,你家主子到底为何要加害我?说吧,说完你就画个押,我会把你扭送到官府里去的。” 陆时安不想和他啰嗦,想要害人,就要想想后果。今天这人要害他,保不齐以后也会害别人。这次若是别人,估计就真的活不了了吧。 他又给那人绑了一道绳子,餵了三粒钙片给他吃,道:“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了,我给你吃了□□,这毒暂时只会让你睏倦,三天后会使你全身溃烂,断肠而亡,你在这里想一夜,想好了再和我坦白,画押。我就把解药给你,我就先回去了。”说完,就准备离开了。 陆时安想了想,突然又回头把他的衣服全都扒了,只留一条底裤。 他看着那人道:“向你收点利息吧!” 陆时安没听说过这附近有野兽,估计蛇是有的,当然了,就只有蚊子最多。山里的蚊子最毒,权当是惩罚吧。怕他被蛇咬死了,所以还在他周围撒了点雄黄。这要是都能死在山里,那陆时安也办法呀。 那人急了:“你不能把我绑在这里,我只是奉命行事,不关我的事啊!” 陆时安不理那人,径直下山了。 没过多久,那人就感受到了一股困意袭来,身上还有些痒痛,更是觉得害怕,心里就觉得陆时安说的这是□□,会让人全身溃烂这句话是真的,不是骗他的。他的紧张没有能抵御困意,终于在惊惶中不是很安稳地睡过去了。 陆时安下山后已经是半夜了,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自家院子里,发现家里的人,包括彭山、陆同他们一家人,都在等他回来。 他心中泛起暖意,这就是他的家人,和他在这里的伙伴。 程玉和陆时恆纷纷都跑向了陆时安,紧紧地抱住了陆时安。 陆时恆忍不住哭了:“大哥,你去哪了,二哥虽然没说,但我知道事情不对劲了。大哥你没事吧?” 程玉虽然看起来平静,但是陆时安明显感受到程玉的身体在抖。 陆时安搂着他们俩,笑着说:“虽然还没解决完,但是已经知道大概了,就是个疯狗在咬人。” 程玉道:“那你会把疯狗打死吗?” 陆时安冷冷地道:“不死,也要把他的皮扒下来。” 復又对彭山他们道谢:“幸好还有你们在,不然我也不放心小玉、阿恆他们在家。” 彭山严肃道:“主家对我们的恩情,我们是还不清了。但凡有什么事,我这条命都是主家你的,以后请主家带上我。” 陆同也说:“是啊,主家以后有事一定要叫上我们。” 陆时安拍了拍他们的肩膀,道:“今天没什么特别难办的事,我只是去镇子上打听打听事情罢了。你们只管保护好我的两个弟弟,若以后再有事,一定会叫你们帮忙的。” 彭山家的烧了热水,让陆时安沐浴,陆时安泡在浴桶里,感觉浑身都松快了。 他还在想自己到底得罪了谁,但思来想去也摸不着头脑。他大约感觉到了这是因为对方完全没把自己当成一个平等的人来看待,所以才随意就想踩一脚。 大约在那人眼中,平民的命就不算是命吧,那么很有可能他身上一定还有别的人命官司,只不过他背景雄厚,没有人敢追究,并且他是个报復心极重的人,随便伤害无辜大约就是他出气的方式。 陆时安嘆了口气,他是不想搞事情啊,但是就是有那么些人非要逼他搞事情。 自己在这个时空只想小心翼翼地保护好家人和自己,连安全都不能保证,那他还有什么资格当一个三观正常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呢? 不管怎么样,大约明天,就能知道那人究竟是谁了吧。陆时安下定决心,一定要让那人付出代价。 陆时安洗好了后,就发现自己两个弟弟已经在自己的榻上躺好了,两双眼睛默默地看着他。 陆时安心都被看软了,挨个亲了亲他们的额头,还和往常一样,给他们讲故事。 等陆时恆都睡了,程玉还是没有睡。 他看着大哥,摸了摸陆时恆今天为了上山,被树枝或者灌木划伤的手臂,说道:“大哥,等阿恆长大了,你能不能出去办事也带上我啊,我只比你小一岁,却事事都要依赖大哥,我觉得自己真的很没用。” 程玉显然现在知道了陆时安并不是去镇上的这件事。 陆时安看着程玉快要哭出来的样子,心里更加憎恶那个背后搞鬼的人。 他嘆了口气,拍了拍程玉的背,这傻东西是在拿他和自己比较呢。 可这世上有多少人有陆时安的奇遇呢? 程玉毕竟还是个正真的少年,但陆时安的灵魂却是一个二十好几的成年人了。 陆时安觉得,以后有必要的话,告诉家里人空间的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再等等吧,等他们长大一些。 第31页 于是陆时安说:“好,等你长大了,等阿恆长大了,我就做什么都带着你们。” 程玉抱着陆时安的胳膊,安稳地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嗯,我还是一天一章吧,感觉自己已经脑子空了,每天想一点接下来的发展,都要写一下午。 然后每天这个时候发,蹭一波玄学。 小可爱们可以早上看。 感谢支持!感谢留言! 第18章 报復 第二天一早,陆时安就带着彭山上了山。 当彭山看到绑在树上的那人鼻青脸肿地惨样,忍不住笑出了声。 “活该,叫你打主家的坏主意。”彭山粗暴地将那人打醒,打算好好替主家报仇。 那人悠悠转醒,恐惧地看着彭山。 彭山故意将鞭子拿出来,挥得噼里啪啦响,他想:这人也是个没骨子的,不过是被扔在山上餵蚊子餵了一个晚上,这就快哭出来了。 彭山还不知道自己主家给他餵了所谓的“□□”。 那人几乎快要被蚊子给咬疯了,他也不知道身上到底是因为□□的原因还是真的被蚊子咬的,真的又痛又痒,他还是觉得陆时安不会骗他,所以他认怂了。 “好汉,好汉,别打我,我招,我招。我是崔家的一个护卫,叫乌刚。是崔大人叫我干的这畜牲不如的事的。”他的情绪彻底崩溃了,忍不住连连告饶。 陆时安淡定地坐在一旁道:“好了,彭山。让他说,我在旁边记下来,叫他签字画押,你再扭送他去官府。” 那人无法,只能将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垂头丧气地画了押。 陆时安觉得非常不可思议,那个叫崔启的官员大约是脑子有坑才和他这样的小人物过不去吧?就因为和同僚争论几句,就要这么血腥的吗? 陆时安继续问道:“那他还做过什么坏事没有?” 那人摇摇头道:“我不是崔大人的心腹,并不知道其他的事。” 陆时安遗憾地点了点头对那人说道:“把你送到官府,你也要好好说实话呀。” 那人连连点头。 毕竟自己没有对陆时安造成什么伤害,所以官府只会叫他花点钱就能免除牢狱之灾。 他其实也不想做坏事的,只是崔大人也不会放过他呀,还是趁着崔大人没有反应过来,赶紧带着妻小走吧,这差事是办不了了,不如离开。 他其实只是崔府的边缘人,那天不过机缘巧合换了个班,就摊上了这件事。 到了官府,先向地方官府呈递诉状,这是考虑到自告对乌刚处罚最低,所以陆时安选择让那人自告。陆时安倒是不同情他,但怕那人觉得刑法过于苛刻,矢口否认还要反咬一口,要多费很多功夫。如果自告成功,就不用见官下拜的。 他也想知道,如果崔启想对他下手这件事传出去,城主究竟会不会帮他。 当然,他也会向崔府收点利息。 据说崔府是靠纸和布帛的生产来发家的。 这件事过后,陆时安就想要把优良的造纸工艺弄出来,让他们头痛去吧。 崔府。 “什么?那蠢货竟然失败了?你去找那县令,叫他把那陆时安打出去!”崔启怒不可遏。 旁边的那传消息的小吏为难道:“可是,乌刚是自告,陆时安都没有出面。” 崔启皱眉道:“你去和乌刚说,叫他想办法证明陆时安是诬告,让县令裁决,安阳县令不会不给我这面子的。若是乌刚不愿意,你就告诉他一句话,叫他好好想想自家妻儿。” 与此同时,陆时安差点被杀的消息传到了城主府。 城主很是生气,立马修书一封,告诉安阳县令,要秉公处置,不可受他人掣肘。 县令这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此时,乌刚得到崔启的命令后,正在担心自己妻儿的处境,陆时安就来牢里探视了。 “你看这是什么?”陆时安将乌刚妻子的髮簪带了来。 乌刚惊讶道:“这东西怎么在你这?” 陆时安道:“城主大人帮了我,我派人,将你妻儿送到了城主府外,你出狱后要洗心革面,别再做坏事了。”陆时安觉得不能祸及家人,将他手里的簪子给了乌刚。 乌刚连忙收在了怀里。 乌刚惭愧不已,连声道:“再不会做这事了,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好,实不相瞒,那崔启正拿这个来威胁我,我不知如何是好。” 陆时安见他甚是真诚,就不再骗他了。 “我先前给你餵的不是□□,是寻常药片,你出狱后赶紧去城主府附近,在西市找你妻儿,崔启的手伸不到那里去,你可以安心了。” 乌刚困惑:“可我也如你所说那样,又困又全身痒痛啊?” 陆时安笑道:“你连续盯我好几天了,能不困吗,林子里蚊虫多,不痒痛才奇怪吧?” 乌刚表示无话可说,感觉自己的脑子在那时都被煳住了,什么都辨别不了。 如果陆时安知道他这么想的话,大约会告诉他,这就是心理暗示和麻醉药的双重效果吧。 城主是站在陆时安这边的,因为他觉得陆时安是陛下和他都看好的人,遭人暗算,被人嫉恨不算奇怪。在陛下没想好如何让陆时安发挥他的价值前,陆时安的安全必须得到保证。 第32页 更何况,陆时安于大殷朝有功,虽然没有明文告知天下,但百姓也不是好煳弄的,违背民意,也是当今皇帝不愿做的事。 城主想,这件事要禀报陛下,看陛下怎么处置。 皇宫。 “这崔家的小辈,是一个比一个蠢了,甚至不用朕动手,他们自己都能把自己玩死。传令下去,免了崔启的职务,叫他在家闭门思过,不用来了。叫崔启的堂兄崔浩顶了他的差事吧。” 从外人的角度来看,不过是换了个小辈当差的事情,崔家没有任何损失。但是在皇帝看来,这就能成为乱家的开始,而崔家也感受到了皇帝对这件事不满。 其他看不惯崔家的世家大族都在背后嘲笑崔家,明摆着皇帝特地给陆时安赏赐,他家的小辈还敢对陆时安下黑手,这是不满皇帝已久的表现啊。 崔启被家里长辈关在了祠堂里思过,他很不解,也很委屈,自己不过是要给个平民一个教训,怎么就被陛下免职了。 崔家家主看他还没想明白,摇了摇头,就没再管他了。 罢了罢了,让他在家族庇佑下好好活着,别再做官,给家族添麻烦了。 可他不知道,陆时安已经打算给崔家一个教训了,听着有些自不量力,但是陆时安就是要给他们个教训,告诉世人,陆时安虽然是个平民,但也是不能随意让别人踩的。 陆时安一家得知崔启被罢了官,实在开心了一下,陆时安觉得这次城主大人这次帮了他的忙,所以想要报答一下城主。 陆时安打算造纸了。 竹子是造纸的重要原料,陆时安僱人上山砍竹,然后将截断的竹子在就地开挖的水塘内浸上三个多月,取出用力捶洗,使青壳和树皮脱掉,这样得到的竹料就会比较软。 之后将竹料拌入石灰水浸在木皇桶中蒸煮几个昼夜,再放水塘里漂洗干净了,再继续放在锅里用石灰水煮。如此反覆进行十几天。经过反覆蒸煮、漂洗的竹料纤维就逐渐分解。取出后捣成泥面,这就是造纸的前期工序。 捣烂后的原料用适量的水调配使纤维彻底分离并浸透水分,成为纸纤维的悬浮液,再倾倒入纸槽里面。然后用细竹帘在纸浆中滤取,纸纤维留在竹帘上形成一层泾纸膜。这道工序在造纸过程中是最费力的,抄纸的工匠站在纸槽旁重复着舀水、抬起竹帘。另外,捞纸时还得靠经验,抄得轻,纸会太薄,抄得重,纸又会太厚,完全凭工匠的手艺决定。 陆时安找的工匠之前一直摸不着头脑,但是随着不断尝试,纸的质量就越来越好了。 后面就是要经过压榨脱水,再行晒干或烘干成纸了。 这种做出来的纸,比市面上卖的纸要光滑得多,毕竟这种工艺是《天工开物》记录过的,是大殷现在的造纸工艺所不能比的。 但是这种纸,就是我们说的宣纸了,所以比较昂贵。其实普通人用来练字的纸并不需要这么好,所以陆时安还拿出了造纸机的图纸。 造好了造纸机,通过造纸机造出来的纸就粗糙多了,但是用它写字是完全没问题的,并不比市面上卖的纸差。简单且很快,用料也不费,所以纸张价格不贵。 很快,陆时安便在市面上兜售了不同品质的纸,最次的纸卖得最便宜,十五文钱一刀纸,然后品质稍微好一点的三十文一刀,最好的宣纸就要五百文一刀了。 那也便宜了不少了,由于陆时安弄出来的造纸机实在精妙,速度也很快,所以人工成本不高。 也有做得失败的纸,将就着写字也行,但是主要还是可以当成草纸。 其实苎麻也可以做成纸的,虽然效果没有竹子好,但是只要工艺不出问题,做成的纸,其实质量也是不错的。 所以当陆时安手下的那批工匠真正手艺成熟时,每天每人都能做几千张纸了。 当陆时安的纸都卖到了京城时,崔家才感觉大事不妙。 如今安阳城,每户每月都会买上一些陆时安工坊里的草纸,渐渐的这习惯便蔓延到了京城。 陆时安还改良了草纸的质量,造出了适合女子和婴儿试用的纸巾,使人们觉得方便了很多。 崔家看着一天比一天少的收益,叫苦不迭,家族里的人更加反感崔启了,毕竟是他招惹的陆时安。 陆时安以城主要教化更多的百姓为由,硬是把造纸工艺和造纸机图纸都给了城主,叫城主也开始造纸。 于是纸张的产量提高得更快了,安阳城的纸在后来成了安阳城代表物之一。 这都是后话,暂且不提。 崔家一家的产业如何能与城主的工坊相抗衡呢?渐渐的,他们就退出了京城的造纸行业,转向了其他地方,而他们在京中的影响也就更少了。 皇帝倒是乐见其成,对陆时安也越发满意了。 纸张便宜使更多愿意学习的寒门子弟投入到科举中。 是的,皇帝要开科举了。 不过,这时的科举不是明朝那种很正规的科举,寒门子弟也可以通过科举跻身上流社会,但是高门大户的子弟依旧可以通过家族的安排,当上品级极高的官员。 皇帝倒觉得如此各让一步也甚好,世家觉得,能吸收寒门到世家里来,也是不错的决定,所以双方都很满意。 第19章 程玉的事业 城主大人通过陆时安给的造纸术和造纸机赚了不少银钱。除了能用于安阳城的赈灾储备和建设用银,还能富余下来,存在城主私库。 第33页 他採纳了陆时安关于建立考生客舍的意见,在安阳城建了几所客舍专门提供考生住宿。住宿是免费的,每天中午还免费提供免费汤。不过城主倒没有去京城开客舍,安阳城的考生客舍主要是为了参加县试的考生准备的。 陆时安不失时机地买了几家店面,在客舍附近售卖比较便宜的纸张、毛笔、砚台等物,还有吃食之类的。都是成本比较便宜,但是有得赚的东西。 通过燕来镇酒楼罗老闆的介绍,陆时安请了几位经验老道的掌柜,也没声张,就随便放了几挂爆竹,就算开张了。 开张之后,生意就颇为不错,不但有考生来买,附近的老百姓也会光顾。 程玉向陆时安借了一笔钱,开了家书画店。陆时安是支持他有自己的事业的,于是很大方的表示如果赔钱了就不用还了。 程玉看着陆时安,无奈道:“大哥怎知我就一定会赔钱呢?” 陆时安尴尬地揉了揉鼻子,他觉得自家小玉,看着就像个与铜臭格格不入的人,不像是能发财的。 但是程玉却把店经营地很好。 他把陆时安给他讲的神话故事,用画表现了出来。排版简洁大方,包装精美。 其实程玉的画技还没有到很不错的程度,学了一年只能说还可以,但他画的内容并不算难。 画上的神仙衣服华美,仙境逼真,加上神话故事本身就具有吸引力,于是画册很快就流传到京城。 陆时安看着手中类似于现代少女漫画的图册,不禁怀疑程玉是否和他一样都是现代人。 当然不会是了。 京城的贵女们每个月都会派人去打听有玉书画店出新版的画册了没,有的心急的,每个星期都会派人去问。 几个月后,程玉的身价也涨了,一般人求他画,他也不一定会画。 他还请了其他画师,画了不少山水人物画。虽然不如他的画卖得多,但有的画师是有真本事的,很快山水人物画也受到不少人的追捧。 陆时安惊讶地发现程玉现在每天都自信满满,精神十足,比以前成长了许多。 陆时安很为他高兴,毕竟没有多少孩子能像小玉一样十岁就能开书画店,还能盈利的。 陆时安的心像老父亲一样,既愿意看到自家孩子可以独立,也很失落觉得家里孩子可以不用依赖他了,总之心情复杂。 他抱紧了小弟陆时恆,表情复杂,道:“阿恆,你不用担心,以后你赚不到钱,大哥也会养你的,别和你二哥学,每天这么累。” 陆时恆:“喵喵喵?” 他什么时候说要出去赚钱了?还有,怎么他就赚不到钱了? 程玉很无语地从大哥手中解救了小弟,用一块糖糕安慰了小弟受伤的心灵。 陆时恆心里想:“我以后想娶一个有钱的娘子,让她养我!我才不要出去赚钱呢,二妞说了,以后她要嫁给一个有钱人。我不能嫁,但我能娶!” 可以说志向是很远大的了。 幸好陆时安还不知道他这志向,知道了的话,陆时恆估计又要被罚看书抄字了。 皇帝陛下最近倒是很高兴,毕竟科举考试今年就可以举行了。 如今朝中的大臣都是世家出身,世家们通过联姻使彼此关系更加密切,但是只要在朝中提高寒门子弟的数量,那么朝堂才不会变为世家的一言堂。 这天下是他和他老子打的,这些世家却能比王朝存活更久,坐享富贵,而且大多于国无益,他相信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就能打破这个现状。 一口吃不成胖子,慢慢来吧。他这样想着。 其实皇帝比较欣赏陆时安,但是听说陆时安不想科举,还是有点不太满意的。 陆时安确实不想参加科举,因为他实在不想当官。 他觉得自己的性子搞搞学术还行,当官就不行了。 当官的情商得高,背景也得好。 他是啥都没有,还是算了吧。 再说了,也没谁敢保证他陆时安一定能考上,陆时安自己还是知道自己水平的。 背背古文,了解一下还行,叫他写诗? 不去不去,怕了怕了。 没错,陆时安是会背不少这个时代没有的古诗文,但这里不一定能用啊! 朝代变了,歷史变了,背的诗里连典故都可能不一样,或者没出现过 再说,是不是自己的东西,别人随便一品就知道了。 一个人写出不同风格的诗,大约会被人骂成疯子吧。 终究陆时安只是个普通人,没那么高尚的情操和逆天的智力。 他目前所表现出来的不普通,不过是因为他是个穿越者罢了。 陆时安是愿意为这个时代加上自己的痕迹的,但不会通过做官这种方式。 程玉在这一年里赚了不少钱,但也没想扩大店面了。 他对钱财其实不是很热衷,只要够了就行,再说陆时安也不愿意看他一头扎到赚钱上。 陆时安又给他讲了很多现代仙侠剧比如《仙剑》系列,程玉和陆时恆听得津津有味。程玉将这些故事画成连环画(陆时安这么称唿的),果不其然收到热烈追捧,每天都有人催促后续的发展。有不少少女深深迷上了故事里的男主,从开始的一周一催变成一天一催。 店员们叫苦不堪,可是奈何程玉每次只会画一个章,等更的人不乏达官贵人,不少少年少女甚至将程玉视为偶像。 第34页 当然,出于安全考虑,程玉用的是匿名,所以他们还不知道自己粉的是个还没长大的小孩。 …… 清闲下来的时候,陆时安会带两个弟弟去山上看看种树的进度。 大多都是请村里人来种,陆时安和程玉自己也会上手种。 至于陆时恆,他还太小,只能帮忙浇浇水了。他知道大哥种了山楂树,每次一想起自家山上会长许多山楂,他的口水都会忍不住往下流。 陆时安也想看看果树开的花,他种的这几种树,花开得都还是很有野趣的。程玉不知道原来陆时安骨子里还有不看价值看长相的毛病,不过知道也没什么,千金难买大哥高兴嘛。 “今年种的树,今年就开了花,这树还是不错的。”一个帮陆时安种过树的大叔说道。 陆时安笑而不语,花了大代价浇了灵泉水,再不开花,他大约不如把它们都拔了吧。 “大约是今年年景好,大叔家的庄稼长得也不错。”陆时安说道。 大叔表情很喜悦:“是啊,今年雨下得正好,往年总是特别干,浇水都得紧赶慢赶,才能保证收成。” 虽然现在石头村里的人收入不错,但是村人还是没有放弃家里的田地。 这时候大多数人家都会喜欢家里的田越来越多,因为市面上交易也可以用粮,家里人吃的也是自家种的粮食。所以只要别发生天灾,有田家里就饿不死。而且如果家里存粮多,遇到荒年也没在怕的。 陆时安入乡随俗地又买了些地,同时把田佃了出去,反正存点粮食也没什么不好的。 见他肯存粮了,村长也很高兴。毕竟这小子之前一直不太重视田地,吃的东西都是买的(其实是陆时安在空间里种的),这得多浪费钱啊。 老一辈人都是节省惯了的,陆时安理解也尊重他们的想法。 倒是村长的重孙和他不是很相像,这小子和陆时恆一般大,平时嘴很甜,见了陆时安他们就叫叔叔,陆时安倒也很喜欢他,有时逗他帮忙做活他也愿意,给他一二文钱的工钱也会接着。 但他的工钱绝对不会留到明天,通常都会去村里买点东西吃,不过还知道分点给家里人。 村长老爷爷既欣慰,也不禁担心他养成存不住钱的习惯,还是要叫孙子好好做工,存点家业啊。 不过陆时安倒是觉得那孩子不错,别人给的东西要看看价格才会决定要不要,而且他不管收了什么都会和家里人说。至于会花钱,那也没什么,那孩子不是个懒的,以后花的多,也会赚得多的。 不过村里大多数的孩子都会赚钱存起来,一般知道自家爹娘收了这钱就不会还给他们了,所以他们都选择放在自己的宝贝木盒子里,藏得好好的。 但是想藏得过家里火眼金睛的娘,基本没可能。存到一定数目,小孩子的耶娘就会偷偷从木盒里拿出一半,一些心大的孩子根本不知道。倒有孩子发现了,但是看在耶娘没全都拿走,也就算了。 陆时恆这孩子却不是很在意赚钱这件事,毕竟大哥二哥每天给他的零用钱都有很多了。是村里孩子中唯一的“资产阶级”。 不过他很喜欢帮别人忙,所以懂得的也比其他孩子多一些。可以说什么活计都懂一些,陆时安对他还是很满意的。 陆时安一直觉得,你可以选择不做那件事,但是你必须要会。比如每个人都可以选择不做家务,但是每个人都应该会做。 因为你不能一直依靠别人去帮你做一些事,人的一生大多数时间,都得自己独立完成很多事。所谓靠人不如靠己,就是这个道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支持,其实这几天都比较忙的,我尽量每天更新。 第20章 建学院,做豆腐 自从朝廷规定了每三年一次科举考试,各地的民办官办的学堂就开办了起来。 地方官学除了在府州和县设有由长史管辖的“儒学”之外,还设有直辖于太医署的府州“医学”,还有乡学。 乡学不同于现代所说的那样要招收六个乡的学生,这里的硬性规定是三个乡。 村长和里正和其他几个村的村长商量了办学的事,其他村的村民都同意去石头村办乡学,毕竟他们很多人都在石头村做活,在石头村办学院,就可以每天接送自家娃娃了。 不过里正和村长们说了,如果还有其他地方的孩子想来求学,只要交了束脩,也可以来这里读书。 村长们想:“石头村又不是什么办学的好地方,应该不会有太多人来。”所以都同意了。 这时候大家都觉得人少才好,人少自家孩子才能获得关注。 但是学生过于少,也不利于办学。只有学堂人多了,才能搞出一套竞争机制,才能被县学关注。况且能多点人才,若能以后留在这里,也是不错的。 石头村里正知道陆时安的意思,他也觉得这样挺好,所以便同意这样提议。 各类私塾就是民办的,大多是贵族们给自家子弟办的学堂,普通人家进不去。 乡学虽然是官学,但是就条件差了很多了,不过也有办得很不错的,主要看当地的财力物力。 像石头村,就在村里选了风水宝地,向县官报备后,就建立了条件不错的学堂。 第35页 只要有水平不错的老师愿意在石头村教学,一年除了有学生给的束脩可以拿,还有村里额外给的月钱。这些钱都是从每个村里的共同产业里出,现在石头村是不差钱的,所以村长大方地给了不少。 这是各村一致同意的,他们觉得能来这里的老师很难得,毕竟石头村离镇上和县城比较远。 这些老师远道而来,要想他们为村里的孩子尽心力,就要提高薪资待遇。 毕竟谁也不是圣人,不解决实际问题,谁也不能靠爱发电啊。 陆时安不声不响地在村里买了一大块地,准备在这里修教师宿舍和学生宿舍。 他觉得这样才能确切解决招生问题,他参考了现代教师宿舍和学生宿舍的标准,设计了宽敞的教师宿舍和布局合理的学生宿舍。 教师能住独立套件,里面有一间客厅,一间卧室,还有一间厨房。如果不想要厨房,也可以改成卧室。 学生四人一间,四个火炕,每人一个铁水壶,用来烧热水,一张长木桌,四把椅子,还有一个独立卫生间,可以说条件很好了。 住宿倒是不用钱,但是自己的生活费要自己出。 陆时安还想办食堂,但想想又觉得没必要,因为石头村不缺便宜又好吃的吃食。 这还在计划中,不过如果足够迅速的话,半年就能做好,大不了多请些工程队嘛。 等学堂正式建好了,也可以把陆时恆和程玉送进去学习。 陆时安比较忙,所以可以偶尔蹭课上,忙的话就不去了。 陆时安最近除了在忙着找工程队,还忙着做豆腐。 他在这里过了这么长时间了,都没看到过豆腐。 他不是很爱吃豆腐,但是一年没吃也觉得缺了点啥。 至少没有豆浆喝了,他咋了咂嘴,有点想喝豆浆和吃甜豆腐脑了。 做豆腐首先要用石磨磨好豆子。 然后将打好的生豆浆倒在纱布中,用手把豆浆挤出(挤剩下的豆渣留着,拌在面粉中可以做各种面食); 过滤后的豆浆煮开,将表面的泡沫捞除,不然很容易溢出,豆浆煮开后还要继续小火煮五分钟左右,煮透,防止有豆腥味; 煮开后,边倒盐滷边搅拌。要精细一点就一勺一勺加,直到豆腐变成絮状。 这种絮状的就是豆花了。 将豆腐放在合适的容器里,盖上纱布,再等上十分钟,就能得到凝固好了的豆腐。 要想吃紧实一些的,就在上面压点重量合适的东西就行。 做豆腐关键就在于滷水,滷水做好了,豆腐就能做好。 煮豆浆的时候会有豆皮在上面,那个就能晒干就是能做成腐竹了。 陆时安不缺钱,就是想吃点手工做的豆腐脑和豆浆。 他打算先让人在他家做满一个月的豆腐,然后再把做豆腐的法子教给他们。 不限制什么地方的人,只要来了就教。 毕竟现在村里人收入都还行,做豆腐比较累,叫村里的人做豆腐,可能没时间,也没兴趣。 陆时安在安阳城都是比较出名的。 他一说要做新的吃食,大家便都想来石头村看看。 有些贫苦人家,一听到这个消息,就立马从家里出发,准备去石头村陆时安家。 不过是一个月的工,如果自家学到了,就能每天挑着一担豆腐,大街小巷去卖了。这也是进项啊! 果然村里只有那么一两个人来学,但陆时安相信,还会有人愿意来的。 陈招娣是隔壁安昌镇的一户人家的女孩,她爹因为她娘生不出男孩,身体又不好,所以就把招娣的娘给休了。 陈招娣气坏了,立马和母亲搬离陈家。 招娣如今已经十六了,因为要养活身体不好的母亲,不愿意嫁到别处。 再过两年不嫁人,她就是个老姑娘了。 她娘不愿意拖累她,曾经服药自杀过,又给招娣送到医馆治好了。 倒是有些男人愿意娶招娣,也愿意养活她娘,但是却不愿意出彩礼。 招娣一来不喜欢他们,二来,她要的彩礼不多,连这都不愿意给,那她母亲想来也不会被安置好,她向来是个有主意的,当即就拒绝了。 他们觉得她不识好歹,但她也无所谓。 因为她的父亲,她也不相信成亲能带来什么好处,所以一辈子不结婚也没什么。 大不了以后等自己赚钱了,招赘一个男人回家,生个孩子,若是男人品行不好,休了就是。 眼下就有个发财的机会。 只要去陆时安家,好好做活,学到了本事,就能在镇上开店了。 赚了钱,招了赘,就给她娘生个孙子或者孙女,相信她娘很快就能振作起来。 打定注意后,她收拾收拾,带着母亲去石头村租了一个月房子,准备学会了就回去。 招娣是唯一一个跟陆时安学做豆腐的女孩子,从她的衣着上看得出来,这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但她仍然对生活乐观。 每天她都是来得最早的一个,几乎除了做豆腐之外,其他的活也都抢着做。 在陆时安看来,这样的女孩子无疑是值得赞扬的。 可能想通过做豆腐就能发财,这样的想法有些天真,但是,这种天真确确实实打动了陆时安。 陆时安决定帮她一帮。 第36页 一个月的时间过得很快,建的宿舍都有了初步雏形。 招娣在这里也变得越来越开朗起来。 她除了每天做豆腐,还能在村里打打零工。每天也是有进项的,虽然不多,但是除去开销还能余下一些。不比她在镇子里赚的少。 关键这里的村民对她和母亲很和善。 虽然这个时代对女性的束缚没那么严重,但是因为招娣母亲的被休,还是会被一些嘴碎的人指指点点。 这里的人不会过于关注你的生活,招娣母亲在这里修养地很好,几乎肉眼可以看见变化。 招娣很感激这里的人,尤其是陆时安。 那天,在她做好最后一份豆腐后,陆时安教她做了五香豆干。 她珍惜地看着陆时安的每一个步骤,生怕自己错过什么。 她暗暗下决心,自己不但要在镇子里做豆干,还要把豆干往外面卖,那生意做大了,给陆时安分红。 看着招娣被背上的沉重的背篓压的有些弯曲的背影,陆时安的心情沉重又有些欣慰。沉重是因为这天下还是有不少像招娣一样的女孩子;欣慰的是虽然有重压,但是仍然可以继续前行。 辛苦是不用怕的,怕的是辛苦之后,看不到希望。 这个女孩子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哪怕遇到失败也是可以重新来过的。 有他的帮助,相信她的路也会好走一些。 程玉很喜欢家里豆腐脑的味道。 陆时安做了一些咸酱,小菜,咸虾米。吃咸豆腐脑时会加一些,豆腐脑的鲜嫩和咸酱,小菜的爽口下饭,使人百吃不厌。 陆时恆更喜欢甜豆腐脑,里面加点红糖或者红豆,就很好吃了。 陆时安没什么挑的,就是不能接受每天都吃。 “这豆腐味道还真的不错,花两文钱就能吃一天了。” “是啊,豆腐脑味道更好,我爱吃甜的。” “甜的有什么味儿?还是咸的好吃。” …… 陆时安没想到这里也会有咸甜党之争,有也不在意,左右不过是小争论。 石头村的豆腐又开始卖到了更多的地方,客舍里多了许多菜色,比如:麻婆豆腐、酸菜豆腐、干子烧肉、千叶豆腐…… 在这里行商的人,在这里住上几天,就会长胖许多。 没办法,这里的吃食实惠又好吃,没有人能拒绝。 作者有话要说: 求点击,求收藏,求评论! 谢谢大家支持! 第21章 三年 转眼间三年过去了,石头村依然在不停发展。 那个唇红齿白,一双眼睛似乎也包涵了笑意与温和的少年,就是如今已有十四岁的少年陆时安。他总是一身青色常服,显得很沉稳,如今他说的话也能让村里的人们都重视起来,是村里最受关心与欢迎的人,没有之一。 程玉如今也十三了,从小他就是三兄弟中长得最好看的。现在大了一些,长开了一些,气质干净又长得清秀,几乎每个姑娘见到他都会脸红。且大多数情况下,他与异性说话,都非常腼腆,非常容易激起女人的母性。 陆时恆除了高了一些,胖了一些,没什么变化。村里的小姑娘们还是喜欢和他在一起玩耍,大约也是因为陆时恆看起来是三兄弟中脾气最好的,表情最丰富的吧,总之与他在一起很轻松。 彭山一家和陆同两兄弟如今已经把卖身赎回去了,村长给他们在石头村落了户,成了平民。 陆同的弟弟陆恩现在已经好的差不多了,简单的句子已经可以说出来了。陆同听到弟弟能清楚地喊出“哥哥”两个字时,已经泣不成声了。其实只要好好修养,别受刺激,陆恩迟早会好,只不过有灵泉加成,好得更快了些。 陆时安也懒得再找人了,家里的活还是他们做,每月都给月钱就行。 胡商和那些行商们都还没能找到陆时安所说的那些蔬菜,棉花种子。不过陆时安仍然固执地让他们找,他有种预感,这些东西就在那个角落,只是时机未到,所以还没发现罢了。 在陆时安十三岁时,城主曾经推荐他去县学学习,去考科举。 但是陆时安拒绝了他,因为他觉得现在这样就很好,没必要给自己找罪受,于是城主只好失望地走了,皇帝听说了也挺失望的。本来还指望着陆时安考科举,到时候给他开个后门,让他在工部发光发热就行了。 没想到他不愿意。 算了,人各有志,难道大殷朝就没有天才了吗?皇帝有些无奈,但也明白强留无用。 程玉还在继续更新着连环画,这时候他的名气已经打到了后宫里。 有人甚至打算把程玉“请”到自己的府里宫里,但明显做不到。一来不知道是谁画的,二来,就算知道是谁写的,也不愿意触犯众怒这么做。如今程玉粉丝一大堆,他要遇到不测,他的粉丝会把伤害到程玉的人给唾骂死的。 古今的粉丝都是很兇的。 陆时安在这三年里没做什么大事,每天就是学习新的东西,看看书,更新给罗老闆的小说,简直直接过上了退休后的生活。 不过他确实也学了不少东西,比如书法和古琴。他是没什么文艺细胞,但是学上一些也是没有问题的。家里两个弟弟也不是很懂得音乐,只要调子好听,他们都觉得弹得好。 第37页 陆时安有时会把现代一些经典曲目弹出来,程玉和陆时恆都很捧场。 陆时安心说,还好没给你们听拉小提琴的声音,要不然你们都得抓狂。 陆时安在现代也学过小提琴,不过拉得非常难听,就像锯木头一样,还好他住的地方隔音效果很好,不然肯定天天都要被投诉。 陆时安其实想去别的地方逛逛,来古代一遭不去别的地方太亏了,所以只等两年,他就带着程玉他们到外面走走。 大不了多雇几个人跟着。 这个朝代虽然总体上比较和平,但是仍然有许多地方有匪患。朝廷倒也派人去镇压了,但是古代毕竟消息传播得慢,总是在地方军队还没过去围剿,就全都逃到深山老林中了。 这三年空间也有了显着变化,比如说小屋彻底变成透明的了,乍一看像海市蜃楼。但摸上去感觉像是在摸玻璃一样,有真实的触感。 当然了,门依然打不开,陆时安曾经尝试着用火,用水,都不行。 说一点不好奇是假的,陆时安觉得这里面一定有什么秘密。 陆时安每天早上都会顺着河水跑步,放松心情,也为了自己的身材。 不过他会拖着程玉和陆时恆一起跑,程玉体力一般,但性格比较能坚持,从来不喊累。而陆时恆就比较懒得动,每次跑一半就不想跑了,陆时安见他跑的路程也还好,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陆时恆不胖,就是有点婴儿肥,肉肉的,十分好摸。陆时安很喜欢捏他肉肉的脸,但是程玉会护着陆时恆,不给过分地摸,还说,大哥你这样摸他的脸,他晚上睡觉会流口水的。 陆时恆:喵喵喵?我不流口水! 每每程玉来阻挠时,他才会停下来,不再欺负陆时恆,转而欺负金糕。 程玉冷静地看着大哥闹,花糕和他的神情出奇相似。玩了一会,陆时安也觉得没意思了,就没在继续了。 程玉每天都会让他大哥教他素描这个十分新鲜的东西。 陆时安素描画得还行,可以教程玉个囫囵。程玉手中的几只软硬不同的铅笔是陆时安专门找师傅定做的,花了很大功夫。 因为现在主流是写毛笔字,所以陆时安也就没把铅笔拿出来了,多做了几只,留给自家用。 程玉费了很大的功夫才把陆时安和陆时恆的画像画出来,看着还挺像那么一回事的。 但程玉不满意,连忙从陆时安的手里夺回了自己的画。 “大哥,你太心急了,我,我都还没练好呢!”程玉道。 陆时安笑:“这还叫不好?你可才刚刚学没多久呢?” 程玉听了,有点小得意,但是依然板着脸道:“不行,这画得太难看了,大哥,你再等我几天,我再画给你。” 陆时安觉得也行,就没有着急讨要了。 陆时恆觉得我自家大哥二哥都很厉害,怎么能把人的脸画得这么逼真的,自己以前从没见过这样的画,肯定又是大哥想的。 程玉在他的连环画里尝试了用铅笔画简笔画,画得也很好,细节很容易勾勒。就是不能批量生产,因为没办法印刷。 每画一本,就被陆时恆抢走了。他真的特别喜欢二哥画的这些内容,本来没办法想像出来的东西,都在脑中活灵活现地出现了。 只有和陆时恆玩得特别好的小伙伴才能有幸看到他珍藏的铅笔版连环画。 陆时安也欣赏了,他觉得程玉如果在现代,能成为不错的画家,还是那种大众小众都能画,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都能体现出来的画家。 陆时安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他已经十四了,可以订亲了,然后十六七就能和订亲的那方结婚了。 石头村附近的媒婆都在盯着陆时安,那架势,仿佛陆时安一对哪家姑娘上了心,就立马把那姑娘打包给陆时安一样。 不过事实上确实如此,石头村以及附近的村人都知道把闺女许给陆时安有多好。 像陆时安这样长相不俗,谈吐行为极为稳重,再加上家财万贯的好少年,简直是完美的女婿了。 可看陆时安那样子,就像是没开窍的,不过村里的人都不急。 石头村谁都有可能娶不到娘子,只有陆时安最没可能。 年轻人嘛,不愿意早早订婚成婚也是正常的。 “那陆时安不会是要听他父母的话,要同程玉成婚吧?”一个刚来石头村做生意没多久的人八卦道。 “哎呦,你可别再说了,去年有个外村的人,同几个油子们拿程玉说笑,说程玉是陆时安的童养媳,陆家大郎听了后,二话没说就把他们赶出去了,这石头村的人就没再让他们进来做生意过!”一个知情人连忙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那人大约也知道不妥,立马改口:“我是想错了,那么大的家业,怎么会娶男媳妇。” 提点他的人点了点头,表示贊同他的看法。 陆时安才没打算现在就订婚呢,他以前在现代没谈过恋爱,因为没找到合适的。最重要的是他不喜欢女孩子,他是个天生的同。在第一次遗,精后他就知道了他的性向。 好在这里契兄弟也是有的,要不然原主父母也就不会把程玉当做原主做童养媳了。 程玉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态,反正听说自家大哥不想订婚,还是开心了一下。 第38页 他想:自己大约就是不想大哥给自己娶个大嫂吧。不结婚的大哥,是他和小恆的大哥,可一旦大哥成家了,大哥就不单单是他们的大哥了,还是大嫂的相公,大哥自己就有个小家了。 那时,自己也该搬出来另过了吧,他惆怅地这样想。 陆时恆先前是有点担心自家大哥会和一个陌生的女子结婚的,但是现在他不担心了,甚至还有点期盼,因为村里人都说,有了大嫂,连零花钱都能多给一份了。他心想:那也没什么不好的嘛,于是就不再纠结了。 陆时安倒是不知道一份零花钱就能收买陆时恆的心,但是明显能感觉到程玉对于自己订婚的排斥与不安的心里。 他有点心疼程玉,觉得他太没安全感了,于是直接和程玉说了,三年内不会订婚。程玉听了,果然好多了,画画也没走神了。 作者有话要说: 更得少,我也不想熬夜蹭玄学榜了。 求点击,求收藏,求评论! 感谢读者“嘟”,灌溉营养液×5,谢谢支持! 第22章 水灾 日子一天一天很平淡地过去,但突然有天,有灾情的消息传开了。 “听说了吗,好像南边发生洪水了,淹死了不少人呢,哎,老天作孽啊!” “是吗?那岂不是又有流民来这里了?” “是啊,眼看夏天要过去了,怎么又发大水了,那田里的庄稼不就全完了吗?” “哎,谁说不是呢?估计朝廷会派人去赈灾的。” “怎么突然发大水了?之前两年不都还好好的吗?” “你是年龄小,除了这两年哪年不发大水了?” ...... 陆时安紧紧得皱着眉头,听着村民们的讨论。 古代只要一发生自然灾害,就会产生大量的动物和人的尸体,人的尸体必然会在清理的时候被埋葬,但是谁会管动物的尸体呢?甚至连人的尸体都不一定能得到好的埋葬。 加上天气炎热,灾民得不到好的照顾,抵抗力下降,那么瘟疫发生的概率就更大了。 陆时安觉得,还是要写封信告诉城主,让城主告诉陛下,防瘟疫的基本措施。 不知道城主会不会怀疑自己消息的由来,但是毕竟事关人命,相信城主不会不顾大局的。 城主收到信,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了。如果大范围瘟疫爆发,不仅陛下会被有心人中伤,还会导致百姓妻离子散,实在是影响太大。所以他连忙写了一份奏摺给皇帝,呈上了陆时安的防瘟疫的方法。其实,发生洪涝灾害,最治本的方式就是兴修水利了。但陆时安知道,现在还达不到这种要求。 好在还是有人懂这些事的,所以现在水灾发生的地方,水位已经得到了控制。 陆时安用灵泉水催生了贯众、板蓝根、大青叶、马齿苋等等对预防瘟疫有效的草药,官府设有专门的机构可以捐献物资和钱财。所以陆时安捐了不少草药、粮食还有衣物。 陆时安觉得灾区缺的就是那些,所以银钱捐得相对较少,主要就捐了这些难得的物资。每次有灾情,药都会不够用,多捐价格不便宜的药物,比直接捐钱要好一些。 程玉倒是捐了不少自己的旧衣物,还有就是画了三本铅笔版连环画,书画店宣传之后,大家都知道这三本是以后市面上不会有的绝版,而且明确告知大众,他的铁粉们通过竞价买走自己想要的画,最后程玉所得的银钱会全都捐出去。 这样一宣传,大家仿佛都学会这么做了。一时间,连酒楼和首饰店都说要将盈利的部分银钱捐出去,很是刷了百姓和官府的好感度,也提高了知名度。 能通过这方式赚钱的商家,陆时安觉得没什么值得指摘的地方。赚了钱又能造福社会,官府也会对其赞誉有加。 尽管官府救援迅速,但是仍然有流民朝北方走,有些是寻亲,有些是一路乞讨到这里的。 这几天,石头村也来了不少流民。 石头村这里空地方还是有的,他们随便搭了一个棚,就在空地上歇下来了。 为了防止意外,陆时安和石头村里的人给他们提供了干净的衣物和炖好了的药草。 来到这里的人看见石头村的村民衣着干净,再看看自己一身的骯脏,难免有些自惭形秽。 好在村人极好,都只是感嘆唏嘘,没有过分询问的意思 。 陆时安给他们提供了锅和盆,让他们自己烧点热水。 他们这一路太难了,难到现在有一碗热水,都能使他们热泪盈眶。若能在这里安顿下来,也不枉他们走了这么远的路了。 路上不是没有遇见过村庄,不过大多都很排外,虽然能住下来,可日子也不会很好过。这随行的还有女儿家,更要注意了。有时看见哪个村老人女人少的都不敢进,怕出事情啊。吃喝都在野外解决的,哪里敢单独行动。 安阳城就是朝廷指给他们这一队人的落脚点了,随行的很多人都已经被一路上的村庄接纳了。朝廷规定来这里的流民每个村只能接纳十来人,所以他们这些剩下来的人都来这里了。 好在石头村地广人稀,村人淳朴,是个安定下来的好地方。等以后他们攒够了钱,选择回南边还是在这里继续住下来,都是可以的。 程玉来棚子这边找陆时安有事情,流民中一个看起来快到三十岁的女人看到了程玉,立马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第39页 似乎察觉到自己的失态,她不好意思地别过了身。 程玉有些奇怪地看了她一眼,那女人有些慌地转移了目光,不再去特意看他了。 程玉不再关注这件事情,觉得对方可能是认错人了,所以没放在心上。 事实上,在那一瞬间,那个女人真的以为遇见了故人。 太像了,实在太像了。 在她十几岁的时候,曾经随父母在祁仙城摆摊卖一些小玩意儿,在街上见过一对奇怪的夫夫,他们看起来很恩爱,但是走在右边的那个清秀一些的男子肚子显得有些大,像是怀孕了一样。她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男子确实可以与男子结婚,但是怎么会怀孕呢?看他旁边那个高大挺俊的男子小心翼翼的样子,她不得不承认,那就是怀孕了。 之后,见到他们的次数越来越多了,就由刚开始的惊讶与不安转变为习以为常。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那两个男子彻底离开了那个地方,她就再也没见过了,但是对那个清秀男子的映像非常深刻,导致刚刚一看见的那个男孩,就觉得是那个可以生子的男子,但看年龄又对不上。 她怀疑那个叫程玉的男孩就是那对夫夫的亲子。 男子生孩子想想都知道是兇险的,如今平安诞下孩子,想必那两个夫夫应该十分开心吧! 她这辈子都在颠沛流离,居无定所中度过的。如今看到有人获得好的结局,难免为人高兴。 她知道他们都不认识她,但不妨碍她的好心情。 陆时安见程玉来找他了,就简单和来石头村的流民说了几句话,了解了一下灾区那边的情况就随程玉走了。 “怎么了?”陆时安问道。 程玉道:“大哥,县令大人到我们家来了。” 陆时安奇怪道:“县令大人,是有什么事吗” 程玉:“不知,但是我看到了他手里拿了一张很大的纸,像大哥你给我画过的地形图。” 陆时安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觉得自己最近没有什么值得上面惦记的地方,算了,兵来将挡,没什么好怕的。 一进家门,陆时安就受到了县令的“热烈欢迎”,看他那笑得连眼睛都没了的时候,陆时安就觉得他这次是带着任务来的。 以前在现代,院长想叫他多带几个班的时候,就是这么笑的。 “诶呀,陆大郎君,你可回来了,本官在这里等候你多时了,快快随我看看这张图。” 陆时安一看,就知道这是什么了,这就是一张画得比较简略的河流分布图。在古代能画这样的一张图出来已经不算容易了。 陆时安道:“县令大人不妨直说需要小子做什么吧,小子定当竭尽全力。”言下之意,如果他做不到,也不是因为他没尽力,而是确实无能为力了。 那县令有些不好意思,又不能不讲,这可是陛下派人吩咐他做的事,做不好的话,这顶官帽是不想要了吗? 于是道:“陆郎君恐怕知道了南边洪涝的事情了吧?多亏了陆郎君向陛下提议防治瘟疫的事,如今就算已经发生过瘟疫的地方,也得到的了好的控制。” 陆时安道:“这还是陛下英明的缘故啊,我其实也没做什么。” 县令见他谦虚,就更加满意了,将图纸往他面前一摆,道:“你看这张图上的这片区域,就是经常发生洪涝的地方,陛下年年叫人加固堤防,可是就是没用啊。” 陆时安一听,是理论上的东西,这个他行啊,地理背给你听就是了。 于是就跟县令背了一段自己总结的地理知识:“治理水患的方法,既不能不知变通,拘泥于古法,也不能随意相信别人的话。最好还是亲自测量比较好,这河流是哪里水深哪里水浅都要知道,还有,一般弯的河道水流湍急,容易发生水患,所以要裁弯取直……” 总之说了一大堆现代总结出来的治水的话,县令听了连连点头。 不管自己懂不懂,但看着陆时安侃侃而谈,就知道他是个有主意的。 陆时安道:“大人,我只不过是说了一些纸上谈兵的东西,还望大人转告陛下,还是要听专门治水的大人怎么说。” 县令连连点头,他肯定是实话实说的。陆时安的话他都记在纸上了,到时候直接呈给陛下就行了。 事情解决完了,象徵性的鼓励鼓励陆时安,寒暄了几句,便离开了。 陆时安不再想这件事了,毕竟治水他真的不是专业的,简单提一下大概,大约就能给那些专业人士启发了吧。 皇宫。 皇帝坐在龙椅上,看着手中的这份陆时安提出来的治水总结,沉默了一会。 张公公赔笑道:“陛下,不知那陆时安可提出好的办法了?” 皇帝哼了一声道:“还算有点见地,就是不知道用起来怎么样。他这些点子,也不知道从哪里想来的。你说他怎么就是不参加科举呢?” 张公公笑道:“左右科不科举,他都是要听陛下的话的,可能就是人懒了些。” 皇帝笑了笑,显然张公公这话深得他心。 无论如何,只要陆时安还是大殷子民,不犯大罪,他陆时安都是得陛下看重的。 所以张公公才敢这么说,当公公的,不能指望他雪中送炭,但是锦上添花,还是可以的。 第40页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支持!今天更得太迟了,抱歉! 第23章 中秋 陆时安的方法很快就被运用了,懂行的人都觉得陆时安大约就是个天才吧,连他们这些为治水忙了半辈子的人没想出来的,却被他想出来了,可见陛下看重他是应该的。 陆时安再次受到了皇帝的奖赏,这次是都城的一处地契,还有白银千两。陆时安有些受宠若惊,毕竟那可是京城地段不错的大宅院,一般人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 陆时安小心翼翼地把地契收好了,他想,等有机会了,就去京城玩玩,有钱了,光窝在这个地方也挺没趣的。 到时候把程玉和陆时恆都带着,看遍大好河山,想想也是惬意。 程玉倒是不知道陆时安的打算,最近在忙着收山上的猕猴桃、山荆子和山楂。 金秋九月,果香沁人心脾。每次只要在山脚下一站,就能闻到好闻的气味,几乎还没到九月,村里的孩子就会眼巴巴地看着树上的果子,馋的流口水。 浇过灵泉水的果树结的果子是和普通果实不一样的,不说营养价值比一般果子高了,至少在味道上真的很不错。 陆时安不知道自己在现代究竟在想什么,有空间在居然也不想着多种一些果树。空间里倒是有自己买的稀罕水果,但是也总有一天会吃完的。 陆时安不再想那些有的没的,和程玉一起收起了果子。 村人也都在帮陆时安收果子,陆时安想给工钱,但是他们都不要,还说:“陆郎君,我看就每人拿点果子回去吃就行了,要个甚的工钱啊!” 陆时安想想,觉得也行。毕竟是一个村的,有时候算得那么清楚也就没意思了,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严格来说,这种果子,光看品相也能知道能卖好价钱了,所以村人也没有吃大亏。平时村子里的小孩有时想吃了,告诉陆时安一声,陆时安也会让他们自己摘着吃。为了这个,村里人也不会问他要工钱了。 好吃的名声传得远了,连附近的镇子都有人来询问陆时安种的果子怎么卖。 陆时安说道:“自己带篮子摘,在山上吃一些也无妨。若是不想自己摘,可以到我在这里买现成的。十文钱一斤,概不还价。” 众人一听,这种好吃的水果,卖得这样便宜,还能在山上随便吃,不亏啊! 所以便纷纷到山上採摘果子了,女孩子们唿朋引伴,笑声清脆,让听到的人都忍不住会心一笑。 陆青被叫来一起摘果子,他的小弟陆文缠着他,所以就一起抱来了。陆文是陆大伯的小儿子,由于生的晚,所以全家人都很宠着他。陆时安看看这个圆乎乎,软糯糯的小堂弟,也非常开心,立马摘了一个猕猴桃,剥开了切成一块块的给他拿着吃,那小子一吃,眼睛瞬间就亮了,一边吃一边笑得见牙不见眼的,特别萌,程玉瞬间被他逗笑了。 看得出来陆青和陆文都特别爱吃这些果子,陆时安给他们每种都装了两篮子,叫彭山驾着马车给他们送回去。 陆青不好意思道:“这怎么好意思呢,拿几个就行了,你还要卖钱呢!” 陆时安满不在乎:“没事的,我还有很多呢,再说了,大伯他们估计也爱吃,还不一定够呢!” 陆青看着自家小弟那副馋样,哭笑不得,只好收下了。 程玉还包了些上次陆时安做的点心,都是甜口的,小孩子都爱吃,一併给陆文带着了。 陆文之前没怎么和陆时安他们接触过,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三个哥哥,但是同他们相处下来就很喜欢他们,临走时还眼泪汪汪的,要哭出来了。 陆青很是花了功夫哄他,告诉他下次还带他来这里玩,他才不再哭了。 现在在石头村住下的流民有的已经选择在这里住下了。 大多数的女子都会选择在玩具厂工作,每天的收入很稳定。也有一些人决定做以前做的活,比如做斗笠,做鞋子,生意也是不错的。 更多的人还是选择做吃食,南方很多吃的东西,在北方出现的不多,所以愿意尝试的人也很多。 马上快要中秋了,陆时安打算看看有什么好吃的,可以买回去过节吃,于是带着程玉陆时恆上街上四处逛逛。 陆时安都没想到,这个朝代还有人会做冰皮月饼。他很好奇这里做的与现代有什么不同,所以准备买一些回家尝尝。 卖月饼的那人叫常三,正是新来石头村的人,他认识陆时安三兄弟,当时就是陆时安借给他们家被子什物的。 只见他笑呵呵地给陆时安拿了足称的月饼道:“大郎就别付钱了,拿回去尝尝吧!” 陆时安连连摆手:“那可不行,生意归生意,不能白拿你的。” 见他不愿意,常三也不再说什么,陆时安付过钱后,他又拿了几个冰皮月饼给陆时安,这时陆时安便不再拒绝了,道谢后就收下了。 陆时安也不缺那几个买月饼的钱,虽然知道常三很感谢自己,但是毕竟谁都不容易,刚来这里,一文钱都是安生立命的基础,他素来是不愿意别人吃亏的。 程玉偷偷给全家人设计了新衣服的样式,大约新衣服能在中秋之前做出来,一想到家里人可以穿上自己设计的衣服,他就很高兴。不过先不要让大哥知道了,给个惊喜也是很好的。 第41页 陆时安也想给自家弟弟做一份礼物,他觉得陆时恆爱吃,所以他的礼物就是一份新的吃食,程玉嘛,他喜欢画画,那就试着做一套水彩笔,看他喜不喜欢。可能自己做的不是很好用,但是也是这个朝代唯一的一份了。 陆时恆很伤脑筋,中秋节到了,大约大哥二哥又会给他准备礼物了,他的手工还不错,难道要给大哥二哥做玩具吗? ...... 程玉也把他设计的衣服拿了出来,颜色是陆时安和陆时恆喜欢的淡色,陆时安的那件款式很潇洒利落,显得陆时安身形更加挺拔了,陆时恆的看起来有些可爱,但是没人和他说,他还以为自己穿起来的效果和大哥的差不多 ...... 但没人和他说。 程玉拿到那份独一无二的水彩笔后特别高兴,要不是陆时安拦着他,叫他吃饭,他都仍不住现在就想试一试。 陆时安见他高兴,也忍不住开心,毕竟让小大人一样的程玉高兴也非易事。 陆时安觉得他很有成就感。 陆时恆将他做的玩具拿出来给两位哥哥,陆时安程玉也不觉得玩具没什么不好,毕竟是自家小弟辛辛苦苦做的嘛。 中秋无论哪家都很重视,毕竟是团圆的节日嘛,家家户户都做了月饼,还买了鲜果放在盘子里,坐在院中赏月。 上次差点认错人的巧娘也是如此,只是她丈夫早亡,又没个一儿半女,一个人实在孤单。好在她在玩具厂结交了几个本村的好友,她们约好在中秋这天的中午在她家吃饭。 她很是高兴,做了不少可口的饭菜等小姐妹们来吃。 席上备了些酒,几个女子吃多了就胡言乱语了起来,含含煳煳地也说得不大清楚。 她有些失笑,摇了摇头,只听她们含含煳煳地说着。 “我要是小几岁,我就去勾搭陆郎君!” “好不知羞,陆郎君才不会喜欢你!” “哈哈哈哈,都在想什么呢?人家还没十五岁,你们都是快要成亲生娃娃的年纪了,别惦记了。” “怎么都喜欢陆郎君,我倒是觉得程玉很好。” 众人皆鄙视她,人家程玉,比陆时安还小呢,怎么会把主意打到他身上了。 巧娘听得一愣一愣的,她觉得石头村的姑娘们说话很不含蓄,尤其是醉酒以后,大约她们家人都比较宽容吧,再加上她们自己也有底气,所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巧娘有些羡慕。 她的性格早就被生活磨得成型了,再也转变不过来了,做事总是顾虑很多。 突然,她听到这样一句话—— “也不知道程玉的父母是什么样的,竟然把他生得这般好看,把陆郎君都比下来了。” 恍若平地惊雷。 “你是说,你们都没见过程玉公子的父母?”她惊讶极了。 “是啊,难怪你不知道这事,因为村里人照顾他们兄弟的感情,在外从来不说程玉是捡来的。” “捡来的,不对啊,他明明......” “当年陆叔叔将他捡来的,见襁褓里有木牌刻着程,所以连姓都没改成陆呢!” 她充满疑惑地想着那个清秀的男人,觉得他不像是会遗弃自己孩子的人。 难道是出什么意外了吗?是遭遇了不测,还是...... 她决定下次去找人了解一下情况再说吧,但愿那对曾经让她觉得羡慕的夫夫没有出什么意外。 陆时安他们还在不知道自己被人“意淫”,也不知道认识程玉父母的人居然就石头村。 程玉正收拾着桌子上的剩菜,陆时安在厨房刷碗,陆时恆也没闲着,在扫地。其实这些事陆时安都会做,但是程玉和陆时恆总会来帮忙,叫他们自己去玩都不愿意。 不过石头村里几乎没有什么熊孩子就是了,但是他仍然觉得自家的小孩是最乖的。 作者有话要说: 各位小仙女,中秋节快乐呀!感谢你们的支持! 第24章 寻 次日,巧娘决定去村长家了解一下情况,要不然她总觉得心理不安。 到了村长家,她把带的礼物送上,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就是自己做的咸菜。 村长连忙道:“怎么来还带了东西,这非年非节的,以后万不可这样了。可是有事情?” 她踌躇地低下了头:“村长,我是想问一个问题,就是关于程玉的爹娘......” 村长打断了她:“这件事,大家都知道,程玉他,确实是捡来的。但是你也应该知道,我们都不允许谈论这件事。” 她连忙道:“不是的,不是的,我是想说,我其实见过程玉公子的爹娘,在祁仙城见过他们......” 听她说完后,村长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他虽然觉得男子生子确实罕见,但是却不觉得巧娘这样的老实人会拿这件事说谎。 他不能直接找程玉说这件事,必须找陆时安说明这情况。 毕竟是陆时安爹娘把程玉给收留下来的,现在陆冬生夫妻俩已经不在了,所以到底要不要让程玉知道父母的消息还是要先跟陆时安说,让陆时安选择。 不过,他觉得陆时安不会选择隐瞒的。 陆时安自然是觉得应该和程玉说清楚的,如果程玉愿意找他的亲生父母,那么,他愿意帮忙一起找。程玉是他的家人,所以他愿意同程玉一起承担,相信陆时恆也是这么想的。 第42页 至于程玉会不会选择以后和自己的亲生父母在一起,陆时安一点都不担心,他坚信程玉会跟着他的。 到了晚上,他把程玉和陆时恆叫来他的房间。 程玉被他看得有点慌,问道:“大哥,你今天怎么了?” 陆时恆也很奇怪:“大哥,你今天晚上吃晚饭都不知道夹菜,还是二哥给你夹的,魂不守舍的,你到底怎么了?” 陆时安想,反正早晚都是要让他知道的,那就说了吧。 “程玉,好像有你家人的消息了。今天村长来告诉我你爹娘曾经出现在祁仙城,而且,生你的可能是个男子......” 当听到事情经过后,明显程玉有点不知所措,这个消息对于他来说,太突然了。这些年来,不是没有想过自己的爹娘是怎样的人,不是没想过他们丢掉自己的原因,不是没想过要找到他们问个明白。 现在突然有机会了,他却又害怕了。 他们应该都有新的孩子了吧,或许是弟弟,或许是妹妹,现在自己又何苦去打扰他们的生活呢? 无论是他们自己选择遗弃自己的,还是有什么意外,大家不在一起这么多年,他们也应该对自己没什么感情的吧? 可是,这样劝了自己很久的程玉还是想找到父母,因为陆时安曾经和他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所以他无论如何都要搞清楚自己被遗弃的原因。 毕竟是生了他的,虽然没有养恩,但是还有生恩在。去找到他们,报了生恩,就回到大哥这里,继续过日子。 他也该长大了,他也该去为自己的决定付出行动了。 当陆时安看到他眼神不再飘忽的时候,就知道程玉已经做好决定了。 “看来小玉你是准备去找你爹娘了吧,没事,去吧,大哥和你一起。” 程玉睁大眼睛望着陆时安。 陆时安很无奈:“你不会以为大哥会叫你自己去找吗?” “大哥!” 程玉扑到陆时安身上,将脸埋在陆时安的怀里,呜咽着,像只受了委屈的狗崽子。 陆时恆几乎是惊悚地看着平时一直很冷静的二哥,抱着自家大哥很委屈地哭出声来。 “别哭啊,二哥,我们都陪你去找。” 程玉很是感动,松开了陆时安,转而抱了抱陆时恆,陆时恆被他抱得很不好意思。 算了,谁让他是二哥呢,抱就抱吧。 陆时安看他一脸无奈的小样,忍不住心里好笑。 既然决定了要去祁仙城,那就要在出发前把事情都准备好,包括路线和银钱都要带足,还要带两个人帮忙看顾着,家里一辆马车是肯定不够的,还得再买一辆,毕竟一行五个人呢,还有行李要装,还得买个大一点的。 带过去的另外两个人,一个是在镇子上找来的,叫王武,他能当嚮导,力气很大。另外一个,是本村人,叫陈忠,力气也很大,陆时安对他很放心。 陆时安答应他们僱佣的费用按天数算,等结束了再结算,路上的三餐陆时安包了,他们都表示没问题。 这样,就大一包,小一包的走了。 村里人知情的都来相送了,告诉他们路上注意安全,别贪快,要走官道。 陆时安一点也没觉得不耐烦,都好声好气地应了。 陆时恆对于到陌生的地方还是很新奇的,总是逮着陆时安问这问那,陆时安不得不打开包裹里的吃食,总算是堵住了他的嘴巴。 总算安静下来了。 陆时安长长舒了一口气,世界安静下来真的很好。 程玉看着大哥小弟这样,忍不住笑了起来。 笑得陆时安牙痒痒,捏了一把程玉的脸道:“你这小没良心的,净在一旁看笑话。” 程玉不好意思地拿了块糕点给他,讨好道:“大哥,你吃吧,再不吃,就被小恆吃完了!” 陆时安这才放过他,拿起他手里的甜糕吃了起来。 陆时恆之前还觉得这有意思,那有意思的。可是看久了,就厌烦了,翻了个身,就倒在马车的行李堆睡着了。 程玉看他别扭的睡姿,觉得要不是因为他,陆时恆也不会受这个罪,就想把他的身体掰过来,靠着他睡觉。 但是被陆时安阻止了:“没事,他那么重,压在你身上,多不舒服啊,就那样睡吧,左右马上应该就能找着客栈了。” 程玉才放弃这打算,还是调整了一下陆时恆的睡姿,继续闭目养神。 不知过了多久,他就被陆时安叫起来了。 他睡眼朦胧道:“大哥,到了吗?” 陆时安道:“找到了一家客舍,天快黑了,不如先住一晚,明天再赶路。” 程玉一想,这是睡煳涂了,哪有一天就到了的,真傻。 他不好意思地沖陆时安笑笑,眼睛有点红,看起来软软地像只兔子。 陆时安突然就被萌到了,于是摸了摸他的头,笑了。 程玉和陆时恆下了车,陆时安开始和王武陈忠他们搬行李,但是他们不让陆时安搬,说陆时安抢活干,陆时安哭笑不得,只好作罢。 等安置好了,陆时安就去找掌柜的开客房。 那掌柜看了看剩下的房钥匙,道:“不知客官要开几个房间啊?” 陆时安心里想,最起码要开三个房间啊,不然不够住,便道:“三个房间吧。” 第43页 那掌柜的赔笑道:“那可是不巧了,如今只剩两个房间了,客官要是不嫌弃,柴房还能住得下一人呢,就怕您嫌弃。” 陆时安看了看天色,这时候再去寻另一家,明显时间不够,只好答应可以住柴房。 王武便说道:“我去柴房吧,柴房离大郎你房间不远,有什么事,叫一声我就听见了。” 陆时安点点头,吩咐小二点菜,众人吃完后就各自回房了。 陆时恆被安排和陈忠住在一起,一大一小,刚好不挤。 陆时安就和程玉住一个房间了。 这个客舍还行,虽然空间看起来不是很宽敞,但是床大小很适合两个人睡,也都干干净净的,没有异味。 陆时安很满意,叫店家送了水过来,和程玉洗了洗就准备睡觉了。 程玉已经很久没有和别人睡在一起过了,陆时安不习惯和别人睡在一起,家里的陆时恆也都是自己睡一个房间,现在自己身旁有个温热的身体,程玉觉得有点不自在。 陆时安怕他掉下去,主动睡在了床外。 窗户是用薄如翼片的那种白色窗纸罩起来的,所以屋子里被月光照得比较明亮。 程玉侧身望着陆时安,觉得大哥的睫毛真的好长啊,在月光下显得粒粒可数。 鬼使神差地,他伸出了手,碰了碰陆时安的眼睫毛,陆时安的眼睛颤颤抖动,那睫毛也一下下地刷过他的手心,感觉有点痒,似乎痒得还不止是手心,连心都开始被痒得颤了颤。 陆时安一下子捉住了这只调皮的手,睁开眼睛笑了:“以前怎么没发现,小玉你这么皮呢?快给我睡觉!” 他把程玉整个人都揽在怀里,程玉很不好意思,但是他觉得大哥抱他的感觉真好啊,闻着大哥身上有点清列的香气,他忍不住往陆时安怀里钻了钻,没过多久,就沉沉地睡了。 月光静静地照着他们,室内一片静谧。 第二天一早,他们吃过早饭,就再次开始赶路了,陆时恆觉得他还没睡好,整个早上都是闭着眼睛洗漱吃饭的,脸还红扑扑的,像只小猪崽。陆时安知道这个时间违反了他的生物钟,所以也没教训他,只叫他忍一忍,上了车再睡。 程玉却神采奕奕的,没见一点睏倦的样子。陆时安见他精神很好,便和他下棋打发时间。 走了一段时间,本来快要过葛岭城城门了,他们听见了路上有一妇人在哭喊着什么,于是便停了车,准备下去看看什么情况。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得晚了,大家早上看吧! 第25章 寻 陆时安见那妇人竟是抱着孩子在伤心地哭喊,有些不忍,上前问道:“这位大娘,为何在此哭喊?若有什么难处,可以与小子一说,看看小子能不能帮上忙。” 那妇人见他询问,勉强止住哭声道:“这位郎君,我是这附近一个村的村人。因大儿生了重病,前来求医。没想到半路遇上个天杀的贼子,竟强夺了我的钱袋,朝城里逃走了。我想追,可是带着小儿,又追不上,只能在此地停下。” 她说着,又忍不住哭出声来:“这可如何是好,我那丈夫万事不管,家里一点银钱皆是我挣得的,如今全丢了,我那可怜的大儿怎么办?” 程玉听了,同情不已,向陆时安看去。 只见陆时安先是看了看她抱着的那个嚎啕大哭的婴儿,再不慌不忙地把那妇人扶起,盯着她的眼睛问道:“你那大儿,患得什么病?可曾找过村医治过?你家住何处?为何在此处哭闹也没有人过问?” 那妇人目光躲躲闪闪,心里想:我的大儿才没患什么大病呢,说出来不是在咒大儿吗? 于是便道:“只是发热发得厉害,也没什么大病。家住张家村,郎君来之前,还无人经过,所以无人过问。” 那妇人想:倒也路过几个人,但看着就没甚银钱,就算讹人,也讹不到什么呀。 陆时安笑笑:“那不如我们把你送回家吧!反正你也没有钱了。” 那妇人心想:这种时候难道不是要借我点钱吗? 她道:“不知郎君能不能借些银钱给我,小妇人日后定会归还。” 陆时安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她觉得很心虚,然后随便地裹了一下怀里里哭得快没力气的孩子,觉得,今天恐怕是讹不到钱了,还不如明天再继续吧。 这样想着,便道:“郎君若是不借,那就罢了,小妇人这便自己回去。” 说完就想离开此地。 程玉已经知道他被骗了,他抿着嘴,一言不发地站在那里看着他大哥怎么处理。 那妇人一边急匆匆地走着,一便嘀咕着什么现在的人越来越不好骗了,连个小孩都骗不了这样的话。 陆时安喊了一声:“陈忠叔!王武叔!” 一直关注着外面的动静的两个人立马从马车上下来,朝陆时安走来。 那妇人见势不对,立马拔腿就跑,也不管那个孩子会不会不舒服。 可是一个妇人怎么可能跑得过两个壮汉呢,没到几分钟就被捉到了。 陆时安冷笑道:“这个孩子是你偷来的吧?” 那妇人慌乱了一瞬,马上反应过来,扯着嗓子喊:“你胡说,这明明是我的孩子!救命啊,救命啊,有歹人抢劫啊!” 第44页 王武将孩子抱过来,一看,那孩子脸色通红,已经哭得没力气了。程玉接过孩子,摸了摸他的额头,发现有点烫。 陆时安道:“是不是你的孩子,我们去找县令,让县令裁断。你要想想偷别人家的孩子父母官会怎么判!” 陆时安知道,偷窃拐卖孩子,即使在这个时代,也是要重罚的。重则砍头,轻则流放。不过在判刑之前还要脱去裤子,打三十大板。 这对于妇人来说,还不如直接去死。 陆时安之前是有些同情她的,只是她实在没表现出来对这个孩子有多少温情。 还没到城门,这地方人烟稀少,只要骗骗人傻钱多的人,就能得到不菲的银钱。怀里抱着孩子,显得她更加无害。 可惜的是她遇上的是钱多但人不傻的陆时安。 那孩子脸色都不对了,她却毫不关心,陆时安不得不往阴暗面处想。 那妇人吓得魂飞魄散连忙向陆时安告饶:“别送官,我说,我全都说。这确实不是我的孩子,但是我也没怎么他呀!” 陆时安嗤笑道:“你还没怎么他,他在风里吹了这么久,还哭得撕心裂肺,你看都不看他一眼。不是你的孩子,是不是就觉得,死了也无所谓啊?我还是送你去见官吧。” 陆时安一直觉得人贩子该处以极刑,一个家庭,孩子被居心不良的人抱走了,这个家也就相当于毁了。 程玉气得发抖,陆时恆也怒视着那妇人。 那妇人一下子瘫倒了,不停装可怜,博同情,陆时安理都不理她,径直将他送到衙门里。 敢拐良家婴孩,不可能只有她一个妇人参与其中,它的背后一定还有别的牛鬼蛇神。 不过他们此次前来,不是为了这件事的。 只是刚好遇见了,就必须管一下了。 好在这里的县令态度不错,立马就将那妇人压入牢房。 只是事情没调查清楚,这个孩子的父母也没有找到,所以陆时安他们决定先不赶路,暂时先在衙门附近找一家还不错的客栈住下来。 陆时安没怎么抱过孩子,有些不熟练地抱起那团软软的东西。 程玉看他别扭的样子有些想笑,但还是善良地接过他,陆时安赶紧用温过了的羊奶,在里面偷偷加了几滴灵泉水。 这么小的孩子,能不吃药就不吃药。 之前倒是给大夫看了,大夫说不严重,受了凉气,先等等,看会不会好一些。如果过一会还没退烧,可能需要吃点药。 没过多久,那孩子就觉得舒服多了,很快地睡着了。 陆时安长舒了一口气。 希望赶紧找到这孩子的父母吧,老是靠他们照顾,也不是办法啊。 这里的县令还真会省事,孩子放在他们这里,就不用抽出人手照顾了。 要不怎么说当官的脸皮得厚呢。 一户小院里。 一个年轻娘子肿着双眼,哽咽道:“都是我的不对,我不该把小宝带去娘家,谁知道眨眼小宝就不见了。他要是出了什么意外,那我也不活了……” 院子里还坐着个男人,也是双眼通红,显然已经没日没夜找了很多天,像个木头一样坐在那里。 他知道不能怪她,以前也带小宝去过她娘家,每次都好好的,可谁知这次……唉,其实他心里也在怪自己,要是自己陪同着一起去,就不会把孩子弄丢了。 好好的一个家,现在弄成这样。 要是小宝出了什么意外,他,他也不想活下去了。 小宝生下来后那么乖,只要吃饱了就不哭了。他们把他当成眼珠子一样,只想他平平安安的,假如小宝真的出了什么意外,他做鬼都不会放了那些狼心狗肺的东西。 突然,院子外面有人在敲门。 那年轻娘子几乎是跑着去开门,没看清是谁就开始问:“是不是有小宝的消息了?啊?是不是有消息了?” 一个不是很年轻,但是依然可以看出来他年轻时长得有多英俊的男人站在门外。 那年轻娘子失望道:“啊,是长郢兄弟啊,是有什么事吗?” 她知道程长郢是不可能有时间去帮她找小宝的,因为他压根走不开,他家里还有一个痴傻的男妻子在家,他一刻都不放心。 程长郢这么多年一直守着他那傻男妻,除了为了托人打听他那儿子的消息之外,从来没有关注过别的事。 但是,小宝的消息,程长郢确实听说了。他在菜市买菜时,听到两个衙役说,衙门里来了三个少年,救了一个被拐的小孩,连画像都张贴出来了。 不知道是谁画得,竟然画得如此逼真。 他这些年也没有心思研究画作,难道现在的人,都会画这样的新型画了吗? 不管是谁画的,他一眼就认出了那就是小宝,小宝满月时,他是见过的。这孩子长得很好,钦蓝看到他后,呆滞的目光竟然灵活了一瞬,所以他对这孩子映像很深。 他连篮子都没提,直接跑到邻居朱子厚家告诉他们消息。 “我看到你家孩子画像张贴在昭示榜上了,你们快去衙门问问吧!” 听说过后,这夫妻俩一下子就冲出门外,连鞋都跑掉了。 程长郢知道丢失孩子的痛苦,所以,小宝的消息出现在衙门的昭示榜上,他也很高兴。只是,他的孩子,究竟在哪里呢? 第45页 作者有话要说: 写得少,仙女们将就看一下吧!(捂脸遁走) 第26章 寻 朱子厚夫妻俩赶到衙门里,立即看到了昭示榜上贴着他们儿子的画像,那年轻的小娘子忍不住上前抚摸了一下画像上的人,只见突然一个衙役就出来呵斥了。 “又来了一个摸画像的,哎哎哎,说你呢。你看这画像上面的笔迹都快被你们这些土包子磨没了,还让人家父母怎么找?” 朱子厚夫妻立马拦住那个衙役。 “这位大哥,我就是这孩子的爹娘啊!敢问我家小宝现如今在何处啊?” 夫妻俩紧张极了,真害怕是一场空欢喜。 那衙役看了看他们,见他们不像是说谎的,便道:“你们来大堂吧,如果大人确定你们就是孩子的爹娘,会让你带走的。” 那夫妻俩是没进过衙门的,战战兢兢地跟在衙役后面,却又忍不住东张西望。 那衙役道:“别看了,你家孩子不在这里。待会见到大人一定要老实回答大人的问题,孩子救他的恩人那里,吃得好睡得好,待会大约就能见到了。” 夫妻俩连连点头,真的应该好好感谢救下小宝的人,把家财散尽也要感谢。 陆时安正在看程玉和陆时恆逗那个小孩玩,正准备把羊奶热一热给他喝时,衙门便差人来接孩子了。 他们想听一听事情的始末,所以一起去了衙门。 县令端坐在大堂上,堂下是朱子厚夫妻俩和上次被陆时安抓住的那个妇人。 要不是被衙役们拦着,朱子厚夫妻俩恨不能上去活活掐死那个妇人了。 县令问道:“你二人可曾见过她?” 夫妻俩皆摇了摇头。 先前县令差人审问那妇人,便得知那孩子是从水泖村那里偷来的,这样一问便知不是熟人作案了。 那既然没见过,偷孩子的动机就不存在蓄意报復了。 这就说明是有组织有计划地拐卖孩子。 县令很恼火,这样恶劣的事情发生在他的治下,被上面知道了,那还得了,于是看向那妇人的眼光就更加厌恶了。 那妇人被县令瞪视,吓得差点仰倒。 她委屈道:“谁让你们那天给那男娃子裹上那么花的襁褓?我还以为是个女娃子,谁知道回去一看,竟是男娃子。” 男娃子比女娃好卖,但是,他们不敢啊。 偷女娃子,没多少人会花心力去找,投男娃就不一样了。他们一个村的人都靠偷卖女娃为生,因为风险不大。 其实以前只有那么一俩个人干了这种缺德事,可是他们张家村,大家或多或少都是沾亲带故的,一人犯罪,同宗的人都会帮忙隐瞒,再加上实在尝到了卖孩子的甜头,这哪是说停就能停的事呢? 但大家都知道男娃不能卖,卖了就可能会被抓。 那天她刚把这孩子抱回家,没敢和丈夫说这是男孩,也没敢说这是附近村子的。 她家那口子可是个暴脾气,被他知道了,她还有活路吗? 他们村一年就做几次这种勾当,盈利颇多。可是架不住她当家的爱赌钱啊,自己又懒,根本不愿意做其他活,每次在一个地方骗骗那些“傻子”,钱就到手了。 她本想在骗陆时安之后,就想个办法,把这男娃卖了,或者随便扔在哪,谁曾想被识破了。 但是她又不敢把村里人都供出来,毕竟她的大儿还在张家村呢,要是被县令知道了,那大儿就全毁了。 不能说,绝对不能说。 陆时安一进衙门,就被这论调惊呆了。 什么叫本以为是女娃就偷走了,女娃就不是人家辛苦生育的了吗?偷女娃就不犯法了吗? 陆时安不知道的是,这里并不像在安阳城那里,女童受到不错的呵护。这里离京城更远,很多地方虐待女童的父母都有,更不用说还会花心力去寻了。 对于那些人来说,丢一个女孩没什么大不了的,可能会遗憾少收一笔彩礼钱,但是对实际生活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所以找的人少之又少,加上找人要消息流通,也要路途不太遥远才行,等找到地方了,估计已经被卖了。 女孩嘛,青楼窑子是不嫌少的。 就算找到了,家里人也都不会要了。 这就是身为女子的悲哀。 陆时安看穿了她,这就是个披着人皮的畜生,不把人命当一回事的恶鬼。 估计她害的人不止一个,陆时安决定要继续盯着县令把她背后的牛鬼蛇神全都揪出来。 一看见陆时安怀里抱着的孩子,朱子厚夫妻俩就忍不住想上前把孩子抱回来。 看到陆时安警惕地看了看这夫妻俩,县令笑着说道:“已经确定过了,这孩子确实是他们的。” 问过胎记、长相,也问了他们的左邻又舍,他们确实能把这个孩子的特徵讲出来,邻居的话也证实了这孩子确实是几天前他们丢的。 陆时安这才放下心来。 他像县令拱拱手道:“大人,小子认为这个妇人一定不是唯一一个拐卖孩子的人,小子以为应该重点排查她住的那个村子!” 县令有些头疼,在他看来,这案子已经结了,咋还有这么多事呢?那些拐卖人口的伢子们,真的背后没几个人吗?不都是背靠大树好乘凉的嘛!再说了,都说了卖的都是女孩,自己家人都不找了,自己出力去找,那不是吃力不讨好吗?还平白得罪那么些地头蛇。 第46页 再说了,那些救出来的女孩,又何去何从呢?谁来养她们呢?照他说,这件事就算了吧,民不举,官不纠的,自己要管,也管不着啊! 说到底,是没痛在自己身上,要是自己闺女遇到这种事,别说一个张家村了,就是再多地头蛇,也不过是拼一把的事。 陆时安猜到了县令的想法,也没说什么,只是静静看着他。 朱子厚夫妻俩道:“如今我家小宝被恩公和县令大人救了,实在是感激不尽。县令大人深明大义,是我们这一方百姓的福气啊。只是可怜了那些没救回来的女孩,从此就......我们虽然知道县令大人有县令大人的考量,但是,那些女孩,还在仰赖大人的解救啊,她们这些苦命人,也叫大人您一声老父母啊!” 说得县令为之动容。 朱子厚夫妻俩知道恩公想救那些被拐的孩子,想把那伙人一网打尽,所以他们也要帮恩公说几句,更不用提他们也对张家村那伙人恨之入骨了。 他们后怕地抱紧自己的孩子,这次小宝被找回来了,是运气。假如那伙人要报復,或者胃口变大了,男娃女娃都拐,那不是更造孽吗? 若能说动县令,那真是再好不过的事了。 朱子厚夫妇俩抱着孩子出了衙门,一眼就看见在衙门外等陆时安的程玉。 “哎哎,当家的,你快看,快看那个孩子。” 朱子厚不耐烦道:“什么孩子,你还看别人家的孩子,把你自己儿子看好就行了!” 那年轻媳妇有点委屈,她就是觉得那个孩子让她感觉很熟悉,但又说不出来是谁。 算了,孩子他爹说得对,看好自家孩子就行了。 于是没有多想,就好好抱着小宝,回家去了。 陆时安还在衙门里和县令“对峙”,他觉得县令不想管这事,无非就是觉得这件事于他无益罢了,那么自己让他看见一些好处,不就行了吗? 当官的,无非是想升官罢了。 “大人,您知道我是哪里来的吗?” “知道啊,不就是安阳城来的吗?” 县令很疑惑,这有什么好说的,没见安阳城有什么姓陆的士族啊? 他突然想到了什么。 不,不对。他说他叫陆时安,是安阳城的人,试问还有几个又来自安阳城,又叫陆时安的人? 皇帝看重陆时安明眼人都知道。 虽然这县令不是什么聪明人,但是也认识几个跟世家来往密歇的好友,这个消息早在他们当中传遍了。 他其实对升官没什么太多想法了,毕竟他在这个位置呆了这么多年,也没见那次考评能够升上一升,想向上爬,不但要有能力,最重要的还是背景啊! 但是,他也不想在皇帝那里留下恶名。 这陆时安是皇帝重点关注的人,自己的一言一行,说不定都被人看在眼里。 陛下是最讨厌尸位素餐的人,看来,这件事,是不管也得管了。 他心里其实有些不得劲的,这陆时安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在安阳城好好待着不行吗? 陆时安不知道他想了这么多,他看着县令道:“小子有幸得到安阳城城主的照拂,在他那里还能说上几句话。大人这么多年殚精竭虑要造福一方,可是都被时运不济所迫,小子也替大人你可惜啊。若大人再做上几件造福百姓的事,兴许小子还能帮上大人一些忙......” 陆时安觉得自己这种劝告有些不对劲,但他没有深想。 反正看县令这样,应该是动心了。 县令想,各个城主都是有交情在的,说不定自己真的可以通过这件事就升官了呢?左右也不是什么坏事,那就帮了吧! 于是他矜持地表示可以将这伙人一网打尽。 陆时安满意地走了。 程长郢在屋子帮钦蓝洗脸,一边温柔地洗,一边和他说话:“你看,我们邻居家的小宝都找回来了,我们的孩子也一定能找回来,我们每天都找,每天都找,总有一天可以找回来。” 那个叫钦蓝的男子并不说话,他看起来老得没有程长郢快,他的眼睛看起来干净得像个孩子。 他冲程长郢傻笑了一下,程长郢都高兴得愣了一下。 他抱住钦蓝,喃喃道:“会找到的,会找到的,钦蓝。”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父子相认,谢谢大家支持! 感谢读者“七安”,灌溉营养液×50! 第27章 终聚 朱子厚夫妻俩在商量着办个宴席,感谢一下帮他们找过小宝的亲朋好友,陆时安他们五个人当然也被邀请了。 陆时安他们觉得,反正还在这里等县令下令去捉拿张家村那些拐卖孩子的人,不如就去一趟。 而且毕竟已经拒绝了别人在金钱上的感谢,再拒绝别人的请客答谢,也有些不合适。 程玉道:“大哥,去吧,刚好还能看看小宝。”程玉知道那孩子的小名了。 陆时恆倒是不太想去。 因为自家大哥二哥太关注那小子了。 虽然他也没被忽视就是了,但就是不太开心。 程长郢也被邀请了,他觉得外面天气比较凉爽,钦蓝可以出门,就答应了。 程长郢看着自家正在玩草编蚂蚱的夫郎,笑着把他拉起来,轻轻地擦拭他的手,和他说话:“我们去小宝家看小宝好不好?” 第47页 钦蓝没有回答他,但是他却不失望。 钦蓝是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人了,很多人都觉得他是他的负担。但只有他知道,如果他失去钦蓝,他也不愿意独活。 再说,钦蓝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跟他也有关系。 陆时安他们一进朱子厚的院门,就受到了他们一家的热情对待。 陆时安他们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但是纯朴的人表达谢意都有些直接,陆时安来这个时代这么久了,也渐渐地适应了。 朱子厚道:“哎呀,你们可来了。快快快,几位都坐啊!别站在着了!” 陆时安他们便找了个空桌位落座了,桌子上菜品很多,味道也十分不错,陆时恆这会子倒也没表现出不情愿的样子了,小宝被抱来给他们看的时候,还友好地握了握小宝的手。 朱子厚家的突然注意到了程玉,惊讶道:“原来,那天便是程小郎君在衙门外啊!都怪我眼拙,竟然没有问候恩人。” 程玉看着她,腼腆地笑了笑:“您不用在意的,毕竟我也没出什么力。” 见他不好意思了,朱子厚家的就没有多说了。 只是看着他清秀的脸庞,越看越觉得熟悉。 到底在哪里见过呢? 还没等她想出来,便听到朱子厚招唿客人的声音了,一看,居然是程长郢带着他的傻夫郎来了。 由于大夫说尽量别叫钦蓝受外界刺激,所以程长郢很少带他去人多的地方。尽管他们在这里住了两年了,但是很少有人见到钦蓝这个人,大多数的人只对程长郢比较熟悉。 只与程长郢有一墙之隔的朱子厚一家也是如此。 但今天他们都来了,一看到钦蓝,她便知那个叫程玉的少年究竟像谁了! 就是像程长郢的傻夫郎——钦蓝! 她觉得心跳得有点快,没那么巧吧,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她觉得为了保险起见,还是问问自家当家的比较合适,要不然搞错了多让人失望啊! 她立马把朱子厚悄悄地叫过来。 朱子厚道:“怎么了?是客人菜不够了吗?” 她压低声音道:“你见过程玉小郎君了吧?你看他像谁?” 朱子厚见状,连忙打量了一下,愣住了。 “你不说,我还反应不过来。我说他怎么那么面善,原来竟然与程兄弟家的夫郎这么相像!” “程兄弟不是十几年前丢了个孩子吗?难道是程玉小郎君吗?而且居然都姓程。” “不用再猜了,不如直接问吧。” 朱子厚沉默了一下,决定自己去问问。 他走到陆时安那桌,小心翼翼地询问道:“不知能否有幸知道陆郎君高堂的名讳?” 陆时安有些奇怪他为何要问这个,但还是回答了他。 然后朱子厚心里一跳,心想,那为什么程玉郎君为何姓程呢?难道? 程玉大方地承认了:“是啊,我是抱养的。” 一般程玉对外说是抱养。 朱子厚一惊,原来自己不知不觉把自己想问的问题问了出来。 他尴尬一笑,道:“我只是看程玉郎君与我家邻居的夫郎长得像,您又姓程,所以没忍住想问问。” 陆时安和程玉对视了一眼,齐齐问道:“他们人在哪?” “就在那边的那棵桂花树后面!” 因为程长郢不愿意别人议论钦蓝,所以以来就单独搬了张小桌子,在树后面随便弄了几盘菜躲在那里吃。 当陆时安他们走近时,程长郢抬起了头—— 看到程玉的那一刻,他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你是.....” 他恍然觉得看到了钦蓝还年少的时候,也是像眼前这个少年这样子,清秀又腼腆。 程玉也楞了,他看着程长郢,发自内心地觉得他很熟悉。 他又注意到程长郢后面的那个男子,趁着程长郢不注意,用手抓饭往嘴里塞,突然没由来的心里一疼。 他心里多年来隐藏的委屈,在看到与他如此相像的男人后,突然消散了很多。 感觉多年来缺失的那块地方终于补全了。 程长郢立马反应过来,将钦蓝的手擦干净后,有些不安地看着程玉:不知道孩子会不会怨恨我这么些年了都没找到他,不知道他有没有因为他们的缺席受了什么委屈,不知道,不知道孩子他,会不会不愿意认回他们...... 程玉心里有些复杂。 一片安静。 陆时安觉得这么耗着也不是个办法,主动道:“是程伯父吗?我是程玉的大哥。” 陆时安觉得,虽然他们长得很像,但无论如何不能这样简单就确定了他们是父子关系。 于是问道:“程伯父有把握程玉是您的孩子吗?” 程长郢如梦初醒:“有,有的。他的小腿靠近腿腕的地方有胎记,他脖子上当年还挂着我给他雕的木牌。” 陆时安觉得,实在是太巧了,还没有去祁仙城,就找到了程玉的父母,大约冥冥之中,什么都已註定好了吧。 陆时安道:“那就错不了了,不如我们去程伯父你家拜访一下吧?” 拜访?是了,程玉这孩子,还不一定愿意认他们呢,可不就是拜访吗? 第48页 程长郢牵起钦蓝的手,带着他们来到自己的住处。 这个院子,外面看起来,和别的院子差不多,但是,陆时安一眼就可以看出来,里面用的材料都是很不错的。再看程伯父他们的衣着整洁,用料也不差,显然他们没有受到物质上带来的痛苦。 程玉显然也看出来了,所以心里好受了一些。 程长郢温和地询问陆时安他们:“是不是没有吃饱,那伯父给你们煮点面好不好?” 陆时安觉得他是想给程玉一点缓冲的空间,所以顺着他的话说还饿着。 等程长郢一走,程玉果然放松了不少。 陆时恆道:“二哥,看起来不像是程伯父遗弃了你,说不定是意外呢!” 陆时安也点点头:“小玉,要不要认,我们都听你的。” 程玉看着那个看起来有些傻的,生了他的那个男人,又看了看那个在厨房为他煮面的,背影有些佝偻的男人,闭了闭眼。 “他们是我的父亲,虽然没有养我,但是于我却有生恩。我不能不认。” 陆时安拍了拍他的头:“傻子,别骗你自己了,你不是不能不认,是你想认,你爱他们。” 程玉听了这话,再也忍不住了,跑到那个有些痴傻的男人面前,紧紧地抱住了他。 钦蓝似乎有些无措,但是感受到了扑到自己怀里的人,正在哭,他不由自主地拍了拍他的背,发声哄了哄:“哦,哦,宝宝不哭.......” 他见过隔壁的女子这么哄过怀里的孩子,所以他也学着这么哄。 程玉哭得更难过了,但是没有人阻止他,无论是陆时安兄弟,还是正端着一碗面,泪流满面的程长郢。 时隔多年,该团聚的人终于在这一刻团聚在了一起。 晚上,钦蓝已经彻底黏上了程玉,连程长郢都不要了,程玉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和钦蓝伯父更加亲密些。 陆时安看到程玉高兴满足的样子,也很替他高兴,毕竟不是谁都有机会,像程玉一样,还能和血缘至亲继续相处在一起。 至少陆时恆就很羡慕。 他对父母也是有映像的,但他能感受到这种映像正在慢慢淡去。 但是好在他还有大哥二哥。 “时安啊,这些年,辛苦你了。程玉被你照顾得很好,纵使我和钦蓝来教,也不能将程玉教得这么好!伯父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了!”程长郢向陆时安行礼。 陆时安避开了程伯父的礼,回礼道:“伯父不必如此,我将小玉视为我的家人,这是我应尽的责任。” 程玉看着自己的父亲这样,不由得觉得,这么多年对父母的所有幻想,都得以实现了。 他上前一步,扶着程长郢,叫了一声:“父亲。” 程长郢愣在了原地,颤声答应着:“哎!” 他没想到程玉这么快就接受了他这个父亲,他感动又害怕,害怕等天亮了,这梦就醒了。 可是透过衣服,能感受到他的儿子,找了整整十几年的儿子的手正扶着自己。 他忍不住抱住程玉,痛哭着说自己对不起你这样的话。 程玉任由他的泪水打湿自己的衣衫,他想,无论两个爹爹是因为什么抛下了自己,他都觉得无所谓了。 在这一刻,他已经彻底释然了。 作者有话要说: 写得不好,请多包含,谢谢支持! 感谢读者“康康”,灌溉营养液×10 第28章 救赎 程伯父家房间不够,所以这几天王武和陈忠还是住在客栈里,陆时安和陆时恆住在一个房间。 程玉面对他的钦蓝爹爹的粘人暴击,根本抵挡不住,所以一天中大多数的时间都和他的两个爹爹在一起。 程长郢明显发现钦蓝的“病”好多了,现在每天露出的笑容比以往任何一天都多。 大夫说了,他这种脑袋的毛病,除非奇蹟出现,要不然就不会彻底好起来。 但是程长郢没有放弃,每每都会让人打听消息,寻访名医。 但这时候,哪有什么可以医治大脑的医生呢? 陆时安来了后尝试给程伯父和钦蓝伯父倒了些灵泉水,眼看气色是比以前好了许多,但是钦蓝伯父的状况,好像并没有什么起色。 程玉还没有问自家两个父亲的过往,他还没有做好准备,也打算找个合适的机会问。 程长郢也不知道从何说起,但是只要程玉想知道,他就一定会说,绝对不会有任何隐瞒。 陆时安这两天一直在找人打听张家村的事情。 这个村子把封锁消息的工作做得相当好,那个妇人没有回去,估计那时他们已经做好了准备了。 总之官府去那个村子里探查时,居然一个人都没有搜到。 县令觉得很丢面子,不过是些刁民,怎么还能上天不成? 陆时安不太相信他的办事效率,决定自己也去查一查,至少也得去寻访一下。 张家村。 “妈的,娘们能办什么事!这下惊动了官府,可如何是好?不过幸好她没把我们的渠道说出来,不然要死大家一起死!” 这个满脸油汗,长相丑陋的男人眼神狠厉,一脚踹翻了家里的桌子,吓得他那个十几岁的儿子往角落里缩了缩,他一个气不顺,狠狠地踹了自己儿子几脚,那少年一声不吭,把自己缩成一团。 第49页 那男人看到他的动作,不由得厌烦不已:“老子怎么生了你这么个玩意儿?胆子小得跟个耗子似的。” “哎,虎哥,孩子还小呢,和他见识什么?”旁边一个瘦高的人劝道。 “哼,还没上次那个小娘皮有胆气!”那男人道。 那个瘦高的人挤眉弄眼地说:“虎哥,你拆封了?” 那男人颇为得意:“那可不?不过十几的女娃娃,还有我搞不定的吗?说起来,她可真是个有脾气的,差点没注意让她给一头碰死了,死了我还怎么卖啊?” 那个瘦高的人谄媚道:“还是虎哥你有法子,一恐吓,她就怕了。以后还是要和虎哥你混,村里人胆子太小了,几单生意的事,连这都不敢。” “哼,这帮没卵子的,一辈子也就这点出息的。瘦子,以后跟着我混,保你吃香喝辣。不过,现在还不行,先等风头过去,我们再干一票大的。” 那叫瘦子的,马上点头答应着。 他们都没注意到角落里的那个孩子,已经默默盯着他们很久很久了,神色看起来诡异极了。 上次被官府捉住的妇人,无论遭到怎样的拷打,都没有把张家村的人供出来。 其实供出来,她儿子被官府捉住了,还不一定会死。但是一旦没捉住,村子里又知道是她供出来的,她一家都不会有好果子吃。 受刑时她没害怕,但是想起自己村人是怎么对待外面买来或者抢来偷来的女娃娃,她不禁打了个寒颤。 她如何敢说。 当时不觉得,现在想起来,她真的觉得张家村里大部分人,都像是披着人皮的鬼,她也是其中一个不怎么起眼的罢了。 陆时安决定去附近的村落问问,看能不能得到有用的信息。 程玉和陆时恆都留在程长郢这,一个都不准备带。 程玉和陆时恆很不满大哥的决定,但是都没说动他,只好作罢。 陆时安带着陈忠王武他们一起去的,毕竟当初就有请他们保护自己的意思,不过考虑到这件事确实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陆时安言明要给他们提高佣金,他们也都接受了。 乡下的路比较难走,虽然陆时安带的马车有减震的设计,但是仍然很颠簸,还好陆时安的身体素质不错,不然一定会吐出来的。 附近村落人烟稀少,陆时安是个生面孔,所以每进一个村落,都会招来好奇的目光,不过陆时安不在意,左右没有什么恶意,看就看吧。 陆时安开始询问附近是否有人家丢了女孩儿,可是问了一圈都没有结果,有人甚至直接在陆时安问过后立马把他赶了出去,这让他很挫败。 但凭这个,他也感觉到了不寻常的地方。 不过是问个问题,为什么有人反应这么大呢?要说没点内情基本不可能。 所以陆时安决定要弄清楚。 他偷偷地翻墙潜入反应最大的那户人家的后院,并叫王武和陈忠给他望风。 虽然王武和陈忠都准备自己去,但是陆时安怕他们误事,不让他们去。 陆时安猫着腰走进这户人家的堂屋,听到有动静,立马缩进了空间里。 陆时安待在空间里还是能听到外界的声音的,所以他静静地听里面的谈话。 首先是那个把他赶出去的男人在说话:“这么多年了,才来个人来打听,人都不知道还在不在了,有什么好问的。” 旁边还有个女人啜泣的声音:“你是个狠心的,当年你明明看见了咱们的喜子,你却不管她的死活,你不配做人。” 那个男人激动地放大声音:“她都被卖到窑子去了,左邻右舍的人都知道她被拐了,我如何敢把她带回来!再说家里哪里还有银钱去赎她!你是要把小儿卖了去赎她吗?赎她回来被吐沫淹死吗?” 那女人只是哭,哭得那男人愈加烦躁。 “行了,别哭了,就当喜子已经死了,我没嫌弃她,还给她立了衣冠冢,这还不行吗?咱家不是还有春儿这个丫头吗?又不缺女孩儿,你这是做的什么鬼样子?” 陆时安克制了自己想打人的冲动,忍耐地翻墙出去了。 出来时,陈忠王武问道:“陆郎君,如何了?听到了吗?” 陆时安把自己听到的复述给他们听,他们都气得火冒三丈。 被别人唾弃和被自己家人唾弃是不一样的,不知道那个喜子知不知道自己其实是被家人放弃的,知道的话,可能真的连活下去的念头都没了吧。 陆时安默默地折回这家的大门,连门都没敲,直接推门进去了,他直视着还在大喊大叫的男人,满眼厌恶。 那男人察觉有人来了,一看,还是陆时安,立马恶声恶气道:“怎么又是你这小子?来找打吗?” 陆时安见他不愿意好好说话,就皱了皱眉头,一直关注陆时安的王武立马反应过来,一脚把那男人踹翻在地,那男子立马蜷缩起来,差点没把胃液给吐出来。 那妇人像是反应过来一样,忍不住尖叫起来。 陆时安道:“大娘,莫怕,我们并非歹人。” 那妇人渐渐安静下来,陆时安接着道:“你们村长家在哪里,我要找他谈谈。” 那妇人连忙带路走在前面。 竟也没管还倒在地上的男人。 第50页 陆时安之所以要见村长,不过是因为他发现了自己的问话方式不对,他应该和村长说明他的来意,再由村长转达,才不会受到村民们直接的排斥。 女子被拐,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他们宁愿不要这个女儿,也不会让别人知道这个“丑闻”的。 陆时安告诉这个村的村长道:“小子正在协助官府找那些被拐的女子,想将那群恶人制住,只是到现在还没有消息。小子四处探访,但都没有人愿意告诉小子实话。小子知道村人的为难,小子在这里承诺,若是知道自家女儿消息,又不想去救的,只需要告诉小子一点他们知道的消息就行。待那些女子救出,自会有官府安排,不会叫他们受连累。” 这番话直接叫村长红了脸。 陆时安既然把官府都搬了出来,村长就不会不听。 所以他立马召集村人询问。 虽然他们有些人不稀罕自己的女儿,但听说别人会救,还不连累自己,就立马答应了。 也有自己孩子没有被拐,但是有些门路知道消息的,也都告诉村长,让村长记下告诉陆时安。 陆时安花了几天时间,终于把信息收集整理完毕,交给了县令。 这些天县令的手下并非一点事没做,他们整理出许多被报“死亡”的女子的名单,和陆时安收集的资料有重合的部分。 也就是说,这份名单里有不少是“被死亡”的。 那些“被死亡”的女孩,就成了黑户,纵然想逃,也是逃不掉的。天下之大,她们却不得不活在地狱里。 县令在衙门的大堂前坐了很久。 他一看到那陆时安明亮到有些灼人的双眼,就忍不住想起年轻时的自己,勇敢莽撞,被冰冷的现实撞得头破血流。后来才学会了圆滑世故,将当初读书当官的目的深埋于心。 他的日子过得也越来越舒服了,舒服到连自己的抱负都忘记许久了。 想想自己不过是而立之年,竟然连收拾畜生的锐气都没有了,也真是可笑可悲。 明天,也该动动自己的刀子了。 虽然它有些年成了,但是血气尚且还在。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支持 ,大约明后天结束这个案件。 第29章 救赎 “大人有令,要带上她们这些姑娘问话。” 丽春院的妈妈连忙赔笑:“哎呦,这位差爷,我家姑娘们可都是安分守己的呀,这是怎么回事啊......” 那个衙役小哥很冷硬:“少废话,人我带走了。” 那个妈妈等他一走,立马就冷了脸。 “呸,毛都没长齐的东西,敢欺负到老娘头上!富贵,走,我们去找东家去!” 当初他们都是和那帮人伢子约定好了的,一有风吹草动,就要断开联繫,现在正是“交货”时间,但是那边一点动静都没有。 她们做这种生意的,别的不行,就是消息灵通。 所以她是知道这些女孩子被带走了,估计就难回来了。自己可是花了心力去培养的,怎么能说带走就带走了。 水桶腰一扭,带着侍从就出门去了。 门外,一个衙役头子躲在角落,一看她们出来了,手一挥:“快,跟上。” 城里城外有不少妓院窑子都上演了这一幕,从跟踪的结果来看,只有一家大点的妓院背后的背景深了一些。 其他不过是些财主,不足为虑。 县令觉得只要那些姑娘们能记得自己是怎么被拐的,愿意说出口,这件事就不难处理。 大殷朝对死刑的执行很谨慎,所以要收集相当充足的证据。 最好有充足的理由把那些张家村的人一一审问。 不过,大多数的女孩都愿意说出来,有些可能是映像太深了,连长相都还记得。 这样的问话无疑对她们造成了折磨,但是她们都很配合,毕竟能为自己报仇的机会可能此生只有一次。 她们被拐时,也不过是几岁,也有十几岁的。她们当中最惨的就是一个叫云英的,才十二,就被那些畜生给玷污了,如今身体一直不好。但是妈妈总会叫她接客,因为想榨掉她最后一点价值。现在不过是十八,就如同行尸走肉,实在令人同情。 她们已经身处地狱,没道理还要让害她们的人活得好好的,那她们死了也不甘心。 程玉天天都会去衙门帮忙,主要就是根据那些女子所描述的,将画像画出来。 陆时安反倒成了清闲的那个,整天就是忙着做各种好吃的,使得钦蓝伯父一见到陆时安就眉开眼笑。 钦蓝伯父极爱甜食,这点倒是和陆时恆有点像了。 陆时安做了曲奇饼,香香脆脆的,可惜就是没有巧克力,要不然味道还会好一些。 不过像这样的简易版已经彻底征服大家的胃了。 程玉每天在衙门里听了那么多女子的悲惨经歷,陆时安也怕他太难过,负面情绪太多,甜食能够缓解人的心情,所以才想起做甜甜的曲奇饼。 程玉每天都会带上一些给那些姑娘吃,所以程玉成了姑娘们最喜欢的人,有些性格敏感脆弱的女孩也愿意同他倾诉,这使得事情的进展更快了。 县令对程玉那一手画画的本事很看重,甚至想把程玉留下来专门在衙门里当差。 第51页 当然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张家村。 “虎哥,听说那县令听了一黄口小儿的话,正在想法子捉拿咱们呢!咱们要不要走?”瘦子有点担心。 “瞧你那点出息,你看村子里的那些怂包都没走,你走个什么劲儿?你还想不想发财了?”那个被称为虎哥的男人叫张虎,胆子是村里最大的。 其实他胆子再大,也是害怕官府的,毕竟他干的这档子事,不是什么光彩事,身上还有几条人命。 说不怕,不过是在强撑着自己的面子。 但是如今不是想走就能走的,一旦走了,那不就是承认事情都是自己做的了吗? 再说,换了个地方,这赚钱的生意就不好做了。 你当其他地方干这档子事的人是吃素的吗?敢和他们抢生意?官府还跟你讲证据,他们那些人,可不讲啊。 张虎道:“你怕什么?左右昨天上面和我们接洽的人,已经说了要插手这件事了。凭那些酒囊饭袋能把我们都查出来?” 瘦子心里一想,是啊,张家村的都是一条船上的,想那官府,问也问不到什么。 一时都放下心来。 陆时安倒是没没料到张家村的人这么佛系,也没想到县令大人这么雷厉风行。 县令大人本来以为会跑掉几个,结果都没跑,甚至他们还在悠闲的赌钱。 但是看到县令带这么多人来抓,他们还是慌了神。 其中有不少人都在叫嚷什么自己没有犯法,没有干坏事云云。 县令都要被气笑了,这都算没做什么,那犯了什么罪才算是犯法呢? 县令冷冷道:“别挣扎了,去我的牢房里来做客吧,好好招出你们的罪行。” 冤不冤枉的,见了那些姑娘再说。 审了好几天了,县令也没有什么进展,尽是些偷鸡摸狗的东西被拿出来说,气得县令肝疼。 在所有人中,那个叫张虎的最为难搞。 他振振有词:“大人拿那些无知妇人就想判我们村人的罪,未免太过随便了吧?那些丫头们知道些什么?一天到晚像个疯狗似的到处攀咬,一见面,我兄弟就被这些疯婆娘给咬了。” 县令反问:“那怎么不咬别人,咬你们呢?” 张虎笑嘻嘻地:“县令大人你都不知道,我怎么敢知道啊?” 张家村其他人听到,也都噗噗地笑了。 那些姑娘们听他这样说,简直气疯了,同时也深深绝望了,还有可能把这些恶人给绳之以法吗? 陆时安听说后,立马到县令那里给他出主意。 “大人,小子觉得,您应该分开审讯,一个一个地审......” 县令听完他的主意,吃惊地看着陆时安,这计策妙啊!就这么办! 然后,张家村的人就发现了,很久县令都没有来审问他们了。除了妇孺孩子外,其他人每天都只有一碗发霉的米汤喝。 他们作恶这么久,何曾受过这样的苦? 不过三天,他们就坚持不住了,也知道县令是个不好惹的,再也不敢放肆了。 不过县令是不会在乎他们的态度的。 第四天,他提审了一个看起来骨头比较硬的人,直接告诉他,说实话就从轻处置他,还能吃上肉粥,但那人果然没有回答任何问题。 之后,他又提审了他们中一个叫张登的人。 看他贼眉鼠眼的样,就知道不是个老实的。 但是他现在就需要一个这样的人作为突破口。 县令道:“你可是张登?” 那人回答:“县令大人,小人正是张登。” 县令见他回答的恭敬,就笑笑:“你就比他们那些粗人好多了嘛,我就问你几个简单的问题,你老老实实回答,我今天就给你一碗肉粥吃。” 张登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大人尽管问吧。” 他心想,要是不问那些重要的问题,那回答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三天没吃一碗像样的东西了,他都快饿死了。 县令道:“你是不是有一个母亲在家,父亲早亡?” 张登回答道:“是啊,我父亲叫张义。” “你是不是在家排行老三啊?” 张登很奇怪为什么要问这些,但是为了吃饭,还是老老实实回答:“是啊。” “那你家中是不是还有田地?” “是啊。” “你家卖过人?” “是...没有,这个就绝对没有了。” 张登有点慌,害怕县令抓住这个不放,也怕县令不给肉粥吃。 但他看见县令对他满意地点了点头,还给他端来一碗肉粥,不由得得意起来。 哼,他们那群不知变通的土包子如何能和他比,他张登在哪里都是吃得开的。 县令还要提审别人,于是叫他端出去吃。 其实看得出来,张登这个人,不是张家村贩卖人口的核心人物,但是他如今在牢里比其他人看起来混得要好,就难免得意起来。他端着一碗肉粥,被允许和衙役们一起在牢房外吃,就自觉高人一等,用经验之谈的口吻劝道:“大人是好面子的人,你给他面子,老老实实回答他的问题,不就好过了吗?说不定还会放你们出来。” 第52页 众人一听,觉得有道理。 但这时,之前那个被提审的人愤怒道:“你这个叛徒,你都说出来了?” 张登一蒙,他说什么了?怎么就成叛徒了? 那人道:“那狗官,问我们村从什么时候开始卖那些良家子女,至今卖了多少,有没有接洽的人,这些你全说了才能有肉粥吃,才会对你从轻发落!你这个叛徒!” 张登瞪大眼睛:“你血口喷人,我张登是这样的人吗?” 可他是啊,都一个村的,谁还不知道谁? 于是都怒视他,心里却忍不住想,那自己也招一些,会不会也会从轻发落呢?自己卖得人又不多,还都是些赔钱货。这里太痛苦了,每天吃得不好,还散发着恶臭...... 那人见众人有些意动,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上当了,但是已经迟了。 领头人张虎和他亲近的人都被关在另一处,这县令恐怕早就想好这样对付他们。 最先被提审的那人心里微微发寒,但是又忍不住心存侥倖。 万一,真的能从轻发落呢? 毕竟,现在村里这些事,都是张虎在张罗的嘛! 与此同时,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下定了决心,要做一件事。 他年復一年的做着这一个噩梦。 现在,他决定结束它了。 尽管这耗费了他所有的勇气。 作者有话要说: 这些人渣,明天会有他们该有的结局。 谢谢小可爱们每天都给我评论,真的很感动! 谢谢支持! 第30章 救赎 陆时安给县令出的主意见效很快,马上就有人开始把自己东西说出来了。 当一个人开始向县令告密后,就源源不断的有人做同样的事,所谓狗咬狗,就是这样的。 县令没想到这么顺利,但是他深知这些还不够把幕后的人给拖出来。 那个张虎手中一定有那些人的把柄,只要知道这些,那背后的人一定会被扒一层皮。 现在唯一令他觉得头疼的就是如何将他的消息也问出来,但是这个张虎为人胆大心细,大多数张家村的人都不知道他的那些卖人的门路是从哪里来的。 这个陆时安也帮不上忙,所以县令没有找他。 又做噩梦了。 他的父亲叫张虎,脾气不是很好,母亲是被父亲长年累月的暴力给折磨死的。 但那时他还小,母亲去世的早,怎么死的,他都忘记了。 只有临终前的眼神忘不了。 她欣慰地看着他:“还好,大川你啊是个男孩。下辈子...下辈子,别让我当女人了......” 想来死也是一种解脱吧。 他不知道的是,他的母亲是被拐来后,被家里抛弃,然后张虎看上了她,从此在这里草草过完一生。 不过他就算知道也改变不了什么。 如他父亲所说的那样,他是个耗子一样懦弱的人。 记忆里有个小姑娘,那个姑娘真的很小,比他还小一岁。 她有点傻,什么都不懂。 她不知道自己是那个打她的人的人儿子,还会甜甜地喊他哥哥,还会说哥哥我疼。 那时,他真的有种自己还有个可爱的妹妹这样的错觉。 他会偷偷给她拿吃的,在她很饿的时候。 有时还会趁着父亲不在的时候偷偷给她涂药,她因为傻,没有人愿意买她,总是卖不掉,所以父亲总是爱打她出气。 他不敢劝,因为那会使父亲更生气,打得更毒了。 一个傻子,总算在被经常性的被毒打后,知道了害怕为何物。 但她显然还没学会怎么生气,她应该生气的,毕竟她所谓的哥哥没有帮过她一次。 终于有一天,她死了。 被喝醉酒的父亲用刀砍死的。 那是他第一次直观地面对死亡。 他奇异的没有害怕,他像往常一样缩在角落里。 她已经发不出来声音了,但他看见了她的嘴型—— 她说:哥哥,我疼。 后来,他的每一个噩梦都与她有关,在黑夜里,那流了一地的血看不出来一点红色,世界都变成了黑白色的。 黑色的血和苍白的她。 他从噩梦中醒来,但仍然觉得自己还在梦中。 他想起了不少自己不愿意想起的东西。 如兽一般的男人围着一个女孩,她像多年前的妹妹一样死了,不过方式更加噁心。 然后又有一个女孩这样死了,又一个,又一个...... 他注视着和他父亲来往的每一个人,听他们说的每一句话,记录他听到的每一个地点。 大约上天是可怜他的胆气小吧,便给了他相当厉害的记忆力。 也许也是惩罚吧。 这两天趁着月光好,他整理了出来这些内容,全都刻在了墙上。 希望可以结束这一切吧,他在闭上眼睛之前看到妹妹了。 她说:哥哥,我不疼了。我们一起来玩吧。 他慢慢闭上了眼睛,真好。 “大人,不好了,你特意叮嘱要盯紧的张虎,他儿子在牢里自杀了。” 县令吃了一惊:“怎么回事?” 他连忙赶到牢里,看见牢房的墙上,密密麻麻的,刻着的都是他们需要的内容。 “大人,张川是用刻字的工具自杀的。失血过多,救不回来了。” 第53页 县令沉默了一瞬。 “买个好点的棺材,安生下葬吧。” “是,大人。” 县令没有上级的命令,就不能判死刑。 所以他用这些证据,向上级汇报了,没想到连城主都惊动了。 城主大人看到结果上直指京城一个大族——田氏的庶支。 他的头又开始疼了,但是没办法,案子摆在这里呢。 他给县令写了信,告诉他能执行死刑,但是不是现在。要在那个孩子提供的证据的基础上取个证,将涉事官员或世家子全都捉拿,这事才算结束。 这个案子牵涉到了京官,所以最终交由刑部处置。 当他们在一个官员家的后院里发现了几具尸骨,经过判定,有些甚至没有成年,只有十岁。 据说这个在京城里当着不大不小的官的人与田家的关系极为密切,有不少人都证明田家的郎君经常出入。 其实世家子大多都是很注意面子的,但是也不乏一些骨子里就坏掉的人。 田家被他们这些拖后腿的给气死了,家里的女孩还好,除了有点丢面子,没有对婚姻产生什么影响。 但是那些郎君们可就惨了,婚约纷纷告吹。出门总是要受到一些鄙视的,隐晦的打量,简直有苦说不出。 这次田家的庶支彻底把嫡支给得罪了,田家的主家言明不会再庇佑他们,一时间,家中子弟都老实了不少。 张家村的人,身上大多都有人命在,他们也料到了自己的结局,都心灰意冷,后悔不已,县令觉得秋后问斩就行,先让他们在牢里吃吃苦头也好。 张家村的妇孺小孩都被流放了吧,三代不许离开流放地。 涉事的黑窑子和妓院都被官府封了,一时间,集市都清净了不少,连小偷小摸的人都少了许多。 现在伢行的生意更难做了,因为官府规定要出示身份证明,才能进行人口买卖,总之手续极为繁琐。 陆时安想,那么以后想再偷买偷卖孩子,就更难了吧。 他能做的不多,但是只要能有一点改变,都是值得欣慰的事。 陆时安觉得不用着急走,这个城还有许多地方没有逛,他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什么都没有玩,太亏了。 天气很好的时候,陆时安他们就会去附近有意思的地方逛逛,寺庙,景色好的小山等等。 这边还有个非常有名气的寺庙,附近都是枫树林,红彤彤的一片,很是好看。 自从陆时安每天都给钦蓝伯父他们餵灵泉水后,程长郢就发现自己的夫郎身体越来越好了,以前是一个一个词往外面蹦,现在有时能说完整的话了。 大夫解释说,因为他以前身体太弱了,所以说话都没什么精神气,现在中气十足,说的话就自然多了,还夸赞了程长郢看护得很好。 陆时安和程玉还是不放心就这样带他出去玩,于是合力做了一个轮椅,看得出来钦蓝伯父特别开心能坐上它出去玩。 程玉问过他的程爹爹,知道他的钦蓝爹爹是因为没出月子,他就被人抱走了,所以冒着大雨去找他,找了一天一夜,昏倒了,被程长郢找回家后就发了高烧,差点人都没保住。醒来后就烧傻了,一直浑浑噩噩到现在。 如今钦蓝的眼神越来越清澈,讲话的逻辑感也越来越强了,程长郢忍不住奢望,自己的夫郎真的会有痊癒的那一天。 陆时安也不能确定自己的灵泉水有没有这样的功效,但是他感觉钦蓝伯父的病一直都有好转。 从青楼窑子里被官府带出来的姑娘们已经靠着这么些年来攒的东西做起了生意。 她们相互关照多年,实在不想分开,所以决定合资开一家店。陆时安觉得好人做到底嘛,于是就和她们聊了两句生意经,比如如何宣传和营销. 这是她们不曾了解的东西,对于做生意的人来说都是很新的点子。她们都非常感谢陆时安,做了许多拿手的点心给陆时安他们送去。 陆时安他们当然欣然收下,尤其是陆时恆这孩子,动不动就去她们的店里去帮忙,收穫了一大堆喜爱他的小姐姐。 她们能开这个店,与县令大人也有关系。 因为她们之前做过妓子,所以城中有一些有心人故意散播对她们不利的言辞,不过经过县令大人带着衙役亲自镇过场子后,大多都老实了,她们的生意才渐渐好了起来。 县令觉得这是他应该做的,毕竟在他的治下,她们曾经承受了不该承受的,现在给点简单的庇护,也不算什么。 不过这一行为倒是又给他刷了一波好名声。 三年后,朝廷的考评中,他获得了极高的评价,官升两级,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马上就要入冬了,陆时安托人给石头村村长和大伯带信,说他们今年过年不回去了,直接在葛岭城里过年了。 陈忠和王武觉得不回去,在这里过年也行,但是陆时安还是让他们自己驾着马车回去了。 因为程长郢对陆时安说,不用担心安全问题,他来解决。 后来,陆时安就发现了程长郢真的不太普通,甚至可以说人脉甚广,而且财力也很雄厚。 他请的人,是陆时安还未曾接触过的江湖人士,陆时安他们都觉得很稀奇。 陆时安想和他们学点武艺,他们见陆时安行事大方,根骨也还不错,便用心教了起来。 第54页 陆时安自己学也没忘记带上两个弟弟,不过程玉实在不感兴趣,所以就没坚持下去了。 陆时恆是陆时安逼着他学的,一天不练就要被罚抄,他很生气大哥的区别对待,但是无可奈何。 程玉也很无奈:自己也并不轻松啊,每天都要被大哥催着去跑步。 陆时安表示,还不是为你们好嘛。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国庆节快乐呀! 第31章 日常 天气越来越冷了,陆时安三兄弟因为锻鍊得当,身体强健了不少,连畏寒的程玉穿的衣服都少了许多。 陆时安想,要不怎么说锻鍊要找专门的教练呢,有个正确的方西,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嘛。 只要他继续这样学下去,不说战斗力有多厉害,但是随便一个成年人还是打不赢他的,摸摸自己身上的那层薄薄的肌肉,陆时安觉得很满意。 更重要的事,他的个子更高了,如果说之前他看起来还像个孩子,那么现在他就是正处于少年与青年之间。 看起来更加值得依赖了。 程玉看着大哥的变化,有些着急自己的个子。 陆时安笑道:“担心什么,你的两个爹都不矮啊,你会长高的。大约还要过一两年就能往上蹿个子了。” 程玉这才放下心来。 陆时安想,那就去买点骨头汤回来炖着喝吧,这种时候喝点浓香美味的煲汤也是很舒服的。而且,最重要的是排骨汤补钙啊,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感觉自己晚上睡觉的时候腿在抽搐,后来吃了两片钙片就好多了。 他从空间里拿了几根胡萝蔔,几根山药,准备拿来炖汤用。 炖得软烂的胡萝蔔块和糯糯的山药块在百色的汤汁里若隐若现,可惜没有玉米,不然玉米排骨汤味道也是很鲜美的。 “大哥,烧什么好吃的呢?好香啊!” 陆时恆向灶上看去,还和小狗一样闻个不停。 陆时安和他开玩笑:“今天的任务没有完成,你是吃不到这汤的。” 陆时恆撇撇嘴:“大哥真小气,我这就去写!你可要给我留一点啊!” 陆时安觉得纳闷,自己也没苛刻这小子吃东西啊,怎么就那么嘴馋?但想想现代还有个词叫“吃货”,他也就明白了什么。 陆时安看看陆时恆有些婴儿肥的脸,不由得觉得自己叫他锻鍊是多么明智的事情。到时候吃成小胖子,不知道还能不能有这么好的异性缘。 上次和这小子睡在一个房间,听他说什么要娶富婆之类的梦话,陆时安真的哭笑不得。 哪有女孩子看上比自己差的男人呢? 为了小弟的梦想,所以陆时安打算把小弟管得严一点,要让他更加优秀才行! 不远处的陆时恆突然打了个寒颤,他缩了缩脖子,继续写着他的大字。 陆时安在做排骨汤时,程玉就在旁边看着,陆时安以为他饿了,所以就给他盛了一碗汤。 程玉捧着汤,小口小口地喝着。 喝完,他一边洗自己的碗,一边和陆时安说话:“大哥,我想问问当年的事。” 陆时安见他用谈论天气一样的语气将这件事淡淡地说出来,就觉得,他是真的不在意自己从小离开父母的事了。 陆时安笑道:“你若想知道,程伯父一定会告诉你的。” “主要是,我觉得钦蓝爹爹受到了伤害,所以我想为他讨回公道。” 陆时安看着他认真护短的样子,不由得摸了摸他的头:“好啊,大哥会帮你的。” 程玉冷清的表情瞬间融化,他默默地牵住陆时安的袖子,淡淡地笑了。 这时,陆时恆充满怨念地走过来,将自己的练的大字交给了陆时安,陆时安翻了翻。 啧,就这个水平,还想娶富婆? 陆时安炒好了菜,就让两兄弟将菜端到堂屋了。 刚好程长郢他们从大夫那里检查完毕,随便洗洗手就入座吃饭了。 因为陆时安一直很闲,所以下厨房的一直是他。 程长郢和钦蓝都很喜欢他做的菜,程长郢甚至打趣陆时安道:“时安,你的手艺这样好,以后怕是要把你媳妇都比下去了。” 程玉有点不太开心,他现在总觉得自己太自私了。大哥那么辛苦将他们两兄弟带大,可是他却不想大哥成家。 他知道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但是他控制不了自己啊。 这件事绝对不能叫大哥知道。他暗暗在心里告诫自己。 就这样平淡地过了几个月,这一年的初雪开始下了起来。 虽然天气很冷,但是街上的人仍然不见少。大约是因为马上就要过节的原因吧,商贩的生意还是很好的。 陆时安三兄弟都喜欢吃熏制的猪肉和风干鸡,所以陆时安准备在过年前做好这些东西。 早在前朝,民间就掌握了劁猪的手艺,也懂得了用热食餵猪能使猪长膘,且不易生病。 所以比起其他的肉来说,猪肉不算贵,而且味道也极好。 总之,对于陆时安来说,能吃到这种不是饲料餵养的猪肉,也算是穿越后不错的福利了。 熏制好了的猪肉呈现出暗红色,和姜蒜一起入锅蒸,香气扑鼻,就是有时风干的时间太久,外面一层会比较坚硬,但总体上都是好吃的。 第55页 风干鸡味道也特别不错,陆时安是做腌制食品的一把好手,他做的风干鸡总是醇香软嫩,油而不腻,不会把鸡肉做得很柴。 总之过年是少不了这些美味的。 这几天为了採购食材,陆时安也是跑了不少家,程长郢觉得陆时安有时就像一个挑剔的大厨,但是当他吃到陆时安做的东西时,就不说话了。 因为好吃的快要把舌头吞下来了,根本来不及说话。 陆时安发现程伯父最近在忙着做什么,钦蓝伯父都拜託给程玉照顾了。 陆时安猜应该是生意上的事情,不过他也管不着。 果然,没几天,程长郢就把他几箱子的帐本拿到程玉面前,要程玉清点。 “你也大了,这些家业也都是要给你的,所以你平时没事的时候就打开来看看。这里面不仅有帐本,还能看到我们家店铺的相关情况。” 程玉不太想要,但是看着程爹爹殷切的目光,这话他也说不出口了。 “你先熟悉一下我们家的生意,再过段时间我就要放手交给你了。虽然之前我对它们不是很上心,但是它们都被经营得很好,盈利颇丰,你收下吧,不懂的问问时安。” 程长郢想,陆时安这个人,聪明又仁厚,程玉做他的兄弟,一定是吃不了亏的。 他没说的是,他给陆时安三兄弟都准备了不少产业,有田地,有房契,还有店铺。 不能光让别人对自家孩子像亲兄弟一样,自己却一点表示都没有,没有这样做人的道理。 陆时安还不知道自己即将要发一笔横财,不过他确实也不在意这些钱财。 程伯父愿意给他也会收着,长者赐,不可辞。等程玉成家了,他就把这些再还给程玉的下辈,那样也行,还不伤感情。 陆时恆反正是励志要娶富婆的人,他更不会在意了。 在陆时安家,感情总是大于外物的。 作者有话要说: 更得很少,因为卡文了。唉,明天尽量多写。 谢谢大家的支持!爱你们! 第32章 往事 “怎么样,有什么问题吗?” 陆时安看程玉愁眉苦脸的样子,有点好笑。 “大哥,这帐本也太多了,我怕是看不完了。” 陆时安当时看到这么多不同店铺的帐本,他的内心也是很震惊的。感觉程玉的程爹爹,还是非常富有的嘛! “没事,别着急,慢慢看。”无论是简单的加减乘除还是算盘,他都教过程玉,这些帐本对程玉来说大概不算什么难事。 程玉眼巴巴地看着他,他果然抵挡不住程玉的眼神攻势,还是上前帮忙整理了。 没看多久,陆时安的头就开始疼了。 “......是有点多。” 陆时安一拍脑袋,自己怎么这么笨,用表格整理不是更好吗? 于是找了一把木尺子开始画表格,然后一项一项整理。 程玉看明白之后也学着画一样的表格,往里面填着数字。因为他的数学是陆时安一手教的,所以填的都是阿拉伯数字。 这样算起来快多了,就是除了他们三兄弟没人看得懂而已。 程长郢进来了,刚想说要不要吃点水果,看到桌子上的表格就愣住了,“这是什么?” 陆时安道:“是记帐用的表格。” 程长郢是个相当聪明的人,陆时安只把每个数字代表的意思说出来,他就懂这些数字的意义了。 看他十分感兴趣,陆时安就简单把这些数字的计数方式简单和他说了一下。 程长郢如获至宝,“这可太方便了,恐怕大殷懂得此种计数法的人可不多啊!时安,你是从哪里知道这个的?” “和一个胡人打交道时,他教我的阿拉伯数字。”教家里两个弟弟数学都是和胡人打过交道之后的事情了,这样说没毛病。 “没想到胡人那里也有这样好的东西。” 这个时代汉人大多是看不起胡人的,总觉得他们邋遢不开化,徒有一身蛮力。所以程长郢得知这种智者才能想出来的东西,居然是从胡人那里得来的,就很诧异。 陆时安不想纠正程伯父对于胡人的偏见,但还是这样说道:“其实很多胡人都擅长学习,他们大多数人的生存环境恶劣,但还能活得比谁都恣意,没有点大智慧,是不可能的。”至少和他打交道的胡商大多都是很有意思的人,他们既有商人的聪明,也有热情包容的胸怀,总之和他们相处起来还是很舒服的,前提是你也足够真诚。 程长郢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皇宫。 “陛下,陆时安他们今天......” 如果这时陆时安也在场,说不定现在就会又惊又怒。 因为此时此刻就有个身穿便衣的人在和皇帝汇报这几天陆时安的动向,还说得事无巨细。 当这人说道阿拉伯数字时,明显很吃力,皇帝也听得不甚清楚,但是他还是意识到了这些新鲜玩意儿的好处。 以后户部就用这种方式算帐,既节约时间,也能让非专业人士去查帐。只要表格做到位,帐目便能够一目了然,至少在明面上就不会产生帐目上的错误了。 “没想到陆时安竟然还有这本事,果然让人盯着他没错。” 第56页 皇帝心情很愉快,就等着陆时安回来让安阳城城主和他好生谈谈了。大不了,他说出来之后,自己再给些补偿就是了。 这时候没有什么隐私这种说法,皇帝没让人晚上也盯梢陆时安已经算是一个节操不错的好皇帝了。 这种盯梢事实上也是保护,他在外面随便抓个人贩子都扯上一个世家的旁支,不得不说他与世家真的八字不合。 好在田家不在意这些庶支的败类,不然陆时安又得结仇了。 可是在外面难免是有危险的,皇帝虽然不满陆时安不参加科举,也不想当官这件事,但是他还是希望陆时安能够平平安安的。 “陛下,据说这什么阿拉伯数字是从胡人那里学来的......”所以您不必这么看重这个陆时安吧。 皇帝摇了摇头:“你继续盯着,保护好陆时安。” 这些奇怪的东西只可能是陆时安弄出来的,除了他,没谁有这本事弄出来以前从未出现过的东西。 皇帝恨铁不成钢,这陆时安大约就是懒吧,要不然为什么不愿意当官呢? 不得不说皇帝这是知道真相了。 快要过年了,这时候雪下得也有些大了。 “大哥,我们打雪仗吧!” 陆时恆跃跃欲试。 去年打雪仗,大哥尽用雪球砸他,还一砸一个准,今年还要再玩一次。他都提前用纸做的球练过了,一定不会比上次差的。一想到大哥会被他砸得满雪地乱跑,他就忍不住开心得嘿嘿的笑。 程玉一看陆时恆的表情就知道小弟又在犯傻了。每次他一露出这个表情,他就知道阿恆又想出主意打击一下大哥,可是大哥那么聪明的人是那么好打击的吗?反倒是他,每次都被大哥花式教训,可他居然愈挫愈勇。 陆时安似笑非笑:“好啊,来啊。”话音刚落,就一个揉好了的雪球向陆时恆砸了过去,雪球比较软,所以砸到头也没事。 陆时恆被一球爆头,直接被砸蒙了,反应过来后立马回击,但是陆时安灵活极了,他根本找不到准头,气得手里攥了好几个雪球,一通乱砸,结果砸到了程玉。 程玉本来不想玩的,但是看到这小子砸到他还欠揍地笑,立马不乐意了,很快加入了他们。 于是三个人打成一团。 看着他们玩的这么开心,钦蓝也是很想加入的,但是程长郢把他牢牢地看住了。 他有点不开心,程长郢连忙抱抱他。 事实上钦蓝真的很好哄,只要程长郢或者程玉哄哄他,他就不闹脾气了。 程长郢很久没有体会过这种家里有小辈玩笑打闹的温馨了,他不禁回想起自家的子侄。 这么多年了,因为程玉和钦蓝的事情,他没有回过一次家。他的心里其实还是有些想念自己的家人的,但是心里存了怨,也觉得愧对钦蓝和程玉,所以愿意在这个小地方住下来。 现在程玉他回来了,想必程玉也想知道当年的事。 他决定今天就把那些他不愿意提的往事都说出来。 对他来说,也算是一种解脱吧。 因为今天打了雪仗,身上既有汗,也有雪水,所以他们都准备先洗个澡再吃中午饭。 程长郢家本来就有一些僕人,不过都不住在这里。现在天气冷,程长郢不许陆时安程玉他们去厨房,所以厨娘又能在厨房里烧饭了。 吃饭的时候程长郢一度很沉默,程玉觉得程爹爹大约是要把事情都告诉他了。 所以他也没有说话,饭桌除了吃饭的声音,一度很安静。 陆时安心里也有数了,所以打算吃完就带着陆时恆回房。还没回房,就被程伯父给叫住了。 “时安,时恆,你们留下来听听吧,我把你们也是视为自家人的,不用迴避什么。” 陆时安和陆时恆便留了下来。 原来,程家是祁仙城中有名的经商世家。他们当然不是什么真正的世家,但是论经商,他们是真的有世家的底蕴了。 在程长郢这代,他们家的生意已经做到了南北贯通的地步了,不是陆时安那些小打小闹的生意能比的。 他们有自己的商道,和沿途的官员与地头蛇关系都比较良好,但是当年有个大生意需要程长郢的父亲亲自去谈。 程长郢的父亲还带着货物,所以走的是水路。谁知道程长郢父亲坐的那条船被仇家动了手脚,于是便遇了险。 水流太过湍急,下了水的人都捞不着他,有个当地的渔民水性极好,二话不说就扑到水里救人。 谁知道人是救上来了,自己却被水沖走了。 程老爷醒来后,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为了救他死了,悲伤不已。打听了恩人的消息,得知家里只有个女儿,于是就带上了那个和自家儿子差不多大的女孩回家,还认了干亲。 那个女孩知道自己父亲是为了救这个和蔼的有钱老爷才被淹死的,一开始很排斥程老爷。 但是一路下来,她发现这位程老爷对他真的很好,于是渐渐就消除了她的怨恨。 更有意思的事,一向对人很不假辞色的严氏,即程长郢的母亲,居然和这小姑娘很投缘,而这小姑娘从小丧母,没有体会过女性长辈的关爱,于是视严氏为亲母。 本来程长郢和这改名叫程思雁的姑娘当兄妹也没什么不好的,只是随着年岁越来越大,这姑娘起了不好的心思,居然想叫程长郢的母亲严氏将她许配给程长郢。 第57页 程长郢多次拒绝母亲,表示自己只想娶钦蓝,严氏虽然不乐意,但是也尊重了自家儿子的想法。 程思雁多次纠缠,程长郢都看在爹娘的面子上原谅了她。 后来程长郢终于和自己喜欢的人成亲了,她也很少出现在他们面前,结果没想到,她竟然为了泄愤,偷偷串通外人,将程玉偷了出去。 后来的情况陆时安也都知道了。 至于为什么那个偷孩子的会把程玉丢掉,而不是去卖掉,估计一是起了恻隐之心,二是害怕事情败露,自己会被程家打死。 于是本来可能会被卖掉或者被弄死的程玉出现在离石头村较远的山头,恰好被路过那里陆冬生夫妇捡到。 程长郢还没捉到那人,那人就莫名其妙的被人杀死了。 程长郢觉得可能是仇家做的,好断了找儿子的消息,让程长郢和程家离心离德,藉此重创程家。 可是程长郢虽然生气,也没有做什么失去理智的事情。 所以对方没有完全达到目的。 恼羞成怒之下,便把程思雁给供了出来,准备噁心一下程家。 程长郢失去理智想要杀了程思雁,但是严氏拼命护着,程长郢心灰意冷。他等钦蓝醒过来,就连夜离开了祁仙城。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支持,等到了我有四百五十个收藏,就给那时留言的小伙伴发红包! 第33章 程家 程长郢虽然很烦程思雁总是缠着他的行为,其实他是真的把她当做妹妹的。只是她做了这样的事,他很难原谅她。 这么些年,他一直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护着伤害自己妻儿的兇手的爹娘。 对于他来说,谴责爹娘是做不到的,但是也没法再心无芥蒂地和爹娘在一起住在同一片屋檐下。 所以他选择了离开。 刚开始,程老爷和严氏总会找到他的住处,所以他一直在换住宅。后来渐渐也没有人寻他了,他就选了这个安静地小院子,里面种了不少钦蓝喜欢的花草树木,觉得这样一天一天平淡地过下去也很好。 他催眠自己忘了自小长大的家,忘记祁仙城。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愈发想念那里的人和事了。 还有家中老迈的爹娘。 十几年了,该回去了。 他深深地嘆了口气。 陆时安心想:后来程家没再找程伯父,大约是因为害怕程伯父真的跑到他们找不到的地方吧。说不定他们是知道程伯父和钦蓝伯父都是在这里的,就是不敢见面罢了。程伯父在这里的生意做得很好,但是没费什么心力,估计程家也偷偷出了不少力。 估计程伯父心里也是有数的,自己还是别多嘴了。 程玉听完,倒也没什么特殊的表示。 甚至还在安慰程长郢:“我已经回来了,而且,我一直过得很好。说不定祖父祖母是不想您在震怒之下犯错才拦住了您呢?钦蓝爹爹生病,还有我被人抱走,都是他们不曾想过会发生的事。您还是回去看看吧!” 程玉不想让自己的父亲留下遗憾,毕竟祖父母的年纪都很大了。那个程思雁再不好,她的父亲也是救了祖父的。这个帐,已近算不清是谁欠谁的了。 这里面最无辜的大约就是钦蓝爹爹和程玉他自己了,程玉已经不再挂怀了,但是不代表钦蓝爹爹会原谅祖父母。所以他不会劝自己的父亲留在程家,但是连一面都不见,未免也太不近人情了。 当年的孰是孰非,程玉已经不想去判定了,好在自己在有生之年还能和两个爹爹团聚,人生已然没有遗憾。 所以他也不想程爹爹留下什么遗憾。 程长郢点了点头,“对,还是要回去的,毕竟你的族谱还没上。虽然我离家多年,但是毕竟没有和家里断绝关系,这趟,你得去拜见程家的列祖列宗。” 程玉点了点头。 钦蓝好奇地旁听,从他茫然的眼神里就知道他什么都不知道。程长郢心中一痛——钦蓝的病,才是他永远不想回程家的最根本原因吧。不管怎么说,这都是程家欠了钦蓝的。 他会用余生去偿还。 陆时安知道程伯父是打定主意要回祁仙城了,他正在猜测大约会什么时候去,程长郢就告诉他,要赶在过年之前到达祁仙城。 陆时安瞭然的点点头。 回家过年嘛,这么多年没有团聚了,应该的。 陆时恆觉得只要大哥二哥在就好了,在哪里过年都行,没有任何意见。他还提前准备了春节的礼物,准备送给这附近和他玩得好的小姐姐...... 程玉倒是贤惠地将兄弟三人的东西都收拾好了,半点没让陆时安操心。 因为马上就要过年了,所以程长郢在加紧打点好这里的生意,每天忙得不可开交,陆时安和程玉都担心他忙坏了身体,于是都去帮了忙。好在两人都是聪明人,没过多久就能上手去做了。 看着程玉熟练地打点店铺的相关事宜,程长郢不得不感嘆,陆时安这个大哥真的当得很好,既给程玉以关心,也一直注意锻鍊程玉的能力。 这样的大哥,全天下未必能找到一个相似的。据说至今连婚事都未定,大约是怕两个弟弟受委屈吧。 陆时安:我不是,我没有这样想过!我只是不想太早结婚! 程府。 第58页 “老爷!郢少爷来信了!郢少爷......哎呦!” 这个报信的小厮一脸难以置信地盯着自己手中的信,都没注意脚下的门栏,一下子被绊倒了。 本来正在喝茶的严氏一听到自己的小儿子来信了,惊喜地把自己手中的茶杯给弄倒了,撒了一裙子的,她也不在意。 “快,快拿给我看看。” 她一向是个冷静自持的人,但是此时也无法控制住自己,大步走向那小厮,将信夺了过来。 “爹娘亲启,儿与夫郎将于半月后来府中做客,随行还有程玉以及他的两个养兄弟陆时安和陆时恆。” 信写得很短,但是严氏已经很满足了。 十几年了,不求长郢可以放下心中对他们的怨怼,但是他们真的没几年好活了。最想念的二儿子已经成为了他们心中难以言说的痛与悔,如今能活着见一面,他们也就没有遗憾了。 只是,程玉? 难道,难道? 那孩子居然还能被找回来吗? 她有些慌乱:不知道这孩子会不会怪自己这个当祖母的,会不会迁怒长郢,会不会...会不会不愿意来这里认祖归宗......、 但是现在最重要的就是—— “快把长郢的院子该添置的添置上,别到时候手忙脚乱的。” 旁边最受她宠信的婢女新蕊道:“夫人,奴婢已经让人去置办了,还有小少爷和两位陆姓少爷的院子,也吩咐人去准备了。” 严氏满意地点了点头,“你做事,我很放心。老爷那里通知了吗?” 新蕊回道:“管家亲自去说的。” 严氏问完,默默地打开信,翻来覆去地看,仿佛透过这张信,就能看到她的小儿子一样。 最后,她心里实在静不下去,就亲自去拾掇程长郢和程玉的院子,连新蕊都劝不住。 新蕊看着已经很是年迈的严夫人,心中微痛:“严老夫人只是看起来严肃,但是心肠却很好。希望郢少爷可以放下心中的结缔,好好陪陪老夫人吧!” 程老爷听了管家的消息,沉默了好一会儿。 管家看着和他一起长大的老爷佝偻着背的样子,觉得心酸:“老爷,长郢少爷要回来了,您不高兴吗?” 程老爷苦笑:“你没发现,长郢他说,是来做客的吗?程府,对于他来说,已经不算是家了。” 管家不敢搭话。 “当年,要是我再仔细一些,就不会害得恩人身殒。若是能好好掰正思雁那孩子,现在也不会逼走小儿子。说到底,都是我的错啊!但是难道就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儿子砍死自己的女儿吗?” “我和李家斗了一辈子了,也没能报得了这仇。是我无能,是我无能啊!我要李家也尝尝这么多年我的痛苦,我死后才能瞑目!思雁那孩子,我已经和她断绝父女关系了。希望可以让长郢,心里舒服些吧。” 管家默默地扶着因为情绪过于激动而咳嗽不已的老爷,心里莫名有种预感——说不定,长郢少爷这次回来,第一是要将程玉少爷带回来,第二,大约就是要和李家打擂台了吧。 马车里。 “哎,天气真的好冷啊,这里离祁仙城有多远啊?” 陆时恆缩着脖子,手里还捧着一杯热水问他大哥。 “应该要走上六七天吧!” “这么远?”陆时恆表面上很惊讶,但是内心却很雀跃。 真么远,那这几天就不用再学习了吧?毕竟马车上练不了字。 说实话,陆时安暂时还没想到这方面来。 程玉道:“据说祁仙城很热闹,大哥,到时候我们带上钦蓝爹爹出去玩吧!” 陆时安笑道:“还是要看天气吧,天气好就带上钦蓝伯父。” 看得出来,程玉对祁仙城这个地方还是很感兴趣的,不过就是不好意思问罢了。 “时安,你们快出来吃中饭了。” 程长郢在马车外喊道。 陆时安这才反应过来马车已经停止前进了。 “哎,来了。” 程长郢笑道:“让你们受苦了,如今雪大,恐怕中午到不了下一个镇子了,你们钦蓝伯父闹着要吃饭,我们就在那个亭子随便生火煮点吃的吧!” 于是他们就找了一块空地,煮了一锅肉汤,就着烤饼吃了起来。 虽然风大,但是随行的小厮将亭子四周用带着的厚厚的帘子封闭起来,瞬间里面就暖和了起来。 陆时安觉得虽然有些受罪,但是这样的经歷也是难得地嘛。 他们三兄弟都不是什么养尊处优惯了的人,所以这点恶劣的天气,还是不能使他们觉得苦不堪言的。 反倒是钦蓝伯父有些恹恹的,陆时安怕他出什么意外,赶紧趁大家不注意,在肉汤里加了不少灵泉水。 于是大家的精神都好了许多。 随性的小厮笑了:“果然还是老爷吩咐得对,看少爷们吃上一点热的东西,看起来脸色都红润了一些。” 到了晚上,他们才到达目的地。 好在客栈够住了,他们叫店家烧了热水,好好的泡了热水澡,才觉得松快了许多。 陆时恆是最早入睡的,由于房间够大,所以他们三兄弟都睡在了一个房间。 第59页 陆时安隐隐觉得还有什么事没做,看到陆时恆睡得像小猪一样,才想起来—— 今天陆时恆没有看书写作业! 陆时恆在梦里打了个寒颤,但是没有醒,裹了裹被子,睡得更沉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发晚了,明天可能有事,更不更新到时候在评论区说! 感谢读者“无端”,灌溉营养液×16 谢谢支持! 第34章 秘密 虽然路途很远,但是陆时安他们准备得很齐全,路上什么都不缺,加上还有陆时安的灵泉水加持,所以一行人看起来不太像是长途跋涉来到祁仙城的。 在程长郢看来,这里看起来什么都没有变,但又什么都变了。 陆时安他们兄弟倒是没什么感想,他们看这里的一切都是比较新鲜的。 不知不觉便到了程府。 程长郢默默地看着头上的匾额,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陆时安他们跟在程长郢的后面,并不打扰他,连钦蓝都安安静静的。 程长郢忽然回头说道:“我们不在这里住,在这儿吃顿饭,就去我在这里置办的宅子吧!” 陆时安可有可无地点点头,程玉也一脸无所谓。 陆时恆虽然不想再赶路了,但是他是个完全听从大哥安排的孩子。 还没等他们敲门,门房就把大门打开了。 “哎呦,老夫人真的与长郢少爷母子连心啊,老夫人刚催我们出去迎接,可巧您就回来了。” 见母子两个见面气氛尴尬,新蕊只好大着胆子活络气氛。 可是程长郢却冷冷看她一眼,把她吓得立马噤了声。 “娘,这么多年了,你喜欢的丫头类型真的一点都没变。” 严氏苦笑,“她既碍了你的眼,便让她退下吧。”何苦又拿一件小事生气呢? 程长郢道:“不必,左右是您的丫鬟,您想如何就如何。” 严氏也不再多说什么,虽然程长郢是冷着脸,但是好歹人是回来了。他这样的态度对她,也总好过不理睬她。 严氏一眼就认出后面跟着的三人中哪个是程玉,她小心翼翼地靠近程玉,细声细气地道:“你就是程玉吧,和钦蓝长得真像,我给你准备了院子,看看你喜不喜欢,不喜欢我们再换,好不好?” 程长郢替程玉回答道:“不必费心了,我们已经找好了住宅,今晚就能住过去。” 程玉一直维持着疏离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严氏看了看陆时安和陆时恆,问程长郢道:“这就是你在信上提的陆时安和陆时恆这两兄弟吧?” 她像是一点不在意程长郢的冷言冷语一般,依旧好脾气地招唿着陆时安他们。 陆时安的教养不允许他不搭理一个老妇人,但是他又怕程玉别扭,所以怎么答话着实费了些心思。 程长郢道:“钦蓝饿了,娘,我们吃饭吧!” 严氏知道程长郢是不愿意听她说话了,便立即吩咐下面传膳了。 程老爷听到下人说长郢少爷回府了,立马叫了马车送自己回去。 见了面,程长郢倒也没什么特殊的表示,程老爷的情绪也很稳定,大家都小心翼翼不去提当年的事,一顿饭就这样相安无事地过去了。 他们甚至不怎么敢看向钦蓝,怕惹了程长郢不痛快。 程长郢这次回来也是有他自己的打算的,他要把自己的户籍迁出来,再将程玉的户籍迁过来。 他本想让程玉认祖归宗,只是程玉恐怕并不能接受这个安排。 再说自己也没打算在程府继续过下去,认不认,都无所谓了。 等自己报了仇,就彻底离开这里,程玉住在哪,他和钦蓝就住在哪,他们一家人就再也不分开了。 “你说什么?他回来了?”一个穿着暗色衣服女人在院中歇斯底里。她的五官本来还算不错,但是被她狰狞的面目表情破坏得很彻底。 “他父母将我嫁给了这么一个喜欢男人的老男人,他居然回来了,是为了看我的笑话吗?啊?” 那个一不小心把程长郢回程府的消息泄露出去的送饭的人,听到她如此说,鄙夷地冷笑了一下,悄悄退下了。 下面的奴婢都不理她,任由她闹。 外面看守她的一个婢女道:“烦死了,每天都要看着这么一个疯婆娘,还要好吃好喝地伺候她,我觉得迟早有一天,我也会被染得得了疯病!” 另一个说:“也不知道自家老爷怎么想的,居然娶了这么一个脑子不正常的女人做正妻!” 先前正抱怨的那个婢女来劲儿了:“你来这里晚,不知道。我们家爷不喜欢女人,娶她不过是程老爷的意思。” “啊,那不是害了他的女儿吗?” “你不知道,我们家老爷在外面一向将自己伪装得很好,外人没几个人知道他喜欢男子。老爷人脉又广,随便请个媒人,将他往好的地方夸,这不是又和程家搭上了关系,又能娶个挡箭牌吗?” 一般有钱人家,很少娶男妻的。 “唉,那程老爷都不仔细打听打听吗?” “吓,还打听个什么?这女人害的他的孙子都丢了,没把她扭到官府里去就不错了。” “唉,真的也是造孽啊。这女人疯得不错,要是不疯,还指不定在老爷家后院做什么么蛾子呢!” 第60页 “可不是吗?” “这女人怎么疯了的?” …… “老爷,程思雁这么些年一直在吃老爷给的□□,现下是否还要吃下去?” 出现在程长面前的,赫然是之前出现在朱府给程思雁送饭的那人。 “继续吧,送到我的钦蓝,好了为止。” 那人点点头,便下去了。 程长郢永远都不是什么好人,程思雁有如今的下场,都是她自己咎由自取。 他的药,先开始只能使人脾气烦躁,长期大量服用,三四年就能使人变得时而清醒,时而疯魔,现在她服用这种药,他给的药量不算很大,但是十几年过去了,她清醒的时间就越来越少了。 他觉得,自己能保证她能吃饱穿暖,已经仁至义尽了。 他无法原谅她。 程玉不知道那个叫程思雁的女人会是这般下场,而程老爷和严夫人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变成疯子。 她的父亲毕竟是程老爷的救命恩人,所以她在朱家依然是主母,但是再多的恩惠,就没有了。 因为刚到祁仙城,陆时安他们没有去什么陌生地方玩耍,只在程长郢置办的院子里活动。好在院子比较大,他们活动的范围还是很大的。 自从今天早上从这里醒过来,他就没见到程伯父了,他想,程伯父大约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做吧,毕竟连钦蓝伯父都没有带呢。 早上他们用的点心和粥是这座宅院里的厨娘做的,味道很不错,居然还配上了荷叶的清香,不知道是怎么做成的,毕竟在这个季节,荷叶是不可能出现的。 但是中午的饭菜口味偏甜了,有点不符合程玉的胃口,陆时安也不喜欢太甜的食物,但是为了不浪费,还是都吃完了的。 但是晚上是陆时安亲自下的厨。 当时厨房里的人都惊呆了,没见过那个公子哥还愿意亲自下厨的,于是纷纷劝阻。 陆时安简单安慰他们说自己只是喜欢下厨,他们才诚惶诚恐的下去了。 陆时安若有所思,看来,程伯父对下人还是很严格的嘛!瞧这一个个这么害怕的样子。 程玉和陆时恆一直在陪着钦蓝,他醒来没见着程长郢,所以心情一直不好。 有程玉他们陪着玩游戏,他才渐渐好一些了。 “也不知道程爹爹什么时候回来,再不回来,我们就煳弄不住了。” 程玉看着自己的钦蓝爹爹,有点头痛。 “长郢,长郢!” □□叨着,程长郢就回来了。钦蓝高兴地立马窜到他身边,像个孩子。 程长郢没有丝毫迴避的意思,直接抱住钦蓝。 陆时安觉得自己的眼睛快瞎了。 算了算了,程伯父大约也一天没吃了。还是下去给程伯父端饭菜过来吧,没眼看了。 陆时安心里大约是知道程伯父没有把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但是他觉得是人都有秘密,不愿意说,也是有自己的理由的。 程玉也不太适合掺和到上一辈子的事情中,他自私的希望程玉能够每天开心,少操心这些事,但他知道,这也是他自己这么想,对程玉来说,这不一定是程玉想要的。 本来陆时安临出发前,是要把自己腌制的东西都散给邻居们的,但是看陆时恆很捨不得的样子,还是给留了下来,带到了这里。 陆时恆倒也不是小气,只是腌制是需要时间的,他早就想吃这些东西了,根本不愿意等。 他宁愿大哥送点别的贵重点的东西。 程玉很无奈,自家小弟,可真是大哥说的那样,是个吃货啊。 好在自家钱财颇丰,不然还养不起他。 这边的吃食,他有些吃不惯,但好在大哥懂自己的喜好,每天都会在厨房做上一两道菜出来。于是没过两天,厨房里的人就知道自己爱吃什么了。 但他还是最喜欢大哥亲自做的菜。 如今住在这里,大家都知道自己是程家的小孙子,甚至有一天还有个婢女和自己套近乎。 听大哥说,这是想找个更好的差事。 他不太懂,找好差事就要找管家或者程爹爹啊,为什么还要找他呢?他又不是管这方面的。 陆时安听了有些尴尬,这小傻子,那个婢女,明明是想给程玉当贴身婢女啊,如果能勾搭上程玉,那就很好了。他隐晦地解释,是那个婢女想要个好差事,可是程玉没有懂这个意思啊! 程玉还不懂这些,自己也没有教过他,所以不懂风情也是很正常的。 那到底要不要教一教他呢? 果然养弟弟是一件头疼的事。 第35章 两文杂货店 陆时安想了想,觉得早恋不太好,再说那个婢女目的不纯,还是不要和程玉说那么多了。 想想自己弟弟撑破了天也不过是上初中的年纪,居然就有人想要追求他了,真的让他这个老(伪)老父亲担心啊! 不过没等他纠结完毕,程长郢就知道了一些消息,立马就把那个婢女送到别的庄子上了。 顿时程玉的耳朵就清净了。 自从陆时安他们在程府吃过一顿饭后,就再也没有去过程府了。倒是严夫人经常会送一些新鲜的吃食到这里来,但是大多数情况下,程长郢都会原封不动地送回去。 程长郢看三兄弟每天都在家“不务正业”,就想找点事情给他们做,于是送了一家店面给他们,让他们自己去经营。 第61页 程玉想,反正现在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挣点零花钱,大哥带着的银钱估计也不多了,总不能真的完全靠父亲养啊! 他不知道的是,陆时安一般都直接把家当放在空间随身带着,哪里会放在家里呢? 陆时安见程玉兴致勃勃,也就随他了。 不过他也不想太累,于是就和程玉商量着说道:“不如我们就开一家两文钱杂货店吧!” 现代有不少两元店,虽然有的店卖的东西比较坑,但是还是会有不少人去买。 到时候他和程玉只要将货源处理好,再想想搞搞营销就好了。 这种店估计赚得不会太多,但是稍微经营得好一些,就会有比较稳定的收入。 程玉好奇道:“什么是两文钱杂货店呢?就只卖两文钱的东西吗?” “聪明,只卖两文钱的东西。” “那不会亏本吗?”自家大哥,是不是太久没做生意,忘记了出来买东西的大婶有多会和卖家掰扯了? “我们店概不赊帐,不能还价,物美价廉。一定会有人来买的。” 程玉总觉得大哥有些迷之自信,但是既然大哥都已经打算好了,那就这么做吧! 程玉负责找一些有手艺的妇人做最简单的毽子,沙包等玩具。先订一批货,放在仓库里。 陆时安找了几个木匠,订做店里的货架。程玉还在上面画了不少好看的花鸟鱼兽,显得本来看起来有些呆板的货架看上去可爱了许多,连带着杂货铺都增色了不少。 像一些比较昂贵的东西他这个店里不会卖,但是滞销的陈粮之类的货品,还是可以在这里售卖的。 还可以卖一些用藤条做出来的菜篮等等这样看起来有用,也比较有趣的东西。 乡下会做的人也比较多,直接一文钱两个这样子收购,陆时安也是不会亏本的。 到时候陆时安自己叫人做点便宜实惠的小吃放在店里,也是很吸引小孩子的目光的。 心灵手巧的程玉还做了不少用颜色鲜艷的布料慢慢攒成的假花,放在用竹编的花瓶里,放置在货架上做装饰。 陆时恆目前主要负责记录成本,不过成本委实有些低,对于陆时安来说二十两银子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就这样,杂货店就在年前选了个黄道吉日开张了。 陆时安觉得既然开了这个店,就要把这个店经营得好一些。 程玉看出来程爹爹不看好自己的店,但是什么都没有说。 陆时安在店门口放了抽奖的箱子,旁边挂着一个牌子,说明凡是在店里花费超过二十文钱的,就能参与抽奖。 奖品有的比较便宜,可能只是一个沙包,但是有的比较实惠,比如两斤大米。 一等奖设了两个,奖品就是杂货店里每一种商品都能带一份回家。 城里的人不乏有钱人,但是也对这个抽奖的游戏很感兴趣,有人甚至专门为了抽奖测运气在店里买了不少东西。 杂货店的店员目前只招了两个,但是如果生意一直那么好的话,可能还需再招人。 陆时安想,这些有钱没地方送的有钱公子哥,不知道为什么要买那么多自己不用的东西,店里卖的小手帕,他就不信那些人家里没有。 还好在这里他懒得把娃娃机也弄出来,要是他做出娃娃机,这些爱玩的富家公子哥,估计要把腰包里的钱都掏出来抓娃娃吧!毕竟抓娃娃不是那么容易抓的。 两文钱杂货店还真的火了。 街上有不少人都在谈论陆时安开的店。 “两文钱一样东西,那不贵啊!不如去看看。” “还能抽奖呢,我家邻居运气真的不错,抽了两次,次次都中了奖。” “是听说中奖的人挺多的。” “那人人中奖,店家不是要亏本吗?” “又不是人人都能抽奖,你担心什么?哪有不想赚钱的店家呢?” “呵呵,谁知道里面卖的怎么样呢?听起来价格不贵,说不定里面的东西也不好呢?” “你就别酸了,人家卖给那么多人,也没见有人说不好的。怎么着,是抢了你家生意,心里不好受了吧?”有人看不惯他那副酸劲儿,出言讽刺道。 那人冷哼一声,就从人群中离开了。 不是没有人打这家店的主意,但是谁都知道开店的人背后站的是程家,所以流氓地痞根本不敢过来索要什么保护费。 程玉还想着,这边民风真的很不错嘛! 其实只是不敢打摸老虎屁股的主意罢了。 陆时安订了不少木质小瓶子,里面装上醋或者酱油,虽然体积很小,但是胜在便宜,还是有不少人来买的。 虽然这些东西利润很小,但是薄利多销嘛! 没有几天,就把成本赚回来一大半了。 程玉面无表情地当着自己程爹爹的面算帐,程长郢一看,这么个小店,居然也能赚这么多,就知道自己当时揣测失误了。 他夸赞道:“程玉,不愧是我的儿子,很有天赋嘛!” 程玉绷不住笑了,又微微撅起了嘴,“那你还怀疑我挣不了钱吗?”虽然都是大哥的点子,但是自己也帮忙想了很多细节呢! 程长郢连连道:“不怀疑了,你们兄弟三人真的把我比下去了。” 第62页 陆时安在一旁听了,很不好意思,自己只赚了那么一点,在程伯父面前,还是不够看啊! 陆时恆默默拍了拍自己的钱袋,嗯,自己虽然没有出主意,但是自己的帐记得还是不错的,程伯父这样夸奖,没毛病!大哥还给自己发了不少工资呢,如今他也是可以养家的男人了! 陆时安本以为直到过年他都会这么平静地过下去…… 突然有天早上醒过来,发现自己那个地方一片冰凉。 他懵了一瞬,瞬间反应过来。 自己居然遗精了。 是了,自己居然这么晚才来,可能是体质问题吧。 他不得不告别温暖的被窝,苦哈哈地把弄脏的裤子和床单拿出去洗。 家里有婢女想来帮忙,都被他赶走了。 有位年长的大婶一下子把陆时安的衣服和床单夺走了:“我活了这么大岁数,什么不知道?公子快别倔了,赶紧回屋去吧,冻出毛病就不好了!” 陆时安只好回到房间去了。 刚好程玉来找他商量事情,见他从外面回来,诧异道:“大哥,这么冷的天,你去哪了?” 陆时安坦然得很:“洗衣服去了。” 程玉没有多问,只把自己的图样拿给陆时安看。 “大哥,你不是说我们在这里过两个月就就回石头村了吗?我想在石头村盖一座房子,你帮我看看设计图吧!” 陆时安很奇怪:“你要盖房子做什么?我们那个房子不是住得好好的吗?” 程玉道:“大哥,你忘了我两个爹爹也要去呢!” 哦,是了。 看这情况,程玉是想让自己的父母搬到石头了。 “我们那个房子是不够住,行,我们商量一下怎么盖。” “大哥,我,我还是和你住在一起!” 陆时安笑了:“想什么呢?你当然和我住一起了?” 程玉被他理所当然的语气逗乐了,心里莫名开心。 “大哥,你真好。想一辈子都和大哥在一起!” 陆时安扶额,这傻小子,哪有和大哥一辈子住一起的? 可是想想,古代这样子的人家也不少啊,但时候自己修一个大宅院,程玉一家都可以住在那里。 还会有白白嫩嫩的小程玉叫自己大伯,想想还有些小激动! 但是想到有个女人会取代自己照顾程玉内心深处不知为何有点不舒服。 看程玉清清爽爽,温温和和的样子,真的想不到什么样的女子配得上他家的程玉。 一想,就觉得自己不太想让程玉娶妻了。 但是这种事情也不是他能拦得住的,顺其自然吧。 陆时安将这件事抛在了脑后,不再想了。 左右自家小玉还小,又没开窍,以后自己这个(伪)老父亲替他把把关,也是可以的。 终于过年了。 程府那边送来了年礼,程长郢这次没有拒绝,但是回了差不多的礼回去。 程长郢上次去程府没有见到他的大哥,于是他的大哥程长志就约了程长郢他们都去酒楼吃饭。 这边的习俗是晚上那顿才算是年夜饭,中午的无所谓,所以他们约在了中午。 程长志看起来是个有些憨厚的男子,身形有些壮,与程长郢并不太像。 大约是因为程长郢比较像严夫人,但是程长志像程老爷的缘故吧! 酒店饭菜不错,程长志比较会活跃气氛,见识也广,所以整个宴席听他高谈阔论也很有意思。 只是正当他们相谈甚欢时,突然听到外面一阵喧闹打斗的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这么差的文,居然还能有朝一日达到完结v的标准!真的出乎我的意料!感谢大家的支持!等到了五百收藏,继续给大家发红包,谢谢支持! 第36章 得罪 程长志皱了皱眉头,朝身后挥了挥手,随行的人立马便出去查看情况。 程长志笑眯眯地看着程玉他们:“不用管了,快点吃吧。我和这儿的县令交情不错,一出乱子就能及时通知到的。” 陆时安却若有所思地看了眼程长郢。 程长郢默默地举起酒杯小酌一口,还给钦蓝夹了他爱吃的菜,并没有注意到陆时安的目光。 没过一会儿,消息就传上来了。 “小子下去的时候,就看见王家小公子抱着一个白衣女子走了,好像地上还有血迹。据说是两男夺一美的戏码,刚还打起来了呢!另一个人好像也是谁家的公子,不过周围的人都没见过,他身边没带什么随从,所以不但没有争过王家的那位小公子,还被毒打了一番。” 程长志听了,无趣地摇了摇头,对程长郢道:“哎,在这里呆久了,真的很无趣。每年都有好几起纨绔子争夺美人的戏码。可是抢回去又能怎么样呢?不都是当了通房,玩腻了就不要了吗?” 程长郢淡淡笑了:“大哥怎知这次不是王小公子的有缘人呢?王家人还没有给他娶妻吧?” 程长志想了想,道:“也是,毕竟年少风流嘛,喜欢个把人也是很正常的。” 程长郢便没有再说话了。 陆时安默默听着他们说话,也不吃菜了,只给程玉和陆时恆剥虾子。祁仙城水产也比较丰富,只是程玉嫌弃剥壳麻烦,不太想吃这道清水煮虾。 第63页 不过陆时安既然吃饱了要帮他剥,他还是很高兴的。 毕竟虾仁真的很好吃嘛。 看他这样,陆时安就打算回去买点新鲜的虾子给他做虾滑吃,那个就算了处理稍微麻烦些,吃起来是一点都不麻烦的,口感也好,相信小玉一定喜欢。 陆时恆喜欢吃口味重一点的,那就给他做一道油焖大虾。他自己是不挑的,吃什么都行。 程长志见状,感嘆着说:“时安啊,你可真是个好兄长。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只知道欺负弟弟呢!” 他看了眼程长郢,不满道:“可惜后来不好骗了,比我还滑不熘秋的,不知道怎么变化这么大!” 程长郢无奈笑笑,总不能一直老实被欺负吧。 回去的路上,程玉在和程长郢商量什么时候回石头村,程长郢对于他们所住的地方很感兴趣,但是手头上还有事情没有完成,所以日期还没有确定下来。 陆时安安慰程玉,“知道你想回去了,但是我们才刚给大伯去信说盖房子,就算现在回去,也没有地方落脚啊?总不能住客栈吧?” 程玉想了想,觉得也是,也就没有催程长郢定下日期了。 陆时安大约知道当年程家的对家是谁了。 如果说在祁仙城还有哪一家在经商方面可以与程家相抗衡,那大约就是王家了。 程王两家是竞争对手,两家面对对方的人都没有好脸色,当年程长志年轻气盛时还同王家的人打过架。 本来只是商业方面的竞争,但是程老爷子出了事后,两家仇恨就更深了。 再加上程玉被偷出去,王家人就是主谋。 很难不恨他们。 陆时安在这里没什么根基,虽然有心帮忙但是也做不了什么。 不过他认为程伯父做了这么久的准备,一定会得到他想要的结果的。 程长郢确实一直在做准备,从逐步蚕食对方在祁仙城的影响力,再到对官员收买方面,他都做得很好,现在就差临门一脚,就能彻底收拾王家的人了。 王家。 “家里什么美人没有,非要去外面找那些不三四的狐媚子。你啊,是吃喝玩乐样样精通,就是不知道跟在你哥后面学点正经事。到现在也没看你有什么长进,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孽障啊!” 张氏不满地蹙着眉头,嫌弃地看着她的小儿子。 本来这王小公子还想着和自家母亲炫耀一下自己今日英雄救美的光荣事迹,可是见她这般,便怏怏不乐地走了。 那白衣女子始终跟在他身后,一双如同清泉的眼睛专注地看着前面那人的背影。 可能是背后的目光太过灼热,王云杰便回了头。 一眼就沉溺在了白衣女子的温柔的眼神中。 他从来没有被女孩这么看过,他虽然不聪明,但是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自己长相普通,也没什么能力。 今天救下这个女子也是靠身边的随从多才能将他夺走。 他是有不少狐朋狗友,还有不少女人愿意跟着他。 但那不过是看他有钱还在家里得宠罢了,假如他是妾生子,大约就不能这样无法无天了。 “郎君,妾身被郎君所救,当一生为郎君驱使,还望郎君成全。”那双小鹿般楚楚可怜地眼睛一直盯着他,王云杰就不由得一阵心软。 这还是第一个如此依赖于他的女子呢!她满心满眼都是自己,难道自己捨得再放这样的女子出去吗?纵使母亲会不高兴,但是自己还是会留下她的。 王云杰道:“可是你跟着我不能有名分,这样着实委屈了你。” 那女子垂下眼帘:“妾身蒲柳之姿,岂敢奢望名分呢?只求郎君能给我一个容身之所罢了。” 王云杰愈发觉得这是自己的真爱了,因为凡是想和自己在一起的女子,都是渴望名分的,哪怕是做个姨娘。 可这样仙女一样的人儿,又这样恋慕着自己,居然为了和他在一起,连名分都不要,这样他不由得飘飘然起来。 可是,他没注意到的是,这个女子垂下的眼睛里,闪烁着厌恶与仇恨的光。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此时闻府的大少爷正在自己的厢房里发出一声声仿佛杀猪般的叫声。 “哎呦,轻点啊,你会不会上药啊?”闻环一脸痛苦的趴在床上,让大夫给他上药。 见他满身的青紫,闻家老爷既心疼,又恼怒。 “让你人生地不熟的也不带个小厮就出去撒野,你看看你这样啊,那里还像个男人的样!” 闻环很不满,“我哪知道,我就想看看那小娘皮长什么模样,我都还没看到呢,就被别人打了。”哎,亏了,亏了。 闻老爷瞪着他:“你没做什么事,怎么就打你啊?” 闻环不好意思道:“那姑娘戴着面纱呢?可不得先揭开再看吗?结果那帮畜生就把我给打了。” 闻老爷都快被他给气死了,“你没事去摘人家面纱,人家当然会把你当成登徒子了!” 闻环不以为然:“那姑娘卖身葬父呢,我又不是出不起钱。但我也不能吃亏啊,要是她长得丑,我还能要吗?可不是要验货的意思嘛!” 闻老爷一怔,差点被这臭小子绕过去了。 “那你也得解释啊,你看看你被打得满身是伤,哎,我的脸都被你给丢尽了!” 第64页 闻环换了个姿势躺着:“爹,我们才来这里三天呢,你到任的文书还没到,谁会认识我啊?放心,不会丢你面子的。解释?我堂堂城主府即将到任的监察司上官...的儿子,怎么可能会向一个平民解释?再说,那帮龟孙也没给我解释的机会就开打了,我哪反应得过来啊?” 闻老爷不悦的走出房门,哼,他倒要看看,这祁仙城里哪个王姓公子这般猖狂,连我儿都敢打! 可怜王老爷做梦都没有料到自己应该讨好的监察官上官,已经被自家小儿子彻底惹恼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太累了,就更得少了点,大家将就看一下吧!谢谢支持! 第37章 倒霉的王家 今年陆时安他们着实过了一个丰厚的年。 自家所赚的钱已经很多了,前些天石头村里有人把帐本拿到陆时安面前时,陆时安翻了翻,就觉得自己的钱已经够让他在这个时代做一辈子丰衣足食的米虫了。 “唉,金钱让人懒惰啊!”自从得知自己已经身家颇丰了,他就懒懒得连新开的店也很少去了。 程玉开得店生意也很不错,但是程玉完结了上一本连环画,就没有再继续卖出自己的做作品,所以他的粉丝很不满。 但是不满又能怎么样呢? 只能派个小厮在店外催一催…… 程玉该不更新,还是不会更新的。 但是也不是说程玉没有继续画下去,只不过现在不方便,待会后再去发表罢了。 这个时代的人,娱乐真的太少了。 所以一旦出现程玉这样能兼顾审美与趣味的画手,就立马会有很多人去追着看。 很多人都在猜测程玉到底是谁,大约也有直接催稿的意思。 只能说程玉听进去了陆时安的劝告,死死守住自己的“马甲”,不然以后画死几个大家都喜欢的配角,可能会上演古代版寄刀片的场景。 想想也是很酸爽了。 除了自家赚得的银钱,还有程长郢给的压岁钱。 陆时安收到时还愣了一下,毕竟不是谁都有一下子就收到几百两银票这样的经歷的。 陆时恆也被程长郢的大手笔吓到了。 程长郢不禁好笑,这才哪到哪呢。 程玉算帐时,看到了程爹爹单独抽出几千两,就知道这是过年要行的年礼所需的钱。 只是这里面居然有这么多都是给他们的,他也是很吃惊。 程府那边致力于改善与程长郢他们的关系,所以送的年礼就更多了,什么玉佩,精緻的衣物,珍贵的古玩,都像不要钱似的往这头送。 陆时安想,如果当年他们家没有发生后来的那些事,那么程玉大约就会像玉做的娃娃一样,被精细地照顾着长大吧。哪里会像自己刚穿来时那样,不但要穿着粗布麻衣上山採药养家,还要时刻担心陆家会选择抛弃自己呢? 这样一想,他就更加庆幸自己穿过来了。 至少他内在是个心理成熟的大人,可以好好护着小玉和阿恆长大。 “大哥,我又长大一岁了。”程玉笑眯眯地对陆时安说,“你现在不能把我当孩子了,有事情也要和我商量,不许一个人承担。” 陆时安心里想着,真是个孩子,可是嘴上却答应得很好,“行行行,都听你的。” 陆时恆见大哥此时心情好,也连忙道:“大哥,我也长大了,你也要和我商量事情!比如你给我布置的作业......” 陆时安就盯着他,看他想出什么么蛾子,但是陆时恆的“危险感应雷达”立马给陆时恆发来了警报。陆时恆见势不对,立马收回他想要说的,改口道:“......一定要多布置一些,我长大了,可以多学一点了。” 可以说是求生欲极强了。 陆时安表示可以满足他的愿望。 陆时恆欲哭无泪地去厨房了,不行了,他要找点吃的安慰一下自己。 程玉好笑地看大哥折腾着小弟,也不阻拦。 陆时安的年过得很好,但是王家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闻老爷闻道明的到任文书已经到了,一上任就开始整顿税务,才三天就抓到不少贪污的地方官。 都是些小虾米,但是也能够把刀给磨锋利了。 闻道明早在上任之前就做好了充足准备,手头资料很多,其中他抓到的有几个官员,就和王家联繫密切,也收了王家不少孝敬。如今他们都被查出来了,秉着要倒霉就一起倒霉的精神,毫不留情地供出一大堆人出来。所以王家所纳商税不足之事,就被牵扯了出来。 本来商税没有纳够,只要能补上原来该纳的税钱就行了,但是王家做生意这么多年,所赚银钱数额之大,令人咂舌,该纳的税款就更多了。 王家先前抢了程长郢的几单生意,投入了不少成本,现在一时半会都没办法完全凑齐,倒不是凑不齐,但是需要周转一下。没想到就耽搁了一些时日,闻道明就差人将他们送到牢里。 王家剩下的女眷和没掺和自家生意的王小公子彻底急了。 家中的老爷和大少爷都是掺和在里面的,一出事,别人不找,就直接把他们处置了就行,然后就轮到涉事的店铺掌事的,总之抓了二三十人。 声势这般浩大,城中百姓不可能不知道。 第65页 程长郢见这把火烧得不错,就派人四处宣传王家富贵不仁,靠百姓照顾生意发家,结果连该纳的税都不纳,简直是祁仙城的蛀虫。 导致什么都不懂的小讨饭的都能说上两句“王家不纳商税,我们百姓没钱都还纳税,凭什么他们不纳”这样类似的话。 这样多的商税,王家不纳,那就只能从别的地方来,这一方的百姓少不了要把亏空补上,他王家是省钱了,可是却苦了一众做小买卖的小商贩和靠种地的农人。 这样一说,大家就全懂了。 这可是在挖自己的血肉去餵养这些猪狗不如的东西啊! 瞬间祁仙城百姓愤怒了,周边县城也听说了,有事没事就喜欢拿这件事出来评论一下,彰显自己的见识,丰富了自己的谈资。当然也有不少仇富的,藉此来狠狠唾弃那些为富不仁的有钱人,还有就是想要闹大这件事,好让官府注意不到自家产业也少交了税款...... 总之王家经营多年的好名声被败了个彻底。 其实闻道明也只是想关他们几日,让他们受几天罪,也就罢了。但是看到现在城中百姓如此义愤填膺,现在反倒不能放了他们了。毕竟人言可畏,假如有人看自己放了他们,便说自己收了贿赂,这就不好了。 毕竟自己两袖清风多年,不能为了殴打过自己儿子的那小子的父亲和兄长,坏了名声。 还是再关几天吧! 陆时安这几天吃瓜不断,感觉这一系列事情发展得真的十分的快。这里面确实有程长郢的手笔,比如早就知道闻道明会来上任,闻家少爷会是这样的性格;比如那个目的不明的白衣女子,还比如派人传播王家的恶名...... 陆时安不得不赞嘆程长郢手段的厉害。 程长郢估计这些年没少抓王家的小辫子。 他离开程家,孤注一掷想要靠自己报仇,现在任务已经完成一半了。 陆时安还是没想到怎么彻底拔除王家在这里的影响,除非他们犯了更大的错。 比如通敌。 可是这应该不可能。 毕竟现在能与大殷作对的存在还是很少的,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这是死罪,王家不可能这么犯煳涂吧。 程长郢这几天心情很好,连程府的邀请都没有拒绝。 他们一起在这种难得地和谐氛围下吃了一顿饭,严夫人甚至高兴得连眼眶都红了。 其实王家也是时运不济,可巧皇帝陛下这两年在筹备监察司,可巧来的是闻道明这种软硬不吃的官员,可巧他家小儿子把闻道民的独苗苗给打了,可巧程长郢这些年一直在找机会..... 这么多巧合混在一起,某些结局就已经註定了。 王家。 王云杰焦躁地在房中踱步,“这可如何是好,爹和大哥怎么还没被放出来?我不是已经凑够了钱去补税了吗?” 那白衣女子端了一杯茶水,递到他面前。 看着她温和纯净的眸子,他突然就不怎么烦了。这些天家里闹得鸡犬不宁的,他爹和他哥的那些姨娘们哭哭啼啼的,真的吵得他头都大了,只有在白露这里能得到片刻安宁。 见王云杰这样看她,她仿佛不胜羞涩似的,立即红了清丽的脸庞。王云杰看得眼睛都直了,立马上去抱住白露,把她往床上放。 一番云雨之后,王云杰就疲惫地睡去了。 只见白露冷哼一声,将王云杰的衣服捡起来,穿在了自己身上。开始打开暗格,拿出一些看起来脂粉的东西给自己上妆。 不多时,就看见了一个和王云杰没什么两样的人出现在这间厢房,看起来诡异极了。 她在香炉里点了市面上不常见的催眠香,就径直出去了。 陆时安收到陆大伯的包裹和信,包裹里有一些自家做的肉食还有衣服。虽然陆时安不缺这些东西,但是有人挂念自己的感觉还是很好的。 离开石头村这么久了,他们也都很想家了。 信里说陆大伯帮他们把家里的鸡鸭鹅,当然,除了将军,全都卖了。还说,村里的人怕把树给冻坏了,就用稻草搓成绳子,给树都裹上,村里人也没要工钱,只说来年要吃他家的果子。又絮絮叨叨讲了很多家长里短的事,信很长,但是陆时安却珍惜地看每一个字。 程玉显然也想回去了,连最没心没肺的陆时恆都在这几天都在念叨自己在石头村的小伙伴,还想叫他大哥寄点他存的东西回去送给他的那群小朋友。 刚好陆时安要把自己准备的年礼寄回去让陆大伯代他去送,就答应了他的请求。 刚好程玉也完成一本连环画,也就一併托人寄回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支持,感情戏嘛我正在琢磨…… 第38章 王家 清早,陆时安还在坚持练习先前武师教他的那些招式。 那些动作有时做久了会有些痛苦,但是做完以后身体会很轻松,配合着灵泉,他能很快从疲劳状态下解脱出来。 教过他的武师都说他很有天分。 他专心致志地练着,却不知道背后还有一双眼睛在偷偷看他。 冬天气温异常的冷,但是陆时安身上的体温使他的周身笼罩了一层白色的雾气。 白净又稜角有些锋利的面庞上粘着几缕黑色的髮丝,他眼神温和坚定,这时的陆时安无疑是十分帅气的。 第66页 肢体起收之间,肌肉流畅的线条。 本来正要喊陆时安吃早饭的程玉忍不住看愣了。 程玉的心跳得极快,他拍了拍胸口,摸了摸自己微微发热的脸颊,正准备开口喊陆时安,陆时安就看见他了。 “小玉,早饭好了吗?” 可能是练得有些热了,他用手把有些高的立领往下扯了扯,一滴汗从脖颈流下去。白色的衣服已经汗湿了,似乎隐约可以看见蜜色的肌肤。 他一靠近程玉,程玉就觉得四周升了温,于是程玉就有些不自在地别过了头。 “早...早饭好了,大哥快洗澡去吃饭。” 陆时安没注意到他的不自在,伸出手臂将他往自己身边一带,程玉的半边身子就靠在陆时安身上。 “好嘞,走,我们回去!” 程玉不知是挣不开他,还是不想挣开,总之就以这种姿势被陆时安稀里煳涂带到了洗澡的房间。 “你要不要也一起洗个澡?” “不,不用了。”程玉有些结巴了。 和大哥在一个房间里洗澡,不太好吧。他白净的脸上染上了一层薄红。 “哦,那你先去吃,不必等我了。” 他们那个洗澡的地方很大,中间还有帘子隔开,所以一起洗也没什么,既然他不洗,那陆时安就自己去洗了。 看见大哥关上了房门,程玉不知道为何有些后悔了。 他咬了咬嘴唇,看了眼紧闭的房门,转身走了。 陆时安不知道程玉想了什么,不过他倒是想到前几天安阳城城主给他寄的信,说是对他的新型记帐法感兴趣,想让他早些回去。 他觉得自己身边大约是有皇帝的耳目的,虽然这些有监督也有保护意思的人没有出现在他的面前,但是他仍然很不自在。 平心而论,如果他是皇帝,突然在自己的领地里突然出现个这样的人才,他也会有些庆幸,有些不安的。 这个大殷朝的皇帝已经算是宽容的了。 陆时安不是不知道叫他科举是皇帝的意思,但是他真的不愿意去。如今科举制度并不完善,世家大族影响力极大,他这种虾米还不够格去掺和这些事。 大约皇帝也觉得他的作用没这么大,就没有强求了。 至于什么时候回去,不如等程伯父彻底同王家算完帐,就一起回去。看看程伯父日渐明朗的笑容,大约事情马上就要解决了吧。 “你们这些人,怎么还不把我的父亲大哥他们放出来?我不是把税款补齐了吗?”王云杰面色很不好看地盯着来他家的手持大刀的官兵。 “带走!剩下的人抓紧时间搜查,女眷全部赶到一个地方去!别让我抓住有人干偷鸡摸狗的事情,一旦发现严惩不贷!”领头的不搭理王云杰,直接下了命令。 白露出来了。 只见她向这个领头的官兵福了福身道:“大人。” 那人脸色倒是没这么冷了,“白露姑娘,闻大人说已经向朝廷禀明你举报有功,朝廷会有奖赏,请姑娘这几天做好准备。” 白露只是浅浅笑了,“大人,那小女子便就此别过了。” 王云杰又惊又怒,“你这毒妇,你做了什么?为什么要搜查我家?” 白露轻声道:“你们家干的畜生事太多了,是不是自己都记不得了?” “做了什么,去牢里想想,要是实在不知道,你就问问你家的好父亲,好兄长吧!” 王云杰一头雾水,又愤恨不已,当初不知道为什么要救这么个女人回去,都怪自己。 王云杰后悔死了。 但是父亲和大哥究竟做了什么?自家犯了什么事情,竟然连女眷都要被看押? 祁仙城天字号大牢。 “恭喜你们,居然进了这个大牢。估摸着你们也没几个月好活了。”一个因为看管王家这两个蛀虫,老是被他们辱骂的狱卒笑眯眯地说。 “天字号啊,我王家究竟今年犯了什么太岁,会被关在这里?” “王衡山啊,你就别把这事怪在太岁头上了。要怪就怪你自己,动了不该动的心思,居然私自贩卖盐铁布匹和大量药材去越禄国,那就别怪我将你的事情上报给朝廷了!” 闻道明也很吃惊,没想到自己刚来就能遇上这么大的案子,虽然这种事情的后续不归他管,但是他的政绩里也会记上一笔的。 本来他对那个使自己儿子被打的姑娘一点好感都没有,但是这些消息都是那个白露偷偷透露出来的,所以现在他又觉得,白露姑娘是个有勇有谋的好姑娘。 至于自家那个蠢儿子被打?呵,那也有部分是他自找的。 这个白露不是个简单的人啊,这里面大约也是有什么隐情的,但是那个白露说,事情过去已久,官府有心也查不出来了,所以闻道明想帮忙也帮不上了。 能花这么大代价都要将王氏一族送到天字牢牢房,大约也不是什么小仇吧。 “我们差不多可以走了,王家人被关在天字牢,想来时日无多了,你钦蓝爹爹的仇,还有你被拐的仇,终于报完了。” 程长郢觉得很痛快,不枉自己辛苦找的钉子,布了这么久的局。 从他离家出走,程家就开始和王家明里暗里较量多次,王家毕竟没有程家有底蕴,所以很快败落。 第67页 但是令人惊讶的是,没过多久他家又开始显现出蒸蒸日上的势头来,后来就越来越好,直到现在能与程家相提并论。 要说背后没有什么人扶持,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一直在背后查看,直到去年有个和自己有点交情的越禄国的游侠,将这个消息透露出来。 后来他就一直在找人探查他们家通敌的证据,可惜都没找到。 就在上个月,那个叫白露的女子找上门来,说要帮他找证据。 他自然没有轻易相信,但是白露将自己的本事展现给他看,并且说明自己与王家有仇时,他又相信了。 左右失败了他也没有损失,还能比现在毫无进展更差吗? 现在顺利解决自己没法解决的事,程长郢不由得庆幸当初同意与白露合作,先牵制住王家两个精明的大小狐狸,再由白露去搜集证据,到时候,官府就能直接介入其中了。 程长郢看着钦蓝,“当初都怪我没有照顾好你,让你受了这么多委屈。现在仇也报了,爹娘大哥,以及侄女也看了,以后我们就不来这里了。” 钦蓝歪着头开心地笑,也不知道他到底懂不懂程长郢在说什么。 不过不管懂不懂,只要程长郢还在他身边,他就总是开心的。 傻子也是懂得爱人的。 他对程长郢的依赖从以前到现在都没变过。 一方矮墓前。 “姐姐,我替你报了仇了。” 她把叠好的冥钱整齐地摆在坟前烧着,红色的火光使她眼里的泪微微闪着光。 “当年爹娘死了,是你每天起早贪黑养大了我,我竟然不知你被那王家的小畜牲给……” “姐姐,不要怕,他们一家马上就会下去给你赔罪了。” “姐姐,我好想你……” 白露摸了摸冰冷的石碑,眼神里一会闪烁着愤恨,一会闪烁着眷恋。 但是她没一会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已经学成了师傅的易容术,等王家的人问斩以后,她就要回山上和师傅一起云游各方,到时候想回来也没有机会了。 不过她给了这里附近一户人家一笔钱,让他们每年都会来这里扫墓,烧纸。 她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程爹爹,我们要走了吗?” “是啊,要走了。你钦蓝爹爹的病,有的治了。”程长郢很兴奋。 那天白露向他告别,给他一份图册,告诉他这份图册里的药草可以根治头脑上的毛病。尤其可以治疗后天因为风寒导致的脑部变傻的病。 据说是她师傅给她的,程长郢知道白露很厉害,所以对这本图册深信不疑。 但是拿到祁仙城的任何一家医馆,都说里面大部分草药都没有见过。 这让程长郢有些灰心。 但是只要有希望,那就是一件好事。 陆时安本来对这件事的真实性抱有怀疑,因为他确确实实没有见过这图册上的药草。 可是这本来就不是他所在的那个时空,有自己没见过的也实属正常。 现代有不少脑部受伤致傻的人,都是没有办法被治好的。 如果自己能碰上这些珍贵的种子,一定要将它们种在空间里好好培育。 程长郢打算先让自己商队的人在各地都搜集,看看能不能找到。 实在不行,那自己就一座山一座山找,总有一天会找到的。 第39章 王家的人将同越禄国买卖的消息满的很紧, 几乎一点消息都没有往外透露,就连王云杰都不知道。 当王衡山知道是自己小儿子带回的那个女人将他们家翻了个底朝天时,他气得当即甩了他小儿子一巴掌。 王云杰面无表情道:“爹,我们全家都被你通敌卖国给害了,你到头来还好意思说我。” 王衡山气得连话都讲不出来了, 瞪了他一会, 就颓唐地跌坐在地。 罢了罢了,自家做的阴损的事情太多了,如今有这般下场,又怪得了谁呢? “王云杰, 白露姑娘叫我问你,你还记得那个叫白霜的姑娘吗?” 白霜? 是了,他曾经出去游玩, 路遇一个村子,口渴难耐, 就向一个姑娘讨要水喝。 他喝过水后,向那位姑娘道谢, 抬头一看,就被她的容貌吸引了, 他心痒难耐,就忍不住对她动手动脚。 后来才知道她居然是个哑巴, 连话都说不出来的可怜, 弱小, 美丽的小哑巴。 她家住得很偏僻, 一般村人很少到这里。 他恶从胆边生,就将她欺辱了。 之后简直食髓知味,忘不了她。每次他去的时候都会拿大笔的银子,塞到她的手里,可她非但不要,还将银子砸到他的脸上。 这个名字叫白霜的女子,家里只有她一个人,据说,妹妹被送到山里学艺去了,他就更放心了。 虽然就算白霜家里有人,他也会想办法将白霜弄到手,但是确实麻烦一些。 他威胁过她,如果敢告诉别人,或者自己逃走,他就带人去山上,把她妹妹送到妓院去,她害怕了,不敢拿自己的妹妹赌,就屈从了他。 他从没想到她居然会死,在得知自己怀孕后。 白露是上吊死的,死前还求过他别伤害她的妹妹。 现在想想,真的觉得这女人真蠢,自己怎么会真的无视法度,敢把这件事闹大呢? 第68页 他很后悔一直吓她,毕竟自己大约也是喜欢她的。 当初怎么没想过要讨了她做妾呢?是觉得她一个哑女,欺负了就欺负了吗 总之错事也都做下了,再想也于事无补。 他将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出于愧疚,他给了一笔钱,叫她村里的人给她修个坟。 他没想到白露是白霜的妹妹,而且居然能查到当初白霜的死和他有关。 只不过是一个女人,实在没什么好警惕的。 结果让白露翻到了证据。 这就是报应吧,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他们家的女眷全都被剥夺良籍,成了婢女,日后会遭遇什么,很难说。 还好没有株连九族,要不然他们就是王氏一族的罪人。 三天后他们就要被问斩了。 王衡山很后悔,哪怕之前好生向程家赔罪,赔上所以家产,也比现在的境况好啊!为什么非要为了钱财和越禄国勾结在一起呢? 但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陆时安他们是在王家问斩之后离开祁仙城的。走之前和程家打了招唿,程家二老不太情愿他们就这样离开,也劝说程长郢留下,但是程长郢没有丝毫的动摇。 程长郢在祁仙城留下信得过的生意伙伴或者掌柜,照看这里的产业,这样他就能把最多的精力放在自家夫郎和儿子身上了。 像田地,不需要的房产,已经被他卖掉了,毕竟不需要总是回到这个地方,留下这么多田地,宅院也没什么用处。 还不如将这些钱用来寻找和购买钦蓝所需要的珍贵药材。 这年是景元十一年,陆时安十五,程玉十四。 他们在二月才回到石头村,因为路上积雪甚多,十分难走。 一回到村里,陆时安他们就受到了非常热烈的问候,村人对于他们回来十分高兴。 “时安啊,你们回来啦 ?” “是啊,徐爷爷,我们今天刚回。”陆时安笑眯眯地答道。 “啊,这不会,就是你家程玉的爹了吧?”那老伯看着程长郢问道。 程长郢恭敬地道:“老伯,我是程玉的父亲。” 徐老爷子语重心长道:“对孩子,岂能马虎大意呢?好在找回来了,程玉小子也没受苦。不然,你后悔也迟了呀!” 这话说得不客气,但是是出于好意,程长郢连忙答应着。 程玉倒是解释了,“徐爷爷,这是个意外,我爹不是故意的。” 徐老爷子也就不多说了。 他们在石头村的房子不是很需要打扫,因为陆青时常会来打扫。 他们家的金糕、花糕这几只都在被陆大伯带回家了,陆时安并不担心。不过好像祖父母不太喜欢它们,甚至想把它们送人,不过还好陆大伯拦住了。 陆时安觉得还是早点将它们接回家比较好,而且好久没有吸猫了,他也很想念自家肉唿唿的金糕了。 “大哥,我要去一趟店里。” “书画店吗?注意要装作买书画的样子,别露馅了。” “嗯,我知道了,大哥,我走了。”程玉摆了摆手,就走了。 程长郢是看过自家儿子画的连环画的,很有意思,连他这样三十好几的人都看入迷了。 他不由得对钦蓝感嘆,“咱们的儿子,还是比较像你啊,聪颖,还有点书生气。” 陆时安笑了,“也像您啊,程玉也是会赚钱的。他那个书画店,还是有不少人会光顾的。”这样说都谦虚了,程玉每次画的作品,都是不够卖的。 “是吗?”程长郢与有荣焉。 陆时恆在一旁很肯定地点点头。 因为天比较冷,所以陆时安打算把煤炉拿出来,烧一锅乱炖,再稍微炒两个蔬菜,几个人吃也就够了。 乱炖里什么都有,里面的肉圆、鱼丸鲜香弹牙,一口咬下去就会滋出来很多汁水,还在空间里弄了不少新鲜菌菇,再放些切得极薄的羊肉片,最后下一点胡萝蔔之类的蔬菜,虽然是乱炖,但是卖相还是很不错的。 本来如果没有去祁仙城,他们还可以吃到味道更好的肉食,但是既然都卖了,那也就吃不到了。 好在他们一路上买了些肉食,陆时安又在空间里偷偷拿出来一些,混在里面,够是够了的。 考虑到大家都喜欢吃鱼,所以陆时安就用淀粉之类的东西裹上鱼肉,再放锅里炸至金黄,散发出来的香味将陆时恆的口水都引出来了。 没过吃饭的点,程玉就回来了。 “大哥,店里人好多啊,我差点没挤出来。” 程玉的头髮都被挤乱了,脸上也有红印了。 陆时安将他拉过来,迅速地给他的头髮重新绑上髮带,等他用热水洗过脸后,还拿家里的润肤膏给他的脸涂了涂。 “手都是冰凉的,快点来暖暖。”小玉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即使一直都有服用灵泉,每年冬天手脚也都是冰冷的。 程玉习以为常地接过大哥给的暖手壶,双手就缩在袖子里了。 其实他也不算特别冷了,家里总归是很暖和的,火炕能把室内温度调节得比较高。但是陆时安不太放心,害怕他生病。 程长郢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们,突然笑了一下。 陆时恆的肚子响亮地叫了起来,他不好意思的往后缩了缩,“大哥,我好饿,我们吃饭吧!” 第69页 “那就开饭!” 桌子也比较大,陆时安直接将菜摆上了桌子,一家人开始围着桌子吃了起来。 陆时安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所以程玉谈论起了他店里的生意。 “大哥,我觉得现在店里生意太好了,人手和地方都不够用了,想再开一家。” 陆时安道:“你看着办吧,要是有什么困难就和我们说。” 程玉想了想,道:“大哥,我今天看店里进了不少话本,写得都很好,如果能改成连环画,相信也有许多人看。” 陆时安知道,这个时候还是有许多才子佳人的话本的,虽然他不太爱看,但是不少闺阁小姐都爱看,所以销量比较高。如果画成漫画,相信买的人不会少。 陆时安道:“你可以与原作者商议,给他分红,得到他的授权,再招人画出来也是可以的。” 程玉点了点头,他是知道分红和授权的意思的,大哥说过。没有版权,就进行营利活动,就是盗版的。 虽然没有人听说过盗版这种说法,但是程玉依然会听陆时安的话,而且正是他们坚持这么做,现在他开的店才会和各个画师与写话本的人保持比较融洽的关系。 陆时安又给了几个中肯的建议,比如实在卖得好的作品,其实改一改也可以卖给戏院子,不过还是那句话,一定要看作品的原主人的意愿,而且也不能吝惜分成。再在价格上让让步,叫戏园子的人帮忙把书画店的名气打出去,那么慢慢就能形成良性循环,说不定还能做成一个文化产业。 陆时安可能有些乐观了,但是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可能。想想在现代那么多比较有名气的小说网站不就是这样一步步建立起来的吗?比如点娘和晋江。 陆时安道:“你还可以设立奖金,向各方徵文,虽然前期投入大,但是收穫也是很明显的。” 到时候真的把名气打出去了,自己也能开个厂,做这些作品的周边,这样也是很不错的。 想想一群古人拿着有点现代化的手办,为自己粉的作者打电话,这种时空错乱的事情发生,也是很有意思的吧。 第40章 既然回来了, 那么大伯家肯定是要拜访的。 陆时安带了不少从祁仙城买来的特产,还有自家做的吃食。祁仙城那边有不少衣服的纹路和样式与这边卖的差别很大,所以程玉还买了一些好看的布匹衣服,给伯母做衣裳。 小堂弟陆文还收到了陆时安给的玉佩和银项圈。 本来可以买金项圈的,但是这样的话就太打眼了, 不如买成色和样式都不错的银饰了。 陆大伯一家都很高兴陆时安他们来上河村, 很是热情地迎接他们进门。 在陆大伯家还养胖了的几只猫猫狗狗,也跑出来迎接他们,尤其是粘人的金糕和依赖心比较强的豆糕。 金糕最喜欢陆时恆了,一下子就跳到了陆时恆的肩膀上, 稳稳地趴在那。 豆糕围着他们直打转,陆时安觉得它那尾巴要是再摇得快一些,就能飞起来了。 倒是花糕比较高冷, 远远地沖他们喵了一声,就去自己玩自己的了。 程长郢带着钦蓝, 也跟着来了。他手上提的礼物比较贵重,是一套难得的饮茶瓷器还有一些荷包装起来的金银裸子, 还有各色糕饼点心,都塞给了陆大伯, 叫陆大伯收下。 陆大伯回房打开一看,乖乖, 里面还有这么值钱的东西, 绝对不能要, 至少不能全要。 于是立马拉住陆时安, 悄声问道:“他就是程玉的爹吧?怎么送这么贵重的东西?这套瓷一看就是寻常人买也买不到的,更不用说还带了这么多金银,你快拿走,我们不能要。” 陆时安无法,只得和程长郢说道:“我大伯他说不能收,太贵重了。” 程长郢一愣,“这并不算什么,为什么不收呢?” 陆时安无奈,“大伯不喜欢占便宜,所以我的年礼才没有送得很贵重的。” 其实按陆时安的意思,这是可以收的,毕竟程伯父第一次来,而且大伯也关心过程玉,所以收下也是情有可原的。 只是陆大伯比较老实淳朴,不愿意收下这些。他愿意关照程玉,大多数原因还是看在自己的弟弟陆冬生的份子上,再就是程玉这个孩子确实值得人去关照。 他看人还是很准的,程玉最是个懂得感恩的好孩子了,如果当年冬生没有捡到他,那这世上便又少了这样懂事又清秀的好少年了,如今他早已把程玉当成自己的亲子侄看待了。 什么血缘不血缘的,这都不是问题,感情都是处出来的。他只是小小帮几个忙,这就挟恩图报起来,那他成什么人了? 程长郢无奈道:“我也该叫你一声大哥,大哥,你且收下这儿荷包里的金银裸子,我这里这东西还是很多的,不值什么。那些茶具,大哥不喜欢,我就带回去了。您再和我拉扯这些,是不给我小弟面子吗?” 陆大伯一听这话,才收下了。 随后席上讲了不少陆时安他们年少的趣闻,程长郢听得脸上满是笑意,他一边给钦蓝夹菜,一边和陆大伯攀谈。 陆大伯没什么心眼,很快话都被程长郢给套出来了。 居然把陆冬生夫妇将程玉许给陆时安当童养媳这样的消息都说出来了。 第70页 听到这个,正在喝水的陆时安差点把自己给呛死了,哎呦我的大伯诶,您就不能好好吃饭吗?您都快要把您裤衩什么颜色给别人问出来了! 程玉也有些不自在,把头快埋在碗里了。 程长郢见此,心里有些酸酸的。 他算是看出来了,自家傻小子,是有些喜欢陆时安的,可是陆时安呢?完全是把这孩子当兄弟看的嘛。 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意思。 他觉得陆时安确实不错,对自家儿子也好,但是感情这件事讲究两相情愿,光一个人一头热有什么意思? 算了,儿孙自有儿孙福,自己就不掺和在里面了,免得适得其反。 陆时安来的时候并没有忘记带给祖父母的年礼,两个老人也别别扭扭地拿出早早准备好的红包给他们。 其实他们也并不是那么讨厌陆时安兄弟三人,但是这么多年的隔阂,也不是说修復就能修復的。 双方都觉得维持现在的关系就很好,陆时安也无意改变什么。 偶尔上河村里的人会夸陆时安他们懂事孝顺,两个老人也是很高兴的。 回去的路上,程长郢试探性地问了陆时安,“时安啊,你打算什么时候订亲啊?现在有喜欢的姑娘吗?” 陆时安知道程长郢到底想问什么,就直截了当地说:“我暂时不去想这件事,我对程玉也没有这方面的意思。” 程玉咬了咬嘴唇,想问大哥喜欢什么样的女子,但是终究没有问出口。大哥喜欢谁,都不干他的事,自己为什么要操这份心? 陆时恆见到气氛有点不对劲,也就保持安静了。 程伯父的宅院正在建,还没有竣工,所以只能在陆时安这里挤一挤了。 晚上是陆时安和程玉睡一间房,陆时恆那小子,说自己长大了,不想和两个哥哥睡,其实陆时安心里知道,这小子是想半夜偷偷看程玉画的连环画。 不过他也不想戳穿他,毕竟谁都是这么过来的,陆时安小时候父母不太贊同他晚上看动画片,他也会偷偷看。 只是后来自己觉得熬夜很辛苦,也就渐渐戒掉了这个坏习惯。孩子就是这样,你越不愿意让他这样,他就越想这样,所以他先不管陆时恆,等陆时恆自己“醒悟”,实在不行,就只能直接请他吃“竹板烤肉”了。 程玉对于大哥说的对自己没那方面的意思这句话有些难受,但他知道大哥说的是实话。 他现在隐约知道自己对大哥的感情了,但是这样的感情让他觉得有点难以启齿。 对和自己一起长大的大哥产生这样的感情,大约是错误的吧?可是他真的很喜欢大哥。 他确定这不是一个弟弟该对兄长产生的感情,如果大哥知道了自己的想法,该怎么看待自己? 每次看到路上有女子看向大哥时,他都想把大哥藏在自己身后,每次只要一想到大哥会娶妻生子,他就忍不住想哭。 程玉啊程玉,你真是一个懦弱又贪婪的人,你配不上大哥的。 “怎么还没有睡?”陆时安在程玉的外侧躺下了,摸了摸程玉的脚,发现还是凉凉的,就将程玉的双脚放在自己刚弄好的暖手壶上。 “大哥,我睡不着。大哥,你有什么明知道不应该去做,但是还是想做的事吗?” “有啊,很多呢。”看来,小玉这是有烦恼了。 “那大哥会去做这件事吗?”程玉好奇道。 陆时安反问他:“你觉得你要做的事情会妨碍到别人吗?你想做的这件事确实是顺从了你的本心吗?” 程玉犹豫了一下,自己喜欢大哥,对于大哥而言,是困扰吗?但喜欢大哥这件事,确实是顺从本心的。 他犹豫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陆时安笑了,“看来你自己也不确定,那为什么不交给时间来决定呢?一个人的想法不可能一成不变的,顺其自然吧!” 程玉就想,假如自己没能让大哥喜欢上自己,假如后来自己不喜欢大哥了,那这个问题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大哥说得对,还是交给时间来决定吧。 这几天是冬日里难得的晴天,陆时安和程玉他们就把家里的棉衣和棉被都拿出来晒一晒。 正在院子里忙活着,就看见一个小厮模样的人在院子外徘徊。 陆时安上前询问道:“你有什么事吗?” 那小厮赔笑,“陆郎君,您恐怕是忘了。城主大人还等着您呢!” 陆时安想了想道:“我明日便去,劳烦你和城主大人说一声吧。” 那小厮连声应诺,回去復命了。 陆时安嘆了口气,果然清闲的日子,过不长久啊。 但是没有办法,该去还是要去。 陆时安心里很清楚这是皇帝的意思,他就算不想去也是得去的。 第41章 陆时安是一个人来到安阳城的, 本来程玉他们,也要跟着去,不过据说这次去是要帮忙算一下帐,估计还要教一下那里的帐房先生怎么用新型的记帐法,还有阿拉伯数字。陆时安觉得没时间带他们去外面逛, 索性就把他们留在家中了。有程伯父在家, 没什么好担心的。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前来听他讲解的还有户部的两位侍郎。 这显然就是皇帝陛下派来的人。 第71页 有城主大人为他介绍,两位看起来有些傲慢的左右侍郎才愿意拿正眼看一看他。 陆时安也不在意这些,愿意听是你的事情, 不愿意听,陆时安也没办法。 “这便是左侍郎杜元,右侍郎房赤云。户部衙门所属有四, 一曰户部,二曰度支, 三曰金部,四曰仓部。这位左侍郎, 便是所属户部,而这位右侍郎, 所属度支部。” 陆时安懂了,这两个部都是计算极为复杂, 数目也极大的国家部门。当官当到这地步,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 就是极大的官了, 而且也极受皇帝的信任,难怪他们态度比较傲慢了。 城主大人细细解释给他听,无非就是提醒自己不要招惹他们,可以不交往,但是也不能得罪。 首先城主大人就只要求他把上一季的帐簿整理出来,因为两个侍郎暂时也有事情在身,安阳城里负责算帐的主事也丁忧回家了。 陆时安暂时清闲,就让他帮忙算一下了。 旁边的小厮领他去另一间宽敞的办公的地方。 桌上已经摆放了要算的帐簿还有算盘。 算盘这东西,他确实是会的。毕竟小学老师也教过他,他学的还可以。但是他看了眼帐簿,上面的数字不算很大,就用算盘画了张表格,准备用竖式解决。 想来城主大人不过是让自己小露一手,并不是真的让自己算帐。 这里用的帐本,还是单式记帐法,这种记帐方式不用动脑子,只要算出来再记上就行,就是流水帐。但是它的工作量也比较大,还容易出错。 所以他不准备用这方式。 他把帐本上相等的出入数据直接划掉,相近的直接取余,放在一边,这样算起来,不用算盘也是很快的。 为了使收支情况看起来明显,他还按月度来画了折线图,这样,整个帐目就显得一目了然了。 “你说,他这是在干嘛?”左侍郎不解地问站在他旁边的右侍郎。 右侍郎冷哼一声,“我哪里知道!陛下叫我们和这毛头小子学学 新的记帐方法,可是我看,他不过是在鬼画符罢了。”那桌子上到底写得什么东西,他随便瞄一眼,居然完全看不懂。 他堂堂侍郎,算学是整个户部最好的,凭什么要向这种譁众取宠的小子学算学?说出去真的是让人笑掉大牙! 左侍郎却微微摇了摇头,“看着不像是在瞎算啊,估计此人真的是有我们不会的东西。能得陛下看重,说明他确实有过人之处。陛下叫我们来观摩,也是对你我的看重与信任啊!” 右侍郎虽然有些不满,但是也没继续说下去了。 不多时,陆时安就把帐簿算好了。 他还是有点想念现代的科技,比如就说一个小小的计算器,不到一会就能算完这里的所有帐目,自己却还要苦哈哈地列算式..... 没有电视,没有电影,也没有随身听,总之在没有事干的时候就很无聊。 他放下纸笔 ,喝了口茶水,就看见两位侍郎在门口注视着自己,让他想起自己的高中班主任。 每当他偷懒的时候,班主任就是以这种眼神看向他的。 “你算完了吗?算帐时怎么能干其他的事情呢?万一出错了,你担待得起吗?”右侍郎看他悠闲的样子,就很生气,觉得他是在煳弄人。 陆时安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 “大人,算完了,大人请看。” 右侍郎惊讶地看了看他,“这,这就完了?”这么多帐目,怎么说也得算到晌午吧? 陆时安不说话,直接把纸递给了他。 左侍郎一看,再一看...... 算了,看不懂。 于是就叫陆时安把最终数字念出来。 他们之前其实已近把这本帐册算过了,得到的确实是这个数字,陆时安没有算错。 本来以为陆时安是在瞎算,结果答案却是对的。右侍郎更加恼火了,“你都没用算盘,如何得到这结果的?” 陆时安见他如此,更想装一波了,“数字简单,心算即可。”不是心算,这时候我都只会说心算,气你一气,略略略。 右侍郎冷笑道,“你好大的口气,还心算这么多帐目。我看你连一加到一百,心算都算不出。” “五千又五十。” “......” 右侍郎成功震惊了,自己不过随口一说,他怎么回答的这么快?自己都还没算过,不知道答案呢。 不行,他得用算盘算算,不能让这小子矇混过关。 片刻后,右侍郎望着得到的结果,手都在颤抖了。 左侍郎问道:“结果对不对啊?” 右侍郎咽了咽口水,艰难道:“是对的。” 这下,他们都知道了,这个他们不想正眼看得少年,是真的有两把刷子。 陆时安笑了,刚好问了等差数列,他要是这都不会算,数学老师估计也会被气得穿越了吧? 左侍郎和右侍郎面面相觑,又齐齐准备弯腰向他施礼,“请陆公教我。” 陆时安连忙躲过他们的行礼道:“大人,小子不过侥倖得到一份非同凡响的算术方式,当不得大人如此。既然大人要学,那小子便一定会尽心尽力。” 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陆时安就把阿拉伯数字,简单的加减乘除,还有他们也能用得到的面积体积的求法,以及用处比较广泛的几种统计图都教给了他们。 第72页 理所当然的,在接下来的每一天里,两位侍郎都体会到了花国的应试教育和填鸭式教育的魅力。 他们现在看到“试卷”这两个字,都快要吐了。 也不知道陆时安是怎么把这些东西学得这么透的,出的题目千奇百怪,虽然有趣,但是极为费脑。 什么鸡兔同笼,一只狗在两个人之间来回的跑,求它的路程,还有一只顺着井壁爬的蜗牛,爬了又滑下去,再爬,再滑下去...问它多久能爬出来...... 使两位侍郎被这些古怪的题弄得极为头疼。 陆时安摇了摇头,这才哪到哪呢?不过是小学数学,如果把初中高中的东西都放出来,那还不把你们吓死? 两位侍郎对算盘依赖性太大了,所以一旦要求他们脱离算盘做算术,有时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错。 但是他们都清楚这些知识是无比珍贵的,也能看出来陆时安没有丝毫的藏私。 看来正如陛下所说,陆时安此人,是个正派又仁厚的好少年。 丝毫没有怪罪他们之前的慢待。 教会别人一样东西,那这个人就能算作他们的老师了。今后无论如何都要好生对待陆时安了,不能因为他年纪小,就觉得他比自己差许多。 如果陆时安知道他们所想,一定会笑出声的,因为事实上他只是想用数学折磨一下这两个侍郎而已,并没有不记仇的想法。 看着他们一天天掉得很快的头髮,他觉得自己也就不生气他们之前对他的质疑和漠视了。 皇宫。 “怎么样?他们学得如何了?” 皇帝刚和自己最宠爱的公主玩笑,所以这会子心情很好。 “回陛下,陆时安教的东西小的听不懂,并不知道进展如何,请陛下恕罪。” 他也关注了几天,但是之前还能跟得上,之后就一点听不懂了。看着两位侍郎兴奋的样子,他就想,不愧是能当大官的人啊,果然不是自己这种光有武力,没有脑子的人能比的。 “但是两位侍郎看起来对陆时安所教的东西很感兴趣,所以,小的猜测,侍郎们学得都很好。” 皇帝满意地点点头。 这两个侍郎,都是他一手提拔的,性格虽然难相处,但是能力还是很不错的。 陆时安不来做官,也没事,他能帮忙教一下自己的臣子,和他自己来,效果也是一样的。 等他教的东西投入运用了,就好好赏赐他一番。 第42章 为了防止两位侍郎把自己的头给抓秃噜皮, 陆时安决定给他们放个假。 好吧,其实是他自己想放假。 当老师去教零基础的人还是很累的,不过好在两位侍郎都是聪明人,一点就通。 但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没有工资可以拿。陆时安表示, 没有工资, 他很难给皇帝办事啊。而且两位侍郎也是很忙的。他们的确是来学习的,但是善于压榨人的上司会定期把手头上的工作拿给他们。 现在学了这么多数学知识,再加上陆时安教他们的比较省力的运算方法,他们的工作效率越来越高了。 每年的三四月户部都很忙, 军饷俸银、官员赏赐、或者赈灾的银两走的都是户部的帐目,这些不可能全部积压到年底再算,所以朝中规定按季结算。 如今还在二月份的尾巴上, 所以不算太忙,比较清闲的度支衙和户部小官小吏就会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 小声讨论着。 “你们看见了吗?这几天户部左侍郎杜元和度支部右侍郎房赤云回来了!” “他们出去几天,好像算帐的速度更快了!” “是啊, 整个户部都找不到比他们更快的人了!” “据说算起帐来,连算盘都不用呢, 而且还一点错误都没有!” “好像是陛下叫他们和那个叫陆时安的学成如此结果的。” “咦,连这两位在户部出了名的神算子都能教, 此子恐怖如斯!” 虽然帐簿不多, 但是这么快也是很少见的, 有人奉承杜元和房赤云, 房赤云反倒说他们还不如陆时安。 这下惊掉了一众大小官员的下巴,这都还不是最快,陆时安那小子快到什么地步? ...... 陆时安回家美美地休息一段时间,他感觉去哪都不如在家。吃完饭就能遛狗逗猫,还能欺负欺负陆时恆,简直美滋滋。 程玉也不太想让大哥老是离家这么久,每天见不到大哥,都觉得吃饭都没什么味道。 “大哥,你现在不用再走了吧?” “暂时不走,他们估计要忙上两三个月呢,暂时顾不上学习了吧。” 陆时安临走时还给他们布置了不少作业,这些作业够他们写一阵子了。留作业这种传统,还是要继续保留的。 话说杜元和房赤云在陆时安一天一小测,三天一大测的模式下,进步飞快,所以他们就建议自家的族学,也要採取这样的方式。不然家族里的少年们,被惯坏了,学业荒废了,他们这些还在朝中忙碌的人都不知道。到时候像陆时安所说的那样,将成绩单做出来,贴在外面,谁学了谁没学,一目了然。 这是那天陆时安在帮他们编一道关于分数计算的应用题,画条件中的那张成绩单时,笑着说出来的话。 第73页 他们觉得很有道理,尤其是这种考试模式,就很应该被借鑑。 有些还在沉迷玩乐的杜家和房家的子弟,并不知道以后他们将迎来名叫考试的噩梦。 其实他们这些世家子是不用参加科考都能做官的,但是杜家和房家有远见的人居多,他们的确有作为世家的骄傲,同时也具有他们应有的警惕和远见。 寒门出身的人考中之后,的确可以选择拉拢,但是你抢皇帝的人,还是要看看皇帝自己的意思。 如今陛下兵权在手,天下归心,寒门有了崛起的希望,世家子就地位尴尬了。本着为家族着想的念头,就必须把家族里的子弟好生管教。 后来大家见效果不错,连太学和国子监都开始定期考试了,考得不好的不但丢脸,还会定期挨揍。 陆时安不知道一道小小的题目居然能扯出这么多事来,只能说他们时运不济,刚好和陆时安生在了一个时代吧。 程玉的店又开始上新的连环画了,与他们店有合作基础的写手都会同意把自己作品的版权交由程玉处置,程玉也就在店门口宣传栏处发起了征画活动。 画出这些连环画的,有不少居然是闺阁女子。这些女子在家里除了做做女红,画画字画,谈谈琴就没什么活动可以做了,很多被採纳的稿子当即就投入了刊印,选择版权直接让程玉买断的画手在稿子被收下后就得到了不菲的稿费,选择分成的则需要等待一个月。 但是对于她们这些从来都是靠家里养的娇娇女来说,拿到自己挣下的钱,感觉是不一样的。 这些人都签署了合约,由于每个人的要求不一样,总之这些合约的内容也不尽相同,程玉准备了很多份不一样的合约供有签约意向的人选择。 陆时安看着程玉在他喜欢的领域大展拳脚,也替他高兴。 陆时恆耽误了不少课程,所以他被送到村学的夫子那里补课去了。 这个夫子是个德高望众的老夫子了,他学识渊博,足以教导陆时恆。他看出来陆时恆虽生性有些随和散漫,但也是有几分聪明的,就对他愈发严厉起来,所以每当陆时恆是哭丧着脸回来的,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的手心一定是被戒尺打红了。 陆时安和程玉虽然很心疼,但是嘴上不说。只是默默地给他手心图一点药,告诉他要听夫子的话。 现代有些熊孩子,打不得,骂不得,最后无法无天,大多数都是因为家长纵容。这就导致好多老师都不敢管学生。这都是这些熊孩子的家长给闹的,老师随便打几下手心,就向校长或者教育局反映,甚至动手打老师。 自家弟弟虽然不熊,但也不是说没有缺点,还是让夫子管管他才好。 看着陆时恆眼睛里饱含着眼泪,要哭出来的样子,陆时安不厚道地笑了,“别难过,大哥今晚烧点好吃的,慰问一下你。我们阿恆今天被打了,一定要好生补回来。” 陆时恆不好意思地抹了抹眼泪,破涕为笑了。 陆时安觉得,自家弟弟真的很好哄啊,如果这时一顿饭不能解决,那么两顿一定是够了的。 三月如期而至。 程长郢的宅院也造好了,里面还有陆时安请匠人做的沙发,虽然不能和现在的沙发比,但是也十分柔软了,造型也好看,所以成功吸引了钦蓝伯父。 程长郢在里面发现了商机,于是打算向陆时安购买图纸。 陆时安笑道,“您这是要跟我生分了吗?” 程长郢这才不得不直接将图纸拿走,心里却觉得应该要给陆时安分红,毕竟是陆时安的点子,一家人,也得把帐算明白了。 程长郢还在继续找能治癒自家夫郎的草药,虽然只有少少的八味药,但是极为难找。生意上的事不能放下,他的商队得去各个地方,才能有机会找到他所需要的草药。 陆时安想,要是现在路很好走,消息流通的话,这些药材还是很好找的,只是在古代,很难实现,除非有网络。 在现代,要找什么东西,在网上散布消息,运气好的话,没几天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只要钱够了,什么都好说。 除非自己能再搞搞事情,看看能不能叫皇帝帮帮他。 虽然如果这样的话,自己的平静生活估计又要结束了。 “陛下,越禄国那边......” 皇帝冷哼一声,“他们要敢做些不该做的,就派人打过去,打到他们害怕为止。当朕看不懂他们那点心思吗?想把先皇以前打的城池要回去,也看看他们够不够格!” 大臣额上流了冷汗,心说您是不怕,可是车马粮草都是个问题啊,还不是得我们这些做臣子的替您准备?再说,那越禄,虽然不如大殷,但是人家也不差呀,如果联合周边小国,说不定真有一搏之力。 他心里暗暗叫苦,今年户部因为赈灾,帐上少了多少钱粮,如今若要打仗,又是一大笔钱,这仗能不打就别打吧,咱们和和气气地商量不好吗? 大殷的天下是打下来的,所以皇帝极有血性。殷朝第一位皇帝,最是爱好扩展疆土,打得邻国不得不做他的附属国,每年都要纳贡。 不过,这也是难免的,一个皇帝最大的追求之一,就是拓展领土了,不然怎么在史书上书写自己的功绩呢? 前朝政治腐朽,他们一个个弹丸小国都敢随便欺负,如今才安分一会,就又想捲土重来。 第74页 还真把大殷当成前朝了? 这仗还是要打的,毕竟据探子汇报消息说越禄国接见了大殷四周几个小国的使臣,野心初现。再加上大殷朝,也不一定干净,许是会有越禄的人,所以还是要早点筹备,最好能瓮中捉鳖,把那些魑魅魍魉统统捉住。 皇帝心情不太好,他知道财政不足以支持战事。虽然自他登基始,大殷国力日渐雄厚,但是时间还是太短,对于百姓来说,战事带来的代价,太大了。 越禄国先前修过一份国书,大致是想求娶大殷的公主,以求两国之好,并且这份国书永久有效。 但他确实不算是一个冷血又有手腕的皇帝,做不到用自己的公主换取一时安宁。他只有两个公主,一个已经做了一个世家的大妇,还有一个,性格任性但是善良,他不愿意将她远嫁。 大臣一劝他,他就急眼,说要让劝他的大臣的嫡女做陪嫁,这下那些人都不敢劝了。 但是皇帝记住了他们,后来一个一个找他们的麻烦,把他们都贬出去,到基层发光发热,这下就更没人敢劝了。 第43章 烟花三月, 春雨绵绵。 程玉在堂前端坐着,面前摆着一幅新画的图,室内昏暗,案旁的油灯光色昏黄,室外看起来竟然还要亮一些。 陆时恆有一搭没一搭地给金糕它们梳着毛, 这几只“肥肥”全都窝在沙发里, 惬意地打着哈欠。 仔细听,就能听到庭院棚子那里传来打磨木头的簌簌声,穿着稍微有些厚的长袍的陆时安在准备他送给皇帝的大礼。 “假如这次,我把这东西做出来, 定要让皇帝出出血,弄了这么长时间......”他边做边喃喃道。 他的边上还有一些半成品和残次品,由于刚被他放下, 上面还有些温度,在料峭春寒里居然凝了些水雾。但是陆时安身上微微出汗了, 他做的是精细活,又有些费力, 测量也很艰难。 自古好皇帝都喜欢两件事,一是国库充盈, 二是军队战力强大。想让皇帝帮他这个忙,就得拿出有价值的东西跟他换。 相信大殷的皇帝不会拒绝这样好用的现代复合弓的。 现在大殷用的弓也是比较先进的复合弓, 但是, 比较费力。陆时安所做的这种复合弓, 运用到了滑轮, 来减少摩擦力,从而能省不少力。 陆时安查过资料,知道这种弓的轴距大约要在八十三厘米左右比较合适,这种长度既能保证射箭时的精准度,也能保证不会耽误行动。当然,如果想在百万军中取人首级,最好用轴距再大一点的。 普通士兵甚至可以用轴距更加短一点的,增加在战场上的灵活度,总之,在个时空能用上这样的弓,在战场上也是占了很大便宜的了。 陆时安确实可以拿出来更好的,比如火药。但是,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能承担它所带来的后果。 冷兵器与冷兵器交战,如果一方用了火药,那就不是战争,而是单纯的屠杀了。 看看史书,都知道如今的陛下是什么样的个性。陆时安只贊同保卫战,不贊同侵略战,但他不会单纯到相信皇帝也这么认为。 复合弓,就很好了,以后他都不想再出跟战争有关的东西了。 “大哥,做好了吗?你都为这个忙了好久了,整个三月你都在忙着做这个!” 陆时恆有些不开心,大哥他都好久没陪他了。 以前大哥老是管着他的时候,他很不耐烦,但是现在不觉得了。离开大哥,连作业都只能问夫子了。二哥也特别忙,忙着开他的新店,有时连饭都吃不着。 “已经好了,你看,这个威不威风啊?” 陆时安做了一个射箭的姿势,看起来真的很像那么回事。 陆时恆看着大哥手里非常漂亮的弓,忍不住上手摸了摸。 陆时安有些得意,“阿恆,我还给你做了个小型模型,不必眼馋这个。”就知道你小子喜欢这个。 他手上这个是用柘木做的,要想结实一点,最好还要用上牛角或者质量很好的铁。滑轮确实是铁做的,弦在市面上买得到。 配了滑轮的弓噪音有些大,而且有震感,可能会影响精准度。所以还是要配上减震的东西,比如用几层铁片做个减震器。整个弓身都需要牛胶或者其他动物炼制的胶包住,这样才算是合格的弓。 这一把,就给皇帝送过去吧。相信皇帝陛下会发现现代复合弓不同凡响的地方的。 程玉开的新店在京城,他拿出收益的一部分在京城买了一个店面,正式开店时还请了戏班子在店门口唱戏,吸引了不少人目光。而程玉也正式从幕后走上了台前。 这家名为“品雅”的书画店,京城里有不少人是知道的,但是不清楚背后的老闆究竟是谁。这时见生意一直不错到令人咂舌的店,幕后竟然是这样年轻的少年,实在是又吃惊,又嫉妒。自家的书画店居然比不过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开的店,这简直是在打他们的脸啊。 京城有不少家书画店,生意还不错,但是没过几天,他们就发现了,和品雅书画比起来,他们的店就显得冷清多了。 皇宫。 “父皇,看看我手里拿的是什么?”静瑶公主蹦蹦跳跳,毫无淑女气质地蹦到陈皇跟前面前,笑嘻嘻地把手里的东西递给陈皇。 第75页 这明显不合规矩,因为递给皇帝的东西一般要通过大监才能放在皇帝手上。静瑶公主,算是除了皇后,唯一一个敢这么做的,且被皇帝默许的人。 明眼人都知道静瑶公主最得皇帝宠爱,所以也都不敢得罪她。 陈皇笑眯眯地看着自己的小女儿拿着她自己喜欢的连环画叽叽喳喳地和他讨论情节,并且末尾总是表达了对画这样的连环画的人的好奇与喜爱。 陈皇道:“不然,朕给你把他请进宫来,日日给你画,怎么样?” 静瑶公主惊喜道,“真的吗?我都还不知道是谁画的呢?父皇,您可要说话算话呀!” 陈皇佯怒道:“怎么,连你父皇我的话,你都不相信了吗?” 静瑶公主一听,就知道他是装的,但是还是配合他,装出一副‘我很害怕’的样子,逗得陈皇开怀大笑。 当即就吩咐下去,“把公主说的那人,好生带到宫来,不要慢待了人家。”这让人画画嘛,还是叫人心甘情愿的好,静瑶虽然爱闹,但是本质也是一个通情达理的好公主。宫里是个好去处,相信那人不会不给面子的。 没过一会,就听到了太监在外面传话,说是安阳城城主想面见陈皇。 静瑶公主一听有正事,就立马从侧殿出去了。 “陛下,陆时安献上了此物,我观此物意义非同小可,就马不停蹄地将它送来。” 陈皇定睛一看,“这不是一张弓吗?嗯,形状确实有很大变化,怎么个非同凡响法?” 安阳城城主将复合弓递给大监,张公公立马交给了陈皇。 陈皇随便一拉,“咦,怎么如此省力?” 安阳城城主道:“陛下,两个力气差不多的人,在相同时间内,用此弓箭可以发射更多的箭矢,而且更容易射准。” 陈皇很惊讶,他在大殿激动地大步地走了两步,然后道:“天佑我大殷,得此新式弓箭,战事赢面就更大了。” 安阳城城主默默地点了点头。 陈皇兴奋不已,然后问道,“此弓箭,造价几何?” 安阳城城主回道,“比寻常弓箭只贵百文。” “那可以量产,哈哈哈,陆时安那小子,果真是个角色,不枉朕如此看好他。” 不过,还是不要将这件事说出来为好,毕竟大殷内部还没有清理干净,假如影卫没能保护好陆时安,让他受到因此受到刺杀,就不好了。 陈皇知道国库银钱不足,但是他的私库,还是有不少好东西的,他南征北战多年,还是洗劫过不少前朝达官贵人的库房的。到时候,就拿私库的银钱,给自己的部下都配备上这种复合弓,那么,自己也有安全感啊。 “你去问问陆时安想要什么奖赏,朕都允了。” 安阳城城主立即回道,“陛下,陆时安都想好了。” “是吗?那他想要什么?” 可能是陆时安和别的妖艷贱货不一样,居然在还不知道这东西到底会不会得皇帝的欢心的情况下,就敢直接讨赏了,显得格外清丽脱俗。 安阳城城主见皇帝表情有些一言难尽,就把怀里的那本草药图鑑拿出来,告诉陈皇,这是陆时安要找的东西。 陈皇看了,“难怪,竟然想求这个恩典。”这可都是难得的药材,自己这里也只有两种,还有三种都没见过。 陈皇道,“你叫他等着,有消息的话,会告知他的。” 陆时安知道皇帝一定会帮他,所以早早就跟程长郢说了这件事。 程长郢很是感动,一时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拍了拍陆时安的肩膀,“时安啊,我和钦蓝都要谢谢你啊。要不是你,我和程玉也就不会相认,钦蓝的药也不会这么快有着落。” 陆时安不以为意的摆摆手,“吉人自有天相,我不过是加速了这个过程罢了,不用太在意。” 程玉得知此事,很是感动,这本不需要大哥费心,但是大哥还是帮助了自家爹爹。 他抱住陆时安,默默在心里发誓,这一辈子,无论大哥会不会喜欢他,他都要一直陪在大哥身边,守着大哥。 陆时安好笑地掰开他,“这么感动,不如帮我画画像吧,看看忙了这么久没画画的小玉,能不能画出我的帅气来。” 程玉和他生活比较久,自然知道帅气的意思。 他道:“大哥,不是我将你画得好看,而是你本身就很帅气啊!” 听得陆时安浑身舒畅,觉得自家弟弟,嘴巴甜了不少。 尤其在他的眼睛很是认真的盯着你,表情严肃地说出这样的话时,真的让他既开心又有些异样的感觉,觉得自家的小玉,真的是个宝贝。 皇帝的命令,总是下达得很快,无论是制造新型弓箭,还是寻找草药,还是自家女儿要找那位画师,都进行得很迅速。 程玉还不知道,自己苦苦影藏的马甲,很快就要被扒了。 第44章 “公主, 皇上答应您了吗?”侍女风疏好奇地问道。 静瑶公主笑容满面道:“那时自然答应了,你见父皇什么时候不依着我了?” 风疏点了点头,“公主自然是受陛下宠爱的,那公主就可以很快见到那个画师了。” 第76页 静瑶公主突然担忧了 ,“据说很多画师都非常孤高冷傲, 他会不会不愿意来宫里啊?” 风疏笑了, “公主美丽尊贵,又受陛下宠爱,那人怎么可能如此不识抬举呢?” 静瑶公主摇了摇头,“我是真心想和他做朋友的, 要是只因为自己是公主,他才愿意进宫,那有什么意思呢?” “您的意思是?” 她忽然笑得极为开心, “我要去求父皇,让他准许我去长姐家玩, 到时,我就能偷偷跑去跟他见面了。” 风疏有些为难道, “那公主,假如被发现了, 怎么办?” 静瑶公主无所谓地摆摆手,“没关系的, 到时候我收敛一些, 就不会被发现了。”反正父皇也捨不得惩罚她。 风疏一切都听自家公主的话, 也就不敢多说什么了。 “大哥, 我们真的要去京城住几天吗?”陆时恆有些不敢相信,他不敢相信自己课还没上完,就又能去别的地方玩了。 陆时安用特别温柔的眼神看着他,“阿恆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已经和房赤云房大人说好了,每天送你去他家的族学,因此,以后这几天,你都要好好学习了。” 陆时恆:“......” 陆时安这次去主要是城主大人委派他当个复式弓制作的技术指导员,他是不想去,但是城主说了,这是陛下的意思。 皇帝还是很有诚意的,那天城主是带着几种药草回来的。陆时安看到拿回来的药材每种都给了不少,可惜都是晒干保存好了的,没有办法种植了。 还剩三味,据程长郢一个商队说,好像在大殷极南之地有人见过。但是那里瘴气盛行,毒虫更是数不胜数,去那里确实可以寻到,但是过于危险了。所以程长郢打算带人去寻。 本来他想即刻出发的,但是被陆时安和程玉给拦下来了。 陆时安道:“陛下既然答应了我,叫人去寻,就不会食言。我们都不知道那里是什么情况,贸然去,恐怕有危险,不如等上一等。如今钦蓝伯父状况也越来越好,不必急于一时啊。” 程长郢这才按捺下心中的急切,打算再等一等。不过他还是打定了主意,最迟明年这个时候,假如还没有得到消息,他无论如何也要亲自去寻了。 他们这次上京,不需要为住处发愁。 陆时安提前几天叫人帮他把京城的那套皇帝赐的大宅院打扫一番,就正式入住了。 这是个三进的院子,因为是御赐,所以里面的花草树木都极为讲究,更不用说别的了。 陆时安很满意。 作为一个对古代奢侈品还有建筑了解不多的现代人,陆时安觉得自己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这个宅院古色古香的,每个角落,每个雕花,都能成为单独的画,十分精緻美观。 就是没有现代的灯照明的话,这里在晚上会显得有些阴森。 陆时安倒是很想把自己的手电筒拿出来,但是出于小心,还是算了吧。 用烛火和油灯就很好了,反正大晚上的,即使要出去,也会带上几个人的。 陆时安他们来京城,事情也是很多的,所以还是带上了彭山和陆同他们。 陆时安除了要去京城一个军机营去指导工部的人,还要继续教两位侍郎的数学,上次的面积体积计算还没有讲完。 两位侍郎都是好学的人,陆时安也不藏私,把自己知道的整理了出来,还每天都出题目给他们做。 陆时恆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在他得知自己还要和房家上族学的孩子一样忍不住,三天就要接受一次考试的洗礼,就忍不住流下了心酸的泪水,这还不如在家呢。 两只猫和一只狗也带来了,它们一路上没少闹腾。金糕还好,花糕整个背都弓起来了,路上不停对陆时安龇牙,毫无理由地只迁怒陆时安,惹得陆时恆幸灾乐祸了好久。 陆时安在心里嘆了口气,猫主子,也不是那么好养的,无论你是贫穷还是富裕,它都看不起你。 算了,来回跑,确实是他的不对。自家的猫嘛,还是体谅一下吧。 京城繁华是繁华,就是感觉有的地方味道不太好。 这时候没那么多人讲卫生,随处可见有熊孩子在街道上随地大小便,还有牛羊的粪便。陆宅位于街上最繁华的地方,出行还有买东西是比较方便的,就是这个卫生问题,很让人头疼。清早一打开门,就能闻到各种味道混合在一起的销魂味道。 现在可没有出门不能乱扔垃圾,否则就要被罚款的规定。 陆时安只能请人天天在门口打扫,洒水,如此街坊就知道这户人家很爱干净,也就渐渐注意这边的卫生了。 可见这边的住户,人品都是很好的,所以陆时安准备了不少礼物挨家送过去。 本来对陆时安有些微词的人,也就不好说什么了。再加上陆时安兄弟三人,相貌生的好,叫人轻易生不起气来。总之自从他们搬来,平日里出门的小娘子都多了起来。 还好这里不是魏晋,没人拿果子、鲜花和簪子砸人,不然陆时安和程玉被“看杀”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 但是皇帝不会因为你帅他就不压榨你。 来京城没几天,他就被人用块黑布蒙住了眼睛,被带到了军机营。不得不说,这个地方选的是极为隐蔽的,就是路极为难走。 第77页 很多时候,带他来的人不敢叫他自己走,都是背着他走的。 人的眼睛被遮住时,听觉就会比较灵敏。陆时安安分地趴在那人的背上,一路都能听见鸟鸣和树枝在风中的簌簌的声音。 显然是个环境不错的林子里。 后来渐渐走着,就能听到潺潺的溪水声。 陆时安道,“我说这位大哥,不如你把我的眼上的黑布摘了我自己走吧,我知道这是哪里了。你再蒙着我的眼睛,也没有意义了。” 那人停了下来,诧异道:“你不是一直看不见吗?怎么知道的?” 陆时安笑笑,“听水声啊。京城这地,哪里有河,哪里有树林,我都是知道的。再根据你走的时间长短,和水声大小,就能判断我到底路过那一条河水了。” 那人不信,“那你说说,能在哪?”嘿,他还就不信了,连这他都知道,那还了得。 “我们在玉练河的东边,长山林的西面,你说我猜的对不对?”虽然这人是抄近道走的,但是他可是把京城地图背掉的人啊。无论是地形图还是河流分布图,他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没有人会画地图,但是他通过询问和走访,能绘制这样的地图,也并非什么难事。 那人大惊,一时竟然不知如何是好。陛下可是说过了,这个地点绝对不能透露出去。 “不用担心,你们现在正在造的,就是我弄出来的,不用觉得我会泄密。” 那人想想,觉得也是,就把陆时安给放下来,摘了他的蒙眼布。 陆时安顿时松了一口气,他都这么大了,叫人背着实在不好意思啊,还是自己走比较好。 到了军机营,陆时安就看见一个山洞,里面整个山体都被掏空了,往上看,就是高入云霄的山顶。 这就是京城里最高的山——云隐山了。 谁能想到这么高的山下,居然还有个不小的山洞呢? 这里确实很偏僻,通往这里唯一一条羊肠道被这里的哨兵死死盯着,四面环山,就是苍蝇也飞不进来。 他也没想到皇帝居然特意为了他做的复合弓,找了这么一片地方,还有进进出出地这么多人。 “大人,您可算是来了。”一个满脸络腮鬍子,体型略胖,还穿着朱红色官服的青年人很欣喜的小跑着跑到陆时安跟前。 陆时安几乎是惊悚地往后退了一步。 大哥,我都不认识你,你不用这么热情吧。 那人看了看陆时安的表情,就尴尬地停下了。 他挠了挠后脑勺,尴尬道:“你就是发明复式弓的陆时安陆大人吧?我早就听说过你了。” 陆时安连连摆手,“我可不是什么大人,您就叫我陆时安就好。” 那人从善如流,“时安兄弟,你可是我知道的最聪明的人了。别的不说,你这复合弓可真是厉害啊!随便用点力气,箭就能射得很远。我发现你这里面的两个滚轮,很有意思啊。” 陆时安看了看这个其实颜值还行,就是整张脸被络腮鬍子破坏了的年青人,赞赏的点了点头。 一下子就看到了最关键的地方,小伙子,很有前途嘛。 那人笑道,“我叫杜典,是这里的管事的。时安兄弟,不如来这里面看看吧!” 陆时安也很好奇,反正早晚都是要进去看的,就随他进去了。 一进去,就看见一个架子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新做的复式弓。但是看里面的人正在热火朝天的做着自己的活,陆时安还是皱起了眉头。 “怎么了?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陆时安道,“做得是很好,可是你不觉得这样做太慢了吗?” 杜典一愣,“好像确实比较慢。” “那不如流水线生产啊!” “流水线生产?” 看出了他的疑惑,陆时安就给他细细的解释。 “所谓流水线呢,就是把一件事分成几个部分,每个人只要做好自己的那一部分就好了。这样做出来的不合格的东西就会少很多,还能节约时间。” 杜典恍然大悟似的点了点头,“这样,整个过程就像是流水一样,迅速又流畅了,所以就叫流水线。” “对,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好,我去安排一下!” 陆时安觉得,来这里,也不是很累嘛。什么事情自己只需要说一下,这个杜典就会去做,很清闲。并且这里的复合弓做得也很好,并没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那皇帝叫自己来这里,是为什么呢? 第45章 军机营离陆时安家很近, 所以晚上他还是可以回家。 一回家看见院子里只有陆时恆,陆时安就问道,“你二哥还没回来啊?” 陆时恆充满怨念地把手中的一本书往石桌上一放, “二哥在店里忙呢, 说是要谈一笔生意,我就叫陆同哥去给他送饭去了。大哥,要不是你送我去房伯父家读书, 我就能去帮忙了。说不定这样, 二哥早就回家了。” 陆时安想了想, 这几天陆时恆表现挺好的, 每天回家都学习很长时间,就许诺道, “明天我和房家打声招唿,叫他们给你少布点作业吧。” 陆时恆惊恐道:“你可别吧, 我今天看到房家三房的夫人去给她儿子求情, 可是夫子打得更厉害了。”别到时候偷鸡不成蚀把米,就不好了。 第78页 陆时安一想,好吧,不愧是族学,这么严厉。 “课业完成了吗?完成了我们去接二哥去。” 陆时恆道:“刚好完成, 我们走吧。” “大哥, 你们怎么来了?”程玉放下手头的事情, 惊喜地向外间走去。 陆时安看着他桌上厚厚地一打契纸, 再看看程玉藏不住的黑眼圈, 有点生气:“家里又不缺你的花用,这么拼做什么?其他人呢?” 程玉笑笑:“也就这几天忙,毕竟我们才刚来这里,需要打点的地方很多。不少听说过我们店的写话本的师傅,都知道这里可以投稿,写得好的能收到分红,所以这两天京城里写话本的都来这里询问。画师自然也是有不少的。我怕他们等急了,就想早点弄完。其他人我让他们回去了,天色太晚了。” 陆时安扶额,真的该让他见识见识现代的扒皮老闆,干得多给得少,干得少给得更少! “你跟他们说有加班费就是了,反正你也不差钱。” 程玉拍了拍脑袋,“是哦,哎,忘了你跟我说过的了。” 陆时安赶紧坐下,叫陆时恆一起帮忙。 不得不说,有默契地搭配起来干活就是迅速,不一会他们就处理不少事情了。 陆时安见程玉不断晃脑袋,就知道他是脖子酸疼,就上手想捏捏他的后颈。 刚一碰上,程玉就一个激灵,像只炸了毛的猫一样跳开了,连眼睛都像猫一样,瞪得圆滚滚的。 陆时安都愣住了,竟然还在不由自主的想:原来小玉这里碰一下会这么敏感。 程玉不好意思地扯了扯陆时安的袖子:“大哥,我没事。我们回去吧。” 陆时安不自然地轻轻捻了捻自己刚刚触碰程玉的两根手指,想把刚才摸到程玉脖子上的嫩肉的触感抹去。 “好,我们快回去。” 夜色笼罩在他们身上,偶尔街上也有犬吠。 陆时安带着两个弟弟走在寂静的街上,感觉这是他自来京城,心里最平静的时候。 这时候,静瑶公主每天都缠着皇帝,让她去大公主家。 皇帝怕她出事,本来是不允许的。 但是耐不住静瑶公主的撒娇大法,只好同意了。 静瑶公主立马叫宫人给她准备香车,行囊,就出宫了。 为了接近那个人,她最近一直在画画,将自己喜欢的话本画成连环画。 静瑶公主得宠也是应该的,毕竟不是所有姑娘都如此多才多艺。她几乎什么都略通一二,尤其在书画方面,连皇帝都很喜欢。 她听说那人就在一家书画店,就打算去他的店里签个约。 一想到这样每个月都能见到他,静瑶公主就忍不住笑出声。 乐阳公主将茶水端到自家正在傻笑的妹妹面前,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这么多年了,你还是像个疯丫头一般,半点端庄也无。” 静瑶公主收起笑容,嘟起嘴巴:“皇姐,你别取笑我。”她挪到乐阳公主的跟前,“皇姐,我都待在你家两天了,我要出去玩玩,你可别告诉父皇啊!” 乐阳很无奈,她就知道自家这个爱玩闹的妹妹是个不省心的,但是她从小便如此,就没有怀疑什么。 “那好吧,不过,你出去必须带上至少十个个护卫。”不然出事了,可就麻烦了。 静瑶公主无奈的嘆了口气,但是她知道这是皇姐最大的让步了。算了,到时候大不了叫他们在外面哪个地方呆着等她就行。 静瑶知道那人叫程玉,也知道他在“品雅”书画店,本来想男扮女装的,但是出于某种莫名的情绪,她就是想打扮得出彩些出现在他面前。 程玉正在店里审核作品,静瑶公主一进店里,就看见他端坐在方桌那里,穿着月白色长衫,带着一个白玉簪子,浓密的眼睫毛地低垂着,随着目光的流转微微颤抖。 大殷不是没有英俊的男子,但是像他这样好看的真的不多。古人说的谦谦君子,温文尔雅,就是这样的人吧。 “您有什么事吗?” 静瑶心里的小人此时在大声尖叫,“啊啊啊啊,他沖我笑了,不愧是我想见的人,长得真好看!” 但是她面上很冷静温和,彬彬有礼:“我是来送自己的画来的,请过目。” 画的是程玉非常擅长的连环画。 程玉细细看着,觉得这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女孩真的很优秀,这幅作品的封面就很好看了,用色大胆,想像瑰丽,是不可多得的佳品。一看内容,虽然只是描写男女爱情的内容,但无疑很吸引人。 程玉微笑着询问她是否准备签约,“这位姑娘不如将作品放在我们店里,关于分红和待遇都好商量。这是一份佳作,姑娘之才,令小子佩服。“这不是程玉故意这么说的,而是真的这么觉得。自己从小学画,也算是有天分,但是比起面前这位女孩,还是差了一些。 看来自己还是要继续勤奋下去,不能被大哥的无底线夸奖夸晕了脑袋。 静瑶公主努力按耐住自己,不要笑出声,吓到了程玉。 她渐渐地离程玉近了些,假装自己在看桌子上的作品。 程玉默默地向后退了一步,自认为这样会方便她看画。 静瑶公主心里忍不住骂了他一句,这呆子。 第79页 可是程玉明显对他没有别的意思。 要不是自己追求者甚广,她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个无盐女了。 静瑶想了想,不能如此冒进,要徐徐图之。 就就画作和程玉聊了起来。 总之,陆时安一进店里,看见的场景就是,自家弟弟,和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相谈甚欢,凑得很近。 尽管其实事实上并没有很近。 但是他很不舒服。 反正他觉得就是很近没错了。 他重重咳嗽了一声,程玉立马从谈论中醒过神来,看见自家大哥拎着一个篮子,就知道这是大哥给他送饭来了。 陆时安现在事情比较少,就每天中午都会过来给程玉送饭。 见程玉从里间出来了,陆时安的脸色才好看些。 “这是哪家的姑娘?”陆时安不动声色地问道。 程玉立马就眉开眼笑了,“她可厉害了,画得很好,也很有见地。” 陆时安心口有些闷,就有些烦躁,“快吃,我还要去一趟军机营。” 程玉只当大哥是为了公事烦躁,于是稍微劝解了一番,就不再多说了。 静瑶公主见程玉这里来了个人,是程玉的哥哥,也就好奇地看了陆时安一眼。 不由在心里赞嘆,似乎程玉的哥哥长得也很不错。 两个人并不相像,但是长得都很不错。 只是她不便打扰,就向程玉告了别。 只是临走时仿佛听到一声冷哼,但是想想自己也没得罪谁,她摇了摇头,觉得是听错了。 程玉最先发现陆时安的不对劲。 他发现自家大哥一直在躲着他,这使他又委屈,又疑惑,大哥这是怎么了?以前还会时不时地摸摸他的头,还会送饭给他,现在却整天见不着人。 仿佛只要自己在,他就找藉口离开。 他不知道,陆时安已经陷入了深深地自我怀疑中。 难道自己是个变态?为什么会对弟弟和女孩交谈这种事情都要在意? 程玉又不是他的所属物,他这种心理是不对的。 所以他打算先忙几天,这几天,就稍微离程玉远一些,这样,大约自己就会恢復正常吧! 这几天杜典确实有事情要找陆时安帮忙。 杜典也是世家子,但是,他的想法和其他每个人都不一样。 他对世人都不屑一顾的奇怪玩意感兴趣,简而言之,就是个喜欢“探索科学”的怪人。 他目前正在研究飞伞这种东西。 有次,他在雨中看到一人打伞,但是风很大,就把雨伞给刮跑了,他就在想,能不能把飞伞做出来。 如果能做出来这个东西,是不是走再远的路,只要搭上这把伞,就能迅速到达。 很多人都笑他痴心妄想,他甚至想自己打着一把巨大的伞,从屋顶上跳下来。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被他老爹知道了,差点没打断他的腿。 他老子拿了一根很粗的棍子,追了他两条街,一边追一边骂,“你这小兔崽子,与其让你自己跌死,不如让我把你的腿打断,看你还做不做么蛾子了。” 从那时起,他就知道,自己的飞行梦,就要束之高阁了。 陆时安觉得,还好你束之高阁了,不然现在见他面的,就不是眼前这位了。 第46章 陆时安因为受杜典的邀请,又确实想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就答应杜典和他一起研究“如何上天”这个课题。 其实大体上, 杜典的方向没有搞错, 知道简易版的飞行器需要依靠空气升力来起飞。 陆时安觉得可以先做一个滑翔伞。 他的空间里倒是也有相关的资料, 而且他本人也玩过滑翔伞。 第一次玩还是父母带他去的,那时他作为一个七岁的孩子,实在是没什么胆量面对那么高的山崖。 但是他的父亲非要他当个男子汉,陆时安就只好硬着头皮去了。其实只是开始有点怕, 助跑到悬崖边的时候, 看着山下, 显得自己站得特别高,就会腿酸。 其实一旦飞上去了, 就不是很害怕了。下面的景况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的, 而且只要那天的天气给力,可以在天上飘很久。 从那时起,他就爱上了这个活动。 这种滑翔伞结构其实很简单, 但是在古代材料却比较难得。 在古代,想生产滑翔伞是没可能的了,但是他空间里倒是有材料, 可以组装一个。 滑翔伞的拉绳和它所用的布料都很讲究,估计空间里的材料估计只够做两个。还有就是要在它的表面涂上特制涂层,可以减少摩擦力, 也可以增加使用寿命。古代没办法生产这种涂料, 只有现代一些专卖店有卖。 古代想做出这样的安全性能高的滑翔伞, 是不可能的。即使有人把结构想明白,还是没有办法制作。 陆时安本来不想把古人不知道的东西拿出来,觉得危险。可是自己都缩在一隅这么久了,皇帝大约也看出自己的不同来,偶尔玩得大点,也没事。 要是在家两个弟弟想玩,自己也是可以带他们一起的。 只要自己做的滑翔伞没问题,带人也是可以的。 他的滑翔伞是跟着现代一个教练学的,学费很贵,不过好在他也学会了,没有浪费自己买来的材料。 他笑着对杜典说道:“明天我把能飞的工具带过来,等我做好了,就带你上天!” 第80页 杜典觉得陆时安是在吹牛,但是又忍不住期盼起来。说不定,这小子真的有这本事呢? 程玉因为陆时安这样,心情也很不好。自己明明什么都没有做,为什么大哥不理他呢? 那个叫陈静的女孩子,天天都来店里找他,说是要和他讨论画作,但是哪有女孩子天天都来店里和他一起作画的道理呢? 程玉稍微想想,就知道她的心思根本不在作画上。 虽然他没有自恋到以为陈静喜欢上他,但是这种老是被人“觊觎”的感觉也不是很好。 只是他不擅长拒绝,不知道该怎么跟陈静说出这话。 由于纠结这个,他也就不再每天生陆时安的气了。 静瑶公主化名陈静,她本来不想天天去找他的,但是,父皇在催她回宫了,她不得不抓紧时间,她打算今天就问他到底愿不愿意跟她进宫做画师。 程玉见了她,有点头痛,但还是很温和地和她说话,毕竟是个女孩子,不好太直接拒绝,但是也不能不直接。 “姑娘,之后几天,我就不来店里了,如果有什么想要出版的,直接找店里的刘叔就好了。” 静瑶公主勉强笑了笑,“是有什么事吗?我能帮到你吗?”心里在想,程玉不会因为她太过主动,厌烦她了吧。 直觉告诉她,程玉是在躲她,但她还是选择问清楚。 程玉皱眉,嘆了口气:“我喜欢的人,这几天在生我的气,不愿意和我见面。我没有办法静下心来作画了,呆在这里已是无用。” 静瑶长舒一口气,还好不是讨厌自己。 “如果说,我其实是公主,你信吗?” ...... 陆时安觉得,京城的治安,也很一般嘛! 自己到底是有多帅,一直都有人在背后尾随他呢?好在他机智,甩掉后面那些不知道什么叫“走位”的菜鸡们一次又一次。 金府。 “怎么样,找到了吗?”密室里一个身穿黑色常服的男子,阴沉着脸问道。 那几个站在他面前的人,恨不得在这样阴鸷的目光下,就地钻入地缝里。 一个领头的,战战兢兢地开口道:“那小子,滑熘的很,不容易跟踪。但是属下已经差不多知道大体方位了,只需将我们的人混进去就能得到主子你想要的东西了。只是,那里有皇帝的亲兵在那,要有御林军把守,实在不好混进去。” 那人满意地点点头,“你把方位图纸画下来,其余不用管。陆时安那小子,不必管了。” 毛头小子罢了,没有证据,也不知道谁在跟踪他,告状都没地方告的。 相反的,陆时安第一时间就差人告诉了皇帝这件事。 只是皇帝叫他安心,这几天就在家里待着就行,陆时安心里就有数了。 如今虽然是三月,可是天还是不见暖,甚至还一日比一日冷上一些。 皇帝身上披着狐裘,在后花园的水塘边钓鱼。 “陛下,这天还这么冷,不如先回去歇一歇再钓鱼吧!”张公公有点担心陈皇的身体,要是得了风寒,就不好了。 陈皇摆了摆手:“这钓鱼,比的就是耐心。没有耐心,怎么能让这些狡猾的东西上钩呢?” “那陛下钓到了吗?” “呵呵,快了,快了。” 果然,没一会儿,陈皇就钓了一尾大鱼上来。 张公公高兴得仿佛这鱼是他钓上来似的:“陛下,您看这鱼,真好!嘿!还在往竹篓子外面跳!” “这还不算大鱼。” 张公公笑眯眯地掂了掂手里的竹篓子,“陛下,您说笑了。这鱼这么大,还不算大,哪里还有大鱼呢?” 陈皇背过身去,离开水塘:“你是在宫里呆傻了,不知道我们大殷水深啊!但是再深,只要功夫到了,就能把他捞上来。再过几天吧,我看,他可是比钓鱼的人还急啊!” 张公公哪里知道自家陛下在说什么,但是没有细问。 细问,那就显得他太蠢了。 陆时安在家里做滑翔伞,他把材料从空间里拿出来,杜典等不及要看,就没在军机营苦等,直接到陆时安家等着。 程玉见大哥没有刻意躲着他了,才松了一口气。 杜典性格极为豪爽,还粗中有细,直接获得了陆府上上下下一众人的好感。 程玉也很喜欢听杜典和他们说军人打仗的事情,因为杜典曾经和他的将军父亲一起去过军营。 陆时安见程玉听得这么入神,就对杜典有些没好气。 杜典只当他是做滑翔伞做得烦躁了,就没在意。 这天晚上,程玉拦住要回房间的陆时安,深吸一口气道:“大哥,我想和你说一件事。” 陆时安一愣,见程玉神色忐忑,眼圈发黑,就很后悔自己这几天因为没有正视自己的想法,只想着躲避。 看来程玉这傻瓜,因为自己的态度,几天都没睡好了。 他看着这个,从小就和自己很亲近的孩子,现在慢慢长成一个好看的少年,内心就有种异样的感觉。 兄弟之间的感情,会存在如此强烈的占有欲吗?乃至看到程玉和别人说话,没来得及理睬自己,就会很生气。 想把这么好的程玉藏起来。 第81页 自己要怎么跟小玉说,他的大哥,在日復一日的相处中,已经情不自禁地对他产生了别的想法? 但是无论怎么和小玉坦白,不管小玉怎么想,如今他都已经把程玉当成特殊的存在了。 陆时安还是按捺下自己的心思,摸了摸小玉的头髮,“说吧,我听着呢?” 程玉道:“前些天,你见过的那个女孩子,其实不叫陈静。她是公主,想叫我到宫里给她画画。” 陆时安着急道:“你答应了?” 程玉盯着陆时安看,“我说我考虑几天,想问问你的想法。” 陆时安那天就看出来那个女子,不是寻常人家能养得出来的,但是也没想到人家居然是公主。 一想到这两个志趣相投的人,会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说说笑笑,他就忍不住想把小玉关在家里,哪都不准他去。 但是小玉,毕竟不是自己的一件心爱的玩具。 自己并不能阻止他想做的任何事。 “你可以不去吗?”陆时安还是不太想让程玉进宫。 程玉低下头,“大哥,你......” “小玉,宫里你又不熟。听公主的口吻,她不会非叫你去的。”即使是非要程玉去,陆时安也会转告皇帝,让他打消这个念头。 去他妈的不能阻止程玉。 程玉这辈子只能待在他旁边,决不能让别人拐走。 程玉不知道陆时安所想的,他对进宫没意思,但是公主对他确实不错。 按公主的地位,她想要什么没有呢?她说了,对自己没有男女之情,只是喜欢自己的连环画,想和自己结交。 程玉觉得可以偶尔与公主通一次信。 陆时安觉得这样的程度,自己还是能接受的,就答应了程玉的要求。 程玉还想问他,为什么前些天要躲着自己,但是又不敢问。 假如真的是自己哪个地方做的不对惹大哥生气了,那现在大哥一定都在心里选择遗忘了。毕竟现在大哥又愿意和自己说话了,就代表大哥不生气了 。 那自己现在再问这件事,大哥会不会想起什么不好的事情,就又不理睬自己,躲着自己呢? 这样一想,程玉就不敢问了。 陆时安不知道程玉心中所想。 他现在只打算对程玉加倍的好,让程玉继续依赖他,这样,才能保证自己能够顺利得到程玉的心。 程长郢和钦蓝也在陆府,不过,因为陆时安和程玉都有事,程长郢就必须在陆府里照看钦蓝。 据那本草药册子介绍,五味药,可以不用加在一起吃,一样一样来也行,效果也是一样的。 他害怕草药放久了失效,就将已经到手的两味药物煎好了给钦蓝服用。 只是虽然吃完后,每天都会清醒几个小时,能想起以前的事,但多数时间都还是处在浑浑噩噩的状态下,每天睡觉的时间更加长了。 陆时安觉得这是钦蓝伯父的大脑在修復的原因。 总之,他们对于这些药草能治好钦蓝这件事深信不疑。 第四十七章 “这就是你说的滑翔伞吗?”杜典对着眼前这个看起来有些轻飘飘的东西, 露出古怪的笑容。 “是啊,今天天气正好, 我们去净瓶山上, 带上这些东西, 我可以带你飞一次。” 虽然他很久没有飞过了, 但是技术还是在的, 只要稍微熟悉一下就好了。 那座山, 和它附近几座比起来,确实不算高, 但是人从上面摔下来,也是会粉身碎骨的。尽管杜典很想飞, 但是小命,他也想要啊! “那个,时安兄弟啊,不如我们换一个地?我看你家屋顶,就很不错啊!”起码摔下来只会摔残, 不会摔死啊! 陆时安摇了摇头:“不行, 这里可飞不起来。” 杜典咽了咽口水, 他现在觉得,陆时安虽然看起来是个小白脸的长相,可是内里却是个真男人!他是自愧不如了。 程玉很担心:“大哥,这个真的可以飞吗?假如摔了怎么办?” 陆时恆也很担忧, 使劲扯了扯滑翔伞的绳:“大哥, 虽然你系了这么多绳子, 但是这些绳子好细啊,不然你用麻绳吧!”麻绳看起来比这个靠谱多了。 陆时安翻了个白眼,真要用麻绳,自己才真的会死呢! 他道:“今天就让你们见识见识我的这个宝贝。”净瓶山下有大片的平地,平地上还有草,总之很适合降落。 现代让人带着飞一次,就要五六百块钱呢,如果他不当大学老师,在山上专门挑日子带人玩这个,他也是能赚不少钱的。 一行人带着装备来到净瓶山,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的。 但是不会有人知道他们打算做什么。 杜典是瞒着父母,来和陆时安试飞的。 山上风有些大,路不太好走,枯草有时会绊住他们的脚。 陆同和彭山害怕出什么意外,也都跟着来了。他们也很好奇,人是怎么飞的。 陆时安想着,伞面还需要别人在后面稍微托着的,就带他们一起了。 陆时安一到,就把护具穿在身上,滑翔伞的伞面被拖起来,他喊完一二三,彭山就托着伞面和他一起跑,风很给力,立马就把伞面吹得鼓了起来,跑到崖边,彭山早就放了伞面,就眼睁睁地看着陆时安飞了出去。 第82页 陆时安在天上飞了个“之”字,他兴奋地在天上唿喊程玉和陆时恆的名字。 程玉和陆时恆却紧张得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陆时安感受在天上用滑翔伞飞行的快乐,在古代这么久了,今天是他最放纵的时候了。 像是回到了现代。 程玉看得心惊胆战,大声喊:“大哥,你快下来吧!” 陆时恆捂着自己的小心脏,但是眼睛却又闪着渴望的目光。 杜典羡慕地看着陆时安自在地在天上飘来盪去:“时安兄弟,快点下来,我也要玩!” 陆时安觉得,如果是自己一个人飞,没有必要在山下降落了,直接在山上降落也行,于是就大喊:“我要下来了,快让,快让!” 杜典带着他们一起往旁边退,让陆时安成功着陆。 “谁想来试一试?”陆时安解下绑在自己身上的东西,笑着问道。 杜典很想试一试,但是程玉先他一步开了口:“大哥,我要来试一试!” 陆时安有些意外,“行,你来就你来。到时候别害怕,我就坐在你后面,你拉好前面的扶手就行,只管感受吧!” 程玉知道助跑要跑得快一些,而且跑到崖边也不能停,一脚踏空的感觉很刺激,但是程玉除了有些兴奋外,没有害怕的感觉。 陆时安在他耳边大声问:“好玩吗?带你在天上飘来飘去,有没有一种要成仙的感觉?” 程玉喜欢的不仅仅是飞翔的感觉,还有因为陆时安紧紧贴着他,保护着他的踏实感。 在天上,陆时恆和其他人看起来是那么的小,除了风声,就只有大哥和自己的心跳声交织在一起。 似乎天地之间就只有他们了。 哪怕此时,陆时安做的滑翔伞是不合格的,他们下一秒就会飘到不知名的地方,他也觉得无所谓。 只要和大哥一起就好了。 飞倒是没花太多的时间,但是从山下重新爬回山顶倒是废了不少时间。 还好陆时安机智地在山下栓了两匹马,他们慢慢地骑着马上了山。 杜典和陆时恆也尝试了,等他们都玩过以后,陆时安就累得快要不行了。 虽然他现在身体素质很好,力气也很大,但是玩滑翔伞确实是一个伤体力的活。 皇帝派来暗中保护和监查陆时安的人在不远处观看,连下巴都要惊掉了。 这还是人吗?这大约就是个神人吧?自己飞还不够,还能带人飞! 皇帝听到消息,又惊又怒,这陆时安,还真是不把自己的命当一回事,这么高的山崖,说跳就跳,还带着杜爱卿的儿子一起跳!这杜典要是出什么意外了,那杜家还不跟他拼命? 皇帝虽然好奇人可以飞这件事,但是眼下,他最在意的事情就是他们的安全,于是立马派人将他们几个叫进皇宫。 这些兔崽子们,不给个教训,是真的要上天了。 第48章 他们搞出这么大的动静, 没人知道才是奇怪的事情。净瓶山上有个净瓶寺,首先看到他们从山顶往山下跳的小沙弥都被吓哭了。连滚带爬跑到庙里和他们住持说。 他们的住持也吓坏了, 经都没给香客讲完, 就跑了出去。 被惊动的香客, 就是杜典的姑奶奶...... 总之, 皇帝派人来这里传他们进宫时,杜典跪在地上挨训。连陆时安他们都没有能倖免,都被狠狠说了一顿。 陆时安表示理解,因为以前他看过不少现代的老太太,看到孙子辈的玩个滑板都一脸不贊同, 更不用说这是古代的老太太了。 老太太涵养很好, 没有过分针对陆时安几人, 就是杜典跑不掉一顿打而已, 老太太气得把自己的拐杖都拿出来抽打他了。 看他愁眉苦脸的样子, 陆时安不厚道地在心里笑了。 只是没有高兴很久,他们就一起被皇帝派来的人接到宫里去了。说实在的, 虽然他是个现代人, 但是被一个古代的帝王召见, 还是有些紧张的。尤其是看着宫殿富丽堂皇, 还有像木偶人一样一动不动站在宫殿角落的宫人,以及高高坐在龙椅上的皇帝。总之看起来庄严肃穆,宫里不是个会让人产生轻松情绪的地方。 程玉和陆时恆纯属躺枪, 陆时安不担心皇帝会为难他们。 皇帝在龙椅上端坐着, 看不清喜怒地望着陆时安。 见了皇帝当然是要下跪的, 不过这个时代没有那么多讲究,只要跪下来行个礼就行。 有功名和有官身的,连跪都不用跪,直接行个朝礼就行。像杜典这样的就不用跪了。 陆时安虽然很不习惯,但是入乡随乡,没有办法的事情。 皇帝问道:“跪的不习惯,以后见面就别跪了,行个礼就行了。”本来叫他来,就不是看他下跪的。陆时安此人,看起来是个谦和有礼的,但皇帝也知道,此人是个有傲气的。 “据说,是你做出来的复合弓?真是少年英才啊。我朝人才济济,但却没人能做到你这样的。为何不来做官呢?” 陆时安见皇帝没有问自己关于滑翔伞的事情,也没太在意,老老实实答道:“小子不过一介平民,只是识得几个字,哪里就有能力做官呢?小子志不在此,只是喜欢摆弄些小玩意,不值得陛下的赏识。”一番话说得合情合理,很是谦逊。 第83页 “不如朕封你个工部侍郎当一当如何,不需要上朝,只需你继续想想你的‘小玩意’就行了。若是有个官身,就能面圣不拜,如何?” 听起来很有诚意,但是陆时安不稀罕。 这个皇帝,年纪足以当他这个身体的父亲。自己哪怕是跪一下又有什么关系呢? 自己不想当官,不过是怕这样会带来责任罢了。更不用说,以后可能会存在的皇位之争。 当官的,不管你想不想捲入这些事情,你都会有可能会被卷进去。到那时,想单纯当个官,也是没可能的。 这是皇帝给他的人情,但是人情都不好还,更不用说是这么大的人情与恩典。 享受了好处,还不用付出什么,世上没有这么好的事情。 他刚刚把复合弓和滑翔伞做出来,皇帝就按捺不住想要见他,到时候当了官,用了皇帝发的俸禄,不做点其他有价值的东西说不过去。 假如再叫他做武器什么的,他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呢? 所以,官能不当,就尽量别当吧。 当个自在的平民,不就很好吗? 陆时安就恭恭敬敬地拒绝了皇帝的好意。 本以为皇帝会生气,但是皇帝仍然和颜悦色的。陆时安不经想,难道当皇帝的,涵养都这么好的吗? 张公公如果听到这句话,一定会苦笑吧。毕竟皇帝的脾气到底好不好,他心里还是很有数的。 皇帝话风一转,问道:“听说你在找这几样东西?” 他一扬手,就有一个宫人,将一个用一块丝绸盖住的托盘端了上来。 陆时安在皇帝的示意下,掀开了上面的丝绸,惊讶地发现了里面放的居然是他曾经叫人寻的玉米、辣椒、西红柿等物! 皇帝看着他惊讶又惊喜的样子,不免心中得意。 “我们大殷地大物博,什么东西没有?怎么样?是不是你要找的东西?” 陆时安画给那些胡商的画,很是逼真。他叫人学着画了下来,替陆时安找。 虽然他不知道陆时安为什么要找这些东西,但是他知道,一定是有什么用处的。 几个胡人,能找到什么?还不如叫他的部下亲自去找。 虽然,有些不是大殷境内找到的,但是,从现在开始,它们就算是大殷该有的东西了。 陆时安连忙把玉米捧了在手上,细细查看有没有损坏,能不能做种。一检查,发现做种是没有问题的,于是大喜:“皇上,此物于国有利啊!” 不等皇帝询问,他就自顾自解释了:“这个,是一种粮食。可以亩产千斤,吃起来,和大米一样,很抗饿的。” 他手里捧的,大约是没有改良的玉米,到时候,从空间里偷渡一些现代的种子,想要亩产千斤,压根不是问题。 至于土豆嘛,产量也是很高的,他可以先试一试这里的土生土长的种子,再把现代的拿出来对比一下。到时候哪种更好,就用哪个。这样,饿死的人就更少了。 其实,陆时安来这里久了,就会发现,这里的人对于番薯的种植积极性并不高。 因为其实对于大部分农民来说,大片种植番薯是亏本的,毕竟番薯食用起来,口感并不如面粉和大米,所以市场很小。加上番薯真的很容易活,一般人家自家种的就够吃了,卖不出去。所以一般都会选择种水稻和小麦,而不是吃多了会胀气的番薯。 番薯,实在不能作为主食,吃很长时间,同理,玉米也是。但是如果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想要活下去,无论是玉米还是番薯,都是保命的关键了。 其实,即使是在欧洲早期,土豆也不是那么受欢迎的。只是后来人口膨胀,不得不吃罢了。 陆时安觉得,现在可以选择不吃,但是一定要每家都有,养成吃番薯和玉米土豆等物的习惯。不能等到进入小冰期才在全国推广救命的粮食,那样都不知道要饿死多少人。 感觉在这个时代考虑小冰期确实有些早,但是,万事早作准备,还是最好的。 皇帝听他介绍这两样看起来有些不太好看的种子,对它们产量很大这个言论表示有些怀疑,但是也没有多说什么。 只是那个棉花到底有什么用呢?这是从邻国带回来的。据说这个可以做观赏用,开的花还可以,结的果也比较美丽。 难道陆时安这么费劲,就想找个可以看的东西回来吗? “陛下,这个是可以做衣裳用的。有了它,冬天冻死的人就会更少,哪怕是平民也能用得起。” 陈皇一听,立马重视起来,果然,能被陆时安看上的东西,不会没有价值的。 只是剩下的两样,尽管陆时安看起来很喜欢,但是他却感受不到好处在哪里。 既然他那么喜欢,那就统统给他了。 陆时安是很开心的,终于为自己空间那些高产有用的作物和蔬菜弄到一个最合理的出处了。 程玉和陆时恆他们全程好奇地盯着大哥手里的东西看,不料陈皇突然把注意力放在他们身上。 “这是你的两个弟弟吧?一个是程玉,咦,怎么听起来如此耳熟?”陈皇想了一会,没想起来。 张公公在陈皇耳边小声提醒道:“他就是公主想要结交的那个程玉。” 陈皇恍然大悟,这少年就是后来静瑶公主又失落地求他不要将其召到宫里的那人,果然长相不俗。 第84页 虽然对他的不识抬举有些生气,但是看在他是陆时安弟弟的份子上,就不能为难他。 接下来,陈皇又拉家常似的和陆时安谈论了陆时安的两个弟弟,使他看起来很是平易近人,陆时安也事无巨细地和他说。 其实陆时安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有些想笑。自己家里的这些事,不说所有吧,但是至少有八成,这皇帝都是知道的。 现在还来问一遍,是为了掩饰他对自己的监视吗?还是为了表现他对自己的亲近? 可惜,陆时安不吃这套。 不能在古代和一个帝王谈论隐私权,因为那样会显得你很智障。 不过监视就监视吧,相信很快,这皇帝就会知道自己的无害,就会撤走自己的人。 至于保护,就没必要了。 等这些事情忙完,他就打算窝在家里,不搞事情了。 自己老实了,大约就能清净了吧。 滑翔伞的事情,已经在后来几天和工部的官员交接好了,皇帝最终还是打消了让他做朝廷的官员的念头。 有了滑翔伞看视野,还有复式弓做为先锋武器,如果要打仗,也没什么好怕的了。 虽然滑翔伞的材料难得,但是皇帝仍然没有放弃,还是向陆时安要了图纸。 陆时安很无奈,但是只好给他了,也把用其他替代材料的危险说了出来。 只希望古代能找到可以做出滑翔伞的材料吧。 由于没有人接触过这些作物还有蔬菜,皇帝就赏了陆时安一个庄子,包括庄上的人都赏给陆时安了。 但是这一批新作物,种出来的大部分还是需要交给皇帝的。皇帝还要派农政司的人每隔一段时间过来查看一次,记录数据和种植方法。 陆时安觉得还是自己赚了,在京城有个庄子,还有一个庄子的人可以用,这在京城算是很难得的了。 第49章 如今四五月份, 正好可以种玉米和棉花了。 庄户上的人不知道新庄主种的是什么, 但是都乖顺地开了几亩地去种了玉米和棉花。 本来这地也就不是他们的,尽管对于这个叫玉米的东西能不能吃表示怀疑, 他们也是没有决定权的。 至于土豆也比较好办, 只要催了芽, 切了块就能种地里, 三四个月就能挖上来了, 不像玉米还要等很长时间,像这样的玉米,要等到十月份才能吃上。 不过要吃嫩一点的,也可以提前□□。 不过陆时安觉得, 第一茬玉米, 还是别这样了。等感觉市面上的玉米种子推广了,在奢侈一把也不迟。 以前监视他的人,现在也不在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他觉得皇帝可能已经把盯梢的人给撤走了。 是他表现得太好了, 不需要盯梢了吗? 其实, 陆时安不知道的是, 皇帝已经把别国的探子捉拿了。大殷最大的探子, 就是已经在朝中做了刑部主司的金衡。 本来他能在这里好好呆一辈子的, 如果不是越禄要和大殷可能要有战事, 他可以在这里蛰伏很久。 陈皇对他很失望。 这个金衡, 因为是庶子, 在金家不算受宠爱。当年, 是金家老爷子,向他推举的。他也同意了,不过倒也不完全是因为金衡的能力,也是看在金家多年来为朝廷殚精竭虑的份上,他才愿意给个机会的。 只是,实在不知道这样他还有什么好不满的。 难怪这几年,政绩很漂亮,原来也是有人在背后帮他。 可怜故去的金老爷子,大约还不知道,自己推举的孙儿,居然会背叛大殷吧。 陈皇无意赶尽杀绝,只是金衡和那些该死的探子,是不能留了。以前还是在军营的时候,上战场都是金老爷子关照他的。如今他能做的,就是瞒下这件事,不让金家蒙羞。 只是,这毕竟不是什么能容忍的事情。所以金家现在的家主决定回祖地,在任的金家人都提交了辞呈。 只是,京城里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 但是看破不说破,给彼此都留了足够的颜面。 春天正式地来了。 这期间,陆时安程玉他们又回到了石头村。 陆时恆这小子像是开了窍,先生称他读书很有天分,希望可以不要荒废学业。 陆时安倒是很欣喜的。 本来以为家里的兄弟三人都没什么学古文的天赋,没想到陆时恆居然可以走科举这条路。 明明去年连背个古文都是很够呛的,去房家学习几天,效果这么好的吗? 陆时恆流下两行宽泪,大哥,你去试一试戒尺的威力就好了,等被揍了一顿,你就知道学习的重要性了。 不过陆时安还是不打算太管着陆时恆,小孩子嘛,还是先锻鍊好身体,每天过得很充实就行了。虽然他也希望自己的弟弟可以变得很优秀,但是如果这种优秀,是用快乐换回来的,那意义也不大。总之要尊重陆时恆自己的想法,无论是在玩耍还是学习,总要他自己乐意才行。 “哥,今天的作业能不能不做了呀?我都不去房家了......” “你说什么,风太大我听不见。” ......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大约就是看到他开心,自己就会开心。看到他皱眉,自己就会皱眉。 自从对程玉有了莫名的感觉后,陆时安觉得自己也文艺了一把,开始患得患失,情绪很不稳定。 第85页 感觉只有将程玉时时刻刻地绑在身边,才觉得踏实。 静瑶公主很喜欢和程玉通信,但是几乎每一封信他都想找个藉口看一下。他知道这样是不对的,也尝试过不去理会,后来发现自己做不到。 陆时安喜欢在长久的静默中看着程玉地侧脸,看他作画,看他和家里的猫猫狗狗玩闹,看他帮院子里的花草浇水。 程玉没有发现,陆时安每天的目光大部分的时间都聚集在他身上。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陆时安反应比较快,总在程玉发觉之前移开了眼睛。 之所以不告诉程玉自己的感觉,是因为他觉得程玉的性向还没有明确。 在此之前,去强行改变他的天性是不对的。 他再无耻也干不出这种事情来。 “大哥,你过来帮我调一下色吧,这种颜色真的不太好调。” 程玉有些愁眉苦脸的,看得陆时安觉得好笑。 他把手伸到程玉的额头那儿,把他眉间的褶皱给抹平了,才动手给程玉调色。 程玉很紧张,因为此时他觉得大哥离自己真的太近了,近到连唿吸声都能听得到。 陆时安见他不自在,以为他觉得挤,就稍微离他远了一些。程玉心里暗暗失落。 他想回到小时候,至少那时自己还没长大,大哥还能抱抱他。 “陆郎君,在家吗?” 陆时安听到外面有一大娘在叫他,还以为是什么事情,就出去了看一看。 程玉听了外面的声音,觉得有些熟悉,就没忍住,想要出去看看。一看,果然很熟悉,就是村里的专门为未婚男女牵线的王媒婆,她是村子里口碑相当好的媒婆,据说,她做的媒,都是能成的,且夫妻俩总是和和美美的。 程玉害怕听到自己不想听到的,但是他不得不听。 就这一次,他对自己说,假如大哥想说亲事了,他就离开。不能给自己留有余地,每年大哥都会婉拒媒婆的说亲,把媒婆得罪对大哥没什么好处,大哥如今是可以订亲的年纪了。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大哥娶妻,自己离开这个从小长大的家的场景了。于是连眼眶都不禁有些红了。 他默默地躲在水缸后面,仔细地听着,自虐一般地握紧双手。还好他因为要画画,常年握笔,不适合有指甲,要不然,他现在的手就不会是只有几个红印子这么简单了。 媒婆说的内容大致就是说要给陆时安说亲,据说是一个家里颇为富裕,长相很是不俗的女孩,中意陆时安,想嫁给陆时安。这个姑娘的父亲在朝中做个不大不小的官,能嫁给陆时安就是真爱了云云。 程玉一听,忍不住咬起了唇,这么好的姑娘,大约大哥一定会喜欢吧。 陆时安很是客气地感谢了王媒婆的好意,又夸王媒婆做的媒很好,本来程玉听到这里,就和王媒婆一样,就觉得陆时安很满意这次的说亲了,他绝望地坐在了地上,不料又听到了下面陆时安说的这样的话—— “可是,我已经喜欢上一个人了。他也是家财万贯,虽然家中无人当官,但是脾气很合我意,长得也可怜可爱。我这一生已经非他不可了。” 王媒婆目瞪口呆,这这这,也没听人说过呀,怎么这会子居然就有心上人了呢? 程玉更加绝望了,大哥什么时候喜欢上这样优秀的人,自己居然都不知道。 他在地上坐久了,腿有点麻,再加上水缸旁边的青苔也有不少,就一不小心滑倒在地,动静惊动了门口的陆时安和王媒婆。 陆时安一惊,立马朝着程玉这边走来。 程玉吓得没管自己有没有摔伤,立马想往回跑。 第50章 程玉快要哭出来了, 他祈祷着大哥不会发现自己在偷听, 但是这是不可能得了。 陆时安已经拉住了他的胳膊。 他的心跳得很快,砰砰砰,砰砰砰。天啊, 快点停下来吧, 他不抬头都知道, 大哥正在看着他。 但是陆时安什么都没问,只是仔细看了一下程玉有没有受伤。见他可怜兮兮地,像只迷了路的傻狍子, 又心疼又好笑。 随便和王媒婆打声招唿, 陆时安就把程玉抱起来慢慢往他的房间走。 程玉此时脑袋里仿佛只有浆煳一般,什么念头都没有,像只犯了错的猫崽子,努力把自己团起来。 好后悔, 早知道不去偷听了。 就这样一路懊恼,直到被放在床上,陆时安问他有没有摔伤, 他才从走神的状态里脱离。 他的眼睛红红的,还有泪水附在上面,整个人看起来......很好欺负。 陆时安简直无法控制自己心里的那些恶劣因子。 他慢慢得捧起程玉的脸, 用食指慢慢擦拭程玉的眼泪。这些眼泪, 是听说自己有喜欢的人之后流的吗?有人为他而哭得感觉真好。这么可怜, 真的很想欺负他。 “哭什么?”陆时安此时就想听他的解释。 程玉贪恋着此时大哥对他的关心, 还有他们之间几乎没有间隙的距离, 他可以说吗?说了以后,大哥会不会直接将自己赶出去? 陆时安专注地看着他,程玉避无可避,一咬牙,闭上眼睛,用听起来很冷静的声音说道:“大哥,我,我好像喜欢你。我一点都不想让你成婚,一点都不希望有别人喜欢你,更不希望你喜欢别人。大哥,我是不是很坏?” 第86页 陆时安压制住内心的狂喜,他默默地听程玉继续说下去。 “每次一有人说要给你娶亲,我都会很难受,大哥,我知道你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可是......”他打算好了,今天说完这些,他就去程爹爹刚建好的宅子,或者直接住在店里,总之,他是没脸面对大哥了。 陆时安抱住程玉,捂住他的嘴。 “别难受了,我说的那个人其实就是你啊?” 程玉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难以置信地看着陆时安。 “我喜欢的就是你啊!所以没有别人,一直都是你。” 他轻轻地吻了吻程玉的额头,程玉看见陆时安的眼睛里满满都是对自己的珍视。 他突然觉得莫名委屈,在被大哥用这样温柔的目光看着的时候,明明很高兴,却忍不住想哭出来。 陆时安无措地给他擦眼泪,程玉即使在告白的时候都很冷静,没想到现在居然哭了。 陆时安不知道怎么哄人,程玉不是陆时恆,随便一道菜就能打发的了。他有些后悔逼着程玉说那些话,只好抱着程玉,任由程玉把眼泪流在他胸前。 程玉渐渐平静下来,发现自己整个人几乎都被大哥环抱着,而且还像不懂事的孩子似的哭哭啼啼的,把大哥的衣服都哭脏了,就很不好意思地捂着脸,眼帘垂下。 于是陆时安就只能看见程玉扑闪扑闪的眼睫毛,以及有些发红的脸庞。他的小程玉,还是个小少年啊。 陆时安就觉得自己着实是个禽兽,但是他会放手吗?不会。猎物已经傻乎乎地自己走进他的窝里,他就只会用自己的嘴巴轻轻叼起这个小傻瓜,然后走到哪带到哪,全世界只有自己可以欺负他,只有自己可以拥有他。 陆时安掰开程玉的手,亲了亲他那有些发烫的脸,还有含着泪花的眼睛。程玉觉得自己身边的气温越来越高,在陆时安吻他的时候,身体完全使不上力气,只能软软地依附在陆时安身上。 看他乖乖的样子,陆时安心里就软的一塌煳涂。 他怕程玉不好意思,就没有和程玉说他的打算。等他选个好日子,就向程伯父提亲,这样,等程玉十八岁的时候,他们就能正式在一起了。 陆时安现在打算先攒着聘礼,程伯父不在乎银钱,但是自己和他的差距太大,也是不行的。 陆时恆明显感觉到,自家两个哥哥之间的气场有些不对劲。但是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 而且,他摸摸自己的小肚皮,就觉得,有时饭没有吃多少就饱了。难道这是自己要瘦下来的前兆吗? 他不知道,他已经被餵了成吨的狗粮,没什么胃口也是应该的。陆时安感觉程伯父似乎是看出什么了,他时常会用一种颇有深意眼神看着他,让他有些心虚。 程长郢倒没什么别的想法,只是有些心酸,自己才找回来不久的儿子,就要这样一辈子和别人在一起了。自家的院子已经建好了,也没见自家儿子住一晚上,总是粘着陆时安。唉,男生外向啊! 皇帝很给力,前几天就把最后两味药给送来了。程长郢激动地不能自已,立马向皇城方向磕了个头。这父亲都磕了头,没道理下辈不表示,也都跟着磕了头。 果然,没有几天,钦蓝伯父越来越清醒了,看起来,根本不像是曾今傻过的人。 只是他对程玉的存在,刚开始还有些不知所措,好在他没有忘记自己不清醒的时候经歷过的事,总之与程玉依然很亲近。 程玉觉得这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再说钦蓝爹爹对他很好,即使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又能怎样呢? 程长郢还捐了不少银两还有布帛给安阳城以及安阳城附近地方的贫苦人家,他觉得这是老天也在帮他,自己多积德,才能惠及家人。 陆时安觉得,磕个头意义不大,直接给钱的救济,也治不了本。他还是努努力,看能不能靠着灵泉水培育一些两种,增加水稻和小麦的产量。这样无论是皇帝,还是百姓,都能获得实在的好处。 其实他不是没试过,用灵泉水泡过的种子,长出来的东西确实好吃又高产,但是它们留作种子,却没有那样的效果。 这是基因问题,只能靠生物手段解决。不过有灵泉水的帮忙,明显可以加速这一进程。 要想赚钱攒聘礼,还是要多做生意。像以前那样小打小闹的,意义不大。本来只打算在安阳城这边做做生意的,可是感觉安阳城市场有点饱和。 可惜棉花还是没有长成,要不然自己开个服装厂,既能给自己赚钱,也能增加就业,最重要的,就是可以改变一个时代的衣服的用料。等棉花都普及了,还有多少人会穿麻布呢?用芦花还有木槿的填充衣物的保暖方式也会被淘汰。 现在说这个还是太早了。 陆时安觉得夏天很快就到了,到时候开连锁的冷饮店就比较合适。像奶茶,冰棍,还有果汁,难度都不大,甚至连炒冰也是可以做出来的。 以前念书的时候,学校门口就有卖这些东西的,陆时安也都做过,一些简单的口味还是可以弄出来的。红茶不知道有没有,现代的资料上记载的是大约直到明朝才出现红茶。这里实在不好说,毕竟这里连番薯都有,说不定找一找,还是可以找到的红茶的。没有红茶,有绿茶也行。现在人泡的绿茶,加了不少料,居然还放姜!简直不能忍受,所以陆时安自己炒茶,自己泡茶。到时候做点绿茶,像□□绿茶的口味靠齐,大约也会受欢迎的吧! 第87页 这里的人喜欢羊奶胜过牛奶,他们似乎都坚信羊奶比牛奶要好一些,陆时安也尝过,比较一下,感觉没什么太大区别。既然都喜欢羊奶,他就用羊奶做奶茶。 现在就要做好准备。京城铺子是不好找,但是有人帮忙还是可以很快准备好的。安阳城可以先开一家试试水,等稳定了就在京城那边再开两家。 关键就是货源不好搞,自己需要向有羊奶的地方进货。这里离牧羊的地方还有一段距离,在草原内部倒是有不少游牧民族。这段路不算好走,好在有空间,进个货问题不大,保存问题对于陆时安来说压根不是问题。但是量大的话会引起怀疑,最好还得想一个合适的办法。他和几个来自北方的胡商关系也是不错的,到时候通过他们的商队,进货还是有保障的。 也许这项生意做得好了,很多店都会纷纷效仿,说不定还能加深京城和北方草原部落的联繫,至少会有不少人会在草原那里多进些羊来养殖。 奶制品嘛,很多做出来都是比较受欢迎的,进了货也不一定非要都用来做奶茶,像奶干、奶片,还有奶酪、酥酪都可以做出来。 解决货源与运输问题,其他就都不是事了。 因为准备开店,所以陆时安就专心在家做开店要卖的饮品了。在现代他喜欢喝红豆布丁奶茶,五分糖,布丁滑滑的,红豆糯糯的,无论是夏天冰镇还是冬天加热,都很好喝。 布丁这里还没办法做出来,但是也可以用奶羹代替,可能口感有点不太像,但是也可以放进奶茶里。 这几天程玉和陆时恆一直能喝到不同口味的奶茶,虽然奶茶很好喝,但是陆时安只许他们一天喝一杯。 这玩意喝多了发胖,虽然羊奶比牛奶含脂肪量稍微少一些,但是里面放的糖比较多。 程玉一般在这种事情上绝对不和陆时安争论,因为他知道争不过大哥,听话就对了。只有陆时恆这小子,满心满眼都是吃,偶尔会瞒着陆时安,偷偷地自己做一杯。这小子,学别的速度正常,唯有学做吃的就很快。 关于改良良种的事情,不是急就能急出来的,还需要经过至少十几年的培育。他不是生物方面的专家,只是知道一些原理,可能不会在短期内出现成果。 程玉对陆时安表明心意后,就发现,陆时安在当他大哥,和当恋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虽然亲密的举动不算多,但是仿佛每一个举动都变得不一样起来。还有,大哥吃起醋来,也是很有意思的。 只要一想到陆时安有时会有些傻气的吃莫名其妙的醋,他就觉得又甜蜜,又好笑。 陆时安自己最大的感觉,大约就是自己的火气越来越旺了。他每次做的带颜色的梦,都会有程玉哭泣的样子,让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个变态。于是平时不太敢和程玉太过亲密。 年轻人的身体,惹不起惹不起。 第51章 “大哥, 我们那儿的紫藤萝花开了。好像花比往年的要多啊,这长廊都被它们爬遍了。”程玉望着自家的花廊像被一团团紫色的烟雾笼罩,不由得惊嘆道。 往年的紫藤萝确实开得没有这么多, 这么密。 “因为今年的打了杀虫剂吧!去年的蜗牛还有一些害虫有点多, 但是我们没有想到这上面来。” 陆时安说的杀虫剂就是大殷惯用的杀虫剂,虽然价格有点贵, 但是效果还是不错的。 后山那边的果树也适当撒了一点杀虫剂, 但主要还是靠家里养的鸡鸭来吃虫子。果树越长越大, 每次果子成熟的时候, 摘果子的人都够不着树的顶端。陆时安又怕麻烦, 干脆太高的果子就不摘了,留给在这里过冬的鸟雀吃。 后来冬天这里的鸟就越来越多,有的就干脆在陆时安种的树上搭窝了。陆时安也乐意它们在那住下, 不管吃不吃虫, 总之还是可以给果树施肥的。 五月的阳光还是很不错的,胡商也开始活动起来。这天来陆时安家的胡商给陆时安带来了稀罕物, 一张熊皮, 两张狐皮。熊皮不完整,狐皮品相也不算特别好。这个时候熊和狐狸还是很多的, 时常会有人被熊拍死的事情发生。 陆时安觉得这种好东西可遇不可求, 就买下来了。 那张白狐皮算是几张中最好看的了, 陆时安打算给程玉做个坎肩。熊皮给程玉做一个外套, 晚间读书觉得冷的时候可以披一下。他自己倒是无所谓, 有比没有好。 五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 感觉什么吃的粮食都没有,大多数的人家都是消耗存粮,或者在粮店里买点粮食。很多人都靠着野菜或者自家种的黄瓜、豌豆伴着汤饭或者粥过活。山上的野果大多数都是夏天或者秋天成熟,野味也最好在秋冬天打来吃。春天毕竟它们还要繁衍,打来吃不太好。 不过好在一场雨过后,山里就会有不少蘑菇出现。这边有毒的蘑菇其实不算多,而且蘑菇很好摘。 这时候只需要在家里捉上一只鸡,最好是肉质嫩的那种,和蘑菇一起炖着吃,再加上一点配菜,就会很香。陆时安不知道东北的小鸡炖蘑菇怎么做的,但是他这里食材好。蘑菇吸满了鸡肉的鲜美,鸡肉也被渗入了蘑菇的清香,一口咬下去汁浓味美,让人满足不已。 陆时安后山种的紫藤花也是可以吃的,清炒也可以算一道菜。有时村里的人和他说一声,他也会慷慨的允许他们去摘。晒干了就和霉干菜差不多口感,似乎还要好吃一点。 第88页 陆时安觉得将紫藤萝腌制后,洒一点在奶茶上,吃起来味道也很特别。 看着他似乎很悠闲,其实不然。他已经找好了门路,和那些北方的胡商做好了协议,但是自己仍然需要亲自去一趟,才能放心,这也是他的诚意。 他本不打算带着程玉的,可是程玉执意要去。陆时恆自然只能留下来看家。陆时安并不担心他,因为家里还有程长郢伯父他们照看着,陆青也在自家门口做生意。 这一去来回就要两个月,还是在有商队带着的情况下。自己去的话,可能耽搁的时间会更长。 陆时安不想叫程玉吃苦,但是程玉不愿意和大哥分开这么久。他缠着陆时安一定要带上他,陆时安就答应了。 陆时安也不想一两个月都在外面见不着程玉。他家程玉很受欢迎,万一被拐走了,那他向谁哭去? 只能说陆时安的危机意识太过强烈了。 来接他们的是常和陆时安做生意的公皙泰,他家算是北方一个大族了。本来影响不算特别大,但是他们敢闯,渐渐势力范围就扩大了。北方那么多游牧起家后来从商的家族,几乎没有能像他们这样,汉语说得很标准。虽然带一点口音,但是不影响交流。 公皙泰长得粗犷,看起来就是不太好惹的样子,其实居然是个有点胆小的男人,用陆时安的话来说就是,白瞎了这么高的个子。说他胆小,不是指别的,而是指他不敢和女性说话,哪怕那是一个老妪。陆时安怀疑是不是中原的女□□砍价,把他给吓坏了。 公皙泰带来的那些人,几乎都听说过陆时安。陆时安和程玉看起来瘦弱,力气也似乎不大。有人就对陆时安亲自去北方看货这件事很不满。 “小白脸一样的人,怎么吃得了苦?别耽误我们的行程。” “是啊,看起来,连我们那里的娘们都不如的样子。” 陆时安倒是没有在意他们的想法,但是公皙泰听到了,就立马把他们从马上揪了下来,罚他们步行跟在后面。 还是陆时安给他们求的情。 陆时安知道他们没有恶意,大约北方人,心眼就是少一些,想什么就说出来了。受到惩罚就行了,这一路还要靠他们照顾呢! 路上其实不算枯燥。因为公皙泰他们来到这里不单单是为了来接陆时安,也是为了将他们那里得特产卖掉。比如鹿角还有狼牙,甚至是虎骨之类的东西。还有就是他们那边特有的药材,据说有的可以将半只脚都进阎罗殿的人给拉回来。 陆时安想买,可惜公皙泰那边的货都被人给订下来了。不过他知道公皙泰那边有门路,所以就预付了定金,想叫公皙泰给他留意一下。 药材嘛,怎样都是不可或缺的东西,收集起来放在空间里总是没有错的。 一路上也见识了不少风景,不过美丽之余也会有风险。 比如狼群。 陆时安发誓,看过真正的狼群之后,你就再也不想遇见它们第二次。走在最荒凉的地方,一片草地,连棵树都没有。面前那些狼,一个个眼睛冒着悠悠的绿光。 这是饿得久了。 公皙泰觉得能不正面交锋就不正面交锋,就把带着的鲜肉扔出去,然后开始向狼群射箭。 狼群一边躲着射过来的箭,一边衔起地上的肉,兇悍的依然会继续打陆时安它们的主意,但是弱一点的就立马逃开了。 那只最大的狼,也是最不容易满足的头狼,向陆时安这边扑来,身边的人一时不查,竟然让它窜进人群中。 程玉就在离这匹狼不远的地方,他想跑远一点,免得这狼会咬到陆时安,但是不小心被地上的草给绊住了,那匹狼瞅准了时机,就准备扑上去,结果没想到陆时安右手从空间里抽出一个铁棍,一下子塞到那匹狼的嘴里。 陆时安又用左手狠狠重击了那匹狼的腹部,那匹狼受到重击,嘴里也没办法撕咬,就被余下的人活捉了。 程玉后怕不已,连忙爬起来走到陆时安边上,上上下下都查看个遍。陆时安说他没事,程玉才唿出一口气。 公皙泰很是愧疚,“说好要把你们平安带到我们那儿的,现在却差点让你们受伤。时安兄弟,程玉兄弟,是我的不是。”心里觉得不给点补偿,真的过意不去。 那头狼,速度太快了。自家兄弟们手里还拿着弓箭,身上负重又多,实在没有反应过来。还好他们都没事,不然,这荒郊野岭的,被咬伤了,发了热,怎么也救不回来了。 陆时安安慰了他,表示自己没发生意外。他自己也没有料到那匹狼胆子这么大,连人群中间都敢闯。 这些人中,就程玉看起来小一些,其他人都不太好狩猎,所以头狼就把目标锁定在程玉身上。 公皙泰把那头狼的皮整个揭下来,气味不太好闻,他皱了皱鼻子道:“时安兄弟,这可是你打的狼。我帮你把这皮处理一下就给你。还有这狼牙,你要吗?” 陆时安想了想,道:“你帮我把它们做成项鍊吧,做得好看点,我有用。” 他要送给程玉带着,据说好像有部落就是这么做的。男子要想追求自己的另一半,就要给另一半准备狼牙项鍊。 自己要这个没有用,不如给程玉带着。 戴着我的狼牙项鍊,你就是我的人了。陆时安美滋滋地想。 第89页 只是程玉今天有点欠教训了,狼来了还不知道往他这边躲,是怕自己受伤吗?无论如何,自己既是他的大哥,也是他未来要嫁的人,不愿意依赖自己,那可不是什么好的习惯。 晚上他们睡在帐篷里,陆时安故意板着脸,背对着程玉。但是程玉今天实在太累了,就没有发觉陆时安哪里不对劲。 陆时安见他就像没事人一样,就很生气。他把程玉禁锢在怀里,不让他睡觉。 程玉像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一样看着陆时安:“大哥,别闹了。明天还要赶路呢,早点睡吧。” 陆时安气苦:“你还说我闹,你说说,今天狼往你这边扑,你怎么不往我这边逃?” 程玉一愣:“那咬到你了怎么办?” 陆时安反问道:“那你被咬到了,我怎么办?” 程玉一想,就知道大哥在气什么了。但是他一点都不后悔,因为大哥遇到这样的情况,也不会朝他这里扑过来的。 自己受伤,总比大哥受伤好,但是都怪自己太没用了,连逃跑都会被绊倒。 陆时安见他‘不知悔改’,就惩罚似的捏了捏他的脖子后面的软肉。 程玉就颤了一下。 “大哥.....不要捏这里,好痒。”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只是平平常常的一句话,却能使他的唿吸加重了。 看着程玉略显无辜的眼睛,陆时安狠狠咬了一口他的脸蛋。 叫你有危险不往我这边跑,叫你总是不愿意依赖我,咬你,把你咬疼,看你还长不长记性了。陆时安恶狠狠地想着。 第52章 塞外的风景总是比较壮观的, 一望无际的地平线仿佛是一道冷硬的线条,而柔软的浮在其上的亮眼的橘色使这里平添了一番温柔。 风很大, 吹得大家头髮凌乱,有时眼睛都会止不住地淌眼泪。有时会看到牧民们在放一群看起来还有些兇悍的羊。 可能是品种问题, 至少陆时安在石头村看到的羊个头没有那么大, 羊角也没这么长。 “时安兄弟, 到了我们那里, 我就请你们吃烤羊肉!你们那儿,吃肉吃得不舒服,都切成小片小片的,那叫什么肉嘛!”公皙泰马上就能回家了, 路上又赚了一大笔,所以心情很好。 陆时安笑笑:“各地有各地的吃法,之后几天全赖公皙大哥你照顾了。” 程玉听说快要到了, 就很高兴。这几天的奔波也不是那么好过的, 虽然陆时安有时会给他按摩,但是该酸疼的地方还是得不到缓解。风景看多了,也是会腻的嘛。陆时安只能心疼地给他改善一下伙食,现在说早知道不带他来这样的话已经太迟了, 只能尽量让他舒服一点。 又走了两日,方到冀北城。这里的建筑墙体很厚,红瓦灰墙, 普遍都很高, 也很宽敞。只要往里面一坐, 就会让人觉得心里都亮堂堂的。 “大哥,终于到了,我们是去客栈还是......” 公皙泰笑笑:“决计没有叫你们住客栈的道理,马上就到我家了,小公子一路上受委屈了。”细皮嫩肉的公子,大多都受不了这样的长途跋涉,看他哥哥对他那么关照,在家也是个享福的。这会子不想继续走,也是很正常的。 程玉难为情地看了看陆时安,陆时安道:“怎好这样叨扰呢?”现代谈生意也没有谈到别人家里去的道理,再说,去了别人家,也不一定自在。 公皙泰想了想,觉得也不便勉强,于是道:“我知道有家客栈,里面干净宽敞,且价格不贵。我把你们送到那里先安顿下来再说吧!” 晚上,陆时安和程玉还是住在一个房间里。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还是在一起住下比较方便。 叫了小二上了点烙饼还有热汤,胡乱吃了对付一下。吃别的没什么胃口,还是吃点只撒了点芝麻和葱,外皮酥脆的饼,再来点香气扑鼻的菌菇汤比较舒服。 “怎么样,好点了吗?”陆时安看着程玉毫无形象地瘫在床上,好笑地问道,“看来回去还是要好好盯着你多锻鍊啊!”感觉如果程玉生活在现代,估计也会是个宅男。 程玉眼珠子一转:“大哥,我的腿好像有些浮肿啊,你能不能帮我按一下。” 陆时安习以为常地走上前去。 没想到程玉一个鲤鱼打挺,起身就把陆时安给扑倒了,根本没有给陆时安机会,一口咬到陆时安的下巴,还含含煳煳地道:“叫大哥你欺负我,居然还要嘲笑我!” 咬得不重,像是花糕生气时轻轻地拍一下豆糕的力度。 陆时安啪的一下打到程玉的大腿上,一下子直起身来。陆时安觉得自己的力气越来越大了,毕竟是个打过一匹狼的人了,直接抗住压力坐起来,完全不是问题。 于是看起来,程玉就像整个人都窝在陆时安怀里一样。 “啊!对不起对不起!小的马上出去!”前来送热水的店小二一不小心把门推开了,一眼就看到床上貌似在卿卿我我的两个人,吓得连忙一边告罪,一边往外退。 程玉难得地红了脸,轻轻推了一把陆时安,“大哥,你快放我起来!我再不和你闹了!” 陆时安坏笑道:“你叫我一声好哥哥,我就放了你!”想咬完就走,没有那么容易。 程玉脸更红了,但是陆时安摆明了不想放开他,自己现在姿势尴尬,就坐在陆时安的腿上,他又被陆时安禁锢着抱得那么紧,想逃都逃不了。 第90页 只能轻声喊了句:“好哥哥......” 然后把头往下低垂着,连耳垂都红了。 他是个开书画店的,也见过不少话本子,陆时安叫他喊‘好哥哥’,一听就知道是在欺负他。 陆时安终于放他下来了,他心情极好地下楼端热水,嘱咐小二,明天不要弄出太大动静,进门要敲门。 留下程玉一个人在房中懊恼不已:“怎么就喊了呢?自己不喊,他还能就这样抱自己一晚上吗?” 早上他们很晚才起,毕竟这么多天都没有很好地休息过了。程玉起来的时候面色红润,气色比在途中好多了。 早上吃的是羊肉夹饼,就是那种外面的面饼炸得两面金黄,中间还夹着分量不少的羊肉的那种饼。这里的羊肉质很好,膻味不算重,一口咬下去能给人极大的满足感。 陆时安觉得要是酱的种类更多一点就好了,大多都是辣酱。程玉不善吃辣,本来不想加酱。 那卖饼的人还劝他多加酱:“我这大酱,味道极好。小郎君不要这酱,那还吃什么羊肉夹饼呢?” 程玉就只能加了一些,就这一点,就辣的他嘴唇都红了。陆时安给他买了一个烤番薯,叫他吃点甜甜嘴,程玉才好一些。 程玉道:“没想到这么辣,以后不能再听店家的话了。”爱吃辣的人总是不懂吃不了辣的人能承受的辣度。 陆时安笑道:“那人虽也是好意,但是你也要量力而行。现在长记性了,以后就知道拒绝了。”程玉性子很好,有点软绵绵的,就是不懂拒绝,这样可不行。这些还都是小事,假如有大事,不懂得拒绝,那就是自添烦恼。 程玉点了点头,觉得如果大哥以后,提出了什么过分的要求,或者自己做不到的要求,他也要学会拒绝。尤其是像喊一些羞耻的称唿这样对他来说很难得事情。 陆时安并不知道自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时安兄弟、程玉兄弟,今天中午来我家吃顿饭吧!我已经命人备下宴席,只等你大驾光临了。” 陆时安他们在街上没走得离客栈很远,所以公皙泰一下子就看到了他们。 既然要去吃饭,那肯定不存在饭点才去的情况。陆时安他们从带的东西里挑了不少贵重礼物,准备跟着公皙泰拜访公皙家。 公皙家没有分家,旁支虽然另外开府了,但是月银还是在本家取的。不分家也是因为公皙家的老太爷还在,身子骨也尚且硬朗。 他倒是也知道本家与旁支的关系不算很和谐,但是既然他还没有入土,就仍然希望一大家子仍然可以亲近些。 公皙泰知道陆时安不是那种嘴碎的人,所以就和他吐槽自己的那几个堂兄。 “我家二叔只有一个嫡子,就喜欢和我攀比,要说比本事,他也没有,要说比花钱,他也不大气。哎,还好不住在一起。小叔家有两个嫡子,脾气都很暴躁,其实人还是不错的,就是说话和做事有点不过脑子。”还好不住在一起,住在一起就被这样的堂哥们给烦死了。 “请你们来,主要还是想把生意上的事情敲定了。我那老爹,性子急,要不是我拦着,他就想今天一大早给你们请过来。” 陆时安和程玉默默听着,虽然公皙泰说的杂,但是仔细一听,还是有不少有用信息的。比如家里的那个老太爷,可能性格有些执拗,所以说话方面可能需要依着他一些,毕竟年纪大了,不太喜欢小辈和自己抬槓。 没说几句,公皙家就到了。 公皙家的宅子很大,可能是喜欢京城的一些布置,整个院子里的格局与京城那边有些相像。 整体的样子都是极为对称的,看起来有些严肃的样子。 一进门,看见来来往往的僕妇都很懂规矩,没有用眼睛乱瞟。他们看起来走路又快又稳,还步调极为一致。 陆时安心想:这个公皙家,还是很重视规矩的。重视规矩的人家,总是在这世上要混得好一些。 跨过几个高门槛,就到了正院。高堂上坐着一位白髮苍苍,但是精神看起来还不错的老人。那老人一见陆时安他们进来,就坐直了身子,和善地和他们打招唿:“哦,这就是我家小曾孙儿说的两位郎君了吧?看起来果然仪表堂堂。快快入座,用些热茶吧!”然后不着痕迹地打量陆时安和程玉,心里越发觉得很满意,小曾孙儿倒是没有看走眼,这两个公子确实人品上佳。看仪态这么落落大方,就知道是两个磊落的君子了。 只是君子不一定会赚钱,他其实不算看好自家曾孙与这两个郎君的生意。说是要做甚奶茶,这奶茶也不一定对人家的脾胃。虽说第一次合作,进的货不多,但是长久的生意才能获得稳定的收益。 罢了罢了,自己也老了,哪里管得了这么多呢?多结善缘,哪怕吃一点亏也没什么。 陆时安和公皙泰上午就立好了契,不是草率,主要他们在路上已经商量过了。如今不过是最后确定罢了。双方都不吃亏,公皙泰的父亲也没什么意见。 只需等上两日,就能备足了货物,回去正式开店了。 第53章 陆时安他们吃过中饭后就想告辞, 毕竟该谈好的事情也都谈好了。家里人多嘈杂,公皙老爷子早早就回自己院子休息去了。 第91页 公皙泰要用马车送他们, 可是陆时安打算带着程玉四处逛逛。他记性好,来时记住了几个标志性建筑, 所以回去的路都是认得的。公皙泰不放心, 就让自家一个叫阿大的小厮跟着他们。 公皙泰道:“好歹带个人, 还能帮你拎拎东西呀!” 陆时安一想, 也是,索性就道谢,带上了阿大。 街上的人其实不多,如今大多数人都在农忙。但是做生意的才不管这些, 反正每天就准时地出摊收摊。没办法,做小本生意的大多没什么农活做,每天就靠这个吃饭。 陆时安以前在菜市买菜, 也从来不愿意讨价还价。一来他不穷, 二来,人家也不容易。后来时间多了,也就不怎么上街买菜了,一般在空间里种的就够他吃的了。 “大哥, 你看那是什么?”程玉指着不远处一个长得很大只的,他没见过的,类似熊的东西问道。 陆时安一看, 哟, 了不得, 这个地方还能看见熊猫!不是说好了熊猫在竹子比较多的地方吗?这里怎么看竹子都不多吧? 这只滚滚,明显得到了很好的照顾。看它皮毛很顺滑,而且圆滚滚的,看起来也很依赖它旁边的那个中等身材的男子。不是照顾得特别好,也不会对旁边那人这么亲和。这个时代,连鸡都是比较彪悍的,更不用说是滚滚这样的凶起来也很彪悍的动物了。所以它和人比较亲近,那就是养它的人,很会照顾它。 陆时安道:“这叫食铁兽,爱吃竹子。不要凑得太近,就站在围栏外面就好了。”太近了,估计不会很安全。 那中年人对他们笑了笑:“这位郎君好见识,在这里还没几个人识得我这好伙计呢!可惜,有个地方说错了,我养的这个,虽说也吃竹子,但是最爱吃的还是它自己捉的竹鼠。它呀,还是很爱吃荤的,三天两头就会给自己打牙祭。有时还会给我带一点呢,倒是没有白伺候它!”那人看着滚滚,乐呵呵的。 程玉很喜欢这只看起来萌萌的食铁兽,就和他攀谈了起来。 “这是从小就跟着你的吗?” 那人道:“哪儿呢?几年前,在街上看见,有人玩杂耍。那瘦鬼拿鞭子抽它叫它推那个藤球,它被打都不愿意动!嘿,这可对了我的脾气了!二话不说就买下来了!足足花了我五十两银子!”虽然表情有些肉痛,可是明显一点都不后悔。 “那时,它还小呢。我能抱得动,现在嘛,有时候跟我耍赖,抱着我的腿,不好好哄着它,我就是腿拔断了也抽不出来啊!” 那滚滚仿佛知道他们在说它,就逗人玩似的‘啊啊’叫了几声。程玉忍不住上前走了几步,陆时安觉得这只滚滚脾气还行,就没有干涉。程玉抽起旁边的一根竹子,想要餵它,滚滚倒是搭理他了,只是搭理的方式不太对。 它直接把竹子整根拿走了,把外面的竹衣给剥开,就嘎吱咬碎嚼几下咽下去了。 陆时安觉得,看着这只滚滚吃竹子,也觉得莫名有食慾。 那人嘆了口气:“它陪我度过这些年,我虽喜欢它,但是养它的钱粮却费了不少。无奈只好带它上街玩杂耍。它心情好了,就能耍两下,让人给点打赏;心情不好,也就罢了。左右我还有积蓄。” 陆时安贊同地点点头,可不是吗?熊猫那是好养的吗? 离开前,也没能见到这只滚滚的杂耍表演。陆时安觉得,毕竟还是第一次在这个时代遇见国宝嘛,能给点打赏也是应该的。所以还是给了那人二十两银子。 那人诚惶诚恐道:“怎好叫公子这般破费!”二十两银子呢,有这钱,在哪花费不好,非得打赏给他? “不是给你的,是给它的。”好好照顾国宝吧,只能自己打打牙祭,混得委实惨了些。 那人千恩万谢地目送陆时安进了其他店里,笑嘆:“如今可全託了你的福了!竟然得了二十两,咱们回家,给你加餐去!” 程玉倒是见惯不惯了。自家大哥,看到自己喜欢的,就会很大方。自家新的猫舍狗舍,都是大哥叫人来做的,请的工匠手艺很好,花费的钱也比较多。虽然大哥后来发现自家两只猫,都是不爱睡猫舍的猫。他们宁愿睡在硬邦邦的架子或者盒子里,甚至往鞋子里钻,都不会去睡猫舍。还好现在都长大了,不然,每次下床都要看一下,自己的鞋子里有没有长出一只猫来。 “小玉,你看那家成衣店,卖的是骑装,不如我们去看看吧。”现代有情侣装,他和小玉到现在都没有情侣装呢!趁这次没有陆时恆这个强势电灯泡来发光发热,他就要大摇大摆地在街上和程玉穿一样的衣服,委婉地秀个恩爱! 程玉不知道他的打算,毕竟古代没有情侣装的书法。 店里是个大娘在做生意,她一见陆时安和程玉,就高兴起来。他们衣着不错,虽然没有花里胡哨的装饰,但是一看就知道是贵重的衣料,看起来就是有钱人家的公子;他们身高体重都很合适,偏瘦,也都是个子高,容貌好的少年人。这样的客人,只要一试穿她家的衣服,看起来就很潇洒精神! 所以,不怕他们不会买。 于是,老闆娘就打了十二分精神为他们选衣服。说是要一样的衣服,她也不奇怪。 这两个少年人,明显不像是兄第。虽然那个清秀一点的少年,一直称唿那个俊朗一点的少年为哥哥,但是两人毫无相似之处,约莫就是情哥哥! 第92页 多少契兄第,在外都是哥哥弟弟地称唿对方,她是看得多了。但是少说少看,才不会惹人厌烦。所以当她看到那个是大哥的少年给他的契兄弟系腰带,梳头髮时,就直接背过身去。人家虽然年龄还不算大,但是这点情趣还是能无师自通的。 陆时安看见老闆娘背过身去,就一下子偷偷在程玉脸上亲了一口。看见程玉做贼一样心虚地左右看了看,他就不由得坏笑起来。 “大哥,别闹了!在外面呢!”程玉通红着脸,用手挡住了自己的脸。 陆时安道:“那你的意思是,我可以回去之后再这样闹吗?”他把‘这样’这两个字的发音咬得重重的,简直可以说是很流氓了! 程玉软软地拍了一下陆时安的胳膊,陆时安见好就收,不再逗他了。 他们买的东西不多,但是很杂。阿大身材魁梧,拎着这些并没有觉得费劲。陆时安到家之后,掏出荷包给他。阿大知道这是吃酒钱,也没推辞,感觉时间差不多了,就回去復命了。 很少有人会在大街上穿一样的衣服,且还能穿出不一样的味道;来,所以他们的回头率还是很高的。 自觉炫耀得很过瘾的陆时安心情极好地回到客栈,和程玉一起收拾今天买过的东西。 程玉还以为大哥是因为欺负了他,所以心情很好。导致陆时安一笑起来,他就很不好意思。不过,从某种程度来看,陆时安确实觉得逗逗程玉,能使他心情更好。 可惜这时候没有罐头的技术。将氧气全部抽出来,也不是那么好操作的。不过经过煮沸的羊奶,放在密封的广口瓶里,再次在沸水中加热三十来分钟,趁热就用木塞塞上,再用蜡封口,也能保证保质期的长久。据说蜂胶也是可以加强保质期的,可惜成本有点高了。 假如能找到便宜且合适的货源,在羊奶里面加一点蜂胶,羊奶也不容易坏,而且蜂胶对人体也是很有好处的。这个以后慢慢寻找,大约也能找到机会,古代的蜂胶,大约不会特别昂贵吧? 实在不行,找个地方请养蜂人来帮忙养蜂,也是可行的。毕竟蜂蜜一直都不缺市场,亏不了。 他们没有带多少货回去,勉强就装了几十桶。陆时安也不敢明目张胆地使用空间,只能偷偷地放了货物的一半。送他们回去的人不多,公皙泰选了商队里的体型彪悍的汉子,送他们回去。 陆时安觉得不能老是花这么多时间在路上,就打算在京城和冀北城之间设一个中间站。这里可以专门请人来收购和加工羊奶。这样花的时间会少很多不说,而且还能带动这一块的就业,自己也能省心省力。 一旦这边的奶制品的销路打开了,就会有更多这样的加工羊奶的工坊出现。到那时,甚至陆时安不用出城,就能直接在京城进货也说不定。 程玉道:“大哥,我怎么感觉,我们进的货好像少了不少啊?”他看到自家的货,还是有人看着的,觉得不太像是被人偷偷拿走的。难道那些护送他们的人路上渴了,偷偷喝的?不过都是用蜡给封好了的,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 陆时安连忙打岔,使程玉放弃刨根问底。 空间的事情,告诉程玉倒是没问题,可是隔墙有耳,路上暴露了空间,那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还好程玉知道背着人问他。 第54章 捉虫 陆时安新开的店就在安阳城最繁华的大街, 离城主府很近的主干街道。一般在这里居住的居民生活日子过得都很不错。有的人家是乡下有不少顷的田地,有的则是房屋很多,收租子就能过上不错的生活, 还有的就是有自己的铺子,甚至不知一两处。总之能在这里有属于自己的房子的人, 大多都不会穷。 当然, 也有来这里谋生的。如果有一技之长, 获得高收入也不过是时间问题。但是其实大多数人都不会在城里找活,除了非常累的苦活有的干,基本像掌柜、帐房, 甚至小二这样的活计,都不会交给陌生人,总是只交给自己相熟或者亲戚来做。 外来的人,基本不会有什么好的活计可以做。所以即使是繁华如安阳城内,也是有不少居无定所,甚至渐渐沦为乞丐或者□□的人。 陆时安觉得有些人其实还是不错的, 就是运气不太好。比如他新开的那个笔墨纸砚专卖店, 有个口才不错的流浪汉前来应聘销售, 陆时安就觉得他做的很好。嘴皮子利索, 人也勤快。一问为何落得如此境地, 原来是家里有偏心的父母, 偏心小儿, 他辛苦赚得的银钱, 全贴他们小儿子去了, 导致他到现在连个婆娘都娶不到。他气不过,就离开家到了安阳城来谋生。本来是带了银两的,但是被人骗光了。 骗他的那人叫黄三,逢人便说是个很有路子的人,李实相信他的话。那黄三本来答应得好好的,要给他介绍活计,结果自己得了李实听他忽悠,给他‘打点’的银钱,就跑了。那黄三觉得,自己骗的都是混得很惨的,大约是没办法找到他的。所以还是,明目张胆地在安阳城继续混。 陆时安问他的时候,他气得眼睛都红了。其实陆时安觉得这人实在不算是大龄未婚青年,不过才二十出头,但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还没娶亲,就算比较不合适了。虽然被骗显得他涉世未深有点单纯,但是也是因为锻鍊不多的原因。总之陆时安还是把他留下来了。事实证明他是真的很适合做销售,他的销售成绩很好。 第93页 陆时安在安阳城还是开了几家店的,他年龄小,看着面嫩,所以城中有不少商人聚会,都不怎么会带上他。后来他的生意越来越好,那些商人又觉得他有利可途,也都纷纷要和他合作。陆时安觉得和气生财,虽然现在算是别人请他,也不一定能请到,但是找个代理人去帮他应酬,还是可以的。 陆同就是那个代理人。他觉得自己没有做文章的脑子,但是识文断字,也会算学,说话各方面都很清楚明晰,帮忙跑腿完全不是问题。他家弟弟陆恩如今也不算特别小了,而且这些年恢復的很好,什么话都会说,而且很乖巧。所以陆同就带着陆恩一起来到这里帮助陆时安处理一些事情。 这些事情处理得很好,所以如今陆时安开奶茶店就很方便了。陆时安和那些老闆们商量促销。陆时安免费提供给他们店铺奶茶,他们店铺可以做活动,消费一定的额度就可以免费取走一罐奶茶。 很快,奶茶的名气就彻底打了出去。 因为陆时安的用料都是很不错的,又加上了运输的成本,所以奶茶卖得并不便宜。不同的奶茶价格不同,便宜的一杯要十文钱,最贵的就是一两银子一杯。 第一天开业,陆时安就赚了五十两银子,零头都没算上。可见奶茶生意还是很好做的,尤其是现在还没有竞争对手的时候。 不缺银子的人都会跟风消费,这里有钱人多,人口也多。参照一下《红楼梦》就知道,一个家族有多少人了。纵然不全买最贵的,那其他价钱的奶茶买上十几杯,也能有三四两不止的进帐。 总之,新鲜时期没过,赚头还是很大的。 陆时安在安阳城忙活,程玉就在自己的书画店继续画连环画。这次,他打算画一个凡人与神仙相恋的故事。 女主是一个貌美的凡人,她的父亲是个退伍的士兵,母亲就是个普通的农妇。父亲性格暴躁,经常打骂她的母亲。在战场上回来后变本加厉,脾气更坏了。女主很气愤,虽然世情对女子合离恨不能容忍,但是女主仍然劝说母亲和父亲合离。 之后女主成功用计迫使父亲答应与母亲合离,另外一个不好的消息却来了—— 虽然合离,但是她的父亲仍然有资格掌控她的婚事。她父亲为了彩礼钱,想把她许配给一个大官当小妾。 女主是个暴脾气,一下子就愤怒了,明确表示谁爱嫁谁嫁。她决定自己要早点把自己嫁出去,最好找一个脾气好,又听话的男子当上门女婿。 终于有一天,在一个破庙里,她救了一个俊俏书生。她得知这个书生要进京赶考,且盘缠都被盗匪拿走了,没了银钱,就对男主说,假如愿意入赘,就赚钱给他上京赶考。 这个书生正是下凡歷劫的沧若仙君,下凡歷劫的仙君虽然有事先准备好的虚拟的记忆,但其实并没有什么用。他的性格很冷淡,于是对女主的要求不闻不问。女主见他不搭理自己,就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其实女主对于自己掌握自己的婚姻这件事也非常忐忑,男主没有搭理她,她反而还松了一口气。 庙外下着大雨,女主把先前在山上打的一直肥山雀烤着吃,男主一直不食人间烟火,见她吃得香甜,加上现在的凡人躯体,他就耐不住饿了。女主被美色所惑,就扯了一半的山雀肉给男主。这样一来二去两人就熟了。 后来男主渐渐被女主的性格吸引,动了凡心。女主是个‘爱美色’的,男主中了状元之后,就回去求娶了女主。新科状元,且受皇帝喜爱。即使官再大,也不会强抢人家的娘子的。女主做小妾的事情彻底作罢,女主的父亲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后来女主被爱恋男主的女妖所害,年纪轻轻就死去了。男主因为悲愤冲破封印,成功破劫。 女主再入轮迴。 ...... 总之后来的结局是好的,女主最后一世转世成了男主的小仙婢,最后成功变成神仙,位列仙班。 女主总共轮迴足有七世,也就是这个连环画有七个部分。每一世都有甜有虐,加上男女主智商颜值都在线,总体上看起来很吸引人。 果然,刚出了一个章节,就遭到了哄抢,甚至出现了二道贩子去转卖入手的章节。总之一时间,程玉的连环画受到无数少女少男的追捧。公主寄来的信件也越来越频繁,原因是想知道后续。 程玉当然不会剧透,但是每一世女主的身份还是可以提前讲一下的。总之,这本连环画的内容很丰富,在陆时安看来,它包括了快穿,言情,玄幻等等热元素,总之,想不火都很难。 加上程玉如今画画越发成熟,这本连环画也相当精细,受人追捧也是应该的。哪怕对故事不感兴趣,那么单纯当做画册欣赏也是很让人愉悦的。 但是因为程玉的神仙笔调,甜的情节会让人想要马上成亲,虐得情节会让人肝肠寸断。总之,读者看这本连环画的时候,会时哭时笑。不理解的人,就会怀疑对方在作秀,也会好奇内容,然后成功地被带到坑里,从此粉上程玉。 因为情节跌宕起伏,所以一旦程玉断更,店门口就会聚集很多人,要求看店的人催促画师更新。 程玉有时画不出来,会偶尔断更或者延缓更新时间。这时候,他虽然有些内疚,但是他还是会按照自己的步调来。 两个看点的掌柜都快要被催稿的人给逼疯了,但是也不敢打扰程玉,毕竟程玉他就是老闆。 第94页 程玉从来不会为别人改变自己设想的情节,尽管他的那些小粉粉有时会聚在店门口抗议虐主情节,但是他还是我行我素,该虐就虐,绝不手软。每当这时候,陆时安仿佛看到了在现代,有些读者催促某江更新,或者某江又写死一个受读者喜爱的配角时的场景。 真是让人喜闻乐见。 个屁啊! 陆时安觉得,跟这些作者是不能讲道理的。就像他不能跟在工作状态下的程玉讲道理一样。 程玉一进入工作状态,就会十分忘我。也十分‘忘他’。任凭陆时安怎么逗弄他,他都不理会。虽然之后还是会赔罪,但是陆时安仍然不开心。 所以一听说又有人催更,陆时安就很不开心:程玉为了画给你们看,连我都不理的,你们居然还不满足? 陆时安打算在京城和冀北城之间设一个羊奶加工包装厂的事情已经敲定了。他与当地一个大商合作,他提供技术和一半的资金,那边提供另一半的资金,还有人工,最后五五分成。他自己向那边进货也是要给钱的。帐目做得很清楚,只等着加工好的羊奶卖出去,打开市场了。运输也不需要陆时安操心,那边把任务交给了一些商队,只需没趟都给固定的银钱就行。 一个月之后,陆时安就能扩大市场,将奶茶店以加盟的形式在各地放授权。生意嘛,总是越做越大的。但是还是要稳扎稳打,毕竟现在知名度还没有打出去。 第55章 安阳城这边已经成功推行了奶茶, 除了陆时安先前想的那些口味, 店里还有人尝试了新的种类。陆时安喝起来觉得还行, 就是有点太甜了, 没想到后来推出的口味竟然卖得也很好。再看看叫他试喝的大娘, 正是安阳城本地的。果然本地人更懂本地人的口味? 既然安阳城这边已经步入了正轨,陆时安就没必要非要在这边耗下去。这里的商铺自己只需要偶尔来看一看就行, 主要还是陆同在这里负责。安阳城这里的人都知道陆时安很信任陆同, 陆同说的话都是经过陆时安授意的, 所以从来都不会看轻陆同。先前陆同还有些诚惶诚恐, 毕竟不是一两个店的生意交给他把关, 而是安阳城里陆时安开的所有的店铺都是交给他照看。好在他人不笨, 和几个店的掌柜相处得不错, 嘴又会说话, 很快就在安阳城扎下了根。 城主大人的夫人喜欢甜食,所以对陆时安开的奶茶店推崇不已, 每天都会差人去买上一杯。还好陆时安是个良心商人, 用的材料都是品质有保障的,要不然城主夫人的健康问题就堪忧了。 陆时安这几个月很忙, 虽然很多应酬都是靠陆同的, 但是他自己也不能完全不管不顾。在古代第一次喝酒也是在这几个月,还因为喝酒轻薄了程玉。 有天晚上,他刚参加完宴席回来, 他知道自己喝醉了, 迷迷煳煳就看见了程玉站在他的床边, 看着他。他就忍不住上手摸摸程玉的脸,还一个站立不稳,差点把程玉给扑倒了。他当时以为是个梦,就一边摸一边喃喃道:“这个梦,嗝,也太真实了吧?” 程玉见他醉了,也不和他计较,打算帮陆时安脱掉外衣,将他扶到床上,谁知陆时安竟然越来越过分,想把他往床上带。 “我什么都不做,就陪我睡个觉,程玉......”后面还嘟囔,“做个梦都不能让我开心一下......”说完就翻身睡过去了。 程玉的心就像装了一个不老实的兔子一般跳得很快,他的脸红的像煮熟了的虾。大哥经常做梦梦见他吗?他其实也是,而且有的梦,十分地难以启齿。他轻轻抚摸着陆时安的脸,怔怔地想,还好大哥是愿意和他在一起的,要不然,自己到底能不能放手,还是两说。 他的连环画这时候已经快要画完了,大哥估计也可以一起回石头村。所以他跑到安阳城这边找大哥,这样自己也能帮帮忙。 第二天,陆时安醒过来,就看见程玉在堂屋坐着吃早饭。陆时安还觉得自己在做梦,揉了揉眼睛,才知道真的是程玉。 “咦,这么忙,还能来看我吗?”陆时安惊喜地走上前,浑然不知昨晚自己还对程玉耍了流氓。 程玉先前有些不自在,一看陆时安已经忘记了,也就轻松了很多。他叫陆时安快点洗漱,又给陆时安盛了一碗粥。喝了酒,吃点粥养胃是最好不过的了。这个粥是程玉亲手熬的,熬了很长时间。 陆时安吃出来了,道:“小玉,煮的真好吃。”连喝了两碗,仍觉得意犹未尽。 只是一碗普通的白粥,其实没什么味道,程玉觉得,自己是不是可以不要脸地觉得,是因为这粥是他煮的,所以大哥才觉得好吃呢? 回到石头村后,才知道村里发生了喜事。原来村学有三个少年成绩优异,已经考上了秀才。从办村学以来,考上童生的有,但是考上秀才的就很少了。这次一下子考上了三个人,可不是让人欢喜吗?而且三个人中有两个都是石头村的。本来没觉得读书有什么好的,那几个童生,家里的日子该怎么过不还怎么过吗?就是不用种地,可以当私塾或者村学的老师罢了。 只是秀才就不一样了,村里给了不少奖励,而且还能去安阳城读书!还能经常看见城中的一些官员!家里的田地都免了大半的税收。好处是明明白白摆在大家面前的,所以村里的学风更加浓了。 陆时安每年都会捐赠不少书在村学的图书室里。这个图书室也是陆时安提议的,里面什么书都有,村人感兴趣也可以进去看看。因为里面的书种类很多,连菜谱和讲农业方面的书都有。 第95页 村学是允许人旁听的,哪怕不付钱也行,只是作业的制定就没有份了,毕竟村学不是福利院。所以说,只要想学习,不认识字的也可以从最基础的学起。 总之只要有心想学,村里还是很支持的。 那三个秀才都很感谢陆时安,因为陆时安从京城带回来的书很好,很适合备考。陆时安心想,那当然,这可是族学中的一手资料,这都不好,那就没什么书能用了。 陆时恆也准备要考童生,陆时安觉得自家小弟,看起来成绩还是不错的,以后说不定还能考上秀才。虽然科举辛苦,但是科举的好处也很多。总之,既然陆时恆走上了这条路,他这个做大哥的就得好好支持。 陆时恆也不想考试,但是他的好朋友都想考,那他就觉得,自己不考也不像话。再说了,家里没个有功名的,交的税太多了。唉,这个家要是没有他这样有上进心的人在,怎么办哦! 这时候,他忽略了,这个家里最有上进心的他,是最穷的,也是最小的。所以即使考上了童生,甚至考上了秀才,他还是在食物链的底端。 他想要当这个家的顶樑柱,那还不如想想怎么娶个富婆比较实际,也是很辛酸了。 关于奶茶的名声推广,陆时安决定先靠程玉的书画店一用。比如在程玉出的书的后面打gg,比如编一个比较暖的故事,里面有奶茶的出现,那么大家自然就会好奇奶茶究竟是什么,从而生意就能带上来了。 京城不比其他的地方,里面的人眼光高,不一定愿意喝奶茶,总需要别的东西带一带名气,奶茶的名气才能打出去。 不过程玉很给力,一下子就构思了一个暖暖的小故事,当做福利加更,放在了现在他的一本正在连载的连环画的后面。 不少京城人听说了安阳城就有奶茶,就纷纷来到安阳城,就为了一杯奶茶。 总之,奶茶的名声已经初步打出去了。 第56章 陆时安在京城的店正式开起来了, 他有了之前在安阳城开店的经验,所以没有走多少弯路,就顺利开了张。 他在京城没有多少根基, 但是也是认识几个在京中影响颇大的人,人脉还是有的。恰好自己在京中皇帝赏赐的庄子里面有些蔬菜可以取用, 里面还养了一些喝过灵泉水的家禽, 所以这次帮过他忙的,或者来捧过场的朋友, 他都请了吃了顿饭。 像杜典这样比陆时安的年龄大不了多少的人, 就直接厚着脸皮问陆时安还有没有这样的菜和肉, 打算要一点带回去。那些像房赤云和杜元这样的大佬, 就比较委婉地表达了自己对于陆时安举办的宴席满意, 陆时安立马就懂了, 忙叫庄户上的人收点菜, 再打包几只鸡鸭给他们。他们都是带着礼物来的, 结果又大一包小一包地拎着什么出了陆府, 这让他们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他们带回去的那些做成了佳肴, 很受自家人欢迎。于是他们就想长期在陆时安的庄子上买点蔬菜或者鸡鸭吃,陆时安觉得他们需求量比较大,而且价钱给的也多, 就不嫌麻烦的答应了。 用稀释的灵泉水灌溉的蔬菜以及用灵泉水餵养过的家禽肉质鲜美也是情有可原的,灵泉水虽然珍贵, 但是陆时安的空间里真的有不少, 这么多年了, 也没见它水位下降,所以稍微用点在别人身上也无所谓。 他们这样的人家,每天都会吃什么补身体的药,就算有什么隐疾被治癒好了,也不会有人怀疑到陆时安的头上。 陆时安京城的事情才刚刚忙完,就听说朝廷决定要和越禄国打仗的事情了。 朝廷之前一直不打,是考虑到农忙,现在六月份中旬,正是打仗的好时候。听说两国都已经出兵了,就是在哪里打主场,还是未知的。 陆时安嘆了口气,这打仗,无论何时打,在哪里打,苦的都是百姓还有那些武将。不过这次的战争真的不是大殷想打的,而是越禄纠结一众小国,越境挑衅。 不过陆时安私心觉得,陈皇自己大约也是想打仗的。虽然打仗需要付出很多,但是得到的也是很丰厚的。对于帝王来说,这就是一场赌博,既要看底气,也要看策略。 不管怎么样,如今他都是大殷的子民了。他所能做的,就是多捐点银钱,现在开始筹备福利院,而且是以皇帝的名义来筹备。 具体的章程他还没有想好,他打算在家里好好谋划一下。 现在天气已经变得越来越炎热了,所以陆时安在家里做起了炒冰。炒冰其实不算难,他以前看过别人做过,虽然现在没有那种机器,但是用别的代替一下,原理不变,也是没有问题的。 于是在这样的热天,程玉就待在家里,懒洋洋地靠在陆时安的身边,专心吃炒冰。 陆时恆也想凑过来,陆时安嫌弃地说道:“先减减肥再靠过来,你瞅瞅你,吃着炒冰额头还在淌汗,和我们扎堆,不热吗?” 陆时恆撇了撇嘴,心说,别以为我年纪小不知道你们的事情,我可是听说了大哥将会娶二哥的事。 刚开始听别人议论的时候,他也很惊讶,大概为要娶二哥?没听家里有人说啊?后来他才后知后觉,大哥对二哥,和对待他是不一样的。大哥对他就是哥哥对弟弟的样子,该打就打,该骂就骂,零花钱也没少给。但是大哥对二哥就不一样了,要多温柔有多温柔,二哥耍小性子也会哄着。现在想来,这哪里是对弟弟的态度啊?这不就是对媳妇的态度吗? 第96页 陆时恆见过村里有些夫妻,就是这样相处的。一个生气了,另一个就去哄。 而且,陆时恆惊讶地发现,原来性格冷淡的二哥,居然也有需要别人哄的时候,似乎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多了,他感嘆了一下二哥的变化,就不去管了。 反正无论大哥娶不娶二哥,他们都是自己最重要的亲人,不需要想太多,陆时恆心很宽的。 但不是所有人心都这么宽,至少想把自家闺女嫁给陆时安或者嫁给程玉的人,现在心情就不是很好了。 因为陆时安和程玉相处的时候,并没有避讳什么。别人问了,他们就大大方方地承认了,别人都是一副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什么的表情。不怪他们惊讶,毕竟谁家这么有钱,都是希望能三妻四妾的。虽然有男妻这样的说法,但是一般有钱人家会觉得娶男妻是丢面子的。 再说两个这么好的郎君,居然要在一起了,这不是浪费吗?总之那些心存恋慕的少女们,芳心确实碎了一地。 程玉:“大哥,这样直接和别人说了,真的没问题吗?” 陆时安心说,我也是是个有求生欲的人啊,我要是不讲明白,你就会难过吧。 “咳,没事。早点让他们知道,也好避开媒婆吧!藏着掖着,最后会得罪不少人的。”毕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一直操心自己的婚事,总之不隐瞒是对的。 程玉有点害羞,现在出去大家都会盯着他看。不过每次都有陆时安给他解围。 杜典有次来石头村找陆时安,也听了别人说陆时安要娶亲之类的话。 他心说,好哇,陆时安这个小子,弟妹都找到了,居然不和他说一声,真的没义气。 “你要娶亲啦?没听你说过啊?谁家姑娘啊?我可告诉你,你可别随便娶个娘子,你这条件,不好好挑挑,那可不行。”杜典很担心陆时安随便娶了个村里的姑娘,毕竟实在没在别的地方听说哪家姑娘要嫁到这里来。 陆时安笑笑:“你见过的。”不止见过,还总是夸奖程玉。 杜典有点懵:“谁呀?我怎么不知道?” 陆时安一下子就把背后的程玉搂过来,“就是我家小玉。”程玉不好意思地沖杜典笑笑。 杜典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两个人,不是兄弟吗?怎么会成亲呢? 他脑子都被搞煳涂了。 陆时安解释说自己和程玉不是亲兄弟时,他才勉强缓过神来。只见他一副哥俩好的样子偷偷跟程玉道:“你干嘛想不开要嫁给他呀?看他没趣的样子,不如杜哥带你去个好地方,里面的好孩子长得又好,说话也有趣......” 陆时安的脸就黑了,立马把程玉挡在自己背后。 “说什么呢?你这大叔可真坏!”陆时安白了他一眼,“别教坏程玉了,要去自己去!” 程玉没在意,看着他们闹。其实大哥在众人面前承认他们以后会结契,他也是很高兴的。他知道这是大哥怕自己多心,才会这么早说出来。他是知道大哥一直不贊同大家结婚结的那么早的,如今能做到这般,已经委实难得了。 杜典也接受了这个事实,其实,他们两个真的很相配。两个人都是很有能力的人,而且长相也很登对。陆时安在他们两个中算是强势的一方,因为程玉看起来就很乖巧。 他嘆了口气:“程玉啊,要是陆时安欺负你了,你就到京城杜家找我,别的我做不到,把你藏个几天还是能做到的。” 陆时安忍无可忍:“餵!”说什么呢?自己怎么会欺负小玉呢? 杜典见好就收,但还是偷偷地趁陆时安不注意的时候跟程玉挤眉弄眼,疯狂暗示。 程玉:噗嗤。 陆时安懒得理他。 一个单身狗,还好意思在这里继续丢人现眼。下次去杜府的时候,有必要和杜典的父亲反应一下杜典的单身问题了。 行军必然是很艰苦的,能够吃饱就已经很不错了。但是陈皇听说,陆时安弄出了一种叫火锅底料的东西,结成块儿,用滚烫的水一热,就是一锅热辣辣的汤,随便下点面饼都好吃。于是陈皇就把这样的办法叫底下的人学一学,于是每个士兵都有三四块这样的底料。 他是深有体会的。因为当年,他和先皇在打仗的时候,吃的东西都不好。士兵行军时能吃到热的就很不错了,不能奢求味道。有时盐都不够吃,想要追求其他,基本没得谈。先皇和大家吃得都一样,很不讲究。 这一仗,不知道要打多久。 陈皇的内心也是有些踌躇的,毕竟,战事如果输了,他大约就会被那些大臣逼着写罪己诏吧!陈皇不是在意这些形式上的东西,他更加在意后续的影响。假如输了,自己也是要付出代价的。比如在百姓中的威望,在朝中的掌控力,还有......静瑶那丫头。 一旦输了,静瑶就很有可能要被越禄讨去,做和亲公主了。先前越禄求娶的时候,静瑶过去可能会受委屈,但是对方不敢太过分。可是一旦现在的战役输了,静瑶将要面对的,就会更加残酷了。 现在,就希望陆时安那孩子做的复合弩能发挥最大的用处吧!军队训练的事情,已经做得很好了,如今他也天天茹素,就盼着能有个好结果。 他正在想事情,下面的人就打断了他的思路:“皇上,安阳城城主求见!” 第97页 难道陆时安又折腾出了什么有名堂的事情了吗? 第57章 夏天行军不比冬天舒服, 士兵身上穿的铁甲十分笨重, 若不是它是铁的,恐怕早就汗湿了。不过有铁甲总比没铁甲的好, 不是每个士兵都有资格穿上它们的。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陈皇一再强调粮草问题,这次不会有人去打粮草的主意,就算想打主意, 想想后果也就马上放弃了。事关国运, 不想死的都不会撞到枪口上。 倒是越禄国想要偷袭,可惜他们没成功, 不知道大殷已经做好了准备,反而被俘虏了。 一个老兵嘲讽道:“毛都没长齐的崽子,怎么把你们这样的找来的?”看来越禄国无法和大殷比啊, 至少大殷不会派这么蠢的出来丢人现眼。 另一个笑道:“没干熟练啊, 还是老马你有经验,一逮一个准。” 那叫老马的老兵沉稳地笑笑:“今晚找将军要酒喝, 晚上我煮点那个辣汤,我们泡面饼吃。” 另一个也不客气, “那就喝你的汤,面饼我自己带!”面饼每个人都不多,不能吃老马的。 刚好夜里是他们把守,吃点东西, 也有力气干活。 越禄和大殷的界限, 是一片荒原, 只有草,连树都很少。要是陆时安看见了,一定会感嘆这里简直像是被沙漠预定了一样。 狼烟已经吹起,不日大军汇合,就能酣畅淋漓地打一仗了。现实并不像陆时安想的那样,大家都厌恶战争。其实大殷大多数人都是很有血性的,厌恶的是那些侵犯边关的敌军,而对战争本身并不算厌恶。尤其是在边关呆惯了的儿郎们,一天不耍耍剑弄弄枪,就浑身痒痒。 这些人是野兽群中的年轻又有野心的一类,只要给他们个机会,就能一跃成为首领,带着部下去撕咬,咬得对方胆寒,直到他们不敢来犯。 陆时安通过安阳城城主,已经得到了皇帝的旨意,允许以他的名头开福利院。陆时安因此省下了不少的事,这样就没有什么难缠的大鬼小鬼来烦他,拉贊助也拉得很顺利。 皇帝办的福利院嘛,大大小小的官员都会上道地多多少少捐一些。程玉都把帐算好了,陆时安准备在京郊一处大的空地建楼房。 陆时安想把混凝土搞出来了。 建楼房来做福利院,还是用混凝土来建比较省钱。陆时安早就把混凝土的制作方法做出来了,还有红砖,他也在找人烧制。这样砌出来的墙结实还好看,也能尽量多搞出来一些房间。 虽然大家都没见过这样的砌墙建房的方式,但是也不得不承认,这样真的很快。这里不存在会建这样的房子的人,只是因为这样造房子确实不是很难,有些机灵的工匠很快上了手,房子进展就比较快了。果然工部的人没有放过陆时安弄出来的红砖和混凝土,他们觉得这些东西看着确实怎么好看,实用性还是有的。混凝土弄出来之后,用来建大坝也是很好的。这玩意结实,相信比其他的材料要好用。 陆时安得了奖赏,不光是物质上的,还有名誉上的。银两陆时安不缺,但是皇帝还是赏了很多,还有字画也赏了不少。其中居然还有皇帝自己画的字画!陆时安觉得,他并不想要皇帝画的......皇帝说要让陆时安当客卿,但是被朝中一些御史制止了,原因是他们觉得陆时安只会奇技淫巧,不懂文章,当不得客卿。皇帝力排众议,还是让陆时安成了客卿。 陆时安自己倒是不太在乎这些,但是给他他也受着,反正做客卿也没有俸禄,也不用上朝,就是个名头,还能见官不拜。 陆时安不是没想过不通过皇帝来设立福利院,只是这样有收买人心的嫌疑,他本来情况就特殊,能小心一些,就小心一些。 这个福利院,主要收留的是孩子,从出生到十三岁,十三岁就要离开这里。想要继续留在这是没有可能的,毕竟资源有限。 但是也不用担心出来没饭吃,陆时安在福利院里会安排他们学习各种技能,能力强的孩子,陆时安就会直接将他们留下来,提供他们合适的工作。而且,在福利院里长大的孩子,还能不定期得到工作的机会,特别小的孩子也有机会,不过得到的工作可能就是擦擦福利院里桌子,洗洗碗这种简单的活,也不用太过认真,仿佛只是在告诉他们,想要什么就需要用劳动来换。陆时安可不想养出一群什么都不知道做的懒孩子,总之,还是需要合理的引导。 现在说这个还有点早,毕竟福利院还没有建成,章程与规定还有时间去准备。 程玉也帮了不少忙,画了一张又一张的设计图。陆时安觉得,这里场地大,还能建幼儿园里的那些供孩子玩耍的玩具设施。滑梯什么的,简直是带孩子的利器啊,只要安全工作做好,就会让看孩子的人轻松些。 这些也不费钱,就是有点麻烦。好在古代的工匠脾气很好,你说怎么做,他们就愿意怎么做。在他们看来,这可是在帮皇帝陛下做事情,陛下不用宫里的大匠,居然用他们这样的,那他们就不能辜负陛下的信任!再说了,陆郎君对他们也很好,一点架子都没有,工钱给的也爽快,这都不能把郎君要求的做出来,那他们还要这张老脸做什么?淳朴的他们,根本不知道皇帝只是挂个名,根本不插手这些事情,陆时安看他们激动地样子,都不忍心告诉他们实话。其实,四捨五入算一下,也算是为皇帝办的事吧。 第98页 陆时安已经托人订了个黄道吉日,具体怎么算的,他不太清楚,看着是双日,而且不迟也不早,差不多订婚的时候,大殷的仗也该打完了。八月六号,程玉摸了摸阴阳先生给的荷包里微微有些坚硬的纸,觉得大哥的动作真的是迅速,他们才刚刚和家人朋友坦白没多久,这么快就要订婚了。 陆时安道:“这下子,你该放心了。以后你就是我的,我也是你的!”没有什么可以将他们分开,冥冥中,仿佛这场穿越的全部意义都在这里一般,陆时安觉得很满足,用手臂环住程玉。 程玉也不躲,就默默地让陆时安抱着他。他一直都觉得自己配不上陆时安,他既不聪慧,也没有女孩子体贴,一直害怕陆时安会抛下他。只是这些日子陆时安对他的态度转变,不再像以前对待弟弟一样对待他,让他踏实了不少。 少有地,他抬起头,主动亲吻了陆时安一下,陆时安气息一瞬间就不稳了。 陆时安恶狠狠地回吻了他,知道现在自己什么都做不了,还来撩拨他,该罚! 没过一会,陆时安就放开了程玉。毕竟再这样继续下去,受罪的也是他。还是停下来,记下帐,以后叫程玉慢慢还。 “大哥,我有的东西不多,这些是我这么多年来攒的银子,都给你!”程玉有些不好意思地拿出了自己几乎所有的积蓄,一沓子的银票,望着陆时安道,“大哥,这是我的嫁妆,现在就给你!” 陆时安掂了掂,一猜就知道这是程玉所有的钱了,一时间心里又甜又涩,“傻瓜,把钱全给我了,你自己都不留一点吗?” 程玉紧张道:“我不知道该给你什么,我就只有这些,还有田产房产,都是父亲给的。但是这些都是我赚得的。知道没有大哥你赚得多......” 陆时安有些手足无措地收下这有些沉甸甸的银票。 程玉继续道:“大哥,我在攒钱的时候就想着,假如你不喜欢我,我就在你结婚的时候,把这银票给你,让你拿着给嫂子,这样,我的心意到了,不来观礼,想必你也不会生气......” 陆时安又是心疼,又是生气,“你是故意说出这些话来叫我难过吗?为何不喜欢你?我怎么会这么残忍?你就是生下来制我的,叫我的心无时无刻不在为你牵动,程玉,程玉......” 他胡乱地吻着程玉,却不带一丝一毫的欲望,只有怜爱和珍惜。从来没有人这样毫无保留地对他,这样的感情对他来说,歷经两世才得到,不能不珍惜。而带给他这种热烈的感情的程玉,如今正在成为自己心里必不可少的部分。假如有一天,程玉会离他而去,像他的父母那样,他觉得自己会疯,会死。他要牢牢地看好程玉,绝对不要和他分开,绝对不要有任何意外。 程玉仿佛感受到这份不安,他不知道陆时安在不安什么,但是还是尽可能地安慰他,陆时安的情绪渐渐地稳定下来,但是难得程玉能让他抱这么久,那就多抱一会。赚了赚了,陆时安这样想着。 “啊,我的眼睛!我的眼睛!你们怎么瞎了?”陆时恆本来只是通知大哥,明天不回来吃饭,要在师娘家吃,一进门就看见了这一幕,看着大哥不爽的眼神,他超级委屈,你们房门没关,怪我吗? 总之,陆时安还是坏心眼地多烧了点蔬菜,没有怎么上肉菜。陆时恆不吭声,默默觉得大哥心眼真的小,今天他幼小的心灵都受到了伤害,没有补偿就算了,还剋扣了肉食,太过分了! 陆时安耸耸肩,反正程玉对肉食没那么热衷,陆时恆嘛,这么胖了,还是少吃点高热量的东西吧! 第58章 “阿娘, 爹爹什么时候回来?”一个约莫四岁的小女娃挂着鼻涕眼泪, 瘪着嘴巴问旁边的妇人。 那妇人望着远方, 微微嘆气, 但是转过头一扫担忧,兇巴巴道:“整天就知道缠着我问这问那, 你爹马上就回来了!哎呦,我的小姑奶奶, 你可别再哭了,再哭,小心你阿奶将你送到别处, 当童养媳!知道什么叫童养媳不?” 那小姑娘抽抽噎噎:“我要爹爹!阿娘, 爹爹说了,不会把我送给别人的,哼,不要和你说话了,呜呜呜......” 看她瘦瘦小小的, 哭得小脸都花了,那妇人心里也很难受, 只是,她那死鬼夫君为了谋个前程, 便去参军了。他那身蛮力, 不叫他参军, 也怕耽误他。可是, 假如有个万一呢? 她想了想, 假如有个万一,她便立马从这个家出来,带着这个小哭包改嫁!气死那个死鬼!反正婆婆也不在乎家里这个小孙女,更不喜她这么个悍妇。 “阿娘,你怎么哭了?”小姑娘眨巴眨巴眼睛,原来阿娘这么凶的人,居然也会哭? 那妇人塞了一块米糕给这小姑娘,拿一块布揩了揩眼泪,快吃吧,孩子,趁我还能供得起你吃这米糕,假如你爹不在了,我养你一个,日子就没这么好过了。 小姑娘情绪来得快也去得快,现在有米糕吃,倒也没念叨着要爹了,那妇人一时好笑,看来,爹的分量还没有米糕重。她摇了摇头,准备去找份新活做做。 以前在家接些缝缝补补的活,还有他爹四处接活,孩子只有这一个,只要婆婆不来掺和,日子倒也过得有滋有味。 如今不得不早点做打算了。听街上有人说,好像有个说什么福利院这个地方要招女工,据说只要干净勤快,通过什么考核,就能进去做活了。有孩子的能把孩子也带上,管三餐,还给工钱。 第99页 这妇人一听,觉得去试一试也没什么,反正选不上就选不上,又不会少两块肉,怕什么? 这样一想,她就莫名有了底气。 第二天一早,她就穿着一身整洁体面的衣服,再把自家小姑娘拾掇得漂漂亮亮的,跟着几个邻家妇人一起到京郊,找福利院这个地方。 地方倒是很好找,就是—— “这里的房子怎么这么高,长得这么奇怪啊?”这个妇人好奇地抬头看了看差不多要建好了的楼房问道。众人皆摇头,从未见过这样的房子,不算特别好看,但是看着就很结实。 旁边一个大爷瞅了她们一眼:“来找工做的吧?快点吧,那边开始了,早点去还能早点回去。” 她们道了谢就向人多的地方走过去,一看,好傢伙,这么多人!这怎么可能被选上嘛!也不知道选几个,有人走后门吗? 陆时安在那边看着彭山家的询问各位来福利院应聘的妇人们,也没有不耐烦。之所以交给彭山家的,是因为有些问题,不好叫男人去问。主要就是找结过婚,有带孩子经验的女人,来照顾孩子。暂且不需要很多这样的女子,只需要四个,以后不够还可以再找。奶娘先不急,先找人查查品性才好。毕竟是餵奶的人,既要干干净净,没有疾病,也要对孩子没什么坏心眼才行。 问到那个妇人时,彭山家的见她身上干干净净,一点异味也无,首先就在心里点点头。再一看带着的小姑娘,面颊虽然有些瘦,但精神很好,脸也红扑扑的额,估计就是长不胖的体制,不存在家里人没照顾好的情况,而且身上的衣服也有八成新,也是干干净净的,如此,就对这个妇人更加满意了。 “你叫什么?家住在那里?会做什么?这小姑娘是你家闺女吗?能保证得到这份工后好好做活吗?”总之仔仔细细地问了一连串的问题。 这妇人很忐忑,这之前那个大娘也没有被问这么多问题啊?怎么轮到她就要被盘问这么久? 她还是老老实实地答道:“我□□娘,家就住京城外的原阳村。什么都会,我连杀猪的活都做过!我如今一个人在家,丈夫上战场还没回来,可以一天都待在这里!” 彭山家的一听,就决定留下她了,反正现在也没有收留孩子,这几天先看看她勤不勤快,假如她做的不好,也可以辞退,到时候大不了继续招人。 “你留下来,到那边去找那个老头,去写一下自己的名字,明天就能来上班了。工钱他会告诉你的,拿好这个工作牌,给他看一下,他就知道了。” 春娘牵着自己的女娃娃,感觉有些难以置信,这么多人都被遣回去了,她居然能留下!可见,没了那个死鬼,自己也是能养活自己和丫头的!原以为自己长得凶了一些,被选上的可能性很小呢!她看到同行的人见自己选上了,别人没选上,气得骂了自己几句,她也没生气,毕竟感觉自己像是捡到了的活计一样,没啥好气的了。 她可是问了,一个月足足有两百文呢!虽然据说有点累,但是那位大爷说了,做得好,以后还不止能得这些!还管三餐,已经算不错的了,一些酒楼掌柜,没有打赏,也就五百文钱一个月呢! 她美滋滋地回去了,还给自家小姑娘扯了布做衣裳,如今不用怕钱使完了,说不定自家夫君回来,还要靠她养家呢!想到这里,她忍不住笑出声来。 陆时安想好了,到时候在京郊圈几只羊,给孩子们每人每天一瓶奶,这样能保证营养。陆时安没有别的能给他们,只能保证尽量将在福利院长大的孩子不会挨饿挨冻过到十三岁。 十三岁在古代不算小了,稍微懂事一点,就能自己想办法养活自己了。陆时安收遭父母遗弃且查不到住址的孩子,也收孤儿,总之只收实在走投无路的小孩。这就需要找人排查了,也要官府的配合,毕竟不能让有些人光生孩子不养啊?有些人生而不养,如今出现福利院,就找福利院养,这要有样学样的,那福利院怎么也开不下去了吧? 这个古代版福利院,救助的钱财主要来自一些富商或者官员,物资主要来自一些好心的太太。到时候在一些读物上写一些孩子的事迹,简单介绍一下福利院,相信每个月都能收到不少资助。 陆时安觉得孩子们自己也还能创收,比如教他们做香皂之类的,然后放在杂货店卖,不过这个钱完全就投资在各人身上,也就是各人赚得的,就花在自己身上。或者买书,或者买吃的,全凭自己高兴。 程玉也会抽时间来店里教他们点东西,比如绘画,比如算术。陆时恆也可以闲暇时过来给收留的孩子上课,教他们念书。 稍微大一点的,想要念书的,陆时安也可以安排他们去石头村那边念书,主要石头村那边方便,熟人多,想在哪个班添个人,说一声就好了。再说了,石头村的村学,实在不算差,陆时安每年都会捐赠各种各样的书,先生也都是秀才童生。 程玉道:“大哥,你已经尽力了。既然你已经想好怎么做,只要顺其自然就行。各人有各人活法,我们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程玉没说的是,其实大哥没有必要这么辛苦筹备这件事,说句不好听的,他们父母未必都有这么上心,假如养出一两只白眼狼,程玉怕陆时安费心太过,容易伤到自己。 陆时安不知道程玉把自己想的这么容易受伤,解释道:“如今有这个能力,就想着做一些事情,积些福报,也好祈求苍天能保我事事如愿。”保佑程玉和陆时恆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度过一生。本来他是不相信这些的,做好事就是做好事。但是经歷过空间和穿越,他就觉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了。不管别人怎么看他,他只要做好自己就行。 第100页 第59章 仗还没打完, 但是胜利在望。他们这一队的,虽说打了胜仗,死的士兵也不多, 但是多半都受伤了, 所以队不成队, 伍不成伍。钱越也受了伤。 钱越觉得, 能活着就算不错的了, 更不用说如今还得了不少军功,想必赏赐也是有不少的。听说他们这一队的马上就能回家和亲人们团聚了, 不知道这个消息是不是真的。假如真的能在中秋节之前回去,那真是太好了。他是真的有点想念自家的娘子和小姑娘了,那天战场情况异常兇险, 还好这边有个会用那个什么飞伞的哨兵,探测到了情况, 看到了埋伏, 不然伤亡更大。 对面那群狗娘养的,仗着对这边的地形很熟悉,竟给他们使绊子, 连老马都受了伤。 其实本来老马可以不用上战场的, 但是当时情况不容所有人躲在后方, 所以连后勤兵都参加了战场。 没看出来,老马杀人竟是一把好手。可惜受了伤, 现在看起来面色苍白。不过对于已经快要四五十岁的人, 能有这般武艺和力气, 着实不容易了。 他道:“老马,我们这次修整回家,到我家吃酒去。你可不许推辞!” 老马苍白着脸笑道:“自然不会给你小子省钱!你小子还欠我一顿辣汤呢!光知道蹭我的。” 他们之间年纪差的有点大,但是相处时却格外有默契。老马想,这次能够只是受伤而不是去见阎王,还是全靠了眼前这个比自己小了不少的兄弟。 钱越滔滔不绝道:“我家婆娘做菜可好吃了,一般人我可不带他到家里去,我家小姑娘估计正哭着要我哩!咦?我好像从来没有听你说过嫂子。” 老马无所谓的摇了摇头:“哪来的什么嫂子?”这么多年,一直在军营中,再多的女人也都跑了,所幸倒还有一个儿子,好歹也有人给自己收尸上坟了。 如今打仗不像以前打仗了,以前完全凭力气,也凭运气。一般对面有什么埋伏,根本看不到。假如遇到一个经验丰富的将领,还能用少数人的命换多数人活着。但是假如遇到一个刚愎自用的将领,那么往往就会全军覆没。 现在嘛,自从有了这个叫“滑翔伞”的东西,大家就很少会被埋伏了。在高高的天上,敌军的箭射不着,还能看见地面的军队,连阵型都看得清清楚楚。用的弓箭也很好,既不费力,射程也远。敌方在他们看来,走向完全透明,这种仗要是都打不赢,他们就都是饭桶了。 这个叫陆时安的,要是能早点降世就好了。他想着自己在战场上死去的兄弟,神色黯然。他觉得自己也活不久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在发热,很多兄弟都是受伤之后发烧,之后就死去了。 希望在死之前,还能吃上一碗辣汤,还能见儿子一面吧!死在战场上固然显得英雄些,但是他还是希望死在家里。 钱越见他沉默,就没再问了,问多了,也不好。如今钱越就想着赶紧回家,估计媳妇又要对自己有意见了。现在用军功换来的银钱,先置铺子,再置办田地,假如运气好,还能混个武官噹噹,想必媳妇会高兴吧! 他不知道的是,如果他再不回来,他的媳妇都在考虑改嫁了。 但是知道也没关系,他知道,他的媳妇不过是刀子嘴,豆腐心。面相看着是凶,其实……是真的凶。 越禄国被打得惊慌失措,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这边的弓箭准头这么好,还能连续性发射这么久!更可怕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天上还能飞一种巨大的鸟,鸟上还载着人! 这样的视野,无论地面上有什么样的动静,天上不都看得清清楚楚的吗? 那他们还埋伏个什么劲儿? 果然没过多久,他们就大败了。 大殷果然好像以前一样不好惹啊!不知道朝中的文官整天在想什么?仗是那么好打的吗?可见不是他们在拼命,就不在乎他们这些人的死活。 总之现在越禄上下都怨气十足,文官说武官有勇无谋,武官说文官冷心冷肺。皇帝被他们吵得头都晕了,现下正在写国书和谈。如今这仗是不能打了,再打也是输。 “听说岳麓那边认输了,好像还递了国书给我们皇帝陛下呢!” “这么快,我还以为他们能坚持多久呢?” “我们大殷的兵,难道还是随便哪个国家都能打的吗?” “据说是我们大殷这边的武器比他们那边的好!他们被打得哭爹喊娘,屁滚尿流!哈哈哈哈哈!” …… 城中百姓都在议论战事,本来还有人抱怨皇帝捨不得自己的公主,本来可以避免的战事,却还是选择了打仗,可见没把百姓的性命当一回事…… 但现在打了胜仗就没有人这么说了,胆敢这么说的人,估计都会被情绪激动的百姓打一顿吧!他们皇帝英明神武,带领着军队打了胜仗居然还有人诋毁?那恐怕是敌军派来挑拨离间的间谍吧!打一顿,必须要打一顿! 即使是不关心政事的陆时安,都能在坊市听到皇帝的好名声。 一场战士倒是为皇帝赢得了不少东西啊,据说越禄国那边会上进不少贡品。除了割让城池五座,据说还会孝敬一个公主,给大殷的皇帝当妃子。 陆时安在想别的问题,他在想退伍下来的士兵,其实很多日子过得并不算特别好。如果能把这些人都利用起来,其实也算是不错的人脉和劳动力,还能帮那些士兵过上好日子。 第101页 现在福利院还是缺人的,可以先招四个护卫,在福利院里当保安。毕竟里面大多都是孩子,女眷。假如有什么恶人闯进来没有一点防护,也是不行的。 快递和外卖服务行业,也可以渐渐做起来了。古代车马很慢,但是多半是因为路不好,而不是车马不好。如今朝廷正在准备用越禄国送来的金银财宝修路,要想富先修路,相信大殷的路况越来越好,就会越来越富裕。 本来他只是随意提了一下,但是没想到安阳城城主还是禀报给了皇帝。皇帝一听觉得十分有道理,就允许先修两段路试一试。反正花的不是自家的钱,不心疼。 陆时安很兴奋,这路修好了,运输的成本也就降低了。别的不说,加强地区之间的联繫是肯定的,说不定还能吃到相对新鲜的海鲜,而不是海鲜做的干货。 做生意的和农民都能得利,路好,生产活动就能进行的更好。 要是古代有火车这样的东西,那就更完美了。蒸汽机好像没那么好做,有一定的危险。他不是专业搞这个的,估计不太行。 算了,反正暂时还用不上,他也只是想想。自己出行都是靠马车,自行车都没有,哪里能肖想火车呢? 距离中秋节越来越近,陆时安和程玉订婚的日子也就越来越近。 程长郢有些不是滋味。 “他们现在就订婚,会不会太早了。”自家儿子,也不过十五不到啊! 钦蓝知道他捨不得,就戳穿了他:“程玉这个年纪,可以订婚了。当初我们订婚也是这个时候,你性子急,我都才十七,你就把我娶进了门,如今倒是说时安心急。”再说了,时安也不是没有分寸的,说好了十八才娶呢,订婚礼也都准备好了,还有什么不满意呢? 程长郢听他这么说,就不好意思地笑了。当年钦蓝的父母死活不愿意将钦蓝早早嫁给他,他可是废了好大功夫才得偿所愿。如今时安这小子,倒是得尽了钦蓝的好感,竟然没有半点为难,就娶到了自家儿子,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更可恶的是,自家儿子完全是向着陆时安的。 程长郢有次问他:“订婚太早了些吧,不如和时安商量一下,推迟好好操办一场,你看如何?” 结果,自家儿子只是抿着嘴笑,根本不答话!可见,养儿子也不保险,左右都是别人家的了。程长郢也只是这么一说罢了,最重要的还是程玉自己过得开心。 自己能做的,也只能是多多置办家业,给程玉更多的财务保证。其实他也是相信陆时安会对自家儿子好的,而且自己也没有立场反对啊!自家儿子都是陆时安一手照顾的,夫郎的药也是陆时安本事大,才能叫皇帝也帮忙找。 这么一想,程长郢竟然觉得,有这么个儿婿,是真的不错! 陆时安这几天看到程长郢每次见到他,神情都很复杂,也不知道程伯父是怎么了。其实他多多少少也能猜出来一些,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他必须要经歷的——出来吧,来自准岳父的刁难! 意外的事,并没有什么刁难出现。 想到这,陆时安竟然还有些小失落。没有和岳父大人过招,也是人生一大遗憾啊! 想想现代,娶妻是多么不容易啊!这不是攒齐了彩礼就能把新娘彻底娶回去的,还要通过一系列岳父岳母的考验与观察。假如在现代,你说,我喜欢你家儿子,我要娶他。 人家不把你的腿打断才怪呢! 陆时安不由得感嘆:“还好,我们是在这个朝代订亲啊!” 程玉:“……”大哥又在说什么胡话。 第60章 皇宫。 “陛下, 越禄的人带着国书来了, 使者正跪在殿外求见您。”张公公站在皇帝的旁边, 向皇帝禀报导。 皇帝倒也没有晾着他, 直接让他进来了。这次派来的使者还算有些眼色, 礼仪没有错一处。不像上次来大殷求亲的那个使者, 态度倨傲不说, 连跪拜礼都没有行。还是陈皇说要把他丢到万兽园里,他才老实。 如今大殷打了胜仗,越禄已经割地赔款,亏了不少了,假如因为使者惹恼了大殷而导致两国再有战事发生,那估计, 越禄国的皇帝可能会哭。 陈皇也不想打了,毕竟一场战事过后, 百姓也需要修养生息。 听陆时安那小子说, 修路能使国库丰盈,听他说的头头是道, 陈皇也就答应了。 只是这份国书可能条件还得再改一下, 修路毕竟还是要人手的嘛!借点战俘用用不过分吧?本来是要答应越禄国把战俘交换回去的, 只是照目前的状况来看, 交换是不可能交换的了。大殷的子民必须回来,但是岳麓的战俘必须要等到路修好了之后才能回去。 想要赎回去, 也行, 不过需要拿钱来换。没办法, 大殷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总不能什么事情的花费都从皇帝的私库来出吧? 其实依照陆时安的意思,也可以由乡绅富豪、来大殷经商的大商人出一点血来修路,到时候立个功德碑,相信很多人都会愿意出这笔钱。 但是陈皇表示这里有现成的冤大头,为什么不先在越禄身上坑一笔呢? 战俘不过是小事,反正是会还给他们的。果然陆国的使者忙不迭的答应了,只赎回了其中几个家中有背景的,来混军功的小将回去。 第102页 在国内修路的事情,陆时安没有插手。一来他懒得全国各地的跑,二来这样的事情还是让皇帝自己去刷好感度,效果比较直接一些。 不用自己操心,还能享受到便捷的交通,何乐而不为呢? 在修路已经开始的时候,陆时安在村里办了一场订婚宴,宴请了石头村里的每一个人。村人知道这些年来陆时安赚了不少钱,像这样直观的感受到陆时安的有钱,还是从来都没有的事情。家里的摆设都非常的值钱,都是程长郢给陆时安他们换了新的。他们来宴席,回去后还能拿到不少礼品。看起来就废了不少钱,哪有人娶男妻订婚搞的这么隆重的。 不过石头村的人不会说什么,毕竟陆时安和程玉,都是好孩子,现在订婚了,不会有人说什么煞风景的话的。 就是陆时安的祖父母不太高兴,那也没说什么多余的话出来。 宴会上的食材也都是很好的食材,再看看衣着打扮,确实和以前那个父母刚刚过世的孩子,大有不同了。 京城里的订婚宴是不能少的,毕竟让京城里跟他玩的好的大佬去石头村可能性不太大。毕竟往返要这么长时间呢! 静瑶公主没有亲自参加宴席,但是也派人送了礼,虽然不满意程玉嫁给陆时安(她写的信上袒露了她的想法),但现在已经定下来了,她也无可奈何了。她这就是粉丝的心理,表示自家偶像很优秀,怎么配了个有些无趣的人,还是男人! 陆时安不和小姑娘计较,但是还是惩罚似的捏了捏程玉的后颈,“招蜂引蝶,哼。” 程玉:“……” 大营这边很注重订婚仪式,所以一切都是长辈们操办的。 钦蓝伯父做事十分详细,周到,把陆时安的祖父母也接过来了。毕竟还是血亲,平时也不住在一起,能在这时不出错就不出错。陆时安的大伯倒是很高兴,一点都没有别人猜的那样,反对自家侄子娶个男媳妇。 程玉生的好,性格也好,现在还要加上一条家世也好,自家侄子相当般配。他说程玉是他看着长大的,德行是没得说的了。况且,他们的婚约也是陆时安爹娘早就定下来的。 村里有和陆时恆玩得好的小伙伴在替陆时恆可惜:“这下过年你收的红包就没有任何变化了,因为你家里没有多一个人。” 陆时恆很是无所谓:“他俩天天腻歪,想多一份红包,是不可能的了。我也不缺钱。”自己口袋里的钱可多着呢,二哥比大哥体贴多了,二哥害怕大哥忽略了自己,还特意每个月都给零花钱。 其实如果大哥能够少管他,少关注他,他可能还觉得轻松一些。毕竟大哥每天布置那么多的任务给他,想忘记自己的存在,也是很难的吧! 陆时安道:“小玉,你我现在可是未婚夫夫了,以后就靠小玉你多多关照了。” 程玉纳闷道:“如何关照?”他们不是一直生活在一起吗?难道订婚以后跟订婚以前就不一样了吗? 陆时安很理直气壮的把程玉拉到怀里抱着,“对啊,我们现在订婚了,你就要和我同居了。”没毛病,现代订婚的情侣就可以住在一个房间。 程玉结结巴巴道:“这,这不好吧。”程爹爹说过,同房要等成亲呢! 陆时安道:“有什么不好?我们以前没有在一个房间睡过吗?”总之他正式脱单了,谁也别想让他还一个人睡在床上。 程玉想了想,觉得没毛病,就答应了。 但是,越临近晚上,他就越慌。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慌什么。 陆时安假装没看见。 他又不准备做什么,只是单纯盖着被子睡觉而已。他和程玉严格来说,还没有成年呢。 程玉躺在床里面,被子遮住了半张脸,只有一双乌熘熘的眼睛眨巴眨巴,陆时安一看,会心一击,自家小玉,真的很萌啊。 可惜,只能看,不能吃。陆时安上床将程玉裹在被子里,团吧团吧就抱在了自己的怀里。害得程玉闷得不行,就努力挣脱了。陆时安一下子滑不熘秋地钻进了被窝里,还是搂住了程玉。 程玉这下怎么也掰不开了,只好由着陆时安抱着他。其实程玉倒是很舒服的,就是他担心陆时安那条被压在他脑袋下的胳膊,会不会麻。但是很快,他也就睡着了。 一夜安稳。 福利院陆陆续续地送来了不少孩子。 他们有点是福利院里的人从街上捡的,有的是生下来就没有人要,直接把他们丢在了福利院,还有的,是风尘女子不小心留下的孩子。总之,零零散散,现在福利院也有二十个孩子了。他们中最大也不过是七岁罢了。 丢出来的婴儿,大多都是女婴。这个时代,相较于现代所说的明清两朝,对待女子还没有那么苛刻。但是确实也不乏很多人家只想要男孩,不想要女孩,不要就扔,半点都不犹豫。 陆时安也不想把这些孩子送回去,虽然有的孩子的父母的住址他知道,但是,送回去了,难道这些女孩,就会好过吗?估计又是一次遗弃。 里面有不少虽然小,但是很懂事的孩子。懂事得叫人心酸。 当初说好了,还小的孩子能做点小活,可以赚零花钱。活他们是做了,钱却还是不要。不过几文钱,他们都不愿意要。 一问,原来都觉得自己能住在这么好的房间,还能三餐都能吃饱,已经走了大运了,哪里还能要陆院长的钱呢? 第103页 一个叫细狗的女孩,是被姨父卖到京城做奴婢的。可是谁知道他惹了事,就被地痞打死了。她一个人,又飢又饿,人不生地不熟,发了烧就倒下了。 醒来就发现自己睡在一张柔软干净的床上,就好像当初自家阿爹阿娘没走时,在家里睡的床一样。仿佛是在做梦。 醒了以后,还喝了苦苦的药。她知道这个是对自己好的东西。 阿娘对她说过:“良药苦口。喝了药,身上的病才会好。”想到这里,她就没忍住,哭了。她不敢大声哭,只敢小声啜泣。 一见她哭了,旁边一个大娘就给她一块饴糖。这种饴糖,还是以前过年时她吃过的。 大娘嘆了口气:“吃吧,孩子。吃了糖,你就不苦啦。”嘴里不苦了,心里也不苦了。 可怜见的,身上这么多棍子打出来的淤伤,肚子居然还有瘀血。大夫说了,不好好喝药,以后怀孩子都难。 细狗虽然只有七岁,但是已经知道好好保护自己了。家里的姨娘生的混世魔王,就喜欢打自己,就喜欢把自己打哭。只要自己不哭,他就会觉得没意思,打一会儿就不打了。所以自从寄养在他家,她就知道,不能哭,才能少挨打。姨父姨娘也讨厌她哭,但是她不哭,他们也会找理由把自己打一顿。每每他们吵架,都会拿自己撒气。无数次,她都想跳到河里,想着,自己死了,姨夫姨娘就会高兴了吧? 但是她不敢。 原本她以为,自己会被卖到姨父说的那家会打死人的人家去,大约等待自己的就是被人嗟磨死,就解放了。好在她命大,等到了贵人。 这里的人,很好。她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对自己这么好的人。每个孩子,无论男女,在这里每天都能喝到羊奶,每天都能吃饱,一个月还有四五次吃大块的肉的机会。 她每晚都害怕入睡后再次醒来,还是在姨父家,还在受他们的毒打。 但是被窝的温暖和肚中里的饱腹感提醒她,一切都过去了。 陆时安默默地改变他们对自己的观念,通过一些小事情都能让他们明白自己存在的意义。他们不是累赘,被遗弃不是他们的错。他们中或许不是都是好孩子,但是陆时安愿意给予他们帮助,他不会巴拉巴拉说一大堆教育人的话,但是行动能改变一切。没有人天生就坏,习惯坏了,才会成为真正的坏。 第61章 钱越回家了, 只是发现家里没有人。他大吃一惊, 连忙跑到自家爹娘那里, 看看自家妻儿在不在。 正要问呢, 就听见自家老娘在抱怨:“成日天的不着家, 说是找了一个工, 找什么工要一天到晚都不在家的?” 他的头又开始疼了。 他和春娘自小在一起长大的, 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了。春娘是什么品行他不知道吗?再说了,孩子也是带着的。自家老娘,就是看不惯春娘。但是毕竟是娘,不好说。为了不使春娘委屈,就彻底搬出去。每个月给点银钱奉养就行了,反正爹娘也是个偏心的, 他怎么可能一点意见都没有呢? 他见他的娘还在骂春娘,实在听不下去了, 就发火叫她不要骂了。他刚从战场回来, 身上难免有煞气,一下子就把自己的老娘唬住了。他松了口气, 只问起春娘在哪做工。 那婆子心不甘情不愿地嘟囔着说了, “听说叫什么, 叫什么福利院?名字古怪, 也不知道是啥地方。” 这么一说,他倒是想起来了。据说还是那个叫陆时安的弄出来的。前些天, 上官和他们这些人说了, 假如身边有战友去世, 家中孩子无人供养,可以进福利院,陆时安在那里□□。 当时听了,就觉得五味成杂。 朝廷什么时候还管起这个来了?以前从来没有的事。你上战场死了,就拿点抚恤金给家里人,如果有贪官污吏,那么那些仅有的钱也没有。 谁会帮你照顾年幼的孩子?谁会关心你家里能不能过得下去? 但是福利院就解决了孩子的问题。 一听到自家娘子在福利院做工,钱越就更没啥好担心的了。 只是看到娘子找工找得那么快,估计也是生自己的气了。 好在没有仗要打了,自己也服过兵役了,应该轮不上他了。 眼下还是去一趟福利院,看看自家娘子和小闺女,再去看看福利院是什么样的。 还有老马明天过来吃饭,钱越得赶紧和春娘说一声,不然什么都准备不了,也太失礼了。 考虑到当初执意要服兵役,而不是给银子,春娘一定生了气,所以,钱越觉得,直接给自家娘子钱,也不一定是个好主意。 所以他在布铺选了几种春娘喜欢的颜色,买了几匹布,准备直接带给她看。想必这样就能消消气了吧! 他看着在福利院中,带着几个孩子一起玩耍的春娘,忍不住憨憨笑了起来。 春娘看见他了,本来想上前引他进来,可是不知怎么回事,就是不想理他,于是就假装没看见他。 钱越苦笑了,果然女人不和你计较这话是假的。他只能一直在门外站着,默默盯着春娘看。 春娘都快要被他气笑了,自己没叫他进来,他就这样站的跟木桩一样了吗? 那自己叫他不要服兵役,他怎么就不听呢? 到底还是想看看他受伤没有,去也去了,自己还能多说什么呢?这样想着,还是叫他赶紧进来。 第104页 一看他,手里还抱着几匹颜色鲜艷的布匹,她就忍不住笑出声来。粗汉和这样的布匹,实在不是很搭。 见她笑了,钱越也松了一口气。还好买了她喜欢的,你看,这不就不生气了吗? “受伤了没有?”看他活蹦乱跳的样子,估计应该没事。 钱越故作虚弱状:“哪里就没事?身上到现在还在疼呢!” 春娘啐道:“呸!活该!你买药了没有?”老娘一看就知道是装的,在军营里估计也受到不少兵油子的影响。 见她不为所动,钱越便道:“不严重,后背被划伤了,伤口不大,应该快好了。” 他看看福利院里正在吃着烙饼的孩子们,诧异道:“还能吃上这个?我都闻到肉香了!”原本以为只是□□,叫他们吃饱就行,现在看来,陆时安真的对这些孩子很好呢! “听话的,才有的吃。那些平时犯过错的,就会错过加餐的机会。”平时没有这样的肉馅烙饼的,只是每七天表现好的孩子都会有奖励,这次的奖励就是烙饼。 那些没有奖励的也不算很难过,毕竟这就是规则。他们中有些人在没进福利院之前,是做乞讨的人,天天和别人抢食,没改掉这个坏毛病,自然现在只能看着别人吃。 嘴巴馋归馋,饿是不会饿的。 春娘忽然想起一件事:“不如你也来这里做工吧!这里还缺个,还缺个门卫!”春娘不太懂这个词,但是猜也能猜出来一些,大约和门房差不多。 “是吗?那我行吗?”不一定会要他吧,但是既然媳妇都说了,还是试一试吧! “怎么不行,陆郎君都说了,优先用当过兵的!力气大,为人好就行!到现在还缺人呢!” 钱越一听,觉得老马也可以过来,到时候他们兄弟两个就又可以整天在一起喝酒吃肉了。 他说给春娘听,又把老马下午过来吃饭的事情也说了出来。 春娘道:“那行,下午刚好带他过来,送给主管看看,能不能行。” 夫妻两商量好了,差不多时间下了工,也就回去了。 再说老马,本来身体在回去之后就不对劲了,但是吃了药,发了汗,就又好了。 看来,和他以前受过伤的战友的那种发热不一样,自己还算是大难不死的。 本来还在打算自己死后,把十二岁的儿子託付给福利院,连家里的田产都给自家儿子了,自己也能放下心离开。结果老天没收他,真的是意外之喜。 下午去了钱越家,吃了一顿,就和钱越一起去福利院。 钱越和老马毕竟是当过兵的,看起来身材也魁梧,陆时安很满意,当下就同意他们留下来了。 福利待遇都很好,一个月三百文,管两餐,家中孩子也可以带过来。 老马觉得自家孩子还是要学些手艺的,所以叫他一般不要和这里的孩子们在一起,白天去学手艺,晚上可以住在这里。 这是别人的自由,陆时安不管。只要护好这里,他就放心了。 渐渐的熟了起来,陆时安也会问他们关于战场上的事情。看着这几天那么多孩子都是因为父亲战场上战死,母亲被家里人逼着改嫁,而送到这里,陆时安心里真的不好受。 在现代,这些孩子考试都是加分的,人人都会对其父母尊重有加,对待他们的态度也是相当宽容。 这里烈士的孩子,却要遭遇靠福利院收养的境遇。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陆时安想要改变,估计花一辈子也不会有很大效果。 路要一步一步走,陆时安不着急。 程玉道:“大哥,棉花什么时候能摘?”总是听陆时安说棉花的种种好处,程玉也很好奇。 “快了,到时候用棉花做几床新被子,新棉衣。”他也很希望快点种好,他在石头村和京城那边的农庄都种了许多棉花,看着整整齐齐的,一眼望不到边。 “来,我们摘一点西红柿,回去做酱吃。”陆时安提着篮子,在菜园里找熟了的西红柿。 程玉一开始不太喜欢吃这种酸酸甜甜的酱,但是吃习惯了,就觉得味道很好。尤其是在卷饼里面加上一些,吃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陆时安有时会尝试着做吐司,还有三明治,在这些吃的里面加上番茄酱味道也是不错的,但是好像没有加别的果酱好吃。 陆时恆不挑,什么做法,他都觉得很好。 有时也会带给他的伙伴尝一尝,所以西红柿的这种吃法,很快全村人都知道了,都各自回去做了吃。喜欢就觉得很喜欢,不喜欢的,吃过一次就不想碰第二次了。 陆时安在家里没事情干,就琢磨着弄点现代的医学常识出来。空间里有不少材料都可以拿来用,没穿越以前,陆时安就经常脑洞大开,觉得空间是末世的标配时,为了防止受伤没有药,不会自救,很是收集了不少医书,药物和针筒,打点滴的工具等等。 其实到现在也没用上,有灵泉加持,他的身体一直很好,家里两个弟弟也一直没怎么生过病。 但是自己没用,不代表别人没用。把一些讲卫生,和处理伤口需要注意的事项写出来,让大家看看,也是很有好处的。 这个时代居然也有防治天花的方法,在大殷,这种方法早就被太医找出来了。然后传到民间,大殷的第一代皇帝还因为这个被百姓称为“天选之君”,而那个太医也记入了史书上。 第105页 而且大殷还能找到一种草药,对于天花,水痘之类的疾病都有治疗作用。总之,在大殷,生病了,多数情况下跟平时的卫生习惯有关。陆时安觉得这样的情况可以避免。 写出来这些并不难,因为只要把材料照着抄一下就行。没过几天,陆时安就整理好了。这次是直接拿到医馆,先给大夫看,然后改掉一些古人没办法理解的东西,比如把病菌改成“晦气”,这样就比较容易被人接受了。 陆时安整理出来的《疾病预防与治疗》,很受医馆的欢迎。陆时安直接一个医馆给一册,然后自己出钱印制出来,分发出去。很多人都相信里面说的话,比如干净一些会少生病,不喝生水可以活得更长。 “这书写得有道理,我见过一个人一直喝生水,后来说肠子痛,早早就死了。” “对,我家娃娃,咳嗽喝点枇杷叶熬的水,也很管用。” “哮喘,原来除了吃药,还能用什么口罩来阻隔秽物啊!” …… 效果很明显,反正不要钱,不识字的也都会找别人念出来。 陆时安不管别人怎么想的,总之该做的他都做了,就看别人会不会对他们自己的生命负责了。 第62章 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间, 棉花已经可以採摘了。陆时安特地做了弹棉花的机器, 需要两三个人配合就能弹棉花做成棉被。做出来的棉被和现代的差别不大, 厚实温暖。 陆时安做了许多床, 打算先送给皇帝两整套,再送安阳城城主等人一套。亲戚朋友都有份, 但是除了皇帝以外,其他人都只有一套。毕竟棉花还要留种, 数量不算多。 棉花不像玉米,结的那么多。如今连一国之君都对玉米感兴趣,所以百姓也都喜爱食用这个新鲜的粮食了。玉米无论是蒸还是煮,它的口感都是香香糯糯的, 还泛着清甜。连玉米杆子吃起来也是甜津津的, 不少孩子就喜欢把玉米杆子□□放在嘴巴里像吃甘蔗一样去嚼着玉米杆子。虽然现在日子不算难过, 但是糖对于很多人家来说,还是很少能吃够的。 陆时安以前不太喜欢吃玉米面, 但是来到古代,这个身体似乎非常喜欢,这种心里不喜欢但是身体却喜欢的感觉真的有点神奇。所以程玉就经常能够观察到大哥一边皱着眉头,一边干掉了一盘又一盘的玉米面烙的饼子。 玉米和棉花的作用,陈皇是彻底知道了。他甚至很感谢陆时安,要不是他, 估计棉花的作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被发觉。 棉花摘下来之后, 要去轧棉花, 把棉花里面的棉籽去掉,然后用弹棉花的机器弹熟,变成棉条,后来就可以纺棉花了。纺棉花需要纺车,纺车大殷是有的,都是很传统的那种,但是陆时安知道目前用这种最合适,不怎么费劲,就能纺出布来。纯手工的棉布,现代很少能穿到了。纺好了的线,先拿去染色,再把线缠在筒子上,在织布机上放在正确的位置,就可以织出棉布了。 棉布做成成衣还需要一些时日,陆时安想,要是有缝纫机就好了,有了缝纫机,做衣服简直不能更快了。说做就做,陆时安一头扎进空间,迅速翻找歷史书和其他杂书。 他记得工业革命的时候,欧洲率先发明了缝纫机。好几种都是手摇版的,不过,陆时安觉得,还是脚踏式的缝纫机,比较合适。到时候,大殷的小娘子们的彩礼或者嫁妆都是要发生改变的了。比如,一架必不可少的缝纫机。 关于缝纫机,陆时安也是有印象的,记得以前奶奶家就有一架保养得很好的缝纫机。奶奶会将它擦拭得干干净净的,还会用一块布蒙起来,宝贝得不得了。据说是爷爷送她的彩礼之一,所以很是宝贵。 陆时安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再建一个厂,专门生产缝纫机。就把场地建在安阳城,场地便宜,人也够多。工厂先不着急,先把自家用的缝纫机做出来再说。 缝纫机的结构还是别其他东西要复杂一些的,陆时安找了许多资料,才勉强做出来一架。等他做完,陆时安三兄弟的成衣全都做好收好了。 以前用绢或者麻做的衣服,能穿是能穿,就是总感觉缺了点什么。现在看程玉穿上纯白色棉质长衫,越发显得他面如冠玉,唇红齿白。总之程玉身上气质更加凸显出来了,温文尔雅,列松如翠。 陆时安想,要是现在在现代的话,程玉的长相真的可以去当个演员了,这个长相,真的是小鲜肉中最受欢迎的了,满满的都是仙气。 见大哥看他穿了新衣服,程玉不好意思道:“怎么样?好看吗?”村里的绣娘说好看,这件衣服在领口、袖口处还绣了竹叶,看起来确实很不错。再加上棉布做的衣服,柔软舒适,程玉很是喜欢。 “还看,你穿什么都好看。”陆时安看着程玉,眼里满是欣赏。 他还有两身睡袍,一件青色,一件月白色,都很舒服。还好大哥知道棉花怎么处理,要不然,想穿也穿不着这样的衣服。 皇庄也是种了不少棉花的,但是那些太监觉得棉花不能吃,也不够好看,种那么多棉花做什么?于是种的居然还没有陆时安的多,导致皇帝生了很大的气。后宫妃子找他要,他本来也很高兴,就干干脆脆的答应了,没想到到头来这些狗奴才告诉他棉花不够,做出来的棉质衣服不够分。 第106页 不够分那就没办法了,这次宫里得脸的才分到棉质布料和棉质宫裙,皇帝自己也还想要呢。 陆时安上道地给他做了两床垫被,两床盖被,还有两个棉做的枕头。现在正合用,晚上不用火炕也是很暖和的。 皇帝以前从来没有枕过这么柔软的枕头,因为他的枕头多是玉枕,金丝为面,软玉镶框,看起来华贵,其实还不如棉花枕头来的舒服。这几天枕上这样的枕头,连觉都睡得很好。 当初陆时安种棉花的时候,就有不少村人好奇这是什么,一看现在陆时安做的棉衣棉布,就羡慕得不得了。陆时安虽然有心送他们一些,但是确实不太够,只能稍微匀一些棉花籽给他们,叫他们来年再种。其实,一直以来,他都只想着棉花做棉衣来御寒,事实上,做成棉袄的,不一定非要棉花呀,家里如果养鸭养鹅,完全可以用鸭绒鹅绒做羽绒服的嘛。 马上这一年就要过去了,过年的时候一定会有不少人杀鸭宰鹅,自家也养了不少。陆时安缓缓地把目光放在了将军这只大鹅身上,估摸一下一只鹅大约有多少鹅绒,将军见陆时安眼神不对,少有地犯怂,往鹅舍里钻。 天气真的冷,好想吃火锅啊。陆时安觉得,先不想这些东西了,左右自己什么都不缺。今天叫家里的厨娘把羊肉切成薄片,再弄点蔬菜,菌菇,鱼肉片,鱼丸下火锅吃。家里两个吃辣都不太行,所以吃的还是鸳鸯火锅。半锅是大骨汤,半锅是麻辣鲜香的羊肉汤。 可惜这里不能宰杀牛肉,毕竟牛还是很重要的动物,想吃很多牛肉基本没可能。不过倒是能吃到鹿肉,每每有猎户打猎,总能打到鹿,鹿角可以卖钱,鹿血也可以,鹿肉就更不用说了。陆时安只是偶尔买上一些,毕竟鹿肉吃了,太补,身体受不了。 今天陆时安就弄了点鹿肉,像做牛排一样将鹿肉处理了,还加了些柠檬调味,总之味道相当不错。 导致晚上看到程玉洗过澡之后的那张微红的脸和精緻的锁骨后,他十分丢脸的流了鼻血...... 果然不能吃,鹿肉还是太补了,不适合他这样血气方刚的少年吃,吃了晚上也很受罪。 可怕的是,程玉还不知道流鼻血的含义。还上前给陆时安擦鼻血,陆时安眼睛都有些发红了。 好香的身体。程玉身上有股香气,引着他不停去嗅。少年的身体总是纤细又有韧劲的,薄薄的肌肉,平均的覆在身体上,隔着衣服也能感知他的美好。 陆时安一把揽住程玉的腰,程玉又是害羞又是担心,“大哥,你到底,你到底怎么了?”他有些喘不气起来了。 后腰就是一双滚烫的手,大哥的脸就贴在他的肚子上,他们几乎像是黏在了一起一样。 程玉觉得自己的身体也开始烫了起来,他觉得自己好热,从腰腹热到脸上,他听到大哥在微微喘息,不知道为什么,他也很想喘息。两个人身上穿的衣服都不多,这样贴在一起,让他浑身都在发软。 陆时安把程玉一把抱在了床上,他的双膝支在程玉的左右,没有给程玉任何物理上的压力,但是程玉却觉得自己很紧张。 陆时安没别的意思,只是想非礼一下嫩生生的小玉。他先是亲吻着程玉的额头,再是面庞,最后是嘴巴。 程玉感受到了今晚的吻不一样,今晚的吻既有珍视,也有欲望的成分。所以既缠绵又霸道,吻得程玉泪水都出来了,喘息不已。 陆时安没有继续下去。 亲吻还是可以的,要做别的,实在不合适。毕竟两个身体都还小,继续亲下去,他也不知道会做出什么禽兽的事情来。 所以他放开了程玉,下床倒了两杯茶水,慢慢地喝点降火的苦荞茶。程玉倒是不需要这个,只要陆时安能不欺负他,他就能自己慢慢地冷静下来。 他们像往常一样,相拥着入眠。 程玉是喜欢陆时安这样吻着他的,但是他从来都不好意思说出口,这样的吻叫他觉得舒服,有种被拥有的感觉。 羽绒服也很容易做,而且比棉衣更加轻便些。穿在身上一点都不冷,就是刚穿的几天味道有些怪,穿久了就好了。 村里人都很好奇,因为里面装的东西,内行人一看就知道了。这里面的材料,既不像芦花还有碎步,也不像棉花。 陆时安一说是鹅绒,鸭绒,他们就全部知道了。 于是,将军——陆时安家脾气最暴躁,胆子也最大的成员,惊讶地发现村里的鹅兄弟都被剥了衣裳,在寒风中准备宰杀...... 所以,陆时安他们也发现了,将军近期的改变。它变得异常听话,在家里也很少作威作福了,只要陆时安一叫它,它就会飞速跑过来。比豆糕还要听话些。 第63章 不要忽略作话,有小剧场! 冬天事情不算多, 很多人在家里没事情做, 就会出去打打零工, 冬天的零工也是很好找的。 陆时安打算现在就在安阳城郊区建个厂, 生产缝纫机。现在做一件衣服费时太多, 虽然手工的确实不错, 但是对于人来说,还是省一点功夫,省一点力气划算些。 缝纫机厂运营方式差不多和现代靠齐, 流水线式生产,职工有节假日, 还有免费工作餐。工资一个月一节, 一个车间一个车间主任, 还设全勤奖。总之待遇还是很不错的,比现代一些黑心企业好多了。 第107页 要是这里发展得好,说不定还能使这边的房价变高。人一多,商家就会来这边做生意。所以陆时安还在安阳城西郊买了不少地,资金充足, 发展得好的话就准备盖房子, 商铺。这要是能好好经营,假以时日, 说不定不会比安阳城内差很多。 陆时安美滋滋地想,要是这边发展的好, 那自己手上的这些地皮可就值钱了, 到时候做个潇洒的包租公, 也是很不错的。 但是他在这里建房,还是有许多人不看好的。之前觉得陆时安很有前途的商人看见陆时安做的这个决定,就开始怀疑自己的眼光。 “在这里做生意?他是想把东西卖给野鸭子吗?”在安阳城有至少十家大店铺的原家就很不看好陆时安花这么大的代价,跑到安阳城郊区做生意。 不过,一个消息灵通的布商道:“据说是又想出了一个好东西,想造出来卖呢!”陆时安不是旁人能猜测的,毕竟当初觉得他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赚不了什么钱,几天就会赔本灰熘熘回老家的人都被打了脸。如今陆时安在安阳城的名声,还有赚钱的能力,都让人嫉妒。 本来那陆时安只打算在这里开两家奶茶店,但是没想到居然有人让陆时安再开两家,原因是他们嫌两家不够,每次都要跑老远买,还要排很长的队。 你看看,别人都是开店请别人捧场,他是自己不乐意开店,别人求着他开。这就是差距,这就是区别。 总之,这个布商觉得陆时安就是一个风向,跟着他走,一准有肉吃,所以就悄咪咪地跟着陆时安买了一些地皮。离陆时安建厂的地方不算很远,没有陆时安买的位置好,但是也是相当不错的地方了。 他想着,亏了就亏了,反正有地在那里,也不算特别亏。做生意嘛,老是害怕亏本,也走不长远的。 他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和他一样,也是表面一副不贊成,其实私底下早就跟风跑到那边经营了.....这些糟老头子,一个一个都坏得很。 陆时安知道有一批人跟着他买了地,但是也不是很在意,他巴不得有人和他一起投资这里,人多了,很多事情就好办了。这片地人一多,利益就会纠结在一起,陆时安也好施展拳脚,向他们谋求合作。 程玉也在忙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开一家印刷厂。大殷的印刷技术实在不行,又慢又麻烦。本来陆时安不是很了解,现在听程玉抱怨多了,就觉得这个问题不解决也不太好。如今正是皇帝看他非常顺眼的时候,稍微做出点事情来,想必皇帝也会为他兜着。 活字印刷术这里还没有,陆时安觉得虽然把这个弄出来,可能会让那些士族不高兴,但是印刷术还是要弄出来的,印刷术一旦出来,书的价格一定会低很多,寒门里愿意读书的就更多了。这是大势所趋的事情,陆时安觉得自己不过是加快进程罢了。 杜典一直和他有联繫,据说现在正在研究水车的事情,陆时安没想着插手,说不定他能弄出来一个非常适合大殷的水车呢?陆时安觉得这个时代还是有不少东西做的都比后世甚至要好,自己插手过多反而不妙。 就让他先折腾着,陆时安自己坐等结果就行。不过一些小提议还是可以给的,关于物理上的力的知识,也能灌输给他。 关于农事,陈皇还是很在乎的。杜典现在在工部过得很好,想要资金马上就有人送到手边。家里的长辈们现在也不觉得他做的都是些奇技淫巧的事情了,能得到陈皇的看重,就算是研究奇技淫巧又如何?他们杜家,以前没有遇到先帝前,虽是士族,但是十分困苦,被其他势力圈子排除在外。后来陪着先帝吃苦,才有如今的杜家。能得皇帝看重,才是他们杜家的生存之道。 “大哥,他们都说你这次一定会赔本哩!”陆时恆眨巴眼睛,看着大哥在那里忙活着。 陆时安哼哼笑了:“你觉得我会赔本吗?” 陆时恆歪了歪脑袋:“应该不会吧!”大哥做了这么久的生意,连福利院都没亏本过。 陆时安道:“要是亏了怎么办?” 陆时恆毫不担心:“亏了就叫二哥养你!”二哥也是很有钱的,现在还在开店呢!而且二哥的爹爹很有钱! 陆时安一听,看了眼程玉,再看看一本正经的陆时恆,想着,其实吃软饭也不错,虽然有点丢脸,但是确实还挺舒服的。看看陆时恆就知道了,每天就看看书写写字,根本不用自己赚钱,还一副很踏实的感觉。 算了算了,自己还没有到退休的年龄。至于陆时恆,等他再大一些,能考上就继续考,考不上,就要逼着他养活自己了。虽然陆时恆还看不出有做米虫的天赋,但是防微杜渐还是必须的。 程玉一脸认真道:“大哥,假如你亏本了,我就养你吧!不要担心。” 陆时安心想,要是我大赚特赚,程玉却亏本了,要还债,他就拿出一大笔钱,然后诱惑他:“主动亲我一口,就给你一千两银票,乖乖听话,就帮你还债......” 想想也是美滋滋。 算了,程伯父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不过以后玩玩情趣逼着程玉念羞耻台词也还行...... 程玉看到陆时安不说话,盯着他笑得很诡异,就轻轻拍了拍陆时安。陆时安一下子惊醒,擦了擦并不存在口水,充满斗志地继续手里的活计。赶紧把技术确定下来,形成一套完整的程序,他已经迫不及待要完成这件事了。一想到这个时代能够出现有现代化特质的东西,他就有些激动。 第108页 虽然这一切都不算他想出来的,但是传播也算是一大功绩了。 厂房估计要到年后建成了,毕竟这是个相当大的厂房。还有员工宿舍也要建,员工健身场所也是需要的。 陆时安也不是黑心商人,也不是扒皮资本家。员工心情好,生产积极性也好一些。所以工资方面,基础工资不打算给低。 现代一些老闆,老是抱怨员工不负责任,没有积极性。其实那都不是好老闆,真正的好老闆,好公司,给手底下的人开的工资也是很高的。员工至少能活得不错,不想失去工资,自然就有积极性了。人家要吃饭,你和人家谈理想,人家有积极性就怪了。谁也不是傻子,所以陆时安在现代一看见有新闻说年轻人浮躁,沉淀不下来做好一件事,他就嗤之以鼻。没钱,谁给你办事?年轻人都是很实际的,光靠理想,已经吸引不到他们了。 不过他倒是不用看别人脸色办事,毕竟在现代的时候,他的钱也是很多的。学校也很看重他,毕竟他懂得多,是个万金油教授。哪里缺教授教课,就能把他调过去。全能型人才,校长给他开的工资极高,生怕惹他不乐意,回家不教了。 厂房建好了,招工的事情也要着手了。陆时安的表哥陆青已经不在做杂酱面的生意了,陆时安打算请他来帮忙管理厂房。做生意的人,接触的人多,而且陆青是个十分勤勉老实的人,有自己处事的一套方法,能力长相品德样样不缺,陆时安也信任他。这个缝纫机厂,他不来,陆时安也不知道找谁来帮忙了。彭山也被送到城郊那边看着进度,总之一忙就都忙了起来,跟陆时安关系近的,基本都忙了起来。 如今修路的俘虏非常不舒服,大冬天的去修路,手脸都冻坏了,每天也就吃个囫囵半饱。看他们这么惨,本来每天去路边打卡扔菜叶子臭鸡蛋的人也不去了。算了,修好路,也算是赎罪了。 这些俘虏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其实在这里修路也没什么不好的,每天还有东西吃,有地方住,也还行了。他们在越禄没钱交抵押徭役的钱,过得还不如这个呢,要不是妻儿在越禄,他们都想干脆来这边住下了。 越禄国的平民,没有什么太多家国观念,他们更加倾向于哪里过得好,就在哪里过。不过他们也很尊重规则,能适应任何一个地方的规矩。比如这群俘虏,知道自己的国家输了,面对大殷的百姓的谩骂,其实很少有怨恨的时候。输了就是输了,骂就骂吧,要是相反的结果,他们估计也是这样的。 陆时安给程玉的订亲礼已经交接完毕了,就是奶茶店还有那个羊奶加工厂的分成,都给了程玉。听起来好像不是很多,但月利润是很高的,比程玉的书画店赚得多很多。 程玉本来不想要,毕竟奶茶店他也没出力,陆时安非要他收下,他害怕大哥生气,就只能收下了。 陆时恆马上就要考童生了,他没什么负担,家里有先生教他,村学的先生也一直盯着他,他还要做房家族学先生布置的课业,可以说每天都累成狗,一点都不像大哥想的那样轻松。不过这样学习也是有好处的,至少童生一定能考上。 他还不知道陆时安想把他弄到市井上锻鍊,还在美滋滋地想着,自己如果考上了功名,大哥就不能再说一些打击他的话了,自己也是个有身份的人了,不要面子的嘛。 可惜,他不知道一个叫“你大哥还是你大哥”的道理。 第64章 福利院来了不少孩子,都是战场上父亲死去了, 家里亲戚条件不好, 养不活他们, 或者压根不想养他们, 母亲被亲族接走改嫁, 无人教养的孩子。 陆时安第一次看见他们的时候,仿佛看到当初听到爸妈都去世的自己,满眼无措, 看不见前路, 只想找个地方舔舐伤口。 但是这个过程,只有靠自己度过。没有人能帮助到你,这个时候,就应该明白, 即便你还是个孩子,也已经必须自己面对生活了。你可以悲恸,可以感伤,唯一关心你的人已经离去,时间不会为任何人停留。陆时安能做的, 只是暂时给他们提供一个地方,其他的, 还是要靠他们自己。 褚志是年前送来的,他家在新成县, 大过年的时候, 母亲就因病去世了。他不算小了, 如今也有九岁。舅舅软弱,舅妈强势,舅妈不愿意养他,他也没办法在这个家好好过下去。索性,就把家里不多的银子带着,房子锁住,头也不回地自己来到京城。如今父亲战死,母亲去世,自己做任何决定,都不会有人关心了。 福利院他是听过的。他打算现在先在这里住一段时间,这里要是不好,实在不行,他就出去找活干,他人小,想必吃不了什么东西,只要等他长大了,就好了。他天真的这样想着。 但是在这里呆了几天,他就喜欢上了这里。这里的大娘们虽然有的比较兇悍,但是每天都会给他们起早烧水,冬天他们洗不动的大棉衣,也是这些大娘洗的。 门卫伯伯们还会给他们讲故事。 他们每天都是要学习的。这里有个叫陆时安的人,自称院长。他看起来好年轻,长得也很好。福利院的孩子都十分想得到他的关注,在这里的所有温情,都是这个郎君给予的。他们虽小,但是该知道的也都是知道的。 褚志觉得自己在家里吃的伙食,都不如在这边吃的。而且每天都有辅食吃,还能学手艺,做活攒钱。这全凭自愿,渠道是陆郎君给他们找的。他们这些大一些的孩子,就能接一点小活做了。褚志基本做的是玩具厂的活计,偶尔也去奶茶店帮忙。总之一个月起码也能攒五六十文钱,毕竟吃食他们是不用花钱的。 第109页 褚志这个孩子,陆时安印象很深。他觉得这个孩子是所有孩子中最有打算的一个,且很会照顾人。人品也很不错,据说有人曾经问他恨不恨自己的舅舅舅母。 他道:“舅舅、舅母都很好,只是他们实在有心无力。当初母亲生病,舅舅舅母也出了很大力气了,不敢奢求更多。”这是他发自内心的想法,陆时安就觉得他是个懂得感恩的人,且能力不错。私底下格外关注他,打算到时候直接给他介绍一个合适他的工作。 院里几个捣蛋的,渐渐也被管教得好些了,没办法,每周都有奖励发,为了奖励,他们也要好好表现啊!听话着听话着,一些坏毛病就都改掉了。有时院里的大娘取笑他们先前的作为,他们也知道不好意思了。 “大哥,过年了,这些孩子还是要去店里帮忙吗?”程玉看着一群孩子去石头村各个店里,准备干活,开口问道。 “哦,这不是帮忙,这是赚钱哩!而且他们家人都不在,现在赚些银钱,以后离开福利院也好生活。”再说了,忙碌一些,也能少想些事情,过年见不到家人的人,这个年也是很难过的。 程玉理解的点点头,“不过请他们来吃顿饭也是可以的。”他的养父母去世,还有大哥和小弟,这些孩子的亲人都不在身边,也是怪可怜的。不是每个孩子都在石头村做活,还有的去了安阳城还有京城。所以家里地方够用,请他们吃一顿饭是没问题的。 陆时安点点头,“你决定就好。”程玉高兴请就请吧,反正不用程玉动手烧菜,他也同情那些孩子。 过年了,陆时安十六,程玉十五,陆时恆也有十一岁了。时间很快,陆时安身上现代的因素并没有随着时间消失,而程玉和陆时恆也深受了他的影响。这一年他们依然过得很充实,也很安宁。 程玉已经正式长大了,空间的秘密,陆时安不打算再继续瞒下去了。陆时恆也可以知道空间的存在,这个时代的十一岁,代表着他即将可以承担家庭的部分责任,而不像现代的十一岁,还能继续和家里人撒娇。 这天晚上,陆时安就把程玉和陆时恆统统叫到自己的房间里秘密建的密室里来,神情严肃地看着他们,把他们看得心里毛毛的。他们知道这个密室,但是很少来。 陆时恆咽了咽口水,“大哥,你不会真的破产了吧?”这么严肃,真的让他害怕。 陆时安:“......” 程玉也一脸紧张,他知道不是破产,不知道是不是发生了什么特别严重的事情。 陆时安轻轻咳嗽一声:“咳咳,是这样的。我有个秘密,你们要不要知道?” 陆时恆严肃道:“既然是秘密,大哥自己知道不就行了?为何要告诉我们?” 陆时安板着脸:“那你还要不要听了?” 陆时恆:“...要听。”不听白不听。 陆时安道:“我曾经有个奇遇,得到一块美玉,里面有一方空间,土地百余亩,还有一口灵泉。” 程玉想想有时家里明明没有的东西,大哥都能及时补充上,还有家里的银子放置的地方...... 虽然难以让人相信,但是他们不得不相信,大哥是真的有奇遇。但是那又如何呢?这是大哥的机缘,他们能有今天,都是仰仗大哥操持。他们只会为大哥感到高兴,其余就是好奇,再没有别的心思。大哥愿意把这个惊天的秘密说出来,是真的将他们视为最信重的人,他们既不会嫉妒,也不会将这个秘密告诉别人。 陆时恆好奇道:“大哥,那方空间,只有你一人能进去吗?”他也好想进去瞧瞧,就是不知道可不可以。 陆时安只握着两个人的手,意念一动,就把他们全带到空间里来了。 程玉惊讶地看着空间里面生长着这么多粮食,蔬菜。杂物也有很多,有些是他没有见过的,书籍也很多,而且上面的字,他少有认识的。 陆时安道:“我曾神游天外,看到另外一方世界。还记得我头摔破的那时候吗?昏迷的期间,我的魂体在那方世界,见到许多不曾见过的东西,醒来,便有了这个空间和这些杂物。” 陆时安没有把原主已经死去的事情告诉他们,斯人已去,可是他们还要好好活下去。这件事,他会一直埋在心底,不会叫任何人知道。 “咦,这边怎么还有个琉璃屋?大哥,这个小屋我们可以进去看看吗?”程玉好奇地摸摸这个小屋的外壁,摸起来有点凉,推了推门,好像也推不开。 “这个进不去,我试了好久了。”墙体倒是一年比一年薄了,不知道这个东西到底有什么用,难道会出现比灵泉更好的东西吗? 程玉和陆时恆都知道空间里最宝贝的就是灵泉水了,难怪这么些年来,他们都没有生过病。他们对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这个空间,外人是不能知道了。否则,大哥就别想活着了。 第65章 知道空间的存在后,程玉也会时不时地被陆时安带入空间里, 收拾东西或者一起收割粮食。陆时安觉得, 空间被程玉他们知道后, 真的轻松多了。 以前不敢拿出来的水果零食什么的, 都干趁人不在时拿出来一起分享。陆时恆彻底被现代的雪碧可乐还有薯片等等零食收买了, 原来以为大哥做出来的点心已经很好吃了,没想到还有更加美味的东西存在。 第110页 程玉也特别喜欢陆时安餵给他的奶糖,还有巧克力。不知道大哥神游的世界到底有多美好, 但是吃了这些从那方世界出来, 而且据说到处都是这些吃的,一点都不稀奇时,他还是狠狠震惊了一把。 陆时安以一种特别怀念的语气,和程玉说起花国。 “那个地方, 道路很平坦,再高的山,也能在上面修路;晚上时,路灯会亮起来,不像这里, 街道上一到晚上就漆黑一片;那里平民不需要向别人下跪,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男孩女孩都可以读书, 国家会给钱……” 程玉觉得大哥的神情里仿佛不只有嚮往,还有一种更深刻的感情在里面。 程玉道:“大哥, 怎么了?”为什么突然觉得你很难过, 而且离我很远。 陆时安笑了笑:“没什么, 真的很想带你去那个世界。”要是还能回到现代,那么他也是希望能带着家人一起去的。自己在这里已经有一个家了,独自回去,倒不如不回。 “大哥,刚刚你在想什么?”程玉几乎没有看过陆时安消极的样子,心里有点难过。 “我在想,嗯,你主动亲我一口就好了,小玉还没有怎么主动过。”老司机套路很深,一点一点诱骗没经验又心软的小年轻,表面显得可怜兮兮,其实内心已经在露出邪恶的微笑。 小年轻觉得有点难为情,但是还是上当了。程玉轻轻走到陆时安跟前,他的眼睛乌黑明亮,里面只装着陆时安。他软软地把自己送到陆时安跟前,有些不太熟练地吻了吻陆时安的唇。 陆时安本来还有些遗憾,但是现在哪里有空想这些呢?他把程玉抱在怀里,吻细细密密地落在程玉的脸上,脖子上。 无论在哪里,有程玉就好了。这里也很好,至少他觉得温暖。给他归属感的人就在眼前。 程玉被他吻得很有感觉,几乎压不住从喉咙里溢出的舒服的呻.吟,某一处已经微微凸起,他甚至忍不住想去触碰。 陆时安似乎是感知到了他的需求,微微一笑,悄悄把手伸到他最精神的地方…… 一会儿,程玉颤抖着身体,把自己的脸埋在陆时安的怀里。 陆时安见他不好意思,也不说话,只是轻轻抱着他,直到他的身体平復下来,不再颤抖,才问道:“舒服吗?” 程玉是个坦率的人,虽然很不好意思,但是还是小声回答了:“舒服。” 陆时安不打算继续问下去,他自己也很难受,后来看着程玉舒服了,他就没有这么躁动了,青春期,躁动一点很正常。他昨晚才做了有颜色的梦,所以现在不能再想这挡子事了。 程玉的腿有点打颤,陆时安抱着他离开了空间。虽然陆时安知道程玉是男孩子,但是还是忍不住自己心中对于程玉的怜爱。而程玉也因为这份怜爱更加依赖陆时安。 京城的路已经修的七七八八了,道路上的扬尘明显少多了,垃圾也少了许多。 上面看到了陆时安写的关于卫生的小册子后,就知道脏乱的环境会滋生疾病,鼠患等等。所以还专门派人来盯着每户人家的门口,如果过于脏乱,就要罚些银钱。 这下每个人都要把自己门前的卫生弄好了,本来不习惯,后来干净惯了,就不用别人看着了。 目前安阳城也在修路,只是因为修的稍微迟了点,所以进度并没有很快。石头村里的路是陆时安他们村里的人一起集资修的,而且找的也是村里的匠人。他们想早一点修好,春天播种时也方便一些。 这个官府可不管,能自己修他们倒是乐个清闲。有些有钱的地方,听说石头村修路,还把参与修路的人的名字都写在了功德碑上,一个一个也都动了心。 富豪是不在乎一点小钱的,而且修路于他们也有益。最重要的是,官府承认因为修路立下的功德碑,这些名字都是登记在册的。他们激动坏了,立马开始集资修路。 这时候,各地修路事宜已经敲定好了。到处都在动工,水泥方子已经公开,居然也有人用水泥建房了。不过都是平民这么做,因为水泥的价格不算贵。 福利院已经有孩子年满十三了,他们这样的孩子来到福利院时就将近十三了。陆时安觉得他们的手艺还没有学完,就允许他们跟随着陆同做事情。别的不说,跑跑腿是可以的。要是想学更多的,就要靠自己努力了。石头村的村学倒是可以一试,这个看个人志向,陆时安并不强求。 皇帝看着京城已经修好了的道路,有些感慨:“当年打仗的时候,要是都是这个路,恐怕要舒服很多吧。”原来的路,光站在上面都是累人的,路上坑坑洼洼,行军的士兵深受其苦。能活下来就很不错了,哪里奢求过平坦的道路呢? 土豆、玉米还有棉花的出现,使他心情很好。即使在上朝的时候,那些大臣们还是会向往常一样,该吵闹还是会吵闹,他也不生气。如今他对朝局的掌握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了,再吵也波及不上他。 该把握的东西,都在手里好好攥着呢。 二月举行童试。大殷的童试是三年两试,就是三年内通过科试和岁试。本来应该是一年一次的,但是皇帝的提议被大臣们驳回了。经费不足,人手不足。反正什么原因都搬了上来,皇帝不得不妥协。 陆时恆就是要过科试的人。 第111页 他感觉压力有点大啊,明明自己本应该成为最闲适的人,可是家里最累的反而是他。 他已经在家里人和伙伴们面前夸下海口,说区区科试而已,不算什么。如今假如没考过,或者名落孙山,那可就丢脸了。 陆时安心说:“小兔崽子,考不上我们再说。敢在外面如此吹牛,看你下次还敢不敢这样了。”如今只是说了关于成绩的大话,说不定科试他可以通过,要是说了别的,比如一定会考上举人,那不是更糟糕吗? 做人还是要低调啊。 总之陆时恆自己夸下的海口,自己去填。陆时安一点都不同情他。 陆时恆嘟囔道:“说好的孔怀之情呢?” 陆时安:“对不起,没有。去看书,别老当蜡烛照亮我们了,谢谢。” 这一年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发生。天灾很少,战事很少,好事倒是有许多。 从官员的统计来看,这一年因为飢饿死去的人少了许多。 棉花一普及,大家就意识到它的好处。棉布价格在市面上一点都不贵,贵族也很喜爱它。缝纫机也受到了广大娘子军的热爱,它被卖到了各地,陆时安的缝纫机厂也往别处开了一家。 缝纫机的核心技术在陆时安手里,但是没有人敢去抢夺。毕竟陆时安虽然是个白身,但是背后站的是皇帝。还有很多与他交好的大佬站在他背后。 陆时安所付出的,不过是一些股份罢了。朝廷给他大开方便之门,他的生意就没有亏本过。 一开始,大家都不知道这个缝纫机的好处。陆时安甚至一架都没有卖出去,直到陆时安找了几个颜值很高的绣娘在大街上展示,还当众抽奖,大家才知道这个看起来很高端的东西到底这么用。 一个裁缝店老闆看到了缝纫机的好处,当即就买了一架回去。后来家里颇有些银钱的的人家也买了一台。 缝纫机的效率那自是不用说,那个买了缝纫机的裁缝店老闆,后来因为接的活越来越多,甚至开了好几家分店,缝纫机的钱早就赚了回来。 后来,大家就开始跟风买了。缝纫机操作简单,容易上手,家里但凡是心疼娘子或者心疼自己娘亲的人都会买,因为有了它,就再也不用她们一针一线地手缝了。 安阳城那边的缝纫机厂,也成了极为受欢迎的地方。商人都想分一杯羹,于是都向这边进货。安阳城西郊这边地价水涨船高,早早地跟着陆时安买地的人都笑死了。 那些嘲笑过陆时安的人这会子都快要被自己气死了,还骂别人什么眼光,真的是一张脸被打得啪啪响的。 陆时安的缝纫机厂收的员工多,据说每个员工月上交一些银钱,作为以后的房钱存在陆时安这里,陆时安在这里造员工宿舍,就能把独栋的房子直接用很少的银钱卖给他们。他们都不敢相信,这房子,是能给就给的吗?陆时安他也不怕亏本? 虽然不是现在兑现,但是陆时安的人品大家都是知道的,所以没有人不相信。 福利院倒也新设了几处,有一处设在南边。虽然陆时安不能亲自去,寻找代理人还是能找到的。 像慈善机构这样的存在,什么时候,在哪里都是不嫌多的。 第66章 陆时安也没有想到自己能做成这么多事,本来只是想给在战场上受过伤的战士提供一份简单的工作, 但是没想到真的能够发展成一个快递公司和一个外卖公司。 那些本来在家里颓废着过着靠家人养活的残疾士兵, 听说送外卖是个不错的活计, 而且不需要什么技术,只需要认路就行,就到陆时安的店里报名了。 一开始只要每天固定地把店里的货送给某几家, 后来预约的人越来越多, 到点就要开始忙活了。 人对新鲜事物的接受度其实没有那么低, 而且即使是古代也是有宅男这种生物存在的。所以外卖一出现, 就受到了他们的强烈欢迎。陆时安开的奶茶店每天都能收到一大笔预约,然后由店里的人准备好奶茶, 叫外卖的员工送过去。 后来, 连其他店也开始想开启外卖服务。只是试过以后发现很多外卖员不是人品不行, 就是认路不行,出现了很多问题, 就打算厚着脸皮问陆时安借。 陆时安想着,就当自己开了家外卖公司, 比如说某团就行,于是又招了许多外卖员,还做了专门的培训。 陆时安这里负责付给外卖员底薪,但是用外卖的店家需要支付平台的费用,才能在陆时安这里挂上号, 能够用陆时安培训的外卖员。 而且, 陆时安这里有外卖员的身份信息, 不用担心是骗子和能力不行的人。总之平台的费用是有点贵,但是京城这边的常住居民已经开始适应这种模式了,就很难不加入到这里来。而且这些使用外卖员的老闆发现了,自从用了外卖员后,生意明显变好了,就更加不在乎这些平台费了。 安阳城这边也是差不多的情况,总之虽然在这个时代的外卖不像现代那样普及,方便,但是对于原始消费方式还是产生了一定的冲击的。年轻人在一起聚会,不愿意吃家里一成不变的宴席,想吃点别的怎么办?那就提前在各家预约好,无论是吃食的种类,还是送到的时间,都可以提前说,然后外卖员到点了送过来。方便新颖,不用自己受累。 可惜只能在离家不算特别远的地方点,要不然,外卖也无法送到。 第112页 陆时安觉得外卖最重要的就是快,但是要每个外卖员配上一匹马或者驴也不太现实,就专门造出了自行车还有三轮车。 本来他以为自行车成本会比较高,车链子造不出来,轮胎也造不出来,技术达不到要求,谁知道把图纸一拿出来,古代版自行车就出现了。原来还有陆时安不知道的一种树,虽然不能用来当铁器,但是它的坚硬的程度完全可以充当车链子的材料。至于轮胎,暂时没办法做成现代这种充气型的,不过用铁来做或者用那种树做成圆轮绝对也是可以用的,只是这种自行车会比现代的要费力。 橡胶的作用还是很大的,陆时安越来越觉得它得投入运用了。 几乎每年大殷都会发生洪涝灾害,没有救生衣,救灾救得再快,死亡人数每年只会更多不会更少。橡胶也是可以用来做气垫船救生衣的,所以早点把橡胶种好了,也好把这些东西弄出来。 像雨靴这种东西,也是靠橡胶生产出来的,到时候下地栽秧的农民就不用担心会被蛇咬了。橡胶对于减震也是很有帮助的,一般马车如果加上橡胶的话,不容易损坏。像现在的水泥地,加点橡胶进去,使用寿命会变得久很多。还有水管之类的,也是常用的,造出来也有利于农业灌溉。甚至医学上的部分用品,也能用橡胶做出来,比如听诊器。不过这个时代要听诊器好像也没什么用,大家都是通过望闻问切看的病。 陆时安打算先进一批橡胶树,再想办法加以利用。假如这里可以种橡胶树,那就更好了,如果种不活,那就只能靠皇帝运输了。大批生产他实在没办法在运输上投入过多,这个皇帝是个好皇帝,和他说明情况,他绝大部分可能都会是答应下来。 而且,做好了的商品还能卖到别国去,丰盈国库,大臣也没必要不答应这件事。 大殷不限制经商,所以国与国之间的生意还是有很多的。 像陆时安“发明”的曲辕犁,还有杜典做出来的水车水筒等等物事,大殷都会卖到别的地方去。不过不卖成品,卖的是技术。价格很贵,但是别的国家不得不买。没办法,自家没有的东西,想要就得买。 程玉和陆时安马上就要成婚了。 这三年,程长郢开始让程玉学着打理自家的生意,因为觉得自己快要老了,这些总是要交给他的,索性就早点让程玉熟练事务。 程玉推辞了很久,但是程长郢执意要他接手家里的生意。程玉觉得他现在终于知道了什么叫甜蜜的负担,家里的产业太多也不是什么好事。 陆时安觉得这三年,程玉发生了很大的蜕变,程玉看起来成熟了很多,虽然还是长得有点不食烟火,但其实精通庶务,连画画的风格都变得成熟了不少。他的那些粉丝,甚至都觉得他已经成亲生孩子了。不过从某方面来说,程玉,确实已经算是已婚人员了。 这三年虽然他们一直在同居,但是他们一直恪守礼仪,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马上就要成亲了,陆时安就觉得,自己仿佛是在等着拆封一件自己期盼已久的礼物,现在既有紧张,也有幸福。 这年程玉十八,而他也已经有十九了。 “大哥,我们今天还进空间吗?药材还在里面放着没採摘呢。”这些药材是他们这些年收集的,有些不易培养,且很珍贵,大哥很珍视它们。 陆时安注视着他:“你似乎忘记了一件事。” 程玉脸突然红了,是啊,三天后就成婚了,自己还在惦记着药材。 “你让我怎么惩罚你好?嗯?”陆时安看起来极为不满,但事实上他在想什么别人都不知道。 程玉的脸更红了。 自从他年满十八以后,大哥就会经常找理由“欺负”他,而且每次都是自己理亏,他的力气没有大哥的力气大,所以即使想耍赖也是耍赖不过去的。 程玉结结巴巴道:“那……那你想怎么惩罚。” 陆时安看着白天无比干练得在管生意的程玉,伶牙俐齿地和别人谈价格,晚上面对自己就会变成软软的小动物,就觉得这种感觉很奇妙。程玉只会用这样的情态对自己,只要一想到这个,他就会气血上涌,浑身发烫。 “怎么欺负……”陆时安觉得还是直接用行动做给程玉看比较好,感受到的永远都比听到的更加真实。 程玉已经说不出来话了,亲亲摸摸对于已经十八岁的他来说,其实已经是经常性的活动了,但是该不好意思还是会不好意思。 他也觉得很舒服,甚至有的时候陆时安不欺负他,他也会有点想。 似乎大哥很懂他,总是在他觉得想要做这个的时候满足他。 陆时安表示这只是因为熟悉程玉的一些肢体语言而已,其实他的想法,程玉也是隐约知道的。 一刻钟后,他们躺在床上微微喘息。 “好不好?” “……好。” 这项生命大河蟹活动他们是共同进行的,程玉稍微比陆时安释放的快一些,因为陆时安喜欢加上一些别的动作,比如亲吻程玉的脖子。程玉不太能放得开,陆时安的体验要稍微差一点。但是陆时安不介意,好不容易等程玉到十八岁,他也快要解放了。 忍了这么久,陆时安想,还好自己就是个心理上的成年人,不然,真正的十八九岁的少年人一定忍不了。而程玉,对自己总是软软的,从来不抗拒,所以忍到现在,都是他的功劳,新婚夜,他一定要向程玉讨要补偿。 第113页 嗯,就这么决定了。 第67章 程玉在陆时安的鼓励下, 还是开了印刷店。本来觉得家里的钱够用了, 而且他真的很忙, 新的印刷方式只要能供自家使用也就行了, 至于新型印刷方式的推广, 可以靠皇帝或者城主。 陆时安觉得,假如自家先把这个方式大大方方露出来,大家就更能意识到这个方式的优越性。活字印刷术, 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想出来的。活字印刷术对于古代来说,是个意义很重大的东西。 陆时安觉得, 自家先把书画的价格进行调整, 也算是对其他商家进行了压制。这项成果,百姓应该是获益方,而不能光让官府和部分商贩获得更大的利润。在现代, 义务教育学费是免费的,所以每年要交的不过几十块钱的书本费, 可以说政府真的很良心了。在这个时代, 陆时安能为读书人做的事情不多,把书的费用降低一点还是可以的。士族垄断教育的格局既然已经被打破, 那么这个口子被撕得更大一些也没什么了。 左右还有皇帝在背后撑腰,陆时安没在怕的。 这三年,印刷店的生意做得很好,对外是陆时安在交涉, 所以大家都以为是陆时安的店。其实这家店的所属权在程玉身上的。 程玉道:“大哥, 这样你实在太吃亏了。”他什么都没有做, 直接有了现成的店铺和收益。 陆时安满不在乎道:“咱们成亲之后,家里的帐目都是归你管的,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现在还要分这个,那就太见外了。”作为男孩子,是嫁过来的一方,本身就是程玉吃亏一点,虽然他们这辈子都不可能分开了,但是陆时安该给他的保障还是要给的。 程玉红了脸,主动抱了抱大哥,靠着陆时安日渐挺拔强建的后背,觉得内心一片安宁。他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哪怕叫他分文也无,他也愿意嫁给大哥。他不觉得自己吃亏,相反的,自己喜欢大哥,也能得到大哥同等的喜欢,已经是上天垂怜,他如何能要求更多呢? 三年来,陆时安已经攒够聘礼,他的全部身家,除去已经给了陆时恆的那部分,已经可以打动京城里任何一个姑娘。程长郢没有为难他,早早订好婚礼的各个事项,只等着把自家儿子嫁过去。 对于他们成亲,确实有不知死活的东西在陆时恆那里说道:“你大哥把自己的全部身家都给了你二哥,就给你那么点东西,你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属于自己的东西,给了一个外姓?” 陆时恆笑着看那人,明明是明朗的笑容,却让那些人打了个寒颤,那些人觉得哪里不对,但是从人之常情想想,可不是这样吗?大哥一娶亲,就把小弟给忘了,难保陆时恆心里会有疙瘩。 “家业是大哥二哥挣的,他们成婚了,大哥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轮得到你们说?”陆时恆心里不但没有疙瘩,反而很庆幸,他又不想自己一个人,管那么多铺子。再说,大哥分了那么多田地,还有房契给他,店铺也分了几家,虽然和大哥总共的产业比起来,确实不够看,但是完全能供他过上米虫的生活了。他可是立志要娶富婆的人,自己有那么多钱,就没意思了。 敢挑拨他和大哥的关系,定然心怀不轨,陆时恆悄悄记下在他面前瞎挑拨的人的名字,回去就告了状。 陆时安听了,揉了揉陆时恆的头:“别听他们胡说,你成家之后,才用的上我给你的东西。现在我们吃住都在一起,零花钱也有,又不是分家。”哼,他们那些人,不过是见不得他们兄弟三人感情好,生意做得好,再加上现在陆时恆身上也有功名了,虽然只是童生功名,但是现在考上童生的人,确实也不算多,估计,那些心怀不轨的,大约就是心里酸得不行,想撺掇陆时恆大闹一场,这样陆家的名声就会受损,这样,他们就能在背后偷笑了。 届时陆时恆的名声一定会受损,那么,很有可能,他就在童生这里就此止步了。 只是,他们没有想到,陆家兄弟从来没有离过心。这种挑拨只是让陆家噁心了一下,别的作用一点都没起到。 这三年皇帝也开始印制官方的书,价格和陆时安家开的书画店差别不大,皇帝的书都卖的这么便宜,谁还敢卖得这样贵呢?总之有不少士族在背后痛骂陆时安,说他身为朝廷客卿,不学无术,整天就喜欢和奇技淫巧打交道,喜欢作邪术。后来被皇帝发落了一番后,他们更加敢怒不敢言了。 不过读书人倒是对陆时安的评价很高,说他虽然没有把圣贤之书挂在嘴上,但是行的都是仁义之事。于是就从火炕之事说到福利院,从福利院说到活字印刷术,总之把陆时安夸得天上有,地上无。 陆时安对程玉道:“放这么多彩虹屁,不给他们打折,总觉得有点对不起他们。” 程玉:“......”大哥,他们夸你呢,怎么可以说人家在放屁。 成亲这天,陆时安觉得在这一整天里,自己都是浮在天上,踩着云朵的,怎么都觉得不真实。自己和程玉居然成亲了,在今天,两个人穿着一样的礼服,在石头村成亲。连陛下在私底下都送了成亲礼,更不用说别人了。他喝了点酒,看着自家库里收了这么多礼,觉得自己连结个婚,都赚了这么多,也是没谁了。 他为了躲那些牲口朝他灌酒,就假装喝得醉得不能再醉了的情态,那些牲口不敢继续灌他酒吃。等宾客都走了,他就长舒一口气,终于没人了。 第114页 程玉老老实实地坐在床沿,陆时安早就在床沿那里准备了靠枕,这样程玉能够轻松一点,可是这个傻子居然坐的这样端正。 程玉听到动静了,他盖着盖头,虽说男子结契是不用讲究太多的俗礼,但是盖头还是要有的。听到外面的脚步声,他就知道,自家大哥没有喝醉。他在陆时安进来的一瞬间抬了头,陆时安停下了脚步,揭开了程玉的盖头,低头看着程玉的装扮,默默不做声。 程玉被他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了:“大哥,你在看什么?我今天上妆了,红娘说了好看......”难道不好看,把大哥吓到了吗?也是,今天他们拜堂,大哥是看不到他的脸的。 反正就算是丑,也嫁给大哥了,他自暴自弃地这样想着,大哥还能不娶他了吗? 他壮着胆子看了看大哥的表情,惊讶地发现,大哥居然露出了痴迷的神色。他心里暗暗高兴,大哥,是被自己迷住了吗? 陆时安确实被今天的程玉惊艷到了。本来以为程玉这样清俊的人,是不适合红色礼服的,结果穿起红色竟然这样好看。他的气质瞬间变得有些魅惑,但却不自知,无辜地吸引着陆时安,陆时安觉得自己可能是假酒喝多了,有点上头,为什么全身都在发烫? 虽然心里早就想把程玉就地正法,但是还是没有这样做。程玉坐在这里这样久,也不知道饿不饿。 刚这样一想,程玉的肚子就“咕”了一声。 陆时安赶紧叫人送了点点心过来。 “其实,我刚刚吃过了,但是现在又饿了。”大约这就是大哥说的发育期吧,吃得多,消化快,长得快。大哥之前叫人送饭给他吃了,明明吃饱了来着。 陆时安看着程玉像只小仓鼠一样,吃点心吃得欢实,就忍不住也吃了一块——他上前叼住了程玉的嘴巴,把露在嘴巴外面的点心吃了下去。程玉眼睛顿时瞪得圆熘熘的,像只受到了惊吓的小动物,往旁边缩了缩。又像是护食一般,毕竟是一边吃一边躲,陆时安都被他萌到了。 陆时安耐心等他吃完,还给他端了一杯温水,等他吃好了,他温柔地给程玉擦了擦嘴。 “下面,该轮到我吃了。” 程玉听了这话,愣了一瞬,但是还是瞬间领会了他的意思,一时间,脸红得像个熟透了的蜜桃。 陆时安此时已经化作了色中饿狼,勐地扑了上去。 他一件一件地帮程玉脱去衣物,像是剥笋一般,最终看到了里面的躯体,这个年轻的身体在微微颤抖,仿佛是因为把自己暴露在饿狼的视线下有些害怕,或者是因为冷。 陆时安轻轻覆了上去,不停地用手抚摸程玉紧实光滑的皮肉,在这样的刺激下,程玉的两颗“红果果”微微挺立着,他把自己送到陆时安这里,想得到更多的安慰。 陆时安也不好受,眼睛因为欲望刺激得微微发红。他亲吻着程玉的锁骨,顺着漂亮的线条继续吻下去,一直吻到...... “第一次,别着急,我们慢慢来。”陆时安温柔地帮他纾解,温柔地打开程玉身体的隐秘之处,程玉难耐地哼哼声简直是刺激陆时安得利器。 他不想继续温吞下去了,等他觉得差不多的时候,他贯穿他,拥有了他。 夜间,暴雨席捲了海面,小舟攀附着海面,在这个黑色的夜晚感受着起起伏伏带来的刺激与欢欣。 第68章 第二天一早, 陆时安神清气爽地从床上爬了起来,轻轻吻了吻还缩在被窝里的程玉。 陆时安一出门, 程玉就醒了。事实上, 程玉一早就醒了, 只是不好意思起来。一想起昨晚的荒唐,他就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大哥。他一点都不娇气,但是昨天确实让他受了点苦。 他懊恼地想着昨天晚上,他叫大哥停下,大哥说:“你叫我一声夫君, 我就停下来。”他就信了。 只是,大哥这个不守信用的, 在他叫完夫君后还求饶了之后更加起劲了...... 他今天一点都不想看见大哥这个混蛋!骗子! 程玉摸了摸还有些酸痛的腰,还好大哥昨晚还帮他按摩了,不然今天估计连坐都坐不起来。 还有那处不可说的部位, 昨晚大哥硬是拉着他涂了药。现在疼倒不是很疼, 就是觉得好有一种古怪的难以形容的感觉...... 他捂着脸想:反正就是大哥的不对,下次不能由着他了。自己也要强势起来,不然大哥就会变本加厉。 陆时安端着一碗粥和小菜进了房门,看见程玉坐在了床上,皱了皱眉头。 “不再睡一会了吗?昨晚那么累......”陆时安没有说完, 嘴巴就被程玉给捂了起来。 程玉细声细气地,有点不好意思道:“别说了, 我饿了。” 陆时安坏笑了一下, 体贴地帮他揉了揉腰, 还把粥端到床上叫他喝掉。程玉确实很累,就倚在床上慢慢喝。 陆时安没有父母,就不存在早上敬茶一说。只要傍晚时去一下祠堂那边上一炷香即可。 陆时安看着看起来还有些稚气的程玉,微微出神。 “大哥,你在看什么?”程玉好奇地问道。 陆时安摇摇头,不说话。其实他是在想,不知道程玉会不会像钦蓝伯父那样,是会怀孕的体质。他也想要一个像程玉那样乖巧好看的宝宝,但是男性生子,听着就很危险。他其实不太愿意让程玉遭受这样的痛苦,所以,以后打算戴t。程玉是知道自己有那些稀奇古怪东西的,拿出来也没事。这些东西是他看错了买下来的,本来他不需要这些,只是超市里的t和口香糖实在放得太近了。 第115页 如今倒是有了用处了。 昨晚陆时安没想到这上面来,他想着,只是一晚,就算能生,应该也怀不上。 程玉不知道陆时安在想什么,他自己也没想过这个问题。钦蓝爹爹之前和他说过,不一定能生,他也就听了一耳朵,没在意。 可能开过荤的都控制不了自己吧,陆时安有事没事就喜欢把程玉骗到床上这样那样。程玉根本就是个小年轻,没有社会经验,一骗就上当。 他们两个结婚,最痛苦的就是陆时恆了。感觉家里已经容不下他了,气氛不适合他在这里发光发亮。他真的很想找到那个富有的她,也在大哥面前得瑟得瑟。 他如今也有十三岁了,已经懂人事了,只是交友圈里的人都不是什么有钱的,大家都只知道自己发家致富。唉,大哥说的没错,人生总是寂寞如雪啊。 他觉得少年人,要好好保养自己,听大哥的话,要学的东西,要写的大字都得白天完成,熬夜就会眼睛看不清楚,皮肤也会变得很差。不会有富婆喜欢这样的男人的,他要提高自己的气质,不能捨本逐末。 毕竟富婆的要求还是很高的,一个空有才华,没有颜值和气质的男人,如何能得到富婆的垂青! 陆时恆在书院里呆的时间越来越长了。考上童生之后,他就被县令叫到县城里学习,他也不想去,在家里呆着多好啊!但是大哥说每天都叫人用马车接送,他才没有不去的藉口。 现在他觉得当初这个决定是对的,不用一直待在家里碍着大哥的眼,还能学到不少知识!嗯,知识使他快乐! 橡胶树还是种了,陆时安知道这里种橡胶树有点不合适,但是单单靠运输的话,不方便,而且也不安全。毕竟山高水远的,找谁去运呢?还是买些树苗,自己先种着吧。 村里的人,听到他要买地用来种树,已经波澜不惊了。谁都知道陆家有钱,现在陆时安又和程玉成亲了,岳父也是有钱人,种点别人不要的树怎么了?种草都行! 要是以前,一定会有人来劝阻,可是现在村里不忙碌的人几乎没有,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情,谁还有时间管这管那的。 陆时安着实松了口气,以前买山种树,真的太多人反对,搞的自己都开始怀疑自己的决定了。现在家里每年秋天都能吃到自家中的果子,没什么不好的,卖果子也能赚不少,还能作为人情送给别人。 橡胶提炼出来,甚至可以做橡胶薄膜,用来保鲜,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做出来。 “这边全部种上吗?”一个带着锹的汉子光着膀子问陆时安。 陆时安道:“对,都种上,迎着太阳的一面,还是都种上合适,背面就别种了。” 那个汉子是这群来帮陆时安种树的头头,其他人都听他的,价格方面也是他和陆时安商谈的。 都是安阳城的人,来这里找活干。很多人都觉得石头村这边价钱给的合理,人也熟悉,所以喜欢来这里找活计。陆时安想找人干点苦力活,还是很好找的。 本来京城有不少人都看陆时安不舒服,陆时安越不在乎,他们反而越紧张。总觉得陆时安又在搞什么大动作,会让他们失去更多特权。 事实上,陆时安要是真的看他们不舒服,直接做一件事情,就能让他们暴跳如雷,那就是在典籍里面加上标点符号…… 这里念书,都是需要先生的。因为大多数人没有办法自己断句,更不用说理解大意了。假如陆时安把标点符号弄出来,相信他们就不会只有跳脚那么简单了。 世家之所以是世家,是因为他们的传承。就从典籍来说,有不少都属于训诂学方面的典籍,很多都是注释类的,其中不少都是在说断句。标点一出来,这个优越性就会降低很多。寒门不缺智商,缺的是钱和资源。就书籍来说,世家有的他们是没有的,想要理解圣贤书,就要向世家投诚,才能学到他们收藏中的皮毛,标点降低了这方面的成本。 一个小小的标点,都会有这样的影响,更不用说陆时安脑子里还有别的东西。 只是陆时安暂时不想打破这样的平衡罢了,折腾他们对陆时安有什么好处呢?陆时安不觉得他们被过度打压是什么好事。 如今这样的局面,就很不错。 他们这些人在背后偷偷打听陆时安种橡胶树的意图,可是陆时安不想叫他们知道,每个询问的人得到的答案都是“我觉得有用”,至于有什么用,等东西出来了,你们就知道了。摆明不想说,识趣的就不问了,继续问的陆时安也不搭理。 陆家没有拖后腿的人,包括陆时安的大伯。之前有人天天都到他店里吃杂酱面,还天天和陆大伯套近乎,果然就开始问关于陆时安的事情。陆大伯很警觉,一点口风也没露出来,那人当即就没忍住,气急败坏地走了。 陆大伯庆幸不已,还好没坏了陆时安的事。他确实听自家侄儿说过橡胶树的好处,陆时安还说要给他送什么不怕蛇的鞋,他就当做笑话听一听,没想到真的有人打听。 陆时安听了,哭笑不得。 就算把什么好处都告诉他们,他们也不会做啊?算了,还是先赚一笔,再和朝廷合作一波吧。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改变这个朝代的心愿,皇帝不行,他们就更不行了。 皇帝也对陆时安的动向很关注,他知道最近陆时安一直在忙活着种树,但是他不着急。陆时安早晚都会折腾出来有意思的东西,现在就开始询问,显得他很没耐心啊,当然还是要等陆时安亲自和他说了。 第116页 陆时安觉得,等这些树长大,还需要些时日。不如先叫人给他运一些现成的,他先试一下能不能把雨靴做出来,还有救生衣之类的。要不然等树都种好了,再想这些,也太迟了。 运几棵就行,他要求不多,难度就降低很多。有不少商人愿意代劳,陆时安不过是优先考虑他们的代理权罢了,不需要付出太多。生意往来,有时不需要靠金钱,人情也是一方面。 第69章 “吃红豆糕吗?”陆时安拉着程玉的手, 站在大街上问道。 “吃。”程玉乖乖待在原地,等着陆时安给他买。 陆时安回头看见程玉站在那里,看着自己往前走,不知怎么地,突然就想到了朱自清的《背影》。他甩了甩自己的头,把这个想法从脑袋里甩走。 红豆糕香香软软的, 刚出炉的还冒着热气。店家相当讲究地用荷叶包起来, 递给陆时安。这时候的大街上卖的东西大多都很实惠, 不过十文钱, 就能买到相当大的一块红豆糕。 “好吃吗?感觉和石头村里的味道有点不一样。”陆时安闻着味道, 觉得这边卖的红豆糕好像还放了点别的东西。 程玉尝不出来,就把手里的红豆糕举起来,准备给陆时安细细品尝一下。 陆时安想了想, 把程玉拉到一个巷子里, 左右看一眼, 发现没人, 就坦然地亲吻了程玉的嘴巴。 程玉又害怕又感受到一种隐秘的刺激感, 眼睛都惊得闭了起来。 陆时安吻完还咂咂嘴, 轻笑道:“好像还有一股奶香味和香草味,奶香味在你身上,那红豆糕应该是加了香草。” 程玉被他吻得身体有些发软, 眼睛也愈发水润起来, 他嘟囔着软软地抱怨陆时安不该在这里亲他, 泄愤一般在陆时安肩膀上轻轻咬了一口, 打算回去路上不和陆时安说话。 陆时安好声好气地哄了一番,程玉才迴转过来。 今天不过是送点吃食来陆时恆念书的地方,他如今是家里最忙的人,先生不允许他总是回家,要求他至少一个月要在学堂这里住十五t天,要多在学堂看书。陆时恆见其他学生都是这般,于是便知道推脱不了,只好通知陆时安这个“不幸”的消息。 陆时安深感同情,为了表示自己对陆时恆的“孔怀之情”很浓厚,就在固定的日子给他送点吃食和衣物。陆时恆果然很感动,就主动听先生的话,学得很勤奋。 陆时安暗暗高兴,现在在家里和程玉谈情说爱的时候,没有巨型电灯泡了,所以现在用美食华服补偿一下陆时恆也是应该的。单身狗即使身处春天,也犹如在寒冬里。关心自家这个小单身狗弟弟,陆时安觉得自己义不容辞。 “大哥,你下次,不要在人多的地方这样了。”程玉在马车上,有点不好意思地和陆时安商量道。 陆时安坏笑道:“我哪样啊?你说出来,不然我可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 程玉咬了咬嘴唇,脸也很红,他别过脸去,努力不去看陆时安。他怕自己会被带跑偏,怎么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这样呢?大哥太过分了,被人看见怎么办?城里有很多人都认识大哥呢,会被人认为行为放浪的。 “吻你的时候,舒服吗?”陆时安过来抱着程玉,即使程玉背对着他,他也想抱着他。 程玉讷讷道:“舒服,可,可是...... ”这样不对啊。 陆时安道:“我们不能老是顾忌别人的看法,我们自己过自己的小日子,管别人怎么说呢!”小玉的脸皮太薄了。 “是,是这样吗?”程玉结结巴巴道,感觉还是哪里不对劲。 陆时安趁热打铁:“我们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接吻啊,我是在巷子里亲吻你的。”这还算大庭广众吗? 程玉软软的哦了一声。是的,好像是这么回事。 陆时安可怜巴巴道:“我喜欢你啊,小玉。每次想亲你的时候,就会忍不住。你以后想对我做什么,就直说好了,我也不想让你忍着。” 程玉一想,嗯,自己也可以这样,自己和大哥一样。不,不对,自己从来主动不了,怎么会想对大哥做什么呢?只有大哥老想着欺负他,自己没想过。 唉,程玉嘆了口气,自己永远都说不过大哥,大哥说什么都是对的。 陆时安见状,立马叼住了程玉的嘴巴索吻。边吻边想,嗯,这也不算是大庭广众,这是在马车里。 程玉无奈,只能由着陆时安胡闹。 陆时安也不是那种好色急色的人,但是他真的很喜欢程玉,喜欢走哪里都带着程玉,喜欢程玉什么都不做一脸依赖地趴在自己身上的样子。程玉在他身边的时候,他就忍不住上去亲亲摸摸的,他知道这样不好,但是忍不住啊。好在程玉也能忍受他,不然陆时安就只能控制一下他自己了。 陆时安深沉地想,这就是爱吧。 程玉可不管他怎么想,他已经第一百零一次想着不能老是依着大哥了。只是每次下定决心都不管用,他无法欺骗自己,他是大哥亲吻他的,即使在人很多的地方,大哥的吻也会使他忘掉自己的原则。 他埋怨地看着大哥,真是红颜祸水啊,村里的嫂嫂们说的对,就不能惯着对方! 陆时安毫无所察地冲程玉笑笑,到家就亲自抱着程玉下来。 第117页 村里人都没眼看了。以前他们还是兄弟的时候,陆时安就宠着程玉,现在做了夫夫,就更加不能直视他们了。村里没有哪对夫妻或者夫夫是这样的,两个人还会定期约会,各种秀恩爱。村人觉得自己已经跟不上时代了,不过年轻人也会跟着学两招逗喜欢的人开心的方法,因此石头村的小伙子格外受姑娘们欢迎些。 这时候礼教还没有那么苛刻,男女自由恋爱的情况比比皆是。陆时安作为石头村最受关注的人,他的一言一行都会受到效仿。 一开始陆时安并不是很适应别人学他的言行,后来慢慢就习惯了,虽然有时会忍不住笑场,但是烦恼是没有的。 橡胶这种东西,陆时安在现代的时候常常会用到,不过不是原生态的,而是加工品。现在轮到自己做,就各种困难都出现了。 他和几个工匠熟悉,就联繫了他们,准备和他们一起研究。假如他们研究出来了,陆时安也是会给他们股份的。 橡胶加工厂,陆时安打算建在安阳城隔壁的云汉城,那里也有程长郢伯父的店面和人脉,而且没有工作的人也挺多的,交通也算便利,据说那边的路也都修好了,运输不是问题。那边也可以种橡胶树,陆时安看了,那些无主的土地都是连成一片的,用来种橡胶树正合适。 陆时安觉得这些橡胶做的生活用品一定会打开市场的,即使国内市场饱和,也能卖到别的国家去。 陆时安做出来的新型杯子是能防漏水的。他还试着做了保温桶,觉得也挺实用的。不过最应该做的就是救生衣了,这个可以卖给各地官府,就是不知道他们买不买了。最主要的就是轮胎还有胶鞋了,这个市场比较广。 胶鞋假如保护得好,可以穿很久。而且南方也需要这个,相信会有不少商贩感兴趣。 还有自行车的车轮,以及马车的减震装置。橡胶加工厂,加工的不一定是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零件。 陆时安已经和一家专门生产马车的老闆说好了,要把减震的零件送几件给他。要是合适,就会大批量的下订单。陆时安对自己的加工厂还是很有信心的,他觉得不远的将来,一定会有大批订单到手。 皇宫。 “路修得如何了?”皇帝端坐在龙椅上,神色颇有些闲适地问道。 “回陛下,除了南方诸城,北地官道现已修整完毕。”这些日子因为修路,他是没少奔波啊,到处查探有没有欺上瞒下的,结果没有。还好没有,要是有哪个自己惹不起的祖宗犯了事,左右为难的还是他。 “南边,路很难修吗?”皇帝打仗都很少去南边,所以不算很清楚。 “难修。阡陌错杂,河水密布,还有瘴气。强行修路,可能会损失大量战俘,陛下,南方也修路了,不过不是朝廷派去的,而是那边自发修的。” 陈皇想了想,“那边,有被朕发配过去的,贬了官的人吧,让他们负责那边的修路事宜吧。在那里老死,也不算个事。” 下面的臣子腹诽,不过是没得用的人过去罢了,陛下真是阴险啊,这算是另类的復用了吧。 借了修路这股东风,确实有人成功回京继续任职,知道这回事的,都道,这是陆时安送他们的机缘。这些人也不恼,反而还带了礼物去道谢。 和陆时安打交道不是一件丢面子的事情,因为大殷自建朝以来,年龄这么小的客卿还真的没有。又受皇帝看重,所以交好总是没错的。陆时安也乐得和他们打交道,多个朋友多条路子,至于别人心里想的是什么,他就管不着了。 “哎,时安兄弟啊,发财可不能不管我们这些老骨头啊,最近你进那么些树,都有什么用啊?” 陆时安笑笑:“哪能不一起发财呢?只是货还没出来,适不适用也不知道。说不定做出来没有人买呢!” 那些撇撇嘴,现在陆时安的动向,他们是不想关注都不行了,毕竟谁也没有他会赚钱。 先前做缝纫机的时候,他们也觉得这个没什么用,场地太偏,可是人家生产出来既可以自己卖,也可以给代理权,让商人从他这里进货。 现在凡是家里条件好些的,都会置办一架缝纫机,三年过去了,缝纫机居然成了嫁妆彩礼必备的东西了。 更有些财大气粗的,直接搬了金子来,非要做一个镀金的缝纫机,价格更是给了不少,可把他们眼馋坏了。 他们没那个脑子想出来缝纫机这等好货,可是跟风总会吧!可惜那时候他们太过自大,眼看着发财的机会从眼前熘走,自己却做不了什么,现在想想,真是肠子都悔青了。 现在无论如何也要从陆时安嘴里探听到消息,厚脸皮怎么了?只要脸皮够厚,就能有发财的机会! 总之,陆时安再推脱,他们都不会放弃的,至少在他建厂的附近,也要置办几家商铺! 第70章 “钦蓝爹爹,你叫我?” 钦蓝看着自家婚后脸色更加红润的儿子, 有些欣慰, 陆时安这小子, 把小玉养得很好, 虽然知道陆时安对自家儿子一直很好,但是做爹爹的, 还是免不了担心。 钦蓝一直在想一件事,他不知道小玉会不会和他一样,是能怀子的体质。当年帮他接生的人,是有帮男子接生经验的,他早早就派人去找了, 可惜据说那人去世已久。 第118页 如今他也在搜寻帮男子接生过的接生婆, 但是毫无消息。他们成亲已经有些时候了,他不得不早做准备。 “你最近,有没有哪里不舒服?”钦蓝担忧地问道。 程玉奇怪道:“没有啊?钦蓝爹爹为何这样问?” 钦蓝道:“我们钦家,每一代都会有男子有生子体质,上一代是我,你这一代的, 他们中与男人成亲的,没有一个有孕, 如今大多已经过了怀孕的年纪了, 你是最小的, 不排除你有怀孕的可能性。所以啊, 小玉, 一有异样,就一定要去找大夫看看。不过,你也不用太过害怕,有我呢!” 程玉惊呆了。 他完全没想到钦蓝爹爹找他是为了这件事,他现在脑子有点乱。 他讷讷道:“我应该,怀不上吧?” 钦蓝奇怪道:“你怎么这么确定,难道......”他们成亲这么久,没有同房过吗? 程玉羞红了脸,“钦蓝爹爹,大哥,大哥他和我同房时,会带上一个东西,然后,我就不会怀孕了......” 钦蓝惊讶道:“还有此物?” 程玉点了点头,大哥的空间里,有不少这种东西。 钦蓝不方便多问,毕竟自己不能管这么多。 “那你想为他生孩子吗\" 程玉有些不好意思,但是还是实话实说了,“我想生的。可是大哥说,我年纪太小了,不适合,让我等两年再生。”其实大哥不想叫他生孩子,大哥害怕。可是他想要有个属于他和大哥的孩子啊,大哥和他长得都不差,生个漂亮的孩子,有什么不好呢?他不怕痛,钦蓝爹爹当初不也生下他了吗? 他知道大哥捨不得他痛苦,但是这件事于他来说,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钦蓝很是欣慰,感觉自家儿子最大的幸运就是遇见了陆时安这样的好孩子。 钦蓝问道:“这个避孕之物,于你们有损伤吗?” 程玉摇了摇头。他不好意思地想,其实那个东西味道还挺好闻的,有股果香味。 钦蓝道:“这东西,有办法做出来吗?成本高不高?” 程玉歪头想了想:“不知道,大哥没说过。”等回去了就问问大哥吧! 陆时安还在忙着建厂的事情,他感觉自己自从得到皇帝暗中的支持,他就不停地想搞事情。生命不止,搞事情不息。 程玉问他保险套的事情,他也在想。有橡胶树,做保险套出来不过是时间问题。 他原本没想到这上面来,现在经过程玉一提,就觉得保险套也是很有必要的。毕竟有些女子年纪大了,或者身体不好,不能要孩子,难道避孕都靠药物吗?古代这方面的药,药性都很霸道,还是有保险套好一些。 女子自古在这上面就吃亏一些,为了迎合男性,不得不忽略自身情况,总是被迫怀孕。陆时安甚至想要把女子用的避孕环做出来,不过这个据说很多现代女性都不愿意用,不知道这个时代会不会有人愿意用。 不过他也不怕亏,毕竟他也不至于专门做这个,只要总体不亏就行。 也算是,为古代女子们尽一些力吧。 建厂需要到去云汉城,云汉离这里不远,虽说不远,但是事情还是很多的,陆时安带着程玉去那里暂时住下,预备事情忙完就回来。陆时恆还在书院,陆时安请了人照顾陆时恆,给他送饭,接送他回家或者去学院。陆时恆是个体谅人的孩子,而且对陆时安并没有特别依赖,他甚至觉得在家里没有人管简直美滋滋。所以陆时安一点都不担心这个没良心的。 云汉城的人,和安阳城的人不太一样。安阳城一般都会说官话,但是云汉城大多都说地方方言。好在与安阳城的方言差不了多少,陆时安还是能听懂的。 建厂找的匠人大多是云汉本地的,人工价格和安阳城的差不多。陆时安不差钱,所以请了不少匠人,这样会快一些。 建厂期间,陆时安就开始推销了。不过陆时安的大名,很多人都是知道的,所以与其说是推销,倒不如说是别人主动找了他。清楚陆时安不打算垄断,只希望推广时,云汉这边的商人都高兴极了!虽然是安阳城那边的商人率先吃了一笔订单,但只要橡胶厂是建在这里的,他们就不吃亏! 至于卖的东西,陆时安已经和他们介绍过了。自行车他们是知道的,三轮车也知道。据说配上橡胶轮胎会更好,那就先订一笔试一试,反正之前他们那些学着做自行车和三轮车来卖的商贩,现在已经发家致富了。错过了上一次,这一次就不能错过了。 陆时安没花什么功夫,就一大笔订金到手了。剩下的时间,一般不是去厂址看看,就是和程玉在云汉城里到处转悠。云汉这边居然还有卖骆驼的,程玉没有见过,着实稀奇很久。 “好玩吗?等以后空闲下来,我们就去远一点的地方玩,到处看看风景,吃遍大街小巷的美食。”陆时安拉着程玉的手这样道。 程玉捏了捏陆时安的手,“好啊,大哥,到时候你可别老是忙这忙那的,不然就是说话不算话。” 陆时安摸了摸鼻子,感觉有点心虚。以前他好像也说过类似的话,但是没有履行。 等这件事忙完了,他就带着程玉和陆时恆一起出去玩。陆时恆虽然要学习,但是也不能学傻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嘛。 第119页 “据说那个什么橡胶厂要招工了!好傢伙,据说那个东家,从南边进了不少那种高大的橡胶树,说要进行加工!” “你也知道这事了?我家隔壁那个汉子,早就出门去问了,生怕错过了!据说工钱给得很多哩!” “给得那样多,怕是工也不好做吧!”听着是挺想去的,就是怕自己做不好。 “怕啥?不会也不打你!顶多叫你走人罢了!”这么好的事,还犹犹豫豫的。 那人一听,倒也是,众人也纷纷去探听情况了。 陆时安本来不想进货的,但是又想早点开工。自家种的橡胶树还不能用,只能先进些了。 听说第一批货能早点出来,安阳城的那些商人都很高兴,于是早早地就开始宣传了。 而程玉的书画店,也用书画宣传了一波,总之,对于陆时安出品的东西,社会专注度还是很高的。 第71章 “你们终于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们把我给忘了呢!”陆时恆满是怨念道。 陆时安自知理亏, 早早就准备了一大堆礼物给陆时恆, 自己和程玉两个月都没有回来,留下陆时恆一个孩子在家里, 确实过分了,不过陆时恆也没受什么罪, 程长郢和钦蓝很关照他,于是他在看到礼物之后, 就没有抱怨什么了。 程玉也很久没有更新了,他在云汉城记录了不少灵感, 这会子没有空安慰陆时恆, 只把自己的礼物放下,就赶紧去更新了。 陆时安去了一趟缝纫机厂, 在厂中会计那里取了这个月的盈利, 一部分划给了福利院,一部分作为下个月的预备资金。 “陆郎君好。”一个少年满是敬佩地朝陆时安打招唿。 陆时安不认识他,但是还是朝他微笑点头了, 那少年得到回应,高兴得咧开嘴笑露出了整齐的牙齿。 这个场景,在缝纫机厂里并不算稀奇。这个厂里的人都知道, 陆郎君是个顶顶好的人,从来不会瞧不起他们这些平头百姓, 而且厂里福利优越, 还有假放, 这一切都是陆时安给予他们的。年轻人,难免会崇拜比自己厉害很多的人。 陆时安对此不做评价,他依然觉得自己还是现代那个走在人群中只会吸引颜控的普通人。虽然这样说,听起来也算挺不要脸的。 他知道缝纫机厂建了之后,会有服装加工厂这样的厂建立起来,所以一开始就没打算限制缝纫机的生产。他自己是没有兴趣建立服装厂的,虽然知道这个行业赚钱,但是他还是想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大殷没有的事物上。 缝纫机厂附近房价和土地的价格已经涨了不少了,现在没点家底的人,在这附近是买不到地和房子的。但是在这里买房确实也不亏,据说官家会在这里建学堂学院,而且交通极好,还有很多商家在这里做生意。总之,和以前是没有可比性了,这里像第二个安阳城,和城内一样热闹,繁华。而且,在这周围的村落也都渐渐发展起来,至少农副产品卖得更多了。 这个都是陆时安带来的变化。 他打算发展的快递行业还没有彻底弄好,等橡胶厂先把前几批货做好,他就要开始忙起来了。先在自家厂做好橡胶轮胎,给快递行业更新交通工具,然后在各地弄个站点,这时候人不多,经济活动也不算频繁,一个县设两三个站点就行,寄送都在这些站点进行。收的费用也不算贵,主要看寄送物品的贵重程度还有重量。这个是便利百姓的东西,陆时安正在摸索流程,目前在京城和安阳城已经开始用了,一些有眼光的商人已经开始和陆时安的快递行业合作了,来安阳城游玩的京城人,假如看重什么大件的东西,但是带不走,就可以先在店里付一半的钱,然后通过快递送过去。 快递之所以是快递,主要讲究一个快,所以交通工具就要做得很好,路线也要选好。 陆时安觉得还是要慢慢来,逐渐推广。 他现在正在找人才帮他造车,就是那种不费太多人力和马力,还能长途的车,他知道这很难,但是相信重金之下,必有工匠会在上面花功夫。 他就慢慢等着成果就行。现在先用马车什么的煳弄一下,把减震的装置做好。实在不行,没有人做出来,他就把轨道做出来,这样倒也便利。 先不这样麻烦,他对于轨道设计不是很了解,还是从大众能接受的交通工具入手比较好。 程玉心疼他总是忙得不行,总会亲自下厨做菜给他,晚上还会给陆时安按摩,总之陆时安这段时间忙归忙,私底下过得还是很舒服的。就有一点不好,那就是程玉太过担心他休息时间不够,原本可以滚床单的时间,现在勒令他必须睡觉。看起来很坚决,陆时安只好都依着他。 这年年底,保险套也做出来了,避孕环做的极为少。本来以为不好卖的东西,其实好卖得不行。 这个时代也有保险套,不过是那种用鱼鳔甚至亚麻布套做的保险套,所以并不好,很多人都会选择不避孕。但是大家都知道有这种东西,所以陆时安的保险套才会收到追捧——一对比就知道谁的好了。 妓院买的最多,杂货店居然也收了很多。还有过来买上很多带回家的,总之保险套这么好卖也是出乎陆时安的预料了。避孕环还是卖得不多,他们不敢用,陆时安觉得,那就不用勉强了,以后少生产算了。 第120页 只是,因为这个,一些人彻底爆发了。 前些年,陆时安弄得缝纫机就已经挡了很多人的路了。这样解放妇女双手的东西,真的给那些纯手工作坊造成了巨大的打压。他们背后的人,真的都快要被陆时安气疯了。 但是对陆时安无可奈何。 陆时安的背后,站的不止有皇帝,也不止有那些靠着陆时安吃饭的百姓,更不止有手工艺者,还有读书人。 他们不敢动他,陆时安的背后已经不是只有简单的关系网了,而是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平时看着没有什么联繫,但是牵一髮而动全身。 哪怕是皇帝,直接对陆时安动手,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今时不同往日,陆时安已经不是那个什么都没有的陆时安了。但是他们还是想锉一挫陆时安的锐气,还没放年假的时候,一群言官就开始弹劾陆时安了。 陆时安是客卿,被言官弹劾也很正常。但是他不拿朝廷的俸禄,还做了这么多贡献,连唯一一次求赏,也是为了他的岳父。皇帝对陆时安一直很有好感,这会子,都来弹劾他,皇帝也很生气。 只是弹劾陆时安的言官,连皇帝都不敢惹。他们动辄要在金銮殿触柱而死,要把皇帝的言行统统写在史书上,皇帝虽然不满,但是也不好说什么。 陆时安倒也不在乎身后名,他难道找不到法子去报復吗?只是暂时不想撕破脸罢了。 说他陆时安搞出保险套,大量生产,对大殷的人口发展不利。当然了,老生常谈的就是对于他是个客卿,但是毫无学问上的建树,整天就和地位低下的工匠商人打交道云云。 皇帝道:“哦,那你们打算怎样罚俸?夺了客卿的身份?还是想直接杀了他呀?” 下面脸皮比较薄的,直接就涨红了脸。人家一直没有俸禄,免费帮朝廷办事,免费给国库股份,这还谈什么俸禄呢? 客卿的身份,是皇帝硬要给的,说句不好听的,人家陆时安未必稀罕,夺了就夺了,这打皇帝脸的事情,可就算在了他们头上,他们也不傻,从这里入手,是不想在朝堂立足了吗? 再说杀了陆时安,他们倒是想,可是百姓能一人一口吐沫把他们淹死。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谁也说服不了谁。 皇帝懒得理他们,他们以为皇帝是坐在宫里什么都不知道吗? 参与到弹劾陆时安这件事里,有几个是皇帝的兄弟。那可是王爷,不过连续在手工业纺织行业受打击,他们也吃不消,只想着让陆时安噁心一下出出气。 皇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好歹他们没有出格。只是那些言官...... 皇帝冷哼一声,早晚要免他们的职。身为言官,居然被王爷收买,每天就知道盯着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不成体统。 陆时安是后来才知道这件事的,说实话,是被噁心到了。他忍不住找人打听了那几个言官的名字,全给写到小说里了,都是那种话特别多,人还特别蠢的反派,而且设置的背景也和真实人物有些相像,总之这些天他们中常出门的总是听到有人在逮着他们的名字怒骂的人,恼羞成怒要捉拿那些人见官,可是反遭嘲笑,也是很糟心。 后来吃一堑长一智,有人拜託他们去找陆时安的麻烦,他们就不愿意去了。还好陆时安的作品只能当做市井消遣的读物看看,要是文采斐然的,那他们的名字岂不是要遗臭万年了吗?算了算了,陆时安还是专心奇技淫巧比较好,这样对他们的威胁才没有很大。 至于弹劾陆时安,还是找别人吧。 陆时安确实没有什么值得弹劾的,不过是挡了别人的财路,又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是怕了,于是后来也没闹出什么么蛾子。 这一年过得很快,年底的时候,还有一个高僧找到陆时安,说他还要转运。 陆时安笑了:“不瞒大师说,我这里一向是很顺利的,哪有转运一说呢?难不成是要转厄运吗?” 那高僧笑道:“好运也非好运,厄运也非厄运。贫僧观施主命格奇特,才特来找到施主。一魂生两界,三命死復生。罢了罢了,施主与旁边这两位施主,都是有福之人,贫僧就此别过。” 说得云里雾里的,但是陆时安还是客气地送他离开陆宅。 第72章 年节过得比往年要热闹。自从程家的人知道钦蓝的病好了, 和程长郢的往来就更加谨慎了。从来不敢出现在钦蓝的面前,一般过年过节都会派人送极为厚重的年礼, 很多都是钦蓝合用的东西。 钦蓝只是默默收好,从来不让程长郢为难。不过他从来不用,偶尔也会挑一些出来叫陆时安他们拿回去送人情或者自己用。程长郢又是感激又是愧疚, 钦蓝是个通情达理的人, 但是自己不能利用他的这一特性叫他受委屈, 所以他默默减少和程家的往来。 估计那边也知道程长郢的意思,很少去打扰程长郢他们。 有次,程玉陪钦蓝逛街的时候, 问道:“钦蓝爹爹, 您现在还在恨着祖父祖母他们吗?” 钦蓝神情有些恍惚:“其实, 也没有多恨了。只是没法面对他们罢了, 这辈子, 好在还有你长郢爹爹陪着我, 我也很知足了。” 他是年前得知程思雁死了的。当年恨她纠缠长郢,从中挑拨自己与长郢父母的关系,现在这样一个让他觉得憎恶的人突然没了, 也使他觉得自己那些年,就像是做梦一般。 第121页 他已经很少想当年的事情了。 程玉点了点头。不恨是一件好事, 他不希望自己的爹爹永远被困在过去。痛苦已经过去了,不断回忆, 不断憎恨, 其实痛苦的还是自己。 程长郢现在劲头很足, 自家夫郎对自己的感情,和以前没什么两样,自家儿子成亲后的生活也过得很好,他这辈子剩下的目标就是好好赚银钱,留给自家儿子。 陆时安给两个厂的员工放了年假,还发了年货。都是不错的东西,水果还有粮食土糖棉布之类的,年前还评了优秀员工,发了奖金。 那些从陆时安厂里出去的,出去都昂首挺胸的,他们穿的是棉布做的统一的服装,一看就知道是哪个厂的。总之看到穿这样衣服的,都会受到别人羡慕的注视。待遇太好了,工钱给得高。以前日子过得不行的,在那工作不久就能过上不错的生活了。缝纫机厂的大部分都在工作的附近买了房子,现在地也涨价了,日子简直不能更舒服。 陆时安过年的时候收到不少员工给的,他们自家做的年礼。也不是什么昂贵的东西,因为陆时安明令禁止过,只是一些土特产。厂里的风气很不错,规章制度比较严格,一旦违反,陆时安一定将那人赶走。一般得到风声的老闆知道了,也就留个心眼,陆时安都不要的人,他们也不会要。 过年期间,陆时安过得很清闲。 这天是大年初五,陆时安哪都没去,在村里带着顽童玩耍。程玉就看着自家大哥像个顽童一般在空地堆雪人,一群孩子在他旁边或者捣乱或者帮忙,忍不住笑出声。 陆时安成功捕捉到程玉的笑声,沖他咧嘴一笑。拉着他往雪地里撒欢,程玉虽然文静,但是也经不住他闹,立马和陆时安打起了雪仗,村里的孩童也觉得稀奇,想看看程玉平时这么严肃冷静的人是怎么玩的,也加入其中。 他们不往陆时安那里丢雪球,都朝程玉那里丢。 陆时安道:“好啊,你们这些小屁孩,敢欺负程玉,看我不揍扁你们!” 说着就开始回过头帮程玉用雪球追打那些熊孩子,孩子们也不恼,反而觉得更加刺激了。 玩着玩着,程玉一个没留神,绊倒了,陆时安想拉没拉住,还被一个熊孩子推到了,一下子两人滚做一团,那些孩子怕陆时安找他们麻烦,一个个闹笑着逃窜个干净! 程玉被陆时安压在下面,而陆时安已经没空管那些孩子了。他低头看着程玉,看着他黑亮的眼睛,忍不住吻上去,程玉闭上眼睛,睫毛微微颤抖。 在他们情不自禁在雪地里亲吻起来的时候,四周忽然开始飘雪。他们的唇是烫的,落下的雪花是凉的,冰火两重天的感觉让他们觉得很舒服。 陆时安站起来,扶着程玉站起来,将程玉身上的雪拍干净,一把抱住程玉,用公主抱的姿势将程玉抱回家。程玉不好意思地把头埋在陆时安脖子处,陆时安笑得一脸得意。 回去就叫人给他们送了一桶热水,陆时安先把程玉衣服脱光,叫他先进澡盆,随后自己也进去了。 两个赤果果的人,还是在情动的情况下一起洗热水澡,不知道谁先主动的,总之两人从澡盆闹到了床上...... 程玉眼眶红红的,身上都是陆时安留下来的印记。陆时安在他身上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只能攀附着陆时安,结束了的时候身体还在颤抖...... 陆时安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不安抚好程玉,下次就没有这个了。于是帮程玉按摩,渐渐将颤抖平息下来。 陆时安抚摸着程玉紧实光滑的皮肉,虽然还是有些意犹未尽,但是他也知道见好就收的道理。 程玉依赖地将自己的身体缩在陆时安的怀抱下,偶尔发出小声的抽噎,可爱得不行,陆时安恨不得将他揉到自己的身体里,这样他们就能永远不分开了。 陆时安想起本来自己是应该带t的,但是这次在澡盆里,不好拿,加上程玉故意不想用这个,稍微主动一些,他就忘记了这件事...... 美色误人。 “大哥,我想要个宝宝。你不想要吗?”程玉眼巴巴地看着陆时安,他承认这次他用了小手段,可是他今年过年也有二十了,村里像他这么大的,孩子都能下地走了。 陆时安看着他道:“我也想要孩子。只是你真的没问题吗?我害怕你痛......”说实话,不生孩子真的没有问题,但是既然程玉想要,那他也不愿意违背程玉的意愿。 可是看着程玉缩在自己怀里,看起来还像个少年,他就捨不得叫他受苦。 陆时安亲亲程玉的脸,“好吧,我们不带t了,我们要个孩子,然后一起将他养大。” 程玉满足地笑笑,抱着陆时安睡着了。 孩子的事情,急不得,总之陆时安觉得顺其自然也好。 结果没到三月,程玉就开始有反应了。陆时安刚把鱼汤端上来,他就突然弯下了腰呕吐。 陆时安叫人去请镇上的大夫,给程玉诊脉。 那个大夫是镇上能力相当不错的大夫,诊脉从未失误过。 他摸了把山羊鬍子,安安静静地摸脉,没几分钟就惊疑不定地看着程玉,又看看陆时安。 他觉得自己是老煳涂了,男子怎么可能会被诊出滑脉? 陆时安一脸紧张地看着他,觉得压力很大。 第122页 那山羊鬍子大夫的手微微颤抖。 不,不行,他要再诊一次,绝对不能砸了自己的招牌! 第73章 陆时安紧张地扶着程玉在院中散步。 程玉无奈道:“大哥, 真的不用总是跟着我, 我这肚子还没有显呢!不用这么担心。” 这几天陆时安,因为程玉怀孕的事, 几天都没有睡好,但是害怕惊扰程玉的睡眠, 所以动都不敢动,早上起来的时候整个身子都是麻的。 程玉看着陆时安在短短几天内就瘦了几斤, 非常的心疼。他怕自己还没有怎么样, 陆时安就快要承受不了了。 先前那个大夫,真的从来没有听说过男子生子的事情。但是他觉得万变不离其宗, 还是根据程玉的身体状况, 开了一些合适的药膳方子。 不是天天按照那个单子给程玉做吃的, 陆时安会花空了心思换伙食,加上了灵泉水的膳食, 味道还是不错的,所以程玉的进食没有受到太多的影响。 孕吐也只是一时的, 程玉的身体底子在那里, 不会有特别差的状况。等到七八天之后陆时安才彻底的适应下来,程玉也松了一口气,大哥太紧张了,连带着他也紧张起来。 钦蓝物色了一个据说曾经为男子接过生的接生婆, 看着还是很靠谱的。程长郢察探过, 她对医理很懂, 对于照顾孕妇生产也很有一套, 陆时安也在旁边听她说那些注意事项,虽然和现代的没法比较,在古代能知道这些,也算是很不错的了。 陆时安嘆了一口气,这里的医疗水平实在不行,他的内心十分惶恐,生孩子就是一件半只脚踏入鬼门关的事情,他后悔了,不该心软,答应了程玉孩子的事情。 但是事已至此,再想这些没用的,也来不及了。只能日日精心照料,好生呵护。 这天,杜典来找陆时安帮忙,说要改装播种机,这是他们两个合力设计出来的农具,但是现在事情全撂给了杜典一个人做,杜典气沖沖地跑到石头村,叫陆时安给他个说法。 陆时安平静地说道:“程玉他怀孕了,我不能离开他,跑去去帮你做事情,完全不合理。抱歉,剩下的事情交给你了。” 杜典干巴巴道:“哦,是吗?那我回去了。” 他心里想,人家确实有事,老麻烦别人,确实不好,人家夫夫俩蜜里调油的,刚刚有了小娃娃,怎么可能会静下心来替他做事呢? 他转身准备回去,看到程玉面色红润的站在庭院中的大树底下,他一下子回过了神。等等,夫夫俩,所以哪里来的小娃娃? “你胡说,程玉他是个男的,你们怎么可能会娃娃?”陆时安,你小子骗人也不会找个好一点的理由!他觉得,自己真的看错人了,陆时安还是那个能不动手,绝对不动的陆时安! 杜典快要被他给气笑了,播种机由两个人一起向陛下汇报,更有利于陆时安在皇帝心目中留下很好的印象,也能在皇帝心里留下他杜典,不会贪功冒进,独吞功劳的印象。 这是好事啊! 可是自从确定了基础版播种机,陆时安就住在这个小山村里,怎么也不挪窝。外面的那些城主找杜典都快要找疯了,杜典很忙,所以总是轮不上他们见面。都说要引进这些播种机,连外面的几个小国家也听说了,陆时安在这里清清闲闲的,可他呢?都快要累成狗了,接待完了这个接待那个,播种机改进了一次又一次,陆时安倒好,用这个理由搪塞他!良心不会痛吗? 陆时安无奈:“是真的!我没骗你!”过年的时候杜典过来拜年,他和程玉当然要回拜回去,一去就看见杜典饭都不吃在琢磨这个,陆时安也是一时心痒,就帮助了他,想到就被这狗皮膏药给粘上了,怎么都甩不走…… 原本是打算和杜一起去推广播种机,可是谁叫程玉有宝宝了呢?他可哪都不能去了! 陆时安把大夫开的安胎药,还有适合孕中女子吃的补品,以及药膳单子都拿给杜典看,杜典咽了咽口水,瞪大了眼睛,看着陆时安认真的表情,觉得事情并不是想像中的那么简单。 他自己是粗通医理的,几乎每个世家子都有这样的能力,随便看看陆时安手里拿的那些单子,就知道陆时安并没有欺骗他。 他挠了挠头,像是没了魂一样,飘走了。 程玉道:“他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这样失魂落魄的?” 陆时安严肃道:“是啊,原因有两个。” 程玉问:“那两个?”看大哥一本正经的样子,就知道他又要说瞎话了。 “第一,年后没有人帮他了,他得一个人去忙,累到自闭;第二,他嫉妒我已经是个准爹爹了,但是他连娘子都没有!” “噗嗤!”程玉就知道大哥不说什么好话,明明就是大哥在幸灾乐祸,戏弄杜典那个老实人。 不过大哥可以一直在他旁边陪着他也很好,年前忙了这么久,现在好不容易可以休息了,那就要好生休息。再说,现在自己肚子里还有一个,大哥在他身边,他也觉得安心。 不过大哥要去帮忙,他也不会说什么,毕竟播种机是个重要物事,他会理解。 可是理智上理解和感情上理解是两码子事,陆时安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不可能留程玉一个人在家。 事实上,他是对的。程玉随着月份越来越大,感情也越来越敏感。陆时安有时也会很疲惫,因为体贴一个人,也是很费神的。程玉还算坦率,所以不算难哄,程玉自己也很不好意思,他总是忍不住哭,偷偷哭也没用,陆时安总是会发现。 第123页 有天晚上,陆时安在睡梦中听到有哭声,哭声越来越大,他就被吵醒了。 他眼睛一睁,就看见程玉拢着被子,坐在床上小声啜泣。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眼睛都红完了,陆时安惊呆了,程玉是哭过,但是哭得这么伤心还真没有。 于是他忙问:“怎么了小玉?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了?别哭别哭,我去给你找大夫……”一边说一边下床给他倒杯茶水,哭了估计有一会儿了,嗓子估计都受不了了。 谁知道喝过水之后,慢慢停下,用有些红肿的眼睛怨念地看着他:“大哥,我没有不舒服,我只是想起了以前的事情。” 陆时安二丈摸不着头脑,于是温柔地抱着他,小心哄着:“想起以前什么事了?”心里想着,哪个孙子敢惹程玉回忆起不好的事情,害的程玉在孕期哭成这个样子?明天就去找人把那人打一顿! 只听程玉委屈道:“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喜欢你,但是你却假装不知道,看我和你说了之后,你才说要娶我,你……呜呜呜呜……”说着又哭了。 陆时安面对这样一个无理取闹却哭得可怜的程玉,他能怎么办?还能离咋地? 陆时安一下子把程玉抱起来,像抱娃娃一样,托得老高的。 程玉也顾不上哭了,一下子清醒了不少,眼睛惊讶得有些呆滞了。 陆时安噗地一声笑出来,程玉瞬间就又想哭了…… 第74章 “哈哈哈哈, 好好好, 杜典啊杜典, 像这样的东西, 朕怎样都不嫌少啊!你和陆时安都有功!来人,赏!” 皇帝龙心大悦, 以前先皇在世,从未有过这样逆天的人才。他觉得自己虽然没有先帝那样卓绝的军功,但是治国的能力还是有的, 可以想像, 自己在位十年后, 大殷一定会往前走一大步! 奖赏给得很多, 杜典激动得不行, 他爹可是说了,这次的播种机做得好,就允许他和郭将军家的女儿来往! 本来像他们杜家这样的书香门第,是看不惯从小舞刀弄枪的姑娘的,奈何他们杜家出现了一个擅长“奇技淫巧”的怪才,连审美都和家里人不一样,本来杜家老一辈的和郭家老一辈的相互看不惯,现在两个小辈相互看上了, 于是每次见面都气氛尴尬。 杜典可不管,他就喜欢郭嫱这样的, 哪家的姑娘千金滑翔伞?京城基本没有, 单单就只有郭嫱敢。那次陆时安将自家的滑翔伞借给杜典玩, 这个英姿飒爽的小姐姐朝他走过来,霸道但不蛮横地要求玩他手中的滑翔伞,他就知道自己已经喜欢上了她。 嗯,这样一想,陆时安还是他的红娘呢,该去谢谢他。 这时候未婚男女在家里人允许下,是可以结伴出去玩的,于是杜典就把郭嫱带到陆时安家里玩了。 去的时候,陆时安正在给程玉盛饺子吃。程玉怀孕开始时,比较挑嘴,后来居然什么都吃了,而且吃得很多。 程玉每每看着镜子里越发圆润的自己,都觉得不能再吃了。但是每当陆时安把精心烹饪的食物端到他面前,还餵他,他就放弃了前一秒的想法,专心吃东西。 杜典看着程玉比以前圆润不少的脸庞,即使是对着他蹒跚的步伐和硕大的肚子,也无法说出“你受苦了”这样的话。 陆时安爱意满满地看着程玉吃东西,围观的杜典觉得自己就不应该来,郭嫱小姐姐不会和他秀恩爱的,他好嫉妒陆时安啊。 郭嫱是个沉稳地人,看着男人挺着大肚子,倒也不至于露出失礼的表情,只是默默地看着程玉吃完后艰难地在院子里走动。 杜典得意道:“如今我不是你说的那个什么单身狗了!”看吧,旁边的小姐姐就是我未来的娘子,嘿嘿。 陆时安扶着程玉,也没忘记回他:“是啊,你现在有主了。” 杜典贊同地点点头,没反应过来陆时安说的什么。 郭嫱倒是噗嗤笑出声来。以前她就觉得杜典这个人,反应好慢,就很喜欢这样被欺负了也后知后觉的人,这可能是她的恶趣味吧。她和父亲兄长们上过战场,见过不少令人悲恸的场景,嫁给这样一个能叫她放松的人,她觉得很好。 郭嫱道:“傻子。”杜典见郭嫱笑得开心,也开心得不行,他也想娶一个自己喜欢的人,早日成家,然后在她孕期这样事无巨细地照顾她。 程玉也笑了起来。 他目光温柔地看着旁边这个小心翼翼扶着他的男人,突然觉得时间过得好快,杜典都要成亲了,他也快要生出连接着大哥与自己血脉的孩子来。 陆时安送走了杜典他们,回来继续和程玉说话。 “怎么样,他在踢你吗?”陆时安看着程玉摸着肚子,神色欢喜,就觉得里面的宝宝一定又在活动了。 程玉笑道:“是啊,看来是个活泼的男孩子。”沈阿婆是个有经验的接生婆,她看得准,应该就是男孩了。 陆时安在程玉的肚子上侧着耳朵听了一会,声音倒是没听到多少,倒是被他儿子踹了几脚。 程玉皱了皱眉头,陆时安就知道他现在一点都不轻松。他小声威胁道:“别在里面打滚了,你程玉爹爹不舒服了!”小小的糰子,不好好休息,就爱闹!出来再收拾你! 程玉哭笑不得:“你这样,他又不知道!”虽然怀孕很辛苦,但是每天可以感知里面的小生命,也是一个新奇又感动的体验。 第124页 月份越来越大了,程玉的肚子已经鼓得不能再鼓了,陆时安又恢復到了程玉刚开始怀孕的状态,整晚整晚地盯着程玉的肚子看,他知道程玉快要生了,但是不清楚哪一天会生,他好想带着程玉到现代的医院检查,住院,这样他可能会放心一些,可惜现代是回不去了。 程玉怀孕已经有八个月,他也随着陆时安整晚整晚睡不着,不过他不是因为慌乱,而是因为难受。起夜的次数频繁,而且全身都浮肿,肚子有时还会痛上一阵子。 钦蓝怕他们没经验害怕,所以前一个月就住在他们院子里的偏房里,程长郢当然也随着钦蓝过来了。不得不说,这样陆时安和程玉心里就安定很多。 在陆时安没有注意的时日里,空间里的小屋墙体渐渐变得薄如蝉翼,似乎很快就会消失,里面露出了不少瓶瓶罐罐的影子,看起来很神秘。 陆时安很久没有进去了,他一次性取够了灵泉水,就没有经常到空间里,他现在什么都不缺,空间对于他来说,也只是用来储存东西的存在了。 但是这天晚上,他发现家里的灵泉水喝完了,就带着程玉一起到空间里转转,一眼就看见空间里的小屋,它的门开了。 程玉惊奇地看着这个小屋:“它看起来,里面像有一团雾一样。” 陆时安也很惊讶,他叫程玉呆在原地,自己上前推开那扇虚掩的门,看到了一地的瓶瓶罐罐,还有一股带着清冽气息的雾。 程玉在外面看到小屋的门开了之后,门内突然窜出一团雾气,那个雾气往灵泉里面钻,片刻后居然向他冲过来,径直钻到了他的肚子里。 陆时安也注意到了这一变化,他本来想冲出去推开程玉,但是直觉告诉他,这个雾气没有恶意。 程玉本来有些害怕,但是随着雾气被肚子吸收,他竟然觉得轻松很多,这些天肚子里的不适的感觉也消失了。 陆时安大步走向程玉,急切道:“怎么样?还好吗?” 程玉舒服地嘆了口气:“我感觉很好,似乎没有什么痛感。”他摸了摸肚子,很少这样轻松了。 陆时安这才放下心来。 那些瓶瓶罐罐里,装的都是药丸子,瓶身上还有说明,都是些于人体有益的好东西。但是都不是什么正常人能做出来的—— 长寿丹、清心丸、回春丹...... 怎么看都是像修真界的东西。 陆时安心情很复杂,虽然早就知道自己的空间是玄而又玄的东西,但是这样直接的冲击还是很少的。 程玉说身体变得轻松,那么这个雾气一定是好东西。 陆时安确定小屋没有任何威胁后,就带着程玉进去了。细细数数,有百瓶丹药,但是适合他们这样的人吃的,也就两三瓶。陆时安也觉得自己赚了,长寿丹啊!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东西,他居然有整整一瓶! 他细细找了,发现还有对孕中的人有大好处的丹药,据说能帮助怀子的人顺利产子,而且减轻痛感! 陆时安看到这样的丹药,简直比找到长寿丹还开心! 他对空间的感激从来没有这样剧烈过!天知道他有多害怕程玉生子时出现什么岔子,有了这个,他就放心很多。 至于效果,他也能找到难产的孕妇试一试,陆时安觉得,虽然是空间出品,但是必要的测试还是要做的。 难产的孕妇并不难找,而且事先和那户人家签了协定,那户人家既想孕妇平安,也想孩子出生,但是接生婆和大夫无能为力,只能寄希望于陆时安手里的丹药,要不然就只能一尸两命,或者去子留母。既然是自愿,陆时安就没什么好说的了,直接将丹药给那孕妇吃下,没想到,片刻后,孩子就从母体中彻底脱离了。而且,受丹药影响,那孕妇生完孩子,也面色红润,仿佛不是刚才还性命攸关一样! 那户人家要给陆时安磕头,陆时安断不敢受,本来就是各取所需,谁也不欠谁的。和他们说明了这是药丸,而不是丹药后,陆时安就离开了,现在他才心里大定。 程玉对陆时安说的话一直深信不疑,所以倒也放下心里为数不多的包袱,安心待产。 钦蓝还觉得自家儿子有福气,马上就要生子了,面色还跟孕子前没什么两样。程长郢觉得,是陆时安照顾得好,所以心里很感激陆时安。他甚至觉得,以前钦蓝生孩子的时候,自己没有精心照料,不然那时钦蓝怎么会状态那么差呢? 于是晚上就向钦蓝忏悔,觉得自己当年做得不够好云云。 钦蓝哭笑不得:“你这个呆子!当年你都衣不解带了,我还能怎样要求你照顾我?做得再好,也就只有你那样了!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体质问题罢了。” 程长郢这才放下这个心事。 陆时安给他们送来了长寿丹,不过需要分两次服用。他们虽然不相信这个功用,但毕竟是陆时安和程玉的心意,也就顺了他们的意吃了下去。 而陆时恆也收到了自家老哥给的三种丹药,什么清心丹,长寿丹之类的。他笑自家哥哥迷信,但是被陆时安打了一顿之后也吃了下去。 肚子里暖绒绒的,好像有把小火在里面。陆时恆舒舒服服地舒展了自己的身体,惊讶地发现自己的五感都变强了。 大哥,到底从哪里弄来的好东西? 第75章 第125页 程玉肚子发生阵痛是在十月十二的上午开始的, 他自从那天进了空间,状态就一直很好,这时的阵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痛。 陆时安将丹药塞到程玉的嘴里, 陪着程玉一起在产房里生产。 而程长郢和钦蓝在院子外紧张地走来走去,虽然已经找了稳婆和备用稳婆,还有数个大夫,他们还是心里着急。 所幸生产得很顺利, 痛感剧烈的程玉反而觉得肚子里的孩子更好出来了。接生婆叫他在生产之前吃点东西,不要生的时候丧失气力。他服用丹药之后也觉得有些饿了,也就吃了一些。保证即使一直生到了下午, 他也能一直有力气。 陆时安看着程玉痛得面目狰狞起来,自己却只能在旁边看着,内心焦虑。甚至陆时安自己也有腹痛的感觉,脸色也青白了起来。他不会知道, 假如没有那个丹药, 程玉还要更加受罪, 还要痛上一倍。 太阳一点一点往地平线下滑。 “快要出来了, 快要出来了!探出头来了!”产婆兴奋地喊,“使劲!加把力气!” 陆时安握着程玉的手,他是没办法在这种事情上替代程玉。程玉很痛, 但是也不想握着陆时安的手,他害怕抓破抓疼陆时安。但是陆时安不想叫他放, 攥着床单的效果不如攥着他的手, 疼也甘之如饴。 “哇……”一声嘹亮的婴儿的啼哭声响起, 屋里屋外的人都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 程玉有气无力地沖陆时安笑笑就昏睡过去,陆时安没有来得及看产婆手里的孩子,扑过去抱了抱程玉,一脸紧张地问大夫:“他怎么了?怎么晕过去了?” 大夫稀奇地看着陆时安只关心“孕妇”,不着急看孩子的样子,回答道:“只是用力太过,虚脱晕过去了。睡一会就好了,不要紧的。” 陆时安松了一口气,他把程玉抱起来,钦蓝帮他们换了被褥,陆时安帮程玉调整了一个舒服的睡姿,才正式抱到了已经洗干净了的小宝宝。 小宝宝还是很小的,他比一般刚出生婴儿看起来好看些,皮没有皱巴巴的,也没有特别红,整个孩子像个微微泛红的糯米糰子。 陆时安充满爱意地看着他,内心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沖向五脏六腑,陆时安有点想哭,又有点想笑。感觉此生圆满,再无什么更多的追求了。 “哟,是个贪吃的!看,他的小嘴一撮一撮的,哈哈哈,来来来,去吃饱饱,长成大胖孙子!”程长郢高兴得不行,上去接自家宝贝孙子,要抱到钦蓝那边,准备唤人餵奶。 乳母已经找好了,都是身家清白,身体健康的娘子,吃好喝好养了几天了,两个乳母餵一个奶娃娃,还是足够的。 陆时安浑身是汗,全身粘腻得难受,就自去洗了个热水澡。 陆时安还想把程玉也擦一擦,钦蓝也默许了。男子生子后,没有这样多的讲究,一般在床上躺上十几天就行。 陆时安怕程玉受风,就将人带到空间里,擦洗整理。 “醒了?”陆时安笑得像个傻子,看着程玉睁开了眼。 程玉摸摸陆时安被自己抓伤的手不说话。 陆时安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没事,马上就好了。怎么样?你有没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程玉依然没有什么力气,只是摇了摇头。 陆时安给他餵了些灵泉水,之前人太多,不好从空间里拿。 程玉恢復了一些:“宝宝呢?” “吃饱了睡着了,乖,等下抱给你看。” 程玉其实是看过一眼的,但是实在撑不住就睡过去了。 三天过后,程玉就变得跟没事人一样,偶尔也可以被允许下床走动走动,但是没一会就被赶到床上休息了。 陆时安哪里都没有去,整天也呆在屋子里配着程玉。 宝宝的眼睛在七天左右能清楚地见东西了,他很粘程玉,第二粘陆时安,然后就是陆时恆和他的祖父母。 这就是个混世魔王,一有个不顺心的就开始嚎,还是光打雷不下雨那种。 没谁拿他怎么样,他就开始瘪着嘴巴委屈得不得了。偏偏程玉和陆时安都对他这个表情毫无抵抗力,只要他一委屈,他们就开始找原因。有时有原因,有时没有。 陆时恆对这个新的家庭成员也是很宠爱的,总是做各种玩具给他玩。 “你现在就开始准备了吗?他还什么都不懂哩!”同学惊奇地问道。很难想像,只差最后一场考试就可能会当秀才的陆时恆,能为自家连话都不会说的侄子做这么多小玩具。 陆时恆无所谓地笑笑:“没事啊,给他扔着玩,我也开心。” “你可真是好叔叔。”他可不行,见到小屁孩就忍不住躲起来,还做玩具,算了吧。 陆时安也觉得陆时恆懂事懂得很早,一般少年人,很少有对孩子这样有耐心的。 他们忙不过来,或者有疏忽的时候,陆时恆就会搭把手,尿布都换过,哄孩子就不是什么事了。 陆时恆是发自内心喜欢这个超级可爱的圆乎乎的小侄子。每次看他对自己露出“无齿”的微笑,心都要化掉了,觉得自己的一切都能给他。陆时安心想,陆时恆真的小小年纪,居然还有当奶爸的潜质,真的难得。这要在现代婚恋场,陆时恆都不知道有多受欢迎。 第126页 钦蓝和程长郢也不走了,整天就含饴弄孙。回程宅?那是不可能的,小孙孙还在这里呢!哪里就能离开陆府呢?看着小孙孙一天变一个样,真的很有意思,胎髮已经被陆时安减掉过了,一个肉肉的小光头,见人就笑。 现在渐渐大了,也就不怕生了。渐渐变得天不怕地不怕,花糕和金糕这两个猫对他很纵容,也总是跳到摇篮旁边看着他,他和猫对视的时候,手也忍不住往摇篮外面伸,想要摸摸这两只猫,每次可能会把猫揪到时,陆时恆还很紧张,害怕猫会抓伤自家小侄子。 但是没有发生这种情况。 本来这两只猫猫就是花了很多银钱买回来的,品种很好,通人性。再加上灵泉水餵了这么久,就更加通人性了。要揪到它们时,它们就会灵巧一闪,自家小侄子也不恼,还笑得更加开心了。 小傢伙的名字是在周岁宴上取的,之前一直是宝宝、宝宝地叫着,既没有大名,也没有小名。 大名就叫陆谨,小名就叫小宝。总之这个一出生就收到万千宠爱的孩子,陆时安也没有别的想法,只希望他可以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谨慎面对自己的人生,不要行差踏错。 总之这个名字还是得到了大家的认可的。 第76章 “恭喜陆大郎君, 你家的陆小郎,中了秀才啦!”一个消息灵通的石头村人高兴地前去报喜。 陆时安抱拳道:“同喜同喜!不过才秀才,也劳您走这一趟。” 那人欢喜地接了陆时安递给他的荷包, 他是不缺钱,但是讨讨喜气也很好! 村人陆陆续续来这里给陆时安道喜,陆时恆很得意,抱着小宝道:“看看, 如今你小叔我,可是个秀才呢!厉不厉害!” 小宝哪里知道厉不厉害,他看小叔在逗他玩, 他就开始咯咯地笑,笑得人忍不住去逗逗他。 陆时安其实很骄傲,但是不让陆时恆这小子太得意,也只是口头上稍微夸奖了一下。 陆时恆知道大哥为他开心, 也不在意。他知道今天一天都会有好吃的, 这是大哥答应好了的。 程玉和陆时安其实早就得到了消息, 要不然也不会早早地准备好荷包了。本来想问陆时恆要不要再考下去, 但是看陆时恆开开心心的样子,还是决定不问了。 要不然让陆时恆误会他们希望他继续考下去,就不好了。其实他愿意考陆时安也支持, 但听他的先生说,如果要考的话, 可能还要再继续在家里学上几年。 看看陆时恆这个惫懒的样子, 陆时安觉得他还不如在家里享享清福算了, 去科考实在是太累人了。看看他为了考个秀才,脸瘦了一大圈。家里也不是养不起他,他自己也有产业,没必要非要走科举这条路。 但是也只是在心里想想。 做兄长的,总想让自家弟弟轻松一点。但是过度干涉就不好了,还是顺其自然,陆时恆想干嘛就干嘛,陆时安总之支持他的。 陆时恆第三次将手伸进装着炸鸡腿的盘子,陆时安阻止了他。 “别吃了,你今天都吃了多少肉了,小心发胖,吃这么多油腻的,对身体也不好。” 算了,有些事情,还是要干涉一下的。陆时安这样想着。 陆时恆已经习惯了大哥这样管着他了,从善如流地夹了几根青菜放在了碗里。 陆时安的那个橡胶厂,现在已经在开始给官府做橡胶做的救生船还有救生衣了,他们经过了尝试,发现这些都有助于帮人在洪水中逃出生天。还有救生圈这样的东西,陆时安也叫人生产了不少。 他开了专卖店,有人拿到代理权往橡胶厂里进货,也想学着开专卖店,但是陆时安还是和他洽谈一番,让他打消这个念头。 陆时安开专卖店是因为自家有店铺,厂也是自己家的,不存在过高成本的问题,而且陆时安不在乎亏损,他在乎的是这些东西的普及和宣传。但是要靠这个盈利的商人就不一样了,这时候会专门有人去买救生衣和救生圈吗?会的人很少,一般都是买其他的东西被店家“安利”到这个东西。 所以,还是顺带着卖一卖就行。 再不济,还有官府呢。到时候上面强制一家必须至少买两件,那也不是不可能。 官府除了往他这里直接用批发价买了许多救生衣救生船,还买了代理权,官府自己也开了专卖店,抢先开在了洪水易发地,做足了宣传。不过售价也不算高,朝廷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好歹也能创个收,也能叫百姓有个保障,上面没有明令禁止,他们就乐得和陆时安打交道。 程玉的开的印刷店,如今生意也很好,雕版印刷术已经开始普及了。书的价格一降再降,也算是好现象。 他们书画店的生意,一直都很好。以前依赖于一两个画师和一两个写话本的,现在,稍微有点才华的,都会选择他们的书画店。给的银钱太多,而且有分红之类的,人人都想把自己的书画卖到程玉这里。 所以客源和货源从来没有缺过,整个书画店系统都成了一个良性循环的系统。 这个时候的人,还是很喜欢精神食粮的,主要还是卖给年青人,总之程玉赚得很多,陆时安感嘆,文化行业什么时候都是很吃香的。 只是,程玉因为嫁给陆时安,受到的关注更多了。他们已经发现了程玉是那个拥有无数推崇者,但是还是“恃宠而骄”地经常性断更的连环画画师。 第127页 众多推崇程玉的少男少女们:“……” 男神居然成婚了!还是和男人成的婚!那个男人何德何能! 了解到陆时安这个人之后。 众人:“打扰了打扰了,很相配。” 惹不起惹不起,家里爹娘一直都在拿着陆时安这个人教育他们,他们可不敢说陆时安半点坏话,其实他们内心,也是无比心酸的。 男神和一个比自己优秀很多的人成亲,他们是没有地方发泄心中的愤懑的,如今也没有微博什么的,要不然估计“程玉和陆时安成亲已久,隐瞒粉丝”这个话题已经顶上热搜了。 他们在心里暗暗决定,再也不买程玉的连环画了。太气人了,他怎么可以一声不响地就成亲了呢?真的太让人失望了!决定了!再也不看了! 果然这个消息放出来,程玉的连环画的销售量开始暴跌。 陆时安还想安慰他,让他别放在心上。因为他知道程玉有多喜欢这份工作,还会满腔幸福地回读者的信件。 这会子粉丝连书都不买了,程玉心里一定会特别失落。 然而,事实上,程玉只有一点失落,但是更进一步的表示就没有了。 陆时安很疑惑,虽然程玉不失落他也很高兴,但是,正常发展难道不应该是——程玉伤心不已,陆时安费心费力哄着,然后将他哄上床,两人进行了酣畅淋漓的“友好交流”,然后程玉从粉丝大量流失这个事件走出来吗? 为什么程玉这样冷静? “因为上本发出来只是故事发展的高.潮部分,结局在这一本里。”言下之意,还是会买的,只是下一本就不一定了。 陆时安给程玉的粉丝点个蜡。 被偏爱的人总是有恃无恐,他已经坐等那些少男少女们打脸了。毕竟追了这个么久,拖了这么久的结局出现了,还是必须要看完的。 书画店依然印了以前那样多的份数,半点不带慌张的。 “我就是从这里跳下来,也不会再看程玉他画的连环画!” “我也是!” “阿兄,我们结局还没看呢,也不知道男主他有没有把那个姑娘救出来……” “闭嘴!不许你再说下去了!”再说下去,他又忍不住想看了。 “阿兄,你去哪?” “出去透透气!你别跟过来!”少年没好气道。 后来腿就不知不觉地走到了那个“负心汉”的书画店,手就不知不觉地买了一辆本准备拿回去珍藏…… 第77章 “东家!您的连环画卖得太好了, 货不够用了!还得再印刷?”一个神色有些慌张地中年人,赶紧到陆宅找程玉。 “那就印刷呀, 这有什么好问的。”程玉还没说话,陆时恆奇怪道。 那中年人是新店的负责人之一,没经歷过这件事。他擦擦汗继续道:“不是的。以前卖出去的是很多, 但是没有多到这个地步。我怕加印了,积了货怎么办?” 程玉递了杯茶水给他:“没事的,你做的时间不长, 不了解。有些人就是等完本,然后一次性买很多, 有的收藏, 有的送人。加印就是了,卖不掉就捐给福利院,或者半价卖出去。” 那人为难道:“不是说不买东家你画的连环画吗?”他觉得真的有可能卖不完这么多。 程玉淡定道:“没事, 印去吧!”大哥说了, 他那些可爱的粉丝, 是不要面子的。 那人不再说什么,赶紧去加印了。 “累不累,给我抱着吧。”程玉接过陆谨这个日渐变圆的小胖胖, “哎呦, 真的要听你时安爹爹的,不能再吃这样多了。” 陆谨认为爹爹在逗他玩, 笑得十分开心, 还不知道他们居然打算剋扣他的“粮食”。 他最近喜欢用小嘴巴舔东西, 有次陆时安抱着他睡觉,陆时安倒是睡着了,乳母来找小宝时,发现小宝不仅没有睡,还抱着陆时安的脑袋啃得津津有味......煳了陆时安一脸的口水。 趁陆时安没有发现,程玉赶紧画了一张素描,然后才开始处理他脸上的口水。 带孩子是个特别累人的活,陆时安当然不愿意程玉老受累,一般衣物,尿片都是家里的请的大娘洗的。工钱给的极高,那位大娘做得也很尽心。程玉想要带着陆谨这个小宝贝睡觉,每天晚上都会被吵醒几次。 不过好在陆谨争气,起来哭的时间很固定,每天到点才会哭,比一般宝宝要稍微好带一些。 连续五个月,程玉都是每晚在固定的时间起来。不过陆时安也会起来帮忙,叫程玉一个人带娃的事情,他还是做不到的。而且一个宝宝真的需要两个人去照料,缺一个人,另一个大人也会觉得累而且烦躁。 唯一不满意的地方,就是房事。 陆时安真的憋了好久,很想要,但是程玉因为小宝在,就是不允许。他怀疑程玉和他成亲,只是为了生个宝宝! 虽然陆时安时常面对程玉都是面带微笑,其实心里还是在流着眼泪在控诉的:“程玉,你个大渣男!你用过就丢!你只爱宝宝!” 有天晚上,陆时安终于忍不住了,他决定爆发一下。一到傍晚,他就把孩子交给了钦蓝伯父,叫他们带一晚上。反正小陆谨对他们很熟悉,应该不会闹。 第128页 程玉一进房,发现熟悉的奶香味闻不见了,就问陆时安:“小宝呢?乳母还没有餵好吗?” 陆时安做委屈状:“你只知道小宝,你都不在乎我!” 程玉奇怪道:“我怎么就没在乎你了?” 陆时安没有答话,他上去抱住程玉,将程玉禁锢在自己的怀里,深深地在程玉发间吸了一口气,暧昧道:“你不想要吗?”每天都是孩子,陆时安觉得不只自己有欲望,程玉应该也有。 感觉程玉没有抗拒,他就用带着薄茧的手钻进程玉的里衣里,从脖子抚摸到不可言说之地,程玉能感受到紧紧贴着他的这幅躯体,是有多么炙热,带着他也渐渐热起来...... 程玉从小声喘息到难耐地呻咛也不过几分钟的事情,他全身软若无骨地依附着陆时安,感受陆时安带给他的一次又一次的情潮,陆时安享受着程玉的对他的依赖,他熟悉程玉身体的每一部分...... “舒服吗?不回答,我就继续折磨你......” 他不轻不重地在程玉身上点着火,夜还很长,程玉可以慢慢享受,慢慢体会。 “舒服、大哥,别......”程玉全身都在发红,他其实很早就想了,生过孩子之后,他觉得自己的身体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带来的感觉没有这样让他痴迷过。 他觉得难为情,大哥一直在逼着他说些让他羞耻的话,但是身体却愈发...... 一夜红烛未熄。 第二天一早,小陆谨就不干了,哭着要找陆时安和程玉,程长郢无法,只能早点将小孙孙送过去。 陆时安一脸神清气爽地站在院子里晨练,看到程长郢过来,就索性停下来,接过小陆谨,逗弄道:“我们小宝乖不乖啊,昨晚有没有在被单上画地图呀?” 小陆谨咿咿呀呀地,眼睛里还含着泪花,就开始笑得在陆时安怀里窜了起来。 程长郢笑骂:“小没良心的!来了就不哭了!亏的我们还照看你一夜!”復问陆时安道:“咦,程玉呢?” 陆时安挠挠头:“最近他太累了,就叫他多睡一会。” 程长郢意味深长地看了陆时安一眼,也没说话。 年轻人,都这样,他也是过来人,不好说什么。 陆时安去叫程玉起来吃早饭:“小玉,起来吃早饭,乖,吃完再睡。” 程玉从被窝里露出一个头还有肩膀,陆时安就看见他肩上的那些印记。想起昨晚的疯狂,他不由得下腹一紧,于是赶紧别过头去,大早上的,还不能受刺激。 陆时安将干净衣服一件一件拿给程玉,还搬了一个小屏风,叫程玉在里面穿好。程玉勉强穿上衣服,事实上腿还有些发颤,他都不想面对陆时安,怕自己会忍不住咬陆时安一口。 但是陆时安服侍他服侍得很殷勤,他有那么一点点生气,也被照顾得没脾气啦。 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下去。 陆时恆还是准备读书,他觉得自己可以当一方父母官。他对于农事,算术,律法,手工业都有比较深的了解,陆时安空间里有很多书,包括政治和歷史书,他都看了不少。虽然与这个时代的歷史是不一样的,但是也给他很大的感悟和启发。 可以说,他现在也算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的大殷人了。 可陆时安倒是觉得,陆时恆可以走得更远。房家的先生说,陆时恆是个有大志向的人,平时看起来憨憨厚厚的,但是是一个有大智慧的人。陆时安决定更加严厉要求陆时恆,他自己对做官没有兴趣,但是陆时恆不一样,他有自己的诚挚和热枕。 陆时安自己因为身份问题,能做的有限,但是陆时恆不一样,他可以为大殷做出更多的贡献。 陆时恆清楚地感受到,自己的严冬到了。他从来不知道,自家大哥对自己严厉起来,比私塾的先生还要可怕些。 陆时安心说,那可不,毕竟是人民教师出身,严厉还是能做到的,陆时恆有时有些懒散,还是要像高考生那样对待学业才行,陆时安总是教鞭不离手。其实使用它的机会不多,陆时恆堂堂秀才公,面子还是要的。 缝纫机厂的技术被一些商人买走了,他们是打算在南方办厂,陆时安没想涉足南方的生意,所以订了价格,就卖了出去。其实,北地也有缝纫机厂了,陆时安不在乎抢生意这种事,自己不是单单做这一项生意,与各商队都有联繫,是不愁销量的。 这些厂,真的增加了不少人的就业,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想去,通过实习期就能去做活。男女的车间分开,完全没有问题。官府定期查看,所以几乎没有什么意外发生。 而且,一般情况下,提供员工宿舍,还是有不少家庭愿意举家都来的。 陆时安的橡胶厂扩建了,员工宿舍建了不少,福利院有不少孩子,一出福利院,就自己进了缝纫机厂或者橡胶厂。他们对陆时安是信任的,陆时安的名字就代表着,在这里,是可靠的,他们只要有双勤劳的手,就能吃上饭。 陆时安有时觉得自己肩上承担的责任很重,但是大多数情况还是自豪自己所做的。 皇帝对陆时安很满意,因为他每年纳的税都很多。以前安阳城和附近城哪里可以收这样多的税呢?不拖欠就算很不错了。 陈皇觉得农事确实重要,但是开厂于百姓也有好处,所以对于办厂的政策上也放宽了不少。 第129页 天灾虽多,但是人力亦可胜之,陈皇以前一听说哪里有灾情,就觉得一个头两个大,现在好了,国库丰盈,他可以稳坐皇位,只要用对臣子就能克服难关。 大臣也不能用天灾来迫使他发什么罪己诏,史书也如实记载他的功绩,他这个皇帝,是没有什么遗憾的了。 静瑶公主出嫁了。她的年纪已经够做人妇了,不过是因为皇帝偏宠,才晚嫁了些时日。 程玉还特特画了画来祝贺,静瑶高兴不已,惹得新上任的驸马吃了个飞醋。 来信和程玉说了,里面也有的得意的意味在里面,陆时安却嗤笑一声。 呵,他和程玉秀恩爱的时候,她这驸马还不知道在哪呢! 程玉无奈:大哥,有时还是那么幼稚啊! 第78章 “你家么儿去陆家学堂了吗?昨日的入学考试怎么样了?”一个中年汉子笑呵呵地问着站在他旁边的人, 那人明显也是家长。 “嗨, 这小子向来是报喜不报忧的,说是还行, 可我哪知道考的啥样?儿女都是债。”那人话说的谦虚, 可是脸上的表情可不是那么一回事。 问人的汉子一脸瞭然, “儿女都是债, 我家大丫头,去了什么服装设计培训班,如今学的东西倒是多, 就是不知道出来咋样。”好在学费不贵, 如今这世道,居然还有愿意把手艺交出来的,自家姑娘想学,那就去吧, 好歹自己这个老父亲,还有力气供她。学了手艺, 以后就有了依仗, 在夫家做媳妇,他也放心些。 旁边那人一脸贊同,“有些人就是短视啊, 姑娘就不让去学。要我说,姑娘怎么了?姑娘做事未必比小子差。以前我们镇子上, 就有个癞子, 嫌弃自家婆娘只生个姑娘, 非要休了她,后来他那姑娘去石头村做豆腐,陆大郎君还教她做五香豆干,你看看,如今她可是一个人开三四家店,二十岁招了赘,如今在家里是说一不二的。那个癞子,呵呵,喝酒喝死了也没人管。你看他那继子,整天赌博,啧啧啧,人啊!” 他们讨论得一团火热,没过多久,校门就开放了。里面的学童们一个一个很有秩序地出来,身上穿着统一的校服,那种青色的棉质面料做的对襟短衫,还有背带裤。这个背带裤还真的不是陆时安想出来的,而是这里孩童常穿的。 这些孩子们看起来很精神。校服一般夏季三套,冬季三套。学校统一发的,陆时安不靠这个赚钱,所以只用从服装厂里的定价卖给这些孩子。 这里是男童念的学校。 安阳城、云汉城都有陆时安开的学校了,有的地方虽然离安阳城那边很远,但是陆时安还是在那些地方办了学。十年了过去了,连陆谨都有九岁了,变化还是很大的。就从学院来说,以前是没有培养女孩的学院的,十年里,陆时安办了几所,分布在各个地方。 世家内部一直都注重女子的教育,所以陆时安办的女子学院主要面向平民百姓,都是教一些基础知识,和基本谋生手段为目的的。从效果上来看,女子学院搞得非常不错,不少女子都发自内心的感激陆时安。 陆时安的生意越做越大,依然没有人挡着他的财路。他的名声太好了,以至于一有官员弹劾他,百姓就会抗议。新皇即位,本来还很忌惮陆时安,但是陆时安献上了玻璃方子,叫他实在不好意思说陆时安心怀不轨。而且,陆时安在民间做的许多好事,也是打着他的名号的,让他在民间博了不少好名声,本来以为他的继位民间会有流言蜚语,但是因为好感度刷的不错,他担心的事情一件都没有发生,反而总是听到有人夸他是守业的好皇帝。 陆时安觉得,那是新皇自己想多了。 他是先皇嫡子,背后又有势力。再说了,虽然本人脑子不算很灵光,但是还知道分寸,很多先皇留下的好政策都没有动。 民间的评价是没有错的,他确实算是一个可以守业的好皇帝。 “大哥,我们去哪玩,马上又到了去别地游玩的时候了。”程玉兴致勃勃地翻看着地图。 自从陆谨稍微大了些,陆时安和程玉每年都会带着他四处看。导致陆谨对地理极为感兴趣,对自然中的各个现象也很感兴趣。本来他在五岁之前,还是个猫嫌狗厌的小屁孩,后来陆时安磨了磨他的性子,带他四处逛,总算是把他教育的稍微不那么跳脱了。 只是陆时安实在没想到,自家儿子居然还能更加沉静。他喜欢观察,在读过许多书之后,都会去现实中去求证。有的时候还会和学院里的先生争论起来。 他是学院里,有名的“刺头”。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夫子们都很喜欢他。因为他的求知精神还有认真的态度。有时候会给先生们带来一些麻烦,更多时候也会给夫子他们带来新的收穫。 “父亲,我们和爹爹一起去柏杨城那边的山上吧,那边山高,还有桃花树,据说现在山上的桃花才开。” 陆时安觉得也行,没必要每次都去远的地方。柏杨城就在安阳城的南边,几天就能到。 陆谨开心地笑了,父亲有时会抱怨自己打扰到了他和爹爹亲近,其实他还是很疼爱自己的。 至于爹爹,他有很多粉丝。据说自从他的身份消息暴露出去,每年都会收到粉丝们的礼物。 一般自制的礼物他都会收下,但是稍微贵一点的就会送到福利院去。现在福利院不是自家父亲一人承担了,新皇不愿意白白担个好名声,自己当了名誉院长,每年都会从国库里出钱财。 第130页 陆谨一直觉得,自己应该成为一个像父亲那样的人。于民于国,都做到了问心无愧。 “小叔!我们就要去邻城玩了,你去不去?”小叔越来越宅了,还想娶富婆呢!他基本不在当值,就在自己书房里窝着。要不是父亲用脚踹他,他根本没想着出去锻鍊。 陆时恆现在在翰林院里当侍郎,他是探花,因为新皇觉得他长得好,也有能力。不出意外,一个户部或者工部一把手的位置,迟早会交到他手里。 但是他仍然是个光棍。 陆时安也不想催他,感情这种事,催也催不来的。倒是陆大伯很着急,每次见面就会催一次婚。 陆时恆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如今他前途无量,想找个富婆很简单,但是总觉得认识的富婆哪里不对劲,完全不是有爱情的感觉。直觉告诉他,他不想要温柔似水的富婆。 陆时恆默默打了个寒颤,他寻思着,难道自己有大哥空间里心理书所说的那个什么“受虐倾向”吗? 没有,一定是还没找到自己真正喜欢的富婆! 十年里,南方与北方的联繫越来越深了。以前是因为陆时安提出‘要想富,先修路’的观点,后来是因为他们在进行商品买卖不得不进行修路。 陆时安和程玉的感情十年如一日的好。不是没有争吵过,但是吵完立即就和好了。有时程长郢会感嘆,他们这两个,看着是大人了,其实骨子里有时还会像孩子一样,不过他们互相爱着,一切争吵都会因为,他们爱着彼此而相互体谅着,慢慢就消散了。 陆谨很羡慕自家的两个爹爹。他年纪还小,可是也朦胧知道这样的感情,世间少有。自家的时安爹爹,是个很会表达感情的人,所以即使不再少年,也依然会让程玉爹爹感到幸福。 柏杨城的桃花开得极为热烈,在云雾遮挡下显得美不胜收。 程玉专心看花的时候,陆时安悄悄绕到他背后,捂住了他的眼睛。 程玉笑道:“快放手,叫小宝看见了!” 陆时安放下手,改成直接从程玉背后环抱着程玉。程玉没有拒绝他的亲近。 他们静默地站着,黏在一起,桃花片片落在他们身上。谁也没有说什么余生共享美景这样肉麻的话,但是他们都知道,对方都有着这样的愿望。 这一年,陆时安三十一,程玉三十。余生还很长,他们也会一直相伴下去。 ——正文完。 第79章 “咦, 这里是哪儿?”陆时恆摸摸发痛的脑袋, 吃惊地看着自己所处的奇怪的地方。 洁白的墙壁, 刺眼的灯光, 样式奇怪的衣服,还有穿着一身白衣, 走来走去的人...... “22号床的人醒了,这是今年莫名其妙出现的人中第八个啦,快点叫警局的人来, 看看先前来的人与这个人有没有什么关系!” “这年头, 穿越的人这么多的吗?” “警官, 您来了, 他就在里面呢!” 杜警官进了陆时恆的病房, 看着陆时恆闷闷不乐地呆坐着,就像一只被抢了窝的鸟一样,呆毛竖起来,不由得好笑起来。 这个反应,可跟先前穿越过来的那几个都不一样,其他的人要么心慌,要么胆战心惊,虽然也有表现冷静的, 但是像他这样说不上是心慌还是冷静的,基本没有。很奇怪的反应。 不过这不关他的事, 他只负责询问基本信息, 还有带他熟悉现代社会, 免得他们犯事。 “叫什么名字?” “陆时恆。” “年龄?” “33。” “瞎说,你这么年轻,和我家儿子一样大,顶多大学生。还说自己33,骗谁呢?” 陆时恆一愣,默默地看了眼自己的手掌,是啊,看起来确实不是33的人该有的肌肤。 “那你儿子多少岁,我就多少岁吧。” 杜警官无语地看了他一眼,只能将自己儿子的年龄写了上去。 然后又问了一些比较琐碎的东西,陆时恆都回答了,包括自己从哪里来的,都说了。 可惜,这里真的没有叫大殷的朝代。 杜警官想了想,问道:“你和陆时安什么关系?” 陆时恆像是难以置信,又惊又喜地握住杜警官的手:“你如何知道我大哥的?他在哪?” 他没想到这里居然还有认识他大哥的人,他对这里是有一定了解的,但是还是免不了有些害怕。难道陆时安也穿越过来了?那二哥和小宝呢? “会安排你和他见面的,不要着急。原来他是你大哥啊,难怪你们长得这样像呢。” 陆时恆道:“我大哥,旁边还有人吗?” 杜警官想了想,道:“有,还有一个成人和一个孩子。” 陆时恆放下心来,还好,应该都在。 杜警官很稀奇,这年头,穿越都是一家一家的穿越了吗?不过,这个情况报给上级就行了。 当时,他和大哥二哥还有小宝,都在空间里。空间的小屋在泛着光,大哥就进去了,二哥不放心,也跟着进去了。他在外面等了一会,可是大哥他们都没了动静,他很害怕出意外,就走到小屋里,结果莫名其妙就被一束光吞噬了。 醒来,就来到了这里。 陆时恆看过不少大哥空间里的书,看着这个房间里的灯就知道,他是穿越到大哥所说的现代来了。 第131页 醒来时,他就在琢磨,自己都过来了,大哥他们也一定在这里。自己还是尽快找到他们吧,他们一定不知道自己跟过来了。 第二天一早,他就和杜警官来到警局。 杜警官道:“别着急,你哥马上就到了。”话音刚落,外面就有车子的声音。 陆时安和程玉一见到陆时恆,就上去抱住了自家小弟,“阿恆啊,还好你也跟着过来了。” 陆时恆别扭得很,自己很久没有这样被抱着了,他的心理年龄,还是33岁呢。 陆时安他们都是身穿,不过陆时安还有不少现代的现金,所以日子不算很惨。再加上,他还有空间加持,养家还是绰绰有余的。 陆时恆问道:“哥,我们还能回去吗?” 陆时安想了想,“应该还是可以回去的,因为空间小屋出现了新的功能,就是能在两个世界穿梭。不过需要等待一段时间,现在这个功能还不是很稳定。”希望可以回到大殷,毕竟,自家两个岳父,还在家里等着他们回来呢。 还好他们进空间之前留了消息,说要去游玩。要不然,两个岳父,得担心死了。 陆时恆放下心来。他们真的不亏啊,一到现代来,就年轻了这么多。不知道回到大殷,还是不是这样了。 陆时安租了一个房子,一个月四千块钱,那个房主要去国外了,只是希望有人家愿意将自家的房子看好,他家房子很大,而且靠近学校,所以这个价格真的不贵。陆时安想都没想,就租了下来。 他现在连身份证都是刚刚办的,文凭没有,想继续当老师也不现实,毕竟以后可能要两个世界来回跑了。 于是,找到一家饭店的老闆,给他尝了空间里用稀释灵泉水浇灌后的蔬菜,那个老闆还拿去化验了,证明蔬菜确实没有打过农药,而且营养丰富,就和陆时安订单,叫他三天送一次蔬菜。价钱给得极为丰厚,陆时安没有什么意见,还买了二手车用来送货。 程玉迅速学会用电脑画画,现在正在用电脑画连环画,在网站上发表,人气也在慢慢提升。不过最倒霉的还是陆谨,一个好好的青年人,变成了一个五六岁的孩子。 陆时安给陆时恆买了几件衣服,笑着对他说,“你可能不太习惯短袖衫,所以给你买的是长袖的,还有长裤。你自己穿好,然后出来吃饭。” 陆时恆点点头,他想着,大哥如今估计经济上有困难(并没有),那自己也要出门找工作了,不能叫大哥他们养着自己。 陆时安还交代了他一系列现代的事情,陆时恆不经啧啧赞嘆,要是大殷也这样就好了。 那个叫什么电视电脑的东西,是真的有用,还有趣啊。本来是想看看新闻,多多认知这个世界,但是,马上就被莫名其妙的东西吸引了。比如,动画片。 不仅他喜欢看,连程玉和陆谨也都抵挡不住动画片的魅力。 陆时安扶额,算了,喜欢就喜欢吧,不是什么大事。 陆时恆没有文凭,想要找好工作,基本不可能,所以打算先找一些简单的工作,然后慢慢学习,考个文凭也不错。 陆时恆长得好看,个子高高的,长相白白净净,人也很勤快,不多时就找着了工作。 酒吧服务员。 他本来不想来这里工作,这里虽然是个正规酒吧,但是环境太过嘈杂。可是,这里的工资高,而且都是自己会的活。擦擦桌子,端端酒什么的,完全不是问题。 而且他是有身手的,别人欺负不到他。这样一想,心里就淡定多了。 有时会有一两个基佬或者女人想找他开房,一开始他都好言拒绝了,只是有些人,你不给他点颜色看看,他根本听不懂你在说什么。陆时恆利用穴道揍了人,表面上没有任何伤口,也没有大规模发生肢体冲突,却让人痛得不行。 那些人害怕,就不敢缠着陆时恆了。现在常来这家酒吧的人,也就知道这个男孩不好惹。老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陆时恆别出乱子,他在这里还挺好的。 不少女人就喜欢他这样介于少年和成年之间的干净男人,陆时恆的长相也容易激起她们的母性。有些女人,为了让陆时恆拿到更多提成,每次都会多叫几瓶酒。 酒吧因为陆时恆的到来,生意倒是好了不少。 陆时安以为自己会一直在这里工作下去,至少在文凭拿到手之前会一直在这里赚生活费。 可惜生活往往不会叫他这样如意。 第80章 番外(陆时恆视角为主,非耽美) “哥, 我去上班了, 今天晚上不回来,不用给我留饭了。”陆时恆带着一本初中语文书出门了,他要坐公交车,能在车子上看看书。 白白静静地侧脸真的很好看, 车上一群小姑娘对着他的侧脸拍。陆时恆来这里有一段时间了, 发现大家都青睐长得好看的,总喜欢拿着手机拍来拍去。他好脾气地沖她们笑笑,继续看自己的书,压根不知道他这一笑,对小姑娘们来说, 冲击有多大。 她们相互对视一眼, 闪着光的眼睛, 昭示她们的内心在无声的尖叫:“哇哇哇, 妈妈, 他也太好看了!居然还冲我笑!恃美行兇!” 陆时恆轻快地下了车,今天事发工资的日子, 他在这里做了一个月, 光提成就有万把块钱了!想想就很开心!赶紧结算完, 他也能把自己的伙食费交给大哥呀。 第132页 “小恆,你来了, 快, 那边包厢点名叫你去呢!你小子, 财运真的不错啊!”这人是和陆时恆关系不错的小伙子, 经常提点陆时恆。 陆时恆投桃报李,有时人不够,会拉着他一起去包厢。 “李姐,王姐。”陆时恆彬彬有礼地和他认识的女性打招唿。 那个被称为李姐的咯咯地笑着:“来来来,认识一下,这是我刚回国的小姐妹,叫唐春。小恆,给她点个酒,度数不用太高的那种。” 唐春笑道:“还是不用麻烦了,就和李姐她们一样就行。” 陆时恆拿了几瓶她们常喝的酒,就默默站在一旁看她们由清醒到到疯狂。不知道别的服务生会不会给她们擦眼泪擦鼻涕,反正一直以来,他都是这样做的。 陆时恆酒量还可以,她们要求一起喝,他也能喝倒一圈女士。陆时恆嘆了口气,别看这些女士们说说笑笑,看起来很开心,其实压力很大,酒吧是唯一一个热闹也能放松的地方。 “李姐,还好吗?不喝了行吗?我扶着你躺一会。”陆时恆吃力地将还想往舞池跑的李姐扶到沙发上坐着。还好剩下的女士酒品不错,喝醉了也不会乱跑。这里的酒吧虽然正规,但再正规的地方也有不正规的人,还是等她们的司机都来接她们,陆时恆的任务才算完成。 唐春没有拼命喝,她行动是有点踉跄,脑子还是清醒的。她看着陆时恆细緻地照顾李姐,玩味地笑了,“小弟弟,你喜欢李姐吗?你比她老公都仔细了。” 陆时恆皱着眉头,拿了个毯子盖住李姐,然后看着唐春,给她倒了一杯水,“不是,没那一回事。请不要误会,我只是受李姐她们照顾,得了不少钱财,而且,这是我的工作。” 唐春看着他白净修长,又有骨感的手,端着一杯温热的水,本来不太想喝水的她,突然就觉得有些干渴。 见她喝了水,陆时恆才开始忙活别的事情。 不是所有的酒吧服务员都打扮得很夸张,这家酒吧心机地给服务员穿上了白衬衫,黑色修身长裤。在唐春看来,长相好看,身上莫名撒了些不知道是酒还是水的陆时恆,身上的白衬衫有点透的时候,真的莫名吸引人。 他踮起脚拿酒橱里的高脚杯的时候,唐春看到了他露出来的腰。嗯,是个好腰。唐春捂着自己的鼻子这样想着。 “你在这里先照看着,我去趟洗手间。” 陆时恆那句‘要不我扶你吧’没说出口,就看她踩着高跟鞋出去了。 算了,陆时恆嘆了口气,待会假如没回来,他就出去找一找。看她还知道调戏自己,应该没问题吧? 唐春的脸红红的,她用沾了凉水的双手在自己的脸上敷了一会,正准备走,就被一个挺着啤酒肚的老男人拦住了。 “你不是唐家的闺女嘛,来来来,过来叔叔看看,哟,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漂亮了!不对,你可不是十八岁,你都二十六了。要我说,就别和那些女强人学,姑娘家的,早点成家不好吗?不要搞到最后,嫁不出去。”说完,还猥琐地将唐春上下打量了一遍。 唐春忍不住冷笑,二十六岁怎么了,二十六岁吃你家大米了?都像你儿子一样,二十岁没到就搞大别的小姑娘的肚子,你才觉得是正常事。真是什么样的种生什么样的东西。 她不耐烦想走,没想到这个拎不清的居然想拦住她,唐春火了,一巴掌打在这个老总的胳膊上,冷声道:“让开!” 其实只要她发火,正常情况下,那人是不敢如何的,只是男人在酒精刺激下,总是放大了自信,觉得自己比天都高,天皇老子都不能拿他怎么样。 那人怒道:“我还就不让了,你爸不是厉害想掺和到娱乐行业吗?我就让他看看,这块蛋糕到底好不好咬!” 唐春瞭然,原来自家抢了他的生意,他就跳脚成这个样子。 那人的脑子抽了,看到唐春笑,觉得明艷动人,居然想把咸猪手往她身上伸。 唐春正要给他个教训,让他知道一下自己练了十几年的散打不是说着玩玩的,结果还没轮到她动手,陆时恆就匆匆赶过来。 “唐春小姐,李姐找你呢!” 那人不愿意放唐春走,拉拉扯扯地,一听还有个男人在喊唐春,立马回头道:“喊你*呢!滚一边去。”说着还不放手。 陆时恆面上还是淡淡地,“唐春小姐,走吧。”似乎没怎么用力,就把那个啤酒肚给拎到一边去了。 唐春转着圆熘熘的眼睛,笑眯眯地边回头边看陆时恆收拾那个啤酒肚。小弟弟性格真干脆,她喜欢! 陆时恆苦笑,看来这个工作做不了了。毕竟得罪了人,即使明面上不会怎么为难自己,背地里也会给自己使绊子,与其让人家找到机会整自己一回,不如提前离开。 不过他也不亏,好歹还能叫他痛上几日,让他以后调戏女孩子的时候,就想起这个痛楚。 陆时安在创业,他开始用空间里收集的药草制造药丸,然后送到研究所。等申请到专利,他就可以正式成立公司,开始制药。 现代什么都不缺,就是一些疑难杂症太费钱了,也不好根治。 大殷有不少草药是现代没有的,还能治疗现代治不了的病,比如头脑方面的。 第133页 陆时安没别的好回报这个社会的,只有将自家制的药平价卖给百姓,他就很高兴了。 第81章 番外(正式完结) 果然, 陆时恆主动辞职没多久, 那个啤酒肚就找人来找他麻烦了,可惜他走得迅速, 连人都没找到。啤酒肚非常恼火, 却也无可奈何。 唐春本来想叫陆时恆去她新收购的娱乐企业去, 给他a级合同, 即使不能将他捧成影帝,当红流量小生绝对没问题。 唐春想着,自己大约不是为了报恩,而是看上了人家的美色。可惜,还没来得及问,陆时恆就辞职走了。也是她的不对,没有替陆时恆考虑到工作问题。 “李姐,你有陆时恆的联繫方式吗?”唐春有点不好意思,这是她第一次对刚成年不久的男孩下手,只是,合她脾胃的男性真的太少了, 她不能错过。 李姐在那头坏笑:“怎么了,动凡心了吗?”没有推辞, 就把陆时恆的手机号给了唐春。 不管人家家境怎么样他, 但是如今淳朴又知道照顾人的男孩真的不多了,加上如今陆时恆的长相实在让人满意, 唐春假如抱得美人归, 也没什么不好。 唐春自己有赚钱的能力, 不过是缺一个能爱她关心她的男朋友罢了。现代社会,也不太讲究门当户对了。 唐春道了谢,做了一个深唿吸,她暗暗在心里给自己大打气:“加油,唐春,你可以的。” 陆时恆打算先在家里学习一阵子,大哥很忙,他还可以在家里照顾陆谨。陆谨其实不需要怎么照顾,毕竟不是真的小孩子了,只需要每天把吃食给他准备好就行了。 陆时恆想艺考,他学过武术,现在基础还在,去练练舞蹈完全没问题。还有画画,他也会,他对现代的一些画法不熟悉,水墨画还是很精通的,一法通则万法通,学了一阵子之后,他觉得一点都不难。甚至他也可以尝试用电脑画画了。 现在光用文化知识考文凭,对他来说太困难了,陆时恆没别的办法,刚好对现代艺术也感兴趣,无论是现代歌曲还是舞蹈,他都觉得很有意思,很有活力。 唐春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正在练街舞。气息不是很稳,微微有些喘。 唐春有些脸红,这喘的也太性感了吧。 “是陆时恆对吗?” “唐小姐,有什么事吗?”陆时恆当然记得她,唐小姐的声音很有辨识度,清脆又带些甜味,和她的个子有点不符合,但是也不会觉得突兀。 唐春被陆时恆取悦了,觉得陆时恆很有前途,听声音就知道是她。 其实陆时恆记得是她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记性好罢了。 唐春道:“我害的你失去了工作,心里很不安,所以想做些什么来弥补你,我这里有一份工作,可能有些辛苦,你要来做吗?” 陆时恆一愣,然后笑道:“好啊,我不怕辛苦。” “那我们老地方见好吗?”唐春捏着拳头,内心有些不安,怕他不愿意。 “好,我们今晚八点见吧,可以吗?”陆时恆还有一节课要上,八点的时间,也紧巴巴的。但是女士嘛,出门的时间过于晚了不好。 晚上到的时候,陆时恆注意到唐春穿的是职业装,身边还带了一个穿着西装的男性。 陆时恆眯了眯眼睛,沖他们笑了笑。陆时恆已经意识唐春不是因为愧疚而帮自己找工作了。他不是个真的二十刚出头的小伙子,不拿心理年龄说事,他也是个有头脑的人。 他没有拒绝一个女士的示好,陆时恆心里想,大约自己也有所图谋吧。 “你先看一下我给你找的工作,看看你满不满意。”唐春将为陆时恆制定的剧本给陆时恆看,一般人不会那样快答应演戏这种事情,但是陆时恆表现得不像是那种拖泥带水的人。所以该准备的合同和律师她都带来了。 “演戏?”还是演一个有才有情有貌的男二,陆时恆有点感兴趣。他在当官的时候,必要的话,也会演戏,他想摆出什么表情,也能迅速摆出来。只是,不知道自己就能不能吃上这一碗饭。 唐春道:“我开了一家娱乐公司,叫天辰娱乐,准备正式进军影视行业。可惜,手底下没几个可以捧出来的好苗子,你愿不愿意来帮我?”陆时恆一定可以火,唐春觉得关于这一点,无可置疑。 陆时恆道:“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可以帮到你,但是我一定会尽力的。” 旁边的律师很想笑,人家财力雄厚的总裁亲自找你,你不感恩戴德,居然还大言不惭说帮人家,这个情商,也没谁了。 唐春却很高兴,连忙把准备好的合同拿出来,“签上这个,你就是我的人了!” 陆时恆:??? 唐春补充道:“我公司的人。” 签完约后,唐春和他握了手。陆时恆只是简单用指尖握的,他骨子里还是那个不敢和姑娘接触的老处男。 看到他难得拘谨,唐春几乎要克制不住笑出声来。太纯情了吧,耳根都有点红了,真的好可爱,想…… 陆时恆感受到唐春不加掩饰的目光,特别想逃开。他在大殷,从来没有那个女孩子像唐春这样,不矜持,但是却很率真。 他想,自己这颗老树,是要开花了吗? 算了,顺其自然吧。 第134页 “他就是天辰新签下来的男艺人?是科班出身吗?哪个学校毕业的?”一个前来参加男主选角的当红小生好奇的问道。 “你话咋这么多?人家可是有后台的,你别看你有流量,这个本子拿不到手,你就要被人忘了,还不赶紧看剧本!”经纪人很担心自家这个不笑不说话就是个冷漠美男子,一说话就变成哈士奇的艺人,这么爱管闲事,假如人家没上大学,你不就得罪人家了吗?唉,真的不省心。 那个当红小生委屈地哦了一声,乖乖地看剧本了。 陆时恆也听到了他们的谈论,他倒不至于生气,但是难为情是有的。自己没上过大学,真的是硬伤啊。 还是要抓紧时间学习,然后通过考试,既然选择当演员,那魔都戏剧学院就是他的首要目标了。 他沖四周打量他的人好脾气地笑笑,瞬间听到了细小地抽气的声音,他觉得很奇怪,但是没有深想。台词很好背,今天他只是走个过场,这个配角,是公司私下已经给他定下了。因为这部剧,唐春是最大的贊助商。 陆时恆换了服装,是不合规制的古装,但是极为好看。现代人很少有人会考据这些,陆时恆觉得,现在没必要讲究这么多,等自己的影响力大一些,可以自己带古装拍戏。 导演和编剧对他的外形很满意,觉得他就是古代翩翩佳公子的代表。 他很羞愧,其实他这样的,真的不算什么。大哥没有教过他这些,他是在学院里受到那些世家公子的影响,加上本身气质不错,才会给人产生这样的“误会”。 “嗯,台词记得很不错,可见私底下花了不少功夫!演技像一块璞玉,未经打磨,但是尚有灵气。好好努力,唐春,眼光很准,不会看错人的。”导演很满意,本来以为陆时恆只是个玩票的,没想到居然也有一定实力。 这个剧,是由晋江言情小说改编过来的,书粉很多,女主又是有实力,有颜值的当红女明星。男二被投资商商量着加了不少戏份,假如陆时恆演不好,会让这部剧失去很多颜色。导演本来不想让男二叫一个新人来演,但是他不得不向资本低头。 导演是个实诚人,这部剧会被毁,那下次还有合作,要是毁了,那么陆时恆就会被他拉进黑名单,唐春也会被他抱怨。他可不是什么小导演,有点自己的脾气很正常。 陆时恆很刻苦,他没学过怎样走位,怎样控制表情,怎样表现出爆发力,但是他有时间去学。 三个月的拍戏时间,他按照导演的要求,该胖的时候就胖一些,该瘦的时候就瘦一些。唐春看他控制体型控制的那样辛苦,就很懊恼自己为何要让陆时恆进娱乐圈。 陆时恆越来越能感受到拍戏给他带来的乐趣了,以现代的眼光,用古代标准的礼仪言行来拍戏,真的很有意思。他时常会纠正诏书,信件上的一些错误,搞的导演想弄个副导演给陆时恆噹噹。 他觉得,被陆时恆这样一改,整个剧的逼格都高了起来。编剧也对陆时恆赞许有加,他是没见过对古代礼仪和古代文化常识这样精通的演员,他要不火,天理难容。只是一个小言剧,就能这样地查资料,学习,可见对待演戏的态度有多认真了。 “累不累,要不要休息一会?”唐春想,现在的作者,真的很厉害,一个种田文,能从宅斗写到宫斗,还能加上武侠的元素。一个标上种田文的言情剧,为何还要吊威亚? “没关系,我是男的,力气很大,不怕吃苦的,请公司尽情奴役我,我甘之如饴!”陆时恆笑着和唐春耍宝。 唐春笑出声来,拍了拍陆时恆的肩膀:“那你好好加油,火起来,替公司好好赚钱!” 这部剧受到广泛的关注,很多人都在关注男女主还有配角的选角情况,陆时恆这个唯一一个没有任何名气的男二,受到了一些原着党的质疑。 甚至还有人在微博下问他是不是被包养了,一个连大学都没上过的人居然想演一个才子?逗人的吧? 唐春很生气地维护了他,还放了导演允许流出来的拍戏花絮,成功让陆时恆吸了第一批粉丝,也算是因祸得福。 陆时恆想了很多。这几个月,唐春对他的照顾,实在太多了,他不会欺骗自己的感情,别人的就更不会了。 陆时恆突然转移话题:“唐春,你家里很有钱,会不会嫌弃我这样一无所有的男人?” 唐春没反应过来:“怎么会?哪有这样的说法?我爸还说我没出息,到现在也不知道带个男人回家!”她的话一说完,就知道自己被套路了。 陆时恆微微一笑,温柔地看着唐春:“我也喜欢你,我们交往吧!” 于是,母胎单身到现在的陆时恆,被霸道女总裁成功抱回了家。 这天晚上,陆时恆刚刚创立公司,就收到了陆时恆脱单的消息。 陆时安笑道:“看来要给你赚嫁妆了。”一天到晚,连吃饭都在傻笑,也就这个傻子,到现在也不告白。 两年间,陆时安名声大噪。他的特效药,真的很厉害,有的连抑郁症都可以治疗。而且作为最有良心的商人,他的药,根本不贵,一般家庭都可以承担,而且每年都会捐出一些药物。 陆时恆在娱乐圈没受过委屈,开始的时候有唐春护着,第一部 剧就正式吸了几十万粉丝。两年过去了,他不但是个视帝,还是唐氏集团的准女婿,更是陆氏集团的二公子。本来就受欢迎的他,就更受追捧了。 第135页 那个啤酒肚曾经想着在娱乐圈给他点颜色看看,结果陆时恆没出手,就被陆时安的合作伙伴给扳倒了。 唐春在和陆时恆没谈多久恋爱就结婚了,陆时安在他们婚后,就告诉唐春,他们是穿越人群。后来空间可以进行穿越后,他们时而在现代过一段时间,时而到大殷过一段日子。 唐春这一辈子过得很幸福,她嫁给了一个对她百依百顺的丈夫,而且唐氏企业和陆氏企业合作,它的市值上升得很快。 陆时恆的一生也很圆满,年少的梦想早已实现,还有了妻子生的两个富萝莉。 程玉也变成了知名漫画家,画家。陆时安是个商人,可是文化底蕴一点都不差,程玉的粉丝觉得程玉是个和爱情结婚的人生赢家,既佩服也愿意默默祝福。 也有人对他们的突然发迹表示疑惑,知道内情的警官们深藏功与名。穿越人士嘛,没两把刷子,是活不成的。他们是很羡慕陆家的奇遇,但是穿越本身不是谁都能遇到的。而且,也并非每个人穿越都能过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