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书+方烧腊+曹冰粉+乔凉粉+丽人行》 第1页 [短篇文集] 《与妻书+方烧腊+曹冰粉+乔凉粉+丽人行》作者:盛放【完结】 曹冰粉 作者:盛放 文案: 一个叫黄土的小镇,一些平凡的男女,每一篇都是一个独立的故事,每个故事里都有一样食物作线索,而这些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合起来,就是黄土镇上那些平凡男女的平凡人生。 内容标籤: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老实说,我对冰粉这种东西是没有什么好感的,虽说是五毛钱一大碗,可也得看看碗里究竟是什么内容不是?透明的,滑腻腻的凝胶状的一块块东西盛在碗里,再加上堆得高高的白霜一样的,用木工刨子刨出来的粉末一样的冰,临了还在这一堆危险建筑上浇上一勺子颜色暧昧的水。根据水的不同,有玫瑰、桂花、香芋等多个选择。听上去很美,可往往吃第一勺就倒了胃口:一股子浓烈的香精味道。我不明白燕子为什么会那么执着,一到夏天就一个个摊子试吃过去,不找到一家好吃的誓不罢休。 “这个东西怎么可能好吃嘛?”在被迫同吃了n碗之后,我做她的思想工作:“这是旧社会人们物质生活不好,夏天弄来骗骗肚子的,取其凉意。那时候没有奶糖啊,巧克力啊,蛋糕啊这些甜食,大家吃上一口冰粉自然就惊为天人了……”“不是的。”燕子说,“我小时候在乡下吃过真正很好吃的冰粉的。”“那是你小时候,还是在乡下。”我说,“现在肯定不一样了。你忘了慈禧逃难的时候吃窝窝头也觉得很好吃的那个故事吧?此一时彼一时也,你就不要再找啦。照我说,这个冰粉真没什么吃头,把这个钱留着多吃两碗乔凉粉多爽!” 自从发表了这番伟论以后,燕子就不拉我吃冰粉了,我很为她搞通了思想而高兴。谁知道今天放学以后,说好去租书摊找本新的小说来看的,她却带着我七拐八拐地拐到又一个冰粉摊子去了。“这次这个保证好吃。”燕子看着我的脸色,使劲赔着小心。 “这里的冰粉绝对是咱们黄土镇最好吃的,可惜只在周末才摆出来。”燕子拉着我到摊头去挑口味,“你要桂花还是玫瑰?”我懒洋洋地提不起兴致,“有没有柠檬的啊?”“恩……那你要青柠檬还是黄柠檬呢?”燕子殷勤得象摊子是她摆的。“还有这么多选择啊?”我略略提起了劲,凑到玻璃罩前去看个仔细,真的很多啊:玫瑰、桂花、柠檬(青、黄),绿茶、薄荷、西瓜、草莓、樱桃、甘草……虽说都是香精味道,可难得肯花心思想噱头,有点意思了。 “怎么样?挑好了吗?”一个声音在我们头顶响起。“挑好了,曹姐姐,我要桂花,英子要柠檬……英子,要青的还是黄的?”“哦,青的,青的。”我有点心神不定:这个卖冰粉的女子好眼熟啊……在哪里见过? 在街边的条凳上坐下,我用手支着下巴,苦苦回忆在哪里见过这个人。燕子在一旁卖gg:“英子,我告诉你哦,今天你一定不会后悔。这个曹姐姐的冰粉真的很了不起,我小时候在林家湾吃的就是她妈妈做的。他们一家是林家湾不多的外姓人,据说是苏州那边过来的,苏州,咱们学过课文《苏州园林》的,就是那里。” “啊,还是家传的手艺啊。”我咂咂嘴,又多了几分兴致,“以前她怎么没有摆摊子啊?”说话间,曹姐姐已经把冰粉端过来了。咦,燕子似乎真的没有骗我,这冰粉似乎是不太一样,闻起来有股很好闻的水果香。拿起勺子来尝了一口,啊,酸甜酸甜的柠檬味道从舌尖蔓延开来,只一秒钟就让我想起四个字:“齿颊留香”。那种清新的感觉在胃里爆炸,似乎周围的环境都安静了好多,几乎是本能,我和燕子的动作也温柔缓慢起来。 “曹姐姐的冰粉是用真正的,自制的果酱调味的,和香精弄出来的完全不同。”燕子说。“吃得出来,吃得出来。”我连连点头,“要是她早点出来摆摊,我也不会觉得冰粉天生就是那么难吃了。” “早些时候,早些时候曹姐姐怎么可能出来摆冰粉摊呢?”燕子忽然有些感嘆的样子,看一眼正在忙上忙下的曹姐姐,没有说下去。 两碗冰粉很快下了肚,我们沿着石板路慢慢回家。大朵大朵的火烧云在天边燃得绚丽极了。燕子这才开始说曹姐姐的故事,“我是听我妈妈说的,你晓得,我妈妈和曹姐姐的妈妈关系很好。曹姐姐的妈妈刚到林家湾的时候,是我妈妈第一个和她说话呢。”燕子说,“早年间,我们可为曹姐姐担心了。” “哦?”我有些好奇了。“曹姐姐原来有个男朋友,和她在同一个单位上班,硕士毕业,高大英挺,风度翩翩。两个人感情很好,谈婚论嫁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那年他们单位福利分房,按他的条件是可以分到很不错的房子的。谁知道被领导七算八算,最后连一个单间都没有弄到。他去同领导理论,自然是发生了争执,领导拍着桌子开骂不说,领导的老婆还赶来助阵,把他抓了个满脸花。当时围观的少说也有上百人,又说又笑,指指点点。回到宿舍以后,他想来想去想不开,从八楼上跳了下去。” 第2页 “啊……”我目瞪口呆之余,挣扎着说,“那曹姐姐……”“是啊。”燕子低下头,踢着脚边的小石子,“曹姐姐辞职去了东北,然后又去了海南,回到黄土的时候是三年前。表面上看上去她也没有什么,只是不爱说话,也不笑,瘦了很多很多,也没有办法出门工作。” 天色慢慢暗下来,街上的灯一盏盏亮了,路边的那些熟食摊也拉了灯,亮晶晶的。忽然,我灵光一闪,“啊,方烧腊!”我想起来了,在哪里见过曹姐姐,在方烧腊的家里。那个凌晨,我,林红,还有小姑姑。 是的,那个和方烧腊在一起的女子就是曹姐姐。燕子只知道曹姐姐后来终于打开心结,重新恋爱,终于结婚。还考上了公务员,周末在街市摆了摊子卖冰粉。她困惑曹姐姐这样的人为什么会爱上方烧腊。我当然知道曹姐姐有爱上方烧腊的充足理由,后来我还知道了他们是如何相遇的。 据说,那是一个夏天的午后,林红的弟弟结婚,方烧腊带了一大筐烧腊去祝贺。他骑了一辆28圈的载重自行车,在破烂的田埂上且行且歌,他唱的是“to be by your side”,纪录片《迁徙的鸟》的片尾曲,用英文唱一遍,用法文唱一遍,再用中文唱一遍。那歌声穿过玉米地,穿过红薯地,穿过稻田,穿过鸡鸣狗叫,终于到达了她的耳边。 方烧腊 作者:盛放 文案: 一个叫黄土的小镇,一些平凡的男女,每一篇都是一个独立的故事,每个故事里都有一样食物作线索,而这些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合起来,就是黄土镇上那些平凡男女的平凡人生。 内容标籤: 搜索关键字:主角:方烧腊林红 ┃ 配角: ┃ 其它: 川东一带把用大料、茴香等药材卤出来的一种熟菜叫做“烧腊”。一般用来滷的有猪身上的各种部件:猪头肉、大肠、阑尾、尾巴等等。再有就是家禽的零件:鸡翅膀、鸭脚板、鹅颈项之类。都是些油水很足,很有嚼头的荤菜。烧腊一般是中午开始滷煮,到得下午三四点,已经热腾腾地在锅里红亮亮地翻滚着,摊主用一支铁钩“扑”地一声扣在肉里,顺势一拎,再“啪”地掼在案板上,顷刻香闻十里。 黄土镇的烧腊在方圆数百里都是排得上座次的,有小半条街都摆了烧腊摊子。可别小看那四尺长二尺阔的一张案桌,往往它已可撑起一家人的生计。这所有的烧腊摊中生意最好的是一个姓方的,人称“方烧腊”。镇上的人打发孩子去称烧腊的时候总是说:“快点,晚了方烧腊卖完了!”烧腊摊一般都是晚饭时分支出来,卖到晚上九、十点钟。天黑尽了以后,摊主拉上一盏灯,用红纸围了,那灯光就变成红色,映在油汪汪的猪头肉上,要多爱人有多爱人。方烧腊没有灯,他早在天光大亮的时候就早早收拾摊子回家了。饶是如此,人一天卖30斤,他要卖50斤;遇到逢年过节,人卖50斤,他好卖到80斤。 我们一家和黄土镇上所有的人家户一样,非常喜欢吃烧腊,一周总有那么两三天要到烧腊摊上切点耳朵大肠啥的回来加菜。当然不是每次都能如愿地买到方烧腊,大家也并不十分介意,其他摊子的虽然逊色一些,但也合胃口。但当有重大节日或重要客人来了的时候,买不到方烧腊就显得有些遗憾了。每到这种关键时刻,二姑就指示侄女小绢:“快,跑快点!”前几年,小绢年纪小,一听买烧腊,两条大辫子一甩,噼里啪啦就甩开脚丫奔出去,半条街都听得见她踏在石板路上的脚步声。 今年大年初五,财神老爷的生日,又是正月间,大家都在,例行是要吃一顿大餐。后半晌的时候,小姑姑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来家里拜年,给爷爷带了好酒,给奶奶带了一堆保健品,还给家里所有成年未成年的女性成员带了丝巾,都是从上海买的。小姑姑的这个同学叫林红,从初中开始就在我们家出没。那时侯我和表姐表妹些都还是小屁孩,跟在小姑姑和林红背后,看她们俩勾肩搭背,唧唧哝哝,还偷听到一句两句关于男生的小秘密啥的,然后就“欧……欧……”大声起闹。没少遭她们的白眼。后来林红考上了上海的大学,并且留在了那边。小姑姑考上的是省内的一所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在黄土镇的镇中教语文。这些年,林红只要一回黄土,都会来我们家,和往常一样,先和爷爷奶奶说说话,再扎到小姑姑的房间去,唧唧哝哝。 我在厨房里给二姑帮手做饭,一见林红进门,二姑就例牌摸出钱来,叫:“小绢小绢!买烧腊!”小绢并没有象她意料的那样,“噔噔噔”从楼梯上下来,直到二姑叫了好几声,才懒洋洋地出现在厨房门口,老大不情愿地,“什么事啊?” “让你买烧腊,没听见啊?”二姑一边说一边把钱递过去。“大表姐,你去吧……”小娟不接钱,把目光调向了我。“大表姐在帮妈妈做饭吶!”二姑说:“快点去,不然方烧腊可就没有了!这几天可不好买!”“我不去。”小绢小声说。“你这孩子,怎么不听话?”二姑是个急性子,“快去!”“不去就是不去。”小绢说着,扭头跑回楼上。 第3页 “我去吧。”我把手里正在切的萝蔔放下,从二姑兀自伸着的手上接过钱来,准备买烧腊去。路过小姑姑的房间的时候,忽然想起,林红好象是不吃大肠还是不吃牛肉,于是伸个头进去问一声。 “林姐姐,快点考虑吃什么,不然方烧腊该卖完了!”我催促正和小姑姑说得起劲的林红。“方烧腊……方峻还在卖烧腊啊?”林红转过头去,这句话是对小姑姑说的。“对啊,人家这烧腊现在卖成黄土的一大名特产了呢!”小姑姑笑着说。“哦……”林红回头对我说:“我除了大肠都无所谓,你按家里人喜欢的买吧。” 刚走到卖烧腊的那条街,我就远远看见方烧腊在收拾摊子了。抱着一丝侥倖,我快跑几步,“方烧腊,还有没有啊?”“没了,没了!明天请早!”方烧腊胖乎乎的脸上挂着个几乎有点幸灾乐祸的笑。“没了啊?”我不死心,在他的摊子前前后后东转西转,终于给我眼尖地发现背篼里用白纱布盖着的东西有点可疑,“这是什么?” “这个啊,哈哈……”方烧腊笑眯眯地,“这个是我自己留着下酒的。”“不行!”我怎么听得这个话,当即抄起他案板上还没来得及收拾的铁钩,“扑”地伸进纱布,从里面揪出一只耳朵来,“咱们老熟人了,怎么也得匀一点给我!”“今天财神过生日啊,我这可是供财神的,你总不能让我今年财运不好吧?”方烧腊说。“呵呵,你财运不好也不是财神不照顾你啊,”我笑着说,“是你自己不贪钱嘛!这镇上的人都说方烧腊有名士风范呢,不爱钱。别的不说,每天多卤20斤,怎么也卖得掉,你偏偏不!”“名士风范?”方烧腊几乎被一口口水呛昏过去,笑得肥嘟嘟的肚子一颤一颤地,“我?”老实说,看他那样子,我也忍不住笑起来,“笑话不说了,方烧腊,真的得让只耳朵给我。我小姑姑的同学从上海回来啦,好几年没有回来了,咱们家怎么也得弄点好吃的给人家啊。我看,也只有你这烧腊才配得上这么尊贵的客人。” “呵呵,也只有我这烧腊才配得上这么尊贵的客人……”方烧腊看上去似乎被我的话打动,开始切起那只被我揪出来的耳朵。我心头大乐,看来真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在一旁看着他切,你别说,方烧腊就是方烧腊,光那刀工就没得谈,一刀刀下去,又薄又匀,跟艺术品似的。 回到家我把耳片放下就赶紧帮着二姑炒菜。我们这个家就数二姑最辛苦,爷爷奶奶年纪大,不能做家务;大姑大姑父身体不好,做不了家务;小姑姑小姑父年轻,不会做家务;我爸爸是家里所谓唯一男丁,大家疼他,捨不得他做家务;妈妈工作忙,大年还要加班,没空做家务;至于二姑父,年前刚刚下岗,心情郁闷得要滴出水来,不忍让他做家务。我是小一辈中年纪最大的,我不帮忙,谁帮? 吃饭的时候,二姑一个劲地贊我懂事、体贴,顺便数落小绢:“就你刁钻,一点不肯帮忙!让你买个烧腊都不去!”“我……”小绢几次张嘴都咽下话去,到二姑父也瞪她的时候终于忍无可忍了:“我就是不去方烧腊那里买烧腊!同学们都笑我!”“买烧腊有什么好笑的?”二姑的筷子差点点到她头上去,“小小年纪就会找藉口!”“真的!”小绢很委屈,“他们都说方烧腊这么大年纪还不结婚是忘不了他的旧情人,说,说我长得象他的旧情人!” “什么?!”一言惊四座,大家的饭都差点喷到桌子上,尤其是我,一想起方烧腊那几乎呈球形的身材和胖得找不到一丝皱纹的脸就有狂笑的冲动:“他?他有旧情人?” “方……方烧腊还没有结婚?!”同样一声“什么”之后,林红冒出这么一句。 “是,没结婚。”小姑姑一边说一边给她夹了一块鱼,“吃鱼吃鱼,年年有余!” 晚饭后,我和二姑还在厨房洗碗呢,小姑父探头进来,朝我招招手。“你小姑姑和林姐姐出去泡吧了,你要不要去?”“我就不去了吧。”我朝厨房里望一眼,“二姑一个人忙不过来。”“我来帮你二姑洗碗。”小姑父说,“你和她们泡吧去。林红爱喝两杯,你小姑姑量浅,帮我看着点,别让小姑姑喝醉了。” “你跟着我们做什么?”小姑姑对我的跟随很不满意,皱起眉头。“我……”我想说是小姑父让我来的,林红已经说话了,“没关系,英子就跟我们一块去吧。” 黄土只有一间酒吧,以前白天我为找人来过一次,装修真是差劲。但现在灯光底下看起来似乎还可以。里面音乐响得震耳欲聋,人和人说话得用吼的。我们三个人在吧檯刚一坐下,林红就要了一瓶红酒三个杯子,一一斟满。 “我不能喝,小姑姑也喝不了。”我赶紧说。“呵呵,是你小姑父叫你来的吧?”林红在灯光底下似乎变了个样子,用眼睛斜斜地看着我,“我认识你的时间比你小姑父可长多了,你不要这么容易被收买嘛!”“英子,没关系,我不会喝多。”小姑姑拍拍我的肩膀。脸上似乎泛出了红晕。我看得一愣,这个样子的小姑姑我也没见过。似乎不是小姑姑了,有点象我们学校的高年级女生。 第4页 我不再说什么,小小地啜了一口红酒,小姑姑真要喝多我可管不了。反正小姑父只说看着点,又没让我一定看住了。 “方峻……他真的没结婚?”林红端起杯子一饮而尽,又斟满了。“是没有。你听谁说他结婚了?”小姑姑回答着,又回头对我说:“英子,你可不能出去乱讲。”“乱讲什么?我才不会呢。”我要了一盘瓜子,慢慢地剥,“我又不是小女生了,难道还‘欧……欧’地喊出来不成?” “方峻他自己说的。”林红又喝了一杯,再倒满,“那年我毕业回来找他,他说他已经结婚了。”“林姐姐……你……方……方烧腊?”我本来打定主意只听不说的,但实在无法控制惊诧,林红是什么样的人?方烧腊是谁?老实说,方烧腊有旧情人已经够骇人听闻了,没想到他的旧情人居然是林红……天,林红啊……在上海自己开有一家gg公司的大美人林红啊……我的偶像林红啊…… “方烧腊可不是一开始就叫方烧腊的。”小姑姑忍不住也干了自己面前那杯红酒。林红立刻给她斟满。我本来应该及时提醒的,可我几乎被她们的这个秘密打晕了头,几乎想把自己的那杯酒也喝干了,哪还管得了那许多。 “方峻是我们的高中同学。”林红已经喝了好几杯,喝得又急又快,一点颜色也没有变,“那时我们只有你这么大。他的成绩是我们班的第一名,吉他弹得特别特别好。还有一手字,真漂亮啊……” “那可真是个才子。”小姑姑无限感慨,仿佛陷入了回忆当中,“现在我看这些玩吉他的人就觉得糟蹋东西,他们和方峻当年比起来,算得了什么?提鞋都不配。” “可是,方烧腊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喝了几口酒,我的话也多了起来。“方峻一直都不是帅哥。”小姑姑说,“可那时他也没有现在这么胖。就算是有现在这么胖,听到他弹吉他,你会什么都忘记的。有一次学校元旦晚会,他弹唱了一首英文歌,顿时风靡整个85级,对了,林红,他唱的那首歌叫什么来着?” “long long ago. ”林红又干了一杯。一瓶酒很快见底,她毫不犹豫地又要了一瓶。“就是那次晚会后我和他好的,说实话,我还追了他好一阵才成功呢。他身边的女孩子可不只我一个。” “对。”小姑姑笑了起来,“你说你和方峻好上的时候,我觉得又刺激有嫉妒,很有一段日子不想理你。”啊,小姑姑居然也喜欢过方烧腊?一个又一个的出乎意料令我措手不及。无论如何,把她们口里的方峻和今天傍晚我见过的方烧腊联繫起来对我来说都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是啊,我葬送了咱们85级的偶像。”林红说到“葬送”的时候,神色黯了一下,再仰脖干尽一杯红酒。 “林红,喝慢一点。”小姑姑看她喝得实在太快,忍不住说,“很快就会醉的。”“醉?”林红把头歪一歪,脸上有个非常妩媚的表情,“要的就是醉。醉的这种感觉不要太好哦……感觉身子开始轻盈,世界变得可爱起来。还有,不是说酒壮英雄胆吗?我要的是酒壮美人胆。呵呵。”说着,又来了一杯。 “你……你还需要壮胆?”小姑姑笑。“对啊。”林红一点醉意也没有,似笑非笑地,“喝干这一瓶,咱们找方峻去。” “找方峻?”这次连小姑姑都吃了一惊,“你要找方峻去?”“对。”林红再斟酒,她那种喝法,真是看得我眼花缭乱,“他未娶,我未嫁,我为什么不可以找他?一听到他没有结婚,我立刻就打定主意要找他了。只不过,多年不见了,得……”说着,手里的一杯又见了底。 “林红。”小姑姑的神色严肃起来,用手掌按住林红的杯口,不让她再倒酒,“方峻真的老了。” “我知道。”林红把小姑姑的手拂开,自顾自地斟满,“我反正也不年轻了。”“你没弄明白。”小姑姑苦笑着,“他真的是老了。不是我们平时念叨的‘老了,老了’那种……”一时之间,她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形容。 “他看上去也就是个脑满肠肥的大叔。”我很直接。我没有关于方峻这个人的丝毫记忆,只有方烧腊的形象在我面前挥之不去。我一直认为,《儒林外史》里的郑屠一定就是方烧腊的样子,差别只不过在于方烧腊没有郑屠那么凶。不过郑屠对顾客说不定也不凶的。 “是你们没弄明白。”林红一杯接一杯地,脸色略略有点苍白,眼神也有点发直,大概已经有几分酒意了。“方峻在我心里不会老。” “你太文艺腔了。”小姑姑忍不住笑出来,“在上海,也许36岁的男人还好称做青年才俊。可那绝不是用来形容方峻的词语。你最好不要抱有丝毫幻想。他那个人,一旦发胖以后,看起来足足有50岁。我打赌你一看到他,立刻会产生幻灭感。” “不,方峻这个人是绝不会让我产生幻灭感的。”林红又去拿酒瓶,已经空了。她扬手再叫。小姑姑阻拦道,“我看你真的喝多了。怀旧怀旧,怀一怀就好了嘛,你真要去找他,我看连美好回忆都没有了。不能喝了。” 第5页 林红扬起的手放下了,眼睛直直地望定小姑姑,深吸一口气,吐出来;再吸一口气,冷静地说:“你先听我说说方峻这个人,再决定要不要让我再喝一瓶,好不好?” “好,你说。”小姑姑喝下自己的一杯,“如果我和英子听你说完,一致觉得应该喝,那你不但可以喝,而且我陪你。”“公平。”林红笑了,“我们就让英子做评判好了。” 我连连点头。点头的同时不免想起了小姑父的嘱咐,心想,让我来做评判最好不过,你说破天我也不会贊成喝酒的。 “方峻当年是考上了大学的,对吧?”林红手里把玩着酒杯,“可能你不知道。但是我们的班主任是知道的。方峻当年考得很好,走一类院校是没有问题的。他的理想是做一个医生,他填的大学都是医科。但是他没有去。那是1986年的事情,英子,1986年的黄土镇,考上大学是多么了不起。” 说到这里,林红从皮包里摸出一支烟来点上,沉默了很久,一点也不象一个喝多的人,“我也考上了大学,还有你。”她对小姑姑说,“但是我跟你不一样,你家的条件好,供你上学完全不成问题,更何况你考的是师范,还有补助呢。我本来也填了师范的,但没想到发挥得太好,被我根本就没想过的第一志愿录取了。其实就算是上师范我也上不了。家里穷。还有个弟弟,正在念初中。不说重男轻女了,就算是公平起见,也要让弟弟念完高中啊。” “你是说……”小姑姑从这个开头已经隐隐猜到结局,脸色郑重起来。 “对。”林红说,“你猜得没错。方峻为了让我念大学,放弃了自己的机会。你知道,方峻是个孤儿,一直是他妈妈家的亲戚在照顾他的生活。他从他们那里拿了一笔钱,说是交自己的学费,其实都给了我。后来,他们家把他一顿好打,让他说钱上哪里去了,他死也没有讲。后来他支起烧腊摊,给我付学费和生活费。同时负担起我在农村的双亲和弟弟。” “林姐姐……你怎么能……”我一点也不觉得她的讲述动人,我只是觉得她太残忍了,怎么能让方峻做这么大的牺牲。 “我一直以为我们一定会在一起的。”林红抽着烟,“真的。英子,我从来没有受过良心的谴责。我和方峻约好了,四年。我永远不可能发挥得象那一年那么好了,所以我先走。四年后,我毕业,方峻再考,我再供他。他的天赋那么好,这四年不放弃学习的话,一定没有问题。” “那你最后怎么没有供他?”我说,“四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你是不是在上海交了新的男朋友?” “没有。”林红斩钉截铁地说,“我真的没有。每周我都给方峻写信。英子,我也不明白怎么会这样的。四年里,我从来没有忘记我们的约定,我从来没有停止过思念他。你可以想像,等到四年我毕业,工作分配后我去找他,想要继续我们的约定的时候,他告诉我他结婚了。那是1990年的事情,结了婚的人是不能参加高考的。我当时就懵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这样,为什么他会变心?” “是啊,他怎么会变心呢?”我象做梦一样重复道。 “可是,今天,我居然听说他并没有结婚,他是骗我的!”林红咬牙切齿地说,“我怎么这么笨,现在才知道他居然是骗我的?” “可是,我们还是没有弄明白,他为什么要骗你呢?”我困惑地说。 “我明白。”小姑姑轻轻地嘆气,“那是1990年啊,分配得都相当差。我分到黄土教书还是爸爸费了大心思才做到的。林红虽然留在了上海,但是单位一定非常非常差。并且,你弟弟差不多也该高考了吧……” “是。”林红深深地吸气,“当时我看到方峻的结婚证书时手足冰凉,他那个清秀的‘太太’还微笑着和我寒暄……还是太大意了……”说着,她把头埋在了胳膊里,半天,抬起来,“英子,你说我有没有足够的理由再喝一瓶?” “可是,你刚才说过,这一瓶喝干了就去找他啊……”我说,“无论发生什么,我们都应该信守承诺,对不对?” “说得好。”林红一愣,转瞬明白过来,扬手结帐。 出得门来,冷风一吹,林红的酒意似乎加重了几分,眼神直得更厉害了。小姑姑犹豫了几下,终于什么也没说,我们三个挤上一辆人力三轮车,去方烧腊家。 坐在方烧腊家的客厅里,我才有了一点关于林红和小姑姑描述的方峻的概念。他的客厅布置得非常的雅致,墙壁上还有他自己的手书。可惜我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欣赏玩味,林红一进门就已经吐得一塌煳涂,小姑姑不得不把她扶进卫生间。我觉得非常尴尬——似乎我们三个巴巴地赶到他们家借洗手间来了。尤其是可怜的方烧腊,睡得迷迷煳煳地,被尖叫着的门铃吵醒,裹着条毯子把我们让进客厅,赶紧回房间去穿衣服。 于是,只有我和另一个女子留在客厅无辜地对望着,不知道说点什么才好。这个女子裹在一件宽大的男式羽绒服里,和方烧腊的关系显而易见。 第6页 林红从卫生间出来以后,清醒了很多,她深坐在人家的沙发里,脸色灰败,面前是方烧腊给她沏好的浓茶。这时候方烧腊已经衣着整齐地挨着那女子坐下了,一张圆乎乎的脸上满是笑容,“今天英子说她小姑姑有老同学从上海回来我就猜到是你啦,只是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到我这里来。” “所以,你就又把15年前的老剧目拿出来重新上演?”林红的眼睛一亮。“哈哈,不是不是。”方烧腊脾气很好地笑了,“真的不是。当年是当年,现在是现在。小林子,这么些年啦,你晓得我的脾气,不可能做和尚嘛!” “那你为什么不结婚?”我仗着自己年纪小,快言快语地问。我最讨厌在多年以后某某某才知道某某某一直深爱着某某某的故事,这不是农业社会啦,有什么好好说出来嘛,盪气迴肠浪漫倒是浪漫,但终究让人郁闷。 “我们年后就准备结婚了。”方烧腊笑着说,“小林子,你值得更好的人。过去的事情,过去就算了,不要总放在心上。” 林红双手盖住面孔,长发垂下来,面前的热茶渐渐凉了,虽然不说话,但也没有要离开的意思。我和小姑姑对视一眼,都已看得很清楚,这一次,方烧腊可真没有骗人,他同林红之间,有造化弄人,总是差那么一点点。小姑姑开始和方烧腊的女朋友挑些很不要紧的话题来闲扯,我一杯接一杯地喝茶,由浓喝到淡,再由淡换成浓。似乎转眼之间,天就亮了,朦朦胧胧的白从窗户透进来,蔓延开,楼下人声也渐渐稠密,新的一天开始了。 《丽人行》作者:盛放 文案 一个家族,一群女子。 她们从事的是最原始最古老的职业,她们做的是男人生意。 内容标籤: 布衣生活 搜索关键字:主角:小凤仙、张明铛、张若莲 ┃ 配角:叮噹、入画、燕飞、等 ┃ 其它: 第一卷 1930年,夏 第1章 小凤仙出生的时候是一个夏天,母亲说,很多年没有那样热过了。太阳把所有的一切都晒得发烫,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后花园里的凤仙花在太阳的照射下,饱满的果实荚子爆裂了,一颗又一颗黑色的种子激射而出,在阳光里一晃,就不见了踪影。小凤仙就是在这个时候来到世界上的,母亲在阵痛中看到的是凤仙花种子在阳光里飞来飞去。所以,小凤仙是她的本名,并不是象人们说的那样,是为了吸引老外起的艺名。 不知是不是因为天气的缘故,小凤仙小的时候又黑又瘦,动作非常伶俐,就象那年夏天的黑色种子,掉在地上会发出脆响。那是1920年的上海,大家都认为女孩子最好长得象月份牌上那样,高挑,白皙,眼睛大大,眉毛细细弯弯。在这样的标准下,小凤仙除了高挑以外,简直一无是处。如果她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倒也罢了,偏偏她又出生在那样一个家庭。 随着小凤仙一天一天长大,她母亲的眉毛锁得越来越紧:这样一个女孩子,拿她怎么办才好呢?在她们家,女孩子16岁就开始做事,30多岁退休,由女儿接替工作,已经好几代了,倒也生生不息。这样一说大家就知道了,这家人做的是最原始的、男人的生意。有人认为做这一行再简单不过,只要是女人就行。事实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这一行最需要本钱。小凤仙家好几代女人都十分美丽,她们的老家在杭州,从外婆开始到的上海。在人才济济的上海滩,她们家首屈一指,真真正正艷帜高张。和富商巨贾一样,她们住着大房子,开着汽车,家里僕从如云,是最早用上电灯电话的那一批人。 小凤仙的母亲在姐妹中最有人缘,不但模样好,而且多才多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到了20多岁,客人就固定在两三个,很清闲,收入却非常的好。小凤仙的表姐们也都继承了各自母亲的美貌,家里审时度势,很早就让她们到教会学校念书,走到哪里都是上等人的样子。有很多年轻人追求她们,有的人甚至真的动了婚嫁的念头——毕竟时代不同了。但真正结婚的并没有。外面的人都说,就算男人一时煳涂,男人的父母并不煳涂,妓女终究还是妓女。其实说来没人相信,张家的这些女孩子倒是自己不愿意结婚——不结婚,男人就始终只是客人,一旦成了先生,问题就复杂了。孩子要跟他姓不说,每天还要晨昏定省,做同样的、甚至更多的事,价钱却大大打了折扣。至于年华老去也不要紧,女儿长大了,一样的花容月貌,一样的客如云来。 这就是上海滩上颇有名气的张家。在这样一个家里,小凤仙的容貌就成了一个大问题。虽然她也和表姐表妹一起读书,但人们永远不认为她是张家的女孩子,没有人给她背书包,没有人在教室外站岗,更没有人给她送花送糖。表姐表妹也很少和她一起出去,并不是嫌弃她,只是不知不觉就把她忘记了。在家里,因为明白自己很难给这个家做出什么贡献,小凤仙一直都比较安静,盼望大家对她不注意,以免又为她的前途操心。于是她有了很多很多时间,由于无聊,她只好把功课研究了一遍又一遍。那个年月的女子学校,对功课的要求是很低的,也并没有什么艰深的课程。渐渐地,功课已经不能满足她的需要,小凤仙开始寻找一切她能发现的书籍。好在家里有钱,藏书还是很有几本的,只是日子一久,她又觉得不够了。到十三四岁的时候,小凤仙开始闹书荒:家里的藏书她已经读了不只一遍,所有的零用钱也买了书来看,但还是不够。 第7页 终于有一天,母亲无法容忍她的这种行为了。那也是一个夏天,母亲和姨妈们一起去做旗袍,特意地开了汽车——由张家当时风头最健的明铛开车。明铛是小凤仙二姨妈的大女儿,皮肤白得吹弹可破,一张菱角小嘴天生红艷滋润,从来不用口红的。她长了一张瓜子脸,很妩媚的样子——如果没有她的那对眉毛,她的美丽就显得过于古典,有些落伍了。她生了两条漆黑的剑眉,那样英气勃勃的眉毛让明铛的脸一下子生动起来了,男人看上去,是有点挑衅的意思。偏偏这明铛的其余部位都那么妩媚温柔,让人不由得不心软。她这个人的模样就是这样,让人心里紧一阵,松一阵,难受得不行,又好受得不行。明铛做人也是这样的,说她温柔吧,她就象个男孩子,骑马、开车、熘冰、打枪样样精通。不是象当时某些小姐那样做做样子,而是真正的玩得转,多少时髦男子都要在这些技艺上给她比下去,并且,她和人比起来,一点都不来假的,哪怕是和最尊贵的客人玩起来,一样把人家赢得面无人色。让人恨得牙根直痒痒。不过,你要说她不懂温柔吧,相信半个上海的人都会跟你急。张明铛的媚那是闻名黄浦江的,有人说她天生就是狐狸精,腰肢一扭,男人就要昏倒。至于她究竟怎么个媚法,传闻的版本就不值得相信了。但有一个事实不容忽视,上海滩上有数十位名流、公子为她倾倒,还有一些黑道大人物想方设法要和她亲近。总之,明铛就是这样,永远让男人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明铛这天本来约了人,可那人临时有事,不能来了,在这一小段空挡里,她决定陪母亲和姨妈去做旗袍。临走时,她的母亲不太愿意:“你大好的时间,和我们逛什么街,储先生有事,你为什么不约童先生?” 明铛微笑了一下,什么也没有说。她的母亲入画是一个很美丽的女人,现在生意比较清淡,已经过了最风光的时期。而她的姨妈们都比她母亲强一点,或多或少有几个老客人。因为这个,入画的心情常常不太好,幸好明铛一天一天长大,并且无法阻挡地红了起来,简直拦都拦不住,这才让她好受一些。只是入画总觉得,女人的好日子实在太短了,不抓紧时间多赚点钱,以后不知该怎么过日子。早在二十岁左右,她就为自己的退休生活打算着了——姐妹们对生孩子不是很有兴趣,一般生一个或两个,最多也不过三个。入画一口气生了六个,当然,中间有一个男孩子,给孩子的父亲抱走了,最后的两个是一对双胞胎。但这种情形已经让姐妹们震惊了——入画把一生中最好的时光,至少五年的时光用在了生孩子上。在她们这一行这基本上是自杀行为,虽然张家有秘方让女人生育以后尽可能的维持美貌,这秘方也真正非常有效,但就算是仙丹也救不了一个连续五年都在生孩子的女人啊。所以,入画现在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个美丽的中年妇人,而她的姐妹们是看不出年纪的。 入画现在基本上是不怎么做生意了,她的大部分精力都用在培养女儿上,她的五个女儿对她来说,就是后半生的依靠。潜意识里,她也觉得自己年轻时的打算有点失误,但她不但从不在人前承认,就连自己一个人呆着的时候,也是不承认的。她只是常常催着明铛约客人,挣钱。在张家,不成文的规矩是,女孩子16岁到18岁的收入一律归母亲所有,由母亲发零用钱,到了18岁以后,就由女儿给母亲发零用钱了。算来只有两年光景,但这是女孩子一生中的钻石光阴,这两年基本上就可以把养一个女儿的钱连本带利地赚回来,以后的时光就是女孩子的孝心。所以,张家的女人都喜欢养女儿,这是铁定赚钱兼可以养老的投资。 入画在明铛身上不但早就收回了投资,而且大大地赚了一笔,眼看明铛下个月就要满18岁了,她是很有一点着急的。虽然明铛的妹妹叮噹已经长大,也是一个美人,但这上海滩上,美人要有多少就有多少,象明铛这样的天才却并不多。明铛自然知道母亲的想法,有时侯不免有一点难过,可母亲总是母亲,又有什么办法呢?更何况,这本来就是张家的传统,说不定有一天,自己也会养个女儿,让她赚钱呢。一想到这个,她不禁有些悲哀,但这悲哀就象浮云一样,很快就过去了,十七八岁的、张家的女儿,有什么悲哀呢! 当她们的车子在南京路上经过的时候,大家的心情都还是不错的,入画虽然有点肉痛,但一看到百货店里来往的人群也就释然了:或许,这里的机会更多呢。其实,单身男人是很少逛百货公司的,即使来,也脚步匆匆,买好东西转身就走,很少在这里逗留。那些慢悠悠的男人,往往胳膊里都挎着个美貌女人,或者是太太,或者是情人,他们是不敢怎么样的。但张家的这一群女人一走下车子,还是引来了无数目光。即使是那些有美在侧的男人,看看人家,再瞄瞄自己胳膊上挂着的那一个,不免更加馋得慌。有道是,不怕比识货,就怕货比货。 张家的女人对这种情形早就见惯不惊,眼角都不乱瞄一下。其实,心里早就有数了:这里的男人,哪些是可以开发的资源,哪些是十足的金矿,哪些只是笑料谈资……而她们的动作和表情,则是早就编排好了的,仿佛置身于一个大舞台,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大家默契地配合着,彼此张扬着对方的优点,掩饰着的弱点。在这样的情况下,张家的女人个个被衬得风流可人,真真是春花秋月,各擅胜场。 第8页 当然,也有例外。这个例外自然就是小凤仙。小凤仙当时十四岁,正在发育阶段,长手长脚身量单薄,走在哪里都显得有点尴尬,更何况是和如花似玉的姨妈、姐姐们在一起呢。因为知道自己并不美丽,她就显得尤其沉默。更因为沉默,她越发不起眼。说句不好听的话,即使是张家的丫头也比她得意一些。母亲看她这个样子,不免有一点点气苦,尤其是已经有好几个声音在议论:“看,那就是张明铛……” “小凤仙,你来看看,这个料子好不好?天热了,也该给你做件旗袍穿穿。”母亲闲闲地说。小凤仙伸头过去一看,那是一段白缎子,有稀疏的兰花图案,很雅致。但不知怎地,她觉得这个做蚊帐还可以,做旗袍穿在身上,素得过了。更令人难过的是,自己这单薄的身材,穿上旗袍,恐怕同一块门板相差不大吧。所以,她有点踌躇:“这个……” 其实,母亲并不一定是要她拿主意,甚至也并不一定要做旗袍她穿,只是要让她开口说话,显得活泼一点。小凤仙皱眉踌躇的样子落在她眼里,只觉得没有半点风情,简直气得要命,但面子上还是一点都不带出来,微笑着问:“怎么?不太喜欢吗?” “也不是不喜欢,……噫,那边好象有新书……妈,我过去看看!”说话间,小凤仙的注意力已经转移,人也飞奔而去。 “若莲,看样子,咱们张家还要出个女秀才了呢!”入画把这一幕看在眼里,笑着说。若莲——小凤仙的母亲是何等涵养,不动声色地说:“是吗?真是过奖了。” 当晚回到家里,关上自家院门,若莲把小凤仙叫到面前,还是淡淡的样子:“小凤仙,你知道我只有你这么一个女儿,眼看你也大了,我的后半生可全看你的了。”小凤仙其实还只是一个孩子,这样一个大问题压上身来,简直只能用惶恐来形容。 “你准备怎么养活母亲呢?”若莲不紧不慢地说。说实在的,她本来不愿意这么早就叫小凤仙学习事人之道的,但事实明摆着,这孩子简直不开窍到了极点,再不着手,让人笑话是小事,衣食无着才是大事呢。 “这个……”小凤仙知道,张家的传统,当母亲问到这句话的时候,应该回答:“母亲怎样养活我,我就怎样养活母亲。”但真真切切,她知道,自己连说这句话的资格都没有。她也知道,今天在百货公司的表现实在太令母亲失望。所以,只能默不作声。 “什么这个那个的?”若莲当下变了颜色,想狠狠地骂她一顿:连张家的规矩都不懂了?!但看看女儿诚惶诚恐的样子,忽然意识到:生得不好看也不是孩子的错,倒是自己这个当娘的,没有给她一张好相貌,让她无法谋生,又如何怪她呢?因此语气稍稍和缓:“不说养活母亲了,你如何养活自己呢?” 小凤仙的头埋得更低,一句话也不说,其实,她是有自己的主意的:“男人如何养活自己,我便如何养活自己。”但这个话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讲出口来的,当时的上海固然已经开放,但这样男女平等的想法仍然惊世骇俗,尽管社会上已经开始有了新思潮,但纯洁的女学生们往往争取的是恋爱自由。并且,在小凤仙所在的张家,所有的女人学习的是另一套本领和处世哲学。在母亲面前讲出这样的话来,除了惹她更加生气以外,没有第二种结果。 “其实,嫁人也不失为一条出路。”若莲慢慢地说,“但张家的女孩子要嫁人也并不容易,人们总觉得我们不太清白。幸好你年纪还小,这样好了,我把你送到外国去。在外国,别人对你底细了解得少一点,风气也开放一些,你要想办法好好抓住个人。” “是,母亲。”小凤仙恭敬地说。 “这些年来,我养育你花了很多钱,眼下又要送你出去,这笔帐真是不能细算,来,你在这里签个名字。” 小凤仙抬起头来,看见了一张借据,写明她,张小凤仙欠张若莲银钱若干若干,将于某年某月还清,如果不能还清,余生就都由张若莲安排,做工偿债。那个银钱数目,当真不小,看看日期,还清欠债的最后期限是在她的25岁生日,也就是说,她有整整十年时间。说也奇怪,十四岁的张小凤仙竟半点也不觉凄凉委屈,只觉得条件天公地道,完全可以承受。她相信,十年间可以发生很多奇蹟,即使真要给母亲做工,母亲总会比自己早死,她也有自由的一天的。所以,她毫不犹豫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收好契约,若莲补充:“秋凉的时候我送你去美国,我会给你买头等舱的船票,同时为你准备三个月的生活费。以后的一切,全看你自己。” “是,母亲。”小凤仙一一答应下来,许是年轻的缘故,她好象完全不知道自己答应的是何等重大的事体。 再后来的日子里,小凤仙常常想起这个夏天的晚上,所有细节都清晰得象昨天:母亲手腕上绿得流水的翡翠镯子,空气里淡淡的玉簪花香,应该还是微微有风的,她感觉得到丝绸的裙子轻轻拍打脚踝。很多次她的眼前都浮现出风轻轻从雕花的窗棂间穿过,在母亲的梳妆檯上流连一番,然后,到了她的脚边。 第9页 第2章 因为要走了,也因为签了一纸契约给母亲,小凤仙反而觉得松了一口气:从知人事开始,她就有种无法交代的感觉——因了自己的不美,欠全家,更欠母亲,不知道该怎么偿还才好。现在好了,所有的这一切都有了交代。小凤仙一直弓着的背似乎悄悄直了起来,见人就躲的习惯也好了些,遇到感情稍微好点的姐妹,她甚至能笑一笑了。 张家上下人等并无留意小凤仙身上微妙的变化,各房都在为张明铛的十八岁生日紧张筹备。按张家的老规矩,姑娘年满十八,那是要好好庆祝一番的:广邀社会名流,大宴宾客。所有夫人、小姐,甚至是有头脸的丫头都如临大敌,从头髮到衣服到步态都要好生策划。按今天的话说,这是一场秀。对于上海滩的社交界来说,这也是一场盛事:尤其是张明铛的十八岁啊。对于王孙公子们来讲,这同样是一场秀:秀实力、秀风度、秀谁更玩得漂亮;对于精明的商人来说,这是绝好的交流机会,张家花园里,巨商大贾,冠盖如云,说不定一个转身,就会结识某个心心念念的人;就连政客,也打着哈哈谈论着张家即将来临的盛事——无他,有那么几个数得出名字的显赫人物当天是一定会出现的。如果能够说上几句话……所以,张家花园,张明铛的十八岁生日宴会,一张请柬当真难求。尤其是对于某些刚刚来到上海,渴望尽快融入社交圈的冒险家来说,那一张浅粉的、绘有铃铛,附着张明铛小照的邀请卡片简直令人辗转反侧,夜不能寐。 闸北区一间老房子里的一个人正是这样,两周来,为了弄到一张张家的请柬已然出尽百宝,依然了无头绪。如今,正瞪着一双眼睛,望定天花板,脑子里一团浆煳。 那是一间最多5平方米大的亭子间,一张窄窄的床已经占去大半空间,该人一米八的大个头除了摊在床上以外,简直没有其他地方好呆。但是摊在床上的时间一长,整个屋子里都是自己唿吸出来的气息,说不出的腻歪。没有窗,透不得气,只好把门打开。好在人人都知道他刘勇现在除了这间屋子是自己的以外,什么也没有,那门日日夜夜敞着也无关紧要。 不过,周围的人提起刘勇,那可真是啧啧有声,象牙疼一样吸着气,然后就没有了下文。这个刘勇,5年以前还是个来上海揽工的码头工人,一天的吃食就在一双胳膊上,歇一天就得饿一天。身上一套布衫,晚上水洗,白天汗洗,从来没有完全干过。传说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在黄浦江里救起了一个失足落水的人,得到了两块钱赏钱。这种事情说多不多,说少也真不算少。两块钱,当时是看场电影也不够——但是,对码头工人来说,差不多也可以抵得上一周的工了。刘勇拿了这两块钱去买了袋米,然后走街串巷拆零卖给和他一样只能天天买米的人。就这样一天天折腾下来,居然开了个小得不能再小的米店,还弄了这间小得不能再小的房子。本来照他的势头这样下去,温饱是不会再有问题了。已经有好些个人家瞄上了他,想把女儿嫁进这5平方米的亭子间来。甚至绸缎庄的段老闆还想招他上门呢。段老闆那可真是个老闆,和刘勇的小米店那是云泥之分的。人家有好几家店子,其中一家甚至开在霞飞路。虽然段老闆的女儿年纪已经不小,据说脑子也有点问题,可是,仍然是绝好的机会啊!上海滩上多少人都恨不得把自己卖个好价钱,大卸八块都行。中间人把这个消息转达给刘勇的时候,他嘴上说要考虑一下,心里已经决定:卖就卖一回吧!至少价钱公道。 可是,现在不行了。就在三个星期以前,有人给了他一笔生意:运两千斤大米到内地某县,那里正值饥荒,对本对利。长途贩运的成本是非常高的,但是这个人说可以靠在某个大人物的米船上——他妈是该大人物家的保姆,大人物特意挑他发一注小财的。而他没有这个本钱,便来找刘勇合伙。抽成抽得真是厉害,他要一半。刘勇想了两天,决定赌这一把,这个人他认识已经四年了,他妈确实是在那个大人物家做保姆,他妈也证实事情真是这样。刘勇放下心来:真有个什么闪失也不怕,他跑得了,他妈还在呢!于是,他倾其所有,把店子也顶了出去,在考虑要不要押房子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最终决定给自己留个窝。 最后,他凑了1800斤大米给那个人,然后,理所当然地,那个人消失了。 事情发生以后,刘勇几乎一夜白头。他跑到大人物的门房去找那个人的母亲,等了不知多久,人家冷冰冰地丢出一句话来:“张妈,哼,半年前就不做了!”他记不得自己应了句什么,慢慢地从门房间退出来,走过一条街,又一条街,终于见到了一条僻静的小巷子。他走进巷子,嵴背靠着青砖,慢慢委顿下来,双手抱头,在烈日下浓缩成一个黑影子。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想起了段老闆的那门亲事,这才站起身来,一步一步朝他的窝挪。 刘勇不知道的是,此时,段老闆已经把介绍人找来,“上次让你说的米店刘老闆的事,太太死活不同意,说闺女还是在自己身边放心。我实在拗不过……”介绍人唯唯诺诺,不则一声:反正车马费给得够丰厚,大老闆当然有随时反悔的机会,更何况,那刘勇还在拿桥呢…… 第10页 “老爷,其实我觉得那个姓刘的还是蛮好的,虽然现在破了产,可是咱家也不缺那一个小米店啊!”待人走后,段太太忍不住说。 “他那家小米店,咳,你以为我真是看重他的米店?”段老闆嘆了一口气。 “是,老爷怎么会看得上那巴掌大的米店?”段太太说,“还不够咱家10天的开销呢,想是这个人做事孟浪了些?被人骗?老爷您看不上?您不是说,年轻人吃亏是很正常的事情吗?咱家闺女那个样子……”说着,拿了手巾拭泪。 “我的好太太啊!”段老闆长嘆一声,“你也知道咱家闺女那个样子……这刘勇,我当初看中他是为他身板好,又踏实,想过好日子。以咱家的财势,恩威并施,笼络得住。莲儿当不缺安生饭吃。你我百年以后,莲儿若有个一男半女,也就有了依靠。可这刘勇,我看他绝非池中之物啊,敢赌,也有想法。虽说是赌得输了,你等着瞧吧……这样的人,配莲儿那是委屈了。这以后的事情很难讲呢……莲儿就让她跟我们终老……” “我们还能活多久呢……呜……”段太太不可遏制地抽泣起来。 刘勇破产兼被段家退婚的事转瞬就传得整条街都知道了,好在他还不欠人钱。所以他的这间5平方小屋断断不会有人来踏——要是他现在想起来借钱怎么办啊?人都说刘勇最好是卖了这5平方,回乡去,还好歹剩点。这一笔钱,说不定还能混上个媳妇。 不错,刘勇也在打这5平方的主意。是,他想卖掉。但是他得先拿到张明铛生日的请柬——他算过了,只有在那里,他才能和那个大人物说上话。不错,他没有死心,他仍然看好往内地运米的机会。他必须抓住这个机会。再赌一把——输了,就当输掉两块钱,反正他是两块钱起家的。 可是,张明铛的请柬是那么好拿的吗?她是天上的寒星,他是地上的贱泥。他甚至连见也不曾见过她。 眼看日期一日一日近了,刘勇把可想的办法都想遍了。他觉得他只有一条路好走了——上张家大门外去等着。 不错,上张家门外去等着。这似乎是一个馊得不能再馊的主意,大多数人几乎都不屑一顾。但是,刘勇已然山穷水尽,若说有所损失,也不过是时间罢了。 还有半个月就是张明铛的生日了,各房的夫人小姐都在准备给她的生日礼物——到时候是要一件件展示在宾客面前的,马虎不得。一般说来,夫人们送的都是展示个人特长的玩意儿,画和刺绣是最多的。若莲是早就备好了一幅扇面的,入画给女儿的则是一套手工刺绣的唐朝仿古裙子——有着相当相当繁复富丽的花样,花的时间端的非同小可。好在她是没什么客人的,时间很有一些。年轻的小姐们则是准备的节目——或唱歌,或抚琴或跳舞,这也是个走到台前,吸引目光的机会。很多人是挖空心思想要出挑的。知道张明铛是如何一炮而红的吗?她在表姐凤仪的生日上唱了京剧。唱戏并不希奇,张家女孩子几乎没有不会两段的,但一般以沪剧豫剧居多,京剧相对少点。偏偏这张明铛,唱的还不是青衣或者花旦,她唱的花脸,并且居然是包公——描黑一张脸,谁也看不出端倪,只觉得那把嗓子,实在是好,活生生的包拯再世。所有人心魂为之摄。唱着唱着,忽然遁入后台,飞快换了秦香莲的装束出来……两相比较,那个婉转风流就无法描画了。当时就有人将一颗心葬送掉——那年张明铛才15岁。 小凤仙的姐姐妹妹们此时都关在房里和母亲一起想办法,出花样,势必要将风头出尽。当然,正主儿的风头大概是抢不了了,但起码也要拿个第二吧。小凤仙今年才十四岁,本来也不是最急着要出名的那一拨,更何况她也实在想不出什么节目来。她有什么特长呢?真是想不出来啊!虽然也跟母亲学了古筝、琵琶,在学校里也学了钢琴,似乎也不是拿不出手的活计。可乐器这玩意,尤其是张家的乐器,讲究的是声色艺,其中色的成分当然是最最主要。连若莲都觉得,小凤仙实在是不必站到那台前去给大家看上这一回的。于是,小凤仙自己画了一幅油画,想来想去,还是在生日前就给明铛好了,如果是在生日宴会上送出去,势必要给大家鑑赏一番,还要穿了好衣服,保持温柔微笑……罢,罢,反正也是将要出去的人了,就不去丢那个丑了。 这天中午,小凤仙打听得明铛在家,并且没有客人,而入画又千载难逢地出门去了,她熘到了明铛的园子。 “九小姐到了啊……”游廊上,有个小丫头正在打瞌睡,连鹦鹉似乎都懒洋洋的。直到小凤仙走得近了,才有人招唿了一声。“恩,我来看看四姐,她睡了吗?”小凤仙跟园子里所有丫头的关系都是不坏的。因为她从来都不象她的姐妹那么美丽,因而也没有那么嚣张。而若莲在张家地位一向相当超然,且只有她一个女儿,故下人倒也不敢将小凤仙看轻。 “应该没有吧。”小丫头回答道,“刚才还听见在唱歌来呢,我去说一声。”“不用了,不用了。这会子大家都睡着呢,我直接进去就好了。”小凤仙摆摆手。 第11页 说话间,张明铛已经从屋里走了出来,看见小凤仙,眼睛一亮,“九妹过来啦?进来坐。” “四姐,你就要过生日了,这是我画的……画得不好,不敢拿到你的寿筵上去啦,就先送过来。”小凤仙一边说一边把那包着牛皮纸的画框递了过去。 “九妹你有心我就很开心了。”明铛接过来,慢慢打开纸,“不过,你也真该趁那个时候多认识几个人才是啊。姐姐妹妹们都在准备呢,要不要我帮你?” “不要了。母亲说,我……”小凤仙沉吟着,说不下去。明铛没有再说下去,目光被那画吸引了——那是画的张明铛策马扬鞭的样子,她的背后,夕阳正一点点沉下去。马鬃在微风中轻轻扬起,她的脸似乎也被风微微拂过,很享受的样子,但眉宇间仍然有那种英气和忧郁纠结的感觉——总之,非常传神。没见过张明铛的人看了也要怦然心动,而在当事人自己看来,那种知遇的感觉更是无法形容。 “九妹,你……你画得真好!”明铛捧着画就不想放下来了,“我要把它放在卧房,一直看到老。”“四姐喜欢就好。”小凤仙生平第一次听到赞美,很有点不好意思。说实在的,她画得好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她还真是认真去学习过。但在张家,根本就不会引起注意。 “九妹,谢谢你。”明铛把那画看了又看,“真象!”“再象也象不过照片,四姐不要夸我了。”小凤仙真是非常不习惯。明铛虽然只比她大三岁,但在她眼里,她似乎是仙女一样的人。那美丽和聪慧她一辈子也学不来。 “照片……照片跟这个怎么一样?照片是死的,这个,是活的!”明铛笑着说,“这一定是我十八岁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九妹,我一定要在生日那天给所有人看,让他们都认识我的才女九妹!” “别,四姐。”小凤仙的一张脸涨得通红,“我长得一点也不好看……更何况,母亲已经决定把我送出去了……”说到最后,声音细若蚊蝇。 “送出去?到哪里?你还这么小!”明铛吃了一惊,“哦,是不是你父亲找来了?” “不,不是的。”小凤仙吸了一口气,“我还不知道我父亲是谁呢。母亲说给我一点生活费,让我出国去。” “哦。我明白了。”明铛嘆了一口气,不再说什么,“今天我母亲就要回来了,九妹你先去吧,改天我再找你好好说说这个事。” 小凤仙答应着从明铛的院子里走出来,果然,远远地看见入画从小桥那边过来了。她赶紧快走几步,转到一条岔路上,再绕几步,在一块假山石上坐下来:确实不愿意跟她这个姨妈照面。对于小凤仙来说,应酬本来就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更何况是应酬这个姨妈呢?好在她也算训练有素,这园子里角角落落都烂熟于心——从小到大,躲惯了。 估摸着入画差不多已经走进去了,小凤仙透了一口长气,吐吐舌头。也只有在这没人的时候,她才露出娇俏的小儿女情态来。就在她刚准备起身的时候,忽然听到背后有人幽幽地嘆了一口气。 饶是大太阳底下,小凤仙仍然被唬得一个激灵。说实在的,她是不信鬼神的。但是,张家这园子里以女子居多,虽然说有不少是有见识有主意的奇女子,但那无知妇孺可也真是不少。夏天的晚上,闲来无事,丫头们常常聚在一起说狐论鬼,讲得有鼻子有眼,还说这里女子住得太多,阴气重,什么什么的。小凤仙听着这样的故事长大,平时里因为读了书的缘故,也嗤之以鼻,可下意识里还是有些毛毛的。 “哎……”那声音又来了一下。这一下令小凤仙“唿”地一口气松下来,那是明铛院子里的大丫头红鱼的声音。去了害怕,小凤仙几乎是立刻就想走。张家这园子里,最是飞短流长,那些琐碎的秘密在女人的嘴巴里传来传去,没意思之极。这红鱼,一定是和哪个姐妹在这里说体己话,趁早悄悄熘掉是正经。 “哎,你说咱们这九小姐人嘛是好人,为什么长得这么不好看?”只听得那红鱼说。小凤仙嘴角牵动一下,这是非说到自己头上了,更得走快一点,听下去那是徒找气生。可到底年轻,沉不住气,实在又想再听一两句。正在走和不走之间挣扎呢,有人接腔了。 “那还不是怪二夫人。”旁边那声音听上去年纪不小了,“你看,这园子里的小姐个个都如花似玉,那是因为夫人们养孩子的时候都挑过的。她们自己漂亮那是不用说,孩子的父亲若人品风流,生下来的女儿怎么会不一个赛一个的好看?这九小姐之所以不好看,那可真是有原因的。” 听得这样说,小凤仙更加迈不开步子了。对啊,张家有靠女儿的传统,自然要漂亮才行。这漂亮不漂亮对一般家庭来说不好控制,可张家……自己怎么会……? 第3章 “可不是吗?”红鱼说,“翠芝阿姐你不说,我还真没想过,九小姐的确是不应该不好看的啊!二夫人那个漂亮,要找个人品风流的客人养孩子那多容易!该不是当年二夫人不小心……” 第12页 “你倒说说看,张家的夫人小姐什么时候不小心过了?”翠芝冷笑着,“一个个都是人精子,在这种事情上怎么会不小心。那二夫人,别看她不说话,还是人精子里的人精子呢!我记得她当红的时候,那客人一个个……咳,今天的四小姐都是比不上的。” “四小姐都比不上?”红鱼很不服气,“不会吧?人都说四小姐是百年难遇的天才,老天爷专程生下来对付男人的,要是四小姐都比不上,那是什么光景?” “要说呢,四小姐本来是不比二夫人当年差的。”翠芝说,“可她那个娘,太用力了。什么客人都让她接,身份先就失了贵重。你慢慢瞧吧,顶尖儿的那批客人到得后来就会腻的。” “那也说不清爽。”红鱼说,“四小姐马上就好自立门户了,那么聪明,不会自己挑吗?” “哎,开头没开得好,这后面很难说吶!”翠芝不和她争辩,“二夫人当年一出道,那些客人那可就是风云人物,有些名字啊再过几百年恐怕这上海滩都不会忘记的。” “是吗?那说个我听听——对了,你知道九小姐的父亲……?”红鱼问道。 小凤仙站在山石前,双手手心满满捏的都是汗,这个时候让她再走,那是死也不肯了。几乎恨不得抓了翠芝来自己问个明白。 “红鱼你真吃撑了!”翠芝忽然就翻脸了,啐道,“在张家,怎么可以讲小姐的父亲!别说我不知道,就是知道了也不好讲的!” “翠芝阿姐怎么会不知道?”红鱼笑,“我不问就是了。我又不是九小姐,关心这个做什么?” “九小姐也不会关心这个。”翠芝说,“你看,这些小姐夫人谁关心过这个?父亲,嘿,又没生又没养,还根本就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儿,就算知道了,那也一定不会认的。不但不认,说不定还会……”翠芝说到这里,忽然又嘆了一口气,“不过,哎……不过九小姐的父亲大概是不一样的罢……不说这个了,四小姐院里中觉也该打得差不多了,看到你不在跟前,三夫人又该不乐意了。” “三夫人这段日子烦着吶!我才不要去惹她。”红鱼发出一声轻笑,“四小姐要自己飞了,她能乐意?我还是早点过去好了,省得她把气撒在我头上。” 听着她们的声音渐渐远了,终于没有了,小凤仙还半天动弹不得。一张脸涨得通红,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似乎过了好久好久,才慢慢有了力气,转过小径,走到大路上去,再一步一步往自己的院子捱。 走到自己的院子前,刚要进门,又想起母亲让出去买些丝线的,说是晚上要用。赶紧掉过头去,朝门外走。走得几步,又想起身上没有带钱,又掉回去拿钱。这样几折腾下来,看看时候又不早了,母亲要的那个丝线又远,心里不免有点发慌。 出了张家大院的角门,好几辆黄包车在屋檐的阴凉处等生意,一见有人出来,都围了过来。再一看是小凤仙,热情立刻减半。这些车夫都是有经验的,最喜欢做张家成年小姐的生意——手段疏爽啊。要不夫人们也不坏,断不至于小气。而象小凤仙这类小姐,是有包月车夫接送上学的,排场看来不小,实际油水很少。 小凤仙包月的车只负责一早一晚两趟,中间的时间还要到其他地方揽点活,学校放假更是说好了不用来。其他车夫看看小凤仙,真不愿意顶着大日头跑——一会园子里的人中觉歇好,说不定就有油水丰厚的大活,送得这小姑娘,错过了可不合算。 小凤仙此刻还没有从震盪中恢復,头似乎还昏昏的,也没有怎么想,就跨上了一辆车,说了街名,就兀自出神。那车夫真是不情不愿,张了好几次口,想找个藉口,又不敢认真得罪张家门里的小姐,想想又不甘心。 “小姐坐我的车吧,我一天没拉到活了。”这时,一个声音插过来。小凤仙回头,看到一张太阳底下热得红通通的年轻人的脸,刚要说话,她的车夫赶紧说,“好,好,让给你。小姐,我们这个兄弟确实可怜,毒日头下站了一天了,都没拉到活……” 这样一说,小凤仙就下来,换到这一辆车上,走了。 她没有听见,原来那车夫笑着对同伴说,“老王这小老乡人还是上道的,新来的嘛就要有点新来的样子,阴凉不要和我们抢,好活不要和我们争。嘿嘿,这就叫眼色!” 不错,这个车夫正是刘勇。他是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态度守到张府门口的。在家里,甚至在路上他并没有头绪,完全是个垂死挣扎的意思。但是,一到张府门外,看到那罗列的一辆辆人力车,他就有了进一步的想法。是,他想做个车夫,只有做个车夫才有那么一线跟张家的人说上话的希望。至于说上一句半句话究竟可能有什么结果,那是他没有想,也不敢想的。但是,车夫也不是想做就做的。 刘勇好歹也是在码头上讨过生活的,自然是知道任何地方任何行业都有“地盘”这回事情。于是,他先认了老王这个老乡。老王也的确是他的老乡,不过大家只是同在一个山东省罢了,并且老王的女儿恰好生病了,医院是不敢去,躺在家里,连热水都喝不上一口。老王的老婆在一个小康之家做娘姨,东家是个很刁钻的女人,根本拿不到假。老王要想停几天不做,又哪里有那个实力?所以,当刘勇这个老乡提出来帮他做几天,脚钱一人一半,租车钱由刘勇付给车行的时候,那真无异于救命。更何况,老王看到浓眉大眼的刘勇,想想自己18岁的女儿,又有了其他想法呢! 第13页 在张府外做的这几天,刘勇在同行面前自然是做低伏小,象小凤仙这样没有油水的活他是做了不少。除了给车行的租金和给老王的一半,所余不过就够他不算太饱的一日两餐。而最让人着急的是没有油水的活自然也是张家门里最不起眼,没有话事权的那一批人——稍微有头脸的丫头的款都是不一样的呢!这对刘勇的计划大大不利。做了差不多一周了,他连话都没有和张家人说上一句。 小凤仙要去的那个地方,和张府几乎隔着半个上海,这一趟跑下来,那几乎就要晚饭时间了。下一次有活恐怕得等到深夜。其实也怨不得其他人不想做。刘勇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卖力地朝前跑。虽然明知就算跑得再快今天下午也没什么指望了,但脚下还是没有一丝懈怠——这是他的性格使然,不到最后一刻,绝对不放弃。 小凤仙坐在车上自然是不会知道前面这个背对着她的高大车夫有着曲折的心事和难言的苦衷,她只是觉得闷,胸闷。开始还以为是听了翠芝和红鱼的对话,心底震盪,慢慢就发现不是那么回事,那闷,是实实在在地,纠结成一团,塞在胸口,全身都热得慌,但又没有一丝力气,摸摸手臂,是干燥的,一滴汗也出不来——想是在日头下站得久了,中暑了。 等她想明白是这么回事的时候,车子已经沿着黄浦江畔一条小路朝前跑着了,她想喊又喊不出来,唇青面白地坐着,使了好大的劲才跺了两下脚,示意车夫停下。 刘勇一回头就看见小凤仙面如金纸地歪在车蓬上,心里咯噔一下,这要是有个好歹,他实在是讲不清楚。但那只是一闪念,赶紧把车子靠在一家的屋檐下,借了那不大的一块阴凉,唤道,“小姐,小姐……”见小凤仙一双眼睛转啊转,就是话说不出来的样子,大着胆子搭上她的脉搏,再摸了摸额头,然后就大力地去敲那户人家的门了。 似乎过了很久很久,小凤仙才说出了第一句话:“谢谢。”身上虽然还是没有力气,但那闷却不见了——刘勇和那户人家里的人搭手,给她颳了痧,餵了药,喝了水,还在通风处呆了好大一会。 刘勇将小凤仙扶到车上,慢慢地朝张府的方向走,心里千迴百转,想着怎么抓住这个机会。想想看,他无意间救了张家的小姐,虽然说中暑不是什么大病,但搞不好真是要死人的。这样的一个机会一定是老天爷看他可怜才给他的,可是,他真不知说什么才好。一路盘算,那步子就更慢了。 小凤仙坐在车上,天色已经渐渐黯淡下去,空气中有点风了。车蓬收了上去,她坐在车上,有点劫后的无力感,心里真是感激这个车夫,尤其感激他现在慢慢前行的这一份周到。 他们回到张府的时候,天已经黑得尽了。门口没剩下几个车夫在呆着,看来今天大家的运气不坏,差不多都有活儿。小凤仙这会子精神已经好了许多,慢慢扶着扶手下得车来,摸出一块钱给刘勇,想说什么,先自红了脸,终于什么也没有说,只朝他深深地弯下腰去,鞠了一个躬。 刘勇握着那一块钱,想着是应该找给她好几角,可摸来摸去怎么也摸不到早上放在口袋里的那几角钱了,多折腾一会,小凤仙已经进了门,消失在庭院中。刘勇一时懊恼得几乎要吐出血来。不,不,他并不是后悔没有抓住机会、趁热打铁向小凤仙提出他的要求。在路上他已经想得很清楚,即使他做了一件似乎可以提要求的事情,但也不能在这个时候提出来,怎么提,他已经有了主意。他懊恼的是他就这样被动地接受了小凤仙的一块钱,自己在口袋里摸索的窘样,看在小姑娘眼里,只怕是存心不找吧……想一回,再呆一阵,终于还是摔摔头,让喜悦和充满希望的心情浮了上来。拖着车,他从街角的小摊子上买了个大饼,一边啃着一边再兜回来门口等活。边吃边想心事,吃得急了,一口饼噎在喉咙,接过旁边另一车夫递过的水瓶,喝了一大口,只听得“咕咚”,喉咙里发出一响,他的眼角泛出了泪花。 小凤仙回到自己家的院子里,朝母亲的房间张了一张,看见门口的一盆白海棠端正地摆在左边,便知道母亲是有客人在,当下也不言语,径直走到东边小厨房里去。 张家各房各院都有自己的厨房,大灶那是几乎不开的。除非是象张明铛过生日这样的大事,由入画拿出钱来请全家,大家才在一起吃。各院自然都是有手艺精湛的厨子坐镇,除此之外,张家的夫人们在厨艺上也很有几度散手,于是,房房都有地道的私房菜。若莲的烹饪手段在姐妹中是薄有名气的,但是她差不多已经有五年不下厨了。若有特别重要的客人或者特别重要的日子,厨房里都由小凤仙主持。 “小姐回来啦。”厨子李娘坐在厨房的角落里抽菸,看见小凤仙进门,站起身来,“锅里还有扬州炒饭,我让嫣然给你盛到房里去。” “不用了,我就在这里吃吧。”小凤仙也真觉得有些饿了,“你快家去吧,这几天你家里也忙,这里有我呢。”李娘家这段时间正在筹备儿子的婚事,千头万绪。她那个丈夫只知道吃完就赌,指望不上。 李娘抖抖衣服,也不跟她客气了,“那好,就都拜託小姐了。今天来的是张二爷,估计坐到半夜就要走的,不过也说不清楚,小姐你若困了,就到后面眯一眯吧,有事情让嫣然叫你。” 第14页 “知道了,你快走吧!”小凤仙已经自己盛了饭吃着,连连挥手,赶李娘走。 于是,小凤仙就独自坐在厨房的桌前吃着东西,如果这个样子给入画看到,少不了又要揶揄若莲:“咱们家还不至于紧到要小姐来做跟灶丫头吧?”好在她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是若莲院子里的家务事。 事实上,小凤仙是非常非常留恋厨房的,烹饪真是她的爱好,这一点绝不是若莲薄待了她。在7、8岁的时候她就表现出了强烈的兴趣和天赋。若莲当然知道这是为什么——没有人知道,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张若莲最大的爱好就是烹饪呢,那不是一般的玩票性质,是真正的热爱,可惜,她不能象李娘那样,以此为职业。不过,真要以此为职业的话,只怕乐趣也就丧失殆尽了吧。所以,对于小凤仙在厨房里出入,若莲是一点也不奇怪,并且也不加限制的。或许,她的想法和入画就有区别,入画的女儿们,除了吃喝玩乐等高雅时髦的玩意以外,是什么也不能沾的。“没的折了身价。”入画是这么说。 吃好饭,夜差不多也渐渐深了,小凤仙看到张二爷的车开了出去,便放心地回自己房间洗澡睡下不提。睡之前也恍惚想过刘勇,觉得该对这个车夫再致以点什么谢意的,她也知道1块钱给得真是寒酸,可当时真是觉得如果多给几块就有打赏的意思了,而打赏这种作派,她还真没学会呢!她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在某些方面真是缺乏天赋的,想当初张明铛6岁的时候就一本正经地把自己喝了一半的莲子汤赏给丫头,并且那丫头没觉得半点委屈,还在各房间传诵好些日子——她的荣耀和张明铛的聪颖都是很值得炫耀的一件事情。小凤仙想,自己大概是永远也学不来那种气度吧?想到气度,又忍不住想起了红鱼和翠芝的对话,尤其是翠芝的话,自己为什么会不漂亮呢?母亲当年有她的时候不过20上下,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第4章 第二天没什么事,小凤仙在房里读书,拿了一本平时里借不到的英文小说,本来是该如饥似渴的,偏偏看不进去,心里老挂着刘勇这件事情,不知道怎么处才好。心神不定间,嫣然进来了:“夫人叫你过去一下。” 小凤仙放下书,对着镜子理理头髮——张家祖训,无论见任何人,都须衣着得体,断不可邋遢。她没有想到,堂屋里不只坐着母亲,还有一个似乎手脚都没有地方放,窘得不知如何是好的刘勇。 刘勇也没有想到。按照他的计划,是要花一两天时间把自己的苦情透过张家某个多嘴的丫头,传到小凤仙和她母亲耳朵里去的。若她们有心,那是一定不会坐视,如果真要坐视,那就只好厚着脸皮找上去说那天小凤仙给的车钱太多,要退掉几角,借这个由头当面说说,做一番挣扎的。令他意外的是大清早就有个丫头来找他:“二夫人有请。”他当时有种晕乎乎的感觉,不过倒也不觉得太过震惊,这不过说明小凤仙和她母亲是比较记情的一类人而已。要到若莲不紧不慢地说:“刘先生,你的情况我略知一二,但窃以为,你的计划有不够周密的地方,你拿到了明铛的请柬恐怕也追不回你失去的东西啊。”的时候,他才觉得头“嗡”就大了,不知道说点什么才好,几乎立刻就从椅子上站起来,又强撑着不动,想不露声色,又觉得真没那个必要——什么都瞒不过面前这个美夫人,他一生一世还真没见过比她还美丽的女人。 小凤仙进来的时候正看到刘勇这个样子,真是意外。“小凤仙,这位刘先生昨天帮了你很大的忙,”若莲微笑一下,“今天我就请他进来坐坐。你该当面谢谢人家才是。” 小凤仙本来已经坐下,听到这句话,又站了起来,真心实意地给刘勇鞠了一躬:“谢谢刘先生。” “不敢当,应该的。”面对小凤仙,刘勇自然多了,舒出一口气。 若莲微微一笑,等小凤仙重新坐下,又出了一会神,说:“刘先生,我们刚才说到你就算是拿到明铛的请柬也追不回失去的东西了。当然了,你要的,或许只是个机会。我也了解过,你对做生意还是很有些天分的,不象我们娘俩,什么也不懂。” “不敢,不敢。”刘勇万分的诚惶诚恐。 “你看这样好不好?我这里拿一笔小钱出来你做生意,我做老闆,你当经理。至于利润分成,我们再好好商量。”若莲说完,望着刘勇。 刘勇目定口呆地望望若莲,又看看小凤仙,张张嘴,想说话,又觉得喉咙里干得紧。知道咽唾沫或者咳嗽都显出猴急,可那喉咙里真的象着火一样,挣扎不出话来。终于还是闭了嘴,悄悄地咽口唾沫,说:“夫人能这样信任,刘勇真是感恩戴德。如果要推辞就明摆着是虚伪了。一切只听夫人吩咐。我……我保证再也不会被骗了。” “再也不会被骗?”若莲笑了,“那不是能够保证的事情。尽量就可以了。至于感恩,那也不必要,我看中的是你的本事,还指望你给我赚钱呢。你先去考虑考虑看,做什么生意最好。对了,明铛的生日宴会你那么想来……” “不,现在不必要了,夫人不必费心。”刘勇赶紧说。 “其实我也觉得不是很必要。”若莲说,“以你现在的实力和身份,来也和人说不上话。但长点见识也不是不可以。这样好了,那天你来,委屈你混在下人里,做点粗活。看看所谓的场面上的人是怎么说话和做事的。你现在身无长物,我从现在就开始给你算工资好了。” 第15页 “谢谢夫人。”刘勇毕恭毕敬地说,“不过我现在在帮老王拉车交租车钱,我现在走就把人闪在半道上了。还是等他女儿病好再说。” “也好。”若莲点头,“小凤仙,你送刘先生出去吧。” 刘勇赶忙一迭声地推辞,站起来,朝若莲鞠了一躬才出门。 “小凤仙,你昨天中暑了,虽说没事了,到底身体还弱,先去歇歇吧。”若莲转头对小凤仙说。“已经没关系了。”小凤仙低头说,走到门口,忽然又回头,轻声说,“谢谢妈妈。”话一出口,脸上一红,赶紧快步出门。“妈妈”这个称唿,从4岁以后就没有再叫过。张家的传统,女儿对妈妈都是叫“母亲”,以示绝对的服从和尊敬。 若莲来不及回应女儿,甚至也怔了一怔。要到小凤仙早就走得没影了,她才微微笑了。 这一天是张府的大日子――张明铛十八岁生日。天还没亮,明铛就起床了。按照规矩,今天早上要由她服侍母亲入画梳洗打扮。张家的规矩在外人看来一直是匪夷所思的,自懂事开始,女儿的每个生日都要赶在日出前守在母亲的房门外问安。象十八岁这样的大日子,还要亲手打水,当着外婆、姨妈们、姐妹们的面,为母亲洗脸梳头。只有这样正式为母亲梳过头的女孩子才能算做成年。 明铛昨天晚上辗转反侧,怎么也无法入睡,好不容易眯眼,却梦见自己因为迟起,误了给母亲梳头。所有人都木着脸不说话,母亲声泪俱下地开始数落……最后大家一致决定不让她成年,明铛心里一凛,就再也睡不着。下得床来,外面还是黑漆漆的一片。寂静中有隔壁小丫头们的鼻息和梦话声。空气里还有蚊香燃烧的味道。明铛抓了一条大丝巾,轻手轻脚地推开门,走到花园里。露水立刻沾湿了薄薄的缎子拖鞋,有一点点凉意。她把丝巾裹在肩头,深吸了一口凉凉的空气,再慢慢吐出来,“终于十八岁了。” 明铛对这一天的期待从很早很早就开始了。似乎早到……早到迈着两条小短腿在花园里和大表姐宁秀嬉闹。那时候宁秀应该是十三四岁吧,还没有在正式的场合被推出来。明铛那一年最多不超过四岁。所以,大家,所有人都认为她不可能明白,更不可能记得那件事。其实,她不但懂得,而且记得;不但记得,而且明白。很多很多个晚上,她都梦见那一天,梦见宁秀灿烂地笑着从她面前走过,看她手里捏着一瓣柚子在啃,顺手就抢了过来。她知道宁秀是在开玩笑,也很高兴有人跟她开玩笑,于是装着真的急了,一边叫一边追过去。人小腿短,照理说是追不上的,可她还没跑几步就一头撞上了宁秀表姐。宁秀表姐的身子僵硬得象一截木头,明铛的那瓣柚子被她紧握在手里,抓得稀烂。 张明铛仰起头来,顺着宁秀表姐惊恐、愤怒、绝望的目光看到了铁青着脸的大姨妈,还有大姨妈身边那个倔强少年。 即使是从一个幼儿的目光看来,那个少年也真是风神俊朗啊。并且,那眉那眼还有那脸庞的轮廓和宁秀那么相象。那个人,是宁秀的双胞胎兄弟。生双胞胎在张家并不稀奇,每一代总有那么两三对。如果是姐妹花那是皆大欢喜,全家都要笑得合不拢嘴,如果是一对儿子那简直叫活见鬼。象大姨妈这样一儿一女的龙凤胎,在平常人家那是刚刚凑成一个“好”字,在张家则是属于歉收年——双胞胎的孕育和生产都比单胎难,成果却只有一个能用的,那不是歉收又是什么?并且,据说双胞胎之间是有感应的,送走一个,另一个留在家里总是有点别扭,性格多半不会很开朗。而张家的女孩子要是不开朗,怎么着也算是一项缺陷。而最最要命的是,宁秀和她的这个哥哥是五岁了才被分开的。两个人都有了记忆。这两兄妹的感情不是一般的好,那送走的场面也就不是一般的惨。更何况,送的也不是什么好地方——送去的是戏班子。这,是张家最大的惨事。 按说,张家的传统是生了男孩子就送到父亲家去养的,这在怀孕的时候就是和男方商量好的事情。可是,张明裆的大姨妈张燕飞犯了一个错误。她居然真的爱上了宁秀他们的父亲。那是一个非常俊俏风流的公子,从北京来这边为家族生意出一趟短差,只有三个月的光景。最关键的是他还没有娶妻,断断不可能先弄个孩子在家养着。所以,这种事情,张燕飞连提也没对他提过。她算计着在他要离开的最后一个星期怀孕,立志就是要自己养自己的孩子的。 张燕飞是张家那一代女子中,性格最刚烈的一个。她的刚烈不是那种露在外面的暴炭脾气,相反,她平时一向非常温和,甚至比若莲还要温和。在外人看来简直近乎懦弱。可是,张明裆的外婆从来不这么看。因为她始终记得还在这几个孩子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入画拿了燕飞一条手巾,是燕飞最喜欢的一条,从小到大,不摸着简直不能入睡的那一条。本来,拿了也就拿了,还回来也就是了。可不知道入画和燕飞吵架,说了什么伤人的话,燕飞后来居然当着所有人的面把手巾剪成了一寸又一寸的布片,并且,足足三年没有和入画说过一个字。那时,张燕飞只有六岁。而这都不是最可怕的,最最可怕的是剪那条手巾的时候,张燕飞的眼神,没有喜也没有悲,完全看不出一丝情绪。所以,就连外婆这么阅人无数的老人精都绝对不敢真的招惹张燕飞。 第16页 由此也可以想见张燕飞当初爱上宁秀他们父亲的时候的情形了。所有的,炽热的情绪都被掩藏得很深很深,那个人根本就没有察觉。他以为他是在一个仿佛有点淡漠的欢场女子的家里度过了三个月,给了丰厚的酬金以后就两不相欠。当然,那三个月是令他很难忘的三个月,但也仅此而已,仿佛是青春的一个印记。或许,在某个下雨天会想起那张脸那个人那温柔的手和那些夜晚抵死的缠绵。但,不会更多了。 这些,张燕飞都知道,在生宁秀和宁平的时候,几乎因难产而死掉的时候,她都知道,但是,似乎她没有怨过。这两个孩子是她的心头肉,尤其是宁平,作为一个男孩子,本来应该被送走,但张燕飞没有那么做。她要是决定了的事情,谁也不能说什么。所以,在宁秀和宁平五岁以前,他们的日子是非常幸福美满的。张燕飞常常看着他们玩闹的样子就无端地笑起来,十分温柔,简直有圣母一样的光辉。 而这前面的日子有多么的好,后面的日子就加倍的坏。宁秀和宁平五岁那一年,他们的父亲出现了,从北京又来到了上海,并且又住进了张家。住的是入画那里。那时候入画还不曾生过那么多孩子,很有几分味道。没有比这个侮辱更大。张明裆的外婆当时曾经力阻入画接受这个客人。可入画一直贪财,那个人的手段十分疏爽,再加上那种战胜姐姐的微妙心态,入画半推半就地让他在自己园子里住了一夜。 就是这一夜。这一夜后,张燕飞什么话也没有说,直接把最心爱的小儿子送到了戏班子! 张燕飞会这么做连张明铛的外婆张雪亭都没有想到,得到消息的那一刻,张雪亭平生第一次失态。也是唯一的一次失态。她站在张家的园子里对着这个已经成年的女儿大发雷霆,声音之响亮,气势之恐怖,据传说下人中居然有小便失禁的。在那样的雷霆之怒里,张燕飞也变了颜色,但她抵死不肯说出把孩子送到了哪一家班子。可是,张雪亭是何等样人,只用了十天的时间就把宁平找了回来。本来可以更快些,可张燕飞实在是狠心,竟然把孩子远送到河南,一个条件非常差的草台班子!五岁的张宁平回到张家以后足足有半年的时间不怎么说话。张雪亭把张宁平收到自己身边,在自己的园子里另开侧门,不让张宁平从大园子里进出,接下来的十年,张燕飞愣是没有和张宁平见过一次面。 这件事情曾经在上海滩上闹得沸反盈天——张雪亭咬牙切齿找孩子的时候,是又托关系又悬红,还命令所有女儿动用自己全部关系。家丑不可外扬这种话在张家,在张雪亭眼里完全是放狗屁。所以,几乎是整个上海的地皮都被翻过一遍。自然,孩子的父亲也知道了。并且,他是最先得到消息的那一批人:他也被张雪亭命令着托尽一切关系,他也有幸见识了张雪亭的怒气。那怒气在后来的十年中一直在上海滩上传颂。据说宁平的父亲在张雪亭面前连提也不敢提带孩子走的话,只一切听她安排调遣。他最后离开上海的时候,被允许见孩子一面。在他整个后半生,他都被那一幕纠缠:那个孩子孤单地坐在一丛蔷薇前面,托着腮,有一张和他一模一样的脸。蔷薇花呀,粉色的蔷薇花,明明只有那么一丛,可后来出现在他记忆中的时候,总感觉是一天一地。那种锥心刺骨的感觉令他再也不敢看这种花。偏生蔷薇又是那么普通那么普通的品种,无论走到哪里都会碰到。碰到一次便烂醉一次,四十岁上就生了肝病。如果真死了倒也一了百了,可他家里家大业大,中医西医流水价地请来,便是想死也不可能。其实,如果只是一个孩子并不能毁他成这样,可在张燕飞的这种激烈方式的震撼中,在张雪亭的雷霆手腕的震盪中,这一段记忆深得连时间也抹不平了。 这件事过后,张燕飞的门庭骤然冷落。 第5章 五 张明铛始终忘不了那一幕,宁秀笔直地站在那里,嵴背挺得仿佛要断掉了一般,目光直直地望着张燕飞和俊朗少年宁平。宁平是来告别的。他即将离家远游,去海外。张家不能留一个男孩子到十五岁,并且,张雪亭说,男人如果老在闺阁呆着,只会越来越阴柔,一定要去到远方,见识完全不同的人和事,气宇才会轩昂,胸襟才会开阔。所以,张宁平即将乘巨轮出海,十年不得归。在此之前,宁平和母亲、妹妹已经同处一个屋檐下,却差不多十年未见了。宁平面对张燕飞的心情究竟怎样,无人得知,但他着实是惦记他的妹妹的。在目光交汇的那一个剎那,仿佛回到幼年,两个人绕着鞦韆架一个跑一个追,笑声当真银铃也似。可自从张雪亭严令张燕飞不得踏入她的院子后,张燕飞也严令张宁秀不得见她的兄长。即使是宁平来告别,她也根本不打算告诉宁秀的。甚至,宁秀根本就是她支开,要她兄妹二人永远不能聚首。张燕飞从来不打算让张宁平好过,也从来不打算放过她自己。 张明铛眼睁睁地看着张宁秀站在那里,万语千言,百般情绪迴转,所有人都以为她不懂,其实,她懂得了。尤其是她距离宁秀那么近,不但听到了宁秀几乎细不可闻的自语,还看清了宁秀手里那瓣稀烂稀烂,滴着水的柚子,甚至,还有宁秀那因为用力而泛白的指关节。 无论过去了多少时光,张明铛始终记得这一幕,记得宁秀的低语:十八岁,十八岁。 第17页 是,十八岁,十八岁就可以自立门户,做想做的一切事。这个诱惑,对于张明铛来说,远比华服比美食比香车宝马比珍珠翡翠更加的强大。因为,入画,她的母亲,虽然不如张燕飞那么决绝狠辣,但比张燕飞更加冷漠。那种从骨头里面透出来的冷漠和自私,平时被掩藏得很好,但张明铛日日在其手下讨生活,那真叫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现在而今眼目下,终于十八岁了。张明铛站在院子里,眼睁睁地看着天际慢慢地慢慢地亮起来,看着脚底下的绣着繁复花样的缎子拖鞋一点点地湿透,心里慢慢觉得有一种快乐升上来,升上来,象一朵云,带着她脱离地心引力,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似乎都舒展开,然后,她的唇角,不知不觉就漾起一朵笑。 张明铛不知道,她正经歷着一生中最开心的那一刻。在此之前,在此之后,再也没有过。 那个早上,张明铛给母亲梳头的时候非常忐忑,几乎连梳子都要握不住。没有想到的是入画居然对她很温和,甚至还笑了一笑。那笑容在西洋式玻璃菱花镜里看来,几乎有那么一丝讨好的味道。张明铛几乎以为自己看错。在这个日子里,母亲怎么会那么笑呢?难道她竟然真的有一丝爱自己这个女儿?呵,不是没有可能吧,不是说,天底下的母亲都爱孩子吗?就算是张家,就算是入画,就算是在这十八岁准备振翅高飞的一剎那。明铛几乎要下定决心,自由了也要对母亲好。如果用钱可以买得到母亲偶尔的这样的笑,大概也是值得的。当然,这是因为明铛还非常非常年轻,并且,她的钱来得非常非常容易。这让她根本不明白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有这样的天真其实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只可惜这样的幸运并没有持续多久。当她的生日会正式开始的时候,她遭遇了平生第一次严重挫折。 刘勇很早就来到了张家。他从自己的亭子间出发的时候,天还黑漆漆的。这是夏天,上海的位置又很靠东,日出极早,完全黑得象锅底一样的天色大概是早上三时。街上还没有什么人,只有一个摆馄饨摊子的老头在路灯下生炉子,煤烟呛人,他一声一声地咳嗽,在黑而长的街上传出很远。刘勇认识这个人,确切地说,这条街上所有人都认识这个卖馄饨的李老头。倒回去三十年,整个上海都认识这个李老头。当然,那时候他有一个更显赫的名字。据说,他曾经是个标准的二世祖,家里非常有钱,他又风流倜傥,手段疏爽,败起家来相当有一套。所幸他在生意上颇有天分,败五分倒能收回五分半,于是,豪气之外又添傲气。这样顺风顺水一路到了二十八岁,扑通一声栽了下来,栽在一个快四十的女人手上。全部家业一夜之间化为乌有。其实这个女人在生意上的手段固然高明,但以李大少的智商,应对那是毫无问题。问题在于他竟然不知死活地爱上了她,还不幸是真的那种爱情,在某个燃烧的最高点,他几乎觉得为她去死都是毫不动容的。结果,就这样了。李老头在这条类似于贫民窟的街上卖馄饨已近十年,他吃得少穿得少,攒下每一分钱。每年的某个日子,他还会朝某个地址寄去一样东西,据说那是那个女人的生日。这个故事在这条长街上固然颇有传奇味道,但久了也就习惯了,唯一的社会效应是,整条街上的女人都对儿子耳提面命:绝对绝对不能招惹比自己年纪大的女人。 刘勇这天的心情非常好,看看时间也还早,听李老头咳得仿佛下一分钟就要断气似的还在扇火,大步走过去帮忙。李老头也不推辞,站到一旁去透气,笑着说:“煤湿了些,燃起来烟大。”刘勇年轻力壮,几十下勐扇之下,炉子亮堂了起来。红艷艷的炉火映着他英俊的脸膛,有些象油画。 “你学东西很快。”李老头微笑着看他,“这种南方的炉子有时候很搞脑袋,没有你们北方大灶那么爽快。”刘勇也笑了,“嘿嘿,它跟你搞你不跟它搞就是了,用蛮力扇,扇二十下不行就再来二十下。”“哈哈,这个主意非常高明。”李老头哈哈大笑,“可惜也要有蛮力作资本才行。”“我现在啥也没有,就有一身蛮力。”刘勇笑着,把扇子递迴给他,迈开长腿往张家赶。这是改变他命运的一天,无论如何不能迟到。 若莲那天起得一点也不早,这是张明铛的生日,不是小凤仙的,没她什么事。这宴会按照惯例,中午家人围坐,下午三四点才有客人陆续前来,到得晚上,华灯之下才是热闹的顶峰,早起毫无意义。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如她这般清闲,其他各房那是一个个起得绝早。虽然不如刘勇那么夸张,但也差不太远了。小姐们要做头髮,要挑衣服,要把各种东西再演练一遍,这一天有四十八小时都只会觉得紧紧巴巴。更何况,还要到入画那里去观礼——成年小姐给母亲梳头,这类同于张家女儿出嫁,是最大的大事。这个歷史一般的时刻,包括张雪亭在内,所有上下人等都要到齐,只有若莲一房可以例外。 若莲是在张宁秀的成年礼上宣布她再也不要出席这样的场合的。她的理由非常充分,提出的时机又是千载难逢,以至于所有人都默许了。张宁秀的成年礼上,张燕飞竟然准备了一盏滚油要毁了自己的女儿。幸好若莲从其眼角眉梢觉出不妥,代十八岁的宁秀挡了一记,伤在胳膊上,从外面是不太看得出来的,唯一不便是不能穿露膀子的旗袍了。那一天,宁秀给若莲磕了一个头,在张雪亭的安排下,去美国和张宁平会合,是张家第一个走出去的年轻小姐。而张燕飞则被张雪亭赶出家门,成为张家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被赶出门的夫人。 第18页 小凤仙倒是很早就醒了过来,大概差不多就是明铛在院子里发呆的那个时候吧,她睁大眼睛,一点点看着窗户纸白起来,同样地,她想起了宁秀。其实,自从那年以后,每个这样的早上——张家有小姐成年的早上,那一天的情景都会在她眼前闪过。啊,不,她并不完整地记得当年的一切,她只记得母亲胳膊上恐怖的伤,一切发生得太快了,饶是张雪亭反应机敏,也只来得及飞快地撕开若连的衣袖,一迭连声地唤人拿药来。几秒钟的静默过后,人们乱作一团,若莲身边密密地围着一圈人。各种声音嗡嗡嗡地在耳边迴荡,小凤仙隔着高高的人丛,听着母亲抽冷气的声音,小小的心揪作一团,想哭又不敢,想看更不敢,木木地站在那里,人们来来去去,似乎都没有看见她。那种恐慌,是一个幼儿描述不出来的。仿佛是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她听见若莲叫:“小凤仙,来,帮我拿着帕子,不要掉了。” 那是一条淡粉色的手帕子,上好的绸子,一个角落上绣着两只华美丰腴的交颈鸳鸯,带着好闻的脂粉香。小凤仙隔着人丛拿过帕子,心头竟然一下子就平静下来。她慢慢地靠到墙根去,尽量不碍着大人们的事,牢牢地握着帕子,心里想着,一定要拿好,不能掉了。那滑腻的触感似乎现在还在掌心萦绕。 接下来的很长很长一段时间,若莲都在家休养。可恨正是大暑天气,伤好起来很慢,且因为不能碰水的缘故,多日只能擦身,无法洗澡,即使是淡定如若莲,也免不了偶尔焦躁。尤其是医生上门换药的时候。小凤仙看着母亲蹙起了眉,扭过了头,脸上是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样子,她就那么眼巴巴地仰头望着母亲,忽然,她说:“母亲,让我帮你拿着帕子。”若莲紧绷着的脸忽然就松了下来,将手帕子递了给她。 那是十来年以前的事情了——时间过得可真快。 和张府几乎每个角落都藏着旧事不同,刘勇觉得自己完全是一个新人,他可以说基本没有过去。那1800斤大米的惨败,没有今日之机遇,是塌天一样的事。可是,他进到了张家,还成为若莲的代理人,一切自然不同。刘勇甚至觉得,用全副身家换得眼前这个机会都是值得的。他大清早到得张家,在管家处领了活——力气活。从天亮开始,就有大批大批的宴会用的东西送进府来,二管家拿着单子一样样地核,他则一样一样地搬到各个下处:厨房,花厅,各院的门口等等。他身强力壮,人高腿长,一筐鱼或者水果,轻轻巧巧往肩上一送,大步走开,端的是一把好手。且并不多言多语,十分难得。几趟下来,二管家甚至想,此人要是真留下来做活,可就太好用了。想罢,又摇摇头,这怎么可能呢?——是,若莲交待下来的人,本来并没有准备让他干活,只是说给他一套下人的衣裳,“我的一个小朋友,想见识见识大场面,麻烦秦大哥关照一二。”若莲是这么说的。但是刘勇对管家说,“还是让俺做点啥吧,今天事多,我有力气,帮把手还是可以的。再说了,要是我啥也不干,扎在院子里也怪扎眼的。”秦管家想了一下,就给他派了这个:和一个叫小李的小厮一起把东西从后门上送下去,交到各处管事的手上。原说让小李做主力,他打个偏手,帮忙则可。谁知几趟下来,不但比小李还好用,甚至他一个人就完全够了。秦管家干脆打发小李干别的,真正把刘勇当成一个整人来用了。好在小李知道刘勇不过是临时帮手,不会抢了自己的饭碗,又因他的缘故换了个轻松些的活,倒没有生出啥嫌隙来。 就这样一直从天亮忙到太阳老高老高,那边厢张明铛给母亲的梳头仪式结束了,各房的丫头们纷纷下来要吃的,内园里开始热闹起来。当然,刘勇现在是进不得内园的,他正在厨房旁边的耳房门口坐着,和一帮小厮一起吃东西——早上的时候忙,给大家发了两个馍,这会儿是个忙过的空挡,正经坐下来吃点东西。虽说不过还是稀饭馒头加小菜,但管够管饱,馒头还是白面的,发得喧喧腾腾,咬起来也筋道。刘勇着实饿了,端着碗,大口大口,吃得甚是有劲。这副吃相落在周围人眼里,因其结结实实地出了力的缘故,只觉豪爽磊落,三下两下就和一帮下人相处友好。 “听说你是专门来看热闹的?”咬着馒头,小李笑嘻嘻地问。 “嘿嘿,是。”刘勇憨厚地笑着。 “这真正的热闹,要差不多太阳落山才开始,一直要热闹到后半夜去呢。”小李说着,望后园方向望了一望,“咱们忙过这一阵可以歇个把时辰,里面的丫头们从现在开始,一直到晚上都不得歇了。” 小李说得没错。事实上,内园丫头们的忙,是从起床那一刻就开始了。夫人小姐们去入画院里观礼穿的衣裳,戴的首饰,中午家宴露面的衣裳,首饰,晚上宴会上的衣裳,首饰都不同。而小姐们有展示才艺的,穿的戴的拿的搽的,又是另外一套。吃过喝过,半夜里有月赏月无月听风的时候,一身行头又得重新换过。仅仅是穿戴一项,就要把大丫头们搞得焦头烂额。甚至这一天里,尤其是晚上,小姐们梳的髮型都是要换好几款的,好在各个房里都有相熟的包梳头,这个日子里早早就来待命。比较搞脑袋的是,现在沪上洋风渐炽,小姐们又上的西式学校,那髮型穿着里,还有好几款是西式的,稍微愚笨一点的丫头单单对付这一套就会崩溃掉,就算是那聪明伶俐的,也备不住这样的眼花缭乱。而这显然还不是全部,更要命的是这一天还要迎接客人们。虽然说大批道贺的客人们都是日落以后才出现,可是夫人们的老客人,往往有午饭后就来喝茶的。甚至还有相熟的客人们自己约好了,几个一起,跑来打麻将的。真真是千头万绪。可这偏偏还出不得一点半点的岔子。所以,这样的日子,大丫头们都是一脸郑重,脚步匆匆。就连不懂事的小丫头们也收了平日的懵懂调皮,仿佛一下子长大了几岁。 第19页 第6章 是日,张明铛摔了一个大跟头。真真正正的一个大跟头——从花园子的小桥上一头栽进了河里,在混乱尖叫中被捞上来的时候,西式长裙湿了水,粘答答地起码有十斤重,又是水又是泥,头髮上挂着一条青苔,脸上还挂着个笑,狼狈不堪到了极点。并且,很要命的是,当时花园子里还有一干宾客。所有人穿得齐齐整整,瞪着眼看向这不可思议的一幕。厚道些的男人简直不忍看下去,默默地把目光掉向一旁。可惜,这次的宾客中有那么几位粗鲁不文的汉子,又喝了一点酒,嘴里吐出来的倒彩真让人恨不得一头碰死。幸好,或者也可以说是所有不幸的根源,张明铛那时候已经醉得不辨南北西东,倒是浑不觉得尴尬。入画一边指挥大小丫头把张明铛弄回房里,一边张罗着说些场面话。难得的是,这次她倒表现得非常进退有度,大方得体,将其余人的尴尬降到了最低程度。 晚上的表演,张明铛自然无法出席了,十五岁半的叮噹着了白色西式长裙,背上装了双雪白翅膀,坐在三角钢琴前且弹且唱。三个妹妹也作一般打扮,散坐在她旁边,为她唱和声部分。那幅图画,活生生地仿佛是西洋画上拓下来的,无比圣洁出尘。不得不说,入画还是很有她的一套的。张叮噹本来无甚出彩个性,眉目也非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绝美,这副扮相恰恰地避开一切短处,其纯洁状另有动人心处。那一夜之后,张叮噹声名鹊起。上海滩上一干人等,开始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盼望叮噹十六岁正式下海的那一天。 其时,小凤仙和若莲坐在一处角落,面前的矮几上叠叠层层是各式干果,糕点,小吃。可母女俩谁也没有动,都默默地抿着嘴,看着明亮灯光下叮噹那仿佛天使一般的面孔。不只是她们,张家其余两房的母女们也是这样,闭了嘴,不交一语。 张家另外的两房母女,是张雪亭妹妹张雨亭的女儿怜卿、爱卿以及她们的女儿们。张雨亭非常年轻的时候就因病过世了,怜卿和爱卿几乎是张雪亭一手带大,和若莲、入画、燕飞年龄相仿,和亲姐妹并无二致。怜卿有两个女儿,雪菲十七岁,丽菲十五。爱卿和若莲一样,只有一个女儿,名字非常趣致,金宝,刚刚七岁。 叮噹天籁一般的声音在场子里迴旋往復,一唱三嘆之后,终于游丝一样渐行渐远。园子里一片短暂静默之后,响起了雷鸣一般的掌声和喝彩声,然后,有人纷纷上前向入画祝酒,十分热闹喧腾。正在向入画祝酒的,是上海滩上的李家和王家的莺莺燕燕。她们和张家从事的一般行业,在她们中间,很有几位出色人选,不比张家的小姐夫人们差。只是不知为何,这两家和张家比起来,在级数上始终差了那么一点。小凤仙迴转头,望向若莲。若莲正在朝入画那边出神地看着,唇角微微上弯,应该算是一丝笑容吧。她没有看向小凤仙。小凤仙默默地转回头,从心底嘆息出来。就是那个时候,若莲伸手过来,将小凤仙那冰凉的,还没有发育完全的细瘦手掌握了一握,仿佛毫不在意,却温暖坚定。不知怎地,小凤仙竟然立刻闭了眼,两行眼泪一下子就熘了出来,滚烫滚烫地熘到脖子里去了。十分十分舒服安心。 圈子中间,入画流水价地喝了一杯又一杯,眉目里很快就有一点点春色上来了,眼睛水汪汪的,在灯光下竟有点流光溢彩的感觉。看着她的眼睛,小凤仙才真的相信这个姨妈年轻的时候不说艷绝人寰吧,至少绝对不比若莲差。 “我们不过去给姨妈道贺吗?”忽然,金宝稚嫩的声音响起。小凤仙这才发现,爱卿姨妈也正出神地望向那边,却似乎没有要过去的意思。 “我们不过去了。”良久,爱卿微笑着对金宝说,“入画姨妈那边人够多了,咱们不过去添乱了吧。你说呢?姐姐。”最后这句话,是对怜卿说的。 怜卿也正出神呢,听到她问,慢慢转过头,“我不去了。丽菲雪菲,你们想去就去,不想去咱就在这里歇一回。” 于是,那个晚上,包括张雪亭在内,竟然没有一个张家人上前去,正式向入画道贺。当然,觥筹交错中,外人并没有发现这一点。当然,外人也并不知道,张家女子其实都不太能喝酒。这是张家的秘密。照说,做她们这一行,不能喝酒实在是一大缺陷。人说,酒是色媒人嘛。更何况,很多时候会碰到一些致力于灌酒的客人。所以,张家一直都有一种秘药,含上针尖那么一点点,便可千杯不醉。即使象入画现在这样,眼波流转,眉目含春,双颊酡红,那也只是假象。也正因为如此,张明铛醉得从小桥上摔了下去的那一刻,别人倒也罢了,张家女眷简直无异于从心头滚过一个焦雷,全体呆若木鸡。是穿着下人衣服的刘勇一个箭步冲上去,一头扎进河里。水花溅起的那一刻,才有人尖叫出声。因为救了张明铛的缘故,刘勇得到了五十块赏钱。是入画给的。端的大手笔。和当年刘勇在黄浦江救上来的那人相比,张明铛的身价显然高多了。 那一夜,张家灯火通明,衣香鬓影,言笑晏晏,至天明方散。若莲的房里,留宿了一位老客人,李子明。 李子明,四十岁,船业大王李全良的长子。近年来,李全良身体渐渐有点差了,李子明正逐步接手家族生意。当然,大家族中,难免有明争暗斗,但那也不过是个利益分配的问题。李子明早从十余年前就在打算,毫不焦虑。而李子明同若莲的来往,那是二十多年前就开始了。那时的若莲,还和叮噹一样的年纪呢,李子明也大不了几岁。真是非常非常年轻的时光。年轻到哪怕是这样的关系,哪怕是李子明和张若莲这样性格的人,在一次次肌肤相亲之后,双眸对望,都曾有那么几个瞬间,一直望到对方的灵魂里去。这些年来,李子明只要在上海,差不多每周都会过来一下。倒不是每次都留宿,有时候不过是吃一盏茶,看一会子花,说一会闲话。甚至,某些时候,连闲话都不说,就静静地坐上一阵,然后穿上外套就走。有时候有急事,秘书的电话会摇到这里,称若莲一声“莲姐姐”。说真的,这个称唿端的诡异。秘书只知道这个称唿是上一任秘书传下来的,上一任秘书又是上上一任传下来的。这样一直追溯到李子明年少时候的,几乎可以称之为书童或者伴当之类那个亦友亦仆的人身上。那时候,这园子里的树还没有这么高,房子也几乎全新。夏日最炎热的午后,蝉在树枝间一声接一声地高唱,每一声都仿佛用尽全身力气。那时候,李子明告诉若莲,蝉这种昆虫,要在没有一丝光亮的黑暗地底,呆上差不多七年,然后才能换来一个夏天的高唱,所以,每一声都宛若没有明天。 第20页 而那时候李子明和若莲的欢聚也宛若没有明天。和所有传统的故事一样,李子明在若莲处的流连,偶一为之,从家人到朋友都笑称少年风流。随着频率的增加,就演变成了玩物丧志,或者说是不思上进,或者是其他更多的,类似的说法。李子明的母亲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看对李子明管教无效,并没有上演老套的禁足戏码,而是张罗着送他出洋远游。他要研修的专业,叫做船舶动力学。学制四年。四年的时间,拆散一对海誓山盟的鸳鸯都已经足够了,更何况是这种买卖关系。 那个夏天以后,李子明就要出发,他和张若莲都清清楚楚地看得到他们的结局,所以,他们呆在一起的每一天里都充满了那一声又一声的蝉鸣。那种昆虫,拼了命地,唱出金属一般的亮丽音色,恍若燃烧。 张明铛在午夜时分醒来。房间里很静,丫头们都到园子里帮忙或者说是看热闹去了,有丝竹管弦之音隔着墙隔着树影幽幽传来,凝神去听,还有人声和笑语。空气中混着檀香和残存的酒气,味道不算好,有些颓废和糜烂的感觉。她的头很痛,太阳穴一阵阵跳痛,就象要裂开一般。心脏也跳得很快,但那跳动是无力的,伴随着一波又一波的心悸的感觉。想要闭了眼再睡,却怎么也睡不着。只觉得眼睛一闭上,就好像在坐船,晕,想吐。把头够到床边的铜盆旁,又什么都吐不出来——大概早就什么都吐光了。口腔很干,还苦。她挣扎着坐起来,拉亮电灯,雪亮的灯光刷地刺痛了她的眼,更晕了,赶紧再拉灭它。闭了一会眼,借着窗外并不明亮的月光,再次慢慢爬起来,在床边摸到了鞋,站起身,忍住那一阵地转天旋般的眩晕感,到桌子边倒了水,一口气喝干它,坐下。 多么可恨,醉酒后的一切都缓慢但是清晰地浮上心来。包括那些不堪入耳的男人们的倒彩。那还是她的客人呢,也只有做了她的恩客以后的男人才说得出那样的话,那样的,对着丧失了部分意识的她,当着众多宾客的面,说出她部分隐秘的身体特徵。这样的客人,当初她并不愿意接下,但是他们给的钱太多,入画怎可能放手? 张明铛握着水杯的手不可遏制地开始抖。这是她第一次没有秘药的帮助,完全受制于酒精,多么可怕,多么可怕。她当然不会忘记,她明明是含了秘药在口的。因为是寿星,担心敬酒的人太多,她还多加了一成的分量。她坐在那里,心头一阵空空茫茫,不用费力猜想,她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某一个瞬间,她多么希望干这事的人再多聪明那怕一分半分,至少再多那么一点点遮掩,让她哪怕有一丝自欺欺人的余地也好啊。可惜,那个人的智慧,不多不少,刚够这么残酷。 张明铛连嘆气,抱怨的力气都没有,不知道坐了多久,只觉得那眩晕的感觉好了一点,她站起身,从酒柜里取出一瓶酒,打开盖子,怔怔发呆。多么奇怪,这酒在瓶子里,杯子里的时候,芳香醇厚,一旦被人喝下,再喷出来的气息却是那么难闻,简直是中人慾呕。多么奇怪,这个时候,她居然会想到这种问题。她难道不应该觉得伤心一点吗?或许,已经没有心了?什么又是心?妓女还应该有心吗?啊,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时刻,她如此清晰地觉得自己是一个妓女——虽然事实上一直是,但张家的客人们大多数是要点面子,喜欢玩点花样,爱好交易也有感情作为装饰,最好装得跟真的,恨不得客人自己也相信的,所以,她偶尔,啊,不,是常常会天真地忘记自己是一个妓女这个事实。可是,这一刻,回想起落水后的那些人的那些话,她只觉得躲都没有地方躲,不错,她是一个可怜可耻的妓女。 万千思绪纷纷扬扬,却又都只开一个头,乱麻一般。一个想法还没有开始又被另一个想法替代,她几乎是什么都想了,却又什么都没有想。 啊,幸好当时自己醉得已经没有了任何羞耻感,那样的场面也就过去了。可见,酒还是有一点好处的——至少,在当时的那个剎那,她没有烦恼。即使是落水,即使是衣冠不整,即使当时已经隐隐意识到什么,仍然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多好。多好。 张明铛仰脖喝下又一大口酒。一条火热细线顺着咽喉下行,不算好受,啊,简直堪称难受,几乎马上就要呕出来,但又给她活生生地逼了回去——既然无处可逃无可依靠,能有一刻短暂的忘忧,也是好的。哪怕要用加倍的难受去换,也是值得的。 一口过去,又是一口。半瓶下去,那种无忧无虑的感觉如期而至,身子轻盈起来。她知道自己又要醉了,竟然清醒地知道默默地把酒瓶盖拧好,默默地摸回床上去,躺下,静静等待那来自身体的一波又一波的幸福感。什么都不重要了,世界,——啊,世界仿佛是落日的天边,一片蔷薇般的紫。 就此,张明铛的十八岁生日,拉开了这个艷帜高张的上海滩第一美女酗酒的沉重帷幕。 斯时斯刻,张家的别处,客人们渐渐地散到了各家院落,有人依红偎翠,有人谈笑风生,大多也都多饮了几杯,世界,在他们看来,也是蔷薇般的紫吧。所有的烦恼都是墙外边的事情,是一条条大马路上的事情,和这个花木扶疏,美人在怀的院子毫不相干。几乎恍若隔世。这里面,最最开心的那个人,当属入画。啊,不,决不仅仅是叮噹的成功,谁也没有想到,包括她自己也没有想到,竟然,竟然有人要在她处留宿。这样的事情,已经五年没有发生了。并且,对方还是个不错的人,不但手段大方,就连外形都让人满意。入画几乎有一点点受宠若惊。 第21页 当那个儒雅的男子走到她的面前,用眼睛微笑着向她举杯的时候,她真的以为他和其他所有人一样,是想预定叮噹的。当他邀她共舞,干燥稳定的手轻轻落在她的腰肢上并且渐渐用力的时候,她才恍然想起自己今年只有三十七岁。她朝他微微仰起头去,在那张面孔的眼睛里看到了久违的,有点深的眼神,那眼神什么也没有说,却又什么都说尽了。该剎那,入画忽然觉得喉头有一点紧,连带地,身上的织锦旗袍也有一点紧了。 第7章 大雷雨。不过是下午四点,整个上海已经黑得跟倒扣的锅底一般。狰狞的闪电划过天空,立刻,一声巨响,那雷声仿佛是在耳畔炸开,紧接着,瓢泼一样的大雨哗啦就下来了。 “俺这房子租得好。”老王说,“小虽小点儿,倒没破,也还是正正经经的房子,不象别人家的,是牛毛毡搭的窝棚。不然,给这雨一浇,那还不里里外外透湿啊?” “那是。”刘勇点头,“大哥您闯上海的时间早啊,还租下了这房子。现在这样的房子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啊!” “可不!”老王的老婆笑着说,“俺们从山东过来的时候,妮还只有这么高呢!一转眼,这都十来年了吧!” 这一天对于他们来说,是个好日子。老王过生日,闺女二妮的病也好利索了,难得的是老王老婆做事那家人到崇明走亲戚,放她两天假。两口子合计着,把刘勇叫上一块喝两盅。 “这次要不是遇到大兄弟你,俺可犯难了吶!”老王说,“来,干一个!” 刘勇也不推辞,端起杯子喝了一个,笑着说,“俺要不遇到大哥,眼瞅着就断顿了。咱这就叫缘分。” 老王这房子租得着实不错,眼见得窗外雨大得跟泼水一样,屋里愣是一滴没漏,且这个看上去不咋地的小院子排水居然也还挺好,这么大雨都没有积水。漂泊人能有个这样的栖身之所,还一家人都在一块儿,也就没啥好求的了。更何况,二妮把这个家收拾得汤清水利,虽然没啥贵重摆饰,可着实是个家的样子。刘勇一脚踏进院子的时候,几乎产生了幻觉,仿佛回到了梦里的黑土地上,有望不到边的红高粱和大豆。风里的味儿似乎都不一样了。其实,他是个孤儿,在屯子里吃百家饭长大,十来岁就给地主家扛活,一天都没有过家。家是个啥样子呢?真是想都不敢想的。在小时候,大概是白天玩了以后,晚上能有个固定的地方去。在现在——也就是老王家的这个样子了吧。 一顿酒喝下来,天已经真正黑尽,临走,刘勇把最后几天的脚钱算给老王,老王死活不收,双方在门口很是拉扯了一阵。最后刘勇不但脚钱没有送掉,还揣上了二妮她娘做的半篮子烙饼才得脱身。 有这样一个家可真不错啊。走在街上,雨已经停了,空气里有一股暑热天泥土的潮气,有些腥,还有点垃圾的臭味。这种味道和黑土地上的高粱味道一样,是刘勇熟悉的。被这样的味道包裹,他不由自主地觉得放松和安全。刚刚喝下的酒在血管里游走,让他觉得很舒服。有这样一个家可真不错啊。他第一百次地在心里悄悄地嘆息。小时候想像中的那样的家那样的母亲,大概就是二妮她娘那样的吧。是东北女人的那种爽朗泼辣,厚重温暖。哪怕是笤帚疙瘩落在屁股蛋上也是一种幸福呢。可是,他似乎一直没有这样的福分。 是的,这个晚上,刘勇走在街上,一双大脚不时地迈过一个个亮晶晶的水洼,他在一点点薄醉中无比清醒地看清了自己。老王那样的生活,是他童年的梦想,但是,今生今世,大概是不可能拥有了。穿过一条条窄窄的小巷,听着巷子深处传来有女人骂小孩的声音,兇狠里透着宠爱和骄纵。这巷子的味道和刚才雨后初晴的味道又不一样了,有刚刚结束的晚饭的残存的菜香米香,有尚未散尽的煤球燃烧的味道,仔细辨别,还有一丝极小极小的小婴儿的奶香和尿布的味道……刘勇在这样的气息里穿行,脑子里,浮起的,却是另外一种味道。 张家的味道。 和这市井里的气息多么不同的一种味道。刘勇轻轻闭一闭眼,仿佛一缕幽魂一样的味道又到了鼻端——穿过眼前这市井的一切。那是——午后,阳光下的花香,被太阳的热力蒸得有点过了,有些懒洋洋;那是——入夜,食物的香混着美酒的香再混着脂粉的香,有些兴奋了;那是——夜半,酒后的气息,人散后的气息,玉簪花的味道渐渐浓起来,有些,简直是有些魅惑了…… 当第一声炸雷响起的时候,若莲正在厨房准备一碟小菜:将黄瓜的皮薄薄地转下一层来,用佐料腌了,再捲成细细巧巧的卷子,呈花瓣状摆在盘中。她做得很慢很用心,嘴里还细不可闻地哼着一支曲子。那仿佛就在屋顶炸响的雷惊得她一跳,再也做不下去。紧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第四声,一个又一个的雷滚过,某个瞬间,几乎觉得下一刻,天就会塌了下来。她忽然觉得一阵心悸,轻轻放下手中的活,洗过手,慢慢地折回自己的房里去。走出厨房的时候,天上又是一个炸雷,她几乎觉得有点眩晕了,三步并作两步,进得房去,下意识地掩上门,一颗心慌得跟什么样的。 是,上海年年都有大雷雨。可今年的,现在的这一场,似乎实在太大了些。有多久没有这么响得骇人过了?十五年吧……在她的记忆里,没有一场雷雨有十五年前的那一场那么骇人。那一场,当真永志难忘。 第22页 十五年前那个大雷雨之夜,当真惊心动魄,即使淡定如若莲,这如许多年下来,只要雷声响得紧了些,都免不了会心慌。也是从那一夜过后,她同爱卿开始交好。 那一年,若莲二十,从十六岁正式下海,已经歷练了整整四年,当时只觉得似乎一颗心早已经百转千回,世间事早已参透大半,可仍然做不到在爱卿面前真正超脱。那一年的爱卿就仿佛十六岁的明铛,风头一时无两。甚至,一向在若莲处走动的客人也有些许去了她院。若莲始终记得某一日她途经爱卿的院子的情形。那是秋天,院门半开着,十六岁的张爱卿在院子里的躺椅上歪着,一双眼睛半开半闭,手里一把扇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摇着,她身侧的圈椅里坐着名男子,手里握了一卷书,目光似乎在书上,似乎又在身旁可人儿的身上。其时,爱卿院子里那株大银杏树叶子全黄了,金子也似。衬得那张脸恍若天人。若莲不知道为何会把那一个瞬间记得那么清楚,明明只看了一眼,那一幕却仿佛烙印一样打在心上。啊,不,爱卿身边的那名男子并非若莲的客人。只是,若莲在那一瞬间,忽然明白了,各行各业真的有天才这回事。张爱卿完全不需要费任何力气,就可享受到男人的娇宠,真的娇宠。从那惊鸿一瞥间,若莲清晰地感觉到,在那一刻,那个客人是真心的。且,这样的真心,在张爱卿处,从来不缺。尽管这样的真心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但起码,在那一刻,真的就是真的。 若莲知道,她真的嫉妒了。不但嫉妒人家献上的真心,更嫉妒的是,张爱卿肆意享受的姿态——那种肆意,几乎是要真正的贵族家的,被宠坏的,没有伤过心没有受过一丝一毫的苦的小姐才表现得出的坦然。呶,这才是张爱卿天赋中最最难得的部分:明明是个幼年丧母的娼家女子,偏偏可以活得跟个八旗子弟也似。 如果没有那个大雷雨之夜,若莲和爱卿大概是永远不会成为朋友的吧。她们是那么的不同。若莲永远没有爱卿那臻于化境的天真坦然,而爱卿也永远不会明白若莲的冷静和热情。可是,因了那样一夜,什么都不一样了。有时候若莲常常觉得,她最应该感谢老天的,就是那个夜晚给她的一切。 大雨如注的剎那,若莲想起了张爱卿,忽然又想起了那个几乎有着当年爱卿同样天赋的张明铛,然后,她终于没有忍住,嘆息了出来。 唯有嘆息。距离明铛的十八岁生日已经过了十余天。明铛的客人似乎并没有因为酒醉事件稀少下去,可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些不再是当初的那些。最最顶尖的那一拨人,已经不来了。且,也并没有如某人所愿,去到叮噹处。他们消失了。有那么两三个人,若莲清楚地知道,大概是再也不会踏入张家园子。当明铛落水,那些粗鲁汉子在那里说浑话的时候,若莲已经很想嘆息——张家,张家对顶尖的那拨人的最大的吸引力就在于它虽然是娼家却不像娼家。那个目光短浅,爱财如命,傻得让人咬牙的,入画,活生生地把张家的档次拉低。她们这些夫人倒也罢了,剩下的女孩子们的日子,只怕渐渐都会不好过起来。 张雪亭亦在嘆息。可她担忧的却不止于此。虽然平日里她几乎不迈出她的院子,可她却知道张明铛不好,很不好。张明铛在自立门户一周以内,就把身边大大小小的丫头子全都换过,这倒没什么,的确也很该换上一换。可是,张明铛还渐渐喜欢黄昏时就喝上几杯。有留宿的客人倒还好点,若客人半夜走了,她一定会立刻再喝上几杯再睡,若醒过来没有天亮,那么一定还会再喝上几杯——而到最近,已经发展到就算已经天亮,还会再喝上几杯。这样下去的结果,不用想都知道。 而这还不是全部。最最要命的是——张雪亭敏锐地感觉到,时局不好,已经很不好。这是1930年的夏天,张雪亭几乎是嗅到了空气中渐行渐近的血腥气。虽然这些年来也歷经了改朝换代,各路混战,时局似乎就没有怎么好过,可是,现在这种预感越来越强烈,强烈到想要忽略都不太可能的程度了。 雨渐渐停了。自鸣钟响过了六下,是吃饭的时间了。小凤仙觉得一点也不饿。这几天来,一直有个问题困扰着她:自己的父亲到底是不是李子明?之所以会这么想,首先是因为李子明的长相:长手长脚,肤色也并不白皙,虽然没有什么和自己特别相像的地方,倒也没有特别不象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前些日子,李子明得知若莲要将小凤仙送去美国,且只准备三个月的生活费以后,大大地发了脾气。这是十数年来,小凤仙第一次看到此人如此生气。并且,李子明最后和若莲达成协议,送小凤仙出去很好,但是是送出去读书,学费和生活费都由他来负担——“到时候你写信给我就是。”他这样对小凤仙说。 这事着实诡异。似乎只能解释为这个人是自己的父亲。小凤仙甚至很想冒天下之大不韪问问母亲,终究没敢。如果这个人是自己的父亲,一想到这个,小凤仙忽然觉得有点激动,又不敢激动,有一点心酸,又不敢心酸。如果,他是自己的父亲,为何这如许多年,竟然没有一点点亲热的表现?哪怕是一点点?于是又开始怀疑。 当然,李子明是那种非常非常沉得住气的人。当年和若莲一别,四年间,并无只言片语寄来。四年后学成归来不久,按家中要求娶了一房太太。这段婚姻虽然是利益婚姻,但对方着实不算辱没了他:不但是开明家庭出来的女孩子,一双天足,甚至还念过高中。那是1915年啊,李全良要在商业伙伴的家庭中找出这样的女孩子,也实在是煞费了苦心。李子明很领父亲的情,婚后一年,太太便养下一个儿子。又再过了一年,他才重新出现在若莲的小院。来的时间非常克制,差不多一个月一趟,并不留宿,一定会在天明前回到家中。再过一年,频率渐次增加,这样一年一年下来,终于令得李家上下老小都默认了这个事实。 第23页 “好在,我们至少知道他在哪里。”某一天,牌桌上,李老太太对小李太太说。 “是。”小李太太甚至是有点微笑,“子明有分寸。” 小李太太的微笑是发自内心的,和周围的人们比较之下,李子明的确是非常有分寸的了。结婚多年,家里一房姨太太也没有,除若莲外,同别的任何女子都没有瓜葛。有人甚至说他是柳下惠——这事缘起于一次醉酒后他的某个丫头企图勾引他而未遂。那个丫头不但很有几分姿色,且一直是在书房服侍的,当真知书达礼,颇有才名。出了这事以后,被小李太太很厚道地发放出门了。某些时候,小李太太甚至在心底感激若莲的存在——这个女人是永远不会被娶进门的,且,李子明似乎也从来不曾真正沉迷过。一个月偶尔一两次睡在别处,对已经结婚十余年的他们来说,的确是一件小事。 而这些年来,若莲也绝非李子明一个客人。常来常往的,还有那么一两名。张二爷算一个,还有一名童先生,另外,还有一个南京的冯先生。冯先生不常来,一年两年才出现一次。所以,谁也不曾担心过张若莲和李子明之间会生出些什么没有分寸的故事来。 翻来覆去地想了好几回,小凤仙其实还是一点头绪都没有。从自己的年龄上来看,是李子明女儿的可能性不大——自己出生的时候,正是李子明麟儿初诞,绝足于张家的时候。 第8章 “这一次,你代我走一趟。”张雪亭把一口箱子交给若莲。那是一只上好的牛皮箱子,四只角包着铜片,箱体上有细微暗花,是有年头的东西了。“到了地头,多呆些日子,一直到事情完结再回来吧。这段时间你的损失我会补给你的。” “不用了。”若莲说,“但我想带着小凤仙一道。” “也好。”张雪亭点头,“这孩子秋天就要出发了吧,准备得怎么样?” “还没开始备呢。不过也没什么好准备的。备得再好,出去了还是得靠她自己。”若莲说。 “那倒也是。”张雪亭说,“你明天就动身吧。有什么事打电报回来。” “好的。”若莲点点头,把嫣然叫进来拎箱子,“母亲,没什么事的话,我这就回去收拾一下。” “嗯……”张雪亭沉吟了一下,“如果那边有要求的话,这箱子里的东西,你让他挑一样陪着去吧。其余的,还好端端地给我带回来。另外,如果呆的时间长,到槐树胡同去一次。地址我放在箱子里了。” “明白。” 这是一趟不知道长短的差。短的话,也许七八天,长的话,也许一两个月。北京的林家打电报来,林季新病入膏肓,就在这几天了。这个垂死的病人的最后愿望是要想见见张雪亭。 若莲回到自家院子的时候,刘勇已经等了她好一阵。自从刘勇和老王交割清楚以后,就遵从若莲的吩咐,考虑自己到底做什么生意最好。“本钱什么的你不必担心。”若莲这样告诉他,“单选你最喜欢,最有把握的事情来做。” “我还是想开米行。”刘勇说。他斜签着身子坐在椅子上,一双大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膝盖上,“这个我熟悉一些。另外,不管什么时候,人总是要吃饭的。” “可以。”若莲点头,“现在你本钱充足了,可以做得稍微大点了。” “比我原来的大一点点就行了。”刘勇说,“那天我看到真正做大生意的人了。我不行。做不了他们。做得大,靠零卖是不可能的,得再发到各家小的米行。甚至发到外地去。这些路子人家都熟了,我们插不进去。还不如就还是和我以前一样,做零卖。一家稳定了,另外选地方,再开一家。每家赚钱不多,但风险也不大。一家一家做起来,赚钱就多了。等到那个时候,再往真正大大里做也不晚。” “很好。”若莲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你是个稳重人。就照你说的做好了。要多少钱同我说一声就行。”略顿一顿,“明天我要到北京去一趟,什么时候回来现在还说不准。你先去合计着。款子等下我先给你一部分。凡事你看着办,不用事事来问我。月底把帐目什么的给我看一下就可以了。” 这是小凤仙第一次出远门。在过去的十四年里,虽然偶尔也和姐妹们郊游,甚至和母亲去过一两次南京,和这次比起来,都算不了什么。当然,这一次,和她即将开始的旅程比起来,又算不了什么了。母女俩包了一个软卧包厢,还带上嫣然随侍,一路上说说笑笑,倒也并不觉得闷。偶尔,在母亲午休的时候,小凤仙望向窗外,铁路在平原上延展,那些树那些房子飞快地后退,后退,一直看不见。田野里偶尔有农人的身影,还有牛,有时还看得到鸡。其实都不算什么新鲜的景物,可因为在旅途,一切又都透着点不同了。有时候她为自己有点雀跃的心情害羞,觉得自己真是小船不堪重载,要是在明铛看来,一切都没有什么了不起吧。要是在宁秀表姐看来,一定更没有什么了不起了——宁秀,她去了那么远那么远的地方,写信回来描述的风光是自己想也没有想到过的。当然,宁秀的信大都是写给张雪亭的,但是每一次都会夹上一页纸,问候张若莲和小凤仙。不知道宁秀表姐现在好不好,不知道她是否已经得知她们这一趟要去看林季新。 第24页 林季新……这个名字小凤仙还是第一次听说。甚至,她现在才知道这个人姓林。宁秀表姐和宁平表哥的父亲。同样的,这是第一次有客人因为非买卖关系要见张家的人,而张雪亭又同意了的。不知道这一趟到底要多久……这个大概得取决于林季新的情况。 火车上的小凤仙并不知道,她们这一趟着实要不了多长时间,因为林季新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候了,家里老山参、灵芝、虫草象不要钱一样地用下去,林季新一口气吊在那里,苦苦支撑,等的就是张家来人。 即使是到了这个时候,林季新仍然不敢向张雪亭提出看一眼儿子。只敢发电报说要见老太太。张雪亭倒是闻弦歌而知雅意,无奈张宁平远在重洋之外,就算愿意来看他一眼,也没有赶得回来的可能。 林季新自从得到消息,说张家的人已经在路上了,眼神都清澈了一点。他已经知道今生再见宁平是没有丝毫希望,但总是不甘心。恍惚的神智中,大片大片的蔷薇花仿佛就在低垂的蚊帐帐顶朵朵盛开。那个孩子蹲在花丛前,一语不发。据说,自从从戏班子被接回来以后就一直没有说话。可是,那样生动的眉目,那样的眼睛,和自己一模一样的眼睛啊。身体真难受,难受到几乎已经感觉不到难受。林季新的肚子涨得很大,充满了腹水,隔着被子看去,仿佛是十月怀胎的孕妇,一张脸也浮肿得不成样子,甚至连眼睛都睁不开。他努力地控制着自己,不敢呻吟出声。生怕叫得太惨,家人不忍看而想法不再让他等下去。这一次,他一定要尽全力,等下去,等下去。 张若莲和小凤仙几乎是一下火车就被林家的人拉着飞跑,汽车在大街小巷简直是横冲直撞,汽车一停稳,林家大哥跳下车来,吼一声:“张家人到了!”马上有人冲上来,一路跑向林季新的房间。 跨进门的时候,若莲拉着小凤仙的手犹豫了一下——那里充满了明显的死亡的气息——但是,她还是让小凤仙一起进去了。这是小凤仙第一次看到真正垂死的人。数月以后,当她在码头见到来接她的宁秀和宁平时,她才明白为什么母亲要带着她同来。 在林季新的床前,若莲打开了张雪亭交给她的箱子,那是宁平小时候的衣裳,用过的笔,写坏了的纸,一张张从小到大的照片,还有,跨海来的书信。 “你还有一个女儿,宁秀。当初他们是一对双胞胎。现在和她兄弟在一起。”若莲说,“她的东西我们没有,在燕飞那里。但是,这里有她的信。我念给你听。” 但是,林季新已经等不到她念了,他自己也清楚这个,拼命努力,把东西抓到手上,不停地摸。 “他们都很好。”若莲说,“宁平学的是西医,宁秀学了护理。两个人现在在旧金山开了家诊所,都很好。宁平前些年结婚了,儿子都好几岁了。”说到这里,若莲顿了一下,“家里老太太说了,你挑一样东西留下吧。就当他回来了。” 但是,林季新连挑的力气都没有了,他长出一口气,终于死了。 第9章 是夜,小凤仙和若莲还有嫣然并没有住在林家,虽然那边一再挽留,还是给若莲坚辞了。她们挑了一家北京最好的饭店入住。嫣然单住,若莲为自己和小凤仙要了一个套房。 “反正由你外婆给钱。”若莲向小凤仙眨眨眼,露出个调皮的笑。小凤仙看到母亲的样子,也忍不住“噗嗤”一声乐了出来。一天的疲倦和低气压多少被冲散一些。这还是自三岁以后,她头一次和母亲躺在一张床上,多少有点不自在,几乎是有点紧张了。躺在床上很久都没能睡着,可又怕打扰母亲,连身也不敢翻。 久久地,黑暗中,若莲嘆了一口气,说:“幸好他们都还好。”这话没头没脑的,但是小凤仙却听懂了,也忍不住嘆口气:“林季新真惨。” “是的。”若莲说,“其实他也本来也没有做错什么。大概,唯一错的,是看错了你大姨妈这个人。” “大姨妈也很可怜。”小凤仙说。 “不,她不可怜。”若莲静静地说。 “她那样,一定也不想的吧?”小凤仙有点迟疑地说。每次宁秀表姐来信的时候,她都会忍不住想起张燕飞。在小凤仙小小的心里,觉得这个大姨妈做了很多很可怕的事,却总是给人一种非常可怜的感觉。 “我觉得,她那样做,其实就是她想的。”若莲说,“小凤仙,你要记住,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事是所谓的不得已。” 小凤仙在黑暗里静了一会儿,母亲的话,她觉得懂了,又好像没懂。房间里虽然没有开灯,但眼睛适应黑暗以后,渐渐可以看清周围的一切。这不是她十几年来住惯的地方,是一个陌生的地方,而在这陌生的地方,身边有熟悉的母亲,便不觉得恐慌,只觉得新奇。而且,母亲在这陌生的地方,似乎和家里有了一点不同,这点不同她说不出是怎样的,但是,她觉得很喜欢。不知不觉间,她的身体往母亲那边挪了一点。 “她那样做,是因为她还是爱着的吧……”小凤仙低低地说。从来没有和母亲讨论过这样的话题。不知为什么,在这个晚上,说出来竟也不费什么力气,很自然。 第25页 “爱……”若莲嘆了口气,“她,大概不懂得什么是爱吧。”停顿一下,“先得会爱自己,才能够去爱别人。她,从小到大,连自己都不爱。对了,小凤仙,你为张家这个行当羞耻过吗?” 小凤仙沉默了。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是不是陌生的环境令母亲也大胆起来了呢?她无法相像如果是在张家的园子里,永远淡定微笑的母亲会问出这样的问题来。但是她决定认真回答这个问题。 在脑海里仔细地想了又想,她说:“没有。虽然同学们有时候看我们的眼光有点不一样,她们有时候也会议论什么的,但我没有——羞耻。大概是没有想过这个吧。” “也许还因为你还小,没有象叮噹明铛一样下海。”若莲说,“好在,现在你也不需要这么做了。李子明让你出去读书,他就一定会负责到底的。这个人从不承诺他做不到的事。你尽管放心——小凤仙,你的运气真好。” “李子明是我的父亲吗?”仿佛是没经过大脑一样,小凤仙的嘴里吐出了这句一直在心底盘旋的话。说出马上就后悔了。这是触及张家的大忌了。虽然母亲今夜看上去是那么不同,但并不表示她不是母亲。 “不是的。”没想到,若莲并没有生气,甚至也没有犹豫,直接就给出了答案,“不是他。对了,我想告诉你的是,小凤仙,我从来没有为张家的行当,没有为我自己做的事羞耻过。我也从来没有接过我一点都不喜欢的客人。我做的,就是我想的。” “但是,燕飞姨妈为这个羞耻的,是吧?”小凤仙忽然懂了。 “应该是的。”若莲说,“她好像从小就看不开。所以,她不喜欢张家,不喜欢你外婆,不喜欢我们这些姐妹,最不喜欢的,还是她自己。” “那她有没有给外婆说过她不愿意?”小凤仙问。 “大概没有直接说过。”若莲回答,“她不敢。但是表现出来过,还不止一次。” “可是,她最后还是做了,一定很不开心。”小凤仙说,“所以,她……才会那样,对不对?” “是,也不是。”若莲说,“她下海一是因为家里从来都是做这个的,这件事做起来最容易。人活着就得要钱,大多数女人都是靠嫁人来活着的,张家的女人几乎嫁不出去。那就得靠自己赚钱,没什么钱比这个来得更容易——至少在她看来是这样。另外,”若莲停了一下,仿佛是有点嘲讽地,“锦衣玉食惯了,要过苦日子很难。要你燕飞姨妈去做点别的她也不会。可她又看不起这个。呶,明明是她自己别扭,却别扭到别人身上去——” “我不是很明白。”小凤仙老老实实地说。 “嗯。”若莲说,“你以后会明白的。小凤仙,你记住,做任何事都不要后悔,做任何事都要是自己愿意的。” “那怎么可能?”小凤仙说,“总是做自己愿意的事?那不可能。” “呵呵……”若莲笑了,黑暗中小凤仙看不见她的笑,但可以想像她的样子,“做都做了,就算开始不愿意,后来一定要告诉自己是愿意的,慢慢,就成了真的。” “噢。”小凤仙其实还是不明白的,但是,她不打算再追问下去了。困意渐渐爬上她的眼皮,隐隐约约,她觉得,母亲说得有道理,但是又有哪里还是不对;燕飞姨妈一定是做得不对的,因为这件事情让所有人,包括她自己都很惨。但是,燕飞姨妈还是很可怜。虽然——虽然母亲说实际上是因为她自己太别扭,但是,好像还是有哪里不对……应该不仅仅是别扭那么简单吧…… 听着小凤仙的唿吸渐渐沉稳下去,若莲微微笑了。又悄悄地嘆了一口气。燕飞,其实,燕飞并不仅仅是活该而已吧,可是,不能觉得她可怜。这个世界,可曾因为谁比较可怜而换了人间? 第10章 槐花香。站在那棵树下,若莲仿佛闻到了槐花香,那不是玫瑰的艷冶,也不是栀子的浓冽,是若有若无,随风而来又随风而去的槐花香。多么神奇的一种味道,淡得你以为它不在,但却又清清楚楚地知道,它在。这是她记忆中的味道,永远不能忘怀。即使,即使现在是夏末,这棵槐树,仅有如盖浓荫,一朵花儿也不见。但,只要站在这里,她就仿佛沉在了那味道里,仿佛看到了那一树雪也似的白。 这是槐树胡同,因了这棵巨大槐树而得名。当她很小很小的时候,曾在这里停留。张雪亭以为她已经不记得地址,可是,怎么会忘呢?即使那时候她还只是一个三岁大的孩子,即使,一粒薄荷糖就可以哄出她一脸蜜一样的笑容。 张家是个神奇的家族,不但盛产美女,而且盛产双胞胎。每一代,总会有那么几对双胞胎出生。在若莲的这一代,是若莲。和,她的姐姐。 是,若莲和她的姐姐。两个都是女孩子,两个拥有一模一样的面孔的女孩子,其中一个被她的父亲随手抱起,说要带回去。因为他的太太一无所出。张雪亭自然是不同意的,可经不住对方再三再四再五地恳求,且,对方家境殷实,人品可靠,不是巨富显贵亦无三妻四妾,小小的襁褓中的女孩儿跟了去,应该不会受苦。那个男人一再承诺会待女儿好,甚至把他的太太带来给张雪亭看。就这样,张雪亭让他带走其中一个。那一个,不是若莲。 第26页 和对待送出去的儿子不一样,张雪亭总是关心着这个女儿的情况,但凡给她发现一点点不妥,势必是要带回家来的。然,那个男人兑现了他的承诺,他的妻亦视其为己出。令张雪亭真正放心的是某一次她去看女儿,发现女儿正因某样小事被养母教训,那个女人一句一句严肃地说着,小小女孩乖乖地站在一旁,听完了,忽然扬起脸来,吐了吐舌头,调皮地对着养母笑,“我可以去玩了吧?”是那一刻,张雪亭完全放下心来。从此,不再频频来探。也是那一次,她是带着若莲一起的。她看见的,若莲也看见了。 后来,张雪亭不再一趟一趟去北京了,但是,女孩子的父亲还是负责地把消息一样一样地传递过来,女孩儿上学了,成绩很好,先生夸她聪明呢;女孩儿考上大学了,家里当然要让她念下去,在北京城最好的馆子摆了二十桌庆贺呢;女孩儿毕业了,就留在念过书的大学当先生,很受欢迎,不但是学校里的学生,就连外面来往的客人们,见了她都称“先生”不是小姐呢;女孩儿结婚了,对方门当户对,家境殷实,人品可靠,不是巨富亦非显贵,是同一所学校的先生;女孩儿生小孩儿了,小孩子也聪明得紧呢…… 这个女孩子的生活,几乎可以说是那个时代里,可能的最好的生活了。这种生活,差一点点,就是若莲的。当年,父亲完全是随手抱走的一个,没有经过任何方面的比较、挑拣。这如许如许年来,若莲常常想起这条胡同的槐花,想起当年看到的姐姐的那个笑容。是否有过感慨?当十六岁挂牌下海的时候,当遇到某个难缠的客人的时候,当……李子明在院子里说起蝉鸣的时候? 既然去了北京,那就到槐树胡同看看吧。虽然,女孩儿早已不住在此间。但是,女孩儿的父亲还在——也是若莲的父亲。这是张雪亭唯一承认的,孩子的父亲。 若莲看到了他——敞开门的四合院里,亭亭如盖的槐树下,他正在教第二个外孙写大字。那是个七八岁的男孩,清秀斯文,眉目里又不乏活泼泼的生气。若莲没有惊动他们,由门房领到了厢房坐下,再由下人去通知他。 很多很多很多年以后,大洋的另一边,小凤仙夜半醒来,恍惚中,一轮明月从窗户外面照进来,床前活脱脱地下了一层霜似的。那一刻,她神智清明,想到了和母亲一起去见外公的情形。忽然,她就拉过被子,盖了自己的头,大声地,几乎是嚎啕一般,哭了出来——那一刻,她勐地明白了,若莲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等着见父亲的心情。她亦明白了,那一夜和母亲的夜谈——是我自己愿意的……就算开始不愿意,后来一定要告诉自己是愿意的,慢慢,就成了真的。 一个月后,林季新下葬。伴他入土的,是他咽气时抓在手里的东西:左手,是宁平孩童时的上衣;右手,是宁秀从美国写回来的信。那天,若莲和小凤仙去送了。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人来计较她们的身份,也没有人来计较当年的恩怨。林季新的太太,那个被称作三少奶奶的女人,连个孩子也没有。本来老太太要做主,将二房的儿子过继一个给她,被她给拒绝了。林季新的灵堂上,她披麻跪于灵前,礼数周全地答谢亲友。所谓礼数周全,是在该哭的时候哭得很到位,该说话的时候说得有纹有路。唯一一次失控,是在她娘家兄弟来的时候。而就算这次失控也没有失了礼数——她只是揪着兄弟的前襟,哭得几乎背过气去,那哭,没有声音,只有眼泪。若莲本来是哭不出来的,看了这一幕,一串泪一下子就挂了下来,也算全了礼。 小凤仙站在若莲的身侧,那是一个并不引人注意的角落。她默默地看着人来又人去,面前浮动着的,是林季新最后的模样。那模样着实吓人,她本来是很有点害怕。但是,当那双一丝肉都没有的,枯骨一样的手抓紧了宁平衣衫的那一刻,她忽然不怕了。当时觉得人间惨事真是无能出其右者。而当她站在灵堂上时,又忽然不觉得惨了。这也许要得益于堂上的梵唱——林家请了几十名和尚来念经。小凤仙完全听不懂那念的是什么,只是那单纯的调子莫名地让人安静,她甚至觉得,这样地去了,对林季新来说,未尝不是一种解脱。而一拨拨有节奏的,克制的哭声,一阵阵地响起,让她有点出神。林家还专门请了人来哭灵,那声音和林家三少奶奶的哭声如出一辙,哀而不伤,只见庄严,不见悲痛。在周遭这一切声音的围绕之下,小凤仙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慢慢甦醒,她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东西,她亦无法表达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她只是觉得,这个世界离自己很近,又仿佛很远。 第11章 当若莲带着小凤仙踏上回程的火车时,入画也在火车上。她的目的地是苏州。那里有个人在等她:周先生,周润田。周润田到苏州公干,前后大约要停留十天。“拙政园的荷花还没有完全谢呢,现在去看,别有韵味。”他这样告诉她。入画微笑着点了点头,欣然接受了他的邀请。 怎么会不欣然呢?自从明铛生日时和周润田初遇,她觉得自己仿佛是重新活了一次一般。老实说,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在三十七岁高龄,还会有这样的奇遇。这位周郎,不但儒雅多金,而且极之体贴,温柔入骨髓。这件事好得完全不象真的。生怕自己遇到拆白党,她特地使人打听了他的底细,才发现此人是货真价实的交通厅副厅长。这个消息在怜卿那里印证过,绝对可靠。 第27页 怜卿二十八岁那一年,由张雪亭作主,搬进了张家最隐秘的一个院子,那个院子,据说还有一条通向外面的极之隐蔽的小道。并且,从那一年开始,她就病了,那病是慢慢来的,用了大半年时间,淡去了所有客人。十多年来,张家几位夫人都隐隐知道这事关系着一位真正的政界要人。只是这人究竟是谁,没有人知道,更没有人敢打听。 坐在软卧车厢里,入画实在有点按捺不住心中喜悦。快四十的了,又是张家的夫人,竟然,此时此刻,有点雀跃。多少年没有过这样的情绪了?十年?二十年?啊,是的,二十年了。上一次,上一次是在二十年前。居然,也是苏州。一想到这个,入画那颗小鸟一般,唿扇着翅膀的心,一下子,就静下来了,竟然,还有一丝痛。这么多年了,竟然还有一丝痛。虽然说是一丝,可这一丝是怎样的一丝啊?柔韧地,绞着心脏,使劲地勒,勒到心脏里面去。 那一年啊,她堪堪只有十七岁。人们看到今日的入画,一定无法想像十七岁的她的样子。十七岁的张入画,那是一个绝对的美人。所谓的绝对的美人的意思,是不管什么部位都经得起最挑剔的人的最严格的推敲。她不需要任何才艺的装饰,不需要任何气氛的烘托,不需要任何化妆技巧,甚至,连思想这种东西都完全不需要。她就是一个那样的美人,美得其余一切都可以被忽略。 十七岁的张入画,经歷了一生中最幸福最甜蜜的一段日子,然后,从云端跌下,摔下来时,象一个破碎的瓷娃娃。 从来没有想过,二十年后,竟然又去苏州。入画轻轻地将头靠在车窗玻璃上,不管怎么调动情绪,都再也高兴不起来。她望着车窗外,似乎忘记了周遭的一切,是,忘记了时光已经过去二十年,忘记了自己的腰差不多有当年的两倍那么粗,忘记了自己已生过六个孩子,忘记了上海的叮噹,还有明铛。 张明铛也忘记了自己。她在醉乡。酒这个东西真好啊。现在,她已经完全习惯了那入口有些辛辣的味道,仿佛食髓知味,无法摆脱那奇妙的感觉了。曾经有一个客人在某个黄昏,轻轻抽走她手里的酒瓶,温和地揽住她的肩,问她为什么要喝这么多,问她可不可以不要再喝。她当时抬起头来,斜斜地看着他,恍惚地笑着,“我不知道该怎么向你描述现在的感觉啊……”是,她真的没有办法描述那种感觉啊,身体如羽毛般轻盈,眼睛越过院子里的丛丛修竹望过去,矮墙边,是一颗蛋黄也似的落日,那颜色鲜亮温柔饱满明丽,这个世界整个都浸泡在这样的色彩之中。美好得宛若天堂。斯情斯景之下,没有任何理由和原因,都想笑出来,微微笑,浅浅笑,伏着桌子大笑,弯下腰去。那种快活,只在三岁以前,未解人事的时候拥有过。那种笑,据说被称作“天使的微笑”。 不再喝酒,岂不是要永远和这种感觉作别?啊,不,要失去这种幸福的感觉,毋宁死。更何况,她并不曾耽误了生计啊,每天清醒的时间和醉的时间大概是对半开,如果把微醉那种状态也算在内的话。其实,微醺的张明铛还是非常非常吸引的。看两朵酡红慢慢从她脸颊升起,看她的眼睛——从清醒时的冷静到冷厉一点点柔和下来,一点点地温顺下去,一点点地水汪汪,有一点点的神思涣散,有一点点孩子的依恋,那是另外一种吸引。近两月来,她的生意甚至还好了些。甚至,她还交到了那么一两位酒友。廖爰就是其中的一个。 廖爰可真是一个妙人,张明铛觉得这是老天给她的,除酒以外的,最好的礼物。当太阳渐渐朝西边去,一天的热力淡下来,黑暗还没有来临,人无端端地开始觉得有点惆怅时,往往就是廖爰出现的时候。他穿着一件白衬衫,麻质的,这个时候已经有一点点皱了,微微笑着,往明铛的房门上一靠,端的风流。 接下来,开始喝酒。廖爰是世家子,每次带来的,都是让人惊艷的好酒。张明铛很聪明,已经从最开始的但求一醉到现在的懂得分辨酒的优劣高低。两个人相对,都是净饮,廖爰说任何佐酒小菜都会污了口感。当然,现在的明铛已经不象当初那样一大口一大口地灌下去,她和廖爰各持一杯,喝得很慢,但是不停——从黄昏喝到午夜,偶尔到天明。有的时候,他们会持了酒具,到园子里去,找一棵树,对一条河,席地而坐,一盏一盏地喝下去。这期间,什么都说,也可能什么都不说。两个人酒品十分相投:一定一定要喝到烂醉如泥,呕吐数次方休。醉后廖爰自然就睡在她处,第二日换了衣服上班去。是,廖爰并非游手好闲,以败家为业的二世祖,他在祖父的银行工作。并且是从底层慢慢开始往上做。渐渐地,明铛甚至让人专门让人收拾了一只大柜子,放廖爰的杂物和衣服,方便他随时来去。 所以,让张明铛戒酒?怎么可能?滑天下之大稽。更何况,她生日后把身边的丫头子全部都换掉了,现在身边的都是新人,但求服侍得她满意就好,谁会冒丢饭碗的危险多嘴相劝?并且,张家的传统,对满了十八岁的小姐的私生活,旁人是从来不多问多管的。就算是张雪亭,知道张明铛已经喝得越来越多,也不会讲一声半声。这种自由,或许算是张家女子的特别福利。于是,张明铛的酒,那是喝得是越来越渐入佳境。 第28页 第12章 张雪亭静静地坐在桌前,给自己斟了一杯茶,那是上好的茉莉香片,汤色澄碧,茉莉在水里浮沉,渐渐舒展开来,仿佛回魂。一股清香慢慢升起,如梦如幻。她低头看看自己握住茶盏的手,肤色倒仍白皙,但到底和年轻的时候不能比了。时间过得可真的很快啊,如雾如电。跟着母亲来上海仿佛就在昨天,那情那景清晰得跟什么似的,仿佛中间并没有隔着这五十年。五十年啊,当真是弹指一挥间。 其实,张雪亭是很少回想过去的,尤其是那些童年经歷,那些在杭州的经歷。那些,绝非什么愉快的往事,能够忘怀最好不过。可是,这段时间却忍不住常常想起来。因为,随着对时局的预感越来越强烈,她总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了,到了下一个重大决定的时候了吧。就象当年的母亲。 人人都知道张家是从张雪亭的母亲那一代就来了上海,那时的上海虽然作为一个通商口岸开放已近40年,但是,和今日今时的繁华自是不能比的。这里,据说,在开放之前仅仅是一个小渔村。谁能想到当年的一个小渔村会成为今天的十里洋场呢?就象谁能想得到沈红莲不但没有作为饿殍倒毙某个街头,反而活得风生水起,摇曳生姿?甚至她的那个野孩子也已经过了五十年的好日子?一想到这个,张雪亭的唇边就忍不住浮起一丝嘲讽的笑容。 她的母亲,原名沈红莲,从到上海的第一天就自己给自己改名换姓为张月如。她确信母亲绝对不是为了要从事特殊行业而担心有辱家门,恰恰相反,张月如是因为恨透了沈这个姓,恨透了过往的一切。她记得很清楚,她们下船以后,脚跟都还没有站稳,母亲就找了个路人甲,问了个突兀的问题:“这位大哥,贵姓?”对方应之曰:“免贵姓张。”“多谢。”从此,她们就姓张,代代姓张,永远姓张。 时至今日,张雪亭还常常为母亲这一举动绝倒,同时暗地里对那些一个个把家族荣誉看得比天还大的男人们嗤之以鼻。在张雪亭心里,没有比母亲更英明果决的人了,没有比这个举动更大快人心的事了——同样地,她也恨透了沈这个姓。当然,从来,沈家就没有把这个伟大的姓氏赐予她这个野孩子,真是谢天谢地。 茉莉香片的味道真好啊,张雪亭轻轻地啜了一口,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来。菱花镜中,转眼,青丝变白髮,可是,离入土,还早着呢,还有大把光阴可供挥霍。她早就下定决心,不管怎么样,一定要想方设法活得长久一些,且,要活得舒舒服服。 半个时辰以前,若莲来交还了箱子,讲了北京一行的情况。林季新终是过去了,也算了却一段纠缠。若莲见到了她的父亲,那个人还好。一想到那个人,张雪亭微微笑了,仿佛想起了那过去的好光阴。无论怎么样,同他在一起的日子,还是好的。当然,和很多人在一起的日子,都是好的。那些过往的人和事,大多都是好的啊。嗯,如果有不好的,可以选择性地忽略和忘却吧,谁耐烦记住那些事?有那个空,打个中觉还差不多。看暑热已经不那么逼人,午睡一下,实在是太舒服的一件事了。这样想着,张雪亭放下手中茶盏,真的就上床去眠一眠了。 “这个,是送给小凤仙的。”怜卿把一只匣子推到若莲面前。 若莲对怜卿的来访微微有点意外,一直以来,她和怜卿说不上太好,当然也绝对说不上坏。关键是自从那一年后,怜卿就深居简出,若非极重大的场合,一般不出现。甚至雪菲下海她也从来没为之张罗。若莲自是知道原因,并且正因为知道,有意无意地避得远些。在她心里,从来都不认为政界显要是多么吸引的物事,相反,隐隐地,她觉得,危险。所以,虽然面上没有露出来,但心底对怜卿的来访着实诧异了一下。看着面前的匣子,若莲沉吟了一下,轻轻打开,然后,结结实实地吃了一惊。 匣子里,整整齐齐,是数十根金条。 “这……”若莲抬起头,直视怜卿的眼睛。连“担不起”这样的话都没有说。 “这个,的确是送给小凤仙的。”怜卿说。说话时,她的眼风微微扫过房间。若莲笑了一下,“大大小小的都出去了。” “时局不好了。”怜卿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慢慢地说,“让小凤仙把这个带出去吧。” “她一个小小孩子,要是掉了花了,只怕不妥。”若莲说。 “真是送给她的。”怜卿望向若莲的眼睛,“让小凤仙在外面立稳脚跟,说不定有朝一日雪菲丽菲还要她帮衬呢。” “那何不如让丽菲雪菲一块儿走?她们姐妹也有个照应。”若莲说。 “倒还没到那个时候。”怜卿笑了一下,“若莲,我信得过你,直说了吧。这个数目,在我来说,当真不大。要是……要是不是送给小凤仙的,远远不止此数。你就放心吧。” “我明白了。”若莲笑着说,“但是,小凤仙此去,谁也不能保证她就能如你所说,站稳脚跟。” “这个自然。”怜卿说,稍许停顿一下,再停顿一下,仿佛是不经意地,“若莲,这几年来啊,我觉得首饰这个东西真是没什么意思,戴戴就烦了,一旦不想戴了,放也放不出去。” 第29页 “嗯。”若莲看着怜卿的眼睛,点了点头。 第13章 拙政园的荷花的确还开着。一朵一朵,婷婷婀娜。只不过,因为已经到了夏末时分,怎么看都透着点凉意。或许因为太清楚好时光就要结束了吧,或许——魔由心生,荷花本来没什么不妥,只是入画的情绪已经很难再回到当初出发的那个高点。但是,这一丝黯淡,无论如何也不能在周润田面前露出来,她太清楚自己能遇到此人几乎可以用“交了老运”来形容,所以,一边在心底暗骂自己的不争气,一边在脸上堆出笑来,指点着看这朵再看那朵,作兴致高昂状。 可是,到底不同。入画自己也知道这个。虽然她已经多年不必或者说是没有机会亲身服侍客人,但张家在这一途上,简直可以称作是童子功,她太明白装出来的和真的之间的差别,也隐隐觉得不妥:越是兴致高昂,越是透着假和心虚,甚至,自己的话好像多了点。所幸,周润田似乎并没有察觉,或者说,他的兴致也正高昂着呢,和入画一样,他亦在指点着看这朵再看那朵,看那姿态如何的好,看那叶子如何的翠,看那水纹如何的美。看着他的侧脸,入画悄悄地松了一口气——忽然,她的笑容细不可察地僵了一僵:不对,这姓周的也有心事。他的高昂兴致也是装出来的。 她轻轻把手放在石栏杆上,绿得一汪水也似的翡翠镯子从腕子上滑下来,敲在石头上,发出“叮”的一声脆响。她的头脑渐渐冷静下来,心中那种不好的预感竟是越来越强烈。想起了多年前张雪亭的耳提面命:无论做什么都须得认真,稍不认真,就会给对方察觉。如果对方没有察觉,哼,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他也不认真。 想到此处,她抿了抿嘴,目光飘向一旁的游廊。是那里了,二十年前,她同那个人在那处相遇。那里有一挂有年头的紫藤,其时是藤花盛开的季节,一串一串的花累累地叠下来,瀑布一般,把周遭的空气都染成紫色。那时候,她是多么年轻,多么美。美到,一个笑容就会耀花男人的眼睛。可就是这样的美貌都终究差点着了别人的道,而今日……想到此处,入画走近一步,看看水中的倒影,那个身材丰满的中年妇女就是今日的自己,脸上所有秀气的轮廓都已被肉填满,唯一可观的眼睛,也早就不復当年清澈。这副模样,若是作人家的正房太太大概还好算做福相,要作那解语花路边草……连骗自己都不太可能,更何况对方观感?这件事情,一定一定有什么地方不象它看上去的那样。 心中转过这如许多的念头,入画的心反倒定了下来,也不再急着说话,在脸上扮出一个欢欣赞嘆的神情其实比说话容易得多。少顷,她笑着对周润田说,“站了这么多辰光,有点热了,不如我们到那边坐坐?”周润田点头称好,伸手过来揽一揽她的腰。该剎那,入画在心底恶毒地想,不知道他揽上这一弯松弛的粗腰有什么感想? 的的确确,周润田揽上那一弯松弛的粗腰的时候,在心底是狠皱了一下眉头的。幸亏多年宦海下来,这皮里阳秋的功夫练得是一等一的好,心中的感想丝毫也没有影响他的轻怜蜜爱。这一次,他真是下了重本,说实在话,简直,在他看来,简直已经到了牺牲色相的地步了。要不是确实穷途末路,想他堂堂一介厅长,多年风月场上的老手,年少时还是翩翩佳公子,怎么也不致折堕如斯。 这个女人能有什么地方吸引他?没有别的任何原因了,钱。他需要钱,大笔的钱。交通厅副厅长就不缺钱了?哼,笑话。此刻,他除了身上这个交通厅副厅长的光环,唯一剩下的,也就是点原始本钱了。不过可别小看这原始本钱,周润田自信,对付一个旷得如此之久的中年女子,那真是足够足够。只不过,对方是张家的女子,怎么也得小心至上,千千万万不可在现在露出丝毫端倪。 想到此处,周润田深情款款地看了入画一眼,那手又轻轻收紧一点点。两个人走到一处凉亭,坐了下来。这个凉亭的位置造得真好,坐在此间,周围的水景风光尽收眼底,怪不得叫做“放眼亭”。风轻轻吹过,周围树叶发出细微的沙沙声,间或还有一两声鸟叫,端的清幽。入画笑着,拣些不相干的闲话,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周润田说着,无非是天气,美景,还有些许上海滩上尽人皆知的八卦。周润田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听着,时不时地点头,还插上一两句话,发表一点极为高明的见解,这见解又引来入画赞许崇拜佩服到着迷的眼神。这一场游园,当真是宾主尽欢,皆大欢喜。 小凤仙在练书法。穿了一件月白竹布衫子。这是多年来的习惯了,穿布乃是因为要是沾染了墨迹,损失小点。穿白色,那是因为弄脏了更容易发现——只要发现弄脏了衣服,若莲一定会施以薄惩的。多么有趣,在张家,练习书法,顶顶要紧的是姿势好看,至于字好字坏,其实并没有太多人计较。张家女孩儿从三岁练书法,第一要紧的就是不要搞脏衣服——磨鍊的乃是耐心,培养的乃是细心。当然,这样练下去,那字大多也很能看得过去。且,确实很能静心。心里烦恼的时候,一铺开纸,写上数十个字,仿佛吃下去一剂上好良药,好得多了。 小凤仙的烦恼,来自于明铛。晌午时分,叮噹悄悄找到她,一双眼睛桃子似的,不知是熬的还是哭的,红通通地肿着。 第30页 “你一定劝劝阿姐,不然……可就毁了。”她说,绞着帕子,“我自己又不能去……母亲不让。并且,阿姐一定恨死我了。我说什么她都不会听的。” 这时,小凤仙才知道张明铛酗酒这个公开的秘密。送走叮噹以后,她在房间里走了一圈,再走一圈,摸出一本书来看,几页以后又扔到一旁,终于,铺开纸来写字。 她练的是簪花小楷,这也是张家的传统字体,秀美,文静,没有什么大个性,最是安全不过。并且,写在洒金笺上给客人下帖子,着实好看得紧。一页纸写满,小凤仙拿起来,对着阳光端详了一番,再轻轻地吹了吹气,搁在一旁,让它慢慢干。再拖过一页纸来,写。 如果是母亲,遇到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办?小凤仙一边一笔一笔地缓缓落下去,一边想。按理,十四岁的女孩子,正是所谓叛逆期。首先第一个反叛的对象,便是母亲。据说,这世界上,每一个女儿长大的时候,都曾痛下决心:我不要长成母亲那个样子,可是,到得后来,十个有八个其实都打着母亲的烙印。然而,在张家,母亲有着无上的权威。并且,小凤仙对若莲,和别的张家女孩子对母亲,很不一样。在小凤仙的心里,若莲是这世界上她最佩服的人。若莲每一次做的事都十分妥贴,举重若轻,看似四平八稳,实则大有道理。也正因了这个,小凤仙在若莲面前,总是有一丝丝自卑,此刻的她并不知道,并不懂得,那其实是因为——她比她自己所意识得到地,更爱她的母亲。而在那晚北京夜谈之后,小凤仙清晰地感觉到,母亲也是爱自己的。只是,那感情一直以来被处理得比较淡定甚至比较隐蔽。而那一夜——不,更确切一点说,是第二天早晨,当她醒来的时候,她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睡到了母亲的怀里。她们靠得那么近,仿佛儿时。当时小凤仙简直是害羞的,安静地,悄悄地,涨红了脸,偷偷挪开身体。但是,当她刷牙的时候,却在洗手间的镜子里发现自己的眼角唇边都带着掩不住的笑意。 如果是母亲,会怎么办?写完又一张纸,小凤仙再问自己。 第14章 刘勇的米店开起来了。虽然说是弄得不大,也比他原来的店子大了好几倍,看上去很有点真正做生意的样子了。店址选在原来的店不远的地方。这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虽然有和原店打擂台的嫌疑,但是,他一向信誉好,这一带熟悉,又有很多老顾客,比重新去个什么地方强。并且,他打听了,接手他原店的那个人是做水产出身,经营得并不太好。故,就算是打擂台吧,他有信心赢得这一仗。 开业的那天,街坊邻居都来瞧热闹,真心为他高兴的倒也不乏其人,更多的,是一种莫名的心态,私下里说什么的都有。但不管背地里说他实际上做了龟奴也好,还是说他是骗了□□也好,甚或说他根本就是个拆白党也好,在表面上无不客客气气,满面堆笑,道一声刘老闆好。刘勇当然知道背后的万千说道,也不过就付之一笑,上海滩上,永远笑贫不笑娼,不出半年,一定会人人都羡慕他有办法,有能力。如果他肯再在有人有麻烦的时候,赊借一点的话,要博个善人之名也不过等闲。所以,他脸上虽然也是堆满了笑,心底却十分淡然。这个店,其实不算是他的,至少不完全是。虽然他把张入画打赏的五十块钱,以及后来张明铛给的一百块都放在店里做股份,但是,大部分,还是若莲的。对若莲,刘勇怀着真正感激,他救了一下小凤仙,那实在只是区区小事,若莲给他的,早就远远超过预期。偏偏,若莲并不那么看,她说:“你也不用对我感激什么的,实实在在,我们合伙做生意,受益的绝非仅仅是你,我也有钱拿。更何况,我一点力气都不出,就等在家里收钱,着实辛苦你了。” 是,开店的数目于若莲的确是个微小得几乎可以忽略的数目,但是,刘勇想,她钱多钱少那是人家的事,不管这份人情,对于若莲的能力来说到底是大还是小,对于自己,那是改变命运的大事。只要永远记得这个就好了。一定要做到最好,一定要若莲永远不后悔出手帮了自己一把。 店还没有开起来的时候,二妮就过来帮忙了。从选址到进货到店里诸般大小事宜,都要人手。从前的时候,刘勇是里里外外一脚踢,凭的全是累得几乎吐血的一股拼命劲,竟然连一个得靠的伙计都没有攒下。现在要再一个人忙上忙下,就算他想,也不可能办得到。所以,在老王提出要二妮过来帮手的时候,他想了一下就答应了。二妮是个能干的姑娘,不但可以帮得上自己,还可以领一份工钱,对老王家也是个帮衬。不来这里,二妮就得到人家家里去帮人,要不,就只能象以前一样,接些洗衣服的活回家做。 “俺着实不想让她出去帮人。”老王家的说,“象我这样的老婆子倒也算了,她一个年轻姑娘,去到人家家里,我不放心。虽然我们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闺女,也是我从小捧到大的。倒不是说她吃不了苦——现在的人家,有的人,良心坏得很。好在闺女虽然没有上过什么学堂,但是她爹从小也教了她不少字,记个帐,算个数什么的,都还成。” 刘勇听到这话的时候,其实是犹豫了一下的。记帐算数这种事情,说来,最好由若莲找个人。虽然是盘小如豆芥的小生意,但是生意就是生意,就得按规矩来。所以,二妮来了以后,他并没有安排她具体做什么。只是和他一起,前前后后地忙着。他准备看看这妮到底能做什么,做什么最合适,等过段时间,还是让若莲找个她信得过的人来做帐房。没想到,二妮确实不错,尤其在进货上,很有眼力。这个,一方面确实是天赋,另一方面,大概同老王家在老家时是种粮大户有关——不管什么样的粮食,一过她的眼,就分得出三六九等。 第31页 看着二妮忙上忙下的身影,刘勇不是不感慨的,如果老王家不出事,二妮怎么也算是个小康人家的闺女,可以嫁一户好人家,做当家主母都绰绰有余的。现在在他这小小米店栖身,当真是造化弄人。刘勇并没有意识到,他看二妮的眼光几乎是个长辈的眼光,他想起世事浮沉的心态仿佛一个几歷劫灰的老人,而他,不过仅仅比二妮大五岁。 小凤仙在张明铛处看到廖爰的第一眼开始,她就知道自己劝不转这个四姐了。当时,小凤仙已经坐在明铛处说了一下午闲话。她是以即将离开,心情惶惑为由来找明铛的。由于这个话题太重要,以致于那个下午,明铛难得地没有在手上端上一杯,而是打叠了精神,想了无数好话来安慰她。两姐妹渐渐地越说越深入,说到儿时事,说到少年事,说到——各自的母亲。可就在说到这个话题的时候,廖爰出现了。 和所有的,他出现的惯例一样,他的唇角勾出一个浅浅弧度,靠在门框上,也不说话,只朝明铛举了一举手中的一只瓶子。那只瓶子里是琥珀色的透明液体,轻轻晃荡着,极度诱惑。小凤仙一看那情那景,当即知道只有站起来告辞一途。不要说明铛,就连是她,都觉得如此良辰美景妙人,多说一个字都十分多余。 明铛的眼风一掠到廖爰,唇边也默契地勾出了笑。只这一个瞬间,就足以抵消整个下午小凤仙苦心营造的一切。那些过往,那些烦恼,那些俗世的一切,当即抛到脑后。仿佛是被蛊惑一般,她立起身来,迎上去。 在回自家院子的路上,小凤仙不停地问自己,如果是母亲,会不会做得好些?想了又想,想了又想,最后得出结论:不会了。就算是母亲,也抵不过廖爰的一个姿势。或者说,也抵不过忘却烦恼,脱离尘世——即使是短暂的——的强大诱惑。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是没有办法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是只能靠自己的。小凤仙想起多年以前母亲说过的话。回身望望明铛的小院。那里,亮起了一盏盏温暖的灯火,夜色,不知不觉竟然已经来临。 也是这个时候,小凤仙忽然明白,张明铛之酗酒,着实只是因为那是她想要的,入画的作用,无非是催化剂。虽然,在我们的生命中,有时候没有催化剂,某些事情或许永远不会发生。但,如果发生了,那一定,一定是因为是我们原本心里就有。 一念至此,小凤仙将修长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口,平生第一次,认真地,郑重地,问自己:“小凤仙,你最最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第15章 从在拙政园里感觉到周润田有企图的那一刻开始,入画就一直在等待。等待图穷匕见的那一刻。 这一天终于来了。那天天气不坏,刚下过一场雨,园子里有一丝丝凉意,秋天就快来了。午饭过后,周润田就来了。穿了件黑色中山装,腰板挺直,鬓角洒着星星点点的白,一见到入画,眼睛里就带出笑意来。这副模样,在他这个年纪,当真是相当得体,简直堪称别有风流。和年少的俊俏公子不同,有了一定年纪的男人因沉稳体贴故,其实更有动人心处。看着他的样子,入画忍不住在心底悄悄嘆一声可惜了,如果这份风流是真的那该有多好。甚至,在这个时候,她又希望她在等着的那一刻晚些到来。有得一天快活且算一天吧。这样想着,她笑容里的诚意可就多出数分。让小丫头子铺排出果子点心,再沏上一壶好茶,弄了副纸牌两个人打着玩。从雕花木窗望出去是迴廊,廊上挂着几只鹦鹉笼子,有一只白色的大鹦鹉,时不时地冒出一两声叫唤——它还在学话,即将小成。 这个时候,电话响了,大丫头红鱼去接听了,恭恭敬敬地走过来,“周先生,您的电话。”然后就听见周润田说,“嗯,好的,现在啊?现在我在入画女士这里,对……很急啊?这……”他捂住话筒,朝入画转过头来,“有个文件要签字,我让人送到这里来好不好?就耽搁一小会儿。”入画微笑颔首。于是他又转回去,“你送到这边来吧,左右不过就是签个字,我就不回办公厅了,来来回回地跑着怪烦的……嗯……好,好的,你过来再说吧。” 两人继续玩牌,周润田越玩兴致越高,某一把赢了,甚至爽朗地大笑起来。入画看看牌面,也不是赢得特别出彩,也不是连赢数把,这笑声,有点推敲不得。她一边娇嗔一边重新洗牌,把心定了一定,唤过小丫头来添了一回茶,呷一口,微微地眯了眼,笑:“再来再来!”“再来就再来,再来十把你也玩不过我。”周润田真有点意气风发的样子。 “周先生,客人来了。您是正厅里见呢还是叫进来?”大丫头翠芝进来问。 “叫进来叫进来,多大点破事,还正厅里见呢,早点弄好咱们继续玩。”这后一句是对着入画说的,“我手风正顺呢,入画,你的小体己可要被我赢光了。” “这么大人了,还看得上我这点小钱?”入画笑,“你今朝手风这般旺,要请我下馆子,吃大菜。” “没问题没问题。”周润田笑着说。 这时,翠芝迎进来一位客人。穿着格子西服,皮鞋亮亮的,头髮亦亮亮的。入画搭眼一瞧,衣裳料子和款式都还不错,就是透着点新色,穿的人似乎也透着点新色,不象穿惯穿熟的。当下心头又是一紧。她不露声色,再端起茶杯来呷了一口,也不起身,让红鱼招唿着来人坐下。 第32页 “谢谢阿姐。我这就不坐了。周厅长,实在是叨扰了,麻烦您给看看这个,老爷子那边还等着我回话。您这大笔一挥,我们这工程马上就可以开工啦,到时候还要您来剪彩呢。” “急什么急?怎么也得让我看看。”周润田正色道,用下巴示意,“你略坐一坐,让我看一回再说。” 来人斜签着身子坐了,赔笑道,“周厅长啊,我们这份报告您上个礼拜不是看过了吗?” “你这是什么话?”周润田脸沉了下来,“上个礼拜我是看过了,可现在签字以前怎么也得再看一看,几百万的大项目,怎么能说签就签?你当是儿戏啊?”说着,把文件朝桌子上一扔,“哼!你们拿下这一段铁路工程,中间有多少油水你当我不知道?!还打着什么建中国人自己铁路的旗号!这个预算我斟酌过几回了,你刘家挣得也太多了!” 来人似乎是个愣头青,嗫嚅了一下,以细不可闻的声音说,“肖厅长都已经签过……就差你这一个名字……” “啪!”周润田狠狠地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震得茶杯都叮叮噹噹地响了一气,“你这话什么意思?!拿肖厅长来压我?实话告诉你,这一块是我分管,我怎么也得对政府,对百姓负责!你去打听打听,我周某人那是宁折不弯的性子,这字,今天我不签了!下个礼拜到办公室说话吧!”说着,把那文件噼头盖脸地朝来人扔去,“回去!下次让刘云峰自己同我说话!” 来人似乎被周润田的威严唬得有点迷瞪,半天,回过神来,一把抓起文件,“哼,不签就不签!”扭头走了出去,十几米开外,还传来一句,不大不小,刚够房里人听到的声音:“什么东西?!” 周润田大怒,几乎要抢过桌上的茶盏掷出去,幸好给入画拉住,“先生何必同他生气?不值当的。一看就是那种没有歷过事的少年人,咱不给他签不就完了吗?来,消消气。”一边厢赶紧吩咐小丫头去拧毛巾上来给周先生擦把脸,再一边叫下面,“冰镇的酸梅汤端一碗上来,给先生去去火。” 喝着酸梅汤,周润田兀自怒气未消,“拿肖厅长来压我?做他娘的春秋大梦去吧!别以为我不知道,肖厅长在他刘家的铁路上是占了股份的。虽说我不贪图他这个,可这小赤佬也太不晓得进退了!” “别生气,别生气。”入画安慰道,“为这种事情,气坏了身子,政府又不会多给咱先生发薪水,咱们不给他签,急死他!” “哈哈!”周润田给入画逗得笑了出来,揽过入画的肩,嘆口气,“唉,肖厅长都签过了,我不签肯定是不行的。但这刘家实在是太不上路了,我总得教教他们怎么做人不是?你等着瞧,不出两个小时,他家的人一定会来赔罪的。他那里工程等着开工,一天都拖不起的。” “那是,敢不给我们周先生面子,真是找死来的。”入画笑眯眯地洗牌,“别理他们,再来再来——你这会子情绪不好,我正好可以把刚才输掉的给捞回来。” “捞回来?”周润田眯着眼睛笑了,“你现在是捞不回来了……怎么着,也得等到晚上不是?” 入画伸手在他腿上掐了一把,斜飞一眼过去,“晚上?那可不一定。这里可不象你那交通厅,什么时候做什么事都是规定好的……” 周润田将嘴附到入画耳边,轻轻说了一句什么,入画狠狠地推了他一把,然后两人笑作一团。刚才的赫赫官威,滔滔怒气顿时消弭于无形。 第16章 根本没有等到两个小时。一小时不到,翠芝又进来了,“周先生,刚才那位刘先生又回来了。” “不见。”周润田手里握着一把牌,头也不抬地,“让他走。” 翠芝转出去,一会儿又转回来,“周先生,刘先生是和他大哥一起来的,说是赔罪来了。请您无论如何见上一见。” “他大哥?他大哥是谁?我不认识,他老子来了还差不多。”周润田依旧头也不抬,声音冷得跟结了冰一样。 入画的眼睛全落到牌面上,唇边勾起个笑,“我说,我的周大厅长,会不会过了?” “不会,你放心吧。”周润田笑,“我们且玩我们的,等一歇我带你吃西菜去。” “太好了!”入画笑,“有得西菜吃,我才不要管他们修铁路还是修公路呢!……呵呵,我赢了!”说着,把牌一摊,“给钱给钱!” 周润田在脸上作出个肉痛的样子,手上却痛痛快快地摸出钱来,“给你给你,都给你!唉,入画啊入画,你可真是叫人疼不够。你这个财迷,要是让你狠狠地发上一注财,你怎么对我?” “你说怎么对就怎么对。”入画把赌注收起来,笑着说。“你可给我说话算话。”周润田紧盯着她的眼睛。“那是当然。”入画毫不含煳地答道。 那天晚上,周润明果然带着入画去吃了西菜。而若莲的晚餐是和李子明一起吃的。李子明刚从浙江回来,若莲亲手下厨,做了几样家常小菜,两个人坐在桌前,温了一壶黄酒,一边吃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些闲话。他们在一起时,自然不谈什么经世济国的大事,也没有家长里短的小事好叙,这十几年来,竟然还有话说,若莲觉得真是一项奇蹟。事实上,相对于张二爷等人,李子明是若莲最上心的人了。直到现在若莲还记得李子明刚刚离开上海去海外读书的那些日子,最初的光阴,多少有一点不好过。怎么说呢?虽然在心底十分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种什么关系,但李子明和别人,到底不同。在终于要告别的那个下午,李子明来到她的院子,什么别话也没有说,只在浓荫中蝉鸣里,握紧了她的手。没有任何承诺,没有任何关于未来的期许与展望,甚至,连“努力加餐饭”之类的叮嘱都没有。但是,就象一眼就看得出爱卿的那个客人在银杏树下那一剎那的真诚一样,若莲从李子明那里感觉到,这一刻,绝对绝对也是真的。于是,那一刻也就相当相当的好。好到哪怕只有这一刻,来这世上一遭,也不枉了。对于别离,若莲一向比别人看得通透,这世间,哪里有什么永远呢?纵是举案齐眉,也抵不过岁月流转,纵不生离,终会死别。而这生离,发生在他们之间最好的这一刻,已经是上苍的眷顾。当然,看得通透是一回事,真要接受和面对的时候往往又是另外一回事。所以,在那个晚上,别离前的最后一晚,张若莲和李子明欢爱到天明。一次又一次,真真正正,抵死缠绵。那是若莲此生最最失控的一个晚上。啊,不,她并没有哭更没有一字抱怨。只是,当曙色和鸡唱将窗纸染白,她一口咬在了李子明的肩头。后,四目相投,久久。 第33页 然后,是漫长的,差不多七年光景。在最初的半年里,日子真有一点不好过呢。其实,现在回想,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大不了。只是有时候会觉得夜有些长,有时候会无端端走神,有时候,会——想。想。那是一种细细碎碎的想念,想到的时候会笑,然后,是无尽的寂寥。明明知道,他不会有信来,有时候仍然免不了有一点不切实际的盼望。在听到他所在的国家的名字的时候,会觉得亲切。在有人说到某条街或者某个馆子的时候,也会觉得有一点点雀跃——那是他住过的街那是他在上海时常下的馆子。甚至,在有客人姓李或者名字里有个子或者明都会觉得亲切。如此种种,说不出是好还是坏。那绝不仅仅是苦涩,也谈不上什么痛彻心肺之类,相反,大多数时候是快活的,仿佛,他还在。当然,也绝不能自虐地说这是什么好。毕竟绝望。 最初的半年过去以后,慢慢开始好了。不再那般频繁地想起他,不再无端端地出神,不再,走在路边,忽然从心里到身体都一软——只为忽然忆起某个在一起的场景。日子一日一日水一样地朝前流泻,身边或久或暂也换了数张面孔,然后,忽然有一日得到他归国的消息。记得那是在某巨贾的宴席上,有人闲闲提起李全良的大公子学成归来。心脏当即漏跳一拍。又有人说起他已经与某名媛订下婚期。有那么一刻,一瞬,一个剎那,真的是心酸了。在若莲一生中,大抵也只有这极短极短的一个片刻,真的心酸。那种感觉,非常非常不好受啊。即使只有片刻,文艺一点说,也让人白了少年头。纵然知道此乃必然,纵然知道就是这个结局,纵然她张若莲淡定安然,乐天知命,从不作任何不切实际的非份之想,也从来不曾看轻过自己,但在该剎那,还是觉得痛不可当。这种痛,除却天边月,无人知。 再然后,李子明的头生子降生,而若莲,也有了小凤仙。少年情事,似乎早已随风而逝。然,有那么一天,他又出现在了她的院子。 那是一个春日,百花盛开。空气里氤氲着各式各样的花香,那些味道纠结在一起,已经分辨不出谁是谁。又是午后,他就那么来了。一脚跨进院子,急步走到她处。那个有些急切有些匆忙的影子是若莲永远不会忘怀的。如果说七年以前的那个夜晚是若莲此生最失控的时候,那么此刻就是李子明最失控的时候。没有表白,没有解释,没有一丝一毫的歉意,只有眼睛里掩也掩不住并且也没有打算遮掩的热情。那热情,更甚少年时。 当是时,若莲耳边迴荡的,是李子明七年前所讲的关于蝉的故事。她望着那个越走越近的影子,心里一万次地感谢上苍。她得到的,已经超过她的预期。是的,李子明对这段关系未着一字,甚至,他们之间从来就没有过将你心换我心这种事情发生。但是,早在别离之前,他就已经计划好今日之重聚。他们不过是这世间两个俗世男女,又都将世事看得水晶般透明。她不可能跟了他去,低眉顺眼做一个姨娘;他亦不可能抛却父母家业,带了她走,做浪迹天涯的贫贱夫妻。既然今生已经被上苍安排在这样一种关系下相遇,那也就只能如此,唯有如此。 虽然浪掷了生命中最好最美的七年,但是,还是值得的。当张若莲和李子明在那个春日的午后紧紧相拥的时候,世间的一切都仿佛停止,远离了。而那一个剎那的了解和静默,就足以支撑他们用这种别样的方式相守余生。即使双双都会老去,即使双双都会胖都会丑,都会死。 第17章 若莲并不知道,在她羡慕爱卿的时候,爱卿也在羡慕她。爱卿可以说是张家最清楚若莲旧事的那个人。除了李子明,爱卿还知道小凤仙的父亲。是啊,以张若莲的品貌心性才情,以张家的传统方法秘术,若莲会有小凤仙这样一个外表极不出色的女儿,并且还是唯一的女儿,这件事情,怎么想都不合情理。只有爱卿知道,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并且,她一直都觉得那也是值得的。十五年前的那个大雷雨之夜,是她和若莲交好的开端,也是她羡慕若莲的开端。那一个晚上,她在自家院子里辗转一夜不得眠,平生第一次知道,这个世界有另外一些完全不同于张家,不同于自己圈子的人,她仿佛看到了世界打开的另外一扇窗,那扇窗后面的东西,她也许永远不可能亲自去触摸,但这并不影响她觉得那是一种别样的,吸引的生活。自那以后,她羡慕若莲。或者,用羡慕这个词语并不足以表达爱卿对若莲的那种情绪,也许,应该说是仰慕。这一次,知道若莲要将小凤仙送去海外,她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我的金宝,也不要再走张家的这条路。 尽管爱卿也是这一行的天才,且运气比张明铛好得太多太多,半生顺风顺水,几乎可以说是如鱼得水,但是,她并不爱这一行,虽然,日进斗金。她想让她的金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愿意爱的人。其实,她不知道,张家这条路,在张月如和张雪亭的时代,已经是给女儿的最好最好的安排。 当张月如还叫沈红莲的时候,曾经是杭州数一数二的美女,出生于一个小康之家。和所有戏文里老套得不行的故事一样,沈红莲自小就和当地一望族订亲。据说,是对方的当家人看了三岁的红莲一眼便惊为天人,一定要订给自己的小孙子做媳妇。这件事自然是当地的佳话,这桩婚约毫无疑问是沈家高攀。因了有这段婚约在身,沈红莲着实过了几年好日子——家族骄傲是也。可是,仍然和所有的老套戏文一样,该望族的孙子不幸早夭,在沈红莲连见也没见过夫婿的时候就成了一个寡妇。如果沈红莲肯守个望门寡或者是到该望族家里去守着,那一定会赢得佳声,说不定数十年后还弄个牌坊流芳乡里。当然,如果她家退婚也不是不可以,该望族倒并非为富不仁。问题是造化弄人,就在她家还没有退婚的时候,沈红莲元宵灯节出去观灯,给人掳了去,还怀了孕。当然,如果她未受辱的时候就一头碰死也不致让两个家族蒙羞,或者,在她知晓怀孕的时候就上吊自杀也勉勉强强可以遮挡住两家脸面,最坏,她就算不死,悄悄把孩子打掉也不至于闹得如此沸沸扬扬。偏偏都不,沈红莲不但苟且偷生,还生下了那个孩子。那个孩子就是张雪亭。 第34页 没有人知道沈红莲到底是怎么想的。包括张雪亭,终其一生,她都没弄清楚母亲为何要冒天下之大不韪生下自己。她没有自作多情地认为这是因为母亲爱上了自己的父亲——张家老老少少都不是这种天真的浪漫派。沈红莲为何要这么干自始至终都是一个谜。她只知道,在杭州的那几年,整个杭州的人都恨不得她们母女俩死掉,觉得她们的存在简直是美丽的西湖边上一块烂塌塌的膏药,看着都脏了眼睛。可是,沈红莲就是不肯寻死,天天守着西湖水,没有一点点要跳下去的冲动。 然后,她们来了上海。张雪亭知道,张月如是真心爱这一行。“多好。”她常常说,“不必服侍公婆,不必照应小姑,不必和妯娌勾心斗角。还可以挑男人。”这最后一句话,即使是在上海,当年也足够惊世骇俗。所以,张雪亭从来都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并且,她并不以为然。但是,当看过了无数大家闺秀的命运以后,她慢慢地也觉出了这一行的好——至少,她觉得自己,比,就比如吧,比林季新的那个太太快活太多太多太多了。而这些年,她看过的林太太起码有数十打。无论是多么娇贵的女儿,一旦给嫁入别家,就任人予取予求。父母待之如珠如宝,人家一样的践之踏之,毫不可惜。所以,她的女儿,宁愿开门营业,也绝不要作私人禁脔。尤其是当她张家的名声做出去以后,偶尔还可以店大欺客一下。当然,张雪亭从来不否认有那么一些女子到了夫家依旧给捧得如珠如宝,或者至少是鹣鲽情深,有儿女承欢膝下,多年媳妇熬下来,还体面权威。但是,这种事情,全凭运气,而运气是一件多么玄多么不可靠的事情啊。 运气……有时候,张雪亭难免会想到这个问题。她没有告诉过若莲,曾经有一回,她好好地打扮了自己,托一个朋友带着到了北京那所大学学堂,以找人为名,在她女儿的课堂外站了一刻钟。那是她这辈子最幸福的一刻钟,也是最心疼若莲的一刻钟。讲台上站着的那位女先生,有一张和若莲一模一样的脸,连声线也是一模一样的。可是,她的样子,叫她怎么形容呢?如果不是克制功夫到家,只怕当场就会笑泪满唇。她花了多么大的力气,才让胸中的汹涌波涛没有浮现到脸上,她又花了多么大的力气,才在回到上海以后一字不提。啊,叫她欢喜的固然因为那位女先生是她的女儿,却又绝不仅仅因为那是她的女儿。 第18章 那夜,入画和周润田回到张家园子的时候,刘云峰带着不争气的小儿子已经等候多时了。看到刘云峰,入画在心底“咦”了一声,暗想自己是否过于敏感,猜测失误——这个刘云峰可并非什么路人甲,可以找人随便冒充得来的。那是上海滩上的世家之一,她在各种场合见过他好几次。虽说并没有深谈过,但多少还是说过几句场面话。并且,她知道,刘云峰从家世到名声都不错,是规规矩矩的生意人。这时候再看刘家小儿子,就是开始的时候她觉得其衣裳到皮鞋都新得颇有点不正常的那一个,忽然恍然大悟:“原来如此!”这个刘家小儿子在坊间倒也不是没听说过,据说是给刘家送出去留洋学商,结果此二世祖在海外先学美术,再学电影,然后又跑去修文学,晃来晃去好些年,一张文凭都没拿到,回到上海的时候,那副扮相跟个乞丐似的,头髮长且脏,衣裳旧且怪,被刘云峰一顿好打,差点反出家门。据说后来是他的生母——刘云峰的小妾流着眼泪,跪在地上苦劝儿子都改了吧,这小子才勉勉强强跟在父兄后面跑腿。这样看来,这个有怪僻的刘家次子的西装皮鞋只怕是为了跑腿才穿上的。 此刻,刘家小公子跟在父亲身后,虽然眼睛里仍有一丝愤愤之色,但却低眉顺眼,显是受过了教训。 “哎呀,刘世叔,您怎么来了?”周润田在看到刘云峰的那一刻,脸上就堆出了热情和诧异的笑,“实在太不好意思了。有什么事让小辈们跑一趟不就结了?要是给家父得知还要您移步来找我,只怕要家法从事呢!” “呵呵,”刘云峰笑道,“恰好今天没事,在公司待着吶,听说这个混小子在你这儿闹上了,赶紧就过来了。这小赤佬,要是有润田你一半懂事,我半夜就得笑醒喽,还家法不家法的?你爹的管教可太严了。” “呵呵,世叔说笑了。当年您和家父在东北共事……”说着,周润田把刘云峰父子迎进房里,开始热情洋溢地叙旧寒暄之。入画不敢托大,更不敢坐下,让人沏了茶来,亲手递上,然后一句多话都不说,垂手退下。 出得门去,想想还是有点不放心,将大丫头碧清叫过来,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地吩咐了一番。 入画从房中避开,走到园子里去,心头一阵乱跳。从周润田的态度来看,刘家这次修铁路的生意,他是铁定想插上一脚了。如果能够跟着投点钱进去,势必是几倍的利润。自古以来,官商勾结乃是发财的不二法门。想想怜卿,大家都知道她是张家最有钱的夫人,至于有钱到什么程度,没有人知道。而她背后的那个人,难道会真金白银地拿出钱来?还不是用了种种办法令其发财?一想到这个,入画只觉得有点口干舌燥。然,转念又一想,要是不是自己感觉失误,这姓周的真要玩什么花样,自己又该如何?白花花的洋钱就这样给他骗了去不成?他对于自己这个中年妇女的动机至今没有弄得很清楚,如何又敢把银钱交到他的手上?当然,这刘云峰的身份不容怀疑,如果错过这等机会,那是眼睁睁地看着银子化成水,如何甘心?如何甘心?这样左想一回右想一回,当真是相当相当煎熬。以致于她已经围着荷花池来来回迴转了三四圈而不自知。 第35页 入画的这一番形容全都落在了张明铛的眼里。这不奇怪,她本来就和廖爰在荷花池畔的一丛柳树底下席地而坐,正对清风明月,一杯接一杯地喝酒。悠长良宵,于他俩来说,刚刚开始。 这个时候的明铛,喝得还不多,一颗头脑,是水洗般清醒。她冷眼看着母亲从自己院子里出来,在荷花池畔站了,再一圈一圈地走下去。虽说夜里看不清表情,但她猜也猜得出入画此刻脸上光景。且,她知道,多半,入画是在为钱的事情烦恼——除了钱,这世界上能令她如此失态的事件确实不太多。甚至,她猜得出,入画一定是在为该不该伸手拿某笔钱而烦恼——这样的纠结来回,在入画的一生中数次发生。就她看到的,已经好几回了。她甚至还能够猜出,这样烦恼的结果是,不管这事令入画如何犹豫,最后,她的这个母亲,一定是会伸手的。想到这里,明铛的唇角浮起一丝冷笑,不知道在决定了要算计自己的前夜,母亲是否也曾这般烦恼过?只怕未必。想想,只因为叮噹现在所挣的每一毛钱都是她入画的,所以,为了要拔得头筹,竟不惜令自己当众出丑,这对于任何一个别的母亲,只怕下手之前都要犹豫一下吧。但是,入画多半不会呢。明铛自嘲地看看水晶杯子中琥珀色的液体,唇边那丝冷笑变得无比悲凉:对于母亲来说,只要利益是清清楚楚看得见的,那么就没有啥好犹豫的。当年留宿林季新便是这样。 想到这里,明铛仰脖干尽杯中酒,廖爰又给她斟上一杯,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正看到入画转到第四圈头上。 “你的母亲?”廖爰扬起一边眉毛,问。明铛的事,廖爰早就已经知道了九成九。在那些个烂醉如泥的夜晚里,他们俩早就忍不住向对方把自己的事情交待了个底儿掉。这两人的酒品极端类似,在喝到十分甚至是十二分的时候,都会喋喋不休的诉说。纵然醒来大多数都不记得了,但怎么也备不住一遍又一遍地这般倾诉,彼此的那一点子心结,早就已经深入到对方的无意识中去了。 “是啊。就是她。”明铛点头,“张入画。看她的样子,似乎有烦恼了。” “我看也象。”廖爰说,“只怕将来这烦恼还不小。” “何以见得?”张明铛说,“以我的经验,她很快就会克服犹豫,奔向钱途。” 廖爰完全明白她在说什么,眯了眼,看向入画的方向,“但是,犹豫成这个样子,只怕风险相当的大。但凡犹豫到了这个程度,就已经是明明知道有什么地方不对,却又抵抗不了诱惑,想反覆说服自己——这样的事情,结果往往都不会好。” “你这,不大象银行家的话啊。”张明铛说,“不是都说富贵险中求吗?象你这样讲,那些做投机生意的岂不是不要活啦?” “你见过几个做投机的有好结果?这次不栽,多半会栽在下次。”廖爰懒洋洋地说,“只有极个别的人才能险中求富贵。这些极个别的,要么是真正的天才,要么是运气好得勿奈何,最好两者兼而有之。而银行业,呵呵,看上去支持投机,实际上得算得很干净——哪怕你投机投得当了裤子卖了女儿都得先还了债再说。” “那你这么说来,做银行的岂不是可以永远屹立不倒?”张明铛明明知道他说得很有道理,还是忍不住槓上一槓,无他,长夜漫漫,抬点小槓实在是佐酒良方。 “做银行的也是人啊……”廖爰笑嘻嘻地,“是人就有弱点,就免不了贪,一贪就很可能出事。所以,干银行干得倾家荡产的也不在少数。” “你看得这么清爽,我看你就几乎没有弱点啦。”明铛说。 “哈哈,我没有弱点我就不是人!”廖爰大笑,“只不过我的弱点不在这里罢了。” 第19章 入画在荷花池畔转来转去不得要领,回到自己院子,自己的房不方便进去,她弯去了叮噹处。 叮噹正和妹妹铃铛在一处玩闹,见母亲进来,赶紧低眉敛首站起来,规规矩矩地行了个礼。入画点点头,自去床边坐下。小丫头子斟上茶来,入画顺手接过,搁在床边的桌子上,心不在焉地对叮噹说:“你们且玩你们的,我歪一歪。” 有母亲在,叮噹和铃铛如何玩得起来,两个人交换下眼神,悄悄熘了出去,避到两个更小的妹妹处去。入画看见她们轻手轻脚地熘出去,也懒得说话,只在心里暗想,这下面几个女儿,真没有一个是明铛那样的天才。叮噹虽然马上就要正式下海了,可实际上还一团孩气,几乎是什么都不懂的。固然这脾气很能任她这个母亲搓扁捏圆,但是,这样绵软的性子只怕拿不住客人,无非也就是趁青春年少,让人图个新鲜罢了。只怕只有半年到一年的最好光景。而铃铛倒是比叮噹聪慧那么几分,可一来还小,二来,容颜上却又差了一点,都不是顶尖的人才。谁也无法带来明铛那么多的钱——说到明铛,这丫头,自立门户以后,就没有给母亲发过一毫零用。想是生日宴会上的醉酒事件给她猜了出来。不过,说真的,那一次倒真没想到她会丢那么大的人——按照入画的计划,本来只是让明铛醉倒,不能抢了叮噹的风头而已。谁曾想无巧不巧地,她栽到了桥下,将事情弄得完全不可收拾。那几个客人辱了明铛之后又来订叮噹,真真可恨到了极处。偏生手段实在大方到了令人无法拒绝的程度。但是,入画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同意——一定要狠狠地拿桥,至少要把价钱再提高一倍才行。 第36页 那一夜,刘云峰直到夜半才走。入画回到房中的时候,周润田看上去情绪非常好。碧清已经悄悄告诉入画,那份文件周润田已经签了。至于两人具体谈了什么,她没有听到。入画点点头,心里愈发乱了——文件一签,刘家的工程很快就要开始,从周润田的态度来看,他插一脚的计划已经成功。至于自己要不要插进去,也得赶快作决定。否则过了这村就不一定有下一个店了。然,这事,其实并没有弄清楚。实在实在犹豫。 是夜,周润田搂着入画,在枕边细细地告诉入画,刘家同意他出资五万块。等到交通厅的资金到位以后,大概不过就是一个月时间,这五万块就可以返还给他。工程进行到一半,再付两万。结束时分,再付三万。足足是一倍的利润。 “这次我可以好好地疼一疼我的入画了。”周润田得意地说,“想要什么首饰?到时候我买给你。” “真的?”入画笑,然后,在黑暗中咬了咬牙,软绵绵地说:“你说的,要带挈我发笔财的……”此言一出,在这场斗智斗勇的征战中,张入画终于落了下乘。此刻,她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在黑暗中,周润田暗暗地松了一口大气,一个胜利的笑容忍不住浮了上来——这往下,可就容易多了。 张雪亭终于下定了决心,这个打算已经在她心底盘旋了好一阵子:她要卖园子,分家。虽然,这园子还是三十年前,张月如还当家的时候置下,每个角落里都暗藏着所有孩子们成长的记忆。可是,张雪亭从来就不是一个儿女情长的人。 时局近年来越来越不好,张家在上海滩上又太打眼,所谓的树大招风,将来不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且,这些年来,纵是上上下下三四代女人力求八面玲珑,总明里暗里得罪了不少人。现在风平浪静看不出来,只怕应景就会一一浮出水面。这个世上,哪里有能够不还的债?不过是早迟和方式而已。分家,各房拿钱走人,另买房子单过,目标小一点。最好老天爷再给她们三五年光景,让张家的女人慢慢湮没在人群里。张雪亭盘算过了,她自己不用说,张家的夫人和小姐们都各有积蓄,并且,最关键的是,都各有靠得住的长期户口。分家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说不定某些房的客人还乐得低调——上次张明铛的事件传遍上海滩,张家的名声多少受了点影响。顶尖的那几个人,觉着自己和那些畜牲一样的男人居然是同一品味,几乎觉得是耻辱,转眼就消失得干干净净。而这个入画,只怕将来还要闹得越来越不像样,听说连陈小三订叮噹的钱她都收。陈小三是什么东西?那是虹口一带的乞丐头儿,每天早上去街上各家店铺收钱,结束后换了新衣嫖院。这样的人的钱收了第一次,就不敢不收第二次。可是,他这样的人在张家一出现,巨商大贾以及权贵显要还会再来吗?入画真是煳涂了……张雪亭盘算着,怜卿,爱卿,若莲甚至明铛应该都是愿意分家的,唯一不乐意的,大概就是入画,只有她还需要张家这个壳撑撑场子。但是,卖园子,分家,有很大很大一笔钱,现钱。相信,看在钱的份上,她应该不会反对得很厉害。 想到此处,张雪亭推开长窗往外望,夜已经深了,园子里暗沉沉的,什么也看不清楚。远远的,有丝竹之音传来,听方向,应该是爱卿的院子。爱卿的一手古琴弹得臻于化境,暗夜里听来,只觉此身所在并非凡间。记得原本是让她学筝的,女孩子学筝更妩媚,可她终于还是学了琴。张家的女子,在骨子里,其实都有股不服输不认命的执念。至于这执念会到底把人带去何方,可就看各人的造化了。 第20章 夏天过去了。白露过后,小凤仙的出发被提到日程上。是在那个日子越逼越近的紧迫中,她慢慢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张家生出眷恋,尤其是当得知张家的园子将被卖掉以后。 就如张雪亭所料,对于卖园子分家的决定,除了入画有几分惶恐慌张以外,其他人都接受得非常好。甚至看得出来,有好几个人暗暗地松了一口气。只有爱卿提出:“这件事,要不要通知燕飞一声?” “她是张家赶出去的,通知她干什么?”入画不假思索地快嘴接口。话一出口,她倒也意识到了不妥:这话,人人都可说得,唯有她是说不得的。但是,想收回来已经晚了,她只能低下头去,但却清晰地感觉到母亲凌厉的眼风扫到她的脸上。就连几个姐妹,虽不说话,却也没什么好脸色给她。在接下来的议事中,无论入画说什么,后面就是没有人接腔。令其声音仿佛投入虚空,茫茫然,没有一丝迴响。 张雪亭接过爱卿的话头,“通知还是要通知一声的,只是估计她不会为了这个回来。”“这么大一笔钱,不回来才怪!”入画在心里嘟哝,总算她识相,这次没有说出口,只在脸上露出了不以为然的神色。 若莲看了她一眼,忽然觉得惊诧——挨着她坐着的这个叫做张入画的这个女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自己都有些不敢认了。这些年来,因性情实在太不相投,几乎就没有同她怎么来往,但是,在这一刻,她实在是变得太过陌生。入画喜欢钱是从小就开始的,但是,年少的时候尚有三分感情,且懂得收敛。而今,竟然是完全地,直接地进而理直气壮地表现出来。那副嘴脸,同下等娼寮的老鸨竟那般相似。若莲惊诧完毕之后忽然惶恐地意识到一个惨痛事实:随着青春的流逝,红颜的老去,人会变得越来越自私,越来越无所顾忌,人本身就有的弱点和短处于是会加倍放大,丑不堪言。怪不得贾宝玉要对结婚后的女人生出鱼目之嘆,也怪不得大观园里那些妈妈们那般可厌。这样想着,她又同时生出警觉来:无论如何,一定一定不要变成入画这个样子。如成这般,毋宁死。 第37页 “燕飞的那一份,还是应该给她留下。”平常一直不太发表意见的怜卿说,用的是肯定语气,而非徵求意见的问句。 “是。”爱卿也很贊同,“由姨妈您帮她保管吧,万一……” “对。”若莲说,“母亲你帮她收着吧。燕飞这些年在外面也不知道怎么样,她一个人,要是有个什么需要,钱还是很重要的。再说了,这也是她应得的。” “她的那一份,我给她分成两份,一份给宁秀,一份给她留着。”张雪亭理也不理入画欲言又止的急迫模样,自顾自地说下去,“宁平是男子,不能同女子一样分园子。前些年花在他身上的钱都是我的体己。”说到此处,她瞄了一眼入画,“并没有用公中的一分一毫。” “成年小姐们的那一份怎么办?”入画忽然想到一事,张明铛刚满十八。 “燕飞前些年做得也确实过了。”爱卿轻嘆一声。 “这园子,还有家里乡下的地,还有一些属于公中的古董字画什么的,所有东西全都卖掉。”张雪亭说,“要分就分个彻底。首先,我要拿最大的一份。爱卿和怜卿加起来拿和我一样多,这是你们母亲应该得的一份。然后,你们俩再在夫人辈里算上一份,和燕飞若莲入画一样多。第三代的小姐们,不管成年还是未成年,再分次一个等级的。”张雪亭说。 “姨妈,我们的太多了。”怜卿赶紧说。 “知道你不缺钱。”张雪亭笑,“但那算是你们母亲留给你们的念想。” “我们母亲那么年轻就过去了,没为这园子做过什么。倒是这些年来,您一直照拂我们。”爱卿说,“并且,十六岁下海以后我们的钱您也没有收过。现在,实在不能多分这一份了。” “什么?十六岁以后的钱也没交过?”入画叫了出来,然后,她又强打欢笑,“如果是这样……” “没你说话的份!”张雪亭终于忍无可忍,呵斥出声,“那是我的钱,我爱收不收,轮不到你张入画来指手画脚!说得好,你老老实实地,自然少不了你这一份。说得不好,我一分也不给你又如何?家里的一切,写的都是我张雪亭的名字!” “母亲给你们的,你们就收下。”若莲对爱卿怜卿说,“不要再推辞了。那是应该的。” 入画被张雪亭吼得不敢再多话,心下盘算一番,自己有五个女儿,虽然说张明铛已经自立门户,她那一份多半没有自己的份,但是,四个女儿也可以分很大一笔了。谁知道,张雪亭继续说,“成年小姐的自然是分到她们各自手上,未成年的,我准备兑换成黄金,给她们存在瑞士银行,成年后再支取。” “瑞士银行?”这一次,不但入画,连若莲和爱卿都吃惊地问,“那是什么?”只有怜卿但笑不语。 “一家信誉非常好的银行。总部在瑞士。”张雪亭言简意赅,“怜卿说那里保险,我相信她。” “那一定是极稳妥的。”若莲和爱卿对视一眼,点头。 “什么?”入画乱了章法,“母亲,你说什么?把钱给她们存在银行?还是国外银行?怎么支取?” “我会为她们各设一个数字帐户。”张雪亭说,“然后规定一个取款时间,多少年以后,她们只要报出最初设定的密码,就随时可以自由支取。密码,我会单独地,一对一地告诉她们。” “你是说,这个密码连我这个当母亲的都不能知道?”入画隐隐觉出不对。 “是的。”张雪亭说,“不但是你,小凤仙的我不会告诉若莲,金宝的我也不会告诉爱卿。” “不行!”入画大叫,也顾不得张雪亭的权威了,“我不同意!其他房的我不管,我的女儿们的钱我要自己拿着,我信不过那什么瑞士银行!” “我再说一次,”张雪亭说,“这是我的钱,我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你可以放弃你自己的那一份,但不能代女儿们作主。” “这不公平!”入画站起来,愤怒地说,“你们都联合好了,就欺负我!就我女儿多,让我一分现钱都看不到!” “就算象你说的那样,又怎么样呢?”张雪亭气定神闲,“入画,你别忘记,这是张家。你以为这是大户人家分家,哪一房要觉得不公平,可以把族长什么的找出来说合说合吗?我告诉你,这里所有的一切,包括乡下的田庄地产,一切的一切,都是我的名字。你是不是准备和我打官司?” “母亲!”张入画紧紧盯着母亲,“你……”忽然,她软下来,对张雪亭说,“存在那个什么银行和交给我不是一样吗?再说了,女儿们还小,分家后我养活她们也是一笔开销,几个姐姐妹妹都有自己的户口,就我最弱,你不能丢下我不管……” “你这些年来赚得少吗?”张雪亭说,“明铛这两年为你日进斗金,叮噹很快也要长大,入画,你并不缺钱。” “可是,母亲,你知道的,在明铛长大之前,我已经很多年都没有挣过钱了……”入画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姐姐妹妹中,我是最爱钱的,可是,那是因为我确实不象她们,有进项啊,母亲!” 第38页 “入画,你在霞飞路上开的绸缎庄呢?”张雪亭说,“还有大成面粉厂的股份呢?入画,不要以为我老了,什么都不知道。大成面粉厂的股份,你没有付现钱出去吧?那是叮噹的父亲给你的干股。你向他承诺过,在叮噹下海的时候,至少第一个客人由她自己挑,不强迫她接下不喜欢的客人,是吧?你做到了吗?” “你……你怎么什么都……”入画仿佛白日里见了鬼一般,紧紧盯着张雪亭。 “现在为叮噹下订的人中,有哪一个是叮噹自己愿意的?我听说陈小三目前开价最高。你确定这个乞丐头子是叮噹自己愿意的?你不要以为叮噹的父亲已经过世,你拿了他的股份不办事也不怕他从坟墓里爬出来找你是不是?”张雪亭的声音逐渐凌厉。 “你还知道什么?”入画只听见自己的声音象一线游魂,无比软弱。 “我什么都知道。”张雪亭冷冷地说,“你最好规规矩矩地接受现在这个结果,不要玩什么花样。可不是每个人都象叮噹的父亲那样已经入土。” “是。”入画不敢再多说一个字。坐回到座位上,眼观鼻鼻观心,彻底地偃旗息鼓了。说真的,这实在是太恐怖了,这个母亲,张雪亭实在是太恐怖了。忽然之间,她觉得自己在这个母亲面前什么遮蔽也没有,简直无所遁形。 “我们俩分的那一个大份,”怜卿和爱卿交换了眼色之后,怜卿对张雪亭说,“是姨妈或者说是母亲送我们的情。但是,我们想分给第三代的未成年的小姐们。以后,用钱的日子长着呢。” “也好。”张雪亭发了一小会呆,沉吟一下之后说,“这是你们的心,我也不跟你们客气。以后让小辈们领你们的情也就是了。” “我的那一份钱,现在用不上,”若莲说,“由母亲一併帮我存在瑞士银行吧。过后把密码告诉我就成。” “我的那一份也这么办。”爱卿笑着说。 事情就这样议定。入画脸色灰败地从房里出来,连招唿都没有和姐妹们打。大家都知道,这一次,虽说还不算彻底撕破脸,但就算要回到以前那种表面的友好都不太可能了。 入画急匆匆地走回自己的院子,关上门,气急败坏地抓起桌上的茶碗,想狂怒地扔将出去泄愤,又想到这个茶碗还是钧窑的,着实不便宜,手抖抖地将它放下,再放眼四周,想重新寻个什么东西来砸一砸,可确实什么都捨不得,犹豫一两下,连砸东西的那股子气也散了去,只得一头扑到床上,哭天嚎地起来。 听得动静,碧清快步走出来,叫过一个小丫头子,“快去把五小姐找来劝劝夫人。”“姐姐煳涂了,”小丫头说,“五小姐现在还在学堂呢,等她下学吧!”“还有一个多月就下海了,还上什么学。”碧清咕哝一声,走开。 “等到你以后回来的时候,这园子可就是别人家的了。”若莲把分家的消息告诉了小凤仙。 “好好地,分什么家?”小凤仙不太明白。抬头看向园子,夏天刚过,最明丽的秋色还没有到来。天天住着倒不觉得,一想到很快这里就不属于自己了时,竟立刻生出惆怅来。她原本还想,今年的蟹宴可能赶不上了,等到回来的那一年秋天,一定要和姐妹们痛赏菊花,温酒吃蟹。现在看来,那样的日子,大概是永远不会再有了。 “你外婆做事,总有她的道理。”若莲说,“并且,我也觉得是到了该分家的时候了。” “为什么?”小凤仙说,“虽然姨妈她不太可喜,但不来往也就罢了。这里住得很舒服,搬家挺麻烦的。” “呵呵,”若莲笑着对小凤仙说,“忽然觉得有点捨不得这里是不是?小时候你不是抱怨过园子太大,住的人又多吗?” “我说过吗?”小凤仙有点困惑,有点惆怅,“也许说过吧,可是,现在想到这里就要属于别人了,真是忽然非常非常捨不得了呢!” “呶,人就是这样。”若莲有点感慨,轻轻地说,“当一样东西完全属于自己的时候,是看不到它的可贵的。一旦它有可能属于别人时,它就变得特别可爱起来。小凤仙啊,你记住,男人也是一样,你表现得越在意,越忠贞,他吃死你了,反而毫不上心。” “噢。”小凤仙觉得好像有些明白,又好像不明白。 “另外,还有一点。”若莲笑,“反过来说,如果有好几个人争一样东西,你也很想要,你倒要先想想清楚,你是想要那样东西呢,还是因为大家都在争——当然了,人也是一样。” “噢。”小凤仙觉得这个倒好懂一些,但是,似乎也说不出所以然。 若莲看着她的表情,知道这个女儿终于还是没能很明白。但是不要紧,时间慢慢会令她明白过来的。只是,这一扬帆出海,自己不在身边提点,一定是要多吃些苦头才会明白的。不过,这样也好,年轻时吃点苦头到老了就不会了。再说,如果在年轻的时候,没有一点苦头吃吃,这人生还有什么意思呢? 第21章 小凤仙终于登上了远洋巨轮,该巨轮在汽笛长鸣中,缓缓驶离港口的时候,她并没有象码头上万千告别的人一样,手中牵着彩色纸带,纸带的另一头,是哭哭啼啼的亲友。又或者,站在甲板上,不停地挥动着手里的小小白手绢,大声喊话或者无语凝噎。这副景象,看别人表演,其实倒也未见得如何肉麻,只觉得无数真挚感情在这港口上空飞舞。说不定也还可以生出点折柳之诗意。可一旦想到要发生在自己身上,简直要打个冷战。当然,若莲送小凤仙上船了——那时候离开船时间还早着呢。她所订的,是头等舱,带大床的套间,书桌前,一面窗,从船上这个具体环境来说,是一面大窗了,望出去,是港口里繁忙的景象,还有海鸥飞去飞来。 第39页 “这个不错。”若莲说,“你要在这间屋子呆上几个月呢,大把时间看日出日落。这海上日出我还从没看过,你要写信好好给我说说——你这船票可是我出的钱,怎么也得让我得个彩头不是?”说着,她再检查了浴室,“据说是全天供应热水的。跟咱们在北京住的酒店一样。”再看了一回小小的厅,“很好,可以招待朋友们喝个茶什么的。或者,没事时歪着看看书也不错。”欣赏赞嘆完毕,“我走了。到了地头拍电报给我。”然后,头也不回地下船去。 小凤仙毕竟修炼不够,没有母亲潇洒,眼看母亲的身影就要消失,忽然叫了一声:“妈妈!”若莲笑眯眯地回头过来,挥挥手,“听见啦,进去吧!等下可以四处看看环境,还可以看码头上的人哭天喊地地告别。说不定还有最后跑上船或者在最后一刻跳海追情人的——就象电影里演的那样。这个可是不花钱的好戏,千万别错过了。”小凤仙噗嗤一声笑出来,感染了母亲的洒脱,挥挥手,就此作别。她们都没有想到,此一别,便是十年。当然,也许若莲虽然并不知道再见是何时,但她却清楚,这将是很长很长很长的一段光阴。在这段时间里,她和小凤仙都得各自珍重。 所以,在离开船还有十分钟的时候中小凤仙趴在甲板的栏杆上,饶有兴味地看着码头众生相。果然,如若莲所说,有哭天喊地的,有拉拉扯扯的,有一次又一次拥抱的,当然,也有个别神采飞扬,且讲且笑,迫不及待地要奔向新生活的。另外,也有象她一样,神色悠闲或者说是木然的。总之,那一张张面孔,各式各样的表情都有。海风吹来,拍打着她的裙摆,一只白色海鸥几乎是擦着她的鬓角飞过,小凤仙闭了眼,使劲闻着那带点咸又带点腥的海风,开始觉得快乐。几个月后的大洋彼岸有什么样的生活,此刻完全不在考虑中,这几个月,就仿佛是人生当中一个悠长的假期好了。既不在出发地,也不在目的地,仿佛是偷来的光阴。 然后,汽笛声响,码头的别离画面到了最高潮的部分,无数人挥动手绢,大声喊着谁也听不清的话。小凤仙想起母亲的话,忍不住微笑,真的在人群中看会否有电影里那样,在最后一刻才忽然下了某样决定的人,不管是来还是去,在最后一秒钟,才逼出最本真的决定。然后,不管是对是错,就这样任性而去吧。可惜,没有。不过,小凤仙确信,这个码头一定有过这样的事情发生——每天,有那么多人往来,每张面孔后面都有无数故事,这里面,总会有那么一两段出奇的吧。其实,应该远远不止一两段吧,许多人习惯把惊涛骇浪深藏在心底,不到最后一刻不会爆发。或者说,每个人都远远不是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个样子,在他的内心深处,你永远不知道藏着些什么,于是,你永远无法预见在某种情况下他会爆发到什么程度——或者说,到底会不会爆发。 这样深富哲学意味的真知灼见,在十五岁的小凤仙的脑袋里来来回回地游荡绝非偶然。因为,现实刚刚给她上了这么一课。 就在她出发前一周。张家发生了一件惊人大事件。可以说是开天闢地以来的第一回 ,所有人得到消息都大吃一惊,半天不知该如何反应。包括淡定从容的若莲亦如是。 叮噹跑掉了。离她十六岁生日,正式下海还有半个月时间的时候,她跑掉了。 那一天,她和往常一样,离家去学校上课,坐的是自己包月的黄包车,车夫清清楚楚地看见她进了学校。甚至,她还上了两堂课。然后,中午她没有回来,下午也没有回来,一直到晚上都没有回来。入画找到学校去,只发现她的课桌里留下的一封给母亲大人的信。信很长,绝对不是一日一天写成的。条理分明地说明她为何要走,追述了小时候的生活,讲述了她自己的愿望,她不愿意下海,不愿意走母亲走过的路,不愿意变成第二个张明铛——“我也没有姐姐那样的天赋”,她说。且,她当然知道如果不走,就算是说破天也不得不接下如同陈小三这样的客人。她不愿意,就这样。看了这封信,入画气得发抖,并且身上一阵阵发冷。如果说这事是明铛干出来的,她固然震惊气愤,可也不至于如此,如此,如此意外。完全没有想到,完全的没有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表现出来。太可怕了。 张家所有的人得知消息的时候都张大了嘴,然后,在心底嘆一声,太可怕了。张叮噹心思之慎密,思虑之周详,行动之从容,掩饰之完美,简直太可怕了。在这之前,叮噹一直都是个任人搓扁捏圆的绵软性子,脸上永远一副有点迷煳的模样,反应总比别人慢上那么一点点。在学校里的学习成绩不见得出众,连张家必修的才艺也只是勉勉强强过得去。无论怎么看,都极之极之平庸。并且,她计划的时间一定非常漫长,因为她要解决很多问题,诸如钱,诸如路线,诸如去向,诸如时机,等等等等。在这个计划中,她竟然一点端倪都没有露出来。不但入画没有丝毫察觉,就连朝夕相处的丫头和妹妹们也没有发现丝毫不妥。即使是在她成功地飞鸟投林以后,大家坐下来,挖空心思地回想她的一举一动,以便推测她的去向的时候,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想得出一点点有用的线索。 一开始的时候,入画根本不相信这件事情是由叮噹一手策划,没有任何人帮手。想想看,张叮噹不过是一个十六岁不到的女子,平时里不是在家就是在学校,又没有下海,生活圈子简单得仿佛一盆清水,一眼就望得到底的。如果没有人帮忙,没有人接应,她如何解决那些细节问题?首先,第一个大问题就是钱。入画给女儿们的零用钱很有限,虽然比普通人家好点,但却连小康人家都比不上。并且这些零用钱的去向都是要向她报备的。所以,入画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一定有人提供逃跑资金给她。这个人,她首先想到的是明铛——因为在明铛十八岁生日以前,两姐妹感情一向很好。并且,明铛恨她,也许会用这个来报復她。 第40页 可是,当入画看到明铛的反应时,就知道多半所料不准:张明铛难得地在晚上没有喝醉,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先是无比震惊错愕,然后大笑,虽然没有说一个字,但幸灾乐祸的意思昭然若揭。这种反应很难假装,并且张明铛倒一直是直来直去的性子……当然,性子这个东西,现在看来已经相当不可靠。 然后,入画想到的第二个人是张雪亭,结合分家议事时张雪亭的表现,入画认为张雪亭有可能因为觉得叮噹接陈小三之流是委屈了,出手帮她一把,并且,张雪亭也有这个能力。可是,张雪亭一句话就打消了入画的怀疑:“入画,如果我要干预,直接给你一大笔钱就可以了,何必这么费事?这点钱我还是拿得出来的。” 是啊,张雪亭的钱早就多得就算是天天烧大烟泡,再养两个小白脸都挥霍不尽了,出一笔让入画接受的钱完全不是问题。——入画也是在家里卖房子卖地的时候才知道张雪亭有多么善于经营,这些年来公中的那点盈余在张雪亭手里几乎翻了一百倍!而这仅仅是露出水面给大家知道的,至于张雪亭自己的私房钱是如何生发的,完全是个谜。入画隐约听说,张雪亭手上,甚至还有军火生意。如果张雪亭想管,的确不需要让叮噹上演出走的戏码。而家中的其他姐妹,更彻底没有管的动机。 接下来,入画又把目光投向叮噹的同学和师长,可是,叮噹在学校中人缘倒是不错,似乎每个人都和她聊得来,但是一一细究下来,却没有一个人是特别亲密特别知心的。而师长,很多对张叮噹同学的印象,仅仅停留在叫得出名字而已。更有甚者,连她是张家的女孩子都不知道。张叮噹,在人群中,把自己掩饰得极好。 在追究帮手的同时,入画也托人在每一个车站、码头、旅社、酒店寻找,企图把叮噹重新找回来,可是,这个大活人就象从人间蒸发了一样,竟然一点痕迹都没有。甚至连陈小三出动半个上海的乞丐帮忙查找,也一无所获。不但人没有寻见,连一点有用的线索都没有。竟然没有任何一个人看见过一个类似叮噹的小姐出现。 如果不是有叮噹那封信在,并且那信从长度到墨迹到内容都可看出不是在胁迫下写成的,张入画几乎要认为叮噹是被人绑架、劫持甚至是谋杀了——那样都比现在这个情况合理。 张家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叮噹出走事件,还狠狠地把一个人惊出一身冷汗——周润田。周润田得知这消息的时候,整个嵴背上都爬上了一条一条的汗水。叮噹这个小姑娘,他见过无数次,想想,他是入画的入幕之宾,并且,说实话,他还是一个好色的男人,虽然因为要图大事,不敢露出半点,但对刚刚长成的这个小美女,着实是留意过,上心过。叮噹给周润田的印象是:迷煳,绵软,反应慢,一团孩气,几乎什么都不懂。而这个十六岁不到的小姑娘,在那般精明的入画的全力监控下,竟然干出这样惊天大事。这件事情,表面看来不过是一次策划成功的离家出走事件,可是,周润田却知道要达成现在这种结果却绝不简单。这里面任何一个微小的计算失误都会导致满盘皆输。且,就算是他这么善于弄钱的人,在听了入画讲解平日里张叮噹的收支情况,都无论如何也想不出到底怎样才能筹措一笔用于逃跑的路费。这个叮噹,心机之深沉,手段之老辣,实在是太可怕了。周润田由此想到,张家的女人实在是太可怕了,进一步想到——生得出叮噹这样的女儿的入画……天,说不定,完全不是他此刻得意洋洋地想的那样,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搞不好此事非常非常不妥。 确确实实,周润田被张叮噹惊着了。在这份惊吓下,他不得不审慎地修改了自己的计划,原本,他打算一步一步骗光入画所有的钱,而现在,他决定拿到手上这一笔也就算了:入画在铁路计划中投资一万块。说真的,这两个月来,他花在入画身上的钱,也差不多有两千,这一万块本来是远远填不满他的胃口的。但现在,周润田决定见好就收,另谋他图。 入画永远都不知道,叮噹的出走,其实几乎是救了她一条老命,而此刻,她在背叛、损失、麻烦、震惊、恐慌的夹击下,不但一夜白头,简直是有点神经质了——看向自己每个女儿的眼光,都象在防贼。 总之,不管人们怎么想怎么看怎么挖地三尺,在小凤仙出发的时候,张叮噹仿佛消失。种种迹象表明,她是一个人默默计划多年,没有外力帮助,无声无息地,成功地消失了。并且,小凤仙预感到,除非叮噹自己愿意出现,没有任何人能把她找得出来。一想到入画院子中鸡飞狗跳的情况,以及入画不得不应付那所有为一亲张叮噹芳泽而付了订金的人,小凤仙就忍不住想像明铛一样,仰头大笑起来。这个姨妈,实在太太太活该。 这样想着,她就站在甲板上,肆无忌惮地,对着越来越远的陆地,对着越来越宽广的海面,大笑起来。那笑声,那般爽朗清脆,那眼神,那般明丽清澈。在她的前方,是浩淼无尽的茫茫水域。她和她的船,向着落日的方向,毫不犹豫地驶去。天尽头的那一轮金红的太阳,发散出万丈耀眼光芒,那光线,洞穿小凤仙纤细的身体,将她变作了一个闪亮的发光体。 第二卷 1940年,秋 第41页 第22章 子夜时分,雨。纵是在法租界,纵是在霞飞路上,这个时间亦已经人声渐稀。千条万条雨丝跳荡在一片叶子也无的法国梧桐光秃秃的枝干上,落在人家的雨棚上,落在昏黄的路灯的灯影里,落在马路两侧泛着冷光的积水里,声音细碎,仿佛是掖着藏着的呜咽,不仔细辨别,几不可闻。 张明铛坐在一张有着繁复雕花的巴洛克风格的圆桌前,面前是一杯琥珀色的液体,那液体在水晶杯子里,在摇曳的烛光下轻轻一晃,极度艷冶,极度诱惑。张明铛手起杯落,一杯酒稳稳噹噹地滑落腹中,满足地嘆一口气。其实,这样的琼浆玉液如此牛饮,真是暴殄天物。如果廖爰在,当会嘲笑此乃酒鬼行径。不过,就算是酒鬼,此刻的明铛也当得起艷鬼两个字。只可惜,那个会用眼睛笑出来,捧着她的脸,说出“艷鬼”两个字的人,再也不会在黄昏时分出现,斜斜地倚在门框上,让夕阳最后一抹光照亮他半边面庞。 三年前,1937年,也是这样的秋意浓到冬来的时节,三十六岁的廖爰没有迈过本命年的坎,一场大醉后,永远地睡了过去。在这个动盪到人命飘摇如风中枯叶的年月里,廖爰没有死于战火没有死于硝烟甚至没有死于乱世见惯不惊的意外,他的死是註定的,只不过是迟早而已。每每想到这个,张明铛就很想在眼前构想一幅廖爰最后的模样——微微笑,大醉着曰:“我醉欲眠君且去。”是啊,廖爰这样的人,应该是如此落幕才对得起观众。其实,没有见过他最后一面的,都要以为他是这般挥手告别的。可是,张明铛面前挥之不去的,是廖爰的那张脸,尸体上的脸,面色青白,枕头上都是呕吐物——他是被呕吐物窒息而死的。那具失去了生命的躯体,不但恶臭逼人,而且手脚干枯,面容扭曲,极之极之丑恶。丑恶到张明铛在看到第一眼以后,连悲伤和震惊都被沖淡许多。那具尸体,把一直笼罩在廖爰身上的魅惑之光击得粉碎。三年了,明铛几乎每天都在企图忘记那丑陋不堪的一幕,可每天都忍不住想起。甚至想起那副场面的时间还超过了数年来他招牌似的倚在门边,微笑着扬起一边眉毛的经典表情。 如此风雨如此夜,如此美酒如此人。张明铛不记得是喝到了第几杯,酒意上涌,她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往卧房走去。突然,她的身体一僵,愣在当场。 烛火昏昏黄——张明铛看见了房间里大穿衣镜里的影子,她的影子。她忽然踉跄着快走几步,半扑到镜子前,两只手抓住镜沿,身子簌簌地抖起来。半晌,她扑到墙边,拉亮了电灯。雪亮的灯光刷地一下射出来,张明铛的眼睛感到一阵尖锐的刺痛,反射似地闭紧,好半天再睁开,直愣愣的目光望定镜子中那个自己。 我的天,那是一个什么样的自己。面色青白如尸体,眼睛里满满的都是血丝,目光是直而钝的,口红尽数花掉,嘴巴的部分是模煳的一团红色,并且唇边还粘着一丝呕吐物,天,身上也是——缎子旗袍的胸口还有下摆,一搭一搭地都是颜色暧昧的印子。虽然这个时候的明铛早就不辨香臭,可她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早上她见到的廖爰的尸体——此时此刻的她和斯时斯地的廖爰,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她的一缕活气,可就算是这一缕活气都那么不可靠,张明铛的手不可遏制地抖了起来。这不是因为震惊,也不是因为恐慌,这什么也不因为,仅仅是,酒精中毒已深。近年来,她的手常常这般抖。她再望向自己的那双手,鸡爪一样,指甲里还捆着黑边。这个样子,和站街的潦倒暗娼并无不同。 张明铛目瞪口呆地望着自己,在雪亮的,纤毫必见的灯光里,愣愣地看着自己。十年来,这是她第一次这般紧迫地望见烂醉后的自己。此刻,她的头还没有开始痛,那种狂澜一般的痛要第二天早上才会来。同来的,还会有针扎一般的心悸,那种心悸没有任何诗意和美感可言,连颓废美都算不上。一分一秒都要自己捱过。可是,就算现在身体只是发软,就算现在思维能力下降都几乎只剩下本能,张明铛却仍然几乎要崩溃在对自己的发现中。她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这么丑。 张明铛吸一口气,拉熄电灯,柔和的烛光下,似乎一切好一点,她刚松一口气,忽然想到,当黎明来临,万丈阳光升起又该如何?一念至此,她又踉跄着扑到窗边,把所有的窗帘都拉拢。窗帘又厚又重,这一番折腾,对于一个醉酒到十分的人来说,真是重体力活。张明铛渐渐觉得力气全无,扯着窗帘,慢慢地软到地上坐着,然后,又慢慢地躺了下去。嵴背挨着地板的那一刻,她的眼前又掠过廖爰的尸体。几乎是一个激灵,她再挣扎着坐起,跪在地板上,再爬行几步,揪着落地窗帘的一角,一寸一寸地往上挪。终于,站了起来。这时,难受劲儿上来了,她的心脏狂跳,跳得几乎要从胸腔跃出来,跳得象千万根针在拼命地扎,跳得恨不得就在这一秒停止唿吸。而头痛也来了,先是细细地,再涓涓细流成大海,终于,掀起飓风。 张明铛的全身都开始抖起来,象害了疟疾一样。平常的这个时候,她已经摸上床去,睡得跟死人一样,要到第二天早上才会开始难受。可是,这个夜晚,灵台最后一丝清明,让她觉得如果就此睡去,那第二天人们看到的,是另一个廖爰。她倒并不怕死,这个世界,老实说,似乎并没有太多可供她留恋的东西。可是,她实在不想死得那么丑陋,丑陋到就算是地狱之火升上来都涤盪不尽那难言恶臭。不,就算是死也不能这般去死。 第42页 张明铛挣扎着爬到卫生间,把头伸在自来水龙头下一通好淋。冰冷的,接近零度的水浇在她的头髮上,刺骨地冷。这冷让她抖得更厉害了,可那退潮一般渐行渐远的神智却慢慢回来。一点一点地,张明铛伏下身子开始狂吐,她很小心地不让呕吐物溅到外面,吐一气再把脸伸到水龙头下洗一洗。真冷啊,可是,真痛快啊,冰一样的水流过近乎麻木的面庞,让她生出一种清洁感,这种清洁感令她渐渐觉得安全——再也不会死成廖爰那个样子了。这种想法给了她希望,她竟然有了力气,用毛巾将脖子和手擦干净,再脱下旗袍,再脱下内衣,团成一团,用力扔在垃圾桶里。 接下来,她□地穿过房间,在刺骨的冷里,牙关相击的声音连自己都清清楚楚地听到——然后,她扑到床上,拉过被子,盖住了自己。 自此,张明铛戒断了杯中物。 第23章 第二日,张明铛起了个绝早,确切地说,是一夜未眠。预想中的万丈阳光并没有从窗口射进,那还是一个阴雨天。她平静地拉开窗帘,重施脂粉,看定镜子中的自己。虽然脸色依旧不好,眼睛下有掩也掩不住的黑色阴影,但和数小时之前的那个丑陋的人已经有了很大不同。心脏还是跳得不太舒服,但可以忍受。她清楚地知道,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将会有很长一段不那么舒服,必须默默忍受的难捱时光。是,默默忍受,一个人。 一个人。十年前,十八岁生日的那个早上,她对成年的生活曾经满怀憧憬和期待,虽然没有具体在心里勾勒未来的瑰丽蓝图,但也从来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一个人。28岁了,母亲那一辈,身前已有女儿绕膝,大多已经半退休。可现如今,明铛的身边,连丫头都没有一个。这座房子里剩下的,只是再也无法精简的,一个管打扫的老妈子和一个厨子。这二人之所以一直没有离去,无非是此地还算乱世中一个略为安全的栖身之地。1940年的上海租界,已成孤岛,房屋租金贵到离谱。值得庆幸的是,这幢房子还是当初分家时置下的。明铛还记得,当她拿到那笔大钱的时候,叫了廖爰,要他去弄一地窖好酒来的万千豪气。结果数日后,廖爰把这所房子的地契放到了她的手上,笑:“都说现在不是置业的好时机,可对你来说,反正都是白白得来的,无非是胡花的方式不同而已。”这所房子不算大也不算太好,只有上下两层楼,并不是那种花园洋房,所以,在最初的几年,张明铛甚至连问也没问,地契丢在抽屉里,任廖爰放出去收租,“租金折成好酒给我就行了。”她开玩笑地说。然后,就此忘得干干净净。 明铛并不是一个笨人,也没有想过要红到永远。她是从来都没有为未来打算过。也是,在那样的年纪,在来钱容易到根本感觉不到是钱的年纪,又怎么会想到柴米油盐和房租都是要真金白银去换的呢。她的钱,左手进来,右手就换了美酒华服和首饰。早年间当然挥霍之后还有盈余。慢慢地生意日差,这简直是肯定的,张明铛的酗酒又不是什么秘密,早就传扬开去。且,上海滩上才人辈出,明铛离了张家造势,自己又不在老客人身上用心,自然一日一日黯淡下去。廖爰在世的时候,所有财务都是他一手打点,明铛只管将钱流水价地花出去即可。可惜,这样的金融天才并没有陪她到永远——廖爰过世以后,明铛才意识到他不但是酒中妙人而且是金融天才。在她生意日差到几乎没有生意的几年里,她的所有开销都来自于廖爰在各种投机生意里的斩获。当然,那笔最初的资金是她早年的积蓄。最初接手自己财务的几个月里,她天真地以为这样的斩获容易得如同吃饭——因为廖爰就象吃饭甚至是唿吸一样自然。那个时候,她的手上还是相当相当宽裕的。当然,她很快就意识到那需要非凡天赋,并且,这样清醒的意识是用惨重的代价换来的。 于是,最后,明铛住在了这幢本来该是一窖酒的房子里,她望着四壁,常常有睡在酒缸里的荒诞感。这三年几乎都是在这种荒诞的感觉中度过的。说真的,不在醉乡的时间很少,从手上最后一笔闲钱也在投机或者说是投资中蚀了个干净开始,明铛天性里的那一丝聪明总算復甦,她并没有象个赌徒一样输进全副身家,而是认命收手,靠着变卖首饰维持生计。幸好早年间置下的首饰还很值几个钱,也幸好她一向里为人慷慨豪爽,人缘不算太坏——买她首饰的姐妹并不曾狠狠压价。当然,卖出去的可就不是买回来时的老价钱了。纵是这般,按照她现在的开销,不贪杯的话,只靠首饰,要苟延残喘到五十岁也不是不可能。但是,苟延残喘,苟延残喘那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这个早上,这个早上和过去十年间的三千多个早上并没有什么不一样。张明铛平静地摊开自己的帐本,如果那些零碎记下的东西算是帐本的话,开始认认真真地考虑生计问题。“从此,我便算是老了。”在一切开始的时候,她居然如是想。的的确确,做她们这一行,二十八岁已经算是高龄,走出去,大抵要被同行称一声“前辈”,不只是姿色上的美人迟暮,而且是举手投足间的倦意——从心底透出来的,浓浓的倦意。张明铛以手支颐,对着镜子自嘲地牵动嘴角,这副皮相,还能给多少男人以幻觉?一年前,她的双胞胎妹妹云铛和雪铛,正式脱离母亲的掌控,第一件事就是来看她,那一对曾经以仰慕的目光望着她的小小女孩儿也已经长成风情万种,可就算是二十出头的她们,眼角眉梢也有倦意浮现了。做这一行,永远比别人老得快。啊,云铛和雪铛,她们还好吗?还有碧铛,还有至今也没有消息的叮噹? 第43页 张明铛想起了张家的大花园,想起了那些和妹妹们追逐嬉戏的童年光阴。那园子里浓浓的草木香,那些个午后的阳光,那些一去永远不会再回来的无忧无虑的好时光啊,它们都去了什么地方? 想到这些,明铛拿出妆盒,认认真真地打理自己的门面,再换了一身好衣裳,也不摇电话,出门叫了一辆黄包车,她要去看妹妹们。 出得门去,早晨清新而又有几份冷冽的空气勐地撞了过来,纵是裹着大衣,仍有几分寒意。明铛坐在车上,微微眯了眼,吸一口气,觉得这空气是香的。从肺里一直舒服到毛孔,呵,活着的感觉。哪怕就是贪恋这一个剎那的舒服,活着也是好的。从这一刻,明铛下定决心要好好地活下去,哈,上海,你以为我完了吗?还早着呢! 第24章 “小凤仙就要回来了。”放下手里的一张纸,若莲说。虽然力求语气平淡,可熟悉的人感觉得出她嗓子里力压着的那股欢欣之气。 小凤仙。刘勇的眼前浮现的,是一个长手长脚,又瘦又黑的女孩子以及她中暑后苍白的脸,隐忍的神色。还有,大多数时候,她是一个沉默拘谨的影子,似乎努力把自己的存在感减到最低。算来,今年她应该已经二十四岁。和入画家的碧铛一样大。可是,她应该和碧铛很不一样吧。若莲和入画就是多么的不同啊。 “小姐大概还有多久能到?”刘勇收敛心神,“家里店里都要准备一下。” “电报是从香港拍来的。”若莲说,“她在那里耽搁一周,差不多十天应该就到家了。也没什么好准备的,到时候咱们去码头接她也就是了。这个家,她还找不到方向呢。” “好。”刘勇点头。 这十年间,若莲说什么,刘勇都回答一个“好”,干脆,简单,直接。从不多问。即使那一年的午夜,若莲的电话将他从床上叫起:“你马上出门,用一辆眼生的黄包车,两个小时后,接我去一个地方。”他也是简简单单地应了一声,“好。”然后披衣下床。 那天晚上很冷,嘴巴唿出的白气在眼前凝成一团一团的烟雾,久久不散。他披了破旧棉袄,戴着一顶毡帽,拖着车,在静得没有一个人的大街上奔跑。天真冷,他大步跑着,一条街又一条街,几乎有点喘不过气。一个街口的转角处,他遇到了巡街的警察。 “东家太太病了,去仁济医院呢。”他停下来擦汗,把香菸给警察点上。 火柴和菸头的微光里,警察从大盖帽下看了他一眼,再凑到车前,掀起帘子察看。车子里是一个面色蜡黄的女人,半新不旧的棉旗袍,身上披了一件掉了一半毛的羊皮袄子,腿上搭着棉被,有气无力地将眼睛撑开一条细缝,看了他一眼,努力在嘴角扯出一个讨好的笑来。 看看没有什么可疑,掌心又被刘勇填了好几个银角子,终于挥挥手放行。 那一夜,刘勇没有去找朋友老王借车,而是去了一家黑车行,拍出五百个银元和一把枪,弄了一辆车和一套行头。完事之后,他把车和行头全都沉进了黄浦江。自始至终,他只知道若莲要赶去某地送一个人。为什么送,送的是谁,他一概没问。 “没什么事的话,我先去店里。”刘勇同若莲打了个招唿,出门去。他们的那家米店,规模不大不小,生意不好不坏。这些年并非没有扩张的机会,但是若莲说,“树大招风。乱世里,苟且偷生也就是了,谁还想在这上面发财不成。” 树大招风。若莲对这一点,有刻骨的痛。当然,她的痛和当事人比起来,怎么也隔了一层。刘勇出门以后,她走到了花园里,在冰凉的石凳上坐下,轻轻嘆出一口气。小凤仙就要回来了。呵,真是一个好消息。只可惜,这个上海,和十年前比起来,已经是满目疮痍,有不少坏消息在等着她呢。 别的都还好说,该怎么告诉她关于李子明的事呢?那个十年前一力承担她,负担她学费和生活费的人,现如今在什么地方?那个晚上,若莲坐在刘勇的黄包车里,暗沉沉,赶去赴的,就是同李子明的生离。不是不知道这是冒了要命的危险,不是不知道这么做甚至可能拖累刘勇,拖累所有上海和她有联繫的人。但是,一定要去。不顾一切也要去。这辈子,和李子明大抵是不会再见面了吧?原以为,用那样的相处方式,即使不能日日相守,却可以不咸不淡相望一生,谁知还是不能。真所谓造化弄人。这些年下来,若莲早已学会,一件事,如果好得不象真的,那就一定不是真的。凡事从不敢用力太过,寄託太深。有时候甚至想,如果和李子明相对的日子数目是註定的,那情愿一个月见一次,甚至半年一年见一次也好,不要多,不要密,只求久一点。然,还是生离。 要到下定决心去送他的那一刻,若莲才知道,真真正正,她爱着这个男人。其实,所谓的送,也不过是在那不是码头的码头握一握手,连拥抱的时间都没有。两个人的脸在黑到极处的夜里,掩在破衣烂衫当中,连悲喜的表情都来不及做。第一次分别时,她知道,总有一天,他会回来,即使这个回来是作为别人的夫别人的父。可是她知道,还会再见。哪怕是在稠人广众的社交场合,隔着酒杯隔着重重叠叠的人脸,望一眼也好啊,至少知道他一切安好。而这一次,是生离,也可能是死别。谁也说不出再见。他的船消逝在视线的那一年那一夜,她四十岁。可那一刻的心境,却仿佛八十岁。某个瞬间,她甚至恨不得真的已经八十岁,那样的话,至少时日无多,可盼来生。 第44页 当然,别后的这些日子也一天一天地过来了,人的生命力永远比自己想像的来得强韧。她也并没有从此了无欢容,更没有矫情到一日一日消瘦。只是知道,上海,再也没有那个人的影子了。这样的情绪,作为张家的女子来说,要说不可承受,只怕要笑掉人家的大牙。这样的一点遗憾,作为1940年孤岛一般的上海,破船一般的中国,作为蝼蚁一样无声无息死掉的大批人来说,不但无关痛痒,简直就是奢侈。可是,可是,无论这样的情绪多么轻如鸿毛,无关家国,仍然是痛的,清清楚楚的痛。 即使,遭遇了1937年12月13日,南京城破。是,1937年12月13日,很不幸,若莲在南京。换个说法,很幸运,她居然从那一天的南京回到了上海。全须全尾地回到了上海。她之所以可以象个奇蹟一般地回来,除了老天着实眷顾以外,还全赖刘勇。 那一年,若莲在南京陪伴冯先生。刘勇得到怜卿送来的关于南京日危的消息后,没有托人去接,而是亲身赶了去。进城第二天就遇城破。他能救走若莲而没有和她一块葬身在那人间地狱,是异数中的异数。事后,当他们出现在怜卿面前时,怜卿震惊多于惊喜,足足愣了五分钟才和若莲抱头痛哭。两个四十余岁的女人就那样坐在地上,相对嚎啕。作为一个非当事人,怜卿对那座城里发生的一切算是了解得很多的了。可是——不管怎么多,仍然无法想像那一切。那一切逼得若莲几乎要染上鸦片瘾。她几乎必须要靠了吞云吐雾才能入睡的时候,刘勇搬了进来。他默默地把被子铺在她的身侧,收了她的菸具,握住她的一只手。 若莲握紧那只干燥稳定,掌心有一层薄茧的大手,再一次哭了出来。撕心裂肺,狼一样。全没有了平日里的淡定坚强。哭得累了,终于睡去。几年来,她还是常常被恶梦纠缠,但是,在梦里,在血污与尸体之间虫豸一样扭曲着前行的时候,掌心那一缕温暖总能让她醒来。 可就算是这样,若莲仍然不曾忘记李子明。她也没有打算忘记李子明。 第25章 上海发生的一切,落在给给小凤仙的家书上,却总是“一切安好”四字。若莲的簪花小楷在红格的信纸上非常好看,一个一个字列起来,说的尽是上海风物,日常起居,新家的陈设,店里的事情。也说时局,时局不好到已成乱世,这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事情,无需隐瞒也隐瞒不了。可一句时局不好,一句乱世苟安和实实在在的经歷是两回事情。也说刘勇,家中大事小事都全赖了他。若莲终究不是得道的神仙,字里行间,对刘勇的依赖时有流露。这种依赖和小凤仙前面十几年间接触到的若莲很不一样,不一样到了她都隐隐有点担忧。可是,这样的担忧决不敢形诸于色——隔着山又隔着海,若让母亲警觉到自己的担忧,唯一的可能是以后的信中再也看不到这样的情绪流露。 小凤仙的信也一样,满纸都是异域风情,对新世界充满好奇,充满热望。一封一封信写来厚厚一叠,编成一册可以作为域外游记出版。只有看了又看才能在字缝里发现一点点蛛丝马迹:到得那边不久,似乎宁平的诊所就在经济大萧条中宣告破产——他的一批医疗设备是贷款买的。宁秀的孩子生了病——说是不算什么大问题,可在四五年的信里都没有听到痊癒的消息。就象小凤仙不敢惊动若莲一样,若莲也不敢惊动她,甚至不敢额外地多寄钱过去——生怕露出一星半点察觉的迹象,那边就只会寄来花好月圆的他乡风物志。 只有彼此硬起心肠,只有双双相信对方可以应付。 不过,相对于若莲来说,小凤仙的日子真是要好过许多。虽然,最初的几年也有几乎捱不下去的绝望感——一定要到了国外才会明白自己的一口以为已经相当流利的英文是多么的破,一定要被洋鬼子欺负几回之后才会明白他们不流行温良谦恭让,一定要离开母亲了之后才会明白原来自己爱她想她比自己以为的要多得多,一定要真正失恋几回才会明白劝别人的时候容易落到自己头上时该哭该痛该辗转反侧一样也少不了,一定要吃亏上当损失了钱财以后才会明白通财之义见诸于《水浒》而绝不该见诸于活生生的现实,尤其是单身少女的现实生活。 这最后的一点尤其尤其尤其可怕。前面的都还是依靠心灵强大可以慢慢解决的问题,这最后一点,搞不好就要命。幸得李子明的款项是一月一寄,也幸得怜卿给的那一匣子金条小凤仙老是觉得是代人保管,并不敢动,一到地头就存进银行。可是,也正是这一匣子金条差点害得小凤仙差点去跳海——她存款的那家银行几乎破产。在等待消息的那段日子里,小小年纪的她愣是逼出了鬓边白髮。也是年纪小,如果是若莲定不会如此,钱财再大,大不过性命去。 这所有的所有当然不会在写回家的信里漏出只言片语,打落牙齿和血吞了就是。小凤仙就这样跌跌撞撞地长大,一天更比一天强壮一点。她慢慢强壮到可以帮宁平宁秀一把手,强壮到拳打脚踢撑开一片属于自己的小小天空,强壮到——想要承担母亲。 小凤仙之所以在烽火连天的日子里迫不及待地想要归国,乃是雪菲的信里不经意地流露出了若莲曾吸食鸦片,由于是不小心说漏了的,也就语焉不详,也就越看越令游子心惊。和若莲信中逐日逐日对刘勇渐渐深起来的依赖结合,小凤仙恨不得下一秒就站在家中。她已经不是十年前那个青涩小少女,她已经懂得了计划安排。她打定主意,到得家中,如确认不妥,立刻带母亲离开上海,必要时可以使用非常手段。 第45页 当小凤仙作出回国的决定时,遭到了宁平宁秀和男友方云琪的强烈反对。也是,是个人就要反对这这个时候回去——战火纷飞,一半国土已然沦陷。 “我理解你的心情,但可以让伯母过来,不必亲身回去。”方云琪如是说,“我也不贊成她现在还留在国内。但是你这种做法是不明智的。” 小凤仙听得眉毛一跳,心头不爽。类似的话其实宁平也说过,可是,由方云琪这般说来,听上去却怪怪的。这样想着,她脸上却一点也不带出来,回答道:“你说得对。可是我还是要回去。” 方云琪看一眼小凤仙的脸色,无奈地一笑,“既然如此,我陪你走这一遭。” “不。”小凤仙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你冒这样的险,你的父母更会认为我是祸水。实在担不起。” “这是我自己的事,同你有什么干系。”方云琪说,“我父母那边,我自己会处理妥当。” 小凤仙心头好过一些,真正笑了出来,“还是不行。我一个人去足够了。再说,这边的事情也要有人看着才行,交给别人,我着实不放心。” “你确定一个人能行?”方云琪看着她的眼睛。 “我确定。”小凤仙眼神清澈坚定,“我完全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你放心,我不会无端端涉险,不会冲动。一切以安全为先。” “那……我等你的好消息。”方云琪不再啰嗦,“时间定下来我去弄票。” 事情就此敲定,看上去并无任何不妥。然,无论是小凤仙还是方云琪,都隐隐觉出有什么地方不对,差着点什么。可是……难不成要他真的为我赴汤蹈火不成?小凤仙自嘲地心道。难不成要我真的为她死而后已不成?方云琪亦自嘲地心道。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那么——那么,那么似乎真的没有什么不对。只是——只是,只是啊,到底意难平。 第26章 张明铛抵达双胞胎妹妹家的时候,正赶上一齣好戏:入画在此间吵闹着要零用钱。看到母亲,明铛着实吃了一惊,不是因为她闹事本身,而是因为她居然到得这么早。这个时间,对于她们这些人来说,几乎无异于半夜闯去别人家里那般失礼。明铛是一夜未睡且一时冲动,难道母亲为了零用也是辗转反侧了一夜不成?一边在心里近乎刻薄地想着,明铛一边跨出客厅,和下人打个招唿,干脆走了出去。一来她实在不想和入画多说什么,二来,入画的存在提醒她,不管自己心情如何澎湃激盪,不管对方是否是自己血浓于水的手足,这么早的不速之客,真是很失礼的。这般想着,她在门口叫了一辆车,干脆去黄浦江边看风景去——要和妹妹絮叨点啥也真不急在这一刻啊,中午或者下午出现才是正经。 几乎从来没有在这个时间这种天气来到黄浦江边,原以为大清早的,会看到一江浩荡东流水和满江清风,谁知道,码头上,挤挤挨挨早就密密是人。啊,她忘记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谋生是第一要务,早起是生存之必须而不是象她这样偶一为之。看着渡船上拖儿携女的妇人,赶去上班的,西装革履的小职员,还有那些贩夫走卒,个个脸上都带着点没有睡醒的疲惫,人人眼神里都有着一丝困苦之色。更何况,江边还有星散的,士兵。别国的士兵。一个个盘查路人。那些操着别国语言的士兵,年纪很轻,有的嘴上还有稀稀拉拉柔软的绒毛,可眼神和动作却是嚣张轻蔑的,语气也非常非常不好。 张明铛目光定定地望着,半晌才失神地迴转头来,看看面前的一碗咸浆,半个粢饭糰子,机械地往嘴里送。一定要多吃点东西才有力气啊。近年来渐渐感到这副皮囊越来越衰弱,稍微走一点路就会头晕。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在接下来的整整一个上午,她满城晃悠。乘了电车,一条街一条街一站路一站路地坐下去,其间几次想抽支香菸,看看周围的人,又忍了下来。当然,可以下车去找间咖啡馆坐,消磨掉这一个上午的光阴,可是,来来去去的那几家去惯的店忽然令她提不起兴致。在这个早上,张明铛隐隐觉着心里有些什么莫名的渴望,想干点什么和过去不一样的事情。但那是什么,她真的不知道。在车上久久坐着,有时低下头来无聊地看一看双手,再无聊地看看车里的人。啊,有个男人注目她已经好久——他不敢直接盯住她看,那眼神是闪躲的,看一眼又闪开,看一眼再闪开,可又忍不住要看,一副想要搭讪又不敢的模样。张明铛用眼角的余光就知道这个人是个标准的小男人,多半在家什么贸易公司之类的地方干干会计或者抄写,连洋行职员都不是。说不定家里还上有老母下有幼子,外加一个性格暴戾偏执的太太。生活压得他连透口气的机会都没有,他也没有那胆子或者本事甚至是意识去做丝毫改变,唯一的生活乐趣就是在电车上,对着个略为平头正脸,看着又不太象良家的女子发点痴梦。真是……啊,一眼望得穿的人和事啊。张明铛忍不住要在嘴边浮起嘲讽的笑,又生生忍住——要是给他误会她有意思勾搭他,那简直可以噁心一个月。 终于到了十一点。张明铛带了大盒巧格力回到云铛和雪铛的家,跨进客厅,又吃了一惊——双胞胎几乎是正襟危坐在沙发上等着她。 第46页 “这是唱的哪一出啊?”明铛一面解大衣扣子一面低低地笑出来,然后随手把衣服往旁边一扔,拣了张丝绒沙发坐下。 “早上知道大姐你来,我刚下来你就上了车。”云铛也笑,“然后我又被妈给绊住,死活脱不了身。” “大姐到得这么早……”雪铛性子更直爽,“我们有点担心。现在看来没什么事嘛。” “是没什么事。”明铛说,“不过是起早了点,忽然想起小时候的事,就想过来看看。” 此话一出,云铛雪铛脸色都是微微一变。看她们的神色,明铛又笑了,索性再吓她们一吓,“吃过午饭我准备再去看下碧铛,我们姐妹几个好些年没有一起坐过了吧,可惜叮噹不知道现在在哪里。这些年,我这个大姐当得不好,还要你们来操心我,真是。” “大姐!”雪铛都快哭出来了,一句“你可不要想不开啊”在喉咙间滚了又滚,几乎就要脱口而出。 “大姐今天心情很不错嘛,专拿我们寻开心。”云铛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雪铛这个老实头差点就被你骗了。你交待啥遗言呢?来,来,把你的漂亮首饰都留给我,行不行呀?” “哈哈哈哈……”张明铛一愣,继而大笑出来,“还是你鬼精鬼精的!对了,你怎么知道我说着玩呢?俗话不是说了,‘物若反常必为妖’,我起个大早,然后又想起了小时候的事……什么地方露了破绽来?” 说话间已经到了开饭的时候,姐妹三个坐到餐桌边,雪铛拿出一瓶好酒,一边给明铛斟上一边忍不住啰嗦,“大姐,这酒挺好的,听说是法兰西的呢……姐你尝尝,唉,不过,还是戒了吧……”最后一句声音小得跟蚊子哼哼,她上次说了类似的话,明铛大半年都没有登门。明铛慢慢端起酒杯,再看一眼雪铛,不说话。 云铛给明铛夹了一筷子菜,“阿姐尝尝这个,新鲜的草头。这个季节有这个吃可不容易了,也不知道是怎么种出来的。” 明铛笑了,看着雪铛,“小妹妹说了好多次让我戒酒,说一次我恼一次。明明是我不对,下一回碰面,还要你来哄着我,我可真是个不讲理的。这一次,听你的,不喝了。” “啊?!”这番话出来,着实把云铛和雪铛唬得一跳。半晌,云铛干干地笑着说,“刚才没吓到我,想来第二趟啊?” “谁吓你呢?”明铛端起酒杯,没有犹豫,平平静静地倒回到瓶子里,“从今往后,真不喝了。” “大姐,你可不要想不开啊!”雪铛的这句话终于蹦了出来。 第27章 当三姐妹坐在碧铛家的客厅的时候,全都为实心眼的雪铛终于蹦出来的那句话笑得前仰后合。甚至,明铛的眼泪都笑出来。可是,用帕子印一印眼角的那一滴泪,忽然又无端端地有点悲凉起来。 云铛是个玲珑剔透的心肝,不动声色地转了话题:“今天妈到我们这里来了,三姐,她来找过你了吗?” “怎么会不来?”碧铛笑着说,“拿到钱才走的。” “这下清静了,她再出现怎么也得等到下一周。”雪铛拍手笑道。 “什么?现在她一周就来要一次?”明铛大惊。她记得以前给母亲的零用钱是一个月一次。 “对,一周一次。”碧铛点着一支烟,嘆了口气,“还一定要在最刁钻的时间出现。不是清早就是半夜。最诡异的一次——凌晨三点。” “这闹得太过分了吧!”明铛说,“你们又从来没有短过她的。” “不是短不短的问题。”云铛说,“她不过是用这种方式证明她的存在罢了。” “是。”碧铛说,“她除了来找我们又能去哪里呢?除了来要钱又干点什么才好?她现在已经一个客人都没有了,几个姨妈也被她得罪得多年不来往,就连下人没事都不和她说话的,而她今年还不到五十——” “因为寂寞。”明铛明白了,入画寂寞得快要发狂了。她的钱早就已经挥霍不尽,可是,身边却一个人也没有。姐妹、母亲、表姐妹全都断了来往,五个女儿,个个都几乎是被逼出门去的。要零用钱是唯一的可以理直气壮上门的方式了。在这样的寂寞晚景里,如果有个情人,哪怕是买来的情人也多少好一点啊——就象张雪亭那样。可是,经过了周润田的事,入画早就成了惊弓之鸟,甚至偏执到了杯弓蛇影的地步,在碧铛没有离家的那段时间,哪怕是碧铛的客人多看入画一眼也会被其误会为企图勾引她进而吞掉她的钱。 在周润田身上损失掉的那一万块,是入画心头永永远远的一条刺。为了这个,她甚至和怜卿翻脸——在她自己多次找周某人交涉无果以后,她要怜卿背后的那个人出面,帮她要周润田吐出那笔钱。这都还罢了,她要求的不仅仅是吐出那笔钱,还要求吐出原来周润田承诺的高额利润。当时怜卿用一种匪夷所思的目光望着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说真的,如果是若莲被骗财,不用多说,她一定会设法出手。可是,入画……自从张雨亭过世以后,入画并没有给她和爱卿多少友爱。说友爱都太抬举了些。要不是张雪亭一力压着,张入画会成为她们成长路上地地道道的荆棘。饶是张雪亭压着,在避不开的,和入画单独相对的时候,她们这两个没娘的孩子也没少受敲打。那时的张入画不过十一二岁年纪,说她不懂事,却已经足够给怜卿爱卿带来不小的困扰。这些个往事,张入画理直气壮地忘了个干干净净,甚至,即使她不忘干干净净也理直气壮地认为张怜卿应该出手——别忘了是我的母亲将你们养大,带你们出身。 第47页 是这句话让张怜卿勃然大怒的,这样的愤怒很多年都没有出现过了。她几乎是颤抖着喝命下人将兀自喋喋不休的入画赶出门,“以后谁放这个女人进门谁就一块滚出去!”自此,张入画和张怜卿彻底交恶。自然,也绝足于爱卿的家。至于她如何连一贯以好脾气着称的若莲都得罪,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总之,到得最后,连张雪亭的大门她都不能随随便便踏进。或许也正因为这样,她把手上剩下的几个女儿看得更紧,紧到几乎变态的程度。碧铛和双胞胎姐妹很过了一段暗无天日的生活。 只有钱是可靠的。但是,钱又能干什么呢?张入画衰老得非常快,已经是一个老妇人了,走出去,说和张雪亭是姐妹都没有人会怀疑。这样的皮相和对男人除了防范没有别的想法的心态,让张入画连买衣服首饰的心情都没有。买房子,买地倒是她的爱好,可是当战火烧来,房产和地产一夜之间化为乌有,自然不敢再添。有了张明铛的例子,以张入画谨慎的个性,酒自然不会沾,别说酒了,就连香菸,她也是不抽的,她不敢爱任何人也不敢爱任何东西。甚至,连美食也不爱。入画不知道,她所住的那条街的下人们之间早已传遍:不到山穷水尽,绝不上她家做活:工钱菲薄到几乎养不活家人的程度就不说了,甚至,连饮食也不好——张入画自己都吃得不好,对下人剋扣到什么程度就可想而知了。开始几年是数月不见荤腥,后来甚至发展到连白米饭也限量,她象个刻毒的老寡妇一样在厨房叫骂:“别以为我不晓得现在的米是什么价钱,别以为我不晓得你们一个个偷了米出去换钱!”她家之所以还请得到人只不过因为房子还是在租界,比外面安全些。至于翠芝红鱼这些跟了数年的丫头们,走的走,嫁的嫁,差不多也都是被性子越来越乖戾的张入画给逼走的。这种情形之下,钱,其实已经什么也给不了她了。只有女儿,因血缘故,可以不断地纠缠,变着花样的纠缠——她倒多年没有纠缠张明铛。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早年里是因为十八岁那一场变故,对张明铛生出畏惧,后来张明铛沉湎于醉乡,她怕被拖累。以致于明铛不见她已经有多年,以致于明铛听到妹妹们讲起,竟如天方夜谭。 “你说我们几个,经歷了这样的母女关系,哪里还敢生孩子?”碧铛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雪菲丽菲都有女儿了,我年纪也不小,可是不敢。我怕我会成为第二个妈。想想有一天变成她那个样子,我真恨不得死了的好。” “我倒不是因为妈,”云铛说,“现在世道这么乱。我家新请的小大姐从乡下来,仗一打起来,人命比蚂蚁还贱。象我们这样单身一个的倒还罢了,你去看看那些带着孩子逃难的!” “日本人不会那么猖狂,连租界也打吧?”雪铛说。 “这可说不准。”碧铛嘆口气,“你看这满上海的人,尤其是有钱人,个个都带着点末世的狂欢。花起钱来象不要命似的,上得床去也象不要命似的。我看这风头不见得好——对了,大姐,你……既然不喝酒了,常常过我这边来吧,我们可以再叫两个人打麻将。” 明铛一听这话就知道碧铛准备带挈她,为她介绍客人,微微一笑,“好啊,不管世道怎么乱,也先得活着。我这好久不在外面走动,手都生了。” “呵呵,”云铛一听这话,拊掌大笑,“现在我总算彻底相信阿姐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念头了!看你这精神头,再祸害人间七八十年完全不是问题!” “那是。”明铛眉毛一挑,“都说祸害千年,我这不是还早着吗?对了,云铛,中午那会儿,你听我说话,凭什么知道我是在逗你们?我哪儿露了破绽了?说真的,我觉得我装得怪象的。” “阿姐啊,”云铛沉静下来,嘆气,“唉,你那性子,要真有什么想法,哪里会表现出来给我们知道?你是那种骨头折了藏袖子里的人啊!” 第28章 小凤仙并没有象若莲预计的那样,十天后到家。事实上,第三天下午,她就出现在了家门口。那是午饭后,弄堂里静静的,难得的好天,阳光明丽,深秋的寒气被驱散不少。若莲的房子在日租界,弄堂不长,房子都是二三层高的小楼,弄堂口有两扇美丽的雕花铁门,这门的样式跟每户人家的铁门样式一样。弄堂里种着两排行道树,每座楼后有一个不大的花园,深秋天气里,大多数花园看上去有点凋敝,但可以想见盛夏里的繁花似锦。以建筑师的眼光看来,这弄堂也是很有意思的,无论是设计还是布局,从外观到使用价值,都值得玩味。 小凤仙在弄堂口踌躇了一下,抬头看看门牌,再望一望弄里,家应该在前面不到200米的地方了,以她的速度缓缓步行,五分钟之内就可以抵达。按一年565200分钟计算,过去的十年有一百多万个五分钟。此刻,跨过这最后一个五分钟,就可以见到母亲了。近乡情怯,有点心跳呢。心跳得她甚至需要吸一口气,再迈开步子,几乎可以比得上毕业答辩时走到导师面前的那五分钟。 门铃就在面前了,抬手就可以揿,小凤仙定定神,下意识地理理衣服,再吸一口气,在唇边弯出一个笑——揿铃。“当你紧张的时候,微笑。”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时并不相信它真的有用,结果却发现这如许多年用下来效果确实不错,竟然渐渐变成一种习惯。只是在她耳边温暖地说出这句话的人,已经消失在茫茫人海,如同断了线的风筝,无法再追寻了。有时候夜半想起他来,不自觉地在唇边弯出一个笑——这是你送给我的离别礼物,我用这种方式证明你曾经的存在。当我笑出这个你认为最好最美最优雅最具迷惑性的弧度的时候,我与你同在。 第48页 应门的是一个年轻丫头,看到门口的年轻女客,有点困惑。小凤仙微笑着说,“是张若莲女士的家吧?我是小凤仙,她的女儿。” “啊……啊……”小丫头当即倒抽一口冷气,一边把她往里让,一边大叫起来,“夫人,夫人,小姐回来了!”那嗓门儿极之嘹亮。小凤仙确信,整幢房子甚至隔壁房子里的人全都听到了。下一刻,嘈杂的脚步响起,屋里的人一窝蜂全部拥了过来。是,一窝蜂。厨子,管家,丫头,保姆…… 小凤仙刚在客厅落座,大衣都还没有脱下来,已经陷入围观人群。她实在没有想到是这样的待遇,她也没有想到母亲的这幢房子里塞满了当年张家花园的旧人。厨娘李娘,秦管家,还有嫣然,巧眉这些原来的丫头们。该剎那,即使还没有见到母亲,她胸腔子里的那颗扑扑乱跳的心就已经忽然归了位,那是一种非常安全舒适的感觉——到家了,终于,终于到家了。 当她吁出一口气的时候,轮到那帮喜气洋洋的人发呆了,这是当年张家花园的九小姐吗?真的是九小姐吗?太不可思议了! 就在这时,若莲从楼上下来了,身后跟着刘勇。小凤仙一眼就看见母亲了,那个款款地从楼梯上走下来的影子,可不就是魂牵梦萦的母亲?从小凤仙的眼睛望出去,若莲的身材微微有点松,但并没有发福,十年的光阴在她身上并非没有痕迹,但总的说来,还好。 “嚷嚷得这么厉害,小凤仙,大家都想你呢。”若莲走过来,顺手帮小凤仙脱下大衣,再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有点吃惊,“长这么高!”小凤仙笑,“没想到吧?我也没想到。大概是美国食物给催的。” 是的,小凤仙身量足足有5英尺10英寸,差不多1.78米。不但在东方女子中十分少见,就算是在西方,也算得上高挑了。这样的身材,穿旗袍多少有点不对板,但穿上羊绒大衣却十二分的挺拔,在客厅一站,活脱脱为玉树临风四个字现身说法。待得大衣脱下,连若莲都忍不住在心底为女儿的身材喝一声彩——那绝不仅仅是一味的高而已。 母女两个坐下来说话,喜孜孜的下人们四散开去,嫣然亲自把小凤仙的行李拎到卧房,巧眉忙着沏茶,刘勇拿起帽子,说:“你和小姐多聊聊,我到店里看看去。” “好。”若莲微笑,“晚上早点回来吃饭吧,李娘一定会使出看家本领弄几样好菜。” “我还以为你要亲自下厨呢!”刘勇笑着说。 “今天我就不去抢李娘的风头了。”若莲回答。小凤仙看着这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来去,但笑不语。刘勇穿上大衣,同小凤仙打个招唿,出门。 刘勇的车并没有开到店里,这个下午,那边本来就没有什么事。再说,他和若莲对这一盘生意都不是十分上心——有时候太赚钱了反而会有意压上一压。他说去店里,无非是把时间留给那久别的娘俩罢了。他知道,虽然若莲前些年一直努力把自己装扮成要靠女儿赚钱的张家标准母亲形象,事实上不是。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她了——这是一个至情至性又极有自知之明的女人。骨子里还是十分悲观的——一样东西太美,她就总担心它碎得容易。故不敢投入太多感情,或者说努力欺骗自己没有投入太多感情,这样,就算真的碎了,也不至于太伤心。或者说,就算伤心,别人也不那么容易就看出来。还有一些时候,她生怕自己成为别人的负担,心思十分慎密——啊,这样一个女人,即使内里掀起了万丈波涛,表面上还是淡淡的。而她对小凤仙的归来,竟然连表面的淡淡都维持不住了。 想到小凤仙,刘勇笑了。当年那个黑黑瘦瘦,长手长脚的女孩子竟然长成这个样子,要是走在街上,管保所有人都不敢认了。在下楼看到她的那一刻,他也几乎要象下人们一样呆住,甚至在嘴里冒出一句:这是小凤仙吗?差一点点就有他高了。其实,单从看的来说,她几乎比他高——女子们因身材玲珑有致的缘故,看上去总比实际高度还高一些。那眉那眼那脸庞,全部都脱了少女时的青涩,长开了。不错,那些五官倒都是小时候的样子,可是,合起来又不是了。最不一样的,是眼神,是气质。那举手投足间的优雅自信,从容淡定,有若莲的影子,却比若莲更有神——若莲心事太重,尽管自我开解十分成功。单独看倒看不出什么,和小凤仙一衬,就知道那眉宇间有淡淡的郁结之气。看到这样一个女儿在身前,若莲一定会非常非常欣慰吧,啊,不知道她还能维持她那喜怒不惊的外表不成?刘勇促狭地想,嗯,多半不能。一想到若莲那张面孔被喜悦的潮水沖得决了堤的模样,他就想开心地大笑出声。 第29章 张雪亭看到小凤仙的时候也大吃了一惊。十年前,孙女辈中最不起眼的就是小凤仙,一堆人里,往往注意不到她,便是丫头也比她出挑些。谁曾想,她竟然出落成这个样子,身高身材长相出色倒也罢了,难得的是那通身上下的气派,竟是这许多年来,张雪亭从来没有见过的,不但没有见过,甚至连想也不曾想到过。早年间以为若莲的双胞胎姐妹已是人间异数,可现如今看到小凤仙,才发现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永远在挑战自己的想像力。原以为小凤仙去到美国,一定会念文史类的专业——无论是中国文学还是欧洲文学都比较靠谱。要不,就念医吧,毕竟有宁平宁秀的例子在那里。谁知道,她学的竟然是建筑,并且,现在已经取得了执业资格,虽说并没有自己出来开业,可据说已经在一家不大不小的事务所站稳了脚跟。虽然张雪亭没有去过海外,但没吃过猪肉还见过猪跑呢,更何况,她从来都不是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老太婆,因此,就更震惊——想也想得到小凤仙经歷的箇中艰难。万千念头纷至沓来之下,人精张雪亭竟也有点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她只看着坐在沙发上的长手长脚的孙女儿笑——呵,小凤仙如今还是长手长脚啊,并且这一点发展得更甚,所有的家具在她面前看上去都似乎小了一号。可是,和十年前刻意隐藏自己的存在,因而畏首畏脚不同,现如今的小凤仙坐在该处,只觉从容自信,大方端庄。 第49页 若莲看着母亲的脸色就知道她和自己一样,正陷入由这个完全不同的张家女子带来的震盪中。——啊,在刚和小凤仙坐下的那一小片时光里,自己也不知道说点什么才好,只能笑,从微笑到咧开嘴合不拢地笑,想想都知道当时的样子有多么的傻,简直是这辈子最傻的时刻。可是,傻得实在是太幸福了。 在这个阴雨的上海午后,张雪亭,张若莲还有张小凤仙相对坐在客厅,久久一言不发。大家的脸上都带着个幸福得非常傻的笑容。啊,要幸福到智商下降可多么不容易啊。小凤仙在心底由衷地感嘆。这些年,从来没有任何一刻放纵自己的幸福感到现在这个程度。这是她回到上海的第三天,由若莲带着来拜望张雪亭。她的确惦记这个威风八面的外婆了,另外,她和张雪亭还有一场一对一的约会呢——十年以前,小凤仙离家时只有十四岁,和外婆约好,到满了二十一岁再来听那个属于自己的银行密码。本来密码是那时候就可以告诉给她知道的,但是若莲和小凤仙商量,暂时不听也罢——在漫长的成长岁月中,老想着有一笔大钱到期可以支取,未必是什么好事。 当时的小凤仙只是盲目地信任崇拜母亲,愿意遵从她的决定,现在回头去看,才更深地领略到其中的智慧。是的,那笔钱不到二十一岁不能支取,按说早听也没有什么关系,可是,感觉到底不同。现如今,她坐在这里,再打算听的时候,真真正正,并没有太激动。走过万水走过千山走过跌跌撞撞的成长路以后,她强大多了,那笔钱已经无法在她心底掀起足以影响生活的波涛。这样多好。 “来,建筑师先生,让我们单独谈一谈。”张雪亭站起来,俏皮地说。听到这个称唿,小凤仙心中微微一动,虽然她自觉目前还担不起“先生”这个称谓,并且,她不觉得这是一种尊称——放到更广阔的背景更深刻的思想中来看,这个称唿本身就标志着对女性整个群体的歧视。但是,她知道,这个称唿对于外婆来说意味着什么,对于母亲又意味着什么。她想起了那条胡同,想起了胡同里的那个家,想起了,她成长以后才意识到的,母亲对于命运连不甘也不敢的无法追问的乐天。于是,她当即扬起眉毛,亦俏皮地回答曰:“遵命。” 让小凤仙没有想到的是,那笔属于她的钱,十年来竟然又增值了无数倍。这当然不是银行的力量,而是因为张雪亭拿这笔钱投资了。恭敬地坐着外婆面前,听见那个天文数字的时候,窗外的雨下得急了,刷拉刷拉地,敲得花园里的树叶响成一片。小凤仙的脸上笑容温和恭敬,眼中恰到好处地闪出景仰的光芒——如此世道,要眼光奇准,背景奇硬,手段奇老才会在投资路上无往不利吧。张雪亭身前背后到底有多少传奇,即使是至亲,也永远没有办法揣度。且,这笔钱所获得的利润,她完全不必告诉自己。因为,大概是没有一个人知道的。更何况,本来就是她的钱。但是,小凤仙仍然不贊成这种行事作风——既然这笔钱十年前就分了下来,虽然未成年女子不得支取,但从理论上来说,张雪亭要动这笔钱,无论动机多么良好,结果多么优秀,都应该要知会当事人才对。当然,小凤仙没有任何抱怨,这笔大大增值了的钱说到底还是白白得来的,且,就算是给张雪亭亏损掉了,她也没有怨言。但是,在该剎那,她蓦然惊觉,自己的思考方式和价值观已经和少年时看着天神一样的外婆大大不同了。 说完正事,又扯了一些闲篇,仿佛是不经意地,小凤仙说,“外婆,您觉得刘勇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哦,怎么想到问这个?”张雪亭口吻也是淡淡的。 “这次我回来,主要就是为了这个。”小凤仙实话实说,“雪菲给我的信里,说到我的母亲曾经吸食鸦片,我自己也从母亲的信中发现她对刘勇依赖日深,怕此人不妥。我不想在那边瞎猜,所以就回来看看。” “开始的时候,我也有过这样的担忧。”张雪亭说,“虽然我不管你母亲她们的事,但多少还是知道些。若莲是我最心疼的一个女儿,我不想她在这上头吃亏。” “嗯。”小凤仙应了一声,等她说下去。 “我也不能直接去问她。”张雪亭说,“就象你没有打算直接问一样。”说到这里,她往窗外望了一阵,半晌才回过头说,“后来我想,不管刘勇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存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心,就他现在做的事情来说,已经值得你母亲这样待他了。就算将来真有点什么,也……不枉了。” “哦?”小凤仙小小地吃惊了。这个答案是她没有想到的。以张雪亭的个性,说出这样的话已经等于是为刘勇打了包票。这个人,究竟做了什么?令张雪亭都可以信任如斯? “其实,你可以和你母亲聊聊。”张雪亭笑,“咱们俩都不是她,咱们也都怕惊着她,不过,还是该问问的。” 第30章 “李子明离开上海了。”终于,若莲同小凤仙说到了这个不得不谈的话题。那一年已经是李子明主持李家大局,被称作上海船王。所谓木秀于林而风必催之,他家的事业越大危险也就越大,有日本人的手伸了过来,威逼利诱,黑的白的都上。李子明也曾作过一些不得不的让步,但还是到了退无可退的地步。终于,在某个下午和人彻底谈崩,手刃了对方。那个被杀的人是个大人物——好在,李子明虽然是存了鱼死网破的决心,但却并不是一时的少年冲动,早就作好了安排:大不了抛弃上海的所有,亡命天涯。他的重要家人早就安置出去,并且,他有大概二十四小时可以逃亡。 第50页 他的退路是早就安排好的,当最后一刻来临,当不得不走这条路的时候,他只需要给若莲打个电话,说出约好的那个暗语。 “这种事有很大的拖累你的可能。”李子明当初和她商量时说,“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那么做。”当他拿起电话说出那句暗语的时候,若莲已经知道,是到了那个万不得已的时候了。当时手心里攥了一把冷汗,声音却完全如常。 安排李子明逃离的是张爷,那是若莲多年的入幕之宾,也是上海一条藏得很深的黑道暗线。全上海知道这条线的人用五个指头就数得出来。张爷安排李子明星夜从海上逃离,具体怎么走,全不可知。这其间一切都按部就班,在最初的24小时,并没有什么血雨腥风。唯一的变数就是在最后关头,若莲决定要去送别。当然,安排得法,这并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只是,在一个或者说一群冷静的人看来,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冒险。但是,所有相关人等都没有提出异议。 李子明顺利逃离上海数小时之后,事发。所有和李子明有关的人等全都受到了或轻或重的盘查,包括若莲。并且,这次的盘查因兹事体大,一点关系一点路子也走不得。若莲没有向外人透露过她被带走盘查的详细情况,当然此刻也不会再多事告诉小凤仙。甚至,从她的心底,她已经决心把那一段记忆抹掉。彻底抹掉。不过,就算是那样,她仍然觉得,李子明的决定没有错。他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不到这一步,再退让下去,他就不再是一个人,而是别的什么。如果他真的变成了那别的什么,若莲会觉得人生更不堪经歷。在这一点上,他们彼此心照。也正因了这心照,李子明自始自终没有表示过感激或者抱歉。 李子明留在上海的家人、亲戚、朋友、生意伙伴诸色人等,无一例外的几乎脱掉一层皮。但没有任何人供得出他的去向,也没有任何人供得出李子明最后经手的一笔巨资和重要文件的去向。于是对方更加宛若发疯,对每个和李子明有关的人严密监视数月之久。在这样的监视跟踪之下,张爷仍然若无其事地在固定时间来到若莲处,这才是整件事最惊心动魄的部分。 “后来,事情渐渐平息,或者说看上去平息一些,我去了南京。”若莲告诉小凤仙,“是冯先生那里。其实,我和冯先生已经多年没有故事了。”若莲笑,“不过是换个环境。在他家也是单独一间小院住着,他的太太家人对我都很客气的。”冯先生全家对若莲客气那是应当的,就在小凤仙离开上海后不久的某一年,冯先生在生意上因为某件事情一败涂地,是若莲在助了他关键的一把力。若莲还记得当时冯太太感激涕零地对她说:“这么多年,我错看了你……”若莲只是微笑。她帮冯先生自然有她帮的道理,同冯太太以及冯太太的感激半点也没有关系。也是自那以后,若莲和冯先生就再也不是原来的关系。被若莲帮了这一把,冯先生自觉在她面前矮了半截,再也兴不起那样的念头。这倒是若莲料到的——如果是李子明,当不会这样。因为李子明最开始的念头和冯先生的念头就根本不同。 若莲要求到冯先生家小住,虽然明知道这其中必有缘故,冯家也没有多问一个字,专门拨了院子,安排了丫头,冯太太还三天两头过来作陪,言笑晏晏。直到若莲再三再四再五地表示不必了。当然,若莲不会看见也不会听见冯太太回到自己房中或多或少地对冯先生的抱怨,就算看见或者听见,她也会坐视不理。她只是不想应酬——冯太太应酬她固然觉得委屈,她应酬冯太太,其实更是委屈。何苦来呢。于是后来渐渐成为房客关系。到这时候,冯太太又悄悄抱怨若莲不懂礼数了。好在,若莲没有听见也不需要听见。 接下来是刘勇忽然于一个大清早出现在她面前,告诉她从怜卿那里得到的不好消息。他们立刻开始收拾行李,准备第二天就出发。可是造化弄人,就在第二天,城破,金陵转眼成地狱。 “真相,我没有办法向你描述,也希望你永远不要知道。”若莲对女儿说起这个,手又开始抖,脸白得跟纸一样,“无论你怎么想像,现实到比它残酷一万倍。” “我在外面也听到了一些消息,但是,我知道,消息仅仅是消息。”小凤仙抱紧了母亲,瘦弱单薄的母亲。然后,感到强烈后怕,也明白了方云琪不让她回国的担忧。“是刘勇带着你出来的?” “当然,没有他,我不但一定已经成为一具白骨,并且一定会在死前后悔曾经被生下来。”若莲隔了很久才吐出这么一句话。其实当时在城里的时候还好一点,固然有身在修罗场的巨大恐惧,但是超过一定极限以后,思想和身体自我保护机制运行,对死亡和绝望渐渐麻木,只剩下本能,逃生的原始本能。那所有的蚀骨的情绪是在身体安全以后才疯狂反噬的。从那座城逃出的人们,事实上身体的某一部分已经随着其沦陷而永远丢失,这是一种不可逆,无法修復的巨大创伤。 “很多个瞬间,我们曾经差点死掉。”若莲说,“跟我过去的丫头和冯家的人全部都死了,并且死得非常非常惨。”说到这里,她吸了一口气,停顿良久,“在一个废墟躲着的时候,一层板壁外就是日本兵在大街上强暴女子的狂笑和惨唿,我和刘勇大气都不敢透。生命薄得就跟一层纸,甚至连纸也不如。” 第51页 小凤仙的心仿佛被一只大手狠狠地扭在一起,手足冰凉,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她知道,说什么,都没有用,都是多余。 “当日本兵走过,街上静了下来,也不是完全的静——有人在哭,有人在垂死挣扎,有人精神崩溃了在笑,空气里瀰漫着浓重尸臭,我们身子发软,全身象在水里浸过,满是汗水,在那个时候,我问刘勇,来到南京,是否后悔。” “不,不悔。”——那是刘勇的回答。 第31章 那一个剎那,是生命中极渺小的一个片段,却又因下一刻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和灵魂究竟在哪里而变得极漫长。该剎那,32岁的刘勇说他不悔。若莲清楚地感觉到他说的都是真的,这种真无需任何验证,就是知道。多年在人和人的关系中浮浮沉沉,若莲自然清楚所有感情开始的时候,都一定会有那么些个瞬间是真的,只是人们并不是真了那一瞬就立刻死掉,所以,这真在时间里会慢慢地变质,也许好,也许坏,也许无疾而终。可是,当是时,只有这一个剎那也就够了。并且,当是时,这一点真不是男女之情,它是人生值得经歷下去的一个理由——在亲眼目睹亲身经歷着人可以坏到千倍万倍于禽兽的时刻,这一点真无异于火花甚至是太阳。就算是过后粉身碎骨,又怎样呢? 在黑暗中,小凤仙听若莲说到这里,喉头一哽,再也无法言语。有什么东西从心底,象潮水一样地漫过来,漫过来,然后,她忽然明白了在自己临行前和方云琪之间有什么不对了。 是的,从理智上说,小凤仙和方云琪的决定堪称完美,再也没有比这更合理的方案,她坚持回国一定有她坚持的理由,但不能因为她的坚持而要求伴侣涉险,相反,方云琪留在美国,确实可以帮她打理一些事情,且,如果真有个什么需要,他还可以作为后援力量帮上一把手。最最重要的,是她不能对他的生命负责。这样的关系,简直是文明进步清醒冷静的典范,可是,已经冷静到没有让人心神激盪的热度了。在人的一生中,如果从来没有傻过,从来没有笨过,其实是遗憾的。纵然,古人动不动就杀身取义在现代人看来有些迂腐,谋定而后动,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应该是更高级的智慧。可是,在必要的时候,人一定得有一些豁出去的勇气,真能从内心豁出去的时候,心境是朗朗一片大光明啊,无怨无悔,无惧无畏。有这样的支撑,便是死也不再可怕了吧。忽然,她又想到,张雪亭用名义上属于小凤仙的钱投资,是否也是一种豁出去的决断呢——我为你做我认为对的事,即使因为亏损而背上骂名,招来怨言。不,应该不是,张雪亭之所以这么做,大抵是因为从来没有想到过这是需要知会对方的,这件事情,结果只有一个,但是内里的过程和曲折心思变幻是不同的。那么,做事看人究竟是应该看结果还是应该追究过程呢?小凤仙发现,她就目前而言想不明白这个问题。并且,她发现,任何一种价值观都有其内在的完整体系,要思考要评判,都得从整体来想……想到这里,她勐地清醒过来——自己在这个时候,还想到这些,是不是多年来形成的,冷静得过了度的一种表现?自己是不是在不知不觉间,变成了和方云琪一类的人?想到这里,小凤仙心里一阵发冷,悄悄地握紧了母亲的手。 “刘勇来南京时带了一把枪,”不知道过了多久,若莲又重新开口,“他把那把枪交给了我。”刘勇把那把枪交到若莲手上时,看着她的眼睛告诉她,如果到了万不得已,开枪自杀。那把沉甸甸的枪放到若莲纤细的手掌里的时候,若莲感觉到一丝安全,并从而有了勇气。是,她对自己的生命并不是完全没有把握,至少,还有一种选择死亡方式的权利。最坏的结果,无非就是用一颗子弹,并不痛苦地结束一切。 “如果真到了最坏的时候,”刘勇说,“你大概只有一次开枪的机会。所以,千万不要试图用这把枪去射杀别人。”说着,他当着她的面检查了弹匣,拉开了保险,“这不太安全,可能走火,但是,可以赢得时间。记住,是万不得已。另外,不要试图去杀别人,哪怕是他们当着你的面把我的肠子拉出来,记住,自杀,不是杀敌人,也不是给我一个痛快。” 是那个时候吧,是那个时候,听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若莲勐地抬起头来,微微张开了嘴,看着刘勇——她是那个时候才发现,这个比自己小了十多岁的男人的真正意思。只是,当时没有时间和余地给她想得更多,她郑重地点头,然后想,如果刘勇给人折磨得生不如死,自己要不要先结果了他再结果自己?如果时间拿捏得够好,应该没问题的。 仿佛是猜到她心中所想,刘勇看了她一眼,说:“记住了。你放心,我是个男人,能受到的折磨有限。不要冒险。千万不要冒险。” 听到这里,小凤仙已经完全明白张雪亭说“就算将来有点什么……也不枉了。”没有夸张。是的,将来就算有点什么,也不枉了。同时,她也多少开始明白,当时的情况坏到了什么程度。 那样坏的情况之下,刘勇还能带着若莲回到上海,真是一项绝对的奇蹟。其实,在那时,就算能够在尽力逃生而不能之后成功自杀已经是顶尖的结局。 第52页 “我们能回到这里,”若莲说,“是彻头彻尾的侥倖。最后几天,我已经完全脱力,基本上处于半昏迷的状态,是刘勇一路背着抱着拖着拽着弄回来的。——幸好我不算重。”说到最后,她居然忍不住笑了。 最后几天,已经不是恐惧或者别的什么,是体力问题。若莲尽管不是体弱多病的那一种,可还是坚持不住了,已经不能行走,成了一个地道的累赘,最后一天,则几乎成了一个活死人——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活着。分分秒秒都有可能断气。刘勇在她的身下绑了几条树干,拖着走,而他自己是用爬的。两个人靠着贴身藏着的几支老山参续命,精神几乎全都处于恍惚的边缘。幸好他们出城以后选对了路,走到那条路上的第三天就不用再躲日本兵了,可相应的,那也就是一条艰险到基本上不能称之为路的路了。 第32章 “咱们看电影或者小说,当那种已经处于濒死的恍惚状态的时候,她身边的人往往会说很多鼓励的话,让当事人有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若莲对小凤仙说,语气里有笑意,“可是我得告诉你,实际情况全不是那么回事。” 是的,在最后一天里,若莲和刘勇都处于极限状态,尤其是若莲,很多时候连意识都模煳了,别说仿佛电影里很狗血地请求对方抛下自己独自逃生那种桥段没有发生,就连周遭到底在进行着什么都不清楚,只是难受。那种难受是不好形容不好描述的,除非亲歷,不会明白。而刘勇也全无力气进行什么精神激励,连激励自己都不可能。他只是一直朝前爬,爬到后来约等于蠕动——动一阵,歇一下,再动。虽然慢,但始终不曾停下。 他们的运气极好,在最后关头遭遇了张爷的人。事实上,这条路也是张爷告诉刘勇的,在他从上海出发去南京的时候。那两个沉默的小伙子在那里已经守了五天,一个去路上接应,一个守在必经的出口。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来人直接把他们送到了怜卿处,在大门外放下,揿门铃,跑开。在墙的转角处听到怜卿惊极喜极狂唿出“若莲”才离开。 “这就是这个奇蹟的全过程。”若莲说。说完这些,她觉得累了。夜已经很深很深,四周很安静。花园里还有细微的秋虫的声音传来。小凤仙在身旁的黑暗中躺着,握着她的手。那双修长匀称的手,已经不是十年前的尺寸,手心还有一层细细的薄茧,是一双有力量的手了。这样的手也让她安心,于是,她的唿吸渐渐均匀,沉入了睡乡。 小凤仙睡不着,她仰面躺着,在里睁大眼睛。当瞳孔渐渐适应黑暗的时候,她可以模模煳煳地看见天花板浮凸的花纹。是了,这样的夜和这样的黑并不是绝对的黑暗,有些地方仍然是有光线的——没有拉得十分严密的窗帘缝隙处,家具们白天吸收的反光,还有其他一些什么,这些平时感觉不到的光在黑暗里,帮助我们看清环境,驱散恐惧。在真正的绝对的黑暗中,是看不到任何东西的。那样的黑暗,大概是几千米以下的深海或者是数万光年之外的太空。再有,就是人心。人心的某些部分,应该是没有人可以构想的黑。 小凤仙静静地,几乎是小心翼翼地躺着,不敢动,更不敢抽手出来。回来一周了,和母亲同睡了几次,她已经知道母亲现在很不容易入睡,就算睡着,一点细微的动静就会惊醒。大多数时候,母亲是浅睡。象今晚这样,唿吸绵长平稳,睡得又香又沉极为难得。所以,她直挺挺地躺着,维持固定姿势不变,清清楚楚地感觉到身上一块快肌肉慢慢变得僵硬也不愿翻身——这十年来,她什么也没有为母亲做,在最艰难的那个时候,她不在母亲身边,这种无力感锥心刺骨地痛。而现在,因为自己的存在,母亲能得一夜安眠……这种可以做点什么,哪怕是最微小的事情的成就感简直让她雀跃。她甚至恨不得那不能翻身的难受再多几分,心里会更好过一点。 现在,小凤仙当然已经知道母亲为什么会吸食鸦片,甚至觉得,如果当初吸食鸦片确实能令她好过一点的话,也不失为一个选择——如果长期没有缓解或者说出口,会疯的。与精神彻底崩溃,理性完全丧失比起来,对鸦片的依赖已经算不了什么了。同样,与刘勇做过的那些事比起来,母亲现在对他的依赖也算不了什么。甚至,公平一点说,如果母亲现在不这么信任依赖刘勇,才可怕。啊……刘勇,小凤仙不由得想起了第一次见他的情形,那时候他扮着车夫在张家门口等机会,这样机会渺茫的事他也竭尽全力去做,没想到居然真的给他等到。这一次,带着母亲从南京逃生,这样全无机会的事他也竭尽全力去做,没想到居然也给他做成了——命运对待那些永远不屈的灵魂,对待那些决不放弃的生命,是不是要格外眷顾一些呢?想到这个,小凤仙对那个人,那个几乎和她完全不同的人产生了敬意——不只是对方救了母亲的谢意,而是敬意。那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尽管他几乎没有念过书,尽管大多数时候他看上去有点土。可是,读过多少书、懂得多少道理以及一个风流倜傥潇洒自如的外表并不是那么重要的。母亲真幸运,嗯,母亲多么幸福。想到这个,小凤仙的唇边浮起笑来,明天,等到母亲醒来,要郑重地祝福她。 第53页 想到祝福,小凤仙想起了一个人。想起了他临别时的祝福。他用两条坚实的臂膀给了她一个温暖的拥抱,在她耳边轻轻说:“你一定会幸福的。”那声音,浑厚低沉,带着种直达人心的蛊惑力量。这些年里,每当遇到挫折,心情沮丧的时候,她的耳边总会迴响起那个似乎有魔力的声音,于是,可以重新大大地吸进一口新鲜空气到肺里,对自己说:“我一定会幸福的。”于是有了勇气。这个人,现在在哪里呢? 当年,当年稚嫩的她到达那个全然陌生的环境不过两年,差点因银行破产把全部的小小身家赔掉,那笔钱,一大半,还是姨妈的。那个冬天的早上,天寒地冻,是真正的天寒地冻啊——那两年的冬天是真的冷得让她这个南方长大的孩子想哭。租的房子不够好,供暖不足,一到晚上,她把所有的衣物都盖在被子上还是冷,最后甚至加上椅子来压着。然后不知不觉就哭出来了。母亲给的钱和李子明给的钱本来足够足够,可是,宁秀的孩子病了——啊,她一直没有告诉母亲,那个侄儿生的是一种永远也不可能治癒需要不停不停往里面填钱的怪病。如果不是这病,宁平也不至于还不上买医疗设备的贷款,被银行收去了一切。宁秀表姐当时都快疯了,借遍了周围每一个人身上的钱,也包括初到异国的,小小的,全无力量的小凤仙。 那个冬天的早上,天寒地冻的早上,小凤仙蜷在银行门口排队等人家开门——他们得到消息,这家银行坚持不了多久了,很快就要破产,这一分钟也许还可以提现,下一分钟就很可能不行。于是,排起长队。连夜地排起长队。就是那个早上,晨光熹微的那一个剎那,她看到了他。 第33章 那一年,他三十六岁,正是一个男人一生当中最好的光景,青春还恋栈不去,青涩却早已褪尽。那家银行名义上是他的,实际上是他的家族事业,家中大佬已经决定放弃这一块,宣布破产,然后清盘,简简单单。至于理由,自然有无数十分充足并且必要的。在这场利益权衡中,他当然会得到补偿,一切都早已经计划周详。 那个早上,天光初露,他来到了银行门口。事后很多年他都在困惑那个早上为什么会去那里,任何一个正常人大抵都不会在这个时间跑到那里去羊入虎口的——虽然一直以来他都是个傀儡,认识他的人几乎没有。所以,大概只能解释为上帝的意思——是上帝指引他去了那里。可是,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他不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他甚至认为,在这场利益交换算计中的家里的每一个人都不配再上教堂。当然,或许,正因为不够好不够美不够善才需要一次次地去聆听上帝的声音,以免滑向更深更黑的地方吧。 那个早上很冷,空气冰凉刺骨到有锋利的质感,他没有坐车,是沿着一条一条的街慢慢走过去的。按照计划,他很快将离开这座城,离开这个州,去到另一个地方,开始全新生活。家族给他一大笔钱,让他可以如愿以偿,全心全意追逐他的梦想。啊,梦想,在这个早上,一条街一条街走下去,看着嘴边唿出的一大团一大团的白气的时候,他的心中,忽然没有了一直以为会有的雀跃和兴奋,而是不确定起来。那个梦想,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 转过一条街,颜色灰黑沉闷的外墙砖在眼前一闪,他看到了那家银行,这是他第二次来——第一次,是二十六岁的时候为它剪彩。转眼,竟然十年。这家银行于他,从来都只是文件上的一个存在,他对它的义务,只是签字——签下那些他们要他签的字。同签字交换的,是他和他的妻子儿女丰厚优裕的生活。他的妻可以出入本城高级消费场所,他的子他的女可以上最好的学校,一年当中,他们一家可以悠然自得地去到世界任何地方旅行——虽然,现如今,这个世界并不适合旅行。此刻,他站在这里,看着银行门口一条长长的队伍,这些人等着提现。 这种情形在预料之中,并不让他惊讶。自大萧条开始,这样的情景几乎每月都要上演几回。长长的,人的队伍,通常是从前一天甚至前几天晚上就开始排,在零下数度甚至数十度的气温里,裹紧所有保暖的衣物,一个挨着一个。据说,曾经还有因之冻毙的。可是,这样的代价之下,排到头说不定还是一场空。他已经不是二十年前十六岁的那个愤怒少年,恨不得砸碎旧世界重建一个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新世界,他已经知道,这个世界的不好,凭一己之力,不可能有什么改变。认清这一点可着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 可是,隔着一个街口,远远地望着那队伍的时候,他还是发现,他没有办法无动于衷。心里知道它存在是一回事,亲眼看到是另外一回事,亲眼看到并且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与之有关——啊,他还是高估了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或者说,他胸膛里那个名叫“良心”的东西,多年来一点声响也无,他以为他已经成功地把它掐死,谁知道它还一息尚存,对景就不让他好过。他慢慢地朝那边走过去,明知道这样走去不妥,可无法停下自己的脚步。 天色渐渐明亮起来,多么奇妙,在他的这个角度刚好可以看见第一抹阳光落在那灰暗的、愁苦的人群里。啊,不,愁苦这两个字是他加到他们身上的。阳光下,他竟然看到一张明媚的脸——眼神清亮,唇角带笑,鼻子甚至微微皱起来,十分十分享受,那张脸的主人,全心全意地享受着早上这第一抹阳光。这个表情,让他立定当场,心中有什么东西发出霍拉拉一声巨响,耳畔有宏大音乐响起,竟然是贝多芬第九交响第四乐章那段合唱——欢乐颂。那声音从他心底升起,越来越大,越来越嘹亮,一直升一直升,他的眼前仿佛出现幻景——整个苍穹之下,大地之上,澎湃激盪的,都是那华美音符。 第54页 那个表情,来自一个东方少女的面孔,十分十分稚嫩。他朝她走过去,蹲下身,大衣下摆拖到了台阶上污糟的雪水里。“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他问她。 “lynn.”她说,有一点被惊动的表情,眼角眉梢的睏倦和这睏倦背后的困苦悄悄地泛了上来。可是因为着实年轻,又有初升的太阳借她一把力,那睏倦也好睏苦也罢,都盖不住她眉宇间的夺目光华。 “lynn.”他在舌尖齿畔重复了一遍这个发音,那音节象是从某种乐器上传来,简洁干净却带着余韵。 他们就这样认识。那个早上,他们在刺骨的冷里,席地而坐,坐累了又站起来,跺脚,往手心呵气,嘴边带着大团大团白雾,他一遍又一遍向人解释他不是插队的,到得后来,前前后后的人们加入谈话,开始聊——“离开门还有两个小时呢,”大家说,“这天可真太冷了。”街的另一边有热狗和咖啡卖了,他跑去买,再折返时,有一分钟,失了她的身影。后来才发现,是旁边的有位大叔把自己的外套加在她纤细的身体上了,那外套太大,大得几乎将她掩没不见。他忽然知道,这个小小的少女,在这个世界,也许就是一错身,一转头的光景,就会不见。 她啜着他递过来的热咖啡,眼睛微微眯起,笑,“真舒服啊!”很久很久很久以后,他才知道,和他的家族不同,她的家族里几乎都是女子,这些女子们,大多象她一样,只要有一点点温暖,一点点幸福,就要专注享受。她们就象是她的本名——那是一种花,impatiensbalsaminalinn,在最贫瘠的土壤也可以开得如火如荼。 第34章 那家银行最终没有倒闭。不,这不是小凤仙的功劳。就象他后来告诉她的一样,那是上帝的意旨。 “女子们在很年轻的时候,总是幻想有人为她抛妻弃子,有人为她攻城略地,有人为她令江山变色,更过分一点的,甚至血流成河。”小凤仙记得张雪亭很早的时候就说过这样的话,“这种要命的虚荣心是可怕的,并且,就算男人们做了什么,那也是为了他们自己。永远不要将自己想像成绝情迷情深情无情女主角。高估自己的魅力是很危险的一件事。”上海滩上最时髦的老太太说这话的当口,烫着捲髮,穿着旗袍和高跟鞋,至老都宛若一枝花。所以,小凤仙在后来知道他的身份以及他所做的事情以后,并没有受宠若惊,并没有飘飘欲仙。她知道,那是老天的安排,也是他为了他自己。 是的,他为了他自己。家族将一切都安排妥当,最大程度保全甚至是博取利益的时候,也就与政府站在了某种程度的对立面上。政府在这个时刻已经不堪重负,资方要么在大萧条中受到重创,要么一个个滑得跟泥鳅也似,所谓的社会责任,根本没有办法令其有一丝动摇。但是政府不能,虽然位子上的那个人自己也恨不能想办法收了装满钞票的包袱一熘了之,可到底不能。只能焦头烂额地想办法。在同他的家族谈判未果以后,有人同他接触,他想了又想,决定赌这一把。他的手里没有筹码,但是,和所有家族一样,只要有利益就有纷争,有权力就有博弈,他找准了人,联手博这一把。成,可以摆脱傀儡身份,同时,也告别三十多年来的逍遥生活;败,将放弃现有的一切,一无所有,或许,连带妻子儿女,永不翻身。穷困,是一件完全没有诗意的事情,尤其是从富裕跌落的穷困。可是,他还是决定参与豪赌。 作出这个决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利益,更大的利益,谁能不爱?但,真真正正,那不是主要原因。这利益的诱惑没有大到那个程度。他只是厌倦了前面三十多年的生活,不愿意再被控制,被优渥的生活控制的滋味,在赤贫的人看来,宛若天堂。但真正经歷了很长一段时间以后,会发现,也不过如此。当一个人活着不愁衣食以后,一定会想要更多的东西。他从少年时就不关心家族的生意,一心一意追逐自己的音乐梦想,现如今,家族把追逐梦想的所有条件都摆在了他的手边,他却发现,他要的,并不是音乐那个世界,他要的,只是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事实上,这些年下来,他亦知道,在音乐方面,他固然有不俗的天赋,但有同等天赋的人在这世间,不知凡几。莫扎特从来都只有一个。他不是唯一。或许在这个时代,在金钱和家族地位的助力下,他可以令自己的名字遍布报章,响彻每一个剧院,挂在所谓上流社会的嘴边。但是,百年之后,不会有人记得。这个时代有很多这样的名字,存在的时候标志着某种生活方式,为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精神快感。然,时间会把一切变得平淡。 所以,他豪赌这一把,真的是为了自己。当然,那个早上与小凤仙的相遇多多少少对他的决定有一点影响,但他从来没有打算把这个告诉她,也从来没有打算将成功的光荣或者是失败的惨痛加诸到一个十六岁的,涉世未深的女子身上。 他是幸运的,在这一场豪赌中,不但上帝站在他这一边,而且,他的妻也站在他这一边。在与妻子商量时,两个人将最坏的结果算计一遍以后,同时决定,还是要赌这一把。他的妻,太平时分也不过就是乘香车宝马出入社交场合的标准名媛,但在关键时刻,总是支持他的。并且,她理解他的想法和愿望。成功的光荣或失败的惨痛,将由这个人同他分享或是分担。 第55页 他与小凤仙的相遇,仅仅是一个人同另一个人的相遇,连一个男人同一个女人的相遇都算不上。但是,他知道,这样纯粹的相遇是上帝的礼物,大多数人一生也不会有这么一次。 他艰难地,险象环生地赢得了那场赌博,走上一条与少年时自己设想的完全不同的道路,比他原来想的要快活。他不得不承认,家族的血液在身上流淌,商业方面的天分是他基因里的烙印。追逐利益的市场,是一个危机处处的原始丛林,该丛林散发着诱惑刺激血腥和心跳的气息,但是,遮天蔽日的高大树木和葳蕤遍地的林间一切,以及有着腐烂气息的河流湾汊,无一不充满着蓬勃生勐的生命强力。这样的强力令他血液加快,令他感到自己活着,令他产生无法替代的原始快感。 但是,这些也无法影响他对音乐的热爱,也无法影响他同小凤仙的友谊。其实,他也知道,用友谊这个词语是不能描述他和小凤仙的关系的。自那个寒冷的早上他们相遇以后,两个人各自的生命都有了不同。 见面的时候是不多的,他有他的战场要努力厮杀,他还有他的生活要精心经营。小凤仙也一样,前路还长,她需要不停不停地长大。但是,每一次碰面又都是无法形容的愉快——即使这碰面短暂到只是他的车途径她的学校,偶遇于大门外,他摇下车窗,对她微笑致意。大多数时候,他们写信。 小凤仙永远记得踏着咯吱咯吱的积雪,戴着厚厚的手套,穿过校园,把一封信送进邮筒的那种感觉。在他的回信里,她总会得到她想要的——安慰、鼓励、开解、智慧。她忍不住向他倾诉生活中发生的一切。啊,有些人有些事有些恍惚的想法,总得找个出口吧。她孤身在此地,同学们永远是打招唿的那种友好——彼此的背景太不一样,望向这个世界的目光也就完全不同。不是没有话题,而是没有谈心的气场。而她又不去教堂,不知告解为何物。她从来没有担心过她的信她的想法在长她二十岁的他看来会何等幼稚,她有张家女子与生俱来的直觉——她清晰地感觉到,在这种交流中,他也得到他想要的。他具体得到了什么她不清楚,但她就是知道她的存在并非是单方面的精神索取。 他是那个告诉她紧张时微笑的那个人,他是那个帮她选校选专业的人,他是那个当她由少女成长为女人时教她如何举手投足的人,他是那个在她身上打下自信从容的烙印的人。可是,他——也是那个在某个夜晚令她绝望大哭的人。 第35章 那一年,已经是小凤仙二十芳龄。和十四岁初到美国,太不相同。不知是因为水土的原因还是遗传的关系,小凤仙的身高堪称见风长,几乎每天每天都在拔节。不知不觉就窜到一个惊人的高度。和身高同时升起来的,还有她的美貌——这种美貌和上海月份牌或者香菸gg上的标准美貌几乎没有共通之处。她有小麦色的健康肌肤,两条浓浓剑眉,眼睛并不大,但是黑得幽深,当笑意燃起的时候,亮若晨星。那年春天,小凤仙简简单单地穿一件套头毛衣,大步流星地穿过校园时,已经是学校的一道着名风景线。为之着迷的人不知凡几,明的暗的碎成一地的维特之心几乎可以串成一条亮晶晶的长链。 “尽情享受你的青春。”他对她说,“年轻的时候没有放肆过,实在很遗憾。”这个时候,他的战场已经渐渐稳定,孩子们又大了一些,有了更多的时间和她碰面谈心。有时他们在咖啡馆,一人手上一杯热气腾腾的黑色饮料,闲闲地扯上半个下午;有时候他们去公园,在高大浓密的树冠阴影下漫无目的地走,他告诉她,他年轻时候的那些故事。这所有的谈话内容都了无新意,甚至有时候他去钓鱼,她拿了功课在一旁研究,并且居然全都看得进去,并无心猿意马,并无……不对,她为何认为那种情况下有心猿意马的可能?某个晚上,小凤仙在功课中忽然抬头,在檯灯下悚然而惊——仿佛忽然的一道闪电,照亮心底所有隐秘的意识以及潜意识。 一切开始的最初,下意识里,她把他当作李子明一类人处理,母亲那辈人的男朋友,可以信赖,可以依靠,可以诉说心事。慢慢地,他似乎成为朋友。可随着这个身体渐渐长大,随着生活渐渐稳定,有什么东西开始不对。那个夜晚,小凤仙从檯灯前抬起头来,面前是一扇明净的玻璃窗,窗外的黑夜作底,让灯光下,玻璃上,映出她的影子,那是一个成熟长大的影子。她愣在当场,久久不能言。 自此,便是无忧无虑时代的结束。心中有了渴望,一切便已不同。再见他时,她低了眼,将眼神藏在浓黑的睫毛下,想想,又抬起,望向他。她知道他不会躲开那目光,她也知道在他的眼睛里会看到什么——但是,还是有些紧张,有些患得患失,有些透不过气来的感觉。于是,习惯性地,她在唇边牵起一个微笑,那个美好的弧度令她整张脸都明媚生动,耀眼生花。他确信那是他一生当中最美丽的一个场景,他确信他仿佛亲眼看到春天里,千朵万朵百合花在他面前,电影慢镜头一般地,静默,但是却十分强大地,肆意盛开。他甚至可以感觉到被花香紧紧包裹。该剎那,真真正正,热血澎湃,恨不能象个中世纪的骑士一般,为她披甲而战。 第56页 那一年,他四十。对于青春期极长的男人这种生物来说,这个年纪,应该相当容易被点燃,更何况纵火者是她。过后的很多很多年,他都忍不住会想起那一年那一天那一刻,他都会忍不住问自己到底是勇敢还是怯懦。 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在那样的好年华,那样的好时光,那样的,错过了,永远不会再重现的好时光面前,没有伸出手去。 他和她不同,他从来没有象她一样的,在某个瞬间忽然顿悟。因为,他几乎是清醒冷静地看着自己心里某些东西一天一天生长起来的。可是,在她的目光下,在胸膛里的心跳得仿佛十六岁的青涩少年遇到初恋的时候,他竟然没有伸出手去。那刻没有,过后没有,永远没有。 事实上,在那一年,他离开了纽约,离开了这座与她相遇相识相知的这座城,离开了有她的这座城,不再回来。 当小凤仙得知这个别离的消息的时候,非常非常震惊。她的智商不允许她作他或许是事业需要暂时离别的天真揣想。她知道这是一个拒绝,她也知道那一天在他眼睛里看到的那种东西,那种和自己心里的一样,甚至更加炽热的东西,不是错觉,不是她一厢情愿的幻想。但是,拒绝就是拒绝。这是小凤仙在男女之情上所受的第一次打击。不能免俗地,在猝不及防的第一时间,她努力想要维持自己的自尊,努力想要牵动嘴角,笑出来。可是,因为心里的那份东西又真又强烈,所以,那个笑容很不成功。她也知道这一点,知道那个不成功的笑挂在脸上只会更加丢脸,于是着急,于是更加想掩饰,于是更不成功,于是……终于,眼泪流了下来。眼泪流下来的那一刻倒也好了,索性将脸埋在膝上,哭了。哭完觉得好了一些,擦干眼泪,笑着对他说:“你放心,我会好好的。”这次这个笑,成功了。 他一直沉默。没有拍着她的肩安慰她,没有讲笑话改善气氛,没有励志,什么也没有。那时候,他和她坐在公园的长椅上,阳光非常好,金子似的安静地洒在他们身上。他也沉默得跟金子一样。 这还不是告别。真正的那次告别,他只差一点点就顶不住了,真的只差一点点。后来,他想,如果真的顶不住,到底是好还是坏呢? 他离开的最后时间已经确定下来,但还没有真正走——从一座城市连根拔起,并不是拿个行李箱就可以成行的。某一天,他出差,去埃及。那是1936年4月下旬,他到达的第三天,就遇上当地着名的“五旬风”,气温陡然升高,狂风夹着大量砂石从沙漠上浩荡而来,最高风速,据说曾经达到每小时100到200公里。交通几乎完全中断,除了呆在酒店,什么地方也去不了。值得庆幸的恰好是风起的时候他还呆在开罗,没有来得及象计划的那样,去其他城市。当然,他此行的主要任务还是将在开罗完成——埃及大部分有钱人都在此间,而他的生意,和穷人没有关系。可是,风起的时候,他松了一口气:这算是一个理由吧,这算是一个充分的偷懒的理由吧,这算是上帝给出的一个相当充分的偷懒的理由吧。于是,他把大把大把的时间浪掷在酒店:睡醒就坐在窗前发呆,看风把天空的颜色都改变了,看风里空寂无人的街,他觉得整个世界似乎就剩下自己。或者说,他觉得,自己已经不在这个世界;又或者,他是觉得,现在在这里的,在这个完全不同的东方国度,在这个数公里以外就是沙漠的城里的这个人,不是自己。 第36章 张雪亭做东,给小凤仙正式接风洗尘,这一场家宴是十年来张家人到得最齐的一次。“外婆很喜欢你呢,”若莲对小凤仙说,“你面子大来兮。”小凤仙朝她眨眨眼睛,“再大大不过妈妈,”现在,她叫“妈妈”已经叫得万分顺口——在异乡的日日夜夜,醒里梦里不知道练习了多少遭了。“所有姐妹姨妈都不让带家眷,就你可以。”若莲听到这话时,手上正有一盏茶呢,一个没掌住,差点把水泼到旗袍上去,“家眷?亏你想得出!” 她们说的是刘勇。这一次家宴,张雪亭真的是给足小凤仙面子,不但花重金请了沪上最有名的中西厨师带着全套班底到家里来掌厨(这可不仅仅是钱能解决的问题),还正正式式下帖子请回所有张家女子。若莲收到的帖子上,除了若莲和小凤仙的名字,居然还有刘勇。打开的那一刻,若莲当真给唬得一跳,“这唱的是哪一出?叫上他干嘛?” “外婆让你带你就带上,省得惹她老人家不高兴。”小凤仙笑嘻嘻地说,“说不定这一次外婆变了风格,咱们所有人都可以带上男伴,倒是另类得很。” “说不定……真有这种可能。”若莲出了一会神,喃喃地说。她和小凤仙都知道,对于张雪亭来说,小凤仙并不仅仅是小凤仙。她记得有一年,张雪亭从北平回沪,一个人在房里闷了三天。只有她知道,那一次,张雪亭悄悄地去了一场宴会。 那场宴会在北平一家一流饭店举行,规模倒是并不大——那是那个女孩子正式被母校聘为讲师的时候,她的家人邀了至亲好友为她庆祝。他们并没有大手笔地包下整间饭店,只是占用了二楼的一半。手眼通天的张雪亭在那里弄了个小包间,隔着一堵薄薄的墙,听完全场。 第57页 所以,当张雪亭说她要为小凤仙正式接风洗尘的时候,若莲一句推辞的话都没有。所以,无论这场家宴会豪华惊人到什么程度,若莲都不会惊讶。相应,无论这场家宴中出现什么另类情形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她几乎是毫无防备的就真的带着刘勇和小凤仙一起进了张雪亭的家门。进得门去才发现大大不对——这真是地道家宴,张雪亭并没有转变风格,一个外人也无,甚至连张雪亭自己的男伴都不在现场。好在刘勇洒脱,脱了大衣就跟着管家前前后后张罗——这个管家是原来张家的大管家,他们倒是相熟。 “也不知道你外婆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若莲难得的有点不自在。“还能有什么药?”小凤仙笑,“明摆着呢,要告诉大家,刘勇被她承认了。”“哟,这可是了不得的荣誉。”若莲玩笑着说,“在咱们张家,就没有过这样的事。” 母女两个正说笑着,若莲眼风搭到门口有人进来,忽然不说话了,脸色剧变。小凤仙顺着她的眼睛看过去,也呆住了。正在进来的那个人,小凤仙印象已经不深了,可是,几乎是第一时间她就猜了出来,那是谁——遗传真的是非常非常奇妙的东西,明明宁秀和宁平的长相象足了林季新,可是,熟悉宁秀的她一眼就看出来,那是宁秀的母亲。那动作,那姿态,那……说不清楚的一些东西。 “燕飞……”愣在当场的,不仅仅是若莲和小凤仙,怜卿和爱卿也呆住了。她们料到了张雪亭会将入画请了来,并且大家刚才已经隔着几十尺的距离略点了一下头,可是,燕飞会出现,真是太让人吃惊了。事实上,每一个人都结结实实地惊住了。甚至,张明铛想,大概已经没有什么事情能再震住她了,哪怕下一个进来的是叮铛——想到这里,她微微地眯起了眼,如果说这个世界,或者说这个张家还有谁知道叮铛的去向的话,毫无疑问,是外婆。由此,她想到,张叮铛的天才并不是没有来处啊,由张雪亭这样的生命之根上长出来的,无论是什么,都不值得惊讶。 那一餐晚饭真是让人五味杂陈。几乎每个人都不知道咽到肚子里的到底是些什么,那些厨师们的心血力作真是明珠投暗。在餐桌上,张雪亭除了表明为小凤仙接风并引她为骄傲的意图以外,竟然端起酒杯,庄重地敬了刘勇一杯酒。这一举动将以为再也不会受惊的张明铛再次惊在当场,也让若莲等人张口结舌。完完全全震惊,完完全全呆住。 小凤仙呆呆地看着张雪亭端起杯子,对刘勇说:“谢谢你救了我的女儿。”明明是一句平淡到极处的话,换个场合换个人来说,甚至会很生分。明明张雪亭的声音也毫无起伏,可,当是时,若莲竟然再也忍不住,背过身去,两行眼泪一下子就挂了下来。刘勇端起杯子,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仰头喝干了它。 小凤仙隔了很久很久才回过神,她发现,桌上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有些恍惚迷离的色彩。她也发现,燕飞的手紧紧地捏着一条手绢,那帕子几乎快被她捏烂了。这个动作又让小凤仙想起宁秀。宁秀,啊,宁秀表姐。 宁秀的那个孩子还是去了。在他去的时候,宁秀的手里也是这般,紧紧地捏着一条手绢,似乎是下意识的想要抓住些什么。小凤仙还想到了林季新,又想到了宁平。再望向桌子,看到明铛,她又想起了叮铛,想到叮铛,她又用目光寻找金宝——金宝已经长大了,她印象中的那个一团孩气,眼睛大大,眉毛弯弯,笑起来一对深深酒窝的,最漂亮的小表妹,看上去已经完全是一个大人。爱卿已经同她说了,等她再离开的时候,她们母女俩同她一起走。还有怜卿家的丽菲和雪菲也要同行。小凤仙的思绪恍恍惚惚,桌上的人都在说话,但说的是什么,她竟然全听不到。昨晚,几乎是一夜未眠。那些往事,烟云一样在眼前浮现。几个小时以内,那些年仿佛又过了一遍。他现在在哪里呢?是不是也同他的家人一起吃饭?啊,不,这个时间,海的那一边还在睡着吧…… 第37章 看着燕飞发愣的模样的,绝不仅仅小凤仙一人——怜卿心中,此刻正掀起狂涛。她知道,燕飞看着小凤仙,不能不想起宁秀,就象她看到燕飞想起宁秀,就不能不想起凤仪一样。 凤仪是张家一个不能说的名字。这个出道一年就遇意外身亡的女子,自她故去,无人提起,仿佛她从来没有存在过。可是,怜卿不能不想。就象燕飞永恆地面对宁秀存在的无尽拷问一样,怜卿这个母亲,将永恆面对凤仪的拷问,不死不休,死也不休。有时候怜卿甚至想,在生命的那一边,死亡之海隔开的那一边,如果真有所谓地狱存在,倒也好了。可惜,她从来不曾在心底相信过这个。于是,她知道,自己永远不能得到安宁。 凤仪,应该是死在这个名字上。啊,这个名字,是她的父亲亲自起的。那个时候,那个人还相对年轻,这是他的第一个女儿,于是,他一定要起名字,并且,起了一个这样的名字。凤仪也是最象他的。象到十八岁以后出道亮相就有明眼人心中一动。于是,凤仪的消失是註定的。可是,这个註定最后是谁经手,那是一个任何人都不敢追索的秘密。可是,怜卿永远无法原谅自己的,是自己在得到消息的第一个剎那,竟然本能地松了一口气——凤仪太象他了,象到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如坐针毡。那是一个活生生的证据。虽然,在面对凤仪尸体的时候,她的心被剧痛掩没,恨不能随之而去。可是,她毕竟没有随之而去啊。或许可以用还有雪菲丽菲需要照顾,可以用人死不能復生,生者只有活得更好才对得起逝者来安慰开解催眠,可惜怜卿不能。 第58页 有时候怜卿常常想起自己的母亲,张雨亭故去的时候她年纪尚幼,但却已经记事。她不会忘记母亲把自己揽在怀里的温暖感觉,不会忘记母亲拉着她手微笑的样子,更不会忘记自己对母亲的那种全心全意的信赖。同样,她永远不能忘记在凤仪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她们额头抵着额头,格格而笑的情形,不会忘记凤仪望向自己的清澈眼神。那样的眼神,是令她夜不能寐的噩梦。可是,她痛恨自己的,是纵然有夜不能寐的时候,更多的,居然是偷生的快乐。是,纵然心底有这样一个黑暗得足以吞噬世间一切的大洞存在,张怜卿也并不曾形销骨立,愁眉永锁。天,她居然还会笑,还常常会发自内心的笑出来!一想到这个,连她自己都觉得毛骨悚然。 怜卿的目光落在燕飞手中紧紧揪着的手绢上,忽然有一丝羡慕她。是,燕飞虽然想要毁了宁秀,毕竟没有;且,燕飞度过了20余年寂寞孤清的日子,也算是一种部分的偿还,虽然这种偿还对宁秀本人是毫无用处的。可是,自己连这样的机会都没有,永远不会有。她甚至不敢在那个人面前提起一个字——那个人同样也一字未提。 啊,凤仪的死,是意外。可是,这个意外意外到了在发丧期间都没有人说任何一句话。包括她这个母亲,他这个父亲。他们之间未有一字交流——就仿佛这个女子,这个他们的头生子从来不曾降生到这个世上。 雪菲的眼睛在母亲身上停留了一下,赶紧移开了。那虽然是一张平静得一点蛛丝马迹都寻不出来的面孔,可她却觉得冷——她知道母亲想起了什么。那个木然的表情是一个符号,她和丽菲都知道的符号。凤仪去时,她和丽菲已经十四五岁,有足够的敏锐知道发生了什么。她们在花园里,地窖中——确切地说,是一个不知道是谁什么时候挖出的小地洞中,相拥大哭。她们也没有说什么。可是,对方温暖的手臂给了一点力气。这个世上,大概也只有她们姐妹俩的手才有这样的温度了。自凤仪去后,她们和母亲再也没有一次身体接触。她还记得有一次母亲习惯地伸手帮她理衣服的时候,她忽然本能地躲闪了一下。母亲的手呆了一呆,然后软软垂下,如果手也是有表情的话,那么那个表情里有畏惧有无奈有悲凉还有更多的无法形容的内容。 丽菲没有看母亲和姐姐的表情,她的眼睛落在了女儿身上。是,她现在也已经有女儿了,那是一个玉雪可爱的孩子,刚刚3岁,不算漂亮,笑起来眼睛成了一条细缝,可是,这是她的心头宝。她从要这个孩子的时候就决定遗忘全部过往,甚至,遗忘眼前这个地方。所以,对于和小凤仙一起离开,她是最积极最期待的那一个。 这个时候的她们,这个时候的张家人都不知道,二十年或是更久以后的某一天,时过境迁,在那个人垂垂老矣的暮年,有一个黄昏,怜卿和他坐在渐渐稠起来的夜色里,眼睁睁地看着一排落地大长窗外的无敌海景,一轮金红的太阳一点一点沉没水中,天色渐渐由青灰转为层层叠叠的深黑。他忽然说:“不是我。”怜卿的咽喉象忽然被谁卡住一样,良久良久,回了一句:“也不是我。”然后,他们久久无语,次日,他谢世,消息也不过占了报纸小小一角。 可是,听到那句话和说出那句话以后,怜卿并不觉得因之而轻松。凤仪消失的经手人不是他,也不是她。这个主意不是他想的,亦不是她想的。甚至,完全有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意外。可是,在当年,两个人都不敢追究真相,两个人都在下意识里害怕是对方做的——有这样的怀疑,已经足以说明他们曾经在某个瞬间动过这样的黑暗念头。这样的,不敢向对方确证的怀疑,令他们的心无法更近,却又很奇妙地,令他们无法离开对方——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分担的,还是罪恶;他们依旧是某种程度上的共犯。自凤仪去后,他们俩,仿佛是手拉着手,向熊熊燃烧的地狱之火齐齐堕下——如果真有地狱的话。 第38章 那场晚宴,张家女子固然是食不甘味,各怀心事,到底也夜深才散。大家都明白,有生之年能聚得如此齐的机会大抵是不多了,所以,就算是人人都有点心不在焉,也捨不得就这样散去。大家搜肠刮肚,努力地想要说点什么,生怕场面在某个瞬间彻底冷寂下来,不得不各自归去。于是,就连入画都没有说出太多扫兴的话。她知道自己说什么大概都会和姐妹们不大对盘,难得地沉默下来,只是在一个角落里静静地坐着,看着。寂寞太久太久了,这偶然的一次热闹温暖,居然没有令她亢奋,倒是有些小心翼翼,有些担心转瞬即逝,因此上,眼底眉梢,不知不觉地,竟带出一丝讨好的神色——望向谁的眼光里都有一丝讨好,包括几个女儿。 张明铛冷眼看着,心底说不出是什么滋味。这个晚上,她没有喝酒。说真的,要拒绝美酒的诱惑确实并不容易,尤其是姐姐妹妹姨妈们都小饮了几杯,脸上都带上一丝酡红,眼睛都有点异样的亮,那唇角的笑也都有几分春色。明铛知道酒喝到这种略有几分薄醉的时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啊,那就是飘飘欲仙啊。想当初,她食髓知味,在这样的感觉里沦陷至没顶。因此,要不去碰杯中物,真的很难。她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在心底回想廖爰死时的形状来警醒自己,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提醒自己,那个晚上,她在镜子中看到的自己的形象。就仿佛是和尚千百次地告诉自己,美女百年之后也不过是白骨,用白骨的形象来沖淡对美女的欲望。可是,明铛想起,廖爰曾经带自己去和一位高僧喝酒,该高僧老老实实地对他们说:“女人见不到,菩萨都想。”——修行的无边清苦中,见不到女人的时候,看到菩萨圆润的脸庞,优美的形态,竟然都会产生慾念。听到这句大实话的时候,明铛只是心中一动,有什么想法在心底漂浮,但却抓不住。真正懂得它,还是在戒酒的这段时间——酒见不到,醋都想。每次软弱的时候,她都会想起那个高僧,终于摆脱了欲望的强大引力,箇中曲折辛苦,真正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第59页 当下,摆在她面前的,是一杯茶,喝了一水又一水,已经淡得狠了,但到底比白水稍许好喝一点。它作为一杯茶的前尘尽管已经被时间沖刷至无形,可就算再冲上十次八次,还是在。自己呢,作为上海滩上曾经艷帜高张的张家明铛的前尘,固然已经被代有才人出的江山遗忘,但有过就是有过,到底不同。她想到了前些日子应邀到碧铛家打牌,那是碧铛特地约了人,张了场子为她助力。前前后后,暗地里使劲张罗。碧铛在这方面倒是继承了入画的天赋——张罗这种事情,绝对不能轻视,但是又绝对不能露出重视的痕迹。这个举重若轻的度,掌握起来,是一门高深学问。谢谢这个妹妹,控制得着实不错。但是在明铛自己,实实在在地说,却并没有那般上心。其实,即使是在那些名字响遍沪上的岁月里,她也没有真正上心过。那些人们来来又去去,即使他们带来了大量的金钱,还带来了虚荣心的巨大满足,可她真的没有真正上过心。也许也正因了这样,她身上才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正因了这样,那位高僧才说她有佛性。想起高僧说她有佛性的时候,她只觉无限讽刺,当然,她倒是知道,对方倒没有讽刺的意思。她只是觉得这个事实真是讽刺啊——象她这样的艷女,居然有佛性,真不知道佛性到底是什么。现在?现在依旧不明白。明铛只是不上心,即使在知道那些男人们迷恋她的这种不上心,她还是这般——她只是知道那是一个事实,从来没有想过要怎么去利用,怎么去经营,怎么去发扬光大。所以,她到得碧铛家的时候,闲闲地将大衣往沙发上一抛,腰肢迴转的时候,迎面就撞上了一双黑得幽深幽深的眼睛。那眼睛里写满了兴趣和试探——自此,张明铛宝刀不老,江湖重现。 现如今,她坐在这里,微微笑,看着身边的人们。当真是衣香鬓影,满室生春啊,姨妈们的脸上身上固然有了岁月的痕迹,可还是养眼,相当养眼。只有母亲老了。明铛打量着入画,发现她其实并不是她们这一辈中年纪最大的,可十多二十年来,却总是看上去最老的那一个。不,绝不是长相问题。事实上,怜卿和燕飞的眼角都有密密细纹,那细纹甚至比入画还要多,手上也有青筋隐现,可是她们看上去就是比入画年轻——甚至,甚至外婆张雪亭从神采上都要年轻一些。当然,仅仅是说从神采上。 这一年,张雪亭应该已经七十余岁,这个余到底余到几,没有人追究。今天她穿了一件织锦旗袍,烫着捲髮,头髮当然染过,一片烟云也似。从背后粗粗看去,还是裊裊娜娜一枝花。可是,不能细看。她已经不能穿玻璃丝袜——小腿上的血管突出,在皮肤下形成一条条纵横的纹路,因肤色白皙故,格外明显。手上也开始出现淡淡老人斑,这个虽然可以用脂粉掩饰,但是,在光洁的白玉镯子衬托下,那肌肤的质地,怎么也瞒不了人。还有脖子下的皮肤——噢,外婆非常聪明地穿了一件扣子系得高高的旗袍,几乎看不见脖子上的皮肤,只有一个依旧秀美的轮廓。但是,明铛清清楚楚地看见,张雪亭皮相上的苍老已经掩饰不住,再过十年,不,也许只要八年,甚至五年,就会全线崩溃。明铛忍不住回想小时候外婆的样子,那时候的外婆年纪和现在的姨妈们差不多,甚至还要更大一点,可望去竟仿佛三十许人,就连身体姿态都象。明铛记得有一次,她悄悄地看到,外婆和一个男人说话,一只手扶着门框,身子斜斜倚着,那一段腰肢,跟她的声线一样,十分魅惑,引人遐思无限。就算当时的明铛只是个小小女孩,竟然也看呆了去。那以后的数年里,明铛甚至以为外婆是妖精托生,永远不会老,不会死。可是,今天,她眼睁睁地,清清楚楚地看见,外婆在老。那么,姨妈们也会老去,她们甚至老得比外婆还要快,还要早——大时代在这里啊,象若莲,经歷了南京,一天便可以老掉十年。同样的,自己也会老,姐妹们也都会老,所有的如花美眷,都抵不过似水流年。 啊,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明铛的耳畔忽然听到——应该是多年以前听到过的两句戏,不记得是哪个剧种,哪段唱腔里的了,那声音,当年听过也就听过,可现如今,竟然再度响起。她完全描述不出心底这一刻的感受,只能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水,再看看自己的双手,那双手,修长,白皙,润泽,指甲尖尖,总有一天,它会枯,会瘦,会黯淡,会变形,会生出一粒一粒,一片一片的老人斑。就此痴了。 第39章 对于老这件事,没有切肤之痛,大概是很难真正明白的,任何设想任何感嘆都终是隔着一层。就仿佛此刻的张明铛眼见妖精一样的张雪亭无法阻挡地露出老态而心生悲凉,可张雪亭的心境又岂是一个悲凉可以形容?自古英雄如美女,不许人间见白头。近日来,张雪亭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苍老,似乎前几年还撑得住,可一年不如一年地下来,那种感觉,无法描述。如果她是一个寻常人家的老太倒也罢了,在这样的年纪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也许是一种不错的晚境,也许可以称作夕阳红。然,她痛苦地发现,这具皮囊虽然一日一日不听使唤,可胸腔子里的这颗心却不肯就此作罢。在这样的年纪,她竟然还渴望男欢女爱。这才是至大悲哀。 第60页 已经快八十了,这具身体自己知道,穿着衣裳也许还可以混淆个二十年,可是,当夜里,除去一切伪装以后,那些叠起的层层肌肤,那些触手仿佛棉絮一样的软软感觉,还有,那频频沐浴也驱之不去的,老的气息。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有时候半夜里醒来就再也无法入睡——一个老人,睡眠总是少的。看着被子底下枯瘦的一段胳膊,只觉恍若噩梦一般。年轻时浑圆的手臂似乎就是昨天的事。而偏偏这样的身体还是渴望爱抚的。她迷恋那种一双手轻轻抚过肌肤的感觉,甚至清晰地记得那些与人缠绵的细节,在无法入睡的那些夜晚,那些细节,白蚁一样,铺天盖地而来,啃噬着她的心和她的灵魂。是的,当肉体老去,心还不肯。有时候,她甚至觉着,正是因了这身体不再有年少时敏锐的触感,因此需要更多更多更多。 张雪亭有一个男伴,和她比起来,非常非常年轻,只有三十岁。这当然是用钱买来的。这样的事情,在上海滩上,并非独一无二。且,对于张雪亭来说,世俗礼法和所谓眼光,统统都是狗屁。但是,她买下这个男伴,真正用的时间却并不多。虽然恨不得夜夜身畔有人,恨不得将那双手抚过身体的感觉永远留下,但她绝大多数时候还是选择了独眠。不,不是体力的问题。而是——尊严。 张雪亭清楚地知道对方的心理感受,年轻时,她也曾经看在钱和其他的份上,和老人相处,双方穿着衣服倒还好点,一旦坦诚相见,她见到对方那具身体所产生的巨大震惊和本能的生理排斥却无论如何都无法掩饰,无论如何。尽管她在这一行浸淫多年,尽管她十分敬业,甚至,尽管,那个人与她,是有那么一点感情的。可是,什么都抵不过身体的强大本能。她竭尽所能不在脸上露出一点点厌恶的神色,但是,对方的眼睛里却写满了悲哀和卑微。在她活生生的青春面前,他的权势、金钱甚至是平日里的曲意承欢统统都变得不值一提。在她的青春面前,他的老,令他低,低,低到尘埃里去了。所以,张雪亭动用自己全部的智慧和自控,按捺住心中渴望,不去贪恋男伴。可是,那青春啊,那鲜活的肢体,那蓬勃的生命气息就在眼前,并且是已经买下来的,只要她伸手,就在那里。这样的诱惑,强大到某些时候必须竭尽一切去抵御。且,只要尝试过一次,就宛若吸毒,一定会忍不住再去尝试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愿意付出一切去换取一个剎那的愉悦——不但金钱无所谓,甚至是自尊也不值一提。 是不是有一个一起慢慢变老的伴会好一点?尽管青春那魔法一样的光焰不再,但是却不用牺牲尊严。两个人,在夜里,相拥而眠,用同样老朽的身体给出一点平等的温暖和慰藉。这样,会不会好点?可是,这样的猜想对于张雪亭来说,是没有机会去验证了。虽然她现在已经老了,但是却无法容忍一个同样的老了的身体在旁边——这种高容忍度,一定得要有时间来打磨才成。也许,这是普通夫妻的一项天然福利吧——那些年轻时在她身边的男伴,现在大多数都回到了妻子身边。这绝对不是什么浪子回头,而是多半出于和她一样的考虑:老到一定程度,在陌生人面前脱下衣裳,哪怕是在付钱买来的人面前脱下衣裳都成了一种需经天人交战才能决定进行或不进行的行为。 这样的情形,永远不是正值青春年华的张明铛小凤仙可以想像。张明铛或许还会有苍凉之感,小凤仙大抵连苍凉之感都不会有罢。呵,想到小凤仙,张雪亭的唇边浮起笑,真是忍也忍不住的骄傲啊。曾经某个剎那,她的确是动了要遍请上海名流,然后在宴会上把小凤仙推出的恶俗念头——说她虚荣又怎么样呢?她就是恨不得爬到什么高处去吆喝一声:小凤仙是我张雪亭的孙女,是张若莲的女儿!是,这是一个情结。那场宴会,那场北平的,隔墙听来的宴会。那名女子,有和若莲一模一样的脸的女子,小的时候笑起来和若莲也一样,一侧脸上有一个小小酒窝。只是若莲的酒窝在左边,她的在右边。那曾经紧紧地紧紧地贴着她胸口的软软身体,长成了一个那样的女子——可是,她只能隔着一堵薄薄的墙听。从客人还没有来时,他们一家人的谈话开始听,一直听到他们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啊,不,没有怨也没有恨——这是别人花了时间花了心血栽培出来的果实,自然该别人享受这一刻的光荣和幸福。可是,真伤心啊,真的真的伤心啊。而今,小凤仙的长成,多么让人欣慰,简直是上天为了弥补她张雪亭和张若莲的双重遗憾而送来的礼物。她要真是大开宴席,势必没有一个人会有异议。可是,到底不能,也不愿。象张雪亭这种人,至死也不愿堕了腔调,至死也不肯落了下乘,至死也不肯被单纯的欲望控制。 第40章 无论多么不舍,无论如何拖延,晚宴还是散了。张雪亭的大门外,汽车一辆一辆地开了去,大家在门口一声声道别,笑语呢喃,且再相约走动。 “姐姐什么时候过我们家来?”金宝说,“我还想听你说埃及。那里,和上海,听上去可真不一样。”小凤仙微微笑,“等什么时候我们可以一起去,那里是和咱们这里很不一样。” 是,很不一样,很不一样。埃及,开罗,五旬风,还有——那是1936年4月28日,埃及福阿德国王去世,法鲁克王子即位。那还是一个16岁的少年,几乎一夜之间,到处都挂满了他的画像和照片。那个王朝更迭的时间里,小凤仙在开罗。 第61页 那一年,小凤仙的导师申请到一个项目,心情非常愉快,在某一个早上,忽然上来兴致,带上几个得意门生去看世界——作为一个建筑系的学生,一定要多多见识。他如是说。然后,他们到了开罗。因为要去沙漠看金字塔,小凤仙穿了一套裤装,愈发显得人高腿长,英气逼人。她从房间下到大厅,出现在同伴面前的时候,当即就有口哨和惊艷的嘆声响起,饶是那时的小凤仙一双眼睛里全盛满了失恋的烦恼,也笑了出来。 “可是,”导师用眼睛赞嘆再赞嘆之后说,“这里的女子连面孔也遮得严严实实……我看你再套条裙子也许更好些。”小凤仙嘆了口气,回身去房间。再下来时,大厅里密密都是人。 “去不了了。”一个同学说:“起风了。” 小凤仙望向门外,那是一幅永远不会忘记的壮丽奇景,她当即就张口结舌地呆立在那里。那样的风,生平仅见。这是小凤仙第一次看见五旬风,但不是最后一次。在那以后的漫长岁月里,当这个季节来临,只要手边事情放得下,她都会重来此地,与风约会。 也曾经幻想过,当风起时,再一转头,他就在那里。就象这次一样。是的,这一次,小凤仙沉醉在五旬风的壮阔奇景之中时,应该是第六感觉——她倏忽回头,定定地撞上了他的眼睛。隔着密密的人,隔着大厅里层层叠叠的水晶大吊灯,隔着沙发隔着花木隔着穿了制服的服务生隔着……一切,她和他的目光相遇,然后胶着。空气似乎凝固成有形的实体,她情不自禁地朝他走去,每一步都仿佛可以听见心跳和脚步一起在大厅里訇然迴响,惊心动魄。他也朝这边走来,面部看不出一丝表情,每一块肌肉都已经蹦得铁紧——如果要告诉别人,他和她完全是偶遇,在上帝的安排下偶遇于一个陌生的国度,一场席捲一切的风里,大抵是没有人相信的吧,怎么看都象是经过了细细的密谋。 相距一臂之遥的时候,他们不约而同地站住了,望着对方,微笑。然后,一起开口想说话,又一起住嘴,等对方先说。再一起开口,再一起闭嘴,如是者三,终于相对大笑起来。从他说他要离开以后,两个人之间的那种疏远那种隐隐存在的万钧张力就这样消失于无形。仿佛又回到了那些好时光,回到了她的眼睛没有将万语千言说尽的,那些默契的好时光。接下来,两个人的话变得有一点点多,然后常常动不动就笑起来——他们一路聊下去,从大厅聊到餐厅再聊到咖啡厅,可是,到处都是人头济济,每个座位上似乎都有人,在数次被人打扰和打扰了别人以后,也不知道是两个人中的谁提出来,到他的房间去坐着说话。 进得房间,两个人忽然又有一点静,似乎想说的能说的都已经说完,忽然都害怕找不到话题。那安静,每一秒钟就会在空气里增加一分微妙的压力,压力之下,要再找活泼生动的话题就更难。越是搜肠刮肚越是词穷。 终于,他说:“我明天早上的班机,回纽约。”“啊。”小凤仙低头看一看腕錶,其时已经是晚上九点。时间大神似乎同他们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两个人都觉得仿佛上一秒钟才相遇于大厅,而那时候是上午九点。中间十二个小时就这样嗖的一声不见。是了,在这过程中,他们似乎是吃了两顿饭,喝了数杯咖啡,上了无数次洗手间,不停不停地说话。可是,这十二个小时中,到底说了什么,竟然一句也想不起来。 “几点出发?”小凤仙问。 “日出以后。六点。如果风停的话。”他说:“据当地人经验,今晚半夜,这风就一定会停。” “啊。”小凤仙应了一声,然后再看一眼表。他说,“八小时。” “不是九小时吗?”小凤仙说。 “还要一小时收拾行李。”他说。 “啊。”小凤仙再应一声,然后沉默。两个人双双地沉默下来。从十二小时连续不间断的交谈中忽然沉寂下来,他们都觉得嗓子非常干,然后,都不得不意识到这情形的非正常——重逢以后他们不约而同地装着一切都没有发生,装着还是默契的亦师亦友的关系,装着是世界上所有正常关系下比较谈得来的一对男女。可是,连续说话十二小时这个事实忽然摆在他们面前,将所有自欺与欺人击得粉碎。 他起身去倒了两杯水,递一杯给她。小凤仙将那杯水握在掌心,小口小口地啜着,这时才发现喉咙几乎要冒烟,而声音都近乎嘶哑了。他也一样。于是,喝水。一杯下去尤未餍足,再来一杯。再来一杯。再来一杯。然后,轮流上洗手间。 “只剩七小时了。”忽然,小凤仙说。 “啊……是,只剩七小时了。”他说。这是晚上十点,太阳早在下午六点半,他们还在滔滔不绝地说着话的时候就沉到沙漠里去了,这个时候差不多已经是半夜——当地人说得没错,那风已经停了,或者说,正在停。风声渐小渐稀——渐别离。 “啊,太晚了,我忘记了,你还要休息。”小凤仙忽然说,“还要除去睡觉的时间。” “晚点睡没有关系,我常常睡得很晚。”他说,“你几点睡觉?” 第62页 “我……也睡得很晚。”小凤仙低下头看向脚尖,再看看他,再看看窗帘,目光有点游移。他也一样,目光闪躲着,拼了命在心底找话题。 那个时间里,他们两个似乎眼睁睁地看着有什么东西在酝酿,发酵,一点点地长大,将空气变得越来越稠,越来越稠。两个人都不知道这样继续稠下去到底会怎样,都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要让它稠下去,可是,又不捨得躲开。 第41章 “十一点了。”他说。 “啊……”小凤仙说,“时间过得真快,我该走了。”这样说着,慢慢起身,准备走。 “也还早。”他说,“说说你上学期那个特别的导师吧,你上次说到他什么来着?”“啊……”小凤仙松口气,坐下来,重新开始说话,可是,她说着,他似乎并没有听,似乎又很专心地在听。她也一样,她把一个句子重复了几遍而不自知,把一个地名说错了数次亦不自知,可是她又似乎讲得很认真,神采奕奕,两颊有一种异样的红,眼睛闪闪发亮,眉毛似乎都舞了起来。 就这样,一个钟点一个钟点地数着,一次又一次地在嘴上说说要走了,又坐了下来。终于,小凤仙说:“已经凌晨三点,真要走了。” “啊,已经三点了。”他愣了一愣,然后说,“嗯,走吧,早点休息。” “好。再见。”小凤仙说。说这句再见的时候,他们都知道,显然,最大的可能性不是再见,而是永远不见。回到纽约,应该不会再约了,应该永远不会再约了。 “好。再见。”他们俩都站起身,郑重告别。 “嗯,临别了,拥抱一下吧。”小凤仙说,“算作再见。” “好。”他微笑,“想抱多久抱多久。”让这段上帝安排的相遇以一个拥抱作结吧,让这个在已经静寂下来的五旬风里的拥抱带着这沙漠的气息,带着这仿佛不是人世的异乡气息,永远地留在心里吧……此一别,就算再见,一切当已不同。 小凤仙抱住了他的身体,温暖,挺拔,带着须后水的一丝香,带着浓浓菸草味道,数年来,第一次靠得如此之近啊,可这近,充满了诀别的味道。一想到这个,她的心忍不住有些哀伤,于是,紧些,再紧些。 这样想着,口里忍不住就说了出来,“紧些,再紧些。”语调充满悲凉。那是嘆息一样的句子。在这样的嘆息里,他收紧了两条手臂,紧些,再紧些。如此之近,近得没有一丝缝隙,又如斯之远,远到——明日便天涯。那种混合着伤感、绝望的炽热情怀在已经很稠很稠的空气里渐渐升温,升到烫人的高度——两个人的脸上都渐渐热起来,暗夜里,心跳声象擂鼓一般,一声急似一声。 小凤仙把头埋在他的颈窝,双手紧紧地缠在他宽阔的后背上,心里一簇小火苗一点一点懒洋洋地升起来,全身仿佛都没有了力气。忽然,仿佛是本能一般,她的唇轻轻落在了他的脖子上。那触感舒适得令她几乎有一种到达彼岸的快乐,忍不住轻轻地发出一声满足的嘆息。 就在那个瞬间,他的身体不可遏制地开始颤抖,象害了疟疾一样。他知道他的唇此刻一定冷得跟冰一样。他知道那是什么,在那样的,无法阻止无法掩饰的颤抖中,他要紧紧地咬住牙关才能不呻吟出声。这样的瞬间,时光仿佛完全凝滞,每一秒都是地久天长。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谁都知道有什么将要发生,谁都又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 是的,他不知道该怎么办。身体,感情,本能山唿海啸一般要他去到一个更高点,要他找一个出口,要他达成目标。可是,理智呢?理智的声音其实已经非常非常微弱,微弱到可以忽略不计。他的头脑一片混沌,他的身体在抖,仿佛一片风中的枯叶,随时随地都会飘落下来。 是的,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的身体变化她清清楚楚,这个怀抱令她无限眷恋,她想要更多更多,但是,这并非一开始的设想——事情到了这个剎那,早就不是她或者他所能控制,要看上帝的意思。可是上帝啊,据说伊甸园中,没有善恶没有羞耻所以才是极乐。 在那以后的很多很多年,他总会忍不住想起那个夜晚,老实说,告别的拥抱适合机场,适合码头,适合车站,甚至适合熙熙攘攘的街头,可是就是不适合凌晨三点,只有一对成年男女相处的酒店房间。更何况,这房间还在异乡,还在一个遥远得几乎不是这尘世间的,正经歷着王朝更迭的异乡房间。当然,也可以说,一个象他们那样的告别拥抱,最合适的地点便是那里——你可以做一切你想做的事,即使你开始没有想,本能也会带你前往那个方向。 可是,到底辜负了。 啊,不,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圣徒,从来也没有为这辜负而骄傲——从某个角度来说,这或许算是经歷了一场要命的考验。甚至有时候他觉得自己是怯懦的。在那个时刻,最后的一个剎那,他退缩了。一直到坐上飞机,他眼睁睁地看着这片沙漠在身下渐行渐远,他都不是很清楚为何会在最后一刻,辜负。辜负她的热情,辜负最美好的时光——是的,他也从来不曾认为那一刻有什么不对,有什么不好,它就自然得跟唿吸一样。来了就是来了。 第63页 或许,是他害怕。他害怕她的年轻——lynn,他的唇舌间再滚过这个音节,只觉得单单是这个音节便盪气迴肠,永志难忘。她那么年轻,那么美那么好。可是,她到底知道那是什么吗?在这样的年纪,这样的气氛下,身体进一步亲密,会令精神和思想都加倍的依恋,对于女子尤其如是。而他报偿不了这种依恋,甚至,无法付出对等的依恋。对于她来说,他是唯一。而对于他,她永远无法是那个唯一。他的生活他的过往他的家他的妻他的子已经是他身体的一个部分,不是背叛不背叛的问题,而是他根本就给不出完整。这样的事实,虽然她早已知道,但是,真正亲身经歷又是另外一回事。如果只有精神的交汇和依恋,告别起来应该不会那么难。又或者,她年纪更大一些,看过沧海又看过桑田,爱过也恨过,得到过也失去过,经歷过身体和身体的近与远,再面对这样的别离和人生无法改变的无奈会容易一些。是的,她有在本能支持下在爱意燃烧中一路向前的勇气和资格,他没有。他——他虽然不是圣徒,但面对她,他不愿意利用她的年轻,利用她的不明白而放纵自己。 “再过十年,如果你愿意……”他很想这样对她说,但是终于没有说出来。这样的话多么虚伪和矫情——尽管这真真是他的肺腑之言。可是,再过十年,再过十年他已五十,他凭什么自信她对他还有今日今时此刻此地的万丈热情?那就这样告别吧,就这样说再见,就这样,望定她的眼睛,郑重地告诉她:“你一定会幸福的。”——呵,讲出这句话,他才觉得这一句比心里的那一句更矫情。 第42章 汽车平稳地向前,朝着家的方向。小凤仙坐在后座,若莲和刘勇在前排。刘勇的车开得很好。他们俩并没有怎么说话,连眼神也似乎没有交流。倒是若莲和小凤仙在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可是,小凤仙还是清晰地感觉得到若莲和刘勇之间若有若无流动着的那种气场。那种熟悉亲近的感觉,描述不出,但感觉得到。这是一个晴朗的秋夜呢,将近子时了,寒气从各个角落渗了出来,但是因为晴朗的缘故,那寒冷分外爽利。小凤仙看着夜街,忽然有一点点伤感——也许,在这样的夜晚,在欢聚以后的别离光阴都会有点莫名其妙的伤感浮上来吧。她想起临行前设想的千千万万——如果刘勇有何不妥,一定要将母亲带走,不能说服的话,就强行带走。可是,现在,看着汽车前排的两个影子,感受到他们之间那种亲密气息,小凤仙有点自失地笑了,别说这个刘勇现在看不出来任何不妥,就算真有什么,要带走母亲,那都是完全不可能的一件事。这个时候,和这车窗外寒冷的秋夜一样,她清晰地感觉到,她和母亲是完全独立的两个个体。且,因了刘勇的缘故,她觉得母亲离自己远了一些。他们俩的那个世界,不是她的。说来奇怪,当初母亲和李子明在一起的时候,小凤仙并没有这样的感觉,其实,她也感觉得到,母亲对李子明的那种感情或许更刻骨一些,更能称得上爱情。可是啊,若莲和刘勇之间,那已经是超越男欢女爱的一种相濡以沫——竟然,竟然有点象夫妻。想到这里,小凤仙有点出神,从今往后,母亲的世界里有了一个更重要的陪伴者呢,虽然从血缘上她和母亲更近,但是,有什么比得上实实在在的恆久陪伴呢?另外,到了该走的时候了,既然这件最重要的事情已经看过,已经确认可以放心,那么——生活还是要朝前,而她的生活,现在是在海的那一边。且方云琪也已经有电报过来问情况,虽未催促,但闻弦歌而知雅意,也许是该计划动身这件事了。可是,回来的这段时间,虽然忙于和母亲以及亲戚们相聚,几乎没有时间关注其他,然,凡是智商正常的人都可看出,时局的动盪,战乱的迫近,上海这个孤岛不过是苟安,到底能坚持多久,未为可知。且,怜卿姨妈那边,已经到把雪菲和丽菲都送走的紧要关头……是时候和母亲好好谈一谈了。 小凤仙吸一口气,望向窗外,呵,是上弦月呢,且,晴朗夜空中,不但那一弯新月明净可喜,竟然连整个月盘的轮廓都清晰可见。这种景象,西谚称之曰:“theoldmooninthenewmoon’sarms”新月抱旧月,而今,是到了自己给妈妈一弯臂膀的时候了吧。当然,如果要走,一定是将刘勇一起带走,否则,註定不能游说成功。 其实,根本不用她游说,若莲的心中已萌去意。早在十年以前,怜卿将一匣子金条静静地推到她面前的时候,她已经知道,这时局很有可能会不可救药地坏下去,所以,甚至连她现在的房子都是租的。而南京那一场浩劫,简直是将不足为外人道的刻骨铭心的恐惧印在了心里。也许,这样的时候,有些人一定不会去国离乡,一定要誓与国土共存亡,可是,她不过是这纷纭乱世里自身难保的芥子也似的一粒微尘,唯一想要的,无非是个现世安稳。上海,不用看太多,不用想太多也可知道,已经是沉船前夕。这样的平稳光景,不会太长了。虽然,去到异乡一定会有诸多不便,一定有很多需要从头来过的事,可是——还有什么好怕呢?从南京城中爬出,这世上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的了。且,小凤仙在那边似乎一切都还好,虽然不如她在信中描述的那般花好稻好,诸事顺遂,可是……若莲微微笑了,自己身边的积蓄,这些年下来已成一个惊人的数目,只要有真金白银在,去到哪里都不会吃亏。当然,离开,是要和刘勇一起走的,这个没有疑问——只是,要问问他的意思呢。想到问他的意思,若莲这才惊觉,这几年下来,甚至,这十年的相处,从最开始的合作或者说是商业雇用关系走到而今,竟然一次也没有问过刘勇的意思——这日子流水一样地淌下来,每一次都是她说,他做。唯一例外的是南京城中,那是他说,她做。他们竟然没有一次问过彼此:你的想法是怎样?这件事你怎么看?抑或,这样做好不好?行不行?啊……甚至,她居然没有问过他,关于他们,他到底是怎么想怎么看怎么打算? 第64页 那个晚上,若莲一夜未成眠。她到这一刻才发现,在刘勇面前,她从来没有过患得患失,从来没有揣度过他的心思,甚至,从来没有想过他是否愿意是否高兴是否喜欢某件事。这在她多年来与形形色色的男性相处中是从未有过的。这……这……这当然不是爱情。 是的,若莲对刘勇,信任,依赖,现而今,简直已经不能想像生活中没有他的样子。和小凤仙睡的那几晚,老老实实地说,都没有握住刘勇的一只手入眠那么踏实安详。可是……可是……可是,若莲嘆了一口气,她知道,她对他,还不是爱情。即使是如此舒服的相处,仍然不是爱情。这个夜晚,若莲睁大眼睛,静静地望着黑暗里浮凸出来的一切,辗转,再辗转。也许,这样也已经很好了,很快,她将迎来五十岁的生日,在这样的年纪,还不肯煳涂一点是不行的。并且,浮浮沉沉的前半生里,不是没有爱过,尽管也曾密密地守着这颗心,不肯轻易交了出去,但是年纪还小的时候,再怎么计算利益,再怎么小心从事,也抵不过强大本能去。可那些她爱过和爱过她的人都去了哪里呢?飘萍一般,散在命运里。想到这一点,她轻轻把手放在刘勇的掌心,那是一只温暖镇定,骨节粗大,带着一层茧的手——从少年到青年,刘勇很从事了一段时间的重体力劳动,这些年虽养尊处优,可是那段生活却刻在了掌心里,还有身体上。刘勇已经睡熟了,可是,当若莲的手悄无声息地伸进去的时候,他的手掌却紧了一紧,即使在睡梦中,她递过她的手,他也知道,他要握紧它。 是的,若莲不爱他,若莲知道,他也知道。但是这没有什么要紧,他爱她,那就够了。他一直一直一直一直一直爱她。她是他这一生,爱上的第一个女人,也是,最后一个。 第43章 刘勇始终不能忘记当年住的小街中那个卖馄饨的李老头,那个每天绝早就要出现在巷子里,对着一腔子煤炭火咳得心肝脾肺肾都要从嘴巴中呕出来的李老头,那个一直被整条巷子的母亲们当作反面教材对儿子耳提面命的李老头,那个爱上一个年纪比他大得多的女人,最后全副身家尽数葬送的李老头。李老头是两年前过世的,身后自然十分十分凄凉,还是刘勇得了消息,送了一副棺材。可是刘勇知道,这个人一生都不曾后悔过。他永远不会忘记李老头提起那个女人就会变得悠长悠长的眼神。“不怪她,是我自己选的,是我自己愿意的。”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李老头曾经这样对刘勇说过。当时刘勇还非常年轻,当时刘勇还没被聘为段家的女婿,当时刘勇还没有遇上若莲——所以,他不明白。他只是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太奇怪了,而那种感情,也太奇怪了。有什么会比实实在在的生活更重要?有什么会比真金白银的身家更重要?有什么会比他这个乡下来的年轻人想也不敢想的富足稳定的日子更重要?刘勇不明白,这种不明白的东西令他觉得有一点好奇。但这好奇转眼就消散在一日一日的奔波劳碌里,大概,大概是那些有钱人的怪僻吧。那时候的刘勇已经意识到,有钱人的想法和他这样的整日里为了一口饭一件衣一席地奔波的人相当相当不同。那时候,他自然不曾想到,其实,他和李老头也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他可以比李老头付出更多,且,更决绝。 刘勇的心事,从见若莲的第一眼就种下了。那一天的情形,十年来被数次在暗夜里不断回忆,也许早已经不知不觉增添了无数新内容。可是,他却始终记不清那一天若莲穿了什么样的衣服,说了什么样的话,甚至也想不起那一天若莲的样子。他只是觉得从跨进那个园子那扇门以后,他的心就不再长在自己身上。可是,若莲和他的距离遥远得,遥远得比山东到上海的距离还要远;若莲这个人,虽然他不时可以见到,但却比一个梦更不真实。他甚至不敢在白天想起她,只有在一个个晚上,四周无人,世界静得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想起来。但是,每一次的回想都是恍惚的——事实上,他每一次见若莲他都是恍惚的,要花很大力气才能维持表面上的镇静。而想起她的感觉,却宁静美好,就象少年时的夏夜,在打谷场上露宿,睡到半夜忽然醒来,仰头看见一轮又大又圆的月亮,在那半梦半醒的时候,睁开眼睛第一个剎那就是那轮满月。说不出它有什么好,可就是觉得舒服,它的光芒静静地照到心里去了。 刘勇自小就没有读过什么书,诗词歌赋什么都不明白,他这双手也从来没有一天握过笔,少年时握锄头,来了上海扛货,再后来过手的是钱和米。他根本不知道要用什么来形容或者描述他的感觉,他也根本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他的情绪,尽管在实务上他通透清醒甚至是聪明绝顶的,可是在这方面,他的懵懂,与一个孩童无异。他只是本能地将这种感情或者说感觉藏起。他知道,如果他露出一点端倪,便不能再在此间呆下去。他藏得那么严实,没有一个人有一丝察觉。除了——除了二妮。 老王家的二妮,在刘勇和若莲的米店开起来以后就一直来帮手。刘勇的本意是让若莲指定一个可靠的人作帐房,但若莲让他看着办。他认识的可靠的人就只有二妮,且,当时二妮已经在店里帮手一段时间了。于是,顺理成章,二妮管帐,他管店。这样一日一日相处下来,终于有一天,老王找他喝酒,饭间,二妮的娘似乎是闲闲提起:“二妮已经二十了,大兄弟你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人家……?” 第65页 刘勇当时酒已半酣,听到这话,一个激灵就清醒过来,几乎是本能地,回应到:“嗯,我倒没注意到侄女已经该寻人家了,有合适的一定给留心。” 这事后来老王家并没有再提,但是,二妮的少女心事又岂是这样一个半明半暗的拒绝可以打消的?她以东北女子特有的痴情和豪爽,倾尽全力靠近刘勇。可每一次,刘勇总是不动声色,连消带打,不着痕迹地转移了话题和视线。 “刘大哥,你心里有人。”终于有一天,二妮直截了当地对他说——虽然自那次以后,刘勇总是自觉地把二妮划作晚辈,可二妮从来就没有认过这个帐。刘勇心里咯噔一下,但仍然想像一贯的那样,含煳过去,抬头,却看见了二妮一双明亮的,洞察一切的眼睛。于是,不语,默认。 “那个人可能和你结婚生子吗?”二妮说,“应该不会吧。”她涨红了一张脸,挣扎了很久很久,终于鼓足勇气,“刘大哥,俺不在乎你心里有谁,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好了。俺可以给你烧饭洗衣,可以给你……养娃。俺会对你很好很好的。” 刘勇沉默。是,他知道,二妮说的全都是真的。他心里的那个人,永远不可能和他结婚生子,永远不可能为他缝一件衣裳,当他累了病了,他只有一个人。当他老了死了,连个送终的后代也不会有。而二妮会对他好的,只要他点头,他马上就可以拥有俗世能得到的温暖陪伴,会有一个他曾经羡慕不已的,老王那样的家。这样的一个家,在这风雨飘摇的乱世,比任何堡垒都要吸引。 “你让我想一想。”他老老实实地说。这一次,他难得地没有迴避。他知道,如果这一次再拒绝了面前这个女子,一定不会有下一次了。二妮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女子。并且,象她这样的好女子,身边也从来不乏亮眼人。 他没有敷衍二妮,他是真的决定好好想一想。那个晚上,他躺在床上,前前后后想了很久很久。第二天,再在米店和二妮相逢的时候,他说:“我想清楚了,放不下。” “你真的不后悔?”二妮的眼睛里慢慢地汪上泪水,可她倔强地咬着自己的唇,不让它落下来。 “不后悔。这是我自己选的,是我自己愿意的。”刘勇平平静静地说。眼前浮起的,是李老头的悠长眼神。该剎那,他终于明白了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是的,不后悔。只能远远看着她,不后悔;甚至她连知道也不会知道,不后悔;永远不能有一个家,不后悔;永远不能有自己的孩子,也,不后悔。 二妮的眼泪在长长的睫毛上颤啊颤,终于落了下来。但是,自那以后,她死了心,很快,她和店里一个伙计好上了,一年后,他们结婚,再一年后,他们手上抱了一个胖娃娃。而刘勇,在这数年间,安安静静地喝了一场又一场哥们伙计们的喜酒,送出一份又一份的满月礼,连眉毛都不曾动过一下。 第44章 那个晚上,一夜不成眠的,除了若莲,还有燕飞。二十年了,从张家走出去,一转眼竟然已经二十年。如果不是象明铛小凤仙这样的女孩子们用活生生的成长提醒她,她几乎会以为不过是一场梦的光景。二十年前,若莲身后的小凤仙不过还是一个畏缩的小女孩,安静得几乎让人感觉不到她的存在,可这个晚上,见到她的时候,竟然已经挺拔得宛若一棵树,几乎要仰视才见。难道异国的水土当真不同,可以养出这样的风采来?不知道宁秀在海的那一边是不是也长成了如此这般?呵,不,不会,当年宁秀离开的时候已经十八,应该不会再长了。啊,那么,现在,宁秀已经三十八了……燕飞心头一阵刺痛,那痛,绵绵密密了二十载光阴,现如今,依旧清晰尖锐得让她眉毛都皱了起来——太痛了。那是真真切切的,来自心脏的剧痛。燕飞曾经去看过医生,说是心脏有毛病,并不仅仅是心理问题。这样也好,这痛来得如此实在,实在得可以让人感觉是活着。 这些年来,在无边的寂寥里,燕飞一次又一次细细地思考自己当年为何会做出那样的事情,并且,在最初的几年中,她甚至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有什么值得后悔。那是一种自虐的强大快感。彻骨地痛,却致命的吸引。将小小宁平送到戏班子,是要毁给林季新看,是疯狂的报復。而宁秀,从一个梳着双髻的小小女孩长成亭亭玉立,与自己相依为命的宁秀,想毁了她,那纯粹是一种爆发式的自虐。十八岁的宁秀,神态举止象足自己,毁了她,几乎就等于毁了自己。燕飞想清楚自己的动机的时候几乎疯癫——在那之前,似乎是在本能支持下,无法控制地做出那样的事,意识里将这种行为归结为对林季新的恨。可是,事实上,过了那许多年,对林季新的爱和恨早就消散如烟尘,支持自己做出这可怕事情的,原来是藏在心底的魔鬼——燕飞从来没有爱过自己,不止一次在潜意识里想要毁掉自己,可毁自己,毕竟下不去手,竟然,竟然想借毁掉女儿来获得那种强大快感。这样一个人,自私,疯狂,变态,形同魔鬼。在看清这一点的时候,她仿佛被黑暗中浮出来的,真实的自己的灵魂吓得瑟瑟发抖。天哪,这人世间竟然有如此可怕的事,如此黑暗的心。并且,这颗心居然跳动在自己的胸腔里。想通这一点的时候,燕飞几乎有要剖开自己的胸膛,把那颗血淋淋黑漆漆的心脏举到眼前看个仔细。是的,在看清自己的时候,燕飞的第一个念头是自杀。她再也想不明白,这样一个自己活在这世上到底有什么用处。也许,死了会还给人间一点干净吧。 第66页 直到现在,此刻,燕飞仍然清清楚楚地记得她冷静周密地计划自杀的细节——那是十年以前,就在小凤仙即将去国离乡的时分,就在张家女子即将各立门户的当口。她把自杀的所有内容都考虑好了,其中重要的一项是对张雪亭说她后悔。不,这不是为了让自己心安,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再让她心安。她只是想在死前做一件平生从来没有尝试过的事:是的,这许多许多年,她从来没有后悔,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后悔。 张雪亭与她的晤面不是在张家进行的,张雪亭说到做到,再不允许这个女儿踏进张家大门一步——她们约在了燕飞的家。 那是夏末秋初的季节,张燕飞小小园子里的葡萄架下,布满零碎枯萎的落叶,有洁癖的她并没有将之扫去——都是行将大去的人了,身外的一切都已经不在心上。张雪亭踏进那间园子的时候,落叶在她的脚下发出细细碎碎,宛若嘆息一样的声音。张燕飞端坐在她面前,一双眼睛没有一星半点神采,藁木一样地说:“妈妈,我错了,我很后悔。” 张雪亭听到这句话,已经知道大大的不妥,燕飞从小到大,倔强得连一滴眼泪都不肯落下,生平从来没有认过一次错,即使是极小极小的时候,明明做了错事,哪怕被罚到站立不稳,晕了过去也不肯说出一个错字,并且,自始自终,从不后悔。张雪亭默默地在燕飞面前坐下,不说话,只将目光静静地调过去看那葡萄架,还有些许叶子挂在藤上,一片一片,破布也似,间或有特别顽强的叶子,还保留了一丝几不可察的绿意。 她们就那样相对沉默良久良久,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地过去,眼睁睁地看着日影慢慢跨过中天,再向西而去。终于,燕飞艰难地开始说她的可怕发现——自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是一个活着的魔鬼,是一个自私变态的疯狂的已经不配称之为人的东西。当第一段话说出来以后,一切慢慢变得容易了:自己在十年间反覆思索为什么会那么做,不是因为所谓的恨,不是因为所谓的,曾经的,刻骨铭心的爱,竟然只是为了毁灭的快感。那样做,她觉得接近极乐。在描述那种毁灭的快感的时候,燕飞的双颊晕上一层病态的紫红。眼神有了一丝活气,以及完全不正常的闪亮。 张雪亭安静地坐在那里,任她说下去,说下去——那些话是她心底最隐秘的东西吧,散发着黑暗和腐烂的逼人气息。等她终于说完,全身的力气似乎也被耗尽,那病态的,异样的活力从她身上离开,一切归于死寂。张雪亭嘆了一口气,慢慢伸手入怀,摸出一个陈旧的红色丝绸包裹,放在她和燕飞之间的石桌上,那已经是黄昏时分,秋的微凉浮了上来,虽然没有寒意,却有萧瑟。燕飞涣散的目光盯着那个小小绸布包,张雪亭说出了进门以后的第一句话:“打开它。” 燕飞木然地,一层一层地展开了那些陈旧的丝绸,它们那么旧了,旧得几乎要随这渐起秋风散了开去,展开到最后一层,她看见了一绺细软漆黑的头髮。 “你出生的时候,有一头很好的头髮,简直不象个初生婴儿。”张雪亭说,“你身上一点胎脂也没有,雪白,柔软,胳膊和腿,软得我都不敢去碰。你是我的第一个孩子,那时候我还很年轻,年轻到不敢去碰你,怕一碰就把你的胳膊给碰折了。是你外婆把你包好,交在我手上,包你的被子是蓝底白花的,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我把脸贴到你的脸上,很软,很香。然后,我就哭了。” 张雪亭说着这些的时候,声音里没有起伏,似乎是不带感情,但那些旧事歷歷如绘,似在目前,“可是,那时候我和你外婆在上海脚跟站得并不算太稳,我没有太多时间给你。满月以后就把你交给了奶娘,我必须在最快的时间恢復身材和状态——不然,就有被人们忘记的危险。” 是的,燕飞出生的时间距张雪亭被张月如带至沪上不过十余年,那时的张家哪里能跟后来的相比?当年张月如死也不肯到任何一家娼馆落脚,她说:“就算是要卖,也得自己卖,并且还要卖个好价钱。”母女两个自己租了房子,自己打点一切,还有三教九流要应付,最开始的日子,当真是一把血泪一把心酸。这些,大多数时候张雪亭都选择性失忆,不去回想。但是,此刻,在讲起燕飞小时候的事的时候,那些旧事都一点点地浮了上来。那许许多多的日子,当真是不堪回首。张月如的辛酸不必说了,甚至在张雪亭出道的最初几年,都做了好些屈辱至极的生意,屈辱到平常人等一定会萌出死志。可是,她的性格够倔也够强,且,在杭州的童年着实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再坏也不过如此而已。燕飞的出生几乎完全是意外,那时候,张雨亭还在垂髫年纪,张月如刚刚生过一场大病,张雪亭既没有抚养孩子的时间也没有抚养孩子的心情——尽管她对着一团粉也似的初生婴儿珠泪潸然,也不得不毅然将之託予他人,甚至,最初几年,还不是在家里养的。想想,那时候她们的财力不过刚够买了个小小院子,几间不大的房子,声气相通,要是有个啼啼哭哭的幼儿在,这生意如何做下去? 第45章 这样的情形,是到燕飞四岁以后才转变的,那时候,张雪亭得遇了人生当中第一个贵人,该人不但有力而且有量,并且充分地激发了张雪亭的天分——他惊讶地发现张雪亭在投资上的手腕和深沉的心机绝对是天才一流,于是带着些激赏地扶持培养。这样的扶持培养并不简单,出钱出力出智慧,甚至在偶尔失手时付出感情安慰鼓励。想想,那还是上个世纪末的事情了,这样的胸襟器量比他的钱难得多了。张雪亭有时候想,这一生若不是得遇此人,又会是什么样的光景?在她六十岁之前,有时夜半想起,都会冷汗涔涔地醒来——单凭她和张月如张雨亭这样的女子,要在这个社会这个时代挣扎出一条血路来,当然并不是活不下去,只是——一定是不敢想不敢假设的痛苦辛酸。 第67页 “你这院子也冷清得久了,”张雪亭对张燕飞说,“明天我叫人来收拾收拾。” “不必了。”张燕飞有点恍惚,声音空洞地回答,“收拾它做什么呢?……现在这样就很好。” “是这样的。”张雪亭沉吟了一下,“你的奶娘,她近况不是很好,我本来想让她到张家园子里住下的,但是园子很快就要卖出了,先到你这里落下脚吧,我会尽快安排她去别处。” “啊……不!”张燕飞眼光一闪,本能地坚拒,“我不想看到她!” 张燕飞当然不愿意看见那个奶娘,那个女人可以说是她童年的全部荆棘和噩梦。从记事开始她就记得,那个女人当着张雪亭的面时待她如珠如宝,可背转身时,那张面孔要多狰狞有多狰狞。虽然并没有实质上的太多虐待,打骂饿饭之类还是不敢的——张雪亭并不是一个好煳弄的主。可是,她骂燕飞,那些污言秽语,燕飞一生一世都不想再记起,可是却一生都纠缠不去。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啊,燕飞觉得人生的丑恶自她而始。这个女人从保守的乡下来到上海,自诩为行得端立得正的清白人家,为了钱不得不为□奶孩子,这个□的孩子喝掉了她心肝一样的小儿子应该喝的奶!这样的仇恨深植于她的骨子里,发诸于行动,真是要多可怕有多可怕。 “你现在还怕她?”张雪亭看了燕飞一眼,不动声色地说。 “不!”燕飞本能地否认,忽然眼神黯淡下来,转了口风,无力地说:“是的。我现在想起来还怕。” “不要怕。”张雪亭说,“她现在不过是个老妇人。并且,她现在要靠你生活,讨好你还来不及,不敢做什么的。再说了,这样不是很好吗?在她最落魄的时候,你有机会用你一切的手段对付她。怎么样都可以。你放心,现在我们要对付她不过就跟对付一只蚂蚁似的。” 张燕飞愣在当场。啊,如同张雪亭所说,这时候的张家,对付一个无依无靠的落魄老妇人,不过跟对付一只蚂蚁一样。并且,这不是蚂蚁,这是一只蟑螂,一只在她人生开始之初,给了她最黑暗记忆的蟑螂。幼年的时候,不是多少次在黑暗中设想要如何如何地对付她吗?现在是多么好的得偿夙愿的机会啊……这样的机会,简直是诱惑的。对于死志已坚的张燕飞都无比无比诱惑。她几乎觉得心跳又加快了,一种神秘的,黑暗的,让人兴奋让人期待的快感浮上心来。这……这真的是一大诱惑啊。想怎么样都可以。现在这个女人在她的面前,比当年自己在她面前更加的不值一提。当年的燕飞至少还有母亲在,虽然说是和奶娘在一起的日子是暗无天日的黑暗,可无论是自己还是奶娘都知道,暗无天日不过是个假象,张雪亭这个太阳还是在那里的,只不过有点顾不过来而已。啊……现在,现在的燕飞对于这个女人,则是完全的予取予求,要了她的命都是轻松的,就算是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都没有丝毫难度。报復,有充分理由充分力量的报復,想怎样就怎样的报復……这样的诱惑……很难很难拒绝。 “想想都觉得兴奋,对吧?”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了,张雪亭在暗沉沉的夜色里,在张燕飞的对面,轻轻地笑了,声音竟然充满了蛊惑,“本来我是想自己动手的,现在把机会留给你吧。你比我更有资格。燕飞,你一定要记住——有人对你不好,你首先想的应该是怎么对付他,不是对付自己。不要怕,打不死咬也要咬死他。咬不死也可以忍到能咬死的那一天再动口,为了不能咬死别人而咬死自己,太没有必要了。” 第46章 当若莲向刘勇提起和小凤仙一起去海外的计划时,刘勇说:“好。我们尽快收拾行李。”语气平淡,仿佛他应承的并不是去国离乡这样的大事,而是去苏杭走一遭一般。这种态度令若莲忍不住再重复一遍,强调,“我是说和小凤仙一起走,然后,也许再也不回来。”“嗯。”刘勇应。若莲的嘴张了张,想要再说什么,又发现无从说起。是,她有预感他会答应,甚至也预感到他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但是,这毕竟是从一个地方连根拔起,是去到彻底的未知,是……语言都不通的一个地方。在上海,固然,刘勇的世界大部分在她身边,可是,好歹还有自己的朋友和圈子。刘勇是否知道他应承的到底是什么?如果他知道他应承的到底是什么的话,那么……若莲忽然张口结舌地愣在那里:这样的深情如果自己还不明白,那简直枉为张家人。 可是,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呢?刘勇都已经走出门去,若莲还呆在当场,实在忍不住会想,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如果这是深情,那么绝非一朝一夕酿就。虽然,在南京城里,她从刘勇的目光中得知过这一讯息,但是当时根本就没有可能深想,事后,也几乎是故意忽略。是怕吧,怕自己会错意,怕自己想得太好,怕这个男人也许是因为本性纯良再加上斯时斯刻不得不为之。还怕……他是为了钱。如果时光倒流回去二十年,不,十年,只要倒回去十年,若莲一定不会去设想刘勇有可能是为了钱。想想看,就算是给你全世界所有的财富,但要你拿命去换,又有什么意义?刘勇当年,完全没有把握全身而退,在情况最紧急的时候,甚至连死得痛快一些的退路都没有给自己留。对于这样一个人,去设想他是为了钱,十年以前的若莲做不出来。可是,随着年龄的增大,随着身体逐渐朝下坡的方向走去,连想法和心理也不可避免地开始狭隘和阴暗。不是没有想过啊,刘勇是不是进行了一场豪赌?他亲到南京的时候并没有预料到会遭遇那样惨烈的场景,到了之后才发现,当时的情形下,就算他弃了她去,也不见得就能独活。那么,就干脆豪赌一把吧,豁出一切,救她于水火,然后,后半生,从此不同。潜意识里,这个想法甚至是占着上风的,这个想法似乎也更合乎逻辑合乎情理。不是刘勇自己要那么做,是命运一把一把地推他到如此的。 第68页 可是,现在,此刻,又该怎么解释才能自圆其说?若莲坐到桌子旁,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一口喝干它,继续想。如果刘勇不答应和自己一起去到美国,她一定不会勉强,并且会给他一笔相当数目的钱,这笔数目,在她心里的上限是她财产的五分之三。这个数字绝对会非常非常惊人——因为包括小凤仙和张雪亭在内,谁到不知道她有那么多钱。也许……也许是他不知道她会给他这么多?啊,不,说不过去的,就算他不知道数目会大到这个程度,但也会心里有数,那是一个哪怕是在这飘摇乱世都花不尽的数字。也许……也许是他和她一样,经歷了南京城破,已经无比渴望有一席安生之地,一席没有战乱的苟安之所?哪怕是语言不通,哪怕是未知——不会再有比南京城更可怕的未知了。是了,凭他自己的力量,就算是有钱,也找不到这样的地方。若莲又喝了一口水,长出一口气——总算找到刘勇行为最合理的解释了。啊,不,若莲忽然把脸埋在了掌心,心里起了个激灵:这种想法太类似入画了,只有入画才会有这样的思路。她想起了在临卖张家园子的时候入画的那张面孔,想起了曾经一千遍一万遍在心底许下的誓言:永远永远不要象入画那样。如果自己一心要作如此揣想,呵,不用照镜子也知道,那张面孔会跟入画有八分相似。天哪,若莲在心底悲唿一声,天哪,原来这就是老去。原来,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皮相的老不是最可怕的,最最可怕的是心的老。老到,老到不敢有任何行差踏错的设想,不敢冒一丝一毫的风险,不敢相信任何人任何事——除了钱。接下来,就是一步一步,一步一步,变成张入画。 呵,若莲狠狠地吸了一口气,强打起精神,双手紧握成拳,下定了决心:就算是有会错意的可能,就算是有五十岁了还被骗的可能,就算是担负了失望的可能,就算是——就算是——就算是有想也想不出来的更坏的可能,这一次,敞开心,全心全意,相信他,相信他的深情,并且,交出自己吧。多么奇妙,在她下定了这样的决心以后,几乎立刻就觉得胸膛里的那颗心轻盈起来,竟然有些雀跃的意思,面孔也仿佛闪闪发光。甚至,这一刻,就在这一刻,分别不过一个小时的时候,她就想再见到他。 她想的这个他正开车经过大街。他并不知道若莲心底这一番来回挣扎,其实,就算他知道了,也未必会明白这样的挣扎有什么意义。刘勇只是刘勇,他不是李子明,不是张爷,不是任何人。他的方式和他们全都不一样。他只是开着车,在心里盘算着要怎么收拾行装,怎么安排规划:店要盘出去,二妮两口子应该是不错的接手人选,他们好像没有很多钱,但是不要紧,若莲不会在乎这个。现在住的房子要尽快告知房东不再续租,另外,他还有点放心不下张雪亭。那个晚上,张雪亭敬的那杯酒让刘勇从心里将她认作了自己的岳母。他知道张雪亭也是那个意思。想到这个,他的笑容在脸上漾开——象个调皮的大男孩,有点得意,有点羞涩,有点喜不自禁。从那时候开始,他在心底也就有了为人女婿的自觉:张雪亭虽然固执地不肯老去,可到底快八十的人了,就算再英明神武,这个时候也得有可靠的人在身边。他和若莲这一走,这个妈妈该怎么办呢? 第47章 这个秋天,对于张家人来说,註定是个不平常的季节。若莲家在收拾行装,雪菲丽菲在收拾行装,爱卿和金宝也准备得差不多了。这一天,金宝接到了张雪亭的电话,要和她单独约会。 “姨婆是要告诉你银行帐号和密码了。”爱卿说,“去吧。” “不是说要满了二十一岁以后才告诉吗?”金宝说。 “我们这一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爱卿嘆了一口气,“你姨婆……”她没有再说下去。金宝已经瞭然:张雪亭毕竟年事已高,她们这一去能否再见真的很难说。也许,那一夜的相聚真的已经是最后一次了。想到这个,有淡淡离愁从年轻的心底升起,却又很快消散了——金宝虽然和张明铛小凤仙同辈,感觉上却几乎隔了一代。从小,她就不是作为母亲的接班人被培养起来的。从她出生之初,爱卿就已经决定不再让她走这条路。八岁的时候,母女俩离了张家园子后,爱卿索性绝足于江湖,弄了个时装铺开着,本来是打发时间的玩意儿,却因她对穿衣打扮有独到眼光而风生水起,慢慢地,竟然变成了一份小小事业。于是,金宝成长的背景几乎和沪上那些小康之家的女儿们没有什么两样,甚至还要更宽裕一点。对于张家和母亲的过去,她并非不知,但望过去的眼光却仿佛是隔了山又隔了水,甚至带着些许传奇,些许骄傲。那些辛酸和沧桑,那些一代女子的挣扎和痛苦,她根本就没有深想,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心态可以说是部分遗传了爱卿,爱卿手上并没有许多钱,对于未来也没有许多计划,几乎是得过且过的典型,无论什么样的事,在她的心底都如风过耳。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下,因一直有怜卿提点照拂,她一点苦都没有受过。对于残酷现实的唯一认知就是来自于若莲的遭遇,可是,因为若莲和刘勇都奇蹟一般地回来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于她来说,连这一点认知也渐渐淡去。这一次的走的计划是怜卿坚持作下的,爱卿无可无不可地应下——既然金宝对海外生活,异域世界无比期待,那么去看一看也没有什么不好。 第69页 当金宝坐在张雪亭的书房的时候,窗外阳光正好,一束明亮光线将她年轻的面庞上细细的绒毛都照得清晰可辨。就算是因为面对权威的姨婆,她力求郑重,可眼睛和唇角都带着点不自觉的笑意。这副面孔让张雪亭看得嘆了又嘆。在这样的时代,这样的家族中成长出来的这个金宝,简直是一朵奇葩,呵,当然,这是因为爱卿也是一朵奇葩——奇葩到你简直不知道她是因为看透世事而拥有明净彻悟还是根本就没心没肺。就算是生活逼人,这母女俩愣是一点红尘都不肯沾上。 张雪亭把银行帐号、密码、数字告诉给了金宝。在说出数字的时候,她忍不住悄悄地观察金宝的表情。这数个外孙女,单独坐到她面前聆听这个数字的时候,有不同的表现。令张雪亭骄傲的是,没有任何一个人明显露出小船不堪重载的模样。但是,还是欢喜的。虽然那欢喜压在了教养和克制功夫下。唯一不同的是小凤仙,小凤仙听到那个数字的时候吃惊是第一反应,后续应该还有别的情绪吧,但那具体是什么就看不出来了。外孙女们的欢喜和吃惊都令张雪亭有小小得意——就象是一个孩子得到了首肯和赞赏。然,金宝这朵奇葩在听到那个惊人的数字的时候,愣是眉毛都没有动一下。并且,张雪亭看得出来,她并不是掩饰和克制,而是根本就没有往心里去。呵,这德性,跟她妈妈一模一样,对钱一点概念都没有。看着金宝那张愣是一点反应都没有的面孔,张雪亭有点小小郁闷,同时又有点担心这对母女,双双如此缺心眼,去到异国他乡,没有怜卿的照拂,会怎么样呢? “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动身?”张雪亭问金宝。 “下个月初吧,和九姐全家一起走。”金宝说,“姨婆,你索性跟我们一起走吧。” “哦?”张雪亭来了兴趣,两眼灼灼地看着金宝——完全相同的句子她前些天才听人说起过一遍。那是刘勇。特特地上门来,坐在她面前,一条一条地分析让她一起走的原因。没想到第二个来说这话的居然是仿佛完全没有长脑子的金宝。 “姨婆,妈妈说了,既然怜卿姨妈让走,那就有走的道理。再说了,外面的世界多有趣啊,我们只能活这么些年,去看看不同的东西不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吗?” “可是,我已经活不了多少年啦。”张雪亭笑眯眯地说,并无一丝伤感。她发现和金宝说话真是很轻松,也只有面对这个晚辈才有那么一点点平常人家含饴弄孙的感觉。 “姨婆年纪虽然大了,但是古人不是说了吗?朝闻道,夕可死也。”金宝当真口无遮拦。 “噗!”张雪亭刚好端起茶碗来,一口水活生生地直喷了出去,“啊,原来朝闻道,夕可死也,是用在这里。” “呵呵,姨婆笑话我呢。”金宝娇憨地笑了,“其实,我是不太放心。” 张雪亭很努力才忍住笑,“嗯,我知道。不过不要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你放心。”这样的话同刘勇也说过一遍,不过和那个年轻人说起的时候,并没有此刻这么轻松。 “姨婆,我知道你觉得能照顾好自己。”金宝正正经经地说,“但是,有很多事情,我们当初以为的和最后发生的,会不一样。你跟我们一起走吧,到了那边,你和若莲姨妈住在一起也好,自己买个房子住在一旁也好,我们可以经常来看你。” 张雪亭眯了眯眼,这话还是很熟悉,刘勇也是这么安排的——您愿意同我们住就同我们住,不愿意的话就住在一旁,照顾起来方便。现在您身体还好,再过几年,要是有什么事,我们不在旁边,很麻烦。 “先不说这个,你们过去以后有什么计划吗?”她轻轻转了话题。 “没有计划。”金宝笑,“妈妈说,天南地北,随遇而安。” “她说得对。”张雪亭微微颔首,“天南地北,随遇而安。”看来,自己不必担心爱卿。呵,想起了以前在张家园子时,每逢月亮很好的晚上,都会听到爱卿的古琴声,隔着花树,隐隐约约地传来,不带一丝人间烟火气。原以为这样的音律因太过高洁而有些不祥——恐为人世所不容,没想到她自有生存之道。圣经上不是说了吗?你看那田野的百合花,不种也不收,可是所罗门的全盛时期,也不及它的繁华。 第48章 行程已经确定下来,下个月初,小凤仙、若莲、刘勇、爱卿、金宝、雪菲、丽菲以及她们各自的女儿,一行九人,将一起出发,船票已订妥。虽然这年头海上并不太平,但这条航线应该还可以,并且,小凤仙相信她们的运气不会背到这个程度。离出发还有半个月的时间,所有的一切都理顺了,万事俱备,剩下的这些时间无非是和亲友告别,无非是再往行李里添一样又一样重要不重要的杂物——毕竟,这一去,谁也不知归期。张雪亭当然是不会跟了他们走的,尽管刘勇辗转反侧思考了很久以后,想出很具可行性的方案,企图再次说服她,但张雪亭岂是能被说服的?好在若莲看得开,“她不愿意走也不必勉强。这里,她住着习惯些。再说了,此间还有明铛和怜卿她们呢。”是,还有明铛和怜卿呢。 第70页 数日之前,明铛几姐妹例行小聚的时候,碧铛说:“这次雪菲丽菲都走,风向已经很不好了,我们要不要作个打算?” “我们难道也跟她们一样,避到海外去?”雪铛不是很起劲。 “我倒是想,关键是我们的钱还不够多啊。”云铛笑笑,“去到外面,什么从头来过,说不定还得改行。我们的钱不够我们过上现在这样的日子。” “你们也哭穷?”明铛笑,“我是没钱,当年分家的那一笔换了房子,现在也卖不出价。你们的,这些年早该翻倍了吧?” “可别提那个。”碧铛长长地嘆了一口气,“知道我们怎么出来的吗?全都是把那一笔钱给了母亲才全身而退的。如果不给,在16岁以后就被逼接一些非常下作的客人。” “16岁?”好性子的雪铛提起这个也忍不住口气尖酸,“姐,那是你那时候的行情。到了我和云铛,如果不答应交出钱来,14岁就得下海。离了张家园子,离了外婆,张入画已经疯了。” “我的天!”明铛张口结舌,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你们可不可以答应了给,事后又不给呢?” “你以为张入画那么好打发?”提起旧事,云铛几乎是咬牙切齿,“她居然请人来拍了我们的□□作押。我们或者应该庆幸,至少她收了钱以后就销毁了照片。到底比拆白党好一点。” “所以,大姐,我们其实和你差不多,身家也不过就是一点首饰和现在住的房子。”碧铛苦笑。 “真不是哭穷,”雪铛说,“说不定我们还不如大姐你呢,你的首饰是早年间置下的,比现在的货色好得多。” “并且现在我们还得每周付零用给她。”云铛说,“不给就在大门口呆着,见一个客人就哭诉一番。我们又不能常常搬家——多搬几次,客人们一定会以为我们在玩仙人跳。” “有时候我甚至想日本人打进租界来。”碧铛说,“我们才可以趁乱跑掉。现在张入画和丐帮那个谁还是有勾结的,我们给看得死死的。说真的,和那些——和那些被控制的娼馆里的姑娘也没什么区别。” 张明铛听得一双手簌簌发抖,恨不得悲唿一声上天不公,这样一个女人,心肠堪比蛇蝎的女人,怎么就给自己这几姐妹摊上了呢?老实说,上次在张雪亭家聚会,看到小凤仙的朗朗风神,自己真是百感交集啊。 “算了,我们反正现在也走不了,”碧铛说,“先不去想这些了。倒是多挣点钱是正经。说不定哪天就烽火连天,不知要逃到什么地方去呢。” “怜卿姨妈说,紧急时我们跟她走。”明铛说。这是那天晚宴上怜卿悄悄对她说的。 “那更要存钱才是正经。”云铛说,“除了几样常带的首饰以外,我们把那些用不着的都慢慢处理出去,换成金条傍身。到真有个什么风吹草动,再卖就来不及了。房子,也要卖掉。” “是。”明铛点头,“这些要不动声色地做起来,不能给张入画发现蛛丝马迹,不然她如附骨之蛆,跟上来可就再也甩不掉。” “嗯。”碧铛应了一声,忽然笑了,“呵,老天还是公平的,我们没有姨妈们那样的好母亲,但还有姐妹们。我们可以扶持帮手,我不信我们活不下去。” “那是,我们不但要活下去,还要漂漂亮亮地活下去呢。”明铛伸了个懒腰,“明天把王先生他们约出来打牌。” “好。”雪铛笑,“这个王先生要求组牌局已经一个礼拜,这上下实在也差不多啦!” 和明铛姐妹们筹划的一样,怜卿手上的东西,房子、铺面、大件的首饰全都已经处理出去了,数目太大,她存了一半在瑞士银行,让雪菲丽菲带了剩下部分的大半走。身边所剩,全是黄金。而那个他,还为她在美国某中等城市买下半条街:“要是有一天我不在了,这就是你们母女三个的将来。如果有一天我要亡命天涯,也是我的将来。” 不错,和凤仪一样,雪菲丽菲都是他的亲生骨肉。她们降生的时候,他已经在政治漩涡中歷练得十分老辣,再没有在人前人后留下一点破绽。雪菲丽菲都不知道——他没有在她们面前露出一星半点亲热的模样。看向她们的目光也总是淡淡的。一直要到多年以后,姐妹俩站在那半条他为她们置下的街前时,才赫然惊觉当年那些淡淡目光背后的隐忍和谋划。一直要到他过世以后,两姐妹才知道凤仪那事并非是他或者母亲经手。虽然,对于怜卿和他来说,确证是否是对方经手已经毫无意义,但是,对雪菲丽菲来说,却意义重大。那时候,两姐妹已经人到中年,一起乘了飞机从一座城赶往另一座城为他奔丧。飞机上,两个人久久不交一语,一直到快降落的时候,雪菲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比政治更黑暗的东西……他其实还不算最黑暗的那一个。” 丽菲不语,她想起了当年和雪菲相拥而泣的那个地洞——那个时候,她们终于知道那个地洞到底是何人所挖。那是叮铛。那一年,叮铛并没有立刻出城,而是返身回到张家园子,在一个用多年时间慢慢弄好的藏身之地躲了足足半月,然后,寻求了张雪亭的暗地支持,这才真正远走他乡。 第71页 自始至终,张雪亭都是张家的灵魂。没有一个人知道她这数十年红尘打滚的背后究竟有多少惊心动魄的过往,甚至有些部分连她自己都记不太清楚了。很多事,当初发生的时候以为会刻骨铭心,永志不忘,事实上,时间会令其模煳到完全不可辨认。就象燕飞,那一年,张雪亭把奶娘交到她手上的时候,她发现,回忆中那个人的样子和面前的这一个,多么不同。不,不是因为年老且落魄的缘故,也不是因为当初那凌厉的眼神现在全是乞怜和讨好。而是整个的不同——轮廓、身形、声音……什么都和记忆中的不一样。当初,在一个孩童的心里,把什么都无限放大了。然后,在回忆里删删减减,哪里还有原来的样子? 第49章 自始至终,张雪亭都是张家的灵魂。没有一个人知道她这数十年红尘打滚的背后究竟有多少惊心动魄的过往,甚至有些部分连她自己都记不太清楚了。很多事,当初发生的时候以为会刻骨铭心,永志不忘,事实上,时间会令其模煳到完全不可辨认。就象燕飞,那一年,张雪亭把奶娘交到她手上的时候,她发现,回忆中那个人的样子和面前的这一个,多么不同。不,不是因为年老且落魄的缘故,也不是因为当初那凌厉的眼神现在全变作了乞怜和讨好。而是整个的不同——轮廓、身形、声音……什么都和记忆中的不一样。当初,在一个孩童的心里,把什么都无限放大了。然后,在回忆里删删减减,哪里还有原来的样子? 面对这样一个几乎等同于完全陌生的老妇人,燕飞怎么也打不起精神报復,却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中——回忆,是多么不可靠的东西啊。可是,如果没有回忆,每一天都是白纸一般,活下去又有什么意思?这个问题严重困扰着燕飞,由于一日一日没什么大事,她索性放任自己陷入了纯粹的思想追索中。她不知道,这样的追索是绵延无尽头的一条漫漫长路。似乎周围是一片灰濛濛的雾气,没有任何实体可供凭依,而思想是一缕银线,虽细若游丝,却引人不断向前,向着越来越深越来越远的地方而去。她亦不知道,这样的追索还是危险的,无人引领,作如此纯想,灵魂便被放到同样细若游丝的一条线上锻造,稍有不慎,便会滑到理智的反面。燕飞就这样,带着一个问题,带着心智的一点灵光,彻底地陷入了一个人的世界。生活中的一切琐事,被降到最低的程度,到得后来,每日里,连饭都只吃一次。 这样的状态,有丫头向张雪亭通报——她们是和奶娘一起被送过来的,私底下不知道张雪亭对其暗授了何等机宜——张雪亭来看过几次,每一次都不发一语地走开。临别时,总会意味深长地看一眼那诚惶诚恐的奶娘。她毫不意外地发现,这个老妇人一次更比一次憔悴焦虑,一次更比一次紧张不安。是了,你被带到一个全能的债主面前,等待势必会来的报復,可是,这报復迟迟不至。你不知道到底哪一天哪一秒,头顶的利剑从哪个角度落下,□身体的哪个部分。每一天都宛若偷生,每一天那恐惧都会加多一点。某一天,也许会幻想说不定燕飞念在曾经吃过自己的奶的份上放弃了报復,这样一想,再看燕飞那张永远古井无波的脸时,觉得似乎每一个细小纹路都传达着相关信息。可是,下一天,又想到□的□女儿如何懂得宽恕是一种伟大的美德,再看燕飞,似乎那表情里又全是谋划中的恶毒。再下一天,又想说不定燕飞真已经放弃追讨前债,要不然怎么数月还不动手?越想越觉得颇有道理。再再下一天,又想到就算是燕飞放弃,张雪亭大概也绝不会放弃——你没见她每次临别的眼神吗?那背后不知道有何等深沉的心机在藏着,就象当年,她明明已有所察觉自己对燕飞的薄待,却因生活所迫,愣生生地忍了两年之久……老年人觉本来就浅,这样一日一日反覆来回,那几乎是一整个一整个的通宵不能成眠。 终于有一天,燕飞还没有在危险的纯想中发疯,奶娘自己已经崩溃。在燕飞的院子里,她开始指天誓日,开始破口大骂,下一刻,忽然又开始痛哭流涕,跪地求饶。这些火山一般爆发出来的情绪,全部落在了虚空——丫头们得张雪亭令,视之无物,而燕飞,却仅仅是饶有兴趣地看着她,永远不开口亦不阻止。没有人知道她的思想又去到了什么地方。然后,某一刻,奶娘忽然又自己恢復过来,一切似乎又回到原点。再然后,又发作。每一次发作时间周期越来越短——最后,她疯了。 疯了的奶娘似乎是得到了解脱,中间一大段记忆消失不见,她似乎回到了燕飞很小很小还受控于她的时候。她的口中,开始出现一些零星生活片段的描述——在那样的描述里,燕飞是一个小小人儿,爱笑,很乖,极有眼色,再长大一些,渐渐沉默,性子乖戾,会用很可怕的眼神看人。那些琐琐碎碎的成长小事,被她一件一件拿出来反覆念叨。以致于这所院子里的每个人似乎都生活在数十年前,童年燕飞的影子慢慢地浸润进每一块砖石每一株花木当中。 燕飞已经不知道被灵魂的游丝牵出多远,奶娘的念叨一句两句地飘入耳中,她发现,她说的那些事件,有一些自己还有支离破碎的记忆,同一件事,从自己的回忆中摘出来的,和从奶娘的记忆中摘出来的,看上去是一件,又不是一件。那么,这件事,到底应该算作一件还是两件呢?又或者,自己记忆中的算一件,奶娘记忆中的算一件,曾经真正发生过的算作另一件?啊,不,那时候共同经歷这些事的,还有奶娘的小儿子,在他的记忆中,应该还有一件。这加起来的四件事,到底哪一件是真的呢?似乎应该是真正发生过的那一件是真的,其他的都是它的虚像或者投影。可是,那真正发生过的,早就湮没在时间的流光中,既不可还原亦不可追溯,根本就没有意义。对于自己,真有意义的,应该是记忆中的,自己的那一份感觉和体验。是了,所谓的真实都仅仅是相对的,与其追求真实,不如问询是否具有意义。而有意义的,是自己的思想和体验。记忆的可靠不可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对自己的意义。同时,也只有自己才赋予它意义——人的意识一旦消散,它就不再存在。 第72页 那么,自己胸膛里的黑洞,自己对自虐和毁灭的快感的追求,吞噬的,更多也是自己的灵魂。对于宁秀和宁平来说,只是伤心于来自母亲的伤害,而不明白这伤害到底黑暗到了什么程度。这个部分他们没有接触,没有深想,就没有意义。呵……这件事情,比自己原来设想的,要好上一点点。虽然,事件的本身并没有什么变化,但是燕飞知道她该怎么做了。她可以用更积极一些的方式让宁平宁秀体验到的世界更好一些——尽管她现在不清楚什么事情才会让这姐弟俩的体验好一些,但是,至少有了生机。 就这样,燕飞自己救赎了自己。 第50章 若莲和刘勇终于没有走成。当小凤仙一行再度坐上远洋巨轮的时候,小凤仙已经完全没有了上一次的意气风发,无限期待。整颗心都沉甸甸的。启航时分,她也没有到甲板上去看那港口众生相,不然一定会发现那一切和十年以前有很大不同,整个上海港上方,都有一层浓云挥之不去。有人说那是愁云,愁云压城城欲摧。有人说那是战云,战云飒飒压城低。那港口的离人们的脸上也都带着对未来不可确定的惨澹,其实这个时候能走的,均非俗物,可是,如此时势,如此家国,把个人的小小悲欢压得一点颜色也无。就算个中偶有那么一两个没心没肺或者是暴发户,走得神清气爽的,在大氛围的影响下,竟也凝重许多。 小凤仙坐在船舱中,从面前的小窗望出去,想嘆却又嘆不出来,想看却又看不进去,想静下心吧,一颗心纷纷乱乱,如何静得下来?最后只得咬一咬牙,在心底说一句,“张家女子歷来命硬,挺过这一遭,最多两年,一定再回来接母亲。”可是,这样实牙实齿几乎是发狠的自我安慰,落在心里,还是有点不踏实——谁知道两年以后又怎么样?如今的她,对命运大手的无情和出人意料已经有了一些认知,不敢再在心底太过期待未来的事。某些事,真的非人力可以掌控。是,这一别,竟然又是十年。当然,这是重聚以后才算出的时间。在这十年中,小凤仙和若莲无比期盼,无比煎熬,和上一个十年,根本就没有办法比。 造化从来弄人。本来一切都已经准备好,若莲只剩下最后一个心愿——她要去北平槐树胡同看一眼。于是,小凤仙、刘勇还有张雪亭一起同行。如此声势浩大地去到北平在他们还是第一次。可是,还没到槐树胡同呢,就生变故。 这变故来得很突然也很兇险——若莲忽然腹痛,并且面如金纸,几乎透不过气来,刘勇先是搀着她,后来发现就算这样她也是举步维艰,立刻打横抱起,向路人打听最近的医院。小凤仙跑出半条街去找黄包车,偏生那条路有些冷僻,车少,半天不见有车来。好不容易看到一辆车过,上面居然还是有人的。小凤仙这上下已经顾不得了,拦下车子,向坐车人哀求可否让自己先送母亲去医院。 车上的人走了下来——多年后回想,还仿佛是命中注定,没有比这更巧更好的事了——走下来的那名女子,是当时北平协和医院妇产科主任林巧稚。 若莲怀孕了,在接近五十高龄的时候,1940年的中国。这是一件谁也没有想到的事情,连若莲自己也不知道——自从从南京回来,她的信期就时至时不至,她知道这是生理机能退化的表现,是老了的表现,更年期将至,青春,甚至是作为一个女性的特徵都很快会一去永不回。谁曾想到竟然在这最后关头怀孕?此前情绪偶有起伏,身体略有不适,信期一直不至,她都统统当作了更年期症状。其实,它们看上去也真的有点象。并且,她又没有呕吐噁心这样明显的怀孕感觉。谁知道竟会是这样!谁知道不但怀孕了,并且这一胎怀得相当兇险,要不是路遇林巧稚,她的一条命就真的要交待到此间。 若莲当即住进了协和医院,由林巧稚亲自照料。全面检查下来,小凤仙等人被告知:若莲已经怀孕三个月,状况不好,胎盘前置,有流产的可能,流产极可能引发大出血。且以孕妇的年龄和体质来看,这一段怀孕歷程也一定艰险无比。 “如果直接不要这个孩子会不会好点?”刘勇问。 “你的意思是做人工流产?”小凤仙转过身,看看他。 “对,就是这个意思。”刘勇点头,“应该就是那个词。” “从理论上来说,控制得好的话,危险性比被动流产和继续怀孕好。”林巧稚想了一想,回答。 “那就这么办吧?”刘勇侧过身去,望望张雪亭,用的是徵求意见的问句,眼睛里传达的却是不容置疑。 “嗯,就这么办。”张雪亭点点头,“好在我们几个都在这里。” “还要问问孕妇自己的意见。”林巧稚温和地说,“我也贊成终止妊娠。虽然也有危险,但这是危险性最小的方案了。” 可是,这个方案被醒过来的若莲拒绝了。“我信得过你,林医生。”若莲微笑着说,“危险我也知道,但是,这是我自己选的,不会后悔。” 若莲并不知道刘勇也曾经说过相同的句子,她也不知道刘勇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早就下定了孤独终老的决心。在那个时候,刘勇甚至不知道他可以极度幸运地获得和若莲站这么近的机会,但那是他选的,他不后悔。 第73页 若莲想要这个孩子。这个决定并不是仓促作下的,在家人和医生告知情况以后,她安静地说:“让我先想一想。”然后,她安安静静地想了两天,平平静静地作出了这个决定,她要这个孩子。即使冒着丢命的危险。 第51章 这并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不需要多么高的智商或者情商就可以知道。接近五十的高龄,蝼蚁一般的乱世,还有,这样的身体条件。从投资回报的角度来看,风险和收益完全不成正比。若莲在两天里,躺在床上,让思绪静到极处,冷静地想。其实,这样一个明显的事件居然需要动用到思索才能得出结论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她想要,还不是一般地想。这才需要权衡需要考虑。否则,便是如同刘勇那般,直接就知道该怎么办。 那么,为什么会这么渴望这个孩子呢?若莲不是第一次作母亲了,生命里有了小凤仙已经并不孤寂。可是,为什么呢?在得知消息最初的震惊过后,一股强烈愿望从心底慢慢升起,渐渐清晰,然后,无比坚定。这将是她生命中最后一次拥有孩子的机会,并且,是从前从来不敢奢望的,和孩子的父亲一起,共同抚养孩子的机会。是的,一个人带大孩子,一个人看她成长的酸甜苦辣也是一种幸福,可是,若莲不能忘怀槐树下小院里,双胞胎姐妹的孩子明朗的笑容。那时候她连羡慕的情绪也不敢放任,只是告诉自己,小凤仙的长大,未必就比他们差。 生命危险?啊,是的,一定会有。可是,在这个世上,就算是太平盛世,喝口水就忽然呛死的人也不是没有。生命到底是什么呢?是用活的时间的久暂还是过程的丰富与贫瘠来衡量的?当日子丰满幸福得仿佛要溢出来的时候,大抵是会期盼长生不死的。可在南京城中地狱般的几天里,一定分分钟有人但求速死。既然自己如此期待腹中的这个孩子,如此嚮往拥有了它的生活,那么,冒险就是值得的。就算因了这冒险而告别人世,也没有什么好后悔。唯一值得思考的,是在这个时候把这生命带到世上,对它是不是一件好事?前路如此不明朗,荆棘黑暗与苦痛想也可以想得到。也许,自己看不到它长大,也许还会更坏。可是,既然它已经存在了,已经静悄悄地成长了三个月之久,已经——呵,老天已经给了它这乱世中最好的机遇:遇到了林巧稚医生。那么,给它机会吧,给它来这世上经歷悲喜的机会。这个世界,不管是繁华还是离乱,不管是苦痛还是享受,都值得经歷。是的,都值得经歷。若莲想到这个,唇角浮上了一缕笑意。快五十了,人生走过一半有余,酸的甜的苦的辣的不足为外人道的,多少都尝过,红尘依旧让人眷恋,人生还是快乐的多。 就这样,若莲作出了决定——要生下孩子。因为她爱它,想要它,同时,她爱这个世界,尽管这个世界目前看来烽火连天,满目疮痍,可还是有意思的。未来路上有什么不知道,等到知道的时候再解决吧。孩子的路上有什么,也不知道,也等知道的时候再说吧。 张雪亭听到若莲的决定时,愣了一刻,旋即明白过来,忽然笑了——也好。她看这世界比若莲还要通透,既然在这样的时候若莲居然还有信心生下她的孩子,那足以证明若莲过得真的不错。至于危险,哈,命运本来就充满不确定,这危险也还只是可能的危险,比南京城破时好吧。更何况,还有林医生在。呵,林医生,真是世间女子的骄傲。张雪亭看着林巧稚清瘦的身影默默穿过医院走廊的时候,几乎觉得看见了上帝的灵光,从走廊的那一头照到这一头。有这样一个女子守护若莲,真是安心。张雪亭信仰基督教已经有十年了。在她六十岁的时候,她才开始学习英文。啊,不,不是为了读懂基督教的经典才去学英文,而是因为学了英文,读了圣经,她才信仰了基督。 刘勇听到若莲的决定,愣了半天都没有反应过来,也没有立刻回应。他走出病房,走出医院,到街角去抽了一支烟,再顺着长街一直往下往下往下,不知道走出了多远。忽然,就蹲在一棵树下,哭了出来。三十多岁,一米八高,身板挺拔得象根标枪一样的男人,忽然就哭了出来。那种感觉好生复杂。不,不是因为就快有孩子的欣喜。说实话,这个孩子还只是一个可能性,并且,刘勇目前对它一点感情也还没有。如果是正常的情况下:孩子母亲不必冒着生命危险,刘勇此刻一定可以象所有的父亲一样,感受到生命即将传承的大欢喜。可是现在不是的,这个时候的刘勇只是强烈地感受到若莲对他的信心。 是的,刘勇一直都知道,自己并不是能令若莲动心的那一类人。这许多年来,他在若莲身边打转,冷眼旁观,自然知道尽管似乎对所有的恩客都是一般表现,可若莲心头那个人是李子明。那样的儒雅风度,处变不惊,那样的淡定神闲才是最令若莲心折的。有时候看到李子明和若莲在一起的情形,虽然他们都不说话,但偶尔交换一个眼神,有笑意在眼底亮起,那样的默契和相依,当称神仙眷侣。那一夜,若莲电话给他,让他带她去送的那个人,不用说,自然是李子明。那个凌晨,刘勇拉着车,带着若莲从码头返回的时候,整个上海似乎静得只剩下他们两个。刘勇清晰地感觉到车上若莲的心事,生离,死别,心碎,却又欣慰。命运大手拨弄下,拼了命还要快活起来的倔强。如果可以,他希望能够在她的肩头放下一只手,什么也不说,只是让她知道他明白她。可是不能。他只能咬紧了牙,硬生生地将所有心疼所有敬意所有爱意所有——自己心中激盪的那种又酸又胀又有些甜蜜的心事压下去,默默地拉着车,在无人的长街上一路小跑。 第74页 这样的心事,本来一辈子註定虚话,谁知道,南京的陷落成全了他。也只有在那样的死生边缘,刘勇才放纵自己露出了一些蛛丝马迹。若莲曾经问他是否为亲来南京后悔?呵,后悔?啊,不,虽然在那样的景象里,他曾经害怕,怕得要死,不,是比死还怕,那种恐惧的本能曾经在好些个剎那抓紧他,令他的汗水将全身衣衫都浸透,令他几乎要浑身颤抖。但是,没有后悔。每一次,每一次小小脱险,看着身边若莲的那张面孔,他都会感到一阵幸福的眩晕。她在,这么近这么近的地方。触手可及。并且,她的心也在。他们的心事从来没有如此靠近,他们一起经歷的,是别人永远没有办法走近和了解的一段人生。所以,当若莲回到上海,夜不能眠,他默默地把手掌递了过去就可以令她安心。 但就算是这样,刘勇也不曾奢望过若莲会爱他。就算是他们后来终于在一起了,他也不曾幻想过那是因为爱情。刘勇在心底传达不出这样细緻的分析,他只是知道,若莲对他和对李子明是不一样的。可是,现在,此刻,刘勇在街边,哭了。他清晰地感觉到——是的,若莲对他和对李子明是不一样的,若莲永远没有信心和李子明生下一个孩子,并抚养它长大。但是,若莲对他有信心,这样的信任,是这样的信任令刘勇完全不能控制自己,幸福得哭了出来。 小凤仙是在若莲的决定下表现得最不淡定的那一个——她当场就急得落下泪来。然后,说:“如果这是你最后决定,妈妈,那我也不走了。”这样任性得,急得象个孩子一样的表白,对于小凤仙来说,真是平生头一次。在张家,所有女孩子懂事以后似乎都没有任性过,都表现得聪颖明智淡定,就算是张明铛喝醉了,所有理智飞到九霄云外的时候,都不会这般急切,这般——貌似以自己来威胁对方。唯一可以这么做的张家女孩儿是金宝,可是金宝,和小凤仙那是一代人吗? 若莲看着小凤仙那张急得通红的脸,那张脸上全是泪水,这样放肆的表达冲决了若莲的理智,她说:“宝宝乖,你先去,两年,只要两年,妈妈答应你,一定会过来。” 小凤仙最后是带着“宝宝乖”和一句两年的承诺上路的。谁都知道这不过是哄小孩儿的话,可在张家,在小凤仙这里,这样的哄啜竟然比什么大道理都管用。两年……好吧,让我们期待两年。妈妈,如果两年以后我没有看见你,我一定要撒泼打滚又哭又闹死也不依——就象一个被骗了的孩子。 那是1940年的深秋天气,小凤仙一行再度扬帆出海,去国离乡。1941年6月,若莲在北平协和医院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他们的出生证上写着:“linqiaozhi’sbaby”。半年后,太平洋战争爆发,美国对日宣战。协和医院被日军占领。 第三卷 1950年,冬 第52章 张雪亭已处于弥留时分。黄昏最后一抹残阳透过窗棂洒在她的半边脸上,那一丝卑微的温暖没有足够的能量可以令她的眼睛亮起来,可神智却还是清醒的,清醒到不象一个垂危的老人。思路也非常的敏捷,接近一个世纪的无穷过往纷至沓来,在眼前流转,电影一般。张雪亭清楚地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是生命最后的一抹活气,所谓的迴光返照说的就是这个了。 那是1950年2月7日的上海,冬天。就在前一天,十七架飞机从海峡的另一面唿啸而来,投下数枚炸弹。解放了的上海人还没有从社会变革中醒过味来,又恍然回到战乱。张雪亭所住的地方离被空袭的地点比较远,并没有受到什么具体波及,但是,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那爆炸声远远地传来,象是从过去这十年的时间中传过来的,用一阵巨大心悸将她抓紧。然后,她的病势转危,一夜之后就告不支。当然,即使没有这爆炸声,她也捱不了多少时日了。两年以前,她在楼梯上一跤跌倒以后,大半时间就在床上度过了。且,手脚动弹不得,唯有神智清明。可这清明的神智在开始的那段时间真是害苦了她。虽然,在跌跤之前,她已经深深为这具日渐衰老行动不便的皮囊所苦,但那种苦毕竟是渐变的——今天比昨天,翻身更困难了一些,明天又比今天穿衣喘得更厉害了一点。但这种一些和一点都是在预料之中,并且,用强大的意志强迫自己努力,尚可勉强克服。谁知道忽然之间就手脚全部无法动弹,便溺都得假手旁人,这样的痛苦,对于好强了一生的张雪亭来说,比死更可怕。最开始的一周是最难捱的,张雪亭一日一日瞪大眼睛望着天花板,想为何那一跤跌下去没有干脆死掉,或者,连神智一起摔没了倒也就无所谓了。这是活生生的一日又一日的苦刑啊。如果不是基督教义认为自杀亦是杀人,真想一死了之——不过,那也得有能力啊。在这床榻之间,她便是想冒着永不能进天堂的惩罚而自绝于世,也得有那个能力啊。真真正正是求死不得。好在第一周过去以后,生活渐渐变得不那么难以忍受。虽然她的那个伴并没有亲身伺候,但对她还算不薄——找了四个聪明伶俐的丫头贴身伺候。这四个丫头轮班,当值的时候全都保持最佳的体力和最大的耐心。而他,也会在一天当中某个时段前来,为她读一两个小时的书。 若莲和刘勇也搬了来一起住,他们也会到她处坐坐,有时候若莲给她读读信,有时候刘勇和儿子们来和她说说话。那两个小孩子长得和刘勇一模一样,三个人站在那里,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就已经是一幅趣致已极的画图。更何况,这两个孩子还是张雪亭的心头宝,在她没有摔跤之前,她最爱的事就是坐在一圈藤椅里,看他们在她的客厅里追逐打闹,摔破宋代花瓶明代茶具毫不可惜。在这俩小子之前,张雪亭眼前身边从来没有激盪过这样的旺盛生命力——男孩子和女孩子的破坏度完全不是一个级数,两个男孩子,还是心意相同的双胞胎,其破坏力要在又原来的基础上平方一下。可和这破坏力正相关的是生命力,生命的活气,蓬勃招展,完全不知世间疾苦,稼穑艰难。这两个孩子和当初的小大人一样宁平根本就分属两个世界。若莲把他们宠得无法无天,只有刘勇才镇得住。可是,刘勇对他们的爱并不比若莲少上那么任何一点,只是万不得已才扮了这个黑脸。这个黑脸,老实说,是他一生中扮得最艰难的角色,甚至比当初隐藏对若莲的爱意还要忍得辛苦——每次他对两个小混世魔王厉言相向以后,看那两张一模一样的面孔整齐划一地先红了眼眶,再扁了嘴,然后在同一秒钟放声开嚎的时候,他都要死忍活忍才能忍住冲动——将他们狠狠地搂进怀里的冲动。 第75页 看到若莲一家,张雪亭才渐渐地变得象一个正常人家的老太太。在那几年,她慢慢地放下满腹心事,渐渐地不与死叫活叫也叫不回头的青春较劲,渐渐地认同了衰老的事实,渐渐地和她的那个伴处成了彻底的朋友关系。虽然也隔着年龄的巨大鸿沟,但精神的交流与沟通毫无问题。如果不是这时事,如果不是这亡国奴的生涯,如果不是因了这时事和这生涯而来的诸多坏消息,张雪亭的晚境堪称圆满。 那些坏消息都是些什么坏消息啊,碧铛横死,明铛下落不明,云铛和叮铛为生计故,嫁了给同一个军阀,又被同时抛弃。怜卿跟着她背后的那个人去了重庆,然后忽然两年都没有消息。而小凤仙在美国,竟然遭遇了一场事关生死的巨大财务危机。若莲和刘勇还有两个孩子算是在她身边承欢,可是,沦陷区的上海……真真一言难尽。和这些坏消息比起来,张雪亭自己的经济损失已经完全不值一提——十年里,她的身家在投资和战乱中蚀掉两成,在高昂物价下维持她认可的生活水准中花掉两成,给入画家的几个可怜的铛们填进去两成,散到她认为一定该散的方向两成,所余两成棺材本,在她看来,有和无已经没什么大关系了。到了这个年纪,张雪亭对于金钱,已经彻底看开。甚至,对于大半生不可或缺的物质享受,也已经早就没有了执念。 现在,最后一抹残阳下,张雪亭躺在床榻之间,她清楚地知道,这将是她一生中经歷的最后一个黄昏。此刻的想法和所有垂危的老人再没有丝毫不同——她想将能见到的家人们再看一遍。她清醒的神智让她并不奢想将所有的家人看遍,那些海外的女儿和孙子孙女,这些年过得好就已经算尽了孝心。身边的,若莲一家已经在床头,那个他在床尾,入画和燕飞也来了。这便已经很好,非常好。她的目光在他们的脸上流连,一个又一个地看下去,再一个又一个地看回来。她不知道她生命的最后一抹残照可以坚持多久,但,能流连多久就是多久吧。她没有想到的是,若莲,或者说是命运,待她真正亲厚,在最后一刻,还给了她一个绝大惊喜。 第53章 冯惟敏——若莲的双胞胎姐姐,此刻正在赶往张雪亭处的路上。张雪亭不知道,就是在她摔跤中风的那一年,若莲同冯惟敏相认了。那是1948年,林巧稚参加一个会议,会上坐在她左手边的便是冯惟敏。经林巧稚手接生的孩子千千万万,她接触的产妇也千千万万,各种个案都有,但是,若莲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绝对的高龄产妇,胎盘前置,双胞胎,两个胎儿一个横位一个立位,产后产妇还并发大出血——那真是上甘岭一般的一场艰苦战斗。林巧稚永远不会忘记同若莲共同经歷的那三天三夜。在这期间,若莲几次濒于休克,又几次都挺了过来,病床上的棉织床单活生生地给她的手揪出两个破洞。而最让林巧稚印象深刻的还有若莲的坚韧——就算是在最痛,前景最不明朗,分分钟都有可能死过去的情况下,她还保持了惊人的冷静,绝不作无谓的嘶喊,又绝不放弃,死也不放弃。这个案例长久以来一直被林巧稚一遍遍回想,生命是个奇蹟。她常常这样感嘆。这个案例甚至被她用到了她的某篇论文中。所以,当林巧稚看到冯惟敏,和若莲一模一样的冯惟敏的时候,当即就明白了她们是姐妹——双胞胎一向有遗传的因素。 “你姐姐,噢,也许是妹妹,还好吧?”林巧稚自然而然地问出这句话,虽然她并不是个多话的人。 冯惟敏看着林巧稚,愣了两秒,然后心中有什么东西忽然一动——双手都沁出了汗水。 是的,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向她透露过她的身世,她身边也从来没有任何一点蛛丝马迹。可是,没有人知道,冯惟敏常常有一种奇异的感觉,照镜子的时候,偶尔会产生恍惚感,似乎镜中的那个影像并非虚幻而是实存。有时候,她还会做梦,梦见另一个自己,或者说是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分外亲切亲近的人,在微笑。还有,数年之前的某个晚上,她好端端地睡着,忽然就惊醒,小腹痛得死去活来,浑身汗出如雨,家人当即把她送往医院,在医院中,她莫名其妙地大出血,差一点点就死掉。很奇怪,就是在那样的痛苦中,她竟然清醒地,用直觉意识到,或许,有除了身体以外的其他原因。 “是妹妹。”冯惟敏定了定神,微笑,“她是41年6月在您那里吧?” “是的。”林巧稚温和地笑,“我记得很清楚,那一次可真够兇险。您的一对外甥差一点点就救不过来。” 冯惟敏惊呆在那里——原本,她只是略作试探,连心底也没有抱着任何一丝一毫的别的希望。可是,当林巧稚的话出口以后,她眼前几乎一黑,心脏跳得似乎要从喉咙里蹦出来。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下去。幸好,会议开始了,她微笑着转过头去,没有人发现她面若金纸。 双胞胎,尤其是同卵双生的双胞胎,往往有着或强或弱的心灵感应。张家几乎所有双胞胎都是同卵双生,否则不会相像如斯。在这些双胞胎中,心灵感应的情形并不少见,宁平和宁秀还不是同卵双生,都有惊人的默契。即使是被分开养了十数年,当他们相遇于美国后,宁秀第一次作为宁平的助手上手术台,精神全力集中时,完全无需宁平任何暗示,她就知道该怎么做。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分享和共有。 第76页 在张若莲和冯惟敏之间,也一直有着这种神秘的联繫——完全来自于心灵。尤其是在冯惟敏这边,因为彻底地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双生子的存在,因而更加困惑。又或者是因为个体的原因,她对若莲的感应要更强烈一些。可是,她不知道那是什么——那常常会有的失落缺失感到底是什么。 作为五四以后中国第一代知识女性,虽然研究的是物理,冯惟敏有着强烈的科学自觉意识,她知道,这世上的一切都只是未知,所有的追寻都仅仅是尽可能地靠近真理。甚至,很长一段时间被认可的真理,在时间的流逝中会被证明是谬误。且,她相信,这世上所有的现象都有一个原因或者说是答案,只是答案不一定会被找到而已。所谓的科学精神,乃是根据现象,大胆假设,小心求证,逐步逐步在黑暗中摸索真相。 现如今,一个可能靠近真相事实就在眼前:她有一个失散了的双胞胎姐妹,还活着,41年6月,经林巧稚手,生下了一对儿子。 那个会议上,冯惟敏完全不知道主讲者说了什么,也完全不知道讨论者说了些什么。她几乎是魂游天外地回到了家,然后在自己的房间里一直坐到天黑。 她没有人可以问。父母已经在几年前双双过世,至死都没有一星半点消息漏出。当然,这同时令她可以自由地追索下去——如果有什么难言之隐,随着她父母的过世,也将不再成为一种障碍。她可以顺着林巧稚这条线追下去,这个很容易,虽然当年协和医院的档案几乎完全毁于战火,可是,她相信林巧稚会对一个特别的案例有印象——就象她自己,对学术中那些特别的挑战总是刻骨铭心。关键是,呵——近乡情怯,竟然有些恐慌。竟然不知道是否该追索下去。她需要时间,需要时间消化这个事实,需要时间考虑是否要揭开真相——谁也不知道这真相背后到底有什么,是什么。为什么这如许多年,除了她自己的奇异感觉以外,周围没有任何一点迹象证明她有一个双生子?显然,这是父母的刻意隐瞒。 那一年冯惟敏已经五十好几,膝下不但有儿有女,甚至连孙子孙女都已成行,生活有它固定的轨迹和模式。并且,这半个多世纪里,除了心里的奇异感觉之外,她活得向来幸福。她不知道如果揭开真相会否干扰这种平静,所以,她需要时间思考。 这件事对自己真的重要吗?自己的双生姐妹同自己的生活,在过去的数十年中全无交集,仿佛是另一个别样世界。她是否知道自己的存在?她是否一样的有缺失和失落感?思前想后的结果是,线索已经摆在面前,当它不存在已不可能。未知总是让人恐惧的,可既然父母已经不在,那么,即使自己是被收养的,去追索这个真相也不影响他们的感情。唯一要顾虑的是那个双生姐妹是否愿意被打扰——呵,那么,可以这样,自己找到她以后,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相认。或者,可以默默地悄悄地注视她而不进入她的生活。 第54章 冯惟敏永远不会忘记她看见活生生的若莲在她面前的那个情形。那一日,她拿了若莲的地址,从北京赶到上海,悄悄地在等在若莲的门口,期待从那扇门洞里走出另一个自己。那段等待的时光并不长——和过去的半个多世纪比起来,几乎只算得上一个剎那。可在这一个剎那中,冯惟敏的心跳得几乎快要窒息了,全身乏力,双手冰凉,甚至连身体也忍不住微微颤抖。她眼睛一眨也不敢眨地盯着那扇门,似乎一个交睫,便再会错过。她并不想在见到若莲的那一刻就扑上去姐妹相认,相对痛哭,她只是想看那么一眼。那一眼,一定会象在滚滚的时间洪流中看到命运的投影。短短的等待过程中,冯惟敏深刻领会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是,时间是相对的,这个时间,从计量上看和其他时间同等的长,和四分之一堂课一样的长,和一盏茶的时间一样的长,和早上醒来靠在床头恍惚回魂的一小段光阴一样长。可是,从情感和体验的角度看过去,它却是地久天长——久到她觉得唇干舌燥的时候才不过过去五分钟。时间在那一刻凝滞胶着,令她觉得自己恍然回到十六岁,在巷子里等待初恋情人身影路过的光阴。 冯惟敏没有想到,若莲从门口出来的第一分钟就发现了她。其时她坐在若莲家对面一家咖啡厅的二楼靠窗的位置,从窗口斜斜望过去,那个微微有点发福的身影从开着的门里走出来,稍作停顿,目光就飘向了她的座位,她甚至来不及往窗帘后掩藏自己的身形。她们的目光就这样相遇——隔了近一个甲子,相遇。就在她们互相看见的那一个瞬间,几乎是同时,她们竟然想起了襁褓中事。很模煳却又很清晰。那时,她们俩并肩躺着,一起把拳头塞到嘴巴里去啃。这样一个根本不可能有记忆的场景,同时浮现在她们的眼前。 冯惟敏和张若莲就这样相认。几乎没有过渡地,她们坐到了一起。不再是冯惟敏开始藏身的那家咖啡店,两个人去了浦江外的某公园。其时风和日丽,她们坐在某处清静的树荫下,有太阳细碎的光斑投在彼此的肩头。然后,双双笑泪满唇。 1950年2月7日的上海黄昏,冯惟敏朝着生母的方向一路前行。过去的两年中,她多次想过是否同母亲相认,从若莲那里,她知道了关于张雪亭的一切。包括课堂外的凝望,包括隔着一道薄薄板壁听她和她的家人大宴宾客。可是,对于母亲,她没有对于若莲那样的强烈的,与生俱来的亲近和认同感。在她的心里,母亲是槐树胡同里活泼慈爱又严厉的那名女子。儿时握着她幼嫩的手指教她写字,待到大时,是那名女子轻轻告诉她初潮的注意事项。再大些,偶尔躺在一个被窝里,黑暗中,她诉说着她的心事。那些一日一日叠加起来的细小点滴,构成了她关于母亲的全部情感和记忆。那情感和记忆是那么深刻,深到她甚至不愿意见到生母,不愿意用生母的具体形象去破坏对那个母亲的追忆。纵然,她清楚地知道,张雪亭为她选择了一条可能情况下最好的路,尽管她知道和若莲相比,她已经幸运得一塌煳涂。可是,情感上始终过不了这一关。然,无论怎样,她知道,在生母生命的最后一刻,她一定要去叫一声“妈妈”。 第77页 当这声“妈妈”在张雪亭耳畔响起的时候,张雪亭微微合拢的眼睛重新睁了开来,她看见了这另一个女儿,心心念念的另一个,已经成为别人的女儿的冯惟敏。张雪亭微微地笑了——如果可能的话,如果有足够力气的话,她一定是会笑得嘴都合不拢。可是,这一刻,她的所有体力仅够支撑这一个笑容,仅够将掌心里的那只手,那只女儿的手紧了一紧。她想告诉她,她爱她,她想再亲亲她的脸——象她父亲把她抱走时,她最后亲的那一次一样。无论时光过去多久,无论岁月在她脸上打下多少抹不去的痕迹,在张雪亭的眼里心中,她永远是那个小小的,小小的孩子。可是,张雪亭没有力气了,她只能静静地握着那只手,温和地,永远地睡了过去。 冯惟敏握着掌心那只枯瘦的手,眼泪不知不觉地爬满了双颊。她清晰地感觉到了张雪亭的爱意与满足,在那转瞬即逝的一缕温暖中,她发现她跨过了两年来的迴避和挣扎。毫无疑问,她记忆中的那个母亲深深爱她,眼前,这个正在逝去的母亲也深深爱她。且,她不再对张雪亭有疏离和隔膜感——她大声地,再一次叫出来:“妈妈!”这一声和开始的那一声,音节完全一样,却又完全不一样。她不知道这最后的一个声音,她的妈妈是否真的听到,她只知道,她的眼泪不停不停地流,象个孩子一样地流淌着。 若莲把张雪亭的另一只手轻轻执起,盖到被子里,她的动作那么轻柔,仿佛怕惊醒了母亲一样。她端详着母亲的脸,那张脸上的表情此刻还很生动,有笑容在唇边微微漾开,甚至有泪光在眼角静静闪动。真的仿佛是一次安详而长久的睡眠。若莲抬头看看冯惟敏那张布满了纵横的泪水的脸,对她的感受完全可以体会——不,不是体会,是仿佛身受。在这一刻,若莲忽然觉得心境宁静空明,她知道自己真正地放下了。放下了这如许多年以来,从心底想却又不敢想的,对冯惟敏生活的猜测和嚮往。她们俩那么相近,近到心灵相通,资质相同,换个处境,她便是她。但是,这一刻,若莲仿佛是听到心的声音,又仿佛是听到母亲的声音,自己和冯惟敏,不是一个人被分成两个部分,她是她,自己是自己。过去的接近一个甲子的光阴,纵然纠结坎坷,却也精彩。并且——她确信,自己也是幸福的。 第55章 张雪亭的逝去令若莲和刘勇将离去再一次郑重地提上了议事日程。解放了的,50年的上海,一切都是新的。可这新却令若莲多多少少有点不适应。她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可是站在临街的窗口望出去的时候,看着外面步履匆匆的行人,看着大声谈笑的街坊,看着报纸上一条又一条新政策出来的时候,她觉得有一丝疲惫。是战乱太久,和平来临,那不敢置信的恍惚感吗?象,又不象。走在街上,她忽然觉得自己的旗袍跟周围的环境有一点格格不入。有什么东西似乎不对,但说不上来。惯常订阅的报纸和杂志,那文字,慢慢地和以前读到的风格迥异。就连一直读惯的张爱玲,似乎都在默默转型。街道的工作人员两次上门,虽然没有说什么,但语气和态度也令她有点不安。若莲默默地感受着这一切,却——不敢说。只在夜里,悄悄地握紧刘勇的手。于是有一天,刘勇说:“我们去小凤仙那里吧。”“好。”若莲回答,“取道香港,转美国。” 这一次的出发安排几乎是悄无声息,若莲和刘勇不约而同地没有对两个孩子说起具体计划,似乎只安排着一次小小旅行。 那一日,若莲去了入画家。入画已经憔悴苍老得不堪入目,几乎完全是一个老妇人了。她的老是从碧铛死的那一天呈几何级数递增的。事实上,那一天,是张家所有人的梦魇。 八年前,1942年,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农历七月。某个正午,她们忽然得到消息,碧铛的人头被悬挂于某建筑高处。尸体则扔在该楼下方,真正衣冠不整,身首异处。是刘勇陪着入画去证实的——若莲本来想去,被刘勇死死拉住。当时,刘勇一双强有力的胳膊牢牢将她摁在椅子里,望定她的眼睛:“不要去。没用。”若莲抬起头,看着他,眼泪慢慢地滑过面颊,却哭不出来,只浑身颤抖。嫣然——这些年来,一直在他们身边的嫣然,结婚生子后,全家都来到他们身边的嫣然,狠狠地在刘大宝的屁股上掐了一把,让小人儿愤而开嚎。那浓成墨汁一样的惨痛才散去一点点,变得稍微可以忍受。 张碧铛,在她的住处,死了一个日本士兵,非常年轻,只有十七岁,鼻子下隐隐看得到淡淡绒毛。有人说,这个跨海而来的半大孩子和张碧铛是在一个酒吧认识的,她勾引他,然后杀死了他。也有人说,有一天张碧铛喝醉了,遇到巡街的这个日本兵,他送她回家,在门廊里和她亲吻,然后一次次熘出军营,与她相会,后来被自己人暗杀在碧铛住处。还有人说,这个日本兵那天不过是到碧铛处讨口水喝,被人误杀。种种版本,不知道哪一种才是真相。同时,张碧铛的死也不清楚是哪一路人马干的。除了死法如此诡异之外,更让人心惊肉跳的是——竟然没有人再追索那个日本兵的死因。按照道理和以前的惯例,出了日本人死于非命的情况,一定会鸡飞狗跳,永无宁日。 第78页 入画看到碧铛的头颅的时候,那颗头已经开始发臭,饶是挂得那么高,都有阵阵恶臭飘过。那是一年中最炎热的时候啊,太阳毒辣得仿佛下一分钟就要将人身上的所有液体蒸发掉。张入画仰头看着那高高的一个黑点,哭不出来,也想不了任何办法。没有人敢,出再多的钱也没有人敢去取它下来。还是刘勇爬上去,带她回家。 爬的那一段过程可真长,刘勇很害怕。他不知道这背后到底有些什么,他也不知道有谁在暗地监视着这颗头和头后面的一切,在爬到极高的高处的时候,他的汗毛都立了起来,后背尽湿,全是冷汗。仿佛动物一般的直觉,他知道,有人在看他。他甚至担心,就这样,一颗子弹飞来,将他击落。他真害怕,怕得几乎要从梯子上跌下来。这种怕超过了在南京城中。因为他想到了若莲,想到了家里的大宝和小宝。他从来没有如此怕死过,他也从来没有如此后悔过,在那顶端,他想:最后一次,这是最后一次为了若莲和孩子们以外的人冒失去生命的危险。当伸手去够那颗头的时候,是他一生中最害怕的时刻。 “碧铛,保佑我。”他说。然后,轻轻地割断绳索,用一块柔软的缎子裹住它,带它下来。 入画瞪着那颗肿胀变形已经开始有尸水渗出,几乎无从辨认的头颅,清楚地知道,那就是碧铛。是她的女儿。那种强烈的直觉,完全无需通过外貌或其他什么来识别。这个女儿,从小就最爱干净,衣服上有了一点小污渍便不肯再穿。谁能想到,竟然这样一种方式走到终点?入画默默地将它包起,然后,昏了过去。碧铛被放在棺材里被带回家的时候,明铛、云铛还有雪铛全都面若金纸,话也说不出来。明铛的一双手一直一直抖,没有等到碧铛下葬,她就失去了踪迹。去了何方,无人知晓。 后事由云铛、雪铛和刘勇张罗。幸运的是,刘大宝和刘小宝很合时宜地在这段时间发起了高烧,让若莲无暇他顾,让若莲操足心事,也让若莲没有余力去沉沦悲伤。 头七的那个晚上,刘勇对云铛和雪铛说:“搬过来吧,跟我们一起住。”云铛盯着碧铛灵前的白蜡烛不说话,雪铛把头扭到了一边——墙角那里,入画蜷在一起,瞪着一双眼睛,那眼睛明明是睁着的,却没有一丝神采,仿佛是灭了的两盏灯。 “我们,会连累你们的。”良久,云铛惨笑一下,“大家不用抱在一起死了。我另有办法。”她的办法,在那乱世,其实也还算直接有效——她张罗了一个势力很大的军阀,然后和雪铛火速嫁了过去。狂风暴雨之中,但求一地栖身,哪里管得到是巢是穴。她是对的。在她们嫁过去以后的一年中,还有可疑的人若隐若现跟在周围,只不过那军阀势力实在不小,后来便慢慢不了了之。 这世上,大概也只有她们才知道碧铛的故事了吧。其实,那故事的真相究竟怎样,已经不再重要了。 张雪亭在雪铛云铛出嫁前将她们叫在房里,说了很久的话。她们谈的时候,入画在门外,紧紧地盯着那扇门,等她们一出来,她就扑了过去,“外婆是不是又给你们钱了?啊……我们三个拿了钱,我这里还有一些,一起走吧,去国外。只要你们肯照顾我,我的,我的就是你们的。”她语无伦次地说着,云铛和雪铛不敢置信地看着她,然后对视一眼,默默走开。这一次,是她们三个最后一次见面。要等到两个女儿走出门去,背影消失不见以后,入画才忽然扑倒在地,抽搐着哭出来,“我……我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 第56章 若莲到得入画家的时候是午后,房子里暖气很足,入画深坐在一张软榻里,膝头卧着一只猫,那猫和她一样,舒服得有些昏昏欲睡。空气里有一缕水仙花的清香,本是若有若无,被暖气蒸得浓了些,有点发甜。 “来了?”入画抬起眼皮看了若莲一眼,在榻上微微一动,换了个姿势,不算太热情。 “嗯。”若莲坐下,接过小丫头斟上的一盏茶,轻轻啜了一口,茶是好茶,上好的碧螺春,虽不是新茶的季节,但因保管得当,入口仍是芬芳。放下茶盏,她打量着入画。对面的那张脸上,沟沟壑壑,头髮业已全白。一缕没有梳好的白髮从鬓边漏下来,在干枯的颊边飘着,衬着房中富贵陈设,愈见凄凉。 那一缕银子一般的白髮让若莲心里有点乱,往事,呵,人到老来总是会发现有无数的往事挤占于生活当中,它们的体积那么巨大,力量那么强悍,几乎是无孔不入——随时随地都会来。若莲想到了十一二岁的光景,那一年,怜卿出道,她和入画去看热闹,两个人笑嘻嘻地穿花拂柳,往前院而去。迴廊上,入画忽然叫住她,“等等。”从丫头手里拿过抿子,轻轻把她鬓边一缕乱发抿了上去,然后细细端详她一下,“现在好了。”那一幕明明已经是几十年前的旧事,这一刻却忽然那么清晰,若莲甚至能记得入画的手指划过她面庞的触感,记得那迴廊上的风微微鼓动裙摆,记得有一只不知名的鸟从姐妹俩身边飞过,“叽”地一鸣。更刺心的是,她还记得入画当时的样子。那么美,那么美。 是的,入画是一个真正的美女,没有辜负她的名字。在她年轻的时候,在张家园子里随便一站,就算旁边是几茎枯荷,两桿破竹,活脱脱就是一副韵味十足的仕女图。她还没有长成的时候,已经引来无数目光,出入于园中的男子,无不为之惊艷。随着年龄一天一天地大起来,那艷光是掩也掩不住。那时的入画,有点自私,有点骄横,有点爱钱,有点……是,这些缺点那时也都有,只是在青春光芒的遮盖下,全不显眼,并不讨厌。更何况,那时候,她对自家这个妹妹,还算是不错的。 第79页 是什么样的魔术师一日一日将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若莲有点感嘆,有点心惊,有点无奈,忽然,还有一点心灰——不用到菱花镜前去照一照,她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有一次送刘大宝刘小宝上学,被一名新老师误会为哥儿俩的外婆。年龄,已经是再也无法掩饰的一个真相。甚至,她们这一代,比张雪亭那一代,老得更快——时代太坏了,坏到几乎没有心境去经营容颜,没有力气与青春作那不死不休的拉锯战。 细不可察地嘆了一口气,若莲走到妆檯前,拿了一把抿子,轻轻地将入画鬓边那缕乱发抿了上去,端详一下,“好了。”入画枯瘦的手在猫背上油光水滑的皮毛间流连了一阵,良久,半侧过脸,说:“可是要走?” “嗯。”若莲应。“带云铛和雪铛一起走吧。”入画说,“她们现在好像在重庆,或者,南京。” “嗯。”若莲再应了一声。这其实也是她和刘勇的计划,带这两姐妹一起走。 “她们俩的钱,我并没有动。”入画说,“我一个人怎么花得掉那许多?还都在她们的户口里呢。密码也并没有改过。到时候你告诉她们一声。在外面,多两个钱在身上,总是好的。” “你该自己告诉她们。”若莲嘆口气。 “用不着了。”入画嘴角一牵,扯出个笑来,“什么也改变不了。再说,真要当面地说,我还怕我会反悔呢。” 若莲沉默了,坐在椅子上,小丫头来给杯子续了水,茶香暖暖地升起,她一时不知道说点什么才好。她发现,直到现在,她仍然不知道入画到底是怎么想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或许,应该第一时间联络云铛和雪铛,让她们赶紧设法把户口的密码改一下,这钱才会踏实地变成她们自己的——入画,说不定下一刻就真的变了主意。呵,用这样的想法去揣度入画,也许是不对的。可是……唉,她真不知道。若莲发现自己现在常常摇摆,常常犹豫,常常觉得思路不再象早年间那么清晰。要是母亲还在就好了,可以问问她是如何应对这——应对这一日一日,清晰可辨的老境的。 “我十七岁那年的事,你还记得吗?”日影一点一点地从窗外移过去,上海冬天的夜晚降临得是特别早的。入画看着玻璃窗外一角树影,忽然开口。 “记得。”若莲点点头。是,记得。那一年,入画遇到了一名翩翩美少年。真的是美少年啊。论皮相和风度,那个人,绝对是百年才遇的一个人才。那根本就不象尘世中人,完全没有办法用语言或者其他什么去形容他。他们俩相遇于苏州的拙政园里,一挂瀑布也似的紫藤花下。那花,绚烂地开着,象是要把周围的空气都染成深深浅浅的紫。那个人从花架下转出来,长衫带风,唇角含笑,笔直地朝荷花池边的入画走过来。那一刻,若莲和张雪亭都在,可就算是张雪亭,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就这么走过来,轻轻执起入画的手,从此,万劫不復。 多么残酷的真相,那个人不但是这滚滚红尘中卑微的一份子,而且是训练有素的拆白党,并且——根本就没有心。那样绝美温润的外貌下是绝对的冷酷无情。他根本根本就毫无感情。他同入画来往了四年。那四年中,入画落袋的每一分钱,转手就进了他和他背后的那些人口袋。这样的情况,张雪亭居然也是在他们交往到第二年才察觉的。并且,得到消息的时候还怎么也不能置信。真的,局不算什么很高明的局,手段也不是什么高明的手段。可这个执行者实在太高明,他是那么美那么好那么干净,几乎就象一个神。想想,一个二十岁上下的男子,干的明明是拆白党的勾当,愣是给人以神的错觉。那是一种什么情况? 那是一种无法抵挡的诱惑,那是一种无法应对的情况,那是一种明知道付出了就会人财两失,连心都蚀得干干净净还是忍不住朝火坑里跳的局面。 那四年,他几乎是入画的信仰和宗教。可是——被颠覆了。被很彻底地颠覆了。这个彻底主要彻底到,这个人他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地爱过入画,没有一丝一毫地动过心动过情。哪怕有一点点,最少的一点点东西是真的,结局也不会那般幻灭。可是,没有。事情发展到最后,入画悲凉地发现,她找不出一点点他爱过她的痕迹或者理由,要催眠自己都不行。 是因为这个吗?不再相信人世间有感情这种东西,这种不敢相信从男女之间扩大到母女之间,再扩大到所有人之间。 第57章 “碧铛死了的这些年,我忍不住地把旧事拿来想了又想,”入画说:“慢慢发现,也许怪不到别人头上。当年的那个人那些事,是我自己信得过了。不是没有蛛丝马迹露出来的,偏偏我不愿意相信,总为他找理由。到得后来,什么都找不出了,却又怪到世上没一个好人。”说到此处,入画停一停,望定若莲,“若莲,你说,这世上到底有没有好人?”她目光灼灼,亮得仿佛两盏一百支的电灯泡,若莲在这目光的照耀下,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说点什么才好。 “好人?”良久,若莲艰涩地开了口,“要说这个,你我大抵也算不了好人吧。张家门里,大抵是没有一个能够算得上好人呢。这些年下来,我们姐姐妹妹中的哪一个没有骗过人?那些真真假假的旧事……我们没有人是清白的呢。” 第80页 “真真假假的旧事……”入画嘆了一口气,“你倒还有真真假假的旧事,我的旧事里,竟然想不出有什么真假之分,全是假的,全是假的!”说到这里,她又有几分激动。心头有什么东西在反覆地来回挣扎,挣扎得面容都有些扭曲。那模样落在旁人眼里,颇为狰狞。若莲在心底悄悄嘆口气:入画的心结也好,心魔也罢,看来都要一生一世地纠缠下去了。如果将那想法想像为一种毒素的话,那已经纠结于入画的唿吸之间,只要入画一息尚存,那玩意儿就会活力不止。好在,这些年下来,入画渐渐对自己放松了一点,在有限的范围内,敢把金钱花在自己身上了——看这房中的陈设以及吃穿用度,还有那并没有一脸怨气的小丫头子,就知道入画至少不再象十年以前,把钱花在自己身上都是捨不得的。这,好歹也算是一种微小进步。 在心底再嘆一口气,若莲慢慢站起身来告辞。日影已然西斜,最后的光影很快就要黯淡下去。雕花镶嵌的玻璃窗外,天色渐渐昏黄,这座城里的灯很快就要一盏一盏亮起。这样的灯光,在二十年前,是夜夜笙歌的开始,在今日,那灯光的内容,早已面目全非。一到灯亮,她就开始想念大宝和小宝的面孔,想拥他们入怀。并且,她毫不打算在他们面前隐藏她的软弱和爱恋——前面的数十年间,她从来不敢表现出对谁如此深深依恋。便是对小凤仙,也不曾。呵,是的,在她们这种家里,母亲和女儿的关系,就算再好,也有因利益带来的天然敌对。就算她将小凤仙远送出国,也并不能完全消弭幼时的疏离。对这一双儿子,她则完全没有心理障碍,或许,是因为他们到来的时候,她已经不再年轻,不再有力气有勇气绷着情感,不任决堤。现如今,在她的世界里,最重要的,便是大名为刘伯韬、刘伯略,小名大宝和小宝的这两名小小男子。 可是,这样的爱是危险的。任何忘我的爱都是危险的。因为你不能确定对方是否需要这样的爱——更遑论回报。即使是对子女也一样。大宝和小宝现如今还肆意享受着母亲对自己的爱和依恋,可不用等多久,这样的爱就会变成一种负担,就会成为令他们窒息的毒药。这个道理,早在数十年前就已经明白通透,可是,到了现在,却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沦陷。无力自救,或者说,不愿意自救——便是知道将来总免不了伤心放手,能尽兴地享受这一刻,也是好的。 若莲坐在回家的汽车上,一条一条街地穿行,而在这同一时间里,海的那一边,小凤仙刚刚自梦中甦醒,摸一摸睡得有些木的脸,毫不意外地发现一手潮湿。原来,在梦里,终是哭了出来,梦或者是假的,而眼泪却是真的。呵,也并不完全是假的啊,在这一个良宵,她回到了几年前的一段前尘。多么可惜,便是在梦里,也终究没有肆意妄为一回,便是在梦里,也没能达成心愿。自己真是没用到了极点。想到这个,她无比无比惆怅,惆怅到甚至有点厌弃自己,几乎不愿意睁开双眼,面对这又一个白日。 这一年,小凤仙已经三十四岁。如同一朵花,开到了极盛极盛的巅峰,似乎只差一步,就朝凋零慢慢去了。可是,她的青春和美貌却倔强地不肯就此谢幕,竟然一日一日愈见颜色,仿佛重瓣牡丹,一层一层地怒放,你以为就快到头,它偏生又托出新的一重妖娆。这数年以来,她是一日美甚一日。以致于年前和表姐妹们在温哥华匆匆碰面时,雪菲惊唿:“我的天!看看,没有小凤仙在,我们还可以混充一下场面,她一来,活生生就把我们衬成了残花败柳!你还是早点回你那地盘去,别弄得咱都恨不能碰死干净。” 或许,上帝是公平的,和少年时就享尽艷名的姐妹们相比,小凤仙到了这个年纪才优势尽展。在那些一过二十就老态尽显的洋妞根本不用比较,就算是放在张家门下,一个个都仿佛不老神仙的大美女中间,小凤仙也当真是独标一帜,美得已经惊心动魄。甚至,丽菲那十六岁的女儿站在她旁边,也给衬得单薄黯淡。即使是耀眼得钻石一样的青春也压不过小凤仙的夺目光华——她的美,由内而外,几乎已有霸气。这样的霸气之下,这十年间,为小凤仙辗转反侧夜夜不能眠的人不在凡几,竟比十年前还多出数倍。可是,她的那颗心到底在哪里,除却天边月,无人知。 来来往往的人都觉得lynn是一个谜,甚至有人说她根本就不懂得男欢女爱,她的全部都给了她的事业,她已经嫁了给她的公司——呵,今日今时,lynn,不但不是那个为了银行里的一笔钱漏夜排队的小姑娘,也不是数年前为了向银行借出一笔钱而几乎一夜白头的小建筑师,她已有了她的江湖地位。一家地产公司,一家建筑公司,都是中型规模,算不得大鳄,可已经是同类中的翘楚。甚至,在做大这件事上,也是非不能也,乃不为也。 这一次的飞跃,是自她三十岁那一年开始。那一年,呵,前半生中最艰难的一年,啊,不,艰难这个词也许不对,是最煎熬的一年。落点再精确一些,她在这一年中经歷了最煎熬的一夜,比二十岁那一年的那一次,更甚。 第58章 小凤仙的三十岁生日,是在一片愁云惨雾中度过的。虽然是最热的夏天,她却觉得有如坠冰窖的寒冷。那是1945年的8月,中国农历的三伏天气。美国向长崎和广岛投下了两枚原子弹,太平洋战争的前景不言自明。整个世界都为那毁灭性的力量震惊,足足一周,几乎所有人都处于震盪期,几乎所有人的话题都是这个。非常戏剧化的,小凤仙是在小型生日宴会上得到银行改变给她的贷款计划的消息的。理由是原子弹以及註定了的战争局面。而这个消息对于小凤仙来说,也无异于原子弹一般的震盪效果——她刚刚签下一大单旧城重建计划。 第81页 自小凤仙1940年从上海回到美国,手上拿了张雪亭的一大笔钱,便顺理成章地开始自己创业。先是註册了一家自己的独立建筑事务所,百般艰难地开始一单一单地接,几年下来终于稍稍打开局面。一年以前,她接触到一个很大的旧城改造计划。这个计划项目是自大萧条开始之初,政府就有计划的,因种种原因,一直搁置。在这战争期间,不知因了什么复杂缘故,居然被重新提起。小凤仙得到消息后立刻同方云琪商量——这数年来,他们不但是夫妻而且一直是事业伙伴。方云琪坚决反对。理由充足充分,一来,他们目前不具备接下这样大一单子的资金实力,而且,在这非常时期,想要找人合伙都不可能。很多投资人的钱都去了战场。且,虽然所有人都不认为美国本土会受到战争的大面积冲击,但是,谁也不能预言战争究竟会什么时候结束,在战争期间大手笔投资建筑业?真是疯得不轻啊! “你怎么会想到干这个?”方云琪以一种匪夷所思的目光盯着小凤仙,“为什么不等局势明朗?” “等到局势完全明朗的时候,我们就再也插不进脚去。”小凤仙说,“这个项目持续时间很长,又不是要我们马上拿出所有资金,我计算过,只要有银行支持——” “银行会支持吗?”方云琪说,“银行——啊,除非是那一家银行——” 小凤仙看定方云琪的眼睛,不说话。他们都知道说的是哪一家银行。可是,这句话一说出来,两个人都知道有什么东西不对了,有什么东西带着细碎清脆的一响,在他们之间碎掉了,呵,某些东西,多么多么的脆弱。 小凤仙的眼睛里渐渐蒙上一层水雾,但她固执地不肯让它坠下。到底还是年轻啊,从上海回美国后,某一天,浓醉以后,对身边人说起了旧日事。说的时候,两个人心心相印,方云琪听完故事,默默地伸过一只坚实胳膊,将她揽在怀里。那一刻,他的心和他的心疼都是真的。也因了这一刻的真,他们终于下定决心去拿了那一纸婚书,并且扶持了这许多年。可是,当激情褪去,当考验和争端来临,那一刻的坦白和率真竟似乎成为一个污点,烙在身上。至少,在对方心里,认为那是一个污点,哈,他竟然认为那是一个污点! “我……不是那个意思。”方云琪在小凤仙灼灼的目光莹莹的泪光下,有点慌乱,无力地解释。可是,这解释太软弱太软弱,软弱到句子说到一半,他自己也继续不下去,只能抱以一声嘆息。 这,是他们之间的第一道裂痕。一段关系,有了第一道裂痕以后,破碎起来格外快一些。更何况还事关考验,事关利益。很快,他们俩拆伙,进而离婚。只不过处理得非常文明,非常的温情脉脉。拆伙和离婚的原因竟然是:没有必要绑在一起死,如果小凤仙这边被迫宣布破产,至少方云琪还保存了一半实力,可以东山再起。 “你放心,我绝不会弃你不顾。”方云琪实牙实齿地告诉她,“这只是一个策略。” “我相信。”小凤仙微笑,“我真的相信。” 可是,小凤仙并没有如方云琪所说那样,去找了那一家银行,她寻到了新的合伙人,不过不再是入股她的公司,而是三家公司,都是不大的公司,一起,签下这个项目。 “成功,就是一条青云道,失败,呵!我本来就是赤手空拳来到这个世界,难不成还让我重新回到妈妈的肚子里去不成?”其中一个合伙人笑嘻嘻地说。是,大不了破产,大不了什么都没有,有什么好怕的? 咦,凡事换个角度去想就会完全不一样。小凤仙心情大好。那段时间,他们一点一点地展开工作,居然赢得了一家银行的支持。由此可见,这个计划也并不是完全不可行。 谁知道,原子弹爆炸,局势渐趋明朗,银行竟然以他们不足以与很快回流至本土的大实力竞争为由,终止给他们的贷款支持。这其间到底有什么具体的,不为人知的理由大概永远不会有人知道,总之,小凤仙在她三十岁生日的当天,得知她的资金鍊面临断裂危险,她的心血很可能全部付诸东流,她的事业说不定很快灰飞烟灭。 呀,时隔多年,回想起得知消息的那个剎那的感觉,似乎还清晰得就象上一秒钟发生的事——在电话里只能机械地回应,一个激灵,浑身就被冷汗浸透。象牙白的小礼服,前一分钟还舒适熨帖,这一分钟就立刻腻在身上,湿答答的极不自在。是了,人前还维持着良好风度得体微笑,可一颗心,一直沉到谷底,然后扑扑狂跳。纵然知道,就算是破产也死不了人,就算是一切从头来过也无非就是两手空空,可无论在道理上多么通透明白,情绪却完全控制不了。更何况,她一个转头就看见方云琪手持酒杯跟一女子言笑晏晏。其实,并不是象所有电影里上演的那样,方云琪已经另结新欢,那个女子也无非是个普通朋友,可是,那场景还是刺眼刺心。在她得知消息的第一个五分钟,在理智还没有发挥作用的五分钟,她的眼睛望出去,世界都变形了。方云琪那优雅欢乐的笑容,让小凤仙惊觉自己的世界只有一个人,无论好或者歹,无论是困境还是绝境,都得一个人撑下去。 第82页 第59章 接下来的一周,开始为钱奔忙。三个人不择手段,出尽百宝,脑子里只剩下钱,钱,钱。工程在进行中,每一分钟都是巨额资金流出。“我看着手錶的分针每转满一圈,我就忍不住想又得填进去多少元。”peter,小凤仙的伙伴之一说。说这话的时候,三个人坐在小凤仙的宽大厨房里,人手一杯浓得跟墨汁也似的咖啡。“我们还得计算一下,这分针再转满多少圈,我就得从这幢房子里搬出去。好在,方云琪应该不敢不收留我。”小凤仙笑嘻嘻地接口。 过了最初的,最艰难的五分钟,小凤仙的理性智慧和幽默感都慢慢回来,可这并没有带来立竿见影的实际效果。 “方?”peter笑,“何必要他收留?你且到镜子前去照一照自己,就算不名一文,等着收留你的人也会排队到中国去。” “哈!”纵是愁肠百结,小凤仙听到这话也忍不住乐了出来。当真放下杯子,到镜子前去照了一照——咦,peter他并没有说假话呢,这副皮相还真是动人。就算是已经有36个小时不曾安稳睡过,竟然还不见憔悴。一双眼睛晶亮如星辰,或许是给这压力逼的,不敢倒下,不敢憔悴。 “如果我的房子没有押进去,”另一名伙伴说,“我可真要为有这个机会欢唿。lynn,你可知道,你是业界一枝不败的花。嗯……我们或许可以标价将你卖掉,又可以周转几日。” “好主意。”peter说,“不知道我标上价有没有人肯竞标呢?” “来来来,我们三个人去找个精算师,好好合计一下这个方案的可行性。最不济,也可以多撑出一周去。”小凤仙说。然后三个人一起大笑,又一起沉寂下来。 就快山穷水尽了——最多还有一周时间,资金鍊就要彻底断裂。可似乎一切办法都已经想尽。市面上的所有银行几乎跑遍,只除了那一家。真的已经到了要找那一家的时候了吗?小凤仙灌下去一大口咖啡,微微皱起了眉。呀,这件事,在心底,真有一丝狷介。不能说没有受到方云琪的影响,深深地想下去,小凤仙惊异地发现自己竟然在心底还在意着方云琪的感觉——或者说,在意着方云琪对自己的感觉。如果,在市面上所有银行都关上门的时候,这一家伸出手来,岂不是坐实了方云琪的那句话和那句话的语气?如果自己真的有能力,应该可以完全不靠那一个人的助力。 然,真的真的真的已经山穷水尽。 第二天,小凤仙约了方云琪出来,她知道他手上有还有一笔闲钱,是他父亲留下来的。这笔钱的数目,用在个人身上应该还算是一个数目,用在项目上,也不过就抵挡三五天。可是,三五天也是好的。 “我向你借贷。”她说,“将按银行贷款付息给你。” “我拒绝。”方云琪说,“你知道,这笔钱填下去,完全没有作用。且,你已经没有任何可供抵押的东西。放弃吧,宣布破产,终止计划。放心,我不会弃你不顾,我们復婚。经济形势会慢慢好转,我完全可以给你优裕的生活,我们买一个大房子,养三五个孩子,你若有兴趣,还是可以做你的设计,如果没有兴趣,便是种树养花也可以很快活。” 小凤仙自听到他说“我拒绝”的时候,就悄悄在心里嘆了一口气。坐到这里之前,她在安眠药的帮助下,足足睡够了八个小时,此刻脑子冷静清晰得跟水洗过一样。 方云琪的提议听上去当真不错,作为一个前夫,似乎确也仁至义尽。然,正如peter所说,她要是想过这样的生活,现在,此刻,分分钟都可以有很多选择。且,就算她破产,她的专业还在,去到任何一家公司,用自己的手,也挣得回这样的生活。如果方云琪的“我不会弃你不顾”仅此而已,在他,是稳赚不赔,在她,是全无助益。那么,感情呢?自己对眼前这个共同生活了多年的男子,是不是有和别人不一样的感情?如果有感情,那倒也是值得的。 小凤仙看着方云琪的嘴开开合合,冷静地问自己:对眼前这个人,还有没有感情?如果有,到底到一个什么程度?并且,这个感情里,有多少是真的因为这个人,而不是因为那些付出去的时间? 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坐着的这家咖啡馆里,有音乐响起。小凤仙分辨不出那是一支什么曲子,只觉旋律宁静优美,几个转折之下,竟然还有激情迸射,是那种不管不顾的激情——啊,是了,激情,不管不顾……小凤仙微微的闭一闭眼,她知道什么地方不对了。真的,不是她的错。这一路走来,方云琪似乎从来没有犯过什么错,所作所为,全都无可挑剔。可那仅仅是从理智层面上来说。从感情上,这名男子,从来没有打算真正为她牺牲什么大的既得利益,从来没有打算为她冒险,从来没有打算真正用肩膀承担她一把。再想深一点,不仅仅是感情,就算是从理智上说,他都是打的空手套白狼的主意。什么也没有打算付出——连借钱的这一点风险都不肯冒,却已经算尽了一切可以得到的东西。呵,优裕的生活?听上去似乎有承担的意思,可是,难道这所谓优裕的生活不是两个人共建的吗?就算是她不工作,难道不需要为家庭付出,不需要教养孩子,不需要和他一起面对所有的琐事吗?不错,他还是想要她,哪怕她没有了钱。可是,可是!这并不能说明他爱她,他愿意付出,而是,仅仅是因为——她值得。就算她没有了钱,她还是他周围最出色的女性。哈!而他,居然还几乎要作出大义凛然,将要救她于水火的模样。呀……真不知年轻的自己眼光为何如此之差,竟然挑了这么一个人,相处了这么些时日。不错,和他在一起的光阴,也曾快活过,可是,以她的素质,换一个人,未见得就不能拥有那些快活。 第83页 一想通这个,小凤仙笑了,最开始有的一点点失望一点点伤感统统化为乌有。她端起面前的咖啡杯,喝了一大口,笑道:“这家的咖啡做得越发香浓了。” 方云琪住了嘴,停止勾勒他们未来的幸福生活,眼睁睁地看着一朵笑容在他眼前盛开,牡丹一般。错金镂彩,端丽无方,几乎有辉煌的艷光耀花他的眼睛。然后,他就张口结舌地呆在那里,有那么二三十秒,大脑完完全全一片空白。是——他并不是一个笨人,他知道,他和她,自此,已算彻底终结。 从此萧郎是路人。 第60章 无论心底如何惆怅如何不甘,小凤仙到底知道不能永远这般闭了眼,将又一日的生活隔绝于视线之外,只要一息尚存,就得挣扎朝前。更何况,现在这日子,和几年前的那个夏天比起来,怎好意思用到“挣扎”这个词?一点点小感伤,一点点小惆怅,连在人前嘆息一声的资格都够不上。且,今日有太多的事等着完成,要收拾行李,准备明日飞香港。这一次,一定要去接妈妈和刘勇,还有弟弟们。这一次,绝对不允许再别十年这种事情发生。一想到这个,她深吸一口气,跃下床来——下床的第一件事,是打开冰箱门,熟门熟路地摸出一杯冰水,一饮而尽。 宁平和宁秀到她家做客的时候,曾经对她在卧室里放一只冰箱大感奇怪。宁平说:“这东西似乎应该放厨房,噪音不那么大——这么吵,你一夜一夜如何睡着的?” 小凤仙微微翘翘嘴角:“还好,我觉得也不算很吵。这个牌子在噪音问题上好像已经得到了改良。” 宁秀侧过头去看了看,说:“才怪。我家也用的这个牌子,放楼下厨房里,夜半我都听得到那嗡嗡嗡的声音。” “个体有差异,我这一只运气特别好点。着实乖巧。”话音刚落,它就嗡嗡轻响起来。小凤仙眼睛都不眨,“看,它都贊同我说的话。” 吵当然是吵的。偶尔失眠的夜晚会听到它一次又一次地启动,可以通过它嗡嗡的次数来计算时间的流逝,甚至不需要摸索着去看手錶。可是,它还是有在卧室存在的充分理由——小凤仙需要在起床的第一时间里喝下一杯寒彻骨髓的冰水。多么奇怪的癖好,就算她是一个中国人,按中医的习惯也是早上起来喝一杯温水才对。这显然无关养生。 呵,小凤仙喜欢的,是那一线寒意从嘴唇到口腔再到咽喉再到胃的流荡过程。那一线冰寒直落下去,尤其是在大清早,有时简直有让人窒息的快感。全身上下,里里外外,都冷透了,几乎要连嘴唇都哆嗦起来。这种感觉,让她回到那个早上。多年以前的冬天,她在那家银行门口排队轮候,那空气冷而脆,似乎就手就可以敲成一块一块地,似乎落在地上都会发出玻璃的脆响。每一次喝下那杯例行的冰水的时候,她都会微微地闭上眼睛,似乎,再睁开来,就会看到他转过街角,走过来,嘴边带出大团大团的白雾。 有点象《卖火柴的小女孩》,擦一根火柴,天堂似乎就在眼前。她是喝下一杯冰水,就可以回到十六岁。这是她每天的秘密期待,秘密喜悦。自从电冰箱转入民用,进入普通家庭以后,小凤仙就开发了它这一神奇功能。且,经过多次实验,她清楚地知道,一定要在梦和现实交界的时候,在神思还有点恍惚的时候,在身体还带着梦境和床单气息的第一时间,一口气喝下去,才会有极度逼真的效果。和这样的效果比起来,一点点噪音算得了什么?甚至,有时候会觉得这噪音都亲切起来——因为那嗡嗡嗡的声音足以证明冰箱的存在,而冰箱是提供那一杯神奇冰水的恩物,而那一杯冰水,呵,让她觉得,每天每日,与他同在。 不是不知道这样干是傻得有点让人心酸的,可一天只傻这么一刻,剩下所有时间都不再惦记斯人斯事,计算下来,还是相当合算。就象此刻,小凤仙等那一股激骨的寒意过去,立刻就恢復了英明神武,思维清晰,手脚利索,一天以内要做的事条分缕析地在脑海里有表单的形式列出,时间单位甚至可以精确到十分钟。 这一天,要和peter去见一个重量级客户,多么好,又给他们俩找到一个合作机会。自从那一年后,他们一直有意无意地寻找着合作机会。只要可以合作,少赚一点都毫不计较。她要去公司交待一下,要收拾行李,还要——接待宁秀的来访。嗯,给宁秀的时间不能太少,她在这个时候过来,一定是有话要说。小凤仙甚至猜得出她想说什么。而那个话题,开口之前需要酝酿很长时间,说起来也许需要更长时间,说完了,大家沉默的时间大概会更长更长。所以,从下午茶到晚饭再到后面所有全都空了出来给她。一边在脑海里飞速安排计算,小凤仙一边已经将自己收拾停当,甚至就手将箱子都整理好了——明天出发以前再回想一遍有无遗漏就好。反正此行不是回去长住,反正母亲他们很快就要过来,反正这数年间她常常从一地走到另一地,有一只随时都可以拎着走的箱子。只不过这次再稍微多添两样就好。 小凤仙抵达公司的时候,peter已经歪在她的椅子上等她,笑嘻嘻地看她站在原地将几名大将招唿过来交待事宜,一点要站起来让座的意思都没有。一直到人们散去,他才起身,倒了一杯咖啡,让她坐下,“我们至少还有半小时可以歇会儿。嗯,午饭也可以一起吃——你放心,可能堵车的情况我也计算进去了,绝对不会迟到。” 第84页 小凤仙噗嗤一声乐出来,“你其实应该来给我当秘书才对。我出高价。” “咦,拿钱砸我。”peter笑,“可惜我现在身家丰厚,拿钱还真砸不动。或许你可以考虑美人计?” “呀……我可一直都在用美人计,你不会吃了不认吧?”小凤仙睁大双眼。 “那不算。”peter的唇角勾起,“因为我也高大英俊来着。不说比得上你们中国的潘,至少不比市面上一般人等质素差。” “啊,不,你已经比得上我们中国那个叫潘安的小子了。”小凤仙说:“peterpan。” peter笑笑不说话。那个笑容看得小凤仙心头有点毛毛的,以她对peter的了解,这样一个笑容往往和胸有成竹的阴谋相联繫。而这个阴谋一直要到她第二天坐在飞机上才浮出水面——和那些被他们嘲笑了一百次的电影戏剧的情节一样,该高大英俊坐在了她的邻座。 他说:“我知道这个桥段很俗很滥,但是,lynn,请允许我正式追求你。” 第61章 这一路旅程好不尴尬。多么奇怪,大家都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青涩少年,偏生表现得比人家还不如——自从伟大的peterpan说出那句话之后,两个人竟然不由自主地双双别过脸去,不敢以目光相对。一路上总是沉默,沉默。非得要说句话的时候,均以一声咳嗽开场,连称唿都欠奉。且,说话的时候,都情不自禁地眼观鼻鼻观心。小凤仙在心底一千次地抱怨自己之没出息:亏得也是学院一枝常开不败的花,上次校庆的时候被曾经的维特们目光紧紧追随时,不也言笑晏晏,潇洒自如吗?眼前的这副光景要是传到江湖上给人知晓,不知要被取笑成什么样子。她并不知道,peter在说出那句话之后,也早已经耗光全部勇气,仿佛是一个可怜兮兮,患得患失的小男生,一万次地用眼角余光打量她的侧影,揣测她的反应,然后一万次在心底绝望地说:“peter,你完了……你完了。”两个人咬紧牙关沉默着,可有一种名叫暧昧的东西仿佛原野上的草,一场透雨后,以目力可测的速度疯长,掩也掩不住。其浓冽气息就连空姐都已觉察,经过他们座位时,总是唇角上勾,眼睛里带着丝丝笑意。 小凤仙多么想说服自己那是自己魔由心生,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幻觉,可是……就连邻座的一位老先生都已经发觉,目光和她对上时,调皮地眨一下眼,脸上全是调侃笑意。小凤仙但觉一张脸热得快要燃起来,目光漏到peter身上,发现那个可怜的人紧张得抓紧了座位扶手,面孔上都快密密地冒出汗来了。哪里还是那个和自己双剑合壁,在商场上谈笑用兵的拍档?看到他的样子,小凤仙忍不住悄悄笑了——咦,发现有人的表现比自己更不如时,那紧张立刻减半,且,莫名其妙地,开始觉得安心。这种感觉,骗不过自己,因为在安心之后,有一丝甜蜜悄悄地悄悄地浮上来,然后化作一个笑纹在脸上漾开。可是,还是尴尬,还是不知道从何开口,于是,索性闭上眼睛假寐,呵,装睡虽然幼稚,可,可这会儿别无选择不是? 轻轻合拢眼帘,数着自己的唿吸,胸膛里那颗跳得有点失了节律的心慢慢静下来,静下来,前一晚与宁秀彻夜倾谈的情形浮了上来。一想到那个,小凤仙微微飞扬的情绪沉了下去。虽然早有思想准备,可是,还是不轻松。是的,她出发的前夕,宁秀来访,不用思考也会猜到那是为了燕飞,只是她怎么也想不到宁秀会先提起那个。 “他,嗯,我是说,林季新,我和宁平的父亲,过世时的情形,可以告诉我吗?”深坐坐在小凤仙书房的沙发里,宁秀有点艰难,但是却很坚定地开口了。那是酝酿了很久,在家演练了很久的结果吧,一句话不能一次说完,似乎一口气有点接不上来,不得不分成好几截。 小凤仙听到这句话时,几乎是脑袋嗡的一响,不由自主地抿了抿嘴角——这一刻,她深恨自己的自以为是。一直以来,她都以为无论是宁平还是宁秀,都会在心底对林季新怀着刻骨仇恨,根本不愿意提及甚至是想起这个人。所以,来了美国这如许多年,她从来不曾在他们面前说起过。可这一刻,看着宁秀的脸色,她勐地明白了为何当年母亲一定要带上自己同去北平,要让自己亲歷那一幕。是了,若莲一直想借她的眼睛她的口,代宁平宁秀送那个人最后一程。 “你们的父亲,”要咽下一口唾沫,小凤仙才能继续说话,“他,惦记你们。去的时候,左手是宁平的衣裳,右手,是你写的信。信本来是要读给他听的,没有来得及,但他抓在了手里。有好几页纸。我记得,是你到美国后写给外婆的第一封信,说你已经和宁平会合,学了护理。” 宁秀从小凤仙说第一个字开始的时候就挺直了嵴樑,全身绷得一张弓也似,全神贯注,似乎一个字也不肯放过。那双眼睛里,全是渴望,全不打算掩饰。来之前她已经想得非常非常清楚,这数十年来,从来都不敢提及这个,从来都不敢问,也不敢想,甚至在内心深处,都引思念父亲为耻。可是,人生不过百年,现在连她都快做外婆,就算任性一下,又怎样呢?这许多许多年下来,已经忍得累了。就算人们认为自己没有出息,认为自己完全没有理由惦记一个对自己的成长只有破坏全无建设的血亲,可——她就是想知道,在他心里,她和宁平,是否被爱过。 第85页 看着她的眼睛,小凤仙清清楚楚地看进了她的心。啊,不,她不觉得宁秀没有出息,她只是再一次痛恨自己,为什么从来不曾学会母亲的通透和善解人意。早该在宁秀没有问出来之前,就应该似乎不经意地将这些告诉她的。 “到最后,他的病势已经很沉重。”小凤仙说,旧时的一切似乎又回到了眼前,“一直拖着,等我们去。得到你们都好的消息,他才过去的。下葬的时候,你们的那两样东西都随葬了。葬礼很庄重……很好。”停了一下,她忽然福至心灵,“我上次回去的时候,见到了大姨妈,就是你们的母亲。她也很好。她在门廊里只出现了个侧影的时候,我就认出来了,你们很象。” “她,老了吗?”宁秀的嗓子有一点颤抖。 “不算老。”小凤仙说,“穿了一件墨绿的绸旗袍,夹的,戴着副翡翠耳环,水滴一样。很漂亮,很优雅。” “我知道那对耳环。”宁秀说,“那是我十六岁以后买给她的。” “我们一起吃的晚饭。”小凤仙努力地回忆当时的情形,“姨妈没怎么说话,坐在外婆的旁边,时不时地给外婆夹菜。外婆说起我的时候,她……”说到这里,她停了下来。外婆说起她的时候,燕飞明明白白地在想念宁秀。 “我……我想她了。”宁秀说,一串眼泪簌簌从脸上落下,那张脸早就不再年轻,不是当时去国离乡的倔强面孔,“我真的想她了。这些年来,常常想起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时间……也许我该恨她的,可是,不,你不知道,到美国后的第二个月我就不恨她了,我想她,那是我的妈妈……我想她,可是有时候又觉得不该想她,似乎……我的确该恨她……可是,可是,可是……”她再也说不下去。是的,那是她的妈妈,无论这个妈妈对她做了什么,或者说企图做什么,她竟然不能遏制对她的思念,她想她,日日,夜夜,月月,年年。 第62章 自飞机民用以来,小凤仙就常常经云端自一地翱翔至另一地。那种几个小时就仿佛换了人间的感觉让她迷恋,有的时候,她朝东去,有的时候,她往西行。当大片大片的云海在身下延展,她觉出脱离尘世的自由。徐志摩从云端坠落之后,华人圈里对飞机的安全性颇疑虑了一阵,可小凤仙登机之时从来不曾犹豫过。相反,那种隐藏的绝无生还可能的决绝死法让她有一点兴奋。以致于每次坐在舷窗旁边,她都有着淡淡隐秘喜悦。曾经目不交睫地几小时几小时地看云看天,只觉得胸膛里的那颗心不断延展,延展,延展成至薄至薄的一片,然后,融于澄澈天空,影迹不见。那种飞到后来飞成空明的感觉必须是独行才可以,如果身边有了旅伴——虽然这种时刻并不太多——不但快乐再不可寻,甚至还变成了苦刑。想想,要在密闭的机舱里,相邻的座位上共处许久,间或得找话题来聊,多么多么地可怕。这一次,在与peter度过最初几小时后,她开始渐渐觉出倦怠。 在那最初的几小时里,两个人之间的空气似乎都有了实质,如果有一滴水落下,会因那巨大张力而悬浮,滚动,如同荷叶上的露珠。那种令全身紧绷的荷尔蒙分泌着,让人的每个感官都分外敏锐,让人既不觉得疲倦,也不觉得飢饿,更不觉得寒冷。但是,一旦激素水平回归正常,就会加倍地累出来。 从一个恋爱中的少女走到一个从骨头缝里都透出倦意的中年,竟然只需要数小时。想到这个,小凤仙低头看一看自己的手掌,这双手,纤细修长,掌心中,常挽公事包的那个位置有一层薄茧。那层茧其实很光滑,摩挲上去有一种很奇特的触感,似乎可以从中感觉到岁月渐行渐远的从容——它们留在掌心,至少让自己知道,这如许多年的光阴,到底都去了何方。这是一双和母亲那一辈人完全不同风格的手,可是,皮肤以下,淡青色的血管中,流淌着的血液乃一脉相承。宁秀那张面孔又浮了上来,带着泪,又带着羞愧。小凤仙嘆了一口气,将手垂在身侧,将目光调向窗外,倦意和烦躁都一点点升上来。甚至,有那么一点埋怨——如果不是有peter的紧迫盯人,这一刻,应该不会这么无聊吧。 就在该剎那,这个正被埋怨的人的手悄悄地伸了过来,一股温暖干燥的气息包裹了她的这一只。这个入侵者颇不老实,用厚实的掌心包裹着她,然后开始攻城略地——先用大拇指,似乎是满带好奇心地,一厘米一厘米地检查了她的掌纹,再从指根去到指腹去到指尖,以极大的耐心一点一点将热力传达,然后,十指交缠,是真的缠着,用手指内侧摩挲着她的手指内侧,由温柔而热情而激越。呵,那根本不是中国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形而上的握手方法,那只手仿佛有着独立思维丰富表情。小凤仙并没有矫情地挣扎,她任由他动作,放松了自己,从手上的方寸肌肤上传来的细腻感觉中,她阅读着身边这个人的表达:赞嘆、怜惜、尊重、眷恋,以及永不满足。是的,她清晰地感觉到那声音,那似乎又可以将空气渐渐蒸腾起来的声音,它在说:“不够,不够,这远远不够。” 呵,是了,这并非少男少女的青涩爱情,身边的这个潘并非身着斗篷,从月光下敞开的窗户里飞进来的那一个男孩。他早就已经长大,他毫不掩饰他的渴望和他的要求。 第86页 小凤仙的无聊和倦怠在这样的要求里远去,从身体到思想都渐渐放松。甚至,她决定暂时关闭思想,只享受这一个纯粹的当下。 多么奇妙,就在这一刻,同一刻,张明铛也正认认真真地享受属于她的那一个当下。斯是黄昏,斜阳的残照洒在皑皑积雪之上,令那白得发蓝的颜色泛出薄薄淡金。三十八岁的张明铛坐在一张宽大的椅子上,朝窗口望出去,望着那淡淡斜阳,唇角勾出一抹笑意来。这一个当下,已经足够足够好。 当年,碧铛横死之后,明铛在一夜之间就杳无音信,相关人等将偌大一个上海滩翻得底朝天的时候,她已经只身去了东北。没有人知道这个南方女子是怎样一路往北往北再往北的。那一路上,除了烽烟,还有匪患。当然,现在,张明铛是再也无惧匪患了——她自己已经落草为寇,继而占山为王,成了这一带可止小儿夜啼的土匪头子。她的这一股势力,亦正亦邪,打过日本,杀过国军,同□□的游击队也曾交火,彼此都有伤亡。当然,她的本行还是打家劫舍——这一带的大户几乎都被她抢过,并且随时准备着被她再抢。张明铛从来不曾涸泽而渔,那些大户们每次都是肉痛得要死却并没有真正伤了元气。所以,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前去收割——就仿佛是农夫收割成熟的麦子。只不过,她用的不是镰刀而是骏马和快枪。呵,当年那些颠倒于十七岁的张明铛的马术和枪法的男人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她将其派了这种用场。他们更不会想到她如今顶着一个“夜叉王”的匪号。当然,现在,就算是他们当面和明铛遭遇,也再也认不出她来。 她的左边面颊上横亘着一条长长伤痕,从嘴角一直延伸到眼角。那伤痕一眼就可以看出是积年的旧伤了,且一眼就看出曾经相当兇险:暗红色的伤疤虫子一样地扭曲着,当初势必皮肉外翻;那长度上跳至太阳穴,只要再多上那么一分半分,这条命一定早就不在。这是一道没有丝毫romantic的伤痕。它唯一的用处便是用“夜叉王”这个匪号完全抹杀了那个艷帜高张的沪上名妓张明铛的存在。 第63章 此刻,张明铛坐在宽大舒适的椅子上,往窗外眺望。斜阳一点点黯淡下去,夜色慢慢弥散开。那象是少年时学水墨画,一滴墨汁落在水中的情景:洁白通透的一切渐灰渐黑渐深渐浓,到最后,成为一种极纯粹的颜色。她最喜欢这一刻,天黑得透了的这一刻。当那黑色仿佛羽翼将整个大地完全覆盖的时候,她的心里升起一种大事落定的安详。有时候甚至会满足地嘆出一口气来。因了她喜欢这纯粹夜色的缘故,在她住所的方圆几里之内,入夜不点灯,用火也极小心,尽量避免光线。这一条古怪的寨规被二当家的解释为锻鍊一干兄弟的目力和耐力——当然,他们这些方面的提高当真非同小可,这些年来和各种势力交锋,有好几次因了夜色降临而扭转颓势,突围而出。在对手看来,一旦夜色降临,他们的战斗力就会妖异地提高,势不可挡。于是,对这一寨规本来略有抱怨的一些人也开始和他们的大当家一样,迷恋这夜色,甚至,他们中的某一些,开始崇拜和依赖这夜色。外围那些被允许点灯的人们也自觉地放弃权利,近两年来,一到晚上,这个山寨就完全沉浸于黑暗和寂静当中。这样一股土匪,在山外的人看来,反常到妖异——这是东北,冬季气温可以降到零下数十度的东北,没有火光带来的温暖,那确实是阴冷可怖,鬼气森森。 传说永远是被扭曲夸张,不可靠的。山下的人们传言这帮人不睡炕,吃生食,喝雪嚼冰;传言夜叉王在满月天气里,对着月轮一啸,月盘就会象灯一样被吹灭;传言只要被夜叉兵冰冷的手指触摸一下,活人的阳气就会象烈日下的水珠一般,被转瞬收干。这些传言在这片土地上流传的时间不过五六年,可其强大程度却不亚于那些存在了数千年的本土传说。入夜以后,大姑娘小媳妇还有半大娃子们歪在炕上,说起这些,怕得发抖。越怕却又越说,越说又越怕。那传言被反覆咀嚼和加工,让夜叉王的这支队伍和东北大大小小别的绺子不同,蒙上了极浓厚的鬼神色彩。 这一切正是张明铛想要的。人们对未知的力量和气息有着出于本能的恐惧,却又有着潜意识里隐约的渴望。每个人身上都潜藏着两个自己,一个嚮往安宁与秩序,另一个,朝着刺激和禁忌而去。现如今,她游走于这两者之间,在界限的边缘一步一步踏着,仿佛刀尖上的舞蹈。这数年生活,完全颠覆了她繁华到几近奢靡的过往。多少次死生一线,多少次以为自己就将伤重不治。就连弥留,呵,她不幸或者何其有幸,在四十不到的年纪,已经体验过三次弥留光景。那些绝不一样的体验令她真实地感觉到自己的存在。不是作为张家的女子,不是作为某个盛名之下的符号,不是作为别的任何东西,仅仅是作为一个生命的单纯存在。除了脸上这条狰狞伤疤以外,她的身体上还有多处伤痕。枪伤、刀伤、跌伤,还有别的什么。每一条伤疤带来的尖锐的肉体的痛楚都清晰地留在了记忆当中。但,从来不悔。 是的,从来不悔。即使是曾经赖以生存的容颜在镜子里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夜叉般的形象的时刻,也不曾后悔——即使惊痛,即使惶恐。可是,也正是在那容颜尽毁以后的时光里,她才真正感觉到灵魂里那个最深的自己,才活得更加的张扬恣肆。从小到大,她接受的教育都是“以色事君,色衰而爱弛”,故,生活中最重要的大事件便是努力保留颜色,以争取更长远的恩宠——只不过和后妃不同,她们所做的是将来自不同人的恩宠变现为物质利益。而现在镜子里的那张脸,将那所有的一切全都打碎。她似乎是失去了在这乱世里求存的最大凭依,呵,在伤愈以后,刚看到镜子里的时候,那种惶恐和悽然真是难为外人道。 第87页 可是,那又怎样?那段时间,她和二三十个兄弟,五六条枪,龟缩于某个隐蔽山坳,被另一山头的某位掌柜的追杀。她完全没有时间和余力去为一张脸伤春悲秋。是,在开始的最初,拉出这一小股人马,多少利用过身为一个美貌女子的优势。可到得这个时候,这优势早就让位给了生死与共的利益牵扯。她和她的队伍摆脱困境,逐日壮大,靠的是她的智慧和力量,同颜色再无干系。 当颜色不是在渐变中褪尽,而是在某个瞬间忽然消亡以后,张明铛竟然得到了巨大解脱。她挺直高挑却纤瘦的嵴樑,在残酷得仿佛原始洪荒一般的乱世里,撕咬拼杀,博出一条血路和活路。且,还活得甚好。 是啊,甚好。除了夜叉寨这份赖以生存的基业以外,她还拥有一个伴侣。此刻,这个伴侣刚刚结束了一次下山探察,回到她的身边。他们坐在黑暗却又温暖的房间里,一条一条分析那些来之不易的消息,研究他们面对的形势,讨论他们的前路。前路并不光明,这个世界经过数年乱得民不聊生的征战以后,终于,似乎,露出了乱后将治的迹象。尽管,从迹象到现实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但是,山寨和土匪这种事物必然会逐渐消亡。也许,还可以苟延残喘几年甚至十数年,但,大势可见。她和他,在过去数年间是在这乱世的夹缝里浴血前行。这血,固然有自己的,更多的却是别人的。彼时无论自己还是别人,性命都形同蝼蚁,可当天下太平,却会变作泰山压顶。他说到山下有人在说四个字“讨还血债”,她笑了。血债?她手上有血,但未见得有债。然,这不过是他们自己明白而已。山下的,烟火的世界里,对债的认识和他们是不一样的。自从走上这条进山的道路开始,她就明白,那人间再也不会认同她的无辜。其实,她的过往,她的家族在这人间也从不无辜。那么,现在该何去何从?前些日子,有神秘来客曾同他接触,许下似乎是天大的诱惑——事成之他朝,他们不但可以洗白,而且还可以成为功臣。 “你信吗?”他曾经含笑这样问她。 “你说呢?”当时,她亦含笑,无限讽刺。但凡有一点点脑子的人都会明白: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那些人曾经拥有百万雄师,现今却退守孤岛。已经到了要拉扯他们这些不入流的土匪的折堕光景,还能有什么气候?别说他们除了一纸空文以外再给不出别的,就算他们可以出人出枪出钱出力,她都不会搭乘这条破船。 “我们得尽早设法。”今夜,再一次将各种情况细细分析之后,他说:“至少还可拖个两三年,这时间够弟兄们全身而退了。” 张明铛点头,“我们不会是第一批被清剿的对象,前面至少还有十几个上了破船的绺子可以抵达一阵。我们还有点时间。” 是,还有一点时间。夜叉寨被传得阴森恐怖类同地狱,但却没有什么杀人放火奸淫掳掠的铁证劣迹。势力在这一带不算最大,亦不算最小。无论人们从前面还是从后面开始动刀,他们都不会首当其冲。 第64章 香港半岛酒店。穿过大厅的时候,小凤仙忍不住仰头望向那哥德式的穹顶,微微有些眩晕。真美。这些年来,她走过一地又一地,最喜欢去的便是那些教堂。每一次站在高高的穹顶下,都会油然生出一种眩晕感——那是建筑无声的语言啊,看那墙一路一路一路地高上去,高到真的有天梯之感。有时候听唱诗班纯净的声音响起,竟然真的仿佛看到神迹。可是,神是否真的存在呢?神的旨意,是否真的行于地上如同行于天上?呵,这座酒店,在日占时期,曾经是日军指挥部。在此间,又计划过多少占领与杀戮?有多少平民的命运因这里一句话而发生重大改变?对战争的认识,隔着海的她原本多少是有些疏离的,可是,自从深夜里握了母亲的手,听她细细叙说南京那几日,小凤仙常常觉出一种入骨的寒意——在战争狂暴的风里,所有的一切都被裹挟、粉碎,宛若草芥。 “战争终于结束了。”这是若莲和怜卿见面时说的第一句话——这一次的香港之行,若连带上了云铛和雪铛,怜卿亦赶来相聚。大家坐在若莲套房里的时候,都有一丝隔世一般的恍惚感。 刘勇带着两个孩子,和peter一起去了别处,将空间和时间留给了张家的女子。她们散坐在厅里,窗外是维多利亚港湾不变的繁华。远远可见碧蓝的天和碧蓝的海,还有进出的船,白色的帆。房间里有淡淡脂粉香和一张张如花娇颜。乍看上去,和多年以前的张家花园有些神似,似乎这许多年的时光并不曾流走,似乎那关闭的房门随时会被小丫头子打开,笑吟吟地迎进某个客人来。可是,不能细看,更不能细想。 若莲和怜卿坐了靠窗的位置,云铛和雪铛一起坐在长沙发上,小凤仙倚了一弯圈椅,脸上挂着个微笑,不说话。能这样近距离地看着母亲,真好。小凤仙在心里一万次地感谢若莲,谢谢她这些年来,在那样的时局下仍然好好地活着,活到让自己能有这样的机会,用眼角的余光偷偷凝望她的面颊,然后在心底切实不切实地勾画剩下岁月的相守光景。 “是啊,战争终于结束了。”怜卿说,“世道应该会平静一阵子。只是,我们都老了。” 第88页 “老?”若莲抿嘴笑了一笑,“要是母亲还在,定不会容我们说出这样灭志气的话来。” “姨妈若在,当然不敢说。”怜卿也笑了,“她是最不肯老的。她都不肯,我们又怎么敢?姨妈……她去的时候可好?” “好。”若莲应道,并无太多戚色,“对了,母亲说:‘告诉怜卿,要好好地’。” “嗯。”怜卿轻轻一颔首,将头扭过去看向窗外。天真蓝啊,跟小时候房檐上的某块琉璃瓦一样,蓝得有些醉意了。是,要好好地。就象当年母亲猝然离世,自己站在房门外,听到里面悲声传出,心里万千惶惑与恐惧,小小的心不知道该说什么,做什么。是姨妈走了出来,握住她的手,说:“来,我们去再看一眼妈妈。怜卿,要好好地。”那是多少年之前的事了?都说人到老来,记忆会很奇怪,记不住眼前事,那遥远旧事却越来越清晰,自己可不真是老了?呵……不敢说老呢,姨妈不是说了吗?要好好地。呵,可是,可是,姨妈,到底不在了。还记得收到姨妈辞世那封信时的情景:那信还没有拆开,可自己似乎已经有了预感,一向淡定镇静的双手竟然有些抖。到亲见若莲那白纸黑字时,她的心里,升起的是和当年母亲辞世时一模一样的惶惑与恐惧。明明已比当年大了那么多,明明不再是一无所有的孤女,可为何,为何那一刻,还是如此害怕,害怕到心中全是悲伤,却哭都哭不出来?一直要到此刻,要到若莲温和地转述姨妈的交待,这才能任两行泪水静静地从脸上落下。 怜卿背过身去,用手巾轻轻印去脸上泪痕,心里觉得倒好受很多。若莲伸过手去,在她的手背上拍了一拍,“母亲去得很安详。她一直说,死是睡的兄弟。” 小凤仙眼睛也有点发潮,但唇角还是慢慢地勾出一个笑来,是了,那是外婆的语气。她吸一口气,转头去看雪铛她们。 “外婆去的时候我们也不在。”雪铛低下了头。那个时间,她和云铛一起,因避祸故,嫁了个军阀,躲在外地。 “那个人是真的对我们好。”云铛似乎是对小凤仙说,又似乎是对自己说的。声线很低,仿佛是大提琴上的一声呜咽,不留神,几乎要错过。 是的,那个人是真的对她们好。虽然坊间都传说那是一个粗鲁不文的一介武夫,趁了这两姐妹之危,又在远遁台湾之前将她们双双丢下。可,只有她们自己知道,那个人,给了她们急需的担待,又给了她们尊重和自由。没有任何一个人,曾经为她们做得如此之多,却又真正不求回报。 小凤仙看着云铛,点了点头。不需要说得更多,她已经明白。她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呵……一想到这个,她忽然觉得胸口里的某个地方,仿佛被巨手狠狠地扭了一把,酸酸地胀痛起来。啊,是了,这两天在路上,不曾喝得每天那一杯救命的冰水,而现在这房间,太过绮丽,房间中流动着的那些情绪啊,又太过柔软,让她毫不防备地想起了那个人,她的那个人。 是不是每一个女子在成年、成熟以后,都会有一个会时不时让自己这样心里一酸,口不能言的人存在?那种感觉,那种感觉,当它来时,只想将面孔埋进掌心,将世界隔绝于外,什么也不想,又什么都想。那明明是一种酸楚得想要落泪的难受感觉啊,却偏偏又在酸极痛极苦极麻极之后透出一线甜来。每一次,每一次想起来,都仿佛有饮鸩止渴一般的自虐快感。 第65章 那一年,和方云琪从咖啡馆分别,她转头就去了办公室,将计划书整理妥当,终于还是投到了那一家银行。不,不是因为不再介意方云琪怎么看怎么想,而是忽然之间,仿佛顿悟:明明自己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程度,却还屏住不向他求助,这本身何尝不是一种狷介。至于他愿不愿意、能不能够伸手,那是他的决定。 呵,虽然想得如此通透,但仍然不是没有忐忑的。在将计划书用限时专送发到他案头,等待回復的日子里,也曾一夜一夜辗转不能眠。幸好,他并没有让她多等,电话很快就来了。约了她和她的合伙人,在他的办公室会面。 “无疑,这是一个有些冒险的计划。”他对peter说,“要在董事会上通过的话,你们需要给出更好的条件。” “细节当然不是不可以商量。”peter笑笑,貌似非常非常的宠辱不惊。只有他们仨才知道,在接到这个电话的时候,这傢伙那双眼睛里迸射出的光芒只能用“狂喜”或者说“天上掉馅饼”才可以形容,当即就扯过小凤仙,在斗室里跳了一支jive。就为这个电话,大家几乎就要开香槟庆祝了——如果他们还有的话。可是,坐到他豪华的办公室宽大的办公桌前的时候,他们总算还维持了建筑师的翩翩风度。 毫无疑问,他给出的条件十分公平合理——在他们和他两方面来说都是。且,他的动作很快,并没有让他们在资金鍊断裂的恐怖里多呆任何一分钟。 有了资金注入,全盘皆活,但是随之活过来的是海量工作。那一段日子,他们三个忙得脚不着地,每天的睡眠时间不过三两个小时。可到底年轻,就算是这样的工作量也并没有让人觉出疲态来,几个月时间里,人人眼睛都亮若星辰,几乎要在脸颊上浮出两团亢奋的红晕。 第89页 她一直没有单独去见他,亦没有对他道一声谢。直到一切真正迈入正规,某一个傍晚,可以在正常时间下班,她驾着车,堵在一个红灯前——那是入夜时分了,城里的灯火亮得如梦如幻。临近圣诞了,商店的橱窗里那些颜色明丽的装饰品燃出别样繁华,繁华到几近奢靡。就在那一个剎那,她忽然想起他来。那种想念突如其来,没有任何预兆,忽然就汹涌得跟海潮一般,仿佛是铺天盖地的白蚁,瞬间将心蚀空一个大洞。她将头趴在方向盘上,几乎再也没有力气前行。要到后面的车将喇叭按得震天响,她才勉强移过路口,将车靠边停下。然后,打开车门,飞奔至最近的一个公用电话亭。 当拨号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的时候,她连站也站不住了。可是,无人接听。那一声又一声的长音空空洞洞地响起,不知为何,她想起的,是埃及五月那浩荡的风。在这样的风里,她几乎石化。不能控制地,她再将电话拨到了他的秘书处,呵,接着居然发现,他真的去了开罗。挂上电话,她紧紧地咬着下唇,紧紧地攥着拳头,象患了疟疾一样地抖了起来,然后,靠在电话亭壁上,慢慢慢慢地软了下去。 恍惚间并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也许五分钟,也许五十分钟,感觉就象一瞬,又象天长地久。再度站起以后,她飞车去了机场。甚至来不及回家等待天明,就在候机厅枯坐。枯坐到飞往开罗的航班起飞。 那是一生当中最任性的时刻了吧?事后回想,在候机厅手捧一杯黑咖啡坐着的那个漫漫长夜,似乎应该将与他多年的过往都回放一遍。可是,当时没有。当时的思维竟然完全是一片茫茫的白,仿佛雪原,见不到一点绿色,只有起伏的,绵亘的,没有尽头的空。只记得那咖啡的温度,透过杯壁,一点点蔓延到指尖,再一点点冷却下去。然后换一杯捧着,象葛朗台一样贪婪地汲取手上那一丝温度,然后又无能为力无从遮挽地任其再度一点一点凉透。周而復始。 是在飞机上昏睡过去的。原本以为会睡不着,可是,一将身体塞进座椅,一种大事已定的安然就从心底浮起。旁边位置上是一对母子,母亲低低地叮嘱孩子回家以后诸般琐事,一口英文优雅流利。孩子面前的那张报纸亦是英文的。那些琐屑的对话零星地钻入她的耳鼓,然后,十数小时的无梦黑甜啊。 醒过来的时候又要了一杯黑咖啡。机舱里供应的三文治嚼在嘴里跟木屑也似,可还是强迫自己大口大口地咬下去。那是理智在命令身体补充体力,可是,完全完全没有食慾。 飞了多久?这一段航程似乎永远没有尽头。小凤仙要到一觉醒来以后才想起,临行前并未给peter他们任何一点交待;亦才想起,临行前也并未向他的秘书询问过他下榻何家酒店,亦没问过他的行程和归期。 就当是自己要飞这一趟的吧,就当是同开罗之风的约会吧。她想。这样拼了命一般,不管不顾,千里万里地跋涉而去——呵,随着飞机离那座城愈近,心头愈恐慌,那是一种类同于“近乡情怯”一般的感受。前一个夜晚里的热血和孤勇在这漫漫旅途中似乎正一点一点耗尽。她甚至担心自己会在下了飞机的第一个瞬间就转机回去。 飞机即将下降的时候遇到了强大气流,颠簸得非常厉害,在开罗上空盘旋数圈,无从降落。机上每个人都繫紧了安全带,随着机舱上下左右抖动。有穆斯林双手交握在低低祈祷,身边的那个母亲轻声安慰着孩子。这般气氛里,小凤仙却微微笑了出来。呵,那些忐忑,那些紧张,那些患得患失和执着疯狂都忽然在这颠簸中安静下来——只要平安落地,一定要去找他。就算是将开罗有数的酒店一家一家翻过去,也要找到他。除非他已在返程。可是,她有预感,他一定还在这座城,一定就在十年前的那家酒店,她也一定会平安落地,一定会出现在他的面前。多年以后,当我们重逢,我拿什么面对你?以沉默?以眼泪?呵,不,让我给你一个微笑吧,就象这么多年的时间并没有过去,就象此刻,在这万米高空,在这气象乱流中——我想像着你的微笑便不觉恐惧一样。 第66章 他第一眼就认出了小凤仙。是在那家酒店的大堂——彼时他正从电梯中出来,一个转身,远远地看见了那个正和前台交涉的亚裔女子。那只是一个纤细高挑的后影,可他立刻知道,那是她。lynn。在他还来不及反应的时候,那个低低的音节就仿佛拥有独立生命一般,悄悄从他的喉咙里逸了出来。似乎它一直藏在那里,一直都在等待这样一个机会。他的声音很轻,距离又颇远,她没有听见。前台正在朝她微笑,点头。她有点紧绷的身体略略放松下来,似乎有点欢喜,有点雀跃。然后,她将证件从光滑的大理石檯面上推了过去,然后,轻轻侧身,等待。他看见了她的侧影,那面部轮廓柔和的弧线是他熟悉的。熟悉得如同自己的掌纹。其实,在那些过去的日子里,他并不能很清晰地回想起这线条了。那一日一日叠过去的光阴似乎在她的脸上水一般地晕开,让其有些模煳,变得越来越不具体。可是,当它再出现的时候,一切就又生动起来,更甚从前。他忽然有点手足无措,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只就这样远远地看着她。呵,她看上去很有一点憔悴和狼狈:胳膊上挂着件驼色羊绒大衣,一身套装穿得有些残旧,背后有一条又一条久坐产生的皱褶,头髮似乎有点油了,在脑后草草地挽了个髻,有细碎髮丝漏下来,漏在脖子上,漏在面颊旁,漏在额头上。她的手里,挽着的,居然是个公事包,身前身后都不见行李箱。蓦地,他的心脏仿佛漏跳一拍,有什么东西模模煳煳地浮上来,那可能性令他喉咙发紧,眼睛发潮,而身体,身体仿佛被施了定身法,完全不能移动分毫。 第90页 他就只能这么站着,站着,等,等她回头。 小凤仙回头的时候,看见了他。他站在电梯口,一个人。大厅很大,很安静,没有什么人走动。他就那样突兀地站着,似乎是整个世界就剩下他一个。大堂里,一棵巨大圣诞树似乎快升到二楼了,从头至脚,挂满了金色、银色、正红色和宝蓝色的装饰品。每一样,都有亮晶晶的光芒发散。可这所有的光芒加起来,都驱不散他身边的那份空寂。 这是他们第二次相逢于那家酒店,中间,隔了十年的光阴。那家酒店,和香港的这一家半岛,在风格上完全迥异其趣,可是,在想起他来的那个剎那,小凤仙觉得这间房间里似乎都氤氲着当初的那种气息。所有的一切,在后来的无数个日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回来,仿佛工笔重彩,明艷得唿之欲出。要怎么才能做到不想?要怎么才能象母亲一样,将李子明封存于心底,只偶尔在脸上露出一丝淡淡怅惘? 小凤仙抬起眼睛去看母亲,她却正和怜卿叙说着她的母亲—— “还能有谁能比她更通透清醒?反正我是不行。”若莲笑着说。怜卿歪一歪头,颇认真地想了想,说:“我也不行。”算来,她也早就是做外婆的人了,可这带着点小女儿娇态的动作做起来,依旧妩媚动人,甚至比真正的小儿女更有风情。小凤仙看得呆了,忍不住在心底笑嘆,难道是一代不如一代? 正这般想着,房门“砰”地一声被打了开来,刘家大宝和小宝笑声朗朗地唿啸而入。他们的身后,跟的是不断低声劝阻却全被自动忽略的刘勇。然后,小凤仙就瞠目结舌地看见若莲和怜卿两个身上所有的优雅妩媚在第一时间化作了慈祥宠溺,房间里刚才流淌着的那种绮丽得几乎有些出尘的气氛瞬间就折堕至十足的烟火气。这两个九岁的顽童,体积和质量都不过尔尔,却似乎立刻就将房间填满,那种热闹甚至要破窗而出,溢到维港里头去。 客观地说,刘家大宝和小宝外形并不见得如何出色,他们更象其父亲。并且,九岁这个年纪,也早就没有了婴幼儿时期那种天生的夺人心魄的可爱,相反,张开嘴来,还有一口换得七上八下的牙,再加上一副弄得周遭鸡飞狗跳的德性,象魔鬼多过天使。小凤仙看来看去都很难明白到底是什么魔力令母亲和姨妈以那样一种情深款款的目光追随着这对活宝。 “也许……也许我是嫉妒了。”她想,并且一再告诫自己,要努力去发掘他们的优点,要认真发扬手足之爱。可是,这……真的很难。就正在她检讨自己因为高龄未育和因为对母亲的强烈占有欲而对兄弟们怀有天然敌意的时候,她的目光斜到了云铛和雪铛的表情。呵——小凤仙立刻松了一口长气。她们脸上固然还保留着非常得体的微笑,但那绝对仅仅是出于礼貌和教养。她们的目光和若莲怜卿的更绝非同一个种属。 “我们出去走走?”小凤仙沖云铛微笑。 “好的。”云铛和雪铛几乎是立刻站起——可是,已经晚了,刘大宝堪堪把一盏咖啡碰洒在了雪铛淡青色的洋装上。半个裙摆当即变了颜色,整个房间都飘荡着浓烈咖啡香和奶香。几分钟过后,这香就腻嗒嗒地变成了一种无法形容的味道,必须得唤服务生来清理才行。 刘勇一迭声地向雪铛道歉,若莲则赶紧地向刘大宝指出其行为的莽撞,可惜,连那管教的语调里都浸透了无法遮掩的爱意,完全不具备威慑力。 “没关系的,没关系的。”雪铛笑眯眯,一边说一边赶紧和云铛、小凤仙逃离现场——再呆下去,恐怕就不是一条裙子那么简单了。 将一屋子的声音随房门关在身后,三个人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然后,一起笑了。那一刻,小凤仙立刻觉得跟她们亲近了很多。似乎是回到很年少的时候,姐妹们一起从大人的世界短暂逃离。其实,她们仨过去是不曾有过类似经歷的:入画房里女儿众多,但却管教甚严,小凤仙又沉默自卑,中间又有一小点年龄差距,她们很少在一起玩。没想到,三十岁过后,竟然补上了这一课。 “先去换件衣裳,然后我们出去逛逛。”云铛对雪铛说,询问的目光却望向小凤仙。 第67章 “这还是我第一次来香港。”雪铛说。说这话的时候,她微微地眯了眯眼,两排浓密的黑色睫毛仿佛蝶翅开阖,美得让人的心没来由地一跳。 在张家,几乎所有小姐父亲的身份全都成谜,讳莫如深,唯有云铛和雪铛例外。她们的父亲是谁,从来都不是秘密——无他,特徵太过显着,根本就无从遮掩。这对双胞胎,皮肤雪白,浓眉长睫,鼻樑高而挺,一头秀髮天生就卷着无数个圈圈,从头顶蓬蓬勃勃地散开,极浓极密极黑。以至于小凤仙在美国第一次看秀兰邓波儿的电影时几乎惊唿出声——除了发色的差异,那个大荧幕上且歌且舞的小姑娘活脱脱就是记忆中的云铛与雪铛啊! 大家都知道,当年入画的入幕之宾中有一个英国商人,一口中文说得极流利,是可以和周遭人等讨论杜甫少年时的意气之作和暮年所谓沉郁顿挫之区别的程度。小凤仙依稀地从老人和下人以及各类闲杂人等口中拼凑出来的关于当年的那个人的故事版本,三句话就可以概括清楚:此人似乎将入画当作了东方仕女的典型化身,爱之入骨,可是入画爱的是他的钱。他离开上海回乡的时候,曾力邀入画同行,被拒,留下大笔金钱,且叮嘱不令两名幼女再从事这迎来送往的职业。码头上,入画前去送行,泪眼婆娑信誓旦旦地向其承诺定会待女儿如珠如宝。 第91页 其实,入画倒真不算违背誓言,她的的确确待两个女儿如珠如宝——谁说珠宝最好的用途不是待价而沽? 香港,这座港口城市,根本没有冬天。小凤仙和云铛雪铛走在街上的时候忍不住出神——这是2月,一年当中最冷的时候。可是,在这里,却一丝寒意也无。薄薄一件外套,多走几步路之后,也恨不得脱下来挂在臂弯。呵,这座城,最具风情的时间不是此刻啊。应该夏天来才对,空气里一定瀰漫着成熟到艷冶甚至糜烂的热带水果的气息,从水到风到土地都会洋溢着一种仿佛过了今天就没有明天的尽情繁华。它的冬,太没有特点了,或者说,根本就算不得冬。小凤仙忽然非常非常想念每天例行的那一杯冰水。这种渴望攫住了她,咽喉和胃仿佛都在叫嚣和吶喊,要让她现在,立刻,马上去弄一杯冷到极致的冰水来滋润它们。 她的目光开始四顾游移,想要第一时间找一家冷饮店。可是,没有。这一条街,从这头望到那头,悠长得仿佛岁月,熙攘人流来去匆匆。可是,偏偏就没有一家冷饮店。不用一家铺子一家铺子的看过去,小凤仙就直觉地知道,她无法在这里找到那杯冰水,那杯此刻几乎可以救命的冰水。越是得不到就越是渴望啊,小凤仙握紧了拳头,一根根纤长手指几乎都要开始泛白了。 啊,这个习惯,几乎已经深入骨髓,几乎已成附骨之蛆。什么时候开始的?那一年,从开罗回到旧金山,同他在机场作别,他朝东去,她往西行。那是一个绝早的清晨,她乘了计程车,将下巴搁在车窗上,眼睁睁地看着这都会一点点甦醒。城市的清晨有着不同于白昼亦不同于夜晚的另一副脸孔,在这夜与昼的交界处,从黑甜中醒来,身上还带有残梦的恍惚,最最最脆弱,却又不得不清醒。就是那一天,那个早上,路边的24小时咖啡馆里,她要了一杯冰水,顺着喉咙直落入腹,冷得打了个激灵,却——立刻从软弱中清醒,英明神武,又是一条好汉。自那以后,这杯水就成了她的毒品,一日也离它不得。 可是,此刻,在这没有冬天的港岛,在这走得微微见汗的长街之上,小凤仙意识到,她找不到那杯水了。也许,是时候真正说再见了。所有的不舍不舍最终都必然会捨去,所有的拖延都必须得告别。一念至此,只觉得心里有根一直绷得紧紧的东西“啪”地一声断掉了。她仿佛能听到那琴弦一般,呜咽的一响。然后她的拳头慢慢松开,手心里,细细密密全是汗,冷的。 云铛和雪铛这时走得也有些热了,雪铛道:“这个季节,在上海好穿大毛衣服了,没想到这里竟是这么暖。”云铛笑,“正好正好。”雪铛睨一眼她,也笑了。是啊,正好正好,年前日子艰难,两姐妹不得不把最好的一批大毛衣服三文不作两文地处理了出去,用来周转,现在这天气,可不是正好?想到这个,两个人竟然忍不住又齐齐笑起来,笑声清脆明净,全无一丝阴霾,仿佛云雀,一个错身就可振翅飞去。 “九姐,不知道美国那边天气怎样?”笑完了,云铛问小凤仙。 小凤仙思绪还有点恍惚,听得询问,收敛心神,顺口答道:“比这里冷多了。我过来的时候,积雪几乎过膝呢。” “啊……”雪铛抽一口冷气,望望云铛,然后两个人又一起大笑起来。 小凤仙扬起一边眉毛,诧异地看向她们。 云铛笑得双颊晕红:“我和雪铛刚才还在得意,我们的大毛衣服刚一卖掉就赶上香港这么知情识趣的天气,谁知人算不如天算,原来,冷在那边等着我们吶!”说完,又貌似发愁地对雪铛说:“看来,得重新再想办法。”雪铛点头:“是啊是啊,”然后狡黠地一笑,“幸好我没听你的,还留了两件,要不要我借给你?”云铛白她一眼,“你以为就你精?我也有留……”然后,双双绷不住,又笑了。 小凤仙看着她们,终于忍不住,也笑开了。论起遭遇的蹉跌,张家园子里的小姐们,谁也比不过入画这一房。可论起生命力的顽强,亦是谁也比不上这一串铛。早年叮铛给她留下的震撼还清晰如昨,眼前,这俩笑得没心没肺,跟五月阳光一样的双胞胎可又给她结结实实地上了一课。在这样的笑声里,所有的所谓软弱所谓忧郁所谓绝望都显得不值一提,不堪一击。 第68章 这一次的香港聚会,燕飞并没有参加。当姐妹们在半岛酒店或浅笑或轻颦或无限唏嘘深深长嘆的时候,她正在去医院打针的路上。二月的申城,寒意料峭,她乘了一辆电车,裹紧棉衣,一双唇在大口罩后面紧紧抿着。 燕飞在过年的时候查出患有肺结核,入院医治两星期后,转为在家休养,但是日日要到医院去打针巩固。结核在这个时代已经并非绝症,且,因新社会故,治疗费用倒也并不高昂,以她的经济,负担得起。若莲去向她告别的时候,她戴着雪白口罩同其会面,淡淡地称自己不过是得了一场重感冒。那张口罩将她脸上表情遮去大半,即使心细如若莲,也一丝端倪都不曾看出。当然,其实,就算没有那一片雪白遮掩,只要她愿意,旁人也永远无法揣度她心中所想。多年来一直如是。燕飞的世界,是一个外人无法问津查探的独立小宇宙。燕飞当然知道若莲所说的要去香港散心是什么意思。这个远渡计划已经迟到了十年。海的那一边的那个世界不管是个什么样子,至少有小凤仙在等着。呵,那个世界,遥远的遥远的,落日的方向,还有她的宁平与宁秀。也许她不配再用“我的”这个词语去修饰那一双儿女,可是,他们确实在那里。这些年来,燕飞并不曾同他们通信,双方所有消息都来自若莲和小凤仙的互相转达。 第92页 宁平,已经做了爷爷,宁秀,则是做了外婆。几乎是前后脚的事。据说他们的儿女辈居然完全不相像,从外貌上都随了他们的伴侣宁平娶的是个日裔太太,宁秀嫁的则是个美国土着。两个人的儿女看上去甚至是两个人种,一点旧日痕迹都无。更不用说是否还有点滴燕飞的影子了。若莲曾经找了机会,状若不经意地指点影集,给燕飞看过。照片上的那些人,燕飞看来,完全陌生,一丝异样感觉都没有。她的目光永远落在宁平和宁秀身上。都已经不再是记忆中的样子,但却无比熟悉。纵然隔着汪洋大海,隔着数十年的时间。 但是当燕飞坐在电车上裹紧棉袄的这一个剎那,她想起的却并非当年旧事。这一日的上海,天气并不好,城市上空有一层似乎脏脏的雨云。可是并没有雨,只有冷到刺骨的风。风在玻璃车窗外唿啸来去,街上的每一个人都努力将自己裹得紧些更紧些,恨不得能将整个身体都融化到衣服中去。这样的天气,小军一定会很冷吧?他的教室好像并不温暖。 这个被燕飞惦记的小军与燕飞比邻而居已有八年。燕飞总有一种错觉——自己对他的了解甚至胜过他所有的亲人。也许这并非错觉,小军的所有亲人与其相伴的时间都还不如燕飞这个看上去很冷漠的邻居多。在张雪亭组织的张家最后一次大规模聚会的那个时候,张燕飞就住到了一条环境极脏乱的贫民小巷里,地处闸北区。 啊,不,不是经济的原因。张家分崩离析后,燕飞的那一部分钱并没有被入画设法吞掉,也并没有在那之后漫长艰辛的寂寞时光中浪掷在任何一个男人身上。她只是不能再忍受独门独院的那种孤寂。真的,一个人的小院,就算有下人相陪,可到了夜晚也静得心底发寒。尤其是那些个秋风秋雨的晚上。你可以清晰地听到冷雨一滴一滴地敲打着院子里的树叶,敲打着积了青苔的石阶。这样的声音在古诗词中或许听来或许能贊一声意境,可也有人称这样的意境为“鬼气”。一个又一个睡不着的深夜和凌晨,不得不聆听着这样的声音,燕飞的身体一日又一日的坏下去。 “我得自救。”某一个又是通宵未合眼的黎明里,她对自己说。接下来,她找到了一条最吵最闹最乱最挤的巷子,赁屋而居。不过是十余平米的一间斗室,胜在朝南,还居然有个卫生间。为了搬进这里,她变卖了所有放不下的身外之物。饶是如此,她刚住进去的时候也遭了无穷冷遇甚至是恶言——无他,在这个大多数人一家三代挤在一间朝北小屋才是常态的巷子中,她被仇富了。尽管这样,燕飞的失眠和气喘却在左邻右舍的鸡零狗碎中渐渐痊癒——夜来,她再也听不到那些恼人冷雨,充斥她耳鼓的是一家又一家人无从遮掩也无意遮掩的日常生活。 小军的父母,那时候还不是小军的父母,是一对市井男女。很年轻很年轻,男的大概只有十七岁,女的,好像是十六。不知道从哪里搬了来,租了她隔壁的亭子间。开始的时候,每天夜里都要上演一出出好到蜜里调油的腻人好戏,那些海誓山盟隔着薄薄墙壁叫燕飞这样的人偶尔都会听到有点怔忡。她完全能够肯定,在那个开始的最初,他和她都是真的。那么年轻的两个人,以为自己是已经坏得底儿掉的市井小流氓,其实,很傻很天真。他们其实都从来没有经歷过别人,又是真的互相喜欢,于是,面对对方,都炽热得恨不得将心掏了出去。那些表白那些对答那些纯粹的男欢女爱,在发生的时候,确确实实是真的,没有一丝一毫掺假——即使有小小的相互欺骗,可是,都是真的。且,他们以为他们可以永远地永远地这样爱下去。那股傻气或者说笃信的勇气着实令张燕飞得有些心动。 当然,和所有的类似爱情一样,一个好的开始往往会有一个坏的结局,甚至是一个让人哭不出来笑不出来连嘆息都乏力的黯淡结局。这个结局是他们搬进来的第一夜就被张燕飞预见了的。可是,当三年过去,真的这般如此的时候,燕飞却到底还是沉默地为之伤怀了。 三年,消磨掉这对小夫妻或者说小情人的热情与爱意的除了生活,当然还有别的什么——谁也不是圣贤,谁都有自己的弱点,谁都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其实,张燕飞有时候想,也许隔壁的那些东西也并不是被什么消磨的,而是很简单:就象花开一定会花谢一样,爱了一定会有不爱的一天。只不过,小军的存在让问题稍微复杂了一些而已。其实,象小军这样的后遗症也是一种普遍现象,在任何一段男女关系都可能会不期而至。只不过,这对人没有钱。 有钱有能力的话,象小军这样的问题可以解决得好看很多。可是,没有钱也没有能力,这个问题已经足以逼出人性十分丑恶的一面。 第69章 小军从出生开始就是一场悲剧——如果要写成小说的话。那对小情侣完全没有钱,之所以生下这个孩子,也不过是找不到安全的方式堕胎,抱着拖得一日是一日的想法,拖无可拖,也就生了下来。别说去医院了,就连一个稳婆都没有请。那个年轻女孩子隔着一道薄薄墙壁,在燕飞的耳边惨叫了一天一夜,将小军生了下来。脐带是很兇的房东太太剪的。别误会,房东太太并非那种“仗义每多屠狗辈”的热心的下层人民,她不过是怕出了人命麻烦而已。没有在那个女子发动之初就将他们赶了出去,也只不过因为那个男孩子虽然年轻,但却兇悍,拎了一把菜刀“当”的一声敲在她的门上。 第93页 小军出生不过七天,父母就又开始了新一轮大吵——在他出生之前这样的吵闹就已经开始了。说不清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个人有了第一次抱怨和互相迁怒。抱怨和迁怒这个东西,宛若潘朵拉的盒子,一旦打开就再也关不上,只能无休无止地继续下去。因女人要生产,要面对各种不得不处理的具体问题,两个人携手对外,还好了一阵。当具体问题不那么紧急的时候,一切,便又重新抬头。那个女子个性是一点也让不得人的,浓情蜜意的时候,这种任性看在对方眼里,是娇憨和痴情;情意消磨殆尽之后,这样的个性就成了致命伤:完全不看形势,不知进退。整个月子期间,寻着一点小事,甚至无需小事都同伴侣大吵,污言秽语,不绝于耳。那些从父母和街坊处耳濡目染来的东西随着孩子出生,告别少女身份,来了个总爆发。燕飞当年与奶娘相处,也算是对这方面眼界开阔的了,有时候也难免瞠目结舌。那男子早已不再爱她,被骂得狠了,心底勃然生出一股恨意。好几次几乎要下手掐死她们母子。以至于燕飞都一次次在掌心里捏了冷汗,矛盾着不知道是不是该过去救上一救。 终于还是没有——许是上天眷顾,那年轻男子终是忍了下来,只不过,满月以后就消失掉,不肯再出现。那女子对着一个哇哇大哭的婴儿,并无什么好声气,将所有怨毒都发泄出来,又掐又拧——然,下一刻,又抱着又亲又哄,状若疯魔。很有一段时间,这一幢房子,听上去简直是人间炼狱。幸得此间人等神经早已被生活磨砺得十分麻木和粗大,人们除了躲着走以外,竟无一人置词。房东——房东很奇怪地没有来赶人,相反,月初还扔给这对母子几个小钱,让她们不至于饿死。 所有人都以为是那男子还念着一丝残存旧情,人虽不露面了,好歹还有照拂。那女子偶尔情绪好的时候,还对小军有几分好脸色。殊不知那是燕飞悄悄托人从外地寄给房东款项。这数目不大的款项一直匿名坚持着,在女子终于也扔下小军跑掉以后,在小军长大成人以前。没有任何人知道它的真正来处。甚至,燕飞当着小军的面也没有露出过多的友善——她太清楚这个世界了。如果有人知道是她做的,觊觎她的财产的人将防不胜防,甚至,小军的父母,末路穷途之下,也很可能拿小军来要挟她。不要以为这种事情不会发生,人性到底可以黑到一个什么程度,永远没有人真正知道。 燕飞的姐妹和侄女们在香港半岛酒店言笑晏晏的时候,燕飞裹紧了棉衣,从医院打针回来。已经是下午了,结核病带来的热度一般是从黄昏时分开始,她得在天黑前赶回家里,喝上一杯热水。此刻,身子已经有些软绵绵,神思也有一些恍惚,从早已不再年轻的眼睛里望出去,街景还是热闹的,但是,似乎同繁华没有什么关系呢。有些东西不一样了,这个城市的气韵和遭劫之前颇不相同。有生机,也有隐隐的不安。那种感觉,燕飞形容不出。其实,应该是欢喜的,正常的情绪应该是欢喜的啊。这几个月真正开始有战后的感觉,很多人脸上都开始露出劫后余生的笑容。尤其是她所住的地方,一些人被解决工作,一些人获得了实惠。什么都没得到的,据说也不远了。大家都欢欢喜喜,连一直氤氲着的戾气和愁苦似乎都淡了很多。可是,燕飞总觉得有些不踏实——一件事,好得不象真的,那就一定不是真的。 黄昏之前,燕飞终于赶回了家,关上门,灌了一个汤婆子,塞进被窝。然后走去楼下,去搭伙的人家吃晚饭。这些年她一直都在楼下一户人家搭伙:一个人过,饭菜不好做。且,她也不大会做。干脆交了伙食费给人,别人吃什么,她就吃什么。这笔伙食费不多,但也能让人家小赚一点。所以,就算是知道她生了病,那户人家也没有断了她的炊,只不过将碗筷和饭菜都单独分了开来。 燕飞的晚饭是一碗鸡汤,一碟子青菜和一碗米饭。她到的时候,那家主妇已经给她盛了出来。这是她生病以后加了伙食费特别要求的。她知道,她必须照料好自己,在这个世上,她唯一剩下的,也不过是这副常有病痛的皮囊而已。鸡汤的味道很香,她端起来,轻轻啜了一口,浓郁的香气在不大的房间里散开,燕飞几乎可以听到房里小孩子们咽口水的声音。在那样的声音里,燕飞迟疑了一下,轻轻嘆了一口气,默默地吃完了她的晚饭。 第二天,她告诉这家主妇,给她的鸡汤,先给孩子们分一份出来,“我只有一个人,吃不完,放着也是坏了。但是,我吃过的,不能给孩子们。怕过了病气。” 第70章 入夜。小凤仙和peter在酒店的花园里散步。葳蕤着热带气息的植物在夜色中沉默地站立——呵,也许它们并非不言不语,只不过它们的言语是人耳所不能及。那些浓冽的生的气息弥散在每一个角落,人类可以清晰地感觉到那种强大生机。小凤仙仰了头,蓝黑的天空上缀着无数珠宝一般闪亮的星辰,极美。那样的美让她忍不住轻轻嘆出一口气来,无限满足,又有些踌躇满志。这是一个新的起点吧,终于,与母亲重逢。这一次的重逢虽然和原来预计的时间颇有出入,可,到底在一起了。刚刚经歷过那样一个纷纭乱世,大家能够全须全尾地站在彼此面前,除了运气以外,还真得有些别的什么——比如努力。 第94页 对,努力。小凤仙不知道若莲在这些年里努力的细节,就象若莲不知道小凤仙这些年挣扎的详情一样。可是,又都清楚,每一分相逢时的光鲜与笑容背后,都藏着一步一步走过来的辛酸甚至是血泪。没有任何一段生活是容易的,没有任何一份欢颜是白白得来的。 想到这里,她再度嘆了一口气,意味不明,有些萧索。在这当口,peter轻轻地扣过她的手,紧了一紧。就这一个动作,她知道他明白她在嘆息什么。这些年,这个人,一直在身边,以伙伴的方式。甚至,他们还曾并肩躲过追杀。 奇怪吗?追杀。小凤仙和peter的生活中,竟然还会出现黑帮电影里才有的情节。彼时,他们已经度过了最艰难的那段时间,资金方面没有问题了,夜以继日地赶工:设计室里、工地上、银行、政府部门,一处又一处,他们同进同出。某一个凌晨,结束一段约三十小时的不眠不休,从办公室出来,走到地下停车库去的时候,peter忽然抱住小凤仙,往旁边一闪,脚步太快,两人几乎是一个趔趄。就在该剎那,一发子弹尖啸着从他们身边飞过,在水泥墙壁上溅出耀眼火花。 那还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的数日,宛若噩梦。死亡的阴影始终近在咫尺,却又并不曾真的取了他们的命去。他们就仿佛猫爪下的老鼠,一次又一次死里逃生,精神几乎快要崩溃。一周以后,才有人和他们接触,要他们让出手里的工程——对方,是义大利人。他们的另一个伙伴一听到这个国籍,毫不思索地就宣布退出:“我也捨不得这一切,可是,活着更重要。”当然,活着更重要。小凤仙一点也没有怪罪那个伙伴的意思,如果换成她,也会作出这样的选择吧——他的娇妻刚刚怀上第二个孩子,他的父母已经老去。更何况,这个伙伴并没有逼迫她和peter:“你们也最好退出,如果要坚持下去,给我一纸合约就好,暂时不需要将股份折现给我。” 小凤仙和peter思索了一整夜,在日出的第一缕光线射进窗户的时候,他们对视一眼,笑了。在彼此的眼睛中,他们都看到了坚忍和决绝:不论是死是活,都要赌这一盘。 其实,知道了对方是谁,所求何物之后,这件事也并非多么棘手。只要是人,不管他是义大利人还是爱尔兰人,不管他是不是会以一颗唿啸的子弹作为开场白,都可以谈判。小凤仙和peter是两个天生的赌徒,有着连命都无惧输出去的光棍气,又有着专业人士的冷静慎密,还多多少少在周围构建了一些关系网络——在不借钱的时候,这些关系网络多少还是可以用一用的,无非是分出一些利益罢了。 是的,说到底也就是一个利益的分配以及分配的方式和姿态问题。在这场艰难角逐中,小凤仙和peter宛若走着高空钢丝,还是不系安全带的那种,一不小心就会粉身碎骨。但终于,几番汗透重衣之后,还是抵达了那一端,且,还保持了良好仪态,可以鞠躬一下台:他们与那持枪而来的对手达成微妙协议,分润,但是不合作。前者容易,后者却着实艰难,几次都差点激怒对方,送掉小命。可到底还是成了,且没有得罪人——他俩后来的事业得以顺利开展也可以算这一次的因祸得福,黑暗世界的人没有再来找他们的麻烦。这其中的曲折已经远远不是“艰难”两字可以形容,小凤仙和peter都尽了最大努力,各自都有一些即使是面对对方都永远无法启齿的狼狈与牺牲。那个项目上,两个人当然没有赚到预期的那么多钱,但好歹有惊无险,立稳了脚跟。结束之后,双双默契地各自成立了工作室,有两年时间,都尽量避免照面。无他,这次的过程太黑暗,太不堪,两个人的身光颈靓下,都裹藏了无数伤痕和脓血,得悄悄想办法调养恢復。 后来的某夜,小凤仙踏进了一间酒吧,叫了一杯威士忌,不加冰,就那么一抬手,一饮而尽。这是个习惯动作,这是个熟悉的旧地——在那段时间,她和peter常常来到此间,两个人一模一样的坐姿,一模一样的表情,要等那烈酒在胃里温柔燃烧之后,脸上才会恢復一丝颜色。那事过后,她就绝迹此间,再度回到这里,那是因为伤痕已经恢復得七七八八——能够重新面对,是因为已经不再在意。放下酒杯,她看见了吧檯另一端,微微笑着的peter。没有任何过渡地,peter举起手里的威士忌,朝她说:“我这里有个项目,我们一起吧?”她笑曰:“好。咱这就找个地方详谈。”从此,两个人找了一切机会合作,每一次都双剑合壁,天下无敌。事业一路顺风顺水而去。 此刻,在香港的星空之下,在微微有些醉意的夜风之中,小凤仙前后两声嘆息里的百转千回,这世间,真正能够明白的,也只有身边这个peter。他什么也没有说,只伸过手去,与她十指相扣,再紧了一紧,便将万语千言统统说尽。 第71章 有音乐远远地,恍惚地传来,小凤仙凝神听了一听,辨不出是什么乐器,是圆号?还是萨克斯?抑或单簧管?演奏的曲目有点熟悉,一时却又想不起名字,象某个熟人,小时候的,在同一条街住着,偶尔会在马路下的树荫里偶遇,有一点淡淡的,几不可见的惊喜和潜意识的安心。小凤仙那带着几许酸涩几多惆怅的心事在这遥远的音乐和掌心传来的peter的温度安抚下,渐渐松弛。这是一个美好的夜晚,一个全新的开始,不是吗?想到这里,她微笑地吸了一口气,嗯,无论我们经歷过些什么,无论身后的那些荆棘曾经怎样将衣裳扯烂,将皮肤划得鲜血淋漓,一定要拥有随时重新上路的勇气。更何况,此刻,至少此刻,身边还有一妙人相伴。 第95页 peter是担得起妙人这个称唿的。这些年走下来,虽然他们从不涉及对方的私生活,可到底知道,这个人,并非对世界一无所知的阳光宝宝,事实上,他根本就不是一个善男信女。他看世界的方式和方云琪有着完全不同的角度。那么,也许,这一个开始和当年的那一段,也许也会不一样吧? 胡思乱想间,peter的手已经滑上了她的腰际,将她轻轻揽近,然后不着痕迹地转身,面对着她,深深地看进她的眼睛,然后,一点一点地俯下头来,吻到了她的唇。老实说,这件事并不新鲜,但peter的节奏掌握得实在是好,最让人心跳的,还不是那唇舌交缠时分,而是那一点一点贴近的过程。那将得未得的几秒钟,小凤仙似乎可以听到彼此胸膛里,心脏擂鼓一样的声音。这个吻,呵,当真销魂。在这热带的城市,在这星空之下,在隐隐浮动着的花香与音乐中,从精神到身体都极之愉悦。也许,正是因为生命里有着这样的瞬间,无论身前身后有着多少泥泞与尘埃,人生才是值得经歷的吧。 活着,可真好。这是如在云端的小凤仙彻底飞起来之前的最后一念。 活着,可真好。也是在这同一个瞬间,同一地,刘勇产生了这同样一个念头。只不过,他的感慨并非来自小凤仙这样的纯粹的男欢女爱。他是凝视着大宝和小宝的睡颜,心里浮起这个念头的。 时间过得可真快,人生的际遇也真是说不清。其实,象刘勇这样的人,是很少站在人生的一个点,对未来展望,对过去回顾的。他没有想过那么多,命运的浪涛将他裹到哪儿就是哪儿,他所能做的,无非是竭尽全力仰起头,露出水面,保持唿吸。之所以忽然会有类同于伤春悲秋的感嘆,真真是因了这次同小凤仙的重逢。这个女孩子,若莲的女儿,大宝小宝的姐姐,二十年间,变化实在太大了。这种变化仿佛是一面镜子,将二十年的流光清晰地照了出来。 十年一相逢,惊觉岁月流转。刘勇不会如此文艺,但他却在酒店的镜子里瞥见了自己鬓边一星星白髮。很少,杂在黑髮里根本看不见。可是,到底在。就象若莲脸上的皱纹,不留心,也许看不出。但是,到底在。 即将离开上海时,刘勇去了一次老王家。那是他在沪上最后一丝牵绊。虽然自从他拒绝二妮以后,就去得少了,但也一直保持着来往。老王家的那种生活,烟火气极重的生活总是让他觉得亲切,也有些恍惚:如果那个夏天,他没有见到张若莲,那么他的日子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吧。似乎这才是属于他的世界。有时候,比如这次在半岛酒店,刘勇就有那种感觉:他是一个偶然走错门的人。是,仿佛行在路上,偶然间推开了一扇门,门里繁花似锦,觥筹交错,他惊愕,也许有艷羡,可是,觉得十分遥远。结果,他竟然踏了进来,还在此找到一个位置,坐下。然,一种类同于旁观的感觉却一直在心底的最深处。即使,已经有了血脉相连的两个孩子。 即使已经有了血脉相连的两个孩子,即使过去二十年间他对张家深入得如此彻底,即使连张雪亭都认可了他的地位——这在张家是绝无仅有的事,但还是有恍然如梦的不踏实。当然,他深爱若莲,即使今日之若莲已经风华不再,那种爱依然存在,根深蒂固到他始终觉得纵然是出落得如盛放牡丹的小凤仙都没有办法将若莲的美比下去。可是,在去到老王家的时候,他还是觉得那里的那种生活似乎更真实。 老王夫妇年纪已经大了,早年困苦生活的痕迹烙在了身体上,不但显老,而且带来了诸多病痛。幸得二妮两口子现在比较宽裕,也颇照顾他们。但是,吃苦惯了的人,对这种照顾固然欣慰,却总免不了心痛钱。二妮他们给的钱全都攒起来,给的吃的,不放到腐坏不捨得入口。就连买给他们的药,也不到忍不下去不肯用。照理来说,应该算是窘迫的。可是,他们很快活,虽然老王和刘勇聊天的时候一声声咳嗽,虽然老王媳妇那天甚至因为腰疼起不了床,但是,那间房子里还是充满了快活。 当然,刘勇一点都不傻,他清楚地知道,如果将自己换作老王,他一定会不甘心。并且,一定还会有许多许多的烦恼。且,如果将自己换作老王,那么他的大宝小宝绝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可是,明白归明白,那户人家还是让他舒适。如今已在去国离乡的路上,他一点也不后悔。他很明白他将要去的是什么地方,他也很明白自己——一句英文也不会,在那里,大概是一点谋生技能也没有吧。年轻的时候还有力气,在上海,还能照管米店。虽然并不指望那米店养家,但多少也在赚钱。不论那数字和他的生活比起来多么微不足道,但看着盈利的时候,他还是快活的。如今,去到一个连话也不会说的地方,他能做些什么呢?虽然,若莲并不会指望他做些什么,可是……呵…… 这些想法永远不会浮在刘勇的脸上,他将其埋在心底很深很深的地方,就算是夜深人静,若莲和孩子们都熟睡的时候,他的眼睛也不曾泄露一丝一毫。不,不是担心若莲等人的反应,而是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这些想法有些贪婪了。是的,贪婪,不满足。要知道,在过去的二十年间,多少象他一样出身的蚁民横死街头,连声嘆息也无。连往水里投块小石子的动静也没有。活着,已经很好。更何况,他的这种活,不但可以算得上求仁得仁,事实上,命运给出的早已超过了预期。 第96页 只是,凝望着大宝小宝安详睡着的面孔的时候,他忍不住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父母还没有过世的某些好光景。他想起了有一年丰收,他同父亲站在麦地边,看那一层一层的麦浪,金色的,在风里起伏,延伸到天边。那时他还很小吧,比大宝小宝还要小得多,但是,他却清楚地记得,当时好快活,好快活。 第72章 从香港到美国,不过十余小时的飞行时间,如果坐船,则差不多要一个月。小凤仙毫不犹豫地就订了机票。可是,若莲说:“去退掉吧,我坐船。” 坐船?船票比机票还要贵。时间长不说,漫漫旅途,还不知道会否遭遇风暴或者别的什么。小凤仙极不贊成,曰:“可是母亲,我没有那么长的假期啊!” “你和peter先走,我们慢慢来就好了。”若莲说。 小凤仙的第一反应就是不允:“那不行!要一起走。” 若莲笑了,“你又不是小孩子,上个洗手间都要邀同伴一起?再说了,你这次又不是没有同伴。” “反正不行。”小凤仙还是摇头。她并不打算条分缕析地同母亲细数船行与飞行的优劣,她觉得若莲大概只是担心飞行安全问题,“母亲,飞机很安全的。” “不是安全的问题。”若莲微微笑,“是我想坐船,很想坐船。”说话间,她的眼睛里闪动着一种别样的神采。小凤仙心头一动,“可……是有原因?” 若莲有些出神,半晌才轻轻地拍拍身边座位:“是的。”小凤仙在她身侧坐下,那是酒店花园的铁艺雕花长椅,她们的面前开着一丛玫红色的、不知道名字的花,如火如荼。 “乘坐远洋巨轮,去到异国,是我的梦想。”若莲温和地开口。她的声音平稳得仿佛在说昨天的天气和今天的午餐。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梦想在她心底纠结了多久——呵,三十五年。三十五年前的某个夜晚,是夏天。那个夏天,那段时间,很热很热,热到房间里放上冰盆也不见一丝凉意,热到蝉在树枝上叫得已经声嘶力竭,热到她中夜起身,立在窗前,只差一点点就要扑到大雨里去了。 那个夜晚,永生难忘。确切地说,是几小时前结束的一场晚宴,永生难忘。那一夜,她作为一件昂贵装饰品被某名男子带到一个社交场合。该男子刚到上海,尚未在社交界立稳脚跟,不得不借了她这个女伴来周旋。她的任务是挂在他的臂弯,保持优雅微笑,并在适当时机介绍某些人给他认识。老实说,这名男子无论是外形还是气度还是身家都不失礼,参加这场晚宴的人也非富即贵,且,大多数带的都是自家女眷,场合很正经。 在这很正经的场合里,若莲第一次见到了学成归国的李子明。他穿了一件浅灰的西装,微微勾起嘴角,正在倾听他臂弯里的女子说话。那名女子是他的新婚太太。浓眉大眼,极明艷,极大方,极有书卷气。那两个人看上去十分十分相称,纵然那女子的眉眼并不符合当时流行的审美标准,可若莲一看到她,却立刻生出一种惨痛的,挥之不去的自惭形秽来。那感觉狠狠地攫住了她,几乎令她失态。幸得修行有年,才没有真的失态,看上去不过是略略有点失神。 这一点点失神并没有被她的男伴发现,张若莲敬业地履行着她的职责,言笑晏晏地将这名男子介绍给自己的一个熟朋友。呵,熟朋友,不过是个遮羞的说法,那是她的一个恩客。将一个恩客介绍给另一个恩客,两个人因共同拥有一个女人而拉近距离。这说明这个新来的男人拥有和上海上流社会的男人们一样的消费习惯以及个人口味。这是一种变相的示好。那些两个男人会为了一个妓女(好吧,好听一点的说法是交际花)而大打出手的桥段,是穷文人们的异想天开。她不过就是一个消费品,谁会认真吃醋呢?当若莲履行着自己职责的时候,心里想着的,是这般赤裸裸,血淋淋的真相。这样的真相,在平日里,她绝不会自找没趣地去进行挖掘,可是,这个晚上,她却一边温婉地笑着,一边悄悄地,狠狠地,往自己的心上插了一刀又一刀。痛吗?很痛,很痛。可这痛楚让她清醒,甚至有一种快意。只有这清醒和这快意才可以令她在这里站直,如常地坚持到最后。 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真的明白李子明在她心里的分量。那分量已经超过了她能承受的极限。这分量几乎要令她忘却双方永不可飞跃的巨大鸿沟,要去贪心地奢望一些什么。可是,就算奢望了,那也是望不到的,只会自取其辱,徒增笑耳。她能够做的,也就是在心底一个又一个地抽打着自己的耳光,令自己认清自己的妓女身份,令自己不对那个不近不远站着的,正同人微笑寒暄的人起一丝一毫不应该有的贪念。她最后剩下的,也不过是“婊子无情”这一丝脆弱的屏障——呵,最起码,最起码,她得挺住,不能可笑地将自己的真情送到别人脚下践踏。要知道,干她们这一行的,一旦出了这样的事,只会落下个“蠢”字,只会变得越来越不值钱。 这样想着,耳朵里飘进来一句话:“那位据说是船业大王李老的公子?” 若莲微笑地看一眼臂弯里的男伴,颔首:“是的。那是李全良老先生的长公子李子明。刚从海外归来三个月。他太太是周氏纺织的四小姐。是周家唯一一个嫡出的小姐。” 第97页 “明白了。”男伴不着痕迹地点点头。这样的背景介绍已经足够充分:这个李子明显然是李氏航运内定的接班人——家族里为男子选择什么样的太太,往往无声地表明了该男子在家族中的地位。以周氏纺织的背景,以周家唯一一个嫡小姐的身份配这个李子明,李家和周家的态度已经很清楚。 “要过去说说话么?”若莲问。 “现在不是时候。”男伴说,“等会儿看机会吧。” 若莲点头。那边现在的确不方便过去,李子明的旁边围了好几个人,他的太太也已经加入太太团中周旋——不过,都是别人奉承她。但周四小姐,李子明太太表现得非常非常得体,没有丝毫骄矜,这令太太们的奉承显得不落痕迹,双方都姿态好看,如坐春风。 第73章 那晚,若莲和她的那个男伴到底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去同李子明说话,晚宴的后半部分,李子明和周四小姐一直随侍在几名同李全良一个级数的真正大鳄身边。那些人,是他们的叔伯辈,周四小姐巧笑倩兮,李子明则执晚辈礼,怎么看,都是一对“佳儿佳妇”。那个圈子,是若莲没有办法带男伴介入的,哪怕就是打个招唿也不妥,不行。 三十五年了,若莲至今还记得那场宴会上的一切,包括事后她的男伴十分满意,给她的报酬丰厚得连惯见场面的她都吃了一惊。但他却没有顺理成章地在她处过夜,彬彬有礼地告辞而去。可是,其实,这一晚,若莲多么希望这个人能留下来啊。如果身边有个人在,出于敬业,她当可维持正常状态正常水准,如果留下她孤零零的一个,这样的夜……呵,真会疯了的。 是的,真会疯了。当若莲微笑着,得体地将男伴送走,这城市似乎也疯了。浓厚的雨云在漆黑的天幕下拼命堆积,大风从远远的海上而来,裹挟着张牙舞爪的闪电和让人心颤的雷声。几乎是一瞬间,大雨倾盆而下,仿佛,天漏了,天塌了。 若莲站在窗前,紧紧地咬了牙,温婉的面孔因为太过用力,几乎有些狰狞了。有生以来,第一次,她真的很想嚎啕大哭。偏偏又知道自己连哭的资格都没有。这时候,她又开始感激那个走掉的男伴了——没有人在,她可以放肆地伤心一回。可是,真的可以放肆吗?又真的敢伤心吗?即便是这个难过得快要疯了的时刻,她还保持着要命的、无奈的冷静与清醒:自己,自己凭什么伤心呢?同李子明之间,并无半句承诺,就连欢场中常见的假的根本没有人相信的承诺都没有。自己有什么资格伤心呢?那些他走后的日子,她并不曾守身如玉,并不曾苦苦等待,并不曾鸿雁寄相思。呵……不是不愿,而是不能。她,完全没有权力去那么做。她如果真那么做了,会成为上海滩上最大的笑柄。而今,在这样一种状态下重逢,也算是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虽然痛,虽然暗自觉得自尊被踩在了泥里,可是,恰恰提醒了她,随时谨记自己的身份——她,卑微得连泥土也不如,她连仰望、羡慕他的妻的资格都没有,更遑论嫉妒? 呵,只是痛,只是痛,真是痛。到底还是因为年轻啊,在潜意识里曾有过游丝一般的隐隐期望或者幻想,才会捱了命运这样的嘲弄,这样的耳光。若莲残忍地挖掘着自己内心最深处最隐秘的那些东西,自己曾经幻想过什么呢?呵,其实并不曾幻想如他妻一般,能站在他身侧,自己幻想的,不过是重逢的一个眼神的交汇,就象曾经的那样,就象他和她无限靠近的时候,某个瞬间,彼此凝望的那样。可是,这样的幻想也终究只是幻想而已,甚至连想也不该想,她和他的重逢只能是今日这般,在一个这样的场合,非但不可能有她想要的一丝温情,根本连痕迹也无。是的,连痕迹也无——她在那里,李子明也在,可是,他们中间隔的,比重洋还要重洋,她倾了所有也买不起一张船票,可以抵达他处。 到得这个时候,若莲那近乎疯狂边缘的痛渐渐消散了,剩下的,是深深的萧索与刻骨的无奈——连痛的力气也全被抽光了。她能怎么样呢?大抵只能爬到床上去睡一觉,企望当新的一天的太阳升起,今宵这种倦意会稍微远一点。 然,这个晚上她到底没能睡成。 后半夜的时候,雷雨越下越大,并无半分要消停的意思,若莲在床上躺着,倒没有辗转反侧,也没有睁大双眼,她宁静地,闭着眼,但是醒着。她没有刻意去想,但也没有刻意不想,就那样,空茫茫地醒着。她甚至觉得自己会就这样,永恆地醒下去。可是,她的房门被丫头敲响,有熟客来了。 来的是张爷。彼时的张爷尚不是上海黑暗之王,但隐隐已有王者气象。听说是他到了,若莲一翻身就从床上爬了起来,在镜子前略张了一张,披了一件衣裳就往外走。 “若莲,我带了朋友来。”就在她要开门而出的时候,门外响起了张爷的声音。那低沉稳定的声线听不出一丝波澜,但若莲的脚步顿住了,“是,我知道了,请稍等。”她知道,一定是有什么重大的事情正在发生。 她坐到妆檯前,扑了一点粉,重新换过衣裳,再端起桌上半杯残茶,抿了一口,再出去。 客房里,张爷背对烛光坐着,他的对面,有个人,长手长脚,似乎有点紧张,似乎有点窘迫。若莲没有发问,掩了门,拎起桌上的茶壶,给他们斟茶。丫头送上茶以后已经被支使开去,此间只剩下他们。 第98页 “这个人,可以在你这里躲几天吗?”张爷平淡地开口,“干系重大,如果揭穿,连你都可能有性命之忧,你考虑一下再答应我。” 若莲低下头去,认真想了一回,“可以。” 张爷点点头,“那我就把人交给你了。三天,三天后我会安排他走。” “时间已经过了三十五年,我想,现在说出来应该没什么关系了。”讲到这里,若莲顿了一顿,对听得入神的小凤仙说:“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他的名字,又在很久之后才知道那个名字背后到底有什么干系。他是——。” 那个名字从若莲的口中吐出,小凤仙如同头顶滚过一个焦雷,当即张口结舌地傻在了那里,这个名字,天哪!中国人,除了彻头彻尾的无知妇孺,没有人没听过这个名字。这个人,曾经被她母亲救过?这个人,呵,那一年……她说:“我知道当时他躲的是什么事了!”若莲说:“现在谁都知道了。可是,当时我们都不知道。另外,其实事实的真相也不完全是大家都知道的那样。” “嗯,对。能够让所有人都知道的真相就算不是虚构,也一定不是全部。”小凤仙说,“母亲,真没想到,你竟然认识这个人。” “又岂止是认识而已啊!”若莲嘆了口气,停顿良久良久,然后吐出一句石破天惊的话:“这个人,是你的父亲。” 第74章 这个人,是小凤仙的父亲。张爷应允的三天因种种现实原因故,拖到了三十天。这三十天,艺高人胆大的若莲大大方方地将无异于一座活火山的这个人摆在房里,做一个入幕之宾。日日相对,两个人都平静而淡定——即使在好几次环生的险象中。比如与某个完全有可能接到过秘密追杀令的别的姐妹的客人擦肩而过。她和他都不置一词,过后连个心照的眼神都不交换。即使是在床笫之间,彼此的身体也不诉说恐惧。他暗暗心惊——这个年轻女子这样的定力无论如何都让人想不通,也许是她并不真正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罢。其实,如果换作几天前,若莲也不会做到这样。当然还是不会露了马脚,但和目前这种水准相较,那不啻云泥。之所以会有如此类同飞跃的巨变,说到底,也不过是因为宴会上与李子明的那场相遇。就算是百般开解,拼命冷静,还是在心底存了灰心绝望甚至潜意识中的恨不能赴死的惨痛。这样的惨痛令灵魂仿佛与肉身分离,冷冷地注视着自己在尘世的行止,如同注视一个不相干的旁人。她偶尔也恐惧——不,完全不是恐惧如果事发会怎样,她恐惧的是如果自己这种了无生趣的状况一直持续下去,究竟会怎样。说真的,主动的自杀还是需要耗费大量的心神和勇气的。在最坏的日子里,她连主动赴死的意志都没有。当然,若莲非常明白,无论此刻心底多么的惨痛,随着时间的推移,总会过去,一定会过去。可是,在等它过去的这段日子,确实确实太难捱了。她想,漠然地想,必须得想个法子。现在而今眼目下,最方便,最不耗力气的法子有一个,仿佛是老天送来的一般——她要一个孩子,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孩子。 于是,就有了小凤仙。 小凤仙甚至比李子明的长公子出生得还要早。当然,二者的影响力根本就不在一个级数上。李家和周家的长孙百日宴在当时沪上成为一个风向标——不但部分地影响经济,甚至在小圈子里影响着政治。那一日,顶尖的权贵统统缺席张家花园——那一场盛会是张家的夫人小姐们绝对不适宜出现的场合。那个日子里,张若莲在房里微笑着逗弄小女儿,偶然望一眼窗外:盛夏已经过去,榴花谢了菊花黄,空气里有茱萸的味道了。是在那个时候吧,就是在那个时候,她想:有朝一日,我也一定要扬帆出海,去看看他呆过的,别样的世界。 这个心愿,隔着三十四年的光阴,在这个晚上,由不再年轻的张若莲温和地讲给了张小凤仙听。小凤仙久久不语,抬头朝夜空看去——呵,是个好天气呢,居然可以看到遥远天际繁星闪烁,不知道那一面的那一组是不是猎户座?据说一束光从猎户座的参宿四到地球需要430年之多。从一颗心到另一颗心,尤其是成年男女的心,不知道要走多久?也许,说不定,永远不能抵达吧。甚至,即使抵达,也早已沧海桑田,物非人亦非。 毫无疑问地,小凤仙答应先走,让若莲一行慢慢再来。没有想到,整理行装的时候,peter居然说:“你先飞回去处理公事,我那边也烦你看顾一二。我要坐船。”这简直比若莲的要求更令小凤仙吃惊,她扬起一边眉毛,久久地看着这个傢伙的脸,十分十分惊疑。 “你喜欢独自飞行不是?”peter微笑:“漫长旅途,旅伴让你有压力。”小凤仙不说话,探究的目光仍然固执地落在他脸上。久久,peter将脸转到一旁,轻轻地说:“我想复制一下你当年的旅程。那年,你十四。我在念中学。” 小凤仙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她眼睁睁地看着peter扭到一旁的脸,那张熟悉的脸上,耳根正在慢慢变红。然后,她的眼睛也慢慢地红了,有汹涌泪意不受控制地涌上来,她几乎是仓皇逃出了房间,在酒店的咖啡吧坐着发了一阵呆,再仓皇地逃出酒店,一直逃到了大街上。 第99页 如果换一户人家,这还有可能是丈母娘和准女婿串通好的感人桥段,可是在小凤仙这里,这只能解释为上帝的意旨。多么多么巧,又多么多么好。沿着长街慢慢朝前,小凤仙任泪水爬满面颊,任路人频频回头好奇打量,她的唇角忍不住上扬,再上扬。 可是,小凤仙到底还是没有享受到独自飞行的快乐,云铛和雪铛与她同行。云铛说:“我们坐飞机——还从来没有飞过呢!”雪铛低声说,“前年差一点就飞了。”差一点,她们就跟那个军阀一起飞赴台湾。他为她们留了座位,让她们考虑。完全不是外人想像的那样,他将她们扔下——他给出的是他力所能及的最多:不只是两个军用飞机的座位,还有台湾的一处房子和关于未来生活的承诺。只是,他也说:“房子过去就转成你们的名字,我活着一天就不会有人敢动你们。但是,能活多久我无法保证。”他在内战前就检查出肺部有问题,谁也没告诉,一直治着,拖着。若离了他,她们孤身在彼处,年纪不上不下,究竟会怎样,谁也不知道。若真的爱他,冒险也无所谓了罢,就算有那么一天,以她们的智慧和手段,大抵也不一定就会被谁欺了去。更何况,他决不会让她们空手留在这人世。所以,他说这话的时候,定定地看着她们,眼睛深处,燃了一点小小希冀。这几年来,他从来没有问过她们是否爱他,连试探也无。在这最后关头,终究没有忍住,藏了一点点几乎不抱任何期待的希望。 到底还是让他失望了。他留下一匣子金条给她们,送行的时候,她们又送还给他,还倾尽当时所有,辗转买得一块百达翡丽作为礼物。也正是因为这样,后来两个人才会周转不灵,以致卖衣裳卖首饰。 “我们真傻。”曾经在某一日,清点可卖之物的时候,云铛对雪铛说:“外婆要是知道了,定会大耳刮子扇我们。”嗯,是的,大概张雪亭知道了,一定会冷血又嘲讽地说她们脑子坏掉了。那个男人无论怎样都不会缺钱,她们倾尽身家最后不过便宜了他身边别的女人们以及别的女人们的孩子们。所以,雪铛点点头,“我们是傻,是该被抽。”然后,她停一停,又咯咯地笑起来,“不过,我真是一点也不后悔呢!” 真的,一点点都不后悔。 第75章 真的,一点点都不后悔。人生总有些时候需要傻一点,才会快活。因为“情义”两字最不能分析,细究下来,大半都同利益无关。雪铛和云铛给不了那个人以情,至少还可全以义。 不过,这豁出去全的义终究也是仗了自张月如以降,张家几代的积累——如果没有张雪亭在瑞士银行为大家存下的那笔保命钱,雪铛和云铛就算是想傻也是没有资格的。古语有云“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情和义与生存相较,都是奢侈品。张家女子动情的代价往往尤其高昂——入画的例子令每个人都觉得如同一场噩梦。雪铛和云铛虽然并不曾亲见当年那段公案,却亲歷了变态以后的母亲是何等可怕。对于男女之情,这一房这一代的女子,已经完全没有能力。有时候,某个觉得真正寂寞的时刻,也曾有过朦胧的嚮往,可是却没有能力去尝试:不是不想,而是给不出。就算是明铛,此刻的明铛,也给不出。 夜叉寨的大当家和二当家之间的情义是在真正的血与火中间建立起来的——多少次并肩战斗,多少次放心地将后背留给对方。甚至,他们在床榻之间配合也极之默契,在一起的时间那么久了,居然每一次都可以双双高潮迭起。然,就算是这样,张明铛也给不出“情”这个东西。他们是伙伴而非情侣。这其间微妙的差别在于,明铛从来没有哪一瞬丧失过理智。那种患得患失、心跳如捣、看向对方时满眼都是幸福、喜悦、满足之类的感受从来没有在她身上出现过。这样的特质让她比男人还要铁血冷静。 随着局势的变化,明铛周围的成气候一些的匪帮都有点人心浮动:虽说深居山中,但很少有人完全彻底同外面的世界脱了干系,总有些亲戚故交熟人之类。山下的消息辗转传入:分了地,盖了房,政府承诺不追究过往。并且,纷乱中似乎也很好落户。这样的消息让一些当初为了衣食上山的帮众心动。虽然还没有直接的反应,但都在悄悄观望。而另一些习惯了烧杀抢掠,并不嚮往农耕生活的匪众中则传出和上述消息相反的流言。这不过,这样的流言并不占优势。而各帮的匪首也有各样表现:有的,想浑水摸鱼,下山换身皮做个富家翁;有的,则想趁乱吞併其他山头,扩张势力;还有的,则警惕地慢慢将领地朝更深更远的山林中收束。而明铛,则策划着名一场远徙。 这一年,张明铛38岁。到得这个时间和心境之下,她早已不再因皮相的妍媸而关心年龄,可是时间除了带走现在她已不在乎的美丽之外,还有健康。当然,就目前来看,并没有病入膏肓的绝症,也没有什么令人痛不欲生的旧疾。可是,和年轻时候的光景,到底不同。张明铛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身体状况和五年以前已经有所区别:反应、记忆、敏捷度……等等等等,都有变化。其实,这变化不细心也不一定体察得出——下坡路是缓缓走来的,一年比另一年只略差那么一点点,而这一点点还常常被从经歷中得到的经验所弥补,真的很难感觉得到。现在的她已经从酒精的致命诱惑中真正脱身——不用控制自己完全绝缘,但再也不会沉沦。于是,某些时候,会与帮众大碗喝酒,在那些微醺时分,忍不住会恍惚而又笃定地认为,这是一生当中难得的好时光。有时候甚至会愚蠢地生出“如日中天”的踌躇满志来。 第100页 好在她已经不再天真,好在她很清楚地知道薄醉后的灵魂颇不值得信任,好在岁月带走了一些什么又还另外带来了一些什么:她被这刀锋一般的生活磨砺得十分警惕。这种警惕固然令她无法享受到情爱带来的原始快乐,但也令她时时刻刻充满自省,充满极之敏锐的洞察力,真真正正明察秋毫。 “我即将,或者说正在,慢慢变老。”张明铛想起了张雪亭手上的老人斑,想起了张雪亭的那个伴。那样的光景,目前看来似乎还很遥远。但是,她知道,正在来。所以,她对她未来生活的安排,更加清醒,更加谨慎。 夜叉寨近日人心也颇有不宁。这固然是一伙有些不一样的匪类,但匪类到底是匪类而非军队。且,就算是军队,当大环境极度动盪,内部也还是会有“譁变”这个东西存在的。张明铛知道,如果再无决断,定有后患。虽然,她并不认为下山就真的可以拥有一段全新的,干净得仿佛初生的人生,但她知道,一定会有别人信。总有些人,会存了侥倖,会怀着天真,会抱有热情——主流,正常的生活有着强大得仿佛信仰一般的吸引力。故,她准备分金遣散。这个计划落到心里只有四个字,可细究起来却是千头万绪,一个不妥,将有无数变故产生:分赃不均或被认为分赃不均造成的反弹、走漏消息带来的别人的觊觎、遣散过程中见财起意的谋杀……更不要说她将要走的那条路的艰难险阻。可是,这些,都不是问题。甚至一想到会有如此多的挑战,她的唇角微微扬起,感觉出一种战斗的兴奋。呵,是了,到得这个时候,能令她觉得兴奋,觉得有意思,觉得真切地感觉到自己活着的东西,只剩下挑战本身。越危险越困难便越刺激越快活。 坐在又一天,渐渐浓稠起来的黑暗中,张明铛将身子靠在虎皮交椅上,将心中规划默默再想一遍,轻轻地笑了起来。那刻神采,仿佛利刃将出鞘,一双眼睛,宝石一般,闪闪发亮。那双眼,无论是雨打风吹,时光流转,到底不老。 第76章 这一趟旅程,对于云铛和雪铛来说,绝不愉快。无他,晕机晕得实在要死。噁心,呕吐,冷汗,头晕,所有症状全都齐了。几乎是从起飞吐到降落,真真正正面无人色。尤其,这还是一次长途飞行,中间不幸还遇上了好几次强气流。她们的症状严重到空姐不得不将其挪到头等舱,以便平躺以及输入生理盐水。若非她们执意坚持加上小凤仙据理力争,她们俩甚至会在某中转机场被送入当地医院救治。 “真是一次奇妙极了的经歷。”两年以后,在一个party上,双胞胎两眼闪亮地向人叙述这一段飞行:“我们买的是经济舱的票,居然坐了头等!并且,还有数人专门服侍!个个年轻貌美,其中一个甚至还有建筑师资格证!!”小凤仙当时也在,听到这一段话乐得差点端不稳酒杯。其实,她应该能预见到双胞胎对这事的观感的——抵达那当口,她们俩几乎是被几个空姐半扶半抱半拖地下了飞机,脚一踏上平地,云铛气若游丝地说:“这就算好了。幸好我们没有坐船,不然这会儿还不知在哪漂着吶。”雪铛曰:“对。据说晕机的人多半也晕船。”云铛给她接上去:“并且,晕机一定比晕船有趣些。”虽然两人讲的都是中文,周围的空姐还是忍不住莞尔。这一路上,虽然她们着实给空姐们添了不少额外的麻烦,但真没一个人讨厌她们:从不抱怨,即使是吐得胆汁都快出来了,她们也从来不曾抱怨□□。但凡一息尚存,就时不时地调侃与自我调侃。当小凤仙翻译给空姐们听的时候,人人都觉得这两位简直堪称开心果——就算这果子被晕动症折磨得干瘪下去了,还是开心的。到得双胞胎在美落地,奇蹟一般飞速熟练使用英文以后,她们俩受到了社交界的高度追捧。云铛和雪铛发自肺腑的没心没肺被周围所有人由衷喜欢。有人说她们天生就拥有美式的乐观和天真,这在保守谨慎的东方人中几乎可以算得上是奇葩。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在意这奇葩是从怎样的现实中生长出来的。小凤仙自认为熟知她们,其实所了解的也不过是冰山一角。有无数东西,除却她们彼此,无人知。也,无人问。 当然,无论是谁,到了一定的年纪,总会有那么一些独自战斗的经歷,总会有一些无法让任何人分担的隐痛与压力。双胞胎至少还有彼此,且因为她们的世界里从来不曾真正有过男主角,所以,她们很大程度上地拥有彼此。而宁秀,只有她自己。 宁秀接到小凤仙的电报的时候正在洗碗。斯是黄昏,从厨房的窗口望出去,邮差蓝色的身影映在黄红的天幕背景下,宛若画图。她听见了门铃响,停下手,身子却没有移动,任先生穿过花园去签收了。她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或者说期待什么——母亲,会来吗?应该不会吧,即使是将数年来的心中惦记向小凤仙做了那样一场倾吐,却并没有要邀请她的到来。这数日里,宁秀常常神思恍惚,或许,应该邀请母亲过来吧,可是,又不敢——她并不确定自己真的能够和燕飞相处。这如许多年的思念,很难保证不是叶公好龙。那么,母亲,会不会自己决定过来呢?这个念头一旦升起,就如同春日雨后原野上的荒草,蓬蓬勃勃,一日更胜一日地疯长,根本无法遏制。就在前天深夜,躺在床上的无眠时分,她还设想了如果母亲真的到来应如何安置,带着点孩子一般的雀跃和期待,尽情设想着。可是,早上醒来,又觉得忐忑。年少时候那些痛那些伤虽说已被时间沖刷得褪了颜色,不復尖锐,可到底还在。即使影像绰约,细节模煳,一经想起,胸口仍难免钝钝地痛。就仿佛那里曾被人捅过一刀,伤口或已痊癒,阴雨天气对景还是会用种种不适来提醒它的存在。或许,母亲不来会更好一些,国内形势已经开始转好,母亲又不谙英文…… 第101页 然而,当她展开电报,确证母亲不会来的那一刻,她还是觉出浓浓的失落来。默默地擦了擦手,走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将电报展开,再看了一遍。没有燕飞的名字。宁秀只觉得面孔有些发木,胸口憋闷得想嘆气却又嘆不出来。啊……她清楚地知道,今生团聚的最后一丝可能性已经消失了,无声无息。宁秀开始觉得后悔——黄昏终于变作夜色,浓稠的黒在没有开灯的客厅里蔓延,将她紧紧包裹。她恨自己的软弱和摇摆,呵,自己太不象张家的女子了。在她的印象中,姐姐妹妹、妈妈姨妈,甚至她见过没见过的侄女们,没有一个是这样的性子。她们好像永远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她们好像一个个从来不曾后悔过。而自己,却常常在后悔——常常想如果回到人生的某一个点去从头来过就好了。啊,自己好像总是在做错事,对母亲是这样,对儿子……啊,她的长子,生命中拥有的第一个孩子,也是这样。这一刻,宁秀对自己充满厌弃。 先生去厨房洗完了剩下的碗,为她扭亮了一盏小灯。黄色的温暖光线从背后射过来,仿佛一个有形怀抱,拥她入怀。她觉得稍稍好过一些,拿起电话,拨给宁平。电话响了两声又仿佛被火烫一般,放下了。该怎么同宁平说呢?宁平是跟外婆长大的,母亲于他来说,纵是不再怨恨,却也并无什么纠结情绪。外婆的过身对他来说,情绪冲击还更大一些。宁秀发现,她已无人可以诉说。于是,她只能默默地将电报抚平,夹在一本厚厚的词典里。那是一本英文与义大利文对照的词典,家里没有一个人会义大利语,那个想要学义大利语,将这本词典漏在她处的故人,早已变成岁月里一张褪尽颜色的旧相片,不要说面目了,就连轮廓都不復辨。 第77章 彼时,她刚刚赴美,在宁平的建议下选学了护理。在当时那个时代,就算是在美国,女子的工作机会也并不多,可以选择的职业范围非常狭窄。虽然外婆给出了一笔钱,但宁秀知道,从离开家的那一刻开始,立命安身就全看自己了。哪怕是走回母亲的老路,也得走。临行之前,张雪亭与她有一席长谈,普通家庭中那些殷殷嘱託和絮絮叮咛一句也没有,外婆只是将一段人生展开来,给她看。 那是张雪亭自己的人生中一个薄薄的切片,那叙述平淡极了,只差一步就要朝寡淡滑去。可宁秀的目光仿佛能够穿过遥远岁月,看到当初的张雪亭。那时的张雪亭十五岁,自然还非常年轻,皓齿明眸,初初长成。对未来也许还是怀着点渺茫的幻想的,认命那是后来的事。其实不止是她,早期的张月如也有一点镜花水月般的幻想——不是针对她自己,她这一生也就罢了,而是针对女儿们。曾经,某个心情比较好,生活比较安稳的剎那,也不确定地幻想过是不是有一条不一样的路可以给她们走。故,并不是一开始就下定决心让她们女承母业。张雪亭提供给宁平看的,是张月如做出决断的那三五天。这个时间很短,因为现实根本不允许她们母女多作纠结。和所有的类似故事一样,一定有人有事催逼,但说真的,似乎又不能仅仅地怪到那一人一事上。时隔多年,张雪亭的叙述十分客观,客观到仿佛说的是别人的事。 “我不怪那个人。”她说,“不是那个人就还会有别的人。甚至,我可以说是幸运的,那个人说来应该还比别人好一些。并且,就算没有那个人也没有别的人,当然这种可能性非常小,我是说就算是侥倖地没有那个人也没有别的人的话,当初的我们也不能活下去。”是的,没有姓氏没有家族也没有可以换取衣食的一技之长的女子,在那个时代,要独自活下去,是不可能的。是,可以嫁人,无论好歹,换取一个姓氏作为依靠,也许可行。但这恰恰是张月如最后的一点坚持了——她不要再在自己身上冠上任何一个姓氏,因为这姓氏或可令人苟安,但同样拥有随时取走性命和自由的无上权利。这个,对于张月如来说,比出卖色相更可怕。 张雪亭十分认同这一观点,即使当初年轻如斯。所以,她不但走上了这最后的一条路,还令张家以此传家,且并不自认残忍,外间世界各种杂音,统统宛若风过耳。 那样一个人生切片令宁秀明白,外婆给予的庇佑绝非其义务,且,无论走出多远,无论燕飞做出过什么,她有还清养育重债的责任。这同愚孝无关,甚至同孝不孝都无关,这只是她们家的生命法则。只是,她到底没有尽到这责任。赴美之后,她的学习不可谓不认真,她后来的工作也不可谓不努力,只是造化弄人,她在极漫长的一段光阴里一直身处困局。虽说不至于潦倒,但竟拖累了不少人,比如宁平,比如小凤仙。当然,在最初,她并不知道会这样。 在培训班学习护理的时候,宁秀什么都没想到。当时固然有身处异国文化的忐忑,也还多少有着跳出樊笼的雀跃。她终于拥有了一个正常的女性密友:护理班同一个小组的jane,她出生在新泽西,和父亲一起来了这边。她父亲有一个淘金梦,而她有一个歌剧梦。故,她的书包里一直有一本义大利语词典。她说,总有一天,她会站在百老汇的舞台,唱出所有的光荣和梦想。 而今,这一切都在岁月里散尽。唯一剩下的便是这本周围所有人都不会去翻的词典。宁秀多年来已经习惯了它在手边:有时做镇纸,有时夹点零钱或别的什么,比如此刻的电报。当然,也有那么几次,与先生发生争吵的时候,歇斯底里地,试图用它砸破对方的头。难得的是,在漫漫岁月中,它竟然跟随她从一地辗转至另一地,不离不弃。 第102页 燕飞并不知道大洋的另一边宁秀心事的千迴百转,即使知道,她也不会有团聚之愿。诚然,也思也想,可这思这想更多的其实只是一个符号,或者说是自己记忆里的一段旧时光。而现实,同那符号也许并不对盘,同那时光更是距离遥远。共同的生活是需要时间去缓慢磨合的,否则,相见还不如不见。呵,当然,当然也不是不贪恋那一点温暖的——如今的上海,燕飞放眼望去,似乎已成一座空城。母亲已逝,姐妹远走,唯一剩下的入画,别说来往了,就算是精神支撑的作用也起不到。有时候也想,也不知道这后半生到底还有多长,未来无数个孤单的日子该如何捱下去呢? 又一个大风天气,燕飞在摇摇晃晃的电车上听窗外呜咽的、唿啸的风,再度裹紧棉衣,一缕白髮从盘好的髮髻中漏了下来,在面颊旁扫来扫去。不用揽镜自照,她也知道,自己眼下这个样子,落在旁人眼中,堪称凄凉。是,旁人怎么想现如今早已不再重要,可是自己呢,自己如何想?不再需要谁,也不再被人需要——哪怕是早年间被这世界被男人们以原始本能的方式需要,现在想来,都还要好一点——活下去,还有意义吗?对了,也不是完全不被需要,至少小军还是需要她的。虽然那小小的人并不知道。燕飞的心里重又燃起一点点活气,摊开双手来看了一看,除了这个,也还可以做点别的。听说有个火柴厂在招女工,街坊间凡是没有事做的人都可以去登记。煳火柴盒应该不会比年轻时描绣样更难吧,应该去试试看。就是不知道这个年纪人家还要不要呢?对了,自己今年多大了?五十八?六十?啊……在岁月中被忘却的年龄问题浮上来,困惑着她。然后又有些震惊:在毫无知觉中,就要正式迎来晚境了吗? 第78章 燕飞的运气不错,去报名登记的时候正遇上区里领导下来检查。一名很和蔼的据说是军代表的男子正饶有兴致在那两间平房里来回踱步。他旁边是一位穿列宁装的女子,低眉顺眼,白白净净,大约三十岁上下的模样。手里拿着个小本儿,时不时地划拉上一两笔,存在感极低。军代表对象燕飞这样年纪的人还来报名招工很感欣慰:“这充分说明新社会和旧社会不一样啊,不论年纪大小,都要求参加革命工作嘛!”于是,燕飞的名字就被留了下来。当然,她后来被算作了编外的临时工。不过,五十年代就算是临时工也被纳入了管理体系。她从此也算是一个有单位的人。 不知为什么,回来的路上,燕飞的眼前老是回放着那个白净女子的面孔。很奇怪,那位女干部看上去似乎并无什么特别,和她以前见过的风风火火的标准女干部是有点区别,但具体又说不上来这区别在哪里。她几乎不怎么搭话,很容易就被忽略掉。燕飞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留意到她——看当时那情形,周围的人,尤其是火柴厂的领导都知道他们接待的是两个人,但大概只会记得军代表一个。另一个,转眼就会不太记得起模样。而自己为何会留心呢?大概是年纪大了,想法也开始变得不一样起来了吧。燕飞自嘲地想,然后也就放下了,不再纠结。 一周以后的某个晚上,半夜觉得口渴,燕飞从床上摸索下来,披了一件外套,去暖水瓶里倒水。水瓶里只有半瓶水了,倒在杯子里温吞吞的,她喝了一口,有些迟钝地想,以后睡前都要准备一满瓶水才好。就在这当口,脑海中仿佛电光火石一闪,她的杯子“砰”地一响,跌在地上,炸了个粉碎。那动静之大,以致于隔壁人家都骂了几句。燕飞大脑一片空白,机械地拿了拖把去把水渍马马虎虎地拖了两把,扔了拖把坐上了床。将被子拉来盖住大半截身子,感觉到身上渐渐暖了回来,她的脑子都还没有转过弯。 天哪!那个人,是叮噹。一点都没错,就是叮噹。二十年前的一个早上,仿佛一颗露珠一般,悄无声息地,又几乎是眼睁睁地从大家面前蒸发掉的叮噹。入画后来歇斯底里翻遍上海滩而寻不出任何蛛丝马迹的叮噹!虽然那时候燕飞和入画那一房来往并不多,但如斯大事,还是也曾狠狠地震惊过的。并且,甚至因闲来无事故,前前后后反反覆覆推敲,就是想不出张叮噹是如何做到的,也就更想不出她到底去了哪里。 接下来的这二十年,张叮噹没有丝毫消息传回来,包括碧铛横死的时候。有时候大家都会忍不住想她小小一个女子,孤身在外,而世界早已乱到了一塌煳涂,往坏里想,也不知道是否还在人间。可每个张家人又都觉得,叮噹既然可以以那样一种方式离开,想必也不会那么容易就在外面吃亏,于是,人人也在隐隐期待某一日她忽然又回到大家的视线。可眼看着局势越来越坏,时间越来越久,张家众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上海,几乎没有人再想起的时候,她出现了。夜半时分,六十高龄的张燕飞拥被而坐,睡意全无,简直是象牙疼一样地吸着气:张叮噹啊,那是张叮噹啊。 当然,燕飞并不打算把叮噹的消息告诉任何人。张叮噹可以算是张家主意最正的一个,她这如许多年来没有联络,想必是打算彻底断绝前尘。不要说燕飞同入画并无什么交情,就算是换作叮噹的母亲是若莲,她也不会多余地去吱一声。只是……再度震惊之余,很有点感慨。 第103页 和燕飞在一周之后终于想起叮噹是叮噹不同,张叮噹在看到她的第一眼的时候就已经将她认了出来。当初的张家,张叮噹当然不是最美的,也不是最慧的;当然她不算脾气大的,但也不是最好说话的。总之,所有的所有,都是一个很模煳的中等印象。在明铛十八岁生日宴会上,她弹琴而歌的那一出,也只是胜在扮相优美,加上有醉得大大失态的张明铛作为对比,才让人惊鸿一瞥,留下印象。可那惊鸿归根结底,还是入画惊起的,同她没什么关系。如果不是这样,她最后的离家也不会引起那么大的震动。说真的,张家诸人很是见了一些世面,要她们震惊到瞠目结舌无言以对的程度着实不易。 当然,那件事之后,张家人都已经认识到,叮噹远远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么迷煳无害。论起心机深沉,倔强隐忍,堪称第一。 这个以十六岁稚龄就被冠以“心机深沉,倔强隐忍”的人,低眉顺眼的面孔下,拥有一双过目不忘的利眼。更何况,自回上海起,她就作好了和张家人狭路相逢的思想准备。故,燕飞一走进那间房子的时候她就已经认了出来。从她的眼睛看过去,二十年的光阴并没有改变这位姨母的轮廓,但似乎极大了改变了其心境。还记得小时候在张家园子里看到她,总感觉得到一股刀锋一般的,好听一点是锐气,难听但更接近事实一点的是戾气。现在看到的,虽然的确有些晚景凄凉的意思,但平和了很多。没想到她竟然会沦落到来这样的,只有两间平房的小作坊作工。也不知道这背后的真相到底怎样。 不过,叮噹并不打算去弄清这个姨母的故事。就象她回到上海也从来没有对张家人的现状有丝毫好奇一样——早在十几年前,她就已经同前半生的那个自己撕裂,现在站在这里的这个人,不但改名换姓,而且从年龄、履歷、家人等等方面都已经全面更新。要让一段新的身世无懈可击,那至少得自己从心里坚信之。所以,对可能遭遇的旧人旧事,张叮噹,不,张敏,决定无视——坚决地,彻底地,无视。故,与张燕飞的重逢没有令她起一丝波澜。无论是外在表情还是内在心理都没有。 第79章 说真的,这时燕飞和叮噹的内心深处和所有斯时的中国人一样,都带着一阵对和平恍若梦境般的不能置信,一丝从战争中走过来的劫后余生的侥倖,故,她们都选择性地遗忘了张家女子几代流传的一句老话:命运从不轻轻放过谁。当然,这一刻,星散于世界各地的张家女子们,也都不会去想起这一句话。包括冷静自持,大半生没有一刻肆意过的若莲。 此刻的若莲正坐在甲板的沙滩椅上晒太阳,刘勇带着孩子们和peter大概在船上某个活动室玩耍。他们几个神奇地超越了年龄、地域以及语言,构建了一个小小的男性团体。若莲幸运地拥有并且享受着这个仿佛偷来的假期。 这是个彻底的晴天,早上七时,阳光从没有云层遮挡的高空斜斜投射下来。洒在万顷碧波之上,洒在这一角相对空旷的后舱甲板上。这里不是很适合看风景,所以人比较少。虽然偶尔也有调皮好奇的小孩子跑到这一层的这一处,但奇异地,都会收手敛脚安静下来,然后快快离开。上船不过三两日,若莲就发现了这一处佳地,几乎成了她的秘密花园。有时候她带一两本书过来,有时候什么也不带,作欣赏风景状。其实,出港后开始的日子,对海天一色的奇异风景还有些新奇,也曾早早起床看海上日出,也曾为遥远天际出现的岛屿心情激盪,也曾为海鸥、海豚甚至鲨鱼奉上欢唿。而今,当船行已经十余日,尤其是经过了好几日视野之中只见海水、海水、海水的旅程之后,现在都已经可以分辨出海水好几种不同的蓝,有蔚蓝、深蓝、浅蓝、蓝绿、绿蓝等等等等,多少有点倦,有点闷。在这倦意和枯燥中,心境渐渐由飞扬期待变得沉静,去到更深一些的地方。 躺在甲板上发呆的时候,若莲忍不住会想,当年的他,是否也如此刻这般,由跳脱而安静之后,开始涌上对未来的担忧对过往的回忆?也许有相同,但更多的应该是不一样吧——毕竟处境和年纪全不相同。那时候的他,是多么多么年轻啊。那时候的自己,又是多么多么年轻啊。对未来,固然有惶恐和不确定,却也充满着自己也不清楚来处的希望,甚至是梦想。并且,由于没有经过那么多事,也就不那么忧伤。当然,年轻一些的时候,还是会有烦恼,虽然那烦恼在现在看来是如此不堪一提,但在当初,也还是会有承载不了的负荷。想起那些觉得几乎承受不下去的时光,呵,现在也不过尔尔——当然,得除了南京,南京。除了那真正的绝境之外,岁月里那些过往,那些非关生存,只看风月的过往,所有的纠缠现在想来都无关痛痒。那么,当年的他,扬帆过海时,是否已在海天之间想清这一层?船行愈远,愈见世界广大,身后的所有,开始变得渺小而模煳。若莲微微眯起眼,将目光投得更远一些,看向遥远海域。在那里,天幕低低垂下,同海水融为一体。无论从颜色和质感上都不能完全分清其界限。虽然,她从来不曾有过“天圆地方,华夏居于世界中央”的狭隘想法,但真正看到如此广阔的天地,如此浩瀚的海水的时候,还是受了冲击。呵,世界,原来真的很大,很大。它绝非张家花园和十里洋场可以穷尽其妙的。同这样一个世界相比,她小院里的那些决绝蝉嘶註定会变得低沉,模煳,最后仿佛烟尘一般散尽在时光里。年过半百,若莲忽然清晰地明白过来,男欢女爱绝非人生的全部。虽然,她们一家一直在这个问题上厮磨,并以此求生,但是,真的,这个世界还有很多很多很多别的有趣的东西。那东西是什么?她此刻说不清,但她却感觉得到它正在甦醒,在蠢蠢欲动。总有一日,它会喷薄而出,然后,再度照亮她的生命。——可惜,可惜这样的领悟似乎来得迟了一些。呵,若莲又想到了小凤仙。十四岁的小凤仙船行至此,见到这广阔天地的时候,正是一生启航的好光景呢。于是觉得欣慰,又觉得瞭然——十年又十年地见到这个女儿,那样的神采,是她从来不曾想像到的。在她曾经的小世界中,穷尽想像也不能出现。 第104页 若莲再低下头去看看自己,洋装下这具肉身,经过这如许多岁月,已经不再轻盈伸展,但倒也无碍使用。胸膛里的这颗心,跃动当然不如当年有力,更不如当年那般,对外界刺激敏感,可也还没有停滞不动,也还是会喜会悲能有所感。这个当下,这样已经很好。如果三十年后回头来看今日的海上光景,不知几多追忆几多嚮往。 那么,且惜今朝吧。那么,且让我肆意一刻吧。那么,且容我说一句:子明,我来了,走你,当年的路。虽然晚,但总比永不好。且允许我在这一个剎那想像一下,总有一日,可以与你比肩而立。啊,比肩而立今生可能都是奢望了,也不知这一刻你在这世界的哪一个角落。——看,到底还是不能真正肆意,在最后关头,思想总会跳出来,冷冷地提醒现实和真相。用铁一般的冰冷事实击碎所有幻想,再用可能比现在更糟的情况安抚心灵,以求达到平衡。这是牢牢扎根在若莲灵魂深处的思维方式,除非重新投胎,不会变更。但,也不是不好。 当刘勇走上甲板的时候,看到的若莲是安静得几乎有点呆滞的,太阳眼镜遮住了她的眼神。但是,从她微微下拉的唇线他就能大致对她的心情感同身受。是,他描摹不出那其中的百转千回,也体会不到她具体的所思所想,但他知道每当这个时候他能为她做什么——悄悄地转身离开,照顾好大宝小宝,让她能安然地在自己的世界里多呆一会儿。 第80章 peter下船以后的第二天就回到了工作中,带着一身在海上晒出来的金棕色皮肤。“我度过了一个很不错的假期,lynn,现在到你放假了。”他笑眯眯地对忙乱中的小凤仙说。小凤仙松出一口长气,二话没说,抓起外套就出门回家。现在,家对于她来说,已经不再仅仅是一座房子,那里有需要她付出大量时间和心力照顾的母亲和幼弟。在她们刚刚抵达的这段时间,她有太多事情要忙。 “我现在都好像还在船上,有时候半夜都会觉得床在微微晃动。”若莲玩笑。虽说远洋巨轮各方面的条件都已十分舒适,但上岸之后着实还是恍惚了一阵子。并且,大家都心知,更大的震盪这才真正开始。虽说小凤仙前期已经做了很多准备工作:比如租下自己对面的公寓房,为各色人等选购生活日用品——在这个过程中,先期抵达的雪铛云铛肩负了很大一部分。她们用一口极破碎的英文完成了很多外人看来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甚至还找到一份帮人整理书房的短期工作。“这没有什么难的。”云铛微笑:“我们的英文的确够破,但是我们有灿烂的笑容和明亮的眼神作为弥补。”是的,她们分头去完成重新建立一处栖身之所的各项任务,每当交流严重障碍的时候就好脾气地陪以笑脸。有一次,雪铛遇到一个坏脾气急性子的傢伙,被她的英文搞得几欲发飙,最后气结地大眼瞪小眼地望着她,终于嘆口气,邀请她坐下,斟出咖啡来,从头说起。而正是这个急性子的傢伙给了她们整理书房的工作:“你们至少认识字母不是?没关系,就按从a到z排序。这样我日后找起来倒也方便。”而这从a到z的排列,最后歷时数周才完成——姐妹俩竟然藉助一本词典,愣是将他的一万多本书的名字弄懂了,先分类再排列,且在考虑取阅方便的同时极大地兼顾了美观。当这个傢伙重新走进他的书房的时候,嘴巴开开合合,没吐出一个词。云铛和雪铛看见他的表情,笑得极开怀,极骄傲。 “从那件事后,我对她们有了敬意。”这个傢伙后来告诉别人,“那样非凡的毅力也就罢了,最让人惊嘆的是从头开始的勇气。”那个听他感嘆的别人笑嘻嘻地加上一句:“还得有在混乱和绝望中坚持下去的韧性。”——他是见过这个傢伙的书房的,那,大概象被原子弹轰炸过的东京。 从头开始的勇气,在这个问题上,若莲需要付出的,比云铛和雪铛都要更多一些。除非她愿意将属于自己的担子不负责任地全交给小凤仙,并且自己从此就以一方园子或者说几间房子作为生活的全部天地,否则,就必须得打起精神来。刘勇是个今生难遇的良伴,但当此时,若莲还真没有一星半点想到他能分担些什么。将来一家人的家计——虽说颇有积蓄,但坐吃山空绝非良策。且,还有两个宝的未来需要筹划。想到此,她觉得肩膀有些沉,但和这沉一同压过来的,还有久违的斗志与活力。不战而退,从来都不是张家女子的风格。 于是,仅仅过了三天,peter就惊讶地在办公室发现了小凤仙——那天早上,他例行地先去她的公司巡视,推开她的办公室,居然就看到了她。 “我是被张女士赶出来的。”小凤仙朝他笑笑,“嫌我一路跟着她碍事。”张若莲女士的原话是:“让我一点一点自己做起来吧!你若在,我以后连一步路都不会走了。”可是,小凤仙还是不放心,“至少让我先带你熟悉熟悉。”花了三天,带若莲去各处:这里是做什么的,那里是做什么的,身份的申请着急不起来,得一步一步慢慢来,孩子们上学的事交给我去办……絮絮叨叨,不一而足。结果,不过两天就被若莲赶走:“去忙你自己的去。我有问题再找你。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当妈的呢。” 第105页 就这样,小凤仙便有千般不舍万种不放心都只得放下,坐在办公室魂不守舍地半日之后,几次想要不顾若莲的抗议回家去帮她打点,最终还是讪讪地坐下——若真爱母亲,就得给她重新开始的机会。若真爱她,就应该相信她。 不过,显然,若莲的开始并不象雪铛云铛那般顺利甚至是神奇。且不论双胞胎大概是藏在父亲给予的遗传基因中的语言天赋,也不说人们总是愿意给出更多的宽容和善意给年轻女士,就单单就体力来讲,也落了下风。几日奔波下来,若莲觉得很有些累。脑子在动,身体也在动,再有心理方面的压力,加在一起,不是小事。夜里她觉得心悸,开始失眠。刘勇握了她的手,“你不要着急,日子要一天一天地过下去,交给我去试试看。”若莲也被身体的反应惊到——这具身体早年在南京一役,亏损太多。如果真旧病復发,可太可怕了。只得在黑暗中点点头。 没想到,刘勇适应得比若莲好。其实目前他们遇到的也不过是一些日常琐事,如果不精益求精,并非太难。比如孩子的学校,先不去管口碑校风或者别的什么什么,先找到一家同意接收略有英文障碍的华人学生学校,将大宝小宝安置了,压力就去掉一大半。有时候,退后一步,海阔天空。刘勇说不出这样的话,但他却实实在在这般举重若轻地做了下来。并且,有问题他会打电话给小凤仙。有时候还会问问云铛和雪铛的意见。或许,刘勇没有若莲在晚辈面前的那种微妙矜持与骄傲,也没有一定要重新上路的自觉,对待生活,他只是见招拆招。因为想得少,便简单从容起来。若莲原还悬着心,看了几日之后,便真正松了口气。看着刘勇一件一件地将诸事理顺,她不由得想起,其实这个男人,她一直觉得他没读过什么书,有些鲁,有些钝,但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能给出一副可靠的臂膀。某个早上,她看着他取过外套出门去,忽然心底涟漪轻轻一动——那种微微的悸动,不同于过往岁月中相濡以沫的恩情,而是实实在在地动心了。 第81章 第二年的秋天,小凤仙和peter结婚了。他们在离旧金山市50英里的napavalley举行了婚礼。这条约30英里的狭长山谷遍植葡萄,拥有全加州最慷慨的阳光。秋光将谷中成片的葡萄园染上醉人霜色,远山温柔地躺在霜叶尽头之碧蓝天幕下,无比慵懒。 金宝一到此间就被征服,当下就拎起裙摆朝原野跑去,只差舞之蹈之,歌之咏之。雪菲表现得矜持多了,只是对着丽菲感嘆:“和九妹比起来,我们这女儿当得真是差劲许多啊!”若莲站在一幢雪白建筑的前面,看着丰沛阳光下的她们,微微笑,眉目舒展,眼睛里有一线掩也掩不住的骄傲。身前这片宽广葡萄园,身后这幢白屋,是小凤仙斥资购下,作为自己迟到的成年礼送了给若莲。 那还是初春的事,当时虽无如此丰饶的景致,但若莲既心喜这里的宁静安详,亦欣慰于小凤仙不但有此心而且有此力,早就觉得它是天堂。而刘勇——刘勇一看到那大片的土地,当即就离开同行的人,独自走到土地中央,真真正正沉醉了。他尽情地唿吸着那醇厚的泥土气息,那有点腥有点甜带着雨后的凉意的泥土的味道啊,让他觉得无比无比快活。他闭上眼睛,仔细分辨着那味道,仔细分辨着风的味道,分辨着阳光的味道。是,这不是故乡的原野,永远不会有月光下的谷草香,但是,这是真真切切的土地的味道,没有战火,可供耕耘的土地的味道,是世界上最可信任的味道。等他重新走了回来的时候,眼角眉梢有掩饰不住或者说根本也没打算掩饰的兴奋、欢喜和自信。那样单纯明快的神色在他脸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让他整个人看上去仿佛年轻了十岁。 peter看着他逆光走进房子,沖他举一举手中的酒杯。两个人相视而笑,颇有默契。小凤仙看着他们,只觉真是个奇蹟——他们俩在一起的时候,一个说中文,一个讲英文,完全语言不通。但却相处极好,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最神奇的是,你绝不能说他们其实在自说自话,鸡同鸭讲。因为,将这里送给若莲,是peter的主意。 “张女士会喜欢。”他说,“但是刘会更喜欢。并且,刘一定会把它经营得很好,超出你的想像。”当时,他将小凤仙带来这里参加一个小小烧烤聚会,在午后的阳光下将这肥沃土地指给她看,“这里曾是印第安人的领地。19世纪开始种植葡萄,禁酒令的颁布和一种病虫害曾让这里陷入萧条,但是,我相信它一定会重新活过来。”事实上,在他们来到这里的时候,napavalley已经正在活过来,差不多用了十年的时间缓慢重生。地价已经悄悄上涨数倍。当然,战后的一切都在復甦。只不过,这里已经不那么好买。 当小凤仙回来查阅资料又再思考三天之后,她发现要想在这人间天堂拥有一席之地还是有点难度的。此间多是一些传承多年的家族式小酒庄。固然萧条期间遭遇重创,但很少有人愿意完全放弃祖产。更何况,重新繁荣指日可待。于是,万能的peter再度告诉她,“我几年前就在这里买下了一块地方,让给你一半好了。” 小凤仙扬起一边眉毛看着他,他补充道:“我看到这里的第一眼就爱上它了。我觉得如果我出生在这里,长成一个少年的时候,一定会和邻居家的女孩约会。我们在夏天的午后,躺在低矮的、浓密的葡萄架下,阳光从叶子间稀疏漏下,在年轻的身体上投下一片片跃动的光斑……”声音越来越低,仿佛催眠。 第106页 小凤仙开始还一脸嚮往地听着,到这最后一句,脸竟烫了起来。而也就是在此时,一束阳光从窗户外斜射进来,映在peter英俊的侧脸上,再映亮了她有些红粉菲菲的面颊。然后他们都有片刻的静默。然后,他说: “willyoumarryme” “ido.” 小凤仙听到自己的声音轻轻响起。 就这样,她做了他的那个邻居家女孩。 在小凤仙和peter的婚礼上,除了滞留国内的以外,张家的女子都到齐了。金宝、雪菲、丽菲还带来了男伴。怜卿爱卿甚至提早了一周抵达,并且准备再住上一月方归。小凤仙和peter的一些朋友及事业伙伴也纷纷来贺,顺便……郊游。她并没有发请柬给那个他。不是还放不下,也不是将他忘记,只是觉得这样一张请柬送至他的案头是一种轻慢。 某一个下着雨的日子里,她飞了数小时,去了他位于另一座城的办公室。没有事前通知和预约,所以,当她抵达的时候,他正在一个会议上。她耐心地在会客室等待。手上是一杯秘书斟出来的咖啡。身上的衣裳被雨溅湿了一点点,又慢慢地被空调的热量烘干。她安静地呆着,右手边的玻璃窗上映出外面渐渐密起来的雨。她凝神去听,似乎可以从声音分辨出这城市每一滴雨的不同落点——飞来窗户上的有玻璃的冷,滴在遮阳蓬上的声音有布料的朴,落在不锈钢窗台上的有金属的脆,落在稠密树冠上的有植物的清,落在地上的,则带了一丝水泥的凉。她就这样坐着,仿佛坐在了过往、现在和将来的无尽岁月中。 后来,她被带去了他的办公室。在宽大沙发上对坐,他重新给她斟了一杯咖啡,那是他的私藏,她熟悉的味道。那些很多年前就一起喝过的,聊过的,共处过的味道。她双手拢住杯子,啜了一口,说:“我要结婚了。” 他没有说话,只将自己面前的那一杯咖啡端起来,喝了一口,目光转向了窗外。这时候的雨愈发急了起来,天空雾蒙蒙的,看不清风景、街景,一切景。他知道,这是一次郑重的道别。她的上一段婚姻,她并没有这样来告诉他。“你会幸福的。”停顿很久很久之后,他轻轻地说。 那是一个雨天,房间里的咖啡香和窗外雨滴的湿气紧紧纠缠,经久不散。然后一起慢慢沉进记忆的底层。不再想起,但,永不忘记。 第四卷 1980年,春 第82章 这是春天。虽然,灰濛濛的,飘着碎雪的天空下,光秃秃的梧桐还伸着枝桠默默地站在路旁,但郊外的野地里,已经有星星绿意若隐若现。人们大多裹着晦暗冬装,但淮海路上的新世纪百货已经有鲜亮些的春装悄悄登场。纵然不多,但那颜色却也点亮了人的眼。而更重要的,是那一星一点出现在人们眼底眉梢的春意,它是新娘子呢大衣领口露出的一角丝巾,是南京路上照相馆刚刚开始的婚纱照业务——虽然有点半遮半掩,但却挡不住敏锐的上海人趋之若鹜。四张手工上彩的照片要花一百多元,是当时人们两三个月的工资。可那生意还是好到爆。这个时候许许多多的商店都一样,人头攒动,面上刚刚有了一丝红润的人们在拼命抢购。家具、服装、电器、副食,全都供不应求。除了现金以外,还得付出各种紧俏的供应券。这样的票券在过去的岁月里代表的是最基本的生活资料,而今,则有些富足的意思了——比如火柴票和电视机票的区别。 小凤仙一行人下榻的和平饭店有帮客人预定计程车的业务,虽然要提早一些订,因为车辆实在太过稀少,但至少也还是有了。得到消息的时候,小凤仙可真是庆幸。她自己倒还罢了,宁平宁秀已年过七十,去挤公交着实有些吃不消。更何况,城市变化巨大,好多路他们都不再认得。透过车窗往外望,小凤仙发现这座城和她记忆中的相去遥远。当然,她已阔别它四十年,而记忆里的那个它又经过了时光和个人意愿的不断美化、修改,早已模煳成一个关于来处的符号。在出发之初她就知道,故乡从来都是四维的,空间三维加上时间一维。所以,她并不为那些不认识的新路名新建筑惆怅,她的目光只停留在那些她认识的、记得的东西上。只是,这样的东西很少,比如房子,就算它在,它也已经不在——1940年她归来时母亲一家住的那幢楼还立在那里,但住客已经有十二户。十二户人家的生活几乎改变了所有房间的功能,从建筑师的眼睛看去,它除了外壳还在,内里气韵早就不同。当然,对于小凤仙来说,没有了母亲的这幢房子,早就彻底不一样。同时,因为她的归来并不是为了寻根,所以,看到它,甚至是看到旧日的张家花园,她都只有些微感嘆,并无不胜唏嘘。而再度见到燕飞时的情形,又不是唏嘘或惆怅或别的什么可以形容了。 这一次的相见,仅仅前期准备都已经太过艰难,太过坎坷。若莲已经在等待中撒手人寰,去了真正的他乡或者说是真正的故乡。曾经一度,甚至连宁秀也觉得她等不到了。没有人想得到居然还真有这么一天。以致于当这一天真的来临时,所有人都已经没有了欢喜的力气。 这一切,开始于一封1970年发出,1974年才辗转收到的求救信。如果信会说话,它的叙述足可写一部完整长篇,那几乎是一个人世漂流瓶的故事。而且,这漂流瓶还早就在漂流的过程中粉碎,尸骨无存。传递到目标若莲那里的,只是一个口信。而这,也已经是奇蹟。 第107页 那一天早上,宁平指导学生从一台手术上下来,有人来找他,说一个弥留的中国人很痛苦地在说话,没有人知道她说什么。宁平来到那个人的床前,握住她的手,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安慰到她。因为方言众多,而他离乡甚久。然后,他就听到了那句话: 若莲,告诉宁平宁秀我对不起他们。帮帮我。 这串音节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在毫不设防的张宁平头顶炸开,当是时,大脑一片空白,本能地说:“姆妈,没关系。没关系。”那是很幼小很幼小的时候,林季新还没有第二次出现在张家园子的时候,他年幼顽皮,经常磕了碰了,每每看到他的伤痕,燕飞从不呵责他,反而将他揽在怀里,一迭声地问:“疼吗?疼吗?”他会说话了以后,就用小手去抚摸母亲面颊,“姆妈,没关系。没关系。”这样的记忆自五岁以后就自动从他的脑海中过滤掉了。并且,这几十年来,他就算是午夜梦回,也从来都回不到五岁之前。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还会说沪语。 张宁平的回应有效地安慰了那个弥留的中国女人,她停止挣扎,闭上了眼睛,在宁平的手里安然逝去。那只手渐渐凉去的时候,宁平才魂兮归来。他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回家的。那段归路到后来,到永远他都不记得过程了。一直要到那天晚上,街灯燃起,他的女儿带着外孙们来看望他,帮他亮起客厅的灯,才惊骇地发现,他在沙发上枯坐了一整天。 其实,这样一个由音节组成,以这种方式抵达的消息,其可靠性十分存疑——它有很大的重名的可能。你甚至可以将它解释为一种受张宁平本人潜意识控制的臆想。但仿佛有心灵感应一般,宁平自听到它起就没有怀疑过它的真实性,亦没有怀疑过它的来处。 后来,若莲说:“我知道该如何验证它。看,这个消息里涉及了四个人:若莲、宁平、宁秀、‘我’——也就是燕飞。”她在纸上写下四组数字。第一组:若莲的生日,若莲离开上海来美国的日子。第二组:宁平的生日,宁平被送去戏班的日子,宁平被找回的日子,宁平离开上海的日子。第三组:宁秀的生日,宁秀成年礼的日子,宁秀离开上海的日子。第四组:燕飞的生日,林季新第一次出现的日子、第二次出现的日子。“组合这四组数字,去我们的那家瑞士银行试密码。” 当年张雪亭给大家在瑞士银行各开了一个户头,凭帐号和密码支取。所有人的帐号张雪亭都有一份,后来给了若莲,密码则由各自设定。 最后,试出来的结果是:若莲离开上海的日子、宁平被送去戏班的日子、宁秀成年礼的日子、林季新第二次出现的日子。 至此,消息被证实确凿无疑。自此,他们开始了漫长又艰难的过程——试图联络燕飞,未果。试图申请回国探亲,被拒。试图託付可靠的人回国寻找,没有用。在这穷尽心力的追索中,他们知道了当时国内发生的事。每一桩,每一件,都让他们的心往下更多沉一分。 第83章 若莲年事已高,不能理事,具体事务都由小凤仙、宁平、宁秀经手。他们先查了那个握着宁平的手逝去的女子,发现那是一个偷渡客,在此间没有身份,没有亲人,打着一份艰难的黑工。她的老闆大概是唯一了解多一些情况的人,但他并不愿意就这个人的事同他们多谈。宁秀一次一次上门,一次一次朝他弯下腰去,鞠躬再鞠躬。终于,他把她介绍给了另一个老闆,那里,有那个女子同船来美的几个别的偷渡客。从这些人的口中,他们得知,那个消息是由另一个人带来,请他们在华人圈中传递。再往下追,发现那个人也是从别处听来——他从云南出境,取道缅甸,再几经辗转,来美寻亲,消息是在缅甸偶然得到的。至于上一个人又从哪里带来了这条消息就再也不知道了。顺着这条线的追索是让人沮丧的,越查甚至会越觉得那来路越髮匪夷所思。要不是若莲发现的银行密码的秘密,小凤仙都会忍不住再三再四怀疑。 “从这条消息的传递路线你可以猜到,燕飞那边是一种怎样的情况。”若莲闭上眼睛嘆息:“这其实不是求救,这是她的遗言。她的意思是要我帮她把她的钱转交给她的孩子们,因为她已经用不上了。多年以前,你外婆的一个朋友用这种方式向你外婆托妻寄子。” 那时候,张雪亭得到消息后不曾负他,谁知他九死一生度过绝境,重又归来。从此将张雪亭纳入他的羽翼,以性命护之佑之。这才是张家发迹的肇端。这件事,燕飞知道,若莲也知道。 “不用顺着这条线查了,没有用。”若莲说,“想别的办法吧。”说到这里,她停了一停,“其实,也许别的办法也不会有用,燕飞发出这样的消息已经在表示事不可为。” 若莲猜得一点也没错。这的确是燕飞对今生作出的最后託付。那时候,她被揪出来批斗,以八十高龄受尽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屈辱,恨不能速死。之所以倔强地不肯求死,就在于她觉得自己没有对宁平宁秀有个交代。啊,并不曾一丝一毫奢求原宥,也不曾作倾吐之后就被救赎之想,只是固执地觉得,她欠他们一句道歉。就算他们不需要,但那是她欠的,不还,连求死的资格都没有。“也许,这就是报应吧。”燕飞想,老天之所以让自己活这么久,便是刻意让自己领受这些的。不然,这样的年纪早就该长眠了。燕飞不知道,其实正是她的高龄救了她——她已经年老到经不起太激烈的斗争方式和真正残酷的折磨。而据说如果她一旦死去,她所在的这一片将被迫选出一个新的斗争对象来代替她。所以,她所遭受的那些,固然是她想也不曾想过的,但却已经是那个时代最轻微幸运加上文明的了——人们更多地从精神上批斗她,落实到肉体的,不过是罚站、打耳光、揪头髮之类。这些还往往是由中老年妇女来执行。那些孔武有力,热情万丈的少壮派看不起她这样的死老虎,把他们的精力消耗在了外面更广阔的天地。小军便是其中的代表。 第108页 燕飞对小军的经济支持一直坚持到1962年。那时,小军已经十九岁。燕飞深知,人人赤贫之下,一点点财富都会招来横祸,更何况自己老且孤,只能加倍谨慎。故,她殚精竭虑,变换了好几种方式来做遮掩。她最开始託付的朋友,帮忙转寄了几年汇款就自顾不暇,实在无心亦无力管这闲事。燕飞只能每隔一段时间坐公交到另一个区去汇款,可后来发现,在“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的运动中,她这样的行为会给高度警惕的群众们以无穷髮挥空间,赶紧停止了。左思右想之后,她找到小军,请他帮忙照顾她:比如帮她排队买回生活必须的副食,比如帮忙生个炉子等等,作为交换,她负担他的生活。她这样的要求对于当时的小军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他的生活来源,他自以为的不知在何方的父母寄来的钱,不知为何已经断绝了两个月。于是,对她颇为感激,亲亲热热地唤她一声“阿婆”。谁知燕飞冷冷地阻止了他:“我和你什么关系也没有,不要叫我阿婆。”这样一瓢冷水不留情面地兜头浇下,让小军的自尊心狠狠受了一点伤,僵立半天才反应过来,讪讪地回一声:“晓得了。”这样的冷漠甚至是刻意的打压在他们的关系间长久持续,让他也曾想过负气地往帮她买的吃食里吐一口唾沫以示不屑不甘,但终究还是一次也没有。小小少年其实和他那个他完全不记得的父亲一样,在秉性里怀着一丝宽厚和克制——在小军母亲污言秽语挤兑到燕飞都觉得他可能再也忍受不下去的时候,他也不曾冲破最后的底线。 小军并不明白,这是燕飞用自己的方式在保护他。不要靠太近,不要被她所累。不要靠太近,也就不会生出更多的念想,不会被考验人性。这样的保护后来被事实证明是必要的。但是,年轻的时候他却看不清楚。当时,倔强少年少不了“身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屈辱感,少不了他朝我若扬眉必吐气的狂想。所以,当1966年那令所有人疯狂的浪潮席捲而至的时候,他虽然心怀一丝恻隐,没有去动燕飞,但却也不曾试图保护她。他当时沉浸在对自己伟大未来的规划中——他敏锐地看到这是一个机会,一个打破固有规则,向这世界夺取更多东西的机会。他小心经营,表现出无比的忠诚高度的热情和谋定而后动的智慧,一步一步朝他想要的东西靠近,同时却并没有真正陷入狂热。他并不曾意识到,这些能力并非天赋亦非学校生活可以给予,这里面其实深藏着燕飞的影子。当他偶尔回到他的旧居的时候,看到颤颤巍巍满头白髮的燕飞站在高台之上,胸前挂着“婊子”、“破鞋”字样的牌子的时候,他虽有些难过,亦没有想到伸手去扶上一把。他只是转过头不去看,略略加快脚步,尽量从容地离开了现场,并且很久不再经过那个街区。在他走后,一种说法流传开来:每个片区必须要有一定数目的坏分子,如有死亡,须得票选出新人顶替。据说这是在外地已经被执行的新政策,上海虽然还没搞,但很可能快了。 第84章 “你们要找的地址就在这条弄堂里,车子开不进去了。”司机对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宁平说。宁平点点头,“那我们就在这里下吧。” 三人打开车门,一股刺骨的寒风灌了过来。早春的上海风很利,湿度又大,又冷又湿的空气腻到人的皮肤上,再一路浸到骨子里去,让人觉得仿佛在旷野中独行,冷得无依无靠。小凤仙站在街头,觉得那种从骨头缝里浸出来的寒意让她必须将牙关咬紧才能防止它们相互叩击,发出不雅的嗒嗒声。但是,咬紧牙关也不能控制的是身体的颤抖。太冷了。人们都说春寒料峭,没想到可以料峭到这个程度,这样的冷,绝不是“春”这个名称,绝不是一点点刚露端倪的春意可以简单消弭的。转头朝那弄堂里望进去,只见逼仄幽深,从人家户里伸出来的长长短短的晾衣杆在半空中交错,因下雪故,那上面只有不知哪户人家收漏了的一件半旧汗衫孤零零地在风里抖,显得十分寂寥。他们顺着巷子往里走,小心地避开地上密布的坑洼和人家门口堆出来的杂物。不知何时开始,雪开始密集起来,挂在精心烫染过的头髮上,落在羊绒大衣的肩头,一片未化一片又至。搭眼望去,象是没洗干净的头屑,更象是顷刻白头。这一段路,那就是——青丝、白髮、不归人。 弄堂尽头,迎接他们的是小军,还有无数藏在各扇门后探测的目光以及无数的窃窃私语。 小军和燕飞这对祖孙是这条弄堂里特别的存在。在他们搬来的10年间,有无数版本的猜测纷纷流传,但没有一个人敢去证实——自从某一次小军拎着一把雪亮的菜刀把一个说燕飞是□□的傢伙足足追出三条街以后,所有的杂音都消失了。 造反派小军转变为提菜刀的小军是缘于他对自己身世的追查。在他的步步为营下,他终于到达了一个相对的高位。如果他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其实很难保证不最终迷失。没想到命运待他甚厚——有时候,良知的觉醒是需要一点运气的,尤其是在年轻的时候。小军的运气真的不错,所以在某一天,一个造反派战友在和他交流了很久的国际国内形势之后,总结曰:“我们是肩负歷史的一代人,我们是幸运的一代人,我们要有打破一个旧世界,重建一个新世界的豪情和勇气!”这个人在他们中间很有威望和名气,因为念过高中,很会鼓动。当然,那时候的人都很善于鼓动别人和自己的情绪,但这个人鼓动起来很有理论性,也就很被推崇。送这个人走后,小军觉得忽然心有触动,但却无法确切地知道这触动来自于哪里。不是那些熟悉得如同唿吸的“豪情”“勇气”,是什么?忽然,他顿住了,是“幸运”。他怎么一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幸运?他出身市井,并无不见人间疾苦的纯洁天真,怎么没有意识到自己幸运得有点奇怪?呵,在他成年前的近二十年光阴里,城市底层的贫民并不见得好过,最困难的年月里,黑市上一个南瓜的价格可以和一个教师的月薪等同。所以,有“南瓜教师”的说法。上海这样的大城市虽然饿死人的事不常发生,但因飢而病,因病而死的不知凡几。自己这样无父无母的孤儿能够安然长大且高中毕业,看来看去都是个异数。更年少一些的时候,他总认为房东太太是个好人,如果没有她的救济,他已冻饿街头。后来知道了其实是因为有他父或他母的汇款支撑——且房东太太还不知从中剋扣几何。当时悲愤莫名又无能为力的感觉至今还记得。而再过几年,又慢慢觉得那汇款是父母寄来的想法有点不太可靠:如果真的是他们,为何这些年未见只言片语?也许他们已不在这个世界上,也许,款项断绝的那一次便是他们出了意外。他一直是这么认为的,但在这个晚上,他被“幸运”这个词语触动,忽然就不那么确定起来。 第109页 于是,他悄悄开始了调查。只要一心想去查,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真正藏得住的秘密。尤其在那个时代,几乎没有人可以在那么炽热的狂潮中藏住什么。只要有一个理由,所有人都可以也必须接受调查。那是1970年,他的经营已经见了部分成效,在一定范围内,他拥有一些力量和特权。于是,真相如同拼图一般,在他眼前渐渐完整。 这个真相宛若一场无声的飓风,仿佛上演默片一般,他亲眼看见自己的世界观被摧毁成了齑粉。原来心底还曾经存在着渺茫的希望,希望某一天父母前来相认,大家抱头痛哭,尽释前嫌。而今,这希望被彻底击碎。随着这卑微希望的完全破灭,他对人世温情的全部寄託都转到了燕飞身上。那过往岁月中曾经的冷言冷语和距离保持被他解读为对自己的保护和磨砺。其实,这样的解读只有一部分是真实的。燕飞是一个极不擅长表达感情,同时极没有安全感的一个人,她的行为不仅仅是保护和磨砺小军,同时或者说更多的是在保护自己。所以,当浪潮开始之初,几乎是她一手养大的小军没有在她最艰难的时分站出来报偿她,她并无丝毫抱怨——本来她就不曾全心信任过他,不曾希冀过他的反哺,也就没有不平,没有怨恨。而这样的态度在此刻却又被小军解读为她对他的爱甚至超越了母亲对孩子的爱。真正无私,真正无悔。 其实,如果真要就小军的心态深度追问,会发现,他对燕飞的解读也是出于他的需要——当对生身父母的温情幻想破灭以后,那种被抛弃的巨大孤独感令其迫切地需要一个出口。加上浪潮中的一切常常令懂得思考的他困惑迷茫,心中的茫茫空洞一定要一些别的什么来填补,否则,他的灵魂将失去重量。如果不能破茧成蝶,便只能闷死在蛹中,终生不见阳光。从精神上,他必须找到一个能让他去爱去信任去付出去破茧的支撑点。所以,几个不眠之夜后,他完成了由造反派小军向提菜刀的小军的蜕变。 第85章 燕飞对小军的转变并不适应,但是,事实上已经轮不到她是否适应。小军并没有直接回去找她,而是由某些穿制服的人出面,向街道出示了某文件,派了一辆车将她带走。带去何方,干什么,没有人告诉她,甚至也没有人告诉街道的机关。她象那个时候很多神秘消失的人一样,被带走,就再也没有消息,没有回来。关于她的议论,在她原来的居住地也不过极隐晦地传播了三五天就平息了。人人自顾不暇,人人都不敢也不愿去触及什么。而燕飞本人,则早在来人带她走的一两个月之前,就已经精神恍惚。某些时候,她很清醒;某些时候,她则完全不记得时间、事件和人。她一天更比一天久地陷入自己的世界里。有时候双目呆滞地望定某一个点,有时候则不停喃喃自语。而在这样的状态下,她还在三天一小斗五天一大斗的批斗会上坚持。那已是她的生活常态,如同吃饭喝水一样正常。哦,不,吃饭和喝水这时已经不那么可靠——她部分地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想得起的时候吃一点干粮,觉得渴的时候喝一些凉水。而这样想得起、有感觉的时间正越来越少。所以,她从那辆车上被搀下来的时候,小军几乎要不认得她了。 燕飞认出了小军,但她却认不出这是长大以后的小军。这个剎那,她回到了1950年,她从医院打针后坐公交车回到住地的那一刻。她看见小军在门口的风地里站着——学校要交两毛钱杂费,他拿不出,回来找房东太太借钱,被骂了出来。 “小军,隔壁弄堂的一个小孩说好前天到我家收旧瓶子,现在还没有来。你收不收啊?”她说。 小军的眼泪刷地就流了下来。饶是他很快地别过头去,还是给她看见了。 “让你收个瓶子就哭啦?可真没出息。隔壁弄堂的小孩很厉害的,走街串巷收字纸和瓶子,再卖到废品收购站,赚钱给弟弟妹妹买早饭吶!”燕飞还在继续说。 “奶奶!”小军再也忍不住,过来一把搀住她,“我们回家再说吧。” “我不是你奶奶。”燕飞说,“我们什么关系也没有。”但是,老迈体弱的她如何拗得过小军?再说,下一刻,她的思想又已不停在那个点上,神游到了别处,连小军都不认得了。终被小军搀了离开,走进了这条和原来看似一样,却又不一样的弄堂。 小军搀着她,只觉她很轻很轻,体重和他几年前离开时比起来,至少轻了一半。那些旧日事,被她恍惚间的一句话带了出来。是了,惨澹童年里,她似乎并没有和他说多少话,但却总在最关键的时候不经意地出现,状若无意地轻轻解决他的困难。是她,提醒他即使还是个孩子,也可以做些小营生来改变自己的处境。也是她,教会他要储蓄。 小军想起来了,那一年用收瓶子换来的钱交了学校的杂费之后,父母(?)新一个月的款项寄到,自己忍不住嘴馋,放学买了几块油炸墩子,一边吃一边回家。第一天给她看见了,她没说什么。第二天又给她看见了,她还是没说什么。到了第三天,他听见她在给她搭伙的那一户人家的主妇说:“如果手上有了点结余,还是存起来吧。要是我年轻的时候不存一点钱,现在连看病都不成呢。” 呵,原来也曾为自己超越同龄人的成熟冷静自傲,觉得自己天赋异禀,无人教无人养竟生而悟之,现在才勐地发现,事实并非如此——这个人,这个原本同自己一毛钱关系也没有的人在过往岁月中悄悄守护,默默提点。一桩桩,一件件,齐上心来。 第110页 那个晚上,小军将燕飞安置好睡下,自己却怎么也睡不着,在天井里坐了一夜。那一夜间,他不但几乎将所有旧事全拎出来想了一遍,而且将他们的未来也想了一遍。 那是1970年,在燕飞终于适应并且开始信任小军以后,在她某个清醒时间相对较长的时刻,她请他设法传递一条信息到美国。 这不是一封信,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口信。燕飞并不曾指望这条信息能真的传递到大洋彼岸,甚至也并没有完全相信小军能且会将它传递出去。她只是试一试。清醒的时候她知道,生命如今不过是在苦熬,且,不但有可能死,完全也有可能在下一次恍惚中就完全痴呆或者错乱,理性永不归来。故,但凡有一线希望留下遗言,也要试上一试。 小军尽力了。虽然这很冒险,虽然他并不认为真有几分能送出去的可能性,但他还是尽力了——他放走了一个有海外关系的,父母已在运动中丧生的人。作为交换,他把这句话託付给了他。至于这以后的传递,就不是他能管能问能控制的了。 所以,当小凤仙那边所託之人辗转辗转又辗转地找到他的时候,他非但吃惊,甚至是吓了一跳:尽管,十一届三中全会已经开过,春天据说已经来了,但被冬天搞得高度警惕的人们听到“海外关系”和“海外消息”还是要本能地先抖上一抖。 “我不知道我奶奶是不是就是你们要找的人。”他谨慎地回答,“我没有听说过家里有海外关系,也没有听过宁平宁秀的名字。让我先回去问一问。” “好的。”来人也并没有抱以多大希望,在过去的年月里,这追查几无进展,现在是通过外事办再通过公安局户政科作拉网式筛查,符合条件的可能性人选有数十个之多。而这种层面上的调查已是极限,这还是小凤仙等人在美通过相关组织找到有分量的人向国内申请后特批的结果。 那一天,小军回到家,望着陷入深度昏迷的燕飞,良久良久。其实,早在几年前,燕飞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关口,之所以搏命一般拖着一口气,也不过是在等一个渺茫得他们都不敢说也不敢问的希望。那样的等待,到得后来,已经是一件极为残忍惨烈的事情。 于是,第二天,小军找到那个人,说:“我奶奶说:‘若莲,告诉宁平宁秀我对不起他们。帮帮我。’” 第86章 这是一幢很旧的两层楼建筑,第一层临街的那面,破墙做了门面房,开了一家杂货店。绕过门面房,转到屋子背后,是一处小天井和一扇窄门。顺着窄门走进去,是一个斜顶的厨房,这显然是后来加盖的。仔细看去,这厨房里除了灶台以外,还有一个水泥砌的方形半高池子,里面放着盆子、肥皂、搓衣板等物,看来洗衣服也是在这里。厨房的南面是陡且窄的楼梯,通向二楼。楼梯下摆了一张方形饭桌,桌上用纱罩盖着几只碗碟,大概是早上没吃完的剩饭。顺着楼梯走上去,是两间相连的卧室,外面一间住的小军夫妇,里面一间就是燕飞了。 “奶奶就在里面。”小军说着,一手轻轻推开了门,“不过……” 站在门口,宁平觉得自己的心跳很快,大致估算,至少有一百。而宁秀双手握拳,手心里全是汗。两个人迟疑着,竟是谁也迈不开那一步。小军并不催促,安静地站在一旁,没说完的半句话也吞了回去,只换了一声轻轻的嘆息。 迟疑良久,宁平终于跨进了那个房间。在看清房间里的景象的时候,他那一声“姆妈”哽在喉咙,硬生生地咽了下去。因为他发现,就算他叫了,燕飞也听不见——如果,如果躺在那里的确实是燕飞的话。与此同时,宁秀也看清了。天哪……她在心底哀恸地低唿一声,然后不能遏制地颤抖起来。躺在厚厚的棉被下的那个人,瘦得恐怖,脸上只有一层皮贴在骨头上,所有的脂肪和肌肉全都萎缩了。空气里有一股很不好闻的味道,是了,肯定已经插了导尿管。又没有条件老是换尿袋,那尿管伸到床下一个半开口的罐子里。陈旧的,怎么洗刷都不会消除的尿液的味道、药水的味道还有别的……类同于腐烂气息的味道混合在一起,那是无论怎么开窗通风都消除不掉的,死亡的味道。 “多久了?”半晌,大家终于听到了宁平干涩的声音,如同喉咙被砂纸狠狠擦过。 “差不多四年了。”小军说:“最开始奶奶只是昏睡,每天还能按时吃饭,后来渐渐几天才醒一次,再后来,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上一次醒来还是两个月前了。”然后,他抬起头,紧紧地逼视着宁平,冰冷地说:“她在等你们。” 小凤仙本能地想为宁平宁秀解释几句,比如说他们一直没有放弃,一直在努力,只是回不来。但是她忽然发现,这样的解释轻飘得连窗外的雪都比不上。这些努力和燕飞的无声的,一日又一日的苦捱比起来,什么都不是。更何况,这解释有用吗?燕飞看不见,听不见。 宁秀把一直拎着的医疗箱递给了宁平。他们想到了燕飞可能身体情况不好,准备了给她做个简单检查。但是,谁都不认为,现在这检查还有意义。宁平有些木然地将箱子打开,俯身下去检查。揭开被子的时候他再度愣住了——大概是为了擦洗方便故,燕飞什么也没有穿。那具身体,是他平生见过的最可怕的身体,比他接触过的车祸现场的鲜血和断肢还要惨烈。啊,不,这具身体是完整的,并无伤痕,小军夫妇将她照顾得很好,连褥疮痕迹都很少。但是,它了无生气,早就耗尽了所有养分,几乎只剩下骨头。甚至肉眼都可判断,内在的脏器已有大半都完全不能工作。这是一具至少两年以前就应该死亡的身体。它死了,但它还活着。这才是它最惨烈的部分。 第111页 宁平几乎是看了一眼就立刻盖上了被子。然后跪在地上,放声大哭。他用尽全身力量地嚎啕,流出眼泪,流出鼻涕,如果可以,恨不能流出血来。在这个时候,所有纠结的过往全都化成了烟尘。躺在这里的这个人,就算同他毫无关系他也会忍不住哭。那是一个生命看到另一个生命受苦的不能承受之重。更何况,这个人等的是他们,这个人,是他的妈妈。他的生命从她处而来,无论中间他们遭遇过什么,无论她曾经做错过什么,甚至无关她一生的全部善恶,她都是他的妈妈。此刻,她躺在那里,以这样一种残酷的,惨烈的,最后的方式为她曾经的错误负责。 如果,如果她早一点知道她的遗言已经送抵,那么一定早就解脱了吧?能够在该死的时候死去,是一种幸福。就象若莲,就象宁秀的长子。 可是,即使宁平宁秀再加上小凤仙哭得几欲昏厥,燕飞也听不到,看不见。她只是躺在那里,躺在那里,躺在那里耗尽自己。 那一天的后来,是小军和他的妻子将他们送回饭店的。那是小军第一次走进和平饭店。“你们好好休息吧,有消息我会打电话过来的。”他说。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不得不说,整洁、宽大、美丽、高档的饭店环境令他觉得愤怒。他忍不住想,哭又有什么用?当你们享尽繁华的时候,奶奶在哪里?张燕飞的前半生他完全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那些过往那些对错他也根本不关心。他心里的燕飞和宁平宁秀甚至小凤仙世界里的燕飞或许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他承认,在过去的十年中,没有人能够跨海而来,这是无法改变、怨不得他们的事实。但是,事实归事实,他还是可以不喜欢他们,永远不喜欢他们。他一边想,一边大踏步地往外走,然后乘上公交车,再换乘一辆,再换乘一辆,位于虹口的家离黄浦区的和平饭店那么远,那么远,奶奶还在家等着呢。一路上,他的妻子紧紧地挽着他的胳膊。挤得快要爆出来的公交车上,没有人对他们侧目,就算侧目他们也看不见。小军自己并不知道,大滴大滴的泪正不断从他的眼眶中汹涌而出,湿了脸,湿了衣衫。 第87章 小军第二天一大早开门就看见了等在外面的宁秀。他们几个商量了一夜,决定由宁平宁秀轮流来帮忙照顾燕飞,小凤仙则去跑手续:他们要搬离和平饭店,在小军家就近找个旅馆长住下来。不是每家旅馆都可以接待外宾的,他们得去向外事办提申请还有别的什么。看到小军脸上有些迟疑,宁秀赶紧说:“我知道我们可能也帮不上什么,你们已经把她照顾得很好,但是……”没等她进一步“但是”下去,小军已经将她让了进来,一边回头叮嘱自己的妻子,“小李,午饭多做一份。”然后再对燕飞说:“我先去上班了,有事告诉小李。她有我电话。” 就这样,宁秀走进了他们一家最日常的生活中。小军在一家中型企业当厂长,他是少有的由造反派起家,浪潮结束后仍然居于要职的个例。他的太太是郊区农村的,没有什么文化,没有城镇户口,也没有工作。以前一直在家照顾燕飞,两年前他们扒了院墙开了一家小小杂货店,卖些汽水、香菸、糖果以及别的周围居民用得上的日常用品。小军工余管进货,小李看店兼继续照顾燕飞。宁秀跨进他们家的时候正是一天的开始,小军赶着上班,小李麻利地收拾好早饭桌上的碗筷,对站在屋里有点愣神的宁秀说:“别介意,他就是那个脾气。您上楼去坐会儿吧,奶奶的房间暖一点。” 是的,宁秀已经注意到,他们把最好的一间朝南的卧房给了燕飞,一天当中有很长时间,那里都能照到阳光,冬天相对温暖,夏天则更凉爽。宁秀想给小李帮帮忙,但却发现根本就插不进手。小李利落地收拾好厨房,端了一大盆热水,去给燕飞擦身。注意到宁秀的侷促,小李同她拉起家常。 “小军说,奶奶最要干净了,一天要给她擦两次,早上一次,晚上一次。”她一边拧毛巾一边娓娓道来,“冬天擦身会很冷,所以五点钟起来烧炉子,把房间弄暖和一点。但是得开点窗,不然会有危险。水盆里的水弄的时候要烫一点,因为端上来很快就会凉。擦的时候要快,不然奶奶会着凉的,当然,呵,也不能太快,不能弄痛了奶奶。”她笑一笑,“开始的时候我笨手笨脚总弄不好,小军教了我好多回。好在他有耐心,也不发火。” 说到这里,她已经熟练地给燕飞擦完身子,重新盖好被子,还顺手抿了抿燕飞鬓边一缕头髮,“早上擦完,中午我回来热饭的时候帮她翻翻身,晚上小军会再和她说说话。你放心。”说完,又安慰地沖宁秀笑了一笑。 奇蹟般地,宁秀竟真的得到了安慰——昨日的痛哭消耗的不但是心力,而且是体力。对于他们这样年纪的身体来说,那样的刺激是一种沉重的负荷。今天起床只觉精神疲惫,头痛欲裂。并且,痛悔、内疚、悲伤等等情绪还在她心里交缠,令她尽管维持了表面的镇静,内里却早已十分焦虑。这五内俱焚的感受在这里被小李的动作和声音有效安抚。那种平淡、琐碎和宁静感染了她——在小李和小军这里,“奶奶”是那样一个家常的亲昵的发音,在这个音节和这日常生活的节奏中,关于死亡的痛苦、无奈、绝望以及别的什么都被沖淡。他们用一种举重若轻的大智慧对应了人生最险峻的课题。 第112页 小李到楼下开店去了,弄堂里渐渐有人声稠密,早上上学的孩子、上班的大人,大家打着招唿,交流着各种新闻和心得。那些声音就在燕飞的窗下响起,有点吵,但是吵得安详。宁秀坐在这样的声音中,握住燕飞一只几乎没有什么温度的手,心渐渐安定了。她无法形容这样的安宁感觉——是的,一切都并没有什么改变,燕飞仍然沉没在自己的世界里,独自进行着人生最后一场战斗,没有人帮得了她。并且,这样的战斗是每个人最终都必须面对的,就算没有她这样执着的等待和漫长的死亡过程,但是,其性质并没有太多不同。每个人都有一场最后的仗要打,那一场仗,参战的并非老迈残破的身体,而是毕生的阅歷、智慧和……和什么呢?和……信仰。如果有的话。 这一天是天气晴好的一天。雪停风住,阳光从高高的天空上洒落下来,将城市的一切点亮。燕飞的脸也沐浴在阳光中,比起昨日来,看上去竟然好看了些。当然,或许,是阳光天然有涤盪净化的功能,可以将人的负面情绪降至最低。又或许,是初见的震盪已经过去,宁秀渐渐接受这个事实。她坐在这阳光中,握住燕飞的手,一个上午,又一个下午。中途,小李将店子托给隔壁的老太太帮忙看一小时,回来热饭热菜、帮燕飞翻身,顺便和宁秀说话。 “奶奶的气色看起来好了一点,”她说,“说不定就快要醒了。来,我们扶她坐起来,试试看,能不能餵点米汤。” 干了一辈子护理的宁秀心甘情愿甚至几乎是心悦诚服地在小李这个小学文化的农村妇女的指导下,照顾自己的妈妈。那是一种全新的体验,无关她过去所学的一切知识。其实,在这个时候,知识的多寡、手法的专业与否真是一点作用也无。剩下的,是来自各种文化最根本的那些传承。 小李让宁秀从背后抱住燕飞,坐起,在燕飞颌下垫了一块旧毛巾,再把一勺温热的米汤往她微微张开的嘴里餵去。可是,那芳香的液体全部顺着嘴角流了下来,粘湿了毛巾。幸好小李很有经验,每一勺都很少,三五勺之下再将毛巾掉个头,换个方向。故,一小碗米汤流完,燕飞身上还是干干净净的。 “你来了可真好。”小李说,“以前都要等晚上小军回来我们才能给奶奶餵点东西。晚上可没现在好,你看,天多好啊。奶奶就喜欢在这样的时候吃饭。”她的声音那样笃定自信和快活,让宁秀觉得那简直就是真的,一定是真的。妈妈一定感觉得到,在这样的阳光里吃饭和在黑漆漆的夜里吃饭的不同。妈妈一定会喜欢今天的阳光,还有那微微的风。这是春风啊,虽然冷,但和冬天的风到底不同。 第88章 经过重重周折,小凤仙她们终于在小军家一条街之隔的红星宾馆重新安顿下来。这家宾馆是老牌国营单位,原来叫“红星招待所”,因地处偏僻故,本是接待郊区以及外地乡村干部的,其条件从硬体到软体都堪称糟糕,水准甚至在当时的普通宾馆之下。但是小凤仙他们没有别的选择了,这城市的计程车业务尚不发达,预约一辆车不但要等,大多数时候还要看运气。而乘公交,不要说转三转四,就算只一辆,也不是他们的体力能够负担的。某一天的尖峰时间,小凤仙曾有幸目睹了一下公交车的盛况,那是据说一平方米内站着11双脚的惊悚场面。所以,就近是第一原则。第二条,则必须是国营的,国营的才更容易被批下来。所以,尽管红星宾馆没有空调、没有24小时热水、一层楼只有一个公共的蹲式卫生间、整个宾馆只有一部电话……都只能接受。他们也觉得自己能够接受:几个人初到美国的时候,谁没有住过比这条件还差的地方?宁平年轻时更是背着一只背包,踏遍一半的美国国土。星光下露营、桥洞下和流浪汉挤在一起、街角迷煳一夜……都曾经歷过。 可是,他们都似乎忘记了,那所有的所有,都是三十岁以前的事了。又或许,在他们的记忆里,三十岁之前的那些事还那么清晰,仿佛就在昨天。啊,不,比昨天的事还要清楚些。昨天的、前天的、上周的事情可能记不住;随手放下的老花眼镜、用过的毛巾甚至是每天都要吃的药丸都可能丢三落四,但二十岁、三十岁、甚至十几岁的经歷却歷久弥新,甚至连年轻时某个人的某个表情的细微转折都纤毫毕现。所以,他们着实低估了红星宾馆的挑战,高估了自己的承受力。 小凤仙三天没有大便了。不用宁平诊断,她也知道原因:睡眠不好,饮水不足,蔬菜水果的摄入量不够。再有,就是心理因素引发的生理性便秘。这卫生间不仅仅是蹲式的,而且一个一个格子没有门,开放式。里面各色人等在干什么一览无余。至于气味的问题,那固然也很严重,但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这一天,当她又一次乘着深夜无人,蹲在卫生间最里面那一格里做了十五分钟尝试而未果以后,失望地站了起来。也许是起得有点急了,眼睛一阵剧痛,自己都感觉得到眼压很高,眼球胀得厉害,赶紧闭上眼,伸手扶墙,稳上一稳。等到那种眩晕过去,这才感觉到手上滑腻腻的,再一细看,整面墙都滑腻腻的。几乎是象被火烫一般地缩回手,到水龙头下用冰冷的水沖洗半天,但那种滑腻的感觉似乎仍然挥之不去。 第113页 同时,她也一周没有洗澡了。住进来的第二天,她就去向营业员打听洗澡的地方。对方看了她一眼,大概知道她是特别申请住进来的外宾的缘故,总算好声好气地说:“过了这条马路,下一个街口,有个公共澡堂。”小凤仙到那个澡堂去实地考察了一下,整个澡堂里瀰漫着烟雾腾腾的水蒸气,温度很高,一个个敞开的格子里,莲蓬头下站着好几个女人,也是没有门的。大家一边搓洗一边大声(水流哗哗地,不大声听不见)说着话,间或笑骂,快活得很。她只呆了五分钟就觉得心跳加速,透不过气——除开心理因素先不讲,就那种通风条件,她觉得自己很可能坚持不下去。而宾馆里,服务员每天送一次开水,两瓶。洗脸洗脚再加上喝,想要擦个身十分勉强,再说,天也着实太冷了,擦身其实也不太现实。于是,只能忍着。 这样忍着的结果是,身上脸上连带头髮都开始油腻,在冷的地方还不觉得,偶尔到一处温暖的所在,自己都能感觉到有一股不雅的味道在散发。而近年来她的嗅觉功能其实已经在慢慢退化中,自己都能闻到了,别人想必很难忽略。小凤仙开始觉得沮丧,觉得烦恼,觉得——焦躁。而这种焦躁,在某个早上,到达了一个峰值。 那一天轮到她去照顾燕飞。自他们在红星宾馆安顿好以后,她也加入了轮班。她们三个一人一天地去守着燕飞,顺便帮小李热午饭并送到店里。虽然这点活儿非常少,没有他们,小李这两年也过了,但是他们觉得这是他们的责任:既然来了,就不能什么也不干。并且,做了这些,宁平和宁秀的情绪一天比一天稳定——呵,在看完燕飞回和平饭店的那个晚上,他们三个曾在房间里无语对坐,良久良久,宁平颓丧地低下头去,摊开自己的双手,目光仿佛要在上面烙出一个洞来。无奈又麻木的声音在房间里响起:“我帮不了她,我帮不了自己的妈妈。”那种眼神,实在是让小凤仙很担心。而在他们轮班以后,宁平和宁秀好多了。轮不到的那一天,还有心力去周围走一走,转一转。有时候小凤仙甚至觉得,燕飞的等待也许,说不定就是为了这样的一种场景:我总算是为你做了一点什么,不管你是否看见,是否听见,是否知道,是否——有用。当想到这个的时候,小凤仙又觉得红星宾馆的一切忍耐都是值得的。 那个早上,她从镜子中看见自己的脸色不好,白色的髮根也露了出来:半个多月完全没有打理,有点掩不住了。她嘆了一口气,仔细地匀了粉底,再扑上一点点胭脂,最后挑了一支稍稍鲜亮的口红,尽量让自己显得精神一点。走出房间,穿过走廊,下楼再到大厅,再走过一条街,就是小军的家了。说不定燕飞今天就可以醒来呢……她正想着,就在大厅,她听到了“噗嗤”一声笑,然后是很大的一个声音:“看,三仙姑!” 然后,几道目光同时射过来。服务台前,几名男女正在办登记,笑着指点,那方向,那语气,说的都是她:“呀!真的是三仙姑呢!哈哈哈哈!!!!”服务员也在笑,笑完了又瞪那几个人:“不要乱说话!这是外宾!!” 小凤仙有点迷惑,又有点惶恐,还有点羞恼——虽然她完全不懂他们说的“三仙姑”是什么意思,但她知道,那绝非善意,更非赞美。 第89章 她不知道到底他们在嘲笑她什么,是的,是嘲笑,这个可以清晰地感觉得到。包括服务员的那咬得很重的“这是外宾”几个字都充满了幸灾乐祸的嘲笑意味。在这样的指指点点和嘲笑声中,她匆匆离开了宾馆。说也奇怪,或许是疑心生暗魅的缘故,小凤仙几乎觉得一路上都有人对她侧目,一路上似乎都有人在手点指戳。 终于抵达小军的家以后,赶在小李去店里之前,她忍不住问:“三仙姑是谁?”“啊?”小李给她问得一愣,“没听说有这个人啊!” 中午的时候,小李没等到小凤仙送饭去,而是自己回来了。她一边忙活一边和小凤仙聊天,在给燕飞翻好身以后,她打了一盆水,亲亲热热地说:“小姨,你来洗个脸吧,水热热的,好舒服!”小李自从他们轮班三天以后,就开始称唿他们。宁平是“大伯”,宁秀是“二姑”,小凤仙是“小姨”。这个称唿可以说完全牛头不对马嘴,但是没有人表示反对。一开始小军并不跟从,仍然有事直接说话,不称唿。到得后来也终于在不知不觉间从了。一直到很多很多年以后,张家后人和小军家的人们也是按小李发明的这个逻辑来称唿的,以致于谁也弄不懂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小凤仙微笑着应:“好的。”仔细地挽起袖口,洗了一把脸,热毛巾盖在脸上的感觉真舒服啊!连带的,心情都好了许多。擦干脸,她又问小李借镜子:“不好意思,我要补个妆。”小李的眼神闪烁了一下,还是把镜子递了给她。小凤仙打开手袋,对着镜子细细地重新化好妆,笑着扬起脸:“是不是精神许多?” 小李迟疑一下,回答:“小姨您不化妆也很精神呢!” 第二天下班以后,小军和小李到红星宾馆去找他们。坐在宁平的房间里,小军说:“你们还是住到和平饭店去吧,这里条件太差了。”不得不说,小凤仙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竟然松了一口气,竟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旋即,她又觉得自己这种想法很不对,几乎要为之脸红了——啊,在燕飞的等待面前,在小军和小李十年如一日的付出面前,这样的想法简直是太不堪了。仿佛是为了驳斥心底那悄悄冒出的自私念头一般,她说:“不行。你们十年都没觉得苦,我们不过是一周。算得了什么呢?” 第114页 “不,这里的条件确实太差了。”小军坚持:“你们年纪也大了,住在这里太委屈。再说,我们真的能够应付的。” 宁平说:“我坚决不走。”宁秀点头:“我也不走。”听到这话,小凤仙竟觉得有一点点失望,仿佛是一个希望在心底破灭……啊,……她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她竟然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对热水,对独立卫生间的渴望。多么可耻。但是,她还是控制住了自己,说:“我也不走。” “九妹你过去住。”宁平转过头,坚决地说:“这是我们的责任,不是你的。这里确实条件……不太好。你过去住了我们还可以每周过来洗个澡。” “这也是我的责任。”小凤仙听到自己的声音苍白地表白,“我妈妈最后的日子,你们都赶过来……要是没有你们……”说到这里,她的决心坚定起来:“我不能走。” “小姨,”小李说话了,“你就住过去吧,奶奶这里我们看着也一样啊。大伯和二姑也想多跟奶奶呆呆不是?再说了……”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补充:“我还从来没有到和平饭店的房间里去看过呢,小姨你要住回去了,我们也可以一起去洗个澡。”她哈地笑出来,“想想,我们弄堂,不,我们整个村子一定都没有人到和平饭店去洗过澡!!小姨,我可以来吧?”然后,双眼亮晶晶地,充满热望地看着小凤仙。 “怎么不可以?”小凤仙也笑起来,“别说洗澡了,你要愿意,还可以在和平饭店睡呢!想睡多久睡多久!”这话一出,她已经意识到不妥,它暴露了她潜意识的渴望和期盼。它令她脸红。可是,小李没有给她脸红的机会:“太好了!这可真是太好了!我一定要到那大床上躺一躺……哈!” 小凤仙拍拍她的手,微笑。尴尬逝去以后,她也承认这是最好的方案。并且,她深深感激小李的体贴和爱护。这种感激在归美以后还久久不忘,甚至更深更感慨——那是她偶然拿到一本当时国内的中篇小说集,终于发现了“三仙姑”的出处。那是一篇名叫《小二黑结婚》的小说,里面这样描述三仙姑:“……三仙姑却和大家不同,虽然已经四十五岁,却偏爱当个老来俏,小鞋上仍要绣花,裤腿上仍要镶边,顶门上的头髮脱光了,用黑手帕盖起来,只可惜宫粉涂不平脸上的皱纹,看起来好像驴粪蛋上下上了霜。” 看到这段话的时候,她当时只觉得宛如一个耳光“啪”地一声打在脸上,几乎是飞快地合上了书,用一只手按住突突乱跳的太阳穴。那个早上那些人的眼神和笑声仿佛又浮现在了眼前。这个作者将刻薄掩盖在了诙谐之下,并且,可悲地代表了当时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同时,她忍不住悲哀地想:“原来,在那些人的眼里,我已经是一个老人。老人就应该安分地做一个老人。”是的,那些人的眼光和观念并不对,但是却也部分地揭示者残忍的真相。就比如红星宾馆,呵,有些事,年轻的时候做是浪漫,年老了再做,是折堕。 可是……啊……不……!她想,不……!我不承认,我绝对不承认那是折堕。于是,几乎是抱着一种说不清的,一定要和什么力量抗争的心态,她在六十五岁的这一年,约了八十五岁的他在旧金山hyatt的顶层旋转餐厅相见。 第90章 小凤仙搬回和平饭店的第三天,接待了一名访客。总机小姐在电话里说:“这位女士名叫张敏,说和您是圣玛利亚女校的同学。请问是否让她上来?”小凤仙迟疑片刻,“请她上来吧,谢谢。” 在她的记忆里,当年圣玛利亚女校并没有一位名叫张敏的同学。但是,也许那时人家用的英文名也不一定?和这个人名相较,更让她疑惑的是来人如何知道她已归国?且住在此间?当然,这样的疑惑在她见到张敏女士的那一刻就完全烟消云散了——门开处,是一张温润无害、平静安详、极具亲和力的面孔。虽然那面孔韶华已逝,皱纹横生,但并没有妨碍小凤仙第一眼就将她认了出来。 “啊!你是……” “我是张敏,你圣玛利女校的同学。多年不见了。”张敏微微一笑。 小凤仙几乎有点手忙脚乱地将她迎了进来,在沙发上坐下,赶着沏上一杯茶。张开嘴想要说什么,又发现不知从何说起。木了一刻,说:“这些年,你好吗?” “一言难尽。”张敏似乎也有些恍惚,须得定一定神才能继续:“今天天气不错,我们找个公园划船好不好?就象年轻的时候那样……” 小凤仙想了一想,实在想不起她们年轻的时候曾经一起划过船。但还是颔首:“好,这个提议真真不错,我也想了好久呢!” 一直要到她们在乍暖还寒的阳光下,将一条小小木船划到了四野无人的湖心,张敏才变回了张叮噹。“九妹,回美国后请帮我查查我瑞士的帐户,完成了多少笔取款。”叮噹以这一句话,将过去三十年的生活揭开一线帷幕,让小凤仙看。呵……那里面都有些什么呢?对于所有人来讲,叮噹的日子始终成谜。 第115页 其实,不止是张叮噹的日子成谜,张敏的日子也是。她和她的先生新杰都是□□建国前秘密战线上的一员。只不过,50年以前彼此互不相识。在他们认识之前,各自都有一个或多个数十年以内都不会被解密的故事作为背景色。在他们相识之后,则有了一个共同的,永远不准备向世人陈述的新故事。这一切,都同那十年浪潮相关。 “你不知道,但是你可以想像,我和新杰的很多战友背景和阶级都比较复杂。”叮噹说,“在我们的战线上,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单线联繫的也许会永远失去上级的消息,休眠期的也许永远不会被唤醒。并且,能够潜入敌人高层的,绝大多数都不会出身贫农和工人阶级。” 小凤仙点点头。不需要更多的描述,这就已经能够说明问题。这样的情形,这样的一些人,在那十年浪潮中会遭遇些什么?可以想像,但又不敢想像。这一瞬间,她觉得这早春的阳光照不暖她的身体,彻骨的冷意令她激灵灵地打了一个寒噤。 “我从来没有动摇过我的信仰。”看着小凤仙的表情,叮噹慢慢地说,“即使那时,即使现在。我总觉得这个社会不应该是那个样子,也不是这个样子——它应该也必须有一个更美好的样子。我希望这个世界能够成为大多数人的乐土。是大多数人的乐土,不只是少数人的,不只是特权阶级的。我希望老、弱、妇、孺皆有所依……我愿意坚定地为着那个目标去奋斗、去奉献自己的青春、生命以及别的一切。” “但是……”她吸了一口气,继续,“但是……对主义的信仰不等于对政党的信仰。就算是对政党有信仰也不等于对个人的信仰。因为——只要是人就会犯错,政党也一样。” 这一段话,她说得十分缓慢,艰难。很多时候,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语言。“我热爱我所在的政党,但是,我必须承认并且正视,它曾经犯错,将来也许还会犯错。但是,这并不影响我爱它……你,是否明白?” “明白。”小凤仙轻轻点头。 “嗯,你明白。”叮噹点点头,又摇摇头,“嗯……你也许还是不会明白。”是的,小凤仙她明白,又永远不会明白。那些年轻时候的理想与热血,那些斗争的残酷和紧张,那些胜利的喜悦,那些失去战友的巨大悲伤,那些……那些恍若被背叛被抛弃的失落与绝望,还有那些重建心灵的崎岖长路以及在这过程中始终坚定信仰,不曾迷惘的坚韧……这些,她不会明白。不过,明白与否其实并不重要。在过去的岁月中,在将来的岁月中,她和新杰都不寄希望于别人会明白——希望这个东西从来都不是别人给得了的。 “我和新杰在开始的时候还是比较幸运的。”沉默很久,叮噹继续说,“我们并没有被严重波及。但是……我们的战友……一些战友被波及或者说被正面冲击了。”说到这里,她要停一停,深吸一口气才能继续下去。 “这其中包括了新杰的弟媳和他的侄子。”叮噹说:“他的弟弟是在黎明之前牺牲的。他的侄子是遗腹子。新杰的弟媳死了,说是自杀。但新杰不相信。他觉得她不会那么做。然后,他去追查了……用他的方式。后来……他悄悄带回了他的侄子。” 小凤仙入神地听着,是,其实她并不是很明白——对于没有这方面经歷的她,对于在海外呆了数十年的她来说,这几乎,仿佛是一个来自红色中国的传奇。但是,它是真的。它就在她面前,以一种缓慢的,平淡的方式展开。 “再后来,我们把他秘密地送走。我给了他瑞士银行的帐号和密码。”叮噹说,“从他以后,我们一直秘密地送走类似的个案。都是些孩子或者说是少年。我设法修改了银行取款额度,每个人凭密码只能取出一定金额的钱。你回去查查看,有多少笔取款,我就知道到底他们到底有多少成功出去了。”叮噹和新杰只是那一条线上的一个环节,他们能送的,只有一程。而后面的路还不知有多艰险和漫长。一定会有一些人永远不曾到达目的地。 小凤仙严肃地点点头,“一定不负所托。要我设法联络他们吗?” “不要。”叮噹毫不犹豫地说,“看看帐户就行了。” 第91章 说话间,太阳已经慢慢地往西边斜去,湖面上的波纹跳闪着点点金光,柔和里带着一点点迷惘,这样的景象,是一天当中最感伤的时分。叮噹和小凤仙相对默然,沉默里,仿佛亲眼看见过去的时光从她们之间缓缓流过。小凤仙似乎真的觉得,少年时她们也曾于此间荡舟湖上,将无忧无虑的笑声银铃一般地尽情抛洒。而一转头,就已经是两名老妪相对而坐。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她忍不住呢喃一般地道出此句。 “但得夕阳无限好,何须惆怅近黄昏。”叮噹微笑着补上去。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小凤仙竟然有点泪湿——呵,经歷了那么多的叮噹,竟然还有“何须惆怅近黄昏”的豁达,当真难得。比自己难得多了。在这一刻,她当真觉得惭愧。惭愧之余又觉得受到了安抚与鼓舞——可不是吗?但得夕阳无限好,何须惆怅近黄昏。 第116页 和小凤仙分别以后,叮噹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天已经完全黑尽,气温下降很多。街灯闪亮,归人熙攘。她找到了自己要坐的那路公交的站台,站在愈来愈凉的夜风中,裹紧身上的棉袄,耐心地等着。在她的身旁,一对刚刚採购了结婚用品的未婚夫妻正在小声说话,讨论着家里家具已经凑够了多少条腿,再合计着婚礼当天要请些什么人。 “我们家里肯定坐不下,隔壁吴姨家和张叔家答应让我们摆两桌,反正都是街坊。”男的说。 “嗯,回头好好谢谢人家,不能少了礼数。”女的说。 叮噹悄悄地听着他们的讨论,再眯眼看一看明亮的街灯,忍不住想,这就是和平啊。曾经,在漫长的黑夜里,在险象环生的绝境里,在某个特别软弱的剎那间,以为永远见不到的和平就在眼前了,就在这熙攘人群中,就在身畔他们的讨论中,触手可及。呵,这才是和平啊,战争之后的某些岁月,不是真的和平。那些夫妻见疑,父子反目,邻里警惕的岁月,不是我们当初为之奋斗的和平。如果将那些岁月称为和平,死去的战友们一定会觉得是一种亵渎。曾经有一个战友,经歷了肃□□,又经歷了肃反,依然热切地期待着和平的到来,他说:“最起码,战争结束,大多数老百姓的日子会好过很多。肃□□,肃托,肃反,肃不到无知妇孺那里去。而让这些妇孺过得好一点,就是我的理想。”那个战友却没有等到胜利的那一天,于1948年死于一场突如其来的高烧。其实也许不是什么要命的病,只不过当时没有引起重视,也没有那个条件,抢救不及时。在过去的十年里,叮噹有时候会忍不住想,那个战友要是看到这场浪潮已经席捲到了他想要保护的无知妇孺那里,不知道会怎么样。呵,可以肯定,他会成为他们中间的一员——成为这个由她和新杰还有别的同志构建的链条中的一环。就算自己身败名裂、粉身碎骨甚至累及家人,都在所不惜,永不后悔。这,就是他们的信仰。 叮噹等的那辆公交车来了,远远地,人们已经在站台上摩拳擦掌,调整姿势,准备大战一场。待车一停,车门刚开,人潮立刻蜂拥而上。大家都努力往上挤,上面的差点下不来,下面的大多数上不去,人们拥挤、推搡,然后争吵,偶尔还有愤而动手的。照这样的情形,不等下班高峰结束,她永远也回不了家。看着人群,叮噹默默地后退一步:事不可为,还是退让比较保险。她平静地看着这一辆车开走,平静地听着站台上那些最终也没有挤上去的人们的抱怨甚至是骂骂咧咧,心想:毫无疑问,这的确是和平,但还不是幸福的和平啊。有些东西在过去的岁月中被砸碎了,重建它们需要比那岁月漫长得多的时间。并且——呵,公交车应该更多一些才对。我们这个社会,应该更有钱一些才对。这个钱,本来应该是在过去三十年慢慢累积起来的,可是,时间被用在毁坏世界上了……未来的日子,註定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整个社会从上到下都显得侷促、功利、焦躁。因为,我们必须竭力奔跑,没有余裕去优雅从容了。不过,也是好的——就算是眼前这拥挤还是可以预见的将来的焦躁都是好的,至少,它终于是春天了。 叮噹心平气和地在站台等待着,等待着,等到天上飘起了淋漓的雨。她不慌不忙地从随身大包里拿出一把伞,撑开,继续等待。这把伞颜色暗灰,比黑伞还容易泯然众人。唯一比较出挑的是它是一把三折伞,收起来比较短,放在包里很小。这样先进的伞在当时并不太多见,她本来并不愿意用它,奈何它着实方便。且,是新杰弄来送她,“上海雨多,你出门的时候带上,我也放心些。”于是,便一直带着。于是,握着伞柄的时候就会想起新杰的叮嘱。呵,年轻的时候,他并不是这般唠叨的。记得初见他时,话不多,但是眼神总是带着笑意。真笑开了的时候象个孩子。而她也不是多话的人,两个人对坐,默默无言,最多是表示友好地笑笑。连介绍人都觉得有些尴尬。谁也没想到他们俩竟然能成。并且,谁也不曾看出来,就是那初次见面,他们已经彼此心仪。 有些事,其实并不需要语言来表述;有些人,其实看一眼就已经知道是那个对的人。在此之前,只不过他们从来不曾相遇。而既然相遇了,按照他们俩的性格,就怎么也不会错过。他们都是那种冷静、清醒、极度内敛却又热烈的人。其实,他们的很多战友也都有这样的特质。只不过,从没有第二个新杰。也没有第二个叮噹。 是的,在新杰这里,她是叮噹,是一个完整的人。 第92章 这一夜,于小凤仙来说,又是个不眠之夜。让她辗转反侧的,不仅仅是叮噹的豁达,以及那她从来没有听说过,也不曾设想过的信仰,还有入画的结局。小凤仙没有想到,入画会以这样一种方式告别这人间。 和燕飞一样,入画在浪潮开始之初就被正面冲击了。和燕飞不一样的是,她的境遇更惨些——尽管后期入画已经开始放松对钱财的执念,但是对其刻薄和吝啬是怎么也改不了并且从来没有打算改进的本色。所以,她的人缘非常差。当她被游斗的时候,那些在她家工作过的保姆、厨子还有别的谁全都跳出来声泪俱下地揭发她的剥削,渲染她的腐朽生活。燕飞当初给人了一种老迈无能得不屑下手的印象,且因为平静麻木故,让斗争的人意兴阑珊,慢慢地流于形式。并且,后期在小军有意散布的流言中更得以变相保护。而入画,完全相反。当人们批斗她的时候,她爆发出了惊人的战斗力——以刻毒的语言反击,即使被剃阴阳头、被打、被灌大粪都不能阻止她的反击。在她被打得奄奄一息的时候,她还用她的眼神反抗——那样的眼神,充满怨毒,仿佛利刃,让每一个看了的人都心惊胆战。于是,有人提议要挖掉这个老巫婆的眼珠。 第117页 就是在这个时候,有人找到了她,悄悄告诉她,她的女儿张叮噹改名张敏,现在在某处任职,只要她去认了她,一定会被保护。至少不用游街了。对于入画来说,这无异于救命稻草——无论她表现得多么疯狂和歇斯底里,在听到群情激昂的人们强烈要求挖掉她的眼珠的时候,她还是怕了。她毫不犹豫地答应,连连点头,然后,又忽然抬起头来,目光直直地盯着来人:“你不会骗我吧?你如果骗了我,你全家都不得好死!”那样刻毒的诅咒让来人嘴角抽搐,几乎想一个耳光噼过去,忍了半晌才忍住。但已经不耐烦跟她多说话,留下了叮噹单位的地址就离去了。走到门口,那人又回过头来,好心地提醒:“你最好xx天去,那天他们单位有重要活动,有大人物要来。你这个时候去认,张敏才会认你。不然……” 那一天,入画去了。拄着一根竹杖,象个乞丐婆子一样,站在叮噹单位的门口。那一天的确是有大人物要来,半条街都没什么闲杂人等,但入画站在那里愣没有人来驱赶。她浑浊的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大门,眼睛一眨也不眨。来了,终于来了……一辆汽车开过来,有人下来,单位里有人出来迎接。迎出来的那个女子就是叮噹,她绝对不会认错。也就在这时,她的身边有人轻轻推了一把:“还不快去,你女儿出来了!” 入画勐地扑上去,抓住一名女子的手,又悲凉又愤怒地嚎哭:“叮噹!你怎么就不管我了呢?我是你妈呀!人家骂我婊子,可我是你妈呀!你不能看不起我,不能不要我呀!” 周围所有的人全都愣了,泥塑木雕一般地看着这一幕,有人说:“这是谁?快把她拉走!”有人说:“这是怎么回事?”有人说:“啊?这个疯婆子是王主任爱人的妈?认错人了吧?” 入画被人拉扯着离开现场,她尖锐悽厉的声音固执地不肯放过大家:“我是这个女人的妈!你们看,她不要她妈了!她不得好死!你们都不得好死!”混乱里,似乎有人在她耳边说:“那不是张敏……” 入画勐地回头,四处寻找着那声音的来处,忽然,她鸡爪一般的手揪到一个人的衣襟:“谁说不是?我清清楚楚地认得我的女儿!!她化成灰我都认识!你说我女儿今天要来的……你让我来找她!”说着,她无力地松开对方,一屁股坐在地上,鼻涕眼泪一把一把地往下抹,“我想死我的女儿啦!!啊——!啊————!你们说我找到我的女儿就不会再被□□了——!我的叮噹眼睛大大的,皮肤白白的,我从小抱到大的啊——!啊——!啊——!” 这个时候,拉扯她的力量变大了,她没有办法继续停留下去,她被抓起,双脚拖在地上,忽然间,她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根长长的缝衣针,朝抓她的人手上狠扎下去。趁对方吃痛愣神松手之际,一头撞向了停在那里的汽车上! 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叮噹自始至终都在场。她清醒地知道,入画并没有认错人。虽然入画的目光在她脸上停留的时间长短和别人完全没有区别,眼神也没有变化。但是,自己从来都没有一双大眼睛。相反,入画不止一次地抱怨过自己眼睛太小,根本就没有办法和明铛比,一点看头都无。并且,入画最后不惜撞死在所有人面前,想必也是为了断绝他们的念头,不让人再拿自己的身世做文章。 叮噹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发生,虽然前后不过几分钟,但她却仿佛觉得过了一辈子。她脸上表情平静,还适度地保留了一点点好奇和不忍。她知道,一定有人就在这人群里,耐心地观察着自己,等待自己露出破绽。入画的前来,毫无疑问是被策划的结果。这也说明自己的身世目前并没有充足的证据,自己一定一定要稳住,否则就是活生生地辜负了母亲的性命。呵,这样的情形,在过去那些岁月中并非没有发生过——某个人,为了保护你,就在你眼前死去,而你只能做一个好奇的路人甲。但是,这样的情形又确实从来没有发生过——母亲,没有人想得到她会这么做。她应该有更充足的理由选择别的。呵,不能再想下去……一定要想点别的,嗯……想什么呢?想今晚的晚饭吃什么,或者,想接下来的工作怎么安排?对,不能走神,一定不能走神,王主任和他的爱人都需要安抚…… 这一切,当叮噹讲给小凤仙听的时候,差不多已经过了二十年。并且,叮噹的叙述十分平淡,并没有也不打算还原真相。但是,小凤仙却可以想像当初的情形,一种又闷又痛的感觉硬硬地硬硬地压在胸口,不知该如何排解,不知该向谁宣洩,甚至不知道该作出什么样的反应——啊,它已经完全超越了她的经验和理解能力。 第93章 到底要怎样一个人才能承受住这些?才能在承受了这些之后仍然微笑着说:“何须惆怅近黄昏”?这个世界,呵,它可以坏到一个什么程度也许就可以好到一个什么程度。小凤仙躺在寂静的暗夜里,一直要到凌晨四点,才恍惚睡去。当她醒来,又想到了小军和小李,不由得产生了更多的敬意和自惭:他们在那样一种情况下保护了燕飞,而自己却仅仅在红星宾馆前就被打败,就被逼出了人性中的小。优裕的生活是不是真的令人软弱自私?她想到了早年间看到的一张照片:1964年,上海红卫兵在老大昌食品店外贴大字报,那上面有一段话:“看看进出老大昌的是什么人?油头粉面,奇装异服,金丝眼镜,西装革履……一副资本主义的……”看看自己,再想想叮噹和小李的装扮,不由得有些不自在,她几乎要忍不住用前些年在海外看到的,令当时的她骇且笑的,国内的某些报纸上的言论来批判自己:“这算不算资产阶级的软弱和腐朽?” 第118页 忽然,她悚然而惊——这真可怕。自己竟然这么想,真可怕。这种理论,这种想法一定有什么地方是不对的。但是,它不对在哪里呢?难道不是吗?自己的耐受力、自己的精神境界是比她们差好多啊…… 就在这个时候,小李到访。她带着大包小包,笑吟吟地说:“小姨,今天星期天,小军在家帮忙照顾奶奶,我过来洗个澡,可以吗?” “可以,可以,完全可以。”小凤仙赶紧把她让进门,并且帮忙把包放在沙发上。说真的,要是没有红星宾馆的经歷,她对这种到亲戚或者说朋友酒店房间去洗澡的举动多少会有不解甚至是排斥,但有了那一周的经验,她非但觉得是合理的,而且觉得是必须的,甚至立刻想到:“呀,昨天忘了让叮噹也洗个澡再走。”并且,在她正自惭形秽地怀疑自身的当口,小李的到来差一点就令她感到荣幸了。 浴室响起哗哗的水声,小凤仙为小李沏了一杯茶,还找出了一些零食:瓜子、花生、炒松子。都是在酒店里的商店中用外汇券买的。她热切地想要招待好小李,似乎这样可以减轻一点关于“资产阶级腐朽生活”的负罪感。然后,她又忽然有点担心:太隆重了会不会让小李不自在?会不会适得其反? 事实证明她多虑了。小李从浴室出来,还披着湿漉漉的头髮呢,看到茶水和零食,高兴地说:“啊,小姨,你真是太周到了,我都要不好意思了呢!”看到她发自肺腑的笑容,小凤仙也开心起来,和她一起坐下,喝茶、剥花生。 小李的话不少,但是也并不咋咋唿唿,跟她说话很轻松。开始的时候还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些家长里短,说着说着就渐渐深入下去。当小凤仙再次表示自己没有坚持下去的惭愧的时候,小李说:“这不怪你,真的。你别想太多了。其实,有时候我也会烦啊……”她嘆口气,声音沉了下去,“因为要照顾奶奶,小军一直不让我要孩子,这也没法要孩子……可是,有时候我还是忍不住会有点怨的……看到别人家的孩子的时候,我……我有时候甚至会想,等奶奶走了就好了,就轻松了,就解脱了……” 小凤仙一愣,有点震惊,然后又是不忍,再然后,心头升起的,更多的还是敬意:小李所想,真真是人之常情。就算有过烦有过怨甚至有过一丝希望燕飞早点辞世的盼望,但她还是细心耐心地尽着她的责任,并且,严格来说,这还不算她的责任。这更加让人生出敬意——它甚至比那种未曾经过挣扎的尽责还要让人起敬。 “小姨,你不会觉得我……那啥吧?”小李说。 “不,不会。绝对不会。”小凤仙肯定地回答。 “这不就对了?”小李说,“我们也真不会觉得你一定要呆在红星宾馆才是好人。”说到这里,她停一下,接下去,“其实,我还是应该感激奶奶的。要是没有奶奶,小军哪会娶我这个农村妇女。他那条件,怎么也得找个有文化、吃公粮的。当初就说好了的,跟他结婚,别的都没啥,就是得照顾好奶奶,奶奶没走之前也不能要孩子。要不是小军提这样的要求,哪里轮得到我跟他结婚?” 小李坦诚的述说是让人安心的、放松的,在这样的气氛下,小凤仙忍不住把自己的纠结拿出来和这个只念过初小的农村妇女讨论,“小李啊,说真的,你会不会觉得小姨……小姨这种生活是资本主义的,是那个……软弱腐朽的?” 小李听得有点愣神,喃喃地说:“好多词我都不懂……听上去象广播里的,太高深了……” 小凤仙想了想,换一个方式:“我是问你,你会不会觉得看不起我?” “看不起你?因为你住和平饭店?因为你从美国回来?还是因为你是那个……嗯……盖房子的,哦,不,是给盖房子的人画图的?我的天,小姨你说的这是什么话呀!”小李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几乎有“掉落眼珠”的感觉了,她极大极大极大地震惊了,“小姨你的想法太奇怪了!” 这一刻,小凤仙也震惊了——她勐地发现,如果把她的第一次问话翻译成小李能懂的语言,完整的表述应该是:“你会不会因为我的日子过得比较舒服而看不起我?”这是什么逻辑? 啊,大道至简,直指真相。 小凤仙终于明白那个理论为什么让她觉得可怕,到底哪里不对了:人,绝大多数人,象小李一样的老百姓要的是日子,好过的日子。对富裕和舒适的嚮往是人的本能,并且也是激发人类进步的原动力之一。人的身体熟悉了舒适以后,勐地降到水准以下,有不适很正常。苦难的生活也的确可以磨砺出人的韧性,甚至人性的至恶可以逼出人性的至善。但是,绝对不能将苦难这个环境和人性的至恶当作韧性与至善的唯一土壤,否则,可能会推导出用□□毁灭世界再重建高级文明与道德的极端! 这一刻,小凤仙终于摆脱了自惭形秽。同时,她也更深地佩服叮噹——叮噹的信仰,经歷了这些、那些、以及一定还有别的什么一些,而不崩溃、不颠覆、不变形,还保持着它本来的样子……啊,那不但需要坚韧的心志,更需要真正的大智慧。 第119页 第94章 燕飞终于还是去了。那是一个凌晨,小李忽然听到燕飞卧房里似有声音传出,一骨碌地翻身坐起,外衣都没有穿,赶过去查看。只见燕飞睁开了双眼,那眼神是多年未见的清明。小李忙说:“奶奶,您等一下啊,我这就叫小军过来。”说着,跑进自己的房间,推醒小军,再顺手抱起衣服,回到燕飞的房里再穿,一边穿一边说话:“奶奶啊,你感觉好点了吧?大伯、二姑和小姨都回来看你了。就是你的儿子宁平、女儿宁秀,还有他们叫‘九妹’的小凤仙,都回来了。早些年咱送出去的消息他们收到了呢……”说话间,小军也套上衣服过来了。 “奶奶!”他坐到床边,握住燕飞枯瘦的手。燕飞似乎想说什么,但一丝声音也发不出。她还似乎想把另一只手伸过来和小军相握,也只略动了动就不得不放弃了。唯一的回应大概只是手指的轻颤。 “小军,你在这儿看着奶奶,我去叫大伯和二姑过来。”小李一边说一边往楼下跑。 “快一点。”小军低低地说。谁都知道这已经是燕飞的最后时刻。而这个最后时刻能有多久,十分难说。 “嗯。”小李回答,声音已经在楼梯下。 “小心一点。”小军想想,追到门口说了一句,“天黑得很。” “知道了,你快回去吧!”小李推出自行车,跨上去,车身摇晃两下,消失在了弄堂口。 宁平和宁秀被小李从梦中惊醒,手忙脚乱地开始穿衣服,出得门来,宁秀的外衣扣子扣错了,宁平的手在微微颤抖。 “别着急,啊——,别着急。”小李放慢声音,坚定地说,“奶奶会等你们的。” “是,是,”宁平说:“对。不着急。阿妹,侬勿要急啊,阿拉娘会等阿拉的。”他没有发现,他的手抖得越发厉害了;他也没有发现,他的嘴里说的全都是沪语。 小李搀着宁秀,宁秀挽着宁平,三个人高一脚,低一脚,深一脚,浅一脚地快步走着。宁秀只觉得自己完全神思恍惚,连到底走在哪里都不知道。好像有另外一个自己,在冷冷地、悲悯地看着暗夜里匆忙赶路的人。啊,她想起了那个黄昏,想起那个收到小凤仙电报,知道母亲不会赴美的黄昏。如果那个时候,自己热切地、积极地坚持,母亲会不会出来呢?如果她出来了,这一切的一切就不会发生……啊,这样的想法不能有,不敢有,却又一直不停不停地浮起来。按下去,又浮起来,按下去,再浮起来……这样的设想和深重的悔恨仿佛毒蛇,啃噬着她的心。 他们终于还是赶到了,赶在燕飞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那最后的时刻,小军从背后环抱着燕飞,让她坐在床上,宁平和宁秀一边一个,握住了她的手。小李则坐在床边,微笑地看着她。没有人哭泣,没有人说话。那是太阳升起之前,天最黑,夜最冷的一个时间。宁平记得外婆曾经说过,燕飞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生的。当那似乎是带着一丝笑意的目光渐渐黯淡,宁平松开了手。掌心一空,有一点失落,但又似乎还握着什么,仿佛有什么东西永远地留了下来。 宁秀呆呆地坐在屋角,看小李和小军开始忙碌:给燕飞穿上早就准备好的寿衣,拿出黑色臂纱给大家戴——那黑纱上别着一抹红布,表示这是喜丧:高寿而别,儿孙在侧。然后再出门去放一挂鞭炮,用那一声声脆响代燕飞向这人间,向周遭的邻里告别。 这时候,天朦胧地亮起来,全新的一天开始了。 又是一个好天气,高而远的天空中没有一线云彩,所有的阳光慷慨地倾泻下来,将人间的一切都照出了一种洁净感。就连这幽深逼仄的弄堂都绽放出一种别样的华丽。这一天的阳光深深地镌刻在了宁秀心里,她觉得这样饱满的、辉煌的光芒是对母亲这一生的补偿。在她有生之年,这样的光似乎从来不曾真正照进过她的生命。看着这样的光线,宁秀想起了很多事,有些是她小时候模煳见过,恍然听过的;有些是从外婆、姨妈口中漏出的只言片语——母亲这一生,殊为不易。用所遇非人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除了林季新以外,呵,林季新其实还算好的,燕飞在很年轻的时候遇了几个有些变态的客人,被骂过,还被打过。那时候张家的力量并不足以与之抗衡,不过是打落牙齿和血咽下,事后选择性地遗忘,并努力地往前走,往前看。至于燕飞自己是否记得,是否挂怀,无人知,无人问——因为知了问了也没有用。 宁秀和宁平都不知道该如何撰写燕飞的悼词,他们几乎有点茫然无助地看着小军,觉得这必须要总结一生功过的题目实在太大。小军嘆口气,关到房间,按照时下通行的格式写了一篇,然后念给他们听。结果包括小凤仙在内的三个人都发现那完全不适合燕飞——抚养儿女、孝顺长辈、帮扶邻里、团结同事…… “小军,还是就用你的口吻来写吧。”宁平说,“她是你的奶奶。” 于是,在燕飞的追悼会上,宁平、宁秀、小凤仙才终于知道了燕飞和小军的前尘。说真的,在那之前,他们偶尔也不是不困惑的——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对谁好,而小军对燕飞实在是太好了。其实,这话也不对。在最开始的时候,燕飞就是无缘无故地对小军好了。听到小军克制隐忍,仍然忍不住数次哽咽的声音,宁秀想,这终于好算是母亲得到的一线光了。当没有阳光照进生命的时候,她试图用微弱的力量去为旁人点一支烛。而这个旁人,在能够站起来之后,助她推开了一扇窗。令她的生命终点,终于沐浴在了阳光之下。 第120页 第95章 在返美的飞机上,宁平的心情有些沉重。他低头看着自己平放在小桌板上的双手——它们在轻微地震颤。不是因为飞机气流的缘故,他知道,它是自己在震颤。不受控制的,将会越来越厉害地震颤。parkinsonsdisease。在他多年的临床经验中,这样的病例见过多起,它无法治癒,只能稍作控制。可以预见的将来,自己会肌肉强直,语言障碍,洗脸、刷牙等日常生活无法自理,甚至大小便困难。还有可能忧郁和痴呆。这不是什么罕见的疾病,70岁以上的老人,发病率在千分之三到五。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其实,它不过只是在正式宣布他已经是一个老人,一个将受身体拖累,最后行动不良,无法再在人前保持体面的老人。和老年痴呆比起来,这一种也许还相对好一点。当然,它会久久地折磨他,如影随形,直至生命终点。他现在要做的,是必须面对它来了这个事实。 “好吧。”宁平想,“现在轮到我了。”是的,现在轮到他了。生命仿佛一棵捲心菜,叶片由外而内缓缓剥去——外婆、母亲,现在到他了。该他来面对这最后一战。这个时间也许还有十年,也许不过数月。谁也不知道。他不知道多年的医生生涯能不能帮到他——见惯了死亡并不等于可以直面死亡。老实说,他还是怕的。怕什么呢?是死之前的痛苦还是死之后的沉寂,又抑或仅仅是关于死这个未知的恐惧?他不能很清晰地分辨,只觉得似乎都有。母亲漫长的临终状态、外婆的墓穴被捣毁的事实都令他恐惧。前者是痛苦,后者是……后者是什么?说不清楚。 啊,当他们向小军表示,希望将燕飞的骨灰安葬在张雪亭左近的时候,小军为难地告诉他们,1966年下半年,红卫兵平毁了上海各个公墓近40万个坟穴。他们再也找不到外婆的埋骨之所了。那一瞬间,宁平只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嘣”地一声断裂了。固然,尘归尘,土归土,以外婆那样的个性不见得会计较这个,但是,还是觉得恐惧——那是一种哀思无法安放的空茫,并由这种空茫生出的巨大恐慌。你甚至说不清楚自己在怕什么。 生命最后一程可能的肉体痛苦和死亡这个终极命题带来的精神痛苦,哪一个更令人恐惧?宁平不知道。以前,他坚定地认为是前者。现在,他发现自己不能确定。关于前者,他有很多的经验,尽管这经验是间接的,但他觉得也是很大的帮助——他知道他可能要面对什么。但是对于后者,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宁秀的长子john没有告诉他,若莲也没有告诉他。也许,对于他们来说,肉体的痛苦已经超越极限,无暇也无力去害怕死亡了吧。 john生的是一种绝无可能治癒的疾病,发病率极低,痛苦程度极高——宁平从业50年,只见过也只听说过这一例,且,亦无文献记载。一开始,表现得跟myastheniagravis(重症肌无力)类似,后来又发现了更多不同的症状。原以为那些症状是併发症,后来证实又不是。病情时好时坏,最后终于绝对地坏了下去。john五岁发病,十岁逝世,五年间,他们尝试尽了当时医学条件下可能尝试的一切手段。宁秀则付出了她能付出的全部——时间、金钱、感情,到了后来还有尊严。那是噩梦般的五年。宁平甚至都不能回想。 那是宁秀生命中最黑暗的一段日子。john的父亲坚持了第一年就离开了家,再也没有回来。一个单身母亲带着一个时时处于极度痛苦中的孩子,这样的生活,是不能描摹的。宁秀日日守在john的身边,花光了自己全部的钱,再花光了宁平全部的钱,再花光了小凤仙所有可以动用的钱,再借遍了所有能借的人的钱。这些都不是问题,最大的折磨来自于john的痛苦。那一个稚嫩的生命、清醒的灵魂,面对的是超过承受极限的肉体痛苦。而宁秀,作为一个母亲,眼睁睁地看着,无能为力。恨不能身代,却无能为力。有时候甚至恨不能自己一觉睡去,永不醒来。可是,不但不可能永不醒来,甚至连生场小病都不敢。作为一个母亲,作为一个独立抚养孩子的母亲,别说死,连病的资格都没有。而john……啊,那个孩子……他曾经生命力极度旺盛,他是那么那么热爱这世界,只要痛苦稍稍减轻一点,他就希望出去。他想看看阳光和草地,最好是草地上能有孩子们在玩球。开始的时候,他可以偶尔帮他们捡捡球,后来,他坐在轮椅上为他们助威。再后来,他只能看着,微笑。再再后来……他的眼珠已经无法转动。所有肌肉全部萎缩,这也是和重症肌无力的一个区别,john的肌肉是真正一点点萎缩,而不仅仅是神经的问题。他开始无法吞咽,很快将无法唿吸。他们不得不准备切开他的气管,插进去一根管子。 在这个时候,宁秀找到了宁平,请他给john注射一针凝血剂。它将在15秒以内让john陷入永眠。但是,它也有极大可能让宁平和宁秀陷入巨□□烦。宁平会被起诉,会被吊销执照。宁平和宁秀都可能获刑。另外,它还挑战着他们俩的信仰——他们都是基督教徒。而这一切,不过是换取john几日的安宁——如果不作气管切开术,消极地放弃治疗的话,几天之内,他也会在极端痛苦中死去。 那是一个深夜,宁秀和宁平面对面地站在医院的走廊上。灯光昏暗,周遭寂静。病房里偶有人在梦中传出痛苦呻吟。宁平一动不动地沉默了十分钟。他的脸藏在阴影里,看不清一丝表情。最后,他为john注射了致命的一针。 第121页 自那以后,他亦以医生的身份,大力支持安乐死合法化运动。在之后的漫长岁月中,无数次被质疑,甚至有人称他为“主张杀人的医生”,他从来没有后悔、动摇过。然,这一天,当他在归美的万米高空中,注视着自己开始震颤的双手的时候,他想:对死亡的精神恐惧和对肉体痛苦的恐惧哪一个更令人害怕呢? 第96章 小凤仙一出机场就看到了grace和她那辆红色的chevy。“怎么是你过来?”小凤仙有点诧异,“不是说你哥哥来接的吗?” grace推过宁秀的行李车,一边走一边答道,“哥哥接到一个案子,今天飞伦敦。嗯,大概你们在空中擦肩而过了。”说话间,她已经帮手把宁秀和宁平的行李放在一旁等候的宁秀的先生的车上,利索地盖上行李箱,再转头回来,“哥哥走得比较急,我就没有通知你了。” “哦。”小凤仙漫应一声,提不起多少精神说话,长途飞行让她疲惫。多年前起飞与降落带来的是飞翔的兴奋与快感,而今觉得机舱活动空间太窄,腿部血循环不好,坐得久了,脚都有些肿;时差也让人不舒服,又不能喝咖啡来调节一下——晚上会失眠,现在她更希望有一张床可以躺下,舒展舒展仿佛会咔咔作响的关节。如果没有床,一杯热茶也好。是真正的,用合适温度的水沏出来的中国茶,最好是龙井或者香片。不要飞机上的刷锅水,也不要加了奶的英式红茶。早在十年以前,她就发现自己越活越回去——生活习惯和个人偏好渐渐向童年和少年时期靠拢。有时会觉得这中间的光阴似乎都不见了。 “你的茶。”等她在车上坐下,grace递过来一只保温杯,笑着说,“爸爸特意叮嘱我,到了机场再沏的。” “啊——!”小凤仙终于笑了,眼睛仿佛被点亮,脸上的皱纹似乎也都舒展了七七八八,恍惚看去,至少年轻了十五岁。赶紧打开喝了一口,再发出一声满足的嘆息。这才觉得五脏六腑全都归了位。 grace将车平稳地驶离机场,顺手拧开了收音机。电台里,mi插eljackson的声音流水一样传出来,和着温柔的吉他声:“shesoutofmylife,andidontknowwhethertughorcry,idontknowwhethertoliveordie……” 小凤仙几不可闻地嘆了一口气,闭上眼,轻轻将头靠在车窗玻璃上。车窗外,公路在车轮下飞速延展,仿佛一条活着的蜿蜒的蛇。它会带她回到家,回到napavalley,母亲长眠在那里。因了这个缘故,她无论奔波多久,只要一想到那里,就会觉得安心。 “有朝一日,当我去后,让我睡在外婆身边吧。”她轻轻地说。 “好。”grace回答,“等我去后,也让我睡在你的旁边。就像小时候一样。”是了,grace是小凤仙40周岁上才得到的一个女儿。在此之前,虽说她和peter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但是小凤仙暗地里向基督,向中国的观音菩萨,甚至向安拉,向所有她知道的神,求了又求,求了又求,最后终于才如愿以偿得到了这件贴心小棉袄。自小就是捧在掌心长大的。一直到grace八岁,每天晚上,小凤仙都要在床上陪她先睡着,然后才起身做自己的事。也正因为如此,grace小时候特别的嗲,特别的粘她。并且,代沟这个流行的词语从来没有在她们之间通用过。即使是在grace的青春期。但是,她们之间并非没有分歧。 那第一次严重分歧是在grace大学毕业的时候,小凤仙不知道学了应用物理的她从什么时候开始立志要作一名记者,还是战地记者。开始的时候,小凤仙认为她不过是一时兴起,不过是在某个时候忽然受了某本书或者某部影片或者某个别的什么的一时刺激,产生的瞬间念头。毕竟,在自己的生命中,偶然也会设想一些完全不同于现存生活的某个场景,会想,如果我干什么什么,那么我此刻将在哪里,将做什么,将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小凤仙觉得grace可能是有点厌倦了实验室的生活,于是建议她去旅行。当她旅行回来,仍不改其志的时候,小凤仙甚至帮她搜集资料,协助她联繫了一家报社,让她去实习——体验一下别样的生活未必是坏事。只是没想到,grace这一干就是三年,并且,步步为营、有纹有路地在为她的理想作准备:研究国际政治局势、阅读大量关于武器和战争的书籍、同时还有计划地锻鍊体能。在小凤仙出发回国的时候,grace已经在开始练习射击。 当小凤仙发现grace很可能是在来真的的时候,忍不住开始着急。 一开始,小凤仙是试图以一个开明家长的面目,以讨论问题的方式出现的——就像她以前一直做的那样。 “你为什么想要当一个战地记者呢?”小凤仙说。 “具体的,我也说不太清楚。但确实,那是我的渴望。” “你知道战争是什么吗?那没有一点浪漫和诗意。”小凤仙说,“我们家的很多人都是从战争中劫后余生的。我个人认为,你应该先去採访一下她们。这……对你的准备也是有好处的。”说到“准备”的时候,她情不自禁地读了重音,带出了那么一丝讽刺意味。 “我会的。”grace没有理会她那一丝讽刺,“事实上,我早就採访过外婆。” 第122页 “是吗?那你得出什么结论?”小凤仙说。 “没有结论。”grace回答,“这不是一篇论文。或者说,就算它是一篇论文,我的样本太少,并且没有第一手资料。还没有资格有结论。只不过,这是我想当战地记者的萌芽——我想去看看。但是,我不能以一个士兵的身份。我想做一个旁观者。” 是这个时候,小凤仙才意识到,grace不是很可能在来真的,而是确确实实是认真的。当她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开明家长的面目再也无法维持,讨论问题的方式也无以为继。她只要一想到她柔软可爱的小公主要自个儿去置身危境,她就根本没有办法保持理智和冷静。 于是,她们之间开始出现一次又一次的争执。每一次都不欢而散,每一次都谁也说服不了谁。就在小凤仙出发前,这样的争执也没有停止过。 第97章 母女俩抵达napavalley的时候,正是黄昏。夕阳在山顶熊熊燃烧,整个天幕都被映红了。她们的车仿佛一支箭,射进一片壮丽的火海。小凤仙打开车窗,让疾风亲吻她的面颊。脸被颳得有点疼,髮丝也飞了起来。那髮丝,因为在国内没有可靠的理髮店可以烫染的缘故,统统露出了真面目——花白得让人心惊。如果索性全白了倒也罢了,那可成就另一份优雅。最怕的就是这个花白,显得老态毕露兼具落魄相。 “妈妈,关上窗。太阳下山了,凉。”grace说。在机场她就看到小凤仙的头髮了。当时简直如同一把大锤击在心间。原来,妈妈已经这么老了。那种陡然见到父母老去的感觉真是不好形容——它是酸涩,是心痛,是蓦地觉得肩膀沉了起来的责任感。而对于grace来说,妈妈还不只是妈妈,妈妈还是一个好朋友。而今,她看着小凤仙的髮丝在风中飞舞,那种随时可能会失去妈妈的恐惧攫住了她。啊,是的是的,我从来不曾指望过妈妈会长生不老,但也从来不曾想过有一天她真的会离开。 “不凉。这风吹着真舒服啊。有泥土的味道呢,还有葡萄园发芽的味道。”小凤仙闭上眼睛,觉得仿佛能亲眼看见万千葡萄树上亿万叶芽在风里舒展、生长。那是春天的味道,就算你看不见,也能闻得到;就算闻不到,也可以感觉得到——闭上眼睛,你就知道,它就在那里。春天就在那里。 “妈妈,关上窗!”grace提高声音。刚刚她瞄了一眼妈妈,嗯,那种沉醉的、满足的表情是她熟悉的。小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吃了冰激淋,妈妈一定会在一勺入口之后夸张地作出这个表情,然后大力点头:“yummy,yummy!”呵,老天,她那时候都已经快五十了。grace忽然想到,是了,妈妈那时候都快五十了,可是还是陪着童年的自己爬山、远足、露营……整个整个的白天都在花园里种郁金香球茎,整个整个晚上都给自己读故事,陪着自己数星星……从来没有发现她累过,从来都有一副好笑容。从来她都说:“grace,我的宝贝,来,我们来玩个新游戏!”而一转眼,妈妈……竟然老了。想到这里,她再看一眼根本就没有关窗的小凤仙,有些无奈地嘆了一口气,放柔声音,好脾气地说:“妈妈,关上窗好吗?天真的凉了。你穿得又不够。” 小凤仙终于摇上了车窗,笑道:“你真唠叨。”grace也笑了,然后忽然沉静下来,低低地说:“妈妈,对不起。” 小凤仙一愣,旋即明白过来她在说什么,轻轻地嘆了一口气,“可是尽管是这样,你还是坚持,对吗?” grace想了一想,点头:“是的。但是,还是对不起。” 说话间,她们已经在自家的房子前停了下来。那是一幢高大俊秀的建筑:peter和小凤仙两个人共同设计的。夏天的时候,整整一面山墙上会爬满常春藤,无比葳蕤。而今,那常春藤还没有绽出新叶,只有纵横的棕色藤条密布在墙面上,倒也别有风味。 peter迎了出来,给了小凤仙一个拥抱,笑着说:“终于到家了。”grace把行李从车里往外拿,“进屋去吧。爸爸可盼了一整天了。你走后他每天都关注中国的新闻。担心得不得了。” “中国……现在已经很好了。不用担心。”小凤仙说。在过去的那些日子里,peter曾经和她一起想尽办法搜集国内的资料,不放心非常正常。 “应该也没有那么快好吧。”peter说,“还需要时间。” “比你想的好一点。”小凤仙一边洗手一边说,“比我想的要差一点。” “那就已经足够了。”grace安排着,让人把晚餐摆在桌子上,“据我了解,这两年的变化还是很大的。当然,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听听,这是什么委婉的外交辞令。”小凤仙笑着说,“你可不要由一个科学家变成一个政客。” “我那只是怕你伤心!”grace抗议道:“我绝不会变成一个政客,绝不!” “科学家可比政客好太多了,对不对,grace?”peter在餐桌前坐下。当然,他也不贊成grace去当战地记者。他觉得如果他们家一定要派一个人出去的话,也应该是儿子,甚至是自己,反正绝对绝对不能是grace。他的这种想法曾经被grace颇不以为然,嘴上虽然不说,但却从心底觉得那是爸爸潜意识里看不起女性的表现。但是,这个黄昏,她忽然觉得心里好像多了点什么。于是,她咳了一下,清清嗓子,有点不好意思地说:“爸爸,对不起。” 第123页 peter跟小凤仙开始的反应一样,也是愣了一愣,随即亦是嘆了口气:“不过,你还是要去,对吗?”那声音里竟然有着小小的,渺茫的,因为自己也知道是奢望并不认为会实现却又带着一丝侥倖的……卑微。 grace鼻子一酸,低下头去,没有说话。 peter停了一刻,说:“嗯,也好,这也就够了。” “是的,这也就够了。”小凤仙说:“你要好好的。” 如果几个月前,grace听到这话,听到这变相的允准一定会大大的欢喜,一定会控制不住上扬的唇角,一定会心雀跃之。但是现在,她却高兴不起来,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她觉得心头沉甸甸的。那种感觉,不容描述。她更深地低下头去,不说话。 “为了理想,总要付出些什么的。”小凤仙说,“如果那是你的渴望,你就去吧。但是一定要注意安全。我和爸爸在这里等着你。”说到这里,她觉得难以忍受眼底那汹涌而来的泪意,一定要停一下才能继续,“grace,我把我最爱的人交给你了,你要对她负责。你要发誓,让她安全,不令我伤心。” grace再也忍不住,低着头,疾步离开餐桌,走到了落地长窗旁,仰起头来,嵴背挺得直直的,不让眼泪落下。妈妈把grace交给了grace:成年的、有自己思想,要追求理想的那个grace要对属于妈妈的那一个,永远是个小公主的grace负责。要承诺她的安全,不能让一个已经老去的、头髮花白的妈妈伤心。 “我发誓。”她说。 第98章 第二天,小凤仙到隔壁去见了刘勇。说是隔壁,却也足足走了三十分钟才到。不过,在春天的早上,踏着晨雾,看阳光一点一点,从容地占据一寸一寸领地,耳边迴响着不知名的鸟儿的鸣啭,这样的行走,是让人非常愉快的。而刘勇的存在,也是让人愉快的——纵然,他也已经老去。赴美之后,刘勇一直在napavalley耕种,身体不错,情绪也不错。他就像是一块岩石,凝固在了时间里。若莲过世以后,刘勇将她葬在了一大片开阔的葡萄地里,背后是远山,前方有溪流,簇拥她的是浓艷的绿以及从春到秋都沙沙响个不停的阳光的脆声。而刘勇,整日整日在地里消磨。绝大多数的时候,他干活;偶尔,也坐下来歇息一阵。从黎明到傍晚,日復一日。他已经很少说话,甚至也很少笑。但周围的邻居们并不觉得他奇怪,更没有人畏惧这个始终沉默的老人。他的友善似乎不需要表达,人们就可以明白。当然,他的葡萄园也明白——刘家的葡萄在napavalley是数一数二的棒。不过,他们家的酒不是。刘勇的爱好只是耕种,并非酿造,更非经营。当年的那些苦苦钻营实际上都不过是一种向上挣扎的姿态。当条件终于许可,他固执地做回了一个简单的农夫。刘大宝则始终没有学好酿酒,尽管他已经很努力了。最后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成了一位酒商。刘小宝从事的是同这片土地完全没有关系的工作:他是一个职业棒球手。几年前退役了,开了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生意不好不坏,但日子过得十分肆意。他娶了一位黑人太太,是个歌手。于是,刘家的葡萄除了极少一部分用来酿不那么好的酒自家人喝以外,绝大多数被邻居们收购了。 刘勇在田间看见了慢慢走过来的小凤仙。他没有迎上去,但是停下了手里的活,摘下草帽,擦了一把汗。他今年已经73岁,50年前,从小凤仙坐上他那辆人力车开始,他的命运里发生了无数穷尽想像也无法预见的跌宕。那些过往,那些所有,那些隐秘的心事和低着头努力一步一步走下去的岁月,统统化为沉默。他永远不会问出“whoami”这种问题,估计就算重来一世,大抵也是这般。这样的性子,无论是年轻还是年老的若莲,都未曾有过怦然心动的那种雀跃。但是,他仿佛是这原野上的一棵树,沉默地一年一年生长,慢慢变成她血脉相连的一个部分,成为了她的家人。 若莲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年里,与李子明在napavalley偶遇。其实,自日本战败之后,想要联络他已并不需要登天手段。但,主动联络这回事,好像不是若莲的考虑范围。在这段关系中,她从来只准备接受命运的安排。即使也会挂念,即使也会恍然出神,即使——当生活安定下来,可以坐在廊前翻一本书的时候,会想起过往时光,斯人音容笑貌如在目前……可还是默默地翻过一页书去,静静看日影往前移动一分。她从来不曾想到过,在即将走到终点的时候,命运还为她准备了这样一份小小惊喜。 那是1975年,她年近80,被确诊为肺癌中期。她拒绝了手术,採取保守疗法。治疗效果并不好,但是也不算坏——部分延缓恶化程度,减轻了一些痛苦,但终点已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在这样的日子里,只要天气晴好,刘勇都会用轮椅推了若莲去户外。沿着镇上的街道看看人,到田野里看看云和天。有时会在树荫下坐一坐。若莲的嘴边总有一朵若有若无的笑意,看待这个世界不无眷恋,但慢慢生出了一种疏离和告别。 就是在这个时候她和李子明重逢的。那是初秋,葡萄藤上已经开始缀了累累果实,但还青涩着,一粒一粒挤挤挨挨,硬梆梆的。若莲坐在轮椅上,戴了顶美丽的白色遮阳帽。阳光从头顶的树荫中漏下来,在她的裙子上印满暗色花纹。李子明从田野的那一头走过来,满头霜发,腰板笔直。他是和家人一起来napavalley旅行的,他的某一个孙子在加州念大学,刚刚毕业。他们一家参加了他的毕业典礼,顺道来这着名山谷小住。这是他们抵达的第二日,李子明一个人出来散步。顺着绿色葡萄田中的小径走走,他打算走到最近的一幢房子附近就折返。日光强烈,他抬起手来在眼前挡一挡,眺望他的目标。 第124页 他看到了若莲。真奇怪,他就这样认出了她。那明明只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年妇女的轮廓,可他就是知道那是她。平静地知道——并无什么汹涌激烈的情绪,并无什么忐忑不安的疑真疑幻,甚至并无迅勐而至的,他乡遇故知的喜悦。他平静地朝她走去,并且他也知道若莲此刻心中所感与他一模一样。 一直要到走出十几步以后,他才开始觉出一点激动。这点激动和过往数十年间的任何一种激动都不同。它是甜的,又是酸的,还是苦的,更是一种满——充盈于胸腔之中,满满地塞着,热辣辣的一团。他的脚步加快了一些,远处的那个轮廓再清晰了一些,胸膛里的那点激动慢慢沉下去,变成了静水流深的那个深。 到得李子明终于站在若莲面前的时候,他们俩相视微笑。他在她轮椅旁的草地上席地坐下,和她一起看向绿森森的葡萄园。过不了多久,叶子会转黄,葡萄会一日一日地大起来,甜起来。 “今天天气真好。”他说。 “嗯。这里大多数时候天气都很不错。”她说。 那一天,他们在这片树荫下晒了好久的太阳。其间刘勇在他们的家里招待了李子明的家人,将午餐和若莲的药用野餐篮一起送了过来。还送来了一张白色的藤椅。 那天有很温柔很温柔的风,他们说的话全都飘散在了风里。那些话语和笑声长出了蝴蝶的羽翼,飞去所有错过的别后光阴,将所有皱褶一一抚平。 “这就是告别了。”若莲想,“这样的告别真的很好。”她对李子明伸出手去:“约个来生。”李子明将手伸过去,喉头轻轻一哽,“约个来生。” 第99章 和李子明的重逢是若莲生命尽头预支到的甜头——最后之战是在肿瘤全面扩散之后打响的。癌细胞扩散到她的气管,每一次唿吸都似乎要耗尽全部力气。剧烈的疼痛如附骨之蛆,死死纠缠。到此时此刻,包括小凤仙和刘勇在内的全部家人已经都无能为力,宁平和宁秀赶了过来,他们要做的,是尽量减少若莲的痛苦,企图挽救的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尊严。但是医学能够起到的作用十分微小,止痛药的使用效果越来越差,不过是将绵绵不绝的疼痛转化为浪潮一般的疼痛,为若莲赢得一点喘息的时间。除了痛,还有整夜整夜不能入眠,无法躺平,永远呈九十度靠在床头。昏迷是奢侈的,虽然就算昏迷了也在痛。 若莲对周遭的一切感受得到,但是已经几乎完全没有表达。她觉得自己似乎被绑上一条註定要沉没的破船,风雨肆虐,颠簸、痛苦无休无止,无力反抗。这样的感觉常常和南京经歷错乱,她甚至觉得现在就是在南京,不同的是,这一次,身边没有刘勇,只有自己,只有自己。在这种时候,那些被理性死死压抑一生的恶念一次次袭来,她狂怒地抱怨命运的不公,刻薄地觉得刘勇是个无法沟通的农民,甚至明目张胆地嫉妒李子明的太太,甚而至于,觉得李子明也无非贪图情事之欢。这些恶念席捲着,汹涌着,又冷又黑,势力强大,一波一波要将她淹至没顶。然而,这所有的斗争都只在她的世界进行。身边人只看到一张隐忍的,痛苦的,无力的脸。 此刻,如果有信仰是否会好一点?如果能够相信真的有彼岸是否会好一点?上帝或者别的神是可以永远在一起的,当孤军奋战的时候,当快要被恶念吞噬的时候,当觉得人世间的所有阳光都照不透黑暗心房的时候,是不是会好一点?偶尔清醒的时候,若莲在心里问自己。她真心希望有谁能够在她旁边念个金刚经或者唱唱赞美诗什么的。也许还是不行……只有自己,只有自己。 最后的一个月,若莲唯一能有的坚持就是自己起来上厕所,尽管还是需要人在便后帮忙清理,但她坚决不肯在床上解决,就算是用便壶也不可以。尽管每一次挣扎下床都又痛又疲倦,坐回去以后还要喘上半天,竭尽全力才能吸得新鲜空气,在窒息的边缘来来去去,可是,她还是坚持,她把有限的体力全用在这件事上了。所幸宁秀完全明白她,温柔又熟练地扶着她的手,带她一步一步挪到洗手间。小凤仙也是这样,虽然她的手法不如宁秀,偶尔会令若莲觉得多痛了一点,但还是令她觉得安慰又感激——是的,有时候,那个理智的正常的若莲会回来,善意和温暖会闪回。可,还是恶念占着上风,这其中最不可遏制的是:我一生没有怨过谁,我一生不曾快意过。似乎要将所有的克制隐忍所有的委曲求全全都补偿回来。 终于,她开始发脾气。恶念终于如决堤洪水,开始外泄。不是控制不了,是不想再控制。家人全都理解她,给她更多的安慰和关心,但是没有用。她开始折腾——因为自己无法入眠,要求刘勇和小凤仙一直醒着陪伴,要听他们读书,要说话,要半夜起来听音乐。白天黑夜,无休无止,不许轮班,如是种种。家人唯有付出更大的耐心,但体力终究无法支撑,大家其实都不再年轻力壮。疲惫加上焦虑,一日一日,神色憔悴,人人都是气力用尽的模样。当若莲的善念偶尔闪回的时候,她痛恨这样的自己,这种痛恨又加剧了下一轮发作的烈度。同时,她开始疑神疑鬼,觉得就算是至亲家人也没有办法接受这些,这一刻觉得不能接受是应当的,下一刻又用更激烈的手段去印证,期待他们会接受。等他们接受了,她又觉得他们很可能是装的,说不定在心里期待她速死。 第125页 某一天,宁平叫了小凤仙和刘勇谈话,他们神色憔悴地看着他,等他开口。 “现在她很痛苦。”宁平说。小凤仙警觉地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宁平轻轻抬起一只手,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吸了一口气,他接着说下去,“现在病人很痛苦。除了身体上的,还有精神上的。”说到这里,他停了一停,“有很多很多病人都是这样。并不仅仅是对死亡的畏惧,还有在死亡和痛苦面前逐渐的迷失。” 小凤仙有一点困惑,又有一点明白。 “我们该怎么办?”刘勇说。 “没有办法,只有靠她自己。”宁平低低地说,“这段时间不会太长了。”停顿了一下,他又再重复了一遍:“她很痛苦。” 是的,宁平真正明白若莲这无法表达无法形容的痛苦,身体上的痛和各种无能为力的衰竭是一部分,心智的渐渐迷失是另一个部分。人们往往会在迴光返照那个剎那才会回到最初,当然,也有人即使在那个剎那也不曾摆脱各种恶的纠缠。 可是,若莲,到底不同。她没有等到最后光阴藉助激素水平上升才找回自己。她在苦苦挣扎中最终突围——她在混沌和清醒中找到了一条路,不再压制所有的怀疑、委曲、嫉妒等等本能,而是又一条一条地驳斥它们,战胜它们。就宛若手起刀落,一个一个地对付身体的脓疮。是的,她在人生最后的光阴里开始自省,在病痛折磨中开始痛苦自省。将这一生以为想通其实没通的所有问题一个一个地拎出来,直面藏得最深的自己,提问:“是否真的怀疑,是否真的抱怨,是否真的委曲,是否又真的嫉妒?”答案是:“不,不,不,不,不。” 我这一生,无有怀疑,无有抱怨,无有委曲,无有嫉妒。过往时光均是好时光,因为不曾迷失。那些坚持和忍耐不是向现实屈服的不甘,而是真正的我最想要的。 若莲,最终打赢了这最艰险的一仗,在没有上帝或者别的神的帮助下,如同初生婴儿一般通透地走向了死亡。无忧无怖,无挂无碍。 第100章 21笔。叮噹的海外帐户上有21笔限额取款记录。小凤仙看着这个数字有点迟疑,不知道算多还是算少。可能还是算少吧,近十年时间里,只有21个人成功抵达。不,也许已经很多了,那条来路有多少周折,没有人知道。从那天叮噹的谨慎看来,即使已经是1980年,这也还是一个秘密。并且,大概要永远沉寂下去。在查询叮噹帐户的同时,小凤仙也查了明铛的。非常让人振奋,唯一的一笔取款记录是两个月以前,这是明铛还活着的信号;令人不安的是,这一笔支出占到了总金额的一半,这说明明铛急需大笔资金。算算时间,张明铛已经七十上下,此刻需要大笔资金怎么看都让人忐忑。除非——除非是移民置业。可就算是这样也不可能一次性需要这么多钱啊。可是,就算是猜测和担忧又能怎么样呢?小凤仙坐在车里,出神地想。这许多许多年下来,明铛一点消息都没有。不知道有生之年还能否再见一面?也许是可以期待的吧,就连母亲都能在家门口和李子明偶遇。只要活着,就有可能。 小凤仙并不知道,70来岁的张明铛不但活着,而且正在筹划又一场豪赌。她嗅到了春风里的生机,准备大干一场。她的直觉一向敏锐,当年从山寨下来,带着十几个最心腹的弟兄,辗转去了中苏边境很偏僻的一个岛,在那里从头开始。他们由土匪转行开做贸易。当然,不是卖点海产品那种温和纯良的贸易。他们以该岛为据点,活动于附近的三不管混乱地带,什么都倒卖,走的是黑市路线。有人、有枪、有战斗经验,还有一点钱,这是最适合他们的行业。事实证明,明铛在金融投资上虽然一塌煳涂,但在倒买倒卖上颇有天份。再加上她逐渐生成了一种气场,让人情不自禁地愿意一腔热血死心塌地地追随。故,她仿佛那原野上的荒草,又风生水起,野蛮生长了十年。在这期间,中苏政治交恶,但黑市始终繁荣。即使是在另外一个十年里,这条线也没有真正断绝。相反,利润更高。当然,风险也更大。他们不但转手货物,也转手人口——偷渡。她并不知道,她的队伍护送过的人里,也有叮噹亲手送出的。他们是国境线内最后一站,由于业务素质优异,经他们手的人群,伤亡较小,几乎也算是业界翘楚了。这项业务收益不大,有时甚至还会倒贴。“主要是赚个口碑。”明铛笑着对兄弟们说,“这不是咱的主业。”事实上,这项业务是彻底倒贴的——那些拿出来看的收益全都是明铛和她伴侣的私蓄。也因此,当她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她必须动用那笔钱了。 当春风吹化冻土,第一缕草芽尚未从地底冒尖的时候,动物凭藉本能会感知到春天的来临。张明铛也一样。她站在自家灰扑扑的平房前,眯着眼睛看向远方,她清晰地感觉到又一个时代正在来临。这个时代将有着春天的勃勃生机,大概也一样会有着随气候转暖而来的蚊虫鼠蚁。她仿佛看见这片广袤的土地化开冰层,冒出绿意,那绿意疯狂蔓延,转瞬就是草深过膝,大河奔腾。这是她彻底转行上岸的最佳时间——那些灰线上欠过她人情的沉默的人们多半不介意在顺手的时候拉拔一下。 第126页 这是1980年,68岁的张明铛皱纹横生,眼神闪亮。在口袋里揣了一张某个欧洲小国的护照,准备以海外投资商的身份重返文明世界。“哈,上海,你以为我完了吗?还早着呢。”她喃喃低语。旋即又笑了,“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完吶……” 云铛和雪铛接到明铛还活着的消息,几乎是欣喜欲狂。和小凤仙的担忧不同,她们认定这是一个绝对正面的信号,“阿姐一定有她的想法,”云铛说,“九姐你放心,她一定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雪铛笑着说,“对呀对呀。阿姐是谁呀,她是天才啊。天才跟我们俩是不一样的。我们猜不出来她要干什么,但我们知道她一定有办法。” “只要她活着,什么都不是大事。”云铛十分笃定。 小凤仙听着电话里她们活泼泼的自信语气,也放松了下来——双胞胎这些年里,一贯没心没肺到令人髮指,可细究下来,竟然从未吃过大亏。她们活得无比热烈无比茁壮,而今是社区里最受人欢迎的优dy,她们家两周一次的下午茶会是方圆百里的盛事,因名额有限故,抢手到需提前半年预订席位,并且甜品还得自带!!小凤仙在偶然的机会有幸出席过一次,简直佩服到五体投地。她当下就确信,如果姐妹们将来比拼葬礼隆重程度的话,双胞胎可以完胜她们全部。那是将来要整个小镇一起送别的节奏啊,搞不好还会降个旗什么的。 呵,现在已经会偶尔想到葬礼。带着点轻松戏嚯,又藏着点悲伤——我们会慢慢加大参加葬礼的密度,直到最后一次,接受生者的追思和告别。小凤仙放下电话,低头看看自己的手:还好,还没有丛生的老年斑,甚至也没有太多皱褶,只是肌肉稍显松弛而已。大概离归路还有好长一段光阴。最近十年,她已经依次送别了怜卿姨妈、母亲、大姨燕飞,还得到了入画的死讯。母亲那一辈,而今只剩下爱卿姨妈。她和金宝都住在苏格兰。金宝在圣安德鲁斯大学做着一份行政工作,一干三十年,从最初接电话的慢慢变成排课表的,再到如今会在学校开学时作为部门主管对着几百名学生讲话,为他们的选课作出建议……她一步一步走过来,安稳、踏实、波澜不惊。爱卿姨妈独居在她附近,爱好园艺和编织,园子里常年花开不败,还有一架木头鞦韆。金宝的孩子们可以说是在这架鞦韆上被鲜花簇拥着长大的。至于编织……现在而今眼目下,小凤仙身上这件薄薄黑色套头无袖羊绒衫就是她老人家的杰作。 这样的编织作品是爱卿姨妈独家的新年礼物,总会在元旦以后,除夕之前寄到各个晚辈手上。近几年爱卿的眼睛已经不好,即使戴上老花镜也织不出原来那么细密的针脚。她开始用粗线棒针织宽大的外套,其配色、花形、版式设计堪称精妙,每一件都走在当时的流行前沿,用来搭配牛仔裤美得让人移不开眼,被孙女辈奉为神品,大力追捧。于是,一年一至的新年礼物额度被更年轻的一辈霸占——grace的行李里就有这么一件,去哪里都会带着,爱若珍宝。说实话,那种款式小凤仙看来略有不习惯,虽然确实好看,但很难理解为何孩子们会兴奋到那个程度。当然,更难理解的是爱卿姨妈怎么织出来的——她已经80岁了!!80岁老太太的设计会得到grace这样的傢伙的狂热喜爱,不得不说,这是天份。 现在,这个很有天份的老太太正坐在自家客厅里,满头银丝烫成美丽的小卷卷,披着一块羊毛大披肩,面前是一杯已经凉了的红茶。她在出神——她是偶然发现金宝的计划的。这个女儿有随手记录想法的习惯。这一本落在她处的记事簿让爱卿的心情难以平静。 金宝似乎在计划将来某一天回趟中国。当然,不是立刻马上。她很有耐心地收集着国内的信息,尤其是对归国华侨的政策的相关信息。这样的收集大概是两三年前就开始了——最早一条是1977年,□□在接见港澳同胞国庆代表团和香港知名人士利铭泽夫妇时说的话。那被视为中国在侨胞问题上的一个风向标。最近的一些则是从小凤仙那里得来的,关于国内的住宿、交通以及物价。在这里,用红笔画了个迟疑的“?”。 看到这些,爱卿的心情是复杂的。有点担忧——国内的消息在过去的十多年里传来,每一条都触目惊心。她有时会想,如果自己当初没有出来会怎么样。这样的设想令她不寒而慄。但是,某些时候,又会有点嚮往。不,不是怀念过去的旧时光,而是……怎么形容呢?虽然她也说得一口流利英文,在此地也安享了多年的岁月静好。但是,每逢当地节日,都有强烈的疏离感——无论是女王的生日还是圣诞復活等等节,在看了几年新鲜以后,总觉得寂寥。那些文化那些故事那些歷史,都有距离。她想念端午的艾叶香,想念除夕的爆竹声,想念许许多多平凡极了的琐碎细物。她们居住的圣安德鲁斯是一座小镇,三十分钟就够走完所有街道。镇里很少中国人,一年到头,东方面孔也就她和金宝两张。想看黄皮肤黑眼睛常常只能互相对望。当然,她知道这样的不足和国内的燕飞或者入画或者别的谁比起来,是太不值一提的小事了。所以,她一直都在庆幸,也一直都很珍惜而今的生活。但是……如果在安全的前提下,能够回去看一眼,真是有点让人嚮往啊……好吧,显然,就算现在回去,看到的和自己嚮往的一定有差距,但是,还是不死心啊。 第127页 爱卿知道,这种东西叫做家国之思。当生存需要被满足之后,心灵会出来提各种要求。这些要求一旦提出而不被满足,是很难受的。想必,金宝的心灵已经叫嚣了很久。尤其是得知小凤仙一行去而復返之后,这种渴望应该更强烈了。可是,似乎,现在条件还不成熟啊。从金宝的那个“?”里,她似乎可以看出淡淡的失望来,似乎,还得等待。可是,她真有点怕自己等不到。虽然现在身体情况还好,生活完全能够自理,行动也不成问题,但谁知道几年以后会怎么样?自怜卿去后,爱卿就觉得,下一个,应该就是自己了。没想到若莲会先走。她们这几个姐妹,年轻时的身体底子都是不厚的——不是那种缺吃少穿的营养不良,而是各种“打落牙齿和血吞”的忍耐各种晨昏颠倒夜夜笙歌留下的后遗症。养得好或许看不大出,过分高寿却也不大可能。 手边的红茶已经彻底凉了,爱卿端起来看了一眼,想起了小时候母亲抱着自己念书的情形了。那时候,她们身边摆着两个茶盏,一个是母亲的茉莉香片,一个是自己的龙井。说是龙井,里面只有两三片叶子沉浮。“小孩子不能喝茶,不然会睡不好觉。”母亲的声音总是带着笑意,即使是劝阻甚至禁止的话,听上去也是那么动听。母亲是温婉的性子,写得一手好字。别的……记不起来了。只知道她和姨妈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只知道她去的那一日,自己和怜卿在灵前恸哭。葬礼的细节也全都模煳了,可是那种痛却永恆地留了下来,十分十分清晰。仿佛是一个烙印,打入了灵魂里。每隔几年就会在噩梦中重新温习一遍。那些噩梦梦境千奇百怪,可无论是被追杀还是掉下悬崖,收场的都不是恐惧,而是悲恸。可是,母亲却从不入梦,连个模煳的影子都没有。这是为什么呢? 看看窗外阳光正好,爱卿将半盏残茶倒掉,走到园子里,弯下腰深吸一口花香,再慢慢在摇椅上坐下。披肩取下来盖着双腿,呵,且让我稍许眠一眠……摇椅轻晃,阳光轻晃,花香似乎也在轻晃,她的意识慢慢朦胧过去,迷迷煳煳中,似乎看见园门开了,有人走进来,温柔地朝自己俯仰下身……“妈妈,”爱卿有点惊喜,“妈妈,”她在梦里落下泪来,“妈妈,我想你了。我想你了啊……” 1980年春天,爱卿在花香中无疾而终。由于之前没有半点徵兆,金宝伤心极了。即使心里清楚这样的离去已是人世间求而不得的福气,她仍然十分十分悲痛。“从现在起,我就是没有妈妈的人了。”她说,“妈妈,我以为,我们还有很多很多时间……”然后,泪流满面。 第101章 爱丁堡。这是一座辨识度非常高的城市,到处都是沧桑的中世纪风格的石头房子和哥德式的教堂、塔楼。即使是一年当中最好的季节里,城市也永远是阳光与阴云共存,随便起点风,就有“黑云压城”的压抑,幸得城中建筑气场十分强大,无论什么样的浓云都不会“城欲摧”,只会产生强强对峙甚至是惺惺相惜的感觉。十多年前,小凤仙因为参加一个展会,来过这里,对这座城几乎是一见倾心,永志不忘。这一次,参加完爱卿的葬礼,姐妹们大多要从爱丁堡转机,大家索性在这里小住两日再走。天南海北,聚齐一次颇不容易。 这个季节,爱丁堡非常寒冷,一下车,风就“唰”地一下卷过来,又冷又硬,直要将人推个趔趄。天上还飘着雨,不大,但是落在脸上瞬间就要湿到心底。金宝的先生和儿子各开一辆车,把她们从圣安德鲁斯送了过来。 “周一我再来接你。”临别,金宝的先生贴贴她的脸,给了她一个有力的拥抱。 当他驾着空车返程的时候,扭响电台,让不知是谁唱的歌充满了小小空间,红了眼圈。妈妈已经过世一周了,还是伤心。是的,他跟着金宝一起叫爱卿作“妈妈”,这个词字正腔圆,是他说得最好的中文。他自己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他跟着叔叔一家在美国长到十多岁,大学的时候遇到金宝。第一次上她家吃饭的时候,紧张得话得说不出来。妈妈微笑着接待他,温柔宁静的声音慢慢舒缓了他的情绪。妈妈亲手为他斟茶,烤了甜饼,晚餐竟然还变出了haggis!那份体贴和礼遇他一直记在心里。等他毕业以后,她们随他一起来了苏格兰,回到了他的故乡。当时他在两份工作中摇摆,一份是在加州,一份是在圣安德鲁斯。其他方面的条件都差不多,金宝说:“我们去你的故乡吧……我的故乡回不去,你的就跟我的一样了。”然后,他们来到这里,转眼半生。如此长久的时光中,他跟她,还有妈妈是真正的一家人。他的故乡跟她的一样,她的妈妈,也跟他的一样。那些琐碎的温暖,点滴的关怀,点一点沉淀到他心底……忍不住开了窗,让疾驰的风和冷雨扑进来……呵,就像他对金宝说的那样:“死是睡的兄弟”,妈妈不过是陷入了永眠。 雨一直下。即使是上午,天色亦黯淡如晦。浓云压在房顶,街上一个人也没有。金宝坐在窗前,看着因积水反光的石板街出神。目力可及的不远处,是爱丁堡城堡。那座城堡,矗立在峭壁之上,沉默地俯瞰这场春的冷雨,看那雨一直下,一直下。 第128页 “玛丽女王曾经住在那里。”良久,金宝轻轻地说。 小凤仙颔首,“上次我来的时候进去过,人们说就在某个房间,她的丈夫当着怀孕的她的面,杀死了她的秘书。” “后来,她的丈夫被杀害。证据指向博思韦尔伯爵。”金宝说,“博思韦尔伯爵后来绑架并强暴了她,而她……据说是为了名誉……跟他结婚了。” “也有人说他们俩一直都是情人,玛丽女王是要藉助博思韦尔伯爵的力量摆脱丈夫。”雪菲说:“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与虎谋皮。用这种方式借力——太冒险。” “还有人评价玛丽女王缺乏政治智慧,”丽菲说,“她在这件事情上的处理十分失败:她完全可以在丈夫遇刺的时候以失去丈夫的悲痛妻子的身份,怀抱儿子赢得支持。” “嗯,我也听过她的故事。”宁秀说,眯着眼睛凝视着远处的城堡,“他们结婚以后,玛丽女王的声望大跌,人们说她是个□□,说她和博思韦尔伯爵一起合谋杀死了她的丈夫。虽然这个丈夫就算不被杀也活不了多久了,他生性浪荡,据说那时候已经患了严重的梅毒。” “但是,她和博思韦尔伯爵的婚姻也没有维持多久,当他们被贵族组织的军队围攻时,他丢下她跑掉了。”雪菲啜了一口茶,补充下去。 “然后,她的后半生一直就在囚禁、越狱、囚禁中度过,直到最后被英格兰女王伊莉莎白一世以叛国罪处死。”丽菲说。 “玛丽女王这一生,”金宝说:“襁褓中就登上王位,18岁成为寡妇,有过三次婚姻。身边阴谋、背叛层出不穷。人们说她最大的成就是生了个儿子——这个儿子最后继承了英格兰和苏格兰的王位。这让她成为最后的胜利者:在她和伊莉莎白长达一生的争斗中。因为伊莉莎白终身未婚,没有子嗣。” 云铛和雪铛一直都在倾听,一向神采飞扬的面孔沉静下去。这是她们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英国王室复杂的人物关系,一世二世三世什么的让人迷煳,表哥表妹表姑什么的关系也容易混淆,但这两位同时期的女王的命运是如此鲜活鲜明,让人无限唏嘘。此刻再看爱丁堡城堡,和初见时有了不一样的感受。 “伊莉莎白一世确实更具有政治智慧。”小凤仙说,“我还记得她在战场上的那段讲话:……为了上帝,为了祖国,为了人民,奉献我的荣誉,我的热血,甚至我的躯体。我知道我只有一个柔弱女子的躯体,但我有一颗国王的心,一颗英格兰国王的心……” “伊莉莎白一世的王位来得很不容易。”雪菲说,“在她姐姐在位的时候,她时刻有性命之忧,每一天都如履薄冰。当然,当国王都不容易,当女王还要更难一点。” “难也是值得的。”金宝说,“同时代的绝大多数女子,哪怕是贵族,一样的都没有财产权,一旦结婚,钱和人都冠以夫姓,还可以被合法鞭打。” “对比下来,玛丽女王……让人难过。”雪菲说,“会六国语言,有王位有财产有拥戴者……所以,仅仅只是接受了良好教育不够,有钱也不够,甚至,有权力还不够……还得有一副钢铁一般的心肠。” “是的,”小凤仙说,“钢铁一般的心肠。这心肠首先得来自于不准备依附于任何人的自觉。” “对。”宁秀点头,“靠山山倒,靠水水跑。得从一开始就牢记这个。” “这个世界,一直不让女人靠自己。”雪菲说,“东方说‘弄璋弄瓦’,西方说&lsquody first’,其实本质都一样,女人天生就是弱者,品种上就要差一些。从一出生就被灌输‘靠男人,靠孩子’才是正途。” “除此之外,还有,”小凤仙说:“没有工作机会。外婆的母亲的那一辈、外婆那一辈甚至我们母亲那一辈都没有工作机会。” “是啊,所有正经的女子都被圈养起来,嫁人是唯一出路。生儿子是价值的唯一衡量标准。”宁秀说,“最下层的洗衣妇虽然也算有工作,但这工作的收入太少,不能满足成长需要——也就是说完全断绝了自己或者下一代受教育或者提升阶层的可能。” “西方也一样,”金宝说,“一直要到近代,社会才给出了护士、秘书这样的职位给女人。” “所以,这是外婆的母亲离开家庭后唯一可选的工作。”小凤仙说,“这个工作之所以会被男权社会允许,不止是因为他们需要。更是因为,这个工作几乎不可能动摇他们的社会整体地位。因为,它彻底地建立在对男性的依赖上。” “从事这项工作非常容易沉沦和堕落。”雪菲说,“以自己的身体愉悦他人本来就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再被整个社会的价值体系否认,承担着来自于男性和女性的双重歧视,会加倍否定自己。再加上容易受到暴力侵害、疾病侵袭,堕落起来特别快,自毁倾向十分明显。” “并且,爱欲被扭曲:只有欲,爱被禁止。”丽菲说,“当然,如果要付出爱,男性是不介意作为赠品收下的,但被爱的权利因为金钱交易行为被默认剥夺。所以,在本来就不平等的普遍男女关系上加倍的不平等了。” 第129页 “不只是不平等,”云铛嘆了一口气,“是人被当成了某样东西。” “对,物化了。”小凤仙说,“基本等于不是人了。” “所以,这个工作才会被男权社会允许存在,从古至今,没有消亡。”雪菲说,“所以,我们这个张家,我们的母亲首先是被要求斩情绝爱,不但是男女之情禁止,而且连母女之情都是不被提倡的——因为这个部分被拿来换了钱。拿钱换了独立生活和将来发展的一线可能。代价很大。” “当然,也还有一部分是为了享受。”雪菲说,“到了后期,活下来,有了积蓄以后的后期,很难控制这个度——它会变成为了舒适甚至是享受。这就已经物化得更厉害了,不但为男性奴役,更为自身本能奴役。更可怕的是,从事这项工作的女人,使用毒品的比例特别高。” “所以,我们能够坐在这里讨论这些……”雪菲深深深深深深地嘆气,“本来,是不可能的。” 是的,她们几个,除了小凤仙和金宝以外,都或长或短地从事过这项职业,就连小凤仙和金宝,也是被用这项职业的收入养大的。从这种九死一生地狱般的高危职业里全须全尾地爬出来,已经不仅仅是一副钢铁心肠那么简单。它还托赖于整个社会和时代的巨大动盪与变革。一句话说,是上天特别给了她们开了一扇后门……彻头彻尾的运气。 然后,她们几个都没有再说话,静默了很长很长时间。半晌,金宝从手袋里摸出一个硬币来,“你们看看这个。” 那是一枚被损毁的爱德华七世一便士硬币,上面有几个被深深敲击进去的单词:“votesforwomen”。 “这样的硬币,大英博物馆也有一枚。”金宝说,“它见证了英国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初的妇女参政运动。那时,她们为了一张选票努力吶喊,使用了从温和到激烈的种种手段,有人流血,有人被□□,也有人因之而死去……我得到这枚硬币以后,就一直放在手袋里。时不时地拿出来看看,只要看到它,我就觉得我不是一个人……我就觉得,要好好工作,好好活着。” 雪铛久久地凝视着它,它铜色已旧,但某些地方被摩挲得闪亮,它躺在她们面前的茶桌上,她似乎能听到每一个字母的吶喊。云铛去酒店前台拿回一张白纸和一支铅笔,趴在桌上开始拓印它。随着笔尖来回划过,黑色图案和文字渐渐清晰起来。最后,她把那张纸珍而重之地叠起,放在手袋里,笑着说:“现在我也有一枚了。金宝,谢谢你。” 说话间,风停雨住。小凤仙看着渐渐明朗起来的天色,“我们出去走一走吧,保不齐一会儿又下雨了。” “对。”金宝站起来,“苏格兰多风多雨还寒冷,只有夏天才好过。我们找个七月再聚一聚,到时还可以开车去高地转一转。七月的苏格兰高地特别美,你们一定会喜欢。” “好呀。”雪菲说,“我们很该聚一聚,很该趁着现在还走得动,到处多转转。想想,世界这么大……不能白来了这么一遭呀。”她也站起来,“不过,我的膝关节和髋关节现在都不大好了,爬山什么肯定不行了。别说爬山,走楼梯都疼。爱丁堡这里上上下下的石梯也太多了一点。” “你下楼的时候慢慢倒退着走,”宁秀说,“膝关节磨损会小一点。” “那样子会不会不好看啊?”雪菲微微皱眉,“我宁愿不走楼梯。”小凤仙看看她美丽的及踝羊毛长裙和染得一丝白髮不见,梳得优雅俏皮的髮髻以及一丝不苟的妆容,混充四十都是有人信的。微笑,“要你倒退着走是为难了些……我们都走慢一点吧。” 是,走慢一点,再走慢一点……要是这时光也能一起慢下来就更好了啊! 第102章 小凤仙和他约在旧金山hyatt的顶层旋转餐厅,这一年,她65,他85。他们已经很多很多很多年没有见面了,其间连一封信也无。前些年偶尔会在报纸上惊鸿一瞥,看到他的消息。随着他年事渐高,淡出事业,这样的一瞥也越来越少。但是,她知道他们并非“渐行渐远渐无书”,他在,她也在。这一日,她到得早了些。好吧,不是一些,是很多——约了晚餐,但她午后就到了。坐在巨大的落地窗前,看海水蓝成神话,海面上的白帆亮到耀眼。海湾大桥横亘蜿蜒,你可以尽情想像有人归心似箭,跨海而来。她要了一杯茶,安静地等待。她似乎能够清晰地感觉到时间一分一秒地流过,每一秒,我离你就更近了一点。是的,小凤仙之所以要早到,就是为了安静地享受这样的时光:触手可及的期待,在空气里随时间酝酿,仿佛好酒,让人沉醉。 她的邀约是以信件的形式递到他手上的。提前四周发出,用了修长的白色信封和淡金信纸,花体字,莎士比亚时代的古英语,红色蜡封。这封信夹在无数寄给他的列印版商业信函中,脱俗得让人眼角一跳。以至于他的管家用了一只银盘将它单独放置——旁边还有一支刚剪下的玫瑰。不得不说,这位来自英伦的管家先生专业素养十分过硬;也不得不说,这封信的情书气质十分明显。 第130页 他看到它的时候,震惊了足足一分钟。在这一分钟里,充分领略了久久久久久久违了的“怦然心动”的感受。仿佛回到青涩的少年时光。那熟悉又陌生的笔迹扭成花儿,理直气壮地将多年心事郑重推至眼前,让他意识到,呵,即使他已经如此高龄,她依旧可以令他心潮澎湃。即使还没拆开来看内容都一样。这个瞬间,他甚至想,哪怕他已经入土,收到这样一封信,也要克服一切困难爬出去看她一眼吧。 他竟然要吸气再吸气之后,才能保持一双稳定的手,用拆信刀将信封拆开。待得读到那写作十四行的约会邀请时,他又要吸气再吸气才能保持心跳频率。真是万分庆幸这些年良好的作息和运动习惯。如此荣幸着实需要一颗健康强壮的心脏才能负担。 从他所住的费城到旧金山有五个多小时的空中距离,他差不多要跨越整个本土去赴这场约会。他决定提前三天抵达,住到hyatt去从容等待。 当他们终于重逢时……当我们终于重逢时,该说点什么呢?afterlongyears,howshouldigreettheewithsilenceandtears.……不,不会,当我们重逢,我将回你以微笑以愉悦。就仿佛从未阔别。事实上,也的确从未阔别。 当小凤仙看到他从餐厅入口朝座位一步一步走来的时候,仿佛看见这些年的时光在他身侧唿啸,从初见时的那个清晨空气的冷,到最后一次见面时他办公室里咖啡的涩,所有旧光阴滚滚而去,一眨眼就是此刻,白髮如霜。他朝她微微笑,衬衫雪白,如同那海上的帆。 此时天色已晚,海湾大桥上亮起璀璨的灯。整个城市亦笼罩在灯火之下,像落了一地的星。他觉得天上的星仿佛跌落在她的眼睛里,那是他见过的最美的眼神——纵然眼角皱纹已生,纵然都不再年轻。 缓缓叙起别后。手握半杯冰凉的白葡萄酒。就像最初的那些年,她讲起各种琐事,也说艰难,也说欣喜,也说这如许多年下来的点滴感悟。当他听到她是因为被“三仙姑”的典故刺激,所以约了他见面时,他爽朗地笑了起来,“lynn,你始终是最美的,并且,你有权利更有义务一直一直美下去。你知道,我一直在这里。即使有一天去了天堂,你也要相信,我也不会真的离开。” “嗯,我确信。”她说,“即使不见面,我也知道,你在,不曾走开。我……也一样。”多么难得,她终于还是将这说了出来。即使多年以来一直心照,但亲口讲了出来,又不一样。当我可以坦然表白,便不再需要相约来生——因为今生已经足够好,因为此刻已经足够好。 他再给自己斟上一点点酒,望向窗外辉煌灯火,觉得甜蜜、踏实又满足。仿佛是一段漫长旅途终于抵达终点的愉悦。是的,要到此刻,要到能够坦然表白才能够放下并又重新开始。 自此以后,小凤仙和他回到了最初的那段好时光,他们隔着三个小时的时差,不算频密地通信。和以前不同的是,他给她的信里,也袒露他的烦恼、困惑与软弱——淡出事业以后想要重拾音乐,发现灵感或者说天份已经随风而逝。当然,也并非毫无保留。比如,他永远也不会告诉她,某一天他没戴假牙照镜子时的小小沮丧。小凤仙给他的信里,有时会说到grace,她的生活如此惊险,小凤仙说:“我有时会担心得睡不着觉,生怕某一天在报纸上看到一张血淋淋的照片。只要她去的那个地方有点风吹草动,我当晚就会做噩梦。比噩梦更糟糕的是睡不着,一粒安眠药已经没有用,要两粒才可以。我怕有一天会要到三粒,四粒。”这样的话,除了他以外,无人可诉。她甚至不能告诉peter,因为他同她一样,也压力巨大。互相倾诉只能雪上加霜。 “她会安全回来的。”他在信里写道,“上帝会帮你看护好她。……安眠药可以先试试换个牌子,不行再考虑增加剂量。说不定新口味你只要一粒就够了。别因为安眠药有负担,没关系,离致死或者依赖剂量还远得很。放轻松,睡个好觉比什么都重要。” 两年过去,grace去的地方战局越来越紧张的时候,小凤仙的安眠药已经换到第四种,好在仍然只用两粒。当她郑重考虑是加到三粒还是换第五个牌子的时候,grace回来了。并且,谢天谢地,不打算再去了。 第103章 grace一共在战乱地区呆了接近三年,只有极少数的时间才比较靠近前线。她更多地把关注点放在战争中苟且偷生的平民身上。相对来说,处境还算安全。当然,只是相对。因为至少有两三次她与莫名其妙的流弹擦肩而过。每一次她都真真切切吓出一身冷汗。这样的经歷,她根本不敢写到报导里,甚至不敢告诉同事们——如果他们一不小心写出来让她妈妈看到,该怎么办呢?虽然她并不知道小凤仙的煎熬——她收到的信里,妈妈和爸爸的生活在宁静正常之外还有余力多姿多彩。他们会在结婚纪念日出去旅行,妈妈还在计划再回一次中国。他们家后园里的花开了又谢了,今年的葡萄酒让人意外的酿得特别好。“这是运气。”妈妈在信里写道:“我敢肯定这是运气,无法复制。所以,我们只要好好享受就好,总结经验什么的,完全没必要。当然,我有给你留一些。”最后这一句,是十分克制的思念。grace知道妈妈一定是纠结了好久才写下这样的句子的。捧着这封信她悄悄地哭了一场。 第131页 grace也呆过前线,在冲突最剧烈的地方,在死生一线的地方,在炮击和子弹唿啸的战壕里,在战斗的间隙里,同士兵聊天,以完善她的报导,完成她的思考。当战局越来越激烈的时候,她知道,是该结束了。她用了三年,旁观或者说是亲歷,或者,见证这个词更好?她用了三年,见证人类最残酷最黑暗的行为之一——是的,无论什么样的战争都是悲剧。从它爆发的那一刻起,就同生命的原则相悖。无论有多少诗歌或者别的什么作品讴歌战争中的各种英雄,她眼前闪过的都是无数无奈到麻木的平民的脸。还有,因战争带来的混乱,因混乱带来的种种别的问题……另外,还有,竟然,确实有些时候,不得不战。当外敌入侵,当压迫深重,当……不得不战,死战。 返回napavalley的家之前,grace先在自己的小房子里休整了几天,去购置了一些新的衣物,打理了头髮,指甲,甚至去做了全套的皮肤护理——她要归还给妈妈一个漂亮齐整的,未经风霜的grace。那些灵魂深处的震盪统统收藏起来,要等许久许久,等到妈妈心情平復以后才拿出来分享和讨论——如果有机会的话。嗯,一定有机会的,一定有机会告诉妈妈:“我看过了这世界可以多么坏,现在我要尽我所能把它变得好一点。” 饶是准备得如此充分,当她看到父母双双站在门口巴巴眺望她的来路的那幅剪影的时候,还是哭了。她原本计划要骄傲地对妈妈说:“看,我把你的grace还给你了。”然后给妈妈一个大大的拥抱什么的。但当她看到他们翘首以盼的模样时,什么姿态都无法维持,所有演习的脚本统统失效,唯一能做的就是扔下车子,沿着小路狂奔,把葡萄田踩得乱七八糟,在心里大喊“爸爸妈妈,我回来了,我回来了!!”然后,哭到打嗝。 小凤仙一家还处于迎接grace归来的狂喜余韵中时,收到了小李从上海寄来的信:“小姨:我已经于上个月在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生下了一个儿子,七斤八两。这个胖小子可把我折腾坏了……产检的时候没有估出他这么重,差一点就生不下来,哈哈,幸好后来有惊无险……”小李的字并不漂亮,但活泼欢喜的情绪力透纸背。小凤仙看着看着,嘴角就翘得老高,真是太好了,太好了!她拿着随信附上的那张满月照,乐个不停,“确实是个小胖子啊!”她衷心地为远在上海的小李高兴——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她和宁平宁秀离开上海的时候,小李已经年近四十,从理论上来说,要一个孩子没有问题,可多少还是有点让人担心的。现在尘埃落定,真是让人欣喜。小李在信中请求小姨给借点美元,她去国内换点外汇券,好去友谊商店买奶粉。她没有奶水,孩子食量又大,市场供应的奶粉不够。小军已经用积蓄搞了一些外汇券,但黑市价实在太贵了……“所以,我就给小姨您写信添麻烦了,真是有点不好意思啊……” 小凤仙笑着说:“不麻烦,不麻烦。”就好像小李真的能听到一样。她很高兴小李的报喜加求助,当天下午就寄过去一千美金,顺便还採购了一些奶粉和婴儿用品一併寄回,并且,她还忍不住回了一封絮絮叨叨的信,“我也是年纪比较大的时候生的小女儿……”将养育grace的经验什么的追忆了一番。不知不觉就写出好几页去,最后,还在信封里塞进去半版邮票:“常给我来信啊……” 那一千美金被小李寄回了八百,“两百就够啦,孩子再大一些可以喝牛奶。小军已经找到关系,我们到时可以订两份平价牛奶。我不是跟您客气,真有事我会来麻烦您的。邮票真是太好看了,我差点都捨不得往信封上贴……”然后在信里也絮叨了一番小胖子的近况什么的。 就这样,小凤仙和小李你来我往,相谈甚欢。小李的那种烟火气让她觉得亲切又放松。再回想小军和燕飞住的那条弄堂,竟然有了些许怀念。上海,不再仅仅是记忆里的那个故乡的符号,在岁月里渐渐模煳。它从小李的信里跃出来,清晰,鲜活,充满市井的温暖。她仿佛看到,它正从创伤中走出,越来越新,越来越好。当然,它现在还不够好,但每一天都比昨天好。她觉得自己忽然有点明白叮噹的信仰——让更多的人活得更好一点。这个愿望的光明吸引了无数人为之前赴后继,死而后已。 第104章 (大结局) 宁平写完今天的日记,合上本子,艰难地站了起来——坐位起立困难,这是帕金森综合症的典型表现之一。三年了,他身上的疾病有条不紊地进展着,从症状来看,不算特别快的,但也不算慢。从一开始的静止性震颤开始,到现在已开始出现轻微的发音困难、便秘,接下来有极大的可能睡眠障碍、抑郁。到了晚期,还可能会出现认知损害。他在原来供职的医院建立了详细的档案,接受治疗和测试。同时,他自己也坚持记日记:身体的细微变化、生理和心理的感受、使用药物以后的反应,从病患的角度,用医生的专业知识解读,详细地记录下来。他知道,parkinson’sdisease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什么特别有效的治疗方案,痊癒是不可能的,医学帮得到的,只是延缓进程,提高生活质量。但总的来说,是会一步一步地坏下去的。他明显感觉得到,他今年的日记本上的字就比去年小了一些,这还是他知道这种疾病会导致患者字体过小,有意识的控制的结果。不是不可以使用电脑打字,但他觉得还不到时候,毕竟手写的笔迹更有研究价值。是的,他现在所做的主要不是治疗自己——而是为后来者提供第一手的研究资料。他希望能为医学界同仁留下一个详细样本。他甚至已经准备好,到了晚期接受一些比较激进的治疗,到了那个时候,估计写字会很困难,口述说不定也困难,电脑打字就会派上用场。用键盘敲,慢一点也没有关系。不过,会需要助手。嗯,宁秀再加一个年轻人的组合会是最佳选择。虽然让宁秀看到自己最痛苦的样子是一种折磨,但相信宁秀会挺住的。事实上,宁秀早就知道他的病情了,从他的现状很容易推断未来;宁秀也知道他的决定,会理解并支持他的。当然,当他最后逝去的时候,遗体一定要解剖,完成最后数据的记录。这最后一条,他已经写入遗嘱并告知了晚辈。 第132页 “我是一个医生,”他想,“虽然我会被这该死的病打败,但是,我的病痛和死亡至少可以为同伴们提供一点什么,总有一天,我们将战胜它。我现在可以幻想一下,当胜利号角吹响的那一天,有多少人可以受益。哈,到时候的医生可以说,‘哦,parkinson’sdisease,小问题,不要担心,我们可以解决它。’”每每想到那一幕,宁平的心情就会变得很愉快,眼睛闪亮,嘴角上翘,充满斗志。 当然,对于人类的老年来说,parkinson’sdisease并非唯一更非最险峻的一种困境。还有ad,alzheimerdisease,就是人们说的老年性痴呆。从近事忘起,慢慢会丢掉全部记忆,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最后昏迷、死亡。雪菲不幸就碰上了这一款。 雪菲是从一个月以前发现自己有问题的:开始是忘记钥匙,忘记化妆,各种漫不经心,由于生活中一直有保姆,这些很容易被忽视。让她悚然而惊的是有一天她居然兴致勃勃要亲自去接女儿放学,十几分钟后,她忽然想起,她女儿的女儿都已经大学毕业了。她坐在沙发上,出了一身冷汗,几乎是颤抖着手指拨通医生的电话——她需要一个全面的体检和测试。 几天以后,她给姐妹们发了电报,让她们全部赶到她处。 “我有很大的可能性患上了ad,当然,现在症状还很轻微。”雪菲说,“我想,你们大概对这个病都有一定了解。我会逐渐失去记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这个过程有多长谁也不知道。我说不定会在不记得你们也不记得自己的情况下再存活许多年。啊……不,我叫你们来,不是为了告别,还没到那个时候。我是想趁现在还勉强头脑清楚,有判断能力的时候,把我最想做的一件事同你们商量。还记得我们在爱丁堡的那次谈话吗?回来以后我又想了很久,我觉得我们能够走到现在,不仅仅是运气——最起码,我们必须努力挣扎,即使遭遇最坏的情况,也永远不曾放弃挣扎……” 雪菲想要把自己一半的财产用来设立一个基金,专门帮助那些“一直不曾放弃挣扎”的女性。她想同姐妹们商量的是这个基金的宗旨和操作方法。 “我估计我自己大概没有充足的时间去设想具体的操作方案了。原本我是想亲自参与到具体事务中去的。现在看来大概是不行了——现在迫在眉睫的是先把章程立出来,我得把钱先拿出来。”雪菲在房间里来回焦躁地走,“说不定很快,我就不具备这方面的能力了。” 是的,这是雪菲的心愿。这是她在丧失记忆之前想要做的最急迫的一件事。大概是从金宝拿出那个硬币的那一刻开始的,她当然忽然想到:她们做了这个,我们又可以做点什么呢?在自我或者说个体已经衣食无忧的情况下,在不再需要挣扎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做点什么呢?她拥有大笔的财产,除了当年张雪亭为每个孙女辈备下的以外,她还有父亲为她留下的,这么多这么多的钱,难道仅仅用来穿戴吗?难道全部留给孩子们吗?不,孩子们用不了这许多,它可以用来做一些别的事。用来帮助一些值得帮助的人,女人。是的,她为她的基金准备的第一条限制就是:女性。因为没有谁比她们这帮姐妹更清楚,女性的生存和发展有多么不容易。先要经济独立,还要心灵独立,然后是社会的影响力。在这几条的前面,还得有死也不放弃的向上的意识。这条路很长很长,很难很难。 “我明白你的意思。”宁秀眼眶发红,她明白雪菲的意思,即使雪菲解释起来很困难,反覆寻找措辞,叙述也稍嫌混乱。但她明白她,就像她明白宁平。就像她知道,坐在这里的姐妹们全都明白。 最后,她们商定,成立一个基金会,资金来源于雪菲的一半财产,丽菲、小凤仙以及金宝瑞士银行中没动的那整笔钱。云铛雪铛出资金额是那笔钱的三分之一,宁秀出资的是燕飞名下的三分之一,“妈妈一定没有意见”,她说。 “帮明铛也登记一点。”小凤仙说,“五万美金吧,我先给她垫付。让她以后还给我。”这时她们都不知道,十年以后,明铛与金宝重逢在上海,又追加资金五十万。那时,据说她刚从俄罗斯倒回了两架二手飞机。 基金会的宗旨是帮助“有强烈意愿独立向上的华裔女性”。基金会将为这样的女性提供低息贷款和必要的知识及资源支持。她们放弃了无偿帮助这个念头,“承担贷款是一种责任和能力。”金宝说,“外婆一定也会贊成这样的方案。”是的,如果张雪亭还在,一定也会贊成贷款而不是无偿的捐助——人终归必须靠自己站稳了,也必须有智慧和勇气为自己的将来承担经济方面的责任。为了保证基金会的长久运行,一部分资金将被用来投资。具体投资方向及运作方式将交给专业人士来处理。 她们花了几天时间商定框架,再约了律师讨论细节,然后很快註册了基金会。雪菲将资金转入以后,大大地松了一口气,露出了这段时间以来最舒展的笑容:“现在好了。剩下的事就交给你们——我亲爱的妹妹们。我可以安心地应付我自己的问题了。” 小凤仙看着雪菲,还是难以克制心里涌上来的悲伤——如果雪菲确诊为alzheimerdisease……那将成为她今生最严峻的课题,疾病将夺走她的美貌、记忆、能力、还有尊严。呵,生之多艰……命运面前,人力是如此如此的无奈……一念至此,简直觉得又疲倦又绝望。 第133页 “不用这样子。”雪菲微笑着安慰她,还有和她一样的别的妹妹们,“我已经赢了一大半啦。这件事办好,别的,都是细枝末节了。如果我不再记得你们,至少你们还记得我呀!另外,放心,十年前我就自己买了一家养老院,条件非常好。我还为自己指定了监护人组,子女代表、丽菲以及一个律师。将来如果我丧失认知和自理能力,重大事项要三方签字同意才行。另外,遗嘱我也立好啦。”她轻快地说,“最后,我绝不放弃。我会拼命反抗这该死的病的。老天给我开了一次后门,说不定看我努力,会再给我开一次的。啊,对了……顺便告诉你们,这家养老院也给你们预留了名额并且预付了费用,如果你们愿意,将来我们还可以住在一起,打打牌唱唱歌,闲得无聊还可以别个苗头啥的……” “谁的苗头也别不过你。”丽菲笑着说,“我居然现在才发现,你比我想像的厉害太多了!” “嗨,不到最后关头谁也看不出的,”金宝说,“我现在还记得当年叮噹那事,简直嘆为观止!不过,大姐你也让我结结实实地吃了一惊,你很了不起……我仰慕你。” “附议。”雪铛举起一只手。 “我也附议。”云铛说。 “再来一个附议的……”小凤仙说。 说着说着,大家笑成了一团,就像年轻的时候一样。前路多艰,切,那又怎样? (全文完) 乔凉粉 作者:盛放 文案: 一个叫黄土的小镇,一些平凡的男女,每一篇都是一个独立的故事,每个故事里都有一样食物作线索,而这些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合起来,就是黄土镇上那些平凡男女的平凡人生。 内容标籤: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说起来我们黄土镇还真是小得可怜,我记得初中的时候,有一次体育课,老师让我们自由活动,我和同学燕子熘出校门去逛街,我们逛好了回教室坐着又狠狠地聊了一阵天才下课。当然,那时侯的黄土镇比现在还要小,没有改造嘛,只有两条街,还是石板路。店铺也破烂得很。我都想不明白为什么那时侯也逛得津津有味。燕子说,其实那时侯咱们哪里是出去逛街嘛,根本就是熘出去吃凉粉,乔凉粉,还记得吧? 记得,怎么会不记得?乔凉粉啊……我一说起来口水就要滴答滴答地落了。我们黄土镇的凉粉很有特点,不是那种白嫩嫩的的果冻状的凉粉,是灰色的,比白凉粉更有咬劲一些,据说是用蕨根粉调的。往往是做好一脸盆,等它冷却,扣过来,在案板上切成条状,再加调料。什么芝麻、花生、葱花、辣椒油……红红亮亮的一碗,吸在嘴里索索作响。这种凉粉一定要做得非常辣才过瘾,我和燕子常常一吃就好几碗,辣得舌头髮麻,不得不小狗一样伸到冷风中晾着。 乔凉粉自然是咱们黄土凉粉做得最好的了。不然,他一个老头子,一个小摊子,又在市口很不好的一条小巷子里,凭什么生意好得那么厉害?每次去都要排队,无论是早上,中午,还是下午,就没见他闲过。老实说,如果不是他那里的凉粉确实好吃,我们还真不想去。这老头,抠门得厉害!有一次,我和燕子馋得厉害,凑来凑去差两分钱,他愣是不卖给我们!我们同学中有一很有生意头脑的男生算过,乔凉粉一天少不了卖200碗,每碗5毛钱(现在涨到1块了),一天的营业额就是100块,按40%的利润算,有40块钱,一个月下来就是1200!并且,他又没房租又没请小工,利润应该超过40%。那是90年代初啊,1200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啦。更何况,他一孤老头子,不抽菸不喝酒,据说连肉得捨不得吃,那么抠,真是让人髮指! 大家怎么想也想不出来为什么乔凉粉会那么抠。于是只能认为他就是中国式的葛朗台,天性如是。我和燕子还很有创意地把他当作了抠门的代名词,只要同学中有小气的现象,我们就嘻嘻哈哈地说:“哈哈,乔凉粉!”被这么说的同学一定会愤怒地涨红了脸,呵呵。尤其是男生,最怕被人喊乔凉粉,因为大家都说,乔凉粉找不到老婆,百分之两百是因为他抠门。 终于,有一次,我在家里向爸爸要钱,爸爸不给,我忍不住嘟囔出来:“乔凉粉!”妈妈好奇地说:“你说什么?”我说:“爸爸就象乔凉粉一样抠门!”“嘿,把我比作乔凉粉啊?”爸爸笑了,“我有乔凉粉那么大方吗?真是抬举我啦!” “英子,乔凉粉不是象你们想像的那样的。”妈妈微笑着说,“他积攒的每一分钱都给了镇口的张阿婆了。”“张阿婆?”我睁大眼睛,“那个卖瓜子的张阿婆?”“就是她。”妈妈说。“那是他亲戚?”我感嘆:“还真孝顺啊……”妈妈不再说话。 后来我知道了,张阿婆不是乔凉粉的亲戚,是他的恋人。虽然她比他大10多岁,但他们的确是如假包换的恋人。在乔凉粉十七八岁的时候他们就好上了,那时侯,张阿婆刚刚死了丈夫。他们本来是准备结婚的,但公公婆婆说张阿婆如果要结婚,两个孩子就得跟着他们,不能带到别姓人家去。张阿婆捨不得孩子,乔凉粉说等孩子大了再结吧,反正也无所谓。我等你。可孩子大了,孩子又不愿意张阿婆结婚,说老都老了还嫁,并且还嫁一个比自己小那么多的男人,丢人。于是,他们就还是不结婚。 第134页 大概他们这一辈子都不可能会结婚了,但似乎并不妨碍他们开开心心的。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现在乔凉粉仍然兴致勃勃地卖着凉粉,张阿婆的孩子们都单独过了,她一个人住着。据说乔凉粉还是经常趁月黑风高去敲她的门,这是镇里人都知道的。 与妻书 作者:盛放 文案: “意映卿卿如晤……”中学的时候,为林觉民的《与妻书》肝肠摧折,用了这个题目,写了一个现代的故事。不长,已完结。 内容标籤: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绢子赵明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绢子度过了人生最难捱的一个月。不,不是一个月,是一年零一个月。简单地说,她的丈夫赵明刚刚过世,以30岁的年纪。在过去的一年中,她奔波于家和医院之间,到得后来,卖房卖车卖一切,也就没有家了,在医院里搭张床,一宿宿地捱,终于,他还是去了。其实,他的这个病是完全无药可医的,连医生也说,实在是没有必要往里面扔钱。早在一开始,那个医生就把绢子叫了去,冷静甚至是冷酷地说,“这是一种完全没有希望的病,奇蹟,理论上来说存在,但我从来没有看到过。” 绢子手足无措,当下在医生办公室里痛哭起来,弄得那个年纪不大的男医生赶紧打开房门,以示清白。接下来象所有俗气得不能再俗气的电视剧一样,绢子强颜欢笑地对赵明说:“没事,也就是一点小问题。”她开始也很害怕不能瞒得过赵明——她的一双眼睛就象桃子一样,而病人总是心细如髮的。可是赵明没有怀疑,只是说,“我估计不象你说的那么简单吧,不过放心,我这是国防身体,最多躺个几个月就好了。”说完,偷眼看她的脸色,她笑:“几个月!你恃病行兇啊你?医生说最多1个月你就会生龙活虎了!”现在想来,她就是在那一刻开始长大的吧。在此之前,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这样的表演天才,看来,大多数人才都是环境造就的。 并且,在那一刻,她决心忘记她和赵明之间发生的所有不愉快。恩,说不愉快是太温柔了一点,确切地说,他们几乎要筹划着名离婚了,原因很简单,赵明出去眠花宿柳,给她拿到了证据。在她的世界里,黑是黑,白是白,根本就不允许灰色的存在。更何况,她还有两个月的身孕。她去打掉了孩子,准备好材料,要和赵明离婚。做这一切的时候,她的心被一种近乎悲壮的感觉充盈着:“哼!没有你赵明,我总不能就不活了吧!” 和赵明离婚的话,绢子当然可以过得不坏,她虽然天真,任性,但是尚有几分姿色,并且,妆奁丰厚。是她的爸爸妈妈留给她的。她从小跟姨妈长大,姨妈没有自己的孩子,宠她宠得无法无天,加上环境优裕,她完全跟公主一样。后来姨妈结婚了,和姨夫移民去了加拿大,那时侯她已经成年,跟姨夫并不熟悉,又跟赵明热恋,就留了下来。原以为也不过是结婚、生子、相夫教子这样的一条坦途,谁曾想有意外呢? 赵明的桃色错误给她的打击已经够大,她觉得天都塌了;谁曾想,还有赵明的突然发病呢?赵明发病倒也罢了,怎么会想到千万分之一的绝症竟然会给碰上了呢?以前只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的剧情,万万没想到在生活中,在她绢子的生活中真的会遇到。并且,她的婆婆,赵明的妈妈,本来怎么看都是一高级知识分子的,指着她的鼻子骂是她误了赵明。说她根本就看不上绢子,一个野鸡大学里出来的大专生,做那么一份九流的校对工作,她的儿子是it精英,15岁就是电脑神童,23岁就游学欧洲,并且玉树临风,公司几乎要以他做形象代言人。怎么好端端就生了这种病?不用想就是绢子克夫,想当初她就不同意,可惜的是还没有反对到底云云云云。 绢子本来也算得上伶牙俐齿,可在这个婆婆面前,当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嘴巴张了好几次,终于挣扎着说:“他it精英又怎么了?我九流校对又怎么了?家里的房子、车子还都是我的嫁妆呢!” 婆婆冷笑着,“你少给我装!就凭你?你的嫁妆?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你现在就开始撇清,要独占家产?告诉你,我也是有继承权的,我已经託了法院的朋友,冻结赵明的财产,以防你转移……” 绢子只觉得天旋地转……好在一切都结束了,是,一切都结束了。随着赵明病情的发展,他们卖掉了一切,包括赵明的公司,还借了不少钱。到了最后,婆婆来得渐渐少了,根本就不提医药费的事情。在赵明弥留的那几天里,绢子已经疲惫得不行,真正是油尽灯枯的架势。说句不好听的,如果赵明再不去,她就要先去了。 终于,一切都结束了。赵明已经下葬。忙完丧事,送走一拨拨安慰的朋友。绢子在租来的小屋里,痛睡了两三天。一直要到醒过来,精神恢復了,才觉出痛来。她忽然明白一个事实,赵明是真的真的不在了。那种挖去心肝的感觉没有办法用语言形容。 可惜她连痛的权利都没有维持太久,她得到了姨妈过世的消息。最疼她的姨妈也不在了,这世界上她再没有亲人。这还不是最令人恐慌的,最令人恐慌的是随着姨妈的过世,她的债务就变得沉重了——具体数目她没算过,大致就在20万上下吧,如果姨妈在的话根本就是小数目。她本来打算结束这边的一切就投奔姨妈而去,换个环境,开始新的生活的。现在……姨夫给她的信里连让她去奔丧的意思都没有,让她怎么开口说钱的事情?更不要说去那边了。 第135页 好在借钱的都是朋友,应该不会为难她。是吗?真的是这样吗?很快,绢子就发现她错了。 当然她是错了。绢子在一个月白风清的夜晚里忽然醒悟过来,在她过去的25年里,真是幸运啊。幸运得……象个白痴。她是没有想到朋友们的一张面孔底下还有另外一张。以前吃吃喝喝由她豪爽地买单的时候,周围的人都是可爱的,真的,他们给她看的都是最好的一面,那时侯的她,觉得世界真是一片蔷薇色。 其实绢子也隐隐猜到情况不会那么简单的,在赵明生病的这一年里,从他们卖房子开始,世界的蔷薇色就开始黯淡了。但她想她还是有几个朋友的,至少她有明丽啊,和她一起长大的明丽。还记得那时侯和明丽在一个班级上学,明丽家条件不好。学校运动会要求穿白网鞋——就是那种上鞋粉以后白得耀眼的鞋子。明丽用白色粉笔把自己的鞋子涂白,冒充白网鞋,老师看见倒没有说什么,一班男生笑得岔了气。那时侯的孩子是残酷的,绢子站出来,把明丽拖到自己身后,和笑得最厉害的男生理论。那男生在公主一样的绢子面前先就怯了,嘟哝一句什么转身就跑。当天,绢子掏钱给明丽买了一双白网鞋。自那以后,凡是明丽家不能买的,绢子都给她买——小小年纪,绢子的零用钱竟比明丽全家的收入还多。就这样,一路上中学上大学,大学明丽不和绢子在一个学校,但绢子还是常常去看她,每次去都豪爽地说:“缺什么告诉我,我去给你买。”不是不象一个姐姐的。当然,对这段友谊,明丽也并非没有贡献,她贡献了宝贵的时间,给绢子补课,帮她做作业,在中考和高考前夕,放下自己的书不看,也要先教绢子不会的题。另外,她们还无话不谈,似乎没有什么不能拿出来分享的,包括绢子的恋爱。 所以,绢子根本没有想到明丽是第一个来索债的人。详细的过程她真的不想回忆,也回忆不起来。明丽踏进她的屋子的那一剎那,她本来想抱住她痛哭的——她在电话里告诉明丽姨妈过世的消息。她想明丽是一定不会不管她的。明丽一定会给她想办法的。 绢子没有想到明丽对于姨妈的去世比她还要震惊、心痛和惋惜。要到这个时候,她才知道,明丽的婚姻并不幸福,明丽原本打算跟着她去加拿大的,明丽借给她的一万块钱是挪用的公款,“下个星期一定要还回去,不然你就是要了我的命了。”明丽可怜巴巴地说。 绢子看着明丽那张比她还悲痛的脸,觉得自己以每分钟十年的速度开始衰老。在此之前,她是25岁的人18岁的心态,在此之后,她是25岁的人45岁的心态了。 送走明丽,绢子在房间里唯一的钢丝床上躺下,愁肠百结地谋划怎样才能在下星期一以前弄到1万块钱。对于明丽,恩,该怎么形容她的感受呢?不,已经不需要形容了。此时此刻,绢子已经完全无法顾及自己的感受,她首先得解决问题才行。 绢子想了又想,其间还起床来泡了一碗方便面,从上午想到下午,都没有想出办法。事情到了这一步,她根本就不敢想像自己还有朋友,她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弄到1万块钱给明丽。真的,所有的招都想尽了,没有办法。现在的绢子怎样才能有1万块呢?工作是3个月前就辞掉了的,身边的东西是卖光了的,即使现在想去傍个大款,出卖□□和灵魂,人家恐怕都要嫌弃新寡吧! 不知不觉间,月亮升起来,绢子把头埋在双膝之间,似乎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她忽然思念起赵明来。真的,那时侯他总是把她照顾得很好,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喜欢把手放在胸口上,然后一个恶梦接一个恶梦。赵明总会把她的手轻轻拿下来,一个夜晚总要拿好多次。即使是在赵明自己也睡熟了的时候,也能从她唿吸的异样中判断,然后下意识地帮她拿下来。 一念至此,绢子忍无可忍,终于哀哀痛哭起来…… 第2章 绢子按响了门铃。在等待的短短时间里,不是不忐忑的,有好多秒想夺路而逃。但是,门开了,主编那张扑克牌脸上一如既往地没有笑容:“啊,是你啊,进来吧。” 绢子硬着头皮在人家的客厅里坐下,把一个塑胶袋轻轻移了移,小声说:“给孩子带了点水果来,实在是不好意思……”话没说完,一张清秀的脸几乎要滴出血来。 主编扶了扶眼镜,不说话,静静期待她的下文。 “我……我……”绢子事先打了很多遍的腹稿一句也说不出,但心里明白不说又是不行的。闭了闭眼,假装已经忘记自己辞职的时候发布的国内远远不如国外好的理论,挣扎着说:“主编,我想……我想回来上班。”这句话一出口,觉得身上一松,等待裁判。心里打定主意:无论主编怎么嘲笑、训斥都唯唯称是,如果主编推託,她就哀告,就不走,就赖定在这里,如果有必要,就哭,就求,要下跪也不是不可以。 主编还是没有开口。绢子不敢看人家的眼睛,把头垂得低低的,也不说话,想到自己曾经在办公室里说主编是更年期加上家庭生活不幸福,所以脸上总是没有笑容,还被她当场听见的情形,觉得喉咙一阵阵发紧。 时间仿佛是凝固了一般。终于,主编起身,进了房间,然后又出来,递给她一张纸,“你的辞职报告我还没有交到上级部门。你的编制也还在,明天就来上班吧。” 第136页 绢子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下来了,大颗大颗地,好半天才抬起头,望着主编。“这几个月我给你考勤是事假,奖金没有了,只有基本工资。还有,报社给已婚的职工准备了几套单人房,你符合条件,如果愿意的话,明天到后勤部去拿钥匙。”主编的扑克脸一点表情也没有,不动声色地说。 说来好笑,绢子这时候在心里反覆发誓:“我永远不说你是更年期综合症了!我永远不说你是老巫婆了!” 绢子回到单位以后才慢慢知道自己得罪了多少人,在得意的那些光阴中,她一个小小校对,开着帕萨特上下班,自己又不知道收敛,说话有时还免不了刻薄,不用想,就知道树敌无数。现在落魄地住在单位的宿舍里,要债的电话天天打进来,趁愿的看笑话的真是要多少就有多少。还有那些以前和绢子经常开着玩笑的男同事,现在一个更比一个躲得远,就当她是□□风。 说实在的,绢子以前对自己的女性魅力那真是很有几分自信的,现在也明白过来了。倒不是新寡的身份碍事,而是那20万的债务实在是令男人胆寒。其实,对于真正有能力的人来说,20万也真算不了什么。可那些有能力的为什么要来承担她绢子呢?现在她已经渐渐明白自己性格真是一点不可爱。长相也不过中人之姿,以前大家宠着,一半是看在她手段豪爽的份上,另一半是因为她是赵明的太太。倒不是说赵明就是多么了不起一个男人,而是女人有人认领,有人在人前人后为其担着一份干系,是要矜贵一些。 想明白这些道理,绢子沉静了很多,以前的飞扬个性都收敛起来。饶是如此,办公室里仍然有一双双大脚踏上头来——校对确实是个九流职位,人人都可以支使的,比新来的杂工还不如。因为他们在传说杂工是社长农村老家的某个远房亲戚。绢子处在了最底层,似乎周围的人一个个都要仰视才见,但也正因了这样的位置,她是看得越来越真切了。随着这份真切,她的一颗心是越来越冷,越来越灰。这样的感慨才是要人命的,因为不知道这样的生涯何时是个头。 明丽的钱催得很紧,以现在绢子的智慧自然是可以判断她的钱根本不是挪用的公款,只是考虑到绢子的还款能力,生怕一拖十年。绢子也不着急,慢吞吞地说:“我现在工资也就1000出头,好歹要400元做生活费,这样好了,我分期付款,一个月还你600。如果实在不行,也没有办法。”明丽对她的现状当然是一清二楚,当下答应,还找丈夫出面,让绢子写下个凭证。绢子的原子笔尖落在纸上的时候,真是觉得感慨得想要干一杯烈酒。如果不是自小从姨妈那里学的那股骨子里的悍性,只怕早就上吊了罢。 其他债主当然也不好对付,但是绢子的情况明明白白地在那里摆着,大多数人都只好自认倒霉,慢慢排队等着绢子分期付款。个别心地宽厚一点的经过最初的震惊以后,总算想起绢子刚刚失去了两个亲人,长嘆一声,安慰一两句。 日子就这样流水一样向前,转眼,又过了半年。在这半年里,绢子沉闷地生活着,所有的余钱都拿来还债,连电视机也添不起一个,完全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出于无聊,拣了办公室角落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谁丢在那里的一堆自考教材来看,然后参加了一次考试,没想到居然一下子过了5科。照这样下来,她一年应该就可以拿到本科文凭。拿到成绩那天,她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真想找个人分享一下。想来想去,又按响了主编家的门铃。 “好嘛,年轻人爱学习,求上进是好事情嘛。”主编扶着眼镜说,态度仍然是淡淡的。这个话若早两年听到,绢子只怕先要从鼻子里“嗤”出来,然后再仰头哈哈大笑,搞不好还要轻佻地学习一遍。现在听到感受又不一样,忍不住把自己的想法给主编说:“经过了这些事情,我算明白了,什么都不如自己靠得住。” “话也不能说得这么绝对。”主编说:“你还年轻,是应该有点想法。但人生观也不能这么悲观。”沉吟一下,主编就说起她的一个晚辈的事情,说那个人怎样怎样,要介绍他们认识。 因为是对着有恩于自己的主编,绢子实在是说不出拒绝的话来,但心上实在是泛不起涟漪,好半天才说:“我现在还欠着大笔的债呢,什么也不敢想。” “随你吧。”主编并不勉强,“但是,你不要因为一时的挫折就看破红尘了嘛,生活还是美好的。” 绢子唯唯诺诺。回到自己宿舍,洗漱躺下来,她想,自己是不是真的看破红尘了呢?应该没那么严重吧?但是,这样一颗心,要想再去接受什么,相信什么,真的是不可能了。想当初和赵明那样情浓,他一样地去眠花宿柳,说是应酬,但婚姻应该有起码的忠诚不是吗?并且是在她怀孕的时候。现在想来,打掉孩子还是正确的,不然以现在以及可以预计的将来,有个孩子那时多么不可想像的一件事情啊!还有,生命真是太脆弱了,绢子实在是没有那个勇气去再爱什么。去牵挂什么。想当初,赵明那样信誓旦旦,说要照顾她一辈子,结果怎样呢?如果现在再结婚,只怕也是为了生活的压力,想找个人分担吧……可是,绢子不觉得自己现在有这个必要。她简单的生活也不需要谁来承担。 第137页 就这样差不多又过了半年,春节到了。今年报社效益不错,年底封了个大红包,绢子算一算,加上春节值班的加班费,差不多可以把明丽的钱还清。虽然说漫漫还钱征途才走了这么一小步,也是值得高兴的一件事情。并且,从此可以不再跟明丽有任何交集,这更让人鼓舞。想着,她准备到菜场去买点好菜回来好好过个年。 不曾想,在菜场她碰到了债主之一也在採购年货。绢子不自觉地就有点心虚,那想买肉的念头就收起来,还是买了点蔬菜,想想是过年,又添了几只鸡蛋。“绢子,也不要太苦了自己。”债主说,“大过年的……”说着,不容她推辞地把一只杀好的鸡塞到她手里,然后走掉。 绢子愣在当场。这个债主,当初并不是特别好说话的,并且,想了一下,这个债主排队还比较靠后,大概要5年以后才轮得到还她的那一份。或许主编说得没有错,生活还是美好的吧……或者,绢子她的情况已经坏到不能再坏,怎么也该好起来了,不是吗? 第3章 天色渐渐暗下来了,绢子的鸡已经炖得香喷喷的,小青菜差不多也炒出来了。街上有孩子跑过,在零星地放着鞭炮,大面积的放要到午夜十二点。记得那时侯她和赵明是一整箱一整箱的买烟花,然后开车到郊外去狠狠地放。同去的还有小区里的孩子们,大人小孩挤在赵明那辆切诺基里,一路唿啸向前,边开边唱歌,赵明一边吹口哨一边拍着方向盘的样子真是让人难忘,想起来仿佛就在眼前。 现在绢子想起赵明仍然是心痛的,但那种痛已经淡了很多。尤其是想到在他发病以前,他们的爱情其实已经蒙尘,那痛就更是有些钝钝的。但是,一个人,跟你生活了那么久,你有一半的快乐都由他带来,要忘记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吃好一个人的年夜饭,时间差不多就7点了,绢子忽然想到社里保安处还有人值班,并且那里还有电视机,呵,可以去看春节联欢晚会嘛!把门锁好就过去了。 果然,保安部的两个小伙子正在门房剥花生等着节目开始呢,看到绢子来了,忙起身迎出来,笑呵呵地招唿:“来看电视!就要开始了!”绢子小跑几步过去,他们已经给她让出位置。她拿过花生就剥起来。 “对了,绢子姐,这里有你一封限时专递,中午送过来的,那时你不在,我就帮你收下了。”瘦瘦的小李在信件堆里一阵扒拉,“按规矩是应该交到你手里的,可那邮递员是我一战友,忙着到乡下去见未来丈母娘,我就帮忙收着,向他保证一定交到你手上……”说着,把一个蓝色信封递给她。 “限时专递?”绢子心里咯噔一下,该不是哪个债主专门要在大年夜给自己找堵吧?有点害怕地朝信封上瞄。一瞄之下,那颗心就忍不住狂跳起来:天哪!那是赵明的笔迹!顿时,她的手就开始抖,不停地抖,宛若秋风中的落叶。 两个保安并没有发现她的异样,春节联欢晚会已经开始了,那些熟悉的面孔穿得喜气洋洋地出来拜年,这两个大男孩兴奋地指点着:“看见冯巩了吗?今天一定有他的节目!哟,还有赵本山!”“赵本山是肯定有的了,哪一年少得了他?” 绢子强自镇定,抖索着手撕开了信封,里面有一叠文件,一把钥匙和一张卡片,她先看卡片:那是赵明自己用电脑做的。卡片上,赵明站在阳光下,灿烂地笑着,怀里抱着一大把花——绢子最爱的百合花。 “我想起来了,好像我煤气没有关。”绢子对小李他们说,“我上去看看。” “哟,那是得看看,别出事才好。”小李说,“绢子姐你快下来啊,别错过好节目。” “好的。”绢子一边回答一边走出门房,慢慢地走着,感觉到脱离他们的视线的时候,狂跑起来,卡片紧紧压在她的胸口。百合啊百合,绢子最爱的就是百合花,它漂亮倒还罢了,最喜欢的是它的口彩好,年轻的她是那么希望跟爱人百年好合啊! 回到宿舍,坐在床沿,久久不敢打开卡片。想想又把窗帘拉上,打开灯,再死盯着卡片上赵明的笑脸看,然后一扭身,扑在被子上,将脸深埋进被子里,痛哭起来。 好半天,绢子抬起身,缓缓打开了卡片。赵明粗犷的钢笔字扑面而来:“绢子,我的妻,我永远爱你,永远祝福你。”句子的下面,是一家银行的名字和地址,还有一个号码,保险箱号码。 “绢子: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一切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我很抱歉,没有能陪你到老。” 绢子抱着一个牛皮纸袋,坐在公共汽车上,目光呆滞,典型的公共汽车乘客表情。春节已经过去好久,节日的气氛早已淡掉,偶尔有商家忘记摘下红灯笼,在风里晃荡,不觉喜气,只见凄清。 她呵了一口气,用手指在玻璃上随意地划着名,慢慢地,划出窗外一个鲜活的世界来。她不能在银行就看赵明的信,那厚厚的一封信,只读了一句,她就差点软倒在保险箱旁边。现在,她已经学会任何伤口要到自己的窝里才开始舔。她不着急,一点也不着急,赵明的话就在她怀里捂着,一个一个字,象有生命一样。甚至她希望这段路长一些,更长一些,让赵明在他怀里更久一点。这个时候,她忽然明白,如果赵明没有发病,他们是不会分开的,即使赵明有那样的无良行为,即使她打掉了他们的孩子,她会原谅他,是的,他们不会分开。 第138页 “绢子,当我知道我患了这个毫无希望的病的时候,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你该怎么办呢?你是那么纯良和热情,另外,你还是娇纵任性的。是我宠坏了你,本来我想,既然娶了你,就要宠到底,即使宠坏也有我撑着呢。可是,我没有意料到会有这样的意外发生,我不能对你负责到底了……” 绢子这个时候还不知道,信封里是赵明一颗热辣滚烫的心,“于是,我设计了令你心碎的那一幕,目的是要你放弃我们的孩子。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我这才知道,我爱你胜过世上所有的一切……绢子,保险箱里,我给你留下的是一个软体在欧洲的版权,它的收益可以令你衣食无忧,原谅我在过去的一年里让你受苦了,但是如果不这样,天真的你不会发现周围的人和事有另一副面孔,而这种天真是危险的……” 公共汽车慢慢朝前,停停走走,那信在绢子怀里温着,温着,似要地老天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