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你的歌写故事》 第1页 [短篇文集] 《我为你的歌写故事》作者:美女十七【完结】 文案: 你给我一首情歌,我还你一个故事。 第1章 《眉间雪》——温来怡 作者名:温龄字来怡 作为本书的第一篇,我个人还是有点汗颜的,因为17女频中,文笔好,情节构思巧妙的作者大有人在,还要谢谢大家对我的厚爱。仅以此篇作为我作品中主角的幻想篇章,请不要把他们匹配在一起,当做全新的人物来看待就好了。谢谢各位的阅读。 好了,正文开始: 风吹夜树,蒙蒙的月亮高挂在天上。一片荒芜的树林中,有一人拖着沉重的剑前行。 剑刃锋利,跟随着主人划出一条弯弯扭扭的鲜红痕迹。她从黑暗中缓慢地走来,夜行衣在风中凌乱的飞舞。 她的嘴边还留着别人的血,回想刚刚咬掉了对方的耳朵,眉头一皱,抬起衣袖擦了擦血渍。半边发散落着,乱七八糟的在风中拍打她的脸,她也无暇去收拾。刚刚电光火石间,对方的剑就划过她后脑勺的木簪,差点把她的脑袋噼成两半。 刀口舔血,杀戮累累。 此刻她一心只朝着一个方向去。然而,今天她可能撑不到那里了。想着想着,意识开始模煳,拖着剑的手用力把剑一抽再狠狠的插在土里,身体撑不住的单膝跪下去,整个人的重心全托在剑上。肩膀上狰狞的伤口一直在淌着血,顺着她的右手汩汩而流。 她的脸上都是血渍,头髮全是灰尘。最终撑不住,眼一闭扑倒下去。 意识渐回的时候,她躺在一张床上,模模煳煳望着上方青灰色的帐子,嘴角一弯,似乎放下心来,再次昏睡过去。 等到脑子再清明时,就听到有人坐在几步之外的桌子边上,她听到翻书的声音。听着书一页一页的翻,她大约挣扎了半个时辰,终于睁开了眼。 那边看书的人似乎没看见她,端起一旁的茶杯,轻轻吹了吹,接着浅浅的抿了一口之后放下,继续翻动书页。 她全身都痛的厉害,用尽全力伸出手要去拉床边的铃铛,可是丝毫动不得。正在挣扎时,对方已经走到她床边,高高的俯视她。 何时了……她无力的张嘴想喊他的名字,最终因为喉咙干哑一个音也发不出。 “真不想救你。”何时了说道,嘴里这么说,手臂绕过她后背扶她坐起来,扶着坐起来之后手还是不能收回,于是只能半抱着在怀里。 “你知道你伤的有多重吗?”他见她一副漠然的样子,手指狠狠地戳了戳她的后背,她立刻疼的弓起背,眉头深深皱起,“你后背上就没有一块好肉,就我现在手扶着你的这块地方,都绑了好几层软纱布。” 真不拿自己当人看。 她靠着他的手臂,门外一个僕人端着药进来,看了看她又看了看他,有几分为难。 “看什么看,餵药!”他低声呵斥道,“我但凡还有一只手,也绝用不着你们。” 何时了家中没有女眷,也没有婢女。按照他的说法就是,不愿意让女子受苦。 其实在她看来,他家中也并没有什么不妥,倒还是个不错的去处。 应该是他个人的喜好,他可能是个断袖。 十天后,她拿起剑就走了,出门前对他只行了一礼道,“多谢时了。” 他不拦她,也不多说一句话。 “每次都这样就走了……”一旁的小厮踮着脚远远望着,嘴里喃喃道。好容易见着个姑娘了,就这么走了,话都没听她说两句。 “盯着她的动向。”何时了收回目光,转身进了屋子,“特别是有关王渡之的。” 两天后,她一身劲装来到一处荒废的破庙。 门一推开,屋内的灰尘被风带着在空中疯狂的飘动,阳光透过破烂的窗户,照进来,屋里的人都还没看清楚来人,纷纷用袖子遮住刺眼的阳光。 “我们想请姑娘杀一个人。”为首的一个高头大马,“是一个书生。” 她抱着臂等他们继续说。 “叫都安,现居京池。” “都安公子?”王渡之。她眼一垂,手一收,转身准备走,“我不杀残废。” “姑娘十步杀一人,如今却为了一个残废自毁名声。” “什么都不必说,这单我不接。” “哎,听说早年时候,咱们的提姑娘与这位秀才还有过一段情啊,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了?”三人中矮小的一个说道,“我还听说这个秀才长相极其俊美,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这到底要美到什么程度,才会让姑娘这样念念不忘,赶明儿有空了咱们也去看看?” 话音未落,眼前疾风而过,说话的人已经被掐住脖子,“嘭——”一声就被摁在了墙上,捲起一地的灰尘。 她什么也不说,目眦欲裂,手下力道越来越重,自墙而上五寸,仿佛把一身恨意和嗔痴都发泄在手上,五根手指因为太过用力而泛出白色。 那人双眼暴突,面目渐渐变青,拼命挣扎的手无力的垂下。 “我的人,别人能动?” 要死也只能死在我手上。 京池城一个不起眼的院子里。 “可知道她的软肋了?”坐着轮椅的秀才似乎心情很好的在修剪花枝。 第2页 “知,知道了。” “那就去办吧,务必干净利落,不用留全尸。” 身边人在他耳边耳语几句。 他思考了半晌,嘴边忽然泛起温暖的笑道,“那就以我为饵,杀之。” 几日之后,朝廷要杀王渡之的消息在黑白两道不胫而走。 “让她去吧,别拦她。”何时了在屋子里收到消息沉声道,“及时回报,别让她死了。” 她迟早要面对,怎么躲都还是要面对。早一刻解脱,早一刻醒悟,最好。 “朝廷要对王渡之动手了,你去还是不去?”身边的小毛头问道。 她不说话,怔怔的盯着桌上的茶碗,陷入了深深的回忆。连身边人轻轻的一嘆都没有听见。 “你为什么要做杀手?” “因为我爹是杀手,所以我也是杀手。” 她十六岁生日那天,他拉过她的手,借着酒意在她耳畔喃喃道,“提蕴,你知不知道你爹犯了多少事?” 王渡之笑的非常温柔,他十分善用这种笑容。 “川县杨知府全家七十八口人,永州县官吴一崖和他妻子还有肚子里没出世的孩子……驻守路关口的副将军王浦,以及在家中等他三载收到死讯,一抹白绫上吊死了的妻子,还有被诬陷谋反的罪名,还有……残废的我。” “都是你爹的事迹!” 耳鬓厮磨间,暗恨渐生。 “你走吧。”那日他依然笑的很温柔,“我要杀你,你自己要多留点心。” 她本来想问,要杀她,为什么当初要收养,收养之后这么多年为什么不杀,如此深仇为什么还要让她喜欢上,不能应允她为什么要来招惹她。 但她什么也没说。 后来她想,大概因为,他要折磨她。 她的人生从出生开始就註定是苦果。父亲常年不回家,在外杀人谋取钱财。母亲知道之后,最终受不了这罪孽,抛下她逃了。 那一天,母亲把她带到集市口,对她说去买个包子,这一等就是三天三夜。听说她的父亲在一个月后回来四处寻她,但最终无果。 这样在外乞讨漂泊了两年,她父亲找到了她,但也活不久了,因为两人见面的地点是断头台。 “别报仇,别做杀手。”她爹朝着她的方向,无声的说道。 而后,手起刀落之间,人头落地。 别做杀手。但是你不去杀别人,别人也会来杀你。当仇家找上门的时候,她遇到了王渡之。 而后的种种少女情怀,种种的爱恨情仇都给了他。 思绪慢慢回拢。 朝廷要杀他,我去还是不去?当她开始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就已经下了决定,所以才有了两天后的血战。 这一天,王渡之不大院子里,密密麻麻的挤满了黑衣杀手。 提蕴将他背在背上,一把重剑握在手上,小心护着背上的他。挥剑斩敌,浴血奋战,腹背受敌。 等她生生杀出一条血路来,背着他一路上马狂奔来到郊外。忽然间,她听到背上的王渡之低声叫她的名字,停下来正要回头。 “哧啦——”一声,一把匕首从背部捅入她的身体,她站着的身体立时跪下去。 她重重的喘着气,似乎还没有缓过神。 身后人紧紧贴着她流血的背,拔刀而出,手动作干净利落绕到她的腹部。狠狠的又捅了一刀。 她眼泪霎时就流下来,跟嘴角涌出的血混在了一起。都是咸的。她握在手里的剑本可以快无影,却始终没有拿起来。 “我告诉过你,我要杀你。”他的下巴磕在她的背上沉声道。 “这样也好,反正我活着,也等于死了。”她低声道。 我于这个世界毫不相干,无人在意我的生死,我的存在也掀不起一点波澜。 她的眼前开始泛出大片的白,而后就是一片混沌,然后就彻底黑了。唯一惊起片刻知觉的,好像是肩头有一点点的热。 谁会为我哭,是你在为我哭吗。 “提蕴,提蕴……”有人在喊她的名字。 我死了吗,大概真的死了吧。 睁开眼,看到的是满目焦急的何时了。他满手是血颤抖着,但是手下的动作依旧娴熟利落。 “时了,你怎么了?”她伸手想给他擦擦额头的汗,却又毫无力气。 “我给你上了一些麻药,你看着我,你看着我,不要闭眼,我在这里,我在这里……”何时了见她醒了,握住她的手让她抓住他的衣摆。 提蕴不再说话,拉住了他的衣摆侧过头看他忙碌。来来回回间,她抓住的衣摆就脱开了。于是她就伸手拉住了床边的铃铛。 你放心,只要我睁眼了,就不会死。 她看着他忙忙碌碌的样子。那么一个爱干净的人,现在头髮就乱糟糟的用一根绳子绑住,全身是血,衣衫凌乱,满头大汗,卷着袖子翻找着各种药品和器皿。 她几不可见的笑了。 尾声 他们成亲三年了,王渡之也已经被囚禁了三年了。 王渡之看到他来了,双手撑着爬到牢边去。 “这是她和孩子的画像。”何时了从怀里掏出一张画,“她过的很好,吃的很多,胖了不少,最近喜欢上画画,家里的老老小小都被她画了个遍……” 第3页 “时了,你不用来了。”王渡之手指轻轻摩挲着画像,“两天后,我就要行刑。” 何时了道,“你后悔吗?你们本可以在一起。” “在一起又能怎么样。是让她跟我一起吃牢饭,还是让她守着我这个残疾过余生,还是……”王渡之欲言又止。 让她在我死后,忧郁的过下半辈子。 “如今这样,是最好的结果。”说罢,王渡之摆摆手让他走了。 你一生过得孤苦而固执,热烈而深刻,我都知晓。 你一往情深,一腔热血,一念之执,我也明白。 我最后的期盼只是,但愿你我无悔而终而已。 第2章 《戒菸》——北七星 作者:北七星 季凉城接到江微星电话的时候,他刚刚从父母安排的相亲宴上面离开,耳边还回想着女方父母对他的夸赞。 他们和蔼可亲笑着对季凉城的父母说:“你们家凉城真是一表人才,脾性温和,绅士有礼,主要是还不抽菸不喝酒,最难得了。” 季凉城站在饭店门口嘴角扯起一抹嘲讽,心里暗骂人情世故的虚伪,他季凉城以前是什么样的人,众所周知,什么一表人才,什么绅士有礼,不抽菸不喝酒?见鬼去吧。 他季凉城不过是从死神手里走了一遭,幡然醒悟了而已。手里的手机仍旧大肆震动,大有他不接电话对方就不罢休的意思。 季凉城滑动接听键,皱着眉把手机贴到耳边,对方的声音一如既往清冷,可是季凉城握紧手机的手却是指尖泛了白。 江微星说:“季凉城,老地方,喝一杯吧。” 季凉城看着被对方挂断的电话,时间停留在十秒的时候,他突然间深感无力,江微星只需要在他生死关头不告而别就足以将他曾经给她的伤害如数还给他,不多不少,刚刚好。 他想起和江微星过去在一起的三年零一个礼拜,几乎每次打电话都是十秒挂断,像是他们之间约定好的数字游戏。那三年不管他是对江微星是趾高气昂,忽冷忽热,还是耐心有限,江微星从来不曾埋怨半句。 季凉城又想起从三岁到十八岁,江微星总是喜欢跟在他的后面,每一次不管约定好一起做什么,总是江微星早早的等在约定的地点。 这一次,也不列外,季凉城依旧想让江微星先到,似乎这样才能显得他季凉城很重要,这样才显得这场无疾而终的情感游戏中输了的人,不是他。 江微星再也不会在电话接通那一刻撒着娇和他打着商量说:“季凉城,这次可不可以多加一秒,十秒好少啊。”而是会用最快的速度表达她的意思,正如三年前,她仅仅发过来一条干脆利落简讯:“季凉城,我们分手吧。”便把他季凉城轻而易举的抛诸脑后,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季凉城开着车在马路上绕圈子,从相亲的酒店去江微星说的老地方不过二十分钟的时间,可他就是不想比江微星早到,他不想让江微星觉得他季凉城没了江微星生活过得淡如白开水一样,了无生趣。 绕圈子的过程中,季凉城看着窗外人行道上一闪而过的情侣打闹,莫名其妙就想到了江微星二十岁那年和他告白的时候那种霸道执拗的模样。 江微星说:“季凉城,我喜欢你,除了我,你还想喜欢谁啊?我都跟在你后面十七年了,就算是小三也该转正了。” 那时候江微星还没有这么沉默,也没有这么冷淡,她总是笑靥如花的看着季凉城说:“季凉城,我很喜欢你啊,你能不能对我稍微好一点?” 稍微好一点吗?季凉城扪心自问,难道他对江微星不够好吗?曾经为她差点丢了一条命,这样不算好吗?江微星那么容易满足的人,为什么还是会不告而别呢? 季凉城脸色并不好,眉宇间拧成了川字形,握住双向盘的手青筋鼓起,心里捲起燎原的怒火,曾经江微星对他的感情有多深,现在他对江微星的恨意就有浓,这么多年过去,他还是不愿承认,他为了变得更好收敛锋芒,戒菸戒酒,戒骄戒躁,都是为了一个叫江微星的女人。 他从没想过三年后突如其来的一通电话会让他慌了神,他也从来没想过江微星还记得这个号码,他到此刻也没能明白自己为什么在江微星换了手机号之后不换手机号。 季凉城赶到老地方的时候,江微星一个人坐在偌大的包厢里,双脚踩在玻璃矮桌的边缘,懒散的靠在沙发上,眼睛一眨不眨额盯着桌子上摆满的酒。 这一次,吃饭没有在从前约会的地方,从前的吃饭散步,到了今天,竟然变成了喝酒唱歌,江微星的帐单,再也不需要季凉城来付了,正如江微星这三年来,身边也不需要一个叫季凉城的男人为她遮风挡雨了。 季凉城和江微星离的有些远,他目光灼灼的看着眼前这个消失了三年又突然出现的女人,心里惊喜烦躁参半,惊喜的是,江微星一点没变,还是他从前喜欢的模样,烦躁的是,这个女人和他季凉城没什么关系了。 江微星平淡的扫了季凉城一眼说:来了,坐吧。 季凉城坐下,和江微星中间隔了两个人的位置,靠在沙发上凉薄的看着江微星问:你回来干什么? 江微星不说话,把一瓶啤酒放在季凉城面前,再拿起一瓶碰了一下,仰头开始不停歇的把一瓶啤酒如数装进肚子里,黄绿色的液体顺着江微星嘴角往下,划过脖子沾湿了她的白色t恤。 第4页 江微星放下瓶子不看季凉城,苦涩的问:季凉城,好久不见,你过的还好吗? 季凉城隐去眼眸中的情绪,唇角挑起讥讽和散漫,语气带上了不以为然的轻浮,季凉城说:很好,今天去相亲了,对方很不错,不出意外,我们打算结婚了。 江微星轻笑一声,低着头,随意的回:是吗,我这三年来,过得也挺好的,一个人,潇洒自在。 季凉城不说话,他压抑自己强烈的冲动想要去责问当初江微星为什么会不等他醒来便离开,甚至在来的路上想了无数的情景要如何质问江微星。 可是真的看见人,看见江微星满不在乎的模样他突然没了质问的兴致,心想就这样吧,早该这样的。 江微星喝了五瓶啤酒,又旁若无人的嘴里哼着歌曲,哼着哼着就开始抬手擦眼泪,季凉城想,他明明是恨江微星的,为什么看见她背着他擦眼泪的动作心里还是下意识的一紧,难受的有些莫名其妙。 江微星说:季凉城,这个城市我一个人都不认识了,只认识你。 江微星又说:季凉城,我心里很难过,莫名其妙的难过。 江微星还说:季凉城,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明明当初说要在一起一辈子的,怎么突然就什么都变了呢?变了,我们都变了,变得再也不像当初的自己了。 季凉城看着江微星边说边掉眼泪,眼泪掉着掉着就变成了难以抑制的嚎啕大哭,季凉城真想不管不顾的把她抱进怀里,亲吻她的眉眼,告诉她,别怕,他在呢。 可是江微星的坚韧,凉薄,他自己的孤傲,面子,自尊都不允许他这么做,当初是江微星抛弃了他,并不是他抛弃了江微星。季凉城看着江微星一个人边喝酒,边哭,泪水湿了头髮。他想安慰江微星,却没有足够说服自己的立场,只能作罢。 季凉城没心思喝酒,也不明白今天自己为什么会来这个老地方听着江微星絮絮叨叨说她的境况。季凉城想,离开了他的江微星一定不幸福,不然为何举手投足间都被悲伤浸染,和他记忆中开朗乐观没皮没脸的江微星相差甚远。 季凉城想,他对不起江微星吗? 他这么想,也这么问了,他问江微星说:江微星,我对你不好吗?三年前为什么你要走,既然走了现在为什么又要回来。 季凉城语气凉薄隐忍,眸光深邃犀利,心里很是烦躁,伸手摸进裤口袋里才发现自己早就戒菸了,如今一点都不习惯,季凉城也不知道这三年来,自己是如何忍耐不抽菸,不喝酒的日子,是如何告诫自己,江微星和他再也无关。 江微星看着季凉城,眉开眼笑的,笑的很是夸张隐忍,她道:季凉城,从三岁开始,我跟在你身后二十年,从来没听见你说喜欢我,从来不得你青睐,时间长了,我就觉得我江微星在这场感情里唱的是独角戏,我很累,累到没有力气再去喜欢你。 季凉城还没开口反驳就被江微星打断,江微星说:季凉城,三年前因为误会,捅了你一刀的那个人是我同母异父的弟弟,你爸妈砸钱让他坐了十年的牢狱,可是错的明明不是他。 季凉城不知道那个和他起了冲突的人是江微星的弟弟,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打通关系让江微星弟弟的三年牢狱变成了十年。江微星一张一合的嘴,吐出来的每一个字都不是他想听的。 江微星说,他弟弟刚入狱三天就和别人起了冲突,做工的时候被人从楼上推下来当场摔死了。 江微星说,她妈妈因为受不了打击,突发心肌梗塞撒手人寰。 江微星还说,三年前的简讯并不是她发的,那个时候她被继父卖给了外省的一个夜总会,继父拿着钱逃之夭夭了。 季凉城像是被淋了一桶冷水,从头凉到脚,他不知道该如何去解释他这三年没有找过江微星,也没有去深想,曾经把他当做全世界,发过毒誓他季凉城走到哪里江微星都要跟到哪里的人,会在他进抢救室的以后,昏迷不醒的时候不告而别。 因为季凉城真的没和江微星说过,他喜欢她。对于江微星对未来的期许,也从没有附和应承,可是江微星说的要一辈子在一起的话,他刻进了心里。只是他从来不知道,他的不回应会压垮江微星,会让她毫不留情的转身与他背道而驰,他以为他不说,他的不善表达,江微星都会懂。 可是,江微星不懂,江微星从小都是这样执拗,只相信别人嘴里说出来的,从来不信自己眼睛看到的。 季凉城和江微星,一个不说,一个不问,都以为对方知道自己最真实的情绪,都以为对方能感受到自己浓烈的爱意,谁知道人心隔了肚皮,不吐出来谁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虚情假意还是情意绵绵。 江微星从身边的手袋里面拿出来一盒烟递给季凉城,季凉城眼眸里迅速聚拢起难以置信的悲伤,他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是无所谓,他摆手说:戒了。 江微星点头,季凉城今天一口酒没喝,一支烟没抽,看来是都戒了。他不光戒掉了曾经所有江微星不喜欢的习惯,甚至戒掉了江微星这个人。 江微星却是把季凉城曾经的习惯被迫的学了一个百分之百,等她像季凉城的时候,季凉城已经不是季凉城了。 江微星尽量让自己笑起来很自然,努力压抑自己的苦涩,她看着季凉城笑着说:你变优秀了,不像之前那么锋芒毕露了,戒了烟戒了酒,更绅士有礼了,我也变了,变得不像之前的江微星了。 第5页 季凉城很想说,他戒了烟之后一点都不习惯,尽管三年过去了,他情绪波动的时候还是下意识的把手往口袋里伸,一伸进去才发现早就戒菸了。 正如同每一次一个人心不在焉的走在路上,突然想到什么好玩的事情都会回头下意识的喊一声:江微星。喊了之后,才发现身后并没有人。三年了,他并没有习惯没了江微星的日子。 最后江微星站起身来,沖季凉城笑着开口道:季凉城,我前几天给自己赎身了,就是想回来看看你好不好。你的婚礼我就不去了,你一定要幸福。 江微星越过季凉城身边的时候,季凉城握住江微星的手腕,沙哑着声音问:江微星留下来把。 江微星笑着拨开季凉城的手,说:季凉城,我要结婚了。 季凉城松开江微星的手,站起身来,脸上依旧是三年前在江微星面前淡漠的笑容,他道:嗯,那祝你幸福。 江微星礼貌的道谢,步履从容的离开老地方,季凉城站在门口,看着江微星的身影与远处的闪烁的光影混杂在一起,他苦笑,喃喃自语:江微星,你慢点,我还在原地没动呢。 远处的音像店刚好切换了歌曲,正是李荣浩的《戒菸》。 江微星知道季凉城在她离开的三年并没有找过她,甚至做好了迎接新生活的准备,所以,她选择让自己骄傲的抽身离去。 季凉城也知道,江微星最难熬的三年,身边没有季凉城的陪伴,她独自熬过了那些苦楚和酸涩,江微星就不需要季凉城了,季凉城也不该陪在江微星身边。 不是季凉城再也不爱江微星了,是他不知道怎么去磨平江微星的伤口,任何事情发生了都不能当成没发生过,不提不代表忘记了,也许是算了。他没信心可以如之前一样一如既往的爱着江微星,正如同他戒了烟下意识还会去摸口袋一样,今后的日子他下意识会想到江微星离开的三年过的是什么日子。 江微星也不是不爱季凉城了,而是她不知道如何填补季凉城三年不在的空白,她不知道季凉城该如何去爱劣迹斑斑的江微星,她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接受季凉城爱着这样的江微星,正如同她赎身后的第一件事就只是想来看看季凉城好不好,并没想过和他再续前缘。 他们在对方缺失的三年空白,只会成为江微星和季凉城的枷锁。有时候对一段感情最好的结局,并不是相濡以沫,至此终年,而是相忘江湖,各自惦念。 季凉城想,江微星给他最大的伤害,不是有了劣迹斑斑的三年,而是没有一句责怪,轻描淡写一句,季凉城,我要结婚了。 而季凉城最无能为力的事情就是,看着江微星离开的背影,只能说一声你慢点,我还在原地。 美好的爱情大多都不是输给了时间,也不是输给了现实,而是输给了我们自己。感情中最怕的就是一个问的尴尬,一个答得敷衍,一个不问,一个不说,都以为对方懂。 结语:希望每个人都能够,珍惜所有相遇,也尊重所有失去。在能爱的时候好好爱,不能爱的时候好好说分开。每个女孩子都是上天创造出来独一无二的公主,你们值得好好被爱,在爱情来临的时候,希望你们安静的变得优秀,活的自在些,洒脱一些。最后,希望你们强大到无需有人宠,有人懂;却依旧幸运到有人宠,有人懂。我是北七星,一个大脑缺氧四体不勤的奇女子。 第3章 《魅妆》——安墓天使 作者:安墓天使 作为女频里万朵红花一点绿的男作者,其实心里还是挺忐忑的,在众多眼刁的女生面前写文确实有点关公面前耍大刀的意味,不过本着不要脸的原则,硬着头皮写出这篇文章,写的不好大家不要扔臭鸡蛋,要扔的话就到安墓天使的作品《围忆》打个赏,盖个章,送朵鲜花什么的。 正文 楚歌说:“阿媚,我为你化一辈子的妆好吗?” 阿媚说:“楚歌,说好了你就不许反悔。” 楚歌和阿媚是从同一个江南小山村里走出来的,但他们从来就不认识。 楚歌比阿媚早出来打工几年,初中没毕业就瞒着家里人偷偷跑到广州打工,他想靠自己撑起家里的一片天。 经过几年的流浪打工生涯,楚歌总算在广州这座大城市站住了脚跟,期间他进过厂,搬过砖,卖过水果,也蹲过天桥卖光碟,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了化妆师这个行业,颇具化妆天赋的他正式开始了化妆师的生涯。 阿媚比楚歌小两岁,她读到高二,家里没钱供她继续上学,她不得已之下,只能硬着头皮离开了生活多年的小山村,孤身一人长途跋涉到广州找工作。在广州,她遇到了他。 他们的相识过程很简单,他救了她,剧情很狗血,但他们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那天傍晚,带着美好憧憬的阿媚孤身一人来到广州,从未出过远门的阿媚,在广州这个钢筋水泥巨兽合围,霓虹交错纷杂炫目的大都市,她四野迷茫,举目无亲,不知道该去往哪个方向,只能漫无目的地往前走。 看着橱窗里琳琅满目的商品,时髦漂亮的衣服,高贵优雅的高跟鞋,一切都是那么新奇。 阿媚趴在橱窗前一脸沉醉的盯着橱窗里的一条镶嵌点点白钻的白金项鍊,项鍊上在灯光的照耀下,反射出炫目的光芒,阿媚走不动了,简直是上帝的杰作。 第6页 旋即,神色黯然,她摸摸干瘪的口袋,默默地强忍内心强烈的激动离开了那个橱窗。 路过街道的拐角,几个打扮流里流气的小混混盯上了阿媚,一身朴素打扮的阿媚在他们眼中活脱脱是一只待宰的羔羊。 在跟踪了几分钟后,趁着阿媚经过一个无人的角落,小混混们围住阿媚,阿媚只能无辜的看着眼前的几个陌生人,眼中充满了惊惧,想喊救命却发现她如同失声般怎么都喊不出来。 正当阿媚陷入绝望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声怒叱。 “住手,我是警察,再不住手我开枪了。” 小混混听到怒叱声,以为真的是警察来了,恨不得多生几条腿,瞬间逃得无影无踪,只留下跌坐在地上瑟瑟发抖的阿媚。 “姑娘,你没事了,快起来吧。”话音刚落,阿媚发现她眼前出现了一个男人,刺眼的灯光照射在 阿媚的脸上,她看不清那个男人的模样,只觉得熠熠生辉,仿佛是上天派来拯救她的天使。 阿媚目光呆滞地望着那个灯光下的男人,默默伸出自己的手,那个男人一把将她拉起。 那个男人就是楚歌。 在阿媚的眼中,楚歌就是她的天使。 “你好,我叫楚歌。” “我是阿媚。” “阿妹?” “不是妹妹的妹,是妩媚的媚。” “哦。” 楚歌转身离去,阿媚在后面跟着。 楚歌不解,问她:“为什么不回家。” 阿媚说:“我没地方去。” 楚歌说:“为什么跟着我。” 阿媚低着头不说话,楚歌作势要走 阿媚说:“你是好人。” 楚歌问:“你为什么来广州?” 阿媚回答:“打工赚钱。” 楚歌继续问:“你是哪里人。” 阿媚小声说道:“我是岩城下洋村人。” 好巧,我也是下洋人。楚歌想了想,对阿媚说道,“你跟我来吧。” 阿媚:“好。” 从那以后,阿媚就开始跟着楚歌学习化妆。 阿媚喜欢唱歌,楚歌就把她介绍到自己工作的歌剧团里当个小歌女。 阿媚初来乍到,团里领导没有给她安排任何角色,让她等着。 每天楚歌给歌剧团的人化完妆,都会到阿媚打杂的地方给她讲当天发生有趣的事情,有时也会给她描眉点彩。 每当楚歌给阿媚描眉点彩的时候,阿媚脸上总是露出灿烂的微笑,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 楚歌喜欢盯着阿媚的酒窝看。 他说:“阿媚,你的酒窝真好看,就像你一样。” 阿媚羞红了俏脸,轻声说道:“谢谢你,楚歌。” 声音小的如蚊子呓语般,楚歌没有听清。 不久之后,楚歌从团长那里给阿媚争取来一个女三号的角色,只有几句歌词,阿媚开心地抱住楚歌。 楚歌愣住了,心中闪过一丝异样。 阿媚有着甜美的嗓音,唱起歌来很优美动听,清纯的脸颊配上甜美嗓音。 在一场演出中,身为女三号的她凭藉独特的嗓音,很快就征服了观众,观众为她欢唿,简直疯狂,她的风头直接盖过了主唱。 很快,团长找到阿媚,想要阿媚担任歌剧团的主唱,并承诺她可以有自己的化妆师,工资待遇丰厚,不用再做打杂的工作。 阿媚徵求楚歌的意见,楚歌支持她去试试,他知道阿媚的理想就是作为主角站在聚光灯下为观众们展现她的歌声,她有一个明星梦。 阿媚惶恐的接受了团长的邀请,正式成为歌剧团的主唱,楚歌成为阿媚的专用化妆师。观众一如既往地为她欢唿,为她疯狂。 看着阿媚在舞台上如百灵鸟般快乐地歌唱,楚歌比她还高兴,能帮阿媚实现她的理想,楚歌心满意足。 等到阿媚演出结束,在所有人都离开之后,楚歌为阿媚准备了一束鲜花,深情地递到她的面前,憋了半天,好不容易说了句恭喜,就再没了下文。 阿媚看着楚歌逃跑似的离开,她精緻甜美的脸庞浮起一丝柔情,喃喃自语道:傻瓜,你怎么不说出口呢? 失望之余她慢慢走出剧场,天空已经下起了大雨,她没有带伞,只能躲在屋檐处暗暗着急。 天色越加昏暗,路上人渐稀少,阿媚只能硬着头皮冒雨沖了出去,刚要冲出去时,她的胳膊被人一把拉住。 阿媚回过头看去,楚歌正拿着一把雨伞站在她的身边,浑身湿淋淋的注视着她,看她的眼神中有着急,有心疼,更多的是潜藏的深情。 “这伞给你,别淋雨,小心感冒。”楚歌关心道。 “伞给我了你怎么回去?”阿媚问道。 楚歌对着阿媚笑笑,说:“别担心,我自有办法回去。” 见楚歌全身上下都湿透了,阿媚知道,楚歌一定是出去为自己找雨伞的时候被大雨淋的,她不想让楚歌再淋雨。 阿媚拉着楚歌的胳膊,小声说道:“楚歌,天这么黑,我一个人回去害怕,你送我回去吧。” 楚歌想了想,打开手中的伞,带着阿媚向她的宿舍走去。 大雨淅沥淅沥还在下,一把伞下的男女置身于雨幕之中,不同的是女孩身上没有一点雨滴,而男孩 一半身子暴露在雨中,已经完全湿透。 第7页 到了宿舍,阿媚让楚歌到宿舍将湿透了的衣服换掉,楚歌没有拒绝,他想和阿媚多呆一会。 楚歌换掉湿透的衣服,下身包裹着干燥的浴巾,阿媚拿着吹风机为他吹干头髮,氛围有些尴尬。 阿媚说:“今天宿舍只有我一个人,她们都不在,留下来陪我。” 楚歌刚想出口拒绝,唇印,唇分,他愣住了。 阿媚抱着他说:“楚歌,我喜欢你。” 郎有情,妾有意,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干柴烈火熊熊燃起,那一夜,楚歌没有离开。 第二天,阿媚早早醒来,柔情万转地看着睡梦中的楚歌,心中满是甜蜜,他就是她的依靠。 从那以后,楚歌继续为阿媚描眉画彩,点缀精緻妆容,少了往日的拘束,多了几分亲昵。 阿媚喜欢楚歌给她画的精緻妆容,楚歌说,那是他专门为阿媚设计的,以后只为她一个人描眉,点彩,那是只属于阿媚的妆。 从那以后阿媚渐渐有了名气,很多人喜欢妆容点淡的阿媚,但是他们都知道,阿媚的美只属于一个人,那就是楚歌,他们只能远观,羡慕楚歌。 某天的午饭时间,楚歌买好饭菜给在后台的阿媚送去,出现在他眼前的一幕让他几欲昏厥。 他看到阿媚和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在一起吃饭,有说有笑,时不时陌生男子为阿媚夹菜,甚至直接夹到她的嘴边,阿媚喜笑颜开地吃下陌生男子给她夹的菜。 楚歌顿时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他不相信阿媚会和别人在一起,他自欺欺人地转身默默离去,心痛却如刀绞。 那天中午以后,楚歌对阿媚继续如往日般宠溺疼爱,任何事都为她着想,似乎忘掉了那天看到的一幕。 楚歌越是对阿媚好,阿媚越是胡搅蛮缠,总是逮着一些小事就对着楚歌大吼大叫,在外人面前丝毫不给他留情面,就连旁人都觉得阿媚做的有些过分了。 楚歌从来不和阿媚争吵,每当阿媚发脾气,他总是笑着都阿媚开心,默默地爱着她,始终陪伴着阿媚。 终于有一天,阿媚亲昵地挽着楚歌那天见到的陌生男子的胳膊,来到楚歌面前。 阿媚拉着陌生男子的手,冷漠地对楚歌说:“我们分手吧,我不爱你了,他才是我的真爱。” 楚歌不相信阿媚会离开自己,他苦苦哀求,乞求阿媚只要不分手,要他做什么都可以。阿媚似乎有些意动。 陌生男子冷冷地对阿媚说:“既然决定了就干脆一点。” 阿媚眼中露出坚定,不再有一丝留恋,冷漠地对楚歌说了一句“以后都不要再来找我,我们过去了。”后就挽着陌生男子的手,坐着豪华的小轿车扬长而去。 楚歌只觉得脑袋像炸开了一般,面若死灰地瘫坐在原地,目光呆滞地望着阿媚离去的身影。 楚歌没有看到,在阿媚转身离开的那一刻,一滴泪水被她毫无痕迹的抹去。 良久,楚歌不知怎么回到的化妆间,看着眼前自己为阿媚准备的专属化妆工具,脸上露出自嘲的笑容,泪水早已湿了他的脸庞。 “阿媚,失去了你我还留着它有什么用!”楚歌勐地站起来,拿起阿媚的专属化妆工具,使劲地朝地上砸去,随后他失魂落魄地离开了化妆间,离开了歌剧团。 自此以后,歌剧团的人再也没有在歌剧团见过楚歌,只知道他好像回家了。 一个月后的某天,岩城下洋村的万宝山的梯田上。 一个年轻人在辛勤地劳作,赫然是从歌剧团离开的楚歌,他再没有在广州歌剧团时的意气风发,这个时候他更像是一个土里刨食的农民。 自从从广州回来,他变得沉默寡言,家人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闭口不谈,只是偶尔会坐在房顶上呆滞地望着远方,久久不能回过神来。家人劝他一切都会过去的,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过不去。 突然,楚歌的父亲急匆匆地带着一个年轻人来到梯田上,楚歌抬起头,那个抢走阿媚的陌生男子出现在他面前。 “你来干什么,来看我的笑话吗?”楚歌不想再见到这个陌生男子,转身想要离去。 “楚歌,你等等,我有话要和你说。”陌生男子见楚歌就要离开,急忙跑到楚歌面前拦住他说道。 楚歌冷冷地回答道:“我和你没什么好说的,让开。” “如果是关于阿媚的事,你也不想知道吗?”陌生男子盯着楚歌,语气中有一丝怒意。 楚歌让父亲先回去,随即急切地抓着陌生男子的双臂,问道:“你说吧,阿媚出什么事了?” “换个地方聊吧。”陌生男子挣开楚歌的双手,带着楚歌走到一处空地上。 陌生男子开口了:“楚歌,我知道你对我和阿媚有怨气,不过我可以告诉你,其实我和阿媚的关系 并不是你看到的那样,阿媚从来没有对不起过你。” 楚歌有些疑惑地问道:“什么意思,难道真的是我误会阿媚了吗?” 陌生男子神情有些悲伤,无奈地说道:“你们都没有错,只是都太爱对方了。” “阿媚生病了,乳腺癌晚期,已经不在了。其实这一切都是阿媚请我帮忙的,阿媚那天和你提出分手,包括你第一次看到我和阿媚一起吃饭的亲昵都是阿媚事先安排好的。” 第8页 “你知道吗?阿媚她有多爱你,她了解你的性格,一旦你知道了她的病情,你会不顾一切地选择和她一起离开人世,为了让你能够好好生活下去,她选择用这种方式和你分手,要你恨她,在你心里把她 当成一个无情的女人,不再对她有眷恋,你可以好好开始下一段感情。” 陌生男子的声音有些哽咽,继续说道:“自从她得知她的病情,她就做出了这个决定,于是她找到了作为粉丝的我帮忙。” “就在你们分开的那天,医生就对阿媚下了病危通知,这一个月以来阿媚始终被病痛折磨得死去活来,但从她口中听到最多的是你的名字,你就是她的依靠,当我想要回去告诉你一切时,你已经离开了歌剧团。” “通过歌剧团的关系好不容易才得知你在老家的地址,这是阿媚托我帮她拍的视频,让我在她死后再交给你。”说完,陌生男子拿出一个dv交给楚歌,楚歌早已泪流满面,声音哽咽。 楚歌接过dv,只见画面上穿着病服瘦弱的阿媚正躺在病床上露出甜美的笑容看着他,脸上明显没有什么血色。 “楚歌,当你看到这段视频的时候可能我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也许你现在非常恨我吧,怨我移情别恋狠心和你分手,认为我是个无情的女人,你就当做我是这样的人吧,只要你心里能好受一些。” “但是我要告诉你,我从来没有后悔爱过你,有你在的日子我真的很开心,在你身边我感到温暖。还记得第一次我们见面的情景吗?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真的,从那天开始,我就把你当成是上天派来守护我的天使,我发现已经无法自拔地爱上了你。咳咳咳咳。” 视频中阿媚似乎有些难受,不断地咳嗽。 “我多想你在我身边,再为我描眉点彩,画一个美美的妆容,就像以前一样,你为我描眉点彩,我带着你为我画的妆为你展现我的酒窝,你说那是专属于我的媚妆,还会温柔地对我说一句‘你的酒窝真漂亮,就像你一样’,那时候多好,可是已经没有机会了,我现在的样子一定很丑。” “答应我,一定要好好活下去,有合适的就再找一个,别再为了我这么一个不值的女人荒废了你的大好的时光,记得一定要幸福,她会代替我好好爱你,让你开心快乐。” “好了,不和你多说了,我累了,我要睡了,楚歌,我真的好想你,好爱你,如果有来生……” 视频结束了,楚歌肝肠寸断,他想要不顾一切地去广州寻找阿媚。陌生男子告诉他,阿媚已经走了,她的家人已经将她带回了下洋安葬在不远处的万宝山上,从他家的房顶上可以看到阿媚的坟墓。 楚歌后悔为什么不等一等再离开,为什么不相信阿媚,可惜一切都迟了。 从此,万宝山上的一座小坟经常有一个年轻人陪在旁边,呆呆地望着这座小坟默默流泪。 一曲悲婉的歌声响起。 “点一炉心香,愿今生守在你身旁,奈何情深缘浅终究薄凉……当满庭花又一次将春遍布,为谁描眉短眉长,画一枚绝世魅妆……” 第4章 《冰雨》——曦言曦诺 知道罗文有未婚妻时,我刚好走在公司的楼梯上,电梯人太多,上班快迟到了,我只能走楼梯。 可能是今天出门没看黄历,也有可能是今天比较倒霉,比如上班没打到的士,比如下公交车的时候忽然下雨,再比如现在,我才走到三楼呢,就听到有两个走在我前面的女孩子在八卦,其中一个声音清脆,估计是个小姑凉:“张姐,四楼销售部的罗经理可真帅啊!就是有女朋友了,他女朋友长得还行,就是穿着素了点。” 听到她的话,我的脚步停顿了一下,看了看自己脚上的匡威帆布鞋,又看了看自己保守的白衬衫,挑了挑眉梢,点了点头,嗯!的确素了点。 那个叫张姐的女子听声音似乎有三十来岁了,她听完小菇凉的话,赶紧嘘了一声,说道:“你可别乱说,罗经理他可是订了亲的,至于他身边的那个小姑凉,估计也就是玩玩吧,你可别到处说,毕竟是别人的事。” 听到这个张姐的话,我脚步再次停顿,脑海有些嗡鸣,什么?罗文有未婚妻?和我只是玩玩? 我下意识的加快脚步,想追上去问问清楚。可能是我停顿时间有点久,等走到四楼时,听到她们打开五楼楼梯口门的声音。 “妈的”我忍不住爆了句赃话,心里的火更是忍不住的往上涌,瞬间便淹没了我的理智。 可能是我和姓罗的真的走到头了,才走到门口,便遇上了他,依旧风度翩翩,依旧消瘦挺拔,依旧对我笑得如沐春风。 平时让我着迷的笑容在这一刻却觉得格外刺眼,我三步并作两步的冲到了他的面前,尽管他个子比我高了足足一个头,可一点都不影响我一把抓住他的领带,也不影响我怒目圆瞪的看着他那张英俊的脸。 “言诺?”罗文有些懵,看不懂我今天的狂暴。 我咬牙切齿,不管旁边有没有人,质问到:“你有未婚妻?” 罗文听到我的质问明显的愣了一下,然后便是目光闪烁起来。 我气得发抖,伸手便给了他一巴掌,然后尽自己最大的力气推开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用力过勐,罗文居然跌坐到了地上。 第9页 我愣住了几秒,而后便跑进了办公室收拾起自己的东西,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开了。 依旧是那个楼梯通道,抱着箱子的我却忍不住泪水开始肆虐开来。 空出一只手胡乱的在脸上抹了一把,却不想眼泪更加汹涌,我干脆坐在楼梯上,将箱子放一边。 想骂自己不争气,可喉咙却像被什么堵住,一种从未有过的堵塞感从喉口一直蔓延到了心口,到了心口却转变成了疼痛,痛的人眼泪怎么止都止不住。 “言诺,你是我见过最真性情的女孩子…” “言诺,你是我见过唯一一个爱穿平底鞋的女孩子…” “言诺,你真像个孩子…” “言诺,我喜欢你…” “言诺,我买了房,现在缺一个女主人…” “言诺,我爱你…” “骗子,骗子…呜呜呜…”眼泪太汹涌,回忆太讨厌,我实在忍不住了,将头埋进双膝,让肆虐的泪水蔓延开来。 回到出租房,将箱子扔到了地上,赤着脚走到窗边,将有遮光帘的窗帘拉了起来,然后将自己扔到了沙发里,拿出手机,想关机,却忽然想起:不会的,他不会再联繫我了,我也不能再联繫他了,根本就没有关机的必要,不是吗? 闭着眼,我睡不着,可也不想睁开眼,不想管外面是天黑或者白天,也不想管即将实习结束要写的论文,更不想可能这两个月都拿不到的工资,最起码现在,我很好,我没有流泪,对,我没有流泪,我只是眼睛疼,疼到它自己流汗而已。 “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的拍 暖暖的眼泪跟寒雨混成一块 眼前的色彩忽然被掩盖 你的影子无情在身边徘徊 …… 手机铃声响起,属于半梦半醒状态的我立刻清醒过来,房间一片漆黑,只有手机在那里散发光芒。 看着手机上罗文两个字,我的心脏很难受,刺痛的眼也有些睁不开,我想扇自己一巴掌,都这样了,我居然还是忍不住点了接听。 “喂,依依,我下个星期回来。” 那头的罗文声音很温柔,就像今天以前的每一天他对我说话那样,可惜喊的名字却已经不是我了。 我自然是不会回答他的,虽然我很想骂他,骂他脚踏两只船,骂他禽兽不如,可我什么都说不出口,我已经用一只手接电话了,另一只手却只能死死的捂着自己的嘴,不让嘴里的呜咽声泄露分毫。 看吧,简言诺,你就是个懦夫,你白天多厉害,多泼辣,现在没人了,反而躲起来偷哭,你怎么可以这么没用呢? 嘟嘟嘟… 电话那头的罗文估计也看到自己打错电话了,几秒过后,只留下一阵挂断后的静音。 我坐在那,看着手机,等它的光芒湮灭,等着窗户投进太阳。 很久很久以前,我总觉得物理题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的事情了,我总是做不出那些难题,所以就只能死记硬背下一道又一道难题。 很久很久的现在,在我离开公司的第二天,只喝了半瓶水,昨天堵在喉头的东西今天似乎已经堵到胃里去了,要不然我怎么会一点都不饿呢?你看,太阳都要西斜了,真不知道会不会明天这个时候堵着我胃的东西就进入肠道,然后被我消化掉。 只是心里怎么这么难受啊?那种被狠狠撰紧的感觉是从哪里来的,不知道吃止痛药有没有用,我要疼死了。 喝下一碗小米粥时,已经第三天了,我看着光洁的碗底,听到自己沙哑的声音:“你看,其实也没什的是不是,我还是吃一样的东西,还是活在一样的世界里,其实这个世界上谁离开谁不是一样活呢?是不是?” 十天,整整十天里,我没有再收到罗文的一个电话,也没有收到过一个字。 我对着镜子里有些像是要过復活节的自己说道:“你看,你们以后就这样了,不会再有哪怕一个标点符号的联繫了。”然后,我关了浴室门,打算把自己收拾一下,没有什么比继续赚钱养活自己更重要,不是吗? 在和罗文分手的第十二天里,我接到了一家gg公司的电话,专门给人家写gg词,工资四千,我扬起嘴角,对自己说道:“看,最起码在罗文那里,你混了个工作经验,不是吗?” gg公司的工作很忙,最起码对我来说是很忙的,我拿出了当年读高中时跟物理题死磕的精神来和那些gg语死磕上了。 组长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脾气很好,关键是从不骂人,这让我觉得自己可能走了这二十几年来唯一一次最实在的狗屎运。 离开的第一个三十天,我收到了一天入帐信息,居然是以前公司工资卡上的资金变动,我点开,错愕地着多出来的五千块钱,不知道为什么,心又开始抽抽了。 五千块,看来罗文还不至于太绝情,最起码作为经理的他,没有让自己赔偿违约金,还让公司把自己的工资结了,不是吗? 真好,我的半年最起码还值五千块,不是吗? 从以前的出租房里搬出来时,天气已经比较热了,才一个半月,我居然就转正了!有了加班费,有了奖金,有了员工宿舍,也有了可以空出来的心房。 第10页 那些罗文送我的东西我终究还是没有扔进垃圾桶,我将它们装进了一个大纸箱,放在了房间的角落,等待房东或者新住户的处理。 “确定要剪短吗?你头髮这么好,留长髮很好看的。”五个月后,我的头髮居然可以遮住半个背了,我坐在理髮店,忽然就想剪一个齐耳短髮。 最终我还是没有下得了手,让理髮师帮我剪了一个齐肩短髮,我的理由是:冬天快到了,我需要头髮给我充当围巾,这个长度刚刚好。 组长欲言又止的找到我时,我刚吃完饭,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最近新出的热图,想着给微信和qq换张头像。 “你去市医院看看罗文吧?”组长坐在我旁边,脸色不是很好。 罗文?被这个名字击中的除了我的手指外,还有我的心。 我眉梢微挑,用不屑的语气说道:“他在医院关我什么事?”我居然不知道他们认识! “他病了,骨癌,已经到了晚期,没治了,顶多还有三个月…”组长没有说下去。 因为我把手机摔地上了,我不是故意的,这个手机花了我三千多,我才捨不得摔呢!可是我的手在颤抖,我控制不住它。 一颗滚烫的泪珠滴在颤抖的手上,烧的我手机都差点没捡起来。 组长亲自开车送我去的,因为在出办公室门时我撞到了门框上,我不想撞,可腿在抖,它不听我的使唤。 “其实他已经打算跟你求婚了,却忽然查出得了骨癌…““他没有什么未婚妻,都是他编出来骗你的…” “他其实很努力很积极的配合治疗,可是病情却得不到控制…” “其实你进我们公司也是他安排的…” “在你们分手的第二天,他忍不住打电话给你,然后当着我的面喝了个烂醉…” 我闭着眼,不想让眼泪把自己最近刚学会的眼妆毁掉,可今天的眼睛似乎也在颤抖,就是关不住那些肆意夺眶而出的眼泪。 我用纸巾捂着眼睛,在心里安抚道:别哭,别哭,再哭就不好看了,不好看怎么见罗文呢?万一他觉得你不好看了不要你了怎么办? 时隔半年,再见到罗文,我站在他面前,依旧只有他下巴那么高,依旧需要仰着头才能看到他那双漆黑如墨的双眼,可是他真瘦啊!我环住他腰的双手居然能摸到胳膊肘。 “罗文,我想你。”我说了这半年来一直都不敢想也不敢说的话。 罗文的手轻搂着我的背,带着口罩的脸埋进了我的颈窝,他在哭,滚烫的泪珠灼痛了我的眼,也灼痛了我的心。 我辞掉了工作,罗文知道后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了一把钥匙放到我的手心:“这是你以前租的那间房子,里面的东西都没有动过,你住回去吧!” 我接过钥匙,不管路人的眼光,搂住了罗文的脖子,将微凉的唇贴在了他那好看的眼睛上。 化疗很痛苦,罗文呕吐很厉害,我不敢在他面前哭,也不想让他知道我哭过,所以只能去学怎样画精緻的眼妆,我希望在所有罗文能想起来和看见我的样子都是漂亮开心的。 尽管我无数次早起,跑遍了整个市里大大小小的寺庙,尽管我每晚睡觉前留着眼泪祈求上苍把我的一半寿命转让给罗文,罗文还是在我们复合的第一百零一天走了,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想为你留及腰长发。” 戴着唿吸机的罗文只给了我一个模煳的笑容。 罗文下葬的那天我穿着一件白色纱裙,外面穿着黑色长外套,我没有哭,只是在临别前摸了摸他的墓碑,然后说到:“我去看看我们的家。” 在罗文给我们买的婚房里,我发现了那颗钻戒,套在无名指上居然如此合适,我看着无名指,对自己说到:“以后,你就不再是无名之人了,你是罗文的妻子。” 我每个星期去看罗文一次,然后陪他说一上午话,再慢慢离开。 一晃三年,我摸了摸及腰的长髮,然后将一个已经打包好的快递寄给了当初gg公司的那个组长,他现在已经是经理了。 看着外面温暖的阳光,我对着手上的照片说道:“罗文,长髮及腰了,你该娶我了。” 闭上眼睡着的那一刻,我只希望:组长,一定要记得帮我和罗文葬在同一个墓穴里哦!谢谢了! 结语:我是曦言曦诺,一个结婚后文艺病泛滥的黑长直,也是半个逗比加吃货,一个写文写到自己笑,也能写到自己哭的中二病患者,如果你喜欢我的文,欢迎随时搜索,本人不怕吐槽不怕夸哦! 第5章 《人鬼情未了》——鳯九天 写之前不知道我这篇会是第几章,看了第一篇小温的有强烈要写的欲望,却不知从何下手。又看了七星的,觉得我的真不好写。最近新书有些灵异鬼怪,所以这里就先练练手吧!呵呵^_^。 人鬼情未了 这是我的鬼故事,你怕么?怕就闭上眼睛,听我说。其实不可怕。 正文 农村里一般都会有一个极大的打麦场,村里人几乎家家户户都会有麦草垛摞在场子里。这是一个有百十户人家的村子,每家一个大大的麦草垛,排列整齐划一给人一种浓烈的乡土气息。 打麦场大约二十亩地的样子,呈圆形,麦草垛一般都堆放在西边,东南北三边都空着,东南边盖了一排敞开的瓦房,供夏秋两季村里人摆放农具。 第11页 麦草垛一般是用来餵牛的,没有牛的人家就将麦草垛当柴火烧。冬天暮色将近时分,人们总爱去打麦场搬些麦草回家烧土炕。也有谈情说爱的年轻男女在麦草垛后边卿卿我我。 李妍的未婚夫叫胡磊,胡磊没死之前,和李妍常躲在麦草剁里互诉衷肠,描绘未来。 那是一个初冬之夜胡磊去城里替李妍拿定好的首饰。遇到同学一高兴就多喝了几杯,酒醉的胡磊从县城摇摇晃晃走回来,到了村口的麦场里,也不知他那根神经搭错了,也许是走累了,竟窝在麦草剁里抽了支烟,没想到抽着抽着就睡着了。 农村的人家睡得早,火光漫天,等大火救下来的时候整个打麦场烧的已经差不多了。人们在现场发现一具烧焦的尸体和一个首饰盒子。经辨认尸体是酒醉的胡磊。 胡家和李家长辈吵得不可开交。胡家认为是李妍害死了胡磊,要求退还礼金的基础上翻倍作为赔偿;李家则认为胡磊在麦场抽菸导致死亡,是自己活该倒霉。开始是口水战,最后演变为棍棒刀锹战。所有人在混战的时候,没有人理会李妍的痛苦,她失去的不单单是她的爱情还有未来。 李妍听着外面唿喝怒骂,以及乒桌球乓交战的声音,摸着小腹唇边泛起一丝无助的笑:“孩子,就剩我俩了……你放心我不会抛弃你的。你爸爸会在天上看着我们。”未婚先孕,村里人每人一口口水也会喷死她。但是她不怕!村里出面调停了两家的矛盾,胡家极不服气。当得知李妍怀孕了,胡家有主张要孩子的,有主张打掉的,李家一致的要求李妍打掉。 李妍得不到家人的支持,只好求助于胡家。胡家是独子当然愿意,但说好了是男孩就留下,是女孩就给李妍。农村人重男轻女的思想在老一辈的脑子里早已成为禁锢。 李家人一听李妍答应了这么苛刻的条件,气的和她断绝了关系,李妍忍着泪没有动摇丝毫。她住进了胡家的偏房,偏房正对着麦场西面。每天她睡前都要凝神看着那里很久才会入睡,她觉得胡磊就在那里看着她。 寒冬腊月,三个月下来,胡家人殷勤的带她去大医院做检查,其实就是想知道是男还是女。回来时看着胡家爸爸阴沉的马脸,李妍就知道完了。 回到偏房,胡家妈妈最后一次走进来颇有同情的劝她:“李妍,我实不瞒你。是个丫头,你要不打了吧?还可以回李家。” “胡妈妈,我想生下来!”李妍斩钉截铁的说,眼神望着窗外。 “那随你便吧,但你要知道一个人养孩子不容易。”胡妈知道李妍的固执,也不在劝说只是转身就走。 这一天后李妍的苦难开始了,饭菜时常是凉的,不主动送到屋里头了,只是在屋外喊一声:“吃饭啦!”也不管李妍听没听见。 冬天里热水倒是有,李妍这有三个暖水瓶,还是他们准备结婚用的。本来烧炕的事都是胡家人给她弄得好好的,可现在她要去喊人来弄,久而久之胡家人一到晚就躲着她。李妍就只能自己去麦场里揪麦剁回来烧炕。 这一天,腹中小人踢得厉害李妍下午就睡的沉了。天黑才醒,腹中飢饿难耐,起身在饼干罐子里抓了一把,借着外面的月色干嚼了起来。下床倒了热水喝一大口,差点呛到。去开灯开关,反覆摁却不见光亮。暗暗嘆口气,也不知是跳闸还是他们搬了闸。还有六个月,等孩子出来,李妍决定去城里找表姐,找份工作养大孩子。 表姐和她关系一直很好,也很疼她,她在一家大公司里上班,就是个不婚族。李妍打算结婚的时候还被表姐嘲笑一阵。要是有部手机,就可以联繫表姐了,可是她之前说要去外地工作半年,算算日子也快了。想起明日要去求胡家人给她给她弄部电话,心里又是一阵发毛。 回到炕上,发现炕凉了,可是这时候怎么喊人帮忙。李妍床穿上加厚的长到脚裸的羽绒服,围巾帽子手套,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出去不远的麦场搬点回来把炕烧热。 冬夜十二点已过,今天的月色朦胧真是悽美,风却刺骨,她蜷缩着身子往打麦场走。村里人都说村边上有鬼市,夜晚切莫出门,还说胡磊就是被鬼市里的女鬼勾走了。要不然他那么个聪明人怎么会在那里抽菸,不是找死么?李妍不信,她从不信这些歪理邪说。 但今天她希望这是真的,如果那样,她还可以见到他,问问他,为什么这么残忍的丢下她和孩子?对了,孩子的事他还不知道。她倒是要告诉他,他们有个女儿了,他给她的承诺何时兑现?美好未来在哪里可见? 夜渐月朗星稀,走进打麦场的那一刻李妍惊呆了,她一路愤愤的想着要问的话。没注意这里明亮温馨却又鸦雀无声,向外看去却看不见麦场外的东西,一片雾气真是奇怪。两旁的小摊贩默默地坐在待卖的物件前,和前来购买的人用手指比划着名,没有一人发声说话。 她突然发现这里无风,刚刚还冷的直哆嗦的她,现在却一点也不冷了。肚子里的孩子异常的安静,她用手护着腹部,生怕有人撞到她。 李妍突然看见一个摊位的小器皿很精緻,奈何想买没有钱。摊主全身上下一片漆黑,连头带脚的裹得好不严实,他带着一副黑手套,手套上有一个绿色骷髅的戒,李妍看着这枚戒指发呆,胡磊也有一个类似的假货。她站在摊位前良久,久到那个摊主抬起头,她才看见一张被烧的面目全非的椭圆形,应该说是脸,坑坑洼洼的树皮上黑洞洞的是眼睛,鼻骨牙齿外露。李妍因为离的距离近,最终吓得没发一声,两眼一翻倒了下去。 第12页 摊主带上风帽遮住整张脸孔,犹豫了一下绕过前面抱起倒下的李妍。旋风一过,麦草剁上恢復一片黑暗。 第二天,胡家人在中午的时候发现李妍不见了,什么都没带走,只是穿了自己的衣服,桌子上残留着饼干渣子和半杯水。就开始四处寻找。 第三日李妍醒来时躺在偏房的炕上,炕上暖烘烘的。她脑子暂时性的短路,对于一个九年义务薰陶过文化人,她无法相信鬼神之说,可是偏又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她昨晚到底见过什么,身处何处,又为何记得这般清晰。 听胡妈说她是被人在一个大草垛中间找到的,那家人因为要办酒席,需要很多就把自家的草垛往院里运,草垛运到一半就发现她人躺在里面唿唿大睡。 可是她明明记得她是睡在一个有着高顶殿宇的房子里。她看见胡磊身穿锦袍,背她而站,还有小丫鬟在旁。难道是她自个做梦?李妍决定再去一次草垛场。胡家人怕她乱跑出事,这几日都轮番的来陪着,李妍一时走不脱,只得作罢,等着他们放松了警惕在做打算。 日子一天天的又过了月余,李妍绞尽脑汁也没能出门,这天年初二,家里忙忙碌碌,她便装作睏乏吃了晚饭早早上床歇息。一觉睡到了十一点,李妍睁开清明的眼一骨碌从床上爬起,。穿戴如同那天的模样。还是走着老路,一步步的坚定走到麦场却是一片漆黑。来早了?还是根本就是自己冻晕了做的梦,那自己不可能钻进那么一个大草垛的中间去睡觉的。真的好冷,她瑟缩的窝进一个草垛里,她没注意那个位置,是胡磊死的时候躺的位置。 迷迷煳煳又睡着了,李妍看见一个熟悉高壮的黑衣人飞奔而来。看不见面容,只一手就把她抱在怀里。她这次不怕看他的脸,眯缝着眼偷看,却怎么也看不到他的脸,也许他怕再次吓晕她。 朦胧中又到了那个殿堂,这次她没有晕,却也怕他再次跑掉,只假装睡着。 古代的楼宇李妍只在电视里见过,躺在垂着纱幔的大床上,黑衣人将耳贴在她的腹部。一股寒气令李妍一哆嗦,他的身体真的好冷。接着是嘆息,长长的嘆息,李妍听的出是他的声音,他是从地府里来看她和孩子的吗?就在他将手抽离的时候,李妍勐的坐起来抱住他的腰抽抽搭搭的说梦话:“别走,我知道是你,你捨不得离开我们母女对吗?” 他的手冷的彻骨,也不言语扭着头欲起身。李妍这一刻觉得有必要抓住他,再也不许他熘走。 苍老嘶哑的声音开了口:“你留下只会让你死的更快!” 李妍泪落满面扬声道:“我不怕,如果怕,我早死了!” “孩子你还要留下么?”暗哑的声音里流露着不舍。 李妍顿了顿,眨眨眼,让泪滚进眼窝里:“要,都要!” “一个人,心不能太贪……” “我不贪心,你只要陪着我到生完孩子。”李妍考虑再三哽咽着说。她知道他已非人类,是不是她死了就可以在一起了? “你别胡思乱想,好好休息。”嘶哑的声音再次响起,这次他果断的抽离身体,转瞬不见了。 李妍大声唿喊:“胡磊,你去哪,你别走……”偌大房里只有李妍的声音迴荡,她知道胡磊已不再是她的胡磊了。 第二日李妍醒来仍躺在偏房里,似乎她从未出去,她一度怀疑自己是脑子出了问题。可她偏不信这个邪,还是一有机会半夜就熘出去在那个草垛处等他。果然还是如前一次一般他如天神降临般,将她带进那个大殿里安然入睡,虽然每次李妍说着不同的话,他只是叫她好好休息然后离开。 李妍在别人眼里就是产前忧郁症的表现,她时常白日里呆坐窗前,很少同人交流,因为她的心中藏着那个秘密。就这样每天重复着相同的事情,还有两月余孩子就要降临。 那一次夜里李妍去草垛场的时候跑的急不小心摔了一脚跤。这时候已经到了初夏,穿的衣服很少,不像冬天穿得多摔一跤还隔着厚棉衣。当时鬼使神差的竟爬起来了,除了肚子有些痛,其他倒还没有大碍。她到了老地方坐在草垛上喘着气,肚子大了,走路快一点都累的慌。 这一次她等了好久,也没见他出现,心中不由焦急起来。来来回回的在场子里走了几遍,还不见起雾,不起雾,胡磊就不会出现。他答应过,要陪她到孩子生出来。 胡磊披着黑色斗篷在暗处黑洞洞的眼睛处射出蓝光,跟着她的身影来回移动。手上的骷髅戒指幻化出一只全身黑色的鸟停在他的肩头开口说起人话,声音一如他苍老嘶哑:“走吧,不要再留恋人间,你在人间逗留越久,就越捨不得离开。今夜她就会产子。你早点去投胎,或许还赶得上。” 胡磊道:“我想去和她告个别!” 大鸟的声音突变尖细:“告完别,你会更不舍,你不该带她回殿里。等冥王知道了,一切都来不及了。走吧!” “如果你不想去投胎,还有一条路。” “什么?” “黑无常的位置比较适合你,可以去争取一下!也许以后你还可以常常上来看她。” “那要多久?他才会退,让我顶这个位置?” “看你的表现了,这条路不好走。还是去投胎,去个好人家吧!记得以后别贪小便宜,什么好东西都往手上戴。”大鸟用嘴理了理羽毛。 第13页 胡磊怒道:“都是你这个戒指害了我。” 大鸟:“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决定的,自己愿意走的,你要为自己的的行为负责。” 胡磊想起这枚骷髅戒指的出处:那场大火前的三个月,他和老同学逛古董一条街。听说那里的古董货真价实,就想买回来给李妍做个纪念,奈何女人的首饰都很贵,偏有一玫丑陋的骷髅戒指躺在一堆低廉的玉器里。他不由自主的摸了一下,骷髅似乎闪了闪。胡磊就问老闆多少钱,老闆说一百块钱有眼缘者拿去。他也不知道老闆是不是忽悠他,就想着不贵,甩了一张百元大钞,带上戒指就走,同学还嘲笑他,花一百大洋买这么个丑陋的东西不值。当时他什么也没说,但是自从戴上骷髅戒以后,生意越发顺风顺水,三个月抵上人家三年赚的。只是失火那天和同学吃饭时不小心划破了中指血流了一手,骷髅戒沾染了血变得黑亮起来。那天他就喝多了,然后就被无缘无故的烧死在麦场。 大鸟继续道:“时间不多了,要去告别就快点。”说完化成轻烟消失了。 胡磊手上的骷髅黑的明艷动人,他犹豫半响还是冲出了黑暗,用手一抹脸,一张漂亮的面孔出现了,这是骷髅戒指给他的人皮。 李妍打着瞌睡,头点着,一有声音立马扬起头来回看。胡磊到她面前轻轻抱起她,她霍的抬起头,笑着道:“你怎么这么晚才来?”语气温柔娇憨。 胡磊面无表情的拉开头罩,贪婪的看着她的笑。 李妍豪不吃惊:“我已经不害怕你的脸了,不用带面具。” 胡磊压低的声音在她心上鼓动,敲得她心跟着跳的极不规律:“李妍,是我对不起你。我要走了,以后你要好好活着,照顾好儿子。把他当成我……” 李妍道揪住他胸口的衣服嘶吼:“你不要我们了?你告诉我这几个月的事情,到底是我神经错乱?还是你真的回来了?你说,你说啊!到底怎么一回事!” 胡磊任她眼泪鼻涕的倒在怀里摇晃着他的身体。 “你早知道,我不是人,要不是你误闯鬼市,我怕你出事,也不会出现了。都是它引起的,咱们可能就没有缘分吧!”抱着爱人,吻了吻她额前秀髮。 “骗人,我不信……那扔了它,你会不会回来?扔了它,你会回来吧!”李妍动手去扯他手上的骷髅戒指。一阵青烟冲起,大鸟飞出叫起来:“你这个歹毒妇人,我是宝贝!你扔了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李妍一把揪住它的尾巴愤怒道:“现在他还不是一样要离开我?” 大鸟又哑了嗓子道:“你放他去投胎,说不定赶上你肚子里的孩子出生。” 李妍张了张嘴半天才发出声音道:“不骗我?”眼睛却看向胡磊。 “真的!我送你回去待产。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我不在的时候…”胡磊空洞的眼里流出两行清泪,嘴角在她唇上留下些许齿印。 天快亮了,李妍从床上疼醒了,她知道她要生了,忍着痛下床去对面的屋子喊胡爸胡妈。 这下整个胡家都知道李妍提前生产了,都说早产的多半是男孩。来不及去医院,胡妈就喊了村里的赤脚医生来。 这医生还是有点经验的。阵痛很快,李妍痛的死咬嘴唇,医生叫人掰开她的口,塞条毛巾在她的口里咬着。”深唿吸,用力!用力!再用力!”李妍按着医生说的却是无法做到,只是胡乱的使劲,直到全身劲都使完,孩子还不见头出来。医生也急得浑身汗如雨下,送医院肯定是无望,只有靠产妇自己。医生问保大人还是孩子的时候,室内鸦雀无声。医生又问了一遍,李妍挣扎着道:“保孩子。”胡磊昨夜说是个儿子,即使我死了,胡家也会好好抚养他的,我死了,就可以去见他了。胡磊,我来了!眼泪顺着眼尾流进耳内。 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声在麦场上迴荡。李妍神情安详的合上眼,她要去见他了!也许,见不着了…… 胡家人欣喜万分,是个漂亮的男婴,男婴一只手指上不知从哪里套来一枚骷髅戒。孩子很可爱,只可惜胡磊走了,李妍也走了。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人与人,人与鬼,鬼与鬼……于情爱都是一样的。缘分错过一丁点,那就是十万八千里的路程。 第6章 《突然好想你》——丁香 作者:丁香没尘埃 歌曲:《突然好想你》 身材颀长,面容清秀帅气的男人深唿吸之后,闭着眼睛轻轻推开了门,他黑长浓密的眼睫毛微微颤抖着,似乎是在期待着什么。 睁开眼,忧郁清冷的眼眸里立刻氤氲了一层水雾,视线突然有些模煳,里边和以往每一次来的时候一样,空荡冷清,到处盖着防尘布,没有一丝人气,他含泪微微一笑,傻瓜,你在期待什么呢! 屋里除了冰冷的家具什么也没有,却到处都是她的身影,即使她已经离开了一千零九十六天,他的记忆依旧还是那么清晰,他害怕想起她,每次想起她,他的泪水就会不争气地往外流,所以在她离开的三个月后,他逃离了这个地方。 但是他又怕自己会忘了和她的点点滴滴,她是他心中唯一的美好。所以他时不时就会回来,回到这个承载着他全部美好回忆的地方。 第14页 一步一步往里走,铺天盖地的回忆便席捲而来,侵袭着他已经千疮百孔的心灵。 这些回忆是支撑他活下去的勇气,却也是她留给他最痛的纪念品。 曾经有多甜,现在就有多痛。 “溪溪,来换鞋!” 笑容甜美的女孩弯腰把鞋提到他的脚边,抬起亮晶晶的眼眸看着他。 每次进出门她都会帮他把鞋提到脚旁,即使是后来他把她捧在了手心里,她依旧改不了这个习惯。 他想伸手去摸一摸她可爱的脸颊,却不曾想这只是乱人心曲的回忆。 “溪溪,在做什么好吃的啊!” 她喜欢在他做饭的时候,站在他身后看着他或者抱着他撒娇,每次菜做好了,她都会迫不及待地先尝一块,而作为厨师的他,竟也慢慢地纵容着她用手拿菜,甚至还从锅里铲一块给她。 她喜欢吃油焖大虾,小炒牛肉,黄焖鸡腿,他每天总是变着花样地给她做好吃的,可是,自从她走后,他再也无法下厨了,这真是搞笑,一个大厨再也做不了菜了,只因为喜欢吃他菜的女人不见了,他的厨艺也跟着消失了,更或许是他的心被她带走了。 “溪溪,你比这些肉更秀色可餐!” 她为了能提前尝一块肉,总是能脸不红心不跳地变着花样的夸他,而他也很享受她这么夸自己,比拿了奖还开心。 “我不学做饭是因为家里只要有一个会做饭就好了啊!” 她聪明伶俐,学什么都很快,却唯独对做菜避之不及,而她的理由就是他是大厨,她就等着吃就好了。 只是,现在你又和谁成了一家人,谁又成了你心里唯一的大厨! “你只要知道我就是为你而来,只为你!” 客厅沙发上,她怔怔地看着他,坚定地说了这句话,他不知道是不是就是从这句话开始,他爱上了这个身份不明的女人,即使后面她的话互相矛盾,他还是为了她选择视而不见。 只是既是为我而来,又为何跟别的男人离开,而且狠心到从此音讯全无,就像你来时那么突然。难道我真的只是你落难时的避风港而已。 “我有自己的追求啊!我的追求就是你!” 女人眼里闪烁着迷人的小星星,语笑嫣然的说了这句话。 既然我是你的追求,为何追到了求到了却不懂得珍惜,为何连一个解释都不给我。 “如果我爱上一个人,就是死我也要死在他身边。” 女人看电视剧的时候发了这句感慨,他当时觉得她太偏执,他告诉她即使是相爱的两个人也不可能都能长相厮守,人心太复杂,太不容易满足。 果不其然,她最终还是跟着那个她视若神明的男人走了,他到底哪里比不上他了,几个月的朝夕相处,温柔守护却还是抵不过他们的青梅竹马吗? 只是他不喜欢她说的那个字,他宁愿她是跟着那个男人走了,他宁愿自己的心每次想到她都会更疼一点。或许有生之年还能遇到呢!他的余生不长,但是用来等一个人应该刚好! “或许这个世界很大很精彩,但是我都不想要,我想要的只有你,你就是我的全世界!” 他想让她出去看看外面精彩的世界,不要总是围着一个男人转,她言之凿凿,眼神坚定地回了他这句话,他也当真了,可是也是这句话让他每次想起来都潸然泪下! 既然我是你的全世界,那为何还要离开我,没有了全世界,你的快乐又是为了谁? “如果我喜欢一个人,我会想方设法留在他身边,直到生命耗尽的那一秒,绝不变心。” 说这句话的女孩眼中泛着的光芒迷人又耀眼。 只是我始终不是你最喜欢的那一个吧,不然你也不会一走就再也不回来了! 客厅的沙发上,她对他说了太多的情话,总是那么直白露骨,张口既来。却总是能让他心旌荡漾,只是,那些话,又有几句是真的! 上楼,便是她的卧室,打开衣柜,她的衣服依旧那么凌乱地挂着,衣服不多,几乎都是她突然出现的那天,他给她买的,他不敢动里边的任何东西,怕动了,她的味道就这么消失了,连一点念想都不给他留下。 这样放着,至少证明她真的出现过,证明他的心真的被一个有点邋遢又有点不修边幅的女人偷走了! “柳成溪,我要死了!” 她躺在床上,带着哭腔说到,显然吓得不清。还在公司开会的他火急火燎的赶回来,掀开被子一看,被她惊的目瞪口呆,这傢伙连大姨妈都不知道。 连恋爱都没谈过的他,还是硬着头皮去超市,在超市大妈和一群顾客意味深长的眼神中提回了一大袋各式各样的姨妈巾,甚至还要研究使用说明,最后比她还懂什么时候用哪种,哪种好用。 也就是在那一天,他发觉她已经在她的心里生根发芽了,关心则乱,这话一点也不假。 可是,如今不舒服的时候你又躺在谁的床上,有人给你做好吃的吗?有没有人为你倒杯热水,帮你熬红糖姜汤。 “网上说了,发烧的病人要注意观察,我今晚要一直观察你!” 走廊里,她挽着他的胳膊,严肃认真的对他说,她要观察他,但是保证不占他便宜。 确实,她没有占他便宜,相反地他第一次吻了她,也明白了自己心里对她的渴望。 第15页 她真的观察了他一夜,应该说她不只这一夜观察他了,他后面才知道,她每天晚上都来他房间观察他了。 为什么有的时候他感觉她是爱他的,可是她又为什么离开! “我也喜欢你!” 由于她青梅竹马的那个男人出现了,他迫不及待地向她表明心意,她听到后羞涩娇软地扑在他的怀里,娇滴滴地回应他。 那个时候他感觉到了,那就是爱情。可是,有的时候感觉到的未必是真的吧! 来到卧室的窗边,他看到了自己模煳的面孔,直到这时才发觉脸上早已泪流满面,这些回忆太锋利,刺痛着他早已脆弱不堪的心。 若夏,你在哪里,过得快乐还是委屈,今天是我的生日,也是你离开我整整三年的日子,我突然好想你!你呢!会不会时不时地想起我。 世界的另一头,那个叫若夏的女人此时正盘腿坐在温暖舒适的沙发上看电影,电影里的情节似乎很感人,搞得她一直泪流不止。 两年前的今天,她醒了过来,身边的男人告诉她,她因为生病而停止过唿吸,所以醒来才会忘了一切。 可是慢慢地她发觉她好像把自己的心也忘在了什么地方,胸膛里总是空落落地,即使男人对她百般的好,却还是温暖不了她那空荡的内心。 每年的今天,她都会焦躁不安,还会莫名地流泪,却不知是为何! 她很奇怪,以前的事情她怎么会忘得那么彻底,彻底得连做梦都不会和过去有半点牵扯。 而沙发的那头坐着一个英俊帅气的男人,男人深邃迷人的眼睛里也已经泛着泪花。 他的泪点一向很高,可是这部电影却恰恰戳中了他的泪点,电影名字叫《waiting for forever》,电影中男女主角是失联多年的青梅竹马,再见已物是人非,可为了得到今生挚爱,男主角愿意永远等下去,电影的泪点很多,每一个似乎都直指他的内心。 他也愿意等沙发那头的女孩一辈子,只是他不知道他等不等得到。 三年前,她因为受伤,被一个男人救了,那男人不只医好了她的伤,也掳走了她的心。 再相见,她已不是原来的她! 他本以为自己的退出能让她快乐,却不想已把单纯的她置于最危险的境地,因为人心的可怕,她被下毒陷害,沉睡一年。 醒来已经忘记了一切,他以为这是老天爷给他的一个机会,却不知其实她早就在三年前把心弄丢了,不管他怎么做,都不再能让她的心起半点涟漪。 现在她就在他的身边,可是他却觉得她远在天涯。 结语:这是根据我的小说《溪夏成欢》的部分内容来改编的,只希望每个人都能把握住自己所拥有的幸福,也能留得住自己最爱的那个人。喜欢的话,关注我的小说《溪夏成欢》吧,谢谢! 第7章 《好汉歌》——梨落 歌曲:好汉歌 作者:星梦幻梨落 一条官道上,从远处走来一个道士和他的弟子。 “师父,你不是说吃肉影响修行吗?”童子咽了咽口水,盯着道士手中的鸡腿,真想咬一口。 “是啊,你吃了影响修行,为师吃了就不会。”道士慢悠悠瞥了童子一眼,非常理直气壮的说道。 童子撇了撇嘴,他摸了摸肚子,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拿出半块馒头来,狠狠地咬了一口,心里告诉自己,这是鸡腿,这是鸡腿。 两人行走了大半个时辰,官道上几乎没有行人,就只有他们二人,不紧不慢的赶路。 童子将馒头啃完了,看了看四周的环境,春天正是万物復甦的季节,可是他们现在进入的地方却是寸草不生。 “师父,这里是不是有鬼怪作祟。”童子眼睛一亮,扯了扯道士那宽大的衣袖。 “鬼扯,这里一只鬼都看不到。”道士用浮尘敲了童子的头一下,“让你好好学习,你就偷懒,贪吃,今天的午饭没有了。” 童子委屈的看着师父,晃着他的衣袖,“师父,人家不是还小的吗?您老人家跟我说说,为什么这里没鬼,您看,这里地是荒的,山是荒的,明显不正常啊。” 道士被徒弟晃得没了法,努力绷着脸表现的很生气的样子,“这一块地方被我们内行人称作鬼见愁,也就是说,这里专门克鬼,所以才不会有鬼怪在这里出现,明白了吗?” “哦,”童子点了点头,没想到这里就是书上记载的鬼见愁啊。 他四处看了一下,也没什么特别的啊,为什么鬼怪来了就是魂飞魄散呢。 咦,他眼尖的发现前面冒着烟,赶紧朝着前面跑了过去,道士在后面微笑的看着活泼富有生机的徒弟,慢悠悠的跟了上去。 童子跑进了才发现,有一老妇人在路边烧纸钱。 “大娘,您这是在做什么?”童子好奇的问道。 老妇人五十多岁的年纪,穿着朴素,面带愁苦,她抬头看了看旁边问话的童子,十七八岁的年纪,唇红齿白的,一双眼睛明亮有神,穿着道服。 老妇人擦了擦眼角的泪,露出一抹苦笑,“我在给我儿子烧纸钱,希望他能过来看看我,我想他啊。”说着老妇人掩面而泣。 童子心里很不是滋味,不过还是说道,“大娘,你应该换个地方,这里不会有鬼的。” 第16页 “为什么不会有鬼,我儿子就是在这里被杀害的。”老妇人不解的看着童子,“我想把他的魂引回家,让他不要在外面流浪,小道士,你能帮帮我吗?” 老妇人眼中带着希望看着童子。 “可是,大娘,这里是鬼见愁,俗称,鬼来了都会魂飞魄散的地方,您儿子要是在这里被杀、” “童儿,闭嘴。”童子的话还没说完,道士在后面出声呵斥。 老妇人却听出来一些门道,她惊恐的站起来,一把拉住童子的手,“你说什么?魂飞魄散,是真的吗?” 童子就是在天真,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他无措的看着师父,怎么办? “那个,大娘,您别听他瞎胡说,我们就是卖艺的,为了混口饭吃的,不是真的道士。”道士歉意的说道。 老夫人看着一副仙风道骨模样的中年道士,明显不信。 “真没骗您,我这副模样是为了取信于百姓,这样才能胡编乱造,赚点钱,这年头,带个孩子不容易啊。”道士扮着苦瓜脸,咱这也是生活所迫啊。 本来还很气愤被骗的老妇人,在对方说道孩子时,她的心一下就软了,把孩子养这么好不容易啊。 “哎”,她嘆了口气,松开了童子的手,转身再次蹲下给儿子烧纸钱。 “师父,您怎么?”童子皱着眉头,想问师父为什么撒谎。 道士瞪了他一眼,然后拉着童子赶紧离开。 等走出去几里地了,道士才松开童子,拿着浮尘拍了一下他的后背,“那种情况下,你就不会变通吗?说出来老人家多伤心。” “师父,我知道错了,以后一定不说实话了,可是师父,你怎么骗人?”童子反手揉了揉被打的地方,有些火辣辣的感觉,不疼。 “您才不是骗子呢,您是有真本事的高人。”童子不服的说道,他的师父厉害着呢。 “呵呵,”道士轻笑出声,“要不然呢,告诉她,她儿子魂魄不全,四分五裂,那不是戳人家的心窝子吗?还不如让她以为她的儿子魂魄健在,可以投胎转世。” 说道这里,道士语气变得有些悲凉,“徒儿,你可知有一种魂魄叫聚福魂。” “聚福魂?那是什么?”童子放下手来,站在道士旁边,好奇的问道。 “这种魂魄,生来人世间就是为了聚福,可是聚集的福运,却是要他死后给别人享用的。” “师父,怎么会有这种魂,谁这么傻?是不是被迫的?”童子问道。 “这种聚福魂投胎转世,都是自愿的。”道士看着远方,目露沉思。 “真的有人这么傻吗?我不信。”童子没发现师父的异样,只是自言自语道。 傻吗?道士嘴角露出一抹苦涩的笑。 看吧,蠢钝如他徒弟都知道傻子才会这么做,可是这世上就真的有傻子啊。 当天晚上,道士坐在客栈后院的石凳上,一杯杯的喝酒,眼中是化不开的愁绪。 “师父,您不是说,修行之人不能喝酒吗?”童子一旁问道,他印象当中师父从不喝酒的。 “放屁,老子说的是你,不是老子。”道士有些醉了,说着粗话,不像以前那样装斯文了。 他嫌酒杯太小,干脆将酒罈拿过来仰头咕嘟咕嘟的喝了起来。 童子干脆坐在一旁看着,等师父趴在石桌上睡着了,他看了看桌子上的酒,想伸手去拿酒杯。 “啪”的一声,一浮尘打在了童子的手背上,他赶紧把手缩了回去,不满的瘪嘴。 “不是喝醉了吗?怎么还打人?” 第二天一道早,道士在院中醒来,他收拾了一些衣服,又是那个仙风道骨,看淡一切方外之物的高人,昨天那个苦闷,悲伤寻求醉酒的人好似不存在。 老妇人天天来鬼见愁烧纸,第三十天,她家里来了一群人,为首的是一名年轻男子,他自称是老妇人儿子的兄弟,她的儿子因为救他而被人杀害。 现在他有能力了,希望代替她的儿子来照顾她的后半生。 老妇人说,我本不想麻烦你,可是我必须活着,这样我才能继续去引我儿子的魂魄回家,我可以跟你走,但是我每天都要去一次南蛮山接我儿子。 男子说,我们就在南蛮山安家,我和您一起接兄弟回家。 鬼见愁从此多了一户人家。 一年后,这户人家扩展为一座山庄,两年后,成为一座城池,三年后,方圆千里都属于他的地盘,四年后,方圆万里尽归他的名下,五年后,全国统一,男子自立为王,封老妇人为太后,册封她的儿子为亲王,并在老妇人儿子被杀的地方竖了一座石碑。 国家成立的那一年,定为祈福日,全国百姓都要为老妇人的儿子祈福,是的你没看错,不是为了国家祈福,也不是为了他们的王祈福,而是为了一个曾经救过王性命的男子祈福。 周国建国的第十年,一名道士带着一名童子来到了鬼见愁,也就是周国的国都。 童子还是十七八岁的年纪,还是唇红齿白,原来的个头,好像时光在他身上停止了一般;道士还是中年模样,穿着宽大的道服,拿着一把浮尘,岁月也不曾在他身上逗留过。 第17页 “师父,这里变化好大啊。”童子看着周边的街道,人群,房屋,感慨着。 “是啊,变化很大。”道士的话有些意味深长。 他领着童子出了城门,来到了石碑面前。 旁边的守卫以为他么是来祈福的,并没有阻拦,当看到道士伸手要摸石碑,几人刚要上前阻拦,他们的身体忽然定住。 道士旁若无人的来到石碑近前,抬手摸了摸石碑,脸上露出了微笑。 “兄弟,你终于可以集齐魂魄,投胎转世做人了,愿来生,咱们还能成为生死之交,一起饮酒,一醉方休。” 话落,他眼中的流出一滴血泪,滴落在石碑下方,石碑开始发出淡淡的红光。 “师父?”身后的童子不明的冲着他喊道,只是刚说一句话,他就发现自己魂魄离体,朝着石碑飞了过去。 道士有些不舍的看着童子的一魂飞进石碑中,他深吸了口气,后退了几步,来到童子身体倒地的位置。浮尘一点,童子的身体变成了一个巴掌大的草人,草人的前胸后背和头部都贴着符纸。 道士凭空拿出一壶酒,仰头喝了一大口,然后将剩余的酒都倒在了石碑前,“哈哈”大笑两声,一甩袖子,潇洒的扬长而去。 五百年前,你本为军,我为匪,因为一件不平事而成为知己好友。 你劝我归降,我同意了,但是等到的却是全山寨的人被围剿。 兄弟,我此生最悔的就是没有相信你,你是不是也后悔认识了我这个兄弟,没有认识我,你不会被人攻击,不会被诬陷而被杀害。 你看,童子都知道你是傻子,你果然是傻子,为什么要信我,聚福魂,你也信,呵呵,你是真信了。 你这个傻瓜去投胎吧,老子那么辛苦才把你的魂魄凑齐。 希望来生,你能还认我这个兄弟,生死之交一碗酒,足矣。 二十年后,边关营地外的土坡上坐着两名穿着军装的男子,他们手中各拿着一壶酒。 “来,庆祝咱们得胜而归。” “庆祝你又能和老子一起喝酒才是。” 作者有话说,有读者点了好汉歌,我当时看歌词,对生死之交一碗酒,感触很深,什么是兄弟,什么是朋友,上面的故事是我的浅解。我喜欢圆满的结局,所以,即使魂魄四分五裂,兄弟哪怕歷经几百年,也要让你轮迴转世,再世为人,再续兄弟情。 第8章 《庐州月》——安北陌 作者:安北陌 歌曲:《庐州月》 我生活在庐州一个贫穷的小山村里,每天除了吃喝,最大的乐趣就是玩泥巴斗蛐蛐。 我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爹努力的想让祖坟冒点青烟,于是咬着牙把我送到了镇上的私塾,想让我从目不识丁的小老粗变成学富五车的大家。 反抗不得,于是乎我每天跟着夫子摇头晃脑的学习之乎者也哉。 那时我的性格十分的顽劣,像个野猴子一样难以管教,经常惹的夫子吹鬍子瞪眼睛,常常把他气的是七窍生烟,学堂里几乎每天都能听到我被竹板炒肉的声音。 可是,暴力并不能让我屈服,我变得更加的肆无忌惮。夫子绞尽脑汁的想要寻个藉口把我赶走。可每每检查我的功课,我总是完成的非常完美。 我虽然顽劣,但从不敢耽误学业,因为我想出去,不想再回到那个破败的小山村。 难得的休沐,我跟着到我爹到镇上赶集,看到琳琅满目的小吃,我两眼放光,馋的口水都流了三千尺那么长。 我故意站在包子铺那里不走,可怜巴巴的看着面如黑炭的爹,可是我爹装傻充愣是一把好手,闷着头往前走,权当没看见。我知道,他是捨不得那一文钱。 可是包子的香味真的太好闻了,我早已大唱空城计的肚子早已对热气腾腾的包子折服,忍不住咽了几口口水,想像着包子入口的美味。 “这个给你,”眼前突然伸出一双小手,白皙娟秀,“我没有吃过,你吃吧。” 我看着她,觉得她好看极了。“你叫什么名字?等我长大了,赚银子了,会还给你的!还有,我一定会娶你的!” “我叫离鸢,”她甜美的笑了,像是九天之上的仙女。“我娘来找我了,我先走啦。” 我呆呆地看着她,直到她的身影从我的视线里面消失。我喃喃自语,“她长的真漂亮啊,我长大一定要娶了她!” 说是去赶集,但其实我爹并未花一个铜板,我老实的跟在他的后面,沉默的回到了家。天渐渐黑了,百无聊赖的我突然想起夫子讲过的凿壁借光的故事,看着黑黢黢的家,我突然脑袋一亮,拿着一根木棍,跑到村东村长的家,对着墙就是一顿勐扎。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成功的蹭到了一丝光亮。我激动的一蹦三尺高,却忘了此时的我,是一个偷光的贼! 果然,我得意的笑声惊动了屋里的人,我急急忙忙掏出衣服里的书,佯装正在读书的样子,用憨厚诚恳的老实样,成功的得到了村长的原谅。 并且,他给了我很大的鼓励,他笃定我长大会变成一个很有能耐的人。 村长那晚的话像麻油一样,滋润了我干涸的灵魂,从那以后,我像是变了个人一样,每天头悬樑锥刺股,睡的比狗晚,起的比鸡还早。 第18页 十年寒窗苦读,皇天不负有心人,我一路过关斩将,最终考取了状元,果真成为村里第一个飞出去的凤凰…不,是野鸡! 我样貌俊美,又是新科状元,更是皇上的得意门生,朝中许多贵人纷纷向我伸出了橄榄枝,都想让我这位天之骄子成他们的女婿。 让我无比尴尬的是,我总能在各个地方偶遇对我暗送秋波的大家闺秀。 可是我总是有礼温和的保持距离,因为我的心中一直思念着那个给我包子的姑娘。 在京都战战兢兢的呆了三年,我好不容易站稳了脚跟。朝中局势复杂,伴君如伴虎,我无意结党营私,更无心趟朝中的浑水。阴谋阳谋,笑里藏刀,口蜜腹剑让我疲惫不堪,于是我自请去了庐州。 皇帝必然不准,但我早有准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头头是道的分析着眼下的局势,先天下之忧而忧,竟然真的说服了高高在上的君王。 三月是草长莺飞的季节,在柳絮纷飞中我到了庐州,彼时的我不再是连一个包子都买不起的穷小子。我有了偌大的府邸,成群的奴僕。也不用再凿壁借光,现在的我,任何时候都能读到我心仪的书籍。 只是,偶尔回忆这十几年的光景,我总觉得像梦一场,虚虚浮浮,如雾里看花。 不过我清楚的知道,浮名不过是虚妄,尔虞我诈从不是我追求的目标。 安定好了,我马不停蹄的回到装满了我的青春的小山村,接走了终于扬眉吐气的爹娘。他们不再年轻的脸庞渲染了太多岁月的痕迹,可我知道,他们此刻满心欢喜。 承蒙我那大字不识一个的老爹的高瞻远瞩,我家那贫瘠的祖坟之地,终于冒了一点点的青烟,出了一个不思进取的新科状元! 安顿好爹娘已经月悬中空,我一刻都不愿等的又赶去了镇上,不知道她还在不在这里?我的心有些忐忑。庆幸的是,那家包子铺还在,我心里窃喜,正犹豫着要不要买两个包子品尝品尝儿时的美味时,就听见一道脆生生的声音骤然在耳边响起。 “老闆,给我来两个包子!” 这声音好像似曾相识,我勐地抬头,却看见一张带着面纱的脸。 老天爷好似听到了我的祈祷,忽然一阵微风吹来,带着夜的清凉,吹起了她的面纱,让眼尖的我看了个正着。 我一直觉得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她,正犹豫着要不要唐突的请教芳名的时候,却看见她娉婷婀娜的走了。 我买了两个包子,假装闲聊,“老闆,刚才那姑娘似乎很喜欢你这里的包子啊。” “你说的是离鸢啊,”老闆笑呵呵的说,“她从小都喜欢吃我这里的包子。” 我像是被雷噼了一样,呆呆地站在那里,怪不得对她的感觉那么熟悉,原来她就是我一直再寻找的人啊。 “这是哪家的姑娘,”我勉强按捺住心中的喜悦,“我好像从未见过!” “离鸢么?她是陆家的姑娘,好像下个月就要成亲了吧,”老闆嘆了一口气,“估计以后不会经常见到她了。” 老闆摇头嘆气,我欢唿雀跃的心顿时被泼了一盆凉水,从里冷到外。 老天爷为什么如此的残忍,好不容易和她见了面,我还以为是天赐的缘分,没想到却是一道惊雷! 我的心突然像针扎了一样的疼。不想再这样在沉默中错过,我想也不想朝着离鸢离开的方向追去。我跑到她的面前,紧紧的抓着她的胳膊,悲伤的不能自已。 “我听说,你要成亲了?”我说的困难极了,就连唿吸都变得紧张起来。 离鸢莫名其妙的看着我,“你是哪位?”她挣扎了两下,但摆脱不掉我沉重如铁的手,她怒容满面的低斥,“公子请自重!” 我自知失礼,不情愿的放开了手,低语,“我等了你十三年!” 离鸢显然不能理解我这半道杀出来的疯子再说些什么,她一脸的疑惑,看了我一眼,转头就准备离去。 世界上最难过的事情是什么,就是深爱的人明明站在我的面前,然,她却不知道我是谁! “谢谢你那年的包子,”我终于鼓足勇气,喊出了口,“我一直没有忘了你,只是我来晚了。我以为只要我功成名就,就可以许你十里红妆,就可以八抬大轿的堂堂正正的来娶你,可是,我还是晚了……” 错过比离别更悲伤,月光之下,我悲伤的看着她,泪如雨落。 离鸢愣住了,呆呆的看着突然表白的我,她冥头苦思半晌,美目突然一亮,她惊唿,“是你!” 还好,她还记得我,这样我还不算是太失败。 我苦笑,“是我!” “当初骨瘦如柴的小子现在变成芝兰玉树的才子了。”她捂嘴甜笑,“果然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吶。” 我再苦笑,“你现在也越来越美丽了。” 只是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过去的,过去了,只能嘆一句,终究是情深缘浅。 离鸢轻轻浅浅的笑,“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不过是一次偶然的交集,缘分浅薄,终究还是失之交臂。纵然,我当时只是无心之举,却劳烦你记挂了这么多年。” 我苦不堪言,心疼的快要死去。 第19页 “那你怎会还记得我?” “其实我也只是隐隐约约的有些零星的记忆,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不提也罢。” 原来,自始至终只有我对那次的偶遇念念不忘。原来,那一缕情丝竟然已深深的嵌入我的骨髓,让我珍藏了一辈子。 忽然,乌篷船里突然传出了一曲离殇,我苦笑,这算是对我死去的爱情的祭奠么?有太多的伤难诉衷肠,我哀哀婉婉的看着她,幻想着她巧笑嫣然的被另一个男人拥入怀中,心疼的快要窒息。 “你……”我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满心的思念却不能说,祝她幸福的话我不愿说,沉默了片刻,千言万语最终汇成了一句,“我在人间彷徨,寻不到有你的地方。” 离鸢怔愣的看着我,显然没想到她一个举手之劳,竟然让我情根深种。 “抱歉,我……” 我不想看到她满是歉意的脸,这样只会让我更加的难过。 “你不用道歉,是我越距了。” 当矜持遇到矜持,一个不说,以为对方会懂;一个不问,以为事不关己。误会,就这样完美的造成。 终究还是一别。离鸢虽大大咧咧,但恪守妇道,我虽然是旧识,纵然如今功成名就,可还是实打实的男子。 “祝你幸福。” 她笑的灿然,走的潇洒。我念念不舍的看着她一步一步走出我的生命,心头肉好像被割掉了一般,三魂去了七魄,整个人变得浑浑噩噩。 自始至终都是我在唱独角戏,她从未把我放在心上,我却一直在自欺欺人。 我漫无目的的走,手里提着一壶烈酒,仰头畅饮,醉眼朦胧中看见那轮惨澹的月亮。 月光轻柔,却难解我心中的苦闷,我坐在冰凉的桥头,好像无家可归的浪人,黯然的看着桥上的恋人含情脉脉的你侬我侬,眼里心里一片黑。 不过是一夜之间,那些被我隐藏的爱如同荒草疯狂的蔓延。原来某些被我刻意压制的思念,越发的汹涌泛滥。 直到现在,我才终于明白,在这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我想要的不过是和她白首不离,共度终老。 只是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我仰头望月,伸手紧紧的攥住那一缕月光。 过尽千帆皆不是,往后余生,只有那一轮明亮的庐州月陪我度过。 第9章 《小公主》——海之川 作者:海之川 歌曲:《小公主》 “我是你的公主!” “是啊!你是我的小公主!那我是不是你的王子?” “我先搜一下度娘,看我们的星座是否匹配……” 诗芮总是这样“拉扯”着自己王子兴泽的心。 <一> 初遇像个童话,不过这童话的公主有点…… 雨后的夜晚,夜空却不算的明亮。 诗芮总是喜欢单独的旅行,至于找寻的是什么,恐怕她也不知道,在这样的夜里,坑洼的小路总是会积攒一些充分融化泥土的雨水,一个足以说成比她身体还要大的旅行包,满满当当。 因为错过最后一班回城里的公交车,诗芮不得不步行,奔着远处霓虹高楼的城市走去。 路过的人都很急,没人停下,也可能是见惯了这种背包旅行者,路过溅起坑洼的泥水,形成一个扇形的大水花,好几次都是差一点溅到诗芮的身上。 哎哟,真累啊,要是能搭个顺风车就好了……她的眼珠子一转,一转一个鬼机灵。 这一次她没躲,反而是故意的听着身后摩托车声音的靠近,然后故意的靠近一个大水洼,有点像是碰瓷的姿势,既能保持自己的安全,又能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 这是两个人的初遇,一个全身武装的像电视了职业赛车手的王子,头盔摘下的那一刻,完全不输于“呕吐”剧里的帅哥出场。 一个全身被泥水覆盖了,头髮上还有点碎草叶的公主,车灯毫不留情的照出的只是诗芮的狼狈,美丽的公主没有,灰色的姑娘一个,狼狈还有一点好笑。 好笑是因为兴泽的笑,他笑出来了,确实是没忍住。 “你笑什么!你要是再笑!我就……” 诗芮想发火,声音很大却掩饰不住她与生俱来甜到人骨子里的那种可爱的声音,当然她现在心里想的是:打是肯定的打不过,而且这也有悖于自己的目的,况且这个男人长得还挺好看…… 人长得帅,肩膀很宽,看起来也很结实。 “就怎么样?”他问道。 “啊你就欺负我一个女孩子啊?我一个人走了这么久,脚上都磨起泡了。”诗芮忿忿的鼓起可爱的脸颊。 “唔……”兴泽似乎认真思考了一下,“相逢即是有缘,那我就勉为其难载你一程吧。” 玩了一天真的很累,诗芮就这样在一个陌生的男人摩托车后,睡着了。 第一次依偎着兴泽的后背,没有用手拦着腰却是,那么的稳,像席梦思的床垫,舒服的感觉就是闭上眼做一个最美的梦。 爱,来的突然,像是给等待久了的人一份天降的礼物。 兴泽喜欢旅行,但是他并不喜欢背着旅行包,而是一个人骑着车,他不想错过的太多,像是下一个转弯路口的风景,有不同。 第20页 今天的风景确实很美,只是夜太黑,风景也不一定需要去用眼看,至少身后女孩的那股温柔用眼真的体会不出。 美丽的邂逅,开场的并不完美。 诗芮的梦里有个模煳的影子,看不清,摸不着,却一直往自己这边走,自己就是傻傻的站着,眼睛已经最大程度的眯起来,只是…… 直到渐渐有了城市的喧嚣声,霓虹的刺眼。 “喂,美女!到了!” “到哪了?”诗芮的很不情愿的应着,揉着已经懒散的眼皮,有点忘记自己是在哪里。 “到旅店了啊!” “旅店?”诗芮这才算是反应过来,急忙想从车后座下来,毕竟一个女孩在一个陌生男人背上睡了一觉,还……还流了不少的口水。 只不过情节的不凑巧,诗芮两条腿有点麻木的,落地没站稳,一下子坐在了地上,脚踝还崴了一下。 一家旅馆,不算大,但很整洁。 她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不知道她的名字,他公主抱着她,在登记的柜檯开了两个房间。 旅馆的老闆看着两人,目光闪烁着打趣的光,小声的问着:“确定是开两间……?” <二> 诗芮没带行李,陌生的城市。 大巴车的空调开到了最暖,缓缓的开进了车站,天空的雪花适时的下了起来,像是要用最浪漫的背景欢迎一个追爱的女孩。 车站不大,人流却是熙熙攘攘,有送别,有迎接,或不舍,又或相拥。 离别的太久,换来的就是思念一天天的累积,到了极限,就会奋不顾身,天涯海角的追随。 “好冷啊……”诗芮含泪跑过来,伸开双臂一把紧紧抱住他。 不说我想你,不说我爱你,因为你至于我,都不止这些。 兴泽退开来,把脖子上的围脖取下来给她戴上,而后捧起她的一双手,放在自己的颈窝处。 “我一直在等你,等你再次回到我身边。”兴泽蹭了蹭她的脸颊。 我最爱的你啊,是那么可爱的你。 她把脑袋埋进他怀里,深深嗅着他身上淡淡的柠檬气息,眼眶一热落下泪来。我只想在你怀里,我能听到你的心跳,你能感受我的唿吸。 雪的背景,两个忘记世界存在的爱人,就那么一动不动的抱着,有眼泪,有安慰,有心疼,还有爱情…… <三> 对于爱情来说谁都是自私的,就像诗芮不准让兴泽看别的女人一眼,一瞥都不行,就像是兴泽绝不会让诗芮穿的太过暴露一样。 诗芮喜欢让兴泽背着走。 兴泽喜欢诗芮撒娇霸道。 生活就是每天新鲜,不需要多浪漫的情节,只要她饿了他会给她做一顿热乎的饭,她说世界第一的好吃。他忘记了带手机,她会追出半条街送去,他说一句我会分秒的想你。 “小公主,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爱上的你!”兴泽说过。 “丘比特射箭的时候呗,那个光屁股的小爱神,这一次射的很准,一箭穿两心。”诗芮的回答。 “人生苦短,我们结婚吧!”海边沙滩上兴泽给诗芮画了一个大大的心,站在心里大声的向着大海喊着。 “那我们就结婚吧!”诗芮朝着浪潮来的方向大喊道。 “你到底查到了没有,这可是今年你第三次这样问我了!每一次都……” “查什么!我忘了,你快来看看那个女明星又有男朋友了……” 兴泽的脸上都是黑黑的画面,人家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相比起自己老婆转念就忘的速度,还是差了一点。 结语:第一次写那么短的一个故事,当然平淡的没有起伏,可能乏味的很,只是爱情不是这样吗,悲伤来了,你想躲,悲伤没来,你又觉得没有色彩。总之童话故事来一个嫁接就是:你的王子没独角的白马,没有镶嵌着宝石的宝剑,更没王冠;你的公主也没有拖尾的长裙,没有魔法杖,更没有水晶的鞋子,你爱他,他就是你的白马王子,你爱她,他就是最美丽的公主。至于其他,女巫,七个小矮人,毒药的苹果,就不要了吧,人生苦短,不要浪费在悲伤上。 第10章 《一人一花》——云笺 作者:云笺栖南雁 歌曲:《一人一花》 晚上十一点,肖佳玥捏了剎车,看着停在小区口的豪车,她的眼神暗了暗,推着自行车绕过然后往楼道走。 从楼道迎来的香水味让她鼻子发痒,她皱着眉,看着迎面而来的女人,黑色蕾丝吊带短裙,随意的搭着一件外套,丰满的身材,精緻的妆容,拿着世界顶级品牌的手包。 与她擦身而过的时候,女人眼里尽是鄙视,她不屑一顾,锁好自己的车,拿钥匙开门。 打开灯,她一眼就看到了沙发上坐着的男人,边换鞋边问:“怎么没开灯?吃饭了吗?” 男人盯着桌上的协议,狠了狠心,说:“我把协议拿回来了,你,把字签了吧。” 肖佳玥勐然站起来,盯着男人的背影,慢慢的张口:“离婚协议,我绝对不会签的。” *起来,回头盯着她,眼里尽是温柔:“玥玥,乖,把字签了。” 第21页 “陆锦年,我告诉你,不管你说什么,我绝对不会签离婚协议。” 陆锦年沉了脸色,盯着她,一字一句说:“我已经……不爱你了。” 肖佳玥在眼泪流出来之前转身,她慢慢的挪进厨房,刚拿起杯子,就听到陆锦年的声音。 “我在外面……有女人了,我们还是好聚好散吧。” 陆锦年慢慢走近厨房,站在她的身后,继续刺激着她:“离婚协议我放在桌上了,你想撕掉也没关系,我多拿了几份,今晚,我就不在家了,菜在冰箱里,你记得热着吃。” 肖佳玥把空杯“嘭”地一下砸在桌上,咬着牙说:“为什么?” “她比你有钱,比你年轻漂亮,比你善解人意,比你……” “够了。”肖佳玥大吼了一声。 陆锦年的话语顿了下来,看着她瘦小的肩膀一抖一抖,就是倔强的不吭一声,他再也忍不住了,转身,朝门外走。 他的手刚摸上门把手,肖佳玥一把冲过来抱住他,哽咽道:“你别走,好不好?我再也不逼你隐婚了,我去跟局长申请,调去户籍科,每天早点回来陪你,我……我还要给你生个孩子呢。” “缘分已尽,玥玥,你还是看开些吧。” 陆锦年闭了闭眼,使劲咬着牙齿,一把扯下肖佳玥的手,开门,头也不回的离去。 肖佳玥突然就失去了所有力气,瘫坐在地上,望着关闭的门,豆大的泪粒,成直线往下掉,她咬着唇,口里咸色浸染,就是不放任自己哭出一声。 早上八点,肖佳玥的包子还没吃完,就接到电话。 “肖队长,豪庭国际酒店发生坠楼案,请立即前往调查。” 她应了一声,把包子两口吃完,骑上自行车飞快前往事出地点。 酒店大楼前围了不少人,肖佳玥拨开人群,进入警戒圈,眼睛顿时定住了。 这不是昨天晚上遇到的女人吗?女人以诡异的姿态趴着,血浸染了女人的黑裙,*迸裂,头先着地,是高楼层冲击下来的结果。 “队长,你快上来,楼上还有一个。” 同事给她打着电话,她沉着眸,慢慢的往电梯里走,捏紧了手掌,心中默念:千万不要是他,千万不要是他。 到了高楼层的时候,她站在电梯口,勐吸了一口气,调整着情绪,才往酒店vip套房走。 “真是可惜了,这么帅气的男人,就这么香消玉损了。” “帅能当饭吃?我告诉你们,这个男人可不是好鸟,因为偷盗抢劫,关在所里就不下于五次,进戒毒所不下于三次,浑浑噩噩,无业游民,养活自己都困难。” 队里年长的赵叔给刚入队的实习生说着,看到了站在门口的人,他喊了一声:“小玥,你怎么站在门口不进来?平时到了现场,不是拉都拉不住的吗?” 肖佳玥喊了声赵叔,又朝同事点了点头,才走到窗边。 一看到男人的面容,她的眼泪就忍不住了,是陆锦年,竟然是陆锦年,是她隐婚了三年的老公陆锦年。 她捏紧了手上的笔,逼回了眼泪,强迫自己冷静,认真查看着现场。 对,这就是她,一个心比天高,冷血无情的肖佳玥。一个将所有的耐心和责任心都可以贡献给工作的刑警,一个深藏自己的秘密却又极度依赖陆锦年温暖的小女人。 他的桃花眼瞪得鼓圆,可是目光再也凝聚不到她的身上了,他的心口插着一把水果刀,刺得非常深,血从裸露的胸膛流向了地面,浸染了他的黑裤,他的脚朝着窗,右腿有点紧缩,死前出过极大的力。 “咦,地上怎么有新的血迹,啊,队长,你的手怎么流血了?” 实习生跑过来,掰开她的手掌,看着钢笔头全部刺入她的手掌。 “赵大哥,快来看看,队长这手怕是要去打破伤风针了” “小玥,你怎么了?从你一进来就怪怪的,这怎么还伤了自己呢?” 赵大哥边帮忙,边怜惜的对她说:“我说你啊,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男人帮衬帮衬了,别老是一个人死扛着。” “唉,你怎么哭了?” 肖佳玥的眼泪终于憋不住了,她以为自己可以无动于衷,她以为她能镇定的对待每一件兇案,可是,当死者是陆锦年的时候,当那凉了体温的人是她的老公的时候,她才觉得痛彻心扉,悲伤得完全不能唿吸,她开始不得不承认,她比想像中的还要爱陆锦年。 她巴巴的望着赵叔,终于说出了她藏了三年的秘密。 “他,就是我的男人。” 所有人都震惊的望着她,赵叔更是诧异不解:“怎么会?可是,他每次偷盗抢劫,不是你把他抓进去的吗?他每次吸毒,不是你把他绑进戒毒所的吗?你是警察,他是小偷,你们怎么会……?” “对,我嫁给了他,我嫁给了这么一个混蛋。” 她拿起手机,给局长打电话,请求避与这件案子。 她站在旁边,静静的看着地上的碎玻璃,地上有大片的猩红葡萄酒,融入了他慎人的血液里。 她的脚边就有一块碎玻璃片,她多想捡起来,照着自己的动脉狠狠划过去,她不想让陆锦年一个人承受着死亡的痛苦,可是,她不能捡,她也不敢捡,她要是走了,谁来照顾医院躺着的植物人父亲,她必须咬着牙,狠着劲的撑下去。 第22页 案子不大,副局竟然亲自过来了,局长的眼睛在她身上熘了两圈。 这丫头,是他的一把好手,做事果断利索,破案精准犀利,一有案子,总是冷静的沖在前面,人也长得漂亮,可是死心塌地埋在工作上,不然也不会这么年轻就被他提了起来。 他瞄瞄赵叔,问怎么了,赵叔张了张嘴,盯了盯肖佳玥,嘆了声气,摇摇头,说:“你还是自己问她吧?” 肖佳玥站得笔直,紧紧盯着地上的陆锦年说:“他,是我的老公,法律关系上的,而楼下的那位,是他的情人。” 说完,她就奔进了洗手间,把脸全部浸在盛满水的面盆里,享受着闷到窒息的感觉。 案子很快明了,坠楼女人是豪庭国际连锁酒店的千金,她喝了酒,向陆锦年索取,遭到反对,恼羞成怒,在双方的僵持和纠缠中,将刀刺进陆锦年的心脏,陆锦年自卫,将女人踢下了楼。 肖佳玥坐在父亲的身旁,轻轻的说着她和陆锦年的故事。 “他是个混蛋,被我教训了很多次,老是不学好,可就是这个混蛋,在那天,把我紧紧的抱在怀里,吻着我的唇,不让我发出一点声音,才让我躲过一劫。” 她回忆着那个夜晚,现在都还有胆战心惊的感觉。 因为她和父亲联手破获了一个超大的毒品走私及销售集团,遭到仇家报復,在凌晨两点的时候,一伙人突然闯进了她的家,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撬窗而进的陆锦年拉着往楼下跳,从窗户里,她就着屋里昏暗的夜灯,看到他们砍在了跑进来找她的母亲身上,父亲死死的抱住母亲,刀口全部砸向了父亲,母亲不知哪来的力量,把父亲压在了地上,母亲的血和冰冷的锐器叫喧。 她噙着泪,想要冲出去,陆锦年紧紧的抱着她,她想要大喊,陆锦年狠狠的封住她的唇,不让她出一点声音。 等警察赶到的时候,母亲已经不治身亡,而父亲成了植物人。 这些年,是陆锦年给了她一个可以依靠的后背,是陆锦年,事无巨细的照顾她,烧菜做饭洗衣服大大小小的事全是他做。她一心扑在当年的案子上,最后因为那群人自首,而无疾而终,幕后的头头直到现在都查不出来。 陆锦年的底子不干净,她想要升迁,隐瞒了她和陆锦年结婚的事实,还不许陆锦年说出去。 她以为,他会一直爱着她,直到那天他和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吃饭,她知道他的目光一直钉在她的身上,可是她还是无动于衷的从他身边走过。 回家后,他就提议要离婚,她才开始觉得心痛,但是她的骄傲不允许她低头,她不离。 她承认,她留恋他给的温暖,她习惯了他侵入她的生活,她喜欢他占有她的身心,她眷恋他流露爱意的目光。 躺在床上的父亲一动不动,门口的护士站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说:“肖小姐,您父亲的住院费已经拖欠了半个月了,您再不及时补交,请恕我们要清理床位了。” 肖佳玥闻声走到护士站,拿出了提前预支的两个月的工资,全部交了住院费。 她从医院走出来,一个西装革履的人突然找上她。 “您好,请问您是肖佳玥女士吗?陆锦年是您的丈夫吗?” 肖佳玥点点头,不明所以的望着他。 “您好,这里有陆先生的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单,受益人是您的名字,保额50万,请您在这里确认并签字。” 肖佳玥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下得了手签字的,但是,她非常需要钱。 签完字后,她一个人走回了家,她和陆锦年的家,可是,家里再也没有人叫她玥玥了,家里再也没有人提前做好她喜欢的饭菜了,再也没有人将她的衣服整整齐齐的叠在衣柜里,再也没有人矫情的对她说:“你每天早上六点钟走,晚上十一点回,你就不能多留点时间陪我吗?” “我想去警局接你,牵着你的手,陪着你一起回家。” “你不用那么逞强,你可以靠在我的肩膀上,尽情的哭出来,哭出来就会好多了。” “我想跟你生个儿子,我会好好教导他,不要像我这么混蛋,让他以后像我一样疼你。” 花溪月看着冰柜里分类摆放好的饺子,终于泣不成声,大声的哭了出来,哭得撕心裂肺,肝肠寸断。 三天后,是她33岁的生日,她收到了一封长长的信,还有一个u盘,是陆锦年提前委託别人寄给她的。 她坐在阳台上,放着《一人一花》,拆开信封,看着陆锦年手写给她的信。 她竟然从没注意到,陆锦年会写一手端正的楷体。 “玥玥,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可能已经不在了,你要好好的照顾自己,不要老是将就吃冷菜冷饭,对身体不好。你一定很奇怪,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你的,其实,我跟你同班了六年,但是,你从没有注意到我,我跟你住在同一条巷子里,你也竟然不认得我,大概被你无视得太厉害,我心里总觉得有点不爽,于是,我开始捣乱,只有当我做坏事的时候,才会迎来你一个狠狠的眼神和警告,一想到迎来了学神的关注,我就会高兴得好几天睡不着,渐渐的,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关注你。我开始买通别人人帮我演戏,让你光明正大的抓我,然后听你对我说教,看着你一板一眼的为我生气的模样,我心里竟然乐开了花。幸福总会伴随着痛苦,我知道你一直放不下那件案子,可是你从来不在我的面前说,倔强固执得厉害,没办法,我只能偷偷的帮你查了,我也没想到这件案子竟然和豪庭国际的千金有关,刚好她也对我感兴趣,我才伺机潜入调查,u盘里,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她们指示别人对你们进行谋杀,也有她们大肆制作毒品的资料,扳倒她们,足够了。我想,只有当这件事真正了结,你才会放下所有的防备,不会扛得那么累。如果说狠绝的和你离婚,会让你恨我,把我从你的生活中剔除,我会毫不余力的那样做,可是,我竟然没想到,你坚决不肯离婚,我手上的资料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她知道了,她威胁我跟她结婚,不然就对你和爸动手,我开始慌了,我怕,我又要给你惹*烦了,我一边和她周旋,一边把资料转交,却没想到更大的问题出现了。我患了癌症,晚期,我心灰意冷,唯一放不下的就是你,我想,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帮你除掉你的仇人,我一遍遍的听着你喜欢的歌,《一人一花》,爱上一朵花的芬芳,爱上一朵花的倔强,爱上一朵花的姿态,它在黑夜中发亮,爱上一个人的目光,爱上一个人的家乡,爱上一个人的伤疤,他在记忆的远方,爱上一朵花就陪她去绽放,爱上一个人就伴着她成长……这么多年了,不管你是不是爱我,我想的,一直都是陪你到地老天荒。” 第23页 肖佳玥豆大的泪滴像花一样,洒在信纸上,她对着太阳,笑着说:“陆锦年,我也一直都爱你。” 肚子里的孩子,似乎听到了她的心声,有力的踢了她一脚,她摸摸肚子,孩子又乖乖的安静了。 你看,我们的孩子,很乖呢。 远处,繁花绽放,清风徐来,带着香甜,轻轻的吻在我的脸上,像你十年如一日的爱,像我也曾爱过你的一人一花。 第11章 《灰色头像》——北七星 作者:北七星 歌曲:《灰色头像》 去参加婚礼前的一个周六,我被迫加班临近晚上十点才下班,到了单人出租屋里,不小心按到手机里前几天高中好友发过来的一个婚礼连结,我苦笑现在这社会真是什么都用网际网路,搞得我这个在网际网路行业摸爬滚打的人倒像是个外行人了。 梦中的婚礼曾是我最喜欢的钢琴曲,如今映衬着那些满满都是幸福感的粉红色从手机里倾泻而出,配上好友和她准新郎幸福的笑脸让我有一瞬间的失神,为她由衷高兴的同时心里却泛了酸,那种孤苦伶仃的酸楚感让我眼角莫名其妙的湿润。 虽然我早已经跨进已婚妇女的行列,但是除了一本九块钱买来的红色小本子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没有婚礼,没有婚纱照,更没有婚房。现在多年好友要结婚了,想着到时候桌上坐的全是前男友前女友的场面我就突然笑出了声。 邀请函设计的简洁大方,我简单的送了祝福,然后填写了出席人:段暄。 出席人数:1人。 出席时间:待定。 邀请函刚刚给好友回復过去,一个电话就轰炸了过来。 好友说:“你他么有病啊?你和慕然怎么了?他给我的出席人数是两人啊。” 慕然。我那个结婚了三年的老公,我们都半年没有联繫过了,鬼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写。而且,他也没有问过我吧,他都不知道我是不是会留在外地过年,会不会回去,会不会回他家里。 “我不知道啊”,我云淡风轻的回答。 对方冷笑一声回我:“段暄,我看你是脑子被驴踢了吧!” 好友对我的反应不置可否,甚至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味。我没有答话,听着她噼里啪啦一顿说教。 我其实也不是说对慕然有什么意见,实在是那个男人我根本摸不透他怎么想的,你说他不喜欢你把,却总是无意间给你来个电话关心你;你要说他喜欢你吧,就像这样,半年也不见得有个音讯。 所以到了现在,我俩除了一个红色的小本子,真的就什么都不剩了。 我在想,是不是像好友说的那样,他会带个人去参加婚礼,而我成了局外人。 这么一想仿佛我就看见了好友婚礼那天除了我俩肯定还有不少好戏。 大概每个人的朋友圈子都有这么一种情况,abc三个人关系不错,从而相互介绍自己的朋友然后就有了efg,在肆意潇洒又不懂责任担当的年代就会出现这样的一种关系,一开始a和b在一起了,然后c和e也在一起了。然后剩下的四个人也都两两在一起了。 可是,没过多久a和b,c和e分手了,时间巧合,a和c在一起了,自然而然的b和e也在一起了。 始终不变的也就只有我和慕然了,我俩从一开始在一起以后,期间也分过手,但是好歹也坚持的在第七年领了结婚证。可是另外的四个人关系乱的不成样子,所以我说,好友的婚礼上肯定会出现熟人指着熟人跟熟人介绍这是我前男友,这个是我前女友。 我没有信心的是,慕然会带着谁出席好友婚礼,但是我知道那个人肯定不是我,因为,他也没通知我不是吗?更何况,就凭我俩的关系,他也不会带着我去的,同样的,我也不会跟着他去,怎么说呢,尽管和他结了婚,我觉得我思想和行动都应该是自由的,不想总是和他扯上关系。 我想,他大概是也不想的吧。 我挂断好友的电话,想着要不要打个电话给慕然,问问出席婚礼这件事,但是随及一想,如果他回答他说的两个人是我和他,那么我怎么回答?怎么反应?如果他说的两个人不是我和他,我又该以什么样的姿态面对他的回答。 想了想,我还是放弃了打电话给慕然询问的想法,转身去洗漱,婚礼的事就此作罢。 大年三十,我放了假,匆匆往家里赶。早上九点半的飞机,航班误点,到家已经快吃年夜饭了。 母亲问我:“慕然呢?他没去接你?” 我不答话。 结了婚的第三年,我和慕然因为孩子的事情,争吵无数次之后感情已经跌入冰点,他一如既往想早点要个孩子,我一如既往想三十岁之后再说。以往谈不拢了慕然都是要么早早睡下,要么直接出门彻夜不归。 可最后一次,慕然竟然说,“不要孩子,那就离婚吧”。 我并不想和慕然离婚,甚至害怕第二天慕然会把离婚协议书直接摆在我面前让我签字,我心里有些恐慌所以一声不吭一个人去了外地,谁也没告诉。 后来手机被偷,电话号码也补不回来索性换了一张电话卡,以至于想联繫我的人都听到的是你拨打的电话号码已关机,再后来听到的是停机,最后变成了空号。 我离开已经半年了,走的时候没告诉慕然,回来自然也不会告诉他,况且这半年慕然并没有找过我。 第24页 “当初不让你们结婚,你非认死理。”母亲有些嘆气,父亲拉了拉母亲的衣袖不让她说了。 我知道她们的想法,不以为意的开口:“婚姻不就是过日子吗,有感情的婚姻是婚姻,没感情的婚姻也是婚姻不是,您就别操心我的事了。” 参加好友婚礼那天,我打扮的很精緻,一是为了多年未见给自己争口气,二是不想被慕然带来的人比下去。 是的,直到婚礼那天他都没有联繫我,所以最后我是一个人出席。我刚刚和朋友寒暄完打算去洗手间的时候,就看见一身西装笔挺的慕然从门口缓步走进来,手臂上挽着一个纤细的胳膊。 他身边的那个女孩,比我高,比我瘦,但是不得不说我很有自信,她那张脸没有我的脸好看。典型的网红脸,怎么看也都是削了下巴、割了眼皮,打了玻尿酸的。我脸上保持好看得体的笑容,不动声色的看着他,好友突然笑的无比妖媚走过去同慕然说话。 “来参加我的婚礼还带着一朵娇艷欲滴的野花啊,我还以为你慕然只喜欢妖冶带刺的玫瑰呢。”好友笑着打趣,语气却是有些讽刺,我不知道她是为我出气还是替自己出气,毕竟她觊觎我的男人已经好几年了,只是没想到慕然这次找了个网红脸。 慕然没有看我,拉着他身边的人介绍:“我老婆。” 他老婆?我心里突然窜出来一股难以抑制的怒火,那是你老婆,我呢?我冷笑着朝慕然走过去,我还没开口他身边的人沖我笑着无比千娇百媚,张扬得意的开口,“段暄小姐,是吧。” “小姐?你才是小姐,不然怎么爬了有妇之夫的床,是情药吃多了还是寂寞空虚冷呢?你倒是很有眼光,知道交配也要找个优质品种。”我这话不但骂了她,还连带着慕然一起骂了。 我尖锐刻薄的讽刺过后,许是惹恼了慕然,慕然伸手就给了我一嘴巴子,我毫不示弱的给了他身边的人一嘴巴子,不是谁说过吗,要想让一个男人不好受就动他身边在乎的人。 果不其然,慕然愤怒的红着一双眼睛,朝我怒吼:“段暄,你他妈有病吧。” “慕然,有病的是他妈你。你说她是你老婆,那我是谁?” 我看见慕然笑了,笑的好得意好轻松,他凑到我耳边说了一句话,晴天霹雳炸的我脑子都懵了,整个人都动弹不得。我看着慕然带着他的女伴相偕离开的背影,我失声了,眼泪顺着脸就往下掉。 慕然说,“段暄,结婚证上慕然的旁边是你,可是床上慕然的身边再也不是你,何况她有我的孩子了,既然你回来了,改天把婚离了吧。” 张小娴说,一个女人对男人最大的体谅就是让他偶尔停在你的洞穴里温暖。 真特么可笑,我心里无声的咆哮,我段暄他妈的到底嫁了个什么人。 大年初六,我心甘情愿和慕然去民政局把婚离了,从民政局出来,慕然伸手揉了揉我的脑袋,笑的一脸温润,他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无缘做夫妻,那以后做朋友吧。” 慕然就那么走了,以至于后来我因为精神恍惚,要回公司的那天中午没有注意红绿灯被一辆计程车撞到,我肚子里已经存在了六个月大的孩子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流掉了。 孩子没了以后我伤心难过他还没有见过这个世界美好的同时,还带了一点小小的庆幸,我庆幸他不用因为单亲家庭被人指指点点,从和慕然离婚之后其实我自私的不想他生下来就流着慕然的血,我不想他叫慕然一声爸爸,我甚至不想再和慕然有什么牵扯,恋爱七年,婚姻三年,到头来我们的关系竟然只能是朋友? 我可笑我这么多年的坚持。 因为胃口不好,五个月才微微显怀,半年了,只要衣服稍微宽松根本看不出来我是否怀孕了,我没告诉过任何人。 是的,在半年前去了外地之后的半个月,我就去医院检查被告知怀孕的时候,我其实是雀跃的,激动地,半点没因为自己不想生而忧心忡忡,可是,慕然并不知道我天生难以受孕,怀孕的机率为百分之五。 我爱了他整整十年,可因为不能给他生孩子,一次又一次选择用自己不愿意为藉口搪塞,目的只是不想和慕然离婚。 小月子后我马不停蹄的回了公司,并且嘱咐我爸妈不能把我的事情告诉慕然,也不能告诉其他人,就算慕然哪天突发其想过去看他们老两口,他们也必须把他挡在门外,这是她段暄唯一的尊严。 回公司半个月之后我莫名其妙晕倒了,晕倒之后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我梦见我第一次见慕然的时候是高一开学,他和几个男孩子在走廊里打打闹闹,撞了我之后还礼貌的和我道歉,他笑起来很好看,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慕然笑着问我:“同学,你哪班的啊?我是隔壁三班的。” 我害羞的红了脸,小鹿乱撞的跑回教室才反应过来我没有跟慕然说,我是一班的段暄。 学校文艺晚会上,慕然和他们班的男生排了个街舞,跳的有模有样,我一眼不眨的盯着那个光芒四射的男生,想的是,要是能做他女朋友,真好。 我梦见高中学校的篮球赛上,在我们班和三班比赛的时候,在旁人都喊一班加油的时候我鬼使神差的喊了:慕然加油。 第25页 慕然的告白来的猝不及防,他在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完之后把我堵在考场门口,笑着问我:“段暄,你成绩那么好,做我女朋友吧,我想和你考同一个大学。” 我梦见我和慕然手牵手走在大学校园里,嘴里哼着梦中的婚礼的拍子,我傻笑的看着他,他宠溺的揉我的脑袋,说,真傻。 我和慕然大学毕业就领了结婚证,那时候我们没有钱,没有房,没有车,没有婚礼,也没有婚纱照,还没有父母的祝福,可是看着红色的结婚证,我们笑的像个领了奖状的孩子,眉眼间都是坚定和幸福。 我被入目的猩红惊醒,后知后觉的捂上肚子才反应过来孩子早已不在,心里满腔的失落,无法言说。 打开了oicq,聊天记录停步在去年的深秋,离婚前,我最后的挽留还是没有说出口。慕然说我们要做朋友,那种最遥远的,不联繫的朋友,慕然给的温柔,在记录里全部保存的都有。 触屏手机就是有这点不好,无意间就点开了网易云音乐,播放了最近的单曲循环:你灰色头像不会再跳动 哪怕是一句简单的问候 心贴心的交流一页页翻阅多难过 是什么 坠落 升空 又想起你曾说的陪我到最后 暖色的梦变冰凉的枷锁 如果时光倒流我们又能抓得住什么 如果时光倒流我们又能抓得住什么 当我发现所谓醒来其实是另一个梦 你不在这世界梦的出口散不开的浓雾太沉重 你不在这世界就算当初声嘶力竭作苦苦的求你留下别走 也没用 灰色头像静静悄悄不会再跳动 我的绝望溢出胸口 是什么 坠落 升空`````` 我任由这首歌在空旷的房间里迴荡,思绪却是回到我和慕然离婚那天的,眼泪流了满脸。 母亲的电话打断了播放的音乐,我木讷的接过电话有气无力的问:“喂,妈,怎么了?” 母亲在那头欲言又止,好半天才泣不成声的开口:“囡囡,慕然他,他走了。” 我没明白这句话的意思,若无其事的问:“哦,去哪儿了?” 母亲的小声啜泣突然变成了嚎啕大哭,她说:“囡囡,慕然去世了,就是你被车撞的那天。” 母亲的话犹如当头棒喝,我愣愣的放下手机,反覆问自己,什么是死了?手机里闪进来无数条简讯,全是朋友给我发来的消息,都是在告诉我一个事实,慕然,死了。 我以为我和慕然,今后顶多就是老死不相往来了,顶多我们相互恨着对方的冷漠无情知道老死,却从没想过,有人来跟我说,段暄,慕然死了。 他今年,才二十六岁。 天意弄人。 慕然知道我肚子里六个月大的孩子没了的时候,他就离开了人世,因为先天性心脏,离开的时候措手不及。他父母没通知任何人,要不是一个朋友去家里找慕然都不知道他已经离世的消息,朋友还告诉我说,那个婚礼上的女孩子是他表妹,从小在国外长大,那是她第一次回来。 于是,我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后悔没有保护好那个孩子,庆幸的是我和慕然终于再也没有牵扯,后悔的是我竟然亲手扼杀了他唯一的孩子,是的,就是唯一的孩子,也是我这辈子唯一的孩子。 慕然到死了也没有告诉我,他想要有一个孩子代替他陪着我。他很清楚如果他没了,我会把自己折腾成行尸走肉的空壳子,所以他也想要有个孩子绊住我,他以为这样凭我的不服输和倔强,我便会不管不顾带着孩子好好生活。他以为没有孩子几班,只要伤害了我,凭我骄傲的自尊我就能坚强的一个人独活。 直到慕然死了,我也没有告诉他,我早就知道他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消息,我也知道一次又一次无法找到匹配的心脏,慕然心中的那种绝望,我害怕他死,更害怕因为他的离开自己无法好好好生活,害怕自己撑不下去没有他的日子。 刚怀孕的时候,孩子在我的身体里并不好,隔山差五便要去医院打安胎针,医生告诉我,让我做好心理准备,这个孩子随时都有可能保不住,我害怕告诉慕然这个消息,害怕他又一次经歷惊喜之后是无止境的绝望。 我请了假,回了一趟家。坐在他墓碑前,明明很难过连唿吸都不顺畅,却是一滴眼泪也留不出来,最后只能哭笑不得看着他墓碑上的照片说了一声:“慕然,你活该,我也活该。你活着的时候没给我任何念想,就连死了也把那唯一的念想给带走了,你让孩子陪着你,那谁陪着我呢?” 可是我一点都不恨你,为什么呢? 因为我爱你,像你爱我一样爱你。 第12章 《非自然死亡》——火龙果 歌曲:《非自然死亡》 作者:红心火龙果 我是一名临床医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我很爱我的妻子和女儿。即使家里并不富有,我们依然过得幸福而满足。 “老婆我去上班啦!” “一路小心!”妻子向往常一样给我一个拥抱,并嘱咐我早点回家,路上小心。我也满怀幸福的开启了一天的忙碌生活。看了眼正在乖巧用餐,并对自己甜甜微笑的女儿,和站在门口对自己依依不捨的妻子,我的心温暖而闲适。 第26页 即使医院的工作忙碌而辛苦,可一想到妻女的笑脸,便浑身充满干劲,他们就像小太阳一样照耀着我。 “年医生,年医生,你总算来了,快,今日有一病人症状极为奇怪,一送过来心跳就微弱起来,而且还具有传染性。突然发病那种……”我听着李护士飞快的跟我说着情况,而我也像往常一样迅速的换上白大褂,飞快的赶往病人所在的地方。 “米医生和华医生到了吗?”我小跑着问着情况,米医生和华医生都是医院极好的医生,平时遇见棘手的患者都是我们几人会诊,听李护士说那个病人的症状很怪异,便猜测这可能不好治。 “都到了,他们商量很久也没看出是什么原因。”李护士语气很有些焦急,如今那个患者已经被送进重症监护室,医院这边实在是没什么好办法,才将正在休假的年医生给叫了回来。 等我赶到的时候,那个患者已经口吐黑血死去了。 本以为这件事只是个例,心中虽遗憾却也没有太过放在心上,在临床工作这些年,我早已不是毛头小子了,见惯了生死。 可这件事远远没有结束,接触过那个患者的医务人员开始出现浑身抽搐,发寒的情况,不到一天的时间出现症状的几个护士即使在医院全面治疗的情况下还是口吐黑血死去了。我意识到,这不是一种简单的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于是便与米医生等人研究起来,发现那些黑血中含有大量病毒,那是一种迄今为止从未出现的病毒,一旦被感染,病毒会迅速吸取患者的生机,侵蚀破坏患者的免疫系统。 而成熟的病毒还能在患者体内游走,沿着血管游遍全身,速度非常快。所以患者出现症状的时候其实已经是死期了,我的心瞬间凉了半截。 医院迅速隔离了所有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家人,并且进行了全方位的体检,本以为这件事可以被控制住。我没有料到事情竟然慢慢朝不可控的方向发展,作为接触过病人的我,理所当然被控制了。 未免家人当心,给妻子打了电话说明情况,可事情远远没有这么简单,即使未免都被隔离了,可病毒还是在全市范围内传播开了。医院越来越多这样的患者,而我和米医生,华医生不得已向医院申请,继续研究病毒,想要找到克制的方法。 就在研究慢慢又进展的时候,李护士不顾研究所门口医务人员的阻拦,让我知道了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我的妻子,柳子患上被称为死神的传染病。听到消息的一刻,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眼前似乎闪现出妻子温柔的笑颜,泪水湿了眼眶。院方本想瞒着我这个消息,可李护士知道我多么看重我的妻子,冒着被开除的风险闯了进来。 “柳子!柳子…”看着病床上虚弱的柳子,我的心就像被什么刺穿了一般疼痛难忍,柳子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仿佛笑一下都那么吃力。我知道了,柳子之所以能撑到我来,是因为医院给她用了最好最昂贵的药物罢了。 “年,没有我,也要开心的活着,幸福的活着呢…”柳子的身影是要和身后的阳光合为一体一般,仿佛要变透明消失不见一样,我的心突然慌张起来,我简直不能想像没有柳子的生活。“柳子,我正在研究死神病毒,我能救你的,我已经取得进展了,不会有事的,不会有事的…”我一遍一遍的说,不知道是在安慰柳子还是在安慰我自己。 柳子只是温柔的看着我,明明什么都没说,却让我知道,柳子等不到了,能撑这么久已经很不容易了,医院也尽力了。我从未如此绝望过,失去我的阳光我该怎么活下去?即使知道救活柳子已经不可能了,可我还是不愿意就这样放弃,就这样看着死神带走她的生机,一点点消瘦下去。 我开始没日没夜疯狂的研究病毒,可即便是这样我依然没在短时间内取得更进一步的成就,而柳子已经很虚弱了,甚至开始口吐鲜血,我知道,死神要从我身边带走我最爱的女人了。 柳子再次睁开眼见到鬍子拉碴衣裳不整的我时,眼里的心疼让我忍不住泪流满面,她伸出手想摸我的脸,替我擦去泪水。我伸手去触碰她时,她却缩回手,坚定的看着我动了动嘴唇。 柳子是第一个被死神感染后活了超过一周的人,大家都想知道是为什么,我心里清楚,柳子只是放心不下我,想见我最后一面强撑着罢了。 可是病人们不这么想,医生们不这么想,我知道,他们想解剖我的柳子,想要研究。我的心如刀割,想到柳子最后对我说的话,还是点头同意了。我要求主刀,我亲自解剖了我最爱的女人。 自此最爱喝的柠檬水也苦涩不已,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日的痛苦,那日的悲伤。每当想起柳子的笑颜和那支零破碎的身体,我至今心痛的窒息。我假装不在意,依旧温和对待每一个人,从未向谁诉说过我的悲伤,只是每次在手术累了的时候,在休息的时候,躺在柳子还完整存在过的地方,回忆里都是柳子的音容笑貌。 我发誓要解决掉带走柳子的死神病毒,每次破解一点时,感觉就像是我的柳子还曾陪伴在我的身边一般。可我知道,柳子离去时我心口烙下的印记还在。 看着和柳子酷似的女儿,我最终还是掩饰了失去柳子的悲痛,将柳子的身影深深烙在我心上。白天我还是那个温和的年医生,好父亲,只有我知道,深夜伴随我的只有孤寂和清冷的卧房。 第27页 当死神病毒终于被破解找到治疗方法时,没有人比我更高兴了,我终究是忍不住去柳子离去的地方好好的哭了一场,我的柳子,我已经能从死神收下抢人了。你知道吗?相信你也会高兴的吧! “你知道年医生吗?他真的好怪哦…”新来的护士议论着我,我知道,在医院我是怎样的怪人,躺在手术室床上休息的人,阴沉不爱说话,鬍子拉碴的人,多么不像个医生? 我爱的人,曾经完整的在哪里躺过…… 第13章 《一次就好》——温来怡 作者:温龄字来怡 歌曲:《一次就好》 他躺在病床上,苍老凹陷的眼窝斜着眼,骨瘦如柴的手伸向那边的窗子。 那边的窗子,一缕白月光照进来,仿佛一缕洁白的白纱,也像她喜欢穿的素白衣裙。 他的眼角渗着泪,在弥留之际,向老天爷虔诚的祷告。 如果再重来一次,如果能再重来一次……他手捂住双眼,哭出声来。 夜风吹过来,病房里空荡荡的只有他一个人抽泣的声音。 这个夜晚,他沉沉睡去。似乎有人为他织就了一个美好的梦,一切都回到了从前。 他的意识一跳,一瞬间就来到了一副年轻的躯体上。愣了一会儿,他看了看自己年轻有力的双手,而后又看了看四周。熟悉的环境,熟悉的画面。 寒冷的空气逼得他打了个哆嗦,目光扫了一圈,就看到年轻的她皱着眉头,怒目而视看着他大声吼道,“你爱她那你就去找她啊!你去啊!” “反正都是我倒贴着你,反正都是我不要脸……”她抽咽着蹲下身去,抱住自己的双腿把头埋下去,“你不要我也是我活该啊,连我自己都看不起我自己……怎么偏偏就喜欢你一个,这么不争气。” 他忽然想起来了。这个情节,是因为他噼腿了。两人在高阳大桥的寒风中吵起来,当时他死不承认,最后两人不欢而散。 他看着她蹲在地上哭,眼里的泪水慢慢积蓄。 多好,我又见到你了。多好,这时候你还在我身边。 “一冉……”他伸出手颤抖的抚摸她的头髮,眼泪滴落在她的头顶,哽咽道,“来,我抱抱你。” 她带着泪眼抬起头来看他,猝不及防被他搂进怀里,下一秒就痛哭出声,“季闻礼你就是个混蛋!就是个混蛋!” “对,我是混蛋。”他不住的点头,捧着她的脸仔仔细细的看了看,又伸出手轻轻的摸了摸她的脸颊。 我曾经爱过一个最美的少女,只是当时我不懂得珍惜。他低下头去,颤抖的手抹了抹自己的眼泪,吸了吸鼻子扬起笑脸道,“你听着。” “我只要你,其他的人都不重要。” 这句话她等了多少年,她听他说这句话,有泪光自眼眶充盈,而后滑落下来。 而后场景一变,又来到了他们结婚的酒席上。他记得那天他喝的烂醉,回到房里还跟她大吵了一架,吵了什么自己完全不记得了,只记得她不断地在哭。 而今,他看着她的父亲托着她的手,缓缓从大堂的那一头走过来。 圣洁的头纱下,是年少美丽的她。她脸颊含着腼腆的笑,目光远远望着他,眉目中都含着深深的欢喜和情意。 他的眼眶忽然红了。你这么温柔,这么好,可我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意识到我很爱你。 她的父亲把她的手交给他,他握着她的手,摩挲着她的手指,眉头一皱忍住了夺眶而出的泪水,“我季闻礼,愿意跟你李一冉结为夫妻。福祸与共,同甘共苦。无论疾病死亡,都不能把我们分开。” 当晚,他拒绝了所有的敬酒,坐在床头认真的看着她。 “你怎么这么看着我?”她害羞的问。 “因为你好看。”说话间,已经是情深义重。 在我眼里,你是最好看的。 就在下一秒,他的神识又被一拉,来到了某一个夜晚。 这个时段的他,事业刚刚起步,每天陪老闆应酬,每天喝酒喝得昏天暗地,随便在大马路边给她打电话让她来接他。 “餵?你来接我。” “我在哪儿?我在,我在……一棵树下面。” 她把他扶回去,他又在家里发起酒疯来。工作的压力和生活的空虚,让他变成了一个疯子。他疯狂的砸东西,全然不顾角落里的她。 此时他看着躲在墙角的她。 她瑟缩着蹲在墙角,手捂住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他闭上眼,握紧拳头给自己的胸口几拳,而后缓步走过去。 她害怕的往后一退。 “一冉,别害怕。都是我不好,我以后再也不这样了好不好?”他轻声道,拉了拉她的手。她散乱着头髮,昂起头来盯着他,抓住他的手臂一口咬上去。 很疼,但是比不上她心里疼。 痛意并没有持续多久,一晃眼,他又来到了她生孩子的时候。 她生孩子的时候,他正在公司给老闆处理事情,手机都没接。此时他回过神来,把手里的活计一放,朝着整间办公室大喊道,“我今天要做爸爸了!今天必须给我准假,这些破事你们爱谁谁做!” 第28页 他欢喜的狂奔出门去,奔进了医院里。刚刚走进了医院的大门,却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她一手哄着孩子,一手沖奶粉,一旁的婆婆还在不停的指责她做这个做不好,做那个做不好。他想起来,从前每每发生这种婆媳纠纷,他都是厌烦的叫她让着老人家一些。 可她受了多少委屈?她从前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也是父母宁可开车六小时,也要亲自送去a市上大学的宝贝。怎么人家家里的宝贝,到了自己家里,就要低声下气,委曲求全?自己到底哪里来的福分,有个女人将一生的喜怒哀乐都给了自己,为自己勤俭持家,生儿育女。 就这样还不满足,那人生还有什么快乐可言? 他走过去坐到她身边,她没有抬眼看他,只是淡淡道,“洗澡水放好了,你去洗吧。明早你要上早班,晚上我带着孩子去客房睡。” “一冉,你看着我。”他扶住她的肩膀。 “我真的要谢谢你……”他说话间情真意切,“操持家务你辛苦了,怀胎十月你辛苦了,一个人带孩子,更是辛苦了。我季闻礼何德何能,能让你这样的爱我,这样的为我好……” 她听到这话,低着头眼泪一颗颗的滴落下去。 他刚刚拧开孩子的奶瓶,准备帮她沖奶粉。下一刻手上一空,来到了孩子上小学的时候。这段时间,她的身体渐渐不好了,整个人都瘦下去,面色白而发黄。 他曾经骂她黄脸婆,然后摔门而去。留她一人坐在镜子前面哭喊着。 “我李一冉那么爱你!我究竟是为了谁变成这副模样的?我还不是为了这个家……”她哭着把镜子摔碎在地上,“我那么爱你……” 然而,她跟闺蜜同学坐在一起聊天的时候,总是笑着数着他的好,扬起的笑眼后,已经带了几条深深的皱纹。 他远远的望着她们在咖啡厅里坐着聊天,她时不时笑眯了眼,露出酒窝和可爱的虎牙。 其实之于我,每时每刻的你都是最好看的。 我好爱你啊……他低下眼,眼眶一热。 一切就要来了。 她去检查身体,发现自己乳腺癌晚期。从医院拿着化验单出来,就把单子撕碎随手丢到了垃圾桶里,然后绕去菜市场买了菜回家。 “你看,今天我做了你最爱吃的清蒸鱼,还有这个酸甜排骨……”她殷勤的给他夹菜。 从前,他一直都不知道她得了病,所以满不在意她的这些异常。而今,他每吃一口饭菜,就感觉自己的心绞痛一分。 他给她洗碗的时候,把水龙头开的很大,偷偷在厨房里哭起来。 后来,她的身体越来越弱,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整个人越来越憔悴。别人问她,她也就是摆摆手,“我没事,就是病了。” 然而,当时他依然也没有当回事。 她的下半身水肿起来,躺在病床上难受的嗯哼不停。他坐在她身旁,摸了摸她积水的肚子红着眼道,“没关系,会好的。” 她一定会好的。当时的他就是这么想的。 她难受的哭起来,他用手给她擦掉眼泪和鼻涕,“你别哭啊……你一哭我就忍不了了……” 他终于忍不住,在她病床前垂着头抽咽起来。 她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髮,“你有白头髮了……” “你还记得……结婚的时候,答应我的事情吗?”她断断续续的说着。 “我记得……我说要在海边买一座房子,等我们老了就一起住在那里。”他抬起头看着她,颤抖着声音里带着哭腔。 “现在我已经够老了,你能不能带我去?”她闭上眼,脸上勉强扬起一个笑容。 “好,我带你去……”他别过头去,抹了抹眼角的眼泪。 他驱车带她去了海边的一个别墅,两人躺在海边的沙滩上看着对方。 “我只希望,你开心……”她难受的说着话。 “我知道,我都知道……”他哭着吻她的手。 第二天清晨,海风伴着海潮咸湿的气息吹进窗子来,纯白的窗帘在风中飘动着。他缓缓睁开眼,看着怀里的她。 她回到了当初高中的模样,此时闭着眼安详的躺在他身边,嘴角带着浅浅的笑容,长发像海藻一样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他伸手摸了摸她的脸颊。 其实我只是想这样抱着你,哪怕是生命的最后一秒钟。 他闭上了眼,再睁开时,又回到了那张病床上。 他脸上扬起笑容,泪水从眼眶中慢慢溢出来。 我知道这一切本就是梦。人生没有后悔药,犯过的错,丢失的情意,失去的爱人,没有一个可以从头再来。 可我依然感谢老天爷,让我再见到她一次……我现在就要去找她了啊。 去找我生命中最好看的她了。 他嘴边的笑容渐渐变僵,手一松无力的垂下,人已经去了。 作者有话说:我知这世界,本如露水般短暂。 然而,然而…… 第14章 《离家的孩子》——修仙狂徒 歌名:《离家的孩子》 第29页 作者:修仙狂徒 时间如流水,在补习班的日子过得真快。今天已是十二月二十七,过两天学校元旦文艺演出的日子就要到了。 这两个星期以来,图龙、何艷丽、颜陵、艾美等几个同学一直在排演西野和许小乔创作的小品——《离家的孩子》。 按原计划剧本是要写成话剧的,又觉不妥,一再修改,还是觉得写成小品可以更好表演。于是经过西野的后期加工改造,最后定稿为小品。 早在十二月初,西野就将剧本交给了图龙,由他去负责组织排练了。 那傢伙天生就是表演的好料,在平日里,他喜欢模仿那些相声小品等演员的各种表情和动作,神形很是到位。 每次和他在一起,大家总会时不时被他搞怪的表情和动作逗得捧腹大笑,开心不已。 “也不知道他们几个排练得怎么样了?”西野心想。 他知道自己不是块适合上台表演的料,自己性格太内向,一上舞台,就特别地紧张,更谈不上去表演了。 吃过晚饭后,西野来到旧教学楼的三楼,那间教室现在空着,图龙和其他几个同学就在那儿加紧排练。 下午放学的时候,图龙找到了西野,让他抽空去看看节目排练,毕竟小品是他亲手写的,多少提点意见,看还有没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小品的构思是西野首先提出来的,反映的基本内容就是一群不想读书的学生在离家出走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之所以选择这个有题材,是因为西野上次在阅览室读报时,曾经读过一篇新闻报导。 新闻的大致意思是,几名厌学情绪严重的学生,离家出走,在沿海的一家工厂里打工,没有文凭,再加上年龄不够,饱受欺凌。 无奈之下,这群孩子不得不求助于警方,才最终在警方的干预下,由家长把孩子们接回了家。那些孩子在工厂里工资低,劳动强度大,又没有自由,还经常受到上级管理员的责骂甚至毒打。 西野当时看到那篇报导时,心里颇有感触,于是便和许小乔商量,最后在两个人的共同努力下,把那篇报导改写成了小品。 西野走进教室时,图龙和其他几个人正在排练。有黄粱孟饰演的管理员正在台上对着何艷丽、图龙等人饰演的员工高声责骂:“……你们这是这些废物、笨猪,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好,就这么简单的一道工序,都教过你们好几次了,还老是出错。我警告你们,下次如果再是这样,你们统统给我滚蛋,一分钱的工资都别想要!” “组长,我们不是故意这样的,那么重的一个零件,我们扛都扛不动,所以……”图龙低着头,怯怯生生地小声为自己辨解。 可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黄粱孟手里的文件夹便噼头盖脸地打了下来:“你还有脸说,干不了就别干啊!一个人扛不动,不知道两个人抬呀!就你们这样的小孩子,要不是看着你们老张介绍过来的面子上,我一个都不要!” 图龙和其他几个同学饰演的员工赶紧闭上了嘴,一个一个的低下了头,瑟瑟发抖。 “好!好!表演得不错啊,动作、语气,还有表情都很到位了。”坐在后排空位置上的西野看着他们精彩的表演,忍不住大声喝彩,鼓起掌来。 等到几人排练完毕之后,黄粱孟和图龙等人一齐围了过来。何艷丽嘴快,最先开口说道:“西野,你是作者,你给我们的排练提点建议啊?” “是啊,西野,我们排练了很久了,你看还有什么地方需要改进的?”一旁的黄粱孟也开口询问道。 “你们的表演已经很不错了。在上台正式表演的时候,一定要控制好表情和语气,还有就是自己的动作,也要注意。你们得把自己当成小品里面的真实人物,而不要认为自己只是在表演。如果做到了这一点,我相信,你们的表演一定会很成功的……” 其实他们排练的效果已经很不错了,西野也没什么可说的,只是提了一些自己的建议和个人看法而已。 “既然你这位大编剧都这么肯定了,我想我们一定会成功的。”得到了西野的肯定后,图龙很是兴奋。 “你们在讨论什么呀,这么热闹?图龙,节目排练的怎么样啦?”此时何晏、许小乔也推开教室门走了进来。 “正在排练啊,正好你们两个也过来了,我们再排练一次,你们两个也提点意见。”图龙一边让两人在后面坐下,一边对正在排练的其他的同学说,“今天还有时间,我们再排练一次,后天我们就要登台演出了,看看还有什么需要再改进的地方。” 节目重新开始排练,小品的情节很感人,表演的学生很用心,坐在后面的观众一直认真地欣赏着,好比自己也是演员一样。 当剧情表演进行到*部分。几个学生扮演的员工坐在黑暗的角落里,默默哭泣,眼泪汪汪地喊出:“爸爸妈妈,你们在哪儿呀?我想你们,我想回家……” 而黄粱孟突然出现在幕后,拿起话筒,即兴唱起了《离家的孩子》,作为剧情的主题曲(事先剧本没有设计这一环节的),与小品相得益彰。 坐在后面的西野、何晏等人,看得太投入了,不觉心里一阵阵疼痛,眼泪扑簌簌地流了下来。直到表演完毕,几个观众还沉浸在剧情中,久久无法自拔。 第30页 “太感人了,同学们。如果你们后天在台上表演时,还能演出今天这样好的效果,我相信你们的节目一定会得第一的。”何晏满脸激动,站起身来,也使劲地鼓掌。 “真的太让我感动啊!没想到你们的演技真能这么高,看得我连眼泪都流出来了。”许小乔竖起大拇指,连声称赞。 “黄粱孟,你怎么会想到在剧情结尾时,出来唱歌啊?”西野问道。 “临时想到的呀!”黄粱孟笑着回答。 “好主意,剧本得增加点明星效应。”西野当即拍板,将黄粱孟的歌曲放在最后压轴。 一年一度的元旦节文艺演出终于如期而至,这是学生展示自己才华的一个绝佳舞台,也是学生在紧张的学习之余,难得的一次放松机会。 今天下午全校停课,所有的学生都集中在学校的大礼堂观看文艺演出。午休刚过,各班的同学便纷纷排队走进学校礼堂,在自己班上的区域等候演出了。 西野和班上的其他同学也早早地来到了学校礼堂。这次文艺演出,西野班上有两个节目入选,一个是黄粱孟的独唱《海阔天空》,另一个就是图龙等人表演的小品《离家的孩子》。 此次全校参演的节目一共有二十几个,将通过现场评分,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名次。对黄粱孟的唱功,大家心里都很有把握,拿个二等奖肯定没问题,至于图龙等人表演的小品,班上的大部分同学都没有看过,心里一点儿底都没有。 文艺演出正式开始之前,首先是校长上台讲话。一中的校长是个年近六旬却依然精神矍铄的老头,姓杨,平时为人和蔼可亲,德高望重,深受学生爱戴。 据说他的一双儿女都考了名牌大学,她的女儿更是了不得,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后,直接做了某位国家领导人的私人翻译。杨校长话语不多,说了一番鼓励与期待的话后,便在师生们的掌声中走下了舞台。 第一个节目是由学校学生会编排的集体舞蹈《血染的风采》,舞蹈反映的是对越自卫还击战中发生的夺取无名高地的英雄故事。在紧密的鼓点声中,一对有学生扮演的士兵挥动着红旗,迈着整齐的步伐走上舞台。 舞台上硝烟瀰漫,枪炮声此起彼伏,不断有人中弹倒下。冲锋号响了起来,士兵们一个个跃出战壕,向另一队由学生扮演的越南兵冲去,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搏斗,激烈的鼓点声中,英勇的士兵挥动着手里的刺刀,狠狠地向敌人扎去。 战士们一个个倒下,但鲜艷的红旗始终在校园中不断挥舞。战斗结束了,在主题曲《血染的风采》的乐曲中,胜利的红旗终于插上了敌人占领的高地,整个节目在雷鸣般的掌声中结束。 因为这个节目是由学生会组织的,并没有参加评选,也就没有宣布分数,他们精彩的表演依然获得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 接下来的是初中部98班的表演,他们表演的是歌舞剧《金色的太阳》。虽说是初一的学生有点幼稚,但是他们的表演还是获得了不少的掌声,得分也不错——88.5分。 初中部只有六个班,因此他们也是和高中组一起参评的。不过按照规则,他们可以在最后的总分上加两分,因而他们的最后得分是90.5分。 节目一个一个接着进行,很快就轮到了225班的节目——双人合唱《长城长》。上台表演的两个选手,西野都认识。男的叫张靖,女的叫刘佳欣,这两个选手实力很强。 上周彩排的时候,西野听过他们唱过这首歌,确实很不错的,是黄粱孟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之一。 “都说长城两边是故乡,你知道长城有多长……”刘佳欣金口一开,就获得了台下观众们热烈的掌声,不少同学更在台下吹起了口哨。 果然是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啊。西野心里想道,这唱功,这颱风,真不愧是学过音乐专业的,看样子得分一定不低了。 评分结果很快出来了,最后得分是97分,暂列第一。听到主持宣布得分后,整个学校的学生疯狂地鼓起掌来。 很快便轮到黄粱孟登台了,显然,他为了今天的演出做了今生的精心的准备。只见他头戴黑遮阳帽,鼻樑上架了一幅黑色墨镜,脖子上围了一条长长的白色毛巾,上身穿了一件长长的黑色风衣,再加上黑色的牛仔裤和黑色的皮鞋,筒直帅呆了。 黄粱孟往台上一站,便引起了台下女生的一阵阵尖叫,那些花痴女生,一个劲的高喊着黄粱孟的名字。那炽热的眼神,仿佛台上的黄粱孟一下子变成了他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着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黄粱孟才一开口,台下刚才好不容易安静下来的学生们,再次热烈的鼓掌,喝彩起来。 接着,几乎所有的学生都自发地一边用手击打着节拍,一边跟着黄粱孟齐唱起来,整个礼堂都迴荡着歌声:“……多少次,迎着冷眼与嘲笑,从没有放弃过心中的理想……” 黄粱孟的歌声终于在久久的掌声中结束,主持人拿起话筒,开激动地报读评委们的分数。 “一号评委97分,二号评委98分,三号评委98,5分……九号评委99.5分。去掉一个最低分97分,去掉一个最高分99.5分,黄粱孟同学的最后得分是98.3分。” 第31页 “哇,你好厉害耶。98.3分,看样子这次文艺演出的特等奖非你莫属了。”坐在黄粱孟旁边的何艷丽用力狠狠地拍了一下黄粱孟的肩膀,高声贊道。 “恭喜你……”周围的同学也对黄粱孟的表现感到特别满意,齐声道贺。 “那还不一定呢,图龙他们的小品我看过,挺感人的,如果在台上不发生意外的话,得分应该也很高。”黄粱孟摘下墨镜,一脸谦虚,不过从他的表情来看,他对自己刚才在台上的表现应该还是格外满意的。 “是啊,图龙,等下就看你们的了,好好表演,我和同学们都在下面为你们加油,你们千万别紧张。”没想到平时不苟言笑的班主任耿老师也走过来,为图龙等人加油鼓劲了。 “等会儿你们千万别紧张,只要能发挥出平时排练的水平,你们一定会成功的。”一旁的西野也赶紧为图龙他们加油打气。 “嗯,排练了这么久了,应该不会有问题,你们放心好了。”图龙肯定的点了点头。 终于轮到图龙他们的节目了,西野心里不禁暗暗替他们捏了把汗。 自己和许小乔都是第一次编写小品,两人都没有什么经验。图龙和几个参与表演的同学也都是第一次登台,都是典型的菜鸟。 虽然他们平时排练得很成功,可一旦上了舞台,面对台下两千多师生,他们会不会紧张呢?会不会忘了台词呢?西野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小品在火车的汽笛声中开始了,何艷丽等人一边抱怨,一边对未知的打工生活充满了憧憬。他们是一群厌学的孩子,因为承受不了学习的压力和家里的严格管教而一起决定离家出走,去南方打工。 情节进一步发展。没有学歷的几个孩子,因为是未成年人,工厂里的老闆都不愿接收他们。很快,他们身上所带的钱就花光了,交不起房租,在房东的斥责与嘲讽中,他们被老闆无情的赶了出来。 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他们不得不蜷缩在天桥底下的桥洞里。 “我们会不会饿死呀?我都快一天没吃东一了。”一个同学望着前方没有丝毫停歇迹象的大雨,有气无力地说。 “我也一样,到现在还没吃早餐呢。”另一个同学看了他一眼,接着说道,“要是在家多好啊,这个时候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样了?他们肯定知道我们离家出走的事情了。可是如果我们现在这样回去,肯定会被同学们嘲笑的。” “我们不能这样认输,我相信我们一定能找到工作。”何艷丽抬头看了两个同学一眼,“我今天去找工作时,在一家厂门口遇到了我们那里的一个老乡。他在一家工厂里做管理,虽然职务不高,但他说他会帮我们想办法的。” …… …… 听着台上演员们无奈而充满绝望的对话,台下一片寂静,没有一丝喧譁。很多同学都发出了阵阵的嘆息声,她们已被小品中的人物的悲惨遭遇给震撼住了。 想想也是,几个无家可归的孩子,在那样大雨倾盆的夜晚,饥寒交迫,只能相互拥抱着取暖,安慰,怎能不叫人心疼呢。情节出现了逆转。第二天早晨,当几个人睁开疲惫的眼睛时,另一个饰演何艷丽老乡的男生出场了。 他带来了好消息,说何艷丽和她的几个同学可以到他的厂子里去上班,每月七百元工资。 虽然工资不高,但毕竟以后的生活有了着落。几个单纯的孩子,一听到这个消息后,仿佛一下子忘记了自身的疲惫与飢饿,高兴地欢唿起来。台下原本紧张的观众也稍稍舒了口气,心情也缓和了不少。 剧情继续向前发展。进了工厂的学生都是新手,体力不足,上班时常常出错。因而他们一次次受到管理员的指责与痛骂,最终被工厂无情地开除了。 几个孤苦无依的孩子再一次流浪在街头,饥渴与疾病接踵而至,其中的一个女孩更是发起了高烧。冰冷的天桥底下,一天一夜粒米未进的何艷丽抱着怀中正在发烧的女孩,对着熙来攘往的人流苦苦哀求:“各位叔叔阿姨,大哥大姐,你们行行好,帮帮我们,我的同学生病了,我们都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 台下不少的学生看到这里,不觉发出了一阵阵嘆息的声音,好多女孩子眼里更是噙满了泪花。 舞台上:路上的行人匆匆而过,没有一个人给他们一点施捨。几个无知而又无助的孩子望着眼前冷漠的路人,一个个痛哭失声。 “爸爸,妈妈,你们在哪儿呀?我想你们,我想回家!”何艷丽再也忍不住内心的悲戚,大声哭喊。 “爸爸,妈妈,你们你在哪儿呀?我想你们,我想回家!”其他几个同学也忍不住内心的悲痛,齐声哭喊,撕心裂肺。 听着台上那一声声颤抖的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台下的不少学生再也忍不住内心的悲痛,流下了泪水。很多女孩子更是嘤嘤地哭泣起来,排前担任评委的老师也一个个纷纷掏出手帕,擦拭着眼中的泪水。 小品接近尾声。在警察的干预下,家长们终于找到了这些离家出走的孩子,把他们一个个接回了家…… 与此同时,黄粱孟在后台唱起《离家的孩子》:“离家的孩子流浪在外边,没有那好衣裳也没有好烟。好不容易找份工作辛勤的把活干,心里头淌着泪,脸上流着汗,离家的孩子夜里又难眠……” 第32页 黄粱孟自带的伴奏带效果不错,他的模仿秀简直太牛了,嗓音居然和原唱陈星的几乎一模一样耶! 歌曲终了,台下一片静寂。过了许久,沉浸在剧情中的学生们才回过神来,然后拼命鼓掌。场内雷鸣般的掌声,一浪高过一浪,久久末息。实在太感人了,没想到这次表演比平时的排练还要成功。西野、许小乔激动地站起身来,向正在从舞台上走下的图龙和其他的同学频频挥手致意。 坐在班级方阵前头的班主任非常满意,在图龙等人走过来时,激动地走上前去,拍着他们的肩膀,大加赞赏: “你们的表演真的太好了,没想到你们还有这样的才艺。” 太不可思议了!平时很少夸人的班主任耿老师,今天却一反常态,丝毫不吝赞美之词。 “这还得谢谢我们两大编剧,西野和许小乔,是他们的剧本写得好,平时我们排练时他们也给出了不少宝贵的意见,要不然也不会有这样的效果。”图龙一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一边对耿老师说。 “哦,是吗?没想到我们班上还藏龙卧虎,西野、许小乔,你们两个不错啊,能写出这么感人的作品,以后一定要多写,好好培养自己这方面的才能。” 班主任耿老师显然十分高兴,平时不怎么被他看重的西野竟然也得到了他的表扬,怪哉! 评委们的评分很快就有了结果,尽管图龙他们的节目被安排在最后,可他们的得分却是全场最高——98.8分! 毫无疑问,他们获得了此次文艺演出的最高奖项——特等奖。黄粱孟沉闷而又富激情的独唱,也毫不悬念地获得了一等奖。看着上台领奖的自己班上的学生,平时很少能见到笑容的班主任竟然一直呵呵笑着,完全没有了平日里的严肃古板。 今天这些学生的表现,实在太让他感到意外了,尤其是图龙和西野等人,这些平日里很难入得了他的法眼的来自农村的“差生”,竟然给了他那么意外的惊喜。西野心里十分高兴,虽然这次是身居幕后,默默地付出,没有能像图龙他们那样能在舞台上演出,并上台领奖。 可是在他看来,小品演员的成功也是他自己的成功,他们是一个团队,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谁说农村来的学生就一无是处呢,谁说第一次就很难成功呢,只要敢于尝试,只要用心去做,他们一样能把很多事情做好,甚至近乎完美。 结 语 此微文是《情海狂徒之涅槃》的番外篇,提前发布了。若想了解人物的命运和更多剧情,敬请关注《情海》 长篇,多谢了! 第15章 《提莫必须死》——灵月露 作者:灵月露 歌曲:《提莫必须死》 遥远的符文大地上有一块瓦罗兰大陆,瓦罗兰大陆分布甚广,国家也很多。其中最为广阔,人口数量最多的便是德玛西亚国和洛克萨斯国。 瓦罗兰大陆因为分布甚广,所以大陆上什么生物都有,他们各自身怀绝技,被瓦罗兰大陆的平民百姓称之为——英雄! 瓦罗兰大陆作为符文大地面积最大,也是最为玄幻的大陆。符文大地为了制约瓦罗兰大陆的有能力者,创造了一个峡谷,专门供英雄们解决国雠家恨。称为——召唤师峡谷。 召唤师峡谷,在相同的经济,相同的兵力下,可以选择三种决斗场方式:一,1v1;二,3v3;三,5v5。 因为其独特的决斗方式,各个国家的人,都开始选择职业,如射手(adc),法师,刺客,坦克等等。 约德尔是瓦罗兰大陆比较神奇的一个国家,约德尔的人普遍身高不超过一米,与外界的其他人相比,约德尔人就如同孩童一般。 可约德尔人却并不自卑,更加努力的训练。于是,约德尔还是出了许多有影响的英雄。如,仙灵女巫璐璐,大发明家黑默丁格等等。 但今天我们要提到的是,约德尔一颗刚刚冉冉升起的新星——迅捷斥候提莫! 提莫作为约德尔的新星,和璐璐,麦林炮手崔丝塔娜等等英雄都是好友。也拥有好几套衣服,当然,也因为这些个衣服,提莫也算是受到了嘲笑。 原因就是,提莫作为一个成年了的男孩子,衣服都太萌了,总会让人不由自主的以为,提莫是个小姑娘。 这天,提莫第n次用筒箭打破了村长心爱的花瓶。村长生气了,和城长商量,把提莫送出去歷练歷练。遭到了村长及其大部分子民的贊同。 于是…… 提莫身上穿着纯白色的兔子服,背后背着地图,腰间挎着一个望远镜,右手里还拿着一个筒箭。 抱着小火龙的崔丝塔娜,站在约德尔城门外等提莫。提莫眼里含着泪光走过去,左手突然紧紧的抓住了崔丝塔娜的胳膊。 “炮娘,你不用送了,放心吧,我只是去前面探探路。我肯定会安全回来的,你就不用担心我了。” 崔丝塔娜看着突然抓紧自己的提莫,又看了看被吓到从自己手上挣脱,躲在自己身后瑟瑟发抖的小火龙,很是无奈。 “提莫…好吧,你去吧。外面的世界很大,你可以多看看。” 崔丝塔娜说完,从怀里掏出来一面贝壳递给了提莫,“提莫,这个是远古传下来的传声贝壳,你要是在外面受到了什么危险,就对着这个贝壳说话,我们就会知道,会马上赶来救你的。” 第33页 她说完,像是想起了什么,又嘱咐着提莫, “提莫,记住了,只能是危及生命的时候,才能用这个贝壳,这个贝壳用一次便是会坏的。” 提莫郑重的点头,松开崔丝塔娜的手,接过贝壳,转身朝着大道,蹦蹦跳跳的去了。 “唿!” 看见提莫消失不见后,崔丝塔娜和小火龙竟然同时松了一口气。随后,崔丝塔娜对着一旁的大树大声的叫着。 “璐璐,出来吧,提莫已经走了。” 崔丝塔娜的话落,大树顶端突然摇晃了几下,飘落下来无数的绿叶。一个戴着女巫帽的脑袋突然从茂盛的树叶枝丫中伸出来,随后伸出一张灵动的小脸仔细的观察着大道。 张望了一会,确定了提莫不见后,璐璐这才抱着树干从树上滑落下来。伴随着“砰——”的一声轻响,璐璐站稳在了地面上。 “那货终于走了,希望这次他能多出去一段时间。他要是再回来搅和的话,我怕我家皮克斯要离家出走了!”璐璐深深嘆气道,几大步走到崔丝塔娜面前。 一边的小火龙听了深有同感的点点头,张开翅膀飞到了璐璐的手臂上,眨巴着双眼看着她,似乎是在和崔丝塔娜和璐璐诉苦。 “提莫这次出去,哎……” 崔丝塔娜想到刚蹦蹦跳跳走的提莫,心里为自己将会遇到提莫的人,点了一排蜡烛。 提莫一直朝着东方走,一边走一边叫着一,二,三,四!并不知道他的离开,会让璐璐等人这么开心…… 提莫走了三天,白天赶路,晚上便是随便找个地方睡觉,至于吃饭的问题,对于提莫这种英雄来说都是小问题。 第四天,提莫的热情显然就没有最开始出来的时候高了,也不在像蹦跳,反而低着头,两只兔子耳朵耸拉着走在一条绿荫小道上。 “哇塞,你好可爱啊!你是哪里的人啊?” 就在提莫想打退堂鼓回去的时候,一个穿着仿真盔甲,手里还拿着一把大宝剑的小男孩儿冲到了提莫的面前,看着自己提莫,双眼放光。 提莫下意识的平看过去,突然有了兴趣,嗯,提莫只有一米左右。 “你是谁?问我这个干什么?” “你竟然不认识我身上的盔甲?那你肯定就是小部落里的来的吧,我身上穿的可是德玛西亚之力——盖伦的盔甲!” 小男孩仔细的的看了看提莫,不屑的说着。 “盖伦是谁?” 提莫更懵了。 “嗨呀,你这个人,你怎么能不知道盖伦大将军呢?走走走,你跟我走,我带你去看盖伦大将军,这时候盖伦大将军正带着德玛西亚国的人在和你洛克萨斯国的英雄pk呢!” 小男孩激动的红了脸,不管三七二十一,拽着提莫的手穿过绿荫小道的灌木丛,来到了大道上。 此刻的大道上全是人,只见大道的尽头,是一座巍峨的高山,高山从中间破裂,仿佛被大刀噼开的一样。高山的上方很窄越往下越宽敞。 最下方宽敞的竟然还能让十来个人并排通过。 提莫看着峡谷,脸上终于带上了笑容,心里很是高兴,总算不无聊了啊。 “嘿,我们就在这里等着吧,等会打完了,盖伦大将军,皇子还有总管他们会从这里出来的。” 小男孩自豪的指着峡谷给提莫介绍着,心里的不屑加深了,竟然连召唤师峡谷都不知道。 提莫点了点头,却因为聚集而来,越来越多的人看不见峡谷了, 提莫和小男孩儿便是朝着人群中间挤,没一会竟然挤到了最里面的第一排。距离峡谷就只有两米远。 这时,提莫看的更清楚了,能让人通过的峡谷上,隐隐的闪着蓝光,似乎是一层屏障? “比赛开始!” 又等了一会,一道威严的女声,从天空上传来,清清楚楚的传达到每个人的耳朵里。 提莫听到这个声音,只觉得心里发痒,隐隐的想要进入那个峡谷。 “爹爹,那个兔子好可爱啊!” 就在提莫犹豫要不要闯进去的时候,一道清脆悦耳的女声在提莫的右后方响起,提莫深知小女孩的兔子说的是谁,赶忙转过身看过去。 刚转过身,一个比他高一点点,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的小女孩正朝着外面自己跑来,还张开了双臂。 提莫一看,这还得了?下意识的往后退,心里默念。“我有炮娘,我有炮娘……” 小女孩看见提莫不断的退后,以为提莫是在和自己玩,追的更起劲了。 提莫吓得继续往后退。 “兔子,别退了!等会接触到屏障你会受伤的!”小男孩儿看着自己提莫二人的互动,在看了看提莫即将踩到屏障的腿,脸色都吓白了,惊恐的冲着提莫吼着。 可还是晚了一步,提莫的腿还是碰到了屏障上,刚碰上屏障,提莫身上就爆发出了蓝色的耀眼光芒。 小男孩吓得闭上了眼睛,这里的人之所以不敢靠近峡谷,就是这样因为那蓝色的屏障,蓝色屏障是检测器,是英雄人物便是能够进入峡谷,如果不是将会受到屏障责罚而受伤。 而只要出现了一个英雄,便是会在战争学院的英雄碑上刻上名字和专属的封号。 第34页 比如盖伦的就是德玛西亚之力。 就在小男孩以为提莫百分百会受伤的时候,提莫竟然被屏障吸收进去。 在场的人都惊呆了,都没有想到,提莫这个不足一米,穿着兔子服的小傢伙,竟然也是瓦罗兰的英雄之一。 瓦罗兰大陆的英雄联盟,少之又少啊! “啊!!!” 提莫可不知道外面其他人的想法,一阵一阵天旋地转,最后落在了一处草丛里。 同时,提莫的脑海里响起了一道声音,还是之前叫比赛开始的女声,女声告诉提莫:迅捷斥候提莫,检测成功。 提莫颤颤巍巍的走出草丛,就看见了左面一根蓝色的柱子(防御塔)?右边是一根红色的柱子。 他左看看,右看看,不知该怎么办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道耀眼的光芒在提莫的眼前闪过,提莫下意识的眯眼看了过去,只见光芒是在提莫左边的草丛了传来的。 提莫想了想,拿起望远镜看向草丛,奈何有草丛遮掩,提莫也没能看出什么。 他无奈的收起望远镜靠近草丛,想了想,在自己所在的草丛开始密密麻麻的种上了蘑菇。 过了一会,提莫看着密密麻麻的蘑菇,瞬时有了自信,拿着筒箭走进了草丛。 刚靠近草丛,就听见了一道粗犷的声音激动的说着,“大哥的计策就是妙,等会我们哥仨冲出去杀洛克萨斯一个措手不及!” “你小声点!等会别暴露了。” 一道充满磁性的声音立刻出声打断了之前那个粗犷的声音。 这下,粗犷男声也不说话了。 提莫更是好奇,勐地蹦进了草丛。“你们是谁啊,这里是传说中的召唤师峡谷吗?召唤师峡谷有什么用啊?” 提莫刚跳进去,便看见三个穿着盔甲的男人席地而坐,一个坐着一个大宝剑,一个坐着一把就长枪,另一个,竟然坐了一把旗帜?旗帜上还写着四个大字——德玛西亚。 “卧槽!” 三个男人显然都被突然跳进来的提莫吓惨了。勐地站了起来,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提莫。 当看见看清楚提莫的长相后,都松了一口气,却又染上了一抹愤怒。特别是坐着长枪的男人,眼睛里都快喷火了。用其独特的粗犷大嗓门道。 “大哥!这只破兔子是什么东西,竟然吓我们!还差点害我们暴露了,说不一定是峡谷新出的野怪,让我杀了他吧!反正这局野怪归我杀!” 提莫的下意识的也看向了男人口中的老大,可为什么这个老大竟然和之前小男孩穿的一模一样?只不过一个是缩小版一个是放大版而已。 老大无奈一笑,“别了吧,等我妹妹和凯特琳上来再说吧。” “大哥,你?” 一旁拿着旗帜的男人无语的抽了抽眼角,眼睛看向了老大手里被捏的粉碎的蓝色水晶。 没几秒,两道蓝色的龙捲风暴在提莫的身后亮起随后,两个女子从蓝色风暴里走了出来,一个穿着警察服,头上带着高高的警察帽,手机拿着一把*。另一个,穿着粉红色的盔甲,手机拿着一根魔法棒。 “你们这里出什么事了?不是让你们埋伏洛克萨斯的人吗?怎么会把求救水晶捏爆了?” 警察女子一落地便是询问着。 魔法棒女子抽了抽眼角,用魔法棒轻轻的戳了戳警察女子的手,示意她看向地上的提莫。 警察女子一看,心里瞭然,估计这三个傢伙是被这只小兔子吓到了。女人似乎都对这种毛茸茸的生物没有抵抗力,警察女子一把抱住提莫,重重的揉着提莫衣服上的毛。 “小兔子,你好啊,你来这里干什么?” 提莫第一次被一个女人这么抱着,脸唰的就红了,勐的用力挣脱了女子的怀抱,提莫退后几步,有些不知所措的回答着。 “我叫提莫,迅捷斥候提莫,我不小心进来的。小姐姐,这里是哪里啊?你们又是什么人啊?” 老大脸上闪过一丝瞭然。“原来如此啊!原来突然闯入了其他英雄,我就说为什么都到这个点了,还没发兵。” 警察女子点了点头,给提莫介绍着。“提莫对吧?我叫凯特琳,别人都叫我皮城女警。我身边这个姐姐叫做拉克丝,别人都她光辉女郎。这个拿着大宝剑的大哥哥是拉克丝的哥哥,叫做德玛西亚之力盖伦。拉着旗帜的是德玛西亚的皇子,叫做德玛西亚皇子嘉文四世。拿着长枪的是德玛西亚的总管,叫做德邦总管赵信。” 提莫恍然大悟的点点头,继续询问着,“你们是在打架吗?” “是呀,今天是洛克萨斯和我们德玛西亚打,对面的分别是洛克萨斯之手德莱厄斯,荣耀行刑官德莱文,不祥之刃卡特琳娜,嗜血猎手沃里克,放逐之刃瑞文。” 凯特琳不耐其烦的解释着,其实心里也很无奈,可比赛已经没办法进行了,还不如结识一个英雄不是吗? “哈!老子就猜到了,你们会藏在这里!提前插眼在旁边了!” 就在这时,草丛最边缘,五道红色的龙捲风暴旋转,随后,拿着双斧的德莱文,拿着断剑的瑞文等五个人,都降落在了地上。他们惊喜的发现了盖伦一行人,走了过来。 一进来,穿着红色盔甲,长的五大三粗的德莱厄斯便是皱着眉头,不耐烦的道。 第35页 “怎么回事啊!这个小兵是造反了啊?还不来?” 盖伦无奈,指了指提莫,“我觉得,今天小兵是不会出来了。” “我去!怎么会多了一个英雄?” 看着提莫,德莱厄斯也懵了,走路的步伐顿了一下。 “好了,先出去吧,十一个人在草丛里窝着有意思吗?” 拉克丝撇了撇嘴,率先走出草丛,其他英雄一听,也有道理,也跟着朝着草丛外走。提莫一看,后背瞬间就凉了,“你们别出去!” 奈何,提莫还是说晚了一步,十个英雄都已经出去了,被满地的蘑菇炸了个遍地开花。最主要的是,提莫的蘑菇好死不死的,竟然都种在了翔上,这一炸,十个人的身上都染上了可疑的黄黑色物质…还伴随着臭味。 场面瞬时就静止了… 提莫狠狠的抽了抽嘴角,拿出贝壳,对着贝壳大吼着,“炮娘!璐璐!快来救我啊!” 守着贝壳的崔丝塔娜,正靠在小椅子上假寐,没有一丝防备的就被提莫的尖叫吓得摔在了地上。 摔在地上,崔丝塔娜也不觉得疼,立马站了起来,冲着贝壳焦急的问着。 “提莫,提莫!你怎么了!” 提莫听到贝壳传来的熟悉声音稳了稳心神,“炮娘,你们快来吧,有十个英雄要打死我!” 提莫说着,顺便开启了被动,隐身在了草丛里。 崔丝塔娜一听,这还得了?赶忙敲响了约德尔的大钟,这大钟是约德尔有极大危险的时候,才能敲响的。 约德尔的大半英雄一听,都赶来了。 “崔丝塔娜怎么了!” 没一会,七八个英雄便是都到了,焦急的询问着崔丝塔娜。 “提莫在外面惹祸了,他说有十个英雄在追杀他,他现在隐身了,也不知能躲藏多久。” 崔丝塔娜回着。 “那快走吧!” 璐璐说着,最先使用了约德尔的独特传送术,其他人一看,也赶忙传送了起来。 此刻,召唤师峡谷上路第一个草丛外,十个英雄黑着脸,小心翼翼的在草丛里翻找着提莫。 “咻咻咻!”七道传送声响响起,随后七个矮小的人落在了地上,分别是麦林炮手崔丝塔娜,仙灵女巫璐璐,英勇投弹手库奇,爆破鬼才吉格斯,殇之木乃伊阿木木,狂暴之心凯南,最后是迷失之牙纳尔。 七人刚一落地,便响起了十来道蘑菇炸翔的声音,毫无意外七人也被炸了一身,就连一旁的吃瓜十英雄,也被连累着再次中招。 约德尔的英雄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了?纳尔气的瞬时开启了怒气模式,可这一开,面积更大,又炸翔了…… “提莫!” 召唤师峡谷的十七个英雄再也忍不住,异口同声的发出了惊天怒吼,正在一点一点往外面移的提莫颤巍巍的回头一看,这还了得? 开启提莫快跑模式,一熘烟的便朝着河道跑去。 “你给我站住!提莫!” 凯特琳最为愤怒,一枪便打了上去,却被提莫扭身躲过。 “姐姐哥哥们,我错了,你们就饶了我吧!” 提莫差点没被吓哭了,颤抖着声音祈求着。 十七个英雄相互对视,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不可能!今天,提莫必须死!!!” 第16章 《不在》——垃圾桶yy 作者:垃圾桶yy 歌名:《不在》 你有没有特别依赖过一个人,而这个人,是你爱了很久很久并且忘不掉的心上人。 我叫江南沁,今年啊,已经三十岁了,家里面的亲戚们都着急着给我相亲,虽然我总是放人家鸽子,想想还真有些搞笑,我老妈还骂我是个嫁不出去的老女人;当然也单身了七年,这七年里,我一直忘不了一个人,而那个人,是我最爱最爱的人,我不知道我要什么时候才会不爱他,我只知道,我现在很爱他,也已经爱了他十五年,可惜—— 他叫杨年,是一名美术生,大我两届,我是在开学第一天的时候知道他的,那天开学典礼的致辞就是由他来宣读的。 杨年不仅画画好,成绩好,个子也高,他还是学校学生会主席,所以女生缘很好,而我,就是在那天,喜欢上了这个叫杨年的男孩。 从那天起,我就开始计划要怎么与他相遇,写信吧!太土了,那是小学生的做法,我现在可是个高中生,一定要用高中生的做法!所以我决定,我要好好学习,跳进学霸行列,然后就能制造与他相遇的机会了。只是,坚持不了几天,我便放弃了,也许,学习真的不适合我。 我憧憬的轰轰烈烈的爱情在刚进高一不久就被抹杀掉了,每个班级里都安上了监控器,一开始学校只是为了能更好地监督学生学习,只是渐渐地,值班老师发现有个别班级在晚自习结束关灯后总会传来一阵阵奇怪的声音,后来经过几天偷偷的盘查,学校抓住了好几对情侣,然后在校长与学校的一番商量后,规定女生与男生必须隔得有一米远,不然就按违规违纪来处理。 学校的规章制度切断了我和杨年的“缘分”,以至于我颓废了一年,当然也时常偷偷地到画室的窗子边看杨年画画,因为那是我最喜欢做的事。 高二开学那年,杨年以优异成绩考上了f大,而且还是纯文化考上的那种,我还想着杨年都毕业了,来也没什么意思,索性就不来了,可谁知道,那天他还真来了,而且还代表前任学生会主席致辞,要不是好闺蜜发简讯来告诉我,也许我真要错过他了。 第36页 也是那天,我终于有幸能和他相遇了,就是相遇的场景不太好。 我接到闺蜜的信息后脸没洗,校服也没穿,就这样骑着自行车奔到学校,然后很光荣地被副校长逮了个正着,“荣幸”地与杨年同台,台下的学生们都暗自为我哀嚎,因为我们副校长就一母老虎,一生气起来那叫一个疯子啊,重要的是不止我一个人遭殃,全校学生都要上一次政治课。 恰好,那天我急性阑尾炎,躲过了副老虎的政治课,真好!更好的是,还是杨年送的我,他背着我直接上了他的小车飞奔医院,话说回来,我还是第一次和男生离得那么近,原来,男孩子的肩膀真的可以比爸爸的还要温暖啊!疼归疼,终于能和喜欢的人单独呆在一块儿了。 那天,我和他搭了很多话,发现他不止外表温柔,内心也很温柔。 他说他认识我,高一开学典礼那天,就我一个人在下面说话,脸上还涂着花花绿绿的东西,我反驳他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肯定是有人跟我说话也才说的啊!还有,那不是花花绿绿东西,那是化妆,只是涂了点吧! 杨年离开的时候跟我说,我不化妆也很好看,然后啊,我便不再化妆,也丢掉了所以的化妆品,因为我喜欢他,所以我愿意把自己打造成他喜欢的模样。 就因为那次,我有了杨年的联繫方式,他的qq,他的微信,他的——手机号码。 但我从来没有联繫过他,因为我不敢,也不知该用什么身份去找他! 高二,也许就是初中的二年级吧!有些叛逆,有好几次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都在学生会平台上亮了相。 其实我蛮不服学校的老师的,因为他们总是盯着我看,只要我一犯事,就直接把我老爸老妈叫来,有一回我直接将语文老师撂倒,如果不是杨年的帮忙,也许我已经离开了这个有过杨年的学校。 想想以前,还真觉得自己那时候很没有脑子,哈哈,年少时,谁没有过轻狂呢! 因为杨年的缘故,我没有被学校开除,但依旧颓废地每天上课吃饭睡觉。 直到高三的某一天,老爸离开了人世,我也才在那一瞬间懂得了许多事,爸爸是在给别人家刷油漆的时候踩空,从十五楼上摔下来,当场就死亡了,那天下了一场很大的雨,我低头看着滚到脚边的血水,顿时醒悟了。 回到学校之前,我剪掉了一头的长髮,只留了一个儿子头;脱掉了身上的破洞衣裤,穿上了整齐的校服;褪掉了以往的戾气,变成了老师眼中的乖乖女。 身边的朋友只知道我变了,却不知道我为什么而变,她们依旧每天坐在我身旁聊八卦,化上美美的妆,然后去逗弄高一的新生。 05年,我如愿考上了自己心中的大学——g大站在g大楼顶,我可以很清楚地看见f大里面的一切,只是,在渺小的人群里,我根本找不出来哪个是杨年。 其实我们曾经联繫过一段时间,只是后面就这样不了了之了,老妈也在我考上大学后跟着我来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 世界真的很小,我居然在超市里遇到了杨年,他孑身一人,我也一样。 也许我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人,所以就算有人追着我满学校跑,我也还是只喜欢那个叫杨年的男孩。 “你为什么一直不回我消息,我找了你很久。”这是杨年见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以为他会说好久不见,好久了吧!久到我以为我已经不喜欢他了。只是再见到他时,我还是很喜欢他,而这份久久的喜欢已经转变成了爱。 “是么?我已经没用以前的号码了,所以——没看见。”我其实是在说谎,我那么那么地喜欢他,我怎么会不回他消息呢!只是吧,他有他的人生,而我,也有我自己的人生;他有他喜欢的人,而我,只喜欢他一个人。 自从那天我们遇见之后,杨年要了我新的联繫方式,每天早晨,他都会给我发“早安”,晚上“晚安”,我想,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吧!虽然没有我想像的轰轰烈烈,但是我很开心! 室友告诉我,如果一个男生不停地给你发“早安”“晚安”,那就证明他喜欢你!但是你不要急着回他,让他等,这样才带劲儿。 我按照室友的方式,每天就只回復他一个“嗯”,“哦”,“知道了”,果真,还不到第七天,杨年就找上了我,说请我去看电影,说是他朋友多买了两张,放着也浪费,我知道他在骗我,但我就喜欢看着他骗我的样子,像极了一害羞的小盆友。 电影的名字叫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很清晰地记得,那天他偷亲了我。 他跟我说,他有一个喜欢了很久的女孩,那个女孩也是和他一个高中的,那年,他在画室靠窗子的地方画画,突然听见一声巨响,扭头一看,是个篮球,应该是打球的同学不小心打进来的,很快,他就看见另一扇窗子外,一名身着怪异,扎着高马尾的女孩扒在窗沿上正静静地盯着他画画,而他早就认出了那个女孩,他伸手把球捧起来,故作走过去问她:“这是你的球!” 然后那女孩转身一熘烟跑了,他记得那个女孩,高一《17》班的坏学生,江南沁,很好听的一个名字,人如其名,唱歌也很好听。 就是那一眼的对视,他喜欢上了那个傻女孩。 第37页 之后,我成了杨年的女朋友,他的朋友几乎都认识了我,每天他都会在g大学校门口等我,一起去吃饭,约会。 06年,我们同居了。 因为杨年大四,忙着到处找工作,我只得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做什么都一个人。 上课除了发呆,还是发呆,我太想他了,每次打电话不过十秒钟,他总是说他很忙,没时间接电话,让我不要打给他,还说忙完他会打电话给我。 骗人! 每次挂完电话后就没了动静,我想着去闹他,可一想他每天都在忙,还是忍不下心去打扰他。 听说,热恋结束之后的爱情就会进入低谷期,平平淡淡的感情会让情侣的某一方受不了,然后分开再继续寻找下一任。 我有过这种想法,但是他的一个电话就让我打消了所有关于分手的念头,什么低谷期,什么分手,通通与我无关,我很爱他,才不会和他分手。 他终于把手头的工作忙完了,抽时间回来陪我。 我见到他时,他整个人瘦了一大圈,额头上骨头都凸出来了,丑死了,我骂他是不是因为工作忙没有好好吃饭,他只是笑笑不说话,我骂他傻,他竟然抱着我就哭了,那时,我以为,他只是工作累了,想自己老婆。 在我心里,我早就是他的妻子了,所以我不认为这样有什么不妥,在家里我就喊他老公,他也没说什么,但是他就是不喊我老婆,我还因此和他赌过气呢! 他陪着我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就又赶回去工作,唉~只是不知道他在哪里工作,要是知道,我就请假去陪他了。 想到这里,我就给学校请了假,去他学校问问,兴许有人知道呢!随后我遇到了杨年的好朋友,问起他杨年在哪里工作,他朋友还一脸懵逼地看着我说杨年身体不好,早就回家养病去了。 那时我才知道,为什么杨年才出去半年之久,就瘦了那么多,为什么杨年总是接我电话不到十秒,为什么杨年一直说会给我回电话却没有回,为什么他从不告诉我关于他工作的地方。 因为他在骗我,他连他生病了都不愿意告诉我,那么我算什么,还不如分开算了。 我回去想了好久,编辑了一条分手的简讯给杨年后,就把杨年拉进了黑名单,起初他还换了好几个号码找个我问我为什么,我只是说,受够了。 渐渐地,他也便不再联繫我,也许,我们之间就这样结束了吧! 可是我的心,依旧为他跳动,我受不了没有他的日子,于是我决定到杨年所在的城市去寻找他,在一所医院里,找到了杨年。 他独自一人坐在小树下发呆,我悄悄走过去从身后抱住他,告诉他我很想很想他,我说我要嫁给他,就算,没有未来,我也不后悔。 然后,他哭了,哭得像个无助的孩子,那天我们都没有说话,就静静地抱在一起,我想,无论还剩多少天,我都会陪着他。 剩一天,我就陪他一天,剩两天,我就陪他两天,只是,那一天终会来临。 杨年没能抵过病魔,他还是在07年的一个雪天里走了,他——死于癌症。 我憎恨所有的医生,因为他们没能挽救我的爱人;我厌恶所以的疾病,因为因为它杀死了我的爱人。 如果,如果能给我一个杀死他们的机会,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杀死他们,但我不能这么做,法律不允许,杨年更不允许。 他走的第一天,我抱着他的尸体哭了很久;他走的第二天,我抱着他遗像哭了很久;他走的第三天,我跪在他的灵柩前哭了很久;他走的第四天,我跪在他父母亲戚面前哭了很久。 他妈妈说,这怪不得任何人,要怪就怪杨年命不好,我也知道,这怪不得任何人,他妈妈还说,杨年总是在她面前提起我,说等他有了工作,他就娶了我,他还说,他这辈子最爱的人,就是南沁了,遇到南沁,真好! 他的亲戚们也都劝我看开一点儿,人死不能復生,也让我别太执着了,可是,我就是这么执着啊!我就是爱他啊! 15年,过的正是羊年,我喝了不少酒,独自一个人从x城赶到他坟前,和他说了很多的话。 我说,我不想爱他了,好痛苦!真的好痛苦!可是我捨不得就这么放下他,他是我的天,我的一切啊!我的天就这么崩塌了,谁来救救我—— 后几年我找了好多个男朋友,可是没一个像他,所以谈着谈着,就散了。 朋友们都说让我不要这么执着,杨年已经死了很多年了,这是事实我不否认,可他们凭什么认为,杨年死了,他不是在我心里,活得好好的么? 16年——17年——18年—— 我已经列入了剩女的行列,可是,我对他的爱没有减少一分,我爱他!很爱很爱他。 或许,我这辈子,就赖上他了吧! 你有没有特别依赖过一个人,而这个人,是你爱了很久很久并且忘不掉的心上人。 我叫江南沁,是一个三十岁老女人,这是我的故事,你呢?你的故事又是什么样的。 ——穿过了熙攘的人海 ——想找谁能把你取代 ——复制你曾给过我的那种宠爱 ——抽空了回忆的脑海 ——寂寞却狠狠扑过来 第38页 ——措手不及 无法躲开 ——《不在》 第17章 《不能说的秘密》——一花涧 作者:一花涧 歌曲:《不能说的秘密》 季凉一脸疑惑问“姐姐,为什么你的胸会变大,而我的不会?” 季暖咆哮道“因为我是女的,你是男的!” 季凉捣鼓着粉色的胸衣,往自己胸膛前比划。“姐姐,你为什么每天要往胸上套个小型背背佳,那样胸会舒服吗?” 季暖一把夺过胸衣,咆哮道“胸舒不舒服我不知道,反正我看你小子是皮痒了!” 季暖举着晾衣架,追着季凉满胡同打。 季凉无路可躲,躲进了邻居家的狗棚,被大黑狗咬掉了小腿上的一块肉。 季暖也因此体验了一次,来自亲生父母的,男子女子混合双打。 季暖捂着打肿的屁股,趁父母中场休息不注意时,朝季凉被狗咬的小腿上狠踢了一脚,并找个小树枝画个圈圈诅咒,狠毒的诅咒季凉染上狂犬病。 被狗咬了要打三针狂犬疫苗,因为是季凉自己闯进了狗窝,邻居只愿意赔付一针的疫苗钱,剩下两针的钱,父母坚持要从季暖私藏的压岁钱中抽取。 季暖很不满意,为了表现自己的愤怒,将黄色陶瓷大猪头的存钱罐,狠狠的摔在地上,许多一块的硬币,和叠放整齐的纸币,散落了一地。 眼看父母撸着袖子,又要朝季暖开始混合双打时,季凉单簿的身子挡在了珠圆玉润的季暖面前。 季凉很矮,一副严重营养不良样,只够到季暖胸口,坚定的抬起头说“你们别打姐姐,我不打针了。” 季暖心想,啧啧啧,季凉啊季凉,你这小小少纪怎么如此虚伪! 最后,还是季暖自掏腰包出的疫苗钱。 季暖陪季凉去卫生院打疫苗时,看着那一小针筒液体注射到季凉的身体里,很是心疼她的两张大红钞票。 回去的路上,季暖垂头丧气,闷闷不乐,使劲用脚踩着季凉的影子。 季凉突然停下脚步,季暖险些撞上了他的后脑勺。 “干嘛?” 季凉将钱塞还给季暖。“姐姐,我打一针就好了,这钱还给你。” 季暖眯眼。“天知?” “地知!” “你知?” “我知!” “好嘞,谢谢季凉,季凉你长得地阔方圆,打不打疫苗都无所谓,走,姐姐请你吃羊肉串儿,喝啤酒!” 季暖和季凉在夜市摊上,要了10串羊肉串儿,一瓶啤酒。 10串羊肉串儿季暖吃了9串半,啤酒她倒怂恿着季凉全喝了。 季凉半串羊肉串儿,配了一瓶啤酒,又酒精中毒,差点没死掉。 那时小小少年不懂的太多,被狗咬了,不知道羊肉和啤酒是发物,是大忌。 那一年季暖十四岁,季凉十三岁。 “季暖,你为什么偏偏喜欢许远那个痞子呢?” 季暖一头雷人的杀马特髮型,经典的小太妹妆容,拍着粉底瞪了季凉一眼。“叫姐姐,ok?” 季凉假装没听到,继续着他的说教。“你和他在一起会受伤的,他是流氓痞子,你是个学生,你们俩根本就不是一路人,根本就不适合。” 季暖火爆脾气上来,将粉底砸在季凉脸上,她听不得别人说一句许远的坏话。 “弟弟,你当你的三好学生,姐姐的私生活不用你瞎操心!还有,你看我这髮型像是学生吗?” 季凉心里一咯噔。“你退学了?” “是的弟弟,反正姐姐也听不懂,也学不会,何必浪费那个钱。”季暖说的轻描淡写且理直气壮。 季凉吼道“别叫我弟弟,我不是你弟弟!” 这是季凉第一次对季暖发火,他不知道是因为徐远,因为她擅自退学,还是因为季暖的称唿。 也许三者都有,他既不想让季暖和许远有住来,也不想听季暖喊他为弟弟,更不想季暖任性葬送了自己的前程。 他也忘了从什么时候起,他不再喊季暖姐姐,也很在意弟弟这个称谓。 季暖抬头仰视着愤怒的俊朗少年,蜘蛛腿般的睫毛,因为涂了太厚的睫毛膏而微微颤抖。 咦,这季凉好像一夜之间长高了50公分,还好像去韩国整容了,眼前的帅炸天少年,还是那个整天跟在她屁股后面的萝蔔头吗? 季暖咳了两声缓解尴尬,也是,她是有好几年没好好正眼看过季凉了。“怎么,一听说我退学了就不是我弟弟了,你这嫌贫爱富的技能,是遗传咱妈还是遗传咱爸?” 季凉丢下无药可药四个字,骑着单车扬长而去。 季暖蹲下身,用眼线笔画了个圈圈诅咒,狠毒的诅咒季凉走到半路车胎爆炸,以及拿不到这学期的奖学金。 看了半天,又将奖学金划掉,季凉拿了奖学金,才能给她买香水,买化妆品,买包包,买衣服。 奖学金必须要拿! 当天晚上,季暖睡得迷迷煳煳时,季凉出现在她房间。 冷着脸丢给他一个小塑胶袋,然后又冷着脸走了出去。 季暖拉开灯,看见黑色的塑胶袋里是一盒杜蕾斯。 这小子真是……闲的蛋疼! 第39页 果断从床上爬起来,敲响了季凉房间里的门,也许季凉知道开门她会发火,她敲了半天都没有反应。 索性将杜蕾斯从门缝下塞了进去,季暖大声说“弟弟,你是根据你的尺寸买的吧,尺寸不对太小了,你自个留着用吧!” 季凉“……” 气到抓心挠肝儿,睁眼到天亮。 那一年季暖十九岁,季凉十七岁。 季暖干了销售卖房子,托季凉用他的学生证给她从网上订两张周杰伦的演唱会门票,特意嘱咐,订最后一排就好,因为她囊中羞涩。 季暖本来不喜欢周杰伦,喜欢周杰伦的是她的不务正业的男朋友许远,可能是爱屋及乌的原因,她听了几首歌曲,也迷上了周杰伦。 于是,有生之年能看一场周杰伦的演唱会,是她和徐远省吃俭用,东拼西凑的梦想。 两天后,季暖接到季凉电话,让她来学校拿票,季暖在电话里夸赞季凉办事效率太牛逼,她这个当姐姐相当的佩服。 季暖站在学校门口没等来季凉,等来了另一个白净的男生。 “你是季暖吗?” “嗯。” “季凉让我把这个转交给你。”男生递给季暖两张门票,便又走了。 季暖低头一看,竟然是黄金座位第一排。 卧槽!是她眼花了,还是季凉中彩票了? 掏出手机给季凉打电话。“你从哪弄的钱?这两张门票万把块钱呢,你不会是……” “奖学金攒的。”季凉打断季暖的话。“没什么事,我就挂了。” 季暖听到电话那边有些嘈杂,也没多想“哦”了一声准备挂电话时,季凉又说“玩的愉快。” “嗯,弟弟这钱姐姐会……” “嘟嘟……”电话被挂断的声音传来,季暖对着手机说“姐姐会还你的。” 演唱会当天,季暖一整天都心神不宁,眼皮一直跳个不停,心里莫名其妙的很慌,果然正排队检票还没入场时,接到了家里人打来的电话。 “小暖,你快来医院,小凉快不行了。”电话里母亲哭泣的声音传来。 季暖感觉明亮的天空好像瞬间暗了下来,嘈杂的人群好像瞬间安静了,世界在这一刻都失了声,失去了色彩。 踉跄奔向医院,一路上脑海里闪现的是和季凉从小到大相处的画面,有些甚至是遗忘的画面。 她想起她叛逆期偷偷抽菸时,为了防止母亲打扫房间时发现,每次都把烟放在季凉房间里,但每次第二天她去拿烟时,就会发现烟被调换成了薄荷糖。 她知道季凉是为她好,但还是忍不住揍他。 她想起季凉十八岁生日那天,借着喝醉酒的名义,跑到她房间强吻了她。 她知道他没喝醉,但她也不拆穿他,赏了他一巴掌,让他滚回房间洗把脸,看清他吻的人是谁,长姐如母,她可是他半个妈妈。 从那天以后,她就从不再喊季凉名字,弟弟长,弟弟短,和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恨不得加上弟弟两个字。 也是从那天起,她接受了许远的追求,她用行动清清楚楚告诉季凉,就算她季暖和他季凉不是亲生姐弟,他们之间也不可能。 她又想起,季凉知道她喜欢周杰伦,专门去学了两个月的吉他,在她和许远搬出去同居的前一天,季凉跑到她的房间,反锁住门,对着她弹唱了一首不能说的秘密。 那晚皎月动人,少年边弹边唱眼眶的泪光,如星辰般烙印在她心里。 季暖思绪到这,不知不觉泪流满面,坐在计程车里嚎啕大哭。 那一年,季暖二十二岁,季凉二十一岁。 墓地。 季暖穿一身黑衣,站在季凉墓碑前。 这是季凉走的五年来,季暖第一次有勇气站在季凉墓碑前。 五年前她赶到医院时,季凉已经蒙上了阴阳相隔的白布。 他留给她的最后四个字,玩的愉快。 季凉死于意外,不,也算是她害死了季凉。 季凉为了让她开心,去工地搬砖给她买vip门票,被高空坠物砸中头部。 “季凉。”季暖弯腰抚上少年灿烂笑着的照片。“如果真有下辈子,换你的家人捡到我,让我做你的傻妹妹,你做我的狠哥哥,我还你一条命。” “季凉,我知道你的秘密,我也爱过你。” 这一年,季暖二十七岁,季凉则永远停留在了二十一岁。 第18章 《失去才懂》——xiedi “我好喜欢你呀,小玲,嘿嘿。” 高中的时候,我第一次被自己的同桌表白,不过我并没有太过在意,他和我关系很好,所以我一直没有在意他的暗示,或者说我压根没有往男女感情的方面去想。 其实我也有一些自己的小自卑,虽然学习成绩自己一直不差,但是家境方面我真的是不太好,单亲家庭,自己的母亲一直在养活温和妹妹两个人,还要一个人供应我们的学费,真的是很辛苦。 而我的同桌林杰,他家境很好,而且是个很乐观的人,每天都很开心的样子。好像没有烦恼的样子,我有的时候,真的好羡慕他,虽然他从来不炫富,也不乱花钱。但是我还是能够看到他的身上,穿着的都是名牌,跟自己这个全身加起来都不到两百块的人,对比之下就很明显了。 第40页 听到他突入起来的话,说不心动都是假的,但是我却没有正面回答他,我在心底觉得自己配不上他,而且虽然他人一直很好,但是我早就听说,有钱的男人很花心。像我这样,长相也不是很迷人的女生,真的不敢去接受他的爱。这也让我今后很是后悔,后悔没有早一点答应他,或许那样,我们可以早一些在一起。 我稍微挑了挑眉头,然后跟平常一样随口回应道“少贫嘴了,是不是昨天的作业又没有做完?想抄你就直说,不要找这样的藉口,我不介意的。” 林杰杉杉的笑了笑,然后抓着我的胳膊就拿他梳着蓬松头髮的脑袋蹭了过来,然后惊喜的模样说道“我就知道小玲你最好了,嘻嘻。” 然后他就真的拿着我的一张卷子过去抄弄起来,我就觉得这货原来真的没写作业,是来抄自己作业的。顿时也没了刚才那种心跳的感觉,也没有去细看他在抄什么。直接继续自学了起来,马上就要高考了,家境不好的我,一直把学习当作我的唯一出路,所以一直很认真的在学习。 而我的同桌成绩一直也挺不错的,成绩班里中等稍微靠上一点,不过我就觉得他很懒,至少经常不写作业,所以我早就习惯他献殷勤的找自己要作业了。 就这样,除了这次他给我‘表白’了一次之后,整个高中他都没有在说过这么明显的表白话语了,这让我彻底认为他这次表白真的就是给自己抄作业找了个藉口罢了。 时间一点点过去,我很快便上了大学,我以为自己就要彻底甩掉这个黏着自己的同桌了,结果没想到这货居然跟自己考的是同一个大学,顿时我都不知道该笑好了,还是该哭好了。 好在林杰这个人长得也是越来越有些小帅了,至少我习惯了,就觉得有一丢丢小帅罢了。不过在整个大学的时间里,有不少我感觉长的很不错的小姑娘,都对他表白过,不过他都拒绝了,这也让我认为他可能就是个钢铁直男,一点都不在意那些鼓起勇气表白的女生的举动。 为此我有段时间特地故意躲着他,生怕让人以为我是他女朋友,最后实在躲不过了,我还好奇的问过他,为什么不接受那些女孩子,听漂亮的。 不过他只是嬉皮笑脸的给我回了句“因为我喜欢拿呀。” 然后我也没在意,不鸟他了。其实我还是蛮嚮往爱情的,不过我不敢去谈。大学出了学习的时间,我还要去校外打工,我将钱出了自足之外,都寄给了家里,毕竟自己的妹妹还要上学。 不过就算是我和妈妈两人也只是勉强够妹妹上大学的。预想还算好,可是老天却不尽人意,在我到了大二哪年,妹妹突然急性肾衰竭,家里突然就负荷不起了。好在医院说整好有个人捐献了肾脏,可以给自己妹妹治病。可是高额的费用也让我们的家庭负担不住,最后还是医院突然说我们符合什么救助的特殊政策,然后替我们负担了一半的费用,我们才帮妹妹成功治了病。 不过妹妹也同时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家里的钱不够了,最后只好让小我几岁的妹妹上了大专。 之后的生活也算是平淡无奇,我大学毕业了,跟林杰分别了,终于可以摆脱这货了。 不过他却跟我说“嘿,小玲,毕业了,要不要跟哥哥我混啊,现在工作可不好找哦。” 我当然是直接白了他一眼,不过相处久了,还是有些不舍的情绪在,然后出奇的第一次算是回应了他道“等我一年吧,我要先自己闯荡一下,实在吃不起饭了,我就去找你混口饭吃,到时候可不要忘了拿今天的邀约哈。” 这句半开玩笑的话,我其实都没有太过认真,在我天真的印象里,大学生凭藉我自己的学歷应该不太难找工作才对。结果这个想法之后完全破灭了,我毕业一年里四处碰壁,连实习期都过不了。最终在一个普通的小公司暂时立足了,让我当了个临时的实习销售助理。 不过这个职业成天都要奔波,也是让我累的够呛。最后慢慢我学会了很多东西,成了正是的销售助理。跟着经理开始奔波酒宴,这是我第一次喝酒,结果到了哪里后,一桌子的陌生人都在互相拼酒,我喝了几杯,都已经觉得昏天黑地了,完全不知道他们讲什么。只是能听到他们说什么林总还没到之类的,随后酒劲上来了就有点想吐。 周围一个长得有些猥琐的一个外公司经理开始故意往我这边凑,还想伸手碰我。这个时候,我迷煳的眼睛,看到了一个人影,走了过来,然后直接将那个人踢到了,随后我就晕过去了。只是晕的时候,感觉到了一个温暖的怀抱,还有一个模煳又熟悉的身影。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我迷迷煳煳的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在一个非常陌生的地方,而且自己的衣服全部都被换了一遍,穿着酒店的一次性浴袍。顿时我脸色就沉了下来,甚至有些委屈的哭了出来,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我已经往最坏的地方想了。 没一会,我听到了房门被打开的声音,一个熟悉又带着一些陌生气息的人走到了我身边,我眼睛瞪得大大的,这个人居然是林杰。到这个时候,我甚至不哭了,心里莫名的认为如果是他的话,自己还可以接受。 “一年不见,你怎么变成了一个爱哭鬼了,来擦擦眼泪吧,你这样可是会变得不漂亮的。”他有些疼爱似得,轻抚了一下我的眼角,将我的眼泪摸去。我就在哪里呆呆的任由他碰触。 第41页 林杰见我这个样子,突然苦笑了一下说道“你说你,就不能找个好点的工作嘛,这种出席酒会的工作不适合你的,还好这次让我碰上了,不然你说你该怎么办。” 我听到这里,好像听明白了些什么,但是我还是有些倔强的说道“你说这个有什么用,你知道外面工作有多难找嘛,真是的。还有你昨晚到底对我做了什么!” 我装作凶凶的样子问道,不过他却只是笑了笑,然后居然坏坏的凑到我耳边说道“我早就说过,工作难找,你还不信。至于昨晚嘛,嘿嘿,我该做的都做了。” 听到这里,再看他的坏笑,加上我自己没有感觉到什么不适,顿时知道这货在戏弄自己,我立马拿起旁边的枕头,给了他几下。直到他躺在地上开始求饶服软我才放过他。 “好了好了,我错了还不行嘛,小玲,来我的公司上班吧。不要在参加那些酒会了,让我来保护你。”他头一次用如此认真的表情跟我说话,这一刻,我觉得他特别有男子气质。顿时我就感觉自己的心头有一直小鹿在乱撞,甚至是一群小鹿在乱撞也不为过。总之就是心跳的好快。 于是我鬼使神差的回了一句“嗯。” 就这样,他照顾了我一天,随后我便辞了职,跟林杰去了他说的公司。当我到了哪里之后,才发现,这里居然是xiedi公司,全省最大的贸易公司,而且林杰居然是公司的总裁。这让我开始工作后,感觉自己是攀关系才来的一样,而且我还是给林杰当的秘书。 好在他还是跟以前一样,对自己有说有笑的,在我面前还像以前一样,像个孩子一样,不过工作有时候实在是太忙碌了,我渐渐的学习,开始帮助他分担。就这样又过去了一年,在这之间,他不断给我透露出爱意,不过我却都莫名两可的绕开了他的话。 整好我妹妹也毕业了,当林羽不知道在哪里知道了之后,居然也吧我妹妹接到了公司,跟在我身边也做起了秘书。不过名头上是两个秘书,但是总感觉是自己的妹妹给自己打下手,她还没用工作经验,所以总感觉妹妹是我的秘书一样。 不过另外意外的事情慢慢发生了,在妹妹来了之后,我发现林杰居然开始慢慢的开始疏远自己了,反而妹妹眉头跟他聊的更欢,这让我慢慢的有了一丝嫉妒的情绪。 就这样坚持了一段时间后,有一天,林杰脸色不是很好的来到了公司。我上前询问他怎么了,结果他第一次沉这脸对我说“你被辞退了,违约金我会打到你帐上的,你收拾东西走吧。” 这一刻我说不出话来了,说不出的委屈充斥着我的情绪,我居然涌出了一股勇气,对他大声说出了自己的心声“林杰,为什么!我知道你的心意,但我好没有准备好,你就不能给我点时间吗!为什么要做到这个地步,难道就是因为我妹妹吗!” 我的声音很大,这是我头一次这么激动。声音将妹妹也吸引到了,她走了进来,然后眼神中充满了一种莫名的情绪,随后居然当着我的面,挽住了林杰的胳膊,对我说了句“对不起,姐姐。” 看到这里,我感觉自己一切都明白了,然后我头脑一热的摔门而去。留着妹妹跟林杰在办公室,任由他们打情骂俏去了。 可是我不知道,在我走了之后,林杰突然捂住了胸口,然后跪在了地上,大喘着气。额头冷汗都冒出来了,一旁的妹妹有些心疼的在一旁拿出了手帕,帮林杰擦拭着汗水说道“林总,这样值得嘛。” 说话的同时她甚至眼角流出了泪水,她此刻非常的羡慕自己的姐姐,也非常的伤心,林杰的倔强,让她都感到心痛。 就这样,我离开了公司,并且得到了来自林杰哪里的违约金,还是好几倍。我冷笑着离开了这个城市,甚至都没有跟家里说,反正妹妹工作也足够照顾家里了,我换了手机号,自己去外面打拼。好在在林羽的公司,我学到很多东西,加上林羽给的违约金,我创立了自己的小公司,并且在五年时间便做到了一个不错地步。 当我有一次出差,在此来到c市,在出席一次酒会的时候,我无意间听到了他们议论林氏贸易公司的事情,听到他们说林氏的没落,我心的心情很复杂,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心痛。知道之后,我居然听到了林杰的死讯,他居然在4年多以前就因病去世了,这个消息彻底震惊了我,我就跟失了魂一样的离开了酒会,我甚至不知道我怎么回的家,在母亲一脸怪异表情下进了屋子。 一直到妹妹回家后,见到我居然回家了后,来到我身边,一脸沉重的表情,递给给了我一封信后,我才知道了全部事情。 我冷着脸,拿着信,回了自己的屋子。不过当我进屋开了灯后,我才发现,我的屋子居然被人精心布置过,屋子里有着一个又一个熟悉的物品,和一些陌生的东西。我也没来得及去细看,直接看起了信。 撕开信封,内容是这样的: 送给我心爱的女人,小玲。 小玲,我走了,这一次过后,我想我们再也见不到面了,如果还有机会的话,我真的想要在一次出现在你心里,原谅我这一点自私的小任性好嘛。毕竟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可能已经不在了,不是嘛,嘿嘿。 小玲还记得高中的时候吗,我每天都不写作业,每天都舔着脸去找你抄作业。其实我是故意的,我就想有个理由能每天跟你搭话,接近你。甚至有一次,我都不知道自己哪里来到胆子,居然对你表白了,好在你没在意,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解释好了。 第42页 小玲,我知道你家里困难,我却无能为力,但我为了让你开心一点,我特意压低了自己的分数线,和你去了一个大学。不要惊讶,其实我成绩比你还好,哈哈,惊讶吧! 小玲,你知道为什么我拒绝别的女孩的追求嘛,因为我就喜欢你一个啊。你长得很可爱,甚至还有一点呆,虽然不适很漂亮的女神,但是却是我最喜欢的类型。 我真的好喜欢你,毕业了,我甚至想挽留你,可是我知道你的性格,所以我只好放任你去自己闯荡了。不过好在我暗中注意你,知道你要参加酒会,特意去找你了。不过该死的交通堵塞,让我差点去晚了。还好我把车子扔了,跑到哪里的时候,还赶上了。我又一次守护了你,我真的好开心。 (看到这里,我疑惑了一下,为什么是又一次?) 随后我们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好开心,可是我发现我撑不住了,我真的好想跟你谈一次轰轰动动的恋爱,可是来不及了小玲。 我要离开了,小玲,希望你能够幸福,真的。我最后能做的就只有提前帮你打理好关系,希望你能够保护好自己,我已经无能为力了。我爱你,真的,很爱你。 看完整封信,我妹妹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然后扑到了我的身上,然后哭诉起来,用力的抓着我的衣服哭道“姐!你知道他有多爱你吗,你临死的时候,都直喊着你的名字啊! 姐!你知道嘛,我那次住院,肾就是他捐给我的啊,还有医药费,其实都是他在帮咱们啊! 姐!你知道吗,其实他从小就病魔缠身,每天上完学,都要去治疗,所以他才每晚没时间去写那些作业啊!姐,你知道嘛,他喜欢你,却不敢真的追你啊!要不是我偷看了你的信,还跟他家里人问这些,我们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 我整个人僵硬的愣在哪里,嘴角都在颤抖,却说不出一句话。我开始想起了很多事情,怪不得他从来都不写作业,总是白天跟自己嬉皮笑脸的借作业。他到底是有多没心啊!自己都这个样子了,还每天跟自己和没事人似得开玩笑。怪不得妹妹出事那几天,也没见到他,原来他已经在帮忙了。当时自己本身还想求他帮帮自己的。原来你居然做了这么多事了,为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 “为什么不告诉我真相啊!”我抓住妹妹的肩膀用力的摇晃着,责怪她知道真相却不告诉自己,也责怪自己为什么没有注意到林杰的奇怪举动,他为什么突然对自己态度冷淡,为什么自己没有去细想,为什么自己没有发现,为什么!!! 妹妹痛苦的回道“他不让我告诉你啊,你知道他每天都是怎么过的嘛!!” 两人抱头痛哭起来,过了很久很久,泪水都快流干了的时候。妹妹才松开了姐姐,然后对小玲说道“姐,那个dv里,有他送给你的礼物,这是他离开前,最后的嘱託。” 我像个没有灵魂的木偶一样,拿起了那个dv。妹妹悄悄的走出了房间,关上了门,她知道,这个时候要给姐姐一个人静一静。至于姐姐会不会想不开,她不担心,因为她知道,林羽给姐姐留下了什么。 果然,小玲拿起了dv后,开始看到里面出现的画面,本身正在哭泣的她,突然笑了一下,不过泪水还是不断再流。 dv的开头,是高中的时候,一次班级活动彩排,林杰被自己挑唆着跳草裙舞的视频。那个时候全班都被逗乐了,不过最后为了林杰着想,所有人都没有留备份,没想到林杰自己留了一份,还用在了这里。唯一的改变,就是在最后,有一段录音。他最后的样子太过憔悴,他不想小玲看到他这个样子。 “答应我,好好活下去,不为了你自己,为了我活下去,好吗!” “好!…”小玲抱着dv,跪倒在了地上。 第19章 《一爱难求》——白沐沐 作者:一只白沐沐 歌曲:《一爱难求》 但愿有人如山间清爽的风,如古城温暖的光。 感谢每一个来看我这篇小说的人,我是作者一只白沐沐。如果喜欢可以来看我写的小说《一曲輓歌醉凉臣》。 花容记性不好,但是她最清楚的事情就是还不大点的时候在师父身边趴着,听着他吟诗诵词。 只不过她那个时候淘气,总是喜欢把师兄看的乱七八糟的书和师父的书混在一起。 她还记得那次晨起的时候,师父曾经照着那本书念了一句“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她当时还小,所以也不知道这句话的含义。还信誓旦旦地对师父说道:“如果有这么多的水,我可不能只喝一瓢,如果这样可不是要赔死。” 她从小就跟着师父,虽然他的武功极高,可是却没有教自己一星半点。 不过她天生愚笨,到了十多岁的时候还只会写一些普通的字。不过写的最好的就是他师父手把手教给她的两个字。 这两个字就是他的名字。 玖离。 花容默念着这个名字:“玖离,玖离,难道是长久分离的意思吗?” 花容记得很清楚,那一年她十七岁。 玖离把花容叫到自己的房里。她双膝跪下,含着眼泪接下了他递来的东西。 这是玖离贴身的玉佩,从他腰间摘下来放在花容手里的时候还带着温热。 “阿容,你带着我的玉佩离开,再也不要回来。以后也不要和任何人提起我是你的师父,我和你从此再遇陌路。” 第43页 花容没有想到,师父这样郑重其事的叫自己过来,居然说的是这样的一句话。 她紧紧地盯着玖离的双眸,不知什么时候,眼睛里面被一层水雾包裹着。 “师父,为什么?难道是阿容做什么错事吗?” 以前她只要稍微露出委屈的模样,玖离就会心疼极了。 可是这一次花容却只听到他的厉声:“没有想到我细心培养多年的徒弟,却对我有如此骯脏的念头。这里已经无法留你,还是会离开为好。” 她本来想张口说什么,可是却看见他轻轻的摆了摆手,紧接着她就被其他的师兄弟从屋子里面带了出去。 她的眼睛从始自终就没有从玖离身上离开过,她多么希望这一刻他能够温柔的说一句。 “阿容,为师今天是不是又吓到你了?” 虽然师兄弟是奉了师傅的命令将她拉出房间,可是也都没有对她用力气。 虽然一共也没有几步路,可是花容竟然觉得像过了一个世纪那般漫长。 玖离只是瞥了她一眼,紧接着整个人就背了过去,最后只留给她一个冷漠的背影。 花容想说出来的那句话最后也只能被她恨恨地咽入腹中。 这是她和玖离最后一次见面,从此桥归桥路归路,永生永世见面不识。 也就是今天,这个被玖离捧在手心里十多年的小公主终于流下了她人生中第一滴泪水。 “对不起花容,这是师傅的命令,我们也不能违背,就请你现在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离开这里吧。” 花容用衣袖狠狠地擦拭着自己眼角上的泪水,她冷笑了一声,语气里面带着自嘲和不屑。 “还有什么东西是属于我的呢?” 虽然嘴上这么说,可是她还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看着眼前熟悉的一切,想起以前师父总是在这个房间里教她读书写字。因为她的笨手笨脚,常常把师父帮她磨好的墨洒了一身。 可是师父从来都只是宠溺的笑了笑,然后给她找一身比之前还要漂亮的衣服。 想到这里,大滴的泪水从她的眼眶中不断的涌出。花容一直一直用力的擦拭着,可是眼泪却不由自主的越流越多。 她想抽屉里面拿走那张自己写满师父名字的纸,可是找遍了整个房间,它却不翼而飞了。 花容动心了。 虽然对于其他人来说,这是不符合纲常伦理,人神共愤的事情。 可是她从来都没有后悔过,哪怕是如今师父把她逐出师门。 “师妹,已经到时间了。师父把大师兄安放到你身边用来保护你,这下你可以放心离开了。” 花容点点头,很勉强的扯出一抹笑意。 “玖离,再见了。” 她的不放心,从来都不是自己的安危与否。 花容从来都没有想到离开师门还有回去的那一天。 大概是玖离把她保护的太好了,所以她从来都不知道除了师门之外的任何事情。 听说在她离开三日之后就有大量的人围攻,就为了拿到玖离手中的武功秘籍。 虽然她不会任何武功,可是还是以性命相威胁,让师兄带她回去。 哪知道到了山上之后她才发现这里已经物是人非。她像失去了灵魂一般疯狂的寻找玖离的身影。 最后却在自己的房间里面看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背影。 是的,这个背影她再熟悉不过了。 这一瞬间,花容几乎失去了自己所有的感受,脑中一片空白。 她踉踉跄跄地往前走,就像是那天师父逐她出师门时那般煎熬。 她一滴眼泪也没有流下,表现的比她的师兄还要坚强。 玖离已经冰凉的尸身靠在花容的怀里,容颜不变,可是却没有了气息。 “师妹,我手里有一封信,是师父在那天我们离开时让我等到再次回来时转交给你的。” 花容颤颤巍巍的接过这封信,手上好像都没有拆开信的能力。 良久,她才看清信上的大字。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她眼里终是有泪水流出,只是笑意更甚。 有道说此生所求,不过翻云覆雨厮守。 求若不得执念悬心,眉头紧锁。 有道说来生若求,惟愿寒蝉仗马参透。 梦为心囚,赐我爱着,半生着落。 第20章 《思念无期》——遗忘的闪烁 作者:遗忘的闪烁 歌曲:《思念无期》 《思念无期》望海高歌,轻云望月;一首表达年轻心声让人怀念的歌曲。悲歌中又富有美好的期盼,换来的是《无言的结局》。 那一夜,我们久久的缠绵;那一夜,我的心久久的不能平静;那一夜,一个男孩的眼泪久久的不能落下,泪水在眼珠子里打着转。和一个相互喜欢五年的女孩就要分离,男孩深深的爱着她。 明天彼此就要别离,一个坚强的男孩在分别时的这一刻忍不住的为她落下了第一滴眼泪。 男孩子心里不断的问自己,我拿什么来挽留你,拿什么来爱你,又拿什么来娶你,在这座陌生的城市,男孩一无所有,就让自己留在这座《伤心城市》为了她而努力。 男孩和女孩在大学里认识了五年,在一起了五年,她就要离开,这座城市、这座校园见证了我们五年的爱情。 第44页 清晨,男孩送别女孩来到火车站,在离别的《站台》,彼此删掉了所有的联繫方式。 女孩:“我给你五年,五年后如果你事业有了成就,就来找我,来娶我,我嫁给你,就让时间来考验我们的真爱吧!这是我的地址,五年是我们的约定,我只能等你五年。” 男孩和女孩依依不捨的《吻别》,紧紧的抱着女孩不肯放手,既然约定了就要尊守。最终男孩还是没能给自己勇气,败给了自己挽留女孩心里的防线,想着用什么来留下她,又用什么来爱她,一无所有的我,只能看着她离去的背影缓缓踏上了回去的列车。 男孩追逐奔跑的列车,对着列车大声的唿喊:“女孩,等着我,我一定会来娶你的,让你幸福。” 此时女孩已泪流满面,知道自己这一走,很有可能是永远的离别,他是自己喜欢的男孩,可父母让自己回到他们身边,也为自己安排了以后的婚事,回家后只能将婚事尽量往后拖延,女孩希望男孩不要让自己失望。女孩的无奈和苦衷,就让自己默默的承受吧! 在这五年里,男孩应聘进入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从一名汽车销售员做起,不断的努力,白天辛勤的卖车,交车给客户。晚上还要苦苦的联繫客户、邀约客户进店和上门拜该客户,为的是不让每一位意向客户流失,将每一辆车交到客户手里时都擦拭的亮光光的。 当他被客户辱骂时,还不断的给客户道歉,是我没有做好,是我做的不够好,是我想的不够周全。当他被同事嘲笑时,卑躬屈膝,通过努力,工作业绩面前和日常的表现得到了领导的认可,一后年晋升为销售主管。 在销售主管期间,带领销售团队走乡窜巷,不管是下雪还是下暴雨,都阻止不了这个年轻人的努力,他的努力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自己所爱的人,再苦再累一切都是值得的。 通过下乡宣传收集潜客和不断的跟踪意向客户,感染了客户及客户周围的人买车,销量同比增长,一年过去了,升职到了销售经理岗位。 销售经理期间,男孩面对一张张的军令状,脑子里只有目标和完成进度,不断的要求自己,再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进度再好一点,kpi完成的再理想一点,不断的逼迫自己,挑战自己,带领着团队刻服着一个又一个的销售难关,给自己的员工下高奖励、高处罚,打破着一次又一次的销售纪录。 男孩就这样一步一步的为了实现自己的约定而努力着,纵然是燃烧自己的青春,他一切都无悔。 男孩没日没夜的加班工作,年假从不休息一天,男孩努力的到无能为力,拼博到为感动自己,心中有梦想就要去实现,累的时候就趴在桌上睡一下,都不曾掉下一滴眼泪。 为了五年期限的约定,男孩晚上还写着网络小说,不管自己有多忙,有多累,有多辛苦,那怕是接待应酬喝的烂醉,也明知道自己的网络小说没有人看,坚持着让自己的书从不断更,既然选择了就要写下去,去完成,一切只为了和她的约定。 男孩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业绩和工作努力得到了集团总经理的认可,终于升职到了集团销售总监,在这五年的时间里从销售顾问几千元一个月到现在年薪五十万的销售总监。自己的小说也从一开始没人看到现在有上百万的读者《梦想》,对别人来说算不上什么,但对自己来说是莫大的鼓励,也算是成功了一大步,但这还不够。 五年前,在这座陌生的城市自己没有车,没有房,通过努力,现在一切都现实了,就缺一个妳,这五年的努力,五年的青春我只为了妳。 五年后,男孩又升为了集团公司下的区域公司总经理,年薪一百多万,但他依然而执着的,拼搏的努力付出的一个男孩,现在事业也算是小有成就,现在终于可以踏上了去寻找曾经爱恋的女孩了。 在列车上,男孩不断的幻想,她还认识我吗?她还是那长长的头髮,飘飘依然的她吗?男孩不断的回想着她曾经的样子,回忆在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那些美好时刻,男孩是满满的期待。 男孩拿着五年前女孩给她的地址,紧张的心碰碰直跳,但又止不住的兴奋,就快要见到她了。男孩来到女孩曾经留给她的地址,咚咚咚敲门,开门的是一个老人。 男孩:“请问这是那位女孩的家吗?” 老人:“是的,你找她有什么事?” 男孩吱吱唔唔的,“我找她有一件很重要的礼物要送给她,她的一枚钻戒掉在我这里了,我是特意给她送还回来的。” 老人:“她不在这里,已经不住在这里了。” 男孩:“她住在哪里,我去找她,给她送过去。”老人将女孩现在的住址告诉了男孩。 男孩来到女孩的住址,是一个高档的小区,在小区的花园里,看见一个飘飘然的女孩,男孩一下就认出了女孩,男孩拼命的跑了过去,唿喊着女孩的名字,紧紧的拥抱着她。 女孩也是非常的激动,紧紧的抱着男孩,俩人就要样紧紧的依慰着,女孩满脸的泪水,满满的感动,他为了他们的约定,至今不渝的没有改变。 男孩激动的大喊:“五年了,五年了,我终于见到你了。” 男孩拿出了钻戒,打开礼盒,一棵十克拉的钻戒闪闪发光,女孩看见男孩手里的钻戒,非常惊讶! 第45页 女孩:“你在这五年里好还好?” 男孩:“不好,每天都在想妳,我一直在努力,我现在事业小有成就,就来找妳了。” 这时一个小男孩跑了过来叫着女孩。“妈妈,我们该回家了,我肚子饿。”男孩咚的一声,整棵心都碎了,手里的钻戒掉落在了地上。 女孩:“我儿子,对不起,你来晚了,我没有能等到你,错过你是我今生最大的遗憾,但这一切都无法挽回。你会找到一个比我更好更漂亮的女孩。”女孩流落泪,对男孩说了声:“谢谢你,谢谢你兑现了当初我们的约定,曾经对你的爱我无怨无悔,再见,尊重。”然后牵着孩子回家。 男孩一下坐在了草坪里,他没有流泪,静静的,喘着气,悲哀的不能再悲哀了。男孩终于崩溃了,昂天大喊:“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天啊,我苦苦的努力了五年,五年的青春年华,换来的是找一个比她更好的,但我只要妳。”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些许的遗憾,正是因为有这五年的约定,让男孩奋力拼搏努力改变了自己,男孩不后悔曾经爱着她,不后悔这五年约定的努力,正因为有了这五年期限的约定改变了男孩的人生。 看着她牵着孩子离去的背影,依然是那么的熟悉,五年前她离去的背影至今仍然清晰的记忆在自己的脑海里,五年后的今天她再次离去的背影,男孩的心里是无比的悲痛,五年了他为了她拒绝了多少女孩,错过了多少女孩,为了她付出了五年的青春,换来的是一句你会找到一个比我更优秀的女孩。 男孩的无奈,人生的无奈,若是可以从头再来,男孩依然会选择坚持,依然不会改变,这就是爱,是付出,男孩只能为她默默的祝福。 这棵钻戒是为她而定制的,只属于她,男孩写了张字条留给女孩,上面写着一句话:“这枚唯一为妳定制的钻戒,只属于妳,今生爱你无悔,我们相识、相知到相爱,妳就当作纪念品留下吧!”再将钻戒放在纸条上,男孩敲了敲女孩门,然后默默的离开。 女孩打开门,想对男孩子说清楚以后不要来打搅自己的生活,确不见男孩,只见一张纸条和那枚钻戒。 女孩看着字条,拿着手里的钻戒,这枚为自己订制的唯一钻戒原本应该戴在自己的手上,但现在确只能当作纪念品。女孩眼中的泪水止不住的落下,一时错过则一生错过,女孩默默的对男孩说:“曾经爱过,今生无悔。现在对你的爱就让我们彼此留在心里。” 男孩在返回城市的列车上,反覆听着同一首歌《思念无期》,五年了,男孩忍不住再次为了思念五年的女孩而落泪,五年的感情,五年的思念,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这是他为她最后一次落泪。 欢迎阅读《煳里煳涂爱》。 第21章 《我的秘密》——温来怡 作者:温龄字来怡 歌曲:《我的秘密》 姜小染有一头自然的小捲髮,平时扎成丸子头倒是很可爱,毛茸茸的碎髮捲在耳边鬓边,看起来是一只萝莉美少女。 这天周末一大早,她起床洗了头,然后在镜子前面打量自己,摆了几个pose,反覆转了几圈之后扑倒在床上哀嚎,“啊——!姜小染,你说你一颗御姐心,怎么就投错了胎上了一个萝莉身啊?这样怎么让林席喜欢上啊?” 随后她用毛巾撸了撸自己的捲毛,随手把毛巾往椅背上一搭,穿着睡衣就出门给她母上大人买菜去了。当然了,如果她知道会在路上遇见她的男神,她起码会梳一梳她爆炸卷一样的……方便面头。 她老妈是她们高中的语文老师,作为教职工的孩子,她自然从小就生活在校区——这个美丽和谐的大家庭里。 一大清早的,姜小染一出门,连着跟好几个晨跑的阿叔阿妈笑眯眯的打了招唿,笑的她脸都僵了。 啊不然咧?秃头的教务处主任朝你微笑,你难道还敢苦着一张脸?刚刚烫了大波浪卷的隔壁班主任在那边压腿,你难道不要夸一下她放飞的髮型? 去菜市场的路姜小染闭着眼都能走完。首先要穿过学校的校区,路过塑胶跑道……她低着头在心里默念着。 “哎哟!”她走着走着,头忽然一痛,抬起头来一看,自己竟然撞到了路灯的柱子。她左右瞥了一眼,立刻假装看灯柱上的小gg,还低低的念了出来,“重金求子……本人女,35岁,至今不孕。欲寻一位……” 她悄咪咪的看看四周,确认没人看见她的糗样。于是绕过柱子,背着手慢慢走开了,她一边观察四周嘴里还在念念有词,“本人女,35岁,至今不孕。欲寻一位……” 姜小染顺着后门熘了出去,拍了拍胸口,依然心情美美的出发去买菜了。她不知道的是,就在刚刚,林席刚从楼上下来,正巧看到了这一切,看到她撞到了路灯之后,抱着灯柱不放的样子。 真是可爱死了。林席低头一笑,不自觉的扬起了嘴角。 到了菜市场,姜小染操着一口流利的砍价腔跟那边的大婶大叔砍价,唾沫横飞的好不容易把价钱砍下来了,这时候她身后响起一个男声,“大婶,这个菜我也要两把,跟她的价钱一样。” 第46页 这个声音她再熟悉不过了……姜小染懊恼得龇牙咧嘴,此刻真是后悔莫及,肠子都悔青了。她真后悔自己遗忘了可爱的小洋裙,就算萝莉也好过自己身上这套……奶牛的睡衣。还有她头上的捲毛! 啊啊啊啊我要疯了!老天爷总是特爱跟她开玩笑……姜小染回过头笑眯眯的朝着身后的人道,“啊林席啊~好久不见哈,你也来买菜啊?” 林席看着她懊恼又兴奋的可爱样子,眉眼里都带着笑意,可依然板着脸道,“明知故问。” “可是你怎么穿着运动装来买菜?”姜小染奇怪道。 “你都可以穿着睡衣来了,我穿运动服很奇怪吗?”林席凉凉的瞥了她的奶牛服。 姜小染认命的低下头,虽然林席的反应实在很冷淡,但是她偷偷打量着林席,心里还是乐开了花。哇塞林席好帅!瞥我一眼我心里都要炸开花了!她的手指在手里揉搓来揉搓去,偷偷的低下头傻笑了一阵。 “你还不快来。”林席刚走了几步,见姜小染还在原地犯花痴,直接一把揪住她奶牛服的连衣帽,拖着她倒退了几步,“我妈让我来买菜,正好我不会砍价,你带我。” 这理直气壮的!姜小染心里忿忿了一句,随后又看了他一眼。可是觉得他好可爱,还是好喜欢啊怎么办! 两人买了菜之后,一起走在回学校的路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来。 其实姜小染从小就认识林席,他们两家不过隔着几栋楼罢了。他俩虽然一起长大,可是姜小染知道,林席对她没有那层意思,所以两人关系一直都是不冷不淡的。 回到家里,姜小染愤恨的冲进房里,找了一件自己认为最御姐的衣服换上。她母上大人拿着锅铲走进来道,“哎哟姜小染你开窍了?准备跟林席表白了?” 姜小染撇着嘴哭起来道,“母妃娘娘……你不知道我有多苦。奴家今日在菜市场偶遇了林家公子,可是……” 她哭唧唧的翘着兰花指,嫌弃的指着那套奶牛睡衣道,“都是它惹的祸!你看看它这副不争气的样子……” “自己不争气怪衣服……”母上大人白了她一眼道。“好了,收拾收拾准备吃饭了。” 暑假马上过去了,高二刚刚分了班,姜小染毅然决然的选择了理科,因为林席选的也是理科,可是她第一天上课就马上意识到自己是作死了。 啊啊啊——!色令智昏色令智昏啊姜小染!研究诗词歌赋稗官野史不好吗?非要作死选什么理科啊! 可是当她看到教室那头的林席的时候,心里又是满满的喜悦和兴奋。她真是做梦都想和林席在一间教室上课啊,美妙! 又过了两个月,班上的人都知道姜小染喜欢林席。有些人觉得她没有自知之明,有些人觉得她勇气可嘉,总之就是没有看好她和林席的人。 因为班上还有一个才色兼优的女生王德馨。 王德馨喜欢林席,这是她自己泄露出去的。一时间她们两人喜欢林席的事情马上传开了。 这一天,晚自习之前,趁着班主任不在,班里发起了一个投票活动。 “支持王德馨和林席的画圈,支持姜小染和林席的画叉。” “为什么支持我和林席的就要画叉……”姜小染小声的嘟囔。她低下头去不敢抬起来,因为她知道不会有人投给自己,况且林席也在场,自己的脸真是丢尽了。 其实早从幼儿园她追着林席跑的时候,她的脸就已经丢尽了。哎算了,丢脸就丢吧,反正不差这一次了。 于是她站起来对大家道,“我和林席从幼儿园就认识了,我喜欢他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就算今天没有人投给我,我也会继续喜欢他。” 听到这话的林席从化学书里抬起头来远远的望了她一眼,哀声嘆道。这些人这么无聊,偏偏姜小染这个傻子还要掺和进去。 接着他听到身边的女生悄声讨论着,“她怎么这么不要脸啊……” “就是啊,要是今天王德馨跟林席在一起了,看她还敢不敢说这样的话。” 林席听了之后继续埋头在化学书里,不想理会这种幼稚无聊的行为。 然后投了票直接到了唱票的环节,王德馨的票当然是一马当先,直到快要唱到最后一个了,都没有人投给姜小染。 “王德馨39票!”唱票的女生扬起眉挑衅的看了看姜小染。 随后到了最后一张,姜小染闭上了眼睛,眼泪在眸子里打着转。她虽然不要脸,但是不代表没有尊严。 “王……姜小染?”唱票的人显然愣住了,“谁投的票?是不是记错了?支持王德馨的是画圈。” 没人回答,那个女生作为王德馨最好的朋友,于是直接冒了火,厉声一字一顿道,“我刚刚问,是谁投的票?” “我。”林席抬起头来,瞟了一眼那个女生,又望向姜小染。姜小染愣住了,不知道他这是要干什么。 “林席?你怎么……”坐在林席身边的王德馨难以置信的转头看着他,怒极反笑起来。她和林席在理科小组里的配合很默契,她都已经认为林席喜欢自己了。 第47页 “对。”林席站起来,手里拿着化学书走过去讲台前,站在姜小染身边,“我林席,喜欢姜小染。” 姜小染这下是真的傻了眼,眨巴了几下眼睛,忽然笑起来看着林席,“你刚刚说什么?” “闭嘴。”林席拿起化学书拍了姜小染的脑袋一下。 姜小染立马沮丧了脸,林席该不会是要替自己解围才这么说的吧?仔细想想好像确实是……林席怎么可能喜欢自己?自己想的真多,林席喜欢的明明就是气质的御姐型。 下了课,姜小染魂不守舍的打着热水,隔壁文科班的好友明香从身后喊了一声,“哎林席你来了啊?” 姜小染立刻打了个激灵手一抖,接热水的手就被烫到了。明香没想到她反应这么大,赶紧拉过她的手道,“对不起对不起,你没事吧?” “我没事……”姜小染丧着脸道。 “哎我可听说了,晚自习之前林席不是跟你表白了吗?你怎么还不高兴了?”明香问她。 “他那哪是表白,他是为了给我解围……”姜小染撇撇嘴道。 “解围?”明香觉得有点不符合逻辑,“他要是真想替你解围,那还没开始之前,就应该出面终止投票啊……” 姜小染已经听不进去她说什么了,继续行尸走肉的端着保温瓶在走廊上游荡。 “餵姜小染。”林席看着她这副模样,皱起眉头。 姜小染听到是林席的声音,于是头也没抬一下,“我知道,谢谢你帮我解围……” 林席嘆了一口气,拉着她一起到了教学楼下花圃边上的一个死角处。 “姜小染,你的脑迴路是不是只有一条啊?”林席哭笑不得。 “是啊,你是并联电路,我是串联电路啊……”姜小染低下头道。 “我今天不是想给你解围,相反的,我想让他们把这件事推出来……”林席目光炯炯的看着姜小染。 “嗯,推出来……”姜小染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是她习惯性的跟着他的话说。 “你这个呆子!”林席拿她没办法了,敲了敲她的脑袋道,“本来不想这么早告诉你,但是今天看来不得不说了。” “我喜欢你。”林席笑看着她。 姜小染终于抬起头来,不可思议的看着他,“哈?” “喜欢了很多年了。”林席又补了一句。看着月光下她光洁闪着光的脸颊,她扬起嘴角的时候,颊边会有两个浅浅的梨涡,实在是太可爱了。 林席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亲她的脸颊。 姜小染心里炸开了一片烟花。哇,我刚刚没听错吧,林席说喜欢我?哇,母上大人,我好幸福啊,这个梦好美,你千万不要这时候叫醒我…… 又过了一阵,等姜小染回过神来,林席已经拿了创口贴把她被烫伤的地方包上了。 “你说喜欢我很多年了?”姜小染呆呆的问。 “嗯,我暗恋你很多年了。”林席低头一笑。 “我明恋你这么多年,你怎么从来都不告诉我!”姜小染傻笑着,还要装出一副生气的模样。 “因为这是我的秘密。”林席拉过她的手,扬起笑容看着她。 the end~ 完结撒花~~ 作为本书的最后一篇短篇,我觉得很开心写了这么一个故事。因为一直想写个甜蜜的短篇来的。本来这篇中,姜小染和林席还有许多甜蜜的情节在后面。但是那是之后的事了,跟本首歌的内容不符合,所以就都砍掉了。希望大家喜欢吧。 至此,本书的创作就先告一段落了,非常感谢大家对本书的支持,感谢大家支持17k,支持女频1组,支持美女17。